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巫蛊师》 第一章如意斋 人生总是会有很多谜团。 一件整天看着碍眼的东西,到了要用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越是着急去办事情,越是打不到车、出门才发现没带钥匙!刚到地方就下起瓢泼大雨,等了半天结果还被对方放了鸽子——人若是倒起霉来,就像是冥冥之中有人在故意搞你一样。 沈青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由无数大大小小的谜团组成。但他并不认为这只是单纯的运气问题,尤其在学了概率学后,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大概正处于一个小概率事件的集中活跃范围之内。 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理科生。 若是别人遇到这么多奇怪倒霉事大概会选择去庙里烧个香求求菩萨,而沈青经过一系列认真分析之后,养成一套新习惯:所有物品使用后都放回原位,出门前先看天气预报,钥匙手机公交卡挂在玄关最显眼的地方,雨伞的位置改放在门背后——以及,跟鸽子精绝交。 除了最后一项,他基本都做到了。没办法,他实在是太好脾气了,根本说不出狠话,从小被乔小倩一手欺压出来的,怂得彻底。 沈青人生的画风突变,始于八岁那年遭遇的一场车祸。他已经不大记得当时的情形,只记得某天在医院的病床上醒来,四周一片刺目的魄,自己在突然之间就成了孤身一人。不久,一个自称是远房亲戚的女孩来照顾他,并且,从此在他家里一住就是十年。 她就是乔小倩,在此之前沈青完全没听过这个名字,也根本不认识她。说是来照顾他的生活,然而实际上沈青不仅要学会照顾自己还得照顾她,并且她还霸占了平板、手机、电脑,让年幼的沈青除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外,根本没有其他事好做。 所以在她各种惨无人道的欺压之下,沈青的学习成绩特别好,一直都是学霸。 后来,沈青以全省理科状元的好成绩,考进了本市的南湘职业技术学院:一所毫无名气、招生全靠播广告的私立职业技术学校。 事实上,他的高考成绩远超一本分数线,国内名校随便挑!但是放榜的时候,他才发现高考志愿被人篡改,当场就傻了——他的人生设定似乎就是各种怪事和小概率事件的集合,毫无逻辑也无法预料,总之任何事都不会乖乖朝着他预想的方向发展。 这回已经不是点背或者倒霉这么简单了,显然就是有坏人啊! 始作俑者在听说之后毫不掩饰地笑到满地打滚,问他有没有想好到底是学厨师还是美容美发还是挖掘机,还挺难选的吧? 跟这个隔三岔五就要闹妖、脑回路清奇的女人在一起生活了十年,时刻伴随着各种奇怪的想法。沈青经历了三次转学、六次搬家,她甚至连随便找个借口都懒得动脑子:今天天气不错,我们搬个家可好?但是,旁的事也就算了,高考对他来说太重要了,这次他不想再被这么糊弄过去。 沈青自认心理素质已经跟城墙一样坚固了,但这次还是忍不住冲她大发一通脾气。然而乔小倩却异常安静地看着面前被逼急的老实人,只是淡淡地说一句:你是沈家人,命中注定要成为巫蛊师的。老老实实地,别瞎折腾了。 沈青愣住,问她是什么意思,她却笑着摆摆手:明天再告诉你。 明天,是他十八岁生日。 但是乔小倩就像人间蒸发一样突然消失了,没有告别,也没有任何解释。昨天还在陪他说话、拿他寻开心的一个鲜活的人,就这么生生从他的生活当中抽离,就像当年突然离世的父母一样。 连行李都消失不见,竟是没留下一点痕迹。 这是他最永生难忘的一个生日。少了她,他又变回孤零零一个人,生活平淡得无聊致极。以前觉得她好烦,事事都要管,就连悄悄躲在被子里玩会儿手机都会被揪出来;然而现在她整个人消失不见,他不仅没有觉得开心,却更烦了。 沈青突然意识到,斯登哥尔摩综合症大概是真实存在的。才自由了没几天,他居然就开始怀念被管束的日子了。 好在这段别扭又晦涩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太久。 身为本省高考的理科状元,他的录取通知书居然是由校长亲自送来的,敲锣打鼓地连电视台记者都来了。当老校长无比热情地把大红色录取通知书和全额奖学金一起交到他手上时,那种场面,他实在是说不出‘我不去,我要复读’这样的话来。 沈青内心是拒绝的,虽然事实上他不仅接受了奖学金,甚至还非常爽快地答应了校长拍招生广告的请求。 这事没过多久,大概是怕他反悔,学校竟然提前举办了新生欢迎会,他的巨幅照片被摆在礼堂最醒目的位置上,并且郑重地载入校史——据说是建校以来最高分录取的学生,立刻就成了全校的吉祥物,他代言的招生广告在电视台滚动播出。 虽然倍受瞩目程度跟个流量小明星一样,充满优越感的大一生活也没能让他的心情好起来。他用尽了各种方法只想知道乔小倩去哪了,然而一直都没有关于她的任何消息,这个人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坦白地说,这一年大学生活是他十年来最接近正常人的日子了,而他却一直纠结于乔小倩留下的疑团。好像只有弄清楚这件事,后面的人生才能有意义一样。 直到昨天晚上,他突然收到一条乔小倩的信息: “我店里招人,你过来面个试吧。” 所以,沈青今天穿了一身与年龄极不相称的黑色西装,按着定位信息找到那家店,神情严肃地开始人生第一次面试。然而面对着柜台里那张中年男人的陌生面孔,却莫名紧张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是,卖保险的?……推销墓地的?” 那位大叔看上去三四十岁,身材高大壮硕,面相却十分和善,一脸疑惑地打量他这透出一股浓重丧葬气氛的古怪行头。 这店名叫如意斋,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是家做字画装裱生意的百年老店。两间门脸,虽然不大却装修得古香古色,韵味十足。 高档的玄色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八九十平的店面里摆的全是明清檀木家具,博古架上是各式价值不菲的古董文玩;比较惹眼的是临街的橱窗前摆着个两米多宽的大鱼缸,却只养着一条锦鲤。 那鱼体型肥硕饱满,五六十公分长,通体大部分呈温润的白玉色,长须,从头到背上有几个深色斑块,像是绯与墨交叠,却透出种诡异的深紫色。鱼儿十分慵懒地缓缓游动,瞧着雍容华贵、悠然自得。 沈青有些尴尬地挠头,视线从鱼缸收回来,望着柜台里坐着的那个人,深吸了一口气,说: “都不是!我是来应聘的。” 六月初的湘西,室外气温已经达到31度了。 一个十八九岁的小屁孩,居然穿成这个鬼样子——古怪的审美暂且放在一边,问题是,你不热吗? “应聘?” 怎么瞧着像参加葬礼来的?还是你对应聘这事有什么误解?——中年人冷笑一声,指了指身后扇形匾额上的“如意斋”三个字: “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 少年抬起眼皮瞧了瞧,面无表情地诚实道: “不知道。” 中年人笑了笑,重新坐下,视线又回到电脑屏幕上,显然没把他当回事:“我们这儿不招人。……出去的时候顺便把门儿带上,慢走不送。” “我叫沈青,你们老板让我来的。” 沈青有些急了,掏出手机,翻出微信聊天记录,伸到他面前:屏幕上有一张照片,底下附着一句话,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中年人看了一眼,还是说道:“我们如意斋的规矩,从来不招外人。” 沈青晃了晃手机,示意他认真再看看那张照片。 照片上是个年轻可爱的女孩,只化了淡淡的妆,看上去十分清爽,拍照的地点就在这家店门口。发消息的正是她本人——乔小倩,这家店的老板。 “你要是做不了主,就问问你老板。” 也许是沈青强硬的态度令他有些意外,中年人眯起眼睛想了想,最终拿起自己的手机:“……你等会儿。” 他站起身的时候,沈青这才发现他几乎高出自己一个头,就像堵墙一样立在面前,无形的压迫感让人觉得连WIFI都被挡完了。 沈青顿时心里一怂,莫名就有种调头想跑的念头。但是出于想见到乔小倩的决心,他最终还是选择站在原地没动。 中年人当面拨出了一个号码,很快就接通了: “乔小倩你丫有病吧?就这破店还需要招人吗?有这个必要吗?……你这做的什么生意自己心里没点逼数吗?!还叫人来店里应聘?成心给我添堵的吗?” 没想到他劈头盖脸就是一通吼,直把沈青吓得一个激灵。那人见状,却十分和善地笑笑,那意思:不是冲你,别紧张。 沈青表情抽搐了一下,想逃跑的念头愈发强烈。 大叔的气势始终是压倒性优势,底气十足地继续对电话那头说道:“呸!才当了几天店长,真拿自己当盘菜啦?……给你嘚瑟的!规矩都忘啦?” 乔小倩这个店长,跟想象中似乎不太一样。 “是乔小倩吗?我要跟她说话!” 意识到那个消失许久的人就在电话另一端,沈青心里着急,忍不住伸手想去夺大叔的手机。 没想到大块头的大叔竟是灵巧地向后一躲,轻易就避开了沈青的手:“啥?……你认真的吗?老板知道这事吗?” 通话很快结束了,中间沈青几次想要夺他的手机,却被他不动声色地避开。 “你确定?……好吧,我知道了。” 第二章入行吗少年 末了,大叔挂断电话,手机收回口袋里,双臂抱在胸前,盯着满是怨念的沈青又看了一阵,才缓缓说: “你这小孩儿,要想留下也成!但是得遵守我们如意斋的规矩: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看的别看,不该管的别管!最重要的——得听话,能做到么?” “乔小倩呢?” 沈青压根儿不接他这话茬,直接问道:“当店员没问题,但我总得先见着老板吧?” “合着我刚才说的话,你是没听见、还是没听懂啊?” “我是冲她来的!又不为找活干!……她在哪?!我要先见到她!” 那人最终还是妥协了,他耸耸肩:“说晚了。她有事,现在已经离开湘西了,最快也得下月才回来。” 沈青表情有些沮丧,只得先答应下来:“……那好吧。” “好!那么,重新认识一下吧。” 中年人嘿嘿一笑,站直了身子,友好地伸过手来:“在下王富贵,你也可以叫我老王。这家店里除了老板,就我一人!” 王富贵,这名字听起来,常见得就跟假名一样——还假得特别不走心,跟他这一脸假笑倒是十分相称。 不过这不重要,沈青的目标是乔小倩,其他的都与他无关,哪怕你叫王铁蛋呢。 “幸会。” 两人各怀心思,客客气气地握了个手,算是正式认识了。 “从店里出门右拐,过一个十字路口就是商业街,你先去挑件画风正常的衣服换上,钱算我的。” 一脸懵逼。 老王说着,满是嫌弃地递过一张卡来:“你说你,好好儿一正经小孩,哪怕是整成个杀马特脑残造型我都认了!谁教你穿成这样?!拿如意斋当殡仪馆么?……我可丢不起那人。” 这人说话带点京腔,语气相当客气,态度却是成心挤兑人。 沈青气得暗暗咬牙,但向来好脾气的他最终也只是狠狠瞪了那人一眼,忿忿地拿过那张卡,摔门而去。 才头回见面就刷爆卡,这事似乎显得不太讲究,但乔小倩说过: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这人看上去只是个店里的伙计,模样挺凶,心地不坏,就是嘴损,还爱充大头——对付他们这种装逼犯根本不用客气,花钱花到他肝儿疼比揍他一顿解气多了,更何况他这大体格一看就知道打不过。 沈青打定主意,决定狠狠敲他一杠。 湘西市不算大,像模像样的商业街就这么几条。平时乔小倩没事就爱拉他陪逛,这一带他熟得很,会员卡都不用带,直接刷脸。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从头到脚焕然一新的沈青全身潮牌,拎着大包小包地回到如意斋。 店里照旧没有顾客,老王闲着没事,正站在窗边喂鱼。 其实这如意斋,沈青刚进来时就觉得有点怪。明明是个字画装裱店,屋里装修陈设都很讲究,墙上却连一张字画也没有。大门正对着张吧台,边上是会客厅;全店最醒目的就是那块匾,却根本瞧不出是做什么生意的。 不过,最奇怪的是那个鱼缸。 鱼的模样古怪也就算了,锦鲤又叫风水鱼,虽然有不少商铺喜欢把鱼缸摆在屋里,但位置还是挺有讲究的,除了水族馆和饭店,很少有人直接摆在橱窗里。而且正对着鱼缸的墙上还挂着台电视,就像是怕鱼无聊,专门给它解闷儿的一样。 这间会客厅的布局都围绕着那个巨大的鱼缸,占据主位,似乎只有它才是整间屋子的主人。窗外人来人往,不远处就是大卖场,熙熙攘攘十分热闹,唯独这家店冷冷清清,显得与环境格格不入。 而且,凭他对乔小倩的了解,就她那种爱热闹的性格,怎么会开这么沉闷的装裱店?奶茶店、电玩店明明更符合她的偏好!不过,她这个人行事向来难以预料,任何不合逻辑的事,只要跟她沾边就都不会觉得奇怪——疯一样的女人。 算了,分析乔小倩的想法往往都是没有结果的,沈青选择放弃。 老王盯着他瞧了半天,差点没认出来。 沈青换了身行头:上身是件干净爽利的短袖运动衫,搭配浅蓝灰长裤,限量版运动鞋,整个人都显得十分精神,衬着一张小脸倍儿帅——等等,这么短的时间居然还抽空做了头发? 操,我是不是太低估这小崽子花钱的能力了? 沈青摘了墨镜,一脸不屑地把那张卡丢回给他:“还当你多有钱呢,额度才五万!……随便一刷就爆了。” “小兔崽子!拿我当冤大头呢?!”老王一听这话果然炸毛。 他这反应倒在沈青意料之中:“小票都在袋子里,你要不嫌丢人,现在可以拿回去退。……小爷累了,懒得动,也丢不起那人。” 说着,沈青把东西朝茶几上一丢,毫不客气地自个儿歪沙发上了。终于出了口恶气,神清气爽。 “老纸一个月才六千块!丫倒是挺能造啊!真不愧是乔小倩一手带大的,跟那败家娘们儿一德性!” 这话虽然故意说得咬牙切齿,但在沈青听来杀伤力却十分有限。也不知怎的,这人虽然模样显凶,沈青却觉得他其实挺好相处的。 老王恨恨地扫了那些纸袋一眼,全是大牌,隐隐就觉得一阵肝疼。他一边发着牢骚,一边却从冰箱拿出两盒冰牛奶,阴沉着一张脸坐到他对面: “倒霉孩子!你要不把今天花出去的给我挣回来,这辈子都别想离开如意斋!” 说实话,这人棱角分明的一张脸,像极了港片里的黑道大哥。只是沈青认为,冰箱里常备牛奶的人,怎么可能是坏人。 一改方才的拘谨,沈青毫不客气地接过牛奶,熟练地把吸管戳进去:“你放心,在见到乔小倩之前,小爷哪也不去!你赶我也不会走的!” 老王冷笑一声:“就是因为你,她才能破例从当家的手里得了这家店面!那死丫头辈份低,见着我都得乖乖叫声叔。要不是因为这事,现在哪能混得这么风光?” 这话听着酸溜溜的,猜着大概还是跟钱有关。沈青翻了个白眼,说:“哼,她照顾我?我照顾她还差不多!” 两人正聊着,此时电视屏幕上画面突然一换,进了一条特别土的广告,几百学生对着镜头大喊:“学XX,到南湘!” 沈青咬着吸管,差点一口牛奶喷出来。就在他手忙脚乱找遥控器的时候,中华好舌头的声音莫名就提高一倍,大声念出广告词: “美容美发电气焊挖掘机,王牌专业招生中!我省理科状元在此就读,不爱清华爱南湘!招生咨询电话XXXX……” 万幸,在自己即将出现在电视里的前一秒,沈青按下了电源开关。 短暂地安静数秒,老王突然就哈哈大笑起来,嘎嘎地跟公鸡打鸣一样。 沈青黑着脸,不说话。 “挺厉害啊你!理科状元!……这么想不开,考那个破学校?他们这是花了多少钱把你给买了?” 沈青恨恨地小声道:“谁知道乔小倩改我志愿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可我瞧着你挺乐意的啊!” 老王继续笑道:“不是还替人拍了招生广告?一到招生季电视台就滚动播出,比当红小明星出镜率都高!……别说,你还挺上镜的哈哈哈哈!” 简直是人生污点好吗? 如果不是因为乔小倩走的时候,卡上就剩下两块钱!如果不是因为土豪学校提供了全额奖学金,连饭卡都是现成的!——不去报道,难道要饿死在家里吗?!横竖拍条广告还能有钱赚! 当然,如果早知道效果这么LOW,他肯定打死也不会同意的。 老王笑了半天才慢慢停下,幸灾乐祸地劝道:“万一你就此出道就能红了呢?” 沈青却有点恼羞成怒:“这些事,都得记在乔小倩头上!” “喛,这事啊,你也别怨她。就算她不改你志愿,我们当家的也会想别的法子,把你留在湘西。” “什么意思?” 老王笑眯眯地看着他:“巫蛊师的事,她没跟你提过么?” “提过,但是什么也没说。就是为了这事,我才非要找到她问清楚不可。” “是欠你一个解释。” 老王扬了扬眉,又说:“这一行的规矩,不能向未成年人行巫蛊之事。哪怕是行内人的后代,也要等成年之后,由其本人来自行选择要不要入行。” “入……行?做巫蛊师吗?” “对。” “这,不是邪术么?……就是降头术?扎小人那种吗?” “术法无所谓正邪,只有人心才分善恶。” 说到巫蛊术,他竟是立刻换了个表情,一脸严肃道:“扎小人那叫封建迷信,巫蛊术,这是科学。” 连这都叫科学了?科学这么没有下线的吗? 沈青表情有些复杂:“你……能不能别这么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这怎么能叫胡说八道?” 老王瞪眼道:“此术自古就有。人们管能够驾驭鸟兽的人称为驭兽师,能够操纵蛊虫的便称巫蛊师。之所以是‘巫’字打头,因为此术并非源于中土,与中原正道相差甚远,中原人觉得此术太过阴邪而一直认定是妖术,既不了解也不愿接受,慢慢地,就越来越被妖魔化了。” “虫,虫子啊?” 老王认真地做出解释,沈青的目光却不由落到博古架上摆放的几枚琥珀上。 金棕色的琥珀有鸽子蛋大小,色泽通透,里面一只蜘蛛样的小虫栩栩如生。之前瞧见它倒也没觉得什么,然而在讨论巫蛊话题时再看它,突然之间就有种毛孔直竖的诡异感。还有那条紫色绯盘的锦鲤,这会儿怎么看也不像只是条普通的鱼了。 老王倒没注意到他片刻的走神,继续说道:“其实蛊术的应用范围还是挺广的。比如医书上记载的,古时候因为消炎药品短缺,为了治疗溃烂不愈的伤口,郎中就有饲养果蝇幼虫和水蛭帮助清理腐肉的,《黄帝内经》和《本草纲目》里都有记载,算是中原人能接受的、技术含量比较低的蛊术了。” “我读书很多的,你最好别骗我。” 第三章下蛊 “苗疆有蛊婆,云南有蛊师。在气候湿热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哪怕是在现代社会,蛊术也还是很常见的。” 老王说道:“起初,蛊术只是被人们用来驱虫避邪治病,只是发展到后来,遇到高人之后便被开发出更多更新鲜的玩法而已。” “我父母也是巫蛊师吗?” “当然。” “那,也还是算了吧!……我可没打算加入你们。”沈青突然摆手道:“我只想知道,为什么我就不能离开湘西呢?” ——难道我努力学习这么多年,就是为了考这个糟心的学校? 老王抓抓头发,有些为难地笑了笑:“这个嘛,说来话长。” 这时,前台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老王说了句“你先等会儿”就站起身,走过去拿起听筒:“如意斋,哪位?” 一说到关键部分就强插广告! 沈青无比怨念地看着他的背影,满脑子都是“巫蛊师”三个字。说不定,就在这个不大的房间里,就藏有很多看不见摸不到的虫子,只要自己走错一步就立刻尸骨无存或者变成僵尸。 大白天的,一想到这儿就莫名打了个冷战。在紧张情绪支配下,沈青无比灵光的大脑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推理分析,得出个结论: 这家伙不是搞传销的吧?整一个特别邪乎说不清的玩意,吹得天花乱坠,然后骗我入伙?等等,难道说,乔小倩也加入了这个地下传销组织?人身自由受限? 他很快就否认了这种可能性:那鬼丫头可不好糊弄!乔小倩可精着呢,以她的段位,估计能把骗子们欺负到哭着去报警! ——所以这就是在成心拉我入伙了咯?哼,就凭老纸的智商,这么优秀的全省理科状元,就是去学挖掘机也不能干你们这种邪门歪道啊! 老王此时背对着他,从后面看来尤显得肩宽背阔,壮得跟个健身教练一样!这要是谈崩了动起手,沈青肯定怂得毫无悬念。不过,此时老王的注意力全在电话的另一端: “裱画怎么还非要乾隆年间的纸?……成吧,大的没有,小的还有一些。……是的,我在店里,你随时都可以来取。” 巫蛊之术都是蛊惑人心的,你们都‘巫蛊师’了,居然还会做正经生意?打死你我也不能信啊!得,还是不跟他较这个真儿,趁机早点开溜吧。 沈青扁扁嘴,小心翼翼地站起身,轻手轻脚地一点一点往门口移动。 “店长不在,我走不开啊!……嗯,那好吧。”老王继续专注于电话,并没有觉察身后跟做贼一样的沈青。 “你等等,我找支笔啊。” 老王将听筒夹在肩窝里,伸手到柜台里头摸索着,拿出一本便笺:“……行了,您说吧。” 好机会! 沈青毫不犹豫地拉开花格木大门,一个箭步就蹿了出去,然而“砰”地一声巨响—— 老王吓了一跳,慌忙回过头一瞧,见沈青两手抱着脑袋蹲在门口的玻璃门边上。到底是大价钱来的防爆玻璃,被这大脑瓜子正面撞上竟是一点事也没有。 撞击的声音相当大,甚至于连电话另一端的人也有所察觉,老王使劲憋住笑,对那人说道:“没事,店里新来了个小朋友,没头苍蝇一样,正闹妖呢。” 老王匆匆结束了电话,幸灾乐祸地来到他面前:“怎么着,想开溜啊?” “你们!……这是什么妖法?!” 沈青眼冒金星,感觉整个脑子都撞飞出去了。 “这妖法叫‘钢化玻璃’,防火防盗防傻缺,厉害吧?” 老王笑嘻嘻地凑上前打趣他:“怎么样啊少爷,严重么?用不用上医院?咱是先看看脑子呢,还是先挂个眼科?” 毫无人性!沈青抱着脑袋,痛苦地闭眼:“大白天的不做生意,关门干嘛?!” “脑瓜挺结实啊,我看没事!那还是先瞧瞧眼科吧。” 老王大手揉揉他的脑袋,蹲在他身边,那表情摆就是明目张胆地嘲笑。 沈青不说话,脸涨得通红,冷不防猛然站起身,推门还想往外跑,却不料被人一把拽住腰带: “哪去啊?” 老王力气果然大得很,单手就把他控制住了:“这才刷爆我的卡,就想开溜啊?” “你撒手!” 沈青绝望地挣扎一阵,被老王像拎小鸡崽儿一样甩回屋里、直接摔到沙发上: “给我老实呆着!小屁孩儿!” 老王目光猛然一凛,突然间就换了个表情:“我可不像乔小倩那么好性儿!把我惹急了,我就拿根铁链子、拴狗一样把你扔地下室里好好**几天!” 糟老头子真是坏得很! 沈青艰难地咽了咽,乖乖认怂,保证不跑了。 “那就给我消停点!” 老王似乎还有别的事要忙,吓唬一通就转身进了库房。 这样一来,沈青倒是更加坚信自己的猜测:肯定就是搞传销的黑窝点!普法栏目里都说了,限制人身自由是第一步啊!然后就要开始洗脑了吧!……旁的不说,就天天吃烂菜叶子这一条我就不能干的! 一面想着,他悄悄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来,键盘上刚刚按出110还不及拨通,就听老王的声音像幽灵一样从仓库里传出来: “顺便告诉你一声,你刚才喝的牛奶里,被我下了蛊。……味道如何?” 沈青面如死灰,默默按了取消键:下蛊这事,报警也不一定管用吧!不能冲动啊! 沈青勉强冷静了一下,凭着有限的医学知识,立刻弓下腰,使劲用手指抠起了嗓子眼儿,艰难地想把方才喝的东西吐出来。 “别费劲了。” 这时,老王抱着一个长方形的大纸箱从里屋出来,看都没看他一眼:“巫蛊术要是能这么容易破,还能被传得这么邪乎?还理科状元呢,你到底有没有长脑子啊?……喂,差不多得了啊!敢把我的地板弄脏,看我削不死你。” 他瞪起眼睛说话的时候,相当恐怖。 沈青立刻停止动作,乖乖在沙发上坐直。 纸箱里是一刀牙白的老宣纸,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才一拿出来,立刻就能闻到那股手工宣纸所特有的淡淡香味。 老王小心地揭下数张,用桌上的毛边纸裹了,轻柔地将纸张卷紧,收进海报筒里。整套动作看上去手法极为熟练,干净利落,像是个熟手。 沈青坐在原处,紧张地连动也不敢动,生怕随便动一动就会突然毒发身亡。 老王笑着摇摇头,从容不迫地将宣纸打包好,又抱起纸箱送回库房。 沈青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默默脑补了自己的一百种死状:七窍流血,口吐白沫,各种奇怪的小虫从眼睛鼻子嘴里往外爬……等等。 老王再次出现的时候,原来那件外套已经脱掉了,换了件茶色的外衣搭在胳膊上,紧身的黑色短袖露出碗口粗细、肌肉分明的膀子,右臂上鲜红色的花朵图案纹身特别显眼。约摸有巴掌大小,线条柔美而妖冶,与他这硬汉形象十分不搭。 ——社会人的大花臂,不都是青龙白虎么?他居然纹了朵花?这是立志要做反派中的一股清流么? 但是沈青此时不敢说话,更不敢问,安静如鸡。 “待会儿我要出去一趟,你乖乖在这儿替我看会儿店。” 老王将外套穿好,把方才那个海报筒背到身上,又从柜台里摸出个黄色的小头盔戴到头上: “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桌上有我的名片,上面有号码。” “我突然觉得,身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大学生,还是应该以学业为重——我下午还有课。”沈青想了半天,只找到这一个十分充分且正当的理由。 “你学什么专业的?” “面点师。” “有前途。” 老王笑着摇摇头,心说这理科状元干这个还真是有点可惜了:“不过,你少蒸个馒头死不了人,胆敢迈出我大门一步可就不好说了。” 沈青可怜巴巴地看着门外,小声嘀咕一句:“面点师不光蒸馒头的。” 老王急着出门,这会儿实在懒得跟他磨牙:“少废话!我最多半小时就回来了,你给我老实呆着!” 沈青脸上一个大写的‘丧’。 “冰箱里有水果饮料,厕所在里间。” “可是,我不会看店啊!要是有客人来了怎么办?” “那你就接客呗。” 沈青翻了个白眼。 “放心,来如意斋的客人都是熟客,懂规矩的放下钱就会走了,你什么也不用管。”老王临出门的时候,朝他伸出五根手指: “五步之内!自己掂量着办。” 你是给我吃了个**吗?还带范围监控的? 沈青一脸哀怨地看着他从车库里推出辆黄色的两轮卡通小电车,后备箱上还贴着只皮卡丘,转眼便消失在往来的车流之中。 ——跑,还是不跑,这是个问题。 沈青从小到大一直都活在学霸的光环里,听话又懂事,一直就是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连厕所读物都是数理化那种。 凭着并不算丰富的常识,他觉得巫蛊师应该也算是个挺古老的职业吧!如今法制社会,他们既然能光明正大地出来开店搞传销,总不至于全是些杀人为乐的变态吧?况且自己又是乔小倩介绍来的,也算是熟人,这没怨没仇的——好吧,不过就是刷爆张卡而已,总不至于闹出人命吧! 而且,无论从概率还是逻辑上讲,都不排除他有吓唬人的成份。怎么就能五步以内平安无事呢?科学依据在哪?原理又是什么? 沈青望着敞开的大门,犹豫半天,结果还是没敢动地方:算了,就这点小事,也不值当拿命去试——万一是真的,岂不悲剧了?我可不想英年早逝。 第四章不速之客 沈青放弃地叹了口气,歪在沙发上,无所事事地看了会儿天花板,又开始四处打量这家奇怪的店面里的摆设:博古架上有个白玉香炉,看上去大概是个古董,挺漂亮的。从面冒出袅袅青烟,也不晓得是什么香,味道淡淡的十分好闻。 屋里所有的摆设和器物都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尘不染,真不像是个糙老爷们儿一手打理出来的。 最终,沈青的目光又落在缸里的那条锦鲤身上。 明亮的光线下,手鳍背鳍和尾鳍全透出漂亮的瓷白色,身上深紫色的斑块就跟P上去的一样,十分不合常理;鱼的脑门宽宽的,身体圆得像颗炮弹,就从外行的眼光看觉着养得不错,圆滚滚的模样活像头会游泳的猪。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沈青就觉得这家伙在盯着自己看。跟一条肥硕的鱼四目相对,总感觉有点怪怪的。 沈青盯着它,它就静止不动地跟他对视。沈青觉得以一条鱼的智商,没理由会针对他如此感兴趣。他尝试着挪了挪位置,事实证明不是错觉,鱼确实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那种目光让人觉得十分诡异。 他不满地敲了敲鱼缸,想把它赶走。没想到那家伙看似笨拙,竟然猛然一甩尾巴,有力地击打出大片水花直溅了他一身一脸。 “卧槽!” 沈青一下子从沙发上蹦起来,胸前已经湿了一片:“过分了啊!这么嚣张,信不信我把你捞出来炖了?!” 咦,刚才那条鱼是不是翻了个白眼? 锦鲤无比傲慢地原地转了一圈,仍然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嘴巴一张一合,莫名就有种在骂街的感觉?这种低等生物,智商有这么高吗? 沈青不信,觉得自己肯定是想多了。但事实上,他还是怂兮兮地慢慢往墙边靠,故作强硬地挺了挺腰杆。墙边的矮柜上放着鱼粮,沈青拧开瓶盖,随便倒了一把就丢进去,恨恨道: “撑死你这混蛋!” 锦鲤果然不再理他,张着大嘴浮到水面上吞粮去了。那鱼嘴真特么大啊,感觉一使劲都能把人的手指头咬下来——如果它有牙的话。 锦鲤缓慢而稳重地摆动尾巴,在鱼缸里游动一圈,那气度活像是在巡视领地的狮子。 这屋里挺邪性的,还是别招惹它的好。 沈青一脸忌讳地离开鱼的视线范围,一回头,正瞧见博古架上放着的那枚琥珀,却是晶莹剔透的一个,里面空空的什么也没有。不止那个最大的,旁边几个不规则形状的小颗琥珀也全都是空的,像颗深茶色的宝石一样,半透明状亮晶晶的。 “不会吧?” 沈青揉了揉眼睛,忍不住拿过一个来,上下左右仔细端详个遍。琥珀就那么大,显然无处躲藏,确实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 “真是活见鬼了。” 沈青嘀咕一句,把那东西放回原处,满心疑惑:难不成是之前眼花看错了?这琥珀本就是空的? 不,不可能。虽然他先前只是扫了一眼,但是很确定琥珀里原来确实是有虫子的。因为那虫子长得特别,他还刻意多看了两眼。 怪事年年有,这里特别多。 亏得是白天,要是晚上,沈青肯定就哇哇大叫着蹿到街上去了——不行,等会儿王富贵回来,还是乖乖低头认错吧!回头想办法把钱还上,兴许他能看在乔小倩面子上放我一马。至于传销的事嘛,实在不行就先答应下来再说,等见到乔小倩了再另想办法好了…… 心中不由默念:好汉不吃眼前亏!惹不起啊惹不起。 为了避开奇怪的鱼和琥珀,沈青决定坐到柜台后头去,至少这位置靠墙角,心理上感觉安全些。 沈青才刚坐下不到五分钟,大门口的风铃突然一阵乱响。 最外面的那层玻璃门是关上的,这一点他已经用脑袋亲自验证过了。那门的密封隔音效果都很好,屋里又没有一丝风,门头上挂的风铃也不知是发什么神经,莫名就自己叮咚一阵乱响,大白天撞鬼一样。 沈青刚一抬头,发觉一辆黑色轿车不知何时停在门前,车上下来的人全穿着板板正正的黑西装,有男有女,直接推门进来。 沈青心里不由得感慨一阵:看来黑西装这东西真不是随便乱穿的。有气场的就算不戴墨镜都像黑帮,没气场的,比如自己这种弱鸡,难怪会被人当成卖保险或者卖墓地的。 不管怎么说,自己现在是看店的伙计,沈青不得不硬着头皮站起来,没想到还没张嘴,来人就劈头盖脸问道: “杨骁呢?” 说话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黑色西装长裤,没打领带,雪白的衬衫,巴掌大的一张瓜子小脸,五官精致,妆很浓,深巧克力色的口红。 她身后跟着十来个人,把原本就不怎么宽敞的小店挤了个满满当当。 沈青哪见过这阵势,怯怯地“啊?”了一声,没反应过来。 女人一脸不耐烦,冷冷地瞧着他:“别跟我说你是新来的头一天上班!……快点叫杨骁出来见我。” “emmmm。” 台词都让你说了,我也很绝望啊。 女人目光凌厉,一开口黑帮气势十足,完全就是收保护费的架势。 沈青只能僵硬地勉强笑了笑:“……杨骁,是谁?” “跟我装傻?你们如意斋总共有几个人干活管事,真当我心里没数么?” 沈青扁扁嘴,心说:瞧你口气这么大,我要不跟你赌点什么,是不是有点亏得慌?! 可惜他也就敢在心里皮一下。 女人的眉峰挑了挑,沈青从她眼中隐约读出自己可能会挨打的信息,本能地往后退了半步。 身后是墙,边上是库房的门,沈青暗暗地想:万一是来砸场子的,我是应该往库房跑,还是躲到柜台桌子底下呢? 然而事情的发展跟他想的不太一样。 女人终于看出他真的是个新手,疑惑地瞥了一眼柜台上的名片盒,伸手拿过一张,微微皱眉: “……王富贵?什么鬼。” 这下,沈青倒是有点明白了。 噫,客观地说,‘杨骁’确实比‘王富贵’好听多了,又霸气,一听就是个硬汉型帅哥!‘王富贵’一听就是个路人甲,还是个特别油腻的中年大叔。 “怎么改了个这么土的名字?” 女人小声嘀咕一声,看到上面熟悉的号码确认不会搞错,又问:“他人呢?” “出、出去了。” 女人轻蔑地哼了一声:“怎么,如意斋居然连守了上百年的老规矩都改了?随便找个不懂事的小屁孩儿看店?” 沈青没接话,垂下眼睛无聊地瞧着干干净净的桌面。 “……算了。” 女人终于看出来这真的是个崭崭新的新手,放弃地叹了口气,抬抬手,叫身后的跟班递过一个圆柱形的纸筒来。她拆了封,从中抽出个卷轴来,递到沈青面前: “把这张画重新装裱一下。” “哦。” 沈青几乎都快忘了如意斋其实是做书画装裱生意的。他小心翼翼地双手把画接过来,看这些人的架势,不是仇人就是熟客,总之客气些,先打发走了再说。 卷轴还挺重的,沈青把东西放到柜台里,心想着这东西大概挺贵重的,是不是得写个票或者收据什么的?王富贵也没交待啊。 左右瞧瞧,桌面上除了台电脑就是一棵塑料仙人掌盆栽,似乎还刚浇过水的样子——中年人的脑回路,真是让人猜不透。 沈青正在犹豫要不要打开抽屉找找,却听她又说道:“既然是生意,我们朱雀楼不占你们便宜,该多少钱一分也不会少给的。” 语音未落,她身后的黑西装男人把一个大箱子放到台面上,打开。满满一箱红色的毛爷爷,散发出崭新钞票所特有的油墨香气。 卧……了个大槽! 毫无预兆出现的、数量多到超出想象的钱,令沈青的大脑立刻全部激活并飞速运转起来:原来这是家黑店吗?拿什么玩意儿裱画需要这么多钱?黄金吗?……看来这些人肯定不是传销,搞不好是洗钱或者卖**的吧?! 钱是个好东西,但是,这么多钱…… “怎么,嫌少?” 女人敏锐的目光落在沈青呆若木鸡的脸上,竟是有些恼怒,一招手,身后的人将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箱子并排摆在旁边,打开: 同样的,满满一箱红色毛爷爷。 沈青觉得自己眼前仿佛突然亮起了两束光: ——曾经,如果能有这么两大箱毛爷爷摆在我面前……别说拍羞耻的招生广告,出柜我也愿意啊!那是钱啊钱啊钱钱…… 沈青咽了咽,脑海中迅速简单测算了一下自己带着这些钱跑路成功的概率——大概无限趋近于零。于是他立刻改变了想法:也许,以后跟着老王和乔小倩好好混,说不定会是条十分光明的出路呢? 女人接下来的一句话更加坚定了他的决心: “朱雀楼的老规矩,尾款在交货的时候付,现金结算。” “好!” 沈青勉强恢复镇定,目光却始终无法从钞票上移开,嘴里却无意识地说道:“要开**吗?” 女人愣了一下,她身后的跟班忍不住笑出声。 沈青瞬间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第五章绑票 她冷笑一声:“不用了。……等杨骁回来了,让他给我去个电话。” 说完,便带着一群人转身离去。 “慢、慢走啊。” 老王临走时说过,店里都是熟客,自己什么都不用管,可是,——这? 沈青看着那群人出了店,面前摆着满满的两大箱毛爷爷——王富贵说他一个月才挣六千块!骗鬼啊!这也太能装了吧?! 这么大笔钱,老王居然放心交给一个头一次见面的小孩儿?心也忒大了吧? 但是此时沈青心里似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其实留在店里打工也未必是件坏事?活不累还能赚到大钱!虽然这一行是诡异了点,但是看在毛爷爷的份上,入伙就入伙吧!反正乔小倩不是也说过,我父母生前就是干这个的! 等等,他们不会是因此而死的吧?要是短命的行当我可不能干。 末了,沈青心情复杂地把箱盖合上。这么大两箱票子,摆在柜台上也不是个事儿,还是搬到桌子底下比较保险。 沈青这辈子都还没见过这么多钱,包括冥币在内。这么沉,估计能有几百万吧?可是,店里连个点钞机都没有,难道要用手点一遍吗? 还是别瞎操心了。 沈青心里叹了口气,自嘲地扁扁嘴,刚直起身来,却见那个女人去而复返,特有的阴婺眼神突然出现在眼前,吓得他“哇”了一声,险些从椅子滑到地上。 “我想起来了!” 她开口说道:“如意斋从来不用外人——所以你这小孩儿不是外人,你是沈家人,对不对?” 沈青眨眨眼,也不知她到底想说什么,只好本能地回答道:“我,叫沈青。” 女人脸上浮现一丝阴险的笑容,沈青立刻意识到自己大概又说错话了,然而下一秒他便被人一把薅住衣领: “果然是沈家少爷。” “喂!你干嘛?!” “以你的身份,给如意斋当伙计岂不屈才?不如跟我走吧!” 那女人看起来瘦瘦小小的,没想到手上的力气却特别大,沈青竟是被她直接从柜台后面揪了出来,像拎小鸡一样就给拽到了门口。 “不行!我不能出这个门!” 沈青急中生智,像只章鱼一样紧紧抱住门把手,正色道:“离店五步我会死的!不行不行我哪也不去!” 他这一闹,引得周围的路人都不禁朝这个方向看——如意斋地处闹市,往来的行人还是挺多的。 “啧,真烦。” 女人见状只得改变了策略,伸手在他后脖梗子上轻轻摸了一把,沈青就觉得一阵刺痛,像是被什么叮了一口,紧接着手脚便同时不听使唤,身体软软地倒了下去。 眼前黑色的加长轿车门打开,两个人把他架了上去,接着,他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这是传说中的绑票吗?今天也太背了吧! 沈青像是件货物一样被装上车。车子启动,经历了一阵颠簸,他们似乎起了什么争执,车停了,又再次启动。这次很平稳,外面也渐渐安静下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药力渐渐失去了作用,沈青的意识逐渐清楚,终于苏醒过来。 车辆在行驶当中,异常安静而平稳。但是,这似乎不是他被劫持时上的那辆车。 沈青睁开眼,发觉自己是打横躺在座位上。车内亮着微弱的灯光,装饰很豪华,座椅触感细腻应该是真皮的,颜色低调却散发出浓郁的RMB味儿——这大概就是传说中加长版的豪车了。 “醒了?” 面前坐着一个男人,看起来二十岁上下,眉目俊朗,面容清秀,穿着一身户外探险的装扮,虽然坐着也看得出身材中上,此时正神情专注地看着手中的平板电脑。 “你跟朱雀楼的人是有什么过节?她们为什么要绑你?”那人眼皮也没抬一下,语气淡淡地问道。 “我……不知道。” 沈青诚实地答道。他勉强支撑着坐起身来,大脑仍是晕晕的,一阵天旋地转,胃里也是翻江倒海,说不出的难受。但是刚一恢复清醒,他立刻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我被下了蛊!不能离开店里!” “你体内只有少量的麻醉剂,并没有蛊。” “?” 沈青下意识地看看车窗外,车速很快,大概是在高速公路上,看样子早就离开店里五步不止了。 ——所以,王富贵果然就是骗我的吧! 心里一阵懊恼!他就跟乔小倩一样,满嘴没一句实话!……咦,等等,那眼前这是什么状况? 那人似乎看穿了他的想法,又说道:“我是朱雀楼的死对头,但凡能给她们添点堵的事,我都十分乐意去做。救你不过是举手之劳,不必挂在心上。” “那,我可以走了吗?” 沈青一点也不关心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一心只想快点脱身。 “当然。” 他抬眼看了看时间:“离下一个服务区还有10分钟左右。抱歉,我很忙,你又昏迷不醒,我就只能先带着你一起上路了。” 听到这话,沈青心里莫名有种刚出虎穴又入狼窝的赶脚。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那人又补充了一句。 沈青摇头:“她问我是不是沈家人,我说我叫沈青,就这些。” 那人的神态依然平静,目光却离开了屏幕,注视他片刻:“……湘西的沈家?” 这种问法让沈青有点紧张,但他也只得诚实地点点头。 “你跟如意斋又是什么关系?” “第一天上班的新员工。” 沈青这回也学聪明了,隐隐意识到‘湘西的沈家’似乎是有什么字面以外的含义。 “是了。” 那人脸上露出淡淡的笑意,目光变得十分和善:“难怪你身上既没有巫蛊师的标记,也没有中蛊的迹象。……奇怪,杨骁呢?居然眼睁睁看着朱雀楼的人上门抢人也无动于衷?这可不像他的风格。” 又是杨骁。 看来王富贵似乎还是个挺要紧的人物? 一时分不清对面这人是敌是友,沈青决定还是少说话为妙。 “你不用紧张。” 那人敏锐地觉察他眼中的戒备,解释道:“我不是巫蛊师,对你也没什么兴趣。只是碰巧遇上了,就想当回热心市民,做件好事而已啦。” 沈青这才放下心来。这个陌生人看起来倒是十分和善,不像坏人。好吧,其实在沈青眼里,谁都不像坏人。 今天可真是够长的,这一天中经历的怪事都够拍部电影了。 对面的人目光重新又回到平板上,继续说道:“不过,我想奉劝你一句:别跟那些人走得太近,趁现在还为时不晚。” 沈青大着胆子问:“你,又是什么人?” “等杨骁找到你,你跟他说我是‘苏家人’,他自然会明白了。” ——噫,大人物不配拥有姓名么? 沈青不屑地扁扁嘴:“又是杨骁。……你就那么肯定他能找到我?” “你不了解他。” 那人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杨骁想要保护的人,就没人能抢得走。” 听这话的意思,是但凡落到他手里就会插翅难逃么? “在巫蛊师当中,就数如意斋的人最守规矩,从来不走旁门左道。而且,杨骁人品端正,有信有义,算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你说的是,王富贵?” 怎么越说越感觉不像是同一个人呢? 那人一笑:“好吧,新名字确实土了点。……他是个通缉犯,肯定是想越不起眼才越好,可以理解。” 通缉犯? 沈青心里一惊,莫名就联想到那两大箱钱,还有卷轴——从各种迹象来看,装裱字画会不会只是个幌子,这些人实际全是毒贩吧?除了毒品,还有什么东西能这么值钱? ——我是不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加入了一个什么犯罪团伙?不行不行,老师从小就教导我们:有毒的不吃、犯法的不干。 想到这里,沈青下意识地伸手摸手机——糟了,似乎忘在店里了。 ……太完蛋了。 沈青一闭眼:手无缚鸡之力,唯一能求生用的手机还没带出来,得,听天由命吧。 “你就没什么话想问我吗?” 沉默片刻,那人似乎终于忙完了手头的事,把平板放到一边,表情略显意外:“还是问题太多,觉得无从问起?” 好吧,既然你这么有诚意地问了,我也就不客气了: “所以,巫蛊师到底是什么?” 他却没有直接回答,只是笑着摇摇头:“基础常识层面的问题,将来你可以去问杨骁,我还是告诉你一些他未必会跟你说的事吧。” 果然大佬就是大佬,脑回路都十分清奇。 “巫蛊之术自古便有,由于炼蛊的法子各不相同,就分成很多不同流派。” 那人说道:“其中实力最强、首屈一指的便是沈家,享有‘万蛊之王’的美誉,算是巫蛊师领域的头号人物了……别误会,这说的并不是你们湘西的沈家。” 沈青这才刚有点优越感,随即就被泼了一头凉水,一脸失落。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关系。祖上似乎是沾点亲戚吧,好几辈子之前的事了。” 他安慰似的又找补了一句,接着说道: “沈家少主名叫沈默,在极为推崇长生之术的万历朝,算是把巫蛊师推向了极盛的巅峰。可惜好景不长,随着改朝换代,新皇帝不仅完全不吃这一套,还极其厌恶炼丹和巫蛊之术。于是巫蛊师在神坛上没呆几年便被赶了下来,反而成了被朝廷追杀的对象。沈少主自此逃往云南落脚,从此便不问江湖中事了。” 说到此处,他指了指沈青:“你有没有想过,你的父母早亡,如意斋的老板跟你不沾亲不带故的,为什么要养你?还专门派了个小姑娘照顾你到十八岁,不觉得很奇怪么?” 第六章上贼船 沈青眨眨眼:不是说,都是远房亲戚吗?我就信了啊。 “如意斋的老板曲如意,在湘西自立门户之前,是沈默的手下。说她念旧也好,为了向旧主邀功也罢,总之她也算是做了件好事。云南的沈家在得知此事之后,出于感激,便给了如意斋一份好处——而且每年都会给,直到你十八岁。” “这个,我完全不知道。” 沈青摇头,茫然道:“怎么,那是……很大一笔钱吗?” “钱算什么?” 那人笑道:“云南沈家的蛊术,可是比黄金都值钱得多!” 虽然沈青觉得乔小倩一直以来对自己都还算不错,但是如今得知这中间居然掺杂了利益关系,心里总有些不舒服。 “朱雀楼早就知道这件事,但如意斋始终不肯透漏半点风声。朱雀楼大当家的陈金鸡一直想献个殷勤都没机会,就只剩眼红的份。要不然,也不会今天一见你就动了抢人的念头。” 两人正聊着,车子缓缓驶进服务区,后面接二连三的有十来辆越野也跟着一同停了下来。车门陆续打开,下来了约摸能有三四十人。跟沈青同一辆车的那个人,看样子是个头头。 这些人几乎都是户外运动的装备,表面看上去像是个野外探险队,但细看不难发现,每个人都在忙着各自的事,井然有序,没有多余的动作,完全像一群训练有素的职业军人。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那人也下了车,在加油站附近活动着筋骨,随手丢给沈青一瓶水。 沈青还在思索着他方才说的话,想了半天,还是忍不住追问道:“比钱更重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是‘白帝’。也只有这种东西,才能让朱雀楼嫉妒成那种嘴脸——呵,曲如意这才离开湘西几天,陈金鸡的人就敢大白天地跑去如意斋抢人,啧啧啧,真是失心疯了。” “白帝,又是什么?” 他说的事情好像件件都与自己有关,然而沈青却是一句也听不懂。 “一种长生蛊。” 那人十分敷衍地解释一句,又继续说道: “湘西的巫蛊师并不是如意斋一家独大。陈金鸡的朱雀楼,解放前是做放蛊赶尸生意的,如今也还是靠死人买卖发家。只可惜陈金鸡本事有限,根本养不出上好的蛊来,只能花大价钱从如意斋买现成的。为了能不看曲如意的脸色过活,一直都想巴结上沈家——至于今天的事嘛,估计也是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辈们临时起意,想敲上笔大的,结果还玩砸了。” 说到此处,他脸上露出个得意的笑容:“被我撞见算他们倒霉!陈金鸡那老东西,上梁不正下梁歪!我早就想收拾他手底下这群黑心烂肺的小崽子们了。” 这人生得五官端正,眉宇间英气逼人,此时那一团正气的脸上却带着孩子般顽皮的笑容,显得十分不正经。 “不过呢,我手上还有旁的事,挺要紧的。” 他说:“这一半时的恐怕抽不出人手送你回去,你得自己想办法——或者,就呆在这儿等杨骁来找你,也成。” 沈青听到这话猛一高兴,但四下看了看,发现这服务区地处荒郊野邻,高速两边全是荒草根本望不见人烟,又高兴不起来了: “你,认真的吗?……这是哪啊?” “已经是广西地界了,唔。” 他抬头望着服务区上空巨大的广告牌,上面是一个节日盛装的苗家少女,底下四个大字“锦绣华裳”。他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摸摸下巴说道: “我怎么忘了,这是苗锦绣的地盘啊!你要是落在那个女人手里,怎么感觉还不如被陈金鸡抓了的好呢?最起码,那老贼不敢得罪沈家、也不会对你怎么样嘛。” “……” 沈青苦着张脸,也不知道这些话是什么意思。今天接受的信息过大,脑子早就转不过来了。 “陈金鸡再坏,顶多也就是发发死人财;这苗锦绣嘛,可正经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拿活人炼蛊这事,她可是没少干!” 他的眼中浮现一丝为难,望着他眨眨眼睛:“要不,你再跟我们一走段儿?” ——我能说不吗? 沈青摆出一张苦瓜脸,老大不情愿。 “这事儿确实怪我,一心只想着找东西,居然把那老苗婆子给忽略了。”他歉意地笑了笑,拍拍沈青的肩膀:“不过你放心,你在我这肯定是安全的,保证不让妖魔鬼怪随随便便就把你给吃了!” ——很好,所以我现在就是唐僧肉啦? “以杨骁的本事,估计过不了多久就能找过来了。你自己决定吧!”那人并没注意到他在想什么,随便活动了一圈便钻回车里去了。 他们的休息时间很短,大部分人已经回到车上准备出发了。 沈青望着几十米开外的警亭,不禁又有些犹豫了:细想来,其实老王这个人吧,除了吓唬我一回,其他也没什么吧?毕竟我还刷爆他的卡在先呢?若是让警察介入,他又是个通缉犯的身份,万一折进去了,岂不是显得我忒不仗义? 天色愈发昏暗,加油站广场中央的大灯已经亮了起来,苏家人的车队已经纷纷发动,时刻准备出发。 时间紧迫,沈青陷入艰难的两难选择:从理性角度出发,他现在应该留下,等杨骁来找他或者自己打车回家;但是,他从来没有独自离家这么远过,一种莫名对于被抛弃的恐惧感最终还是促使他又钻回那人的车里。 懦弱终归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果他知道跟这些人进山将会发生什么,肯定打死也不会再上那人的车。 但是现在,他只想先暂时摆脱独自面对困境时的窘迫。 车队缓缓起步,驶出服务区不久,便从一个岔路下了高速,在浓重的暮色之中驶进漆黑一片的荒山里。山路九曲十八弯,边上连个路灯都没有。 沈青心里多少有些害怕,直觉这些人夜里进山肯定是没什么好事。不过,既然已经上了贼船,后悔也晚了。沈青问: “你刚说杨骁是通辑犯,他身上有什么事儿?” “也没什么,几条人命而已,都是该死的人。” 瞧他说得轻描淡写,沈青脸都绿了。 “他人挺好的,就是摊上的事儿太糟心。若不是碍于巫蛊师的身份,我都想拉他入我这一伙。……可惜了。” 那人一边说,一边将个硕大的背包放在脚边,把小桌板上的各种工具分门别类收进行囊。 “你们算是哪一伙的?”沈青试探地问道。 他一笑:“自打世上有了巫蛊师,就有洗蛊师,一正一反,相爱相杀。不然生活太过平淡,岂不是很没意思?” 人生太过平淡,所以需要经常作一作死来调剂一下吗? 沈青突然觉得,这个人兴许根本不像表面看上去这么正经,皮起来肯定很要命。 正聊着,那人突然抬手将灯光调暗:“离目的地还有三四个小时。进山是件很耗费体力的事,先睡会儿吧。” “进山?为什么我也要进山?” 完全无视沈青的一脸懵逼,他却已经单方面结束了谈话,将座椅放平,整个人躺倒下来,拉下眼罩兀自睡去。 车驶下高速之后,明显可以感觉受到路况的变化。若不是这车的减震好,怕是早就颠得七荤八素了。 可是沈青此时心里满是疑问,哪里还能睡得着?只是这种情况下,沈青也不敢再打扰他,只是愣愣地望着车窗外黑漆漆的村庄发呆,心里暗自琢磨他刚才说的话。 —— 夜色已深。 帝都在这个季节向来是雨水极少的,但今天窗外却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伴着一阵阵凉风,仿佛突然就到了秋天一般。 这是一套老式的四合院。 沈默站在红漆木的花格窗前,望着外头庭院里的灯光,隐约可见一缕缕银亮的雨丝,一时竟有些出神。 “这都多长时间了?你就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白小霖在他身后不远处仍然继续着那个N长的电话,把弟弟白小霁骂得跟孙子一样: “你知道这事后果有多严重吗?少主住在帝都的消息一传出去,那些个没脸没皮的岂不是分分钟就能找上门来?……这点事都办不好,你这个集团总裁是干什么吃的?混吃等死的吗?” 沈默微微皱眉,转过头来看她一眼。 白小霖戴着蓝牙耳机,双臂抱在胸前,目光望向门外走廊上,那里落着一只避雨的孔雀,华丽的长尾拖在地上,在微弱的灯光下闪着熠熠的幽光。 看来它今晚不打算回巢了。孔雀卧在朱漆护栏上,缩着脑袋,嘴插进背上的羽毛里,眼睛已经合上了,样子无比慵懒而安逸。 好端端一个清静的雨夜,就这么被凡俗间的杂事给扰了。 沈默心里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来到画案前,望着台面上那幅水墨画,突然心念一动,冒出个念头。 “行了行了,你有工夫跟我这儿嚼蛆,还不如多去想想办法怎么尽快消除影响!哼,早晚让我查出来是谁,保管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白小霖不耐烦地挂断电话,气冲冲地顺手把耳机摔到沙发上。 第七章沈家少主 “我都在帝都住了八十多年了,消息直到这几天才泄露出去,很可以了!”沈默幽幽地说了一句,听上去十分慵懒,几乎不带任何情绪色彩。 白小霖一袭淡紫色束腰长裙,深棕色大波浪卷发及腰,背影温婉而端庄,古典韵味十足。她转过头望了他一眼,方才的情绪使她显得有些焦躁,但还是极力平静下来,深吸了口气,略缓了片刻才开口说道: “抱歉,扰了少主的清静。” “清不清静,自在人心。心里若是真的清静,也不怕旁人来扰。” 沈默的目光仍然停留在画上,语气淡淡的。 “那,少主的意思……” “你觉得这张画得怎么样?” 白小霖一愣,近前一步看了看,点头道:“少主的墨宝,在我看来样样都好。” 她微微一笑,又说:“少主常说我是个一身铜臭的商人,您若再细问我此画好在何处,我就真是答不上来了。” 沈默一笑,倒也不难为她:“你把这画包起来吧,我想拿去裱了挂在书房。” “是。” 白小霖答应一声,小心地将那画收进一个深红色的檀木雕花画筒里:“那我明天就送去装裱。” 沈默却突然问道:“湘西的曲如意,是不是开了个装裱店?” 白小霖立刻发觉他另有深意,却又不敢肯定,点点头说: “没错。如意斋头一家店面是光绪年间开的,当初就开在京城,开业时还专程送了请柬来。少主亲自写了张贺帖,还嘱咐我要随个份子。我寻思着,既然是少主出面赏人,就另包了十根金条打发人送去了。后来一打仗,兵荒马乱的经营不下去,就搬去湘西了。听说,如今她的店在湘西一共开了三家,生意还成。” 所有关于钱的事,她都记得门儿清。 沈默不由苦笑:“你记得还真是仔细。” “少主让我管帐,不就是瞧着我记性还成、账头清楚么?” 显然她没抓住重点,沈默便直接说道:“开张的时候没去瞧,这阵子我倒突然想去看看了。” “啊?” 拿着画筒的白小霖瞬间有点懵——为了裱幅画,他这是打算要亲自跑趟湘西?帝都又不缺装裱店! “可我听说,苏家的新当家人苏格,最近时常在湘西出现,朱雀楼都吃了他不少亏。” 白小霖提醒道:“苏家人现在是越来越嚣张了,连势力最大的锦绣华裳都不放在眼里。听说两家已经交过几回手,苗锦绣对他们也颇为忌惮。您确定要去湘西蹚这浑水?” “我倒觉得,苏家人是一代不如一代。” 沈默淡淡一笑:“想当年,苏平安在世的时候,至少还有胆子来出云寨碰一碰我;如今几百年过去,他们就连云南地界都不敢踏进半步,只敢在湖南广西这一带逞威风。” 白小霖心里不由一阵冷笑:苏平安确实算是个有胆子的。当年沈家决定离开中原、落脚云南时,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个敢追着找上门来的。可结果呢? 苏家人到云南走这一遭,连沈家出云寨的大门都没找到便铩羽而归。接下来的几个月间,苏家人便开始陆续毒发、暴毙而亡,竟是折损了大半,致使元气大伤,直到今天都没能再恢复到当年强盛时的规模。 自那件事之后,江湖上名噪一时的洗蛊人一落千丈。苏家甚至立下规矩:只要沈家不出云南,苏家便不入出云寨。 看似楚河汉界地划定了地盘,还单方面公布了停战协议,然而实际上到底是谁怂了,一目了然。 不过沈家少主向来好清静,凡事不爱抛头露面,也从不争强好胜,与世无争得近乎佛系,从此倒也相安无事地消停了好几百年。 但是以白小霖对他的了解,虽然这老妖怪活得足够久、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骨子里那股少年般的轻狂和逆反却是一分也没减少。所以实际上,沈默其实只在出云寨里住了几十年便悄悄出来中原游历,大江南北转悠个遍,最终在帝都置了宅子才算是长住下来。 一双深紫色的妖瞳微合,沈默唇边浮现一抹笑意:“前几天跟白小霁视频聊天的时候,他还说我太宅,老呆在家里都快长蘑菇了。” 白小霁说话向来不怎么走脑子,只是他这借口找得也忒敷衍了些。 白小霖心里暗暗啐道:呸!想当年外头闹义和团的时候,都乱成那样了你不也没挪地方!后来小鬼子轰炸北平的时候,全城上空都回响着刺耳的防空警报,你不还是照样呆在家里懒得动——如今就为了装裱一张破画,这就打算动身亲自跑一趟湘西了? 摆明就是躲清静去,顺便把一大摊子烂事丢给我来收拾。 白小霖扁扁嘴,顿觉槽多无口。 沈默这个人吧,平时看似性情随和,话也不多;样貌看起来更是人畜无害,微笑时甚至给人一种容易亲近的错觉。 因此在巫蛊师圈子里,哪怕是没什么交情的,只要能有缘见着面,无论是江湖救急还是重金求蛊,但凡说上几句好话,他基本上都能有求必应,而且出手阔绰。 所以,他在很多同行眼里的形象,就是个行走的彩蛋,一个只要瞧见真容便能许愿的神仙。 虽然世上蛊术流派很多,但就数沈家的蛊术最为精妙,尤其长生蛊最负盛名。而且,沈家少主又是这么好讲话一个人,他的行踪一旦暴露,那些人肯定就会像苍蝇一样找上门来了。 明明不喜欢跟人打交道,却偏要摆出一副好相处的样子,招得人总想来找他;可真要把他惹烦了,一翻脸就是几十上百条人命——何必呢? 白小霖表情复杂地看着他,心里一时也拿不定主意,也不知此时该不该劝他躲个清静。毕竟这里是帝都,万一那些人真的招惹他翻了脸,闹出的动静太大怕是不好收场;但他要是去了湘西,万一遇上苏家人必是有场争斗,天知道又会闹出什么更大的麻烦来。 左右为难。 他是个求生欲很低的人。因为生命足够长,活得越久就会越觉得腻,腻了就想找乐子来消遣,说白了就是作死为乐。然而他身上养的蛊乃是万蛊之王,结果往往是把一群人都给玩死了,他却依旧坚挺—— 末了,甩手就把烂摊子丢给白小霖收拾,乐此不疲。 白小霖的整个家族皆是沈氏家奴,虽说已经忍了他很久,却也是无可奈何——既是受了沈家恩惠,就不能怕苦怕累。 都说世道艰难,可这也太艰难了吧? 沈默看出她在想什么,望着她的脸时,突然之间就露出个笑容,少年般的天真无邪。 白小霖瞬间愣住。 ——还能怎么办呢? 最终,白小霖放弃地叹了口气:“那,少主打算什么时候去?” “明天吧。” “好,那我去订机票。” “我想,一个人去。”沈默突然又补了一句。 白小霖一惊。 没听错吧?就这么一个爱搞事情又生活能力九级伤残的少爷,一个人去?沈默这个人,要么极致的宅,要么极致的作:平时看似淡泊又平和,宅起来可以七八十年不出门,活得像棵植物;可他要是认真作起死来,不闹个地覆天翻又绝不肯罢休。 “不行。” 白小霖果断地拒绝。 沈默再次眯起眼睛,笑笑的表情活像只成精的狐狸。 外头的雨声渐渐大了起来,沈默的视线缓缓移到窗外。绵密的雨点打在院中的阔叶芭蕉上,与落入鱼池中的雨声相和,清浊相间的声响仿佛乐曲,竟是给原本安静的夜晚平添了几分诗意的韵味。 这时,廊下的孔雀似是受惊,惊叫一声展翅飞入雨中,回巢去了。随后“啪”地一声脆响,一枚石子精准地击中鸟笼的锁扣,门栓落下锁好。 不一会儿,庭院里闪过一个少年清瘦的身影,把廊下的鸟粪清理干净。 那小孩肤色略深,身量不高却显得健康而结实。他将扫帚收拾好,撑着把黑胶雨伞到院中又巡视一圈。他穿了件素白的中式长衣,灰白头发,长长的刘海遮住一双浓眉,明亮的大眼睛沉静而内敛,与外表十五六岁的年纪显得不太协调。 沈默记得他,民国的时候,他还是个书房里剪灯花儿的小孩。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也不怎么见长,个子始终是瘦瘦小小的,不起眼,也不爱说话。 沈默眼中突然一亮,指了指外头那小孩,说:“那就带上他吧。” “白雀?” —— 苏家的车队在山脚下呈扇面状整齐地停了两排,全都开着大灯,把眼前的一片空地照得亮如白昼。 每个人都是一整套专业登山装备,头上戴着矿灯、风镜,穿着防水的中长款卫衣,腰间挂着一排明晃晃的岩钉钢环、登山锤、手电、绳索、匕首,背着硕大的背包,脚上穿着高帮陆战靴。 唯独沈青混在当中就像是乱入来的,特别业余且扎眼。 苏格叫人从后备箱里找出一根登山手杖和安全绳递给他:“你跟着我走,把安全绳扣上。晚上山路湿滑,要是掉山沟里可就完蛋了。” 沈青心里不愿意,到底还是乖乖把绳扣上:“既然这么危险,为什么不能白天再去?” “白天山里有瘴气,来多少折多少。” 苏格拍拍他的肩膀:“听人劝,才能长命百岁。” “嘁。” 第八章进山 “进山之后即使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奇怪的东西也不要大惊小怪。”苏格继续嘱咐道:“现在山里的瘴气虽然不如白天那么强,但还是会有稀薄的毒雾,虽不致命,但有可能致幻。” “致幻?!” “放心,暂时的,对身体没有伤害。” 这一大群人当中,只有沈青穿着件米色的短袖。夜里的山风阵阵,凉嗖嗖地,两条光溜溜的胳膊暴露在空气中,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苏格把自己的背包丢给他:“你就当是进山观光旅游一回,什么心都不用操,跟着玩儿就成。” 呸!哪有人大半夜爬山玩的? 背包虽然不算沉,但沈青再没经验也明白走远路没轻重的道理,不满道:“那为什么还让我来背装备?” 苏格想了想,表情认真地说:“……暖和。” 好吧,这确实是个足够充分的理由。所有人都穿着长袖外套,只有沈青穿得最单薄,谁冷谁知道。 沈青满脸不情愿地把包背到身上,还是有些不甘心地看看车队:“我一定要跟你们进山吗?留下来看车也行啊!” “不行。” 苏格果断拒绝道:“万一在你车上喝水呛死、吃东西噎死、或者自己把自己磕死了,如意斋问我要人,我不好交待啊!” “我已经年满十八岁,是个成年人了好吗?!” 沈青怒道。但随即意识到另外一个问题——这一切是不是他早就预谋好的?从自己被劫持,到高速公路上那些谈话,现在回想起来怎么觉得全都这么刻意呢?好像他们从一开始就打算要拉上我一起进山? 想到这里,沈青本能地摇头:“我体力很差的,为了不拖你们后腿还是留下比较好。” 苏格发觉他眼中的戒备,笑眯眯地凑上前,手按在他的肩上说道: “要么照我说的,做个好游客,咱们一起愉快地出发;要么,你当人质,我把你捆成个粽子,用小鞭抽着你走,必要时候还可以当垫脚石用——你自己选。” 沈青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可能比想象中糟糕:对方似乎并没有给他预留任何讨价还价的空间。回想起刚才这些人整理装备的时候,他似乎听到了拉动枪栓的声音? “当然,大部分时候,我们还是会尽量优待俘虏的。” 苏格笑容依旧和蔼:“仅限于你乖乖听话的时候。” 沈青艰难地咽了咽,果断选择向恶势力低头。 “聪明人,一点就透!前途无量啊少年!” 苏格很满意,大声说了句“出发!”,所有人便自觉组成队形,开始缓缓向山里行进。 显然这些人早就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最前面的领路人几乎没有任何犹豫,轻车熟路地保持着固定节奏,带领队伍在几乎没有路的荒山之中稳健前行。 而且,行进中的队伍异常安静,没有一个人讲话。每个人都刻意地保持相同间距,步伐一致,甚至连呼吸的频率都是一样的。看来这支队伍不仅装备很专业,人员也同样训练有素。 只是,沈青也确实没有撒谎,他才刚走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已经累得跟狗一样了。 “说好的像旅游呢?轻松愉快呢?优待俘虏呢?” 沈青忍不住抗议道。他不想认怂,但是体力这种东西,真的是说没就没了。他现在宁愿当垫脚石,也不想再往前走了。 “我可从没说过‘轻松愉快’。” 苏格鄙夷地回头看看他。同样是走了这么远山路,人家居然连粗气都不带喘的。 “我不行了……申请休息。” 沈青突然就决定放弃了——既然怂了,就要怂得彻底。 “再坚持下,就快到了。” 苏格鼓励道:“注意调整步伐节奏和呼吸,保持正确的行进姿态可以节约体能。大脑放空,什么也别想,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腿上,左、右、左、右……” 苏格教得很认真,甚至主动把他身上的负重卸下来,自己背上,伸手牵着他的手杖,鼓励他继续前进。 沈青有样学样,其他的都还好说,只是他实在没办法做到什么也不去想。 沈青在电视上看到过探险队进山的样子,绝对不是他们这样的。这些人的作风完全就是职业军人。没有人窃窃私语,也没有人东张西望,甚至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这根本就是在按照既定路线急行军,路线清晰,目标明确。 从外观上看,每个人的装备和负重应该都是一样的,因此沈青觉得苏格至少有一件事没有骗人:自己确实不在他们预先的计划之中。 如此一个计划周密的行动,这么充分的准备工作肯定进行了很长时间,队伍中却并没有预留沈青的位置,连装备都是临时拼凑的,可见这真的是个突发状况。 ——为什么非要让我掺和进来呢?如果我不是他们此行的必要因素,那么就是此行目的会多少跟我有点关系? 沈青开始各种揣测他们晚上进山的目的:避开有毒的瘴气应该算是一个比较合理的理由,但可能性更大的原因是为了避人耳目。如果按照这个思路,他们就肯定是出于非法的目的才选在这时候进山——盗墓?寻宝? 这都跟自己扯不上关系啊!……难道,跟巫蛊师有关? 再往下就没的猜了。在店里的时候杨骁就只提过几句,他现在完全就是个纯外行啊!沈青心里继续一阵胡思乱想——事实证明,动脑子也是很耗费体力的。 一个天天泡图书馆、饭堂、宿舍三点一线的废柴理科生,一年时间内几乎读完了这座城市图书馆里的所有藏书,参与过最激烈的运动就是挤公交和去食堂抢红烧肉——眼下这种运动量的户外活动,简直就是自杀式的。 而且体能这东西,真不是光是凭意念就能控制的。 还没走出多远,专心想事情的沈青一个没留神,脚下被石头一绊,整个人往前一栽就摔倒在地——准确地说,整张脸都贴到地上。 这时候的沈青,什么偶像包袱也不顾不上了,干脆就趴在地上装死,怎么也不肯起来了。 “唉,巫蛊师的脸真是都叫你给丢尽了。” 苏格笑了半天,叫队伍暂且停下,蹲下身,看着赖在地上趴窝的沈青,毫不客气地嫌弃道:“你们如意斋的形象算是全毁在你手里了。” “呸!少来这套!” 沈青白了他一眼:“今天头一天上班就遇到这破事!我对如意斋的集体荣誉感还没达到你认为的那种高度!” 苏格哈哈大笑,摆手示意队伍原地休息。 沈青全身是汗,衣服像水洗一样湿得透透,虚脱地摊在地上无力道:“我连午饭都没吃!你们能不能稍微拿出那么一丢丢人性来?再这么走下去,跟成心弄死我还有什么区别?!……就算真想弄死我,不如直接给个痛快的吧!” “真没想到你这怂货还能说出这么硬气的话,啧啧啧。” 苏格摇摇头,指指身边的队友:“你看看他们,再看看你——唯一没有负重的却头一个趴下,臊不臊得慌?……体力这么差,你平时都不锻炼的么?” 沈青这会儿可没心情跟他斗嘴,只顾着吐出舌头像狗一样喘着粗气。 苏格奚落他一阵,见他不接招也觉得无趣,便从背包里掏出水和饼干递过去:“看在你这么拼的份上,我给你讲个故事好了。” 沈青这会虽然并没有心情听他讲什么故事,但是看在食物和水的份上,如果能多争取点休息的时间,就随他高兴好了。 苏格盘腿坐在他身边,说: “湘西这地方,自古以来土匪就多。历朝历代,朝廷屡次派兵剿匪,但土匪就跟割不完的韭菜一样,一茬又一茬地往外冒。有一年,一位将军被派到此地,跟土匪血战数日,身受重伤,带领残部溃败到湖南与广西交界的一个偏远小镇上。 将军的副将去镇上求医,可是小镇上统共就只住着几家猎户,根本就没有郞中。副将打听得知,可巧有一位湘西名医路过此处,夫妇二人就暂住在镇上的客栈里。” 沈青被饼干噎得直打嗝,灌了口水才吐槽道:“你的铺垫也太长了。” “那位名医,叫沈念。” 沈青动作一僵,看了他一眼。 “不用怀疑,就是你家祖上的神医沈念。” 苏格接着说道:“湘西的沈家跟云南沈少主本就是同宗,祖上是一对亲兄弟,一起学的蛊术,只不过一个是坑人的巫蛊师,另一个却是治病救人的蛊医。” “亲兄弟?……这么说,他还真是我亲戚啊。” 沈青耸耸肩,不以为然:“反正我是个孤儿,你怎么说都行咯。” 苏格不理会他,继续讲道:“将军命悬一线,副将救人心切,便直接闯进客栈将沈念夫妇二人绑来医治将军,并威胁他:‘如果将军死了,便要你夫妻二人陪葬。’” “野蛮。” “别打岔。” 苏格摆摆手让他别说话:“当时沈念的夫人怀有身孕。迫于形势只能先答应下来,但从此便对将军心怀怨恨。然而将军伤得实在是太严重了,普通的医术根本无力回天。于是,沈念就对将军下了蛊。” “哈?还有这种操作?” “将军虽然没有死,但也不算活。蛊虫就寄生在他的心脏里,他必须不停地杀人,饮鲜血来供奉蛊虫,否则蛊虫不仅会蚕食他的身体,还会吞噬他的心智,把他变成一个见人就咬的怪物。” 沈青皱眉道:“骗人的吧?怎么会有这种邪术?” 第九章撞鬼 “同时,蛊虫也把将军变成了不死之身,并可以一敌百,剿匪的战役大获全胜。但是,仗总有打完的一天,将军虽然凯旋并且受到皇帝的封赏,却再也无法回复到以前正常人的样子。他遍访世上名医,却无人可解此蛊。 于是,他费尽周折再次回到湘西,找到神医沈念,许以万金请求他的原谅、把蛊虫取走,但是沈念拒绝了。将军便退而求其次,只求一死,然而也被拒绝了。” “额。这神医,……还挺有性格的哈?” 沈青听了,觉得有些意外,摇头啧啧道:“都说医者父母心,没想到还有这么记仇的。” “巫蛊师嘛,能像神一样掌控人的生死,自然都会有点脾气的。” 苏格一笑,又接着讲道:“但是将军并不希望自己变成一头吃人的怪兽。然而无论他如何乞求,哪怕是倾尽所有,沈念始终都不肯答应。 无奈,将军开始想尽各种方法求死,但是结果却只得到一个越来越破败不堪的身体。他每天要承受更多的痛苦,样子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却始终活着。” 沈青拧着眉头,半晌才说:“连死都不行?” “当然!我方才不是说了,巫蛊师可以掌控人的生死——蛊虫其实就是寄生虫,与宿主共用一个躯体。将军的身体其实早就已经死了,蛊虫只是让他保持着活人应有的体征。怎么说呢,就像是跳过了死亡这个阶段,直接由活人变成了尸体。” “其实他早就已经死了,只是自己没有发觉。” 沈青的脸上竟是染了一丝怜悯:“已经死了的人,怎么可能再死一次呢。” 苏格点点头,赞了一声:“悟性不错,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既然中的是蛊,就要遵守巫蛊师的游戏规则。想活不易,想死却更难。” 沈青却扁扁嘴:“如果把神医沈念那段强行植入的部分掐掉,还算是个好故事。” 看来是自己太低估这小孩了。 苏格笑了笑,又说:“这故事可不止我一个人知道。那蛊名叫‘红魔’,回头你见着杨骁了,可以问问他,就知道我有没有骗你了。” 沈青半信半疑。看来他们并没有打算一直限制自己的人身自由,那么求证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应该不难。 这时,苏格低头看看表:“休息得差不多了,就接着赶路吧。” “这才多大一会儿?”沈青不满道。 “天亮之前,我们必须要办完事情并按原路返回,迟了可就出不去了。” “你故事都还没讲完呢!” 沈青不满地嘟哝一句,赖在地上不肯起身。 苏格从行囊中取出一只黑色的口罩递给他,笑道:“想听结局?‘鬼蛊将军’的故事可是相当有名,在巫蛊师的圈子里就没有不知道的!也算是他们教育世人不要得罪巫蛊师的经典教材了!回头让如意斋的人慢慢讲给你听吧!” 苏格站起身,吹响了哨子,一长两短。 所有原地休息的人齐唰唰地起身,整齐划一,毫无拖泥带水的。 沈青只得不情愿地站起身,抱怨道:“大半夜的,干嘛要戴这个?” “再往前走,就要进入尸蛊的地盘了,那个味道可不怎么好闻!” 沈青还不及多问,整个队伍就像是辆已经发动的卡车,一旦发动起来,就不得不跟上他们的步调,机械地迈开腿。 “什么?你刚说什么蛊?那戴口罩管个屁用啊?!而且你这根本就是普通一次性口罩!不是防雾霾除异味的!” “它的作用,只是为了防止蛊虫钻进你嘴里,足够了。”苏格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闭上嘴,专心赶路。” 沈青一听这话,立刻乖乖闭嘴了。 沈青腰上的锁扣连在安全绳上,队伍开始行进,他就被迫跟他们保持同样的速度。但这次的速度明显比刚才要快,本来就两腿发软的沈青就更加跟不上了。身后的两人便一左一右将他架起来,几乎是双脚离地,强制性与队伍保持同步。 这么一来,虽然确实省力不少,但沈青就觉得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整个身体被强行往前推,就像传说中湘西的赶尸人一样,而自己就是那个倒霉的尸体。 继续往大山深处走,脚下竟然渐渐有了路,青石板辅成的,宽不到半米。虽然并不算平整,但是踩上去比踩在松软潮湿的泥土上要踏实许多。 而且山路越走越陡,也越来越窄,队伍的速度再次减缓。 那两人把沈青放下,又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沈青喘得跟拉风箱一样,走路姿态也越来越像个佝偻的小老头儿。他努力转移注意力,以求减轻要命的疲劳感。 刚开始,他眼前是苏格的后背,慢慢就成了腰、屁股、大腿,再走着走着就只能看到膝窝和脚踝,说明脚下的石阶基本上已经是垂直向上了。 四周寂静无风,身体本能地无限贴近陡峭的山崖,另一边是黑洞般的深渊;脚下的路崎岖而陡直,不知是通向天堂还是地狱。 沈青忍不住回头望向来路,队伍中每人头上矿灯的亮点不停晃动,连成一条长长的线。视野中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清,而深渊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能吞噬一切光亮。 裸露的皮肤感知空气在缓缓流动,似乎正在把所有东西往深渊里拉扯。 幸好有安全绳。 沈青下意识地抓紧腰间的绳索,视线却有些不受控制地向下看。当目光凝望深渊的时候,莫名就感觉深渊似乎也在凝望着自己。只是看了一眼,黑暗像是有魔力一般,完全抓住了他所有的注意力,大脑也同时陷入一片混沌。 耳边一片寂静,视野中只有黑暗,时间和空间似乎同时失去了意义,大脑瞬间停滞。 “不要往下看!” 跟在后面的大个子瓮声瓮气地喊了一声,一把揪住他的后脖梗子,将脚步开始偏离的沈青强行拽了回来。 沈青全身一个激灵,顿时回过神,不由惊出一身冷汗。 ——苏格没有骗人,这地方真的会有幻觉! 惊魂未定的沈青深吸口气,心还在突突地狂跳不止。 有了这次的教训,沈青目不转睛地盯紧苏格的后背,再不敢轻易分神了。 脚下的道路越来越陡,就在沈青的体力快要接近极限的时候,队伍突然改变了行进方向,转而钻进了一片没有路的密林。 山路的走势突然变缓,倒是好走了很多。 沈青才刚松了口气,眼前似乎有个人影晃动了一下,从队伍中飞快地横穿过去,然后就在队伍一侧同速前进。看上去像是个意外掉队的人,正寻找自己的位置。 刚开始沈青没有注意,但稍微一动脑子,心里便是猛然一紧:不对,队伍当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安全绳,前后跟得很紧且全都连成一长串,只要不主动解开锁扣,就根本不可能掉队。就算像沈青这样体力差跟不上的,也会被身后的人推着强行往前走。 而且,每个人头上都亮着矿灯,那个人却是黑糊糊的一团,显然不是自己一伙的。 这大半夜的,又在深山老林,难不成真的遇到鬼? 但沈青很快就否定了这种猜想:建国之后不许成精,要相信科学。 刚开始沈青就装作没看到,试图说服自己那是幻觉。但是有好几次,那个人影从离他很近的地方轻快地走过,他几乎都能看清那人惨白的脸孔,并伴随着一股极为浓重的恶臭。 真是人善人欺啊!怎么连鬼都知道他是个软柿子?! 身为全省理科状元,沈青突然意识到,相信科学并不代表胆子就大。 他很确定自己的眼睛确实看到了什么,绝不可能看错。更加奇怪的是,明明距离这么近,也不可能只有他一个人看到吧?!身边这些人,包括前头的苏格在内,个个都像是经验丰富的老手,怎么可能比他这么一个外行还要迟钝呢? 然而队伍当中的其他人却是一点反应也没有,他们头顶矿灯的方向也始终照亮着正前方,根本就没人往旁边瞧。 那么问题来了:难道这鬼是专门给他量身定制的么?就专在他一人眼前晃悠? 就算倒霉也该有个限度吧! 都说鬼没有脚,也没有影子。沈青紧紧盯着那个可疑的人影,发现他始终跟队伍保持着同速,不远不近,偶尔有矿灯照在他身上的时候,可以看到他身上的衣衫很破旧,一张惨白的脸孔十分吓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活人。 刚开始沈青是觉得有点害怕,但毕竟走夜路的又不止他一个人,而且队友个个看起来都挺牛逼的样子,胆子也就渐渐大了起来。 那鬼影似乎有意想引起别人注意,几次想干扰行进的方向,却根本没有人理睬他,队伍始终按照既定路线行进。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所有人都十分默契地专注于低头走路,甚至没有人抬头看他一眼。 ——难道真的只是我自己的幻觉? 嗯,好吧,从科学的角度分析这件事: 当人的体力接近极限时,由于血糖降低、大脑供氧不足,是有可能产生幻觉;现在是深夜,由于视觉受限,大脑会自动脑补出原本无法分辨清楚的东西,并且用电视电影里见过的东西加以润色、加工,因此就特别容易产生错觉。 况且先前苏格也说过,这地方可能会有致幻的毒雾。 沈青正在心里各种论证、努力试图说服自己,那鬼影似乎突然就盯上了他,竟停在身边,与他并肩而行。 就算是幻觉,那股恶臭的尸气总不至于也同时幻觉吧? 这回沈青实在是不能淡定了,也实在找不到什么理由说服自己。 这离得也太近了!沈青几乎都能看到他浓密的鼻毛。 沈青不敢看他,只能使劲捅了捅了前面的苏格。苏格却连头也没回,直接从背包里又抽出一只口罩塞给他。 什么意思啊?这是一个口罩能解决的事吗?! 第十章山间竹楼 诡异的鬼影近在咫尺,几乎是伸手可及的距离。沈青吓得脸都绿了,其他人却仍是无动于衷。 沈青越是害怕,大脑思路却越发清晰起来。眼下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是大家都故意十分默契地对鬼影视而不见,因为它根本构不成威胁,亦或是熟视无睹就是他们所采用的应对策略;要么,就真的只是个幻觉,只有他自己能看见。 无论是哪种可能,目前暂时来看都是无害的,而且最好能装作没看到。 这对沈青来说有点困难。 恐惧是一种无法掩饰的本能生理反应,沈青可以控制住眼睛不去看他,却没办法让自己不发抖啊! 他有点绝望地看看那只黑色的口罩,突然就牙一咬、心一横—— 干脆眼不见为净!口罩当眼罩得了! 反正身上有安全绳,根本不需要靠视觉来分辨前进的方向!就算是遇到什么危险,他相信身边这些全是专业人士,也肯定不会出问题——与其还要看到这种糟心且违背常识的东西,不如干脆当回鸵鸟算了。 不知是苏格的口罩太大还是沈青天生脸小,总之两个口罩把他整个脸都遮得严严实实,在昏暗的光线中,猛一看跟无脸人一样。 大概鬼怪也没见过这种脑回路奇特的二货,居然就丢下他走了。 恶臭的味道渐渐消失,沈青这才暗自得意了没多大会儿工夫,猛然就感觉自己撞到一堵墙上,结结实实地,整个人都撞了上去。 “妈呀!” 闭眼走路果然是不行的,队伍不知是何原因突然就停了来,沈青完全没有防备,直接就撞到苏格身上。 “卧槽!” 苏格刚回过头,瞬间像只炸毛的猫,眨眼间就本能地从腰间抽出匕首刺向沈青的喉间。 若不是早年接受过严格的训练,看清身后只是脸上多戴个口罩的沈青,及时收力,薄如蝉翼的刀锋才不至于见血。倘或再慢个一星半点儿,怕是直接就把沈青的喉管给挑了。 毫无觉察的沈青小声嘟哝一句,茫然地把眼睛上的口罩往脑门上一推: “怎么不走了?” “……操。” 苏格毫无防备地被这二货吓了一跳,然而当事人却完全在状况外。苏格气得咬牙,一把扯过他头上的口罩来摔到地上: “好玩吗?!还是想试试老子的刀到底有多快?” ——如果我说这是为了避免看到鬼,你能信吗? 沈青吓一跳,也不知道他怎么突然就翻脸了。一脸委屈的沈青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方才看到过的那个鬼影居然也像凑热闹一样再次出现,正用一双深红的眼睛阴恻恻地望着自己。 “你知道刚才有多危险吗?……小兔崽子,信不信你早晚得死我手里!”苏格恨恨地说道,也不知如意斋造了什么孽,竟然能培育出这么一朵奇葩。 “啊呜呜呜!嗯嗯!” 沈青这会儿哪里还顾得上苏格的情绪,使劲指着鬼影出现的地方,提醒苏格回头看。奇怪的是,苏格刚一回头,那鬼影立刻就退进林子去,消失得无影无踪,就跟故意的一样。 “刚刚就在那!真的!不骗你。” 沈青一时觉得百口莫辩。这鬼有点坑啊。 “早看见了,老子又不瞎!” 没想到苏格不以为然地回了一句,将那柄牙白色的骨刀重新插回刀鞘:“会走的尸蛊而已!除了在夜里吓唬人也没别的用处!这有什么好怕的?……啧,带着个外行办事,真是麻烦。” 这语气里满满的嫌弃是怎么回事?! 而且,哪个学校里会普及这种东西!……而且,又不是我非要跟来的! 沈青心里无比怨念地嘀咕一句,哪里敢跟他顶嘴?低头默默将自己身上的锁扣解开。 队伍已经停了下来,苏格发出原地解散的口令,众人纷纷从安全绳上解扣,队尾的人将绳子收起来——看样子是到目的地了? 苏格拎起背包拉开拉链:“将来等你成了巫蛊师,可就再没机会混到我团队里了。” 所以我现在应该算是中立阵营咯? 沈青心里暗暗猜测着,见方才苏格手里那种形状奇怪的匕首,似乎队伍中每个人手上都有一把:牙白色的刀身,长约十来公分左右;刃口颜色偏黄,刀柄上缠着一圈圈灰色的麻绳。 那种骨刀刃薄如纸,看上去半透明状,十分锋利。只是,以他们身上这么专业的装备,不是用牛耳刀之类的军用匕首才显得配套么? 沈青疑惑道:“竟然用骨刀?你们从原始社会穿越过来的?” “小屁孩儿懂什么?管制刀具能过得去安检吗?” “你这也够呛吧!现在安检都有X光扫描的你不造吗?!” 正说着,人群中似乎传来拉动枪栓的声音,沈青一回头,是有人正在检查枪支。 “……这也能过得去安检吗?!” 沈青表情僵硬,本能地有点害怕。 “所以我们这不是自己开车出来的嘛。” “那你还鬼扯什么安检啊?!” 不知是觉得跟他已经混熟了还是怎样,沈青心里吐槽的这句竟是脱口而出。 “小朋友,我发现你的话似乎有点多啊。” 果然,苏格不知什么时候手里多了把枪,半开玩笑地在他脸颊上蹭了蹭:“能不能稍微控制一下?当个安静的观众好不好啊?” 崭新的枪身锃亮,距离近到甚至能闻见枪身上散发的机油味道——就跟它的主人一样,目光冰冷而凶狠。当苏格沉下脸来说话时,就像换了个人一样。 沈青立刻闭嘴,点头如捣蒜。 “真乖。” 苏格神情立刻缓和下来,满意地拍拍他的头,把枪收进枪套,直起身来,对众人大声道: “开工了!” 这个人,翻脸比翻书都快的教科书级演示。 众人散开后,他这才发觉原来眼前是一片空地,草木掩映之中有一座吊脚竹楼,黑灯瞎火的,也不知多少年没人来过,看上去破败不堪。 苏格带了三四个人上了竹楼,脚踩在竹子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好像随时会断一样。 这时,有人在空地中央放置了一盏大瓦数的露营灯,将附近照得亮如白昼。 虽然所有人都在各自干活,却仍然没人说话,这些人就像事先被设定好了程序,各自忙自己的,完全不需要任何交流。沈青瞧着他们当中有几个人继续往林子深处去了,还有几个人从背包里掏出工兵铲,甚至还有测绘仪,对比着手中的地图在四处找什么东西。 沈青就像是个多余的透明人。 苏格把装着水和食物的背包留给了他,沈青索性原地坐下,安心当个不管闲事的游客好了。 但是不说话并不代表不思考。 ‘巫蛊师’他都还没弄明白呢,这‘洗蛊师’又是什么鬼? 听着也不像什么正经职业,瞧眼前这意思倒是跟盗墓贼有点像!大半夜的开工,还挖来挖去的…… 正在胡思乱想,就见有几个人竟是合力砍倒了一棵老树,只听轰地一声巨响,三四人合抱粗细的整棵树就直直地倒了下来。 树干竟是空的,就在落地的瞬间,树皮崩裂开,里面几个圆形的什么东西滚了来,其中一个竟是直接滚到沈青的脚边,慢慢停了下来。 沈青下意识地低头看,顿时吓得面无血色,整个人僵住:竟是半个骷髅头?!也不知是死了多久,皮肉早就腐坏了,只剩下下森森白骨;眼睛和鼻孔位置全是黑洞,下巴大概是在滚动的时候摔没了。 天知道沈青是用了多大耐力才没有丢脸地发出尖叫。 这时,砍树人当中的一个走到他面前,带着歉意笑笑,什么也没说,伸手将那东西捡了起来,随手丢回到树干当中。接着,几个人从包里掏出不知是什么粉末,扬洒在树干和里面的枯骨上。 ——看样子,那里面至少有三四具尸体吧! 可是那些人居然一点也不觉得奇怪?难道这里是个坟地?可也从没听说过把人葬在树干里的啊! 沈青的大脑还停留在见到枯骨的震惊当中,猛然却听竹楼上有人叫他: “喂,小孩儿!过来!” 沈青一抬头,见苏格正招手叫他。 直觉,那上头大概也不会有什么好东西。只是眼前这些人连挖带砍的,已经弄出十来具尸骨,大半夜的看到这么多死人骨头实在是太恐怖了。 “上来,让你长长见识!” 苏格见他不动,又催促道。 沈青本是想说‘要是看尸体的话就算了’,但他又实在不想跟死人呆在一起,心里明明不想去,实际上还是别别扭扭地站起身,听话地上了那座竹楼。 “噫,你应该成年了吧?” 刚到门口,苏格就有点犹豫地摸摸下巴,问道。 ——我要说我未成年,你就能放过我吗?估计不能。 沈青只得诚实地点点头。 “没事!胆子这东西嘛,都是练出来的!反正你跟着一群巫蛊师混,这种场面以后也是要经常见的。” ——谁说要跟他们一起混了?我还没答应要加入他们呢好吧! 虽然一脸不情愿,沈青还是顺从地抬腿进了那个破旧的房间。 一股潮湿的霉味带着土腥味扑面而来,不算高的房梁上挂着明亮的露营灯,把屋里的一切都照得清清楚楚。所有家什物件都摆得整整齐齐,虽然落满了灰尘、不知有多久没人来过了,也能看出主人肯定是个特别爱干净的人。 沈青听人说过,深山里的这些老房子,通常是会有猎户或者采药人偶尔居住的。有家具炉灶什么的都不算稀奇——只是,屋子正中摆着口黑漆木薄皮棺材是几个意思?为了证明这里会时常闹鬼的吗? 沈青苦着一张脸,本能地把头扭向另一边——那边靠墙摆着一张竹床,上面似乎是躺着个人。 第十一章鬼蛊将军 虽然刚才就已经见过几具枯骨了,但是这么近距离又遇着一个!沈青还是吓得“哇”地一声往后退了一步,刚想往外走,却正撞到苏格身上,听他笑道: “不至于吧?头回见尸体么?……别怕,都是死物,不咬人。” 退路显然被苏格给堵死了,沈青只得被他推着强行往前走,哭丧着脸说:“英雄,咱们素不相识的,又无怨无仇,你就放过我好不好?” “死人有什么好怕的?她又不会活过来!” 苏格是真没打算给他留任何退路,干脆反手就把门关上了:“我就是要让你亲眼看看,用巫蛊之术的人下场会是什么样的。” “……可我并不想知道啊。” “她是怎么死的,你就一点都不好奇吗?” 沈青心说:如果你也像我一样遇到过无数怪事,好奇心肯定就没这么重了。好吧,你开心就好。 沈青内心是抗拒的,却并不敢表现出来。 苏格不容分说,一手攥着他的手腕,把他强行拉到那具尸体面前,兴致勃勃道:“女性,死亡年龄六十岁左右,未见明显外伤,初步判断属正常死亡,死亡时间五年左右。” 沈青哪里还敢看?只是想走又走不脱,就两眼死盯着墙角接了一句: “大哥,你法医啊?” “在这方面,法医可没我专业。” 苏格一笑,又接着说:“死者骨胳表面光滑平整,并没有被下蛊的痕迹;但是骨色晦暗发黑,明显是长期接触毒物导致,因此,她生前肯定是个养蛊人,不过水平一般罢了。” “你连这都能看出来?” “段位高的巫蛊师一般会在自己体内养蛊。因此,巫蛊师死后,骨头上通常都会留下坑坑洼洼的咬痕。因为蛊虫大都嗜血,宿主死了,它就会钻到死人的骨髓里去,然后进入休眠状态。当然也有意外情况,比如新手养蛊时出了纰漏,蛊虫反噬也可能发生这种情况。” 沈青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谁会在自己身体里养虫子啊?!” 苏格扬扬眉:“巫蛊师啊!” 沈青不禁又想起那两大箱钱。果然来钱快的生意都不好干啊!居然这么变态的吗? “比起蓄意在自己身上养蛊的人,被下了蛊的人才更加可怜吧!”苏格说: “就像我刚才跟你讲的那位将军,他最终埋骨于此,当地人叫他‘鬼蛊将军’,此山便叫鬼蛊山。他中蛊之后,无论多么痛苦都无法解脱,而且死亡过程十分漫长。蛊虫寄生在人体内,本能地并不会轻易害死宿主。有的长达几十年,甚至身体全被蛀空了却仍然活着——这就是巫蛊师的可怕之处。” 别说看,光是听他说,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世人憎恶巫蛊师,害怕巫蛊之术,都是有原因的。”苏格说着又把他拉到那口黑漆木棺面前,敲敲棺盖,对旁边的人说: “打开。” 沈青一听就炸毛了,使劲反抗道:“不不不!这就不要了看吧!……我们稍微尊重一下死者好不好!都已经装进棺材了,就别打扰人家了吧!” 苏格却一笑:“棺材这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收敛尸体用的;但对巫蛊师而言,它就是个养蛊的容器。……放心,里头肯定不会有人,这就是养蛊用的。” 沈青将信将疑地看了他一眼,像是挺专业的样子。 棺盖不算厚,那人稍微用力一推便“吱呀”一声斜开条缝来。沈青到底没忍住好奇,伸着脑袋往里瞧了一眼。 “妈呀!” 沈青真是信了他的鬼话,没有任何防备、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两腿一软差点跌坐在地上。苏格幸灾乐祸地笑,伸手撑住他的后腰,使他不至于太过丢人。 骗砸!里面明明就躺着个死人! 大半夜的,这么近距离,冷不丁瞧见张死人脸,毫无防备的沈青吓得几乎当场昏死过去,甚至都顾不上骂苏格,呼吸短促,面如土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是个十分消瘦的中年男人,看上去三十来岁,脸色惨白,双目深陷,像是才死了不久的样子。而且,这张脸,似乎还有点眼熟?……等等,这不是刚才来时见到的那个鬼影么! “瞧你这怂样!” 苏格笑道:“就这点胆子,还想当巫蛊师?……你们这行也真是要完蛋了。” 说着,苏格一松手,沈青立刻脚下一软,竟是扑通一声直接瘫坐到地上,连爬起来跳跑的力气都没了。 周围的几个人见了,都不禁一阵哈哈大笑,尤其苏格一脸报仇的快意。 害怕到极点的沈青此时反而渐渐冷静下来,他突然觉得:苏格这个人真是挺记仇的,这分明就是在报复刚才口罩的事嘛!不过,他说得对,死人有什么好怕的?乔小倩也不止一次说过,世上根本没有鬼,鬼都在人心里。 缓了半天,沈青勉强定了定神,这才慢慢开口说道:“我从来都没说过要做巫蛊师。” “很好,那样最好。” 笑够了的苏格耸耸肩:“将来你万一要是做了巫蛊师,再落到我手里,我可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沈青此时脸色依旧苍白,却显得镇定了许多。他从地上站起身来,拍拍尘土,问:“你为什么这么恨巫蛊师?” “不是恨,而是天敌。” 苏格说着,从口袋里抓出一把微黄的粉末,朝棺中一撒。 尸体接触到那粉末后,立刻就起了变化,发出十分细小的滋滋声,随即那副皮囊竟是开始化出绿色的脓水。那张苍白的脸瞬间变得狰狞,原以为已经安息的人竟是猛然间就张开眼,瞪着一双血红的双瞳,像要吃人一样。 旁边的人见了都是一惊,而沈青却反而没有再像刚才那样失态,竟是定定地望着它,始终没有把目光移开。 苏格抬手将棺盖向前一推,再次将棺材封死。随即从里头传来几声沉闷的捶击,在寂静的夜里尤显得十分诡异,但很快便安静无声了。只是那薄皮棺材做工着实粗糙了些,不大一会儿,竟是从一角的缝隙缓缓流出股深绿色的液体来,同时散发出一股腥臭难闻的怪味。 苏格又抓出把粉末撒在那上面,将那味道驱散。 沈青转过脸,看着苏格:“你杀了他?” “首先,他不是人,而是‘尸蛊’。说到底就是虫,只不过个头长得大了一点。” 苏格解释道:“它可以像人一样行走,甚至动作都会跟死者生前一模一样,只是不会说话而已。” 人形蛊?这未免也太黑科技了吧? 沈青一脸不相信。 苏格摸摸下巴,努力想出一个外行人能接受的说法:“人属于哺乳动物,蛊虫呢,要么是昆虫,要么是节肢动物,或者环节动物,就算学会拟态也只是表面装装样子,变成人的模样而已,身体内部结构是完全不一样的——不信的话,你可以剖开看看!” 说着,苏格一副生物老师附身的架式,这就要去掀开棺盖,沈青唬得连忙摆手:“信了信了信了!不用看了!真的信了!” “啧,怎么感觉相信得这么勉强呢?” “不勉强,你解释得相当有科学性,真的。” 科学不科学倒是不重要,沈青今天已经看过太多尸体,实在不想再去考证这种无关痛痒的细节。 “好吧。” 苏格倒也没有坚持,又指了指屋子里各处:“这房子里,你瞧出哪里奇怪了没有?” 沈青听了不禁皱起眉头,往四处仔细看了看,半晌才说:“怎么没有蜘蛛网?” 这座竹楼建在深山老林深处,又这么久都没人来过,屋里虽然落了厚厚的灰尘,蛇虫鼠蚁却是一样也瞧不见,确实奇怪。 “没错。湘西的十万大山中也是养蛊之术盛行,你多少应该听说过一些吧?住在山里的人,为避蚊虫、白蚁或是老鼠什么的,通常会在家中养蛊。但凡养蛊之人的家里,都不会有那些东西出现。” “为什么?” “因为蛊不仅是虫,还是虫王。越是厉害的巫蛊师,身边就越是干净。因为蛊虫的领地意识很强,蛊虫对于宿主本身、以及宿主居住的地方、活动范围内的气味都十分敏感,不允许有同类或者其它虫子出现。” 苏格说着,又从口袋里掏出些粉末来:“这是我们苏家祖传秘方,专门驱蛊用的,撒上之后百蛊全消。” 那东西闻带着一股极特别的刺激性气味,看起来微微发黄,沈青皱眉:“不会是雄黄粉吧?!” 苏格瞪眼:“都说了是秘方!所有的巫蛊师对它都怕得要死呢!” 看来猜对了? 沈青觉得他说的大概是实话,只是此时的表情有点像卖大力丸的江湖骗子。 沈青转过头又看看床上那具尸骨:细看时,那枯骨仍保持着平躺的姿势,双手交叉平放在腹部,身上穿着当地苗寨里常见的粗布绣花褂子,头上和胸前还戴着落满尘土的银饰。 看上去,她走的时候一定十分安祥而平和。 沈青问:“她就是尸蛊的主人吗?” “应该是了。尸蛊是众多蛊术中阴气极重的,若是不懂得自保,养蛊人可活不了多久。” “尸蛊,是怎么养出来的?” 第十二章入土为安 苏格微微皱眉,从桌上拿起一个粗陶小罐说道:“尸蛊,是在死人身上下蛊,等蛊在尸体内长成虫之后取几十条出来,泡入尸油,封进这种大小的陶罐里,等蛊虫相互吞食仅剩下一条时,再换到更大的容器中,用养蛊人自己的鲜血饲养。” 说来说去,果然还是养虫子!不用说看,光是听听都觉得怪恶心的。 苏格却并未在意他的反应,继续说道:“尸蛊会越长越大,在养成人形之前,都必须要用养蛊人自己的血来喂,不然攻击性很强,稍有不慎就会反噬其主。” “养成人形?” 沈青惊道:“从一条虫子到一个人那么大!这得养多久啊!” “三五年吧。” 苏格不以为然道:“你刚刚看到的那个就是成体。养到成体之后它自己就会去外面捉人吸血,不用养蛊人再费心了。” 沈青这才恍然大悟:“就是外面那些树里的尸体吗?” “对。” 苏格点头:“这座山名叫鬼蛊山,传闻山中有个吃人的怪物,多少年来都没有人敢靠近,一旦进山便会迷路,有去无回,陆陆续续失踪了不少人——不过现在没事了,如你所见。” “可是,为什么呢?”沈青问:“为什么会有人在山里养尸蛊呢?” “其实传闻这种东西,多半都是真的。” 苏格一笑:“之前我跟你讲过的那位鬼蛊将军,他的尸骨就葬在离这不远的山崖底下。人虽然死了,但是他身上的蛊虫并不会立刻就死,而是要等几百年后才会完全消亡。于是这个尸蛊其实就是守墓人。巫蛊师故意装神弄鬼,目的是让人不敢轻易靠近罢了。” “如果不吃人的话,应该也算是件好事吧。” 沈青对他说的这些倒不是十分感兴趣,有些怔怔地望着床上的女人,喃喃道: “你说,她和棺材里那个人,又是什么关系呢?” 苏格没想到他突然问这个,愣了一下,说: “尸蛊,通常是无法接受死别的人才会使用。只有爱得太深、相思成疾,才会不惜一切代价令死人复活。但是逆天而行,以血养蛊是会折寿的。尸蛊要三到五年才能成人形,养蛊人能熬到这个时候十分不易,就算养成也没几年好活了。而她……” 苏格指着床上的尸体:“像她这样能活到六十来岁已经算是奇迹了。这尸蛊看上去起码养了有三四十年,已成了气候。若不是我来,还不知要再伤多少人命呢。” 苏格的语气听起来颇有些沾沾自喜,大概是看过太多生死,对于尸体早就已经司空见惯,麻木了。 “他们活着的时候,一定特别相爱。” 沈青的眼神透出一丝伤感:“哪怕是要付出再大的代价,哪怕他不能说话,哪怕他根本不是人、只是一个人形的蛊虫,只要能跟心爱的人相守在一起,也会感到幸福的吧。” 苏格有些意外,没想到一个十八九岁的小孩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 “虽然用尸蛊害人的做法不对,但她已经死了,至少,就好好安葬她吧。”沈青看着苏格,语气中带着请求。 苏格犹豫了。 他的任务列表中只有清除蛊患这一项,而且时间紧迫,安葬死者并不在计划当中。 “你可能不知道,由于巫蛊是禁忌之术,因此所有巫蛊师的下场,通常都不会太好。” 苏格感觉到他的善意,也不想太过打击他,就婉转道:“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巫蛊师都是见不得光的职业。甚至于,在某些朝代,还会像中世纪欧洲人对待女巫一样,一旦发现,直接烧死。” “那是****!而且你也说了,那是中世纪,现在都文明社会了!”沈青不依不饶:“文明社会讲人道,至少入土为安吧!” “你这个小孩,真是磨叽。” 苏格懒懒地看看表,到目前为止,计划一切顺利,剩下的时间也还算充裕。 沈青看看那女尸,又看看棺材,再看看苏格,——意图十分明确。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啊?她一个人死在这也是她自找的!一个成年人,总得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报应懂吗?” 苏格指指自己:“我,职业洗蛊师,给一个巫蛊师收尸?你当我是做慈善的吗?” “别那么小器嘛!” 沈青却劝道:“反正同样都是没有五险一金的高危行业,就别太计较这些细节了吧!积德行善总会有福报的嘛!而且你们这么多人,随便挖个坑就能把她埋了,不会耽误多少工夫的!” 苏格原是想把他叫上来看看尸蛊,一顿吓唬再一通说教,最好能让他断了日后当巫蛊师的念头,可没想到这小孩害怕归害怕,居然还附带圣母白莲花属性? “我说得还不够明白吗?!她落得今天的下场,是她自己活该好吗?!” 苏格怒道:“没有曝尸荒野已经算是老天垂怜了!她是死了,她养的蛊却还在害人,你觉得这种人配入土为安吗?” “可是,人都已经死了,事情不是也已经解决了吗?而且,你把她葬了,表明你人格高尚、胸怀宽广,跟她有没有做过恶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竟然还觉得有点道理? 苏格一时竟不知要如何反驳,拧着眉头看看身边的两个手下,那两人居然也冲他点点头。 “你等会儿!……让我想想,我怎么觉得被你绕进去了呢?” “这还有什么好想的啊!有你想这会儿工夫,早就埋完了好嘛!” 苏格被他磨得没法,到底还是叫手下把那女人的尸体收进养尸蛊的棺材里,抬下了竹楼。 “你想埋哪,自个儿挑吧。” 苏格赌气地随手指了指面前的空地。 沈青知道他故意这么说,没接话儿。 外头这些人也不知在找什么,在林子里挖了好几处小坑,全都撒上了那种黄色粉末。另外的人则正在竹楼后面的悬崖上安装滑索,看来这些人下一步是打算到悬崖下面去。 这阵仗,怎么看都像是进山寻宝的盗墓贼。 这时,苏格手机突然响了,他按下接听,只短短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接着,他低头看看表,对身后两个说道:“去挖个大点的坑,把棺材扔进去,咱也算仁至义尽了。” 那两人应了一声,果然把棺材抬了下去。 苏格这才转过头问沈青:“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先听哪个?” “好的!” “杨骁到了。” 沈青扁扁嘴,勉强算是个好消息吧:“那坏的呢?” “你在这等他,我们就不管你了。”苏格递给他把铲子:“看来这好人我是当不成了,您得自个儿来。” “啥?” 沈青表情抽搐了一下:“这大半夜的!你要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 苏格瞧了瞧悬崖边正在测试中的滑索:“再往前走可就是王者争霸场了,并不适合以你这种段位的新手——我们对埋人可没什么兴趣。” “那,你等他来了再走啊。” “喂,你不是成年了么?”苏格笑笑地说道:“怎么说话还是跟个宝宝一样?” “哼。” 这荒郊野岭的,月黑风高,一地死人骨头…… “放心,最多一个钟,杨骁肯定到。” “那么久!” 但是苏格没留给他半点讲价的余地,直接招呼一声,把所有人都带走了,只留下一盏露营灯,算是最后一点点仅存的人性了。 —— 这日一大清早,白小霖把白雀叫到门口,将行程安排事无巨细地逐条交待给他。沈默在屋里品着茶,隔着窗户就见那小孩一直点头,脸上很认真的表情,嘴里除了“嗯,记住了,知道了”再没别的话说。 其实白小霖挺好的。人长得漂亮,又聪明,做事情细致周到;无论是出云集团估值过亿的新项目,还是中午餐桌上将出现什么菜品,总能面面俱到——如果不是三句话绕不出个“钱”字,沈默觉得她几乎完美得无可挑剔。 白雀从小性格内向,除了族中长姐白小霖以外,很少跟人打交道。这回要跟沈默出远门,白小霖少不得要细细碎碎地一大通嘱咐,白雀显得很紧张。 那孩子平时闷闷的,除了养孔雀就没管过旁的事,如今要单独跟沈默出门,白小霖恨不能连出门时先迈哪条腿都要再教一遍。 沈默品着茶,隔窗冷眼瞧着那两人。起初点了白雀的名,多半是因为想给白小霖制造点麻烦——那女人太精明了,每件事都处理得周到妥帖,让人忍不住就想闹个妖、故意给她捣捣乱。 不过瞧着现在这情形,白雀眼中流露出的局促不安,倒让沈默觉得有些不忍。他将茶盅放下,起身冲那两人说道: “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不如早点出门吧。” 白小霖愣了一下,只得顺从地点点头:“好。” 车已经停在门口,白雀木然地跟着沈默上了车。白小霖终究还是不太放心,又凑到车窗前对沈默嘱咐道: “他若是乱使性子、惹少主不高兴了,您只管告诉我,我来教训他。” “知道了。” 沈默淡淡一笑,升起车窗。 不知道女人是不是只要上了点年纪,就会变得絮絮叨叨的?沈默记得当年白小霖在府里做丫鬟的时候,明明就是话很少的。 车缓缓启动,驶出院门。车窗外的景物也从老四合院长满青苔的砖墙,变成了林立的钢筋水泥,恍惚间竟是仿佛从静止的旧时光进入现代社会。 由于太久不出门,外面的一切都让人觉得如此陌生。他的记忆仍然停留在动荡的民国时期:青砖灰瓦,满是沧桑的老城街道,充满了不安和躁动的空气,往来于街道间的人力车,墙上还散发着浆糊味的抗战标语——回忆还停留在昨天,然而这一切都早已不复存在,他几乎不认识眼前这座崭新的城市了。 第十三章孟小芸 时间已过了最繁忙的早高峰,路上车流较少,交通十分顺畅。沈默的目光始终停在窗外,看着那一大片陌生的高楼大厦,心里突然一动,对司机说道: “先去***。” 司机答应一声,在下一个路口转弯,驶上一座高架桥。 白雀愣了一下,飞快地看了沈默一眼:“我们不是去机场吗?” 沈默看看他。少年仍穿着件素色的中式对襟上衣,全身都绷得很紧,小麦色的脸颊微微发红,看来他对外面世界的变化也相当不适应。 沈默暗自觉得好笑,看那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就很想逗逗他: “没说不去啊,就是临时增加个项目而已。” “机场挺远的,绕路的话怕是会耽误时间。”白雀认真道:“如果少主有别的安排,不如还是改天吧。” 沈默扬扬眉,没理他:真不愧是白小霖**出来的,连最不讨人喜欢的特质都是一脉相承。 但司机显然更清楚谁才是老板,不一会儿便将车停在一座五层楼的仿古建筑前。 沈默下了车,抬头望着黑底金字的巨大匾额。熟悉的“***”三个字,还是当初买下这戏园子的时候,沈默亲笔题写的。后来他将这园子送给京城名旦孟小芸,一直经营到现在。 听说最初那几十年,由于时局动荡园子遭过几次大劫难,先后经历过三次重建,早就已经面目全非,没想到唯独这匾额竟是完整地保留了下来。一股熟悉的感觉透过匾额扑面而来,只看上一眼便回想起了自己当时的情形和心境,不由一阵百感交集。 仿佛一夜之间,世上已是沧海桑田。 “少主,还是先去机场吧。” 司机去泊车了,白雀拧着眉头又小声劝了一句。 沈默还深陷在自己的思绪当中,抬头望着那匾额,一时懒得理他。 白雀只当他是没听到,又上前一步,刚叫了声‘少主’,却见沈默突然开口说:“白小霖是你老板,还是我是你老板?” “当然您是。” 白雀诚实地答道,但是立刻又补了一句:“我只听我姐的。” “那你现在就可以回去了。” 沈默面无表情地丢下一句,抬腿就进了***。 白雀原地愣了一阵,随即跟了上来:“可我姐说,让我盯着你!” ——这孩子,还真是个实心眼儿。 沈默不禁被他逗乐了,看着他一脸严肃的样子,竟然觉得有点可爱。沈默摇摇头,绕过大门口摆的巨幅的双面刺绣牡丹屏风,进入一楼的散席茶座区。 大堂的装修十分豪华。 十二根朱漆木柱跟记忆中一模一样,戏园子在布局上也尽可能保留了当初的样式。天井子的横梁上挂着明黄缎子的帷幔,正中央吊着四个巨大的老式八角琉璃宫;大戏台子上红毯铺地,台下还摆着几个不及收走的花蓝;台上,只穿着行头的素脸小旦正咿咿呀呀地开嗓,锣鼓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来十分懒散。 茶座空无一人。 沈默远远找了个空位坐下,又回想起当年这戏园子里最热闹的时候。暴风骤雨般的一阵锣鼓点后,名角粉墨登场;戏台子底下满坑满谷的都是人,雪白的手巾板儿满天飞,雷鸣般的叫好喝彩声此起彼伏——在戏园子里,但凡台子底下听戏的,不管你是王公贵族还是掏苦力的脚夫,都是一样的捧角儿,不分高低贵贱。 他自认是个好清静的人,然而就在那段旧时光里,偏就喜欢往闹哄哄的戏园子里钻,连自己也说不上来是因为什么。 “这位客人,对不住。” 这时,一个服务生打扮的中年人打断了他的思绪,满面堆笑地走上前,躬身说道: “您是头回来吧?……我们园子的规矩,上午不待客。您高升一步,先去别处逛逛,下午再来,到时自有好茶好戏招待着。对不住。” 这也算是早年间的老规矩了。 沈默一笑:“我找孟小芸。” “原来是孟老板的朋友,不知尊驾怎么称呼?” “沈默。” “成,您稍候,我这就给您传话儿。” 显然他并不知道‘沈默’这名字意味着什么,随便添了壶茶便去传话了。 沈默的目光又回到戏台子上,继续瞧小旦们排戏,而此时站在他身后的白雀真是度秒如年。 白雀是真的纠结:再催他,怕是就要翻脸了;可若放着不管,飞机又不等人!白小霖已经知会过如意斋安排接待,这样一来后面的行程全得往后拖……白雀一时也没了主意,刚掏出手机想问问白小霖该怎么办,却见沈默突然回过头,语气淡淡的: “谁是你主子,想清楚了么?” 沈默看似不经意地喝了口茶,语气中听不出什么特别的情绪。 白雀虽然涉世不深,却也不傻。 沈宅上上下下全是白小霖说了算。出云集团这么大的家业,虽然一直是白小霖、白小霁姐弟把持着,但是归根到底,谁才是当家人、谁能最终说了算——还是只有沈家少主。 “那我,……把机票改签下一班。” 沈默对这个结果还算满意:“孺子可教。” 不一会儿,一个看起来领班模样的女侍者走上前来,恭敬道:“沈先生,孟老板请您到二楼贵宾包厢,烦请移步。” “好。” 沈默一笑,站起身,随她上了二楼。 二楼包厢保留着前清时候的格局,就连地毯选用的花色都跟当年一模一样。 晚清的时候,像这种规模的大戏园子也不多见。自从皇帝出逃之后,京城最出名的几位红角儿都去了南边,各戏园子的班主也大都卖了产业,或走或留,或是改投了别的营生。 沈默向来喜欢昆曲,不忍心看着戏园子一个接一个地倒,便出钱买了这个园子,并从此改名为“***”。哪怕是班底都散了、没人唱戏开不了张,也仍是派人来日日打理,免得破败了。 包厢里摆着明清款的仿古家具,瞧着虽然做工精细、用料讲究,却终究是现代仿的新物件,总觉得差那么点灵气儿。虽然时过境迁,转眼间百十年过去,世上还能有一处老地方容他坐下来怀旧,倒也不用奢求更多了。 沈默落座,正望着戏台子出神,不觉间,桌上的茶具已换成了整套明德化窑的上品白瓷盖碗,茶也换成君山银针,汤色清亮,香气扑鼻,跟刚才的自是大不相同。 想当年,那孟小芸嗓子好身段也好,凭着昆曲《牡丹亭》还魂一折,红及一时。只是,戏好是好,就是做人太过八面玲珑了些,人情太过练达,就会失了可爱——这点倒是跟白小霖有点像。不过做她们这一行的,若是眼皮子没个高低、说话做事没个轻重,也不可能混得长久。 ***在她手里,经营得也还算说过得去。 沈默悠闲地品茶,瞥了站在身后的白雀一眼:这小孩也是有点意思。他跟孟小芸正相反,心思单纯,只懂得跟孔雀打交道,脑子里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做事有点刻板,但不讨厌。 约摸等了半盏茶的工夫,一个身材高挑、面容姣好的女人来到包厢,笑吟吟道:“沈先生,好久不见。” 嗓音玉润饱满,十分悦耳,一听便是梨园行出身。 沈默抬眼看看她,孟小芸竟是一如记忆中的模样: 弯眉细目,妆容精致,烫发,一身墨绿色滚金边无袖旗袍,坦着一双光洁无瑕的玉臂,白皙的细腕上戴着一对水头十足的老翡翠镯子,手中一把墨染寒梅扇面的真丝女扇;一颦一笑间万种风情,宛如从三十年代的老式招贴画上走出来的美人一般。 “真是好久不见了,孟老板仍旧风华绝代。”沈默一笑,“请坐。” 孟小芸称谢,在他对面落了座,一双美眸弯如新月: “沈少主可是我们***的贵客!也不知是哪阵仙风把您给吹来了?……底下人不懂规矩,或有怠慢之处还望海涵。” 沈默一笑:“孟老板客气了。” 两人简单客套几句,孟小芸便说: “先前园子里来了几位昆曲名角儿,我知道您平时就好这个,便厚着脸皮打发人往府上送了几张票。兴许是您那会儿不得闲,没来;后来又送过几回,您也都没来,我就寻思着,兴许您眼光高了、瞧不上咱们的戏了?再后来,我也就没好意思再送了。” 白小霖向来瞧不上这些做艺的,总说‘**无情、戏子无义’,也常劝他少跟下九流的打交道。 沈默心知这事八成是白小霖弄鬼,歉意道:“没有,只是一直不得闲,白白辜负了孟老板一番美意。” 孟小芸不动声色就告了白小霖一状,但见白雀站在一边,虽是张生脸,猜也猜得到必是白家的人,也就不再多说。 两人又寒暄几句,便十分默契地换了个话题。 “湘西的沈家,你知道吗?”沈默直接问道。 “湘西的蛊医世家声名在外,自然知道。” 孟小芸点点头:“听说那边的沈家人丁不旺,到了这一辈也没几个人了。家主是个女孩,名叫沈胭。由于医馆经营得十分艰难,就开了家养生会所,生意尚可糊口。十年前,一场车祸,一家子人全在车上,就活了个八岁的小男孩,名叫沈青——细算起来,今年差不多也成年了吧。” “车祸?!” 沈默当然不相信这是个意外,目光一凛:“连沈家人都敢动?……谁做的?” “这还真是难说。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是曲如意把整件事都压了下来,亲自操办了后事。说是怕对孩子不好。这么多年了,还是什么消息也打听不出。” 沈默微微皱眉:“连孟老板也查不出?” 第十四章黑店 “很明显,是有人故意把真相隐藏起来,不希望别人查清楚罢了。” 孟小芸唇边浮现一丝冷笑:“做巫蛊师的,有哪个不知道湘西沈家的来头?除非是圈外的不知道厉害——敢动沈家人,完全就是胆大包天、昏了头。” 沈默却并不急于下结论,又问:“沈胭活着的时候,有什么仇家吗?” “仇家倒是没有,生意上的对手倒是不少。” 孟小芸说:“她经营的养生会所做的都是女人生意,出售自制的有减肥、美容功能的蜜膏之类。她行事十分谨慎,而且低调,只添加了非常小剂量的蛊,效果十分显著。在不使用违禁药品、也不违反巫蛊师游戏规则的情况下,算是规规矩矩,生意越来越好。 但是不久之后便招来同行怨恨,听说还被竞争对手举报过几次,但什么也查不出来,就不了了之了。” “图财害命,有这种可能么?” 孟小芸摇头:“沈胭的生意虽然红火,但规模并不算大。从帐目流水上看,她赚的这点小钱,在巫蛊师眼里根本不值一提,远没到谋财害命的地步。就连最没本事的朱雀楼,随便用蛊术发点赶尸的死人财都比她这个挣得多。” 孟小芸叹了口气: “说起朱雀楼,我倒想起件事。陈金鸡原先是想把那沈家的小孩送回出云寨,顺便向主母讨笔赏钱的,但曲如意却坚决不同意,她派人把那孩子悄悄藏着养了起来。陈金鸡又斗不过她,也只得作罢。后来白小霖不知怎么就知道了这事,还特意封了个大红包给曲如意以示感谢。” 孟小芸有些不大理解地扁扁嘴,却见沈默神色有些凝重,点头道:“我知道这事。……是我让白小霖封了份白帝送给曲如意的。” 孟小芸不由一惊:“传闻竟然是真的?难怪陈金鸡眼红得简直发疯、恨不能立刻把那孩子抢了去!那可是‘白帝’啊……” 她眼中满满的羡慕和嫉妒,俨然酸成了一个柠檬。 沈默却苦笑着摆手:“这事怪我。我很感激曲如意愿意照顾那孩子,说到答谢,一时也想不到别的,只有这东西还算拿得出手了。” 啧啧,好一个‘拿得出手’!试问这世间所有的巫蛊师,哪有不知道‘白帝’的?沈氏一族,不正是凭着蛊王‘白帝’才坐上巫蛊师的头把交椅!‘白帝’,可以说是长生蛊中最为完美的一种,真正的不老秘术,千金难求啊! 纵然是见多识广的孟小芸,此时也不能淡定了——多少人为了得到白帝,不择手段不计代价,而曲如意不过是收养了一个沈氏孤儿,就这样轻易地得到了?! “再完美的巫蛊之术,也比不上亲人温暖的手。” 沈默觉察她眼中的艳羡,淡然一笑。 孟小芸勾勾嘴角:做人是不能太贪心的!既要长生不死,还能日进斗金,又要家族人丁兴旺,这就太逆天了吧? 她孑然一身多年,看惯了世间人情冷暖,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早就不记得亲情是种什么样的滋味了。人若想要活得长久,就得懂得保护自己;心是最柔软最脆弱的部分,必须一层层地裹上铠甲——感情是奢侈品,她享用不起。 孟小芸眼中的伤感一闪而过,很快又恢复了原先的表情: “怎么,您是想去见见那孩子?” 沈默不置可否,问道:“你有他的消息吗?” 孟小芸再次摇头:“那孩子叫沈青。曲如意把他保护得好,据说是为了让他像个普通的孩子一样长大,所有与沈青有关的东西都查不到,住址、照片,什么都没有。” 沈默略显意外。但随即又觉得,曲如意做得对!相对于查清真相以及寻仇,能让那孩子在没有干扰的环境中平安长大,这才是最重要的。 连消息灵通的孟小芸都查不到,看来曲如意也真是下了番工夫。 沈默心中略感宽慰,微笑着站起身:“感谢孟老板的款待,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了。” 孟小芸见状也连忙起身:“既然沈少主有事,那我也不虚留您了。” “谢谢你告诉我沈青的事,他日必有重谢。” “沈少主言重了!” 孟小芸摆手,莞尔一笑:“当年若没有沈少主,就没有今日的孟小芸。无论您要我做什么,我都不敢有半句怨言,您只管吩咐便是。” 话虽是说得漂亮,她能提供的信息大致也就这么多。 沈默心里多少有了分寸,淡然一笑,再次道了谢,便带着白雀离开***。 —— 沈青获救之后,踏踏实实地一觉直睡到中午。 果然跟苏格预料的差不多。事实上,杨骁并没有让他等太久就找来了,两个人离开鬼蛊山,就近投宿在一家当地山民开的家庭旅馆里。 爬山爬了大半夜,沈青又困又累,全身酸痛跟散架一样,一见到床哪还顾得了许多?合衣就钻进被子里睡去了。哪怕肚子饿得咕咕直叫,也要坚持着不肯清醒。 杨骁不知是不是故意的,偏就坐在床边开始呼噜呼噜地吃起泡面。充满防腐剂的劣质香味并不算好,却直往鼻孔里钻,勾得肚子的馋虫闹得更凶。沈青做梦都在流口水,实在没办法自欺欺人地继续睡下去了。 终于,沈青忍无可忍地坐起身,哀怨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泡面: “我想吃火鸡面,变态辣那种。” 杨骁白了他一眼,朝桌上努努嘴:“就剩一桶,爱吃不吃!” “叫外卖啊!” 杨骁懒得搭理他,继续埋头吃自己的。 沈青一脸不爽地下床,拿着那桶香辣牛肉面瞧了瞧,十分嫌弃地撇撇嘴,又放回桌上,却拿了桌上的热水壶进了卫生间。 杨骁冷笑一声,继续吃。 等沈青洗完脸、拿着开水出来的时候,杨骁已经吃完了,咬着塑料叉子问:“一个好消息,和一堆坏消息,先听哪个?” 沈青突然一股无名火起,竟是冲他吼道:“自从遇到你之后,哪还有好消息?!” 杨骁无视他的恶劣态度,面无表情说了一句: “乔小倩下午来接咱们。” 沈青一愣,心说这倒还真是个好消息。 只要见着她,所有的事情就都能问个明白,今天也算是没白糟这些罪。 杨骁把碗推到一边,擦擦嘴说道: “然后,下面是一堆坏消息。你先做一做心理建设。” “如果我不想听,你能不说吗?” 沈青现在只想当鸵鸟。 苏格曾说杨骁是个值得信任的人。别的不说,单是他愿意背自己下山这一件事,沈青觉得他确实挺靠谱的。虽然嘴损了点,但心地善良,人真是不坏。 “不能。” 然而杨骁果断拒绝,完全不给他当鸵鸟的机会,说:“这是家黑店。所以你最好学机灵点,出了这个门儿,可就是敌人的地盘了。” “啥?黑店?!” 沈青刚撕开泡面的包装,嘴里的叉子直接掉到地上:“那我们干嘛还要呆在这儿?!” “少爷,我又不是神仙,难道你指望我一路把你背回湘西市吗?” “那,……也不能住黑店吧。” “为什么不能?黑店也是店啊,总好过睡马路上吧。” 沈青表情复杂地捡起叉子,想想也对。他人震惊中稍微冷静了一下,问: “……你怎么知道是家黑店?” 杨骁并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轻描淡写道:“不用紧张,黑店而已,无非图财害命。” 难道还有比这更严重的事吗?! 杨骁哼了一声,又解释道:“要是遇到巫蛊师,那才叫麻烦。就你这么个废柴,无知无觉地就会被下了蛊,最后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好吧你说得对。 在鬼蛊山上见识了尸蛊和各种死人骨头之后,沈青觉得他并没有在吓唬人。相对于巫蛊师来说,黑店的可怕程度确实不在一个档次上。 杨骁贴着墙站在窗边,目光紧盯着楼下院子里的一辆崭新的SUV,说道:“待会儿咱们就坐那个走,上高速跟乔小倩碰头。” 沈青皱眉:“黑店老板的车你也敢租?” “我说过要租了吗?” 啊? “少爷,您健忘吗?!我的卡已经被你刷爆了!我兜里还剩多少钱你心里没数吗?!” 没想到这个人居然这么斤斤计较,啧啧。沈青嘴角抽了抽:“所以你是打算黑吃黑?不是吧……连黑店都坑,简直禽兽。” 沈青吐槽完突然有点后怕:苏格说过,杨骁是通辑犯,身上背了人命官司那种,还是别激怒他的好。 想到这,沈青立刻怂兮兮地低下头,往泡面里倒开水。 ——诶,不对啊!好端端的,怎么我一报上名字,那些来店里的土豪就立刻想要绑我呢? 沈青问:“你们跟朱雀楼有仇吗?” “仇倒是算不上。” 杨骁此时的注意力全在楼下那辆新车上,说话时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只是,他们惦记你都惦记了十来年了,总算是逮着回机会,所以就下手咯。不过,刚一动手就遇到苏家人路过,也真是够背的。” “惦记我?十年了?” 沈青听得一头雾水:“我就是个普通大一学生而已,平时又没得罪过谁,家里也没钱没势的,他们绑我干嘛?” 第十五章填饱肚子好上路 “你之所以觉得自己是个普通人,是因为有我们在暗中保护你。你不认识我,我却早就认识你——十年了,本想着事情过去这么久,你也已经长大了,让你来店里做事会安全些,没想到偏偏这么凑巧,我才离开一会儿工夫就能撞上朱雀楼的人,你也真是够背的。” “保护我?为什么?有人想杀我吗?” “苏格那小王八蛋就没跟你提吗?他肯定跟你说过巫蛊师的事吧?难道就没说起过沈家?” 沈青点头:“他还劝我离你们远点。” “他嘴里能有什么好话?!他是不是还说,我们如意斋因为照顾你,还得了沈家不少的好处?” 沈青再次诚实地点头。 “朱雀楼向来唯利是图,但炼蛊的本事又十分有限,因此不得不每年花大价钱从如意斋拿货。他们绑你,无非是想借机依靠沈家翻身而已。” 杨骁转过脸看着他,正色说道: “说到好处,别的事先不说,如意斋上下统共就十来个人,明里暗里保护了你十年。这十年当中你转过三次学,搬了六次家,都是为了躲开那些人的骚扰。曲老板的意思呢,在你未成年之前,巫蛊师的事一个字都不许透。” 沈青满脸惊诧,难以想象,原来这看似平淡的十年是这样过来的? “没错,如意斋因为这事,是得了沈家的好处。” 杨骁又接着说道:“十年,我们放着日进斗金的买卖不做,一堆人围着你转——老子一个月工资就六千块,你觉得你六千块能雇到一个保镖吗?你觉得你出多少钱,能让乔小倩花十年时间就专职照顾你一人?……这是钱的事儿吗?” 他的说法显然跟苏格不一样,但两个人说的似乎又都有道理。 当然不光是钱的事。对沈青来说,在那段无比晦暗的日子里,陪伴,比任何事都来得更加重要。十年的陪伴,是不能简单地用利益关系来衡量的。 但是本以为纯粹的感情中,一旦加入了利益关系,就让人觉得不是那么纯粹了。沈青也不愿意相信这只是利益交换,又问: “既然不是钱的事,又非亲非故,你们干嘛要这么做?” 杨骁耸耸肩,两手一摊:“你要真想刨根问底,不如直接当面去问曲老板——反正你现在已经成年了,很多事都不用再瞒着。” 沈青却沉默了。 苏格还提起过一样东西——‘白帝’,那似乎是比金钱利益更具诱惑的东西。沈青虽然很想问清真相,但此时他却突然觉得,如果乔小倩真的当面承认她只是为了钱或者‘白帝’才付出十年的陪伴,所谓的信任和感情都只是基于利益关系,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接受。 尽管他一直认为乔小倩对自己是有感情的,十年来如长姐一般的照顾和信任,心理上的依赖,那怎么可能只是金钱关系?可如果真的有感情,那她又怎么会在他十八岁生日的第二天就消失不见?只是因为到了约定的日期,所以多一天也不肯停留吗? 胸口突然觉得闷闷的,一股难言的情绪哽在喉间,说不出的难受。 杨骁的视线又转回楼下的院子里,继续说道: “在这个十年之约里,乔小倩因为出力最多,而得到了这家店面,这是她应得的,没什么不光彩。我知道,苏格肯定会说我们是因为利益驱使,在他眼里,巫蛊师就没好人!” “他说你们很守规矩,他个人也很欣赏你。” 沈青忍不住替苏格辩了一句。 杨骁看上去有些意外:“……他真这么说?” 沈青点点头,又问:“我父母的死,也跟巫蛊师有关吗?” 杨骁神情有些为难:“这个事有点复杂,一两句话说不清。我们老板正是因为不想让你过早地卷进来,才封锁了消息,以至于让大家都误会是如意斋故意要把你藏起来,好向沈家邀功讨赏。” 沈青固执道:“我想知道。” 杨骁却摇头:“我们并不打算瞒你,只是现在的时机不对。按着巫蛊师的规矩,一旦有苏家人的消息必须要知会当地的同行。我把苏格去鬼蛊山的事,已经告诉苗锦绣了。这事本身虽然并没有什么,但问题是消息来自如意斋,以苗锦绣的脑子,很快就能联想到你。这对我们的处境就很不利了——所以,老板才会临时安排乔小倩回来接应我们。” 沈青拧着眉头,慢慢梳理着有点超出预期的信息量:“苗锦绣,为什么也想抓我?” 杨骁一笑:“利欲熏心而已。你对她来说没什么价值,但你背后是沈家……算了,这里头的事很麻烦,回头有空再慢慢跟你细说。” ——‘利欲熏心’,难道你们就不是利欲熏心吗? 他的话总是只说一半,沈青心里就渐渐存了疑惑:“跟朱雀楼一样吗?就是一心想把我弄走卖个好价钱?” “丫嘴真够快的!苏家这帮孙子绝逼是故意的。” 杨骁叹了口气,只得说道:“苗锦绣跟陈金鸡不一样。你要是落在朱雀楼手里,他们也不敢对你怎样,只想讨好沈家捞点好处而已;苗锦绣那可正经是个女土匪,敲竹杠都能敲出花儿来!她现在是广西势力最大的巫蛊师,完全不怕得罪沈家!只要价钱谈不拢,肯定会撕票!” 听到‘撕票’两个字,沈青不禁一缩脖子。 杨骁不由好笑,趁机吓唬他:“所以你最好给我乖乖听话,照我说的去做!否则后果自负。” 短短一天时间就经历了这么多事,沈青现在也不知道到底该相信谁。 身材高大的杨骁双臂抱在胸前,一边跟沈青说话,却始终警惕地观察着外头的动向。沈青心里暗暗叹气:还是等见到乔小倩再说吧,无论真相是怎样,我都希望由她亲口告诉我。 面碗里散发出浓浓的香味,沈青虽然仍是很饿,却有些心不在焉地捣着面条,只顾想着自己的心事。 杨骁见了,以为他是嫌不好吃,便劝道:“你先凑合吃点儿,填饱肚子才好上路!”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这谁还吃得下啊! 沈青抬起头,表情复杂地看了他一眼。 杨骁似乎也意识到这话不太对,尴尬地咳了一声:“啊,我是说……路,还挺远的,你多吃点。” 这时,院子里突然传出滴滴两声,随即就是汽车发动的声音,看来这煮熟的鸭子准备振翅高飞了。 沈青幸灾乐祸道:“看来计划没有变化快哟。” 杨骁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的塑料小盒,冲他晃了晃:“就院里这大宝贝儿,除了我,谁也开不走。” 没看出来,你还真是个人才啊!沈青好奇地凑到窗户边,也往院里瞧。 院里站了十来个人,七嘴八舌的一阵嘈杂。车主似乎发现了异常,把引擎盖打开,几个脑袋同时凑上来,看了一会儿,全都束手无策直摇头。 杨骁一脸坏笑。 “王富贵,你说,他们要发现是你干的,会不会打死你啊?”沈青脸贴在玻璃上,不知死活地问道。 杨骁瞪了他一眼:“你还是盼我点好儿吧!我要是倒了,你就是他们下顿饭的主菜。” 沈青吐吐舌头。 杨骁低头看了眼手机:“你吃饱之后还有时间洗个澡,时间足够。” 沈青摇头:“得了吧,就这破地儿,我一分钟也不想多呆。” “随便你。” 杨骁把一部崭新的手机塞进他的口袋里:“半小时后在村口大路边等我。自己挑个能让我一眼就看见你的地方,不然我可不管你了。” “啥?!” 沈青眼看着他背起黑色的背包就要往外走,惊道:“等等,你打算把我一人扔这儿?我自己从这儿出去?而且,你刚才不是说……” 杨骁干净利落地收拾好东西就径自出了门,甚至于沈青后半句“这是家黑店吗”都被关在门里头了。 —— 到了机场,沈默见白雀什么也不懂,只得自己去换了登机牌。回来时见少年一张小脸涨得通红,支吾着有话想说却又不敢的样子。 沈默猜他大概是头回坐飞机,便安慰道:“别紧张,现在坐飞机很安全的。” 他摇摇头,紧抿着双唇不说话。 沈默看看手里的登机牌:“哦,这些手续啊,下次来你就知道怎么办了,很简单的。” “我,……想去洗手间。” 沈默苦笑:“走吧,刚好我也要去。” 白雀十分窘迫地低着头,跟在沈默身后,小声嘟哝一句:“对不起,少主。” “上个厕所有什么好道歉的?” 沈默顺着机场指示牌,带着白雀找到最近的一处洗手间。为避免尴尬,沈默见他进了隔间便说: “我外头等你。” 白雀在里头“嗯”了一声。 沈默在洗手间门口的长椅上坐下,刚掏出手机,见白小霖发过一张照片来。照片上的少年十七八岁,穿着蓝球服站在学校操场边上,五官十分清秀,自拍时的笑容天真无邪;照片下面只有两个字:沈青。 白小霖是个多聪明的人,必然猜到了他此行的目的,并且不动声色地向他展示了自己的才干。 看着那张照片,沈默的手不易察觉地抖了一下。 血缘真是神奇的东西。无论相隔千山万水,未曾谋面的人,仅是通过一张照片,居然就会有种血脉相通的亲近感。 也许是一个人在世上活得太久,尔虞我诈的事情早就看得厌了,早就忘记了一段无猜的感情会是什么样子。经历了那么多事,他早就习惯了不完全相信任何一个人,甚至包括白氏家族。 直到看到照片上的少年,沈默突然觉得,他应该是自己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唯一无需设防的人。 沈默正望着那照片出神,眼前闪过一群人的身影,竟是飘来一丝异样的熟悉味道。沈默下意识关掉手机屏幕,抬头。 “你们到出口等我吧。” 那群人都穿着相似的户外运动装,风尘仆仆的样子,像是刚探险回来。为首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人,他跟身后的人打了声招呼,便推门进了沈默身边的洗手间。 第十六章红魔 身影交错的瞬间,沈默感觉他似乎是看到了自己手机上的照片——虽然他装作并未在意。而且,他身上残留着山中瘴气的味道,沈默几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鬼蛊山。 沈默的五感比常人要敏锐得多,直觉这是个跟自己有关的人。可惜只看到那人的侧脸——好像在哪里见过,却又一时想不起来。 沈默起身,身体贴紧洗手间门旁的墙壁。那门的隔音很好,沈默双目微合,凝神细听。 洗手间里没有别人,水龙头开着,白雀大概是已经准备出来了。 “兄弟,我手机没电了,跟朋友联系不上,你手机能借我打个电话么?” 那人主动跟白雀搭话,只是白雀天生不与人亲近,也从不跟陌生人说话。那人见他不理,便又说:“朋友来接机,联络不到我肯定挺急的,帮个忙咯!” 白雀大概是躲不开他的纠缠,半天才说:“不方便。” “小兄弟!别这样嘛!” 那洗手间不大,两人一错身的瞬间,沈默似乎听到衣服拉扯的窸窣声响,大概是交了手。 “纹身不错嘛。” 那人笑了一下:“沈默。” —— 沈青紧张得几乎连呼吸都不能正常了。他是很想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出房间,但自从杨骁告诉他这是家黑店,再瞧谁都不像好人了。 这会儿正是饭点儿,走廊里却空无一人。 这家旅馆是村民的自建房,一共三层,每个房间都方方正正的,装修简单,普通得有点像县城里几十块钱一张床位的招待所。 沈青动作僵硬地下楼。大白天,空荡荡的走廊里一点声音都没有,安静得让人觉得心里发毛。刚才还听到有人在院里说话,这会儿却静得连根针掉地上都听得着。 昨天他俩入住的时候是半夜,沈青被杨骁一路背到房间里,直接就扔床上去了(?),累成狗的沈青对周围环境根本没什么印象。现在一瞧,外表看着挺正常一家旅店,并不像杨骁说的黑店,唯一比较奇怪的是大中午的居然没有半点动静? 这确实也太反常了。 沈青满腹狐疑地下楼,见在一楼大厅正中摆着张麻将桌,身材壮硕的老板娘、瘦猴似的两个伙计,还有一个浓妆的中年女人,正在呵欠连篇地各自码牌。 太好了,终于看到活人了,不然沈青真以为自己是住进鬼宅了呢! 那张桌子摆在正当路,沈青只能侧着身从墙边挤过付出:“劳驾,借、借过。” “哪去啊?” 中年女人懒懒地问了一句。 沈青支吾道:“出去,吃饭。” “吃饭哪?咱家啥都有!干嘛非去外头吃呢?”女人嗓音又尖又亮,说话的语气也阴阳怪调的:“跟你一块那大哥呢?” “我,就是,……要去跟他会和。” 沈青牢记着杨骁的话,小心翼翼地应对。但他天生是个不会撒谎的人,一紧张就脸红心跳,傻子都看得出来。 “唉,就一小孩儿,你管他呢!” 边上打着赤膊的男人一脸困意,抬起惺忪的小三角眼扫了扫沈青:“那大个子刚不是还在后院帮着修车么?瞧着挺专业的。” “啊,是嘛。” 沈青尬笑一声,又紧张地找补一句:“我们约好了出去吃饭的。” “四筒。” 边上的女人不耐烦道:“该你了,快点。” 女人丢出一张牌,无意间打了个呵欠——打呵欠,真是能传染的。另三个人随即接连打起了呵欠。也不知熬了几宿没睡,居然能困成这样?都困成这样了还坚持打牌,也不知是瘾大还是因为旁的什么。 沈青这会儿也不及多想,瞧准了他们打呵欠的空当,身子一缩就贴着那胖女人的后背钻了出去,生怕被人逮回去一样,几乎是夺门而出。 其实冷静下来想想,这些人虽然堵在门口搓麻将,也并没有什么迹象表明会故意限制住店的客人自由进出。大概是因为心虚,沈青总觉得他们会故意刁难自己,而且越想越怕。 出了那家旅馆,索性撒丫子就往村口公路上跑,一口气直跑出村口,路上也没遇到半个人影。 沈青独自站在树荫底下等了半天,半天都没见有车经过,甚至连个行人都没。大白天的,整个村子都静悄悄的,就像没人烟一样,诡异的感觉愈发明显,总觉得哪不对劲。 正午的大太阳烤得地面直冒热气,不一会沈青就满头大汗。算了,管它哪不对劲呢,反正是大白天,没有活人也没有死人,挺好。 又等了半天,仍不见杨骁人影。 沈青正犹豫着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时,只见刚才在院里见过的那辆趴窝的SUV从村子里小路疾驰而出,由于路面起伏不平,几乎是四轮腾空,刚刚落地又是一个帅气的漂移,扬起一大片尘土,最后稳稳停在他面前: “上车!” 车门打开,杨骁冲他招招手。 没看出来,这是个老司机啊! 不过,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这车明明就停在后院,被那一大群人围在当中,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他把车开跑了? 村子里街道上仍是极为反常的安静,没有半个人影,更没有预想中的一群人举着大刀片子来追他。 “瞅啥呢少爷?等人来剁你啊?” 杨骁伸手在他面前晃晃,打了个响指。 沈青猛然回过神,‘哦’了一声钻进车里,刚扣上安全带,只听车子发出一声轰鸣,像颗子弹般射了出去。 杨骁娴熟地挂档,车子肆意地在无人的乡间公路飞驰。沈青这才发现,车内面板被拆得七零八落,线头都露在外面,张牙舞爪地像个施工现场。 “你怎么做到的?你把车开出来,居然都没人管?” 杨骁却神秘地一笑:“想学吗?我教你啊。” “不想。” 他们的邪术,八成跟虫子有关。沈青毫不犹豫地拒绝,说:“你不是个裱画店的伙计吗?” 杨骁笑:“你初中是在湘西四中念的时候,学校门口两百米有个红星修车厂,记得么?我在那儿干了三年。” 似乎是有这么个地儿,但沈青只记得修车厂边上那家米粉店挺好吃的。 杨骁单手扶着方向盘,看了他一眼:“初二那年,你班上有个大个子看你不顺眼,刚把你堵到小胡同里,就被人修理一顿,第二天就转学了,有印象吗?” 这回沈青真是信了。 他没胡说。看来这十年之中,自己一直处于如意斋的保护之中,却完全无知无觉——可是,为什么呢?就为钱?那可是十年啊。 车很快就上了盘山公路,那路很窄,拐弯也多,但杨骁却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每一个转弯的漂移都能听到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的尖叫声,车身几乎是贴着护栏滑过去的,最近时只有几毫米而已! 车窗外就是山崖,沈青瞧一眼就觉得心惊胆战: “……你,你慢点开。” 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炫技,车在无人的公路上可劲儿地撒欢儿。 “放心!这车改装过,那动静我一听就知道,状态倍儿好!” 杨骁却不以为然道:“那群山炮全是外行!就这大宝贝儿,大马力发动机,油路排线制动全改过!别看外表普通,这可是花了大价钱改装过的,倍儿专业!我寻思,八成就是偷来的脏车!” 沈青对车没什么兴趣,就感觉他开车的时候,跟平时出门时开小电驴的画风完全不一样,简直浪到飞起。 “那也要注意安全啊。” 沈青无力地劝了一句。 杨骁嘿嘿一笑,又看了他一眼:“你知道当巫蛊师最大的好处是什么?这个苏格肯定不会跟你说。” 又说到巫蛊师。 沈青的目光不禁落在他右臂上那惹眼的鲜红色花朵纹身。注意到他的目光,杨骁竟是故意把那纹身在他面前晃了晃: “简单的说,你的人生就会像开挂一样!想干嘛就干嘛!” “我本来就是想干嘛就干嘛啊!” 沈青却嗤之以鼻:“我现在想做题就做题,想背单词就背单词,谁也阻止不了我!” “哈哈哈。……状元就是状元,这个我是服气的。” 杨骁毫不吝啬地朝他竖起大指:“牛逼!真的,所有巫蛊师当中恐怕都找不出第二个了。” 突然受到夸奖,沈青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杨骁笑笑,又说:“你生物学得怎么样?” “还行吧。” “那你知道人为什么很难徒手抓到苍蝇吗?” “苍蝇眼睛的反应速度是人类的10倍。”沈青答道:“性能优良的跑车百米加速需要2到3秒,而苍蝇的百米加速是0.03秒——相差这么悬殊,怎么抓?” “没错。” 杨骁点头:“巫蛊师的段位越高,就说明他驾驭蛊虫的能力越强,能够从蛊虫身上得到的助力就越多。所以,哪怕只是一个资质平平的巫蛊师,五感也会比普通人要强得多。比如我吧,在房间里就能听到院子那群人在说什么,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我的眼睛。” 说到此处,杨骁又指指他:“再比如你这样的弱鸡,如果成了巫蛊师,单单是依靠反应速度上的优势,就刚才饭店里那群山炮,你一个打十个妥妥儿的。” “这么厉害?那还真是比基因工程都牛逼,哈。” 沈青的语气淡淡的,显然根本不信。 这小孩,表面看着怂兮兮的,却也不好糊弄呢。 杨骁感觉他有点抵触情绪,再往下聊估计就得抬杠,就没再往下说。其实巫蛊师也跟其他行当一样,看缘份,强买强卖就没意思了。 车子行驶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就下了盘山公路,已经可以远远望见国道上的高架桥收费站。 两个人都不说话,沈青觉得气氛有点尴尬,就问道:“说说你这纹身呗!是个什么花?挺有个性嘛。” “彼岸花。” 杨骁说:“巫蛊师身上都有纹身,颜色和样式代表了所属的派系和用蛊种类。红色彼岸花,代表我用的蛊术是‘红魔’。” 沈青原是想换个话题随便聊点什么,没想到最终还是又绕回到蛊术上面来,突然之间就有种逃不开宿命的无力感。 杨骁看他沮丧的表情不觉好笑:“既然到了鬼蛊山,难得苏格当一回导游,至少应该给你讲讲鬼蛊将军的故事吧?” 沈青点头。 “我这个叫‘红魔’,鬼蛊将军同款。” 第十七章乔小倩 沈青听到这句话,莫名就全身一紧。苏格好像提过那鬼蛊将军中的蛊似乎也是叫‘红魔’,原来就是这个东西?……等等,鬼蛊将军最后不是变成吃人怪物了么?! 刚想到这个,沈青下意识地往旁边挪了挪,一脸忌讳。 杨骁见状哈哈大笑:“看来他讲的是那个最吓唬人的版本。” “难道这故事还会有很多个版本吗?!” “那倒没有。” 杨骁说:“其实,人性最坏的部分并不是撒谎,而是有目的地只告诉你真相的某一部分。他没骗你,只是没有告诉你事情的全部。没有欺骗,但性质却比撒谎还要恶劣。如果你被欺骗了,至少你还有机会识破、然后责怪那个骗子的险恶;但他没有骗你,到头来你可能连该恨谁都不知道。” 说到此处,他叹了口气,摇头道:“所以丫不是坏,是坏得冒烟儿啊。” 沈青此时有点迷茫,他觉得杨骁说得对,但苏格的话似乎也有道理。 “那你的版本是怎样的?”沈青追问道。 “我猜,他大概会告诉你鬼蛊将军被人下蛊,然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如果不杀人吸血,就会变成吃人的怪物?” 沈青点头。 杨骁冲他晃了晃手臂上的纹身:“巫蛊师养蛊,蛊虫多是通过纹身进入巫蛊师的身体。到现在为止,红魔在我身上已经呆了将近二十年,相安无事。你看,我既没有发疯,也没有痛不欲生。” 呃,就是脾气有点变态。沈青忍住没有吐槽,继续听他往下说: “鬼蛊将军之所以结局悲惨,并不是蛊虫的问题——而是施蛊的方法不对。沈念因为憎恨将军,直接把针下在他的心脏部位,剂量也猛。大量蛊虫一到宿主身上便接触了大量鲜血,它们立刻占领心脏,并且胃口越来越大,正常人根本受不了,最后肯定会发狂。” 说着,他用手指着纹身:“这才是正确的示范!针刺于皮下,并且严格控制剂量,循序渐进,慢慢养熟了才能达到‘奴蛊’的目的——这才是巫蛊师之道。” 等等,这就开始入门培训了吗? 沈青艰难地咽了咽:“我可没说过要做巫蛊师。……我也不要纹身。” 杨骁却像没听到一样,兀自感慨道:“不过要说起来,沈念还真是人有多大本事就有多大脾气!这一点,你可别跟他学。恃才傲物的人通常都没什么好下场。” “关我什么事嘛。” 沈青扁扁嘴:“对了,那后来呢?鬼蛊将军是怎么死的?” “拜沈念所赐,鬼蛊将军余生中的每一天都是煎熬。后来实在没办法,将军跑到云南求到沈家少主门下,沈默替他洗了蛊、了结了性命,然后让人把棺椁送回广西,就葬在鬼蛊山。” 虽然是个悲剧结尾,沈青竟有种终于可以松口气的感觉。 “所以你看,蛊术不分正邪,人心才分好坏。巫蛊师当中肯定是有好人的,比如我。” 沈青表情抽搐了一下,又问:“那我父母呢?他们是怎样的巫蛊师?” 提起这个问题,杨骁明显迟疑了一下:“其实,湘西的沈家,自沈念之后就没再出过特别优秀的巫蛊师了。你母亲沈胭虽然是巫蛊师,不过资质平平,祖传的蛊医手艺早就丢了,为了糊口,开了家养生会所,就是那种女人们常去的减肥美容会所,跟如意斋并没有生意上的往来。她经营得还算不错。我见过她一次,人挺漂亮,随和。” 杨骁十分小心地措辞,但见沈青的神色还是黯淡下来,显得有些悲伤。 “他们是被人杀死的,对吗?” “负责任地说,这件事还没有定论。” 杨骁把车缓缓停在高速入口边上的休息区,熄火:“事实上,这件事到现在都没查出什么头绪。事情很复杂,将来会慢慢告诉你。” 杨骁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膀:“不过呢,总归是活着的人才更重要。” “那你会帮我吗?” “会。” 杨骁几乎是想也没想便脱口而出,甚至都没问他帮什么。 “你都不问问我想让你帮我什么吗?” 杨骁笑道:“我也算是眼看着你从一个小毛头慢慢长大成人,感情上差不多就跟半个儿子一样吧!” 说着,他竟然把沈青的脑袋夹在臂弯里:“来,叫声爸爸听听!” “喂!你——!” 沈青这才刚感动了一半,没想到这位体贴又可靠的暖大叔立刻就崩人设,三秒都不到。 杨骁使劲揉揉他的头发:“就叫一声嘛!” 两人正闹着玩——准确地说是杨骁正拿沈青逗着玩,就见一辆十分惹眼的火红色敞篷玛莎拉蒂驶下高速,在转盘处漂亮地画了个弧,稳稳停在两人面前: 戴着墨镜的长发美女冷着一张脸,刚下车就指着杨骁叉腰道:“你个老不要脸的!不许欺负我家崽儿!撒手!” “卧槽……你居然真弄了辆小跑?” 杨骁看到跑车哪里还顾得上沈青,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乔小倩!” 沈青差点没认出来!这一头金棕色大波浪,火红的齐胸小短裙,显得一双大白腿又细又长——跟平时风格完全不一样啊!以前从来都是清汤挂面一样的少女风,这完全变了个人啊! “沈青!” 乔小倩一见沈青,立刻眉开眼笑:“啧,我家崽儿还是那么帅!老远就瞧见你咯!” “我去……你这,顶配吗?”杨骁的注意力显然全在车上。 “必须顶配啊!” 乔小倩哼了一声,伸手挽过沈青的胳膊,却把钥匙丢给杨骁:“老王,走着!” 这显然是把杨骁当司机使,然而面对豪车杨骁居然笑嘻嘻地接过钥匙,没脸没皮地奉承一句:“老板,你今天真美!” 无缝切换舔狗模式? 沈青难以置信地看着杨骁,却听身边的乔小倩啧了一声,回过头朝身后望了一眼: “还真让老太太给说中了?苗锦绣这是失心疯了么?真敢冲我来?” 杨骁已坐在驾驶位上,听着车发动的声音又是一阵啧啧赞叹,冲她笑道:“老苗婆子那三辆车八九成新,发动机差点意思,跟你这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乔小倩白了他一眼:“废话!我这可是大价钱来的!才把车提出来就便宜你了!” 沈青木然地跟着乔小倩上了车。刚驶过收费站,便见三辆黑色越野远远尾随上来。 沈青猛然想到刚才杨骁说巫蛊师五感敏锐过人,果然是真的。这么说来,怪不得他以前偷吃零食也好、躲在被子里玩手机也好,所有的小伎俩总是瞒不过乔小倩的眼睛。 换了种穿衣风格,乔小倩整个人气场都变了。她习惯性地挽着沈青的胳膊,那种熟悉的感觉跟以前没什么分别,但她身上浓烈的香水味,还是让沈青总觉得有种疏离感。 沈青憋了一肚子问题想问她,还没开口就见她摆摆手,意思是等会儿。她掏出手机来拨通一个号码,刚刚接通就劈头盖脸地: “苗九,你是不是瞎?没瞧见姐今天开什么出来的么?玛莎拉蒂你也跟啊?谁给你的勇气?梁静茹吗?!……顶风都闻到你那一身酸臭味了!再不滚蛋,弄死你!” 乔小倩恶狠狠地挂断电话,冲着后面的车高高竖起中指。杨骁看着后视镜里越落越远的越野车,笑着摇摇头。 那股子说一不二的霸气,确定是乔小倩本尊没错了。以前她这么说话的时候就像个痞痞的不良少女,如今看来却是女王气势十足,似乎这才是她原本的样子。 车在高速上开得飞快,乔小倩昂着头,疾风卷起她的长发在空中肆意飘舞,午后强烈的日光投射在雪白光洁的皮肤上,与热烈的大红色形成鲜明的对比,画面张扬而又撩人。 只要她在身边,沈青心里就莫名有种特别踏实的感觉。于是突然之间,沈青什么都不想问了——如果能一直像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你不问我吗?” 没想到,乔小倩竟是主动瞧着他的脸问道。 “你不打算主动解释一下吗?” 沈青故意板起脸,语气冷冷地。 “你这小崽子。” 乔小倩一笑,宠溺地在他脸上捏了一把:“翅膀硬了啊?敢这么跟我说话?” 沈青赌气地转过脸躲开。 “你高考成绩优秀,老太太听说之后一高兴,就给我包了个三百万的大红包!……现在花光了,自然就回来咯。” 很好,这很乔小倩。 沈青气得咬牙:“就为了钱?” “废话!钱的重要性还需要我再强调吗?要不是为了钱,你能乖乖去念那个破职专?还拍那什么破招生广告!” 一提起这事来沈青就来气:“所以,我努力这么久、考这么高分就为了当个厨师?” “……也挺适合你的嘛。” 沈青赌气地转过脸。 “诶,消消气、消消气!” 乔小倩笑眯眯地地在他胸前揉了揉:“成绩好说明你优秀啊!理科状元哎!上什么样的大学都不重要啦!……你是不知道,放榜的时候,真是把老太太给乐疯了!如意斋全员都包了大红包!” 麻的,你果然就是拿我赚钱来的! 第十八章打架 “不要这个脸啦。” 乔小倩继续安慰道:“你人在湘西,就算惹出天大的篓子,如意斋也能给你兜着;可你要离了这一亩三分地,到了别人的地盘——朱雀楼什么德性,苗锦绣什么居心,你也都看见咯!……外面的世界很危险的少年!我真是为你好。” 当初因为车祸休学一年,眼下又耽误了一年,就算再想复读重考,希望也很渺茫了。虽然不甘心,沈青也只得认命。 “我知道你心里委屈。” 乔小倩乖巧如猫般倚在他的肩头,故意可怜道: “可谁让你姓沈呢?天生自带男主光环不说,偶像包袱超重;头脑灵活,长得又帅,哪个巫蛊师见了不眼红啊?都巴不得赶紧拐回自个儿家,平时就放那儿摆着当画看,看腻了就煮来吃!……啧啧啧,你说你要远走高飞了,叫我怎么放心嘛。” 沈青原是板着脸孔,险些就被她逗得笑出来。 乔小倩那张嘴真不是盖的。全如意斋上下就数她嘴乖,哄得曲老太太一高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杨骁从后视镜眼见着沈青被她哄得五迷三道,直摇头道:“啧,小孩就是小孩,真好哄。” 乔小倩怒道:“专心开车!” 沈青可不想这么就被她糊弄过去,又问:“那,当初为什么是你来照顾我?难道就因为钱吗?” “也不全是啦。” 乔小倩扬扬眉:“巫蛊师这行嘛,你还不够了解。家庭幸福、生活美满的人是不会去当巫蛊师的!每个成为巫蛊师的人,都有故事。……比如老王,他就是个通辑犯,你知道的吧?” 沈青点头。 乔小倩坐直了身子,指指自己:“所以呢,在巫蛊师圈子里,像姐姐我这么三观正、人品好、没有不良嗜好、美丽可爱、性格温柔、超有耐心……” “咳咳。” 杨骁实在听不下去。 乔小倩瞪他一眼,终于长话短说:“总之,曲老板挑中了我。然后,我觉得价钱合适,你又长得挺可爱的,所以就答应咯!” “……说到底还是因为钱。” 她是个极喜欢钱的人,而且从不掩饰这一点。 “喂,我都夸你可爱了,你怎么还揪着这事不放呢!” 乔小倩眯起眼睛,两根手指捏起他的脸:“你就非想听到‘我照顾你只是因为喜欢你而不是为了钱’这种鬼话吗?你觉得我是圣母白莲花吗?!……少年,我已经教过你很多次了!人性是这世上最经不起考验的东西,不要动不动就相信感情!为了爱情抛弃一切,那都是别有用心的人编出来的故事,专门糊弄你们这种没阅历的小屁孩儿!” 不爱听。 沈青不满地甩开她的手。 “好,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乔小倩耸耸肩:“如果非要让我在你和钱之间做选择,我一定毫不犹豫地选钱——这回满意了?” 沈青紧抿着嘴唇,不说话了。 “乔小倩,你话有点过了。” 杨骁见沈青脸色不对,插了一句。 “闭嘴。我这是在教他!” 乔小倩却一本正经地继续说道:“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你好,也不要指望别人会平白无故地帮你——包括我!你是个成年人了,就要学会遵守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当初我之所以丢下你不辞而别,就是希望你记住,任何人都不可靠,谁都有离开你的那天——你长大了,就必须得学会靠自己!” 杨骁虽然并不认同她的话,但心里却清楚这也是为他好。沈青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如意斋可以保护他十年,但不可能保护他一辈子,他早晚要学会独自应对这世道的险恶人心,尤其面是心怀叵测的巫蛊师。 “停车,我要下车。” 沉默许久,沈青突然说道。 也许苏格是对的,巫蛊师与冷血的蛊虫打交道,手中掌控人的生死,因此天性残忍,冷酷无情。成为巫蛊师的人,都有一段无法忘记的回忆。乔小倩肯定也有吧?但是,这不能成为你伤害我的理由。 “少爷,咱这可还在高速上呢!” 杨骁不想选边站,也不想看着他们一见面就闹僵。 “我说了,我要下车。” “都忍了十年了,你就再多忍她一个小时成么?” “我要下车!” 说话间,沈青突然站起身,这就要跳车。 “别别别!少爷!高速上可不是闹着玩的!……我服了!到前面出口我把你放路边总行了吧?” 沈青这才勉强哼了一声。 —— “身手不错嘛。” 窄小的洗手间里,苏格把门反锁,转眼间已跟白雀来回过了数招。 两人互不相识,白雀肤色偏黑,苏格直到离近时才看清他臂上纹身居然是白色孔雀,心里也是暗暗一阵吃惊。他只从古籍中见过这种图案,它代表的含意是‘白帝’。那不仅是一种价值连城的长生蛊,还代表他与沈家有很深的渊源——亦或者,他就是沈家人。 凭着直觉,苏格执拗地认为这少年就是沈默。 随着两人打斗愈发激烈,少年身上的纹身颜色竟是由浅变深,渐渐透出血红,显得诡异而妖冶。 苏家人都知道,沈家少主沈默从明万历朝就是巫蛊师之首,至今已经活了好几百年,然而除了祖师苏平安之外,苏家再没人见过他的真容。苏家关于蛊术的古籍中,关于沈默的记载很少。只知道他身上的蛊与众不同,乃是真正的万蛊之王,却对他外貌特征、纹身一无所知。 在机场洗手间里巧遇?真是令人始料未及。 白雀听他喊自己‘沈默’,便猜到这人应是有些来头。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一心想把他先制住,以保护外面的沈默。 而沈默此时正专心听着里头的动静。 白雀平时可不是个爱惹事的小孩,沈默突然之间就对他跟人打架的场面有点好奇。一眼瞧见旁边“维修中,请勿使用”的立牌,沈默当即伸手拿了一个,摆到洗手间门口——生活太过乏味,总得找点乐子。 由于空间过于狭窄,苏格的身高反而成了劣势,白雀瘦小,刚好可以更加灵巧地在隔间挡板上腾挪跳转。两个人的脚步声一个稳健一个轻盈,沈默虽然没有亲眼看到,却也对两人的动向一清二楚。 两人又来回拆了几招,各有输赢,谁也占不到上风。 “这么小器?好吧。” 苏格叹了口气:“自我介绍一下:苏格,江西洗蛊师世家,苏家第三十二代家主——够有诚意了吧?到你了。” 其实沈默早就猜到他大概是苏家人,但听他亲自说出身份后还是觉得暗暗吃惊:早就听说苏家的新家主十分年轻,哪怕觉得对方可能是沈默本尊也敢主动挑衅,这苏格真是有点意思。好多年没遇到过这么有胆魄的洗蛊师了。 但是白雀知道了他的身份,为了护主,就更不能让他知道真正的沈默在哪。白雀心思简单,又不会撒谎,干脆就一言不发,要打陪你打便是! “你这就没意思了啊。” 苏格见他仍是不说话,便停了手,不满道:“我都已经自报家门了!我看你也像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连个名字都不敢报呢?这可不像你们沈氏家风啊!” 白雀如临大敌,不接话。 “你要这样,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苏格目光一凛,缓缓抽出骨刀来。 光洁的白色薄刃上,由于长期药物的浸润已变得明显发黄,并散发出淡淡的味道,像是松香或是麝香。 白雀嗅到异常,将领口拉起来,掩住口鼻。 “啊哈,因吹丝听。” 虽然无法嗅到气味,但是骨刀出鞘的细微声音还是令沈默觉察到了杀气。 苏格却不急于动手,他四下看了看,目光最终停在天花板上的通风口。他把身上的背包放下,提身一纵就上了洗漱台,伸手把刀鞘往里一插,换气扇立刻被卡住不动了。 白雀不知他要做什么,也不敢轻举妄动。 “头回见面,为了这份见面礼,我可是颇费了不少工夫!” 苏格说着,拉开背包的拉链,取出一个密封的盒子来。只见他用刀刃轻轻一撬,盖子打开,立刻飘出一阵浓郁的香气来:“都说见面即是有缘,既然咱们遇上了,那就先给您尝尝鲜?” 苏格说着,伸手将那东西从盒子里拿出来,托在掌心——那是块鸭蛋大小的黄玉,晶莹通透,色泽水润,周身还带着股异香;正中心有一抹鲜红,像是一滴殷红的血沁入玉髓,使整块玉都显得富有灵性。 洗手间的门密封性真是太好了。沈默皱着眉头,猜测着他会拿出个什么宝贝来制服白雀。 白氏一族因世代侍奉沈家,他们身上养的蛊,无论使用的是哪一种,都是沈默亲自挑选的上上之品,像是雄黄、麝香之类寻常的驱蛊之物根本就不起作用。 苏家平时驱蛊洗蛊用的东西,几百年来也就那老三样:金针、黄粉、骨刀。对付刚入行的新手,效果确实是不错的,但白雀这种段位的,还真在两说。 “这可正经是个好东西!为了找它,可费了我不少工夫呢。” 苏格笑嘻嘻地介绍道。 听到这种开头,便知这两人八成是要切换到嘴炮模式,一时打不起来了。门外的沈默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心里暗骂一句“反派死于话多”。有些无聊地掏出手机,趁机发了条朋友圈:“两个小朋友打架,有趣”刚要点发表,却听到里头传出一声闷响,不由得一愣。 第十九章苍龙之眼 沈默才刚一走神儿的工夫,就听里面传来一声闷响,似乎是谁一头撞到隔板上的动静——不会吧?这么快就出分晓了?难道苏格这是又搞到什么宝贝了? 听说苏家近年来在广西一带很活跃,突然之间北上显然是冲我来的。此行目的明确,想必是准备了杀手锏。 沈默原是抱着吃瓜群众的心态围观两个小朋友打架,但此时看来有些超出预料了。他伸手按住门把手,稍一用力,里面反锁的簧片便自动弹出,推门而入的瞬间,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沈默瞬间就明白了—— ‘苍龙之眼’。 竟然是这东西?!呵,看来苏家的新家主果然是有些本事,竟是把这阵年的老宝贝给翻出来了? 苍龙之眼取材于一种黄晶矿石,当地人管它叫黄龙玉,当年苏平安用药物将它炼制成了现在的模样。原是专门用来对付沈默的,可惜出师不利,连出云寨大门都没能进去就铩羽而归,这东西还不及拿出来便落到沈默手里。 从学术层面上说,这确实是个好东西。 当初鬼蛊将军来到云南求沈默解蛊的时候,沈默便将这东西钉进了他的棺材里,经历了三天的煎熬之后,鬼蛊将军身上的蛊虫散尽,终于得以安息。 单从洗蛊之术的角度讲,苏平安确实是个人才,这东西在洗蛊之术中绝对算是个利器。 面前的苏格掌心里正托着那枚苍龙之眼,而白雀则倒在一边的地板上,小脸煞白,表情痛苦,唇边一抹鲜红。 苍龙之眼的厉害之处,就是在于它的香味不仅可以驱散表面的蛊毒,还能通过毛孔直接进入身体,杀死隐藏于身体内深处的蛊虫——只要处于一个相对密闭的环境中,效果就会非常明显,对于驱虫杀蛊有奇效。 “我是沈默。” 沈默将门敞开,侧身让出个位置来,看看地上的白雀:“你让他走吧。” 苏格听了,却扬扬眉:“我猜,……你姓白?” 唉,看来苏家人这不太灵光的脑子真是世代相传啊。 好吧,毕竟跟班上厕所、老大在外头等的情况并不多见。况且江湖传闻万蛊之王的沈少主杀人无数,是个不老不死的冷面阎罗,明显那个目光阴冷的白雀看上去更符合这种设定。 沈默懒得跟他解释,眼神示意白雀先走,没想到那少年虽是倒地不起,却仍是咬紧牙关摇摇头,一脸视死如归的决绝。 ——算了。还是别浪费口舌了。 沈默认命地把门关好,反锁上。接着又将笔挺的烟灰色西装外套脱了、挂在门后,露出裁剪合体的蓝黑色衬衣,松了松领带,一边解开袖口的扣子,一边似笑非笑的表情瞧着苏格: “那你想怎样?” 这架式摆明了是要干仗咯?苏格淡淡一笑,冷不防便将手中的骨刀刺向白雀的心口。沈默见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飞身上前一步,一把攥住他的手腕。 沈默拧眉:“喂,你这就有点过分了。” 没想到苏格此时却朝白雀得意道:“保镖不错嘛!还不承认你是沈默?” 沈默内心是崩溃的:你莫不是个傻子吧?! 一直憋气不吭声的白雀却突然接了一句:“什么时候不承认了?我只是懒得理你。” 卧槽!这小孩脑袋里装的都是屎吗?! 沈默心里一阵万马奔腾,这会儿甚至有点后悔——两个笨小孩打架,自己干嘛要掺和进来?! 看来白雀就是铁了心要死扛到底,偏又朝苏格挑衅道:“你有本事就来杀我啊!” 苏格勾勾嘴角:“我还真就是为这事来的。” 幼稚到无力吐槽。 沈默实在看不下去,伸手想去夺他手中的苍龙之眼,没想到苏格竟是抢先把那物揣进怀里,用骨刀一挡,随即又接连朝白雀的胸口刺去。 骨刀上喂足了药粉,一旦刺入巫蛊师的身体,伤口便会溃烂无法愈合。白雀身上的蛊是自愈能力最强的白帝,单是骨刀之伤的话倒是不怕,问题是还有苍龙之眼。那香气渗入皮肤会杀死蛊虫,因此时间拖得越久对他就越是不利,搞不好真会闹出人命来。 这孩子傻是傻了点,死掉了也怪可惜的。 但此时苏格却更加认定那少年就是沈默,又岂肯轻易罢手? 以沈默的身手,单独跟苏格动手本不在话下,但问题是苏格的目标并不是他,白雀此时又无力自保,沈默处处掣肘,这种处境就十分糟心了。 但苏格就是一门心思要他的命,故意避开沈默的阻挠,一出招便是奔着要害,而且神出鬼没让人防不胜防,沈默竟是丝毫不敢大意。 两个人一攻一守,白雀完全暴露在骨刀的攻击范围,而苏格又十分狡猾,沈默几次想夺都被他躲过。 沈默意识到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索性心一横,看准一个空当,不去管苏格的刀,伸手将白雀一把拉到自己身边,眼看着利刃随后追到,再不及躲避,瞬间由肩胛刺入,几乎贯穿了右肩。 苏格用了十足的力气,大概也没料到他竟会直接拿身体挡刀,惊愕之余还不及抽刀,沈默反手一个肘击,骨刃便脱了手。 被沈默护在身后的白雀也是大惊,不由“啊”了一声。 刀锋很薄,虽然刺入很深却并不觉得很痛。沈默面色阴沉,缓缓站起身。肩上那把骨刀像是插在别人身上一样,他的表情看不出有任何痛苦,一双深瞳中只有愤怒。 苏格手上没了武器,而眼前的保镖虽然受了伤,看起来却并不好对付,一副要拼命的架式。他知道白氏一族的厉害,简单权衡了一下,决定自己还是先脱身为妙。 心里打定了主意,苏格悄悄掏出苍龙之眼,朝白雀的面门一丢,就在沈默伸手接住的瞬间,苏格绕开两人便向门口跑去。沈默也不阻拦,任由他夺门而出,然后从外面将门顶住。 “对不起,少主。” 白雀软软地倒在地上,勉强用手肘撑着直起身来。 “不想死的话,就乖乖躺着别动。” 沈默冷冷说了一句,将袖口挽起来,打开水龙头,把苍龙之眼丢了进去:“你越挣扎,体内的蛊就会死得越快,身体到了极限就会崩溃。” 白雀只得听话地躺平,放松身体,望着天花板。血从鼻孔里涌出来,他忍不住咳了两声,伸手擦了擦,坚定的眼眸中竟闪现一丝恐惧。 白帝在所有蛊术当中,向来以极强的修复能力著称。白雀自幼养蛊,从来没有生过病,更没受过这么重的伤,一时竟有些不知所措。 “没事,静养几天就会好了。苍龙之眼的毒性虽强,但短时间内也要不了命。” 沈默安慰一句,看着面盆中的水位渐渐升高,直到将整块玉都没入水底,那股奇异的香气仿佛就溶入水中,暂时无法再散出味来。 沈默来到窗边,发现窗户是用双层防爆玻璃完全封死的,无法打开。他微微皱眉,伸出右手,掌心向外,轻轻贴在玻璃表面。随即只听嘭地一声,整块玻璃破碎成无数米粒般大小的碎片散落下来,外面新鲜的空气瞬间涌入这封闭的小空间。 白雀像是条终于回到水里的鱼,顿时感觉好多了。他目睹沈默没有借助任何工具,让整块玻璃完全破碎,心里一阵暗暗震惊。 沈默弯腰把他扶起来,让他靠着窗边坐下,微笑道:“你记住,我不需要你的保护。” 白雀仍是有些担心地看着沈默肩上的伤,再次歉疚道:“对不起。” 沈默直起身,这才伸手将那把骨刀拔下来,掰断,随手丢到垃圾筒里:“以后再有这样的事,你只需要管好自己,不用管我。” 少年听了,却坚定地摇头:“白雀欠少主一条命!” 沈默听了不禁皱眉,重复道:“我不需要你保护!你们白家的职责,是按照我的命令行事,并不是卖命的保镖——懂么?” 白雀不说话,垂下眼睛,显然根本没听进去。 固执。 沈默叹了口气,瞟了他一眼:“以后见到那个人就躲远些。还有,不许随便冒充我!再让我发现一次,对你不客气!” 白雀这才勉强点头。 他出生在沈宅,从记事起就有人教他遵守家规,他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见到少主要如何行礼如何说话——沈默是家主,是老板,是衣食父母。但是直到刚才,准确地说是当他眼见沈默为自己挡刀的时候,他才暗暗下定决心:我可以为他去死。 沈默此时只觉得这小孩冥顽不灵,心知他听不进也就懒得再说,自顾自地去洗漱台前清理伤口。苏格的骨刀很锋利,从镜中可以看到伤口的边缘已经微微显出焦黑色,看来毒性比预想中要大。 沈默皱着眉头,简单地用水冲洗一下,止了血,穿上外套。 白雀在旁边静静看着沈默做完这一切,除了愧疚,更是暗自攥紧了拳头,恨不能这就去亲手宰了苏格。 这时,机场广播里传来提醒登机的消息。 “噫,时间刚好。” 沈默明明是受了伤,但看上去却是情绪不错,不仅没有生气甚至还有点开心?白雀一脸疑惑地看着他,由于平时接触不多,完全猜不透他的想法。 沈默将苍龙之眼装回盒子里,顺手背起苏格的背包,竟是春风满面地对白雀说:“我把这东西拿得越远,你就能好得越快!” “?” 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大概是苏格把人都招集过来了。 沈默掏出手机,朝他一笑:“这些人交给机场保安处理就好!然后,我会让白小霖来接你。” “少主?!” 白雀这才猛然意识到:他是打算丢下自己,独自登机? 才刚一愣神的工夫,白雀眼见沈默飞身一纵,从没有玻璃的窗户跳了出去,像一只敏捷的燕子,在光滑的玻璃幕墙上疾速行走,直接抄近道朝T3航站楼去了。 第二十章陌生人 天色昏暗,华灯初上。 湘西的气候真是难以捉摸,方才还是晴空万里,这会突然就下起雨来。雨丝如织,空气闷闷的,十分湿热。 两人一回到如意斋,乔小倩就独自歪在沙发上,两眼直直的瞧着电视出神。电视开着,传出新闻联播的声音,只有缸里那条锦鲤看得十分认真。 杨骁洗完澡,换了身衣服,穿着双人字拖在前台吹空调,嘴里絮絮地说着: “你说你,这又是何必呢?像个宠宝宝一样宠了人家十年,冷不丁啪一个大嘴巴,你非要让他从童话一步跨入成人世界?这事儿搁谁不得疯啊?有你这么教育孩子的么?” 乔小倩白了他一眼,没说话,换了个姿势靠在沙发上。 “就是一小狗小猫养上十年,弄丢了也心疼啊!何况这么一个大活人!你真扔下他不管啊?……就那地儿,离市区可有三百多公里呢。” 乔小倩不耐烦道:“一个大男人,嘴怎么那么碎呢?” “暖男不是都这样么。” “你是不是对暖男有什么误解?” 杨骁也不反驳,一边用毛巾擦头发,一边说道:“反正我无所谓啊!又不是我一把屎一把尿喂大的,我才不心疼呢。” 乔小倩不理他。 杨骁见她不吱声,又说:“不过,你就真不给自己留条后路么?那小崽子可姓沈,回头早晚有机会见着大老板,满嘴说你坏话,你还混不混了?” 肥硕的锦鲤突然甩动尾巴,拍起一片大水花,乔小倩吓了一跳,才意识到自己挡着它看电视了,不情愿地往边上挪了挪: “你说你都变成鱼了,还天天看电视!对新闻还这么上心?” “说你呢,别打岔。” 杨骁瞪她一眼,又对鱼说道:“周游,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鱼眼睛盯着电视,居然点了点头。 “你一退休老干部,就别跟着瞎起哄了!”乔小倩对鱼不满道,又转过脸对杨骁说:“儿大不由娘!上头的意思是要送他回云南,跟咱们就没关系了。以后横竖再也见不着了,早断了早好。” 她说这番话的时候,眼中显得有些伤感。 杨骁愣了愣,“……这样啊。” 沉默。 沈家老宅就在滇西南的出云寨,也是众多巫蛊师心目中的圣地。那是传说中的白帝之乡,有长生泉、不老树,几百年来兴盛不衰,是沈家家主的势力范围。 事情是件好事,沈青若是去了云南,以后自然不必再担心朱雀楼抢人,也不用害怕苗锦绣绑票,江湖上的恩怨和利益纠葛都跟他没什么关系了。只是,一想到再也见不着了,心里总难免有些酸溜溜的。 两人都不说话,杨骁望着玻璃门外的雷鸣电闪有些出神。半晌,自语般地喃喃道:“这么大雨,那小崽子估计淋得够呛。” 乔小倩突然站起身,像是下了很大决心:“走吧,去把他找回来。” “嗯?” “总得把人好端端地交到沈家手上,也省得出云寨说咱们做事有始无终。” “是这个理儿,走着。” —— 首都机场航站楼。 苏格机灵归机灵,到底是嫩了点,被白小霖几句话就给扔进了机场派出所,拘留五日。料理完苏家人,缓过劲来的白雀坚持要去找沈默。 白雀脸色看起来仍是不大好,目光却异常坚定。白小霖把他送到安检口,拧眉道:“我都劝了这么半天,你还是一定要去吗?” 白雀点头。 “随便你吧。” 白小霖放弃地叹了口气,还是忍不住嘱咐道:“少说话,多听、多看。他让你做什么便做什么,有不懂的、拿不准的就来问我……算了,咱们还是少联系,他不喜欢。” 白雀点头,也不知道到底听进去多少。 “他这几天心情肯定不错,应该不会故意难为你的。” 白雀一愣,“为什么?” “沈少主这个人,你还不了解他。” 白小霖冷笑一声,说道:“好几百年了,苏家终于出了个敢向他出手的后生,他这会儿心里肯定高兴死了呢!而且,听说湘西沈家那小孩也长大成人了,他就顾不得拿你寻开心解闷儿了。” 虽然这个逻辑他不是很懂,但听起来似乎是对自己有利的。 “还有,” 白小霖又正色说道:“你到了湘西,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招惹当地的巫蛊师。我们这圈子小,大家都早已各自划定了势力范围,平时互不干涉,这是江湖规矩。否则出了事,出云寨也保不了你。” 白雀再次点头。 白小霖又想了想,补充道:“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沈少主。除非是他想要办谁,你才能出手,因为他就是规矩——他想做什么,你绝对不要干预。” 说到这,白小霖感觉要嘱咐的实在太多,再说下去怕是没完没了。白雀这孩子大脑简单,说多了怕也记不住,只得又叹了口气: “算了,你进去吧。” 白雀一脸懵懂地点头,向她道了别,便进了安检门。 白小霖忧心忡忡地望着他的背影,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刚按了接听,便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 “白总,家里出事了,您快回来看看吧。” —— 杨骁和乔小倩找到沈青的时候,他正站在一个长途汽车站的凉棚底下躲雨。这孩子到底不傻,就算是负气离家出走,也不想把自己折腾得惨兮兮的跟悲剧女主一样。 乔小倩打开车门,招手叫他:“走吧,少爷!回家吧。” 沈青瞪她一眼,脸转向一边。 “好啦,我错了,行了吧?” 沈青瞪眼怒道:“道歉!” “好好好,对不起!以后我再也不那么说了!” 沈青正色道:“以后不许不接我电话,更不许拉黑我!” “你以为你是谁?总裁大人的小娇妻吗?这么能撒娇?还敢跟老纸谈条件?”乔小倩又哪里就是好脾气的主儿? 谈判破裂,沈青白了她一眼,拒绝上车。 但两人并没有僵持太久,乔小倩到底还是先怂了:“好好好,全都答应你!……先上车吧少爷!” 沈青这才一脸得意地钻进车里。 “真是服了你了!这么大人,耍起性子还跟个小孩一样!”乔小倩抱怨道。 “谁叫你动不动就玩失踪的?” 乔小倩朝他脑门就是一巴掌:“要你管!老纸想去哪就去哪,还得先请示你同意咯?” “我要下车!” 敞篷跑车现在加了雨篷,想跳车怕是困难重重。 “下你妹!” 乔小倩伸手一把拧住他的脸:“你这小兔崽子!今天要不把你修理到叫祖宗奶奶饶命算我输!” “哇痛!放手!” “哈哈哈!” 杨骁看着两人打闹,心里却莫名有种暖暖的感觉。 火红的跑车在大雨中飞驰,飞溅起白色的水花,像艘疾行中的快艇。 毕竟自己是一手带大的崽,乔小倩收拾起沈青来还是很有一套,三下五除二就把他给治理服帖了。而对于沈青,以前就天天受她欺负,如今才消停了一年,居然还有点怀念那段被蹂躏的时光。 由于这场大雨,街道上行人稀少,三个人很快就回到如意斋。虽然店里没人,但灯依然亮着,电视的声音开得很大,此时正播着一部午夜档神仙谈恋爱的无脑剧。名叫周游的锦鲤从鱼缸一角的喂食器里取出瓜子,磕完就熟练地把皮甩到缸外,如今地上已是扔了湿漉漉的一大片,小日子过得相当安逸。 车刚刚停稳,沈青就从车里蹿了出来: “好啦好啦我错了!你赢了好吧!” 终于逃离那女魔头的魔爪,沈青一回身:“咦,老王,家里没人你居然都不锁门吗?” “谁说没人啊,你没看到满满一屋子人?” 杨骁笑笑地说。 沈青扁扁嘴:“你少吓唬人!我从小就不相信有鬼的。” “谁说有鬼了?” 杨骁故意提高音量朝屋里吼了一声:“周游,少嗑点瓜子,你会肥死的!” 话音未落,就听橱窗后面的鱼缸里传来扑通一声,翻起一片巨大的水花。 “大哥,你家鱼都当狗养吗?” 沈青翻了个白眼,擦着脸上的口红印,伸手想去推门,一个不留神,脚下却不知被什么东西拌了一下,猛一个趔趄竟是险些摔倒。 “又是什么鬼?!” ——居然是个人?! 那黑色的人影全身湿透,面朝里倒在门口台阶上,不仔细看根本瞧不见。 沈青大惊,弯腰刚想查看,却被乔小倩喝止:“崽儿别动他!退后!” 沈青一愣,迟疑了一下,听话地乖乖站起身。 乔小倩一脸严肃地从车上下来,伸手探了探那人鼻息,转过头对杨骁说:“过来搭把手!” 杨骁见状也顾不得去泊车,下来几步走到跟前,就将那人扶起来进了屋。 那人看上去三十来岁,身材不像杨骁那么壮,个子挺高,少说有一八零以上。一身烟灰色的西服,看面料做工大概价格不菲。他面色苍白,也不知因为什么竟是晕倒在如意斋门口? 沈青看着杨骁将他放倒在沙发上,将湿透的外套扒下来,很快便发现他肩上的伤处。 “苏家人干的。……去拿蛊粉。” 杨骁仔细检查一遍,并未发现其他伤处:“问题不大。” 乔小倩打开冰箱,拿了个玻璃小瓶递过来。 杨骁接过,打开来,将细细的微黄色粉末轻轻洒在他的伤处,随手抽了几张纸巾按在上面。奇怪的是,那么深的伤口,竟是不见一丝血迹渗出来。 杨骁轻轻地扶着他重新躺平,这才站起身,冲沈青晃了晃手中的小瓶:“就这一小瓶,少说得十万块。” 沈青大惊:“你不如去抢好了!……刚才看你救他,还以为你真是个好人呢!这叫趁人之危好吗?!” “这是市价,很公道了。” 乔小倩却摇摇头,说道:“他是巫蛊师,伤自然也不是普通的伤——我们如意斋的药贵,自然是有贵的道理。” “你怎么知道?” 沈青不信。 “一闻就知道啊!不信等他醒了你自己问,他要不是巫蛊师我把头割给你。” 杨骁站起身,打断道:“这人谁啊?你认识吗?” 乔小倩耸耸肩:“没见过。气味生得很,外地来的吧。” 杨骁转过头看看周游,它此时也正打量着那个陌生人:“老东西,你认得他么?” 周游此时静静地趴在缸底,竟是没有反应。 沈青一脸黑线: “我觉得,你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