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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呐,怕什么来什么。最近没了法力,无事可述,本想着靠讲些父祖们的事儿伺候列位,把这一卷糊弄过去,可是,偏偏自己碰上了邪物。
先说说这题目。不讲讲怕诸公看不懂,这词儿算是个方言词汇,总之,我这种长在辽西的人,一说出口,多多少少能明白。但是我不敢说东北各地都用这个词儿。因为我就是一个熟悉辽西、辽北两地方言的人。虽说辽西人和辽北人交流没有障碍,但是很多方言词还是有差异的,即便相似,音也不同。这一点,南方人应该好理解,听一些闽粤两广地区的朋友说,他们家乡,隔一座山便彼此无法交流了。
对于“勒死狗儿”这个词,咱就得好好讲一讲了。先训诂正音,这是三个字,“狗儿”是儿化,不能按照四个字来读。
字面上看是一个动宾短语,但它实实在在是个名词。我是一个萨满,逼得我在这儿讲语法,这也是想告诉诸公,学知识一定要广泛涉猎,不能只局限于本专业。
勒死狗儿是一个多义词,一种解释是电工用具,学名叫“自锁式扎带”,是电工用来绑扎电线的,这种扎带只能进不能退,越拽越紧,所以才形象地叫了这么个名字。
第二种解释是旧社会的一种职业,是杀手的一种,如果说刺客是用刀的话,那他就是用绳子。
汉语的神奇就是使用它的人创造出语法,但是从来不受什么狗屁语法的约束。语法这东西,是给小学生写作文和广播员播新闻用的。日常说话时,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听懂就行。除了语文老师职业病犯了之外,很少有人在交流时指出你的语法错误,因为语法的错误真的不影响交流。汉语中有一种特殊的现象叫词类活用,也就是原本的词在一定语境中改变成了它不具有的词性。文言文中,一般用破音异读的方法区分。比如“衣”读阴平就是名词衣服,读去声就是动词穿衣。现代汉语不用异读,更加灵活。周杰伦《七里香》歌词“这饱满的稻穗,幸福了整个季节。”幸福本是形容词,在这里就成了动词。这一句例子,可是曾出现在高考试题当中的名句了。俗语形容一个人不正经,会说“不三不四”,这三和四是正经八百的数词,这里就成了形容词。
勒死狗儿也是一样的,两个名词性的解释束缚不了它。它还有形容词性,形容这种只能进不能退的人。
这个词汇现身说法,明明白白的告诉人,灵活变通有多重要。书面语叫变则通,通则久。俗话就是“活人不能让尿憋死。”
我还真见过不少让尿“憋死”的活人,这些活人里,孩子居多。
书归正传,说说今天我遇到的麻烦。
事情的开始是这样的,由于我关了纸活店和老婆一起开补习班,于是这半年来,我就没有个人收入。虽说两口子的买卖,挣了钱是两个人的,但我瓜尔佳.别拉是响当当的满洲汉子。是纯爷们(您说我大男子主义也行),咱怎么能靠媳妇挣钱过日子呢?
所以近来,我时常联系一些以前的主顾,白事儿是不做了,但看个风水,寻个阴阳宅还是可以的。毕竟干这个不用法术,现在的我降不了妖也捉不住鬼了。
这天,一个老朋友给我打电话,说是饭馆儿开业,要我去看看风水朝向,请个财神爷什么的。
开门做生意嘛,都得讲究点什么。我就不评价什么对与不对,好与不好了。这和端午节吃粽子,纪念屈原一码事。从哲学声说,纪念屈原肯定是唯心主义的,但是从文化上说,这就是非遗。闲着也是闲着,走一趟吧。
这个朋友是我老家的同村邻居,她爷爷和我爷爷是朋友。我俩平辈,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时候,爷爷在沈阳市里做生意时认识的她爷爷,她爷爷是个屠夫。不要看不起这个职业,也别说什么血腥遭报应之类的浑话。现在屠宰场是比较普遍了,但是在没有屠宰场之前,乃至现在农家自己宰杀自家牲畜,都得请屠夫。这是一个很有技术含量的活儿。
一般农户家养的禽畜,过年过节宰杀,一来自己下不去手,二来即便下得了手,没有手法,一击不死,弄得到处是血不也晦气不是。所以一定要请屠夫上门。不仅要好烟好酒地招待,这里的风俗讲究可是不少。咱就说杀猪吧,人家干完了活,除了要给一定的报酬之外,猪下水全得归人家。这些肥肠、肚子、猪肝、猪心、腰子啥的,虽说也值不少钱,但是可不算在请人家的报酬里。
干这活儿,不次于咱们之前说的“支客”。手要快,干净利落。还得懂点兽医和解剖学。一来在宰杀前得看得出来这牲畜有没有病,要是杀了病猪病羊,吃了你杀的牲畜得了病,那可就说不清了。二来就是快,这些畜生人家也养了些时日,多多少少有点感情,到你手里乱叫半晌弄不死,再来个鲜血四溅,你还让人家怎么吃。
而且,村上的屠夫要认得村里家家户户大小禽畜,找你去上门时,这些鸡呀、猪呀、狗呀不会自报家门,要是在张家杀了李家的猪,那就是惹了事儿了。所以你得确认这畜生是他家的,不是他偷来捡来的。
一般来说,干这一行,多多少少要会点萨满法术。往科学上说,杀生多了,双手染血,难免偶尔心理犯个合计啥的,烧个香做个法,自我排解排解,省的得心理疾病。往鬼神上说,牲畜归牲畜,但也各有主神。六畜皆属生肖之列,也不是随便宰杀的,万一有个妖精后代或是成仙得道的死在你手里,那就算是中了奖了,麻烦事且多着呢。所以得会点法术,好能看得出来。
什么杀之前会哭的牛啊,下跪的猪啊,保护幼崽卧在刀上的羊啊、狗啊,都不能杀。咱就说最简单的杀鸡,要是有养了六年以上的,都是不杀的。
人嘛,杂食动物,又不能人人当和尚。吃肉正常,杀生就正常。人家屠夫虽然杀生,但什么叫手艺高?那就是下手稳住狠快,给牲畜以最少的痛苦。一般杀生之前都要念叨几句,大概的意思就是不要责怪我,来生做人之类的话。现在农村杀鸡之前也要说“小鸡小鸡你别怪,你是桌上一道菜。”所以说,人们驯养了禽畜,就是为了杀了吃肉的,这都是人之常情。
还是儒家说得好“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这就算是想吃肉又不忍杀生,不忍见杀生的最好办法了。不过人呀,就是伪善的很,杀猪杀鸡就说残忍,买了活螃蟹活虾,下锅乱蹦,出锅吃的贼香。拍死个虫子恨不得踩上几脚,佛家讲“众生平等”,生命的贵贱和体积大小有关系吗?妇人之仁呗。
善不是不吃肉,也不是不能见宰杀之场面,而是不无故虐杀,为果腹而食即可。还是那句话,踩死虫子可以,玩死虫子一样是恶鬼,要下阿鼻地狱。即便它是虫子。逢年杀鸡正常,捉野味来猎奇尝鲜就是恶鬼,一样不能超生。
这家人家姓金,这不是我们满姓爱新觉罗随汉姓的金,也不是汉族《百家姓》“孔曹严华,金魏陶姜”的金,而是朝鲜族的金姓。
他们家住在沈阳西塔。了解沈阳的人都知道西塔是沈阳著名的朝鲜族聚集地。遍地都是韩餐厅(其实应该说叫朝鲜族风味餐厅,我说韩餐,是因为这种叫法更常见)、冷面馆、朝鲜族工艺品店。“西塔大冷面”是著名的沈阳名吃之一,在辽宁,除了丹东之外,大量的朝鲜族人,都在这了。
朝鲜族与汉族应出自一脉,最早便是华夏族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东夷”。国人讲“东辣西酸,南甜北咸”。很多人其实不解,明明川菜的代表是辣味,应该说“西辣”,而鲁菜以咸香为主,应该说“东咸”。可是为什么偏偏说东辣呢?其实这里的东南西北不是以现在的中国版图来界定的,这里的“中”是中原,四方也不是在说方位,而是在说四方民族。东夷、西狄、南蛮、北胡。这里的东夷族,是当时华夏族对中原以东少数民族的称呼,当时还分不太明晰,所以统称东夷,而辣,就是朝鲜族特有的酱料和辣白菜的味道。
东夷族人,一部分南迁汉化,成为汉族人的一部分,一部分东渡登岛,发展成朝鲜族。
史书上记载着商纣王叔箕子赴朝的故事。并在朝鲜半岛建立国家,国号“箕子朝鲜”,周朝建立之后,武王就将他封在那里。这也是中国史书上第一次见到“朝鲜”字样。
当然,咱不能大国沙文主义,这毕竟是咱自家史书上的故事,多多少少有点国人意淫的成分,人家朝韩两国虽然承认有这么个事,也有祭祀箕子的庙宇,但并不承认就是这位王叔建立了朝鲜国。
历史上,中国和朝鲜的渊源还是颇深的,隋朝、唐朝初年,都曾出现过“征高丽”的战争。这之后的中朝关系一直不错,元明清时期,朝鲜更一直是中国的属国。大明万历年间,日本人进攻朝鲜,朝鲜史书上称这件事为“壬辰倭乱”,我国史书上叫“平倭战争”。当时的李氏王朝国王,被日本人打到丹东宽甸,无奈请求内附,还是大明将士帮他复国的。
在中国,朝鲜族主要的生活范围就是东北,辽宁的丹东,吉林的延边都是朝鲜族人聚居的地方。鸭绿江、长白山天池,都是可以对望见朝鲜国土的。
朝鲜族是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中十分能歌善舞的一个,在东北文化中,朝族文化影响深远。
国人爱吃面食,又以面条为代表的。几乎中国的各个省份,都能有一种代表该省的面条。辽宁的话,非冷面与烤冷面莫属。不论哪种,都是典型的朝鲜族美食。
回过头来再说金家。屠夫这一职业不必世袭,但是手艺可以传承。金家第二代已经不以屠宰为主业了。
她的父亲在城里做生意,挣了些家底儿,便在乡下盖了一间小别墅。金家别墅就在我家老宅旁边。一新一旧,是村里一景儿。我这位朋友算是个富二代了。这个富二代可没有贬义。要是用个文词的话,叫“缙绅之后”。
说来我和这位朋友颇有些“桃色新闻”。咿呀学语的时候,家长们逗孩子,让我管她爸爸叫了好几年的老丈人。现在想想,我这个无业游民,怎么配得上人家缙绅之后呢?
这次回沈阳,临走之前我有点迷茫。往常要是自驾的话,就带着剑和葫芦,坐火车呢就不带剑。但是那都是在我有法术的前提下。现在我什么本事都没有,这两样东西,带了也是白带。但是空着手心里又不舒服。这一行干久了,感觉没点物件防身不敢出门。思来想去我相中了蒜瓣儿。在我们萨满教里,狗是个灵物,可以成为保家仙或者出马仙。在道教里,狗血也是可以破妖法的。
向夫人通禀之后,带上狗驱车来一趟沈阳西塔。
到了西塔我迷茫了,这里满大街都是饭店,哪家是她开的我忘了问了。我正找车位呢,蒜瓣儿十分紧张,撅在后座上,鼻子里发出呜呜声,爪子挠的车座子直响。我明白,这里大街两侧的饭店,基本都是狗肉馆子。
朝鲜族以狗肉为佳肴。对于狗肉有无数种做法。朝鲜族俗语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我没见识地说,据我所知,在国内,吃狗肉,没人能和朝鲜族相比。
“放心吧,我不吃你。”我拍拍蒜瓣的头让它安分,但它还是无法冷静下来。据说狗能闻出什么地方杀过狗,或者是杀过狗的人身上的味道,它们也是十分敏感的。
我顺着街道张望,看到一家店名很是讲究,叫做“一献之礼”。
我心说,这家店的老板有大文化,要不是同样有文化的人,都不知道这家店是干什么的。这真是擎等着赔钱啊。
诸公莫急,待我给您讲清楚什么叫——一献之礼。
这个词出自《礼记.王制》是周代宴饮的礼仪。一献又称三爵。是宴饮时的一个环节。主人举杯劝酒称为“献”,客人回敬称为“酢”,主人再将酒注入尊内自饮后二敬众宾称为“酬”。完成这“三爵”,就是——一献之礼。
《礼记.王制》记载:一献之礼既毕,皆坐而饮酒,以至于醉,其牲用狗。所以说,这个店名的意思就是狗肉馆子。
汉族的优秀文化礼仪,尤其是周朝时期的礼乐制度,在朝鲜族中保持的特别好。朝鲜族男装的上衣就叫周衣,基本保存了周秦时代汉人衣服的样式。据统计,全球孔庙最多的国家居然不是孔子的故乡而是韩国。我不知道,这位圣人到韩国吃贡的时候,是不是嚼着辣白菜然后骂着他的故国后人呢。
这时一献之礼门口走出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什么样呢?我先不做过多描写,您先回忆一下二零零五年成龙的那部电影《神话》中由韩国女演员金喜善饰演的高丽公主玉漱。眼前这个姑娘,就是那个样子的。
不得不服,高丽人的相貌确实是可以入画。且不说什么韩国整形技术怎么怎么样,你要没有个好胚子也整不出来啊。张飞再怎么整也不能变成貂蝉不是。再说了,我现在看到的人是中国人,又不是韩国人。只是民族相同而已,她又没整过容。高丽人有特有的鹅蛋型脸蛋儿。我一直认为这是女性最完美的脸蛋。比瓜子脸可人,比圆脸秀气。您看看古画里和出土仕女俑的脸型,基本上都采取这种形制。写了这么多年故事,第一次觉得自己词穷。我竟找不到什么形容词去描写那张脸。眼睛、鼻子、嘴巴、一切都不大不小,单独看没什么特别,组合在一起就像经过精密地测算一样完美。
我想到了古乐府中《陌上桑》里描写的那个美女秦罗敷。作者写了下裙,上襦,发髻,耳饰,甚至写了笼钩、笼系的材质颜色,唯独不写眉眼相貌。可能也和我今天一样,不知如何去写,留待读者自行想象吧。
在这里我想引用维克托.雨果先生描写圆明园的句子“请想象一座语言无法形容的建筑,某种恍若月宫的建筑。这就是圆明园。请用大理石,用玉石,用青铜,用瓷器去创造一个梦……”
请您用想象中最完美的五官去创造一张脸,东方审美下的东方美人的脸。不过在您想象前请先确定您的审美是高级的,明白什么叫东方审美。否则您想象出来的网红脸会玷污她的容颜。
我看见那个美女向街上张望,似乎看见了我,然后向我招手。
“是关哥吗?”她说。
“你是泫姝吧?啊你哈赛有。”我记得小时候和她学过几句朝鲜语,这句应该是你好的意思。
金泫姝莞尔一笑,说道:“你还记得小时候教你的朝鲜语?”
我下了车,蒜瓣儿却怎么也不肯下来。这大热天的,要是把它留在车里,非休克了不可。我只能把它抱下来。
“你教我的,我怎么能忘呢?”我这人,一见到美女就会油嘴滑舌。
“去你的吧!你说的这句明显的韩语的味道,我们朝鲜语和韩语是有差别的。对于你们外族人听不出来,我们却能分辨。你这句,是跟你老婆看韩剧时学的吧。”
我很尴尬,所以说,不懂的东西别乱说,容易露怯。
我被她请进店里,楼上雅座包间。我来这种朝鲜馆子和回家一样。包间里都是炕和矮桌儿,和我们老宅的布置很像。
对了,很多人分不清朝鲜和韩国。这两个国家能分清。但是他们的语言究竟叫朝鲜语还是韩语?他们的民族究竟叫朝鲜族还是韩族?他们的食物究竟叫韩食还是朝鲜美食就分不清了。
这可以理解,毕竟我们不了解朝鲜族的历史。就像外国人要是不甚明白中国史的话也搞不懂该叫我们唐人还是汉人,还是中国人。
咱们就简单介绍一下。
南北朝的时候,中国东北少数民族在辽宁省内建立高句丽政权,之后扩张到朝鲜半岛上,占领了朝鲜半岛大部。剩余的土地被朝鲜土著政权新罗和百济一分为二。这就是朝鲜半岛上的三国时代。
宋代时,王建改国号为高丽,灭新罗、百济,降于金国。
明朝,国王被手下将军李成桂谋反,建立李氏朝鲜。一八九六年,朝鲜高宗在俄国支持下,脱离宗主国清,升格为大韩帝国。李氏朝鲜改国号为韩。
一九四零年,日本控制朝鲜。在中国支持下,朝鲜复国运动人士在中国成立“朝鲜光复军”。力求摆脱日本控制,推翻傀儡的韩**。
直到“抗美援朝”战争结束,以北纬三十八度纬线为界,分为朝鲜和韩国。但是不论朝还是韩都是不承认国家分裂的。韩国称朝鲜共和国为**。朝鲜共和国称大韩民国为南朝鲜。
弱国被强国左右的政治,直至分裂,历史上写满了血和泪。
朝鲜半岛虽小,但也历经了数次的分裂和改朝换代。朝韩之间的关系颇像中国战国时的诸侯们。虽同根同源,但是各有差异。总之您记住一点,见了韩国人您就满嘴是“韩”,见了朝鲜国人您就满族是“朝”准没错。
不过,朝鲜族的说法,在国际上只限于称呼拥有中国国籍的朝鲜族公民。朝鲜共和国国民说自己是“朝鲜民族”。韩国人自称“韩民族”,而中亚朝鲜人则自称“高丽人”。一旦叫错,他们会不高兴,甚至可能发生冲突。
进了包间后,先喝大麦茶。这是他们朝鲜族特有的饮品。很多朝鲜族风情的饭店里都是免费续杯的。虽说便宜,但是很好喝。
泫姝说:“我这店怎么样?”
“够气派,都是你的?”
“是的,别看门面不小,但是在西塔,这样规模的馆子太多了。现在韩餐比朝鲜族传统菜受欢迎,但我坚持作咱们中国的朝鲜族风味,不做外国人那一套。年糕火锅,铁板烤肉,石锅拌饭,火是火,不过,我只想做咱们东北老鲜族的菜色。”
“没事,有你这么漂亮的老板娘,就比别的馆子有竞争力。”我笑着说。
“你呀,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不正经,大老爷们出门抱个小狗,你以为你是上海滩的阔太太吗?”
“我呀,我是正经了那就不是我了。说吧,发小儿,找我来不是为了和我逗闷子的吧。”
我明白她的心思,要说法术,人家鲜族金家也是传承有序,行里显赫的门派。朝鲜族没有统一的民族宗教。在上古时代檀君朝鲜时诞生了原始的萨满教。朝鲜族人有自己的巫堂,和我们满洲弟马看事的堂口差不多。只不过女性的巫师较多,男性的巫师称为“巴克苏”,是比较少见的。
而泫姝的爷爷就是一位巴克苏。
想当年,我太爷爷组织过一次“神圈”大事。行里的各族萨满一说都知道七二年的闾山屠麟大会。话说当年医巫闾山景点之外的野林子里出了个黑麒麟,作恶一方,伤害人畜。以我太爷爷为首,召集东北各族萨满、佛道高人,出手降妖。太爷爷也宣称,自己将会在这次出山后金盆洗手,也不在招收徒弟。
蒙族大巫师茂巴思门下关门弟子,太爷爷的名头早在解放前就响当当了。他的收山仪式,圈里人谁不想看一看。这故事我想想就热血沸腾,我一定会找个机会把这件事详细地写予诸公。
据说当年太爷爷和爷爷是满洲弟马的代表。奶奶是蒙族巫女的代表。别看我奶辈分小于太爷,但是身份可是和太爷的师父平起平坐的。金家爷爷代表鲜族大巴克苏参加大会,河边看厕所的管老头曾代表锡伯族鬼眼一派。我那师爷入尘代表东北佛教界出席,另外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回族、赫哲族、俄罗斯族、哈萨克族及道教等高人也纷纷参与。最后由太爷爷亲手斩杀黑麒麟。从此收山。
金氏一族的法术,专攻“易躯术”,即以人之躯可入妖体。在我们圈内也是有一号的。
所以说金泫姝的本事不在我之下,找我来帮忙,一定是有什么她们家法术解不开的事。
“老板娘,菜做好了,上吗?”一个服务生敲门进来对泫姝说。看来在我来之前,发小儿已经替我点好了菜。
炒饭、酱汤、煎肉、章鱼。说实在的,鲜族的美食的确精致,这一点和和风的料理颇似。您说中国菜也精致,我当然认同,但那得去大馆子。比如以三十块钱为标准的话,您在中餐馆子里能吃饱,但是就谈不上精致了。不过即便是一份鲜族冷面或炒饭不过二十块钱的价格,也依旧是精工细作的。
饭桌正中,大瓷盘里摆着一物,喷香诱人,我刚要去夹,蒜瓣儿几乎要扑上桌子了。
这时,泫姝才意识到不对,忙说:“怎么搞的,把这个菜换了!”服务生刚要撤,我则叫住他说:“小哥,这是什么?”
服务生十分不好意思地说:“是狗腿,对不起关先生。老板娘说点一个豪华双人套餐,嘱咐过我您是满族,不要上这个。后厨忙,我给忘了。我这就给您换。”
“别呀,这都做好了,换它干啥?放着吧,我吃。”
我夹了一条狗肉放在嘴里,别说,真是香极了!
“别拉,你不是满族吗?”泫姝十分吃惊于我的举动。
“满族咋了?”我又吃了一块。
“满族不是不吃狗肉的吗?”
“谁告诉你满族不吃狗肉的?”
“好多人都这么说啊,我有的时候进狗,都不敢露,之前和一些满族人发生过冲突。”
“那是他们有病!报警抓他个王八蛋!”
我最看不上这样的人,你不吃狗肉是你的自由,我吃也是我的自由。我一没吃你家狗,二没吃警犬军犬导盲犬。狗又不是保护动物,凭什么不能吃?别和我说吃什么不行,为什么吃狗?我还想说吃什么不行为什么不能吃狗呢?你说狗可爱,所以不能吃。我呸!猪羊牛鸡谁不可爱?只要你愿意,苍蝇耗子也可爱。
我也养狗,我也爱狗,我也吃狗,这一点不矛盾。
要是您说心善,不吃荤。我敬着您。要是您说您吃肉,但只是不吃狗,呵呵,我去你爸爸的哥哥的。
我还不吃蟑螂呢,怎么样,我善良不?
宗教信仰,民族传统。我尊重,也遵守,更理解。但既然是民族传统,尤其是本民族的传统,就必须明白这个传统是怎么来的,这个传统究竟有没有。是古来流传,还是现代人附会的?
关于满族不吃狗肉,比较普遍的说法是——义犬救罕王。说是一只狗,救过努尔哈赤的命。这种事吧,听听就得了,没有任何一本史书写过。而且,满族以乌鸦为图腾,竖索罗杆就是为了祭祀乌鸦。狗,从来就没有过这个地位。清代宫廷密档记载,皇太极宴请宾客时经常吃狗肉。要是真有什么“救罕王”。这当儿子的还能把爸爸的恩人吃了?
有的人说狩猎民族不吃狗,狗是伙伴。蒙古族游牧民族一样吃马,汉族农耕民族一样吃牛,大和族渔猎民族没少了吃鱼,不仅吃,还生吃沾芥末呢。
事实证明,赖什么动物为生的民族反而以什么动物为食,这是十分正常的现象。
您说不吃狗是文明的象征,古人吃狗是因为食物有限不得不吃,今人食物丰富,便不再吃。我就更不懂了?不吃狗为什么就文明了呢?文明体现在哪呢?不吃野生动物是文明我能理解,不吃狗?狗是你家亲戚啊?
我家是满人,我家也吃狗。我吃,我爸吃,我爷吃,我太爷爷也吃。太爷还吃过两脚羊呢。
人家印度人不吃牛,那是宗教信仰,印度教认为牛是湿婆神坐骑,每一头牛身上多坐着湿婆神呢。所以不吃。人家回族信仰***教,《古兰经》载,禁食猛兽。古人以猪狗为猛兽,故而不食。这咱都得尊重。可有些人在那闲的脚丫瓣儿疼说“狗狗那么可爱,为什么吃它。”我就真的懒得理他。为什么吃?好吃呗。
我奉劝那些到狗肉馆救狗的,把您的善心给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不好吗?
善良的人如果无知愚昧,偏听偏信。那就会成为不善之人的傀儡。
降龙罗汉济公长老最爱吃狗。《圣经》记载上帝也允许人吃狗。(原文是:凡自然界的肉食,我都赐予你当做食物。)
他们吃,我也吃。
那蒜瓣儿也来一块吧。我撕了一块儿给它。它嗅了嗅,然后小心地吃下去,接着摇头晃脑朝我要。
看吧,狗都吃狗。
动物就是动物。你认为它低等,你就是高级的。你认为它和你平等,你就是低级的。四百万年前,森林古猿进化成人,历经千辛万苦爬上食物链顶端,从兽类中脱颖而出,不是让我们后人把自己当动物的。保护它们因我文明。食用它们,亦因我文明。
这是大道,是人与自然相处之法,是哲学。
井蛙不可与海,夏虫不可语冰。不懂的人,永远不懂。
“你觉得这肉怎么样?”泫姝问我。
“好吃啊。”不得不说,鲜族的辣酱是一绝。即便是水煮大白菜,沾了酱也好吃。我又不禁感慨。史书记载,古称酱为“醢”,周天子用膳,面呈醢百二十碟。六十咸,六十甜。周朝时,我们现在厨房里的粉末颗粒状调料除了盐和花椒之外,基本上都没有。本应饭食寡淡,但是不然。如此繁多的酱料,在中餐中现在不易找到了,但是在鲜族美食中依旧保留。
“你别蘸酱尝尝。”她说。
我试了一口,嗯,这里头有事儿!
“什么味儿,你尝出来没?”
“妖血的味道。我们家有家传的嗅风术,这味道太熟悉了。你这店里的狗都是谁杀?”
“我。”
话聊到这儿,才有点意思。当一个金喜善一般的美女口唇翕动,吐出一个“我”字时,我才明白为什么东北人对于鲜族人有一个不太敬重的称呼——棒子。
这个称呼源自伪满时期的朝鲜警察。日本先占了朝鲜后占了东北。关东军人数有限,一方面要打仗,一方面又要维持地方治安。他们便让很多朝鲜人来奴役中国人。但又担心朝鲜人造反,于是这些鲜族警察一般不配备枪支,便只有警棍。警棍不够用了,朝鲜人就会用妇女河边洗衣服的棒槌来代替。由于同样是受奴役的民族,中国人看到朝鲜警察耀武扬威,很是不爽,便叫他们棒子,或高丽棒子。其实这个称呼最初不是用来叫所有鲜族人的。只是那一少部分为虎作伥的而已。
后来呢,这个词叫开了。棒子也有了新内涵,比如形容朝鲜族人勇敢执着,有股子狠劲儿,一往无前,如一根大棒。
“你是不是在杀狗的时候,遇到什么仙儿了?”
“应该不会,因为要说法术,我也不是不会。凡狗还是才仙我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要不你等我吃完了,运运气,给你看看店里有什么不干净的。不过我最近内力封住了,我得试试调息一下,不保证能打通经脉。”我惭愧地说。
吃过了饭,眯了一觉儿,睁开眼睛,已经是下午五点了。清风渐起消溽暑,蝉鸣才动静纤尘。正是个打坐练气的好时候。
这时,我隐隐约约听见一阵狗叫,声音自后厨传来。
在狗肉馆子里听见狗叫倒是没什么异样,但是这个狗叫声作为萨满我听得懂,那狗叫声里有人的动静。说白了,就是狗在学人说话。
话说世间禽兽学人说话的叫“反舌”,而“反舌”只有鸟雀。这也是妖精欲为人言,先学鸟语的原因,便是要练就其反舌。这狗叫是一种反舌渐成未成的状态,难道,泫姝杀狗,真的遇上了什么狗妖?
我没时间继续打坐练气了,急忙向后厨走去。
盛夏暑热,正是夏至前后,时值晚凉渐起,正是舒服的时候。这个点儿,饭店尚且不忙,难得的清凉和舒适,饭店中的员工,都倚着吧台、桌椅小憩。
奇怪,难道他们店里有集体睡下午觉的习惯吗?一个两个睡了也就是了,怎么全体店员都在睡觉?我看见蒜瓣儿,连它也在睡。
我留意了一下这一屋子人和狗的肚子。吸一口气吐两口。这是妖法——假寐之术。中术的人吸气少出气多,体内缺氧,精神不振呈现睡眠状态。时间一长,会因为重度缺氧而导致脑死亡及脏器衰竭。这脑死亡很可怕,和植物人是两个概念。植物人虽说没什么意识,但好歹大脑能操控身体器官新陈代谢,而脑死亡后,大脑则不能控制器官,这时,即便有呼吸,也是一个尸体。医学上可以用气管插管的方式维持呼吸,用输液的方式维持身体机能,但我们行内术语就叫“活死人”。法律和医学上也认定脑死亡就是死亡。
这种妖术极其阴狠,要是不找到作法者让它破解或者杀了它。法术就解不开。持续不了多久,中术者体内含氧量耗尽,也就完了。
可是,为什么已经没了护体罡气的我却没有中术呢?
我顾不了许多,快步向后厨走去,后厨门是关着的,此时也没开灯。我陷于无尽黑暗之中,异常恐怖,整个厨房,像是从西塔蒸发到另一个空间。渐渐,外面街上的声音一点也听不见,四下只有自己的脚步声。
那反舌的狗叫越来越明显,那狗似乎在做什么重体力活,气喘吁吁的样子。
我找到了电灯开关,开了灯。嗬!真是吓得汗毛倒竖。
厨房的红案一角点着一支白蜡烛。但滴下的蜡油却是血红色。地上已经积了一滩血色蜡油,烛火摇曳。
案板上躺着一个穿着朝鲜族契玛(朝鲜族女装)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泫姝。泫姝的衣服被解开,裸露着雪白的皮肤,吹弹可破。放心,我现在是没有意思邪念和色心的,因为泫姝面前正站着一物。那是一条和成人身高相仿的大野狗。这野狗身上没有皮毛,条条筋肉裸露着,血红血红的十分吓人。由于身上没有皮毛,口中的犬牙支棱着,交错的犬牙间口水流的到处都是。
那没毛大狗像人一样站着,爪子里握着一把剔骨尖刀,它两只后腿站定,一爪持刀,一爪按着泫姝肩头,我再晚来一步,刀子就刺进喉咙了。
而泫姝似乎动弹不得,惊恐的双眼望着刀锋,正是狗为刀俎,她为鱼肉。
昔日杀狗的人,今日正要被狗杀。您别说什么“报应”之类的混账话。即便是素食主义者,也没有权利诋毁屠夫。他们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屠夫和偷猎者是两码事。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是两码事。宰杀和虐杀是两码事。为了利益和乐趣剥夺动物生命和为了餐食剥夺动物生命更是两码事。
虚伪且无聊的善是伪善,伪善比怙恶更可耻。
我正准备救泫姝却发现她有点奇怪,她脖子上有东西。像是个项圈,又像条绳子。有二尺长的绳头儿,耷拉到案板下头。
泫姝的衣服被那狗妖扒了,男女有别,我本不应该盯着人家看。但我不得不看,哪有人脖子上有一根勒狗绳儿的?我仔细看那根绳子,粗麻拧成,很是毛糙。绳头儿断茬儿看不是刀割斧剁的,应该是拽断的。断口儿参差不齐,打了一个勒死狗儿的扣儿,套在她雪白的颈子上。
如果有这条勒死狗儿的话,杀泫姝不用刀子,一拽那绳头儿就结了,为什么那没毛狗要用刀呢?
狗妖看了我一眼,居然没有理睬,不怕不躲不叫,刀往下扎。
我忙冲上去,但还是快不过它。眼见刀尖儿即将刺破泫姝皮肤的时候,泫姝的眼睛一下子睁开了。
血红色,且没有白眼。
咱之前说过,狗的眼睛正眼看的时候没有白眼。只有它在转动眼球的时候,才会出现少量白眼。这分明就是一双狗眼。泫姝为什么会有一双狗眼呢?
只见泫姝玉腿一蹬,正踢在那狗妖裆部,狗妖吃痛,打了个趔趄,退了半步。泫姝一骨碌,从案板上爬起来,可是,可是。
她却不着急穿衣服,就这样**着站在案板上。双手凭空作持棍状。只见手心金光闪烁,出现一节一尺来长短棍。那棍看不出材质,似铜而黄,似金而黯,似铁而重,迎风一抖,化为两截。正是一根双节棍。我看她脚下步法,与汉族无武术扎马又有所不同。我学过南拳,多多少少涉猎过一些武术知识。这是典型的跆拳道招式。
跆拳道本身就是产生于朝鲜半岛的一种搏击术。以腿法为主,辅助兵器极少。单刀和双截棍算是其二。一般能上体使刀棍,下体使脚法的便是高手。因为上身用了兵刃,所以若不是高手,下身踢腾时极易误伤自己。
那狗妖绰刀在手,身子一挺也翻上案板,扑向泫姝。
泫姝舞起双节棍,呼呼生风,一时间看不见棍,只见一团金气将人罩住,她脚法轻盈,如一只螳螂,在灶台、案板、水池见翻飞跳跃。
狗妖则不怎么动,站在厨房正中持刀突刺。一击不中便收刀,等待下一个机会。
这场面正是大开眼界。一只没毛的大狗,在后厨持刀对抗一个使双节棍的裸女,我是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
突然,泫姝一跃而起,双腿凌空劈一字马,在狗妖头顶掠过,手上双节棍向下扫。
一声闷响,正闷在狗妖狗脑勺儿上。狗妖一声惨叫,定睛再看,狗妖没事,泫姝则躺在了地板上,如一只风筝一样被狗妖拽住了勒死狗儿,从半空扯下来。
“帮忙!”我听见泫姝大叫。我虽然没有法术但不能见死不救。我抄起狗妖被打落的尖刀冲上去。
血喷薄而出。
再看那尖刀,正扎在泫姝左胸上。
尖刀刺破心脏,血压不小,喷得刀子晃动。泫姝看看我,花容失色,口唇张合,一句话也没说。
诸公先别急着报警。这里面有事儿。
“行啊,虽说没了法力,但眼力还行。”那没毛狗对我说。
“金家的易躯术就这点儿不好,一旦妖精变成你的身子,你就得用它的样子。”我对那狗妖说。
“这狗精也真是的,变成我也就算了,还不穿衣服。你小子不虚此行吧。”
“你见哪只狗穿衣服的,它要是真穿着衣服,我还看不出来呢。”
“我就说嘛,找你没问题。瓜尔佳氏的能耐我是见过的。”
“你见过的是我太爷爷、我爷爷和我爸的,我的没能耐你是没见过啊。我说,咱能先变回来吗?我和一个没毛狗说话太别扭了。”
“现在还不行,你杀了它的妖体,没破它的妖灵。我必须收了它的妖灵才能变回来。”
我明白泫姝的意思,以前也讲过。降妖要收了妖灵,光对付躯壳是没用的。就像教育学生,要让他内心中接受批评并改正错误。而不是用威严和体罚惩治他们的身体。我要是有葫芦这事儿很简单,往天灵盖儿一扣就完了。但是我现在一没法力,二没葫芦。而且按照萨满的规矩,这是在人家地头,轮不到我来戗行。
“你回避下。”
“我是灰仙弟马,收妖又不是没见过。”
“这狗精用的可是我的身子,我取出它妖灵之前它可变不回来。你想看给人开颅吗?”
“得嘞,我晚上还想睡觉呢,这事儿要是观摩完了,够我做一个月噩梦的。君子远庖厨吧。”
待泫姝从后厨出来,已成人形。穿着那件白色契玛,手上是一条勒死狗儿,提着一条没毛大狗。
“这是个什么东西?”
“这条狗精跟我们金家算是旧恩怨了,今天也算是了解了。”
“不好意思打断你,咱们都是萨满,这狗通灵有了法术,按照邪物的分类应该叫妖吧。你为什么叫它狗精呢?”
诸公别嫌我咬文嚼字,吹毛求疵。这妖精鬼怪等名词您分不清没关系,我们是专业人士,必须分清。就像语文老师读错了字,您读错了字音很正常,他读错了就是水平不济。
“你说得对,如果它是狗通灵,不仅要叫狗妖,弄不好还是个出马才仙。但一旦叫妖,就是得了人身的,二来呢,它生来就有邪力,不是通灵得来的。”
“那应该叫狗怪。”我这人啊,就是烦人。
“生而有邪力为怪,或人兽所生,或天地所生。猪八戒为怪,猪所生;孙大圣为怪,天地所生;哪吒为怪,人所生。这只狗精是狗妖所生,不是狗所生,所以不算是怪。练出人形就是真正的狗妖,没得人身,就是狗精。你说的狗怪需前世是灵物,今生为狗所生才能叫怪。它要真是妖、怪,你以为以你现在的能力还能扎死它?”
“你呀,讲个知识点还得埋汰我。”
“你呀,有空多和你爸爸学学本事。少扯点用不着的。关叔可是入尘居士的徒弟,闾山屠麟萨满的孙子。怎么到他的儿子自封经脉半个多月都打不开?你是不是血栓啊?”
童年的老友,才会有如此畅快的交谈。我这个人不在乎朋友的数量,只在乎质量。若是没有能如此剖腹见心的挚交,我宁可孑然一身也不要所谓的合群。
“这狗精是我爷爷当年上山挖桔梗时见到的。当时还是一只狗崽儿。爷爷常年杀狗,见到狗崽儿心生怜悯,有心收养做点善事。想着挖完了桔梗回来抱走。就从筐里拿了一节儿麻绳儿栓了个勒死狗儿的套儿,暂且把它绑在树上。
这勒死狗儿的绳儿,吃力一端拴在了树上,只要树不跑,狗不会把自己勒着。但它自己也解不开。可是等我爷爷回来时,狗崽儿咬断了绳子跑了,地上还流了一滩狗尿。
爷爷也和关老太爷学过嗅风术,一闻便知绑了邪物。心中愧疚,怕耽误它修行,有心找到它,帮它解开绳子。
爷爷后半生见过它几回,都是还没近身,狗精就以为爷爷要害它,不是反抗就是跑了。因此还和我家结了仇,时常来作祟,捣乱。
爷爷临终前告诉爸爸,日后见到它不要为难它。这都是自己犯的错。还说让我爸争取给它解开绳子。就这样狗精对我家的误会从爷爷辈又传到我爸这儿。
现在这狗精隔三差五来我店里捣乱。我可没有那么好脾气。被绑了勒死狗儿还以为给它解绳子的人是坏蛋的主儿,我懒得惯着它,这不找你来帮我除掉它嘛。”
“我懂了,这种人我见过。我老婆有一个学生,学校老师让戴校徽。孩子跑了一天校徽掉了,就剩一个别针别在衣服上,放了学来补课。老婆怕他扎到自己,想给他摘了,孩子不仅死活不肯,还老大不乐意了。”
“这样的人多了去了,听话到极致,其实就是行尸走肉,永远不会有成就。家长让孩子听话,老师让孩子听话。孩子就认为听话是好品质。听话是最没用的品质,只有奴隶和牲畜才以听话作为标准。现在的人,特别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变成木偶。”
一个人听话久了,就会麻木,就会痴傻,就会失去灵魂,就会不可理喻。试问世上,有多少被套了勒死狗儿的人呢?
不听老师的话会被批评,不听县令的话会坐牢,不听国王的话又敢于杀了国王的人,是下一任国王。便是制定规矩的人。
听话,是因为这句话是对的,不是因为他是谁说的。听话要以判断力和自主力为标准,否则,你就是活的复印机。
远到高祖刘邦、太祖朱元璋;近到国父孙先生,开国领袖毛主席,试问谁是听话的呢?
儒家先师孔子不听话,被逼出国依旧周游于诸侯之间,陈蔡绝粮之际高呼“君子固穷”也不愿意做听话之人。道祖不听话,骑青牛出函谷关,背井离乡而客死他国也不愿做听话之人。佛陀不听话,放弃迦毗罗卫国国王之位,出家悟道,连父亲的王位都可以藐视。上帝耶稣不听话,被犹太人钉死在十字架上,七日后复活继续坚持己见也没见他“悔改”。
他们都不听话,不听话还是错吗?
家长和老师啊!我求求你们了!您应该教给孩子判断是非正误的能力,而不是要他们听什么狗屁一样的话。这样的人,能有出息吗?
能自主决定去处的流浪汉,胜过傀儡一般的皇上。不是吗?您想想伪满洲国的溥仪就明白了。
不过,那些死命护着自己脖子上勒死狗儿的人,也不必改变他们。狗为什么从狼变成畜生和宠物。因为它们不仅听话而且认为听话是对的。那就做一辈子,几辈子,世世代代的畜生吧。它将是人类的玩物,工具,是所谓的伴侣也是口中食。路是它自己选的,不是还有很多动物没有变驯化嘛,它们或许活的不如狗,但是有尊严,有自由。
鲁迅先生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说“其既不争,其不幸何足哀之?”
愿意吃屎还甘之如饴的人,您千万别抢他的屎,他就好这口儿。
所以泫姝也没给这狗精面子,什么以金刚之力行菩萨之心。菩萨之心不是廉价的,这样的狗精就应该被勒死。不知好歹,活了大该!
“我有一事不解,为什么你们全体店员加上蒜瓣儿都中了它的假寐之术,我却没事?”
“你吃的那只狗腿来自一条黑狗。黑狗血能破妖术。”
“那蒜瓣儿也吃了啊。”
“因为它是狗,狗就是狗。我不把他们当人不代表我轻视它。”
“女中豪杰,这就是东北人口中的高丽棒子!”
“我们鲜族有一位金乔觉王子,父亲是新罗国国王。和佛陀一样,他不在乎富贵和王位。带着白犬,渡过大海,来到中土九华山修行。佛祖让他成佛,他却连佛祖的话也不听,甘愿堕入地狱,解救鬼魂。发大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这才是我们鲜族人的脾气!”
“大愿地藏王菩萨,我知道这个典故。”
倔强而勇敢,我现在不认为高丽棒子是贬义。
别了泫姝,在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到,那条狗精被扒了狗皮,应该是遇到过驱魔人侥幸逃生的。既然扒了皮,勒死狗儿应该掉了啊,是它自己又系上的。
真是个听话的典范啊,从小被套上了勒死狗儿,扒了皮还得自己系回来。当今父母,是想让孩子成为这样的人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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