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江湖明月谣》 楔子 红烛在桌上,燃着红光。 红幔在床头,映着红唇。 女子正当妙龄——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妙龄。她是最懂男人的那种女人,懂男人的身子,也懂男人的心。 男人的年纪已老,白发苍苍。他依旧健壮,腰腹也只有一丝赘肉;他保养得也很好,皮肤白嫩得像是桌上他那只白玉箫,像窗前的白月光。 喘息声渐渐息止。 女人愉悦地依偎在老人胸前,她的愉悦更多是心理,却也恰如其分地做出身体上的满足。她懂男人,眼前的男人毕竟老了,可是他还不知道,或许是装作不知道。 老人的手留恋地滑过女人的背,当他看到女人的唇印落在自己的手臂上,蓦地惊坐起身。鲜红的唇印,煞白的手臂,让他想起十二年前的那个冬天,他们杀的那个女人,鲜红的血,落在煞白的雪上…… “我要走了。” “你从来都留宿过夜的。”女人的语气中不无幽怨。 “这次不同,因为这次或许是最后一次。”老人犹豫了片刻说道,“明天,我可能会死。” 女人担忧地道:“明天还未到来,还来得及做出改变。” “明天早就到来了。有的事也没办法改变。不管想不想、该不该、能不能做,却不得不做。” 这就是江湖。 他起身,穿衣,取箫,出门。 院中也有一张桌,桌上有一张琴,一壶酒,有个年纪相仿的老人在饮酒。 “我很少见你喝这么多酒。” “今晚不喝,以后或许没机会再喝了。”说着,他饮尽杯中酒,将酒壶摔在地上,摔得粉碎。 酒色清冽,映着星河明月。 “这是为何?” “这是我最喜欢的酒。我以后喝不到,也不容许别人喝。” “稍候片刻。”老者点了点头,又回屋。 屋中传出一声短促的惊叫。他再出屋时,玉箫上滴着血…… 一声叹息。 他们望着明月。 明月照着江湖。 第一章祭拜亡妻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曲出《诗经》,是国风中一首《桃夭》。《诗经》始自西周,写尽民间欢乐疾苦,后朝流传甚广。其中诗篇以四言为主,多重章叠句,言辞朴素真挚,行间几字变换,情感因之回旋跌宕,源远流长。这首《桃夭》是以桃花起兴,庆贺年轻姑娘出嫁的一首赞歌。 时值明朝正统五年,芒种时节,地处山西大同府山阴县郊。唱歌的是位二十来岁的农家青年,一身粗布短袄,裤腿上沾着点点泥土,忙碌完整日的农活,日落而归,想到家中新婚之妻,喜不自胜高声而唱。歌声欢快清亮,字里行间满是柔情蜜意。 西首的旷野中,有个中年男人痴痴地听着,木然地摇了摇手中的酒葫芦,口中喃喃地吟着那句:“之子于归……”他一袭青衣,三十大几岁年纪,面庞瘦削清癯,轮廓分明。他轻声哼唱着,歌声中辛酸凄凉。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一曲《葛生》,唱的是独活之人触景生情,悼念逝去爱人,回忆起曾经相亲相守的和谐美好。 空中黑云骤起。 他轻轻抚着身旁的青石墓碑,掸去碑上的尘泥。他的右手后两根手指自齐掌处断去,依旧能分辨出利刃切削的痕迹。他手上的动作很轻,生怕会惊扰到坟中长眠的人;他的眼窝很深,却藏不住目光中满满的柔情与凄苦;他的双鬓已然斑白,在风中微扬,似是述说着经年来的沧桑。 墓碑上写着“吴门莫式”,余下几字已模糊地看不清楚,想是经了多年的风霜雨雪,已褪了痕迹,散布着稀落的青苔。这男人姓吴,单名一个盛字,以一柄单刀在江湖中闯下赫赫声名。 他的刀在腰间。这把刀曾让无数人闻之丧胆,见之心寒。但心爱的女子已去,他手中的刀又还有什么意义?纵然他提起刀,也无法再保护她;纵然他放下刀,也无法再拥抱她——他生命的意义,随着长眠于坟冢中的女子悄悄地流逝。 这些年来,他手上端持的,更多是刀旁挂着的酒葫芦。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武功练到极致,抽刀可断水;而伤心到极致,举杯却不能销愁。酒喝得少了,凭添愁绪;只有喝得醉生梦死,才能忘却心头的烦忧。但人醉得再深,终还是会醒来,醒来还是会有忧愁。更何况,想要喝醉的人,喝得再多,往往也喝不醉。 吴盛喝得很慢,小口地抿着。酒色清冽,酒香醇醇。 酒尽人别离。 他饮得越慢,就越能在此地多呆上一会儿,哪怕身旁伊人不再,只是一座孤坟。他对着孤坟,自言自语着,“看这天色,骤雨将至。你说你喜欢雨,说雨水会洗尽这世上的喧嚣嘈杂,上及庙堂,下至江湖,是高官巨贾也好,是贩夫走卒也罢,都沐浴在同一片天空下。只有在此时,人们才能享有片刻的宁静祥和,才会忘记人生的苦难折磨。可如今,你却不能再同我一起看雨了……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你可知道,自你走后,每日每夜都如同夏日冬夜那般漫长?你也会寂寞吧……” 骤雨瓢泼而下,疾疾的雨点打在他的身上。 杯中酒早已饮尽,他终还是恋恋不舍地起身,又坐了下来,轻轻抚着墓碑,又过了许久才起身离去。水滴顺着墓碑滚滚流下,是阴郁的相思雨,是陈酿的相思酒,还是断肠的相思泪? 坟前草色青青,缀着点点野花,愁红惨黄。 蔓生的野草几欲盖住脚下的乡道。吴盛在这荒郊野岭走着,缓慢而茫然,不知所向。他看到不远处有人,看不清是谁,但想必是来寻他的。若是来寻他,想必是来寻仇的。他的脚步坚定而有力,右手垂到腰侧,两指轻轻叩击着刀鞘。 那二人缓步迎上前来,走得很慢,步调出齐地一致,在吴盛身前丈余处止步。左首男子须发皆白,中等身材,略有些驼背。他双手抱着一具古琴,琴上铭文曰“桐梓合精”;右首边人与捧琴人年岁打扮相仿,此人手中持着一把玉箫,通体洁白,晶莹剔透。捧琴的号琴翁,持箫的号箫老。 对立,对视。 沉默,只有雨声。 琴翁手指在琴弦上一拨,“铮”地一声,久久未绝。箫老开口道:“我们之间无须寒暄客套吧。” “这句话作为遗言,稍显得草率了。” “我们杀了你的妻子。你想杀我们,就像我们想杀你。”箫老叹道。 江湖中的道理,有时候没有道理。仇恨本就没有道理。洗清仇恨的,时常只有更多的仇恨;洗刷鲜血的,时常只有更多的鲜血。 “回答我一个问题,在亡妻坟前磕头谢罪,我不会让你们死得太痛苦。”吴盛言道。 “那要看你的本事了。”箫老嗤笑一声,身形一晃,已欺至吴盛身前,手中玉箫点出,直指吴盛下腹“关元穴”。这一刺劲力之足,认穴之准,出招之快,更胜壮年。吴盛左脚一撤,肩头微侧,轻而易举地避过。箫老一击不中,玉箫横挥,一记“云横秦岭”划向吴盛右肋。这一招暗含三式后招,盖将吴盛半身罩住,想来能逼得他出刀挡驾不可。而吴盛只是右足一点,倏忽间身子轻飘飘地退后数尺,直令箫老这一招再度落空。 箫老定可算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深谙“敌未动,我先动。敌欲动,我已动”的道理。他只见吴盛肩头一抖,膝盖一旋,便料敌机先,接连出招,以箫作剑,顷刻间劈刺削扫,攻出十余招,无一不是凌厉狠辣的杀招。吴盛不挡不架,退让趋避间如同闲庭信步一般,竟将箫老的一招一式,一举一动思料地分毫不差。他的刀握在手中,将出未出,如卧虎,似潜龙。 箫老见吴盛不着痕迹地将自己的凌厉攻势尽数化解,心中惊怒交集。他忽地手腕一挑,玉箫迂回反打,左手跟着挥出,一掌斜劈。掌至中途,手上一错一扬,点出两枚金针,分掷向吴盛面门下阴,甚是歹毒。 箫老出手虽快,吴盛的刀更快。他手上连刀带鞘在身前一横,将两枚金针一避一格,招架地天衣无缝。吴盛冷笑道:“像我这种你眼里的邪魔歪道,也不屑于用暗器偷袭。” 箫老看着吴盛,看着他手中的刀,眼中有畏惧,也有贪婪。他义正词严地说道:“对付你这等邪魔歪道,何必在乎什么手段?” “这话听着顺耳,”吴盛冷冷笑道,“二位前辈高义,光明正大地联手降魔除害,定是一段佳话。”吴盛向琴翁扬了扬手中的刀。 琴翁长叹一声,一抹一挑,勾动琴弦。 雨急风骤,琴声悠扬,隐隐有肃杀之意。 第二章斩琴断箫 雨急风骤。 琴翁手挥琴弦,忽地双掌一摊,古琴推送,撞向吴盛。琴声铮铮,余音绕耳,长长不绝。吴盛刀鞘一横,顺手一格。琴翁古琴斜摆,架住吴盛单刀,右手指出如电,疾点吴盛面门。 “以琴相格,以指相击,皆是‘点苍剑法’。”吴盛右手一松,五指成虎爪之势,横空一抓,倏地扣向琴翁手腕。琴翁万万想不到吴盛变招如此快疾诡谲,慌忙缩手,依旧未能躲过,腕上多了两道指印,火辣辣地甚是疼痛。吴盛回手一抄,将单刀握入手中,横劈一记,又将箫老逼开。 琴箫二友苦修数十载,怎料面对眼前敌人,箫老连攻十余招而未有寸功,琴翁的武功修为比起箫老尤胜半筹,仅与吴盛拆了两招竟险些受伤。他二人更是清楚,吴盛的刀,仍未出鞘。 狂风怒号,暴雨如瀑。琴翁箫老紧紧盯着那把刀,紧紧盯着握刀的那只手。那是只残疾的手,那是柄久未出鞘的刀。可这世间没有什么事物,比这只手握住这柄刀更令人胆寒。 吴盛的语气平淡,平淡中藏没着肝肠寸断。“这些年来我慢慢明白了一个道理,明白得太晚了。刀是用来杀人的,而非是保护人的。”他静静地说着,琴翁箫老也静静地听着,听得不寒而栗。“再锋锐的宝刀,再高强的刀法,也无法用来保护人。或许有一个办法——杀尽敌人。当年杀她的人,活着的,还有谁?” “你没必要知道了。”箫老冷笑道,玉箫缓缓送出,劲势却凌厉异常,风过箫孔,箫声低沉柔和,如泣如诉。琴翁古琴前推,手指在弦上一拢一捻,琴声高亢激昂,似百鸟齐鸣。 无论是亲翁还是箫老,吴盛胜过单独一人可谓是轻而易举。若以常理论断,面对二人联手也并非难事。可这二人半生相交相知,心意互通互达,琴箫合璧联手对敌,威力大盛,二人阴阳相济,快慢相和,刚柔相间,配合得天衣无缝,一人招数上的破绽另一人恰能补足。 数合之后,琴翁箫老渐占上风,攻势更盛。琴翁欺身向左,箫老补位至右,琴出箫和,将点苍剑法的精意展现得淋漓尽致。吴盛退却一步,二人迫近一步。 一步退五尺八寸,一步进四尺七寸三分。这一步的一退一进,大有真章。面对琴翁箫老这一招,吴盛未尝不能直撄其锋,他有八成把握能拆解这一招。可八成毕竟不是十足,事关生死存亡,不能有半分轻忽,凭着一时的血性意气,暴虎冯河,绝非有勇。于是他退避。可退的这一步若是少了一寸,就难以避其锋芒;若是多了一寸,或会一溃千里。 琴翁箫老也明白这一步的玄机。若是让了这一步,则枉失先机;若是冒然进取……天下的武功,绝没有一招一式不存在任何破绽。只是有些破绽,对手力所不及,也就不算破绽了。可他们的对手是吴盛,若是有丝毫不慎,本不是破绽的破绽,或许会是致命的破绽。于是他二人求稳,进这一步之间,二人身形左右对调,前后互易,变为箫主琴辅,攻向吴盛。 吴盛没有再退,他出刀。其迅如风,其势如雷,在这风雨交加之夜,更是声势无匹。 三人在这旷野中激斗,各展绝技。琴翁箫老以琴箫作剑而攻,以箫琴音律相辅。箫老须发齐张,气喘如牛,时而玉箫就唇而奏,引宫按商;琴翁双目通红,面色苍白,频频勾角动徵,拢捻拨挑。二人琴箫形质各异,剑法仍同宗同法;但吹弹之曲却大相径庭,箫声如女子幽居,低语轻吟;琴声似将军征战,戎马倥偬。 以吴盛的修为,身处局中,仍感心神不宁。他凝神守一运功提气,却觉气息运转大为不畅,竟为琴音箫声所牵引,一刀劈出,微有滞涩,竟被箫老玉箫点在手背,单刀险些脱手。 高手相争,毫厘之差,千里之缪。吴盛一着不慎,琴翁箫老又怎会错失这等良机?琴挥箫刺,杀招此起彼伏滚滚而至,强弱之势顿显。琴翁在旁相辅,箫老接连三招都是一往无前的进手招式,已近乎将吴盛迫入绝境。可惜他们的对手是吴盛,纵然身处绝境,也能绝处逢生。箫老玉箫兜转之际,激射出三枚金针。趁着暗器出手吴盛挥挡之际,箫老又进步向前,他的这一步合着琴翁的节拍,本没有丝毫破绽。 但吴盛却令没有破绽生出了破绽。刀影幢幢,荡开三枚金针,吴盛纵声长啸,声透云霄,如隆隆惊雷,将琴声悉数盖过。他提气、蹬腿、摆跨、抡臂,一刀斩向箫老。狂风暴雨间,似有天威相助。 箫老心下大骇,他纵身向前之际,这一刀迎面而来令他不及退避。他只有竭尽平生之力,举箫相格。琴翁见机更快,不假思索地一跃而前,合琴并箫,抵御吴盛这一刀。若权衡利弊,这本是攻取吴盛最佳的时机,他或许能伤吴盛,甚至杀吴盛,但他未必能救下箫老。这是义,生死关头的义,没有利弊的权衡。 可义也有代价。琴翁“腾腾腾”地被震退数步,本就苍白的脸色更是没有一丝血色。他那张珍爱若命的古琴已是支离破碎,木片在狂风中四散纷飞……箫老的玉箫也从中断折,虎口鲜血长流,手臂不由自主地颤抖着,麻木地感觉不到疼痛。 吴盛并没有追击,横刀而立。他算不上什么君子,至少绝不是那种在生死关头还不会“乘人之危”的“君子”——这样的“君子”江湖中不多,或许曾经很多,只是还活着的不多了。吴盛此刻的境况,甚至比琴翁箫老更糟。他试着运功,却觉丹田之中空空如野,凝不出半分真气。 琴翁缓缓开口问道:“我们之间,能否冰释前嫌?” 吴盛沉默。良久,他点头道:“在亡妻面前磕头谢罪。告诉我当年杀我妻子的,还有谁活着,又是谁牵头?” “不知道。” “‘不知道’这三个字没那么好说。” “你妻子是什么身份?我们杀她,自会担心日后报仇,每个人都蒙面、改装、易容。”琴翁答道。 “就算认不出面容,武功家数总能认出。” “你妻子的武功,我们杀她,谁有闲暇关心别人的武功家数?”琴翁说到这里,箫老接话道:“我们就算说了,你也不会相信。你就算相信,也没机会报仇。你觉得我们真会相信,你会饶了我二人的性命?你也不会天真到以为我们会就此罢手。” 吴盛轻轻叹息。他们彼此都明白,他们彼此的仇怨,只有你死我活,没有冰释前嫌。这只是一场缓兵之计的博弈。 箫老冷笑道:“你当然看得出我们受了伤需要运功调息。你以为你修为更深,气力更足,调息所须时间自然比我二人短。你错就错在此,因为你不是受伤,而是中了毒。” “我中了什么毒,‘乱花百欲'?” 箫老得意地狞笑道:“别妄想着拖延时间了,是‘万毒门’的‘五罗轻烟散’,令你当下功力尽失,无药可解。” “毒下在哪里,琴、箫还是暗器?” “都不是。‘五罗轻烟散’虽说无色无味,但以你的本事,我们没有丝毫把握在交手时下毒,何况毒发也需要些时候。毒,下在你妻子的墓碑上。” “罪无可恕。”吴盛冰冷的语气,像是他的冰冷的手握着冰冷的刀。 刀出,无声。 一线,一寸。 风雨,无月。 朔风铺面,寒意凛凛。 琴翁箫老的心乱了,不知道是该战,还是该逃。但他们心中明白,这一刀,纵然他们气神完足时,也全无抵御之能。战是枉然,逃亦是徒劳。这一刀太快。不仅太快,也太狠,也太玄妙。这一刀不可阻挡。 一道电光割裂苍穹,燃黑夜如白昼。 琴翁本能地扬起手臂,他还没有感觉到痛,便什么都感觉不到了。看清了吴盛,看清了他手中的刀。鲜血飞溅到箫老脸上,有些咸,有些腥,有些涩,他忽地想起昨晚的女人……他的声音愈来愈微弱,“魔教的‘焚天择地法’,我早该想到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人之将死……” 吴盛冰冷的目光中流露出哀伤。 “你妻子临死前,呼唤着你的名字……”箫老继续说着,挣扎着咳了一声,身子痛苦地抽动,“她还…诅咒我们每一个人,我们,都得死!” 吴盛沉默。 “当年牵头的人是…”箫老的声音几不可闻,吴盛挣扎着附下身去。 “你也得死!”箫老忽地狞笑,用尽最后的力气,将半截断箫刺入吴盛腹中。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而人之将死,其言未必善。 青草在风雨中舞动,贪婪地吮吸着汨汨的鲜血。来年,会生长得更茂。 吴盛蹒跚地向城中走去,他恍恍惚惚地看到一间宅院,昏昏沉沉地推开宅门,昏死过去…… 第三章陈家宅院 陈家的宅院,位于山阴镇东隅,门向东南,是坎宅巽门的吉宅布局。内院南北狭长,栽着十多株青竹,葳蕤葱蒨,亭亭净直。 北侧的中厅里,入门正对的板壁上居中挂着工裱好的牌匾,匾上是隶书写的右“勤”左“思”二字。匾正下是一幅泼墨山水画,气韵生动,远望而不离座外。画左右是一幅对联,上联“诗书执礼”,下联“孝悌力田”。 板壁前置着一张红木长条案,正中摆着一架白玉座插屏,左右各一只梅瓶。案前是一张八仙桌,两把太师椅,经了数十个年头,已显得老旧,但擦拭地一尘不染。 厅东首置了一张圆桌,桌上摆着一碗五香花生一碟炸蚕豆和一盘酱牛肉。桌旁坐着两个男人正饮着酒,酒是自家酿的竹叶青。 “今晚这雨,也不知桑干河会不会有汛。”说话的是山阴县的知县刘福升,四十多岁年纪,身材已发福,一张国字脸红光满面,脸上的肉挤得眼睛有些显小。他身着绫罗织的红色团领衫,胸前补子绣的鸂鶒栩栩如生,遮住了挺起的官肚。 刘福升官声甚佳,美玉微瑕的是他平日里颇好口腹之欲,也总贪饮几杯。他好酒,酒也是好酒,可此刻他却没有饮酒的兴致,微微抿了一口,眉头紧锁,忧心忡忡。 同桌而坐的是陈家的主人陈君朋。他年纪同刘福升相仿,头戴方巾,身着玉色圆领大袖衫,方面微须,唇似丹漆,原本明亮的双目此刻已显出几分醉意。陈君朋祖上三代皆有功名,是晋直一带颇有名望的书香门第。他于宣德初年高中了二甲十三名进士,后入朝为官,与同僚政见不和,兼之生性疏懒,索性辞官回乡,焚香煮酒,弹琴赋诗。 陈君朋听了刘福升的感慨笑道:“是幻难成真,是对终非错。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他衣衫散乱,歪着身子,翘起一只脚,手肘支在膝上,呷着酒,右手手指轻轻叩着桌子。他懂酒,好酒,却不酗酒,嗜酒;他并非酒鬼,只自诩酒客。他又向刘福升劝道:“天威不可测,尽人事已矣。又何必烦忧呢?即便忧愁,此处也有解忧之道。”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酒是清酒,杯非金樽。酒杯是陈年的古藤杯,比起金樽来,喝起竹叶青更增风味。屋外的雨不见停歇,刘福升小酌了一口,也不见开颜。 若一人为官在乎的是“官声”,而不是“升官”,那他多半不是昏官赃官。若一人为官年多,且官声颇佳,却还仍是个正七品的知县,那他或许是个好官,也是个清官。可好官清官也有难处,何况刘福升只是个小小的县官。“四五个月了,好容易盼来一场雨,又担心起洪涝来。是旱是涝,苦的总是百姓。” 陈君朋斟了一杯酒,洒了小半,心疼地用手指蘸了,吮嗦着,“你说是旱是涝,苦的总是百姓。”他顿了顿,睁开了半眯着的双眼,“风调雨顺,百姓就不苦了么?” 刘福升轻叹一声道:“年景好的,有饭吃,有衣穿。再多的,也难奢求了……” 陈君朋回应道:“你所谓的年景好,不只是风调雨顺,也在于朝政清明。”他又饮了一杯,已有几分酒意,满脸通红,醉眼朦胧,支着脑袋继续道:“朝政清明,何其难也?君在上,民在下,君民之间,隔着一层,不,很多层,官。官者,管也。管着一方百姓,可心里是否真装着一方百姓?‘千里做官皆为利’,说十官九贪,或许过了点儿,也只是过了点儿。也有不图利的官,图什么?图名。说是‘留取丹心照汗青’,更多的只是沽名钓誉之徒罢了。当然也不是没有不追名逐利,而是一心想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官吏,本就少之又少,其中的能官干吏,更是凤毛麟角。” 他续上一杯酒,也续上一席话,“何况如今的世道,英宗皇帝年齿尚幼,朝中三杨年老力衰,宦官王振一派逐渐得势。那些人懂权谋之术,未必懂治国之道。朝中专权结党,地方上行下效,更是舞弊营私。天下士子报国无门,好不容易入室为官,却难免受人排挤诬陷。唉,十年寒窗苦读书,到头终被读书误。久而久之,能明哲保身,持操守节已殊为不易了。要是我还在朝为官,说不定已然同流合污沆瀣一气了。来,喝酒……” 陈君朋一饮而尽,刘福升也陪了一杯,听着陈君朋滔滔不绝地继续道:“治河、大工、边防……大事小事,哪件不需要钱财人力?最终承担的,都是百姓。在三令五目的苛捐杂税下,免不了各级官吏中饱私囊。” 这道理刘福升当然明白,只是听了后依旧郁郁。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不禁摇头叹道:“朝廷也该整顿吏治了。” 陈君朋听了,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刘福升微微有气,“你有什么高见?” “高见不敢说……”多少年的交情,刘福升当然明白陈君朋这话与其说是自谦之辞,更是劝酒之辞。他笑骂着喝了一杯,“这下总该说了吧。” “喝完这杯,还有一杯。”陈君朋得寸进尺。 刘福升又一扬脖,还打了个酒嗝。 “再喝完这杯,还有三杯。”陈君朋蹬鼻子上脸,说罢自己也笑了。他为自己也满上一杯,啜了一口,侃侃而谈道:“何谓吏治?以吏而成制,以吏而治天下。千百年来,历朝历代不知有多少次整顿吏治,大多是借此之名,行排除异己之实。不然又怎会只有寥寥几代的治世盛世?还有,靠谁来整顿吏治?靠官吏。治病之人是病之本人,这病如何得治?何况如今这病就算不是小疾微恙,也还不至于病入膏肓,不是非治不可。再说整顿吏治,也是治标不是本。” “那在你看来什么是本?”刘福升问道。 “本在‘制’而不在‘治’。言多则失,言尽于此。”陈君朋已有些口齿不清地笑道,“这也不是我们该操的心。想起我敬佩的一位官员写过一幅对联,既以自省,也与君共勉。‘心系百姓,原无论大事小事。利归天下,何必争多得少得?’” 话音刚落,忽听到大门“砰”地一声被推开。“哟,我说多了,你派人抓我来了?”陈君朋玩笑了句,跌撞着撑伞打灯出屋,只见有一人昏迷在地,一身青色衣衫上泥水点点,血迹斑斑,正是吴盛。 刘福升本就未饮几杯,一见之下酒意更是全消,左右看去四下无人。二人将吴盛抬到榻上,一官一儒,出口成章,此刻却百无一用,手忙脚乱了许久,可伤口仍渗着血。吴盛悠悠醒转,痛得。他看到了神情惶急的陈刘二人,心中一暖。想不到这世上还有人为他的生死牵挂——两个陌生人。他吃力地说道:“多谢相救,我还死不了,阎罗王也嫌弃我不肯收留……” “我去找郎中。”刘福升说道。 “先喝一杯酒吧。”陈君朋说道。 吴盛笑了。他留意到刘福升的官服与陈君朋的儒衫。江湖浪客与官员书生,多是不同的世界。可这二人没有问吴盛是谁,从何处来,因何而受伤。他们没有问,吴盛反而觉得该说,至少说该说的话。“我不是好人。但也不是恶人,至少我这么觉得。我是个酒鬼。劳驾给我杯酒,这等醇美的竹叶青,光闻上一闻就让人心动,想是已酿藏十多个年头了吧。” 陈君朋听了吴盛所言,大喜过望,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桌前,撞到了桌角,疼得龇牙咧嘴。他为吴盛满满斟上一杯酒,笑道:“酒国同道来了!这是兄弟自酿的酒,不瞒你说,迄今正是十三年!” 陈君朋生怕吴盛觉得自己酿的酒平平无奇,神色惴惴目不转睛地看着吴盛,看着他口中饮着酒,腹上流着血。待吴盛饮尽,陈君朋忙不迭地问道:“怎样?” 吴盛赞道:“清甜甘美,芳香醇厚,却是个中极品。只可惜……”他只觉口中生津,腹中暖洋洋的,连伤口的疼痛都消减了。 “可惜什么?”陈君朋忙问。 “只可惜一杯少了,”吴盛笑道,“十杯五杯不解意,百杯已后始癫狂。” 陈君朋猛地一拍大腿,喜道:“百杯哪里够?会须一饮三百杯,酒逢知己千杯少。你要还撑得住,咱们就喝着……” 吴盛笑道:“撑不住也无妨。醉死在这酒里,也不枉了。” 二人纵声大笑。 刘福升也笑了,无奈地摇头苦笑,“算了,给我也来上一杯吧。” 忽地传来了稚嫩的童声。“是谁要瞧病?大夫来了。” 陈君朋脸色一黑,看向门外。 房门轻轻被推开,走进来的是个十二三岁的孩童,淋湿的头发胡乱扎了个结,有几缕发丝垂到脸测,稍显散乱。少年向陈君朋刘福升随意地行了个礼,“父亲,刘世伯。”他看到床榻上的吴盛,有刀,有酒,有血,不由吓了一跳,一小跳,吐了吐舌头。 吴盛饶有兴致地端详着那少年,他的眼睛不大,很亮,眼中有点惊惧,更多是好奇。“这位叔叔受了伤啊。”那少年见吴盛精神尚佳,笑着问候了一句,左颊上露出个可爱的小酒窝。“我叫陈轩宇,陈大夫,专治跌打损伤。祖传秘方,药到病除。后面怎么说来着?哦,绝无后患。”他做抚须状,可下颔光滑,哪有一根绒须? 陈君朋佯怒道:“都什么时辰了还不去歇息,来这胡闹!”少年陈轩宇是陈君朋独子。陈君朋中年得子,内人章氏又对这独子颇为宠溺,致而陈轩宇颇为顽皮,平日里嬉笑打闹招猫逗狗,大错误未必犯而小麻烦从不断,常惹得陈君朋很是头痛。 ”陈大夫有劳了。”吴盛笑着逗了一句。 陈轩宇向父亲扬了扬浓浓的眉毛,又向吴盛扮了个鬼脸。他伸出小手,搭在吴盛的左腕,可上上下下地摸索着,却把不准脉搏,尴尬地笑了声:“胳膊倒挺结实的。” 吴盛忍不住揶揄道:“我何其有幸,成为陈大夫头一个病人。” “谁说的?”陈轩宇有些恼羞成怒,“好几次小红受了伤,都是我治的呢。我还接过骨呢。” “小红是谁?”吴盛好奇道。 “是我家养得大黄狗,可乖了。”陈轩宇笑道。 陈君朋怒道:“放肆,还不快赔礼!”他向吴盛赔罪道:“犬子失教,切莫见怪。” “无妨,”吴盛又问道,“既然是黄狗,为什么要叫小红?” 陈轩宇看着吴盛,好像他问的是个蠢笨无比的问题,蠢笨得连一个听着并不那么蠢笨的回答都要好好思考一番。“因为是黄狗,所以就叫小红了。”他不知该怎么解释,于是问道:“你叫什么?” “吴盛。”吴盛以真名相告。 陈轩宇点点头继续道:“咱们都是人,起的名字却也和人没什么关系。我不叫人,你也不叫人。我养的黄狗,既不姓黄,也不名狗,它就叫小红。这也没有什么好纳罕的吧。” 吴盛苦笑。 “人和狗也没太大分别,不是有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么。”陈轩宇语不惊人死不休,他见父亲神色不善,硬着头皮继续道:“在我看来,还是有点区别的。” “什么区别?”吴盛觉得有趣。 “狗不喝酒。”陈轩宇正色道。 吴盛笑着,牵动了伤口,喘息了片刻,又不禁问道:“那你呢,又喝酒不喝?” “我又不是不能喝……”陈轩宇在三人又一阵笑声中神色发窘,一张小脸胀得通红,赶忙顾左右而言他,“我看你唇色发暗,脸色泛白,脉搏不稳,定是失血过多……” 陈君朋笑骂道:“闹也闹够了,回房歇息去!” “病都瞧了,总该给些诊金意思意思吧。”陈轩宇笑道。他见父亲眉毛一皱,也不敢太造次,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耸了耸挺立的鼻子,忽地笑了起来,脸颊上可爱的酒窝若隐若现:“劳驾给我杯酒吧。这等醇美的竹叶青,光闻上一闻就让人心动,想是已酿藏了十多个年头吧。” 说罢,在一片笑骂声中,他溜出门去。屋外雨已停歇,风未息止。他摘了片竹叶,衔在嘴里,轻轻吹了起来,不知是什么荒腔野调。他长长打了个哈欠,却没有要去睡觉的意思。他好像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唯独对睡觉没什么兴趣。 院中,竹叶在夜风中簌簌作响,叶浪涛涛。 第四章江湖一梦 次日天明,陈君朋还是为吴盛请了郎中。 郎中是陈君朋的好友,祖传秘方专治跌打损伤,但不姓陈。事了,他没收诊金,却讨了壶酒,酒壶悬在腰间,倒是合着“悬壶”一说。他也没有问吴盛姓甚名谁,只问了因何而伤,他也清楚地看到,吴盛腰间别着刀。 刀是不祥之物,意味着杀伐,会带来麻烦。吴盛不喜欢麻烦,只是即便他没有刀,麻烦还是会缠着他,或许麻烦会更多。 江湖上不知有多少人觊觎吴盛的刀。陈家的宅院里,也同样有人对吴盛的刀满是好奇。 其中两人是陈家的丫鬟,喜穿粉衣的丫头唤作翠儿,喜穿绿衣的叫杏儿,二人是孪生姊妹,在陈家已有些年头,平日里更是活泼喜闹,为宅院添了不少生气。她二人这些日子轮番照顾吴盛,除了时而取笑吴盛叫混她们的名字外,就是叽叽喳喳地轻声议论,好奇吴盛的刀若是用来剁肉切菜,会不会比家里的菜刀快些。 吴盛觉得头痛。他本不明白为何翠儿穿粉衣而杏儿穿绿衣,直到他想到陈轩宇的黄狗叫做小红。可想到陈轩宇,他的头更痛了。 对吴盛的刀最有兴趣的是陈轩宇。不只是刀,还有持刀的人;刀的故事,人的故事。这少年对一切都是好奇的。吴盛但凡有片刻空暇,陈轩宇总会问个不停。吴盛只得推说自己身体有恙仓皇避走。因为他知道自己说得越多,这少年越是好奇。 好在陈君朋常来找吴盛共饮,将陈轩宇轰得远远的。好在陈君朋虽有读书人的酸气,却没有读书人的迂腐,而三五杯酒下肚后,那般豪情衬得吴盛倒像个书生。陈君朋的藏酒也多是佳品,北地关外的上品马奶酒,颇具古意的高粱酒,西域的葡萄酒,杏花村陈酿的汾酒,还有陈君朋自酿的竹叶青。 吴盛这些日子朝饮夕醉,与陈君朋共饮长谈,如天涯客归故乡,孔圣人进书院一般。在陈君朋的盛情之下,吴盛索性留了下来,在县衙里谋了个闲差。 他厌倦了江湖,想避上些时日。 五月十六。 乙不栽植,卯不穿井,忌开市、破土;宜求财、嫁娶。 吴盛的伤已痊愈。午间,旁县的大户张家二子娶妻,陈君朋受邀要携妻前去赴席,而陈轩宇推说身体不适,留在家中。 吴盛辞别宿醉仍未清醒的陈君朋,路过书房,看到陈轩宇正捧着一本朱熹编辑的《大学章句》,读得聚精会神。吴盛不由心下生疑,正巧他看到翠儿走过,便询问道:“翠儿姑娘,这小子真这么好学?” 翠儿笑着答道:“什么姑娘不姑娘的,哪那么多规矩。”她理了理衣袖,继续道:“公子对那些四书五经的算不上喜欢,但也能读下去。只是他更喜好《山海经》、《搜神记》之类的神怪轶志。他之前将那些书的书面撕去,再贴上《论语》,《孟子》的字样。后来这法子被老爷知晓,赏了公子一顿板子。” 吴盛笑道:“然后这小子学乖了?” 翠儿点点头,随即又笑着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乖了小半个月,直到我收拾屋子时,看到他那本《大学章句》中夹着不少书页,想是他把杂书拆成一页一页的夹在里面。我没和老爷说,只告诉了夫人,夫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还有,”离去之前,她摆了摆身上翠绿的衣衫,噗嗤一笑,“我是杏儿,翠儿陪着老爷夫人去赴宴了。” 陈轩宇从房中走了出来,四处探头张望着,确信父母已离去之后,长舒一口气。他歪着头看着吴盛,眉毛轻轻一翘,左颊露出一个可爱的小酒窝,笑着招呼道:“吴叔身子康健。” 吴盛点头笑道:“陈大夫救命之恩,不敢言谢。” 陈轩宇洒然道:“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我的性命在你眼里只是区区小事,不过对我而言,却是大事。” “那就说说该怎么报答我吧。”陈轩宇笑道。 “你想要什么?”吴盛问道。这小子的问题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但天底下他得不到的东西,还真的不多。 陈轩宇问道:“你有什么?” 吴盛一呆。他有刻骨的仇恨,刻骨的相思。其他呢?只有他的刀。他拥有的东西,也真的不多。 “吴叔总不能将这把刀送我吧?”陈轩宇问道。 吴盛犯了难。 陈轩宇摆了摆手道:“我就是说说罢了,又不是真救了你。再说了,君子不施恩图报,也不夺人所好,我虽不是君子,也不太想当君子,但也觉得该当如此。何况我不喜欢刀,我喜欢剑。” “这是为何?” 陈轩宇无奈,指了指院子里懒洋洋地晒着太阳的大黄狗,反问吴盛:“它叫小红。” 吴盛不解。 “没有什么为什么。” 陈轩宇解释道,自己也觉得这个解释算不上什么解释,补充道:“就是喜欢吧。‘仗剑行江湖’,若是仗剑改成持刀……”他摇了摇头。不想再在这问题上纠缠,陈轩宇转而问道:“给我讲讲故事吧,你的故事,刀的故事。 吴盛不想说,只得搪塞道:“你怎地身体不适?要给你找大夫么?” “我这些天找吴叔,你不也说身体不适么?咱们心照不宣。”陈轩宇笑道。 吴盛轻咳了一声,也笑了,“大户人家请客,大吃大喝一顿,不去白不去。” “你喜欢喝酒,但你会在马桶旁喝酒么?”陈轩宇问道。 “不会。”吴盛笑道。 “那就是了,不是对大户人家有什么成见,”陈轩宇摇头笑道,“只是这种酒席,一群…莫名其妙的人,莫名其妙地聚在一起说着莫名其妙的话。虚情假意的寒暄,无关紧要的客套,言不由衷的吹嘘,口是心非的附和。要说这就是大人的世界,我当个小孩子,多好!” 大人曾经也是小孩,小孩也会长成大人。陈轩宇还是孩子,“再说了,好容易父母不在,撒开了,玩!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只会拉他一起玩!” 吴盛笑道:“天王老子来之前,我先舍命陪陪君子好了。玩什么?” “马上,”陈轩宇听了眼睛一亮,风风火火地进屋,出屋,手中多了十几个石弹,打磨得圆润光滑。“呶,会玩么?” 吴盛也曾年少。“你要怎么玩?” 陈轩宇先挖了个径约半寸的小洞,接着在丈余外划了条线,解释道:“从这条线后,”他递给吴盛一枚石弹,“咱们轮流弹掷,先进洞为胜。不过开始之前,我要和你约法三章。” “说吧。”吴盛越来越觉得这少年有趣。 “一,不能向我父亲告状,说我不读书偷着玩。” “放心。”这种行径,江湖中人不齿。 “其二,你要输了,别说我欺负你。” 吴盛哼了一声,不知道是气得笑了,还是笑得气了。“最后一条呢?” “最后一条我还没想到,算了。”陈轩宇挠了挠头,“你先来吧。” 吴盛掂了掂重量,搓了搓质地,食指抵在地上,指节弯曲夹住石弹,拇指弹出。这等游戏,和暗器功夫本是一途,于吴盛而言自是手到擒来。他的暗器功夫很高,比刀法要弱上一些。 看着石弹不偏不倚、不急不慢地滚进洞中,陈轩宇使劲眨了眨眼,又使劲揉了揉眼。一蹴而就,他自己也不是没有过——上一次是在大前天的梦里。他终于缓过神来,看着一脸云淡风轻的吴盛,挤出一句,“这也忒巧了吧。” 吴盛也不知道自己怎就会生这没来由的闲气,平淡的语气中带着点咬牙切齿的味道,“该你了。”他又加了一句,“你要输了,别说我欺负你。”原话奉还,令吴盛莫名畅快。 陈轩宇呆了呆,摇头笑道:“我想着该怎么耍耍赖蒙混过去,但我好像不太擅长这个。得了,这一局就算你赢了好了。” 吴盛的涵养倒好,只被这句话气得四五窍生烟,或许另外两三窍被气得堵住了。“怎么着?不服的话,再来一局。”他本是哄孩子玩,却成了孩子。他喜欢这久违的感觉。江湖中人十有七八活得不容易,不仅仅限于江湖。成年人渴望做个孩子,或想个孩子一样享受着无忧无虑的天真和美好,可孩子却向往长大。孩子们就没有烦恼么?只是在大人眼中,孩子的烦恼算不上什么烦恼。人们往往不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只是想要自己所没有的。 陈轩宇笑道:“服不服的,都得再来。不过不是再来一局,而是几局。咱们换个玩法……”他点了点共十二颗石弹,于是左右各挖了六个小洞,与吴盛各分了六颗石弹,“咱们看谁投进得多。我让着你点,别说我欺负你。” 吴盛冷哼一声,再一次原话奉还,“我让着你点,别说我欺负你。” 陈轩宇借坡下驴,笑着点头道:“好,那就你让着我点吧。”他说着蹦蹦跳跳地向前几步,在自己的六洞前新画了一条线。吴盛投掷之处约莫一丈,而陈轩宇大概一尺。他得了便宜还卖乖,“这样是不是不太公平?” 吴盛摇头。“这世上本没有什么公平。也许只有一件事是公平的,人人都会死。” 这句话陈轩宇不明白,也不会太在意。他看吴盛抬起了手,赶忙拦了下来,“让我先来。” “这又有什么说法?”陈轩宇的道理,吴盛也时常不明白。 “当然有,”陈轩宇笑道,“从前啊有个臭棋篓子,姓苏,名轼,字什么我忘了,号‘东坡’,你应该也听过。他写过一首《观棋》,其中有一句‘胜固欣然,败亦可喜’。玩,就是这样,在乎的不是胜负,而是开心。” “那更不必在乎谁先谁后了。” “但要一点胜负心也没有,那玩着也少了些乐趣。不然苏东坡那‘胜固欣然’也不会用这个‘固’字。我也明白再怎么偷奸耍滑,也不是吴叔你的对手。你要先手的话,胜负定了,少了新鲜感也就少了点乐趣。不过就算我会输,毕竟还没有输。行了,别打扰我。” 陈轩宇说完,俯下身去,右膝跪地,左手撑地。他的心很静,他的手很稳,他的呼吸沉凝,他的神情专注,对吴盛装模作样的咳嗽声听而不闻,不为所动。他将六颗石弹一一弹出,三颗进洞,两颗短了约莫一寸,另一颗偏了几分。他满意地舒了口气,轻松地笑道:“看你能赢我多少喽。” 吴盛本想着让陈轩宇体会下“欣然”之意,抬手准备之时却改变了想法。若不是他眼尖心细,真发觉不了个中猫腻。自己的六洞与陈轩宇的相比,虽说洞口大小相仿,但要浅了几分,洞底还有些凸起,石弹进洞也极可能回弹出去。“臭小子鬼主意倒多!”吴盛心里笑骂一句,也不点破,右手两指夹住石弹,信手一抛,只见石子弹在洞边,“滴溜溜”地沿着洞口转了两圈,缓缓滚进洞中。“哟,巧了…”他笑了一声,又拈了一粒石弹,中指弹出,伴着“嗤”地破风声响,石弹疾飞而出,打在洞壁上,直直弹起两尺,激起一帘尘埃,消散之前石弹已稳稳落回洞内。 吴盛向陈轩宇吹了声口哨,换左手夹起三粒,齐齐掷出。他一出手,陈轩宇都看得出来,偏得离谱,却见那三粒石弹将陈轩宇洞中的三粒击飞而出,竟又分别回弹进吴盛的三个洞中。 还有最后一粒。吴盛背转过身去,手臂扬起之际已迈出脚步,“我去打酒了,改天再玩。”石弹画出一道半壶,稳稳地、静静地落入洞中。他想着陈轩宇该是怎样的神情,不禁暗暗好笑。 “等…等下。” “怎么,还要再来一局?”吴盛转过身来,看到陈轩宇傻愣愣地戳着,嘴张得比地上那十三个洞口加起来还大,忍俊不禁地笑道。 陈轩宇摇了摇头,犹豫了片刻,开口道:“我想学。” “很苦的。”吴盛淡淡地说道。 “我知道这不是游戏,是武功。” 吴盛不置可否,“这苦,是大苦。” “我要学!” “再说吧,”吴盛向着门口扬了扬头。 宅门外一个少年小跑着进来,背个鼓鼓囊囊的布包,不知道装了些什么。他和陈轩宇一般年纪,方面大耳,是刘福升的儿子刘安。刘安规规矩矩地向吴盛行了个礼,拉起陈轩宇,兴奋地说道:“走着,咱捞鱼去!” 陈轩宇应着,又热切地看着吴盛,“我就当吴叔答应了。” “你为什么想学?” “长大后我想出去走走看看,仗剑天涯,诗酒江湖。”陈轩宇眼中满是向往。 “你呢,长大后想干什么?”吴盛又问刘安。 “我想当官,当个好官。” 吴盛回想起二十多年前的自己,那时他也有自己的梦。 少年都曾有梦,富甲一方,名扬天下,精忠报国,仗剑天涯,都是少年的浪漫。就像少女也曾幻想身披凤冠霞衣,款款地看着意中人骑着骏马来迎娶自己。梦是浪漫的,而现实时常残酷。二十年后,或许用不了那么久,十年就够了,够磨灭一个少年的梦想。十年后,他们往往不再意气风发,挥斥方遒。他们或许会在一间破败的小酒馆里,躲在一个逼仄阴暗的角落,想起曾经的梦想,摇头苦笑,喟然长叹。而那些少女,往往嫁给了年少多金的富家公子,或者,富家老人。至于她们当年的梦,梦中骑着白马的少年?他们或是在摇头苦笑,或是在喟然长叹。 人生就是如此,充斥着痛苦与无奈。可也正因这痛苦与无奈,才彰显梦想的可贵。 吴盛看着陈轩宇和刘安,他们笑着,闹着。他忽地很羡慕。 “江湖……”吴盛喃喃地念着,握住刀。 江湖。 是成年人的痛。 是少年人的梦。 第五章江湖三课 吴盛出了陈家,尚未走出一条街,就有人找上了他。来人是传信的,说县衙出了大事,刘福升要所有差役赶过去。吴盛一听便知道是假话。因为来人面生得很,中等身材,一双眼睛,阴鹜,狠毒,像蛇,毒蛇。可毒蛇也没什么好怕的,无非是抬手一刀的事。还因为在这县城里,不会有什么大事,衙门口东侧的鸣冤鼓上的灰都积了小半寸了,上次有人鸣鼓听说还是因为赵家的人偷了钱家的鸡;再上次是孙家的汉子偷了李家的婆娘。更因为,衙门里就算出了什么事,刘福升就算找县南的媒婆或县北的稳婆,也多半不会找他…… 可吴盛还是跟着走了,向着东边,县衙相反的朝向。走出一条街,又陆续跟上三个人,同样的面生。一个矮矮胖胖,拿着一把铁算盘;另两人是孪生兄弟,瘦得像是麻杆一般,手持判官笔。 四人一前一后一左一右围住吴盛,吴盛打了个哈欠,喝了一口酒,“这里的知县是我朋友。” 那矮胖男人冷笑道:“就算皇帝老儿是你亲孙子,今日也未必救得了你。” 吴盛摇头笑道:“我想几位是误会了。我和几位一个意思,做见不得光的事要找个荒郊野岭的。在这里杀了你们的话,惹出动静,不是给朋友添麻烦么?宁可自己辛苦点,多走几步路。”他发觉这些天和陈轩宇相处多了,有时说起话来自己都觉得自己欠揍。 对方没有人接话。吴盛又问了一句,“几位不会找错人了吧?我可是良民。”还是没有人接话,这四人神情戒备,严阵以待地走着,走到郊外的旷野。 前些日子琴翁箫老毙命与此,或仍尸骨未寒,已然尸骨无存。今日又会如何?青草在微风中欢快地摇晃着腰肢,似是预感到又将吸吮鲜血。 乡道的右侧,平野中站着个铁塔一般的大汉,一身黑衣,满脸煞气。他背着一把刀,金背大刀,长近五尺,刀身宽厚,刀背镶金雕花,重三十余斤。江湖中用刀的人很多,但使如此沉重的长刀的很少。 无论使什么刀,只要是刀,也不仅是刀,诸般兵器、拳脚、暗器、毒药乃至最可怕的,人心,都不会令吴盛畏惧。 “吴大侠,久仰。”那黑衣大汉迎上几步,向吴盛行礼道。 “我不是什么大侠,”吴盛回应道,“你这‘久仰’的方式,倒也别致。你们是‘晋中五鬼’?”吴盛隐约猜到这五人的来历。 “想不到阁下也听过我们几兄弟的名号。”黑衣大汉的语气中不乏得意。 “我也想不到你们这些人竟敢来找我的麻烦,”吴盛淡淡地说道,“好在我不会真觉得麻烦。” 黑衣大汉紧盯着吴盛,盯着吴盛腰间的刀。他的目光中有愤怒,也有贪婪。他握紧了刀,却没有动手的勇气。他试探着问道:“在下也曾听闻阁下和点苍派的‘琴箫二友’的恩怨。前些日子他二人竟主动找上阁下,阁下不觉得奇怪么?” “他们想杀我,因为我要杀他们。他们想是另有所图,至于图谋什么,我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 “可否冒昧地问一句,琴箫二友下场如何?” “我还活着。”不死不休的仇恨,这句话说明了一切。 黑衣大汉沉默了片刻,缓缓解释道:“三个月前,青花会的‘天青悬赏令’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阁下手中的宝刀。我想琴箫二友便是为此……实不相瞒,我们兄弟几个也是。” “大哥…”那矮胖男人忍不住开口提醒道,看到黑衣大汉挥手示意,也便不再言语。黑衣大汉继续道:“就算不提这‘天青悬赏’,只说我们只想借宝刀一观,阁下也不会答应吧?” “我的刀不是给人看的。”吴盛答道。 黑衣大汉颔首,又问道:“我也想着如何旁敲侧击地询问,阁下与琴箫二友交手,是否受了伤。” 吴盛笑道:“说几句琴箫二友的不是,假惺惺地关怀下我,还可以顺便问问我有什么需要代劳的。我或许会劳驾你给我打壶酒。” 黑衣大汉笑道:“说那二人的不是,几句可不够;关怀阁下的瞎话,你不信,我也说不出口;至于跑腿打个酒,怕是路上我就喝完了。” 吴盛也笑了。“凭你这几句话,待会要动手,我会手下留情。至于你们,大可不必。我受了伤,伤得还很重。将歇了几日,也只回复了小半。” “那对付我们兄弟几个,也是绰绰有余了。”黑衣大汉附和地笑道。 “这话你说比我说要好。”吴盛微笑道。 “财帛动人心,我们兄弟几个愿意为钱财拼命,却不想为钱财白白丧命。但就这么走了,不说和白花花的银子结了仇,我们兄弟几个心里也憋屈。说不得,在下赵虎,向阁下讨教。”他大喝一声,手臂上青筋暴起,金背大刀向吴盛席卷而去。刀重,且快,足可见他膂力之强。 吴盛轻描淡写地后退一步,轻而易举地避开了这一刀。大汉赵虎不等招式用老,刀背侧翻,肩肘外旋,左手把在右臂上奋力推出,已变劈为扫。没有虚招,没有试探,一出手就是全力施为。其锋之利,其劲之足,寻常高手绝不敢冒然,或会退避到一丈开外,谨慎应对。而吴盛双脚动也不动,含胸收腹,刀尖自身前划过。赵虎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刀蹭到了吴盛的衣衫,只要能再挺进寸许,便能令对手开肠破肚。可他这一刀没有丝毫余力,他也意识到光凭自己之力,这一战没有丝毫机会。 赵虎大刀错身而过之际,吴盛手臂探出,搭在赵虎手肘,顺势一推一带。赵虎踉踉跄跄地跌了出去,借着大刀在地上奋力一撑,才勉强拿桩站定。不仅是赵虎,其他兄弟四人也都看得出来,吴盛这一手并将赵虎摔出去,十成有九成是借的赵虎之力。这借力打力的功夫,江湖中老生常谈了,可欲以四两之功,拨动千斤之力,又谈何容易?赵虎感受尤甚,对手不仅将自己这一刀的劲势去向把握得分毫不差,出手的时机和方位更是妙至巅毫。这等造诣,他生平所遇的对手中,绝无第二人能做到。 赵虎拱手道:“佩服,甘拜下风。阁下不介意的话,我们五兄弟联手讨教高招。” 吴盛本想揶揄地问一句“我若介意呢”却没有说出口,他知道答案。其余几人礼数倒周全,自报姓名,抱拳行礼。那眼神阴鹜的叫程万鸣,使判官笔的是钟无悔钟无恨两兄弟,身材矮胖的那位,吴盛没有听清,也不会在意。 赵虎一马当先,长刀劈斩,程万鸣短剑虚晃,从旁策应。这二人招式功力比起琴翁箫老不可同日而语,但一刀一剑,一长一短,一刚一柔,配合得也相得益彰。钟无悔、钟无恨两支判官笔分击吴盛左右;矮胖男人绕至吴盛身后,双手连挥,手中暗器打出,有如嘈嘈急雨。他的兵刃是铁算盘,暗器是算珠,精铁打制,劲头足,准头也足。 腹背受敌,四面楚歌。晋中五鬼想不到吴盛该如何破局,对手也是人,也只有两只胳膊两条腿,人力有穷时。可人和人的差距,甚至比天与地的差距更大。见吴盛双膝微屈,脚尖踮起,赵虎蓦地反应过来,提醒道:“封他上路!”矮胖男人闻言,也意会到吴盛会跃起相避,预判地打出三枚算珠。 吴盛身子弹出,谁知并非朝上,却是旋身向矮胖男子袭去。他双手挥动,没有截取一枚算珠,而是连拨带弹,竟令每一枚左偏右斜,击向其余四人。那四人惊骇之下应对得也快,一刀一剑两笔,或打或躲,虽未中招,但也只得勉力自顾,要想救援同伴却是力所不逮。 矮胖男人原本可能来得及打出几枚算珠,或许能拖延上吴盛一招半式;可他偏偏刚射出三枚,那三枚又尽数落空。他刚来得及缩回手,短粗的手指刚摸到算盘上,只觉眼前一花,已不见吴盛踪迹。“小心身后!”听到程万鸣的警示,矮胖男人惶急转头,背后却无人影。 又是一句“快转身!”,不知是出自钟无悔还是钟无恨,矮胖男人明白,转与不转,都是徒劳。当吴盛的掌缘搭在他的脖颈上,他已认命,心中竟没有多少惊惧之意。 “手下留情!”其余四人异口同声地叫道。赵虎更是急道:“留他性命,什么都好说。” 吴盛收手,又出手。矮胖男人只觉手上一麻,铁算盘已被对手夺取。吴盛轻啸一声,铁算盘高高抛起,引得晋中五鬼抬头看去。须臾之间,吴盛身形一闪,飘忽如鬼魅,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叮叮当当”几声脆响,一刀、一剑、两笔,纷纷脱手落地。 赵虎脸色惨然,握紧了拳,又松了开来;咬紧了牙,终叹息一声,“给个痛快的。” “你们走吧。”吴盛淡然道。 “你不杀我们?”赵虎很是意外。 “从你们出招不难看出,你们想杀我。可这是你们的事,我不想也不会杀你们。”吴盛的语气平静如古井。他又开口道,“我有一事相求。” “这个‘求’字当不起。”赵虎摇头。 “这几年里,希望几位不要向别人说起我。” “我们兄弟几个不是什么狗屁君子,可说的话做的事,一个萝卜一个坑。十年后,若还有命,也有幸,再向阁下讨教。”赵虎抱拳,拾刀,几人大步离去。 “不送。”至于“珍重”二字,还是省了,吴盛晃了晃空空的酒葫芦,打了个哈欠。待那几人走远,他拾起粒小石子,丢到几十步外的草丛,“你还要藏到什么时候?” 草丛中走出个少年,陈轩宇。他掸了掸身上的土,讪讪地笑着,笑得还挺好看,“不藏了,这么一小会儿,被蚊子咬了三个包,痒死了。” “你不是和刘安去捞鱼了么?” “别提了。刚到河边,渔网还没拿出来呢,那笨蛋脚下一滑掉水里了,摔得满身泥。” “那你呢?” “我笑得别提多开心了。”陈轩宇这时提起来,又笑了。这是男人或男孩间的友情,纯真而纯粹的“损”友。“只能各回各家喽,他这会儿估计被他爹娘骂呢。我回去路上恰好看到吴叔,就跟着过来了。不虚此行。” 他殷切而郑重地看着吴盛,“吴叔教我武功。” “你会后悔的。” “我想过了。”陈轩宇答道,“我要是学武,以后可能会后悔;但我要是不学,不需要以后,现在就肯定会后悔。” 吴盛叹了口气,飘然而去,留下一句,“今夜子时,城北关帝庙。” 圆月高照,繁星点点。 山阴县的夜很静。没有人声,也没有鸡鸣犬吠。偶有草丛中蟋蟀轻语,树木间夏蝉浅唱,回荡在冷清无人的街道上。还有打更声。铜锣一响,更板两声,二更天。这座小城里没有江湖的灯红酒绿,尔虞我诈。 陈家的宅院中,青竹在皎皎月色与徐徐夜风中投出斑驳的影子。 小红抖了抖浑身梳理得很干净的毛发,金黄的毛发,驱赶着不识趣的蚊蝇——打搅了它夜宵的兴致。它没有吠叫。它怕打扰到这寂静祥和的夜,更怕惊扰到屋中安睡的人。若有人醒来出屋查看,会捉到正蹑手蹑脚溜出门去的小主人。小红知道小主人平日里待它很好,就在片刻前,还给了自己一块汁水淋漓的肉排。 它知恩。 狗和人不同。狗会记得恩情,记得很深。人或许也会记得,但人知恩未必会图报。而更多的人,比起恩情来,更会记住仇恨,刻骨铭心。人心中的仇恨越深,活着也就越痛苦。狗往往比人快乐。 狗和人不同。人若吃块肉排,会嫌弃太咸或太淡,太生或太老;即便口味火候甚佳,又嫌弃没有美酒相佐;有了美酒,还想要美人相伴。若有了美人,或又嫌起肉排来。狗往往比人知足。 哪怕肉排凉了点又小了点,小红依旧快乐且知足。它想到今夜小主人出门而它没有惊动别人,明日小主人还会有些什么奖赏。想到这里,小红更快乐了。 只是小红没有去想,也想不明白,陈轩宇深夜为何出门。 陈轩宇轻轻关上宅门,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落回大半。他辨明方向,取道西北。北边是桑干河,白天他还和刘安去那里捞鱼。相传河水在桑葚成熟之时干涸,故而得名。西北的道路要偏僻,人迹罕至。十来里地外有座祠堂,是关帝庙——年久失修,香火自也不旺。 陈轩宇曾和刘安去过几次,只模模糊糊地记得,祠堂门口有一副破落的对联,“赤面赤心扶赤帝,青灯青史映青天。”他从未进去过,去那里,只因那祠堂门口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那两棵树结的枣个大,核小,又脆又甜。甚至不须等到结枣,这时令枣花开得正旺,枣花蜜又香又腻,光是想想,甜得心都酥了。 陈轩宇咂咂嘴,吞了口馋涎。他能听到自己肚子咕噜噜地叫唤着,不禁有些羡慕起小红来。小红此刻想必正舒服地蜷在竹影下,大口饕餮着香喷喷的肉排。而他只能摸着黑,在这曲曲折折的道路上走着。路旁是槐树,阴森森的。风起,枝叶轻颤,窸窣作响。枝上的老鸦被惊扰到,聒噪地嘶鸣起来。 虽是夏夜,可陈轩宇只觉阵阵寒意,后背又渗出冷汗。他加快了脚步,硬着头皮向前走。他必须要去,因为吴盛在关帝庙等他,到三更,过时不候。他想到吴盛要教他武功,心里又热了起来,也不那么怕了。 直到远远看到了关帝庙的轮廓,他心里才算踏实了下来。快步进屋,屋中一点灯火如豆,只些微地驱散周遭几尺的阴暗,连透过破落的门窗照进来的月光,也显得有几分昏沉。他看到吴盛在一张旧蒲团上坐着,一只腿盘着,另一只腿支立,肘搭在膝上,手上有酒。吴盛也在看着陈轩宇,微笑着,笑得很暖。他来到这小县城也不过数日,可他笑得很多。“有什么牢骚也别藏着掖着了。” “吴叔是长辈,我哪儿敢有什么牢骚。”陈轩宇说的第一句话,多少带着些牢骚。“深更半夜的,我一个人走了十多里地,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小道,生怕左边窜出条狼右边冒出个鬼的。哦,这路还坑坑洼洼的,绊了我三跤。 吴盛笑了笑,“那就回去吧,家里多舒服。” 陈轩宇头摇得像拨浪鼓,“吃多了,出来走走消消食,挺好。再说,家里热,这边凉快多了。” 吴盛笑罢,严肃地说道:“江湖的路,远比你走的这条路残酷,不像你想得那般风光霁月。” “无妨。等我踏入江湖,就是风光霁月了。”陈轩宇笑道,脸颊上露出个可爱的小酒窝。他的眼睛很亮,那是少年的理想和希望。 吴盛笑着摇头,转而问道:“你觉得那晋中五鬼怎么样?” “不怎么样。”陈轩宇答道,可以他的年纪阅历,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不怎么样就是不怎么样。” “我就那么让他们走了。” “不然呢?吴叔还想邀他们吃一顿喝几杯?那还不如去大户人家赴宴呢。”陈轩宇嗤之以鼻。 吴盛苦笑,他发觉有时候和陈轩宇说话有点费劲,不知是因为他是大人,还是他在江湖。“我是说,我既没有杀他们,也没有留下他们的兵刃,或是留下他们一只抓子,一对招子。” “抓子和招子是什么?”陈轩宇期期地问道。 “抓子是手,招子是眼,都是江湖上的黑话。”吴盛言尽于此,他知道自己解释得越多,陈轩宇的问题只会更多。 “留他们的手和眼,不,抓子和招子干什么,泡壶大补酒么?不过吴叔可以留把短剑给我,算了,用他那把剑,我还不如折根树杈子。”江湖上的规矩和道理,他不明白。陈轩宇理所应当地说着,“当然更不能杀他们了。吴叔要是真要动手,我会阻止你的,虽然我也知道我阻止不了。” “为什么?” 陈轩宇认真地想了想,摇头道:“我说不明白。不过想到爹爹常说的一句话,‘上天有好生之德’,大抵如此吧。” “好!”吴盛点头赞道。他又发觉有时和陈轩宇说话比想象中还容易。或许有些道理,无论是大人小孩,无论是否身在江湖,都是通彻的。“这是我要教你的第一课,你说的好生之德,是‘恕’道,像儒家的‘仁’,佛家的‘慈悲’。对待那晋中五鬼,便是如此。” “可他们无缘无故想杀你。”陈轩宇又有不解。 “不是无缘无故,而是为名为利。没有什么是无缘无故的,就算有,也未必是错。这就是江湖,比起善与恶,对与错,往往更重要的是强与弱。”这道理陈轩宇还不明白,吴盛也讲不明白。“还说那晋中五鬼,听说这些年里犯过不少事,身上背着好几条人命。” “听说…”陈轩宇捕捉到这个字眼。 “是了。”吴盛又赞了一声,“听闻传言,不可全信,但也未尝不能相信。耳听未必为虚,眼见也未必为实。他们犯过事,杀过人,是恶么?或许,但未必。江湖的是非,横看成岭侧成峰。” “吴叔你…杀过人么?”陈轩宇犹犹豫豫地,低声问道。 吴盛拔开瓶塞,灌了一口酒,呛到了,轻轻咳了两声,缓缓说道:“第一次是二十多年前的寒冬。那天刮着北风,像刀割,很冷,冷得血滴在地上,还未流淌,就结成了冰。我记不得那人的姓名,记不清他的武功招式。但他在弥留之际的神情……我忘不了。他的五官扭曲,狰狞可怖;他口中痛苦地咿呀着,再‘嗬嗬’地低声嘶吼;四肢从颤抖,归于平静……再也没有动静……”他说的不全是真话,那个人的姓名,武功,杀人的缘由,他又怎能忘记? “后来呢?”陈轩宇问道,声音发颤。 “后来杀的人多了,也就习惯了。”吴盛说道,又灌了一大口酒。“我受伤到你家那天,刚杀了两个人。” “吴叔杀的一定是坏人。”陈轩宇言之凿凿,他天真,也认真。 “如若他们杀了我,我死了,我是坏人或者成了坏人;他们活着,他们是好人或成了好人。可活着的是我,”吴盛想了片刻,却不知该如何向陈轩宇解说,“好坏善恶,没那么容易分清楚,也没那么容易说清楚。对于我,那两个人是必须杀的人。” 陈轩宇难得沉默。他不懂,也不知道该怎么问,问了也不会懂。 吴盛缓缓继续道:“从你们的角度,我不算是个好人。你想学武,也不该由我来教授。 陈轩宇摇头道:“我爹说你,有邪性,但不乏正义;我娘说你,有豪气,却不乏柔情。” “回头我敬他们一杯,”吴盛慨叹道,“我教你的第二课。‘善’与‘恕’,并非对每个人每件事都适用。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很多时候没有选择的权利或余地。这道理只能靠你自己领悟,我既希望你明白,又不希望你明白。” “还有第三课么?” “有。但我还没想到,先算了。”吴盛也学着陈轩宇“约法三章”。 “那…吴叔真想教我剑法?”陈轩宇激动得摩拳擦掌。 “不是我想教,而是你想学。”江湖中觊觎吴盛刀法的,比贪图他宝刀的只多不少。他从未教授过谁人一招半式。可面前的少年偏要舍玉求瓦地向自己学剑。他忍不住再问了一遍:“你确定要跟我学剑,而不是学刀?” 这句话不是对牛弹琴,没有一头牛说话像陈轩宇这么气人:“吴叔你不会剑法就直说嘛,我也不是不能勉为其难地先学学刀。” “略知一二吧。”吴盛冷哼一声,傲然道,“江湖之上还是有些人的剑法比我高的。” 陈轩宇忍不住问道:“都是哪些人?” “反正没有你。”吴盛冷笑道,他看着陈轩宇脸一红,心中竟觉得有些畅快。 陈轩宇吐了吐舌头,锲而不舍地问道:“那吴叔能教我什么剑法?我想学最厉害的剑法。” 吴盛淡淡地答道:“剑有锋锐驽钝之分,剑法也诚然有精深浅陋之别。而剑或剑法,最多只占三成,剩下的七成,看的是使剑的人。你明白么?” 陈轩宇点头笑道:“当然。吴叔的意思是,你不会什么厉害的剑法吧。” 吴盛在陈轩宇臀上拍了一下,喝了一口酒又险些呛到,气得笑了,“你就这么看我?” 陈轩宇笑道:“在我看啊,你是个很有本事的自私的酒鬼。” “从何说起。”吴盛不禁皱眉。 陈轩宇笑道。“你自己喝着,也不分我一口,不是自私是什么?” 吴盛笑了,将手中的酒葫芦抛给陈轩宇,“这是我教你的第三课,有酒,就不要拒绝。” 第六章两谈习武 吴盛的酒葫芦用了些年头了,比衣裳旧,比刀鞘新。葫芦外涂的朱漆已剥落了七七八八,红得发黄,黄得泛白。酒葫芦正握在陈轩宇手里,他的手还小,握得有些吃力。吴盛不禁笑道:“不能喝就算了,你还是个孩子。”这话与其说是劝导,更像是劝酒。 “孩子总会长大。”陈轩宇不服气地笑道。他还是孩子,孩子常常不愿大人将自己看作孩子。他拔开瓶塞,酒香溢出。他学着吴盛一仰脖,灌下一大口酒。酒闻着又香又醇,怎知入口又辛又辣。他忍不住吐出小半,又咳出大半,一张小脸呛得胀得比关公还红。 吴盛笑得前仰后合。 “不明白这东西有什么好喝的。”陈轩宇紧皱着眉头抱怨道。 吴盛说道,“在你眼里,酒是辣的,茶是苦的,女人是可怕的。” 陈轩宇不喜欢喝茶,又苦又涩,有几次晚上舍不得睡觉时喝上一杯浓茶,说是提神醒脑,却反而睡得更香了。至于女人,他想起一个月前自己画了只乌龟,刘安贴到一个小姑娘背上。他们被那姑娘劈头盖脸地追了三条街,吓得家也不敢回。万幸那姑娘还挺好看的…… 吴盛继续道:“等你长大后,会觉得茶又清又香。至于酒和女人……” “那女人又是什么滋味?”陈轩宇顺口问道。他看到吴盛笑得玩味,脸上不由微微一红。原来自己的脸皮没想象中厚。 “女人和酒差不多的滋味,”吴盛笑道:“当然也有些不同。酒越陈喜欢的人越多,但没多少男人会对七老八十的老太婆感兴趣。” 陈轩宇也跟着笑了起来,“还有什么不同?” 吴盛没有再回答,“对了,你想习武之事和父母说了么?他们要是同意,还是此时此地。” “若爹爹不答应呢?”陈轩宇忙问道。吴盛已踏步走出了关帝庙,消失在夜色中。陈轩宇不满地嘟囔了两声,也不愿再滞留,回家去了。 吴盛走向县郊,那里有亡妻的坟。他的手轻柔地抚在墓碑上,就像抚在她白嫩光滑的后背。 酒尽,月更明。 “君不忆长安道,燕子飞时天涯芳草。君不见明月遥,浊酒一杯心字香烧。君不闻风萧萧,青山隐隐秋水迢迢;君不念寒雪飘,华发早生痴想年少……” 酒和女人还有些不同。吴盛爱酒,汾酒、白干、大曲还是竹叶青、女儿红、葡萄酒。他也爱女人,只爱过一个女人。他还能饮爱的酒,却无法再吻爱的女人。 世间有很多痛苦与无奈。 世间也有希望。 天明。 陈家的宅院里,就洋溢着希望。 小红的心中满满是希望,它用毛茸茸的身子蹭着陈轩宇的腿,又伸舌头在他掌心舔舐着,痒得陈轩宇笑出声来。 它起得很早,昨夜它吃完了那块香喷喷的肉排就又去睡了,睡得饱饱的。它醒来后在院里与一只蝴蝶追嬉着,直到蝴蝶藏在几株亭亭的玉兰花后方才作罢。小红知道那几株玉兰是女主人心疼的宝贝,可不敢造次,若不小心弄伤了可不得了。好在它的肚子饿了,更好在它看到了陈轩宇,立马将那可怜的蝴蝶忘却脑后,开心地奔向陈轩宇来邀功请赏。它的精神抖擞,正如它左右甩动的尾巴。 “等着啊!”陈轩宇揉了揉小红柔软圆滚的肚子笑道,从厨房里摸了一张饼两块肉,大的那块丢给小红,小的卷了饼,三两口咽下肚。 填饱肚子,陈轩宇进了书房,见母亲正和父亲说着家常。陈母章氏身着鹅黄色襦衣长裙,侍弄着几条朱目三尾金鱼;陈君朋举起刚写好的对联端详着,“倡礼兴学崇孔孟,制章定典尚萧曹”,满意地点了点头。 待陈轩宇请了安,陈君朋考量起儿子的功课,《孟子》的《告子章句》篇。陈轩宇虽不甚了然,好在记得还算清楚,倒也对答如流。陈君朋笑道:“你多踏下心来读书,五六年后若能考中个举人,也不辱门楣了。” 陈轩宇献上一记不大不小的马屁:“若父亲肯亲自施教,三年之内,莫说是中举,就连三甲之位,也是囊中之物。” “臭小子贫嘴!你也就说说,我要真教你,你每天还不叫苦不迭。”陈君朋颇为受用地笑骂道,“再说了,这么多年了,科举那一套我早忘得一干二净了。” 章氏微笑道:“男子汉读书,气节在先,明理其次,功名更是末端。”他为陈轩宇理了理头发,整了整衣衫,“考不上功名又如何呢?你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就好。” 陈轩宇心想慈母总比严父好说话,帮着母亲喂着鱼,试着询问道:“我想向吴叔学些功夫,娘你意下如何?” 章式还未答话,却听陈君朋不满道:“古人头悬梁锥刺股,十年寒窗不敢有片刻懈怠。一寸光阴一寸金,你哪儿还有闲练武?好好读书!” 陈轩宇吐了吐舌头,轻声道:“光阴如真是这般值钱,我倒想用几寸光阴换点零花钱呢。若不学武功,读书之时头悬梁锥刺股,那不是一命呜呼了?” 陈君朋的脸色沉了下来。章式笑着劝道:“我倒觉得儿子学些功夫却是可取呢。不说投笔从戎建功立业,至少能强身健体,也能收收心思,少招惹点麻烦。” 陈轩宇听了母亲所言大喜过望,连连附和。可陈君朋又浇下一盆冷水,“我看也就是不想刻苦读书。一时兴起说要学武,估摸着没两天热头就吃不了那苦了。” 章式微笑着倒上一杯茶,“一时兴致,也耽误不了什么功夫。若他真有此心,文武兼修未尝不是好事,他不似你书生气那么足。” 陈轩宇认真地说道:“我想学武。江湖,是我的梦。” 梦想没有对错。 陈君朋玩味地说道:“你爹我小时候也学过武,学了三天,扛不住了,装作腿摔伤了在床上躺了三个月。” 陈轩宇啼笑皆非地问道:“然后呢?” “三个月后心里过意不去,又忍着受着练了几天,腿真摔伤了,又躺了三个月。” 陈轩宇目瞪口呆地又问道:“再然后呢?” “再然后就认识你母亲了,再没练武了。”陈君朋抚须笑道。等陈轩宇笑罢,陈君朋正色说道:“约法三章,你若能遵从,我就答应。其一,学武不能弃文。你想要游历江湖,先考取个功名。其二,学武要有侠义之心。别说为非作歹,你要还向之前那般顽劣不堪,就趁早打消这念头。” 陈君朋看陈轩宇认认真真地点头答应,继续道,“其三,学武就要学有所成。别跟你爹我似的。”他说到这里,看着身边的妻子。章氏不禁莞尔笑道,“学武很辛苦吧?要我准备些什么,记得提前说。” 陈轩宇心里暖暖的,满满是希望。 屋外微风徐徐,小红正晒着太阳,浑身的金毛在夏日照耀下更显灿然。它瞟了眼刚从书房走出的陈轩宇,不明白它的小主人因为何事兴奋得如此手舞足蹈。它吃得太饱,懒得去想,迷迷糊糊地打起盹来。 屋中,陈君朋搁笔,问章氏,“看我这字写得怎么样。” “嗯,好。” “你还没看呢就说好?”陈君朋装模作样地瞪眼。 “我每次问你我的衣服好不好看,你不也这样?”章氏微微歪着头笑道。看着丈夫的字,她赞赏地点了点头。两句李贺的诗,劲挺矫然。书生字,江湖意。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戌时三刻,月明星稀。 傍晚的一场雷雨冲刷净了夏日的闷热,草丛中虫声喓喓,爽朗轻快。 小红小跑到墙角,抬起后腿,长长地撒了一泡尿。与一旁的小水洼相比,它的杰作明显更宏大。它满足地摇了摇尾巴,意气风发地踱回竹影下。它听到了脚步声,警觉起来,那脚步声竟然比它更显得志得意满。 当它看到来人是小主人后,便放松了警惕,舒适地蜷成一团。它有些好奇,天这么晚,小主人为何又要出门。它更好奇,昨夜小主人还偷偷摸摸小心翼翼的,今夜却昂首挺胸趾高气昂。可它没有多想,尤其在陈轩宇又扔给它一块肉排后。 在小红看来,小主人待他最好。平日里给它喂东西吃的是翠儿与杏儿,它比吴盛更分得清这两个姑娘——总给它骨头棒的是的翠儿,而总给它肉的是杏儿。小主人待它最好,小主人给它的总是肉排,又有肉,又有骨头。它想感谢小主人,蹭蹭他的腿,轻轻咬咬他的裤脚。可陈轩宇已出了宅门。 半刻钟前,陈轩宇刚溜出了房间,就听到父亲唤自己的名字。 “还不睡觉,上哪儿去啊?”陈君朋正和章氏饮酒赏月,看到偷偷摸摸的陈轩宇,不悦地问道。 陈轩宇不敢妄言,老老实实地答道:“吴叔约我夜半子时,在西北的关帝庙。” “你可知此刻什么时辰了?”陈君朋冷声问道,面若寒霜。章式没有劝解,为丈夫理了理衣衫。 陈轩宇冷汗直冒,嗫嚅道:“就快戌时三刻了……” 陈君朋怒道:“那你还磨蹭什么呢,赶紧出门啊!” 陈轩宇傻愣愣地杵在原地,许久才反应过来。他听到母亲絮絮叨叨的嘱咐,“雨停了没多久,走夜路小心些走别跌倒了。还有,夜里凉,快回屋添件衣裳。对了,别忘了替我们谢吴叔叔。”这是爱,最伟大的爱。远远的他又听到父亲的声音,“你好好的。我就不谢他了,让他得空来找我喝酒……”父爱与母爱的伟大别无二致,只是表达的方式有所不同。 关帝庙中,燃着一盏昏沉惫懒的孤灯。 吴盛手中握着那红得发黄、黄得泛白的酒葫芦,饮上一口,不由皱起了眉头。 酒是他路过一家小酒肆时顺手打的,又酸又涩,近些日子他的口味被陈君朋的佳酿养刁了。可酒再差,也比没有好。他不疾不徐地饮着,直到陈轩宇风风火火地进来,满头是汗气喘吁吁,脸上洋溢着喜意。吴盛笑道:“看样子你爹同意了。” 陈轩宇大口喘着,用力点了点头。 “他说什么了?” 陈轩宇缓过气来,复述了父亲与自己的约法三章,“爹爹说不向吴叔言谢了,待你有空去找他喝酒。” 吴盛笑道:“我也想。只是今后教你武功,怕没多少空闲了。” “爹爹还说了,”陈轩宇继续道,“若是吴叔没空,他就带着酒来找你。” 吴盛微笑,手中的酒都暖了。“你父亲说习武要有侠义之心。此言得之。你可知什么是侠?什么又是义?” 陈轩宇沉思,这个问题对他大了些也深了些。吴盛也没有要他作答,演说道:“‘侠’字,左边一个“人”旁,右边是“夹”,怎么解?” 陈轩宇脑海中灵光一闪,“夹着尾巴做人。” “也不是没有道理,”吴盛笑道,“但这夹着尾巴,并不是畏葸不前,而是谨言慎行,不逾矩。也有人解释说是侠是‘夹道欢迎的人’,有些片面。施人以利惠,也会受人夹道欢迎,可能称为侠么?未必。侠士也未必为人所知悉,为人所称颂。” 陈轩宇想了想,说道:“我不要夹着尾巴做人,也没有多想受人夹道欢迎。” “你想率性而为,挺好。但率性而为不同于肆意妄为。”吴盛说道,“说起‘侠’,绕不开‘武’字。武’在外人看来,是好勇斗狠,打打杀杀,多少带着些误解。归根结底,武是力量,而侠是帮助,是保护。武侠,便是用力量来帮助,以力量而保护。若没有力量,帮助和保护就无从谈起;可若没有侠心,空有武力更不可取。武有高低之分,侠有大小之别。不是有位圣贤曾说过,‘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是孟子。” “嗯,”吴盛并继续道,“独善其身可谓是小侠,保护自己,帮助身边之人;心怀黎民苍生,兼济天下万方,是大侠。真正的大侠有,很少。江湖中听到什么‘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大侠’,更多只是客套的称谓。希望你以后,能做一位大侠。” 陈轩宇攥紧了拳头,他的手很热,正如他的心。可他摇头笑道:“我估计做不了大侠,太难;也不太想做大侠,太累。我想做个小侠,或做个中侠。” “侠义,‘义’又是什么?”吴盛又问道。半晌,他指着面前的关帝像,“他就是义。” 第七章初习武功 祠堂年久失修,关公的塑像破败不堪。左后站立的周仓已面目全非,手中捧的青龙刀也锈迹斑斑。关公身上的桐漆剥落了大半,斑斑驳驳。一手轻抚美髯,一手捧读春秋;蚕眉微皱,凤眼生威。 陈轩宇凛然。他当然知道关公的故事。他叩拜。 吴盛沉声道:“人在江湖,可不敬天地,不敬鬼神,但不能不敬关公。” 先武穆而神,大汉千古,大宋千古。 后文宣而圣,山东一人,山西一人。 这是关帝庙前常写的一副联。上联写关公与岳武穆,二人生平纵横疆场,英名远播,立下不世功业。下联书关公与孔子。孔夫子乃后世公认儒家大贤,以“文圣”称之。但道家奉老庄,佛门拜释迦,兵者尊孙吴。而千百年来,江湖之上,是正派侠士也好,是邪教妖人也罢,是公门官吏也好,绿林豪杰也罢,都崇关公。 “吴叔也拜关公么?”陈轩宇问道。 “我也拜关公。”吴盛答道,他是江湖人。 “除了关公呢?” “我还拜释迦。” 沉默。 “你想笑就笑罢。”吴盛淡淡道。 陈轩宇笑了,笑得前俯后仰。 “拜佛有什么好笑?”吴盛被陈轩宇笑得有些发毛。 “拜佛没什么好笑,我母亲也拜佛。”陈轩宇如实道,脸上仍有笑意。 “那你笑什么?” “吴叔拜佛就有些好笑了。”陈轩宇指了指吴盛手上的酒葫芦。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 “心若不诚,也是枉然。”陈轩宇多少有些不以为然。 “我只拜佛,却不求佛。求佛不如求人,求人不如求己。” “既然如此,又何必拜佛呢?” “因为我曾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 陈轩宇又笑了,“少林寺不都是和尚僧人么?那我不会也算少林弟子吧?”他摸了摸头发。 “少林有俗家弟子,不须剃度,不忌婚娶。”吴盛答道,“你也不是少林弟子。” “为什么?” “因为我曾是少林弟子,但此刻却不再是了。而你,也不能做我的弟子。” “为什么?”陈轩宇又问道。他的问题总是很多,吴盛也习惯了如此。 “因为你家的黄狗叫小红。”吴盛微笑道,“至于师徒之名,我代我的结义兄长收你为徒,你若他日与他相遇,再行拜师之礼。” “怎么感觉有点不妥。”陈轩宇挠了挠头。 “等到你拜师的时候,再觉得不妥吧。”吴盛笑得有点古怪。 陈轩宇没觉察到,殷切地问道,“他是谁?” “太行派,‘天行剑’刘三忍。” “他的武功怎么样?” “差强人意,比你父亲酿的酒还是差些。”吴盛笑道。 “最后一个问题,吴叔要先教我什么?剑法,还是剑法?” “打坐。” “那不是庙里和尚念经修禅做的事么,和武功又有什么关系?”陈轩宇不解。 吴盛摸出柄短剑,递给陈轩宇。陈轩宇大喜过望地接过,贪婪地、饥渴地端详着,剑长约莫两尺,三斤左右的分量,朴素得近乎寒酸,没有镶嵌金珠翠玉,也没有任何雕纹刻路。他轻柔地、爱怜地抚摸着,剑柄,剑身……剑没有开刃,轻轻划过手指,只留下一道浅白的凹痕。 “对我出手。”吴盛说道,悠然地坐着,晃了晃手中的酒葫芦。 “那我来了,吴叔小心着。”陈轩宇说罢,短剑平平刺出,指向吴盛胸膛。吴盛只是缓缓伸出左手,两指稳稳夹住了短剑。“看来你真不是块练武的材料。” “我是怕伤了你。”陈轩宇倔强地说道。 “多谢你这一番好意,”吴盛笑道,手指一松,短剑又回到陈轩宇手中。“你要真能伤了我,我也没什么剑法好教你了。只要你能让我屁股离开这蒲团,我就教你剑法。” “一言为定!”陈轩宇按捺住心中的兴奋,小心翼翼地绕到吴盛身侧。他见过吴盛与晋中五鬼交手,虽不清楚吴盛武功到底多高,却也知道自己的机会很渺茫。吴盛闲适地喝了口酒。陈轩宇眼中一亮,短剑倏地出手,向吴盛腰肋刺出。剑至半途,他忽地一扭臂,短剑转而点向吴盛大腿,势必要迫使吴盛起身相避。 陈轩宇不见吴盛有何动作,却见身下蒲团忽地一转,两人已是正面相对。吴盛还是那般缓缓伸出左手,也还是那般两指夹住短剑。陈轩宇又惊又奇,铆足力气用回夺,涨得小脸通红,可那柄短剑却纹丝不动。 “你明白什么了?”吴盛问道。 “我明白吴叔是在耍我。”陈轩宇哼了一声,抱怨道。他忽地一拍大腿,“对了,我爹爹说他提了两大桶陈酿汾酒来看吴叔,要吴叔去接下他。” 吴盛一听,猛地站起身来。与其说是有所防备,更像是鬼使神差地,手上一带,蒲团依旧贴着身子。他看到陈轩宇那惋惜懊恼的神情,蓦地反应过来,又坐了回去,心里道了声“侥幸!好险,差点上了这小子的当!”他暗暗舒了口气,面上做出一副云淡风轻,老神在在的神情,“你这点小九九,都是我玩剩下的。你也不想想,就你爹那酒量,还用得着提上两大桶酒?洗澡么?” “打坐就打坐喽。”陈轩宇摊了摊手,认赌服输,往地上一座,背过身去。 “我要不跟你解释明白,怕是有得被你烦的。”吴盛难得体会到秀才遇到兵的感觉,“你读过《论语》吧?” “当然。” “最早学的是什么?” “反正不是打坐。”陈轩宇说了也笑了,正经回答道:“当然是《学而》篇,学而时习之,不亦这那的。” “不是学而,是识字。”吴盛驳斥道,“字都不认识,学什么文章?爬都不会呢,能学跑么?”学武也是如此,打好根基,循序渐进。我只用两根手指夹住你的剑,你为何用尽全身力气也夺不回去?” “我年纪比你小……”陈轩宇自己也觉得,这辩解有些苍白。他好奇吴盛的两指之间,怎能有千钧之力。 吴盛微笑道:“人的潜能无穷无尽。说无穷无尽不太准确,毕竟人力有穷,终无法违背天地间的规律。太阳东升西落,四季交替变换……武功练到炉火纯青,能飞檐走壁,但跃起再高,终会落下;能开山劈石,可终是血肉之躯;能延年益寿,却不能返老还童……你要想着什么飞天入地,点石成金的,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陈轩宇兴奋地抓耳挠腮。 “很简单,多喝两杯。醉了,睡了,梦里什么都有。”吴盛笑道,随即正色道,“人在危急关头,有时会迸发出比平常大得多的力量。这体内蕴藏的潜能,便是内力。” “为什么叫内力不叫别的?”陈轩宇问了个吴盛也不曾想过的问题。 好在这个问题也不难回答。“因为你的狗叫小红。一直是这么叫的,也就接着这么叫吧。”他继续说道:“内力精微深奥,若不经修炼,鲜有人能随心驱使。修炼内力,使其更为浑厚充盈,并更能由心所使的门道,就是内功。打坐是休息内功的一种途径。” 吴盛所言,向陈轩宇打开了一扇大门,通向他闻所未闻想亦未想的世界,令他期待兴奋之中也有几分茫然,“那除了打坐,还有别的方式么?” 吴盛答道:“当然。武林中门派成百上千,各门各派的内功心法各有不同,但殊途同归。我传授你的是少林正宗的入门内功。既能平心静气,修身养性,也能化解修习时所生的邪念戾气。江湖上更多的故事你还想不想听?” 陈轩宇重重地点头。 “先练功吧。”吴盛狡黠地笑道,“以后我慢慢说给你听,少林寺、武当派、摩尼教、青花会、大江盟还有曾经的言家,等等。” 陈轩宇又被燃起星星之火的兴趣,“那些都是什么?言家又为何是曾经的言家?” “你再问天真亮了。”吴盛没有解答,他当然明白解答一个问题会招来三五个新问题。 “那该怎么打坐,像庙里的老和尚似的?是不是还要来个木鱼?”陈轩宇的好奇转移得也快。他学着双腿一盘,可双手无论是搭在腿上还是垂在腰侧,都觉得不适。 吴盛微笑道:“打坐,佛家又称之为‘禅坐’抑或‘禅定’。双腿盘起,将左足置于右腿之上,此为‘金刚坐’。你试试看。” 陈轩宇不禁皱眉道:“可我左腿想往外踢,右脚也有些发麻,总之很别扭就是。” 吴盛点头道:“那你反过来试试。这是‘如意坐’。” 陈轩宇尝试之下,感觉舒适许多,赞道:“这法子好。如意听着多是豁达,比死板的金刚强多了。” 吴盛自是不理会陈轩宇的奇谈怪论,继续道:“双膝自然垂下,不要悬空,坐得稳稳当当的,把身子想成建房子一般,自下而上层层叠起。上身保持正直,不要前倾,也不要后仰。自内而外地放轻松,记住‘松则气顺,僵则气滞’……你的身子太僵,坐久了就浑身酸麻……放轻松,顺其自然。”双肩自然舒张,微微下垂,略向后摆;两手自然叠于脐上,左手上右手下,拇指自然轻触;头正则心正,心正则气明……” 陈轩宇领悟得颇快,让吴盛省了不少唇舌。“呼吸吐纳之时,感受体内的气息流转,”他在陈轩宇身上点了几点“这几处,丹田、名门、会阴、尾闾……” 陈轩宇不禁好奇着自己此刻是什么模样,不禁胡思乱想起来,“我要剃光了头,再批上身僧衣,念上两句阿弥陀佛,估计能找间寺庙滥竽充数地冒充个小沙弥……” 吴盛的声音又响起,将陈轩宇的思绪拉回。吴盛的声音低沉,柔和,陈轩宇听着,心中的杂念渐渐消没。“凝神守一。双目似张非张,似闭非闭,以心念而非以目观,眼中有物却视若无睹。心无妄念,心念耳闻,心想即觉,心如止水……” 陈轩宇的呼吸渐渐平缓悠长,慢慢地,他迷迷糊糊地,也不知是睡着,还是醒着,不知是感觉,还是看到,一些朦朦胧胧的景象在他脑中或眼前交织着。他背诵不出《中庸》父亲用戒尺打着手心,吴盛一口一口地喝着酒;他中了暑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母亲轻轻摇着扇子,孤灯受不住长夜的煎熬悄然而眠;刘安笨手笨脚地解着包袱上系的死扣,脚下一滑跌到河里,门外枣树的枝叶将影子投在地上,轻轻颤抖着…… 他缓缓睁开双眼,不知已过了多久,吴盛已然离去,在地上留下两行潦草的字。“今晚子时再见。记得带上壶酒。” 第八章愚公移山 夏尽秋至,中秋。 吴盛来到山阴县已三月有余。他喜欢这种生活,平静,安定。即便平静得有些无聊,安定得有些寂寞,也比江湖好,好得多。 他甚至喜欢衙门里的差事,司缉捕的衙役,偶尔顶上一班内勤、警卫、呵道或站堂的活。他的差事轻松,薪俸自然低得可怜,满打满算每月只有四钱银子,除去衣食用度和隔三差五地沽上两壶水酒,剩不了几个铜子。好在他从不对金银上心,也无须为酒操心,他能喝到陈君朋的藏酒。 令吴盛始料未及的是,这几个月里陈轩宇也没怎么令他烦心,无论是日夜不辍地打坐练功,还是加固河堤,修葺房屋,耕种农田,砍柴打猎等修行,陈轩宇都很少抱怨,尤其是在学了一套基础的罗汉拳后。 也令陈君朋夫妇感到意外之喜,这几个月来,陈轩宇时常早出晚归披星戴月的,不仅没有丝毫瘦削,反倒健壮了不少;不仅没怎么出乱子捅娄子,还有几次街坊乡亲的登门夸赞致谢;不仅没有顾此失彼落下功课,甚至还喜欢上了读书。 只是陈君朋并不了然,陈轩宇喜欢的不是读书,而是喜欢手里捧着轻飘飘的书卷,而非沉甸甸的沙袋、泥瓦、犁耙、斧头……之前,他次不喜欢的是听书院的老学究先生摇头晃脑子曰这子曰那的,最不喜欢的是睡觉。如今,他次喜欢的就是在书院中的闲适时光,最喜欢的是睡觉。 他有时会想,若是睡觉的时候能练功,抑或练功的时候能睡觉该有多好。他只是想想,想罢,继续自己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猫晚,干得比牛多,吃得比猪少的生活。 陈轩宇偶尔还是会抱怨,抱怨得千篇一律,“再这么熬下去,黄花菜都凉了!吴叔你到底什么时候教我剑法?” 吴盛的回答也总是如出一辙,“黄花菜凉透的时候。” 陈轩宇只有等待。好在他等待的时间也不算太久,等到花都开了,开的是腊梅。 秋去冬来。 桑干河的水结了冰,“黄花菜”也凉透了。陈轩宇有了自己的长剑,虽说长剑只是普通铁匠铺里的普通铁匠用普通铁材打制得再普通不过的长剑,他依如获至宝。他也终于学到了剑法,梦寐以求。陈轩宇那“莫须有”的师父是太行派门人,吴盛代其传授的是“太行剑法”。 正午,桑干河畔。 吴盛枕着双手,倚着光秃秃的杨树,刀在腰间,酒葫芦在刀边。他的眼里带着三分宿醉未醒的慵懒,还有七分满意与欣慰。他看着陈轩宇练剑。 陈轩宇初学乍练,尚显拙嫩。这套“太行剑法”他只学了半套,说是半套也不很妥帖,他的剑还未成法。 可吴盛依旧满意。他自是看得出来,陈轩宇有些学武的天才,也乐在其中,而且这几个月来确实没有偷懒。练武若有所成天赋、喜好与恒心,缺一不可。还有一点,就是机缘。 虽是寒冬,可陈轩宇练完了他那半套不成法的“太行剑法”,已是汗流浃背。他头一次将这十四招剑法一气呵成地使出,兴冲冲地走到吴盛身前,得意洋洋地问道:“怎么样?” 吴盛口非心是,漫不经心地说道:“不怎么样。” “怎么个不怎么样?”吴盛的回答并没有影响陈轩宇的心情。他笑得灿烂,脸颊上的小酒窝若隐若现。 吴盛想伸手捏捏陈轩宇的脸,可还是摆出一副高傲的冷淡的脸色更重要些。他只得继续着他那不咸不淡的语气,说着不冷不热的话。“生硬,斧凿痕迹太重,砍柴倒还勉强。” 陈轩宇眉毛一扬,吐了吐舌头笑道:“吴叔什么时候教我后半套剑法?这数九寒天的,黄花菜都凉透了。” “我教了你多少招?”吴盛不答反问。 “十四招。” “你练会了几招。” “怎么才算会?” “你觉得呢?” “那好像…还不太会……”陈轩宇有些脸红。 “那你急什么?” “倒也不是急,我也说不太清,就是觉得,好像太行剑法招招式式之间有所联系,想一窥全貌。” 吴盛赞许地点点头。“太行剑法是正宗的内家剑法,剑势绵密不绝,与武当、峨眉的剑法相比,太行剑法招式上虽少,但变换层出不穷,剑意上也不落下风。内家剑法练至上乘,用力更用意,力有尽意无穷。” 陈轩宇不懂。他向往。 “再练上一段时日吧。”吴盛微笑道。 “哦。”陈轩宇应了一声,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太行剑法的第一招是什么?”吴盛问道。 “愚公移山。” “典出何故?” “《列子·汤问》”陈轩宇答道。他听过也记得“愚公移山”的典故。 “愚公移的是哪两座山?”吴盛问。 “两座么?我倒不记得了。”陈轩宇讪讪一笑。他的脸皮倒是厚得时常让吴盛无可奈何。 吴盛说道:“是两座山。一座是王屋山,另一座,就是太行山。” “我猜到有太行山了。”陈轩宇又洋洋自得起来。 “你可还记得这故事?” “八九不离十吧。”陈轩宇想了想叙道,“有个老头叫愚公,面山而居,苦于大山阻塞道路,出行多有不便,于是召集子孙,想把两座大山移走。然后来了个聪明老头笑话愚公蠢,就说,‘你太蠢了,这把年纪了,连山上的草木都不能移走,莫说是两座大山了。’愚公则叹道‘你才蠢呢。山就那么大,有穷有尽,可我有儿孙,儿孙又有儿孙,子孙无穷无尽,终能把山移走。’” “你怎么看?” 陈轩宇眉头微皱,抿起嘴来。“爹爹说过,读书要像愚公移山那般,持之以恒,不能想着毕其功于一役。” “我问的是你的看法,不是你父亲的。”吴盛道。 “世人皆道那所谓的聪明老头不聪明,而愚公是大智若愚。在我看来,愚公未必不愚。”陈轩宇侃侃而谈道,“以愚公的年纪,踏踏实实享享清福多好。何况比起移山来,搬家不是要方便得多?再说,愚公想要移山,他的子子孙孙未必也有此愿。不过这愚公也真挺能耐的,吭哧吭哧生孩子,生得子子孙孙无穷匮,吭哧吭哧地去移山……” 吴盛哑然失笑,接着正色道:“愚公移山,辛苦的是自己,造福的是千万原本会受困于山势险恶的后世之人。他的所作所为,抛开智愚不论,也是一种‘侠义’二字。” 舍己而为人,真有多少人能做到? 陈轩宇慨然。 吴盛淡淡说道,“太行剑法第一招名为‘愚公移山’,是侠义道。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武学一途,正如愚公移山,要迎难而上,而非知难而退;要千锤百炼,而非朝夕之功。你可知道,太行派祖师,也就是你师父的师父,创这套太行剑法用了多久?” “啊?等下,师父的师父,也就是说吴叔诳我拜的这个太行派,迄今不过只有三代?这也太单薄了吧!”陈轩宇吐了吐舌头道。 “得了,回答我的问题。”吴盛懒得理会。 “三年?”陈轩宇试着猜道。在他看来,三年已很长。 “三十七年。”吴盛看着瞠目结舌的陈轩宇,又问道:“你又可知道,你师父学这套剑法又学了多久?” “十年?”陈轩宇脑子里懵懵的,随口说道。 “两个月。”吴盛笑道,“可他练了二十多年。从第一招‘愚公移山’到第十四招‘燕赵悲歌’,他练了七年四个月。你又练了多久?” 陈轩宇不再答话。 “来和我比划比划。”吴盛说着,站起身来。他的手握住了刀柄。 陈轩宇没有急着出手,调整着呼吸。他在等自己的呼吸平缓,等心神平静。他已然明白初学乍练的自己与吴盛相比,如萤火之光同日月争辉,不值一哂。可萤火的光也是光。 陈轩宇踏前一步,他距吴盛只有数尺,只须再往前一步,他的长剑刺出便能触及吴盛。他迈出了这一步。 吴盛还没有动。他只是好整以暇地看着陈轩宇,看着他的手,又看向他的剑。陈轩宇动了。他右手使剑,剑别在左侧腰间。他只有一招的机会,如果能称之为机会的话。他的招式都是吴盛所授,他的机会在于吴盛并不知道这些日子来自己背后练得有多勤。他左手一兜,长剑出鞘,跟着右手一贯,已持剑在手,递出一招“重峦叠嶂”。 吴盛又是讶异,又欣喜。他看得清楚,陈轩宇这一招像模像样,陈轩宇拔剑出剑更是干净利落。吴盛的“风雷刀法”中第一招便是拔刀,名“拔刀式”。 江湖上拔刀的方式有上百种,而吴盛的拔刀,无疑是最快的,不仅最快,也最稳、最准、最狠。 吴盛拔刀。 陈轩宇只模糊地看到一阵红芒,又冷又厉,让他忍不住颤栗。他能清楚地感觉到一阵劲风扑面,随着手腕一麻,他手中的长剑再无法把持,“当”地一声掉落在地。从始至终,他的剑也只是刺出了尺许。他看着自己的手腕,有一点红痕,又麻又疼。那是吴盛的刀留下的痕迹,不是刀锋,也不是刀背,而是刀柄。 “给我看看你的手。”吴盛开口道,红芒一闪,刀已回鞘。 “不碍事的,给我口酒就不疼了。”陈轩宇笑道。这几个月来。他还是不喜欢酒,却喜欢喝酒。 吴盛看着陈轩宇的手,右手,掌缘的皮肉磨得生硬,手指根处也生出了厚厚的老茧。“我教过你这一招‘拔刀式’,但很少见你习练……” “这便是天赋了。”陈轩宇哈哈一笑吹嘘起来。 “别臭贫。” “无趣。”陈轩宇摇了摇头,如实说道,“我回家之后自己也会练剑。尤其是这一招。起初每日拔剑五百余次,近些日子来拔剑已快了不少……” “就不再习练了?”吴盛淡淡道。 陈轩宇笑道:“拔剑快了,练得就更多了。”他吐了吐舌头叹道:“可即便如此,我连吴叔是如何拔刀都看不清。” “你又可知我练了多久拔刀?”吴盛笑问道。 “五十八年?”陈轩宇听吴盛讲了愚公移山,胃口也大了很多,顺口胡诌道。 “放屁!”吴盛怒道,又笑了起来,“我从七岁起练刀,到二十五岁略有小成。十八年来,风雨不间,寒暑不辍,天赋从未有一日间断过练习拔刀。不过你用不了这么久。” “哦?难道说我的比吴叔高么?”陈轩宇开心地笑了起来。 “我也希望,”吴盛淡笑道,“我走过不少弯路,比如这招‘拔刀式’,我只能自己摸索,万千次试炼后,始能去芜存菁。” “那我还要练多久?”陈轩宇眼中满是向往。 “两年后,希望你能看清我的刀。五年后,希望你能接住我这一刀。” “我问的是,练多久才能有吴叔这身手?” 吴盛沉默。 “十年?十五年?”陈轩宇锲而不舍地问道。 吴盛摇头道,“十五年后,你还未满而立之年。就算真有武学的天才,且有天赐的机缘,不满三十岁能胜过我的,放眼江湖也只有一人。” “谁啊?”陈轩宇的好奇又被惹了起来。 “言家,言啸轩。”吴盛说出这个名字,便住了口。 “言家,言啸轩。”出乎吴盛的预料,陈轩宇没有多问,只是喃喃地重复了一遍,他记住了这个听着桀骜地有些土,不羁地有些俗的名字。 只听他笑道:“或许我会是下一个呢。” 第九章冤家争斗 吴盛笑着,将酒葫芦甩给陈轩宇。 寒意浓,酒更浓。陈轩宇小脸微红,双眼明亮,手攥得更紧,手中有剑。 吴盛喜欢看陈轩宇喝酒。可惜陈轩宇年纪还小,陈君朋和吴盛自也不允许他贪杯。在吴盛眼里,陈轩宇喝酒与陈君朋很像,这父子二人酒胆与酒品皆佳,而酒量平平。陈君朋自诩“一杯即醉,千杯也陪”,当然他饮一杯不会醉,然而他醉了真会陪饮千杯。陈轩宇则是“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此时他豪情已生,似是睥睨天下。 吴盛调侃道,“这会儿再和我交手,你少说得有八成胜算吧。” 陈轩宇摇头笑道,“最多也就六七成。 “还是算了,”吴盛打了个哈欠。 “为什么?”陈轩宇的脸色煞得变成了霜打的茄子。 “你有更好的对手。”吴盛冲南边扬了扬头。 南边有路,来的路,路上枯草绵延。有两人走在路上,一胖一瘦,容貌有几分相仿,都是国字脸,粗眉大眼。胖的是个少年,年纪比陈轩宇大一两岁,高大半上个头,裹着厚厚的毛皮大衣,略显臃肿。瘦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玄色棉衣,看着很是干练。 在陈轩宇的小伙伴中,吴盛只识得两人。一个是刘安,另一人则是眼前这少年,名叫陆良,陆老二。吴盛知道他不因他是乡绅陆老爷的次子,而是因为这陆老二学过两手武功,虽只一鳞半爪,却正经是“鹰爪门”的“鹰爪擒拿手”;也因为陆老二是陈轩宇的对头,二人没什么仇,也没什么怨,可彼此就是看不顺眼,要么是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又或是,什么都不为,隔三差五地就会打上一架,打完也就打完了。往常总是陆老二占尽上风,他的个头更大,力气更大,还会几招武功。直到一个多月前,陈轩宇终于胜了,之后就再也没输过。近些日子来,头一次看到陆老二嚣张跋扈的身影。 陆老二手里拿着根鸡腿,吃得七七八八的鸡腿,在朔风中已披了一层油腻子。他有意无意地一扔,不偏不倚地丢到了陈轩宇脚边,向陈轩宇挑了挑头笑道:“压岁钱,收好了。” 陈轩宇也不着恼,他早已习惯。可习惯并不意味忍气吞声,而是反唇相讥道,“明日我回赠你一笼包子,你喜欢什么馅的?” “肉包子,猪肉大葱,有几笼吃几笼。”陆老二打了个喷嚏,揉着鼻子。 “应了那句俗话,肉包子给你,有去无回。”陈轩宇开心地笑了起来。 陆老二也反应过来,看到陈轩宇得意地笑着,脸上的小酒窝很是可憎。“怎么着?这些日子里躲着我,原来都跟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耍剑呢。” 陆老二特地将“剑”字拖得很长,生怕陈轩宇听不出他强调的是“耍贱”。 “想试试?” 陈轩宇手腕一抖,随手挽了个剑花。陆老二看着明晃晃的长剑,心里没底,有些犯怵。 “对付你哪儿用得着剑,单腿跳,闭一只眼睛,左手,已足够。陈轩宇笑道:“别墨迹,要打就上。有点自知之明的话,俩人一起。” 那青年笑了,饶有兴致地看着陈轩宇。而陆老二气得七窍生烟,撸起半截袖子,指着陈轩宇骂道:“小心点放屁崩着自己!就你这几手三脚猫的功夫,也不撒泡尿照照。” “不知道前几天打得谁满地找牙。”陈轩宇笑道。 陆老二气乐了,“今天,求你别哭鼻子。你要怕,赶紧去找几个帮手,我等着。” 陈轩宇指了指吴盛,信口胡诌着:“他就是我帮手,我的远房表叔,你找他练练?” 看到吴盛懒洋洋地坐在光秃秃的树下,打了个酒嗝,陆老二“呸”了一口。 “不得无礼。”那青年开口喝道。陆老二吓得一哆嗦,竟规规矩矩地向吴盛道歉,又狠狠瞪了陈轩宇一眼。 陈轩宇心里犯起嘀咕:“往日里陆老二不可一世的,身边几个小碎催都猪仗狗势以他马首是瞻,从没见过这德性,不知这人是谁。” 正当陈轩宇狐疑之际,那青年向陈轩宇微微躬身行了半礼,指了指陆老二笑道:“我是陆言,陆良他大哥。” “陆老大?”陈轩宇脱口而出。 陆言微笑着答道:“对,陆老大,虽然这称呼好像不大好听。你俩的过结,我代我兄弟向你陪个不是。你不满意的话,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陆大哥言重了,都是点鸡毛蒜皮的破事,我也有不是。”陈轩宇还礼答道,免不了心中纳罕,陆老二的兄长竟如此彬彬有礼,“我也喜欢和陆老二动手,不对,是喜欢教训他。” 陆言笑道:“正好,我这弟弟这几天缠着我学了几招,想再找陈兄弟印证,意下如何?” “我更希望陆大哥能指点我两招。”陈轩宇笑道。 “这几天没睡好,下次吧。”陆言笑着,装模作样地打了个哈欠。 陈轩宇略显失望地叹了口气,放下长剑,向陆老二做了个“请”的手势,“输赢看淡,不服就干。” “求你等会儿别求饶。”陆老二啐了一口,一点不含糊,脱去皮袄,随手往地上一扔,踏步向前,双手五指作爪,拇指外展,四指并拢,手背后张,左臂一探,右脚上步,右手疾出,抓向陈轩宇左身。陈轩宇前前后后与陆老二交手不下十次,早已对陆老二那三招两式了然于胸。他左膝微屈,挺腰竖肘,举臂架挡,右臂顺势前探,五指成虎爪直取陆老二前胸。 只在一招一式间,陈轩宇已由守转攻。守只是举臂一格,攻也只是习武之人十九识得的罗汉拳中的一招“黑虎掏心”直取中宫,可陈轩宇自问这一守一攻拿捏得恰到好处。这是他几个月下来勤修苦炼的结果。 陈轩宇大感得意之下,心绪浮动,呼吸多少受了点影响,“黑虎掏心”出招有所窒滞,尽力欠了几分,方位也偏了少许。即便如此,也已令陆老二不及招架。想到曾几何时自己的苦主如今却不是自己一合之敌,陈轩宇脸上露出笑容,甚至琢磨起来,该说几句什么漂亮的场面话。 面对陈轩宇“黑虎掏心”这一抓,陆老二措手不及之下,这些日子跟着兄长学的招式全无应用之地。无奈之下,他咬紧牙关,硬生生地挨了一这一爪,疼得闷哼一声。陈轩宇这一爪有所偏差,陆老二虽胸口酸痛不已,左臂怎也使不上半分力气,好歹不至一招落败。 陆老二牢记着兄长的教诲,新学的的“鹰爪擒拿手”一要近身,再要进招。他明白若退了这一步,陈轩宇后续攻势会源源不绝。亏得陆老二皮糙肉厚有着一身蛮劲,更有着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直到撞碎南墙方才摇一摇头这般傻愣愣一根筋的勇气,身上又挨了三拳两掌,却一步不退。 陈轩宇只道对手全无还手之力,心中更是得意。他见陆老二下盘稳固,而上身门户大开。“就是此时!”陈轩宇暗道,一步侧跨,左手扣向陆老二右肩,右手拿向陆老二脖颈,跟上一招“醉卧罗汉”。陆老二“嘿”地一声,双掌一拍,慢吞吞地伸向陈轩宇手臂。 陈轩宇怎能想到陆老二心中也打着小算盘,刻意卖了这个破绽。他见陆老二的动作既慢且拙,自是不加理睬,只道他是黔驴技穷。可令陈轩宇始料未及,陆老二双手一顿一错,竟鬼使神差地将自己脉门扣住。陈轩宇危急之下不由细想,右手缩回,并出两指插向陆老二双目。二人这一招拆罢,形势登时逆转。 陈轩宇心中固是不明所以,而陆老二也是茫茫然然。他本是信心满满,想着定能将陈轩宇收拾得服服帖帖。可数招拆罢,竟发觉自己远非敌手。无奈之下他只得兵行险招,上盘刻意卖个破绽,使出一招“苍鹰搏兔”的后半式。鹰爪擒拿手共十九路,招式狠险,劲势刚猛。这招“苍鹰搏兔”招出似慢实快,似拙实巧,要旨在于料敌于先。可贴身拳脚相搏攻守胜负尽在呼吸之间,想要料敌于先又谈何容易?又何况这招“苍鹰搏兔”劲力收发变换亦是极难,没有数年的苦功绝难掌握。即便是陆言对这招也不敢说是驾轻就熟,又何况是只学得一鳞半爪的陆老二?巧的是陆老二别无取胜之法,只有赶鸭子上架,蒙上了求胜心切长驱直入的陈轩宇,竟误打误撞地将这一招使得恰到好处,扣住了陈轩宇脉门。 陆老二正迷糊着,既不知道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又想不明白在此情形下该怎样化胜势为胜利。直到陈轩宇两指插向自己双眼,他才反应过来,却已不及将对手制住。他手上发力,一带一推,将陈轩宇狠狠摔了出去。 陈轩宇脉门受制,手上乏力,“腾腾腾”踉踉跄跄地倒退三步,若非他武功已有根底,怕是会被摔个七荤八素。 陆老二得势,嘴上更不饶人,夸张地说道:“呦!这招莫非便是传说中的‘恶狗扑屎’?果然厉害!” 陈轩宇脸上一红,心中既羞且愧:“要不是我大意轻敌,也不会受这窝囊气。唉,吴叔总说我浮滑跳脱,定力不够,是学武大忌。对手若不是陆老二,而是真正的高手,我已然败了。可对手若真是高手,我还会贪功冒进么?算了,若对手真是高手,我轻敌也好重敌也罢,都没有胜算。” 陈轩宇心思起伏间,又听陆老二叫嚣起来:“怂了?怕了?乖乖认输投降,少受点皮肉之苦。” “怕了,我怕你怕我!”陈轩宇笑着回了一句。以他的脸皮,略微羞惭了片刻,也就释然了。和身欺上,递出一记“进步捶”,身进手脚随,身以滚而起,手以滚而出,攻向陆老二。 陈轩宇自打习武以来,常与吴盛拆招。莫说是求得一胜,吴盛说是拆五招,陈轩宇就过不了六式。此刻与陆老二交手,他只觉生平鲜有乐事更甚于此。同样是这套罗汉拳,平素里独自练将着寡淡无趣,此刻却让陈轩宇兴致盎然,妙趣无穷,甚至有机会能一击而胜却刻意收手,只盼与陆老二打个三五时辰乃至十天半月;至于陆老二则是另一番光景,只仗着学得半生不熟的几招鹰爪擒拿手苦苦支撑,身上已挨了不少拳脚,心中后悔不迭,为何方才不见好就收,为何要在开打前甩出那件厚厚的皮袄。 观战的陆言此时心中颇觉惊奇。他看得清楚,陈轩宇所学的是正宗的少林罗汉拳。 罗汉拳在江湖中流传甚广,不少锄田为生的农人,砍柴为业的樵夫,也会耍个一招半式。可这等罗汉拳,虽说源于少林,却比正宗的少林罗汉拳大为简易,用以强身健体固然颇有成效,但若临阵对敌,威力却大打折扣。 更令陆言诧异的是,陈轩宇的拳法虽说稚拙,但根基稳固,进则有度,退则有法,拳出有力,掌发有气,显是有名师教导。陆言看向吴盛,一袭单衣,倚坐在树下,悠悠哉哉地喝着酒,洒然若仙。他心中一凛:“寒冬腊月,此人只着一身单衣,足见内功精绝,可御寒暑。有这本事,为何会在这小小的县衙里当个衙役?”他走上前去,拜倒行礼道:“晚辈那不成器的兄弟先前多有不敬,请前辈恕罪。” 吴盛笑道:“他说对了一半。我是个衙役,只是不算臭。” 陆言也笑了,又试探着问道:“不知前辈高姓大名,可是少林门人?” 吴盛缓缓摇头道:“不是。我只是个酒鬼,在此间偷个清闲日子。” 陆言没有再问,注意到吴盛的刀。刀在鞘中,刀鞘古朴,通体漆黑,隐渗紫光,上面刻烙着或疏或密的纹路,玄奥诡异。刀虽在鞘中,可陆言依旧能感受得到这柄刀绝非是凡物,甚至隐隐感觉到危险。陆言犹豫了片刻,终还是开口问道:“前辈手中的刀,可否借晚辈一观?” “不能。”吴盛的回答很干脆,斩钉截铁。只有一种人看过吴盛的刀,敌人。而那些敌人,大多成了另一种人,死人。 陆言欠身道,“晚辈无状,前辈勿怪。” “无妨。” “前辈可否赏口酒喝祛祛寒?”陆言问道。 “接着,”吴盛一声,手腕一抖,酒葫芦已脱手,飞掷向陆言。 “考较我功夫来着。”陆言心道。那酒葫芦没有一丝一毫旋转,但破空之声异常响亮。更令他讶异的是,酒葫芦没有塞上,却没有一滴酒洒出,足见这一掷势之劲,力之巧。陆言双手一错,轻轻在酒葫芦上一托,顺着劲力后撤一步,微一矮身,手上一缩,再又一撑,将这一掷之力化解地恰到好处,稳稳拿住酒葫芦。恰在此时,陆言忽地由手到臂一震,忍不住“登登”后退两步,美酒溅出,点点滴滴洒落。 寒冷的天,温热的酒。 陆言心中暗想:“这一掷劲势刚猛却无霸凌之意,蕴藏的后劲更巧妙绵长,鹰爪门中,能有这造诣的寥寥无几……”他注意到吴盛的手,右手,粗糙厚实,手背青筋隆结,断了两根手指。 “可惜了。”吴盛叹道。 陆言歉道:“晚辈功夫浅陋,让前辈见笑了。” “你的功夫不错,没什么可惜的。”吴盛摇头道,“可惜的是这酒。” 第十章京城要案 “你师父是邵青峰还是梅青泉?”吴盛问道。 “家师邵青峰。”陆言又不禁问道,“前辈自然能看出晚辈是鹰爪门弟子,可又如何猜到师承何人?” “你先使鹰爪擒拿手的‘推窗望月’,”吴盛说着,手上也跟着比划了下,“再接鹰爪裂石功的‘回头是岸’。鹰爪功‘撑、提、缩、拧’,鹰爪门里,能在‘缩’和‘撑’上有这等造诣的,不是邵青峰,便是梅清泉了。嘿,鹰爪门的得意门生,想是在六扇门里做事了,难怪这么多话。” 陆言略显尴尬地笑道:“这几年跟着卫青华卫师伯,办案问话多了,多少有些疑神疑鬼。” “哦?‘鹰眼神捕’的门徒,前途无量。”吴盛略微诧异道。 “前辈谬赞,”陆言谦恭地说道,“江湖之大,能人异士辈出,晚辈才识浅陋,窃不敢妄自尊大。” “也不必妄自菲薄,”吴盛说道,“以你的年纪,能有这般修为,实属不易了。” “恳请请前辈多多指教。”陆言深鞠一躬,神情热切。 “指点个一两招倒没什么,正好活动活动筋骨。”吴盛笑道,“至于多多指教就划不来了,教一个臭小子已经头大如斗了。进招吧……” 陈轩宇与陆老二已分出胜负。陆老二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翻身撑坐时,一不小心磕碰到不知受了七拳还是八掌的左臂,疼得龇牙咧嘴。陈轩宇显得从容得多,只是呼吸略微急促,或是因一刻不停地奚落着陆老二的缘故。 陆老二输得心未必服,口一定不服,针锋相对着:“你臭得意个什么劲,我一时不慎着了你的道儿,等我喘口气,再打得你满地爪牙。” “不着急,你这口气慢慢喘,喘个三年五载的……”陈轩宇说着,看到那边的陆言,含胸拔背,身子如羽箭在弦,双臂张开,战意凛然。 “什么情况?”陆老二也注意到,茫然地问道。 “管他呢,好好看热闹吧。”陈轩宇劈开腿,放松地瘫坐在地人上,“你身上有什么零食么?” “滚!”陆老二骂了一声,”哪儿有什么热闹好看,我大哥的本事高得很。” “那或许真能有点热闹看了……” 陆言身子窜出,倏忽间欺至吴盛身侧。“好快!”陈轩宇心中暗惊,目不转睛地盯着。陆言双手交叠,以鹰爪功为主,抓、扣、扭、扫,又时而夹杂着虎爪、鹤形,时而变换成拳打、掌击、指点,或飘忽不定,或刚猛狠戾,只看得陈轩宇眼花缭乱,头晕目眩。陈轩宇不得不将目光转向吴盛,又觉精神大振。吴盛所使的招式,陈轩宇认得,但认得清清楚楚,每一招,每一式——少林寺,罗汉拳。 同样的罗汉拳,同样的一招一式,却是天差地别。陈轩宇也能看出,这差别绝不仅仅在于功力修为。面对陆言这有如狂风暴雨般的攻势,若换做自己,怕是早已被撕成条,乃至碾成末,都能包饺子汆丸子了。可吴盛却应付得轻松写意,一招“怀中抱月”连消带打,引走了陆言势如破竹的一抓一扣;跟一手“进步锤”,迫得陆言立肘相格,攻势稍缓;接着连用两招“黑虎掏心”,头一记变直探为横封,卸开陆言一抓之际,带得他身子微微一晃,后一记变缓为疾,迅雷不及掩耳,长驱直入,取向陆言中路,逼使陆言不得不回身相救,转攻为守。 陈轩宇直看得如痴如醉。他本以为这套罗汉拳自己已掌握得七七八八,怎能想到这每每一招一式一拳一掌之间,竟能有这诸般变化,忍不住手舞足蹈地模仿起来,令他身旁的陆老二又是好笑,又是愕然,以为他中了邪也说不定。 数招来回后,吴盛“醉卧罗汉”,一步踏出,上身微仰,翻手扣向陆言脖颈。陆言屈膝撤步,一手护住上盘,一手格向吴盛手臂。二人手臂接触之际,陆言蓦地运力变招,双掌交错,拿往吴盛脉门,正是“苍鹰搏兔”。二人这一回合所用招式,与陈轩宇陆老二别无二致,但拳法造诣却天差地别。陆言年纪虽仅二十出头,手上的鹰爪功沉稳老辣,这招“苍鹰搏兔”出手突兀,劲道十足,比陆老二不知高出多少。 一尺、八寸、四寸半……陆言的指距吴盛的腕愈来愈近。陈轩宇也看得明白,看得清楚,吴盛抢,陆言截,抢得快,截得准,可此刻吴盛再快,也不及抢在先头。吴盛动,变,他的动是不动,他的变是不变,他的手倏然而止。陆言那招“苍鹰搏兔”本截向吴盛脉门,这一动一变,兔起鹘落间,陆言反将自己脉门送到吴盛手中。 陈轩宇心摇神驰,连到嘴边的那声好都忘了叫出。陆言反应虽快,猛然回退也为时已晚。吴盛点到即止,两指在陆言腕上轻弹一下,“再来。” “佩服。前辈再接我这招。”借着后退之势,陆言脚在老树干上一点,高高跃起,居高扑下,双臂齐张,猛然内收,两手抓向吴盛。这一抓之势甚是凌厉狠辣,将吴盛上盘尽数封住,鹰爪擒拿手中的“鹰击长空”。掌风及身,激得吴盛衣角轻扬。他轻飘飘,软绵绵地拍出一掌。 陆言以强搏弱,居高临下劲力更盛。掌爪相交,陆言清楚地觉察到,吴盛这一掌,普普通通的招式,平平无奇的力道,可自己三度催动,却仿佛如同泥牛入海悄无声息,风吹败絮了无痕迹,无法撼动对方分毫。 好在这一抓蕴藏三记后招,七般变换。他不敢再有片刻拖沓,身未落地,手上招式瞬变,左手一提,截向吴盛手臂;右手翻掌,撇向吴盛面门。他选择了最为刚猛凌厉的一式,一往无前有进无退地向吴盛袭去。吴盛赞单手一挥,依旧是轻描淡写的一掌,与陆言的奋力相搏相比,显得从容而平凡。 这一掌不快,也不强,只是巧,巧得自陆言双臂间隙中穿插而出,轻轻打在他胸前。陆言明白自己的武功与吴盛相差不足以道计,却不明白自己如何败北。陆言仔细回想着,没有丝毫疏漏,却也没有丝毫头绪。 陈轩宇笑眯眯地凑了过来,明知故问了一句废话,“吴叔使的是罗汉拳么?”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切入了主题,“那怎么和教我的拳法不太一样?” “我要不解释明白,今晚甭想睡觉喽?”吴盛无可奈何地笑了。 “怕不只是今晚。”陈轩宇装出一副气鼓鼓的样子。 “怕了你了,”吴盛捏了捏陈轩宇的脸,“我说了没十次也至少八次了,学武不能墨守成规,拘泥陈法,要灵活变通,活学活用。” “你使的是活的,说的也是活的,可教我的却是死的,死得翘翘的。”陈轩宇对这个解释并不买账。 “去年腊月,我曾和一位江湖中的后起之秀,在一间破庙偶遇……”吴盛忽地说道。陈轩宇一听来了兴致,忙不迭地追问,“那是谁?武功怎么样?你们打了起来吧……”吴盛接着说道,“他叫书公子,我也不知姓甚名谁。此人近几年在江湖中风头之盛,鲜有人能并驾齐驱。” “书公子?怎么会叫这个名?陆大哥听说过他么?武功比起你来如何?”陈轩宇竹筒倒豆子,噼里啪啦地问道。 陆言微笑道:“如雷贯耳。听闻他一笔草书不亚当世大家。” “写一手好字也能在江湖中混出名号喽?”陈轩宇的语气疑问中带着些许讽刺。 陆言笑着答道:“行行出状元,混迹江湖,未必非得凭借武功。况且书公子得名,绝非仅因他的书法。他的武功虽不知他出自何门何派,但众口相传……江湖传言常常三人成虎空穴来风,但抱瓮老人亲自品评过书公子的武功,那就绝非浪得虚名,想来不是我能比的。” “抱瓮老人又是何人?” “陆良人呢?”陆言有些招架不住,转而问道。 “他说先回去午睡了。为什么那抱什么的老人说的,就不会错?”陈轩宇盯着不放。 “那个…前辈之前要说什么?”陆言只好求助吴盛。 吴盛无奈地笑道:“我想想…嗯…我们看着雪,喝着酒。他醉后,以身为笔,以雪为墨,以地为纸,写了一幅字。” “什么字?”不仅是陈轩宇,连陆言也好奇。 “不知道。”吴盛倒也坦诚,看着陆言愕然的眼神和陈轩宇愕然中带着嘲讽与鄙夷,忍不住解释道,“他写得太草,十个字里只连蒙带猜地识得两三个。” “剩下七八个连蒙带猜都蒙不出猜不到喽。”吴盛的解释引来陈轩宇更多的嘲讽和鄙夷。 “闭嘴!”吴盛有点恼羞成怒,“我要说的是,他的字虽说挥洒如意无拘无束,可依旧有章法可寻。像罗汉拳。”最后几个字把陈轩宇本想说的话咽回肚里。 “他的书法,也是从‘永字八法’练起,横平竖直,撇捺有度。而习武也是如此,”吴盛不厌其烦地谆谆教诲道:“我头一天就说过,到今天没一百次至少也九十八次了——打好根基是重中之重,要循序渐进不能好高骛远。我教你枯燥无味的打坐,一板一眼的罗汉拳,都是为此。你心思活络,性情跳脱,若教你那些变幻机巧,容易让你心生杂念,反而有碍于武功进境,弊大于利。” 这些话陈轩宇听得进去。“可我见识了吴叔的罗汉拳,很难不想……” 吴盛笑道:“这才哪儿跟哪儿,不过九牛之一毛,大海之一勺。踏踏实实地练吧……” 陆言问道:“陈兄弟学武多久了?” “半年了。” “这半年里每天都受前辈教导么?” “每天。不过他时常偷个懒,也就是偷个酒。” “这个月呢?” “你想说什么?” “哦,没什么。名师高徒,英雄年少。”陆言笑道,“用不了多久你就能胜过我了。” “陆大哥这过年话还是留在过年的时候再说吧。”陈轩宇转身离去。 陆言一愣,歉然笑道:“在公门久了,真心话都不太会说了。名师高徒或许不假,但想胜过我,没个七八年的功夫,没那么容易。再多说一句,什么时候你来京城,我请你喝酒。” “这话听着顺耳多了。”陈轩宇笑道。 “怎么还要走?” “解手,”陈轩宇无奈道,夹着屁股,加快了脚步,“快憋不住了。” 陆言哑然失笑。吴盛掂了掂酒葫芦,若有所指地说道:“我喜欢那臭小子,说话直来直去,不虚与委蛇。” “晚辈兜着圈子问陈小兄弟,想知道前辈月初是否去过京城。”陆言犹豫了片刻,坦诚道:“月初京城出了一件大案,晚辈最早怀疑的,就是前辈。” “你知道我是谁?又是如何找到我的?”吴盛皱眉。 陆言答道:“刚碰面时不知道,此刻和以后会装作不知道。今日遇到前辈,只是碰巧。” “那你不会抓我归案吧?”吴盛笑着问道。 “那你不会杀我灭口吧?”陆言笑着反问。 二人大笑。吴盛问道:“京城出了什么事?为什么怀疑我?” “难道前辈没听说过?这些日子江湖上传遍了……”陆言颇为诧异。 “近来江湖中的事我一无所知。”吴盛摇头道,“京城中出了什么事,也非我所为。” 陆言说道,“本月初三,升龙镖局的总镖头上官问剑暴毙而亡。两天内,镖局里的三位镖头又死于非命。那三人无疑都是江湖中一等一的高手。” 升隆镖局与武威镖局、远泰镖局齐名,是江湖中三大镖局之一,生意遍布大江南北。镖局中高手如云。总镖头上官问剑更是武功卓绝,剑法已臻化境,比起武当派掌门云鹤真人也相差无多。 陆言继续道:“我怀疑前辈,因为江湖中能胜过上官总镖头的人不多,前辈无疑是其中之一。还因为,升隆镖局前一任总镖头何萧,是死在前辈手中。” 吴盛摇头道:“我未必是上官问剑的对手。而我杀了何萧,因为他是何萧,并非因为他是升隆镖局的总镖头。” 陆言说道:“关于此案,晚辈想向前辈请教。” 吴盛微笑道,“查案你是六扇门的行家里手,更是‘鹰眼神捕’的门徒,何必问我呢?无异于问道于盲。” 陆言轻叹道:“初六,卫师伯接手这个案子,当时我也在场。他翻了翻案卷后对我说,这三年里我跟着他办案,奔波劳累,今年该回家好好过个年了。我问他这案子,他只是说,升隆镖局,还是上官总镖头那几人,水太深。回家前我也看了那案卷,很粗略,对那三位镖头未着一言,写上官总镖头也只有草草几句。他的死因让我留心,只有胸前一处伤口,一击致命。” “胸前…一击…”吴盛沉吟道,“胸前是气海脏腑所在之处,习武之人绝不会疏于防护。目能见,手能及,也最易防护。何况是上官问剑这等高手……最有可能的是,案卷有误。” “案卷不会错。”陆言斩钉截铁地摇头道,“有两个可能。其一,上官总镖头没有想到对方会对他下手,根本没有防范。但上官总镖头交游太广,我查了几日尚无头绪。还有一种可能,对方武功之高,防不胜防。这等高手,不知江湖中有几位,可与上官总镖头有何仇怨。” 吴盛不答反问道:“你非要将这事查得水落石出么?” “职责所在。”陆言毅然决然。 而吴盛不以为然,“是么?你们六扇门没别的案子了,那倒和我们这儿县衙一般清闲。你卫青华卫师伯又为什么不追查?难道‘鹰眼神捕’和我一样成天混混日子,饱食终日?” 陆言沉默。他知道卫青华绝非尸位素餐之人,他也能想到卫青华或许知道些自己不知道的事,才不追查这个案子。可他有自己的坚持。 “再说说武功吧,”吴盛问道:“你那招‘鹰击长空’着实不凡,已有七八成的火候。可你又如何败的?” “请前辈赐教。”陆言之前也想着,却不得其解。他自问那一招在气、力、势都无懈可击。 吴盛说道:“鹰爪功多是走刚阳路数,有这么几句心诀吧,‘刚不可久,柔不可退。刚虽易折,柔则易废。’这‘刚不可久’四字,你如何理解?” 江湖中对学问他派武功颇多忌讳,这话若是陈轩宇问,陆言未必会坦言相告。可既是吴盛,陆言自无须藏掖,“刚直猛进难以坚持太久,该一往直进,勿要犹豫拖沓。” 吴盛侃侃而谈道:“早些年我想得也差不多。但慢慢地,有了些不同理解。天地万物,泰极而否,盛极而衰。你那招至极至盛之际,旧力衰减而新力却不能继,我应接就并非难事。也因你出招过刚过猛,不留余力,是以进而不能变,发而不能收,也就难以应对我那一掌。在我看‘刚不可久’,更该是刚柔相济,收发自如,而非只是无所顾忌一往直前。武功如此,做事也是如此。” 陆言沉思,“多谢前辈指点。武功上我需要些时日慢慢领悟;至于做事,这件案子,这道理我不明白,也不想明白。” “为什么?”吴盛不解。 “我在六扇门,诚然有为名为利之心,但更为的,是真相和公道。” 吴盛清楚江湖是残酷的,残酷地未必有真相或公道。就算有,真相和公道常常也是残酷的。可吴盛没有再劝,他理解陆言。“你可曾听闻过十年前言家覆灭之事?” 陆言缓缓答道:“略有耳闻,听说是谋反大罪,满门皆殁,无一人存活。我曾问过师父和卫师伯,他们对言家之事讳莫如深。” 吴盛点头道:“当年言家之事的来龙去脉我也知之不详,不过言家至少还有一个人活着。倘若上官问剑当年参与言家之事,那个人,既有能力,又有动机。当然我也只是凭空猜测……” “那人是谁?” “言啸轩。” “多谢前辈。”陆言答道,“至于真假是非,晚辈既然是捕快,该自己查明。” “答得好,也祝你好运。或许升隆镖局之事,只是开始……”吴盛言尽于此,仰着头,倚靠着树。 “晚辈昨日去大同府采办些年货,留心到一个人。不像是什么了不起的角色,但晚辈若没看走眼,他是青花会的人。告辞,前辈多保重。”陆言说罢,行礼离去。 直到陈轩宇甩着胳膊回来,吴盛才睁开眼,“腿麻了么?” “沿着河岸走了走,偷个懒。”陈轩宇笑道,“陈轩宇笑道,“过两天小年节,爹爹邀吴叔来喝酒,备了陈年的汾酒呢。” “那天晚上我执勤。”吴盛推脱道。他不敢去,每逢佳节,看到陈家一家人其乐融融,他更会感到孤独,思念早已阴阳两隔的爱人。“接着练吧。” 陈轩宇拔剑,起手“愚公移山”。 吴盛的视线随着思绪渐渐飘到远方。远处,桑干河的水已结冰,绵延着,与天一线。天是灰色的,像是江湖。 江湖也是灰色的,怎能清楚得分辨黑与白? 第十一章小年之夜 腊月二十三,小年,晚。 月半星稀,冷,微风无雪。 小年节又称灶王节。民间流传着“过了腊八就是年”这般说法,也有人将小年视作过年的开端。山阴县里,家家户户都备上丰盛的食物,将酒肉、糖饼、茶果等供在灶台旁,贴上灶王爷的画像,祈祷着老天爷来年的赐福。一些富庶人家甚至还准备了上好的草料,去供奉灶王爷乘坐的骏马。 家人们欢聚一堂,围着暖得让人生出倦意的炉火,聊着些闲话,其乐融融,一副万家灯火天伦乐的景象。 陈家的宅院。 门口贴着新写的春联,上联是刘福升写的“九重春色新承泽”,陈君朋书的下联“一郭秋官旧读书”。 院内,小红听到了开门的声音,从窝中钻了出来看看动静。它看到翠儿提着几包零食,大包的糖炒栗子,小包的椒盐瓜子,另有一包不大不小的蜜饯干果——都是宅中几位女子顶爱吃的。小红看没有它的份,便飞也似地钻了回去,外面太冷了,只片刻的功夫,就冻得它扣扣索索的。 偏厅中,陈君朋和刘福升已是三杯五盏下肚,酒意正浓,兴致盎然地高谈阔论着。陈君朋已有几分醉意,正滔滔不绝地说着,顾不上打理散乱的襟帽。刘福升醺醺然的,双目迷离。 后堂,章式正和刘福升的夫人苏氏饮着淡茶,杏儿摆置着翠儿刚买回来的茶果点心。苏氏笑着说翠儿杏儿两个丫头年纪也不小了,该留留心帮着寻婆家了,直惹得二人羞得满脸通红。 陈轩宇的卧房里,他正和刘安下着象棋。刘安一步不慎,处处受制,此刻已是腹背受敌,垂死挣扎着。陈轩宇先跳马,再平车,已成围剿之势。刘安的老帅没有仕佐相辅,四面楚歌,再无没有抵抗之力,只得弃子认输…… 入夜。 刘安已沉沉睡去,轻轻打着鼾。陈轩宇打了第七个还是第八个哈欠,揉了揉眼,再揉了揉酸麻的手臂,继续练着“拔刀式”。 后堂,翠儿杏儿早就回房了,苏氏也已歇息了。灯还燃着,章式在灯下为儿子缝补着衣裳。慈母手中的线,像是对孩子的爱,长得永远都缝不完。 偏厅,陈君朋和刘福升已醉得人事不省,伏在案头,鼾声如雷,此起彼伏。桌上杯盘狼藉,还有一桶酒并未揭开封泥,那是备给今晚没来赴宴的好友的。 院中,小红无精打采地看向宅门,低低吠叫了一声。它很是奇怪,今晚这么热闹,但是这几月来和它混得很熟,时不时地会给它带上一只野鸡或是一条獐腿的,那个右手缺了两根手指的落拓中年,为何却没有来。 里许之外,有户人家,整晚都是冷冷清清的。 屋中陈设简陋,桌上的残灯冷得如同一丁冬日里受了寒难以发芽的豆子,微微闪动着的火光倦得只能再撑个一时半刻,衬得几碟冷菜和一壶凉酒更显凄清。灶台边上没有灶王爷的画像,也没有供奉的食物,连柴火和炊具上都蒙了厚厚一层灰,也不知闲置了多久。 没有欢声笑语,只有一人倚在窗边,从日落,到夜深。 他是吴盛。 他还拿着喝到见底的酒葫芦,望着窗外的冷月。 “又快过了一年了……这小城,没有什么是非,更没有仇恨。你在就好了……你在,哪里不一样呢?没有你,哪里又不一样呢?”他环顾徒是四壁的简陋居所,这是居所,不是,家。他笑得苦涩而温柔,“你会喜欢这地方,也会喜欢那个臭小子……若我们有孩子,年纪和他差不多吧,会不会也像他那么顽皮……” 他在缅怀,倾诉。想着逝去的伊人,想着犹在的盟誓,冷月夜中湿了眼眶。朦胧的泪眼中,他仿佛看到了那梦中无数次相会的身影,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一身出尘的长裙,长袖飘摇,玉臂欺霜胜雪,纤手白玉无瑕,在月色下翩翩起舞,髣髣髴髴,是真?是幻?他喃喃地唤着,轻轻伸出颤抖的手,却不敢触碰那似是近在咫尺又似远在天边的容颜。 屋外冷清的街道上传来了脚步声。 脚步声由远及近,渐渐清晰。吴盛听出来人身怀武功,吹灭了灯,伏到窗前静静观望。那是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毛皮帽子把脸裹得严严实实的,看不清相貌。 吴盛想起前些日子陆言所说,心中想道:“此人莫非是青花会的爪牙?看他身法不足为虑。”吴盛放心不下,悄身翻窗出屋,展开轻功远远跟着,一路向北行去。走了约莫一刻钟的功夫,那人和一马脸农夫碰了头,交换了几句切口,互相辨明了身份,继续往北。 矮小男人搓了搓手抱怨道:“这么冷的天,不知道上辈子做了什么孽!” 马脸农夫附和道:“谁说不是呢!听说总舵这次派人过来又有新差事。”他叹了口气继续道:“希望别再是什么吃力不讨好的活了。咱们十几个兄弟寻吴盛那混账的踪迹忙活了几个月了,到头来什么都没捞到,怕还免不了责罚。” 二人边走便聊,一路到了桑干河。马脸农夫见到不远处有一星火光闪动,拉了拉那矮胖男人衣袖,快步迎了上去。那马脸农夫喜道:“常大哥,想不到是你来了!” 待那人转过身来,吴盛看清了那人的相貌,眼窄眉低,双颊深陷,看上去一脸病容。吴盛识得此人是青花会的常凡渊,善使齐眉棍,一套“超水棍法”甚是不俗。吴盛暗想道:“此人武功虽说不弱,也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角色。” 常凡渊向二人点头示意。只听马脸农夫略带谄媚地说道:“常大哥可是陷堂主身前的体己人,说话是很有分量的。这次常大哥亲至,定有要事吩咐咱们兄弟。”矮小男人也跟着说了两句奉承话,心中却暗暗腹诽:“若他真是陷堂主身前红人,怎会在这当时来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常凡渊倨傲地点点头开口问道:“可有吴盛的消息?”他见二人面露惭色,也不意外,继续道:“点苍派的琴箫二友也是江湖闻名的高手,都折在吴盛手里。”他冷冰冰地说着,直教那马脸农夫和矮胖商贾心神不宁,脸上堆着一副假惺惺的僵硬笑容,额头见汗。常凡渊继续道:“那吴盛行事本就谨慎狡狯,我猜想他也早已离了山西,怪不得你们做事不利。” 二人舒了一口气。而暗处的吴盛听到这里暗暗发笑:“此时我就在离你们几丈开外,听你们在这大放狗屁。” 马脸农夫附和道:“常大哥说得是啊!这几个月来我们将这山西上上下下找了个遍,也没有吴盛的任何踪迹。可既然这样,常大哥又为何来此呢?” 常凡渊说道:“不仅仅是我,陷堂主也来了。” 那两人听闻都不由惊呼出声,就吴盛也皱起了眉头。青花会分设“诛、绝、陷、戮”四堂,四位堂主皆是江湖中顶尖的高手。只听常凡渊继续说道:“瓦剌使节团赴京觐见皇帝后北归,我负责暗中监视他们,前两天我刚才北境归来,收到陷堂主密信。” 马脸汉子问道:“不知陷堂主此次所为何事?” “你们两个在山西分舵也有四五年了吧?”常凡渊不答反问道。 “属下已有六年,”马脸农夫答道,指了指那矮胖男人,“张老弟这是第二个年头。” “说说言啸轩。”常凡渊道。 “是。”马脸农夫恭道,“此人十多年前拜入太行派门下,再之前……” “就说说近几年的事。” “这几年他很少现身江湖,有关他的消息并不多。五年前,言啸轩前往江浙,拜访藏剑山庄,又与九华寺智恩大师参禅论道;四年前,他于钱塘江畔同抱瓮老人饮酒对弈;近三年里,他和丐帮孙帮主、南山樵叟、天山三剑、峨眉谢夫子交过手……” “胜败…没事,继续。”常凡渊本想问几次交手的胜负之数,他刚开口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不必问。 矮小男人稍稍犹豫,开口补充道:“还有一事。前几日大同府大通钱庄的钱老板夜间暴毙,据传是中风而亡,但据探查,是遭人毒手,怀疑是言啸轩所为。”听到这里,常凡渊不易察觉地笑了笑。矮小男人继续道:“言啸轩似与魔教中人有所交往,但属下无能,未能探明。陷堂主要找他?”话音未落,他隐隐瞥见身旁的马年农夫神态惶急地向自己使眼色,可天色太暗,他看得不甚清楚。但他能感觉到,常凡渊显露出杀意,对自己的杀意。他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马脸农夫赶忙解释道:“张老弟入会时日尚短,还不太懂规矩,常大哥勿怪。” “下不为例。祸从口出。”常凡渊冷冷说道。只听他继续道:“陷堂主与言啸轩动了手。” “既然陷堂主出手了,自然是手到擒来。”马脸农夫附和道。 “陷堂主受伤不轻。”常凡渊叹道。 “属下有些伤药颇…颇为灵验,不知是否用得上?”矮小男人惊惧未消,结结巴巴地说道。他小心翼翼地从怀中取出个老旧的木盒。木盒虽旧,却包裹得仔细,可见他对盒中之物甚是珍视。 “有心了。此物想必得来不易,自己好生留着吧。”常凡渊的语气也缓和了不少,顿了顿继续道,“我找你们来,有事要交代。你二人速速联络分舵的弟兄们,密切关注言啸轩的举动,有何消息直接通禀。至于吴盛,不必再留意了。” “遵命。”那二人行礼答道。 “你还有话要说?”常凡渊见矮小男人欲言又止。 “回大人,没有。”他不知道自己的问题该不该问,他没有问。 “念在你对陷堂主的一片孝心,有话就问吧,只是我不一定会答。” “多谢大人。”矮小男人恭恭敬敬地拱手行礼。“这半年多来,光是山西分舵在吴盛身上都不知耗费了多少精力,为何不再追查他的踪迹了?” 吴盛留起了神。虽说他不会把青花会这些小角色放在心上,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歹落个清静。何况他不愿因他之事牵连到陈轩宇一家。 “买主死了。”常凡渊淡淡答道。 “买主?” “吴盛的悬赏,或者说他手中的吞日噬月刀是咱们青花会受梁王所托。但数日之前梁王府突发大火,王府中人无一幸存。”常凡渊说道。 “难不成是言啸轩下的手?”“吴盛和梁王有什么过结?”马脸农夫与矮小男人齐问道。 “不是言啸轩。至于梁王与吴盛,”常凡渊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按理说一个是朝廷王爷,一个是江湖武夫,二人不会有什么交集。不过以吴盛那等胆大妄为的性子,说不定是抢了王府的什么奇珍异宝,或是抢了王府的婆娘。”说着三人都笑了起来。常凡渊又交代了几句,率先离开了。马脸农夫与矮胖男人也随着分头离去。 “梁王……”吴盛皱眉沉思着,直至今日他才知晓青花会悬赏自己的缘由,但他直至今日才头一次听闻有这么个王爷,可对方又为何会为一把宝刀许以重金? 吴盛打了个哈欠,不再去想。左右那梁王已然故去,而自己则是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他还继续着这平静的生活。 只是这个冬天,江湖不会平静。? 第十二章东方苍云 这个冬天,江湖注定不会平静。 京城,东方苍云的宅邸。 东方苍云的生活依旧平静。虽是隆冬,寒风凛冽,但屋内温暖如春。东方苍云懂得享受,他舒适地靠在酸枝木包金的太师椅上,品着侍女奉上的香茗。茶杯是宣德年间的官窑青花,茶是雨前的龙井,水是玉泉山的山泉。紫檀雕螭的案几上摆着一坛香炉,正燃着上等的沉香,与茶香交织在一起,怡人心脾。上官苍云熏熏然,尤其在看到身着轻纱的侍女那若隐若现的娇躯之时。 东方苍云喜欢女人,喜欢美丽的女人。但他对侍女并没什么动作,甚至没什么想法,因为他有三房美丽的姬妾,因为他懂得克制,也因为他不再年轻。懂得享受之人才会懂得克制,只有克制才能更好地享受。 更因为比起奢靡的生活,美丽的女人,东方苍云更热衷于权利。一呼百应的号召,万人景仰的地位,这些更让他动心。他也懂得如何谋求权利,行事之道,权谋之法,驭人之术。这也是他能坐到从三品京畿卫指挥同知的官位,成为五王爷襄宪王的座上嘉宾的原因。 茶已过了三泡,味道淡了。或是满意于今日的成就,也或是因为他老了,东方苍云喜欢回忆,回忆这些年的风风雨雨。但有两件事是他心中的结,他不愿回忆。 孙管家进了屋。 “宏渐回来了么?” 东方苍云放下了茶杯问道。 孙管家沉默。他已跟随东方苍云三十多年,知道老爷的问题不能用沉默来回答,即便此刻的沉默本就是答案。他终开口道:“武当山上没有二少爷的信。或许他已在回来的路上了。”他犹豫了片刻,安慰道:“老爷的五十岁寿辰,他一准会回来的。” 东方苍云两指掐揉着仁中,砸了咂嘴。嘴里泛着茶的余味,有些苦,有些涩。东方宏渐,东方苍云的次子,是他的第一个心结。东方苍云爱他,胜过了荣华富贵,也胜过了功名利禄。但这几年来,无论他做得再多,仍无法弥补他们父子之间的隔阂。 孙管家看着神色黯然的东方苍云,忙换了话题,“寿礼已清点完毕,老爷可要过目?” 东方苍云接过礼单,看着上面一笔笔价值不菲的寿礼,心情多少舒缓了些。他留意到礼单中有一把青锋软剑,是兵部右侍郎于谦所赠。东方苍云向孙管家说道:“拿这柄剑来。” 孙管家唤人取来,双手奉上。东方苍云屈指在剑身一弹,长剑轻颤,嗡嗡有蜂吟之声。“好剑!”东方苍云赞道,“宏渐用这柄剑很是合适。” “二少爷准会喜欢的。”孙管家附和道,“老爷可也有物什送予大少爷?” “你看着办吧。哦,那对玉玦就不错。”东方苍云说道,“等开了春,你带着我的回信,备上份礼,代我去趟山西向于大人致谢。记得这份礼不要太厚重,但要格外用心。” “是。”孙管家认真地听完答道。他从不质疑东方苍云的决定,即便他并不明白东方苍云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那位于谦大人也就是正三品的官职吧?” 东方苍云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看着面前的已有几分老态的孙管家,看着这位与自己相伴已有三十余载共经无数风雨的兄弟。他二人名为主仆,但东方苍云知道,若这世上还有一个人让他深信不疑,那必定是面前之人。他笑道:“这话也就在这间屋里说说,别传到外面去。于大人是正三品衔,可他掌着兵部实权。” “但老爷身居京畿要地,手中的权利未必比于大人小多少。连兵部的王尚书和柴尚书,与老爷打交道也是客客气气的。”孙管家问道。 东方苍云为孙管家倒了杯茶,孙管家忙双手接过。东方苍云笑道:“你这江湖人的脾性根深蒂固,这么多年来对官场还不能听弦知音。你说这朝堂之上谁的权势最大?” “当然是皇帝了。”孙管家不假思索地答道。 “ 除了皇帝呢?” 孙管家虽说对官场之事未必了然,这个问题还难不倒他。“该是朝中的两位大学士杨士奇和杨溥。” “这些年来朝中三杨辅政,从杨荣杨大人去世后,当然是杨士奇与杨溥两位大人最有权势了。”东方苍云说道,“你可知道,那位于谦于大人可是先帝亲自认命越级升迁的兵部右侍郎。这些年来,他深得三杨器重,凡是他上疏奏请,上午呈报下午便会获得批复许可。” “老奴明白了。”孙管家点头道。 “你不明白。”东方苍云笑道,“明面上看朝中自然是以三杨为首权势最盛,但如今内臣王振大受宠幸,而杨士奇、杨溥两位大人日益孤立势微,那位于谦于大人今后的前程却未必是一帆风顺。” “这个,老奴又不懂了。”孙管家又糊涂了起来,“难不成于大人与锦衣卫或东厂有关系?”锦衣卫和东厂司侦查、逮捕、刑讯,令人谈而色变。 “是江湖。他除了任职兵部右侍郎外,还兼着山西河南两省巡抚。自他上任,太行一带的贼匪之流纷纷逃避藏匿,再兴不起半点风浪。”东方苍云说道,他端着茶杯的手微微抖了抖。 “太行?”孙管家也皱起了眉头。“他和太行派……”孙管家说得很小心,他知道太行派中的那个不世出的剑客,是东方苍云的第二个心结。 “于大人和太行派的秦掌门是莫逆之交。”东方苍云说道,他顿了顿,有些艰难地道出了那个名字,“他和言啸轩交情也不浅。” 语罢,厅中一片沉默。 “十年了。我投身官场宦海,是热心于功名利禄,也是躲避他。”东方苍云叹道,“上个月上官兄弟走了,十有八九是他来寻仇了。” 孙管家安慰道:“上官总镖头毕竟只是江湖中一介武夫,而老爷可是朝廷高官。言啸轩本事再大,又怎敢来向老爷寻仇?再说,也未必是言啸轩所为。” “希望如此吧。”东方苍云叹了口气,可这希望苍白得连他自己都无法相信。“不谈这个了,今晚宴请江湖同道的酒席,准备得怎么样了?” 孙管家答道:“一个多月前我们便将老爷过寿的请帖发放了出去。武当掌门云鹤真人不便亲至,着人送了寿礼;而抱瓮老人、铁头和尚、洞庭钓叟这三位隐士高人没有消息,想必不会来赴宴。” 东方苍云自嘲一笑,说道:“意料之中,他们可看不上我这世俗之人。”孙管家忙说道:“老爷何等尊崇,岂是那些沽名钓誉之徒可比的?有位来贺寿的朋友,老爷一定会感兴趣的。” “嗯?” “一位不请自来的朋友。”孙管家卖起了关子,“一位近几年内在江湖中风头极盛的小朋友。老爷可能猜到?” “这几年来我俗务缠身,虽不曾断了和江湖朋友的来往,但要说那些后起之秀,却不太识得了。”东方苍云笑道,也起了兴趣。 “他是最近三五年里,江湖中风头最盛的四位后辈之一。”孙管家说道。 江湖代有才人出。东方苍云也知道近几年里在青年后辈中有四位佼佼者名声骤起,江湖中人称为“武林四公子”。这四人年纪虽轻,但无疑武功已臻一流境界,不输于许多成名已久的前辈高手。 “那定是剑公子了。他是宏渐的同门师兄,那宏渐也会来了!”东方苍云喜道。 剑公子位列“武林四公子”之首,因他是武当掌门云鹤真人的开门大弟子,也因他显赫的家世,更因他的剑法。 “是‘武林四公子’之一,却不是剑公子。”孙管家说道。 东方苍云很快便掩盖住失望的神情,微笑道:“那我真猜不出了。其他三人与我既无交集,更无交情。” “在这京城里面,想不到还有事情会出乎老爷预料。”孙管家笑道,“是书公子。” 书公子名声之响比剑公子不遑多让。他像流星一般,横空出世。几年间,万彩纷呈的经历为江湖中人津津乐道,有刀光剑影,有风花雪月,有名山大川,有美酒佳肴;有让他能以“书”字为名,享誉江湖闻名天下的一笔书法;更有他的武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竟会是书公子……”东方苍云沉吟着,“他的身世武功你了解多少?” 孙管家答道:“几乎一无所知。书公子武功之高毋庸置疑,江湖中众口相传不说,抱瓮老人也曾亲自品评。” 东方苍云点点头道:“抱瓮老人一家之言,胜过江湖中千万人之口。” “令老奴不解的是,以书公子的名声,江湖中少不了气盛的青年人向他挑战,几年来却没人说得准书公子的武功路数。” 东方苍云说道:“这也不足为奇。兴许是书公子武功诡僻罕见,鲜为人知,再说那些青年人又能有多少见识?也或许凭那些人的武功,不足以让书公子以本门功夫应对。书公子和哪些有分量的人交过手?” “有关外第一剑客之称的‘辽东参客’廖冬涛,天山三剑中的‘疾风剑’司马雷,少林寺达摩院的慧空大师……”孙管家如数家珍。江湖中的事他熟门熟路,不知道的还真不多。 “都是响当当的剑术名家。” 孙管家继续道:“事情蹊跷就在这里,连这些高手都拿不准书公子的武功家数。” “未必是不知道。他们或许是不愿说,不便说。”东方苍云摇头道,“你说书公子为何会来赴宴?” “依老奴所见,倒也简单得很。”孙管家笑道,“他想投身公门,最好的选择,就是由老爷引荐。” 听孙管家这么说,东方苍云不无得意地笑了笑,可他并不认为如此。东方苍云有着十分的好奇,却没有一丝担忧。他起身,取下悬挂在墙上的刀。这柄刀比寻常单刀要长上数寸,刀背更厚,自然也重上不少。这柄刀已有多年未曾出鞘,这些年来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件事让东方苍云亲自出手。 东方苍云有种预感,今晚,他的寿宴,他会用上这柄刀。? 第十三章前来贺寿 晚宴。 主座上的东方苍云春风得意。环顾四周,不少是江湖中有名有姓有头有脸的角色,也与东方苍云交情不匪。可他又隐隐感到失落,十年前他的寿宴比今日还热闹,那些和他同生共死的兄弟们今日却没有来。那些人或是不便前来,或是再也不能来了。 在座的也不乏各门各派的青年俊杰,跟着门派中长辈们出来见见世面,结交些朋友。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书公子,长衫纶巾醒目的儒生打扮,举手投足透出的出尘气质。宴席方过三分,他已醉眼朦胧。无论是谁来敬酒,书公子都是酒到杯干,放浪形骸,洒然自若。 群豪酒兴正佳谈性正浓之际,屋外仆役禀道:“襄宪王世子到访!”襄宪王是先帝明宣宗朱瞻基同父同母的兄弟,当今英宗皇帝朱祁镇的皇叔。英宗登基后,襄宪王迁藩于湖北襄阳。襄宪王仅有一子,便是来访的小王爷朱祁镛。 东方苍云起身离座,大步走向门外迎接。他尚未走出几步,小王爷已踏门而入。小王爷约莫十六七岁年纪,一身劲装,笑容和煦,举止有礼。在座的江湖中人多是在野草莽,虽未必有作奸犯科之举,却也不愿与官府中人打交道,听闻小王爷到场本是微微皱眉,但见这小王爷竟作江湖装扮,新奇之余也少了些芥蒂;还有些人见东方苍云这般受器重,心有羡意。 小王爷忙扶住正欲行礼的东方苍云,笑道:“今日是东方先生寿辰,先生不怪小王不请自来扰了兴致就好,怎敢受礼?可否劳烦先生引荐在座的诸位贵客?” 东方苍云颜面生光,介绍起在座的前辈高手,闽南剑派掌门江鹤,开封府“青天判官”包千海,玉女剑派石湘云,雁荡山贾晗,鹰爪门沈青扬、铁剑门蓝正德……东方苍云又向群豪说道:“咱们小王爷自幼好武成痴,又礼贤下士,对我这空活了几十年什么本事没有只会耍耍嘴皮子的老家伙都这等礼遇,以各位兄弟的武功才学,若有心为朝廷效力,小王爷定能帮诸位大展拳脚。只求到时候诸位留上一线,让我还能有口饱饭吃。” 群豪听了大笑,都想东方苍云在江湖官场都混得风生水起,不仅武功卓越,也熟谙为人之道。 东方苍云说到了书公子。小王爷拱手道:“小王对书公子倾慕已久,今日得见,幸何如是!” 书公子回礼,微笑道:“混迹江湖一浪子,承蒙错爱。” “久闻公子书法之绝,今日客可否有幸,一睹公子挥毫?” “一笔拙字,不过信笔涂鸦聊以遣怀。既然小王爷发愿,那在下就献丑了,权当为东方前辈贺寿,还望前辈勿要嫌弃。”书公子答道。 东方苍云笑道:“荣幸之至!谁不知道书公子的书法千金难求。”他唤仆役道:“快取文房四宝来。” “不劳烦了,我随身带着。”书公子说着,从怀中取出笔墨纸砚。 书公子一笔草书闻名天下有口皆碑,但究竟如何佳妙,亲眼得见之人却不多。片刻功夫,厅中便腾出一方地来,添了一张条案。 书公子连饮三杯,脱帽露顶,信笔一挥,填了浓墨,挥毫疾书。虽只是一纸一笔,犹如纵马驰骋旷野,放舟遨游江湖,放浪形骸之意尽显。他长吟道:“淑质非不丽,难之以万年。储宫非不贵,岂若上登天。王子复清旷,区中实骅嚣。”写到这里顿了顿,他又续了一杯酒,遂接道:“既见浮丘公,与尔共纷翻。”写的是张旭名帖《古诗四帖》中的一首《王子晋赞》。张旭是唐代大书法家,以草书闻名,世以张旭草书,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并称三绝。传闻张旭见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观公孙氏舞剑而得书法其神。 一帖写罢,小王爷拍手赞道:“好!好!笔法丰满,动静交错,形象无拘,心无挂碍,挥笔所致,如万马奔腾一泻千里,实乃佳作。这般绝尘远俗的情怀志趣,真令小王心驰向往!” “小王爷谬赞。”书公子淡淡应道,“不知东方前辈有何高见?” 东方苍云捋了捋颔下胡须笑道:“我一介武夫,只粗通文墨,怎及两位文武全才。这书帖下笔有力,墨透纸张,行笔间透着杀伐之意,似是以武功融入其中。” 书公子轻声叹道:“前辈慧眼。” “公子大作,着实令人眼界大开。只是我有一事不明,还请公子解惑。”东方苍云笑道,吩咐仆从将书公子之帖裱了起来,传阅各桌。 “前辈但说无妨。” “我看公子的身法动作有些眼熟,却又似是而非。公子师承何人,可否相告?”东方苍云问道。在场的宾客听东方苍云如此问道,不由都压低了说话的声音。 “晚辈才鄙艺疏,不敢有辱高听,贻笑方家。”书公子嘴唇不易察觉地颤了颤,沉默了片刻后淡笑着拒绝道。 “是我失语了。”东方苍云毫不介怀地笑道。他客套了两句便领着小王爷入座,去招呼其他宾客了。东方苍云心中有些蹊跷,不及多想,闽南剑派掌门人江鹤引着众人又劝了一轮酒。 东方苍云笑着,陪着……他的目光几次不由自主地飘向书公子,看他正和几位后辈弟子划拳饮酒。东方苍云蓦地感到不安,他看向书公子那副《王子晋赞》,龙飞凤舞的字,又显得剑拔弩张。 宴席间杯觥交错,好生热闹。但东方苍云的不安却越来越盛。 屋外天寒地冻,朔风呼啸,飘起了雪。 东方家的门房靠着暖炉坐着,搓着手,轻轻哼着小曲。 他羡慕屋内的人们。他知道自己没有那种命,只是个平平凡凡的下人。虽然说下人,可平日里来拜访东方苍云的人时而给他些门敬,多多少少的,足令他的生活比起普通人富足太多。他未必知命,但他知足;他知足,所以常乐。他看着宅院外在寒冷的冬夜里依旧匆匆奔走的人们,心里更满足了。 他看到街中有一人缓步走来。街上来往行人虽多,但看到那人后,他的眼光再也移不开了。那人好似绝壁上的一株青松,孤独、萧索却又挺拔、骄傲。那人越走越近,门房看清他的相貌,面如冠玉,眉似利剑,目若星辰,轩逸潇落,湛然如仙。门房心中不由暗赞一声“好个美男子!” 那人走到面前。门旁注意到他的双眼,漆黑如墨,深邃间透着几许落寞,让人感觉到彻骨的冷,比这雪,比这冬夜还冷。他确认在他当门房的七八年里,此人从未到访过,不然他绝不会对此人没有丝毫印象,达官贵人也好江湖豪杰也罢,没有一人给他如此的感觉。 来人缓缓开口道:“前来贺寿。” 门房预感到如果怠慢了这位来客,或许会有事情发生,而且不是什么好事情。他虽靠着烧地旺旺的暖炉,双手却忍不住颤抖。他失措得连来人的名帖都忘了问,堆笑道:“有请!宴席已…已开了些时候了,可要小的引路?” 不等他问完,那人已走进府中。门房长长呼出一口气,瘫坐在椅上,冷汗已透了厚厚的棉衣。 里屋的宴席气氛高涨。 各门各派的青年俊杰们议论着书公子那一帖。这些年轻人刚在江湖中崭露头角,心高气傲又逢着轻狂的年纪,见到书公子在大庭广众下大出风头,心中多少有些酸溜溜的。 “书公子这手字真是绝,但要说他的武功,却没什么人能说出个道儿道来。”说话的是铁剑门弟子孙家洤。铁剑门以剑法轻功见长,在京城直隶一带颇有名望。 一位身着华贵锦衣的消瘦青年傲然道:“我看他十有八九是判官笔的功夫。比起‘青天判官’包前辈享誉江湖的二十八路‘猎碣打穴’笔法,自是不如的。从他的身法看,未必比‘晋中五鬼’的钟无悔、钟无恨二兄弟高出多少。” 同桌中一其貌不扬的青年开口道:“这位兄台所说,在下不敢苟同。” “你是谁?”锦衣青年眉头微皱,冷声问道。 “华山派周杨。”瘦小青年说道。 孙家洤微微动容道:“可是独斗江北双煞的‘朝阳剑’周杨周师兄?” 周杨拱手谦道:“不敢,当日得胜,只是侥幸。” “江北双煞不见得是什么了不起的角色。”那锦衣青年不屑道。 周杨也不动怒,微笑道:“让兄台见笑了。恕在下眼拙未能识荆,敢问尊姓大名?” 锦衣男子旁坐的青年倨傲地说道:“我师兄是雁荡山孔忆舜,曾胜过‘晋中五鬼’钟氏两兄弟,当然资格评论的。” 众人虽不喜孔忆舜的狂傲,也不得不承认此人确有狂傲的资本。可有一人阴阳怪气地说道:“你要胜过书公子,那才真有资格。胜了晋中五鬼那二人,比在这耍嘴皮子难不了多少。不然‘武林四公子’里怎么没有什么孔公子?” 孔忆舜心下大怒,他识得那话中带刺的是闽南剑派郭永昌,回讥道:“我道是谁呢,原来是郭兄啊,难怪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在东方前辈的宴席之上找书公子切磋太过失礼。要是你这两年武功有所长进,等会儿我倒不介意指点两招。”这二人间素有嫌隙,几度交手互有胜负,互不服气。此番一开口便是火星四溅。 孙家洤忙打起圆场来,转而说道:“不说书公子武功如何,他这一手草书确是无可挑剔,纵横飘逸,笔意流畅。” 周杨附和道:“孙兄说得是。不过在下倒有些不解。书公子写这首《王子晋赞》,是借以赞颂这位小王爷,还是另有所指?再就是诗中的最后两句,该是‘喧既见浮丘公,与尔共纷翻”,书公子漏写了一个喧嚣的‘喧’字还是笔误?” “想来是笔误。”孔忆舜说道。 无人回应。 半晌,方有人轻声道:“依小妹拙见,书公子不是笔误……”说话的声音清脆婉转,有如空谷莺啼,甚是好听动人。众人不须去看,便知说话的是玉女剑派杨如是,可他们无一例外都转头看去。 玉女剑派门人皆是女子,门中弟子无论是武功才学,品貌资质皆是百里挑一;杨如是更是其中佼佼者,绰约风姿令不少江湖儿郎为之倾倒。杨如是向孔忆舜歉然一笑。孔忆舜看得有些痴了,心里甜丝丝的,讷讷地说不出话来。 杨如是继续道:“书公子在写末句之前有所停顿,下笔迟疑,收笔又不够有力。兼之句首处有所空留,想是刻意为之。至于是什么缘由…”她轻轻摇了摇头,“或许是避讳。” “避讳?”孔忆舜问,他见杨如是对书公子如此上心,心中不大是滋味。 “写字做文间,时常为尊者讳。若所用之字与王公将相或是父祖长辈名字相同,或缺笔,或删减,或是以其他字代替……” 杨如是话没说完便住了口,没有人催促她。不只是他们这一桌,在场的所有宾客都不约而同地看向门口,看向缓缓走进的那个人。 来人不紧不慢地走着,人们的心思不由随着他脚步的起落而起伏。他驻足而立,几缕长发在风中扬起。他的双目扫过在座的诸人,终停在东方苍云身上,冷冷开口道:“言啸轩前来贺寿。”? 第十四章席前斗剑 在座的年纪轻些的,大多未听过言啸轩其名,也多少能感觉到此人绝非易与之辈。看着神情激荡的书公子,杨如是忽地有种猜测:书公子那帖《王子晋赞》少写的那个“喧”字,是避讳音同字不同的“轩”字。他二人又有什么联系? 孔忆舜嘟囔了句:“好狂妄的德性。”他也只是轻声嘟囔了一句。 所有老一辈的高手,即便素未谋面,更谈不上有什么交情,但对言啸轩这个名字无不耳熟能详。十几年前,此人不过是未及弱冠的少年,可江湖中名声之响,风头之盛,比当今的‘武林四公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十年前言家覆灭,他也不知所踪,今日竟会在此现身。”包千海微微皱眉道。他能感受到言啸轩神情冷戾杀气凛然,绝不是来祝寿的。 “言家覆灭之前,言啸轩已拜入太行派。近几年偶有听闻他的消息,但也真假难辨。”沈青扬补充道。鹰爪门位居京城,不少门人在六扇门中任职,江湖上的消息很是灵通,但对言啸轩的动向也知之不详。 “沈兄可与言啸轩相识?”发问的是八极门中高手“神力王”丁肃。 沈青扬答道:“曾打过交道,但谈不上什么交情。丁大哥何出此问?” 丁肃摇头道:“像他这样的人,十年之中竟几无音讯。不知他今日……”丁肃没有说完,也无须说完。众人和丁肃一样,无不好奇言啸轩为何来此。 无人相问,也无人开口。厅中静得,只听到屋外呼呼的北风。人们看着言啸轩,看着东方苍云。 东方苍云脸色苍白,呆坐着,仿佛失了三魂七魄。他预感的不安成了现实。 言啸轩静静地看着,良久,缓缓开口道:“你是自裁,还是要我动手?” 满座皆惊。 东方苍云嘴唇微颤,并未答话。包千海起身劝道:“冤家宜解不宜结。二位真有什么过节,能否看在愚兄的面上,把话说开了,看是否有化解之法?”包千海号称“青天判官”,为人铁面无私处事刚正不阿,江湖中人素来敬佩。他说的话,黑白两道都会买几分面子。 言啸轩的声音冷漠而坚定:“恩怨若凭言语就能化解,习武的意义也就所剩无几了。”他手臂微扬,长剑犹如一道白虹,将面前那红木条案连同书公子的那幅《王子晋赞》帖一剑劈成两半。红木坚硬而宣纸绵软,一剑而罢,切口处光滑平整竟无半分瑕疵。 满座无声。 书公子起身离座,走到断桌前。他双目通红,神情激荡,全无先前的洒脱淡然之意。他捧着个长条包袱,颤抖的双手,如同他的声音:“言……我……”他哽住了喉咙,再说不出话来。 “让开。” “言…言二哥,我……我是言舒啊!”书公子哽咽道,他紧咬的嘴唇,已渗出血,恍若未觉。 东方苍云终于明白。他没听过言舒这名字,但对这姓氏再熟悉不过。言家,如同魔魇一般,这十年来夹缠着他,让他食不知味,寝不遑安。 “言舒…言舒…”言啸轩喃喃地念着,神情恍惚。他轻声叹道:“这十年里,我被骗过七次。骗我的人,有的想杀我,有的想我为他做事,有的图谋我的武功剑法。他们冒充言家的人,有言家的佩剑,言家的武功,言家的故事……也许今天会是第八次,也许以后会有更多次,只要能有一次,让我遇到一个言家的人,就足够……” 书公子泣不成声。 “你要是言舒,证明给我看吧。”言啸轩的语气依旧平淡,可书公子仿佛自其中听出了激动与期冀。书公子恭敬地磕了三个头,站起身来。他缓缓解开包袱,里面是精细的白绸包裹的一把剑,三尺三寸长,剑身薄而利,剑鞘漆黑如墨,居中刻着一个隶书的“言”字。这是言家的剑。 书公子又行了一礼,剑高举过顶,随之欠身下腰,长剑一挺。这招“礼敬圣贤”是嫡传正宗的言家剑法,言家弟子比武较艺之时,后学弟子必先使此招,以示恭谨之意。 言啸轩微微颔首,示意书公子进招。书公子长啸一声,剑光吐露,长剑化作一道白虹,向言啸轩刺去。这一剑平和中正,大气凛然。是言家剑法中的一招“率性问道”。剑至半途,只见那道白虹由一变二,再化成四道,令人眼花缭乱,目眩神驰,分不清剑出何方,指向何处,但觉这一剑已将言啸轩包裹在剑光之中。 在座的一众高手中,闽南剑派江鹤,铁剑门蓝正德,玉女剑派石湘云和雁荡山贾寒等都是闻名江湖的剑道高手。凭这一剑,他们可断定书公子的剑法已成气候,不负其名。比起书公子来,他们无不更期待言啸轩的剑法。 只见言啸轩左手在剑鞘上一按,伴着震屋动瓦的一声吟啸,长剑陡然出鞘,贯入右手。他随手一划,只听得“叮”地一声长响,竟将书公子那四剑尽数挡下。须臾之间,双剑四度相交,此声未落,彼声已起,是以听来只是一声响动。 在场众人无不骇然。眼光高明之士能看得出,言啸轩左手一压,纯是以内力迫剑出鞘。长剑一贯而出,力道一分不多,一毫不少,接剑后顺势挡住书公子那一招。这等内功修为已属高绝,而那一剑更是耐人寻味,看似是随意一划,但剑出时机方位力道无不把握地妙至巅毫。这等造诣,卓然已成大家。 书公子心中一招甫毕,长剑又至,连连进招。此时他的剑法全不似先前那般变幻莫测,却是凝而不显,含而不露,似是绵里藏针。言啸轩长剑拨拨挑挑…… 包千海不禁赞叹道:“好剑法,书公子之名,果不虚传!”江鹤等人也深有同感,他们看得明白书公子每一剑只出三分,锋芒不露,令对手难以预判,更蕴藏着诸般变化,令对手顾此失彼。他们以自身武功验证,自忖若换做自己,抵御书公子绝非易事,除了倚仗更深的内力修为见招拆招外,极难在招式上胜过一筹。可他们看言啸轩,时而信手一拨,时而随手一挑,举重若轻,却偏偏能将书公子的诸般精微繁复的后招变换皆尽封住。 书公子招式再变,衣袖生风,长剑掠地,与先前痛饮豪书相比,此时更显疏狂磊拓。他连连出剑,招招皆是进手,险如万仞绝壑,雄如游龙盘天,疾如骏马扬蹄,千变万幻,矫夭莫测。寒光闪烁,交织成一张大网,将言啸轩紧紧包围其中。 言啸轩身在剑幕之中,任凭书公子妙招叠生,却仍游刃有余,应对自如。只见他白衣飘飘,长发迎风,闲庭信步之间,洋洋洒洒出剑,东一挥,西一刺,左一撇,右一截……端的是化繁为简,法度自成。 书公子攻,言啸轩守,厅中剑气纵横激荡。 周杨、孙家淦等都是各门派弟子中的佼佼者,看到书公子的剑法,无不自叹弗如。就连狂傲自负的孔忆舜,也再生不出和书公子一较长短的心思。 包千海、江鹤等也会暗自赞叹书公子剑法精妙玄奇,却无不更关注言啸轩……可纵然以他们眼界之广,理解之深,于言啸轩的剑也只能领略不足三成。言啸轩手腕微抖,剑锋稍侧,搭在对方剑身之上,顺借着向斜引出,竟牵得书公子脚下踉跄。 蓝正德是铁剑门中高手,看到此处隐有所悟,他仔细思索回想,待那二人又拆了十多招后,终于恍然,言啸轩那一手,不仅仅是以柔克刚,也是以轻御重,以短搏长,以静制动。平日里练剑的疑难困惑,此刻虽不至于融会贯通,但也大有裨益,不禁慨叹道:“原来剑,还能这么使……” 八级门丁肃眉头紧皱,苦思其中奥妙却不得其所,不禁怅然若失,摇头苦笑道:“我这辈子武功,感觉白练了。” “多年前我曾见识过言家的剑法,言啸轩的剑,有些相似之处,但总觉得,不大一样。”雁荡山贾寒疑惑道。 玉女剑派石湘云说道:“言家的剑法在心在意而不在招在力,同样的剑法甚至同一招,在不同的人手上也有颇多差异。而言啸轩的剑,或许已超越了言家的剑法……” “看来当年江湖上言啸轩与贵派的陆姑娘交情匪浅,难怪石女侠对言家剑法如此了解。”江鹤阴阳怪气地说道。 石湘云听得出江鹤言语中的讥刺之意,秀眉微蹙,冷声答道:“敝派门户之事不劳江掌门费心。” 丁肃忙岔开道,“不知东方兄弟怎么看?” 东方苍云充耳不闻,紧紧盯着言啸轩,盯着他手中的剑。 却见言啸轩长剑一拗,荡开书公子,轻喝一声“小心了”,剑气已吐,寒光隐隐。书公子撤后,横剑身前,凝神以待。 言啸轩攻的第一招。 剑出。 旁人不禁相顾愕然,倘若出招的不是言啸轩,或已有人嗤笑出声。这一剑非但不快,甚至慢吞吞的;非但不狠,反倒轻飘飘的;非但不玄妙,只显得又拙又笨。纵然是武功稀松平常的后辈弟子,也能轻松破解。可所有人都清楚,这一剑绝不简单。 身处其中的书公子,震撼难言。他只觉这一剑如同日升月落,斗转星移,似是将天地之道也蕴藏其中。他生不出丝毫抵抗之意,只有束手待毙…… 剑戛然而止。言啸轩手腕一翻,剑风至处,将地上半阙书帖激得飞扬起来,缓缓落在他的手上。他淡淡问道:“你写的?” “是。” “哼,就你这两笔字,也能被称作书公子?”言啸轩的话语中有讥诮,更多是温情,“倒是比当年强多了。” 书公子喜极而泣,“你……你认出我了!” “你的剑法我指点得不比大哥少,怎会认不出来?”言啸轩温言道。他话锋一转,语气变得凌厉:“我大哥教授你剑法时,叮嘱你什么?” 书公子凛然道:“自始而终,莫忘初心。言舒不敢有片刻相忘。” 言啸轩的语气也缓和了不少,叹道:“我不知道这十年来你经历了什么,但你的剑法狠绝险戾之意太盛。” “言舒有愧,可是……” “没有可是。” “是。” “我那一剑,你可看清了?” “看清了。” “可看懂了?” 书公子摇头,面露惭色。 “你走吧。等你想明白那一剑,再来太行寻我。若是你想不明白,就不比来了,也别再用言家的剑了。” 能有书公子这般出类拔萃的弟子,无不是各门派的幸事。众人不懂言啸轩为何如此苛求。书公子也不明白,但言啸轩说的,他听从。 “我还活着,言家就没有覆灭。”言啸轩傲然道。他顿了顿,温言笑道,“能遇到你,真好。” 书公子两行热泪夺眶而出。他小心地、轻柔地、爱护地收起手中的长剑。他看着主座上的东方苍云,拾起地上的两片字,淡淡说道:“若不嫌弃的话,我可再为前辈写一幅联,挽联,一书‘死有余辜’,二写‘死不足惜’,任君挑选。”说罢,他向言啸轩拜了三拜,翩然离去。 屋外。 “是否要跟着他?”说话的人刻意压低了声音。他面色微青,一身黑衣,隐没在暗处。 “不用,重头还没到呢。”答话的是个美艳的女人,柳眉微扬,杏眼生春。眼角隐现的纹络却述说着她的年纪不再是豆蔻年华,却凭添了几分成熟的风韵。她锁骨旁露出一片鲜红花瓣的刺青,牡丹花,娇艳欲滴。牡丹又被称作雪夫人,象征着富贵,在这女人身上,贵意尽显,且带着几分妖媚。 “想不到书公子竟是言家人。”青面男人低声说道,“言舒,属下从未听过这名字。”他看向身边的美艳女人,江湖中人暗中评价她“心如蛇蝎,艳如桃李”,也只敢在暗中评价。他隐约觉得今日这个让他既敬且畏的女人看上去有些不同。但他不会去想,更不会去问。 这是规矩,青花会的规矩。 “十年前,言家覆灭时,他还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何况,他也未必算是言家弟子,他是言啸轩的兄长,言昊然的书童。”美艳女人说道,仿佛察觉到那男人正打量着她,展颜笑道:“如今他竟有了这般本事,不仅武功高强,还是个重情重义的俊秀后生,真叫人讨喜,你说是也不是?”她的裙摆在寒风中飘动,显露出诱人的身姿。 青面男人恭恭敬敬:“绝堂主明察秋毫,实令属下敬佩万分。” 青花会设诛绝陷戮四堂,美艳的女人是绝堂堂主绝嫣,这青面男人宋方平是绝堂的下属。 “你在想什么?”绝嫣娇笑道:“眼睛不规不矩的,呼吸也粗重了。” “属下怎敢有此非分之想?”他忽地一掌用拍在自己胸膛,一口鲜血喷出。朔风之中,他的冷汗沿着额角淌下,融了嘴角的鲜血,滴落在地。 绝嫣冷哼一声,看向屋内。 言舒走出宅门。他回首看去,大门阻隔了他的视线。他看不到,仿佛又能看到——屋中言啸轩的身影,萧索而孤独,巍然如山,耸立在天地间。 言舒将腰板挺得更直了。 他是言家的儿郎。 言家的儿郎,是顶天立地的。? 第十五章言家旧事 屋中。 金樽美酒,玉盘珍羞,无人举杯提箸。 言啸轩静静站着,静静看着,穿堂过屋的北风,刮到他身前,仿佛凝成了冰。 东方苍云的神情也已平静,总要面对。“上个月我听闻上官问剑的死时,已想到有今天了。” “十年前你们屠戮言家人时,就该想到了。” 东方苍云苦叹。 此刻小王爷微笑着插口道:“东方先生是朝廷重臣,言先生未免太咄咄逼人了。” 小王爷好像看到,或许只是自己一厢情愿地认为,言啸轩并没有无视自己,而是瞥了自己一眼。小王爷不满地比了个手势,身边的护卫见状。向言啸轩呵斥道,“大胆!敢对小王爷无礼,还不快快赔罪?!”他身为小王爷的护卫,武功好歹也算差强人意,就算看不懂言啸轩的剑法,也能看出对方绝不是自己能招惹的。他色厉内荏地呵斥的同时,也庆幸着小王爷没让他动手。他的性命在小王爷眼里卑微得不值一提,可他自己很珍视。 言啸轩淡淡说道:“朱家不耕而食,不织而衣,还养着这等人。”这等人,指的是这护卫,还是小王爷,抑或是凭借血亲而富贵的承袭制度? 在小王爷听来,都不是什么好话。了他的脸色只阴沉了片刻,便展颜笑道:“是小王言语失敬,冒犯了先生。就像包前辈说的,‘冤家宜解不宜结’,言先生何不与东方先生化干戈为玉帛?以先生绝艺,若肯为朝廷效力,荣华富贵唾手可得,他日更当扬名天下,光宗耀祖。不知言先生意下如何?” 小王爷信心满满地等待着答复。可他从言啸轩的眼神中,看到的是对自己的无视,比轻视、鄙视、漠视更彻底的无视。小王爷心中恚怒,他这一生从未被无视过,更何况是在这大庭广众之下。 东方苍云照顾到了小王爷的面子,接下话茬:“小王爷礼贤下士,着实让人敬佩。但他不会为朝廷效力 。” “为什么?”小王爷脱口问道。 “因为他是言家的人。”东方苍云解释道,“十年前,宣德五年冬,先帝御笔朱批,勾决言家一案。言家门人,杀,无赦。” 言啸轩不发一言,手中的剑握地更紧。 “言家所犯何罪?”小王爷问道。 “勾结魔教,暗通瓦剌,意图谋反。” 当年言家之事,在座年长之人多是略有耳闻,却知之不详。这十年间,任何与当年言家之事有所牵连的人,无不讳莫如深,唯恐避之不及。包千海起身说道:“言家门人行侠仗义,扶弱济贫,包某素来景仰。但,纵是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徒也懂得国家大义,何况我辈?言家覆灭,因勾结瓦剌而起,咎由自取!公道是非,自在人心,今日言兄为此寻仇,包某自知不敌,也不能袖手旁观。” 包千海这番话说得正气凛然,掷地有声。闻者无不动容,小王爷更是大声叫好。不乏有人抱着同样的想法,但敢于直面言啸轩的,除了包千海,只有江鹤。 江鹤毅然道:“我不谈国家大义,也不说东方兄弟于我个人有恩。就说江湖事。魔教无恶不作,其罪罄竹难书,早已是各大派公敌。在座的诸位,谁家和魔教没有血海深仇?我闽南剑派上代高手,有十一人死在魔教妖人之手。言家与魔教勾结,我就不能坐视不管。” “事关言家先灵名誉,我不得不言明申辩。”言啸轩并未动怒,心平气和地陈述道:“七十多年前,言家先祖随太祖皇帝百征千战,驱逐暴元。大明立国之后,言家驻防北境,戍边杀寇,保土安民。几十年来死在言家人手中的瓦剌胡虏,不下千百之数,单是家父亲手诛杀的瓦剌高手,盖二十有余。言家满门忠义,绝没有暗通瓦剌,意图谋反。”他顿了顿,继续道:“至于你们说的魔教,言家与摩尼教上代交好,只限家事。” “家事?”以包千海的身份,本不该去问别人的家事。他犹豫了下,也顾不得失仪。 “当年摩尼教的圣女莫萍兰是家兄言昊然未过门的妻子。”言啸轩一字一句地说道。这个女人的名字,哪怕在座的初出茅庐的后学晚辈也并不陌生,正是如今魔教教主。“自她继任摩尼教教主后,致力与各门派止战休戈,近些年相安无事。言家不敢居功,但自问绝没有做过一件戕害武林同道之事。” “魔教以异端邪说蛊惑人心。朝廷曾有严令……”小王爷本说得铿锵有力,但他面对着言啸轩愈 冰冷的目光时,心生怯意,竟说不下去。 “当年为太祖皇帝平定江山,你口中的魔教也立过大功。可叹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过河拆桥本是帝王家的拿手本事。”言啸轩冷声说道。 无人应声。言啸轩这番话在大庭广众下说出,实是骇人听闻。小王爷愕然,他想不到竟有人胆敢公然说出这等大逆不道之言。终是东方苍云囫囵道:“朝廷之令,我们不该非议,何况当年之事,是圣上钦定,实非我能左右,更非我所愿。” “今日我来这里,不是为了当年你所愿,而是为了当年你所做。”言啸轩说道。 血债血偿。这是江湖的规矩,也是江湖的规律。东方苍云当然明白。“‘祸不及妻儿’,我的两个儿子与言家之事无关。” 言啸轩冷厉地说道:“原来你明白这个道理,可当年你们一行人是‘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你要赶尽杀绝么……” 东方苍云神情复杂地看着言啸轩,他的眼中,绝望、悔恨、怨毒。 院内。 宋方平聚精会神地听着,生怕遗漏了只言片语。他所在之处虽说相距不远,但屋中人说话声音不高,屋外又夹杂着呼啸的北风,他屏息凝神方能勉强听清。“属下有一事不明,还请大人指点。”他恭敬地说道。 “说吧。”绝嫣拈起肩头一片雪花,轻轻呵了口气。 “升隆镖局死的四人,就算是言啸轩所杀,也并没有牵连镖局其他人。”他小心翼翼地措辞道。 “那又如何?” 宋方平道:“就连属下也能料定,言啸轩不会对东方苍云的两个儿子下手。以东方苍云对言啸轩的了解,又怎会想不明白?” “在你眼中,言啸轩是言啸轩,东方苍云是东方苍云。但在东方苍云眼中,世人都是东方苍云。”绝嫣话中有玄机。 “大人是说,东方苍云以己之心度人,认为言啸轩和自己一样,会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宋方平想了想说道。 绝嫣蜷首轻点,“世事如棋,当局者迷。东方苍云身在其中,未必能像局外之人看得那般清楚。再者,关心则乱,东方苍云虽说品性奸猾,但不会以他儿子的性命来冒险。”她顿了顿,又问道,“你又为何说,‘就算是言啸轩所杀’?” “只是属下的猜测,”宋方平仍有些紧张拘谨,想着在这美艳的女上司前展示自己,“除了上官问剑,升隆镖局死了三位镖头,其中的两人是否与言家灭门相关查之不详,但另一位镖头施耀宗,当时回乡祭祖,重修坟茔。属下查过此人那段时间的动向,确认与言家并无瓜葛。” 黑暗中隐约看到绝嫣嘉许的目光,宋方平大受鼓舞,信心倍增,继续分析道:“有两种可能。其一是上官问剑,或许还有另外两位镖头的死,是言啸轩所为,而施耀宗受其牵连;另一种可能是,上官问剑几人的死,另有原因,与言啸轩无关。属下更倾向于后者。” “为什么?” 宋方平答道:“属下多方探查,上官问剑与那三位镖头过从甚密,绝不仅是镖局正常的业务往来,更像是另有隐情。但属下无能,还未查明。是以属下认为这几人的死彼此息息相关,却与言啸轩无关。” “你不是无能,而是位低权轻。”绝嫣点头赞道:“以你手上的资源,能想到查到这些,大是不易。难怪贺坛主这般赏识看重你,向我举荐说我下属七座分坛,未必有第二人能有你的才干。” “大人过奖了。今后还望大人多多提携。”宋方平恭敬地谢道。他转念思索片刻,又担忧地说道:“属下担心,东方苍云怕是会将言家之事的真相公诸于众。” “借他之口述说当年言家之事,岂非再好不过?” “属下愚昧。” “东方苍云参与了言家之事,但当中的一些隐秘利害他却未必知晓。这十年来,就算他想明白,查清楚了,也不会妄言。他是聪明人,知道有些话是不能说的。”绝嫣不疾不徐地道来。 宋方平听明白个大概,仍有些不放心地问道:“但,东方苍云若是说了不该说的话呢?” “你问得多了。”绝嫣的声音冷了下去。 “大人恕罪,但这话属下不得不问。”宋方平单膝跪地,声音惶恐却坚定。他不过是一员寻常帮众,身份地位与绝嫣云泥之别。他的勇气与担当,不禁令绝嫣刮目相看。 绝嫣轻声道:“若真是那般,我们也无法阻止。上个月陷堂主和言啸轩交过手,你知道结果的。” 宋方平默然。他不禁慨叹道:“以言啸轩武功之高绝,当年言家之强盛,可还是难逃灭门的下场。” “正因言家太过强盛,才落得如此下场……。”说到此处,她不再言语,怔怔地看向屋内……有些话,她没有说。她没有说,也不能说,只能放在心里。 屋中。 言啸轩还剑入鞘,目光从东方苍云转向沈青扬,“你鹰爪门有位叫陆言的弟子吧。” 沈青扬答道:“是邵师兄的得意弟子。” “有胆有识,有礼有节,很不错。”言啸轩评论道。能得言啸轩如此评论,沈青扬听了也觉面上增光。“两天前他找到了我,问我升隆镖局之事。他追求的,是真相和公道。我也是。”言啸轩说到这里,目光又回到东方苍云身上。 东方苍云沉默着。良久,他缓缓开口…… “言家,是清白的……” “当年太祖皇帝起事,有六大武林世家倾全族之人之力相助。大明开国后,这六家中的两家,岳家因故迁至西南边陲,慕容家转而从商,不问朝政,不涉江湖。其余四家是言家、南宫世家、东方世家和上官世家。 洪武三十二年,当年的燕王,之后的太宗皇帝,起兵靖难清君侧。南宫世家、东方世家和上官世家也曾参与其中,薄有微功。言家驻守北境置身事外,在太宗即位后,言家弟子曾五度随太宗征战漠北,战功赫赫。 言家弟子忠义刚正,几代帝王皆对言家颇为倚重,先帝登位之前,甚至与言家的少家主言昊然以异性兄弟相称。”东方苍云说道这里顿住半晌,又缓缓开口道,“但先帝登位之后,因言家与魔教的交情而心生芥蒂。魔教当年在教主莫承恩执掌之下大有中兴之势。朝廷欲剿灭魔教,言家却从中劝阻。” 言啸轩说道:“言家此举有私心,更是公心。”他站在厅正中,双目沉静,不着喜怒。他的心中波澜起伏,那些陈年往事一幕幕浮现在他的脑海…… 那一年他三岁。他有了一生之中的第一件玩具,也是唯一一件——一把剑,是父亲交予他手上的。教授他剑法的,不是父亲,而是年长他十五岁的兄长,言昊然。他对这位兄长又爱、又敬。他依旧记得那天兄长说的话:“剑,是言家男儿的荣耀,也是言家男儿的责任。”自那天起,即便是吃饭、睡觉,言啸轩的剑也从未离身。 他记得兄长当年传授的剑诀:“言家剑道,感于悟,起于心,存于意。学而后能识,识而后能知,知而后能思,思而后能悟。心有本末,意存始终。心通意明,则近道矣……” 言啸轩却不明白。 那一年他八岁。言家来往的客人很多,他印象最深的是兄长的两位朋友。其中一人二十来岁年纪,眉毛很高,鼻梁很挺,自有一股贵气。言啸轩记得,他初次见到那人时,那人正和兄长在书房中煮酒论道,谈古说今。 他进屋,兄长令自己向那青年下跪行礼。那青年赶忙起身,腿绊在案几角上疼得直咧嘴。他扶起言啸轩爽朗地笑道:“你是言大哥的兄弟,不必拘礼。若无外人,叫我声朱大哥就是。” “若有外人呢?” “也叫我朱大哥。” 后来,言啸轩知道,这位朱大哥叫朱瞻基,是当年的太子殿下,后来的宣宗皇帝。 兄长的另一位朋友,是个女人。她对旁人冷冰冰的,不假颜色;但她对大哥很暖,很温柔,也很爱笑,笑得很暖,也很温柔。她对言啸轩也很爱护,很照顾,让他想起早亡的母亲。 后来,他知道,那个女人叫莫萍兰,是摩尼教的圣女。她是兄长的朋友,也是兄长的爱人。 他也记得兄长说的那番话:“除了你,这世上最让我牵挂的就是他二人了。但他二人……”他摇了摇头。 言啸轩却不明白。 那一年他十六岁。他的剑法已然登堂入室。言家的青年一辈,能与他匹敌的,已是寥寥无几。 那位朱大哥不再是昔年的太子殿下,成了宣宗皇帝。宣宗问道:“我当了皇帝,言老弟想要什么赏赐?” “朱大哥封我个‘镇远将军’吧,我要上阵征战,开疆拓土,立不世之功业,扬言家之名。”他豪情万丈。 宣宗又问道:“你可知道打仗最受苦的是何人?” 他不假思索地答道:“自然是将士了。这是苦难,更是荣耀。” 宣宗叹道:“是将士,更是百姓。战事一起,所须兵马钱粮何其之巨,最终要天下百姓来承担。我又何尝不想像太祖、太宗那般建千载之功,成万世之名?但早年太宗连年征战,有了今日这太平时局,但也致使府库空虚,百业待兴。如今我该做的,是让天下黎民百姓安居乐业,幼有所养,老有所依;却不能为了一己之名,大兴战事。” 宣宗说罢,笑了起来,“再说我大明的‘镇远将军’要是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也不太合适。” 也在那一年,他随着兄长拜访了摩尼教。摩尼教的弟子也生着黑色的发,流着红色的血,说着同样的话,却被世人称为“魔教”。 言啸轩却不明白。 那一年他二十岁。三年来在江湖上走南闯北,他不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少年。他回到言家,在弱冠之礼上,他的父亲,言家的家主,交予他手中一把剑——言家的剑。 言啸轩明白了许多事,明白了摩尼教与朝廷与江湖的数代恩怨。他也明白了为何言昊然与莫萍兰二人两情相悦两心相伴,却始终未曾结为连理。 五月节,宣宗到访。言啸轩很久未见过那位朱大哥了。他兴冲冲地来到兄长的书房。 屋中,宣宗居中而坐,言昊然静立一旁。桌案上摆着雄黄酒和刚包好的粽子。 宣宗缓缓开口道:“言大哥,朱兄弟恳求你此事,以成君臣之义,朋友之情。” 言昊然摇头,神色歉然而坚定。 “你就不能效仿古人,大义灭亲么?” “君有君恩,臣有臣节,这是我的义,天日可昭。”言昊然郑重地说道,“我若真那么做,不是大义灭亲,而是卖友求荣。” 宣宗怒哼一声,起身离座。言啸轩唤了一声:“朱大哥……” “不得对圣上无礼!”言昊然喝道。 宣宗看着言昊然,冷声道:“原来你还知道,朕是当今的皇上。” 言啸轩看着拂袖而去的宣宗,背影威严而冷厉,渐行渐远。书房外还挂着那块牌匾,正楷体的“听云轩”三字方正平直;透过窗,院中的那株青松葱翠得与十多年别无二致。但朱大哥却好像不再是那个朱大哥了。 数月后,有客来访,言家主亲自出门相迎,言昊然言啸轩在旁作陪。来客是位年逾花甲的老人,头发灰白,微有些驼背。他是莫萍兰的父亲,摩尼教主莫承恩。仅过了三年,他老了很多,尤其是他的双眼,原本慈祥而睿智,此时却显得沧桑而疲惫。 言啸轩仍记得莫承恩的叹息,无奈而凄凉,“我们也是人,要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若有什么奢求,就是体体面面堂堂正正地活着。倘若有朝一日我们不再抵抗,或是无力抵抗,唯一的也是必然的结果,就是死亡。不只是我们,还有我们的子女后代。即便他们能侥幸免于一死,也只能苟活于世,男为奴,女为娼,遭受无穷无尽无休无止地蹂躏与迫害,直到他们死亡。我们只能抗争,就像我们的先辈;而我们的子女,也只能继续着我们的道途……” 言啸轩却不明白。 年末,他拜入太行派,那是父亲的意思。 那一年,他二十二岁。 那是宣德五年,十年前。 “言家谋逆,满门皆亡。”他听闻这消息后,马不停蹄地赶回了家。 正月十五,月圆,人团圆。 没有灯火,没有人声。有的,只是尸体,和血迹。血已干透,染红了墙壁,褐色的斑痕印在青砖上。尸体满院都是,有男人,有女人,有孩童,有老人,横七竖八地摊叠在地上,只有两点共同之处:他们生前都是言家的人,他们此刻都身首异处。 言啸轩明白,若要证实一个人真的死了,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将那人的头割下来。但他不明白,究竟是谁,为了什么,残忍至此。 他跪在院中,双手颤抖着,无声地啜泣着。黑暗中出现了八道人影,黑衣,蒙面,位居不同方位,手持不同兵刃,两人握刀,四人持剑,一人提棍,另一人使双钩。他们越走越近,越走越慢,将言啸轩越围越紧。 他们的目的,不言自明。 这八人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但他们的对手,是悲愤至极的言啸轩。 一战下来,两人毙命,另六人重伤而逃。 月圆月缺,人去人未还。 匆匆已十年。 言家之事,渐为人所遗忘。言家之人,尸骨已寒,死不瞑目…… 言啸轩目光扫过在座的众人,他在众人的眼神看到愤怒、惋惜、悲伤、畏惧,千情百态,不一而足。 他缓缓说道:“忠字有八笔。每一笔都是言家先烈用鲜血写下的。言家的鲜血流得太多了,也不会再流。”? 第十六章言家旧事(二) 言啸轩紧握手中的剑——言家的剑,承载着百十年来言家的忠义与清白,分外沉重。 东方苍云缓缓开口,说起十年前那段结局广为人知,经过却鲜为人晓的旧事。 “十年前的冬天,比今年还冷。我接到家主急信,星夜兼程,赶往卫辉府上官世家。我心中虽有准备,但见到那阵仗时心中着实吃了一惊——上官世家、东方世家和南宫世家的高手,十有六七集于此地。没有言家的人。这许多人聚集于此所为何事,没有人说,也看不出丝毫端倪。 直到三日后,腊月十九,三大世家高手几近聚齐。偌大的厅堂,百余人坐得满满当当的。位居首座的,上官家主,而是锦衣卫的肖大人。肖大人当众宣布了一则惊天的消息,‘言家勾结魔教,暗通瓦剌。圣上下旨,诛灭言家逆贼。’” “主使的只有肖石逸一人?”言啸轩问道。 “只有他。” 蓝正德动容问道:“可是人称‘青冥剑’的肖石逸肖前辈?” 东方苍云点头。“青冥剑”肖石逸成名极早,二十年前却忽然间销声匿迹。直到今日,听了东方苍云所说,在座众人方才知晓,肖石逸竟做了锦衣卫的指挥使,而十年前言家之事,也是此人主使。 言啸轩缓缓问道:“真有圣旨?” 东方苍云点头,“上官家主摆案焚香接旨。黄卷朱批,我看得清楚。” 言啸轩沉默,握剑的右手又颤抖起来。 东方苍云继续道:“肖大人这一手着实厉害,事先不露半点风声,待人到齐后请出圣旨,这一来再没有拒绝退却的余地。再就是他许诺的回报,也丰厚得令人难以拒绝。十余日后,正月初三,万事筹毕,我们动身启程。 临行前的一夜,不少人喝得酩酊大醉,没有人劝阻。所有人都明白,这顿酒或许是这辈子最后的一顿酒;这个新年,或许是最后一个新年。我们要面对的,是言家。几大世家中,东方世家财富最巨,上官世家人丁最旺,南宫世家底蕴最深,而武功最强的,无疑是言家。” “若是光明正大的交手,纵是你们几家联手,言家又有何惧?”言啸轩傲然道。 东方苍云反问道:“要是你面对武功高于自己的对手,又会如何?” “我从未遇到过。”言啸轩答道。众人听了不禁摇头苦笑,他们又不得不信。言啸轩冷声道:“有很多人用过种种鬼蜮伎俩对付我,我也能推断你们的手段。你们会用锋利的兵刃,歹毒的暗器,还会喂毒。不只是这些,世间最狠险最毒辣的手段,不是兵刃,不是暗器,也不是毒药,是人心。你们手中的圣旨,是对付言家最好的手段。” 东方苍云默认。“正月初二初三,我们一行百余人启程,前往山东兖州,言家所在之处。几百里路,我们足足走了八。八天,足以让每个人将自身的精神、气力、内息调整至最佳。这一路我们走得并不急,因为即将到来的一战关乎生死,容不得半分疏虞;也因为,正月中旬,言家会开坛祭祖,所有言家人都会聚齐。”他看着言啸轩,犹豫了片刻道,“至于你,回家途中耽搁了两日,也是肖大人安排的。” “说下去……”言啸轩挣扎着说道,不觉闭上了双眼。他心中又是怎样的痛苦与愤怒? 东方苍云继续道:“正月十二,言家,演武堂。言家人围聚而坐,长幼有序,其乐融融。此刻肖大人传达的圣意,与在上官家请出的圣旨有所不同……” 言啸轩轻叹道:“不必矫诏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你们低估了言家的忠义。” “我后来回想此事,肖大人吃的是公门饭,绝不敢假传圣旨。”东方苍云摇头道。他也是官,话只能说到这里,说得也有些多了。 言啸轩听得明白,或许他早也想明白,只是心里不愿也不能去相信。他手扣得指节发白。 “还有,”东方苍云继续道,“不是我们低估了,而是你高估了言家的忠义……” 听到这句话,言啸轩也不知道自己心中是好受了些,还是更难受了。 “为避免言家鱼死网破,肖大人说的是言家涉嫌谋反,着将言家诸人押解回京。以家主言伯铮和你大哥言昊然为首的多数人,相信这只是一场误会,定能解释分辩清楚。他们有疑虑,有愤慨,有痛苦,却没有反抗。还有些人,他们认为言家是受人冤枉陷害,要洗刷冤屈自证清白,不能束手就擒。领头的是言禄笙前辈。” 言啸轩欲言又止。他本想向众人解释兄长言昊然的选择。言啸轩清楚,兄长绝不会天真地以为肖石逸带着一众高手到言家仅是因为什么误会,还有余地解释分辨。言啸轩也清楚,兄长甚至早就预料到这一日,只是不曾想到,因摩尼教渐生嫌隙的宣宗皇帝,针对的不是言昊然自己,而是迁怒言家全族。言啸轩还清楚,兄长绝非优柔寡断之人,只是忠孝义不能兼顾,一边是手足亲人,一边是效忠的君王又是亲如手足的至交好友。言啸轩不清楚,兄长承受着怎样的痛苦;他也不清楚,若换做自己,又该当如何?他没有向众人解释,既无益,又无意义。 东方苍云继续说道:“肖大人犯了大错,将言家逼上了绝路。他将言家的女眷绑缚到演武堂。”用女人钳制男人,这方法俗,但有效——因为用的多了,所以俗;也因为有效,所以才用得多。“言家动手反抗的只有少数人,强弱悬殊。可万万不该的是,肖大人下了狠手,杀了几人……” “是肖石逸下的手,还是别人?”言啸轩特地问道。 “不是肖大人。下手的都是谁我回想不起来,当时也没留意。我负责看守言世泽,我盯着他的手,他的剑……”东方苍云回忆着,“那几人的母亲妻女,目睹了至亲之人丧命,她们抗争,无声的抗争,就像她们的哭泣。她们手无缚鸡之力,但我不敢看她们的眼睛。她们以死相殉……” 玉女剑派石湘云不禁问道:“言家女眷难道不会武功?” “很好,也都是她们自家的武功,”言啸轩叹道,“言家剑法,不传女流,不传外姓。” “言家的男儿终也动手,他们不能漠视自己的同族血亲横死眼前,不能因为一个莫须有的谋逆之罪而引颈待戮。事已至此,再没有缓和的余地。我们都知道言家剑法可怕,却并不清楚,当言家众人生死相搏之际,竟是那般可怕。我半生混迹江湖,见惯了生死伤残,也沾染过不少血腥。但当年那一战,如今回想起来还是会后怕……”东方苍云慨叹道。他稍稍挪动了下身子,不敢直面言啸轩的目光。 “以我如今的修为,至多是当年家主的八成。”东方苍云说道。东方苍云的武功,无疑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八成与十成,看似差距不大,但若要进益这两成的修为,却绝不是朝夕之功,至少要再十年的勤修苦炼。若是资质欠佳,机缘不足,甚至穷毕生之力也未必能达到。而八成与十成交手,绝无半分胜机。“东方世家的‘古难刀法’沉稳厚重,二十三路刀法中少有破绽;上官家主的毕生精研‘流云剑术’,已至登峰造极,轻灵飘逸,剑若流云,无形无痕。 而言家家主言伯铮,单人独剑,面对二人刀剑联手,勿自不落下风。我只看了数招,言家主剑法之高,之精,之绝,非但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甚至连想也不敢想。不落于套,不着于形,劈砍削刺之际时急时缓,似实似虚,有阴有阳……”那一战距今已十年,但东方苍云说起言家主的剑法之时,语气中仍是既敬且畏。“肖大人迎战言家的前辈高手言禄笙,南宫家主的对手是言昊然。若换作平日,能亲眼得见这几大高手对决,可谓是莫大幸事,但凡能参悟个一招半式,也足以受用平生。可我无余暇去看,与我对敌的是言世泽。” “就凭你?”言啸轩的声音冷酷而不屑。 “要是单打独斗,我在他的手上走不过三十招。”东方苍云坦然道。“我们一方人数近多出一倍,是我和钱落兄弟搭档,以二敌一。” “谁?”言啸轩问道。 “钱落,锦衣卫高手。此人剑法快厉,收发暗器之术更是江湖一绝,兼之行事狠辣,下手绝不留情,人称‘千手罗刹’。”答话的是铁剑门高手蓝正德。同鹰爪门相似,铁剑门中人也多在公门任职,对江湖之事知之甚广。 东方苍云说道:“言世泽在言家也是有数的高手,我和钱兄弟以二敌一也讨不到半分便宜。我将生平所学施展得淋漓尽致,只得勉力支撑。钱兄弟的境况更糟,他变换了五六路剑法,他的剑又快又狠。可数十招罢,钱兄弟身上已有三处剑伤,锐气不复。言世泽的剑,更快,也更狠。” “更狠?”言啸轩听到此处,眉头紧皱。面对武功以沉稳见长的东方苍云,可以快,却不该狠。剑招若是狠险,内息难免会生滞碍;气若有滞,心则不通,意则不明,剑法中难免会有破绽疏漏,让对手有机可乘,也就可能会败。而败北,一定意味着死亡。 “更狠。”东方苍云强调道,“每一招每一式都是一往无前的搏命杀招,全然不顾自身。” “你二人全力守御,伺机而动。”言啸轩道。 “我不能逃,也不敢对攻,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接一招算一招。” “那姓钱的只在旁牵制策应,你接下了言世泽大哥大半的攻势。” “钱兄弟的武功本不以守御见长,但若没有他,我也挡不住言世泽的剑。” “你们交手是什么时辰?” “申时。几刻我记不大得了。”东方苍云不假思索地答道,那一战在他心中烙印太深。 “言世泽大哥可处兑位?”言啸轩又问道。八卦之中,兑为泽,属东南。 “是。” “他起手是一招‘隐恶扬善’。” “是。” “你以‘林寒涧肃’拆解。” 东方苍云点头。 “他接‘天覆地载’,剑剑相连,步步紧逼。”言啸轩继续道,“仅凭你一人之力接下这招虽说不难,之后却免不了有所受制。此刻钱落该是从侧翼夹攻。” “为何是身侧?”东方苍云反问道,“从身后夹攻不是更好?” “没这本事。”言啸轩淡然答道,“‘天覆地载’剑气纵横捭阖,覆盖极广,岂能容那姓钱的绕至身后。言世泽大哥下一招会是‘日省月试’,有几剑是虚,几剑是实?”这一招共六剑,自呼吸吐纳、身法脚步、出手方位皆有诸般阴阳虚实之变化。 “四剑虚,两剑实。” “那钱落也算得上是会用剑了。”言啸轩不着颜色地说道。他沉思了片刻,“你们挡了多少招?” “二十七招。” 言啸轩沉思了半晌,又问道:“他的最后两招,可先是‘峻极于天’,再‘剑輶如毛’?” 东方苍云答道:“是。前一招杀气尽显,而后一招剑尖连点,似实而虚,藏而不露。” “你接的是‘槁苏暍醒’。” “我左掌虚击,撤步提刀,使的正是‘槁苏暍醒’。但我万万料想不到,言世泽几乎将我逼至走投无路,却忽地转而杀向钱兄弟。当我意识到,已然不及援手。” “下一招是‘川流敦化’还是‘鸢飞戾天’?” “是‘鸢飞戾天’,他一连挥刺出八剑,纵横交错,逼得钱兄弟退无可退。钱兄弟的殊死一搏,虽不能挽救自己的性命,却让我免于死在言世泽的剑下。” “暗器。”言啸轩冷声道。 “是暗器。”东方苍云点头道。他越听越是惊惧,言啸轩并未亲眼所见,却能将当日的情形推断出七七八八。“言世泽虽对钱兄弟的暗器有所提防,却未曾想到从钱兄弟手里发出的,出了他自身的七种暗器外,还有南宫世家的独门暗器。他们相距不过咫尺,言世泽的身法再快,也难以幸免。” “南宫家的什么暗器,‘一去紫台’还是‘落花风雨’?”言啸轩问道。 “是‘七门丧魂钉’。” 言啸轩不由为言世泽而惋惜。他清楚言世泽的武功,未必能躲过南宫世家的“一去紫台”或“落花风雨”。但即便是近身交手,也该是有把握避开“七门丧魂钉”,如果那一招选的是沉静稳重的“川流敦化”而非急功狠险的“鸢飞戾天”。 但人生没有如果。? 第十七掌言家旧事(三) 东方苍云继续道:“‘七魂丧门钉’上喂了剧毒,言世泽又在激斗之际,气血流动更快,饶是他内功精湛,也只是片刻的功夫,就再无抵御之力。我迎上一刀,正斩在他背心,鲜血溅到我的脸上,又腥,又热。我眼睁睁地看着他倒了下去,倒在钱兄弟的尸身旁边,再无生机。 这一战还远未结束。厅里厅外,高呼低喝打斗之声不绝于耳;处处可见刀剑相交,陆续有人倒下,倒下后再也不曾站起。那些死去的人,有素不相识的,有相交泛泛的,也有我的至交好友,至亲兄弟。我每每回想起来,都会感到痛苦、悔恨、愧疚与恐惧;但在当时,我却没有这些感觉,只是,麻木。 日暮,落幕。 言家满门皆殁。 我们几家幸存下来的也仅有二十余人,大多还受了伤。三大世家的家主皆尽毙命,肖大人也损了一条手臂。这一战结束了,但言家之事还没有完结。” “你们先是要确认,言家的人,是真的死了。”言啸轩冷声道。 “是。”东方苍云犹豫了片刻答道,“我们用了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法——将每个人的头颅都割了下来。” 言啸轩继续说道:“然后你们就守在言家,等我回来。” “你若没有死,我们所有人往后都不能安稳地活着。”东方苍云说道,“我们凑出了八位还有再战之力的高手以逸待劳。三日后,你回到了言家,只是没人能想到,接下来的一战,会是那般结局。” 此刻,言啸轩站在厅中。那一战的结果东方苍云虽未说明,但孰胜孰败,也自是不言而喻。 至此,当年言家之事的来龙去脉,也大致说明。 小王爷朗声道:“言家谋逆犯上在先,落得这般下场,实不足惜。”面对着言啸轩冰冷的目光,小王爷没有退避。他是皇家的人,要维护皇室的尊严。 东方苍云叹道,“言家谋反的证据,系言家与瓦剌国师也先所来往的二十八封书信等,是肖大人伪造的。肖大人年轻之时,欲拜言家上任家主为师。可言家武功不传外人,家主拒而不纳。数十年后,肖大人武功大成,江湖中罕有敌手,却几度败于言家人手中。他引以为耻,引以为恨。” “肖石逸下落如何?”言啸轩问道。 东方苍云答道:“几个月后,他因言家之事获罪,之后音讯全无。” 言啸轩沉默了片刻,缓缓开口道:“当年皇上下旨诛灭言家,是受人蒙蔽,还是……” 东方苍云叹道:“我不敢妄言,但你心中想必早已有了答案。” 言啸轩沉默。这十年来,他渴望着,期盼着,言家一案能沉冤昭雪。他也不愿、不能、不敢相信,相信当年那令他亲、令他爱、令他敬的朱大哥,竟会残忍至此。可他又不得不相信。以宣宗和兄长的交情、对言家的了解,怎会相信言家反叛?若宣宗并无诛灭言家之意,仅凭肖石逸又怎能生出这多事端? 言家的忠义,可照汗青。“留取丹心照汗青”是自古以来士子的愿。残酷的是,这不过是屈指可数的人的幸运,更是数不胜数的人的遗憾。历史是残酷的,残酷得仅以两指用纤毫之力将史书翻动一页,便掠过了百十年,摒弃了千万人。若言家之事就此盖棺论定,后世又会如何评述?或许言家人的姓名、忠义和功绩都会被人遗忘,遗忘得连死亡这最极端的方式,都无法证明他们曾经的存在;也或许更凄惨,凄惨地后世人会以一言而蔽之,“宣德五年正月葵丑,言家反。遂夷其族。” 到如今,他只能凭自己,凭着手中的剑,找回真相,讨回公道。 东方苍云心中也是五味杂陈。那一战言家固然覆灭,但几大世家的高手也伤亡殆尽,不复往昔荣光。东方苍云曾后知后觉地想到:“当年宣宗借几大世家之力对付言家,同样也是以言家削弱几大世家。”可这句话他不能说,只能埋在心里。“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还有一个问题,”言啸轩道,“你隐瞒了什么。” 东方苍云诚然隐瞒了一些事。他从最初的慌乱镇定下来之后就想明白,哪些话是不该说,不能说的。他清楚哪怕隐瞒了一些事,以言啸轩的性情,并不会为难自己的妻儿;而他若是将自己所知和盘托出,所牵连的青花会和锦衣卫,绝不会放过自己的妻儿。东方苍云犹豫了片刻,这片刻的犹豫也是刻意做给言啸轩看的,“当时,言昊然并没有死,而是被锦衣卫的几位高手押解进了京城。” “我大哥还活着?”言啸轩颤声问道。 东方苍云缓缓摇头,“那年端午,言昊然被处死。” 言啸轩心中燃起的一丝希望又消逝地荡然无存。他失神了片刻,恢复了往常的冷静,“当年那一战后,你们足可以一把火烧个干净,毁尸灭迹,可你们却没有那么做。” 东方苍云摇头道:“几大世家伤亡惨重,又怎能瞒得过去?再说,若是之后我们能杀了你,又何须隐瞒?” 言啸轩摇头道:“还有别的原因。言家一战是在正月十二,我回到家中是正月十五。我曾打听过,这三日中,城中并无你们一行人的踪迹。只在正月十五,有一行人自北门出城,想是肖石逸等人押送我大哥进京。这三日里,你们都在言家的宅子里。我后来也查看过,每间屋子都有翻动的痕迹;再者,我大哥当时没有死,而是被押向京城。也就不难推断,你们是在找些什么,却没有找到,于是你们打起我大哥的主意。肖石逸以为他们锦衣卫有的是手段让人开口,可惜他打错了算盘。我大哥是言家的好男儿!不过我想知道,你们在找寻什么?” 东方苍云意识到言啸轩的可怕不仅是他的武功。在言啸轩面前,他甚至有种无所遁形的感觉。他掩饰住心中的惊骇,不着痕迹地答道:“当时肖大人好像是在找些什么,但我并不知情。” 言啸轩没有追问下去,“除此之外,你还隐瞒了什么?” “当年围击你的八人,两个死在你剑下。逃生的几人中,一人前几年病死了;另一人,是上官世家的上官彧。” “他如今的下落呢?你不知道,或者说,你知道,但你不能说。”言啸轩耐人寻味地说道。 东方苍云沉默。 只听言啸轩继续道:“上官彧,如今是青花会戮堂的堂主。言家人的血,不会白流。”他扬起了手中的剑。 “言先生定要对东方先生出手么?”小王爷微微皱眉问道。 言啸轩沉默。 “若是言先生能网开一面,小王会承这份情。”小王爷依旧信心满满,他说的话、做的事,向来没有人会违背。 言啸轩依旧沉默。沉默是他的回答。 小王爷的声音也冷了几分,“难道你定要一意孤行,与朝廷为敌,与天下为敌么?” 言啸轩笑了。尽管他的笑容中包含着讥讽与不屑,依旧是那般潇洒疏狂,俊美得难以名状。面对着言啸轩,白衣迎风,长发轻扬,小王爷忽地感觉,他的自尊与自信,他素来所倚仗的才学武功也好,身份地位也罢,却是那么的不足一哂。“你不过是一介世子,岂能代行朝廷法令?即便是朝廷,又怎等同于天下苍生?纵然与天下为敌,我又何惧?” 至此,话已尽。 屋外,暗处。 宋方平聚精会神地听着屋中人的交谈。他没有一句抱怨,也看不出丝毫不满,好像冻僵的手脚并不属于他。他只是面带忧色地说道:“大人,听言啸轩的意思,他也会去向戮堂主寻仇。” “不然先前陷堂主又何必多此一举?”绝嫣悠然说道。 “那我们该如何是好?”宋方平问道。 “这是他们戮堂的事,与我何干?戮堂的堂主,未必是那么容易就能杀的;就算上官彧死了,戮堂也会有新的堂主。”绝嫣回答地漫不经心。 “属下还有一事不解,”青面男人恭声道,他见那美艳女人点头点头示意,方才开口道,“与言家为敌,绝非是什么明智之举。就算当年圣上有除灭言家之意,几大世家也不至于高手尽出,与言家拼得鱼死网破。依属下之见,只有一个理由说得通,那就是他们对言家有所图谋。” “以‘青冥剑’的精明,若没有什么图谋,仅为了早年陈芝麻烂谷子的私怨,怎会对言家下手?你能否想到,他们图的是什么?”绝嫣饶有兴致地问道。 “几大世家,尤其是东方世家财富之巨,不是素来清贫的言家能比的,所以绝不会是金银财帛。言家之事虽说是奉旨而行,却未必见得了光,朝廷也不会封赏。对于那一众江湖高手,所为的若不是声名巨利,就只能是武功秘籍了。”宋方平说道。 “言家的剑法,确是冠绝武林。” “这也是属下不解之处。那些人里用剑的,只有上官世家与少数锦衣卫高手。可他们武功早已定型,未必能习练言家剑法,更何况其他人。可若不是剑法,言家的其他武功虽说也属上乘,但绝不能令这些高手冒如此风险。” 此刻绝嫣也对这其貌不扬之人青眼有加,“这世上有那么些武功秘籍,但凡是习武之人,无不想要染指。” “言家有这等武功秘籍?” “言家有没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若说言家有,没有人会怀疑。”美艳女人轻声叹道,“走吧。还有,往后,你跟着我办事。”她说罢,双足一点,身形化作一朵红云,隐没在黑暗中。 宋方平赶忙跟上,面露喜色。他没有注意到,绝嫣离去前看向屋中之时,目光复杂。 话已说尽,再往后,是时候清算昔日的仇怨。一众宾客纷纷离去,纵然江鹤等人和东方苍云交情不浅,也不便插手这段恩怨。 东方家的门房脸上堆起了笑,向陆续离开的客人说着吉祥的客套话。他有些奇怪,老爷的筵席本不该这么早就结束的;他更奇怪,这一众来客离去是脸上的神情,有镇静,也沉重,有悲伤,却无一人有丝毫欢喜之意。最令他奇怪的是,那位令他印象最深的客人,并未离去。 门房忍不住偷偷看向院内,他看到屋中的言啸轩拔出了剑;他看到屋外的孙管家,瑟瑟发抖着,神情凄凉而绝望。 雪已住,北风呼啸。? 第十八章风雪雅栖 “正月里头正月正,带着妹妹看花灯。看那花灯都是假,看那妹妹,是真情呦。” 唱着小调的是客栈的跑堂伙计李二,双十年纪,身着棕褐色粗布棉衣,袖口沾着点点油渍。 这间客栈位于京西三十余里的官道旁,门上挂的正楷体“雅栖客栈”四字牌匾已有处处龟裂,字也掉了漆。客栈虽名为“雅栖”,装饰却简陋得很,供的也仅是些廉价粗制的饭菜,茶叶梗子或菊花、茉莉花沫冲泡的茶和自家酿的米酒。这里来往吃住的大多是些贩夫走卒,有些身份地位的人怕是很难光顾这等地方。 尤其在正月初九,还逢着偌大的风雪,大堂中十多张老旧方桌只坐了三桌五人,生意冷淡地很。掌柜的五十多岁,头发已是灰白,倚靠在柜台上,打着哈欠,漫不经心地对着几页草草的账本摆弄着算盘。客栈里令一个伙计回乡过年了,留下跑堂李二。李二是掌柜的远房表亲,近来和邻家的姑娘打得火热,想起爱侣,情不自禁地唱起了歌。 “小二哥唱得真好!过几日要进城看灯么?”问话的是位眉清目秀的青年客人,一身白色道服材质优良,剪裁合身。 李二本就健谈,见那青年与自己年岁相仿,说话又很是和气,忙笑着答道:“客观唤我李二就是。本想着过完年去京城转转开开眼,可得照看着店。好在掌柜答应元宵节准我一天假,能约着姑娘进城看灯。”李二犹豫了下,问道:“听客观的口音也是京城人,我听人说每年的灯节,城里热闹极了,人山人海的,客观能说说么?” 那青年客人苦笑道:“实不相瞒,我虽是京城人,但出门在外,有四年未曾归家了,还想向你打听打听京城里的事儿呢。”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羁旅天涯的游子,常有这般感触。 李二刚要答话,却听得旁桌的客人唤自己,告了声罪,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那青年客人端起面前的酒杯,抿了口浑浊的米酒,微微皱眉,看向屋外的风雪。堂中其他四名客人两两成桌,其中一桌的两人让那青年颇为留意。一人身形消瘦,面带病容;另一人中等身材,青面微须。看气度不像是寻常商客。 另一桌坐的是两名镖师,正是其中一人唤了李二过去,看上去怨气不小。 “小二,这他妈什么破酒?”那镖师身材魁梧,满脸络腮胡,依稀可见左脸上有一道寸许长的伤疤。昏昏欲睡的掌柜听有客人撒泼,很是不满,但他见那客人相貌狰狞可怖,吓得一激灵,只是小声嘟囔了两句。李二小心翼翼地回复道:“小店里只有这自家酿的米酒,客观多多包涵。” 那镖师还要再说,被一旁的同伴止住:“戚三哥消消气吧,咱出门在外,还能有口酒也该知足了。” 那戚三哥听同伴这么说,怒哼了一声道:“快叫厨房好好收拾我们的菜,炒上半只鸡,多搁些辣子,大冷天的去去寒。”李二连忙应着,退了下去。 戚三哥对同伴说道:“不是哥哥脾气大,大过年的,又是这风雪天,还要咱哥俩走这趟镖,路老长的不说,也赚不得几两银子。” 另一位镖师叹道:“生计所迫,又有什么法子。自腊月至今咱们没接两单生意,再耗下去镖局得关张了。大哥也是没办法,这一趟不是什么好活,可要做得漂漂亮亮的,至少能挽回点局面。” 这二人中的戚三哥姓戚名嵩,另一人名叫范辰,是平顺镖局的镖师。平顺镖局是江湖中二三流的镖局,上下仅有十来位镖师,功夫也都只是差强人意。平顺镖局的叶总镖头和升隆镖局多少有些交情,先前在升隆镖局照应下,虽说平日里接的多是小门小户托的镖,但至少日子过得算是安稳。上个月升隆镖局遭逢大难,唇亡齿寒,平顺镖局近来光景很是惨淡。 戚嵩拍拍同伴肩膀安慰道:“天无绝人之路,咱兄弟几个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这回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范辰叹道:“这就是命。前两天我去烧香,听庙里的法师布道,说众生平等。可人啊,从生到死高低贵贱何去何从哪儿有什么平等,人与人的差距,比人和狗都大。我问法师,法师笑而不语。回头想想,或许念经的时候,众生平等;可等到布施的时候,众生又不平等了。我不信佛,信命。”他指了指窗外,风雪交加,“这就是咱俩的命。” 戚嵩听了范辰的话,蓦地感到些消沉。他仰脖干了杯酒,见伙计李二端着热气腾腾的菜肴上来,不愿多想,狼吞虎咽起来。他囫囵地说道:“我看这风雪也没停的意思,看来要在这儿住上一晚了。咱吃个饱饭好好睡上一觉,安安生生地把这趟镖走完心里也踏实些。唉,前几年我见过升隆镖局的上官总镖头与人切磋武功,嘿,那功夫,咱们这辈子万万赶不上。可谁知他这等高手,也会死在别人手里。” 那俊秀青年听了戚嵩所说,忍不住离座上前,抱拳道:“二位大哥叨扰了。”戚嵩被打断本觉得不快,但他见那青年相貌气度很是不凡,客气地回了个礼。只听那青年说道:“在下方宏渐,武当门下。二位大哥的酒饭钱算我帐上了。”他说着,从怀中掏出锭银子放在桌上。 戚嵩听那青年自报家门,不由心中一凛。武当派是武林泰山北斗,对他而言遥如天星。再者说来,他手头并不宽裕,而那青年出手很是大方,随手拿的那锭银子,约莫有个四两七八钱,足够在这小店里吃住个十多天的。戚嵩自是笑脸相迎,客客气气地与方宏渐通了姓名。方宏渐问道:“在下离京已久,对京城中近来发生的事并不知情。听二位大哥所说,难不成上官前辈竟遭人毒手?” 戚嵩听出对方语气中有担忧,有焦虑,稍犹豫了下答道:“那是上个月的事了。方兄弟认得上官总镖头?” 方宏渐答道:“在下家里与上官前辈有些交情。” 戚嵩点了点头,如实说道:“上月初,上官总镖头和镖局里的三名镖头先后毙命。起先传言是突染恶疾,不及医治,可除了那几人外,其他人却安然无恙,哪儿像是什么瘟疫恶疾啊。这事儿直到前些天才坐实,上官总镖头等人是为仇家杀害。” 方宏渐沉吟道:“升隆镖局这些年来江湖中风评甚佳,没听说过有什么仇敌。” 戚嵩深以为然道:“照啊!我们吃镖局这碗饭的,三分凭本事,七分靠交情。若非万不得已,绝不会与人结仇。更何况升隆镖局享誉江湖多年,实力雄厚。那几位镖头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上官总镖头的武功更是出神入化,绿林中没人敢犯到他们头上。” “不知是何人所为?”方宏渐问道。 “此事近来早已得沸沸扬扬,铁剑门的蓝正德前辈也曾佐证。”戚嵩答道,“那人叫言啸轩,好像是什么太行派的。”戚嵩说道,语气中免不了带着怨气。在他看来,那个言啸轩是导致他们平顺镖局如今境况窘困的罪魁祸首。“我跑江湖也有年头了,那太行派只是个小门小派,想不到出了这么个人物。方兄弟是名门高徒,可听说过此人?” 方宏渐沉思了片刻,缓缓摇头。戚嵩多少对这位武当弟子生出些轻视之心,觉得此人见识阅历也属平常。他夹起筷子,从盘中挑出块鸡腿肉,肥瘦正好,热腾腾的,沾着片切得半碎不碎的山椒,忙不迭地送进嘴里,烫辣地他呼呼喘着气。他为方宏渐倒了杯酒,继续道:“那言啸轩如今可算是轰动江湖了。据说前几天,又有一位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前辈高人,好像还是朝廷的大官,死在了他手上。” 方宏渐嘴角微微抽动着问道,“你……你说的是谁?” “东方苍云。他在朝廷里当的是什么官我就不知道了,反正看他那宅子,官儿肯定小不了。”戚嵩并没有察觉到对方的失态。 “他是京畿卫指挥同知,朝廷的三品大员。”范辰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补充道。 方宏渐听到东方苍云的名字,脸色刷地变得惨白,双目直愣愣地。他蓦地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碰倒了桌上的酒杯,带翻了几个碗碟。戚嵩见状也吃了一惊,忙问道:“方兄弟不打紧吧?”说着他地瞥了眼打翻在地的半只炒鸡,他只匆匆动了几筷子,免不了很是心疼。 方宏渐勉强得抱拳,跌跌撞撞地出门。范辰说道:“方兄弟留步,外面狂风暴雪的不能出行。”话未说完,方宏渐已然翻身上马,消失在风雪中。 戚嵩摇摇头,颠了颠那锭银子,满意地点了点头。他唤李二收拾了下桌子,又要了只整鸡,向范辰说道:“看他的样子,像是和那东方苍云关系不浅。” 范辰又吃了几口,放下筷子,若有所思地说道:“那位东方大人和上官总镖头是世交。”戚嵩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心里正盘算着手中的这锭银子如何用度。范辰继续道:“东方大人的儿子,拜在武当门下,叫东方宏渐。” 戚嵩听到此处,自然也明白范辰言语中的意思。可他也并不在意,那青年是方宏渐也好,是东方宏渐也罢,与自己又有什么关系?他们也只是在这风雪天里,在这雅栖客栈中,有这一面之缘。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往后的日子里,还会有什么交集? 另一桌坐的两名客人也小声议论起来。那面有病容的瘦削男人轻声地说了一句:“他还是回来了。”若是吴盛在此,自会认出说话之人就是在桑干河畔所遇青花会的常凡渊。 “他当然会回来。绝堂主早就料到了。”另一人是绝堂的宋方平。 “有了绝堂主的提携,今后你可飞黄腾达了。”常凡渊笑道。 “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宋方平说道,言语中却不乏得意。“不过仅仅这几日,我已深有感触,绝堂主坐到今天的位置,绝无半点侥幸。” “咱们的四位堂主,都是顶尖的人物。可陷堂主大败于言啸轩,而戮堂主前日更是死在了此人剑下。”常凡渊叹道。 沉默。 良久,常凡渊又问道:“你说,东方宏渐会去报仇么?”他说着,端起茶杯放在嘴边,看到杯中的茶叶沫子,皱了皱眉又放了下去。 宋方平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会。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常凡渊说道:“那他一定会死在言啸轩手里。武当派就不能坐视不管,自然够言啸轩受的。” “不。”宋方平摇头道。 “为什么?”常凡渊不解道。 “东方宏渐就算是武当派的得意弟子,可他的武功还没有高到能让言啸轩动手。”宋方平说道。“言啸轩就算动手,也不会下杀手。而且,东方宏渐要报仇,至少在几年里,不会亲自去的。” “这是你的看法,还是绝堂主的?”常凡渊问道。 “这是绝堂主说的,也一定是对的。”宋方平答道,面带恭敬之色。 “那你的看法呢?” “我觉得,若是武当派与言啸轩为敌,头疼的会是武当派。” 屋外寒风凛冽,大雪纷飞。? 第十九章东方家事 天色已晚。 东方宏渐纵马疾驰着。凛冽的北风卷着飞扬的大雪,打在他的脸上。他冻得又紧又僵,却将马鞭扬地更快了。那些从不曾遗忘的旧事,此刻更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美妇在铜镜前又整了整自己的发簪。近几年她很少照镜子,觉得与镜中的自己对望,比顾影自怜更感孤单。她看着镜中的自己,妆有些浓,脸上的脂粉擦得重了些,好歹显得有些血色,却依旧遮掩不住苍白的病容。好的胭脂水粉,能遮盖女子面貌上的瑕疵,却又怎能掩盖住时光的痕迹?她再也看不到二十多年前的豆蔻年华。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她幽幽地念着,但此刻妆罢,却再没有夫君在旁陪伴。她想到当年少年人为自己倾倒,可时过境迁,到头来自己也免不了年长色衰独守空房。她自嘲地笑了笑,笑得好苦。 “恭祝你福寿与天齐,庆贺你生辰快乐!娘亲有什么心愿?”欢快的笑声打断了美妇的愁苦思绪,她从镜中看到了一个十三四岁的俊秀少年,得很开朗,开朗得令自己先前的不快烟消云散。人温柔地望着少年,微笑道:“看着宏渐一点点长大,是我最大的心愿了。” 少年是东方宏渐。他笑问道:“爹爹呢?还没来么?” 美妇的笑容僵了些,无奈地说道:“你爹爹公务繁忙,别去打扰他。” 东方宏渐任性地说道:“那怎么成?我这就去找他。” 可他没有找到父亲,只能回去陪着母亲说话。他等着,等到夜深,也未见到父亲到来…… 东方宏渐一身素服,头上扎着孝带,沿路抛洒着纸钱。他最疼爱也是最疼爱他的母亲就这么走了。他面无表情地走着,哭不出来——他早就流干了泪。 他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等了多久。 墓地是父亲找最有名的风水先生帮着选的,依山傍水,和着“入山寻水口,登穴看明堂”的说法。可人死了,再好的墓地又有何用?人死了,何不生前好好珍惜?而父亲,此刻又在哪里? 孙管家看着脸色阴沉的少年,小心翼翼地问道:“二少爷,再不下葬便赶不上时辰了,还要等么?” 东方宏渐紧紧咬着牙,挥了挥手。他望着来时方向,空空的路旁,树上鸟鸣雀叫,叫得欢快,欢快得惹人生厌。 他回到家中,父亲正会客。客人身材魁梧,抬手间可见手臂青筋凸起,是上三路的高手。东方宏渐识得是锦衣卫的蓝大人,可他此刻却管不得什么蓝大人还是绿大人,向父亲诘问道:“今天母亲出殡。” “哪有这么说话的,一点规矩都没有。也不怕你蓝大叔笑话。”东方苍云看着宠溺的儿子,无奈地摇头道。 “我等了一天。”说出这几个字,东方宏渐不知道是愤怒还是悲伤,却知道是痛苦的。 蓝大人解围道:“怪不得你父亲,今日我们有要务在身,腾不出时间。” 公务,又他妈是公务。 几年后,东方宏渐远离了这伤心地,拜入了武当派。这几年里他在江湖上顺风顺水,他明白这一切有自己的努力,有他武当弟子的身份,也有父亲在背后的关照。可母亲的死始终是横亘在他们父子二人之间无法开解的心结。而这心结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松了。他明白父亲爱他。年前,东方宏渐正式被武当掌门云鹤真人收为关门弟子。他本想带着这喜讯回京为父亲贺寿…… 夜深,东方宏渐站在宅门外,看着熟悉的宅院,熟悉的街道,回想起一幕幕往事……几年间东方苍云的官位从正五品升到了从三品,却并未迁居,只是将宅院扩建了些,多了一进院子,门楼修得更气派了。东方宏渐轻轻扣门,他多希望听到门房不满地应声,多希望几个时辰前那两名镖师所说的只是子虚乌有的谣言。 无人应答,门环的敲击声回荡在寒风中。 宅院里没有灯火,没有人声。 他掌起灯,穿过前院,走入中厅,看到了孙管家,呆坐在地上,倚着半张台案,神情憔悴,眼中满是血丝。“孙伯伯……”东方宏渐艰难地唤了一声。 孙管家看清了来人,颤颤巍巍地站起身来,神情呆滞,呢喃地重复着一句话:“我知道,我知道二少爷一定会回来的!”他说完,老泪纵横。 东方宏渐扶住孙管家,嘴唇咬出了血,“父亲他……” 孙管家泣不成声,“少爷,你好苦……” 东方宏渐亲耳听到孙管家说出这噩耗,踉跄地跪倒在地,眼前昏黑,蜷缩成一团,急促地喘息着,抽泣着,呕吐着。孙管家哽咽着,轻轻地拍抚着东方宏渐的后背,欲言又止。 许久,孙管家蹒跚地沏了杯茶,茶早已凉透。他缓缓开口,说得很慢,说了很多。他说起昔时东方世家的辉煌;说起十年前言家的那段恩怨;说起这些年东方苍云的拼搏……他说道:“老爷最后交待了三件事。第一是将他葬在夫人的墓旁,老奴照做了。” 接着,孙管家领着东方宏渐进了东方苍云的书房。东方宏渐帮着搬开一排书架,挪走地毯,看着孙管家翘起第三行四列的青砖,砖下垒放着三层金条。孙管家取出金条,向东方宏渐指道:“左边有一处凹孔,向下压按。”东方宏渐依言照做,发觉底部还有一层暗格,存着一摞银票。 “这里是一千六百两黄金,两万八千两白银。”孙管家说道,“很多。但这些不过是做个样子,做得像一些。真正重要的,是暗格下面藏的钥匙。锁箱在老爷的卧房。” 锁箱藏得同样隐秘。两尺来长,一尺宽高,不知是何材质,似银似铁,在烛火下泛着清幽的光,衬得面上雕刻的流云飞凤若真若幻。“这是当年南宫世家的巧匠打制的,宝刀宝剑皆不能损,只有这把钥匙能打开。” “嗯。” 孙管家解释道:“这里存放的,有老爷留给二少爷的七处房契,四家钱庄的票据。还有一本账簿,记着老爷这些年的…”他说道这里顿了一顿,想着该如何措辞,“…经营,二少爷看看吧。” “我没心情。” “二少爷或许也能猜到个大概。”孙管家叹了口气,“别怪老爷。人在这世上,防人之心不可无。而害人之心…有的人,有时候,哪怕你不想去害人,别人就会来害你,防不胜防。” 东方宏渐沉默。这几年在江湖中闯荡,见识经历的未必很多,也不再是不谙世事的少年。看到的第一眼时,他就有预感,这精美的箱子中装载的是丑恶的人性。但他听了孙管家的讲述,也明白,父亲这么做,是为了活着,更是为了这个家,为他东方宏渐。东方宏渐流下了泪。他的心中有痛、有愧、有悔、有恨,却再没有一星半点对父亲的不满或怨念。但他却再没有机会为父亲尽孝。 或许还有,他沉声问道:“杀害父亲的人,可是言啸轩?” 孙管家缓缓说道:“你听别人说是言啸轩。但相信我,不是的。老爷交代的最后一件事,练好武功,保护好自己,但别为他报仇。千万别。” 次日,东方宏渐来到母亲的坟前。坟前有一颗柏树,是母亲下葬时他亲手栽植的,如今已一人多高,枝桠上堆满了积雪。旁边是一块新立的碑,那是父亲的坟。 他明白母亲对父亲,或许有怨。但没有恨。 他还不明白该如何选择:父亲的遗言,不要自己去复仇。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他在坟前伫立着,良久,良久。他决定。他拔剑,父亲遗留给他的“蜂吟剑”,在左手上割了一道。鲜血滴落在地。 血是热的。 雪是冷的。 血是红的,红得纯粹。 雪是白的,白得纯净。 红与白,本是这世上最单纯的颜色。 血染红了雪。? 第二十章东方家事(二) 刑部衙门,堂上居中挂着“明镜高悬”的四字牌匾。手持水火棍的差役们站得笔直,神情庄重肃穆。 一位差役急匆匆地跑进堂内,向座上的一位主事官员恭敬地禀道:“大人,门外有人求见,说是大人的兄弟,东方宏渐。”他在刑部干了小十年,颇有些看人的本事。虽说私下里传言这位年纪轻轻的刑部主事,是靠着父亲蒙荫混得这正六品的官位,他却不以为然,他明白这上司的才干。 “哦?带他进来吧,还是他又出什么幺蛾子?”那主事官员放下手中的卷宗,向差役问道。他二十五六年纪,唇上蓄着一撇淡须。他是东方宏渐同父异母的兄长,东方鸿远。 “大人明鉴,”差役恭敬地答道,“他不肯解下佩剑。” “这样,”东方鸿远头也不抬地说道,“带他到后堂来。” 后堂,东方鸿远端详着东方宏渐,开口道:“四年没见了,你变了不少。” 东方宏渐怔住了片刻。对着面前熟悉又陌生的兄长,他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有微笑着寒暄了一句:“大哥别来无恙。”他能感受到自己笑得僵硬,也能感受到彼此间的距离。他们兄弟二人年少时曾亲密无间,但却渐渐生出隔阂。因为东方鸿远虽是长子,却是庶出,又身体孱弱没有习武的天资,而东方宏渐受到的疼爱却多得多。可纵然有再多嫌隙,在这时候,他们兄弟间不该如此生分。于是东方宏渐补上一句:“父亲走了。” 东方鸿远不咸不淡地回应道,带着几分阴阳怪气:“我知道,或许还在你之前知道的呢。父亲的寿宴办了两天。头一天宴请官场的同僚,倒也没忘了带上我;第二天招待江湖同道,自然没我的份了。当然你不同了。我知道他那两天都盼着你,盼着你出席,他也好拜托那些有权有势的亲朋好友关照你。可你没有来。结果你也知道,他在第二天的寿宴被人杀害,当年言家的人,言啸轩。” “是孙伯伯告诉你的么?” “最早还真不是听孙管家说的。至于孙管家,那是两天前,在他已将他的东方老爷入殓、守灵、出殡、下葬后,才想起来知会我一声。然后我去父亲的坟前磕了几个头,哦,也代替你磕了几个。” 东方宏渐心痛,又纠、又刺、又堵,因为兄长的话语,更因为自己没能早些理解,没能及时回报父亲的爱。“我们终归是兄弟。” “兄弟?”东方鸿远竭力保持着平静,但他的嘴角抽动着,说话的语气也高了几分,“可他从没有像爱你那样爱过我!”他说着,低头掩面。他不愿让面前的人看到自己的失态。 沉默了许久,东方宏渐开口问道:“你还记得那年父亲带我们登泰山么?” 东方鸿远不由回想起儿时的点滴,他们曾是亲密无间的兄弟,而从始至今,东方宏渐并没有对不起自己的地方。东方鸿远缓缓开口道,“那是十二,十三年前的事了……”他说着,脸上也绽出温暖的笑容,“我们先到了对松山,接着走十八盘。‘拔地五千丈,冲霄十八盘。’光是站在山脚向上望,都不禁生畏怯步。等过了升仙坊,我是实在走不动了。真是挺佩服你的,那时你才七岁,凭着那股狠劲,硬是咬着牙一声不吭地走完了陡峭的山道。” “到了山顶一歇息,才发觉脚上磨了好多个水泡,疼得我龇牙咧嘴的。”东方鸿渐微笑道,“可在上山路上,听着父亲讲着故事,倒真不觉得累。” “是爹爹背着我走了最后的‘紧十八’。我还记得,那一天的朝阳很美,爹爹的背膀,很宽,很暖。”东方宏远说着,叹了一口气。他怀念那时的岁月,只是,再也回不去了……”东方鸿远垂下头,揉着额角,手臂遮挡住脸。东方宏渐还能隐隐看到兄长的面部微微抽搐着,也能听出他的声音中难掩的激动和伤痛。“我也想为爹爹报仇,为他讨回公道,但……”他叹了口气,语气凝重:“按理说朝廷要员被人杀害,该是要清查彻查的大案要案。但父亲的事,魏公公亲自来刑部打招呼,说不能查,也不能提。” “魏公公?”东方宏渐皱眉问道。 “魏长风魏公公,司礼监首席秉笔太监,掌东厂、诏狱,权势仅次于掌印的大太监王振王公公,也是宫里朝中一手遮天的人物。”东方鸿远解释道。 “若说是江湖仇杀,能否找六扇门?”东方宏渐又问道。 “也是白费功夫。”东方鸿远摇头道,“六扇门,刑部,呵,都那样…平常什么忠君报国,什么为民请命,一个喊得比一个响;真要谁出了什么事,找上他们,却互相推诿塞责,都没了声音了。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使银子。在这官场上,银子办不成的事不多,办不成的话,是使的银子不够多。” “那就使银子。” “但这事例外。上面有示意,使银子也没用,打个水漂听声响,至多不过是发张悬赏。可六扇门的悬赏,百八十两银子的赏额,也就只对那些鸡鸣狗盗之徒有些用。” “还有一个办法。”东方宏渐缓缓开口道,“父亲归根结底是江湖人,江湖人江湖事该归于江湖。” “江湖中的事我不就不太懂了。”东方鸿远摇头道,微有些不快,“你既然已有了主意,没必要和我磨蹭兜圈子。” “要对付的人是言啸轩,最有效的办法也未必能奏效。多一条路,总归是好的。”东方宏渐解释道。 “最有效的办法?”东方鸿远问道。 “悬赏,青花会的‘天青悬赏’。” 东方鸿远不得不承认,这是最有效的办法。有效的办法往往伴随着昂贵的代价——银子。曾几何时江湖中有很多事是银子办不成的,随着“天青悬赏”,这类事越来越少。东方鸿远盘算了片刻面露难色,“你准备多少赏银?刑部虽不是什么清水衙门,可我一时半会儿也只能凑三千两银子。 “银子的事大哥不必担心。”东方宏渐取出一叠银票,印着大通钱庄的字样,在大江南北任何一家钱庄都能全额兑换,面额最小的也是一千两。 这一摞厚厚的银票让东方鸿远想到这些年他们兄弟二人的境遇,大相径庭。他想到这些年,他的兄弟在江湖中顺风顺水,师长关爱,同辈追捧,这一切有东方宏渐自己的努力,也离不开父亲在背后付出的无数金钱、人脉与心血。而东方鸿远自己呢?他付出的血汗绝不比他的兄弟少,但踏入这官场宦海,面对的却是上司的非难,同僚的排挤,下属的猜疑。至于父亲又给过自己什么?只有一个“裙带”的难听名声。就连他初进刑部,上下打点所花费的一千多两银子,还是他的母亲典当首饰凑出来的。他心中的温情被痛苦和妒恨取代,竭力地以平静的口气说道:“银子都有了,就去办吧。我还有别的案子要忙……” “我知道你们和青花会底下有来往。你也知道我不方便找他们。”东方鸿渐犹豫了片刻说道。 东方宏远搓了搓额头,好似恍然大悟,“我怎么忘了,我的好兄弟可是武当派的掌门弟子,名门高徒,前程似锦!哪怕为的是死去的父亲,也不能和青花会扯上关系啊,污了自己的声明如何是好?” 东方宏渐毅然道:“为报父仇,哪怕付出我的性命也在所不惜。但我不能累及师父和武当派的名声。” “也是。”东方鸿远点清了银票,掸了掸,讥讽道:“真体贴啊,这种不太见得人的勾当,还是由我这狗苟蝇营的刑部官员来干的好。这是六万两银子,‘天青悬赏’的赏额能有三万两。” “抽成这么高?”东方鸿渐问道。 “青花会抽一成半。可别忘了我为你办事,多少也捞点辛苦钱吧。”东方鸿远微笑道。 东方宏渐轻叹道:“大哥你若是需要银子,拿去用就是,不必这样。” “别,千万别。这都是你的银子,我哪儿消受得起?我缺钱自己会想办法。”东方宏远冷笑道。 “这就是你的办法?”东方鸿渐反唇相讥道。他明白兄长态度的变化,可他心寒兄长在杀父之仇面前,还和自己计较这些。 “刑部衙门朝天开,有理没钱莫进来。你要不愿意,走人就是。”东方宏远冷言冷语道。 东方宏渐认真地看着自己的兄长,从未感觉他是这般陌生与冷血。他平淡地说道:“我路过大堂时,看到头顶上那块‘明镜高悬’的牌匾。太久没擦拭了吧,都蒙了层厚厚的灰。再会。” 东方鸿远点着手上的银票,漫不经心地答道:“哦?是么?那不过是个装饰罢了。我门自己人不会去看,看到也不会往心里去。再说,就算擦干净,过不了多久又会脏了。不送。” 看着兄弟离去,只留下嘲讽的冷笑声,东方鸿远狠狠地将手中的银票摔在地上…… 东方宏渐回头看去,厌恶地想道:“这刑部的衙门,怕只有门前的那一对石狮子是干净的。”? 第二十一章天青悬赏 京城。 青花会,总舵。 绝嫣品着手中的香茗。茶是去年的雨前龙井,香气怡人,沁人心脾。她身上的香气比茶香更诱人,若浓若淡,惹人遐思。比香气更诱人的是她的人。她穿着交领宽袖的鲜红绫裙,裙摆绣的牡丹像是她颈上的刺青,娇艳欲滴。长裙裁剪得很是合身,衬显出她玲珑有致的身材。 厅中四角分别有人垂手而立,目不斜视。这四人中,或许有人暗想着,女人那双捧着茶杯的纤纤柔荑,若是抚摸在自己身上,该是怎样地逍遥;她那抿着茶杯的娇艳双唇,饱满而红润,若是能一亲芳泽,又是怎样地销魂。 但他们只是想想,有大胆的敢偷偷瞄上一眼。但当那个男人走进屋中,他们连想也不敢想了。 进门来的男人身着宝蓝色缎衫,袖口收得很紧,腰间束着墨绿色镶金边的绸带;他的头发和指甲修得短而齐整;双目很亮,薄薄的嘴唇上挂着温暖的笑容。但当他走进来后,整间屋中都冷了三分,仿佛弥漫着一股血腥气。他是青花会诛堂的堂主,诛天。 四人恭敬地行礼,接着比先前更小心、更拘谨地站着。他们清楚诛堂主的可怕,也清楚这位诛堂主向来将绝嫣视作自己的禁脔。 绝嫣看到诛天在旁坐下,眉头皱了一皱,别过头去。诛天贪婪而放肆地看着她,拿起她的茶杯喝上一口,津津有味地砸了咂嘴赞道:“好香。是什么茶?” 绝嫣没有回答,将茶杯推得远了些。诛天不以为意地笑道:“妹妹别来无恙,这大半年没见,我可思念得紧啊!” 绝嫣的语气冰冷,可眉宇间还带着媚意,“你再这么叫我,我就杀了你。” 诛天笑道:“可惜我还活着。是没那本事,还是妹妹舍不得杀我?” “当然是舍不得杀你了!”绝嫣理了理鬓发,展颜轻笑,看得诛天不禁失神。她的笑容中没有藏刀,藏着一朵珠花,精铁打制,花瓣小巧精致,闪着金光,美轮美奂;枝上带着倒刺,锋利异常,也喂着毒。 二人相距仅有数尺。绝嫣的出手虽快,诛天更快。他伸手一抄,稳稳将珠花夹指上。他笑得温柔,却隐藏不住神态中的杀意:“妹妹闹着玩也悠着点儿,我刚杀完人,杀意还没消,要是收不住向你下手就不太妙了。” 绝嫣亮出了她的手,修长的手指上拈着两朵珠花,一朵银色,一朵红色。“给你个警告罢了。真要教训你,我会用银色的。” “那要杀我的话呢,红色的?”诛天饶有兴致地问道。 “三朵都会用。未必只有三朵,也未必只用珠花……”绝嫣手一挥,珠花收入袖中,优美利落,引得诛天赞了一声。青花会的四位堂主共事多年,但对彼此的武功路数却非知根知底。他们都清楚,江湖险恶,哪怕是身边人,也不得不防,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亮出自己的底牌。“你又杀人了?” 诛天点了点头,轻松地答道:“在刀口过日子,若不再熟悉杀人的感觉,那离被人杀也不远了。说句真心话,有朝一日,你若被人杀了,我会伤心的,也会为你报仇。除非你死在我手上。” 绝嫣冷笑道:“多谢你一番好心。”她顿了片刻,问道:“你杀的是什么人?” “京郊,一个纨绔公子哥。” “又是个无辜的人?”绝嫣皱眉问道。 “你错了。”诛天摇头,认真地答道。“人生来本性是善是恶?不好说。但在这世上活得久了,就负了罪恶。没有无辜的人。那位公子哥,在道上纵马飞驰,马踢到了我。他没有赔礼道歉,而是恶语相向,责问我挡了他的道,惊了他的马,还用马鞭抽我。” “然后呢?” “然后他就死了啊。” 绝嫣叹了口气,“你躲开就行了。” 诛天摇头道:“不。错的是他。” 绝嫣说道:“他有错,却未必有罪。即便有罪,也罪不至死。” “你有错了。”诛天认真地说道,“他的死,罪不在于顶撞了我,而在于他的弱小。” “狡辩。”绝嫣冷笑道。可她是否真这么觉得? 诛天笑了笑,“不如你多陪陪我吧,我会少杀些人的。” “这种梦你下辈子再做也太早了点。”绝嫣淡淡答道。 “怎么,在东方苍云的寿宴上看到言啸轩,又春心荡漾,旧情复燃了?”诛天的语气中满是醋意。 绝嫣柳眉微蹙,冷冷回应道:“嘴巴放干净点。我和他之间,从来都是清清白白。” “不然我也不会让他活到今日。”诛天森然说道。 “就凭你?”绝嫣冷笑道。 “我遇到他,你就知道了。” “你遇到他,你就知道了。” 门外走进一老一少两人。绝嫣起身向老人行礼。诛天并未离座,也收敛了些,跟着叫了一声“阴护法”。 阴护法年逾古稀,须发皆白,脸上更是没有一丝血色。“这次总舵主召你二人来,有些要紧话要交代。”他的声音又尖又柔,直教人背后生寒。他挥了挥手遣散旁人,只留下诛天绝嫣和身后的少年。 绝嫣好奇地打量着少年,十四五岁年纪,衣着朴素得几近寒酸。相貌算是清秀,宽额窄颔,鼻挺唇薄。这少年面对他三人,虽显得有些拘谨,却是微而不卑,低而不贱。“这少年不简单。”绝嫣暗想道。 阴护法指了指那少年说道:“今日总舵主召二位来,也算因他而起。具体的来龙去脉就让他来说吧。” 那少年恭恭敬敬地向诛天绝嫣行了一礼,侃侃而谈道:“小子董越,见过诛绝二位堂主。数年前青花会曾发布‘天青悬赏令’,悬赏五万两白银取吴盛手中宝刀,‘吞日噬月刀’。”他说话语调抑扬顿挫,声音也很好听。 绝嫣补充道:“悬赏始于宣德九年,六月。‘吞日噬月刀’在抱瓮老人所做‘江湖神兵榜’上排行第三。” “前两名呢?”诛天顺口问道。 “藏剑山庄的‘惊穹剑’和武当派的‘真武剑’。”绝嫣答道,她早已习惯诛天对江湖见闻的无知。诛天更喜欢也更擅长以不同的招式击败不同的对手,以不同的方式杀死不同的敌人。 董越说道:“晚辈斗胆,再问一句,绝堂主可还记得是何人悬赏吴盛手中的宝刀么?” “梁王。” “梁王是谁?”诛天又问道。 “当今皇上的叔父,宣德四年就藩于湖北安陆州。”绝嫣如数家珍地说道。 董越赞道:“绝堂主博闻强识,晚辈佩服。梁王虽是位高爵尊,但五万两银子对他而言也是极大一笔开销,为何会悬赏一柄宝刀?” 诛天不以为然地答道:“这又何足为奇?对习武之人而言,宝刀利剑千金难求。何况‘吞日噬月刀’。” 董越微笑道:“诛堂主所言自然是有道理的。晚辈不会武功,却曾听家父说过,习武之人选用兵刃最紧要的是称手。自己的兵刃,用久了,会生情,乃至生灵。而各人门派家数不同所用的兵刃种类、长短、轻重也是大相径庭。纵然是使刀之人,也未必都能将‘吞日噬月刀’用得顺手。何况梁王不通武功,宝刀在手又有何用?” 诛天饶有兴致地问道:“你父亲是谁?能明白这道理,武功想必还过得去。” 董越恭敬地答道:“家父是梁王府上的护院。他的武功诛堂主还看不入眼。” 阴护法插口道:“‘吞日噬月刀’相传是魔教圣物,得之在手可号令魔教教徒。想必这才是梁王的目的。” 绝嫣说道:“这说不太通。魔教圣物云云,不过是早年间的江湖传言。若真如此,魔教不会让宝刀流落在外。而以吴盛与魔教的关系,他也不会将宝刀据为己有。” 诛天冷声道:“只要拿住吴盛,我有许多方法让他吐露秘密。” 董越摇头道:“他未必知道刀的秘密。” “那谁知道?” “晚辈。”董越答道,他没有多说。 诛天温柔地笑了,“我有更多方法让你吐露秘密。”他缓缓伸出了手,杀气凛然。 董越微笑道:“晚辈若不打算说,也不会来这里了。”绝嫣心中暗暗纳罕,甚至生出了几分警惕之意。方才诛天是真的动了杀心,连她都感觉到一丝危险,不禁有所戒备。她也能看得出来,董越诚然不会武功,面对着诛天磅礴的杀意,无疑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可即便如此,他却没有丝毫惊慌失措,淡定而从容,这般心智,绝不简单。 董越清了清嗓子,继续道:“当年太祖皇帝起义抗元,多年来东奔西走,南征北战。与陈友谅在鄱阳湖的大战之前,太祖爷为自己留了退路。他将多年来所聚敛……嗯,所积累的银财藏匿起来。即便此战败北,日后也可凭之东山再起;退一步讲,这些财宝也足以让子孙后代衣食无忧地过活。 鄱阳湖的一战,以太祖大胜告终。之后太祖兵精粮足,一统江山。而那笔宝藏,依旧埋藏着以备不时之需。一直没能派上用场,久而久之也就无人提及了。” “那笔宝藏藏于何处?”阴护法问道。 董越摇头道:“不知道。除了太祖本人,怕是无人知晓。” 诛天冷笑一声,“你是来消遣我们的?” “晚辈不敢,”董越谦恭地答道,“晚辈虽不知那笔宝藏埋藏于何处,却知晓些相关之事。太祖绘制了藏宝之处的地图,将其一分为二;其中的半片宝图,藏于一柄宝刀之中。那柄宝刀,就是‘吞日噬月刀’。这也是梁王以五万两银子悬赏那柄刀的缘由。” “另外那半张宝图呢?”阴护法问道。 “在言家手中。” 言家。听到这个字眼,诛天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绝嫣眉头紧锁,有担忧,也有思虑。她忽地想到,十年前锦衣卫等人在言家搜寻的,会不会是那半张宝图?而阴护法不为所动地问道:“那笔宝藏,能有多少价值? 董越道:“不清楚。不过绝不少于百万两银子。” 阴护法闭目沉思了半晌,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此事不必急于一时。吴盛和‘吞日噬月刀’的下落,回头我交代陷堂主继续查下去。绝堂主也帮着留意下,还有言家的那半张宝图就交给你了。” 诛天略有不快地说道:“言家由我来处理更好。” “不行。”阴护法斩钉截铁地拒绝道。 “为什么?” 阴护法冷声答道:“因为不能与言啸轩动手。” “这是你阴护法的意思?”诛天并不服气。 “也是总舵主的意思。” “总舵主呢?” “总舵主正在疗伤。”阴护法依旧心平气和,并未因诛天的失礼而动怒。“前几天他和言啸轩交手受了伤,伤得不轻。” “那言啸轩呢?”绝嫣问道,掩饰着内心的激荡。 阴护法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他接着说道:“如今言家不复存在,那言啸轩武功再高也不过是孤身一人,没什么好担心的。再说,也不是没有对付他的法子。” 绝嫣没有问,她不便问,她明白自己的立场。好在诛天急切地问道:“总舵主有什么办法?” 阴护唤来一人,吩咐了两句。那人应了,很快双手捧来一本厚厚的簿子,一本账簿,天青色封皮,看上去再寻常不过,如同所有酒楼、当铺、粮行、古玩店和绸缎庄用的账册一样,白纸,黑字。这本簿子里记载着青花会的每一桩每一件悬赏。凡是在上面出现的名字,那些人的人生,都或多或少发生了改变。 每一张悬赏令都曾引得不少江湖高手为之奔走拼命,只要完成青花会的悬赏,必能名利双收。少数悬赏至今仍然在行,如江南富商周公信为江洋大盗公冶盗悬赏一万五千两;八卦门王老拳师花了八千两寻找失落的“八卦游龙掌”拳谱;七仙观青玄道人悬赏棋谱《呕血谱》;十三家门派联名,悬赏魔教刑罚使莫听川的性命…… 只要能出得起银子,无论是谁,所为何人何事,皆可委托青花会悬赏。江湖独此一家。 这就是青花会,天青悬赏令。 阴护法将悬赏簿翻到最后,那一页纸上墨迹尚新,显是刚写不久。写得很简单,只有寥寥几字,言简意赅。“悬赏,太行派言啸轩,死。赏额白银三万两。” “阴护法说的对付言啸轩的办法,难不成是天青悬赏令?”诛天问道。 “最简单的办法,往往是最有效的。”阴护法笑道,“何况连银子都有人替我们出了。” “但是,若真有人杀了言啸轩,言家的那半张宝图又如何是好?”绝嫣问道。 “这就是总舵主的高明之处。言啸轩不会这么容易死的,但这张悬赏足以带给他很多麻烦。”阴护法模棱两可地解释道。诛天也没有再问,他从不会怀疑总舵主的决定。更重要的,在他心中,言啸轩是他必须亲手击败、摧毁的对手。他也不希望言啸轩死在别人手上。 绝嫣沉默了许久,终开口道:“我有两个问题,想问董越。” “绝堂主请讲。”董越谦恭地说道。 “关于那处宝藏,你又是如何知道的这般详尽的?”绝嫣炯炯地看着董越的双眼。 “家父曾救过梁王的性命,梁王一向视家父为心腹。当年梁王的悬赏,就是家父经办的。”董越不卑不亢地答道。 绝嫣平静地点了点头,看不出她是否满意这个答案。董越的话合情合理,但绝嫣本能地感觉事实没这么简单。她希望能从下一个问题看出些端倪。“第二个问题,你为何要将这消息告知青花会?” “有两个原因。”董越并未想太久便开口答道,“其一,晚辈想要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加入青花会,拜入诛堂。”董越诚挚地说道。 “诛堂没有闲人。”诛天拒绝道。 “我会杀人。”董越并未放弃。 “你?”诛天嗤笑道,他忽地身形一晃,已至董越身后,长臂轻舒,手掌在董越背心一拍。董越站立不稳,晃晃荡荡地踉跄了几步,左胯撞到了桌角,疼得冷汗直冒。但凡练武之人,在受袭之际自然而然地会生出抵御之力。经这一试探,诛天更是确认董越不会丝毫武功,摇头道,“你一点武功都不会,又怎么杀人?” “不会武功,也是能杀人的。”他很痛,脸上笑得却很轻松,也很纯真。 “我有些兴趣了,但还不足以打动我。”诛天淡淡说道。 “再有一个原因,”董越的声音变了,充满憎恨与怨毒,“我恨言啸轩,我要他死。”?? 第二十二章元宵灯节 正月十五,元宵节,晴,微风,酉不偿宴,醉坐颠狂,宜开市交易,忌破土安葬。 京城,晚市,张灯结彩的各家商铺灯火通明,照黑夜如白昼;来往行人的欢声笑语驱散了隆冬的寒意。 雅栖客栈的伙计李二带着心爱的姑娘走在街道上,他们惊叹地欢呼着,赞叹世间竟有如此的繁华美丽。 “李二哥,京城好美啊!我们要是有一间自己的房子该多好!”姑娘叹道。李二心爱的姑娘叫邵梅,年少,眉清目秀。她家距雅栖客栈不远,母亲早亡,父亲是租种张员外农田的佃户。邵梅平日里除了做些针织女工,也要帮着干些农活。 李二听了,心中喜忧参半。喜的是姑娘说“我们”,不禁让他对二人的未来满是憧憬;忧的是京城的房子对他而言遥不可及。他每个月的工钱只有四钱银子,省吃俭用也只有在梦里才负担得起。可他不忍拂了姑娘的兴,认真地说道:“会有的。现在看来难得很,但人要有梦,加之努力奋斗,定能实现的。” 邵梅轻轻“嗯”了一声。这声“嗯”是真的相信,还是装作相信?她微笑道:“抱歉了,这么好的时候,不该说这些的。” 李二也松了口气,笑道:“咱也不能白来这一趟,你看这些花灯多漂亮,喜欢哪盏我买给你。” 邵梅看着盏盏花灯,精细漂亮,又喜庆得紧,若是买回去挂在家里不知多好看。她每盏灯都喜欢,却笑着摇摇头道:“看看就是了,买来作甚,那么贵。” 但她流连的目光却不这么说。李二犹豫了下,笑道:“房子我买不起,但一盏灯算不得什么。你挂在屋里,看着也能想起我来。” “嗯!”邵梅开心地打量起来。半晌后,她指了一盏灯,画的是“八仙过海”,灯芯的火苗微微跳动,映得画上人物活灵活现,尤其是倒骑毛驴的张果老,鹤发童颜,轻抚银须,很是传神。 李二询问老板:“这盏灯怎么卖?” 老板一副势力嘴脸,在冬夜里忙得满头热汗。他瞥了眼李二邵梅两人,见二人穿得寒酸,爱答不理地留下句“一钱半”便去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李二听到价钱,心里一哆嗦。但他看到心爱姑娘的神情,咬了咬牙,试探着问那老板:“能便宜些么?” 那老板回答得巧妙,“人家这么喜欢,你还嫌贵?” 若是李二一个人,他会砍价砍个十文二十文,乃至砍到十文二十文。不,他不会,他要是一个人,根本不会买这盏灯。 对于穷人来说,他们害怕贫穷,但没那么怕,因为他们早已习惯了贫穷;他们更害怕,是被人看出他们贫穷,被人瞧不起他们贫穷,尤其是在心爱的姑娘面前。李二咬咬牙,从怀中掏出紧紧包着的银钱,小心翼翼地点出三钱银子,豪爽地向老板扔去。但他从未花过这么多钱,也只是偶尔听说过那些有钱人是怎么一掷千金的。但他毕竟是穷人,哪怕想装得像是富家子弟一般,但他扔出银钱时脸上不由浮现出心疼的神色,而且手上用得力道重了些…… 老板并也不在乎,反正是他的银子。他陪着笑,包起那盏灯。 忽地有人插口说道:“那盏灯我要了。” 老板见来人短发蓝衣,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身边跟着个略显瘦弱的少年。老板久经商场,一眼就看出来人绝非普通的小门小户,不由为难道:“这灯只剩一盏,这位客人已买下了,您换盏别的?小店的手艺在这京城里也是有些名气,买的都说好呢。” 来人是诛天,身边跟着的则是刚刚拜入诛堂的董越。诛天摇摇头,依旧微笑着说道:“我就要这盏,我出十倍的价。” 老板听到吓了一跳,忙拉着李二询问道:“不然我给你换另一盏吧,或者我多退你些银子如何?“ 李二并未答理那唯利是图懂得老板,他看着诛天,恳求地:“这位爷,若是小人自己想要,那好商量。可这盏等灯是我为她买的,若连她这点愿望都无法满足,以后还怎么与她相处?” 诛天看着李二,看得他心里发寒。诛天温柔地笑了,笑得瘆人,“你想好了?” 邵梅抓住自己男人的手臂,央求道:“算了吧,我们不要这盏灯了。”但李二却并没有退缩,在这时候有他的坚持甚至气概。他虽然卑微,卑微的身份注定了懦弱的性格。他懦弱着却也憎恨着懦弱。他将邵梅挡在身后,坚定地看着诛天。 诛天点了点头,走开了。 李二用颤抖的手拾起那盏灯,递给了惊魂未定的邵梅,为她整了整被风吹得有点乱的头发。他向着还未走远的诛天拱了拱手,道了声歉:“愿二位玩得愉快!” 那老板看着离去的小情侣的背影,叹了口气,“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诛天董越二人走在街上,很少有商铺主动招呼他们。 董越问道:“诛堂主怎么会想来看花灯?” 诛天答道:“体味人间烟火。懂得人,才能更懂得杀人。你又为何跟着我来?” 董越答道:“我想看这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背后到底是怎样的肮脏丑陋。” 诛天认真地看着董越说道:“那盏灯呢?也是肮脏丑陋的?你可以不作答,但不要骗我。” 董越犹豫了片刻问道:“难道诛堂主是为了属下才想买那盏灯?” “不然呢?这几日我交待你的事情你办得很好,当是奖励了。”诛天说道。 “多谢大人关爱,属下铭记在心。”董越诚挚地说道。 诛天淡淡地说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董越回想起过往的岁月。回忆是奇妙的,人们总会试着遗忘那些让自己伤心过痛苦过的往事——即便无法遗忘,也会尽最大努力不去记起;而对于那些幸福快乐的时光,总会记得分外清楚,每次回忆的过程也是额外的推敲与酝酿,将那些回忆刻画得更加美好。 董越叙说着,“我小时候,常在王爷府上看到那些少爷小姐们拿着各式新奇玩具,我只有羡慕地看着。他们生来是高高在上的贵人,我是低贱的下人。有一年的元宵节,他们都拿着精致漂亮的花灯。我没有。后来母亲亲手为我做了盏灯,画得就是八仙过海。” 诛天不无惊奇地觉察到,此刻的董越像是个寻常的少年,没有丝毫与年龄并不相符的心机与伪装。董越继续道:“只可惜,那盏灯太漂亮了。” “那不是很好么?”诛天不解地问道。 “美丽的金丝雀,精巧的玉蝴蝶,和腐臭的死蛇,你会选什么?”董越没有回答,反倒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 诛天想了片刻答道:“我都没兴趣。我猜你会选金丝雀,毕竟是生灵,比玉蝴蝶好。” “腐烂的死蛇。” 诛天点头道:“我猜到是这个答案,不然你也不会问。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对这问题,这答案有了些兴趣。 “因为只有腐臭的死蛇,那些少爷小姐们,不会有兴趣。而我若是选择是金丝雀,或是玉蝴蝶,他们都会夺走。而我,无能为力。”董越的声音冷了下来,“因为母亲做的那盏灯太漂亮了,他们抢走了我的花灯,笑着,唱着,狠狠地将那盏灯踩得稀烂,当着我的面。他们不稀罕,因为他们想要什么往往就能拥有。但看到我痛苦,他们会快乐。” “你恨他们。”诛天说道。 董越笑着摇摇头,“他们都死了。” “我好奇你的身世。”诛天有意无意地说道。 董越说道:“我不想欺骗大人,这个问题我不回答。” 诛天没有追问。他知道董越身上有秘密,那又如何?他在意的,是董越会做人也会做事,会成为他得力的助手。而他也能满足董越的诉求。 “看到刚才那盏灯,我又想起了母亲。美好的事物谁不喜欢呢?”董越转而说道。 诛天说道:“我不喜欢。我看到美好的事物,会想着去毁灭。” 董越笑道:“我却不同,我看到美好的事物,会想着去拥有。” “并非所有的美好都能拥有。”诛天说道。 董越笑了,“既然不能拥有,也就不美好了。如果不美好,毁灭也就毁灭了吧。” 街角,灯火阑珊。 这是个卖糖人的摊位,很是简陋,用几根长短粗细不一的木棒,搭上块破破旧旧的灰布,支了个棚子。摊主是个老人,一头白发乱糟糟的,衣衫褴褛,在寒冷的冬夜显得孤苦伶仃。他从刚添了柴的炉中舀了一勺糖浆,糖浆的火候极佳,既没有烫得发稀,也不冷得生硬。他的手臂像是干枯的酸枣刺,动作纯熟,时捏时转,或塑或画,一个个生灵活现的糖人跃然而出。他捏塑的没有花鸟鱼虫,都是人相,众生相,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喜有忧。 或是因他的摊位太偏僻太寒碜,即便他的手艺很好,也无人问津,不像其他商铺那般门庭若市。 许久,来了两位客人。一个是五十多岁的肥胖男人,面色红润,脸上的赘肉将双眼挤得只剩窄窄一条缝隙。他轻轻掳着下颔稀疏的胡须,溺爱地看着身边的少女。那少女十来岁年纪,明眸轻波,丹唇皓齿,虽尚未出成,无疑将来会是个绝色美人。她穿着一身米黄色的绫裙,披着貂皮袄子,头上别了支金钿发钗,钗头镶着一颗硕大的夜明珠。 “郑伯伯,你看这老爷爷好可怜。”少女开口了,她的声音清脆悦耳。 肥胖男人姓郑名钟,也曾是江湖中响当当的角色。几年前他退隐江湖,成了谨身阁大学士杨荣家中的护院。郑钟笑着抚了抚少女的长发,递给她一小锭元宝。少女甜甜地道了声谢。她看着捏糖人的老人,睁大了天真的眼睛,赞道:“老爷爷,我想买这个,要多少银子?” 老人淡淡地答了句:“三文。”他没有抬头去看面前的两位客人,依旧在认真地捏着手中的糖人。 少女递上银子,柔声道:“老爷爷,这银子给你。” 老人扫了一眼,“找不开。” 郑钟面色有些不悦,刚要开口,却被少女柔柔的目光止住了。少女看着老人,微笑道:“不用找了,老爷爷买两身过冬的衣服吧,这么冷的天别冻得生病了。” 郑钟忽地想到什么,心中一凛。“好意老头心领了,习惯了,不打紧的。”老人手上没有停顿,抬头看了一眼那少女,他的眼神明亮而深邃。“姑娘,你叫什么?” 那少女天真地眨了眨眼,“李梦茹。老爷爷怎么称呼?” 老人迟钝地答道:“袁,叫我袁老头。” “袁爷爷,你的糖人捏得真好!”李梦茹由衷赞道,“我要走了,袁爷爷也早些回家吧。”她心疼地看着老人,解下貂皮袄子,轻轻披在老人身上。一阵寒风吹过,直冻得她一哆嗦。 “稍等。”袁老头放下糖人,从破衣烂衫中掏出本书,“老头不能白受你的恩,可身上没好东西,就这本书伴了我有些年头,你不嫌弃就收下吧。”那本册子很是破旧,褶褶皱皱的,书页也已泛黄,还沾着不少灰尘。郑钟见状,向李梦茹使了个眼色。 “谢谢袁爷爷了。”李梦茹犹豫了片刻,接了过来。她用手帕认认真真地包裹起来,又还给了老人。 “嫌它又脏又旧?”袁老头淡淡道。 李梦茹微笑道:“袁爷爷想来很珍视这本书,我又怎么能收下呢?袁爷爷多保重!”她向袁老头道别,拉着郑钟,向北离去。 袁老头看着渐渐走远的少女,若有所思。他看到矮桌上的元宝,拾了起来。随着他手指的动作,元宝变换着形状,不多时,已塑成人形,隐隐是少女李梦茹的模样。他怔怔地望着夜空,口中喃喃地念叨着什么,长长叹了口气。 夜空中明月当天,飞彩凝辉,照着江湖。? 第二十三章风平浪静 仅仅数日,青花会的悬赏已传遍大江南北。 最引人瞩目的无疑是对言啸轩的悬赏,整整三万两的赏额。 只要有人聚集的地方,酒肆、赌坊、青楼、茶馆,都能听到关于言啸轩的议论。有人说他已经死了,死在谁谁谁手上;也有人说他怕了,隐姓埋名躲了起来;还有人说他蓄势待发,会闹出更大的动静。 众口纷纭,莫衷一是。 京城。青花会总舵。 这是间雅室。门朝东南,小院中的寒梅孤傲地开着,枝头挂的积雪还未消融;窗向西北,落日的余晖透过窗,洒在桌案,在笔砚上铺了一层金黄。这间雅室,整个青花会能出入的仅有五人,就连位高权重的陷、戮两堂堂主,也不得进入。 今日,这间雅室迎来了一位客人,一位不隶属青花会却和青花会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客人。 客人年过花甲,打量着四周调侃道:“我还以为你这都是些什么好东西呢,除了那花口梅瓶和这汝窑笔洗外,没什么看得入眼的。谁能想到堂堂任大舵主,会栖居于此。” 梅瓶是元代景德镇烧的细瓷青花,笔洗呈天青色。 “只是间安静些的屋子罢了。年纪老了,不喜喧闹,也就不愿太多人走动。”答话的是此间主人,青花会总舵主任长东。江湖中没有人不知道青花会,但鲜有人知道名动江湖的青花会的总舵主竟是个瘦瘦小小其貌不扬的老人。 “你这儿龙井比宫里的都好。”客人品着茶,不无羡慕地说道。他见任长东并未答话,面色痛楚,缓缓调息,放下茶杯,伸出双臂抵在任长东背上,运功相助。 约莫一炷香的功夫,任长东脸上血色渐现,痛楚之意消减了许多。客人关切地问道:“这些日子了,伤还没痊愈么?” 任长东睁开双眼,撑了撑双手。他的动作很慢,像是个行将朽木的老人,但他的目光依锋锐。他缓缓开口,声音苦涩无奈,“人老了,不以筋骨为能。这些日子有冥魂护法相助疗伤,调养得差不多了。” 客人郑重地问道:“言啸轩,真的那么强?” 任长东认真地点了点头。良久,他缓缓叹道:“以师弟你的资质,当年若不投身宦海,而是勤修苦炼武功的话,如今或能胜过他。” “这些年来,我对师父当年的教诲,感触越来越深。‘武功,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客人气定神闲地说道。他又苦笑,“可想想,咱俩都是快入土的人了,勤修了大半世才有今日的造诣;而言啸轩,就算在娘胎里就开始修炼,也不过三十来年。放虎归山,后患无穷啊。” “那倒不至于。他一个人又能翻腾起什么风浪?再说,我有对付他的办法。”任长东说道。 “哦?什么办法?” “你说武功不是目的,是手段。换言之,除了武功,还有别的手段。”任长东卖着关子,顿了一顿,道出几字,“天青悬赏。” “这就是你说的办法?”客人嗤之以鼻道。在江湖中引人疯狂,令人胆寒的天青悬赏令,在他眼中,却是一文不名。“那悬赏,嘿,区区三万两,这么会做生意,难怪青花会这些年间好生兴旺。再说,连言啸轩的武功都不执一言,还想要以此来对付他,痴人说梦。” “就算将他的武功写明,又有多少人能胜他?”任长东反问道。 客人沉思了片刻答道:“从你二人交手的结果看,怕是无人能稳胜他。若说能与他一战的,算上你我,天底下最多不过八九人。”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在悬赏令上写明他的武功?” “这我就不懂了。” “看来江湖中的事,你已忘得差不多了。”任长东笑道。他见客人哼了一声,慢条斯理地解释起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若是知晓了言啸轩的可怕,又还会有多少人肯卖命?可人们若并不知道他的可怕,三万两银子,足以让不少人为之拼命;也足以让那些莽夫变得聪敏些,会为他制造些麻烦。时候久了,免不了有所死伤。而死伤的人越多,去找他报仇的人也就越多……” 客人赞道:“妙啊!到时候他成了江湖公敌,必将寸步难行,也就不足为虑了。只要言啸轩倒下去,纵然当年言家尚有人存活,也成不了什么气候。” 任长东说道:“就算言家复仇,又不会找到你头上,你有什么好担心的?不过当年以肖石逸的精明才干,竟会受你蛊惑,倒是出乎我意料。” “肖石逸本与言家有仇。”客人不无得意地微笑道。 “就这点?”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原因。你想不想知道?” “不想。”任长东回答地干净利落。 “原来你已经知道了。”客人冷哼一声说道。 “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任长东笑道。 “这是你们青花会,或江湖,与宫中的不同。对你们而言,不必知道的,就不去知道。而我们不同,该不该知道的,都得知道。不该知道的,知道了要装作不知道。”客人微笑道。 任长东又倒上一杯茶,自言自语道:“言啸轩不会就这么死了的。他还不能死呢。”他泯了口茶,颇有些不尽兴地叹道:“可惜这是雪水泡得陈茶,若是用露水泡得雨前茶,味道更好。” 雅室中茶香清幽,沁人心脾。 滚滚东流水,长江。 江上有一艘大船。船身长逾十丈,主帆吃满了风,远远便可望见帆上“大江盟”三字,龙飞凤舞,又庄重威严。这是大江盟的船,也只有大江盟才有这样的船。船在江上行驶得又快又稳,眼尖的哨卫看到下游有一艘小舟正逆水而行,行得很快。待小舟靠近了些,那哨卫看清了来人,忙呼喝水手放下绳索。 小舟上只有一人,中等身材,灰衣劲装。他一撑桨,小舟如同离弦之箭向前射去。距大船两丈有余,舟中人忽地纵身跃起。小舟只是微微一晃,人已飘然而起,如雁般向大船飞去;他长臂轻舒,抓在绳索上,轻轻一拽,脚在船身一点,身子蓦地拔起,稳稳落在船上,露了一手上乘的轻功。 “尹四哥!”哨卫朗声问候道。 那舟中人尹四哥双名雄图,曾是漕帮的帮主。自漕帮并入大江盟,尹雄图做了大江盟的四当家。尹雄图在那哨卫胸前打上一拳,笑道:“我有事去找大哥。晚上等你换了班,咱哥俩喝上几杯!” “几杯哪儿够?喝痛快!”哨卫朗声笑道。 “几杯只是个虚词。到时候你不把长江吐成黄河,甭想走!” 尹雄图说罢,快步走入船舱。船舱有三层,共四十余间屋。尹雄图进的是二层的偏舱,舱中灯火通明,除了一张长桌,六把垫着整张虎皮的椅子外,更无其他陈设。这里是大江盟六位当家的一处议事之地。 此时舱中仅坐着一人,更显得宽阔敞亮。尹雄图看到那人,不禁微微苦笑道:“三娘别来无恙啊!” 三娘叫孙三娘,大江盟的三当家。她无疑是美人,典型的江南美女,身材娇小,肌肤白嫩吹弹可破,一双大眼水灵灵的。她最美的是那双手,手指修长,皓白如羊脂,美若玉葱。这样的美人无疑受人追捧,但江湖中人都知道孙三娘是最不能招惹的四个女人之一。尹雄图初进大江盟时也曾对她生过爱慕之心,之后再也没了这般心思,彻底地没了,自然而然地没了。 孙三娘一脚踏在凳上,手肘支着膝,她那一双手,美丽的手,一手端着海大的酒碗,另一手握着整只的羊腿。她见尹雄图走来,放下酒碗挥手招呼道:“来来,陪老娘喝上几碗!” 尹雄图苦笑着抱起酒坛,倒上大半碗。他虽有事与盟主商量,但事情算不得什么要紧事,相比起来,还是先喝了孙三娘的酒更重要些。大江盟的人调侃说,孙三娘敬的酒胜过盟主说的话。盟主说的话,若不是号令,帮众们可以拒绝,虽不会拒绝;而孙三娘敬的酒,不能拒绝。“我敬三娘一碗。”尹雄图说着,一饮而尽。饮罢,他亮了亮酒碗,只有三两滴顺着碗沿滴落在地。酒是烈酒,碗是大碗,大半碗有大半斤。 而孙三娘却秀眉微蹙,不满道:“亏你还是大江盟当家主事的,喝起酒来跟个娘们似的。这碗不算,再来!” “三娘说的是。”尹雄图笑得更苦了,无奈地又干了满满一大碗酒。两大碗烈酒猛地下肚,饶是他酒量甚宏,也不那么好受。他心中暗道:“天底下的娘们,除了你谁还会这么喝酒?!” “好事成双,好酒在三,再来一碗!”孙三娘劝道。 “这碗就免了吧。等下我还有事向大哥说。”尹雄图推却道。 “你要与大哥议事还喝什么酒?”孙三娘不悦道。大江盟自盟主而下素来行事有规有矩。盟主不好酒,也不信饮酒误事这等说法,更从未因贪杯而怪责过帮中兄弟。但帮中兄弟敬重盟主,于是有了“饮酒不议事,议事不饮酒”这不成文的规矩。 “还不是你要我喝的。”尹雄图心中暗想。但他口中却不能这么说,“并非是帮中事务,而是些不太要紧的闲事。” “既然是闲事,还去打扰大哥。”孙三娘不满道。 “虽说是闲事,不过大哥会有些兴趣的。”尹雄图解释道。 “先说说看,我最喜欢管闲事。”说话间,孙三娘手中的羊腿已吃了大半,更有四五碗酒下肚,直叫尹雄图暗暗咋舌。那一大坛酒已然空空,孙三娘飞起一脚,将那坛子踢飞,不偏不倚地落在舱角,滴溜溜地转着。 “青花会新一期的悬赏,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风波……”尹雄图开口道,耍了个不大不小的心眼。 孙三娘摆了摆手道:“我对青花会的事没兴趣。”她不等尹雄图说完打断道。 “那就说说你吧,近况如何?”尹雄图转而说道。他提气运功,周身发汗,蒸散了许些酒意。他不愿带着满身酒气去找盟主叙话。 “一肚子气。”孙三娘不爽道。 “江湖上还有人敢招惹你?”尹雄图奇道。 孙三娘答道:“仙居派的王老爷子你可识得?” “听说此人品性端正,素有侠名,武功也算过得去。宋五弟和他关系不错。他惹到你了?”尹雄图说道。 “王老爷子膝下只有一子。他那儿子前些年娶了亲,姑娘短命,过门没几个月就没了。那小子自己熬了几年,又和一个小户人家的姑娘好上了。王老爷子不同意这门亲,觉得门不当户不对的。那小子也是个软骨头,就这么和那姑娘断了。姑娘伤心欲绝,要寻短见,还好让我碰上了。” “你当然会管这事了。”尹雄图说道,他清楚孙三娘的性子,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一套在孙三娘这是行不通的。他心中不由想到:“得和宋五弟说说,让他从中调节一番,别生出什么事端,不知还来不来得及。” 孙三娘说道:“我生平最恨的,一是见利忘义,再是负心薄幸。我带那姑娘,上门找他们父子理论。” “只是理论?”尹雄图问道。 “他们父子做得还算合我意,也还好那小子对姑娘有情,不然就不只是理论了。”孙三娘哼了一声道。尹雄图听了,终于松了口气。孙三娘继续道:“老娘要那小子给句准话,要么堂堂正正做个男人,要么就再他妈别做男人了。” “怎么才算堂堂正正地做个男人?”尹雄图问道。他明白再也别做男人的意思,双腿不由紧了紧。 孙三娘答道:“还能怎么着,老娘做媒主婚,就地成亲洞房。” “有孙三娘主婚,王老爷子还能有什么怨言。不过嫁娶是大事,匆匆忙忙的怕是不好吧。”尹雄图笑道。 “怎么不好?男欢女爱,这就够了。还管那些条条框框的劳什子作甚?”孙三娘反问道,“可大哥知道了这事,说了我一通。” “照啊!大哥也觉得太草率了吧。”尹雄图不服道。 “大哥是何等人,怎会和你一样俗不可耐?”孙三娘不屑道,“大哥说我虽成了好事,但要注意方式。若是传将出去,江湖中人会觉得咱们大江盟行事太过霸道,于王老爷子的面子不好看。于是大哥修了封信致歉,又置了一对玉麒麟做贺礼,让宋五弟登门拜访王老爷子。这下可美了王老爷子,整日将此事挂在嘴边。” 尹雄图皱眉道:“大哥修书致歉那是谦和有礼,王老爷子怎么这规矩都不懂。” 孙三娘“呸”了一声道:“那老小子真敢这么说,老娘早去撕烂他的嘴了,哪还会在这里和你喝酒废话?他逢人就说他儿子娶亲,咱大哥都送了贺礼道喜,也没口地称赞大哥的好。” “这不皆大欢喜么?你又有什么好气的?”尹雄图不解道。 “哼,他一家是皆大欢喜,小的成了愿,老的挣了脸。可老娘忙活了这么久,落得什么?只有王老爷子送来的两坛子喜酒。”孙三娘说着,用美丽而娇嫩的双手比划了下酒坛的大小,至少有四十多斤分量。可她接下来说的话却让尹雄图啼笑皆非,“那么点酒都不够润嗓子的,还淡得没点鸟味!” “不过成了好事,我也就抱怨两句。”孙三娘笑着,又取来一坛酒,拍开封泥,满上一大碗。 “我说三娘,你看小一辈的都成家立业了,你也该收敛收敛性子,找个婆家了吧?”尹雄图笑道。 孙三娘怒道:“你他妈消遣起老娘来了?!成,老娘这就嫁给你,你敢不娶么?” 尹雄图听了脸上一黑,忙拱手告了声罪,匆匆离去。舱中回荡着孙三娘爽朗的笑声。 船舱的尽头有一扇门,门通着一道长廊,长廊的尽头是一间屋。尹雄图驻足在屋前,轻轻叩门。“进来吧。”屋内传来的声音,低沉而威严。 这间屋很小,屋中陈设更是简单,一盏灯,一张桌。灯芯的火苗很是微弱,仅能看清桌上整齐地摆着几摞书信,几本账目,一支笔,一方砚,一杯水;还有桌后站着的那个人,虽没有多魁梧,但他站在那里,仿佛头顶着天,脚踏着地。他站得很稳,稳得如同在江面上行驶的这艘大船,如同江湖中大江盟不可动摇的地位。 “屋里没有设座,尹老弟将就下,站着说话吧。”那人笑道。在他看来,站比坐更让人心静,水比酒更让人清醒,黑暗比光明更让人谨慎。而他时时刻刻都要保持着心静、清醒、谨慎,因为他的决策或许关乎着大江盟万千兄弟们的祸福生死——他是何天低,大江盟的盟主。 “有话就说吧,我能一心二用。是青花会的事?”何天低一边回复着书信,一边说道。 “大哥是怎么知道的?”尹雄图不禁奇道。 何天低笑道:“我听到三娘的笑声了。”他见尹雄图仍是不明所以,便解释道,“你要有正事找我,既不会和三娘闲聊,也不会喝酒了。而三娘没兴趣的闲事,多半是关于青花会的。” “是青花会的天青悬赏令。”尹雄图心悦诚服,“有一桩悬赏仍未完结,赏额三万两银子。大哥能否猜到悬赏的是何人?” “不是咱们帮中的兄弟就行了。”何天低手中的笔稍微顿了下,答道,“是言啸轩吧。” “神了!大哥怎么猜到的?”尹雄图五体投地。 何天低微笑道,“遇事要去想,而不能靠猜。若有了先入为主的臆测,多少会想影响判断,不可取。”他见尹雄图受教地点了点头,继续道:“近来除了言啸轩,江湖中也没什么大的风浪了。再就是,天上或许会掉馅饼,但江湖中绝没有白吃的酒饭。天青悬赏令中赏额上万的绝没有容易事,更何况三万两这么大手笔了。” “大哥有什么看法?” 何天低听闻,放下了手中的笔,闭目沉思着。良久,他缓缓叹道:“青花会这一招真是高明!吩咐下去,帮中的兄弟们,绝不能淌这趟浑水。” 何天低顿了顿,笑着说道,“还有,此事三娘知道就算了。若她不知道,尽量瞒着她。” 尹雄图看着何天低古怪的笑容,脸上微微抽搐了下,试探地问道:“大哥的意思,那不成言啸天和三娘有……”他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将吐露到嘴边的“有一腿”三个字咽回肚里去。 “不是三娘,是她的义妹,玉女剑派的陆芊芊陆女侠,你没听过?”何天低笑问道。 尹雄图摇头,不无羡慕地说道:“我听说过言啸轩的一些风流事,倒不知他和那位陆姑娘也有过一段。他也真不简单,往来的都是一等一的美人。” 何天低淡淡道:“这是风流债。债,总归是要偿还的。”? 第二十四章风平浪静(二) 太行山。 昔年曹孟德赋诗《苦寒行》,有云道,“羊肠坂诘屈,车轮为之摧。树木何萧瑟,北风声正悲。”写的就是太行山。 天色将暮,草木凋零,万物萧疏。 山中的这间茅屋里却很是热闹。这间茅屋一看就知是男人的屋子,邋遢的男人。屋中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散乱的,褶皱的被子胡乱堆在床角;桌子斜着,上面堆着乱七八糟的笔墨纸砚;桌旁书架上面的书有倒着的,有摊着的,有摇摇欲坠的,也有掉落在地的;书架旁有一张矮案,案上有一方香炉,香灰撒得到处都是,还有一张古琴,断了两根弦,积了厚厚的灰;地上有三只鞋,点缀在横七竖八的酒坛间。 屋中只有墙上挂的一幅字,一把剑是干净而整洁的。那幅字只有两句“我心何怫郁,天行剑不息”,已有了年头,纸张泛黄,更显得笔锋苍劲古朴,其意无穷。看了这幅字或还认不出此间主人;但江湖中有见识阅历的人,对墙上这把剑想来不会陌生。剑柄血红,剑身薄而宽,雪白隐有腥光,猛恶不露,凶险暗藏。剑名“夜杀”,在抱瓮老人所评的神兵榜上排行第九,而剑的主人,便是陈轩宇那素未谋面的便宜师父,吴盛的结义兄长,太行派“天行剑”刘三忍。 此刻刘三忍正喝着酒划着拳。与他同饮对座的,是山中的菜农张老汉。张老汉长得黝黑壮实,也曾跟着学过两天粗浅的拳脚功夫,和刘三忍很是相熟。 他二人坐在两个空酒坛上喝着酒——屋中实在腾不开地方摆上一桌两椅。酒不是好酒,却也不太差;不多,也不少。这茅屋里虽乱得不成人样,可刘三忍却悠然自得,不亦乐乎,连带着张老汉也受了感染…… “五魁首!”“哥俩好!” “七个巧!” “八匹马!你又输了,喝!”刘三忍脸上乐出了褶子,洋洋得意地笑道。但当他看到张老汉一杯酒洒了小半,又忍不住心疼起来,骂了句三字经。 张老汉已输了七八拳,脑子犯晕,舌头也大了,囫囵地说道:“刘……刘老弟,我不成了,再喝就下不去山了。” “多大点事!”刘三忍又满上一杯说道,“晚上跟我这里睡。” 张老汉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那可不成,我要不赶紧回去,家里婆子非削了我!” 张老汉说着,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一不小心带倒了个空酒坛,碰碎了一盆花。刘三忍瞥了一眼,摆了摆手笑道:“不碍事的,反正那盆花早死了,一直忘了收拾。” “该不会又是那小姑奶奶折腾的吧?”张老汉问道。 “不是她的杰作,她对那些花花草草挺是爱护的。尤其是院里那几几株青竹,是她亲手栽种的,嘿,照料得那叫一个细致,当成自己似的。”刘三忍笑道。随着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道,“是我上次不小心拿酒浇了花,也怪这花福薄,享受不了。唉,可惜了那酒……” 张老汉摇头笑道;“你这屋子也该归置归置了。” “没那必要,”刘三忍洒然笑道,“收拾整齐了,过些时候,还是会乱的。” 待张老汉走后,屋中又清净了下来。刘三忍自酌自饮着。扶起个酒坛子,以坛作鼓,叩击而歌,“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摧。宏图霸业笑谈间,不胜人生一场醉。”吟罢,举杯一饮而尽,又吟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就散尽了吧……”曲不成调,他乐在其中。 “师父!”屋外远远有人脆生生地唤道。 刘三忍听到,蓦地打了个激灵,一闪身翻窗而出。只见屋外有个少女,穿着橘黄色的袄子,一蹦一跳地走近。少女尚未长成,更显得清新可人,活泼灵动。她驻足门前,敲了敲门。 刘三忍在一侧窗下,心中默默念叨着:“我不在,小姑奶奶你快走吧。” 那少女见却没有离去的意思,琼鼻微皱,樱唇轻撇,娇声道:“师父别躲了,我都闻见酒味了。”她“砰砰”地拍打着门,拍得整间屋好像都颤抖起来,却仍无人应声。她哼了一声,推门而入,见到屋中那一片狼藉,也早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她稍稍打扫了下,腾出块地,抱来一满满坛酒,满意地点了点头。 刘三忍在窗外悄悄看着,不知那少女在弄什么玄虚,八成不是什么好事。 少女忽地笑了,她笑得调皮,刁蛮,也很美。像是这寒冬中拂过一阵四月的暖风,干枯的草木焕发了春意;屋外忽地盛放了一树树桃花,有一对燕儿,在枝头欢快地呢喃着,嬉戏着…… 刘三忍看着,心里却打了个寒战。只听那少女笑道:“我数三声,你不出来,我砸了这坛酒!一……” 话音未落,刘三忍身形如箭,倏地离地窜出,眨眼间已至门外。他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一声,板起了脸训道:“思瑶你又调皮了。” 少女秦思瑶是太行派掌门秦若的独女,刘三忍的徒弟。太行派中人丁不盛,众人相处得甚是亲近和睦,秦思瑶年纪最小,又是唯一的女孩,众人对她很是疼爱。秦思瑶正逢着好动喜闹的年纪,是以刘三忍作为师父,自然首当其冲,却又无可奈何,打打不得,训斥舍不得也没什么用,只得默默承受着,哭笑不得。 刘三忍想要清净逍遥一番,好不容易哄开了秦思瑶,怎料仅偷得半日闲,这小姑奶奶又找上门来。 “前些日子我教你的三招剑法练得怎么样了?”刘三忍问道。 秦思瑶有些不满地答道:“昨日就练得滚瓜烂熟了。亏你还是人家师父呢,这都不知道。” 刘三忍宠爱地刮了刮秦思瑶的鼻子,笑道:“你也不怕羞,光是这套剑法,为师磨了几十年也只敢说略知一二,你才练了多久就滚瓜烂熟了?来练练,让我也开开眼界。”他说着,心中也正窃喜秦思瑶没有追究他刚才的避而不见。 秦思瑶取了剑,转身出屋,规规矩矩地向师父行了一礼。礼罢剑出,残阳晚照间,她的身姿娉娉袅袅,甚是动人。招自“愚公移山”而起,止于“一叶障目”,共二十四招,已是大半套太行剑法。剑法前二十一招还算中规中矩,后面那三招更是初学乍练,很是生涩。 刘三忍自是看得清楚,秦思瑶的剑法若是真与人临敌对决,并无用处。但那又如何呢?在他看来,秦思瑶年纪还小,有的是时间;再者,她是女儿身,习武是为了强身健体,修心养性,而非与人争勇斗狠。即便她往后行走江湖,所修武功足以自保即可;至于有人不长眼敢欺负到她头上?先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吧,她的身后,有父亲秦掌门,有他这师父,还有那位言师叔。于是他赞许地点点头笑道:“练得不错,毕竟名师出高徒。” 秦思瑶笑道:“师父可答应过哦,我若练好了这几招剑法,就给我买我冰糖葫芦。” “可你练得不怎么样啊,离练好差得远呢。”刘三忍洋洋得意。 “你刚还说我练得不错,名师出高徒呢。”秦思瑶笑道,“师父说过,要是我捉到你说谎的话,就给我买桂花枣泥糕和大榴莲。” “这个……我真有说过么?”刘三忍苦笑道。 “我不依,师父你耍赖!”秦思瑶眼中泛起了雾。 刘三忍慌了神,忙连着点头道:“对,我说过的,我说过的……”他见秦思瑶脸上又绽出了笑容,明白自己又上了当——不知多少次了。随着,他可怜巴巴地说道:“可我昨晚上三粒色子输得干干净净,此刻身上分文无有。”他见秦思瑶又撇起了嘴,忙道:“这样吧,过些日子我要下山去,我跟你父亲说说,也带着你去走走。” “一言为定,咱们拉钩!”秦思瑶喜道,伸出白嫩的小手,“但我还要榴莲。” “好,好,到时候师父给你买个又大又甜的!”刘三忍笑道,心中却嘀咕着:“真不明白那东西有什么好,又腥又臭的。”他接着说道:“时候也不早了,你也该回去读书练功了。” 秦思瑶摇头道:“师父讲故事给我听。” 刘三忍心中叫苦,忽地灵机一动,想出个点子,笑道:“去找你言师叔吧,他也该回来了。他最疼你了,让他给你讲你最爱听的江湖事……” “我去看过了,师叔还没回来,而且他要练剑的。” 刘三忍的脸色蔫得像霜打的茄子,“可我没故事讲了啊。” “那就给我冰糖葫芦和桂花枣泥糕。”秦思瑶得理不饶人。 “你赢了。”刘三忍嘴角抽动着,无奈地开口道:“从前有座山……” 秦思瑶做了个鬼脸,拍着手嬉道:“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不带你这么敷衍的!” “你还听不听了!”刘三忍恼羞成怒故作凶相,他见秦思瑶吐了吐舌头,乖巧而安静地坐了下去,像是只渴睡的小猫儿。 刘三忍开口道:“从前有座山,山名叫嵩山;山里有座庙,庙是少林寺;寺里有个王八蛋,他叫吴盛。” 师父提起过吴盛这个名字很多次,却从不肯讲那个男人的故事。她也问起过她的父亲,父亲更是三缄其口,避而不答。“然后呢?” “然后……然后小姑奶奶,你就饶了我吧!”刘三忍苦笑道。他不由想到,若是言啸轩在该有多好,女孩儿也好,女人也罢,他总会有办法的。 但无论是青花会、大江盟、太行派,或是江湖中千千万万想找寻言啸轩的人,没有人知晓他的踪迹。他在短短一个月内震惊了江湖,又消失得无影无踪,恍若一梦。 风波告一段落,江湖看上去风平浪静。 对陈轩宇来说,他的生活也很平静,心中未必。 明月夜,桑干河畔。 陈轩宇练着剑。他摸出两枚铜钱,向空中一抛,纵跃一步,运力于臂,手腕连抖,刷刷刺出两剑。只听“叮”地一声脆响,长剑不偏不倚地刺中一枚铜钱,而第二剑失了些准头,偏了寸许。 这招“苍龙逐日”,陈轩宇习练时日无多,只是仅窥门径。今日他练了些时候,颇觉有所进益,心中大是欣喜。还欲提剑再试,却感手臂酸麻,再也使不上半分力,知道自己气力已竭,再练下去也是徒然。 一个多月来,吴盛对后半套太行剑法只字不提,反倒教了陈轩宇几招别派的剑招,皆是一鳞半爪,不成套路。陈轩宇也多是浅尝辄止,得空时耍上一耍图个新鲜,只有在这一招“苍龙逐日”下了功夫。 “苍龙逐日”出自摩尼教的剑法。摩尼教武功包罗甚广,虽不以剑法最长,但摩尼剑法无疑是上乘剑术。剑术之击在于刺、劈、点、扫、崩、戳、抹、挑、穿、提、撩、绞,其中以“刺”最多,这招“苍龙逐日”是“刺”字诀的集大成者,亦是由浅及深,循序渐进,是以陈轩宇上手起来并未有什么困难。 桑干河的水仍结着冰,冰面光滑如镜,披着层月华,映着河畔舞剑的少年…… 夜深。 院内,小红紧紧地蜷成毛茸茸的一团,暖暖地睡着。 陈轩宇在梦中呢喃着: “江湖,江湖……”? 第二十五章踏上江湖 日月更替,草木枯荣,转眼已是四年。 正统十年,早春。 河水徐徐流着,在微风中轻泛起涟漪,映着懒洋洋的春光。 桑干河畔,吴盛枕着左臂,舒适地靠在老树干上,右手拿着酒葫芦。比起四年前,酒葫芦更显老旧,不变的是拔开塞子酒香浓郁依旧。吴盛的人也没有太大变化,只是鬓角又添了一缕白发,眼眶显得更深了。 他看着一旁正练剑的陈轩宇,眼神中满是关爱。这四年多,吴盛亲眼看着眼前之人从一脸稚气的少年成长到如今英气勃勃的青年,而他自己,在这小城之中,也住了近五年了。 “这招‘斜飞式’劲力还是老了些。”吴盛点评道。 陈轩宇讪讪地笑了笑,左颊上小酒窝还是那般可爱。 “明日要启程了,感觉如何?”吴盛问道。 陈轩宇笑道:“不舍。也期待。” 次日,临行。 陈君朋将行李交在儿子手上,轻轻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这几年里,儿子长得已比自己高出一截了。他笑着叮嘱道,“这是你自己选择的路,自己走下去吧。下个月京城的会试,我知道这几年你在读书上没下多少功夫,也不指望你能榜上高中,瞎猫说不定能碰上死耗子,蒙蒙看吧。要是咱们家一门父子两进士,也是荣耀了。包袱里的两身长衫是你娘亲手缝制的,还有壶酒。本想给你备上匹好马的,怕太招摇,就换匹骡子带步吧。至于盘缠,够你用上阵子了,用完你还想在外漂泊,就凭着本事去赚。还有,要是累了,倦了,就回来。家,永远是家。”他说道这里,微微转了头,声音也有些哽咽。 陈轩宇听着父亲的谆谆嘱咐,也湿了眼眶,重重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问道:“娘呢?” 陈君朋清清嗓子笑道:“她多愁善感的,怕见这场面。” “爹爹也多保重。” 陈轩宇看向吴盛。吴盛依旧是熟悉的打扮,青衣劲装,酒不离手。他的声音略显沙哑,神情沉静,“有空去趟太行山,拜拜你那师父,顺便替我把这封信给他。你要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就去找他。” “他就不怕麻烦?” “从来都是麻烦怕他。” “这几年来,什么承蒙照顾的话就不说了,我也说不出口。” “不必说。男人,别婆婆妈妈的。” “吴叔心里该是在庆幸,终于没人烦你了吧。” “盼这天盼了太久,都麻木了。” “嗯,走了。” “嗯,走吧。” 陈轩宇跨上骡子,吴盛转身挥手。 他们背对着,热泪盈眶。 不约而同地说道,“江湖再见!”? 第二十六章拦路抢人 春风熏熏,杨柳茵茵。 午后,去往大同府的官道旁,陈轩宇衔着片竹叶,倚着路边的老树,看着一旁的骡子摇着尾巴,嚼着鲜嫩多汁的草叶。他比骡子悠闲。 远处有车马行来。为首的大汉年约四旬,身材魁梧,背着把长刀,骑在高头大马上,浓密的络腮胡打理得整齐,隐隐可见左脸上有一道伤疤,顾盼之间颇有气势。陈轩宇暗赞一声,见那大汉身后车上挂着“平顺镖局”的旗号,心道:“平顺镖局,阵势不小。跟他们搭个伙,路上也热闹。” 那大汉也留意到陈轩宇,长衫方巾书生打扮,腰间别着把剑,习惯使然生了两分警惕,拱手问道:“小兄弟可知此去大同府还有多少里程?” “这个…”陈轩宇起身还礼,刚一开口就犯了难,不知该如何自称,该称“在下”吧,这词他从未用过,还陌生地说不出口;若称“学生”或“晚生”,他自诩江湖人多过读书人,索性直截了当,“我也不大识得路。” 那大汉又问道:“小兄弟这是去哪儿啊?” “赴京赶考。” “左近一带并不太平。我看小兄弟独自出行,还配着剑,可练过武?” 陈轩宇不愿说谎,于是“如实相告”道:“曾跟着县里的衙役学过几手,总被他嫌弃……”他继续道:“大叔若不介意,咱们路上搭个伴。你给我讲讲江湖事,我也能说说诗词文章。遇上豺狼虎豹什么的,也好有个照应。” 那大汉听了,心中好笑:“这小子读书多了,见识也短了。一路官道哪来的什么豺狼虎豹?”他看陈轩宇形貌讨喜,也愿结个善缘,就答应了,互通了姓名。 那大汉正是平顺镖局的戚嵩,如今意气风发,与当年在雅栖客栈中的落魄天壤之别。四年前平顺镖局濒临绝路,许是上天眷顾,天无绝人之路,镖局竟绝处逢生时来运转,这四年来境况一日好过一日,如今声势远超往昔,已算得上是江湖中第一流的镖局。 戚嵩一行镖师、趟子手共十余人,其中二男一女年纪与陈轩宇相仿。一人五短身材,形容木讷,背微有些驼,走起路来带着外八字。陈轩宇和他聊了几句,也只是陈轩宇在说,那人只报了姓名,“狄秋”二字,再不发一言。另一人骑在高头大马上,腰间配着长剑。剑像是好剑,至少从剑鞘上看是的。他冷冷瞥了陈轩宇一眼,神情傲然;但和身边的女子说话时又是另一番模样,殷勤乃至卑微。那女子叫江婉月,生得容色标致,面带风霜,凭添了几分韵味。她向陈轩宇歉然笑道:“我们家叶大哥外冷内热,看着不近人情,但心肠很好的。若有失礼,我代他陪个不是。”她的嗓音略有些沙哑,别有一般滋味。陈轩宇听得心中一荡,道了声“不敢”。那高傲青年叶彬,听江婉月说“我们家叶大哥”,喜得脸上堆了笑,对陈轩宇也友善起来。陈轩宇心中暗笑,跟着客套了两句。 途中陈轩宇陆续听说平顺镖局之事,道是四年前,戚嵩、范辰二人走镖回程的路上救了个重伤垂死之人。那人姓严单名一个庄字,为报救命之恩加入了平顺镖局。平顺镖局的发迹也因此人而起。几年里,此人大败无数黑道绿林,令镖局声名远播。今日平顺镖局之兴盛,可与万通镖局、三合镖局分庭抗礼,在江北的地界仅比远泰镖局为逊。 陈轩宇更好奇那位严庄的来历武功,却没有问,也不便问。他就算问,镖局众人也未必知道,知道也未必会实说,说了他自己也未必会信。 天色渐晚。 戚嵩见前方有一人站在路中。车马驶近,那人依旧站着,站得笔直。戚嵩发令,车众止步。陈轩宇看那拦路之人,衣衫褴褛,獐头鼠目,尖嘴猴腮。总而言之,从头到脚;言而总之,总脚到头;一言以蔽之——很丑。那人虽丑,丑又何妨?何况那人虽丑,看着却英气勃勃,可称得上“英丑”。他腰间别着一柄残破的短刀,锈迹斑斑。刀刃已有些卷,还有两处豁口。 戚嵩开口笑道:“劳驾兄弟行个方便,移下尊步。”镖师走镖奉行“三分保平安”,带三分笑,让三分礼,饮三分酒。遇事以笑迎人,以礼待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动手。 陈轩宇想着那人多半会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这一套。怎知那人惜字如金地冷声道:“这是官道。” “当然是官道。”戚嵩说道。 “你们能走,老子也能站。”那人冷笑道,“你说老子挡了你的路。在老子看来,你们扰了我看夕阳的兴。” 戚嵩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作答。那人的话,乍一听无理又无礼,可仔细想想呢? 那人又说道,“要老子让路,也成。有个条件。” “但请吩咐。” “赔给我刚才那抹夕阳。”那人说道,“或者,把货留下。” 此言一出,连陈轩宇也意识到,兜兜转转了一圈,终是拦路劫镖。一众镖师戒备起来。他们这一行,只有寥寥数人能闻达天下;渴求并致力于名扬江湖的,也是少数;更多的,不过是些平常人,平常的本事,平常的想法。他们唯一的企盼,就是安安稳稳地走镖,踏踏实实地赚上个几两数钱的银子,勉强糊口,凑合养家。若是遇到强人劫镖,他们会拼命,甚至也会丧命。因为他们选择了这一行,或者,他们本就没有选择。 这就是江湖,镖师的江湖。 戚嵩也曾是这类人。他曾是,而如今不再是了。如今他有着自己的抱负,有着自己的雄心壮志。他不动声色地问道:“敢问兄台名号?” “常德志。”那人破刀一横,志气满满。 陈轩宇没听过常德志这名字,但看此人这副尊容,怎也不像是“得志”的模样。戚嵩在江湖上闯荡多年,当然明白“人不可貌相”的道理,况且对方单枪匹马面对他们人多势众却毫无惧色,想来不是什么易与之辈。他留意到常德志腰间别着一片竹叶,更是心中打鼓。那片竹叶青翠欲滴,但在戚嵩看来,如同判官的夺命符。他的语气中多了几分忐忑:“不知常兄与竹林帮常帮主怎么称呼?敝镖局对贵帮向来景仰,从不敢有失礼得罪之处……” “什么长帮主短帮主的?”常德志不待戚嵩说完,不耐地打断道,“老子没工夫跟你盘道,亮家伙吧!” 戚嵩老成持重,没有冒然出手。而叶斌年轻气盛,已然按捺不住,出言喝道:“先试过我的剑!”话音未落,他已翻身下马,一步抢上,身随剑至。一纵一跃间未必有多迅捷,但干净利落。常德志滑步向侧,避开剑锋,呼地还了一刀,斩向叶斌肩头。叶斌一矮身向前窜去,自常德志袖底钻过,回削一剑,径取对方背心。常德志兵行险招,全不顾叶斌这一剑,反手抡刀,横劈对方腰肋。 叶斌不想对方全然不顾自身安危,出手竟似搏命一般,不由心中生怯,翻身后跃。待得刀锋掠过,叶斌才敢飞身上前,长剑挑出,呈三分攻势,留七分余地;而常德志顶肘横刀,搠向长剑,却是运足了力。怎料叶斌一剑竟是虚晃,待常德志反应过来,已收势不及;叶斌左腿横扫,正中膝弯。常德志踉踉跄跄跌出数步,方才拿桩站稳。他虽输了一招,仍不惧不馁,挺刀再上,与叶斌激斗开来。 二人刀来剑去拆了数招。平顺镖局众人再不复如临大敌的样子,甚至说有笑起来。就连戚嵩也舒展了眉头,大感心安。陈轩宇更是大感失望,本期待这二人间会有一场大战,怎料竟是这般光景。在他看来,常德志的武功,用“人如其貌”来形容倒也恰如其分,亦或许,他的相貌比起武功,还要俊了几分;至于叶斌,剑法虽属上乘,但修为尚浅,使将出来华而不实,快而不稳,与江婉月口中的“剑法高超的少年英豪”相差甚远。 陈轩宇看得无趣,向狄秋问道:“狄大哥,刚才戚大叔说到什么竹林帮,好像颇有些忌讳。那竹林帮是什么来头?” 狄秋只是“嗯”了一声,陈轩宇更无趣了。好在江婉月回答了这个问题,“江湖中最大的绿林帮派。绿林你知道吧?” “打家劫舍的强人。”陈轩宇指了指常德志继续道,“这位仁兄不正是他们的人么?” “绿林帮会,都有各自的规矩,说了你也不懂。总之,那常德志不是竹林帮的人。”江婉月别了别发钗说道。 陈轩宇更好奇了,又问道:“那竹林帮的帮主也是姓常?” “常德胜,江湖中鼎鼎大名的人物。”江婉月倒是耐心。 “常德胜,常德志,听这名字就知道,明显是两兄弟嘛。”陈轩宇笑道。 江婉月摇头笑笑,再不说话。陈轩宇讨了个没趣,转头看向打斗的二人。 叶斌早已看出常德志的武功大不如己,少了顾虑,越打越是顺手,高跃低蹿,攻势渐涨;而常德志已是力渐衰竭,原先尚能勉力支撑,此时已是应接不暇,破绽连连。他回刀护住左翼,右侧门户大开。叶斌看清,“着!”地一声叱,手腕轻挑,长剑自右杀至,正中常德志手臂,鲜血长流。 叶斌一招得手,气势更盛,精妙剑招滚滚而出。陈轩宇不禁心中暗赞,此人却非自己先前所想那般中看不中用,这几招劲力收发拿捏地恰到好处,换做自己应对起来也绝不容易。至于常德志,更是全然辨不出虚实来去,只觉剑光闪闪,看得头昏脑涨。 片刻功夫,常德志连中数剑,眼前一黑,向前跪倒而去。常德志一发狠,蓦地单刀称地,滚跌在地,鲜血沾了尘泥,满身皆是,更显得他的神情狰狞可怖。他深吸一口气,却提不起力,瘫坐在地。 “平顺镖局,不是你能动的。”叶斌冷声说了一句。他看着常德志,静静地看着,眼神中有冷漠,有嘲弄,有不屑。这是胜者居高临下的姿态。 镖师与绿林,如同一枚铜钱的两面,不论如何翻转,终是对立的。 叶斌傲然转身,昂首阔步。他太年轻,年轻得忽略了身后的危险。成长往往要付出代价。 常德志挣扎着站起身来,追上叶斌,斩出一刀,带着恨,带着痛。 “斌儿小心。”戚嵩急声喝道。 常德志收起了刀,挥出了拳。一拳狠狠打在叶斌背上。叶斌只觉背后一阵剧痛,飞跌出去,咳出一口血痰。他困惑、愤怒、羞耻。 常德志一刀劈了上去,虎虎生风。 看着常德志的刀,叶斌出剑。他感到心中有种难以言说的平静,不再有困惑、愤怒、羞耻,甚至什么都感觉不到…… 一年前。 “把我当成敌人,出手。”严庄不着喜怒。 叶斌诚惶诚恐地摇头。 “出手。” 叶斌咬牙,出剑。他从心里敬畏着严庄。正是此人,改变了平顺镖局,改变了叶斌的人生轨迹。这一剑很快,很厉。从前他连想都不敢想。他欣喜,激动。 而严庄倏然伸出两指,将叶斌引以为豪的一剑夹在指尖,纹丝不动,稳如磐石。他失望地问道:“我是怎么教你的?” 叶斌认真答道:“剑始于身,无眼耳鼻舌身意;剑行于念,无色香声味触法;剑出于心,以眼界至意识界十八届皆空。” “什么是‘空’?” 叶斌若有所悟地问道:“严二叔的意思,出招之时心如止水吧。” 严庄摇头道:“无蕴剑法,五蕴无心。既然无心,又何所谓心如止水。” 叶斌似懂非懂。 剑光盖过了晚霞。 常德志倒地。 戚嵩大感欣慰,频频点头;江婉月美目中异彩连连;一众镖师彩声如雷。 而叶斌对周遭的一切恍若未觉,他沉浸在此刻这奇妙的平静中。此刻他比往常看得更明,听得更敏,感觉得更清楚。他只盼能留住这种感觉,但这种感觉愈来愈淡。 至于常德志,又有谁还在意?平顺镖局的一行车众,辚辚萧萧,伴着夕阳渐行渐远。 常德志痛苦,屈辱。他没有流泪,因为他看到面前有个青年端详着自己。男人不在人前流泪。 “臭小子,要么杀了我,要么滚。”常德志冷声道。 “我为什么要杀你?又为什么要滚?”自然是陈轩宇,他觉得常德志的话莫名其妙,就像常德志觉得他也一样。 “那你想怎么着?”常德志不禁来气。 “救你啊。”陈轩宇理所当然地答道,“你受的是外伤,不轻,也不重。”他又胡乱吹嘘道:“药到病除,手到擒来。你别不信,上好的金疮药。”他说着,摸向怀中,却寻不到。他恍然地拍了拍脑门,讪讪笑道:“在包裹里,稍等啊。” 常德志无奈,看着陈轩宇从行囊中取出个小瓷瓶,又见他捋起左袖,拔剑,在臂上拉出一道口子,血汨汨流出。常德志愕然,忍不住问道:“你这是干什么?” 陈轩宇笑道:“心里有点过意不去。最后那一剑,我本想相救的,但看得太入神了……而且我也没那本事。再说也试试这药效。”伤药是吴盛配置的,灵药。陈轩宇挑了些药粉,涂在伤口上,瞬时只感一阵清凉,疼痛顿轻,只有些许麻痒,想要轻轻搔挠。 他向常德志笑道:“忍着点,别叫。”常德志哼了一声,不予理睬。陈轩宇边上着药边说道:“从背后出手偷袭,这行径不大见得光。” “你很不耻吧?” “有点,”陈轩宇也不说什么冠冕堂皇的话,“但你收刀出拳,也没那么碍眼了。” 常德志沉默了片刻,缓缓说道:“当时看着他的眼神,就忍不住出手。”他身在绿林,虽说同样是做没本钱的买卖,劫财,杀人,但绿林不是盗贼,不是匪寇,他们有自己的规矩:不牵连无辜之人,不欺凌女流之辈,不沾染红白之财……也不在暗处偷袭。 常德志不愿多说,好在陈轩宇也没有追问。 “你武功不济,身子骨倒也硬朗。”陈轩宇上完了药,除下了自己的长衫,“你这件衣服脏烂地不成模样了,我这身你就凑合着穿吧。我包袱里倒是有件新衣裳,可那是我娘亲手缝制的,不好给你,见谅。这匹骡子也留给吧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你又流了这么多血。好了,后会有期。” 常德志听着陈轩宇絮絮叨叨着,有些好气,有些好笑,更有感动。 刚走出不远,陈轩宇又折了回来,“差点忘了,这伤药也留给你。” “不敢受。”常德志拒绝道。 “就你这身手,都敢单枪匹马劫人家镖,倒不敢收下一瓶药?再说,这东西我用不大上,你就不一样了。你干这行,手上功夫又那么潮。有备无患。再会!” 常德志看着陈轩宇的背影远去,消失在夕阳中。 夕阳如血,如官道上残留的点点鲜血。? 第二十七章飘香院内 平顺镖局的车马已行了十多里路,远远能望到永泰门的轮廓。 永泰门是大同府南城门。自大明建国,北境瓦剌频频入犯。大同府是北部重镇,屏全晋而拱神京,城墙修筑得牢固宏伟,蔚为壮观。 叶斌与江婉月并坐于车上。他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温暖而柔软,他的心跳得很快。江婉月轻轻地抽动了下,却未能挣开,也就任由叶斌握着。戚嵩看到这一幕,笑着摇摇头;狄秋也看到这一幕,无动于衷。 叶斌对江婉月的心思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唯独江婉月恍若不知。她当然不是真的不知道——只是装作不知道。这是女人的天赋,女人能敏锐地觉出男人的心意,从男人看自己的眼神,不经意的动作,说话的语气。她们更大的天赋在于装傻,自然而然地装作她们并不知晓男人们的心意,且能将分寸拿捏地恰到好处,傻得或许正如男人们希望的那样,不多也不少。 而对于男人,只有少数在男女相处之道天分异禀的也是经过情场千般历练而百折不挠的,才能恰如其分地装作自己并不知道女人们在装傻。这些佼佼者,往往不做暴烈醉人的进攻,而是细水长流般逐渐地渗透与积淀,隔着那层薄如蝉翼的轻纱——由女人的装傻与男人装作不知道女人的装傻交织而成。这暧昧的轻纱,亦或说轻纱般的暧昧,让那些佼佼者们既享受,又无可奈何;直到这轻纱因承不住日积月累地水滴石穿而破裂消解,终令早已彼此心知肚明而依旧装傻充愣的男女双方能够坦诚相见。至于坦诚相见的结果,或如佼佼者所愿一般圆满——千百年来大多是大致相似的,心灵上坦诚相见继而身体上坦诚相见;亦或是不圆满的——各有各的缺憾,千般百态,不一而足,总之会为那些佼佼者或千锤百炼或千疮百孔的心上添上或浓墨重彩或轻描淡写的一笔。 叶斌犹豫了许久,鼓起勇气,张开臂去抱江婉月。 江婉月轻轻躲开,顺带着抽出了手。她歉然而认真地说道:“叶大哥的心意,我是明白的。” “那……”叶斌呐呐不知所言。他显然不是佼佼者。 江婉月轻声叙道:“我的身世,叶大哥也是知道的。”她拒绝地含蓄委婉,也拒绝得并不彻底。或是因她对叶斌有着些期待,尤其目睹了那一剑后。 “你放心,我定会取言啸轩性命为你报仇雪恨。”叶斌豪言道,信心满满。 江婉月点了点头,虽说她并未将叶斌的话当得太真。在她看来叶斌的雄心壮志无知,盲目,也很傻,却令她感动。她这样年纪的女子本就会为这样的傻而感动。 戚嵩咳嗽一声,向车上的二人笑道:“我有些话想和斌儿说。”江婉月脸上微微一红,知趣地退开。叶斌多少有些不快,但也不好说些什么。戚嵩问道:“挨了那贼人一掌,身子还好?” 叶斌答道:“劳三叔记挂,那种货色还伤不了我。只是那一剑,想是消耗太大,仍觉得有些脱力。” 戚嵩赞叹道:“那一剑的境界,三叔是远远不及了,往后镖局的担子要落在你肩上。”他停顿片刻,继续道:“三叔这话不大好听。色字头上一把刀,千万别为了女人误了前程。” “她不是那种女人。”叶斌辩解道。这是出于对心仪女人的回护,还是愚蠢的自尊心作祟? 戚嵩摇头道:“我说的不是她的性情,而是她的身世。咱们眼中的江湖,和她接触的是不同的。” 叶斌沉默,无言以对。良久,他缓缓开口:“可我真的喜欢她。” “你觉得你严二叔武功如何?”戚嵩问了个看似不相关的问题。 叶斌毫不犹豫地答道:“深不可测。” 戚嵩点头道:“我与他相识四年了,至今也还这么觉得。他和我是不同世界的人。你和我不一样,你有天赋,又年轻,还有你严二叔悉心教导,往后前途不可限量。你要想得到她的心,甭想那些有的没的,今后加倍的勤修苦炼,让自己变强吧。” “多谢三叔。”叶斌诚挚地说道。他坚信自己能做到,至少此刻是的。 “那是平顺镖局的车。他们这一趟镖,不会太平。”说话的人站在城楼上,看着远处缓缓驶来的车众。他的眼神中透着沉稳老练,与二十出头的年纪不甚相符。 “我不明白你为何这么关注平顺镖局。”答话的人年纪相仿,一张国字脸面带风霜之色。他穿着皂衣高筒靴,腰间配着单刀,尺索和捕快的腰牌。他是大同府的捕头齐锋。“因为那位严庄,严镖头么?” “不只是。我总觉得平顺镖局没看上去那么简单。两年前我查过他们,人员、账目、行程、公文,没有丝毫问题。” 齐锋问道:“连你鹰眼神捕的得意门生都查不出问题?” 那是陆言。他摇头道:“也许是我多想了。但还有一种可能,没有问题,就是问题。再者平顺镖局的叶总镖头和四年前死的升隆镖局的上官总镖头交情不菲。” “都四年了。就算上官问剑的死并非言啸轩所为,也早就是无头悬案了,你何必追着不放?”齐锋不解道。 “有所为,有所不为。知不可为,而为之。”陆言说道,“你不也是么?” 齐锋沉默,“我的事不一样。你为我找的人,来了么?” “从我们山阴县到这,算算时辰,快了。你等了这么久,设了这个局,还耐不住这一时?” 齐锋冷声道:“正因为等得太久,再不想等下去了。你找的是什么人?” “一个少年,今年该十六还是十七了吧。我们四年前有过一面之缘。他叫陈轩宇。”陆言笑道,想起了当年。 “一面之缘?!你知道我等这个机会,等了多久么?”齐锋想不到陆言竟会如此草率对待。他压抑着怒火,对方若不是陆言,他或许已拔刀相向。 “放心,我看人很准。你要钓的鱼,此人是最好的饵。”陆言心平气和地解释道,“至于如何将这饵挂在钩上……”他附在齐锋耳边说了一句。 “就这么简单?”齐锋兀自怀疑道。 “就这么简单。”陆言信誓旦旦。 “你和那陈轩宇有什么仇?”齐锋问道。 “没有。我很喜欢他,而且教他武功的前辈对我有恩。”陆言说道,“因为你不了解他,也就不理解我会这么做。他不仅不会怪我,或许还会感激我。” “感激你?他有病么?”齐峰冷笑道。 “有。”陆言答道,“而且这病没得治。” “什么病?” “没事闲得,吃饱撑得。”陆言笑道。 齐锋也笑了。“此刻大同府里还有一位这样的主儿。 陆言说道,“我知道你说的是谁。那位仁兄,成不了你的饵。” “我没那本事,也没那胆子,”齐锋苦笑,“只求那家伙别心血来潮地坏我的事……我为他供三柱高香,八柱也成。” “来了!”齐锋沿着陆言所指看去,看到,陈轩宇,优哉游哉地,溜达着,像匹骡子一样。 陆言摇头笑道:“我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愧疚。等他到了京城,我为他摆酒。” 齐锋淡淡说道:“他能留着命到京城么?” “拭目以待。”陆言笑道,“虽是我拉他下水,可毕竟是为你办事。不然你考虑下,撮合鱼饵和钓鱼饵的饵吧。” “事办成再说。” “好了,我的事已了,要连夜赶回京了,还有很多事要查。别忘了帮我打听言啸轩前辈的踪迹,越详细越好。”陆言摆了摆手,“再问一句,真的不打算来六扇门么?” “我若有命报了仇,会考虑的。”齐锋的手握在刀柄上,他的手在颤抖,是兴奋,还是恐惧?? 第二十八章飘香院内(二) 陈轩宇进了城。 他几年前曾来过大同,却没什么印象。此番到来只觉处处繁华。天色渐晚,但街道上来往行人车马仍是络绎不绝,店铺张灯结彩,传出阵阵伙计的吆喝,好生热闹。 他东游西逛了两条街,忽地有人,陌生人,径直走到身前,劈头盖脸地留下句莫名其妙的话,“去飘香院,会有事发生。” 于是陈轩宇就去了,不忘抱怨一句,“好歹告我怎么走啊,人生地不熟的。” 好在飘香院不难找,在临街街角,门口挂着两盏红灯笼,映着“飘香院”三字牌匾。待他走近,闻到由院里透过窗穿过门传来的阵阵香味,有酒香,有肉香,也有他说不太清道不太明只觉得松快快轻飘飘的香味,倒也真应和着“飘香”二字。他又听到店中传出阵阵莺歌燕啼,与自己肚子“咕噜噜”的响声相映成趣。 他也意识到这飘香院是什么地方。这种地方对他这岁数的青年多少有些诱惑;可他又觉得出入这种地方不大妥帖,也许是大不妥帖。他不禁怀疑刚才遇到的是不是这家店揽客的伙计。可他心里也清楚,是不是,他都会进去,尤其是看到门口的一幅对联后。上联“笑接江湖英雄客”,下联“喜迎天下风流心”。这一联写得平俗易懂,自有几分意境。书体是行草,笔走龙蛇,气冲霄汉,透着些潇洒疏狂。 他默默临摹了一遍。“就看看这飘香院里有什么江湖英雄吧。”他自言自语地着,进门。 门口的小厮吆喝了声“见客”,一个浓妆艳抹的妇人带着几个姑娘,莺莺燕燕地迎了上来。妇人自是飘香院的鸨母,情又亲切地招呼着:“公子快请进,别在门口受了风。” 陈轩宇手足无措。 鸨母扬着手中的丝巾,笑道:“公子看着有些眼生,头一次来我们飘香院?” “嗯。”陈轩宇应道,拉开了些距离,仍觉得不自在。 “一回生,次回熟,这里的姑娘个个色艺双绝,又会疼人。公子今天来了,就不会想走了。只是不知哪位姑娘这么有福能伺候公子,可要我介绍?” “成吧。”陈轩宇硬着头皮道。 “翠儿,来招呼公子进房去。”鸨母唤道。陈轩宇听到翠儿这名字,有点想家。翠儿约莫双十年纪,眉目含情,颇有几分姿色。她向陈轩宇盈盈行礼,道了声万福。 陈轩宇忙摆手道:“我在这大堂里坐坐就成。”他大致能猜到若和这姑娘独处一室会发生些什么——与她喝上几杯酒,听她唱上几首小曲,然后或许会发生些理所应当却又不该发生的事情。这绝非他所愿。他进这飘香院,一是好奇,再是想填饱肚子,还有便是冲着那副对联。至于别的什么,他既没有那心思,又没有那胆子。 鸨母听了,眼中闪过一丝不悦之色。见陈轩宇已然自顾自地落座,她拉过翠儿低声嘱咐了几句。“我看这小子手上该有几个闲钱,但不太像大富大贵的主。他九成九还是个雏,馋了来打打茶围。你得拉他一铺,敲上一笔。”她在风月场上摸爬滚打了不少年头,很有一套看人的本事。说罢,她对陈轩宇笑道:“公子可别拘谨,到了这就跟回家一样。” 那鸨母声音虽低,但陈轩宇内功已有根底,耳聪目明,听得一字不差,只是不明白这“打茶围”“拉铺”是什么意思。他懒得计较,道了声“劳驾”,却又不知该怎么称呼对方,叫“老鸨子”他不大愿意,叫“妈妈”他更不愿意,索性便省了,“上壶酒,两道菜,一碗面,大碗。” 鸨母应了声,招呼别人去了。翠儿挨着陈轩宇坐了下来,坐得很近。陈轩宇弄清了先前那说不清道不明的香味是女人的脂粉香味,可他此刻却觉得这香味有些呛鼻,不着痕迹地挪了挪位置。他四下望去,宽阔的大堂内仅摆着几张桌子,相距甚远,只有两桌坐着客人。一桌是个大腹便便的商贾,半秃了顶,已有八九分醉意,坐得摇摇晃晃的,手上不规不矩地正和身边的姑娘调笑着。陈轩宇撇了撇嘴。 另一桌坐的是齐锋,端详着陈轩宇。陈轩宇见他一把刀,一壶酒,不由心生亲近之意,比了个敬酒的姿势。齐锋默然地点了点头,没有举杯回应。 陈轩宇碰了个不大不小的钉子也不在意,饭菜端上桌来,专心致志地大嚼起来。两道小菜做得精巧别致,香气四溢,与飘香楼的名字倒是相得益彰。面是刀削面,很是筋道。他心无旁骛地吃着,一旁的翠儿心里多少有些不是滋味,娇声道:“公子贵姓?一个人吃喝不无聊么?” 陈轩宇咽下一口菜,囫囵答道:“免贵,姓陈。菜不错,吃得挺好。你怎么不动筷子?不合口味的话,想添什么自己点。”他既是装傻,也是真傻。 翠儿摇头微笑道:“小女为陈公子弹上一曲吧。”她取了琵琶,选了首《卜算子》,轻拨琴弦,唱道:“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这是首自抒身世之词,陈轩宇听得触动,不知不觉地放下碗筷。曲罢,他呐呐道:“若在下失言,还请姑娘莫怪。” “公子请讲。” “你……为什么会做这行当?” 翠儿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只是,谁又知道这笑容中有几分辛酸几分苦涩?她讲述了她的身世:早年间父亲重病,欠下了不少债。可父亲最终也没能治好,一命归西。家里没钱还债,将她卖进了青楼。这是个很俗套的故事——有过太多,所以俗套;也因为俗套,所以有过太多。但不容置疑的是,若非命运坎坷飘零,哪会有女子愿流落于风尘所,栖身于风月场?这些表面上穿金戴银欢声笑语的烟花女子,背后往往是一捧不为人说不为人知的红颜泪。 对于初涉江湖未经世事的陈轩宇来说,翠儿的经历太过悲惨了些。可他也无力相助,只能在会账时多给几个银子。翠儿不愿滞在这气氛中,于是问道:“公子可有想听的曲子?” “倒是有一首,我记得几句,不知道姑娘会不会唱。”陈轩宇清了清嗓子,哼唱道:“君不忆长安道,燕子飞时天涯芳草。君不念明月遥,浊酒一杯心字香烧。君不闻风萧萧,青山隐隐秋水迢迢;君不见寒雪飘,华发早生痴想年少……”? 第二十九章飘香院内(三) 这段词未必差到哪去,也说不上多好,若不是吴盛唱过,陈轩宇也不会记得。 翠儿没听过,听了也没什么感触——当然也因陈轩宇唱得不怎么样。她身处这青楼红馆,听过、也唱过太多的情词爱曲;见证过、经历过太多的悲欢离合。她爱过,也伤过,没那么轻易被打动。至于此类词曲,引经博典或有优劣之别,遣词用句或有高下之分,却不那么重要——对于作者也好听者也罢,只要能打动自己的,就是好的;只有能打动自己的,才是好的。 陈轩宇没有想听的曲,却有想问的话。“翠儿…姑娘,你可知门口那幅对联是谁写的?”笑接江湖英雄客,喜迎天下风流心。 “一年多前妈妈请人写的,”翠儿答道,“是位年轻的书生公子,很招人喜欢,几个姐妹至今还惦记着呢。妈妈花了一百两银子,当时觉得讨了大便宜似的,可现在却很是后悔。” “这是为何?”陈轩宇奇道。 翠儿笑道:“听说如今再请那位公子写一幅联,只消十几两银子就够了。” 陈轩宇更觉有趣,可惜再问下去翠儿也知之不详,只得悻悻作罢。他又问了第二个问题:“左边桌坐的那位是什么人?”此刻齐锋身边多了位客人,带着面轻纱挡住大半边脸。 翠儿瞟了一眼说道:“那是齐锋齐捕头,他旁边那姑娘我不认得。” 陈轩宇稍加留意,也意识到那客人是女扮男装,而且扮得并不高明。或许是因她的身材太纤巧,仪态太优雅。陈轩宇忍俊不禁。“怎会有男人生得这般白嫩?”他说错了话,错得不知重不重,但很离谱——女人的心眼有时小得如同文人的笔杆。不要在一个女人面前夸赞另一个女人。 翠儿哼了一声。陈轩宇反应过来,他未必算得上天赋异禀的佼佼者,却也明白翠儿不悦的缘由,于是补上一句,虽不情愿也有些违心却是此时此刻该说的话。“像翠儿姑娘似的。”可惜他的脸皮比起大同府的城墙还是薄上些许,说出口后暗自腹诽,又转而问道:“齐捕头是公门中人,怎么还来这里?” 这一句话哄得翠儿芳心颇悦,“来这里的官宦人家多了去了,也属他们最难伺候。至于齐捕头,他到这来从不冶游玩乐,只是隔几日会来坐坐,确保无人赖账滋事。”说到这里,翠儿压低了声音:“妈妈每月都会给齐捕头不少银子呢。齐捕头的本事大的很,抓过好几个大盗,大同府里的风吹草动没有能瞒得过他的。听说他本能进六扇门的,但他手头不检点,收了不少不干净的银子……” 说了几搭话。翠儿问道:“公子晚上可要留宿,翠儿会好好服侍的。” 陈轩宇吓得一激灵,口中的面险些喷了出来,赶忙道:“不不……我吃完就走……” 陈轩宇想唤鸨母先结了账。鸨母并没理会他而是到楼梯口,迎着正从楼上摇摇晃晃走下来的公子哥。那公子左拥右抱,环围燕绕,好不逍遥自在。他身后跟着个随从,也搂着个姑娘。 “薛公子这就走了?恁得狠心,让巧儿和春香独守空闺?”鸨母笑道。 那薛公子没好气地答道:“你当我想呢!会试将近,家里管得严,不让我在外头眠花宿柳。以本公子这才学,用得着像那些穷酸书生那般寒窗苦读?笑话!”他瞥了陈轩宇一眼,不屑地摇了摇头。他见陈轩宇没有理会,只道怕了,一只手在左首的女子腰上捏了一把,得意道:“巧儿你说是不是?”直惹得那女子咯咯娇笑:“那当然!公子高中后可别忘了人家才是。” 薛公子更志得意满,“等本公子高中回来,收了你俩填房!”他又对鸨母说道:“我过两天启程赴京,这段日子两位姑娘你可好好伺候着。” 鸨母谄笑道:“哪儿敢怠慢了,我们飘香院出了状元夫人,烧香供着还来不及呢!” 陈轩宇摇头叹道:“伤风败俗。”他既没有压低声音避免薛公子听到,又没有提高声音刻意令薛公子听到。 薛公子面色不善。鸨母脸上的笑容僵住了,琢磨着该说些什么圆了这场子,又该怎么把那臭小子轰走,免得波及到她这飘香院。翠儿神色担忧,偷偷拉了拉陈轩宇的袖子,暗暗使了个眼色。陈轩宇回应着眨了眨眼,虽不知翠儿是担心他的安危,还是怕自己受到牵连。 令陈轩宇所料未及的是,薛公子并没来找自己麻烦,而是在旁桌停步,与齐锋寒暄着。齐锋不擅长亦不喜欢寒暄,应付了两句敷衍了事。薛公子仍没有走的意思,手撑在桌上,他醉得不轻。他虽醉,人却不老,称不上醉翁;他的心意不在酒,当然也不在山水之间,而是女色——齐锋身边的少女。薛公子不愧是风月场中的老手,一眼便看出少女是扮的男装;他或是也看得出她是难得的佳人尤物。 “这位姑娘很是眼熟,我们见过吧?”薛公子的开场白很是俗套。他是风月场中的老手,却非情场。 少女没理睬他,别过头去。 薛公子不仅未着恼,反倒添了几分兴致。他斟了杯酒,说了句有些水平的情话,“看你一眼,浑若再梦中;喝一口酒,梦又醒了。梦里梦外,你让我朦朦胧胧,恍恍惚惚……”他伸手,摘向少女的面纱。 “自重。”齐捕头冷冷道了一声,却没有阻止。 薛公子不予理睬,他手伸至半途,忽觉后脑一阵剧痛,不由自主地向前栽去。那女子见薛公子倒向自己,眉头微皱,缩手撤肩,抽了把空椅子,右掌画弧蓄力,掌缘在椅背上一推,不偏不倚地撞在薛公子腰间,不轻不重地消了薛公子前跌的力道。 薛公子站直了身子,他弄明白了砸在自己后脑的是一只酒杯。他四下看去,目光锁在陈轩宇身上。 酒杯也确是陈轩宇掷的。他多少有些好奇,那女子面纱之下究竟是怎样的容颜;也恶趣味地想着,若是那女子长得貌似无盐惨不忍睹,会不会吓得那薛公子把喝得酒出来。可他看不惯薛公子这德性,掷出了酒杯。随后他看到那姑娘出手应对,着实吃了一惊。那姑娘应对的一招,是上乘的小巧功夫,三五个薛公子都能随手收拾了,自己倒是多此一举。他挠了挠头,笑了起来,“不好意思,手滑了。” 薛公子气势汹汹地走了过去,脚下一踉跄,撞到了个端茶的伙计。他怒火更盛,狠狠一拳砸在那伙计脸上。伙计惨叫倒地,头磕到了楼梯角上,鲜血直流。打翻的滚烫茶水溅在他身上,脸上、手上。伙计叫得更惨了,痛苦、恐惧。他连滚带爬地跪在薛公子身前,捣蒜似的磕着头。“小的瞎了狗眼,挡了公子的路。薛公子您大人大量,饶了小的这回。”他用烫伤的手狠狠抽打着通红的脸,痛得牙关紧咬,却顾不得自己的伤势。他自己也觉得,薛公子那身衣衫比他的伤、甚至他的命更来得重要。他不会去想,是薛公子撞到他身上,还是他挡了薛公子的路。这原本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薛公子与他的身份,云泥之别。 楼下这番闹腾引得不少客人和姑娘出屋看个究竟。胆小的客人怕招惹事端,悄悄会了银子走了;有些胆大的留下瞧个热闹。却没有人为那伙计鸣不平。事不关己便高高挂起,谁会为人微言轻的伙计去得罪有权有势的薛公子? 何况这种事他们早已司空见惯。他们自己也常常扮演着薛公子的角色。 陈轩宇上前,温言道:“放心,没多大事,别怕。我去给你打盆水冲冲,将养两天就好了。”可那伙计看陈轩宇如同阎王派来拘命的阴差,惊恐地躲着,嘶哑地吼道:“你…你走,走远点!” 陈轩宇一怔之下,冲着伙计骂道:“滚!狗咬吕洞宾!”他一把推在伙计胸口,推得他一个趔趄。 那伙计嘟囔着骂了一句,偷偷瞥了眼薛公子,见薛公子没有留难自己的意思,松了口气,踉跄地、小步地、轻轻地、飞速地逃了开去。 陈轩宇看着薛公子,从头到脚,从脚到头,都令他生厌,“那个…什么什么东西的,哦,薛公子,你是这科的举人?” “这时候了想巴结我?晚了!”薛公子恶狠狠地。 “我想说的是,”陈轩宇摇头笑道,“跟你同科,真令人作呕。”?? 第三十章飘香院内(四) 薛公子再也按捺不住怒火,吼道:“赵辰,给我废了这小子。” 赵辰是他身后的随从,无话,动手。“真不是君子,动手不动口。”陈轩宇想着。他料想此人是猪仗狗势平日里为祸乡里横行霸道的货色,也没放在心上。可二人一攻一避一个照面,倒让陈轩宇小小吃了一惊,想不到此人真有几分功夫。 赵辰双手连出,拳指卷曲,成虎爪之型,向陈轩宇袭去。陈轩宇认得是虎爪拳,本欲侧身沉肩跨步,举手格开,忽地灵机一动,想到个妙主意,大感得意,竟忍不住笑了起来。可他未及动作,赵辰双掌已然及身,仓促间略显狼狈地避了开去。 薛公子正欲叫好,可不待他开口,陈轩宇已欺上身来,将他手臂一扭,扣在背后。赵辰次招将至,陈轩宇只是手上稍稍用力,而薛公子吃痛不过,不由自主地挪动脚步,正挡在赵辰拳路之上。赵辰一惊之下慌忙变招,好在他收力及时,未伤到薛公子,却也惊出一身冷汗。紧接着他虚晃一掌,滑步至陈轩宇身侧,欲绕过薛公子进招。陈轩宇已然识破,脚下微动,又依样画葫芦地将薛公子一带,正夹在自己与赵辰中间,不得不迫使赵辰收招。 赵辰上跃低窜,一套虎爪拳颇具功力,如同猛虎下山。可这只猛虎刚下了山却屡屡碰壁。他每一招每一式,不论是左击还是右打,陈轩宇总能摆布得薛公子恰到好处地挡在身前。阻挡他的若非是薛公子,赵辰不用也不会顾忌那人的安危死活,可偏生是薛公子,令他投鼠忌器,变换了几路拳法仍旧毫无建树。 陈轩宇从容不迫,好整以暇;而赵辰急躁地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仓惶地如同没头的苍蝇。这二人与其说是在比武厮杀,倒更像是在同台唱戏,尤其是伴着提线木偶般的薛公子,或长或短时高时低地痛呼哀嚎。 “你他妈敢不敢正儿八经地和我打?别跟缩头乌龟似的怂着!”赵辰再也受不了这窝囊气,怒喝道。他这比喻倒也形象。 “就如你所愿。”陈轩宇笑道,双手一撑,将“龟壳”薛公子向赵辰推去。赵辰忙抢上一步,扶稳薛公子,却见陈轩宇已闪至自己身后,暗叫不妙,应变不及,后臀不轻不重地挨了一脚。 “你他妈找死。”赵辰怒骂,抽出兵刃。他使刀,金背大刀。挨了那一脚,他虽未受伤,但在大庭广众下颜面尽失。他恨极。 陈轩宇仍是空手相斗。他并非有信心有把握以双拳敌白刃,事实上他看着面前明晃晃的大刀心里也发怵,怵得厉害;他只是大意地将长剑与包袱系在一起,无暇取出。他不识得赵辰刀法路数,不敢迎接,展开身法,迂回游走。好在厅中算不得太空旷,有些桌桌椅椅相隔,还有薛公子这个肉盾。 可薛公子也不傻,至少此刻没有打肿脸充胖子继续摆他公子爷的谱,而是连滚带爬地缩到一角,反复确认不会被波及后,才扯着嗓子为赵辰助威起来。也有些客人,老老少少的,跟着附和。衬得这飘香院另有一番风味。 陈轩宇身法小巧灵动,闪转腾挪间潇洒飘逸;赵辰刀法大开大阖,一柄长刀虎虎生风,虽招招抢攻,却也一时奈对方不得。 “好刀法,真让人大开眼界!”“也只有薛公子,方能有这等龙精虎猛的侍从。” 赵辰听着这些人为他叫好,气力更长,跨前一步,双手并持大刀,凝运劲力,当头劈下。陈轩宇不清楚自己是否有本事硬接这一刀,但他至少清楚自己没胆子或者有脑子,不会蛮上。他随手抄起一把椅子向赵辰甩去,手在桌上一撑往一侧跃开。 赵辰这一刀所向披靡,无坚不摧——至少对于那张椅子,是的。那张可怜的椅子四分五裂,一只椅脚激飞而出,不偏不倚地砸在更可怜的薛公子额头上。 一声闷响,薛公子应声倒地,竟尔晕了过去。 可惜陈轩宇完好无损。 此刻的赵辰杀心正烈,顾不得薛公子,直向陈轩宇追去,刀光又起。 齐捕头看着赵辰,淡淡道:“赵辰,金背大刀,三才盈损刀法……嘿,姓薛的这回是引狼入室了。” 身旁的少女不解道:“师兄在说什么呢?” “没什么大不了的。”齐锋微笑道,“倒是这小子,你怎么看?” “武功不错,尤其是轻功。他变换了三种轻功身法,少林的‘草上飞’,太行派的‘苦寒行’,还有一种我不认得。” “‘逍遥步’。很罕见。而且他三种轻功都有些功底。”齐捕头道。 “可惜他的人品…”那少女继续道,“他掷酒杯助我,本以为有些侠肝义胆呢,谁知他对那伙计……”她说着摇了摇头。 “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齐捕头笑道。 “我哪儿有说错?”她微微皱眉,不喜欢这称呼。 “起先那小子想帮伙计,可伙计却怕得很。他怕什么?”齐锋循序渐进地启发道。 少女想了想,“怕薛公子迁怒。就算这样,也不该动手推搡啊。” “他那一推,有猫腻的。”齐锋笑道。 那女子仔细地回想,却不明所以,茫然地摇了摇头。 “他先出手成拳,可触到那伙计身上又化拳为掌。他手里藏着银子。”齐捕头笑道。 “师兄是说,他推那一把,是做给那薛公子看,也给伙计塞了些银子?”她也反应过来。 “我在公门这些年,不是白混的。这点伎俩还看得出。”齐捕头笑道,“这小子心肠不错,心思活泛,功夫也差强人意。难怪……”他说到这里,住了口。 “师兄约我到这地方,不只是一叙契阔这么简单吧。”少女淡淡说道。 “我不想骗你,也不便多说。”齐锋点了点头。 “无妨。但最好不要有下次了。”少女微笑道。她取了两锭银子,二十两的元宝,“这银子一锭给那伙计,另外的帮那位公子结了酒钱吧。” “好说。” “他叫什么?” “陈轩宇。” “师兄多保重。”她行了个礼,盈盈离去。 刀来拳往,飘香院内热火朝天。 鸨母向齐锋央求道:“齐大捕头行行好吧,他俩再这么闹下去,非把我这飘香院拆了。” “放心吧。” 鸨母脸上仍挂着笑,比哭还难看,心中暗道:“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就算出不了人命,打坏的桌椅瓶罐,也不用你掏银子。” 齐锋递给鸨母一锭元宝,“这是给那伙计的,一毫一厘不能少。” 鸨母应了,暗自祈祷着。此刻她的祈祷,比在佛像前,虔诚得多。 此刻陈轩宇已将赵辰的刀法摸出个七七八八,顾忌全消,已是攻多守少,以一双肉掌逼得赵辰且战且退。陈轩宇忽地抢到桌旁,抄起个碗向赵辰丢去,碗里还有几条片面,吃剩的刀削面。赵辰反手一撩,劈碎了碗,却溅得一脸面汤,又滑又腻,不觉闭上了眼。陈轩宇纵身而上,接连两记手刀,劈在赵辰膻中气海。赵辰再提不上气,长刀“哐当”一声掉落在地,无力再战。 “你是要走,还是留下和我喝一杯?”陈轩宇从容笑道,指了指依旧人事不省的薛公子,“别忘了这家伙。” “你给我等着。”赵辰咬着牙,眼中似是要龇出血来。他背上薛公子,恨恨地,灰溜溜地离去。 陈轩宇目光扫过那些看客。不知是哪位脸皮厚地先开口奉承了句,随着又有人附和起来:“少侠好功夫,真让人大开眼界。”“形容那恶奴的话怎能用在少侠身上,太失礼了。”“少侠路见不平,惩恶扬善,真让人佩服!”“还请少侠赏脸,酒钱算在我账上好了!”…… “哪位说的要请客?”陈轩宇问道。 一人颤颤巍巍地上前一步,忐忑不安。 “谢了。”陈轩宇笑道,洋洋洒洒地走出这飘香院。 春夜微凉,陈轩宇走在清冷的街道上。回首看去,飘香院门前的那幅对联又映入眼中。 “联中写的‘英雄’怕是和那些人口中‘少侠’别无二致吧。”他叹了口气。? 第三十一章城内见闻 次日。 晴。宜出行,忌破土。 天色尚早,街边商铺刚下板,上门的客人零零散散的,像天上的云。陈轩宇逛了些时候,备好上路的干粮,三张饼,一条肉干。 他路过了一家兵器铺,想着买把剑。他自己的剑是一年前找县里的铁匠打的,剑身已磨得到处是划痕,刃上也有了几处豁口。可店里卖的多是镶翠带穗的文剑,附庸风雅地配饰还好,真要与人交手怕是三五合下来就断了刃。倒是有两三把看得顺眼用着顺手的,老板漫天要价陈轩宇坐地还钱,最终还是作罢。他身上有二十八九两的盘缠,应付一路上京的吃喝用度,还要在京城盘桓段日子,虽不至于拮据,但也不太宽裕。 他又在路口的书摊停了脚步,想添上两本书好在路上打磨些时光。老板招呼着:“我这里上至经史子集百家之言,下说山水风物诗词话本 ,不知道公子想要什么书?” “有《搜神记》么?”陈轩宇见那老板摇头,又问,“那《稽神录》呢?” “也没有。”老板尴尬地笑了笑。 “这也没有那也没有,还卖什么书?”陈轩宇调侃道。 老板哼了一声,取出个精致的木匣,小心翼翼地打开。陈轩宇来了兴致,但看到匣中的书是《汉书》,失望之情形于颜色。 “这可是宋版的。”老板此时的语气带着些骄傲,也有些不屑。 “丢人了。”陈轩宇想着,却也不至于脸红。他多少知道这宋版《汉书》的价值——以物易物至少能抵得上一箩筐长剑。“收着吧,这书我买不起,买得起也不会买……且慢!” “没个几百两的免开尊口。”老板语中带刺。 “你垫匣子的那本是什么?”陈轩宇问道。那本书很是陈旧,纸张泛黄,一角像是浸过水,已卷了页;书名的墨迹褪了些,还能辨认《推 背 图》三字。此书相传是唐太宗年间,两位天相师所著,推衍国运、预测后世。“这本可是禁书啊。” “这……”老板慌了神,小心地四下张望,好在无人。 “放心,我不会报官的。”陈轩宇笑道,“说不定这会儿官府正缉拿我呢。” 老板听了更慌了,“你…少侠…可犯了什么事?” “小事。昨晚把一个姓薛的公子哥,和他的随从收拾了一顿。” “薛公子?!”老板惊诧道,随即恨恨地补上一句,“他也有今天。”他压低着声音说道:“今早听说薛公子昨晚被人教训了一顿,大快人心。想不到是少侠所为,为我,我们出了一口恶气。这本书算我一点心意,少侠请收下。还要别的什么书,尽管开口。” “岂敢,”陈轩宇稍有点不好意思,“你还有别的什么禁书么?” “没有,真没有了……”老板又是一激灵。 “那就算了,”陈轩宇笑道,“好书未必都会被禁;但被禁的,多半是好书。” 陈轩宇边走边翻着,见书中有写道:“阴阳和,化以正。坤顺而感……”他读了不禁一乐,心想:“写得倒像是武功秘籍呢。”他想得入神,忽地被人扯了一把,一怔之下缓过神来,见拉自己的是个农夫,一脸麻皮,竖眉鸡眼。那农夫粗声道:“兄弟走路小心着些,那边车来了。” 陈轩宇依言看去,十余丈外有一架马车。马是骏马,车是豪车。车夫的马鞭高高扬起,狠狠落下,将车赶得又快又急,在这熙来攘往的街道上。路人们无不慌忙避让,有人不满道:“奔丧么?” “说话小心着些,那是辛知府的车。”有人回应道。先前说话的人吓得一激灵,忙住了口。 正当时,街口忽地跑出个小童,看到疾驰的马车,吓得失了神,呆立原地。车夫慌忙勒紧缰绳,为时已晚……路人们掩面惊呼。陈轩宇纵身蹿出,他身法虽快,仍赶不及相救,心中一凉。倏忽间,一道黑芒闪出,伴着响亮的破空之声,向那小童掠去。那黑芒原是一条长鞭,卷在小童腰间,拽了回来。 路人们皆尽惊叹。陈轩宇看那出手之人,一身褐色布衣,肤色黝黑,更突显熊腰虎背的壮硕身材,从头到脚仿佛铜浇铁铸一般。他的面庞轮廓刚毅粗犷,像是锤凿雕砌而成,下颔微凸,唇似重枣,双目囧囧。真正令陈轩宇吃惊的是此人年纪或与他相仿,可这一手长鞭的功夫,实可谓是炉火纯青,令他自叹弗如。 马车停住,停在街心。那青年长鞭收回右袖,左手拿着块肉,五香驴肉,肥瘦适中。他咬上一口,满脸,陶醉,幸福。他喃喃自语着:“比保定府的驴肉少了些鲜味。不过佐料真棒,香,嗯,真他妈香!”周遭人们的议论声搅了他享受美食的兴致,他不悦地扫视四周,双眼透着股混不吝的嚣张气焰。“一个个的,都聚这儿干嘛,叽叽喳喳的,跟裹脚的老娘们儿似的,都给老子滚!”他呵斥着,长鞭甩动一视同仁,周遭男女老幼盖莫能免。众人一窝蜂地散去,原本此起彼伏的赞叹声化成了渐渐远去的咒骂声。 陈轩宇当然没有走,也只有他还留着。他觉得这青年实在是有趣,侠义的心肠,蛮横的做派,高强的武功,还有他的兵刃,鞭,软鞭,长鞭。江湖中使鞭的多是有棱有节的硬鞭,秦家鞭、雷神鞭、水磨钢鞭、竹节鞭等。至于使软鞭的,陈轩宇当然头一次见,也从未听吴盛提起过。 青年闹出偌大的动静,拉车的骏马受了惊,挣脱了缰绳,向他奔去。青年又咬了口驴肉,好大一口,一边嚼着一边囫囵地自语,“驴肉香,马肉臭,打死不吃骡子肉。其实马肉不臭,但也不好吃,又老又酸。马儿啊马儿,你可他妈真走运。”他直面迎上前去,右手探出,抄在马颈上,那高头大马竟被掀飞离地,惊嘶一声。他手托在马腹上,令马稳稳地,轻轻地着地,纤尘未起。 这般怪力,比起那手登堂入室的长鞭功夫,更令陈轩宇咋舌。只见那青年一只大手轻柔地抚在马鬃上,“马儿乖,别闹。”那匹马竟不再发狂,还温顺地舔了舔他的手。青年得意地大笑着,一步一晃荡地走到车前,将那已吓得魂不守舍的车夫拎了起来,随手一扔,摔得车夫屁滚尿流。他向车中喝道:“车里的王八羔子,给老子滚出来。” 车中人不得不露面。车是知府的车,车里坐的却不是知府,是知府的师爷。师爷姓钱,也很有钱,至于钱是怎么来的,不好说,说不好,也不说为好。钱师爷面对着青年,色厉内荏地斥道:“你…你好大的胆子,竟敢毁了知府的车!” “知府?”青年嗤笑了声,“天下的知府比黄河里的王八还多,屁大点官,还拿上了?” 钱师爷又惊又怒又怕,无言以对。青年吃光了最后一口驴肉,意犹未尽地抹了抹嘴,憨憨地笑了,“再说,哪儿有什么车?”他一掌打在车上,只听“哗啦啦”一阵声响,马车散了架,雕花的红木窗支离破碎,几片残木飞出丈许,在地上旋转不止。 他又挥出一掌,拍向钱师爷。掌未至,钱师爷已晕了过去。 那获救的小童也受了惊吓,哇哇大哭着。青年从怀里又取出一包驴肠,听到哭声,不爽地骂道:“出息劲儿的!大老爷们儿的哭什么哭!” 青年勒马、砸车、训人,都看得陈轩宇大呼过瘾;当他向小童恶语相向时,陈轩宇忍不住戗道:“首先,她年纪还小,和‘大’与‘老’毫无关系;再者,她是个女娃,不是什么爷们。” 青年瞥了陈轩宇一眼,鼻孔朝天,下巴指地,“首先,她不小了。就算小,迟早会长大,会变老,怎么就没关系了?再说,女孩儿怎么就不能爷们儿了?还有,你他妈算老几?自己屁股上的屎擦干净没?就想着给别人挤疮……” 陈轩宇又气又乐,忽地想起陆老二,可陆老二的不可理喻比起此人来,如同萤火之光与日月争辉。青年拍了拍女童的头,安慰了句,如果这算得上是安慰,“喂,别哭了。” 那女童真止住了哭,更像是被吓的。她天真地看着面前的青年,她怯怯地问道:“那个…能给我吃点么?” “不能。”青年拒绝,斩钉截铁。看到女童嘴角下撇,他强忍着不耐,胡诌道:“这东西小孩不能吃,小女孩更不能吃,会打嗝,放臭屁,还会脸上长疮。呶,这个给你,喜欢什么自己去买。”他说着,塞给女童一块银子。 “不就是点驴肠么,恁得小气!”陈轩宇不屑道。他撕了块饼、一条肉干,递给女童。女童乖乖地谢了,欢欢喜喜地去了。 “你懂个屁!宁舍孩和娘,不舍驴板肠。”青年出口成脏,出口成章。 “你这么喜欢驴肉?” “仅次于狗肉。天上龙肉,地下驴肉。” “吃什么补什么。你倒补了一身又犟又倔的驴脾气。”陈轩宇笑道。 “你要皮痒,老子给你松快松快。”青年收起板肠,不再废话,手臂一圈,直直推出,打向陈轩宇。 “我还非得治治你这尥蹶子的毛病。”陈轩宇嘴上说得轻松,手上丝毫不敢怠慢。他见识到对手的怪力,也看得出这一掌劲力之强,摧枯拉朽。此刻陈轩宇少年气性压过了理智,不管三七二十一,不偷鸡,不取巧,不服,卯足了劲,正面迎上。陈轩宇不仅没能架开对手,反倒被震得踉跄退后。他呼出一口浊气,脚下一点,闪身游到青年身侧,一记手刀切出,斩向对方腰肋。青年不闪不避,生生受了一掌,冷笑了声,“搔痒么?” 陈轩宇苦笑。他见对手并未招架,怕伤了对手,虽收了几分力,也依旧劲势不凡。可这一掌打在青年肋下,对手毫发未损不说,自己倒震得掌缘隐隐生疼。 青年回过身,左掌随上,力从腰起,自胸背而继,双掌齐下,拍向陈轩宇。陈轩宇明白若与对手比拼气力,自己绝无半分胜机。他胸中生出一股豪气,亦或说傻气,再度直搠其锋,同样双掌并出。 四掌相交。青年掌势微缓,依旧势如破竹;而陈轩宇只觉一股巨力涌来,有如排山倒海一般难以抗衡。他明白若是再硬撑片刻,怕是双臂都会断折。他双臂微弯,借着对方掌力,双足一点,向后跃出。陈轩宇虽早有准备,可对手劲力雄浑仍远超他所料,只觉自己如同一只迎风而起的纸鸢,飘到街边。他手在一椽房檐上一搭一点,终卸净了力,稳稳落下。他苦笑,心中既惊且佩。 “嗯,不错。”那青年站在原地,又拿出了那包驴肠吃着,赞了一声。陈轩宇自认刚才自己应对之巧,时机之准,身法之妙,配得上这句赞誉,可他还是认为,对方只是在称赞手上那包驴板肠的味道。青年三下五除二吃得干干净净,抹了抹嘴,在身上一蹭,转身就走。 “这就走了?”陈轩宇意犹未尽。 青年没有停下脚步,“你要想挨揍,晌午,去一笑楼。” “好,君子一言。” “你算什么狗屁君子?”青年转过头来,不屑地问道。 “原本不算。但要和你比,当仁不让。”陈轩宇笑道,“不见不散。” 青年“呸”了一声,留下一个张狂的背影和一句张狂的话。 “老子吃完拍拍屁股就走,谁他妈跟你不见不散。”? 第三十二章城内见闻(二) 过了一刻钟的功夫,街上又热闹起来,一如往常。街中几片马车的残木碎屑,像是沉沙铁未销的折戟,证实此地不久之前曾生出些波澜。也有三三两两的商贾路人仍意犹未尽地说着那不知姓名的青年,或添油加醋地说着他是如何救下了女童,或口沫横飞地说着他是如何蛮横地驱赶了众人。 任凭人们怎么说,青年也听不到,听到也不会在意。人们也不过是图个热闹,当做茶余饭后的新鲜事。至于新鲜事的新鲜劲,至多挨不过一两天,就像吃的饭喝的茶,经了肠胃的洗涮,终将排遣干净。 自古以来皆是如此。人们对于历史,或者说对于发生过的事,只要不关乎于己,总是健忘的。 陈轩宇当然不能免俗。他也会将今日这微不足道的小插曲忘得一干二净,若非那青年的武功和性情,或许还有别的什么说不清的质素,吸引着他。于是他推迟启程上路的时辰,先赴了一笑楼之约再说——如果算得上是约的话。 此时距晌午仍有一个多时辰,陈轩宇无须再想该怎么打发,他看到了齐锋。齐锋一身辎衣,向陈轩宇招了招手。所谓辎衣,便是黑衣,代表着衙门里威望最高身手最好的捕快。可威望再高,功夫再好,也只是个捕快。 “我姓齐,齐锋,大同府的捕头。”齐锋说道。“昨晚在飘香院你闹得可不小。” “齐捕头是来拿我的?”陈轩宇挽了挽袖子,双手平伸,笑问道。 “不是。”齐锋头被陈轩宇逗得一乐,“想和你聊几句。可赏光?” “你选地,我做东。”陈轩宇答道。 齐锋点点头,“走着。” “去哪儿?” “一笑楼。” 一笑楼是大同府里数得上的酒楼,光是门口的那块匾就足显气派,金漆描的“一笑楼”三个大字,均匀瘦硬,正宗的柳体。两侧的门柱足有一丈多高,上面题的对联倒和飘香院有几分神似——香招天下客,味引洞中仙。 陈轩宇与齐锋临窗对坐。初春的阳光暖洋洋的,洒在店外的老杨树上,透过雕花的木窗在桌上画上斑斑驳驳的叶影——随着一阵微风轻巧地跳跃起来,似是也馋着桌上的一壶酒,两碟小吃。 酒是汾酒。两碟小吃一道筱面窝窝是齐锋推荐的,一道是五香驴肉自然是陈轩宇受了那青年的启发。陈轩宇夹了片驴肉,赞道:“这地方不错,”又加了一句,“比飘香院好多了。” 齐锋看着陈轩宇,欲言又止。 “齐捕头不喝一杯?”陈轩宇问道。 “想,但不能。”齐锋缓缓说道,“昨晚飘香院的那场闹剧,是我安排的。” “恐怕只有那位薛公子不知道吧。”陈轩宇笑道。 “你知道了?”齐锋多少有些意外。 “之前没细想,”陈轩宇答道,“刚在街上看到你的时候,也想通了。” “说说看。” “昨晚飘香院那姑娘,绝不是飘香院的姑娘,也不像是会去飘香院的姑娘。” “然后呢?”陈轩宇绕口令般的说词,齐锋好歹听明白了,笑着点了点头。 “以你齐捕头的本事,不难知道薛公子的动向。他几杯黄汤下肚,会对那位姑娘生出色心,也是预料之中的事。不过这么看,那姑娘长得该不错吧?”陈轩宇喝了口酒。比起驴肉来,酒只能算差强人意。他从包裹中取出自己的酒,父亲酿的竹叶青,陈酿。 齐锋笑道:“绝世佳人。但多说无益,让你徒增相思罢了。” “我犯不着。”陈轩宇摇头,接着说道:“薛公子调戏那姑娘,然后就是老掉牙的英雄救美的桥段,可怎么想这个‘英雄’也轮不到我来滥竽充数。再想想,昨晚我在街上,有个莫名其妙的家伙把我忽悠到飘香院,该是齐捕头的安排吧。我想这不是巧合,但齐捕头是怎么找上我的?” “佩服,”齐锋赞道,“一位朋友把你拉下水的。” “替我谢谢他。”陈轩宇笑道,“挺好玩的。” 齐锋无奈道:“此事还没有结束。之后你会有危险,甚至是性命之忧。” “那太好了,”陈轩宇兴奋地说道,“我还没玩过瘾呢!千万别告诉我,不然就没意思了。” 齐锋愕然,摇头叹息。“那朋友果然没看错你。但还是奉劝一句,江湖险恶,小心些。” “受教。” “还有一句话,”齐锋说道,“刚才毁了知府大人的车的那小子,和你有些像,一丘之貉。不过,最好不要和他有来往。” 陈轩宇笑了。 “这话说之前也知道会是白说,”齐锋也笑了,“再会。下次再见,如果你我都还有命,我请你喝酒。” 城北,薛府。 薛老爷经营着钱庄、当铺和古玩行,是山西省内屈指可数的富商。从这所宅院也能看出一二,五进的院子,屋宇堂皇;西边又开出块地,修了座园子。 此刻虽值初春,园中已是春意勃勃。薛公子在园中,他身后站着几个仆从。薛府的仆从穿绸着缎,趾高气昂,时常向外人显摆自己的身份——薛府的人,下人。 此刻这些仆从无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们很少见到薛公子脸色这般阴沉。两位仆从小心翼翼地走到薛公子身前,在数尺外停了下来,一人恭声道:“小人们已将赵辰好好收拾了一顿,轰了出去。”他的语气中多少有些幸灾乐祸的意思,他们没少受赵辰欺压。他却不曾想过,自己会不会也有一日,成为另一个赵辰? 薛公子脸色稍微好看了些,“他有什么反应?”他见那随从面色迟疑,也明白赵辰定是说了什么难听的话,哼了一声,也没上心,只是不屑地骂了一句,“像条狗一样。” 那随从也松了口气,又说道:“齐锋齐捕头来了,说有事找少爷。少爷可要见他?” “叫他进来吧,我正无聊呢。”薛公子吃了口点心,不对胃口,随手扔了。他与身边的侍女调笑着,见齐捕头走近,仍半躺在太师椅上,随意地问道:“什么事?” “昨晚飘香院的事。”齐锋答道。他见薛公子嘴角抽了抽,解释道,“与我同桌的那女子,他该记得吧。” 薛公子一听也来了兴致,“你是来牵线搭桥的?” “你的酒也该醒了。”齐锋摇头叹道,伸出五根手指,“我向你要个说法,五百两。”他见薛公子脸上挂着不屑而嘲讽的笑容,俯下身在薛公子耳边轻声说了一句。 薛公子听了猛地跳起来,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可当真?” “你可派人去打听。”齐锋答道。 “我信得过你,有劳了。”薛公子气焰全消,吩咐人取了银子交予齐捕头。齐锋并没有离去的意思。薛公子又问道,“齐捕头还有别的事?” “你那随从,叫赵辰的,他怎么样了?”齐锋问道。 “让他滚蛋了,刚才”薛公子冷声道。 “他不是什么善茬。两千两,保你平安。”齐捕头又开了价。 薛公子果断地拒绝了,“他要敢回来,我打断他的狗腿。不用再说了,送客。” “那昨晚向你动手那小子,你有兴趣么?”齐锋见薛公子咬牙切齿地点头,伸出五指,又翻了一翻手。“他叫陈轩宇……” 府衙,后堂。 钱师爷惊魂初定,盘着玉的手也还再颤抖。玉是老汉玉,钱师爷盘了有些年头,已没了疙疙瘩瘩的手感,出了几分润劲。他又想起街上的遭遇,想起那混账青年,气不打一处来,恨得牙痒痒的。可想到那青年的身手,钱师爷背上又生了冷汗。 钱师爷清楚,要对付那等人用对付寻常刁民无赖的办法是行不通的,不能靠吓,也不可能差几个衙役将那人锁了。他只能依靠齐捕头,但想要齐捕头做这事并不容易。钱师爷有些头痛,掐了掐仁中。 也有令他开心的事,薛公子送来了礼。薛公子送礼,必有所图。钱师爷不知道薛公子要办什么事,难不难办,但他知道薛公子的礼一定是好礼。他打开包裹,里面有一叠银票,一方砚。银票他没有点,他看到那方砚,目光再也移不开了。钱师爷他小心翼翼地捧起来,仔仔细细地端详着,色泽,品相,底部的铭文,侧面的小磕碰,越看越满意,越激动。“错不了的,这是黄山谷的砚。” 钱师爷没来得及将宝砚收起,齐锋已走进屋中。“跟我就没必要藏了吧。再说礼是我替薛公子带的。” “哦?”钱师爷摸不准齐锋的意思。 “他托你办件事,举手之劳。”齐锋对钱师爷耳语了一句。 钱师爷“嘿”了一声,“五千两,好大的手笔。不过,这事你也能办,为什么要找我?” “这方砚,应该能让你咽下这个问题吧。”齐锋笑道。 ”够。”钱师爷也笑了,“还有件别的事……” 齐锋却反客为主,“可是为了当街毁了知府大人车的事?” 钱师爷并不意外,他了解齐锋的本事,波澜不惊地说道:“此等悍匪,目无纲常,该当缉捕关押,以肃法纪。” 齐锋摇头。 “有什么难处不妨直说。”钱师爷试探道。 “那小子是魔教的人,魔教中大有来头的人。” “这…这……”钱师爷不至于面如土色,也好不到哪儿去。“依你看该当如何?” “那位爷会去一笑楼,钱师爷最好也去一趟。”齐锋答道,“和他同桌而坐的,是薛公子要的人。他叫陈轩宇。”? 第三十三章城内见闻(三) 时已至午,午时三刻。 一笑楼里上座十有七八,几个伙计端茶倒酒、上菜送饭,忙得热火朝天。陈轩宇守着两道剩菜,捧着一本旧书坐了大半个时辰,还没有要走的意思。伙计们没有催促的意思,即便陈轩宇不是与齐捕头同来,堂里再没有空桌——一笑楼店大,却从不欺客。 听到门外传来一声洪亮的“小二,看客!”,陈轩宇合上了书。不用去看,他也知道来人是那青年。一位伙计快步上前,笑脸相迎。从这青年大摇大摆的模样,目空一切的神情,伙计料想此人不太好伺候。 “银子赏你的,饭钱另算。”青年随手抛给伙计一锭元宝,伙计接住了,也愣住了。来一笑楼的客人不乏手头阔绰的,多少会给些赏银,但像这样二话不说先打赏一锭大元宝的,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诶,傻愣这儿干什么?领路!” 伙计回过神来,笑脸相迎道:“客官里边请。” “我要靠窗坐。”青年说道。伙计四周看了看,除了陈轩宇身旁的一桌,店里已无靠窗的空桌,可那一桌已预留给人。伙计有些为难,希冀地问道:“不然您里边坐?里边宽敞。” “不行。”青年拒绝,指了指空桌,“我要坐那儿,不然我砸了你这一笑楼。” 此言一出,印证了伙计当初的猜想,这青年果真不好伺候。他虽不信青年真敢拆了一笑楼,却也不便悖了青年的意思。他正为难着,青年又开了口。 “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青年煞有介事地说道,听得陈轩宇乐了出来。青年指了指陈轩宇,说道,“看到那小子没?把他轰走,我坐他那桌也成。”陈轩宇向青年举杯。 伙计苦笑着,只好领着青年入座那张空桌。“客官想吃点什么?” “什么吃点儿?我要大吃一顿。”青年不悦道,“先上这几道,豆腐干、粘面糕、驴肉烧饼和咸蛋,再来壶酒,杏花村的汾酒,陈的。接着该正菜了,嗯,汆丸子,酱鸭子,烩羊杂,烧豆腐,过油肉,羊肉稍梅,鹌鹑茄子。哦,还要两碗猫耳,两碗刀削面,大碗。” 伙计听愣了,呐呐问了句,“有什么忌口么?” “有。忌少,忌慢。” 青年正对着陈轩宇。他的酒菜还没有上,见陈轩宇夹了片驴肉津津有味地嚼着,没来由地不太痛快,挑衅地扬了扬下巴,“你会使剑?” 青年的语气不善。陈轩宇既不以为意也不以为怪,夸张地砸了咂嘴,回应道:“怎么才算会?” 青年抬臂之际,已持长鞭在手,随手一抖,指向另外一桌,击在桌上的茶壶上,将壶嘴削下一寸多长,断裂之处光滑齐整。那桌的客人又是惊又是怒,刚想发火,可看到那青年的模样却蔫了下去,只得认了,只得忍了。青年说道:“能来这一手,够看了。” 陈轩宇无语。青年长鞭上的功夫如同他的蛮横无礼一般令人咋舌。陈轩宇自问要做到那般可谓是轻而易举,但剑短鞭长,剑硬便软,剑利鞭钝,两者相较,难度不可同日而语。自己纵然玩出什么花活怕仍是逊之一筹,何况他既没有那么无聊也没有那么无赖。他摇头道:“我练剑不是为了削别人茶壶的。” “那为了什么,杀人么?”青年说着,也四处张望着,似是要寻找个目标来验证。 “也不是。”陈轩宇敢忙否认,跟着胡诌了一句,“为了好看。” “哦,这样。”青年真信了。 “当然不是了。”陈轩宇无奈道,“你要真想知道,我说朋友,请我喝一杯吧。” “滚,”青年啐道,“老子不是你朋友,也不请你喝酒。” “那我请你喝一杯。”陈轩宇也不动怒。 青年不屑地“切”了一声,他的酒菜陆陆续续端上了桌,大盘小碟,大盆小碗的,足够七八个人的分量。他再不理睬陈轩宇,很认真、很细致,却又很快地吃着。周围的客人们不少都放下了碗筷,看起了热闹。 青年浑不在意,大吃二喝着。不多时,杯盘狼藉,他仍意犹未尽,吩咐伙计又加了四道菜,三碗饭,依旧是大碗。陈轩宇也受了感染,无奈肚量有限,只加了一道小菜。他的酒量比起饭量来也好不了多少,饭量当然是自己的饭量,若是像那青年的饭量,怕是称之为“海量”,也嫌大海未免太小了些。于是倒上一杯酒,小口啜饮着。 青年放下筷子,眯着眼,贪婪地吸着鼻子。他闻到了酒香。他舔了舔嘴唇,忽地睁开眼,直勾勾地,盯着陈轩宇,看得他一阵发毛。陈轩宇心中暗笑,装作没看见,别过身去。 青年巴巴地走陈轩宇身旁,咧开嘴笑着,笑得憨厚,带着企盼。“我说朋友……” “哦?我们是朋友了?”陈轩宇笑道。 “就这么一叫。”他的嘴依旧硬,“不过我准许你请我喝酒了。”好像别人能请他喝酒是多大的荣耀。 “好。那我请你喝酒。” “你不觉得憋屈、膈应?”青年对陈轩宇生了些兴趣。 “不觉得。你混,但我喜欢。”陈轩宇笑道,“你当不当我是朋友是你的事,但我当你是朋友,这是我的事,你也管不着。请朋友喝杯酒,再应该不过,有什么不爽的?” “说得我有点儿不好意思了。”青年笑着挠挠头,却看不出他又丝毫不好意思。“可惜啊,我还琢磨着你不会答应,然后我就硬来了。得,现在这酒我还得给你留点……” “那我少喝点。” “就等你这句话呢。” 二人看了看彼此,放声大笑。 青年喝酒前还漱了漱口。他喝得很认真,很细致,也很慢。他不自禁地闭上了眼,常常吁了口气,又呷了呷嘴,很是享受地靠在椅背上。“这酒哪儿来的?” “我爹酿的。” “嗯,他定是个好人。” 陈轩宇陪了一杯。青年看得直摇头,“这竹叶青,要小口才能品出其中滋味,哪儿有你这样的!” “哦,还有这说法呢。我喜欢酒,觉得挺好喝的,喝不出什么差别。”陈轩宇讪讪一笑,说道。 “真是暴珍天物。”青年叹道。 “那字念‘殄’,不念‘珍’。”陈轩宇无奈道。 “管它呢。这竹叶青可不简单呐。清、甜、甘、美,得劲儿;有药香味儿却没那苦哈哈的味儿;更妙的是陈中有新,新中有陈……这他妈是怎么回事儿?”他眉头紧锁,苦苦思索着,又抿了一小口,舌尖在口中兜转着,咽下后咂咂嘴,舒爽地嘘出一口气……他猛地一拍桌子,“我明白了,哈!”直震得杯盘叮当作响,周遭食客纷纷侧目。他环顾四周,恶狠狠地喝道:“都看他妈什么看?!”又引来窃窃议论。 青年不再理会,继续兴奋地对陈轩宇说道:“这酒酿了两遭,嗯,没错的。头一回是二十年前,或是十九年,差不多;四年前又勾兑加酿了一次,还添了些别的料,有松子,梅果,还有什么呢……”他又咂了一口,接着苦思冥想起来…… 陈轩宇又是佩服、又是好笑,跟着喝了一口,只有酒味,他不甘寂寞地猜道:“还有竹笋吧?” “别裹乱。”青年啐道,随着“咦”了一声,满是惊讶,“还真他妈是竹笋,你怎么尝出来了?!” 陈轩宇笑道,“蒙的。你说了有松子,有梅果,我想加上竹笋正应了岁寒三友之趣。” “岁寒三友?那是谁?”青年不解道。 “不是谁,是松、竹、梅,经寒冬而不衰,象征君子的铮铮傲骨、高洁品性。”陈轩宇解释道。 “什么乱七八糟的,不就是花花草草的么。”青年不以为然地说道,“不过真的妙,有松子的清香,梅果的幽香,还有竹笋的鲜香……我看你不会酒,酒量也不怎么地。” “差强人意,和我的剑法差不多。”陈轩宇客套自谦了一句。他自认酒量颇佳,剑法亦然。男人也好,男孩也罢,总会好些面子,至少在两种场合鲜有例外——酒桌上,床上。 可那青年性情耿直得百无禁忌,他或许明白客套却绝不会虚与委蛇的客套。“那你酒量的确不怎么样。” 陈轩宇郁闷归郁闷,也没什么好反驳,“我酒品和酒胆不错。” “怎么算不错?”青年饶有兴致地问道。 “一杯不会醉,千杯必定陪。”陈轩宇笑道。 “好!”青年破天荒地赞了一声,“你叫什么?” “陈轩宇。器宇轩昂的轩,器宇轩昂的宇。” “又是轩又是宇的,忒也俗气,大街上一撮一簸箕。”青年撅了噘嘴评论道。 “你呢?赵俊生,钱子豪,孙伟还是李狗蛋?”陈轩宇反唇相讥。 “去你大爷的!”青年听得乐了,“你记好了,我叫莫诗诗。” 陈轩宇听了也乐了,“从你身上,看不到一星半点的‘诗’,毕竟你姓了一个‘莫’字。来,为相识,走一个。” 举杯。 这二人一个脸皮厚且自来熟,另一个脸皮更厚;两人又都是直来直去毫不做作的性子,加之美酒相佐,觥筹交错,聊得投缘。 “你的客人来了,”陈轩宇努了努嘴,“不速之客。”莫诗诗依言看去,看到了钱师爷,亦步亦趋,局促不安。 钱师爷走到桌旁,微弓着身子站着,脸上陪着笑。“小人钱奉,大同府的师爷。见过莫公子。” “有屁就放。”莫诗诗不墨迹。 钱师爷脸上仍挂着笑,笑得稍稍僵硬了些,僵硬中带着两三分尴尬。“小人啰嗦。之前小人多有冒犯,万望公子大人大量,包容海涵。薄礼菲仪,聊表歉意,请笑纳。”他说着,取出一封红绸,双手捧着,轻放在桌上,小心地打开,八锭十两的金元宝。“ 莫诗诗打了个酒嗝,抹了抹嘴。“撂这儿得了,滚吧。” 钱师爷却没有走的意思。“小人还有件事向公子相询。有个叫陈轩宇的,可是公子的朋友?” “我和那小子不熟。”莫诗诗说着,瞥了陈轩宇一眼。 “那小人告辞了。”钱师爷说罢,鞠了一躬。 “慢慢,不急着走呢,”莫诗诗拦下了钱师爷,兴致大起,口沫横飞地说道,“那小子干了什么缺德事儿了?嗯,我看他那样儿,估摸着是犯了花事儿,祸害了哪家黄花闺女吧?”他一口京腔又脆生又俏皮,话语也阴损得紧,听得陈轩宇咬牙切齿。他更得意了。 “不是。”钱师爷苦笑一声,“他和本府的薛公子有点小摩擦。” “薛公子,什么东西?”莫诗诗又倒了杯酒,只给自己倒。他越喝越馋。 “不是东西。”未等钱师爷作答,陈轩宇插口道,又跟了一句,“和你一样。” 莫诗诗“呸”了一声,一时难以回击。钱师爷说道:“若那陈轩宇是莫公子的朋友,小人会从中斡旋调解。” “我说过和那小子不熟。”莫诗诗看着钱师爷。钱师爷不动声色。“你知道他是谁么?”莫诗诗指了指陈轩宇。 “请公子示下。”钱师爷的回答算不上回答,却又是聪明的回答。这是他进门以来头一次将目光投向陈轩宇。 “钱师爷早就知道了。”陈轩宇笑道。 “哦?这话怎么说?”莫诗诗不解。 “这不是明摆着的么?钱师爷来找你赔礼道歉,只是个幌子。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我,受宠若惊啊。像你这号人,钱师爷躲都躲不及呢,怎么会巴巴地来?只是他看到咱俩坐一起把酒言欢,或许觉得事情不那么好办,先谈谈你的口风。听你说和我不熟,正是他所盼望的,他当即就要告辞离去,或许怕你改口吧。”陈轩宇侃侃而谈道。 “有点儿意思。”莫诗诗饶有兴致地听着,又问道,“那我如果说咱们是朋友呢?” “那就不好说了,我又不是钱师爷。”陈轩宇耸了耸肩,“或真会像他说的那样从中调解,但我更觉得他会装糊涂,置若罔闻。” “为什么?” “你这都想不明白?”陈轩宇作出一副鄙夷神情。 “哦。他收了那什么公子的好处。”莫诗诗略一思索,也得出了答案。 “哟,你不傻啊!”陈轩宇夸张地讶道。 “去你大爷的!”莫诗诗笑骂道,“呼”地拍出一掌。陈轩宇笑着迎了一掌。双掌相交,震得桌椅吱呀作响。陈轩宇又问道:“你猜猜钱师爷得了什么好处?” 莫诗诗歪着脑袋,直看得钱师爷发毛。“这金银财宝,好酒烂肉,漂亮娘们儿。” “你说话就不能文雅点么?”陈轩宇笑着抱怨了声,“钱师爷不像你,他是雅人。” 钱师爷不敢与陈轩宇的目光接触。他意识到面前这两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远比他想象地难对付。 “我不太懂古玩,不过也不能看出钱师爷的扇子、玉佩,还有手上的扳指,都不是寻常物件。那姓薛的托人办事,想来会投其所好。只是不知道是薛公子,还是齐捕头出的主意。”陈轩宇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说道。 钱师爷彷徨不定。他不知道该不该为了那方古砚,开罪于面前这个,或这两个年轻人。“全听公子的计较。”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陈轩宇笑道,脸颊上的小酒窝若隐若现。“接着办吧,我挺期待的。这也在齐捕头的预料之中吧。” 钱师爷走出了一笑楼。午后的春风带着些凉意,凉的是他背上的冷汗。他不知道自己的抉择是对是错。他又恶毒地想:“等你的名字上了‘天青悬赏令’,看你还能不能笑得这么轻松。”? 第三十四章城内见闻(四) 大同府,城南。 齐锋换了身粗布衣裳,走在坑坑洼洼的路上,步履凝重迟缓。路旁尽是些低矮破旧的土屋,住的多是平民,更多是贫民。 王老汉走得很慢,比齐锋还慢。他佝偻的背上负着破旧的箩筐,筐里装着不知从哪里捡的冻得发硬发蔫的白菜梆子,虫咬得稀烂的青菜叶,满满一筐。他看着从身旁走过的齐锋,气喘吁吁地赶上两步,笑着打着招呼,“这回齐捕头关照关照俺吧。” “没有。”齐锋冷冷拒绝道。 “怎么又没有?”王老汉难掩失望。他吃力地跟着齐锋的步伐,也只跟了十多步,慢慢落下了。“俺的日子不好过啊。” “再不会有了。”齐锋平淡地说道。这四年多以来,齐锋每个月都会来,每次来都会接济些银子,给王老汉,还有周围的贫民,直到三个月前。三个月前他给了王老汉五两银子。齐锋想着,这银子足够孑然一身的王老汉好好过冬了,能添两身棉衣,备上米面菜蔬,还有油和肉,甚至还有酒。第二天,晚上,齐锋在飘香院里见到了王老汉…… 王老汉心里咒骂着齐锋,骂得很难听。他不是唯一一个。 升米是恩,斗米成仇。也许只有肖铁匠从没骂过齐锋,因为他从没收过齐锋的银子。因为他有手,能靠打铁过活,虽然他只有一只手,左手。肖铁匠的年纪不比王老汉轻,可他只有双鬓是灰白的,腰杆更是笔直。他穿一身粗麻衣衫,原是灰白色,上面沾染着红、褐、黑色的铁锈,经年累月,洗不掉、擦不净。 齐锋为肖铁匠打了一桶水。肖铁匠点头相谢。他们什么话也没有说,一如往常。肖铁匠右袖臂弯处打了个结,袖口塞到腰间。他的左手继续挥动着铁锤,娴熟有力。 “他在打制什么?”齐锋忽然想到,他从未留心过,此刻依旧。他继续走着…… 齐锋在一间屋前驻足,轻轻叩门。迎门的是个男童,六七岁,亲切地叫了“齐叔叔”。齐锋宠爱地摸了摸男童的头,递给男童一串糖葫芦,一包关东糖,“小愣子又长大了,这是给你的。” 男童的父亲,生前,相信“贱名好养活”的说法,起了这个乳名。人不似其名,恰恰相反,小愣子聪明、乖巧。他拿到了甜食,先是问了齐锋,又问了屋中的母亲,才吃了两个山楂,将剩下的糖葫芦与关东糖一起包好,小心地收了起来。齐锋欣慰,也心酸。 前后两间屋,狭小、逼仄,一张硬板床,一套老桌椅,一架旧纺车,一座灵位,寒酸简陋却整洁干净。尤其是那牌位更擦拭地一尘不染。此间住着小愣子母子二人。母亲一身白布衣衫浆洗得很是干净,干净得像她鬓角整齐得别在耳后的白发。生活的苦难辛酸,让她显得比实际年龄苍老得多。她看到齐峰,放下手中的针线活,笑着招呼着。 “大嫂。”齐锋毕恭毕敬,长嫂如母。他整了整衣衫,跪了下来,向牌位磕了三个头。牌位上写着“先夫 罗成之位”“故于 正统五年十一月”“妻 黄氏 敬立”。自齐锋入行当以来,多受这位那死去的兄长罗成的照顾。他们虽非血亲,却胜似兄弟。他们一同破过重案,擒过悍匪,杀过巨盗。四年前兄长的死,是他心头的刺。 “嫂子近来身体还好?”齐锋起身问道。 妇人微笑道:“劳你惦记,挺好,没病没灾的。” 齐锋取出五百两的银票,那是从薛公子那里敲来的。“这些银子,嫂子请收下。” 妇人她看到银票上的数额,皱着眉头问道:“怎么这么多?” 齐锋斩钉截铁地答道,“都是干净的银子。”银子是从薛公子那里敲来的。对齐锋而言,银子干净与否,不在于怎么得来,而在于如何用度。 “这银子我不能收,这几年你照顾我们孤儿寡母太多了。”妇人拒绝道。 齐锋苦笑,“有句话我不知当说不当说。”不知当说不当说,就意味着当说且要说。“嫂子该多为自己和小愣子考虑考虑。大哥死后这几年,你的日子不好过,还接济周遭的穷苦人。但救急不救穷,不能总这样。” “这几年你照顾我们孤儿寡母的。小愣子现在懂事,也能帮我着做些活了,日子算不上宽裕,但也够用了。”妇人微笑道。她又轻声道:“而且这话不像是从我认识的齐锋齐捕头嘴里头说的。” 齐锋心里一揪。他又何尝不知自己这几年的变化?他不喜欢如今的自己,甚至有些厌恶,但他无可奈何。 妇人又轻叹了声道:“人不能总活在过去。人若活在过去的幸福,并不幸福;人若活在过去的痛苦,就更痛苦了。” “嫂子多保重。”齐锋重重点了点头,铿锵有力地说道,“就快要有个了断了。罗大哥的死,我会给一个交代。” “你也多保重。” 妇人看着齐锋远去的背影,轻轻拍着男童的背,语气坚定而温柔:“娃儿,咱人穷,但志不能穷。你要记住,你齐叔叔对咱们有恩。” 齐锋走着,脚步更沉重了,沉重得如同他肩上的担子。他抬头看了看天色,不复晴朗,灰蒙蒙、阴沉沉的。 像是命运。 不远处传来肖铁匠的“当”“当”的打铁声,像是打在齐锋的心头。 齐锋攥紧拳头,心里默念着两个名字:“青花会,陷堂主陷玄,常坛主常凡渊。” 一笑楼。 莫诗诗酒足饭饱,终于。他翘着腿,揉了揉肚子,拿着根竹签剔着牙,不小心弄得疼了,哼了一声。“今儿这烩羊杂做得地道,其他菜嘛,马马虎虎。对了,你是怎么得罪了那薛公子啊?” 陈轩宇刚说了三言两语,莫诗诗就嫌听得不过瘾。陈轩宇无奈,只得顺着对方的意思,将这芝麻绿豆大的小事,事无巨细绘声绘色地说了一通:飘香院门口的对联,点的酒菜,翠儿唱的曲,薛公子的衣着,赵辰的拳脚刀法,齐锋的设计……就连那未睹真容的少女,陈轩宇也硬是添油加醋地编排出个所以然来。莫诗诗更是不含糊,竟从怀里掏出把瓜子花生,听得津津有味。 “那薛公子挺趁钱的吧?”莫诗诗一歪头,将瓜子皮吐出老远,问道。 “看他那行头排场,不差钱。”陈轩宇揣摩着对方在打什么主意,难不成要上门打场秋风。 “有句俗话怎么说来着。有钱呀,能使鬼推磨,有很多钱,能他妈让鬼操磨。”莫诗诗说的俗话,通俗且庸俗,俗得在理。“这事儿啊,简单,也麻烦。” “这话是怎么说的?” “他要想找你麻烦,简单,砸银子就成。你要应付起来,可就麻烦喽。”莫诗诗说着,倒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不然你求我,我帮你铲了这事儿。” “算了。”陈轩宇回答得干脆。 干脆得让莫诗诗难受得像吃了一只,不,半只苍蝇,白费了半天的铺垫酝酿。“为什么啊?” “未知、危险、有趣、刺激。”陈轩宇笑道,“而且,听你说,感觉不太靠谱……” 莫诗诗啐了一声。陈轩宇抵不过好奇,还是问道:“你要怎么,铲,这事?” “动动脑子。”莫诗诗反将了一军,右手在脖子上一横,一划,“把那姓薛的,姓钱的,姓赵的,还有那姓齐的,都做了。” 陈轩宇听得心中一阵寒意,不知莫诗诗是认真的,还是说说罢了。“不用。要连这点事都怕,还闯什么江湖?”陈轩宇豪言道。 “好!”莫诗诗竖起大拇指。“小二,会账。” “这顿算我的。”陈轩宇抢道。莫诗诗也不推辞,他见陈轩宇翻遍了衣服包袱却找不见银子一脸尴尬,大笑着,向小二甩了一锭元宝,钱师爷留下的。他大步走到店门,回过头去,“嘿”地怪笑一声,忽地抖出长鞭,卷起桌上的酒葫芦,撒腿就跑。 陈轩宇一怔,抄起包袱,笑着追了出去。? 第三十五章城内见闻(五) 莫诗诗觉察到陈轩宇在身后追赶。自己半偷半抢了别人的美酒,纵以他脸皮之厚,也难免有点不好意思,不愿再与陈轩宇照面。他提一口真气,大步流星,脚下生风。莫诗诗估计不出五里地的脚程,就能将对方甩开,尽选着宽敞大路走。但陈轩宇的轻功造诣却比他所料高出不少,十多里路你追我赶,他不仅未能将陈轩宇甩开,反倒被迫近了几丈。 莫诗诗惊讶之中也有些佩服,心道:“这小子这‘逍遥步’有点门道。妈的!”他一闪身,拐进一条小巷。 陈轩宇也跟进巷中。小巷狭窄蜿蜒,两旁又搁置着些板车、箩筐、木凳之类的,有诸多阻碍,可莫诗诗身形壮硕膀大腰圆,在这狭小之处左突又跳、闪转腾挪,其身轻如燕,速度竟不见缓,不禁令陈轩宇又是纳罕,又是赞叹。他“逍遥步”的轻功,所谓逍遥,亦作“消摇”,意指悠然游哉,不受束缚,练到高深之处奔走之际无拘无束、无滞无碍。陈轩宇修为远远未至,但在这小巷之中仍是游刃有余,比起莫诗诗尤胜一筹。只是吃亏在他追随着莫诗诗的脚步,多少受了些制约。纵是如此,莫诗诗想要甩开陈轩宇,也是力有未逮。 这二人说是年轻气盛也好,说是吃饱了撑的穷极无聊更是贴切,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自宽敞的大道奔走,又至狭窄的小巷中穿行,由城南而城北,自城西至城东。兜着转着绕着,二人出了城门,又从熙来攘往的官道奔至人迹罕至的旷野…… 他们足足跑了两个个多时辰。 日渐西倾。 莫诗诗忽地停步。陈轩宇跟着驻足,笑而不语。只见、只听莫诗诗甩了把额头上的汗,四下张望着,一脸茫然地说道:“这他妈哪儿啊?” “你带的路。”陈轩宇幸灾乐祸地笑道。 “还不是你在后面追着!”莫诗诗怒道。 “还不是你抢了我的酒。” “废话,我抢了你的酒,当然得跑。还等着你捉贼那脏,捉奸在床?” “归根结底不还是你的错。” “放屁!”莫诗诗一愣之下,又反驳道,“还不是因为酒好喝,不然我干嘛要抢?”莫诗诗蛮不讲理的劲头一上来,万夫莫敌,鬼神辟易。陈轩宇则相形见绌,无论是经验还是境界都远远不及。他无言以对。 这番莫名其妙的口头较量以莫诗诗的胜利告终,他又洋洋得意起来:“你小子轻功真有两把刷子,不过你功夫不济,追上了我,也打不过我,抢不回去。再说,为了半壶酒,追了我这么久,至于么?” “你跑我追,好玩。”陈轩宇无语且无奈,“还有就是…”他从包袱中掏了掏,还有一壶酒,“给你的。 “为什么?”莫诗诗怔住。 “因为我们是朋友。” “嗯。”莫诗诗淡淡地应了声,“吃饭吧,饿了。”他拍了拍肚皮,隐隐听到“咕噜噜”的声响。他埋怨道,“这鬼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的,吃什么啊!”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不多时,陈轩宇捉了一只野兔。莫诗诗收获颇丰,打了一只野鸡、一只野兔和一只狍子,还嚷嚷着没找到老虎。陈轩宇只找到两根枯枝,不够生火的。莫诗诗见了摇了摇头,走到一棵矮树旁,“呼”地一掌,柴火够了。陈轩宇溜溜地将野味去毛、剥皮、放血、除了内脏…… 陈轩宇烤着肉,莫诗诗在旁等着,看着,催促着,“你赶紧的!”“熟没熟啊?”“还没好啊!”“给我口生的!”“我吃了你得了……” 终于。莫诗诗撕下半只烤鸡,肉香四溢。张口大嚼起来。他边嚷嚷着不好吃,边毫不含糊地大口吃着。然后是另外半只,接着是烤兔……陈轩宇吃了小半只烤兔就不再动作。 莫诗诗撕了一条狍子腿递给陈轩宇,劝道:“别拘着啊,不够吃咱再打些来。” “饱了。”陈轩宇苦笑。 莫诗诗摇头道:“你这人酒量不行,饭量也太差,太没激情。” 陈轩宇夺过酒葫芦喝了一口,问道:“你的武功是怎么练的?” 莫诗诗咬了口狍子腿,仍滴着血,波澜不惊地答道:“我很小那会儿,小姑姑走了。 那时我还不记事,也是后来听人说的。” “你多大了?”陈轩宇插口问了句。 “十七。你呢?” “快十七了。” “叫哥!” “滚!” 陈轩宇骂完了,又问道:“你说你小姑姑走了,去哪儿了?” “走了,就是死了。”莫诗诗答道。他又接着说道:“至于人死后是什么样儿,谁也说不准。你说呢?” 陈轩宇不知该不该或怎么安慰,“我没死过,不清楚。孔子曾说过,‘未知生,焉知死?’” “孔子我知道,是个读书人。这话是什么意思?”莫诗诗又咬下一大块半生不熟的肉,就了口酒。 “就是,活他妈还没活明白呢,就甭瞎琢磨死后的事了。”陈轩宇用莫诗诗听得明白也听得进去的话解释道。 “透彻!”莫诗诗赞了句,“几个月前有个大户人家孩子满月,摆了几桌酒请了些这啊那啊的人。那晚我正好没饭辙,就混着去了。客人们啊都说着吉祥话儿汤话,什么看这孩子八字啊,就知道以后会当大官儿;看面相就知道,会中状元……看手相,必有汗脚……我说了句大实话。” “你说什么了?”陈轩宇好奇道。 “我说这孩子,以后准会死的。”莫诗诗说道,“每个人都会死的,谁也逃不了。老死,病死,被人杀死。我小姑姑是被人杀的,世仇…也有不少人要杀我,明面儿上没什么动静,但暗地里鼓捣折腾不少次了。嘿,没那么简单……”莫诗诗轻描淡写地说着,背后的血雨腥风却让陈轩宇不寒而栗。 “有什么解不开的仇?”陈轩宇小心地措辞道,“冤冤相报,何时能了?” ”瞧,”莫诗诗指了指夕阳,如血。“太阳从西边落下去,明早又从东边爬起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能了啊?” “这不一样。”陈轩宇分辨道。 “都一样。”莫诗诗冷冰冰地说道:“什么他妈的‘冤家宜解不宜结’,‘退一步海阔天空’,那都是没起子的人说的宽心话,都是扯淡。你要不狠点儿,不让他们疼了、怕了,谁都得在你头上拉屎。” “他们是谁?”陈轩宇问。 莫诗诗沉默了片刻,缓缓说道:“你要当我是朋友,就别问。我要说了,多半就做不成朋友了。” 陈轩宇毫不介怀地笑了笑,“那接着说说你练武的事。” “因为小姑姑的死,或是说,因为仇恨。我打小就被逼着练功。虽然不喜欢,但久了,也就习惯了。懂点事后,更清楚我得练好功夫,得活着。没辙,带把儿的爷们,肩上扛着担子。”他觉得自己说得有点多,忙啃一口肉。 陈轩宇又问道:“若你肩上没有担子,想做些什么?” “你猜呢?” “我猜啊,”陈轩宇喝了口酒,笑道,“你想当个土财主,无所事事不学无术,成天带着三两个狗奴才,调戏邻家姑娘。” “你小子又欠收拾了?!”莫诗诗笑骂着拍出一掌,陈轩宇举手相隔,大笑。莫诗诗喝着酒,双目放光,眼中满是憧憬:“我啊,想开一家小酒馆,京城,南城根儿。我的酒馆的名字就叫‘酒馆’,门口要写一幅对联,但我的字不好看,要请人写。。” “哦?写什么?”陈轩宇饶有兴致地问道。 “上联写‘我这卖酒’,下联写‘我这也卖肉’。我这儿卖酒,喝得嘴里发辣的白酒;喝得胃里生暖的黄酒。我这儿卖肉,煮得又熟又烂的狗肉,煮得又香又臭的下水。”莫诗诗口沫横飞地说道。 “什么是下水?”陈轩宇问道。 “就是猪肠,猪肺。用老汤煮了,加点儿蒜泥、韭菜花、腐乳、辣椒油,闻起来有点儿冲,有点儿臭,但吃起来那叫一个香。”莫诗诗说着,咂了咂嘴。“我的店是个小店,门脸儿不大,里面也就摆五六张老桌,桌上脏兮兮油腻腻的。跟我这儿吃喝的也都是些小商贩、赶脚、扛大力的……” “……我还要娶个媳妇儿,寻常人家,不招人,不来事儿。平时做些缝缝补补的,忙的话在店里帮衬着。” 莫诗诗自顾自地说着,喝着酒。他扫了眼陈轩宇,“你要想笑就笑吧。” “不。这样挺好的。”陈轩宇认真地说道,“很好。” 莫诗诗看着陈轩宇,看得出对方的回应是认真的。他问道:“你呢?你想干什么?” “我?我很幸运,身上没什么担子。我练剑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可以说是,好玩。”陈轩宇答道,“我想做一个小侠。” “小侠?” “与大侠相比,没那么大,就是小侠喽。”陈轩宇笑道。 “那怎么不当大侠?” “当大侠太苦太累也太难。再说,那么多人想当大侠,我就不跟他们争了。”陈轩宇笑道,“而且,我就想做小侠。武功不须旷古烁今,中规中矩地够用就好。侠肝义胆、为国为民之心自然是有的,路见不平,会出手相助;至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说起来容易,俩嘴皮一张一闭就得,但做起来嘛,我估计不成。” 陈轩宇接过酒,灌了一口,接着畅想道:“相识遍天下,知己三五人。一匹马,一口剑,一壶酒,一位红颜,走江湖,行天涯。此刻,我又多了点想法。” “什么想法?”莫诗诗听得入神,顺口问道。 “走得累了,去你那家小店里,喝上两杯。” 这是他们的梦想。梦想没有对错,没有高低,没有贵贱;有的,是坚持了多少,付出了多少,实现了多少。若干年后,他们是否还会像今晚这般把酒言欢?在碰杯之际,是会豪气干云、意气风发;还是静静地听着,梦破碎的声音? 尚未可知。人生正因未知而精彩。 他二人说着,喝着,笑着,骂着,睡去。 柴已烧尽。一轮新月悄悄地从树梢爬上中天。 次日,天明。 陈轩宇醒来时,已不见莫诗诗踪影。地上有用炭灰写的歪歪斜斜的三个字“我去也”,还有用红绸包的几锭金元宝。“想不到这小子还有心细的一面,”陈轩宇自语着,“不过他有句话说的没错,唉,他这笔字是真够难看的。”? 第三十六章庄中初遇 陈轩宇又上了路。他在大同府耽搁了一天有余,也没经什么大事、奇事,却已觉得其乐多多,回味无穷,令他本就余留不多的赶考之志又消磨了几分,只想着信步天下,畅游江湖了。 不出两日,陈轩宇已至逐鹿郡,距京城只剩一两日的脚程。逐鹿郡隶属京师保安州,历史悠远,相传当年黄帝在此地大败蚩尤,开基立业。 天晚。起了风,上了云,飘起了雨。 淅淅沥沥的春雨,飘落在身上,透着新鲜,附着生机,载着希望。他闭上眼,张开臂,拥抱这春雨。他慢悠悠地溜达着,看着路上零星的行人,仓惶地躲着雨。他笑着摇头——走得快了,前面不还是下着雨?为什么不享受这春雨,而是要去躲?人在躲雨的时候,又可曾想过雨的感受? 他很无聊。 雨势渐疾,陈轩宇也不再那么无聊,加快了脚步。他停在一座老宅的门檐下避着雨,犹豫了下,轻轻叩门。应门的是个年过半百的老伯,红光满面,笑容和煦。他从面相上看是个君子,心广,于是体胖。陈轩宇略显局促地开口道:“在下途中偶遇大雨,想借宝庄暂歇片刻,待雨停后再上路,不知方便与否?” “好说。”那老伯笑道,为陈轩宇撑了伞,领他进门,“离此地最近的客栈也有十多里路。公子要是不嫌弃的话,还是在敝庄歇息上一晚,待明日再赶路的好。这里是李家庄,敝庄庄主自然姓李。小人是这里的庄丁,叫阿胡就是了。敢问公子怎么称呼?” “免贵姓陈。”陈轩宇答了句,取了些碎银子,“那就叨扰一晚了。胡老伯,这些银子可够?”他从莫吃吃那发了一笔小财,兑了一锭金子,如今手头很是阔绰。 阿胡笑着拒绝道:“积德即是行善,助人就是为乐。不敢收银子。” “胡老伯境界高啊。”陈轩宇赞道。 “这是李老庄主的规矩。”阿胡笑道,领着陈轩宇进了偏厅,见过了李庄主。李庄主名伯义,过了花甲的年纪,慈眉善目的,身子看着康健。 厅中生着一堆火,烧得旺旺的,将屋里照得亮堂,烤得暖融。屋里有些避雨的人,一个书生喝着茶,在这乍暖还寒的春夜仍装模作样地摇着扇子;一个卖油的小贩,有些拘谨地缩在一角,一枚一枚地数着铜钱,满意地点了点头;还有陈轩宇相识的平顺镖局一众人,围着几口镖箱席地而坐,说着话,吃着干粮。这是镖局的规矩,出门在外,镖不离人,吃喝自备。 陈轩宇上前问候了声,打了个招呼。戚嵩和江婉月回应了两句。话不投机,陈轩宇到火堆旁,烘烤着衣服。好在鞋袜没湿,穿在身上也不大难受。 门外又走进个挑夫,拎着又长又宽的扁担,想是已卸了货,来这庄里歇脚避雨。他身形瘦高,披着油布雨衣,带着一顶破斗笠,仍难掩脸上的病容。他看了眼陈轩宇正在火堆旁,就不再凑上前去,寻了个无人的角落,将扁担小心地搭在墙上,坐在地上休息着。 屋外雨势渐缓,淅淅沥沥地下着。平顺镖局半数人就地歇息了,剩下的守着夜;卖油的小贩已离去;那挑夫耷拉着头,像是睡着了;书生回了客房。陈轩宇也有些倦了,正欲离开,听到门外传来交谈声。 “雨都快停了,我们直接回去就行了,干什么非来这啊?”这声音又娇又柔,带着些刁蛮任性,脆生生的,像是黄鹂在翠柳上清唱,如同银铃在晓风中摇曳。陈轩宇不由自主地住了脚步,仿佛倦意都消散了大半。 “为师昨晚今夜观测星象,知晓此地有事发生。再者说来,咱赶了一整天的路,这不是怕你累着么。”陈轩宇听到那答话之声,心中一松,想道:“还好那是她师父,不是她丈夫。”他不禁摇头一笑,“我瞎寻思什么呢。这姑娘说不定长得猪不叼狗不啃的呢。”他虽这么想,却还是期待着。 “哼,净瞎说。昨晚上你去赌钱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今晚一直下着雨,哪儿有星星?”少女的语气中带着些笑,又恍然道,“啊,我知道你为什么非要来这了,你是惦记着李庄主的美酒呢。”陈轩宇听了, 也好奇那师父又是何等样人。 “阿胡,快叫李老头过来,带着那坛老白干,陪我喝上两杯。”那师父哈哈一笑,进了门,掸了掸身上的雨水,径直走向正北的主座。此人未及知天命之年,鼻梁高挺,双目炯然,下颔蓄着半长的胡须;他一身长衫还算合身,但不知多久不曾清洗,已分不清原本是白色还是灰色,与腰间别的那口精光灿然宝剑大不相称。若是从背后看去,此人颇像是修道有成的前辈高人;但听了他说话,再看到他的笑,笑起来有些油,有些贼,也有些猥琐,那仙风道骨的印象便荡然无存。陈轩宇不禁想着,若是将此人的佩剑换成幡旗,旗上再写个什么“阴阳五行,十卦九灵”,十足十地是个半路出家学了三两个月缺篇残页的《周易》就摸着石头过河蒙老李坑老王的江湖骗子。 陈轩宇巴巴地望向门外。少女停在门外,收起了伞。借着火光,他隐隐看到,看得不太清楚,那少女的一双手,娇巧、白嫩。她一蹦一跳地进屋,活泼得像是这场春雨。她穿着一双米白色凤头鞋,鞋面上溅了两滴泥点;一身橘黄色的窄袖花边襦裙,衬出窈窕的身段;腰间别着剑,凭添几分英气。少女虽尚未长成,带着青春的韵味,更是动人。 她见这屋中有许多人,小吃了一惊,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就连钟情于江婉月的叶斌都不自觉地多看了一眼。 看清了她的容颜,陈轩宇再也移不开目光,他脑中不知道在想什么,或是什么也没在想;不知道是一片混沌,还是一片空白……这感觉就像,晕得像喝醉了,懵得像是在梦中。并不像,他从没喝过这么美的酒,也从没做过这么美的梦。她的头发微微发黄,并未盘成辫子,而是随意地一扎,有一缕散着,轻轻绾在耳后。一张鹅蛋脸,肉嘟嘟的,柳眉淡淡,眼波盈盈。嫩得吹弹可破的皮肤,白皙中微微泛着红,似是春日里的桃花。 这张脸稚气未脱,但在陈轩宇看来却美得不可方物。她远远的,他看着她,直勾勾地。她向火堆旁走近,一步一步。他忐忑地期待着,想看着她,却又不该,不能,不敢……他盯着火堆,偷摸地,以眼角的余光,瞧她一眼。一眼不够,可他也只敢看上一眼。他看清她似笑非笑的嘴角上有一颗浅浅的小痣……他不知道她是否发觉自己在偷偷瞧着她,又期待,期待她也留意自己;又怕,怕她以为他的轻薄。 火堆中的柴烧了大半。一截柴火噼啪作响,柔柔的火光跳动着,仿佛映着她的容颜。 李庄主进了屋,与避雨的众人客套寒暄。那师父不耐烦地招呼道:“李老头快来坐,好久不见,可想你了!酒呢?” 李庄主告了罪,笑着在上首左侧的椅子坐下,带着坛陈年的白干。“是想我的酒了吧?” “都想。”那师父笑道,向少女招了招手,“过来倒酒。”他有意无意地瞥了陈轩宇一眼,双目精光灿然,看得陈轩宇多多少少有些心虚。 少女向李庄主请了安。李庄主笑道:“几年不见。小女娃都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师父不以为然地摇头笑道,“只是在你面前装得乖巧点,其实还是那个满山乱跑到处撒野的疯丫头。”少女听了,在师父胳膊上拧了一把。师父夸张地作出副呲牙咧嘴的模样,“看吧,我说得没错吧!” 李庄主笑着,亲自倒了酒。那师父埋怨道:“你说你也是的,不弄几样小菜下酒。算了,这么素着喝吧,一醉方休。” 李庄主只陪了两杯,酒量便难以为继。师父正感扫兴,陈轩宇上前毛遂自荐道:“在下斗胆,向先辈讨一杯酒。” “酒就在这儿,自己拿。” 陈轩宇伸手去取。那师父左手一栏,分出两指,截向陈轩宇手腕“太渊”“神谷”二穴。亏得陈轩宇反应得快,刹那间翻腕缩手避开,不禁吃了一惊。对方这手点穴功夫,认穴之准就绝非泛泛,更为难得是出手突兀,全无预兆。陈轩宇更有种感觉,对方只出了几分力,大有保留。 那师父也有些诧异,“呦呵,小子有两下子。正无聊呢,来玩玩。” “请赐教。”陈轩宇歉身抱拳,抬身之际倏然出手,掌成鹰爪直取而出。那师父右手持着酒杯,还慢条斯理地饮了一口,左手挥出,衣袖生风。陈轩宇距对手尚有一臂之隔,却觉自己这一爪如捣棉絮,如击败革,再难前进分毫。他心中微微一惊,左掌跟上,双掌错击,始将这劲风化解。 “嗯,不错!”师父眯着眼,微笑着赞道。陈轩宇还道是赞他的武功,只听对方又跟了一句,“这酒真不错。”陈轩宇初习武时与陆老二交手便吃过心浮气躁的亏,此刻在少女面前受人如此诋损,又恼怒,又尴尬,出手却不急不乱,双掌飞出,又向那师父酒杯夺去。他几年里拳脚上也下了功夫,但修为甚浅,所学又驳杂,多是东一鳞西一爪的,真正拿得出手的招式不过寥寥。此刻为了争着一口气,更是因在那少女面前,他打起十二分精神,指戳掌截拳打爪钩,倒也有模有样。 平顺镖局之人注意到二人交手,虽不是冲着他们,也暗自留心着。戚嵩不由自责自己看走了眼,以为这小子只是个文弱书生,谁知武功颇佳;叶斌校印着自身武功,不悦地哼了一声。 可陈轩宇想夺取酒杯也无异于痴人说梦。那师父武功实是高极,从始至此都不离座位,还只用单手相御。数合来往,陈轩宇看得仔细,那师父不过是手臂平挥直送,拳掌间变换并无甚高深精妙之处,但细下想来,实是将招式能化繁为简,每每出手全无丝毫多余动作,内力精强更是匪夷所思,掌风至处,令陈轩宇只觉面前似是有一堵无形之墙,举动维艰。 那师父一掌迫开陈轩宇,又将酒杯端起。“就是此时。”陈轩宇眼前一亮,纵身向前,双掌连拍。那师父依旧是云淡风轻,单手左支右挡,应接地毫不费力,倏地探出手来,在陈轩宇肘上一托,竟显现将他摔了出去。他刚笑出声来,却见陈轩宇踉跄了两步后,忽地立足站定,窜了回来,双掌齐出。师父“呦”了一声,颇有些惊讶,也意识到陈轩宇想扮猪吃虎,故意卖得破绽。他回手一圈,怀抱成圆,将陈轩宇挡下。陈轩宇右手翻卷,将对方手臂挡住,左手取向桌上的酒杯。只见师父手在桌案上一拍,那只酒杯忽地弹起,却没有一滴酒溅出,此等掌力,委实出神入化。陈轩宇不及惊叹,翻手抄向酒杯,却见那师父凌空一抓,酒杯竟平平飞入他手中。 陈轩宇双目圆瞪,微张着嘴,一时说不出话来。 师父见状,大是得意地笑道:“班门弄斧,笑掉大牙。” “这…这是‘凌虚驭气’……”陈轩宇尚未回过神来,喃喃道。凌虚驭气,说得玄些就是隔空取物。这功夫与人交手没有多大用处,练起来说容易也容易,所难也难。容易在这功夫并不繁复,只要具有些武学根基,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难却难在只有身具有精绝内力方能运使把握。江湖中能有这等造诣的凤毛麟角,就连吴盛也未必有此修为。 “嘿,想不到你还有点见识。”师父微微惊诧道。他心想:“这小子身手可以啊,鹰爪门的鹰爪裂石功,缺德道人的分筋错骨手,竟然还有我派的‘缭垣掌’。嗯,不仅是武功,这声东击西的计策也挺机敏。还有,他看我那小徒儿,眼里并无色心,品性也过得去。不知他是哪位高人的弟子。”他心里这么想着,嘴上说的却是另一番话,“你小子武功乱七八糟的,只靠着点小心眼却没屁用。而且你忒不检点,色眯眯地盯着我小徒儿瞧。估计你师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陈轩宇又是气恼,又是无奈,琢磨着此人冲着这不留口德的损劲,难不成是莫诗诗的什么长辈。他正欲反唇相讥,看到那少女向他笑着努了努嘴。她的一双眼似是说着“我师父就这德性,别和他一般见识。”陈轩宇与她目光相接,想起了家乡关帝庙门前的那两颗枣树,心里甜的就像那枣花蜜一般,原本的一股火荡然无存,索性装作没听见。 “喂,你师父是谁?”那师父没好气地问道。 “是个德高望重的前辈高人,和你不大一样。”陈轩宇没好气地答道。 师父哼了一声道:“看来这酒你别想喝了。” “李庄主,在下向你讨杯酒喝。”陈轩宇笑道。 李庄主笑着递过酒杯,噎得那师父闷了满满一杯。陈轩宇向他做个举杯的姿势,一饮而尽,却没想到这酒极烈,呛得险些咳出声来。 少女看陈轩宇这狼狈样,“噗嗤”笑出声来。 她笑了春天。? 第三十七章庄中初遇(二) 她笑着,他看着,痴了,又。 当少女有些不满,更多是害羞得垂下头时,陈轩宇才意识到自己的唐突,忙转过头,转得脖子都痛了。他平素里的舌灿莲花全然不见踪影,此刻甚至连拙嘴笨腮都称不上,讷讷地不知说些什么好。好在他手里还有酒,灵机一动喝上一口,装作呛到了,咳嗽着,装得还挺像,至少他自己觉得,只有他自己觉得。 那师父阴阳怪气地道:“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那是酒,不是口水。”陈轩宇立马反驳道,低下头擦了擦。 “你小子到底是什么人?”那师父没好气地问道,“还有,眼睛规矩点。” “我是什么人,看怎么说了。”陈轩宇回过了神,“对那些不解风情的人,我说我是个赴京赶考的书生。” 师父饶有兴致地问道,“那对我呢,你又怎么说。” “一个赴京赶考的书生。”陈轩宇答道。 听了这话,李庄主不禁莞尔;那少女更是拍手大笑,向她师父挤了挤眼。师父老脸一黑,回瞪了一眼:“要是她问呢?” 陈轩宇看着少女,微笑道:“一个…”他接着无声地说了四个字“倾慕你的…”,跟着,“…春天的酒鬼。” 少女读不出陈轩宇的口型,却多少能体会其意,刮了刮脸回道:“你说这话酸不酸?” “有点。”陈轩宇笑道。那师父插口道:“何止有点,简直倒牙。不过春天的酒鬼,嗯,这话有味道,有意思。我看你不像是酒鬼,而是色鬼。” “在君子眼中,天下人都是滔滔君子。”陈轩宇笑道。 “别动不动扯什么君子不君子的,江湖中没多少君子。”那师父淡淡说道,“至少我不是。而且,认为天下人都是君子的,不是君子,是笨蛋。至于你,则是个读过几本书,学过几招武功,好喝上两口的色鬼。”他总结道,可这些花里胡哨的都不是他想知道的,他好奇的,只是这陈轩宇的师承门派。以他的阅历见识, 和陈轩宇拆了几招后,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前辈谬赞了。”陈轩宇笑道,“好文而无才,好武而无力,好酒而无量,好色而无胆。” 师父听了,抚须笑道:“前面倒也中肯,好色而无胆,谦虚了。” 少女反倒挤兑起师父来:“你还好意思说别人呢,自己也半斤八两,好赌而无本。” “这才是真风雅。”陈轩宇半真半假地捧了一句。 师父哈哈大笑,“你小子有点意思,陪我喝上几杯。我去弄俩小菜去。”屋外仍正下着雨,他既不披衣也不撑伞,潇潇洒洒冒冒然然地出门,回头不忘嘱咐了句,“别偷酒喝。”李庄主也告辞跟着出了屋,回房歇息了。 陈轩宇与少女相距不过数尺,他甚至能闻到那交织在浓郁酒香里她身上淡淡的幽香,不禁心猿意马。他又感到局促,双腿发软,手心见汗,脑中空空,想说些什么却不知该说些什么。他张了张嘴,又闭上,把险些脱口而出的那句自己都觉得愚蠢透顶的“你吃了么?”咽下了肚中。 倒是少女先开口,她眨了眨眼,俏皮、灵动,问道:“喂,你叫什么啊?” “陈轩宇,气宇轩昂的气…不,轩,气宇轩昂的宇。”陈轩宇傻愣愣地答道,能把气宇轩昂这四个字说成这般,也是本事了。说完他自己也笑了,笑得放松了许多,“反正气宇轩昂,总而言之,人如其名就是。” “不害臊。”少女笑着,说着;绽开着一树春花,呢喃着一对春燕,“陈轩宇,嗯,这名字倒不难听。” “就是忒也俗气。又是轩又是宇,叫这名的,大街上一搓一簸箕。”陈轩宇调侃着,引用了前两天某个“诗意”的青年的话。也不知是说了这句话,还是什么时候开始,或许是看到她对自己笑。面对着少女时,他少了几分紧张和忐忑,多了些放松与亲近。 少女被逗得乐了,又问道,“你武功挺好的,师父是谁啊?” 陈轩宇沉吟了片刻答道:“教我武功的前辈与我并无师徒之名,也不准我向人说他,请姑娘见谅。我糊里糊涂地拜了个便宜师父,从未见过,只是一厢情愿地,呃…其实也未必那么情愿,挂了个名。我那师父认不认我这个徒弟还说不好呢。” 少女听得有趣:“你那师父是谁,这能说么?” “太行派,刘三忍。”陈轩宇如实道。 少女错愕。她看陈轩宇的神情怎也不似作伪,忍不住笑了出来,笑得狡黠。 “有什么好笑的?”陈轩宇心里没底。 “没什么。”少女说着,却还止不住笑,向门口张望,不见师父踪影。 而陈轩宇则暗自庆幸那师父没那么快回来,“你呢,姓甚名谁,又师承何派?” “我是什么门派的,不能和你说。至于我叫什么,嗯,不想和你说。”少女笑道。 陈轩宇老神在在地笑道:“你不说,我也猜得出来。”少女不信归不信,却也好奇对方会耍什么花招。“像姑娘这般人物,我若说你是天上的仙子,是奉承话,不过也贴切,就是俗套了点。而且我也不也你师父那般有观星知命的本事,况且外面下着雨阴着天……”“听他瞎吹的。”少女笑着。 “我以前读过几本阴阳五行风水堪舆测字相面的书,虽然没读得太懂,现在更忘得七七八八,不过我有种感觉,这次我能蒙…算对。”陈轩宇一本正经地说着,说得少女仿佛真信了三分。他变本加厉地装模作样着,眯着眼,掐算着手指,老神在在地念叨着,“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我算出来了,姑娘姓李,名春花。” 少女又是好笑又是好气,啐道:“你再这么瞎说八道,瞧我不收拾你。” 陈轩宇诚惶诚恐,九成九是装出来的,“好久不算了,有点生疏,见谅,见谅。姑娘才不会叫这么俗的名字呢,你叫……王翠花。” “真当姑奶奶不敢教训你啊!”少女脸一沉叱道,拍出一掌。 “真好看……”陈轩宇看着少女,体态婀娜,风姿绰约,不禁想道。他虽还没有傻到意识不到这一掌是向着自己打来;但也聪明不到哪儿去,觉得少女只是拿腔作势地吓吓自己,又或许是看得恍了神,没想到要躲。直到“啪”地一声响,他脸上结结实实清清脆脆地挨了一巴掌。他本就不清醒,此刻脑子更懵了。 少女也愣了,“你…你怎么不躲?” 陈轩宇无语,这等恶人先告状胡搅蛮缠的本事怕是莫诗诗也得逊上一筹。 “你脸上疼么?”她轻轻地问,带着歉意,带着笑意。陈轩宇只觉一缕淡香飘入鼻中,似是感觉到脸颊红肿之处艳如桃花,本就生不起她气的心里更是受用,却装着板起了脸道,“你自己试试看。” 少女未必有错,有错也未必认为自己有错,认为自己有错也未必会认错。女人,或者说她这个岁数的少女,在乎喜怒而非对错,在乎爱恨而非利弊。“哼,活该。看你还敢不敢再瞎三话四。”少女的语气还是软了几分。 陈轩宇笑道:“不敢了,不过你这一巴掌倒是把我打醒了。”他还是胡说八道着,“这回我算你的名字,不会再错了,张淑芬。” 少女刚绷起脸,看到陈轩宇脸上的几道指痕,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好了,告诉你,省得你再瞎编排。我叫秦思瑶。”少女秦思瑶是太行派弟子,而她的师父,也偏偏巧巧是陈轩宇的便宜师父,吴盛的结拜兄长刘三忍。只是陈轩宇与刘三忍此时并不知晓彼此的身份,秦思瑶也没打算说。 “是‘思’还是‘诗’,是瑶池的瑶还是哪个字?”陈轩宇问道。 “《锦瑟》。” 陈轩宇心里过了一遍这首李商隐的千古名篇,庆幸记得一字不落,也该是一字不差。“思”和“瑶”二字算是应了《锦瑟》之诗,加之姓一个音同“琴”的“秦”字,更舔韵味。他又不禁想,“思”比“诗”字美得多了。“思”字,或许刁蛮‘而“诗”字,太过野蛮。 “思瑶……”他轻轻唤着,在心里。他看着她,就那么看着…… “我脸上有花么?” “没。我眼里有。”他微笑,心里加了一句,“最美的一朵。”他怕说出口的那句也有点轻佻,掩饰着,“没,我是说…我在看雨。”他不舍地转过头去。 屋外的雨停了。 “哼,看你这样儿,心思乱七八糟的,学问想来不怎么样,肯定榜上无名。”秦思瑶气鼓鼓地说道。这话犯了考生的忌讳,她说出来也有些后悔,“我说错话了,你别往心里去。” “不打紧的。”陈轩宇本就不上心,对这乱七八糟的忌讳,甚至对京城的会试。他笑道,“何况你也没说错。我喜欢些旁门左道的杂书,读书也不求甚解。这些年学无所成,但自诩学有所得,也算不枉了。去年乡试中了举已是侥幸,至于这次会试,本也没抱什么希望。而且你也不是第一个预言我考不上的。” “还有谁会说这混账话?”秦思瑶问道,她鼓了鼓嘴,倒是没觉得“混账”这词有什么不雅,只是好像骂了自己…… 陈轩宇听了倍感亲切,笑道:“昨天打尖的酒家里的伙计。吃饭时包袱掉在地上了,那伙计提醒了声,说‘落地了’。我心里那叫一郁闷,你说我还没考呢,他就说我落第了,这算哪门子事啊。我就纠正他说,‘你该说‘及地’了,不能说‘落地’了,这样才吉利。’那伙计倒也听话,应了一声,将包袱稳稳当当放好,笑着回了句,‘这下再也不会及第了。’” 秦思瑶笑得前仰后合,无意间拉住陈轩宇的袖子。她反应过来,忙撒了手,脸上微微一红。陈轩宇想拉拉她的手,但不敢。他以前还以为自己胆子挺大的…… 她瞪了他一眼,又笑了。在柔和的火光的照映下,更添了几分明艳。 可这如画般的美丽却被虎虎闯入的一行四人打破。? 第三十八章晋中五鬼 这一行四人身形各异,皆持着兵刃,看着不似什么良善之辈。为首之人豹头环眼,双目尽显凶残之色,他背着口金背大刀,更显得他身材魁梧,熊腰虎背。他身后那人身材矮小,持着一把一尺多长的短剑,看到了平顺镖局的镖旗,又端详着那几口镖箱,露出了微笑,向那魁梧大汉说道:“大哥,是平顺镖局的货,不会错的。”他虽笑着,但眼神中流露出的狠毒阴鹜之意仍让人不寒而栗。 平顺镖局守夜众人见这四人来势汹汹,早就有所警戒,听了这话后更是严阵以待。戚嵩凝声道:“大伙定着点!抄家伙护镖。”他抄起大关刀,与那大汉对视着。叶斌手按在剑柄上,将江婉月挡在身后。 那四人中另一人瘦高身材,用一对判官笔,把住了门,似是已将平顺镖局之人视作瓮中之鳖。陈轩宇识得也记得那最后一人,便是在飘香院与自己有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过节的,薛公子的随从赵辰。赵辰也看到了陈轩宇,又恨又喜,对那魁梧大汉说了几句。 那大汉扫了眼陈轩宇纵声笑道:“不错,这一趟来得值,一箭双雕。”他又看到了秦思瑶,舔了舔嘴唇,“是一箭三雕才对。” 陈轩宇向秦思瑶挤了挤眼,笑道:“恭喜啊,你也成了他们的猎物了。”他见识过她师父的武功,自是没什么好担心的。 秦思瑶眉头一皱,哼了一声,不予作答,反而问道:“倒是你,和他们有什么过结啊?” “哟,这么关心我?受宠若惊啊!”陈轩宇笑道,“只是和他们其中一人有点小摩擦。前些日子,在一间…一间酒楼,我教了教他怎么做人。” “就你这样还能教别人做人呢?我看就是仗着武功比那人高点欺负人罢了。”秦思瑶半真半假地讥笑道,倒也算一语中的。 “你还说我呢,咱俩不是半斤八两么,都是他们眼中的雕。不然咱们凑个一对,比翼双飞如何?”陈轩宇笑道。 秦思瑶脸一沉,正色道:“你要再说这轻薄话,我不再理你了。” “是我的错,”陈轩宇也觉得这话过了些,他侧过脸,“你要不解气的话,冲这边也来一巴掌吧。” 秦思瑶抬起了手,又笑了。面前这与自己只是初识的,或是自己同门师兄弟的,脸皮厚得油盐不进的青年,说了不少似真似假的轻佻话,惹得自己想生气却偏偏生不出气,就算真的生了气又被他逗得破“气”为笑。“好了,你下次注意就是。” “哦,还有下次啊?” 秦思瑶没了脾气,转而说道:“我看那几人武功似是不弱,你不怕么?” “他们要是打不过我,我也就没什么好怕的;我要是打不过他们,怕也没什么用。”陈轩宇歪理邪说一套套的,“反正咱们这对比翼鸟,啊不对,咱们这两只雕,一公一母嗯,他们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来吃,先看看再说呗。” 那四人正如陈轩宇所料,先从平顺镖局入手,这支镖是他们眼中最肥的一头雕,整整四十万两白银。那大汉假模假式地作揖,笑道:“见过戚三爷。平顺镖局的大名,这些年我们是久仰了,可惜无缘拜会。我们几兄弟手头紧得家里揭不开锅了,还请众位爷们赏口饭吃。” “好说。”戚嵩点点头,唤人取了十两银子,递给那大汉。他看这几人并非泛泛之辈,怕不是十两银子就能打发的。他在镖局行混迹了多年,深谙“三分靠本领,七分凭交情”这道理。镖局中人携着金银财帛行走于江湖,自少不了被人惦记。纵是身怀绝艺的镖师,若是三天两头地就与人分个胜负甚至决个生死,不出三年五载,怕是坟头的草已有半人多高了。平顺镖局自打四年前严庄闯出了名号,这几年里已将数条镖路上的绿林帮派打点得七七八八,除了偶尔遇上常德志这等跳梁小丑似的角色外,走镖都是顺顺当当的。戚嵩不想,也不能让镖局的牌子砸在自己手上,更何况这一镖数额之大,绝不容出半点差池。 而那大汉却看也不看那十两银子,“我们哥几个虽是没名没号的山野小盗,但也不是没见过银子。戚三爷这是打发叫花子打发惯了,将人瞧得忒小了吧。” 戚嵩仍不动气,心平气和地说道:“是在下的不是。在下是诚心想交几位朋友,阁下有什么吩咐请说就是。” 叶斌皱起了眉头。他虽理解戚嵩老成持重的举措,也懵懂地明白和气生财的道理,他却不赞同。他年少,而气盛,他目睹了平顺镖局的名头靠着一刀一枪拼杀而来,也自豪这自己前些日子也为这荣光添上了一笔,虽说微不足道,却更坚定了他的决心。但戚嵩毕竟是爱他关心他的长辈,他虽不满,却也不便说什么。 那大汉笑道:“既然戚三爷发话,这个面子得给。戚三爷看得起我们,我们也不能不地道,这样,四十万两银子,咱们二一添作五,各取一半。” 戚嵩嘴角抽动,强忍着怒气道:“没得商量了?” 大汉摊了摊手道:“我们这些人,祖上不积德,这辈子想他妈吃好喝好,只能靠抢了。何况我也够意思了,老婆本棺材本都给你们留了。” 一个烈性子的镖师听了这话再忍不住,怒喝一声,上前一拳打向大汉。镖师拳出有力,下盘甚稳,一看就是个练家子。而大汉比镖师高出一头有余,居高临下地长臂探出,拿住镖师手腕。那镖师也熟知拳理,手腕被刁住后当即转臂斜打,欲反守为功,但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一下他运足了力,对方臂膀却似钢浇铁铸般纹丝不动,令他尺寸难进。大汉怪笑一声,挥出一拳,狠狠打在镖师胸口。那镖师惨叫一声,脑袋耷拉下去,人事不省。大汉随手一甩,将那百十多斤的镖师丢了出去,这般膂力着实惊人。 那镖师浑身抽搐着,口中吐着混杂着鲜血的白沫。戚嵩叫了两人将那镖师抬了回去,心中又惊又怒。他自问要打败那镖师并非难事,但若败敌于一招之间又是如此干净利落却非自己所能做到。戚嵩看着这下手狠毒的大汉,看着他背上的金背大刀,已想到这一行人的身份。“晋中五鬼,你是‘绝命太岁’赵虎。” 四年多年晋中五鬼其二人为吴盛所杀,如今五鬼只余三人。戚嵩心里盘算着,他自恃这几年武功大有进益,真要与赵虎兵刃相搏,未必不是敌手;己方人数大是占优,除却那些马夫、趟子手之流,也还有有八名镖师,叶斌与江婉月的功夫也该能与对方匹敌,此战胜面颇大。 “不愧是戚三爷,但你们平顺镖局的功夫,唉,想不到这银子赚得这般容易,真他妈扫兴。”赵虎摇头道,不屑之色溢于言表。 叶斌再也按捺不住,“刷”地一声长剑出鞘,刺向赵虎。只见那矮小男子程万鸣斜地杀出,手中短剑矫跃灵动,迅捷如风,连刺七剑,剑剑指向叶斌周身要害。叶斌毕竟临敌经验尚浅,未及防范,惊怒之下当即脚下收步,变进为退,手中长剑挥击挡下数剑,但仍是慢了半拍,腿上中了一剑,被划开一道不深不浅的伤口。 程万鸣好整以暇地看着叶斌,缓缓将短剑摆在嘴边,伸舌头舔了舔剑上的鲜血,阴测测地笑了起来。 平顺镖局的几名镖师原本已摩拳擦掌欲向守在门口的持判官笔的钟无恨动手,但看到这一幕后,不禁背脊发凉,也都犹豫起来,不敢冒然出手。陈轩宇看了程万鸣的举动也不禁皱起了眉头,虽谈不上惧怕,却也厌恶。他看到秦思瑶脸色发白,捂着嘴干呕了声,怜惜地想去握握她的手,但不便,也不敢,只得轻松地笑道:“别怕,有我呢。”? 第三十九章晋中五鬼(二) “呸,你也不害臊。我又不怕,只是看着恶心。”秦思瑶缓过来些,对陈轩宇也没什么好脸色。 叶斌一招之间就为对手所伤,腿上的伤势虽说不重,却使他锐气大挫。江婉月稍稍包扎了伤口,“人有失手,不碍事的。”叶斌心中一暖,豪气顿生,手中长剑一扬,大步踏出,向程万鸣袭去。江婉月看着他信心满满的样子,道了声“小心些”,省略了后半句“别勉强。” 程万鸣左肩微沉,短剑一挺,格开叶斌,轻松地笑道:“这小娘皮够俏,解决了你们,晚上可得好好尝尝。” 叶斌面色冷如坚冰。在他心里,江婉月就像平顺镖局的招牌一般,绝不容人侮辱冒犯。此刻他的剑如同他的心,决绝而狠辣。程万鸣不敢直搠其锋,展开轻功游走逡巡。他的轻功与剑法路数相似,轻巧而灵动。 一时之间,叶斌连连进招,却也奈何程万鸣不得。 戚嵩盯防着赵虎,全神贯注;而赵虎则显得胸有成竹。门口的赵辰狠狠盯着陈轩宇,又时不时贪婪地看上秦思瑶一眼。钟无恨留意着平顺镖局的其他镖师,忽地听到门外传来一声“劳驾”,忙转过身去,只见一位年近半百的邋遢男人正站在数尺之外,手上端着几盘小菜,一脸不耐。他心中惊疑不定,自己正戒备着,却全然没察觉到来人。 来人自是秦思瑶的师父,也是陈轩宇的便宜师父刘三忍。他打了个哈欠,有些不耐地说道:“你这人怎么这么没眼力,不说帮着端个盘子就算了,还不快腾个路。” 钟无恨摸不清来人深浅,不愿多生事端,乖乖让开了。 刘三忍回座。秦思瑶不满地问了句“怎么这么久?” 刘三忍装出一脸淡然,但说起话来却显得局促的:“哦,我去了…厨房,叫人弄几样下酒菜,这不,麻辣鸭脖,五香鸡爪,还有花生米。” “真的?”秦思瑶嘴角挂着微笑,声音稍稍高了点。 陈轩宇只觉得她笑得可爱,而刘三忍看在眼里,却生出些莫名的寒意,强笑道:“厨房里只有煮花生,但这酒烈,要配着炸花生才够味,我等厨子现炸,才耽误了些时候。” 秦思瑶哼了一声,抓了一小把抛入口中,发觉陈轩宇正笑吟吟地着看着自己,脸上一红,嗔道:“看什么看?” 陈轩宇也跟着学了一遍,笑道:“嗯,这花生炸得不错。”他发觉刘三忍在说谎,却并未点破,冲他玩味地笑了笑。 刘三忍心领神会,刚舒了一口气,却不想没能瞒天过海,仍被秦思瑶觉察到了猫腻。她微怒道:“你还撒谎,这花生都凉了!你究竟干什么去了?!” 刘三忍见爱徒生了气,脸上陪着笑,吞吞吐吐地交代道:“我路上听到有庄丁在玩色子,手痒了凑着玩了几把。” 秦思瑶想是早已习惯了师父这德性,也就见怪不怪了。“这还差不多。”她秀眉一蹙,狐疑道,“不对,你要只是去赌了两把,不会这么心虚,肯定做了什么亏心事了。” “我真的只是赌了两把。”刘三忍哪有个做师父的样子,“好吧,我赌了六七把,呃…十几把……” “你昨晚输了个干净,这会儿哪来的银子?” “呃,我找李老头拿的。” “你要逼我去找李庄主对质喽。” “好吧,我说,”刘三忍再也抵抗不住,像脸色如同枯萎的花锤破的鼓,“但你要保证,不能生气,也不能哭。” “快说!” “那个…我拿了你的簪子,抵了做赌本,”刘三忍低下了头,像做错事的孩子般,也不知有几分真几分假。他见秦思瑶又是委屈,又是难过,又是愤怒,忙摆手道:“是师父的不对,你放心,我明日一早找李老头赊银子去赎回来。我现在就去。” 秦思瑶嘴角一撇,泫然欲泣,声音高了起来:“赎回来,赎回来我还能戴么!你…那,那是去年我生日大师兄送我的!” “小姑奶奶你可别哭,也别生气,是我的不是,嗯,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我给你买冰糖葫芦、龙须糖,嗯,还有桂花枣泥糕,哦,还有你最爱吃的榴莲……”刘三忍忙不迭地安慰着,时而苦着脸,时而谄笑着,时而妙语连珠,时而前言不搭后语,但秦思瑶却依旧阴沉着脸,丝毫不见好转。 陈轩宇想入非非:“她大师兄一定对她很好吧,嗯,一定的……那簪子她也这般珍视,她…她……”他胡思乱想着,又有些说不清道不明地心塞。 “喂,小子,发什么呆呢?快安慰她两句。”刘三忍不知是把陈轩宇当成了救命的稻草,还是想多拖一个人下水。 陈轩宇回过神来,心里仍堵得慌,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想了片刻,他也只是说了句算不上安慰话的真心话,“秦姑娘息怒,摊上这么个师父,真够受的。” 秦思瑶听了这话,鼓起了嘴,实在憋不住,笑了出来,直令仍不知晓彼此身份的陈轩宇刘三忍二人莫名其妙地大眼瞪小眼。刘三忍见这场风波终于平息,心中窃喜,又对陈轩宇说的话不满起来。刘三忍琢磨着该怎么教训教训陈轩宇,灵机一动想到个无伤大雅的阴损招,得意地笑了起来。“来小子,多谢你了,不然这篇不知道该怎么翻呢。我敬你一杯。”他的阴招说来也简单,就是灌酒。阴招也是招,简单也好,繁复也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效。男人绝不会在酒桌上承认自己不行,尤其是,或者说至少是——在心仪的女子面前。 陈轩宇不忘留意着正打得如火如荼的叶斌程万鸣二人。叶斌长剑灵逸,程万鸣短剑狠险,各占胜场难分轩轾。 可在陈轩宇看来,长剑也好短剑也罢,都不如,远不如刘三忍的劝酒难对付。 刘三忍劝酒的本事比起武功来怕是不遑多让,从文人风雅到江湖豪情皆以为由,从萍水相逢到春夜喜雨皆以为缘,又时不时地吟上几句诗文,有“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等千古名句,亦有“男儿何愁江湖难,半斤八两只等闲。”这等信口拈来的打油诗。 陈轩宇不好也不便推辞,频频举杯,酒到杯干。秦思瑶喜瞧这个热闹,不仅不劝阻,还在一旁推波助澜。只是须臾的功夫,已有六七杯酒下肚。这酒性极烈,陈轩宇又空着肚子,也不能算全空着,好歹填吧了一小把花生。他只觉腹中有如火烧火燎一般,面上还要装得谈笑自若,甚是难熬。“失陪。”他道了一声,向门口走去,走起来还不至于摇摇晃晃。把门的钟无恨见陈轩宇这当时还有心喝酒,只觉他蠢得不可救药,也不屑此时向他动手,让开了路,只提防着他趁机逃走。 “他怎么就走了?”秦思瑶问道。 “如果我猜错了,那他就是去解手了。不过我是不会猜错的,他是去吐了。”刘三忍心中大乐,美中不足的是陈轩宇并未在她面前失态。他倒也没什么坏心思,只是老来童趣,单纯地想作弄一番。随着他神色稍正了正,问道:“之前他叫你秦姑娘,他怎么知道的?” “你出去后我和他聊了聊。”秦思瑶想起些来,有些着恼,有些害羞,而更多觉得有趣。 “那小子是什么人。” “他叫陈轩宇,至于他的师父……”秦思瑶卖了个关子,忍俊不禁。 “他师父是谁?”刘三忍问道,他颇有些好奇,连他都看不出师承门派的青年,究竟是何人的弟子。 “你不是说了么,他这人品性武功不怎么样,师父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说错了么?”刘三忍不忿道。 “没,你说得很对。”秦思瑶笑弯了腰。? 第四十章晋中五鬼(三) “他师父就是你。”秦思瑶仍在笑着。 “我?”刘三忍听了一愣,也没当真,心想定是那小子认得自己,故意说这话去和她套近乎。纵是如此,他也能厚着脸皮往自己脸上贴金,自吹自擂道:“像为师这样德高望重的前辈高人,跺跺脚江湖就得颤三颤,自是少不了这种想要冒充我弟子的人。” 秦思瑶呸了一声道:“不过他说得挺认真的。再说了,我看你俩这脸皮,太像是师徒了,说不定他还青出于蓝呢。” 刘三忍哼了两句小曲,美滋滋地喝了口酒,又问起厅中正激战正酣的叶斌与程万鸣。秦思瑶大致说了,却见刘三忍大是不忿地叹道:“这些匪盗也太不像话,十两银子都不放在眼里了。你那簪子我才抵了五两……”他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忙住了嘴,拿起个鸡爪啃了起来。 陈轩宇出了屋,没走几步,只觉腹中一阵翻涌,怕是熬不到茅房,快走了两步,扶着院子东北角的一棵老梅树,“哇”地大吐起来。常喝酒的,尤其是酒量不佳的人,呕吐起来很是容易。只消弯下腰去,一只手在喉咙里一抠,另一只手一按肚子,就能吐出来,百试不爽。或许有些可惜的是,对于这个自诩为“春天的酒鬼”的酒量不佳的年轻人而言,他呕吐的,不过是刚喝下肚的烈酒和杞人忧天的无聊透顶的莫须有的青春愁绪,而非像是一朵朵呛人的花儿的诗句。 陈轩宇吐了个干净,深吸了口气,只觉神清气爽。他打了水擦了脸漱了口,确保身上没有呛人难闻的酒气后,才走回屋去。 “还喝么?”刘三忍扬了扬眉毛,笑问道。 “只要前辈尽兴,在下舍命相陪。我酒量虽不佳,但酒品酒胆还是有的。”陈轩宇笑道,“不过再那么喝下去,我怕糟践了这酒。况且前辈已随了愿,也不必再为难我了吧。” 刘三忍嘿嘿一笑,为陈轩宇倒了杯酒,却不再劝。他边索然无味地瞧着正斗得如火如荼的叶斌程万鸣,边津津有味地吃着小菜。 此刻叶斌凭着心中一股狠劲已稍占上风,信心大涨,只觉对方剑法平平。他连环三剑刺出,逼得程万鸣脚步微乱,见机递出一招“有执无受”,身随剑走,猛然疾刺向对手左肩“肩贞穴”。程万鸣向右滑开三步,短剑回圈,反手挡开,只感对方出剑义无反顾,有进无退,有攻无守,偏偏长剑所攻之处又让自己招架避让地极是勉强难受,全无余暇反攻。 叶斌一剑既出,二剑随至,剑剑峻急,招招狠险,不给对手丝毫喘息之机。程万鸣只有避让招架之功,且占且退,不由心生惧意。这一进一退之间,此长彼消;兼之叶斌所用长剑比程万鸣的短剑长上一尺有余,此刻程万鸣无法近身,双方兵刃“寸长寸强,寸短寸险”也显现出来。 不出十余招,二人优劣更甚。见此情形,赵虎咒骂不休而戚嵩喜形于色。 与这交战双方并无利害的刘三忍则轻松得多,吃着美食喝着美酒指点江山道:“这两边是晋中五鬼和平顺镖局啊。“ “我不是说过了嘛。”秦思瑶白了他一眼道。 “是么,我没注意听。”刘三忍顺手将鸡爪一扔,打了个酒嗝道。“他们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任务,但以我的见识阅历,还是认得出来。” “是么?我虽没什么见识,但也认得出是平顺镖局。”陈轩宇插口道。他见刘三忍丝毫没有前辈高人的架子,也没有前辈高人的样子,索性就省了“前辈“”晚辈”这般称呼。 刘三忍说道:“哦?想不到平顺镖局这么有名呢。” “那也未必。我曾和他们同行过一程。”陈轩宇笑道,引来秦思瑶一个白眼,“不过就算我先前不识得他们,也能认得出。”他指了指平顺镖局的镖箱,“你看,那镖旗上不写了‘平顺镖局’四个大字么……” 刘三忍听了,有点下不来台,瞪了陈轩宇一眼道:“那晋中五鬼呢?”他见陈轩宇摇头,心绪稍平。 “可他们明明只有四人,怎么叫晋中五鬼啊?”秦思瑶问道。 刘三忍答道:“四个人里还有一个不是,不过是哪个我也认不出来,无所谓了。晋中五鬼原本是有五个的,但几年前死了俩。他们虽叫鬼,但也是人,也就会死,何况他们品行不端,武功还不高,死了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可于伯伯不是早将山西的贼盗清剿干净了么?”秦思瑶问道。 “于伯伯是谁?”陈轩宇插口问了句。 “就是于侍郎于大人。” “那又是谁?” “兵部左侍郎于谦于大人,这你都不知道。”秦思瑶答道,“他可是个好官呢。” 陈轩宇讪讪一笑,似是听说过此人却也知之不详。反正是兵部侍郎也好,刑部尚书也罢,和他这向往江湖的升斗小民八竿子打不着。 刘三忍笑道:“要说他是好官,可能吧;不过他会做事,也会做官,这倒是真的。之前你说剿贼盗,嘿,这事就说来话长了,回头再跟你念叨吧。总而言之嘛,朝廷说的话,或是对朝廷说的话,听过也就过了,别太当真。” 秦思瑶追问不休,而刘三忍偏生不说,又被鸭脖辣到了,大口喘着气。秦思瑶赌气,别过头,看向打斗的叶斌程万鸣。 叶斌一招甫毕,又逼上前一步,凝神运气,一剑陡出势如破竹,直取中宫。这一番拼斗下来,程万鸣由始至此都在疲于守御,气力消耗远比叶斌为巨;面对叶斌这一剑,他自忖无力招架,深吸一口气,奋力后跃。饶是程万鸣应变果断,避退迅捷,胸前衣衫仍被刺破,若是慢上半步,怕是免不了开膛破肚。 “这就是平顺镖局的功夫。”叶斌傲然道,颇有些睥睨众生之感。 程万鸣得了喘息之机,调匀了呼吸,阴笑一声合身欺上。叶斌对敌人武功已然了若指掌,长剑斜引。二人又斗在一起。 “好剑法!”陈轩宇由衷地赞了一声。 “就这?你知道什么是好剑法么?”刘三忍嗤之以鼻。 “能打赢的剑法,就是好剑法。”陈轩宇模棱两可地答道。 “那你觉得,他一定能打赢了?”刘三忍长吁一口气,总算缓过了辣味,舌头上依旧隐隐发麻,却锲而不舍地继续吃着。 陈轩宇腹中馋虫也被勾了起来,也不计较用手抓着鸡爪吃是否雅观,边啃着边回答道:“方才他要是乘胜追击,而不是停下来说那些废话,这时候已然胜了。” “你这不也是废话么?”刘三忍没什么好话,“你倒说说看好在哪里?” 陈轩宇侃侃而谈道:“他得剑法其形而不得其神。他出剑一味求快,快而无序,招式变换显得生硬滞涩,气韵不贯通;再者他急于求胜,欲毕其功于一役,剑出狠险有余而沉稳不足,能进但不能退,能发而不能收。单是我看到的,他就有七次机会可制敌,却一次也未能把握住。” “小子不错啊!我还以为你一直色眯眯地盯着我小徒儿看呢。”刘三忍坏笑道,举起了酒杯,却不敢正视秦思瑶羞恼而凌厉的眼光。 “还请把那‘色眯眯’三个字去了。”陈轩宇无奈地笑道,陪了口酒,又回归到剑法上:“他的对手虽算不上多强,但也不弱。可他仍能大占上风,足可见这剑法本身是好剑法。”他说到这里,神色也正了些:“但晚辈尚有不明之处,还望前辈赐教。” “说。” “他虽出剑狠险,但仍不掩其平和之意,此为其一;再就是这剑法招数并不繁复,却仿佛有万千气象,恢宏广博,令晚辈颇有不解。” “这小子眼光恁得厉害!”刘三忍心中赞叹道,口中却说的却是:“这些长眼睛的都看得出来,还有,说话别假模假式文绉绉的,听着别扭。”陈轩宇也见怪不怪了,再怎么说刘三忍说话也比莫吃吃文雅得多。他偷偷看向秦思瑶,见她面带笑意,悄悄地俏俏地向自己眨了眨眼,心里很是受用。刘三忍又说道:“这剑法叫‘五蕴剑法’,你可知道‘五蕴’是何意?” “似是释家术语,具体是指什么就不知道了。” 刘三忍嘿嘿一笑,解释道:“其实嘛,我知道的也不多。”遂引来二位听者的白眼。“所谓蕴,指积、增、聚、合。五蕴是色、受、想、行、识这五者。”他掰着手指手数着,确认这五蕴没多没少,也稍稍松了口气,多了些底气。“佛教认为这大千世界万事万物皆有这五蕴聚合而成,剑法以‘五蕴’为名,蕴涵众生之相,也就有那‘气象万千’之感。虽说是众生之相,归根溯源,或者说得浅白点,捯饬来捯饬去,还是那五蕴,所以你说这剑法变化并不繁复,倒也说得通。” 刘三忍指了指面前的空酒杯。陈轩宇自觉地斟满了酒,深觉此人见识极高,正经起来也有那么几分高人风范。刘三忍往嘴里丢了几粒花生,咂了口酒,继续道:“这剑法还有个说法。众生之中有我,而这个‘我’,指的不是,或者说,不只是你们面前这个英姿飒然、成熟稳重、风趣幽默的得道高人。” 陈轩宇一脸严肃地点了点头:“风趣幽默是真的,其他的,是真的…是真的看不出来。” 刘三忍听了哈哈一笑,也不以为忤,指了指陈轩宇,继续道:“这‘我’也包括你这浮滑无行的臭小子,”又指了指捂嘴偷乐的秦思瑶,“还包括你这刁蛮任性的疯丫头。这‘五蕴剑法’,剑中有我,使剑之人的喜怒悲痛或是什么什么的,也皆由剑表露出来。至于说什么从狠险中感受到什么平和之意,要么是那小子心绪如此,不过这也忒不着调;也或许这剑法源自佛家之道,也多少有些佛家的慈悲平和之意。当然,最有可能的是,你小子胡诌的。”他见陈轩宇听得入神,目露敬佩,不禁心中大得,更是滔滔不绝地显摆起来:“这‘五蕴剑法’可称之为‘有我’,而另有一套‘无蕴剑法’,与其剑招略有些相似之处,但剑意则迥然不同,是‘无我’之剑。在佛门来说,自‘有我’而修‘无我’,但从剑道上讲,这两套剑法都是上乘剑法,‘无我’未必就比‘有我’高明,终还是取决于用剑之人的修为。” 陈轩宇默默点头,心想:“就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仟去’是‘有我’,而‘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则是‘无我’。这两句诗词皆是绝佳,分不出也没必要分个高下。”他不由得看向身边那首更美的诗,她看着正斗得激烈的叶斌程万鸣,脸上却带着浅浅的倦意。陈轩宇问道:“你觉得他俩谁会赢?” 秦思瑶不假思索地答道:“那青年镖师。” “为什么?因为他长得俊么?”陈轩宇又问道,带着若有若无的醋意。 “反正比你俊。”秦思瑶抿嘴笑道。 “你再好好看看我。”陈轩宇微微凑得近了些。 “去你的!”她无奈地笑了笑,“我只是觉得那些劫镖的讨人厌,也就希望镖师能赢。” “还是我讨喜吧。”陈轩宇嬉皮笑脸地说道。 刘三忍听到这也乐了,“你小子脸皮许还真比我厚。” 陈轩宇见她忍着笑板起脸,又说道:“那我们打个赌吧。” “赌什么?” “就赌他俩谁会赢,我就押那使短剑的好了。” 刘三忍听到“赌”字,眼前一亮,插口道:“我也要入局!” “我不和你赌。”陈轩宇摇头拒绝道。 “为什么?!”刘三忍怒道。 “因为你好赌而无本,我可不想秦姑娘再少一只簪子。” 刘三忍见秦思瑶没有再为簪子而生气,暗中舒了口气,冲着陈轩宇骂了句。 “赌注是什么?”秦思瑶笑着问道。陈轩宇看她粉嫩的脸上透着几分刁蛮,笑语盈盈,美得不可方物,不禁脱口而出:“我若赢了,你让我亲一下。” “你又欠收拾了?!”秦思瑶听了这轻薄之语,俏脸一沉道。她当然不会答应这赌注,却问道:“那我要了赢了呢?” “打赌,当然要公平。你要赢了,”陈轩宇摊摊手道:“我就让你亲一下好了。”? 第十一章厅中恶斗 秦思瑶羞得晕生双颊,恼得狠狠白了陈轩宇一眼。她更多是无所适从而非真的气恼。她也清楚陈轩宇虽说了不少胡话疯话,但至少从始至终没有越礼之举,如果他看自己的眼光不算的话。 何况他说的话很是有趣,又是因倾慕自己而说,令她甚至有点少女心性的小欢喜;再者听他说得煞有介事的,真说不准是自己不仅同门还是同师的师兄弟,也不好对他动粗;还有他虽未必有多英俊,却很耐看,尤其是他笑起来的时候,左颊上浅浅的酒窝,隐隐让她有些心动。 可她也没打算就这么听之任之置之不理,却也想不出个妥帖的反击之法,只得向师父求助。刘三忍事不关己,嚼着花生,煽风点火:“赌局就像人生。人,生来必有一死,活得久了也终究会死;赌,则是有赌必输,久赌必输。” “那你还赌?”秦思瑶忿忿道。 “人活着啊,不是为了长生,也当然不是为了死。都说人活着,为了活得有意义。我觉得人活着,要活得有滋味,也许有滋味,就是有意义。赌不是为了赢钱,也肯定不是为了输,若是这般,那赌得无品,赌得无味;像我这等赌客,又何在乎输赢?享受的是那从色子摇出到色盅揭起前的紧张与期待,那种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小赌怡情,赌,与弹琴弈棋吟诗作画别无二致,不过是种消遣罢了。”刘三忍说教起来毫不含糊,虽未必能使人信服。他怂恿着秦思瑶:“所以说啊,和他赌就是了!” “前辈高见。”陈轩宇笑道。 还未等秦思瑶拒绝这“狼狈为奸”的二人,叶斌与程万鸣的战局又生变化。 叶斌剑势逼人,程万鸣节节退后,败局已显。却见程万鸣败中求变,先拨后挑接下两剑,左手忽地探出,握在叶斌剑锋之上。叶斌运力回夺,程万鸣痛哼一声却不撒手,顺着叶斌收剑的劲力合身扑上,已然近身。叶斌再度运力,长剑一别,心想:“你再不撒手非将你手指斩了下来。”程万鸣吃痛不过,撤手之际矮身出剑,自下而上撩向叶斌下阴。这一剑阴毒至极。叶斌心中暗骂,怒火中烧,却也不敢冒然相拼,当此情形,该是所有男人下都不会硬刚。 程万鸣徒手夺剑可说是极险,若是稍有差池,一只手会就此残废。抛开他近乎于亡命的胆量不谈,这一手无论是对叶斌行剑的判断,脚下的步法,出手的方位时机力道,可称是他平生所学之荟萃。也正是这一招,令这二人优劣攻守之势登时反转。程万鸣得以近身,兵刃上“寸短寸险”之“险”便从己之险化为彼之险,兼之他身材本就矮小,在这近身相搏中更是灵便。相较之下,面对程万鸣既快又诡的剑法,叶斌的一柄长剑却显得臃肿累赘。好在他也看出对手此刻已然气力不济,难以久战,于是紧守门户,且战且退,欲与对手拉开数尺之距再行反攻。 “那愣小子看着不怎么聪明,实际上…果然如此。”刘三忍评论着叶斌。 “我看也还好啊,虽忙而不乱,守御之中又暗藏机锋。”秦思瑶不解道。她见刘三忍打了个哈欠,冲着他撅了撅嘴。她不愿再问,认真地看着,又恍然道:“我明白了。他既想着熬到对手力尽,却又想着伺机而动反攻取胜。他心思驳杂,瞻前顾后,难了。” “哟,我这小徒儿也不傻。”刘三忍笑道。 “哼,我聪明着呢。”秦思瑶得意而骄傲地仰起头,看得陈轩宇忍俊不禁。 “学武学武,什么是学?” “是练,也是悟。手脚要勤快,心思要活泛。”秦思瑶答道,“我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刘三忍说道:“像那愣小子就是反例,剑法练得还算熟,但他脑子却不大够用,既不懂审时度势,又不能量力而行,不然怎么连那小矬子也收拾不了。” 陈轩宇听了点头附和,暗想此人话虽不好听,但句句击中要害。 正如那师徒二人所料,数招过后,程万鸣目露凶色,剑剑不离叶斌要害;叶斌则是处处受制,只得勉力支撑,心中不禁暗暗叫苦,又是后悔不迭。他也看得出程万鸣已是强弩之末,自己却偏生无力挡驾,也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先前若是凝神守御,绝不至于落得如此尴尬境地。 程万鸣破釜沉舟分刺三剑,逼得已至墙根的叶斌再无可退之地。叶斌只得迎上相拼,他无奈,却也无畏,左手引诀,一招“有欲无求”,长剑回圈斜劈向下。两柄剑一短一长、一先一后、一刺一削,皆是有进无退,也注定这二人会伤在对方剑下。程万鸣兵刃虽短,却出手在先,又是直刺而出,未必会输给叶斌。但他怯了,生了退意,短剑刚刺入叶斌右肋便撒手而撤,肩上仍重重挨了一剑,又痛又惧,委顿在地。 终是叶斌胜了。比起武功,更多是胜在他的勇气与信念,胜得惨烈。他脸色苍白,捂着伤口的手已是鲜血淋漓,他的腰却挺得更直。 戚嵩有些心疼,更多是骄傲。他见赵虎扑身上前,迎面一刀斩向叶斌。戚嵩早有防范,怒喝一声,举刀劈向赵虎后心,围魏救赵。赵虎回刀相迎,只听双刀相交,“当”地一声剧响,震屋动瓦。戚嵩心念叶斌安危,不敢撤步卸力,强自站定,直感胸口一阵气闷。 赵虎左臂扬起,向叶斌劈出一掌。叶斌已无力再战,在江婉月搀扶之下勉强躲开,肩头被掌缘扫到,痛得额头见汗。戚嵩抢上前去相救,故技重施,又是一刀斩向赵虎。赵虎早已料算到,等着戚嵩来袭,猛然反手一刀,撩向戚嵩。无奈先前对拼那一刀震得他手臂发麻,运使不上力,慢了一分。饶是这般,戚嵩避得已是险之又险,惊出一身冷汗,回身还了一刀。 二人互骂一声,提刀厮杀起来,大有不死不休之势。 “厉害啊!”陈轩宇赞道。 “雕虫小技罢了。”刘三忍仍没什么好话。 “你们说什么呢?”秦思瑶不明就里地问道。 陈轩宇解释道:“说得是那劫镖的大汉赵虎,他第一刀是真想杀人,却没有机会。接下来那一掌则是诱敌,出手狠辣,心机深沉,不太好对付。” “一点也不光明磊落。”秦思却看不上眼。 刘三忍不以为然地说道:“兵者,诡道也。再说了,你当这是小孩儿过家家呢?他们要是谁输了,或许都会把命搭上去。成王败寇,这话未必全对,但总有些道理。” 这一战关乎生死存亡,赵虎与戚嵩都不敢有半分轻忽。他二人本都是身强力足之辈,使的又都是分量极重的大刀,此刻卯足了劲,更是悍猛。赵虎双目通红,眼中似是要眦出血来,一柄金背大刀挥舞得虎虎生风,黄光灿然;戚嵩手臂上青筋暴起,手中长刀横扫直砍,也是神足力强。 赵虎所使的是“三才盈损”刀法,所谓三才,乃天、地、人三者。天居于上,地栖于下,人位天地之间,贯通天地之道,法天地而正己身,方有人物相谐,天人合一。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这套刀法特异之处在于“盈损”二字,舍阴而取阳,舍柔而取刚,舍仁而取义,每招每式走的都是刚强威猛的路子,与他手中的金背大刀相辅相成,着实非同小可。戚嵩用的是“五虎断门刀”。五虎断门刀本是单刀刀法,源自山西彭家,在江湖之中所传甚广,原算不上出类拔萃的武功。但戚嵩这几年间多受严庄提点,在武学一道上实是今非昔比,这套刀法更是去莠存良,亦是不可小觑。 这番交手,与先前叶斌程万鸣相斗炯然不同,二人招式上少了许多变换,多是直截了当大开大阖,却委实更加凶险。二人挥刀所生刀风激得厅中的烛火忽明忽暗,跳跃不止,有几支蜡烛已被劲风卷得熄灭;中间的火堆已燃烧殆尽,泛着火星的炭灰,也被刀风卷起,扬向四周。二人兵刃相交之声伴着呼喝怒骂之声回荡在厅中,轰鸣震耳。 平顺镖局的镖师们紧握着兵刃,手心冒着汗,紧盯着激战正酣的二人。叶斌虽感念戚嵩待自己的好,心中却有些瞧不太上戚嵩的行事做派。但见戚嵩面对赵虎如狂风暴雨般的一轮攻势,长刀挥砍挂撩,守得严丝合缝水泄不通,又趁赵虎力尽之际回攻一刀,沉稳又不失凌厉。叶斌此刻也不禁佩服,也不禁对自己的轻狂暗自羞惭。 那避雨的挑夫早些时候不敢走,这会儿再不敢留。他乞求地看着钟无恨,好在钟无恨没有为难他。他瑟瑟发抖着地溜了出去…… 陈轩宇问道:“前辈,你可认得那挑夫是何人?” “哦,当然认得。”刘三忍正嚼着鸭脖,头也不抬地答道,“几个月我们一起挑过大粪的。” 秦思瑶本也想尝尝鸭脖,听刘三忍来了这么一句,没了食欲,“好好说话!” 刘三忍笑道:“当然不认得了。” 那人作为一个挑夫,太高太瘦了,而且他的双肩一般地平。还有他的衣服,袖口已有磨损,但肩上的布料太新了些。陈轩宇也就不再多问,反正那人也已经走了。他与平顺镖局之人虽没什么交情,但见叶斌战胜强敌,伤势也并无大碍,依旧为他欢喜,本不沉重的心情更轻松了些,向秦思瑶笑道:“喂,我赌输了。”他说着轻轻伸过脸去。 秦思瑶哼了一声,不轻不重地在他脑门上弹了一下。刘三忍笑道:“我不早说了,和这小子赌就是了。他也就敢口头上讨个便宜,真要让他亲你,非把他吓得得背过气去。”陈轩宇无言,笑了一笑。 “甭管那些有的没的了。”刘三忍撇了撇嘴,不屑之色溢于言表,“赵虎,还有两下子,能算是个人物吧。小子,你觉得这一场谁会赢?”刘三忍又问道。 “看上去不分高下,那赵虎气力更长,戚大叔刀法似是更高明些。但这么打下去,赵虎有八成胜算。”陈轩宇答道,“戚大叔的刀法破绽很少,以沉稳见长。但他是护镖之人,沉稳的性子或会让他有患得患失之心,手上功夫难免打些折扣。与之相反,那赵虎刚猛狠戾,看他那样子好像并不把自己性命太当回事。跟这种人交手,我反正是会怕的。” 秦思瑶调侃道:“我怎么记得某人好像说不怕的啊。” 陈轩宇笑道:“我胆子很小的,连亲你下都不敢。”他见秦思瑶面露薄怒,忙岔开话题,向刘三忍问道:“前辈不打算相助么?” “帮你么?我也怕她,再说帮你我有什么好处?”刘三忍似是误会了陈轩宇所言。 “我说的是平顺镖局。”陈轩宇无奈道。 “看在李老头的面上,别闹出人命就是了。别的就算了。”他扫了眼忿忿不平的秦思瑶和不以为然的陈轩宇,平淡地说道:“所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时候是行侠仗义,更多时候不过是意气用事的好勇斗狠。江湖中的路,曲曲折折,坑坑洼洼,哪里有平路?再说了,镖局与强盗,本就像光与影。”刘三忍对“光与影”这个比喻大是满意,却见二位听者没太大反应。他也知道这二人少不经事还不能理解,仍觉得有些失望,只得王婆卖瓜般自夸自赞了几句。他继续解释道:“光与影。镖局在明,是光;强盗在暗,是影。这样说得通,但我觉得反过来说更贴切。光与影,先有光,再有影,影由光而生,依光而存。正是因为有了强盗,才会有镖局;若没有强盗,谁还会花银子托人护送财物,那些大镖局也好小镖局也罢,一股脑地都就狗屁着凉了。所以说强盗是光,而镖局是影。” 刘三忍喝了口酒润了润嗓子,滔滔不绝地说着:“强盗劫镖,镖局护镖,都是他们的本分。你们或许不认同,觉得强盗的‘本分’没那么本分。他们为了什么?为了利。小子,这个‘利’字会写么?” “这字虽然难,却难不倒我。”陈轩宇没好气地答道。 刘三忍点点头,“嗯,你会写,未必会解。‘利’,左边是‘禾’,意为庄稼,右边是‘刂’,就是刀。所谓‘利’,就是用刀割庄稼,至于割谁的庄稼,怎么割,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就像刀的两竖一长一短,谁的刀更强,谁就得。” 这就是江湖。? 第四十二章厅中恶斗(二) 江湖自古至今不乏追名逐利之人之事。除了利,还有义。 利与义,何者为先?孔子曾有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荀子也说过,“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这问题回答起来很简单,但做起来呢? 平顺镖局与晋中五鬼的纠葛,关乎于利,无关于义,至少刘三忍这么看。刘三忍说着,时不时地喝上两口;陈轩宇听着,时不时地吃上两口。陈轩宇对刘三忍所言并非全然赞同,但颇受启发。 门外施施然地走进个青年,面目白净,眉目清秀,穿着一身素朴的白衣,腰间悬着口乌鞘长剑。他误将主座上的刘三忍当成此间主人,遥遥施了一礼。刘三忍没有理睬,青年也未露不悦之色。他瞧见平顺镖局的镖旗,面露喜色。 赵虎渐将戚嵩压制。戚嵩守得严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仍未露败象,心中却是暗自焦躁。他本以外功膂力为长,练的五虎断门刀是外家刀法。谁知对手刀上劲力之强却非自己所及,但面对着对手的磅礴攻势,他也只得硬着头皮挡架,虽知是以己之短迎敌之长,却再无他法。百十刀接了下来,直震得他虎口剧痛,一条手臂几无知觉。 赵虎也是心知肚明,更加有恃无恐,手臂上青筋暴起,一刀抡圆横扫而出。戚嵩怒喝一声,竖刀相迎。这一声怒喝却显得中气不足,这一刀与赵虎刚一相交,便借着反震之力向后跃出。赵虎那一刀余劲未消,戚嵩顺势腰身后仰,他身法轻功欠佳,在后跃之际不敢冒然使“铁板桥”的功夫,以长刀在地上一杵,借力挺腰,又站稳了身子。 若单说这一招,拆解地并无瑕疵,可堪称妙。但刀法与剑法不同,剑走轻灵而刀行厚重,刀法更讲气势,势盛而力强,势衰而力竭。这一招过后,戚嵩退而赵虎进,此消彼长,强弱更为悬殊。赵虎进步而上,双手合握大刀,当头连劈三刀。 这几年里赵虎在这三刀下了苦功,也凭着这三刀斩杀过数位强敌。这三刀可谓将刀法中的“盈损”之意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仅刚猛凌厉,更是舍退而取进,舍己之生而取彼之死。他全身之力皆凝于刀上。 戚嵩卯足了劲横刀,拦下对手的第一刀,已感手臂剧震,胸口气血翻涌,烦闷欲呕。不待他调匀呼吸,赵虎次刀已至,这一刀虽不似第一刀那般有开山裂石之力,但戚嵩更为难当,竭力挡住这一刀,眼前一黑,浑身剧痛,面对来袭的第三刀,他咬紧了牙,反攻了一刀。 可他的刀脱手飞出,摔倒在地,的嘴角渗出了血。他挣扎着站了起来,站在赵虎与镖箱之间。 宁死,不弃。 就连口不积德的刘三忍也不禁动容。赵虎杀心已起,冷哼一声向着已无抵抗之力的戚嵩斩出一刀。 刘三忍抓起把花生,本欲掷出,却放下了手。他看到陈轩宇和那青年已出手相助。看到了青年的身法架势,他知道自己没有出手的必要。 青年拦在赵虎与戚嵩之间,一柄长剑以巧御强,以轻搏重,竟将赵虎势大力沉的一刀封阻住。陈轩宇的剑,直指赵虎后心。“他出手好快!”秦思瑶讶然赞道。刘三忍的注意力在那青年,并未留意到。赵虎不得不回身自救,却陷入腹背受敌之势。既已救下戚嵩,陈轩宇再未跟进,虚晃一剑,飘然后退。 那青年也没有趁机出手。他不愿以多欺少,也不愿背后偷袭,或是不愿,或是不屑。他朗声开口道:“平顺镖局与在下师门有旧,在下斗胆,请阁下网开一面高抬贵手。” “先亮一手再说。”赵虎说话还算客气,虽只是短短的交手,他也能清楚地感受到对方不容易对付。可他也绝不肯令这到手的肥肉就这么溜走。 “请。”青年剑尖指地。 赵虎说话客气,出手一点也不客气,甚至不留余地,金背大刀势携劲风,向青年卷去。青年脚下错步,手腕一抖,长剑搭在赵虎刀上,引得赵虎大刀偏离数寸。赵虎怒吼一声,手上加力,他与戚嵩一战消耗不小,此刻一刀砍出仍是威势惊人。青年稍稍移步侧身,短了几寸,眼见躲不过赵虎这一刀。“小心!”陈轩宇提醒道。赵虎心中大喜,却感手中大刀所向不由自主地偏出。他运劲回拨,只感觉对方剑上传来一阵绵柔坚韧之力,这力道未必多强,但令他难以琢磨,不知所以地竟将自己回拨之力消解得一干二净。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刀贴着青年腰间掠过…… 赵虎心中惊疑不定,手上没有丝毫迟疑,反手一刀横劈。青年手臂微曲,手腕微旋,又轻轻巧巧地将大刀引开。赵虎刀上逐渐加力,他刀上力道越大,行刀时滞涩之感就越强,起初如同顶风而行,渐渐似是涉水而进,随着他全力以赴,竟觉似是浸入了泥沼之中,被对方一柄长剑带得身不由己,手忙脚乱。“难不成是‘太极剑法’?”赵虎慌乱地想到。他只听说过太极剑法是武当派的绝学,精微深奥,以柔克刚,他没有见识过,更全然不知该如何应对。 仅是堪堪数招后,赵虎脚步也散乱开来,手上大刀更是牢牢为对方所制。他甚至感觉,自己像是个木偶,而对方是提线的人,自己只能任凭对方操控摆布。 青年由腰及臂发力,先牵引后推荡。赵虎手中的大刀仿佛重愈千斤,难以把握,踉踉跄跄地跌出。青年剑法忽变,连削带刺递出三剑。这三剑快,但算不得太快,劲力上与赵虎那三连斩更是相差甚远,但这三剑刚柔并济,让赵虎不得不防,不得不救,却又防不住,救不及。这三剑每一剑都点在赵虎身上,左臂,右胸,下腹,每一剑都点到即止,连衣衫都没有划破。赵虎惊惧之下,接连后退了七八步,“砰”地一声,重重地撞在墙上。 “承让。”青年收剑。他胜得干脆,胜得漂亮,却没有丝毫骄矜之气。 赵虎的脸上阴晴不定,“阁下可是武当派高足?” “不敢相瞒,在下武当门下杜克生,学艺不精,让行家见笑了。”杜克生抱拳微笑道。 “原来是‘游龙剑’杜少侠,难怪有这等功夫。”赵虎也报以微笑,“少杜侠的吩咐,在下照做就是。”他清楚就算自己气神完足,也难以在杜克生手上讨到什么好处,何况武当派更是他万万不敢得罪的。 “多谢。”杜克生喜道。这场冲突能救这般轻易解决,对他来说也是意外之喜。 “在下有个不情之请,还望杜少侠应允。”赵虎的姿态摆得很低,低到杜克生不好拒绝。 “请讲。” 赵虎指了指陈轩宇,“这小子和我亲兄弟有些过节,还望杜少侠不要插手阻挠。”他是赵辰的兄长。 杜克生犹豫地看着陈轩宇。于理,他是武当门人,奉行侠义之道,该当出手相助。但于情,他不便得寸进尺,也不该再强自出头。他看向陈轩宇,希望陈轩宇开口请求相助。 陈轩宇开口了。“好意心领了。”他没有开口相求,“我自己的事,自己解决。” “没有不敬的意思,但…你能解决么?”杜克生问道。他打赢赵虎并不太费力,一是因为赵虎先前与戚嵩已有一战,消耗颇大;再是因自己的武功与赵虎有所相克。绝非是赵虎武功不济。 ”解决不了,让自己未来变得更强,强到能解决。”陈轩宇笑道,“求佛不如求人,求人不如求己。”当年吴盛说过这句话,他记着。 “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话,可能就没有未来了。”杜克生又委婉地劝了一句。 “活在当下。同时也对未来有所期盼。”陈轩宇笑道,固执。“答案是,我能解决。” 杜克生看着,“请问兄台高姓大名?” “姓不高,名也不大。陈轩宇。” “山水有相逢。”杜克生相信。 “再会。” 平顺镖局众人虽说好奇,他们更不愿留在这是非之地,和平杜克生一同离庄。他们不少人更好奇,自己的镖局和武当派有什么交情。戚嵩知道,他矛盾;叶斌也知道,他痛苦。是江婉月。她一双美目异彩涟涟,她等这一天等了太久…… 赵虎狞笑着,看着陈轩宇,像一匹饿狼看着待宰的羔羊。“准备好了么?”准备好什么?死亡。 “你们不一起上?”陈轩宇挑衅道。这是以退为进,若对方四人群起而攻,不说四人,只需两人合力,他也没有把握。 “我一个人,一把刀,送你上路。”赵虎冷声道。上什么路?黄泉路。 陈轩宇却慢慢悠悠地走回座位,留下一句不痛不痒的话,“你先歇歇吧。不然打赢你也没意思。” 赵虎没有逞强,他不莽撞,清楚自己接连两战消耗着实巨大。静坐下调息着。 “你有把握么?”秦思瑶不无担忧地问道。 “要单论武功修为高低,没有十足的把握,只有七八成。”陈轩宇答道,这七八成可能还说多了些。“但胜负之数,不仅仅和修为高低有关。不说什么天时地利人和之类的,和此刻没什么关系。” “那和什么有关?”秦思瑶问道。 “那位杜兄的修为,未必就比这赵老哥强多少。可他…”陈轩宇斟酌了片刻,用了一个“巧”字。 “你要有那位杜少侠的功夫,我也不用担心了。” “这么关心我?”陈轩宇笑道,笑得开心。 秦思瑶无语,拿起个鸡爪,啃了一口。 陈轩宇笑问,“好吃么? 秦思瑶的回答很直接,她只是白了他一眼。 “让我尝尝?” “滚。” 陈轩宇稍微认真了些,“向前辈请教。” “怎么,人快渴死了,想到去挖井了?”刘三忍问道。 “临渴掘井,也总比张着嘴等天上下雨要好。何况我只是馋酒,并不是渴。”陈轩宇笑道。 “说吧,我对酒很在行。” “杜克生的最后一招,我看得不是很明白。” 刘三忍见闻阅历何其广博,“那是‘柔云剑法’的‘流云追月’。你觉得他那三剑,快不快?” “这正是我没看明白的地方。要说快,但能看得清清楚楚;要说不快,对方偏偏避不开挡不住。”陈轩宇如是道。 “若是快,就不是‘流云’了;若是慢,又怎能‘追月’?而且是‘追’,不是‘赶’,‘赶’就显得惶急了。至于‘云’……”刘三忍说道这里住了口,留给陈轩宇。? 第四十三章厅中恶斗(三) 陈轩宇回想那三剑,两剑刺,一剑削,先后分别指向赵虎左臂、右胸、下腹。他想着,以手指当剑比了一比,停顿,沉思了片刻,又划了一划。他意识到那三剑,并非拘泥于“三”,或可减至一二,也克添至四六;亦无须是两刺一削,所指方位亦可变化。这就是“云”。他领悟,欣喜地说道:“无所定形,可动可静,可变可幻。” “我倒真有点期待你的剑法了。”刘三忍笑道,他越来越喜欢面前这小子。 “说完了酒,再说说下酒菜吧。”陈轩宇又问道,“那杜克生的武功,在武当弟子里算是如何?” “这一辈武当弟子中,有出类拔萃的八人,江湖中称为‘武当八秀’,‘游龙剑’杜克生排第六。”秦思瑶抢着答道,也少不了损了陈轩宇两句,“这你都不知道,真是孤陋寡闻。” 陈轩宇听了非但不气恼,反倒受用得很,笑道:“姑娘博闻强记,在下佩服得很。真是问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他不多不少地捧了秦思瑶一句。 秦思瑶听得舒坦,但好不容易口头上胜了这可恶的对手,当然不会轻饶,“听了这话就胜读十年书,看来你学问是真不怎么样。” “那我们再打个赌,就赌京城大试,金榜之上我会名列前茅。”陈轩宇反击道。 “赌什么?” “老样子。” 秦思瑶也反应过来“老样子”是什么样子,红了脸,啐了一声。 终是刘三忍回归了正题,“‘武当八秀’里,有四个人能稳稳胜过杜克生。其中三个挺有出息的,杨铭,凌虚子和东方鸿渐。” “另一个呢?”这是每个人都会问的问题,陈轩宇也不能免俗。 “另一个是剑公子。”提到剑公子,连刘三忍的语气中也不乏赞叹。 “‘武林四公子’你不会也没听说过吧?”秦思瑶说道。这回陈轩宇听说过。 “剑公子不是挺有出息,他是真了不起。”刘三忍说道。 这是秦思瑶头一次听师父这么评价一个后辈。就算不是后辈,能担得起他这般评价的也屈指可数。秦思瑶又问道:“那剑公子的武功比大师兄呢?” “我就算说了,你也不愿意相信。”这句话本身也就是答案。 秦思瑶不服气:“你又没见过剑公子,凭什么这么说?” 刘三忍哼了一声,反驳道:“不仅见过,还交过手。前年年底,他找上了我,想和我切磋剑法……” “我怎么没听你说过?”秦思瑶狐疑道。 陈轩宇笑道,“要说是输了剑,不太可能。不过该是有些见不得人的事难以启齿,不好对你说了。”虽说他还不知晓刘三忍的身份,却多多少少了解些此人特立独行的滑稽玩世。 “是么?”秦思瑶也这么想。 “不算…不太算……”刘三忍犹犹豫豫地说道,“当年有个朋友……” “哪个朋友?别是无中生‘友’吧?”秦思瑶问。 “你尹叔叔,大江盟尹雄图。”刘三忍无奈。这个名字陈轩宇也听吴盛说起过,不无赞赏钦佩,不只一次两次。滚滚长江上,双掌劈六霸,横舟救孤;从江南到塞北,历时四月,将恶虎岗奸杀掳掠的恶盗追杀得一干二净……这等侠义之事,不在少数,一双“奔流掌”在江湖中闯下赫赫威名。刘三忍继续道:“他和我说扬州府有个书办,受人诬告陷害冤死,留下孤儿寡母走投无路找到了他。他当时有事脱不开身,将这事托付给我。” “他为什么会找你?” 刘三忍答道:“因为我们的交情,也因为这种事本就该找我。也或许还有个原因,那书办受冤,牵扯到军饷的是非,考虑到我和你于伯伯的关系,也该找我。” “于伯伯是谁?”陈轩宇插口道。 秦思瑶说道:“山西省巡抚,兵部侍郎,于谦于大人。这你不知道?” “知道,当然知道。” “跑题了。师父你接着说,这跟剑公子有什么关系?” 刘三忍笑了笑,继续道:“那件事我办得虽未必圆满,但也畅快。办完回山前,我喝了两天酒,赌了两宿。第二天晚上,或者第三天夜里,剑公子在赌场找到了我,缠着我非要比试。我骂了他一晚上,他一句没有还嘴。我熬不过他,只有答应了。” “然后呢?” “然后他又等了我一天。” 陈轩宇又不禁问道:“为什么又等了一天。” 刘三忍白了一眼:“我也一把年纪了,喝了两天酒,赌了两宿,不得好好睡一觉啊!” “再然后呢?”秦思瑶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地问道。 “然后我们交手,第二十七招他输了。”刘三忍叙述道,“再然后……他半年后又找到了我。” “又在哪家赌场啊?” 刘三忍吭吭哧哧地说道:“不是赌场,是间…酒楼。” “什么酒楼?”秦思瑶觉察到蛛丝马迹。 “大同府,飘香院。” 陈轩宇一口酒呛了出来,咳嗽着,这次不是装的。 秦思瑶反应也快,问陈轩宇,好在不算是质问,“你前两去的不也是那家酒楼么?” 陈轩宇不知如何作答。刘三忍投来一个男人才懂的古怪的眼神,令陈轩宇尴尬又心虚地解释道:“不一样的……”怎么个不一样,他也没再解释。好在秦思瑶也没再纠缠。刘三忍解了围,继续说着剑公子:“这次斗了三十九招,没分胜败。” “这又是为何?” “我本就不想打,是他非缠着。而他如愿以偿了,也没必要再打下去。他只想着习悟印证剑法,却没有丝毫争胜之心。”刘三忍的语气中不乏敬佩。“他这人,除了吃法睡觉,不是在练剑,就是在去练剑的路上。这话有点夸张,也只是有一点点夸张。而且我看得出来,他不仅致力其中,也乐在其中。”对绝大多数人来说,练剑实在不能算是一件有趣的事,尤其是对于那些经年累月练剑的剑客。对他们而言,他们仍在练剑,或因为是一种习惯,亦或不得不如此。因为剑法武功,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身在江湖中,却不能退。 陈轩宇不禁对那位剑公子生出敬佩之心。他自己这几个月来已感觉练剑不似前两年那般有趣;就算是前两年,他虽认为练剑是有趣的,但也诚然觉得比练剑有趣的事太多了。陈轩宇想结交那位剑公子,因为他觉得能乐于剑道的人想是有趣的;也因为一个穷极无聊的缘由——那位剑公子能胜过她的那位大师兄。 这个无聊的人问了个无聊的问题:“‘武林四公子’‘武当八秀’,为什么江湖中有那么多几这几那的?” 刘三忍也好不到哪去,他觉得这问题很有意思,认真地想了想答道,“以江湖之大,当然有些志同道合、兴趣相投之人,想做番事就凑在一块。” 刘三忍眼疾手快地在陈轩宇与秦思瑶之前抢到最后一个鸡爪,边咬着边说道,“不过更多的,我倒觉得没那么光彩。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些人或许出于什么目的,也可能只是闲得慌图个噱头,把几个有些相似之处却没太大关系的人生搬硬凑捆吧捆吧,于是也就有了什么三英四雄五豪六杰七侠八义之类的,比如‘武林四公子’。还有别的由头,就是些没什么本事却又不甘寂寞的人,臭味相投地混在一起,也折腾出个几这几那来,比如……” 只听陈轩宇和秦思瑶异口同声地说道:“晋中五鬼。” 刘三忍哈哈大笑;陈轩宇也乐了,向秦思瑶挤了挤眼;秦思瑶忍着笑,恶狠狠地回瞪了陈轩宇,“别学我说话!” 赵虎也听到了,脸上抽动了下。他站起身,握紧刀。 反正,那张天青悬赏令上写的是“死活不论”。? 第四十四章厅中恶斗(四) 今晚的李家庄热闹非凡。平顺镖局众人和杜克生前脚刚离去,门外又风风火火地闯进两人。 这二人都穿着粗布麻衣,近花甲之年;这二人一高一矮,一壮一瘦。高的壮,他比赵虎这彪形大汉还要高上大半个头,更要壮上一圈有余,但此人除了一张脸,却丝毫不显臃肿。至于他那张脸,红光满面的,双颊上的肉将那双像是宿醉未醒的眼挤成一条缝;配上半秃的头顶上垂下的几缕灰白头发,显得喜庆。相比之下那矮瘦老者更显得苦大仇深,一张脸上褶褶皱皱的像是耕坏了的地,却遮不住那双精光灿然的眼。 “这俩人看着真有趣。”秦思瑶抿嘴笑道。 刘三忍微笑着责备道:“饭可以乱吃,最多不过闹闹肚子。但话可不能乱说。”他说罢,站起了身,向那两老者微微躬身道:“小徒无状,二位尊者见谅。” 那二人中高壮的号酒尊者,矮瘦的号医尊者,二人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在江湖中声明未必有多显赫,但身手却很是了得。“好说,”酒尊者应了一声,他虽是正常说话,但声音之洪亮比常人叫喊犹有过之,似是平地响了个惊雷一般,“刘大侠可见过我家少爷?” “没有。”刘三忍回答得简单,并不愿与这二人有太多牵扯。 “你们呢?”酒尊者环视四周问道。 赵虎瞥了酒尊者一眼,冷哼一声。 “问你话呢!”酒尊者一脚踢出。赵虎觉察是踢向自己,却不及反应,大腿上不轻不重挨了一脚。他一向横行惯了,可今晚原本志在必得的镖银就这么失之交臂,此刻这不知哪里来的老头又这般轻视自己,怒火填膺地大骂,“滚你妈的!”他急怒之下,没有想到能踢出这一脚的人,自己怎能匹敌?他冲着酒尊者就是一刀。一番休整后,赵虎的气力已恢复了七七八八,此刻他怒火正盛,这一刀气势也盛。 “看好了。”刘三忍提醒了句。陈轩宇期待着。若换做他自己,或避其锋芒,待这一刀力竭之际再行反打;或以虚应实,佯攻其弱侧;或以快而胜,毕竟剑轻而刀重,虽后发亦能先至,攻在对方之前。 而酒尊者面对这一刀,寸步不移,岿然不动。他笑了,笑得慈眉善目。他在等,等这一刀迫近,等这一刀劲力最强,气势最盛之际,他出手了,以一双肉掌直迎其锋!他一掌拍出一尺,倏地撤回,次掌又出,与前一掌如出一辙,只是更向前推进数寸。 “找死!”赵虎心中暗骂一声。他忽地感到手中大刀再不能向前半分,而对手掌力有如排山倒海一般向自己涌来,自己仿佛是那滔天怒浪中的一叶扁舟,任凭摧残欺凌,却无半分抵抗之力。亏得他见机极快,当即撒手,猛然向后跃出,却见那柄近三十斤的金背大刀竟被酒尊者的掌力震得激飞而出,“咚”地一声闷响,狠狠撞在墙壁上,梁上灰尘簌簌落下。 旁观之人见此情形无不骇然失色。酒尊者掌力已收,但光是那两掌的余劲,亦让赵虎极不好受,胸中有如翻江倒海一般。酒尊者长臂轻舒,抓在赵虎胸口,一只手生生将赵虎提了起来,好似拎着只小鸡那般轻松。 看了酒尊者出手,陈轩宇既惊且佩,心中又是热切。他好武,也盼着有朝一日,自己能与这等顶尖高手一较长短。可此刻,他只能仰脖喝干杯中的酒。桌上那坛老白干已下了小半,除了陈轩宇浇灌了院中老梅树的六杯,大多都进了刘三忍肚中。刘三忍酒喝多了,话却没变多——他原本话就很多了。“酒尊者那两掌的本事,放眼江湖也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就算称之为绝技也不为过。其中的玄机奥妙,你能看出个道道么?” 陈轩宇看了看秦思瑶。刘三忍笑道:“我问你呢,你看她干什么?” “看她好看。”陈轩宇咳嗽一声,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她先说吧。” “她的见识武功都不够,看不明白。”刘三忍直言道。秦思瑶听了小是不悦,但也没反驳。酒尊者那两掌除了掌力异常雄浑之外,她诚然看不出有何惊艳之处;更何况说她见识武功不够的,是口不积德的师父而非那喜欢和自己,自己也喜欢斗上或逗上两句的“师兄”。 刘三忍的口不择言倒是不偏不倚一视同仁:“你小子的武功也不够看的,至于眼力嘛,权当瞎猫逮耗子,蒙吧。” 陈轩宇看得认真也看得清楚,酒尊者那两掌单从招式上说平平无奇,甚至说粗浅更恰当,直直推出后一掌后抱臂撤回,又是直直推出第二掌。他仔仔细细地回想着,忽地觉得酒尊者的掌法,或是说那气势或气质,有些熟悉。他看到了那柄飞落在墙角的金背大刀,猜测道:“难不成…那两股掌力能相叠加?” “你是蒙的?”刘三忍讶然道。 “是。”陈轩宇也实诚,“也未必全是,只是看那大刀被震飞地太远太狠了些。” “有你的,”刘三忍赞了声,又源源不断地说了起来,也不知是真有心教诲,还是酒劲上来显摆嘚瑟,“若仅仅是两掌掌力相叠加,虽也不易,但还远远称不上绝艺二字。这运力之法叫‘长江三叠浪’,是酒尊者所创。可不仅是两掌掌力相叠那么简单,哦,也不是三掌了。就拿那两掌而说,此中有彼,彼中有此,彼此相辅相成,相增相益。然而有得必有失,‘长江三叠浪’虽能使掌力近乎倍增,却不能像单掌收发那般迅捷凝练。” “可惜啊……”刘三忍惋惜地叹了一声。 “可惜什么?”“什么可惜?”陈轩宇和秦思瑶分别问道。刘三忍没有回答,他可惜的是酒尊者的身世和身份。 钟无恨与赵辰见识了酒尊者这般惊世骇俗的技艺,自知远非敌手,但见兄长受制,却都义无反顾地冲上前去,判官笔与单刀齐出,一左一右打向酒尊者。钟无恨尚未近及酒尊者之身,忽地眼前一花,只见医尊者已然拿住自己手腕,他运力一挣,却感手臂似是被铁箍牢牢铐住,动弹不得。医尊者手上一扭一推,将判官笔卸下,未等钟无恨应对,他又闪至对方身后,一掌按在“大椎穴”上,掌力微吐,将钟无恨放倒。钟无恨尚未倒在地上,医尊者已曲臂提肘,身如利箭般窜出,顶在赵辰胸前“膻中穴”。“膻中穴”位于双乳之间,属任脉,乃气之海,是人体要穴,但凡习武之人定会有所护佑,但医尊者这一串动作兔起鹘落,迅捷至极,赵辰不及应对已然中招。 “别伤我兄弟!”赵虎怒吼道,而他此刻的怒吼也不过是弱者无力的呻 吟与控诉。 “看样子你们家大人没教过你们该怎么做人。”酒尊者瞥了那二人一眼,淡淡说道,“我问,你答。明白了么?”他忽地一巴掌,打得赵虎眼前头晕目眩,“明白了么?” “明…明白了。”赵虎心中又苦又怒,却不敢表露出来。他能审时度势,能屈能伸。好在他们兄弟几人还安然无恙。 “你见过我家少爷没有?” “没有。” “好。”酒尊者放下赵虎,转身就走。他忽地转过身,又给了赵虎一巴掌,“你知道我家少爷是谁么,就说没见过?” 赵虎心里更苦更怒,脸上却谦卑地假笑着,“是小人的错。前辈说的,可是武当派的少侠?” 酒尊者又是一巴掌,打得赵虎眼前金星乱冒,耳中嗡嗡轰鸣,“你他妈才是武当派的!你全家都是武当派的。”这位顶尖高手说起话来竟像是个混不讲理的市井无赖。 “前辈这么问话,太过了吧。”纵然受到欺凌的是他的敌人,陈轩宇还是忍不住站了出来。 “你算老几,敢这么教训我。”酒尊者一把将赵虎甩开,向前一步,凝视着陈轩宇。 “晚辈是家里独子,自然排行老大。”陈轩宇笑道,退后了一步。 “你耍我!”酒尊者怒道。他体型虽巨,但身法却丝毫不慢,倏忽间一个起落已至陈轩宇身侧,一巴掌甩了出去。他不愿以长欺幼,是以出掌有所保留,只是想教训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青年。纵然如此,这一掌哪怕只是挨到一点,也绝不会好受。但令酒尊者始料未及的是,陈轩宇旋步转身,纵跃而出,竟轻轻巧巧地将这一掌避过。 “晚辈挨了一巴掌了,那感觉…还挺好。不过前辈这一掌估计就不同了。”陈轩宇笑道,“前辈要找的人,晚辈或许见过。” “你知道我们找的是谁?” “猜的,但八九不离十。”陈轩宇说道,抛开酒尊者那去繁存简,一力降十惠的掌法,光是那蛮不讲理的劲头,陈轩宇也几能断定那位少爷的身份,“前辈说的可是个跟我年纪相仿、善使一道长鞭、吃得比猪多、力气比牛大、出口伤人、任性妄为,说是有侠肝义胆古道热肠也未必不通,但更像是我行我素好管闲事的,一个,混蛋。” 酒尊者听得愣了;医尊者也不禁愕然。秦思瑶捂着嘴低声笑道:“他们肯定是朋友。” “对,是他,没跑!”酒尊者反应过来,喜道。像这样的人,或许只有一个;像这样的人,是肯定不会认错的。“他在哪?” “三天前在大同,然后往南方去了。他说过,这时令北方太冷,南边好吃的多。”陈轩宇想到莫吃吃,笑了,“至于他具体去了哪儿,我就不清楚了。不过二位前辈就算找不到他也无妨,我想他过不了多久,就会回去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医尊者进屋以来首次开口,他的声音很是沙哑,像是聒噪的老鸦。 “朋友。” “谢了。”医尊者深深看了陈轩宇一眼,与酒尊者一前一后快步离去。? 第四十五章厅中恶斗(五) “你还想打么?你还能打么?”陈轩宇问道。 赵虎犹豫着。 “你们几个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挺够义气的。”陈轩宇继续说着,“至于我和赵辰……算了,怎么着,我奉陪。” “我兄弟被那姓薛的赶了出去。”赵虎做了决定。 “这不挺好么?”陈轩宇耸了耸肩。 “我做大哥的,当然得感谢那位薛公子的照顾,”在赵虎看来,这是羞辱,他不会善罢甘休,“我卸了他一双手,一双眼,却没有要他的命。你知道为什么?” “你们善良吧。”陈轩宇讽刺道。他厌恶薛公子,却不觉得薛公子该落得这般下场,也不会觉得这是因自己而起。 “因为他要是死了,你这条命或许就不再值五千两银子了。” “哟,想不到我这么值钱呢!”陈轩宇笑道,他伸出一只手,五指张开。 “五千两买自己这条命?” “我没有那么多银子,有也不会给你。”陈轩宇摇头笑道,“我的意思是,五招,我就能把你收拾了。” 赵虎气得乐了,指了指自己的头,“来,冲这招呼着!”晋中五鬼其余之人也跟着笑了起来。刘三忍也不禁笑着摇头,“这小子牛皮吹大了。” “小心了。”陈轩宇提醒了声,手按在剑柄上。话音未落,寒光一闪,长剑出鞘,第一招。好快! 只是一招,再没有人笑得出来。刘三忍拿酒杯的手颤抖着,忽地一声脆响,他竟激动地将酒杯捏碎,瓷片划破了他的手,他却恍若未觉。秦思瑶又是关切又是诧异地问了声,刘三忍摆摆手,“没事,好好看着。”他又喜又怒、又笑又骂地自语着,“妈的,我早该想到了。和我动手的时候,他的‘缭垣掌’虽只用了两招,但颇得其中奥义,还能是谁教的?” 此刻他明白了陈轩宇的武功是从何处习得,也明白了为何自己会是他素未谋面的师父。他认出了陈轩宇这一招,吴盛的“拔刀式”。 “拔刀式”这一招,拔刀即是出刀,在快,在准,在出奇制胜。在交手中,所有人都会防范对手的刀,却鲜有人会防范对手拔刀。就算有提防之心,但刀藏在鞘中,也无从防范。吴盛拔的是刀,而陈轩宇是拔剑。陈轩宇虽没有吴盛的修为,也没有他拔刀那狂风迅雷般的气势,但他也在这一招上也下了苦功,他拔剑快、准、奇,出剑灵、巧、稳。 程万鸣紧紧盯着陈轩宇手中的剑,钟无恨紧闭着嘴,赵辰瑟瑟发抖着。至于赵虎,他听赵辰描述过陈轩宇的功夫,没太放在心上。但仅是这一招,赵虎也意识到自己先前所想大错特错,面前这初出茅庐的小子,绝不能小觑。 接连受挫于杜克生和酒尊者,赵虎锐气大减。此刻面对陈轩宇这一剑,他心中未谋进,先谋退,盘步后撤,手中大刀舞得飞起,以一招“如封似闭”应对。这招“如封似闭”是他刀法中少有的守御招式,而这一招也是他犯的第一个错误。他第一招就弃攻取守,失了先机,在气势上就输了大半;以自己大刀之重去拼对方长剑之灵,更是不智之举。 陈轩宇一招甫毕,接连三招跟上,三招太行剑法,“重峦叠嶂”快慢刚柔变化绵延不绝,“一叶障目”以虚应实以轻搏重,“燕赵悲歌”更是古朴庄重法度严谨。 秦思瑶没来由地相信着陈轩宇能在五招之内击败赵虎。但她看了这三招,半张着嘴,吐了吐舌头,使劲眨了眨眼。她怎也想不到陈轩宇使的是她本门剑法,竟还这般纯熟。连浸淫这剑法数十年眼光极高的刘三忍心中都暗暗称赞,但他仍是从鸡蛋中跳出了骨头:“那招‘燕赵悲歌’内力不够精纯,剑尖向左多偏了半寸,不然已经胜了。” 赵虎极是难熬,空有着一身力气,却被对方一把长剑带得空无用武之地,左支右挡却又左右支绌。他有把握再接对手数招不至于落败,却也明白若像这般一味抵御只会愈发被动,至而再无取胜之机。他要胜,而非仅仅接下对手五招,于是狠下心来奋力横刀,砸向对手长剑。却见陈轩宇手腕一挑,剑尖不偏不倚地点在赵虎手腕上。 赵虎心中也清楚,若不是陈轩宇手下留情,自己这一只手就此废掉。但他就此认输又不甘心,只作未觉,反倒趁着这些微的喘息之机,进步劈刀,三刀连斩的杀招,欲一举扭转颓势。这是他犯的第二个错误。在于戚嵩交手之时他这一招可谓是水到渠成顺势而为;但此刻这一招却太过急功近利,陈轩宇可退避,可反攻,应对起来游刃有余。 陈轩宇撤步侧身,避过第一刀,趁着赵虎旧力已竭,新力未接之际,第五招出手。先是一剑虚晃,指向赵虎双眼,令赵虎当头斩下的第二刀迟疑片刻,紧接着长剑斜削,不待剑势走老,又挺臂翻腕变削为刺。这接连三剑正是杜克生击败赵虎的那招“流云追月”。 赵虎又犯了第三个错误。他认出了这一招,他在这一招上吃过苦头,却无应对之策,不由心气大怯,心神大乱。他怎能想到,陈轩宇不过是现学现卖,就算不是徒有其表,又怎能跟杜克生相提并论? 大刀脱手,胜负已定。 从始至终,不多不少,正是五招。 赵虎捡起了刀,他输得窝囊,输得并不服气。“一起上,灭了他!”赵虎喝令道。在他看来,实实在在的金银,比虚无缥缈的脸面更重要。陈轩宇只是站着,看着。刘三忍出手了,干净利落的三掌一脚。他的身法不如医尊者快,他的掌力不如酒尊者强,但陈轩宇却毫不怀疑,此人的武功之高,更胜过医尊者与酒尊者。 “滚!”刘三忍挥了挥手。 晋中五鬼慌不迭地逃窜出去,他们雄赳赳地来了,灰溜溜地走了。他们挥了挥刀剑,却没带走一两银子。他们还错过了戚嵩最早提出的二十两银子的馈赠。 刘三忍看着陈轩宇,又是喜爱,又是欣慰,看得陈轩宇头皮发麻。他一把抓在陈轩宇肩上,激动地恶狠狠的,“吴盛那混蛋躲哪儿去了?!老子找了他五六年了!” 刘三忍激动之下手上运足了力,捏地陈轩宇骨头咯咯作响。陈轩宇心中惊疑不定,身上疼得额头见汗,强挤出一丝笑容道:“前辈能先放手么?” 刘三松开了手,人都在这了,他又急什么?“好了,臭小子说吧。” “说什么?” “吴盛,他死哪儿去了?” “吴盛是谁?”陈轩宇装傻充愣,他不清楚面前的人的身份来历。 刘三忍一愣,反应过来,“别装蒜了。我是刘三忍,快说。” 这轮到陈轩宇愣住了,真的愣住了。他脑子里懵懵的,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面前之人形貌气质、武功路数和行事做派,确和吴盛描绘的刘三忍如出一辙。但这事巧得太过出奇,陈轩宇仍是将信将疑,不禁向秦思瑶求助道:“他真是么?” “你什么意思!我说的不作数,她说是才是?她就不会骗你?”刘三忍怒道。 陈轩宇摊了摊手。 秦思瑶想了想,答道:“他不是。他叫黑三猫,绰号‘千手人屠’。他好赌成性,欠了一屁股债,想骗得吴盛前辈的消息去卖银子。而且,”她说到此处,轻轻捂住嘴,生怕笑了出来,却做出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而且我也是被他拐来的,要卖给别人当童养媳。你…你要救救我!” “放心吧。”陈轩宇一本正经地答道,转而向刘三忍一抱拳,“黑前辈……” “我黑你大爷!”刘三忍骂了一句。 “黑前辈开个价吧,我也还未婚配,正好买了她。” “去你的!”秦思瑶笑着骂了声。 “别闹了。”刘三忍又是好笑又是好气,“正儿八经和他说。” 秦思瑶还忍不住笑,“我师父姓刘,名三忍,号‘天行剑’,太行派中人,也是你口中那素未谋面的便宜师父。” “你怎么不早说?”陈轩宇无奈道。 “你又没问。”秦思瑶学着陈轩宇的样子摊了摊手,又笑道,“不过你问了我也不会说,这样多有趣!” “这下你总信了吧。”刘三忍仍是气愤难平。 “前辈自报家门时,我就想明白了。只不过心思都用到别的地方去了,也就没细想。”陈轩宇笑着说道,向秦思瑶眨了眨眼,又惹来秦思瑶一个白眼。他收起笑,郑重地从包袱中取出吴盛的那封信。 这封信并不长,仅有三页纸;写得朴实,毕竟吴盛这辈子拿笔的时候尚比不上拿刀的零头。短短三页纸,茫茫两世人。刘三忍读着,时而展颜而笑,时而破口大骂。 陈轩宇和秦思瑶面面相觑。 “你在想什么?”他又不老实了起来,或者他从没老实过。 “你猜。”她也不甘示弱。 他想了想:“哦,我猜好了。” “你猜的什么?” “你猜啊。”陈轩宇笑道。 “我在想你怎么这么轻浮无聊。”秦思瑶嗔道。 “那你猜我在想什么。” “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这你倒猜错了,真是好事。我在想,从‘黑前辈’那里赎了你,到底要花多少银子。”他这话刚说完,肩上就挨了她一拳,正打在之前刘三忍捏的地方,疼得他闷哼一声。 “你没事吧?”秦思瑶歉然问道。 “没事。”陈轩宇揉了揉肩,“不过这里倒疼得厉害。”他指了指被她掌掴的脸颊,惹得她噗嗤一笑。 “难不成你还想打回来?” “当然。有仇不报非君子。”此时,他倒成了君子了,“不过还是先欠着吧,反正你已经欠过了。” “我欠你什么了?说。” “我们打了个赌,我输了。然后,你说呢?” “是么?我们打过赌?”她嘻嘻一笑,揭了过去。任性如同耍赖,本就是女人的天赋,无伤大雅。 “别闹了。”刘三忍读完了信。“关于他,回头再慢慢跟你说吧。从始至终,我不赞同他的抉择,但我支持他。”这就是兄弟。从何而始,以何而终,他没有说,这也不重要。“至于你,你很好。行了,叫师父吧。” “师…师父。”陈轩宇乍一称呼,颇有些拗口。 “怎么叫得不情不愿的!”刘三忍皱眉道,“我当你师父好处可多了。你要在江湖上混,谁欺负你就报我的名字。” “这也太丢人了吧。”陈轩宇汗颜,又玩笑道,“还是来点实际的见面礼吧。” 刘三忍真不含糊,解下了佩剑。这柄剑一看之下就非凡物,“你那把剑已豁了口卷了刃,我这剑你拿去用吧,看合不合手。此剑名‘夜杀’,是藏剑山庄庄主欧桓大师所铸,在江湖神兵也榜上有名。够意思了吧?” 抱瓮老人作江湖神兵榜,凡在录的无一不是千金难求的神兵利器。但凡习武之人无不对其眼红心热。而陈轩宇却笑着摇了摇头,“师父这好意徒儿心领了。”他这么称呼还是不太习惯,但他在刘三忍面前仍是毫不拘谨,“见面礼什么的,只是玩笑话。而且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再说了,我有了这么个师妹,怎还敢奢求别的什么好处?” 秦思瑶俏脸一红,争辩道:“我比你入门在先,我是师姐!” “好的,秦师妹。” 刘三忍哈哈大笑,越看陈轩宇越是喜欢,得意道:“还是为师有先见之明,早就说了今晚此地有事发生。这不,收了个好徒弟。” “我怎么记得,你说这小子武功欠佳,举止跳托,言语轻浮。而且,”秦思瑶笑道:“你还说他师父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其实我心里想的是他武功不错,人更是机敏,虽说无礼却不下流。”刘三忍委屈地为自己辩解道。他说的是真话,却听那两位徒弟笑得更欢了。 经了一番纷纷扰扰,李家庄又恢复了平静。 月半弯,枝桠上闲栖的老鸦无精打采地叫了两声。? 第四十六章人在江湖 夜。 李家庄外,南边大路上,医酒二尊者快步疾行着。他们的脚程好快,呼吸之间身形已在数丈开外。 “那小子说少爷往南方去了,他的话靠不靠谱?”酒尊者问道。他说的“小子”自然是陈轩宇。 “死马当做活马医。”医尊者应道。 “在你手上还会有死马?” “我只会医人,不会医马。医术再高,也只能回春,却不能回天。” “下个月,少主的历练就要开始了。你怎么看?”酒尊者又问道。 “前途坎坷,凶多吉少。” “你就不能说点吉祥话?!”酒尊者不满道。 医尊者的语气依旧平淡:“老生常谈了。你要听难听的真话,还是好听的假话?” “好听的真话。” “也可以。喝多了,或者睡着了,都能听到。” 酒尊者沉默。 医尊者说道:“不如意事常七八,可与人言无二三。” 江湖是残酷的。这道理酒尊者数十年前就明白。不仅明白,而且刻骨铭心。又听医尊者轻叹了声:“况且这次历练,怕是比二十年前那次更加凶险。” “以少主的武功,寻常人绝不是他敌手。” “历练靠的不只是武功。而且他面对的,不是寻常人。” “不只是武功,少主看着虽有些傻,有些混,有些不通世事,其实他心里跟明镜似的……” “是。但他行事太冲动,也欠分寸,会给人可乘之机。”医尊者评论道,犹豫了片刻,摇头叹道,“而且,这次历练,日防夜防,暗箭难防,家贼更难防。” 酒尊者猛地住了脚步,惊怒交集,“你是说,本教会有人趁着历练下手?” 医尊者冷笑一声答道:“他们不敢明目张胆地做,但也不会安分。而且你以为只有这次历练么?” “什么意思?” “十八年前,圣女莫愁遭人围攻而亡。那些人是如何得知她的行踪的?” “我一直以为是吴盛无意中泄露的。” 酒尊者沉默了片刻,摇头道。 “不是吴盛,他也是被蒙在鼓里。不然以他对圣女之深情,若知晓她的行踪,定会赶去与她相会。”医尊者解释道。“但究竟是何人指使,教中有哪些人参与,仍是悬疑。他们,或他们的子弟不会放过此次历练。教主与莫左使想顺藤摸瓜,将他们连根拔起。” “我们该怎么办?” “忍。等。”医尊者冷声道,冷得让人不寒而栗。 “我说的不是这个,”酒尊者摇头道,“我担心的是少主……” “我们什么也不能做。这是规矩。” “那他们为什么能下黑手?” “因为他们在暗。”医尊者看着神情黯然的酒尊者,又微笑道,“但别忘了,我们虽不能插手,但有一个人可以。” “谁?”酒尊者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的稻草,忙问道。 “当年的庄 严王。” “我还是不放心,”酒尊者叹道,“莫左使怎么忍心置少爷于险境,那可是他儿子啊。” “这是他们的使命。”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李家庄外,西向的一条小道延伸着,曲折蜿蜒。这条小道平日里极少有人来往,野草丛生。 此刻这小道上走着个又高又瘦的挑夫,背着一条又长又宽的扁担。他的斗笠挂在脖子后面,也只有在这寂静无人的荒野、静夜,他才能够堂堂正正地活着。他不快不慢地走着,时而望向雨后澄澈的夜空。 明月当空,繁星点点。 但这点点繁星却没有一颗是他的归属。他相信有些星是看不见的,就像江湖中有些人行走在黑暗中。这些人,是否也向往着光明? 他的脚步逐渐放缓,最终停了下来。他伸手在背后一抄,扁担入手,就中一磕,扁担就中断成两片,露出藏在其中的一根齐眉棍。他双手一前一后地握在棍上,左脚踏前,右膝微屈,双目缓缓扫视四周。他感觉到有人在窥视着他,感觉到危险。 他的感觉一向很准。 一刻,两刻…… 足足一个时辰,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这种感觉很不好受。他的手心渐汗,大腿也发酸,但他的精神仍无半分松弛,像一只伺机而动的猛兽。但他心里也清楚,他是猎物,面临的是个老道的猎人。 他终于等到了猎人现身,但他并没有感到轻松,反倒更沉重,沉重得心凉了半截,不只。他知道这一切不是巧合。他认得这猎人,握棍的双手轮着松了松,活动了下已略显僵麻的手指,“齐捕头好兴致啊。” 猎人是大同府的捕头齐锋。他的刀在手,却还没有动手。他已等了很久,设计了很久,终于等到了收网的时刻。他不急,复仇的快感,不仅仅在于杀死仇人的刹那,更在于对仇人心灵的摧残。“比不上常兄。大晚上还有闲心在荒郊野岭散步,观星赏月。” 青花会设诛、绝、陷、戮四堂,各堂下辖七坛,分别以金、木、水、火、土、日、月,七曜为名。这挑夫,常凡渊,属陷堂,任毕月坛坛主。常凡渊故作轻松地笑着,还击道:“我闲人一个,无所事事。不像齐捕头公务繁忙,毕竟是大同府里唯一的捕头。”他这句话是试探、是激怒、也是提醒警告。 “唯一的”这三个字像是一把重锤狠狠抡在齐锋胸口,让他又痛又怒。他握刀的手颤抖着,扣得指节发白,快要将刀柄攥碎。 常凡渊棍头向下点了寸许,收住了。他察觉到齐锋心神激荡,这是自己的机会。他犹豫着是否出手,却发觉齐锋握刀的手又稳了下来,手中的刀,映着月光,幽冷森然。常凡渊只有等待下一个机会。 齐锋的语调缓慢而平静。“四年前,十一月十七夜,陷玄陷堂主和你,杀了大同府大通钱庄的钱大老板。抓捕你们归案,我失手杀了罗大哥。” 常凡渊还心中还期冀着,齐锋的目的是惠利。“这四年里,陷堂主和我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这件事,也没有杀你灭口。” “当时你们没杀我,是为了能将钱大老板的死,栽赃嫁祸给言啸轩。后来我也帮你们这么做了。” 常凡渊“嗯”了一声,他摸不准齐锋的意思。 “之后没杀我,因为你们手中有我的把柄,能钳制利用我。我也暗中为你们陷堂做了一些事,让陷堂主和你,渐渐没了警惕和提防。可这四年来,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报仇。这个机会,我等了四年。”齐锋说着。清幽的月光下,他的双眼比月光还冷,冷得多,让常凡渊不寒而栗。 齐锋继续道:“你亏空了陷堂的银子,不敢在明面上筹钱。这时有桩天青悬赏,会引起你注意。这桩悬赏乍一看是肥差,可以你的性子,还是会先调查其中的来龙去脉。” “小心驶得万年船。” “还有句话叫‘阴沟里翻船’。”齐锋的眼中绽放着复仇的快感,“这桩悬赏出银子的是大同府里有名的纨绔,薛公子。像他这种人,拿出万把两银子出口恶气不足为奇。你还会再查那二人是为何结怨,是在一家青楼中起了冲突,不是争风吃醋,算是英雄救美。至于救美的那位小英雄,薛公子悬赏的那陈轩宇,会些武功,但高不到哪儿去。而且此人没什么来历,不会招致什么后患。你不会错过这个机会,我也不会。” “这都是你安排的。”常凡渊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是的。陈轩宇、薛公子、那姑娘,还有经办悬赏的钱师爷,都是。不仅如此,你挪用银子所造的亏空,也是我从中动的手脚。”齐锋淡淡地笑了。他抽刀,刀名“断水”。抽刀断水水更流,此刀在齐锋手上不能断水,却能断送敌人的性命。“我用此刀杀过十七人,其中十六人是大奸大恶之徒,死有余辜;还有一个,是我大哥罗成。我这把刀还要再杀三个人,一个是你,一个是陷玄,还有一个,是我自己。”他的语气,平静中透着坚定与决绝。 “杀我?就凭你?”常凡渊冷笑了声,笑得色厉内荏。 “一个时辰前,你或许还有逃走的机会。此刻……”齐锋摇了摇头。 这是齐锋的策略。这一个时辰中,常凡渊全神戒备着,不曾有片刻放松,心里消耗巨大;而齐锋以逸待劳,状态正佳。更重要的是,他的心志。他心中只有悔恨与恐惧,没有半分勇气与信念。他踟蹰着,他能感觉他恢复了些气力,但他更能感觉到他手心的汗,手掌的颤抖,连棍都握不稳。 他已经输了。 他咬着牙,悲愤地嘶吼着,齐眉棍抖出,迎上齐锋单刀。 她感受刀的冷厉、凶狠、决然。他感受到,自己的性命,将会断送在这刀下。 他的感觉一向很准。 早春雨后的夜有些凉,刀尖上滴下的血是温热的。 齐锋擦踏上归程。回去后他还要面对那将他这个罪人错当成恩人的母子二人。他愧疚,也厌恶着自己,却不得不面对。 还有一个仇人,陷玄,青花会陷堂堂主。已经过去四年多了,但他想起陷玄的身手,仍是心有余悸。他不是没有把握,而是没有机会。 但他不得不做。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李家庄往东是官道,向着京城。平顺镖局一众人走在官道上,大多带着劫后余生的喜悦,和对让他们免于这场劫难的杜克生的崇敬与感激。 除了叶斌。他不喜欢武当派,或者说不喜欢武当派的某个人,顺带着“恨屋及乌”地对杜克生也没什么好感。因为江婉月喜欢那个人,所以叶斌不喜欢。这个理由很充分。人对于敌人的敌人,或许能成为朋友,至少可以成为盟友;而对于喜欢的人喜欢的人,则只想取而代之。可偏偏,他受了武当派的恩;可偏偏,杜克生不是碰巧相救,而是受那人之托;可偏偏,那人正在前方,骑着马,向这边行来。 那人看到这边一行车众,翻身下马,马骏,人俊。 江婉月双目涟涟。她和他已有七八年没有见了,但她一眼就能认出他来。若是周围没有人,她会毫不犹豫地投入他的怀抱。 回忆,像是一坛没有封好封泥的老酒,经了岁月的酝酿,虽少了些香气,却更加醇厚…… 那一年她五岁,他六岁,他们骑着木马;她穿着白衣,他穿着黑衫。他骑得比她稳…… 那一年她十五岁,他十六岁,他们骑着小马;她唱了一首歌,他射出一支箭。情的歌萦绕在他的耳边,爱的箭射在她的心上…… …… 她相信,此刻他牵着的,是当年的那一匹马。 “鸿渐哥哥”,她轻声唤了一声。她看着他,痴痴地,眼中泛着泪,心里含着笑。 叶斌看着她,看着她看着她的“鸿渐哥哥”,想到了两句诗,“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青梅竹马,呵”叶斌心里念叨了句,他的心比青梅还酸;“鸿渐哥哥,嘿”他心里又默念了声,他的心苦得像是苦瓜地里种出的黄莲。“她怎么不叫他‘东方公子’或‘东方大哥’?”叶斌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也明白,就算她称呼“东方大哥”,那“东方大哥”中的“大哥”二字,与他自己这“叶大哥”中的“大哥”,也是不同的,孰近孰远,孰亲孰陌。他从未听她叫自己一声“斌哥哥”,这称呼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恶心,但伤心比恶心可难受多了。 更令叶斌难受的是,他是平顺镖局的少镖头,他还要向东方鸿渐道谢。他寒暄着,脸上含着笑,心里淌着泪。或许不只是泪,还有血。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第四十七章江湖再见 次日,天明。 天蓝得又高又远,缀着三两朵慵懒的云,似是凝在画上一般,动也不动的。 李家庄内。 陈轩宇半梦半醒间,听得“咚咚咚”一阵急促地敲门声,迷迷糊糊地打开房门,见秦思瑶站在门外,未施粉黛,巧笑盈盈。他不知是现实,还是梦里…… 直到秦思瑶“啊”地轻叫一声,慌忙转过头去,恼道:“快穿好衣服!” 陈轩宇睡意尽消,忙躲回屋中,草草梳洗了,从包裹中取了身干净的外衣。 秦思瑶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陈轩宇回报以微笑,“早,啊,天真好!” “都什么时辰了,早什么早,还睡懒觉呢!” “昨天我赶了一天的路,到了晚上还被你师父,不对,是咱师父灌了好几杯酒,还和那么个壮汉打了一架,不得好好缓缓?”陈轩宇无辜地笑道,“唉,正做着好梦呢,就算再回去补个回笼,也续不上了。” “还说呢,师父等你吃早饭等得都急了,你要再磨蹭他非收拾你。”秦思瑶笑道。 二人并肩走着,相隔不足一尺。陈轩宇仿佛闻到她身上若有若无的香气,心猿意马,只盼就这么走下去。可这一道游廊,似是刚走,就到了头。陈轩宇停下了脚步,对着昨晚那棵倒霉的梅树。那棵梅树一丈来高,经了昨夜的雨,或许还有酒的洗礼,萌出几点新芽,藏在浅粉色的花中。花瓣上还沾着未干的雨滴,更添了几分娇艳。“这花真美。你看那枝上有几朵?” 她手指轻点,一朵朵地数着。他看着她,她比花更美。他只盼着那枝上的花多一些…… “十一朵。”她数得仔细,也数得不快。 可惜只有十一朵。 “你数错了。”他摇头笑道。 她又数了一遍,数得很仔细,也很慢。“分明就是十一朵。” “是十朵。”他轻轻摘下一朵,别在她的耳畔。他想轻轻摸摸她的脸,想吻吻她,也只是想想。“你丢了只簪子,这只当是我给你的吧。” 她低下了头,轻轻捏着衣角,脸上浮起两朵红云,比花还娇艳。也只是片刻,她再抬头时脸上的忸怩之色已褪去,狡黠地笑道:“你可真笨。簪子可不是戴这里。” 他看着她。“你猜我昨晚做了什么梦?” “要么是金榜题名,高中状元;要么是武功大进,无敌江湖。”秦思瑶顺口猜道。 “金榜题名还是好的,毕竟有个赌注在那呢。无敌江湖就算了,我不是那块料。”陈轩宇笑道,“不过都猜错了。” “那你梦到什么了?” “梦到你了。” 秦思瑶料想着他接下来不会说什么太好听的话,揶揄道:“是不是你哪招剑法练得不对,我这做师姐的看不过去,狠狠打你屁股来着?” “可别了,”陈轩宇忙说道,“昨天那巴掌我还没缓过来呢。”他又笑了起来,“我梦到,你烧好了饭菜,还烫了一壶酒,等着我。”他笑道,“那酒真香。” 她狠狠地踩了他一脚,跑进了屋。 屋中刘三忍已等得不耐,先吃了起来,抬头瞥了眼一前一后进来的两人,阴阳怪气地说道:“再墨迹天都黑了。还有,你那朵梅花是什么意思?下饭啊?” 桌上摆着一大碗米粥,一碗茶叶蛋,两屉包子,两碟小咸菜。陈轩宇闻到香味,食指大动,狼吞虎咽起来。秦思瑶的吃相也不像什么大家闺秀,但和陈轩宇相较之下,显得格外文雅。 刘三忍已吃了八成饱,放下筷子,“咱们太行派的门规,吴盛都跟你说了吧。” 陈轩宇使劲咽下嘴里还没嚼完的包子,放下碗筷答道:“没有。他说不能越俎代庖,这些事师父你会说的。” “他就是懒!还弄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呸!”刘三忍骂了一声,摆了摆手笑道:“咱们这门派没那么多条条框框的,大的规矩大致是你们读书人‘仁义礼智信’那一套。我说着,你吃着,说了没那么多规矩的。”陈轩宇也不含糊,又开动起来。刘三忍继续道:“咱们太行派自立派至今,不过几十年,到你们这是第三代。咱们开派祖师是我师父,你师祖,叫袁天枫……”陈轩宇忽地想到,自己在大同府书摊那买了本《推 背 图》,著书之人叫袁天罡,只有一字之差。“……我师父早年曾是武当门下,后脱离了师门,自己开宗立派,说是开宗立派,说白了也就在山头买了几倾地,前后收了三个弟子。大弟子是如今的掌门秦若,也是她爹爹。”他指了指秦思瑶。“这样啊,看来我得好好拍拍他的马屁。”陈轩宇玩笑了句。 “我排老二。你还有个师叔,叫言啸轩……”刘三忍问道:“吃完饭跟我回去?” “我还要进京赶考呢,之后的事,之后再说吧。”陈轩宇一直没停下嘴来,那两屉包子也只剩空空的两个笼屉。 “瞧你跟个饿死鬼投胎似的,又没人跟你抢。”秦思瑶取笑道,为他盛了碗粥,剥了个鸡蛋。 “我前几天认识了个朋友,他叫莫诗诗,你没见过他的吃相……”陈轩宇说着,一口咬了半个鸡蛋,噎到了;忙喝了一口粥,又呛到了。秦思瑶大笑。 刘三忍却没有笑,“你知道莫诗诗是什么人么?” “一个看着不那么好实际却未必那么坏的人。” “我问的是他的身份。” “我大概猜到了。”陈轩宇答道,“但我可以装作不知道。” 刘三忍忽地换了个话题,“昨日那医酒二尊者,你觉得他们怎么样?” “二人都身负惊人技艺。医尊者话不多,像是老成持重之人;酒尊者行事乖张了些,但也不算太出格。” “这评价也中肯。”刘三忍点了点头道,又问了个看似并不相关的问题。“你知道天下谁的医术最高?” “他这么孤陋寡闻,当然不知道。”秦思瑶笑着损了一句。她也不明白,这位初遇的师兄弟,相处时不觉得有丝毫陌生拘谨,反倒轻松愉悦。或许是所谓的缘分?也或许只是因为陈轩宇脸皮厚加自来熟,而她自己也是活泼喜闹的性子。 “医尊者?”陈轩宇硬着头皮蒙了个答案。 “当然是中郭先生,这你都不知道,笨。”这个答案毋庸置疑。当今太医院最高明的御医岳伯麟,便是中郭先生之徒。而中郭先生医术之高,纵是华佗在世,扁鹊再生,也未必能胜之。 “那医术第二的又是谁?”刘三忍又问道。陈轩宇和秦思瑶大眼瞪小眼,最终得到的答案是——秦思瑶的眼睛更大。至于刘三忍的问题,他们不知道,也少有人知道。自古以来各行各业都是如此,只有第一才是千口传颂,而第二往往无人问津。最终刘三忍回答了自己的问题:“第二我也不知道,不过医尊者或许能排上这个位置。像他这种有妙手回春之术的大夫,无论在哪里都受人尊崇。在江湖上行走,武功再高也保不齐会受个伤生个病。” “师父这话说得好,”陈轩宇应道,“像我,说话做事规规矩矩的,可遇到了不讲理的恶人,昨天挨了那恶人一巴掌今天又被踩了一脚,唉,流年不利。” 秦思瑶被挤兑得直想将一碗粥泼到他脸上,还是忍住了,灵机一动地回击道:“我今天也不太顺当,但也算不得什么事,踩到狗屎了。”她看着陈轩宇,得意地像是个凯旋的将军。 刘三忍敲了敲桌子,干咳了两声,将话题拉了回去,“医尊者三十年前就是一方有名的大夫,后来他加入了魔教,在教中地位也是极高的。” “他们是魔教的人啊。”秦思瑶讶然道。 “这你都不知道,笨。”陈轩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刘三忍有些头痛,忙止住这二人,“医尊者母慈妻贤,儿女双全,平日里救死扶伤,给穷苦人家瞧病不收诊金,受人敬,受人爱……”他惋惜地叹了口气。“当年卫辉府上官世家的一位前辈受了重伤,命悬一线,请来了医尊者医治。可那位前辈还是死了。” “然后呢?”秦思瑶问道。 “然后上官家要医尊者偿命。” “哪有这道理,”秦思瑶皱眉道,“那位前辈本就性命垂危,医尊者医术再精也未必能回天啊。再说就算偿了命也无补于事,人死也不能复生。” “说得好。”陈轩宇赞道,“来,师兄奖励你一根小咸菜。”惹得秦思瑶俏脸一绷,却掩不住笑意。陈轩宇又扒拉了两口粥,缓缓说道:“但推己及人,换我做上官家的人,也不好受。” 刘三忍叹道:“可上官世家的人却做得太绝了。医尊者一家七五口,只有他本人幸免于难。后来他入了魔教。之后上官家不少人死于非命,死后还被挫骨扬灰。” 秦思瑶怔怔地说不出话来。陈轩宇也放下了筷子。 刘三忍继续道:“当年那个悬壶济世为人所敬大夫,如今成了心狠手辣令人闻风丧胆的魔教尊者。至于酒尊者呢,他本人喝酒,但他用这名号只因为不想再用从前的姓名。他叫王壮实。” 这个名字或许有些俗气得喜庆,怎么听着也不像是个武林高手的姓名。但此人的的确有着惊人的技艺。 “他是叫王壮实也好,号酒尊者也罢,他还是他,那些伤心事糟心事不会被忘却。他年少时拜入点苍派,入门短短几年,再没有人会取笑他的名字了,他的天资之高,武功进境之快,令那些师兄弟们难以望其项背。后来,他娶了妻,生了子。三年后,他杀了他的妻儿,还重伤了两个想保全那母子二人的师兄。因为妻是他的妻,但儿子却不是他的儿子。然后他被逐出了师门,入了魔教。” “师父这是劝诫我不要和魔…摩尼教中人来往吧。”陈轩宇似是听出了弦外之音。 “那倒不是。”刘三忍摇头道,“要说医酒尊者是好人,谈不上;要说是恶人,也未必尽然。魔教教徒未必就是恶人,名门正派弟子也未必就是好人。再说,好人未必不会做坏事,坏人也未必不会做好事。好人未必不会变坏,坏人也未必不会变好。” 这话有些绕口,陈轩宇还听得明白,“那师父的意思是?” “但魔教行事,很多时候不太循规蹈矩。你与他们结交,要洁身自好,有所为有所不为。”刘三忍正色道,“与朋友相交,以诚相待。他若有为恶之心,你该劝他弃恶从善;他若为恶,你该身体力行地劝阻。世事繁复,没那么容易分辨对错善恶。” “是。”陈轩宇凛然道。 吃罢了饭,说完了话。是该启程的时候了。 “盘缠够么?”刘三忍嘘寒问暖着。 “够。”陈轩宇心里暖暖的。 “那,有多的么?” “有……” “那匀我点,”刘三忍笑道,“我手头紧!” “……” “师父!”秦思瑶早就习惯了刘三忍这做派,但当着这位才入门的小师兄,她仍有些难为情。 “不是外人才这么说呢,不玩那些虚头巴脑的。”刘三忍笑道,好不谦让做作地收下了陈轩宇的几锭金元宝。这厚颜无耻的劲多少令陈轩宇有些猝不及防。“还少些什么,跟师父说。” “什么都不少,我也用不着什么。”陈轩宇答道,又笑着补了句,“也没什么多出来的……” 刘三忍最后又嘱咐了句。一句废话,也是真心话。“江湖险恶,多加小心。” “师父也多保重。”陈轩宇抱拳,又向着情绪有点低落的秦思瑶笑道,“你呢,跟我走么?” 秦思瑶被问得措手不及,愣了一下,摇了摇头。 “那我们,江湖再见!” 自他道别到他的身形消失于她的视线,她眨了八次眼,他回了一次头。? 第四十八章竹林义士 平顺镖局一众人不疾不徐地向东走着,同行的有三位武当弟子,东方鸿渐,“游龙剑”杜克生,还有后来会和的,武当八秀之一“出云剑”关山岳。 戚嵩和东方鸿渐也算是旧识,彼此都还记得,四年前在京郊的雅栖客栈说过一席话。他们都以为世界之大,彼此再不会有任何交集,今番相遇,不禁小小感慨造化之奇。戚嵩心中也打着小算盘,若能与武当弟子结交,对他们平顺镖局的名号大有裨益。再者,和武当弟子同路,也要安稳不少。江湖之中能有几个胆大包天之辈,敢打武当弟子的主意? 苦了叶斌。 叶斌伤还没好,坐在一架车上,车在人群中。周遭有人的交谈声,有马的嘶鸣声,多少掩盖了些他的落寞。拉车的马打了个响鼻,叶斌弯下身来,捋了捋马颈上的鬃毛,不小心牵动到了肩上的伤口,痛得闷哼了一声。他肩上的伤并无大碍,过不了些日子自会痊愈,至多留下道疤痕。但心上的伤呢?他不时地偷偷看上江婉月一眼,看着江婉月与东方鸿渐并肩而行,言笑晏晏,细语喁喁。 叶斌一厢情愿地痴想着,想着与她至死不渝到天涯;可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只不过是她转身就会忘却的路人甲。哦,比路人甲好不少呢。他想笑,却笑不出来。他狠狠地在伤口上捏了一把,伤口又渗出血来,痛得他额角渗出冷汗。他觉得舒服多了,笑了出来,苦笑。 “鸿渐哥哥,这些年你怎么都不来找我?”江婉月纵称不上情感之中的佼佼者也相差无几,这句话的语气有七八分撒娇,两三分埋怨,拿捏地极是恰当。听得东方鸿渐又是爱怜又是歉仄,却生不出一丝一毫的厌烦。 东方鸿渐也不遑多让。要换作莫诗诗,听到这个问题,或许会相对客气地回答“我不找你,你他妈不会找我?”;或许回答地不那么客气“天底下漂亮娘们儿那么多,老子找谁不成?又干你屁事儿?”。而东方鸿渐轻轻拍了拍江婉月的头,柔声道:“是我的不是,以后不会了,也不敢了。当年我离家拜入武当门下,两眼一睁,忙到吹灯。四年多前,师父正式收我为徒,我本想将这喜讯告诉爹爹,告诉你,谁知……”他说到此处,又悔、又恨、又痛。 而江婉月原本那两三分埋怨之意也尽数烟消云散,她伸出手,握着他的手,像多年前那样。他的手干净、温暖,手指修长,像多年前那样。与多年前不同的是,此时他的手上生着厚厚的老茧;相同的是,双手相扣,她仍感到心安神宁。 东方鸿渐说道:“升隆镖局散了后,我也托人打听你的消息。后来得知你投身平顺镖局。这几年里我也想去找你,但我父亲和上官世伯的大仇未报,我…我无颜见你。” “鸿渐哥哥,我想求你一件事。” “我们之间,还要用‘求’么?”东方鸿渐微笑道。随着,他严肃地像是赌咒一般,“放心吧,我会亲手杀了言啸轩。” “不!”江婉月忙不迭地摇头,“我想求你,千万不要去报仇!我自小没了爹娘,上官义父也与世长辞……鸿渐哥哥,这世上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我不能让你离我而去。” 东方鸿渐沉默。他不是不明白江婉月的一番心意。不只是江婉月,还有孙管家,还有师父云鹤真人,也都曾或劝说、或告诫自己,不要去找言啸轩寻仇。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又岂能视而不顾?他半是真心半是搪塞道:“我答应你,绝不会白白送死。” 江婉月没有再纠缠,得到东方鸿渐这个答案,她已心满意足。“鸿渐哥哥这次是怎么找到我的?” 东方鸿渐答道:“我们师兄弟几个要去京城查一件事,途中听说晋中五鬼盯上了你们。我担心你,就托杜师弟和关师弟分头打听你们镖局的行踪。” “他还是很在乎我的。”江婉月心里暖暖的,也免不了有点失落,“他毕竟不是专程来找我的。”她半嗔半怨地问道:“什么事连我也不能说么?” 东方鸿渐摇头道:“是武当门中的事,怕你没兴趣,也不想你担心。” “你的事我不会没兴趣。” “云清师叔死了,死在京城的家中。” “‘风息剑’云清前辈?”江婉月讶道。 云清是武当派中“云”字辈高手,一手太极剑法出神入化,其剑法之严密,仿佛狂风侵至亦会息止,故江湖中人称“风息剑”。 东方鸿渐叹道:“云清师叔他身子康健,不会是暴毙而亡。要说是为人所害,可师叔他为人谦和低调,又很少插手江湖之事,并没有什么仇家。更何况他武功之高,尤其是太极剑法‘乱环八诀’的造诣,武当派中鲜有能出其右……”他没有丝毫头绪,苦笑着摇头:“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那你此行会不会很危险?”江婉月担忧道。 “我辈行事,岂能因个人祸福安危而退避?”东方鸿渐微笑道。他又安慰道:“事实究竟如何还尚未可知,未必会有什么危险,况且此行并不仅有我们三人,还有我师兄剑公子。” “鸿渐哥哥的武功应该能和剑公子并驾齐驱吧?”江婉月笑问道。这几年她在江湖上行走,常听到东方鸿渐的消息,也清楚此时东方鸿渐武功之高名声之响已远非昔比。 “不。”东方鸿渐答道,“武当门中,杨铭师兄和凌虚子师兄的武功都比我高,至于大师兄剑公子,就更没得比了。”若女人当着心仪之人面前夸赞另一个女人,意味那女人不如她美丽;而男人若夸赞另一个男人,则意味那男人是真的比他强。 江婉月略是诧讶,以东方鸿渐的骄傲,在说这话时神态坦然,没有丝毫羞惭之色。她不禁想着,他是变得成熟豁达了,还是剑公子的武功之高,在同辈人眼中只能仰望却生不出相争之心? 戚嵩扬起手向众人示意,“前面有点不对劲,大伙小心着些。” 车马慢了下来。平顺镖局一众人经历了李家庄一役,此刻余惊未息,听了戚嵩这句话都戒备起来。他们虽然紧张,但既不想被武当弟子看得轻了,心中又依托着三位武功高强的武当弟子。 叶斌从车上下来,昂首走在最前面。他是平顺镖局的少镖头,他不想被武当弟子看轻,更不想受武当派弟子庇佑。 前方,道路两旁,团团簇簇地聚着不少人,叶斌粗略地一数,约莫有十五六人。这些人有高有矮,有胖有瘦;有盘坐着的,有侧卧着的,也有仰天躺着的;有喝着酒的,有磨着刀的,有玩着骰子的……其中有一人显得很不合群,那人站在大路正中,站得笔直,庄正严肃。那人叶斌也认得,正是前不久才与自己交过手的,不自量力的劫道之徒常德志。 叶斌看到常德志,料定这是一群乌合之众。戚嵩却不这么看,他认出了这群人的来路。若天底下真有绿林强人敢明目张胆地对有武当弟子护持的他们动手,也只可能是面前这群人——竹林帮,竹林义士。所谓义士,未必真的有什么义举,不过是对这些无法无天打家劫舍的强人的美名。至少对于戚嵩,对于他们镖师来说,这些人的所作所为跟“义”字扯不上半点关系。 戚嵩的心,拔凉。那些人中的三位,戚嵩纵没有打过交道,也不会认错——因为那三人在绿林中名头太响,也因为那三人很好认。 戚嵩先看到的是“斩影刀”胡骥。此人正低着头,磨着刀。他右腿盘着,左脚踏着磨刀石的一端,右手按着刀,慢慢地在磨刀石上擦过,动作轻柔地像是抚摸着情人的娇躯。戚嵩看不清此人的相貌,却能认出他的身份,因为他的刀,不长不短,薄若蝉翼;也因为他只有一只右臂。 “你麻利点儿,我也要磨磨我的刀。”说话的是胡骥身边一个竖眉鸡眼的汉子,斜卧在地上,手里拿着把一指来长的小刀,正一丝不苟地修着指甲。与他那一脸麻皮的容貌极不相符,他的一双手白嫩如玉。若不是这双手大了些,手背的指节凸出,青筋暴露,谁都会以为这是双美人的手。他是 “青玉手”康广义。 胡骥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得了吧,你那把小刀,修完了脚再修手,你不觉得膈应我还嫌埋汰呢。” “别废话,快拿来!”康广义恼羞成怒道。 “滚,待会儿动起手来,你用得着那小刀?”沙广义与人动手从不用兵刃,他凭借的是他的一双手。胡骥又说道:“再说了,你早干什么去了?” 沙广义嘿嘿一笑答道:“昨晚喝大了。前两天顺了几十两银子,还没花完呢。怎么着,分你二两,你别跟我抢,踏踏实实在旁看着,让我去会会他们。” “滚!” 忽地“啪”“啪”两声轻响,有人在那二人背后轻轻敲了两下,以一把折扇。那人一身衣衫似是经年累月没洗过了,又脏又破;而他的一双靴子却是崭新的,小牛皮硝制的,靴跟镶了块价值不菲的翠玉。 那人笑道:“哪轮得到你们俩?边上歇着去,我先上!”引得胡骥、康广义同仇敌忾地叫骂起来。那人不敢以一敌二,忙闭口不言,装模作样地摇了摇扇子;又装模作样地向停步在不远处的戚嵩等人作了个揖。戚嵩看了那人的扇子,扇骨是精铁打制的,扇面上绘了个血色的、狰狞的骷髅。那人也是“竹林七贤”之一,“神行千里”戴戎。 “诸位有请了。”戚嵩抱拳道。 胡骥、康广义、戴戎三人面面相觑,却无人应答。终是戴戎硬着头皮应道:“还请稍等。” “帮主他人呢?”康广义问道。这三人面面相觑,其他帮众乱嘈嘈地议论着。半晌,竹林帮众人推推攘攘地拥出一人。胡骥看到来人,也松了口气,又是不满地问道:“你哪儿去了?” 来人不紧不慢地笑道:“人有三急,方便去了。”一阵骂声。 他持着一根三尺来长的漆黑木杖,走到人群前面,脸上不再有嬉笑之色,向戚嵩施了一礼,“戚三爷久等,在下常德胜。” 听了来人自报姓名,原本就忐忑不安的戚嵩一颗心更像是坠入了冰窖之中,之前他还在盘算着,对方虽有“竹林七贤”中的三人,但己方也有三位武功高强的武当弟子相助,真要动起手来虽说胜算不大,但许有一战之能。但竹林帮帮主常德胜也已亲至,若非有奇迹发生,他们镖局可谓是在劫难逃。 “阁下真是常帮主?”戚嵩还是问了一句。戚嵩实在是难以想象,面前这个形容丑陋,言语滑稽之人,竟是名动天下的竹林帮帮主。 “我就是常德胜,”来人点了点头,指了指身后众人笑道,“我的才智武功虽不过尔尔,但也胜过那群虾兵蟹将,坐这帮主之位也是理所应当。”此言一出,又引得竹林帮众人阵阵笑骂。 戚嵩凝声问道:“那不知常帮主有何见教?” “有两件事。我有个不太成器的兄弟,”常德胜指了指身后不远的常德志。这二人姓名只有一字之差,容貌也有几分相似;一人名动江湖,另一人武功低微,行事也不太光明磊落,怎也不像是兄弟二人。江婉月忽地想到,曾同行过一程的陈轩宇,玩笑地说过这两人是兄弟,想不到竟一语成谶。 常德胜目光扫过众人,问道:“不知是哪位和我兄弟动得手?” 这是来寻仇的,所有人都这么想。 “是我,叶斌。”叶斌上前一步。“要杀要剐,奉陪到底。” 常德胜弯腰鞠躬,诚挚地说道:“多谢你没有伤他性命。” 戚嵩不禁松了口气,“那常帮主说得第二件事是什么?” “劫镖。”? 第四十九章竹林义士(二) 常德胜说出这话时语气一如既往地平静,却听得平顺镖局一方人不寒而栗。有个镖师忍不住出言问道:“你不是刚谢过我们少镖头么?怎么还要劫镖?” 常德胜理所当然地答道:“叶少侠曾手下留情,我作为兄长,真心实意地感谢他。我也是竹林帮的帮主。你们是镖师,我们是绿林,你们护镖,我们劫道,这都是份内之事。” “好。你划道,我接着。”叶斌心中有气,针锋相对道。 “叶少侠快人快语。四只镖箱,双方各出四人比斗四阵,一场输赢决定一只镖箱的归属。”常德胜说道。 这比试很难说公平与否。光明正大地决一胜负看似公平,但争夺的镖银是平顺镖局的钱财。镖局若胜了,不过是保住本属于他们的镖银;镖局若败了,则赔了钱财,也损了名声。而对于竹林帮而言,这笔买卖似是稳赚不赔,却也并非如此。他们的江湖,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看着潇洒,看着逍遥,看不到的是残酷。因为他们拼得不是名,而是命。他们若杀了对方的镖师,会面临对方的复仇;但他们的人若死在对方手上,就那么死了,他们不会也不能复仇。这是绿林的规矩,也或许是绿林的归宿。如此看来,这比试未必就不公平。何况江湖弱肉强食,本难言公平,又或许,这就是江湖的公平。 “第一阵我来。”常德胜扬了扬手杖。 “请赐教。”叶斌的伤口隐隐作痛,却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 “我认输。”常德胜后退了一步,坦然笑道。 平顺镖局众人瞠目结舌,竹林帮中人哄笑阵阵,常德志沉默不语。 “下一阵谁上?”常德胜转头问了句。 “我!”胡骥、康广义、戴戎齐声道。其他人也有跃跃欲试的,但见这三人这般气势汹汹,也就不去相争了。胡骥抢前一步,惹得另两人喋喋咒骂。平顺镖局这边,东方宏渐走出人群,“武当……平顺镖局故人东方宏渐讨教‘斩影刀’高招。” “有僭了。”胡骥行了一礼,礼罢,“唰”地一刀劈出。胡骥有“斩影刀”之称,其刀法之快疾可见一般。只是一刀,就引得平顺镖局不少人惊呼出声。东方宏渐也并非等闲,脚下滑步,上身微侧,避过刀锋,回刺一剑指向胡骥左肋。眼见长剑及身,胡骥双足一点疾疾蹿出,瞬息之间绕到东方宏渐身后,刀随身走,已斩至对方后心。他的身法之快,并不逊于刀法。东方宏渐身子向前掠出,反手一剑兜回,犹如脑后长眼一般,不偏不倚地架开对手这一刀。 刀剑相交,随着“叮”地一声清响,二人一前一后分开。二人这两招虽只是试探,却不乏凶险,旁观之人无不暗捏一把冷汗。经了这番试探,二人彼此心中都清楚,对方武功颇有独到之处,自己绝无必胜的把握。若是少有不慎,或许都会将性命赔在这里。 二人再度交手,各展生平所学,不敢有半分疏忽。胡骥率先抢上,连攻数刀,端得是迅疾无论,尽显凶悍本色。东方宏渐运起太极剑法,凝神守一,画剑成圆。 胡骥身法似风,须臾之间或进或退,忽左忽右,手中蝉翼刀更是如光似电,虽是一人之身,却仿佛从四面八方将东方宏渐包裹住。东方宏渐身形不离周遭数尺之地,以腰为轴,运力由腰至肩,由臂到腕,松沉有节;运剑绵绵不绝如行云流水,出剑时快时慢,慢者沉稳却不古板,快者轻灵却不跳脱。他的剑法虽不似胡骥刀法那般惊心动魄,但以柔应刚,以静制动,任凭胡骥攻势如潮,却能应付地四平八稳。 胡骥避开一剑,矮身屈膝,一刀横扫对方下盘。东方宏渐弓步竖剑相迎,胡骥忽地卷刀跃起,人在半空中抡出一刀。东方宏渐长剑横挂,正面迎上。二人这一刀一剑皆是全力施为,东方宏渐生于武林世家又有名师教导,功力修为并不逊色于年纪更长的对手,但胡骥这一刀毕竟借着居高临下之势,劲力上胜了一筹。 东方宏渐忽地探出左臂,屈指弹出,点向胡骥手腕“阳谷穴”。这一招是东方世家的家传武学,出手极是隐蔽,待胡骥有所察觉之时,对方手指离他手腕已不足一尺。他心中微惊,不禁暗暗佩服东方宏渐应变之巧,出手认穴之准。胡骥猛地运劲,借着对方长剑反震之力凌空一个筋斗向后跃出,饶是他应变之快,手腕依旧被东方宏渐戳到,好在并未点到穴道之上,虽隐隐作痛却也并无大碍。 东方宏渐趁着胡骥立足未稳之际,和身欺上,一剑直取中宫。胡骥身法虽快也没有把握躲闪开来,他单刀横摆,贴住剑锋向前推送。东方宏渐长剑一抖,震开对方单刀,直攻而前。待得剑尖触及对手身上却觉有异,道是这一剑刺中胡骥断臂之处,不仅没伤到对手,反倒给了对手可乘之机。他暗叫不妙,依旧应变得沉稳有度,以攻代守左掌跟上一记手刀斩至半途,幻出一指。却见寒光一闪,对手刀锋已然侵至。他忙缩手后跃,堪堪避过,却也惊出一身冷汗。 一片衣衫缓缓飘落。 旁观之人无不鸦雀无声,仿佛那截衣袖落地之声也清晰可闻。 这二人相斗久,已然各遇凶险。可他们却没想着退避。对于胡骥而言,他早已习惯这种生死系于一线之境,甚至享受着。他曾因此而损了一条手臂,往后他或许也会因此而丧了性命,但他仍身在其中,甚至乐在其中。至于东方宏渐,在他心中,有一个敌人,或者说仇人,一个他素未谋面却又恨之入骨的人,一个剑法冠绝天下他无法望其项背的人。但东方宏渐仍旧想着亲手击败,并亲手杀死此人——这是他的信念。为了这信念,他在这四年之间,流过很多血,流过很多汗,不曾有过片刻的懈怠,也不曾有过丝毫的动摇。面对敌人,他绝不会退避。 刀光,剑影。 寒光闪闪,青锋隐隐。 胡骥自青年便投身绿林,至今近二十年间,经历大战小斗何止千百,经验远胜东方宏渐;东方宏渐生于名门世家,后拜入武当派学艺,所习武功比起胡骥更为上乘。这二人各占胜场,不分轩轾。此战的胜败之数谁也不能预测;谁也不能预测他二人会再打上个百十多招,亦或下一招就分出胜败,甚至决出生死。 江婉月的目光不曾有片刻离开过东方宏渐,她虽打心底信任东方宏渐,却还是忍不住为他担忧——每一个女人对于心爱的男人都会如此。叶斌的目光偶尔在江婉月身上流连,更多地也是投向东方宏渐。他心里很是挣扎,他最想胜过的,或者说他最想取代的东方宏渐,偏偏在为平顺镖局而战;更难受的是,此刻他更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与东方宏渐的差距,远比自己想要得大。 竹林帮众人也在目不转睛地看着,默默为胡骥祈祷。他们虽未必有人多在乎自己的生死,却绝没有人不在意兄弟的安危。 胡骥已是汗流浃背,但他的刀依旧很快;东方宏渐也已气喘如牛,但他的剑依旧很稳。 此刻,常德胜忽地跃入场中,手腕轻轻一抖,竹杖拨开东方宏渐长剑,又借劲回挑,架住胡骥单刀。只是一招,他竟将拼杀得难解难分的二人一左一右隔开。这一招不仅巧妙,出杖的时机与落杖的方位都毫厘不差。东方宏渐原以为常德胜是上前夹攻,先前那一剑已是破釜沉舟之势,全无遗力。纵是这般,自己长剑与对方竹杖相交之际,但觉对方杖上所蕴内力充沛浑厚,非自己能及;在竹杖荡开自己长剑后,对方随即收力撤杖,内力运使收发自如,更令东方宏渐自叹弗如。 “常帮主这是何意?”东方宏渐问道。 “二位再打下去,怕是不太好收拾了。这一战我们认输。”常德胜答道。 胡骥看上去却不太满意,“凭什么?” “凭我是帮主。”常德胜笑道,“你要受了伤的,得再多的银子也划不来。” 胡骥不再言语,扫了东方宏渐一眼,退了下去。“下一场我来打,你们谁上?”康广义走上前来,攥了攥拳,指节咔咔作响。他拍了拍胡骥的肩膀笑道:“你再打下去,八成会输!”引得胡骥破口大骂,竹林帮众人又一阵哄笑。 竹林帮虽输了这一阵,但氛围很是欢快;而平顺镖局却丝毫轻松不起来。接下来的两阵,他们该如何应对? 杜克生与关山岳二人的功夫比起东方宏渐有所不如,若康广义与胡骥功夫相差不大,他二人的取胜之机绝不过三成。胜了固然还好,但若是败了,既有愧于平顺镖局,还坠了武当派的威名。再者戚嵩也并未请他们相助,若是主动请缨也有喧宾夺主之嫌。除却他二人不谈,戚嵩的身手也只是平平,狄秋等其他镖师更不够看。 江婉月站了出来。她四年前投身平顺镖局以来,多受镖局上下的照顾,尤其是叶斌对自己的一片心意,她无以为报。在此危难之际,她虽是女流之辈,也不愿袖手旁观。 东方宏渐叮嘱了句“小心些,别勉强”,叶斌同样的话卡在喉咙,咽下了肚。戚嵩只得自我安慰着:“她毕竟是上官总镖头的义女,见惯了大世面,有什么制胜之道也说不定。” “好!”常德胜赞道,“巾帼不让须眉!” “好个屁!”康广义怒道,“我认输!” “为什么?”江婉月问道。 “我佩服姑娘的勇气与担当,”康广义认真地说完这句话,背过身去,不再看江婉月,“但我和女人打架,只在床上。我能打三个!”他不是君子,是个合格的流氓。 平顺镖局已胜了三阵,胜得莫名其妙,但戚嵩心中却一点也没有轻松下来,因为还有最后一战。对他们而言,输了一阵和输了所有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们都不能输,也输不起。而最后一战,却是最难的,因为他们并无半分取巧的可能。因为他们的对手,是“神行千里”戴戎。 戴戎武功之高,毫无疑问是竹林七贤之首,就算比起帮主常德胜也相差不大。戴戎行事,纵称不上是百无禁忌,也相差无几。这样的敌人,谁也不愿面对,可平顺镖局不得不面对。 戚嵩提起了刀,他当仁不让。对他而言,这一战并不仅关乎于那只镖箱,十万两银子,也是他作为一个镖师的荣耀——人在镖在,镖亡人亡。 戴戎张开了铁扇,扇面上的血骷髅张牙舞爪。 “还是我来吧。” 这声音带着几分萧索,几分冷漠,自东方响起,在竹林帮众人后方。平顺镖局众人听到这声音无不如释重负,有人长舒了一口气,还有人竟笑了起来。他们再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此人的到来,意味着此事定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此人不年轻,也不太老,仆仆风尘添了几分男人的魅力。他腰间挂着一柄剑、一支箫。值五两银子的铁剑、八钱的铜箫,看上去像是个再寻常不过的落魄贫寒的江湖浪客。可正是此人,四年前加入平顺镖局后,让天下盗贼匪寇闻之而丧胆,谈之而色变。 他是严庄。他走到了戴戎面前,抽出了剑。“请。” “我认输。”戴戎收起了铁扇说道。 “为什么?” “因为他们三个都认输了,我不认输就太不合群了。”戴戎笑道,“要是这个理由不够的话,再加上一个吧,我不是严镖头你的对手。” 严庄点了点头,向常德胜问道:“常帮主真就这么算了?” “当然,时候不早了。”常德生笑道,“现在严兄就算把这四只烂箱子送我,我也懒得费力抬回去了。” “你看出来了?”严庄并不意外。 “我老弟早就跟我说了,我将信将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过来碰碰运气吧。直到看你从东边过来,我才确信。”常德胜答道,听得众人如坠云雾,不明所以。 严庄倒有些意外地看着常德志,点了点头,“很好。”常德志的腰挺得很直,啐了一口。 常德胜问道:“我倒是有点不太明白,既然有严兄护镖,干嘛要一真一假这么大费周折,难道你也有害怕的?“ “有。我怕麻烦。” “那他们呢?”常德胜指了指平顺镖局其他人。 “对我来说是不必要的麻烦,但对他们,是磨砺。” “受教了。”常德胜点头笑道,“要是有一日你不再当镖师,我请你喝一杯。” 严庄也笑了,“要是有一日你不再当强盗,我喝上三杯。” “告辞。”常德胜挥了挥手,带着一众人,松松垮垮地离去。 竹林帮众人才走出十余丈,戴戎便忍不住问道:“帮主,你和那位严镖头打什么哑谜呢?” “戚嵩他们护送的那四只镖箱,里面装的根本不是银子,但他们并不知晓。”常德胜解释道,“我之前也想过,四十万两,这么大的数目,严庄怎么不亲自护送。方才看到严镖头从东边来,我也意识到,这本就是严镖头的暗度陈仓之计,真正的镖银,他自己已运到京城了。” “那常老二你是怎么看出来的?”胡骥问常德志。 “若镖箱里真有银子,车轮轧地的痕迹不会这么浅。” “有你的!” 康广义笑问道:“我说,帮主,咱们这是算是一败涂地吧?” “当然,四战皆负。除了胡老弟,其他三人连一战的勇气都没有!”常德胜笑道。 “你带的头!”康广义和戴戎齐声笑骂道。 “为了庆祝咱们的失败,我做东,喝酒去!”常德胜笑道。 “去哪儿?” “就近吧,走个几里路,雅栖客栈。” “不去,那里的酒淡出个鸟儿味来!”有几人叫道。 “猜你们就这么说,那去找张员外吧,过些日子他儿子要娶媳妇儿了,咱们先去讨几杯喜酒喝。要是他们拒绝的话,酒就更好喝了。” 他们笑着,闹着,走着,唱着…… 平顺镖局众人也有说有笑着,此地距京城不到百里,他们也不再有任何包袱。至于严庄的安排,既然结局是好的,也没人有什么怨言。而三位武当弟子对严庄不战而屈人之兵颇为佩服,连带着对平顺镖局也多了几分敬意。 “在下关山岳,拜见严前辈。” “嗯。”严庄应了一声。 一个镖师打了个哈哈,“我们严镖头就是这性子,关兄弟别见怪。” “不敢。”关山岳嘴上说着,心里却有些不太是滋味。他有心结交,又以后辈之礼相见,对方却如此赴宴。他们武当弟子行走江湖向来是受人敬仰礼待的,何曾受过如此冷遇。 那镖师又说道:“我们路上受了武当派照顾,关兄弟也不算外人,严大哥就别这样了吧。” 严庄停下了脚步。“你是武当派的?” “是。家师云归,前辈可能相识?”关山岳问道。 “滚。”? 第五十章状元老赵 莫诗诗近些日子过得很无聊,最爽快的事,莫过于昨日不小心将米粒吃进鼻子,连打了四个喷嚏。至于其他的,平淡而平凡。他抢了一间珠宝行,因为手里短了银子,又没找到钱庄,只能将就了;他砸了一家绸缎庄,因为什么,他记不清了。 他花了五两银子在一家古玩店里强买了一只南宋的梅瓶,用来当夜壶,第二天就扔了,因为他不会带个夜壶上路,又嫌那瓶口太小。 他又在一个青楼的姑娘身上花了十二两银子,还搭上了一枚价值不菲的翠玉扳指。然后,他把她灌醉了。然后,他就走了。因为他突然没了兴致,也不喜欢在姑娘喝醉的时候做那种事。 他是老手了,看得出这姑娘是强作欢颜。婊 子爱钞,姐儿爱俏,这再正常不过。这句话用在男人身上,就显得文雅多了,“婊 子爱钞”,则变成“君子爱财”;而“姐儿爱俏”也成了“君子好逑”。至于强作欢颜,那又如何呢?欢场中的笑颜,少说有七八分是虚与委蛇。欢场之外不也是如此?笑容是欢场女子的面具;世上又有多少人不带着面具?而笑容,哪怕是做出来的,也会带给人愉悦。 他还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了匹好马,骑了三十多里路,就送人了,送给了个瘸腿的老头。 老头的腿本不瘸,只是走起路来慢慢吞吞,颤颤巍巍的。他走在一条窄路上,走在莫诗诗前面。 “好狗不挡道。”莫诗诗还算客气,毕竟他扬起的是马鞭,而不是长鞭。 或许老头想着莫诗诗会“吁”地勒马,自己便可顺势倒在地上。出乎老头的预料,莫诗诗竟“驾”地策马……将老头撞翻在地后,他兜转马头,缓缓踱到老头身前,赞赏地抚了抚马鬃,响亮地吹了声口哨,居高临下,睥睨着老头。 “哪儿有你这么骑马的?!”老者叱道,“我腿瘸了,你说怎么办吧?!” “行了,接下来的话我替你说得了,你省点儿唾沫星子。你得先装出副恶狠狠的样儿,说非拉我去见官不可。然后我一听就得怕啊,怕得尿一裤子,不对,是拉一裤子那种,苦哈哈地求你高抬贵手。接着你就讹上老子仨瓜俩枣一壶醋钱,就大人大量地原谅我了。哦,走前还叮嘱我一句以后骑马小心着点。”莫诗诗挖着鼻孔,起先用小指,可怎也不尽兴,换了食指,挖出一大块秽物,搓成团弹向老头。 “我不是碰瓷的!”老头的辩解中带着几分恼羞成怒。 “哟,难不成您老是吃饱了出来散散步消消食儿?”莫诗诗揶揄着,“我想出个好主意。”老头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得什么药,可他知道对方口中的“好”好不到哪儿去。 “你看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嗯…适合杀人灭口。放心,这活儿我拿手,就疼一下。”莫诗诗翻身下马,捏得指节“咔咔”作响。 这回出乎意料的是莫诗诗。那老头既没有半点惊惧之意,又不存丝毫愤怒之心;反倒镇定又闲在地笑了,“稍等片刻。上路前,让我吃顿饱的,吃顿好的。” 听到老头这句话,莫诗诗的眼睛亮了;看到、闻到老头从怀中取出的吃食,他的眼睛绿了,“其实,我也不是非杀你不可。告诉我,哪家店?” “好像还不太够。”老头抹了抹嘴,“我最近手头紧。” 八十二两七钱十三文。这下手头紧的成了莫诗诗,钱袋比昨天从绸缎庄抢的衣裳还干净。 “沿着路向南……”老头刚开口就被莫诗诗打断,“哪边是南?” 老头无奈地指了指,“走上十来里地,有条岔路,沿着左边道,再走个一里多,有个小渔村,那家店在村南首。” 莫诗诗慢慢悠悠地说道:“我还有几个问题,你认认真真地,想好了再回答。”第一个问题,也是他最关心的问题,“那家店,真的好吃吧?”他自己也给出了答案,“我就算信不过你说的话,但我的鼻子不会骗我。” “第二个问题,你是专程来给我下套的吧?” 老头犹豫了片刻,如实答道:“是。我也是受人指使,至于是谁指使我的……” 莫诗诗赶忙摆了摆手:“谁指使,什么目的,我不问,你也别说。知道就没意思了。”他想起了陈轩宇,只有那小子和自己一般无聊。在他二人看来,这很有聊。 “我早说了我不是碰瓷的,”老头如释重负地笑了笑,“也不是散步的。” “最后一个问题,你的腿真瘸了么?” “没有。” “嘿嘿,你说谎了!”莫诗诗憨厚地咧嘴笑道,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这匹马也留给你吧,看我心多好……”话音甫毕,只听“啪”地一声,伴着老头撕心裂肺的惨叫,莫诗诗大笑着扬长而去。老头牵了马,骂骂咧咧地,一瘸一拐地走了…… 这些事这世上大多数人这辈子不会做一件,但对莫诗诗而言却平淡得乏味,平凡得无聊。 但这些日子的平淡与平凡,都在这顿饭上找补回来了。 没有一道正儿八经的菜肴,只有肉,酒,饼。肉是煮得烂熟的狗腿,又香又咸又辣,用荷叶包裹着,盛在缺了口神的粗瓷盘里。酒是黄酒,狗肉与黄酒是绝配,比才子与佳人还要般配。装酒的壶不太讲究,碗也脏兮兮的,但酒烫得正温,口感正佳。饼是现烙的,面皮金黄,热气腾腾。 莫诗诗狠狠地啃了一口狗腿,如饿虎扑食,又如恶虎扑食。骨头硌得他牙疼,他痛并快乐着。桌上的骨头已累了一大摞,比旁边喝得一滴不剩的几只酒壶仅矮了一寸多点。他打了个嗝,甩了甩汁水淋漓的双手,揉了揉微微鼓起的肚子。紧接着,他拿起最后一张饼,蘸满了肉汁,三两口吞下肚中。他已吃了七八成饱,也不过才七八成,“老赵,再上两斤肉,两壶酒,两斤饼。”话音刚落,他又赶忙补上一句,“再来一条狗腿!” 老赵是店主,应了一声。莫诗诗深吸了一口气,闻着浓郁的肉香,巴巴地伸长了脖子,像是等待着发榜的举子,像是盼着丈夫归来的小媳妇。他吞了口馋涎,恋恋不舍又津津有味地嗦着已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 这是一家小店,比莫诗诗想往的小店还要小一点。前后四间土坯房,只有两间是店面,后屋起了口灶,除了烧饭还做储物之用,搁置了些杂货;前屋稍敞亮些,但墙角堆了两只酒坛占了一方地,余下的也只够不太拥挤地摆下几张粗木矮桌,十来张小马扎。门口挂的老布帘子像是这些日子才清洗过,仍是油腻腻的。 这家小店在一座小村中。小村不过百十户人家,位于扬州城北,高邮湖东。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小村的村民多以打渔为生。 而这家在渔村里卖狗肉的小店却颇有名,因为开店的老赵是状元。这位赵状元名叫赵一甲,他当然不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金榜题名的科举状元。他没读过书,也没提过笔,自己的名字三个字连在一起倒也认得,且会写中间的那个“一”字。 赵一甲这辈子没提过笔,只提过刀。刀能杀人,但赵一甲的刀当然不是杀人的刀,杀人这种事,他不敢,也不想,也不敢想。他的刀是屠刀,他是十村八店最好的屠户,是杀鱼宰猪屠狗的状元。他杀过的鱼,还填不满高邮湖;他宰的猪屠的狗要少些,少得猪见了他不敢哼哼,狗见了他不敢汪汪。 赵一甲被称作状元,不仅在于他杀得多,更在于他的手艺好。他杀鱼,不论是大鱼小鱼,鲤鱼、鲫鱼、鳜鱼、鲈鱼,只消几刀,就能将鱼的心脏腑剖得干干净净,连腥味都淡上三分。他宰猪,只要两刀——一刀进,一刀出。一刀捅进脖颈,猪还活着;一刀出来,血都流不了多少。血流得多了,肉就死了,味道就差了。他屠狗,但人们不知道赵一甲用多少刀,怎么屠狗,他从不在人前屠狗。 每天都会有村民找赵一甲杀鱼,各种鱼。最早他杀鱼会收几文钱,有人给得少了他也只是笑笑算了,毕竟都是左邻右舍街里街坊。如今每天还有不少人找他杀鱼,但很少有人再给他钱了。赵一甲也不太在乎,依旧每天乐颠颠地杀着鱼,因为每次他杀鱼,都有三五个半大的孩子围着他看。他喜欢孩子,但他快四十岁了还没有孩子。 逢年过节时,会有些村民合着请赵一甲宰猪。村民们请他宰猪会给他钱,因为他宰猪从不收钱;然后村民们假意坚持给他钱,然后他真的拒绝收钱。每次过节他都宰猪,他每次宰猪都像过节一样。“快去看赵状元!”“有什么好看的,我昨天才找他杀过鱼。”“不是,赵状元要宰猪了!”“是么?我这就去!”“嗯,我去知会其他人。”赵一甲宰猪不收钱,因为他喜欢众人围拥着他,称赞着他的那种感觉,好像他真的考中了状元一般。至于村民们心里怎么想,他不知道。或许知道,但不在乎。 赵一甲不太喜欢“赵状元”这个称号,因为他虽被叫做“赵状元”,但他毕竟只是个屠户,不是真的状元。可村民们依旧叫他“赵状元”,因为村民们喜欢那么叫他。 村民们喜欢叫“赵状元”,多少带着些鄙夷的调侃与嘲弄的戏谑;而他们不喜欢赵一甲这个人,有五个原因。 其一。因为村民们大多是渔民,而赵一甲是屠户。“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话说得重了些,但对于与众不同的人,人们往往会带着些抵触与排斥。 其二。因为村民们觉得赵一甲傻。村民们找他杀鱼宰猪都不收钱,这该赚又好赚的钱都不赚,这不是傻是什么? 其三。因为村民们没有赵一甲有钱。村民们大多是勤奋的、朴实的渔民,五天里面要打三天鱼,才晒两天网;而赵一甲每天不过杀杀鱼、宰宰猪、屠屠狗,甚至杀鱼宰猪都没钱可赚,凭什么比他们有钱?或许是因为赵一甲煮的狗肉好吃,酿的黄酒也不错,村民们隔三差五地会去吃上几口,喝上几杯;也或许因为赵一甲吃穿都很省,又不嫖不赌的。于是村民们觉得赵一甲更傻了,不会赚钱就算了,连花钱都不会。就算攒了银子,又有什么用?四十岁的人了,不还是连媳妇都娶不到? 其四。赵一甲得罪过村长的女儿。 那是七八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赵一甲才被称为“赵状元”七八年。 端午节那天,赵一甲宰了一头猪,引得村里三十多人围观叫好。那头猪不是村民们请他杀的,是他自己买了招待一位朋友的。赵一甲杀了猪,割了猪头,切了两斤猪肠,两斤猪肺。剩下的都分给了村民,也未取分文。那时候村民就已经觉得赵一甲很傻了,这么多这么好的猪肉,就这么白白分给别人,这不是傻是什么?招待朋友用却些猪肠猪肺的腌臜东西,不是傻是什么?还非要现杀一头猪,不是傻是什么? 赵一甲的朋友叫桂子寿,年近花甲,住在扬州城。桂子寿常来赵一甲的小店,村民们慢慢也认得他了。赵一甲和桂子寿看上去并无相似之处,赵一甲又矮又胖又黑;而桂子寿又高又瘦又白。赵一甲看着粗鲁,性子却老实敦厚。别人逗弄他,他笑笑;别人欺负他,他忍忍。而桂子寿生得白净,却是一副暴脾气,至少冯老九感触颇深。 冯老九是赵一甲的邻居,是村里有名的大嘴巴。冯老九像其它村民一样看不起赵一甲,仍还是三天两头地去赵一甲的小店里吃上小半斤狗肉,两张饼。冯老九很早就认得桂子寿了,他也看不太起桂子寿,因为桂子寿是赵一甲的朋友,因为桂子寿也很傻。桂子寿要是不傻,怎么会和赵一甲交朋友;桂子寿要是不傻,怎么会常常跑上几十里路来赵一甲的小店?冯老九看不太上桂子寿还因为冯老九自己是个渔民,他虽然不知道桂子寿是干什么的,但肯定不是渔民。 冯老九是聪明人,聪明地给桂子寿起了个“桂公公”的绰号,因为他觉得桂子寿的样子像是宫里的公公,虽然他没见过公公到底什么样。“赵状元”与“桂公公”,像是狗肉与黄酒,绝配。“桂公公”这绰号很快传遍了全村。冯老九更觉得自己聪明也更得意了。 某日,冯老九又去了赵一甲的小店。店里坐了两桌人,一桌是两个村里的大人物,一个是村里捕鱼最多的渔民,一个是村长的儿子;另一桌是桂子寿。 冯老九向两个大人物打了招呼,两个大人物也应了他一声。他忽地觉得自己也是大人物了,就带着些大人物对小人物的和善与友好,向桂子寿也打了声招呼,“哟,这不是桂公公么,又来找赵状元了?吃好,喝好!” 谁知桂子寿站起身来指着冯老九的鼻子臭骂道:“桂你妈的公公!你妈管老子叫‘桂老公’,你他妈该管老子叫什么?!” 冯老九愣住了。他这么聪明,当然不会捯饬不过来这层关系;他只是没想到,桂子寿是这般不识好歹,竟敢当着两个大人物骂他这个大人物。他下不来台,恼羞成怒地推了桂子寿一把,推了他个踉跄。 桂子寿愣也没愣,抄上把杀鱼的刀就冲向冯老九。赵一甲忙拦住他。桂子寿走向后厨,放下了杀鱼的刀。还不等冯老九喘匀了气,桂子寿又冲了出来,手里拿的,是宰猪的刀…… 在那之后,村民们也只敢在背地里叫“桂公公”了。 赵一甲和桂子寿能结成朋友,或许因为他们都是无妻无子的孑然一人,或许因为他们都很傻,也或许因为他们都用刀。赵一甲用刀杀鱼宰猪屠狗,而桂子寿用刀杀人。桂子寿并不是江湖中的武人,他曾是个刽子手。 桂子寿比赵一甲幸运,除了赵一甲,他还有一个朋友;桂子寿比赵一甲不幸,因为他那个朋友已经死了。 那年的端午,桂子寿来找赵一甲,带了两壶烧刀子。烧刀子是劣酒,劣酒往往是烈酒。烧刀子摆在桌上,摆在桂子寿做的一盘猪头肉、一盘猪下水旁。两盘肉、一壶酒,祭奠一位老友。赵一甲与桂子寿吃着狗肉,喝着另一壶烧刀子。狗肉配烈酒,也是佳配,就像不得志的才子与风尘中的姑娘。 赵一甲吃了大半条狗腿,桂子寿喝了大半壶酒。赵一甲听着,听桂子寿时而口沫横飞,时而老泪纵横地讲着他另一位朋友的故事。赵一甲素来佩服桂子寿的见识,也从不怀疑他说的话。 桂子寿说他那位朋友是个大人物。 “有多大?像村长的儿子似的?”赵一甲小心翼翼地问,在他眼中,村长的儿子已经很大了。 “村长的儿子算个狗屁!”桂子寿呸了一声。 “那…像村长似的?”在他眼中,村长是最大的人物了。 “村长算个狗屁他爹!”桂子寿又呸了一声,“我那朋友,跟老皇上称兄道弟的!” 赵一甲不太相信。 桂子寿又说,他那位朋友若是没有死,会和赵一甲成为朋友的。 赵一甲更不相信——比村长还大的人物,怎么会和自己这种小人物结成朋友? 但赵一甲听桂子寿说得多了,却将信将疑起来。那人的那些轰轰烈烈的事,若是假的,桂子寿却言之凿凿,说得绘声绘色;但若是真的,若是真的…… 他问:“你那个朋友,叫什么?” “言昊然。” 赵一甲想着桂子寿的那位朋友,也想着去做一件轰轰烈烈的事。 然后,他就得罪了村长的女儿。? 第五十一章状元老赵(二) 赵一甲想着该做件什么轰轰烈烈的事。他是屠户,但他不是刺杀吴王的专诸,不是勇武过人的朱亥,不是辅佐刘邦的樊哙。他是屠户,却不是英雄。 他只能屠一条狗。因为他除了杀鱼宰猪屠狗外,也只会煮狗肉、酿黄酒、烙饼。因为他屠狗的本事,比杀鱼宰猪都强。 于是赵一甲告诉了冯老九。不过一炷香的功夫,这消息就传遍了全村。 “快去看赵状元!” “他又给谁家杀鱼呢?” “不是杀鱼。” “他前两天不是刚宰过猪么?” “也不是宰猪。” “难不成他要娶媳妇了?” “他要屠狗了。” 村民们三一堆、五一伙地向着赵一甲的小店拥着。可他们在半途,却被一群人堵了回去。那一群人有八人,七男一女。七个男的都是渔民,其中一个是村里捕鱼最多的大人物;女的不是渔民,她是村长的女儿。 村长的女儿是村里第二美丽的女人,也是村里第二有权势的女人,最有权势的是村长的老婆。“瞎起什么哄?都给我滚回去,该打渔的打渔,该晒网的晒网。” 村民们悻悻地回去了,只有聪明的冯老九跟在那一群人后面。冯老九不仅聪明,而且勤奋,他昨天打完了鱼,今日已晒好了网。冯老九跟着那七男一女,跟着他们到了赵一甲的小店前。 赵一甲已磨好了刀,摆好了案,挑了条最野的狗,野得竟敢冲着赵一甲“汪”地吠了一声。在被赵一甲的一只胖手掐住脖子,摁在案上后,那只狗也不再挣扎,不再吠叫,只是趴在那里,等待着赵一甲的屠刀。赵一甲也在等待着,等待着村民们。令赵一甲有些失望的是,只来的八男一女九个人;令赵一甲有些安慰的是,这九人中有两个大人物。 赵一甲举起了刀,磨得锃亮的屠狗刀。 “你干什么?!”村长的女儿怒喝道。 赵一甲愣住了。狗在案上,刀在手中,他当然是要屠狗了。 “你怎么能这么残忍,这么狠心地屠狗呢?狗又忠诚、又可爱,又能帮人看家护院。”村长的女儿说道。 赵一甲放下了刀。 “你还不快把狗放了?” “这是我的狗。”赵一甲小声道。 “什么你的狗?!”村长的女儿怒道,“你没有生它,没有养它!就算你生了它养了它,也不能屠害它!要是别人也这么对你儿子呢?快放了它!” “对!”“放了它!”其他人纷纷附和起来。 赵一甲没有反驳。他没有反驳说,你们常来我店里吃狗肉;他没有反驳说,你们成天找我杀你们的鱼,宰你们的猪,我却不能屠我的狗;他也没有反驳说,这是狗不是人。 他把狗放了。 那只狗逃脱了大难,狠狠一口咬在赵一甲腿上,又向着村长的女儿摇了摇尾巴。 “你们瞧,这狗多可爱啊!”村长的女儿天真地笑道。 赵一甲未必这么觉得,他一拳打在狗头上,把狗打昏了去。 村长的女儿又气又急,快哭了出来,“你们给我教训他!” 那七个男人并非是贪图村长女儿的美色或权势,他们只是被村长女儿的正直与善良所感染。他们一拳拳,一脚脚,教训着残忍狠毒的赵一甲,打得赵一甲鼻青脸肿,蜷在地上,抽搐着,嚎叫着;打得赵一甲掉了一颗牙齿,断了三根肋骨,吐了五口血,在床上躺了十几天。 赵一甲终是做了件轰轰烈烈的事——不是轰轰烈烈地屠一条狗,而是轰轰烈烈地挨一顿打。 那天之前,赵一甲从没在人前屠过狗;那天之后,赵一甲也再没在人前屠过狗。 而赵一甲和村长女儿的过节,还未告一段落。村长的女儿当然不会爱上赵一甲,她在一个月后,领着那八个人,又教训了赵一甲一顿。 因为村长女儿养的狗死了。 村长的女儿是个正直而善良的女人,她养的狗自然是只正直而善良的狗,一只又忠诚、又可爱、又能看家护院的小狼狗,只有五尺多长,近三尺高。这么一只小狗自然用不着拴起来养,养的一年多里也只咬过两个人。狗是正直而善良的狗,咬的人当然是恶人了。 其中一个被咬的是村长家的仆人,恶仆,被咬断了一条腿。恶仆想治伤,从村长家偷了几两银子,却被村长女儿发现了。村长女儿正直,绝不能容许这等卑鄙行径;她善良,也只是打断了恶仆的另一条腿,将他赶了出去。 后来听说那恶仆死了,大约的确是死了。村民们偶尔谈到那恶仆,也至多只是轻叹一句:“恶有恶报。” 在赵一甲被打后二十天,那条正直又善良的狗死了。狗不知道是怎么死的,死在哪里,但村长女儿知道一定是赵一甲干的,不然为什么狗早不死晚不死,偏偏赵一甲刚能下床,就死了。 于是她又纠集那群人,打了赵一甲一顿。 赵一甲又躺了好几天。然后他又消失了三个多月,才回到村里,继续杀鱼宰猪屠狗,开着他的小店。 后来桂子寿听说了这事,要找村长的女儿拼命,被赵一甲拦下了。 “你给我把刀,老子非把那臭娘们儿脑袋给他妈剁下来包猪头肉馅儿的饺子!”桂子寿气急败坏地坐了下来,坐得小马扎吱呀作响。 赵一甲从锅里捞了一条烂熟的狗腿,又给朋友递了一壶酒。“我想和你说句话。” “说!”桂子寿怎么也顺不了气,一口酒呛到了。 “那条狗不是我杀的。” “那还不找那臭娘们儿干回来?!”桂子寿气不打一出来,“再说,这话你跟他们说去,跟我说个什么劲啊。” “你是我的朋友,他们不是。”赵一甲平淡地说道。桂子寿怔住了,举着酒杯的手又垂了下来。赵一甲继续道:“我躺在床上最初的几天,也疼,也恨,也哭得呜里哇啦的。”赵一甲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在之后,我想到你那位朋友,他受了那么多罪,那么多折磨,那么多委屈,他也没去报复啊。” “他是他,你是你。”桂子寿心里想着,没说出口。“然后呢?” “然后我就不再想报复他们了。”赵一甲说道,“再然后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他是他,我是我。”赵一甲这句话的意思和桂子寿想的却不同,“我不是他,也做不了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我活着,该活我自己,而不是活给别人看。” 因为赵一甲傻,这道理他活了四十年才活明白。但这道理,很多人活了一辈子也没活明白。 就像桂子寿那位朋友,言昊然。活了一辈子,活得精彩,活得轰烈,活出了样。但他那一辈子,活自己的时候少,活别人多——既是活给别人看,也是为别人而活。 赵一甲消失的那三个月,去了山东兖州,祭拜了言昊然。往后的每一年里,他都会去,有时是他自己,有时和桂子寿一起。其他时候,他还是杀着别人的鱼,宰着别人的猪,卖着自己的狗肉…… 此刻,赵一甲将刚出锅的狗肉狗腿,配着热腾腾的面饼端到桌上。还没等他放稳,莫诗诗已急不可耐地撕下一大块,和着饼塞进嘴中,囫囵地挤出几个字,也亏得赵一甲听得明白:“老赵,坐下来一起吃点儿!” 赵一甲对这个头次来自己店里的客人了解不多,只知道他有个很好记的名字,从京城来,不知道要去哪儿。不是赵一甲不知道,而是这位客人本身都不知道。此人只在自己店里吃了一个多时辰,也是在吃得累了,喝得乏了的时候和自己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上几句。 可赵一甲喜欢面前这位客人,因为他从没见过一个客人在自己的小店里吃得这么香,吃得这么享受,当然也吃得这么多;也因为这位客人听了其他村民戏谑地、嘲弄地叫自己“赵状元”,而他却称呼自己“老赵”——和桂子寿一样。这让赵一甲觉得很亲切,心里很暖。 赵一甲坐了下来,撕了一小块肉,看见莫诗诗那心疼的眼神,也有点不好意思,“这些不够的话,锅里还有。”莫诗诗嘴里满满当当的,无暇说话,重重点了点头。 “吃得还好么?”赵一甲问了句废话。 “你把那‘么’字儿给去了。”莫诗诗灌了口酒,“我本来琢磨着去扬州城里的‘一刀鲜’,”他抹了抹嘴,“啧”地赞了一声,“这狗腿,一口下去,什么他妈一刀鲜两刀臭的,边儿上玩儿蛋去吧!”不多时,莫诗诗又将桌上的食物一扫而光,“你不是说锅里还有么?再来点儿!” 赵一甲张了张口,乖乖地去了后厨,他也好奇着这位已吃了八斤多狗肉,五斤半饼,还喝了六壶酒的客人,还能吃下多少。 莫诗诗已吃得撑了,但还想再吃。他站起身来,美滋滋地伸了伸腿,揉了揉屁股,忽地意识到一个问题,一个他从没放在心上但此刻却有点严重的问题。赵一甲又端上一盆肉,一叠饼。莫诗诗问道:“这顿饭要多少银子?” “八钱多点,差不多就成。”赵一甲算了许久。从古至今,这世上有过也有着千千万万个赵一甲,为了柴米油盐而奔波,为了衣食住行而劳碌;他们或顾得了身前身后事,却管不得生前生后名。而他们的身前身后事,也是赚个几钱几文,糊口,养家。 在莫诗诗看来,别说是八钱,就是八两,甚至八十两,都值,很值。但问题是,他的口袋里比桌上啃的骨头还干净。他不能堂而皇之地拍拍屁股走人,虽说吃霸王餐这种事他没少做过,洛阳的“谪仙楼”,西湖的“楼外楼”,京城的“太白楼”“燕居阁”“松鹤楼”…… 但赵一甲的小店却不同,何况这顿饭是莫诗诗许久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顿。莫诗诗尴尬地说道,“那个,老赵,我身上一文钱银子都没有……”他赶忙接道,“我不是来吃白食的,真的是忘了这茬了。这样,我这身衣裳,还有这块玉,也值些银子,抵做饭钱。”衣裳是从他砸的绸缎庄抢的,上等的苏绣;玉是珠宝店的汉玉,洁白莹润。“要是你还觉得不够,我吃了几斤肉,你就从我身上割几斤。” 赵一甲忙摇了摇头:“我信你。你没钱的话,就算了。还要加点什么么?” “再来壶酒。”莫诗诗愣了许久,答道,“但这块玉你好歹收下。” 赵一甲没再多说,接了过去。 此时冯老九走进了店里,在莫诗诗邻桌坐下,叫了半斤狗肉,两张饼。冯老九看到赵一甲手中捏着一块玉,他虽不懂这行,却也不难看出那块玉成色甚佳,不是几钱几文能买到的。冯老九酸酸地说道:“这块玉不错啊,是赵状元送给状元夫人的?对了,状元夫人回来没有啊?” 赵一甲支支吾吾地,转身走向后厨。 莫诗诗看出点端倪。他对说话阴阳怪气的冯老九没什么好感,当然也不太客气,“喂,小子,来,跟爷说道说道。” 冯老九斜着瞥了眼莫诗诗,见此人脸生得很,想是过路客,至多不过二十岁年纪。可这小子竟敢对自己这位村里的大人物这般无礼蛮横,他气不打一处来,想教训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冯老九看莫诗诗生得壮硕,但他自己常年打渔,也有一把子力气,绝不会吃亏。“你叫谁小子呢?”他起身推了莫诗诗一把,推在莫诗诗肩上。 莫诗诗纹丝不动。“别毛手毛脚的,爷问你话呢。”莫诗诗不愿一般见识。但冯老九得寸进尺,狠狠砸出一拳。莫诗诗肩膀微微后缩,接着向前一摆,将冯老九撞出门去,摔在门外的草垛上,在茅草上一弹,碰倒了旁边的粪叉,沾上了不少秽物。 冯老九又惊又怒,他好歹是聪明人,不敢再造次,远远地小声地骂了几句莫诗诗乡俚粗话逃了去,然后他又挨了一鞭子。 赵一甲端了酒肉出来,却不见了冯老九。莫诗诗笑道:“那位老兄有点事,这些酒肉说送我了。”莫诗诗用饼卷了肉,满满咬了一口,“老赵,跟我说说,有什么糟心事。我给你平了。” 赵一甲犹豫了下,摇了摇头。 莫诗诗“啪”地一拍桌子,吓了赵一甲一跳。他不爽道:“大老爷们儿的,别磨磨唧唧的,爽快点儿!” 赵一甲“咕咚”喝了一大口酒,眼眶泛红。这倒让莫诗诗有些愧疚,也有些厌烦。赵一甲并不指望着莫诗诗能帮到自己,在他眼里,莫诗诗只是一个很能吃的却没银子的食客,多半也是个落魄的人;何况自己与他并无交情,往后也不会有什么来往。 他还是说了。有些话憋在心里久了,想对人倾诉;有时候倾诉最好的对象,是陌生人…… “什么?你媳妇儿被人抢了?!”? 第五十二章大闹青河 很多年前,在赵一甲还没有被叫赵状元的时候,村子里最不招村民喜欢的人是潘凤。潘凤是这渔村中的的裁缝,手艺极佳,日子也过得滋润,人也很傻。潘凤的傻与赵一甲的傻不同,他为的是女人,一个至少容貌上值得他傻的女人。 很多年后的今日,潘凤还住在这小村里,还是个裁缝。但,因为那个女人,他喝了太多酒,眼花了,手抖了,连针眼都对不准,不再是个好裁缝了;因为那个女人,他花了不少银子,他的日子不再滋润。因为那个女人,他还是很傻。 那个女人叫小莲,小巧玲珑的小,三寸金莲的莲。她长着一双大脚,但她依旧很美。 潘凤和小莲的故事很俗套,由始至终。 二十多年前,潘凤遇到了受伤的小莲,将她带了回家。她伤好了,又病了。她病好之前,他爱上了她;她病好之后,她嫁给了他。 一个月后,潘凤摆了十来桌酒,与小莲拜了天地,入了洞房。 七个月后,潘凤当爹了。 小莲生了个女儿,叫潘巧儿。潘凤很开心,即使他也知道,女儿并不是他的女儿。他想着,小莲有了女儿,会安安稳稳地和自己过日子。 但三年后,确切地说是潘凤与小莲相识三年七个月后,在女儿潘巧儿三岁生辰的那晚,小莲走了,一个人走了。 自那之后,潘凤持在手上的不再是针、线、剪、尺,而是酒;渐渐地也不再有人找他裁制衣裳,而他成天在村口、在村尾、在他们相识的那条乡道上,喝着酒,等着她。 她再没有回来。 年复一年,潘凤的日子过得愈发惨淡,到了今年,家里连过活的银子都抠不出来了。他只能将女儿嫁出去,甚至说是,卖出去。但潘凤要的“彩礼”高了些,而且他得罪过那个正直而善良的女人——村长的女儿。 当年村长的女儿养的那只正直而善良的小狼狗,咬过的另一个人就是潘凤。村长的女儿也怀疑过是潘凤杀了她的狗。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潘凤的女儿潘巧儿,是村里最美的女人,比村长的女儿更美。 所以不少村民虽垂涎着潘巧儿的美色,却没人敢碰这块烫手的山芋。 除了赵一甲。 这也是村民们不喜欢赵一甲的第五个原因——这个又傻又丑的屠户,竟要娶村里最美的女人。 潘巧儿毕竟是潘凤的女儿,所以潘凤收了一百零一两的彩礼,合着百里挑一的彩头;潘巧儿毕竟不是潘凤的亲生女儿,所以收了彩礼后,后续的事潘凤也不再理会。他有了钱,就去买酒,喝酒,在村头的那条乡道上…… 但两天前,潘巧儿却不见了。村民们议论纷纷。有人说潘巧儿去找她娘了,有人说潘巧儿不想当状元夫人逃了婚,也有人说潘巧儿被潘凤卖到了别的地方…… “你可真窝囊!”莫诗诗恨铁不成钢地埋怨道,“媳妇儿被人抢了,屁都不放一个。” “我…我反抗了,他们打了我一顿。”赵一甲小声地嘟囔着。他脸上还有一块未褪去的淤青,只是他长得本来就黑,看着不太明显。 “你比我想得还他妈窝囊。” “我…我又报了官,官差们又打了我一顿。” 莫诗诗说不出话了。 赵一甲小声说着:“我还有点银子,等我再攒多些,官老爷可能就会帮我了……”他哭了出来,他也知道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这是他的悲哀。他无权、无钱、也无力,只能以哭泣这种懦弱而毫无意义的方式来控诉与抗议。天下有多少赵一甲?他们不如意,更不容易。 赵一甲不能将这事跟唯一的朋友说,不是因为丢不起这人,而是因为,他的朋友,也同样的无权、无钱、也无力;赵一甲怕朋友解决不了自己的麻烦,更怕自己为朋友招惹麻烦。 “我给你两个选择。我帮你把媳妇儿找回来,或是我帮你再找个媳妇儿。”相助的话语从莫诗诗口中说出,怎么听都像是威胁。 “算了,那些人不好惹的。你是好人,我不想给你添麻烦。”赵一甲叹了口气,摇头道。 莫诗诗愣住了。他觉得赵一甲“傻”,却想不到会这么“傻”。他伸手扣住桌子的一角,手背青筋暴起,手腕一拧,“咔嚓”一声,将桌角掰下一块。随着他双手一搓一揉,木屑纷纷飘落。他掸了掸手,“我常常会嫌麻烦,但从来不怕麻烦,从来都是麻烦怕我。说,是谁。” 赵一甲猛地跪倒在地,他捣蒜似的磕着头,“咚”“咚”作响。若不是莫诗诗扶起了他,他怕是要将头磕破,或是将地磕破。“是‘青河幇’。只要你能救她回来,你要什么,我有的都给你,没有的我去想办法!” “要什么?本想要你再给我包几斤肉的,但我吃得撑了。”莫诗诗站起身来,打了个饱嗝, “三件事。第一,我不是好人,我欠你一顿饭才帮你,你不能感谢我。第二,你是个大老爷们儿,别磨磨唧唧的,更他妈别哭哭啼啼的,忒烦!第三,回头你给我备一张高点儿的椅子,下次我可不想再坐这小马扎了,硌腚。” “青河幇,青河帮……”莫诗诗喃喃地念叨了两声,憨憨地笑了。 高邮州属扬州府,领宝应、兴化二县,为帝尧故里,称广陵首邑,西邻京杭运河,更有大小湖川百十之数,南北东西,互为交通。 但没有一条河叫“青河”。“青河帮”之所以叫青河幇,因为帮主叫许青河。青河帮创立至今,也不过十来个年头,至于许青河其人,就像他们青河幇一样,在江湖中名声不显。纵是江浙一带,青河幇也算不得什么大帮会,其势力也远不能和大江盟与盐帮相抗衡。 当莫诗诗打听到这些,深感为难。他只喜欢啃硬骨头,从不爱捏软柿子。向青河幇这种小角色要人,他觉得丢人;从这种小角色手上抢人,他还是觉得丢人。他不由想着,对头要不是青河幇而是大江盟或盐帮就好了,自己就可以光明正大而名正言顺地去找茬,弄不好还能和大江盟盐帮的高手打上一架或几架,就算不一定打得过,可至少打得过瘾。 可他要面对的不是大江盟,而是连强抢民女这等下作事都做得出的青河幇。莫诗诗发愁着,该怎么才能既有意思又有派头的把人找回来。 他进了城,边走边想。 天渐晚。早春。 飘起了雨。雨丝绵绵的,似是带着江南的柔与糯。 街上有行人,有游人。有些人撑起了油纸伞,更多的像是早已习惯了这沾衣欲湿的春雨,仍是不紧不慢地走着。 莫诗诗总算想到个还算满意的方式,得意地哼起了歌,荒腔走板。他也不是没想过,赵一甲这事,是给他设的局下的套,让他不禁隐隐有些期待。他路过了一条小河,笑着向戴着斗笠披着蓑衣的船夫打了个招呼,船夫没理会他。他又路过了一家胭脂铺,铺子里走出个姑娘,水灵灵的江南女子,手上拿着一盒新买的杭粉。莫诗诗打了个响指,向那女子吹了声口哨,惹得她皱起了眉,匆匆走开了。他更得意了。 他到了青河楼,他停了下来。 青河楼是青河幇的产业,门前空空旷旷的,过往的行人都绕开了走,只有街对面隔了两三丈远的一个小作坊里坐着一个老篾匠,正用粗糙的手编着竹席。老篾匠小心翼翼地向莫诗诗招了招手,身子往屋角缩了缩,“小兄弟不是本地人吧?” “不是本地人就不能吃饭喽?” “不是,”老篾匠也不在意对方的无礼,劝道,“小兄弟还是上别的店吧,别惹上麻烦。” “还真巧了,小爷就是来惹麻烦的。”莫诗诗笑着,大步走上前去。老篾匠叹了口气,不再多话,接着编起竹席来。 青河楼里走出两位客人,穿得还算考究,神情又惊又怒又惧。 “这家店怎么样啊?”莫诗诗问道。 “坑人!”一人忿忿不平道,看他的样子,被坑了终还是会忍气吞声,默默地受了。“不是坑人,是宰人!”另一人骂了一句。 “活该!”莫诗诗幸灾乐祸地笑着,走进门去。 此时正当饭点,但青河楼中竟没有一桌客人。店里的几个伙计看到有客进门竟还有些诧异,当然更多是欣喜。迎门的跑堂五大三粗,蓄着浓密的络腮胡。 莫诗诗叫了两道菜,一碗面,一壶酒。他是专程来找茬的,不是专程来吃饭的。可他就算是来找茬的,在吃上也不含糊。一碟烫干丝,一盘醉虾,一道茭白炒黄鳝,一壶陈年的女儿红。他还叫了一碗酱油阳春面,但店里没有,只得将就地换了一碗鸡汤面,加了一个双黄咸鸭蛋。 这些菜端上了桌,他只动了两筷子,心想真没来错地方,自己就算是专程来吃饭的,怕也会变成来找茬的。干丝嚼了两口就吐了出来,又涩又硬,不知放了多久。接着他挑了一筷子面,又放下了。面很粗,带着蔫得发黄的菜叶,还有没剥干净的鸭蛋壳。至于醉虾和黄鳝,他动也不想动。醉虾的虾须虾杂都没清干净,而黄鳝带着泥,闻着有股浓浓的腥味。 莫诗诗倒了杯酒,尝了一口,连他也分辨不出是酒兑了水还是水兑了酒。他还是赞了一声——至少酒杯挺干净的。 “伙计,过来。”他唤了一声。 那伙计大剌剌地坐了下来。莫诗诗笑道:“你们这儿的菜,做得挺别致啊!” “吃得还满意?”这是句客套话,客套话都是废话。这伙计能问出这句话也不容易了。 “吃得,挺长见识的。”莫诗诗笑道。忽然间他想陈轩宇了,若是那小子在身边,与自己一唱一和的,该有趣得多。“这道‘烫干丝’是怎么做的?” “我不会做,我们这里的厨子也不太会做。你凑合吃吧。” 莫诗诗像是很满意这个答案。他又指了指那碗鸡丝面,粗面条,蔫菜叶,烂乎乎的鸡丝。伙计又解释道:“这面条和菜叶放得久了些,再不用上就浪费了。鸡丝这么做,是我们店的特色。” “那这醉虾和炒黄鳝呢?” “你哪这么多问题?”伙计不耐烦起来,“你要不喜欢吃可以不吃。” “说得好!”莫诗诗一拍大腿,诚心赞道。他的反应倒让那伙计措手不及,只见莫诗诗又问了句,“兑水的酒呢?” “这女儿红后劲大,兑了水喝起来不上头。” “真贴心啊!会账。” 伙计叫来了掌柜的,掌柜的又带着另三个伙计围起了莫诗诗。这五个人一个比一个凶神恶煞,莫诗诗想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却不知道害怕该是什么样子。“这顿饭多少银子?” “不贵,十九两一钱。”掌柜的算了算答道。 “是不太贵,”莫诗诗大言不惭地笑道。十九两一钱对他来说是不多,他身上一文钱也没有。“我能问问是怎么算得么?” “这烫干丝一钱银子,稍贵了点,但其他的酒菜,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掌柜的笑道,“就说这碗面,这咸鸭蛋,蛋能孵鸭,鸭能生蛋,蛋再孵鸭,鸭再生蛋,无穷无尽无尽无穷,但这碗面只卖五两银子,不过分吧?” “可你这鸭蛋都做熟了啊!”莫诗诗较着真。 “原本是生的。再说,熟的说不准也能孵出鸭啊,你说是这理吧?”掌柜的笑问道。 “这倒是,我是讲道理的人。”莫诗诗笑道。 掌柜的觉得此人莫名其妙,可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他又有什么好惧的?“再说这茭白炒黄鳝,黄鳝是我们店的伙计亲手捉的,捉的时候受了些伤,这伤药费也是五两,这钱你也该出吧?” “公道!一分钱一分货。”莫诗诗笑道,“但这醉虾,我看菜牌上标的价是一钱半吧?” 掌柜的解释道:“每只一钱半,这一盘只算了你三两。” “多谢!那这女儿红的三钱银子也是按年份算的了?”莫诗诗又问道。 “是,每年三钱,这酒是六两银子。兑水的女儿红也还是女儿红。”掌柜的点头道,“总共十九两一钱。” “不能便宜点?” “客官你也看得出来,我们这生意不太好,”掌柜的想了想说道,“但看在你是头次来,这样吧,凑个整,算二十两好了。” “别这样啊,”莫诗诗做出一副苦脸,“怎么说咱们也是同行。” “你也是开酒楼的?” 莫诗诗憨憨地笑了笑,“我也是打劫的。”? 第五十三章大闹青河(二) 青河楼外。 老篾匠编好了一张竹席,用手在席面上轻轻抚着。有几根竹条尚有些糙涩,还有一根劈出了竹刺。他拿小刀剪断了竹刺,又取了锉子小心地打磨着。直到竹席摸起来细腻光滑,他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匠人或会对他们的作品付诸于情感,即便他只是个普通的篾匠,编的只是一张普通的竹席。 他又取了一根整竹,劈制成粗粗细细长长短短的竹片,编一只箩筐。 忽地,他听到青河楼中传来乒乒乓乓一阵打砸声音,想是刚才那客人受了气,接着挨了打。他心下不忍,想去劝上一劝,走出两步后又想起店中那些人的嘴脸,心中的惧意战胜了善心,又坐了回去。 “那帮人真不是东西。”他小声嘀咕了句,偷偷地伸长脖子,却再听不到什么响动,继续干起活来。 青河楼中并不像老篾匠想的那般场景。那帮“不是东西”的人,四个伙计,两个厨子和掌柜,七个人缩在屋子的一角,都蹲在地上,双手抱着头,瑟瑟发着抖。 在他们七人旁边,莫诗诗坐在桌上,一只脚踩着一张椅子上,另一只脚晃荡着。“这才对嘛,早点说多好,何必非要吃些苦头呢?” “大侠还要问些什么?”掌柜的苦着脸道。 “我问,你们答。轮得到你们问老子问题么?还有,你他妈哪只眼睛看出我是大侠?”莫诗诗该问的问题问过了。他问得不多,可惜这七人知道得更少。这些人不过是青河幇中的小人物,也只有两人听说了帮主前几日抢了个美人,却没人知道潘巧儿在何处。 莫诗诗又笑了,笑得灿烂。那七人也陪着笑,笑得比哭还难看。莫诗诗又问道:“你们也看得出来,我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你们说是不是?” “是!”“是……” “我受了你们的好,也得表示表示。这样,我请你们吃顿饭。”莫诗诗笑道,“我亲自喂你们,你们要乖哦!”他像是在哄着顽皮的孩童睡觉。 他请的这顿饭显点寒酸,只有三道菜,一碗面,一壶酒。菜是烫干丝、醉虾和茭白炒黄鳝;面是加了个咸鸭蛋的鸡汤面;酒是女儿红——兑了水的女儿红。 莫诗诗一口一口地喂着那七人,一口菜,一口面,一口酒。“来来来!这道烫干丝做得一般,凑合着吃吧;可这碗面,尤其是这鸡丝可是特色啊!再尝尝这一钱半一只的醉虾,要细嚼慢咽啊,把虾皮、虾须、虾杂嚼得碎碎的再咽下去,不然容易闹肚子!哟,瞧你,吃这么快干什么,噎着了?来,就上一口女儿红,兑水的女儿红还是女儿红,而且喝了不上头。哦,还有这道茭白炒黄鳝,你们不喜欢吃可以不吃。” 他们当然不喜欢吃,却不敢不吃。脸上堆着苦笑。莫诗诗喂一口,他们吃一口,吃喝得干干净净。有人心里庆幸着,好在对方没有点太多菜。 “好吃么?” “好吃 !”“好吃……” “真的好吃么?” “不太好吃……”一个胆大的伙计怯怯地答道。 “这顿饭看着虽寒碜,但我可花了十九两一钱啊!不对,是二十两。”莫诗诗笑着,留下了二十两银子,走出了店。至于银子,是他从这青河楼里抢的。 雨停了。半月藏在一片薄云后头。地面上湿哒哒的,往来着稀稀落落的行人。莫诗诗穿了四条街,拐了三道巷,过了一座桥,走了几十步,到了青河赌坊。 门口站着三个人,两个精壮,另一个穿得光鲜看着流里流气的。那三人正满口污言秽语地聊着天,莫诗诗听得顺耳,如回家般熟悉亲切,顺手递给了守门人一块碎银子。守门人哈着腰掀开门帘,领着莫诗诗进了屋。 与街上的冷冷清清截然相反,屋中热火朝天,人声鼎沸。有得意的欢笑声,有愤怒的咒骂声,有赞声,有叹声,有嘘声,有惊声……发出各种声音的是各种人,有高有矮,有老有少,有俊有丑,有雅有俗……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身份——赌徒。这些赌徒除了赌钱外还有一个共同点——都是男人。鲜有女人会出入赌场,比去胭脂铺的男人还要少。 有赌局,就有输赢。赌局看似是输赢各半,公平公正,但自古有赌以来,向来是输多赢少,忧愁多而欢喜少。因赌局之中,有赌场抽成,有赌客出千,有或赌场或赌客设局相骗……“有赌必输,久赌必输”之言,虽绝对了些,却不无几分道理。人们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仍旧在赌,因为人性本好赌。 莫诗诗有很多地方可以打听潘巧儿的下落,偏偏选了这青河赌坊。他纵不嗜赌,也好赌。他觉得从这里下手,既有意思,又有派头。 青河赌坊是高邮城中最大的赌坊,有大小赌桌近三十桌,牌九、骰子、麻将等一应俱全,各桌赌注也有大有小。赌徒自然也有富有贫,富裕的赌徒绝非因赌而发家,他们都有自己的营生,来这里多是为了消遣。就像莫诗诗正旁观的一桌麻将,坐的四人都是城中的富商,尤其是刚摸上一张六条的尤老板,腰缠万贯,经营着城里最大的码头和鱼行,生意红火得就连身上甚至说话都带着点鱼腥味。 尤老板上了张六条,凑了一对,手上只剩一张二万一张九万两张散牌。他正犹豫着该打哪张,只听莫诗诗指点江山道:“打二万啊,想什么呢!” 这下尤老板不打二万也不成了。二万打出手。对家一拍手,笑道,“胡了!混一色,卡张,尤老板大气!” 尤老板笑着骂了声。莫诗诗又在火上添了把油,“我的话你也听,活该你输。” 尤老板的涵养倒好,听了这混账话也没动怒,看了眼这害得自己小输一把的素昧平生的混账青年,笑道:“小兄弟来打两圈?” 莫诗诗“切”了一声,踱了开去。他莫喜欢骰子,简单明快,刺激。赌大小,三粒骰子。这一桌赌骰子的注小得多,最多的人也只下了三钱银子。有六七人在赌,十几人围着看着,他们可能已输得精光,只能干巴巴地过过眼瘾。这些人看上去也远比之前打麻将那四人寒酸得多,他们未必因赌而贫穷,但毋庸置疑的是,沾染上了赌,让他们过活得更为拮据。 这些人中不乏不切实际地幻想着一夜暴富的人,每每他们获了些银子,就来到这赌坊,想在这赌桌之上变少为多。但往往事不遂人愿,他们也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将银子留在了赌桌上,也只是听了听骰子的响动。他们输得越多,就越想赢回来;越想赢回来,就输得越多。 莫诗诗旁边就有这么一个人,二十多岁年纪,一张脸惨白得没有半分血色,印堂发暗,双目通红血丝密布,头发乱蓬蓬油腻腻的。他穿着一身上好面料的绸衫,是几年前时兴的款式。但这身衣裳如今已是又旧又脏又破,正映衬出此人如今的境况。此人手里紧紧攥着一小块碎银子,约莫两钱多点,三粒骰子落定,藏在盅里,他踟蹰着是该押大还是押小,伸出手,又缩了回来。 “押大。”莫诗诗冷不丁地出声。他看不惯这种犹豫不决的行径——若是猜得到大小,何必犹豫?若是猜不到,犹豫又有什么用? 那人不满地瞥了莫诗诗一眼,冷哼一声,终下定了决心,将银子搁在桌布上的“小”字。 开盅,三五六,十四点,大。 那人懊恼地捂着脸,心中后悔不已,自己要是押大就好了。 但赌局就像人生——这一局输了,下一局或有机会继续;但这一局输了,却不能重来。 “我的话你也不听,活该你输!”莫诗诗挖苦地笑道。 他手痒了,换了张桌,正要下注,忽有人从背后轻轻拉了拉他的袖子。他不耐地回头,看到的是个十多岁的小厮,瘦瘦小小的,头上生着一块一块的白斑,脸上一副可怜相。“找打啊!” 那小厮怯怯地道:“我…我母亲生了重病,短了银子买药,就想……”这也是个俗套的故事,他没有说完,也不用说完。此刻他在这赌坊之中,一切就不言而喻——短了救命的银子,只能在赌桌上殊死一搏。 然后他就短了更多的银子。这些赌客中,或许也有人像他一样,无奈下才来到这里? “你没骗我?”莫诗诗问了一句。 “小的对天发誓……”小厮立起一只手,郑重而悲苦。 “行了,”莫诗诗打断了他,“你差多少银子?” “五两。”小厮犹豫了下,满是期冀地给出了答案。 莫诗诗掏了十几两,甩给那小子,摆了摆手。 “大爷的大恩,小人永世不忘。小人回去后,定会为大爷立个长生牌位,日夜供奉……”小厮连连鞠着躬,千恩万谢着去了。 桌上这一局已毕,输的输,赢的赢。莫诗诗敲了敲桌子道:“行了,各位腾个地儿,我跟庄家赌。还想玩的就滚去别的桌,不然就跟边儿上看着,学着。” 这桌的赌客多是有些头脸的,犯不着去和这看不出什么来头但一看就不好相与的青年计较,他们更好瞧个热闹。也有一人听了莫诗诗又混账又猖狂的话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但看到对方扬起了醋砵大的拳头,也乖乖地让了开来。 赌坊里看场护院的见这边事出有异,几人暗暗围了过来,又有人请来了坊主。坊主年逾不惑,虽是五短身材,但穿着一身上好的绸衫更显得气派。他满面红光,配上那和善的笑容,让人不禁心生亲近之意。他向莫诗诗施了一礼,待莫诗诗落座后才坐在主座上。 “这赌坊是你开的?”莫诗诗问道。 “小人只是负责打理。”那人笑着答道。 “你就是‘笑面虎’吧。”莫诗诗又问。“我看你不像是虎,倒像是狐。” 帮主许青河有两个得力助手,一个号“笑面虎”,就是莫诗诗面前之人;另一个号“夜哭狼”。笑面虎总以笑脸迎人,至于夜哭狼,他从不哭,从来都是遇到他的人哭,或哭也哭不出来。夜哭狼做的多是偷抢劫盗坑蒙拐骗之事,青河楼就是他掌管的;而笑面虎做的虽未必是正经生意,但勉强算得上本分。 “狐假虎威嘛。”笑面虎呵呵一笑,“笑口常开,生意常在。但‘笑面虎’这称号,却是朋友们打趣叫的,当不得真。这位爷看着眼生,怎么称呼?” “姓莫。别的,别问。来玩儿两手。”莫诗诗答道,从怀中取了银子。银子是从青河楼抢的,还余下五十多两。 五十两银子在笑面虎眼里算不得多,但笑面虎的态度依旧是和善而谦恭:“莫爷肯光临敝处,当然要玩得开心,玩得尽兴了。” “好,走着!” 骰盅摇起,落定。 “买定离手。” 莫诗诗大手一挥,五十两银子全下,押小。 “豪爽!”笑面虎赞了声。 开盅。一三四,八点,小。 “莫爷手气旺啊,今晚可要多赢些。”笑面虎笑道。 “再来!” 这次他又是全下,一百两,还押小。 一二二,五点,小。 “继续!”? 第五十四章大闹青河(三) 莫诗诗连赢五局,手中的银子连翻了五番,已堆了一小堆,一千六百两整。旁观之人大呼过瘾,甚至有人口头上赌起来莫诗诗还能再赢几局。当然也有人眼红,想着跟风下注捞上一笔,却被拦了回去。 笑面虎脸上还挂着笑,笑得还是那么好看。“莫爷还要再赌么?” “当然。” “敝店的现银怕是不太够了。要是不嫌弃的话,咱们去柜上换了银票再赌?”笑面虎问道。 莫诗诗应了,跟着笑面虎到柜上兑了一千六百两的银票。待他回座后,却发觉周遭瞧热闹的赌客们已被赌坊里的护院轰走七七八八。“好戏来了。”他心里暗道一声,搓了搓手。 “磨叽什么呢?”莫诗诗翘起了腿,手指点了点骰盅。 骰子落定。 “买定离手。” 又是全下,押小。同样是一千六百两,轻飘飘的银票远不如沉甸甸的银子那般有气势。 开盅,五六六,十七点,大。 莫诗诗吹了声口哨。笑面虎遗憾地笑道,“可惜啊,莫爷这把手气不太好,但愿下次能赢回来。” “你都这么说了,那就接着来。”莫诗诗笑道,“你得借我些银子来翻本吧。” “莫爷要多少?” 莫诗诗掰着指头算着,好在这问题还难不太倒他,“三千二百两。” 笑面虎笑道:“三千二百两太多了……” “那就折半,一千六,再少可不行了。” “好。”笑面虎将刚赢来的一千六百两银票递回,又摇起了骰盅。三粒骰子“滴溜溜”地转着,像是顽皮的孩童在屋里打闹,闹得累了,睡了…… 莫诗诗自诩有三项绝活,当然不包括他自认为如饭量般平平无奇的武功。其中的一项就是骰子,他掷骰子或摇骰子的本事可谓一绝,三粒也好五颗也罢,要几点就是几点,要三五六出不来一二四,像“一柱擎天”或“二龙出水”的花活,抑或“三花聚顶”“五气朝元”这类围骰,都是信手拈来。他会掷,会摇,当然也会听。寻常骰盅骰子,他就算边唱着小曲边挖着耳朵,也不会听错一点。但此时赌坊的骰盅骰子偷偷换过了,骰盅是里外两层实木制的,中间空了一层,隔了声响。莫诗诗心想:“这色子里也有猫腻。得,咱骑驴看场本——走着瞧。” “大。”莫诗诗又是全下。 一二五,八点小。 “可惜啊。”笑面虎遗憾道。 “这下你总该借我三千二百两了吧。”莫诗诗笑道。 笑面虎一脸为难,“莫爷说笑了,敝店小本经营,还请先还上那一千六百两。” “你看我像是有一千六百两的样子么?”他混了起来。 “敝店可差人陪着莫爷去取,但敝店有些规矩,望莫爷体谅,借的银子时候久了也要算一点点小利的。” “多少利?” “不多,三天五分利,三天后这一千六百两连本带利就是一千六百八十了。之后利滚利就更多了,莫爷还是早些还上的好,免得多花冤枉钱啊!” “要是我还不上的话,你就会找人到我住所去,泼些马尿牛粪,放把火,丢个蜂巢什么的?”莫诗诗也还在笑着,没心没肺地笑着。 “这也是无奈之举啊,但敝店的人多少斯文些,或许只会请爷家里的女眷喝杯茶听听书什么的。”笑面虎也陪着笑,笑里藏着刀。 “得,那咱还是麻利点儿把这事儿结了吧。”莫诗诗已有了打算。 “莫爷的意思是……” “按规矩来,你们收不上来银子,不都是剁手挖眼么?怎么算的?” “一只手一百两,一对招子五百。” “那我就吃点亏吧,这条胳膊抵作两千两。”莫诗诗伸出左手,撸起了袖子,露出肌肉虬结的手臂,仿佛西北苍茫大地上经了百世风吹日晒雨淋的万壑千岩。“至于拿这条胳膊做什么用,烤了或卤了吃了,或是泡个大补酒什么的,随你们便吧。” 笑面虎不能怯了阵,笑道:“莫爷说了算。好在敝店备着金疮药,就算断了一只手,也不会丢了命的。不过小人胆子小,见不得血……” 笑面虎叫了个护院,护院拿着刀,刀磨得锋利。 不少赌客们也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有的匆匆离去,有的偷偷瞧着热闹,也有好心肠来当和事老的——那位鱼行的尤老板。他挺着富态肚子,凑上前来,“这是怎么说的,和气生财,别动刀动枪的啊!” 笑面虎赔笑道:“尤老板是常客了。这位莫爷欠了银子还不上,自己提出的这办法。小人虽不愿这么做,但规矩是不能破的,不然以后这店也没法开了。” 尤老板问道:“他欠了多少?” “一千六百两,只砍一只手也算够意思了。” 尤老板胖手一挥,“银子没了,可以再赚;手没了,就再也没了。这银子我付了!” “尤老板真豪气,也真仗义。”笑面虎笑道。 莫诗诗拦住了正点着银票的尤老板,问道:“这种替人还债的事你常做?” “也不算吧,每年有那么几回,我心情好或者手气好的时候都会这么做,当行善积德了。”尤老板笑道,“当然,手气好了,往往心情就好了。”这是标准的赌徒。“但替人还这么大笔债,我可是头一次,你运气好。” “可惜,”莫诗诗哼了一声,“我不喜欢欠别人的,也不喜欢你这种有两个臭钱就瞎显摆穷嘚瑟的人。哪儿凉快哪儿歇着去!” 尤老板脸色变得铁青,他想不到这世上竟会有如此不识好歹之人。他忿忿骂了声“狗咬吕洞宾”,愤然离去。 “喂,我有句话要和你说,你听是不听?”莫诗诗仍是那般无礼。 “请讲。”尤老板真有涵养。 莫诗诗挖了挖鼻子,“你说帮人还了赌债,当是行善积德,纯粹是扯淡。那些在赌桌上把兜裆裤都输了的,甚至把命都输了的,所有人,所有人都他妈是活该!”他说完,向着一旁提着刀的护院勾了勾手指,“赶紧着!” 刀落下。 手没断,刀也没断。 手臂上多了一道红印,而刀弹了开来。 那人高马大的护院傻愣愣地站着,看了看手中的刀,见鬼似的看着莫诗诗。笑面虎心里也不平静,他知道江湖中有“金钟罩铁布衫”这类的炼体功夫,但像这般以血肉之躯直撼刀锋的,却是见所未见。只有江传言少林寺的奇功“金刚不灭体”练至大成,由内而外罡气护体,水火不侵,刀枪不入。但这等奇功也不过是传言,纵真有那等功法,也不能像莫诗诗这般,将一身血肉之躯练得似是钢浇铁铸一般。 “莫爷这功夫,真令小人大开眼界!这条手臂莫说是两千两,就是两万两也足可抵得了。” 莫诗诗皮笑肉不笑地答道:“我说两千,就是两千。多一分少一文都不成。” “爷你说的是。这钱就算结过了。” “什么叫就算?” “已经结过了。”笑面虎苦笑道。 “这才对嘛,”莫诗诗点了点头,“但我好像只借了你一千六百两吧。” “小人疏忽了。”笑面虎点了四百两银票,恭恭敬敬地双手递给莫诗诗。算上这笔,里里外外赌坊也只赔了三百五十两。若能请走这位“瘟神”,何乐而不为?“时候也不早了,莫爷玩得也该尽兴了吧?小人这就备车去。” “不急呢,还有笔账咱还没清呢。”莫诗诗慢条斯理地说着,“你们这里有一,二,三……十六个人,嗯,算上你十七个。每个人两手两脚一对招子是…九百两,十七个人嘛,我算不过来,就按一万两算吧。”莫诗诗右手微抬,长鞭入手,猛然向外兜出。“嗖”地一声,长鞭化作一道乌光,恶狠狠地向一众护院噬去。 那十六个护院之人,有东有西,有远有近,但大半之数竟来不及反应,痛呼之声此起彼伏,依次倒下。只有少数身手矫健些的躲过一击,四散而逃,却也只得逃出数步,那道长鞭如同附骨之疽,让他几人避无可避逃无可逃,皆数中招,无一幸免。莫诗诗手臂一圈,长鞭回手,像是一条盘在崖角巨岩上的一条大蟒,伺机而动。 莫诗诗拍了拍脑门,“哦,差点忘了……”他手腕微微一抖,长鞭再度弹出,向笑面虎掠去。 笑面虎空手应敌,手臂三尺长短而长鞭近两丈,只有欺至对方身前才有一战之能,不然只有挨打的份却无还手之力。但他不敢正面相抗,后退了两步。二人中间本已相隔了一张赌桌,笑面虎又退后数尺,更多了几分自保的把握。他垂于腰侧的右手,斜斜挥出,既护住上盘,亦可趁对方力衰之际夺向长鞭,确是攻守兼备的佳作。 谁知长鞭并非向笑面虎袭去,而是卷起了桌上的骰盅,收了回来。莫诗诗左手一搂,抄起三粒骰子,在手上掂了掂。他向笑面虎啐了一口,左手在桌上一拍,一声脆响,三粒骰子碎成了十多片,晶晶莹莹的大珠小珠飞溅而出。骰子里灌了水银。“这笔账还得跟你算算,你小子胆肥啊,敢用这点小把戏来糊弄老子。老子出千的时候,你他妈还撒尿和泥呢!”莫诗诗骂道,手一扬,赌桌“呼”地掀起,向笑面虎砸去。 数百斤的实木桌子,谁挨上这一下都不会好受。笑面虎这次难以闪避,他沉肩压肘,左手抵住桌面,右手直拍出去,在桌上打穿了个径长尺许的洞,几块木板四下飞出。透过窟窿,笑面虎看见对方坐在椅上,翘着腿,歪着头,看着自己。 笑面虎还在笑。“莫爷有什么吩咐直说就是,小人鞍前马后侍奉周全。” “嗯,这话说得上道儿,”伸手不打笑脸人,莫诗诗点了点头,“带我去找你们帮主。前两天他抢了个娘们儿,叫潘什么来着,今儿个我要把她抢回来。” “潘巧儿……” 赌坊中的赌客早已走得干干净净,只有十六个护院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仍昏迷不醒。门口,那头上生着白斑的小厮正向那个放贷的人口沫横飞地说着,“……天底下竟还有这种傻子!我骗他说我娘生了重病,缺银子,那人竟信了,还给了我十五两。可惜我手气不好,输了个干净……”他瞧见了走出门来的莫诗诗,吓得一激灵,沿着墙根匆匆忙忙溜走了。 “那小子是你们青河帮的?”莫诗诗问道。 笑面虎答道:“我们看不上那种人。他叫‘小癞子’,平日里净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 “他说的傻子,就是我。”莫诗诗笑道。 “这…小人找人去教训他。” “别闹,”莫诗诗笑了声,“我给他银子时,就知道他在骗我。” “小人糊涂。” “糊涂,你这个词说到点上了。我就跟你说道说道。老年间有句话,叫‘难得糊涂’,这话啊,一半是真他妈有道理,另一半纯是扯淡。”莫诗诗说道,“人啊,要总是活得清楚,就活得累;要总是活得糊涂,离死也不远了。该糊涂的时候,要么真糊涂,要么装糊涂;而不该糊涂的时候,绝不能一塌糊涂。” “小人受教了。”这些话笑面虎真听得进去。 “所以那他骗我不骗我的,随他去呗。”莫诗诗笑道。 “小人明白了。” 莫诗诗又说道:“但你就不一样了。我要是跟你这里还糊涂,弄不好就被你卖了。” “小人真糊涂。”笑面虎谄笑着。他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 莫诗诗冷笑一声,“你打穿桌子那一掌,用的是少林‘罗汉拳’的一招‘进步锤’。这是演给我看的,让我以为你的掌法平平。但再之前我用鞭子取色盅,你却漏了陷了。你右掌斜挥,左手藏于肋下,而且我闻到了一股子腥臭味,比那尤老板身上的鱼腥味还难闻。那是‘万毒门’的‘五毒摧心掌’吧?” 笑面虎笑不出来了。? 第五十五章大闹青河(四) 万毒门地处西南边陲,创派已逾百年,门人多以苗人为主,武功虽算不上出类拔萃,而用毒之诡谲,令人防不胜防,甚至见多识广的行家里手也曾着其道而未觉。万毒门门人虽鲜涉足江湖,但江湖中人仍对其门人心有所悸,往往谈而色变。 莫诗诗对万毒门没什么好感,也没什么畏惧。在他看来,那些不过是上不得台面的鬼蜮伎俩。他向笑面虎摆了摆手道:“我办完事拍拍屁股走人,你是万毒门也好万屁门也罢,跟我三棍子八竿子打不着关系。” 莫诗诗说着,揉了揉鼻子,狠狠打了个喷嚏,吓得笑面虎一激灵。莫诗诗大笑着甩了甩手。二人一前一后地走了四里多路,过了一座桥,桥连着一条青砖路,平平整整,干干净净。路两旁是两排瓦房,屋舍相连。这里住的都是青河帮的帮众和家眷。屋中,有火烛光,有捣衣声,有油烟味。莫诗诗放慢了脚步,看着,听着,嗅着。他驻足,闭眼,脖颈上突出的喉结蠕了蠕。这一刹那,他心中一片平和,不存半点戾气。他不愿多为难青河帮或是许青河,只想简简单单地了结此事。 街尾是一座大宅,左首一棵门槐,一人合抱粗细,约莫有数十年的光景。右首是拴马的桩子,想是揳了不少年头,已磨得光滑。桩子上并未拴着马,而是倚着个人,正打着盹。他今晚守夜,巡街累了,偷懒打个盹。笑面虎咳嗽了一声,惊了那人的梦。那人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清是笑面虎,打了个激灵,连滚带爬地站起来,连连认罪,领着二人进了宅子。 莫诗诗跟着穿过了中庭,进了间屋,绕过一面屏风。屏风后生着一炉火,围着火炉的两个人,正喝着酒,烤着鹌鹑。“帮主,”笑面虎向其中一人抱拳招呼。莫诗诗扫了帮主许青河一眼, 此人中等身材,眉清目朗,若不是右颊贴耳处生了一颗长毛的黑痣,足可称得上英俊。 许青河对笑面虎的造访颇有些意外,他打量了一眼莫诗诗,起身笑着招呼,亲自搬了两张椅子。笑面虎没有坐,而是弓着腰站着,引得许青河身边那人冷哼一声。那是夜哭狼,许青河另一位得力助手。夜哭狼用一双阴森森的眼睛打量着莫诗诗,他的眼神像狼,多数人被他这么瞧着,心里都会怕。 莫诗诗被看得也不太自在,他觉得夜哭狼的眼神黏巴巴脏兮兮的,像是雨后从泥土里爬到地面上的蚯蚓。他不太自在,但他当然不会怕一只“蚯蚓”,若是蚯蚓惹到了他,至多不过是一脚踩死罢了。他大刺刺地坐了下来,拿起夜哭狼身前的一只烤鹌鹑。鹌鹑穿在铁签上,铁签的头烧得火红。莫诗诗握着铁签,丝毫不觉得烫手。他咬了口鹌鹑腿肉,嚼了两口,皱起了眉,“呸”了一声,吐到了炉子里。 “嗤”地一声响,火炉中溅起了火星,又泛出阵阵焦糊味。 “难吃。”莫诗诗不满地说了一句。 下马威。 许青河摸不准莫诗诗的来历,但能看出两点:其一,此人不简单;其二,来者不善。他向笑面虎问道:“这位少侠是你的朋友?” “我不是什么侠,也不是朋友。”莫诗诗应道,就算没有太大敌意,至少一点也不客气。 “属下不敢高攀,”笑面虎答道,“这位莫爷,是不请自来的客人。”不请自来的客人,若说得不那么客气,就是不速之客。 许青河的笑容中依旧友善:“既然是客,那在下就该少尽地主之谊了。我这就吩咐下去,收拾几样小菜,不知莫爷喜欢什么酒?这穷乡僻壤的,有几坛子女儿红还算拿得出手。” “我不是来喝酒的。”莫诗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心口不一。他馋酒,尤其是此时,他也想喝上点,甚至喝上许多。 “那莫爷来此有何贵干?” 莫诗诗没有回答,笑面虎附到许青河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许青河听了略加思索就做了决定。“既然莫爷人都来了,这面子自然要给的。不过好歹是从我这里要人,总得有个说法。”他所谓的说法,不是口头上的道理,而是拳头上的本事。 莫诗诗既不喜欢,也不擅长用嘴巴讲道理;他虽未必有多喜欢,但至少还算擅长,用拳头讲道理。在江湖上用拳头讲的道理才是硬道理,硬道理往往是真道理。他慢慢悠悠地站起身来,不忘再拿起一只鹌鹑,咬了一口,摇了摇头:“太淡了,没味儿。”将签子随手一撂,跟着许青河步入中庭。 “咱哥俩点到即止,过两手。”许青河笑道。 “我和你不是哥俩,赶紧的。”莫诗诗勾了勾手指头。 许青河贵为帮主,平素里哪有人对他这般出言不逊,让他受这等闲气?他看莫诗诗一副有恃无恐满不在乎的神情,但毕竟年岁尚轻,也未见得手上有什么真功夫。“请了。”许青河笑着抱拳道,笑容中多少有几分咬牙切齿的意味。莫诗诗既不回礼,又不答话,令许青河更增几分怒气,不再假模假式地客套,“呼”地拍出一掌。 只见莫诗诗更变本加厉,全不将许青河放在眼里。他站着,就那么站着,傻愣愣地站着,脚下虚浮,双手背后,挺着肚子,抬头望天,诸般姿势无不犯了武学大忌。许青河自恃身份,一掌及至对方身前猛然收住,“这是什么意思?” “你玩你的就是。”莫诗诗气死人不偿命。 许青河左掌虚晃而前,右手高举斜下劈往对方左颊。这招“振衣登马”是雁荡山“凌云掌法”中的高明招数,掌至中途去势忽变,斩向莫诗诗右肩。这一掌变换很是突兀,让人防不胜防。许青河以此招起手自有计较,他料定莫诗诗摆出这架势乃是慢敌之策,想是有厉害的拆解之招;自己以“振衣登马”相攻,定能让对手应接不暇。 只听“啪”地一声响,许青河这一掌,右手掌缘实实削在莫诗诗肩上。许青河不由一愣,他万万没想到对方竟会硬生生地挨了这一掌;他更没想到的是,对手挨了一掌,竟似毫发无损,而自己手掌却反被震得隐隐发麻。许青河只道是对手看出自己掌上劲力有有保留,才敢才能运功相抗。接着他手上又加了两分力,盘步绕至侧方,缩掌成拳向莫诗诗击出。他对莫诗诗的武功全无所知,不敢冒然而动,这一拳仍给自己留了三分应变余地。这一招虽未全力施为,但许青河自信能逼得对方以真功夫应对。 果如许青河所料,莫诗诗动了,他的右手伸至身前,微微抬起。许青河双目一凝,心中疑云顿生,手上微微放缓。可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一拳结结实实的打在莫诗诗左肋;更出乎他意料的是,经了这一拳,莫诗诗仍是纤毫无伤。 待许青河看明白,心中的惊惧皆尽化成了愤怒。他看到莫诗诗抬着右手,右手伸出了食指,一脸舒爽地挖着鼻子。在许青河看来,这是奇耻之辱,出手再不留余地,只欲毙对手于掌下。而莫诗诗依旧直愣愣地站在原地,抬头望天。 天上有月,月在中天。 院中,许青河步履矫健,绕着莫诗诗奔走着,衣袖翻飞,或拳打,掌击,或肘顶,或指戳,时而伴着双腿或劈或扫,如嘈嘈急雨落在莫诗诗身上。莫诗诗心中也不得不承认,许青河的掌法确是比自己料想的要好上些,并非是一无是处。但也仅是如此罢了,像是这等水准,还入不了他的眼。 一旁观战的夜哭狼,既羡且佩。若自己面对这等凌厉掌法,纵有兵刃在手,也难讨得半分好处,此刻说不定已然败北。笑面虎脸上不再挂着笑容,紧张地双拳紧握。许青河递出一招“笔书云端”,进步出掌,斩在莫诗诗颈上。双脚连环,连连踢在对方膝弯。夜哭狼还未来得及叫好,又见许青河跟上一招“云翳层峦”,侧滑一步,蓦地欺至莫诗诗身后,双掌分出,左掌上撩。“啪”“啪”两声闷响,莫诗诗后背连中两掌。 而夜哭狼的一句彩声,哽在喉咙里,没有喝出来。他看到莫诗诗仍站在原地,一脸戏谑地看着许青河。许青河打在他身上的拳拳脚脚,仿佛牛流入海一般悄无声息。在夜哭狼看来,眼前这一切实在是难以置信,他只能以邪术妖法来搪塞自己,即便他心里也清楚,莫诗诗所展现的是极精深,极玄奥的功夫。 此刻许青河也意识到与对手的差距如萤火之于皓月,已无心再斗,但他看到了莫诗诗的眼神,不禁怒从心起,又攻上前去。他右掌轻飘飘地拍出尺许,左手跟上,双手前后叠叠错错,虚虚实实。这招名为“日照幽谷”,虚实变换之间衍出多般狠辣杀招,可击面门,可取中盘。若对手护住胸腹,则可抬手分出两指,戳向双目;若对手防御上盘,胸腹难免会露出破绽。 以莫诗诗练就的这一身钢筋铁骨,凭许青河的功力修为难以撼动,但也只是臂腿肩背胸腹。至于面门和下阴,绝禁不住三拳两脚。他性情乖张,却不愚昧。再者以他于武学一道的资质领悟,虽不曾见过许青河这一招,但看得几掌去势变换,已然见叶落而知秋——许青河这一招,是冲着自己下阴而来。 莫诗诗动手了,不是抠鼻子,也不是挠痒痒。他一双大手抡抄开来,左右一摆,将许青河双臂利利落落地拦了下来。 “我不好这调调。”他的笑容中带着几分嫌弃与不屑,“再说了,时候不早了,你也该玩够了吧?”? 第五十六章大闹青河(五) “佩服!”许青河强笑一声,抱拳收手。心里盘算着该如何才能平了这场风波,请走这尊瘟神。若是掳来的潘巧儿与这瘟神沾个什么亲带个什么故的,怕是此事难以善罢甘休。 “将潘巧儿姑娘带过来……”许青河向笑面虎吩咐道,而非更亲近的夜哭狼。“潘姑娘这事最初还是因你而起。”这话是说给笑面虎的,更是说给莫诗诗的。 “莫爷请。”笑面虎还笑得出来。 许青河没有觉察到,笑面虎要领着莫诗诗去见潘巧儿,而非将潘巧儿带来。他也没有觉察到,此时笑面虎的笑容,狠戾而毒辣。 笑面虎领着莫诗诗穿过西首的小门到了后院。南方的宅院多不似北方的那般大气严正,多了几分别致隽秀。莫诗诗除了向厨房瞟过一眼外,目光未在什么山石花草上停留过半刻。 笑面虎在一间小屋前停了下来,给莫诗诗让了一步。低矮、潮湿、阴暗的小屋。莫诗诗一把推开屋门,借着昏暗的烛火,他看到了床边的姑娘,脸上残余着泪痕,想是刚哭过不久;衣衫不整,袖子被撕去一截,露着臂上的一块淤青。她见屋门被推开,像一只受惊的小猫,往床脚缩了缩。床单上显出点点殷红,像盛放的花。莫诗诗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要能早来几个时辰,就……”笑面虎惋惜地叹了声。他的话只说了半句,只能说半句,也只用说半句。看着莫诗诗踏出的每一步,仿佛都要将地上的青砖踩碎,笑面虎面上显得紧张而局促,心里笑开了花。 在院中踟蹰的许青河看到面色阴沉莫诗诗,心中的不安更甚,强笑着问道,“人送回去了?” 沉默。 “阁下还有什么吩咐。” “想找你讨件不值钱的东西。” “力所能及,不遗余力。” “你的命。” 莫诗诗长鞭抖出,如同一条凶暴的巨蟒向许青河噬去。许青河身在丈许开外,转瞬之间长鞭已然迫至身前,卷起一阵烈风,激得许青河脸庞有如刀割。这一鞭莫说挨得实了,就算只是些微蹭到,轻则皮开肉绽,重则骨断筋折。许青河武功身子一悬,扑跃闪开。 “啪”地一声,长鞭打在地上,青砖碎裂,石屑纷飞。这一鞭仿佛抽在许青河心上,直令他肝胆俱裂,心中生不出丝毫反抗之意抵御之念,唯一的念头只有“逃”。 但见莫诗诗连臂带手一挥一抖,长鞭弹起后又向许青河追袭而去。长鞭在他手上,如手使指一般灵巧如意。许青河不明白这行事作风莫名其妙,武功更强得莫名其妙的混账,怎地莫名其妙地生出这么大气。他也无暇去想,抄起手边的花盆向莫诗诗掷去。又是“啪”地一声……长鞭汹涌的势头毫不减缓,许青河惊骇之下,连滚带爬喜堪堪避过了这一鞭,口中大呼着“救我”,夺路奔走。 夜哭狼心中纠结了片刻,抽出单刀斩向莫诗诗。可他握刀的手发软,软得像他踉跄的双脚;他的刀在颤抖,像是打颤的牙齿。他无法克服心中的恐惧,那是面对强者甚至面对死亡,根深蒂固的本能的恐惧。可他还是出手了,或许是他习惯于听从许青河的命令;或许是他脑子一热没再权衡利弊得失;也或许,是他心中对许青河的忠义胜过了对莫诗诗的恐惧。 江湖中,有些人,有些事,有时候,便是如此。不是身不由己,而是,知不可为而为之。 或许正因为如此,莫诗诗没有下杀手。在他眼里夜哭狼这一刀破绽百出,他至少有七种方式能一招毙敌,可他却撤步斜身闪了开去。他只是趁着夜哭狼手足未稳,在背后推了一把,不轻不重地,将夜哭狼甩出两丈多远,撞在墙上,震得灰尘“扑簌簌”地落地。 夜孤狼只觉浑身剧痛难当,胸口更是气血翻涌,憋闷难当。他不知道自己的骨头断没断,也不知道墙塌没塌。他眼前像是一片昏黑,又好像冒着金星。他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对莫诗诗出手。他只得站在原地,迷迷糊糊又晕晕乎乎地,看到莫诗诗的长鞭缠住了许青河的脚踝。许青河像是风中的一簇柳絮般扶摇而起,随着莫诗诗手臂向下一摆,柳絮又化作一颗流星,坠落在地。 夜哭狼心里一抽,他看到一旁的笑面虎,好整以暇地站在原地,脸上还挂着那惹人厌的假笑,他不知道的是,笑面虎是真的在笑,笑得得意,满意。他仿佛听到笑面虎喃喃地叹了一句:“可惜那盆花了。” 事到如今,该如何收场?夜哭狼不知道,此刻的他像是案板上的羔羊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也像那些曾经被他欺凌过的的人们。他没有感到后悔,而是感到悲哀,为自己的弱小而悲哀。 莫诗诗也不知该当如何。就算将青河帮上上下下杀个一干二净,也不能完“璧”归赵。 “请借一步说话。”该是笑面虎收拾局面的时候了。 “有屁就在这儿放。”莫诗诗就算心情尚佳时,十有八九也还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 “也罢,”笑面虎瞥了一眼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许青河,又将目光转向夜哭狼。夜哭狼不知笑面虎葫芦里卖得是什么药,却有种莫名的不安。他向笑面虎投去询问的眼神,却遭无视。 笑面虎收起了笑容,不卑不亢地与莫诗诗对视着,缓缓开口道:“莫爷的性子,是好赌的吧。” 莫诗诗以沉默作答,令人胆寒的沉默。 笑面虎依旧不疾不徐地说道:“我不喜欢赌,或者说,我不喜欢没有把握的事情。但这件事到最后,我也不得不赌一把。” “这件事”是什么事,“赌一把”又是赌什么?莫诗诗依旧沉默,他隐隐感到对方这话中有话,却想不出有什么话。 笑面虎做了不算是解释的解释:“我赌就算不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和盘托出,你也不会杀我。” 这场别开生面的赌局令莫诗诗忍不住问道:“你的赌注呢?” “我的命。” “你的胜算不大。” “不大,保守估计,只有九成。” 莫诗诗“嘿”地冷笑一声:“当我是个棒槌?” 笑面虎认真地答道:“凭我能将潘姑娘送还给赵状元,完好无损,完璧归赵。” “你要能做到,我输得心甘情愿。”莫诗诗答道,“但我凭什么相信你。” “所以我说只有九成把握。因为我知道你的身份,也知道你的手段。我们不会成为朋友,但我绝不想有你这么个敌人。我若有半句虚言,甘受‘九毒噬身’之苦。”很多人听说过万毒门的九毒噬身,也只是听说过。 “好,不送。”莫诗诗沉吟了片刻,做了决定。他迈出八步后,忽地驻足,转过头来看着笑面虎,平静地提醒道:“你知道我的身份,但你未必清楚我的手段。这件事你要耍什么猫腻,你会明白,你那‘九毒噬身’,不是苦,而是福。”? 第五十七章大闹青河(六) 瘟神终于离去,夜哭狼心里却丝毫轻松不下来,如同他疲惫的身躯。 “快…快救我!”断续虚又弱的声音传自蜷缩在地上的许青河。之前一动不动的他此刻痛苦地颤抖着。当他意识到在劫难逃之际,当机立断索性装死蒙混,强忍着痛苦一动不动,直挨到莫诗诗离去。他挣扎着说出这几个字后,短而促地喘息了几声,再也支撑不住,昏了过去。 “帮主你还活着?!”夜哭狼又惊又喜,忘记了身上的疼痛迎了上去,却被笑面虎拦了下来,怒道,“你干什么?!” “你说,我们该怎么办?”笑面虎笑问道,笑里藏刀。 “先为帮主治伤啊。”夜哭郎给理所应当地答道。 “咱们许帮主装死装得真像,”笑面虎悠哉地说道,“他马上就用不着装死了。” “什么意思?” “因为马上就要死了,死在你夜哭狼手上。”笑面虎语出惊人。 “你瞎扯什么?!”夜哭狼又惊又怒。 笑面虎说道:“那位莫爷来算账时,咱们帮主把潘巧儿这事甩到我头上。” “本就因你而起。”夜哭狼辩道。 “好。那我问你,那莫爷要杀他时,你挺身而出。他只顾着逃命,可有丝毫顾及到你的死活?” 夜哭狼沉默。 “我再问你,帮中多少兄弟,这些年来早起贪黑刀口舔血……境况好的手头上有点余银;大半数帮众只够糊口养家,生意兴旺时家里能有点余粮;更别说那些境况凄惨的,为了咱们帮里受了伤断了手,乃至送了命留下孤儿寡母,咱们帮主又是怎么待他们的?” 夜哭狼沉默着垂下了头。 “我再问你,管账的老吕是怎么死的?他许青河给他第三房姬妾庆生,想从帮里的账上支两千两银子,老吕不答应……而那位姬妾,是你船行里船老大的青梅竹马。”笑面虎说到这里停顿了片刻,“你说,他该不该死。” “该死。”夜哭狼咬牙切齿地说道。他抽出了刀,一刀斩出,斩向的是笑面虎!这一刀突兀,却并不太快。他此刻的身体,抖抖腕,挪挪指都又酸又疼,可他仍义无反顾地动手。 可笑面虎早有防范,冷笑一声,右脚向后滑出,旋肩侧身,轻而易举地避过。他滑步之际左手暗抬,遮挡在肩后甚是隐蔽。夜哭狼一招用尽,正欲收刀,猛地惊觉对方手掌已拍在自己肋下。这一掌不蕴着丝毫气力,但夜哭狼背后惊出一身冷汗,甚至忘记了身上的疼痛。 笑面虎搓了搓双手,“接着来吧,放心,我不会杀你。” 夜哭狼叹了口气,他知道江湖中不会有奇迹,至少从没有什么奇迹发生在他的身上。他的功夫虽说稀松平常,可几分和自知之明好歹是有的。过去几年里他和笑面虎几度切磋过,不分高下。但刚才交手那一招,他便了然于心,就算自己毫发无损,也绝不是笑面虎的对手,虽不至于差之千里,百八十里总是有的。笑面虎的心机更令他心悸,数年来隐藏得丝毫不露,今晚绝不只是因为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才要杀许青河。夜哭狼心里清楚,他救不了许青河,可他自己也绝不能亲手结果许青河的性命。 这是他的义。于是他又向笑面虎挥刀。连攻三刀,“五虎断门刀”。 笑面虎衣不染尘地避开第一招“虎啸平原”;接着连消带打,将夜哭狼第二招“暴虎冯河”的左劈右斩拆解地干净利落,又抢先半步,在对方手肘一拨,令夜哭狼的第三招“雄霸群山”偏了数寸,慢了数分。 这几寸,几分,对于本就悬殊的二人,足以决定胜负。 夜哭狼肩头中了一掌,并不重,只是身子微微一晃。但他蓦地剧痛难当,疼得冷汗直冒,忍不住哼了一声;不只是疼,也奇痒难止,从皮到肉,痒到心里。他“哐当”丢下单刀,急促而用力地搔挠着中掌的肩头。他越挠越痒,越痒越挠,撕破了衣衫,露出肩头乌青的掌印……他又惊、又怒、又怕,只盼这一切都是一场噩梦,但肩头的麻痒与疼痛令他无法欺骗自己。 笑面虎看着夜哭狼,又笑了。他摊开双手笑道:“我这掌法叫‘五毒摧心掌’,以你的见识,多半没听过。以你的武功……”笑面虎摇了摇头,“一个时辰,你这条手臂也就感觉不出痛和痒了。不出三个时辰,你就不会再觉得痛与痒了。” “快…快救我!”夜哭狼嘶吼道,他想起这句话许青河刚刚说过。 “我敬佩你的忠义,也不是非要勉强你动手杀了咱们的许帮主。还是我自己来吧,劳驾你稍候一两个时辰。”笑面虎的笑容,令夜哭狼不寒而栗。 “别……”夜哭狼的五官扭曲着,面貌狰狞可怖,挣扎着呻 吟出这个字。他身上的痛痒与心中的恐惧盖过了他并非那么崇高坚定的尊严和义气,连滚带爬跌跌撞撞地到了许青河身边…… 刀起,刀落。 鲜血四溅。 夜哭狼依稀听到,许青河也挣扎着呻 吟出一个“别”字…… 笑面虎一扬手,丢出一个瓷瓶。“红的外敷;白的吞服。七日内,忌饮酒,忌发物。”夜哭狼紧紧抓住这救命的稻草。随着痛痒之感渐渐消散,他也冷静下来。杀死许青河那一刀,也在他自己心灵的堤坝上豁出一道缺口,本就稀疏的道义与尊严更流失殆尽。杀死许青河,也让自己的把柄牢牢握在笑面虎手中,往后只能任其摆布。除非……既然能杀许青河…… “你在想什么?”笑面虎眯着眼睛问道。 “在想接下来该怎么办。” “是你,还是我?” “我有得选么?从今往后我们是一条绳上的两只蚂蚱了。”夜哭狼叹道。 笑面虎冷笑了一声,“一只手上的两根指头,都不一般齐,何况两只蚂蚱?我怎么想的,会怎么做,你慢慢会知道,绝不会亏待你。” 夜哭狼在心里冷笑一声,“那就多谢了。” 笑面虎不急不缓地继续道:“至于你怎么想的……既然杀了他许青河,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也杀了我笑面虎,一了百了。” “我…我没有…”夜哭狼想强作镇静。这正是他刚才的想法。 “你这么想很好,”笑面虎赞道,“要是没这点心机魄力,我也不会留着你。但我奉劝你别动这心思,就算你真长了本事,最好也掂量掂量,我那‘五毒摧心掌’的解药,只有半年的效力。半年后,除了我,没人能解。” 夜哭狼沉默良久,终于认命地开口道:“你要我做什么?” “好好活着,活得好好的。”笑面虎说道,“先将咱们的许大帮主好好收殓,但秘不发丧。” 夜哭狼不无担忧地问道:“许帮主的姐姐可是雁荡山的掌门夫人,咱们怎么向她交代?” 笑面虎冷笑道:“先瞒着,我还需要些时间。至于交代,呵,场面功夫,还是要做做的。咱哥俩深受许帮主大恩,自然要图报,立誓亲手为他复仇……许青河的位置,从明天起就是你的了,别的别多问,你该知道的会知道的……” 夜哭狼发狠道:“我要许青河的银子。” “都是你的。往后的银子,你数都数不清。” “我还要他的女人!” 笑面虎更满意了,“明着,咱们好好侍奉几位嫂子;私底下,你怎么‘侍奉’她们就看你的本事了。” 夜哭狼也笑了。 笑面虎继续道:“至于那位潘巧儿你不能碰,我得亲自送她回去。那姓莫的小子,以后就算能惹得起,也千万别去招惹……” 月夜。 莫诗诗漫无目的地,慢慢悠悠地走着,不知道也不在乎去哪儿。他揉了揉肚子,打了个哈欠。他有些饿了,也有些困了。饿了,再熬一熬,下一顿吃得更香;困了,熬不住,就睡吧。至于是投宿客店,还是露宿街头甚至旷野,对他而言,全无分别。人睡着了,是睡在自己的梦里。他喜欢吃香的肉,喝烈的酒,过精彩刺激的日子。但日子就算过得平淡无聊,他依旧快乐。快乐或不快乐地活着,一天就是一天,何必难为自己?所有操心的,糟心的,忧心的事,睡一觉,醒了就忘了。他活得问心无愧,活得没心没肺。这是他素朴的智慧,智慧的素朴。 他此时还没有睡,也在操心着些不大不小的事。“算算路,再晃荡个一两天,我也该回去了。”“明儿去哪儿吃呢?一刀鲜还是望江楼?唉,一个人吃饭倒觉得寡淡了。算了,明儿的事儿明儿再想吧。”“笑面虎那混蛋跟耍了什么心眼儿?”他忽地反应过来,“妈的,在半道上给我下套的,是笑面虎!”他又想了想,没想明白,索性不想了。他不知道,笑面虎并非针对他莫诗诗,而是许青河,也不仅仅是许青河…… “唉,要是陈轩宇那王八蛋在就好了……”? 第五十八章故友重逢 二月二十七,阴雨。 京城。 市井之中依旧闹然,百十行买卖经商,车马骈驰,人烟辏集。 连升店位于南城,是京城里颇有名气的一家客栈,前来投宿打尖的大多是各地进京的考生,奔着“连升店”的名字,图个连连高升的好兆头。此时三场会试已毕,店里的几位书生榜上得名,意气风发。也自有些学子虽未及第,却仍舍不得离去,盼着天上真能掉下个馅饼来,或有谁因枪替舞弊被除了功名,自己能得幸补上这个缺。 此时距殿试仅有数日之遥,在这连升店内:白头老叟,尽将佳联对;垂髫少年,却把绝句书。谈笑有鸿儒,句句不离萧何法;往来无白丁,字字皆是夫子言。好是一副热闹景象。 陈轩宇在这家店中。他独自坐在靠窗的散座,静静看着窗外的雨。前些日子的三场会试他自觉考得并不如意,但不知是他的文章正应了考官的口味,还是气运使然,竟鬼使神差地考中了。在旁人看来是大幸,而他自己倒是模棱两可,混混沌沌的,虽肯定不是什么愁,但也没觉得是多大的喜事。 “前些日子是父亲的寿辰,也不知他和娘亲过得可好。”陈轩宇感到有些孤独,有些想家。他喝了口微凉的茶润了润嗓子,呆呆地看着窗外的绵绵春雨,蓦地想到两句词,“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词是秦少游的《浣溪沙》,陈轩宇曾听吴盛念过,前年,去年,每一年。 直到此刻,他才稍稍地或少少地感到些愁绪。 愁这一字,自古及今,自伤春、闺中怨,去恨绵绵;及悲秋、思故国,来路茫茫,有百般千种,不一而足。不论男女老幼,贫富贵贱,盖莫能免。 少年人有着少年人的愁,十中有七八,大抵相同。这种愁不是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的愁;而是莫须有的,可真要有了,却怎也甩不去的——相思。这种相思的愁绪,成年人看来,或者等少年们过个三年五载再回首看去,也会觉得幼稚得不值一哂。但这相思的愁绪,无疑是真挚的,纯粹的——至少对于正经历着的少年们。这种相思,是愁,却不是苦,不是痛;有酸,也有甜。 他想着她。 他这愁绪也只是孕育了两分,就被大堂里的爽朗洪亮的声音打断。他寻声看去,却见个书生折扇轻摇,意气风发地诵道:“京华结交尽奇士,意气相期共生死。千年史册耻无名,一片丹心报天子。”几句陆游的《金错刀行》引来不少彩声。 只听有人应和道:“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这是宋朝汪洙所作的《神童诗》,此刻在这连升店内,这首诗既逢时,又合地,叫好声此起彼伏。 对读书人而言,若得一朝金榜题名,不枉十年寒窗苦读。可在这金榜之上寥寥百十人背后,有着千千万万的落榜考生。江湖,也是如此。练武是苦活,苦是大苦,未闻鸡鸣已起,披星戴月未眠,冬三九夏三伏,日复日年复年。可多少年下来,千千万万勤修苦练之士埋没于江湖,也只有凤毛麟角的佼佼者能脱颖而出。 陈轩宇胡思乱想着,忽地反应过来方才说话那人是和自己有过一面之缘,前些日子在同在李家庄避雨,说过一晌并不投机的客套话的书生。那书生此刻这志得意满甚至有点趾高气昂,也合情合理,。陈轩宇又想起李家庄那一晚,不多不少地惋惜着那书生仅是避了雨,又深深地庆幸着自己不仅避了雨。不过是片刻的功夫,他的思绪又飘向了那个姑娘。他想起她迈进屋门的时候,轻轻巧巧,一蹦一跳的,想起她那一双脚……陈轩宇甩了甩头,不再想下去——他不是君子,但也不至于无耻下流。更何况,他那小师妹的美,比他自己此刻这相思还要纯粹,干净,不该生出丝毫的邪念。他想起她坐在火堆庞,跳跃的火光映在她的脸上,她轻轻拢着微湿的发;他想起她一分真九分假泫然欲泣楚楚可怜的样子,将她的,不,他们的师父折腾地焦头烂额无所适从;他想起她的笑,笑的时候开怀捧腹,爽朗得肆无忌惮,令他着迷。他想着自己竟能逗得她那么笑,头一次地觉得自己真的了不起。 他又想起次日她在那棵梅树下,手指点点地数着枝头的梅花,美得像是…像是…什么也不像。不,像是……他半痴半醉地想着自己所知的美,终于不负所望地找了个恰当的比喻——那时的她,美得像是她生气时的样子。 他又想起她生气,该不是真动了火,还是佯装地多一些,但那微嗔薄怒时的美,他想着下次再见她的时候,该怎么再轻轻地惹惹她?可他挨了不轻的一个耳光,又被狠狠踩了一脚,此刻想想,心里还是甜甜的。 陈轩宇想着,想着……过了些时候,被屋中学子们的唱和声打断了思绪。他心里生出股无名之火,只觉那些人口中引经承典的名章佳句尽是歌功颂德溜须拍马的酸腐无耻之言。他掏了掏耳朵,走出店门。 连升店位于正阳门外,正西坊,琉璃厂东。自明成祖朱棣迁都,数十年间这北京城自内而外经了大大小小的修葺扩建,有了如今这“里九外七皇城四”的格局。皇城以外,百十条街道东西交错,南北纵横,更有大胡同三百六,小胡同赛牛毛,划出三十余坊,一百余牌,七百余铺——林林总总的饭馆,茶叶铺,粮行,绸缎庄;各式各样摆摊卖货的……天上仍飘着蒙蒙细雨,但吆喝叫卖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来往商客络绎不绝,比起大同府更盛繁华。 陈轩宇漫无目的地东游西逛走街串巷,一个多时辰下来,手中空空,肚中也空空。他倒有个小心思,想买支簪子,但七七八八看下来没能上眼的,好容易看中一支过得去的,却又短了些银子,也只能作罢了。 他穿出一条胡同,远远地听到小贩的吆喝声,声音虽轻,倒也听得清楚,“炸豆腐嘞,新出锅的炸豆腐……臭豆腐哟,带汤汁儿的臭豆腐……”他见周围三三两两的人迎着过去,也想着尝个鲜。 街角的摊位是叫卖声的源头。摆了五六张矮桌,顶上支着一篷脏兮兮油腻腻的灰布,倒也能遮风挡雨。摊主是个年过半百的小老头,站在炉子旁,嘴上吆喝着手上忙活着。炉子上架着一口锅,锅里的油滚沸着,一份黄橙橙的豆腐下锅,顿时扑出浓浓的油香气和豆香气。放炸豆腐的箩筐旁摆着个封好的瓦罐。当摊主掀开瓦罐,散出的一股又腐又厚的臭味不禁令有些人却步,却又令有些人向往。 陈轩宇是前者。他掩着鼻子,见有的客人以闷炉烧饼就着臭豆腐吃得不亦乐乎。“难不成这京城的人,喜欢吃屎么?”他不由想到。 摊主忙完了一阵子,走到一桌前。那桌只坐了一位客人,坐了有些时候,没叫一点吃的,却仍是安安稳稳地坐着,也没有要走的意思。摊主笑呵呵地向客人说道:“这位爷是等人么?您看这雨也停了。我这儿桌椅又矮又小,还不干净,真委屈了您嘞。”这话乍听着舒服,稍琢磨下却是挤兑着逐客的意思。这或是京城人特有的说法方式,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却不直截了当地说,非要折个七拐八弯的。 那客人背对陈轩宇坐着,身形高大壮硕,背挺得笔直。他听了摊主这话,笑着答道:“我等我滴沥耷拉孙儿呢,他儿子是卖炸豆腐的。”这句话又脏又臭又损。陈轩宇虽不明白,至少也听得出不是什么好话。他没琢磨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在意的是说话的人,那身形,那语气,他说熟悉也未必多熟悉,但想是不会认错。 摊主听了气不打一处来,但看那客人绝不是什么善茬,也不敢怎么着。他正气着,只见那客人甩给自己一块银子,足够自己忙活三五天的收成,心中的气都化作了惊喜与错愕。 客人说道:“不跟你逗咳嗽了。在座的,每人请一碗炸豆腐。” 摊主应着,又不忘问道:“这位爷自己不来点儿什么?我这儿的炸豆腐,不说冠绝京城,也算有些名号的。就说这油,用得可是卤虾油。” “不然我能跟这儿傻坐着?你这油是新换的吧。” “您圣明。” “这炸豆腐啊,看着简单,要做得好了,也是门学问。豆腐,油,佐料,都不能差,不然吃着就是渣味儿。豆腐我没吃,还不好说;作料一味没错,香菜叶,韭菜花,腐乳汁,芝麻酱,蒜泥,辣椒油。油要卤虾油,但新换的油炸出来的味儿,忒浅,少了层豆香。行了,快去忙活着,做完这几份再来招呼我。” 摊主听得愣了,应了声,估摸着油差不多是时候了,才小心翼翼地招呼起这座真神,“现在来一碗尝尝?” “我等了这么久,可不是为了一碗,也不是为了尝尝。” “您要多少?” “你有多少?”? 第五十九章故友重逢(二) 宋人汪洙曾言人生四大幸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陈轩宇并未经历过其一其三,而金榜题名带给他的喜悦,远不如他乡遇故知,哪怕这位故知满打满算不过相处了不到一天。他快步走了过去,大剌剌地在那客人对面坐下,“不请我来一碗?” 那位客人是天上没有,地下无双的莫诗诗。他乍见陈轩宇,错愕了片刻后,也笑了。“哟,你还没死啊?!” 莫诗诗笑得很暖,说出的话,在陈轩宇听来,也很暖。他不甘示弱地反唇相讥道:“没呢,活得还挺结实。估摸着等你嘴里能突出象牙时,我寿数都还没尽呢。” 莫诗诗推给陈轩宇一碗炸豆腐,“先来碗填吧填吧,过会儿请你吃好的。佐料要拌匀乎。”他自己的那碗也端上了桌,大口朵颐起来。 陈轩宇才吃下两块,莫诗诗那大半碗已下了肚,最后两块蘸满了汁料,吧唧着嘴,嚼得仔细,咽下肚后不忘舔了舔嘴唇,满足地呼出一口气。他向摊主招了招手,唤道:“麻溜地炸,可劲儿地上。”看他这架势,怕是要以一己之饭量,将这小摊包了园也说不准。他本想叫上十来个烧饼配上臭豆腐,被陈轩宇忙不迭地制止了。莫诗诗骂了一句,也没坚持,急不可耐地等着炸豆腐出锅。 莫诗诗百无聊赖地用筷子敲着桌子。他见陈轩宇吃得正香,大是不忿,忽地手腕一摆,一双筷子斜打向陈轩宇右手。陈轩宇猝不及防,手中筷子被震飞出去。莫吃吃哈哈大笑,得意洋洋地夹起一块豆腐。陈轩宇又气又乐,也亏得他见机极快,手臂疾探而出,将飞出筷子的一前一后抄回手中,截向对方手腕。莫诗诗或是自恃功力高出陈轩宇甚多,更可能只是又饿又馋,竟全然不理会陈轩宇,只想着先吃了这口再说。 稍稍出乎莫诗诗预料,陈轩宇出手既快且准。莫诗诗的筷子只移动了寸许,陈轩宇筷尖已然欺至,不偏不倚地点在莫吃吃虎口“合谷穴”上。莫吃吃又疼又酸又麻,手上的筷子险些拿捏不住,至于那块垂涎的炸豆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从嘴边掉落。“哟呵!”莫诗诗的语气惊愕中不乏一丝赞叹,当然免不了几分恼羞成怒。他运功振臂,手上的不适之感登时全消,大手一张一合,握住筷子,向陈轩宇撇去。 陈轩宇曾硬碰硬地领教过莫诗诗那开山劈石般的气力,此刻若是正面相迎,这只手未必会有大碍,但这双筷子必定保不住。既不能力敌,便只有智取,在这小心机小计俩上,他自诩能胜过对方一筹。他前些日子在李家庄与师父过了几招,最后声东击西偷来了半分机会;此刻故技重施,换汤加了一味药——声东再声西复击回东。他先是径直点出,待两双木筷即将相交,倏地压臂抖腕,取向碗中那块饱经沧桑的豆腐。莫诗诗霎时便反应过来,不及后发先至抢在头里夹起豆腐,只得围魏救赵,戳向陈轩宇手背。这一招反守为攻大是巧妙,令陈轩宇不得不防,先前的算计也落了空。 陈轩宇缩手扭指,搭住莫诗诗一双筷子,食指轻轻一拨,又分出一支筷子,点向莫吃吃脉门。这一记有几分小巧擒拿的手法,也是别出心裁的随意施为。 莫诗诗的武功,多是大开大合的刚猛路数,纵有小巧灵动的招式,也限于近身相搏。在这手、指之间,一双筷子的比斗,难有用武之地。面对陈轩宇这一招,他不做细思也有三种应变之法,无奈手中的筷子大是累赘,怎么也不听使唤。莫吃吃自问使筷子的本事,自己若是天下第一,第二还得是自己,再往下排才轮得到哪位大厨巨饕。他能轻而易举地用筷子夹起滑溜的肉丸,水嫩的豆腐,甚至他都觉得自己能用筷子喝汤。可他的确不会用筷子和人动手。不过他瞬时也就释怀,反正筷子也不是用来动手打架的。他放开手中的筷子,缩手避了陈轩宇这一招。此刻他手上没了累赘,双方强弱之势登时逆转,以牙还牙地一指戳向陈轩宇脉门。 陈轩宇借坡下驴见好就收,不再和莫吃吃纠缠。二人一退一进,一双筷子一只手,不约而同地伸向了桌上的碗,各夹起一块豆腐。二人对望一眼,放声大笑。“我这块儿更大!”莫诗诗笑得更得意些。 这二人的一番举动,引来周围客人、路人的阵阵侧目,窃窃议论。陈轩宇全不在乎;莫吃吃更是肆无忌惮,向周遭的闲人骂了一句,一口吃了那块“得胜者”的豆腐,满意地嘬了嘬手指,在衣服上蹭了蹭,又大口朵颐起摊主小心翼翼地新端来的一碗。 “你不是说请我吃好的么?”陈轩宇看着莫诗诗一盏茶的功夫,已下肚了六碗半,还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他也被勾得馋了,从莫吃吃碗里夹起一块。 “急什么,先让我过了这瘾再说。”莫诗诗百忙之中挤出这句话。待他将这碗吃得干干净净,新一碗还没端上来,他揉了揉肚子说道,“对了,前些日子我两位伯伯见过你,还说你是块儿料,我怎么没看出来?” “你要看出我是块料,怕早将我煮了炖了下酒了。”陈轩宇笑道,“你说的两位伯伯,是医尊者酒尊者二位前辈么?”陈轩宇想起那两位形容迥异,行事果狠的前辈高人,又联想起秦思瑶…… “喂喂,想什么呢?哈喇子都流出来了?”莫诗诗怪笑了一声,笑得陈轩宇心虚,“想哪家的姑娘呢吧。” “嗯。”陈轩宇应了一声,有些,不好意思。莫诗诗来了兴致,兴致大得连端上桌的豆腐都没急着吃。陈轩宇却转而说道:“正巧是我遇上那两位前辈那天,我拜了个师父。” “谁啊?”莫吃吃顺着问了句,“别是什么阿猫阿狗的。” “别这么说。太行派,刘三忍。”陈轩宇尊重他那位相交未深的师父,虽说他师父的行事做派时常让人觉得并不像个所谓的“前辈高人”。 “是他啊,江湖中有这一号人。”莫诗诗难得的没有出言不逊,“反正不是武当派就好。” “要是武当派的呢?”陈轩宇顺着问道。他对“武当八秀”之一的“游龙剑”杜克生印象颇佳,举止得体,剑法颇高,又有侠肠义胆。他不知莫吃吃为何对武当派有所成见。 “别人的话,哼。要是你的话……”莫诗诗认真地看着陈轩宇,“无所谓了。”陈轩宇不能体会出莫诗诗这句话的意义和分量。“别扯歪了,倒是接着说说那妞儿啊,是骡子是马的,拉出来溜溜。” “是我师妹。”陈轩宇说着,脸上挂着笑。 “屁股大么?” …… 陈轩宇的笑容变成了苦笑。? 第六十章故友重逢(三) 莫诗诗终于吃完了……他倒了杯水漱了漱口,“噗”地一口吐在地上,险些溅到旁桌的客人。那客人不满地嘟囔了两句,看到莫诗诗一瞪眼,吓得闭嘴低头。 这二人边聊边走,走街串巷,向着西南行去。莫诗诗虽非土生,却是土长,算是个不折不扣的京油子,京腻子。他对这四九城的历史文化虽不感兴趣,但耳濡目染地也知道些。“那边是宣武门,小皇帝登基前叫顺承门来着,之后改了宣武这名。”莫吃吃向北边的城门指了指。城楼是前两年重修的,新增建了闸楼,箭楼。城墙高十丈有余,远远望去森严气派。“内城九座城门,南面三座,宣武门处西南,东南边的叫崇文门。崇文宣武,一文一武,好像名字里还有个什么典故。” “‘崇文,德也。’典出《左传》。至于宣武就不知道了。”陈轩宇答道。 “管他什么左传右传的,文什么文,百无一用是书生的。这世道,拳头大才是硬道理,该崇武才是。”莫诗诗一语定乾坤。陈轩宇打个哈哈过去了,也懒得争辩。他也明白,真要和对方论述起来,自己必败无疑——纵使自己口头上能占上风,莫诗诗也会用拳头来讲这个道理。结果自然是自己的“文”输给了对方的“武”。 莫诗诗对那些风雅文墨之事并不熟门熟路,但对旮旮旯旯的奇闻轶事倒知道不少。像是铁剑门的蓝正德在东城置办了一处外宅;锦衣卫北镇府司十三太保之一的冯大宏纳了一房小妾,是醉花楼的红牌姑娘;当然少不了近来京畿一带武林中人热议的,武当派高手云清的离奇身亡。 莫诗诗口沫横飞地说着,陈轩宇饶有兴致地听着。至于莫诗诗所说,有多少是子虚乌有,有几分是添油加醋,陈轩宇分辨不出,来懒得细想,左右与自己八竿子打不着联系的。他二人沿着宣武门大街一路向南。“咱这是去哪儿啊?”陈轩宇问了句。 “又不会把你卖了。不是说了么,带你去吃好吃的。”莫诗诗说到吃,兴致更高了。“要说这京城里大馆子好馆子,海了去了,像什么太白楼,松鹤楼,燕居阁,丰泽楼……要说这些酒楼,菜色各异,有不少名厨,也都有手艺。但要说最好吃,还轮不到那些地方。当然喽,所谓最好吃嘛,这说法不太准确,毕竟每个人的口味不同,酸甜咸辣鸡鸭鱼肉各有所好。但说一道菜,无论是大菜,硬菜,还是小菜,小吃,要说做到极致,还真轮不到那些酒楼,而是些未必太起眼的小店,小摊儿。这道理你能明白么?” 陈轩宇认真地想了会儿,得出了答案:“吃喝的东西我不太懂,要是武学我还能白话几句。” “说得跟你武功多高似的?”莫诗诗嗤之以鼻。 “你懂吃。”陈轩宇不打反问道,“但你会做饭么?” “不会。” “照啊。”陈轩宇笑道,“我武功未必多高,但未必就不懂武功了。” 莫诗诗愣住,一时无言反驳,算是默认了。“你接着说。” “你觉得我拳脚功夫好还是剑法好?”陈轩宇又问道。 “我又没见过你使剑。”莫诗诗怼了句回去,又说道,“不过我多少也知道答案——都不怎么样。”他或许真这么想,或许只是为了这么说。 陈轩宇也猜到莫诗诗会这样的回答,“那就说说我师父吧。他的剑法总能看吧。” “不只是能看。”莫诗诗说道,能得到他这般评价的人不多。 “他有涉猎很多别门别派的剑法,要么是为了与人交手时知己知彼,要么是为了取长补短印证自身。那些剑法,再上乘再精妙的,他会琢磨个十天半月,或更久一些,却不会经年累月地练。有说‘十年磨一剑’,但真说起来,十年,或许太短了。本门的一套太行剑法,上下共二十八招,师父他倾注了数十年的心血。武功贵精不贵多,贪多反而嚼不烂,一门功夫练得精深往往比那些东一鳞西一爪的强得多。我想厨艺上也是这个道理,那些大饭馆总不能只做一色菜,做得菜肴多了,杂了,也就很难将某一道菜做到极致了。但那些小店小摊就不一定,像是咱们刚吃的那家,就只做炸豆腐臭豆腐,想来能做得更好……” 莫诗诗听了,难得说了句好话,“嘿,看来我两位伯伯说你是块儿料,还真有那么点意思。不过这道理啊,要是往深了往远了掰持,几个时辰也说不完。你是山西人,我请你吃面。”他说着,口水都快流了下来。 陈轩宇并不太好口腹之欲,方才也已吃了个半饱,但既能令莫吃吃这等饕客念念不忘,又是家乡的吃食,也不禁有些期待。他二人过了菜市口,向南行了不到一里地,又钻进了一条胡同。陈轩宇忽地说道:“咱们身后,好像有条尾巴。” 莫诗诗呆了下,反应过来陈轩宇的意思。他对陈轩宇将信将疑——他相信陈轩宇的人,却不那么相信陈轩宇的本事。莫诗诗年纪虽轻,却非初入江湖的新手。他既没有放缓或加快脚步,也没有回头去看,暗自运功,感知着周围。“你怎么知道的?” “我也说不好,好像模模糊糊地看到,听到,但更多是感觉吧。”陈轩宇给出个不算解释的解释。“你说是你的尾巴,还是我的?” “管他呢。要真有,就切了。”莫诗诗比了个手刀的动作,“前面那个小门脸儿就是了。我去兜一圈,估计那尾巴是我的,逗逗他。这家店没有名字,老板姓袁,店里有个伙计叫大锤,你说是我的朋友,但也别惹他,别笑他,也别盯着他看。店里的刀削面很不错,炒猫耳也是,但你怕是要等我到才吃得上。”莫诗诗说到这里,很是得意,随着提高了声音,“我先去拉屎了,你去吃吧。” 这他妈是什么话?!陈轩宇骂了一句,赶忙走进那家小店。 这家小店着实太不起眼。四尺来宽的门脸,挂了块灰布门帘,一不留神便走过错过。走进了店,陈轩宇一眼就看到那位叫“大锤”的伙计。此人实在是太过显眼了,就连莫诗诗比起此人来也要瘦小两圈半,此人怕是出入店门都要低下头侧着身。若是此人上街揽客,那些图个新鲜好个热闹的用不了一盏茶的功夫就会将这小店填得人满为患。 可用不着大锤上街揽客,这家店里十几张桌已坐得满满当当。西斜的春日透过两扇木窗,衬得整间屋子干净、温暖、明亮。 像这种小店,光顾的本该是些贩夫走卒,可此刻店中的客人,竟全是正当风流时的少年儿郎,看穿着打扮多是非富即贵。其中半数以上的都带刀配剑,看他们举手投足,无疑是身怀武艺的江湖中人。 此刻距饭点还有一个多时辰,可这家店已然坐满,可没有一桌上摆着饭菜,甚至连茶水都没有。陈轩宇不禁怀疑,是否走错了店;有不禁好奇,这家店究竟有什么名堂。 “请问,这里是家饭馆么?”陈轩宇向大锤笑问道。 “你瞎啊?长着眼睛不会看啊?”这家店或许像是家饭馆,可大锤的回答,着实不像是个伙计。 好在陈轩宇早已习惯莫诗诗毫不逊色的无礼,也记得莫诗诗的叮嘱。他看向店中,笑着答道,“正因为长了眼睛,看了这景象,才有此问。” 大锤乐了,他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正好所有客人都听得清楚,“行,你这只臭蛤蟆跟他们倒不大一样。”这句话骂了所有的客人。不少人面露愠色,却没有一人反唇相讥。 “有茶么?”陈轩宇把“请问”二字省了。 “哪儿那么多废话?!”大锤不耐道。 陈轩宇奇怪着,莫诗诗来这里竟不会和此人打上一架?也或许,早已打过很多架了。“我是莫诗诗的朋友,是他拉我来的。” “那小王八蛋还有朋友呐?你估计也是个小王八蛋。”大锤又乐了,向柜台指了指,“茶壶在那边,自己倒去。完了自己找地儿坐,看谁不爽轰出去就是。要吃些什么就耐心等着,老子这会儿不想做饭。” 陈轩宇勉强地谢了一声。纵是不为了等莫诗诗,他也定会留在此处,有趣的店,有趣的伙计,和有趣的客人,想来会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 柜台上摆着几套粗瓷制的茶壶茶碗;一本账册,看样子写了几十页,摊开着;一张老算盘,大半的算珠都褪了漆,磨得光滑;一尊径约六寸的三足奁,盛放了几十枚客人的赏钱。陈轩宇这才留意到这家店的掌柜,这位袁掌柜坐在椅子上,小半个身子露在柜台外。他的头耷拉着,双手藏在台下,不知在忙些什么。 “打扰了。”陈轩宇说道。他是真的口渴了。 “自便。”袁掌柜语气平平淡淡的,虽不像个开门便笑脸迎客的生意人,怎地也比大锤好了太多。这位袁掌柜形貌全无让人留意的地方,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这等长相,陈轩宇仿佛见过千百次。袁掌柜是位老人,老得分辨不出年纪,说是八九十岁有几分道理,说是六七十岁也未必不通。 陈轩宇在最里间靠窗的桌坐下,也只有这一桌只坐了两人。那两人都配着剑,衣着相近。陈轩宇与这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得知这二人是铁剑门的师兄弟。师兄叫姜南海,一张国字脸,鼻直口方;师弟鲁景鸿看着面嫩,稚气未脱,也有几分俊秀之气。 “我看包括二位兄台,这里所有的客人,都不像是这家店的主顾,不知为何今日都云集于此?”经了一番客套,陈轩宇终于入了正题。 “陈兄何必明知故问呢?”姜南海微微不悦道,“要是为了吃饭的话,哼,谁会来这里?受这窝囊气。”他满是不屑地瞥了眼坐在柜台旁的大锤。 “要不是看在李姑娘的份上,我定将那混账好好收拾一顿。”鲁景鸿接道。 陈轩宇也琢磨过来,店里的这些人,都是在等一位姓李的姑娘。只是不知道能让这许多青年俊杰翘首以待的,会是怎样的女子?或者说,让这些“臭癞蛤蟆”巴巴等着的,是怎样的“白天鹅”?“会不会是秦师妹?”陈轩宇想到,“哦,不对,那姑娘姓李。”他喝着茶,饶有兴致地看着店中的客人们。茶是京城人喜好的花茶,用茉莉花熏的,又加了点糖,喝着又香又甜。 这些客人们,彼此之间或有些莫名其妙地敌意,或有些心照不宣的尴尬。人们时不时地望向门口,等待着。 陈轩宇也看向门口,也等待着。不过莫诗诗还没有来……? 第六十一章峨眉玉女 那条尾巴是莫诗诗的尾巴。 至于是什么人,又为何跟踪自己,莫诗诗懒得去想,也想不明白。他只是有些奇怪,为什么老鼠胆敢追踪猫?而且这只猫并不是只温顺的猫。 但这只老鼠无疑是只狡猾的老鼠。莫诗诗足足走过了四条大街,五条小巷,才能确认有人在跟踪他。几次转角或是“不经意”地回头,莫诗诗也没能分辨出跟踪者。他也试着去听脚步声,却毫无斩获。那跟踪之人想来不时地变换着步伐的大小,节奏的快慢,着地的轻重。此人是老手,也是高手。 莫诗诗若单单想甩掉这条尾巴自是轻而易举,可他气性上来了,八匹马拦不住,九匹狼也不敢去拦,非要抓个现行不可。他想着等逮住那跟踪的人,非要喂他吃上十几二十个馊了的窝头,再把他在尿桶里浸上半个时辰,才能出了这口窝囊气。他越来越熟悉跟踪者的路数,估摸着不出二里地,就能收网抓鱼了。 但偏偏,那跟踪者却消失地悄然无踪。莫诗诗感觉到了,却不甘心,先是放慢了脚步走了些时候,猛然大步奔走,疾行如风,然后又围着几条街兜了个圈子,却再也觅不到那跟踪者的痕迹。他气得七窍生烟,手中攥紧了长鞭,一脚踢翻了靠在小巷墙边的一架板车,又向那不知名姓的跟踪者的祖祖辈辈献上了诚挚的问候。他化气愤为食欲,想着一会儿多吃上两盘肉和三碗面。 想到这里,莫诗诗扭头就走。不经意间,他瞥到墙上贴着一张画像。他瞄了一眼,这张画像是张悬赏令,不是是官府的通缉令,而是青花会的天青悬赏令。看到这张悬赏上的人像,原本没太大兴趣的莫诗诗却凑了过去,津津有味地看着。“画得不太像,脸尖了些,眼睛大了点……一万两,妈的,烧包……”他说着,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边拍着大腿,拍得生疼。他一把扯下那张悬赏,揉吧揉吧塞到衣服里,快步往回走去。 宋方平的气息还没喘匀,脚步显得有些吃力,发青的脸上冒着汗,显得仓惶而狼狈。他的武功平平,相较之下最拿手的轻功也只是差强人意。但他有一手跟踪的绝活,更有着机敏的头脑,冷静的判断。这是他的才华,青花会招贤纳才,并不仅限于武功,四堂二十八坛共三十二位主事中,有六位武功很是平庸,甚至还有一人丝毫不会武功,却无人敢小觑半分。自打宋方平两年前升任青花会绝堂兴日坛坛主后,跟踪这种事很少再亲力亲为。他这手绝活纵是生疏了些,但今日被目标所察觉还是出乎他的意料;若不是中途果断放弃,想必会大吃苦头。 他在一所大宅正门前停下了脚步,脸上不由露出了微笑。他走到了在东首的角门,两快一慢叩了三下,停了一拍后又一快两慢再叩了三响。 “谁?”门内问道。 “二十四桥明月夜。” 门向内开了。“宋坛主。”门房恭恭敬敬地问好,看到宋方平的狼狈模样,忙搀扶住他。 “给我碗水。” 水刚烧开不久,喝着烫口。宋方平一口气喝完一大碗,急促地喘了口气,“再来一碗。” 门房接过碗,续满了水。“绝堂主在书房等你。” 宋方平听了,水也不喝了,快步走了进去。临近书房,他放轻了脚步。 书房窗明几净,阳光透过窗,在绝嫣身上描了一层金边,美艳得不可方物。她手上正捧着本《易安词》,恍着神,嘴角挂着笑,眉间锁着愁。宋方平恍神,不禁惊叹几年间岁月不仅没有夺走她的美丽,反为她增添了几分风韵。 “进来坐吧。”绝嫣觉察到门外的宋方平,合上书,不动声色地收拾起桌上的一方素笺。宋方平看清纸上题了两句词,“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绝嫣将那卷书放回架上,从架后的暗格中取出本簿子。“怎么这么疲惫?” “去跟了个人,险些玩砸了。”宋方平苦笑道。这几年里他与绝嫣共事颇多,对这位上司的敬慕更胜往昔,也少了几分拘束之意。 “你也是个坛主了,做事卖力认真固然是好,更要学会用人驭人。” 绝嫣的话里不无责备之意,可宋方平听了却很是受用,“属下记住了。” “你跟的是什么人?” “魔教圣子之一,莫诗诗。” “魔教的历练尚未开始,再说,那小子有什么好跟的?无非是吃吃喝喝罢了。”绝嫣嗤之以鼻道。 宋方平听了也笑了,“我也不是刻意为之,碰巧见到他在一家小吃摊,和一个差不多年岁的青年相谈甚欢,看他们的样子,像是……”宋方平顿了顿,小心地斟酌出一个词,“朋友。” 魔教的人很少有朋友,也很少有人愿意或者敢于和魔教的人交朋友。“魔教的人也是人。”绝嫣缓缓说了这么一句,多少令宋方平摸不到头脑。她又指了指“你还没吃饭呢吧?我给你叫了几道菜。”她指了指右边圆桌上摆的一个红木食盒。食盒里拼了四道菜,酥炸丸子,焦熘鱼片,冬笋炒腊肉,酱肘子,都是宋方平喜欢的,还有三碗精细的白饭。饭菜已放了有些时候,凉透了,可宋方吃着暖在心里。他吃了一碗饭,每道菜夹了几口,便又收了起来。 “没胃口么?” “想留着,晚些带回去再吃。” 绝嫣点点头,将手中天青色的簿子递给了宋方平。“这几个月的天青悬赏令,都是些小鱼小虾的。你回去核对下,看看哪些已经结了,就销了吧。” 宋方平草草地翻阅着,忽地停了下来。“他就是和莫诗诗相谈甚欢的青年,叫陈轩宇。”他见绝嫣也有些兴致,将手中的册子递还回去。 “你先看吧。”绝嫣摇了摇头。 宋方平一字一句地仔细读着,他又能从这数百字中推测出更多讯息。绝嫣也看了这张悬赏,喃喃道:“大同府的人,又与魔教圣子结交,只是巧合么?” 宋方平并未妄加揣测绝嫣的话语。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他明白绝嫣的格局比自己高出许多。绝嫣拢了拢头发,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你看出什么了?” 宋方平理了理思绪,有条不紊地说道:“这桩悬赏由山西分舵毕月坛的兄弟于二月十三经办,但呈报总舵登记入册已是二月二十四,算上行程,耽搁了至少八天。这不合规矩。”青花会的规矩,是铁的规矩,是血的规矩。“这八天之中,发生了件耐人寻味的事——毕月坛坛主常凡渊的死。或是因为常坛主的死,毕月坛无暇顾及这桩悬赏,更有可能的是,常坛主的死本就与这桩悬赏有所关联。” “嗯,说说理由。”绝嫣不动声色。 宋方平并未直言,而是铺垫道:“四年前我和常坛主在城外的一家小店里,遇到了回京的东方鸿渐。” “那家小店的酒饭的确不怎么样,”宋方平继续道,“我还记得当时常坛主没有喝一口酒茶,没有吃一口饭菜。” “你呢?”绝嫣有了点兴致,问道。 “我乐得吃个两人份。”宋方平笑道,“我不吃饭,会饿的。饿了没力气做事,或做不好事。” 绝嫣赞赏地点了点头。宋方平又说道:“我和常坛主早就相识了,他这人吃穿用度都很是考究。他当上坛主后,金樽美酒,玉盘珍馐,美女香车,金石古玩,样样都不落下。” “呵,他活得倒有滋味。”绝嫣轻笑了一声,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只要不耽误做事,不违背会里的规矩,其他的无伤大雅。” “可这些都要银子。” “为青花会做事,还会缺银子?”绝嫣不解。 宋方平笑道:“绝堂主事何等样人,自然不会为身外之物费心劳神。青花会不缺银子,但青花会的普通帮众手头很少有宽裕的。” “你倒细说说看。”绝嫣对这些琐细之事知之不详。 “就说我这兴日坛吧,每人月末在坛口能领二两银子,算上做事的赏银奖励,每月能有个十来两的进项。这比起寻常的农户商贾多出许多不假,但除却衣食住行的用度外,还要给外面的眼线一些好处。何况咱们的营生是刀尖上的买卖,时常一只脚踏进阎王殿的,出个事受个伤在所难免,说不准几个月一两年银子就搭进去了。” “你在坛里的口碑很好,听说你把自己的银子也分给他们不少。”绝嫣又问道。 “承蒙绝堂主照顾,这两年兴日坛做成了不少事,上头给的赏银多,自然不能亏待弟兄们。我自己孑然一身的,而坛里有些兄弟已成了家,拖家带口的过日子不容易。” “你也三十五六了吧?”绝嫣问道,“也该为成家攒些银子了。咱们这行,干不了一辈子。” 宋方平本想说,“绝堂主不也是一个人么”,犹豫了下还是咽到了肚里,答道:“三十八了。就算有心仪的人,她也看不上我的。再说就算今日有钱成家,明日未必有命养家。” 这是很多江湖中人的宿命。绝嫣也无法改变。 宋方平笑了笑,继续道:“先不想这些,如今身为坛主,有能力帮衬坛里的弟兄们,自然要多做些。我是从下面爬上来的,知道下面人的难处。咱们绝堂的弟兄们,不少人都兼着别的活儿,既是为了方便打探情报,再也能添补些用度。” “你也干过些别的买卖吧?”绝嫣笑着问道,“总不会是为人助拳吧。” “绝堂主取笑了。以我的身手,挣的银子怕是还不够买伤药的呢。”宋方平笑道,“我做过五年卖药看病的游方郎中,也干过四年厨子。” “有机会要尝尝你的手艺。”绝嫣笑道。 “幸何如是。”宋方平道,“那些年手头紧的时候,我也会卖些消息给别人。左右不耽误做事,也不违背会里的规矩。” “没必要拿我的话来堵我的嘴。你做事有分寸知轻重,我向来是放心的。” “多谢,”宋方平又道,“但这些事,常凡渊坛主想来不屑于做的。” “绕了这么久,终于说回了正题。”绝嫣微笑道。 “还不是堂主你总问东问西的。”宋方平见绝嫣心情颇佳,揶揄了一句。 “哼,”绝嫣一撇嘴,“我偏要问。”她难得露出一副小女人姿态,看得宋方平一呆。宋方平也觉失态,轻咳一声,继续道:“以常坛主的花销,定会找些别的进项,打起‘天青悬赏’的主意在情理之中。何况这桩悬赏,从面上看是件肥差,常坛主不会让他落入旁人手中。我想他会吩咐手下将这悬赏压一压,自己处理完了,也就无须向总舵呈报了。可常坛主死了……” “常凡渊的死,你怎么看?” “这些年他做过些越界的事,升任坛主后,行事更为小心谨慎。再者他的武功也非易予之流,想杀他没那么容易。常坛主的尸身被发现是在一条乡道旁,身上有七十多处伤痕。有单刀劈砍,棍棒抡抽,匕首戳刺,石头击砸,还有拳脚和暗器。我想行凶之人是为了隐瞒他的武功家数。”他忽地反应过来,皱眉道,“那也不对。若真是要隐瞒,将常坛主的尸身就地一埋,更是人不知鬼不觉,何必如此大费周章,事倍功半?” “你想得很好了,”绝嫣的语气中不无赞许之意。她仍闭着眼,用手揉了揉眼眶,“若一个思路想不明白,不妨换个角度来看。那行凶之人为何要残害常坛主的尸身?” 宋方平思索了些时候,给出了个最简单也最合理的解释,“仇恨,刻骨的仇恨。”宋方平换了思路去想,茅塞顿开,继续道:“他是在泄愤。常坛主的尸身上棍棒的伤痕,该是行凶者用常坛主的齐眉棍所致;石头可能是就地取材,至于刀和匕首,其中之一该是行凶者的兵刃,赤手空拳也说不定……”宋方平分析着,虽说这些都只不过是他的臆测,但这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感觉仍旧令他兴奋,“常坛主的面目并未收到损害,尸身也没有移动过。我想这是行凶之人刻意为之,此举或许是在向我们青花会示威。” 绝嫣淡淡说道:“或是青花会里的某个人,比如常凡渊亲近的,陷堂主。” “那…要不要告知陷堂主?”宋方平问道。 绝嫣摇了摇头,“不过是些子虚乌有的猜测,并无真凭实据。他们若询问,咱们就说。不说这事了,我倒是对那陈轩宇有点兴趣,派人查查他的门派师承。” 宋方平答道:“他是太行派弟子。” 听到“太行派”三字,绝嫣的睫毛不易察觉地颤了颤。她轻轻呼出一口气又问道,“是掌门秦若新收的弟子吧。” “不是,他的师父是‘天行剑’刘三忍。” 绝嫣蓦地睁开了眼,坐直了身子。她理了理思绪,缓缓说道:“五年前,‘风雷刀’吴盛杀了琴箫二友,就在大同境内。他的结义兄弟刘三忍这么多年,只收了掌门秦若的独女一个徒弟。若陈轩宇和吴盛非亲非故,刘三忍怎会收他为徒?” 宋方平也想明白了,兴奋地搓了搓手,“属下这就去安排。” “不急于这一时。再说,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小子,又能翻起什么风浪?这事先放着吧。”绝嫣淡淡说道,接着神色凝重了些,“倒是有件事。云清的死,我也摸不着丝毫头绪,总觉得透着邪性。武当派都有哪些人来京城了?” “‘武当八秀’中来了剑公子,东方鸿渐,杜克生,关山岳四人。据报‘青云剑’杨铭前天也到了京城。”宋方平徐徐道来。青花会势力之大,眼线之广,遍布江湖。 “阵仗不小啊,对他们留点神,但别靠得太近。这两天京城还有什么新鲜事儿么?”绝嫣又问道。 “近些日子城里有几位妙龄女子失踪,多是些小门小户的女子,怕是被人掳走了。至于是何人所为,属下无能,尚未查出端倪。”宋方平答道。 “人渣。”绝嫣冷冷地哼了一声,“对平民,对女人下手。这种人背后不管是谁,都不能姑息。” “是。”宋方平凛然道。他犹豫了片刻,说了句没有必要说但自己觉得应该说的话,“他们的目标若是猎色,堂主也要小心些。” “他们怕是看不上我这种半老徐娘。”绝嫣笑了,风韵醉人。“不过还是谢了。还有些别的消息么?” 宋方平想了想,又回道:“‘峨眉玉女’李梦茹回京探亲了。她每次回京,都会去南城的一家小饭馆里,探望那位店老板。这次和往常一样,引得不少青年俊杰聚集于此,盼着一睹芳容。就连咱们诛堂的那位董越董坛主,也是其中的一员。” 听到董越这个名字,绝嫣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头。董越为人谦恭知礼,办事干净利落。这几年里积功升任坛主后,赏罚分明,经手的数件棘手之事都处理地漂漂亮亮,诛堂上下无不心悦诚服。可这位全然不会武功的,青花会最年轻的坛主,却能让绝嫣感受到一种难以言说的危险。“这位李姑娘真该小心些才是。”绝嫣轻声道,一语双关。她接着说道:“我见过她一次,真的挺讨喜的。还有那么好的才情家世,也难怪引得这许多人趋之若鹜——怕不只是想一睹芳容,更想一亲芳泽才是。哦,那家店的老板,是什么来头?” 宋方平答道:“姓袁,只是个普通的老头,不过有手捏糖人的好手艺。店里只有一个叫大锤的伙计,此人的身份不简单。”大锤当然不是真名,这位不起起眼的小店里的伙计,在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之前,曾是黑到中赫赫有名的一号人物。 绝嫣自然知道大锤的来历。单是大锤如山一般的身形,怎能不引人注目?“他要能踏踏实实做个伙计,对他自己和别人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呵,这么一说,我都想去那家店看看了……”? 第六十二章峨眉玉女(二) 在那家小店里,陈轩宇正喝着茶,茶喝得正没味,就像他与姜鲁二人话不投机的交谈。他正等着,正无聊地等着算时候也该回来了的莫诗诗;又带着几分期待与好奇地等着那位店里其他人都在翘首以盼的“峨眉玉女”李梦茹。 “来了!”这话不知是哪一桌的哪一位说的,声音虽低,却难掩语气中的激动之意。整间店里霎时间鸦雀无声,所有人或直勾勾地盯着,或故作风雅淡然却偷摸地向门口瞄着。陈轩宇也饶有兴致地看向门口,看到一只手,轻轻撩起门帘。这只手不太小,或也能算得上娇嫩,但非要说是“莹白如玉”的话,那玉的品相未必会多好。陈轩宇能看出这是女人的手,却看不出是否是美人的手。门帘慢慢撩高,随着看到了一只鹅黄色的丝质衣袖,袖口缀着金丝银线,小臂处绣着绕花飞舞的彩蝶,绣功很是精细。 人们终于盼着她走了进来,看着她款款地走到柜台前,盈盈地向袁掌柜行礼,“许久未见,袁爷爷气色更好了。”她说罢将手上精细包裹的两个盒子轻轻放在柜上,“给袁爷爷和大锤叔叔带的些土产,尝尝鲜。” “能来看看我这把老骨头就够了。”袁掌柜关怀地笑道。 她又向伙计大锤行礼,轻笑道:“大锤叔叔倒是清瘦了,更显得精干了。” 这话一说,引得不少人笑出声来。大锤对那些人横眉怒目,尤其对笑得最大声的陈轩宇比了比碗口大的拳头。当他面对李梦茹时,又是温柔又是和善,“想吃什么,大锤叔叔给你做!” “劳烦大叔取一坛酒,我请在座的诸位喝一杯。”李梦茹说道,引得众人一阵激动,轻声议论着。“便宜了这帮赖皮蛤蟆。”大锤大笑道,风风火火地走向后厨。李梦茹向一众人歉然笑道:“大锤叔叔就这脾气,嘴上虽不饶人,心地却是极好的。还请诸位大人大量,不要见怪。” 在座之人心中的怨气早随着李梦茹的到来一扫而光,此刻又听了这几句温言软语,心里受用得只恨当初大锤没多骂上自己几句。李梦茹与这些人中的有几位或多或少有些交情,依次寒暄问候了几句。姜南海有幸是其中的一员,那几句既不太生分,又不算亲近的话语,令这位先前还颇为自傲的铁剑门的青年俊杰又是兴奋,又是紧张,磕磕巴巴地应答着,就差问出一句“你吃了么?” 却没有人笑话他,反倒有不少人投去或是羡慕,或是嫉妒的目光。鲁景鸿酸溜溜地说道:“想不到姜师兄和李姑娘却是旧识。” “有过数面之缘。”姜南海不无得意地答道,接着又为自己刚才的表现沮丧起来。 李梦茹有意无意地看了同桌的陈轩宇一眼。在陈轩宇看来,这姑娘眉毛太浓了些,眉宇间的锐意消去了微弯的双眼中本该有的妩媚。她的脸上一直带着笑容,优雅而淡然,既不是强作出给他人看的,又不会因众星捧月而欣喜;这笑容虽不算世故,却多少有着与她十六七岁年纪不大相称的成熟。 无可置疑的是,这位“峨眉玉女”纵然仍未长成,却十足十地是个美人,并不是那种精雕细琢的美,而是纯洁高贵的美。纯洁得像是一朵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白莲,高贵地像是一朵富雅端庄的牡丹。 大锤拎着一坛酒,抱着一摞碗回来了。每个人都分了一只碗,碗里倒满了酒。碗不算太大,可一碗少说也有半斤多。酒是劣酒,也是烈酒。而李梦茹手里是一只小酒杯,不过三四钱的分量。 李梦茹双手捧着酒杯,环顾四周,不疾不徐地开口道:“诸位的一番心意,小妹多少明白些,心里是很感激的。张公子、曹大哥、苏师兄、王师兄、姜师兄都是小妹旧识,几位的人品、学识、武功都是小妹素来敬仰的。虽说相聚时日无多,却令小妹获益匪浅。今日在此相会,原想和各位把酒畅谈。但小妹初抵京城,一路舟车身子倦怠得很,只想和袁掌柜叙叙旧,还请各位行个方便。今日拂了诸位的兴,小妹在此谢罪。他日有缘相聚,小妹再置酒赔礼。”语罢,饮尽了杯中酒。 “这不干了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个爷们儿?”大锤阴阳怪气又幸灾乐祸地说了一句。他说着,也为自己满上一大碗,一仰头,肥粗的脖颈上不大显眼的喉结抖了抖,整晚酒一滴不剩。他抹了抹嘴,睥睨众人。 在座的谁也不愿被一个小店的粗鲁的伙计轻视,更何况是当着李梦茹的面?他们往往极在乎脸面。可这么一碗下来着实不好受,那些平素不常饮酒的,撑着喝干,强忍着不咳出声来,也呛得脸红脖粗。 陈轩宇他想起当时在李家庄,被师父劝了好几杯酒,吐了个昏天黑地。他啜了一小口,又是酸涩,又是辛辣,放下了碗。同桌的鲁景鸿酒量不佳,半碗入喉再难以为继,喘了几口气,闭着眼憋着气终灌了下去。姜南海酒量甚宏,一碗酒下肚,面不改色神态自若。陈轩宇对他多了几分好感,可姜南海看了眼陈轩宇的酒碗,不屑之色溢于言表。 有一个人一口酒也没喝。他站起身,慢慢走向柜台,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裳很是合体,将消瘦的身形衬得干练。直挺的鼻梁下,薄薄的嘴唇带着笑,笑得温暖亲切。 “酒都不敢喝就夹着尾巴逃了?”大锤冷嘲热讽道。 “我会付账的,多少银子?”那青年依旧笑着,笑得大锤也不想再冷言相讥。 “十文。”大锤说道,“本小利微,概不赊账。” “这碗酒我请。”李梦茹说道。 “多谢姑娘美意。”青年笑道,取出个老旧的丝绸钱袋,点出十文,一文钱不多,一文钱不少。“今日得见姑娘芳容,不虚此行。” “公子错爱了。”李梦茹淡淡说道。 “在下董越。请姑娘记住这个名字,也记住我这个人。我们以后还会再见的。” “董公子慢走。” “不送。”旁人带着妒恨的,还是李梦茹带着好奇的目光,他似是都没觉察到,施施走出门去。 董越的话语行径,引来阵阵轻声议论,多是不满的。“什么东西。”鲁景鸿冷哼了一声道。 “董越,”那位与李梦茹旧识的张公子凝重地说道,“他是青花会诛堂氐土坛的坛主。”张公子单名一个栩字,是武威镖局的少镖头。武威镖局是江湖中声望最盛,实力最强,传承最久的镖局之一,黑白两道关系极广。听到“青花会坛主”几字,之前不满的议论声小了许多,几位言辞尖锐的更骤然收声。 酒终,人散。 店中的客人们陆陆续续离去了,走得不算太干净。陈轩宇还没有走,又抿了一口酒,又皱了皱眉。 “你小子怎么还赖着不走?哦,对了,你是等那小王八蛋呢。他八成是在耍你……”大锤的话语中不乏埋怨。 陈轩宇不予理睬,向李梦茹笑道:“在下来这里,一是为了填饱肚子,再是等一位不太讨人喜欢的朋友。既不是为姑娘而来,也非为姑娘而赖在这里。况且姑娘家就算不向在下道谢,也总不至于逐客吧。” “怎么说?” 陈轩宇笑道:“若是没认错的话,我和姑娘不久前在大同府的飘香院有过半面之缘。” 大锤啐了声,插口道:“油嘴滑舌。见过就是见过,哪儿来的什么半面之缘。” “当日李姑娘戴着面丝巾遮住了半边脸,所以叫半面。再说了,没听过白乐天的那句‘犹抱琵琶半遮面’么?怎么就不能有半面之缘了?少见多怪。”陈轩宇笑道。 李梦茹也笑了,“有趣的演说,但陈兄认错人了。” 陈轩宇蓦地跃起,足尖在一张方桌上一点,已闪至李梦茹身前,弹出两指截向李梦茹左肩。李梦茹微微惊愕,圈臂相迎,手抬起不到半尺,忽地反应过来陈轩宇是在试探自己的武功路数。她应变也极快,立肘竖掌,隔开对方手腕。这招是极寻常的小擒拿手中的一路变招,这类情形陈轩宇与吴盛拆解过千百次,再也熟练不过,左手翻转而上,轻轻巧巧地卸开对方手臂。若是与吴盛过招,陈轩宇都不须细想,两指会直取对方膻中穴。膻中穴是气海汇聚之处,任何习武之人都不得不防,不得不救。 这一招以陈轩宇的出手之快,定能迫使李梦茹以本门武功应对,但膻中穴位于双乳之间,对手是个妙龄少女,此刻又非性命相搏,断不能出此总不算无耻也算无礼的招数。他一出手就反应过来,化指为掌,斩向李梦茹脖颈。李梦茹垂手而立,不招不架,不闪不避,饶有兴致地看着陈轩宇。 陈轩宇右手登时止住,打了个响指,“姑娘不用本门功夫应招,我也没什么好办法。” “陈兄真是君子。”李梦茹心中明白,微笑着赞了声。 “姑娘看人的眼光真不怎么样。”陈轩宇笑道,“记得姑娘当时收拾那薛公子,用得是峨眉派‘春蚕掌法’中的一招‘乱丝满腹’,”他说着右手圈上左掌推出,照猫画虎地比划了下。他认得这一招却并不明了精髓要义,虽有三分形似而全然不得其神,索性倒也还看得出来。“试姑娘的武功,却是多此一举了。姑娘号‘峨眉玉女’总不能是少林寺的弟子吧?” 大锤也被逗乐了,向陈轩宇甩了块抹布,“小子真有点意思。不过还得滚过去把你踩的那张桌子擦干净!” 陈轩宇乖乖擦着桌子,又接着之前的话头,向李梦茹反问了句,“况且姑娘叫了两声‘陈兄’,若是素不相识,这称呼又从何而来?除此之外,还有别的佐证。” 李梦茹不再装瞒下去,笑道:“当日多谢陈兄出手相助。” ”也是多此一举,”陈轩宇笑道,“不过那位薛公子,眼光是真的不错。” 这句有些另类的奉承话听得李梦茹放心颇悦,笑道:“你说还有别的佐证,愿闻其详。” “天机不可泄露。”? 第六十三章峨眉玉女(三) 门帘“噗”地一声响,险些要被扯将下来。袁掌柜心疼地看了眼门帘,又看清了来人,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人呐?都死光了?”来人当然是莫诗诗,向陈轩宇努了努嘴,兴致颇高地大笑道,”等下和你说。”他冲大锤摆了摆手,“来碗大的,渴死我了。” 大锤指了指窗那边。“自己没长着手么?”窗下是一张桌,陈轩宇之前坐的那桌。桌上有一壶茶,一碗酒。莫诗诗长鞭一抖卷起茶壶,潇潇洒洒地拿在手上。陈轩宇早见识过他长鞭的功夫,这点小伎俩自是不以为意。李梦茹看了心中一惊,暗暗赞叹。 茶壶是空的。“你他妈耍我?!”莫诗诗是这家店的老客,熟客,也是常客,和大锤颇有几分臭味相投,自然不会因这点小玩笑动气。虽是玩笑,可莫诗诗依然狠狠地掷出茶壶,伴着“呜呜”的尖锐破空声,地向大锤飞去。 大锤正擦着桌子,腾出只手来,轻描淡写地接住茶壶,顺手放回柜台上,埋怨道,“小心着点,这把壶三钱多银子呢,磕着碰着老子卸了你。茶壶是你自己选的……” “废话,你家酒能解渴喽?” “爱喝不喝。” “不爱喝,但还是要喝。你的酒差,但勉强能算是酒,总比没有好。再说,你这小气劲儿的,把你惹急了,谁给我做饭吃?”莫诗诗笑着,长鞭再度甩出,鞭头打了个弯,轻轻巧巧地裹住酒碗。随着他手腕一收,那只碗平平稳稳地送回到他手上,碗中的酒微微晃了晃,翻起一圈圈波纹,却没有一滴溅出。 “这是我的酒。”陈轩宇说了句。他总觉得莫诗诗那粗豪壮硕的身形与他轻巧灵动的兵器相映成趣。 “没事儿,我不嫌你脏。”莫诗诗“咕咚”“咕咚”地喝着。 李梦茹大是叹服,不是酒量,而是武功。她年纪虽轻,所师所学并非寻常,见闻甚广。她对长鞭这种江湖中颇为偏门的兵器也有些了解。长鞭难学难练更难精,有资质者苦练数年,也未必能小有所成。寻常长鞭自六尺到一丈二长短不一,而莫诗诗手中的长鞭接近两丈。一寸长,一寸强。但鞭长多上一寸,使起来更要难上数分。莫诗诗取茶壶那一手,一个“准”字体现无余,李梦茹已觉颇为惊艳。再看他取酒碗,酒碗与茶壶相比,周圆光滑,全无着力之处,竟能以鞭头将酒碗包住,不仅“准”,更可见一个“巧”;也不仅如此,收鞭之时碗中酒不曾洒出一滴,亦将“稳”之一字体现得淋漓尽致。能将近两丈长的软鞭使得如此之准,之巧,之稳,这等造诣,让李梦茹心中的惊骇多过惊艳。 李梦茹有心结识,旁敲侧击地对陈轩宇说道:“这位是陈兄等的朋友么?这手功夫叫人叹为观止。” “端个茶递个水什么的,或许真有点用处。”若是换成别人,陈轩宇不会吝惜赞美之词。 莫诗诗这才注意了李梦茹的姿容,眼前一亮。放下喝得精光的酒碗,咂了咂嘴,怪笑一声,轻佻地说道:“呦呵,这妞儿盘儿靓啊!你相好的粉头?” 何曾有人对李梦茹这般说话?饶是她涵养颇佳,也面露不悦之色。陈轩宇听了险些栽倒在地上,埋怨道:“酒可以乱喝,话不能乱说。”他明白莫诗诗说这话并无恶意,反倒是真心实意地称赞李梦茹的美貌,只不过听着全不是那个味儿。 大锤猛地一拍桌子,呵斥道:“你小子再胡说八道,看我不把你舌头割下来炒了吃了。”老旧的方桌被震得吱呀作响,颤颤巍巍的像是袁掌柜心疼的眉眼。 莫诗诗既不生气,也不害怕,听到“舌头,炒了吃了”几字兴致来了,口沫横飞地道:“前儿个我在口福居吃了道‘炒鸭舌’,那叫一个地道。大火,滚油,腌好的鸭舌下锅,一颠,一翻,诶,起……外头又酥又脆,里面又鲜又嫩。不说了,又馋又饿的,快,来五碗炒猫耳,五碗刀削面,两碗两碗上,可别放坨了。再切一大盘肉,猪牛羊什么的都成,没忌口的,可着劲儿上。”他向李梦茹勾了勾手指,“一起坐坐,吃完了咱乐呵乐呵。” “你找死!”大锤“呼”地一掌向莫诗诗拍去。陈轩宇距离甚近,只觉掌风扑面,凌厉如刀,自己呼吸都受些影响。他退开一步,暗自纳罕,这市井小店里的伙计,竟有这般功夫。 “嘿,来真的啊!”莫诗诗嘴上轻松地说着,手上也动了真章,双腿微分,双膝微屈,下盘稳如磐石,牢牢扎在地上,正面一掌迎上。 双掌相交,直震得柜台上的两排茶壶茶碗微微摇晃,轻声作响。大锤接了莫诗诗这一掌,身子纹丝不动,似是全然未受影响,怒喝一声又是平平直直一掌推出,掌力之强依旧石破天惊。莫诗诗身子微微一晃,气息也丝毫不乱,迎强而上,全无畏缩退避之意,这一掌力之强,势之盛,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武功之刚猛,性情之彪悍,尽显无余。 片刻之间,二人拳影交叠,掌风激荡,拳来掌往已近十招。大锤也好,莫诗诗也罢,鲜有回避,更全无退让,多是以硬碰硬,以强搏强。这二人拳脚上难分高下,口头上也针锋相对,彼此呼喝叫骂,污言秽语不绝于耳。陈轩宇看得又是激动,又是好笑,像他二人有这般武艺,竟像是地痞无赖好勇斗狠一般,也是生平难得一遇了。 大锤掌力刚猛雄浑,与莫诗诗颇为相近。比起莫诗诗,他掌出拳打招式更为精简凝练,没有丝毫多余动作,直取要害。莫诗诗身在局中,感受更切。这等气力比拼,他占不到丝毫便宜,实是罕见。不仅如此,对方出掌或直击或横劈,掌力都能集于一点,凝而不散,令他招架起来颇感吃力。此时他双臂微微酸麻,两手更是疼痛有如针扎一般。对手的强大,与身上的痛楚,都刺激着他,令他兴奋。“要真是敌人,就好了……”这种兴奋,是好斗的,嗜血的,残忍的…… 莫诗诗虎吼一声,连着拍出两掌。 “好小子!”大锤怒喝,神情前所未有地凝重。他额角青筋凸现,一拳挥出,自臂及手真气冲盈,衣袖鼓胀得要被撑破一般。 莫诗诗两掌虽有先有后,可掌力彼此交叠相并,合做一股,正是酒尊者的绝艺“长江三叠浪”。这两掌似怒浪狂涛,排山倒海地向大锤涌去。大锤这一招也是倾力施为,力道之足足以开山裂石,比起莫诗诗来不遑多让。 拳掌相交,如惊涛拍岸。二人互为对方所激震,大锤腾腾后退两步,站稳脚跟;莫诗诗一趔趄,喘着粗气。 “长江三叠浪,你还嫩了点。”大锤喘匀了气,大笑道。“我要吃饱了肚子,非打出你牛黄狗宝来。”莫诗诗不甘示弱道,“行了,我不招惹这姑娘就是,快去煮面,不然我拆了你这破店。”二人这番较量下来,酣畅淋漓,至于结果,盖是五五之数。 袁掌柜苦笑道:“你俩都快把我这店拆了。闹腾了一天了,没几桌生意。“大锤大笑着去了后厨。 “佩服。”李梦茹拱手道,神色却是冷冰冰的。对莫诗诗的武功,她心悦诚服;但对此人的行径,她也很是厌恶。莫诗诗吹了声口哨,别过头去。别人喜欢他,他未必会高兴;别人厌恶他,他也不在乎。 李梦茹也不愿对此人多费唇舌,向陈轩宇问道:“陈兄所谓的‘天机’,究竟是什么?” 陈轩宇仍沉浸在方才大锤与莫诗诗的交手中。他与莫诗诗切磋过几次,可从未真刀真枪地动过手。他自问功夫纵然逊色,却也不至相差太多。此刻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实难望其项背。原先陈轩宇自恃能以“灵”与“巧”与莫诗诗相周旋,但此刻看来绝非如此。莫诗诗的掌法虽不以变换见长,但严正之中不乏犀利,大开大合之间前拳后掌交相呼应,暗藏诸般变化。更为甚者,莫诗诗的气力之强,可谓是“一力降十惠”,尤其是最后一招以“长江三叠浪”的手法打出,更是一往无前,势如破竹。陈轩宇回想着大锤的应解之招,似蛮实巧,极为高明。莫诗诗“长江三叠浪”那两掌,原该像当日酒尊者那般,此掌中有彼掌,彼中亦有此;但大锤拳出之际,恰恰抓住莫诗诗第一掌掌力衰减,第二掌掌力生而未盛之机,使这两掌纵能相辅相成,相叠相加,其效也甚微。否则纵使是大锤,怕是也难以抵御。只有大锤这等功力才能做到,换做陈轩宇,就算出手时机无误,也无异于螳臂当车,就算能侥幸保下条小命,下半辈子估计也下不了床。他也想着以巧应强,从侧面引开对方的掌力,却仍须以精强内力既护住手臂,又要能牵动对方掌力。陈轩宇想了数招应对,但以自己的修为,也没什么把握。他想得入神,隔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李梦茹在叫自己,茫然地回了声,“嗯?什么天机?”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李梦茹对陈轩宇比莫诗诗宽容多了,也理所应当如此。 “呃…这个…”须臾的尴尬后陈轩宇坦然笑道,“你穿的是同一双绣花鞋。”浅粉色缎面,鞋身上绣着红黄两色的小花,鞋尖缀着一颗小小的明珠。 李梦茹俏脸飞上了两朵红云,凭添了几分娇艳。这羞怯之色片刻后褪去,她落落大方地笑道:“陈兄说话倒是有趣。今日在此别过,他日再会,我请你喝酒。”她瞥了一眼莫诗诗,“你要来的话,看在陈兄的面子上,我多备上一只杯子。” 莫诗诗“切”了一声,“交杯么?” 李梦茹冷哼一声道:“不过陈兄先前的一句话说得不大准确。” “什么话?” “你说你这位朋友不太讨人喜欢,”李梦茹轻笑了一声,“我看是太不讨人喜欢才是。告辞,不送。” 虽说是自己被数落,莫诗诗听了也不禁一乐。他忽地一拍大腿,想起了件比挑逗这美貌女子更有趣的事。他从怀里掏出张揉得皱巴巴的纸团,兴高采烈口沫横飞地道:“当时在大同府你不是收拾了个什么薛公子么?我想着那小子会花些银子找人打你一顿,嘿,没想到他倒肯下本钱,竟找了青花会。上了‘天青悬赏令’,你小子出了名了,还他妈值五千两银子,快,找根麻绳来,我把你捆吧捆吧收了。放心,我会给你好好办场法事,风光大葬,以后每年清明重阳,少不了三炷香,一箩纸钱。” 莫诗诗看着陈轩宇茫然中带着一点气恼,两分郁闷,更觉开心。李梦茹一只脚已踏在门外,又折了回来。她对着陈轩宇深深一拜。陈轩宇不敢受之,忙起身让开,“姑娘这是何意?” 李梦茹歉然道:“此事也算因我而起,给你麻烦,乃至凶险。” “无碍的。”陈轩宇轻松地笑了笑,“我想李姑娘事先并不知情。至于齐捕头设计于我,他说了,我也猜到了,只是没想到这么有趣。”他双目泛光,期待着…… 而在李梦茹眼里,陈轩宇的轻松更像是故作轻松,或是无知无畏。“我不能袖手旁观。给我几天,我替你摆平。” 莫诗诗有些好奇李梦茹的身份,不知她是夸口而谈,还是真有这本事。比起这个,他更关心饭菜怎么还没上来。他瞧着陈轩宇,阴阳怪气地问道:“怎么着,吃这口软饭么?” 陈轩宇反问道:“五千两银子多么?” 莫诗诗掰着指头算着,也算不太清楚:“够小门小户一家几口八辈子的吃喝嚼裹;也能在东兴楼、松鹤楼、太白楼吃上几个月的大席;够在东西城好点的地段置办套不太敞亮的宅子,还能余下些添补桌椅瓶罐;也能为醉月楼的头牌姑娘赎身,能赎几个呢……” 陈轩宇笑道,“说得我都想找根麻绳把自己捆了。我是问,在‘天青悬赏’里,五千两算多么?” “反正不算少。不过要你的命,绰绰有余。”莫诗诗嗤笑道。 陈轩宇点点头道,“会找上门来的,该不只是些小鱼小虾吧。” “你对付不了的,一撮一簸箕。”莫诗诗答道,双眼巴巴地望着后厨,急不可耐。 “刺激!”陈轩宇兴奋地说道。 “有种!”莫诗诗一拍大腿,“不过,你不怕死?” “这不废话么。当然怕,”陈轩宇笑道,“怕,就更有趣了。” 莫诗诗“嘿”了一声,不知是几分真几分假地说道,“放心吧,如果有我也对补不了的人……我会亲手结果了你。” “话说到这份上了,还请李姑娘莫要多事。”陈轩宇笑道,“当然,若是姑娘你对这银子也有兴致,陈某随时恭候。” 李梦茹完全不能理解面前这两人。“若你后悔了,便来补子胡同甲三号杨府来找我。后会有期。” 大锤的两碗面端上了桌,热腾腾,香喷喷的。?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