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推理小说技巧散论》 根在何方 人们普遍认为,侦探小说产生于十九世纪中期并盛行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欧美,美国作家爱伦·坡(1809—1848)是侦探小说的鼻祖。一八四一年四月,爱伦·坡在他任编辑的《葛雷姆杂志》上,发表了《毛格街血案》。这篇小说的问世,标志了侦探推理小说的诞生。此后几年,他又陆续发表了四五篇侦探小说,主要的有《玛丽·罗热》《金甲虫》《窃信案》等。爱伦·坡的侦探小说虽然只有那么几篇,但却被世人誉为这类小说的嚆矢,并成为后世竟相仿效的范本,足见其地位之高,影响之大!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跟爱伦·坡同时代的几位大作家的名著里发现侦探小说的踪迹。法国大仲马的畅销小说《基度山伯爵》,写的是复仇报恩的故事,主人公邓蒂斯的一系列机智、冒险、诡秘的行动,就明显地涂上一层侦探的色彩。英国小说大师狄更斯的《凄凉院》的主要情节,则是由一起凶杀案引出来的,从题材到结构,都不难寻觅到这类小说的萌芽。一八六八年,英国作家威尔基柯林斯发表了《月亮宝石》,被奉为英国侦探小说的创始之作。其故事情节之复杂,表现手法之多样,人物形象之丰满,堪称侦探小说的一座新的里程碑;世人藏书网尊崇威尔基柯林斯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不是没有根据的。 稍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俄国短篇巨匠契诃夫在这方面也作了有益的尝试。他写过一篇侦探小说《瑞典火柴》,有趣的是,小说一反常规,不是赞颂侦探机敏善断,而是嘲讽、挖苦那些主观、武断、任意推测的办案官员。这篇独一无二的侦探小说,虽然未能引起评论界的瞩目,但其艺术构思之巧妙,人物性格之鲜明,文笔之幽默,称得上是侦探小说艺苑中的一朵奇葩。 再往后,到了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英国文坛先后出现两位潜心于侦探小说创作的大师柯南道尔和阿加莎·克里斯蒂。前者以塑造福尔摩斯侦探形象而闻名于世,后者因描写了大侦探波洛而风靡全球。毫无疑问,他们是迄今为止世界文坛上最有影响的侦探小说作家。 上述事例,均可证明,侦探小说的渊源出自欧美,根在西方。 如此看来,东方似乎没有它的根,也找不到它的祖,中国的侦探小说自九九藏书然是不折不扣的泊来货罗?然而,我却从东方的一部杰作里发现了侦探推理小说的雏形。 这部杰作成书于十七世纪八十年代,比起爱伦·坡的侦探小说处女作《毛格街血案》,早问世整整一百五十年;而比起英国的侦探创始之作《月亮宝石》,至少先诞生一百八十个春秋。它就是中国古典名著《聊斋志异》《聊斋志异》是一部文言体的短篇小说集,其中叙述贤官断案的故事就有六七篇,而《诗谳》《胭脂》《折狱》《于中丞》等,乃是这类作品的上乘之作。 《诗谳》写的是地方官周元亮英明断案的故事。周在审查一起移交来的杀人积案时,发现郡县给吴某定杀人罪,根据的只是某妇女被害现场拾到的一把标有赠吴某字样的诗扇。周认为证据不足,命令脱去吴某的死械。后经深入细致的调查,合乎情理的推想,周元亮终于逮住真正的凶手。民众惊佩其神断,有位乡绅向他请教破案之要领,周大人洋洋得意地说:“这是很容易明白的。贺氏被杀,是在四月上旬,那天夜晚,阴雨寒冷,扇不是急用之物,岂有紧要时携带扇子,反添累赘!可见罪犯有意嫁祸于人。以前,我曾在城南避雨,看到壁有题诗,其笔调与扇头诗很相似,所以推测是李生所作。真幸运,果然被我猜中了!”这是一则符合逻辑的推理。结案后,再由破案人从容地解析案情,以释众疑,这种结构安排,跟爱伦·坡的侦探小说的结构模式何其相似! 再如《于中丞》,叙述于公路过城郊,遇见五六条汉子用一张小床轮流抬着一个病妇,送往夫家。于公从抬床人的神态、言谈和动作中,推测这伙人可能是盗贼。派人前往细访,果真是贼。人们无不叹服,于公解释说:“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但大家都不留心。少妇躺在床上,怎能容许汉子把手伸到被子底下呢?看他们行走时换肩,样子沉重、吃力,还用手围护着,可见床里必有物品。再说病妇昏迷回家,该有女人在门口接应;但只有男人,见病妇也不惊问一声,必是盗贼无疑。”于公眼光之敏锐,联想之丰富,推测之准确,不是很容易使人联想起那位从一根手杖推测出手杖主人的年龄、履历、性情以及他有一只心爱的狗的福尔摩斯大侦探吗? 又如《胭脂》,我认为,它是蒲松龄老先生写得最好的一篇侦探推理小说。小说的故事情节复杂多变,跌宕起伏;结构严密精致,奇巧不凡;叙述娓娓动听,引人入胜。而后面写闻学使施公从四五名嫌疑犯中辨别出一名杀人真犯那一节,尤其精采动人。施公事先在一间暗室的墙壁上涂上烟灰,然后把光着脊背、手沾煤烟的嫌疑犯们领入暗室令他们面壁而立,警告说:“杀人者,不准乱动,神灵将在他背上写字。” 后来,果真抓出杀人犯毛大。据施公说:“杀人者怕神灵写字,把背紧贴墙壁;往外走时,又用手遮护脊背,故杀人者背上必有烟灰。”这是运用犯罪心理学进行断案的一个典型例子。日本当代著名推理小说家森村诚一,写过一篇颇具特色的小说《残酷的视野》,其中有个情节:警长在被害人房间的窗帘后面安置一部摄影机,对着电车站站台,拍摄上下班乘车的人群。他说:“凶手心里有鬼,他一看,死者的房间一如往常,没有变样,一定要奇怪。在人群中时隐时现往这里瞧的人,肯定就是凶手。”真叫人惊讶,古代的中国闻学使施公和现代的日本.99lib.t>警长,在辨别罪犯时所运用的心理分析法,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三百年前,中国没有公安局或警视厅,自然也不会有警长、探长、警察之类的人物,把《胭脂》《诗谳》《于中丞》《折狱》等作品称为侦探小说,似乎有点牵强附会。但从实质上看,施公、于公、周公、费公(《折狱》等郡县大人,本身就是警长、探长,也是法院院长,从听人报案,受理状文,录取证言,直至暗查私访,分析推断,量刑判决,不都是由他们个人承包了吗?他们是公、检、法的全权代表!因此,如果说爱伦·坡塑造的杜宾侦探这一形象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的前辈,那么,薄松龄描写的施公、于中丞等断案的贤官能人,便是杜宾侦探的东方先祖。 然而,后来虽也出现记叙清康熙年间施仕纶断案遇险的《施公案》,颂扬宋仁宗时代包拯英明断案的《三侠五义》,讲述清光绪时期彭朋查断要案的《彭公案》,再往后,又有《刘公案》《李公案》等等,但除了《三侠五义》中“包公审木匠”一节有点推理色彩,大都难于寻觅到侦探小说的踪迹。 蒲松龄创造的英明善断的“古代探长”施公、于公,其子孙没能在东方传宗接代,繁衍生息,这不能不使东方人感到莫大遗憾! 推理与非推理侦探小说 评论界有人认为:侦探小说就是推理小说。往日叫侦探,今日叫推理;西方叫侦探,东方叫推理;名称不同而已。 是的,推理小说是侦探小说,因为两者所描写的都是刑事案件的发生和破案经过,小说以从事侦察活动的侦缉人员为中心人物,表现他们的勇敢、机智、巧诈和冒险。这是它们的共性。 但是,如果说推理小说是侦探小说的同义语或别称,那就错了。因为,推理小说虽然属于侦探小说之列,但它是侦探小说类中的一种具有推理性质的小说。具体讲,这种小说里的侦缉人员在侦察、破案过程中,运用逻辑推理这种思维形式,对案情进行分析、解剖,从一些调查到的已知的情况,推出另一些与案件有关的未知的情况,从而揭开谜底,抓获案犯。这是推理小说的特性。 在侦探小说类中,有一部分小说并不具有推理性质,就是说,疑案的侦破,罪犯的揪出,主要是依靠侦缉人员的深查细访,寻踪追迹,勇敢博斗等一系列行动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逻辑推理去排除假象,发现真情,揭示谜底。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们统称之为侦探小说。如果严加区别,又可分为推理与非推理两种。前者是大量的,后者是少量的,如〈恐怖谷》的第二部《死酷党人》《米尔沃顿》等,就属于非推理侦探小说。《死酷党人》描写一名侦探冒充“自由人会”会员,打入死酷党内部,侦查死酷党人的暗杀活动,掌握每个人的罪恶和每一件秘密,然后设下圈套,把罪犯一网打尽。由于小说采取直接表现的手法,死酷党人的一切罪恶活动,对于侦探来说,已不成秘密,因此也无须运用逻辑推理去揭示案件的谜底。我国文学双月刊《长城》一九八四年第五期刊载的侦破小说《贼鸽之谜》,其中对侦探人员的描写,只注重侦查过程的具体活动,并不强调推理能力,这也是属于非推理侦探小说。如果我们也把这类小说称为推理小说,那显然是不确切的。 推理小说的这种特性,往往被一些文艺刊物所疏忽。如《通俗文艺》一九八五年一月登过一篇标有“推理小说”字样的作品,叙述侦缉人员千里追捕罪犯,每到一个地方,便有当地人向他们提供罪犯行踪的信息,侦缉人员再沿着罪犯逃窜的方向继续追赶,终于在某车站的售票窗口扣上罪犯的双手。这部作品可算是一般..的侦破小说,但一标上“推理小说”字样,便失去其原有的光彩,因为它事实上并不具推理性质。 评论界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推理小说是侦探小说的一种发展。具体讲,是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日本木木高太郎提倡写“可供读者思索与逻辑推理的小说”起,推理小说才兴盛起来的。 这说法对吗?也对也不对。 确实,推理小说这一名称的广泛使用,是从木木高太郎开始的;由于他的积极提倡,推理小说的创作99lib?在日本风靡一时,推理与非推理侦探小说也有了明确的界限。然而,如果不从名称上而从实质上来考察,那么,推理侦探小说比起非推理侦探小说的创作,起步还要早一二十年。 爱伦·坡的侦探小说处女作《毛格街血案》,就是一篇推理侦探小说。杜宾侦探从证人们所描绘的由作案房间里传出来的谁也听不懂的“尖声尖气”、“又快又乱”的话音,从凶手逃走的唯一出路的楼上窗口之险势,从兽性般残酷的凶杀惨状,从死者手指缝里拉出的一小撮毛发,从死者喉部的深黑的瘀伤和深深的指甲印,从作案的毫无动机等等一系列情况,推断出一个令人惊诧的结论:凶手是一头来自东印度群岛的体格魁伟、力大无穷、灵活非凡、生性残酷、爱好模仿的茶色大猩猩。同时,杜宾又从现场拾到的一根油腻腻的小缎带,推断出大猩猩的主人是马耳他商船上的一名水手。在准确地分析了猩猩失主的心理后,杜宾决定登出一则招领猩猩的广告,诱使水手前来就范。杜宾侦探就是这样根据现场侦查的材料,经过精心分析,严密推理,拨开重重迷雾,撕去层层假象,揭示了疑案的谜底。毫无疑问,《毛格街血案》是一篇标准的推理侦探小说。此后,爱伦·坡又连续发表几篇侦探小说,都具有推理性质。 与此相反,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的创始之作《月亮宝石》,并不具有明显的推理性质。在追查月亮宝石失窃案时,克夫探长所做的种种分析和推测,虽然不能说失败,但也没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功。最后真相大白,主要是依靠当事者的追叙和交代。我认为,作为非推理侦探小说,《月亮宝石》无疑是一座里程碑。 由此可见,认为推理小说是侦探小说的一种发展,是缺乏事实根据的。它们于同一时期诞生,并带着各自的血统繁衍生息,不断发展,丰富、完善自己的后代。 一切阴谋诡计的克星 推理,对于某些不爱动脑筋的人来说,也许是枯燥无味的,然而,在推理侦探小说的热心者看来,它是小说的精华所在,是最能提神的兴奋剂。 其实,推理小说里的推理,并非从头至尾都在进行,要是那样无间断地推理,小说还有什么趣味可言?小说的推理,总是在对人物、事件的充分描述的基础上,在侦探剖析案情的最佳时刻才出现的。因此,最后由侦探洋洋得意地解析案情,往往成为小说结尾的一种模式。 在推理侦探小说里,推理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它是解开疑团的钥匙,是侦探识别真假罪犯的手段。正如艾勒里·奎恩侦探所说:“实际上,擒获佩珀先生的,乃是我那铁面无私的老战友,逻辑,希腊原文Logos,并且,我相信它将是一切阴谋诡计的克星。”( href='7849/im'>《希腊棺材之谜》) 福尔摩斯说得更加自信:“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素有锻炼的人来说,‘欺骗’是不可能的事。”( href='2080/im'>《血字的研究》)华生对他的高论不以为然,甚至觉得荒唐可笑。这时刻,恰.巧门口走来一个送信人,福尔摩斯断定此人是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一问,果然不差。福尔摩斯解释道:“我隔着一条街就看见这个人手背上刺着一只兰色大锚,这是海员的特征。况且他的举止又颇有军人气概,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因此,我们就可以说,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他的态度有些自高自大,而且带有一些发号施令的神气。你一定也看到他那副昂首挥杖的姿态了吧。从他的外表上看来,他又是一个既稳健而又庄重的中年人所以根据这些情况,我就相信他当过军曹。”华生一听,情不自禁地喊道:“妙极了!” 从一人的外表标志、表情、举动推测出这个人的身份,这是一种比较直感的简单的推理。不过,即使如此简单,也足已使人佩服。 在分析判断案情时,侦探运用的推理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演绎推理方法 演绎就是根据一般的原理,也即所谓大前提和小前提,推出关于特殊情况下的结论。 如 href='7849/im'>《希腊棺材之谜》,艾勒里在分析凶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时说:“一、他必须是能够制造陷害卡吉士和史洛安的假线索的。二、他必须是恐吓信的作者。三、他必须是在诺克斯的房子里,才得以用打字机打出第二封恐吓信。”这三个条件是从一系列事件中总结出来的,是划定凶手的一般原则,即所谓的大前提。谁具备这三个条件,谁就是凶手。只有佩珀副检察长具备这三个条件(小前提),所以,佩珀副检察长是凶手(特殊的结论)。逻辑学告诉我们:如果大前提和小前提是真实可靠的,推理不违反规则,那么,结论也必然是真实可靠的。这就是严酷无情的逻辑。 然而要确立大前提和小前提,本身就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它必须有事实做根据。这就要求侦探不但要掌握大量事实和细节,而且还要对一系列情况做出合乎逻辑的推测和判断。比如,前面提到的第三个条件“他必须是在诺克斯的房子里,才得以用打字机打出第二封恐吓信”。谁符合这个条件呢?这就需要对一系列疑难问题做出判断:一、诺克斯雇用了八个佣仆,其中有没有帮助凶手打出第二封信的同谋?二、诺克斯本人是否清白无辜?三、诺克斯的女秘书布莱特小姐是不是凶手或同谋?根据事实推断,居住在诺克斯屋子里的十个人,既非凶手,也非同谋。四、除这十个人,还有谁在收到第一封信和第二封信之间这段日子里,能够进出诺克斯这座楼房呢?唯一一个人是佩珀副检察长。由于艾勒里侦探对第三个条件进行一系列缜密的无懈可击的推断,才使小前提佩珀副检察长具备第三条这一判断得以成立。 运用演绎推理以排除各种假象,揭示真相,乃是侦探惯用的一种绝招。柯南道尔有篇小说叫《皮肤变白的军人》,写一位从南非回来的退伍军人,到某庄园探望一位老战友。对于他的来访,庄园主态度冷漠,说他儿子周游世界去了。退伍军人偶然发现他友人被禁锢在庄园的一间房子里,他想会见友人,却被主人逐出庄园。他担心友人遭到不测,便求助于福尔摩斯。案子很快就侦破了。福尔摩斯介绍说:“我的方法..,就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面:当你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之后,那剩下的,不管多么离奇,也必然是事实。”接着,他对此案作了如下分析: 起初,提到我面前的有三种可能的解释,可以说明为什么这位先生在他父亲庄园的小屋里被隔离或禁锢起来。可以认为他是由于犯罪而逃避,或者是由于精神失常而不愿住疯人院,最后是因为有某种疾病而需要隔离。我想不出其它解释。那么,就需要把这几个结论加以对比和甄别。 犯罪之说是不能成立的。本地区并没有尚未破案的犯罪报告,这我十分清楚。如果说是尚未暴露出来的犯罪,那从家族利益来说应该是把他弄走或是送出国外,而不是藏在家里。 精神失常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小屋里有的第二个人可能是看守人。他走出来以后把门倒锁上,这就加强了上述假设,说明可能是强行禁闭。但另一方面,强制不可能是很严的,否则这个青年就不会跑出来去看一眼他的朋友了——但是,只要有医生陪同并上报当局,把疯人留在家里是合法的事。为什么这样拚命保密呢?因此精神失常的假想也不能成立。 剩下的第三个可能,看来虽然稀奇,却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麻疯在南非是常见病。由于特殊的机遇,这位青年可能受到感染。这样一来,他的家属处境就十分困难了,因为他们不愿把他交给麻疯隔离病院。为了不露风声,不受当局干涉,必须严守秘密。如果给以适当报酬,不难找到一位忠实的医生来照顾病人。也没有理由在晚上不让病人出来。肤色变白是这种病的普通症状。这个假设的论据是十分充足的,以致使我决心把它当做已被证实了那样来行动。当我初到这里,发现给小屋送饭的拉尔夫戴着浸了消毒水的手套,这时候我连最后的疑点也消除了。 这里要注意的是:假设的情况应当是可能出现的情况的全部,其中可以有九十九个是虚假的,但必须有一个是真实的。福尔摩斯在这里提出三种假设,前两种是虚假的,后一种假设因麻疯而被隔离则是真的。 排除法经常被侦探用来排除嫌疑对象,把清白无辜的人从嫌疑犯之列解脱出来。日本石泽英太郎的《五岛福江之行》(奎恩编《日本杰作推理十二选》),写刑警津田良雄运用排除法,解救了一对青年恋人。故事说的是理发店老板深夜在其养女琉璃子的房间里被刺身亡,琉璃子供称:深夜有一男人闯进房间要欺辱她,她被吓昏了,等清醒过来,发现自己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养父已死在身旁,是她杀的。青年理发师说:半夜,他听到走廊有脚步声,跟至琉璃子房间,看见店老板欲行非礼,便拿起水果刀将老板刺了五六刀,后逃回自己屋里。 居然有两个人自称是杀人凶手。津田刑警对他们的供词做了严格、细致的推敲。琉璃子是个十七岁的盲女,那时处于昏迷状态,怎能只用一刀就致一个强壮的男人于死地?青年理发师说他在店主身上刺了五六刀,而店主身上总共只有一处刀伤,他为什么要撒谎?显然,这对恋人都以为对方杀了人,为了袒护恋人,都自称是凶手。 AB-A=B B-B=0 这就是津田刑警的方程式。凶手既不是琉璃子,也不是青年理发师。后来查明,是该店的另一个店员,那人深夜闯入盲女房间,被店主发觉;店员走投无路便拿起刀子把店主刺死。盲女昏迷在床,那人把刀子塞在她手里,而后逃离现场。 (2)归纳推理方法 同演绎相对,归纳是由特殊到一般,也即由一系列特殊的事实概括出一般结论的一种推理方法。 如《狮鬃毛》,写一位教员惨死于海滨咸水湖畔,身上布满网状的创伤;死前嘴里迸出三个字:“狮鬃毛”。福尔摩斯一星期后仍找不到线索。后来一头狗又在它主人遇难的地点痛苦死去。警察怀疑数学教师是凶手,因为他是死者的情敌。不久数学教师也在咸水湖边遭受重伤差点丧命。福尔摩斯从一本书上得到启发,立即奔赴现场,终于揪住“罪犯”隐藏在碧绿湖水深处的一团状如狮鬃毛的有毒螫刺动物氰水母。福尔摩斯找到这个答案,正是借助于归纳法。其推理过程是这样的:甲教员在咸水湖边受伤身亡;狗在咸水湖边受伤死去;乙教员在咸水湖边受伤几乎丧命。他们都触及湖水中“狮鬃毛”的毒丝。所以,凡触及“狮鬃毛”毒丝者都有死亡危险。 再如法国莫里斯·勒布朗的《死神在游荡》(《折光暗语》之六),在运用归纳法方面,也是颇具特色的。一头恶犬挣断铁链,追咬一位金发姑娘,危急之际,一声枪响,恶犬应声倒地。原来,亚森·罗平侦探从一封丢弃于路边的未完成的信里得悉,特地赶来城堡救她。金发姑娘很惊讶,说信是她写给女友的,未写完就撕了,丢在路边。她还说,自己并没有受到死亡的威胁。亚森·罗平说,他从信里得知,十月底的一天,她坐在阳台上看书,差点被屋檐上掉下的石头砸着;十一月的一个傍晚,她穿过菜园时,一颗子弹从她耳边呼啸而过;上个星期,她走过院子那座小木桥,桥突然蹋陷幸亏抓住一条树根,才幸免于难。姑娘认为这不过是偶然事故罢了。亚森·罗平说:“不,小姐。这样的偶然要是只出现一次,也就罢了..两次也还勉强..可是又出现了第三次!..我们不能设想偶然会连续三次来开玩笑,并且在那样奇怪的情况下反复重演。所以我觉得自己应当来助你一臂之力。”后来事实证明,亚森·罗平的推论是正确的。 从一个个具体现象入手,寻找出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共同原因,这是归纳法在侦破疑案中的具体应用。不过,由于归纳法有它自身的局限性(一般都使用不完全归纳法),侦探对归纳出来的结论,往往还得借助演绎法加以验证。如上例,福尔摩斯从书上找到一条资料:“这动物伸出一种几乎看不见的丝状体,长达五十英尺,凡是触到丝状体的人都有死亡的危险。”这是一个有力的论据,可作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如果再加上一个小前提:某人触到氰水母的丝状体。那么结论就是:某人有死亡的危险。这结论真实可靠吗?是的,真实可靠。这样,归纳出来的结论便无懈可击了。 同演绎法相比较,归纳法可使用的场合,显然要少得多。因为侦探面临的问题是,他必须对有疑问的个别人或事作出明确的判断,而演绎法正是开启这类难题的钥匙。 (3)类比推理方法 所谓类比法,就是根据两种事物在某些特征上的相似点,作出它们在其他特征上也可能存在相似点的结论。 有一次,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犯罪行为都有它非常类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竟不能解释的话,那才是怪事哩。”( href='2080/im'>《血字的研究》)这话很有道理。 有经验的侦探在办案过程中,总要充分利用自己积累的有关犯罪史方面的知识,同眼下接办的案子加以比较,从中发现相似点,以便制定出解决难点的行动方案。在这里,侦探们实际上是运用了逻辑学上称为类比的推理方法。 日本颇负盛名的推理小说家松本清张的小说《奇特的被告》,就是运用类比法识破案犯阴谋诡计的范例。有个高利贷者被害,警察逮捕了嫌疑犯植木寅夫。在警官面前,植木寅夫供认不讳:他向被害人借了高利贷,无力偿还,便将他杀了;凶器是死者家屋檐下的一根劈柴;他从死者的手提保险匣里取出五张借据,点火烧掉,又把手提保险匣丢在水池里。但是,当检察官审讯被告时,他却推翻以前的供词,否认自己与谋杀案有关,还说原先的供词是在警察的诱、逼供下作出的。在原岛律师的辩护下,法庭作出判决:凶器劈柴宽度四公分左右,被害人头部被击,头骨扁平处有手掌大,两者不相吻合,可见劈柴与本案的凶器无涉;保险匣有里有五张借据被烧掉,而植木寅夫的借据依旧留在匣里,可见被告与销毁借据没有必然联系。因此,宣判被告无罪释放。事过一年,原岛律师读了英国法官詹姆斯·海顿写的《无罪判决案例研究》,其中有个案 4f8b." >例:一位有钱的寡妇被害,房子也被烧光了。警察逮捕一名嫌疑犯卡马顿。在警察面前,卡马顿交代说:晚上七点钟左右,他带一根铁器去寡妇家准备盗窃,当寡妇开门时,他就用铁器猛击她的脸部;为了灭尸,又设法使煤油灯滚落地上,引起火灾。但到审讯时,卡马顿又翻供了,说以前的交代是被逼的,无效的。法庭最后以证据不足宣判被告无罪。理由是:被害人脸部伤处的宽度,比被告人交代的铁器大三倍以上,可见交代的铁器与行凶的铁器无涉;地板上无滚落的煤油灯迹象,可见煤油灯之说是不可信的。原岛律师读罢暗吃一惊,真是无独有偶!卡马顿用宽度明显不同的铁器充当凶器,警察上当受骗,误作物证;植木寅夫如法炮制,把铁器换成劈柴。卡马顿交代用煤油灯烧了房子,现场却没有煤油灯迹象;植木寅夫说烧掉匣里五张借据,可自己的借据却依旧留在匣里。卡马顿翻供,植木寅夫也翻?供,植木寅夫曾在一爿专营法律方面书籍的书店任过职。原岛律师断定,植木寅夫肯定读过《无罪判决案例研究》这本书,仿照卡马顿作案伎俩,蒙骗了警察和为他辩护的律师,逃过法律的制裁。就这样,原岛律师通过类比推理,终于识破了植木寅夫耍弄的伎俩,还他以罪犯的本来面目。但遗憾的是,在原岛律师醒悟过来之前,罪犯已逃之夭夭,不知去向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演绎法或归纳法,或类比法,借以推论的前提,都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侦察方向就有可能偏离正轨,误入歧途,甚至能导致错误的结论。如 href='7849/im'>《希腊棺材之谜》中的艾勒里侦探,在搜查古董商卡吉士的房间时,发现两个重要情况:一、盲人卡吉士,死去那天早上,按着装程序,他应当系着侍从给他准备的绿色领带;但他事实上却系着一条红色领带;他自己还打电话订购了六条红领带。卡吉士能辨色选择领带,说明他视力已经恢复。二、卡吉士头天晚上招待两位客人,连同自己,共有三人在座喝茶,从三只茶杯注满茶水的渍痕可以得到证实;但茶壶只倒出一杯水,泡了一杯茶,这说明客人只有一个而不是两个。卡吉士本人从不喝茶,却用同一杯水依次倒入各个杯子,制造假象。因此,所谓三人在座,实际只有两人:一个是被害人格林肖,另一个是卡吉士本人,也即陪伴格林肖进屋的“上下全裹住”的人。由此推断:凶手是卡吉士。正当艾勒里洋洋洒洒地进行论证时,当事人诺克斯却当场指出这结论是错误的,艾勒里羞愧得无地自容。为什么演绎会出差错?后来查出:领带颜两人都说是被警察逼的。两个案情何其相似!据查色不对,不是卡吉士能辨别红绿,而是侍从患有色盲症,把红的看成绿的;茶杯的茶渍和壶里的水,是副检察长做的手脚,诱使艾勒里落入圈套。 在《海滨古宅险情》里,波洛也出现类似差错,不过不是演绎而是归纳上的错误。波洛在一家饭店的露台上拾到一颗飞来的子弹头,接着又看到尼克小姐帽沿上有个弹洞,便提醒她:有人向她开枪。尼克小姐说:这是第四次的意外事故了。第一次,她床头上面挂着的一幅大油画,夜里掉了下来,差点把头砸扁。第二次,她去海边游泳,走在路上,山上滚下一块石头,从她身边擦过。第三次,她的汽车刹车出故障,闯进月桂树篱,幸好没出事故。波洛听后即时做出推断:连接发生四次可能使她丧命的事故,看来不是偶然的,而是有人故意制造的。由此可知,有人想置她于死地。后来,波洛才发觉,这一系列事故原来是尼克小姐自己伪造的,为的是让波洛产生错觉,认为她是受害者,以便她把谋害堂妹之罪嫁祸于人。 用虚假情况做前提,无论侦探多么高明,推理多么严密,其结论也只能是虚假的。难怪才气横溢的艾勒里和老谋深算的波洛,都在这上头栽过跟斗。 制服罪犯的杀手锏 任何一个罪犯,总以为自己干的坏事很隐秘,人不知,鬼不觉,不会遭到惩罚;尤其那些所谓有头脑的高级惯犯,作案前总要精心策划,深谋远虑,如何行动才能得手才能搞得天衣无缝,不留痕迹,以便作案后能逃脱罪责,逍遥法外。即使万一被人怀疑,最后也因拿不出罪证而无奈他何。 如日本西村京太郎的中篇小说 href='6561/im'>《双曲线的杀人案》,叙述一对孪生兄弟,屡次抢劫,屡次得手。他们模样生得十分相似,作案时故意让人看清面目,却不留下任何指纹。一人作案,俩人有意在不同地点让被害人认出,分别被扭送警察局。由于两兄弟长相一模一样,站到一起,被害人便无从辨认哪个是兄哪个是弟,更说不准作案人是兄或是弟。尽管刑警确信其中至少有一名罪犯,但因缺少证据,只好愤愤地把这对孪生兄弟释放。直到后来,孪生的弟弟再次抢劫银行,被埋伏在那里的刑警们当场捕获,罪犯才不得不低头认罪。 侦探们都很清楚,固然逻辑是一切阴谋诡计的克星,能帮助他们确定侦察目标,识别真情假象,甚至判定谁是真凶,谁是冤主;但它毕竟只是一种理论上的阐述,假设的论证,盖然性的判断。倘若要指控罪犯,把他押上法庭,审判定罪,那就必须拿出真凭实据。因此,证据便成为侦探制伏罪犯的一柄杀手锏。 高木彬光是日本著名的推理小说家,他的《破戒裁判》可谓法庭推理小说的拔群之作。检察官指控村田先后两次杀人,并弃尸于旱桥下的铁轨上,制造自杀假象。村田对杀人罪矢口否认,只承认一个事实:帮助情妇康子用汽车把被她杀死的丈夫尸体运到旱桥,扔到铁轨上。百谷律师(相当于侦探)在法庭上为被告辩护,并指出前来作伪证的康子的堂兄兼情夫津川广基才是真正的凶手。百谷律师的辩护和指控,理直气壮,征服了全场听众。但由于百谷提不出一件物证,检察官仍坚持判被告村田死刑。在这一发千钧之际,百谷的妻子赶到法 5ead." >庭,提供一件物证:穿在死尸脚上的黑皮鞋,印有“宫村”店号;而在鞋店的订货单上,签的是津川广基的名字。百谷律师借此断定:皮鞋的主人津川广基,当时就在康子家里;村田前来帮康子转移尸体时,给死人穿错了鞋子。一件物证,立刻把向村田一边倾斜的裁判天平拨回来,向津川广基这边倾斜下去。 阿加莎描写的波洛,生性高傲自信,聪敏过人,但他办案有条准则,没有取到证据之前,决不宣布谁是罪犯,尽管他心中早有结论。在 href='3411/im'>《斯泰尔斯庄园奇案》里,波洛经过调查和推理,对于罪犯,他心中早已有数,但却迟迟不予公布。用波洛的话说,是最后一环尚未解决。所谓最后一环,是指一件物证。有人在波洛眼皮底下,盗走被害人的一份文件。究意是份什么文件?窃去藏于何处?为了解开这最后一环,波洛耐心地等待,观察,思索,甚至有人被冤枉投入监狱,他也沉得住气。过了一个多月,波洛才在死者房间的壁炉架上的纸捻瓶里,找到被盗的那份文件。原来,死者的丈夫撬开文件箱,盗走一封对自己极端不利的信件,因时间紧迫,没机会带出房间又怕搜身,便把它卷成纸捻,同其他纸捻一起插在瓶子里。波洛取得了证据,好比手中握着一柄杀手锏,任罪犯如何狡猾顽固,都将落网伏法。 证据,对于侦探来说,意味着决斗的胜利,破案的成功。 对于罪犯来说,即意味着赌博的惨败,末日的到来。因此,注重证据,应当成为侦探办案的座右铭。 有一次,福尔摩斯对华生说,他有个哥哥叫迈克罗夫特,掌握推理艺术更胜他一筹,观察力比他强,但他是不可能当侦探的。华生觉得奇怪。福尔摩斯解释说:“我说他在观察和推理方面比我高明。假如侦探这门艺术只是坐在扶手椅上推理就行,那么我哥哥一定是个举世无双的大侦探了。可是他既无做侦探工作的愿望,也无这种精力。他连去证实一下自己所做的论断也嫌麻烦,宁肯被人认为是谬误,也不愿费力去证明自己的正确。我经常向他请教问题,从他那里得到解答,后来证明都是正确的。不过,在一件案子提交给法官或陪审团之前,要他提出确凿有力的证据,那他就无能为力了。”(《希腊译员》) 从这段谈话里,我们不难悟出:不厌其烦地调查,不遗余力地查证,不惜代价地取得证据,这是一切名侦探最可贵的品格。只热衷于凭空推测,不注重证据,那是称不上一名好侦探的。 证据有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可分为直接和间接两大类。 直接证据 所谓直接证据,是指能直接证明嫌疑对象有罪的事实根据。直接证据又有两种: 第一,现场抓获作案人。当场抓住案犯,人证物证俱在,这是最有力的证据。许多推理小说最后结案,就是根据侦探的推测,调动侦缉人员,埋伏于作案现场附近,当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突然将他擒获。 《福尔摩斯探案集》有相当一部分作品就是采用这种方法取得直接证据的。如《红发会》《空屋》《孤身骑车人》《三座拿破仑半身像》等等。《红发会》写福尔摩斯在分析案情,明确对手作案目标后,协同警察,埋伏在一家银行的地下金库里,当罪犯从地道潜入金库时,福尔摩斯一跃而起,把罪犯抓住。 再如阿加莎的 href='1410/im'>《大侦探十二奇案》之七《克里特岛的野牛》,写一位海军上将的儿子休患有遗传的疯病,深夜常持刀夜游,杀羊,杀猫、杀鹦鹉。休的未婚妻请波洛调查此事。波洛经过侦查,胸有成竹。有天夜里,他守候在一个大房间里,观察动静。次日,人们又在议论休昨夜杀死一头猫,休痛苦得想自杀。波洛却说:休没有杀死猫,他精神很正常。每次发生这类事件之前,都有人给他服用催眠药,然后把一把沾满鲜血的刀子放在他手中,又在他脸盆里洗血手。这个人之所以这样干,是想逼他发疯而自杀。那么,这个人是谁?正是他父亲海军上将!因为休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是他妻子同别人相爱的结晶,于是他把积怨发泄到儿子身上。在此案里,波洛并没有当场抓住海军上将,但对手的所作所为,他全都看在眼里。这也是一种直接证据,能置案犯于死地。 海军上将终于被迫自杀。 第二,同作案有关的物证。当场抓住案犯,这种机会总是比较少的。多数情况是,案发后才寻找线索,取得同作案直接有关的物证,把案犯缉拿归案。如《王冠宝石案》,福尔摩斯从盗窃犯西尔维亚斯伯爵手中诈取来的王冠宝石; href='2080/im'>《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从作案现场旅馆的窗台上找到的盛在药膏木匣里的两颗药丸; href='1405/im'>《尼罗河上的惨案》,波洛从尼罗河底打捞上来的用丝绒披肩包裹着的小手枪等等,都属于直接有关的物证。在这些赃物、毒药、凶器面前,案犯是不得不低头认罪的。 当然,物证并不一定是赃物、毒药、凶器,也有其他东西,只要与作案直接有关的,同样能制伏罪犯。如 href='1410/im'>《大侦探十二奇案》之一的《涅墨亚的狮子》,有人绑架一头狮子狗,而后向狗的主人索取二百英镑,才把狗放回来.99lib.。波洛受理此案,解开了绑架小狗之谜:作案人是女主人身边的伴娘卡那比。她在姐姐家豢养了一头训练有素的狮子狗,当她去公园给女主人遛狗时,先把小狗带回姐姐家,换上自己养的狗;到公园后,把牵狗的皮带割断,让狗跑回姐姐家去,然后报告女人,说小狗在公园里被人绑架了。卡那比训练的这只狮子狗,就是与作案直接有关的物证。波洛发现这头狗,也就找到了作案人。 在所有证据中,直接证据是最有力而最能制伏对手的,它是侦探的侦察活动的最高目标间接证据 所谓间接证据,是指那 4e9b." >些非直接的事实根据。间接证据是不能直接证明嫌疑对象有罪的,但通过一定的推理程序,它也可以起佐证的作用。在推理小说中,侦探往往先发现某种间接证据,再以它为线索,进而取得直接证据。如森村诚一的 href='/article/2731.htm'>《鸽子的眼睛》,写冢本利用银行女?职员津上富枝工作之便,盗窃存款人一笔巨款,而后突然销声匿迹。存款人起诉,有关部门向全国发出通缉令。工艺品匠人高野平作以制作玩具车鸽享誉全国。一天,他发现邮寄给客户的工艺制品中,有一只鸽子没有镶上眼睛,于是他逐个去信询问,请收到“瞎眼鸽子”的顾客把它寄来,换回成品的鸽子。客户来信说他们收到的鸽子都有眼睛,唯独一位名叫本山的顾客,订购两只鸽子,却一直没有回音。高野平作断定,其中必有一只是“瞎眼鸽子”,便再次去信催换。不久,“瞎眼鸽子”寄来了,但寄货人不是本山,而是津上富枝,并附信说:鸽子是好友送给她的,要求换一只成品鸽子。高野平作推想,她的好友一定是本山,因为订货单上没有富枝的名字。但奇怪的是,他把成品鸽子寄往富枝的住址之后,竟被邮局打上“收件人地址不明”而退了回来。更奇怪的是,本山也从东京寄来一只“瞎眼鸽子”。高野平作很惊讶,怎么会有第二只?但还是换给他了。过了不久,高野平作从报纸上看到一段新闻:津上富枝被杀!她骗取巨款潜逃后,由于罪犯在分赃问题上发生争议,津上富枝被勒死,尸体埋在山林里;凶手嫌疑最大的,当然是与津上富枝同时被指名通缉的“冢本”。高野平作吃了一惊,想起那第二只“瞎眼鸽子”的事,会不会是本山怕他纠缠不休,伪造一只瞎眼的寄来?高野平作进一步深思,做出一连串推理:为什么一定要伪造呢?因为本山身边已经没有瞎眼鸽子了。为什么没有了?这就是说已经送给津上富枝了。那样的话,本山为什么不向富枝要回来呢?或者,也可以向我说明呀?本山为什么不这么做呢?也许这时富枝已被杀害,本山在富枝那里找不到鸽子了。 如果是这样,不是也可以对我实说吗? 本山不能这么做是因为“是因为本山杀死了津上富枝吗?”高野平作想着,不禁愕然地瞪大了眼睛,赶忙站起来,去警察局报案。 在这起案件里,“瞎眼鸽子”就是一件间接物证。高野平作通过寻找“瞎眼鸽子”,发现了订货人与一件凶杀案有密切关系。间接证据不像直接证据那样,凭着一件凶器或者某个与作案直接有关的物证就能够确定谁是罪犯,而是须要经过一定的推理程序,即从某个现象入手,找出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再以这个原因为前提,推出新的结论,如此反复层进,组成一个因果链,从而达到最终的目标。“瞎眼鸽子”与罪犯盗窃存款毫无关系,跟凶杀案更无任何瓜99lib.t>葛,但它却是一条极其微妙的线索,引导侦探(高野平作在小说里充当了业余侦探)沿着这条线索摸索前进,终于找到无头公案的“头”。 间接证据是大量存在的。如《破戒裁判》,百谷律师在法庭上提供的津川广基向大幸证券公司购买一千万元的股票的事实,就是一个间接证据。津川广基每月工资收入四万五千元,哪来的一千万元买股票?据查是堂妹给的。堂妹因何给了这样一笔巨款?因为他是堂妹的情夫。堂妹这笔巨款又是从哪里来的?据查是她丈夫被害前卖掉股票的存款..就这样诘询下去,真相一层层揭开津川广基便一步步被推上了断头台。 间接证据,固然不能用于直接证明,但当它成为佐证之时,那就是侦探智慧充分展现之际。一般来说,直接证据是比较浅显的,不必侦探多加说明,人们就能理解、信服;而间接证据却比较隐蔽、深奥、微妙,它与案件的关系也比较疏远,没有侦探给予充分论证,人们就很难发现它与作案人的必然联系。打个不很恰切的比方,间接证据对于侦探来说,就像是魔术师手中的一块魔巾,在观众面前,翻云覆雨,变幻莫测,幻化出一个个令人惊叹不已的奇景异物。因此,有经验的小说家都深知,赠予他笔下的侦探之最佳礼品,不是廉价的美言,而是一块能让魔术师尽情表演的魔巾间接证据。 侦探的桂冠 人物是小说构成的第一要素。 侦探,是侦探小说着力描写的中心人物。历史上任何一篇杰出的侦探小说,其中必有一位智勇双全的侦探。尤其是推理小说,思维敏捷、智慧超凡的品格,更是大侦探不可缺少的首要条件。爱伦坡笔下的杜宾,柯南道尔塑造的福尔摩斯,奎恩刻划的艾勒里,阿加莎描写的波洛,莫里斯勒布郎创造的亚森罗平等大侦探,无不具有超人的聪明才智,他们都被看成为智慧的化身。 一个多世纪以来,侦探小说一直拥有最广泛的读者,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它能给人以智慧。 正如英国著名的分析哲学家路德维希特根斯坦所说,他喜欢看侦探小说(指推理小说),是由于看侦探小说所获得的智慧,比一篇蹩脚的哲学论文包含的智慧要多得多。真是一语中的!侦探小说的魅力,就在于它能给人以思考,给人以联想,给人以启示,给人以智慧。决不是如某些人所指责的那样,是由于什么小说描绘了裸体女尸、情死奸杀、谋财害命等低级庸俗的货色而把读者的神魂勾了去!倘若不信,那么请问,有谁在柯南道尔或阿加莎的小说里发现使人丧魂失魄的不堪入目的男女情事的描写?我想是找不到的。 侦探,不管专业或业余的,都应当具有超凡的智慧,才能引发读者的兴趣。 关于智慧,钱学森在《智慧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一文中谈到:“智慧是人脑更高层次的活动,聪明、机灵,以及所谓智力、智能都是在低层次,低一个或几个层次。”他还说:“智慧并不仅仅是有知识,不是有知识就自然而然地有了智慧了。这里有一个运用知识问题,中国从前就嘲笑那些‘老学究’,说明有知识不会用,也不能达到智慧。”钱学森这段话给我们两点启示:一、智慧是人脑更高层次的活动,是发明创造和对深邃问题的辨析判断的能力。二、知识不等同于智慧,有知识还要会运用,才能达到智慧。 福尔摩斯在世界上几乎是家喻户晓,他的名字已经成为名侦探的代名词。然而,在柯南道尔笔下,他并不是个无所不知的神,比起当今的大学生来,他的知识面是不算宽广的,甚至还有某些欠缺。请看华生给他列的一张表。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一、文学知识无。二、哲学知识无。三、天文学知识无。四、政治学知识浅薄。五、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六、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七、化学知识精深。八、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九、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十、提琴拉得很好。十一、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十二、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对于前四种知识,他是浅薄无知的。以我们今日的眼光看,也许是可笑的。但在他生活的那个时代里,对他所从事的职业来说,他认为那些知识是无关紧要的,无须去掌握;而与自己研究的东西有关的知识,他便拚命追求,深刻理解,甚至不惜在自己躯体上进行毒气实验。他曾对华生说:“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我们佩服福尔摩斯,主要不是由于他知识广博(当然,知识广博是激发智慧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是他善于运用知识,具有高人一筹的辨析判断、解决难题的能力。福尔摩斯办案,总有华生陪伴;委托人陈述案情,也总是俩人同时倾听。当华生头脑里还是一团乱麻时,福尔摩斯却已经抓到破案的头绪。比如,在 href='2078/im'>《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委托人向福尔摩斯和华生陈述案情:他昨晚在旅社里丢失一只棕色的新皮鞋,今天又丢失一只黑色的旧皮鞋,现在那只丢失的棕色皮鞋又被送回旅社来了。华生听后,觉得稀奇古怪,莫名其妙。福尔摩斯却立刻在心里肯定:同他们打交道的将是一头真正的猎狗。两人同时听着,同时在思考。前者是低层次的,后者是高层次的,是用智慧去考虑深邃的问题。这就是名侦探智慧超凡之所在。 每个推理小说家都渴望给自己创造的侦探形象戴上“智慧超凡”的桂冠。但是,“智慧超凡”这顶桂冠不是由小说作者轻易廉价的赐予,而是由小说主人公在疑难案件这片荒野上奋力开垦,砍下一丛丛荆棘,亲自编织而成的;是由热心公正的读者给主人公戴上的。 有经验的作者都深深懂得这个奥秘。于是,在他们的小说里,总要布置几个具有一定难度的疑团,也即难点,让主人公去攻克;栽种几丛荆棘,让主人公去披斩;打下几个死结,让主人公去开解;构筑几座碉堡,让主人公去炸毁。这些难点,这些荆棘、死结、碉堡,在广大的读者看来,似乎是无法攻克,无法披斩,无法开解,无法炸毁的;而智慧横溢的侦探却一个个将它们攻克,将它们披斩、开解、炸毁了。读者于是惊讶、钦佩,叹服,由衷地把“智慧超凡”这顶桂冠,给侦探戴上;并在心中竖起了崇拜的偶像。 难点是雷雨风暴,侦探便是搏击长空的雄鹰。 难点是荒漠飞沙,侦探便是穿越沙碛的骆驼。 难点是高山冰雪,侦探便是傲立雪岭的雪莲。 难点是大海迷雾,侦探便是雾海航船的舵手。 是的,难点是侦探摘取智慧桂冠的阶梯。没有难点,桂冠便无从摘取,名侦探也就不存在了。 作者在小说中设置的难点,有下列两种基本类型。 单一难点型 所谓单一难点,是指小说中只设置一个难点;这个难点一攻克,其余的疑难问题便迎刃而解。 《波希米亚丑闻》是柯南道尔写的第三部小说,它的发表使福尔摩斯的威名开始大震,引起公众的极大兴趣。这篇小说的难点是:一张双人合影的相片。波希米亚国王还在当王储时,曾同一位著名女歌手有过私情,合照过一张相片。如今,国王准备于三天后同一位公主结婚;精明刚毅的女歌手扬言要在国王结婚那天将相片公开,制造桃色丑闻,以实行报复。为弄回相片,国王多次雇人搜查她的住房,调换检查她的行李,甚至对她进行拦路抢劫,但都未能得手。国王伤透脑筋,在屡遭失败之后,不得不亲自登门求援于私人侦探福尔摩斯。这位大侦探一口应承,立即施展他的聪明才智,制定一套迫使对手亮出相片的计划。第一步,确定搜查的地点。相片可能揣在她自己身上,也可能托银行家代管,也可能寄在律师那里。经过分析,福尔摩斯确信相片一定收藏在她自己的屋子里。第二步,打入她的府第。女歌手乘马车回来,在家门口遇到一群野蛮斗殴的流浪汉。化装成牧师的福尔摩斯为保卫她免受袭击而自己受伤倒地,被抬进她的府中。第三步,诱使她亮出相片。他指使华生从窗外扔进一个烟火筒,制造假火灾。女歌手以为房子着火,立刻从壁龛里取出那张相片,准备转移,后听说是一场虚惊,又把相片放了回去。福尔摩斯就这样顺利地找到相片的收藏地点。相片藏在何处,这是小说置设99lib?的难点,打下的死结,除了收藏者本人,谁也不知道,解不开。福尔摩斯却使出绝招,运用巧诈的手段,把它攻克了。他诱使对手亲自解开死结,把相片亮了出来。这个难点一突破,其他疑难问题便迎刃而解。这就是大侦探聪明才智高人一筹的表现。 又如《巴叶的老太太》,这是当代著名的比利时法语小说家乔治西姆农的杰作。小说叙述富孀克瓦兹叶太太猝死,经医生检查证明,老太太是死于心脏病发作。但死者生前的伴女向警察局指控,老太太是被她的外甥菲利浦杀害的,不过伴女也提不出确凿的证据。梅格雷警长在侦查中发现几个疑点:一、克瓦兹叶太太住的是挂着淡蓝色壁毯的房间,而验尸医生说,死者是躺在那间贴着金黄色墙纸的房间。二、仆人和伴女说,老太太预约四点钟去牙科诊所看牙齿,快五点才回来,而医生却说,老太太死亡时间大约在四点一刻。三、出事那天,主人菲利浦提前放司机的假,不用车,但后来司机发现主人用过车,因为车内有泥。四、五点多,仆人给在俱乐部玩牌的菲利浦打电话,告诉他老太太的病复发了,菲利浦接电话后却对牌友们说,他姨母在家去世了。这四个疑点使梅格雷警长趋于相信:老太太是被她的外甥菲利浦害死的。但是,为什么验尸医生和户口登记处医生都签发了死于心脏病发作的证书?这就是小说设置的难点。梅格雷运用逻辑推理,得出结论:两位医生检查的不是克瓦兹叶太太的尸体,而是另一个老太太的尸体,因为他们都不认识克瓦兹叶太太。后来,梅格雷又作了深入调查,终于真相大白:菲利浦从前的老奶妈刚刚死于心脏病,他从郊区运来尸体,停放在黄色的房间里,请医生来验尸并出具假冒克瓦兹叶太 592a." >太死亡的证明,事后又把尸体运走。不久,老太太从诊所回来,一走进自己蓝色的房间,便被她外甥杀害了。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疑点并不等于难点,经过调查轻易就能搞清楚的疑点,不能称为难点。只有那些具有一定难度,经过大脑高层次活动,也即深入思考后方能找到答案的疑点,才能算是难点。梅格雷警长之所以高明,就在于他能运用逻辑推理,作出罪犯“易尸检查”的判断,而这个判断不是那些被调查的对象(证人)所能提供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阿加莎的 href='1410/im'>《大侦探十二奇案》《西姆农侦探小说选》以及《日本短篇推理小说选》,其中有不少是属于单一难点型的。柯南道尔的的中篇 href='2078/im'>《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其难点是“魔犬”之谜;短篇《红发会》的难点是“招聘职员的目的”之谜;《斑点带子案》的难点是“带斑点的带子”之谜。阿加莎的《涅墨亚的狮子》,其难点是“狮子狗失踪”之谜。西姆农的《梅格雷的烟斗》,其难点是“搜查房子”之谜。日本森村诚一的《“神风号”遗恨记》,先写凶手精心策划“不在现场”的谋杀,作案不留丝毫痕迹,后写侦探寻踪破案,其难点是“蜜蜂和苍蝇的尸体”之谜。这种单一难点型的推理小说,其特点是:情节单纯,故事紧凑,线索明朗,结构一般都比较严谨。侦探的聪明才智就在攻克某一个难点过程中,获得突出的表现。 多重难点型 所谓多重难点,是指小说中设置两个以上的难点。它们互相牵连,互为条件,组成难点连环套。 日本推理小说的开山祖江户川乱步写的短篇《黑手帮》,就是双难点的范例。富商的女儿富美子失踪了,“黑手帮”寄来一封恐吓信,向富商索取一万元赎金。富商和牧田(仆人)一起来到指定地点,把赎金交给强盗,可是女儿并没有回来。业余侦探明智小五郎介入此案,侦查中发现两个疑点:一、小姐失踪前收到一张明信片,写的是朋友间互相问好的家常话。明智小五郎觉得可疑,因为是失踪前一天收到的,字迹又像是男人的手笔。二、在交接赎金的现场,找不到强盗的足迹,真是怪事。这两个疑点就是小说设置的两个难点。第一个难点是:明信片上的文字有无弦外之音?有无其他暗示?经过反复琢磨,明智小五郎终于发现是暗号密码文字,破译出来,是“明日一时新桥驿”。显然是男女幽会的密码信件,不像是黑手帮干的,只要找到发信人,就可能找到小姐。可是,除小姐外,没有其他人知道发信人。第二个难点是:在交接赎金现场,既然有富商和牧田的脚印,也应当有强盗的足迹,可是为什么没有?明智小五郎就此提出六种可能的解释。后来,他亲自再去现场侦查,证实了他的第三和第六种解释是正确的,即:富商或牧田把强盗的足迹踩掉了;牧田和强盗是一个人。 这两个难点有各自的内涵和难度,难点的解法也各不相同。前者侧重于纯技术性的探索,近似文字猜谜;后者则注重实地勘察,逻辑推理。尽管它们具有明显的独立性,但内在联系还是相当紧密的。明信片上的暗码被破译,找到了小姐失踪的原因。小姐跟男友从家里出逃后,总会给父母写封道歉的信,可是信为什么没寄到?原来是管收发信件的仆人牧田把信销毁,又把自己写的“黑手帮”的恐吓信送给主人,敲诈了一笔巨款。富商于指定的夜晚把赎金送到指定地点。牧田脚绑高跷,伪装成大汉,从相反方向走来接受赎金,而后又借口检查强盗的藏书网脚印而把高跷的痕迹踩掉。暗码的破译,为揭开现场无足迹之谜提供了侦查线索;无足迹之谜的解开,又为寻找发信人扫清了道路上的障碍。这就是双难点互相牵连,互为条件的表现形态。 再如,多次获得日本推理作家俱乐部奖的本格派(即传统派)推理小说家鲇川哲也,堪称精通此道的高手。他的《五个钟表》就是多重难点的杰出代表。狡诈的罪犯把跟案件有牵涉的五个钟表分别拨慢了一个小时,巧妙地伪造了“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五个钟表分别属于五个不同的主人,罪犯怎样去拨动它们的指针?这就是小说设置的五个难点。鬼贯侦探面对这五个钟谜,经过细心调查,认真分析,亲身实验,严密推理,终于把它们一个个解开了。其中难度最大的是第五个钟“一茶”荞麦面馆的钟之谜。据店员回忆,送炸虾面上顾客(罪犯)家肯定是在晚上九点钟。这与罪犯作案时间对不上来,提前了一个小时。小说在这里构筑了一座大碉堡,面馆的钟就是罪犯手中用以抵抗的一挺重机枪,因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想把面馆的钟拨慢一小时,可能性几乎等于零。如果这个谜解不开,其余的推测都会失去实际意义。读者读到这里,难免要精神振奋,瞪大眼睛,瞧你这位大侦探有何绝技,去攻克这个堡垒。鬼贯侦探不从正面发起冲锋,而是采取迂迥包抄的战术,从另一家面馆获悉:那晚十点钟,罪犯家里人来该店叫过面条。啊!这情况好比一颗炮弹,把碉堡炸开一道裂缝。鬼贯由此推断出:罪犯用九点钟“一茶”面馆送面条来的印有“一茶”标记的碗筷,装上另一家面馆十点钟送来的面条,请客人(证人)吃,从而给客人造成时间?(罪犯家的钟才九点)上的错觉,以为吃的是九点钟“一茶”面馆送来的面条。真相大白,钟谜解开,碉堡摧毁,罪犯制造的“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的骗局被彻底揭穿,侦探的聪明才智获得最充分的施展。 推理小说家多半喜欢在其作品中设置多重难点,以磨砺主人公多方面的智能。阿加莎一生写过几十部中长篇小说,绝大多数是多重难点型的。她的处女作 href='3411/im'>《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写庄园女主人被毒死的一起谋杀案。小说设置重重疑点,散布团团迷雾,其中难度较大的就有:谁深夜搜房?谁与女主人争吵?士的宁(毒药)来自何处?信件为谁所窃并藏于何处?第七只咖啡杯的下落?这一系列难点互相牵制,互相关联,互相影响,组成难点连环套。解开其中一环,就为解开另一环创造了条件;一环一环解下去,终于把难点连环套整个松解。这种多重难点型的推理小说,其特点是:情节复杂,故事曲折,线索明暗交叉,侦探的聪明才智在攻克多重难点中,可以获得多层次、多侧面的表现。 一篇推理小说,如果没有设置一两个难点,或难点缺少难度,或解决难点的办法过于轻易、简单、粗劣,那就会看不到侦探智慧的闪光,作品就会淡而无味,从而失去此类文体应有的艺术魅力。例如《长城》一九八五年第一期刊载一篇侦破小说题名叫《十三号“凶宅”》,其中也设置了两个难点:“凶宅”深夜的女人惨叫声和新娘新婚之夜被害。从小说的情节开端和发展来看,这两个难点还是颇有难度的,是能虏获读者的心的。但遗憾的是,小说作者不是让侦探(侦缉人员)充分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去解谜攻坚,而是相反,在侦探面临困境,束手无策时,却由案犯自动前来投案,交代作案始末,解析那两个疑点。不错,谜是解开了,真相也大白了,但侦探却患了贫血病,面目苍白,成了个十足的低能儿。这种简单、粗劣的解决难点的方式方法,无助于侦探智慧的施展,看了真叫人扫兴。 正义感和怜悯心 一首成功的乐曲,总有一个优美动听的主旋律,给听众以深刻的印象,久久不能忘怀。但是,如果只有主旋律而没有围绕主旋律的曲调引申和变奏,没有其他声部的音响补充和润色,那么,乐曲的主要曲调也会使人觉得单调贫乏,缺少丰满的立体的音响效果。 一幅杰出的图画,总有它独特的基调色彩,或红的,或黄的,或蓝的,或绿的,或青的,或紫的,甚至是白茫茫的一片雪野;但是,不论画家使用何种基调色彩,也要有其他的色彩加以配合和铺垫,加以对比和烘托,才能构成基调鲜明、色彩丰富的美丽画面。 推理小说史上出现的名侦探形象,如福尔摩斯、波洛、艾勒里奎恩、亚森罗平、梅格雷等,他们在聪明才智方面,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因此,可以这样说,智慧超凡是侦探性格上的“主旋律”和“基调色彩”。 然而,杰出的小说家都知道,写出侦探性格的“主旋律”和“基调色彩”,只不过是完成了侦探性格描写的主体工程,还有许许多多辅助性的设施需要建造。就是说,还必须写出侦探性格的“其他声部”和“其他色彩”,才算完成整个侦探形象的塑造。而正义感、怜悯心、巧诈、幽默、情趣等等,则是侦探性格描写的辅助设施,也就是侦探性格的“其他声部”和“其他色彩”。 如果说智慧超凡使名侦探成为广大读者心目中的天神,那么,正义、怜悯、巧诈、幽默、情趣等等品格,则使他们从天界下凡,成为人世间血肉丰满、极富人情味的社会一分子,成为人民群众仿佛看得见摸得着的亲切可爱的良师益友。这也许就是福尔摩斯、波洛等名侦探从诞生迄今仍然活在读者心间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下面,让我们来探索一下,推理小说家们是怎样bbr>对他们的侦探人物进行“多声部”“多色彩”、的描写的。 侦探的正义感 在那些著名的小说家笔下,名侦探不仅是智慧的化身,同时也是正义的代表。他们对现实社会,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有强烈的爱憎,有衡量是非的标准,有处理问题的独特方式。因此,他们不完全是国家机器的一个法律符号,一个破案的工具。在侦破案件过程中,他们往往利用自己手中的一点儿权力,工作上的一点儿方便,以自己独特的办案方式,惩罚社会上的市侩、恶棍和歹徒,为蒙冤受屈的弱者伸张正义,维护社会公益。 在推理小说里,侦探的正义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同情正义的私人报复。侦探在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害者是恶棍,而真正的受害者却是作案人,为了维护正义,这时侦探或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答案,或宣布退出案子。 在阿加莎的小说里,波洛是一个富于正义感的侦探。他在 href='1413/im'>《东方快车谋杀案》中对于凶杀案的裁决,充分体现了这位侦探为社会伸张正义的高尚品格。在伊斯坦布尔一加莱的东方快车的头等车厢里,美国绅士雷切特被谋杀,身上被戳了十二刀。波洛正好在这列快车上,受聘介入此案。在追查中,波洛发现被害者是个专干绑架、勒索赎金的恶棍。此人曾在美国绑架一个小女孩,索取了二十万美元的巨款,却交出一具女孩的尸体。女孩的双亲因此悲恸身亡,年轻的保姆受屈跳楼自杀。这起绑架案轰动美国,引起社会极大愤慨。雷切特使用金钱打通各种关节而被宣告无罪,逃出美国,逍遥法外。如今,雷切特遭到应有的下场,被戳死在车厢他的房间里。波洛调查了出事那节车厢的全部十二名乘客和一名列车员,最后得出结论:凶手是列车上十一名乘客和一名列车员。他们都是那被害的小女孩的家族的亲属挚友。这十二个人精心策划,组成一个十二人陪审团,宣判了雷切特的死刑,并亲自充当执刑人。他们先用麻药将他麻昏,而后十二人轮流在他身上戳上一刀,这就是尸体十二刀伤的来由。 结论是精确的。但是,波洛把他们召集起来宣布调查结果时,却提出两个答案供他们选择:第一个答案,雷切特的仇人伪装成列车员,从贝尔格莱德或文科夫戚上车,闯入雷切特房间,用匕首把他戳死,然后在火车开动之前,跳下火车逃走。第二个答案,凶手即前面提到的同一节车厢里的十二名男女。不难想象,受欢迎的是头一个答案,甚至连满腹狐疑的列车主任和验尸医生都极力赞同:等警察到来时,就把第一个答案给他们。 波洛明知第一个答案是违背事实的,为什么却要提供给他们选择呢?这些人既不是他的亲友,也没有给他巨额酬金,唯一能解释的,就是因为这个答案能拯救十二名复仇者免受法律的追究。波洛最后说:“既然已经把我的答案提供给了你们,我就要荣幸地退出这桩案子了。”放走凶手,提供虚假结论,又自觉得“荣幸”,这说明波洛对于正义的私人复仇是默认的,同情的。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也是一位富于正义感的侦探。在《怀特西尔宅院的谋杀案》这篇小说里,作者叙述了这样一个动人的故事:某银行董事长在他的书房里被枪杀,他的儿子请福尔摩斯前来破案。经过缜密侦查,福尔摩斯发现谋杀董事长的竟是两个女人:一个叫安娜,一个名简,她们是随同 4e08." >丈夫(银行股东)前来作客的。为了弄清作案动机,福尔摩斯私下召见那两对夫妇,向他们挑明:安娜夫人从卧室出来,拉开书房的门,朝坐在圈椅上的董事长脑后开了一枪;但遭枪击之前,董事长已中毒身亡,下毒者就是简太太。两位夫人都供认不讳,并说出各自的作案动机:安娜年轻时曾钟情于董事长,给他写过几封情书,后来发现他是个恶棍,便毅然离开他,嫁给现在这位丈夫。董事长威胁她,要她怂恿丈夫在一个欺骗性的合同书上签字,否则要把她昔日给他的情书交给她丈夫。她被迫铤而走险,向这条恶棍射出了仇恨的子弹。简太太从前在银行当过秘书,董事长伪造一份文件,要她鼓动她丈夫和别人往预先设置好的陷阱里投资,否则就要把她丈夫昔日签署的非法契约公布(伪造的),使她丈夫破产,声誉扫地。她别无选择,便在董事长的酒杯里放了毒。两位夫人说罢,都表示准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藏书网 然而,福尔摩斯却决然说:裁决到此为止,他宁愿承担无能的名声。 次日,报纸头版登载一则要闻:“赫赫有名的私人侦探无能为力。歇洛克福尔摩斯蒙受败北之辱,大侦探徒有虚名。现侦破工作已移交苏格兰场专家。全国已布下天罗地网,追踪罪犯的警察派往各地。” 对于报纸上那些愚蠢的报道和恶意攻击,福尔摩斯根本不予理睬。华生对他这种高尚的气度和不同寻常的行为,做了令人信服的解释:“福尔摩斯破案的目的不只是搜寻凶手,也伸张正义。” 二、社会公益是最高的法律。以“社会公益”为准绳,是侦探正义感的又一种表现。为了主持公道,维护社会公益,他们甚至不怕声名扫地,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冒犯法律。 在《米尔沃顿》这篇富于传奇色彩的小说里,福尔摩斯的正义感获得最充分的表现。有位年轻美丽的女士曾给一位绅士写过几封情书。这几封信如今落在专干敲诈勒索的恶棍米尔沃顿手里。他得知女士将和一位伯爵结婚,便向她威胁,要她拿出七千镑的赎金,否则要把那些信寄给她未婚夫,毁掉她的婚姻。女士无力支付这笔赎金,委托福尔摩斯同米尔沃顿谈判,出价两千镑,但对方不肯减少分文,结果谈判破裂。福尔摩斯便携带工具,同华生一起,半夜潜入米尔沃顿的书房,敲开保险柜,准备偷出柜内的信件。这时,米尔沃顿走进书房,等待一位约见的夫人。福尔摩斯和华生躲在窗帘后面窥视。一位夫人走进来,揭开面纱。对米尔沃顿说:“是我,正是你毁坏了她一生的那个女人。”她露出杀人的微笑说:“我要从世界上清除掉你这个毒兽,你这条恶狗。”她掏出手枪,子弹一颗又一颗地打进米尔沃顿的胸膛,然后冲出屋去。枪声惊动全屋的人。福尔摩斯赶紧抱起柜里的信件,丢到冒着火焰的壁炉里,而后逃出书房。原来,那位夫人也有信件落入恶棍手中,因付不起赎金,恶棍把信件交给她丈夫,以致她丈夫忧忿、伤心死去。次日,苏格兰场的警官来请福尔摩斯协助侦破此案,福尔摩斯明确地说:“雷斯垂德,我怕我无法帮助你。我知道米尔沃顿这个家伙,我认为他是伦敦最危险的人物之一,并且我认为有些犯罪是法律无法干涉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私人报复是正当的。不,不必再说了。我已经决定了。我的同情是在犯人的一面,而不是在被害者的一面,所以我不会去办理这个案件。” 立场多么坚定,态度多么鲜明,爱憎多么强烈呀! 众所周知,闯入私宅,盗窃信件,从法律上说是犯罪的。如果被查出,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福尔摩斯将被捕受审,受尊重的事业也将以不可挽回的屈辱而告终。然而,对于这种违犯法律的冒险行为,福尔摩斯又是怎样想的呢?他对华生说:“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这是典型的英国绅士风度。 波洛隐瞒真相,提供虚假答案,退出受理的案子;福尔摩斯不仅敢于藐视警探,拒绝办理案件,而且敢于冒犯法律,亲历险境。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和公益。这种富于正义感的个人品质,使他们博得平民百姓的爱戴和尊敬;人们视他们为正义的化身,恶棍的死敌,善良百姓的亲密朋友。正义感,对于名侦探来说,是一种极其宝贵的品格。 柯南道尔在《怀特西尔宅院的谋杀案》这篇小说的结尾,引用了一句古罗马的谚语,为侦探们冒犯法律的行为提供道义上的根据:“社会公益是最高的法律。”莫里斯·勒布朗塑造的亚森·罗平侠探,乔治·西姆农描绘的梅格雷警长,他们之所以在人们心中占据一定的地位,也是因为他们在从事侦探工作中,表现出强烈的正义感。 侦探的怜悯心 正义感与怜悯心,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感情上的表露,不过,这两者是相通的。一般地说;只有那些富于怜悯心的人,才具有正义感,而富于正义感的人,则必然具有怜悯心。 侦探的怜悯心,主要表现于下列两个方面: 一、对于遭遇不幸者的怜悯。侦探对不幸者的怜悯,是有其特定含义的。它与其他小说里的主人公善心的绅士或夫人纯粹对于穷人的施舍不尽相同。侦探的怜悯心是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流露出来的,并付诸于行动,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帮助不幸的良民百姓摆脱窘境。 在推理小说里,侦探往往是那些值得怜悯的不幸者的恩主。如莫里斯对罗平怜悯心的描绘,相当真实而动人。 勒布朗的小说《日晷的秘密》,对于亚森罗平交给律师事务所五千法郎押金,取得探索宝藏的权利。按照合同的条文规定:成功者,可分得财富的三分之一,反之,押金归遗产继承人所有。一年后,他从日晷石盘上的裂缝中挖出十八颗美丽明亮的大钻石,揭开了百年无人能解的财宝之谜。然而,财富的继承人并没有履行合同,就是说,没有给他六颗钻石,只是把其中一颗最小最不漂亮的钻石给他,做为酬答。 有人问亚森罗平:他早知钻石埋在石盘上,这一年里,他随时可以进人院子里,为什么不把钻石偷偷挖走?亚森罗平答道:“那确实是很容易的。如果跟我打交道的是另外一些人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做的。可是这些可怜的人,说心里话,他们很让我同情。”是的,这些财宝的继承人是很可都失去生活的动力,没有勇气和创造精神。每年四月十五日,便在这院子里等待着什么奇迹的出现。他们全都被贫困征服了,卖掉所有的房地产,可就是花园的这个角落,宁肯饿死也不肯转让。真是一群不幸而可怜的藏宝者的后代。 面对这群不幸的人,亚森罗平从心里可怜他们,因此,尽管遭受不公平的对待,只得到其中一颗最小的钻石,但他却“为自己尽到了一种义务而感到满足”。 二、对误入歧途者的同情。有些案犯或案件干系人,原是善良的平民百姓,由于某种缘故而误入歧途。侦探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表示理解和同情,并通过恰当的方式,帮助他们跳出陷坑,免除刑事追究。 波洛的怜悯心,是阿加莎小说着重渲染的一个方面。如《涅墨亚的狮子》(《大侦探十二奇案,波洛揭开了绑架狮子狗之谜,找到了作案人女主人身边的伴娘卡那比。她哽咽着说:“我不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没有受过任何职业训练,年纪也越来越大想到将来的生活,我简直害怕得要死。这些年来,我一直未能储存少许积蓄,我还要养活爱米丽(生病卧床的姐姐)呢,怎么能省下钱来?等到我年纪越来越大,越来越不中用时,就没有人会雇佣我了没有前途,没有盼头,有的只是死一般的害。”她知道因这件事会受到法律制裁,会坐牢的,因此向波洛提出一项请求:“如果你能办到,望你尽量避免引起公众注意。爱米丽会十分难过的,我昔日的旧友也会感到难过的。不知道我是否能够不用真名去坐牢。”面对这位穷苦伴娘的哭诉,波洛动了恻隐之心,对她说:首先,这一场骗人把戏必须停止,再也不应出现任何小狗失踪的事件;还有,从女主人那儿搞来的二百英镑必须归还。这一切就算了结了,他可以劝说主人不对她起诉。不仅如此,后来,波洛还把办案所得的酬金二百英镑,赠送给那位绑架小狗的女案犯伴娘卡那比,帮助她渡过困境。从这桩案子里,我们可以看到波洛办案的原则性和为的品格。一方面,他所从事的神圣职业要求他必须坚持原则,维护社会公益制止小狗绑架的犯罪行为,追回被她敲诈去的钱款。另一方面,他的怜悯心又引发他对误入歧途的穷苦伴娘的同情,他把自己所得的酬金赠寄给她。在这篇小说里,侦探的正义感和怜悯心得到高度的融合。这就是阿加莎理想中的侦探形象,我们在她几十部小说里看到的波洛,就是这样一位既严格维护社会公益而又富于人情味的侦探。 福尔摩斯也是一个富于怜悯心的人物。如《蓝宝石案》,有人捡到一只鹅,鹅的嗉囊里藏着一颗蓝宝石。福尔摩斯由此联想到世界旅馆发生的宝石偷窃案。他抓住鹅的线索,顺藤摸瓜,找到了宝石盗窃犯旅馆侍者领班。那人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可怜可怜我吧,想想我的父亲!想想我的母亲!那会使他们心碎的。我以前从来没干过坏事!以后我再也不敢了,我可以起誓,千万别把这件事交到法庭。”福尔摩斯把领班训斥一顿后,放他走了,而后他对华生说:“我想我在使一个重罪得以减轻,但也可能我是挽救了一个人。这个人将不会再做坏事了,他已经吓得丧魂落魄了。要是把他送进监狱的话,你就会使他变成一个终身罪犯。”这话说得多么富于人情味呀。 西方推理小说家所描写的侦探,大都是正义感和怜悯心两者得兼的人物。西姆农笔下的梅格雷警长,嘉斯东勒鲁描绘的鲁勒达毕依,等等,都是这类人物的杰出代表。 巧诈与幽默 侦探的巧诈 一提到诈,人们自然会想到欺诈、敲诈、讹诈等等,总之,与诈骗有关,非君子所为也。 不过,对于侦探来说,诈,并非贬义。《韩非子,难一》云:“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孙子计篇》:“兵者,诡道也。”于是,后世便有“兵不厌诈”之说。侦探的对手是罪犯。巧诈,是克敌制胜的一种战术,是同罪犯斗争的一种手段。换句话说,巧诈,就是侦探在特定的场合,采用巧妙的计策,迷惑对手,迫使对手就范的一种方法。 纵览推理小说,凡享有盛名的侦探,无不长于巧诈之道。说到底,巧诈,这是侦探智慧横溢的一种表现。 那么,侦探是怎样运用巧诈的呢? 一、巧设圈套,诱捕案犯。有经验的侦探,在充分、深入地分析了案情的基础上,准确地把握住案犯的心理,然后定出妙计,设下圈套,引诱案犯入环就范。 在所有推理小说里,最擅长于巧诈的侦探,莫过于福尔摩斯。 href='2080/im'>《血字的研究》《空屋》《王冠宝石案》《海军协定》《跳舞的人》《诺伍德的建筑师》等等,都有这位大侦探的精采表演。《诺伍德的建筑师》叙述一位名叫奥德克的建筑师,原经营建筑业,现退居诺伍德郊区。有天夜里,他的宅后贮木场发生大火,宅主失踪。据警方现场侦查推测,此乃一起极其惊人之凶案:受害者在寝室里被击毙,文件被盗,尸.99lib.体拖至木料堆焚烧灭迹。警方还以证据确凿,逮捕了一位嫌疑犯年轻的律师麦克法兰。 福尔摩斯受被告的委托而介入此案。经过深入调查,他胸中有数,便在现场当众导演了一场别出心裁的喜剧:他请警察们搬来两捆麦秸,堆在屋里,叫华生划根火柴把麦秸点着。麦秸冒出火焰,噼啪作响,白烟在走廊上缭绕。然后,他请警察们跟着他大声叫嚷:“着火啦!着火啦!”警察们莫名其妙,不知福尔摩斯搞的什么鬼。喊声刚落,就发生了惊人的事情,在走廊尽头的那堵看起来完整的墙上,突然打开一扇门,从里面走出一个人。此人就是失踪的建筑师奥德克。原来,这位建筑师早年曾向律师的母亲求婚,遭到拒绝,于是怀恨在心,终生渴望报复。最近,他投机生意失败,为欺骗债主,便用另一个名字,转移了大笔款项。他想出一条毒计:制造火灾假象,嫁祸于旧情人的儿子,让人以为他被谋害了。他把自己藏在墙壁的隔层里,准备从此消声匿迹,改名换姓,去别处重振旗鼓。这样,既赖了债,又对他的旧情人进行了报复。可惜运气不佳,遇到了大克星福尔摩斯,他的阴谋才未能得逞。 这是福尔摩斯使用巧诈的一次惊人业绩。当然,他使用这一计谋是有充分准备的。首先,他检查出火堆里残存的不是人的骨灰,而是兔子的骨灰。其次,他发现楼上的走廊比楼下同样的走廊短了六尺,可能有暗墙隔层。再其次,宅主是老建筑师,建造密室是有条件的。最后,用福尔摩斯的话说:“我也料到他没有勇气能在火警面前呆着不动。”就这样,福尔摩斯也仿效对手的办法,制造一场假火灾,把这个狡猾的建筑师烧了出来。 日本的著名推理小说家横沟正史(变格派),在他的杰作《神秘的五角银币》里,对业余侦探驹井启吉使用巧计诱捕罪犯的描写,也是十分引人入胜的。作家驹井启吉因为好奇,在街上相命,从相士那里找回一枚五角银币。银币是空心的,里面藏有一张密码。八年后,启吉把这件事写成文章登在报上,料想有人看了会找上门来。果然,有个名叫小宫三郎的来访并要求一睹神秘的银币,启吉把银币放在桌上,但不让打开。当夜,小宫三郎来盗走银币,却在门口被人杀死,银币也失踪了。几天后,启吉得知有个古怪人硬要向某邻居购买一架旧衣柜,便立刻通知警长,埋伏在放旧衣柜的房间里。深夜,窃贼撬窗而入,当场被获。启吉一看,正是当年那位相士。这时,只见启吉从这家的一架钢琴腿上取出一枚光彩夺目的钻石别针。原来,八年前,这家举行一次茶会,有人窃走女主人的钻石别针,因为怕搜身,把它藏在钢琴腿里,准备以后寻机会来取。这人怕自己被捕,便用密码写出钻石别针收藏地点,塞在空心银币里,托相士转交给他弟弟小宫三郎,让弟弟去取。不料相士看错人,把银币错交给启吉,那窃贼又死在拘留所。启吉破译了密码,知道钻石别针藏在钢琴里,却不知钢琴在谁家。他登出文章,准备招来窃贼,但把银币里的密码“钢琴”,改为“大衣柜”。小宫三郎被杀,凶手就是相士,因为那枚被盗的银币就在他的口袋里。启吉使用这条巧计,既抓到凶手,又找到了钻石别针,真是一箭双雕! 擒获罪犯,有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而巧设圈套,诱敌上钩,却是侦探最得意的杰作,也是广大读者认为最热场的好戏。 二、施放烟雾,诈取罪证。在侦查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这样一种局面,即作案人是谁,侦探已有所察觉,只是苦于没有确凿的证据,以至迟迟不能下手。面对这种困境,施放烟雾,迷惑对手以达到诈取罪证之目的,这又是大侦探的一种绝招。 奎恩的 href='7849/im'>《希腊棺材之谜》,最迷人的部分,恰恰是艾勒里侦探施展巧诈本领的情节。 收藏家诺克斯有一幅古代名画《昂几利亚战争图》被盗。据艾勒里推断,盗画者与杀人凶手是同一个人。谁是罪犯,艾勒里心里是有数的。但罪犯十分狡猾,行动极端隐蔽,没留下任何作案痕迹。艾勒里派人暗地里搜查他的住处,也没找到被盗的名画。艾勒里知道诺克斯还有一件同一画题的复制品,便请诺克斯与之配合,将计就计,来个三真七假,虚实难分,诱使罪犯自动亮出名画罪证。他们串通一位艺术批评家,请他当众(罪犯在场)讲述这幅名画绘制的背景和过程。批评家诈称《昂几利亚战争图》历史上有两幅,一幅出自大画家利奥纳多手笔,另一幅是后人的复制品,前者价高百万,后者只值几千。传说认为,两幅画一模一样,除了一点:图中紧靠旗标的人像的皮肤色泽存在着细微差别,真品色泽深些,伪品色泽浅些,异点极为细小,只有把两幅画并列在一起比较,才能辨出真伪。罪犯听后,对窃走的画产生了怀疑,为了验明真伪,他利用职权之便,从公事案卷内取出另一幅画,带到一个秘密地下室。正当罪犯把两幅画摊在地上对照时,艾勒里领着一队警探,当场人赃俱获。 解释案情时,艾勒里对自己巧诈的才能十分自豪。“这一手可真是高明啊,我为此深自庆幸。”他当着众人的面得意地问:“难道我算不上足智多谋,诡计多端吗?”的确,读罢 href='7849/im'>《希腊棺材之谜》,读者印象最深的一点,莫过于艾勒里的机智和巧诈了。 阿加莎塑造的波洛,也是一名擅长巧诈的高手,在《海滨古宅险情》 href='1413/im'>《东方快车谋杀案》 href='1410/im'>《大侦探十二奇案》等小说里,波洛的表演尤其精采。《海滨古宅险情》里的尼克小姐,谋害堂妹玛吉后,把手枪藏在一个极其秘密的地方,又以受惊吓为由住进了医院。波洛为取得手枪,挖空心思,想出一条诡计:他先在尼克小姐面前散布烟雾,似乎一切调查结果都对莱斯夫人不利(这正是她原来策划的)。进而波洛请她出院,协助他澄清一些事实。正如波洛所料,她一回到宅邸,便迫不及待地从秘密镶板里取出那支手枪,乘机偷偷塞在莱斯夫人上衣的口袋里。这样,既解除了对自己的威胁,又达到栽赃的目的。但是,尽管尼克小姐多么聪明、狡猾,终究逃不脱诡计多端的波洛的掌心。因为她回家后的一切行动,几乎全在波洛的意料之中。这就是波洛导演的一场诈取手枪的好戏。 除上述两种情况,巧诈还被侦探用于其他方面,以达到某种目的。《红绸巾与蓝宝石》中(《折光暗语》之五),私家侦探亚森落平想把一宗案子转交给警察局的加尼玛尔探长去办,但因为两人有宿怨,很难把他请来。于是,诡计多端的亚森罗平便想出个鬼点子,把探长诱骗到他住所来。加尼玛尔探长准备上班去,走出家门,发现街上有两个鬼头鬼脑的人一前一后地走着,走一段路后,前一个人就在路旁丢下一块桔子皮,后一个人就在那里的房屋墙上画个白粉十字,外面又画了个圈,而后又走一段,再丢桔子皮画十字。 其中一人不时把手伸进口袋里,袋里似乎有把手枪,行动十分诡谲。探长立刻警觉起来,怕歹徒图谋不轨,便紧跟其后,一直跟到一幢大楼前,并快步追上四楼,冲入一个房间。亚森罗平正在那里等待他的光临。 侦探的智慧之光,就在巧诈中闪烁。 幽默与侦探的幽默感 提到幽默,也许有人会说,任何文学作品,有幽默总比没有幽默有趣,作品中的任何人物,有幽默感比没有幽默感生动,又何必唯独强调侦探的幽默感呢? 这诘问是有道理的。不过,当你弄清楚幽默的含义及其艺术特征之后,并把它同侦探的素质联系起来思考,那么,你也许就会发觉,对于幽默感的强调,无疑是塑造侦探形象的一个诀窍。 幽默一词,源自英语的音译。关于幽默的含义,说法却有种种。黑格尔在他的《美学》里,对幽默曾作过精辟的论述:“真正的幽默,要有深刻而丰富的精神基础”“于无足轻重的,东西中见出高度深刻的意义”,从而“放出精神火花”。黑格尔强调的是,幽默要有深刻的意义,能发人深思,给人以启迪。 我认为:幽默是一种能叫人忍俊不禁的生动有趣而含意较深的言语或行动。 在推理小说里,一则幽默一般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一、设置悬念;二、铺垫渲染;三、意外逆转。前两个部分旨在制造假象,让对方形成错觉,做好笑前的准备;最后一部分逆转,出现意外突变,从而收到引人发笑的艺术效果。 如《王冠宝石案》,白金汉宫中的一颗王冠宝石失窃,首相亲自登门委托福尔摩斯办理此案,但陪同首相前来的一位勋爵却对私家侦探抱不信任态度。几天之后,勋爵来了,福尔摩斯热情地要帮他脱脱大衣,遭到对方拒绝。勋爵说,他只是进来打听一下案子的进展情况。福尔摩斯说:“非常棘手非常棘手。” “我早就知道如此。”在这位老大臣的语调之中有一种明显的讥讽之意。“人人都是有其局限性的,福尔摩斯先生,但是这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治疗我们的自鸣得意的毛病。” “不错,不错,我确实相当着急。” “那自然。” “尤其是关于一点。也许您能帮我一点忙?” “你求我帮忙有点为时太晚了。我还以为你有十足的办法呢。不过,我还是愿意帮忙。” “说起来,我们对于实际盗窃是可以起诉无疑了。” “那要在你捉住他们之后。” “当然。但问题是对于收赃者我们将如何起诉呢?” “你提这个问题不是有点为时过早吗?” “计划周密点好。那么,照您看来对收赃者采取行动的确凿证据是什么?”“实际占有宝石。”“据此你会逮捕他吗?”“毫无疑问。” 福尔摩斯从来不笑出声来,这次却是他老朋友华生记忆中几乎近于笑出声的一次。 “那么,先生,我将不得不建议逮捕你。” 坎特米尔勋爵非常生气,他那苍白的面颊也被老年人的火气加深了颜色。 “你太放肆了,福尔摩斯先生。在五十年的公职生活中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事体。先生,我是一个公务繁忙、职责重大的人,我没有这种时间和趣味来开这种无聊的玩笑。我可以坦白地对你讲,我从来没有相信过你的能力,我一向认为把这案子交给正式警察去办要安全得多。你刚才的行为证实了我的判断。先生,再见。” 福尔摩斯立刻转身站到门前。“等一等,先生,”他说,“把宝石带走比暂时占有它将构成更严重的罪状。”“这太不像话了!让我过去!”“请你摸一下大衣右手口袋。” “你是什么意思,先生?”“别急,别急,照我的话做。”几秒种之后这位不胜惊讶的勋爵站在那里,目瞪口呆,颤抖的手掌上放着那颗硕大的发黄光的宝石。“呵!呵!这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真抱歉,勋爵,”“我真抱歉!福尔摩斯大声说道,的这位老朋友可以告诉你我这个人有一种爱搞恶作剧的坏毛病。还有,我酷爱戏剧性效果。我冒昧地非常冒昧地在您刚进来的时候把宝石放在您口袋里了。” 这则近乎恶作剧的言语和行动的描写,表现了福尔摩斯幽默风趣的性格。这位勋爵对私家侦探存有偏见,一开始就不赞成委托福尔摩斯办理此案,后来甚至巴不得他办案失败,以证实自己的卓识远见。对于这位代表最高阶层的贵族名士的傲慢、迂腐和无礼,福尔摩斯觉得好气又好笑,为了整治一下这位贵族的傲气,在送交宝石之前,他决定开个玩笑,把勋爵捉弄了一番。最后勋爵还得赔不是:“你的幽默感么,正如你自己所称,确乎有点怪癖,而且表现的又特别不是时机,但不管怎么说我收回我刚才所说有关你的专业才能的评语。”这则幽默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开头部分,从“非常棘手”到“也许您能帮我一点忙”属于设置悬念阶段,目的在于让这位贵族名士产生错觉,以为自称为大侦探的福尔摩斯已陷入困境,不得不向他求援。这样一来,本就怀有偏见的勋爵便有点幸灾乐祸,并摆出一副不记前嫌的高姿态,表示愿意帮他的忙。中间部分,从“我们对于实际盗窃者是可以起诉无疑了”到“毫无疑问”。属于铺垫渲染阶段,目的在于让这位贵族名士当着福尔摩斯的面明确表态:对“实际占有宝石”者必须逮捕法办。至此,勋爵心里似乎有点底了,原来福尔摩斯求他帮的忙乃是逮捕盗窃宝石的罪犯,这正是他的权责,自然要满口应承的。最后部分,从“那么,先生,我将不得不建议逮捕你”到“我非常冒昧地在您刚进来的时候把宝石放在您口袋里了”。属于意外逆转阶段,勋爵做梦也不会想到,福尔摩斯请他帮忙抓的人,竟然会是自已!他更不会想到,那颗被窃去的王冠宝石竟会跑进他的大衣口袋里!从幸灾乐祸到故作姿态,又从满脸怒气到不胜惊讶,再从“不胜感激之至”到“我收回我刚才所说有关你的专业才能的评语”,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这位贵族名士瞬息万变的情感,这难道不使人感到生动有趣,幽默可笑吗? 幽默感并非人人皆有,只有那些在智慧和道德上比他人优越者,才可能具有幽默感。侦探的幽默感是侦探智慧超凡的体现,是对自己侦探事业满怀信心的证明。福尔摩斯之所以敢于捉弄贵族名士,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在聪明才智上比对方优越,是对自己从事侦探专业满怀信心的炫示,同时,也是对贵族名士那种愚昧无知而又傲气十足的嘲弄。 阿加莎笔下的波洛侦探,也是一位颇具幽默感的人物,即使在最严肃的场合,也不失其诙谐和幽默。在《埃奇威尔爵士之死》中,波洛最后解析案情时,就有一段妙趣横生的表演。有个男演员曾郑重告诉波洛,说他被一位镶金牙的人盯梢。后来结案,波洛特地请他来,当众指出,所谓男演员被盯梢是件海外奇谈,纯粹是胡诌。为什么要胡诌一通无稽之谈?目的是为了转移目标,嫁祸于人。男演员听他这么说,吓得脸色发白。波洛详细分析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计划,作案时间,并提出有力的见证:有人看见他进过埃奇威尔爵士(被害人)的房子,后来,在一次午餐会上,他又偷听罗斯(另一个被害人)的谈话,觉察到自己毕竟还不是绝对的安全..男演员越听越恐惧,满脸汗水,不断地嚎叫着:“完全不是这样!我什么也没有干!”最后,波洛平静地说:“你说的完全是实话。”人们吃惊得透不过气来。男演员愤怒地说:“可是,为什么要我今天到这里来?为什么差点没把我吓死?”波洛冷冷地说:“为了惩罚你,先生,惩罚你的莽撞无礼。你怎么敢想着和赫克尔·波洛开玩笑?”人们紧跟着放声大笑,一个劲儿地笑道:“罪有应得。” 这则幽默不但引人发笑,而且显示了波洛“智慧和道德上的优越”。男演员在人命枚关的节骨眼上同波洛开了个玩笑,胡诌什么被人盯梢,干扰了侦查方向,这是极端不严肃的行为。为了惩罚他的莽撞无礼,波洛在分析凶手线索时,故意含糊其辞,似乎条条线索都同他有牵连,吓他半死。这是波洛特有的教训人的方式:以牙还牙。波洛说,“你怎么敢想着和赫克尔·波洛开玩笑?”其话外音是:在波洛面前,谁都必须老老实实,不能说假话,甚至连想都不敢想,否则,到头来都要受惩罚。只有充分意识到自已智慧上的优越的波洛,才敢于使用这种威严的口气说话。 再如梅格雷警长,从外表看,他是个头戴宽边帽,嘴上总是叼着烟斗,说话嘟嘟囔嚷,朴实敦厚的大块头人物。而当他真正办起案子,说起话来,也是少不了幽默滑稽。典型的例子如《巴叶的老太太》,社会名流菲利浦向检察官指控梅格雷警长未经主人允许,擅自进入他的宅院搜查,还私下询问他的仆人和司机。检察官当着菲利浦的面指责警长,说他的行为越出了权限,将引起严重后果。梅格雷警长谦恭地低下眼睛,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小职员,老老实实地俯首倾听训斥,嘴里嘟嘟囔囔说着:“我知道我犯了个错误..请您愿谅..”心里却暗自好笑。在检察官同意禁止警长过问此事并认为事情已经了结后,菲利浦表示感谢,同检察官握手道别时。突然,梅格雷用平静的声调说: “共和国检察官先生,如果您许可,我想向这个人提一个问题,就一个问题。”检察官眉头紧皱,菲利浦茫然地站着。梅格雷小声说:“您能否告诉我,先生,您是否去参加卡洛琳娜的葬礼呢?”菲利浦一听,脸刷地变了,手套也掉了,差一点野蛮地向警长冲过来。检察官目瞪口呆,梅格雷异乎寻常的冷静:“您看,我们并没有完全了结此案!请原谅我耽误了您的时间,恐怕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原来,这位社会名流为侵吞遗产杀害了自己的姨妈,并使用了掉包计,从别处悄悄运来老保姆的尸体(刚死于心脏病),再请一位陌生的医生来验尸,然后在医生出具的正常死亡证明书里,填上他姨妈的名字。梅格雷提到的卡洛琳娜,就是社会名流用以冒充姨妈尸体的老保姆。 梅格雷和波洛,性格是很不相同的,因此,在幽默感的表现形态上也大不一样。梅格雷的幽默感不像波洛那样锋芒毕露,咄咄逼人,而是含蓄藏锋,柔中有刚,表面不露声色,心底嗤笑顿生,手中的利箭不到最后一刻是不射出去的。他在检察官面前表现得那样谦恭,委屈忍让,挨训而不急于申辩,冷静地等待时机,最后低声细语,一言而惊四座。面对罪犯的反诬,他也不仓促还击,而是欲擒故纵,让对手得意忘形一阵,瞅准要害,轻轻一戳,使对手从巅峰霍地直坠深谷。他小声问的那句话“您是否去参加卡洛琳娜的葬礼呢?”听起来是一句极其平常的客套话,但却像一支利箭射中社会名流的要害,使局势出现意外逆转,形成另一种局面:菲利浦惊恐万状,以致不能控制自己,手套也掉了,还准备冲向警长。菲利浦这样巨大的反应使检察官自瞪口呆,因为他还不知卡洛琳娜为何许人也,与此案又有何干系。梅格雷却镇静自若,冷静地把门重新关好,谦逊地请求原谅耽误他们的时间,似乎该受责备的是自己而不是敌我不分的检察官。三个人三种反应,三种心态,三种表情,对比多么强烈,场面多么生动有趣,引人发笑。 此外,艾勒里和亚森罗平,比起上述三位侦探来,其幽默才能也不逊色。不过,由于个人气质不同,因此,艾勒里的幽默感带有浓厚的学究气,而亚森罗平却偏于诙谐油滑,甚至于恶作剧。 至此,我们可以做这样的归纳:幽默是“智慧和道德上的优越”的体现,幽默感是侦探在道德操行和聪明才智上优越于对方的炫示,单纯的逗趣和诙谐(如杂技舞台上的小丑),不能称为真正的幽默。凡塑造得比较成功的侦探形象,都或多或少具有幽默感。相反,缺乏幽默感的侦探人物,其机智、敏捷、锐利的思维特点一般是不容易得到充分显示的。由于侦探个人气质上的差异,幽默感的表现形态也不尽相同。那种与侦探个人气质相背的幽默,乃是推理小说家们行笔之所忌讳的。 错综曲折的情节 情节,是小说构成的另一个要素。情节是由一系列具体的生活事件构成的。这些生活事件往往按照某种循序发展,它们之间多数具有因果联系,环环相扣,形成有吸引力的故事情节。 推理小说比一般小说更看重情节的作用,更讲究情节的故事性。可以这样说,在很大程度上,推理小说的作者就是凭借富于艺术魅力的故事情节去征服人心,虏获读者。没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便没有推理小说的艺术生命。在这个文学领域里,什么“无情节”或“情节淡化”论,无疑是一种天方夜谭。 那么,推理小说怎样才能引人入胜呢?我以为,起码应具备三个因素:错综曲折的情节、令人瞩目的悬念和出人意料的结局。 引人入胜的第一个因素是:错综曲折的情节。 推理小说的情节必须错综曲折,变幻莫测;切忌单调平直,一览无余。这是因为:一、“文贵曲折,因为人生的道路都是曲折的。”以描写侦破案件为主要内容的推理小说,如果情节简单,平淡,直通通的,那是不符合生活实际的。二、侦探只有在错综复杂的案情中寻找正确的答案,才能显示其聪明才智。如果案情浅显、平易,一览无余,我们的英雄便无用武之地。三、错综曲折的情节,既有可能这样发展,也有可能那样变化。侦探时而在漩流中搏击,时而在逆境中幽思。读者越往下看,就越关心案情的进展和主人公的命运,就越能激发起阅读的兴趣。 情节的错综曲折,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曲折型 所谓曲折,就是指情节的发展复杂曲折,变化多端,跌宕起伏。 美国奎恩的 href='7849/im'>《希腊棺材之谜》,在情节的曲折方面,堪称首屈一指。小说共有四个大曲折:古董商卡吉士死后,遗嘱突然不翼而飞,搜遍全屋,毫无踪影。艾勒里侦探决定开棺检查,遗嘱没找到,却发现棺材里多了一具被勒死的男尸。从找遗嘱转为查凶手,这是情节发展的第一个曲折。在卡吉士的房间里,艾勒里发现领带和茶具有疑点,从而推测已故的卡吉士是凶手。正当艾勒里得意洋洋地分析案情时,收藏家诺克斯和女秘书布莱特前来提供新证词,推翻了艾勒里的论断。在一封匿名信的暗示下,出现新的嫌疑对象——收藏品总库经理史洛安。从怀疑卡吉士转为追查史洛安,这是情节发展的第二个曲折。艾勒里刚决定要捉拿史洛安,他却在办公室里饮弹身亡,据判断属于畏罪自杀。才结案又出现新情况,在第二封匿名信的暗示下,艾勒里否定了史洛安自杀的结论,确定新的追查目标诺克斯,并将他投入监狱。从追查史洛安转为逮捕诺克斯,这是情节发展的第三个曲折。艾勒里公开举行演讲会,向各界人士讲述诺克斯作案的详情细节,暗地里却加紧调兵遣将,设置陷阱,诱捕罪犯佩珀副检察长。从囚禁诺克斯转为诱捕佩珀,这是情节发展的第四个曲折。 这些曲折展示了案情的错综复杂,反映了侦破工作的艰难险阻,表现了侦探和罪犯双方智力的大较量。正如艾勒里所说:“一共有过四次结论..在卡吉士结论上,我是被佩珀牵着鼻子走的;在史洛安结论上,不妨称之为佩珀跟我之间相持不下..在诺克斯结论上,是我牵着佩珀先生鼻子走的。你们看吧,这是打成了平局;至于这次佩珀结论,这才是正确的结论。”经过四次深刻、艰巨的智力较量,最后以小艾勒里制服老佩珀而告终。 阿加莎的《海滨古宅险情》,情节发展也是属于曲折型。开头是尼克小姐的生命受到威胁,接着是她的堂妹玛吉被枪杀,再来是尼克小姐在医院险些被毒死,情节相当复杂曲折。从第十九章“波洛编导的一场戏”起,到第二十二章“故事的结局”止,情节尤其变幻莫测。在古宅的客厅里,在很短的时间内,连续出现三个嫌疑对象:先是伪造遗嘱的骗子手克洛夫特夫人被波洛当众撕开嘴脸。紧接着,莱斯夫人在客厅遭丈夫枪击,..随后她丈夫又自杀身亡。最后,波洛才当场宣布尼克小姐是杀害玛吉的真正凶手。 三次转换嫌疑对象,造成三次跌宕起伏,这是情节发展的三次大曲折,其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简直令人眼花缭乱,动魄惊心。阿加莎的中长篇推理小说的故事情节,有不少是属于这种类型。 迷惑型 所谓迷惑,就是指情节的发展扑朔迷离,变幻莫测,疑窦丛生。 href='3411/im'>《斯泰尔斯庄园奇案》的情节,是迷惑型的杰出范例。庄园女主人被烈性毒药士的宁毒死,新遗嘱被烧毁。大侦探波洛接办此案,经过几天调查,发现几条线索:一、约翰线索。有人在药店买了士的宁,签的是死者丈夫英格里桑的名字,但经签定,签字乃出自死者大儿子约翰的手笔;又在他房间搜出毒药瓶;他向母亲要钱没要到,吵翻了脸,有作案动机。二、劳伦斯线索。约翰的弟弟劳伦斯到过药房,动过药柜里装士的宁的瓶子,留下指印;有人证明他邮购一副化装用的黑胡子,后来这副黑胡子在家里的旧衣箱底被发现,有化装作案的嫌疑。三、英格里桑线索。药店职员作证,买毒药者外表很像死者丈夫英格里桑,签的就是他的名字;惨案发生前,有人听见他与妻子吵架,有作案的嫌疑。四、玛丽线索。约翰的妻子玛丽曾与婆婆争吵过;在婆婆饮料里放了安眠药;半夜又闯入婆婆卧室翻找东西。五、鲍斯坦医生线索。他是毒药专家,出事那天来过庄园,有往饮料里投毒的机会。六、辛西娅线索。她是死者的义女,在工作时可拿到毒药,她的房间与死者卧室相通。 这些线索形成大大小小的疑团,使读者对事态发展的前景感到迷惑。小说中的叙述者“我”是波洛的助手哈斯丁,在介绍波洛侦查过程时,不是按次序地讲完一条线索再提另一条线索,而是几条线索交错地进行叙述,并时而加进“我”的分析和判断。因此,当“我”提到某甲的可疑行踪时,读者就对某甲产生怀疑;当说到某乙的反常情态时,读者又把怀疑的眼光移到某乙身上。显然,作者故意让智力平庸、老实巴交的哈斯丁来讲述疑案,以便把水搅浑,布下重重迷雾,使情节发展的前景更显得扑朔迷离,变幻莫测。面对错综复杂、疑点丛生的案情,读者如坠五里雾中,虽也费尽心力去思索、分析、判断,但终究不得要领,难于辨明谁是真凶。 王志钦的《五个可疑者》(《布谷鸟》一九八七年第五期),其情节发展也是属于迷惑型。有六位友人聚集在护士袁霞家叙谈、吃茶点,突然,其中一位中毒倒地身亡。正如标题所示意的,在场的五个人都是可疑者。他们不但有作案的时间,而且经过调查,发现他们都有各自的作案动机。由于作者故布疑团,使读者一时很难辨方向,看准目标,作出准确的判断。直到最后揭示谜底,读者才恍然大悟,弄清楚谁是罪犯。像这样的迷惑型小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推理小说的热心读者,大都有这样一种心理特征:想在疑难案情中考察自己的思辨能力,因此,越是难解的疑团,就越想探明其中的奥妙。作者正是抓住读者这种心态,有意识地在小说里散布重重迷雾,让你仿佛看见一线光明,而又往往迷失方向,在执着的追求和迫切的期待中,不知不觉地将你引入小说描绘的胜境。 惊险型 所谓惊险,就是指情节奇险惊心,让人惊奇紧张。 惊险型的情节又可分为两类: 一、行动惊险。所谓行动惊险,是指小说中的人物为实现某种意图,或处于危险境地,或与对手发生暴力冲突而采取的一系列具有冒险性的行动。 柯南道尔的中篇小说 href='2078/im'>《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称得上是行动惊险的范本。小说的情节,从头到尾弥漫着神秘、恐怖、惊险的气氛。如:对亨利爵士回巴斯克维尔庄园提出危险警告的匿名信。坐着马车盯梢的生着一綹浓密黑胡须的神秘人物。漆黑的沼地里出现逃犯的暗号灯光。华生和亨利爵士为追拿逃犯而险些被掷来的石块砸死。月光下站在岩石岗嶙峋的尖顶上的又高又 7626." >瘦的男人身影。看着那脖子扭来扭去的发出痛苦哀鸣的小马活活地被沼地的泥潭所吞没。这一切神秘惊险的情景,让人感到惊奇紧张。而出没于沼泽地的那只嘴里喷火、眼睛发亮、颈毛闪光的像魔鬼的黑色猎狗,尤其使人感到惊恐。小说多次提到这只魔犬,其中以福尔摩斯为拯救亨利爵士而追杀魔犬的情节最为惊心动魄。小说这样描写: 由徐徐前进的雾墙里传来了不断的轻轻的叭嗒叭嗒的声音。那云状的浓雾距我们藏匿的地方不到五十码远,我们三个人都死死地朝那里瞪大着眼睛,不知道那里将出现什么可怕的东西。我当时正在福尔摩斯的肘旁,我朝他的脸上望了一眼。他面色苍白,但显出狂喜的神情,双眼在月光照耀之下闪闪发光。忽然间,他两眼猛地向前死死盯住了一点,双唇因惊异而大张着。就在那时,雷斯垂德恐怖得叫了一声就伏在地上了。我跳了起来。我那已经变得不灵活的手紧抓着手枪。在雾影中向我们窜来的那形状可怕的东西吓得我魂飞天外。确是一只猎狗,一只黑得像煤炭似的大猎狗,但并不是一只人们平常看到过的那种狗。它那张着的嘴里向外喷着火,眼睛也亮得像冒火一样,嘴头、颈毛和脖子下部都在闪烁发光。像那个突然由雾障里向我们窜过来的黑色的躯体和狰狞的狗脸,就是疯子在最怪诞的梦里也不会看到比这家伙更凶恶、更可怕和更像魔鬼的东西了。 那只巨大的黑家伙,跨着大步,顺着小路窜了下去,紧紧地追赶着我们的朋友。我们被这个幽灵惊得发呆到了这样的程度,在我们的神志恢复之前,它已从我们的面前跑过去了。后来,福尔摩斯和我两个一起开了枪,那家伙难听地吼了一声,说明至少有一枪已经打中了。可是它并没有停止脚步,还是继续向前窜去。在小路上远远的地方,我们看到亨利爵士正回头望着,在月光照耀下,他面如白纸,恐怖得扬起手来,绝望地瞪眼望着那只对他穷追不舍的可怕家伙。 那猎狗的痛苦的嗥叫已完全消除了我们的恐惧。只要它怕打,它就不是什么鬼怪,我们既能打伤它,也就能杀死它。我从没见过谁能像福尔摩斯在那天夜里跑得那样快。我是一向被人称作飞毛腿的,可是他竟像我赶过那矮个的公家侦探一样地把我给落在后面了。在我们沿着小路飞奔前进的时候,我们听到前面亨利爵士发出来的一声接连一声的喊叫和那猎狗发出的深沉的吼声。当我赶到的时候,正好看到那野兽窜起来,把准男爵扑倒在地下要咬他的咽喉。在这万分危急的当儿,福尔摩斯一连气就把左轮手枪里的五颗子弹都打进了那家伙的侧腹。那狗发出了最后一声痛苦的嗥叫并向空中凶狠地咬了一口,随后就四脚朝天地躺了下去,疯狂地乱蹬了一阵,便侧身瘫下去不动了。我喘着气弯身下去,把手枪顶着那可怕的淡淡发光的狗头,可是再抠扳机也没有什么用了,大猎狗已经死了。 亨利爵士躺在他摔倒的地方,失去了知觉。 这几段追杀猎狗的描写,可谓惊险至极。在这之前,关于沼泽地里猎狗的传说,早已涂上一层神秘的色彩。巴斯克维尔庄园的主人,先后有两位丧生,都与魔犬的出现有关。沼地上的杀人犯因逃避魔犬的追咬而滚下山崖,其摔死的惨状令人怵目惊心。一提起这只神秘的怪兽,人们就惊恐顿生,可谓“谈狗色变”!今晚出现的这只大黑狗,嘴里喷火,眼睛发亮,颈毛闪光,面目狰狞得像个魔鬼,谁见了都会觉得可怕的。书中所描绘的情景是多么危急,多么紧张,多么惊险呀! 西姆农的《梅格雷的烟斗》,莫里斯·勒布朗的《折光暗语》,瑞士杜仓马特的《法官和他的刽子手》、森村诚一的 href='5799/im'>《野性的证明》,以及美国达希尔·哈梅特的《少女迷踪》(译载《外国小说》一九八七年第六期)等等,都属于行动惊险的推理小说。在这些作品里,都有侦探在侦缉过程中与对手展开搏斗、枪战的惊险情节,尤其最后一篇,写警探潜入虎穴狼窝与罪犯进行生死搏斗,其惊险、紧张的场面,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二、心理惊险。所谓心理惊险,是指小说中的人物由于某种原因,或同对手发生冲突,或身处危险境地,或目睹惊险场面而产生的极度紧张、惊奇、恐惧的心理。 心理惊险在追求“惊险”这点上,同行动惊险是一致的,但在表现手法上却有所不同。它一般是不正面具体描写凶杀、打斗等暴力场面或行动过程,即使情节非涉及暴力场面不可,也只是交代性的几笔带过,或描写得十分婉转,它所注重的,是周围紧张气氛的渲染和人物反常心态的描绘,使人产生紧张感和恐怖感。 阿加莎的《孤岛奇案》,就是一篇心理惊险推理小说的杰作。一位名叫欧文的富翁,以各种理由邀请八个不同职业的陌生男女,到一座远离大陆的孤岛上作客,那里有一所富丽堂皇的别墅。主人没有露面,一切由管家夫妇招待、安排。当晚,在宴会上,突然响起清晰的留声机话音,宣布岛上十个人(包括管家夫妇)的罪状:他们都曾害过人。裁决开始执行,十个人莫名其妙地一个接着一个地死去,最后一个也不剩。他们的死情同一首儿歌中十个印地安小孩的死情很相似。 每间卧室都有个镜框,框里镶着一首儿歌:十个印地安小男孩,为了吃饭去奔走;噎死一个没法救,十个只剩九。 九个印地安小男孩,深夜不寐真困乏;倒头一睡睡死啦,九个只剩八。 八个印地安小男孩,德文城里去猎奇;丢下一个命归西,八个只剩七。 七个印地安小男孩,伐树砍枝不顺手斧劈两半一命休,七个只剩六。 六个印地安小男孩,玩弄蜂房惹蜂怒;飞来一蜇命呜呼,六个只剩五。 五个印地安小男孩,惹事生非打官司;官司缠身直到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印地安小男孩,结伙出海遭大难;鱼吞一个血斑斑,四个只剩三。 三个印地安小男孩,动物园里遭祸殃;狗熊突然从天降,三个只剩两。 两个印地安小男孩,太阳底下长叹息;晒死烤死悲戚戚,两个只剩一。 一个印地安小男孩,归去来兮只一人;悬梁自尽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同这首儿歌相对应的,还有摆在餐厅圆桌中央托盘里的十个小瓷人儿。每死掉一个人,小瓷人儿就少掉一个;或者小瓷人儿丢失一个,便有一个人死亡。每个人的死法,都应验了儿歌中提示。如:第一个人是在喝下一杯白兰地后倒毙的,应验了儿歌的第一条“噎死一个没法救”。第二个人是睡在床上死去的,应验了儿歌的第二条“倒头一睡睡死啦”。第四个人在劈柴火时被人斧击后脑而死,应验了儿歌的第四条“斧劈两半一命休”。当第二个人死去时,他们开始惊慌了。究竟凶手是谁?岛上还有没有别的人?他们搜遍全岛,没发现任何外人,于是断定:剩下八人,其中必有一人是凶手。 由于风暴来临,海岛与外界隔绝,成了名符其实的孤岛,整个别墅充满着恐怖气氛。每死去一个人,便增添一分恐惧。剩下的人越少,恐怖气氛便越浓。他们疑神疑鬼,一有风吹草动,就惊慌失态。你看,天刚黑,四个男人还在楼下谈话,维拉点燃蜡烛,上楼走进房间,风把蜡烛吹灭,一只冷冰冰、粘糊糊的手伸过来摸她的喉咙。维拉尖叫起来。她叫啊,叫啊。恐怖已极地尖叫着,为了求救而发狂般地拚命尖叫。 楼下面的声音,包括撞翻椅子,打开房门以及男人们奔上楼梯的脚步声,她都没有听见。她只知道怕,怕极了。 接着,门口有了亮光蜡烛光男人们一拥而入,她也恢复了正常。“见什么鬼啦?” “怎么回事?” “出什么事啦?”上帝!她哆嗦着,刚迈了一步,就瘫倒在地板上了。她知觉模糊地好像感到有人向她俯下身子来,有人弯下腰去按摸她的脑袋。 随着一声短促的惊呼:“天哪!快瞧那个!”她开始清醒过来。她睁开双眼,抬起了头。她看见手持蜡烛的男子们正在瞧着什么东西。 原来是从天花板上挂下来的一大团水汪汪的海藻。在黑暗里碰她喉咙的就是这家伙。她误把这团东西当作一只冷腻腻的手了,一只淹死鬼伸出来向她索命的手了..维拉当过家庭教师。为了财产继承权,她曾诱骗情人的小弟弟游入深海,让他溺死海中。如今,她脑海里老出现小男孩淹死的情景,神经绷得紧紧,以致碰到一团海藻,便吓得丢魂丧魄。 他们互相猜疑,用不信任的眼光打量对方,心想:他肯定是凶手!他们惊恐,绝望,对活着逃出孤岛丧失信心。 “下一个?下一个?该轮到谁了?该出什么事了?”他们日夜为自己的命运担忧,时刻提防着来自身边同伴的突然袭击。后来,岛上只剩下一男一女,他们都以为看到事实真相了:既然凶手不是我,自然就是你!女人耍了个花招,把男人身上的手枪偷过来,朝他扣动了枪机。 最后,岛上只剩维拉一个人了。不必再担惊受怕了,不必再折磨神经了,然而精神却彻底崩溃了。她像个梦游病人,走进房间,爬上椅子,把绳圈儿套到脖子上。应验了儿歌的最后一条:“悬梁自尽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既紧张又生动,通篇充满着疑问、神秘、惊险、恐怖的气氛,但你却看不到凶杀场面或暴力行动过程的描绘。这就是心理惊险小说的特点,也是阿加莎惊险型推理小说的独特风格。 阿加莎这种心理惊险小说的风格,对后来的推理小说家有着深刻的影响。如日本著名作家西村京太郎的 href='6561/im'>《双曲线的杀人案》,从构思到写法,明显地留有《孤岛奇案》的痕迹。《孤岛奇案》的故事发生于远隔大海的孤岛别墅, href='6561/im'>《双曲线的杀人案》的事件出现于远离村镇的深山雪庄;《孤岛奇案》因海上风暴被困, href='6561/im'>《双曲线的杀人案》因大雪封山受阻;《孤岛奇案》有十个小瓷人,每死一个就少掉一个, href='6561/im'>《双曲线的杀人案》有十支地滚球靶棒,每死一人就丢失一支;《孤岛奇案》的凶手死于孤岛别墅, href='6561/im'>《双曲线的杀人案》的罪犯埋在深山雪地..不过,尽管 href='6561/im'>《双曲线的杀人案》有许多构思与《孤岛奇案》相似,但在描写心理惊险气氛方面bbr>,却表现出作者高超的艺术才能,同样具有引人入胜的艺术魅力。 柯南道尔和阿加莎都是善作惊险型推理小说的高手。他们的小说往往借助惊险情节,把读者紧紧地吸引住,让读者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时而焦急,时而惊奇,时而紧张,时而恐惧,以至于喘不过气来。而对于读者来说,焦急、惊奇、紧张、恐惧的感受,不也是一种艺术上和情感上的满足吗? 令人瞩目的悬念 悬念的含义 在文学作品里,悬念是指人们在欣赏作品时,对情节发展和人物命运的关切心情。换句话说,作者在叙述故事或人物时,提出某个具有吸引力的、起因未详的具体事件,引起读者的共鸣和关注,从而形成一种“欲知后事如何”的心理挂牵,即悬念。 关于悬念的艺术功能,狄德罗曾用形象的语言这样描述:“由于守密,戏剧作家为我安排一个片时的惊讶;可是,由于把内情透露给我;他却引起我长时间的悬念。”他还说:“对在霎那间遭到打击而表现颓丧的人,我只能给予霎那的怜悯。可是,如果打击不立刻发生,如果我看到雷电在我或者别人头顶上聚集而长期地停留在空际而不击下来,我会有怎样的感觉?”(狄德罗《论戏剧艺术》) 这是观众欣赏戏剧的心态,也是狄德罗关于戏剧悬念的形象的理论说明。“守密”,最后只能使观众产生“片刻的惊讶”;“透露”(当然不是彻底亮开)点内情,却能引起人们“长时间的悬念”。哪一种艺术效果好呢?自然是后者。雷电一闪而过和雷电聚集于头顶而久久不轰击下来,哪一种情形更能使人心绪不安呢?自然也是后者。 狄德罗这些话是针对戏剧艺术说的,但同样适用于推理小说。 推理小说必须有悬念,这是由于这类小说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上节说过,推理小说的故事要引人入胜,情节就应当具有曲折性、迷惑性或惊险性;而要具备其中任何一性,没有悬念是不可想象的。好比没有“包袱”就没有相声一样,没有悬念,也就没有推理小说。反过来说,凡为读者所津津乐道的推理小说,其中必有令人瞩目的悬念。 悬念的类型 推理小说的悬念,主要有下列三种类型: 一、主线悬念。主线悬念亦称为中心悬念。它伴随主要情节的发端而产生,并贯串于情节发展的始末。 笹泽左保写的《大海的请贴》曾被美国推理小说家奎恩编入《日本杰作推理十二选》,就是一部善用主线悬念的佳作。 小说写道:某艺术周刊的助理编辑小早川接到一封似乎出自女人手笔的请柬,邀请他去一个风光旖旎的海滨旅社,共度欢乐的一夜。并随柬附上往返旅费两万元。这封不署名的请柬,既叫小早川惴惴不安,又令他飘然神往。谁邀请他?为什么要邀请他?为了弄清究竟,小早川决定接受这来历不明的邀请。前往应邀是凶是吉,结果如何?自然要引起读者的关注和兴趣,这就造成了悬念。来到旅馆贵宾室,小早川发现又有四位男女同样收到离奇的请贴,前来应约。小早川惊讶,读者迷惑,悬念更加扣人心弦。五名男女忍受不了静默的气氛,抑制不了好奇的心理,开始对答起来。先是寒喧问好,而后转入谈论一位少女坠楼身亡案件。小早川惊奇地发现,应邀前来的五名男女姓名的开头字母相同,与99lib?坠楼少女手里抓住的手帕上绣的字母一样。经过小早川的推断,解开了一层层谜,终于当场查获一名杀人女凶手。至此,为何邀请他?悬念涣然冰释。但谁发的请帖?这悬念却贯串始终,直到最后分手,东道主露面,谜底才揭开,悬念才云消雾散。 由于这个悬念是伴随情节发端而产生的,并贯串于情节发展的始终,因此,我们称之为主线悬念。这个悬念从情节发端起,一直缠扰着读者,揪他们的心肠,直到故事完结,读者心绪才安宁下来。这就是主线悬念所产生的艺术功效。 柯南道尔的 href='2078/im'>《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故事情节开端不久,便在读者心湖荡开阵阵涟猗:是沼地真有魔犬兴妖作怪,夜间伤人,或者是神秘人物图谋不轨,借犬害命?亨利爵士返回庄园,命运是凶是吉?福尔摩斯介入此案,将如何大显身手? 阿加莎的《孤岛奇案》,客人们上岛不久,便听到留声机话音公布他们的罪状。读者觉得惊奇,谁是岛上的主人?谁来执行裁决?这十个人将遭受什么样的惩罚?他们的命运在读者心间形成挂牵。 奎恩的 href='7849/im'>《希腊棺材之谜》,艾勒里为寻找遗嘱,叫人打开卡吉士棺材,发现多出一具无名男尸,全场哗然。死者是谁?因何被害?凶手是谁?尸体怎么塞进棺材里?读者多么迫切想看到艾勒里为揭示谜底而作的精采表演啊! 江户川乱步的《黑手帮》,富商的女儿失踪,赎金交给“黑手帮”后,女儿仍没回家。业余侦探明智小五郎受理此案,他将采取什么绝招,从“黑手帮”手里要回被绑架的小姐?读者热切地期待着。 上述诸例,都是小说提出的主线悬念,以牵挂读者的心。推理小说一般都有一个中心事件,或者说,有一条主要的情节发展线索,因此,小说也都会有主线悬念。但是,像上述作品的主线悬念那样令人瞩目,揪人心肠,却非平庸的推理小说所能达到的艺术境界。 二、关节悬念。所谓关节悬念,是指当情节发展到某个关键性的环节时,小说中提出的引人瞩目的悬念。关节悬念不像主线悬念那样贯串于情节发展的始终;它通常是局部性的,在特定的场合形成,于适当时刻消释。 在《孤岛奇案》中,小说用一首儿歌中十个印地安小男孩死亡的惨状,影射了岛上十个人未来的命运。头两个人的死,给人们留下的悬念是:他们是自杀?或是他杀?如果是自杀,原因又是什么?如果是他杀,凶手是谁?动机又是什么?从第三个人惨死后,自杀的可能性已被排除,有关自杀的悬念也随之消释了。这时人们所关注的是:凶手是谁?是剩下的七人中的一位?或者是七人之外的某个神秘人物?从第四个人被斧头劈死后,他们开始恐慌,“外人凶手”已被排除,与之相应的悬念也随之消释了。他们互不信任,感到生命岌岌可危,末日即将来临。从此,人们迫切关注的是:下一个?下一个?下一个轮到谁?怎么个死法?凶手怎样下手?等等。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新的悬念形成,旧的悬念消释;孤岛上每一个人的死亡,都是情节发展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而每个环节都能给人留下一个比主线悬念更为具体、醒目的悬念。 href='7849/im'>《希腊棺材之谜》里的收藏品总库经理史洛安饮弹身亡,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它给人留下的悬念是:自杀?他杀?如果是自杀,那就表明他有罪;如果是他杀,那又是谁下的毒手?.99lib. 《海滨古宅险情》中的尼克小姐,因堂妹玛吉被害而受惊住院。波洛禁止她吃外面送来的任何食物。有一天,人家送来一盒巧克力,盒里放着波洛的名片;她放心地吃了一块,却中毒昏迷。这也是一个重要环节,给人留下一个悬念:谁竟如此大胆,敢盗用波洛的名义给尼克小姐送有毒的巧克力? 这些关节悬念保持于人们心中的时间有长有短,但无论是转眼即逝的,或是直到结局出现才自然消释的,它们都能起到吸引读者并使之一口气读到底的作用。 三、枝节悬念。所谓枝节悬念,是指那些由细小情节产生的悬念。它虽然不如主线悬念和关节悬念那样令人瞩目,但如果安排得当,也同样能引起读者的热切关注。 在 href='2078/im'>《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华生初到巴斯克维尔庄园,看见狱卒们在沼地周围搜捕一名逃犯;夜晚又 53d1." >发现管家举着蜡烛灯光与沼地里的火光进行联络。这些情节同庄园里发生的利用猎犬图财害命的主要情节没有多大关系,所以, 7531." >由此引起的悬念,我们称之为枝节悬念。不过,尽管是细小的枝节悬念,但它对于增强小说的神秘感和恐怖感,对于揪住读者的好奇心,却有着不容轻视的作用。 href='7849/im'>《希腊棺材之谜》开头写遗嘱不翼而飞,警探介入追查,接着开棺搜索,这些似乎是小说的主要情节。但从开棺发现另一具男尸后,追查凶手便代替寻找遗嘱而成为情节发展的主线。所以,因遗嘱失踪而造成的悬念,只能称为枝节悬念。不过,尽管是次要的枝节悬念,但它对于提神、引导读者进入另一胜境,却有着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悬念的提出 小说提出悬念,应当注意两点: 一、提出悬念,越早越好。小说要尽早提出悬念,去拨动读者的心弦,使他们一开始就被事件或人物行为所吸引,对故事情节的发展前景产生兴趣,这是推理小说虏获读者的一种招数。 如前面提到的小说《大海的请帖》,为什么那样吸引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小说一开头就提出一个十分诱人的悬念。一位小记者收到一封落款“海”的请柬,觉得很惊奇:“我,既非达官显宦,又非豪绅名流,一个海滨新开业的大旅馆,有什么必要来巴结我小早川贞彦呢?”再细看请柬,“字迹娟秀,体例严整,看来出于女人手笔。”字体秀丽,往往让人联想到书写人的端庄美貌。柬上写道:“坦率地说,我想邀您去伊豆东海岸的河津之滨,在新开业的‘东都河津旅馆’贵宾室,与您共度欢乐的一夜。”还附有旅费两万元。小早川决定赴约,理由有三:其一,收了两万元现款,又无退处,如不赴约,岂不是私吞不义之财?其二,作为一个男人,这委实是一件风流韵事。其三,新闻工作者的好奇心。小早川就是怀着好疑和猎奇的心理前去赴约的。他的好奇心引起读者的共鸣,他的猎奇行踪,引起读者的关注。就这样,读者刚翻开小说头一页,便不由自主地跟随小早川去“猎奇”“赴约”了。 最先提出的悬念,可以是主线悬念,也可以是枝节悬念。不过应当知道,枝节悬念固然能引人入胜,但它还有更深一层的意义,那就是为主线悬念的顺利提出创造必要的条件。如果枝节悬念在读者心间占据的时间过于长久,心理挂牵过于强烈,而主线悬念又未能及时提出,那么,读者就会分心,对于主要情节的发展和人物命运的关切心情就会被冲淡。 href='7849/im'>《希腊棺材之谜》从寻找遗嘱转为追查凶手,这是由枝节悬念巧妙地过渡到主线悬念的成功范例。 二、提出悬念,越多越好。小说里悬念出现得越多,读者对于作品中人物的命运便越关心,对于事件的发展便越注意观察、思考,对于案情的重要关节便越用心去分析、判断,因而对于小说的兴趣便越浓厚。 《六座拿破仑半身像》是悬念迭起的佳作。苏格兰场警长向福尔摩斯讲述近日发生的荒诞事情:四天来,有人私自闯入商店、医生住宅,先后砸碎三座拿破仑半身石膏像。这是流氓的恶作剧,或是疯子的胡闹?是仇人的报复,或痛恨拿破仑的偏执狂之所为?一件件起因未详的事件,形成一个个悬念,吸引着读者。次日,报社记者家的拿破仑塑像也被打碎了,门外还躺着一具被刀子刺死的男尸。罪行越来越严重,案情越来越复杂。旧悬念未释,新悬念又起。当罪犯砸碎第五座拿破仑塑像时,福尔摩斯终于把罪犯逮住了。有趣的是,福尔摩斯用高价买来第六座塑像,自己端起猎枪把它打碎,然后从石膏碎片中捡起一颗黑珍珠。这一系列打破拿破仑塑像的悬念,自始至终扣住读者心弦,直到最后福尔摩斯一枪打出一颗黑珍珠来,人们心头的疑团,才雾扫云除,冰消瓦解。 戏剧,如果只有叙述而没有悬念,那就会抓不住观众,站不住舞台,就要被陶汰。 推理小说,如果只有案情的说明而没有悬念,那就征服不了读者,虏获不了人心,就要被人冷落。 悬念,好比一根魔棍,不停地搅动读者的心湖,从心底荡开情感的涟漪,使他们好奇、兴奋,使他们惊讶、激动,使他们一捧起小说便爱不释手,以至于废寝忘食。推理小说家们梦寐以求的,不正是这种扣人心弦的艺术效果吗? 出人意料的结局 推理小说引人人胜的第三个因素是:出人意料的结局。 结局的含义 结局,是指小说中倩书发展的最后阶段,即事件的最后结果。 推理小说的结尾,不像一般小说那样,要求含蓄,或寓意深远,或余味无穷,它所刻意追求的是:出人意料的结局。 法国著名的古典主义文学理论家、诗人波瓦洛,曾用诗的语言对“结局”作过论述: 剧情的纠结必须逐场继长增高,发展到最高度时轻巧地一下解掉,要纠结得难解难分,把主题重重封裹,然后再说明真相。把和由突然揭破,使一切顿改旧观,一切都出人意表,这样才能使观众热烈地惊奇叫好。 《诗的艺术》彼瓦格这话再精辟不过了。 在《孤身骑车人》这篇小说里,柯南道尔借华生的口告诉人们,他选择写这的故事的主要理由是:“我可以按照我从前的作法,优先选择那些不是以犯罪的凶残著称,而是以结案的巧妙和戏剧性而引人入胜的案件,由于这个原因,我就选择了有关维奥莱特·史密斯小姐,查林顿的孤身骑车人一事,以及我们调查到的奇异结局,这个结局以出人意料的悲剧而告终。”优先选择“结案的巧妙和戏剧性”的案件来写,是柯南道尔一向的主张。更有趣的是,福尔摩斯办理案子,从来不像官方警探那样枯燥无味,他总是怀有艺术家的情调,想使他的演出效果辉煌。他说:“试问,直截了当的告发,一刀见血的严峻处决——这种结案法能演出什么好剧呢?但敏锐的推断,锦囊妙计,对转眼到来的事件作机智的预测,而又胜利地证实自己的推断——难道这些不说明我们的营生值得自豪,干得有理吗?”( href='2076/im'>《恐怖谷》)柯南道尔这种“巧妙和戏剧性”的结案法的主张,在推理小说领域是很有代表性的。 我们甚至可以断言:任何一篇杰出的推理小说,其结局无不出人意表,令人惊奇叫好。何也?比方观赏高手对奕,如果他们下的每一着棋都在观众意料之中,高手也就不成其为高手。侦探对案情所作的每一个分析和判断,如果都和读者推测的相同,他的推理能力不就跟读者不相上下?读者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启示?所以,推理小说的谜底越不容易被揭穿,其欣赏价值就越高,就越能引人入胜。相反,谜底起容易被识破。其欣赏价值就越低,就越无人问津。这难道不是推理小说的一条铁律! 《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对于福尔摩斯亲自举枪射击,把用十磅高价买来的塑像打碎,谁不感到惊奇?他介人此案,为的是抓获专于砸碎别人拿破仑塑像的歹徒,谁能想到他也砸起塑像来呢?而当人们对于他怪诞行为感到迷感时,他却从石膏碎片堆里捡起一颗黑珍珠,使人们惊叹不已。 href='7849/im'>《希腊棺材之谜》,艾勒里半夜率领警察们悄悄地潜入空房地下室,准备他拿罪犯,人们还不明白他的对手是谁,当一股电筒亮光映照在被击毙倒地的凶犯脸上时,人们不禁吃惊得目瞪口呆,因为谁也不会想到,凶犯竟是负责侦察工作的副检察长佩珀。 《大海的请贴》,用于把直不相识的三男二女邀请到海滨旅社来的用意,谁也出不出;直到最后,当场查明一名杀人凶手——举止文雅的阔太太,东道主亮了相——年轻漂亮的姑娘,人们才茅塞顿开,连声叫绝。 href='3411/im'>《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哥哥约翰被警方逮捕,弟弟劳伦斯被法庭传讯,人们无不认为,兄弟俩必有一人是凶手,但波洛却召集庄园里的人开会,指出真正的凶手。一听说早已被波洛排除于嫌疑对象之外的英格里桑(死者的丈夫)是凶手,全场不禁哗然,无不惊诧万分。 上述四篇小说,尽管都写了一件谋杀案,情节发展也都以侦破案件,逮住凶手而告终。但结局却各有各的出人意表的特色,读罢使人精神为之大振,经久不能忘怀。 结局的手法 小说家们深知,出人意料的结局是引人入胜的一个因素,为使结局能达到“出人意料”的效果,他们采用了种种手法,其中主要的有下列三种: 一、隐去关键情节,以便出奇制胜。在推理小说里,这种手法使用最为普遍,且往往能取得较佳的效果。 《波希米亚丑闻》的结局,是采用此法的范例。福尔摩斯化装进入女歌手的府第,侦察到相片的收藏地点。第二天,他约委托人——波希米亚国王一同前在女歌手家索取相片。不出女歌手早已人去楼空,只留下一封信和一张给国王留念的她个人的相片,福尔摩斯吃惊不已,没想到自己会败在一个女人手里。>藏书网那么,女歌手如何得知福尔摩斯要来充取相片而提前离开此地?原来,作者把一个关键情书隐去,以便制造出人意料的效果。女歌手中了福尔摩斯的计谋后,对“牧师”的行迹也觉得有点蹊跷,等他出门后,她也女扮男装,紧随其后,直跟到柯尔摩斯住所门口,她断定:此人必是受雇于国王的福尔摩斯侦探,为避免同他作对,他认为“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小说作者等待人们惊诧过后,才在女歌手留下的信里交代化装跟踪的事,开释人们的疑团。如果作者前头先交代女歌手识破福尔摩斯计谋,乘车外出旅行,后面再写福尔摩斯前去扑空,那味道显然就差多了。 《斯泰尔斯庄园奇到》也是采用此法,取得很好的效果。小说隐去的关键情节,就是波洛所说的“最后一环”。英格里桑有封来写完的信落在他妻子手里,信是写给他表妹的,谈的是有关谋害妻子的计策,他妻子被毒死后,信还锁在文件盒里,英格里桑为了消灭罪证,从文件盒里把信窃走,藏在壁炉台上的纸捻瓶里,波洛在他助手哈斯丁的启发..下,找到了这封信件。但是,波洛找到“最后一环”这个关键情节,小说并没有明写出来;直到凶手揭露出来以后,人们大吃一惊,才由波洛解释其中的奥秘。如果把波洛发现“最后一环”明写出来,而后再来揭露凶手,那还有什么“出人意料”的效果? 二、先把读者引人“歧途”,后由侦探大显身手。这是杰出的推理小说家的拿手好戏。老实的读者总是跟随小说的主人公去观察和分析案情,对各种景点做出判断;而对于小说作者所做的手脚,往往是不留意的,因此也就容易上当。不过,看到小说出人意料的结局,侦探推论合乎逻辑、奇峰突起,身手不凡,他们仍会赞叹不绝。 阿加莎是善于此道的高手,她写的几十部中篇小说,多半采用此法结局。她的 href='1429/im'>《罗杰疑案》,是这类结局的突出代表。 在追查谋害罗杰先生的凶手时,读者注意到几位可疑对象。但正如波洛所说:“所有的事都说明,拉尔夫是有罪的。”拉尔夫是罗杰的养子,生活穷困。急需用钱,婚姻不自由,他认为这一切都是他养父造成的。警长和波洛在现场发现许多足迹,经核实,这些足迹同拉尔夫的鞋印是相符的。案发后,拉尔夫现起来、谁也不知他的藏身之处。憨直的读者跟随警长、波洛去观察、分析、判断,在心里逐渐形成一个结论。拉尔夫有作案动机、作案时间,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据。行凶后畏罪潜逃,此人必是凶手无疑。 但是,这些平庸的警探往往是靠不住的,跟随他们去侦查,没有不误入“歧途”的。要知道,他们大都是作者故意请来充当读者的错误向导的。而我们的大侦探波洛,总有个怪脾气,不到临近结局,一般是不说真话的,不是吗?他一直含糊其辞,等读者走上“歧途”后,才大喊一声:你们都错了,凶手在这儿呢!原来,凶手不是别人,就是那位成天跟随波形进行侦查的谢泼德医生。此人在小说里是以第一人称“我”出现的,是故事叙述人,隐蔽得很深,老实的读者决不会对他产生怀疑的,人人皆迷途,唯我走正道。波洛就是在这种境况下,奇峰突起,大显其身手的。 美国的《洛杉机时报》评论道:“阿加莎·克里斯蒂处理情节有她自已的方法……为什么没有别的人写侦探小说像她那样,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它的出人意料之外。” 三、先亮出结论,后讲述原委。先把结论在给读者,让人们觉得惊奇、意外,然后再说明缘由,以释众疑,这是小说家常用的手法之一。 莫里斯·勒布朗的《日晷的秘密》(《折光暗语》之三),就是采用这种手法收尾的。法国大革命时期,有位税务官被送上断头自,据说他被捕前几分钟,把一笔财宝藏在花园里某个地方,在狱中,他画了位置图托老女仆转交给他家属,他妻子、女儿先后去世,儿子因精神受刺激而发疯,老公仆按照画上指点的位置进行搜寻,但一无所获,财宝的继承人挖遍花园的每一寸土地,也不见财宝影子,一百多年过去了,探宝者不计其数,但谁也没有从花园里弄走财宝,把森·罗平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场了。他请律师于明年四月十五日把所有继承人召集到花园里会面,一年后的这天,亚森·罗平骑着摩托车从外地赶来,冲进花园,继承人已等得不耐烦了。钟声刚敲两点,亚森·罗干走近园中的日晷,用刀尖轻轻投去塞满日晷圆盘上那条细缝的泥土、青苔和地衣,从缝里掏出了十八颗钻石,继承人们惊愕得目瞪口呆,好久没人发出一点声响,然后,有人喊叫;“天哪!”有人晕倒,有人哭泣,有人像醉汉一样踉跄起来,所有继承人都激动得俊发疯似的。 几天以后,有人请亚森·罗平解释这件事情。他说:很简单,就根据画面上那些数字进行推测,那年四月十五日,由于巡逻队的突然出现,税务官就带着十八颗钻石进进花园,无意中看到日晷。当时是两点钟。日晷上箭头指针的影子正好这住石盘上的裂缝,税务官受到启发,就把钻石埋进缝里,然后,他镇定地回来让士兵逮捕。 就这样,一百多年来,无人能解的财宝之谜,一瞬间被亚森·罗干揭开了,而等到人们欢呼雀跃,兴奋疯狂平静下来以后,才由侦探把事件的原委讲述出来,以释去人们心间的疑团。 天衣无缝的结构 推理小说是很讲究结构技巧的。 关于结构技巧,李渔曾有个恰切的比喻:“编戏有如裁衣,其初则以完全者剪碎,其后又以剪碎者凑成,剪碎易,凑成难、凑成之工,全在针线紧密;一节偶疏,全篇之破绽出矣。”( href='9384/im'>《闲情偶寄》卷一)李渔将结构的技巧归结为细针密缕的功夫、只要针路有点疏漏,使会损害作品结构的完塑性和严密性,那么,怎样做到“针线紧密”呢?李渔又说,“每编一折,必须前顾数折,后顾数节。顾前者,欲其照映;顾后者,便于埋伏”。显然,他认为讲究十笔和照应(简称伏应)技法是达到“用针线”的一种重要途径。关于伏应技法,俄国势柯夫还有一种更生动、形象的说法“要是您在头一章里提到墙上挂着枪,那么在第二章或者第三章里就一定得开枪。如果不开枪,那管枪就不必挂在那里。”(《契诃夫论文学》)这段话除了说选材要精当,还含有更深一层的意思:要讲究伏应技法。 李渔和契诃夫针对戏剧说的这些话,同样适用于推理小说的作法。 所谓伏应,是指文学作品里上下文的相互呼应,具体地说,后文提到的人或事,前文要有所交代或暗示,即伏笔,前文说到的人或事,后文应有着落,即照应。伏应是一件事值的两个方面,有几笔则必有照应,不予以照应的伏笔,就不成其为伏笔,同样,要照应则必先有伏笔,缺少伏笔的照应,也不成其为照应。可见,伏笔与照应,都是.99lib?互以对方为自身存在的前提,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伏应是使小说结构针线紧密、脉络连贯的一种重要手法,由于推理小说比其他小说更注重结构的完整性和严密性,因此,杰出的推理小说家都格外重视伏应技法在其作品中的运用。 推理小说的伏应技巧,主要由下列三种方式体现出来。 情节伏应 所谓情节伏应,是指小说在叙述人物的生活经历和事件的演变过程时,在某些重要的环节上面,予以前后呼应。 如柯南道尔的《海军协定》,叙述福尔摩斯侦破一起盗窃外交部一个机密文件——“海军协定”案子的故事,据福尔摩斯说,此案有“七个线索”,这里只选其中最主要的情节发展线索,就伏应技巧略作分析,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委托人用西的大宅邸,一位名叫约瑟夫的人在客厅迎候他们;这人是珀西的未婚妻哈里森小姐的哥哥,给人以爽直无邪的印象。 珀西消在卧室里的长沙发上接见客人,谈起文件被窃的经过:十个星期前,他在外交部楼上办公室里赶抄一份英意签定的机密协定,因为他知道约瑟夫在城里,要乘十一点钟的火车回庄园,他也想赶上这趟火车。晚上99lib?九点钟左右,他离开办公室下楼去,想找门房拿咖啡喝,突然听到办公室铃声大振,他立刻奔回办公室,桌上的机密文件原本不见了,事后,珀西因神经受刺激几乎成了疯子,被护送回庄园,约瑟夫被迫匆忙地搬出这间心爱的卧室,把它改为病房,让珀西住下,福尔摩斯向他,有没有告诉别人他要执行一项特殊任务?有没有谁去部里看他?珀西说。没有。不过,亲友都知道他办公室的路径,第二天,珀西说,昨晚是他头一夜没叫人在房内护理,凌晨两点钟,有个蒙面人拿着一把长刀撬他的窗户,他从床上跳起来,那人就逃跑了。福尔摩斯听后。请珀西跟他们去伦敦住一晚,他又交代哈里森小姐一定要整天守在这间卧室里,在去睡觉前,要从外面把门锁上。当晚,福尔摩斯又潜回庄园,埋伏在卧室窗下的灌木丛中,等约瑟夫从卧室里跳窗出来,便把他擒获,逼他交出那份机密文件。 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是由一系列有因果联系的侦查“海军协定”被窃的事件组成的,开头,约瑟夫出来接待福尔摩斯,这是重要人物亮相,也是总伏笔,珀西介绍案情说:事倩发生那天,约瑟夫在城里。这既是对开头提到的重要人物的照应,也后—处伏笔一有作案时间。珀西回庄园养病,约瑟夫匆忙搬出卧室,把卧室改为病房。这是一处微妙的伏笔——来不及转移赃物,珀西说,亲友都知道他办公室的路径。 这是对“约瑟夫在城里”的照应,也是一处伏笔——他可能来过办公室,有作案条件,珀西说,有个蒙面人半夜撬他的窗子,这是对前面提到的约瑟夫匆忙般出卧室,来不及转移赃物的照应,也是一处重要的伏笔——罪犯急于取走出物,最后,福尔摩斯擒获了约瑟夫,找回“海军协定”,这是全文的总照应,这一系列有关侦破文件被窃案的憎节,都是小说的重要环节,作者就是在这些重要的环节上面,处处埋下伏笔;节节予以照应,才使得小说情节发展进程合情合理,环环相扣,脉络连贯,针线紧密,结构显得格外严化而且,由于伏应得奇巧玄妙,情节更加委婉曲折,因此也更加扣人心弦。 在所有伏应方式中,情节伏应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情节伏应是一切优秀的推理小说结构上的一个基本特征,推理小说严格要求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假如不讲究情节伏应;故事的线索就不可能连贯,就会出现破绽,也就谈不上结构的完整性,试想,如果我们把《海军协定》中的某一个主要情节规掉——比方删去约瑟夫匆忙发出那间给珀西做病房的卧室的情节吧,那将会出现什么借况?显然,主要的情节发展线索就会中断,人们对下面发生的事情——约瑟夫撬窃取赃物,就会感到突然,摸不着头脑,不可理解、像这种主要情节缺少伏应的推理小说,其结构必然是残缺不全,至少是不够完美和谐的。 细节伏应 细节,指的是小说描绘人物、事件和环境的最细小的组成单位,所谓细节伏应,是指小说在描写人物或事件或环境时。对某些具有特殊意义的细节予以前后呼应。 如 href='2078/im'>《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在开头第一节里,福尔摩斯就从摩梯末医生遗忘在他家的一根手技推测出:摩梯末医生“还有一只心爱的狗,我可以大略地把它形容成比更犬大。比獒犬小”,“它一定是一只卷毛的长耳黄犬”,不多久,摩梯末医生再次来访,果然带着一只狗,此后几节,小说还多次提到这只长耳小狗大,到了第十节,华生在日记里写道。他又遇见摩梯求医生,“我知道他近来由于那只小长耳黄犬的失踪而非常烦恼;那小狗自从有一次乱跑到沼地里去以后,一直没有回来”,最后,在第十四节里,福尔摩斯到大泥潭中的一个小岛上搜索罪犯,发现了隐藏那头凶恶的大猎犬的房子,那里有一条锁链和一些啃过的骨头,“一具骨架,躺在断垣残壁之间,上面还粘着一团棕色的毛”,福尔摩斯喊道:“天哪,是一只着毛长耳黄大,可怜的摩梯末再也看不到他所宠爱的那只狗了。” 这只会是跟着摩梯求医生跑的卷毛长耳小黄犬,从小说叙述的中心事件来考察,它只是个小细节。在小说里,提到这只长耳小黄犬,前后不下六次,其中主要的有三次:头一次,是福尔摩斯推测出来的,表现出他高人一筹的判断力。同时也是一个伏笔,第二次,华生在日记中提到小黄犬失踪;这既是对前文的照应,也为后文埋下了伏笔,最后一次,福尔摩斯发现小黄犬被大猎犬吃掉的残骸,使人联想起罪犯豢养的大猎犬——作案工具的凶残本性;同时,也是对前文提到的小黄大失踪的照应,这三次有关小黄犬的细节伏应,不是在同一细节上的简单、静止的重复,它的每一次优应,都从一个侧面显示了事件演变的进程,井增强了故事情节的真实感,由于作者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的呼应,小说的结构显得格外精密、完美。 阿加莎也是十分讲究细节伏应的。在 href='1405/im'>《尼罗河上的惨案》中,有个细节,范·斯凯勒老小姐在船上观景舱找不到她的“天鹅城披肩”,对她的伴女大发脾气。后来,从尼罗河里捞起—个湿淋淋的包裹,里面裹着一件作案凶器小手枪,而用以包裹手枪的那块湿淋淋的料子,正是老小姐丢失的那条丝绒披肩,不过,披肩却多了几个烧焦了的小洞,那是有人用它包住手枪射击的结果,由于前面有伏笔——丢失披肩,后面出现包裹手枪的披肩,读者就不会感到突兀。 细节伏应虽然不像情节伏应那样重要,那样必不可少旭若能运用得当,却能发挥其独特的效用,当然,不是任何细节都有代应的必要,也不是任何细节予以伏应都能产生出奇制胜的艺术效果。要知道,用以伏应的细节,通常是具有特定意义的,如前面提到的“卷毛长耳黄犬”,表面看去,似乎是个无关紧要的小细节,不予以照应,也不至于影响大局,但是,经作者这样细针用线的处置,它却产生了令人瞩目的效果:其一,有助于突出侦探的推断能力;其二,让人联想到沼地里那头凶残的大猎犬;其三,使小说结构更趋于严密,这就是小黄犬这个细节具有的特定意义。 语言伏应 所谓语言伏应,是指人物对话时,对某些有特殊含义的语句,于以前后呼应。 href='2080/im'>《血字的研究》开头写苏格兰场警官葛莱森派人给福尔摩场送来一封信,邀请他协助侦破一起案子,华生准备一马车。 福尔摩斯却说:“亲爱的朋友,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如果把这件案子全盘解决了,肯定地说,葛莱森和雷斯垂德这一帮人是会把全部功劳握为己有的,这是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的缘故。”他接着又说,“他知道我胜他一筹,当我面他也会承认;但是,他宁愿割掉他的舌头,也决不愿在任何第三者的面前承认这一点。”不过,福尔摩斯还是扶上大衣,匆匆忙忙地奔往现场,后来,案子侦破了,福尔摩斯还亲自把手传扣在罪犯的手上,但报上却这样说:“破案神速之功完全归于苏格兰场知名官员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先生,这已经是一件公开的秘密。”福尔摩斯看罢,大笑着对华生说;“我开头不是这样对你说过吗?这就是咱们对血字研究的全部结果:给他们挣来了褒奖!” 这是一处巧妙的语言伏应!福尔摩斯对苏格兰场警官的智力和作风早已了如指掌,一接到邀请信,他就对将来的结局下了断言。但这断言还只是一种预测,对读者来说,既没有体验,也没有证实,因此,印象是不深的,后来,侦查结束了,苏格兰场警官是些什么货色,读者心中也有数了。相尔摩斯重提以前的断言,立刻对读者产生两方面的效果:一、读者对福尔摩斯断言之准确,深感佩服,二、读者对苏格兰场警官品格之低劣,印象加深了,这是从思想意义上说,如果从结构上看,通过这个语言伏应,小说结构更致完美,无懈可击。 语言伏应除具有其他伏应方式的一般作用外,在突出人物性格特征方面,有着其他伏应方式无可比拟的功能,“言为心声”,人物的语言往往地含着人物的性格特征,因此,选用它于个性色彩的语言予以伏应,就有可能显示出人物的个性,如上地,福尔摩斯评议苏格兰场警官的那些言词,就是他的“心声”,他的个性光芒的闪烁,也只有他——福尔摩斯侦探才敢下这样的断言。 语言伏应方式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同形的语言伏应,这种状应方式的特点是,在人物对话中,多次重复相同的语句,如 href='3411/im'>《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波洛在向案件干系人调查时,总爱说这样一句话——“我有个小小的想法”。重复同一句话,通常是出自同一个人的口,但有时也可以由另一个人说出来,如波洛受到哈斯丁的启发,激动地说:“这是——这是——我有了一个想法!”哈斯丁问:“你的一个‘小小的想法’吗?”波洛答道:“这次是个巨大的想法,了不起的想法!”他们说的是同一句话,但并不是单纯语向上的重复,这当中已注人新的思想,体现了憎节发展的进程,另一种是不同形的语言状应,这种伏应方式的特点是,用以伏应的人物对话,意思相同,而语句不同,如 href='3411/im'>《斯泰尔斯庄园奇案》,齐头写管家霍华德小姐离开庄园时,当众表明态度,她说:“我这是给你(女主人)提出忠告,不管你爱听还是不爱听,那个男人(女主人的丈夫)看到你恨不得把你谋杀在你床上哩。他是一个坏蛋、”后来,女主人被谋害了,霍华德返回庄园,波洛间她:“你从内心来说,到底是不是认为英格里桑太太是她丈夫毒死的?”霍华德小姐喊道:“我不是一直对你们说他是个坏蛋吗?我不是一直对你们说他会把她杀死在床上吗?我不是一直把他很远了吗?”这个语言伏应,语句不尽相同。但意思是一样的,而且感增比开头更为强烈,这就给人造成一种错觉:霍华德是个忠诚、直爽、有眼力的女管家(至少哈斯丁是这样认为的),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人们才发觉,原来她是个戴着“忠直”假面具的罪犯。.. 此外还有一些伏应方式,因不很重要,这里从略。 伏应的特点 优应,道理也许不太难憧,但要运用得自如、精当、巧妙,却也并非容易的事。我们从推理小说中发现,伏应技法运用得好的,一般都具有下列三个特点: 第一,勾前联后,密而不漏,小说里的伏应,往往不止一人一事,一景一物,有的篇首伏而自中应,有的篇中伏而篇末应,也有应而再伏,伏而再应,这就要求作者必须观前顾后,上下关节,连环细榫,却得处处想到,切不可疏漏,否则就会露出破绽,影响结构的严谨,《海军协定》中就有一处绝妙的伏应,福尔摩斯叫珀西跟他去伦敦住一晚,交代哈里森小姐白天要看守在卧室里,去睡觉前也要从外面把门锁上,自己拿着钥匙,这处伏应是个大关节,大接榫。也是一个大转折,它照应了前头的伏笔——蒙面人在里持刀撬窗,叫帕西移住伦敦,可免遭不测;但更重要的还99lib?在于它又是新的伏笔——诱使蒙面人再次前来取赃物,白天卧室有人看守,罪犯不便进房活动;夜晚房门上锁,只能由盲目进出,这就为福尔摩斯埋伏在窗外并最后擒获罪犯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这样的情节伏应,好比连环细榫,勾前联后,真是密而不漏! 第二,前伏不露声色,后应出人意表,伏笔与悬念,有相似之处,都要向读者透露点儿实情,但两者并不是一回事,悬念为的是引起读者的心理桂牵;伏笔则是为后文所做的必要的、悄无声息的埋伏,因此,古人说,伏笔“最忌刻露”,要让人阅过,当是闲笔,等读到后头点眼处,方知其中奥妙。 对于推理小说来讲,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如果优笔过于生硬、显露,让人一眼洞彻,那样不但不含蓄,后应之笔也难于出奇制胜,仍以《海军协定》为例,珀西向福尔摩斯陈述案情:“谁都很清楚,我的病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治好的,所以约瑟夫就被迫匆忙地撤出了这间心爱的卧室,把它改成了我的病房,福尔摩斯先生,我在这里已经躺了九个多星期,不省人事,脑神经极度错乱。要不是哈里森小姐在这里,还有医生的关心。我就是现在也不能和你们讲话,安妮小姐(即哈里森小姐)白天照看我,另在一位护士晚上守护我……”这是一处不露声色的伏笔,因为听了珀西的陈述。谁都不会想到那份失窃文件就藏在用西住的病室里,只是到了后面,抓住了窃贼,人们才回想起珀西当初有过交代,约瑟夫原先住在这间卧室,把窗来的文件藏在卧室某个安全地方,企图时机成熟,再取出以高价卖给某大使馆,这是符合常理的,珀西突然返回家中,占用这间卧室;约瑟夫匆忙搬出,文件来不及取出,这是完全有可能的,这间卧室九个多星期白天黑夜都有人守在那里,约瑟夫无法拿出文件,这也是可信的,如果没有前头这个伏笔,后面从卧室里取出文件就不太可信;如果这个伏笔过于显眼弦目,后面的照应就不可能有出人意表的效果,像这样的伏应,才真正是:妙哉其伏,巧哉其应! 第三,代应要有间隔,前后不宜紧挨,前伏太近,后应过急;结构容易流于平庸、呆板,缺乏回转曲折,毛宗岗说:“善圃者投种于地,待时而发;善奔者下一闲著于数十著之前,而其应在数十著之后。文章叙事之法亦犹是已。”(毛宗岗评本《三国演义·读法》)古人这几句评议,乃伏应技法的经验之谈,对于推理小说的作者来说,是很有指导意义的, href='2078/im'>《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提到摩梯末那只长耳小黄犬跑进沼地里,再没有回来,那是在第十节“华生医生日记摘录”里,后来,福尔摩斯枪杀大“庞犬”,追捕逃犯,进入沼地的小岛,发现那只长耳小黄犬的遗骸,这已是第十四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末尾了,这就叫“伏线于千里之外”,照应于紧要之时,前伏不露,看似闲笔,实则明断暗续,其中迂回曲折,且又前后勾联,给人以完美和谐之感。 人们常用“天衣无缝”比喻推理小说结构之严密,我们不是天仙神女,做文难免有缝,但如果重视伏应技法,讲究细针密缕,那么,把小说结构安排得严谨、精巧一点,这倒是不难办到的。 陪衬的故事叙述人 叙述性文学作品,除集中刻划主要人物外,一般都要写一两个次要人物做为衬托,使主要人物更加突出、这些起衬托作用的人物,我们称之为陪衬人物。 推理小说的陪衬人物,比起一般小说来,有着更特殊、更重要的作用,以故事叙述人——“我”作为陪衬人物,乃是推理小说家一种传统的表现手法。 陪衬的故事叙述人,主要有两种类型。 由侦探助手充当故事叙述人 由侦探助手来讲述故事,这是小说家最常用的一种手法,由于叙述人是侦探助手,因此,观察事物时,带着助手的眼光;评议案情时,站在助手的角度;叙述故事时,采用助手的口吻,这种叙述手法,有下列几个有利因素: 一、可增强故事的真实感。侦探的助手,顾名思义,是协助侦探办案的左右手。助手讲述的故事,既然是“我”亲身的经历,自然是真实可信的,而巨,“我”在叙述所闻所见时,总是连同自己的感受一起传达给读者,从而打动读者的心。 柯南道尔和阿加莎的小说,为后人提供了这方面成功的范本,前者采用华生医生的回忆以及让华生直接参与侦查的手法,使读者觉得像听他讲故事一样惬意,并对华生叙述的事件感到真实可信,读 href='2078/im'>《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们仿佛跟着华生乘上四轮马车,来到巴斯克维尔庄园,观赏山村的岩岗,了望嫩绿的草原,呼吸泥潭的气息,倾听沼地上野兽的吼声,有如置身于神秘、恐怖而又迷人的荒原沼地。后者则通过行伍出身的哈斯丁的叙述,把波洛从事侦探的辉煌业绩介绍给读者,使人觉得娓娓动听,亲切有趣。 这里,我想摘引 href='3411/im'>《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中的一段精采描写,以飨读者。 我尾随着他,他仍然皱着眉头,走到写字自旁,取出一小盒纸牌,然后拖了把椅子到桌边。而且使我感到十分诧异的是,他竟然一本正经地搭起纸牌房子来了!我无意中拉长了脸,他立刻说: “不,朋友,我不是处于老年智力衰退期,我是在稳定我的神经,如此而已,这买卖要求手指的精确性,用手指的精确来达到脑子的精确,这一点我从来都没有比现在更需要过!” “遇到什么麻烦了?”我向道。 波洛在桌子上狠狠地捶了一拳,捶翻了他小心翼翼地搭起来的“大厦”。 “是这个,朋友!我都够搭起一座七层高的纸牌大楼,可我没能”——捶了一拳——“找到”——又睡了一拳——“我对你说过的那最后一环!” 我确实不知说什么才好,因此我默不作声,接着他又开始慢慢地搭起纸牌来。 他一面搭一面断断续续地说: “好——就这样以上去——一张牌——放到另一张上——用数学上的——精确性!” 我看着这座纸牌房子在他手下升起来,一层叠一层,他从不犹豫,也没动摇,这真差不多在变戏法。 “你的手稳极了,”我发表意见说,“我相信迄今为止我只看到过你的手颤抖过一次。” “无疑,是在我发怒的时候。”波治十分平静地回答说。 “是的!在你一次大发雷霆的时候,你记得吗?是在你发现英格里桑太太卧室里那只公文箱的锁被撬开的时候。你站在壁炉台的旁边,照你的老习惯摆弄着上面的摆设,这时你的手颤抖得就像一张叶子!我得说——” 但是我突然停了下来,因为波洛发出一声嘶哑、含糊的喊叫,再一次弄用自己的杰作,又把双手按在两眼上来回挪动,显然是受着极大的痛楚。 “天哪,波洛!”我叫了起来,“怎么啦?你病了吗?” “不,不”他气吁吁地说,“这是——这是——我有了一个想法!” “啊!”我高声说,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你的一个‘小小的想法’吗?” “哦!其实,不!”波洛坦率地回答说,“这次是个巨大的想法,了不起的想法!这是你——你,我的朋友,给了我的!” 他突然紧紧地拥抱住我,热烈地吻着我的双颊,同时还没等我从吃惊中恢复过来,他已一头跑出房间。 这段描写充分发挥了侦探助手——“我”的优势,把波洛“有了一个想法”的过程具体生动地表现出来、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波洛的“想法”是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的,首先,“我”看见波洛一本正经地搭着纸用房子,觉得不可理解而“拉长了脸”;波洛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侦探,自然要进行解释,他想“用手指的精确来达到脑子的精确”,这是引起话题的特定场合,其次,“我”看见波洛搭纸牌楼房时的手稳极了,并无意中提起曾经看见他的手颤抖过一次;波洛是个思维十分敏锐的人,立即受到启发,脑子出现解开“最后一环”的“想法”。这是激发侦探智慧的特定时机、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因为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波格就无法完成思想的飞跃,尤其后一个条件,在波格的整个思考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我”是波洛的助手,波洛在现场侦察,“我”也在场。波洛的一举一动,“我”全看在眼里,波洛的手颤抖过一次,只有“我”才觉察得出来,因此,启发波洛产生思想飞跃,便出无旁贷地落到“我”哈斯丁的身上,从这段描写里,我们看到的波洛并非一个超凡越圣的仙人,他时而苦闷:时而欢乐,时而沉静,时而激怒、他之所以能找到“最后一环”,是因为“我”的启发,并非自已“心血来潮”凭空想象出来的,波洛把这一非常侥幸的发现归功于“我”,不是过谦的客套话,是出自内心的真意。阿加莎把故事写得如此生动,如此自然、真实、可信,同采用由侦探助手充当故事叙述人这种手法是有密切关系的。 二、便于从各个侧面进行评论。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有许多长处,其中突出的一点是,“我”可以随时就所见所闻发表评论,褒贬是非,以加深读者的认识和印象。 柯南道尔创造的华生医生,就是一位善于在叙述故事时加以评点的陪衬人物,如《波希米亚丑闻》,福尔摩斯接受国王的委托,准备打入女歌手府第,侦察相片藏于何处,出发前,华生有这样一段描述和议论: 他隐没到卧室里。过了几分钟再出来时已装扮成一个和蔼可亲而单纯朴素的新教牧师,他那顶宽大的黑帽,宽松下垂的裤子,白色的领带,富于同情心的微笑以及那种凝视的、仁慈的、好奇心的作态,只有约翰·里尔先生(英国著名喜剧演员)堪与比拟,福尔摩斯不仅仅是换了装束,连他的表情。他的态度,。甚至他的灵魂似乎都随着他所装扮的新角色而起了变化,当他成为一位研究罪行的专家地时候,舞台上就少了一位出色的演员,甚至会使科学界少了一位敏锐的推理家。 福尔摩斯善于演奏提琴,也精通化装技艺,作者通过华生的眼睛,描绘出福尔摩斯装扮成牧师的模样,并且。借助华生的感想,点出福尔摩斯不仅化装技艺高超,还是个出色的演员呢,正因为福尔摩斯有如此高超的化技术和演技,才能审过成天同化装打交道的女演员的眼睛,顺利地被请进她的府第。 再如《红发会》,一位红头发的老头告诉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件稀奇古怪的事;有个“红发会”高薪聘请他到一座楼房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词条,每天抄写四个小时,上班时间不许离开楼房、八个星期后,“红发会”突然宣告解散,雇主也不知去向,格尔摩斯听后,认为有人正在密谋策划一桩重大罪案,访华生装好手枪,准备晚上行动、华生疑惑不解。 我敢说,我这个人并不比我的朋友们愚钝。但是,在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交往中,我总感到一种压力:我自己太笨了,就拿这件事来说吧,他听到的我也都听到了,他见到的我也都见到了,但从他的谈话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不但清楚地了解到已经发生的事的,而且还预见到将要发生的事情;而在我着来,这件事仍是混乱和荒唐的。 在这段议论里,华生把自己和福尔摩斯加以对比,以便引人瞩目:对于这件事,“我”忻后仍访觉界混乱和荒唐,理不bbr>出头绪来,这并不是因为“我”笨,而是事件本身大复杂、太离奇了。但是,面对这样复杂、有奇的案情,相尔摩斯却是胸有成竹,并能预见未来,其聪明才智,怎不令人佩服之至! 对于华生医生的才能和价值,槽尔摩斯曾有过多次的评论,其中最深刻的一次,是在研究一根手杖时说的:“我不能不说,在你(指华生)热心地为我那些厂小的成就所作的一切记载里面,你已经习惯于低估自己的能力了,也许你本身并不能发光,但是,你是光的传导者,有些人本身没有天才,可是有着可观的激发天才的力量。”( href='2078/im'>《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话说得准确、深刻而形象,确实,作为一位侦探,华生是没有天才的。但作为侦探的助手,他却十分称职,在小说里,华生有自己的位置,正如哈斯了,本身缺乏想象力,但是,他却能激发波洛实现思想的飞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陪衬人物,在讲述槁尔摩斯侦破疑案的故事时,能不失时机地加以评点,帮助读者去认识大侦探的才能和价值,使自已成为福尔摩斯这一发光体的“光的传导者”。 三、便于用布迷雾,制造凝点,在小说里,“我”以侦探助手的身分出现,侦探到现场侦查,找证人询问,“我”总在身旁陪伴,侦探掌握的案增,“我”基本上也掌握了;但侦探分析案情的思路,“我”并不完全理解,因此,“我”在向读者讲述案情时,难免要带进“我”的观感或结论,而这些观感或结论,往往是作者在小说中散布的迷雾,制造的疑点,用以让人们在思考案情时产生指觉,迷失方向,以使最后由侦探做出的结论能使人大吃一惊,满足人们的好奇心。 通过“我”来酸布迷雾,这是阿加莎的拿手好戏, href='3411/im'>《斯泰尔斯庄园奇案》里的许多疑团,就是“我”——哈斯了制造出来的,有一次,“我”和约翰议论谁是凶手,约翰认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会于这种事的。 “不,约翰,”我说道,“这不是我们当中的一个,这怎么会呢?” “我知道,但另外还有谁呢?” “你猜得到吗?” “猜不到。” 我谨慎地朝四周打量了一下,然后压低了声音。 “鲍斯坦医生!”我低声说。 “不可能!” “毫无疑问。” “可是他和我母亲的死究竟会有什么利害关系呢?” “这我还弄不清,”我承认,“不过我得告诉你;波洛是这样想的。” “波洛?他这么想?你怎么知道?” 我告诉他,波洛听到那个不幸的晚上的斯坦医生在斯泰尔斯时,非常激动,我还进而说:“他说了两次:‘这改变了一切’,我,直都在想,你知道的,英格里桑不是说把咖啡放在过道里吗?咳,恰恰就在那时,鲍斯坦到了,是不是有这种可能,当英格里桑带他经过过道时,他把什么东西放进了咖啡?” 约翰觉得不太可能。“我”又进一步指出,鲍斯坦是个毒药专家,也许能使毒药唱起来无味,约翰仍有疑间,杯子在楼上,医生怎么能够得着呢? 于是,突然,一种可怕的可能性在我的脑际一闪,我暗自希望并祈祷,但愿约翰不要也产生这种想法,我朝他瞟了一眼,他正迷惑不解地皱着眉头,于是我宽慰地深深吸了一口气,因为我脑际掠过的可怕念头是:鲍斯坦医生可能有一个同谋。 然而这还不能肯定!的确,没有一个像玛丽·卡文迪什这样漂亮的女人(约翰的妻子),会是个持刀杀人的凶手。但是漂亮的女人下毒,过去是时有所闻的。 要说哈斯了想象力贫乏,那是不公平的,瞧,他从破洛的激动情绪和一句话,立即联想到的斯坦医生可能是凶引又从鲍斯坦够不着杯子,想到他必须有个助手与之配合;再从鲍斯坦平日与玛丽·卡文迪什频繁交往,联想到帮手可能就是她,哈斯了的推测井不全是凭空猜想,多少是有点根据的。 一、波洛似乎对他有所暗示;二、女主人是被毒死的。鲍斯坦是公认的世界上最著名的毒物学家之一;三、医生有作案时间;而其中第一条是他的王牌,后来,鲍斯坦被警察逮捕,似乎更加证实他的推测。由于有这些根据做支柱,“我”的结论也就具有一定的迷惑力,井影响着人们思路的进程。 小说中的“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作者派进故事中..的代理人。当故事叙述到某个紧要关口,作者为增强故事的复杂性、曲折性,避免平铺直叙,便由“我”出来散布迷雾,制造疑团,充当热心的但并不高明的向导,把人们带进五里雾中,使之辨不清方向,以至误入歧途。哈斯工向周围人传播鲍斯坦有嫌疑的论调,正是作者有意借助“我”散布的一团迷雾。 四、“我”——读者的知心朋友,尽管“我”在小说里是位不太高明的向导,但毕竟还是称职的“导游”。虽也走了不少弯路,但终究还是把读者从五里雾中领出,到达风光旖旎的胜境,如上例,“我”把鲍斯坦的结论塞给读者后,造成了错觉,使读者老用怀疑的眼光注视着这毒药专家,可是,当“我”见到波洛时,一场对话,疑团便消释了;鲍斯坦是由于间谍案被捕,与毒案无关。 再如华生—— href='2078/im'>《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的“我”,受托于福尔摩斯,独自前往巴斯克维尔庄园侦察,到那里后,华生就发现两个疑点;一、庄园管家白瑞摩深更半夜站在窗前,手擎蜡烛,鬼鬼祟祟地向漆黑的沼地上的什么人打火光讯号,华生和亨利爵士经过两夜的侦察,后来才弄清真相:白瑞摩同泪地上的一名逃犯(自瑞库大大的兄弟)用灯光联络,准备送去衣服、食品,帮他逃脱军警的追捕,逃犯与本案无关。二、华生和亨利爵士深夜去沼地追捕逃犯,罪犯没捉到,却发现岩石岗的绝顶上站着一个又高又瘦的男人的身影;转眼间那影子便消失了,可疑的人影!三天后,华生独自上岩石岗侦察,在那里意外地遇见了福尔摩斯,从而解开了岩石岗顶的人影之谜。 小说中的“我”,无论散布多少迷雾,制造多少疑点,终究还是读者的知心朋友,我们在小说里看到的华生或哈斯丁,虽然他们在某种知识方面各有各的长处(前者的医学,后者的军事),但在分析案情这点上,能力都属于平庸之辈,比读者高明不了几分。读者感到迷惑不解之处,“我”也同样觉得头绪茫然。因此,在迫切要求告知事情真相这点上,“我”和读者结成了亲密的朋友,读者的心事,“我”最了解,当读者被某个起因来评的事件弄得晕头转向的时候,“我”就会在适当时机或场合,请出侦探或当事人,向读者透露点真借或揭示谜底,由此可见,“我”,其实是作者派驻小说藏书网中与读者结为知心朋支的故事叙述人。 这类既是侦探助手又是故事叙述人的陪村人物,在小说里肩负着多种使命,如讲述亲身经历以增强故事真实感;随时发表评论以帮助读者认识事件的意义和侦探的品格;散布迷雾以显示故事的曲折性;同读者结为知心朋友以揭示事实的真相,但是,我们不应当忘记,作者设计这类陪村人物,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突出主要人物——侦探,比方说,“我”散布迷雾,制造疑团,从增节发展来看,是增添了曲折性和复杂性;而从塑造人物形象的角度来看,却是一种表现手法——鲜明对比,以“我”的迷惑不解来衬托侦探的出明强干,以“我”的误入歧途来对比侦探的明辨方向,这才是这类陪衬人物最主要的使命。 由小说中某个特定人物充当故事叙述人 在小说里,“我”不是侦探助手,也不是案件参与者,“我”只是小说里(注意:不是故事里)的一个特定人物,或侦探的朋友,或案子的委托人,事文字工作者,他们在小说里专事倾听侦探讲过侦破疑案的故事,并把它笔录下来,公诸于众,如美国爱伦·坡的《毛格街血案》,法国嘉斯东·勒鲁的《黄室奇案》,日本江户川乱步的《黑手帮》,等等,这些小说中的“我”,都是侦探的朋友,有的当律师,有的靠卖文为生,“我”叙述的故事,主要来源于侦探的回忆,有时“我”也陪侦探去过现场,耳闻目睹一些实情,但大都属于背景材料,而重要案情还得靠侦探亲自口述。 由某个特定人物来叙述故事,同样具有上述诸多有利因素,尤其真实感和直接抒发感受,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不过,在散布迷雾,制造疑团方面,比起由侦探助手来叙述故事,是会有不方便之处的,这是因为“我”本身不介人案子,不像侦探助手那样,随时可以对案增及侦察线索发表结论性的见解,以迷惑读者。 当优,“不方便”只是相对而言,在高明的小说家看来,这种“不方便”并不是不可克服的, href='1429/im'>《罗杰疑案》是阿加莎的第六部小说,它的问世使阿加莎的声名大振,从而确立她在侦探小说领域的第一流作家的地位, href='1429/im'>《罗杰疑案》中的“我”是被害人罗杰先生的“好友”谢泼德医生,也是波洛所要追查的凶手,由凶手“我”充当故事叙述人,又能瞒过读者的眼睛,在推理小说史上是绝无仅有的,请凶手来讲述故事,不要说制造疑团多么不方便,恐怕连叙述的语气也会别扭得让读者无法接受,然而,我们读 href='1429/im'>《罗杰疑案》,并没有故弄玄虚的感觉,只是隐隐约约地感到“我”似乎有点儿什么难言的苦衷,但决不会意识到这是作者玩弄的花招、面对错综复杂的实情,轻信的读者稍不留心,就被狡猾的“我”引人“歧途”。可见,对于阿加莎这位小说大师来说,由特定人物“我”来讲述故事,并不存在什么“不方便”;任何叙述上的局限,她都能想出妙法,顺当地跨越过去。 陪衬的官方警探 在专门描写私家侦探的小说家看来,突出侦探人物的最好方法,莫过于对比;对比的最佳人选,莫过于同行中的官方警探。翻开爱伦·坡、柯南道尔、阿加莎、莫里斯·勒布朗、嘉斯东·勒鲁等著名作家的小说,你就会发现一种有趣的现象,官方在探都不是作者所要歌颂的主人公,而是私家侦探的陪衬人物。 爱伦·坡是推理小说的祖师爷,拿官方警探当陪衬,也是他的首创,在《毛格街血案》里,作者虽然没有塑造一个比较完整的警探形象,但警察的每一个侦查结果,每一个推测判断,都和杜宾侦探大相径庭,以警察的无能来衬托杜宾的精明强干,尤其最后一段,甘宾对警器的代表人物厅长的嘲讽,表现出作者对只会“否认事实,强调在理”的官方在探的极大蔑视。 拿官方否探作陪衬,究竟有何意义?依我看,主要有三个方面。 突出私家侦探的精明强干 警探是官方专职的侦缉人员,他们受过专业训练,又有实践经验,办案是有一定能力的。因此,用专职警探作陪衬,是进行高层次的比较,这对于显示侦探的智慧,是一种极好的方法。 在柯南道尔的作品里,为福尔摩斯作陪衬的警探有好多个,如 href='2080/im'>《血字的研究》里的葛莱森和雷斯垂德, href='2079/im'>《四签名》里的琼斯, href='2076/im'>《恐怖谷》里的麦克唐纳,《黑彼德》里的霍普金,等等,其中出现次数最多,给人印象最深的,是警官雷斯垂德。 在《贵族单身汉案》中,福尔摩斯和雷斯垂德同时调查一件案子,有位新娘刚举行婚礼后就失踪了,雷斯垂德从塞彭廷湖里找到新娘的结婚礼服、白缎子鞋、花冠、面纱和一只崭新的结婚戒指,于是就在湖里打捞尸体,他说,既然衣服在那里,尸体也不会太远了,福尔摩斯听罢捧腹大笑,幽默地说,通过同样英明的推论,每个人的尸体,都应该在他的农闲附近找到,雷斯垂穆声明已找到一位女人与新娘失踪有牵连的证据,福尔卑斯认为不可能,警官生气地说,福尔摩斯的演绎bbr>法和推理并不很实用,在两分钟内犯了两个大使误,他把从新娘结婚礼服口袋里找到的一张字条扔到桌子上,那字条写着:“一切准备就绪之后,你会看到我的,到时候访马上就来。F·H·M”警官认为新娘是被弗洛拉·米勒诱骗走的,这就是用地名字的起首字母签署的便条,是作案的证据,福尔摩斯拿起那张字条,叫了一声: “这的确非常重要。” “哈哈,你也发现是这么一回事了?” “极其重要。我热烈地祝贺你。” 雷斯垂德洋洋得意地站了起来,又低下头去看一眼。 “这是怎么一回事护他失声地叫了起来,癖你看反了!” “恰恰相反,这才是正面。” “正面?你疯了!这儿才是用铅笔写的便条。” “哦,这儿,这儿看来是一张旅馆的帐单,这使我很感兴趣。” “那上面没有什么,我也看过。”雷斯垂德说,“‘十月四日,房间八先令,早饭二先令六便士,鸡尾酒一先令,午饭二先令六便士,葡萄酒八便士,’我看不出这说明什么问题。” “你可能看不出什么来,但它还是十分重要的,至于便条,也很重要,或者说,至少这些起首字母的签字是根重要的,所以我再次向你祝贺。” 在这则对活片断的描写里,连续出现三次对比,一、雷斯垂德在塞彭廷湖打捞尸体;福尔摩斯认为徒劳无益。二、雷斯垂德断定新娘的失踪与弗洛德·米勒有关;偶尔摩斯却不以为然,三、雷斯垂德认为便条十分重要,是作案的证据;福尔摩斯却发现便条的反面更重要,那是一份帐单,是寻找新娘曲线索,后来,事件进展的结果表明,福尔卑斯的推出是完全正确的,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雷斯垂德的见解并非毫无根据的凭空想象,他有自己的思考方向和思维方式,要不是福尔摩斯在那里拆台,读者决不会发现其中的破绽。可见,作为一名官方警探,雷斯垂他还是相当称职的,有水平的,拿他当陪衬,无疑可以在更高层次上突出福尔摩斯的智慧,假如陪衬人物是个毫无侦破常识的公务人员,不仅无助于侦探智慧的发挥,还会使侦探的智能降格。 颂扬私家侦探的职业品格 夺探是国家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人员,警探受权于国家,秉公办案,为民解难,乃是他们的天职,私家侦探和官方警探不同,他们受雇于私人,办理案子,领取报酬,具有营业性质,套用今日的话,叫侦探“个体户”,在世人眼里,办案效率、职业品格、可信赖程度,“个体户”自然是不如官方的高,但是,在作家的笔下,恰恰相反,无论办案效率或者职业品格,私家侦探出比官方警探强得多。 如 href='2080/im'>《血字的研究》,案子是福尔摩斯侦破的,凶手也是福尔摩斯亲自抓获的,但功劳部归于警官,且看小说的结尾: 报上这样说:……破案神速之功完全归于苏格兰场知名官员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先生,这已经是一件公开的秘密,据悉,凶手是在一位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家中被捕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作为一个私家侦探,在探案方面也表现了一定的才能,他在这样的两位导师教诲之下,想来必能获得一定的成就,一般估计,这两位官员将荣膺某种奖赏,作为对于他们劳绩的表扬云云。 小说的结尾采用了鲜明对照的手法:一方是智力平庸,弄虚作假,“贪天功为已功”的官方警探;一方是才气过人,不求虚名,辛苦办案的私家侦探,把两者摆在一起,以前者对比后者,思想品格、聪明才智,谁高谁低不就昭然若揭了吗?作者借华生之口,赋打油诗一首结尾,颇具幽默,巨富于讽刺意味,表现了作者对那些平庸之辈,只会沽名钓誉的官方警探的极大反感,爱伦·坡那种蔑视官方警探的传统,在柯南道尔的小说里得到继承和发扬。 配合私家侦探捉拿罪犯 尽管私家侦探智慧横溢,判断准确,推理精密,善于侦破疑案,但是,最后对罪犯采取行动,往往要借助于官方在探的权力和武力,把案犯捉拿归案。 对于苏格兰场警官们的品行,华生有过种种非议,唯独在勇武方面,始终没有任何微词,在《红圈会》里,华生对警官有过恰如其分的评价:“我们的官方侦探在智力方面可能不足,但是在勇气方面决非如此。”基于这种评价,福尔摩斯办理案子,每到关键时刻,就把警官召来,协助逮捕案犯, href='2080/im'>《血字的研究》制伏罪犯的场面,就是对这种评估的印证。偶尔摩斯把凶犯马车夫诱至家中,亲自给他铐上钢手铐,而这时——bbr>.99lib? 马车夫愤怒地大吼一声,挣脱了福尔摩斯的掌握,向窗子冲去,他把十框和玻璃值得粉碎。但是,就在马车夫正要钻出去的时候。葛莱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就像一群猎狗似地一拥而上,把他揪了回来,一场激烈的斗殴开始了,这个人凶猛异常,我们四个人一再被他击退,他似乎有着一股疯子似的蛮劲儿,他的脸和手在跳窗时割破得很厉害,血一直在流,但是他的抵抗并未因此减弱。直到雷斯垂德用手卡住他的脖子,使他透不过气来,他才明白挣扎已无济于事了,就是这样,我们还不能放心,于是我们又把他的手和脚都捆了起来,捆好了以后,我们才站起身子来,不住地喘着气。 这段关于制伏罪犯的描写是很有分寸感的。应当肯定,由于有福尔摩斯的准确判断和诱敌巧计,才有可能给凶犯戴上手铐,但也应当看到,如果没有两名警探在场奋勇搏斗,凶犯还有可能从福尔摩斯的手里溜掉,所以,在这场捉拿罪犯斗争中,主角和配角各显其才,各逞其威,各得其所,表演都恰到好处,相反,假如作者把警官们写成面对凶犯而踌躇不前,或临阵脱逃,那就会失之真实,主要人物也就不是被突出而是被人为地拔高了。 借助官方警探的权力和武力,乃是私家侦探最后收拾罪犯所共同采取的一种途径,这不仅由于私家侦探形单力薄,制伏不了罪犯,还由于他们本身在法律上不具有行使拘捕的权力。除了爱伦·坡和柯南道尔的作品外,在其他描写私家侦探的小说里,也都可以看到陪衬的警官或警察。如:阿加莎描写波洛的小说,常与波洛配合的是杰普探长;勒布朗描写亚森·罗平的小说,同主角形成强烈对照的是探长加尼玛尔;嘉斯东·勒鲁的《黄室奇案》,为鲁勒达毕依做陪衬的是官方侦探弗雷德里克·拉桑,不过,这是个极其特殊的人物,既是陪衬,又是案犯,为什么小说家们都喜欢选用官方警探作陪衬?原因很简单:官方警探既能高层次地衬托私家侦探,又能及时有效地协助抓人;一箭双雕,艺术效果显著,何乐而不为?因此,拿官方警探作陪衬,便成为小说家们描写私家侦探的一种常用的传统技法。 推理小说的发展趋向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爱伦·坡创作的《毛格街血案》向世,标志着一种新的文学样式——推理小说的诞生,此后,经过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柯林斯的《月亮宝石》,法国嘉斯东·勒鲁的《黄室奇案》,莫里斯·勒布朗的“亚森·罗平探案”,乔治·西姆农的“梅格雷警长探案”,美国艾勒里·奎恩的“之谜”系列小说,英国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六十余部推理杰作,直至日本江户川乱步的《两分钱铜币》和松本清张的 href='331/im'>《点与线》,以及森村诚一的“三证明”,这一新兴的文学样式已从涓涓细水汇成浩荡洪流,从嫩绿小芽长成参天大树,并迅速繁衍为莽莽苍苍的大森林,在这近一个半世纪里,随着时代的演变,社会的进步,东西方文化的相互交流和渗透,推理小说这一文学样式在题材和写作技巧方面,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其中值得指出的,主要有三个方面。 “社会派”的崛起 从柯南道尔到阿加莎时代,推理小说的题材大都限于描写庄园别墅、高楼密室发生的案件;作案动机主要出于遗产争夺( href='2078/im'>《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或爱憎纠葛(《黄室奇案》),或世仇报复( href='1413/im'>《东方快车谋杀 6848." >案》),或金钱诈骗( href='7849/im'>《希腊棺材之谜》),案犯多数是被害者的所谓至亲好友。由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都相对集中,构思精巧奇特,推理严密巧妙,侦查过程合情合理,为读者所喜爱,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读者对这类只注重推理的小说开始感到不满足,因为它在反映社会生活上明显地存在着弱点,即对社会矛盾斗争的描写缺乏深度和广度,为弥补这方面的不足,适应广大读者的要求,“社会派”推理小说便应运而生了。 “社会派”推理小说的鲜明特征是;它把知识性和趣味性,传奇色彩和社会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具体地说,这类作品通过对曲折生动的案件侦破过程的描写,再现了社会的深刻矛盾,揭露政界、财界的黑幕,控诉、抨击黑社会之残翼,如本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脱颖而出的日本作家松本清张,他不满足于老一套内容,突破以往推理小说偏重拙写财产纠纷、男女私情、个人恩怨、流氓斗殴、诈骗抢劫的局限,把笔头指向社会的政界和财界。一九五八年,他发表了 href='331/im'>《点与线》,小说揭露了某部官员同奸商互相勾结,贪污受贿,谋取暴利,杀人灭口的内幕,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倾向,小说的发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受到广大读者的一致好评。.. 六十年代后期,日本森村城一发表了长篇推理小说《高楼死角》,荣获第十五届“江户川乱步推理小说奖”,此后,他又陆续发表了《腐蚀的结构》,获一九七兰年推理作家协会奖,《人性的征明》,获第三届角川小说奖。他写了 href='5793/im'>《青春的证明》 href='5799/im'>《野性的证明》五十多篇长篇或短篇推理小说,成为日本近年来名噪一时的“社会派”推理小说家。 森村诚一的推理小说是很受读者欢迎的,他的小说有两上特点,一、小说触及日本现实中存在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腐蚀的结构》,小说围绕着年轻的总经理土器屋贞彦被害和年轻有为的科学家雨村征男失踪这两起事件,展开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和斗争,真实地反映了日本六十年代工商业界垄断财团对中小企业的吞井活动的现实,淋漓尽致地暴露了官迷心窍,一心想爬上下届总裁宝座的高层野心政客名取龙太郎怎样通过娶妻、嫁女、杀婿等手段而捞取金钱的丑恶嘴脸。小说告诉人们,由野心政客和垄断财团结合起来支配一切的这种社会结构,是黑暗的、腐败的,正是它腐蚀着人们的灵魂,制造了无穷无尽的社会灾难和家庭悲剧,再如 href='5795/im'>《人性的证明》,描写一个红极一时的“家庭教育问题”女权威八杉恭子,为掩盖早年同美国一个黑人同居的历史,保住自己的声誉和丈夫的政治地位,竟亲手杀死自己亲生的混血儿子,还企图灭口,谋害了知情人,作者通过这一起谋杀案的侦破,不仅拆掉罩在八杉恭子脸上那“美丽而圣洁”的面纱,暴露出她的虚伪和凶残的嘴脸,而且触及日本和美国社会所存在的种种畸形和丑恶现象,抨击了西方文明的没落和欺骗性,森村政一对社会的批判是严厉的,多方面的,即使在《小魔王》这篇描写小学生具有犯罪知识和残虐性的短篇小说里,也不轻易..放过对社会教育弊端的抨击,二、既有推理小说的引人入胜,又有文学作品的艺术魅力,在日本,推理小说被讥为“通俗文学”,比“纯文学”低一等,登不上“文学艺术”的大雅之堂。森村诚一为扭转这种文学偏见,在艺术技巧上做了艰苦的精心的探讨;并取得显著的成就,他一方面继承了柯南道尔的文学笔调,精描细绘,把人物刻划得栩栩如生,使读者如见其人;把山岳河川描绘得美丽如画,使读者如痴如醉;把社会风情描写得真实动人,使读者如临其境,另一方面,他吸收了阿加莎小说结构的特点,用强了小说的故事性和趣味性,使之更具有可读性,森村诚一以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丰硕的创作成果,使自已成为当之无愧的“新社会派”推理小说的旗手。 此外,有两位作家也很值得注意,一位是日本的赤川次郎,另一位是英国的菲利斯·多萝西·詹姆斯,前者以《侦探故事》《花猫福尔摩斯丛书》著称,他的轻松、愉快、幽默的推理小说,成为日本近几年的第一畅销书;一九八五年,他被日本青年列在十位最受欢迎的作家之首,后者以《死亡的滋味》闻名于欧美,吸引着千百万读者,使西方重新兴起推理小说热,他们的小说主要特点是;情节经常以现实生活为背景,把现代人物和主顾溶入传统的推理小说的躯壳;文笔优美细致,富于幽默感,在读者心目中,他们无反是柯南道尔和阿加莎的最佳的接班人选。 心理分析在侦破中的广泛应用 在 href='1405/im'>《尼罗河上的惨案》里,波洛曾说;“心理活动才是一件案子的最重要的事实。”可见,传统的推理小说中的侦探,也是很重视心理分析的,不过,他们的着眼点是作案动机,以便从作案动机的分析中抓住破案的线索。 以描述人物内心世界的手法,从各个侧面探索人物的内心活动,分析犯罪心理特征,并结合逻辑推理,从而查出案犯,这是现代推理小说创作的又一种新的趋向。这类小说的作者把笔端伸人人物心灵最隐秘的地带,挖掘蕴藏在深处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引导人们去窥视形形色色的犯罪心理状态。 日本本格派(即传统派)著名推理小说家多岐川恭的力作《狂笑的人》,堪称是此类作品的代表,它叙述一个极其普通的公务员刀根刚二郎,因害怕五年前贪污内幕泄露出去而毁掉舒适、幸福的小家庭,便把一个跟他同居五年之久的情妇、原公司女职员杀害了,事隔一个月,刚二郎担心留下把柄,又偷偷潜人作案现场取走场上的挂钟(因钟的背面有公司赠女职员的题字),他在返回的火车上巧遇一位私家侦探,听他分析案情,疑心句句针对自己,不觉惊恐万状,私家侦探下车走后,刚二郎才意识到是一场虚惊,于是狂笑不已,不料同车厢坐着一位便衣刑警,见他狂笑失态,顿生疑窦,搜查他的包裹,发现犯罪的证据——挂钟,终于将他捉拿归案,小说告诉人们,对那些作案谨慎的罪犯来说,尽管在他们身上打着“小心谨以、倾谋远虑”等特征印记,然而在另一方面,疑神疑果、心绪不宁、气量狭小这类气质,却往往使得他们在精心策划的犯罪案件中归于失败,正如艾勒里·奎思所说“他(指罪犯)总是亲手编织出自己终于陷落其中的那张罗网。”同其他小说比较起来,《狂笑的人》并不以情节取胜,却以刻划人物的复杂多变的心理特征见长,它借助心理描绘的手法,把刀根刚二郎的谨慎、多疑、自私、残忍的性格特点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从而引发人们去认识犯罪的客观因素和心理特征,这就是《狂笑的人》这个短篇不同凡响之所在。 再如短篇小说《视线》,它是日本杰出的推理小说家石泽英太郎的力作,曾获第十二届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小说叙述了一起用“视线”杀人的事件:某银行遭到抢劫,职员高山伸手要按警铃,强盗当即开枪把他打死。后据强盗交代,站在强盗面前的职员有川,好像吃了一惊似地对旁边的职员高山的手看了一眼,强盗被有川的目光所吸引,便立刻向高山开了枪,有川的视线把高山杀死了,可是,有川投向高山的视线,究竟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呢?这是个难题,因为视线是不可能留下证据的现象,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是无意识的,那么谁也不能证明他是故意的,因此,侦察科长认为;强盗抓到了,男子就算了结了;追究视线不是警察的业务范围,而且也不会得出什么结论,但是,负责侦查的梶原刑警对那个视线根源的疑念,却怎么也不能从心底抹去,经深入调在,原发现一个事实,有川最近刚结婚,新娘春日江飒子是常务董事的小姐,他们两年前订婚,但在抢劫案件发生前一个月,这位小姐又爱上了高山,提出要与有川解除婚约。根据这一事实,梶原刑警—— 越是怀疑就越觉得有川的视线有意识的可能性大,在那起抢劫案件之前一个多月,与春日江家一度提出与有川解除婚约的日期是相吻合的,这个情况,可以想象,有川很快就会知道,因此他对高山怀恨在心,这也是很自然的。 那时,突然发生的抢劫案件,如果大胆想象的话,高山的确是个勇敢的人。 在强盗面前伸手要按警铃这种举动可以证明这个论断。强烈要求春日江飒子和有川解除婚约的事信也足资证明。 就在那一刹那—— 有则认识到高山那勇敢的行为,如果看他一眼,强盗就会向高山开枪吧,即使在这样的刹那之间,有川也会想到的。于是—— 有川把视线投向高山的手。砰的一声,高山死了。 …… 梶原闭着眼睛。他认为自己的推理是正确的。 然而……然而用视线杀人,法律是不管的。 视线杀人,究竟有意或无意?这是无法做出明确判断的,但是,梶原刑警出于一名警察的正义感和职分,不甘心就此作罢,他继续侦察,发现了案件干系人的婚姻纠葛,并以此事实做为立论的前提,对视线杀人者和被杀者进行大胆的现场心理活动的想象,并结合逻辑推理,推出有川故意用视线诱导凶手枪杀了勇敢、善良的情敌的结论,可是,法律是不管用视线杀人的。因此,原只能“把表达人们意图的表现形式的‘视线’也能杀死人这件事,铭记在心里”,同样,这篇小说也不以增节取胜,而以大胆想象、心理分析见长。 森村诚一的“三证明”和菲利斯·多萝西·詹姆斯的《死亡的滋味》,在犯罪心理描写方面,也都做了卓有成效的尝试,这里就不一一细述了。 引入现代的侦破技术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也即柯南道尔他们生活的年代,由于科学技术相对来说还不很发达,因此,不论私家侦探或官方警探,借助科学技术破案的情况实属罕见,侦探侦破各种疑案,全凭个人的聪明才智,在 href='2080/im'>《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从街道上一辆马车车轮的轨辙和拉车的马随便走动的痕迹,推测出凶手是出租马车的一个车夫,在 href='3411/im'>《斯泰尔斯庄园奇案》里,波格从一封被涂改过的信件上,发现了凶手的蛛丝马迹,在江户川乱步的《黑手帮》里,明智小五郎从作案现场的脚印被尖硬的东西扎过的痕迹,推断出作案人就是主人家中的学仆牧田,在 href='7849/im'>《希腊棺材之谜》里,艾勒里从一封由打字机打出的恐吓匿名信上的一个符号,发觉了恐吓信地制者的踪..迹,这些事例,从各种角度证明他们是那时代侦探界最杰出的代表,福尔摩斯以善于群从车辙足迹而感到自豪,他对华生说;“侦探学所有各个部门中,再没有比足迹学这一门艺术更重要而又是易被人忽略的了。幸而我对于这门科学一向是十分重视的;经过多次实践以后,它已成为我的第二天性了。”他的这一段表白,为他以后每次办案必到现场察着指印足迹埋下总的伏笔。 可是,从二十世纪中叶以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侦破与反侦破的实践经验不断丰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如果小说还继续描写侦探沉缅于手印足迹、轮值字体的辨析,那显然是不符合现代的社会生活实际的,而且侦破技术也会使人觉得粗浅、老套,显示不出侦探的智慧。于是,为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生活的潮流,当代的一些推理小说家便在他们的作品里注入现代的侦破技术,也即借助现代的科学技术解决侦破过程中的某些难题,如森村诚一的小说《腐蚀的结构》第九章“夜半枪声”,其中有个情节;土器屋经理被枪杀,现场有位名叫板本的干部受到怀疑,搜查官便对板本进行火药味检验,属阴性反应,这就排除了他作案的可能,因此,也就放弃对板本的怀疑,又如日本草野唯雄的《本来面目》(奎恩选编《日本推理小说杰作精选》),叙述一位科学的侦探小池五郎运用“复颜法”技术,在一颗从垃圾堆捡来的女性头盖骨上面附上粘土以为肌肉,使之恢复生前的容貌,并藉此寻踪追迹,抓出一个杀害这位女性的罪犯。 描写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侦破案子,最典型的莫过于日本岛田一男的小说《现场的陈述》(《日本推理小说选》)、小说叙述一名老抢劫犯在一家旅馆的房间里饮弹身亡,像是自杀,实则他杀;侦查部立即对此案进行全面侦察,物理班技术宫把大型热线摄影机搬到现场,拍摄已经离去的人的影像,毛发班技术官用毛发分析血型的技术,从现场采集的毛发查明死者及其姘头冈本加代的血型,化学班从烟灰所显示的染色反应,确定其香烟牌号;从烟带上的唾液分析出三种血型;一名博士用细胞凝集反应法,从手枪上的指纹验出第四种血型,大学解剖专家从尸体的血液里检查出酒精和盐酸二醋酰吗啡——麻药。心理班技术官起用测谎器,对两名嫌疑对象进行测验,从中排除一名。特别侦查部经过一系列科学技术鉴定,取得准确的证据,结合逻辑推理,终于得出准确的结论;冈本加代这个女人是作案的主犯。 像《现场的陈述》这样全面运用现代侦破技术的小说,为数并不多,不过,做为一种新的创作趋向,它是有现实基础的,因而也必定是有生命力的。 无论是“社会派”或者“新社会派”,也无论是“心理分析派”或者“科学侦查派”,他们都在新的领域里做了十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引人瞩目的成果,但也无庸讳言,他们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一个弱点,那就是:小说没有给广大读者留下一位智慧横溢的栩栩如生的令人怀念的侦探形象。要知道,小说中的故事情节和山川景色,无论多么神奇和美妙,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在读者的脑中逐渐消失,而福尔摩斯和波洛却永远驻在人们的心间。 后记 就写作题材而言,推理小说描写的是刑事案件的发生和侦破过程;就写作目的来说,推理小说颂扬法制,抑恶扬善,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法律、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从这两个方面来看,推理小说无疑属于“法制文学”之列。关于“法制文学”,著名记者梁厚甫先生有言道:“文艺作家把法律的原理,注入群众的心中,使人民群众明白法制的重要性,因而产生社会上的制裁的力量,令把法律拿在手中的人,不敢肆意妄为。这才是‘法制文学’的真意。”这话颇有见地,一语道破“法制文学”的性质和严肃的宗旨。 作为“反映着社会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的侦探推理小说,内容严肃,形式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理应受到尊重和提倡。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我们有些作者由于受到某些“严肃文学作家”的歧视,创作起此类小说来,却理不直,气不壮,甚至不好意思署上自己的真名。有些读者读起封面标有“案”、“谜”之类的书,也未免有点羞羞答答、躲躲闪闪,怕人嗤笑自己情趣低下。在这种反常的社会心态的作用下,中国的侦探小说长期在岩石缝中冒芽,在瓦砾地上生长,难怪老是长不成大树。不过,有时候我也会想起十年前,通俗歌曲和通俗歌手的命运。因为“通俗”总是被某些人曲解为“庸俗”,一字之差,使得他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当然也挤不进音乐家之林。如今雨过天晴,状况大大改观,难道 4e0d." >不是吗?有哪个电视台、大舞台上,没有通俗歌手的足迹和歌声?一九八六年全国举行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青年歌手大奖赛,乃是通俗歌曲和通俗唱法得到群众——尤其是专家承认的标志。 于是我又想,什么时候能在我国文坛上,出现一、两位姓中?t>国姓的柯南道尔、森村诚一,高擎侦探推理小说的大旗,走上全国性的小说评奖会的领奖台上,那也许就是推理小说春天来临的信息。那时候,说不定柯南道尔或克里斯蒂就会漂洋过海,返回东方,在中国某个有福气的人家投胎转世呢! 我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颜剑飞 1988年4月 于厦门大学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