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鱼纹身的女孩》 幻肢 我坐在会客厅里焦急地等待着,过了很久,终于听到“吱呀”一声,有人推开了旋转门。 我抬头望去,看到母亲坐在轮椅上,一位穿着粉红色制服的年轻护士推着她,进了会客厅。我留意到,年轻护士低着头,刘海垂了下来,正好遮住了她的面庞。 我忙不迭地走过去,从护士手中抢过轮椅,推着母亲来到落地窗边,今天天气很好,阳光透过玻璃正好可以晒到我和母亲,很温暖。 我问:“还有多久可以出院?”护士冷冷回答:“这种问题,请你问医生。” 这家医院的护士,态度一向都不太好,我正想发脾气,母亲却摆了摆手,我只好咽下怒火,俯下身体,问她:“最近身体好吗?” “还好,还好,就是经常见不着你,想你呢。”母亲慈爱地回答道。恰好在这个时候,我又听到旋转门那边传来“吱呀”的声响,回过头去,看到了身披白大褂的主治医生,正吃力地推着一台可移动治疗床,想要进来。 治疗床上躺着一个病人,浑身披着白色床单,只露出脑袋,病人有气无力地耷拉着脑袋,眼睛微微睁开,眉毛鼻子都挤到一块了,仿佛很痛苦的模样,可能刚做完手术吧。 主治医生把治疗床推进会客厅后,看到整个厅内只有我和母亲,于是垂头对治疗床上的病人说道:“来看望你的人还没来,你先在这儿等一会儿吧。” 病人似乎没听明白医生的话,他张开嘴,先犹豫了片刻,才嘶哑地叫出了声音:“痛,痛呀,好痛!” 医生笑了笑,说:“没关系,我给你打麻药,马上就不痛了。” “快,快一点,现在就给我打麻药!要痛呀,痛死我了!”病人不住呻吟。 医生为难地看了病人一眼,只好转身向旋转门走去,大概准备去拿麻药给治疗床上的病人注射吧。这时,我听到母亲小声问:“还有多久可以出院?”我赶紧对她说:“妈,我去问问医生?” 趁着医生还没走出旋转门,我快步走到他面前,拦住去路,问道:“我妈问,还有多久可以出院?” 医生看了看我,露出微笑,和蔼地答道:“从纯医学的角度来看,已经可以出院了,但我建议,还是再多观察一下。一旦我确认可以出院,就第一时间通知你,好吗?” 真是太棒了。我像个小孩一般蹦蹦跳跳回到母亲的轮椅旁,快活地说道:“医生说,还有几天就可以出院了。出院后,我们一家人又可以住在一起啰。”母亲也很开心,她笑着对我说:“欧青啊,你什么时候才能带个女朋友回家给妈看一下?我做梦都想着抱孙子呢。” 唉,又提这个……我脸色一沉,但旋即便笑嘻嘻地说:“妈,放心好了,这段时间没和你在一起,我认识了一个姑娘,很不错。我再和她处几天,就带她回家来见你。” “真的?你没骗我?”母亲露出开心的笑容。 “没有,真没有!”我斩钉截铁地答道,同时抬起头向旋转门外望去,然后我看到了站在门外走廊上的苏米莉。 其实刚才苏米莉陪我来会客厅的时候,我就对她说过,要不要一起来见我母亲?但她却连连摆手拒绝了我的提议。唉,她还有点儿害羞呢,可丑媳妇最终还是要见公婆的呀。 我还想陪母亲再多聊一会儿,可旁边那张治疗床上的病人却突然开始呻吟,“哎哟,哎哟,哎哟——”真是煞风景,可我也不能阻止一个刚动完手术的病人痛苦呻吟呀。这时,那个病人似乎刚注意到我的存在,他扬起手,对我叫道:“小伙子,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我诧异地问:“要我帮什么忙?”我缓缓走到了治疗床边。 这个病人只有脑袋露在白床单外,他大约四十多岁,满脸胡茬,看上去家境并不宽裕。他可怜兮兮地对我说:“我的两条腿好痒啊,痒得我实在太难受了……你能帮我挠一挠吗?” 呵,敢情他刚才呻吟着“哎哟哎哟”,不是因为术后疼痛,而是因为痒?真是太好玩了。如果他真疼痛了,我可没法治,但痒痒我还是可以帮着挠一挠的。 于是我伸出右手,撩开了覆盖在他身上的那张白色床单。可当我撩开床单之后,立刻如一盆冷水猛的浇在自己脑袋上一般,愣住了。 治疗床上躺着的这位病人,从他的两腿髋关节之下,根本就空无一物,他没有腿,两条腿都没有了。 在他的髋关节位置,包扎着厚厚的绷带,还有血水渗出,很明显,他刚做过双腿截肢手术。 他明明两条腿都没有了,为什么却还说自己的腿痒得难受?说得就像真的一般。 他是不是疯了? 我正感好奇的时候,一只手突然搭在我的背上,吓了我一跳。 回过头,我看到了身披白大褂的主治医生。医生戴着口罩,只有两只眼睛露在外面,他用眼神示意,请我让开。 我只好侧身,让他来到病人身前。我留意到,在医生的手中,拿着一支灌满药水的注射器。 “你的腿是不是很疼?”医生和蔼地问道。 躺在治疗床上的病人摇了摇头,说:“现在不疼了,但很痒,痒得难受。” 医生笑了笑,抬起手臂,让病人看到他手中的注射器,然后说道:“我就猜到你这会儿应该不疼了,只是有点痒,所以我带来的不是麻药,是止痒药。我马上就给你注射,你稍等片刻,就不痒了。” 医生埋下身体,将注射器移到治疗床上空白的地方,如果病人的双腿依然健在,那么注射器这会让应该正好扎在病人的腿上。 医生轻轻推动注射器,白色的药水全都滴在了床垫上,可他却不停地说:“别动,我正在给你打针呢,别紧张,不疼的。” 我有些忍俊不忍,很想笑,这不是过家家吗? 但我却发现,当医生假装给病人打针的时候,病人还真皱了皱眉头,露出痛苦表情,好像还真很疼痛的模样。 医生抬起手臂,向病人展示了一下注射完毕的空针管后,问:“还痒吗?” 病人欣喜地答道:“不痒了,真不痒了!杨医生,你真是神医呀!” 哦,原来这位主治医生姓杨呀……杨医生又对病人说道:“呵呵,刚才给你注射的止痒药,同时也有催眠的功效。如果不出意外,过三秒你就会睡着的。一,二,三——” 他刚数完“三”,治疗床上的病人就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然后眼睛一闭,嘿,还真睡着了。 “这是催眠吗?”我好奇地问。 杨医生饶有兴趣地看了看我,说道:“是的,是催眠,而且是患者非常配合的那种催眠。” 病人的床单还没成型覆盖,我看着湿漉漉的空荡床垫,问道:“这位病人明明没有双腿了,为什么他还会感觉到疼痛?” “这是典型的幻肢痛。” “幻肢?幻肢痛?”我有些没听懂。 杨医生解释道:“有些截肢病人,在肢体切除之后,还会幻想肢体依然存在,甚至还能感觉到疼痛、冷热、痒、麻木。这种幻想出来的不存在的肢体,就是所谓的幻肢。有时候,他们还会感觉到幻肢随着大脑指令,进行一定的运动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幻肢已经并非骨科的问题了,还应该牵涉到心理学与精神病学的层次上去。” 说到这里,起初推着轮椅送母亲进会客厅的那位护士忽然走了进来,大声说到:“欧先生,会客时间到了!” 我只好无奈地目送护士推着母亲的轮椅,出了旋转门。当我看到轮椅消失在电梯里,我也走出了会客室,苏米莉还站在走廊上,她笑盈盈地问:“我们可以回去了?” 我点了点头,答道:“好,回去吧。” 我独自一人回到自己那间狭窄的陋室之中,苏米莉把我送到门外,就回去了,她始终都是这么矜持。 当她离去时,我诚恳地问她:“下次能和我一起去见我母亲吗?” 苏米莉倚着墙壁,想了想,回答了三个字:“也许吧。” 呵,女人说也许,还不是半推半就? 我回到屋里,心中乐开了花。和她交往了三个月,终于到了拨云见日的好日子! 一周后,我接到医院通知,说我可以和母亲一起回家了。真棒,这下可以母子团聚了。对了,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做呢!我赶紧从枕头下取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片刻之后,听筒里传来苏米莉慵懒的声音:“喂,哪位?” “我是欧青,一周前我问你,能不能下次和我一起去见母亲,你说,也许吧。我明天就要和母亲见面了,你到底是也许去,还是也许不去呢?”我之所以问得这么委婉,也是因为我考虑着,苏米莉是个很矜持的姑娘。 果然,她在电话线对面沉默良久,最后我听到了她的回答:“我会陪你的。” 第二天清晨,我换上一套干净整洁的白衬衫,还有笔挺的西裤,刚出门就遇到迎面而来的苏米莉。 “你真答应陪我一起去见母亲?”我兴奋地问道,然后我看到她满眼娇羞,她似乎点了点头。 其实苏米莉住的地方,离我那套狭窄的陋室很近很近,算起来,我们已经相识快三个月了。正因为我们住得很近,经常擦肩而过,久而久之便开始打招呼,寒暄几句,说起来有点好笑,直到现在我都记不清,究竟是谁主动向对方打招呼的呢。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第一次看电影,是苏米莉主动提出来的。 后来,她还经常陪我吃饭,陪我运动,陪我半夜到花园去看星星,我们就这样相爱了。她是个很不错的女孩,从没问过我收入状况,但我也很有信心能让她将来过上不错的生活。 我已经计划好了,将来要和她生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她也同意我的这个建议,不过,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亲密接触过,最多就拉拉手,毕竟,我已经重复过很多次了,苏米莉是个矜持的姑娘。 我和苏米莉一起来到了医院的会客厅外,透过旋转门,我看到母亲已经坐在轮椅上等待着我了,在轮椅旁,还放着一个皮箱,皮箱里应该装着衣物吧。这儿的护士虽说态度不太好,但还是很敬业负责的,早就提前把病人的衣物送到了会客厅里。 送母亲来的,依然是那个留着刘海的护士,穿着粉红色的护士服,这会儿她低着脑袋,刘海再次遮住了她的面庞。 让我感到好奇的是,那个双腿截肢并深受幻肢痛折磨的病人,这会儿居然也在会客厅里,他依然躺在治疗床上,杨医生就站在治疗床边。而在病人的床上,似乎还竖着一个奇怪的东西,像块薄片一般,从病人的髋关节位置竖了起来,正对着他的脸。 我仔细看了一眼,才发现,竖在病人髋关节位置的,竟是一面镜子。 他们在做什么? 我推开旋转门,和苏米莉一起走进了会客厅里。杨医生看到我后,向我打了个招呼,笑呵呵地说道:“我正对病人进行根除幻肢痛的临床治疗呢。按道理说,本来这种治疗应该在诊疗室里进行的,但今天有患者要出院,作为主治医生,我必须来对患者说一声告别,所以只好把病人也带到这儿来进行治疗啰。” 我好奇地问:“你用一面镜子治疗幻肢痛?” 杨医生笑道:“没错,治疗幻肢痛,首先要知道幻肢为什么会痛?幻肢痛其实与大脑的错误释放神经信息有关,病人认为幻肢存在,于是大脑向幻肢发射神经信息,但幻肢原本是不存在的,所以传递过去的神经无法得到.99lib.反馈,只好错误地以疼痛来代替因截肢而缺失的感觉信号,当然,有时候也会错误地用冷热、痒、麻木来代替。” “用一面镜子就能解决这些问题?”我依然感到不解。 杨医生继续解释:“是的,用镜子治疗,这叫以幻治幻,镜子竖立在病人失去的肢体位置,透过镜子,病人只能看到自己完整的部位,截肢部位则在镜子之外。这样可以使病人产生截除的肢体仍然存在的视觉错觉,患者移动健全肢体时又能主观感觉自己可以移动和控制‘幻肢’。这种方法激活了那些引发幻肢痛的脑部调节中心,从而减缓疼痛感觉。幻肢痛患者脑部错误地以疼痛代替因截肢而缺失的感觉信号。用镜子疗法我们可以修正这种失调,让患者学会控制幻肢,由此可以明显减轻痛感。” 说实话,我听不懂杨医生的解释,但不管怎么说,听起来反正很厉害的样子诶。 我下意识地牵着苏米莉的手,走到镜子旁,低下头,向镜面望去。 果然,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这位病人的上半身,缺失的下半身一点也看不到。 “我在抬左腿,我又在抬右腿,一点也不痛,真的,一点也不痛!”这个双腿截肢的病人兴奋地嗷嗷大叫着。可是我却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悲哀,当镜子拿开之后,他看到自己的双腿其实并不存在,又会做如何感受呢?就算现在面对镜子感觉不到幻肢痛,以后呢?以后他该怎么办呢? 杨医生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他笑着说:“对病人进行镜子疗法,其实是为了他以后佩戴假肢做准备呢。他可以从控制幻肢得到经验,佩戴好合适的假肢后,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像正常人那样行走了。欧先生,现代科技非常发达,高科技制作出来的假肢,完全可以媲美真正的人体肢体。” 果真是这样吗? 我决定不再关心什么幻肢痛什么假肢的事了,今天是我和母亲回家的好日子,同时也是带苏米莉和母亲第一次见面,这件事才更加重要呢。 于是我抬起头,对坐在窗边轮椅上的母亲大声叫道:“妈妈,你看我带谁来了,上次你不是说,要我把女朋友带来吗?” 母亲立刻回过头兴奋地朝我望来,可这时,我发现她的眼神很古怪。 接着,我听到她问:“你女朋友?你女朋友在哪儿?” 母亲居然没看到我女朋友在哪儿?什么眼神呀? 我赶紧拉着苏米莉的手,让她靠近我,然后说道:“就是这个漂亮的姑娘呀!” 母亲茫然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的身侧,接着问道:“欧青,你说的女朋友到底在哪儿呀?” 有没有搞错,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孩在我身边,你老人家居然看不见? 几个月没见,母亲的视力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呀? 我急不可耐地绕过治疗床,想把苏米莉带到轮椅旁,让母亲用手摸一摸她的面庞。 可当我走过治疗床床头的时候,无意中扭头朝病人髋关节位置的镜子望了一眼,我的身体突然僵住了。 在镜子里,只有我一个人站在床头,我的手上空无一物,根本没有拉着苏米莉。我再扭头望向身侧,咦,苏米莉到哪儿去了? 刚刚我还牵着她的呀! 我茫然失措,胸口隐隐作痛,仿佛有一柄锤子正用力击打着我的心脏。我环顾四周,这时我终于看到了苏米莉。 不知什么时候,苏米莉竟换了一套粉红色的护士服,她款款走到杨医生身旁,伸出手,竟挽在了杨医生的手臂上,她低声问:“亲爱的,这是怎么回事?” 是啊,我也想问这是怎么回事?苏米莉什么时候换了一套护士服? 她为什么会用手挽着杨医生的手臂?她为什么会称呼杨医生为“亲爱的”? 我看到杨医生侧过脸,亲热地吻了苏米莉的脸颊一下,然后说:“没事,放心好了,这里有我呢。” 杨医生手持一支灌满药水的注射器缓缓向我走来。这是怎么回事? 我怒不可遏,这对狗男女,难道想要麻醉我? 混蛋,杨医生你这个该死的第三者! 苏米莉,你这个水性杨花见异思迁的坏女人! 我愤怒地走到治疗床边,从那个截肢病人的髋关节位置拔出了那块镜子,狠狠朝杨医生的脑袋砸了下去。 只听“砰”的一声,杨医生瘫倒在地,脑袋汩汩涌出鲜血。 而苏米莉则大声尖叫着:“来人呀,护工,快来呀!” 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闻声从走廊冲进了会客厅里,当我被他们狠狠按在地上的时候,我听到坐在轮椅上的母亲嚎啕大哭道:“欧青,你的病,怎么还没好呀?” 杨医生手捂着脑袋,苏米莉关切地弯下腰,替他包扎着厚厚一层绷带。 苏米莉的手法相当娴熟,不愧为精神病院的资深护士。 “米莉,真有趣,给欧青注射了镇静剂后,他睡着了还在说梦话呢。他说,你是他女朋友,你们相恋三个月了,还说你今天答应第一次见他母亲呢。而且他还说,当初是你采取主动,邀请他一起去看电影的呢。”杨医生不无醋意地说道。 “这怎么可能?”苏米莉不屑地应道,“我怎么可能爱上一个精神病院的患者?看电影,倒是确有其事,但我们是在医院休闲厅里看的,那也是你对病人采取光影疗法的治疗手段呀。” 苏米莉挠了挠头,不解地问男友:“真奇怪,欧青为什么会固执地认为,我是他的女友呢?” 杨医生笑了笑,答道:“很简单,他是精神分裂患者,在治疗期间,我成功地消除了他幻想出来的某种人格。但没想到,现在他又分裂出新的幻想人格……在这个新的幻想人格中,他把你当做了他的女友。” “可我根本不是他女友呀!” “这就如同幻肢一般……所谓的女朋友苏米莉,就是他的幻肢。事实上,从他的叙述当中,他一直幻想,他和你已经相恋三个月了,而他因为精神分裂症住进精神病院,正好就是三个月前。而他还认为平时每天都与你交谈,还和你一起吃饭,一起运动,一起在花园里看星星——当然,这都是他幻想出来的。而今天,他则幻想着你已经同意了第一次与他母亲见面,呵呵,丑媳妇见公婆呢。可当他发现自己的幻肢移情别恋了,他就如同失恋一般,疯狂地对我做出了报复举动——他认为我是第三者呢。” “那么,你准备如何对欧青进行下一步治疗呢?” 杨医生想了想,若有所思地答道:“我准备对他进行镜子疗法,以幻治幻。在新的治疗过程中,米莉,我希望你继续扮演他女朋友的角色。慢慢对他冷淡,就像真实生活中的男女恋人分手一般,循序渐进,平稳过渡。要让欧青像一个正常人一样,接受一段感情的失败,这样他才不会再次做出疯狂举动。” “呃……这样好吗?对我太不公平了吧?平白故就让我当一个精神分裂患者的女朋友,人家很委屈的诶。”苏米莉忍不住撒娇道。 “呵呵,我们是医务工作者嘛,伟大的白衣天使,你就受点委屈嘛。”杨医生站起来,深情地吻了一下苏米莉的额头。他俩相恋很多年了,再过两个月,就将迎来他们大喜的日子。 我躺在病床上,看着头顶上输液袋里的药水,正一滴一滴进入我的身体里。既温暖,又冰冷。 刚才有个护士给我说,刚才我在会客厅里干了件蠢事。护士说,苏米莉当时确实挽着杨医生的手臂,不过,我并不知道,苏米莉其实是杨医生的表妹,表妹挽一下表哥的手,又有什么关系呀?我竟然会误会杨医生是第三者,真是太搞笑了。 这个消息让我很激动,原来苏米莉并没有移情别恋呀。 护士离去的时候,还给我说,当我注射了镇定剂陷入昏迷的时候,苏米莉一直在病房外等着我。现在我醒了,她马上就叫苏米莉进来。 真是太好了。不过,当我看到苏米莉款款走入病房的时候,她的眼里似乎带有一丝阴霾,看我的眼神,也满是冷淡。我猜,刚才我疯狂的举动,已经令她的心里产生了阴影,也许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向我提出分手。 我绝对不能接受这一点,绝对不能!我。99lib?不。能。让。她。离。开。我。 当苏米莉说完一些不痛不痒的话,离开了病房之后,我艰难地扭动身体,伸出手,在医疗废物垃圾桶里捡了几颗尖利的不锈钢针头,藏在袖子里。 哼,我要好好收藏这几颗不锈钢针头。 一旦苏米莉最终向我提出分手,我就把针头扎进她的太阳穴里,不停地扎,扎到她不能动弹为止! 哪怕我双手沾满鲜血,也要让她死在我的怀抱里,到那时,我们就能天长地久永远在一起了,谁也不能让我们分离! 我这样做,是不是有点不太像个正常人?呵呵,我本来就不是正常人。是正常人,又怎么会住进精神病院? 清晨我来到窗边,立刻看到了对面楼里的那个女孩。 女孩穿一条低腰牛仔裤,翘着二郎腿,腿上架着一把棕色木吉他,上半身好像没穿衣服,长发从两边耳侧搭下来,正好落在她的胸前。在她身边不远的地方,摆着一张小茶几,茶几上搁着一个烟缸,烟缸里斜放着一根烟,正袅袅升起细细的青色烟柱。 因为女孩疑似没穿上衣,我心里砰砰直跳,躲在水泥柱后,探出半个脑袋,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她弹吉他弹得很入神,眯着眼睛,不会发现我的存在,事实上,她也根本不可能知道我在对面楼里。 我所在的这幢楼,距离对面楼足足有一百多米,而且还是一幢停工已久的烂尾楼。离得这么远,我也是使用军用望远镜,才能清楚地看到这位在阳台上弹吉他的女孩。 我在烂尾楼里待了一整夜,手里还拿着军用望远镜,当然有我的理由。我是一个自由调查员,所谓自由调查员,其实就是私家侦探,只要付给我足够多的钱,让我调查什么都可以。对面楼里弹吉他的女孩,名叫薛妮,英文名sally,上周一位委托人把调查费用打入我的账户后,便让我调查薛妮的一举一动,并要求每天递交一份巨细无靡的书面报告。 至于委托人是谁,我不知道,我与对方都是通过电子邮件沟通,调查费用由网上银行支付,只要我收到的是真金白银就行了,其他的我也没必要知道。 薛妮17岁,在附近一所高中读高三,没住校,她与母亲李紫薇住在一间距离高中不远的出租屋里。薛妮的父母于七年前离婚,法院将当时未成年的她判给了母亲。薛妮和李紫薇都不是本地人,她之所以在这座城市读书,是因为李紫薇几个月前在这里做建材生意。李紫薇生意做得不算太成功,为了拓展客户,她经常去外地商谈生意,我监视薛妮的这一周,只见过李紫薇一次。而今天,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薛妮在阳台上弹吉他,第一次看到她抽烟。 我正神思游移的时候,薛妮突然站了起来,长发依然搭在胸前,一点没有走光。她转过身拎着吉他走入屋里时,我确认了她果真没穿上衣。同时,透过望远镜,我看到了在她左侧的琵琶骨上,有一副纹身,图案是一条鱼。 我在烂尾楼里飞快地敲打着笔记本电脑,将薛妮会弹吉他、后背有纹身的情况写成邮件,发给了那位神秘的委托人。只可惜在望远镜中只是惊鸿一瞥,我无法详细叙述薛妮后背上的鱼,是何品种,当然,那并不重要。 即使打字的时候,我也没有忘记透过望远镜观察薛妮住的那间出租屋。当我写完邮件,正好看到薛妮换上校服收拾好课本打开了房门。我赶紧合上笔记本电脑,放进背包里,便飞快地冲下了烂尾楼,向薛妮插班就读的那所高中跑了过去。 虽然我自诩长得还算英俊,但想要冒充高中生混进校园里调查薛妮的一举一动,还是不可能的。关于这一点,我在接下这单调查之前,就曾在邮件里向委托人坦诚相告,好在委托人也对此表示理解,因此我只需对薛妮的课外时间进行调查即可。 如果正常的话,薛妮从离开家到抵达学校,要花五分钟。而我从烂尾楼赶到学校,也正好需要五分钟。如此一来,我便可以每天在学校门口与她偶遇一次——我并不想与她搭讪,我只是想让她稍微对我留下一点印象,万一以后有必要近距离与她接触,也不会显得过于唐突。 可当我赶到学校,等了一会儿,却并没见到薛妮出现。 怎么回事?平时她都准时出现在校门,今天难道出了什么意外? 我迟疑片 523b." >刻,便沿马路朝薛妮家方向走了过去。走到半路,我终于看到了迎面而来的薛妮,但奇怪的是,此刻她头发凌乱,袜子上全是污迹,脸颊上还有一点淤血,好像擦伤了。她走路竟一瘸一拐,全身有气无力,眼神涣散。当她快要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几个女生从她身后快速跑过,肩膀毫不客气地撞到她的肩膀上。 “哎哟”一声,薛妮膝盖一软,倒在了地上。那几个女生若无其事地继续向前狂奔,根本不理会摔倒在地的薛妮。而薛妮使劲撑了撑地,却怎么也爬不起来。我定睛一看,才发现薛妮的掌心竟渗出一片鲜血,显然是她摔倒的时候又受伤了。 我想了想,立刻向薛妮走过去,友善地伸出了手。 根据我的经验,要写出一篇完全令客户满意的调查报告,就必须与被调查人近距离接触,如果能走进对方的生活,那就更好了。仅凭跟踪与偷窥,只能接触到一点表面皮毛,与真正的核心内质还相距甚远。 现在正好就是介入薛妮生活的最佳时机,刚才我已经看出,那几个撞到她的女生,根本就是故意为之,她们似乎对薛妮充满了敌意。薛妮为什么会惹来其他女生的不满?如果能搞清缘故,或许可以为我的调查报告增添一笔漂亮的内容。 薛妮并没领我的情,她倔强地想要自己撑起身体,但掌心刚一着地,就立刻呲牙咧嘴地倒吸冷气。一定是疼得受不了吧?我微微一笑,对她说:“别害怕,我不是坏人。”我一边说,一边从衣兜里掏出了一张印有国徽的皮夹——我是私家侦探,不是警察,这张皮夹,只是我花五块钱在地摊上买来的,里面空空如也,没有工作证可夹。 幸好薛妮没有接过皮夹翻开查看,她以为我是警察,稍微放了点心,她握住我的手,终于站了起来。不过,看样子她不能继续正常走路了,我只好对她说:“需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吗?” “不用了,警察叔叔,我还要去上课呢,我读高三了,一堂课都不能缺。” 冷汗,她居然管我叫叔叔?我看起来有那么老吗? 我只好目送这个倔强的姑娘一瘸一拐地艰难前行,我站在原地愣了半晌,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我的客户为什么要委托我全方位调查一个读高三的小姑娘呢? 从我这一周的调查结果来看,薛妮是个很单纯的姑娘,学校里怎么样我不清楚,但放学后通常立刻回家,简单弄点饭菜吃了,就在书桌前做作业,做完作业看会儿电视就睡觉。今天早晨当我看到她赤裸上身在阳台上弹吉他时,委实吃了一惊,而当我看到她后背上的鱼纹身时,更是诧异地说不出话来。 看来她还有很多东西需要我去挖掘。 薛妮就读的高中实行封闭化管理,她中午不回家,我也正好可以去做一点自己的事。到了下午五点,我便又来到高中校门,看到她出来后,便跟在后面悄悄尾随。我有预感,今天会出点和平时不一样的事。 果然,我只跟了十多米,就发现还有另外几个人也在跟踪她。 正是那几个早晨曾将薛妮故意撞倒在地的女生,共有四个。为首的一个,留着短发,一出校门就嚣张地点上一根烟,叼在嘴里,一副不良少女的模样,快步向薛妮走了过去。当她无意中扬起手的时候,可以看到在她手腕上,系着一根价值不菲的白金手链。 “砰”的一声,那短发女生用肩膀重重撞到薛妮的后肩上,薛妮趔趄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而另一个女生则正好跟过来,肆无忌惮地直接伸出手,推了薛妮一把。薛妮立刻倒在地上,我赶紧跟了过去,正好听到剩下两个女生恶狠狠地堆薛妮说:“外地妹,你离陈松远一点!下次再看到你和陈松说话,我们就撕烂你的嘴!” 陈松,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直觉告诉我,弄清这个人和薛妮的关系,或许就是我那位神秘委托人想要的调查报告内容。 那四个女生发完狠话后,便自顾自离开了。我想要上前现身扶起薛妮,但还不等我靠近,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男生的声音,正呼喊着薛妮的名字。回过头,我看到一个帅气男孩冲出校门,满脸关切地向薛妮跑了过来。 欺负薛妮的四个女生还没走远,也听到了这男孩呼喊薛妮的声音,我注意到,那个领头的短发女生竟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她怒气冲冲地快步折返回来,拦在了那个男生身前,怒吼道:“陈松,你是不是选了这个外地妹?不要我了?” 哦,原来这个男孩就是陈松。我退了几步,在一堆好奇学生身后,偷偷摸出手机,朝陈松拍了几张照片。 陈松却一把推开短发女生,吼道:“什么叫我不要你?我和你之间本来就什么关系也没有!”短发女生顿时泪如泉涌,跺了跺脚,转身跑了。陈松弯下腰想搀扶薛妮,薛妮却摇了摇头,转过脸,撑起身体,自己一个人走了。 唉,又是典型的校园三角爱情故事,高富帅不爱白富美,偏偏喜欢灰姑娘的烂俗剧情。 这场闹剧成了围观者们的最佳话题,校门外的学生们都议论着刚才发生的这一切。即使闹剧主角都已经走了,他们还围在原地议论纷纷。从他们的话语里,我基本了解是怎么回事了。 陈松家境优渥,父亲做能源方面的生意,据说每个月给陈松的零花钱,比我干私家侦探的收入还多。那个短发女生叫叶青,家境也不错,母亲是工商局长。叶青一直暗恋陈松,可陈松却喜欢上刚转学过来的外地女孩薛妮。 听了三个人的背景,我不禁暗忖,这下好玩了,薛妮的母亲在做建材生意,正好归叶青的母亲管,陈松父亲的能源生意也需要工商局关照。如果小孩之间的矛盾发展到大人身上,就天下大乱了。 我来到烂尾楼上,趁着薛妮吃完饭在书桌前写作业的时候,也用笔记本电脑写好了今天的调查报告。在报告里,我把道听途说与自我想象结合在一起,对薛妮、陈松、叶青之间的三角关系进行了一番叙述。发送完邮件后,我透过望远镜观察薛妮,竟不禁大吃一惊。 望远镜镜头里的薛妮,此刻已经做完了作业,但她并没有像往常那样看电视,而是褪掉上半身的衣物,背对落地穿衣镜直立着,扭过头看着镜子里自己后背上的纹身——那条鱼。她嘴唇一张一合,似乎正嘟囔着什么。 她在说什么?我立刻从电脑里调出一个软件,戴上了耳机。 今天薛妮在学校里上课的时候,我去了她家一趟。用一根细铁丝就撬开了她家的防盗门,然后在屋里每间房中都安放了一个隐蔽的窃听器。通过网络,我可以在电脑上听到她家里的所有动静。 ——早晨我发送了关于薛妮弹吉他、抽烟、有鱼纹身的邮件后,那位神秘的委托人很快就回了一封邮件,让我在薛妮家里安装窃听器。委托人的理由是,想请我录下薛妮弹吉他的声音,至于为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不过,这些窃听器可以让我知道她现在正在嘟囔着什么。 我立刻就听到了她哀怨的声音:“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人为刀俎……”然后,便是她幽幽的哭泣声,似飘似渺。听着她的哭声,我的心都快碎了。 薛妮是个聪明的女孩,我猜,她一定是喜欢陈松的,但她也知道叶青的母亲可以轻易让自己的母亲生意失败乃至破产。所以她在校门外,宁愿成为别人的笑料,也拒绝了陈松伸来的双手。她以前在另一座城市,大概也有类似的遭遇吧?母亲到哪座城市做生意,她就跟着去哪座城市读书,看尽世态炎凉。她一定早就知道了社会的险恶,也知道自己家庭的处境,所以才会在身上纹下一条鱼——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唉,在这个浮躁浅薄的社会里,没有背景的人,谁又能比谁混得好一点呢?想想我自己吧,同样也是个失败者,没多少钱,没人爱,也不敢去爱别人。如果招惹了不能惹的人,别人打过来,我只能跪下求饶,或者装死。 正当我暗自神伤的时候,对面的灯光熄灭了。片刻之后,我听到薛妮上床的声音。又过了一会儿,我听到耳机里传来薛妮微微的鼾声。 我也放下耳机,在地上铺了一张破烂的草席,没过多久,我也合衣睡着了。那时,才晚上九点半。 第二天,我在高中校门外,从一帮闲聊的学生口中,得知了一个可怕的消息——叶青昨晚死了。 她死得很惨,一柄匕首割断了她的喉咙,脸上也被划得稀烂,伤痕横七竖八,刀口极深,连白骨都露了出来,凶手一定是怀着极大的仇恨,才做出了这种事。 叶青死在自己的家里,当时她一个人在家里,父亲出差,母亲出去打麻将了。她母亲和几个辖区的企业老板打牌,那些老板都不敢胡她的牌,所以她赢了一大笔钱,凌晨三点才回到家,一打开门,就看到了女儿躺在客厅里的尸体。 小区的监控摄像头,拍到了凶手的画面。 凶手穿着一件宽松的深色连帽衫,脸遮在帽檐下,看不出体型,惟一能确认的是凶手比较矮小,不排除是女性的可能性。 根据叶青三个好友的口供,警方认为薛妮有重大杀人嫌疑。早晨,薛妮赤裸上身在阳台弹完吉他,换好校服出门,刚走到学校门口,就被等候多时的警察带走了。 我赶紧回到烂尾楼,发了一封邮件给那位神秘的委托人,告知对方今天所发生的一切。平时委托人至少也要二十分钟才会回复邮件,但这次我刚发出邮件,马上就收到了回复,回复里只有三个字:“帮帮她”。 要帮薛妮,也不难。 我立刻带着笔记本电脑下楼,径直来到拘捕薛妮的警局。面对警方人员,我打开电脑,调出那个窃听软件,从昨晚九点半,一直到今天早晨六点半,软件里一直都响着薛妮的鼾声。中间间或会有几句薛妮发出的梦话声,她在梦中都在痛苦地呻吟着:“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我向警方坦承了为什么要调查薛妮,为什么要在她家里安放窃听器的原因。警方对我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后,释放了我,也释放了薛妮。 在警局外,薛妮眼神诡异地看着我,显然她已经从警方那儿知道了我的身份,也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被解除嫌疑。她直视我的双眼,愤愤说道:“不要以为你证实了我的清白,我就会感谢你!说,是谁让你监视我的?” 我摇了摇头,答道:“对不起,就算知道委托人是谁,我也不能说,这是我的职业道德。更何况,我根本不知道是谁雇了我。” “嘁——”她瞪了我一眼,道,“你赶紧去我家,把窃听器全部都拆掉,否则我就报警!” 这一点不用她说,我也会照做。刚才警方批评教育我的时候,也提出了相同的要求。 我只好和薛妮一起回到她住的那间出租屋里。在屋里,我见到了薛妮的母亲,李紫薇。她大清早接到警方打来的电话后,就以最快速度回到了这座城市。我没有多说话,径直走入每间房中,从隐蔽位置拆下了窃听器。我也顺便瞄了一眼这套曾无数次透过望远镜偷窥过的出租屋,屋里没有电脑,家具也不多,很是寒酸。李紫薇虽然在做生意,但看来做得也不算太成功。 我拿着拆下来的窃听器,向薛妮和李紫薇鞠了个躬,表示歉意,便埋头出了门。 下楼时,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于是摸出手机,发了一条信息。信息发出不到一秒钟,我的手机“滴”的响了一声,收到了回复。我看到回?复里的内容后,立刻微微一笑,折返上了楼。 当我再次敲开薛妮家的大门时,薛妮和李紫薇脸上都露出了愤怒的神情。 “你这没品的偷窥狂,又来干什么?”李紫薇伸出双手,指甲差点划到了我的脸上。我赶紧闪开她的魔爪,说道:“冷静,冷静一点,好吗?”然后我转过头来,对薛妮说,“能让我看一下你的手机吗?” 薛妮顿时神色大变,眼神游移不定,脸上写满惶恐不安。 我径直走入房中,经过一周的偷窥,我早就知道平时她回到家里,总是把手机放在写字台上。这是一台可以上网的双卡双待触摸屏手机,我打开网页浏览器后,薛妮立刻叫了起来:“不要上网,我的手机卡没有开通网络,上网很贵的!” 我冷冷答道:“放心,我会替你支付上网费用。” 打开手机里的网页浏览器,浏览记录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我早就说过,我不用手机上网的!我没骗你吧?你看,浏览记录里什么也没有!”薛妮怒气冲冲地说道。 我笑了笑,答道:“浏览记录里什么也没有,并不能说明没上过网,也有可能是浏览记录被删除了。不过,我有一个精通手机软件的朋友曾经对我说过,手机浏览记录其实是不能完全被删除的,通过一些特定软件,可以对浏览记录进行恢复。” 我转过头,对薛妮说:“需要我给那个精通手机软件的朋友打个电话吗?他住的地方不远,十多分钟就可以赶到这里来。” 薛妮不再说话了,她死死地盯着我的眼睛,良久之后,她问道:“你认为恢复了手机浏览记录后,可以找到什么东西?” 我冷冷答道:“可以找到一个邮箱,你曾经通过这个邮箱,向我进行委托,让我调查你的一举一动,巨细无靡。” “我委托你调查我自己?还要花钱?为什么我要这么做?”她问。 我答:“你想让我成为你的不在场证人!昨天晚上你穿着连帽衫去杀叶青,而我则可以证明你其实一直待在家里。我用窃听软件录下你发出的鼾声,还有梦话声,正是你最好的不在场证明!” “可是我真的一直待在家里啊,不然你怎么解释我的鼾声和梦话声?”她继续问。 我继续答:“很简单,关了灯之后,你在窃听器附近打开了一个带音箱的mp3,mp3里录制的,正是你平时睡觉时发出的鼾声和梦话声。当我以为你睡着后,你就换好连帽衫,悄悄出门去杀叶青。” “胡说八道,你可以查我的手机清单,我从来没有因为手机上网而产生过费用!”薛妮负隅顽抗。 我则不屑一顾地说道:“是的,你手机里的这张卡,肯定没有因为上网而产生过费用。不过,你上网时并非使用的这张卡,而是另一张。而且我估计,另一张卡,只有在你与我联络时,才会使用。你的手机是双卡双待,平时里面插着两张卡,但在警方拘捕你之前,你就已经扔掉了另一张卡。” “你……你……你如何才能证明你说的话?所有的一切,都是出自于你的臆测!” 我再次露出微笑,摸出了自己的手机。 如果我的推断正确,那么如何解释今天我看到薛妮被警方带走之后,向委托人发出邮件后,立刻就收到了回信?这次的回信又回得这么快,几乎我刚一发出,就立刻收到了。这个细节不得不让我产生怀疑,我收到的是一封自动回复。 邮箱主人,也就是我的委托人,对自己的邮箱进行了个性化设置,当邮箱收到来自我的邮件后,立刻回复:“帮帮她!”也就是让我把昨晚笔记本电脑里录到的窃听记录,交给警方,以此清除薛妮的嫌疑。 但薛妮在被警方带走之前,已经先处理掉了那张与我联络时使用的手机卡。从警局出来之后,也一直没机会重新上网,修改邮箱设置。所以我下楼的时候,立刻用手机登陆自己的邮箱,向那个神秘委托人的邮箱发送了一条没有任何意义的邮件。 正如我猜测的那样,不到一秒,我就收到了回复,回复里只有三个字:“帮帮她!”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那我就只有把那位精通手机软件的朋友叫来,让他恢复你手机里的上网浏览记录。或者,我直接报警,相信警局里同样也有精通手机软件的警员,说不定比我那位朋友更厉害。” 我说完这句话后,薛妮顿时面如死灰,而她母亲李紫薇则紧紧抱住她,歇斯底里地问道:“阿妮,真是你杀了黄局长的女儿?你为什么要杀她?就为了那个追你的男孩吗?你太不值了!” 薛妮却苦笑一声后,答道:“妈,我怎么可能为了一个男孩而杀人?我是为了你而杀人的啊!” 李紫薇与丈夫离婚后,独力抚养女儿薛妮。为了让女儿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她拼尽全力赚钱,但却始终不尽人意。几个月前,她探听到商机,于是带着女儿到这座城市来做建材生意,一开始,还做得不错,赚了几笔小钱,但随着生意渐入正轨,她遇到了一些新的麻烦。 所有的麻烦,都来自于当地工商局长,一位姓黄的女士,也就是叶青的母亲。 黄女士三番五次.99lib.向李紫薇暗示,希望从她的建材公司里得到一点利益,这对彼此以后的发展都有好处。李紫薇起初也给过黄女士一些贿赂,但她却发现黄女士的胃口越来越大,自己没法满足了。可是当李紫薇无法满足黄女士的胃口时,麻烦便随之而来,没完没了的查账,客户也被叫到工商局谈话,警告不要与李紫薇做生意。 眼看生意越来越萧条,李紫薇只好把生意重点放到外地,不断出差去寻找新的客户。 李紫薇曾无数次在梦中咒骂黄女士,而她的梦话全都被女儿薛妮听到了。 当李紫薇出差的时候,薛妮曾跟踪过黄女士几次,想为母亲泄愤。正是在跟踪的过程中,她发现曾欺负过自己的同学叶青,竟是黄女士的女儿。而黄女士长得很是强壮,又是成年人,如果真打起来了,只怕薛妮根本占不了上风。 同时,薛妮也在跟踪的时候,发现黄女士经常与辖区内的企业老板打麻将,赌博的时候,老板们都不敢胡她的牌,否则以后一定会被穿小鞋。薛妮也试着在黄女士赌博的时候报警,可等警察来了之后,那些老板都在敲门的时候就收好了麻将,就说他们在和黄女士聊发展企业的业务。 想了很久,薛妮终于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趁着黄女士打牌的时候,杀死她女儿叶青。这样不仅可以报在学校被叶青欺负的仇恨,还可以把黄女士沉溺赌博的真相公之于众——面对警方涉及人命的调查时,那些老板可不敢再帮黄女士撒谎了,万一串不上供,会给他们自己带来麻烦的! 杀人,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薛妮也不想因为杀人而去坐牢。为了寻求杀人时的不在场证明,她积攒下母亲给的零花钱,透过网络雇佣了我这个私家侦探,以调查她的一举一动为名,让我在她家里安装了窃听器。 为了考研我是否敬业,昨天早晨她故意在阳台上弹吉他、抽烟,还露出纹身。当她看到我递交的邮件后,确定我果真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监视着她,而且报告写得非常详细,于是终于启动了计划,让我在她屋里安装了窃听器。 听完她的供词,我不禁叹了口气。 最后,我问道:“你为什么要在后背上纹一条鱼呢?难道真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写照吗?” 薛妮苦笑一声后,答道:“你知道吗,现在北美大陆的河流中,正被一种亚洲鲤鱼入侵。这种亚洲鲤鱼正在逼近五大湖,奥巴马总统最近宣布斥资5150万治理这种鱼类,因为它们拥有极强的入侵性,会吃掉湖里其他鱼,而且在当地没有任何天敌。一旦泛滥成灾,它们将彻底破坏北美的生态系统。” “你说这个,是什么意思?”我诧异地问。 她朗声答道:“母亲到什么地方做生意,我就会跟着去那个地方读书,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外来者。我不想被人欺负,我要做一条亚洲鲤鱼,成为强势者!为了生存,我要破坏那个地方的生态系统,顽强地活下去!” 说完后,她转过身,褪下上衣。 我看清了她背上的纹身,比望远镜看得清楚多了。是的,那是一条鲤鱼。 恶发 早晨七点半,徐安然双腿无力、脚步虚浮地上了一辆公交车,踏上台阶的时候差点不小心摔倒,幸好身后伸来一条>99lib?有力的胳膊,扶住了她。回过头,一位相貌普通的中年男人朝她敦厚地笑了笑,问:“小姐,你没事吧?”徐安然赶紧摇了摇头,道:“没事,没事。”然后她深吸一口气,平定好思绪,向车厢里走去,找了个座位坐下。 ——今天早晨她这么累,却没有乘坐出租车去上学,就是怕自己这幅邋遢无神的模样,会给出租车司机留下太深刻的印象。而把自己藏在上班族的人群中,她则觉得很安全。 尽管这么累,但徐安然寻到座位之后,坐下时却没忘记先撩起长发,让头发披到座位靠椅之后,然后再小心翼翼地坐下。徐安然留了七年的长发,乌黑油亮,毫无分杈,站起时,直直的,一直垂落至膝盖,如一道黑色的瀑布,每次洗头,都要用掉小半瓶洗发水。 坐下后,公交车开始前行,车厢有节奏地摇晃着。坐在车厢里,仿佛置身于婴儿的摇篮中。徐安然虽然心里忐忐不安,但毕竟昨天夜里做了那样的事,几乎一夜没合眼,在车厢的轻微颠簸中,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想在车里小憩片刻。但她又害怕坐过站,回过头,见到坐在后面的,正是那位曾经在上车时扶过她的中年男人,于是客气地问:“请问,你可以在大学城车站叫我一下吗?” “没问题。”中年男人含笑点头。 徐安然放心地阖上眼睛,背靠座椅,几乎立刻就陷入了沉睡之中。在入睡之前,她还以为自己会做噩梦,梦见许多恐怖与血腥的东西,没想到一闭上眼睛,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徐安然忽然觉得肩膀一沉,似乎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睁开眼睛,她看到身穿制服的公交车驾驶员站在面前,客气地问:“小姐,到终点站了,你可以下车了吗?” 徐安然蓦地一惊,朝车窗外望了一眼,不由大吃一惊。车早就过了她要下车的大学城车站,现在已经抵达了这条线路的终点站。 “呃……那个该死的中年男人,居然忘记了叫醒我……”徐安然一边咒骂,一边站起身来。可这时,她忽然发现有点不对劲,身上似乎少了点东西,脖子后面冷飕飕的。 她伸手摸了一下后颈,刹那间,她浑身的血液仿佛全部凝固在了一起。 她的头发,留了七年的长发,没有了,全都没有了。 ——有人用剪刀,从颈子后面割掉了徐安然留了七年的长发。 这是侯晓华最难熬的一段时间。老婆在医院住着,老板又暗示生意不好,随时有可能关张大吉,读大学的儿子还没心没肺地说同学们都换了iphone手机,他要是不买个,会被人看不起。他失眠得很厉害,每天都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烙烧饼,思索着这么才能多赚点钱。 那天,天快亮的时候他总算睡着了,可没睡多久就听到窗外传来了小贩悠扬的叫卖声:“收头发,收长头发,剪长头发来卖哦……收头发,收长头发,剪长头发来卖哦……”睡眼朦胧的侯晓华,听到叫卖声后,蓦地睁开眼睛,呆呆地望着肮脏的天花板,脑海中浮现出几天前的一幕场景。 当时,也是这个收头发的小贩在胡同里高声吆喝,接着,隔壁的吴婶开门询问:“长头发怎么卖?按斤数卖,还是按长度卖呀?” 收头发的小贩回答:“按长度,但又要看发质。发质好,头发长,还没染过色,就可以卖个最好的价钱。” 吴婶又问:“你看我的头发,能卖多少钱?” 侯晓华正好坐在窗边发呆,无意识地抬起头望向窗外,看到了吴婶的背影,长发扎成粗粗的辫子,在颈后晃晃悠悠,又黑又亮。收头发的小贩,是个二十四五岁的乡下人,一辆奸诈贪婪的模样。他摸摸吴婶的头发,便取出钱夹抽出八张百元大钞,送到吴婶手中。 再然后,小贩摸出一把剪刀,伸到吴婶背后,“喀嚓”一声,剪下了吴婶起码蓄了三年的长辫子。 回想起当天的情形,侯晓华忽然心中咯噔响了一下,然后跳下床,披上一件外套,在衣兜里放了一样坚硬的东西,拉开门溜了出来,跟在那个小贩身后。 当小贩走到偏僻角落的时候,侯晓华拍了拍他的肩膀,问:“你收长头发吗?给我留个电话号码。回头我有了长头发,就叫你来收。”要来小贩的电话号码,他出了胡同,摸出手机看看时间,才清晨七点半。 抬起头,侯晓华正好看到一个留着很长很长头发的年轻女郎,步履蹒跚地登上一辆公交车。他摸了摸衣兜里那把坚硬的剪刀,微微一笑,跟着上了那辆车,上车的时候,长发女趔趄了一下差点摔倒,幸好侯晓华伸手扶了一下,才没让她当场出丑。 上车后,侯晓华居心叵测地坐在长发女郎身后的那个座位上。 那个年轻女子发现自己的长头发被人偷偷剪掉之后,所表现出来的反应,完全称得上歇斯底里。她大声地咒骂,几乎用到了中文里所有最肮脏的词汇。她的身体剧烈颤抖,不停跺脚,眼泪也哗哗地流了出来。 从那个年轻女子的骂声中,可以听出她的长发已经蓄了整整七年,如果卖给理发店,起码能卖好几千块钱。可是,七年的心血却因为她在车上小睡片刻而被毁之一旦,她做出如此激动的反应,也能够让人理解。不过,坐在最后一排的某个年轻男孩却觉得有点好玩,这种恶作剧可不是每天都能碰上的,于是男孩摸出手机,朝那年轻女人光秃秃的脑袋拍了一张照片。 然后,男孩用手机连上网络,登录微博,然后把刚拍好的照片发到了微博上。在配图文字上,男孩幸灾乐祸地写道: “半小时前,这个女孩留了七年的长发被坐在后面座位的中年猥琐大叔剪掉了。据说,那把长发价值好几千元钱呢。看来,我也得买把剪刀,天天去坐公交车了,哈哈哈!” 发完微博,这个男孩大概觉得有些对不住这位失落的女孩,于是站起身来,握着手机走到女孩身边,问:“需要报警吗?” 突然之间,这女孩停止了颤栗,脸色也变得一片煞白。 “不!”女孩冷静地摇了摇头,说道,“不用报警,只是头发被剪掉了而已。其实我早就想剪掉头发了!”说完后,女孩跳下车门,扬手招了一辆出租车。 这奇怪,这女孩前一刻还歇斯底里大声咒骂,现在却冷静得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男孩的脸色露出了不解的神情。 大明站在街边,从钱夹里抽出二十张百元大钞,交给面前一个面相老实忠厚的中年男人手中,随后,他从中年男人手中接来一捆乌黑油亮的长发。 天刚亮的时候,他在一条小胡同里大声叫喊着:“收头发,收长头发,剪长头发来卖哦……收头发,收长头发,剪长头发来卖哦……”刚离开胡同,就有个面相忠厚老实的中年男人追上他,问他要电话号码。 张大明以为这中年男人或许只是想要个号码,以备不时只需,没想到才过半小时,他就接到那男人打来的电话,说手中有刚剪下来的上好长发。见面后,张大明才惊喜交加地发现,这捆长发居然是极品中的极品,超过一米,天然润泽,时常保养,富含营养。最重要的是,长发没有烫染过,而且是刚剪下来的,绝未超过二十分钟,应该很符合薛教授提出的要求。 薛教授给的钱,比假发厂多好几倍呢,这下发财了! 而那个中年男人还说,以后会持续供应长发,保证质量数量,希望到时候收购价格可以再上调一点。没问题,当然没问题。虽然张大明也知道这家伙卖出的长发,来路肯定有问题,但他只在乎收回手中的长发质量如何,才不管长发是谁从谁头上剪下来的。 薛教授说过,送走了中年男人,张大明摸出手机,调出薛教授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对方听到他刚收购到一捆极品长发,而且质量比上次交的货还要好许多,便立刻要求见面。张大明赶紧招呼了一辆出租车,二十分钟后,出租车在生物研究所的大门前停了下来。 张大明拎着扎紧袋口的塑料袋,走进生物研究所,绕过办公楼,径直来到一幢小平房前。这幢小平房,没有窗户,只有几个气窗不停地转动着换气扇,黑色砖头砌成的外墙,显得格外阴森可怖。 这里就是薛教授的私人实验室,上次送货的时候,张大明进去过,实验室里到处都摆着瓶瓶罐罐,瓶瓶罐罐里盛满褐色的液体,褐色的液体里则浸泡着奇怪的人体器官,有剖成两爿的眼珠,有睁着眼睛的胎儿,有大得像西瓜一般的心脏。 记得当张大明第一次看到这些瓶瓶罐罐里的奇怪玩意儿之后,立刻心跳加剧,血液倒流,全身冰凉。无论他走到实验室内的哪个角落,都会感觉浸泡在褐色液体里的半粒眼睛正在窥视着他,而睁着眼睛的胎儿则试图与他对话……这令他毛骨悚然,一刻也不愿在阴森的实验室里多待,所以他把长头发交给薛教授后,拿了钱就跑。 记得在实验室一隅,还有一个浅池,大约三十公分深,池子里全是暗红色的液体,而在液体之上,则是密密麻麻的黑色丝状物——头发!难以计数的长头发! 浅池的水面上,是用木条搭成的纵横相交的格子。那些数不清的长头发,均为一端插在池中暗棕色的液体中,另一端搭在木条上。 那些头发,都是张大明卖给薛教授的。虽然不知道薛教授究竟是搞什么研究,但张大明却知道每次薛教授买长头发时出的价都很高。按照以前的报价,今天这捆蓄了七年左右的优质长发,可以从薛教授手中拿到五千块钱。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三长两短地敲了几下门之后,黑楼实验室的大门“吱呀”一声开了一条缝,缝隙后出现半张苍白的人脸,是薛教授。薛教授左右梭巡一眼后,又将门缝拉大了一点,让张大明拎着塑料袋进了实验室中。 实验室里开着紫光灯,看上去阴飕飕的,试验台上瓶瓶罐罐里的器官,也闪烁着诡异的反光,令张大明不寒而栗。他一点也不想再在这屋里继续待下去了,可当他取出今天刚收购回来的长发后,薛教授看了一眼,立刻便捧在手中细细端详了起来。 薛教授会喜欢今天送来的长头发吗?张大明暗自揣测。薛教授买这么多长头发来干什么呢?还浸泡在浅池里?不过,科学家大多数都是古怪的,也许他只是单纯地喜欢长头发吧…… “太棒了!真是太棒了!好久没见着这样美丽的长发了。这么美丽的长发,真是可遇而不可求。”薛教授爱不释手,连声发出赞叹。 “咳,咳,咳——”张大明咳了几声嗽,想提醒薛教授,该给钱了。 薛教授恍然大悟,干笑一声后,拉开了抽屉,从里面取出一叠钱,数了五十张后,又抽了五张作为奖励,交到张大明手中。张大明连声称谢,转过身正要离开,却忽然看到被紫光灯映成淡紫色的墙壁上,出现了薛教授被拉长了的影子。在这道影子的手中,似乎拿着一个什么粗壮的柱状物。 诧异之下,张大明蓦地回过头,却看到一根铁棒从天而至。“砰”的一声,他的左肩遭到重击,他发出一声痛苦呻吟,身体侧向一边。紧接着,薛教授手中的铁棒又狠狠砸向他的右肩、颈子、胸口、腹部、膝盖、手肘……铁棒劈头盖脸地砸了过来,张大明根本无法抵挡,只好任凭铁棒砸来。 在他昏厥过去之前,张大明绝望地低声叫道:“为什么要杀我?如果你觉得五千块钱的价格高了,我们可以再商量商量……” 看着脚底这具渐渐冷却的尸体,薛德伟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被人觉察的笑意。这个姓张的头发售卖者,过去确实帮过自己许多次,送来了研究需要的大量头发,但这一次,自己必须杀他! “呐,发生这样的事,大家都不想的。”薛德伟双手合十,恭恭敬敬极有诚意地向脚底的尸体鞠了三个躬。 杀人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薛德伟实在想不出,除了这个头发售卖者之外,还有谁会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主动走进他的实验室。而他,此刻正迫不及待地需要一个活人,不管是谁都可以——准确的说,此刻他需要一块从活人脑袋上现剥下来的头皮! 然后,薛德伟戴上手套,从试验台的抽屉里,取去一柄闪烁着寒光的锋利匕首。 薛德伟以娴熟的技术,先刮掉头发售卖者的所有头发,面前出现一个凸圆的光头。接着,他游移匕首,小心翼翼地切割——他正试图将死者的头皮,完美地切割下来!事实上,他是生物学教授,自然也精通解剖学。只花了短短十分钟,一爿还粘连着血肉的头皮,便出现在他面前。 对于薛德伟来说,时间很重要。他必须马上把这块头皮置入浅池的血红色液体中,然后把刚送来的优质头发的一端,以特殊方法依附在液体里的头皮表面。 他持续了三年多的研究,即将进入关键时刻了。而这项研究,是由某高端假发生产厂家投资进行的。 生产假发的生产原料,不外乎两种,化纤原料,或者真正的头发。 制作高端假发,化纤原料绝对拿不上台面,必须用到真正的头发,以打造艺术品的方式纯手工进行操作,清洗、脱水、养护、干燥、营养化、修形、定性……数十道工序,才能做出和真发毫无二致的假发。而更高端的,则是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特别订制,寻找合适的尚还保留在活人脑袋上的长发,即时剪下来,再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加工,制成假发。 但收购活人的长发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必须蓄了很多年的头发,对方又正好愿意卖,发质又要好。所以,有人找到了生物专家薛德伟,请他从生物学的角度,研究一下是否能让头发快速生长,就像培养无土蔬菜,种在营养液里,如割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一茬。 这是一项很有挑战性的任务,所以,在假发厂家的资金支持下,薛德伟的实验室里多了一口深三十厘米的浅池,池里是他特制的营养液,营养液高度模仿了人体头皮下的环境状态,以供那些从小张那儿收购来的优质头发,可以在暗红色液体中快速生长。 可惜,那些密密麻麻的头发,生长速度并不如人意,大部分头发都失去了生物活性,不再生长,少部分头发虽然在生长,但生长速度却与一般活人的头发相差无几。 薛德伟思索了很久,终于找到了问题的根源。 头发,始终还是要在头皮上生长,才是它们的天性。在营养液里生长,就如同剥夺了它们的自由与权利。如果头发也有生命,当它们发现自己生长在虚无飘渺的液体中,一定会不快乐。而不快乐的头发,肯定不会开心地茁壮生长。 薛德伟把那个头发售卖者的头皮浸泡在浅池的暗红色液体中,又小心翼翼地将刚收到的那捆长发,一根根植入在头皮上。头发那么多,他一直忙碌到天黑,才植入了一小半。他饿了,但看到头皮上的长发,心里却很是开心。 头发离不开头皮,头皮也离不开头发。 “一家人,最重要的就是整整齐齐,开开心心。”薛德伟的脸上再次露出了笑容,但这个笑容,多多少少显得有些狰狞可怖。 笑完后,薛德伟忽然想起,研究资金似乎又要出现缺口了,得再给那个假发生产厂家的老总打了电话。对了,不妨让老总也到研究室来参观一番,体验一下研究进展。那位姓黄的老总,看到头皮上的优质长发,一定也会为之欢欣鼓舞,说不定开支票的时候还会多填写一点数字。 于是,薛德伟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液,给那个假发厂家的黄总打了个电话。 黄跃军将自己的奔驰车停在了生物研究所的大门外,神情萧索地下了车。 他的心情很不好,即使接到了薛教授的电话,听说头发培育计划的研究有了极大进展,他依然眉头不舒,脸色很是难看。 黄跃军虽然靠假发厂赚了个盆满钵满,但感情生活却很不顺利。几年前,他老婆死了,一直想续弦,但现在有钱了,可不是顺便找个女人就可以娶回来。他得找个漂亮的,年轻的,身材好的,有情趣,有名气的女人,如果能找个女明星,那就圆满了。 事实上,在花钱打点了一番之后,还真有人替他安排了饭局,与某位拥有魔鬼身材天使面孔的女星共进晚餐。而更重要的是,那位女星,以前几乎从无绯闻,堪称清纯,正是娶为妻子的最佳人选。 黄跃军费尽心思,像个手足无措的小男生一般,追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与那个清纯女星牵过手,还接了吻。两天前,当黄跃军带女星去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想更进一步亲密接触的时候,女星眼神却黯淡了下来,以心情不佳为由,拒绝了黄跃军。 当黄跃军问及心情不佳的原因时,女星扑到他的怀里,痛哭了起来。 女星虽然漂亮,演技好,星途一片光明,但她最近却遇到了极大的困扰。或许因为娱乐圈里压力太大,拍戏强度高,昼夜颠倒,她的生物钟发生严重紊乱,除了睡不着觉神经衰弱之外,她的头发开始大把大把地掉落。尽管看过医生,但服过药却毫无效果,只能眼睁睁看着头发不断掉落。 在总统套房里,女星捋开头发,露出了掩藏在长发下的稀疏头皮,然后推开了黄跃军。 “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啊,不是你的外貌!”黄跃军言不由衷地劝道,但他还是被女星推出了房门之外。 站在五星级酒店的走廊上,黄跃军忽然想,如果根据女星的发质特点,为她制作一顶订制的假发,她一定会喜欢吧?自己不正是做这一行的吗?嗯,一定要做最好的高端假发,用真正的头发,纯手工制作出来。用作原料的真发,原主人起码得蓄五年以上,定期保养,润泽油亮,毫无化学药物的损伤,从未染过发。 可惜,这样的头发可遇而不可求,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所以即使接到了生物研究所薛教授打来的电话,黄跃军的心情依然很不好。 但生意毕竟是生意,所以黄跃军还是来到生物研究所,进了大门,绕过办公楼,来到那幢没有窗户的黑色小平房。三长两短敲过门之后,薛教授开了门,引他进了实验室中。 黄跃军的心思还停留在那个清纯女星的身上,所以他根本没把薛教授眉飞色舞的讲解听进去,他寻思,大概是薛教授的研究资金又快见底了,所以才请他来参观实验室吧。可是,要怎么才能告诉薛教授,其实自己已经对他的研究毫无信心了?三年了,花了那么多钱,可却什么成绩都拿不出来。虽然说已经有头发可以在营养液里生长了,可生长速度与活人脑袋上的头发相差无几,又有什么商业价值?这项研究,也该到结束的时候了。 不过,当薛教授把他领到研究生一隅的盛满暗红色液体的浅池时,黄跃军忽然眼前一亮。 “这头发真棒!”黄跃军从浅池旁的案桌拾起了一捆长发。真是太棒了,以他的专业眼光来看,这捆长发足有一米多,原主人起码蓄了七年,没染过发,每周起码用洗发水洗两次,剪下来的时间,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还具有一定生物活性。 这就是制作假发的最佳原料! “别动!这是试验用的原材料,很珍贵,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搞来的!”薛教授却慌张地伸过手来,从黄跃军手中抢回了这捆长发。 黄跃军有些不满,心里说,薛教授这实验室里的所有东西,不都是自己花钱投在他身上的?现在找他要捆长发来,又有什么关系?于是黄跃军傲慢地对薛教授说道:“把这捆长发卖给我,我给你高价!”一边说,他一边从皮包里摸了一扎百元大钞,扔在案桌上。 “不要侮辱我!”薛教授颇有风骨地应道,“虽然我做研究的钱是你给的,但我并不仅仅是为了钱而做研究!这捆长发非常稀有,将成为难得的试验品,它的品质,甚至将决定试验能否成功!所以,请你把钱收回去吧!我发誓,如果试验成功了,你将得到更多的回报!” “回报?!”黄跃军冷冷一笑,盯着薛教授手中的那捆长发,脑海里却浮现出那位清纯女星的可人模样。 混蛋,用了我那么多钱,这么久了,却什么成果也拿不出来。现在我找他买捆长发,他却推三阻四,真是不想活了! 黄跃军越想越气,而这时他忽然看到试验台上,还摆着一根铁棒,铁棒一端,似乎还沾染着些许红色的液体。真是太棒了,黄跃军顺手抄起铁棒,藏在身后,趁着薛教授正仔细端详手中的长发,他突然抡起铁棒,一棒砸在了薛教授的后脑上。 薛教授应声而倒,脑后绽开一朵血花。 去他的研究吧,还有什么能比女友的嫣然一笑更重要呢?反正薛教授的这项研究早就该结束了。 只是,如何处理薛教授的尸体呢?黄跃军可不想坐牢。他梭巡几眼后,看到了实验室墙壁旁的一排柜子。先把尸体藏在柜子里吧,反正薛教授经常十天半月都待在实验室里不出去,墙上的换气扇又一直开着,整个生物研究所里也始终弥漫着各种怪异的气味,就算薛教授的尸体臭了,也不会有人发现的。 黄跃军拉开了柜门,这时,另一具尸体骨碌骨碌滚了出来。他吓得朝后连着退出好几步。这具尸体真是太可怕了,脑袋上血肉模糊的,整个头皮都被剥了下来。 “靠,这个薛教授,到底在做什么研究?”黄跃军也顾不上再在柜子里藏薛教授的尸体了,冲出实验室,关上门,头也不回地冲出了生物研究所。 几分钟后,坐在自己的奔驰车上,深吸了好几口气,黄跃军总算恢复了冷静。 他拿出手机,拨打那个清纯女星的电话号码。他想提前说一声,过几天,他会送一件非常特殊的礼物给她。 “叮铃铃铃——叮铃铃铃——” 电话铃声不停地响着,但躺在地上的上官清婉却根本一动不动,没有伸手去拿距离自己只有半米远的手机。即使来电显示写着黄总的名字,可她却依然保持静止的状态。 事实上,她根本没办法去取手机,因为——她双目圆睁,红唇微启,身体却已经开始僵硬、发白。在她的喉咙上,有一道伤口,匕首割出的伤口。 死人,永远没有办法再接听电话。 但此刻,一只手却伸了过来,拾起还在响铃的手机,走进洗手间,轻轻一抛,把手机扔进了马桶中。 “咕噜咕噜——”马桶里冒出几个气泡后,铃声消失了。 徐安然的脸上,露出泫然欲泣的笑容。 徐安然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的表姐。 昨天晚上,表姐突然来到自己家里,向她提出了一个自己永远不可能接受的要求。 她居然想买自己蓄了七年的长发!原因竟是,表姐因为昼夜颠倒地拍片,得了神经衰弱,不断掉落头发,如果捋开长发,就可以看到稀疏的头皮。 表姐最近认识了一个有钱人,是一家假发厂的老板。表姐居然想拿钱给徐安然,让徐安然把蓄了七年的长发卖给她,她再送到假发厂的老板那儿,用这捆长发制成一种极高端的假发! 这怎么可以?难道表姐不知道,自己蓄这七年的长发,花了多少心思?每天睡觉,必须把头发散开,呈扇形散开在枕头后,自己得保持仰躺的姿势睡觉,绝不可以侧卧,否则会将头发压出皱褶。洗头,则必须使用名牌洗发水,每次洗小半瓶,一周洗两次。为了保护发质,避免被化学药物伤害,七年来她从未染过发。坐车的时候,她也得撩起头发,把头发披到靠椅后,才能安心坐下。 她如此爱惜自己的长发,可表姐却想买走,这怎么可以? 看着表姐从坤包里取出一叠百元大钞,放在桌子上,问:“卖不卖?”徐安然摇头。 表姐又取出一叠,问:“卖不卖?”徐安然依然摇头。 表姐又取出一叠,>问:“卖不卖?”徐安然继续摇头。 ……桌上堆了一叠钱,表姐仍然面无表情地从坤包里取钱,一句又一句地问:“卖不卖?” 表姐,你不能这样。在这世上,虽然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但有钱也不是万能的啊!真的! 可是,桌上真有这么多钱,一大堆钱! 可是,徐安然真的不想卖掉自己蓄了七年的长发埃! 如果既能保住长发,又能占据这一大堆钱,那该多好?可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 徐安然想再次拒绝,却发现表姐的眼神有点不对劲。她循着表姐的眼神望去,看到了茶几上摆着的一把水果刀。她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表姐已经抄起那把水果刀,绕到她身后,一把揪住了她的长发。 混蛋!表姐竟然想强行把她的头发割掉!怎么可以这样?! 徐安然奋力挣扎,一只手抱住脑袋,想要保护自己的长发,而另一只手则朝后用力推表姐的身体。两个人缠在了一起,互相厮打,表姐拽着徐安然的头发,头皮都快被扯下来了。徐安然疼得只好弯下了腰。大概是自己的头发太长了,当她弯下腰的时候,长发也缠住了表姐的脚。 当她俩继续厮打的时候,两个人同时摔倒在地上。 可就在两人倒地的同时,徐安然忽然感觉表姐的动作僵硬了,撕扯头发的力度,也蓦地消失了。 徐安然诧异地从自己头发上掰开表姐的手指,才发现表姐手中的水果刀,竟然在两人摔倒的时候,鬼使神差****了表姐的胸膛。 接下来的那个夜晚,徐安然没有勇气去报警,她无法坦然面对自己成了杀人凶手这个事实。 在尸体旁坐了很久,她终于决定,不行,还是得先去睡一会儿。 徐安然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只要一闭眼,就梦见披头散发血肉模糊的表姐,张牙舞爪地扑向自己。一夜无眠,但第二天却必须去上学,否则日后警方一定会发现表姐失踪之日,自己的反常翘课。 可徐安然怎么都想不到,因为前一夜在自己家里耗费了太多精力,而且还失眠,上了公交车后,她居然毫无抵抗地睡着了。但当她醒来的时候,自己蓄了七年的长发,竟被一个面相老实忠厚的中年男人偷偷用剪刀剪掉了! 这都什么事呀?不是自己疯了,就是这个世界疯了。 变态牙医许伟才 记得有一年,中学同学会的时候,一位在医学院读书的同学,捂嘴偷笑着对我们说:“许伟才那家伙真奇怪,明明选了牙医方向,偏偏还整天都泡在解剖室里和骨骼标本待在一块。你们说,牙医有必要这么钻研解剖学和人体骨骼吗?” 那次同学会的时候,许伟才没来,据说当时他被医学院的老师送进了精神病院里,原因不详,就连这位同在医学院学习的同学也不明就里。 后来,许伟才经过一番治疗后,还是回到医学院继续学习,也顺利拿到了毕业证。不过,因为曾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那段档案记录,没有医院愿意接收他,所以许伟才只好找家里借钱开了一家牙医诊所。他的牙医诊所收费比医院便宜,技术也不比医院差,几年之后,没想到他竟成了我们这帮同学中最有钱的一个人。 所以,今年的同学会,自然由他埋单,谁让他是有钱人呢? 同学会的时候,许伟才牵着一个漂亮女孩,一起来到会场。本来大家都说好,同学会时不带家属的,但既然是他埋单,所以我们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同样的道理,我们更不能在那个叫阿乙的女孩面前,哪壶不开提哪壶提到许伟才曾经接受过精神治疗的事。 那天阿乙穿着一袭白色曳地长裙,宛如贵妇一般,和许伟才在舞池里共舞时,会场里的灯光换成旋转射灯,当射灯射到阿乙身上时,我才发现她那袭曳地长裙反射出暗白色的光芒,隐隐有些透明,藏在裙下的肌肤显得异常惨白。 “我靠,怎么看上去像女鬼一样?”郑辉在我身后,突然发出一声低叹,但旋即又说了一句,“也别说,这女人还真漂亮的!” 读书时,郑辉是我们班里的班长,成绩特别好,但和大多数中学成绩特别好的人一样,大学毕业后就发展平平,现在只不过在一家国营出版社里做一份可有可无的编辑工作。 听了他的话,我笑嘻嘻地回过头,对他说:“千万不要背后说别人坏话,当心有报应哦。” 果然,同学会结束之后,三更半夜我忽然接到郑辉打来的午夜凶铃。他气急败坏又声音含糊地对我叫道:“如书,为什么你总是说好不准说坏准?现在我牙疼了,疼得厉害!” 我不由得哈哈大笑,然后说:“今天许伟才不是送给每位同学一张优惠卡吗?到他那儿看牙齿,打七折。” “哼,是熟人打七折,不熟的人打五折吧?”郑辉发出一声闷哼后,挂断了电话。 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郑辉的声音,从同学会那天晚上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郑辉打电话来的时候一定没注意到,平时这时候给我打电话,我的手机铁定关机,而今天去居然一直让手机开着,是有原因的。 果然,凌晨三点,我接到阿乙打来的电话。她是在同学会上分发的通讯录上,看到了我的手机号码。我一直开着手机,正是在等待着她打来电话。 电话接通后,她对我说:“如书,好久不见。” 我也答道:“是啊,我也想不到,居然能在自己的中学同学会上见到你。而且你还是和许伟才一起来的……” “你还恨我吗?”她幽幽地问。 然后,我们的对话陷入无可救药的沉默之中。 三年前,阿乙曾经是我的女友,但在和我交往了一年之后,忽然于某个夜晚不辞而别,直到这次同学会上,我才重新又一次见到了她。 我很想问问当初她为什么会突然离开我,但想了想,还是算了,过去的事还有什么重新探讨的意义?活在当下才最重要。所以我撇撇嘴,扯动了一下脸上的肌肉后,故作吊儿郎当的语气对着话筒说:“什么时候出来一起坐坐叙叙旧?我知道一家不错的咖啡馆,咖啡馆楼上还有钟点房。” 我以为会听到阿乙的怒骂,没想到她静默片刻后,却说:“好啊,明天上午怎么样?” 我愣了愣,答道:“不行,我明天得去给一个朋友上坟,以后再约吧。” 我们的对话再次陷入沉默,我想挂断电话,又觉得不是很礼貌,只好没话找话地问她:“许伟才呢?他睡了?” “嗯。他抱着被子睡得正香呢。” 听到这句话,我忽然想起张丰鑫曾经在上次同学会时说过,许伟才在医学院读书的时候,有一次竟然躲在解剖室里搂着骨架标本睡着了,还猜测许伟才之所以会被老师送到精神病院去,大概与他对藏书网骨架及人体标本拥有的特殊爱好有关。 对了,张丰鑫就是与许伟才在同一所医学院里读书的同学。明天我要去上坟祭拜的人,也是他。 张丰鑫死于上次同学会后的第二天。 他被乱刀砍死在家里,一颗颗牙齿被榔头敲了下来,胡乱塞在嘴里,嘴唇又被针线藏书网缝合在一起,让他的脑袋看上去像一个沙包一般。 警察来找过我们,得知张丰鑫曾在同学会上说过许伟才的坏话,而他死后牙齿被敲掉,嘴唇又被针线缝上,似乎意味着让他闭嘴封口的意思,所以把许伟才当做了头号嫌疑人。不过,许伟才有很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张丰鑫死的时候,他正在自己的牙医诊所里给病人补牙,那天生意特别好,他足足忙到午夜才结束工作。诊所里的病人、护士都能替他证明。 警方一直都没能破获这个案子,只好当做悬案挂在一边。而我们这帮同学则以其他方式纪念他。昨天同学会聚餐时,我们为张丰鑫摆了一副空碗筷,还拍下视频刻好光盘,委托我第二天到坟边烧给他。 上坟的过程乏善可陈,我简简单单焚烧了纸钱和那张记录同学会的光盘之后,便匆匆下了公墓坟山。在山下等待公交车的时候,我忽然听到公交车站附近的一处农贸市场里传来一阵喧哗声,我瞥了一眼,似乎是有个江湖游医正在贩卖来历不明的药丸。 但就在我朝农贸市场瞥那一眼的时候,竟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许伟才。 许伟才穿着一件面料精致的淡黄色休闲西装,这令他在这城乡结合处的农贸市场里格外显眼。虽然他侧对着我,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买药的游医,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见到他后,我不由得一愣。这家伙到公墓坟山下的农贸市场来干什么?今天郑辉那小子说不定会去他的牙医诊所看牙齿,这岂不是会扑个空? 我向许伟才走了过去,才走了几步,就听到人群里那个江湖游医大声吆喝着:“这就是牙虫!牙齿坏了,都是这种小虫子在作祟!”我立刻望向那个游医,只见他拈着一柄镊子,镊子上有一条正在蠕动的白色虫子,那虫子有着三角形的脑袋,白白胖胖的,看上去异常恶心。在那牙医身旁,坐着一位张大了嘴的老头,镊子上的那条虫,看上去似乎是从那个老头嘴里拈出来的一般。 而在牙医脚下,还摆了一张写有中英文对照的纸片。我瞄了一眼,不禁哑然失笑,那张纸片,竟然写的是香港爱德华牙科学院的毕业证。 现在的江湖骗子,真是越来越专业了。如我这般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知道牙齿里肯定不可能长出白白胖胖的恶心虫子,这肯定是江湖游医利用障眼法搞的鬼。江湖游医,其实是个与魔术师差不多的职业,而且更擅长近景魔术的表演。 江湖游医自然不可能毕业自香港的牙科学院,我想,就连香港是不是有这么一家爱德华牙科学院,都得打上一个重重的问号。 不过,许伟才却目不转睛地盯着游医手中的镊子,似乎正陷入沉思,达到了相当高的专注度。当我的手拍到他的肩膀上时,他显然吓了一跳,差点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 见到是我后,他惊讶地讪笑了一声。我问他到这儿来干什么,他答道,他来公墓给张丰鑫上坟,毕竟同学一场,而且他和张丰鑫除了是中学同学之外,还一起共度了四年大学时光,虽然那四年大学时光并非多么美好。 而我这时也注意到,他手里拎着一捧艳丽的鲜花,果然是来上坟的。 我给许伟才说,或许郑辉今天会到他的牙医诊所看牙齿,他笑了笑,说:“没事,诊所里还有其他医生,就算我不在,他拿出优惠卡,也能打七折的。” 说完后,我们又寒暄几句,他便上了公墓坟山,去为张丰鑫上坟,而我则乘上了一班回城的公交车。 坐在车上,我忽然想到,许伟才穿一件淡黄色休闲西装,还拎一捧艳丽的鲜花来上坟,这也太不搭调了吧?不管怎么,也应该换套素色的衣服,再换一捧素色的菊花才对呀。 难道,他的本意并不是来上坟的? 那他到公墓来干什么呢?总不会是来看一个耍把戏行骗的江湖游医吧? 我的脑海里,蓦地划过一道闪电。莫非,许伟才是针对我,才来到了公墓坟山? 可他又有什么理由针对我呢?而我这时才意识到,说不定是昨天凌晨三点阿乙打来的那个电话,被许伟才听到了?随后他又偷看了阿乙的通话记录,看到这个电话是打给我的,于是担心我和阿乙有所纠葛,所以跟踪了我? 嘁,真是个没安全感的男人。 我觉得有必要通知一下阿乙,让她平时多做点提防。这次电话是打给我的,倒也罢了,我最多不过是嘴上讨点便宜而已。万一她有时候要给其他相好的男人打电话,被许伟才听到了那才麻烦。别忘了,许伟才有精神病史,说不定他是个很可怕的人呢。 可是,阿乙的电话打过去,却根本没人接听,大概她正在忙吧。在昨天的电话里,我竟忘记了问她现在在哪儿工作。 公交车到了城区终点站藏书网,我下了车,装作无意般朝后望了望,然后我看到一辆银灰色的轿车停在不远的地方。我记得,那辆车就是许伟才的。正如我所猜测的那样,他在跟踪我呢。 就在我装作无意般朝后望的时候,几个在人行道上打闹的顽童从我身边经过,其中一个小孩埋着头乱跑乱跳,脑袋竟然正好撞在了我的下巴上。一阵剧痛传来,我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但那小孩却恍若无事一般,自顾自继续向前跑,一会儿便不见了踪影。我用手捂住嘴,片刻之后移开手,竟发现手心全是血。 糟糕,我的下门牙被这个顽童撞松了,还流了不少血,倒霉! 我又望了望不远处停着的那辆银灰色轿车,心想:“好吧,就让你跟踪我,一直跟到你自己的牙医诊所去吧。那张七折优惠卡,现在派得上用场了。” 我后来还是没去许伟才的牙医诊所,因为走到半路的时候,牙忽然不疼了,而且似乎也并不是那么松动了。口腔里的事儿就是那么神秘,谁知道牙齿什么时候会疼,什么时候会不疼。既然不疼了,我就没必要再张开嘴让许伟才拿电钻给我钻一下,万一他下手狠一点公报私仇,说不定连我的好牙都没法再继续好下去了。 而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在路上接到了一个电话,是阿乙打来的。她看到手机上的未接来电后,便给我回了过来。 本来我只想提醒一下她,打电话的时候要小心,但一想到正跟踪着我的许伟才,我就觉得心里怒气冲冲的,于是便和阿乙多聊了一会儿。说实话我早就对阿乙没什么兴趣了,但不知为什么,在通话里我却妙语连珠,说话也挺露骨的。我们甚至还约好,找个许伟才特别忙的时候,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聊一聊,最好就 662f." >是那家楼上有钟点房的咖啡馆。 挂断电话,我又有点后悔,不该和这个以前抛弃过我的女人聊这么多。但感情有时候就像壁虎的尾巴,断了,有一天又会不知不觉长起来。虽说这样做多多少少有点对不起许伟才,但一想到他今天居然跟踪我,我也就觉得没什么对不起他的了。 走到我住的小区外,我又朝后望了望,却没见着那辆银灰色的轿车。 正要进小区,我的手机又响了,这次竟然是许伟才那家伙打来的。 “如书,你刚才在和阿乙通电话?我警告你,离她远点!不然我会杀了你,扒了你的皮,拆了你的骨,还抱着你的骨头睡觉!” 许伟才的声音听上去很冷静,一点也不像在开玩笑。最后,他又说了一句:“好了,你现在可以回小区了。” 我这才禁不住打了个寒颤,原来他还在跟踪我。 当天夜里,有两个警察来到我家里,向我通报了郑辉的死讯。 郑辉的尸体被人扔在城乡结合部的一座废弃旱桥下,那里平时很少有人路过,如果不是一个流浪汉想找个遮风雨的地方睡觉,天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发现他的尸体。郑辉身上,起码有上百处伤口,全是被利刃捅出来的。每处伤口都不太深,显然是最后一刀才结束了他的生命。更让人怵目惊心的是,他满嘴的牙齿都被榔头敲了下来,嘴唇也被针线缝在了一起。 警察也是从郑辉的手机里,查到他最后拨出的一个电话是昨天夜里打给我的,所以才找到我了解案情。我告诉他们,郑辉大概今天会去许伟才的牙医诊所看牙齿,那儿应该是他最后出没的地点吧。不过,许伟才应该不是杀人凶手,因为郑辉被杀的时候,他正跟踪我呢,没机会分身去杀害郑辉。 警察问了许伟才的牙医诊所地址后,便走了。而我那天没睡好,老是梦见郑辉在我耳边指着一团暗白色的光影说,“我靠,怎么看上去像女鬼一样?”“我靠,怎么看上去像女鬼一样?”“我靠,怎么看上去像女鬼一样?”……一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第二天一大早,我的半张脸都肿了起来,那颗下门牙摇摇欲坠却又血肉相连,钻心般的疼痛一阵一阵,如浪潮一般,一波还未停歇,一波又来侵袭。 我从药柜里翻出一粒甲硝唑含在嘴里,然后下楼打了一辆车,径直去了许伟才的牙医诊所。这一次,必须用掉那张七折优惠卡了。 到了诊所门前,我却没急着进去,因为在我之前,已经有两个警察走进了诊所大门,就是昨天来找我了解案情的那两位警察。直到他们结束问询离开之后,我才捂着半张脸走进了诊所。 许伟才正在诊疗室里擦拭着一具完整的骨骼标本,头盖骨被他擦得熠熠发亮,他瞟了我一眼,一言不发,继续擦拭着。 我故作轻松地坐下,对他说:“伟才,你一个牙医,弄个颅骨标本摆在诊疗室里就行了,干嘛要摆一具完整的骨骼标本?” 许伟才冷冷答道:“因为我喜欢。我还喜欢把活人杀死,扒皮拆骨,搂着骨头睡觉。”他上上下下地梭巡着我,似乎把我当做了即将被扒皮拆骨的活体对象一般。 我只好说:“别开玩笑了,我牙疼,帮我看看。” 但他却依然冷冷地说:“不行,如书,我这里不欢迎你!” “为什么?!就因为我和阿乙打过电话?”我捂着脸气急败坏地说。 “不,不是这个原因。我昨天给你说过,让你离阿乙远一点,可你却依然跑到我这里来……” “离她远一点,和我到你这儿来看牙齿,有什么矛盾之处吗?”我不解地问。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阿乙也是诊所里的牙医,我不在诊所的时候,全靠她在这儿支撑!”许伟才朝我咆哮了起来。 “我……我真不知道……”天哪,阿乙居然是许伟才这儿的牙医,真是令我大跌眼镜。如果我没记错,三年前阿乙是一家小公司里的前台文员,以前也没听说她读过医学院呀! 我只好嗫嚅着问:“那你随便给我开点药,只要让我牙齿不疼就行了。” 许伟才却叹了口气,说:“如书,其实我刚才只是发泄一下罢了。我是牙医,岂能见死不救呢?医者父母心啊,你坐到诊疗椅上来吧。” 我靠,他这句话真是暗藏玄机,什么“见死不救”?牙疼能要命吗?咒我?什么“医者父母心”?还想多占我一次便宜? “吱吱吱,吱吱吱——”上了麻药后,我只能听到电钻发出的声响,在我耳边不停萦绕。后来我听到许伟才说了声,“好了!”然后他把白色搪瓷盘递到我眼前给我看了看,我看到了自己那颗血淋淋的牙齿,顿时感到一阵阵恶心。 “如书,给你开点止疼药,估计今天晚上你肯定会疼得睡不着,再给你开点帮助睡眠的镇静剂。”许伟才一边说,一边在处方上写写画画。我注意到,他开了两张处方,其中一张,是红色的处方笺。 拿了药,许伟才对我说:“你走后门吧,我不想让阿乙见到你。” 呵,这没安全感的男人!要是他知道我和阿乙约了某天约会的话,不知道他会气成什么样。算了,想到他把弄骨骼标本时的专注劲,我还是少惹他为好。 正要出门,却听到许伟才又补充了一句:“等你牙床的创口恢复了,再到我这儿来做个烤瓷牙,把你下门牙漏风的地方堵上。牙齿漏风了,说不准什么时候会说出不该说的话……” 听到这句话,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我情不自禁想起了张丰鑫和郑辉被杀后,满嘴牙齿被敲掉,嘴唇又被针线缝上的惨象。 回到家后,麻药的药效也过了,我的嘴里传来一阵阵尖锐的疼痛,就像有人拿着一柄刮刀使劲刮着我缺少了下门牙的牙床一般,而且刮完了,还没忘记在伤口上撒上一把盐。 我赶紧找出许伟才给我的止疼药,吃了之后就躺在了床上。昨天听到郑辉的死讯后我一夜没睡好,现在还真感觉疲惫不堪,所以连许伟才开的镇静剂都没吃,我就合衣躺在床上睡着了。 但半夜的时候,我活生生被牙疼给疼醒了。口腔里火辣辣的,连咽喉都波及到了,肿痛难安。又吃了一粒止疼药,但脑子里却清晰异常,根本睡不着。这时我想到了许伟才给我开的镇静剂,连忙找出来吃了一粒,但躺倒床上之后,却还是睡不着。 辗转反侧一阵之后,我意识到今天晚上大概是别想睡觉了,于是干脆起床,打开了电视。 电视里正在播放新闻,液晶屏上,播音员正一脸严肃地说道:“今天下午在我市城乡结合部发现一具死状惨烈的尸体,死者为一位在农贸市场上替人拔牙的江湖游医,尸体满嘴的牙齿均被榔头敲断,嘴唇也被针线缝合在一起。警方目前正在全力侦破此案,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杀人凶手定然难逃法律的严厉制裁……” 看完这条新闻,我顿时愣住了。 那个被杀的江湖游医,就是我在公墓坟山下那个农贸市场里见到的游医吗?他被杀了,满嘴牙齿还被榔头桥下,嘴唇也被针线缝合,为什么死状与过去的张丰鑫、现在的郑辉,一模一样呢? 如果说遇到了连环杀手,张丰鑫与郑辉是同学,多多少少能够找到一点关联。但这个被杀的游医,我却怎么也看不出来与另两位受害人有任何共通之处。 咦,等等,那个游医在农贸市场替人拔牙的时候,许伟才正好在一边围观,难道许伟才就是把这三个受害人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换句话说,难道许伟才就是凶手? 不过,张丰鑫被杀的时候,许伟才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而警察也告诉我,郑辉是今天上午被杀的,而当时许伟才正在跟踪我。不知道那个游医是什么时候被杀的,但既然前两位都不是许伟才杀的,也没理由怀疑第三个人是被他杀死的吧? 我蜷缩在床头,用棉被裹住脚,陷入沉思,但三桩命案如同跌落一地的碎珠子一般,找不到一根可以把它们串联在一起的绳头。 等我再清醒过来的时候,忽然听到电视屏幕上,新闻节目已经结束了,屏幕上正在播出一则广告:“伟才牙科,让您实现梦想的地方!本院在院长许伟才先生的带领之下,特聘来自香港爱德华牙科学院的阿乙博士,为各位患者解除口腔病患……” 屏幕上出现一张中英文对照的毕业证特写镜头,上面盖着“香港爱德华牙科学院”的烫金圆章。 爱德华牙科学院?阿乙?博士?那个被杀的江湖游医,不也有一张这样写有中英文对照的爱德华牙科学院的毕业证吗? 我的脑海里顿时闪过了一道光亮。 明明吃了许伟才给我开的镇静剂,但我现在却越来越亢奋,毫无睡意。 那个游医都有一张香港爱德华牙科学院的毕业证,用脚趾头都能猜到,这张毕业证肯定是伪造的。而电视广告上,阿乙有一张同样的毕业证,这说明她的毕业证来历也同样可疑。而许伟才肯定不愿意让世人知道这一点,否则会成为一桩丑闻,影响到他那家牙医诊所的信誉。 所以,他看到那个江湖游医有着这样一张毕业证之后,便下定决定想让这家伙从地球上消失。 至于张丰鑫与郑辉,他们被杀的时候,许伟才虽然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但或许他有一个同伙,他授意同伙杀死了这两个人,否则他俩被杀的惨状,不会与江湖游医被杀时如此一致。但许伟才为什么会杀死张丰鑫和郑辉,那就不得而知了。反正许伟才有精神病史,谁知道他脑袋里在想什么呢? 关于他的同伙是谁,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那是警察该干的事儿了。 于是我翻出了白天上门询问的那两个警察留给我的名片,也不管现在是凌晨几点,拨出了名片上留下的电话号码。 凌晨五点,那两位警察来到了我的住处。一进屋,他们就告诉我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江湖游医被杀的案子,已经破了,凶手不是许伟才,而是几个我从来没听说过的名字。 那几个凶手的一位亲戚,一个月前在某个农贸市场里请江湖游医替他拔牙,牙齿倒是拔下来了,但却出现炎症,最后竟引发了败血病不治身亡。死者亲戚便在城内各家农贸市场里寻找那个江湖游医的下落,结果今天白天在公墓坟山脚下的农贸市场找到了他。 那几个凶手把游医绑到城乡结合部一处人迹罕至的地点,报复式地拿榔头敲掉了游医满嘴的牙齿,后来又想到以前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一桩案件传真纪实,某个死者被杀后,满嘴牙齿被敲掉,嘴唇也被针线缝合上了。于是为了转移警方视线,那几个凶手也立刻在附近买来针线,随后缝合了江湖游医的嘴唇。 也正因为他们买针线的时候,恰好被店主记清了相貌,所以当天夜里就被警方捉拿归案。 看来我的推理完全失败了,不过,两位警察还是很客气地向我对案件的关注表示了感谢。一位警察对我说:“其实,那个江湖游医的尸体,还是有点不对劲的地方。关于张丰鑫和郑辉的被杀,除了牙齿被敲、嘴唇被缝合之外,警方还有一点情况并未向公众透露,那就是他们的尸体都被割开,有人取走了他们的某一块骨骼。” 我吓了一跳。 警察继续说:“而这一次,江湖游医被杀后,他的腿部也被人用刀子割开,然后被取走了一根胫骨……” 他告诉我,警方现在怀疑张丰鑫和郑辉,也是被那几个凶手杀死的,至于动机,那就不知道了。反正那几个凶手看上去挺凶悍的,说不定他们一起合伙干了一系列无差别连环杀人案件。 不过,奇怪的是,那几个凶手承认了杀死江湖游医的事实,却怎么也不承认曾经取走一根胫骨,更无法确认就是他们杀死了张丰鑫和郑辉。 “我相信,只要我们加大审讯力度,他们迟早会招供的!”警察自信满满地说完这句话后,便起身告辞。 而另一个警察却对我说:“你那儿有许伟才家里的地址吗?干我们这一行,经常上火,牙疼起来就要命!白天我们得上班,没法去牙医诊所里就诊,最好可以找到许伟才的住处,以后牙疼了就直接到他家里去请他开点药。” 有一天,许伟才的牙医诊所里排了十多位患者,都指明要他亲自拔牙。其他医生无事可做,便先行下班,而许伟才起码要忙到半夜才行。所以那天晚上,在一家楼上有钟点房的咖啡馆里,我和阿乙坐到了一起。 和她谈笑的时候,眼看话题就要枯竭,为了凑话题,我提到了江湖游医被杀的那桩案子,还告诉她,我曾经怀疑许伟才就是凶手。阿乙听完后,不由得哈哈大笑。而我也提到了江湖游医的胫骨被凶手取走的细节,她听到这一点后,却忽然敛住了笑容。 “如书,你知道在许伟才的诊疗室里,有一具骨骼标本吗?”她问。 我点了点头。 阿乙面带不安地说:“许伟才太喜欢那具标本了,午间休息,他在诊疗室里睡午觉都把那具标本抱在怀里一起睡……有一次他不在,我替他打扫诊疗室清洁,擦拭骨骼标本的时候,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发现了什么?”我好奇地问。 “我闻到骨骼散发出一种奇怪的气味,想那种腐烂发霉的味道……可许伟才每天都擦拭骨骼,还在骨骼上刷了一层清漆……” “难道——”我不敢再说下去了。 而阿乙却直接说出来答案:“我怀疑,那具骨骼是用死人的真正骨头拼成的!这变态的牙医!” 我吓得面无血色,阿乙也浑身哆嗦。过了很久,她对我说:“我想离开他!离开他了,我和你在一起,如书,你会拒绝我吗?” 我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阿乙又补充了一句:“许伟才这几年赚了很多很多钱,如果我想办法把他的钱弄到我这儿来,再和你在一起,如书,你会拒绝我吗?” 这一次,我似乎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了。 许伟才死了,他的身体,被利刃捅了一百多刀,每个刀口都不深,是最后一刀才结束了他的生命。他满嘴牙齿都被人敲了下来,嘴唇也被针线缝合在一起。 看着他的尸体,阿乙对我说:“如书,你去卫生间,把手上的血洗干净,我去开他的保险柜。” 一小时之前,阿乙替我开了门,然后我带着一柄匕首走进了许伟才与她居住的豪宅。许伟才见到我的时候,似乎很吃惊,不过,见到我手里的匕首后,他就知道自己的死期到了。 我在卫生间里洗掉了手上的鲜血后,回到许伟才的客厅,却见到阿乙并没急着开保险柜,而是拿刀割开许伟才胳膊上的皮肤,然后把手指伸进肌肉,捣了捣,抠出了一块骨头。 “你在干什么?”我诧异地问。 “如书,你不是说过,那几个凶手杀人后,都会取走一块骨头吗?”阿乙笑嘻嘻地答道。 按照我们事前商量的计划,要让许伟才被杀的现场,看上去仿佛某个凶手在模仿之前那几桩连环杀人案。不过,凶手取走骨头的细节,警方并没向公众公开呀! “嘻嘻,这样看上去,更像某个与之前那几个凶手有过联系的人干的,正好可以扰乱警方的视线呢!”阿乙又笑了起来,她似乎很得意。 “我这办法不错吧?”她从许伟才的冰箱里取出一瓶冰镇可乐,打开后递给了我。 我喝了一口,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还是别取走骨头,虽然警方没向外界公布过死者骨头被取走的事,但他们给我说过的呀!如果许伟才的骨头被取走了,他们肯定会怀疑我的!” “不要紧,到时候他们在许伟才的房间里发现你的尸体,就没人会怀疑你了。”她轻描淡写地答道。 她这句话里的信息量似乎很大,我愣了愣,才喃喃地反问了一句:“什么,我的尸体?” “对!在你刚才喝下的冰镇可乐里,加入了一点点剧毒物氰酸钾。”她脸上依然保持着笑嘻嘻的表情。 而几乎与此同时,我听到有人敲门:“许医生吗?我是警察,正牙疼呢,麻烦你开开门,帮我开点药。我问过物管了,知道你在家里的!” 声音很熟悉,正是前段时间从我这儿拿走了许伟才住宅地址的那两个警察。 因为送医及时,我保住了一条命。 后来我才知道,许伟才从来没杀过人。他确实有迷恋骨骼标本的习惯,因为在医学院里抱着骨骼标本睡觉,他被警觉的老师送进了精神病院。后来,他甚至还策划过杀死活人,取出骨骼,拼凑成一具骨骼标本。但他没胆量实施这个计划,为了压抑内心的冲动,他不得不长时间服用镇静剂。 镇静剂需要红处方才能开出,即使他是医生,也不能例外,所以他只好大量给病人开红处方的镇静剂,然后用维生素药丸调换病人药物袋里的镇静剂。难怪那天我吃了他开的镇静剂,却一夜都睡不着,原来恰好吃到了他调换的维生素药丸。 为了排解积郁已久的变态心理,许伟才向女友阿乙提到了他妄想杀人取骨的计划。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个计划引起了阿乙的兴趣——对了,我忘记告诉诸位,许伟才之所以会与阿乙相恋,源于他们对骨骼的共同爱好。真有些奇怪,与我在一起的时候,阿乙从未曾表露出任何对骨骼的特殊爱好,人,果然会慢慢改变的。 于是,阿乙偷偷开始实施杀人取骨的计划。 第一个被害者,就是张丰鑫。张丰鑫和许伟才是医学院里的同学,两人毕业后也经常见面。张丰鑫太了解许伟才对骨骼的迷恋了,如果以后杀人取骨的案件细节被公诸于众,张丰鑫很有可能会向警方举报许伟才的嫌疑。砸碎牙齿、缝合嘴唇,也正是阿乙杀人时,想让张丰鑫闭嘴封口的潜意识表达。 第二个受害人郑辉,则有点不幸了,他到许伟才的牙医诊所来看牙齿,许伟才却因为跟踪我,去了公墓坟常郑辉只好请阿乙替她看牙齿,但那个郁郁不得志的出版社小编辑,一直找不到女朋友,见到阿乙后,即使坐在诊疗椅上也不断拿言语撩拨她。阿乙气得没法,干脆假意答应与郑辉外出约会,上了她自己的车。不过,上车后,她就用一针氰酸钾结束了郑辉的性命。那天她一边开车准备抛尸,一边打电话给我,想让我为她做一个不在场证明。可惜我后来没机会替她做出这个证明,因为警方压根就没有怀疑过她。而阿乙砸碎郑辉的牙齿,缝合嘴唇,捅了上百刀,也是某种针对郑辉曾经用言语撩拨过她的潜意识表达。 在车上,阿乙刚挂断我的电话,就接到了许伟才打来的电话。许伟才在电话里说,在郊区公墓坟山下看到一个江湖游医也有一张香港爱德华牙科学院的毕业证,他特意提醒阿乙,记得重新制作一份毕业证,免得见过江湖游医那张毕业证的人来到诊所里,也看到同样的毕业证。 接完电话后,阿乙就确定了第三个受害者,那个江湖游医。不过,当她驱车来到公墓,却正好看到几个年轻人把江湖游医塞进一辆轿车里。阿乙跟踪那辆车,见到那几个年轻人杀死江湖游医的全过程。巧合的是,那几个凶手也砸碎了游医的牙齿,还买回针线缝合了游医的嘴唇。等凶手离开后,阿乙才跑到尸体旁,割开死者大腿,取出胫骨抱回了家。 事实上,受害者远远不止这三个。在阿乙的诊疗室里,警方发现一具藏在屏风后的骨骼标本,每根骨骼都属于不同的人。这具标本尚未完工,已经拼好了五十多块骨头。因为就是说,一年多的时间里,阿乙杀死了五十多个人。 阿乙被捉拿归案后,很快便供认不讳,供出了她埋葬尸体的地点。在深山老林里,警方掘出了五十多具尸体,每具尸体都缺少了一根骨骼。 向我通报案情的警察,拍了拍我那无法动弹的双腿,笑嘻嘻地说:“如果那天我没牙疼,只怕阿乙的骨骼标本上,又会多上一块骨头了。” 因为药物作用,我的两条腿都失去了知觉,据说下辈子只能在轮椅上渡过了。这样也好,虽然我杀了许伟才,但我是从犯,而且托两条腿的福,我无须去监狱服刑,顺利办理了保外就医。 我承认,警察的话,说得非常正确。 命悬一线 我不是一个墨守陈规的人,虽然很多人都不理解我每三个月就会换个工作,但我却知道,这就是我的生活方式。我喜欢漂泊,更喜欢不停更换工作,我以进入各行各业为乐,换了新工作,从陌生到熟悉,再到精通,这个挑战过程总是令我乐此不疲。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智商很高的人,动手能力也挺强,所以进入新行业后,掌握各种技能并达到精通,往往只需三个月。 三个月前我可能是一位身着笔挺西装的地产律师,过三个月,我却变作汗流浃背的地盘工人,再过三个月,我又可能成为推销药品的医药代表。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交替成为我的工作,这也让我充分体验了“生命总是在路上”的乐趣。 现在,我就穿着一套蓝色的工作服,身上到处都是油漆,扛一把滚刷,手拎水桶,走进一幢电梯大楼的大堂中。这个月,我的工作是“高楼外墙清洗师”,职业听上去似乎有点唬人,但换句话说,我就是个用安全绳吊在空中,用滚刷清洗大楼外墙玻璃的“蜘蛛人”。 这幢大楼有34层,我刚走入地面光滑得像镜子一般的底楼大堂,一个身着制服的保安便手持对讲机冲了过来,大声叫道:“你怎么进大堂了?工人得走后门,坐货梯!你这家伙,也不是第一天清洗外墙了?怎么还搞错?” 这保安已经不是第一次对我吆五喝六,每次见他,他都挂着一张扑克脸,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他的钱。 我也懒得理他,只是连声道歉,然后退出明晃晃的旋转门,绕到大厦后方,从后门进了狭窄的员工通道,乘坐拥挤的货梯,与一堆办公座椅一起上了顶楼。又过了几分钟,我用物业管理前几天给我的钥匙,打开通往天台的木门,站在了一颗活像人造卫星的高楼探照灯下。 这是我第四天来到这座大厦的天台上,前三天,我分别清洗了东、西、北三个方向的玻璃外墙,今天则该清洗南边了。我之所以会把南边的外墙玻璃留到今天才来清洗,原因很简单,因为只有今天,27楼18号靠南的那扇玻璃窗,窗帘没拉拢,留了一小条缝隙。我是之前站在南边对面一幢楼的天台上,通过望远镜确定的。 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不停更换着工作。有时我会认为,前后两个工作如果能出现一点交叉,体验的感觉会更加完美。比如几分钟前还端着盘子把菜摆在客人面前的桌上,几分钟后,我便在洗手间里换好西装,然后坐到那位客人面前大谈如何在纳斯塔克创业板块上市的具体流程。身份的转换,会让人全身心都感觉非常惬意。 而这次的职业交叉,维持的时间就比较长了。在做高楼蜘蛛人之前,我是记者,一家八卦杂志的记者。我在杂志里工作能力已经得到所有人的肯定,在我准备离职前,接到最后一个任务,要拍下顾美美与王君共筑香巢的证据。 顾美美是位演员、当红模特,因为时常在微博里晒自己的奢侈品,甚至还拥有一辆玛莎拉蒂,而引起人们关注。很多人都在问,她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她只是解释,所有奢侈品都是自己干爹送的,她干爹是个身家过亿的实业家。 王君,便是顾美美的干爹,一个很成功的商人,有自己的豪华游艇,还拥有两匹血统纯正的赛马。他比顾美美大十八岁,也当着媒体的面,说顾美美是他疼爱的干女儿。不过,媒体却一直怀疑两人之间存在着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可惜,一切都没证据。 通过一番调查,我拿出两年前做私家侦探时的专业素质,发现王君在一幢电梯大厦的28楼买了一套靠南的写字间,用作某项进出口业务的联络室,每个礼拜他都会亲自去那间联络室检查工作。而顾美美也在那幢楼的27楼拥有一套房,恰在王君的联络室楼下同一位置。于是我不得不怀疑,王君利用去联络室检查工作时,与顾美美私会,与干女儿行不伦之事。 不过,我跟踪过王君,也跟踪过顾美美,王君每次确实是在28楼下电梯,顾美美也是在27楼下电梯,从未去过28楼。王君去联络室的那一天,联络室的其他员工都会恰好不上班,他一个人待在里面,但却不外出,直到下班时间才离去。同样,顾美美在自己房里,也始终不出来,两人几乎根本没有见面的机会。 当然,我不会这么快就放弃。凭借五年前做网络写手写侦探小说的经验,我判断在王君的联络室与顾美美的香闺之间,存在着一条联系通道——只要把28楼的地板打通,设个梯子,就能令两间房连在一起,形成超高超大版的跃层套房。 这一切都是我的推理与猜测,需要证据支持。如果能从窗户外拍到一张王君在27楼房屋内与顾美美共处的照片,那就完美了。所以我这几天一直用安全绳把自己吊在大厦的玻璃墙外,手里拎着水桶和滚刷,但在工作服的口袋里,却装着一台数码相机。 在这里必须强调一下,我并不是为了拍照而伪装成蜘蛛人,其实我准备结束这项任务后,就成为真正的蜘蛛人,因为我干了三个月八卦杂志记者后,已经厌倦了,也该换工作了。 再说,蜘蛛人的收入也很高,毕竟是危险职业嘛,干的人不多,物以稀为贵。说起来,当蜘蛛人的收入,不比在这幢楼里上班的白领低呢。 我把安全绳的一端,固定在探照灯的钢管上,扯了扯,很结实,然后在胸前扣上快挂锁——这都是玩户外速降的专业设备,花了我不少银子,谁让我在半年前曾经干过户外穿越的组织工作? 我熟练地面朝大厦玻璃外墙一面,跃下了天台。 这幢大楼,外墙全是玻璃,也就是所谓的玻璃幕墙。幕墙选用了蓝色玻璃,为了防止业主轻生,所有幕墙都固定死了,不能打开,但大厦有中央空调,每间房还有换气设备,所以室内空气都很好。 为了美观,在一些窗户外,有许多凸出的长三十公分、宽三十公分的水泥柱,涂成黄色,这些水泥柱组合在一起,正好由上及下组成几个巨大的英文字母:xing fuli。而这幢大厦,就叫“幸福里”,开盘售房时,四万多一平米呢。 我没急着速降到28楼,毕竟现在我的身份是清洗外墙玻璃的蜘蛛人,干一行就得爱一行,要用心去做事,这也是我进入每个行业后能在三个月时间就精通技能的秘诀。我用喷枪在肮脏的外墙玻璃上喷了清洁液后,就用蘸水的滚刷开始清洗、摩擦。一层一层下来,当我降到29层,也就是王君的联络室楼上那间套房时,我忽然停下了动作。 这套房的窗外,正好有“xing fuli”最上方的黄色水泥柱。我只要伸出脚尖,就可以踩在水泥柱上。当蜘蛛人,在空中吊得太久,身体会出现一些不适感,比如口干舌燥、缺少平衡感。于是我伸出脚尖,点在最近的一个黄色水泥柱上,身体紧紧贴在外墙玻璃上,略微卸了一点身体的重量在脚尖上。 我抬起胳膊,把喷枪里的清洁液喷在眼前的玻璃幕墙上,正准备清洗,忽然我愣住了。 到这时候,我才发现29楼的这套房,竟没挂窗帘——不是没拉上窗帘,而是根本没有挂窗帘!我可以清楚看到屋内的状况,在房间里的地面上,摆着密密麻麻的花盆,花盆里种的都是一种有着宽大叶片的绿色植物。而房间的天花板上,吊着十多个灯泡,左一个右一个,全都开着,放送着金黄色光芒。 我摸了摸玻璃,玻璃有点发热。 也就是说,房间里挂着的灯泡,全都放送着热量。这四万多一平米的豪华大厦里,有人居然把房间修成了培育植物的温室?真是有钱人啊!也不知道屋里这些植物得管多少钱? 我正脚踩黄色水泥柱,身体贴在玻璃上只觉诧异的时候,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我的脑后忽然掠过一阵风,接着有什么柔弱的东西似乎落在我的头上,然后接着继续向下坠落。我身上的工作装也被轻微拽了一下,但拉拽感瞬间即逝,一切回复原装。 我朝后瞄了一眼,顿时大惊失色。 保护我的那根安全绳,竟从楼顶天台上瘫软着落了下来,擦过我的身体,一直坠到了大厦外。一端,还在我的身体上捆绑着,而另一端,则悬吊在空中,摇摇晃晃,摇摇晃晃。 此刻,我心中充满了恐惧。 安全绳断裂了! 我现在没有任何保护,单足踩在仅有三十公分长、三十公分宽的正方形水泥柱上,身贴大厦光滑的玻璃外墙,离地一百多米。随时,我都会跌落下去,变成一堆肉泥。 一阵毫无来由的风从我耳边掠过,我顿时感到眩晕。我的耳朵里似乎什么东西都听不到了,耳鸣,心悸。我朝下望去,眩晕感更加强烈了,地上的人,小得跟蚂蚁一般,所有人都在做自己的事,没人无聊到会向头顶的玻璃外墙望一眼。即使我大声呼救,也不可能有人听到。至于玻璃幕墙内的大楼套房里,更不会有人听到,据我所知,厚而结实的玻璃幕墙,具有良好的隔音效果,可以阻断任何来自幕墙外的声响,包括呼救声。更何况,29楼这间摆满花盆的套房里,根本没有人。 我忍不住发出一声恶毒的咒骂,然后在心里对自己说:“冷静,冷静,再冷静!” 其实我的脑子乱得已经成了一团浆糊,即使冷静,也是一团凝固的浆糊。但我还是下意识地用身体紧贴在玻璃幕墙上,小心翼翼摸索着将另一只脚踏在下方的另一块水泥柱上。这都是下意识的动作,应该归功于一年半前,我曾经做过三个月的瑜伽导师。 现在我脚下的水泥柱,正好是“xingfuli”的头一个字母“x”,所以水泥柱呈一根一根向斜下方延伸,如台阶一般,只是宽度只有三十公分,异常危险。 对了,我可以打电话报警呀!只要报了警,消防队员就会赶到天台上,然后放下一条绳索,把我拉上去。想到这一点,我立刻摸出手机,可一看屏幕,我全身的血液顿时凝固了。 有没有搞错?在这关键时刻,手机竟然没信号!这怎么可能?这里又不是荒郊野外,而是四万多一平米的幸福里大厦啊,怎么会没有信号?我揉了揉头皮,心想,看来只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在这附近,有人动用了手机屏蔽器。 如果想要全身而退,我就必须使用能用到的所有东西。现在我除了一只水桶,一个滚刷,再加上衣兜里的一部数码相机,就没有其他东西了。哦,我还少算了一件东西,那就是一根粗壮的安全绳。安全绳的一端,系在我身上,而另一端则悬吊在空中。看着脚下的水泥柱,我似乎想到了脱困的办法。 我抓着安全绳,一点一点向上收了回来。半分钟后,安全绳的另一端终于回到我手中。而这一端的末梢,绳索须须缕缕的,看上去仿佛是因为使用过久,而磨断了。但我却深知,安全绳是我从正品户外店内买来的进口原装货,今天是第一次使用,而且把这一端固定在天台上的探照灯灯杆时,我也检查过,绝对不可能有问题。 那么,只有一个解释,有人在天台上弄断了我的安全绳,而且是用很钝的硬物,一点一点将安全绳磨断的!如果刚才安全绳断裂的时候,我正好悬吊在空中,并没踩在水泥柱上,只怕我已经从高空直坠下去,成为一滩肉泥。而事后警察勘察现场时,看到呈磨断状的安全绳末梢,肯定会认为我使用了不合格的安全绳,判定我死于意外坠楼。 现在,我敢肯定,有人想杀我。可是,我只是个八卦记者兼蜘蛛人,又有谁会杀我呢?惟一有动机的,大概只有王君与顾美美,但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存在呀! 我百思不得其解,只得无奈地抬起头。当我的视线正对着29楼这间种满绿色植物的套房时,忽然看到一个人出现在房间里,那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头顶上一根头发也没有,脑袋闪闪发亮。这老光头正埋着头,专心致志地用一把剪刀修剪着花盆里绿色植物的枝叶。 我有救了! 我心中狂喜,立刻用手使劲拍打着玻璃幕墙。虽然房间里听不到大楼外呼喊的声音,但总能听到我用手拍打玻璃窗的声音。只要房间里的人看到我被困在墙外,自然就会拨打报警电话。 很幸运,我只拍打了两三下,房间里的那个老光头就抬起了闪闪发亮的脑袋,脸上露出警惕的神色。他看到玻璃幕墙外的我,先是吓了一跳——他怎么也猜不到居然会看到密封玻璃外的高空中,站着一个人! 随后,他像发了疯一般,冲到窗户边,瞪大眼睛看着我。 我得让墙内的人知道,此刻我正处于极度危险之中。于是,我用手指在水桶里蘸了一下,然后在玻璃幕墙外侧写了三个英文字母:sos! 墙内的老光头,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但他随即做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举动。 他先是微微笑了一下,然后走到种满绿色植物的花盆之间,然后他从花盆后取出了一件硬邦邦的东西——是一把电钻! 我明白他的意思了,他一定是准备用电钻把玻璃幕墙弄坏,直接把我救入29楼中。毕竟让消防队员赶到幸福里大厦,得花上一段时间,而我又毫无防护地站在高空,随时有可能跌坠下去,变作一滩肉泥。 把幕墙上固定死了的玻璃打烂,肯定会造成很大损失,而屋里这位光头老人,竟然为了救我一命,宁愿打烂这扇价格不菲的玻璃,真是太令我感动了。 我不由得伸出大拇指,向这位可敬的光头老人翘起了大拇指。 光头老人又笑了笑,接着走到墙边给电钻插上电源,然后再次走到我面前。 虽然我听不到墙内电钻轰鸣的声响,但却可以感觉到玻璃幕墙正在微微颤栗,那应该是电钻发出的声波引起的共鸣。紧接着,我看到光头老人又笑了一声,露出参差不齐又黄又脏的一口歪牙,抬起双手把电钻举了起来,朝玻璃幕墙插了下来。而电钻插入玻璃的位置,恰是我贴着玻璃翘起大拇指的地方。 也就是说,只要电钻“刷”的一声刺过来,穿过玻璃幕墙后,可以正好刺中我的掌心。 疯了,他疯了!他居然用电钻刺我的手! 我下意识地缩回手,身体立刻摇晃了一下,脚下打着寒颤,一股冷汗从背心飚了出来,高空的风又大,冷汗把贴身衣物濡湿后,寒颤禁不住从脚下一直蔓延到了全身。 与此同时,电钻已经刺出了玻璃幕墙,钻头还吱吱吱地转动着。幸好电钻的钻头只有那么长,钻出八九公分后,就卡住了,不能再朝外刺。 我吓得六神无主,魂飞魄散地对着玻璃幕墙大吼着:“你想干什么?刚才我差点被你杀了!” 幕墙被刺了一个小洞,所以我的声音应该能够传进去一丁点儿。我多希望屋里的老光头刚才只是一不小心搞错了钻孔的位置,不过,我马上就发现,自己判断错了,因为老头立刻收回电钻,然后在幕墙玻璃上另寻了一个位置,举着电钻刺了过来。 这一次,他选的位置,正对着我踩着水泥柱的脚踝! 刹那间,我意识到,毫无疑问,这个老光头想杀我! 我发出一声尖叫,在电钻刺出幕墙之前,让脚朝外探出了十来公分,半个脚掌都悬在了空中。电钻钻头只能刺出八九公分,所以当钻头吱吱吱地刺出之后,我安然无恙,脚踝并未被钻头刺中。 老光头脸上露出气急败坏的表情,大声呼喊着,透过玻璃幕墙刺出的两个小孔,我隐约听到他似乎在咒骂。 不行,我不能再留在这儿,太危险了,如果他把钻头收回去,再换成一柄细且尖利的硬物,哪怕是一根坚硬的铁丝,都可以让我脚踝受伤,从而令我从高空跌坠而下。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去,绝对血肉横飞,事后勘察现场的警员,根本无法发现我的脚踝上还有被硬物刺出的伤痕。 我必须逃! 脚下只有如台阶一般的三十公分斜朝下的水泥柱,我只能扶着玻璃幕墙,使出瑜伽功夫,如壁虎一般,游移着向斜下方移动。而那个老光头则不停拿着电钻,朝我手扶幕墙的位置刺来。每次他刺过来的时候,我都只得把手抬起来离开幕墙,悬在空中,才能躲过刺出的钻头。 尽管险象环生,但无论怎样,我还是成功移到了“x”的中间交叉处。而这里,已经是28楼的位置了,我躲过一劫。 因为是“x”的交叉处,脚下两边都有可供支撑的水泥柱,手也可以扶在水泥柱上,四个支撑点给我不小的安全感。我终于可以缓口气了,于是暂时停住下移的步伐,想要休息片刻。 休息的时候,我抬起头,望向眼前的幕墙玻璃,28楼的这间房,窗帘紧闭,我看不到里面的情形。不过,我忽然想到,套房内是王君的进出口业务联络室,如果现在我使劲拍打幕墙玻璃,一定能引起室内工作人员的注意。虽然我这次当蜘蛛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拍摄王君与顾美美一起待在27楼里的照片,但现在我处于极度危险之中,还是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最重要,拍照片的事就暂时放在一边吧。 于是我抬起手,重重拍打着眼前的玻璃幕墙。只拍了几下,幕墙内的窗帘就被拉开了,窗帘后露出了一条人影,正朝我微笑着。 看到这个微笑着的人,我顿时傻了眼。 还是那个老光头,在他的手里,依然拎着一把电钻。 有没有搞错?怎么他又跑到28楼的这间房里来的? 老光头根本不给我思索的时间,他已经勾下腰,给电钻插电源。趁着他插电源的时候,我赶紧继续下移,当老光头举着电钻藏书网想要刺幕墙的时候,我的大半个身体已经离开了28楼的所在位置,向27楼移动过去。 在我快要抵达27楼的时候,我抬头朝上方望了一眼,才发现在那老光头身后,室内靠墙的位置,有一个梯子,是从28楼直通29楼的。而在梯子下,摆着一个五颜六色的塑胶桶。 我这才意识到,以前我一直怀疑王君把28楼的地板与顾美美在27楼的天花板打穿了,形成一套超高超大版跃层套房。而事实上,王君是把28楼的天花板与29楼的地板打穿了,形成另一套超高超大版的跃层套房。 表面上,28楼的这套房是进出口业务的联络室,但实际上却可以通过这套房走到29楼去。29楼的整间房里,摆满种着绿色植物的花盆。王君为什么要搞得那么复杂?难道29楼的那间房平时根本没人从29楼走廊进出,给别人的印象一直是间空房,所有人都是从28楼的楼梯进出吗?王君的用意又是什么? 突然之间,我意识到,王君一定不想让别人知道29楼房间里种了绿色植物,这些绿色植物必定是某种禁止被培育的物种。 两年前,我曾经在一所植物研究所里担任过三个月的保洁工,现在回忆起来,我对29楼的那种植物似乎有点印象——好像是大麻! 我从来没像现在那样期盼过,期盼王君与顾美美只是纯洁的干爹干女儿关系,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不伦情结。只有这样,从28楼才不能直通27楼,那个老光头才不会出现在27楼顾美美的房间里,继续透过幕墙拿电钻刺我。 同时,我也意识到,当我抵达27楼的时候,就已经到达了“x”的底部,与下面一个字“i”之间存在着一点距离。而且即使我抵达了“i”,这是一个竖直的字母,没有台阶,我又怎么能从一个水泥柱,抵达下面一个水泥柱? 但此刻我已经考虑不了这么多了,走一步算一步吧。 对了,我手里不是还有安全绳吗?我可以把安全绳套在水泥柱上,再小心翼翼地把自己吊下去。但如果那个老光头在幕墙内使坏,我又该怎么办呢?就算我把套安全绳的地方,固定在距离幕墙十公分以外,也不安全。因为老光头可以刺破幕墙后,再从孔洞里伸出一把长剪刀,剪断安全绳啊! 那么,为了安全起见,我只能下降几米,等老光头刺出孔洞后取剪刀的时候,赶紧收了安全绳,换另一根水泥柱套,再继续下降。 之前我曾经说过,27楼顾美美的房间,窗帘留了一条缝,这是我在对面那幢楼上通过望远镜确定了的。当我来到27楼位置的时候,脚踩在“x”最下面一根水泥柱上,出于八卦杂志记者的职业素养,尽管状况危险得已经无法形容了,但我还是取出相机,探出身体,竭力将握着相机的手伸向窗帘的缝隙处,接连拍下了几张照片。 我把手缩回来之后,调出刚拍下来的这几张照片,准备观赏一下是否有迤逦春光。可当我一看到液晶屏上的图片时,立刻愣住了。 照片中,隔着一层玻璃幕墙,在窗帘的缝隙之中,可以清晰看到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躺在地上,两只眼睛紧闭着,身边撒落着几个烟头,烟头没有过滤嘴,都是手工自卷的,很细。我猜bbr>,那应该是自制的大麻烟吧。 而真正令我感到恐惧的,是在那个男人的胸膛上,插着一柄刀,伤口渗出的血,变成乌黑的颜色,已经凝固了,想必他已经死了很久。 这个男人,正是房主顾美美的干爹,王君! 而在这间房靠墙的地方,也有一个梯子,也就是说,27楼果然与28楼相通,27、28、29三层楼,全都打通了,形成一个三层跃式套房! 不过,那个老光头却没出现在27楼,拿电钻来对付我,真是令人惊讶! 我顾不了这么多了,我猜老光头迟早会出现在27楼,所以我要尽快离开这里。 我把安全绳套在x最下方的一根水泥柱上,扯了扯,很结实,然后用户外速降的技法,向下降到了“i”的最上一根水泥柱上。收了安全绳,我又继续向下降,降到26楼的时候,我想休息一下,于是用手扒着水泥柱,大口呼吸着。 忽然间,我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在27楼的那间房里,没看到顾美美呢? 我再次掏出数码相机,调到刚才拍下的照片,放大后仔细看了看。 很快我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与28楼不一样,在27楼顾美美的房间里,墙边斜靠着梯子,但这梯子比28楼的短了很多,上方似乎是个储藏室一般的半截阁楼,并非直通28楼。 如果顾美美不在这间房里,她去哪儿了?会在阁楼里吗?如果不在阁楼里,并且27楼和28楼并不相通,难道她凭空消失了? 哈,这又不是侦探小说里的密室杀人!我也真是太无聊了,如此危急关头,居然还想到了密室杀人的问题。 但此刻,我脑海里却闪过了一道光。 咦,谁说这不能是一桩密室杀人案件? 假如王君今天进入了28楼的联络室,之后再也没有外出,尸体最后却发现在27楼里。假如顾美美今天进入27楼自己的家里,当她的房间里出现王君的尸体,她却不翼而飞,且27楼与28楼并不相通,27、28楼走廊上的监控摄像却没拍到她外出的画面,这岂不正是侦探小说不可能犯罪类型里的密室杀人事件吗? 我说过,在五年前,我做过三个月的网络作家,写的正是侦探小说。当我证明自己能在网络上写侦探小说,同时还拿到出版合同,我就封笔不再写作了。 从侦探小说作家的角度来分析,即使如上所述的密室杀人事件,其实也能破解的。 比如说,27楼的半截阁楼上,实际上还有一个阶梯,上面有个洞,把27楼和28楼连通在一起,27、28、29楼其实果然是个超大版的三层跃式建筑,27楼顾美美的家,也果然是王君与顾美美幽会的场所。 王君从28楼进入进出口业务联络室,然后沿楼梯先进入27楼顾美美家的阁楼,再进入卧室,两人幽会。而在这间房里,王君被杀了,顾美美则从27楼进入28楼逃逸。 顾美美家半截阁楼的天花板上,如果贴有墙纸,而且逃逸到28楼之后,又从上面封死了通往27楼的那个洞,就可以把27楼还原成一个密室。 紧接着,又如法炮制28楼天花板与29楼地板的连通处,把28楼也变成密室,顾美美就可以顺利从29楼离开案发处了。对了,我不是看到在28楼房间通往29楼的楼梯下,摆着一个五颜六色的塑胶桶吗?现在回想起来,那好像是某品牌的墙面漆,正好可以在封死了连通处后,刷一遍墙面漆,进行伪装。 一切似乎都说得通了……咦,等一等,我的推理,似乎还有点漏洞。9楼的走廊上,如果有监控摄像头,顾美美离开的时候,同样也会被拍摄下来呀!她逃逸的状况,就会被拍下来,根本算不上是完美不可能犯罪呀! 不对,不对,而且我还忽略了那个拎着电钻的老光头!这家伙又是何许人也?是顾美美的同伙吗? 既然现在27楼已经成为密室,那个老光头肯定就不能再进入27楼对我不利了,我也松了一口气,用安全绳一点一点向下沉降。 虽然还在高空,但我的压力骤减,没有了老光头的威胁,我需要对付的,只是客观的困难而已。高空的危险,比起人的威胁来说,简直弱爆了! 当我花了半小时,降到15楼的时候,手机也有信号了,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很快我就看到地面上鼓起了充气囊,即使我松手跌下去,也会安全跌在充气囊上。 与此同时,也有警员列队进入四万多一平米的幸福里大厦中——因为我在报警的时候,顺便告诉警方,在27楼顾美美的房间里,有一具男尸。我饶有兴趣地朝下观望着,当警员进入大厦后,只过了几分钟,就有一个人被警员带了出来。 不过,从上面俯瞰下去,我清楚地看到,警员们带出去的那个人,并不是该死的老光头,而是一个身着保安制服的人。 这是怎么回事?我有点搞不懂了。 又过了一个小时,我终于平安抵达的地面。 一着地,就有警员把我带进了路边停靠的一辆警车里,对我进行询问。 从警员口中,我得知他们进入27楼顾美美的家中时,房门紧锁,屋内从里面上了闩,确实是一间不折不扣的密室。密室内,有一具不知从何而来的男尸,顾美美却不知去向。 听了我的推理后,警员立刻前往28楼。8楼的地板确实封死了,甚至还铺好了地板砖,但撬掉地板砖后,警员还是看到了通往27楼半截阁楼的入口处。8楼通往29楼的入口,那个老光头则还没来得及处理,所以警方可以直接从28楼房间来到29楼。 当然,老光头早已不知所踪,监控摄像头里拍到老头从29楼出门时,戴了假发、墨镜和口罩,看不清相貌。 而当警方检查29楼那些绿色植物后,首先确定这些植物确实是大麻。随后,从花盆里拔出大麻的时候,发现每个花盆里都有人体组织和骨骼。经dna检验,判定这些被肢解的人体组织和骨骼,竟是属于顾美美! 也就是说,顾美美并非是杀死王君是凶手,她和王君都是被其他人杀死的,而且她的尸体还被肢解后,埋进了29楼的花盆里。至于凶手,十有八九便是那个该死的老光头。 可惜监控摄像头没拍到老光头的具体模样,不过,我忘记告诉大家一件事,两年前我曾在植物研究所里当过三个月的保洁工。而在那之后,我成为了一个画家,当然,我也只做了三个月画家。时间虽然短,但我却可以毫不费力地画出一幅人像素描,并且惟妙惟肖。 当我在玻璃幕墙外看到那个老光头的时候,他可没做任何乔装打扮啊!所以,我只用了几分钟,便在警车里绘出了老光头的相貌。 后来,警察很轻松就抓到了老光头,那老光头竟是道上一个很出名的职业杀手,他受雇于王君的老婆——杀顾美美,是因为顾美美当了她老公的情妇,并且最近有了身孕。杀王君,是因为王君死了,所有家产都会归属于她。 而在过去几年内,王君和顾美美都在幸福里大厦的这套三层跃式建筑里,过着神仙一般的生活,抽大麻,行苟且之事……不过,最终他们也葬身在了那套香巢之中,也算死得其所。 我还有一件事不太明白,那就是为什么当我悬吊在空中的时候,安全绳会突然断裂了?是谁用硬物磨断了安全绳固定在探照灯灯杆上的一端? 警员听到我的疑问后,微微一笑,反问道:“还记得当我们进入幸福里大厦后,立刻带出了一个人?” “我记得,是个保安!” “没错,当我们一进入大厦,那个保安马上就双腿发软,跪倒在我们面前,说自己一时犯了糊涂。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把他带回了警局。一预审,那个保安就撂了挑子,主动说他用刀背磨断了你的安全绳。” “他为什么要这么干?”我心有余悸地问。 警员笑呵呵地答道:“谁让你们蜘蛛人的薪水高?连幸福里大厦里上班的普通白领都比不上呢。那个保安的表弟也想当蜘蛛人,已经在家乡训练了一段时间……那个保安本想让自己的表弟来担任幸福里大厦专用的‘高楼外墙清洗师’,不曾想却被你抢走了生意。” 我彻底无语。 对了,还要补充一句,被抓的保安,就是今天我从大堂走入幸福里大厦时,对我大吼大叫,并让我从后门走货梯的那个凶神恶煞一般的家伙。 撒谎精 我真的无法理解,为什么梁莉那么喜欢撒谎。 梁莉一直对我说,她在一家超市里当营业员,但我却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发现她在一家广告公司里有着一份很稳定的工作。她还说自己是孤儿,可我却在一家老人院的客房里,在一位老人的床头柜上,看到那位老人与梁莉的合影。 那位老人叫梁志成,他言之凿凿地告诉我,梁莉是他的女儿。 梁莉还对我说过关于她的很多事,但是经过我的一番调查后,却发现她全在撒谎。其实,她所撒的谎,并非带有恶意,我觉得那只是她的一种习惯而已。她喜欢为自己创造一个完全虚假的身份,说一个谎言,又用一万个谎言去证实第一个谎言是真的。她乐此不疲地撒谎,从中寻找乐趣。即使我戳穿了她的某个谎言,她也毫无愧疚,只是耸耸肩膀,说自己大概记错了,或者说,大概是我记错了。 梁莉曾经说过,她喜欢我,想和我结婚。当我一周前的某天,看到她与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挽手走入电影院的时候,我不禁怀疑,她爱我,才是她制造的最大谎言。 当然,我对梁莉还是很有感情的,毕竟我们交往了一年多,而且她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所以我一厢情愿地认为,那个和她挽手走入电影院的英俊男人,或许只是她的哥哥罢了——呵,我发现自己竟然也受了她的影响,不知不觉喜欢撒谎欺骗自己。 为了证实这个想法,我再次以社科院助教.99lib.的身份,来到梁莉父亲所在的养老院,想从梁志成的口中,得到更多关于她女儿的信息。 那家老人院位于市郊一条偏僻的狭窄马路边,有着坚固而又高大的围墙,围墙内种满了月桂树与宵待草,没到春风沉醉的季节,老人院里就会飘荡着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 梁志成住在老人院三楼的一间设施齐备的单人房中,有独立卫生间,房中墙上挂着一台液晶电视屏幕,单人床边的床头柜上,依然摆着他与梁莉的合影。 上个月我曾经造访过老人院,为社科院进行一项社会调查,他恰好是我随机抽到的调查对象。记得当我询问为什么他会住进老人院,而不与儿女共享天伦之乐时,他笑呵呵地回答,他当了三十多年警察,在警局里有许多合作愉快的老哥们儿,即使退休了,也想经常在一块儿聊天玩牌。所以他与十多个 8001." >老哥们儿退休后,一起相约住进了这家老人院。 这次我走入房间的时候,梁志成正在欣赏一部九十年代的美国警匪片。这是他当警察多年后形成的爱好。他看到我后,立刻打了个招呼,问:“唐助教,你又来进行社会调查了?” 我点点头,然后坐在他屋里的沙发上,打开一个笔记薄,开始拐弯抹角地提问,并以进行家庭成员核查的名义,向他询问儿女的状况。 梁志成爽快地答道:“我只有一个女儿,叫梁莉,在一家大公司里上班。她每周都会到老人院来看望我,很孝顺的。对了,唐助教,我女儿还没男朋友呢,我看你人也挺不错的,要不要我为你们牵牵线呀?” 我挠了挠头,心中暗道,梁莉果然是习惯性撒谎,或许她现在正脚踏两只船呢,却对她老爸说自己没男朋友。 走出老人院的时候,我的心跌到了最低谷。 离开老人院,我来到自己工作的社科院。 一走入办公室,我的上司就毫不客气地朝我吼道:“唐助教,你上次在老人院里做的社会调查是怎么回事?” “怎么了?”我诧异地问。 上司是位处于更年期的中年妇女,脾气很不好,她严厉地说:“甲方对你在报告里列出的典型调查对象,进行了回访与复查。他们发现你的报告里存在极大偏差,怀疑你的数据并非真实。” 我上个月进行的社会调查,其实是社科院受了一家保健品制造商的委托,对老人院内住客的入住原因、身体状况、睡眠状况、心理波动情况进行调查。但我自认自己每步调查程序都无懈可击,样本采集与分析也是按流程进行的,为什么甲方会认为我的调查失真呢? 上司拿出我那份调查报告,翻开其中一页,然后说:“你在报告里列出的这个样本,是因为想要维持多年友情,所以住进了老人院。” 我瞄了一眼,看到她翻开的这一页,正是我记载的关于梁志成的那段分析。 “甲方利用你列出的样本姓名与身份证号,在网络上进行搜索,却发现这位梁志成先生,根本没在警局里服过役,而且还曾经因为诈骗罪入狱三年。根据这一点,甲方怀疑你的调查失真,所以决定暂缓付清赞助费的尾款。” 听了上司的话,我大吃一惊。 我总算明白梁莉为什么会习惯性撒谎了,那不是她的习惯,而是遗传。 但对于社科院来说,保健品制造商提供的赞助非常重要,是给员工发奖金的资金来源。所以我愁眉苦脸地说:“调查的时候,我也不知道那是个诈骗惯犯呀……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 上司瞪着我,说:“唐助教,你也不用太担心。经过一番沟通后,甲方已经同意我们重新抽查样本。你得另外选取一个样本,进行调查与分析。最好也是一个因为在乎友情而住进老人院的住客。” 然后,上司又补充了一句:“对了,为了防止你在调查里继续出现偏差,甲方要求,在你重新进行工作的时候,他们会派出一位协助人员,全程与你一起进行调查。” 刚说完这句话,她的手机响了。她接通电话,嗯嗯啊啊几句后,挂断电话,对我说:“唐助教,甲方派来的那位协助人员已经来了。” 几分钟后,一个漂亮的女孩,背着一个很大的挎包,出现在我们的办公室里。 她叫韩琳。 韩琳很干练,她和我一起走出社科院后,便直率地说:“其实我们公司很看重你最后的调查结论,为了维持友情而住进老人院,这应该是老人间很有代表性的想法,只是由于种种原因,你不巧正好遇到一个错误的调查对象。现在我们只需要根据结论另外选取一个调查对象就行了。” 虽说这完全违背了“调查→分析→结论”的流程,但事实上却非常具有可操作性,而且还能大大减少我们的调查时间,所以我欣然接受。 要找到这样的样本,并不算难。只要去院长室查查,是否有同一工作单位的人退休后住进老人院,就能选取到最合适的样本。我上次来老人院时,和那位白发苍苍的老院长谈得还蛮投机的,他应该不会拒绝我们的要求。 韩琳开了一辆小巧的轿车,看来在保健品公司上班的待遇真不错哦。 她载着我,来到了老人院。 老人院大门处,有一个身着制服的年轻保安,他让我们填写了会客单。我在会客单上填了社科院的名称——其实保安认识我,填会客单只是个形式而已。我留意到,韩琳填会客单的时候,也在工作单位上写了社科院。虽然有些不妥,但我想也没什么关系吧。 不过,在我填写会客单的时候,却在访客名单上看到了一行熟悉的字体。是梁莉的字迹,但留得却不是她自己的真名,填写时间就是今天。 她今天到老人院来探望她爸爸了?可即使是探望家人,她填写会客单时也用了假名,看来她习惯性的撒谎已是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 我寻思着,一会儿在老人院调查的时候,最好避开梁莉,免得见了不愉快,还影响今天的调查工作。 进了老人院后,我带着韩琳径直向院长办公室走去。刚走几步,韩琳就对我说:“唐助教,你一个人去院长室查名单吧,我先在老人院里随便走走,看看这儿的环境。” 她是甲方代表,我当然得听她的。 站在院长室外,我敲了敲门,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年轻的男性声音:“请进。” 推开门后,我吃惊地看到院长室内只有一个年轻的男人坐在办公桌后。他看到我后,见我诧异的表情,立刻说:“你是来找刘院长的吗?你一定不知道,他已经退休了。我是新任院长,赵蒲,刚上任一礼拜。” 我吃惊的,并非是老人院院长换了人,而是——我见过赵蒲,那天我看到和梁莉一起挽手走入电影院的男人,正是眼前这位新任的老人院院长,赵蒲。 我是敬业的人,所以暂时把情感上的事抛在一边,递了名片后,便向赵蒲提出寻找调查样本的要求。 赵蒲也很配合,当即取出老人院入住人员的花名册,让我自行翻看。花名册上记录得很详尽,不仅有姓名、性别、年龄、身体状况,连以前的工作单位都有记录。 翻看花名册的时候,我也忍不住多看了赵蒲几眼。是的,他比我年轻,比我英俊,想必收入也比我这个社科院的助教高得多了吧。我不禁有些自惭形秽,心情也变得很是低落。 不过,工作倒还是进展得很顺利,我很快就找到几个合适的调查对象。他们均是从一家银行退休的,有着优渥的退休金,住的全是老人院里条件最好的单人房。他们都有儿女,在市区也有自己的房屋,却住进了老人院,看来我原来那份调查报告里所得到的结论,是正确的。 抄写好名单,我便告辞出了院长室。我本想叫韩琳一起去采访名单上的第一位住户,可在老人院里却没见着她的身影,而且我也没有她的手机号码。无奈之下,我只好独自向第一位住户的房间走去。那位住户姓胡,走到他的房门外,我却忽然听到里面传来有人对话的声音。 “胡爷爷,我给你介绍的这种太空棉被,采用了最新的纳米与远红外技术,超轻,超薄,超保暖……” 是韩琳的声音。 随后,是那位胡老先生的声音:“哦……嗯……真好……” 听上去,胡老先生似乎有点老年痴呆的症状。 但从韩琳的话里,我已经明白她的来意了。她来协同调查是假,忽悠几近痴呆的老年人购买产品,才是真。 针对老年人的推销活动,作为社科调查人员,我真是太熟悉了。那些无良的保健品制造商,以高额回扣聘请专职人员,打着高科技的旗号,主办联谊活动,把老年人请去开会,嘴比蜜糖还甜,以洗脑的手段引诱老年人购买产品。一个小小的茶杯能卖到上千元,一个按摩坐垫能卖到上万元。 而此刻我所身处的这家老人院,以设备齐全、专业护理而着称,收费价格也不低,入住的老人大多都有着很高的退休金。老人院为了防范外界推销人员进入,一直有着很严密的保安制度,外人进入必须出示工作证,或以户口本证明自己是住客的直系亲戚,所以几乎从没有推销人员进入过这儿。 难怪那家保健品制造商要委托我们社科院到这里来做社会调查,而且还说我的调查报告失真,要让他们的甲方代表与我一起到老人院来重新调查,原来是想借此进入老人院,进行推销活动。 我把耳朵贴在门板上,立刻又听到韩琳说:“胡爷爷,你买一床太空棉被吧,很便宜,才八千。你现在没现金也没关系,可以把银行卡号和密码告诉我,我马上用电脑在网上进行转账。” 胡老先生还是“嗯嗯啊氨”地说着含糊不清的话,但韩琳的嘴巴却越来越甜,很有耐心地与胡老先生攀谈着。但胡老先生还是不上套,而这时,我突然听到韩琳说:“胡老爷爷,您看着我的眼睛,在你的面前有一个悬吊的小球,您看着这个小球。当小球开始摇晃的时候,你就会睡着……”她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平和,只是几秒钟之后,我便听到屋里传来了微弱的鼾声。 是催眠……韩琳竟然用催眠的方式让胡老先生睡着了。 紧接着,韩琳开始询问胡老先生的银行卡号,还有密码。随后,我听到电脑开机的声音。我想,在韩琳随身斜挎的包里,一定带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我敢肯定,韩琳打开电脑进行转账的时候,一定不止只转走八千块钱,而是账面上的所有钱! 这时,一只手忽然搭在了我的肩头上。 “唐宇,你怎么在这儿?” 回过头,我看到了梁莉。 其实,应该我问她为什么在这里? 她以前说过自己的孤儿,而我也是在无意中见到梁志成床头柜上的照片,才知道了他是梁莉的父亲。 不过,我也不想问太多,因为在这时候,我见到新任的院长赵蒲也来到了走廊上。他看到我和梁莉在说话,立刻诧异地问:“咦,表妹,你认识唐助教?” 原来赵蒲是梁莉的表哥?那这也说得通,梁志成是说自己只有一个女儿,没说自己还有侄儿。而表哥表妹一起挽手看场电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也不再去管韩琳在胡老先生的房间里干了什么。 这时,我又看到一个人出现在走廊上,是梁志成。他一见到梁莉,就大叫道:“女儿,你来老人院了,怎么不到我房间里去看望我呢?” 这下好玩了,以前梁莉一直撒谎说自己是孤儿,现在看她怎么收场? 没想到梁莉立刻苦笑着对我说:“这老头,有妄想症……我上次和公司一起到老人院来送温暖,和他拍了一张照片……他就妄想我是他的女儿……” 什么?梁志成是妄想症患者?他只是把梁莉妄想成是自己的女儿? 我有点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毕竟我与梁志成接触过,一点也看不出他是妄想症患者。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上次见他时,他说自己当过三十年警察,把这理解成妄想症,也是说得通的。 梁志成颤颤巍巍走到我们身边,又大声说道:“女儿啊,唐助教这个年轻人很不错,你正好单身,我觉得你们可以凑成一对。这几年,我也存了不少钱,你们结婚的时候,我可以给你们封个几十万的大红包……” 呵,他一个蹲过监狱的诈骗犯,这几年都住在老人院里,又哪来的几十万存款?看来他确实是妄想症患者无误了。 恰好在这时,胡老先生的房门开了,斜挎着背包的韩琳,站在门内正要出来。透过门缝,我能看到屋内的胡老先生趴在桌子上,依然酣睡着。 韩琳看到门外站着这么多人,向我问道:“唐助教,这些都是你的朋友吗?” 看来她已经用电脑转完帐了,于是我没好气地向她介绍:“这位是我的女朋友,梁莉。这位是老人院的新任院长,赵蒲。这位是……”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向她介绍梁志成的身份。是说梁莉的父亲,还是说妄想症患者呢? 让我没想到的是,梁志成立刻说道:“我叫孟明辉,你叫我老孟就行了。我是梁莉的爸爸!” 梁莉则赶紧说:“我才不是他的女儿呢,你别听他乱说!”然后她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做了个这位老先生脑袋有毛病的手势。 但我却陷入了疑惑当中。他怎么说自己叫孟明辉呢?他不是叫梁志成吗? 我偷偷地轻声问了问梁莉,她立刻答道:“我不是说过了吗,孟老爷爷有妄想症,时常把自己当做另外一个人。” “那老人院里到底有没有一个叫梁志成的老人呢?” 赵蒲替他表妹回答了这个问题:“有啊,我看过资料,那位叫梁志成的老人,在这儿住了三个月就不幸离世了。以前梁志成就住在孟老先生的隔壁,他俩应该很熟吧。” 当我们谈话的时候,孟明辉一动不动地站立在走廊上,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似乎根本不理会我们在谈什么。 倒是韩琳立刻亲热地走到孟明辉身边,一手挽住他的胳膊,说:“孟老爷爷,我陪你聊聊天吧。” 看着韩琳和孟明辉一起消失在走廊尽头,我忽然想到一件事。 对了,我在哪里曾经见过孟明辉的名字。对了,他就在我那份名单上,也是银行退休的老干部。 孟明辉,一定是韩琳的下一个目标吧。 她能在五分钟内,就利用催眠的手段,从接近痴呆的老人那儿套出银行账号和密码,我想,韩琳只需略施小计,就能从孟明辉口中套到她想要的东西。 我不禁为孟明辉担心了起来。而这时,梁莉却挽着我的胳膊,说:“唐宇,我们出去吃饭吧,我好饿。” 比起一个患了妄想症的老人来说,当然还是女朋友更重要。 那份调查报告,现在看上去也不是特别重要了。就算我写得再好,甲方一定会随便编排个理由,让我再带个甲方代表一起到老人院来。说不定那个甲方代表,也是位精通催眠的年轻美女。总而言之,甲方根本不在乎报告,而只是想利用我,让催眠专家混入老人院里来行骗。 所以我和梁莉出了老人院,在外面找了一家很不错的餐馆,吃了一顿大餐。吃饭的时候,我问她:“今天你为什么会来老人院?” 梁莉笑了笑,说:“你也知道啦,我在超市工作,今天我特意到老人院找表哥,就是想让老人院成为超市的固定客户。表哥是院长,如果老人院成为超市固定客户,我的业绩肯定会镇长很多的!” 哼,她居然还在撒谎。 我也不想戳穿她的谎言,吃饭的时候,还是不要破坏氛围才对。 吃饭的时候,我也接到了社科院上司打来的电话,她说今天和我一起去老人院的那位甲方协助人员,下午一直没回甲方公司述职,电话也打不通,问我是否知道情况如何。我的回答当然是不知道,我最讨厌与女孩吃饭的时候,还被工作上的事打扰。 和梁莉吃完饭,我们又去看了电影。看完电影,我们又到江边的沙滩上数星星。最后,我们带了两瓶上好的红酒,回到了我家里。我们在酒意中,渡过了美好的一个夜晚。 深夜,在我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听到梁莉温柔地在我耳边说:“我爱你。”然后她又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但我却睡着了,一句也没听清楚。依稀记得,她似乎在哭泣。 第二天清晨,我被电话铃声惊醒。睁开眼,梁莉已经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而我的脸上似乎有点潮湿,摸了摸,又放在嘴里,有点咸。 接通电话,我听到了上司的声音:“唐助教,甲方刚才打来电话,说昨天和你一起去老人院调查的那个年轻女孩,今天早晨也没去上班,电话还是打不通。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我耸耸肩膀,答道:“不知道,我昨天就给你说过,调查完毕后,我就先走了。” “唐助教藏书网,你再去老人院一趟,问问那女孩是什么时候离开老人院的。”上司命令道。 有这个必要吗?韩琳是成年人了,还用得着这么着急吗?昨天问,今天还问! 我正要挂断电话,上司又补充了一句:“今天甲方会再派一个协助人员,和你一起去老人院。我已经把你家的地址告诉甲方了,协助人员很快就会到你家来接你。” 刚挂断电话,我就听到有人在我家门外按着车喇叭。出了门,我又看到一个年轻的漂亮女孩,坐在一辆轿车的驾驶座上,正等待着我。 这个女孩叫韩笑,是韩琳的妹妹,也在那家保健品公司上班好几年了。 我没多问,很快我们就来到了老人院外。 昨天韩琳停车的地方,她那辆小巧的轿车已不见了踪影。 我就说嘛,韩琳昨天骗完钱后,肯定离开了老人院,而且以后再也不会来这儿了。我猜,甲方说韩琳没来上班,让我来老人院问一下,只怕是想再找个借口,让我把公司里的其他人带进老人院里去骗钱。 果然,韩笑以社科院的名义登记好会客单后,进了老人院,就找了个借口,自行转悠去了,让我一个人去询问院长。 见到赵蒲后,他立刻让那个年轻门卫把会客单带到了院长办公室。会客单上,很清楚地写着,来自社科院的韩琳,于下午六点半离开了老人院。 也就是说,韩琳在老人院里足足待了大半天。天知道她利用催眠术,从老人那儿到底骗走了多少钱,哼,日后老人们报了案,警察肯定会追查到社科院去。但我肯定没事,毕竟我是奉了单位上司的命令,带甲方协助人员进入老人院的。要追查,最后也是我的上司负责任,与我无关。反正那位处于更年期的中年妇女领导,我对她素无好感。 问完之后,赵蒲对我说:“真想不到,唐助教竟然是小莉的男朋友,我那表妹挺刁蛮的,你一定要多宽容她呀!” 说完后,他从办公室的冰箱里,取了一瓶冰镇的啤酒,倒了一杯,递给了我。 呵呵,只要她不再对我撒谎,再刁蛮我都能忍受。 我呷了一口冰凉的啤酒,又和赵蒲寒暄了几句。我正准备起身告辞时,却忽然发现浑身瘫软,根本站不起来。我吃惊地说:“咦,怎么回事,我的腿怎么麻了?” 这时,赵蒲笑嘻嘻地对我说:“唐助教,我忘记告诉你了。在这杯啤酒里,我加入了一点点安眠药。” 当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捆绑在一张靠背椅上,双手从后面被绳索捆得死死的。我所处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一盏昏黄的吊灯悬吊在天花板上,放出微弱的光线。这应该是间地下室吧。 在我身边,还有一张靠背椅,也坐着一个被捆绑着的人,是韩笑。 韩笑似乎处于昏迷之中,两眼紧闭着。 我大声叫着:“救命,救命!这是怎么回事?!” 听到我的声音,从外面走进来四个人。 是赵蒲、梁莉、孟明辉,还有门卫处的那个年轻的保安。 我完全迷糊了,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而梁莉则泪眼婆娑地对我说:“唐宇,对不起,是我害了你……” “你在说什么?为什么说你害了我?”我大叫着。 赵蒲走到我面前,狠狠给了我一耳光,然后说:“你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我马上就让你知道!” 随后,他变戏法一般从身后摸出一瓶啤酒,倒了一杯,然后泼在了韩笑的脸上。 韩笑顿时清醒过来,发出恐惧的尖叫声。 赵蒲蹲下腰,死死瞪着韩笑的眼睛,又从裤兜里摸出一柄锋利的猎刀,打开后架在韩笑的脖子上,厉声说道:“今天你在老人院里,到底转了多少老人的钱,到你的账户里?” 韩笑似乎明白了什么,立刻不再尖叫了,她默然片刻,答道:“一共有四十多万。” 我不禁感慨,她赚钱可真容易呀。 赵蒲从韩笑身上搜走银行卡,又问:“密码是多少?” 韩笑不肯说,锋利的猎刀立刻在她脖子上割开了一条小缝,鲜血“嘶”的一声射了出来,韩笑吓得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说出了六个数字。 年轻门卫从赵蒲手中接过了银行卡,旋即出了房间。过了半小时,赵蒲接到了一个电话,门卫说,密码是正确的。卡上除了今天骗来的四十万现金之外,还有两百万存款,想必是从其他老人院里骗来的。 得到这个消息后,赵蒲冷笑一声后,不声不响地割开了韩笑的喉管。 鲜血汩汩流出,韩笑在靠背椅上拼命地挣扎着,但没过多久,就再也不能动弹了。 做完所有事之后,赵蒲转过身来,对我说:“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吧?” 我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韩笑死了,她姐姐韩琳自然也不会有好下场,只怕昨天就变作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赵蒲他们早就知道这两位打着社科院招牌,与我一同进入老人院的年轻美女的真实身份。他们就让这两个骗子在老人院里尽情地施展骗术,骗走老人们的存款。而他们则做螳螂捕蝉之后的黄雀,制服了两个骗子。 我猜,制服骗子的时候,应该是孟明辉下手的吧。他装作妄想症患者,又装作自己有很多钱,把骗子诱到了他的房间里,然后制服了对方。 可是,我的女友梁莉又在这个故事里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梁莉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她红肿着眼睛,说:“其实,我是真心和你交往的。但是有一天,我在老人院里看到了你的身影,便知道如果我真和你结婚,你一定会离这儿的真相越来越近。特别是昨天,那个卖太空棉被的推销员竟然是借着你们社科院的名义进入了老人院,如果她失踪了,警方一定会从你进行调查,然后查到我,说不定还会查到老人院这里来。表哥等待了那么久,才终于当上了老人院的院长,我们的好日子刚刚才开始,绝不能半途而废。所以……没办法,只好牺牲你了。昨天我做出这番决定的时候,还在你身边哭了一抄…唐宇,请你原谅我。” 我能原谅她吗?原谅她的代价,可是我的生命呀。 我的身体开始颤抖了起来,与此同时,从我的衣袖里,滑出了一截刀片。我的手指捉住刀片后,轻轻割开了束缚在我身后的绳索。 这时,赵蒲也走到了我的身边,抬起手,准备用手中的猎刀割开我的喉管。 我的双手重获自由后,立刻握着刀片伸到前方,一只手格住他握刀的那只手,另一只手则快速划过了他的喉管。 赵蒲跪倒在我身前,手捂住自己的喉咙,似乎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这一切。 梁莉发出一阵阵尖叫。 孟明辉则目瞪口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趁着他还没明白过来,我冲到他面前,一拳击在他的小腹上。他跪倒在地上后,我手握刀片,割开了他的喉管,一股鲜血霎时喷溅在我的身体上。 自从我发现梁莉是个撒谎精之后,我就不再相信她了。 哪怕她说得天花乱坠,哪怕“我爱你”三个字说得再甜蜜,我也不再相信她了。 她肯定不是为了超市的销售事宜,才来到老人院的,因为她根本就不是在超市工作。她来到老人院的时候,韩琳正在行骗,这是偶然的吗?行完骗之后,韩琳又不见了踪影,这也是偶然的吗? 所以,我多了个心眼。虽然昨天晚上我们带了两瓶红酒回家,但我没喝多少,就说自己有点头晕了,其实我一直都很清醒。 我假意酒醉,然后听到梁莉说完“我爱你”之后,就开始哭泣,我就知道她正试图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所以,今天起床后,我多了一个心眼,在袖子里藏了一块刀片。当赵蒲递给我啤酒之后,我呷了一口,也只是藏在了舌下。我说自己双腿发麻,只是想试探一下,没想到赵蒲立刻摊牌,说他在酒里掺入了安眠药。我就假意昏迷过去,但却随时准备从袖口里滑下刀片,割开绳索。 还好,赵蒲没有立刻解决我,而是把我捆绑之后,送到了这间地下室里。 也正是在这间地下室里,我终于知道他们究竟干了些什么。 赵蒲和孟明辉几乎是同时停止抽搐,趴在地上停止了呼吸。 梁莉恐惧地问我:“唐宇,你现在想干什么?要报警吗?” 我微微一笑,对她说:“为什么要报警?报了警,那些老人们被骗的钱,就得还给他们了,我最多只能得到几句表扬而已。现在,我得等那位年轻的保安带着银行卡回来呢。到时候,我也要把他捆绑在靠背椅上,问出银行卡的密码来。” 不用说,问出了密码,我也会用猎刀割断那位年轻保安的喉管,就像我刚才所做过的一样。 “那么,你会如何对待我?”梁莉的声音都变得有些颤抖了。 我继续微笑着答道:“你放心,我不会割断你的喉管。你是我的女朋友,以后我还会与你结婚。要是你也死了,警方肯定会对我进行调查的,我可不想引火烧身。不过,我希望你能够向警方作证,说今天一整天,我俩都待在我家里那张宽大的床上。你不是很会撒谎吗?对不对,我最亲爱的撒谎精?” 坟变 那天,妻子接完老家打来的电话后,就对我说,让我回漆村一趟。 事由是这样的,群山环绕的漆村旁,山脚下有一条小河流过,为了防洪防涝,当地政府决定在漆村附近修建一座水库。漆村村民的祖坟都修建在山坳之中,祖坟所在的山坳恰好在水库蓄水的红线以内。所以政府在附近的高处选了一面山壁,特意修建了公墓,让村民把祖坟迁入公墓之中。 公墓已经完工,最多再过一个月,所有祖坟都会迁入公墓之中。我岳父是漆村的村长,有一次他喝醉了,曾向村民炫耀,说自己女婿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于是这次村委会集体表决通过,为新公墓写铭文的工作,就交给我来做。 这篇文言文形式的铭文,要写千字左右,村委会为我开出了千字千元的润笔费。不过,我这个所谓小有名气的作家,只擅长写虚构小说,又并非中文系科班出身,实在不擅长文言文写作。但考虑到岳父在漆村里的面子问题,前思后想之后,我还是决定带着笔记本电脑回漆村,到了漆村,我就可以上网搜索一下其他公墓的铭文,再整合一下,以复制粘贴的手法,构筑出一篇完整的公墓铭文出来。 所以翌日清晨,我就带着电脑和几件换洗衣物,离家乘坐长途班车,来到漆城,然后再转乘乡间小巴,折腾了大半日后,才在漆村附近的公路边下了车。此时,天色已近黄昏,在简易的车站旁,我看到一个穿着深蓝色破旧外套的年轻男人等候在路边。他十七八岁,见我下车后,立刻向我走来,问道:“您就是省城来的作家,崔先生吧?” 我赶紧点头,随后这位年轻人自我介绍,他叫彭波。虽然他很热情,但我却发现他两眼涣散,说话也没什么气力。 彭波一把就把我的行李抢了过去,扛在肩上,然后指着公路边一条伸向远处的小路,木讷地说:“崔先生,我领您去漆村。沿这条小路再走半小时,就能抵达漆村。” 其实我也不是第一次来漆村了,所以立刻迈开步伐,与彭波一前一后向漆村所在的深山走去。我走在彭波身后,在夕阳的映照下,我发现彭波身穿的那件破旧外套,布料很硬,上面似乎还有花纹。仔细看了一眼,是祥云的图案。 走了十多分钟,我和彭波已经沿小路来到了一处半山腰上。在我们的脚下,是一处山坳,山脚下是潺潺而过的漆河,河湾处是一块平地,平地上隐约可见许多土堆,这里一个,那里一个,杂乱无章。 见我留意山脚下的平地,彭波停下步子,结结巴巴地对我说:“那儿,就是村里的祖坟,等水库蓄水了,那儿,全都会被水淹没。” 听了他的话,我又多看了这块祖坟几眼,却发现祖坟并无开挖迁走的迹象。见我好奇,彭波解释:“新公墓虽然修好了,但村里人总觉得河湾处的这块祖坟地是风水宝地,背倚高山,前朝河流,能够泽荫后人,所以不愿迁走。政府来做过很多次思想工作,村里人最后只好答应,得等新公墓的铭文刻好后,他们才会启出祖坟里的先人骨骸,迁入新公墓里。” 这段话虽然说得很流利,但我却总觉得他似乎是背了很多遍之后,才记下来的。 彭波还结结巴巴地告诉我,其实新公墓选址的时候,政府也出于尊重村民的考虑,请来懂风水堪舆的道士联合选址,所以新公墓的风水并不比老祖坟差。而且政府为每户村民申请了不菲的迁坟补助款,款项已经拨出,但尚未最终到位。村民之所以没急着迁坟,是在等待补助款,免得夜长梦多。 这年头,连城里人都说现金为王,村里人自然也明白落袋平安的道理。 我和彭波边走边说,很快就翻过了一个小山头。刚一转过山壁,两间乡村小屋就突兀般出现在我眼前。我注意到,这两间乡村小屋有着极鲜明的对比。一间崭新,两层洋房,墙体整齐,外面镶了白色的马赛克,在夕阳下熠熠发亮,窗户也是铝合金的推拉窗。而另一间,破旧不堪,墙是土砌的,歪歪斜斜,屋顶的瓦片也缺了很多块,想必下雨时屋里会严重漏雨。 彭波停下脚步,对我说:“崔先生,您走累了吗?到我家去喝杯水,先休息片刻再赶路吧。”他抬起手,指了指那间外墙镶嵌了马赛克的崭新两层洋房。 说实话,我还真有点口干舌燥了,于是并肩与彭波一起向那幢两层洋房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就听到屋里有人大声喊道:“波娃子,你把省城来的崔作家请来做客了?快请进,请进!” 抬眼望去,我见到一个中年男人,头发留得很长,也很脏,在脑后随意挽了个发髻。他也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衣服,不过下摆很长,差不多到膝盖的位置了。而在这件深蓝色衣服的布料上,同样也绘着祥云的图案。 这个中年男人,应该是彭波的父亲吧。看着他这身古古怪怪的装扮,足足过了几秒之后,我才反应过来,那不是道士的扮相吗? 果然,中年男人向我打招呼的时候,做了个作揖的手势,请我进了屋。 在堂屋里,他朗声道:“崔作家,真是辛苦你了,快来喝杯水吧!”话音刚落,我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关门的声响。回过头,只见彭波已经关好了门,还别上一截充作门闩的木棒。 我只是喝水歇口气,没必要关门吧。 可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门外传来一阵幽幽的哭泣声,正袅袅地飘进屋里。 哭泣声,是从隔壁那间破旧的土墙屋里传出来的。听声音,应该是一位女人正在哭泣吧。 彭波的父亲撇了撇嘴巴,没好气地说道:“真是难缠,每天一到这个时候,陈寡妇就开始哭了……” 彭波的父亲叫彭天昇,正如我猜测的那样,他是个乡村道士。他也正是之前彭波曾向我提起的,协助政府为新公墓选址堪舆的道士。 当我好奇询问彭天昇曾在那座仙山道观里修行,他只是无奈一笑,道:“我没修过道,道士是家传的……我爸爸以前是道士,他去世后,我就接他的衣钵,也当了道士……” 哦,道士居然也有世袭的?而且还不用修行? 我赶紧岔开话题,问隔壁的陈寡妇为什么要哭? 彭天昇答道:“唉,她男人五年前就死了,家里只剩了她一个人,平时也是靠我和波娃子接济,才好不容易活了下来。现在政府要把她男人的坟迁到新公墓去,她嫌新公墓离这儿太远,不方便扫墓,所以心里不痛快——她呀,之所以这么多年一直住在这半山腰上,就是因为这儿距离山坳里的祖坟很近。自从迁坟的通告贴出来之后,她就几乎每天都会在这时候去山坳里一趟,倚着她男人的墓碑哭个没停。” 听起来,陈寡妇还是个很长情的人。 到这时,彭天昇忽然想起,说了这么久闲话,还没给我倒水喝呢,于是连忙招呼我到里屋去喝水。我跟着他迈过堂屋通往里屋的门槛,刚走进里屋一步,我就愣住了。 在里屋的正中央,居然竖着一块墓碑,墓碑后则是一堆坟土。 我瞠目结舌,怎么坟居然修在屋里? 彭天昇见惯不惊地笑道:“崔先生,您别被吓着了。这是我父亲的坟,他是懂风水的正牌道士,在仙山里修炼过的。他死前留遗言,让我们把他葬在屋里。这幢屋的方位,才是真正的风水宝地美穴地,比山脚下的河湾处富贵多了。他老人家只有埋在这里的地底,才能够泽荫全家,让波娃子日后又更好的发展。” 我不禁哑然失笑。 如果把他父亲埋在屋里的地底,就能泽荫后人,怎么彭天昇本人至今还是个穿着破旧衣裳的乡土世袭道士? 彭天昇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又朝我笑了笑,说:“果然是我父亲在地下有灵,所以今天波娃子才能把崔先生请到我家里来。” 我愣了愣,立刻不无反感地问道:“我只是到你家里喝口水,怎么就和你父亲地下有灵扯上关系了?” 彭天昇没有答话,而我在这时却听到身后似乎传来了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只见彭波站在我身后,突然双膝一软,竟跪在了地上。 “你这是干什么?”我大声问道。 “崔先生,请您收下徒儿!”彭波毕恭毕敬地大声说道。 我被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彭天昇则在一旁解释道:“崔先生,我这儿子啊,脑子笨,不会读书,成绩不好,高考成绩刚下来,五门功课才考两百多分。所以啊,我想请崔先生收波娃子为徒弟,教他写文章赚钱,也算让他学一门手艺。崔先生,我知道您的,只要每天在书桌上坐一会儿,拿笔在纸上写写划划,就有白花花的汇款单送到你手里来。” “彭道士,有没有搞错呀?让我教你儿子写文章赚钱?” “对对对!崔先生,我看过报纸对您的采访。您在报纸上说过,您不是科班出身,也没什么天赋,全靠多读多写多想、您还说,其实自己很笨,但笨鸟先飞,勤奋努力,才有了现在的写作成就。波娃子也笨,但他很刻苦的,如果您收他为徒弟,要是他不听话,您就随便打他骂他,打死他我都不心疼!” 都什么跟什么啊?我承认,报纸采访我的时候,我确实说过自己很笨之类的话,但那只是自谦罢了,没想到他居然当真了。这,真叫我情何以堪。 我不禁怒从心起,说道:“我不收徒弟!” “不收?”彭天昇突然朝我翻了个白眼,我顿时感觉一股杀气从他眼底倾泄而出,笼罩了我的全身。 但我还是坚决地答道:“不收,我从来不收徒弟。” 突然间,在彭天昇手中,蓦地多了一样东西。是一根木棒。 当木棒砸到我脑袋的时候,我只听到他说了一句:“你不收,也得收!” 当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坐在一张椅子上。在我面前,是一张八仙桌,空中吊着一盏明晃晃的灯泡,起码有一百瓦,光亮刺得我只觉双眼疼痛。 彭波还跪在我面前,而彭天昇则盘腿坐在另一张椅子上,手里拎着一根木棒,斜着眼问我:“崔先生,你到底收不收波娃子为徒?” 我发现了,现在他已不再称我为“您”了,而是“你”。 看着他手里那根木棒,我知道,最好还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于是我赶紧答道:“好,我收,我收。” 彭天昇脸上顿时露出笑容,他连忙招呼彭波向我磕头,还说道:“波娃子,崔先生当了你师傅,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你得把他当做父亲一样对待,要随时保护崔先生,要听崔先生的话!” 说完后,彭天昇又从身后取出一叠白纸,还有一枝钢笔,摆在八仙桌上,然后说:“崔先生,您现在就来教波娃子写文章赚钱的手艺。波娃子其实还是很聪明的,您好好教他,我在一旁看着。” 什么?!居然要我现在就教彭波写文章赚钱?还说这是一种手艺活? 虽然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写作确实越来越像是手艺活了,但这种话只能在内部流传,绝对不能让外人知道的。 看着八仙桌上的白纸和钢笔,我忽然想到一个脱身的办法。于是我说道:“彭道士啊,现在写作,都不流行用钢笔和稿纸了。杂志社、报社都推行无纸化办公,得用电脑来写。”然后我转身对跪在地上的彭波说,“在学写作之前,你必须先学会使用电脑打字才行。快,把我的行李拿过来,行李里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我先给你示范一下怎么打字。” 哼哼,只要把电脑拿到我手中,连接上网络,我就有办法让网上的朋友来漆村解救我。即使打字的时候彭道士站在我?99lib.身边监视也不要紧,大不了我用英文向网友呼救。 可是,当电脑送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却傻了眼。 在这乡下的半山腰,我打开电脑后,却搜索不到无线网络。 咳咳,在这种地方,哪可能有无线网络呢? 我只好愁眉苦脸地对彭天昇说:“当作家,需要采风的。这样吧,你让彭波跟我一起回城里去,我慢慢教他。” 彭天昇却虎眼一瞪,朝我恶狠狠地说道:“不行,到了城里,我就不能监工了。就在这里教,随你教多久都行,直到波娃子学会为止。我每天好酒好菜招呼你,但你别想跑,否则我就打断你的腿,让你哪里也去不了。” 说实话,我被这乡村蛮汉给吓坏了。要想让彭波这榆木脑袋学会写文章赚钱,天知道我得在这儿待多久呀?我可不想待在这儿,在城里,我还有妻儿家小呢。 在这时,我多么希望能有人来解救我啊! 说来也巧,就在我寻思的时候,堂屋那边传来了有人敲门的声音。 “彭道士,你在家吗?应该在家吧,你家里的门闩是从里面别上的!” 听声音,好像是我的岳父。 彭天昇转过身,对彭波说:“波娃子,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彭波点了点头,立刻钻进了厨房。片刻之后,他便提着一把匕首回来了。然后他粗暴地拽住我的领口,把我拽到那块墓碑后,又朝我的膝盖踢了一脚。吃痛之下,我跪在了地上,而他则把匕首横在我的颈子上,说道:“师傅,请恕徒儿无礼!但现在你不能说话,否则我就拿匕首抹了你的颈子!” 而彭天昇则整理了一下深蓝色的道袍,朝门外嚷道:“是村长吗?来了,我马上就来了。” 有匕首横在颈子上,我当然一句话也不敢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彭天昇出了里屋,关上门,然后开了堂屋外的大门。 岳父进了彭天昇的家,就开始唧唧咕咕地说起了话。我隐约听到,岳父似乎在说,刚才山坳下的祖坟地里,出了一桩怪事,请彭道士过去解决一下。 那桩怪事是这样的,就在半小时前,隔壁的陈寡妇又哭哭啼啼地跑到祖坟地去给她男人扫墓,刚在坟前哭了一会儿,就发现坟边的泥土里渗出了鲜红的液体。她蘸了一点,在嘴里含了一下,却发现腥腥的,还带了一点甜味。那是鲜血的味道。 她大呼小叫,跑回了漆村里。然后岳父带着几个青壮年来到祖坟地,发现不仅陈寡妇男人>.99lib?的坟头出了怪事,还有十多座坟茔旁的泥土里,也渗出了鲜血。岳父有点担心,于是连忙爬上半山腰,请懂风水堪舆的彭道士赶紧过去看看。 彭道士听完后,也受惊不小,他在堂屋里不停踱着步,还喃喃道:“坟里渗血,这是大凶啊!坟变了,坟变了!” “彭道士,坟变是什么呀?”岳父战战兢兢地问。 彭道士声音颤抖地说:“坟变,就是坟茔里埋着的东西,发生了某种变化。” 岳父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问:“坟茔里埋着的,当然就是先人们的骨骸啊!那么,骨骸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呀?” 彭道士答道:“是骨骸觉察到了即将有某种变故会发生在他们的身上,于是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来向世人宣告,他们不愿意接受这种变故。” “变故,就是说迁坟的事吧?” “对,一定就是迁坟的事。村长,您也知道的,其实我当这道士,也就是滥竽充数而已。真正懂风水堪舆的,是我父亲。山坳下的祖坟地,是我父亲当年定下的地点,自然是不折不扣的风水宝地,美穴地!而政府在山上选的那面山壁,虽然我也参加了选址工作,但说实话,我还真吃不准是不是风水宝地呢……” “那……那可怎么办呀?”岳父的声音,变得更加焦急了,他犹豫着说,“好在今天我那当作家的女婿就会到村里来。他有文化,平时总喜欢看书,好像他写鬼故事还挺厉害的。写鬼故事的人,多半懂一点风水堪舆吧……要不,我们等他到村里来了,再一起商量商量,看能不能找到万无一失的风水宝地当新公墓?” “嗯,村长,那您赶紧去公路那边等你女婿来吧。”彭道士不紧不慢地说道。 然后,我听到彭天昇送岳父出门的声音。 我心里急得不行,但匕首就横在我的颈子旁,我哪敢发出丁点儿声音? 过了一会儿,彭天昇见我岳父走远了,再次回到了里屋。 他愁眉苦脸地看着我,然后问:“崔先生,您对风水堪舆之术,有没有了解呀?” 我眼珠子转了一下,心想,现在村子的祖坟地里遇到渗血水的怪事,一定需要赶紧解决吧。彭天昇只是个滥竽充数的世袭道士而已,只怕他现在也很担心“坟变”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我说自己懂得堪舆之术,说不定他会马上放我出门呢。 所以,我赶紧点头,道:“我写作的主业,就是编各类鬼怪故事。写鬼故事的人,自然对鬼怪存着敬畏之心,要研究鬼怪。所以我平时也看了不少讲风水、讲堪舆术的书籍,什么 href='1306/im'>《易经》、什么天星法,什么三合法,什么《地理辩证疏》,什么《沈氏玄空学》,都有所涉猎。” 这些书名法名,都是我从最近读过的一本盗墓小说里背来的,天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 彭天昇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他沉吟片刻,似乎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对彭波说:“波娃子,你学写文章赚钱的事儿,暂且放一放,我们得先请崔先生解决坟变这桩怪事才行。” 彭波听了他父亲的话,立刻收起匕首。彭天昇又让他先到楼上去看会儿电视,等彭波走了后,彭天昇才小心翼翼地陪着笑,对我说:“崔先生,刚才对您多有冒犯,请?99lib?您多体谅,其实我也是出于望子成龙的私心……” “咳,咳,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我们赶紧去解决坟变的怪事吧!”我提议道。 “好,好,好!我们这就出去!”彭天昇友好地扶着我,出了他这间两层洋房。 站在半山腰,我朝远方眺望,见到朝公路那个方向的小路上,有个身影正在飞快地奔跑。我立刻认出,那是我的岳父,他正准备去公路那边接我呢。我大声呼喊岳父的名字,可他死在是离得太远了,根本听不见。 彭天昇不好意思地对我说:“真是对不住,刚才情急之下,怕他发现你被我关在里屋,只想着把他赶紧诓走,让他跑了一趟冤枉路。” “没事……”我装作不介意地摆了摆手。 “嗯……崔先生,您先去山坳里看看祖坟地里坟变的情形吧?” 我点了点头,现在还没见着岳父,我还是先听彭天昇的吩咐吧,免得他再次心生不爽,又把我关起来,还让他那傻儿子拿匕首架在我的颈子上。 去祖坟地的小路,比我刚才来的那条小路又狭窄了许多,或许根本就称不上路,只是小兽踏出来的兽径罢了。而且这条小路还险了很多,紧紧贴在悬疑上,弯弯曲曲的,脚下稍一用力,就有小碎石哗啦啦地朝下掉。 彭天昇牵着我的手腕,小心翼翼朝山坳下走去。而我也一边走,一边用另一只手抓住山壁上的小树,确保行走时的安全。 我俩大概走了十来分钟,但山坳下的祖坟地离我们还是很远。 脚下的路越来越险,几乎半只脚都悬在空中了。而这时,我忽然看到前方走来了一个女人。 那女人生得白白净净的,腰肢婀娜,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衣服,衣服上也有祥云的图案。 一见那女人,彭天昇便打了个招呼,说:“陈寡妇,你又去看了你男人呀?” 哦,原来这个女人,就是陈寡妇呀。看样子,她是个年龄不大的俏寡妇嘛。 陈寡妇点点头,羞答答地说:“彭道士,坟变真是太吓人了……我被吓得都不敢再多陪陪我男人了,只好现在回家去。”她一边说,一边慢慢朝我们靠近。 我知道,现在得让陈寡妇从我身边经过,她才回得了家。 这小路那么险,我必须让身体紧紧贴在山壁上,才能让陈寡妇走过我身边。可是,如果让她走小路的外侧,她肯定会很害怕的。她毕竟是女人,而我是男人,我又怎么能让人家走小路外侧呢? 于是我挺直腰身,也松开了抓住山壁小树的一只手,示意陈寡妇从小路内侧通过。 陈寡妇淡淡朝我笑了笑,表示了一下感谢,然后款款向我走来。 就在她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似乎嗅到从她身体传来的一股幽香。 我忍不住做了个深呼吸,而就在这时,她伸出一只手,落在我的肩膀上。然后,她的手中突然涌来了一股力,狠狠推了我一把。 “蔼——”我发出一声惊呼,双腿一个趔趄,身体竟朝山壁下的悬崖滑了下去。 我拼命地张开手挣扎,天不亡我,一只手居然抓住了一株生在悬崖上的小树树干。 我的双腿在空中摇摆着,嘴里大叫着救命,抬头望向陈寡妇与彭天昇。 而此时,我见到陈寡妇和彭天昇同时拾起了几块石头,朝我抓住小树树干的手指砸了过来。 “你们要干什么?”我嘶声裂肺地叫着。 但即使不问,我也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他们这是要逼我松开双手,坠入悬崖之下。 “为什么?你们为什么要杀我?”我歇斯底里地问。 彭天昇停止了丢掷石头,顿了顿,然后冷静地说:“好吧,就让你当个明白鬼吧!” 陈寡妇也面无表情地说:“这件事嘛,得从五年前我喂我男人吃了砒霜说去……” “什么,你喂你男人吃了砒霜?”我大惊失色地问道。 陈寡妇点点头,说:“没错,砒霜是彭道士给我的。我那男人简直就是个窝囊废,整天就知道面朝黄土背朝天,忙碌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彭道士就不一样了,虽然家里有个傻乎乎的儿子,但人家能凭看风水挣钱,跟着他,我就不会受苦了。” 我明白了,陈寡妇为了让日子好过点,于是和邻居彭道士一起,毒死了自己的男人。 陈寡妇又说:“虽然彭天昇没娶我,但每天波娃子睡着后,他都会开门让我进房里睡觉。饭菜也是做好后,每天让波娃子给我送过来。这种日子,我也很满足了,只是天知道政府为什么会突然想起到漆村来修水库,还说要迁坟。” “就是!”彭天昇接口道,“迁坟的时候,一掘开她男人的坟茔,就会看到在地底埋了这么久的尸骨,全都变成黑的了。” 这个道理我也懂,众所周知,砒霜的主要成分的三氧化二砷,不易分解,即使毒死人多年后,也会沉降在尸骨上,令尸骨变作黑色。 彭天昇又道:“要想不让人知道她男人死于砒霜中毒,惟一的办法就是不让人掘开坟茔。所以协助政府工作的时候,我故意找了一面风水不是太好的山壁,修建了公墓。今天陈寡妇去哭坟的时候,又在祖坟地附近的一条地下水里撒了猪血干凝后磨成的粉末,让坟地里涌出了血水。然后我会编造坟变的谣言,再对漆村的村民们说,根本找不到比原来更好的风水宝地,要想让先人安息,就让尸骨都埋在原来的地方。就算水库蓄水..后淹没了祖坟地,也不打紧,只需开坛作法尽到礼数就行了。只要不掘开坟茔迁走尸骨,就不会有人我和陈寡妇毒死了她男人。” 我明白了,他们现在遇到的惟一障碍,就是我。 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听说我这个来写铭文的作家,擅长写鬼故事,揣测我或许懂得一些风水堪舆方面的知识。他们担心万一我能在附近找到一处风水宝地美穴地,漆村的村民还是会同意迁走祖坟。所以他们干脆半哄半骗,让波娃子在公路边接到我,把我骗到了彭道士的两层洋房里。又以教波娃子写文章赚钱的借口,把我困在他家里。 彭天昇也狞笑着说,其实最初他也不想杀我的,按照政府的计划,祖坟地的坟茔最晚得在一周后迁走,到时候就算祖坟没迁走,水库也会按期蓄水。彭天昇本来只打算把我困在他家里一礼拜就行了,谁知道我那位岳父村长却偏偏因为坟变的事儿来到了他家里,让我在里屋里听到了那段对话。 彭天昇也特意试探我究竟懂不懂风水堪舆之术,假若我实话实说,说自己一点也不懂,他也不会起意杀我。可是我却要死不死地假装自己精通风水堪舆之术,这就让彭天昇不得不决定在这条悬崖小路上杀死我。 听到这里,我只好仰天长叹,心想自己真是祸从口出呀! 彭天昇又冷笑了一声,而陈寡妇则径直拾起一块碗口大的石头,扬起手臂,准备朝我的脑袋扔过来。 我忍不住闭上眼睛,心想,这次我命休矣了! 可就在这时,我听到一声惨叫。 再睁开眼睛,我看到陈寡妇正用手捂住自己的脑袋,几缕鲜血从她的指缝间渗了出来。 小路上面,传来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陈寡妇,你为什么要拿石头砸我的师傅?爸爸说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还让我要随时保护崔先生!” 说话的,是我那笨徒弟,波娃子,彭波。 彭波一边说,一边继续居高临下,朝陈寡妇的脑袋扔着石头。 陈寡妇嘤咛一声,跌倒在羊肠小路上,身体嗤嗤地朝悬崖下方滑了过去。当她就要跌落悬崖的时候,一只手突然抓住了彭天昇的裤脚。 彭天昇猝不及防之下,身体也是一个趔趄。 接着,他俩一起朝悬崖下方坠落了下去。 我听到了这对奸夫淫妇在空中坠落时的惨叫声,“啊——” 最后,我听到“砰”的一声,世界顿时清净了。 这时,彭波也忍不住哭了起来:“爸爸,爸爸!” 我挣扎着沿小树树干攀上了羊肠小路,然后搂住了哭泣的彭波。 闻讯赶来的岳父,领着村民来到悬崖之下,找到了彭天昇和陈寡妇的尸体。两人都是脑袋着地,当场死于非命。 我们来到祖坟地的时候,坟地引进没有再渗出血水了。我和岳父在祖坟地旁搜索了一番,找到了陈寡妇掘开地面撒血粉的位置,解开了坟变的由来。 至于山壁上新建的公墓并非风水宝地一事,我则保持了沉默。 漆村村民们迁坟的计划得以继续实施,而我则找了个理由回到省城,因为在漆村里,我找不到无线网络信号,没办法上网搜索其他公墓的铭文,只能在搜集完当地资料后回家去撰写。 回家的时候,我把彭波也带回了省城。我把他送进了一家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让他学习打字。 别看他傻乎乎的,但却没多久就学会了打字。那份我刚起草好的千字文言铭文,他只花了不到十分钟就敲好的。 我想,帮他找份打字员的工作,肯定是没问题的。 死马 夜色之中,一辆三轮摩托缓慢驶入森林,道路两旁的大树,树枝拼命向四周延伸,冠盖在道路上方交叉融合,几乎完全遮住夜空。摩托没开大灯,司机仅凭肉眼在暗夜中缓慢骑车行驶。女孩蜷缩在后排座椅上,双手、双足被绳索紧缚,眼中流露出恐惧。她的嘴上粘着一张胶布,胶布粘得很牢,甚至堵住了大部分的鼻孔,女孩不住扭动身体,只有拼命吸气,才能让肺泡里充盈足够的氧气。 女孩恐惧地向车窗外望去,窗外只有一片黑暗,以及奇形怪状一瞬而过的树影。有扇车窗闭合得并不严密,潮湿的空气从缝隙里灌入后排座内,女孩也只有从这点新鲜空气里感觉到一丝自由的象征。 可惜,那个戴着口罩的司机忽然停下摩托,手伸到后排座,合上了那扇没合上的车窗。 5239." >刹那间,后排座内弥漫着一股新鲜皮革的气味,那是皮质座椅散发出来的。嗅着这样的气味,女孩突然想起几天前在村里磨坊里看到的那匹死马。 那匹马那几天一直不吃不喝,前腿跪在地上,后腿向后伸展,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干草就在嘴边,但它不闻不问,偶尔实在忍不住,咽下几口,过不了一会儿便口吐白沫,全都吐了出来。村里的兽医说,这匹马的大限已到,就算神仙也无力回天了。 马被主人牵进了废弃的磨坊中,每天主人都要拿着水龙头,朝着马的身体喷水。据说这样做的话,可以让马皮保持湿润度,等马死后,这身马皮还能卖个好价钱。 兽医说过,这匹马只要体力不支、侧身倒下,就再也站不起来了。可是,磨坊有点窄,马虽然体力不支,但却可以倚在墙壁上,始终没倒下去,眼睛也一直睁着。有个皮毛商来看过马,摸了摸马皮,不无遗憾地说,马越来越瘦了,皮也有些松弛了,等马死后再来收,只怕也出不了好价钱。 所以,马主人最终还是决定,找了把长刀,使劲插进马嘴里——只有这样,才不会损伤马皮。 马轰然倒在磨坊的泥地上,血从嘴里涌了出来,眼睛里流出来的,则是眼泪。 皮毛商熟练地沿腹部割破马皮,剖开。马主人取出肉,炖了一大锅红烧马肉,请全村乡亲们分享。在巨大的铁锅旁,皮毛商收拾着血淋淋的马皮,准备拿到溪边清洗,马皮散发出浓郁的新鲜皮革的气味,钻进了女孩的鼻孔。那时,女孩正一瘸一拐,冷眼看着忙碌的人群,她嗅到马皮的气味后,忽然感到胃里不住翻涌,“哇”的一口,竟然呕吐了。 现在,在森林深处,女孩再次嗅到类似的气味,胃里又开始翻涌。她勾着腰,喉咙发出沉闷的声响,因为嘴上粘着胶布,所以什么都吐不出来。 戴着口罩的司机听到异状后,立刻跳下车,拉开后排座的车门,让女孩下车。撕开胶布的一刹那,女孩觉得嘴边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可是,这会儿她却什么也吐不出来了,只能干呕,呕出一口酸水。 胃里终于安稳了一点,司机又准备给女孩贴上胶布。女孩可怜巴巴地望着司机嘴上的口罩,想要说话,但却只能发出几个不连贯的词语:“爸……爸……” 戴着口罩的男人,眼中流出了两行浑浊的眼泪。他开始呜咽,当他从兽医那儿听说自己那匹马活不了时,心中也产生过类似的忧伤。在过去的三年里,女儿一直都是他的心头肉,可是,如果现在不把她丢在森林里,那些人会连他一起杀死的! 男人的脑海中,浮现出那几个凶神恶煞的村民,高举火把,在他家门外大声狂叫:“把那祸害丢掉!不然就杀你全家!”声音震耳欲聋,几乎摧毁了男人的所有意志。当村民开始纵火焚烧屋外废弃的磨坊时,男人终于恐惧地回应:“我马上就把她丢掉……明天就丢……” 女孩还在森林里哭泣,哭声时高时低,若即若离。 男人跪在地上,痛苦地捂住耳朵。可哭声还是透过指缝,钻进耳朵,仿佛一条看不见的蛇,从耳朵一直钻到心脏里,不停绞动,就像他一天前拿长刀插入病马的嘴巴一般,不停绞动。 过了很久,男人吃力地站起身,用绳索把女儿紧紧缚在一棵大树上,泫然欲泣,自言自语:“对不起,女儿,不是爸爸不喜欢你。如果再把你留在村里,那些人也不会饶过你!死在我手里,总比死在他们手里好!他们会剥掉你的皮,就像皮毛商剥掉马皮一样,然后把你丢进河里……” 女孩绝望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她听到摩托启动马达的声音,接着车轮缓慢移动,声音越来越远。最后,四周归于宁静,只有偶尔能够听到几声恐怖的嘶声哀号,那是猫头鹰的叫声。 忽然间,她听到马嘶声,女孩的眼睛蓦地圆睁,望向深林最深邃的暗处。接着有乌鸦从树冠上惊起的声响,“噗噗噗噗——” 然后,她嗅到那股熟悉的气味,潮湿、新鲜,是刚剥下来的马皮气味。她禁不住再次干呕起来。 男人佝偻着身体,下了三轮摩托。取下口罩,仅仅一夜,他仿佛老了十岁,眼角的皱纹变得更明显了,树皮一般。 几个村民已经在被烧毁的磨坊外等候许久了,见着这个男人,立刻问:“处理了吗?” 男人无力地点了点头,眼角渗出两行泪水。 村民爆发出一阵欢呼。“太好了,这下村子平静了!”“我们的马,再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死掉了!”“对呀,新的马,已经在路上了,我们村里的马帮马上就能重新组建起来了!” 看着村民们一个个向村口走去,摘去口罩的男人,脸色愈加痛苦。 他不禁想到了三年前那个晦暗的黑夜。 那一夜,男人开着才买回的三轮摩托,沿简易马路穿越着茂密的森林。 走到半路的时候,男人忽然觉得尿急,于是停下车,下车找了棵大树,解决内急的问题。当他刚解决完,却听到森林深处传来一阵马嘶声。男人顿时瞪大眼睛,朝马嘶声传来的地方望了过去。 在这片森林里,一直生存着生命力顽强的野马。那是一种矮马,身高仅一米左右,据说是蒙古马的变异种,马头直而方,马耳小而立,体型秀美。野生的矮马越来越少了,但如果能搞到一匹,就能挣大钱。市面上有人出高价收购纯野生的矮马,商人说,野生矮马具有极强的观赏价值,加之数量稀少,堪称马中之宝。 男人兴奋了,他拉开三轮摩托后排座的车门,掏出一把猎枪。 矮马适应丛林生存,一低头,就能沿林中的兽径一窜而逃,比熊敏捷,比兔跑得快,偶尔受了惊,还能扬起前蹄袭击攻击对象。所以男人根本就没打主意能活捉野马,记得市面上的商人说过,捉不到活马,把死马的尸体送来,也能挣大钱。城里的有钱人,把小心翼翼剥掉死马的皮,剜去肉,经过防腐处理后,在皮内塞入填充物,就能制成矮马标本。 把漂亮的矮马标本立在别墅客厅里,正在有钱人最时兴的炫富方式之一。 于是男人钻入密林,寻到一条兽径后,便躲到一棵大树后,把枪杆伸出灌木,偷偷等待着野马的出现。 静静等候了十多分钟后,男人终于听到马蹄声。因为密林里的泥地上铺满了落叶,所以马蹄声也很轻微,窸窸窣窣的,加之正处黑夜之中,男人只能听到声音,却看不到踪影。那传说中的野马,仿佛鬼魂一般,渐渐向他靠近。 男人看到一条黑影,慢悠悠地从兽径经过。黑暗之后,看轮廓,应该是匹矮马。 他赶紧抠动扳机,“砰”!矮马受了惊,扬起前蹄,身体后倾。似乎受伤了吧?但矮马却负着剧痛,向前狂奔。男人正想朝着黑影再看几枪,却忽然听到了小孩的哭声,正从矮马中枪的那个位置传了过来。 男人愣了愣,那负伤的矮马已经逃窜出去,见不着踪影了。但小孩的哭声,却在幽暗的森林里回响着。男人打开一只手电筒,诧异地朝哭声传来的地方走去。几分钟后,他看到一个赤身裸体的女孩,大约只有三岁左右,异常瘦弱,仿佛一张皮覆盖在骨骼上一般。 女孩见了眼前这男人,脸上顿时露出恐惧的神情,张开嘴,想要尖叫。可当她尖叫的时候,发出的声音却是“咝咝咝——”,如马嘶一般。 从森林里拾回一个被野马养大的孩子,这消息一传出来,就引来无数好奇村民上门围观。 听男人说,枪响的时候,这女孩应该骑在野马背上。但当野马受惊扬起前蹄,身体后倾之际,女孩就从马背上摔了下来。野马跑了,女孩的腿却骨折了,没办法逃跑,只好留在了原地。 男人在森林里,用树枝替女孩夹好伤腿,把她背进三轮摩托的后排座内,驶回村里。请赤脚医生来看过,医生说,养三个月,女孩的腿应无大碍。男人收养了女孩,可女孩不会说人话,也不吃饭菜,看到干草,口水却不住朝外滴。 到了深夜,女孩开始哭泣,声音越来越洪亮。村子外的森林里,便会传来野马痛苦的嘶叫声。有伶俐的村民,跑到村外,在森林里寻到兽径,设下绊马索与陷阱,竟在第二夜活捉到一匹野生矮马。 于是,村民纷纷上门,让男人想办法让女孩哭。 要是男人舍不得让女孩哭,村民便举着火把,到他家门外狂99lib?呼,学鬼叫,学狼嚎,惹得女孩痛哭不已。 这三年,不知村民们活捉了多少匹野生矮马。他们把矮马卖给市面上的商人,所得的酬金,全村人一起分。但男人却从来没分过一笔钱,他只是待在家里,教女孩说人话。可无论怎么教,都三年了,女孩只会发出含糊的呜咽声,偶尔上唇碰到下唇,无意识发出“爸爸”的声音,就会让男人接连高兴好几天。 女孩在村里没有朋友,因为不会说人话,同龄人都不和她玩,还把她当做怪物。一有空,女孩就在村里匍匐着行走,有时也跳几下,仿佛马在行走一般。用了三年,男人才教女孩学会了如何坐在三轮摩托的后排座上。 村里人本来也养马,几乎每家都养,虽然也是矮马,却不是野生的矮马,不值钱。 女孩把村里人养的马,当做了朋友。她没事就趴在马棚外的泥地上,嘴里发出“咝咝咝”的声音,马棚内的家养矮马,也会发出同样的“咝咝”声与她回应。 不过,最近半年来,无论女孩怎么哭泣,村民都没再捉到一匹野生矮马。大概,森林里所有野马都被捉完了吧? 村里顿时没有了额外的收入。这几年,靠着卖野生矮马挣的钱,除了那男人之外,>..其他村民都分了不少,家家户户修了新房,村里还修了硬化公路。也正因为可以靠着卖野马赚钱,村民都冷落了自家的田地。有不费力就能分到的外快,谁还愿意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苦种地?再说这年头,种地能挣几个钱呀? 有村民寻思,说不定森林里还有残存的野马,只是那些野马见同类被捉得太多,所以形成条件反射,听到女孩的哭泣声便不再靠近村子了。于是又有人凶神恶煞般闯入男人家,把女孩绑了出来,拿绳索捆住她的一条腿,倒吊在森林里,还在女孩下方的泥地里掘开大坑。村民想,残存的野马总不会见死不救吧? 可是,没有野马上当。即使女孩被倒吊在森林里三天三夜,不给东西吃,也不给水喝,也没野马上当。 或许,这次森林里真的是再也没有野马了吧。 森林里再也没有野生的矮马了,收野马的商人坚持等了半年,最终还是离开了市面——他们去其他能收到野马的地方去了。 市面上,只剩收马皮的皮毛商,但只有马死了,才能收到马皮,所以生意清闲。而且,村子里家养的矮马,马皮都不值钱,所以村民再也挣不到那种不需费力就能挣到的钱。 到了这时,村民们才后悔,为什么不圈养野生矮马呢?让它们繁殖后代,把小马养大了再卖,岂不是能挣到更多的钱?可惜当时只以为让女孩哭一哭,就能捉到野马,所以根本没想到那么长远。 大概是在森林里被倒吊得太久,女孩那条被绳索捆绑过的腿,肌肉开始萎缩。那时她已经学会了直立行走,但现在只能一瘸一拐地踟蹰在村子里。同龄人看到她,会朝她扔石块,比她大一点的小孩,还会刮着脸蛋嘲笑她,说她是野马养大的野种,只有爹没有妈的野种,就连爹,也不是亲爹。 女孩本来就很阴郁,现在变得更加阴郁了。她继续趴在马棚外,和家养的矮马们对话,“咝咝咝,咝咝咝——”没人知道她和矮马说了些什么,但人们唯一清楚的就是,自从她从森林里一瘸一拐地回来后,村子里的家养矮马都变得有些不正常了。 最早不正常的家养矮马,就是那个把女孩倒吊在树上的村民。 他家的矮马,在和女孩“咝咝咝”地交谈之后,便开始大口大口喘气,流鼻涕,眼神无光,不思进食,哪怕身边放着干草,咀嚼几口后,也会呕吐出来,同时还吐出无数白沫。只三天,那匹矮马就活活饿死了。 矮马死后,按照村子里的风俗,马皮剥下来,卖给收马皮的皮毛商,肉则剜下来炖成一锅红烧马肉,全村人一起分享。 那村民虽然心有不甘,但自家矮马死了,却是不争的事实。他怀疑是女孩下了毒,于是在炖好马肉后,盛出来的第一碗马肉,就交给女孩的养父,逼他喂给女孩吃。 女孩知道那是马的肉,不愿意吃。见她摇头,养父“扑通”一下跪在地上,问她:“真是你下了毒?”女孩迟疑很久,最终还是摇了摇头。养父流着泪,说:“女儿,我相信你!你说没下毒,一定就没下毒!野马养大的孩子,心里纯,没受过污染,一定不会撒谎!”说完后,养父把那碗马肉塞进自己的嘴巴里,使劲咀嚼着,嚼烂后再吞进肚子里。 两个小时后,见无异状,村里人才放心大胆地吃起那匹矮马炖成的红烧马肉。 那匹马死后,村里接二连三又有矮马突然死去。这些马都是先喘气,再流鼻涕,接着不肯进食,最多三天,便被活活饿死。几乎每隔几天,村里就能吃到香喷喷的红烧马肉。马肉吃进嘴里,蛮香的,但每个人的心里都塞满苦涩。 野生的矮马捉不到了,少了一笔收入,又不愿意种地,有伶俐的村民曾经提议过,把村里的所有家养矮马组织在一起,成立马帮,在各村寨里运送货物,也能赚点钱来大家一起分。村民们都同意这个提议,正准备组织马帮的时候,村里的家养矮马却一匹匹相继暴毙。 女孩养父家的那匹矮马,是最后死的一匹。 当那匹马还没死的时候,村民都红着眼睛,盯着那匹马,看它什么时候死。有闲汉风言风语,说为什么最后还活着的马,偏偏是那野马养大的野种家的?难道是那野种为了报复曾经恐吓过她、倒吊过她的村民,于是使用怪异的邪恶妖法,咒死了村里的矮马?还有人说,那女孩说不定是千年矮马修炼成的精,修炼出来的妖怪! 村民们聚集在女孩的养父家门外,想要找女孩和她的养父给个说法,而偏巧就是这个时候,女孩家的矮马,也生病了,喘气,流鼻涕,不肯进食,眼看活不成了。 女孩急坏了,趴在自家的马棚外,“咝咝咝”地和矮马说着话,可矮马还是像冬日里的花朵,渐渐枯萎了。不过,或许是在女孩的鼓励下,这村里的最后一匹矮马却没像其他发病的矮马那样,发病才三天就轰然倒下。 发病三天后,养父请来了收马皮的皮毛商,皮毛商来到马棚,看到马还没死,便失望地走了。养父眼看着矮马越来越瘦,马皮开始松弛,只好把马牵到狭窄的磨坊里,每天拿水浇着矮马的马皮。 但是,马还是不死! 马皮再这么松弛下去,就卖不上好价钱了。最后,女孩的养父终于下定决心,把一柄长刀插进矮马的嘴里,朝喉咙下方使劲插去,又连续搅动了几下。 矮马已经饿得没有气力了,完全无法反抗,只好眼睁睁地感觉着自己的胃被长刀捅破,肠子被长刀绞断,自己的心被长刀剖成两爿。 矮马倒下之后,皮毛商很快到位,替女孩的养父剖开马皮,剜下马肉,清理内脏,甚至还帮着烧了一大锅水,炖制美味的红烧马肉。 女孩还是一如既往地远离炖肉的现场,她不忍心嗅到马被烹饪成佳肴后散发出的美味。她只能在自家房屋边转来转去,身体仿佛被抽空了,只剩一具皮囊——在村外,她所有的朋友都被捉了!被捉了!被捉了!在村里,她所有的朋友都死了!都死了!都死了! 女孩如游魂一般,偏偏走到了皮毛商洗马皮的小溪边,她嗅到新鲜的马皮气味后,终于忍不住胃里翻涌,当场呕吐了起来。 皮毛商正在整理刚剜下来的矮马内脏,回过头看到呕吐的女孩,吓了一跳,顿时如一条警惕旁人靠近的猫一般,全身绷紧,弓起了身体。 酒桌上,全村的男女老少都在享用着村里最后一匹矮马做成的红烧马肉。吃着吃着,有人提了一句,恐怕以后再也没有红烧马肉吃了,偌大的酒席,竟然立刻静默了。人人都在考虑日后的事,村外没有野马可捉了,村里也组建不了马帮,大家难道得重新回去种地吗? 村里最早死马的那个村民,忍不住说,要不大家集资,凑钱去其他村寨去买矮马回来,组建马帮,挣了钱大家一起分。马上就有人反驳,难道就不怕矮马又生病?只要犯病了,三天就死,连兽医都搞不清那些矮马染的是什么病,根本没办法医。 那个提建议的村民,撇了撇嘴,赤红着一张脸,大声吼道:“什么病啊?我看,就是受了诅咒!我们藏书网村里有祸害!” “什么祸害?” “那还用说?自然是矮马妖怪修炼千年后,修成的人形!”村民站起身,眼神直直地望向女孩的父亲。 当天夜里,一帮凶神恶煞的村民举着火把,来到女孩家。隔着门,他们大呼小叫:“要么,你杀了她!要么,就把她丢到森林里去,越远越好,让她找不到回家的路!” 女孩的养父紧闭房门,不敢出声。 村民们开始放火焚烧屋外的磨坊,磨坊燃起熊熊大火,村民又靠近女孩住的那幢土墙屋,眼看就要放火烧屋了,女孩的养父只好打开房门,一边痛哭,一边答应了村民们的要求,马上就把女孩丢到森林深处去。 村民们并没让女孩的养父立刻把她丢进森林深处,而是征用了他的三轮摩托。 他们你几百块我几百块地凑钱,很快就凑出了一笔钱,然后让那个为首提议的村民,带着钱,骑着三轮摩托去邻近村寨买矮马。 第二天下午,村民才回来。他说,钱已经交了,当天晚上,附近村寨的人就会送来十匹矮马。到时候,村里的新马帮就能组建起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村民们在村口燃起一堆篝火,然后目送女孩的养父骑着三轮摩托,把女孩载入了森林之中。 只要把野马养大的野种丢进森林里,过不了多久她不被野兽咬死,也会被活活饿死。以前养过她的野马,都被捉完了,现在没什么动物可以再养她了! 凌晨时分,女孩的养父回到了村子里。得知女孩已经被丢在森林深处之后,村民们发出阵阵欢呼。他们熄灭了篝火,等待着附近村寨的人送来那十匹家养矮马。 只要有了这十匹矮马,村子就能重新挣钱了! 女孩的养父回到村子里,没过多久,村民们就看到村外不远的地方惊起了一群栖息的乌鸦与猫头鹰。有陌生人来了,应该就是送矮马的人吧! 村民们躁动了起来,纷纷朝远处望去。 一轮新月钻出厚密的云层,放送出微弱的银色光芒。 在村道上,出现了几个人,他们似乎垂头丧气,情绪低落。而在他们身后,却并没见到矮马的踪迹。 森林深处,被紧缚在大树树干上的女孩,结束干呕后,听到了马蹄声。而那股熟悉的潮湿气味,正向她缓缓逼近。 她抬起头,一束月光正好钻过细细密密的叶缝,洒在刚才三轮摩托留下的车辙上。然后,她看到一匹头直而方的矮马,出现在车辙痕迹上。但那显然并不是一匹野生的矮马,而是家养的,因为在马背上,骑着一个目光阴鸷的男人。 那个男人看上去有点眼熟,可惜女孩还暂且没有人类的智商,无论如何都思索不起来这个男人究竟是谁。 马背上的男人看到女孩后,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他拍了拍马鞍后挂着的一样东西,立刻发出几声脆响。 “真是太棒了!这次到这个村子来,不仅低价收到了最后一匹矮马的皮毛,还能带走一个被野马养大的野种!把这野种卖到马戏团去,一定能挣不少钱!” 这马背上的男人,正是之前到村子里去收马皮的皮毛商。 他早就听说村子里有个被野马养大的野种,也一直想把这女孩弄到城里去卖掉,却苦于没有机会下手,只好靠收马皮挣点小钱。他的钱,也挣得不容易,辛辛苦苦下来,一年也挣不到几个钱。 后来,他学会了一点旁门左道的功夫。在收马皮之前,他会先偷偷潜入村子,把铁丝剪断、磨尖、磨细,然后掺进矮马的食料里。矮马吃了铁丝渣,消化不了,也没法排泄,只能任铁丝留在胃里,越来越多,越来越多。马胃里有了铁丝,就会不思饮食,还会喘气,流鼻涕。病发后,最多三天就会轰然倒下,停止呼吸。 为了消灭罪证,每次进村收马皮的时候,皮毛商都会主动帮着马主人剖开马皮、剜下马肉、清理内脏。清理内脏的时候,他会来到小溪边,剪开马胃,把胃里的铁丝渣全都倒进小溪里。 可那天,他在溪边倒马胃里的铁丝渣时,却听到身后传来了女孩的干呕声。皮毛商很担心女孩看到了马胃里的铁丝渣,吓得立刻弓起身体,想要挡住女孩的视线。当他发现身后干呕的女孩,就是那个不会说人话的野马养大的野种后,才松了一口气。 那天夜里,他留在了村里,恰好听到村民们的动静,知道女孩的养父必须在第二天,把女孩丢进森林深处。于是,他离开村子后,又在野外森林里待了一天,等着女孩的养父把女孩丢进森林里。他准备等女孩的养父骑三轮摩托离开后,再沿车辙找到女孩,把女孩带进城里,卖给马戏团。 皮毛商奸笑着下了马,向女孩走了过去。 女孩虽然听不懂他得意的自言自语,但也感觉到这个人不怀好意,于是恐惧得发出阵阵“咝咝咝”的声音,犹如马嘶一般。 “马呢?我们的十匹矮马呢?”那个村民叫了起来。 附近村寨的送马人,无奈地答道:“当我们骑马穿越森林的时候,天知道怎么回事,这些马突然发狂了!它们扬起前蹄,发疯般把我们抛下了马背,然后冲进了森林里。无论我们怎么叫喊,它们却根本不听话,只顾钻入密林之中。” “这些我不管!我只要我们的马!我给了钱,你们就得把马交到我们手里!”村民歇斯底里地大叫。 送马人却冷笑一声,说:“钱,可以退给你们,但是我们绝对不会再卖给你们矮马了。今天夜里,我们骑来的矮马之所以会跑,是因为在你们村子里有矮马害怕的东西。肯定是邪灵,要么就是野马妖怪修炼千年,修成了野马精,在森林里唤走了我们的矮马。” 说完后,送马人摸出一叠钱,交还给村民,便自顾自地走了。 村民木然地捏着钱,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但他明白,只要还待在这个村子里,他们就连一匹矮马也买不到。森林里的人,都是爱马人,他们绝不会把马卖给一个有邪灵或是有野马精的地方。 马帮是办不成了,看来只有继续种地了。 皮毛商狞笑着,割开了紧缚在女孩身上的绳索。他拎着女孩的头发,想把她拖上自己的那匹野马。女孩疼得直叫唤,发出“咝咝咝”类似马嘶的声音。 皮毛商把女孩捆在马背上之后,正准备上马,他自己的那匹矮马却突然撅起后蹄,朝他踢了一脚。皮毛商立刻疼得弯下了腰,等他重新站立起来的时候,立刻抽出马鞭,狠狠抽向矮马的屁股。 “你这不长进的家伙,居然敢踢主人?你是不是以为这野种是你的同类?所以想救她?告诉你,你敢胡思乱想,我就拿马鞭抽死你!” 皮毛商破口大骂着,他那匹矮马总算是安静了一点。哼,一匹矮马,还想反抗主人? 可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了奇怪的声音,踢踢踏踏,踢踢踏踏,仿佛有一群马正朝他奔跑而来。 循着声音,皮毛商抬起头。 然后,他看到一群矮马向他冲了过来。每匹马的背上,都有马鞍,应该不是野马。但马背上并没有骑手,天知道是从那儿钻出来的。 皮毛商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领头的一匹马撞翻在地。紧接着,又一匹马的前蹄踩在了他的腹部,后蹄踩在了他的肩膀上。他疼得张开嘴,正想大声嚎叫,却怎么也出不了声。因为,下一匹马的前蹄,正好踩进了他的嘴里,踏碎了他的牙齿,踏烂了他的舌头,踏穿了他的脑髓,踏破了他的颅骨,最后径直穿过他的整颗头颅,踏在了泥地上。 皮毛商的脑袋,像砸破的西瓜一般,迸出一蓬血水。 而十匹配有马鞍的矮马,则围着女孩,摇晃着脑袋,摩擦着女孩的脸。 女孩骑上了一匹马,张开嘴,费了很大很大的气力,终于说出了几个词语:“我们……是……新的……野马!” 村子彻底破败了。没人愿意把马卖到村子里来,而且听说森林里又有野马了。 那个提议组建新马帮的村民,听说森林里又有了野马,于是带着猎枪潜入森林之中。可是,他再也没有回来了,几个礼拜之后,村民们在森林里找到了他的尸体。他的脑袋像个砸碎的西瓜一般,脑浆四溅。全身的骨骼尽数折断,看身上的痕迹,应该是被马蹄踏成这样的。 村民们纷纷外迁。 女孩的养父,也不得不骑着三轮摩托,带着为数不多的细软,离开了村子。当他穿越森林的时候,曾经听到森林深处传来阵阵马嘶声。混杂在马嘶声中的,似乎还有一个女孩的欢笑声。 他确信,那一定是女孩的欢笑声,他绝对没有幻听。 邪歌 女声“妹娃子要过河欸,哪个来背我嘛?” 男声“——我来背你噻!” ——雪融村地区流传之民歌“龙船调”歌词节选。 这件事发生在三年前,当时,我带着两个学生,一男一女,男的叫龙飞,女的叫安画,来到川渝鄂交界的一处乡村,进行田野调查。 对了,我得介绍一下自己。我叫秦旭,大学教师,在n大带研究生,研究方向是民间风俗的沿袭与变迁。而这次我带龙飞与安画去西南乡村,要进行的田野调查,则与民歌有关。 大家一定听过一首叫“龙船调”的民歌吧?女声唱,“——妹娃子要过河欸,哪个来推我嘛?”男声接,“——我来推你噻!”但可能大家不太清楚,这首歌主要流传于湖北利川,早在上个世界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全球最优美的25首民歌之一。 而在与利川交界的川渝地区,则有一部分当地人,将这段歌词唱为,“——妹娃子要过河欸,哪个来背我嘛?”“——我来背你噻!” 推与背,仅有一字之差,但其中却蕴含着多层意义的差别。 所谓龙船调,原是利川群众逢年过节划采莲船时常唱的一首民歌,描绘的是一个活泼俏丽的少妇回娘家时,途径渡口,请艄公摆渡过河的一副生动画面。艄公用粗竹竿撑船,一个“推”字,便将艄公的撑船动作描述得淋漓尽致。 而把“推”改为“背”,整个故事都变了。 可以设想一下,一个活泼俏丽的少妇,走到渡口,无法过河,于是大声问:“妹娃子要过河欸,哪个来背我嘛?”然后,一个小伙子跑出来,自告奋勇道:“我来背你噻!”在这副画面里,少妇与艄公不再是雇主与雇工之间的关系,而衍生出了另外一层意义——那就是男与女之间有可能产生的一种关联。 我带着学生来到的这处乡村,村子附近流行的龙船调,歌词里唱的便是“背”,而不是“推”。至于我为什么要如此强调这一点,是因为这个字将在接下来的故事里,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再回到我讲的这个故事里来吧。 介绍一下我的两个学生。男学生龙飞,长得非常帅气,个头算不上高,但眉清目秀,头发蓄到了肩膀上。不过,他缺乏一点阳刚之气,乍一看,甚至还略有一些阴柔的气质。女学生安画则完全不同,她留着短发,头发一根根竖立在脑袋上,做事也风风火火,今天能办完的事,决不会留到明天。 他们与我来到这个叫雪融的小村落时,也曾问过我,这次的田野调查究竟要侧重于何种细化的研究目标。我含糊其辞地告诉他们,这次我们要调查的,就是民歌在不同地区的千差万别,以及人们对当地民歌抱着什么样的态度。 听了我的回答,龙飞立刻吐了吐舌头,好奇地问:“人们又会对当地民歌抱着什么样的态度呢?当然是喜欢啊!” 安画则打断他的问话,自顾自地大声说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所说的‘当地人当然会喜欢当地的民歌’这个论点,必须通过一番细致的田野调查才能得出结论。” “什么样的田野调查?”龙飞问。 我插嘴答道:“安画说得很对,我们就从这儿流传的民歌展开田野调查。在来之前,你们都学过那首‘龙船调’,歌词是‘背’,而不是‘推’的那个版本。” 说到这里,我们正好走到了一处河滩,在我们面前,是一条卷着白浪的小河,河滩上遍布形态各异的巨石。河不宽,但水流湍急,一艘小船横在岸边,正等待着过河的客人。看得出,这是个小渡口,河对岸,就是融雪村。 我笑了笑,对安画说:“好了,你就在这儿放声唱那首‘哪个来背我嘛’ 7248." >版本的‘龙船调’吧!” “现在就唱吗?”安画问。 我点点头,又转过头对龙飞说:“等到安画唱到‘哪个来背我嘛’的时候,你来接下一句,就是‘我来背你噻’这一句。” “在这儿唱?”龙飞变得有点忐忑,他不安地四处张望。当他看到在渡口有几个乡民正准备上船,不禁问,“真要在这儿唱?这样不太好吧?多不好意思的……” “有什么不太好?又有什么不好意思?”安画瞪了龙飞一眼,道,“我们是来做田野调查的!调查不是请客,也不是吃饭,得用心来做的!” 说完后,安画便毫无顾忌地挺起胸膛,大声唱起了“龙船调”。 “正月里来是新年哟/妹娃子去拜年哪/金哪银儿梭银哪银儿梭/阳雀叫哇咿呀喂子哟/那个咿呀喂子哟……” 安画的音质很棒,高亢有力,又略带一点中性气质,一开喉,便吸引了渡口便正准备上船的村民的注意力。他们回过头,全都惊讶地望着正在唱歌的安画。而我留意到,村民的神情似乎有点不太对劲,脸上除了惊讶之外,竟还挂着一丝疑虑,以及一丝恐惧。 与此同时,一个五大三粗的村民抬起腿,大步流星地向我们走了过来。 安画则唱完“那个咿呀喂子哟”这句歌词后,略作停顿,吸了一口气,然后准备用湖北当地话唱出下一句歌词——“妹娃子要过河欸,哪个来背我嘛?”而龙飞虽然有些胆怯,但也跟着吸了一口气,准备等安画唱完这句歌词,就来接下一句——“我来背你噻”。 但他俩都没注意到,我已经摸出了dv摄录机,正录制着他们唱歌的情形。 可就在安画唱出“妹娃子要过河欸——”,还没问谁来背她,那个五大三粗的村民已经快步走到我们面前,突然之间扬起手,在他的手里,竟然握着一块结结实实的砖头。 然后,他的手臂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啪”的一声,砖头落了下来, 6b63." >正好砸在龙飞的肩膀上。 “啊——”龙飞发出一声惨叫,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而安画也被这突发事件吓了一跳,歌声戛然而止,惊恐地望着那个五大三粗的村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则用dv机记录下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一个镜头也没有漏掉。 “你、你、你——你要干什么?”安画反应过来之后,一个箭步冲到大汉面前,伸出手猛地一推,她力气真大,竟把那五大三粗的大汉一把推倒在地上。 而龙飞,却像女孩一般,脸上迷蒙着泪水,“嘤嘤嘤”地哭了起来。 那大汉在地上翻了一转,爬了起来,狂笑一声后,怒道:“你问我要干什么?我刚才救了你们,你们知道吗?” 我端着dv,饶有兴趣地问:“你说什么?你说你救了他们?” 大汉点点头,说道:“在河边,千万不要唱‘龙船调’!否则,会惹来水鬼的!” 乡野传说是个很有趣的东西。 这类通过群众口口相传的民间传说,往往具有一定的灵异色彩。比如北京375路公共汽车灵异事件、1995年重庆僵尸事件、1998年空军某部大漠追杀ufo事件(在此不赘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这类事件都有着共同的特点,没有官方记载,但许多人都信以为真,甚至在一定时间段内造成大面积恐慌。 作为社会科学研究者,乡野传说与现实生活的相互影响,便成为了我的重点研究对象。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这种传说与现实的互相影响,其实具有很强的战略意义。举个简单的例子,两军交战的时候,一方潜入对方腹地,散布别有用心的谣言,而这种谣言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起到作用,我的研究成果就能够提供比较翔实的数据支持。 所以,从很多年以前,我就开始致力于研究“人为干预的乡野传说,能否改变民间习俗”这个看似古怪的论题。 在我带着龙飞和安画来到融雪村的这个时间段,再朝前推五年,其实我已经独自一个人来过这个小村庄。当时,我穿了一件破破烂烂的外套,戴着草帽,胡茬也没刮,还戴了副墨镜,看上去就像个流浪汉一般,来到融雪村外的这处渡口。 融雪村离“龙船调”的发源地利川很近,所以在渡口这儿,我也听到了有人正欢快地唱着“龙船调”。活泼的女孩娇笑着大叫:“妹娃子要过河欸,哪个来背我嘛?”在一旁水田里插种秧子的小伙子便头也不抬地大声呼应:“我来背你噻!”然后小伙儿姑娘一起笑个没停。 不仅小伙姑娘会唱“龙船调”,在河边,我还常常能看到小孩子也在唱这首有趣的民歌。 而我要留意的,正是那些唱“龙船调”的小孩子。 小孩唱民歌,通常是当做童谣来唱着玩,而据我分析,童谣正是乡野传说一个极为重要的传播方式。比如1995年重庆僵尸事件的谣言,便是由小学生群体进行传播的。 所以,我躺在河滩上,当我听到有小女孩唱到“妹娃子要过河欸,哪个来背我嘛?”然后停顿,等待着小男孩接下一句“我来背你噻”的时候,我就立刻一跃而起,手里拿着一块石头,朝男孩扔去。 当男孩女孩质问我干什么的时候,我便郑重其事地说:“你们知不知道,刚才我是救了你们的性命!在河边,千万不要唱‘龙船调’,否则会惹来水鬼的!” 接下来,我就要告诉小孩子们一些我自己编造的谎言了。 我告诉他们,在邻县一个叫东溪的村子里,有个女孩在河边唱“龙船调”,唱到哪个来背她的时候,立刻就跑来了一个男孩,一边唱他来背噻,一边把女孩背在了后背上。然后,那个女孩不知从哪儿摸了一柄刀出来,割断了男孩的颈子。男孩气绝身亡,倒在河里,血飞快地流出来,当附近村民跑过来的时候,男孩身上的血已经一点儿不剩了,那女孩则吓得呆立在河岸边,说自己什么也不知道,刚才手里拿把刀也莫名其妙不知所踪了。 我还会告诉小孩们,后来东溪村的瞎眼扶乩老人才告诉大伙儿,女孩在河边唱“龙船调”的时候,惹来的河里的水鬼,水鬼整天都忙着拉人下水找替身呢,所以顺势上了女孩的身,吸引男孩来背女孩。而当女孩被背起来的时候,水鬼就会把自己的手幻化为一柄刀,割断男孩的颈子。 最后,我则会对孩子们说,我之所以知道这个故事,是因为那个被杀的男孩,是我二伯父同学家的小孙子。 在邻县,真有一个叫东溪的小村子,但那里人烟稀少,非常闭塞。几乎每个近水的乡下地方,都流传着水鬼的传说,所以我才会以水鬼为蓝本编造这个很有群众基础的乡野传说。至于二?99lib.伯父同学家的小孙子,则是在一个编造的故事里增加一个看似有可信度的人物,就会令整个故事变得更加具有迷惑性,更能让别人相信这是真的。 接下来,我每隔两三个月,就会打扮成流浪汉,在融雪村附近的河边踟蹰徘徊,当听到有小孩唱“龙船调”,我就会扔着石块上前阻止,并把自己编造的这番水鬼故事讲给小孩子们听。 当我如此这般进行了一年的铺垫活动后,就不再到融雪村来了,任这个由我编造的乡野传说,自行在融雪村附近流传。事实上,我建立了“人为干预一年——停止干预四年”这样的一个模。 而时隔四年之后,我带着龙飞与安画重新来到融雪村,就是为了取得“人为干预一年——停止干预四年”这个模的阶段性成果。说起来,我也到了应该出论文的时候了。事实上,在出发来到融雪村之前,我就已经把论文的选题告知了业内的权威核心期刊,他们也对此很感兴趣,期盼着我能早日递交论文。 当然,我不会把自己的真实来意透露给龙飞和安画,如果他俩提前知道了,必定会带着情绪进行采样,从而影响数据的准确性,最终造成分析结果失真。 再回到融雪村外的渡口旁,当我看到那个大汉用砖头砸倒龙飞的时候,我心里真是乐开了花。我知道,五年前埋下的种子,现在终于开花结果了。 当然,我还是故作姿态地端着dv摄录机,诧异地问那个大汉:“你说什么?水鬼?唱‘龙船调’就会引来水鬼?” 接下来,大汉开始讲故事了。 他告诉我,在邻近的几个县,偏远的村子里都发生过离奇的水鬼掳替死鬼的恐怖事件,他曾亲耳听叔伯父的邻居的二大爷说,自己另一个远方亲戚的姻亲的偏房侄孙,就是背了一个唱“龙船调”的女孩,结果被割喉而死。 听了他的叙述,我不禁暗叹,经过四年时间的积累沉淀发酵,我编造的那段乡野传说,不出所料地出现了新变种,在口口相传之后,乡野传说也有了新的发生地与新的目击证人。真是太有趣了,我拍下了这段视频后,又程序性地向这位大汉道了谢。 待大汉走远之后,龙飞抚着肩头,不好意思地擦掉眼泪,挣扎着站藏书网起来。我朝安画努了努嘴,示意她上前查看一下龙飞的伤情,可安画却撇撇嘴闪到一边,嘟囔着说:“什么水鬼,这分明是迷信嘛!”龙飞只好再次发出痛苦的呻吟,但安画依然不为所动,只是愣愣地看着远处正在登船的乡民。 看到他俩的举动,我不禁既好气又好笑。 说实话,龙飞和安画都是我的得意弟子,龙飞为人敏感,心思缜密,安画做事敏捷,思维活跃。我认为他俩的性格有很强的互补性,所以一直有心撮合他们,不过……年轻人之间的事嘛,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在来融雪村的路上,我就有意一会儿一个人走到前面,一会儿又一个人坠到后面,就是想给他们留一点单独相处的机会。可是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安画不是催促龙飞快走,就是让龙飞停下脚步等我,真是浪费我的好心。 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看得出龙飞很失望。唉,自己的幸福,还是得靠自己抓牢啊! 经历了渡口这段插曲后,我们三人乘渡船越过小河,进入了融雪村。在村里,我们找了一间客栈住下,随意吃了一点东西之后,我召集他们二人,来到我的房间里。 人到齐后,我便说道:“融雪村里的人,对待‘龙船调’的态度,可谓非常罕见,所以我们必须加大力度进行采样分析。” “做什么样的采样分析?”龙飞腼腆地问道。 “就是继续在河边找地方唱‘龙船调’,看村里其他人对这首歌的反应如何。而且,我们也得把所有的画面都拍摄下来,用作以后分析的素材。” “什么时候去?现在吗?”安画急切地问道。 我摇了摇头,道:“今天,等天黑后再去吧。” “天黑后才去?”安画有点疑惑。 我答道:“是的,我们不仅要搜集白天的素材,同样也要搜集晚上人们对‘龙船调’的态度。” “可是,天黑后……会不会有水鬼呀……”龙飞的声线颤栗,看来他真的有些害怕了。 我正色道:“我们做科学研究的人,都是彻底的无神论者,怎么能够相信水鬼这种怪力乱神的说法呢?” 此时,就连安画的声线也有点颤栗了,但她关心的却是另一件事:“秦老师,晚上去河边,你视力又不太好,会不会不安全?” 她真是好心肠,我笑了笑,道:“天黑后去河边,对于我来说,是有点不太安全。所以呢,你们把dv摄录机和三脚架带到河边去,把三脚架支好,对准角度,让dv摄录机自行拍摄。我呢,就不去河边了,今天白天赶路有点累,我正好一个人待在客栈里睡觉。” 哈,不知道龙飞是否能够体会到我的好意,其实,我这又在为他和安画创造两人独处的机会呢。可龙飞却像个榆木疙瘩一般,木讷地说:“也好,晚上去河边唱歌,我现在正好有时间在客房里写几封信。” 不知为何,我发现当龙飞说自己要去写信的时候,安画突然侧过脸,狠狠瞪了龙飞一眼。 我不由莞尔,龙飞给谁写信?给某位异性?安画为什么要瞪龙飞一眼,吃醋了?呵呵,年轻人的心,可真是难以捉摸埃! 夕阳西下的时候,龙飞和安画便带着dv摄录机出了客栈,我则美美地躺在床上,等待着村子里出现骚动的迹象。我向两个学生交待过,在河边要一遍接一遍地唱“龙船调”,一直要唱到引起村里人留意才行。 可是,出乎我的预料,天都黑尽了,我却并没等到融雪村里出现骚动,反而听到客栈楼梯传来咚咚咚的脚步声。脚步声停留在我的客房外,然后我的房门响起了锤门的声响,我还听到门外有人大声喊着:“秦老师,快起床,出事了!出大事了!” 是安画的声音。 我满面狐疑地打开门,门一开,安画就冲了进来,扑入我的怀里,大声抽泣了起来。我赶紧将她扶起,可当我的手触到她的外衣,顿时感到手指热乎乎的,似乎触到了什么黏糊糊的液体。再仔细一看,我才发现自己的手指上一片血红。 与此同时,安画歇斯底里地大叫了起来:“不好了,我唱‘龙船调’的时候,唱到‘妹娃子要过河,哪个来背我嘛?’,龙飞突然冲上来,把我背到了后背上。再接着,我忽然恍惚了,仿佛灵魂游离出了我的身体,我浑浑噩噩,根本不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里拿着一柄刀,刀刃上全是血,我的身上也到处都是血……” 我吃了一惊,但还是努力平复自己的心绪,问道:“龙飞呢?他人在哪儿?” 安画无力地摇摇头,说道:“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一个人趴在浅滩中,水面上似乎有暗红色的血……那个人,和龙飞穿的衣物,是一样的……”说完后,她忍不住嚎啕大哭了起来。 三年前,在筹备课题的时候,我曾与信得过的一位姓郑的学者有过邮件来往,探讨这个计划的可行性。郑教授首先很担忧地回复邮件,说:“对鬼神,还是应该留有一丝敬畏之心。你如此进行科研计划,就不怕真惹恼了水鬼吗?” 对他的担忧,我表示嗤之以鼻。做科研的人,本来就应摈弃迷信思想,成为一个纯粹的无神论者才对。 之后郑教授又发来另一封邮件,他认为我的计划非常危险,说不定会影响真实的社会生活,造成险恶的后果。让融雪村的人不再敢在河边唱“龙船调”,只是小case,如果什么人在这则乡野传说的暗示下,启动心灵的黑暗之窗,可就糟糕了。那个人说不定会被乡野传说孕育成连环杀手,一旦看到有人唱“龙船调”,就会不计手段杀死唱歌的人,杀人的手法就是用一柄刀割断唱歌者的喉咙,扔进河里……对于这种说法,我依然表示嗤之以鼻。在中国,哪有那么多连环杀手?我们这儿又不是万恶的资本主义金钱社会! 可是,现在安画却告诉我,她在河边唱完“龙船调”后,龙飞突然把她背在了后背上,而她则失去意识。当她恢复意识后,发现自己手中多了一柄染血的刀,而龙飞却趴在浅滩中,水面上漂浮着鲜血! 我赶紧出了客房,又叫了两位客栈的服务员,与安画一起奔向河滩。 一边跑,我一边问安画:“那柄刀呢?”安画停下脚步,神情变得很是古怪:“秦老师,我明明一直握在手中的,可不知怎么回事,到了客栈的时候却发现手里空空如也,什么东西也没有……” 真是古怪,而那两个服务员则哆哆嗦嗦地嘟囔道:“是水鬼,水鬼上了这位姑娘的身,把自己的手幻化成刀子了!” 呃,这不就是我五年前编的那段乡野传说吗?我有点哭笑不得。 转眼间,我们来到了河滩,固定着dv摄录机的三脚架倒在地上,安画跌跌撞撞冲到岸边,四处张望,却迷惘地回过头,恐惧地对我说:“秦老师,奇怪,怎么龙飞不见了?” 果然,浅滩里出了翻卷浪花的河水之外,根本看不到半条人影。 服务员陪着安画沿河滩搜寻龙飞的踪影,我则扶起三脚架,取下dv摄录机,想回放一下之前拍到的画面。但是令我很遗憾,大概龙飞背起安画的时候,是从拍摄死角靠近并撞倒三脚架,所以dv什么画面也没拍到。 过了一会儿,安画仿佛灵魂出窍一般,双足无力地回到河滩上,呆呆地说:“奇怪,龙飞怎么不见了?他去哪儿了?难道真被水鬼捉去当替身了?” “胡说!”我厉声喝道,“难道你忘记了,你是彻底的无神论者!” 可是,不知为何,我又想起郑教授对我说过的话,对鬼神,还是应该留有一丝敬畏之心。 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河水翻腾的声响似乎有点异样。我诧异地转过头,望向小河,河滩远处的一块巨石后,突然冒起一条黑影,四肢僵硬,伸展躯体,张牙..舞爪一般,缓缓从浅滩里站了起来,水从那黑影的身上落入河面,发出哗哗的声响。 “那……那是什么……”安画吓坏了,浑身不住颤栗。而我也好不了多少,冷汗从额头渗出,钻进脖子里,又像蜈蚣一般爬过背脊,从裤管里地下,全身冰凉,如跌入了寒窖一般。 黑影仿佛挣扎一般,双手交替向前伸出,缓慢爬上了河滩,他抬起头,突然发出了一声嘶吼:“呜呜呜——救我啊——秦老师——安画——” 啊,是龙飞的声音! 我和安画飞也似地奔向龙飞,当我们来到他身边的巨石旁,却诧异地发现,他全身都被黑色的淤泥包裹着,只剩眼睛、鼻孔、耳朵与嘴巴裸露在外面,难怪我们刚才看到他的时候,只看到了一条黑影。 龙飞似乎很虚弱,头发也被淤泥裹得严严实实的,但我却发现,他的头发似乎变短了。再看巨石旁的泥地上,到处都散落着杂乱的头发。 “鬼剃头……”一个赶来的服务员大声叫了起来。 而另一个服务员则煞有介事地对我说道:“水鬼捉唱‘龙船调’的替死鬼,通常都会减掉替死鬼的头发!大概水鬼原本生前留着短头发,所以他怕阎王爷认错人,所以把替死鬼的头发也剪掉了!” 如果不是龙飞现在这副诡异模样,我一定会觉得服务员说的话很有趣,五年前我编的那则乡野传说又出现了新的变种与衍生。可是,现在我却笑不出来,只能拍打着龙飞的脸,问他:“究竟出了什么事?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全身都是黑色淤泥?” 在龙飞脸上浇了一点河水后,他总算有点清醒了。醒来后,他断断续续地答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背起了安画……然后,我莫名其妙又晕倒了……我好像做了个噩梦,梦见浑身滴水的毛茸茸的怪物……怪物剪掉了我的头发,把我拖进了淤泥里……后来,我用尽全身气力,踢了怪物一脚,怪物吃痛躲到一边……然后我就听到有人在呼喊我的名字,好像是安画在喊我……再然后,我就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朝着安画发出声音的方向狂奔……我穿过了一条黑色的隧道,隧道周围散发着金色的光芒……最后,我醒了,就看到了你们……” 我愣住了,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所听到的一切。 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水鬼?那是我编出来的一则乡野传说而已。而龙飞叙述的场景,倒与濒死体验有着许多近似。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彻底迷惘了。 但我还是问了一句:“龙飞,你的喉咙被安画割开了一条口子?” 龙飞却勉强露出憨厚的笑容:“哪有的事儿?如果我的喉咙被割开了一条口子,现在肯定已经死了啊!” 我们回到客栈,龙飞因为受了惊吓,浑身瘫软无力,卧倒在床上。安画也似乎变了个人,主动要求照顾龙飞。我去看望过龙飞,但他一直缩在被窝里,脸朝向墙壁,还有发烧的迹象。而安画告诉我,龙飞似乎陷入了自闭之中。 安画对我说:“秦老师,这几天你就不要再去打扰龙飞了,我会好好照顾他,一定会让他打开紧闭的心扉!” 呃,我点了点头,心里想:“这不又给他们创造出两人独处的空间了吗?呵呵,哪怕我写不出论文也没什么关系,只要这两位得意门生最终能走到一起,我也算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事。” 因为龙飞现在的状态不再适合进行田野调查,加之安画需要照顾他,我这次的调查计划只好无疾而终,暂时搁置。两天之后,我独自回到了n大,而安画则陪着龙飞继续在融雪村养病。 回到研究室,我首先给那家权威核心学术期刊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们,我的论文不得不无限期延后,请他们不用再为我保留版面。 接电话的责任编辑听完我的话后,立刻吃惊地问:“为什么要撤版呀?你怎么和郑教授同时撤版了?我们还期待着,能看到你们在期刊上展开一场惨烈的pk呢!” “郑教授?pk?什么意思?”我诧异地反问。 责任编辑答道:“秦教授,真是太有趣了,上周你报选题的时候,郑教授同时也报来了选题。你的选题是‘人为干预的乡野传说,能否改变民间习俗’,而郑教授的选题是‘根深蒂固的乡野传说,能否影响人类的潜意识’。而更有趣的是,在你现在提出撤版的两个小时之前,郑教授也打来了电话,告知不用再替他留版面了……” 确实很有趣。 郑教授的选题,与我的选题很接近,但内核却南辕北撤,甚至可以说几乎完全对立。虽然我俩都研究乡野传说,私交也很不错,可我却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做这样一个选题出来。 好奇之下,我给郑教授打了个电话。 电话一接通,郑教授就讪讪地对我说:“秦教授,安画都给你说了吧……这次我做得是很不好,我向你道歉……但我也是为了学术……你的学生安画很不错,对你忠心耿耿……” 他语无伦次地说完这几句,然后又连续道了几声歉,便挂断了电话。我握着听筒愣了好半天,终于明白了郑教授的言下之意。 他的选题是“根深蒂固的乡野传说,能否影响人类的潜意识”,而他又提到了安画,再加上安画在融雪村里自述做过的事,我不得不怀疑自己的研究计划,成为了郑教授论文里的素材。他买通安画,让她装作受到“龙船调”民间传说的影响,用刀割了龙飞的颈子,以此作为潜意识受到乡野传说影响的例子。 两篇打擂台的论文,其中一篇竟以另一篇的论点作为论据,其高下立可判别。如果安画真照他那样做了,只怕我将长时间成为学术界的嘲笑对象。 幸好,安画拒绝了郑教授的提议。不过,为什么安画还是说她在恍惚中给了龙飞一刀,而龙飞却说根本没发生过这种事?我猜,大概是安画心里过于紧张,把潜意识里曾经拒绝过的事,当作真实发生的事了。 不管怎么,我躲过了一劫,我觉得有必要向安画表示一下感谢。 于是我再次拾起电话,拨通了安画的手机。 电话接通后,当我一提到郑教授的名字,原本叽叽喳喳说话的安画,却突然沉默了,然后“砰”的一声挂断了电话。我听着“呜呜呜”的盲音声,脑海里一片空白,不知道电话线另一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电话线另一头所发生的事,很快就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据说我的学生安画,在接完了我打过去的电话之后,立刻来到客栈厨房,操起一柄菜刀,接着走入龙飞的客房里。当时龙飞还侧卧在床上,脸朝墙壁,闭目养神,根本不知道提刀而来的安画。 旋即,安画挥起菜刀,斩向躺卧于床的龙飞。事后警方对龙飞进行尸检的事后,发现他的喉咙几乎完全被斩断,浑身也到处都是刀伤。 我立刻赶到融雪村,询问安画为什么要杀死龙飞。 到这时,我才知道了那天在融雪村的河边,安画真的拿匕首朝龙飞划了一刀。当她看到龙飞的喉咙飚出一道血剑之后,她立刻抛下龙飞,回到客栈中。她知道,这一刀只割破了龙飞喉咙处的毛细血管,不会令他毙命,只会受点轻伤——而这正是郑教授让她做的事。 为了让安画成为自己的学术卧底,郑教授答应让她联合署名。 不过,当我和安画来到河边的时候,却找到了毫发无损的龙飞。 但当时我却没想到,其实龙飞的喉咙真挨了一刀,但他为了掩饰刀伤,特意全身涂满了黑色的淤泥。而当我去客房看望他的时候,他甚至全身缩在被窝里,脸朝墙壁,遮掩住了安画替他包扎的伤处。 而龙飞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他喜欢安画! 龙飞暗恋安画已久,他是电脑高手,为了调查心上人的爱好,他潜入过安画的电脑,却无意中发现了郑教授与安画的邮件往来。他知道,郑教授的做法很卑劣,哪怕论文大获成功,作为联合署名的安画却难逃背叛师门的恶评。 为了安画的清誉,龙飞挨了一刀后,立刻找了个地方躲起来,用黑色淤泥涂满全身。而龙飞留着齐肩的长发,当他挨那一刀的时候,正背着安画,头发从脸前面搭下来,就像刘海一样。安画拿刀割喉,不可避免会将龙飞的头发割下来一些。为了掩饰喉咙处的伤口,龙飞只好把自己所有的长发都割了下来,这也让赶来的客栈服务员误以为龙飞遭遇了鬼剃头。 龙飞做这么多事,其实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却是以不向我透露安画的秘密,要挟安画与他相恋。安画冷静下来后,也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蠢事。为了避免身败名裂,她只好留在融雪村照顾龙飞,并尝试着与这个她并不喜欢的男生恋爱。 安画以为龙飞会为她保守秘密,所以我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她曾经做过什么事。 可她万万没想到,我却会从郑教授口中隐隐得知真相,并打来电话,提到郑教授的名字。安画在电话里听到郑教授的名字,第一个反应便是——是龙飞向秦老师告了密! 于是,她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冲入客栈厨房,操起一柄菜刀,走进了龙飞的客房……对于这件事的真相,我很遗憾。可是,我扪心自问,除了自己打过一个不该打的电话之外,并未做错任何事。 而郑教授,他最多算做了一项不道德的学术研究,但所作的事也没触及法律。 可是……我的这对得意弟子,却全都毁了! 时光罅隙中的婴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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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幢老旧的院子,院子里有三间平房。我自己住了一间,另外两间用于出租,一间租给大学的退休教授,一间租给了一位准备考研的女大学生。 在院子的大门内,摆着一辆弃用的婴儿车,车架已经生锈了。 吴教授退休多年,为了给他得了癌症的妻子治病,他卖掉自己的房子,住进我这小院里。癌症是个无底洞,现代医学最终没能拯救吴夫人的生命。我至今依然记得三年前吴夫人去世的那天,吴教授无力地回到院子里,无声地抽泣着。 但他只哭了三十分钟,便抖擞起了精神。 我猜,大概吴夫人的去世,对于她和吴教授来说,都是一种解脱。 李小姐很漂亮,留着清汤挂面一般的齐肩短发,天天都待在屋里看书,几乎足不出户。 如果她一直在屋里苦读,或许我会认为她一定能如愿以偿考上研究生。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当然,如果她没死的话,我永远不会知道李小姐在屋里究竟做了些什么。 我是个单身男人,能在五年前以不多的价格买下这个小院子,是因为在院子里曾经发生过一桩案件,一个女人试图用鼠毒强把她的情人毒死在屋里。如今,有地产商人向我提出了高于买价五十多倍的拆迁赔偿。但我还不想急着卖,再捱一捱,说不定能多得点赔偿款。 但李小姐的死,却让这个小院子再次蒙上凶宅的阴影,地产商人也再不与我联络了。 李小姐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用一根系在日光灯灯座上的绳索,把自己悬吊在了空中。 当时,两个警察突然进入院子,使劲拍着李小姐的房门。他们告诉我,经过确认ip地址后,他们有充分证据表明李小姐利用租来的房间从事色情活动——是通过网络进行的色情活动,与视频有关。 李小姐来自乡下,她知道如果自己被警察抓住,自己的丑事肯定会传回保守的家乡,令她父母脸上无光。于是,李小姐走上绝路,把自己吊死在了房间里。 警察带着尸体离开的时候,一个警察曾经指着门边的那辆婴儿车问我:“这婴儿车是谁的?” 我懒得回答他的问题。 几天后,一对年老夫妇来到我的小院子。起初我以为是来租房的客人,但他们却自我介绍,说是李小姐是父母。他们到这儿来,只是想来看看女儿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我不知道警方是如何向他们诉说李小姐的自杀原因,所以我也没多嘴,径直引他们来到了李小姐的屋。 李小姐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单人床,一台电脑。我想,她刚开始住进这儿的时候,一定还是想着要刻苦读书考研,力争考上心仪的专业。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压力逐渐增大,她的心理开始波动,经过一番挣扎之后,她终于决定利用身体的本钱在网络上赚钱。 一个人的最初想法,往往会在时光的摧残下,渐渐变了味。 就像我当初买下这个院子的时候,曾决定永久留下那个婴儿车,但到了最后,还是准备当做废品处理掉。 “你这个院子,当初花八万块钱买的。现在,我们老板出价八十万,很公道了,五年时间就挣七十多万,做什么生意能有这样的利润?”说话的人,戴了一副遮住半张脸的墨镜,剃了个短到头皮的平头。 他的跟班在一旁帮腔:“就是,你那房子里才死了人,上吊的女人容易变成吊死鬼,要是你不收这八十万,只怕会更不值钱的。” 我笑了笑,没想到李小姐才死一个月,就有人上门想低价买走这院子了。 几个月前,人家房地产商的出价,可是四百万啊! 但今天上门的这两个人,一看面向就知并非善辈,所以我只好说:“给我点时间,让我考虑一下吧。” “给你一礼拜的时间考虑。一周后,我带着现金与合同过来。你也应该知道我豹哥是干什么的,别玩花样。” 这个叫豹哥的人,瞪着眼睛恶狠狠地说道。 他们刚走,吴教授就关切地出了屋,问我:“那两个坏蛋想买这院子?小黄,你可千万不能卖啊!七十万,太低了!” 我又笑了笑,说:“别担心,我不会卖的。” “可他们说,一周后就带着钱和合同过来……还让你别玩花样……” “说不定,过一礼拜,他们就改心思不买院子了。” 等吴教授回了他的屋子,我敛住笑容,转头望向防盗门内侧的那辆婴儿车,心想,我该去找一找夏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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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夏黛,是在一家空气污浊人潮涌动的酒吧里。她径直走到正在喝酒的我面前,问:“你是黄轩?” 我点点头,看来我在江湖上的名声确实不小,大家都知道我有一双巧手,能够做出别人想要的东西。 果然,夏黛微笑着对我说:“黄轩,我想请你为我做一样东西,一辆婴儿车。” “婴儿车?你去商场买吧。我保证,你在商场..里能买到各式各样的婴儿车,而且比在我这儿做一辆,便宜几十倍。”我认定眼前这女人是个疯婆子。 但夏黛却依然保持笑容,然后报出了一个数字。 这个数字,令我无法拒绝。 我在城郊,租了一个偏僻的没有窗户的仓库。仓库里,摆着大大小小的几台机床,地上则搁着钢管、钳子、扳手、游标尺等各种工具。 我在这城市的地下世界有着“巧手黄”的名号。几台机床,几根钢管,落到我的手里,最多三天,我就能制出一把能够射出子弹的自制枪械。 夏黛把图纸记录在一只u盘里,这是一辆可拆卸的婴儿车,夏黛让我按照图纸造出一根根钢管,一个个可供楔合的挂钩、螺丝,以及缝制出婴儿车所需的有着靓丽色彩的帆布。供婴儿躺卧的车座,要用木头制成,而且这木头车座也是由几块形状各异的木块拼合而成。其中有一块木块,形状酷似步枪的枪托。而婴儿车上所需的每根钢管,都在在钢管内磨出螺纹。几个婴儿车上的简单装饰,换个角度看,怎么都像步枪的扳机。 看完图纸,我知道,她得到这辆婴儿车后,随时都可以把婴儿车拆成一个个零件。把那些零件重新进行组装之后,就可以组装成一把性能稳定的连射步枪。 推着婴儿车,夏黛可以顺利通过任何一个地方的安检设施。这类涉及恐怖活动的业务,向来是我敬而远之的事,唯恐避之不及。但我无法推掉夏黛的委托了,因为我已经看到了u盘里的内容,还收了预付金。如果现在推掉,我还能有命活吗? 所以,我只好躲在仓库里,按照图纸的要求,在机床上造出一根根带内螺纹的钢管。 两周后交货的时候,夏黛看到组装完毕的婴儿床,非常满意。 送走她后,我不知道日后这辆婴儿车会造成什么样的乱子,心里实在放不下,于是只好回到酒吧里,开了一瓶威士忌,把自己灌了个半死。 当我醒来,却看到夏黛就坐在我的面前,然后她一字一顿地问:“黄轩,这笔买卖,你跟我一起干吧!我需要你!” 出乎我的意料,夏黛制作这辆婴儿车,却并非为了实施恐怖活动。 那张u盘里的图纸,全是她自己亲手设计的——她读大学的时候,所学专业正是工业机械设计。 我在商场买来一部真正的名牌婴儿车,小心翼翼把车架上的不干胶贴纸和商标撕了下来,然后复制成贴纸,和夏黛一起重新贴在我制出的那辆特别的婴儿床车架上。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我那辆婴儿车与名牌婴儿车究竟有什么差别。 然后我买了一辆摩托车,还有一套工装。穿好工装、骑着摩托车,看上去,我就是一个赚辛苦钱的快递员。 我带着婴儿车来到一幢别墅前,这个地址是夏黛给我的。按响门铃后,一个大腹便便的孕妇替我开了门。伪造的快递单上,写着这个女人的名字:上官丽娜。 上官丽娜当着我的面,拆开包裹,看到婴儿车后,顿时露出欣喜的笑容。她是孕妇,婴儿车自然是最适合送给她的东西。她问我:“这是谁送的?”我瞄了一眼快递单,然后故作无辜地答道:“寄件人没写名字诶,我只是个打工的……” 她也没多介意,收好货之后,又给了我十块钱小费,让我帮她把婴儿车送进别墅中。 在别墅里,我看到墙上挂着上官丽娜与一个男人的合影。 那个男人,英俊,有着深邃的目光,身穿一件质感不菲的羊驼毛西装,搂着上官丽娜,一起露出微笑。 我记得,夏黛对我说过这个男人的名字。他叫于伟安,房地产商人,是上官丽娜的丈夫,也是夏黛的第一个男人。 那天在酒吧里,夏黛对着睡眼惺忪的我,忿忿地说:“再过一年或两年,上官丽娜一定会带着她的小孩,乘飞机到外地度假。只要推着婴儿车上了飞机,我就会打匿名电话报警,说她是恐怖分子。到时候,她进了监狱,于伟安就可以顺利与她离婚了。” 听完她的计划,我不禁暗叹,女人,真是一种可怕的生物。 但事实上,夏黛根本没有机会实施匿名报警的机会。 还没等到上官丽娜临产,夏黛就因为谋杀未遂的罪名被送上法庭,她杀死了于伟安。 从检方提供的证据看,在事发前一周,于伟安来到自己为夏黛租下的那个有着三套平房的小院子之后,拿出一份房产证,说,只要夏黛愿意不再纠缠他,这院子就是她的了。 夏黛答应了于伟安的要求,但她拿到房产证后,过了一周却打电话邀请于伟安与她鸳梦重温。于伟安按时来到夏黛的屋里,喝下一杯啤酒后,便倒在了地上。 夏黛在那杯啤酒里,加入了鼠毒强。 或许出于愧疚,于伟安倒地后,夏黛报警自首。没想到于伟安在医院里却被抢救了回来,医生说,除了服用的鼠毒强剂量不够之外,送医及时才是至关重要的原因。 在拘留所里听到这个消息,夏黛气得破口大骂,但却无济于事,她最终被判入狱六年。 于伟安本想收回那个他送给夏黛的院子,但到了房屋交易所,才发现房主的名字已经不再是夏黛了——她把这个院子,以八万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叫黄轩的人。而这个院子,原本应该价值二十万。 那个叫黄轩的人,自然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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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年,夏黛被关押在女子监狱中,除了我之外,再没其他人看望过她。 隔着一张玻璃,我见到了她。 身穿囚衣的夏黛,挤出一丝僵硬的笑容对我说:“黄轩,谢谢你来看我。再过一年,我就可以重获自由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急切地说道:“我希望你现在就离开监狱。” 霎时,夏黛愣住了。 然后,她转过身,对狱警说:“麻烦您拿枝圆珠笔给我,我要给朋友写点东西。” 十秒之后,夏黛当着狱警的面,突然张开嘴,把整枝笔吞进嘴里,咽入了腹中。她倒在地上,身体剧烈地痉挛着,嘴角渗出几缕嫣红的鲜血。 我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人,被赶出监狱。 出了监狱,等了一会儿,我看到一辆救护车驶出监狱,连忙招了一辆出租车,跟在救护车之后。救护车在一家郊区的外科医院外停下,我也随之下了车。然后我看到两位医院护工带着一副担架,抬下了救护车里躺着的病人。运送担架的时候,那位病人捂着腹部,挣扎般抬起头。 我看到了夏黛,她的目光与我对接一秒之后,立刻闭上了眼睛。我转过身,在医院外又招了一辆出租车。这一次,得回城区了。 出租车在一条僻静的巷口停下,付完车费,我下了车,目送出租车远去之后,我垂下头。几秒之后,我从地上拾起了一块板砖,藏在身后。半个小时后,我看到豹哥从一户人家走了出来。 豹哥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大摇大摆向巷口走去。当他走过电线杆的时候,我突然站到他身后,扬起手中的那块板砖,砸在他的脑袋上。 我的力度小了一点,豹哥只是倒在地上,脑袋冒出一汩汩鲜血,却没有性命之忧。他捂着脑袋,躺在地上回过头,立刻大声吼道:“黄轩,果然是你!奶奶的,我得要了你的命!” 我手足无措呆立在原地,看到豹哥凶狠的目光,我的手臂开始颤抖,手指一松,板砖晃晃悠悠离开我的掌心,正好砸中我的脚背。 我忍不住发出一声尖叫,抱着一只脚痛苦地跳了起来。豹哥却躺在地上哈哈大笑。 他走到我身边,狠狠朝我的膝盖踢了一脚,说:“黄轩,你嫌七十万少了,给我说嘛,回头我给老板说一下,看能不能加到一百万。不过呢,你得拿二十万出来,赔给我当做医药费。” 我趴在地上,嗫嚅着说:“豹哥,刚才是我冲动了……你的头没事吧?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看下?医药费我出。” 豹哥的眼珠子转了几圈后,说:“好吧,那你就送我去医院包扎一下吧。要是我觉得头晕,你得拿钱给我做个ct哦!” 我扶着豹哥上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对司机说了一个地址——就是夏黛刚被送入的那家医院。 这家医院里的病人并不多,走廊上显得冷冷清清的。毕竟这里是女子监狱的定点治疗医院,时常有狱警押解着女犯人来进行治疗,一般很少有病人愿意到这里来看病。 如我猜测的那样,豹哥来了这里之后,除了接受头部伤口的处理治疗之外,还提出要顺便做个全面体检。反正是我出钱,他不花白不花。 我把他送到住院部的走廊旁,找了张长椅让豹哥坐下休息,然后就去同一层楼的缴费处交钱,安排体检事宜。 在缴费处,我就因为一点小事和处于更年期的收费员发生了一番争吵,争吵声很快就引来住院部里两个狱警的注意力。 当那个狱警走出住院部,向缴费处走来的时候,我朝豹哥瞥了一眼。只见豹哥似乎听到住院部里传来什么声音,然后站了起来,在走廊上朝住院部里张望。很快,他就向住院部走去,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 我长长吐了一口气,我知道,过一会儿,夏黛就会替我干掉豹哥,就在住院部的某个楼梯转角。 有一次我去探望女子监狱探望夏黛,她托着腮帮子,闷闷不乐地说:“监狱真是个奇怪的地方,法庭原本想让我在里面好好改造一番,但我却从狱友那儿学了一身本事。” “什么本事?” “比如说,在监狱里待得太久,感觉都快发霉了,就吞点什么异物到肚子里去,就可以到监狱外的定点治疗医院住一个礼拜。虽然也是躺在病床上,外面还有两个狱警看守,但医院里的来苏水气味,肯定比监狱里的霉味好闻多了。” 我不禁笑了起来。 夏黛又说:“现在,给我一把牙刷,我就可以把它磨成一柄能够杀人的匕首。在监狱里,还有人教我学会了最致命的杀人术,即使混社会的壮汉,也未必是我的对手。” “哦?!那说不定有朝一日,这些本事都能用上呢。” 她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答道:“是的,没错。黄轩,如果哪天你想杀某个人,交给我吧。” 狱警刚劝了几句,我就看到一个狱警突然转身,向住院部走去。我循着他离去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戴着宽边口罩的工友,推着清洁用的推车,此时正从住院部出来,准备离开。 那个狱警拦住了那个工友,要求工友把口罩取下——他们得防范女犯人乔装打扮,偷偷越狱。 那个工友取下口罩的时候,那个狱警挡住了我的视线,但我对那个工友并没有什么兴趣,于是继续在缴费处制造着事端。工友显然没什么问题,狱警很快就回到缴费处,厉声对我说:“你少在这里无理取闹!” 我只好闭嘴,几乎与此同时,我听到住院部内似乎传来了一阵骚乱。 两个狱警立刻警觉地向住院部冲去,几个医生护士则慌乱地从住院部跑了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叫着:“不好了,有个人在住院部里被杀了!是中枪被杀的!” 咦,中枪被杀的?夏黛不是说她可以用一柄牙刷杀人吗?怎么是用枪杀死的?她哪来的枪? 我满面狐疑地跟着狱警冲进住院部。在住院部的楼梯拐角,躺着一具尸体,正是豹哥。他脑袋上缠着之前我陪他包扎好的绷带,但在绷带下的太阳穴之处,正汩汩涌出鲜血。 确实是枪伤。

part 五年前

在那间酒吧里,夏黛对我说,只要我能帮她,她就把一幢有着三套平房的小院子送给我。当然,过户的时候会注明我花了八万块钱才买到这个院子。 我要做的事就并非只是扮作快递员,把那个自制的婴儿床送到上官丽娜家就算完了。我还有很多事要做。 上次夏黛送来u盘图纸与预付金的时候,她本来只想着嫁祸上官丽娜。但就在她当天回到院子后,于伟安就来到她那儿,向她摊牌,要求与她分手。分手费,就是那个院子。 所以夏黛决定更改计划,不再嫁祸上官丽娜,而是直接对于伟安不利。 夏黛一门心思想杀死于伟安,但她是个聪明人,杀死于伟安之后,必须有把握全身而退,她才会实施谋杀计划。 因此,她需要我的帮助。 只是那个婴儿床已经做好了,留在自己身边是个潜在的危险,所以我还是它送到了上官丽娜那儿。 或许哪一天,这个婴儿车也能派上用场。 夏黛在那杯递给于伟安的啤酒里,加入了适量的鼠毒强。这所谓的“适量”,并非致死量,只能令于伟安晕倒。 于伟安陷入昏迷后,夏黛立刻打电话报警自首。她知道,于伟安只要及时被送入医院,就能捡回一条命来。而她不会成为杀人凶手,只会成为杀人未遂的嫌疑人。如果认罪态度好,大概也就在女子监狱里待上五六年就行了吧。为了杀死于伟安,夏黛情愿在监狱里待五六年。 等她进.99lib?了女子监狱之后,杀死于伟安的任务,就落到了我的头上。 价值二十万的小院子,就是买凶杀人的酬金。 夏黛让我不要着急,我有五六年的时间慢慢实施,只要在她还在监狱里的时候动手,就行了。因为只有这样,她才有铜墙铁壁一般的不在场证明。 我第一次去探监的时候,她就告诉我:“你不用急着动手,最好时间拖得越久越好,这样才没人会怀疑到我头上。” 我答道:“嗯,你等我的好消息吧。” 还是在我第一次探监的时候,当谈话接近尾声,我忽然对夏黛说:“对了,我忘记给你说了,当初制作婴儿车时,我们曾把复制的正版婴儿车贴纸和商标贴在自制的那辆车上。我记得,当时你贴贴纸的时候,似乎并没有戴手套吧?”她愣了愣,我又旋即补充道,“就在你给于伟安下毒的那天,我悄悄潜入上官丽娜的别墅,把那辆婴儿车偷了出来。现在婴儿车就放在那个院子里,保存得很好,车架与贴纸上的所有指纹,都会好好地留下来。” 夏黛的脸色顿时变了。 我略带歉意地对她说:“对不起,我必须要保护自己。你懂的。” 她明白了,然后说:“你要挟我?好吧,如果哪天你需要我帮你办事,只要我做得到,就一定帮你做到。哪怕帮你杀人,我也能做到。当然,有一个前提条件,你必须在我出狱之前,杀死于伟安!” “没问题”我向她做了个挥手道别的手势。

part 现在

趁着狱警打电话通知医院辖区的警察时,我偷偷溜出了医院。 豹哥是被枪杀的?不管从哪个角度分析,夏黛都不可能有枪啊! 我赶紧招了一辆出租车,回到了我的那个院子里。刚一进门,就看到吴教授站在门内,手里捏着几张钞票。他看到我后,对我说:“小黄啊,今天正好有个收废旧品的小贩路过,我叫住他,把你准备扔掉的那个婴儿车和我准备卖掉的旧书处理给了小贩。喏,这是卖婴儿车的钱。” 我始终纠结于夏黛是如何杀死豹哥的这个问题。随后几天的报纸新闻也提到了这桩发生在医院里的枪击命案,但却丝毫没有提到夏黛的名字,看来她已经安全过关。 所以,我掐指算到她该出院回到女子监狱的时候,再次来到监狱探望她。 隔着玻璃,她看到我后,立刻小声问道:“怎么,那天你为什么没等着我动手,就忍不住自己动手了?我听到住院部外传来争吵声,狱警出来查看之后,我便拿着牙刷准备下床。可刚走到门口,就听说在住院部的楼梯拐角,发现了一具被枪杀的尸体……你哪来的枪?是你卸掉婴儿车后组装的,还是又用车床做了一把?” 听了她的话,我又愣住了。 怎么,豹哥不是夏黛杀的?那凶手是谁呢? 我不想再与她讨论这一话题,连忙打了个岔,说:“夏黛,直到现在,我还让于伟安活着,真是对不住你,我发现自己有点没勇气下手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提到这件事,大概是因为这一直是我的一个心结吧。 没想到夏黛却哈哈大笑了起来,说:“我在监狱里待了五年之后,其实也早就想通了。我们根本没必要杀死于伟安的,于伟安被杀,警方自然会怀疑到我。虽然我在监狱里,没有作案时间,但你在这五年中来探望了这么多次,警方必然会把你作为调查对象。算了,我们还是放他一马吧。” “可是,难道你就白蹲监狱了吗?”我诧异地问。 夏黛淡然一笑,说:“我在监狱里待了五年,思考了很多问题。再过一年我就要出狱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其纠结于过去不开心的事,还不如找个可以倚靠的人,一起走完下半生。黄轩,我觉得你就是那个值得我倚靠的人。所以,我才会答应帮你杀人。” 我的心里蓦地一热。 尽管面前有块玻璃,但我还是伸出手,隔着玻璃试图触摸夏黛的脸庞。我看到,从她的眼角滑落了两行泪水。

part 现在

这段时间,自从豹哥离奇中枪死在医院里之后,混社会的那帮渣滓再也没有来院子捣乱了。 吴教授忽然迷上了钓鱼,整天都在他的房间里,用锉刀、钢钳制作着钓鱼竿。他的手还蛮巧的,做出的钓竿比外面商场卖的还顺手。想当年,我在江湖上也有“巧手黄”的称号,只是我退隐江湖多年,手脚也渐渐没那么灵巧了。 有一天,我刚起床,就听到有人敲门。 开了门,我看到外面站着一个隐约有些面熟的中年人。他递来一张名片,看到名片上的字,我顿时感觉有些头晕。 他是于伟安。 于伟安显然已经不记得我是谁了,他一脸和善地问我:“黄先生,请问您这幢小院有出让的意愿吗?” “呃……”我不知道应该如何作答才好。 “以前,我曾经托人向您询问过,当时我出价八十万。不过我现在也觉得八十万实在太低。所以,翻个番,一百六十万,不知道您意下如何?” 这个价码,离我的期望值还差了很多。 但自从李小姐上吊自杀之后,除了豹哥上过门之后,就再也没有其他地产商人来询问过我了。 见我有点犹豫,于伟安微微一笑,然后拍了拍手。一个马仔拎着一台平板电脑走到他身边,于伟安在电脑的触摸屏上比划了几下之后,屏幕上出现了一个视频文件。 打开视频文件,我立刻看到一幅令人难以置信的画面。 画面上,一个衣着清凉的女孩正对着摄像头,做着搔首弄姿的姿势,然后脱掉身上一件件本来就很少的衣物。当她一丝不挂的时候,画面忽然传来“咚咚咚”锤门的声音。女孩顿时花容失色,左顾右盼,然后崩溃般哭泣了起来。 这个女孩,正是我曾经的房客,李小姐。 接下来,女孩从抽屉里找出一根绳索,搭着凳子把绳索的一端系在了日光灯的灯座上,另一端打了个足以套进脑袋的绳结。最后,她把脑袋套进绳结后,一脚踢倒了凳子。 李小姐的身体,悬垂在空中左右略微摇摆着,视频文件也接近尾声,终于变作了黑屏。 于伟安不怀好意地说:“如果我把这段视频放到网上去,并公布这桩自杀事件的真实发生地点,只怕你这院子,出五十万都没人肯接手。五年前,这儿发生了毒杀未遂事件,五年后,这儿又发生了自杀事件,真是不折不扣的凶宅。” 他不由得哈哈大笑了起来。 刚才我看到的这段视频文件,是于伟安从哪里弄来的? 色情视频聊天的顾客,就算出于日后欣赏的动机,录下了视频内容,但既然录下了视频小姐自杀的真实状况,就绝对不可能外泄,否则自己也会身败名裂。那么,于伟安是怎么弄来视频文件的? 看着于伟安的笑容,我忽然萌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当时和李小姐进行色情视频聊天的人,莫非正是于伟安本人? 于伟安这么一个有钱的房地产商人,住别墅,开豪车,什么样的女人弄不来,为什么还要和一个性格内向的考研女生进行色情视频聊天呢?难道——难道是他故意为之? 难道是他早就摸清了李小姐的性格与出身背景,以金钱引诱李小姐与他进行视频聊天。当李小姐脱掉身上衣物的时候,他再通知警察砸门,迫使性格内向的李小姐自杀? 于伟安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难道——难道就是为了打压这幢院子的价格? 为了低价买到这幢院子,他不惜一手把这院子制造成凶宅? 我忍不住从牙缝里迸出了两个字:“混蛋!” 就在于伟安听到我说出的这两个字后,脸上露出难看阴险的表情时,我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回过头,我看到吴教授捧着钓鱼竿走出了他的房间。钓鱼竿是横着拿的,歪歪斜斜,似乎随时都要掉落到地上一般。 于伟安赶紧闪开身体,想把出门的路让给眼前这位准备外出钓鱼的老头。 吴教授却突然掉转钓鱼竿,把鱼竿的一端正对着于伟安的脸。 与此同时,吴教授似乎在鱼竿的一段按了一下。这时,只听“砰”的一声,于伟安发出一声惨叫,跌坐在地上,他的脑门上多了一个血洞,鲜血正汩汩流出。他坐在地上,背倚着防盗门,双腿不住抽搐,仅仅几秒,便停止了呼吸。 我目瞪口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吴教授却笑嘻嘻地对我说:“小黄,别紧张,这钓鱼竿就和你的婴儿车一样。放心好了,婴儿车已经卖掉了,永远不会有人知道车架里的秘密。我一直都忘记告诉你,我是机械系的教授,自从看到你那辆婴儿车后,就看出其中的秘密了。按照婴儿车的原理,我在制作钓鱼竿之前,还做过一个清洁用的推车。那天在医院里,你应该看到‘推车枪’的威力了吧?”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原来那天在医院里推着清洁车的工友,就是吴教授假扮的。 “可是,你为什么要杀于伟安?”我喃喃地问。 “这无良房地产商人,派黑社会的人来压价,要把你赶出这个院子。今天他又来了,一定是想再次威胁你!小黄,我在你这儿住了五年,已经深深喜欢上了这里,也喜欢上了你这个与世无争的房东。所以,在我死之前,我得帮你做点事,那就是帮你保护这幢院子!” “死之前?你在说什么呀?” 吴教授爽朗地笑了起来:“半个月前,我已经被医院查出,罹患了癌症,晚期了,最多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可活。” 他的话音刚落,我听到院子外,传来了越来越急促的警笛声…… 黑树林 这片树林里,所有的树都是黑色的。黑色的树干,黑色的树枝,黑色的树叶,就连偶尔半露在地表外的根须,也全煤炭般黑黢黢的。树林里终年氤氲着一股久经不散的恶臭,多年以前曾有迷路的游客误闯此地,嗅到恶臭后,怀疑有人在林中上吊,尸体腐烂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于是报了警。但戴着防毒面具的警察在林中细致搜索一番后,并未找到任何尸体,但却确认了这股恶臭是那些密密麻麻的黑色树木中所产生的。 随后闻讯赶来的林科院工作人员发现,这种黑色树木是以前人们从来没见过的新物种,因其物种特征,暂时定名为黑树,这片树林也因此得名黑树林。但因为黑树散发的气味实在太臭了,没人愿意留在那里对新物种进行研究,林科院的领导思前想后,最终决定派我到黑树林来,搭建木屋,牵好电线,长居此处进行研究。 原因很简单,在林科院里,我是唯一得了鼻炎的研究员。很严重的鼻炎,什么气味我都嗅不到。我在黑树林里一呆,就是很多年。不过,我怀疑林科院的领导早已忘记了我在黑树林里的存在,因为常常好几个月,林科院都没人来取走我所记录的研究数据,也从没人来过问我做了什么。 说来也能够让人理解。在林科院里,我本来就是个不受欢迎的人。 别人都说我是个阴气沉沉的人,不交朋友,也不谈恋爱,沉默寡言,没兴趣在单位里飞长流短,从不热衷八卦新闻。每天上班做完自己的事我就径直回家,呆在宿舍里闭门不出。许多人把我当做异类,派驻到黑树林里做研究是个苦差事,没人愿意主动干这个,但事实上我是主动提出去那里的,因为我知道别人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们。 有一次林科院足足有半年没与我联系,我捧着一大堆笔记本无所适从。考虑良久后,我决定回一趟单位,把研究记录交到领导手中,也算对得起自己得到的那份微薄的工资。离开黑树林前,我在树林中央的一条小溪洗了个冷水澡,用完了整整一块肥皂,想要洗尽身体沾染的恶臭气味。因为我有鼻炎,无法嗅到自己是否洗干净了恶臭,便捧着笔记本离开了黑树林。 步行两小时后,我来到一条等级公路的路边,等待过路的长途汽车。但每辆车停下后,乘客一看到我走近,便纷纷掩住鼻孔侧目而视。我知道了,那些黑树林产生的臭味已经烙入我的骨髓中,我永远也洗不干净了。 那一次,经历千辛万苦,我终于步行回到了城里。当我浑身臭气敲开领导的办公室,领导却掩着鼻孔大声呵斥我:“出去!你该在哪里呆着,就在哪里呆着!” 不知怎么的,我心里忽然冒出了一股火。我冲到领导身边,狠狠一拳将他砸倒在地上,然后把他办公桌上的一盆观赏植物连着花盆一起砸在他身上,又将散发着恶臭的唾沫吐在他脸上,最后把笔记本扔在他身边后,我扬长而去。 不过,我没地方可去,最后还是回到了黑树林中。 因为我狠狠揍了领导,所以那份微薄的工资便被停发了。但那并不要紧,黑树结果,果实没有一点臭味,很甜很香,吃几个就能饱。 树林里还有许多小动物,都笨得可以,随便设个陷阱就能抓住,所以我也不缺荤腥。 哑女是在一个秋日的午后,跌跌撞撞闯入了我在黑树林里的隐居世界。 那时我在黑树林深处小溪旁的一块空地上,正用枯枝生火,熬着一锅松鼠汤,黏糊糊的汤汁冒出一缕青烟,我却因为鼻炎的缘故,嗅不到任何香味。当我用空罐头盒舀起一罐汤汁,正准备送入口中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传来枝条断裂的破碎之声。我蓦地回过头来,看到一个上身赤裸的女人虚弱地摇晃着身体,摇摇欲坠扶着一颗很粗的黑树,眼睛死死盯着我手中的罐头盒,眼中流露出因为饥饿而产生的渴望。 我注意到,这个女人浑身脏兮兮的,脸上浮肿,还有几道血痕。不过还是能够看得出,她蛮漂亮的。女人的肚子微微凸出,似乎怀孕四五个月了。眼睛虽死死盯着我手中的罐头盒,但却没有神,恍惚得厉害。 我知道她饿了,于是扬起罐头盒,友善地问:“你要吃一点吗?” 她的眼神这才移到了我的脸上,当她看到我的时候,突然发出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叫。叫声划破了静谧的黑树林,惊起一串扑扇着翅膀的小鸟。然后她的身体又摇晃了几下,“嘤咛”一声,晕倒在了99lib?地上。 我吃了一惊,赶紧走到她身边,摸了摸她的脉搏,发现脉搏细若悬丝。应该是饥饿造成的低血糖吧,我把她扶回了木屋中,披上一件外衣,又敲开几瓶葡萄糖水灌进她的喉咙里,还灌了几口松鼠汤。十多分钟后,她终于醒了过来,但当她看到我后,又发出了凄厉的尖叫,99lib?然后张大了嘴巴,“呀呀呀”地叫着,却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 原来她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女。 “放心,我是林科院的研究员,不是坏人。”我一边说,一边轻手轻脚地又喂给她几口浓香四溢的松鼠汤。虽然我已经被林科院除名,但我总觉得这个名头还是能给陌生女人一点安全感的。 女人总算平静了一点,但只是片刻,她就做出了疯狂的举动——她伸出肮脏的双手,十根蓄得长长的直接出现在我眼前。刹那间,她反转双手,将尖利的指甲朝自己隆起的肚子插了下去。指甲前端已经插入了肚脐旁的皮肤,一汪黑色的脓血由伤痕处缓缓弥漫,仿佛水墨画中的千足蜈蚣。 “你疯了!”我大叫着抓住了她的手,我能感觉到她的身体在不住地颤栗着,体内仿佛有什么不安分的东西正在酝酿着——对,是恐惧,无法遏制的恐惧。 她似乎对自己腹中的胎儿充满了恐惧,此刻正想用指甲割开肚皮,把手伸进子宫中,拽出暗藏其中的胎儿,扔在地板上踩个稀巴烂。 我担心她再次做傻事,于是扬起拳头,狠狠砸下来,把她砸晕了,然后用绳索将她捆在了木屋里的床上。接着我找来一枝玻璃皮下注射器,汲起松鼠汤,一针一针注入了她的口腔中。 当她再醒过来的时候,大口大口喘着气,似乎并不在意氤氲在屋里屋外的恶臭气味。我不禁有些好奇,难道她也嗅不到飘扬在空气中的恶臭吗?是因为孕妇的妊娠反应,导致她嗅觉失灵了吗?还是因为她曾经呆过的地方,比这里更加臭气熏天? 哑女醒来之后,使劲挣扎着,试图再次伤害自己的身体,以及腹中的胎儿。我只好狠下心,把绳索捆得更加牢实。为了提防她咬舌自尽,我还用两根绳索分别套住了她的上下颌,令她的牙齿无法动弹。 绑她的时候,她不断用手指指甲袭击我。当我的皮肤被指甲割开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她的指甲竟然硬得惊人,前端仿佛还被她磨得甚是尖利。 接下来的日子,哑女就一直如此这般被我五花大绑捆在床上。我出去了一趟,买来搅拌机,把黑树结的果打成果浆,连同松鼠汤,每天按时注入她的嘴里,让她保持足够的营养。 三个月后,哑女在木屋里诞下一个不足月的女婴。 那个有着粉红色皮肤的女婴,啼哭了十秒之后,就停止呼吸,成为一具冷冰冰硬邦邦的死婴。 我有一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感觉,浑身空空落落的。我站在小溪旁的空地上,眼泪已经流不出来了。在我脚下,有一个刚用尖嘴钳刨出来的浅坑,脚边还有一个 5f88." >很小的饼干匣子,大小恰能容纳一具死婴。 我刚把饼干匣子放进浅坑里,就听到身侧传来异样的声响,是从小溪里传来的,似乎是有人在水底吐气泡的声音。 说那是条小溪,其实也不尽然,还是有点深。我循声转过头去,看到小溪水面上突然冒出一个湿淋淋的人头。紧接着又是“哗啦”一声水响,一个上身赤裸的男人从水底钻了出来。 这个男人戴着一块布条,遮住了他的大部分口鼻,应该是当做口罩,用来阻住黑树林里恶臭气味的侵袭吧。 但真正吸引住我目光的,是他的手。在他的一只手里,竟然拎着一把沉甸甸的手枪。当他从水底冒起来的时候,向下指着的枪管还不住流着水。 见我愕然,这男人一把扯下罩在口鼻外的布条,大声咒骂了一句:“靠,这里怎么这么臭?”然后脸色随即恢复冷静,对我说,“老乡,别害怕,我是警察,正在追捕逃犯。老乡,你有吃的吗?” 我埋下了头,答道:“有吃的,但得等我把匣子埋好了,再带你去吃东西。” 在木屋里,还有一大盆搅拌成糊状的黑树果实与松鼠汤。 我埋匣子的时候,这个警察想话痨一样对我说,他叫曹云锦,今天押解一个犯人穿越原始森林,没想到那个犯人突然挣脱手铐,与他打斗起来。在搏斗中,两人都跌入了冰冷的溪水中。他顺水被冲到了这片树根树干树枝树叶全是黑色的黑树林里,还好在溪水中他一直紧握着手枪,没失去最重要的防身武器。 不过,那个危险的犯人却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 曹云锦唠叨的时候,我只顾着垂头将那只盛着死婴的饼干匣子埋进地底。等我埋好之后,曹云锦这才问我:“你埋的是什么?死了的宠物吗?” 我摇了摇头,答道:“是一具婴儿的尸体。” 他倒抽了一口气,声音发颤地问:“是你的孩子?” 我点点头,答道:“是的,我的儿子。他刚生下来就死了。” 回木屋的路上,曹云锦问:“你儿子是怎么死的?生病吗?” 我低声答道:“是因为黑树林里所散发的臭味,刺激性气味引起婴儿的呼吸器官痉挛,刚生下来十秒,他就死了。” 曹云锦叹了口气,紧跟着向后退出几步,警惕地望了一眼四周黑魆魆的树林,问:“这些黑树散发的气味有毒?” 我摇头道:“不,这些气味本身是无毒的,只是有点臭而已,对成年人完全无害。但是对于婴儿就不一样了,他们的呼吸器官还未发育完全,所以气管绒毛会因为臭味的剧烈刺激导致痉挛。” 曹云锦回头望了望埋葬死婴的那片空地,突然对我说:“你妻子呢?你出来埋葬儿子尸体的时候,她还在屋里吗?” 我点头,道:“是的,她躺在床上不能出门,坐月子呢。” 哑女当然无法出门,为了防止她自残,我依然把她捆绑在木屋里的床上。 曹警官的脸色突然变了,他正色对我说:“你快带我到木屋去!当心,那个逃犯非常危险,已经在监狱里呆了五年,没近过女色,早就憋慌了。要是他先赶到你的木屋,那就糟糕了。他可不会在乎躺在床上的女人是不是刚生了小孩!” 我自然懂得曹警官的言下之意。 我急了,正准备拽着曹警官拔腿就跑,抬起头却看到他的眼睛里似乎冒出了一股火。 那是欲火。 仿佛被憋了五年的欲火。 看着他异样的眼神,我不禁开始怀疑他的身份。他真是警察吗?为什么看上去更像是个在监狱里呆了五年,刚刚越狱而出的逃犯? 难道他刚才对我撒谎了?其实他才是那个逃犯,而且还抢走了押解警察的手枪,跳入小溪中,最后顺水漂流到了黑树林中? 我不敢再想了,如果把他带回木屋里,可想而知会发生什么事。一个在监狱里憋了五年的男人,听说不远处有一个不能出门的女人,接下来他又做得出什么还是呢? 哑女已经经不起任何摧残了。于是我转了转眼珠子,立刻拽着曹云锦的手腕,突然一转身,拉着他闯入了密密麻麻的黑树林中,沿着一条小动物踩踏出的兽径向前狂奔。 跑了数十米,我忽然撒开拽住曹云锦的手,猛一等地,双腿腾空而起,脚步落在了前方三米开外的地方。而曹云锦因为惯性使然,踉踉跄跄朝前跑出两三步,蓦地发出了一声惨呼。 他捂着腿,跪在地上。在他的脚下,套着一副捕兽夹,锯齿般的钢夹将他的小腿死死咬合着,鲜血沿着裤管汩汩流了下来,循着裤管的裂缝,我躲在一棵黑树后,能够清晰地看到小腿肌肉下露出的森森白骨。 不用说,这只捕兽夹是我以前为了逮兔子而放置在那里的。 曹云锦发了狂般大骂着,拉下掩口鼻的布条,挥枪四处漫无目的地射击着。 幸好我躲在黑树后,粗壮的黑色树干替我挡住了所有子弹。 等到他耗尽所有子弹,我才笑吟吟地从黑树后走了出来,对他说:“警官,你不应该那么失态的。”我从黑树上折断了一截黑色的树枝,又拿出一柄刀,开始切削树枝的一端。几分钟后,树枝的一端被我削得又尖又利,仿佛一柄钢锥似的。我决定马上就把这截尖利的树枝,插进他的太阳穴里。 不管他是逃犯,还是警察,我都要杀他!天冷了,最近松鼠越来越不好抓,捕兽夹在林中的兽径已经摆了几个月,都没抓到一只兔子,但坐月子的哑女却需要吃肉补充能量。看曹云锦这身肉,怎么也有一百五六十斤,够吃一段时间了。 就在我狞笑着走近曹云锦的时候,突然听到他又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但片刻之后就没有了声息。我再仔细一看,却发现在他的太阳穴上竟莫名其妙插进了一柄匕首,直没刀柄。与此同时,我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回过头,我看到一个身着警服的湿淋淋的男人,正冷眼看着曹云锦和他手里握着的手枪。他也用一块布条掩住了自己的口鼻。 这个警察才叫曹云锦,刚才那个假冒他名字的人,不出我所料,是个极度危险的逃犯,曾因为强暴妇女,在监狱里呆了整整五年。今天押解转送的时候,犯人突然发动袭击,夺走曹警官的佩枪后,跃入了冰冷的溪水中。 “曹警官,您为什么要杀他?”我看着逃犯的尸体,好奇地问道。 他撇撇嘴,答道:“我不能让同事们知道我曾经被逃犯抢走过手枪,那会让我以后抬不起头来的。不过,我也没做错什么。反正他试图暴力越狱,还持有危险武器,我本来就可以对他格杀勿论。”然后他对我说,“你有吃的吗?我在小溪里漂流了好一会儿,现在饿坏了。” “有,当然有。”我一边说,一边把他引出了黑树林,沿一条小路向木屋走去。 在路上,我又对真正的曹警官重复了一遍曾经对逃犯说过的话,小溪边掩埋的婴儿尸体、还有躺在床上坐月子的哑女。 曹警官嫌带走逃犯的尸体太过麻烦,还委托我代为掩埋。这正合我意,这个冬天的荤腥,基本上都能靠那个逃犯帮忙解决了。 走到木屋外,我在前面大声喊:“哑女,我回来了,还有一位姓曹的警官和我一起回来的。是警官,你别怕哦。”我知道哑女害怕陌生人,但她应该不害怕警官吧。 我轻轻推开门,看到了捆绑在床上的哑女。她挣扎着抬起头,看到我,还有身后的曹云锦,立刻耗尽全身气力,嘶声裂肺地凄厉惨叫了起来。 唉,每天都是这样的。 两年前,她闯入这片黑树林里,被我强行捆绑在木屋里的床上,三个月后生下了一个女婴。女婴生下来后十秒钟,就断了呼吸。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继续把她留在木屋里,每天捆绑着。不用说,今天她诞下的男婴,是她替我生下的儿子。 我知道黑树散发的臭味会对婴儿柔弱的器官,产生致命的刺激,所以早早买来了制氧机,女婴一落地,就为她戴上了氧气面罩。但我太缺乏医学常识了,新生儿是不能立刻吸入纯氧的,那会令她柔嫩的肺泡爆裂。所以一分钟后,女婴就停止了呼吸。 当我看着女婴欲哭无泪的时候,哑女却哈哈大笑了起来。我知道,她本来就不想留下这个男婴,因为她是遭到了我的强暴,才在腹中孕育了这个胎儿。唉,我在黑树林里呆了太久,哑女的出现,引爆了我所有的欲望,令我无法遏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和那个在监狱里呆了五年的犯人,没什么两样。 不过,我一点也不担心现在把曹警官带回木屋,哑女会向警官告发我的兽性。呵呵,一方面的原因是哑女不会说话,无法以最快的速度让曹警官知道我是个坏家伙。而另一方面,我本来就没打算让曹警官活着离开这里。 ——只有逃犯一个人的尸体,还不足以解决我和哑女整个冬天的荤腥。加上曹警官,应该差不多了吧。 就在我如此寻思的时候,我的后脑突然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然后眼前一黑,我晕倒在了木屋冰冷的地上。 等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被五花大绑在一张木椅子上。站在我面前正在狞笑的,是那位名叫曹云锦的警官。 他看到我后,微微一笑,说:“抱歉,我并不是真正的警察。其实我也是逃犯。刚才那个被我杀死的逃犯,是我的狱友。我们一起杀死一个警察,扒下他的警服,逃进了原始森林。但是沿小溪顺流而下的时候,我与他失去了联络,直到我在黑树林里听见枪声,才找到了他。” “那你为什么要杀他?”我不解地问。 “本来我们可以一起逃跑的,可惜他的小腿骨头都被捕兽夹给夹碎了,形同残废,没法和我继续逃亡了。我可不能带走一个累赘上路,也不能让警察找到他,所以只好杀死他。”他瞄了我一眼,又说道,“你肯定也知道自己的下场吧?在逃亡途中,我可不能留下任何活口。不过,你这木屋还真不错,是个藏身的好地方,我可以躲上一个冬天。你的尸体,还有另一个逃犯的尸体,都能让我改善一下伙食。” 曹云锦转过头,盯了一眼被捆绑在床上的哑女,眼中闪烁过一道贪婪的神情。这种神情,之前在另一个逃犯的眼中也曾经出现过。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他想强暴哑女! 曹云锦狞笑着走到哑女身边,伸出手解开了捆绑在她身上的绳索。一边解,他一边说:“捆绑着,像条死鱼一样,多没劲。哥哥我就喜欢活蹦乱跳带反抗的女人。” 看来另一个逃犯没说错,这个曹云锦当初就是因为强暴妇女才被送进了监狱。 但是,他一定有些事不知道。我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几处伤口传来的钻心的疼痛。 就在曹云锦替哑女解开捆绑手腕的绳索时,哑女的手指突然伸出来,抓向了曹云锦的脸。只听“撕拉”一声,曹云锦发出一声惨叫,他的一块脸皮竟被哑女活生生地抓了下来。 曹云锦捂着脸痛苦地惨叫,但他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哑女的指甲又伸了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插进了他的眼眶里,扯住眼球,狠狠一拽。刹那之间,一颗血淋淋的眼珠就被她扯了出来。 我不禁大笑了起来。哑女一直很坚贞,自从被我强暴之后,她就偷偷在墙壁上磨自己蓄长的指甲,将指甲前端磨得如刀锋一般尖利。我上次企图与她温存的时候,胸口就被她抓下了一块皮,直到现在还在疼痛。而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碰过她,每次喂食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避开了她那捆绑着的双手能触及的范围。 在我的笑声中,哑女把一颗眼珠塞进自己的嘴里,狠狠咀嚼这。与此同时,她用她那重获自由的双手,使劲在曹云锦的脸上抓挠着。一块块血肉模糊的人皮被哑女抓了下来,扔在地上,人皮还不断在地上蠕动着。紧接着,又是一坨一坨鲜红的肉块,也被哑女扔在了地上。等我笑完之后,再抬起头,不禁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趴在床头上的曹云锦,颈部之上只剩一颗完整的,只有骨架的白森森的骷髅头。 而哑女则捧着人皮与肉块,在那里放声大笑着。 这一切所发生的时间,不超过两分钟。 这个时候,我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哑女将会如何处置我? 我知道,她恨透了我,她恨我曾经强暴过她。 两年前,她挺着大肚子走进黑树林里。在那之前,她就是被一个变态色魔囚禁在原始森林深处的一座茅屋里,怀上孩子后,趁着那个色魔放松警惕,她用蓄长磨尖的指甲解决了那色魔的性命,拼命逃了出来,却误打误撞冲进了黑树林里。 以前她被色魔囚禁的地方,是个比黑树林更臭更肮脏的地窖,所以当她进入黑树林后,嗅到熏天的恶臭却一点也不介怀。 当我得知她以前的遭遇后,还特意外出找到她被囚禁的那处地窖,把那个变态色魔的尸体拖回了黑树林中。哑女诞下第一具女婴的时候,就是靠吃变态色魔的尸体,渡过了产后恢复期。 我知道,她恨所有那些企图强行占有她身体的人,其中也包括我在内。 哑女走到我身边,缓慢抬起她那沾满鲜血和肉块的指甲,在我面前挥舞着。不过,她并没抓到我的脸,而是张开嘴,轻声说道:“其实我并不是哑巴,以前之所以不说话,是不想和你说话!” 我大吃一惊,她居然不是哑巴。她在木屋里呆了整整两年,都没说过一句话呀。 她又说道:“本来我想杀死你的,但看在你摘来那么多黑树果实,捕来那么多松鼠熬汤给我补身体,我决定不杀你了。” 我心中不由得一阵狂喜。 但她随即又说道:“我不杀你,但是我决定饿死你。”她把捆绑我的绳索捆得更紧了,还浇上水,令其更加不容易被解开。她又把烧开了的松鼠汤放在距离我鼻尖只有一米远的地方——我能看到,但就是拿不到。唯一不幸中的万幸,是我因为严重的鼻炎,无法嗅到松鼠汤的香味。 然后,她打开木屋的大门,朝屋外走去。刹那间,她的身体就融化在了一片光亮之中,消失不见了。 猫什么都知道 隔壁的周小姐死了,一柄锋利的匕首刺入她的左胸,尸检后,据说她死于深夜十一点左右。那时,我与女朋友刚结束了一场为期十天的海外游,回到家中很早就上床睡觉了。后来警察问我们是否在案发时听到周小姐的尖叫声,女友撇撇嘴说,她好像是听到了什么动静,可当时还以为周小姐正与某个男人在玩激情游戏呢。 也不能怪我和女友不够警觉,事实上周小姐家里常有陌生男人出入,公寓楼里的邻居们都知道周..小姐就是靠她的身体养活自己的。 警察还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周小姐是不是养了一只猫?嗯,周小姐确实养了一只黄色的土猫,取了个古古怪怪的名字,叫莱温斯基。住在周小姐斜对面的秦先生也养了一只猫,是波斯猫,叫克林顿。这两只猫是一对小情侣,每天晚上都会在走廊上进行嘶声竭力的演唱。 昨天夜里,两只猫也在走廊上叫了很久,但我和女友早就习惯了它们制造出来的噪音,有时它们不叫,我和女友反而会不自在呢。 周小姐的尸体,是今天早晨被秦先生发现的。当时秦先生把克林顿放了出来,克林顿趴在周小姐家紧闭的房门前使劲叫唤,但莱温斯基却并没在屋内回应。见克林顿叫得可怜兮兮,秦先生心中不忍,于是敲响房门,周小姐却没开门。秦先生又拨打周小姐的电话,铃声在屋内回响,周小姐却依然没开门。秦先生担心煤气泄露出事,于是叫来了公寓楼的保安,保安从我家的阳台翻到周小姐家,然后看到了躺在客厅沙发上的尸体。 不过,发现周小姐尸体的时候,保安却并没看到那只叫莱温斯基的黄色土猫。警察也是看到了屋里的猫食盘后,才向我们提出了疑问。后来警察甚至做出猜测,或许是凶手带走了那只猫,说不定凶手也是个爱猫人。 秦先生对于警方的猜测不以为然,我们在公寓楼一楼业主活动室里对此案议论纷纷的时候,他忿忿地说,爱猫人都充满爱心,怎么可能做出杀人的勾当? 案发后的第二天下午,莱温斯基已经冰凉发硬了的尸体,在公寓楼后的一条小巷子里被人找到了。 它死得很可怜,后 8111." >脑被硬物击中,然后一柄利刃割断了它的喉咙。警方把秦先生带到了后巷,他一眼就认出了这只猫就是周小姐的爱宠。秦先生是爱猫人,看到莱温斯基的尸体后,他眼里嗪着泪水,希望领走尸体,找个地方深埋。可警方却拒绝了他的要求,因为他们在莱温斯基的爪子里找到了人类的皮肤组织。 警方猜测,大概是凶手行凶时,莱温斯基护主心切,用爪子抓伤了凶手。而凶手心中有气,于是也手段残忍地杀死了莱温斯基。幸好莱温斯基的爪子里留下了凶手的皮肤组织,警方提取样本后,交检验室化验dna存档,日后寻到嫌疑人,dna数据将成为指控凶嫌的重大证据。 秦先生也不无庆幸地说,还好周小姐照顾莱温斯基,不像他照顾克林顿那么细心,没有定期为莱温斯基剪指甲,所以才留下了凶手的罪证。 女友也对我说,虽然那只可爱的黄色土猫死于非命,但它却一定看到了案发时的情形,它,什么都知道。 案发后的第三天,秦先生从警局领回了莱温斯基的尸体,然后放进一个饼干盒里,准备带到公寓楼对面的街心花园去掩埋。 他从一楼业主活动室旁经过时,我和女友也跟了过去。毕竟莱温斯基也算我们的邻居,而且偶尔周小姐不在家时,它饿了也会沿着阳台溜进我家里觅食,我和女友都挺喜欢它的。只不过最近十天,因为我和女友海外旅游去了,所以它并没来找过我们。 在街心花园,秦先生捋起袖子,用一柄小铁铲挖了个深坑。当他捋起袖子的时候,我和女友都惊呆了——我们竟看到在他的手臂上,有一处细细的伤痕,已经结疤,很明显应该是被猫爪抓伤的。 见我们惊讶,秦先生很坦然地说,别误会,这是被克林顿抓伤的,他和周小姐的命案没有丝毫关系。尽管如此,但我和女友随后还是报了警,因为邻居间早有风言风语,说秦先生和周小姐之间存在着暧昧不清的关系。秦先生是有妇之夫,虽然他妻子远在海外攻读博士学位,但寂寞的男人与美艳的女邻居发生点什么,也是正常的。 还好,很快秦先生的嫌疑就被洗清了,他的dna与莱温斯基猫藏书网爪里提取的dna样本完全不吻合。 他回到公寓楼后,我与女友都有些不太好意思,但他却毫不在乎地劝慰我们,如果他是我们,当时在街心花园里,也会立即报警的。 案发后的第四天上午,我和女友打开房门,准备去上班的时候,一条白色的影子倏忽钻进了我们的房间。回头一看,原来是秦先生家里那只叫克林顿的波斯猫。 秦先生家的门关着,大概是克林顿晚上出来游荡得太久,现在回不了家了。 克林顿倒不是很怕我和女友,它以前也常常和莱温斯基一起到我家里来觅食。可惜昨天我和女友把家里剩下的最后一碗红烧肉都消灭干净了,实在没法给它找来半点食物。于是我只好敲响秦先生的房门,他睡眼惺忪地开了门,可克林顿却一溜烟跑开了。 秦先生无奈地说,自从莱温斯基死了之后,克林顿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仿佛变成了另一只猫,再也不肯回家了。 唉,猫真的是什么都知道。 秦先生心情沉重地合上房门,我和女友走向走廊电梯,却看到克林顿不知又从什么地方跑了出来,可怜兮兮地望着我们。女友心软了,她对我说,去一楼买两根火腿肠喂给克林顿吃吧。 我们走进电梯,克林顿也仿佛通人性一般,跟着我们进了电梯。 在一楼业主活动室里,我买了两根火腿肠,正准备喂克林顿吃的时候,活动室小卖部的老板吴哥却怒气冲冲地叫道,不准我们在活动室里喂猫! 吴哥嘟囔着说,公寓楼里养猫的住户实在太不自觉了。半夜猫在走廊上像杀猪一般吼叫,随地拉屎撒尿,这都可以暂且忍了,可是有些猫到处乱跑,身上还带着细菌,那会把疾病传染给其他住户。 我也不想和吴哥争辩,我知道他最近心情不好。吴哥也住在我们那层楼,周小姐遇难前两天,我曾亲眼看到吴哥的老婆提着皮箱,一边叫骂,一边走进了电梯。我还记得吴哥的老婆当时破口大骂,说吴哥在外面拈花惹草,惹了一身脏病回来。 呵,我才不信他的脏病是被猫传染的呢。 不过,克林顿似乎也很害怕吴哥那因为丑陋而略显狰狞的面孔,听到他的怒吼后,连忙一溜烟跑出了活动室。 后来我和女友还是在公寓楼对面的街心花园找到了克林顿。我们把火腿肠喂进它的肚子里之后,它围着我们跑来跑去,还不住拿身体蹭着我和女友的小腿。 女友瞄了一眼四周,发现克林顿撒欢的地方,距离埋葬莱温斯基的地方没多远。女友不禁摇着头说,克林顿也太绝情了,它在才死了四天的情侣的坟墓旁,居然还能吃得下两根火腿肠。 我想取笑女友,却忽然觉得小腿痒痒的,挠了挠,却越挠越痒。 我以为是过敏症犯了,女友上班之后,我去了一趟医院,医生告诉我,在我的小腿汗毛里发现了跳蚤。而更令我觉得恶心的,是除了跳蚤之外,医生还发现了我的小腿上有蛆的幼虫……当天晚上,下班后回到家,我再次见到了克林顿。它正躲在我家的阳台上,冲我喵喵喵地叫着。它一定饿了,但我却不想喂东西给它吃。哼,我小腿上的跳蚤和蛆,一定是它蹭我时,弄到了我身上。 还是女友有爱心,虽然她今天一天也浑身瘙痒个不停,但还是抱着克林顿进了浴室,给它洗了个澡,又赏了它一碗红烧肉。吃完红烧肉,克林顿一溜烟地从阳台跑掉了。我打趣地对女友说,克林顿受了她的恩惠,说不定过一会儿它会衔着一只死老鼠来感谢她。 过了两个小时,克林顿果然又来到了我家的阳台。还好,它没衔死老鼠来感谢我的女友,不过它身上似乎有点湿淋淋的。 女友抱起克林顿,正想和它玩一会儿,可刚一抱起就叫了起来,哎呀,克林顿身上怎么又有跳蚤和蛆? 我也气晕了,不禁愤怒地说,蛆只有在尸体上才能找到,难道克林顿还惦记着死了的情侣,半夜三更扒开了街心花园里莱温斯基的坟墓,和莱温斯基猫鬼情未了? 女友立刻反驳道,埋葬莱温斯基的土坑,秦先生挖得那么深,一只猫哪有?能力扒得开?克林顿身上的跳蚤和蛆虫,一定是在另一只猫的尸体身上沾染回来的。 不知道为什么,女友说完这句话后,忽然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案发后的第五天,女友请假没去上班,也让我别去上班。我们带着火腿肠来到街心花园,克林顿在那里等着我们呢。 女友手里拿着火腿肠,对垂涎三尺的克林顿说,你怎么不和你的莱温斯基一起分享好吃的火腿肠呀?克林顿仿佛听得懂人话一样,叼起火腿肠,然后慢悠悠地朝公寓楼后的小巷子踱了过去。 女友拉着我,跟随克林顿向后巷走去。 在后巷,克林顿钻进了一个下水道窨井,片刻之后,它浑身湿淋淋地钻了出来,身上又沾染着跳蚤和蛆虫。 女友朝我努努嘴,示意我钻进窨井。我哭丧着脸想要拒绝,可在咱家里,大小事都归女友说了算。我只好钻进窨井,打开了女友提前准备好的手电筒。然后,我看到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了的黄色土猫的尸体。 昨天夜里,女友分析,克林顿在街心花园里丝毫不顾及一旁的情侣的坟墓,火腿肠还吃得津津有味的,而过不了多久,它又会沾染着跳蚤和蛆虫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正如我所说的那样,蛆虫最有可能在尸体身上出现,克林顿为什么会对街心花园里莱温斯基的坟墓置若罔闻,却不断去接触另一具尸体呢? 只能有一个解释,克林顿一直接触的,才是它的情侣莱温斯基的尸体。 至于秦先生埋在街心花园里的猫尸,则是另一具来历不明的黄色土猫。 从警方的角度来看,当在后巷里发现一具黄色土猫的尸体,根本无法辨认它是否就是死者周小姐生前饲养的宠物,全靠秦先生的证词,才证明了这一点。可是,如果秦先生撒谎了呢? 如果是秦先生杀了周小姐,又遭到了莱温斯基的袭击,造成手臂上的伤口,他一定会担心莱温斯基的爪子上会出现他的皮肤组织。即使他杀死了莱温斯基,扔进窨井里,也无法确定自己能够完全清除猫爪里的皮肤组织,更无法确定警方会不会找到这具猫尸。 为了转移警方的视线,于是他杀死了另一只看上去与莱温斯基相似的黄色土猫,扔在后巷里。那只土猫恰好也抓伤过其他人,猫爪里有其他人的皮肤组织,但肯定不是秦先生的。所以当我和女友报警之后,他很坦然地接受了警方的调查,并在dna比对中证明了清白。 女友指着我捞出来的这具猫尸说,报警吧,如果不出意外,警方在一定能在这具猫尸的爪子里,找到属于秦先生身体的皮肤组织。 哼,猫什么都知道的。 正如女友推理的那样,警方果然在这具猫尸的爪子里,提取出了与秦先生匹配的皮肤组织dna样本。秦先生bbr>藏书网被警察带走的时候,哭泣着辩解,声称自己根本不是凶手,凶手另有其人! 按照秦先生的说法,他确实和周小姐有肉体关系,但那只是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交易。大家都是成年人,怎么可能会动杀机?至于手臂上的伤口,那也的确是被莱温斯基抓伤的。案发的前一天夜里,在秦先生的建议下,他与周小姐玩起了刺激的激情游戏。他用绳索把周小姐捆绑在床上,然后进行挑逗。这是周小姐第一次玩类似的游戏,也是她的宠物猫莱温斯基第一次看到。莱温斯基以为对面房间克林顿的主人,要对自己的主人不利,于是跳上床袭击秦先生,在秦先生的手臂上留下了伤痕。 案发当天,秦先生与周小姐约好午夜时分等莱温斯基出去与克林顿一起玩的时候,两人再次进行刺激游戏,周小姐还把自己的房门钥匙交给了秦先生。秦先生准时打开房门,却看到了周小姐的尸体。 秦先生看过许多探案的影视剧集,知道如果查验宠物猫的猫爪,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皮肤组织。虽然自己的无辜的,可面对这样的证据,他将百口莫辩。于是他想出一个办法,杀死莱温斯基后,又杀死另一只黄色土猫,冒充莱温斯基的尸体。这样一来,仅是dna比对,就能证明他的清白。 不过,警方却不相信他的说法。他的辩解,只是诡辩而已。无论如何,在猫爪里找到了秦先生的皮肤组织,就足以把他送上法庭了。 警察在带走秦先生的当天,又做出了一个奇怪的举动。据警方的说法,鉴于大厦里隐藏着冷血杀人凶手,此事势必会影响诸位住户的心理健康,所以特意派来专业医师对所有住户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这也是警方与某医院心理门诊所进行的一项科研活动,因此不仅免费安排了住户们进行全面体检,还对产生误工损失的住户加以经济赔偿。 住户们也很配合,包括我和女友在内,所有人都去了一趟医院,提取了血液样本,还检查了心肺肝脾的各项指标。 而就在体检结束后的第二天,警察再次来到我们这幢大厦,带走了业主活动室的小卖部老板吴哥。原因很简单,在莱温斯基的猫爪里,不仅检出了秦先生的皮肤组织dna样本,还检出了另一个人的皮肤组织。经过特意安排的体检之后,警方确认另一份dna样本,是吴哥留下的。 在体检中,检验医师还在吴哥身上发现了某种可致瘙痒症状的寄生虫。而在莱温斯基的尸体体内,也检出了相同的寄生虫。 当警察带走吴哥的时候,他喃喃自语,完了,我还以为自己干得这么干净,没想到却被一只死猫给出卖了。 正如秦先生所说的那样,在他用钥匙进入周小姐屋里之前,周小姐就遇害身亡了。凶手正是与周小姐同住一层楼的吴哥。 当警察质问吴哥为什么要杀死周小姐时,他垂下眼帘,低声说,你们知道我老婆为什么会离家出走吗?她以为我得了脏病,并传染给了她。可是,我哪有出去拈花惹草呀?我根本就不是那种人。唉,都怪那只叫莱温斯基的猫!你们外出旅游的时候,周小姐也有事不在家,莱温斯基饿了就跑到我家的阳台来觅食。周小姐一直没给它洗澡,它身上不知道生了多少跳蚤和其他寄生虫。我被它传染了,身上起了许多红色小疙瘩,这些小疙瘩又传染到了我老婆身上。我老婆本来疑心就重,一口咬定是我在外面染了脏病,于是离家出走。 吴哥认定,导致自己家庭破裂的罪魁祸首,不是猫,而是没给猫洗澡的主人——周小姐。 这就是他杀人的动机。 于是,那天,吴哥拎着一柄锋利的匕首,敲开了周小姐的家门……可惜,这一切都被那只不会说话的黄色土猫看到了。猫,什么都知道。 邪花 “呃,你说的那种黑色的花啊,我见过。在一个很偏僻的山寨外,有条小河沟。过了小河沟,沿一条呈之字型的小路向上走,半山腰能看到一面如镜子般明澄的天然湖。湖中央有座湖心岛,岛上有个八角亭。那一年,我就是喝多了在八角亭背后的僻静处撒尿时,看到了那株黑色的花。” 说话的人很瘦弱,剃了个光头,却偏又留着络腮胡子,皮肤黢黑,目光凶狠,乍看上去很是扎眼。 但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却禁不住波涛翻滚着。我想,此刻我的眼珠一定也因为极度兴奋,而凸出于眼眶了吧。 我当即问明了那个山寨的寨名,叫天雨寨。 当我赶到天雨寨的时候,天空下着绵绵细雨,正与这个山寨寨名的意境相符。一切,似乎都预示着我将顺利地找到那株黑色的鲜花。我相信,那株花将改变我的未来。 我那天在城市近郊马路边见到萧雪怡的时候,她穿着一件印有可爱卡通图案的小皮袄,站在街边与一个三岁大小的男孩正装模作样争论着什么事。我蹑手蹑脚走到她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回过头来看到我的时候,眸子里先是诧异,随之便被巨大的惊喜所替代。她张大了嘴,以及其尖利的声音高声叫了起来:“呀,楚云天?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五年?六年?还是七年?” “六年九个月零五天。”我一边笑,一边满怀深意地望着她身边那个小男孩。 萧雪怡指着小男孩,慌慌张张下意识地脱口说:“这是我侄儿。” “呵呵,我又没问那么多。”我笑得更加灿烂了。 这时萧雪怡才想起问我:“楚云天,你怎么找到我的?” “偶遇。真是太巧了,这完全是命运的安排。”恍惚中,我忽然觉得有些头晕。 “真的?真有这么巧?楚云天,你现在从事哪一行?高中毕业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你了,记得那时候你最爱上园艺课,走到哪里都拎着一把小铲子,还说你一定能找到野生的异种黑色花朵……”萧雪怡还和中学时一样,说起话来像发射机关枪一样。 我笑了笑,说:“是啊,那时我误入歧途,为了寻找黑色的花朵,竟然连读大学的机会都放弃了。现在想起来,只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卖。” 然后我适时地递出一张名片,上面写满各种吓人的头衔。萧雪怡瞄了一眼后,敬佩地倒吸了一口气。我与她寒暄的时候,顺手给了她那三岁的侄儿一百块钱,小男孩眉开眼笑兴高采烈地钻进街边的一家糖果店。 恰在此时,一辆银灰色的奔驰轿车缓缓停在了我身前,身着黑色西装的司机替我打开车门后,我钻进奔驰车后,向萧雪怡挥手道:“有空一起饮茶。”顿时之间,萧雪怡两眼发光,而我则敛住笑容,面无表情地指挥司机驾驶轿车绝尘而去。 等萧雪怡的身影从后视镜里消失之后,我的脸上才露出了一丝不易为人觉察的笑容。 萧雪怡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早就知道她已经失业半年,而且我还知道她身边那个三岁的小孩,是她与一个有钱男人的私生子。 至于我现在乘坐的这辆奔驰车以及司机,则都是我从租车行里租来的。 没有人会与一株花在一起聊天吧?可我现在就做着这样的傻事。 在一间阴暗的小屋里,只开着一盏五瓦的橘黄色小灯,灯光正好落在我面前一盆花的花瓣上。 这株花有着奇形怪状的叶片,参差不齐毫无美感,茎杆上也长满了丑陋的倒刺,但花朵却出奇地艳丽,它是紫色的,紫里还隐隐透出些许纯粹的黑色斑纹。 黑色的花,在自然界中几乎不可能以野生状态存在的,要想得到黑色的花朵,必须经过无数次嫁接引种培植,但最终得到的也只是接近黑色,却无法获得纯粹的黑色。哪怕传说中的黑郁金香,经过了数十代人培植,也只是深紫色而已。 我面前这株花,虽然貌不惊人,但却是我亲手从西南山区某偏僻山寨自泥土里挖出来的,纯粹野生。花瓣中夹杂着的那几丝天然而成的纯粹黑色斑纹,对于我来说就是个惊人的奇迹。 我从中学时代,便痴>?迷花卉栽种培植,更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在大自然中找到真正的黑色鲜花。可是,那又哪有这么容易呢?我找了六年多,连大学都没上,走遍穷乡僻壤,最大收获就是眼前这株仅带有几丝黑色斑纹的鲜花。 我把这株花当做所有的寄托,甚至把它当做了有灵魂的生命体。所以,我愿意与它在暗室里说话,尽管只是我自言自语,但我却仿佛能够听见它的回应。是的,我真的听到了。冥冥中,总有细微声音幽幽钻入我的耳膜,似梦似幻。或许不会有人相信花会说话,但我确信那些声音就是这株花发出的。 去找萧雪怡,就是这株花给我的指示。 至于这株花为什么要让我去找萧雪怡,我就不得而知了。 半年前,我如苦行僧一般,在西南山区里独行,手持一把小铲四处打听黑色鲜花的踪影。一辆长途车中,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光头瘦弱男人告诉我,在一个叫天雨寨的小山寨附近,他曾经见过那样的黑色鲜花。 我欣喜若狂,经历千辛万苦赶到了天雨寨,在当地人的帮助下,终于在一座湖心岛的八角亭后找到了这株带有黑色斑纹的鲜花,并小心翼翼地掘出,移植在培养土里,带回了我所在的城市中。 回忆起那次西南之行,我是在用尽所有路费山穷水尽正打算折返回家的状况下,在长途车上偶遇那个瘦弱男人。我只是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的心情,变卖了数码相机,凑足路费赶到天雨寨,没想到之后所发生的一切竟会如此顺利。 回到城中,我卖掉了自己的住房,租下了这间小屋培育这株黑色鲜花。多余的钱,则用来买了一套昂贵的西装,以及用来租车和司机。 但我始终都无法相信,这株黑色的鲜花竟然有着自己的灵魂,还能在冥冥中与我对话。 或许,我应该将它称呼为一株“邪花”吧。 记得第一次听到“邪花”对我说话,是我刚回到城里的时候。那时我住在父母留给我的一套破旧的三居室里,整天面对着这株黑色的花朵沉默不语,自顾着照料它,让它在我准备的培养土里生根发芽,汲取养料。 那一天,或许是我太累了,坐在黑色的花朵旁,觉得脑袋晕乎乎的,似乎有点发低烧了。睡意如潮水一般席卷而来,我合上沉重的眼皮缓缓陷入黑甜乡中。半梦半醒之间,一丝若有若无的声音飘入了我的耳膜中:“浴室的吊顶上,有一个东西,是你父母留给你的。” 这句话在整个梦境里不断反复出现,醒来后我依然记忆犹新。我半信半疑走入浴室,揭开吊顶,竟发现了一枚黄金戒指,上面还刻有我父母的名字缩写与结婚纪念日。 原来那就是我父母的定情之物呀,他们竟将它藏在了浴室的吊顶里。 在那之后,幽幽的声音不断当我在黑色花朵旁入睡时,传入我的耳朵。而每次醒来后,我按照那声音的指示,总会得到一些想不到的意外礼物。 但是如果我远离黑色花朵,那么我注定一夜无梦,也听不到任何细若游丝的声音。所以,我确定,那声音是黑色花朵在冥冥中向我发出的指令。 就是这朵被我称为“邪花”的黑色花朵向我发出指令,告诉我能在哪里找到萧雪怡。 我与萧雪怡在街边见面后,第二天就接到了萧雪怡打来的电话,她想约我饮茶,顺便请我替她找个工作。 按照“邪花”给我的指示,我应该将萧雪怡带回那间幽暗的小屋中,然后关门离开,剩下的事就不必我再操心了。可是我却觉得很好奇,为什么“邪花”要让我把一个六七年没联系的高中女同学弄到它面前来呢?莫非是“邪花”觉得萧雪怡很适合我,甘当月老为我牵条红线? 但我放下话筒后,却觉得有些不妥,如果“邪花”真是这个打算,那我之前用租来的奔驰车、伪造的名片来欺骗萧雪怡,日后被她知道了,岂不是会恨死我?想到这里,我不禁觉得有些头晕脑胀,侧眼瞟了瞟“邪花”,此时它绽放得更加艳丽了,花瓣上的黑色斑纹透露着神秘莫测的光泽。 然后,我又听到了那仿佛来自幽冥之地的轻声呼唤:“楚云天……照我的吩咐去做……别琢磨了……我想要的只是那个女人的鲜血……她生于阴年阴月阴日……用她的鲜血浇灌我……你就能得到真正纯粹的黑色花朵……” 听到这句话后,我忽然感觉心跳加速,心脏扑腾扑腾地似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我换上了自己最贵的一套西装,来到了与萧雪怡相约的那家茶楼。 那家茶楼在闹市之中,萧雪怡已在绿植萦绕的卡座内等候多时,见到我后,眼中即刻露出渴望的眼神。在我昨天给她的那张名片中,把我描述为一家跨国公司的中方首席代表。入座后,我故作繁忙地瞄了一眼手机屏幕,然后让服务员送来了一只打火机。 接着,我告诉萧雪怡,工作的事已经搞定,我将聘请她为公司的业务代表,并邀请她现在就去参观一下工作地点。当然,我会带她去那间幽暗的小屋,在那里,“邪花”正等候着她的到来,渴望着她至阴至纯的血液来灌溉。 几分钟后,我与萧雪怡走出了那家茶楼,正向那辆租来的奔驰车走去的时候,我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片嘈杂声。我回过头去,看到几个身披白大褂戴着口罩的人正神情诡异地向我和萧雪怡快步走来。 “这些人疯了,大白天闹市里想干什么?”我听到萧雪怡自言自语地低声说道,紧接着她在身后推了我一把,把我推进了车中,然后也钻进了车。我们一进车里,司机立刻启动引擎,将那几个身着白大褂的怪人远远抛在了车后。 车开动之后,我又觉得脑袋有些隐隐眩晕,使劲甩了甩头,才稍稍好了一点。 半小时后,奔驰车停在一幢高耸入云的豪华写字楼前。那间幽暗的小屋,就在写字楼里,之所以幽暗,只是因为我拉上了所有的窗帘使然。 沿电梯上行的时候,我心中有些忐忑,萧雪怡似乎也有些神不守舍。但不容我多做他想,电梯已经停在了那间幽暗小屋所在的楼层。 在那间小屋外,钉着一块铭牌,上面绘有某跨国公司的logo,能够很轻松地骗过一般人,萧雪怡自然亦不会例外,她一边注视铭牌,一边两眼发光。 当我打开门,她探进半个身体朝内打量的时候,我狠狠在她背上踹了一脚,她立刻摔倒在了屋内。然后我立刻合上大门。门关上的那一刹那,我听到屋内传来了萧雪怡凄厉的惨叫声。 她正痛苦地嘶吼着:“花……花活了……啊……” 花活了?是指那株“邪花”活了吗?“邪花”会活成什么样?会不会幻化出人形,然后咬住萧雪怡雪白粉嫩的颈子,狠狠吸走她体内所有的鲜血? 我不敢再想了,赶紧甩了甩脑袋,想要忘记这一切。可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头顶处楼层走廊的天花板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正一闪一闪的。再仔细一看,那是一个微型监控摄像头,正对着我闪烁着红点。 我脑袋一下子就懵了,我记得今天早晨离开小屋的时候,天花板上都没有这古怪的玩意儿。它是谁安装的?刚才岂不是拍下了我把萧雪怡推入小屋的整个过程? 与此同时,我又听到“叮”的一声,另一部电梯在我这层停了下来,电梯门打开之后,几个五大三粗的蒙面男人冲了出来,手里提着砍刀,还有透明胶带与绳索。 这些人想干什么?即使我再笨,也知道他们来者不善。所以我立刻转身,推开了小屋的大门——刚才我关门的时候,只是虚掩着,并没锁上。 我推门进屋后,突然觉得脚踝处一紧,似乎有什么东西缠住了我的小腿,还有尖锐的刺状物扎入了小腿皮肤之中,令我又痒又麻,头晕脑胀。 屋里所有的窗帘都合拢了,外界没有半点光线侵入,好在我对小屋很是了解,赶紧伸手按下开光,屋里那盏昏黄的五瓦小灯泡随即亮了。 此时,我看到屋里的情形后,不由得一愣,然后一股难以名状的物体开始在胃中翻涌。 小屋的地上,遍布着无数鲜花,是那种大朵大朵的玫瑰,但花朵大得有些离谱了,是通常玫瑰花的三倍大校刚才扎入我小腿皮肤的,正是玫瑰茎杆上的倒刺。萧雪怡就躺在地上,被玫瑰花所包围覆盖,鲜血从她的身体淌出,流落到地板上,形成一滩血泊。那些鲜艳的玫瑰花仿佛具有生命一般,正在小屋的地板上蠕动着,上下起伏。有的玫瑰花似乎发现了我的闯入,正昂首向我所处的门边慢慢席卷而来。 这是怎么回事?这些大朵的玫瑰花变成拥有灵魂的怪兽了? 麻酥的感觉正一点一点从小腿处沿我的身体上行,我意识到这种大朵玫瑰的倒刺里应该蕴藏着某种能够麻痹神经的毒素。我想要挣扎,却无力可使。下意识中,我从衣兜里摸出了一只刚才是茶楼里要来的打火机,“啪嗒”一声点燃之后扔在了地上。 只听“哗”的一声,地上的玫瑰花变作了一团火海。但仅是几秒之后,火焰席卷过玫瑰花便销声匿迹,地上只剩了一对黑色的灰烬。 这是怎么回事?我浑身无力地倒在地上,神经毒素已经侵入我的大脑,在意识即将消逝之前,我突然想到了那些大朵的玫瑰花是什么东西。 我曾经在某本域外植物学典籍里看到过一种只在南美大陆存活的变种玫瑰花,叫玛雅玫瑰。那种玫瑰比寻常玫瑰大两到三倍,倒刺里蕴藏着神经毒素。但此种毒素只能让人昏迷,持续一小 65f6." >时后便会经由人体代谢排出。据说南美印第安人常搜集玛雅玫瑰的倒刺,作为猎杀动物的武器。而玛雅玫瑰还有另一个特点,拥有与生俱来的自卫性与攻击力,当人畜误入玫瑰地之后,玛雅玫瑰会如具有生命一般,对人畜群起攻之,吸光所有鲜血,令人畜失血而死。 所以此种玛雅玫瑰又被称为“吸血鬼玫瑰”,或“食人玫瑰”。而它的天敌,就是火焰。 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传说中的变异植物,没想到此刻竟然在我身边出现了。看萧雪怡的模样,多半已经被吸血鬼玫瑰吸走了体内大部分血液,眼看凶多吉少。而我也只是误打误撞,用打火机毁掉了这些变异玫瑰。 在我昏厥之前,我听到有人正使劲用肩膀撞击着小屋的房门。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房门被撞开了。同时,我也昏了过去。 当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在一张椅子上。四顾梭巡,我看到自己仍身处那间幽暗的小屋中,不过窗帘已经被拉开了,四周一片光明。而那株会与我交谈的“邪花”,却不知去向。 在我面前,站着几个人,全都蒙着面。其中一人见我醒来后,持刀走到我面前,恶狠狠地说道:“把你的银行卡叫出来,密码告诉我!否则我就杀死你,而且我会慢慢杀你,让你后悔自己曾经被爹娘生下来!” 我哭笑不得,这几个人一定是看到我乘坐豪华奔驰轿车,才以为我是个有钱人吧。可惜我只是外强中干,车是租来的,钱全用在了租房租车上,哪还有什么钱? 但我却不能这么实话实说,要是说出来了,只怕我马上就会变成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我瞟了一眼小屋地板,发现萧雪怡的尸体竟然莫名其妙不见了。再看了看屋里的蒙面人,似乎比我在走廊上看到的蒙面人多出了一个,其中一个看上去身材很是娇小,走路有气无力,甚是虚弱。 “呃,你是萧雪怡吧?不用蒙面了,我知道你是谁。”我对着那个体型娇小的蒙面人朗声说道。 那蒙面人闻声大惊,但她还是取下了面罩,露出了姣好的面容。果然,她就是萧雪怡。她可真是幸运,被变异玫瑰吸走了那么多鲜血,居然还活了下来。 “楚云天,你真行啊,居然能够看出我是谁。既然你知道我是谁,那么我们肯定不能留你活口。不过,你还是把银行卡密码说出来吧,我保证,这样能够让你死得痛快一点,留具全尸。”萧雪怡冷冷地向我说道。 这一下,我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为了完成“邪花”下达的指令,我将自己装扮成了富豪的模样,企图引诱萧雪怡进入这间小屋,让“邪花”吸走她的鲜血。但正是我装扮得太过逼真,竟让萧雪怡对我产生了抢劫的念头,伙同歹人绑架我,逼我说出银行卡密码。 我不知道此刻该是大哭,还是大笑一场。 不过,等一等,那株“邪花”到哪里去了?那些变异玫瑰又是哪里来的?难道是“邪花”用某种神奇的力量,将变异玫瑰从遥远的南美大陆瞬间移动到了这间小屋里?如果真是这样,“邪花”会使用这种神奇力量来拯救我吗? 我这种不切实际的期盼,立刻得到了验证。几乎与此同时,我又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小屋的房门再次被人撞开。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察冲了进来,跟在他们身后的,还有几个身披白大褂戴着口罩的怪人。 那几个怪人一进屋,就高声叫道:“那个精神分裂症患者就在屋里!” 屋里的蒙面人,自然立刻就被警察制服了。而那几个白大褂则将目光转向了我,他们一步一步走近我,用结实的皮带将我紧紧缚牢,拿破布塞住我的嘴,然后押着我下楼,扔进了一辆救护车里。 救护车一路上拉着鸣笛,半小时后,我被送入了一家精神病医院。 在精神病院里,塞在我嘴里的破布一被取出,我就大声叫嚷着:“我不是神经病,我是正常人!你们赶快给我做精神鉴定!”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经过一番精神鉴定之后,医院里的精神科医师一致认定,我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特别是我说到有一株能够与我交谈的“邪花”时,医生们纷纷窃窃私语,我隐约听到他们说的是:“幻听,严重的幻听!”当我说到能够吸走鲜血的玛雅玫瑰时,他们则认定那是我的幻觉。 他们开始给我注射镇定剂,在镇定剂即将发生作用,我马上就要睡着的时候,听到医师说:“等这家伙醒了后,得再给他打一针镇定剂。”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醒了过来,一看到四周雪白的墙壁,立刻想起了自己身在何处,还知道医师马上就要来给我注射下一针镇定剂了,我不禁悲从心来,满腔绝望与愤懑。 但令我意外的是,医师见我醒来后,走进病房里并没有给我再次注射镇定剂,反而为我解开了捆绑的皮带,还不住向我道歉。 从医师的话里,我才知道刚才警方送来了对萧雪怡等人的审讯记录。在记录里,萧雪怡也提到了吸血玫瑰的存在,这才让精神病医师推翻了我“幻觉”的可能性。而且警方也对那间小屋里的玫瑰残骸进行了鉴定,确认那是一种来自南美大陆的变异玫瑰。 不过,就算这能推翻我“幻觉”的可能性,却无法推翻我曾经“幻听”的可能性。那株“邪花”不知所踪了,根本没人能够证明确实存在着这么一株能够与我对话的黑色鲜花。 精神病院的医师同时告诉我,他们之所以会到那家茶楼里抓我回医院,是收到了匿名电话,称有个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正在茶楼里出没。可惜茶楼位于闹市之中,他们无法当机立断下手,让我钻空子逃走了。他们也是核对了车牌号,发现那是一辆租车行的豪车,询问租车行后,确定了我那间幽暗小屋的地址,才带着警察赶到那里。 侦办此案的警察也笑着对我说:“你真够幸运的,如果不是萧雪怡对你生了歹意,派人企图绑架你,她很有可能死在你那间幽暗小屋里——被变种玫瑰吸干鲜血后导致死亡。要是真发生了这种事,那么你难逃其责,因为仅从你屋外走廊的监控摄像来看,她是被你推入小屋的,我们完全可以控告你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暗暗后怕着。 可惜“邪花”不见了?99lib.,没有任何人能够证实它的存在,我更无法向警方证实它曾经唆使我诱骗萧雪怡的事实。 也幸好它不见了,如果到时候它不说话了,我岂不是会真被当做幻听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无论如何,萧雪怡妄图对我实施绑架抢劫的罪名确凿无误,所以很快她和她的同伙就被关入了看守所中,等待着法律的严惩。 我也有些关心她的那个三岁的私生子,但当我再次来到曾与她会面的那条城郊马路旁,向旁人打听时,却得知那个男孩被其亲生父亲带走了。 一个街坊还不无遗憾地说:“听说萧雪怡一直以小孩为筹码,要求那个男人离婚,然后娶她进门,就连当初生下小孩,也是她不顾情人反对执意生下的。可是那个有钱人又怎么可能真离婚娶她呢?到了最后连该给的抚养费都不给了,萧雪怡才生了谋财害命的念头。不过,也正因为萧雪怡干了坏事,那有钱男人才有理由带走了自己的儿子……” 我撇撇嘴不置可否,毕竟那是别人的事,与我无关。有钱人的生活距离我实在太远了。 可惜那株“邪花”不见了,否则我也能成为一个有钱人。要知道,能与人交谈的花朵,是多么耸人听闻的话题啊,要是我能够早一点公诸于众,说不定能从报社电视台换来一大笔钱。 不过,我一直还是纠结于一件事——我屋外走廊天花板上的摄像头究竟是谁装的? 如果萧雪怡并没打算绑架抢劫我,那天她将毫无疑问地死于我的幽暗小屋中,异种玫瑰花将吸走她体内全部鲜血。那个摄像头只拍到了我推她进屋的镜头,那么我就会成为惟一的凶嫌。更糟糕的是,假设我并不知道屋里发生了什么,身上也没带打火机,那么当我进入屋内查看的时候,那些吸血的玛雅玫瑰也会缠住我,吸走我体内所有鲜血,让人变作一具苍白的尸体。 萧雪怡死了,我是凶手;我死了,变异玫瑰是凶手;变异玫瑰出现的地方,是我租下的房间。如果事态这样发展,那么所有的线索都戛然而止。 啊呀!想到这里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不禁出现了四个字:“杀人灭口”。 谁在陷害我?精神病院的医师过了那么久才找到我家,如果删掉萧雪怡绑架抢劫的桥段,换成“杀人灭口”的剧情,那么当他们进屋后,只能发现我与萧雪怡的尸体。难道说,给精神病院打匿名电话的那个人,就是陷害我的幕后真凶? 那个人是谁呢?谁会从这件事得到好处呢? 我思来想去,发现整桩事件中只有一个人获得了好处,就是曾与萧雪怡生下私生子的那个有钱人!萧雪怡死了,他最大的麻烦也就清除了,而且还言正名顺要回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我四处打听,终于知道了那个有钱人的名字,也找到了他的照片。 是个很瘦弱的男人,有着飘逸的长发、清秀的面容、温柔的目光。他是一家高科技植物科学生物公司的老总。 不过,如果把他的头发全部剃光,加上络腮胡子,再给脸颊上一点暗色的面霜,那么他就会变成另一个人,另一个我曾经见过的人。 半年前,我在西南山区寻找黑色花朵时,在一辆长途车上见到的留有络腮胡子的光头瘦弱男人。正是他,告诉我在天雨寨湖心岛的八角亭后,有一株黑色的花朵。 我终于明白了,这是一个天衣无缝的局。 那个有钱男人知道我痴迷于寻找黑色鲜花,也知道我是萧雪怡的中学同学,于是利用我找到一株他早就准备好了的黑色鲜花。或许那株黑色鲜花就是他那家生物公司的高科技结晶,事先移植到了天雨寨中。而那株黑色鲜花能够散发出无色无味的神经毒素,扰乱我的思绪——难怪那段时间我总觉得头晕脑胀昏昏欲睡。在睡梦中,他以一个能够发出蛊惑之声的微型录音机,就能让我以为接到了“邪花”发出的指令。 什么黄金戒指,什么意外惊喜,全都是他早已安排好的桥段。 我与萧雪怡的重逢、我邀请萧雪怡去那间幽暗的小屋,也是那个有钱男人的安排。屋里的南美变异玛雅玫瑰,一定是那家生物公司制造出的高科技产品,这些科学疯子,都走在植物基因研究的最前沿,制造出什么样的怪异物种都是完全有可能的。 不过,他的这条阴谋链条拉得实在太长了。只要我找到天雨寨的村民,好好询问一番,一定能找到那个有钱男人曾在湖心岛里活动过的踪迹。而把这些证据交给警方,他们绝对不是吃素的,一定能想到其中的奥妙。 我去了一趟西南山区的天雨寨,带回了许多足以证明那个有钱男人曾在湖心岛里活动、移栽黑色玫瑰的证据。我甚至还从一个摄影发烧友那里拿到了一张他在湖心岛里拍摄的黑色玫瑰的清晰照片。 回到城市,我把所有证据交给了警方。他们进行了细致而富有成效的调查,将那个有钱男人送上了法庭。在法庭上,我是最重要的一位证人。 我也去监狱探访过萧雪怡,她低垂着头,小声问我:“你以后还去寻找黑色的鲜花吗?” 我摇头答道:“不,我不再打算去了。我已经把太多时间荒废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现在我该做点自己喜欢做的事了。” “你喜欢做什么?难道不是园艺培植吗?” “当然不是。其实我从中学时代就喜欢写作,以后我想做个作家。我的第一本书,就会是关于‘邪花’这桩事件的惊悚小说。”说完后,我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监狱。 还记得那天法庭宣判结束后,记者簇拥着我,都希望能约我做独家采访,有人甚至还开出了高昂的采访费。不过,我不想接受任何记者采访,我打算写本书出来。这个消息一传出,就有知名出版商找到我,开出极优厚的条件——许诺的价格,比卖出一朵黑色鲜花高得多了。 以前我发了疯般四处寻找黑色花朵,究竟是为了什么?我自己也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后得到的结论是,除了本身的爱好之后,更多的是为了扬名立万,再借此赚上一大笔钱。 事实上,依我多年来对植物的认识,早在天雨寨外的湖心岛中发现黑色花朵时,就已经判定了那并非一株天然生成的黑色花朵,有着太多基因转变的痕迹了。 所以我立刻猜到,这朵花一定与我在长途车上偶遇的那个瘦弱男人有关。 那个人出于什么目的而让我找到了黑色鲜花?虽然当时我并不知晓,但也知道其中一定藏着巨大的阴谋。阴谋,是我最喜欢的东西,凡是阴谋,必定隐藏着能够刺激写作的神秘元素。 于是我把“邪花”带回城里,并按照“邪花”的指示,偶遇萧雪怡,带她回幽暗小屋。 不过,我还是隐藏了一点点线索。 为了将来写小说方便,同时也想知道那个瘦弱男人究竟会在暗中做什么,我偷偷在幽暗小屋里放置了一部针孔摄像头。我将那部摄像头设置为,我离开房间后,只要有人进屋,它就会进行自动记录,然后生成图片发送到我的手机上。 还记得我在茶楼里与萧雪怡见面时,曾经瞄了一眼手机吗?那时我就在手机屏幕上看到了有人正在屋里的地板上布满了形状怪异的大朵玫瑰。幸好我具有相当深的植物学知识,所以当时就认出了这些大朵玫瑰是变异的吸血鬼玛雅玫瑰,也知道玛雅玫瑰的天敌是火焰,于是让服务员送来了一只打火机。 好了,剩下的就不必再说了吧? 杀人不分左右 陈栩的故事在小饭馆里,喝得半醉的老高耷拉着眼皮,一如往常,开始含含糊糊地对人生发表感慨:“其实啊,人的习惯一旦养成了,就很难改变。就像游泳一样,只要学会了,就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我知道,此刻他又想起了自己的烦心事。 老高比我大五岁,是我在单位里的前辈,但我们平级。每周起码有三天,他都会约我到同一家小饭馆里喝酒,但他却给他妻子说,自己正与客户应酬。他不肯回家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妻子有一个习惯——她不信任老高。 每天,老高的妻子都会盘问丈夫做了什么事,和谁一起说过话,查他每分钱用在什么地方,连车票的票根都要留待查验,钜细靡遗。偶尔她还会跟踪老高,看他下班后究竟去了哪里。 老高有一笔未划入工资卡的额外收入,也就是所谓的私房钱。存在卡里,他怕银行卡被妻子发现,藏在哪里都提心吊胆,最后干脆决定拿到钱后就把钱用光。所以他才会每礼拜约我喝三次酒,当然,他把钱放在了我这里。 不久前,她妻子跟踪到了小饭馆,老高做戏一般立刻站起身来,先是向我不断鞠躬道歉,再是狠狠给了妻子一耳光,大叫:“男人在外面办事应酬,你来捣什么乱?”言下之意,老高让我在他妻子面前扮演了所谓客户的角色,但他那记耳光肯定是结结实实打下去的,长期淤积下来的愤懑在突然间爆发,还是很有力度的。 在小饭馆里,老高之所以会突然提到“习惯”,是因为他在一周前已经顺利离婚,妻子变成了前妻。那笔额外收入本来可以安安心心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可他今天一拿到款项,便习惯成自然地交给了我,又约我来到那家小饭馆。 话题到了这里,我也如往常一般,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的前妻以前这样对待你,其实也是太在乎你了。只不过,她在乎的方式有点偏激,过于不信任你了。就像……”我喝得也有点多了,一时半会儿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来接下一句。 “洁癖!是心理上的洁癖!”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回过头去,我看到了一个身着西装的男人,他戴着一副考究的金丝眼镜,手里端着酒杯,酒杯里斟满鲜艳如血的红酒。 身后这个戴眼镜的男人,大概在我们来小饭馆之前,就已经坐在了那个座位。 我和老高吃饭的时候,他一直唠叨着和前妻这间的那点破事儿,嗓门又挺大的,我估计除了身后这个男人之外,整个小饭馆的食客都早已经从他的言语里,猜出了他为什么会和我在这里吃饭喝酒的前因后果。 也正因为如此,当这个男人说出“洁癖”这两个字后,满屋的食客都露出表示同意的神情。我可无意与老高再在小饭馆里成为别人评头论足的对象,于是赶紧结账走人。 在饭馆外的人行道上,我替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老高招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前,老高醉眼惺忪地对我说:“陈栩啊,我真羡慕你,有一个温柔的老婆,家里所有事都替你安排得舒舒服服的,什么事都不用你操心。” 大概是他不胜酒力,说完这么一长段话后,张开嘴,“哗”的一声,刚在小饭馆里吃的东西,全都吐在了面前的出租车引擎盖上。 说实话,我也想吐。但我忍住了。 赔给出租车司机洗车费后,总算把老高送走了。我另外招了一辆出租车,于午夜时分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我从来没请单位同事到我家里来玩过,这是有原因的,因为——我用钥匙打开房门,玄关和别人家不一样,放的不是鞋柜,而是一间长宽均80公分的小屋子,恰能让一个成人直立站着。头顶上,是一盏紫光灯,紫色的光芒从脑袋上方照射下来,带有微微的热气,还有一丝像烤焦了一般的气味。 这是苏雅婷的设计。她是我的妻子,曾经做过护士,和我结婚后辞职做了家庭主妇。 买了新房后,苏雅婷执意要在进门的玄关处修一间带紫光灯的消毒室。她对我说:“陈栩,你知道吗?现在环境恶化,室外到处都漂浮着危害人体健康的可吸入颗粒,你无时不刻都接触着数不清的细菌,水体污染、酸雨、烟尘,已经达到无法容忍的地步了。虽然我们无法改变外界,但起码我们可以改变自己屋里的状况。” 那时我被盲目的爱情搞混了头脑,所以答应了她的要求。 在紫光灯下>?99lib?照射三分钟后,消毒室靠近室内的一侧,一扇门自动打开了。和消毒室紧连着的,是家里的浴室。这同样的苏雅婷的设计,当初装修新房,她的要求让装修工人改变下水道时吃尽了苦头。 我脱下所有衣物,扔进了浴室一隅的全自动洗衣机里,然后在莲蓬花洒头下洗了整整十分钟,才结束淋浴,穿上苏雅婷事先为我准备好的经过高温消毒的睡衣。 出了浴室,我终于看到了我家里的客厅。 苏雅婷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她戴着一副白色医用手套,手套里拿着的,是电视遥控板。她看到我后,立刻扔掉遥控板,脱掉手套,张开双臂朝我跑过来,小鸟依人般与我拥抱。我抱了抱她,顺势朝她面颊吻了一下。 “啊——”苏雅婷发出一声凄厉尖叫,“陈栩,你不知道唾沫中含有大量细菌呀?”说完后,她便抛开我,冲进了浴室。然后我听到浴室里传来淋浴的声音,我知道,这次她起码会洗半小时才会作罢。 好了,诸位应该知道我为什么在小酒馆里听到有人说“洁癖”两个字后,会立刻结账走人了吧?也应该知道为什么听到老高说羡慕我的婚姻生活后,会产生呕吐的欲望了吧? 没错,苏雅婷有洁癖,而且是非常严重的洁癖。 我也上网查过相关的资料,洁癖是一种心理疾病,而洁癖者多半都是完美主义者。苏雅婷就是个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决不容忍家里出现一点细菌,近乎病态,偏执。 我也无法忍受了,但我却不能离婚。 我是个即将面临升迁的公务员,有一点点小小的权力,能帮人办点事。但是在政府单位,与我平级的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升迁的对手,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变化。当然,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能朝上走一步,我的发展就会更好。 单位里的每个人,都抱着和我一样的心思,都想朝上走。按照升迁规律,如果比不了后台,就比业务;比不了业务,就比喝酒;比不了喝酒,就比私生活。平心而论,在单位里,我各方面都还算中规中矩,但如果执意与苏雅婷离婚,那么单位里肯定会传出各种流言蜚语,搞得波澜壮阔的。考核升迁的人,也是完美主义者,决不允许候选人出现任何差池。 老高离婚,是他实在是受不了前妻的折磨,宁愿放弃升迁,也要追求自由。可惜,我做不了他那么洒脱。 在升迁的节骨眼上,我可不能让家庭拖了后腿,所以只能默默忍受苏雅婷的种种怪癖。 当我神思游移的时候,苏雅婷总算出了浴室。她一边擦着头发,一边问我:“今天又和老高喝酒了。” 我点了点头。 “明天还要喝?” 我继续点头,答道:“当然啰,一周四次,都成规律了。你知道,和我喝酒已经成了老高的习惯,就像游泳一样,一旦学会了,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苏雅婷给我端来一杯浓茶,说:“陈栩,你还是少喝点酒。酒不是什么好东西,身体健康最要紧!” 呵,当公务员不喝酒怎么行? 苏雅婷不再与我纠缠喝酒的问题了,时间也不早了,她关了电视,径直回了自己的卧室。哦,对了,自从婚后我就一直与苏雅婷分房睡,因为她总觉得和另一个人躺在一张床上,是一件很不 536b." >卫生的事。 至于夫妻生活,呵,我已经记不清上次是什么时候了。三个月前?半年前?不记得了……对了,我和老高每周会喝三次酒,但我却一直给苏雅婷说,我们会喝四次酒。 多出的那一天晚上,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秘密。 翌日,我正常上班。下班后,老高独自回了家,而按照我给苏雅婷的说法,今天我还得在外与老高喝酒,直到午夜时分才会回家。 我乘一辆公共汽车,来到城郊。这是个老城区,到处都是破旧不堪等待拆迁的的老式筒子楼。我拿出一张纸片,看了看上面写着的地址,然后选定了一幢筒子楼,走入门洞,沿楼道上了四楼。在一扇防盗门前,我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谁呀?” “我是三天前在网上和你联系的那个人。”我答道。 “吱呀!”一声,门开了,里面站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年约二十出头,穿着甚是清凉性感。 她伸出一只手,摊开手掌,冷冷说:“先给钱,再进屋。” 我摸出两张百元大钞,女人立刻露出笑脸,挽着我的手,把我迎进了屋里。 三天前,我在一个网络聊天室里认识了这个女人。当时,她不断在公屏里寻找男人私聊,留下她的电话号码和价码——现在各位应该知道了吧,她是一个靠出卖身体为职业的女人。 苏雅婷嫌夫妻生活很肮脏,不愿意与我同房,好吧,那我就另外想办法解决生理需要。每周都有这么一次,我假托与老高喝酒,其实却与另一个女人躺在床上。 二十分钟后,我解决完问题。女人穿好衣服,送我出门,我却说先上趟厕所。和我预想的那样,老式筒子楼的厕所与厨房是连在一起的。出了厕所,我顺手从厨房的案板上抄起一把沉甸甸的菜刀,藏在身后。 那个女人背对着我,我缓缓扬起手中的菜刀,然后狠狠砍了下去。 唉,苏雅婷除了有洁癖,还与老高的前妻一样,严格监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我也得每天向她汇报每天把钱用在了哪里。如果我不杀死眼前这个女人,我将有两百块钱说不出使用的下落,如此一来,天知道苏雅婷那里会惹来什么麻烦。 当然,我也不是每次都会为了两百块钱而杀人。以前老高把他的私房钱放在我这里,我也有些额外收入,但昨天喝完酒,我把存有老高私房钱的银行卡还给了他,而我自己的私房钱也恰好在上周花光了。我本来今天不想到城郊来的,可正如老高所说的那样,有些事一旦成为习惯,就无法改变了。 苏雅婷的故事我想吐,我真的想吐。 我知道我有洁癖,而且是超出常规近乎病态的洁癖。我也知道陈栩很讨厌我的洁癖,但我就是无法控制自己。我像是得了强迫症一般,每天不停洗澡,又不停地用洗手液洗手,连新装修的房子,也特意设计了一间消毒室。 其实,我也去看过心理门诊,想要改变自己,可惜效果甚微。一个月前,一位医生为我开了一点据说是治疗强迫症的药。我服用之后,只觉浑身没有气力,只能躺在床上昏睡。 药效过去之后,我在陈栩回家之前苏醒。醒来后,我依然没有气力起来,如往常一般先去浴室淋浴十分钟。躺在床上,虽然使不出劲来,但我却感觉灵台清澈,思维特别活跃。我开始回忆与陈栩在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与他相识的片段,与他热恋的片段,与他结婚的片段……但当我回忆到与他躺在床上的片段时,便忍不住想呕吐。 另一个身体进入我这干净的身体,是一件多么肮脏的事呀!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每天都服用医生开的药物,然后每天下午都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有一天,我忽然想,如果自己是陈栩,会如何看待身边这个有严重洁癖的女人呢?猜都猜得到,他一定极端厌恶我,但却因为面临升迁,不能招来单位里的闲话,所以只能继续与我一起生活,委曲求全。 我又想到,陈栩会如何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呢?如果我是他,一定会找个理由,定期出去解决需要。我不禁想到他每周都有四天时间在外与老高喝酒,说不定其中有一天,他并没和老高喝酒,而是去找了其他女人。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虽然我严格控制着陈栩身上的钱,他根本没办法在外寻花问柳,但既然老高有额外收入作私房钱,也难保陈栩没有其他收入。 我越想越难受,我是完美主义者,如果陈栩出轨,我肯定无法忍受。我不好过,他也别想好过。离婚,可以让他无法升迁,这绝对是个最理想的报复方案。而且他是过错方,离婚分拆财产时,我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可是,怎么才能找到他出轨的证据呢? 我不想找私家侦探来调查陈栩,完美主义者,在处于猜疑阶段的时候,通常都会依靠自己来解决问题。 于是从这周起,我每天都穿着一身可以裹住手臂的黑色长袖长裙,戴上手套,又戴了一顶阴影能遮住脸的时装帽,下午等在陈栩公司外。他下班后,我就远远跟在后面,看他在干什么。 前三次,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他在一家小酒馆里与老高共饮。那时我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多疑,胡乱冤枉了陈栩。 可是今天,陈栩下班后,却并没和老高一起去小酒馆,而是上了一辆开往城郊的公共汽车。我招了一辆出租车,跟在公共汽车后。出租车里难闻的气味令我十分难受,坐在无数人曾经坐过的车厢坐垫上,也令我浑身不自在,但为了追查真相,我不得不忍了。 我看到陈栩下车后,拿出一张纸片看了看,然后走进一幢老式筒子楼。 我走到门洞外,仔细听着陈栩的脚步声,从脚步声的数目来看,他上了四楼。从附近一个卖冰水的老太太那里,我得知筒子楼四楼住着一个独居女人。老太太还八卦地对我说,那独居女人多半都是个出卖身体的贱货。 半小时后,陈栩一脸轻松地下了楼。 我心乱如麻,陈栩真的背叛了我。虽然已经设想了多次,但真证实了这一切后,我却忍不住思维混乱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了四楼,使劲敲着那个下贱女人的房门。但无论如何,都没有人开门。而从微微变形的房门内,似乎传来了某种奇怪的气味。 我在婚前曾经做过护士,这股气味令我异常熟悉——是血腥味。 陈栩杀死了屋里的那个独居女人! 我吐了,我真的忍不住吐了。 离开筒子楼,我漫无目标地在马路上行走着。不知不觉,我走到一家小酒吧外。我看了一眼招牌,然后使劲咬了咬牙,走进了酒吧。 虽然我有洁癖,从来都不愿意去嘈杂人多的地方,但现在我却真的想喝点酒,让自己麻木一下。 真糟糕,陈栩居然杀了人。就算杀的是个下贱的婊子,但他也终归到底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犯。他不是个心思缜密的人,他杀了人,注定有一天会被警察抓起来我思维混乱地喝着一杯五颜六色的鸡尾酒,设想着有一天陈栩被警察逮捕时的情形。 到时候,每个人都会指着陈栩说:“他是个杀人犯,他杀了一个出卖身体的贱货,他比出卖身体的贱货还要下贱!”然后,每个人又会指着我说:“她是杀人犯的妻子,对于她男人来说,一个出卖身体的贱货,都比她更有吸引力。” 我没钱另外去买套房子,这注定了我只能每天生活在别人充满恶意的口水之中。 如果陈栩在被逮捕前的某一天,遭遇车祸死掉了,那就好了。 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人知道陈栩曾经杀过人,而且他死于车祸,在别人看来我也是受害者。要知道,有一套房子的年轻寡妇,向来都是抢手货。 我是个完美主义者,这样的结局才是最完美的。 我一杯接一杯地朝喉咙里灌鸡尾酒,或许是最近一直在服用镇静剂,喝了这么多酒,我一点也不觉得头晕,但脸上很烫,想必脸应该一定很红吧。 一个打扮得油头粉面的男人,手握一杯红酒,故作姿态般慢悠悠走到我面前,优雅地问我:“美女,我能请你喝杯酒吗?” 也不知道是什么力量驱使着我,我竟然脱口大声说道:“如果你能开车撞死陈栩,今晚我就属于你,你想干什么都可以!” 这个油头粉面的男人显然被吓坏了,他骂了一声“神经病”转身就跑。 我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 而这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个阴鸷的声音:“陈栩是谁?” 回过头,我看到一个脸色阴沉沉的男人,年约三十。他在昏暗的酒吧里,居然还戴着一副可以遮住半张脸的墨镜,脸上的皮肤很粗糙,额头下似乎还有道明显的伤疤。 尽管这个人一眼看上去就走到绝非善类,但我还是大胆地回应道:“他是我丈夫,怎么,你有担心开车撞死他?如果你真有胆,你杀了他后,我就任你摆布。” 脸上有道刀疤的男人摘下墨镜,瞄了我一眼后,轻描淡写地说:“美女,我对你没兴趣。杀一个人,五万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要是愿意的话,把你丈夫的照片给我看一眼。不用给预付金,只要让我记住你的面孔就行了。呵,干我们这一行的人,信誉第一,但你也决不要试图免费利用我杀人。” 我的天,在酒吧里喝酒,居然能遇到传说中的职业杀手? 我的脑子开始快速转动了起来。 五万块,对于我来说,是一笔拿得出来的数字。结婚之后,陈栩的银行卡一直放在我手中,支付这笔钱还是够的。再说了,这个人又不需要预付,给他看看陈栩的照片又有何妨,哪怕只是搭讪者开的玩笑,也无关紧要。如果他真是杀手,下手时被警察抓住了,我也可以说只是想开个玩笑,谁知道他是不是真正的职业杀手? 于是我摸出手机,调出了储存卡里一张我和陈栩的合影。 刀疤男人凝视手机屏幕片刻之后,又让我说出陈栩工作的地方。 我说完之后,他又抬起头看着我,从我的头顶一直看到我的脚背。他的目光犀利,令我感觉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刀疤男人眨了眨眼睛,然后冷冷说:“美女,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我给你一个礼拜的考虑期,如果你反悔了,一个礼拜后你到这家酒吧来,告诉我不用杀他。如果你没来,就说明你同意杀你丈夫了,我才会动手。” 他动真格了,怎么都看上去不像是在开玩笑。他似乎也在考虑,万一失手,我会不会以开玩笑为由,开脱罪名,所以才给了我一个为期一周的考虑期。看来他心思缜密,说不定也和我一样,是个完美主义者。完美主义者当杀手,应该不会失手吧? 我犹豫片刻,问:“请问,你怎么称呼呀?” 刀疤男人瞪了我一眼,答道:“你管我叫黑旗就行了。”

黑旗的故事

在这家酒吧里,我绝对是个被人看不起的窝囊废。 每天我带着为数不多的钞票,在角落找一张桌子坐下,要一杯最便宜的啤酒,慢慢喝,喝一晚上。凌晨两点就把打烊的时候,我才离开酒吧,步行回女朋友家。只有在那个时候,女朋友结束一天生意,我才能回她的房间里好好睡上一觉。而第二天中午,我起床后,女朋友又会给我几十块钱,让我再到酒吧里混上一天日子。 我是个吃软饭的,这让我很是难受。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虽然女友说过,等她赚足了三十万,就和我一起回老家,开家小卖部,但我们在城里待了那么多年,却始终没存到这个数。 我忍不住摸了摸额头上的那道伤疤,不禁悲从心来。 三年前,我从乡村来到这座城市,当时女友说她在一家餐馆里端盘子。还记得那天是女友的生日,我想给她一个意外惊喜,并没说自己会来,只是提前找她要来详细的地址,说要让快递公司给她寄一份生日礼物。 我那天来到女友给的地址,站在防盗门外敲了敲门,门内响起女友的声音,问是谁敲门。我回答,说是快递公司的。女友却在门内大声说,让我过半小时再来。 我猜,大概女友得在屋内换好衣服化好妆再开门吧,于是我坐在楼道里,足足等了半个小时,终于等到女友打开了防盗门。 我正要站起来,却看到门内走出一个男人。女友站在那个男人身后,手臂挽着手臂。 我当时就气坏了,冲上去想揍那个男人。女友也看到了我,她吓得满脸煞白,却闪身站在那个男人身前。我放下了紧握的拳头,而那男人却使劲朝我推了一下,然后拔腿就跑。我在楼梯上滚了几圈,额头正好砸在楼道旁的铁扶手上,绽出一条长长的血缝。我满脸是血,站起来想追那个男人,但他早已跑得不知所踪。 我要女友给我一个解释,她向我坦白,原来她在城里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最后只好沦入风尘,靠出卖自己的身体赚取金钱。刚才那个男人是她的熟客,所以她看到我后,会情不自禁站到那男人身前。不过,那个男人以后再也不会来了,他看到我抡着拳头上来,一定以为我和女友是串通起来玩“仙人跳”的陷阱。 我劝女友不要再做这下贱生意了,她却冷笑着说,让我先试试能不能在城里找到一份工作来养活她。 我第二天就去了人才市场,可我没文凭没学历,没有一技之长。我去应聘保安,人家看到我额头下那刚结痂的伤疤,说我会吓着业主。我去建筑工地,别人又说我力气不够大。在城市里徘徊了整整一个礼拜,我花光了所有钱。女友早就猜到了这个结局,她扔给我一千块钱,这是我找工作时,她轻轻松松赚到的钱。 在酒吧里,她为我点了一杯酒,说:“黑旗,靠卖力气赚钱买的酒,与出卖身体赚钱买的酒,味道是一样的。” 我把那杯酒一饮而荆那天,我喝醉了。 后来我渐渐习惯了吃软饭的角色,每天女友开工的时候,我就躲到小酒馆里消磨时间,直到她收工了,我才回到她租住的老式筒子楼里。我担心有人认出我来,所以每次都会戴着一副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 我很憋屈,却没人知道我的痛苦。我想让女友早点.结束生意,回到老家,开个简陋的小卖部,总能养活我们两人。可是,她却总说还没存够开小卖部的钱。 上个礼拜,女友还把存折摊在她做生意的双人床上,说还差五万呢。 所以,今天在酒吧里听到那个半醉的女人说,想找个人撞死她丈夫时,我不禁接过了话题,问她是不是认真的?我想从她手里挣到五万块钱,然后带着女友离开这座没有给我任何希望的城市。 我看过不少香港警匪片,杀个人,在镜头里似乎也不是一件太难的事。 但我还是有点胆小,我担心自己下不了手。所以我给了她一周的考虑期,这一周的考虑期,其实也是给我自己的。 目送她离开酒吧后,我记下了那个男人的名字,他叫陈栩,一个即将升迁的公务员。 然后我看了一下时间,又要了一杯啤酒。 约莫凌晨两点的时候,酒吧该打烊了。可奇怪的是,女友一直没给我打电话。平时她担心我回屋时撞到客人,所以她收工后给我打过电话,我才能回屋。 难道今天她的生意特别好吗?憋屈感再次涌上心头。 我走出酒吧,在路上踟蹰了半个多小时,女友依旧没有打电话过来。 我走到了女友租住的那幢老式筒子楼楼下,抬头望了一眼。女友的那间屋,灯关着。 有点不对劲,平时就算做生意的时候,女友也会把灯开着。难道她收工后忘记了给我打电话,径直上床睡觉了? 我心中隐隐有些不爽,但还是上了楼,拿钥匙打开了防盗门。 就在门开的一瞬间,我嗅到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女友躺在出租屋凹凸不平的水泥地板上,早已停止了呼吸。一柄猜到斜插在她的脑后,白花花的脑浆都被砍得流了出来。她双眼圆睁,似乎死不瞑目。 我本来情不自禁想要扑在她的尸体上痛哭,但理智却让我不要这么做。 这附近的人,都知道女友是做什么生意的,也常看到我出入其间,还很可能曾经听到过我与女友吵架。如果警察接到报案,来到这里,最先会怀疑谁呢?当然是我!发生命案后,警察通常都会第一个怀疑与死者关系最密切的人。虽然我一晚上都在酒吧里喝酒,但我坐在最偏僻的角落,还戴了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 没人能记得我,除了那个曾经与我谈过杀人生意的女人。 我席地坐在女友的尸体旁,在血腥气息与尸臭的包围中,静静想了很久。 如果报案,就算警察洗清了我的嫌疑,女友在外做这肮脏营生的秘密,肯定会被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连老家都会知道。 在我来到城市之前,女友一直说自己在饭店里端盘子。我来到城市之后,女友则给老家的人说,我们一起在做服装生意。我们不时会寄钱回老家去,在老家亲戚的眼中,我们是被羡慕的对象。如果一旦让人知道女友在做什么,我们的父母都会沦为别人的笑柄,一辈子也抬不起头来。 一个小时后,我站起身,开始行动了起来。 我先从屋里翻出女友的存折和银行卡,我们常一起去取钱,所以我也知道密码。看了看余额,早就超过了她订的三十万的计划。看到数字,我不禁有些郁闷。女友根本从来就没考虑过和我一起回老家开小卖部的事,她在城市里已经爱上了这行出卖身体的买卖。 既然如此,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没那么有罪恶感了。 我把自己脱得精光,然后把女友的尸体拖进浴室里。我用斧头劈开她的尸体,再用砍柴刀将尸块分碎,接着把碎裂的尸块放在案板上,抄起切菜刀,把她的肉切成一块块薄如蝉翼的肉片,用刀柄把她的骨头砸成一片片细碎的骨渣。我又从厨房里找来手动绞肉机,把一脸盆肉片绞成肉末,再一点点扔进抽水马桶,冲进下水道。至于那些骨渣,我只能装进黑色的塑胶袋里,留待次日扔进护城河边的小树林里。那里人迹罕至,没有人能发现树林深处还有一袋人体碎骨的。而她的毛发,我则用剪刀剪碎了,和碎骨放在一起。 对了,还有满浴室的红色鲜血与淡黄色油脂,我花了整整两瓶厕所洁净剂,才完全消灭..地板上的异状。 当窗外露出鱼肚白的时候,我终于结束了分尸的工作。 我瘫坐在浴室的地板上,长长吁出一口气。 等我扔掉那袋毛发与碎骨后,我会取出她的钱,然后前往另一个城市。 在城市里,要让一个人消失,是很容易的。我会继续以女友的名义给家里寄钱,同时模仿她的笔迹,以她的口吻给家里写信,说与我分手了。而我也会以我自己的笔迹和口吻,给自己的父母写信,说与她分手了。 信件会慢慢减少,反正我们已经几年没回老家了,再几年不回老家,也没什么关系。 很完美,我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成了一个完美主义者。 天亮后,我并没有急着去护城河边的小树林扔掉黑色的塑胶袋,而是美美地倒在床上睡了一觉。分尸,简直就是一桩体力活,我耗尽了所有的体力。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睡觉的时候,我想到一个新的问题。以后决不能坐吃山空,再多的钱都有用完的时候,更何况女友留给我的钱,还根本不足以令我衣食无忧。我为什么就不能当个职业杀手呢?来钱快,只要手脚干净一点,力求完美,就总有办法逃过警察的追捕。 第一笔生意,就从陈栩开始做起吧。 我决定暂且不管给那个叫苏雅婷的女人一周的考虑期,先杀了陈栩再说。 不过,在正式做杀手之前,我得先练练胆量才行,不然真到了动手的时候,心慈手软临场脱逃,可就坏大事了。 要怎么练胆量呢?我看着客厅里放着的黑塑胶袋,我不禁寻思,一会儿趁着天黑去护城河边的小树林扔骨渣,顺便把刀也带上。如果在树林里能碰到露宿的流浪汉,就用刀杀死那个流浪汉,以此来练胆量。 只要杀过一个人,突破了心理底线,再杀第二个人就容易了。 半小时后,我拎着黑色塑胶袋离开了女友租住的那幢筒子楼。 我没有乘坐出租车,而是步行。走了大约四十分钟,我来到了护城河旁的小树林边。分开草丛,我钻进了小树林里,约莫到了深处,我把黑色塑胶袋里的骨渣和毛发分散着倒进了四周的草丛当中。然后站起身来,一动不动,静静聆听小树林里的动静。 也别说,我还真听到有人走过树林,脚踩断树枝时所发出的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 我默默地拔出了一柄锋利的匕首,放轻脚步,缓缓向细碎声响传来的地方靠了过去。我双眼圆睁,很快就看到在小树林深处的一片难得的空地上,有一道剪影。是个女人,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也不瘦。是流浪汉,还是精神病人?呵,无论是什么人,都不重要。 现在,我要取她的命了! 我握紧匕首,手指里渗出丝丝汗液。 令人兴奋的一幕即将来临。 我能感受到肾上腺素分泌时,身体不由自主产生的细微颤栗。 我慢慢走到了那个女人的身后,然后扬起手臂,准备狠狠刺下去。 可就在这时,我的脑袋“嗡”的一下,然后一阵尖锐的疼痛自后脑传来。在我倒下昏迷之前,我朝后望了一眼,但却也只看到一道黑魆魆的剪影,应该是个拎着铁棒的男人吧。

老高的故事

两天前,在小酒馆里和陈栩喝酒的时候,我曾经对他说过,人的习惯一旦养成了,就很难改变。就像游泳一样,只要学会了,就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确实如此,对于我的妻子周蝶来说,千方百计控制我,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还好,她现在不再是我的妻子,而是前妻。不过,等她离开后,我才很悲哀地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被周蝶控制。 拿到一笔外快后,我会情不自禁把银行卡交到陈栩手中,这就是很明显的一点证明。 离开小酒馆,我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听不到周蝶的河东狮吼,我连饭也吃不下,电视也看不进去,觉也睡不着。 靠,连受虐也成为习惯,我真是贱! 好吧,要贱,就贱到底吧。 所以我等酒醒之后,三更半夜拨通了周蝶的电话。 周蝶回到家里,首先就对我一阵脱口大骂,我却听得喜滋滋的。她骂累了,我还主动端来一杯凉茶,请她润润喉咙,还顺便把自己的工资卡交到了她的手里。 我们很快就和解了,决定第二天就去民政局复婚。躺在床上,周蝶点了一根烟,板着一张脸,对我说:“我们离婚才一周不到,就重新复婚,到时候你单位里会不会有什么闲言碎语呀?” 我笑着说:“单位里除了陈栩之外,根本没人知道我离了婚。他是我兄弟,口风很严,而且也有把柄在我手里,绝对不会把我离婚的事说出去。” 周蝶并不知道陈栩是谁,虽然她见过一次,但当时我让她误以为陈栩是我招待的客户。而且在小酒馆里,我还借机狠狠给了周蝶一耳光,并因此与她离了婚。 至于陈栩的把柄,我更是清楚得很。他家里有个那么贤惠的老婆,居然还在外面沾花惹草。每周他都会抽出一天,给他老婆说他与我在一起喝酒,其实却去城郊寻花问柳。他害怕他老婆向我求证穿帮,所以让我知道了这个秘密。 不过,周蝶却很严肃地说:“你们最近就要调整机构了,每个人都面临能否升迁的问题。陈栩那个人,你要小心一点,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万一升迁时正好遇到你与他正面pk,他在背后捅你一刀,随便放点流言,你就惨了。” “那……怎么办呀?”我嗫嚅着问。 周蝶正色道:“很简单,要让一个人保持沉默,有一个最好的办法!”她盯着我的眼睛,她的眸子里,闪过了一道寒芒。我禁不住浑身哆嗦了一下,腋下渗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液。 第二天到了单位,一整天陈栩看上去都很兴奋。我私下找到他,邀请他当晚又去小酒馆喝酒。但他却回绝了。我想起,今天应该是他去城郊老城区寻花问柳的日子,自然不会与我一起去喝酒。 昨天夜里,本来我向周蝶建议,还是不要杀陈栩,不如当他在城郊筒子楼里寻花问柳的时候,打电话报警,让警察抓他个现行,令他身败名裂就行了。可周蝶却认为,这更有可能让陈栩破罐子破摔,索性在单位里散播我离婚又复婚的事,破坏我的升迁前途。 所以,周蝶还是觉得只有想办法杀死陈栩,才能一劳永逸。 说实话,我觉得为了这么一个理由而杀人,简直太可笑了。我本来就不很看重升职,否则我也不会与周蝶离婚。毕竟就算陈栩能为我保密,纸也始终包不了火的。 但在我家里,周蝶是个完美主义者,只要她决定了的事,就不可更改。她说要杀陈栩,陈栩就必须死! 又过了一天,这天上班的时候,陈栩的心情就显得很低落了。我没和他说太多话,自顾做着自己的事。周蝶说过,今天上班的时候一定要装作若无其事,别让陈栩看出我会对他不利。我相信周蝶的安排,她是完美主义者,绝对不会出差错。 下班后,我来到了城区的护城河边。天黑的时候,周蝶与我汇合。她见到我后,对我说:“你准备好了吗?”我点点头,然后从身侧的小树林草丛中抄出了一截铁棒,这是我早些时候在某个建筑工地里捡来的。 在周蝶的授意下,我拨通了陈栩的手机。 电话接通后,我低声对陈栩说:“在家里?方便说话吗?” 陈栩回答:“方便,老高,有什么事吗?” 我说道:“陈栩,这会儿我在城区护城河边的小树林旁,你知道这个地方吧?” “知道。” “陈栩,咱们兄弟一场,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所以特地给你打来了这个电话。就刚才,我看到一个漂亮女人钻进了小树林里。而在更早之前,我看到这个女人一边哭着打电话,一边在一家药店里买了一整瓶安眠药。” “呃……”我听到电话对面的陈栩正使劲喘着气。 我知道他开始有点沉不住气了,赶紧又趁热打铁道:“陈栩,这可是英雄救美的好机会哦,千载难逢。你要是搞定这个女人,以后就不用每周都花两百块去城郊筒子楼了。” 然后,我听到电话那头传来陈栩朝着另一个方向说话的声音:“老婆,你知道老高离婚了吧?他这会儿正喝闷酒,快醉了。我是他在单位里的惟一朋友,我得去陪陪他。” “去吧,去吧,别喝太多了,酒不是什么好东西!”那是他老婆苏雅婷的声音。 挂断电话,我朝周蝶做了个ok的手势。 在小树林里,有一片小空地,过去我与周蝶谈恋爱的时候,常到这块空地来卿卿我我。 天已经黑尽了,我们来到了空地上。我握着铁棒,躲在一棵粗壮的树后,而周蝶则站在空地上,刻意摆出几个性感而又撩人的动作。虽然今晚的月光还算不错,但从平行的视线望过去,还是看不到周蝶的相貌,只能看到一道充满魅惑的剪影。 过了半个小时,我听到小树林边缘传来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有人正缓慢走入小树林里,脚踩在地上的枯枝,枯枝爆裂时发出阵阵脆响。 应该是陈栩来了吧,可我却听到脚步声始终在小树林里草丛最茂盛的一带游走,并没走向这块空地。又过了一会儿,脚步声似乎停止了。我赶紧朝周蝶做了个手势,她会意地立刻在空地上踱起步,脚下发出噼噼啪啪的枯枝爆裂声。 果然,草丛那边的脚步声开始缓缓向空地这边走了过来。陈栩走得很慢很慢,他一定不想惊动空地里寻死的女人吧。我无声地冷笑了一下,抡起了铁棒,躲在通往空地的必经之路旁。 脚步声越来越近,我终于看到一道男人的剪影缓慢走过我身前。我抡起铁棒,就狠狠朝他的后脑砸了下去。我听到“蔼”的一声短促尖叫,然后眼前这个男人倒在了地上,鲜血汩汩地从后脑里流涌了出来。 与此同时,我还听到“当”的一声脆响,男人的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落到了地上。我打开电筒,照了一下,看到那是一柄锋利的匕首。 我再握着电筒朝这男人的脸照了一下。 我的天,刚才我砸倒的男人,根本就不是陈栩,而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年轻男人。在这个男人的额头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看上去绝非善类。 周蝶跑了过来,得知我砸倒的并非陈栩后,也慌了神。但她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对我说:“这个人手里拿着匕首,肯定不是什么好人。你再朝他后脑补几棒,然后再把他拖到路边的树林里去,别挡住陈栩过来的路。” 我只好遵命,抡起铁棒朝这陌生男人的后脑重重砸了几下,他的脑袋都快被我砸扁了。我拖着他的尸体,想要扔进路边的草丛里。可我以前从来没想到,人死了之后竟然会变得那么沉,我搞了好一会儿,才把尸体拖到了路边。就在我把尸体扔进草丛中的时候,我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幸好我堵车来晚了一点点,不然被你拿铁棒砸死的人,一定是我了。” 说话的人,是陈栩。 天知道他什么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 我留意到,在他的脚底,缠着厚厚的布条,难怪走过来的时候,一点脚步声都没发出来。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我发疯似地抡起铁棒,可他毕竟比我小几岁,身强力壮,抢先上前几步,冲到我面前。他扬起手臂,一道寒芒从他手掌心里泄出——那是一把菜刀!

陈栩的故事

呵,我并不是因为堵车,才来晚了。我只是在路上耽误了一点时间——走到半路时,我让出租车司机停下车,然后在路边的五金店里买了一柄新菜刀。 上次在筒子楼里砍死了那个下贱女人后,我才发现杀人竟是一件那么刺激的事。从某种意义来说,看到鲜血从女人的后脑飞溅出来,比看到她的裸体更能令人兴奋。所以杀死那个女人后,我食髓知味,一直在盘算着,什么时候有机会能再杀一个女人。 我正在培养一个可怕的习惯。如果一旦这个习惯定型了,那么我将成为这个城市有史以来最可怕的连环杀手。 今天晚上我接到了老高打来的电话,对于他所说的寻死女人,虽然我感觉有点古怪,但实在忍受不了内心渴望杀人的煎熬,于是随便找了个理由骗过苏雅婷,出门招了一辆出租车。 我知道护城河旁的那片小树林,平时人迹罕至,因为蚊虫太多,据说还有蛇,所以连谈恋爱的恋人都不愿意到树林里去幽会。 我在半路买了菜刀,到了树林边缘,我担心走入树林时,踩到枯枝会发出声响,令寻死自杀的女人心生警惕,于是我撕下袖子,缠成布条裹在了自己的鞋子上。 就这么耽误了一点工夫之后,我在树林里看到了老高抡起铁棒杀死一个陌生男人的一幕。没想到平时看起来蔫得像杯温吞水的老高,杀人时竟然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我真是看走眼了。随后,我又听到一个女人说,让老高把尸体拖进草丛里,不要挡住我来的路。我顿时就明白了,老高想杀的人,其实是我。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杀我,如果一定要找个理由,或许是目前只有我知道他离婚的事,担心我把这件事说出来后,会影响他的升职。 可是就算杀了我又能怎样?毕竟纸包不住火,哪怕我死了,他离婚的事迟早也会被单位里的人知道,除非他在消息传出来之前赶紧和他老婆复婚。 我抡起菜刀,刀刃狠狠砍在了老高的脸上。一蓬鲜血飞洒在半空中,我感到了一阵阵快意,肾上腺素开始迅猛滋生。老高倒在地上后,我听到空地上传来一个女人的尖叫。 我抬起头,也认出了那个女人是老高的老婆,我曾在小酒馆里,看到老高给过她狠狠一耳光。如果我没记错,她应该叫周蝶吧?看来他们果然准备复婚了。 周蝶还在尖叫,她的尖叫令我更加兴奋。我抄着菜刀,朝她快步走了过去。 “不要——不要杀我——”周蝶高声求饶。 但我可不想饶过她。 狠狠把她推倒在地上,我解开了皮带——既然马上就要杀死她了,她在成为尸体之前,对于我来说还是有点利用价值的。 哼,周蝶平日里对老高颐指气使的时候,可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吧?我不禁兴奋地大笑了起来。 几分钟后,我离开了周蝶的身体,然后拾起扔在一旁的菜刀,扬起手臂,狠狠砍在她的咽喉上。 做好这一切后,我准备站起身离开这里。 可就在我半蹲在地上的时候,突然听到耳旁传来“砰”的一身,接着我的后脑传来尖锐的疼痛。 然后,我倒在地上,陷入昏迷之中。

苏雅婷的故事

陈栩接到那个老高打来的电话,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他借故离家之后,我穿上能够遮住手臂的长袖长裙,又戴上手套,跟着也出了门。 我招了一辆出租车,远远跟在陈栩乘坐的那辆出租车之后。我看到他停车在路边买了一把菜刀后,来到了护城河边的小树林。他一定准备再次动手杀人了,我不禁感到了一阵阵心悸。我在酒吧里不该答应那个职业杀手所说的一周考虑期,应该让他马上杀死陈栩,这样今天晚上就不会又有人成为陈栩手下的冤魂了。 当我后悔的时候,我看到陈栩撕下袖子,缠成布条裹在鞋子上。他这是想避免进入树林时,踩到枯枝发出声响。我也如法炮制,撕下了长裙的袖子,缠在自己的鞋子上。虽然这会令我的手臂裸露在肮脏不堪的空气中,但我也在乎不了那么多。 我对这片小树林一点也不熟悉,这么肮脏的地方,以前我当然决不可能涉足其间。 摸索了很久,我才凭借嗅到的血腥气息,找到了那片藏在树林里的空地。 我首先看到了趴在一个女人身体上的陈栩,他的身体还在一上一下地抽动着,而在他与那个女人身前,则躺着一个中年男人的尸体——我跟踪过陈栩,所以认出了这个中年男人是常与陈栩喝酒的老高。 我担心陈栩会发现我,所以不敢出面制止他的恶行。我只好躲进空地旁的草丛里,可刚踏入草丛,我就发现自己的脚底踩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低头一看,又是一具尸体,脑袋都扁了。尽管如此,我还是从这具尸体扭曲变形的面孔上,认出他就是我曾经在酒吧里见过的那个职业杀手。我还记得,他的名字叫黑旗。 在黑旗身边,还有一根铁棒。 我赶紧拾起了铁棒,有了这根铁棒,我顿感胆量大增。 再扭过头,我看到陈栩已经离开了地上那个女人的身体,弯腰从身畔拾起了一柄闪烁着寒芒的菜刀。 天哪,他又要杀人了。 我得制止这一切! 我不顾一切地抡着铁棒,从草丛里冲了出来。 大概是陈栩过于兴奋,根本没留意到我从他身后冲了过去。 可惜我还是晚了一步,我眼睁睁看到他抡起菜刀,砍在了那个女人的咽喉上。 我的铁棒落下后,也砸在了陈栩的后脑上,他立刻晕了过去。我又抡起铁棒,再次狠狠朝他的脑袋砸了下去,他的脑袋顿时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凹坑。 我确信在小树林里躺着的四个人,全都变成了尸体之后,便坐在空地边上的一块石头上,思索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快天亮的时候,我站了起来。 我从陈栩手中拽出了那柄菜刀,擦去指纹,然后塞进老高的手里。 那根铁棒,我擦掉所有指纹,塞在那个职业杀手的手里。 在地上,我还捡到一柄锋利的匕首,应该是职业杀手的。我擦去匕首上的指纹,放进自己的衣兜里。这柄匕首,在以后的故事里不会有任何作用,所以还是不要让它出现。 我又解开自己鞋底的布条,缠在了那个职业杀手的鞋底。 至于陈栩鞋底的布条,我解下来之后,与那柄没用的匕首放在一起。为了防止被人猜到陈栩的袖子被撕下来做了缠鞋的布条,我索性用匕首割开他身上的衣物,让他赤膊躺在了地上。 最后,我把四具尸体身上的钱包都取了出来。 离开小树林后,我把那柄匕首扔进了护城河里。 而陈栩破碎的衣物与袖子,则被我带回家,连同我自己那件缺少长袖的黑色长裙,还有四个人的钱包证件,一起被焚烧成了一团灰烬。 四十八小时后,我向警方报案,称自己的丈夫陈栩失踪了。我告诉警察,陈栩是接到老高的电话,然后离家出走的。随后,警方调查人员告诉我,老高和他的前妻周蝶都于同时失踪了。 如果我没猜错,树林里那个被陈栩杀死的女人,应该就是周蝶。 七十二小时之后,环卫工人嗅到小树林里散发出来的恶臭,找到了空地上的四具尸体。 警方根据树林里找到的一柄菜刀,还有一根铁棒,验出指纹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应该是老高和前妻周蝶为了复婚的事,约在小树林里进行交谈。有证据显示,他们两人热恋时,就常在这片空地里幽会。或许是因为商谈得不够顺利,所以老高打电话请我的丈夫陈栩前去协助。这一点,由我的证词,以及电信公司提供的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但老高和前妻还是商谈得还是不成功,恼羞成怒的老高,摸出准备已久的菜刀,狠狠砍向了妻子的咽喉。 与此同时,两个鞋底缠着布条的劫匪,也鬼使神差手持铁棒出现在那片空地上。 劫匪用铁棒袭击了老高和陈栩,抢走钱包后,还杀人灭口。 不过,也许是因为分赃不匀,所以两个劫匪发生了内讧。最终,一个男性劫匪死于了同伙手中的铁棒下——后经调查摸排,这个男性劫匪名叫黑旗,终日在城郊某个酒吧里厮混。 值得注意的是,黑旗的同伙极有可能是一个姓名不详,以出卖身体为业的女人。那个女人,是黑旗的女友,据说黑旗一直靠吃软饭为生。 事发之后,黑旗的女友至今下落不明。而在树林里发现黑旗的尸体时,他的脚底缠着的黑色布条,明显属于女式长裙的一部分,这也更加令警方相信,他的女友与此桩血案有着莫大的关联。 我也跟随警察起来一趟黑旗与女友租住的那幢筒子楼,竟惊讶地发现那里是我第一次发现陈栩杀人的现场。 我猜,当时陈栩杀死的女人,就是黑旗的女友吧。可是,天知道那下贱女人的尸体被藏到哪里去了。 不过这样也好,就让警察去追查一个已经变作死尸的嫌疑人吧。 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我非常喜欢这样的结局,简直是太完美了。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 自从那天夜里我在小树林里接触了这么多肮脏的东西之后,我的洁癖竟然不药而愈了。我不再每天不断洗手洗澡,家里的消毒室,我也请装修工人砸掉了。 陈栩因为劝说同事,不幸死于劫匪手中,这令周围的人都无限同情我。而他所有的遗产都留给了我。我说过,有一套房子的年轻寡妇,向来都是抢手货。 鱼腥味 薛凝躺在冰冷的担架上,被送进同样冰冷的化妆室里,这里是我的工作间。此刻,她就摆放在我面前一张宽大的水泥台上。 “王东,我理解你的心情。要不,你去休息,我来吧。”说话的是福伯。我摇了摇头,说:“还是让我亲自送她走吧。”说着说着,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 薛凝的半个头颅都被轮胎碾扁了,脑浆与鲜血混作一团污秽,凝结在她的头盖骨外。空气中充满着怪异的气味,一种血腥与鱼腥混合的气味,几乎令我呕吐。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用剃刀削去薛凝所有的头发,然后手里拿着一只小铲,铲掉了干凝在头盖骨外的脑浆与血液。我看着她那半个破碎的头骨,一边无声地哭泣着,一边找来一块硬纸板,折成头骨的形状,糊在了头骨的凹陷处之上。 福伯站在一旁抽着烟,关心地看着我。看到我修复好薛凝的头骨后,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王东,人死不能复生,你要挺住啊!” 我点了点头,却不知道该不该对他露出一个笑容。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福伯赶紧对我说:“王东,你给她换衣服吧,我回避回避。” 薛凝在没有成为一具尸体前,身材是很好的,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可如今,她却在水泥台上慢慢变得僵硬,身体裸露的部分也渐渐生出了褐色的斑点。 我手指颤抖着,解开了她的上衣纽扣。她的乳房变得不再坚挺与迷人,此刻遍布了褐色的斑点,这些褐色的斑点正用我看不见的速度逐渐长大,我知道过不了多久,斑点就会连成一片,让薛凝的身体变作一片死灰。 死灰,那就是死亡的颜色。 我痛哭着,将头埋在了她的双峰之间。于是,我嗅到了一股浓烈的鱼腥味。默默的,我有点想要呕吐,我赶紧定了定神,咽下一口唾液,止住了呕吐的欲望。我的视线向下滑去,看到了薛凝那高高隆起的小腹。这一次,我终于忍不住呕吐了起来。 一边吐,一边痛苦地哭泣着。 事实上,鱼腥味贯穿了我与薛凝相处的所有日子里。 三年前,某个小偷窃取了我的钱包,拿走所有现金后,将那只人造革钱包扔在了充满着鱼腥味的菜市场中。在菜市里卖鱼的薛凝拾到了钱包后,看到钱包里夹着的身份证,按照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在殡仪馆的单身宿舍找到了我。 那是第一次有异性光临我的宿舍,这不禁令我感觉受宠若惊。 看到薛凝在这么热的天还汗流浃背地来我这里,我感激地倒了一杯冰水给她。当她接过水杯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里似乎有异样的神采正在闪动。 说实话,我也算得上相貌堂堂,但却因为自己的职业,却始终交不到女朋友。也不能怪别人有眼无珠,又有哪个城里女孩看得上我这样一个在殡仪馆里作烧尸工兼尸体化妆师的人呢? 偏偏薛凝这个浑身散发着鱼腥味的卖鱼女孩就看上我了。 她从十三岁起,就跟着父母在菜市场里卖鱼,挣钱供她的孪生弟弟上学。后来,她的父母都死了,死在一场车祸中。再后来,她的孪生弟弟也没考上大学,反而剃了个光头整天与菜市场附近一帮偷鸡摸狗的闲人混在一起。 除了买鱼的人,从来没有谁曾在意过薛凝,就连她的孪生弟弟也不愿意朋友们知道自己有个卖鱼的姐姐。 所以当她看到我为她端来一杯冰水的时候,霎时便有了一种动心的感觉。 那天她把钱包交给我之后,我为了表示感谢,顺理成章请她吃了一顿饭。之后,我们又相约看了一场电影。再之后,我们就结婚了。 白天我们各自上班,下班后,我们就赶紧躲回小屋里。薛凝为我做一顿全是鱼的晚餐,然后我们拥抱着一起上床。 薛凝讨厌我身上的尸体气息,所以我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使劲用香皂擦自己的皮肤,擦得皮都快要破了。 我也讨厌薛凝身上的鱼腥味,她回家后的第一件 4e8b." >事也是洗澡。但她只会在擦过香皂后,轻轻用热水冲走泡沫,留下一丝香皂的残余。 只要我将她搂在怀里,便会嗅到一股香皂的清香。通常来说,是硫磺香皂的清香。 藏书网不过,我必须要说,如果每天都嗅到同样的气味,即使是混杂着鱼腥味的硫磺香皂清香,时间长了,也会让人作呕的。 所以,作为一个相貌堂堂的男人,我时常也会做出一些改变。比如说,偶尔我会去殡仪馆附近的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里,有很多亮着红灯的小发廊。 记得有一次,我刚走出一家小发廊,突然一个剃着光头的男人冲到我的面前,然后狠狠朝着我的肚子给了一拳头。 这个男人是薛武,我曾经在婚礼时见过他一面,唯一的一面。 他是薛凝的弟弟。 薛武冲入工作间的时候,我已经止住了哭泣。那时,我已再没有气力为薛凝那破碎的尸体化妆,是杨纤帮薛凝化妆的。 杨纤从郊区回来后,停好车就径直进了工作间。她知道我无法继续工作,所以抢过了我手中的眉笔与口红,就在水泥台前忙碌了起来。 她小心翼翼避开纸板,将一顶假发戴在了薛凝的头上,然后细心地为水泥台上躺着的尸体化着妆。就在她即将完工的时候,薛武冲了进来。 薛武依然剃着光头,头皮隐隐有些发青。他目无表情地朝水泥台上他的孪生姐姐望了一眼后,便将目光转向了我。 杨纤很知趣地离开了工作间。她出门的时候,薛武看了一眼她纤细的背影后,问我:“这是你的新欢?长得不错呀!” “混蛋!”我抓起水泥台上的粉底盒,用力向他掷了过去。 薛武嬉皮笑脸地说:“开个玩笑嘛。”但他的笑脸转瞬即逝,冷冷地继续说,“王东,我姐死了,真是太遗憾了。” 我知道,其实他遗憾的是,以后再也不能向我要钱了。自从那次在红灯小发廊外被他捉住后,每个月他都会从我这里拿走一笔钱。那笔钱,正好是我的工资的三分之一。为了弥补亏空,我只好时常在殡仪馆的告别大厅里假扮死者的孝子贤孙,假哭一场挣点外快。 “王东,我姐的丧事,你准备怎么办?”薛武进入了正题。 我无奈地摊了摊手,说:“你知道我没什么钱的……我打算一切从简,明天就火化你姐的遗体……” “千万不要!”薛武露出了诡异的笑脸,“王东,其实我和我姐有个远方的亲戚,是个有钱人。我刚打电话把我姐的死讯告诉了他,他说会来送我姐一程。我猜他肯定会送一笔不菲的帛金给你。” 我不动声色地吸了一口气,朝水泥台上望了一眼。我发现薛凝脸上那苍白的粉底下,似乎正涌动着不明的暗色液体,露出了隐隐的黑色瘀斑。我赶紧向前走了一步,用身体遮住了薛凝的尸体,对薛武说:“你给我说这个,有什么特别的意思?” 薛武冷笑了一声后,说:“要是我给那远亲说,你曾经对我姐不忠过,他就一定不会把那笔帛金交给你。所以——我只要那笔帛金的一半,我就帮你保守秘密。” 没人会与钱过不去的,尽管要挟我的人,是个让我痛恨的流氓。 所以我对薛武说:“那个远亲什么时候来?” “他在另一座城市,现在正忙于公务,他说会在三天后到这里来。三天后等他见过了我姐后,你再处理我姐的遗体吧。”薛武说完后,便自顾自地离开了我的工作间。 当他离开的时候,我分明听到身后的水泥台上,传来了血管爆裂与肌肉塌陷的细微声响。 薛凝是在凌晨三点去水产市场进货的路上,遇到车祸的。一辆车撞飞了她,车轮碾过了她的头颅,然后趁着夜色逃离了现场。薛凝在充满了鱼腥味的马路旁挣扎了很久很久,才慢慢死去。 那里实在是太偏僻了,出事的时候,没有目击者。 出现场的交警,在薛凝的尸体旁,没有找到任何减速与刹车的痕迹。从撞击的情形上来看,肇事车辆的车速极快,交警怀疑司机应该是酒后驾车。 我认尸的时候,交警看了一眼薛凝那隆起的小腹后,拍了拍我的肩膀,不无叹息地说:“真是可惜,一尸两命。兄弟,节哀顺变,你要挺住啊!” 当时我没有哭,而是抱起了薛凝的尸体,放在了担架上。我告诉开灵车的福伯:“你把薛凝送到我的工作间,我要亲自为她化妆。”说完这句话后,霎时间,我才泪流满面。 薛凝的尸体放入灵车上的冰棺后,我亲手合上了冰棺的棺盖。 我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薛凝,你的死亡让我措手不及。你死得太早了一点。” 是的,薛凝,你死的太早了一点。我再次在心里对自己这样说道。 薛武离开了工作间,我关上门,拉下的插销,这才转过身来,走到了水泥台旁。此时的薛凝脸上,已经布满了暗色的瘀斑。瘀斑还在缓慢地扩大着,用不了多久便会连成一片。她的脸皮也正在渐渐塌陷,皮肤下的肌肉萎缩了,血管发出了爆裂的声响。 我叹了口气,拉开了笼罩在遗体上的白色裹尸布,她赤裸的身体蓦地出现在我的眼前。一股淡淡的鱼腥味扑面而来。 薛凝的腹部高高地隆起,她已经有了五个月的身孕。 我一直没带薛凝去医院做孕检,毕竟我们都是穷人。薛凝前几天才告诉我,她攒下了一笔钱,再过一个月,她就有钱去医院做三维彩超了。虽然医生不会告诉我们胎儿的性别,但薛凝说她有预感,一定会是个女孩。 薛凝做梦都想有个女儿。我也一样。 可惜,我永远也不会知道薛凝腹中的胎儿究竟是男是女了。即使我剖开她的小腹,取出胎儿,也无法知道。 我又听到了血管爆裂的声音,这一次,是从薛凝的腹部传来的。我朝她的腹部望去,我看到她的腹部皮肤下,似乎有什么东西正游动着,就像皮下游弋着一条蛇。 “啪。”我听到了一声脆响。接着,我的脸上忽然一凉。用手抹了抹脸,手上全是乌黑的鲜血,是薛凝的鲜血。 薛凝的腹部忽然裂开了一条不长不短的口,这道裂口还在缓慢地拉长,盈出一汪乌黑的液体。她腹中血肉模糊的子宫出现在我的眼前,凝结成一团,分不出哪里是头,哪里是躯干。 血腥味与鱼腥味混在了一起,气味令我想要呕吐。 而那血肉模糊的子宫却有节奏地蠕动着,蠕动着,蠕动着。 又是“啪”的一声,子宫裂开了,一条奇形怪状有着三角形脑袋的褐色虫子从胎盘里爬了出来,在我面前耀武扬威地扭动着细长的身体。 我又叹了口气,然后蹲下身,打开了一只放在水泥台边的塑料化妆箱,从箱子里取出了两支细长的筷子。我站起身,捏着两根筷子,拈起了那只在薛凝尸体上扭动着身体的怪异虫子,然后放进了一只玻璃杯里。 当虫子离开薛凝的尸体后,只是一瞬间,薛凝的肌肉与内脏蓦地变作了一堆血水。冰冷的水泥台上,只剩下了一具白森森的骨架和一顶浸润着血水的肮脏假发。 我最后叹了口气,对自己说:“是的,薛凝,你死得太早了一点。要是没有这场车祸,最多再过一个月,你也会死的。你知道你做错了什么吗?你不该怀上这个女儿。” 很早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不过,我并没有告诉薛凝。毕竟,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我一直都对自己说,和薛凝结婚,只是生理上的需求罢了,我并不是真正地爱她,所以我才会毫无愧疚地去红灯小发廊寻欢作乐。但我知道薛凝是个单纯的女孩,也不忍心伤害她。所以当薛武要挟要把我去小发廊的事告诉薛凝的时候,我才答应了他讹诈的要求。 但我怎么都没想到半年前的一天,就在我刚吃完了一顿红烧鱼后,薛凝竟会告诉我,她怀孕了。 我明白,薛凝在我不知不觉的时候,让我戴上了绿帽子。 看着满桌的鱼骨头,我忽然想,这三年里,几乎我每天都吃薛凝做的鱼。我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下呢?我不想再嗅到鱼腥味,这味道会让我发疯的。而想不再嗅到鱼腥味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薛凝在我身边消失。 这个想法在我心里已经萌生了很久,但薛凝让我戴上绿帽子,却让我决定让这个想法变作现实。 于是我请假回了一趟老家。我的老家在西南某省的深山里,我是在一个山寨里长大的,那里有好几个叫不出名字的神秘巫医。我用一块从某个死人的随葬品里顺手牵羊弄来的天王表,从一个巫医那里买来了一条蛊虫。 就是那条奇形怪状有着三角形脑袋的细长虫子。 巫医说,只要蛊虫钻进人的体内,就会吃掉腹中的所有器官,但人却不会死,而且肚子还会不断地变大变胀,就像怀孕一样。半年之后,吃了蛊虫的人,就会因为腹部爆裂而死亡。 我回到家里后,就把蛊虫塞进了一条烧好的鲤鱼肚子里。那天,我说自己胃痛,没有吃晚餐。而薛凝把那条鲤鱼全吃进了腹中。 巫医告诉我,蛊虫有两个特性,其中之一就是,如果服下蛊虫的人在这半年内突然死亡,尸体就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化为一滩血水,只剩一具白森森的尸骨。 这就是为什么薛凝的尸体被送到我的工作室后,会这么快发生变化的原因。 我将盛着蛊虫的玻璃杯藏在了衣兜里,看着水泥台上的骨架,心中不禁感到了一丝寒意。我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薛凝如今变作了这般模样,所以稍稍定了定神后,我从工具箱里拿出了一柄沉甸甸的铁锤。 一阵忙碌后,薛凝的骨架被我用铁锤砸成了几截,我找来一张白色的裹尸布,将碎裂的骨头包在了裹尸布中。然后,我拎着包袱,又在衣物柜里找了一瓶薛凝以前为我泡的药酒。 我走出工作室后,径直进了火化车间。 深夜的火化车间里,除了值班的福伯外,没有其他人。 福伯看到我后,关心地问:“王东,你没事吧?” 我阴沉着脸,不动声色地说:“福伯,我没事。你陪我喝喝酒吧。”我将那瓶药酒摆在了福伯面前。 福伯眼中露出了喜色,他说:“啊,我早就听说你家薛凝用秘方泡的鱼骨药酒有滋阴壮阳的效果,却一直没有福分品尝到。今天我真是好运啊!”刚一说完,他便想起薛凝今天才死在了车轮下,顿时蠕了蠕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我故作悲伤地挥了挥手,说:“别提这个了,福伯,我们喝酒!”我先为他斟上了一杯酒。当黏稠的酒液倒入杯中的时候,满屋都四溢着浓烈的香气。 可惜,以后我再也没有机会喝到薛凝亲手泡的药酒了。 可惜,福伯也不知道我在这杯酒里加入了三唑仑。那是一种高效的安眠药。 福伯喝了一杯酒,就倒在了桌椅后的地板上。而我则推开了电闸,启动了火化炉。我把包着薛凝尸骨的包袱,放在了火化炉前的传送带上,然后按下了一个红色的按钮。 随着齿轮的转动声,传送带上的包袱被送进了火化炉。火化炉中熊熊燃烧的火苗忽的冒出一阵蓝烟,包袱消失了。 薛凝也消失了。她将不再在我的生活中出现。 我低低地叹了口气,转过身来,准备离开火化车间。这时,我忽然看到车间出入口的大门后,站着一个人,正死死地盯着我。 这个人,是杨纤。 在她的手里,拿着一柄铁锤。 “你刚才把薛凝的尸体火化了?”杨纤看着处于工作状态的火化炉,幽幽问道。 我心中不由得一颤,却又随口答道:“没有……我只是把薛凝的一些东西烧掉了。我怕看到后,会睹物思人,禁不住伤心。” 杨纤又问:“薛凝的尸体到哪里去了?我刚才去了你的工作室,除了这把铁锤,我什么都没找到。” 我用低沉的声音回答:“我把她的尸体放到冰棺里上锁后,推到冷库去了。”在冷库有一面墙,全是一格一格如抽屉一般摆放的冰棺,足足有一百多格。 “哦……”杨纤沉吟片刻,斟词酌句地说,“其实,刚才你和薛凝的弟弟谈话时,我就站在工作室门外的。你们说的话,我都听见了。” 我抬眼望向她,我猜我的眼里一定刺出了一道火焰。 杨纤又说:“薛凝的弟弟凭什么要挟你?你有什么把柄捏在他手里么?”她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说,“我听到他说你曾经对薛凝不忠,是不是他知道了我们之间的事,所以才以此要挟你?” 我走到了她身边,接过了她手中的铁锤,又亲昵地摸了一下她那圆滚滚的屁股,说:“是的,你没猜错。不过,我会让他以后没办法要挟我的。” 杨纤将她那纤细的手臂环绕过我的脖子,搂住了我,又吻了我一下,说:“王东,我只是不想你出事……” 我笑了。我说:“我不会出事的,你放心。” 自从那次在小发廊外遇到薛武后,我就再也不敢去那种地方寻求刺激了,所以我只能将眼光瞄准单位内的女人。杨纤就是我在殡仪馆内的情人,但我们一直都很注意保密工作,所以单位里没有一个人知道我们之间的秘密。 我回吻了一下杨纤的嘴唇后,说:“我们到车库去快活一下吧。” “嘁——”杨纤啐道,“今天是你死老婆的日子,你还惦记着快活?” 我笑了,我不容分说地将她拉着,向车库走去。 车库里停着几辆雪白的灵车,我们上了平日杨纤开的那辆。车厢里的冰棺断电很久了,现在已不再冰冷,相反还有些暖和,就像一张不够宽敞的小床。 这就是平时我与杨纤一同快活的地方。 半个小时后,激情终于褪去。我抚摸着杨纤的胳膊,问:“今天晚上,你去郊区拉尸体了?” 杨纤撇了撇嘴,说:“气死了,到了郊区,那边却说根本没有什么死人。一定是有人恶作剧,给殡仪馆热线打了谎报的电话。” “哦……”我穿好衣服,下了灵车,绕到了引擎盖前,突然提起腿,朝引擎盖前的保险杠踢了一脚。然后我听到了“卡擦卡擦”的响声。 “你在干什么?”杨纤披好衣裳后,冲下了车厢,大声向我问道。 我满不在乎地说:“保险杠好像有点松了……我记得昨天我检查过所有的灵车,保险杠的螺丝都上得很紧。” 杨纤用很怪异的目光看着我,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继续说:“难道你把保险杠取了下来,然后又装了上去?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杨纤笑了:“你真想知道吗?” 我摇了摇头,说:“就算你不告诉我,我也能猜到的。” “你猜到了什么?”杨纤问。 我扬了扬眉毛,说:“我猜,今天打入殡仪馆热线的那个电话,其实是你打的。然后你出车时,在路上卸下了保险杠,换上了另一个。接着,你在去郊区的路上,撞死了薛凝,车轮从她的头颅碾压而过,她当场死亡。最后,你卸掉了被撞出痕迹的保险杠,换回了原来那个。” “可是,你有证据证明这一点吗?”杨纤问。 我耸了耸肩膀,说:“没证据,这只是我随便说说。不过,撞死薛凝的车没有一点减速与刹车的痕迹,交警猜可能是司机酒后行驶,我却猜是有人故意想杀薛凝。除了你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谁会致一个卖鱼的女人于死地,因为你是我唯一的情人。” “如果真是我撞死了薛凝,你会恨我吗?”杨纤又问。 我笑了笑,说:“你以为我喜欢整天嗅到鱼腥味吗?”说完之后,我自顾自地走出了车库。在我的衣兜里,除了那只盛着蛊虫的玻璃杯之外,还有一柄沉甸甸的铁锤。 就是那柄敲碎了薛凝骨架的铁锤。 关上车库大门的时候,我听到杨纤大声朝我喊道:“王东,你不想知道为什么我都忍了三年,却要在现在这个时候撞死你老婆吗?” 我答道:“现在我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等我处理完所有的事后,你再告诉我吧。” 是的,我现在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我要去找薛武。 薛武住在菜市场旁的一间出租屋里,屋外是水产摊贩的仓库,到处都弥漫着鱼腥味。我捂着鼻子走到出租屋的门外,敲了敲门。薛武开门后,看到了我,问:“王东,你找我?” 我点了点头,说:“是的,我找你。”我摸出钱包,拿出五百块钱,递给了他,说,“那个远亲来了,你还是别穿得太寒酸。别让人家以为我和你姐从来都没照顾过你。”确实,他一年到头都穿着一套假冒的阿迪达斯运动服,一看就知道是个街边的小混混。 “嘿嘿,谢谢姐夫了。”薛武腆着脸接过了钱。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叫我姐夫呢。 就在他数钱的时候,我的手从衣兜里抽了出来,手里握着那柄沉甸甸的铁锤。铁锤外,已经被我包上了一层厚厚的布条。 我扬起手,一锤砸在了他的头上。他低低地呻吟了一声,倒在了屋里。 我知道,我的力度用得很合适,在加上铁锤外包了一层布条,这一锤不会砸死他,只会让他昏迷过去。 然后,我从衣兜里拿出了那只盛着蛊虫的玻璃杯。我用一根长长的筷子拈出了蛊虫后,撬开了薛武的牙关,将蛊虫塞进了他的嘴里。 蛊虫在薛武的口腔里,摇摆了一下它的尾巴,便沿着薛武的喉管,钻进了他的腹腔。 那个卖给我蛊虫的巫医曾经告诉我,蛊虫有两个特性。其中一个,我已经说过了,而另一个特性则是:如果想让蛊虫缩短在体内发作的时间,只需要给服用者注射几次营养针就行了。而在此期间,服用者会一直陷入昏迷,甚至会暂停呼吸。 我把昏死过去的薛武装入一只编织袋里,扛着他回到了殡仪馆。此时,福伯还没醒,火化车间传来了他的鼾声。 在工作间里,我把薛武放进了一口断了电的冰棺中,然后给他注射了几支氨基酸针。很快,我就看到他的肚子缓缓胀了起来,就像孕妇一样。 我在他的光头戴上一顶假发,又给他换上一套薛凝的衣裳。最后,我拿出了化妆盒,小心翼翼地给他化了一个浓妆。 薛武和薛凝毕竟是孪生姐弟,他们长得很像。当我大功告成的时候,没有人能看出躺在冰棺里的人是薛武,而只会认为是我那可怜的妻子薛凝。 看着躺在冰棺里的薛武,我终于露出了笑容。 三天后,薛凝的那个远亲从邻市来到了殡仪馆。那是一个面容慈祥的老太太,她看到薛凝的遗体后,不由得落下了伤心的泪水。当她知道薛武如今成了个小混混,终日只知道吃喝玩乐,就连亲生姐姐的遗体告别仪式也忘记了参加,她不禁咒骂连连。 远亲离开的时候,给了我一张支票。支票上的数字,不是一个小数目。我推托了一番,最终还是将支票放入了衣兜中。 老太太离开之后,我推着冰棺走入了火化车间。 福伯一看到我,就说:“王东,那天夜里你给我的那瓶鱼骨酒真不错……我才喝一杯就醉了,真是好酒。” 我惨然一笑,说:“福伯,什么时候我再送你一瓶鱼骨酒。” 福伯启动火化炉的时候,对我说:“王东,昨天我看了一部香港的鬼片,真有意思。讲的是一个殡仪馆的化妆师,看到自己崇拜的歌手死于车祸,脑袋被碾碎后,容貌怎么都无法复原,心中难过得不得了。后来化妆师为了让偶像能够漂漂亮亮地入葬,你猜他做了什么?” 我无力地笑了笑,说:“我知道那部恐怖片,是《阴阳路之升棺发财》里的情节。后来那个化妆师把自己化妆成偶像歌手的模样,然后服下一瓶安眠药,躺在了棺材里。最后,被安葬的人,是化妆师自己。” 福伯裂开嘴,露出暗黄色的牙齿,说:“这只是前半部分,还有续集呢。” “哦?”我问,“后面又发生了什么?” “王东,你也知道呀,现在的安眠药的成分和以前不一样了,就算吃再多也不会死亡,最多不过就是损害脑神经。香港那边又允许土葬,所以那个化妆师被埋在土里之后,就醒了过来。到了那个时候,他才后悔了,拼命呼救,却没有人来救他。呵呵,怎么会有人来救呢?根本没人知道他的地底的棺材里呀。” 福伯说完后,火化炉里也传来了“哗”的一声,火化炉启动了,里面燃起了熊熊的青蓝色烈焰。 盛着薛武的棺材被抬上了传动带。我正要按下红色按钮的时候,忽然我听到棺材里传来了抓挠棺壁的细微响声。“嗤啦啦——嗤啦啦——” 我陡然变色。难道是薛武醒了? 福伯却哈哈笑了起来:“王东,别疑神疑鬼了。刚才的故事是我现编的,没那么回事。你现在听到的声音,只是因为冰棺里冻硬的尸体接触到火化炉里传来的热空气,肢体热胀冷缩后碰到了棺壁。” 说完之后,福伯替我按下了红色的按钮。 传送带转动着,将盛着薛武的棺材送入了火化炉。随着摇曳出一簇蓝色的火苗,薛武消失了。 处理好一切后,我来到了殡仪馆的车库。 杨纤已经等在了她的那辆灵车上。在那口断了电的冰棺里,我们再次快活了一番。为了避免节外生枝,自从三天前与她在这里分手后,我还一直没有机会和她见面。 等我抽完一根事后烟,我对她说:“三天前我离开车库时,你说要告诉我,你为什么会撞死薛凝。” 杨纤猛地钻入我的怀里,抚摸着我的胸膛,说:“王东,我之所以想杀死薛凝,我因为我想她死了,我就能嫁给你了。” “为什么你这么想嫁给我?”我问。 “因为,我不想让我肚子里的宝宝没有一个名份……”她充满着母爱地抚摸着自己的小腹,说,“王东,我怀孕了。怀的是你的宝宝。” “靠!”我低低地咒骂了一声,伸出了双手,掐住了杨纤那粉嫩的脖子,加重了气力。 我已经戴过一次绿帽子了,可不想再多戴一次。 绝不! 这一次我就没那么幸运了。福伯为了提醒我记得送他鱼骨酒,在我离开火化车间的时候,追了出来,却看到我进车库上了杨纤的灵车。他想偷窥我与杨纤快活的场面,却正好看到我扼死杨纤的那一幕。 我被捕后,检察院安排给我做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当我拿到报告单的时候,医生对我说:“王东,从检验报告来看,你是有生育能力的。我对照了你以前的体检单,发现有一处指数发生了极大的改善。据我分析,大概是因为你长期进食鱼类,并且喝了很多鱼骨酒,令你的雄性激素指标上升,从而恢复了你的生育能力。” “喔……我的天!”我惨叫着昏倒在地上。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