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我要做大侦探》 悬案前的案件 “我们毕业咯!”郑魄跟他的同学们丢掉了帽子跳了起来,看样子很兴奋。 他们所在的地方是一所会计大学,毕业的两个月之后,郑魄被一家广告公司聘请了过去。 现在是正午,郑魄与公司里的员工在公司里面开会。坐在上方的就是他们的老板,名字叫沈莫,他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的精神。沈莫对着郑魄等人说到“:对于李总的汽车广告你们有什么看法嘛?” 没有一个人做出回答,郑魄在刚进来到现在就不听的打哈欠,他似乎对这些并不感兴趣。沈莫叹了口气,指着一旁的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问到“:沈鑫,你有什么想法嘛?平日里你可是最机灵的了。” 那个叫沈鑫的女子摇了摇头,说“:他的那个汽车真的太难搞了,明明性能并不是很好要求却是那么高,真不知道他是真没想到!” 沈莫无奈的笑了笑,的确,东西不好要求倒是不少。郑魄举起了手,所有人都很诧异的看着他,沈莫笑了笑,问“:你有什么想法嘛,郑魄?” 郑魄拍了一下桌子站起来,说到“:把这次的工作辞了吧!为了这个工作我们花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了,再耗下去我怕其它公司的广告我们就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 沈莫的脸色突然变得沉重,说到“:辞他的,我怕... ...”所有人都好奇的看着他,“没什么,总而言之这份工作不能辞掉”沈莫再次说到。 沈莫口中的李总其实就是万压汽车公司的老板李尘彬,别的不说,就当当想到他背后的势力,沈莫也不敢辞掉,那些人可是杀人不见血的! 郑魄听见了这番话,实在是不解,问到“:既然如此你总得给我们一个理由啊!” “理由?在这里我就是理由说不行就是不行,再多问一句明天你就别干了!” “不问出一个所以然,我是不会罢休的!” 听了郑魄这话,沈莫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他迅速的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信,丢到了郑魄面前,信件的表面清清楚楚的写着:辞职信,三个大字。“早就知道你们会有一天会对我有什么意见,所以我早就给你们都准备好了,再有疑问的人,我一并处理掉!” 没有人再敢提出疑问,郑魄笑了笑,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就把他辞掉了,继续待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他拿起辞职信,站起来转身便离开了公司。 郑魄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与他的父母是分居的,这间房子是他的亲戚留下来给他的。郑魄回到家就去了房间躺在床上,郑魄自言自语到“这个老板真的是愚蠢,真不知道他到底为啥不敢辞掉李总的汽车广告。”看来郑魄对刚才的事情还是十分不解! 他想着,明天去找其它的工作吧!小时候他想的可是当一名侦探呢,或者是警察! 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现在才中午两点半,他本想睡个午觉,可是想起刚刚的事情他就烦恼,真的是搞不懂为什么沈莫对于李尘彬那么的敬畏。 几个小时过去了,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郑魄也已经睡着了,这一觉就睡到了第二天。 第二天,天一亮,听见了闹钟的声音,郑魄便从床上起来了。他来到一家侦探所,可是侦探所的所长却告诉他,“你之前是学会计的,对于侦探这一行一无所知,还是算了吧!” 听见这话,郑魄也只能苦笑了。学的会计怎么了?学会计的就不能当侦探了?真是迂腐。无奈之下,他来到了警察局,好在这个警察局的局长通情达理,同意了郑魄的申请。他告诉郑魄,“你以后就在这里干了,不过你可不能随随便便的辞职哦,这份工作有时候可能会发生生命危险,我想你是想好了才会来的吧!” 郑魄自然是想好了,他所在的是第七组,他的组长叫林利柯,在组里面还有另外三个男跟一个女的。分别叫林桥、李雀、王柒安,女的叫刘燕。 郑魄被聘请的那天晚上,他组里的所有人都来了,除了他的组长林利柯三十四岁之外,其他的都在三十岁之下。第七组里的人为了欢迎新成员,集体去了一间叫,“很棒,餐馆”的餐馆吃饭,而且是由林利柯请客,他干了九年了,每年都有新人来也有人被调走,每当有新人来的时候他就会请所有人吃一顿饭,是警察局里面出了名的冤大头。 当天晚上,刘燕对郑魄说“:长得不错嘛,身材也挺好的!”的确如此,郑魄可是在学校里出了名的校草,而且的身高有一米八六,一般的女孩子都抵挡不了他的魅力。刘燕的长相很秀丽,身材凹凸,虽然她身高只有一米七三,但是配上她那秀丽的脸蛋,简直就是仙女下凡。 其他四个男的相貌并不是很出众,却都有郑魄那么高,而且他们看起来比郑魄还要强壮。 时间过得很快,已经晚上九点多了。正在郑魄等人要走的时候,餐馆的厨房里发出了尖叫声。 林利柯急忙的跑过去,他看见厨房里的六个女员工那害怕的表情以及地上躺着的一个女人,他大喊到“:喂,都进来,出事了,雀你去堵住门口,别让人进出!” 除了李雀之外,其他人都跑了过去,看见了地上躺着的那个女生。王柒安问一旁的一个女员工“:你们都叫什么?她是怎么死的?当时你们有几个人在?” 一个女员工说到“:我叫王一”然后她对着其她的几个女员工,挨个说了一遍“她叫李克,她叫陈搏,她叫刘兴,她叫郑九福。” 郑魄指了指地上的那个女生,问到“:她呢?” 王一说到“:张思辰。” 郑魄走上前,看了一眼她的脖子,脖子上面有一条血痕,郑魄把林利柯叫了过来,问到“:这是什么武器造成的?” “好像是刀!” “组长,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你们都回去,就留下李雀一个人!” “不行,你这样子太轻举妄动了,得回去报告局长并且请侦探局的人来帮忙!”林桥说到。 “不,我相信他!”刘燕说到。 “我也相信他!”林利柯说到,“我们都回去吧,就留下雀一个人,就算他有什么危险,有雀在应该没什么事情!”组长都发声了,他们哪有道理还不走呢?几个人走到饭馆门口,吩咐了李雀之后便离开了。 郑魄说到“:你们先出去吧!这里交给我,记住不要乱走动!” “嗯,好!”王一说到,说完之后,王一便带着几个人出去了。 郑魄心里想,这个叫王一的好像不简单啊,其他人都怕成那样子,就她一个人跟没事人一样。 郑魄站起来,走到放刀具的地方,他拿起一把刀,上面染着血迹,郑魄自言自语到“:看来这就是凶器,果然是用刀杀掉的,可问题就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她是怎么被杀的呢?是趁着所有人都不注意杀掉的还是早就死掉的了?” 他想着过会再去问,在这里说不定还能再找到一些线索。 他看了看那扇门,血为何只染到了门的最底下跟最上方。看来,这个案件的玄机就在于这门。郑魄大声叫到“:王一,你进来一下,有些事情要问你。” 王一走了进来,“有什么事情尽管说吧,我会尽我最大的能力帮你的!” “她死的时候有人在吗?” “有,我们所有人都在这里。” “那在这之前你们有出去过嘛?” “有,老板叫我们去拿东西,叫完老板就到前台去了。” “那她什么时候死的?” “我也不知道,她是第一个进来的,她进来之后我只听见了一声尖叫声,我们便急匆匆的跑进来的!” “看来...” “怎么了嘛?” “没事了,你出去吧,有需要再叫你。” “嗯,好!” 王一出去之后,郑魄自言自语到“:目前只有两种可能,第一就是被人杀死之后凶手跑了,第二就是被人提前设计之后被杀死的,可是如果是凶手跑了的话又从哪里跑呢?对了,窗户!” 郑魄走到窗户旁边,打开窗户,果不其然,窗户的墙上有血迹。“虽然只有一点点,但是从这里看来她应该就是被人杀死之后那个人逃跑了,可是这样一来他应该没有充足的时间才对。” 郑魄走到门前,看了看门上的血迹,他越看越不对劲,为什么中间一点也没有沾到呢?“难不成是因为那个人埋伏在门后等张思辰进来之后再出来把她杀了?这样子一来血迹应该全部都染在那个人的衣服上了吧!” 郑魄翻了翻橱柜,在近窗户的橱柜里面,郑魄找到了半个沾了血的酒杯,显然这是被人摔碎了的。郑魄再次走到门前,他把这门从头到尾再看了一遍,门前没有,那就看门后。郑魄看了看门后,他看不清楚有什么,但是直觉告诉他真的有东西在这里。郑魄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打开手机的灯一照,有一根细线在那挂着。“我好想明白了什么!” 郑魄走到外面,拿了张椅子进来。郑魄将椅子放在门前,站到了椅子上面,果不其然,有一根细线绑在门上的钉子上面,而且,绑得并不是很牢固。 “看来凶手绑得很仓促啊,这么一来目标便明确了许多,凶手就在王一她们六个人跟老板之间!要说时间肯定是她们的老板最足,但是如果说是等她们的老板走到了前台支行再反回来也有可能,但是如果是这样子的话,她们的老板肯定会看见的,除非她们的老板也已经死了。” 郑魄急忙的跑到收银台,并且看了看收银台里面的地板,但是并没有一个人在这里。郑魄大声的问到“:你们有谁知道这家店的老板去哪里了吗?”所有的人都摇了摇头。 厕所里面发出了尖叫声,郑魄说到“:都别动,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雀你在这里看着,当心被人跑了出去。” 李雀点点头,用不一样的目光看着郑魄。 郑魄迅速跑到厕所,他看见郑九福跪在厕所的地面上看着一个女人。郑魄将郑九福扶起来,问到“:这个女人是谁?怎么死在这里的?” “她是我们的老板叫萧乐,刚刚我来的时候,就看见她死在这里了!” “嗯,没事的你先出去吧!”郑九福走了出去,她离开的时候脸色十分的苍白。 郑魄走到尸体前面,没发现什么凶器,但是他看见了萧乐心脏上的小刀口,郑魄将萧乐的身体翻了过来,果然,在她正对着心脏的地方,有一道伤口,是被刀子插进去的伤口。 “刚死的?还是死了有一段时间了,如果死了有一段时间的话,应该有人来厕所的时候发现才对。” 郑魄走到马桶前,他看见马桶的坑上面浮着一把匕首。“应该是刚死的,如果是刚死的,那么第一个发现的人最有嫌疑才对,但是怎么看都不可能啊!” 郑魄再次走到萧乐的尸体前,他看了看旁边的血迹,“不对,这血迹看上去怎么怪怪的,难不成...” 郑魄打开厕所的门,快速的跑到张思辰的尸体旁,再次看了看橱柜里的半个酒杯,然后,郑魄跑到李雀身边,问到“:有没有带一次性手套出来?” 李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一次性手套,递给了郑魄,郑魄好奇的问到“:为什么只有一个手套?” “我也不知道,来的时候明明是一对的,没事,你拿去将就一下好了!” 郑魄没有做出什么回答,将手套戴在右手上面,便跑到了厨房里面打开那个橱柜并且拿出那半个酒杯!“等等,这么说的话,凶手不可能是从窗户跑掉的,如果是从窗户跑了的话他是不可能进来的,毕竟门口被守住了,还有如果凶手是从窗户逃跑的话他很快就会被认出来,因为门口是在张思辰一死就封住了,还有我们刚刚来的时候就是坐在里门口最近的桌子,进进出出的脸也会有一些印象,所有不可能是从窗户走的,狡猾的凶手!” 郑魄再次来到门前站在椅子上面,看了看门上的钉子,并且走到刚刚那放着沾着血迹的刀的地方,拿起那把刀。走到张思辰的尸体前蹲了下去,拿起酒杯对比了一下伤口,再拿起沾着血迹的刀对比了一下伤口,“这么看来也不是被绑在这里的东西杀死的,这种东西怎么可能精准的瞄准她的脖子并且杀掉呢?只能说这个是凶手提前安排的,而且死者是被酒杯杀死的,并不是被刀杀的。” 郑魄突然笑了笑,说到“:这种杀人的手法倒是有趣,看来我得去指认凶手了!” 郑魄走了出去,对着所有人说到“我已经找到凶手了,大家相信我,我一定会将他绳之以法的!”除了王一等人跟李雀之外没有人知道他在说什么。 郑魄指着郑九福说到“:我想人就是你杀的吧?” “我?为什么你会这么感觉?无凭无据别乱说哦!” “那好,我就有凭有据的说给你听。首先,你等萧乐走到那厕所之后,把她杀了,我说的没错吧?” “简直瞎说,如果是我杀的并且是在张思辰死之前杀的,那么总会有人去厕所才对,为什么刚刚才被我发现呢?” “道理其实很简单,我想那个厕所的门可能是坏的,刚刚你从那个厕所出去之后,门居然自己关上了,我想你一定不会注意到这个细节,她是老板自然为别人着想,因此她如果上厕所会去那一间,还有马桶里面的匕首,你一定没想到匕首没被冲走吧!我本来以为她不是被人在那里杀了,可是想了想那把匕首,如果不是在那里被杀了的话匕首又怎么在那里呢?” “无凭无据就冤枉我,真是大笨蛋!” “听我说完,你在我们进来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我们是警察了吧?既然是警察我们自然会带着办案工具,而且最常见的工具就是一次性手套,因此你赌了一把运气,在我们进来的时候是你去问我们要吃些什么菜的!我想就是在那个时候你拿走了雀的手套,但是你没想到的是你只拿出了一个,但是你已经失去了机会,因此你只好将就用这个手套去作案。我想你身上还有半个酒杯跟一个手套吧!雀,过来一下,将她的口袋翻过来,不要在意什么男女,照我说的做!” “嗯!”李雀走了过来,将手伸进郑九福的口袋,果然搜到了半个酒杯跟一个手套。 “仅凭这个就说我是凶手未免太草率了吧?你刚刚说我是在你们进来的时候拿的,而且你们没发现,那么凶手也可以用这种手法来栽赃嫁祸我啊!” “哦?是嘛?那你知不知道你的脚底下踩了萧乐的血啊?” “什... ...什么?” “还有你刚刚脸色苍白的原因我也一并告诉你为什么,你是怕被我发现了吧?你一定不知道我是刚当的警察,所有你怕被我查出什么,因此才脸色苍白,现在麻烦你抬起你的左脚,看看你的脚底是不是有血迹!” 郑九福抬起脚,果然她的脚底下有血。郑魄不给她任何解释的机会,说到“你一定好奇我是怎么发现的,刚刚我在看萧乐血迹的时候,就感觉这血迹是不完整的,一定是被凶手踩到过或者是故意抹掉过。还有,既然是坏掉的门,你就不应该当那个发现的人,动动脑子想一想就知道,谁会故意去那个坏的厕所方便并且刚好发现死人?你原本的想法应该是你先发现了不会怀疑到你,但是啊,你聪明反被聪明误,越是这种时候,第一个发现的人作案的几率就越大。还有啊,厨房门上跟窗户上的血是你故意设计的吧?为的就是让我相信她是被人提前设计的,我说的对吧?不过我好奇你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既然都被你知道了,告不告诉你我都得死,倒不如说出来死个痛快,这两个贱女人勾引我的老公,前两天我跟我老公吵架的时候他居然想对我动手,我不小心将他推到了冰箱上,他的头被撞了一个洞,死了,一切都得怪她们两个,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雀,带她回警察局!” 李雀点点头,一只手抓住郑九福的两只手,让她挣扎不出来,两个人走出饭馆,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到了警察局,时间已经十二点多了。在回警察局的路上,李雀问郑魄“:魄你好厉害,你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现就是她的?”郑九福此时已经睡着了。 “其实并不是因为我厉害,是她留下的线索太容易指认她了,关键还要感谢你的那个手套才对,因为从我们进去之后只有他一个人靠近过我们!” 坐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车,三个人终于来到了警察局。在林利柯回来之后便报告了情况,看见郑魄跟李雀带了一个人回来,他便知道案子已经破了,局长拍了拍郑魄的肩膀,说到“:做得好,看来我们以后就不用叫侦探了,让你去破案子就行了!” 郑魄笑了笑,并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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