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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莱姆之怒》
第一章
汉克数了数这沓钞票。这是非常大的一笔数目——一百五十张崭新的十美元钞票。他用他那棕色的眼睛,冷冷地看着杰克逊。
“你给了我一千五百块,对吗?”
他希望得到直接的回答。这是严肃的交易。
汉克是一个精悍的小个子男人,棕色的皮肤上面布满斑点,头发又细又直。他看起来就像是在做一笔买卖。
“是的,”杰克逊回答道,“是一千五百块。”这对杰克逊来说,也是一桩严肃的买卖。
杰克逊是一个又矮又胖的黑人,只要一笑,就会露出紫红色的牙龈,和一口珍珠般洁白的牙齿,但是,他现在没有笑。笑对于杰克逊来说,也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他只有二十八岁,但是,面对这么严肃的一场交易,他显得比实际年龄大了十岁。
“你希望我把你的钱,变成一万五千块,对吗?”汉克接着问道。
“是的,”杰克逊回答道,“一万五千块。”
他尽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快乐,但是,他太害怕了,汗水不停地从他那短短的卷发上流了下来。黑色的圆脸发着光,看起来就像一个老实人。
“我能拿到其中的百分之十——也就是一千五百块,对吗?”汉克严肃地问。
“是的,我会付给你一千五百块的报酬。”
“我可以拿到百分之五,”约迪说,“一共七百五十块,99lib?是吗?”
约迪是一个中等身材,皮肤土黄、粗糙的年轻男孩儿,由于工作的关系,他有着一身坚硬的肌肉,身穿一件皮夹克和一条美国兵裤子。他的头发又长又厚,直直的发尾被烧成了红色,而浓密的发根还是黑色的。从新年前夕起,他就没有修剪过头发,现在已经是二月中旬了。由于约迪身上这些明显的标志,只要看他一眼,就能够推断出他是一个工人。
“好吧……”杰克逊说道,“事成之后,你拿七百五十块。”
正是由于约迪,汉克才为他弄这笔钱的。
“我要剩下的。”伊玛贝拉嚷道,其他人都笑了起来。
伊玛贝拉是杰克逊的女人:这是一个有着气垫一般的厚嘴唇和香蕉色的皮肤、身材热辣的黑人妇女,长着一双爱戏弄人的棕色眼睛,屁股如弓一般高高翘着,就像两颗球般浑圆,俨然就是一个天生的尤物——阿曼特①。杰克逊已经被这个女人迷住了,犹如一只雄鹿对母鹿的迷恋。
①意大利语,有“恋人,爱人”的意思。
这一群人站在厨房里的桌子旁边。窗外是第一百四十二大街,雪落在被冰冻结的一堆一堆的垃圾上,它们沿着贫民区,像堤坝一样向远处延伸着,直至视野尽头。
杰克逊和伊玛贝拉住在这套房子里,在大厅底下的一间房间里。房东已经上班去了,其他的房客也都不在。此时这个天地属于他们。
汉克要把杰克逊给他的一千五百美元钞票,变成一万五千美元的钞票。杰克逊看着汉克,把每张钞票都小心翼翼地卷进一张化学纸里,然后再把卷好的钞票,粘到一个像花炮筒一样的硬纸板管筒里,最后把这些管筒,都堆到那个新的燃气炉烤箱内。
杰克逊的眼睛由于猜疑,而变成了红色。
“我说……伙计,你确定可以用这些化学纸吗?”
“应该可以。我以前用它做过。”汉克肯定地回答道。
汉克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拥有可以替换钞票票面的特殊化学纸的人。这项技术是他自己发明的。
尽管如此,杰克逊还是关注着汉克的每一步行动。甚至当汉克转过身去,把钞票放进烤箱的时候,他还盯着他的后脑勺。
“亲爱的,不用这么担心!”伊玛贝拉用光滑的黄色手臂,缠绕在杰克逊被黑色袖子遮住的手臂上,“你知道他不会失手的。你以前看他做过嘛。”
杰克逊以前,的确看汉克做过这档子事儿。汉克两天前还给他做过示范。他当着杰克逊的面前,把十美元钞票变成了一百美元的钞票。杰克逊还把那一百美元拿去了银行,他告诉银行职员,这是他掷骰子赢来的,想问一下这张钞票是不是真的。职99lib.员告诉他:那些钞票就与从造币厂印出来的一样,是真的。
变出来的百元钞票被汉克拿回去了,他把原来的十元钞票还给了杰克逊。于是杰克逊相信了汉克。
但是,这次将影响他的一生。
这些钱是杰克逊在这个世界上,仅有的财富,是他为葬礼承办商埃克塞德斯·H·克莱先生工作五年,积攒下来的所有积蓄,来之不易。他负责开着豪华轿车赶赴葬礼,把死者的尸体放进临时灵车,打扫小礼拜堂,清洗尸体,清扫尸体防腐间,拖走满是凝结的血块、撕碎的肉块和腐烂的内脏的垃圾箱。
他让克莱先生最大限度地,预付了他的薪水,他向所有朋友借钱,他当掉了他的好衣服、金手表、镶有仿制钻石的领带夹,还有一个他从一个死人口袋里,搜到的金图章戒指……他的钱来之不易,因此,杰克逊不希望发生任何意外。
“我不是担心,”杰克逊说,“我只是紧张而已。我可不希望被抓住。”
“亲爱的,我们怎么会被抓住呢?没有人知道我们在这里干什么。”汉克关上了烤箱的门,点燃了煤气。
“杰克逊,我就要让你变成一个有钱的黑人了。”
“感谢上帝。阿门。”杰克逊一边祷告,一边在胸前画着十字。他不是一个基督徒,而是一个清教徒,是哈莱姆清教徒第一教堂的成员之一。而且,他还是一个宗教思想很重的年轻人,一且遇到麻烦,他就会在胸前画十字来祈求平安。
“亲爱的,坐下来吧。”伊玛贝拉说,“你的膝盖都在发抖。”
杰克逊在桌子旁边坐了下来,盯着烤箱。伊玛贝拉站在他的旁边,让他的头紧紧地靠着她的胸部。汉克看着他的手表,计算着时间。约迪站在另一边,大张着嘴。
“好了吗?”杰克逊问道。
“还要一分钟。”汉克答道。他走到水缸旁边,喝了一口水。
“一分钟到了吗?”杰克逊又问道。
就在这个时候,“砰”的一声,烤箱爆炸了,烤箱门被冲开了。
“好大的火球!……”杰克逊大叫着,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好像是被他坐着的椅子弹起来的。
“亲爱的,小心!……”伊玛贝拉尖叫着,紧紧地抱住杰克逊,把自己的身体平贴在杰克逊的背上。
“别动,以法律的名义!……”一个新的声音大叫道。
一个带着警察式怒容、瘦高个儿的有色人种男人,突然冲进了厨房。他右手握着一把手枪,左手拿着一枚镀金的徽章。
“我是美利坚合众国的警官,谁敢动我就开枪。”他看起来好像正想这么做。
厨房里全是烟雾,充满了如同火药燃烧的臭味。煤气从燃气炉里倾泻出来,放在烤箱中加热的纸板管筒被烧焦了,散落在地上。
“噢,是警察!……”伊玛贝拉惊叫道。
“妈的,我听到了!……”杰克逊大喊道。
“去他的鬼,我们来揍他一顿。”约迪大叫起来。
约迪把警察绊倒在桌子上,然后跑向门口。汉克比他更快到达门口,两人都跑出去了。警察四肢伸展肌在桌子上。
“老天,快跑!……”伊玛贝拉激动地说。
“你快跑,不要等我!……”杰克逊嚷道。
杰克逊四肢着地,趴在地上,竭尽全力想要爬起来。
伊玛贝拉向门口跑去,可是,由于动作太大,撞上了杰克逊,又一次把他撞倒了。
在警察直起身之前,其他三个人都已经跑掉了。
“不许动!……”警察对杰克逊大嚷道。
“我不会动的,警官。”
警官终于站了起来,他猛地把杰克逊从地上拉起来,迅速地把一副手铐,套在了杰克逊的手腕上。
“想把我当傻瓜,你要被铐上十年!……”
杰克逊的脸色,一下子变成了战舰舰身一样的灰色。
“嘿,听我说,警官。我什么也没干,我向上帝发誓。”
杰克逊以前在南方的一所黑人学院学习过,但是,他只要一兴奋或害怕,方言就会冒出来。
“坐下,闭嘴!……”警官大声命令道。
他关掉煤气,开始捡地上可以作为证据的纸板管筒。他打开了一个,从里面拿出一张薪新的百元美钞,举起来对着光看。
“用的是十元钞票的票样。还有痕迹在上面。”
杰克逊正要坐下,突然停住了,开始向警察请求。
“这些不是我做的,警官。我向上帝发誓。这些是那两个逃走的家伙干的。我只是来厨房喝点水而已。”
“不要对我说谎,杰克逊。我认识你,并且已经获得了证据,伙计。我观察你们三个伪造假币的,已经有好几天了。”
眼泪从杰克逊的眼睛里滚落了下来,他害怕极了。
“警官,你听我说,我向上帝发誓,这些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甚至不知道,应该怎样去做。”杰克逊激动地哀求着,“那个逃走的叫做汉克的小个子男人,才是造假币的家伙,他是唯一一个可以得到那些纸的人。”
“不要为他们担心,杰克逊,我也会抓住他们的。我现在要抓的是你,我要把你带到联邦警察局去。我警告你,你现在所说的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杰克逊从椅子上滑了下来,跪在地上。
“警官,放过我这一次吧。”眼泪在他脸上流淌,“只饶我这一次,警官,我从来都没有被逮捕过。我是一个信教的人,我没有不诚实过。”杰克逊苦苦哀求,“我承认,是我给汉克钱让他来做的,但是是他违反了法律,不是我。当然,我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做,可是,如果有机会得到一大笔钱,没有人会不去做的吧。”
“起来吧,杰克逊,像一个男人一样接受惩罚。”警官说道,“你和其他人一样是有罪的。如果你没有给汉克这些十元钞票,他就没有机会,把它们变成百元钞票。”
杰克逊想到自己要在监狱里待上十年,十年不能和伊玛贝拉在一起。他和伊玛贝拉在一起,虽然只有十一个月,但是,他不能没有她。只要伊玛贝拉与她至今仍有婚姻关系的南部人一离婚,他就要和她结婚。可是,如果自己坐上十年牢,她就一定会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并且,还会把他完全拋之脑后。
十年后从监狱出来,他就已经老了,三十八岁了,变干枯了。没有人会再给他工作,没有女人会要他,他将成为一个游民,又饥又饿,瘦骨嶙峋,在哈莱姆区的街上乞讨,睡在别人家门口,用酒精来取暖。杰克逊的妈妈还从来没有,养过这样一个儿子,辛辛苦苦挣钱,送他到黑人学院去读书,结果他却成为了一个罪犯。他不能让警察把他带进警察局。
他抱住了警察的大腿。
“请您给我这个罪人一些怜悯。我知道我做错了,但是,我不是一个罪犯,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的女人想要一件新的大衣,我们想要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最好还能有一辆汽车。我向这些诱惑投降了。你和我一样都是黑人,你应该能够理解我的。我们这些可怜的有色人种,能从哪里得到钱呢?”
警官猛地把杰克逊拉了起来。
“该死的,振作起来,伙计。去喝一口水。你这样做,感觉好像我是耶稣一样。”
杰克逊走到水缸边,喝了一杯水。他像一个孩子一样,哇啦哇啦不停地哭着。
“你应该有些同情心,”他说,“哪怕一丁点儿的人的同情心。在这笔交易中,我已经失去了所有的钱。这样的惩罚还不够吗?难道一定要把我送进监狱吗?”
“杰克逊,你不是我抓的第一个罪犯。如果我每个都放走的话,我将会在哪里呢?……”黑人警察严肃地说,“失业、身无分文、饥肠辘辘。那样的话我也将犯法,成为一个罪犯。”
杰克逊看着警官那张严肃的青褐色面孔上,卑鄙、肮脏的双眼。他知道这个家伙的内心,没有丝毫怜悯。只要有色人种犯了法,他们就失去了所有基督的慈善。他必须想个办法。
“警官,如果你放了我,我就付你两百美元。”他提出交易。警官看着杰克逊湿漉漉的脸。
“杰克逊,我不能这样做。但我看你是一个诚实的男人,不过是因为一个女人而误入歧途罢了。因为你我都是黑人,所以,这次我打算放过你。给我两百美元,你就自由了。”
杰克逊要用两百美元,去填这个窟窿,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去偷他老板的钱了。克莱先生总是放两、三百美元,在他的保险箱里。没有什么事情,比不得不偷克莱先生的钱,更让杰克逊痛恨了。杰克逊从来没有偷过钱。他是一个诚实的人。但是,现在没有其他办法,能让他虎口脱险了。
“我现在没有钱。我要到我工作的殡仪馆,才能拿到钱。”
“好,这么办,我用我的车带你去,杰克逊。但是你必须遵守你的诺言,不要想着设法逃跑。”
“我不是罪犯!……”杰克逊抗议道,“我没必要逃跑,我向上帝发誓。我进去拿到钱,就把钱给你。”
警官打开杰克逊的手铐,示意他走在前面。他们走下四层楼梯,到了第八大道,走到公寓房的对面。
警察对一个被撞扁了的黑色福特车,打了一个手势。
“你看,我也是一个穷人,杰克逊。”
“是的,先生,但是你没有我穷,因为我不仅一贫如洗,还负债累累。”
“现在哭穷太迟了,杰克逊。”
他们爬进汽车,沿着第一百三十四街向南行驶,在列诺克斯大道向东拐弯,最后停在埃克塞德斯·H·克莱殡仪馆门前。
杰克逊走出汽车,悄悄踏上覆盖着红色橡胶踏板的石头台阶,进入一间旧石头房子里面,房子的玻璃门上挂着门帘。他扫了一眼灯光朦胧的小教堂,打开的棺材里,躺着三具尸体。
斯米提,司机兼杂工,正抱着一个女人,静静地半躺在一个红色的、包着绒布的椅子上,好像一个人躺在竖立着的棺材里。他们没有听到杰克逊进来。
杰克逊蹑手蹑脚地绕过他们,沿着走廊,来到扫帚储藏间。他拿出一把拖把和一套工作服,又蹑手摄脚地回到前面的办公室。
下午的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葬礼活动,克莱先生都会在他办公室的长沙发上打个盹。防腐剂工人马库斯留下来值班。但是马库斯总会悄悄地溜到,第一百三十五街和第七大道交叉口的波斯猫酒吧去。
杰克逊轻轻推开克莱先生办公室的门,踮着脚进去,把拖把靠在墙上,开始擦立在墙角的,一个老式拉盖书桌边上的黑色小保险箱。保险箱的门关着,但是并没有锁上。
克莱先生侧着身子、面对着墙躺着。前窗有一盏一直亮着的落地灯,在昏黄灯光的映照下,他看上去像一个从展览馆里跑出来的难民。
克莱先生是一个矮小的、有着像羊皮纸一样皮肤的、年迈的男人,长着一双无神的褐色眼睛,和浓密的灰色头发。他常见的打扮是:一件燕尾服、双排扣的灰白色背心、有斑纹的裤子、无领衬衫配一条领带,还有一副连着黑色长缎带的无边眼镜,牢牢地挂在背心上。
“是你吗,马库斯?”他突然问道,但没有转过身来。
杰克逊吓了一跳,回答道:“不是,先生。是我,杰克逊。”
“你在这儿干什么呢,杰克逊?”
“我正在打扫卫生,克莱先生。”杰克逊一边回答,一边灵巧地打开了保险箱的门。
“我以为你今天下午不在呢。”
“是的,先生。但我想起威廉先生的家人,今天晚上要来看威廉先生的遗体,我知道你希望当他们到这儿时,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办好了。”
“不用这么卖力,杰克逊,”克莱先生迷迷糊糊地说,“我可没有打算给你加薪。”
杰克逊装着发出笑声。
“哦,您说笑了,克莱先生。正好今天我的女人不在家,她出去做客了。”
杰克逊在说话时,打开了保险箱里面的门。
“女人可是一个麻烦。”克莱先生咕哝着。
放钱的抽屉里有一堆二十美元的钞票,几百美元捆成一沓。
“哈哈,您说笑了.99lib?,克莱先生。”杰克逊边说边取出五沓钞票,放进了里面的裤子口袋里。
他边摆弄拖把柄,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边把保险箱的两道门关上。
“上帝,你必须原谅我,我是迫不得已的。”他默默地念道,然后大声说,“现在我要去打扫楼梯了。”
克莱先生没有说话。
杰克逊踮着脚,回到扫帚储藏室,放好衣服和拖把,又踮着脚走到前门,斯米提和女人仍然沉睡着。
杰克逊悄悄地走了出来,下了楼梯,来到警察的车旁。他拿出两百美元,通过打开的车窗塞给了警察。
警察一边数着,一边把钱放在两腿间。然后,他点点头,把钱塞进衣服里面的口袋中。
“这对你来说是个教训,杰克逊。”他说,“犯罪是无法后悔的。”
第二章
那个黑人警察刚刚把车开走,杰克逊就立即开始狂奔起来。
他知道:克莱先生醒来,要做的的第一件事,就是数他的钱。他不是怀疑会有人偷他的钱——这里一直有人值班,这仅仅是一个习惯。克莱先生在他睡觉前和起床后、打开保险箱和关上保险箱时都会数钱。如果他不忙的话,他一天要数十五到二十遍钱。
杰克逊知道:当克莱先生发现少了五百美元时,就会立刻怀疑到自己;不过,即使他确信有人偷了他的钱,也不会报警,因为克莱先生相信鬼神。他非常清楚地知道,如果鬼开始收回,他从亲戚那里骗来的钱,他将是贫民区中最穷的人了。
杰克逊更知道:克莱先生会去他的住处找他。
他很紧张,但并没有慌乱。如果上帝给他足够的时间,找到汉克,把三百美元变成三千美元,他就能在克莱先生开始怀疑他之前,把钱塞回保险箱了。
但是,首先,他必须把身上二十美元面值的钞票,都兑换成十美元的,汉克没有办法替换二十美元,因为没有二百美元这种面值的钞票。
杰克逊沿着第七大道,跑到了波斯猫酒吧。马库斯认出了他,他可不想让马库斯看到他换钱。于是,他又从另一个门出来了,沿着街道跑到红公鸡商店。可是,他们的收银机里,仅有十六张十美元。杰克逊拿了这些钱准备出去,一个顾客拦下他,换走了剩下的钱。
杰克逊出了第七大道,沿着第一百四十二街跑回家。他在潮湿、冰冷的人行道上东倒西滑,不知道去哪儿,才能找到汉克。伊玛贝拉是在布朗克斯——她姐姐的公寓里,遇见约迪的。
①布朗克斯(Bronx),纽约市最北边的一个区。
伊玛贝拉的姐姐——玛吉,曾经告诉伊玛贝拉,约迪认识一个可以换钱的人。伊玛贝拉带来约迪和杰克逊面谈,当杰克逊说到需要亲眼见证时,正是约迪和汉克进行联系的。
杰克逊确信:伊玛贝拉不知道怎么找汉克,但是,他应该知道到哪儿能找到约迪!可是,他现在不知道,伊玛贝拉在哪儿。
他停下来穿过马路,抬头看看厨房的灯是否亮着。灯是黑的。他努力回想:是自己还是警察把灯灭掉的。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如果女房东已经回去了,她将看到厨房已经变成了,一个价值一千五百万美元的地狱。
杰克逊在公寓前面转了一圈,然后爬上了四层。他在房门前听了听。里面没有声音。他打开门,蹑手蹑脚地进去,没有昕到任何人走动的声音。他踮着脚走进他的房间,把门关起来。伊玛贝拉还没有回来。他并不担心伊玛贝拉。她会照顾好自己的。但现在时间很紧。当他在犹豫:是在这里等,还是出去找她时,他听到前门打开了。
有人走进了前走廊,关上门并上了锁。脚步声近了。一扇房门被打开了。
“克劳德!……”响起了一个妇女急躁的声音。没有回音。脚步声穿过走廊,对面的门打开了。
“凯因菲尔德先生。”女房东不停地叫着。
“上帝居然造出,这么个魔鬼一样的女人来,”杰克逊嘀枯着,“真是一个错误。”
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杰克逊穿着外套,戴着帽子,迅速爬进床底下。他刚刚藏好自己,就听到门被打开了。
“杰克逊。”
杰克逊感到她正在搜索屋子。他听到她试图打开伊玛贝拉的大旅行箱。
“他们总是锁着箱子!……”房东太太自言自语地抱怨着,“他和那个女人,简直就是生活在罪恶中。他把自己当成一个基督徒,如果基督知道他在哈莱姆,竟然有这样一个教徒,一准会爬上十字架,重新找死去的。”
杰克逊听到她朝厨房走去了。马上从床下面钻了出来,然后站了起来。
“仁慈的上帝啊!……”他听到她大叫着,“谁弄爆了我的新炉子。”
杰克逊立即冲出房间开着的门,飞快地奔向走廊,在她看到他之前,从前门溜走了。他没有向下,而是向楼上奔去,一步爬两阶。他听到女房东冲.99lib. 出走廊,追赶着他,他几乎没有转身,就奔向了楼梯。
“谁,臭婊子养的!……”她呼喊着,“是你,杰克逊,还是克劳德?……弄爆了我的电炉子!……”
杰克逊一口气跑上了屋顶,跳到旁边大楼的房顶上,绕过一个鸽子笼,找到一扇没有上锁的门。他像一个会弹的皮球一样跳下楼梯,一直跑到面向街道的门前,才停下来观察了一下。
女房东正从她所在的大楼门口,往藏书网这边看过来。在她看见他之前,杰克逊急忙缩回头,朝人行道的另一个方向看去。
他看到克莱先生的凯迪拉克轿车,转过街角停在了路边。司机斯米提打开车门,克莱先生下了车进了房子。
杰克逊知道他们在找他。他重新进了大楼,从后门出去了。
这里是一个用混凝土修筑的、堆满了空罐头和垃圾的小院子。围墙很高,杰克逊爬上贴墙堆放的垃圾,翻过了墙头,却被扯掉了外套中间的纽扣。他跑进院子后面、对着第一百四十二街的建筑,最终奔向了第七大道。
一辆正在揽客的出租车停在路边儿上。他.99lib.招呼它。坐出租车就意味着,他必须破开一张十美元钞票,虽然那将使他损失一百美元,但是,现在已经别无选择了。现在只要快。
驾驶员是个黑人男孩。杰克逊给了他伊玛贝拉姐姐在布朗克斯的地址。黑人男孩让车子,在冰冷的街道上反向转弯,他好像很喜欢滑行,开起车来就像一个疯子。
“我很急。”杰克逊说。
“我也很急,不是吗?”黑人男孩挥着手臂说。
“但是,我不是急着去天堂。”
“那也是我所害怕的。”
黑人男孩没有考虑杰克逊。速度使他看起来和乔·路易斯①一样有力量。他的长手臂缠绕着方向盘,大脚踩在油门上,脑子里想着该如何驾驶着这辆讨厌的小出租汽车,离开这他妈的可恶的地球。
①乔·路易斯(Joe Louis,1914年5月13日~1981年4月12日),出生地点在美国亚拉巴马州,原名约瑟夫·路易斯·巴罗 (Joseph Louis Barrow)。美国职业拳击手,战绩69胜3负,其中55场击倒对手。乔·路易斯,作为一位重量级拳台霸主,称霸时间之长令任何一位重量级拳王都望尘莫及;退役后,许多体育作家都把他说成是一位对他的种族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人;为取消种族歧视对体育的封锁,他所做的努力和贡献比任何人都大,在他的影响下,现在黑人已冲破种族的界限,伸展到职业棒球、美式足球和篮球、拳击等体育项目上占有优势;在第一个两夺重量级拳王桂冠的著名拳王弗洛伊德·帕特森眼中的10个拳击史上最佳重量级拳击手中,他排名第一;他是一名不折不扣的黑人英雄,他的重拳独步天下。
玛吉住在弗兰克林大道的一个公寓里。这在正常情况下,要行驶三十分钟才能到,而黑人男孩在十八分钟内就赶到了,杰克逊一路上紧张得直咬自己的指甲。
玛吉的丈夫还没有下班。她看上去很像伊玛贝拉,但比妹妹更有礼貌。杰克逊到她家里的时候,她正在拉直头发,她的头发有一种俗气的棕色,看上去被她弄糟了,散发出一种烤焦了的气味。
“伊玛贝拉在这儿吗?”杰克逊一边问,一边擦着头上的汗,然后弯下身子,把裤腿卷起来。
“不,她不在这儿。你为什么不先给我打个电话呢?”
“我不知道你有电话。什么时候安装的?”
“昨天。”
“昨天我没见到你。”
“不,你见到了,不是吗?”
玛吉转向厨房,烫头发的烙铁还搁在火上。杰克逊拿着大衣跟着她。
“你知道她可能在什么地方吗?”
“我知道谁可能在什么地方?”
“伊玛贝拉。”
“哦,她?……如果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呢?你可是一直和她在一起的。”
“那么,你知道在什么地方,能找得到约迪吗?”
“约迪?谁是约迪?”
“我不知道他的姓。他告诉你和伊玛贝拉,他认识一个男人可以换钱。”
“换钱干什么?”
杰克逊简直要疯了。
“见鬼,换钱当然是为了去花,就是这样。能把一美元钞票换成十美元,把十美元换成一百美元。”
玛吉从炉边转过身来,看着杰克逊。
“你喝醉了吗?如果你喝醉了,我想你得给我出去,等清醒了再进来。”
“我没有喝醉。听上去你比我更像喝醉了。她在你的屋子里,遇到的那个男人!……”
“在我的屋子里?一个能把十美元换成一百美元的男人?……”玛吉诧异地摇着头,“你不是喝醉了,那就是疯了。如果我遇见那个人,那他现在肯定还在这里,像一头拴在地上,每天都工作的驴。”
“我可没有心情开玩笑。”
“你认为我在开玩笑?”
“我是说另外那个人——约迪。他知道一个人能换钱。”
玛吉拿起直直的烙铁,开始烫她那微红的卷曲头发。烟从夹子中升起,发出像弹簧夹一样的嘶嘶声。
“该死的,你害得我把头发烧焦了!”她咆哮道。
“对不起,但这不重要。”
“你的意思是,我的头发不重要?”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必须找到她。”
玛吉挥舞着火热的烙铁,像在挥一个球棒。
“杰克逊,你能从这里出去,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吗?”玛吉激动地说,“如果伊玛①告诉你,她在我的房子里,遇见了一个叫约迪的人,那她是在撒谎。如果你到现在还不知道,她是一个撒谎的婊子,那你就是一个笨蛋。”
①伊玛是伊玛贝拉的昵称。
“不要那样说你的妹妹,我可一点儿都不爱听。”杰克逊皱眉说。
“那么,是哪个混球,让你来打扰我的?”玛吉大声喊道。
杰克逊戴上他的帽子,怒气冲冲地离开了。他开始感觉到被逼至绝路了。他必须在早晨之前换到钱,否则就得进监狱。但是,他不知道还有什么地方,有可能找到伊玛贝拉。
他是在一年前,在萨瓦舞厅举办的年度舞会上,邂逅了伊玛贝拉。她整天为市区的白人服务,没有固定的男朋友。他开始带她出去住,但是,那样非常费钱,最后,她开始和他住在一起了。
他们没有任何亲密的朋友。她没有地方可以藏身。她不喜欢和别人关系太亲密,也不想让任何人,了解她太多。杰克逊自己对她,也几乎是一无所知。仅仅知道她是从南部某地来的。
但是杰克逊敢打赌:她对他是真心的。伊玛贝拉只是对一些不清楚的事情感到恐惧,而那也正是他所担心的。她也许会被警察吓得两、三天不敢露面。他明天可以打电话,给她的白人朋友,看她是否在工作。但是,那样就太迟了。他需要她马上联系汉克,和他换钱,否则,他们两个人都会有麻烦。
杰克逊在一家杂货店停下,打电话给他的女房东。用手帕捂在嘴上,伪装自己的声音。
“伊玛贝拉或杰克逊在吗,女士?”
“我知道你是谁,杰克逊。你骗不了我。”他的女房东对着电话大叫。藏书网
“我不想骗您,女士。我仅仅想问您,伊玛贝拉是否在那里。”
“不,她不在,杰克逊,如果她现在在的话,我就会把她送去你将要去的监狱,警察也会抓住你。弄坏了我的新炉子,把我的房子搞得一团糟,还偷了你老板为埋葬死人,储存的备用金。上帝知道一切。”房东老太太愤怒异常地嚷嚷着,“你打电话到我这儿,把你的声音装成别人,好让我听不出来,你以为这样做,下个星期,我就不会要你赔偿了。你必须带那个棕色的女人,到我的房子里来,给我西好被你们弄坏的炉子,要好得像我当初给你们的一样。”
“我没有打算伪装我的声音。我只不过有点小麻烦,仅此而已。”
“你少骗我!……你的麻烦,比你自己知道的要大得多。”
“我会赔偿你的炉子。”杰克逊说。
“如果你不赔,我就把你送进地狱。”
“你不用担心。我明天第一件事情,就是赔偿您那只破炉子。”
“我明天要去工作。”
“明天我下班后,第一件事就是赔偿你。”
“如果你那个时候,没住在监狱的话。你偷了克莱先生的什么东西?”
“我没有偷任何人的任何东西。我想说的是:如果伊玛贝拉回家,请你告诉她,让她联系汉克。”
“如果她今天晚上回这儿,她或你,不要忘了带一百五十七美元九十五美分,赔偿我的炉子。否则,她将没有机会联系任何人,因为她明天早上,就要被裁决了。”
“你声称自己是基督徒,”杰克逊生气地说,“我们有麻烦了!……”
“没有比你更坏的基督徒了!……”房东太太大叫道,“一个贼和说谎者!……劣迹累累!……弄坏了我的炉子!你应该被绞死!……上帝不知道,我来告诉你!……”
对方“砰”地一声摔下话筒,发出一声巨响,把杰克逊的耳朵都震痛了。他离开杂货店,擦去他发亮的圆脸上的汗。
“还称自己是基督徒。”他自言自语地咕哝着,“如果她头上再长出两只角的话,就完全是一头魔鬼了。”
他摘下帽子,站在墙角,清醒了一下头脑。现在只有祈祷了。他招来了一辆出租车,坐到第一百三十九街牧师的房子前。
盖恩斯牧师是一个身材高大、声音威严、宗教感浓厚的黑人。他相信布满火与硫黄的地狱,对那些不皈依上帝的罪人,是没有同情心的。如果他们不想改过,接受上帝、加入基督教会、有宗教感地活着的话,就会在地狱里被折磨。此外没有第二条路。
一个人不能在礼拜天成为一名基督徒,而在其余六天,干违背教规的事情,这种人是把上帝当成傻子了。
当杰克逊到的时候,他正在写训诫。但他并没有撒手不管,这个虔诚的教徒。
“欢迎,杰克逊兄弟。是什么风把你,带到上帝的牧羊人的门前呢?”
“我有麻烦了,牧师。”
盖恩斯牧师抚摸着法兰绒大衣上,遍布斑点的翻领,无名指上的钻石戒指,在灯光中闪闪发光。
“是女人吗?”他立即问。
“不,先生。我的女人是真心的。只要她一离婚,我们就准备结婚。”
“不要等太久了,兄弟。通奸是不道德的。”
“我无法做任何事,除非她发现她丈夫在哪里。”
“钱?”
“是的,先生。”
“你偷了钱,杰克逊兄弟?”
“不完全是。我仅仅需要一些钱,但看上去好像是我偷了钱。”
“啊,是的,我明白了。”盖恩斯牧师说道,“让我们祈祷吧,杰克逊。”
“是的,先生,那正是我想做的。”
他们并排跪在铺着地毯的地板上。盖恩斯牧师做着祈祷。
“上帝啊,帮助这位兄弟渡过难关吧。”
“阿门。”杰克逊念道。
“帮助他通过诚实的手段,取得他想要的钱。”
“阿门。”
“帮助他的女人找到她的丈夫,使她能离婚并正直地生活。”
“阿门。”
“保佑所有在哈莱姆黑人区里,遇到女人和金钱难题的可怜罪人。”
“阿门。”
这时,盖恩斯牧师的管家敲敲门,把头探了进来。
“晚饭已经准备好了,牧师!……”她说,“盖恩斯夫人已经入席了。”
盖恩斯牧师说:“阿门。”
杰克逊所能做的就是随声附和:“阿门。”
“上帝帮助自助的人,杰克逊兄弟。”盖恩斯牧师说完,急忙去吃晚餐了。
杰克逊感觉好了一点。恐慌过去了,现在他开始用脑袋,而不是脚来思考了。重要的是上帝站在他这一边了,上帝已经饶恕了他。
杰克逊离开牧师家里,在第七大道上拦了一辆出租车,沿着第一百二十五街,转到第八大道拐角处,一家擦鞋店和唱片店旁边的“旧世界”。
他换了九十美元筹码,每次玩五美元。他玩了“幸运女士”、“幸福生活”、“真爱”、“太阳将起”、“黄金”、“白银”、“钻石”、“美元”和“威士忌酒”。他也玩了“监狱”、“死亡线”、“女士回来”、“两个胆小的女人”、“一大堆石头”、“黑暗岁月”和“烦恼”。他碰了所有能碰的运气。
当他把数字放在放大了的巴赫,和贝多芬的相片后面时,卖筹码的女孩正遵照顾客的要求,在跳摇摆舞,擦皮鞋的男孩用他们的擦鞋布,正在敲着节奏。杰克逊停了下来,随着拍子踏着步子,尽管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杰克逊突然感觉很幸运。他放弃了寻找汉克,也不再担心伊玛贝拉了。他心想:就花四小时排队擦鞋好了。
“伙计,你知道吗,我感觉很好。”他对擦鞋店的男孩说。
“哎呀,宝贝儿,好感觉是死亡的前兆。”
杰克逊忘记了他的宗教信仰,前往第一百二十六街拐角大楼上的骰子赌场99lib.t>。
第三章
杰克逊爬上三层楼,敲着灯火通明的大厅边上的,一个红色的小门。挡着窥视孔的金属牌子被移开了。杰克逊看不到里面人的脸,但是那人能看到他。
门打开了。杰克逊进入了一间普通的厨房。
“你想玩骰子还是撞球?”开门的人问。
“骰子。”杰克逊干脆地回答道。
开门的人搜了他的身,拿走了他的指甲刀,把它放到餐具室的架子上,上面还横放着,几把可以杀人的刀和手枪。
“那个东西怎么能伤人呢?”杰克逊抗议道。
“你可以用它刺他们的眼睛。”
“刀片不够长,不能刺穿眼皮。”
“别啰唆了,伙计,最后一个门朝右转。”看门人靠在桌边说。
在门的保护性外套上,有三个不牢固的按钮。按它们,看门人就可以控制客厅、卧室和骰子室里的灯。一盏灯亮起,就表示有新顾客来了,两盏灯亮则表示有警察来了。
另一个人从里面打开骰子室的门,杰克逊进来后,他关上门并上了锁。
屋子中间有一个台球桌,一面墙上放着台球的架子和球杆。在一盏绿色吊灯炫目的灯光下,赌徒们围满了桌边。甩骰子的人摸着骰子和赌注,站在桌子的另一边。他对面的凳子上面,坐着一个像诈骗犯一样的男人,把美钞变成银元,赚银行差价。他把所有赌本的四分之一,放在五美元上,蠃了就是五美元的五十倍。
每个桌子边都站着下注者。一个棕色皮肤、诨号叫“钱堆儿”的光头男子,蹲坐在桌子边上;一个花白头发的犹太教拉比站在另一边。“钱堆儿”赌骰子输,筹码全押;拉比赌骰子不是十二点就是两点①。
①此处他们玩的是双骰子游戏,游戏规则是:甩骰子者先丢入一对骰子,建立一个点数,赌注是看甩骰子者,能否再投出同样的点数,但只有四、五、六.八、九或十能算是点数,若投出二、三或十二,则表示“出局”,交由下一名玩家思殺子;若投出七或十一点,则称为自然,由另一名玩家重新投点数,开启下一局。下注者有很多不同的赌注选择,有些还有附加条件;且下注者可以整个回合、可以跨几个回合,也可以只赌一次甩骰子的结果。这也是这个游戏有趣的地方。
这是哈莱姆最大的骰子赌博了。
杰克逊认识所有经常玩骰子的人,他们是哈莱姆的名人——“红马”、“四四”和“黑鸭”是职业赌徒,“甜酒”、“糖果石”、“裂缝”和“美人儿”是皮条客;亨德森博士是一位牙科医生,伏特先生是一名银行职员。
“红马”正在掷骰子:他左手掷八点没成功,现在换到右手。骰子旋转着滚到了绿色的天鹅绒盖子下面,在四和三上停了下来。
“四点,通吃。”管理员唱道,用耙子耙过骰子,“七!输了!……”
“糖果石”伸手去拿罐子里的钱。“钱堆儿”用耙子耙过钱,拉比有赢有输。
“你还下注吗?”管理员问。“红马”摇摇头。他为三以上的数字付了一美元。
“下一个。”管理员唱道,看着杰克逊,“你下什么,短的、黑的、还是胖的?”
“十块。”杰克逊扔了十美元五十美分到转盘里。
“红马”盖上钱。下注者下来下注。管理员把骰子抛给杰克逊,他抓住骰子,把它们握在手里,靠近嘴边,对骰子说:“我不要多,只要够我摆脱麻烦就行了。”他在胸口画着十字,手心里的骰子都被捂热了。
“快松手吧,教士!……”管理员说,“它们不是女人的大奶子,你也不是小孩。让它们在大畜栏里疯狂奔跑吧!……”
杰克逊松开了它们。骰子像恐惧的兔子一般,迅速跳过绿色的桌面,来回旋转跑动后,筋疲力尽地停在了六和五上。
“神奇的十一!……”管理员唱道,“天堂来的十一。蠃了!……”
杰克逊揽过他的钱,又下了一个二十。结果掷了个二。后来他又掷出了十和七。他还是压二十,但掷出的又是七,又一次出局。他已经输了二十美元了。
他擦去脸和头上的汗,脱掉外套,把帽子和衣服放到衣架上,敞开他黑色的双排扣夹克,对骰子说:“骰子,我用我眼里像西瓜一样大的眼泪求你了。”
结果又掷了一个十。
杰克逊用手在桌子上敲了三次,请管理员换一副骰子。
“它们不了解我。”杰克逊坚持说。
管理员拿出一副像黑眼睛一样的骰子。杰克逊在他的胯部擦热了它们。他有八十美元赌注。他拿出五十美元,压在四上,剩下的三十压了十。
“过于看重输蠃的人不能赌,胆小的人赢不了。”管理员低哼道。
下注者纷纷赌杰克逊输。他最终掷了一个六和一个七,又输了。
“下注了!…99lib.…”管理员唱道,“下得越多赢得越多。”轮到下一个人掷骰子了。
到了半夜,杰克逊的面前共有一百八十美元。加上积蓄,现在他有三百七十六美元了。但他需要六百五十七点九五美元,去还克莱先生的五百美元,并赔偿女房东一百五十七点九五美元。
杰克逊离开掷骰子的桌子,回到“旧世界”看自己是否中了数字。那晚“最终世界”的数字是九一九,死人的排列。杰克逊又回到骰子赌场中。
他对着骰子祈祷,乞求它们:“我的心痛得像被剃刀割了一样,我心里的痛苦和海洋一样深,和岩石山一样高。”
当轮到他第二次掷骰子时,他干脆脱掉了衣服。他的衬衣湿了,裤子擦热了胯部。当轮到他第三次掷骰子时,他甚至松开了裤带,让它悬在腿上。
杰克逊今天掷的七和十一比平时多多.99lib.了,还掷出了更多的二、三和十二,比他掷的七和十一还要多。而所有精通掷骰子人都知道,押与你相反的一方。
游戏结束时,天已经亮了。杰克逊最终还是输了。他浑身像石头一样冰凉,从别人那里借了五十美分,慢慢践涉到特雷莎旅馆的快餐厅。用五十美分买了一杯咖啡和两个油炸圈饼,站在墙角上吃着。
他的眼神涣散,黑皮肤变得如泥土般灰白。他太累了,好像刚指挥一支骡子队犁完石头地。
“你看上去像吃了败仗。”服务员笑着说。
“我感觉很糟糕,身体像是缩在海底的鲸鱼肚子里。”杰克逊承认道。
服务员看着他狼吞虎咽地吃着油炸圈饼,猛灌着咖啡。
“你一定是掷骰子赌输了钱。”
“是的。”杰克逊再次承认。
“人们都说,富人缺少充足的睡眠,而一个身无分文的人,缺少的是足够的食物。”
杰克逊抬起头,看了看墙上的钟,时间很紧。
九点钟,克莱先生就会从他的住宅下来。杰克逊知道:如果他想逃脱处罚,就必须带着钱到克莱先生家,在克莱先生打开保险箱之前,想办法把钱放进去。
伊玛贝拉能出去赚到钱,但是,杰克逊不愿意去向她求助。她去赚钱,就意味着要昧良心。可是,他们现在的这个麻烦,却像老鼠吃了辣椒一样难受。
旅馆走廊在这个时候没什么人,除了一些赶着去工作的工人。他们必须八点钟到市区上班,此时正匆忙地从烤架上,取他们简单的早餐——熏肉。
杰克逊走到旅馆隔壁,打电话回他的房间。是他的女房东接的电九九藏书话。
“伊玛贝拉回家了吗?”杰克逊问。
“你那个黄女人在监狱里,你也应该进去。”她邪恶地答道。
“在监狱里?怎么回事儿?”
“昨天晚上,就在你打完电话后,一个美国警察押着她回来了。那个警察也在找你,杰克逊,如果我知道你在哪儿的话,我就告诉他了。他认为你们两个小子,犯了伪造纸币罪。”
“一个美国警察?他拘留她了吗?他长什么样子?”
“他说你认识他。他把她送进监狱了,就是这样。”房东恶狠狠地说,“而且,他还没收了她的箱子,想看看箱子里有什么线索能让他找到你。”
“她的箱子?”杰克逊非常震惊,几乎说不出话来了,“他没收了她的箱子?”
“他确实这样做了,可爱的男孩。当他发现你……”
“万能的上帝!他没收了她的箱子?他说他的名字了吗?”
“不要问我多余的问题,杰克逊。我可没有打算帮你逃跑,也不想因此惹上麻烦。”
“在你身上,真是没有半点儿基督的仁慈。”杰克逊说完,慢慢地挂上了听筒。
他斜靠在电话亭的墙壁上,感觉像是被一条危险的绳索绊住了,每次想尽力逃脱,结果却陷得更深。
杰克逊不知道警察是怎样,拿到伊玛贝拉的箱子的。他是怎么发现里面的东西的呢?……除非是通过恐吓,逼着伊玛贝拉供出箱子。要真是这样的话,就意味着伊玛贝拉有麻烦了。
使杰克逊感觉最不好的是,他不知道去哪里,能够找到那个警察。他甚至根本不知道,警察是在什么地方,抓住伊玛贝拉的。他相信警察不会把伊玛贝拉送进联邦监狱,因为,那个警察已经得到了,所有他想得到的东西。如果警察还想从自己身上挖些线索,就不会拿走伊玛贝拉的箱子,他会用箱子作诱饵,从而抓捕他。现在即使他知道,是哪个警察拿走了箱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够把箱子夺回来。
杰克逊站在特雷莎旅馆前面,空无一人的人行道上,尽力想摆脱眼下的困境。因为连夜赌博,他显得很憔悴。
最后,他自言自语地咕哝道:“傻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
他想到去找他的孪生兄弟戈尔迪,戈尔迪认识哈莱姆的每一个人。
但是,杰克逊不知道戈尔迪住在哪儿,所以,他不得不等到中午,那时戈尔迪才会出现在大街上。杰克逊不喜欢独自在大街上闲逛。这个街区有一家早晨八点钟,就开始营业的电影院,但他没钱买票。杰克逊突然想到,在第一百二十五街拐角的办公大楼里,有一家诊所。
他爬上二楼,坐进诊所的等候室,医生还没有上班,但已经有四个病人在等候了。医生一来,杰克逊马上退缩到队伍后面,让所有人都排在他的前面。
接待员时不时地看他一眼,终于用一种死板的声音问道:“你到底有没有生病?”
这时已经是中午了。
“我生病了,但现在感觉好多了。”他边说边戴上帽子,转身匆匆地离开了。
第四章
布卢姆斯坦百货公司前面,竖着一块巨型金属广告牌,从特雷莎旅馆开始,一直延伸了半个街区,向哈莱姆居民展示引人注目的服装,和室内家具的销售消息。
一位面容凄惨的修女,坐在百货公司出口边上的折叠凳上,向路人摇晃着一个圆形的黑色铁盒。
她穿着一件像修女制服一样的黑色长袍,硬挺的白色无边女帽下面,露出了一排花白的刘海。一条黑色丝带系着一个大的金色十字架,挂在她的胸前。她有着一张可爱的黑色圆脸,皮肤光滑,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镶金的门牙。
没有人特别注意她。在曼哈顿到处都可见到,像她这样的黑人修女。她们逗留在市区的大百货公司、第五大道和地铁站周围,来往穿梭于第四十二街和时代广场,四处恳求他人的施舍。仅有很少的人知道她们组织的名称。绝大部分哈莱姆居民都认为,她们是修女,认为她们和大街上,那些头发卷曲、有胡子的黑人牧师一样。
黑人修女瞥了一眼杰克逊,用祈祷时的腔调低声说:“我的兄弟,请献给上帝,献给穷人。”
杰克逊在椅子旁边站住,开始研究陈列在橱窗里的尼龙长袜。一个黑人醉汉摇摇晃晃地走过来,转过头向修女投去淫荡的目光。
“保佑我吧,修女,保佑老摩斯。”他咕哝着,努力让他的语气变得好笑。
“主曾经说过:‘你完全不知道,你是一个可怜、蹩脚、贫穷、愚昧且无修养的人。’”修女引用道。
醉汉眨眨眼,赶快摇摇晃晃地走开了。
一个有着迷人的卷曲头发的黑人小女孩,一路小跑奔向修女,气喘吁吁地说:“加布里埃尔修女,妈妈想买两张到天堂的票。坡恩叔叔快不行了。”她把两张一美元的钞票塞进修女手里。
“‘从火中取金子。’主说!……”修女低声说着,把钱揣进长袍下面,“她为什么要两张呢,孩子?”
“妈妈说坡恩叔叔需要两张。”
修女把她的黑手伸进衣服口袋,掏出两张白卡片,交给小女孩。卡片上印着:
仅限一人,加布里埃尔修女
“它们将带着你的坡恩叔叔,进入上帝的怀抱。”她保证道,“‘我看到天堂的门打开了,还有一匹白马。’”
“阿门!……”小女孩说完,带着两张到天堂的票跑开了。
“我替你感到难为情藏书网,戈尔迪。你怎么能这样亵渎上帝。”杰克逊低声说,“你卖这些没有用的门票,警察一定会来抓你的。”
“法律没有规定,不允许这样做。”戈尔迪低声回答,“卡片上只不过印着‘仅限一人’,又没有印着去哪里。可能是去萨瓦舞厅的门票呢。”
“法律规定不许男扮女装地,出现在大街上。”杰克逊厌恶地说。
“让警察去维护法律吧,傻瓜。”
一对夫妇向商店入口走来,戈尔迪急忙开始摇晃他的盒子。
“献给上帝,献给穷人。”他用祈祷的声音乞求着。女人停下来,往盒子里放了三美分。戈尔迪圣洁的笑容变酸了。
“保佑你,女士,上帝保佑你。如果上帝在你心中就值三美分的话,保佑你。”
女人暗棕色的脸,顿时涨成了紫色。她从口袋里挖出一角硬币。
“保佑你,女士。上帝赞美你。”戈尔迪冷淡地低声说道。
妇女走进了商店,但是,她仍然能够感到,上帝的眼睛在盯着她,仍然听得到天堂里的天使在低声议论:“多么便宜的买卖呀!……”她本来是打算来买衣服的,但是,现在她太惭愧了,以至于什么都不想买了。看来她今天剩下的时间,是不会开心的了。
“我是来看你的,戈尔迪。”杰克逊对着橱窗里的尼龙织品说。
这时,有两个十多岁的女孩经过,刚好听到杰克逊说的话。她们不认为他是在和修女说话,周围又没有别人。她们看了看面对着橱窗的杰克逊,开始咯咯地笑起来。
“一个迷恋长统袜的变态。”一个女孩说。
另一个女孩附和道:“他还叫它们戈尔迪。”
戈尔迪掸了掸膝盖上假想的灰尘,看了一下杰克逊的脸,然后慢慢地站起身来,折叠好凳子,动作就像一个年迈的妇女。
“跟在我的后边,”戈尔迪低声说,“咱们回去谈。”
他用一只胳膊夹住凳子,另一只手晃着装着硬币的盒子,盒子里发出刺耳的声响。他沿着泥泞的小巷,向第七大道走去,低声保佑着那个往他盒子里,放了硬市的黑人。他看上去像一个疲倦、肥胖却圣洁的黑人修女,虔诚地为上帝服务。
他的样子很普通,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
第七大道和第一百二十五街是哈莱姆的中心,被称为黑色美国的十字路口。其中的一个拐角处,坐落着这个地区最大的宾馆,宾馆的斜对面,是一家大型珠宝店,店内的橱窗里,长期摆着琳琅满目的钻石和手表。珠宝店的隔壁是一家书店,外面摆着一个红黄相间的大告示板,上面写着:给六百万黑人看的书。另一个拐角处是一家教会代表团。
哈莱姆人很看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就算等着修女服的戈尔迪口出狂言,说他曾经驾驶着燃烧的战车,飞驰去了天堂,他们也会相信的——但是,戈尔迪基本上是个无神论者。
戈尔迪在第七大道向南转,经过特雷莎旅馆的入口、蹚雷去客栈,以及理发店——那里的家伙用锋利的剃刀、凡士林与碳硫酸钾的混合剂,将顾客毛躁的头发变得整齐。他在第一百二十一街向东转入小巷,爬过一堆已经冻住了的垃圾袋,踢飞了一根脏兮兮的狗骨头,走进一个光线昏暗的烟草店,商店门口摆着些含微量大麻的卷烟。三个十多岁的男孩,把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堵在店里,竭力鼓动她把衣服脱了。
“快点儿,脱了它们。宝贝儿,脱了它们。”
“不会有人来的,快点儿,脱了它们。”
“你们这些小浑蛋,赶紧从这个小女孩身边滚开。”店主心不在焉地说,“你们还没发现吗,她对自己的身材很没自信,甚至觉得羞愧。”
“我才不羞愧。”女孩说,“我有一副好身材,我知道。”
“你当然有了,小宝贝儿。”店主说着,淫荡地朝她眨了眨眼。店主是一个看上去很脏的、高个子的棕色男人,脸上长着粗糙的痘疮,有一双迷迷糊糊的红眼睛。
“上帝保佑你,大兵。”戈尔迪向他致意,“上帝也保佑你,孩子们。”他投给那三个十多岁的小孩,一个神秘的眼神,然后又引用了《圣经》里的句子说道,“‘这里的三个人,是被从他们自己嘴里流出的火、烟和硫磺杀死的。’”
“阿门,修女!……”店主向戈尔迪眨着眼睛说。女孩儿开始窃笑。男孩们突然变得心神不宁,没过一会儿就安静了下来。
杰克逊亲眼目睹一个修女踢飞一根狗骨头、进入一个麻醉药销售窝点、并对吸大麻的违法者引用难懂的《圣经》,却没有一个人觉得这一切有什么奇怪。
戈尔迪静静地等着杰克逊赶上来,然后带着他穿过后门,来到一个阴暗潮湿、地上满是排泄物:恶臭扑鼻的走廊,最后走进一扇挂着锁的门里。戈尔迪打开一盏昏黄的、落满飞虫的灯,小心地滑入这间潮湿、冰冷又无窗的房间。房间里有一张布满疤痕的木桌子,两把不稳的直背椅子,一张盖着肮脏灰色单子的长沙发。在一面墙边,堆叠着一堆发霉的纸板箱。另一面黑灰色的水泥墙,因为屋内又冷又湿的空气,而渗出了水珠。
杰克逊进来之后,戈尔迪从里面锁上了门。他点燃了一个生锈的黑色煤油炉,炉子里冒着烟,还发出阵阵臭味。戈尔迪把折叠凳子扔到长沙发上,把他那个放钱的盒子,放到桌子上,长叹了一口气之后,坐了下来。脱掉了帽子和灰白色的假发。
脱掉那些伪装之后,戈尔迪和杰克逊简直就是一模一样。他们出生在南方,那里的白人把他们两个人叫做“金尘双胞胎”,因为他们两人和印在“金尘牌”肥皂粉黄盒子上的双胞胎兄弟很像。
“我不住在这儿,”戈尔迪说,“这里只是我的办公室。”
“我看不出这儿还能住人。”杰克逊一边说,一边在椅子上放松自己的身体。
“处境很糟的人会住在这里。”戈尔迪说。杰克逊没有就这一点,打算和他继续争论。
“戈尔迪,我想问你一些事儿。”
“我得先喂饱我的猴子。”杰克逊四处张望着找猴子。
“它在我的后背。”戈尔迪解释道。
杰克逊静静地坐着,厌恶地看着戈尔迪。戈尔迪从桌子抽屉里,拿出一盏酒精灯、一个茶匙和一个皮下注射器。他把用小纸包装着的水晶状可卡因和吗啡放进茶匙,再将它们混在一起,放在火焰上加热。当把这加热过的混合物注射进胳膊时,戈尔迪不禁发出了呻吟声。
“这东西和圣约翰用的是一样的。”戈尔迪说,“你知道吗,傻瓜?你这个上教堂的男人。”
杰克逊很高兴没有一个熟人知道,他有戈尔迪这样一个兄弟,一个装扮成修女的吸毒骗子。特别是伊玛贝拉,就这么一个原因,就足以使她离开他。
“我永远都不会再把你当做兄弟了。”杰克逊说。
“好吧,傻瓜,我也是这么想的。”戈尔迪愤怒地说,“那你今天来找我干什么?”
“我想问你知不知道,哈莱姆区的一个黑人警察?他是一个又高又瘦的黑人,也是一个骗子。”
戈尔迪的耳朵竖了起来。
“一个黑人警察?还是一个骗子?……你的意思是你被骗了?”
“他总是从别人那里收取贿赂。”
戈尔迪邪恶地笑了。
“怎么了,傻瓜?你被那个黑人警察抓住了?”
“是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正想让一些钱变多……”
“把钱变多?”戈尔迪的眼睛都瞪圆了。
“把十美元变成一百美元。”
“要多少?”
“跟你说实话吧,我总共变了一千五百美元。”
“你眼睁挣地看着它,变成了一万五千美元?”
“在我付了保释费之后,就剩一万两千两百五十美元了。”
“你被逮捕了?”
杰克逊点点头。
“当时,‘变钱’的这个戏法儿,正在实施中,警察就突然闯了进来,要逮捕我们。不过其他人都跑了。”
戈尔迪突然大笑起来,停不下来。吗啡和可卡因起作用了,他的瞳孔变得像乌梅一样黑,眼球像葡萄球一样大。他疯狂地大笑,好像什么怪病突然发作了一样,笑到眼泪都从脸上流了下来。
不过,最终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
“我的亲兄弟,”他喘息着说,“咱们俩有相同的爸爸和妈妈,看上去也很像。可是,现在你却成了这样,你没有被什么东西打过吧。你被那个‘爆炸戏法’给骗了!……伙计,你被人耍了。他们拿走了你的钱,然后制造了一场爆炸。你懂了吗?把十美元变成一百美元。你的脑子是怎么了?喝了什么防腐剂吗?”
杰克逊看上去受到的感情伤害,超过了他的愤怒。
“但是,我以前亲眼看他做过的,”他坚持说,“我亲眼见证了整个过程。一个人总得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是吗?”
要戈尔迪相信,简直太难了。在哈莱姆区,人们都相信神圣的牧师就是上帝。
“是啊,你看到了他是怎么,把你的钱卷起来的,”戈尔迪说,“却没有看到他是怎么调换的。当他把钱放进炉子里的时候,他放的其实是空白的废纸,和一个黑色的火药球。而你的钱则被他,放进了胸前的一个特制口袋里。”
“难道伊玛贝拉的脑子也坏了吗,她和我一起看着的。我们两个人都没有看到他做调换呀。”
戈尔迪的眼皮垂了下来了:“我问你,谁是伊玛贝拉?你的那个老女人?”
“她是我的女人。她比我还相信这个。是她先和约迪谈的,约迪又给她介绍了汉克。况且,约迪看上去像一个诚实、勤奋的人。”
戈尔迪已经丝毫不怀疑,杰克逊是被人给骗了。许多精明的、甚至有些地位不一般的人,也都被“爆炸戏法”骗过。发生的事情,总是先看到钱的面额升值,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但女人是不一样的,她们对任何科学的事情,都表示怀疑。戈尔迪不知道杰克逊的女人,是个什么样的人,杰克逊对她的描述只是:“她是一个真诚的女孩,她完全相信这个戏法。”
杰克逊由于愤怒而涨红了脸,他说:“你认为她对此深信不疑,是因为她想帮助他们骗我?”
“当炉子爆炸时,她在干什么?她在尽力帮你救回你的钱吗?”
“她在尽力做她所能做的。”杰克逊激动地说,“她又不是带着两把枪的安妮·欧克丽①,所.99lib.以,当警察冲进厨房,挥舞着手枪、亮出警徽时,她和其他人一样,在尽力逃跑。我当时也在尽力逃跑。”
①安妮·欧克丽(Annie Oakley,1860~1926),十九世纪美国西部女神枪手。
“警察抓到的总是被骗的人。那个警察怎么对付你的?你给了他一些钱,他就放掉你了?”
“我不知道,那个警察也是个骗子。我给了他两百美元。”
“你是从哪儿拿到那两百美元的,变钱的骗子不是已经,拿走了你所有的钱吗?”
“我从克莱先生的保险柜里,拿走了五百美元。”
戈尔迪轻轻地吹了声口哨,向杰克逊伸出手去:“现在你把剩下的三百美元给我。傻瓜,我会帮你找到那些骗子,把你的钱全部讨回来。”
“钱已经没有了,”杰克逊点头承认道,“我昨天晚上去玩摇数字和掷骰子,想挣回五百美元,结果把剩下的钱也全输掉了。”
戈尔迪撩起盖在他腿上的衬衫,开始研究他那包裹在长棉袜里的肥胖的黑腿。
“耶稣基督啊,你可真是过了个难以忘怀的夜晚啊。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呢?”
“我要找到那个装成是警察的人。他拿走了我的两百美元之后,还逮捕了伊玛贝拉,想从她那里再得到些钱。”
“你的意思是,他在骗到你的钱之后,又想从你的老女人那儿,得到一些贿赂?”
“我不知道确切发生了什么。自从她和其他人跑出厨房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看到过她了。后来我所知道的全部,就是我打电话给女房东时,她告诉我的。她说一个联邦警察,把伊玛贝拉带回我住的房子,而且是押着她的。那个警察还没收了她的箱子,然后连同箱子,把她带到其他什么地方去了。这之后就没有她的消息了。我感到很担心。”
戈尔迪拋给他兄弟一个怀疑的眼神:“你说那个警察拿走了她的箱子?”
杰克逊点了点头,说:“她有一个大旅行箱。”
戈尔迪盯了杰克逊好长一段时间,看上去像是在发呆一样。
“她那个箱子里有什么?”
杰克逊躲避着戈尔迪的凝视,喃喃地说:“除了衣服和一些东西以外,就没有别的什么了。”
戈尔迪继续盯着他的兄弟,最后他说:“傻瓜,认真听我说。如果放在箱子里的,只有她的衣服,那么,她和那个痩警察恶棍,肯定就是一伙的,她帮他骗了你。那个箱子放在你屋里,已经多长时间了?”
“她不会那样做的,她也不需要那样做。”杰克逊无力地否认,“如果她是要钱的话,我可以把我所有的钱都给她。”
“你怎么知道,她不是那个恶棍的情人呢?你的钱也许并不是她最想要的,她可能只是顺手,带走一点儿零花钱而已。”
杰克逊湿漉漉的黑脸,由于愤怒,而看起来有些浮肿。
“别那样说她。”他语带威胁地说,“我是她最亲密的人。我们已经打算结婚了。她不可能看中其他任何人。”
戈尔迪耸耸肩:“你自己想想,傻瓜。她已经和那个把你的钱,拿走的男人一起逃跑了。如果她不想男人,如果她不想钱的话……”
“她没有逃跑,是那家伙带走了她。”杰克逊激动地抗议道,“而且,如果她想要钱的话,她自己就能够挣到。她手里的钱,比你我见过的都多。”
戈尔迪肥胖的黑脸,呈现出一种死一般的平静。脸上的肌肉没有丝毫抽动,连一根睫毛都没有动。他看上去就像是没有在呼吸。
如果她的钱比他们任何一个,曾经见到的还要多,那可就真说到点子上了。戈尔迪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了。
钱!她把钱藏在了她的箱子里,不然,她干吗还要和瘦高个儿一起,专门回来拿箱子呢。以后就要和一个“警察”一起生活了,不是像他的孪生兄弟一样的小人物,不可能有什么衣服,值得她专门回来拿的。
戈尔迪大而黑的瞳孔,出神地盯着杰克逊,那挂满汗珠的担忧的脸。
“我会帮你找到你的女孩儿的,傻瓜。”戈尔迪亲切地低声说道,“毕竟,你可是我的双胞胎兄弟。”
戈尔迪从他的衣服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瓶子,递给杰克逊。
“尝一下。”戈尔迪晃着手中的瓶子,杰克逊却摇了摇头。
“尝一下吧。”戈尔迪性急地催促着,“在昨天晚上,你做了那些事情之后,魔鬼仍然没有带走你的灵魂,这说明你被救赎了。来尝一大口吧。然后我们就出去找那个家伙,和你要的女孩儿,你需要鼓起所有的勇气。”
杰克逊用他的脏手帕,擦了擦瓶嘴,喝了一大口。刚一喝下去,他就开始大口地喘着气。那味道尝起来,就像发霉的龙舌兰酒配上鸡胆汁,他的喉咙烧得像撒了辣椒粉。
“天哪!……”他气喘吁吁地说,“这是什么东西?”
“没别的,就是烟。”戈尔迪说,“山谷里的很多人都喝这个。”
喝下肚的东西,使杰克逊的大脑失去了知觉。他甚至已经忘记,自己来这里是干什么的了。他坐在沙发上,尽力集中注意力。
戈尔迪坐在桌子对面,静静地盯着杰克逊。戈尔迪黑色的瞳孔,像是有催眠作用一般,它们看上去像闪烁着邪恶光芒的黑色池塘。杰克逊想尽力撕破他,用凝视织成的结界①,却怎么都做不到。
①近年来从网络上兴起的玄幻小说中自造的词汇,是以阵法的形式,储存修道之人的法力(内力)。引发后在阵法的范围内形成防御罩,阻挡外来攻击。就是指运用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形成的一个特殊空间. 创造另一个小型空间。中国传说中的结界,多是采用如五行、太极、八卦等手段,并可有例如符咒、法器等物品的辅助。不同的人用来有不同的效果。结界:依作法而区划一定的地域。
戈尔迪终于站了起来,戴上假发和帽子。然而,他却什么也没有说。杰克逊也尽力站了起来,但他感觉屋子在旋转。他突然怀疑,戈尔迪是不是给他下了药。
“我要杀了你。”他恶狠狠地说,用最大的力气抓着他的兄弟。
但是,小房间的墙旋转得厉害,像有一百万只锯子,在他头上不停地发出嗡嗡声。
当戈尔迪抱着杰克逊,把杰克逊放到沙发上的时候,杰克逊已经彻底失去了知觉。
第五章
戈尔迪和其他两个人一起,住在女修道院大道的黄金山脉上,在城市学院和第一百四十街的北面。那是一幢被切割成几间小公寓,分开出租的褐色石砌私人住宅,他们共享住宅的底层。
三个人都装扮成女人,并通九九藏书过自己的智慧来谋生。他们都是又胖又黑,这样的体形倒是很容易做到变装。
块头最大的家伙人称“大凯茜”,是山谷里一家妓院的后台老板。那个妓院地处第七大道,和第一百三十一街的东部。那栋建筑因为地势偏僻,并宽敞得像个马戏场,而在黑人当中远近闻名。
戈尔迪的另一个室友,在第一百一十六街上,还有一间公寓,他在那里以预言家的身份工作,宣称自己是吉卜赛女郎。在他的门上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
吉卜赛女郎
预言、算命
用公式表达
解释、揭露
给出数字
一个名叫吉丝妈妈的老女人,为他们打扫卫生和烧饭。
在家中,他们总是装得很有礼貌。但是,实际上他们都是满口99lib?t>脏话的人,只是在屋子里他们从不乱说。他们也不在家里娱乐。每到夜晚,家里都会有一盏幽暗的落地灯,在窗前亮着,但是看不见屋里的人,因为事实上,根本没有人住在这儿。
他们所在的社区,非常尊敬有藏书网
色人种,他们还得到了最可敬的女人的声誉——他们曾打电话给卫生部门,让他们把猫粪从人行道上弄走,因此,社区的人都很尊重他们。街坊邻居都知道,他们是三个黑人寡妇。
戈尔迪的妻子,住在列诺克斯大道萨瓦舞厅隔壁的一所公寓里。她为住在“白草原”公寓的一个白人家庭,提供家政服务,这个星期如果在星期三休息,下个星期便在星期天休息。在这些休息日里,“加布里埃尔修女”就会从她经常出没的地方消失。
戈尔迪拋下杰克逊后,回到家中,与大凯茜和吉卜赛女郎共进早餐。他们吃着烤火腿、咸玉米粥、炖黄秋葵和玉米、南部饼干、手工制甜土豆馅饼和葡萄酒。吉丝妈妈在一旁静静地为他们服务。
“外面看起来怎样?”大凯茜问戈尔迪。
“又凉爽又晴朗。”戈尔迪说,“据我所知,今天早晨,没有人被杀、被刀砍、被抢劫或被车轧。但是,又有一些家伙在市区里,用‘爆炸戏法’骗钱了。”
“那个老伎俩!……”吉卜赛女郎大叫道,“在哈莱姆,他藏书网们还能骗谁?”
“什么地方都有笨蛋!……”戈尔迪说,“即使是再高尚的人,若迷恋上那个也会变成盗窃犯。”
“闭嘴!……你觉得我会不知道吗?”吉卜赛女郎有些生气。
“好,如果有人还在那么干,我确信我看到过他们。”大凯茜说。
“他们一直都在干那个勾当。”戈尔迪说。
“奇怪了……”大凯茜说,“他们并不在我的地盘里混,我却总是能够,发现他们出没的踪迹。他们一定是从什么地方潜逃过来的。”
“我不这么认为。”戈尔迪说。
离开家之前,戈尔迪打了一通电话,给杰克逊的女房东。
“我是美国联邦律师,我想了解住在你屋子里的,一对名叫杰克逊和伊玛贝拉·帕金斯的夫妇的一些情况。”
“你说你是地方检察院官?”她用一种敬畏的语调问道。
“不,我是联邦律师。”
“哦,你是联邦律师。万能的上帝,他们有大麻烦了,是吗?”她高兴地说。
女房东把她知道的每一件事情,都告诉了戈尔迪,除了在哪里能够找到他们。幸运的是,他得到了伊玛贝拉姐姐的名字,他马上打电话给她。
“我是鲁弗斯。”他说,“你不认识我,我是伊玛贝拉第二个丈夫的一个朋友。”
“我不知道她又有了一个丈夫。”
“她确实又有了一个丈夫。”
“如果她在这里,又有了一个丈夫,那她就有两个丈夫了。”
“我不想和你争论这个。我只是想告诉你,她还有些东西在她的箱子里。”
“什么东西?”
“你知道的……一些东西。”
“不管你是谁,听着,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东西。而且,我不知道我妹妹有一个新的丈夫,无论他们现在在哪里。”她说完就挂上了电话。
之后,戈尔迪又打电话给伊玛贝拉的白人雇主,但是,他们说,她已经三天没来工作了。
戈尔迪戴上假发,穿上白袍,走到第一百二十五街的哈莱姆邮政分局,去研究被通缉的流氓照片。
这里有涉嫌密西西比谋杀案的三个黑人的照片。也就是说,他们杀死了一个白人,因为在密西西比,杀一个黑人并不算是谋杀。当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修女,正在研究涉嫌谋杀案的通缉犯的照片时,没有一个人会多看她一眼的。
戈尔迪没有回到布卢姆斯坦百货公司的出口站着,而是去了他们最可能出没的酒吧和路口。他沿着第七大道,走到了第一百四十五街,又沿列诺克斯大道向东走,最后再次回到在列诺克斯大道南部的第一百二十五街。他晃动着那个装硬币的盒子,用他嘶哑却带着些虔诚的声音,不停地咕哝道:“献给上帝,献给穷人。”
只要有人奇怪地看着他——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是什么人——戈尔迪都会引用《启示录》说道,“‘你将吃到新鲜的马哈鱼’。”
“如果你要钱,是想去买条马哈鱼,修女,我给你一块五。”一个黑人妇女这么说。
戈尔迪一路上经过的酒吧,比地球上其他任何地方的酒吧,总数都要多得多。从自动点唱机传出的奏鸣中,有悲伤萨克斯的杂乱哭泣、有小号的尖叫、有键盘的跳动音符,还有如金银花般黏稠的忧郁声音。
酒吧里的那些家伙,不是正在火并,就是刚刚停止火并,或者是刚刚开始火并,要不就是一边喝着烈性果汁,一边谈论着火并。还有些人在谈论着数字赌博:“伙计,我打中了那只小鸡。伙计,我打中了纯金。”或是谈论着爱情:“我的爱情降临了,甜心,孤独就要结束了。”
戈尔迪在赌骰子的桌子前面停了下来。周围站着书店老板、烤肉摊伙计、理发店里的理发师、办公楼里的上班族、承包商、廉价旅馆里的服务员、百货商店里的销售员和三个分别叫“肥猪胃”、“乡下猪肠”和“棒猪蹄”的猪肉商。戈尔迪决定去问一个他信任的卖大麻的人。
“你见过一个新团伙吗,杰克?”
“干什么的?”
“玩‘爆炸戏法’的。”
“没见过,修女,我不知道。”
这里的有些人,知道他就是个男人,还有一些人认为,戈尔迪是个麻药中毒的修女,不过,这两者对他们来说,根本没什么区别。
戈尔迪回想了一下,他到过的每个地方的每个人的面孔。当硬币轻轻掉进他的盒子时,戈尔迪报出了一个数字,出自《启示录》里的一句:“他数数野兽的数量……最后数到的是六百六十六。”这个爱开玩笑的人,放了十五块半到戈尔迪的盒子里,就马上奔向最近的数字机,投了一个六六六。
当戈尔迪傍晚回到家中时,已经是筋疲力尽了。但是,他仍然没有任何头绪。
大凯茜和吉卜赛女郎还在工作,他只能一个人进餐。他让吉丝妈妈给他装点食物到盒子里,准备带给杰克逊。
第六章
当杰克逊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沙发上,身上盖着两条脏毯子。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就像尸体一样僵硬,关节完全动不了了,头痛得像被一把高高抬起的铁锤砸过。在幽暗的灯光下,他的双眼红得就像胡椒,嘴唇干得像棉花。
杰克逊小心翼翼地转动着他那好像是玻璃做成的脖子,看到身穿肥大长袍,但已经脱掉了帽子和假发的戈尔迪,正坐在桌子旁边。桌子上有一个盖着盖子的水壶,旁边放着用油纸包着的、硬邦邦的白色切片面包和半瓶威士忌。房间里很冷,空气中充满浓重的蓝色煤油烟。
戈尔迪美滋滋地坐着,一边朝他脖子上戴的金十字架吹气,一边用灰色手帕擦拭污垢。
杰克逊掀开毯子,摇晃着站起身来,两只黑手抓住戈尔迪那充满脂肪的脖子,开始使劲儿掐。豆大的汗珠像疙瘩一样,挂在他的黑脸上。杰克逊双眼通红,看上去像是彻底疯了。
戈尔迪突然瞪大了双眼,脸色变得如铁锈一般灰暗。他放下手中的十字架,双手抓住杰克逊的脖子,用尽全身力气,猛地推开他,并用头撞他。反弹力也使戈尔迪坐着的椅子,向后翻了过去。他压着杰克逊,两个人都被撞得头晕眼花。威士忌瓶子掉在了地上,但并没有破,只是滚到了沙发下面。
毯子被甩到了煤油炉上,咝咝地响着,并飘出羊毛和棉花被烧着的气味。
兄弟俩在地板上翻滚着,发出哼哼的声音,像两个正在争夺美味肋骨的饥饿的食人者。最后戈尔迪一脚踹在杰克逊的腹部,分开了两人。
“怎么了,兄弟。”戈尔迪气喘吁吁地问,“你脑子出问题了?”
“你给我下药麻醉我!”杰克逊喘息着说。炉子上的毯子开始燃烧了起来。
“老天哪,看你干的好事!……”戈尔迪看着毯子说。他费劲地把左脚从长袍中抽出来,以便能站起身来。
杰克逊一只手抓住桌子边,一只手拿起缠.99lib.t>在他脚上的面包,然后用面包挑起了燃烧着的毯子。他抓起毯子,想把它扔到外面,但是发现门被从里面锁上了。
“把门打开。”他咳嗽着说。房间里烟雾缭绕。
“你害我弄丢了钥匙!……”戈尔迪指责道,他趴在地板上,手脚并用地摸索着钥匙。
“你傻站着干什么,快帮我找钥匙。”他生气地喊着。
杰克逊把毯子扔在地板上,在地上爬行着,帮助戈尔迪找钥匙。
“你一直关着门干什么?”杰克逊抱怨道。
“在这里。”戈尔迪说着站了起来,一脚踩在面包上,打开了门。杰克逊把毯子踢到了走廊上。
“总有一天,你会死在这个锁着门的小屋里。”杰克逊说。
“你出生时就没长脑子。”戈尔迪气恼地说,他把杰克逊推到一边,到储藏室里舀了些水,浇到冒烟的毯子上。
戈尔迪撕开一个硬纸盒,递给杰克逊一块纸板,让他帮忙把烟从屋内扇出去。同时开始抱怨道:“我全心全意地帮你,仅仅因为你是我的兄弟,但你却要杀我。”
“你那样做,也算是在尽力帮我吗?”杰克逊一边咕哝着,一边扇着烟,“我到你这儿来求助,你却给我喝加了催眠药的饮料。”
“哦,兄弟,别说了。咱们吃晚饭吧。”
杰克逊捡起被他踩扁了的面包,清理掉上面的灰尘,然后走到桌子边,揭开了壶的盖子——里面有半壶煮熟的猪蹄,混着黑眼豌豆和大米。
“没什么特别的,只有‘跳约翰’①。”戈尔迪说。
①Hoppin John,一种美国黑人食物,这道菜是用黑眼豌豆、熏肉、大米和蔬菜做成的。在美国南方,黑人们常99lib.在新年吃这道菜,有希望走好运的寓意。
“我喜欢跳约翰。”杰克逊说道。
戈尔迪关上门,再次上了锁。杰克逊不以为然地看了他一眼。
戈尔迪找到滚到沙发下面的威士忌酒瓶,给杰克逊倒了一杯。杰克逊怀疑地看着酒杯,戈尔迪邪恶地看了他一眼。
“你不应该不信任女士,不是吗?”他说完先喝了一大口,证明里面没放麻醉剂。
杰克逊也喝了一口,一脸苦相。
“这是你自己配制的?”
“兄弟,你就别抱怨了。你又没有给我钱,去买好的威士忌,凑合着喝吧。”
杰克逊带着忿忿不平的表情,开始吃饭。
戈尔迪给自己弄了点儿吗啡加可卡因,像往常一样,用这种安静的方式来刺激自己。
“我打过电话给你的女房东了,”戈尔迪终于慢悠悠地说,“伊玛贝拉不会回来了。”
杰克逊咀嚼到一半,停了下来。
“那我出去找她。”
“不,你不能,除非你想被你撞到的,第一个警察抓住。你的老板已经报案了。”
杰克逊的脸上开始冒汗了。
“即使会被警察抓住,我也要去找她,她也许有麻烦了。”
“她没有麻烦,是你有麻烦了。”
杰克逊吐出的猪蹄骨头,看上去光溜溜的,在桌子上堆成了一小堆。他用手背擦了擦嘴,以一个清教徒式的愤慨表情,看着戈尔迪。
“听着,如果你认为我在被骗了钱,又被抢走了女人之后,还会乖乖地待在这里,那你可真是想错了。”杰克逊激动地说,“她是我的女人,我要去找她。”
“喝点儿酒放松一下。”戈尔迪拿起酒瓶子,“你今晚是找不到她的。我们还是多想一想,该怎么解决现有的麻烦吧。”
戈尔迪又倒了一杯酒给杰克逊,杰克逊厌恶地看了他一眼,喘着粗气,把整杯酒倒进了嘴里。
“该想些什么?”
“我也想知道。除了衣服,你那个女人还在箱子里,放了别的什么东西吗?”
杰克逊使劲眨了眨眼睛,努力让自己清醒。食物、威士忌和密封小屋里的闷气,使他昏昏欲睡。
“传家宝。”
“什么,你再说一.99lib.t>遍。”
杰克逊的思维,开始有些混乱了,他怀疑戈尔迪又是想骗他。
“铜壶、盘子和碗,”他开始愤怒地大叫,“她结婚时的嫁妆。”
“铜壶、盘子和碗?”戈尔迪不信任地看着他,“你的意思是,她和那个瘦高个儿的男九九藏书人,逃去某个地方煮饭去了?”
杰克逊太困了,困得几乎不能睁开眼睛了。
“别再打她那个箱子的主意了!……”杰克逊好战似地咕哝着,“如果你真的想帮我,就去帮我找到她这个人,不要去管她的东西。”
“那正是我所做的,傻瓜!……”戈尔迪抗议道,“竭尽全力地帮你,找到你的女朋友。可是,我却还不知道,我要找藏书网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杰克逊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他刚刚摸到沙发上,就立即睡着了。
“嘿,这药性真强啊!……”戈尔迪自言自语道。
第七章
为了使杰克逊一半时间受麻醉品的控制、一半时间受惊吓的控制,戈尔迪把他当囚犯一样,关在房间里。每天,戈尔迪都会告诉杰克逊,他正在想办法,并且保证晚上就会有确切的消息。但是,事实上,当他得到第一个有用的信息时,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三个黑人寡妇凑在一起吃早饭,大凯茜说:“昨天晚上,有一个名叫摩根的骗子,跑到了我的地盘上。他向我的女孩儿吹嘘说:他将从一个不为人知的金矿中发大99lib?财。你觉得他是你要找的,那些人当中的一个吗?”
戈尔迪开始警觉起来:“有可能。他长得一副什么德行?”
“一副骗子模样儿:中等身材,棱角分明但并不出众。满嘴说的都是钱,但是,看得出这小子人很小气,眼神机敏,四十岁左右。而且看上去很危险。”
“他确实很危险。”
“他是一个人吗,还有同伙吗?”
“他是领头羊。他们打算干什么呢?”
“他可没说。当特纳想从他嘴里,挖出一点儿东藏书网西的时候,他就马上闭口不谈了,特别是绝口不提他的行踪。”
“你们发现,他们的老巢在哪里了吗?”
“没有,他好像意识到他说得太多了。”
“他会再来的。”戈尔迪意味深长地笑着说。
“是的,他似乎很喜欢那些,围着他转啊转的女孩儿们。”
那天晚上,杰克逊吃完了戈尔迪带给他的一罐猪耳朵、成卷的绿色食品和秋葵荚浓汤。戈尔迪又享受了一次他的“晚间剌激”之后,装作若无其事地说:“我今天听说了一件怪事,有一个刚到哈莱姆区的家伙,在某个地方,发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金矿。”
杰克逊突然开始颤抖,汗从他的头上和脸上流了下来,像下雨一样。
“一个金矿?”他震惊地叫着。
“对,一个不为人所知的金矿。大街上流言四起,说他们有一个装满了粗金矿的箱子,能够证明这件事属实。”他的小眼睛盯着杰克逊,“和你有什么关系吗,傻瓜?”
杰克逊看上去,像突然生病了一样,好像刚刚生吞了一只青蛙,现在那只青蛙正尽力地,想从他的喉咙里跳出来。他擦去脸上的汗水,用病态的眼神看着戈尔迪。
“戈尔迪,听着,箱子里的那些金矿石,并不属于伊玛贝拉。我之所以没有对你说,就是因为她和那些粗金矿无关。他们只要一离婚,不管何时何地,伊玛贝拉都得把那些粗金矿,还给她的丈夫,一盎司都不能少,否则他就会把她送进监狱。这是她告诉我的。”
“那就是事情的关键,傻瓜。”戈尔迪靠在椅背上,专注地凝视着他的兄弟,“她箱子里装的是粗金矿,你却一直瞒着我,傻瓜。”
“我不是想瞒你,只是不想让它干扰你的思绪。因为那些粗金矿,并不属于伊玛贝拉。”杰克逊手舞足蹈地大声强调,“即使是在我最窘迫的时候,我也想都没有想过,要将其中的一盎司据为己有。”
“到底有多少,傻瓜?……应该不会很多,否则你不会在被‘爆炸戏法’骗光了钱之后,无奈地去偷你老板的钱。”
“这两件事情,没有丝毫的关系。那些粗金矿根本就不属于99lib.她。”杰克逊再次强调,“你认为我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冒着把她送进监狱的危险,去偸箱子里的粗金矿吗?”
“不,我知道你不会那样做的,傻瓜。你非常诚实。可是,那个箱子里到底有多少金矿石呢?”
“两百磅十一盎司。”
戈尔迪吹起了口哨,惊得眼珠都要从眼眶中掉出来了。
“两百磅!天哪!……你亲眼看见过,是吗?你确实看见过吗?”
“当然见过了,我亲眼见过很多次。”杰克逊激动地笑着说,“我们常常会把门关上,拿出一些来放在桌子上,然后坐下来盯着它看。她从来没有试图对我隐瞒这件事。”
戈尔迪呆呆地坐着,眼睛直直地盯着他的兄弟,好像已经不能移动了。
“它看上去像什么,傻瓜?”戈尔迪狠狠地问。
“它看上去像金子。你认为它还能看上去像什么呢?”
“你能看到里面含有的纯金吗?”
“我向你保证,我能看到。”杰克逊得意地说,“那是镶嵌在岩石金矿层里的纯金。”
“什么类型的金矿层?薄的还是厚的?”
“厚的。你想做什么呢?那里的金子和石头一样多。”
“那些粗金矿能提炼出,大概一百磅的纯金,有那么多吗?”
“大概是那么多。”
“一百磅的纯金。”戈尔迪吹了吹他的金十字架,然后开始美美地擦了起来。
“傻瓜,你听我说。”戈尔迪激动地说,“如果那些金矿石是真家伙,能够提炼出货真价实的黄金,你那个女孩可就真有麻烦了。除非她和他们是一伙的,帮他们骗了你。只有这两种可能。”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他们把她抓起来当人质了。我一直都是这么跟你说的。”杰克逊愤怒地说,“如果那个箱子里装着的,不是货真价实的黄金,她干什么要随身带着那么一个装满破矿石的沉重旅行箱?”
“我可不那么认为。我只是问一问你,你能确信那些粗金矿,是货真价实的家伙吗?”
“我敢肯定。”杰克逊严肃地说,“是真正的金矿石,纯得就像刚从地底下,挖出来的一样。这也是我们为此担心的原因。”
“行了,我知道了。”
戈尔迪知道他兄弟做事、做人,虽然没有那么机灵,却稳稳当当,是一个正直的人。而且,即使是个白痴,也能看出真金子和假金子的区别。
“你知道能在什么地方,搞到一把手枪吗?”杰克逊突然问。
戈尔迪的表情僵住了:“手枪?你要枪干什么?”
“我要出去找回我的女人,和她带着的金矿石。我不能再傻傻地坐在这里等着了。”
“兄弟,听我说。那些家伙在密西西比杀了一个白人,巳经上了通缉令了。他们很危险。你拿着手枪,就等于是要自杀。你要是死了,对你的女人有什么好处呢?”
“我可不打算和他们公平地斗。”杰克逊野蛮地说。
“嘿,伙计,你简直太疯狂了。你甚至都不知道,到哪里能够找到他们。”
“如果我査遍哈莱姆区的每一个地洞,就一定能够发现他们。”
“伙计,圣人彼得都无法搞淸楚,哈莱姆区里每一个洞的位置。我看就是在洞里生活的老鼠,也会走迷路的,没准稍一晃神儿,它们就会发现自己,已经掉进一个鳗鱼坑里了。”
“我还要去抢劫一些人,抢些钱,然后雇一些人做帮手。”
“放松点儿,傻瓜。我会去帮你找到他们的。”戈尔迪认真地劝着兄弟,“你的宗教信仰到哪里去了?你的信心到哪里去了?反击的时间就快到了,我的兄弟。”
杰克逊用他的脏手帕擦了擦发红的眼睛。
“最好快点儿到。”他说。
第八章
在萨瓦舞厅,有一个盛大的舞会,买票的人群沿着列诺克斯大道,一直排了半个街区。哈莱姆区最著名的侦探组合——“棺材桶子”埃德·约翰逊和“掘墓者”约恩斯——被安排去维持秩序。
两个人都是高个子,皮肤都呈现出深棕色。只是关节有些松弛,穿着脏兮兮的衣服,长相也很一般。但是,他们随身带着的枪,可都是不一般的。那是有特制长枪管的、点三八口径的镀镍连发左轮手枪,而且,他们瞬间就能把枪拔出来。
“掘墓者”约恩斯站在队伍最前面的右边——萨瓦舞厅的入口处,“棺材桶子”埃德站在队伍的左边。“掘墓者”约恩斯的枪,顺着队伍的方向,笔直地指向南方。在队伍的另一边上,“棺材桶子”埃德的枪正指向北方,也形成一条直线。在两杆长枪形成的直线之间,有足够的空间,让两个人能肩并肩地站着。
一旦有人稍微脱离了队伍,“掘墓者”就会大叫一声:“站整齐了!”“棺材桶子”埃德也会回应道:“报数!……”如果冒犯者不立即沿着队伍站齐,其中一个侦探就会向空中开枪。站在队伍里的人闻声,马上就向彼此靠近,好像受到了两堵水泥墙的压迫。
哈莱姆的人都相信“棺材桶子”埃德·约翰逊和“掘墓者”约恩斯,会因为队伍中的哪个人没有站好,就毫不犹豫地一枪把他打死。
“掘墓者”约恩斯环顾四周,看见身穿黑色长袍的加布里埃尔修女,正慢慢地沿着街道闲逛。
“修女,上帝托你代了什么话?”约恩斯问候道。
“‘第六个天使说,我看到三个不清楚的、像青娃一样的灵魂,从恶龙的嘴里,出溜一下跑了出来。’”
加布里埃尔修女再次引经据典。队伍里靠近修女的几个人,听到了这句话,大笑起来。
“听听加布里埃尔修女说的。”一个年轻的女人窃笑道。
“我听到了,修女。”“掘墓者”约恩斯说,“可是那三只青蛙,为什么要跳出来呢?”听到的人再次大笑起来。
加布里埃尔修女顿了顿,继续说道:“‘因为他们是恶魔的灵魂,能制造奇迹。’”
“你们觉得她是不是疯了?”有人尖声问道。
“闭上你的乌鸦嘴。”另一个声音谨慎地回应。
“那些青蛙,”“掘墓者”约恩斯继续刚才的话题,“你的意思是,在哈莱姆区里,有一个青蛙水塘吗?”
这句话,再次惹得听众们开始大笑。
“‘她的前额写着她的名字——“神秘”。’”加布里埃尔修女再次引用了一句后,转身走开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耶稣。”“掘墓者”约恩斯对他的观众说。
男扮女装的戈尔迪,继续沿着列诺克斯大道,往第一百三十一街走,最终转弯,进入了大凯茜的妓院。
这个妓院建在一个破旧而巨大的五层建筑的二楼,一共有六个房间。
大凯茜给他的顾客,提供了一个格外吸引人的大客厅,客厅里的灯发出明亮的光,空气中氤氳着熏香的蓝烟。五个女孩和一打男人一起,挤坐在一个放着加厚软垫的旧椅子,和一个靠墙的沙发上,房间显得很宽敞。
一个体格庞大的棕色女人——几乎有六英尺高,二百五十磅重——正在疯狂地捶打一个身材矮小、体重只有她一半的、浑身都是黑色肌肉的男人。两个人都穿着紧身的橡皮服,衣服上涂了一层油脂。他们的脸上汗流如注,把毛孔都堵塞住了。
其他坐着的人就他能否打败她,开始打赌。赌注是一百美元。超过一般赌注的赌博开始了。
身材庞大的女人用她的拳头,击打小各自男人。小男人尽力抓住,大各自女人那满是油脂的大腿——那条大腿是高低不平的。观众们大笑着,淫荡地叫着鼓劲。
“给他更多爱的鞭打吧,宝贝儿。”一个男人不停地呼喊着。
戈尔迪走进服务间的门,走过一条不引人注意的走廊,来到了大凯茜的私人房间。房间里有一个红色的小衣橱、一张带梳妆台的桌子和两把红色的塑料椅子,戈尔迪没敲门就直接进去了。
大凯茜正站在床尾,床边有一个带着铰链的面板,正好到他的脸的高度,面板从墙里向外开着。关上的时候,面板就被一个圣母马利亚与她孩子的平版画藏了起来。另一边是一面单向可视的玻璃,可以清楚地看到卧室里的情况,卧室里的人却看不到外面。
大凯茜转过头,向戈尔迪招了招手。
“他在这里,”他低声说,“收音机边上的那个。特纳正坐在他的大腿上。”
戈尔迪面对着可以窥视卧室的玻璃,大凯茜越过他的肩膀,也往里面看去。
戈尔迪立刻就发现了汉克。他还注意到一个皮肤粗糙、宽肩膀、头发半直的男人,那人穿着工作裤和皮夹克,坐在汉克边上的一张靠背椅子上。
“那是他的另一个同伙。”戈尔迪低声说,“坐在他边上,烫头发的那个。”
“他说他叫沃克。”
戈尔迪环视了房间一圈,但是,他没有看到那个瘦高个儿的警察。
“你能让特纳到这儿来一下吗?”他问大凯茜。
大凯茜用手指,按了按装在面板铰链托梁上的,一个松松的按钮。收音机转盘上的灯亮了,大房间里的五个女孩儿,都偷偷地看着它。然后特纳站了起来,给自己找了个离开的借口。
“我要去一下洗手间。”
“你那玩意儿老了,不是吗?”约迪粗鲁地说。
“别用手去拉她。”汉克命令道。
特纳悄无声息地溜进了大凯茜的房间,没有被任何人注意到。
“今天晚上,这位修女想让你从你的客人嘴里,挖出一些他开采金矿的情况,什么信息都行。”大凯茜说。
特纳奇怪地看着修女。她是偶然发现,大凯茜是一个男人的,但是,她现在还不能确定,眼前的这位修女,是不是也是一个男人。
“她是什么来头?”她放肆无礼地问道。
“我看你是喝多了。”大凯茜说,“工作的时候,你要保持冷静和清醒,这一点你最好不要忘了。”
“我没有忘记。”特纳不高兴地说。
她转身回到卧室后,大凯茜也走了出去,喝令停止了客厅里的“摔跤比赛”。
“算平局吧。”
“让他们比完!……”约迪大叫着,“我押钱了。”
“那就把你的钱拿回去。”大凯茜严厉地说,“我说了,算平局。”
摔狡者已经筋疲力尽了,非常乐意到此结束。
约迪从保管赌资的女孩那里拿回了钱,推开众人走到门外去了,大凯茜不发一语,就让他走了。
特纳悄悄把汉克带进了另一个房间。
戈尔迪大步走到大凯茜的床边,躺了上去,但是,他太紧张了,以至于根本睡不着觉。他非常关心金矿石是不是真的。他相信杰克逊,但是,他还是想得到确凿的证据。
大凯茜坐在一张有塑胶扶手的椅子上,99lib?裙子盖在他又大又粗笨的膝盖上。他在看一份黑人周报的社会版,并不时地针对某条值得注意的新闻,随口发表一番评论。
他们就这样在房间里,等了很长一段时间。特纳轻轻敲门时,已经过了午夜了。
“进来。”大凯茜坐着说道。
特纳吹了一声口哨,猛地坐进了另一把椅子里。
“我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戈尔迪早就坐了起来,身体前倾地问道:“他是想让九九藏书你加入他们吗?”
“天哪,不!那个婊子养的!……他就想卖给我一些股票。”
“那你没有主动问问?”大凯茜说。
“除了他们放金矿的具体地方,其他的信息我都问到了。”
戈尔迪看上去很失望。
“那可是一个重要的事情。”
“我已经尽力了,但是他们不说。”
“没关系,”大凯茜说,“让我们听听你得到的消息。”
“他说:那只是一.99lib.个古老的、不为人所知的金矿。他们那伙人当中,有一个名叫沃克的,是一名矿藏勘探员,他偶然在墨西哥,发现了这座不为人所知的金矿。那是他在勘探生涯中,所见过的最大、最丰富的金矿。可是,我觉得他说的,全都是他妈的胡说八道。”
“让我们听一听是怎么回事儿。”戈尔迪说。特纳又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一番。
“好吧,沃克担心:如果他向别人过多地提起,他发现的金矿,就会招来杀身之祸。他唯一可以信赖的人,自然就是摩根先生了——他是从洛杉矶来的大金融家。摩根先生在西海岸,因从事大买卖而出名,其诚实守信的声誉,更是传遍了大江南北。”
她开始咯咯地傻笑。
“继续说。”大凯茜粗鲁地冲她说。
“好,这位勘探员沃克先生,需要几千美元来购置工具、设备和原料,还需要差不多一百名矿工为他工作。他还必须去争得墨西哥政府的同意,才能开始开釆,而仅仅这一项,就得花费一百万美元。”特纳不耐烦地甩了甩脑袋,撇着嘴吹气,“所以,摩根先生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雇一名服务人员,他是怎么说的来着,聘用……”
“别说那些没用的,继续往下讲。”大凯茜催促着特纳。
“他雇用了一名从联邦调查局化验室,下来的.99lib.黄金化验员,我没有见过那个人,但我知道他们叫他金匠。”
特纳又开始咯略地傻笑了起来,大凯茜用眼神制止了她。
“他们三个家伙——沃克、摩根和金匠——原本计划去墨西哥,对那个金矿进行实地调查。但是,当摩根先生发现它的规模,竟如此之大后,他察觉到:自己根本无法一个人承担。那个金矿藏着价值数十亿美元的黄金,但是,至少需要五十万美元,才能完成开采。摩根说,他可以通过他的银行去融资——他原话就是这么说的——但是,他不想让白人获得控制权,更不想让他们把利润全都拿走。所以,他决定组建一个股份公司,股票只卖给黑人。他们打算踏遍全美国,以每股五十美元的价格,出售他们的股票。他们还打算自己花时间去经营开采,他们告诉每一个人,他们准备花六个月的时间,让金矿运营步入正轨,再用三到四个月,让金矿盈利。”
特纳停了下来,点上了一支雪茄,然后,挨个儿地看了看他们俩。
“没了,就这些。”
“如果你没有能够查明,他们的金矿在哪里,也总该知道,他们是如何卖他们的股票的吧?”戈尔迪紧张地问。
“哦,我忘记跟你们说这个了。他们找到了一个承包商,叫格斯·帕森斯,也可能是叫格斯或者其他什么的。他承包经营过豪华酒吧、商业会议,甚至还有教堂活动,摩根说他就是个承包狂人。对那些投资者——摩根是这样称呼他们的——格斯会蒙上他们的眼睛,再用自己的车子,载他们到公司的总部去。”
大凯茜看着特纳,眼睛慢慢地眯缝了起来。戈尔迪还是满脸一本正经,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女孩。
“为什么要那样做?”戈尔迪问道。
特纳耸了松肩膀,回答道:“他说他们害怕被抢劫。”
“抢劫?……”大凯茜重复道。
“抢什么?”戈尔迪问。
“他说,他们有一个装满了金矿石的旅行箱,就是那类的东西。他说箱子里的金矿石,就是从那个矿井中拿出来的。谁会相信这些狗屁话啊。”
“他们把那个旅行箱,放在他们的总部了吗?”戈尔迪问。
戈尔迪声音中的一些东西,使大凯茜突然眼神锐利地看向他。特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突然觉得有些害怕。
“我不知道,他们把那个旅行箱,放在了哪里。关于那个,他什么也没有说。他告诉我的全部,就是他们在总部,有一些金矿样品,可供外人参观,如果有人有足够的钱想投资,不管那个人是谁,他们就会把那一整箱的金矿石,拿给他看。”
戈尔迪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听上去像是在哭泣。大凯茜盯着他,眼神中充满了疑问。
“没问题再问特纳了?”戈尔迪点了点头。
“你出去吧。”大凯茜对特纳说。
特纳刚一关上门,大凯茜就突然倾身向前,近距离盯着戈尔迪那张扭曲的脸。
“是真的吗?”他激动地问。
戈尔迪慢慢地点了点头,说:“是真的。”
“到底有多少?”
“足够咱们分的。”
“你想让我做什么?”
“玩点儿死亡的把戏。”
第九章
“掘墓者”约恩斯和“棺材桶子”埃德,当然不是两个不正派的侦探,但是,他们确实手段凶狠。不过,想在哈莱姆区里工作,你就必须得有些手段。有色人种往往不尊重有色人种的警察,但是,他们却尊重发亮的大手枪和突然的死亡。在哈莱姆有这么一种说法,“棺材桶子”埃德手里的枪,能杀掉所有厉害的角色,而“掘墓者”约恩斯则能将他们埋葬。
跟所有的警察一样,他们也收取保护费。从协助地下帮派,到给特殊人群提供个人帮助,他们的“顾客”来自各个阶层——股女孩儿,唆使这两个恶棍打架的,这样她就可以趁机和另一个恶棍,悄悄地溜掉了。而这两个恶棍头脑太简单,没看出来女孩的真实意图,就那么糊里糊涂地打了起来。
戈尔迪坐着出租车,跟他们到了第一百二十六街。宽敞的登记室里,书记员坐在一张五英尺高、像堡垒一样的桌子边上,对面的侦探办公室,已经被当晚刚抓来的人,堵了个水泄不通。
开着车的巡警、街道警察和便衣侦探,用绳子拖着各自的犯人,等着在登记簿上做登记。书记员依次处理着,在登记簿上写下犯人的名字、职业、地址和逮捕他的警察,然后把他们交到等在后面的看守手上。
短期监禁犯——有白人有黑人——正围在桌子边上,替新来的犯人拉关系,申请保释,靠着这项营生,他们能从中索要十美元的中间费。
有几个警察很愤怒,因为明天,他们要在休息时间出庭作证,证明这些被他们抓到的罪犯,确实犯有罪行。他们对这些登记程序,表现得很没有耐心,一心只想着在下班前,能去那些他们经常去的地方消遣消遣。
一个年轻的白人警察以卖淫罪,逮捕了一名喝醉了的中年黑人妇女。跟她一起被抓来的男人,块儿头很大、皮肤棕黑,身穿大衣和一件皮夹克,举止十分粗鲁。他声称她是他的妈妈,他正陪着她一起回家。
“一个女人都不能,和她的亲生儿子一起,在大街上走吗?”女人抱怨道。
“你给我闭嘴,听见没有?……”警察暴躁地说。
“你没权利叫我妈妈闭嘴。”大块头的男人激动地大声说。
“如果这个婊子是你妈妈,那我就是圣诞老人了!”警察说。
“你能不能不用那个词儿?”女人边说,边用她的手提包,去扇那名警察的脸。警察立即反击,直接把女人推倒在地。
皮肤棕黑的男人见状,愤怒地扬起胳膊,打中了警察的耳朵,把他也给打倒了。另一个警察离开他的囚犯,马上跑来打了这个男人的头。黑人摇晃着倒向这名警察,警察再次用力掴了他一巴掌。
就在这混乱的时候,不知哪个男人摸了那中年妇女一下,女人开始尖叫起来。
“噢,救命!救命!……这些警察在非礼我!……”
“他们正在杀一个黑人妇女!……”另一个囚犯跟着呼喊道。屋里的每个人都打了起来。
书记员弓着身子,把桌子当成了避难所,烦躁地嘟嚷着:“耶稣基督。”蹲身子猫到了桌子底下。
这时,“棺材桶子”埃德和“掘墓者”约恩斯,刚好带着两名囚犯进来了。
“都他娘的给我站好!……”“掘墓者”约恩斯高声叫道。
“报数!……”“棺材桶子”埃德喊道。
两个人同时拿出手枪,砰砰砰地向天花板猛射,早已布满枪孔的天花板上,瞬间就又多了几个窟窿。
在这个拥挤的房间里,突然响起的枪声,吓着了处于疯狂乱战的警察和囚犯。每一个人都呆住了。
“待在原地别动!……”“掘墓者”约恩斯大叫了一声。他和“棺材桶子”埃德推着他们的囚犯,穿过寂静的人群,一路朝登记桌走来。
满屋子被捕的流氓们,都用眼角的余光,害怕地看着藏书网他们俩。
“别他妈的找死。”“掘墓者”挥舞着手枪警告道。
坐在警长室里的值班副队长,从办公桌后面,大致扫了一眼外面的情况,外面一片寂静。
戈尔迪彬彬有礼地走了进来,站在门廊上,每一个被保释走的犯人,经过他的身边时,他都会一边摇晃着那个收钱的盒子,一边对来者说:“献给上帝,先生,献给穷人。”
一位传播仁爱的黑人修女,凌晨一点,站在哈莱姆区警察局的门廊里讨钱,这么奇怪的事情,居然没有人注意到。
“棺材桶子”埃德和“掘墓者”约恩斯做完登记,就把抓来的囚犯送进了看守所。副队长安排他们继续在大街上巡逻,不用把整个晚上都耗在局子里面。当他们出门时,戈尔迪也跟着爬进他们黑色小汽车的后座,一起离开了。
汽车最终停在了第一百二十七街的黑暗中,“掘墓者”约恩斯转过头来说:“好了,跳出来的青蛙怎么了?”
“‘保佑的人是被关注的……’”戈尔迪又开始引用了。
“掘墓者”约恩斯打断了他:“你这个只会引用《圣经》的废物。我们放任你活动,仅仅因为你是一个线人。你不要忘了,我们很了解你,臭虫!……”
“我们知道你的一切事情。”“棺材桶子”埃德补充道,“我讨厌该死的男扮女装的家伙,胜过上帝讨厌魔鬼。所以,有什么发现赶紧说,臭虫。”
戈尔迪卸下他的伪装,开门见山地说:“在密西西比,因谋杀罪而被通缉的三个人,逃窜到了这里。”
“这个消息我们早就知道了,”“掘墓者”约恩斯说,“直接告诉我们,他们叫什么,和在哪里能找到他们。”
“他们中有一个叫摩根,一个叫沃克,我不知道那个痩子叫什么,也不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他们。”戈尔迪老实地开始报告,“他们正蓄谋经营一个不为人知的老金矿,雇了一个名叫格斯·帕森斯的家伙,负责把投资人的双眼蒙着送去总部。”
“你在哪里听到这些消息的。”
“在大凯茜那里。摩根和沃克今天晚上都在那里。”
“继续说,继续说。”“掘墓者”约恩斯严厉地催促着。
“我有一个兄弟名叫杰克逊,为埃克塞德斯·H·克莱工作。他们用‘爆炸戏法’骗了他不少钱。他的那个老女人——伊玛贝拉,也参与其中,最后跟那个瘦高个儿的恶棍炮了。”
“她也参与了金矿开釆吗?”
“一定的。”
“他们想用那些金矿石,来干什么呢?”
“那都是一些伪造的金矿。”
“掘墓者”约恩斯转头对“棺材桶子”埃德说:“我们可以去大凯茜那里逮捕他们。”
“我有一个更好的计划。”戈尔迪说,“我可以给杰克逊一卷假钱,诱使格斯·帕森斯和他签一个合同,格斯会带他去他们总部,你们跟踪他们,就能找到他们的老巢了。”
“掘墓者”摇了摇头:“你刚才说,他们已经用‘爆炸戏法’骗过杰克逊了。”
“但是,当时,格斯还没和他们在一起。格斯不知道杰克逊。当格斯发现他犯了大错时,你们已经抓住他们了。”
“掘墓者”约恩斯和“棺材桶子”埃德,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棺材桶子”埃德点了点头。
“好吧,臭虫,我们明天晚上,就去解决了他们。”“掘墓者”说完,咧着嘴笑了起来,“我猜是你兄弟花钱,雇你报仇的吧。”
“我只是想尽力帮帮他,仅此而巳。”戈尔迪抗议道,“他想把他的女人追回来。”
“我可不相信这话。”“棺材桶子”埃德说。
他们让戈尔迪下了车,然后开车走了。
“不是有人告了杰克逊吗?”“棺材桶子”埃德问道。
“是的,他从他老板那里偷了五百美元。”
“我们得把他抓住。”
“我们会抓住他们所有的人。”
第二天下午,杰克逊吃完饭以后,戈尔迪给他介绍了一下,那帮家伙的情况,然后告诉了他,晚上的引诱计划。
“这是诱饵。”他给了杰克逊一大卷假钱,外面用两张真的十美元裹着,再用一根橡皮筋绑起来。在哈莱姆,爱开玩笑的人想去痛快玩一把时,都会带这样一卷钱。
戈尔迪将钱扔到桌上,说道:“放进你的口袋里,小傻瓜,你要扮演成一个腰缠万贯,却脑子进水的黑人蠢蛋,是那群老鼠从来没有见过的、硕大的一块黑奶酪。”
杰克逊看着那卷假钱,没去碰它。他一点也不喜欢戈尔迪的计划,这计划漏洞百出。只要出一点儿小意外,他就有可能会被抓住,而让真正的罪犯逃走,像那个假警察做的一样。
当然,这个计划里有真正的侦探,但是,他们是黑人侦探——黑人侦探都一个样。他听说过有关他们的传闻,他们是那种不问青红皂白,就先开枪的卤莽侦探。
“当然了,如果你不想找回你的女孩儿的话。”戈尔迪提醒道。
杰克逊拿起那卷假钱,放进了裤子口袋。然后在胸口画了个十字,跪在桌边的地板上,低声祈祷着。
“亲爱的上藏书网帝,如果你不能在必要时,帮助我这个可怜的罪人,请你也不要帮助那些肮脏的谋杀者。”
“你在祈祷什么呢,兄弟?”戈尔迪说,“不会出事的,会有人来保护你的。”
“那正是我所担心的,”杰克逊皱着眉头说,“我可不想陷得太深……”
第十章
布拉德克酒吧在第一百二十六街和第八大道交叉口的角落里,左右两边,分别是一家黑人开的贷款保险公司和《哈莱姆周报》报社。
酒吧的正面看上去很气派,镶嵌着钻石形状的英式小窗户。以前这里是个体面的地方,在旁边上班的白人和黑人,经常来照顾生意,客人都是一些体面的人。但是,当开在第一百二十五街上的妓院、赌场和毒品窟,逐渐扩散到第一百二十六大街后,周遭的空气变得越来越污浊,酒吧的名声也坏了。
杰克逊晚上七点钟到了酒吧,自言自语地说道:“这个酒吧,已经从糖果变成了粪便。”
这是二月的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寒冷的天气让人们提早开始了狂饮。
杰克逊好不容易才在长长的吧台前,找到了一个位置,他要了一小杯稞麦酒,紧张地看着他旁边的人们。
酒吧里聚集了众多哈莱姆最底层的人,皱着脸的低级骗子、小偷、扒手、强盗、麻醉品推销者,以及穿着工装裤和皮夹克的粗鲁的工人。每个人看上去,都像是脾气暴躁的危险分子。
三个健壮的酒吧主管,在吧台后潮湿的地板上,走来走去,安静地倒酒或收钱。
放在前面的自动点唱机发出奏鸣声,一个迷离的声音唱着:“和我一起摇滚,宝贝,八分之一拍。和我一起摇滚,宝贝,全身快快地动起来。”
戈尔迪嘱咐过杰克逊,点了第一杯酒之后,就马上故意露出口袋里那一卷钱,但杰克逊没有那个胆量。他感觉每个人都在看着他。他点了第二杯酒,才发现这里的每个人,其实都在观察其他的人,好像他们旁边的人,不是恐怖分子,就是警察的线人似的。
“这儿的每个人,都像是在找东西,不是吗?”边上的一个男人说。
杰克逊反问道:“找东西?”
“看那些婊子,她们在找能供消逍的小戏法。看门口那些成群结队的强盗,他们在找钱买酒喝。还有那些怪模怪样的小丑,他们在等一个人,那人能给他们弄到钱。”
“我觉得我以前见过你,”杰克逊说,“你是叫格斯·帕森斯吧?”
男人满腹狐疑地看着杰克逊,有要离开的意思。
“为什么想知道我的名字?”男人笑着反问。
“我只是觉得我认识你。”杰克逊说。他用指头偷偷摸了摸口袋里的那卷钱,想鼓起勇气把钱拿出来。
一场突如其来的争斗,替杰克逊解了围。
两个长相凶恶的家伙,在桌椅中间跳来跳去地互相殴打着,并试图用弹簧刀刺伤对方。酒吧里的顾客都拧过头来看着,但谁都没有动,连手都没有离开酒杯。妓女转动着她们的眼睛,一副无聊的样子。
一个家伙砍到了另一个家伙的胳膊,那人的紧身夹克被划开了一个大大的、嘴唇形状的口子,不过,并没有伤到皮肉,只露出了里面的旧衣服——两件毛衣、三件衬衫和一件冬天穿的内衣。被刺到的家伙马上猛烈回击,在他敌人的帆布夹克前面,划了一个口子。这次从里面漏出来的,全是油墨已干的过期报纸,这家伙居然用它来取暖。
两个人继续互相刺着对方,就像两个邋遢的玩偶,在表演激烈的斗牛舞。只是飞溅的不是鲜血,而是破旧的衣服和上周的报纸。顾客们开始大笑起来。
“这两个傻瓜怎么分出胜负?”一个人评论道,“就像是两个装破烂的破袋子在打架。”
“他们肯定欺骗了救世军①。”
①救世军(The Salvation Army),一八六五年由威廉、凯瑟琳夫妇在英国伦敦成立。是以军队形式为架构和行政方针,以基督教作为信仰的国际性宗教及慈善组织,以街头布道、慈善活动和社会服务著称。其成员希望将基督教传给穷困的人,了解穷人在物质和心灵上的需要,并对他们给予帮助。其国际总部位于英国伦敦,分部遍布一百一十七个国家,共几千个,组织内包括不同年龄层的成员,大约两百多万人。
“他们没有想真的去砍对方,伙计。他们是熟人,就是想吓唬吓唬对方。”―名酒保从外面拿来一个被锯短了的棒球棒,猛击在一名斗殴者的头上。这个倒霉的人应声倒地,另一个马上俯下身子,想去剌他,酒保顺势在这人头上也敲了一下。
两个白人警察正在懒洋洋地巡逻着,恰好碰到活生生的斗殴现场,立马把两个斗殴者带走了。
杰克逊心想:这时付钱应该是最安全的。他取出假钱,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张十美元,扔在吧台上。
“两杯威士忌的钱。”他说。
酒吧瞬间陷入死一般的寂静。每双眼睛都看着杰克逊手里的那卷钱,然后看看杰克逊,最后又看看酒保。
酒保把钱拿到灯下,对着光仔细瞅了瞅,翻过来抖了抖,听了听声音,然后才放进收银机,并把找的零钱扔到了吧台上。
“你想干什么,想引人来割破你的喉咙吗?”酒保愤怒地说。
“那我该怎么办,不付钱就走吗?”杰克逊故意争辩道。
“我只是不想惹来什么麻烦。”酒保说,但已经太迟了。
各类地下组织的恶徒,开始从酒吧的各个角落,靠近杰克逊。妓女走在最前面,对着杰克逊夸张地卖弄着身姿,他不能判断她们是在索要、还是在尽力兜售她们的商品,扒手削尖脑袋往前挤;强盗们则在门口等着。每个人都好奇而专注地看着他。
“那是我的钱,”一个喝多了威士忌、长着朝天鼻的人,一边推开众人,扑向杰克逊,一边大叫着,“他妈的……他偷了我的钱包!……”有人大笑了起来。
“别怕那个丑家伙,宝贝。”一个妓女谄媚地说。
另一个说:“这个衣衫褴褛的穷恶棍,老天啊,他从小到大口袋里,就没有半分钱。”
“我不想惹麻烦。”酒保又警告了一次,顺手抓起了那根被锯短了的球棒。
“我知道那是我的钱。”长着朝天鼻子的醉鬼大叫道,“你们说说,我怎么可能认不出我自己的钱。”
“你的钱和别人的钱,有什么区别吗?”酒保问。
酒吧正门被猛地推开,进来一个中等身材、棕色皮肤的男人。披着一件骆驼毛大衣,头戴棕色海獭皮帽,大衣里是一身做工考究的棕白条纹套装,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小山羊皮鞋,系着手工织的黄马图案的棕色丝绸领带,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钻戒,右手上戴着一枚金图章戒指。
他左手拿着手套,右手自然地垂在身侧,动作敏捷而迅速。
他走近他们,停了下来,看着抓住杰克逊胳膊的朝天鼻,并用威胁的语气警告道:“把我的钱还给我。”他注意到两个酒保,正慢慢地逼近争执的两个人,随时准备动手;妓女正慢慢后退。他立即根据形势作出了判断——他努力挤进人群,走到朝天鼻的身边,抓住他的胳膊,把他的身子扭了过来,然后在他的腹股沟处,结实地踢了一脚。
朝天鼻吓了一跳,迅速向那个男人逼近了一步,粗鲁地吐了口痰。男人后退了一步,又一脚踢在了朝天鼻的心窝处,朝天鼻一时呼吸困难,脸涨得像个气球。他弯着腰,头低得几乎要触到地板了。男人又后退了一步,脚背弯曲着踢在朝天鼻的脸上,轻重拿捏得刚好够踢瞎一只眼睛,却不伤到骨头,时间也算计得巧妙——朝天鼻立即胸部着地、而不是脸先着地。
那个男人将棕色小山羊皮鞋的鞋尖,放到朝天鼻的肩膀下面,优雅地将他的身子翻了一个个儿。随后右手慢慢伸进大衣一侧的口袋,掏出一把小巧的点三八口径的警用连九九藏书发左轮手枪。客人们见状,纷纷四散,匆忙逃到射程之外。
“狗娘养的,让你昨天晚上抢劫老子!……”男人对躺在地板上,已经意识模糊的朝天鼻说,“现在我有机会打爆你的肠子了。”
他的声音很好听,说话腔调轻柔,举止优雅舒缓,和店里的其他藏书网顾客相比,他看起来像一个有教养的人。
“先生,别在这里开枪教训他。”一个酒保说。朝天鼻刚看了一眼枪,就马上翻起白眼,几乎昏死过去。他的舌头在嘴里搅和着,不停吞晒着唾液,尽力想发出声音来。
“不是我,老板!……”他终于带着哭腔说道,“我对十字架发誓,不是我干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抢劫你,老板。”
“天杀的,怎么可能不是你。你化成灰我都能认得你。昨天晚上刚过十二点,在第一百二十九街上,你抢劫了我。”
“我发誓不是我干的,老板。昨天一整个晚上,我都在这个酒吧。酒保乔可以作证,整个晚上,我一直在这里。没有离开一秒钟。”
“对,”酒保说,“他昨晚一直在这里,我看见他了。”
朝天鼻开始在地板上打滚,从他的眼神和呻吟声中,感觉他好像已经半死了,想尽力羸得同情。
男人收起手枪,平静地说:“你这个婊子养的,这次也许是我错了。但是,你肯定干过抢劫的勾当,所以你活该。”
朝天鼻勉强站起身,刻意和拿手枪的男人,保持一定的距离。
“我不会抢劫你的,老板,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没有人真正认为,这句话很有趣,但是,他们都笑了。
“不是你,老板,不是你这种身份的人。”朝天鼻像小丑一样地笑了,“这里的随便一个人,都能告诉你,我已经好几个星期,口袋空空了。”似乎突然想起,刚刚才大声控诉,杰克逊偷了他口袋里的钱,他马上补充道,“也许抢劫你的是酒吧里的那个人,老板,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到了一大卷钱。”
男人第一次看着杰克逊。
“听着,不要诬陷我,”杰克逊说,“这是我中奖蠃的钱,我能证明。”
男人转过身来走到吧台前,站在杰克逊身边,要了一杯酒。
“不必担心,朋友,我知道不是你干的。”他用一种友好的声音说,“肯定是某个衣服破破烂烂的浑蛋干的,我迟早会找到他的。”
“你被抢了多少钱?”
“七百美元。”男人说,指间玩弄着酒杯,“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一个星期以前,我一定会把那个浑蛋打下地狱。当然,现在我也不会放过他。不过,近来我幸运地碰上了一件好事,和黄金有关。再过八九个月,我甚至能给一个浑蛋那么多钱,让他滚远点儿,别让我杀了他。”
听到“黄金”这个词时,杰克逊快速地扫了一眼吧台边上的镜子,观察其他男人的反应。然后又要了一杯酒,并取出那卷钱,抽出表面上的一张付了账。
男人紧盯着杰克逊手上的那卷钱。
“朋友,如果我是你,可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把钱拿出来。那是自找麻烦。”
“我不经常来这里,”杰克逊装傻说,“今天,正好我的女人不在家。”
男人面无表情地看了杰克逊一眼。
他雇了几个小骗子,帮助他随时搜集情报,今天有人传来消息说,在这个酒吧里,有一个正派的人,身上带着一大卷钱。但是,杰克逊看上去太正派了,以至于让他担心,这是不是个烟雾弹。
不能着急,他决定慢慢来。
“我猜也是。”男人含糊地回应说。
妓女们又开始往杰克逊身边靠。男人冲酒保招了招手,大声吩咐说:“给这些婊子来点儿喝的,九九藏书好让她们走开。”
酒保将一瓶杜松子酒和一托盘矮酒杯,放在旁边的一个桌子上。黑屁股的妓女们非常不快地离开了吧台,既然有人请她们喝酒,就不好再找麻烦了。
“你不应该那样对女人说话。”杰克逊有些不满。男人奇怪地看着杰克逊。
“你觉得该怎么称呼,那些低贱的臭婊子,朋友?”
“她们起码值得耶稣去拯救。”杰克逊笑着说。
男人咧开嘴安心地笑了。杰克逊是他的乖孩子。
“你是对的,朋友。我今天有些心烦,平时我并不这样说话。”他伸出手,“我叫格斯·帕森斯,是做房地产生意的。”
杰克逊满足地跟格斯·帕森斯握了握手,他也安心了。
“很高兴认识你,帕森斯先生。他们都叫我杰克逊。”
“你是干什么行当的,杰克逊?”
“我从事殡葬业务。”
格斯·帕森斯哈哈大笑起来:“伙计,从你手上那卷钱看,你的生意不错啊。说说看,你到底捞了多少油水?”
“这些钱不是我工作赚来的,我只是个葬礼承办人。我中奖了。”
“对,你刚才说过,你中奖了。”
“我押了二十美元在数字四一一,结果赢了一万美元。”
格斯·帕森斯轻轻吹了一声口哨,态度突然变严肃了。
“听我的建议,杰克逊,把钱放回口袋,赶紧回家。对带着那么多钱的人来说,哈莱姆区可不安全。最好让我陪着你,直到看到有个警察送你。”他转过身对酒保说,“我该付你多少钱?”
“在我们离开前,让我请你喝杯酒。”杰克逊说。
“如果你真的想请我喝一杯,咱们可以换个地方,杰克逊。”格斯说,付了他喝的酒,和那瓶杜松子酒的钱,“换一个干净又安全的地方。让我们离开这些流氓和强盗。听我说,咱们去普勒姆咖啡厅。”
“好的。”杰克逊点头说。
第十一章
杰克逊和格斯搭伴走出酒吧,转上了第一百二十五街,朝第七大道走去。酒吧与商店里的霓虹灯发出的彩色光线,照在拖着步子、疲惫地走在泥疗街道上的、各种颜色的皮肤的人们身上,给他们不同的肤色,加上了奇怪的金属色阴影。男人们顶着寒风匆匆走过,有人穿着新格子大衣,有人穿着橡胶油布雨衣,有人穿着华达呢制的衣服,还有人裹着毯子似的大衣。女人们扭动着身体走过,穿着有皮草装饰的运动服,那皮草看不出是出自马、熊、水牛、奶牛、狗、猫,还是蝙蝠的身上。还有人穿着开司米羊绒、米尔顿呢、貂皮或者麝鼠毛皮制成的大衣,开着崭新的大轿车经过,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
一位修女从人群中钻了出来,喃喃地说着:“献给上帝,献给穷人。”杰克逊准备拿钱,但格斯阻止了他。
“藏好你的钱,杰克逊。我有零钱。”格斯说着,放了半美元到修女的盒子里。
“‘你们发现了精神力量,’”修女小声地嘀咕着,“‘他有一只耳朵,让他听到心灵在说什么。’”
“阿门。”杰克逊画着十字低声说。
他们走进靠近第七大道路口的普勒姆咖啡厅。这里的酒保穿着上了浆的白色短上衣,穿梭于普通桌和雅座之间的深棕色女侍者,则穿着黄绿相间的制服。在高高的乐队表演台上,一个有三名成员组成的小型爵士乐队,正为顾客们演奏着火热的节奏。
这里的顾客是一群机灵的哈莱姆区的骗子,他们就像靠智慧和灵活生存的疯狂的猫,留着发亮的直发,穿着打扮光鲜优雅。这里的女人都是派对王后、歌舞团女演员或者黑人模特,她们全身戴满了亮闪闪的饰品,转动着精心描画的、又圆又黑的眼睛。她们的指甲是闪亮的绯红色,嘴唇是新鲜的紫红色,一笑便能露出珍珠般的牙齿,尽情展示着金钱能收买到的火热和激情。
格斯费力地挤到吧台边上,并把杰克逊拉到自己身边。
“嘿,老兄,我喜欢这种地方,”他说,“我喜欢文化、美食、美酒、富有的男人、美丽的女人和大都会的氛围。唯一的麻烦是,来这儿很费钱,杰克逊,钱。”
“哦,我有钱。”杰克逊说,示意酒保过来,“你想喝点儿什么?”
最终,两人都要了苏格兰威士忌。
格斯说:“你这点钱还不够,杰克逊。你的钱不够天天过这种生活。我想要的是真正的富有。你的这点钱,如果不省着点儿花的话,半年就见底了。我想要花不完的钱。”
“我明白你的意思!……”杰克逊说,“我的女人如果买一件皮草大衣,我买几件新衣服,再买辆汽车——一辆别克或其他什么车——我们就会破产。”他苦笑着说,挥动着大手踌躇道,“可是,哪里能够赚到花不完的钱呢?”
“杰克逊,你给我的印象是,你是一个非常诚实的人。”
“我努力想成为那样的人,但是,诚实并不总能带来回报。”
“是的,杰克逊。你该知道怎么去得到回报。”
“我真希望我能够知道。”杰克逊苦笑着说。
“杰克逊,我有一个好主意,能让你得到很好的回报。一笔能让你真正赚钱的交易,那种我们刚刚谈论的、真正的钱。”格斯热情洋溢地说,“但是,我要首先确定的是,你不能将这件事告诉别人。”
“哦,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如果有什么好办法,能够让我变得真正富有,我打死都不会向别人透露半个字。”
“来吧,杰克逊,咱们找个安静的角落,好好谈一谈吧!……”格斯说完,突然抓住杰克逊的胳膊,把他拉到角落里的桌子边上,“我来请你吃一顿晚餐,等那女孩帮我们点完菜,我要给你看一点儿东西。”
女侍者走了过来,站在他们的桌子边上,随时留心着其他方向。
“你是在等我们点菜,还是在等我们离开?”格斯歪头笑着问。
女侍者轻蔑地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说:“你想吃些什么,我们去做。”
格斯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女侍者一遍,然后说:“给我们一些牛排,姑娘,别把它们做得像你一样藏书网 硬,特别是要把嘴唇摘掉。”
“两份牛排。”女侍者生气地说,然后迅速离开了。
“靠过来点儿。”格斯对杰克逊说。
他从上衣的内侧口袋里,拿出一捆镶着金印和拉丁文的股票证书,在桌边展开,让杰克逊能更好地看到。藏书网
“看看这些,杰克逊。这些是一个墨西哥金矿的股票,它们将使我变得富裕。”
杰克逊尽可能地睁大他的眼睛。
“你说有一个金矿?”
“一个真正的纯金矿,杰克逊。这简直是咱们这半个地球上,最富裕的金矿。一个黑人发现了它,另一个黑人成立了一个公司,准备去开采它,他们只把股票卖给像你我这样的有色人种。那是一个秘密的公司,你可不能泄露它。”
女侍者拿来了牛排,杰克逊没什么胃口。他刚吃过晚饭不久,但是,格斯以为杰克逊是因为太兴奋了。
“可别兴奋得吃不下东西,杰克逊。要是你饿死了,就不能享受那大把的钱了。”
“你说得对,让我想一想。我确实想把这笔钱,投资去买股票,帕森斯先生。”
“叫我格斯就行了,杰克逊。”格斯激动地说,“你没有必要讨好我,我无权卖给你股票。你得去见摩根先生,他是组建这个公司的金融家,只有他才有权出售股票。我能做的就是,向他推荐你。如果他们认为,你不适合拥有公司的股份,他将连半支股都不卖给你。你去试一试,他只希望值得尊敬的人,拥有公司的股份。”
“你会推荐我吗,格斯?……”杰克逊笑着问,“如果你对我的为人,还有任何疑问,我可以让我的老板写一份推荐信。”
“那倒没必要,杰克逊。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诚实、正直的市民,我对自己看人的能力很自信。干我们这一行的——啊,就是房地产业——必须要对人性有很好的判断能力,否则他的生意就做不长。你想投资多少呢,杰克逊?”
“所有的钱……”杰克逊比了一个手势说,“一万美元。”
“既然这样,我现在就带你去见摩根先生。他们今天晚上要通宵工作,打理好这里的生意,明天好赶去费城,让那里的一些好市民,也有机会去买这枝股票。他们想给全国值得尊敬的人一个机会,去分享金矿带来的利润。”
“我明白。”杰克逊点头说。
当他们离开普勒姆咖啡厅时,刚才那个讨钱的修女,又慢慢地靠了过来,向他们露出一个圣人般的微笑。
“献给上帝,献给穷人。用仁慈的硬币,铺砌你通往天堂的路吧。想想那些不幸的人。”
格斯又拿出了一枚半美元硬币,小着说:“我有,杰克逊。”
“加布里埃尔修女保佑你,我的兄弟。”假扮修女的戈尔迪神神叨叨地说,“‘预言家以主的名义,派他的天使告诉他的仆人,那些马上就要来临的事情。坚持住,我们很快就来。记住预言。’”
格斯不耐烦地转过身去。
戈尔迪给杰克逊使了一个眼色,嘴里无声地吐出几个字:“懂我的意思吗,傻瓜?”
“阿门!……”杰克逊回了一句。
“有时候我觉得,那些像蚂蚁般卑微的人,同样很可疑。”格斯在把杰克逊领向他的车时说,“你有过他们也许是诈骗犯的想法吗?”
“我的天哪,你怎么能这样污蔑仁慈的修女呢?”杰克逊立即抗议道。在布下陷阱之前,他可不想让格斯开始怀疑戈尔迪。
“她们是哈莱姆区最圣洁的人了。”他又补充了一句。
格斯饱含歉意地笑了。
“在我所从事的行业——房地产业——里,人们与可疑的人进行交易时,总要尽可能的小心翼翼。因此,我在初入行时,便养成了多疑的性格,我不相信任何事情,直至我能证明它是真的。对这个金矿也一样,在我投资之前,我先证实了它确实存在。但是,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信仰宗教的人,杰克逊。”
“我是第一浸信会①的教友。”杰克逊得意地说。
①第一浸信会敉堂(The First Baptist Church)是美国纽约市里的一座教堂,位于曼哈顿上西城,百老汇大道与第七十九街路口,建于一八九一年。这是一座保守、独立,福音派的教堂。
“杰克逊,你不说我也知道。刚刚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看得出来,你是一个信仰宗教的人了,因此我确信,你是个诚实的人。”格斯点头说着,在一辆淡紫色的凯迪拉克轿车边停了下来,“这是我的轿车。”
“房地产一定很赚钱吧。”杰克逊说完,钻进了格斯旁边副驾驶的座位。
“你不能总以凯迪拉克判断人,杰克逊。”格斯一边说着,一边起动了汽车,切换变速离合器,“如果你想弄一辆凯迪拉克,只要先办个分期付款,拿到车以后,再尽力避开那些讨要欠款的人就行了。”
杰克逊大笑,然后瞥了一眼后视镜。他注意到一辆黑色小轿车刚刚转过街角,慢慢地跟在他们后面。接着一辆出租车,突然开到刚才戈尔迪讨钱的路边。
“我要用金矿股票的第一笔回报,给自己买一辆这样的车。”杰克逊得意地说。
“蛋在孵化之前,就99lib?不算是鸡,杰克逊。摩根先生还没有卖给你股票呢。”格斯笑着说。
他们刚刚绕过圣尼古拉斯大道的街角,准备向北行驶时,格斯突然把车停到了路边。杰克逊注意到后面的黑色小轿车,也跟着放慢车速转过街角,然后继续向前开去。其实后面不远处,还有一辆出租车尾随着,但格斯没有注意到。他从放手套的隔间拿出一条黑色的头巾。
“对不起,杰克逊,我必须蒙上你的眼睛。”格斯笑着说,“把这个戴在头上。你要知道,摩根先生和与他合作的采矿者的办公室里,可是有价值一百万美元的金矿,他们必须处处小心谨慎。”
杰克逊有些犹豫,抗议说:“不,帕森斯先生。没必要这样,你看,我身上有钱……”
格斯笑了:“叫我格斯,杰克逊。想说什么就直说,别吞吞吐吐的。”
“不是我不相信任你,格斯,只是……”
“我明白,杰克逊。你才刚刚认识我,对我这个天外来客,并不十分了解。”格斯说着,从身上拔出一把手枪,顺手丢给了杰克逊,“给你,拿上我的手枪,希望这样能让你觉得安心点儿。”
“哦,不是说和你在一起,感觉不安全,格斯……”杰克逊说。他从格斯手里接过手枪,顺手放进了大衣的右边口袋里。继续说道:“只是……”
“别再说了,杰克逊。”格斯一边说着,一边把头巾套在了杰克逊的头上,“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像你这样诚实的男人,会有怎样的感觉,但是,实在是没有办法。”
被头巾蒙上的那一刻,杰克逊突然感到恐惧。他用手抓住枪身,以让自己安心,并静静地祈祷戈尔迪的计划奏效。
他听到发动机发出的咕噜声,感觉到汽车开始移动。汽车不停地转弯,杰克逊努力估测汽车飞驰的方向,但他们转的弯太多,他已经完全混乱了。
半个小时以后,汽车慢慢地减速停了下来。这时,杰克逊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如今身处何方了。
“好了,杰克逊,我们安然无恙地到了。”格斯说,“什么意外都没有。不过,头巾你还99lib?得再戴一会儿,直到我把你送进办公室,让你见到摩根先生。现在可以把手枪还给我了,你不需要它了。”
杰克逊感觉被头巾罩着的脸上,已经是大汗淋漓了。
周围一片寂静,没有汽车的声音。如果格斯甩掉了跟着他们的侦探和戈尔迪,那他可就麻烦了。
他用右手抓住自己的手枪,左手猛地扯掉了头巾。滴进眼里的汗,瞬间模糊了视力,他刚刚看到格斯放在方向盘上的手,猛然抬起,再一睁眼,拳头就已经逼近鼻尖儿了。他赶忙低下头,像头壮牛一样撞向格斯,想用自己的身体把格斯压倒,并尽力掏出手枪。
格斯的右肘尖抵着杰克逊的气管,左手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腕,阻止杰克逊拿出枪来。滴下来的汗水,在杰克逊的眼前,变成像西瓜一样大的血红色气球。
第十二章
黑色小轿车突然出现,倾斜地滑到了路边,然后停了下来。两个穿着破烂的灰色大衣、戴着样式奇怪的无檐帽、身材魁梧的黑人侦探,迈着大步从人行道上走了过来。
同时戈尔迪坐的出租车也到了,停在距离这里有一个街区外的路边,但是戈尔迪没有下车。
两个侦探手里拿着长管镀镍手枪,大步来到豪华的凯迪拉克轿车旁边。“棺材桶子”埃德拉开车门,“掘墓者”约恩斯把格斯拖到了人行道上。
“你他妈的放开我。”格斯咆哮着,在“掘墓者”脸上打了一记右勾拳。“掘墓者” 约恩斯在格斯后背推了一把,喊了一声:“嘿,给他一巴掌,埃德。”
“棺材桶子”埃德张开的手掌,“叭唧”一声,狠狠地甩上了格斯的脸颊。“叭唧”一声,格斯紧紧扣在头上的帽子被扇飞了,身体向“掘墓者”约恩斯那边倒去。“掘墓者”回手也给了他一巴掌,他又向“棺材桶子”埃德那边倒去。两个侦探一个接一个地,“叭唧”、“叭唧”快速地扇着巴掌,就像在打乒乓球。
格斯的头开始嗡嗡作响,他失去了平衡,腿开始打弯。两个黑人警察一直扇到他跪倒在地,耳朵已经完全听不到声音了。“棺材桶子”埃德抓着格斯的大衣的领子,防止他脸朝下倒在地上。他跪在两人之间,头无力地耷拉着,“掘墓者”约恩斯用手枪柄抬起他的下巴。
“棺材桶子”埃德的视线越过格斯的头看着“掘墓者”约恩斯,对他说:“是不是打得太轻了?”
“再重一点儿,他就变成肉泥了。”“掘墓者”约恩斯说。
“这个男孩太没教养了。”“棺材桶子”埃德还是一脸不忿。
两个侦探教训格斯时,杰克逊一直呆呆地坐在他的座位上。这时,他突然打开司机那边的车门,走到人行道上,希望能悄无声息地溜掉。
“站住,小子,你的事还没完呢。”“掘墓者”约恩斯吼道。
“明白,先生。”杰克逊温顺地说,“我正准备问你们,需要我干什么呢。”
“我们还是要进去。”
“好的,先生。”
“带上这个倒霉的男孩儿,埃德。”
“棺材桶子”埃德让格斯靠在他的脚上,拿出一瓶一品脱装的波旁威士忌,强塞到他的手里。格斯喝了一口,被呛得直咳嗽。他耳朵里听到“砰”的一声,又能听到声音了,不过,两腿仍然像喝醉了一样在颤抖。
“棺材桶子”埃德拿过酒瓶,重新塞进自己的大衣口袋里。
“现在你打算合作吗?”他问格斯。
“还有别的选择吗?”格斯说。
“你的态度还是不对啊。”
“放松点,埃德!……”“掘墓者”约恩斯警告道,“这个男孩儿对我们还有用,他得带我们进去。”
“我知道。”“棺材桶子”埃德看了看周围,抱怨了一句,“这个藏着秘密的鬼地方。”
“他们挑这里交易,是为了方便逃跑,他们认为这里的地形,警察很难形成包围。”
“走着瞧吧。”
再往前走,是第一百五十五街大桥,它横跨哈莱姆河,连接曼哈顿岛的库根崖和扬基体育场的所在地——布朗克斯平地,建在陡峭的绝壁和哈莱姆河之间的马球场,在黑暗中仿佛一条丝带。在光难以渗透的黑暗中,桥下的铁柱子,看起来就像鬼哨兵。稍远一些的地方,一条布朗克斯高架铁路的分支线横穿过河面,通向体育场门口附近的车站。
这便是曼哈顿黑暗、张得几乎无法呼吸,只能顺从地走进房间里。
这是一间单人房,大约有能够停下两辆车的车库那么大。房间两边,各有一个关着的小窗户,角落里还有一个上了锁的后门。这里原来可能是一个包工头的办公室,或者是某个建在河边的公司里的记时员的办公室。角落里的那扇门边,放着一个大书桌和一把转椅。屋里还有两把廉价的、有加厚软垫的扶手椅、三把直背木椅、一个脸盆架、一张玻璃面的鸡尾酒桌子、一个锡制的文件柜,角落里还有一个盖着黑帆布,在屋内昏黄的灯光下,只能看到下半部的保险柜——唯一一个能够增添点儿信任感的道具。
显然,屋主极力想营造一种奢侈而舒服的氛围,等着笨蛋上钩。扶手椅之间有一盏落地灯,天花板上吊着一盏玻璃制的圆形灯,书桌上还有一盏有绿色灯罩的台灯。三盏灯都开着。
杰克逊的视线扫过伊玛贝拉,落在坐在书桌旁边的汉克身上。台灯发出的绿色光线,照在他黄色的脸上,让他看起来像具尸体。
约迪坐在后门边上,穿着系带的高帮靴子和粗棉布衫,直发上沾满了灰白色的灰尘。这身打扮,就差牵着一头驮着金矿石的驴,慢慢地从山上走下来了。
瘦高个儿坐在靠墙边,放着的一把直背椅上,外套外面还穿了一件卡其布防尘长外衣,活像低成本恐怖电影中,经常出现的疯狂科学家。他衣服的胸口处,绣着“传奇的美国试金者”几个字。
一看到杰克逊,三个人立即坐直了身子,两眼一齐凝视着他。在屋里的所有人,有所反应之前,“掘墓者”约恩斯一脚蹬在格斯的背上,把他踹进了房间里。格斯踉跄了几步,头猛地撞上了杰克逊的背。约迪最先做出反应,可是他刚站起来,杰克逊就冲了过去,一把把他按在了墙上。
“掘墓者”约恩斯大吼道:“混蛋,都给我站起来!……”
“棺材桶子”埃德站在门口,举着他那把点三八口径的手枪,跟着吼道:“报数!……”
瘦高个儿把双手举起,几乎是从座位上跳起来的。汉克把双手放到书桌99lib.上,仍然一动不动地坐着。约迪瞅准杰克逊的身体,挡住枪口的瞬间,在杰克逊的肚子上,猛地打了两拳。
杰克逊呻吟了两声,随即卡住了约迪的喉咙。约迪用膝盖顶着杰克逊的腹股沟,杰克逊痛苦地倒向格斯。格斯扶住杰克逊的肩膀,防止他倒下,但是,杰克逊以为格斯是想抓住他,因此猛烈地扭曲着身体,试图摆脱格斯的手。
在不顾一切的狂怒中,约迪猛然抽出他的弹簧刀,割破了杰克逊的大衣袖子。
“放下刀子!”“掘墓者”约恩斯大叫道。
当约迪准备再次刺他时,因为疼痛和狂怒而红了眼的杰克逊,一脚踢在了他的小腿上。
伊玛贝拉看见刀,尖声叫喊着:“小心,宝贝儿!……”她的尖叫声让屋子里的所有人——除了两名黑人侦探——都不由自主地更紧张了。
而“掘墓者”约恩斯则被尖叫声刺激得更加地冷酷无情,他轻放在手枪扳机上的手指,痉挛般地收紧了,枪声把小屋子里的每个人都吓了一跳。
格斯应声倒下,直径三十八毫米的子弹,从他的左耳后部射进头颅,又从他的右眼上方钻了出来。他倒地时还用手抓了抓杰克逊,杰克逊像一匹受惊的马一样,蹭地跳到了一旁,约迪趁机又想出手。
杰克逊抓住约迪的手腕,尽力想把他甩到“掘墓者”那边。不料约迪挣脱了,反而把杰克逊推到了“掘墓者”身边。
汉克趁乱抓起书桌上的一杯硫酸——本来是用来测试金矿石纯度的——想找机会把它泼向“棺材桶子”埃德的眼睛。
伊玛贝拉发现了他的这一举动,再次尖声叫道:“小心!……”众人再次慌乱了起来。
杰克逊和约迪的头,偶然撞到了一起,瘦高个儿为了躲避,站到了汉克和“棺材桶子”埃德之间,而此时汉克正把硫酸往准备开枪的“棺材桶子”埃德身上扔。
部分硫酸飞溅到了瘦高个儿的耳朵和脖子上,大部分都泼洒在了“棺材桶子”埃德的脸上。硫酸使“棺材桶子”埃德瞬间失明,他疯狂地射击着,把台灯打了个粉碎。
瘦高个儿猛地向后跳去,因为用力过猛,以至于“砰!”地一声撞到了墙上。
被烫人的硫酸弄瞎眼睛的“棺材桶子”埃德,复仇般疯狂地连续射击,书桌和墙壁,都被他那把点三八口径的枪,瞬间打得稀烂。汉克在“棺材桶子”埃德发怒的前一秒,敏捷地跳到了书桌后面。
一颗子弹击中了一个隐蔽的电灯开关,房间里顿时陷入了黑暗之中。
“镇定!……”“掘墓者”约恩斯大叫着发出警告,并关上房门,以切断罪犯逃跑的退路。
“棺材桶子”埃德不知道灯被打灭了。他是个坚忍的人,作为哈莱姆区的一名黑人侦探,你必须无坚不摧。他忍着钻心的疼痛,闭上双眼,却忍不住要发泄内心的愤怒。子弹已经打光了,他开始把手枪柄当棍子乱打一气。
他不知道是“掘墓者”正准备过来帮他,他只感到有人在接近他,于是他狂怒地转过身,一阵野蛮地痛打,直打得“掘墓者”不省人事。“掘墓者”刚刚倒下,“棺材桶子”埃德就高声问道:“‘掘墓者’,你在哪里?老兄,你在哪里?”
无声的黑暗持续了一会儿,就变成了残暴的混乱。不停有人用身体猛撞紧闭的大门,犹如一场绝望的比赛。落地灯和鸡尾酒桌子被打碎、推翻了,传来物体倒地和玻璃破碎的声音。
伊玛贝拉再次尖声叫喊了起来:“别来砍我!……”
一个愤怒的声音回应道:“我要杀了你,你这个臭婊子,你这个叛徒。”
杰克逊听见这段对话,马上循着声音,冲到伊玛贝拉身边,试图保护她。
“‘掘墓者’,你在哪里?说句话呀,伙计。”“棺材桶子”埃德一边大声地叫喊着,一边在黑暗中摸索着四处走动。尽管双眼的疼痛难以忍受,但是,他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找到他的搭档。
“别去碰她,不是她干的。”又传来了一个声音。
随后一场猛烈的搏斗,在约迪和瘦高个儿之间爆发了。
杰克逊只知道,他们之中的一个家伙,认为是伊玛贝拉向警察通风报信的,因此想杀死她;而另一个却不赞同。但是,他不能判断哪个是哪个。他向断断续续的喘息声冲去,打算趁乱救人,同时教训那两个人。不料却踩到了“棺材桶子”埃德的手臂,接着就被一把粗大的手枪枪柄,打中了头盖骨,顿时昏了过去。
“‘掘墓者’,你受伤了吗?”“棺材桶子”埃德被“掘墓者”约恩斯的身体绊倒了,这才知道伙伴的方位。他不安地问道:“伙计,你受伤了吗?”
“跟我来,咱们走!……”汉克大叫着飞奔到了门口,成功地打开了门。伊玛贝拉紧紧地跟在他的后面。
瘦高个儿和约迪不约而同地停止了打斗,都去追赶伊玛贝拉。跑出房间的两个人,已经能够看见对方了,他们虎视眈眈地对望了一阵,突然都拔出刀子,开始朝对方猛砍,但都只砍到了夜晚冰冷的空气。
房子后面传来发动机发动时的突突声,响了一阵之后,终于发动起来了。约迪摆脱了痩高个儿的纠缠,迅速绕到了棚房后面。一艘摩托艇正冲进哈莱姆河里。
瘦高个儿抓住伊玛贝拉的手臂,大声说:“快跟我来,快跑,他们把咱们俩甩了。”说完就拉着她,朝通往街道的小巷子里奔去。
四辆巡逻警车渐渐地围拢了过来,夜空中突然充满了尖锐的警笛声。一位摩托车手在骑车经过第一百五十五街大桥时,听到哈莱姆河上有枪声,于是报了警,警察们几乎是开着谢尔曼坦克①来了。
①谢尔曼坦克,又称M4谢尔曼坦克,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国开发并大量生产的一种坦克。
“棺材桶子”埃德觉得:是自己的祷告,得到了神仙的回应,灼烧带来的猛烈的疼痛感,已经快超出他的忍受力了。他没有再给手枪装子弹,害怕自己打爆自己的脑袋。他开始发疯似的,吹他身上带着的警察口哨,悠长而响亮的哨声,使杰克逊恢复了意识。
“掘墓者”仍然在昏迷。
“棺材桶子”埃德听到杰克逊跑近的脚步声,立刻给手枪装上了子弹。杰克逊听到子弹装进枪槽的咔嗒声,他感到自己的身体在颤抖。
“是谁?……”“棺材桶子”埃德挑衅地叫道,他的声音响亮而威严。杰克逊被吓愣了,忘记了回答。
“他妈的说句话,否则我要开枪了。”“棺材桶子”埃德威胁道。
“是我,我是杰克逊。”杰克逊勉强发出了声音。
“杰克逊!……那些人都他妈的跑哪儿去了,杰克逊?”
“他们都跑了,只有我还在这里。”
“我的伙伴呢?‘掘墓者’约恩斯那小子呢?”
“我不知道,先生。我没有看见他。”
“也许他去追他们了。但是你得在原地待着,杰克逊。你他妈的一步也不许动。”
“好的,先生。我能够帮你什么忙吗,先生?”
“没有,他妈的,你只要别动就行了。你被捕了。”
“好的,先生。”
杰克逊心想,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真正的罪犯再一次逃脱了,我是唯一被捕的。想到这儿,他开始慢慢地、安静地向门那边移动。
“是你的脚步声吗,杰克逊?”
“不,先生。不是我。”杰克逊又向门口靠近了一点儿,“我向上帝发誓。”他又缓缓地移动了一点儿,“一定是地板下的老鼠在动。”
“老鼠,没错,他妈的。”“棺材桶子”埃德暴躁地说,“那些该死的、躲在地下的鼠辈。”
透过开着的门,杰克逊能看见在废弃教堂的旁边,几辆巡逻警车正闪着警灯,来来回回地四处穿行、搜索着街道。他听到发动机的哀鸣声,和警笛的尖叫声,他感觉到身边瞎了的“棺材桶子”埃德,正在黑暗中摇晃着点三八口径的手枪。
“棺材桶子”埃德吹出的尖锐的警哨声,像刀片般一层一层地,刮过杰克逊紧张的神经,仿佛身处地狱、万物倾塌,身边的一切都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地掉了个个儿,而他就身处满是魔鬼一般的深蓝色海洋之中。
杰克逊觉得:即使在逃跑时被打中,也比站在这里等死要好,他决定找准机会就逃跑。可惜,“棺材桶子”埃德似乎猜到了他的心思。
“你还在吗,杰克逊?”“棺材桶子”埃德咆哮道。
杰克逊跃过开着的门,几乎是手脚并用地开始狂奔。
“杰克逊,你这个浑蛋!……”杰克逊听到“棺材桶子”埃德的尖叫声,“你这个卑鄙的老鼠,别怪我不客气了。你这个婊子养的,听到没有?杰克逊!……”埃德用最大音量叫喊着。
伴随着划破夜空的三声枪响,“棺材桶子”埃德的长枪管,在黑夜中喷吐出三条红色的火焰。杰克逊听到子弹打穿木墙的声音,他调整着自己前进的步态,尽力提高奔跑的速度。
他跑得大汗淋漓、热血沸腾,几乎用上了吃奶的力气,却还是不够快。真是应验了哈莱姆区的人,常说的那句话:瘦子站不住,胖子跑不快。他想跑到已经变为教堂的旧砖墙仓库那边,但是,那里似乎真的像天堂一样远。
又从他身后传来三声枪响,杰克逊像一只尾巴着火的狗一样,疯狂地跑了起来。此时,他空空如也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首年轻时,听过的老式民歌:
快跑,黑鬼,快跑,跟上这节拍;
快跑,黑鬼,快跑;尽力跑远一点儿……
杰克逊在一个泥泞的地方,“出溜”一个跟头滑倒了,没有看见前方一个老旧的木头码头,便头朝下地栽了下去。厚嘴唇刚好磕到坚硬的木头码头的边缘,发出肉被拍在案板上的声音,疼得他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他痛苦地爬起来,舔了舔青肿的嘴唇。这时,他听到从教堂那边,传来了警察走路时,发出的咔嗒声。
杰克逊赶紧像一只想逃脱海龟追咬的螃蟹一样,笨拙地爬上了码头。码头的右边,放着一把梯子,可是他没看见。
在如幕布般厚重的黑夜下,第一百五十五街大桥上的汽车,亮着灯排成一列,慢慢地停了下来,乘客们都伸长了脖子,看是什么引起了骚动。
一艘拖船拖着两条空的平底垃圾驳船,在哈莱姆河上孤独地航行着,捡着河上漂浮的垃圾。黑暗的河水反射着,船身上闪烁的红绿停泊灯。
杰克逊觉得:自己被两面夹击,即使逃脱了警察的追捕,也游不出这如地狱一般的河面。
杰克逊在码头上跑了起来,脚踩在腐朽的木板上,发出的声音,如雷鸣一般地,在他的耳旁炸开。他突然一脚踏上一块破了的木板,一个趔趄,头朝下栽了下去。
一名警察举着手电筒,从教堂那边走了过来,宽广的光柱扫过俯卧着的杰克逊,扫过一片漆黑的木码头,最后沿着河岸一路搜索着。杰克逊跳起来,接着向前跑,那首古老的民歌,又开始在他的脑中回响:
这个黑鬼跑啊跑,他竭尽全力地跑,直到跑进了一个大蜂窝。
由河水和两边的建筑,形成的微弱回声,弄乱了杰克逊的脚步声,在那位巡逻的警察听来,就好像来自相反的方向。他追随着脚步声,慢慢地搜索过去,最终来到了木头棚房前面。
“他妈的,我在这里。”杰克逊听到了“棺材桶子”埃德的吼声。
“来了。”他又听到了答复声。
“好像有人逃跑了。”这又是另一个人的声音。
抬脚再落脚,杰克逊尽可能地加快步伐,他觉得这座码头,简直长得没有尽头,同时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七旬老人,全身僵硬、关节酸痛,身体几乎要断成两半了。他用眼角瞥到搜索河面的警灯,正沿着河岸缓缓地靠近,与他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
杰克逊知道:自己已经无处可藏了。
杰克逊突然离开了码头,还没有意识到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已经是,在冰冷的夜色中狂奔了。不过,他还没有来得及决定,自己该往哪里跑的时候,两脚就陷进了―个满是淤泥的水坑中,他跑得太快了,根本刹不住,以至于摔了一个大跟头。
巡査的灯光从上往下,照过了整个码头,又沿着河边搜寻了回去。杰克逊刚好处在码头的阴影下,暂时安全。
在他身体的左边,有一条阴暗而狭窄的小巷,夹在教堂的砖墙,和一个仓库的波纹锌墙之间。远处似乎有个出口——一束长方形的光,照到了街道上。他费力地在污泥中前行,借助双手,像熊一样向前爬了十码。
当杰克逊感到脚下的土地,终于变硬了的时候,才直起身子,这才发现他巳经身处那条小巷了,而自己竟然对此毫无意识。他开始盲目地在小巷中疯跑,就好像正与两边的大仓库奋勇作战的堂·吉诃德。
突然,杰克逊觉得:自己应该尽量靠边跑,于是,便又像一只螃蟹一样,贴着墙壁,小心翼翼地前行。
小巷里到处都是破罐头、啤酒瓶子、被水浸湿的纸板、板条箱的木头碎片和各种垃圾。杰克逊的小腿有些颤抖,身上的大衣一直剐擦着两边的墙壁,肥胖的身躯,几乎塞满了整个狭窄的巷子。他前行的动作十分奇怪——右脚跳跃向前,左脚拖在后面。
他还是没有能够摆脱掉,脑海里那首该死的儿歌,它就像鬼魂一样纠缠着他:
那个黑鬼跑啊跑,他就快飞起来了,直到衬衫被撕成了两半。
第十三章
当瘦高个儿和伊玛贝拉冲上人行道的时候,一辆警车正以十英里的时速,呼啸着驶向第八大道,闪烁在夜幕中的红灯,使这辆车犹如从地狱里,逃跑出来的妖魔鬼怪。
瘦高个儿自己的车停得太远了,他试了一下格斯的那辆凯迪拉克,却发现它被锁住了。所幸有一辆出租车,就停在凯迪拉克前面。瘦高个儿看了看后座上的黑人修女,认出她就是那个常在布卢姆斯坦百货公司门前,讨钱的警方的线人。他猛地拉开车门,钻进车里,然后一把将伊玛贝拉也拉了进来。
“情况紧急,”他冲司机嚷道,“去尼克博克医院,开快点儿。”说完又转向修女,向她解释道,“我妻子喝了些毒药,我得赶紧把她送去医院。”
瘦高个儿脸上和脖子上的伤,没有那么容易被看出,但戈尔迪早已注意到,他那件卡其布防尘长外衣肩部位置的烧伤——是由硫酸飞溅造成的。
戈尔迪听到了刚才的枪声,他推测是“掘墓者”约恩斯和“棺材桶子”埃德开的枪,他们两个家伙都是神枪手,所以,肯定有人死了。
戈尔迪只希望,死的那个不是杰克逊,否则,他就不得不自个儿想办法,去拿回箱子了。那将非常棘手,因为伊玛贝拉甚至还不知道,他就是杰克逊的兄弟。眼下的首要任务,是不引起他们的怀疑。
“你应该相信上帝,”戈尔迪哑着嗓子低声说,刻意显出笨拙的一面,“可别让心灵陷入麻烦。”
瘦高个儿疑惑地看了戈尔迪一眼,戈尔迪有些担心,自己是否表演得过了头。好在瘦高个儿只是低声说了句:“如果不赶紧去医院的话,我就真的有麻烦了。”
伊玛贝拉跑出来的时候,连外套都没有来得及穿上,此刻她正冷得发抖。出租车还没挂上二挡,一辆巡逻警车就拦在了它前面。瘦高个儿咒骂了几句。伊玛贝拉将手臂搭在痩高个儿的肩膀上,脸贴上他的面颊,以遮掩他被硫酸烧伤的部位。
从警车中跳下来两名警察,他们慢慢地走到出租车旁,用手电筒照了照车里的乘客。光打到修女脸上的时候,他们礼貌地敬了个礼。
“看见什么人从这里跑过吗,修女?”一个警察问道。
“没有人。”戈尔迪据实以告,并转向他的同伴,“你看见什么人了吗?”
“我也没有看到。”瘦高个儿紧跟着回应道,再次诡异地瞥了戈尔迪一眼,说道,“连个鬼影儿都没有。”
又有两辆巡逻警车,在街中间停下了,一辆停在他们前面,另一辆停在后头。四名警察沿着人行道走来,正在进行盘问的警察,挥了挥手,示意不必靠近。他们迟疑了一下,便转身回到各自的巡逻车里,趁着夜幕,驾车前往马球场边的停车场。
“你们这是要去哪里?”警察问戈尔迪。
戈尔迪一本正经地,在胸前画了个十字,虔诚地说道:“去天堂,蒙上帝厚爱,怜悯我们的灵魂。”
两名警察觉得:这个修女正在进行一项神秘的宗教仪式,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戈尔迪发现年轻的黑人司机,正在四处张望,于是他马上回过头,直勾勾地望着前方,他能够感觉到,身旁的瘦高个儿正在发抖。他要想方设法,将警察挡在外面,还要防止这个瘦高个儿,说出那套要把伊玛贝拉,送去医院的愚蠢假话,因为任何人只要瞄一眼伊玛贝拉,就会发现她健康得像匹马。
“没准他们是从那边逃跑的。”警察还没来得及重复刚才的问题,戈尔迪就赶忙接着说,随即晃了晃挂在胸前的金十字架。
警察们疑惑地盯着他看。他们在哈莱姆区这里,见过很多奇怪的宗教教派,依照上级的命令,他们非常尊重有色人种的宗教;但是,眼前的这个修女的举动,更像是在和魔鬼打交道。
一阵沉默之后,一名警察严肃地问:“往哪边?”
“罪人之路是艰辛的。”戈尔迪说。
两名警察交换了一下眼神。
“我们上车吧。”一名警察说。
第二名警察格外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车里的瘦高个儿和伊玛贝拉。
“他们都是你的弟子吗,修女?”他问。
戈尔迪突然.99lib.把金十字架放进嘴里,然后又吐出来。
“‘我从天使的手里拿到小册子,并吃了它。’”他莫名其妙地引用了一句话。他知道在哈莱姆区里,唬弄白人警察最好的方法,就是愚蠹地引用《圣经》。
两个白人警察的眼睛瞪大了,为了抑制住笑意,涨得通红的双颊都鼓起来了,他们有礼貌地扶了扶帽子,迅速地转身离去了。那句话完全弄晕了他们,根本没有引起他们的怀疑。
“你觉得她是不是喝醉了?”一个警察大声地问,车里的人都听到了。
另一个白人警察耸了耸肩,笑着说道:“可能是,也可能不是。”
他们回到巡逻警车里,启动了U形警报器,掉头向桥墩下的码头飞驰而去。
凑热闹的人蜂拥而至,像穿了衣服的幽灵一样,从黑夜里蹦了出来。出租车再次发动,司机小心翼翼地绕过了巡逻警车。
“妈的,快走!……”瘦高个儿怒骂道。
司机的脑袋还僵硬着,但是,汽车已经在第八大道加速飞驰了。甚至从后脑勺,也能感觉到司机的惊恐。
“该死的,离我远点儿。”瘦高个儿咒骂着,把伊玛贝拉推到一旁,“简直太热了。”
“不要那样对我说话。”伊玛贝拉说着,把手伸进提包里摸索着。
“如果你能给我一把刀……”瘦高个儿笑着说。
但是,伊玛贝拉打断了他:“闭嘴。”她递给他一罐面霜,“拿着,涂些在你烧伤的地方。”
他拧开盖子,往烧伤处抹了厚厚的一层。
“汉克不会那样做的。”伊玛贝拉说。
“闭嘴!……”瘦高个儿被激怒了,“你不知道这个老修女,一向都是一个警察的线人吗?”
戈尔迪察觉到伊玛贝拉,正好奇地看着自己,他低头看着金十字架,装作正全神贯注于虔诚的冥想。
“任何人对你来说都可疑。”伊玛贝拉对痩高个儿说,“他怎么知道我们谈论的是什么?”
“你要是再说话,我就割断他的喉咙。”
“你就喜欢打打杀杀。”
“不幸终于过去了。”戈尔迪在祷告。
“幸好有他在车上。”瘦高个儿低语说。一辆救护车在街上呼啸而过。
在他们抵达尼克博克医院前,没有人再开过口。
痩高个儿让出租车在医院大门前停下,而不是绕到紧急入口的坡路。他抓着伊玛贝拉的手臂,火速地冲上了楼梯,根本没有付车钱。
戈尔迪让司机围着这个街区转个圈。当他们绕回来时,瘦高个儿和伊玛贝拉,刚刚坐上了前面的一辆出租车。戈尔迪命令司机跟着他们。司机满腹牢骚地说:“我不想惹上麻烦,女士。”
“‘二十四个老者。’”戈尔迪的引用,给司机预言了人数。他知道,哈莱姆的大多数黑人,都坚信神圣者进入天堂,无论什么时候,他们都想得知,可以进入天堂的人数。
司机信以为真了。他扭过头对修女笑了笑,露出了凸出的牙齿。
“是的,二十四个老者。你认为他们中的哪一个,会先到达这里?”
“其中四个引领其余的二十个。”戈尔迪说。
“是的。”
司机决定要在中午之前,把五美元分别夹进哈莱姆的四本大书的第二十四页,他一点儿都不犹豫,就像确定他的名字是比佑·笛德利一样。
他们跟踪着瘦高个儿和伊玛贝拉的出租车,来到了公园大道上,一幢黑暗的小公寓前面。但当前面的出租车停下时,由于跟得过紧,他们不得不继续开下去,才能不露出马脚。
戈尔迪趴在后座上,好避开车外人的视线。他知道他们没有发现他在跟踪,因为,他们并没有试图甩开他;但是,戈尔迪还不能够肯定,出租车经过的时候,是否会被认出来。这是他必须抓住的一个机会。
当戈尔迪他们又一次环绕街区时,那辆出租车已经开走了。戈尔迪看着公寓大门,思索着要不要进去勘察一番。
然而,就在片刻之后,三楼一扇前窗有灯光透了出来,窗帘随即拉上了。戈尔迪满意了。他让司机载他去第一百二十一街的烟草商店。
没见着杰克逊,让戈尔迪有些担心。他独自进了商店,回到房间,点燃煤油炉,用酒精灯加热了一些兴奋剂。
他告诉过杰克逊,如果有意外就回这里。他还不知道杰克逊是死是活,现在去警察局问,还为时尚早。
如果“99lib. 掘墓者”约恩斯或者“棺材桶子”埃德发生了什么意外,白人警察就可能会怀疑到他的身上,并把他挖出来。
当麻醉品开始奏效时,戈尔迪在眼前的幻象中,看见每个人都死了。他再次剌激自己,以平复恐惧的心理。
第十四章
当杰克逊出现在狭窄的通道里面时,人群早就已迎聚集在街上了。
在杰克逊看来,那些人就像是哈莱姆河上,浮着的呕吐物。他的大衣被扯破了,纽扣也丢了、袖口被扯开,浑身上下都是黑色的粪便,肮脏的污泥还在往下滴。他嘴巴肿胀、双眼发红,似乎是半个死人了。
其他人看起来,也并不比杰克逊好多少。枪击声和巡逻车剌耳的警笛声,早就让他们激动地从床上蹦了起来,想看个究竟。听来好似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枪战,被抢打死或者被刀砍得奄奄一息,都是哈莱姆的重头戏。
街道上的男人、女人和孩子,蜂拥地跑了过来,他们的身上有些穿着两、三件大衣,有些裹着毯子,睡裤露在橡胶套鞋外面,毛巾系在头上,匆忙中从地板上拿起的、布满灰尘的小地毯,也包在身上。
相比这些幽灵,杰克逊反倒显得优雅了。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正在警戒线边上乱转乱挤。教堂另一边的小径入口,已经被封锁了,他们回到发生枪击的棚屋外,踮起脚尖,伸长脖子,有人甚至还骑在别人的背上,设法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有一个黑蚕茧般的男人,看见杰克逊从洞里爬了出来,这个人身上披着一条棕色的脏毛毯。
有两名警察对杰克逊起了疑心,然而,正准备询问他时,另一堆人里突然爆发了拳头战。他们赶忙加入到那边的警察小组。杰克逊见状,迅速地跟着钻进了人群里。
“让那些黑鬼打去吧。”他听到有人在说。
“只要有一个人动手,每个人就都想动手了。”还有些人说道。
“不管怎么样,在哈莱姆区里,每个人都是拥有两把枪的恶棍。他们想要的,就是一些马和母牛做活靶子,那样一来,他们将更为积极。”
杰克逊看不到打架的人,但是,他继续移向人群中心,试图躲在里面。一个人看着他说:“你这滑稽的家伙,也想打架吗?你是为谁而战啊,矮个子,为你的老女人吗?”有人笑了。
杰克逊注意到一个警察在看他,他便打算朝另一个方向挪动。
“嘿,伙计,他们杀死了一个警察。”一个声音响起,“真的。”
暴民闻讯,迅速退回到警戒圈以外,打架好像平息了。
“是个白人警察吗?”
“是的,老兄。”
“他们可真是一群横行在哈莱姆区上空的笨苍蝇。”
“你不要这样说。”
杰克逊已经挪到了人群的边缘,发现自己竟然和那两个一开始,就注意到自己的警察面对面。
“嘿,是你!……”其中一个警察叫道。
杰克逊立即窜回到人群中,那两个警察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
突然几只疯狗的咆哮声,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听上去像是一群狼,正在争夺一具尸体。
“嘿,老兄,看那儿!……”有人大叫道。
人群向狗打架的方向拥去,杰克逊这才得以摆脱追踪他的警察。
杰克逊从教堂另一边的小路上逃走了。
就在正前方,两条巨大的狗,恶狠狠地厮打在了一起,猛咬、咆哮,一场大战。一头是如狼般大小的德国短毛猎犬,另一头丹麦犬,则小得像格兰群岛的矮马。它们分别归两名皮条客所有;刚才的枪战发生的那会儿,皮条客放出了它们。
那两个皮条客每天晚上,都得放它们出去两、三次,他们的公寓极其小,必须得将狗用链条拴住,但是,狗吠声总是吵得他们无法安睡,因此,他只好松开链条,放它们出去。
那两只狗可真够凶恶的,一碰面就开始打架。
它们在人行道上翻来滚去,又从贫民区进进出出,暗黄的灯光下,两排闪烁着的尖牙,好似嘴里的刀子。狗滚近人群时,人们纷纷散开。
“我出五美元赌那条黑狗,能够击倒它的对手。”一个人说。
“谁跟你赌啊!……”另一个人回答着,“我赌这黑狗随时都能赢。”
警察们暂时将杰克逊拋到脑后,转而去搞定那两只狗。他们拔出配枪,小心翼翼地靠向狗。
“长官,请不要对我的狗开枪。”一个皮条客恳求道。
“它们不会伤到任何人。”另一个皮条客补充道。
警察踌躇了一会儿。
“为什么不给你们的狗,戴上口罩?”一个警察问。
“它们原本是戴着的,”一个皮条客撒了个谎,“但是,在打架的时候掉了。”
“只有开枪,才能分开它们。”有个围观者提议。
“那些狗都该被射死。”有人回应道。
“谁有报纸?”第一个皮条客问。
有个人跑向路边,那里正停着一辆垃圾车。这是一辆运废品的四轮马车,边上被厚纸板包裹着,拉车的马又瘸又瞎,车轮已经磨损成了椭圆形。
那家伙从车里,拿了一些报纸出来,收破烂的人也加人到了围观群众中。
那人从堆砌的垃圾中,拿了张报纸后,赶忙跑回来。他将报纸折成火把状,旁人帮忙点燃它,朝两只九九藏书狗扔去。穿过短暂的火光,德国短毛犬的尖牙,咬住了丹麦犬的喉咙。
警察将枪柄当棍子,狠狠地敲打德国短毛犬的头。
“上帝啊,不要杀我的狗。”皮条客抽泣了起来。
杰克逊看到了那辆运垃圾的马车,他走过去爬进车里,双手抓起磨损的缰绳,冲马儿喊道:“快跑。”
马伸直了它结痂的脖子,扭过头来对着杰克逊。它并不认得这个声音,也看不见杰克逊。
“快跑啊!……”杰克逊再次喊道,拿起缀绳就朝马的肚子抽打过去。马伸直脖子开始迈步,但动作之缓,犹如电影的慢镜头,每一步都像是在云中漫步。
一位杰克逊没见过的警察,示意他停下。
“你住在这儿吗?”
“不是,刚刚驾车过来的。”杰克逊用方言回答他,试图让警察相信,他是一个拾破烂的。
警察对此毫不怀疑,他只是例行公事地问了问。
“你有没有看到可疑的人经过?”
“他是刚刚驾车到这儿的,”有个路人对警察说,他在大楼附近见过杰克逊,“我见过他。”
这是哈莱姆的潜规则,一个黑人会为了帮助另一个黑人兄弟,而对白人警察随口撒谎。
“给我闭嘴,黑鬼,我可没有问你。”白人警察严厉地说。
“我没有看见任何人,”杰克逊说,“我只关心自己的事,没留意别人。”
“是谁打伤你的嘴的?”
“有两个家伙想抢劫我。天黑以后,总是发生这种事。”
警察被激怒了,审问黑人总让他感到窝火。
“让我看一下你的证件。”他提出了要求。
“好的,先生。”杰克逊开始逐一摸他的大衣口袋,“明明放在这儿的。”
另一名警官突然出现,对着这位警察嚷嚷起来。
“你和那男人在干什么呢?”
“我就是问问他而已。”那名刚来的警官,扫了杰克逊一眼。
“让他走吧,你过来帮忙守着这边入口。”他指向杰克逊逃跑时,所经过的通道,“我们得找个地方,将他逼入绝境,他可能会从这里通过。”
“遵命,长官。”警察去守出口了。
杰克逊的黑人朋友,冲他眨了一下眼睛。
“那家伙走了,是吗?”杰克逊只是看了看那人,他可没有机会眨巴眼睛。
“驾!……”杰克逊对马儿叫着,继续用缰绳抽打着马腹。老马对杰克逊的鞭打不为所动,依旧慢悠悠地走着。
而同一时间,那个捡破烂的,从人群中探过头来,想看看他的车是否还在。他简直不敢相信,杰克逊竟然正驾着他的马车。
“喂,伙计,那是我的马车。”
这个老人穿着破布烂衣,旧马毯像一块披肩似的,随便地搭在身上。头上紧裹着一件黑色羊毛衫,就像穆斯林的头巾,上面还扣着一个脏软帽。
从“穆斯林头巾”下露出来的卷曲白发,与下巴上肮脏的白胡子,都连成了一片,沾满了灰尘和烟草汁的污点,隐约可见一张皱纹满布的黑脸,和一双水肿的老眼睛。他的鞋用麻袋绳紧紧地绑着。乍一看还真像哈莱姆区的汤姆叔叔①。
①汤姆叔叔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夫人于一八五二年,发表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顺从、坚忍并忠心于白人主人的黑奴。《汤姆叔叔的小屋》在清朝末年由林纾翻译到国内,是中国最早翻译并引起反响的西洋小说。
“嘿!……站住,你这小子!……”他冲着杰克逊高声号叫着,“你偷了我的马车。”
杰克逊奋力鞭打马的臀部,想让它跑得快些,捡破烂的人追在他的后面。99lib?马和追的人都跑得很慢,杰克逊甚至感觉,整个世界都在爬行。
“嘿,他偷了我的马车。”捡破烂的人对身边的一个警察说道。警察上下打量着杰克逊。
“你偷了这家伙的马车?”
“不是这样的,他是我爸爸,只是他没有认出我。”
捡破烂的人紧紧抓住警察的袖子,激动地说:“浑球,我可不是你的爸爸,我没看错,是你偷了我的马车。”
“爸爸,你喝醉了。”杰克逊笑着说。
警察弯下腰,嗅了嗅捡破烂人的气息,迅速后退呼了口气,叫道:“哎哟。”
“爸爸,上车吧。”杰克逊越过警察的头顶,冲捡破烂的人眨了一下眼睛。
捡破烂的人懂得这个规矩——杰克逊想离开这里,在向他寻求帮助。
他可不打算向白人警察,告发一个黑人兄弟,于是,他改口说道:“哦,原来是你,我的儿子。”他边说边爬进车里,坐到杰克逊的身旁。
捡破烂的人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一个嚼烟草的脏塞子,吹掉渣滓,放松地咀嚼了一下,递给了杰克逊。杰克逊拒绝了,捡破烂的人将塞子放回口袋,拾起缰绳轻轻地摇晃,语带怨恨地叫着:“驾,朱庇特①!……”
①朱庇特(Jupiter),罗马人对众神之王,即上帝的叫法,是由希腊神话里的“宙斯”(Zeus)转化而来,罗马神话中的主神。
街上的每个角落里,都停满了巡逻车,“朱庇特”的步伐像在太空漫步,自由地穿梭其中。
远处沿街之处,停满了此处居民的私家汽车,还有车正往这儿开过来,好管闲事的人越积越多。一个白人警察被杀的消息,像一道闪电一样,使整个哈莱姆街区都炸开了。
捡破烂的人一直等到过了第五个街区,才开口说话,他问杰克逊:“是你干的吗?”
“什么?”
“弄死了那个警察?”
“我什么都没有干。”
“那你逃什么?”
“我只是不想被抓而已。”
捡破烂的人懂他的意思。在哈莱姆区,无论黑人是否做过什么,他们都不想被警察抓住。
“我也不想。”捡破烂的老人嘟囔着说。他把嘴里的烟草汁吐到了街上,用他那只脏兮兮的棉手套的背面,擦了一下嘴。
“你有一美元吗?”
杰克逊取出他的钱卷,抽出一张一美元纸币,递给捡破烂的人。捡破烂的人仔细看了看,然后卷了起来,藏在他只够蔽体的衣服下面。
此时,马车已经驶到了第一百四十二街,就在杰克逊和伊玛贝拉,曾经居住过的房子前停下了,捡破烂的人下了车,走向一片垃圾堆。
这是杰克逊自逃跑以来,第一次想起伊.99lib.玛贝拉。他的心脏开始加速跳动,嘴巴也跟着张大了。
“嘿!……”他叫道,“你能带我去第一百二十一街吗?”
捡破烂的人抱着一堆垃圾看向他。
“你能再给我一美元吗?”老人说。
杰克逊抽出另一张钞票。捡破烂的人把垃圾扔到马车的后部,爬回位子藏好钞票,然后摇动起缰绳。马儿开始向前走。
一路上,两人都陷入了沉默。
杰克逊感觉,自己像身处坑底。他经历过了棍打、刀砍、枪战、剥皮和羞辱。头上的枪伤被包扎过,但头盖骨依然很疼,就像开战车的约翰·亨利①;呼吸的时候,有淤伤的嘴唇跳动得,就像一架鼓。
①美国民间传说中的黑人英雄。
杰克逊不知道,戈尔迪是否找到了伊玛贝拉,不知道伊玛贝拉是否已经被捕,甚至不知道她是死是活。他不知道以后应该如何生活下去,但是,这都无关紧要。
杰克逊只是在这里,驾着一辆运垃圾的马车,其他什么都不知道。他所知道的,就是这一刻,他的女人仍然生死未卜。既然那伙人知道警察在找他们,就很可能会带着伊玛贝拉的金矿石远走高飞。但是,只要他们不伤害伊玛贝拉,他什么都不计较了。
他的大衣被车子溅起的污水弄湿了,身上的汗水又浸湿了贴身的衣服。一切都让他感到冰冷。他被寒冷和焦虑弄得全身发抖,什么事情都做不了。
黑人们走在昏暗的人行道上,他们小心翼翼地在危险的黑暗里潜行,好像陷入困境的孩子。
“黑人与麻烦,”杰克逊想,“就像并肩拉着同一辆运货马车的,两头骡子一样。”
“你很冷吗?”捡破烂的人问杰克逊。
“总之不觉得热。”
“想喝酒吗?”老人笑着说。
“哪儿有呢?”
捡破烂的老人从破布衣里,掏出了一瓶酒。
“你能再出一美元吗?”
杰克逊又抽出一美元,交给捡破烂的老人,拿起瓶子就往嘴里猛灌。牙齿弄得瓶口吱吱发响,酒灼烧着他的咽喉,又如火球般窜入了他的胃中,但是,这些都没有能够,让他舒服些。
杰克逊把还剩一半的酒瓶子,还给了捡破烂的那个老家伙。
“你有女人吗?”捡破烂的人问。
“有一个,”杰克逊悲哀地说,“可是,我不知道她在哪儿。”
捡破烂的人看了一下杰克逊,又扫了一眼酒瓶,把它重新递给了杰克逊。
“你拿着吧,”他说,“看起来,你比我更需要它。”
第十五章
当杰克逊从垃圾车上跳下来时,戈尔迪正站在暗处,透过烟草商店的玻璃前门看着他。
戈尔迪打开门,让杰克逊进来,随后把门锁上。
“嘿,你知道她去哪儿了吗?”杰克逊刚进门就问道。
“先回我房间里去谈。”
“谈?谈什么?”
“轻点儿声,哥们儿。”
他们看不见彼此,像两只幽灵一样,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杰克逊不舍得浪费一秒钟的时间,而戈尔迪却还在思考着:等那些金矿石都到了手,他该把它们藏在哪儿。
戈尔迪打开房间的灯,用挂锁从里面锁住了门。
“伙计,你锁门做什么?”杰克逊抱怨道,“你还没有查到,那女人她在哪儿吗?”
戈尔迪没有马上回答,他绕过桌子坐了下来。假发和帽子搁在桌子上,边上还有一个半空的威士忌酒瓶。他圆润的黑脑袋,从膨胀的黑袍里探了出来,看起来活像一具非洲雕塑。他傲慢地掸着他臆想出来的、长袍上的斑点。
“我查到她在哪里了,但是,首先我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站在门边的杰克逊勃然大怒。
“戈尔迪,开门。我觉得监狱离我,就只有两尺之远了。”
戈尔迪起身开门,肩膀有些微微发抖。
“哦,该死的,你坐下来冷静一会儿,”他轻声说,“喝点儿威士忌。你把我也搞的紧张了。”
杰克逊就着酒瓶,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牙齿与瓶颈的碰撞声,吵得戈尔迪腾地跳了起来。
“哥们儿,别弄出噪音来,你看起来就像一条响尾蛇。”
杰克逊拿起瓶子,狠狠地砸向桌子,他望向戈尔迪,眼神里透露出一丝略带哀伤的暴力。
“嘿,小心点儿,我的兄弟,你给我小心一点儿。”杰克逊激动地嚷嚷着,“今天晚上我豁出去了,你告诉我,我的女人在哪里,我去找她。”
戈尔迪再次坐了下来,动作敏捷地擦拭着他的十字架,慢腾腾地说:“你先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如果你真的查出了她在哪儿,那你就应该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听着,老兄,我们现在这样,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斗殴发生的时候,我还没有回来呢。那时候,我正坐在出租车里,她和瘦高个儿突然一起上了车,瘦高个儿声称,她是他的妻子,而她误喝了毒药,必须送去尼克博克医院。于是我们一同前往医院。他们下车以后,立马换上了另一辆出租车,然后开到了他们的住处——公园大道。我跟踪了他们,这就是我所知道的一切。”
戈尔迪两手一拍,瞪了瞪眼睛:“现在你得告诉我,棚房里发生的事情了,这样,我们才能够计划下一步。”
杰克逊开始担忧起来。
“他们知道你在跟踪他们吗?”
“我他妈的怎么知道?……”杰克逊不耐烦地摇了摇头,“但是不管怎样,瘦高个儿不会知道,除非伊玛贝拉告诉了他。他那个时候,已经痛得没有办法,留意任何事情了。”
“硫酸泼到他的眼睛上了吗?”
“不,只泼到了他的脖子和脸上了。”
“他们对你起疑心了吗?”
“我不知道。”杰克逊摇了摇头。
“别问那么多了,你得告诉.99lib.我,你都知道些什么。”
“如果他们知道,你跟踪了他们的话,那我所知道的,就都不重要了。因为,假如那个瘦高个儿的眼睛,还看得见的话,那么,此刻他必定早已离开他的住所了。”
“听着,傻瓜,”戈尔迪竭力保持着耐心,“那个女人很机敏,她很可能知道我在跟踪她,但是,那并不意味着,她会告诉给瘦高个儿,这要取决于她。但是,有一件事情是可以肯定的,她让你变成了另一个人。这可是千真万确的。”
“我相信她不会背叛我的。”杰克逊仍然坚持着。
“你也没有,傻瓜。但没人敢肯定,她是否准备把瘦高个儿,也变成另外的样子。”
“不是那样的。”杰克逊极力抗辩着。
“好吧,死脑筋,但愿如你所愿。”戈尔迪苦笑着点了点头,“如果你能够抽时间,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也许很快就都能搞清楚了。”
“哦,好吧。”杰克逊两手一拍,点了点头,“‘掘墓者’约恩斯一怒之下,开枪射中了格斯的脑袋,汉克把硫酸泼向了‘棺材桶子’埃德——也洒到了瘦高个儿的身上。灯突然熄灭了,无休止的枪杀和打斗,在黑暗中突然进行着。有人要砍伊玛贝拉,我拼了命地去帮她。当我醒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不见了。”
“神圣的约瑟①!……”戈尔迪惊恐地举起两手,大叫了一声,“那个‘掘墓者’也被杀死了吗?”
①约瑟是耶稣的养父。
“我不知道。我醒来的时候,就看见‘棺材桶子’埃德就躺在地上,至少我认为那是他——除了我和‘棺材桶子’埃德,那里没有任何人。”杰克逊悲哀地摇着脑袋,“我感觉埃德痛得要疯了,应该已经双眼失明了,不过,他的手里还握着枪,准备只要一有动静,就开始扫射。只有上帝知道,我是怎样活着走出那里的。”
戈尔迪猛地站起来,戴上他的假发和帽子。他突然有些急了。
“听着,我们得行动了,在哈莱姆区,恶棍比家里的焦炭烤炉子还要烫手。”
“我可一直都这么说的。我们走吧。”
戈尔迪站着愣了一下,低声说:“哥们儿,稍等一下,该死的。我们可不能赤手空拳的过去。”
他抬起睡椅的褥垫,取出一把钢制的柯尔特四五式六响自动手枪。
“伟大的日子就要到了!你居然一直把这个大家伙,藏在这里!……”杰克逊激动地呼喊道。
“你只须待在角落里看着。”戈尔迪指了指不远处,这样吩咐杰克逊,“去拿着那根管子,别问那么多问题。”
杰克逊推倒身后的一堆硬纸盒,拉出一根长约三寸、半径一寸的钢管。钢管的一端,被黑色的带子紧裹着,方便用手握住。他没有说什么,伸手拿起来掂了掂。
戈尔迪把四五式左轮手枪塞进长袍里,杰克逊也把钢管藏入湿漉漉的破藏书网大衣下面。戈尔迪关上灯,锁好了房门。这两个武装好了,要去搞破坏的幽灵,在黑暗中穿过了前门。
他们两个人走到门外,外面正下着小雪。白色的雪花落到黑色的街道上,立刻变成了脏兮兮的灰色。
“我们得想办法,拿走她的大箱子。”戈尔迪说。
一只黑猫从一个装满垃圾的板条箱下跑过去,戈尔迪恶狠狠地踢了它一脚。杰克逊显然不赞成这样的做法。
“我们叫一辆出租车吧。”
“哥们儿,用你的脚指头仔细想一想。那些金矿石热得,简直都能将哈莱姆河给烧干了。”
“也许我们能找到,那辆送我回来的、运送垃圾的马车。”
“不行。你得去偷你老板的灵车。”
杰克逊一动不动地看着戈尔迪:“什么,偷他的灵车?……我说,伊玛贝拉还没有死呢!……”
“基督耶稣,兄弟,你怎么一直都这么死脑筋。是的,她没有死,但是,我们总得找个方法搬箱子。”
“你想让我去偷克莱先生的灵车,然后,你用它来搬箱子?”
“你又不是没有偷过东西,莫非你计较那是‘灵车’?况且,你还有车钥匙。”
杰克逊摸了摸他的裤子口袋。他的腰带上,系着一条铁链子,上面挂着灵车和车库的钥匙,一般钥匙都会放在口袋里。
“你趁我睡觉的时候,翻过我的口袋了。”
“那有什么?你又没有什么东西值得被偷。”戈尔迪不耐烦地说,冲着杰克逊招了招手,“来吧,我们走。”
他们在寂静的夜幕下,拖着沉重的步伐,走上了第七大道。大多数酒吧都打烊了,但是,人们还停留在街上。他们把自己弄得像无头人似的——头被下拉式的帽子盖着,又埋进上翻的领子里。他们进出各个公寓的房间,在深夜俱乐部里跳舞。室内派对让人晕眩,妓女们忙着拉客,赌徒们疯狂下注。
街上的车辆仍旧穿梭不停,卡车和公共汽车朝北驶去,穿过跨越索米尔河的,第一百五十五街的大桥,到达威切斯特县。小轿车和出租汽车都开得很快,出租车偶尔停留一小会儿,供乘客上下,紧接着再次99lib?启程,小轿车则是一直开着。
夜班巡逻警车伴随着尖锐的刹车声,像发怒的臭虫一样飞奔着;警察们果断地走在人行道上,要检查任何一个看上去可疑的人物。
一个黑人强盗把硫酸,泼到了黑人侦探的眼睛里,如果这笨蛋黑鬼被抓住,他可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化装成加布里埃尔修女的戈尔迪,犹如一位疲倦了的圣者,行走在满地淤泥的街道上,手中的镀金十字架,就像盾牌一样贴着身子,被他压得嘎吱作响,这样,正好能够隐藏点四五口径大手枪凸起的机身部分。杰克逊走在他旁边,脏兮兮的外套里,还紧紧地裹着那根长钢管。
一个半醉了的黑屁股小妞,从一家俱乐部里跑出来,她瞧了瞧杰克逊他们,然后,对她那又高又黑的同伴说:“他看起来就像她的兄弟,不是吗?”
“又矮又黑又胖。”这位高个子同伴说。
“嘘!别这样形容修女。”
没有警察的突然盘问,没有行人前来骚扰,戈尔迪的黑色长袍和金色十字架,竟然真的成了他们的守护神。
车库与殡仪馆在同一条街上,两者相距半个街区。他们先走到第一百三十三街,接着转到列诺克斯大道,然后又绕回第一百三十四街,为的是不被人跟踪。
杰克逊打开车库的门,先走了进去。
“你关门!……”他一边摸索着电灯开关,一边对戈尔迪说。
“为什么?……兄弟,咱们不需要灯,赶紧上车就行了。”
“我得换衣服,我快冻死了。”
“伙计,你比拉撒路①还要麻烦。”戈尔迪抱怨着关上了门,“一整晚我们什么都没做。”
①拉撒路(Lazarus)《圣经》中一个满身生疮的乞丐,生前受尽苦难,在死后的第三天,被耶稣从坟墓中唤醒复活。
“反正挨冻的人不是你。”杰克逊脱下了已经湿了的衬裤,忿忿地说道。
随后,他转身拿下原本挂在墙上的大衣,和一件深灰色的旧制服,穿在自己身上,又从工具箱里,拿了一顶新的挡风帽戴上。
杰克逊费力地爬上驾驶座,注意到灵车后部,装满了葬礼用品。
这辆一九四七年产的凯迪拉克第一次亮相时,还是以救护车的身份呢,现在它却主要用来,运输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工作量比卡车还大。
棺材架一半藏在一大堆黑色的旗布下,这些旗布原本是在葬礼时,装饰指挥台用的。另外还有熟石膏做成的灯座、鲜花底座、人造花花冠、和用一辆豪华小客车,兑换来的半桶脏机油。
杰克逊拉开车后的双拉门,先取出机油,随后开始卸其他东西。
99lib?“别管那些垃圾了,”戈尔迪抱怨着说,“你这么磨蹭,总让人觉得:你压根儿不关心,你那个老女人的安危。”
“我也想快点儿,”杰克逊极力地申辩着,“我这不是在为箱子腾地方吗。”
“就把它放在棺材那儿吧。”戈尔迪说着,打开了汽车副驾驶位置的门,“来啊,老兄,快点儿。”
杰克逊“砰”地拉上了后门,坐到驾驶座上。他按下车内顶灯的开关,习惯性地看了一下里程表,命令戈尔迪关掉车库的灯,打开车库门。他开启引擎,退回到街上,径直开向停着一辆巡逻警车的小路。
两位巡警命令他停车,小心地走过来,分别站在了车子的两边。他们看看站在车库边的修女,再看了看司机。
戈尔迪敏捷地关上车库门,并且上了锁,脑子飞速地运转着。他觉得这些警察,只是来例行检查而已,不管怎么样,他得试一试。
他摸着金十字架,走到警察跟前。
杰克逊注视着警察,他能感到汗水浸湿了双手,并从脸上流进脖子里。
“这是你的车吗,修女?……”其中一个警察问道,手指触了一下帽檐,以示对修女的尊重。
“是的,长官,为上帝服务。”戈尔迪用他祷告时的声音,缓缓地说道,“接受第一次死亡,赞美上帝,再在无限宇宙中,接受第二次死亡。”
两位警察不解地看着戈尔迪:“你的意思是运死尸?”
“是的,先生。”戈尔迪点了点头,“收殓他的尸体,他已经接受了第一次死亡。”
两位警察交换了一下眼色。一名警察走向杰克逊,拿手电筒去照他的脸。杰克逊汗湿的面孔,就像一块光滑的煤一样,闪着光亮。警察弯下腰去,闻了闻他的呼吸。
“司机喝了酒吧,我能闻到他身上的威士忌味儿。”
“不,长官,我没有醉。”杰克逊否认道。
他只不过是太害怕了,然而,警察当然不可能知道。
杰克逊继续解释道:“我是喝了点儿酒,但是我没醉。”
“出来。”警察命令道。
杰克逊跳下了灵车,为了不让警察发现,他藏在大衣下的钢管,他只能小心翼翼地移动着,看上去好像全身的骨头,都是用易碎的玻璃做成的。
“沿直线走到那个邮筒。”警察指着街对面的一个邮筒,大声命令道。
为了分散警察的注意力,戈尔迪开口引用《圣经》的话:“‘他抓住了龙……’”
警察们转过头来,看着戈尔迪,惊奇地问:“你在说什么,修女?”
“‘那个阴险歹毒的人,’”戈尔迪继续引用着,“‘那是魔鬼,那是撒旦,束缚了他一千年。’”
这时,杰克逊已经走到邮筒边上了,戈尔迪的小把戏,看来并没有什么必要。为了防止钢管从外套底下滑出来,杰克逊僵直着身子,像尸体般沿着如子弹轨迹般笔直的路径,向前走去。双腿早已大汗淋漓。
“看来他很清醒。”一个警察说。
“是啊,挺稳的。”另一个警察表示同意。
其实他们两个人,都没有亲眼目睹他走过去的过程。
“回到车里吧,小伙计,送这位修女,去完成她的善事吧。”
“现在运送尸体,好像有点儿太晚了。”一个警察评论道。
“无人能选择自己死亡的时间,”戈尔迪答道,“无论早晚,一旦上帝的马车来接了,谁都得马上跟着走。”
两位警察笑了起来:“马车一来,我们都得走。这不是在说哈莱姆吗?”
“是的,先生,上帝的马车。”
“那是谁的尸体?”
“没有人认领,”戈尔迪两手一拍,摇着头说,“我们只负责运送和埋葬。”
警察们对修女感到不耐烦了,他们耸了耸肩膀,转身回到警车里,开车走了。
第十六章
从河滨教堂的塔楼往东看,大学的高楼就坐落于哈得逊河的高堤上,而在一个较低的山谷里,呈波浪状的灰色屋顶,看上去就像大海的表面。深入其中,在如污水沟一般恶臭的房屋里,一座城市的黑人,都在绝望的生活中挣扎着,犹如搅动着的数百万条饥饿的食人鱼,盲目的嘴巴吞噬着自己的内脏。
那就是哈莱姆区——这里越往东走,越是黑暗。
从第七大道的东部,一直延伸到哈莱姆河,就是被称做“山谷城”的地方了,那里丰富的活动,在令人沮丧的肮脏中蔓延开来。老鼠、蟑螂、赖皮狗和猫,竞相争夺着被人咬过的骨头。
那个瘦高个儿和伊玛贝拉所居住的公寓,就在山谷城第一百二十九街,和第一百三十街之间的公园大道上,这一部分被称为灰尘漫天的煤仓。
纽约中央铁路的高架桥,从主中枢开始,在第九十五大街拔地而起,凌驾于第一百二十五街的站台,一直延伸到大街中央,取代了城区中心的公园,而这条街的名字,就叫做公园大道。它与第三大道高架线的支架汇合,呈曲线状横跨哈莱姆河,直至布朗克斯,广阔的世界一览无遗。
在哈莱姆区里,公园大道周围全是冰冷的水、肮脏的公寓大楼、堆满废品的后院、昏暗的仓库、工厂和车库,还有年轻时髦的嬉皮士们,用来吸大麻的垃圾场……
这是一条能够通过卡车的宽阔街道,暴力与危险的聚集地,黑帮们都叫它“血桶子”。如果你看到一个人,躺在街边的阴沟里,如果没有人去管他,他就可能会死掉。
缓慢前进的黑色灵车里,两个全身黑色的胖黑人,已经俨然成为这个阴森、怪诞的黑夜的一部分。这辆旧凯迪拉克的发动机被修理过,性能很好,发出小猫般轻轻的咕噜声。微弱的车灯中,依稀能够看见外面漂浮的雪花。
“停车,就是这里。”戈尔迪指着外面说道。
杰克逊透过车窗,看着人行道旁边,一家商店的玻璃门,这家店所处的位置很隐蔽,平板玻璃制成的前门又破又脏。一个有些腐烂的公牛头,正用很不协调的玻璃眼睛,凝视着他们。杰克逊立马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赶紧把车开到小巷尽头,吓得都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懊恼。
“就停在这儿吧。”戈尔迪说,“反正停在哪儿都一样。”
杰克逊停下车,熄掉了车灯。
一辆卡车轰鸣着,缓慢经过他们身边,前往第一百一十六街外的哈莱姆闹市区,留下的厚重黑烟尾随着它。
杰克逊和戈尔迪来回巡视着,那条空寂无人的街道,杰克逊感觉他全身的肌肉都在颤动。
“他们能看见我们吗?”杰克逊紧张地问。
“只要不往这儿看,他们就看不见我们。”
那不是杰克逊的意思,但是,他没有争论下去。他的手伸向大衣下面的钢管。
“还没有到要你用钢管的时候。”戈尔迪警告道。
杰克逊不愿意走下灵车:“我打算把发动机开着。”他说。
“为什么?你希望它被偷走吗?”
“没有人会去偷一辆灵车。”
“你知道些什么?这里的人,甚至连盲人的眼睛都偷。”
戈尔迪一声不吭地走上了人行道,杰克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跟在后头。
他们穿过人行道,进入一条长而窄的走廊,走廊上发出微光的灯泡上,有死苍蝇的斑点,涂鸦填满白色的墙壁。巨大的男性生殖器,垂挂在短粗的躯干上,就像某种成熟的奇异水果。有人画了一对正在性交的裸体男女,其他人不时添加几笔,现在它变成了一幅壮观的壁画。
这条长长的走廊,越往里走阴影越重。在最深处,陡峭的楼梯直指向黑暗中。
戈尔迪蹑手蹑脚地在前方带路,黑色长袍的褶边,都拖到了脏兮兮的地板上。他悄无声息地踏上了木楼梯,突然消失在头顶的黑暗中。
杰克逊的头皮,不由自主地抽搐着,他紧紧地跟在后头,肥胖的身体冒着冷汗。他再次取出钢管,紧紧地握住了它的手柄。
黑色门厅散发出变馊的尿味,遍布容易被忽略的灰尘。戈尔迪爬上了三楼,从走廊踱到了前门。当杰克逊赶上他的时候,他看到戈尔迪的左轮手枪,在黑暗中闪着暗淡的蓝光。
戈尔迪轻轻地敲着斑驳的棕色大门,先是敲一下,然后是连续三下,再是一下,最后再迅速敲两下。
“那是暗号吗?”杰克逊好奇地低声问道。
“我怎么知道?”戈尔迪古怪地低声回答。
只有沉默回应他们。
“也许他们已经走了。”杰克逊低语道。
“我们很快就知道了。”
“下一步我们要做什么?”
戈尔迪做了个手势,让杰克逊安静,再次轻轻地敲了敲门,这次他换了个暗号。
“如果你不知道正确的暗号,这么做还有什么用?”
“我在混淆他们的听觉。”
“你觉得不止瘦高个儿一个人在里面?”
“我才不关心里面有谁呢?只要金子在就行。”
“或许他们已经带走它了。”
戈尔迪等了一会儿,又开始轻轻敲门,又换成了另一个暗号。
门后终于响起了一个警惕的声音:“谁?……”这声音听起来,就像一个女人在贴着墙说话。
戈尔迪用枪管,轻轻地碰了一下杰克逊的肋骨,示意他回答。但这却吓到了杰克逊。
杰克逊突然变得,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他衣服下的钢管露了出来,“砰”地一声撞到了门上,在这漆黑寂静的走廊里,听起来好似枪击声。
“谁在那儿?”一个尖细的女声,惊恐地问道。
“噢,是我,杰克逊。是你吗,伊玛贝拉?”
“杰克逊!……”那个声音透着惊异,听起来好像她对杰克逊这个名字,从来闻所未闻。
又是一片寂静。
“是我,宝贝儿,你的杰克逊。”
片刻之后,那个声音带着怀疑问道:“如果你是杰克逊,告诉我你老板叫什么?”
“霍齐亚。霍齐亚,埃克塞德斯·H·克莱。你和我都知道的,甜心。”
“真是个呆子。”戈尔迪喃喃自语。
一个锁被旋开了,接着,另一个锁也被旋开,门闩向后拉开,门开了一道缝,但是,还有一根铁链子连着。
肮脏的卧室里,有一盏昏黄的吊灯,杰克逊发光的黑脸,卡在了灯光的缝隙中。
“哦,甜心!……”铁链子也脱钩了,门被重重地推开,“上帝,能够见到你,我简直太高兴了!……”
在伊玛贝拉扑入杰克逊的怀里之前,杰克逊只能看到她穿着红裙子和黑色的外套。她的身上,闻起来有一股烧焦的味道,是这个热辣女人用的廉价香水。
杰克逊抱着她,紧握的钢管靠着她的脊背。她贴着他肥胖的肚子扭动起身体,对着他干裂的嘴唇,凑上她涂满唇膏的红唇。
过了一会儿,伊玛贝拉缩回了身体。
“天哪,亲爱的,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来了呢!……”
“我一知道你在这里,就赶忙过来了,宝贝儿。”杰克逊笑着说。
伊玛贝拉张开手臂拥住杰克逊,发现杰克逊的手里紧紧握着钢管,她看着他的脸,像在阅读一本书。红色的舌尖慢慢地湿润了她那丰腴、柔软、性感的嘴唇,她如玻璃球般光滑的眼珠子,夹杂着些许斑点,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杰克逊。
男人沦陷了。他回想着这段时间的经历,整个生命几乎走到了危险的边缘。一切准备就绪!……割喉碎颅、躲避警察、偷灵车、喝泥水、住在空木头里面,只要能再次坠入心上人的怀抱,任何机会他都不会放过。
“那个瘦高个儿在哪里?我就是把那狗娘养的,大脑打成果酱,上帝也会原谅我的。”杰克逊激动地说。
“他走了,刚刚离开了。”伊玛贝拉边说边让进杰克逊,“快进来吧,快,他很快就会回来的。”
杰克逊走进房间,戈尔迪跟在他的后头。
屋里有一张破损的白色铁制双人床,倚着一面墙壁,被子是掀开的,能看见肮脏污秽的床单,两只枕头上还沾着油腻腻的圈状灰色发丝。另一面墙壁边上,是一张有加厚软垫的沙发,两根弹簧从腐烂、褪色的绿色沙发套中探出。沙发背后,有个生了锈的大炉子,上面蹲坐着一个也生了锈的罐子。炉子的一边,放着一只装煤的木盒,另一边是通向厨房的门.99lib.。一张表面已经刀痕累累的圆桌,和一把三条腿的直被椅子,占据了秃木地板的中心。房间的角角落落里,都被塞满了杂物。三个人进入以后,这里就已经容不下更多的人了。
“他在这里做什么?”伊玛贝拉问道,惊恐地看着戈尔迪。
“他是我的兄弟,来帮我救你的。”
她看到了戈尔迪手里那支点四五口径的大手枪。尽管她瞪着眼睛,嘴唇发抖,但是,看来并不是十分意外。
“你们俩像是来这儿打熊的。”
“既然是来干,一个男子汉该做的事情,就不能弄得像个小毛孩似的。”戈尔迪说。
伊玛贝拉偷看了一眼戈尔迪。
“你一定就是那个与我们一起坐车的修女。”
“是我啊!……”戈尔迪笑了起来,两颗金牙都露在了外面,“我可是为了査明你们的去向,这才跟踪你们的。”
“哦,怎么着!……扮演成一个修女,各有所长啊,不是吗?”
戈尔迪最先看到了箱子。它在沙发的尾端,正好被桌子挡住,杰克逊看不到它。
“他们对你做了什么,宝贝儿?”杰克逊焦急地问。
伊玛贝拉突然开始紧张起来。
“亲爱的,我们没有时间多交谈了。痩高个儿去追汉克和约迪了,他们会回来取走我的金矿石,你得帮我保管着,亲爱的!……”
“你觉得我来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宝贝儿?告诉我它在哪里。”
杰克逊的目光穿过房门,扫向了厨房,公寓里唯一干净的地方,就是厨房的地板了。之前刚刚擦洗过,现在还没干呢。
“它不在那儿。”戈尔迪指着箱子提醒道。
“亲爱的,你能过来,我很高兴!……”伊玛贝拉大声地重复着,绕过了桌子,从床上的一个枕头下面,拿出了她的皮夹子。
“你别担心,我会看管你的金子的,宝贝。我开来了灵车。”
“灵车!……克莱先生的灵车?”
伊玛贝拉走到窗前,从半拉开的窗帘中,向外窥视着。当她转过身时,她咯咯地笑了。
“为什么用灵车?”
“只有它,才能帮助我们搬走箱子。”杰克逊解释道。
“我们赶紧带上它走吧,亲爱的。我会在路上告诉你一切的。”
“那些婊子养的,没有伤害你吧?”
“没有,亲爱的,我们现在真的没时间谈这些了。”伊玛贝拉焦急地说,“我们得想一想,该把箱子藏在哪儿,他们一定会到处找它的。”
“我们不能把它带回家去,”杰克逊说,“女房东已经把我们赶出来了。”
“可以把它放在我的房间里,”戈尔迪说,“我有个没有人能够找到的地方,这傻瓜会告诉你的。那儿很安全,你说是吗,傻瓜?”
“我得好好想一想。”杰克逊推托着,他可不愿意让戈尔迪,把装满金矿石的箱子弄到手。
“我的地方不好吗?”
“我们没有时间争论了!……”伊玛贝拉催促着说,“瘦高个儿、汉克和约迪,随时都会回来的。”
“妈的,别吵了!……”戈尔迪激动地大叫道,“我早就想到一个好地方了。”
“我们把它寄存在车站吧,”伊玛贝拉似乎灵光乍现,“但是,看在上帝的分上,赶快行动吧。我们可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杰克逊的手臂,紧紧地夹住了钢管,他绕过桌子,走到箱子跟前。戈尔迪把他那把大手枪,放入了破旧的黑色长袍里,给了杰克逊一个遗憾的表情。
“你越大越糊涂了,傻瓜。”他悲哀地说。
伊玛贝拉看了看两个人,突然做了一个决定。
“亲爱的,把它带到你兄弟那儿吧,那儿很安全。”
戈尔迪和伊玛贝拉交换了一个眼色。
“我在灵车里等你们。”伊玛贝拉笑着说。
“我们就跟在你的后面。”杰克逊说,从底部举起了箱子。
戈尔迪举起了箱子的另一端,重压之下,他们步履蹒跚。他们从桌子和沙发中间挤过去,然后把桌子推到一旁,弯过一个角,才通过那狭窄的门道。
他们听到伊玛贝拉的高跟鞋声,她已经迅速地下了木楼梯。
“你先走!……”戈尔迪说。
杰克逊转过身去,背对着箱子,两只手分别捧住箱子的两个角,将重心移到背上,走上陡峭的楼梯,每走一步,他都必须弯曲着膝盖。
当他们出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杰克逊的后背早就湿透了。流入了他的眼里,视线开始变得模糊。
杰克逊在人行道上摸索着,艰难地走到了灵车的后面。一只手用来平衡箱子,另一只手打开了双开门,挪开了一些没用的东西,托住箱底举到棺材架上。
然后,杰克逊转过身来,帮助戈尔迪把箱子推到了里面。
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箱子位于两扇边窗之间,像一个腿短的人,被强行地按在锯短的匣子里一样。
杰克逊关上车门,走到灵车前方驾驶座的一边。戈尔迪走向另一边,他们的目光越过空位子交汇着。
“伊玛贝拉去哪儿了?”杰克逊问道。
“我怎么知道?她可是你的女人,又不是我的。”
杰克逊在阴暗的街道上,来回巡视着。远处车站附近,有一些人在跑,但是,那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在哈莱姆区,总有一些人在跑。
“她一定在什么地方。”
戈尔迪爬进前座,试图表现得有耐心。
“我们先把箱子运回家,再回来找她。”
“我不能把她留在这里,你知道的,我到这里,就是为了找她。”
戈尔迪的耐心在逐渐消逝。
“伙计,我们走。那女的自己能找得到路。”
“你别管我的事。”杰克逊说完,开始往公寓走。
“她不在屋子里,狗娘养的。你一辈子都这么死脑筋吗?她已经走了。”
“如果她离开了,那么,我就在这里等到她回来。”
戈尔迪竭力抑制住愤怒,他的手握住了左轮手枪的枪柄。
“小子,那婊子只是想保护她的金子。她99lib?会来找你的。她压根儿就不在乎任何人。”
“我不介意,但是,我讨厌你总那样说她。”杰克逊目露凶光,小心翼翼地接近戈尔迪,两人随时都可能开战。
戈尔迪的大手枪拔出了一半,他全九九藏书
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他奶奶的,你个狗娘养的黑鬼,如果你不是我的兄弟,我早就开枪毙了你了。”
愤怒与矛盾的交织下,戈尔迪已经浑身抽搐了。
杰克逊重新捏住钢管,穿过了人行道,攀上楼梯回到了公寓。
“伊玛贝拉,你在吗,伊玛贝拉?”
他在公寓的每一个角落里搜寻着,床下、沙发后面、厨房,他的手上一直紧紧抓着钢管,好像正在寻找一个像狗一样小,却和猩猩一样危险的人。
一根绳子悬挂着退色的绿色棉布窗帘,将厨房的一个角落隔了出来。杰克逊把窗帘拉到一边,向里面看去。
“她把衣服都留下了。”他大声说道。
杰克逊感到晴天霹雳,彻骨的疲惫随之袭来。
他在厨房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趴在桌子上,脑袋埋在手臂里。他疲惫地闭上了眼睛,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第十七章
一辆黑色的运货汽车,从第一百三十大街快速驶到公园大道,朝南向着公寓大楼减慢了速度。
驾驶?99lib?座上的约迪,专注地盯着停在路旁的灵车。
“街上有一辆灵车。”这话显得有些多余。
“我看见了。”汉克探过身去看了看。
“你认为它停在这儿,是要做什么呢?”
“我可不是预言家!……”汉克咂了咂嘴。
“你觉得里面有警察吗?”
“我不喜欢乱猜任何事情。我们过去看一看吧。”
他们两人从哈莱姆河的棚屋逃出之后,都换了一身衣服。约迪穿着一身蓝色西装,外罩一件蓝色大衣,戴着一顶黑色无边帽,另外还配有棕色羊皮手套和黑色牛津鞋。他穿得就像一名餐车服务员,实际上,他曾经真的干过四年这个工作。
汉克也穿着一身蓝色的西装,外面是一件暗褐色的大衣,戴着一顶褐色的帽子,帽檐一直拉到眼睛上,双手插在大衣的口袋里。
他们这样乔装打扮,就是为了保住小命。
戈尔迪坐在灵车的前排,这辆货车刚刚进入公园大道时,他就看到车灯了。货车拐弯时闯入视线的车牌,又立刻让他起了疑心。他知道,在晚上的这个时间,这种类型的货车,是不允许在街上行驶的。
戈尔迪弯下腰以防被看见,两只耳朵高高地地竖起。他听到货车在对面街上缓缓减速,突然意识到:来的可能是回来取装满金矿石的箱子的汉克和约迪。他掏出藏在长袍下面的左轮手枪,贴住胸口,身子在座位上挪动了一下,以便能够顺利地看到后视镜。
货车径直开到了灵车的正对面。约迪往里看了看,说了一声:“里面没有人。”
“看上去是辆空车。”
“但是车后面有东西,你觉得会是一口棺材吗?”
“你自己去塚磨吧。”
此时,约迪忽然从窗子里,看见了灵车里箱子的末端。
“里面的确有口棺材。”
汉克从大衣的右口袋里,掏出了一把点三八口径的.99lib.自动手枪,把枪上了膛。约迪把车开到这条街尽头处,迅速地掉了个头,又开回到灵车这边。戈尔迪一直通过后视镜,注视着车灯;灯光突然看不见了,但是,还能听到货车缓慢靠近的声音。
汉克此时就坐在紧挨着灵车的车窗边上。
“里面有个箱子。”汉克喊了一声。
约迪越过汉克的肩膀看了看。
“你认为那是她的箱子吗?”他问道。
“去看看吧。”
约迪把车开到灵车前面,在路边熄火停下了。他把手套脱下来,塞进了大衣的左边口袋,右手插入右边的口袋中,紧握着放在里面的冰冷的刀柄。
约迪下车走到街边,汉克也走上了人行道。两人在踌躇中,扫视着这条寂静的街道,又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悄悄地走回到寂静的灵车旁。两人假装不经意地,瞥了一下前排座位,却没有注意到躲在下面的戈尔迪,他的黑长袍在黑暗中掩护了他。
他们两个人分别站在灵车的两边,透过车窗,仔细检查了棺材架上的箱子。两人的目光越过箱顶相遇,接着,他们同时走到灵车后面,发现门开着,便探头朝里面看。
“就是它,没错。”约迪兴奋地说。
“我知道。”
戈尔迪稍稍抬起头,从后视镜里看到他们,并立马认了出来。汉克即使站着,也把右手插在口袋里,戈尔迪由此判断,他的手里有把枪。
戈尔迪不敢确定约迪有没有武器,但是,他猜汉克是主导的那个。他注意到九九藏书他们转身抬头,看了看三楼公寓的窗子。
“我没看见有光。”约迪说。
“那也不意味着什么都没发生。”
“我要去看一看。”
“喂,先等一下。”
“我可不想在这儿,等着别人来踢我的屁股。”
“如果有人在的话,早就看见我们了。”
“什么意思,有人在那儿?……你认为是那个黑鬼,把这个重箱子搬下来的吗?”
“我估计是这样的,她肯定让杰克逊来帮她了。”
“杰克逊,他妈的狗娘养的。他究竟是怎么发现,那个婊子藏在这里的呢?”
“那他又是怎么知道,我们在河边的隐蔽地点的呢?这个迷恋深棕色女人的孬种,连希特勒被埋在哪里都能查到。”
“那一定是他老板的灵车!……”
“我也这么认为。”汉克点头笑着。
约迪轻轻地笑了:“我说……伙计,我们把这辆该死的灵车开走吧。”
“看看他是否把钢匙落下了。”
他们走向前排座位,约迪在靠近街道这边,汉克在另一边。戈尔迪的手凭着感觉,按下了街道这边车门的锁门按钮。他估摸着约迪只带着一把刀,这样他就能集中力量,对付汉克手里的枪了。
他们的影子从后视镜里消失了,戈尔迪全身的神经都紧绷着。他右臂僵直伸展,手指扣紧了手枪。他一直等到汉克转动前门把手时,才悄悄地举起了枪,他暗想开门声,应该足以盖住扣动手枪扳机的声音。
汉克没有料到会有危险。他刚拉开门,就看到戈尔迪像群魔之母般,直挺挺地坐着,并叫道:“别动!……”
汉克一看到枪口,就顿时全身僵硬、心跳停止、呼吸急促、血液凝固。戈尔迪直径四十五毫米的枪口,大得能赶上一门大炮了。
戈尔迪笃定身后上锁的门能保护他,但他没想到,这辆旧凯迪拉克的门锁早就坏了。
一发现有动静,约迪就用左手打开了戈尔迪背后的车门,而右手抢在戈尔迪扣下扳机之前,将他从位子上抓了出去,并狠狠地摔向街道。戈尔迪的身体落到了地面之前,手枪就已经被踢飞了。当裹着黑袍的肥胖身躯,触到人行道时,他的脖子和后背又遭受了袭击。
约迪可不关心他在踢的是男人、女人,还是小孩。他正驾驭着一股闪电般疯狂的暴力,此时他的眼里,只有血腥带来的欢快。
滑出的左轮手枪,在街道上磕硫绊绊地摔远了,约迪一脚踢向戈尔迪的肋骨,当手枪终于颠簸着,消失在路边积满黑色淤泥的水沟里时,戈尔迪的腰也不幸遇难了。
约迪对着戈尔迪的腹部猛踹,汉克手举点三八口径的自动手枪,在灵车前面掩护着。
“住手!……”汉克一边大声嚷着,一边把枪对准了约迪的心脏,“你会杀了她的。”
戈尔迪像一条上了钩的鱼一样,在又脏又湿的地上喘着粗气,痛苦地翻滚着,白沫溢满整张嘴,已经无法开口说话了。
汉克的枪制止了他,约迪站稳后,恶狠狠地说:“只要再踢一下,我就能杀了她。”
“上帝,怜悯一位老妇人吧。”戈尔迪开始哀求。
有一辆火车向车站驶来,它从哈莱姆河上穿过时,发出的汽笛声,像极了戈尔迪的哀号。
汉克一步一步靠近戈尔迪,突然伸出左手,抬起他的下巴。绝望的戈尔迪在黑暗中,摸索着他的金色十字架,它早就被卷进长袍的皱褶里了。
“我是一名修女,”他几乎哭了出来,“我为上帝服务。”
“不要和我们玩花样,我们知道你是谁。”汉克说。
“她是给那两个黑人侦探,当线人的修女,不是吗?你觉得她是怎么掺和进来的?”
“我怎么知道?你问她呀。”
约迪低头盯着戈尔迪满是灰尘的脸,他那双浑浊的棕色眸子里,可是没有“怜悯”二字。
“快说!……”他教训着怒吼,“你的时间不多了。”
随着火车的逼近,高架铁轨上传来的声音,也愈来愈响。
“听我说……”戈尔迪开始啜泣了。
火车发出一声短暂而尖锐的汽笛声,标志着它已经成功过河,进入了哈莱姆。这个声音打断了戈尔迪。
“听我说,我能帮助你们逃跑。你们是这儿的陌生人,但我却对这个小地方了如指掌。”
汉克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听得很认真。约迪紧握着瑞士军刀的手,从大衣口袋里拿了出来。这把军刀刀柄的顶部,有个下压按钮,他按下之后,顿时有一把六英寸长的刀片向前凸出,伴随着轻微的咔嚓声,刀片在昏暗的灯光中隐约闪着光。
戈尔迪眼角的余光瞄到了刀片,他依靠着膝盖,努力匍匐前进着。
“听我说,我能帮你们把它藏起来。”对冰冷钢铁制品的本能恐惧,把他的眼泪逼了出来,“听我说,我能掩护你们。”
约迪厌恶地扇了戈尔迪一巴掌,戈尔迪的帽子落了下来,灰色的假发也掉了,露出了圆圆的脑袋。
“这黑鬼他妈的竞然是个男人。”约迪说着,绕到了戈尔迪的身后。
“听他说下去。”汉克说。
“我有一个无人知晓的藏身之处。听着,我可以照顾你们所有人,也可以在警察面前掩护你们。那个地方在郊区。你们已经知道我的秘密了,这下子该相信我了吧。”戈尔迪激动地喊着,“听我说,我那儿能藏的下你们所有的人,那儿有足够的……”
他的声音再次淹没在火车的汽笛声中。汉克凝视着他的面孔,弯下腰想听得更清楚些。
“谁和你是一伙的?”
“没有了,我发誓……”
头顶上传来火车柴油机的轰隆声。高架桥的震颤摇动了支柱。街道在摇晃,房屋在摇晃,整个黑夜都在摇晃。
戈尔迪以祷告的姿势跪着,膝盖紧贴着潮湿、肮脏、处于抖动中的街道,长袍下的肥胖身子,也跟着颤抖起来,像在极度失落的恐惧中祈祷。
不一会儿,戈尔迪感觉到约迪从身后,正在向他靠近,在他耳边愤怒地说:“妈的,你骗我!……”
戈尔迪这才意识到他失策了。箱子那么沉,一定得有人帮他一起搬,仅仅他一个人,是不可能办得到的。
“不是没有人,只是……”
约迪粗鲁地动起手来,他用右膝顶在戈尔迪的两个肩胛骨之间,在膝盖的支撑下,用一只手向后猛拉戈尔迪的头,另一只手握着刀,从一只耳朵割向另一只耳朵,割开了戈尔迪紧绷的喉咙,深及骨骼。
隆隆的火车从头上经过,戈尔迪的尖叫声,与机车的轰鸣声混在了一起,整座城市都被这声音震动了。震动了睡在布满虱子的床上的黑人;震动了祖先的尸骨、疼痛的肌肉、呼吸的肺、和未婚少女肚子里面那不安分的胎儿;震动了灰泥天花板;震动了房屋墙壁砖块间的泥浆,震动了墙壁间的老鼠,震动了爬行在厨房水槽和剩菜里的蟑螂;震动了冬99lib?眠中已经成块状的苍蝇——它们就像窗框后面的蜜蜂;震动了爬行在黑皮肤上吸饱了血的肥胖臭虫;震动了跳蚤,它们开始上蹿下跳;震动了在脏草塾上睡觉的狗,震动了猫:震动了堵塞的马桶,排泄物得以被冲走……
汉克迅速地闪到了一旁。
戈尔迪被切开的喉咙,顿时血溅四方,洒向了黑色的街道、灵车的前挡板和前轮。有那么一刹那,喷发出的红色血光,甚至照亮了黑暗的人行道。不过,马上就又变回到黑色,血也渐渐变为深紫色。心脏最后跳动的那一刻,原本汹涌迸射的血流,突然放缓了速度。宽大伤口上绽开的皮肉,就像泛起血泡的嘴唇。
甜得令人作呕的鲜血气味,从充满废物气息的街道上飘起,混合着哈莱姆区里,那令人厌恶的公寓臭味。
约迪后退了几步,任由垂死的身体背部朝下,狠狠砸落到人行道上,黑色长袍下的躯体,进行着死亡的抽搐,就好像他正在与一个看不见的女人做爱,并达到了疯狂的高潮。
火车在第一百二十五大街的车站刹住了车,轰鸣声渐渐低了,取而代之的是金属间的摩擦声。
约迪弯下了腰,用戈尔迪黑色长袍的衣角,擦拭着他的刀刃。如此迅速的动作,仅仅只在刀刃沾上了几点血迹。
他直起身体,按下按钮,刀片收了回去。他把刀折起,“咔塔”一声锁上,把它放回了外套的口袋里。
“我他妈的放了他的血,这只野猪。”约迪自豪地说。
“都是他自找的。”
汉克和约迪默契地环视了一下街道,又同时抬起头,看了看公寓第三层的窗户。接着,他们走进昏暗的走廊,检查了房间周围的窗子。没有任何可疑迹象。
第十八章
火车穿过了哈莱姆河,进入了城镇,发出一阵短暂而尖锐的汽笛声,杰克逊在一片恐惧中被唤醒了。
杰克逊一跃而起,椅子都被推倒了。他觉得后面有人要袭击他,想躲开后面,不料却撞到了桌子。转了一圈后,他一把从桌子上捿过钢管,就往幻想中的敌人的脑袋上打去。但是,其实什么人都没有。
“我一定是在做梦。”杰克逊自言自语道,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睡着了。
“有一辆火车正往这里开。”他依然意识不清,昏昏沉沉。他注意到他的帽子掉到了地上,拾起来拍了拍,却没有拍下什么灰尘。
地板非常干净,还有点潮湿。
这干净的地板,让杰克逊想起了伊玛贝拉。他想知道她到底去了哪儿。或许她去了布朗克斯的姐姐那里,但是在那里,他们会找到她的,警察也正在抓她。
等他把金矿石寄存到车站的行李房后,他就会给她姐姐打电话。不管别人怎么说,杰克逊都不会把那个箱子,放在戈尔迪那里的。
杰克逊一下子变得非99lib.常急躁起来。
杰克逊想在口袋里找一张纸,给伊玛贝拉留个条子,万一她回来的时候想找他,却又不知道该去哪儿找,那可怎么办。他从制服内侧的口袋里,找到了一团脏了的、印有克莱先生抬头的信纸,上面标着一系列葬礼项目,还在大衣口袋里,找到了一小截铅笔。
杰克逊在厨房的桌子上铺平纸片,匆忙下笔写着:
宝贝儿,去找我的兄弟,加布里埃尔修女,在布卢姆斯坦百货公司前面,他会告诉你我在哪里……
正当他准备签名时,突然意识到瘦高个儿、汉克和约迪也可能会回到这里来。
“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个。”杰克逊喃喃自语道,把信纸揉成一团,扔到角落里去了。
不断增大的火车轰鸣声,让他感到莫名的恐惧。他想起母亲过去,常常唱的一首蓝调歌曲:
我朝火车挥手,它继续缓缓驶过。我袖手旁观,我低头哭泣。
杰克逊突然在屋子里,原地奔跑起来。已经没有时间去想伊玛贝拉去了哪里,他只能为她徒劳地担心。无论如何,他都要让伊玛贝拉离开瘦高个儿。
杰克逊从桌上拿起钢管。此时的杰克逊,两眼发红、面如死灰、皮肤和嘴唇都干得裂开了。
一只大灰鼠从油腻的柴炉下探出头。老鼠瞪着一双红眼睛,看着杰克逊,杰克逊也看着那只老鼠。
房子开始摇晃,地板在震动,也带动到了老鼠。
杰克逊感到他自己也在震动,感到脑袋里的脑浆,正在上下跳动,濒临爆炸。火车的轰隆声,响彻了整个房间,凝固住了摇晃中的人和老鼠,他们瞬间犹如死神附体。
突然传来一声尖厉的汽笛声,剌耳得像一只挨了一刀、正在玉米地里乱窜的猪的叫声。老鼠消失了。杰克逊也撒腿就跑。
杰克逊跌跌撞撞地,从厨房里穿过卧室,撞倒了那只三条腿的椅子,逃进漆黑的走廊,往楼梯下跑去。
还没跑几步,他又想起了伊玛贝拉的衣服,于是,他又转身跑回厨房,把钢管放在桌上,将衣服全都裹进手臂里,钢管都没拿,就又跑出了公寓。
杰克逊穿过漆黑的走廊,下到陡峭而漆黑的楼梯,尽量使自己的脚步轻一点。汗水从他干燥的皮肤里流了出来,他能够感觉到,它像爬虫一样滑进了脖子,然后又顺着手臂滑到腰部。
在最后一级楼梯上,他被拖在地上的衣服褶边绊了一下,肚子朝下,“砰!”地一声,狠狠地摔在了肮脏的地板上,手里还紧抱着那些衣服。
“上帝啊,救救我吧。”杰克逊嘀咕着爬起来,“看来我不能在这儿久留。”
杰克逊走过昏暗的走廊,来到门口,他始终抱着那堆衣服,就好像伊玛贝拉就在里面,透过衣服,就能够看见她的脸庞一般。
杰克逊猜想,会看见戈尔迪不耐烦地,坐在灵车里等他,没想到却看见了汉克和约迪,他们站在灵车的另一侧,正面对面地在交谈。杰克逊呆住了,满是汗水的黑脸上,一张嘴巴张得特别大,露出蓝紫色的牙龈和白色的牙齿。
恰在杰克逊出来的时候,汉克和约迪刚刚把目光,从走廊里收回。汉克对约迪说:“我们把他搬走吧。”
“搬去哪儿呢?”
“灵车里。”
“为什么?我们干吗不让这个该死的家伙,就躺在这儿臭掉?”
“他可是个线人,如果警察在这里找到了他,那么,再抓我们就易如反掌了。”
“但是,如果是我,就会把他放这儿,吓唬吓唬那些警察。”约迪笑着说,“反正我们都是要逃跑,不是吗?”
汉克回到灵车旁边,打开双拉门。他只要稍微转头,就能够看见站在门口发呆的杰克逊;但是,他一路上都只注视着那具尸体。
“抓住他的肩膀。”汉克说完,就弯下腰去,抬起尸体的脚。约迪开始戴手套,双眼也注视着尸体。
“你怎么回事儿,不敢用手碰他?”
“该死的,我就是害怕碰他。”
杰克逊觉得,他们是在准备搬箱子,这个念头稍稍舒缓了他紧张的肌肉。他还能看见一辆小型运货卡车,他认为他们会把箱子,放进货车带走。他没有任何办法,能够阻止他们,甚至连钢管都不在手边。
杰克逊最后总算意识到,戈尔迪不见了。或许戈尔迪一看见他们,就藏了起来,至少他还有一把左轮手枪防身。杰克逊想诅咒戈尔迪下地狱,但是,他又不想亵渎神灵,使自己再罪上加罪。
杰克逊悄悄地退回到走廊里,每迈一步都摇摇晃晃的;然后拐弯上楼,迅速跑回到公寓里。他认真地琢磨了一番,觉得他们在把箱子搬进货车后,又会为了某些原因,而突然闯进公寓里来。
杰克逊四处寻觅,想找个地方躲一躲。
楼梯间里有一个壁橱,它的门对着走廊后面,一个黑暗的小角落。杰克逊退至角落,拉了拉橱门,发现它是开着的。
橱柜里塞满了脏拖把和提桶。杰克逊把衣服折好,挂进柜子,然后,自己也挤了进去,并轻轻地关上了门。站在这恶臭的密闭空间里,他几乎不能呼吸了。
约迪卡着尸体的胳肢窝,汉克抬着他的脚。车子里已经非常挤了,他们得先让尸体朝下,把他的脚塞进箱子下的葬礼用品里,再用脚使劲蹬它的肩膀,把它推进去,最后把头塞进去。
汉克回到街上,拾起了帽子和灰色假发,戴在尸体头上。在关门之前,他又扯了些葬礼用的黑布和人造花冠,盖住了尸体的头颅。
“你这是在干什么?”约迪问道。
“我怕被人看到。”
“谁会看到?”
“我怎么知道?门又锁不上。”
他们再次看向三楼的窗子。
约迪脱下手套,将手插入口袋中,紧紧握住他的刀。
“你认为谁是他的同伙?”
“我不敢肯定。一开始我觉得,只要对付她和杰克逊就行了,但这个线人的出现,使情况变得复杂了。”
“你觉得杰克逊也牵涉其中?”
“我敢肯定是的,这可是他的灵车。”
“你认为他们还在楼上吗?”
“我们现在就去看看。”
他们转身穿过人行道,进入走廊。两人的手99lib?都插在大衣口袋中,汉克紧紧握着点三八口径的自动手枪,约迪紧握着刀柄。四只眼睛都机敏地,在黑暗中侦察着。
他们在靠近楼梯时,谈话声已经响得足以传入恶臭的橱柜里,传进杰克逊的耳朵里了。
“两面派的母狗,我真该杀了她……”
“闭嘴。”
杰克逊能够听到木地板上,每一个轻微的脚步声。他用力屏住呼吸。
“我可不管她听没有听到,反正她无处可躲。”
“闭嘴,这儿的其他人会听到的。”
杰克逊听出他们上了楼梯。突然有一个人停了下来。
“你是什么意思,闭嘴?……我讨厌你,总是该死地叫我闭嘴。”
第二个人也忽然停住了:“我只是想让你安静。”
在楼梯上的脚步声,重新传来之前,杰克逊一直在危险的寂静里,屏住呼息静静地听着,这让他的肺都疼了。他们没有再说话。
杰克逊听到脚步声越来越远、越来越弱,终于又能轻轻地呼吸了。他紧抓门把手,用力向内拉,缓缓地把99lib.门拉开一条缝,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
脚步声出现在了二层的楼梯处,但到了第三层,就几乎听不到了。杰克逊稍稍等了一会儿,才从壁橱里跑了出来。
一个空垃圾罐被他踢得叮当乱响,这把抱着衣服的杰克逊,吓得差点儿跌在了走廊上,好像有人用鞋尖,踢了他的屁股。
他听到楼上重重的脚步声,像穿着靴子的蜈蚣,走在木板地上。在他穿过人行道时,头顶上的一扇窗子打开了。
杰克逊拉开灵车的门,把衣服扔到位子上,自己再跳进车内,从口袋里摸索出钥匙,点火迅速启动。
“快点儿,你个狗娘养的。上帝请原谅我。”他对发动不了的引擎咆哮着,“快,该死的、狗娘养的破车……耶稣基督,我不是那个意思。”
杰克逊看见约迪,正从昏暗的走廊里出来,在他的视野里,约迪的身影越来越大。
“上帝,可怜可怜我吧!……”杰克逊祈祷着。
约迪从门口一跃而出,刀刃在黑暗中闪烁着。老旧的凯迪拉克的发动机咆哮着、运转着,约迪已经冲到了人行道上,他在路边刹住脚步,身体向前屈,两手呈拍打状,以保持身体的平衡,就像是站在悬崖边的人。
杰克逊换挡变速,加大油门,旧灵车带着沉重的轰鸣声发动了。在杰克逊能够控制方向之前,灵车的前保险杠右端,飞快地擦上了货车后挡泥板的左侧。
当灵车呼啸着开过时,侧身又被货车的挡泥板划出了一条口子,如同一个鳍状物,划过河流一样。灵车向西转进入第一百三十街,杰克逊几乎未觉察到,头顶上的高架桥铁柱。
“又一次死里逃生,上帝,我可不会再到这里来了。”
杰克逊咕哝着,他短胖的手臂握在方向盘上,眼睛看向街道。
第十九章
伊玛贝拉跑下了楼,留下正在帮她搬金矿石箱子的戈尔迪和她的杰克逊,匆匆瞄了一眼停在路边的灵车,咯咯咯地笑了起来;然后,她沿着公园大道,向第一百二十五街上的车站跑去。
伊玛贝拉不清楚火车的运行时刻表,但是,这里必定有开往芝加哥的班次。
“这个漂亮的女子,必须赶上火车。”她对自己说。
第一百二十五街车站,就坐落在高架桥下,像一座人造小岛一样面朝着大街。自从有了这个站台,这里的两车道便被增宽至四车道。每当有火车驶过去的时候,站台便会犹如中风似的颤动着,松散的木板,发出干尸骨一样的嘎嘎声。
站台上可以看见第一百二十五街的灯光带——从连接着布朗克斯和布鲁克林的纽约三区大桥,经过小岛到达第一百二十五街的渡口,然后穿过哈得逊河,进入新泽西州境内。
街道上特别闷热,灯火通明的候车室里,挤满了木制长凳、报摊、午餐长桌、投币贩卖机、售票机,以及漫无目的的人们。候车室后部的双向楼梯,可以通至站台,楼梯下面是洗手间。藏在后面、既无法找到,也更难进入的地方,就是行李房,几乎没有人能够看到它。
周围到处都是酒吧、跳蚤横行的廉价旅馆、通宵营业的咖啡店、短期出租房、妓院和赌场,它们能够满足人们的全部生理本能。
黑人和白人在这里,随时都可能突然相遇——在酒吧吧台上或车来车往的街道上。他们吵着闹着,争红了眼睛,甚至挥拳相向。傍晚的时候,又并肩坐在霓虹灯下的食品加工厂边,吃着桌上不像食物的东西。
妓女们唧唧喳喳的,像盘旋在猪大肠上面的绿头苍蝇。蓝调歌手幽怨的歌声,每个夜晚都从自动唱机里传出来,像听不懂的梦话,回荡在恶臭的空气中。
当我还是一个小孩时,我的妈妈就告诉我,那些男人们和威士忌酒一样,能够杀死我。
刀疤脸的强盗审视着孤独的行人,像鬣狗在看狮子的宴会。抢劫犯抢了一个钱包,逃向高架桥下面的暗处,竭力躲开警察打向支柱的子弹。他们有时候成功,有时候就会失败。
四、五个白人强盗,一起坐在豪华的防弹小客车里,在大街上的财.99lib?t>团总部间兜来转去,寻找着下手的目标,有时候还会经过巡逻车,望向坐在车里、穿着制服的警察。
车站里,二十四小时都有便衣警察在巡逻,外面大街上也总看得见警车。
但是相比起警察,伊玛贝拉更害怕汉克和约迪。她从来没有被抢劫过,指纹也没有在警察局备案,所有警察都不会把她当回事儿的。这个女孩相信,这是一笔公平的交易,不会变成骇人的抢劫。
她扣紧了黑色的紧身外套,跑起来的时候,裙子呈喇叭状辐射展开,露出了里面的红带子,颇具挑逗意味。
一个经常去教堂的中年男人,正走在上班的路上,他是一个模范丈夫,外加三个还在读书的女儿的父亲。他穿着一件干净的浆洗衬衫和工作短褂。当他从公寓底层走出来时,听到了伊玛贝拉的脚后跟,轻轻踏过路面时发出的声音。
“一个脚步轻佻的妓女。”他自言自语地嘀咕着。
但是,当他走上人行道,在路灯下看到她闪光的深黄色脸蛋,和艳俗的红色裙带时,他简直像触了电一样,无法控制自己了。他的妻子生病了,上帝知道,他每天是怎么熬到天亮的。他看着那个漂亮的小妞,轻快地走在路上,黑脸上的牙齿,像大海上的灯塔一样发着光。
“你是在等我吗,宝贝儿?……”那个男人用一种低沉的声音问道,然后,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臂,表示他愿意出五美元。
伊玛贝拉可没有被吓到,她用黑色的手提包,狠狠地掴向了那个蠢货的脸。这一击让他感到的吃惊,更甚于自己身体上的疼痛。
他并没有打算想伤害伊玛贝拉,只想和这个女孩儿玩一玩。但是,当他想到作为一名教徒,竟然被一个妓女打了时,他被激怒了。
他一把揪住伊玛贝拉,冲着她怒吼道:“婊子,你居然敢打我。”
“松开,去你妈的黑人。”伊玛贝拉怒气冲冲地大叫,粗暴地想要挣脱出来。
对方是个强壮如马的垃圾回收工,伊玛贝拉无法逃脱他的束缚。
“婊子,闭嘴,不管你想不想,我今天都要得到你。”
他已经陷入了错乱的愤怒和淫欲中,准备把伊玛贝拉一把摔倒在人行道上,当场强奸她。
“你这个狗娘养的,给老娘滚开!……”伊玛贝拉大声咒骂道,学着约迪的样子,从口袋里掏出弹簧刀,向他的面颊划去。
男人赶忙往后跳,一只手摸向面颊,另一只手依然抓着她。他移开手,看到上面沾满了血,惊讶万分。那是他自己的血。
“你这个臭婊子,居然敢砍我。”他的声音惊恐万状。
“我还要砍你,狗娘养的。”她嘴里说着,就疯狂地砍向了他。他放开她,开始急速后退,并徒手抵挡着刀子,就像在击退一只黄蜂。
“烂婊子,你他妈的是怎么了?”他徒劳地问道,但声音却被进站的火车轰鸣声给淹没了。突然汽笛声响起,就像人的尖叫声。
伊玛贝拉吓得直往后退,以为自己听到了这个被她划伤的男人的尖叫声。
“我要杀了你,你这个婊子。”他说完话,就准备去夺她的刀。
伊玛贝拉知道,她不能让那家伙靠近,但是,她也不能砍死他。如果被他制伏,他肯定会杀了她的。她转身往车站方向跑去,一边跑边挥舞着刀子。男人追赶着她,从脸上滴下的血拖了一地。
“别让他追上你,宝贝儿。”有人在黑暗中鼓励她。
火车在他们头顶,发出雷鸣般的轰鸣,甚至撼动了大地,震得男人像一头站不稳的毛驴,震得他伤口处的血,像雨一样四处喷溅。
火车停了下来,巨大的响声让伊玛贝拉感到恐惧,胃中有一股作呕的感觉。
她把刀扔进贫民区,跑过待客用的出租车、徘徊的娼妓和游手好闲的黑人,然后拐个弯,径直穿过边门,进入了候车室,跑进楼梯下面的女厕所,把自己反锁在里面。
车站里的各色人等,或是悠闲地站着,或无所事事地坐在木凳上,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伊玛贝拉。再说看见一个女人,在这个地方跑来跑去,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但是,当那个男人像头沾满血的公牛,突然撞开门时,每个人都站了起来。
“浑蛋,我要杀死那个该死的婊子。”他胡言乱语着冲进了候车室。一个黑人哥们儿看着他说:“他缺少爱的抚慰。”
男人在跑向洗手间的途中,被白人侦探用胳膊挡住了。
“等一等,约恩斯兄弟。出什么事儿了?”男人想绕过侦探,但没有能够成功。
“听着,白人,我不想惹麻烦。是那个婊子拿刀砍我,我得给她点儿颜色看看。”
“稍等,兄弟。如果她拿刀砍你,我们会去抓住她,但你也不能犯法,明白吗?”
黑人侦探在一旁悠闲地逛着,漠不关心地看着这个流血的男人,问道:“谁砍了他?”
“他说是一个女人干的。”
“她去哪儿了?”
“跑进女厕所了。”
黑人侦探询问伤者:“她长的什么模样?”
“穿一件黑色外套和一条红裙子,是个漂亮的女人。”
黑人侦探笑了:“你最好少惹那些漂亮的娼妓,老色鬼。”说完转过身去,大笑着走向女厕所。
某辆巡逻车上的两名穿着制服的警察,闻讯赶来了,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当他们发现,那里其实什么也没有的时候,竟然显得特别失望。
“你去叫一辆救护车吧?”白人侦探对他们中的一个说道。
一名警察匆忙跑回,停放在外面的警车里,用无线电呼叫警用救护车。另一个警察还傻愣愣地站着。
人们围成一圈,注视着这个被砍伤的黑人,他滴下的鲜血,染在了棕色的瓷砖地板上。一个搬运工人拿着一块湿抹布过来,不以为然地看着带血的地板。
没有人觉得诧异,在车站里,每天晚上都会发生一、两次这样的事情,这本来很平常。唯一叫他们失望的,是没有人因此死去。
“她为什么砍你?”白人侦探问道。
“是这样的,你也看到了。她是一个卑鄙的娼妓。”
侦探看来好像接受了他的说法。
黑人侦探发现洗手间的门被锁住了,他敲了敲门,吼道:“开门,漂亮妞。”里面没有人回答。
他再一次敲了敲门,大声冲着里面喊:“我是警察,宝贝儿。别逼我叫站长来开门,老爸要发怒的。”
里面的门闩滑了下来。那个侦探一推,门就开了。
伊玛贝拉从镜子里看着他。她洗了脸、化了妆、涂了口红、擦干净黑色的小羊皮高跟鞋,像是刚下火车的乘客。
黑人侦探亮出他的警徽,冲她咧嘴一笑。她埋怨道:“难道女士化妆,也要被你们警察打扰吗?”
侦探四处看了看,有两位白人中年妇女,正畏缩在一个较远的角落里。
“你和那个男人发生冲突了?”黑人侦探问道,想施点伎俩逼她承认。伊玛贝拉却没有迎合他。
“和谁有麻烦了?”她皱起眉头,看起来很愤怒,“我到这儿来化妆。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宝贝儿,过来,别给老爸添麻烦!……”他好像认定了她就是在撒谎。
伊玛贝拉用她的那双棕色的美丽眼眸,妩媚地看向他,散发出珍珠般光芒的嘴唇,弯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要是有男人声称,跟我有什么纠纷,那绝对是他的错。”
“我明白你的意思,宝贝儿,但是,你也不应该砍他。”
“我没有砍任何人。”说完她转身进入候车室。
“那就是砍我的婊子。”男人指着她大声喊着,手指还在滴血。
病态的人们,纷纷转身注视着她。
“伙计,要是我,肯定会先下手。”一个人调侃道,“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伊玛贝拉无视这些人,她拨开人群,走到被砍伤的黑人男子跟前,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
“这就是你说的人?”她问那个黑人侦探。
“被砍的那个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
“这婊子在撒谎!……”男人咆哮道。
“放松点儿,色鬼。”黑人侦探警告他。
“如果是我做的,那我为什么要砍你?”伊玛贝拉挑衅地问道。旁观者都笑了。
“行了,刀在哪里?”白人侦探问伊玛贝拉,“别跟我玩花样了。”
“最好搜查一下盥洗室。”黑人侦探插嘴说。
“她把它扔在外面了。”被砍的男人说,“她进来之前,我就看见她把刀子扔了。”
“他妈的,你为什么不捡起来?”黑人侦探问那个伤者。
“我要它做什么呢?”被砍的人奇怪地问,“我不需要刀子,就能够杀死这个婊子。靠这双手就行。”
黑人侦探注视着他:“那可是证据。是你说她砍你的。”
“我们去找吧。”一个巡警对另一个说道,于是,两人外出找刀去了。
“就是她砍伤我的,你们能看得出来。”被砍的男人说。
人群中发出了笑声,有的人走开了。
“你想指控这位女士吗?”
“指控?……对,我现在就要指控她,你们要为我作证。”
有人打趣道:“要是她没有砍你,你最好去找个医生,看一看你受伤了的静脉。”
“还要我在这里干什么?”伊玛贝拉对白人侦探说,“我说过,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他认错人了。”
另一队巡逻警察来了,他们摘下了厚重的手套,带着白人的好奇心,看向被砍伤的黑人男子。
“你把这两个人带到分局去吧。”白人侦探说,“这男人想告这位女士袭击他。”
“上帝,我可不想让他的血沾满全车。”一个警察抱怨着。救护车的鸣叫声从远处传来。
“救护车来了。”黑人侦探说。
“我什么事都没有干,你们为什么要抓我进去?”伊玛贝拉对着他大呼小叫。
黑人侦探同情地看着她,说道:“我同情你,但是,这事儿可不是你说了算的,宝贝儿。”
“如果你能够证明你的清白,你可以上诉,要求他赔偿误捕的损失。”白人侦探补充道。
“哦,这算什么?”她愤怒地说。
车站外面,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正在四处搜寻丢在贫民区里的刀。人行道上有两名黑人,静静地看着他们。
终于,一个警察觉得该去问问他们了。
“你们两人看见什么人,在这附近捡过一把刀吗?”
“我看见一个黑人男孩拾起了它。”其中一个承认道。
警察们的脸马上变黑了。
“该死的,你没看见我们正在找它吗?”一个警察发火了。
“你可没有说你在找什么,长官。”
“那个该死的家伙,也许已经拿着刀子逃跑了。”另一个警察埋怨着。
“他去哪儿了?”第一个警察问。
那个人指了指公园大道。两名警察用眼神恐吓着他。
“他长什么样儿?”黑人转向他的同藏书网伴。
“你认为他看起来像什么?”另一个黑人对他的同伴,为了讨好白人警察,而出卖黑人男孩儿,感到十分不满。
“我没有看见他。”他的话表现出了他的失望。两名警察都愤怒地注视着他。
“你没有看见他。”一个警察模仿着他说话的语气重复道,“那好吧,该死的,你们俩都被捕了。”
警察把两名黑人,带到前方的车站,然后把他们押入巡逻警车的后排座位,自己坐到前排。路人只是好奇地匆匆瞥了一眼,然后继续前迸。
警察为显示他们的权烕,故意在公园大道逆向行驶。发光的警灯像恶魔的眼睛。汽车缓缓地沿着街边前进,灯照向路人的脸上、商店门口、街道的裂缝、角落和空地,在哈莱姆五十万有色人种中,寻找那位拿着一把沾血的刀的黑人男孩。
他们看见一辆后挡板破裂的小货车,拐进了第一百三十街,但没有多加留意。
“我们应该如何收拾这两个该死的黑人?”一名警察问他的同伴。
“放他们走吧。”
于是,他停下了车子,冲后排座位怒吼道:“滚出去。”
两个黑人赶忙下了车,往车站方向走去。
当他们到达车站时,救护车已经开走了。被砍伤的男人,被送去了哈莱姆医院,这样,他就能赶在地方分局起诉伊玛贝拉之前,将伤口养好了。与此同时,载着伊玛贝拉去分局的警车,正朝东飞驰在第一百二十五街上。
从麦迪逊大街上,缓缓地驶过来了一辆灵车,然而,没有人对这辆一大早,就出现在街上的灵车起疑心。在哈莱姆区里,每天都有人会死。
巡警把伊玛贝拉转交给了书记员,等着被砍的男人来指控她。
“你的意思是,我要在这儿待到……”伊玛贝拉吃了一惊。
“闭嘴,你给我坐下来!……”书记员不耐烦地打断她。
伊玛贝拉表现出了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心想:这样或许更好。她穿过房间,找到了一张靠墙的长木凳,双腿交叉,乖乖地坐下,专心地涂抹自己的指甲,纤长光滑的大腿暴露在外面。
“掘墓者”约恩斯正巧在这时,从队长的办公室里走了出来,反戴的帽子下面,裹着白色的绷带,脸上有不加修饰的危险。
他不经意地看了一下伊玛贝拉,顿了一会儿,认出了她。他慢慢地靠近,低头看着她。
伊玛贝拉抛了一个媚眼给“掘墓者”约恩斯,猛地拉高了她的红色裙子,光滑的大腿暴露得更多了。
“保佑我扁平的大脚。”约恩斯笑着说道,“嘿,宝贝儿,我有些消息要告诉你。”
伊玛贝拉给了“掘墓者”约恩斯一个灿烂且愉悦的笑容,像是在感谢约恩斯。
可是,“掘墓者”约恩斯突然如猛兽一般,伸出手掌来,使劲掴向伊玛贝拉,把她打得从椅子上飕地飞了出去,以一个奇异的姿势,“叭唧”一声摔到了地板上。她的两腿张开、肚子着地,红裙子高高飘起,露出了里面的黑色尼龙短裤。
“这还不是全部。”“掘墓者”约恩斯威胁着说。
第二十章
杰克逊开车从麦迪逊大道,驶入第一百二十五街,前往车站的行李房那里。他驾驶得如此小心,就像路面上铺满了鸡蛋一样。
汗水从杰克逊的头顶上,顺着喉咙,一直流到了黑色的脚底板上。他正担心着伊玛贝拉,他想知道他的女人是否安全,也担心她那个装满金矿石的箱子。杰克逊希望一切都好,他已经从那些暴徒手里,抢回箱子了。
他一只手开着车,另一只手一边在胸前画着十字,一边祈祷着:“噢,上帝,请别丢下我。”
接着,他又呻吟着,吐露出内心真实的忧郁:“如果钱是麻烦的话,我就是一个百万富翁……”
一辆巡逻警车经过杰克逊的身旁,朝地方警察局开去,犹如一条从地狱开来的小船。它飞速驶去,快得让杰克逊都没有能够看见,坐在后排座位上的伊玛贝拉。他以为警察们正押着一群暴徒入狱,他希望那里面有浑蛋瘦高个儿。
又有一辆救护车呼啸而过。杰克逊吓得脊梁骨都冒出了冷汗,瞪大双眼,试图看清楚是谁在里面;因为这么一分神,杰克逊开着的汽车,几乎就要撞上前面的出租车。他瞥见救护车里,是一个男人的侧面,总算放下了心。
“管他是谁呢,反正不是伊玛贝拉。”
杰克逊只想知道:他的女人现在在哪里,他发疯似的担心伊玛贝拉,以至于差一点撞倒一个慢吞吞开着摩托车,斜穿街道的黑人胖子。
杰克逊减慢了车速,费劲地绕过大块头,就好像开在一条布满荆棘的路上。他没有多说话,因为他无法判断这个醉鬼,下一步会干什么。在存好箱子、并确认戈尔迪安全之前,他不想惹出任何麻烦。
杰克逊必须绕过车站,开到公园大道,然后在行李房的入口处停下车。当杰克逊停好车时,出租车分界线后面,又出现了大块头的身影。一辆车正在第一百二十五街上超速驾驶着,迅速向哈莱姆河边的公园大道开去。大块头双脚荡在路面上,紧紧贴着候车室明亮的窗子。
没有人和那个大块头说话,没有必要找一个壮汉的碴儿,更何况,那还是个醉得两眼发红的大块头。那可是种族骚乱开始的征兆。
附近聚集的警察,让杰克逊感觉很紧张,紧张到简直想从自己的影子里跳出来。他习惯性地不关发动机。当他下了车,走向行李房时,发现大块头正在监视着他。
“小兄弟!……”大块头嚷嚷着,挤到杰克逊的身边,又大又肥的胳膊,搭在了杰克逊短胖的肩上,“又矮又黑又胖,你和我一样。就像人们说的,矮胖矮胖的。不能太相信胖子,是吧?”
杰克逊气愤地甩掉他的手臂,大声说:“你给我规矩点儿,你这个种族败类。”
大块头骑上了他的摩托车,挂了倒挡,让发动机空转排出蒸汽,又爬下车,喝问:“什么比赛,小兄弟。你想比比吗?”
“我的意思是种族①,你知道我的意思。”杰克逊恶狠狠地说。
①在英语里,“种族”和“比赛”是一个单词——race。
大块头用充满血丝的眼睛,惊异地看着杰克逊。
“你是说你要让他们相信,你和他们的女人在一起?”他激动地大叫着。
“快滚到凉快的地方,清醒一下吧。”杰克逊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大声吼道。然后,他迅速从大块头身边绕过,就像绕过了一座山。他冲向行李房,再也没有回过头。
大块头马上就忘记了他,重新拖着步子迈向街道。杰克逊找到一位黑人搬运工,对他说:“嘿,伙计,我想要寄存一个箱子。”
搬运工看了看杰克逊,仅仅因为他无端开口搭讪,就对他发怒了。
“你要去哪儿?”他没好气地问。
“芝加哥。”
“你的票呢?”
“我还没有弄到票。”杰克逊摇着头说,“我想在弄到票之前,先寄存一下我的大箱子。”
搬运工粗暴地怒吼起来:“浑蛋,如果你没有票,就不能寄存箱子,你不知道吗?”
“你干吗要这么生气?弄得我们像主的愤怒者。”
搬运工抬起肩膀,似乎要揍杰克逊一拳。
“听着,臭虫,我可没有生气,我看起来像在发狂吗?”
杰克逊后退了几步,逼视着搬运工说:“听着,黑小子,我可不想让我的箱子无处可待,我想把它先暂时寄存在这儿,直到我今天晚上弄到票。”
“你不想它无处可待。老兄,出什么事了吗?”
“如果你不99lib.让我寄存,我就去找你们的头儿。”杰克逊威胁道。
这里的头儿是个白人。搬运工可不想和那个人,沾上任何关系。
“你想寄存它。”搬运工极不情愿地妥协了,“你直接说,你想存行李不就得了,干吗还说要去芝加哥?”
他取来了一辆手推车,那架势像是要用它,把杰克逊的脑浆打出来。
“它在哪里?”
“外面。”
搬运工把手推车推上了人行道,边走边在街上来回张望。
“我没看见有箱子。”
“它在灵车里。”
搬运工透过车窗,看见了棺材架子上的箱子。
“你把箱子放在一辆灵车里干什么?”他带着疑虑问道。
“我们经常用它来搬运东西,方便快捷又安全。”杰克逊笑着挥了挥手。
“嗯,把它拿出来吧。”搬运工还未打消疑虑,“我可从来没有存过,放在灵车里的东西。”
“哎,老兄,上帝保佑你,别说得如此恶毒。”杰克逊挥了挥手,做出一副苦相,“箱子太重了,你就不能帮我抬下吗?”
“从灵车上搬东西,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你搬到地上,让我检查一下。”
“我来帮你。”一名游手好闲的黑人出现了。
杰克逊和这个闲人,走到灵车的后部,搬运工跟在后头。两个休息中的白人出租车司机,正好奇地打量着他们,路边还有一个白人警察,心不在焉地看着。
就在杰克逊打开双扇拉门时,那个大块头又挤回到了街道边上。
“当心!……”他大叫着,“不能太相信胖子!……”
杰克逊、搬运工和那个自愿帮忙的黑人,一同从灵车后面退出来,好像突然看见了魔鬼的面孔。
大块头越走越近,目光从杰克逊的肩膀上越过。停在车道上的摩托车,这时突然安静了下来。
四个人的脸都变成了灰色。
“伟大的上帝啊!……”大块头呼喊着,“快看那里!……”
箱子下面堆着厚厚的黑色棉布,华丽的人造花,混乱地散开着。一个人.99lib.t>造马蹄莲花圈,已经滑到后面去了,白色的百合花里,拱着一张黑色的脸。这张脸像是暂时放在头颅上休息的,一顶白色的帽子,搭在歪斜的灰色假发上。这张面孔带着魔鬼一样的恐怖表情。瞳孔已经扩散的双眼,一眨不眨地凝视着这四个人。喉咙处有一道发紫了的巨大伤口。
杰克逊认出,这正是他的兄弟戈尔迪,他感到头皮发麻,嘴巴半张着,激动地喘着粗气。眼睛瞪得很大,眼球都要从眼窝里掉出来了。他的咽喉也痛了起来,一股潮湿的暖流,突然流向他的大腿。
“是具死尸吗?”搬运工用沙哑的声音问道,似乎他的怀疑成真了。他的眼神变得像白墙一样空洞,目光像尸体一样一动不动。
“哪里?……”杰克逊问道。他的脑子因为恐慌和惧怕,已经麻木了。肥胖的身躯像染了疟疾一样,突然发起抖来。
“哪里?……”搬运工人尖声抱怨着,那声音听上去像锉刀在磨锯子,“就在那儿,那儿!”
那个来帮忙的黑人,还在往街道退去。
“都切到骨头了。”大块头的声音诡异而胆怯。
两名出租车司机慢悠悠地踱了过来,低下头,看了看满是血的黑人脑袋。
“耶稣基督!……”一个人大叫道。
“那是假发!……”另一个家伙说道。
“什么?……”前面的黑人抬起了头。
“着呀,下面还有头发。天哪,这是个男人。”
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缓缓地走了过来,像一位无畏的革命先驱,不以为然地转动着手中的白色警棍,用一种见过世面的神情,随便地看向灵车。但是,他立刻就倒吸了一口凉气,被这股无声的震撼场景,吓得后退了几步。这是他未曾见过的场面。
“它是从哪儿来的?谁干的?……这是谁的灵车?”他自作聪明地问了几个傻问题后,开始四下张望寻求帮助。他注意到候车室的入口,有位黑人便衣侦探,便点头向他示意。
来帮忙的黑人还在不停地,往黑暗的公园大道后退,退到他认为安全的地方之后,猛然转身,拼命地在黑暗的街道上狂奔。
大块头逐渐清醒了,他也想逃跑,但是,警察突然严厉地说:“谁都不准离开。”
“我没想离开。”大块头否认道,“只是想活动活动腿脚。”
两个白人出租车司机已经由于害怕,而退到了行李房旁边,肩并肩地站着。
黑人便衣侦探把搬运工推到一旁,质问道:“这是什么?”他看了看灵车,脸色渐白,又问了一次,“这究竟是什么?”
“一具尸体。”穿着制服的警察回答道。
“这车的司机是谁?”
“我,长官。”杰克逊的声音在颤抖。
穿着制服的警察松了口气,他很乐意让黑人便衣侦探,去接管这挡子的活儿。人们蜂拥而至,他可有事做了。
“后退!……”白人警察命令道,“都给我站回去!……”
黑人便衣侦探取出记事本和铅笔,问道,“叫什么名字?”
“杰克逊。”
“你的老板是谁?”
“埃克塞德斯·H·克莱先生,住在第一百三十四街上。”
“尸体是从哪儿来的?”
“我不知道,老大。我开车时,它就在里面。我向上帝发誓。”
警察突然停下笔,好奇地看着杰克逊,压根儿就不相信他的话。每个人都在注视着他。
“他说他发现了一具尸体,却不知道它是打哪儿来的。”人群中有人大叫着。
杰克逊浑身发抖,牙齿像棘轮一样打着颤。他现在巳经一点儿都不害怕,失去他的女人或者她的金矿石了,他根本就没想到它们。他脑中只有他那割喉致死的兄弟,这是对突如其来的死亡的自然恐惧。
杰克逊还没有来得及考虑.99lib.,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警察的下一个问题就点醒了他。
“你的意思是,你出发的时候,这具尸体就在灵车里,但你却不知道吗?”
“是的,先生。我对上帝发誓。”
这时,黑人侦探过来了,他漫不经心地问:“哪儿来的这么大力气?”
一辆巡逻车从第一百二十五街拐进来,逆向行驶着,在布满人群的街道里费力穿梭。
“他发现了一具尸体,却不知道它是怎么在这里的。”白人警察解说道。
“反正肯定不是自己走来的。”黑人侦探说着,推开了杰克逊和搬运工,自己去看那具尸体。
“狗娘养的!……”他惊叫着,感觉差点窒息,这惨遭割喉的尸体,给他带来的憎恶远远超过震惊。
他近距离地看了看:“是加布里埃尔修女,这龟孙子他妈的,竟然是个男人!……”
白人警察继续盘问杰克逊,他似乎对尸体的性别,并不感兴趣。
“你怎么可能不知道你的灵车里有具尸体?”
“老板让我把这只箱子,带到车站寄存,”杰克逊的声音很微弱,已经害怕得不敢呼吸了,“天哪,我向上帝发誓,我只是按照他告诉我的去做,带着箱子,放在棺材架上,开往车站。上帝可以为我作证!”
“为什么要寄存这个箱子?”
他们身后的巡警还在努力支开人群:“退回去,都给我回去。”
灰色已经从杰克逊的脸上褪去了,他又开始出汗了。他拿出一块脏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汗,又轻轻抹着他布满血丝的双眼。
“我没有听懂你的问题,长官。”
无业游民、妓女、临时工、游手好闲者、夜贼、醉汉、盲人乞丐和流浪汉,这些人都挤在车站边上,就像沼泽地上互相推搡的浮藻。这具被割破喉咙的尸体,牢牢地占据了他们的视线,他们伸长脖子,好奇地望着,生怕错过些什么。
“我问你,你的老板为什么,想要寄存这个箱子?”
“他要去芝加哥。他今天晚上要去芝加哥。”杰克逊气喘吁吁地说,“他想在买到车票之前,先存一下行李,他可不想一直带着它。”
白人警察突然合上他的记事本,严厉地说:“我可不相信这该死的胡话。”
“有可能是真的。”黑人侦探说,“或许是某人把尸体放在灵车里,然后就走了,结果这位司机……”
“但是,该死的,晚上的这个时候,还有人寄存箱子?”
黑人侦探哈哈大笑起来,一面说着:“看,这就是哈莱姆。他的老板可能已经让人在箱子里,塞满?99lib.数百美元的账单了。”
“好吧,我会尽快查明的。你押他回去,如果他真的没有犯法,凶杀组会放了他的。”白人警察的目光,扫向密密麻麻的人群,“巡逻车在哪儿?我要和地方分局联系一下。”
突然,杰克逊的眼前,出现了一把电椅,而他自己正坐在上面。
要是他们把杰克逊带去了分局,就会知道瘦高个儿和他的同伙。同时,他们会发现“棺材桶子”埃德瞎了,“掘墓者”约恩斯受了伤——也可能已经被杀了。他们会查到金矿石,以及自己偷走的五百美元和灵车。他们会发现戈尔迪是他的兄弟,而且企图偷走他女人的金矿石。他们一定会据此推断,是杰克逊割断了戈尔迪的喉咙。他们会把他的黑皮烧成一团灰的。
“我们接到了一张委托订单。”杰克逊缓缓走向人行道,说道,“它就放在前座上,可是,我不知道是谁委托的。”
“委托订单?”白人侦探打断了他,“委托什么?”
“委托搬运尸体。我们从警察那儿,接到一张运送尸体的订单,我看见它就放在前排座位上。”
“好吧,该死的,你为什么不早说?拿来让我看看。”
杰克逊打开灵车的前门,看着那个空空如也的位子。
“就在这儿的。”他假装这么说着。
他用手和膝盖撑着身体,迅速爬进了车子,看着地板,摸向座位背后。
他听到老旧的凯迪拉克发动机,轻轻运转时发出的声音。他的半条大腿移到了位子上,弯下身子,往小分隔间里看。他的手肘触到换挡杆,碰到了驱动,但是车没动,只有发动机轻微的隆隆声。
“一分钟前还在这里的。”杰克逊反复说道。
此时,两个警探都站在车门边的人行道上,怀疑地看着他。
“与当地警察署联系,调查最近的一次谋杀案。”白人警察对一个巡警命令道,“扮成修女的黑人遭到割喉。看看他的尸体,是否登记过,调出殡仪人员的名字。”
“遵命!……”巡警说罢,便匆忙去取他的无线电话机。
杰克逊整条大腿都盘到了椅子上,开始在车篷顶部找,上面搁了一大推文件。
“就在这里,我看见了。”
为了稳住重心,让自己看得更清楚一些,他把右手搭在了方向盘上,左手“砰!”地一下关上车门,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向油门踏板。
这辆旧凯迪拉克,配有四七型最新款发动机,力量大得足够拉动满载的货运列车。
它起动的时候,大功率汽缸的轰鸣声,听上去就像一架四引擎的巨型运输机,在高空中飞行。
这是一场荒诞的逃脱术。行人纷纷作鸟兽散,一个瞎子为避开车子,甚至跳过了一辆自行车。
一辆大型卡车拖车正往东边驶去,它与第一百二十五街上朝西开的出租车,只相距九英尺①。杰克逊的灵车在马路上径直向前,飞速穿过那九英尺的空隙,没有碰撞到任何东西,直接开入了公园大道旁边的羊肠小道里,紧贴着高架桥的铁柱。车上的变速器,一级一级上挡——二挡、三挡,最后达到了最高速度。
①即不到三米的距离。
车站周围枪声迭起,就像中国人过春节时的鞭炮声。一辆巡逻车猛地发动了,全力去追赶逃逸的破车;警报声从原本低沉的呜咽,变为暴怒的尖叫。
开车的警察估摸了一下速度,直接朝大卡车拖车冲去。但是,他失误了,他试图在转弯时刹住车,不料巡逻车已经卷进拖车高大的波纹钢舷内侧,好不容易才从车下穿过,弹回到了路边,最后,由于前轮打转,突然失灵,才盘旋着停了下来。
另两辆巡逻警车也开始鸣笛。在嘈杂的噪音之外,还能听到大块头的欢呼雀跃。
“我告诉你什么了?不能太相信胖子!……那个狗娘养的小胖子,甚至敢一刀割断他妈妈的喉咙!”
第二十一章
“掘墓者”约恩斯不顾一切地,对匍匐在地上的伊玛贝拉,倾泻着自己的狂怒。这个泼了自己一身硫酸的臭婊子,竟然试图和他耍心眼;而他的搭档——“棺材桶子”埃德,现在还躺在医院里,生死未卜。空气中充满了他的愤怒。
“掘墓者”约恩斯把“棺材桶子”埃德的手枪,和自己的手枪一起带在身上。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把它拔出来,握在手中的。他的手指扣在手枪的扳机上,一触即发。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打消伊玛贝拉脑袋里,那些天真无邪的想法。
两个穿制服的警察穿过笔录室,前来阻止“掘墓者”,当看见他手里颤动的手枪时,两名警察惊愕得几乎发不出声音。
两个巡警押着三个醉酒的妓女经过时,也都停了下来,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妓女响亮的谩骂突然中断,她们蜷缩起来,保持着一种受到惊吓的姿势,并且一下子变清醒了。
房间里的每个人,都认为“掘基者”约恩斯会一枪迸了伊玛贝拉。伊玛贝拉急速地站起身了,发出的声音打破了寂静。她与“掘墓者”怒目相视。
“你他妈的到底想干什么,警官?……”伊玛贝拉惊慌地大叫着,狂怒中的她,甚至忘记拉下掀起的裙子,掸去衣服上沾着的灰尘。
“如果你再开口说话……”“掘墓者”约恩斯大声说道。
“别……别冲动。”书记员打断了“掘墓者”约恩斯的怒火。
伊玛贝拉的左脸又红又肿,头发很乱,双眼泛黄,嘴角上裂开的伤痕,使她看上去如同一只丑陋的野狗。穿制服的警察同情地看着她。
“掘墓者”约恩斯努力地控制着自己,握着枪的手,时不时地会颤抖一下。那高大纤长的身体,毫无规律地摆动着,像吊在线上的木偶一样。他似乎有点不相信,自己居然还能再次看见她。
约恩斯转向书记员,用低沉的声音问道:“这个女人怎么会在这里,她的罪名是什么?”
“她在第一百二十五街车站,把一个男人砍伤了。”
“严重吗?”
“嗯,一个住在车站后面的油漆工说,她拿着刀乱砍他。”
“掘墓者”约恩斯又转过身来,看着伊玛贝拉,本来打算询问她些什么,却临时改变了主意。
“已经把受害者送去哈莱姆医院缝针了。”书记员补充道,“他不久以后就会来起诉这个女人。”
“我想把她带走。”“掘墓者”约恩斯用一种平和的语气说道。
书记员看着“掘墓者”约恩斯那张凶恶的脸,疑惑地重复道:“带她走?”
同时,他按响了呼叫队长办公室的按钮。他不想和“掘墓者”争论,但是,在没有得到上级允许的情况下,不能让“掘墓者”约恩斯随便把嫌疑犯带出警察局。
值晚班的副队长,从队长办公室里出来了,问道:“怎么了?”
书记员向“掘墓者”约恩斯和伊玛贝拉点了点头,指着约恩斯说:“约恩斯想把她带走。”
“这个婊子因为今天晚上,在河边醉酒闹事而被捕。”“掘墓者”约恩斯深沉地说。
“你为什么想把她带走?”
“她能带我找到他们。”
副队长看来好像,不太稀罕这个理由。
“她在口供里说了什么?”副队长转身询问书记员。
“一个黑人男子说,她砍伤了他,就在公园大道那边,不过,还没有把受害者带过来。”
副队长将目光转向“掘墓者”约恩斯,冲着他问道:“发现了什么线索吗?”
“她正要告诉我。”“掘墓者”约恩斯用他厚实的声音说道。
“我没有砍任何人,”伊玛贝拉大声说,“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
“闭嘴。”书记员怒喝一声。
副队长仔细地看着伊玛贝拉。
“把诱饵看好了。”他想了想,愤怒地低声说道,“就是这些深棕色皮肤、像她一样的婊子,导致那么多黑人男孩犯罪的。”
“时间不早了。”“掘墓者”约恩斯愤怒地说。
副队长皱着眉头,让“掘墓者”约恩斯把伊玛贝拉带走,这是不符合规定的,他不喜欢在他值班的时候,发生任何不守规矩的事情。但是几个暴徒已经把硫酸,泼入了一个警察的眼睛,而这个女人就是暴徒之一。这个男人又是那个受害99lib.警察的搭档。
“好吧,你带她走吧,”副队长终于下了决定,“再叫上一个人与你一道,就奧马利吧。”
“我不想带任何人。”“掘墓者”约恩斯硬气地说,“我带上埃德的手枪就足够了。”
副队长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返回自己的队长办公室了。其他警察盯着“掘墓者”约恩斯和伊玛贝拉,也什么话都没说。
“掘墓者”约恩斯走到了伊玛贝拉的面前,她固执地站在原地。约恩斯突然快速地,抓住了她手腕上的手铐,拉着伊玛贝拉就往门外走;伊玛贝拉一时间不知所措,只能转身向书记员大喊:“你就这么地,让这个发疯的人,把我从这里带走吗?”书记员假装看着别处,没理会她。
“我要维护我的权利!……”伊玛贝拉继续叫嚷着。“掘墓者”约恩斯粗鲁地把她推搡出门外,她还没有站稳,就又被拖下了混凝土台阶。
“掘墓者”约恩斯的汽车,就停在离这里半个街区远的地方。
“放开我,我自己能走。”伊玛贝拉委屈地说,“掘墓者”约恩斯松开了她的手臂。
“掘墓者”约恩斯的汽车,和那辆跟踪格斯到隐蔽地的黑色轿车,外形一模一样。他打开汽车前门,手铐妨碍了伊玛贝拉的行动,她十分别扭地钻进车里。“掘墓者”绕到了驾驶座上。
“好了,告诉我,他们在哪里?”
“我不知道他们在哪儿。”伊玛贝拉怒气冲冲地说。
“掘墓者”约恩斯突然转过脸来,面对着伊玛贝拉。
“臭娘们儿,别和我玩花样。我要找到那些拨硫酸的杂种,你带我去他们那里,否则我就用手枪柄,打烂你的脸,打到没有男人再敢看你。”
伊玛贝拉无法理解,“掘墓者”约恩斯的声音,为什么如此粗鲁。
伊玛贝拉感觉到了,从“掘墓者”约恩斯身上传来的危险。不过,即使约恩斯威胁要杀死她,伊玛贝拉也会反抗的。在汉克和约迪被抓住,并交代罪行之前,她想逃走。没有他们的证词,她什么事情都不会有。尽管她知道“掘墓者”约恩斯会说到做到——毁了她的脸。
“我带你去他们住的地方,我希望你能够抓住他们。但是,我不能肯定,他们现在是否还待在那里,可能已经逃跑了。”
“掘墓者”约恩斯发动了汽车,打开短波收音机,接收警方信号。
“在哪里?”约恩斯问伊玛贝拉。
“在圣尼古拉斯大道上的一家简易旅馆里,一个医生家的顶楼。”伊玛贝拉打着手势说,“那个医生拥有那里的四层,他住在下面两层,上面的两层出租给他的房客。”
“我知道那里,你最好祈祷他们,仍然待在那里。”“掘墓者”约恩斯恶狠狠地说,伊玛贝拉缄默无言。
他们在圣尼古拉斯大道向北转,收音机里发出一个金属一般的声音。
“……追踪一辆黑色的被撞破的灵车。一九四七年产的凯迪拉克,车牌号属于M系列,号码未知。司机是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矮胖黑鬼……透过车子的侧面窗子,可以看见一个深绿色的旅行箱,正放在车后的棺材架上,车子里有一具穿着修女衣服的黑人男性尸体——也就是有名的加布里埃尔修女。死者被割伤喉咙……灵车在公园大道向北行驶……结束……重复……追踪一辆黑色的被撞破的灵车。一九四七年产的凯迪拉克,车牌号属于M系列,号码未知。司机是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矮胖黑鬼……透过车子的侧面窗子,可以看见一个深绿色的旅行箱,正放在车后的棺材架上,车子里有一具穿着修女衣服的黑人男性尸体——也就是有名的加布里埃尔修女。死者被割伤喉咙……灵车在公园大道向北行驶……结束……重复……追踪一辆黑色的被撞破的灵车。一九四七年产的凯迪拉克,车牌号属于M系列,号码未知。司机是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矮胖黑鬼……透过车子的侧面窗子,可以看见一个深绿色的旅行箱,正放在车后的棺材架上,车子里有一具穿着修女衣服的黑人男性尸体——也就是有名的加布里埃尔修女。死者被割伤喉咙……灵车在公园大道向北行驶……结束……”
“事情闹复杂了!……”“掘墓者”约恩斯立即意识到:收音机里说的,是杰克逊驾驶着的灵车,那一定是克莱的灵车。不知为什么还牵涉到戈尔迪,杰克逊又是为什么要逃跑呢?
伊玛贝拉想到她的喉咙,可能也要被割断,顿时浑身发抖。
黑暗中,“掘墓者”约恩斯一把掏出了枪。
“你和杰克逊在哪里联系?”
“我没有看见杰克逊。”
“箱子里面有什么?”
“金矿石。”
“掘墓者”约恩斯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
他们飞快地驶过圣尼古拉斯大道潮湿的黑色街道。街道东面是一排公寓大楼,一栋比一栋宽大,保养得也很好。公寓楼对面,是岩石公园陡峭的绝壁。再往上开是大学高地,可以俯瞰整条哈得逊河。
“我现在没有时间,找那些金矿石,我首先要找到那些婊子养的,然后再去找它。”
“我希望你杀死他们。”伊玛贝拉邪恶地说。
“事后我还有很多话要和你谈谈,小妹妹。”“掘墓者”约恩斯冷笑起来。
在拂晓的晨光下,高地上的大楼显得更加突兀。
他们通过第一百四十五街上,那个角落里有书报亭的十字路口。汽车开得飞快,随着路面的起伏而上下颠簸,那种感觉叫人反胃。这里居住着成批在地下施工的精英,和为工作奋斗的人们。
一辆货车正把大量的《每日新闻报》,倾倒在潮湿的人行道上。有一家通宵烧烤店,在耀眼的霓虹灯下,店门前的凳子上,坐满了吃烤肋骨的早班工人。这些猪肉肋骨都穿在四根金属钎子上,金属钎子在一个镶嵌在墙内的巨大电烤架上翻滚着。电烤架靠近店前的玻璃窗子,由一个穿白色主厨制服的高大黑人照管着。
在距离埃迪地窖餐厅两个门远的地方,伊玛贝拉指着一辆停在一幢四层石头房子前面,路灯下面的黄顶别克脾汽车,大声地说:“看,那是他们的车。”
“掘墓者”约恩斯把车开到别克轿车前面,停车走了下来,看了看房子黑暗的前窗。房子的前门是一扇黑色的亮漆门,门上有一个发亮的黄铜门环,三个白色的珐琅门铃,竖直地排在红色的门框上。门框之上有一块黑白相间的饰板,上面写着“鲁宾逊医生”。整幢房子安静得像睡着了一样。
“掘墓者”约恩斯快速地走到停在路边的别克车前,一边巡视了一下大街,一边记下加利福尼亚金属牌照上的号码。他先是打开了发动机引擎盖,从前配电盘里分离出电线,把它放进上衣口袋,然后,他又粗鲁地关上引擎盖。约恩斯准备打开车门时,发现门上了锁,只能透过车窗朝车内窥视,他看见一个棕褐色的牛皮手提箱掉在门边。约恩斯绕到汽车后备厢,用一把大折叠刀里的螺丝刀,撬开了厢锁,匆匆扫视了一下堆放在里面的行李,就盖上盖子,走回了自己的汽车。整个过程不超过一分钟。
“他们在哪里?”
“在比莉家。”
“三个人都在吗?”
伊玛贝拉点了点头说:“除非他们已经离开了。”
“掘墓者”约恩斯坐进汽车驾驶座,抬头望着圣尼古拉斯大道黑色的碎石路。路两边时髦的公寓,在早晨的阳光中,呈现出灰暗的轮廓,在地面上投射出宽阔的黑色条纹。
早起的工人们,正拖着沉重的步伐,从小巷向地铁站跑去。不久之后,在商业区办公室工作的白领们,也纷纷从拥挤的公寓中拥出,拎着擦亮的、装着衬衫的皮公文包,看起来如同商人一般,并且,每人都会买一份《每日新闻报》,准备在地铁上阅读。
“他们都有些什么习惯?”“掘墓者”约恩斯问道。
“他们两个——汉克和约迪,我只知道汉克喜欢蛇麻草①,而约迪喜欢海洛因。”
①蛇麻草,又名啤酒花,可作轻微镇定剂或安眠药。
“那个瘦高个儿呢?”
“他是一个酒鬼。”
“他们和比莉在一起的时候,使用的绰号是什么?”
“汉克称自己为摩根,约迪名叫沃克,瘦高个儿则是金匠。”
“比莉知道他们的金矿计划吗?”
“我想,她应该不知道。”伊玛贝拉摇了摇头说。
“女人,你还有一千个问题要回答。”“掘墓者”约恩斯一边说着,一边给车挂上挡,让汽车再次启动。
他们经过幸运歌舞厅、鸡肉大王饭店、精英理发店,以及有“哈莱姆城堡”之称的巨石大厦。再在地铁站之间的第一百五十五街调头,路过肥胖人酒吧烧烤店,最终在一幢灰色石头砌成的六层公寓大楼入口处停了下来。这条街上,奢华、昂贵的车沿着路边,停成了一排。
沿着第一百五十五街的坡道下桥,不需五分钟,就能走到哈莱姆河边最黑暗、最阴沉的地方。枪声已在那里喧噪开了。
第二十二章
杰克逊驾驶着又大又旧的凯迪拉克灵车,沿着公园大道飞驰,他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只能双手紧紧抓住方向盘,一路往前开去。他凸出的双眼死死地盯着铺着砖块的狭窄人行道,视线像削苹果的刀一样,扫过弯弯曲曲的车棚,好像他是在那些车棚下面开车一样。
在路面的一侧,快速向后飞过的脚手架的铁柱子,就像日夜坚守的哨岗一样。在黎明之前灰蒙蒙的熹光里,人行道就像一个悠长、阴森、不断旋转、变幻的万花筒一般。
汽车后面的增压器,发出深沉而平稳的轰隆声。开着的后门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疯狂摇摆,尸体的脑袋在上下颠簸的箱子里,来回摇动着,不断撞击着开着的后门。
杰克逊在第一百一十六街上,以每小时八十五英里的速度,迅速地闯过红灯。他没有看到红灯。一个打着瞌睡的出租车司机,突然看见一个黑色的东西,从他的前面飞驰而过,还认为是看见了汽车模样的鬼。
高架桥下的哈莱姆市场,从第一百一十五街一直延伸到第一百〇一街。装满肉、蔬菜、水果、鱼、罐装货品、干豆、棉制品和衣服的运货车,在支柱和人行道之间的狭窄小道上,来来回回地自由穿行着。搬运工、小贩、卡车司机和工人,正忙着卸货,架起养畜的舍栏,为星期六的市场作准备。
杰克逊即使在拥挤的道路上,也没有放慢破车的速度。他身后是呼啸着汽笛、闪着警灯追踪而来的巡逻车。
“注意!……”一个大个子黑人惊叫道。恐慌的人们纷纷跳起来躲开。一个卡车司机疯狂地向另一侧转弯,另一辆卡车左右摇晃着,尽力避开灵车。
当杰克逊注意到,前方是拥挤的市场时,停车已为时过晚。无论会发生什么,他所能做的,就只有尽力开着灵车,义无返顾地穿过市场,就像把一根粗线穿过一根细针一般。
他猛地向右转弯,以避开卡车,却撞上了许多装着鸡蛋的板条箱,透过窗子,可以看到破碎的蛋壳和四处飞溅的蛋黄。
灵车右侧的车轮冲上路边,费力地躲开装满蔬菜的板条箱、大量奔逃的人群和店铺前的洋白菜、菠菜、压烂的马铃薯和香蕉。洋葱,不断地飞向空中,像从大炮里射出的礼花炮弹一样。
“失控的灵车!失控的灵车!……”路边的行人尖声叫喊着。
灵车撞上了散落在人行道上、装满冰鱼的板条箱,车身倾斜得厉害,还打着滑,擦着冷藏卡车的边儿,迅速改变了方向。尸体从后门露出三分之一,染满血的头从被割断的喉咙处垂了下来,用它一眨也不眨的惨白眼睛,注视着外面所发生的破坏。
杰克逊感觉,他听到了至少七种语言的叫喊声。撞上冷藏卡车又被反弹的灵车,猛烈地撞上了摆在街道另一边的牛肉摊,吓得一个送货人跳到街上,开始踉跄着沿街飞奔。
杰克逊坚持驾驶着灵车,迅速地穿过市场,路边的黑人工人,兴奋地大叫着:“我的上帝,这太突然了!……”
“嘿,你看见刚才发生的事情了吗?”
“你说他是不是偷了东西?”
“老兄,肯定的,否则那些警察,为什么要追他呢?”
“他会怎么处理偷来的东西?”
“卖了它,老兄,卖了它。”工人手舞足蹈,激动地说,“在哈莱姆区里,什么东西都能卖掉。”
驶出第一百大街时,灵车车身已经粘满了鸡蛋、蔬菜污渣和血迹。凹陷的挡泥板里,还附着着生肉、鱼鳞和水果,后门依然开开合合地摆动着。杰克逊已经甩掉了巡逻车,因为他们必须在市场内减速。
杰克逊有一种做了噩梦的感觉,他深陷恐慌无法自拔之中,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无处可去,连自己在做什么,现在都不知道了。他只能继续开车,已经忘记了为什么要跑,只是盲目地继续跑着。他想就这么在方向盘后面坐着,驾驶着灵车逃到世界的边缘。
杰克逊以九十英里的时速,驾车穿过哈莱姆的波多黎各区,一个年老的波多黎各妇女,在看到后门开着的灵车,飞驰而过时,吓得昏倒在了路上。
灵车开到了第九十五街的十字路口,一辆在公园大道上向北行驶的巡逻警车,认出了从南面开来的灵车,赶紧向左转弯。杰克逊也看到了它,于是迅速向右大转弯。后门突然大开,尸体缓慢地滑了出来,像被丢入了大海一样,一下一下地撞击着人行道,最终滚到了路边。
巡逻警车紧急转向,尽力避免辗到它,失去控制的警车像一个陀螺,在潮湿的路面上打着转儿,弹过路边高起的边沿,撞翻了一个信箱,还撞碎了一家美容院的玻璃窗。
杰克逊沿第九十五街,开车驶向第五大道。当他看见石头墙围绕着的中央公园时,才意识到他已经离开哈莱姆了。他在无依无靠的世界里沉沦,没有地方可去,没有地方隐藏他女人的金矿石,他也没有地方隐藏自己。
杰克逊正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奔驰着,正前方有一堵石头墙。他思绪万千,突然想到了一首圣耿:
有时,我感到,自己好像是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有时,我感到,好像我几乎已经离开……
现在能做的只有祈祷。
他把破灵车驾驶得飞快,以至于在第五大道上,向北急转弯时,箱子被甩离了棺材架,在灵车里弹了起来,翻滚到了街道上。下落时箱底着地,被摔得支离破碎,完全敞开着。
杰克逊正在专心地祷告,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箱子掉了。他沿着第五大道驶向第一百一十街,越过第七大道,沿着第一百三十九街,向北开了一段,在牧师的房子前面停了下来。
一路上,他经过了三辆巡逻警车。那些警察匆匆瞥了一眼,这辆被撞扁了的、污迹斑斑的、沾满肉和鸡蛋的灵车,就随便地放它开走了,因为这个破败不堪的车身残骸里,已经没有大箱子和死尸了。可怜的杰克逊甚至都没注意到,巡逻警察奇怪的宽容。
杰克逊把车停在牧师家门前,下车走到车后,正要锁门时,突然发现灵车空了。这难以接受的局面,直接呈现在他的面前,甚至连祈福的机会都没留给他。他的女孩儿走了,现在金矿石也失踪了。他的兄弟死了,尸体又消失了。他只能祈求上帝宽恕,并且还必须强忍住眼泪。
管家去叫醒了盖恩斯牧师,他正在做一个巨大的宗教美梦。
“杰克逊兄弟在楼下的书房里,他说有重要的事情想见您。”
“杰克逊吗?……”盖恩斯牧师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异常激动地大叫道,“真是我们的杰克逊兄弟吗?”
“是的,先生。”耐心的黑人妇女说,“是我们的杰克逊。”
“上帝保佑我们远离那些怪人。”盖恩斯牧师喃喃自语道,他站起身来,把黑色绸缎上衣,塞入宽松的紫色丝绸长裤里,然后下楼到书房。
“杰克逊兄弟,当上帝的绵羊,都平静地在牧场里睡觉时,是什么让你在这不恰当的时间,突然来到上帝牧羊人的房间呢?”盖恩斯牧师尖锐地问。
“我犯了罪,盖恩斯牧师。”杰克逊低头说。
盖恩斯牧师脸色凝重得,好像有人当着他的面全,亵渎了神灵。
“犯罪!……噢,万能的上帝啊!……”盖恩斯牧师在胸前画着十字,“杰克逊兄弟,正是这个原因,使你在夜晚的这个时候,把我吵醒吗?谁没有犯罪?我穿着一件飘动的白色长袍,站在约旦的河岸上,看到成千上万的人,变成了罪人。”
杰克逊注视着他:“在这个房子里吗?”
“在梦里,杰克逊兄弟,在梦里。”牧师解释道,挤出些许微笑。
“哦,对不起,把您吵醒了,可是事情太紧急了。”
“没关系,杰克逊兄弟,坐下来吧。”盖恩斯牧师说着,自顾自地坐了下来,从红木书桌上的一个玻璃酒瓶里,倒了一杯甜酒,“只不过,是唤醒我精神的接骨木花茶酒,你也来一杯吗?”
“不了,先生,谢谢!……”杰克逊拒绝了,他坐在书桌的另一边,和盖恩斯牧师面对面,“我的神志已经足够清醒了。”
“你又遇到麻烦了吗?还是和上一次相同的麻烦,关于女人的麻烦,是不是?”
“不,先生,这次要更加糟糕,是关于钱的。”杰克逊苦着黑脸说,“我试图让这些钱,看上去不是我偷的,它也牵扯到了我的女人。这次我遇到大麻烦了。”
“你的女人离开了你吗?是因为你没有偷钱?还是因为你偷了钱?”
“不,先生,不是那样的。”杰克逊摇着头,一脸沮丧地叹息着,“她走了,但是她并不想离开我。”
盖恩斯牧师像吃了一口兴奋剂,他十分热衷于解决家庭内部.99lib.
的秘密问题。
“让我们跪下,祈祷她安全返回。”
杰克逊跪在牧师身前:“是的,先生,但是我想先坦白。”
“坦白!……”盖恩斯牧师已经开始跪下了,听到这两个字后,突然像个蜾旋千斤顶一样,站得笔直,“你杀了那个女人吗,杰克逊兄弟?”
“不,先生,不是那样的。”杰克逊激动地摇着头。
盖恩斯牧师发出一声宽慰的叹息,放松了下来。
“但是,我弄丢了她装满金矿石的大箱子。”
“什么?……”盖恩斯牧师的眉毛都竖了起来,“她的大箱子里,装满了金矿石?你的意思是说,她有一个装满金矿石的大箱子,并且从未告诉过我,或者她的牧师?杰克逊兄弟,你最好老老实实全部坦白。”
“是,那正是我要说的。”
杰克逊说他在“爆炸诡计”中被骗了钱,只得偷了克莱先生的五百美元,去贿赂警察,结果,那个警察居然是假的。事后,他甚至想通过赌博,蠃回那些钱。盖恩斯牧师听到这些时,眼中充满了同情。
“上帝是仁慈的,杰克逊兄弟!……”他安慰道,“如果克莱先生有一半的仁慈,他就能够很好地处理那笔钱。我将就这个事情,给他打个电话。但是,装满金矿石的箱子,后来怎样了呢?”
当杰克逊九九藏书描述箱子,并提到那伙人为了得到财产,而拐走他的女人时,盖恩斯牧师的眼睛,因为好奇而瞪得巨大。
“你是说,放在你和她居住的小房间里的,那个绿色大旅行箱里,装着金矿石?”牧师激动地问。
“是的,先生。纯金矿石。但它不属于伊玛贝拉,它属于她的丈夫,她必须将它还回去。因此,我才去找我的兄弟——戈尔迪,帮助我找到他们。”
当杰克逊描述戈尔迪时,盖恩斯牧师的眼睛里,又堆满了好奇。
“你想说,那个加布里埃尔修女是一个男人,还是你的双胞胎兄弟?他用通往天堂的票,欺骗我们这些贫穷而又容易受骗的人?”
“是的,先生,许多人都相信了他。我去找他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他是一个骗子,而我需要骗子的帮助。”
杰克逊说起晚上发生的事情,盖恩斯牧师的眼睛,瞪得更加夸张了,脸上充满了恐怖的表情。当杰克逊讲到他从第一百二十五街车站的警察面前逃脱时,盖恩斯牧师连嘴巴都张大了,.99lib.双眼凸出,身子倚在椅子边上。
当杰克逊讲完整件事情之后,盖恩斯牧师对他如何能从警察眼皮底下逃走,仍然显得很不解。
“是因为你的兄弟吗?”盖恩斯牧师问,“是因为他们发现,他装扮成一个修女了吗?”
“不,先生,不是那样的,是因为他死了。”
“什么,死了!……”盖恩斯牧师跳了起来,像被一只黄蜂叮了屁股,“噢,上帝啊!……”
“当我上楼找伊玛贝拉时,汉克和约迪割了他的喉咙。”杰克逊无奈地说。
“天哪,兄弟,他为什么不求助呢?你没有听到他的叫喊吗?”
“没有,先生。我坐下来休息,没想到不到一分钟,我就睡着了。”
“仁慈的上帝,伙计!……在寻找你那处在巨大危险中的女人时,你居然睡着了。而她的大量财产,就被你毫无保护地,扔在了那条街上。那条街,是哈莱姆最危险的街,还仅仅被你的兄弟看管着——我要告诉你:一个邪恶的罪人,不比一个杀人犯好多少。”盖恩斯牧师一想到已经发生的事,他那光滑的黑皮肤,就变成了灰色,“他们切了他的喉咙,把他的尸体塞进了灵车?”
杰克逊擦了擦眼睛和脸上的汗,点头承认:“噢……是的,先生。但是,我不是故意睡着的,我并不想在那儿睡觉。”
“你怎么处理灵车的,把九九藏书它开进哈莱姆河了?”
“不,先生,它就停在你的房子前面。”
“就在外边!……在我房子外边?”
盖恩斯牧师拋开尊严,腾地跳了起来,摇晃着身体迅速穿过房间,透过前窗窥视窗外面,灰白的黎明中,停在路边的被撞扁的灵车。
当他再次转过脸来,看着杰克逊时,看上去好像老了二十岁,原本的高傲和自信,全都荡然无存了。他拖着脚步,缓慢地走回椅子,织着金银丝浮花的丝绸长袍,猛地打开了,紫色丝绸宽松裤开始往下滑,但他竞然毫无意识。
“杰克逊兄弟,你打算待在这里?”盖恩斯牧师惊骇地问,“然后你告诉我,装着你兄弟的尸体,和你女人装满金矿石的箱子的灵车,就停在我家门口?”
“不,先生。它们不在车里,我把它们弄丢了,或许是掉在了什么地方,可是,我不知道掉到了哪里。”
“他们从灵车上掉下来了?掉到了大街上?”
“一定是在大街上,我没开车去过别的地方。”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呢,杰克逊兄弟?你为什么要到我这儿呢?”盖恩斯牧师激动地嚷嚷着。
“我想跪在你的身边,盖恩斯牧师,把自己交给上帝。”
“什么!……”盖恩斯牧师惊叫道,好像杰克逊又亵渎了上帝,“带你去见上帝?……基督耶稣,伙计,带你去上帝那儿干什么?……你必须去找警察自首,上帝可不能帮助你,洗脱掉这种罪孽。”
第二十三章
太阳从哈莱姆河上缓缓升起,阳光透过水面,在楼房的顶层,折射出一片血红色。比莉的俱乐部就开在这栋楼房里。
“我就不能在车里等着吗?”伊玛贝拉问道,她感到呼吸困难。
“出来。”“掘墓者”约恩斯强硬地命令道,丝毫不为所动。
“你需要我干什么?……”伊玛贝拉抗议着,“我跟你说了,他们就在这儿,你也知道,带着这副手铐,我哪儿也跑不了。”
“掘墓者”约恩斯发现伊玛贝拉被吓坏了,因为她抖个不停。
“听着,小妞儿,如果你觉得这是你的坟墓,那也是你自己挖的。”约恩斯毫不留情地说,“如果埃德能在这儿看着你,我就让你待在这儿了。”
伊玛贝拉踉踉跄跄地下了车,两条腿像被什么重物,压弯了一样。
“掘墓者”约恩斯从另一边走了过来,押着她的手臂,走上了一段混凝土楼梯,穿过玻璃双开门,走进一间收拾得很干净的前厅,里面摆着一张长桌子,和几把精致的椅子,墙边放着穿衣镜和几盏羊皮纸影灯。四周一片寂静。
“这些狡猾的皮条客,活得跟猪似的。”“掘墓者”约恩斯咕哝着,“不过,至少他们挺安分。”
他们乘电梯到了六楼,然后走进方形大厅左边,一扇绿色的大门前面。
“我求你了。”伊玛贝拉哆嗦着哀求道。
“继续走,去按门铃。”“掘墓者”约恩斯强硬地命令道,他紧紧地贴着墙站在门边,晃着他的长管镀镍手枪。
伊玛贝拉按下了门铃,大门随即“咔嗒”一声打开了。
“哦,是你,亲爱的。”一个低沉的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带着某种莫名的欢愉。
门并没有上锁。
“掘墓者”约恩斯右手握着他的点三八口径的手枪,左手使劲抓住球形门把手。黑漆漆的客厅里,有一团模糊的阴影,慢慢移向一旁,他趁机钻进门里。
低沉的女声再次响起,只是这次不像刚才那么友好了:“进来吧,关上门。”
伊玛贝拉跟着“掘墓者”约恩斯推门进来,幽暗的客厅里,顿时变得拥挤起来。寂静之中,她都能听到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
女人一言不发地锁上了门。
“我找你这里的几位朋友,比莉。”“掘墓者”约恩斯说道。
“那就去我的办公室吧,‘掘墓者’。”
比莉用脖子上挂着的一把耶鲁牌钥匙,打开左边的第一扇门,门里有一盏棕红色的台灯,在橡木书桌上,洒下了一片柔和的灯光。她打开头顶上明亮的吊灯,屋内奢华的装潢映入眼帘。地上铺着朱红色的地毯。
她在他们身后,迅速地关上了门。
“掘墓者”约恩斯快速地扫视了一下房间,目光在壁橱和卫生间的门把手上,稍作停留,马上又集中到了房间中央,背对门厅的比莉,成了目光的焦点。
“有话快讲,”“掘墓者”约恩斯厉声说,“时间不多了。”
这个女人有着棕色的皮肤,四十五岁左右;她那结实的身体,裹在一件红色华达呢连衣裙里。她留着男式的发型,下巴上还有如丝线般柔软的假胡须,脸庞看起来像个英俊的男人。但是,她的身体,却是个两性的混合体——连衣裙上面的两颗扣子敞开着,丰满、高耸的两只奶子之间,长着一层浓密柔软的胸毛。当她张口说话时,可以看见一颗钻石,在她的两颗门牙之间闪烁。
她的目光飞快地,扫过伊玛贝拉浮肿、泛青的面颊,和惊恐的双眼,然后,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掘墓者”约恩斯的身上。
“别在我这儿动他们,‘掘墓者’老兄,我会把他们弄出去的。”
“他们都到齐了吗?”“掘墓者”约恩斯厉声喝问。
“我这里只有两个,汉克和约迪。”
“瘦高个儿应该也在这儿的。”伊玛贝拉的声音,听起来几近窒息,“掘墓者”约恩斯和比莉,同时将目光转向了她。
伊玛贝拉又补充了一句:“也可能是到外面找我去了。”
比莉首先把目光从她的身上移开了,“掘墓者”约恩斯则略微盯了一会儿,才又重新与比莉对视起来。
“我就要那两个。”“掘墓者”约恩斯大手一挥说。
“别在屋里动他们,‘掘墓者’。”比莉大声抗辩着,“他们只是来我这儿寻欢作乐,爽一下。我给他们派了我这里,最好的两个姑娘。”
“你真是会做生意。”“掘墓者”约恩斯语带讥讽地说。。
“我可不会做亏本买卖,你知道的,这本来就是花血本的生意。”比莉激动地比画着说,“而且,你们队长答应过我,不会发生任何碰场子的事。”
“他们在哪儿?”“掘墓者”约恩斯蛮横地问。
“队长可不会喜欢你这么做的,‘掘墓者’老弟。”
“掘墓者”约恩斯意味深长地望着比莉,严厉地说:“比莉,他们往埃德的眼睛里泼了硫酸。”
比莉颤抖了一下:“听着,‘掘墓者’小子,”他大声建议道,“我先去把他们引到陷阱里来,卸去他们的武器,你再去门厅那里,逮捕手无寸铁的他们。”
“你很清楚,他们是不会从正门那里离开的。”“掘墓者”约恩斯冷冷地说,“他们会盘算着,从屋顶跳到旁边的房子上,然后从那里溜走。”
“好吧,听着,‘掘墓者’,咱们来做笔交易吧。”比莉激动地边比画边说着,“我给你三个抢劫犯,和一个你找了很久的小偷……”
“太迟了,比莉。”“掘墓者”约恩斯摇了摇头。
“——还有杀了威尔逊的凶手,就是上个月趁乱,杀了酒店老板的家伙。”
“至于他们,我会下次再来抓的;但是,现在,我就要那两个畜生。”“掘墓者”约恩斯执拗地说。
比莉猛地一转身,拉开了写字台最上面的抽屉。“掘墓者”约恩斯防备地拔出手枪,瞄准比莉脊椎的中心。
比莉把抽屉彻底拉了出来,扔到床上,里面整齐地塞满了二十美元面值的钞票。
“这儿有五千块,全是你的了!”
“掘墓者”约恩斯看也没看钱一眼,强硬地问:“他们在哪儿,比莉?……我的时间有限!……”
“在小包间里。他们把门反锁了,谁叫都不开,连我都不行。”
“他们会给她开门的。”“掘墓者”约恩斯冲伊玛贝拉点了点头,说道。比莉转而盯着伊玛贝拉看了一会儿。
伊玛贝拉惊恐万状,吓得脸都黄了,惊恐的眼睛里,像塞着半个蓝黑色的月牙儿,看起来可怜巴巴的,身体抖得像风中的叶子。
“别让我去,求求你了,别让我去……”伊玛贝拉哀求着。
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般,从伊玛贝拉的脸上,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她跪在地上,抱着“掘墓者”约恩斯的大腿,苦苦哀求着:“让我做别的什么事都行,做你的女人,或者仅供你玩耍……”
“给我起来,婊子!……”“掘墓者”约恩斯毫不留情地说,“起来,否则我就把门炸开,然后把你推到前面当人质。”
伊玛贝拉像个老妇人一样,脚步蹒跚地站了起来。比莉看着她,眼里毫无怜惜。
“如果看见他们两个人,你知道哪个是汉克吗?”伊玛贝拉抽泣地问“掘墓者”约恩斯,“也就是泼硫酸的那个。”
“我当然知道那个浑蛋。”“掘墓者”约恩斯咬牙切齿地说。
“他是有枪的那一个。”
“‘掘墓者’,看在上帝的分上,小心点儿。”比莉.99lib.哀求道,“我有两个最年轻、最好的姑娘,就在他们手上,珍妮才十六岁,她跟约迪……”
“说得好像你是受害者似的。”
“约迪那小子刀不离手,动起手来谁也不认。还有卡罗,她也才不过十九岁。”比莉一脸愁苦。
“那就让我们祈祷,她们俩谁也不会,永远留在这个年龄。”“掘墓者”约恩斯说完这番狠话,转身对伊玛贝拉说,“下去敲他们的门!……”
当他们走出房间的时候,一个白人男子刚好从隔壁卫生间出来,他边走边拉裤子的拉链,醉醺醺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又东倒西歪地走回了起居室。
伊玛贝拉像要去赴死一样,慢腾腾地走下楼梯。
这一层有六个房间和一间卫生间,其中四间面向狭长的中央大厅,卫生间则位于比莉的办公室,和里间小卧室之间。大厅的前部连着一间起居室,确切地说,是一个餐厅和起居室的混合间。混合间装着大纱窗,透过那里,可以俯瞰到第一百五十五街,和圣尼古拉斯大道。混合间的右边,还有一间小厨房,里面简单地配备着一些电器设备。
在走廊一边的尽头,有一部投币式自动点唱机,此刻正在轻柔吟唱。
两个白种男人和三个有色人种女人,正坐在旁边的长沙发上。走廊的另一头,朝向小厨房的餐厅里,两个有色人种男人和一个有色人种女人,正坐在巨大的红木餐桌边,大口吃着炸鸡块和马铃薯沙拉。走廊里灯光幽暗,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熏香。
一间卧室里,一个白种男人和一个有色人种女人,正在天蓝色的床单上,光着屁股相拥而眠。另一间卧室里,烟雾缭绕,五个黑人男子正一边无声地玩着扑克牌,一边抱着瓶子,咕嘟咕嘟地大口暍着冰镇啤酒。
正对大厅有一个门,厨房尽头还有一个后门。现在,那两扇门都关着,锁孔上插着钥匙。走廊旁边还开了一扇窗户,通向消防楼梯,但是,它现在被厚重的百叶窗,遮蔽得严严实实。
汉克穿着蓝色衬衫,躺在长沙发上,枕着两个沙发枕,正悠闲地用一个水烟袋抽着鸦片。有玻璃罩的鸡尾酒桌上,放着一个火盆,上面放着用来烧水烟的浅底碗,碗里放着鸦片。
汉克懒洋洋地含着烟嘴,烟气穿过一截短短的弧形烟斗,在盛着半瓶温水的盛酒瓶上,升起一个烟泡,然后再慢慢穿过一段长长的透明塑料管,进入湖泊色的烟嘴里。
他的点三八口径自动手枪,就放在远处的墙边。
一个年轻女孩头靠着沙发,盘腿坐在绿色的地毯上。她穿着白衬衫和紧身裤,丰满的胸部,透出成熟和性感。她的面部线条十分柔和,棕色的皮肤,像海豹皮一样光洁,一双大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饱满宽阔的双唇如花朵一般明艳。
房间里横着一条长长的皮革软榻,约迪坐在上面,听着伯顿·布鲁斯的《红唇佩吉》,他扭动着脖子,脑袋几乎伸进了唱机操作台里。唱机一遍又一遍地,放着这首摇滚歌曲,低沉的声音,估计只有他那种被毒品刺激得异常敏锐的耳朵,才能够听得清楚。
在约迪张开的双腿之间,坐着一个女孩儿。她穿着一件柠棣黄的衬衫,和一条花呢子的裤子,刚刚发育的胸部若隐若现。她的皮肤是橄榄色的,心形脸上长着一双细长的棕黑色眼睛,嘴巴小得似乎承受不起宽厚的双唇。她的脑袋靠在约迪的膝盖上。
约迪盯着她的脑袋,沉浸在忧郁的音乐声中。他的左手游走于她棕色的发卷之间,慢慢地前后摩挲着,那些柔顺的卷发,似乎非常享受这种感觉。他的右手搁在自己的大腿上,手里握着弹簧刀,噼里吧啦地弹着刀片玩儿。
“你没有别的唱片了吗?”汉克问道,声音仿佛是从遥远无比的地方飘过来的。
“我就爱听这一张。”约迪兴奋地说。
“那么,难道没有其他歌了吗?”
“我就爱听这一首。”
约迪继续沉浸在音乐里,汉克则神思恍惚地盯着天花板。
“我们什么时候走?”约迪问。
“天一亮就走。”汉克说。
约迪转过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表:“这会儿天应该亮了。”
“再等一会儿,急什么?”
“我想上路,坐在这里让我心慌。”
“等一会儿,再稍微等一会儿。”汉克举手劝说约迪,“等路上的车多一点儿,我可不想坐着唯一一辆,挂着加利福尼亚州车牌的车进城。”
“该死,你怎么知道再过一会儿,路上就会有别人??99lib.”
“会有俄亥俄州的车,还会有伊利诺伊州的车,就再等一会儿吧!……”
“我他妈的已经等了很久了。”约迪很是狂躁。
歌声结束了,约迪又一次让它再来一遍,并侧耳贴近喇叭,手里继续一开一闭地,把玩着他的弹簧刀。
“别把刀弄得噼啪作响!……”汉克冷漠地说。
“我没有把刀弄得噼啪作响。”
低沉的布鲁斯音乐中,掺入了一阵迟疑的敲门声。汉克眼神迷离地,盯着紧锁的门,约迪也焦虑地看过去。两个女孩子却连头都没抬一下。
“去看看是谁,卡罗。”汉克对他旁边的女孩子说,后者这才开始起身。
“先来问一问。”汉克交代。
“谁啊?……”女孩凶巴巴地问道,声音有些颤抖。
“是我,伊玛贝拉。”
汉克和约迪紧紧盯着紧锁的门,两个女孩也转过身来,紧紧地盯着门,但谁也没答话。
“是我,伊玛贝拉。让我进来。”
汉克顺势卧倒,手够到旁边的手枪,手指搭上了手枪的扳机。约迪弹开了自己的弹簧刀。
“谁和你一块儿?”汉克懒洋洋地问。
“没人。”
“比莉呢?”
“她在。”
“叫她来说话。”约迪喊了一句。
“比莉,汉克想跟你说话。”
“汉克?……”汉克说,“谁是汉克?”
“别用那个名。”比莉说,然后冲着汉克说,“我在这儿,你想要问什么?”
“谁和伊玛贝拉在一起?”
“没人。”
“去开门吧,就开一条小缝。”汉克对卡罗说。
卡罗站起身来,扭腰摆屁股地穿过房间,打开门锁,把门拉开一条小缝。汉克已经把自己的枪,瞄向了那条门缝。
伊玛贝拉把她的脸凑过来,好让卡罗看见。
“啊,真是伊玛贝拉。”卡罗说。
比莉把门推得更开了一点,伊玛贝拉走进房间,她极度害怕,紧张得快要吐出来了。
汉克和约迪盯着伊玛贝拉,但见她的面容浮肿,泪痕满面,双颊微微泛紫。
“关门。”汉克像是在说梦话。
伊玛贝拉猛地靠向一边,“掘墓者”约恩斯活像大海里来的幽灵,突然从黑暗的走廊里现身,手中握着一把镀镍手枪。
“都给我站起来。”约恩斯突然阴沉地喝道。
“他妈的,是个圏套!……”约迪大声叫嚷道。
他的左手停在珍妮满头卷发的脑袋上,右手摊开,手中的弹簧刀已经出鞘。他突然左手握紧,揪着珍妮的头发,把她从地板上拎了起来,当成人质挡在前面。同时锋利的刀锋,已经紧紧地抵在了那姑娘的喉咙上了。
姑娘没有哭喊,甚至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也没有晕过去。在约迪的挟持下,珍妮就像突然全身瘫痪了一样。她面容扭曲,一滴血从紧绷的脖子上滴了下来。她的眼睛里充满恐惧,瞳人停在上眼角边缘,双眼像两个巨大的黑洞。显然,恐惧已经吞没了珍妮整张扭曲的小脸,她甚至无法呼吸。
“掘墓者”约恩斯不为所动,他用眼角瞥了一眼珍妮的脸,毫不介意自己的下一步行动,可能会导致那锋利的刀片划过她的喉咙。
汉克眼神迷离、一动不动地盯着“掘墓者”约恩斯。他的手指仍然扣在,那把点三八口径的手枪扳机上。“掘墓者”也盯着他,两个人互相捕捉着对方,眼中一闪而过的信息,毫不在意约迪,和那个已经吓瘫了的姑娘。
没有人说话。
卡罗一只手抓着门把手,僵直地戳在那儿。伊玛贝拉远远地站在另一边,浑身抖个不停。屋里像在上演一出哑剧。
约迪向身后那扇通向厨房的门退去,身边的姑娘跟着他,亦步亦趋地一块儿后退,就像在跳一支死亡之舞,她的眼眶里噙着,一汪来不及掉下来的泪水。
约迪在门边停了下来,冲着那姑娘命令道:“把门打开,不过,你的身子别动。”
黑人姑娘小心翼翼地用左手,从后面绕过约迪的身体,摸索着找到钥匙,打开了门锁,然后开门。约迪退进厨房,仍旧把姑娘挡在自己前面。
比莉拿着一柄双刃伐木斧子,默默地站在厨房里,白色珐琅瓷的电灯开关旁边,斧头稳稳当当地靠在她的右肩上,等着约迪慢慢地朝她靠拢。
这时,约迪正全神贯注地盯着“掘墓者”约恩斯黑洞洞的枪眼儿,又朝厨房后退了一步。比莉抡起斧子,猛地砍向约迪持刀的前臂,弹簧刀瞬间在姑娘的喉咙前松掉了。
约迪在一阵剧烈的疼痛中,猛然转过身来,持刀的那条手臂,像挂了什么重物似的,垂了下来,手中的刀也“哐当”一声落地。他的左手下意识地向后反击,同时,比莉从他身后,一口气向他后背的两块肩胛骨砍去,就像在砍一根木头。
约迪朝前跪倒在地,冲她叫道:“你他妈的……”话音未落,他的头也飞了出去——比莉用尽全力,挥动斧头向下砍去,锋利的斧刃深深地埋进他的脖颈。她用力之猛,斧子直接切断了约迪的脖子,他的脑袋仅凭着一条纤细的血肉,挂在左肩上直晃荡,没吐出的话语,似乎还含在他的嘴上。
比莉扔下斧子,鲜血从约迪的脖子里,飕地喷涌出来,溅向那个几乎昏厥的黑屁股姑娘身上。比莉把她整个儿地抱了起来,搂在怀里,无数个吻像雨点一样,噼里啪啦地落在了她的脸上。
现在只剩下汉克一个人,等着被解决了,他手中的点三八口径手枪的枪口,稍微晃了一下,他知道自己已经毫无胜算了。
在汉克能反应过来之前,“掘墓者”约恩斯已经朝他的右眼发了一枪;汉克的身体,因为这颗打进脑袋的子弹,而轰然倒下,“掘墓者”约恩斯又用“棺材桶子”埃德的枪,对准了汉克,说了句:“这一枪是为了你,埃德兄弟。”说完,他就朝那个濒临死亡的杀手,还未合上的左眼,又狠狠地开了一枪。
屋子里一片混乱。伊玛贝拉从“掘墓者”约恩斯的身边溜了出去,连滚带爬地向门口逃去。客人们纷纷从各自的房间里,拥向狭窄的前厅,到处都是惊惶失措的脚步声。
“掘墓者”约恩斯在前厅那里,追上了逃跑的伊玛贝拉,将她逼到一个角落,然后锁上了门。他用一支枪的枪柄,打开了顶上的灯,手握双抢、背靠着门站着。
“站直了!……”“掘墓者”大声命令道,然后模仿着“棺材桶子”埃德的声音,大声说道,“报数!……”
“现在,小姐!……”“掘墓者”约恩斯对蜷缩在角落里的女人说,“那个瘦高个儿在哪儿?”
伊玛贝拉已经吓得牙齿咯咯打颤,几乎不能说话了。
“他在……在……在箱子里。”伊玛贝拉结结巴巴地说。
第二十四章
房间里很热,这是位于市中心,一个乡村式花岗岩大楼的第二十二层。
穿着粉红色衬衫的年轻助理地方检察官——约翰·劳伦斯,今天的任务是负责审问。他坐在一张巨大的绿色钢制桌子后面,金色清爽的短发,在午后微斜的阳光里闪闪发光。
杰克逊跨坐在一张绿色皮椅的边缘,身上脏兮兮的,窗外,哈莱姆河上的阴影,比他任何时候看到的都厚重。
“掘墓者”约恩斯侧身坐在宽大的窗沿上,视线越过窗外的曼哈顿岛,看到一艘远洋轮船驶进哈得逊河,朝着纽约湾海峡和勒阿弗尔港口方向驶去。
一名法庭速记员坐在桌子末端,手中的笔悬在他的速记簿上方。一切似乎都静止了。
劳伦斯刚刚审问完杰克逊。他晃了晃身子,抹了抹满是雀斑的脸上的汗,用修剪过指甲的手,轻轻地捋了捋头发,舒展了一下灰色法兰绒西服下面健硕的肩膀。
审讯之前,他已经把“掘墓者”约恩斯的报告读了两遍。第五大道上的一名巴士司机,发现了装着瘦高个儿尸体的箱子,并向警察局报了案。据说,他发现的时候,那箱子就大敞着搁在街上。警察发现瘦高个儿的尸体上,一共有二十多处刺伤,被人用床单裹着,还在箱子里放了一些沉甸甸的石块。
之后,尸体被警察带到了法医的停尸间。
此外,汉克和约迪的尸体,也已经被带到了停尸间,通过指纹鉴定,发现他们就是密西西比谋杀案的通缉犯。
然后,警方彻底搜查了公园大道上的那间公寓,而他们找到的、所有能作为证据的东西,就是煤箱中堆在煤块上的假黄金。
劳伦斯花了整整两个小时,来听杰克逊讲述伊玛贝拉和满箱黄金的传奇故事,伴随着不断增加的精神麻木。到目前为止,他仍然不觉得,自己已经听明白了一切。
劳伦斯无奈地带着一脸令人畏惧的疑惑,两眼紧紧地盯着杰克逊。
“咻!……”他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和速记员交换了一下眼神。“掘墓者”约恩斯没有注意到这些,他仍旧望着窗外。
“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约恩斯?……”劳伦斯的语气里,带着一种恳求般的暗示。
“掘墓者”约恩斯转过头说:“问什么?”
劳伦斯将目光重新投向杰克逊,无助地说:“据你所知,你确定,那个箱子里装的是金矿,而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吗?”
杰克逊的面孔黑得发亮,他掏出一块几乎和他的脸一样黑的手帕,粗暴地抹了抹脸,回答道:“是的,先生,我敢对着一大摞《圣经》发誓,多少次都行,因为我确实看到了。”
“根据你所说的,那个女人离开了现场,在你的兄弟……”劳伦斯查阅了一下自己的笔记,“——嗯,就是在加布里埃尔修女被谋杀的时候。”
“是的,先生,我发誓。”杰克逊强硬地说,“当时,我四下寻找过她,她确实不在。”
劳伦斯清了清嗓子。
“已经走了吧。而你仍然坚称,她被这帮歹徒——包括这个瘦高个儿——给挟持了?”
“我知道她肯定是被挟持了。”杰克逊再次声明。
“你为什么如此确信呢,杰克逊?……难道是她告诉你的吗?”
“不用非得她告诉我,劳伦斯先生。我知道她肯定是被挟持了。”杰克逊激动地大声说,“我了解伊玛贝拉,她不会与他们鬼混——除非他们逼她那99lib?么做。我了解我的伊玛贝拉,她决不会参与那样的勾当,我发誓。”
“掘墓者”约恩斯继续望着窗外的河。
劳伦斯假装在读自己的记录,实际上,却在悄悄地打量着杰克逊。他曾听说过像杰克逊这样,很容易上当的人,但从来没有亲眼见过,而如今这样一个人,就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
“那么,你坚信她绝对没有伙同那帮家伙,骗走你的钱?”
“是的,先生。她为什么要那么做呢,我的钱就是她的钱嘛。”
劳伦斯叹了一口气。
“我觉得没有必要,再问下面这个问题了,但是,这是程序的一部分。你不准备控告她,是吗?”
“控告她?控告伊玛贝拉?……”杰克逊惊奇地睁大两眼,两手摊开一脸懵懂,“天哪!……为什么,劳伦斯先生?她做了什么?”
劳伦斯果断地合上笔记本,望向“掘墓者”约恩斯。
“他是犯了什么事,被你带过来的,约恩斯?”
“掘墓者”约恩斯转过身来,没有去看杰克逊。
“鲁莽驾车、损坏他人财产,有些被损坏的财产,已经通过汽车保险给弥补上了,还有他拒捕。”
“你准备监禁他吗?”
“掘墓者”约恩斯摇了摇头:“他的老板已经给他付了保释金。”
劳伦斯盯着“掘墓者”约恩斯。
“他交了?……”杰克逊情不自禁地大声说,“克莱先生?他交了我的保释金?……他不是悬赏要抓捕我吗?”
劳伦斯转而盯着杰克逊。
“他从他的老板那儿,偷了五百美元。”“掘墓者”约恩斯慨然说,“克莱曾报案要抓捕他,但是,今天早上晚些时候,他销案了。”
劳伦斯又开始用手指梳理他的头发。
“想必这些人都疯了。”劳伦斯一脸茫然地嘀咕着,但是,当他意识到速记员在记录时,慌忙加了一句,“这句话别记。”
劳伦斯再一次望向“掘墓者”约恩斯,问道:“你怎么看?”
“掘墓者”约恩斯轻轻地耸了耸肩膀,摇着头说:“谁知道呢?”
劳伦斯盯着杰克逊说:“你从你老板那儿拿了什么?”
在劳伦斯的目光下,杰克逊如坐针毡,他抹了抹黑脸,掩饰自己的慌乱。
“我没有拿他什么东西。”
“我该把他留下来,当重要证人吗?”劳伦斯想征求“掘墓者”约恩斯的意见。
“证明什么呢?能证明谁有罪呢?……他已经把他知道的,通通都说出来了,但是,就那些玩意儿,根本什么也査不到。”
劳伦斯长出了一口气,点头说:“好了,杰克逊,你可以走了,地方法庭没你什么事了。但是,我建议你迅速联系,所有对你提出控告的当事人——那些被你损坏了财产的人——在他们提出上诉之前,跟他们了清一切。”
“好的,长官,我马上去做。”
杰克逊站起身来,戴上了他的司机帽,稍微犹豫了一下,问道:“你们有我女人的消息吗?她现在在哪儿,或者别的什么信息?”
在座的三个人,再次转过头盯着他,最后劳伦斯说:“她被拘留了。”
“她被抓了?为什么?”
他们全都不可思议地望着杰克逊。最后,还是劳伦斯开了口:“为了协助调查。”
“我能见见她吗?我是说,我跟她谈一谈?”
“现在不行,杰克逊。我们还没有讯问过她呢。”
“那么,我什么时候能见她?”
“应该很快。你不要担心她,她很安全。我建议你先去和那些当事人谈清楚。”
“好的,长官,我这就去见克莱先生。”
杰克逊离开后,劳伦斯对“掘墓者”约恩斯说:“这么看来,我们完全可以相信杰克逊,他无辜得像只羔羊,你觉得呢?”
“极品羔羊。”速记员插了一句。“掘墓者”约恩斯不满地哼了一声。
“你的搭档那边,有什么新消息吗,约恩斯?”劳伦斯问。
“我去了一趟医院,看了看他。”
“他还好吗?”劳伦斯笑着问。
“他们说他也许还能看见,但是,再也不能和以前一样了。”
劳伦斯叹了一口气,转了转他的肩膀,换上一副不近人情的决绝表情。
劳伦斯按下了桌子上的一个按钮,一名警察从走廊探进头来,劳伦斯说:“把那个女人带进来。”
伊玛贝拉仍旧穿着那件红色的裙子,但是,现在那裙子看起来,好像随时都会粉碎似的。她脸上被“掘墓者” 约恩斯抽过的地方,呈现出一片青紫,还能看见橘色的手印子。
伊玛贝拉快速地扫了“掘墓者”约恩斯一眼,惊惶地闪躲着,他那老谋深算的眼睛,面对劳伦斯坐了下来。开始的时候,她还傲慢地翘着腿,后来想了想,最好还是老实点儿。
伊玛贝拉贴着凳子的边沿,双膝并拢地坐着,把背挺得直直的。劳伦斯看了她一眼,开始研究面前的口供笔录。他仔细地重读了所有报告。
“天哪,所有的这些杀啊、砍啊、枪击啊……”劳伦斯咕浓着,“房间里血流成河。不,不,不,这些不要记录下来。”最后一句话,是对速记员说的。
劳伦斯抬起眼皮,再次打量着伊玛贝拉,慢慢摩挲着自己的下巴,思忖着该从哪儿开始对她讯问。
“那个瘦高个儿是谁?……”劳伦斯总算发问了,“他的真名叫什么?我们这儿的案底上,他被叫做‘金匠’,在密西西比,他是一个骗子。”
“他叫杰姆逊。”伊玛贝拉低声说。
“杰姆逊是他的教名,还是姓?”
“克雷弗斯·杰姆逊。这是他的全名。”
“还有其他的两个人,他们的真名都叫什么?”
“我不知道,他们用过很多名字。”伊玛贝拉痛苦地说,“我不知道他们的真名叫什么。”
“这位杰姆逊……”那个名字从劳伦斯的嘴里念出来,感觉很别扭,“我们还是叫他瘦高个儿吧。谁是瘦高个儿?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的丈夫。”伊玛贝拉低声说。
“我想也差不多,你们在哪儿结的婚?”
“我们其实没有结婚,他并非是我法律意义上的丈夫。”
“哦!你有没有——有没有跟他继续保持联系?我的意思是,你是否还和他住在一起?”
“没有,先生。我已经有差不多一年,没有见过他了,也没听说过任何关于他的事。”
“那么,他是怎么联系上你的,或者说,你是怎么联系上他的。”劳伦斯不耐烦地问,“不管怎么样,这事儿是怎么发生的?”
“我是在比莉那儿,偶然碰到他的。”伊玛贝拉说。
“比莉那儿?……”劳伦斯再次查阅了一遍他的笔记,“哦,就是另外那两个人,被杀掉的地方。”天哪,又是鲜血,他心中暗暗忖度,“你去那儿干什么?”
“就是串串门,每天下午,杰克逊工作的时候,我就会上那儿去坐一坐,只是简单的造访。我不喜欢泡在酒吧里,他会有想法的。”
“哦,我明白了。”劳伦斯点了点头,“然后,当你和瘦高个儿重逢以后,你们决定合伙欺诈杰克逊,玩些关于信任的小把戏。”他扫了一眼笔记,“叫什么来着?‘爆炸圈套’是吧?”
“我并不想那么做,是他们逼我的。”伊玛贝拉抗辩着。
“如果你不愿意,他们又怎么能够,强迫你去做呢?”
“我怕他怕得要死,他们三个家伙,我都很害怕。他们把我叫进去,我怕他们会杀了我。”
“你的意思是,他们恨你?……为什么?”
“他们一直在用一种叫做‘丢金矿’的把戏行骗,而我把他们用来行骗的,那个装满金矿的箱子拿走了。”
“你是指,从你和瘦高个儿同居的屋子的煤箱里,找来的那些假金子?”
“是的,长官。”伊玛贝拉点了点头。
“你什么时候拿走的?”
“在密西西比,我离开他的时候。”伊玛贝拉激动地说,“那时候,他跟另一个女人混在一起,我就拿了箱子,一直带到了纽约。我知道他们没了箱子,就没有办法行骗了。”
“我明白了。”劳伦斯点了点头,“当他在比莉那儿碰到你时,他就恐吓你。”
“他根本不需要恐吓我。他只是说:‘我要把你带回去,而且,我们要骗空那个家伙,那个和你住在一起的黑人。’”伊玛贝拉一脸枯涩的表情,来回看着劳伦斯和黑人警察,“当时,汉克和约迪也在那儿,汉克喝了药,总是一副迷迷糊糊的样子。约迪吸了海洛因,而且一直把他的弹簧刀,弹进弹出的,他望着我,就像要割断我的脖子一样。然后,汉克说,他们要拿回金子,在纽约干一票。我根本说不上话,只有照办的份。”
“这么说来,你是在重压之下,被迫加入他们的咯,因为他们拿死来威胁你,逼你跟他们一起行骗?”
“是的,长官,要么做他们的同伙,要么被他们拧断脖子,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那么,你为什么不来报警?”劳伦斯望了一眼“掘墓人”约恩斯。
“我能对警察说什么呢?那会儿,他们什么都还没有干,而且,当时我还不知道,他们就是密西西比谋杀案的通辑犯,我跟他们走了之后,这才知道的。”
“那么,他们骗走杰克逊的一千五百美元后,你为什么也没有报警呢?”
“同样的原因。我当时还不知道,杰克逊已经上了圈套,如果我那时候去报警,杰克逊又不准备提出上诉,警察也只能放他们走。”伊玛贝拉无奈地两手一拍,“然后,为了以防万一,他们肯定会杀了我。我不知道杰克逊还有一个兄弟,我觉得仅凭杰克逊——他还是个黑人——简直帮不了我。”
“那么,在他们往约翰逊警探的脸上,泼了硫酸之后,你为什么还不报警呢?”劳伦斯愤怒地问。
伊玛贝拉迅速地朝“掘墓者”约恩斯的方向瞄了一眼,然后,又马上收回目光。“掘墓者”狠狠地望着她。
“我没有机会那么做,”伊玛贝拉用一种恳求的语调说,“也许有过,但是我不能。瘦高个儿一直跟着我,回到了我的家里。汉克和约迪从河岸上下来之后,上了他们租的摩托艇,从铁轨桥下面逃走了,然后,他们直奔瘦高个儿和我待的地方。我一直都没有机会逃跑。”
“在那儿发生了什么?”“掘墓者”约恩斯愤怒地问道。
在他们的集中注视下,伊玛贝拉满是淤伤的脸上,沁出汗来。
“哦,你们看,约迪一直认为:我已经向警察告密了,直到瘦高个儿向他证明,我不会——实际上,我从来都没有机会那样做。约迪很爱和别人争斗,而且很邪恶,要不是汉克在那儿,他和瘦高个儿早就打起来了。”伊玛贝拉激动地说,“汉克是唯一有枪的人,是他用枪逼着约迪,他们才没有吵起来的。后来,约迪想要汉克和他一起,带着装金子的箱子走人,留下痩高个儿和我。痩高个儿说:除非带上他和我,否则别想带走金矿。汉克也同意约迪的意见,因为他们不能带上痩高个儿,他脖子和脸上被硫酸烧过的伤疤,太容易被警察认出来了。单凭这些伤痕,警察就能对号入座,知道他们是谁了。汉克说,瘦高个儿该找个地方避一避,等脸上的伤好了再说,他们会送他一程,但金子得由他们带着。瘦高个儿说:没有人能带走他的金子,谁他妈的都别想。在汉克能制止约迪之前,约迪扑上去,往瘦高个儿的心脏刺了一刀,紧接着一阵猛扎,直到汉克说,‘你快给我起来,否则我开枪了。’但是,当时瘦高个儿已经死了。”
“这一切发生的时候,你待在哪儿?”劳伦斯问。
“我就站在那儿,但是,我什么也做不了。我怕得要死,怕约迪接下来,就要拿刀刺我了。”伊玛贝拉恐惧地说,“事实上,要不是汉克制止了他,恐怕他已经剌过来了。他当时就像疯了一样。”
“他们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在箱子里呢?”
“他们想洗脱罪责,免得在纽约,又加上一条谋杀罪。汉克说,他知道加利福尼亚的某个地方,能够搞到更多的假金矿,所以,他们就把瘦高个儿的尸体,放进了箱子里,并填入够多的矿石压着箱子,剰下的扔到了煤箱里。”伊玛贝拉怯懦地大声说,“他们本打算把箱子,扔进哈莱姆河里去。汉克说他去弄辆货车,来运这只箱子,约迪站在下面放风,我负责清除地板上的血迹。因为约迪站在楼下,我怕得根本不敢想逃跑的事情;我当时不知道,约迪已经跟着汉克走了。直到后来,杰克逊和他兄弟进来搬箱子。”
劳伦斯暴躁地摸着下巴,试着在心里组接这些画面,以找到事件的核心。眼神也似乎变得迷离了。
“你是在哪个环节上,加入到他们的计划中的呢?”
“他们一直把我带在身边,我害怕他们把我带出去,然后,在半路的什么地方杀了我。”
“但是,在他们回来杀戈尔迪之前,你不是已经逃出来了吗?”
“是的,长官,我不知道他们杀人的事。”
“那个时候,你怎么不报警呢?”劳伦斯严厉地喝问。
“我是准备报警的。我正要去警察局,告诉我看到的第一个警察,那里所发生的事。但是,就在我开口之前,他就袭击了我。而在我有机会说出一切、解释清楚之前,一群警察又拥了上来,把我送进了监狱,以保护我的人身安全。”
劳伦斯停下来,再次揣摩起笔录来。
“一有机会,我就告诉了约恩斯警探,到哪里去找汉克和约迪。”伊玛贝拉补充道。
劳伦斯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但是,你引诱你的男朋友——杰克逊和他的兄弟,嗯,就是加布里埃尔修女,搬走了装着瘦高个儿尸体的箱子,而不告诉他们,箱子里面有什么?”
“不,长官,我没有引诱他们,是他们自己坚持要搬走箱子。我担心如果告诉他们真相,他们会坚持,非要在屋子里,找到金矿不可,要是一直耽误到汉克和约迪回来,就会引发更多的杀戮。”伊玛贝拉激动地摇着头分辩着,“我知道杰克逊相信那是真的金矿,而且,我看得出来,他兄弟也相信。我意识到最好让他们拿了箱子,尽快离开那儿,越快越好,这样,他们就能在汉克和约迪回来之前离开了。”
“你前面说,约迪在楼下放哨来着。”“掘墓人”约恩斯插了一句。
“一开始,我的确是那么以为的,但是,当杰克逊和他兄弟上来之后,我才知道,约迪肯定跟着汉克走了。”伊玛贝拉叹息着说,“我意识到等他们安全离开后,我就能向警察报告一切,没人会再受害了。”
劳伦斯望向“掘墓者”约恩斯,问他:“她说的话你信吗?”
“不相信。她让杰克逊和戈尔迪背着那具尸体,自己则盘算着,搭第一班车逃离本地。”“掘墓者”约恩斯摇着头冷笑,“关于发生了什么,她没有对他们说一个字。”
“我只是不想再看见有人受到伤害了。”伊玛贝拉为自己辩护道,“被杀的人已经够多了。”
“好吧,行了!……”劳伦斯说,“那是你的故事版本。”
“不是故事,是事实。我确实是要对警察,说出一切的。”伊玛贝拉激动地嚷着,转身愤怒地指着“掘墓者”约恩斯,“但是,这个黑家伙——这个人,在我有机会开口之前,就袭击了我。”
“好吧,好吧,你已经讲完了你的故事了。”“掘墓者”约恩斯愤怒地说。
“我会以同谋罪起诉她。”劳伦斯转过脸来,对“掘墓者”约恩斯说道。
“同谋什么?你没有办法证明她有罪,她声称是他们逼她的,杰克逊会支持她的供词。他相信她所说的一切,而且,她知道这一点。”“掘墓者”约恩斯无奈地摊着两手,连连摇头,“事实也能说明,那些男人很危险。谁能驳倒她?所有反对她的证人都死了,你找到的陪审团,只能相信她。”
劳伦斯摸了摸他红得发烫的脸:“那么,你和约翰逊的证词呢?”
“走吧,让她走吧。”“掘墓者”约恩斯焦急地说,似乎急切地想推开一堆麻烦,“埃德和我会统一口径的。说不定某一天,我们会在住所附近抓到她。”
“不,我不能那么做。”劳伦斯说,“把她关起来,保释金五千美元。”
尾声
杰克逊到达的时候,埃克塞德斯·H·克莱先生还在打盹。杰克逊看到大门没关,就没敲门直接进去了。克莱先生的另一位员工——一个名叫史密斯的司机——正在昏暗的小教堂里,与一个女人窃窃私语。
杰克逊轻轻地推开克莱先生办公室的门。埃克塞德斯·H·克莱先生躺在靠墙的长沙发椅上,身上穿着一件燕尾服;长且浓密的灰色头发,散开在沙发罩上,暗色的墙壁衬托着他羊皮纸般白晳的皮肤。
前窗那儿的落地灯一直.99lib?亮着,在这暗淡的灯光下,埃克塞德斯·H·克莱看上去,真像一位从博物馆里,逃出来的难民。
“马库斯,是你吗?”克莱先生还没有翻过身,就突然发出了声音。
“哦,不,是我,杰克逊!……”
“你拿到我的钱了吗,杰克逊?”
“还没有,先生……”杰克逊摇了摇头。
“我可不这么认为。”
“但是,克莱先生,我会把每一分钱都还给你的,包括向你借的五百美元,和你预先支付给我的二百美元工钱。请您不用担心,先生。”
“我可没有担心这个,杰克逊。”埃克塞德斯·H·克莱一脸轻松地摇了摇头,“你可以向地方法庭,提出索赔申请,要求当局赔偿你,那些被流氓团体诈骗了的钱。”
“可以吗?向地方法庭索赔?”杰克逊惊异地说。
“当然,他们占了死者的八千美元呢。”埃克塞德斯·H·克莱一副心安理得的模样,“不过,那些钱你要自己留着,杰克逊,你得自己留着它们。”
“好的,先生,我一定照做。”
“还有,杰克逊!……”埃克塞德斯·H·克莱先生突然坐了起来,两眼直视着杰克逊。
“怎么了,先生?”
“你把我的灵车拿回来了吗?”
“没有,先生。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拿回它,我把它停在警察局了。”
“去把它取回来,杰克逊,快点,你还有别的活儿要干呢。”
“您还让我回来干活儿吗,克莱先生?”杰克逊欣喜地说。
“我可从来没有让你走啊,杰克逊,像你这么好的黑人,可不容易找。”
“太好了。您会帮助我安葬了我的兄弟吗,99lib?克莱先生?”
“我已经在着手操办了,杰克逊。他能拿到多少保险?”
“我还不知道。”杰克逊两手一拍。
“尽快打听一下,杰克逊,然后我们才好办事。”
“好的,先生。”杰克逊欣喜地说。
“你那可怜的女人怎么样了,杰克逊?”
“她很好,克莱先生。不过,她现在正在监狱。”
“那太不幸了,杰克逊。”埃克塞德斯·H·克莱先生做了个无奈的手势,“但是,不管怎样,你知道她并没有骗你。”
杰克逊强颜欢笑道:“您总爱开玩笑,克莱先生,您知道,她压根儿就不可能做那种事的。”
“不管怎么说,现在她在监狱,就更不会做那种事了。”埃克塞德斯·H·克莱先生带着睡意说。
“我现在正打算去看她。”
“嗯,好的,杰克逊。你去找乔·辛普森,求他帮个忙,将她保释出来。”埃克塞德斯·H·克莱先生劝道,“当然,前提是,如果不需要太多钱的话。”
“好的,太感谢您了,克莱先生。”杰克逊激动地给埃克塞德斯·H·克莱先生鞠了一个躬。
乔·辛普森的办公室,位于列诺克斯大道的拐角处。杰克逊和他一起搭车,回到市区的行政大厦。
当助理地方检察官劳伦斯得知,有人要保释伊玛贝拉的时候,就派人将乔·辛普森请了过来。“掘墓者”约恩斯和法庭速记员已经走了,办公室里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人。
“乔,我想知道是谁要保释那个女人?”劳伦斯问道。
乔·辛普森惊讶地朝他看了看:“怎么,你不知道?是克莱先生啊。”
“天哪!……”劳伦斯惊呼道,“为什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是怎么对他的,偷了他的钱,毁了他的灵车,用各种方法占尽他的便宜,而他却急着把他们,从监狱里保释出来。我想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这伙人中,有两个家伙被杀的时候,身上还带着八千美金。”
“那跟这事有什么关系?”
“哎哟,我以为你都知道了呢,劳伦斯先生。这些钱将花在他们的葬礼上,克莱先生会负责操办。”乔·辛普森笑着说,“也就是说,他们给他招来了生意。”
杰克逊这时,正在大楼另一侧的门厅里等待着,狱卒把伊玛贝拉从牢房里带了出来,他笑着长叹了一口气,一把将她搂入怀中。她紧紧地贴着他的大肚子,激动地扭动起了身体,带有淤伤的嘴唇,迎合着他那激烈的吻。
接着,伊玛贝拉后退了几步,打量着杰克逊说:“宝贝,我们得快点儿,去找那个老家伙,拿回我们的房间,这藏书网样,我们今天晚上才有地方睡。”
“一切都会好的。”杰克逊激动地告诉伊玛99lib?
贝拉,“我又捡回了我的工作,而且,是克莱先生把你保释出来的。”
伊玛贝拉用手臂环住了杰克逊,两人四目交接。
“你还能继续工作,宝贝儿,这真是太好了!……”
“伊玛贝拉,”杰克逊有些不安地轻声说道,“我正想告诉你,我把你的金矿石箱子弄丢了。尽管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想要保护它。”
伊玛贝拉大声地笑了出来,掐了一下他那又壮又肥的手臂。
“我的宝贝儿,别担心了。既然我都有你了,谁还关心那箱金矿石啊。”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