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不速之客的自助餐》 案发之后 “没错儿,我想我可以这么说,”这位伟大的老侦探得意扬扬地说道,“在我的侦探生涯中没?99lib.有留下无果悬案,所有的案件最终都侦破了。”听到他赶忙补充的一句,考克瑞尔警探的双眼闪闪发亮。 在过去的一个小时中,考克瑞尔警探觉得自己就好像是一个在晚会上看穿魔术师的戏法诀窍的小男孩。“奥赛罗的那宗案子呢?”他提醒道,身子向后靠,转着拇指。 “说到奥赛罗的那宗案子,”大侦探好像根本不受打扰,自顾自地说着,“也是一样,就像我说的,最终也侦破了。”他不服气地望着考克瑞尔警探,再次补充道。 “但是已经太晚了!”考克瑞尔无比遗憾地说道。 大侦探欠了欠身,“在这起案件中,至关重要的证据,我们应该怎么说呢?——消退了——是的,太晚了。我仅仅揭开了凶手的身份:我对他立案侦查,无懈可击,而后成功地将他送上法庭受审。换句话讲,我想我可以说——我侦破了这起案件。” “只不过,陪审团宣判他无罪。”考克瑞尔警探说道。 他气势十足地一挥手,似乎在说,这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很不巧,是这样的,他们宣判他无罪。” “事实也的确如此。”考克瑞尔说道。他十分享受这美妙的一刻。 “我第二次观看由他主演的《奥赛罗》的时候,周围的人们议论纷纷,”大侦探说道,“短短几天时间,詹姆斯·德拉贡好像一下子老了二十岁。这也在情理之中,因为在过去的三周里,他每晚都要面对成百上千的观众,上台表演——每晚都要勒死新的黛丝德摩那,心中却明知就在几天前,自己的妻子正是这样被人勒死的。而剧院中的每一位看客也都深信是他勒死了她——深信他就是凶手。” “但他却不是。”考克瑞尔警探说道,一双稍显老态的眼睛闪烁出顽皮的光芒。 “不管他是不是凶手——”老人粗声粗气地说道。他也算是一名演员,但这种当下十分流行的观众互动式演出,还是他第一次经历,而且并不喜欢,“我是否可以不受打扰地继续说下去……” “你们之中,可能有人观看过詹姆斯·德拉贡的舞台演出,”老侦探说道,“虽然他的剧团最终进入了好莱坞,但你们肯定没有看过他演的《奥赛罗》——在那一个演出季结束后,德拉贡剧团就将这出戏从他们的节目单中删掉了。德拉贡家族曾是著名的戏剧表演世家——时至今日也依然如此,即便现在只剩下詹姆斯和他的妹妹蕾拉两个人;至于可怜的詹姆斯——已不如当年,年老体衰。” 苍老的大侦探摇着头,惋惜地说道:“可谋杀案发生时,却正值他的鼎盛时期。那时,他还不到三十岁,正是巅峰期,备受世人瞩目。我现在看到他,还想起那晚我见到他的情景,也就是她被害的那晚——她躺在舞台正中央的大床上,他站在一旁,身着华贵的黑金相间的戏服,胸前和双肩垫着厚厚的垫子,隐藏起他清瘦的身形,同样塞着厚垫的灯笼袖上缀满了宝石,他高举双臂,慢慢地,放下来,然后如猎鹰扑食般迅疾地扑过去,涂黑的双手一把锁住了她白皙的脖颈。我的耳边再次回响起了艾米丽亚发出的那撕心裂肺般的尖叫,她那原本清脆动听的嗓音遗传自德拉贡家族:‘哦,你杀了这世间最温柔纯洁的人……’” 可詹姆斯·德拉贡的黛丝德摩那,也就是他的妻子——格兰达·克洛伊,却不那么温柔纯洁。她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这女人曾是一名野心勃勃的演员,为了自己演艺事业的发展,不惜利用卑鄙下流的威胁手段逼他与自己结了婚,而这只是她阴谋的开始。即便在人们思想日渐开放的19世纪20年代后期,著名的戏剧世家对丑闻、勒索也是极为敏感的;在德拉贡家族名声大噪之初,也确有一两件不甚光彩的历史,其中最见不得人的便是一段被判入狱的短期服刑,而后此事被他们成功地遮掩起来。谋杀发生时,德拉贡家族已成为高贵优雅的代名词,高高在上,万众瞩目。格兰达·克洛伊只需要四下散九九藏书播一些卑鄙的流言飞语,就能把整个家族拖入泥潭。 詹姆斯·德拉贡出生于世纪之交,极具纪念意义的是他诞生于一家地方剧院的后台。当他躺在道具篮子里,发出精力充沛的啼哭声时,罗密欧正在朱丽叶的舞会迷宫中低语。“就在帷幕拉开前。好事成双。是个男孩儿!”人们兴奋谈论了三周之久,在他十岁的时候,就和妹妹一起,被人们视做戏剧表演的天才。父母更是放弃了自己大好的演艺事业,专心打理两个孩子的演出事务。他结婚前,德拉贡剧团已经拥有三家巡回演出团在各地巡回演出,在伦敦也设有莎士比亚戏剧演出季,由詹姆斯,德拉贡和妹妹蕾拉担当主演,直到他结婚。 从他结婚的那天起,格兰达便担当起了主角。他们为此反抗过,所有人,整个家族,公司上下,还有詹姆斯本人,但格兰达阴险地耍出威胁手段,明里暗里,威逼要挟,所有人都害怕她这一手——他们和詹姆斯·德拉贡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共生共灭。于是,蕾拉妥协了,担任第二主演。出于为大局着想,在剧团担任制作人及经理的父亲亚瑟·德拉贡尽力为这位新演员打造了一系列剧目:于是乎,她演起了朱丽叶(跟一位过度成熟的罗密欧搭档)、麦克白小姐、黛丝德摩那;而她遇害时正因剧团的首次美国巡演而排练着莎士比亚《皆大欢喜》中的罗瑟琳。她这一死,让他颇受打击。 罗瑟琳曾是蕾拉·德拉贡的拿手角色。“但是,爸爸,她根本就演不了。我们不能让她像条卖弄风情的母狗一样,毁了我们的美国巡演。再和詹姆斯谈谈……” “亲爱的,詹姆斯也没有办法。” “当然,总是这样……都三年了,我们心里都清楚这不会是最后一年。” “她知道自己的饭碗在哪儿。”那位女士的公公尖酸地说道。 “但是现在,与其依附我们——她完全可以自立门户呀!” “她何必呢?靠着我们,很安稳——她可以稳稳当当担任主演。” “要是她爱上某个男人……” “她才不会呢,她太狡猾了。”亚瑟·德拉贡说道,“那样的话,可是会露出把柄让我们抓到。她一心只想向上爬,对其他事根本没兴趣,不会和男人玩感情游戏。而且,奇怪的是,一两次交流之后,男人们对她也没兴趣了。” 罗瑟琳选角引发了一场争执,格兰达·克洛伊遇害当晚,在《威尼斯·街道》这一幕戏上演前,这场争执达到了顶峰。幕后争吵不休,低声的咒骂更伴着威廉·莎士比亚的台词断断续续地传出,争执逐渐升级,她躺在床上,恶毒地威胁诅咒,强壮有力的手臂高举过她的头顶,准备扑上前,勒住她的喉咙。她叫嚷着什么关于“囚徒”“罪犯”和美国巡演。 二十分钟后,在她的更衣室里,面对她的是一个怒气冲冲、恐惧不已的男人。“你刚才是什么意思,格兰达,你在台上说的那些话——在谋杀那一幕。‘囚徒’、‘罪犯’——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你在暗示什么?” 他敲响房门的时候,她刚套上一件晨衣,此时正镇定自若地坐在长沙发椅上,脱着丝袜:“我的意思是,我要在美国演罗瑟琳。否则,剧团就不去美国了。” “我不明白这两件事之间有何关联。”他说。 “你会明白的。”格兰达说道。 “但是,格兰达,讲讲道理吧。罗瑟琳这个角色不是你的。” “的确不是我的。”格兰达说,“是亲爱的蕾拉的。可我就是要演罗瑟琳——否则剧团就不去美国了。” “难道你不想去美国吗?” “我想什么时候去都可以。你们不行。没有我,德拉贡剧团就老实在家待着吧。” “我已经接受美国的邀请了。”他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会带着剧团去。你要是愿意的话,就来演《皆大欢喜》好了,你演西莉亚。” 她脱下一条丝袜,搭在肩膀上,弯下身将另一条褪下,露出圆润白皙的膝盖。“美国人是不会欢迎囚犯来到自己国家的。”她说。 “噢——就是这个?”他说,“好吧,如果你暗指的是我……”可他却挥挥手,“一派胡言……老天啊,那都是多年以前的事了……而且不管怎么样,那都是胡说八道,都是恶意诽谤,战前那个年代,谁都会做些疯狂的荒唐事……” “去跟美国人解释吧。”她说。 “我当然可以澄清。”他的语气仍然笃定不已,“万一他们发现的话。不过我想他们不会的。”他心念一转,“这是你——新的——阴谋,格兰达。你是怎么发现的?” “我找到一张剪报。”她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身后,他立刻就知道了那张剪报就在这个房间里。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剪报给我!” 她甚至没有试图挣脱,只是露出一丝傲慢的微笑,抬眼望着他。她对自己信心十足:“请自便。就在我的手提包里。但这条消息仍然存在报社,你知道的——还有我的脑子里,事件、日期、所有的一切。我还会用心地添油加醋一番。”他松开了手,她轻而易举地抽回手,坐下身,轻揉着手腕。“这真是棒极了,”她说道,“只要你有事实依据,撒天大的谎人们也会信。” 他被怒气与恨意冲昏了头,一句接一句地用恶毒的字眼咒骂她。她像一只野猫一样向他扑过去,用力扇了他一耳光。清脆的巴掌声令他的理智丧失殆尽。他举起手臂,缓缓放下——慢慢地,透出恐怖的杀意,掐住了她的脖子,像对待布偶一样用力摇晃着她——然后将她推倒在床上,穿过房间,寻找那张报纸。勇报就如她所说的放在手提包里。他拿出来,塞进自己的衣袋,转身回到她身边,以胜利的姿态俯视着她。 他发现她已经死了。 “事件发生时,我不在场,正在剧院对面的餐厅里用餐。”大侦探说道,“他们在那里找到了我。她躺在沙发上,双臂无力地瘫着,手背和尖利的指甲触到了地面,就像当晚早些时候我看到她的那样,躺在舞台上装死。但此时,她穿在身上的不再是黛丝德摩那的精致长袍,而是当时最流行的紧身连体内衣和衬裙。她几乎没怎么挣扎,只是右手腕上有些泛红,手掌上也泛着粉色。 “我暂时将剧团里大部分演员和技工交给我的助手们,后来他们报告说没有什么发现。不过,剧院看门人——一个退休的老演员——证实‘曾在她的窗户上看到人影。詹姆斯先生和她在一起。他们在排练争斗那一幕戏,然后灯光熄灭了。我就知道这些。’” “你怎么知道房间里的人是德拉贡先生?” “错不了,当时他们正在排练争斗那一场戏。”看门人言之凿凿地重复道。 “不过,现在你明白了,她是真的被勒死了!” “是的,没错。”他似乎颇受困扰。对于像他这样的剧团老工人来说,德拉贡家族的生活富足,自己也能跟着沾光。 “很好。那么你可以确定那就是德拉贡先生了?” “我想就是。你看,他当时说着台词呢。” “你的意思是,你听到他的声音了?你听到他说什么了?” “断断续续的吧。他提高了嗓音——就好像他演戏时说台词那样,关于死亡的那些话,你知道……”他脸上浮现出希望,“所以只是排练而已。” “他们都坐在那个房间里,那个被称作‘演员休息室’的房间:詹姆斯·德拉贡,他的父亲不仅担任制作人,还在剧中出演一个小角色——奥赛罗的仆人小丑;他的母亲负责管理戏服和道具,也在演出中跑跑龙套;饰演艾米丽亚的蕾拉·德拉贡;还有另外三位演员(说来奇怪,他们不是家族成员)分饰伊阿古、凯西奥和凯西奥的情妇比恩卡。我觉得,”大侦探微笑着环视周围一张张流露出热切期待的脸庞,说道,“用剧中角色的名字称呼他们不容易混淆。” “你真的吗?”考克瑞尔警探怀疑地问道。 “我真的什么?” “觉得不容易混淆?”考克瑞尔说着,又开始转动拇指。 大侦探没理他:“他们都化着舞台妆,穿着戏服,或坐或站,神情各异。恐惧,悲伤,沮丧,或是绝望。这在我看来,和舞台表演如出一辙。 “他们向我讲述了过去半个小时之中,故事的始末经过——我特意用‘故事’这个词,你们稍后就会明白原因。 “德拉贡剧场里,第一女主角的化妆室就在主楼外面,窗户所在位置的角度恰好可以从演员休息室和看门人的小屋里看到。我说话的时候,就能透过拉严的窗帘,看到我的手下们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的身影。 “据他们所说,演出结束后,他们七个人——奥赛罗,奥赛罗的仆人小丑,艾米丽亚和德拉贡夫人(以上是家族成员),再加上伊阿古,凯西奥和饰演比恩卡的姑娘——就聚在这个演员休息室里商量‘事情’。在此期间,他们称没有人离开过房间。他们的视线转向詹姆斯·德拉贡,而后又移开了。 “他好像觉得应该说些什么,好把我们的注意力从那些不由自主、游移不定的眼神中转移开,便随口说道:‘如果你们想知道我们在谈论什么,好吧,我们在说我妻子的事。’ “‘她做了见不得人的丑事。’德拉贡夫人犹如演戏一般,宣告着她的罪状。 “‘我妈妈的意思是,她在暗地里偷情,并且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们害怕这段奸情继续发展下去,万一情况失控,她不想和我们去美国巡演了,就会打乱我们的安排。我们要上演《皆大欢喜》,她本来是要演罗瑟琳的。’ “‘然后呢?’ “‘我们听到走廊有脚步声。有人敲响了她的房门。开始我们并未多想,直到我们中的一个人抬眼看到她窗帘上的影子。房间里还有一个男人。我们猜那就是她的情夫。’ “‘情夫是谁?’我问。若是真有此人,我得尽快派人去把他找出来,虽然希望不大。 “但他们说,谁也不知道他是谁。‘她狡猾得很。’德拉贡夫人语调中带着哭腔。 “‘他是怎么进入剧场的?看门人没看到他?’ “他们也不知道。毫无疑问,肯定是他们两人事前约定好的…… “‘当晚他们不仅“计划见面”,还对了台词,我发誓我曾排练过这一段。’伊阿古(也可能是凯西奥),‘然后我们就看到他们在争吵……’艾米丽亚:‘我们真是看了一场好戏!’小丑:‘你看,这样一来,我们的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奥赛罗:‘并不是所有问题。我的问题并没有解决。’艾米丽亚引用道:‘难道在这神圣的婚书上,在这厚厚的法典上,特别注明了妓女这个词……’德拉贡夫人:‘蕾拉,詹姆斯,不许乱说!’(声音压低,瞥了我一眼。)小丑慌忙掩饰:‘然后呢,先生,我们就看到他扭曲变形的身影扑向她。不一会儿,他穿过房间,灯光突然熄灭,我们只听见窗户被用力推开。我儿子,詹姆斯,第一个缓过神来。他冲了出去,我们看到灯光再次亮起。我们跟了过去。他弯着身子,查看着她……’ “‘她已经断气了。’詹姆斯说道。他靠着演员休息室的壁炉台,涂黑的脸上溢满悲伤,一只同样涂黑的手托着前额。就像我之前对你们讲的那样,后来有人说,他在短短几天内,老了二十岁;我记得我当时就在想,他其实是在短短几分钟内,就老了二十岁,那可不是装出来的。 “有一扇窗户敞开着,外面就是剧院后面的一条窄巷。我根本不用问就知道那位情人是如何逃离现场的。‘自始至终,’我说,‘你们所有人都没有离开过演员休息室吗?’ “没有。”他们重申道,这次,他们都特别小心,没有将视线投向詹姆斯。 “你们要知道,”大侦探边说边给自己添了杯葡萄酒,“我现在讲述给你们的,当时我并不完全知道。要说我可以相信的证言,只有以下这些:看门人看到一个男人勒住了那个女人,嘴里说着《奥赛罗》谋杀那场戏的台词——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咒骂那位女士是个荡妇;显然,这位女士也的确名副其实,因为她红杏出墙。而有六个人,其中三个仅是剧团成员,信誓旦旦地保证,当谋杀发生时,詹姆斯·德拉贡和他们一起待在这间休息室里。我只得暂且相信关于情人的说法:虽然我事后知道了格兰达·克洛伊一直避免身陷感情纠葛,但在当时我并不清楚。尽管如此,我心中还是生出了疑问。”他总是喜欢卖关子,亲切地微笑着,环视听众,请他们猜测他到底有了怎样的疑问。 似乎没有人猜得到答案。他得意扬扬,舒舒服服地靠在椅子里。这也是他的习惯。即使没有人参与竞猜,他也总是礼貌地等待听众先发言。考克瑞尔警探扬起了他那冷漠的声音:“关于情人的证词过于完美,无可挑剔,你竟然一点儿都没有怀疑。一个只被七个案件相关者目击到的凶手,此人存在与否根本无法证明,显然就是凭空捏造出来、为真正的凶手背黑锅的。” “事后诸葛亮总是很容易。”老人愠怒道。即便如此,考克瑞尔警探仍然毫不客气地低声质疑着。主人连忙追问大侦探接下来的行动。老人郁郁地回答说,既然考克瑞尔警探这么有想法,不如让他来讲讲,如果他在场,他会做什么吧。 “去找看门人,核实他们的证言。”考克瑞尔脱口而出。 大侦探恰好也是这样做的。(此时他感到十分恼火。)不过,在灯光何时熄灭这一问题上,双方的证言倒是完全吻合。 “‘然后我听到有脚步声从演员休息室的方向传来,长官。二十分钟后,你们来了,那时我才知道她已经死了。’” 那么,接下来呢? “问问自己,”考克瑞尔警探说道,虽然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为什么拖延了十五分钟才报警?” “你凭什么认定他们拖延了十五分钟?” “那人说过了二十分钟你们赶到现场。但你之前说,当时你就在街对面。” “毫无疑问,”老人故意刁难道,“既然你猜到了我的问题,你就要——” “给出答案。”考克瑞尔警探说,“是的,当然了。答案就是:因为演员们需要时间换回舞台装扮。我们知道他们已经换下了戏装,至少是开始更换了……” “这我知道。女士们的裙带没有系紧,伊阿古的紧身上衣下面还穿着平日里穿着的衬衫——他们显然是在匆忙中再次换上了戏装,重新化了妆。但你是怎么……” “我们可以推理。格兰达·克洛伊有足够的时间换上她的内衣。其他人却说他们一直在演员休息室里商量如何解决她偷情所带来的威胁。可偷情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不会突然变得如此紧迫,甚至戏服都来不及脱,就聚在一起商量——因为在我的印象中,无论是出于本能还是习惯,换装都应该是落幕后,一个演员最先要做的事情。除此之外,你应该早就知道至少奥赛罗一个人,曾换下了戏装,又换了回来。” “我早就知道?” “你认为和她一起在房间里的是奥赛罗——也就是詹姆斯·德拉贡。而事实上,看门人也告诉过你,当时他没有穿戏装。” “我现在才意识到这一点啊。”大侦探讽刺道,“我没听出看门人的话里有这层意思。” “他是没说,不过……”考克瑞尔惊讶不已,“你曾询问过他,他看到窗帘上人影时的情况,他当时就确定那是詹姆斯·德拉贡。之后,他回忆说,他是根据他的声音和所说的话认出他的。如果詹姆斯当时身着戏装,”考克瑞尔振振有词地说道,“那么,看门人就会直截了当地说:‘我认出他来了,是因为映在窗帘上的人影高举双臂,衣服的袖子是填充得鼓鼓囊囊的灯笼袖。’可他并没有这么说。” 现场笼罩在一片骇人的静默中。主人窸窸窣窣地再次为客人斟满葡萄酒,客人们自顾自地把核桃相互挤碎(却自己偷藏着干果夹);毕竟,魔术师做好准备前,帽子里的兔子就被别人拽了出来,确实是一件奇耻大辱——即便准备好了,也一样!考克瑞尔警探的声音中透出胜利的骄傲:“那么,告诉我们吧,先生——接下来,你是怎么做的呢?” 大侦探所做的,就是站在演员休息室里轻声自言自语,在脑中对整个事件做了一番快速梳理:“十点三十分,落幕。十点五十分,换下戏装,可能在这里碰头,商讨对策,也可能没有。不管怎么样,那位女士在十一点就被害了。之后,他们确实商讨了对策……他们迅速商量了大约十分钟,花了至少五到十分钟重新换上戏装,准备应对警察……”可是,为什么呢?他的视线在他们身上逡巡:丝绸,天鹅绒,被蕾丝低胸紧身衣紧裹的浑圆胸脯,绷得紧紧的男士紧身裤,装饰华丽的马甲,还有灯笼袖…… 袖子。他想起死者那双手无力地从沙发椅上垂下,还有那尖利的指甲。虽然没有挣扎搏斗的迹象,可谁也不能确定。他缓缓地开口道:“现在,我可以请你们换下戏服,卸掉舞台妆吗?” 是不是从房间里的某个地方传来了一声尖锐的吸气声?也许,但表面上,他们还是维持着镇定。艾米丽亚和伊阿古,又同时开口辩解。他们的衣服换了一半,一半戏装,一半便装,警报器响起时,套回戏装比较方便……事前排练好的表演中,事实的真相也会不经意地闪现。“只是,你们之前告诉我说,警报器响起的时候,你们大家都在演员休息室里商量事情。” “没错,只不过我们一边换衣服,一边商量。”凯西奥飞快地说道。之后,又补充说,戏剧演员不讲究那么多。 “非常好。但是,你们现在还是要换回便装。不过,在那之前,”他把头伸到走廊上,两个男人静静地走进房间,“詹姆斯·德拉贡先生——可以请你撩起袖子,让我看看你的手腕吗?” 那个饰演比恩卡的姑娘尖叫出声,声音中饱含着恐惧:“不!” “嘘,安静点儿。”詹姆斯·德拉贡说道,语调威严却安抚人心。 “可是詹姆斯……可是詹姆斯,他以为……那不是真的。”她疯狂地叫嚷道,“凶手是那个人,我们都亲眼看到了,德拉贡先生和我们一起待在这里……” “那德拉贡先生就更应该配合,给我看看他的手臂。” “可是为什么呢?”她尖声叫道,“他的手臂上能有什么……他一直穿着戏装,确实一直穿着,那时候也穿着……”房间里的某个人发出尖锐的嘘声,她大惊失色,停住了话头,一只手捂住了嘴。但接着又急忙说道,“他没有换衣服,一直穿着戏装,一直套着灯笼袖。他的手腕不会有问题的,是不是,詹姆斯?——大家说呢?——我们都知道,我们亲眼看到他回来时穿着……” 又是一声令人脊背发凉的骇人嘘声。不过蕾拉飞快地接口道:“她的意思是,当他发现尸体以后回来。”然后走过去,一把抓住那姑娘的手臂。姑娘张开嘴,发出一声犹如火车鸣笛般尖锐的叫声,这时,蕾拉·德拉贡爆发了,扇了她两耳光。 这下子可不得了。一声短促的尖叫后,爆发出一阵混合着愤怒与震惊的叫嚷。德拉贡夫人尖着嗓子喊道:“噢,不!”詹姆斯·德拉贡开口道:“蕾拉,你这个笨蛋!”他们沮丧不已,呆若木鸡。蕾拉连忙开口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都是因为她大喊大叫。那是——一种本能反应,一种对于歇斯底里的反应……”她仿佛是在请求他们的原谅。奇怪的是,她请求他们的原谅,而不是那姑娘的。 詹姆斯·德拉贡打破了他们沮丧的尴尬气氛,有犹疑地说道:“只是……我们不想——是的,不想树敌。”那姑娘突然发飙大叫道:“你怎么敢打我?你怎么敢?” 这就好像一场戏,中途出了岔子,演员们张口结舌,面面相觑,这时,幸好提词员给出了暗示,演出得以继续。蕾拉·德拉贡说道:“你刚才歇斯底里,近乎崩溃了。” “你怎么敢?”那姑娘嚷道,美丽的脸庞上布满愤恨,“我只是想保护他,和你们一样……” “安静。”又是德拉贡夫人那特别的嗓音。 “她想说什么就让她说。”侦探开口道。她不发一语。“说吧。‘他回来时穿着’——奥赛罗的戏服。‘他回来时。’照蕾拉·德拉贡小姐刚才说的,他发现尸体后回来。但他根本没有‘回来’。你们紧跟着他去了更衣室——你们之前是这么说的。” 但是,她仍旧不开口,他可以过一会儿再对付她——时间分秒流逝,发现线索的机会愈加渺茫。“非常好,那么,德拉贡先生,让我们回到正题,我要看看你的手腕和胳膊。” “为什么看我的?”詹姆斯·德拉贡有些恼火地问道。那种为了某种目的而演戏的怪异感觉再次浮现,舞台妆下的真实面孔再次在刹那间变得苍老憔悴。 “不只是你一个人。我接下来马上就会检查其他人。” “但要从我开始?” “请撩起袖子吧。”他不耐烦地说。 终于,他无奈地妥协了,不情不愿地缓缓脱下了两个大袖子——什么也没有:深色油彩只涂到手腕,衬得小臂的皮肤越加苍白——可是既没有抓痕也没有印子。 “我得顺便说一句,我检查了伊阿古、凯西奥、小丑还有房间里的其他人,手腕的胳膊上都没有任何痕迹。这样一来——浪费了五分钟,一点儿收获也没有。” “也不一定。”考克瑞尔警探一边说,一边把核桃递给身旁的人。 “请你再说一遍。考克瑞尔先生是不是又说了什么?” “我只是嘀咕说,虽然浪费了五分钟,但还是有收获的。” “嗯?” “浪费的这五分钟。”考克瑞尔警探说道。 浪费的五分钟。没错,这就是他们的目的,他们一直在拖延时间。等待,或者是拖延。“当然,还有那姑娘演出的一场闹剧。”考克瑞尔说,“那可不是浪费时间。反而可以让你茅塞顿开。我是说——情绪失控,大嚷大叫说‘当他回来时’,他穿着奥赛罗的戏装。‘情绪失控’——但是在她喊叫的话里,暗含着一个绝妙的谎言。因为当时他根本没有穿戏装——这点我们确定无疑。”说完,他又额外叮嘱说,他们必须时刻记住这些人都是专业的演员。 但那姑娘的戏还没演完。他大致检查了一下她的胳膊——因为可以肯定,没有女性参与这起谋杀——她小声告诉他有话要对他说,去外面。而后,她充满怨毒地瞥了他们一眼,捂着自己被打的脸,跟着他来到走廊上。“她讲话时,我就站在她旁边。”老人说道,“虽然她的脸上化着浓妆,但我仍可以看到蕾拉·德拉贡留下的手掌印。此时,她的情绪稳定下来,思路也清晰了,但她显得很害怕,不像是演戏,而是发自内心的害怕,对她即将要告诉我的事情感到恐惧。但她还是说了。她告诉我一个想法——有关于案件真相的想法,但并没有对她之前的说法多做解释。我回到休息室。他们呆立着,脸色苍白地盯着跟在我身后的她。他们身上也同样散发着真实的恐惧,仿佛对演戏的狂热已经消退了。蕾拉·德拉贡用左手捧着右手腕。我对詹姆斯·德拉贡说:‘我想,现在看来,你最好跟我去警局接受进一步问讯……’ “我早就预料到会引发一阵骚动,事实也果然如此。浪费了更多时间。但是现在,你们看,”老人一边说,一边狡猾地环视桌子周围,“我一清二楚——是不是?等待?或是拖延?现在,你们看,我一清二楚。” “至少你把他带回了警局,”考克瑞尔受够了他奉上的谜题,“在那姑娘的建议之下。” “你知道她说了什么?” “是的,当然。” “当然,当然。”老人怒气冲冲地说道。他耸耸肩,“至少——可以作99lib?为一个借口。这就意味着我有个合理的原因,可以把他带走,扣留在警局里。他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你们也看到了。就这样,他最终被我的手下带走了,过了一会儿,我也离开了。但在我离开之前,我拿了一件东西——是从他的化妆间拿的。”又是他卖关子的时间了,但这一次,他只询问了考克瑞尔警探:“毫无疑问,你知道我拿了什么?” “是的,我想是一罐子舞台专用卸妆霜。”考克瑞尔警探的语气里充满歉意。 之前说过了,这位老人本身也是个演员。他假装放弃:“警探,既然你知道得那么清楚,那接下来就请你为我们的听众讲述吧,也让我歇口气。”他在说“我们的听众”时,语调里透着嘲讽,为了即将跳出的兔子而沾沾自喜,等着看这个讨人厌的小个子男人闹笑话。 这回,轮到考克瑞尔警探佯装惊讶谦虚了,他摆出一副勉强接受的样子:“哦,好吧,我来吧。”声音里透着不情愿,“就是那姑娘,比恩卡,被扇的那一记耳光。毫无疑问,我们这位朋友会告诉我们,他在走廊里根本就没有注意听她到底说了什么。”(他心想,要是稍加留意,会对破案有帮助,只可惜……)“相反,他注意到她脸上的掌印,也许又穿过房门,见蕾拉·德拉贡坐在那里,本能地用左手托着泛红的右手。他想到了最近看到的另一只手,手掌同样有发红的痕迹。这时,就像他说的,他恍然大悟,才明白当她一不小心扇了那姑娘耳光时,他们为何如此惊骇沮丧。因为这就提醒他,当晚还有同样的一场耳光事件。他豁然开朗,明白他们为什么拖延时间,明白他们在等待什么。也明白他们为什么匆匆换上戏装,因为这样一来,詹姆斯·德拉贡脸上涂着饰演奥赛罗时需要的深色油彩时,才不会显得突兀,引入怀疑。他们在等待,深色的油彩下面,另一个印迹的消退——也就是格兰达·克洛伊扇在凶手脸上的掌印。”他抬眼望着大侦探的脸,“我猜,你大概就是这么想的?” 大侦探鞠了个躬:“非常清晰的思路。非常精彩。”他耸耸肩,“没错,就是这样。于是,我们抓紧时间,把他带回了警察局,洗掉了他脸上的油彩。而在遮盖的油彩下面——你们猜我们发现了什么?” “一无所获。”考克瑞尔警探答道。 “一点儿没错。”老人愠怒地说。 “你们不可能有所发现。因为,毕竟接下来的三个星期,他继续出演了奥赛罗。”考克瑞尔轻描淡写地说,“你们没法儿扣留他——没有证据。没有掌印,光有那姑娘的证词,是不够的。就算掌印曾经存在,现在也已经消退了。他们的拖延策略成功了。你把他放走了。” “不过是暂时的。”老人说。兔子的耳朵从帽子里伸了出来,他把它们按了回去,“你一定可以想起,三周之后,詹姆斯·德拉贡就被捕了,并且被送审了。”他藏起兔子,交出帽子,给了对手狠狠地一击,“您觉得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先生?——才能挽救这一切。” 考克瑞尔警探一边思考着,一边试图压碎两个核桃,轻轻点了点骄傲的头:“我只能说,接下来,你去了剧院。” “去了剧院?” “是的,去了剧院。”考克瑞尔说道,“去了德拉贡剧院。在那儿,第二次观看了詹姆斯·德拉贡饰演的奥赛罗。” “非常精彩的表演,非常精彩。”老人不自在地说道。兔子从帽子里探出头,朝着观众们眨了眨眼。 “是吗?”考克瑞尔说,“你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的确如此。但是第二次呢?我想说的是,你之前告诉我们,你周围的观众都在说他苍老了很多。”但他却停下了,“能请您再说一遍吗,先生?我总忘记这其实是你的故事。” 这是那位老人的故事——很多年了,一直是他最拿手的故事,从帽子里变出一只可爱的白兔。如今却被一个知道戏法奥秘的恼人的小男孩儿毁了。“大概就是这样了,”他闷闷不乐地说道,“她威胁说要揭发他坐牢的丑闻——这是我们后来才知道的。他们都回到更衣室,换下了戏装。詹姆斯·德拉贡一穿好衣服就来到他妻子的房间。五分钟后,他把所有演员召集到演员休息室。告诉大家,他杀死了格兰达,克洛伊,而她在临死前,扇了他一耳光,在脸上留下了掌印。 “他们和詹姆斯·德拉贡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同生共灭,于是决定保护他。他们知道,看门人所坐的地方可以清楚地看到映在她更衣室窗帘上的人影,甚至可能连那一耳光也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猜想詹姆斯·德拉贡会立刻遭到怀疑,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隐藏起他脸上的掌印。而他们无法确定红印什么时候可以消退。 “接下来你都知道了。他们匆忙换回戏装,化上妆——厚厚的化妆油彩遮住了重要的痕迹。我到达后,他们只需要拖延时间就好了。 “他们想方设法地拖延,捏造了情人的故事——事实上,也正是这个莫须有的人物承担了罪名,我们都知道,根本没有人为此获罪,因为永远也抓不到这个人。仅仅几分钟过后,我就要求他们换回便装。詹姆斯借故拒绝我们检查他的胳膊,以此继续拖延。又过了几分钟,他们暗示那个姑娘开始上演他们早已排好的戏。” 他回忆着那多年以前的场景:“戏演得很成功。她后来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演员,但是我想她从未超越那晚的表演。但这可怜的姑娘真的是豁出去了。你们看——有一点,我当时还是很清楚,是不是?” “你清楚他们在拖延时间。”考克瑞尔警探说道,“否则,詹姆斯·德拉贡为什么要拒绝你们检查他的手臂呢?他胳膊上根本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痕迹。” “正是如此。于是,我开始留意她。但她真是演了一场好戏。对她来说,轻而易举,因为此时,她是真的害怕了。他们都害怕了。害怕他们无奈之下进行的拖延行动会被看穿,害怕他们伪造的‘事实真相’过于完美,收不回来。” “不过,你已经思考过这个‘事实真相’,并且把它推翻了!” “毫无疑问,考克瑞尔先生会很高兴地为你们讲述这事实的真相。” “如果您愿意的话。”考克瑞尔先生说道,“但事实的真相只有一个,对不对?尤其你刚才也说了,她仍然坚持之前的说法,证明那时他不在现场——所有人都为他作证——直到灯光熄灭。她把他拉到走廊上,然后说……” “她说什么?” “其实,没什么新鲜的。”考克瑞尔说道,“她只是更加认真地重复了一遍某人说过的话。” “小丑的话,是的。” “当他叙述他们看到映在窗帘上的人影时所说的话。他说,他们看到一个男人扑向那个女人,灯光突然熄灭,只听见窗户被用力推开的声音。紧接着,他的儿子詹姆斯就冲出房间,他们紧随其后,见他弯腰看着她。我想,那姑娘重复这些话时,一定暗含着可怕的含义:‘他弯腰看着她。’” “不过是荒谬无聊的暗示。” “当然。”考克瑞尔警探欣然赞同道,“我猜她是想暗示:如果向她扑过去的是她的情人,紧接着灯光熄灭了,那么这位先生接下来要做的,怎么也不像是立刻离开这位女士,跳窗而逃——因为据说这位女士骄傲得很。但假如果真如此,假设盛怒的丈夫冲进房间,发现只剩她一个人,于是弯下身,趁她来不及起身,就勒死了她——他的父亲更不可能将我们的注意力引向这个细节。那么为什么提到‘他弯腰看着她’呢?” “确实如此。非常精彩。”老人说道。魔术师手里只剩下亲切赞赏这张牌了。 “可她的故事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仍然在拖延时间,就在我要求他们卸妆之前。他们做梦都没想到,我把詹姆斯·德拉贡带回警察局,这样一来,我浪费了更多时间。” “你当时的做法合情合理。”考克瑞尔的语气里透出一丝赞同,“你相信自己的处理方法是对的。仔细想想那个暗示——那可不是他们故意留给你的——也就是蕾拉·德拉贡气急了,扇了比恩卡的那一耳光……” “然后捧着泛红的手,茫然无措地坐着。” “于是,你几乎认定他就是凶手。但卸妆换装还是在警局做比较方便……” “警察局里没有演员。”虽然没有人指责他,但老人还是辩护道,“我们洗掉了一些化妆油彩,却没有看到掌印。就让他自己去把油彩彻底洗干净——我敢说他在前额和眼周留了一些……我记得我当时觉得他看起来衰老憔悴,但在那种情况下,并不奇怪。而当我终于再次来到剧院时,发现‘亚瑟·德拉贡’的样子也有些怪异,也许我应该记录下来,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但我忘记了。”他叹了口气,“当然,此时,一切都太迟了。印迹消失了。”他又叹了口气,“一个掩盖红印的三十岁男人和一个五十岁的男人。血亲间相似的外貌,众人皆知的嗓音,两人都是演员,由于父亲是制作人,两人对《奥赛罗》都很熟悉。两人又都化着足以掩盖红印的浓妆,这大概是命运为他们特别安排的吧……” “威尼斯的摩尔人——奥赛罗。”考克瑞尔警探说道。 “和——一个小丑。”大侦探说道。白兔从帽子里跳出来,从右至左向听众们鞠躬致意。 “正如我说的,无论是在台上还是台下,他是否一直扮演他儿子的角色,”大侦探说道,“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但我想是这样的。我猜他们不敢明目张胆地在我眼皮子底下换回身份。我想,他们在一群忠心耿耿的剧团演员的配合下,在我面前互换身份。我之前说过,观众们认为奥赛罗就是凶手——这话说对了一半。我认为奥赛罗是凶手,但我觉得是另外一个人扮演了奥赛罗。” “而你,”考克瑞尔警探压低的声音中明显透着尊重,“去看他演出了?” “还听到有人说他似乎老了二十岁……于是,”大侦探说,“你也知道了,我们将他送审。我们成功立案:坐牢的丑闻被曝光了;我们竭尽所能,推翻了情人存在的可能性,我们还有看门人的证言和剧团里无利害关系者的证言。可是,哎呀!最重要的证据,也就是脸上的掌印,早已经消退了。就是这样。我抓到了凶手,对他立案,将他送上法庭。陪审团却判他无罪。” “也是非常公正的。”考克瑞尔警探说道。 “的确很公正。”老人和蔼地说,“英国的陪审团总是很公正的。没有实际证物,没有可靠目击者,没有确凿的证据……” “也没有真凶。”考克瑞尔警探说。 “您的意思是,”老人停顿了一下,说,“亚瑟·德拉贡没有假扮他的儿子?如果是这样——请您允许我提问,我亲爱的朋友,到底是谁假扮了谁?也许是蕾拉·德拉贡代替了她哥哥?她与格兰达·克洛伊私下结怨,而且身材高大健美(绝佳的罗瑟琳——我亲爱的警探,这是一条线索,正和你意),而他的身材,对于男人而言,有些纤细。当然了,她也有着著名的德拉贡嗓音。” “她也有着‘丰满圆润的胸部’,”考克瑞尔警探说,“你之前说了,她穿着蕾丝紧身衣和低领长裙,衬得胸部很丰满。她可能假扮成她哥哥,但他却不能扮做她。”他一边问,一边用力挤压着两个核桃,为什么一定要有人互换身份呢? “但是他们……但他们都……但他们说的每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都是设计好,为的是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到奥赛罗身上,还有拖延时间,好让他妆下的掌印消退——” “小丑脸上的。”考克瑞尔警探尖声道,两颗核桃在他黝黑有力的手中突然碎裂了。 “当晚,确实有个‘恐惧不已,怒气冲冲的男人’冲进了她的更衣室。此前,他的儿子把她在舞台上放出的威胁告诉了他。‘什么罪犯……什么囚徒……’”他对老人说道,“你没说清楚,多年以前,被判入狱的是亚瑟·德拉贡。” “我没说吗?”老人说,“好吧,没什么区别。詹姆斯·德拉贡是他们的明星,他们的‘王牌’。亚瑟·德拉贡是他们的经理——缺了哪个,剧团的巡演都会泡汤。但是坐牢的当然是亚瑟:谁会误会是别人呢?” “谁也不会误会。”考克瑞尔赞同道,“他在更衣室里和她说了很多。‘如果你暗指的是我……’还有‘战前那个年代,我们谁都做过一些疯狂的荒唐事……’毫无疑问,他指的是1914年的那场战争,詹姆斯·德拉贡还是一个孩子,他出生于本世纪初——年纪太轻,怎么也不可能被关进监狱。 “你一直用他们在剧中的名字称呼他们,”考克瑞尔说,“其实是混淆视听。我们会以为小丑就是小丑,而不是亚瑟,德拉贡,詹姆斯·德拉贡的父亲——还是德拉贡剧团的经理和制作人。‘我会带着剧团去美国……’詹姆斯·德拉贡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他是他们的明星,但他的父亲是他们的经理,他才能‘带着’剧团去这儿去那儿……还有,‘你要是愿意就来——演西莉亚。’这也不是詹姆斯·德拉贡说的话。只有为他们分配角色的制作人亚瑟·德拉贡才会说这样的话。” “我想,最先让我怀疑他的,应该是那件晨衣,”考克瑞尔警探若有所思地说道,“你们想——就像他们中有人说过,专业演员没有那么多讲究。格兰达·克洛伊的丈夫真的会敲门吗?——怒气冲冲、恐惧不安地冲过去,难道他会在门口停下来,礼貌地敲敲他妻子的房门吗?还有她——她会在见他以前,在衬裙外再披上一件晨衣吗?见她的公公,也许需要,因为那是在多年以前了。但见她的丈夫……好吧,我不清楚。但这确实让我感到纳闷儿。 “无论如何——他杀死了她。她会毁了他们的美国巡演,会让他们伟大家族的名誉蒙羞,而他输不起,这位老演员已经为这个剧团牺牲了自己的事业。他杀了她,而这个团结一致的家族,还有忠心耿耿、荣辱与共的剧团成员,炮制了一个计划,以挽救他逃脱法律的制裁,毕竟,没有人为她的死而感到悲伤。我们犯了错误,我想,”考克瑞尔说道,慷慨地将自己纳入犯错误的集体中,“我们以为这是一个设计精密的阴谋,但却不是。这些人只是演员,并不擅长自己设计情节。事实上,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计划。‘我们都再次涂上油彩,争取拖延时间,好让小丑妆下的掌印消退。而将注意力从小丑身上引开的最好办法,就是将注意力引向奥赛罗。’他们肯定彬彬有礼地事先询问道,‘詹姆斯——你觉得这样可以吗?’ “这样一来,”考克瑞尔警探说,“我们再次回到詹姆斯·德拉贡身上。在过去的一小时中,他可不好受。在这一个小时中,他的剧团遭到自己妻子的威胁背叛;在这一小时中,他的妻子被人勒死,而自己的父亲坦白承认了罪行……而现在,他要表演,既没有彩排过,也没有现成的台词,还是一个可能将他送进伦敦的中央刑事法院并判死罪的角色。所以,那天晚上,当他把脸上的油彩拭去时,也难怪我们的朋友觉得他一下子衰老了……”如果,他补充道,当时他们的朋友真的想到过这一点,而不是现在才做事后诸葛亮。 他得以把这话说出口,是因为他们的朋友早已起身,喃喃丢下一个借口,便离开了房间。也许是去寻找那只白兔了? 译者韩笑 生死兄弟 “我听说,大家叫你们‘戴维与乔纳森’,但实际上,你们应该被称作——”他说着,双眼闪闪发亮,“生死兄弟?” 好吧,他可以对我们冷嘲热讽,但是弗莱德和我确实曾经亲密无间,直到莉迪亚的出现。我们俩同住在村里的一栋房子里——村子名叫‘百事威’,不知您是否知道?——位于肯特的百事威。村子里的所有人都认识我们——即使他们很难分辨出我们两个——人们还常说,有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兄弟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我们都有着健壮的双腿,宽阔的肩膀,还有一头像孩子一般卷曲的红发。他们更羡慕我们亲密无间的默契与融洽,还有这非同一般的情谊纽带。人们总是喜欢谈论同卵双生子。 莉迪亚也分辨不出我们——似乎是这样。这难道是我的错吗?平心而论,她最初确实是弗莱德的女朋友——除非你要把她丈夫算上,而考虑到整件事情,你确实要把他算上:他的个子有六英尺五英寸高,村里人叫他“黑铁汉”,可不只是因为他是个铁匠。但她是自己心甘情愿转投我的怀抱的,是不是?——虽然我没有立刻告诉她,她认错了人。因为第一次和我调情时,她把我错认作了弗莱德。“比起你,她现在更喜欢我。我也没办法。”我对弗莱德说。 “你会后悔的。你这个东诓西骗、不仁不义的混账。”弗莱德说道。他的脾气总是这么火爆。 果然,没过多久,我就后悔了。弗莱德和我共用一辆汽车——一辆非常破旧、伤痕累累的四手家用轿车,但至少还能动。有段时间,他总是很暴躁,这天晚上,他出了门,去河下游的维卡里吉树林里偷猎。我趁机开车接上了莉迪亚,去兜风找乐子。可事与愿违。我们出门还不到二十分钟,就出事了。我想,我当时光顾着和莉迪亚亲吻调情,没有注意路面情况——等我看到那个孩子时,已经撞上了他。当时,他拿着一小罐黑莓,正沿着草丛边奔跑,我敢说,他是因为夜色渐渐降临,有些害怕,想尽快赶回家。不过——夜色还是吞噬了他,这可怜的小杂种。我跌跌撞撞地下了车,跪倒在他身旁,把他翻转过来,又迅速回到车里。“他已经没气了。”我对莉迪亚说,“我们最好赶快离开。”她唧唧歪歪地抱怨了一通,但又有什么用呢?如果他这会儿还活着,那他很快就能生龙活虎地跳起来,毫无疑问。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胖胖的小手里还抓着那个罐子,黑莓撒了出来,散落在他周围。我束手无策,如果我留下等待可以救得了他,我会留下。但是我无能为力。那么,既然有可能远离麻烦,我为什么还要惹祸上身呢? 于是,我逃离了现场。路面又干又硬,即使我的车留下一些轮胎印,也会被后面的车辆破坏掉。他们在干燥的泥地上发现了半枚脚印,那是我俯身查看他时留下的。不过,那是一双随处可见的廉价鞋,而且很新,还没有留下任何特殊的磨痕。虽然尺码很大,但也不算罕见。没有人知道我当晚经过了那条路。因为顾忌“黑铁汉”,莉迪亚和我们两个间的一切都是秘密的。铁汉在偷猎时被守林园逮个正着——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去偷猎,他反而将守林员打个半死,为此他正在监狱中服刑,但他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我把一切都告诉了弗莱德。我抓着他的胳膊,摇晃着,因为莉迪亚威胁说要去报警,我着实慌了手脚。于是,他答应为我做不在场证明。“我就说你当晚和我一起在树林里。”他说。他果然照这样说了。他们来到我家,做“警方例行调查”;我看得出,莉迪亚不敢玩儿真的,只是说说罢了,这样他们就没有理由特别怀疑我。没有人怀疑我——肇事者很可能是个异乡人,在空旷的山间公路上超速行驶。弗莱德假装不愿为我作证,最后才狡猾地说出我们去了哪儿——因为偷猎也是见不得光的。他做得很好,将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到另一个方向。一想到我和莉迪亚对弗莱德所做的事,我就觉得他真是宽宏大量。但兄弟情就是这样伟大,不是吗? 也可能不是,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久之后,我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他对我说:“那个——她告诉你了吗?” “告诉我什么?”我说,“谁?莉迪亚?” “莉迪亚。”他说,“她怀孕了。” “哦,别看我。”我飞快地说道,“我们在一起才两个星期而已。” “而她丈夫压根儿就没和她在一起。”弗莱德说道,“他已经在监狱里待了五个月了。” “因为差点儿把一个人打死。”我若有所思地说着,上下打量着弗莱德。就像我之前说的,弗菜德和我都是身强体壮的大块儿头,但是“黑铁汉”差不多是个巨人。 “十月底他就该回来了。”弗莱德说。 “好吧,祝你们两个好运。”我说,“和我无关。我和她约会才两个星期,现在也已经结束了。她责怪我没有看到那孩子,没有及时停下,就把我给甩了。” “等铁汉回来时,她可就不会只把你和我甩了。他要是知道她怀孕了,肯定把她揍个半死,之后,就只能祈祷上帝保佑我们了。” “孩子可能是吉米·格林的。”我说,“或者比尔·博瑞的。她也和他们约会过。” “那是她胡说的。”他说,“为了让你吃醋。他们俩看见铁汉就哆嗦,才不敢泡莉迪亚。要是我和你有这点儿觉悟,也不应该这样做。”只是一牵扯到莉迪亚,什么觉悟都飞到九霄云外去了。六个月前,弗菜德还说,“黑铁汉”还有大概十亿年才会回来了。“那你打算怎么办?”我说。 “你打算怎么办?”他说,“一个肇事逃逸的罪犯——你会蹲很长时间监狱的。当他们发现那孩子时,他还没死。” 多么深厚的兄弟情义啊!我抢了他的女朋友,他自己又身陷麻烦,但他还在为我担心。 我们开车离开家,找了个没有人能够偷听的地方。我们老房东的耳朵很背,对我们进进出出也不闻不问,但弗莱德不肯冒险…… 这99lib.都是弗莱德的主意。我会坚持这样说——这都是弗莱德的主意。死人不会开口,弗菜德说,死了的女人也是如此。“如果他们发现她怀孕了,就像你说的,她一直到处说自己和半个村的男人睡过。一旦她闭上了嘴,不再开口,铁汉就不能把账算在我们俩头上,至少不能确定。” “都是为了你。”我说。 “肇事逃逸的事,她也不会再开口了。”他说,“你说她为这事很恼火。她现在不说,是因为那样就等于承认了和你出去兜风,可一旦‘黑铁汉’知道了她红杏出墙——他会知道的——那么她也会连带着把那场事故说出来。这会让她觉得心安。” “那你有什么建议?”我说,“我不会杀那女人的,我可以直截了当地告诉你。” “不,”他说,“我来动手。你已经杀死一个人了。”他说,不太情愿,我觉得,“够你受的了。我现在只要你帮我做不在场证明。” “什么?我为你做不在场证明?”我说,“谁都不会相信的。双胞胎互相作证——整个村子的人都会证明,我们有多么‘亲密’。”(整个村子里没有人知道我们和莉迪亚偷情的事。) 不过,弗莱德早就周全地考虑过了。他说,如果直接的不在场证明不算数的话,还有后备计划。他全都计划好了——全都计划好了,有些令人生疑,我当时应该想到这一点,但他没有给我时间思考。“可能根本用不着不在场证明,我们俩可能根本不会被查到——就像你说的,百事威村的一半男人都可能是这孩子的爹。但万一查到我们——那么,我为你作证,你为我作证。他们就会知道是我们其中一个,但永远也搞不清是我们中的哪一个。而如果他们搞不清我们中谁是凶手,就只能放我们走。” “那‘黑铁汉’呢?”我说,“要是我们不仅偷了他老婆,还杀死了她——谁能让他放过我们?” “哦,如果事情真到了那个地步,”他说,“我们只能逃走了。找个地方重新开始生活。但走到这一步的几率是百分之一。毕竟,还没有人怀疑你是肇事逃逸的凶手。” 他总是不断地提醒我那场事故,还总带着那么点儿——恶意。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他,抢了他的女朋友。而这就是他耍的手段。不断提醒我我犯下的过错,好逼我和他一起动手——他惹了麻烦,但我的麻烦比他的大得多。 于是,我们制订了计划,计划好了每一个细节。那天是星期二,我们计划在星期四晚上动手。我没有再见那个女人,他先开车把她带了出来,假装要和她谈孩子的事情。然后,他把车开向事故发生的地点,可能劝她向警方把我供出来。到了事发地点后,就让她下车,把那男孩儿倒下的地方指给她看……然后呢——是的,然后在这僻静无人的小路上,又会发生第二起肇事逃逸案。“你已经成功逃脱过一次了,”他不断地说,“第二次怎么会逃不过呢?” 她也算活该,我想。毕竟,她威胁要告发我,既然她不仁,就不能怪我不义,听任弗莱德杀了她。“但现场的痕迹怎么办呢?”我说,“连我都留下了一枚脚印。” 他连这也计划好了。他和我穿相同尺码的鞋,当然了,我们俩大部分衣服也是相同样式的。并不是因为我们是双胞胎,就要愚蠢地穿同样的衣服,而仅仅是因为当他去买衣服时,我也会跟着一起去,我们俩的品味喜好又差不多;或者他买了什么东西,我觉得很不错,就也会买一件。他说,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我们当晚必须穿同样的衣服。然后我们商定好当晚我们的服装,鞋子,灰色法兰绒裤,衬衫,没有外套——那时候是九月份。我们俩的蓝色府绸外套送洗了——我们星期天穿过,没弄脏,星期一就又穿了一天。所以我们只能穿那件羊毛混纺的条纹外套了——要是有人注意到的话,会觉得对于当时的天气来说,稍嫌厚了点儿。但我们总得冒点儿风险,我说,我们不能让那老房东单独把我们的蓝外套洗出来。我们可不能有任何特殊举动,引人怀疑。这正是警察要找的:异常举动。那简直是自找麻烦。 我们的鞋子是一起买的,尺寸相同,材质相同,橡胶鞋底上有横向的条纹。但是,就像我说的,鞋子还很新,没有留下任何特殊的痕迹。我们穿的衣服也完全一样。不仅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而且为了以防有纤维什么的留在那女人的手指甲里或其他什么地方——你只要看看报纸就能懂得这些。他下手时,并不打算近身接触。但是她可能——好吧,可能不会立刻蹬腿,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那么,他就得下车,处理一下。要是万一被抓伤了,他说,我最好也在自己的手上抓出几道——我们可以说我们去采黑莓了或是什么。 “采黑莓,”我说,“黑莓汁就像血一样!我们俩都讨厌黑莓,大家都知道;至少老房东知道,我们从来不吃她做的黑莓派。”我知道他说这话,只为了提醒我那个孩子,他和他的那一小罐黑莓,散落在他周围的黑莓…… “哦,那好吧,”他说,“那就说我们在经过河边荆棘丛的时候,剐到的。你沿着河岸,在荆棘丛里偷猎。” 但她并没有抓伤他。我觉得事情的经过说出来有点儿残忍。他不确定她是否断气了,只好下车查看,然后——好吧,回到车里,第二次压过了她。她就再也没有力气抓他了。反正,当他和我在维卡里吉的树林里碰头的时候,他的脸在月光下恐怖至极。他一言不发,只是呆立着,脸色惨白凝重,死死地盯着我。我也一个字都说不出。我曾以为我们会详谈整个经过,但现在的情况比那更糟糕。我以一种询问的眼光望着他;他疲惫不堪地点了点头,然后把目光转向河面。我先开口比较容易,于是我最终说道:“好了,我看到牧师了。” “他看到你了吗?”他说。我们一致同意让牧师做我们的目击证人,因为每个星期四的晚上他都会经过教堂,如果你掌握好时间,就一定能遇到他。 “看到了。”我说,“他看到我了。我对他咕哝了一句‘晚上好’,然后他说‘去偷猎吗?’还咧嘴冲我笑了笑。你最好记住。”他又点了点头,但没再说什么。为了打破沉默,我又说道:“车子还好吗?没有留下凹痕吗?” “有凹痕又怎么样?”他说,“那辆车上上下下都是凹痕,没人分得清哪个是旧的,哪个是新的。从上次撞死那个男孩儿的事故,你就能知道。”至于处理她的衣物纤维和血迹一类的证据,他早就想好了办法。他在动手之前先用一张塑料布把车头包了起来。他从一个棕色的纸包中拿出叠好的塑料布,然后包住一块儿石头,沉入了河底。我见那塑料布上溅满了血,不禁打了个寒战。 但他接下来说的话,让我又是一阵发冷。他说:“对了,老弟,你完蛋了。她已经举报了你。” “举报了我?”我僵在原地,望着他说。 “举报了你。”他说,“她已经给警方寄了一封匿名信,把那起肇事逃逸的事故给捅出去了。” “你怎么知道的?”我说。我根本不敢相信。 “她告诉我的。”他说,“她受不住良心的谴责。” 她的良心。莉迪亚的良心!我有些歇斯底里地放声狂笑,笑声久久回荡。他抓住我的手腕,轻轻摇晃着。“冷静点儿,伙计。”他说,“别慌。”他说,“有我呢。”他平常不会这么温柔,但是你也知道——有句诗说得好,身陷困境时,无友似亲兄。“只要稍微改改不在场证明就好了。”他说。 我之前说了,我们已经串好了说辞。他们很可能不接受来自于兄弟的不在场证明。上次那场事故,他们既然没有特别的理由怀疑我,便接受了,但是这次很可能成为谋杀侦讯。一场针对我们的谋杀侦讯,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肇事逃逸的真相。但就像他说的——我们有后备方案。 我没想到侦办此案的会是考克瑞尔探长。当我得知是他时——远道从行鹭镇赶来——我就明白,他们这次是玩儿真的了。说实话,这消息让我心里一阵发冷。作为一个警察,他的个子不高,大概已经接近退休的年龄了——看起来就像一位老祖父,但他的眼睛却像鸟儿一样,闪闪发亮,那目光似乎能够穿透你的内心。他走进房东太太那间最为华丽的客厅,派人把我们找来,然后上上下下地把我们打量一番。“很好,很好。”他说,“百事威村有名的双胞胎!你们肯定是同卵的,对吧?”他看了我们一眼,眼神里的笑意却透着一丝恶毒,或者这只是在我看来。然后说道,“我听说,你们非常亲密。我还听说,你们之间有种不可思议的牵绊。戴维与乔纳森,铁兄弟什么的。实际上,更确切地说,”他说,“你们应该被称做——生死兄弟?” 我们静静地站在他跟前。他终于又开口说道:“好了,到底谁是谁?——给我说实话。” 我们告诉了他,实话实说。 “那么是你撞死那个男孩,然后头也不回地开车离开了?”他对我说道。 “我从来没靠近过那孩子。”我说,“星期一晚上,我在树林里——偷猎呢。” “匿名信里明确写出了你的名字。” “我不知道是谁写的那封信,”我说,“但是没有人能分辨出我和我哥哥。” “连你的女朋友也不能?”他说,“信好像出自她的手。” “我的女朋友?”我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是吗,其他人可都明白。”他说,“她把你们两个耍得团团转,让你们兄弟两个反目成仇,全村的人都知道。他们都在暗地里偷笑,就等着她丈夫回来看好戏。” “但全村的人都分辨不出我们两个。”我说,“当晚我去偷猎了。” “他说谎,”弗莱德依照计划说道,“去偷猎的是我。” “你们中的一个去偷猎了?”考克瑞尔探长淡淡地说道,“而另一个去和那位女士约会了?就连那位女士也分辨不出谁是谁?” 他的语气中带着一点暗示的意味。“我敢说在我们亲热时,”我说,“她可能分辨得出来。但是因为发生了那起事故,不可能有时间亲热。” “那么,她为什么如此确定当晚的那个是你?” “我想她以为那是我,”我说,“我敢说,他假装成我。她和他已经结束了,只有这样,他才能和她在一起。” “我明白了,”考克瑞尔探长说,“真是太妙了!”至于他指的是弗莱德那时想到的计策,还是我现在推理得出的结果,我不得而知。 “不要听他胡说,长官。”弗莱德说,“他是个大骗子。那天晚上和那女人在一起的人不是我。我告诉你——我去偷猎了。” “好吧。你去偷猎了。”考克瑞尔探长说,“有没有人可以证明?” “当然没有。偷猎的时候怎么能让人看到。我以前总是和他一起去,”弗莱德的话里带着怨气,冲着我扬了扬头,“直到他抢了我的女人,这个该死的东西。” “那么昨晚呢?”探长轻轻地说道,“那女人被杀的时候?” “昨晚也一样。”弗莱德说,“我在树林里偷猎。” “你还说我是骗子!”我说,“在树林里偷猎的是我。我去的时候,牧师看到我了。” “牧师看到的人是我。”弗莱德说,“我还对他说,晚上好。然后他笑说:‘去偷猎吗?’” “你看!”考克瑞尔探长对我说,那语气就好像一位老师耐心地从一个淘气的孩子口中探出真相,“他是怎么知道的?牧师一定会证实他的说辞。” “是我告诉他的,”我说,“我告诉他我去偷猎了,还说希望牧师不是真的猜到我去干什么了。” “实在太妙了。”考克瑞尔探长重复道,“实在——太妙了。”他好像还没回过神来,坐在那儿摇着头,惊叹不已。但我知道,他在拖延时间,我知道,我们已经骗过了他。弗菜德也知道。他合情合理地质疑道:“先生,您怎么能确定那女人是被谋杀的呢?难道不会是另一起肇事逃逸吗?” “纯属巧合吗?”考克瑞尔探长温和地说,“同样的事故,同样的地点,仅隔了短短几天的时间?更何况,我们发现,这个女人以曝光第一起肇事逃逸案为手段,威胁某个人……”他一句话没说完,就停住了。他对他的警官说道:“你取了他们的衣服吗?” “取了,长官。”警官说,“两双鞋——”然后朝探长点了点头,好像在说,是的,它们和现场留下的脚印完全吻合——“还有整个星期穿过的衣服。” “包括周一的?”考克瑞尔说。 “包括周一晚上的,长官。房东太太在星期一早上洗过衣服。之后,他们穿过的所有衣服——包括每个人两件衬衫,长官——都分别放在他们两个人卧室里的洗衣篮中。” “两个洗衣篮?”他说,眼睛更亮了,“运气真好。他们的脏衣服是分开放的,对吧?” “是的,没错。”弗莱德说,虽然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插嘴,“他的在他的房间,我的在我的房间。” “绝对不会混在一起吗?”考克瑞尔探长说着,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珠盯着弗莱德,“这可能很重要。” 弗莱德当然继续按照我们之前计划的那样,表演互相指责的戏码。“绝不可能,长官。”他有些热切地说。 我也不甘落后。我说:“一点儿都不可能。” “没错,长官。”那位警官说道,“那位老太太也确定了这一点。” “很好。”考克瑞尔说。他又下了几个命令,那位警官就离开了。他们还在楼上我们的卧室里闹哄哄地走来走去。“我这就来。”探长对着楼梯上的人叫道,然后转向我们。“好了,该隐和亚伯。”他说,“你们两个自己去发愁吧。但是一两天之后,就像那首歌唱的那样,‘我会见到你。’而当我要见你们时,你们得随传随到。所以,别出远门儿,明白了吗?” “要是我们不呢?”我说,“你根本没有任何针对我们的证据,不能指控我们。你也没有权利对我们发号施令。” “谁发号施令了?”他说,“只不过是一条小小的建议罢了。但在你们忽略这条建议之前——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看看你们自己。你们都不用镜子,然后扪心自问,”他一边说,一边意味深长地打量着我们,从脚底到我们火红的头发,“你们能走多远……” 就这样,在接下来的两天中,我们惶惶不可终日:戴维与乔纳森,该隐与亚伯——就像他说的,生死兄弟。 第三天,他派人来把我们带到了行鹭镇警察局。他们把我和弗莱德分别推进了两个小房间。他先和弗莱德谈,让我等着。他们礼貌周到地端来了茶点,可我还是要等着…… 就在我觉得自己一分钟都不能多等的时候,他来了。我想他们走形式地低声说了些什么,但是我不记得了。也许,弗莱德和我互相憎恶,但这一次,我不能否认,没有他在我身边,我确确实实感觉非常糟糕。我的脑袋里好像塞满了灰棉絮,晕晕乎乎,昏昏沉沉的。他在我面前坐下,说:“好了——你有没有觉悟?是你杀了她吗?” “如果她真是被人杀死的,”我坚持执行着我们的计划,“那么一定是他干的。” “你哥哥?”他说,“可你哥哥为什么要杀她?” “好吧,”我说,“那女人是不是怀孕了——” “怀孕?”他惊讶地说,眼睛里闪闪放光。静静地思考了一分钟后,他又说:“可是她没有怀孕。” “没有怀孕?”我说,“她没有?但她告诉他——” 她真的告诉他了吗?我那混乱如棉絮的意识中,突然刺入了一束冰冷锐利的光线。我说:“那个东诓西骗,不仁不义的混账……” “他看起来不像是以为她怀孕了。”探长轻声说。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就为了让我同意他下杀手,为了让我协助他……我早该想到了——和莉迪亚偷情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偏偏弗莱德那么害怕“黑铁汉”,甚至不惜痛下杀手?铁汉是不好惹,可弗莱德也不是个软柿子……光束在我混乱的头脑中旋转探照着。报复!冰冷阴暗、难于平息的仇恨笼罩着我们——因为莉迪亚转投入我的怀抱;因为我抢走了她。于是,她丢了性命,而我是送她走上绝路的帮凶——同时,也把我自己送上了绝路。至于我……现在我知道那封举报肇事逃逸案的匿名信是谁寄出去的了:那么容易 5c31." >就“追查”(还是在她死后)到莉迪亚。 但是——他算计得比我还要深。我努力理清思路,说:“即使她怀孕了,也不关我的事。我和她约会才两个星期。” “这是你自己说的。”他说。 “可是全村的人——” “全村的人都知道你们在偷情,只是没人知道你们什么时候、在哪儿约会。你们三个一定非常小心谨慎。” 我话锋一转,改变策略,“可是如果她没有怀孕——我又为什么要杀她呢?” “你自己刚刚告诉我,你以为她怀孕了。”他说。 “那是他告诉我的——我哥哥告诉我的。你看,探长,”我一边说,一边思考,试图把道理给他讲明白,“你说她没有怀孕,那我怎么会以为她怀孕了呢?如果她没有,那她就不会这样对我说,她为什么要骗我呢?是他告诉我的,是我哥哥。但你自己也说了,他知道不是真的。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说呢?” 他冷冰冰地望着我。他说:“很简单。他想借你的手,杀掉她。” 他想借我的手杀掉她!我想要放声大笑。事情变得越加不可思议了,越加失去控制。同时,我又有一种感觉,这个可怕残忍、扣人心弦的荒诞故事已经牢牢地把我抓住,永远不会放开。我结结巴巴地说:“他为什么要杀死她?” “因为,”他说,“是他撞上那个男孩儿,又把那个男孩儿丢下等死。她威胁说要去告发。”他冷冷地说,“我也不想诓你。我们知道是你哥哥撞死了那个孩子,我们找到了证据。我们也知道是你杀了那女人。我们也有证据:你的袖口上有她的血迹。” 我的袖口上?他当晚曾握住我的手腕,充满兄长关切之情地轻摇我,要我冷静。我记得当时我还在想,他平常不会如此温柔。 用他的手握住我的手腕——刚从塑料布上沾了血的手。之后,再强调我们的脏衣服绝不可能混在一起…… 原来如此。我在想,我们会不会在同一个监狱服刑——也许在一个班房?——我们这两个生死兄弟…… 因为他也会和我一起被关进监狱。在我为他的谋杀罪服刑时——他也会为我的肇事逃逸罪服刑。 好吧——这个结果我可以接受。我敢说,他会先出狱(他不是说把那孩子扔下等死也算谋杀吗?我猜不一样:毕竟,撞上那孩子只是一场事故),所以“黑铁汉”会在外面等着他。等到我出狱的时候,铁汉又会因为他对弗莱德所做的事情,被判服刑。到那时,一切可能都会结束了——他似乎会被关很长一段时间。 但你能察觉到真相吗?——如此长远的计划,无声无息、耐心而狡猾地一步步把我引入陷阱?把血涂在我的袖口上,然后耐心而狡猾地达到他的目的……全是为了报复:报复他自己的同胞弟弟! 不管怎么样,我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自保。这里面没有恶意,我并没有意图伤害他。事故发生的当晚,我想说的是,当我抓住他的胳膊,求他帮我的时候——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我把一些黑莓汁蹭在了他的袖子上。 译者韩笑 黄蜂窝巢 “黄蜂又在我们的那棵老榆树上筑了巢。”卡克斯顿先生边说边狼吞虎咽地吃下他盘中最后一个牡蛎,再用餐巾擦了擦他粗粗的手指。“黄蜂,这东西很有意思。”他停下,拿出一大张白色餐巾纸,大声擤着鼻子,“这该死的感冒!” “我看见你给他们准备了点儿好东西。”考克瑞尔探长说道,不过,他指的是黄蜂,“你客厅的桌子上放着一瓶消灭黄蜂的东西。” 塞勒斯·卡克斯顿没理会他。“我刚才说到它们是很有意思的东西。我读过很多关于黄蜂的资料。”他残酷而不怀好意地环视来参加他婚礼的客人们,“每年到一定时候,”他复述道,“大批长着大眼睛、每日只知吃喝的雄蜂——”他再次环视他们,尤其意味深长地看了看在座的先生们,“都要为争夺与处女蜂王的交配权而争斗。” 他别有深意地瞥了新娘一眼。“亲爱的,你这伊丽莎白的名字起得太好了。”他说,“伊丽莎白,处女女王。”然后又令人作呕地补充道,“我希望人如其名。” “但最终只有一只雄蜂能赢得交配权。”考克瑞尔探长打破了随后那一阵充斥着愤恨的沉默,“它也会在交配过程中死掉。”他身子向后,靠在椅背上,转着拇指,若有所思地望着塞勒斯·卡克斯顿的脸。 塞勒斯·卡克斯顿是个令人厌恶的老头。他没有善待过自己的第一任妻子,想当然,他对自己的第二任太太也不会好到哪儿去——她曾是过世的卡克斯顿太太的护士,年轻貌美,有着一双蓝眼睛,因为某些事情,心伤难愈。他对自己那体格胖硕的儿子西奥的态度也很恶劣。他远离父亲生活,对此,他庆幸不已。在伦敦,他是个半吊子的股民。卡克斯顿先生视继子比尔为眼中钉,肉中刺。比尔是他已过世的妻子带来的,卡克斯顿嫌他碍眼,立即将他送到美国的亲戚家。他对待可怜的罗斯医生更是苛刻。这位年轻的医生尽心尽力地照顾他妻子直到最后一刻,现在又因为卡克斯顿先生那飙升的血压和中风并发症,尽职尽责地看护着他。卡克斯顿先生几乎没有朋友,也从未善待自己的穷亲戚。他总是承诺,如果他某天被一口饭噎死了,在他的遗嘱中,一个人都不会落下。他对考克瑞尔探长当然也不友善,但是——卡克斯顿先生总不能像其他人一样奉公守法——考克瑞尔抢先一步,对他也不客气。他暗自琢磨,一定是伊丽莎白给他发了结婚请柬。 那位可怜的妻子去世之后,幸好这位小护士留下来帮助料理后事。渐渐的,她成了这个家不可或缺的人,也渐渐牵起了鳏夫那短粗的手。这些天不值班的时候,考克瑞尔探长和她谈过了卡克斯顿先生这疯狂的求婚。她伏在他肩头哭泣,告诉他她失去了此生挚爱,不再期望从婚姻中得到幸福,她厌倦了工作、厌倦了孤独、厌倦了无依无靠……“可像你这样一位专业护士可以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考克瑞尔探长反对道,“去世界各地旅行,开开眼界吧。”而她早就看过了这个世界,她说这世界太大,令她害怕,她只想安定下来,拥有一个家庭。有个家,就意味着有个男人。“还有别的男人啊?”他建议道,她却突然发作。的确有其他男人,太多男人,所有的男人——作为一个女人,不知何故,所有男人都凝视她,都缠着她,都觊觎得到她,这使她感到恐怖、无助。“跟了他,至少我会很安全。他在我身边时,没有人再敢——敢对我流口水。”考克瑞尔赶忙抽回了他的肩膀。卡克斯顿先生再婚之时,考克瑞尔还很年轻,自那以后,他就不再冒险和女人玩暖昧了。 于是乎,事情顺利进行了。他们宣布了订婚的消息,婚礼也将很快举行。同时,家中的用人们亦声明了他们的立场——显然,无论生死,他们依然对已故的卡克斯顿夫人保持忠诚。所以婚期将至之际,他们便全体离开。谢天谢地,他们可不愿伺候那护士。于是,新娘逼不得已,只得孤身一人在伦敦的一家旅馆里栖身,而大部分婚礼的准备工作就交给了儿子西奥和继子比尔——西奥往返于家和伦敦;比尔为了帮忙,暂时住在家中。 虽然一切都安排妥了,卡克斯顿先生却对婚宴极为不满:“我向来就不喜欢牡蛎,伊丽莎白,你知道的。我们为什么不选熏鲑鱼?我也不喜欢冷盘肉,怎么做都不喜欢。无论怎么做,我都不喜欢。”他反复强调道。丑陋的眼睛再次瞥了一眼他的处女新娘。考克瑞尔探长讶然发现,在座的所有男士都像雄蜂和工蜂一样,脸上透着恨意,这着实令他震惊不已。 她颤声辩护道:“可是,塞勒斯,没有用人,事情就很棘手。我们只能选最简单的。” “那好吧。既然都选了,我们就吃吧。”他示意着一旁的空牡蛎壳儿,“这儿有这么多女人——我面前永远是这个脏盘子吗?” 在座的女性亲属们领会到了这明显的暗示,连忙起身,手忙脚乱地撤下用过的杯盘,端上鸡肉和火腿。“别做白日梦了,我亲爱的们。”卡克斯顿先生一边说,一边嘲讽地望着她们竭力讨好他的举动,“你们知道,遗嘱里没有你们的份儿了。” 残忍无情,毫无人性。这一下勾起了她们的怒火。她们站住脚步,盯着他,端着盘子的手颤抖着。尽管他们之中大概有一半人不在乎塞勒斯·卡克斯顿的遗嘱里留给自己五磅还是五磅二十便士,但他们仍然把透着质问和——谴责——的视线转向新继承人。“哦,塞勒斯,那不是真的。”她大叫道,声音盖过了他嘲讽的坚持。“塞勒斯的确毁掉了那份旧的遗嘱;但是他又立了一份新的——我的意思是,之前遗嘱里提到的人一个也没落下,我确定。” 婚宴继续。仿佛是要表现他们对遗产毫不在乎,被剥夺了继承权的亲戚们又迈开脚步,匆匆端上冷盘肉、蛋黄酱土豆和黄瓜片——将甘甜可口的大麦茶倒入平底杯。(因为卡克斯顿先生是个偏执的绝对禁酒主义者。)尽管是他不喜欢的冷盘,新郎仍然吃相丑陋地大声咀嚼。考克瑞尔探长心想,不幸的伊丽莎白大概恍然间意识到她让自己陷入了一种多么恐怖的生活中。她一声不吭地坐着,一动也不敢动,也不敢过去帮忙端菜。儿子西奥切菜装盘,继子比尔递盘子,连罗斯医生都端着沙拉碗来回走动,可新娘却一动不动地坐着,考克瑞尔心想,那三个男人无法将视线从那张渐渐聚满恐惧的惨白小脸上移开。肉盘撤下了,蜜饯桃子从高高的瓶子里一个接一个地夹出,盛在绘满花卉图案的盘子里。继子比尔分送了甜点专用的银勺和银叉,将甜点端上了餐桌。客人们规规矩矩地坐着,举着勺子,准备品尝。 塞勒斯·卡克斯顿谁也不等。他再次大声擤了擤鼻子,把手绢塞进衣袋,拿起盘子旁边的勺子,故意挑剔地检查了一下是否干净,就把勺子和叉子插进桃子,飞快地蘸了一些面前的糖浆,舀下一大块儿,送入口中。他身子突然一僵,众人正不明所以地惊讶揣测着,他又发出一声夹杂着愤怒与痛苦的呻吟,脸色转白,而后又变紫,最后又变成了更加骇人的黑红色,一下子倒在餐桌上,脸埋在..盘子里。伊丽莎白尖叫道:“他把桃核吞了!” 罗斯医生三步并作两步,穿过房间,抓着他的头发,托着他的下巴,将他扶起,让他靠在椅背上。他的脸上沾满了糖浆,看起来却一点儿也不可爱。医生用一张餐巾擦掉糖浆,双手撑在椅子扶手上,站了好一会儿,专注却又有些心不在焉地低头看着那张流着口水的嘴和不停转动的眼睛。伊丽莎白事后告诉考克瑞尔探长,他像小猎狗一样,警觉且怀疑地嗅着味道。他迅速将卡克斯顿先生从椅子上抱起来,让他躺倒在地板上,大声叫道:“伊丽莎白——我的包。在客厅的椅子上。”可她仿佛被这突如其来的可怕场景吓呆了,只是结结巴巴地哀求道:“西奥?”胖西奥就站在门边,振作起精神冲向客厅,不一会儿就拎着急救包回来了。继子比尔和医生一起,跪在那沉重的身躯旁,从他手里接过包,打开了。伊丽莎白颤抖着又说道:“他一定是被桃核噎到了。” 医生没理她。他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巾,左手垫着纸,捏着那男人的舌头,拉出来,使气流保持畅通,同时,右手在他的急救包中摸索着:“有个指套——就在上面什么地方……”比尔立刻找到了,递给了他,他套上指套,把右手的中指深入堵塞的喉咙。“什么也没有。”他说着,直起腰,站起身,低着头,若有所思地用一张面巾纸擦着手指,摘掉了指套——他又一次怪异地吸着鼻子,使劲儿闻着,而后再次采取行动,在那具躯体旁跪下,用左手的手掌根部急速而有力地按压着他的胸口,右手指着急救包:“左边口袋里的肾上腺素注射液。”比尔一头雾水,笨手笨脚地寻找。他飞快地抬起头,说道:“看在上帝的分上——伊丽莎白?”她吓了一跳。“啊?什么?”她结结巴巴地说,似乎刚刚回过神来,“是的,当然,让我来。”她在急救包旁跪下身子,找到注射瓶,注满注射器。“准备好,”他说,“谁来剪开他的袖子。”他双手忙着做心脏复苏术,“我忙这个的时候——谁能给他做一下人工呼吸?” 长久以来,包括他的新婚妻子在内,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亲吻卡克斯顿先生,此时,也没有人自愿站出来。医生只好再问:“伊丽莎白?”但这次语气中带着一丝怀疑。她低垂着眼帘,看着那半张着的、流着口水的嘴,支支吾吾地说:“必须是我?” “你是护士。”罗斯医生说,“而且,他快死了。” “对,对,当然只能是我。”她拿出一块小手绢,十分荒谬地使劲擦卡克斯顿先生的嘴,似乎要在执行这项可怕的任务前,先把它给擦干净。接着,她找了个不会妨碍罗斯医生实施心脏复苏的地方蹲下身,“现在?” 塞勒斯·卡克斯顿亲自给出了仁慈的答案——突然间,毋庸置疑,断了气。他最后一次剧烈地痉挛,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翻了白眼。她跪坐下,用手绢捂着嘴,喘息着。罗斯医生停止了心脏复苏,把她推到一边,亲自为他做起人工呼吸。但他很快就放弃了。“没用了,”他说着,站起身,双手按摩着发疼的后背,“他走了。” 他走了。也许,在这间装饰丑陋的房间中的每个人都松了口气,心情畅快无比,因为塞勒斯·卡克斯顿的去世也一并带走了丑恶粗俗、残忍无情。只有那丧夫的新娘仍然跪在那具沉重的尸体旁,仰着头,以询问的眼光望着医生的眼睛,而后跳起身,冲进了客厅。回来后,她站在门口。“那瓶氰化物,”她说,“不见了。” 罗斯医生一声不吭地捡起掉在地上的那张餐巾纸,毫不犹疑却十分慎重地盖在了那盘吃了一半的桃子上。 考克瑞尔探长首先打发了朋友和亲戚,含糊地回答了他们连珠炮似的发问,将未来丑闻产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他们没费多大力气就找到了那个小瓶子,就藏在客厅中央桌子上那插着芦苇的花瓶中。盖子敞开着,里面的膏状毒药少了一点儿,显然是用一种极为平滑的工具舀出了一些,没有留下任何肉眼可以看到的痕迹。婚礼开始前,这瓶药就一直放在那张桌子上。午餐前,考克瑞尔亲眼看到的。 他默默把案件周密地想了一遍——这案子亦是默默而周密地计划好的。“我亲自讯问这四个人。”他对手下的队长说道,“卡克斯顿太太,当然了,儿子、继子还有医生。”这四个人是主要嫌疑人,需要仔细审问,看看会有什么突破,再然后的程序,他心知肚明:查明谋杀手法、作案时间、作案动机,最后揭开凶手身份。挑出对破案有帮助的细节,有的很容易。但剩下的——他心里清楚应该怎么做。仔细回想众人的证言,不用多,十多条——稍加斟酌考虑,事实真相就会变得多么清晰明朗啊!考克瑞尔心想:两个简简单单、毫不引人注意的句子,也许互相矛盾,却曲折迂回,最终联系到了一起,圈成了将凶手绳之以法的绞索。 他将塞勒斯·卡克斯顿的书房当做审讯室,派人找来了伊丽莎白:“你还好吗,卡克斯顿太太?” 洁白的牙齿咬住颤抖的下唇,极力克制:“哦,警长,至少不要用那个可怕的名字来称呼我!” “现在这就是你的名字,而我们也正式开始调查一起谋杀案。没有时间闲聊胡扯。” “你不会真的以为——” “你心里清楚。”考克瑞尔说,“你是第一个知道的。” “罗斯医生是第一个知道的。”她说,“你自己亲眼看到了,探长,塞勒斯靠在椅子上时,他俯下身,似乎是在——闻味道,像一条追寻气味的小猎犬。从他呼出的气息里,他闻到了氰化物的味道,我确定他一定闻到了,据说,像是苦杏仁的味道。” 蜜饯桃子和浓稠的糖浆中并没有发现肉眼可见的毒药残留。“婚宴的食物是谁送来的,卡克斯顿夫人?” “是这样,我们都……我们商量过了,西奥、比尔和我。你看,没有用人就是很麻烦,而我一直在伦敦。我从哈罗德百货商店订的,西奥去取的;还有一两样是从福特纳姆和玛森商店买的——都是伦敦著名的百货商店哦……”她的话音渐渐消失在哀伤中。 “那一两样东西是什么?你是说桃子吗?” “是的,是桃子。他昨天自己去伦敦买的。他总是往返于伦敦和这里之间,帮帮比尔。但是,”她大声恳求道,“西奥怎么可能做出这么可怕的事呢?那是他的亲生父亲啊!说到这儿的话,谁也不会做出这种事啊!” “啊,至于动机嘛!”考克瑞尔说。“塞勒斯·卡克斯顿不是早已念出了自己的墓志铭吗?每年到一定时候,大批长着大眼睛、每日只是吃喝的雄蜂都要为了争夺与处女蜂王的交配权而展开争斗。他早巳预见到了自己的下场。他们吃着卡克斯顿先生的牡蛎、冷盘鸡肉和火腿,却不约而同地瞪着眼睛,含情脉脉地盯着卡克斯顿先生的新娘。‘最终只有一只雄蜂能够赢得交配权。’他默默重复道,‘但它也会在交配过程中死掉。’一语成谶。伊丽莎白。”他暂时忘记了这是一次谋杀侦讯,不能闲聊。他说道:“从黄蜂的角度来看,我恐怕你确实是一只处女蜂王。” 接下来是西奥。这个年轻的雄蜂体态壮硕、精神委靡,整日窝在伦敦那间温暖舒适的公寓里炒股……自他儿时起,考克瑞尔探长就认识他了。“考克瑞尔,你不要想我贪图我父亲的财产。我的钱够花,我母亲去世时,我得到了她的那份。” “哦,是吗?”考克瑞尔探长说,“她的另一个儿子比尔呢?” “她把那份交给我父亲了,如果他觉得合适,再转给他。” “这样做不太公平吧?他不是比尔的亲生父亲,再说,那是她的钱。” “我猜,她大概剥夺了他的继承权。我是说,现在这个年代,从美国坐上飞机很快就能回来,是不是?而他却从未回来看望过她。用人们给他寄了信,告诉他母亲病重的消息。当然是在暗地里,我父亲绝不允许他们通信。” “当然!”考克瑞尔说。他把财产的话题扔到一边,“西奥,你对你父亲的新任太太了解多少?” “根本不算了解。母亲生病,我回家探望时,见过她一次,她去世后在葬礼上,我们又见了一面。可是,当然了……”可是当然了,他的语气表明男人根本不用了解伊丽莎白就会……这中间暗含情愫…… “你从来没幻想过与她结婚的人是你?” 可是慵懒放纵的西奥却不适合结婚。“警长,这个念头还是会让我感到恶心。我的意思是,那是我亲生父亲……” 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西奥会不会一想到心爱的人躺在自己父亲那双肥胖的手臂中,就会觉得反胃——他会不会因此而下毒手呢?“西奥,我知道那瓶桃子罐头是你盛盘端上桌的,可是谁打开瓶子的呢?我是说,那个瓶子不是密封的吗?” “是密封的,否则樱桃白兰地的香味会跑掉的。吃之前才刚刚打开的。瓶子是密封好的。” “你可以证明吗?” “伊丽莎白可以为我作证。在去婚礼现场的路上,我们回来过一趟——我把她从伦敦接回来——因为我想上厕所,免得在教堂跳着脚找厕所。她就快速查看了一下,好确定一切都准备妥当了。那时,她告诉我瓶子还是密封好的。你自己可以去问她。” “她查看了多久?把你们这次在家中停留的详细情况告诉我。” “哦,老天啊!警长——整个过程才用了三分钟。我们当时已经晚了,你也知道我父亲的脾气。我们冲进屋,我去厕所,出来时见她站在餐厅门口,往里看,她说:‘一切都完美无缺!’我和比尔真是干得太漂亮了!然后,她去了趟厕所,我们一起上车,离开了。” “当时那瓶氰化物就放在客厅的桌子上吗?” “在,因为她还说谢天谢地,比尔帮她搞到了那东西,不然父亲又会找她的麻烦。” “当时房子里没有别人吗?” “没有,比尔和我父亲先走一步,去了教堂。” “好吧。那么,帮我把比尔叫过来吧,好吗,西奥?告诉他,让他把他的护照也带过来。” 他比同母异父的兄弟年长十岁,已过而立之年。一头金发,给人感觉凌厉难缠,不是个好惹的角色,可整体看起来又是个颇具魅力的迷人男子。考克瑞尔翻着护照内页:“从小时候离开这里后,就一直没有回国?” “没有,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们就把我送出国,我的新爸爸不想要我,我妈妈也没有为我多做争取。所以,我根本就不想回国探亲。” “她去世时你也没回来?” “那时候,我被——拖住了。”他一语带过。 “我可以知道是被什么拖住了吗?” “被四堵石墙。”继子比尔难过地说,“具体说到我的情况嘛,警长,就是监狱了。换句话说,长官,那时我正在狱中服刑。我和一个家伙打架,为此被关了六个月。几个星期前,才出来。” “为什么打架?” “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话,是因为我老婆。”他阴沉地说道,“我承认,那时候我是个每天不务正业的闲汉,他趁机钻了空子,和她搞上了。不管怎么样,我把她赶走了,和她做了了断。然后,找到他,也和他做了了断——这就是偷别人老婆的下场。” “你和你妻子离婚了?” “是的,我休了她。”他望着考克瑞尔探长,那双坚定明亮的眼睛中,突然流露出一丝悲伤。“现在想来,我那时候真是犯了个大错误啊。”他说。 “不管怎么样,出狱后,你得知你的继父要迎娶这位护士,你母亲的遗产也很可能将拱手让人。于是,你心急火燎地赶过来,为的就是看看这位护士的庐山真面目?” 看到了她的真面目……又是一只雄蜂加入了战争——对于女人的日益饥渴,再加上失去了仍然深爱的妻子——他也加入了这场争夺处女蜂王的战争中。“我想,把毒药带进这个家的就是你吧?” “是我拿来的。伊丽莎白忘了订购,老家伙还跟他发了一顿脾气。这可怜的姑娘有一半的时间都不住在这儿,怎么会记得呢?于是,我进城取了这东西,省得他又找她的麻烦,我把药放在客厅桌子上,这样他就会认为是她拿来的了。” “但她一直住在伦敦啊,怎么能怪她呢?” “咳,他才不管呢。如果家里没有这东西,肯定就是她的错。” “为了这瓶药,他催得那么急,惊动了那么多人,到头来却没用上?” “我没告诉你吗?——他只是想找伊丽莎白的茬儿罢了。他就是个爱挑刺儿的人。” “我明白了。好了,氰化物是你拿来的,在这一点上我们达成了共识。把冷盘肉递给你继父的不也是你吗?” “是我递给——警长啊,看在上帝的分上!那帮老女人就像一群待宰的母鸡,四处乱窜,从我们手里抢过盘子,谁伸手接着就放在谁跟前。” “不过,你可能特意对她们中的一个说,‘这盘是特别盛给卡克斯顿先生的。’” “有这个可能,”比尔欣然赞同说,“你怎么不去问问,把她找出来。她会证实你的猜测。”他耸耸肩,“不说别的,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毒药不是下在肉盘里的,不是吗?是下在蜜饯桃子里的。” “若是果真如此,”考克瑞尔说,“那么下毒的人一定十分聪明。”他解释道,“他是如何做到让死者在第一口就吞下全部剂量的毒药呢?” 他打发走了比尔,找来了罗斯医生。“请坐,医生——我们已经有了动机。最终只有一只雄蜂能够赢得交配权。但它也会在交配过程中死掉。” “你是指黄蜂那件事?”罗斯医生有些生硬地说。 “没错。就是黄蜂那件事。不过,不会有人说你是只雄蜂的,大夫。案件发生时,你那个急救小包正巧放在客厅里,随时都准备好了啊。” “大约一个星期前,”罗斯医生说,“有一位像你这样的警察曾经告诫我们不要把急救包留在无人看管的汽车内。”他愠怒地盯着考克瑞尔探长,“难道你在暗示是我杀害了自己的患者?” “罗斯医生,你可以正式声明自己没有加入这场大规模的争斗吗?在现在已经去世的卡克斯顿夫人的病房里,你和我们这位小女王一定常常见面吧?” “我恰巧已经有了自己的女王,探长。更不用说还有好几个还没准备好战斗的小雄蜂了。” “我了解了。”考克瑞尔说,“你一定感觉非常糟糕。”他态度亲切地说完,又补充道,“我并不是在指责你。” 放下了戒备,他的态度也软下来,语调立刻蒙上了一层哀伤:“我连她的手都没碰过,探长。不过,确实——我对她有点儿……再一想到那个龌龊粗俗的老家伙……” “好了,他已经死了,”考克瑞尔说,“在你我的鼻子底下被杀了。而说到鼻子——” “我闻了他嘴里的味道。哦,天哪,气味很淡——但的确有。我当时以为那是樱桃酒的味道——蜜饯桃子里的樱桃酒。” “多么怪异的一顿饭啊!”考克瑞尔探长思索着说道,“他是新郎,你觉得所有人都理应不遗余力地讨好他。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他不喜欢牡蛎,却不得不吃;不喜欢冷盘肉,可这道菜照样摆上了餐桌;他是个严格禁酒主义者,送上的桃子里却加了酒。”他一只手托着下巴,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凝视着虚空,“医生,这都是计划好的。这不是简单的意外。一点儿毒药意外从瓶子里洒出来,刚好落在酒酿桃子上。不是这样的。这是一个经过长期精心策划、一经实施保准成功的计划。不过,是谁计划的,是谁实施的,动机又是什么……”他没再往下说。终于,他又慢慢地说道,“当然,不管遗嘱的内容如何,根据现行法律,她将会是个富有多金的寡妇。比起当一个富有的妻子,大概这个结果对她来说更好。” “你不会认为是伊丽莎白——” “食物不是伊丽莎白准备的,在过去的三天中,她一直没回过家,只有在她和西奥去教堂的路上曾经进屋稍作停留。他们分开的时间不过一两分钟——伊丽莎白可能更少。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撬开瓶子,舀出毒药,再放进桃子(况且装桃子的罐子当时还是密封的)、冷肉或是牡蛎里。另一方面——伊丽莎白是个受过训练的护士……”他略一沉吟,“他得了重感冒。她会不会劝说他吃些药什么的?比如,在从教堂回来的路上?” “他这个人从来不吃药。他有时候感冒,腰酸背痛,我给他开的药他却碰也不碰。还有,”医生就像之前比尔那样坚持地说道,“那东西是下在桃子里的!是那个又胖又懒的西奥负责给桃子分盘。”他赶忙又补充说,他并不是暗示西奥会谋杀自己的父亲。但是……“你知道,我注意到他一直呆望着她。” “你知道,我注意到你们所有人都一直呆望着她。” “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医生谦恭地轻声说,“只要我能摆脱这件事,我的家庭不受牵连,并且我能忍得住的话,我就再也不见伊丽莎白。” “你是只工蜂,”考克瑞尔说,“不是真正的雄蜂。对你来说,应该并不难。比尔已经承认他是一只雄蜂——只不过,他用的词是‘闲汉’。” 这样看来,胖子西奥是只雄蜂。比尔,西奥,医生…… 不过,医生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不会为了伊丽莎白这只处女蜂王而抛妻弃子。同样,比尔也结过婚,即便现在认识了伊丽莎白,他却仍对前妻念念不忘。而西奥满足于单身生活,对她最多也就是痴情仰慕,偶尔想想她,让自己那颗肥大的心脏多愁善感地翻几个跟头而已。最终只有一只雄蜂能够赢得交配权……争夺女王蜂的这四个人中,其实只有一个可能交配对象,而他也死于非命。 剩下的三个人中——谁会为了阻止交配而不惜痛下杀手呢? 调查,侦讯——给哈罗德百货商店、福特纳姆百货商店还有村子里的药店送了信,给卡克斯顿先生的律师打了电话,联系了继子比尔在美国和国内认识的一些人……整个儿下午过去了,初夏的夜晚翩然而至。他和这四个人站在房子的露台上,这幢丑陋不堪、惹人厌恶的大房子如今已经成为伊丽莎白一个人的了。“伊丽莎白——卡克斯顿太太——还有你们三位先生……在这起案件中,可能的动机只有一个。这里面没有牵扯到钱。新的遗嘱已经签字生效,无论卡克斯顿先生此时或是日后离世,遗嘱内容都不会受到影响。你们中没有人急需用钱。所以,只有一个动机,所以也就只有一个问题:谁会为了阻止伊丽莎白落入塞勒斯·卡克斯顿的怀抱而犯下谋杀罪呢?” 胖西奥?——他对伊丽莎白一片痴情,却由于牵扯到自己的父亲,而对这段感情怀有病态的抵触情绪。或是继子比尔?——此人无法忍受自己心爱之人投入他人怀抱,曾把一个人打得半死,甚至抛弃了自己一生的挚爱。还是医生?——他是这三个人中最了解伊丽莎白的,作为卡克斯顿先生的私人医生,他对那令人作呕的身体和旺盛贪婪的征服欲再了解不过了…… 西奥,比尔,罗斯医生。这三人之中……细藏书网心点儿,慢慢来,考克瑞尔探长对自己说道。然后,大声说道:“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案,绝不是一时冲动的结果。那么我就得问问自己,为什么他吃第一口桃子就立刻毙命了呢?我回答自己的提问:‘想想那个勺子!’” “你是说西奥用来给桃子盛盘的那个勺子吗?”伊丽莎白飞快地接口道,“但是不可能,那盘桃子不是西奥递给他父亲的。他不可能知道他会吃到哪一盘。” “除非他特意让人把那一盘端给他父亲?”比尔戏弄地瞥了一眼考克瑞尔探长。西奥突然跳起,正要发作,他又安抚道:“好了,兄弟,别激动。我们已经排除了这个假设。” “不管怎么样,凶手都无法确定他吃的第一口就是有毒的部分。还有就是,伊丽莎白,”考克瑞尔探长严肃地说,“请不要企图转移我的注意力!你玩的这是红鲱鱼的把戏——把我的注意力从另一把勺子上引开。那把勺子是这位比尔先生亲手递给你丈夫的。” 她失声痛哭,无助地咬着白手绢扭拧成的结。“探长,塞勒斯已经死了,这一切都不能让他死而复生。您能不能——我们能不能——”然后她便哭喊着一切都是自己的错,给大家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 “可是,你的丈夫被谋杀了。你希望我怎么做?难道就因为凶手对你一片深情,我就放过他?”他又把话题引回到那把勺子上,“如果那把勺子事先被人涂上了毒药——” 她立刻停止了哭泣,以胜利的姿态仰起头:“那是不可能的。塞勒斯曾经仔细查看过那把勺子是否擦洗干净了。用人离开后,他一直这样,他说我……”她的下唇又开始颤抖。“我知道他已经去世了,但他生前确实不太友善。”她说。 “那么,西奥不是凶手,他无法确定他父亲吃到下了毒的那盘桃子。比尔不是凶手,他根本没有机会在桃子里下毒。所以,”罗斯医生说,“你怀疑我?” 露台上一片寂静。太阳已经落山,暗淡的夜空很快将撒满星斗。他们一动不动地呆立着,静默了许久。伊丽莎白慢慢开口:“警长——罗斯医生有妻子和孩子。” “那他也可能无法忍受你躺在‘那龌龊粗俗的老家伙’的臂弯里,他自己这么称呼他。” “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忍受。”医生说。 “可是冲过去对卡克斯顿先生进行急救的人是你,医生——不是吗?或者说你只是走到他身旁,如果你更喜欢这种说法的话。走到他身旁,戴上一个橡胶指套,然后把手指伸入99lib?他的喉咙。” 一个指套——伸入一个平日经常被噎到的男人的喉咙里。一个事先涂上毒药的指套。 “你不是说真的吧?”罗斯医生惊恐地双目圆睁,说道,“你不会是认真的。谋杀我自己的患者!”伊丽莎白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大叫道:“他当然不是认真的!”可他没理会她,“而且还是以这种方式杀害他!别的先不说,我怎么知道他会被噎到?” “他经常被噎到。”考克瑞尔说。 “但罗斯医生没有机会拿到毒药。”伊丽莎白说,“急救包不是他自己从客厅拿进来的。”她突然停下,“哦,西奥,我的意思并不是——” “包是我拿的。”西奥说,“但这说明不了什么。” “这可能说明是你在指套上涂上了毒药。” 西奥的一张圆脸失去了血色:“我,探长?我怎么会呢?我怎么会知道这些事呢?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如何使用这指套的啊。” “不管怎么说,他没有时间下毒。”伊丽莎白说,“想出这点子,打开毒药瓶子,再从包里找出指套。指套是放在侧兜里的,而不是摆在明面上。” 可事实上,指套偏偏就是摆在明面上。比尔当时和医生一起蹲在尚有一丝呼吸的被害者身旁,一眼就看到了指套,递给了医生。“我去教堂之前,刚刚对另外一位患者用过它。”罗斯医生耐心地解释道,“你愿意的话,可以去查证。我把它放进开水里煮,晾干后放回了急救包。我当时急着赶去参加婚礼。” 急着赶去——参加伊丽莎白的婚礼。“这么说,当时你脑子里一直想着这个指套了,医生?——当你把你的急救包带进屋,放在椅子上,视线落在那个毒药瓶子上。大家刚参加完婚礼回来,闹哄哄的一片忙乱,只顾着新娘新郎。你在指套上涂了一点儿毒药——只为了万一这种情况的出现。意外果然发生了。运气真好!” “考克瑞尔探长,”伊丽莎白语气坚定地说,“这简直是无稽之谈。罗斯医生没把指套伸入他的喉咙前,就从塞勒斯的气息中闻到了毒药的味道。您是亲眼看到的,我之前也说了,他吸着鼻子……” “吸着鼻子,却什么也没闻到,”考克瑞尔说,“根本什么气味都没有闻到,是不是,医生?——当时还没有。可是,你看,事实上,毒药是事先涂在指套上的。死者被噎住了,医生走过去弯下身,佯装怀疑,然后,指套深入他的喉咙,此时,根本什么味道都没有。事后若是检查指套,在上面发现了氰化物,也会以为是深入死者喉咙后沾上的。这样一来,毒物残留就会被误认为来源于之前下的毒。之后就简单了:他用餐巾擦了擦指套,然后,多么无辜啊!——将餐巾盖在那盘桃子上。”他那双眼睛如鸟眼一般,闪闪发亮,胜利地环视着他们。 他们都呆立着,望着脸上写满质疑与恐惧的医生。伊丽莎白大声说道:“哦,这不是真的!”但语气中多了一丝怀疑。 “我也觉得不是真的。”考克瑞尔说,“这起谋杀案不是借偶然之机犯下的。这种假设要依靠于一种偶然情况——就是那个老头儿可能会被噎到。” 她走到医生身旁,两只小手抓住他的手臂,额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却并没有撒娇的意思:“哦,谢天谢地!他吓到我了。” “他可没吓到我。”罗斯医生坚定地说,可他的脸色却惨白如纸。他对考克瑞尔说道:“他的确曾经被食物噎到过,但是——一年也不过一两次而已。你不可能指望着他在今天会被噎到。” “这样一来,我们又回到你这里了,西奥,”考克瑞尔探长柔声说道,“是你把樱桃酒泡制的桃子给他,让他被桃子噎住的。” 西奥看起来就好像和他父亲一样,被什么东西噎住了:“我让他被桃子噎住的?” “我亲爱的西奥啊!这男人是一个严格的禁酒主义者啊。你给他吃的是用浓稠的樱桃酒糖浆泡制的桃子——你知道他得了重感冒,食物入口前闻不到酒味儿。他吃了一大口,意识到自己受人戏弄,误饮了酒精。你了解你父亲,他会勃然大怒,破口大骂,即使没有被桃子噎住,也会被自己的怒气噎得脸红脖子粗。你刚才说了谎,是不是?你说你不知道如何对窒息进行急救,不知道只要将带着指套的手指伸入喉咙,就可以疏通气流。你父亲以前被噎到,你一定看到过,至少一次或者两次,这些年,他总是出这种意外。” 他自己也开始激动得脸红脖子粗:“下毒的人不可能是我。你的意思是,我跑到客厅,拿到急救包,然后在指套上涂了毒?之前伊丽莎白就说了,我根本来不及。” “我们当时一片忙乱,把你父亲从椅子上抱起,让他平躺在地板上。时间过得飞快。” 可是,她也无法容忍他对西奥的指责:“别听他的,西奥,别怕!这也不过是猜测而已。他这是在——这是在戏弄我们,刺激我们,想从我们嘴里套话。探长,下毒的人若是西奥,那罗斯医生又是怎么回事?当塞勒斯还靠在椅子上时,他为什么会去闻他嘴里的味道呢?那时应该什么味道都没有。你说他是在做戏,但如果是西奥在指套上下了毒——为什么医生会做戏?除非……”她戛然停住,一下子捂住了自己的嘴,而后又立刻把手移开,开始心不在焉地揉弄着手绢。考克瑞尔探长说:“什么,伊丽莎白?除非什么?” “没什么,”伊丽莎白说,“我只是说如果西奥是凶手,医生不会做戏给我们看的。” 除非……他思索着,双眼闪烁如星:“除非,伊丽莎白,你想说的是——除非他们是同伙。”他环视他们三人,露齿一笑,“除非他们三个都是同伙。” 三个男人——联合起来。出于对同一个女人的爱慕,他们联合起来。他们并不是想真正占有她,却坚定一致地认为她不可以被别的男人得到。 一开始,他们只是在不经意间交换了想法与感受,诉说了心中共同的恐惧与忧虑。而后,又偶然谈起采取行动,把她救出苦海,隐约浮现的凶兆更坚定了他们的决心,促使他们制订计划,动手实施。但是——杀人!即使他们三人联手——究竟谁来动手实施呢?谁也不愿自己动手——于是,他们分配了任务。如果开枪的有十个人,在法庭判决中,没有人会被判处死刑。 比尔的任务是获取毒药,并把毒药放在客厅里。西奥的任务是尽可能让那个涂了毒的指套派上用场。当然了,医生就是要亲自动手,使用那个指套。不过,以防某个人承担的罪责太重,他们让西奥去客厅,在指套上涂毒;让比尔从他手里接过急救包,将有毒的指套递给医生。这些实施者中,下毒的人和实际将毒药送进死者口中的人相比,前者的罪行更重吗?——难道只因为那个将受害者推向凶手的人没有亲自动手杀人,他的罪责就会轻一些吗?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一切都是为了伊丽莎白这位处女蜂王的贞操。 伊丽莎白和他站在客厅里,泪流不止。此时,一个警官把三个男人赶到一间宽敞却装饰丑陋的休息室里,等着警车的到来。“我不相信。我就是不相信,探长。那三个人?密谋计划——” 他早就说过了,一开始就说过:“这是一个经过长期精心策划、一经实施保准成功的计划。” “如果你坚持这么说的话,只要医生和西奥就可以了。但是,比尔——为什么把比尔也牵扯进来?” “啊,比尔,”他说,“可是没有比尔的话……你一直很忠贞,但我想,关于比尔,我们现在应该打开天窗说亮话了。” 他和她一起,开始回忆几个星期前的一次谈话。那时,塞勒斯·卡克斯顿即将再婚的消息刚被公开。“只要你有你的工作,伊丽莎白,你可以去世界各地旅行,开开眼界。”“我已经看过了这个世界。”她当时回答说,“好吧。”这时,她小声承认道,“没错,我的确曾经跟随一位私人病患去过美国。我在那边结了婚。塞勒斯知道我以前结过婚,后来又离婚了。我没有把这事告诉别人,是因为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是——嗯,用他的话说是二手货。” 结了婚,后来又离婚了。她的前夫是个游手好闲的家伙,从家里忠心耿耿的用人口中得知了他母亲病重、将不久于人世的消息。“探长,我们当时真是走投无路了。他不去工作,整日疯狂地赌博,我当护士赚来的钱根本不够两个人的开销。但我却离不开他。我告诉过你,我曾经失去了一份爱情,是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的确如此。我并不是真的失去了对他的爱。我仍然爱他,至死不渝。我想,有些女人就是这样。” “有些男人也是。”考克瑞尔说着,脑海中想到那张一提此事,霎时就变得凄迷的脸孔,“现在,我觉得我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 “我一直觉得很惭愧,警长。”她说着,又抽抽噎噎地哭起来,“不光是为了我们的所作所为,更是为了那些谎言和做戏而羞愧。” “可你还是放手去做了。” “你不了解比尔。”她说,“但是……是的——的确如你所说。他通过那些用人,偷偷和他母亲通信。他说有个女孩儿会和她联系。她是一个出色的护士,马上就要到英国来。他要她雇佣这个女孩儿照顾她,并对老头儿保守秘密。当然了,探长,那女孩儿就是我。最初,这个计划的目的只是为了确保他的利益不受侵害,确保在他母亲去世前,把她的那份财产留给他。但是后来,他又有了新主意。不久之后,老头就会成为丧偶鳏夫,他以为他的继父已经很老了,又听说他疾病缠身。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他的继父了,对于一个青少年来说,所有的成年人都比实际年龄显老。他猜想,比起一个妻子,这样一个老家伙一定更需要一名护士。于是——第一件事就是离婚。他指责一个男人和我有奸情,把他打了一顿。结果,他做得太过火了,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但即便这样,他也不在乎,这样一来,因为殴打他人,离婚手续很快就办妥了。” “不离婚,你就无法继承遗产,这是当然的。和那老头儿的结婚手续必须做得滴水不漏。” “探长,”她痛苦不堪地说,“千万不要以为他一开始就策划谋杀。我说了,这个计划一开始很单纯,之后,在他这个赌徒的脑子里,逐渐扩大。这个干载难逢的机会出现了。他知道我具备一种能力——一种吸引男人的能力。我就是具有这种能力,不自觉的,你也看到了,我根本不费吹灰之力,男人们就会对我死心塌地。有了这样一项资本——他怎么能不去善加利用一下呢?一个疾病缠身的老头儿,刚刚丧偶,一个貌美如花的小护士整日围绕在他身边。这样的计划怎么会失败呢?” “而他打算袖手旁观?” “他以为这种情况只会维持一两年,不会太长。同时,他也会留在英国,我们可以见面——毕竟,他是这个家族的一员。我猜,我只要源源不断地给他钱,供他赌博,就好了。” “但在这种皆大欢喜的情况到来前,你必须照顾那位奄奄一息的母亲,并在她去世后,成功接替她的位置。” 她转过脸去:“我知道你觉得这事听起来很卑劣;这样做,我自己也觉得很卑劣——一直都这么觉得。但是——我自然相信比尔对情况的设想,对于一个病恹恹的老头儿来说,比起一位妻子,他更需要一位护士……而当我察觉到事实不像他想象的那样时——没错,我还是要说,你不了解比尔。我必须听比尔的话。于是,我照顾她,她病得很重,我救不了她,可是我仍然细心照料她——她咽气前仍然在感谢我。她去世后,我悲痛不已。我和人在美国的比尔通了电话,告诉他,我做不下去了。但是……是的,他只是说——” “他说你必须做下去,然后亲自过来,确保你完成计划?” “确保我完成计划——还有别的原因吗?”她喃喃说道。 “是的,”他思索着说道,“还有别的原因。因为他仍然深爱着你,伊丽莎白,以他自己的方式。他也许会把你献给那可恶的老头儿,但他绝不会让你躺上那老头儿的床。” 下定了决心,他意外发现了志同道合的盟友。“探长,我想,他本来是想独自下手的——天知道,这种事他从来都对我守口如瓶。我说了,他还在美国的时候,就想象过这段老头儿与护士的关系。但不管怎样,他是个赌徒,机会就在眼前,什么也阻挡不了他。于是,他回到英国,再次见到我,看到我和他的继父……之后,大概又察觉到另外两个人的心事,我想,他就把他们拉来入伙了。赌徒又看到了机会:这是比尔典型的行事作风。只不过这一次做出了一些改变,因为这样一来,法律也拿他们没办法。”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拿他们没办法?” “是啊,可是——有谁犯罪了吗?比尔只是拿来了灭蜂毒药,有什么问题?西奥买来了一罐蜜饯桃子——这也没有问题吧?医生——我想是的,是医生把指套伸入塞勒斯的喉咙。可毒不是他下的。他们谁也没有做错什么。他们甚至不会被判监禁。” “只是会被关押很短一段时间。”考克瑞尔承认道。 “很短一段时间?”她惊讶地说。 “然后被放出来,执行绞刑。”考克瑞尔探长说。 “你不是说真的?三个人都会被——判处死刑?” “三个人都会。”考克瑞尔说,“算作一宗谋杀的共犯。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争夺女王的战争,伊丽莎白——每年到一定时候,每日只是吃喝的雄蜂——没错儿,我们亲眼所见——瞪大眼睛,盯着处女蜂王——的确,他们同样如此。而后,为了争夺与处女蜂王的交配权而展开争斗。这也同样应验。但这个比喻有一点儿不恰当,因为只有一只雄蜂成功赢得交配权,所以——只有一只雄蜂会死。” “你的意思是这三个人——” “我的意思是这三个人不会死的。这个比喻的结局太缺乏艺术性了。” “什么能够挽救他们?”伊丽莎白说着,开始颤抖。 “话语能够挽救他们,也将挽救他们。” “话语?” “一些话语:不经意说出的话语,那些被忽略的话语。除了我,在事后想起了它们。你的丈夫说,‘我们为什么不能吃熏鲑鱼?’而你的回答是:‘我们只能选最简单的。’”一个身着便衣,一直安静地坐在大门口一把椅子上的男人站起身,静静地走过来。考克瑞尔探长伸出一只坚硬如铁的手,一把抓住了她那纤细的手腕。“为什么牡蛎会比熏鲑鱼更加简单呢,伊丽莎白?”他说。 这是一个经过长期精心策划、一经实施保准成功的计划…… 夫妻间密谋的一个丑恶计划。为了那个即将丧妻的富有男人,把一个新娘派到重病的母亲身旁。对于丈夫来说,最糟糕的情况大概就是开始等待那个男人生命的终结,而他又低估了这个男人的健康状况。而她——啊!她一直处在这个男人身旁,早就意识到她也许要陪伴这个男人生活多年,她若是稍微显露出一丝反抗的迹象,他就会将她的遗产分配额降到法律允许的最低限度。她真的向塞勒斯·卡克斯顿坦白了自己曾有过一段婚姻吗?不可能!“你这伊丽莎白的名字起得太好——处女女王,”他曾经这样说过,而后又补充道,“我希望人如其名。”他们所有人中,最有理由害怕卡克斯顿先生的婚床的应该是伊丽莎白自己。 之后,阴谋策划好了,不过,只出自于一个人。此时,这位前夫已经可以被舍弃掉了,将他作为红鲱鱼一号。施展出她那经过长时间证明、无法抗拒的美色诱惑,其他几个可怜的傻瓜也会乖乖参与进来,使情况变得更为复杂。软语劝说,丑话无须讲明。作为同盟的用人们忠心耿耿,此时又离开了大宅。于是,场景设定好,落座,甜甜一笑,轻摆两只小手,一双蓝眸,柔光涟涟——而隐藏在这目光背后的,是诡计多端的内心,策划着,密谋着…… “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她对他大声喊道。她坐在他和一位警官中间,坐在黑色警车里,平稳地驶离大宅。她不停地挣扎着,试图挣脱被他们握紧的手腕。被释放的三个男人一脸茫然与疲惫,一头雾水,不知所措,眼睁睁地看着她被带走。“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这都是圈套,只为了把我引入歧途。” “不。”考克瑞尔说,“不会再有歧途了。我们已经误入了不少歧途:我被你领着。”她的手猛力一拽,他往回收了收手臂,紧握的手指却从未放松。“你干得多漂亮啊!——在我鼻子底下设下误导的线索,眼看不起作用时,又替他们每个人辩解——似乎是想保护你这些可怜的爱慕者,令人动容。他们因为对你的爱慕而落入这个可怕的陷阱。但是,我也不比你差。”他非常满意地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她再次重复道。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说,“当我想起他曾经询问为什么不用熏鲑鱼作为婚宴主菜时,我就知道了。是你选择的菜式:被责备的人会是你——婚宴的主菜你说了算。那么,为什么要选择牡蛎呢?这只会惹他生气。如果想到这一点——再把其他的因素考虑进来——答案就显而易见了。”99lib? “可是,那个毒药瓶!我们进入餐厅时,你亲眼看到它了。我后来都没有离开过餐厅——我怎么能把它藏进那个花瓶呢?” “你是在跑出去‘查看’的时候,把它藏起来的。根本连半秒钟都用不了,而且你的那块儿小手绢一直不离手,是不是?——准备好擦去你的指纹。”他另一只手重重地拍在自己的膝盖上,“我敢向天发誓!——一切都是你计划好的,是不是?连这块儿手绢也是你计划好的。” 她坐在他们中间,挣扎着,不停地试图挣脱被他们紧紧握住的手腕:“放开我,你这个畜生!你弄疼我了。” “塞勒斯·卡克斯顿也不好受,死得那么惨。” “那只老蠢猪!”她恶毒地说,“这样一头畜生死了,谁会在乎?” “只要他死了。” “探长,你永远也无法证明是我杀了他。比如说,手法。”她得意扬扬地说,暂时停止了挣扎,专注于此,“我是如何从那个瓶子里取得毒药的呢?” “你和西奥在去教堂的路上,曾经回家了一趟,你可以趁这时取得毒药。西奥去了二楼洗手间——” “大约半分钟的时间。男人小便需要多长时间?从瓶子中取出毒药,完成剩下的全部步骤——” “啊,我可没说你‘完成了剩下的全部步骤’——那时还没有。‘剩下的全部步骤’事前就准备好了。我们会查到——如果我们将查证的时期向前推,我们就会发现——你曾在伦敦的某家药店里购买过另一瓶氰化物。这瓶不过是个障眼法。西奥离开的这半分钟时间足够用来从瓶子中舀出一些(毫无疑问,你早就安排好,确保它被放置在客厅的桌子上。)——只是一个障眼法。舀出的那些,我猜,你是在西奥出来之后,去厕所扔掉了。 “你全都知道了,是吧?”她嘲讽地说着。可此时,她变得憔悴无助,停止了挣扎,无力地坐在他们中间,颓然地靠在椅背上。 一个经过长期精心策划、一经实施保准成功的计划。而且,是由一个小女人一手策划。这个女人深知男人无法抗拒自己的魅力,并且深陷于这个念头无法自拔,最终走向毁灭。考克瑞尔心想,可是她的聪明,还有耐心!长期的准备,一点一点地完成,完成这场自编、自导、自演的戏。作为一个编剧,提前数月研究剧本。然后——舞台终于布置好了,傀儡演员挑选好了,大幕拉开!“情节展示”——“比尔,看在老天的分上,帮我去药店买灭蜂的毒药。那老家伙若是知道我忘记了去买,非杀了我不可。然后,就放在客厅的桌子上,让他以为是我买的……”然后,“西奥,我在哈罗德百货商店定了婚宴材料,可是我忘了甜点。你能不能去趟福特纳姆百货公司,买点儿樱桃酒酿桃?我之前看到过,似乎挺好吃的。禁酒主义者?哦,上帝,是的。但是没关系,大家为什么要和他一起禁酒?——也许这正好可以弥补我们没有准备香槟。而且,他又得了重感冒,可能他根本不会注意。”当时婚礼一片忙乱,有谁会记住每一个请求和回应,记住所有无足轻重的小决定以及作出决定的人是谁呢?她那三位骑士中,难道会有谁躲在她的裙子后面大叫“是伊丽莎白要我这么做的”?就这样,比尔把毒药带回了家,西奥买来了后来被发现含有毒药的桃子,若是医生没有带来他的急救包,那么,忙碌操心的前任护士伊丽莎白就会提醒他警察的劝告。舞台布置好了,工作人员到齐了,傀儡演员(考克瑞尔探长作为目击者,也算在内)——那只小手轻轻拉拽那根已经被死者鲜血染红的幕布绳,表演开始。 当他吞下了最后一口牡蛎,愤愤不已地咽下冷盘肉,开始吃桃子时——此时塞勒斯·卡克斯特已然踏入坟墓了。那时候,医生没有从他的嘴里闻到氰化物的味道吗?“为什么你不选熏鲑鱼?”他怒气冲冲地问,毕竟,与牡蛎一样,哈罗德百货商店也可以将熏鲑鱼轻而易举地送上门。但是,“我们得选最简单的。”她这样回答。当时,考克瑞尔探长就在心中发问——为什么?牡蛎需要柠檬和红椒切片,也许还要配上黑面包和黄油。为什么它会比同样需要这些步骤的熏鲑鱼简单方便? 答案是:相比于一盘熏鲑鱼,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把毒药胶囊藏在牡蛎中。 一个喜欢吃牡蛎的人,会在口中反复品味牡蛎肉,细细咀嚼,慢慢享受这种特别的美味。而一个不喜欢牡蛎的人——卡克斯顿先生绝不会委屈自己——会将整块儿牡蛎肉吞下,匆匆吃完了事。 塞勒斯·卡克斯顿得了重感冒,他总是感冒,虽然他不肯吃药,但家里还是有各种各样的感冒药。在这些药品中,肯定能找到一种:由慢速溶解的明胶制成的胶囊,里面装有复方药粉。只要将胶囊内的药粉倒空,里面装下的毒药足够导致一人死亡。用一把尖利的刀子,划开一只牡蛎,就可以形成一个小口袋,胶囊刚好可以藏在里面,之后再把牡蛎肉合拢。 正如她所说的,她和西奥在家中停留,在那短暂的半分钟时间里,绝不可能完成所有步骤。但伦敦也有牡蛎餐厅,如果考克瑞尔细心查证——昨天,曾有一位蓝眼睛的娇小女子点了一打牡蛎,她离去后,如果有人细心数过,就会发现只剩下十一个牡蛎壳。有一个被牡蛎汁沾湿了的小塑料袋,被扔进了二层的厕所。接下来——将那个藏有毒药的牡蛎带进餐厅,这根本用不了多久。(西奥像个孩子似的,被差到楼上去小便,以防‘他在教堂里忍不住’。)用它替换塞勒斯·卡克斯顿盘子里的其中一个牡蛎。 十分钟后,处女蜂王伊丽莎白把手伸向一个男人,在上帝面前宣誓会爱他,珍惜他,直到死亡将他们分离。但她知道,不出一个小时,这男人便会死在自己的手里。 两个月后,当考克瑞尔探长从伦敦的英国刑事法院出来时,心想,若有来世的话,他们说不定会很快重逢。 同时,他还不忘抬头看看那群黄蜂,想弄清蜂王身上是否长着毒针。 译者韩笑 杯中有毒 那女子一定是把全身重量都倚靠到门上了,因为当史黛拉打开门时,她差点儿一头栽进门厅。她说:“我服用了过量的吗啡。” 史黛拉心中涌起一阵恐慌。应该怎么办?应该采取怎样的急救措施?嫁给一位医生已经十五年了,她却依然对此一无所知。她不喜欢医生这个职业,从没有留心学习过。那带着满身病痛与苦难的可怜人,走过了她的花园小径,占用了一楼最好的两个房间。她连拖带拽地把女子扶进诊室,让她坐在扶手椅上:“我丈夫不在家。”不过,她可以给弗雷德里克打电话,“我去把他的合伙人找来。”她说。 那女子紧闭双眼,躺在大椅子上。她身材娇小,发色姜黄,眼皮如灌了铅般紧闭着,粉红色的嘴唇微微张开。但那双匀称修长、向前伸着的腿,却和她娇小的身材不成比例。一双小手脏兮兮的,无力地摊放在腿上。难道她昏迷了?此时应该浪费时间去打电话,还是对她实施催吐急救,让她服下解毒剂…… 弗雷德里克不在。她绝望地挂上了电话听筒。医院!——她应该首先想到给医院打电话的。只是,看在老天的分上,那该死的电话号码是多少来的?她又想了想,盲目地在电话簿里翻找着,她甚至不知道丈夫医院的电话号码…… 就在这时,她看到那女子的一只小手悄悄移动,偷偷将丝袜向上拽了一拽。毫无疑问,当她跌跌撞撞穿过门厅时,丝袜滑下来了,此时正别扭地套在她那白皙而圆润的大腿上。突然间,史黛拉恍然大悟。她说道:“你就是那个女人,医院的护士凯莉!” 女子睁开双眼,露出一个虚弱、甜美却又不怀好意的笑容。她说道:“我猜你就是他的妻子?”她的声音很小,近乎奄奄一息的呢喃。 史黛拉放下电话,走近她身旁:“你根本就没吃吗啡——对吧?你只是演戏罢了。你来这里,不过是想闹事。” 那女子又笑了,仍是那不怀好意,却又透着一丝嘲讽的微笑。她没有开口。 史黛拉一把抓住她的手臂,想把女人那软弱无力的身体拉起:“别用那么神秘莫测的眼神看我,亲爱的,没有用的。我不是男人,不吃这一套。你既没吃吗啡,也没吃别的什么药,你现在就可以站起来,夹着尾巴溜回医院去。”她再次用力拉了一下那只软绵绵、松垮垮的手臂,“快点儿——出去!” 女子抽回手臂,又躺倒在椅子上。浅金却略微发红的眉毛下,一双眼睛不怀好意地望着她。她说:“理查德会怎么说呢?”接着,又气若游丝地补充道,“你知道他和我恋爱了?” “我知道从你来到医院的那天起,你就四处追着他跑。”史黛拉说,“可是每个医生都会遇到这种事。若我打碎了你的幻想,那我非常抱歉,但是对理查德来说,你不过是个惹人厌的白痴罢了。那些憋着嗓子打来的骚扰电话,字迹潦草的字条……傻丫头,我丈夫比你大十五岁,而且结婚了,他工作又那么忙——他甚至都不知道你的存在。” 女子靠在椅子上,一直静静地听着。这时,她睁开了眼睛:“你一定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是不是?”然后又闭上了眼睛。 我才不吃这一套。这个愚蠢固执又神经兮兮的小荡妇不过是想引我上钩罢了。史黛拉失去了耐性:“好吧,随你的便吧。我已经厌倦你了,就像理查德厌倦你一样。能不能请你站起来,离开我家?” 女子依旧气若游丝,可说话的语气却得意扬扬地带着嘲讽:“可我怀孕了。”她撩起身上那件廉价却样式风骚的外衣,然后又轻轻地合上了。 史黛拉坐在诊疗床边,悲伤绝望一下子涌上心头。就为了满足自己渴望受到关注的欲望,这个可恶的小东西会将他们推入一个肮脏污秽、令人绝望的泥沼中,他们永远也爬不出来。一个医生……曾经,这个卑鄙的女人可以算作是他的患者,她曾因为手指感染而住院两天,接受他的治疗——事实上,这就是一切祸事的开端。如果她曾是他的病人——那么,那就意味着医学总会对此事倍加关注……不可否认,这女人的确怀孕了。想到随之而来的风言风语,旁人的侧目与窃窃私语,医院职工的兴奋骚动,有火必有烟的一系列后果,以及这女人没完没了的要挟吵闹,永无休止的自杀闹剧,她感到一阵恶心。说实话,嫁给理查德后,她的生活枯燥乏味,可是现在看来,那种单调却平静的生活是多么宝贵啊。万一医院的患者数量减少,生活中又会增添贫穷困苦。在以前,他们的患者数量日日攀升,手术一个接一个,连晚上都电话不断,不得不取消聚会,去哪儿都会迟到……我无法面对这些,她想,我不能回到从前那种生活:穷困潦倒,节衣缩食,整日与厚颜无耻的小贩打交道,还有那一点一滴、慢慢积累的债务……但如果这女人死死咬住他们…… 门厅传来一阵脚步声。理查德的合伙人弗雷德里克·格莱汉走进诊疗室。 如果是理查德,他也许会茫然无措、犹豫不决地站住脚步,退缩不前。可这是快乐爽朗的弗雷德里克,他只是挑起漂亮的眉毛,微笑着说他很抱歉,不知道这里有人…… 如果这个愚蠢的小荡妇非得套住他们中的一个,为什么不是弗雷德里克呢?——毕竟,他比低调害羞、少言寡语的理查德迷人十倍。弗雷德里克仍然单身,所以这类勒索要挟对他来说不是那么敏感。可是……毕竟,他还是单身,这样一来……想到这里,她似乎感到心中扎入了一根刺。弗雷德里克躺在这小东西那白皙柔软的怀中——她明白,自己无法忍受脑海里出现的这个念头。从几个月以前,当她与理查德的夫妻生活令她忍无可忍的时候,她就会幻想她是在与弗雷德里克……事实上,她心想,我比这个可怜的荡妇强不了多少。但至少,她没有出丑撒泼,装疯卖傻——对于她的白日幻想,理查德被蒙在鼓里,弗雷德里克更是一无所知。 坐在椅子上的女子睁开眼,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弗雷德里克,“我认识你!你是格莱汉先生,那个外科医生。”接着又用婴儿般稚嫩的声音补充道,“我是安。” 弗雷德里克飞快地皱紧眉头。“这是医院的护士凯莉,对吧?她在这儿做什么?”但他很快就猜到了真相。他说,“不会仍然在追求理查德吧?” “她和他马上就会有个可爱的小宝宝了——”史黛拉说。 “哦,看在上帝的分上——!” “——她还服用了过量的吗啡。你能够想象吗?” 他用锐利而专业的眼光瞥了一眼那女子:“吗啡?多长时间了?” “我离开医院前。”安·凯莉挑衅地说。 “她在这儿已经有一刻钟左右了。”史黛拉说,“到这里时就这么昏昏沉沉的,我半扶半抱才把她弄进屋。所以我猜,症状与说法相吻合。”她的语气透着得意,暗讽在这种情况下,她现在这副精神亢奋的样子很有意思,不是吗? “精神亢奋是最初阶段的一个症状。”那女人暂时清醒过来,为自己辩护道。 “我亲爱的,那也不会持续一个小时,这连我都知道。而且你忘了还应该有口干舌燥的症状。” “瞳孔也应该缩小。”弗雷德里克说着,弯下身子,趁她来不及阻挡,掀起了她的眼皮。他直起身子,“好了——你到底在胡闹什么?” 那女人再一次慢慢掀起大衣,又将大衣合上。“理查德·哈里森是这孩子的父亲。”她说。她把头转向史黛拉,“她果然不肯相信。” “没有人会相信的。”弗雷德里克说。不过,过量服用吗啡的要挟暂且被放到了一边,他开始认真思考眼下的情况。史黛拉见他皱紧了眉头,身子微微一震,知道他立刻就明白了这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影响——对她和理查德的影响,对他自己的影响以及对医院经营的影响。 “我得努力劝说他们相信,是不是?”那轻柔的声音说道。 这时,理查德回来了。他站在门口,犹疑谦卑、单纯质朴全都写在脸上……“这到底——上帝啊!她在这儿做什么?” “哦,理查德。”安·凯莉哀叹着,跌跌撞撞地从椅子上站起身,一下子扑倒在他的脚边。 史黛拉勃然大怒:“哦,我的上帝啊!——这个装疯卖傻的小荡妇!”两个男人弯下身,想把她扶起来,史黛拉把他们推到一旁:“别管她!她根本没事。刚才她跟我玩这一手的时候,我还看到她偷偷提她的丝袜。真的要昏过去的人是我。”她气势汹汹地厉声说,这个白痴荡妇的裙子都掀起来了,两条丑陋的大腿暴露在外,要是她知道自己现在这副样子有多丑,她就应该马上自己站起来,别再向她亲爱的理查德展示她那污秽不堪的内衣了。那女人果然挣扎着爬回到椅子上。史黛拉解释道:“她来这儿装疯卖傻,说自己服用了致命剂量的吗啡,还说你是她肚子里孩子的爸爸。” “噢,我的天啊!”理查德叫道,好像一分钟都站不住了。 “没关系,亲爱的。这事儿是挺招人烦的,不过也没有那么糟糕。她给自己惹了大麻烦,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假装自己是个受害者,引入同情。别理她,没有人会在意的。” “那咱们走着瞧。”女孩儿说。 理查德僵立着,痛苦地低头看着她:“你不是想毁了我,对吧?” “如果我陷入了泥潭,”那女人说,“我要知道,有你陪着我。” “只要你别犯傻,根本不会有什么泥潭。” “可我希望有一个泥潭。”那女人说道,“我喜欢泥潭。我想看到你身陷其中,因为你一直那么冷淡,那么无情,把我的爱当做垃圾,丢在一旁。还有她——今天晚上她一直自作聪明对付我,识破了我所有的辩护说辞。她信心满满地嘲笑我,讽刺我——可是,占上风的人是我,而且我也会善加利用。她的嘲笑,她的讽刺,我都会还回来的,你走着瞧吧!”谩骂令她精疲力竭。她又靠在椅子上,闭上了双眼,唇边仍然带着那狡诈恶毒的甜笑。 理查德没有理会她的怒骂,只低头冷冷地看着她。史黛拉觉得他眼中透着愠怒,又带着一丝怜悯。他说:“你没吃吗啡,对吧?” “我吃了——剂量多得足够要我的命。” “多长时间了?” “在我离开医院前。我从第二病区的危险药品柜里拿的。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打个电话,问问他们。我留了张字条,说明是我偷的。” “告诉他们原因了吗?”弗雷德里克随意问了一句。 “当然没有。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她眨着眼睛对理查德说,“没有人知道。”但她又恶毒地看了一眼史黛拉,“到目前为止。” 理查德弯下身,重复着之前弗雷德里克的检查步骤,摸了摸她的脉搏,用拇指拨开她的嘴唇,查看牙龈和舌头,然后又扒开她的眼睑看了看。她傻笑着扭动身体,而他则好像一位兽医,正检查着生病的牛羊。“好了——你肯定没吃药。”他对史黛拉说,“我得走了。我只是趁着那位产妇的阵痛间隔,偷空出来抽根烟、喝杯茶。她最好回医院去。不过先得给她点儿东西——最好是一杯热咖啡,浓浓的,不加奶;多放点儿糖。”他迟疑了一下,“弗雷德里克——你可以送她回去吗?” “当然可以,没问题。我觉得需要有个人看着她,省得她耍花招……” 弗雷德里克送她回医院……领着她回到医院,大家都会把她看成悲情英雄或是凯旋的战士;戏演砸了,她会破口大骂哈里森夫人冷酷无情,哭天喊地地指责理查德让她怀了孕,让她陷入如此境地……厨房里,壶里的水滚滚沸腾,史黛拉绝望了,她的内心将永远不会平静。什么都阻止不了那女人,什么都阻止不了。这次不成,她还会有下一次。她会在他们的家门口闹上吊,将矛头指向病人和朋友,在医院黏着理查德,在病房里大吵大闹……最终,护士长会把她赶走,这点毫无疑问,可那时,就已经造成损失了。恳请哀求没用,威胁命令也没用——这女人恬不知耻、软硬不吃;人无所失,便占了上风。史黛拉一边把热水倒入盛有咖啡粉的壶中,一边心想:上帝啊,我希望她真的吃了吗啡。刚才我还那么努力想挽救她的生命!现在,我恨不得亲手下毒杀死她!仔细想想这个疯狂的念头——心急之下,她下定了决心,分析了可行性,想好了行动计划,最终明白了——她必须这么做。她的心剧烈地跳动,手心开始冒冷汗,但却没有丝毫的犹豫和罪恶感,她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安·凯莉告诉所有人她一心寻死,服用了过量的吗啡。那么,就让她去死吧。 她的大脑一分为二,各司其职:一半用于感受,一半用于思考。一切都简单明了,没有丝毫的风险。她给医院留的那张字条会在调查中出示。如果医院药品柜里的吗啡没有丢失,她的吗啡也有可能从别的途径得到。这女人一向疯疯癫癫、精神错乱,好出风头引起别人的注意,现在又怀孕了。不过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又一次自杀了。而且,她也说了,她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理查德·哈里森是孩子的父亲…… 此时,她冷静坚决、不再犹豫,走进了诊疗室,“理查德,我想你们最好把她扶到休息室去。我可不想有人进来,看到她在这儿。”她没有给两个男人反对的机会,催促他们,半拖半拽地拉起那女人,走进另一个房间。“让她坐在沙发上。咖啡用不了半分钟就好。”她走出休息室,关上门,迅速打开诊疗室药柜的锁,取出了装有吗啡药片的瓶子。 多少颗?她往手里倒了六颗小药片,放回了药瓶,锁上药柜,将钥匙放回了原处。回到厨房,她不容自己多加思考,把药片放进了杯子里,倒入热腾腾的浓咖啡,加入足量的糖粉后,搅拌着——她走进休息室,把咖啡举到那女人鼻子底下:“快点儿——把这个喝了!” 那女人把杯子推到一边:“我不想喝。” “喝了!”史黛拉说。两个男人紧张地抬起头,被她声音中的凶狠与坚决吓呆了。女人接过杯子,慢慢地啜饮,直到杯子见底,只剩下一些残渣。史黛拉从她手里接过杯子,回到了厨房。一进厨房,她就用滚烫的开水冲洗了杯子,却小心翼翼地留下了杯子外壁上那女人的唇膏印,还有她们两人的指纹。之后,她搅了搅壶中的咖啡,往杯子里倒了一点儿咖啡残渣,把杯子放在水池里,转身回到了休息室。整个过程用了不到半分钟。她小心地隐藏起得意嘲讽的姿态,说:“我想你现在好多了?”然后,便站在一旁,惊讶于自己竟然可以如此冷酷决绝。残忍无情支配了她的一切感受。 他们三个站立着,低头看着那女人,弗雷德里克不耐烦了,理查德也急着离开,因为他早就应该回去继续接生了,而史黛拉外表看来冷若冰霜、镇定自若,内心却忐忑不安。此时,她的另一半大脑重新开始运作了。她这才明白其中所蕴涵的风险,应该精心计划、小心行事才对。如果这女人现在回医院去,他们很快就会发现她确实服用了吗啡,就会对她实施急救。如果她在这个时候被抢救过来,那么事情就会比之前的情况糟糕十倍。因为这女人并不是真的想服毒自杀,她会意识到有人想要自己的命。之后——她又会编出怎样的故事呢?——经过调查,就可得知医院里没有丢失吗啡。如果她保持沉默,看起来她就是真的企图自杀——因为考虑到她服用了超过致死量的吗啡——无论她怎么说,都会被采信。不,第一步已经迈出了,从此就没有回头路了。我是个凶手,史黛拉心想,一个凶手——从我动手的那一刻起,我就不能回头了。 她突然间又下定了一个决心。她把两个男人叫出房间,来到餐厅门前,“你觉得我们让她直接回医院,是个明智的决定吗?今晚把她留下来是不是更稳妥?我可以打个电话,跟护士长说一声,找个借口骗过她。明天早上,这女人会理智一些,到那时,我们再和她讲道理。大晚上的,她回到医院,得意扬扬地把发生在哈里森医生家的这精彩一幕四处宣传一番,你们不觉得这是一个错误吗?等明天清晨,再把她打发走,交给护士长去骂她。我一会儿就去把空房间的床收拾好,我们可以让她在睡梦中打消那邪恶的念头。” “我想你说的对。”弗雷德里克说,“只可惜,我们让她喝了黑咖啡。”他瞥了一眼沙发,“她好像已经清醒过来了。”(这一定是最初的症状,昏迷之前的异常兴奋。时间很紧迫了。) 理查德第一百次看了看自己的手表:“我必须得走了。没错,史黛拉,我想这是最好的办法。等到白天,一切都明朗了。护士长那边我自己去应付。她可是个好人!”他转过身,面向瘫倒在沙发上的身影,“你听着,我妻子觉得你最好在这儿过夜,明天一早,我们可以更冷静地谈。很可惜你喝了咖啡,不过,我会给你一些镇定药,这样你就能睡个好觉,然后你就会感觉好多了。”他不容她反对,径直走进了诊疗室,拿来了六颗白色的小药片。“史黛拉,让她用温牛奶,把这个吃了。”他把捧在手心的药片倒在了高高的壁炉台上。 “六颗?”弗雷德里克有些怀疑地盯着那些药片,说道。 “这些只不过是速可眠。药性非常温和,再说,她还喝了那么一大杯咖啡。现在我得走了。”他没有再多看那女人一眼,脚步匆匆地出了门。他们听见屋外汽车引擎发动的声响。 “他们会觉得很稀奇,是吧?”沙发上传出那冰冷而甜腻的声音,“——你让我留在这儿过夜。我猜,他们会认为哈里森太太不想放我走,怕我再去寻死,因为我肚子里怀了她丈夫的孩子。他们还给我解毒药什么的,要我在清醒之前,一直待在这儿。” “他们这种想法正合你的心意,不是吗?”弗雷德里克毫不留情地挖苦道。 “当然了。”安·凯莉说着,又露出了那个微笑。 史黛拉的忍耐力终于崩溃瓦解了。突然之间,就好像她的衣服被人撕开,她赤裸地站在众目睽睽之下。“你这个无耻的荡妇!你这个卑鄙龌龊的骗子!专门敲诈勒索的妓女!”她逼近那女人,浑身颤抖着,一只手紧紧地握成拳,好像要打她似的。弗雷德里克抓住她的肩膀,将她拉开。她一下子倒在他怀里,靠在他胸前不停地抽泣颤抖着,“哦,弗雷德里克!哦,上帝啊,弗雷德里克,这简直太卑鄙,太可怕了……”令她感到卑鄙可怕的是她仰起的小脸,脸上带着那冷酷嘲讽的微笑,犹如一朵邪恶的小百合花儿一般;同时还有自己内心的想法,知道这个恶毒的微笑很快将永远消失……最令她感到可怕的,是自己的无动于衷,是忽然发现自己已经丧失了普通人心中的怜悯与良知,已经不再是一个人了…… 弗雷德里克拥紧了她,他的怀抱是如此的温暖有力,安抚人心。“嘘,亲爱的,嘘,别难过,不要为了这件事伤心。你把事情处理得那么好,表现得那么完美,亲爱的,明天一早你就会知道,一切都会好的。”他轻轻将她推开,掏出一块儿手绢,擦干了她那张惨白小脸上的泪水,“好了,快把你那双漂亮蓝眼睛里的眼泪擦干,其实没有那么糟糕。” 有那么一小会儿,她把头靠在他那坚实温暖的胸前,第一次尽情享受着与他肢体接触,第一次沉溺在他的温柔中,“哦,弗雷德里克——” “哦,弗雷德里克……”那个充满嘲讽的声音轻轻地模仿着。 他们迅速分开了,好似两人中间猛然劈入一把利剑。史黛拉怨恨地瞥了一眼沙发,然后走出了房间:“我去给护士长打电话。” 得知护士凯莉在哈里森医生家中的消息,护士长似乎只是略微有些惊讶。“护士长,医院那边没出什么荒唐事吧?她说她留了一张字条,说她偷走了一些吗啡——” “是的,的确有那么一张无聊的东西,”护士长说,“不过危险药品并没有丢失,我也逐渐习惯了这个小丫头的鬼把戏——不用说,我也受够了。她找你做什么?” “是这样,您知道她迷上了我那倒霉的丈夫。”(最好轻松随意地实话实说……) “她们都是这样,”护士长安慰地说道,“法律也没禁止她追求有妇之夫。” “她怀孕了,您知道吗?” “哦,”护士长的反应很冷淡,又马上补充道,“你确定吗?” “如果她让你看过——” “我想我早就应该有所察觉,”护士长说,“好吧,明天我就让这丫头收拾东西走人。他也一样。如果我有证据的话,可惜我没有。” “他?” “是啊,孩子的父亲肯定是那个叫贝茨的小伙子。他们一直走得很近,而且也没有其他人了。” 那孩子的父亲肯定是……一切都毫无意义——这个凶手白忙了一场。所有恶毒的要挟一下子化为乌有、烟消云散了。史黛拉对事件有了新的认识。原来没有人会相信那些针对理查德的污蔑诽谤。强势坦率的护士长会在丑闻诞生之初,就将它彻底粉碎。那女人还来不及找麻烦就会被她遣走,也许还会强逼那个小伙子对此事负责。原来他们有惊无险,安然无事。而现在…… 太迟了。如果她现在采取行动,挽救那女人的生命,安·凯莉就会意识到在这栋房子里,曾有人企图谋害她的性命。好吧,既然她用愚蠢与恶意签署了自己的死刑判决书,那么死刑非得执行不可。她已经做出了口头和书面的声明,清楚地表示要以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作为护士,她也有机会偷取药品,并毁灭证据。只要她没有反驳否认的机会,那么警察就会认为她是自杀的。丑闻的威胁一旦解除了,那么也就没有任何证据可以将她的死与哈里森家里的任何一个人联系起来了。 护士长觉得让那女人留下过夜是个好主意。明天早上,她也许不再这么歇斯底里,也就好对付一些。她们达成了共识,友好地结束了通话。 一挂断电话,史黛拉马上来到诊疗室,找到了危险药品记录册。记录册中总是夹着一根圆珠笔,方便使用。她连灯都没敢开,拿起笔,随意翻到前面一页,改动了几个数字。 安·凯莉勾引着格莱汉医生,仰着头,望着他,眼睛越来越亮。她嘴里喋喋不休地叨念着,一双手上下挥舞,史黛拉觉得她的手好像利爪一般。弗雷德里克有些惊奇地看着她。“她好像有点儿过于兴奋了。”他对站在一旁的史黛拉说,“我觉得最好把她扶到楼上去。”他从壁炉台上捡起那六颗药片。“别忘了这个。” “我不想吃。”那女人说道。像个固执的孩子似的看着史黛拉,不时卖弄风情地斜眼瞄着弗雷德里克。 “哈里森太藏书网太会给你拿点儿好喝的热饮——” “我不想再要哈里森太太好喝的热饮了。她可能会往里面放砒霜,如果她没在之前的那杯咖啡里下毒的话。”但她一看到那两道渐渐皱紧的浓眉,又改口说道,“好吧,好吧——为了你,格莱汉医生。”她说。 他把药片放在她手里,她一仰头,一口干吞了下去。她看起来就像一只喝水的母鸡,史黛拉厌恶地心想。 弗雷德里克一只手扶着她的手肘,送她上了楼,可她根本就不需要帮助。“我不要她在我身边乱转。”她说着,朝正忙着铺床的史黛拉扬扬头,“如果你们都离开,留我一个人,我就乖乖地去睡觉,我保证。我——有点儿筋疲力尽了。”她最后模作样了一番,“真是打了一场硬仗。” “那好,浴室在那儿。”史黛拉说。她从壁橱里拿出一条干净的毛巾,领着那女人进了浴室。当她回到卧室时,发现弗雷德里克正飞快地翻着她那个破旧的小手袋,又把手伸进大衣的口袋里,“我们不能担风险。”但里面什么也没有。等她简单梳洗过后,他们留下她一个人,离开了。已经救不了她了,史黛拉想。但其实半个小时前,她就已经踏上不归路了。 她由他扶着,下了楼,精疲力竭地瘫坐在凌乱的沙发上。他给她倒了杯酒,然后就静静地坐在她身旁,让威士忌帮助她振作精神。期间,他上了一次楼,把头探进了黑漆漆的卧室。“有点儿不安稳,可睡得挺熟,还不太优雅地打着鼾。”他说着,走下楼,咧嘴一笑。理查德回来后,他也是这样对他说的。睡着了……有点儿不安稳……像一艘被厄运笼罩的船,史黛拉心想,上下颠簸,随波摇摆,最终还是会沉入死亡之海。“你难道不觉得我们最好……”可是最好——做什么呢?眼下没有什么可做的了。 打鼾的声音再次传来,她和理查德上了楼。她让他先走,自己假装进入卧室查看那女人的情况..。“她这会儿安静多了,只是打着小呼噜。”她回到他身旁。“我敢说,这个蠢丫头一定累坏了。”他说,“明天一早,她就会好多了。”紧接着,他又感激而谦顺地说道,“谢谢你,亲爱的,你真是太好了。”然后吻了她。她却把脸转开了。 第二天一早,那女人已经死了。安·凯莉再也不会露出那样透着恶意与嘲讽的奸笑了,史黛拉·哈里森也成了一个杀人凶手。 转眼之间,房子里挤满了高大强壮的警察,动作缓慢,言语亲切。领导他们的是一个身材矮小、雷厉风行的男人,他们称呼他为考克瑞尔警探长。“我对此表示抱歉,哈里森夫人。这对您来说一定非常痛苦。您说你们几乎不认识这个女人,您和哈里森医生……” 医院里,护士长给出了她的证言:显然,他们都低估了这个女人渴望被关注的病态欲望——或者说,这个女人高估了演戏所需的安全用药量……在家中,他们按照常规,进行调查取证。咖啡杯果然派上了用场,成为重要证物。考克瑞尔警探用小拇指蘸了一点儿,放进嘴里尝了尝——“没有,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是黑咖啡。”然后下令,先倒出几滴,再把剩下的送到实验室去,“警官,我们就在这儿做一个快速化验分析。我敢说,医生家里一定有些试剂。可能这里面什么都没有,可是最好还是确定一下。小心一点儿总是好的,哈里森夫人,对您和医生都好。她也许私藏了一些药,带到你家里。” “正好,这杯子我没洗。”史黛拉说,“不过昨天那么乱……” 这天是周日。理查德和弗雷德里克垂头丧气地并排坐在沙发上。“我发誓,她那时什么药也没吃过。”理查德说。 “我也可以肯定。”弗雷德里克说。 “你们仔细检查过她了吗?” “是这样——您看,我们俩心里都认定,她没有服药。我了解她这种人。”理查德说,“他们从来不会玩真的。再说,她假装陷入昏厥的时候,史黛拉还看到她偷偷提丝袜呢。如果她真的服了那种东西——早在我们见到她的一小时前,药效就应该发作了,她也应该早就表现出毒发的症状了。” “我也同意。”弗雷德里克说。他一字一顿地补充道,“当然了,理查德,我们的推理都是建立在一个假设之上。这个假设就是她是在离开医院前服下药的——这都是她自己说的。可是——假如她是在走进你家前吃下的药呢?那时,她正处于最初阶段,我们自然查不出任何症状啊!” “我当时也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可是……”理查德说道。 这愚蠢的白痴!史黛拉心中暗想,他就不能闭上嘴别添乱? “我必须承认,”弗雷德里克回忆道,“她上楼去睡觉时,我确实觉得她有些兴奋过度。我还跟你说了,史黛拉,对吧?——不像之前那么委靡不振,很有精神。可是……是的,我以为她又在耍花招——我当时坚信她是在做戏……”他说不下去了,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而这个错误夺去了一条人命。 当理查德犹豫不决、内心挣扎时,史黛拉只是生气,甚至蔑视他。此时,弗雷德里克一反常态的沮丧失落,她心中却充满了保护欲。她在一旁提醒道:“我让她喝了一杯咖啡,就是想让她清醒一点儿。” “哈里森夫人,您让她自己上床睡觉的?” “她不让我帮她,我们就离开了。” “她说,她——筋疲力尽了,这是她的原话。”弗雷德里克思索着说道,“还说,她经历了一场硬仗。所以——你看,我们很自然就相信了。但现在想来,那其实是症状之一——兴奋,躁动……” “而且,她呼吸很粗重。”理查德说,“我应该进屋看看的……”这两个男人!他们好像非得把罪责揽到自己身上似的。“我进屋了。”史黛拉说,“她还打呼噜呢,没错儿,她看起来睡得很熟。” 就这样——你问我答,在和平友好的氛围中,他们讲述了经过——时间,地点,说过的话。他们给护士长打了电话,死者迷恋这位医生的说法,从她那里得到了印证。“毫无疑问,你有很多那种东西了?” “医生都会有。”理查德说道,言简意赅。 “这案子中还涉及到一个男朋友?” 他们完全没有起疑心,和蔼亲切——她是安全的。此时,警察在房子里走来走去,可他们能找到什么呢?考克瑞尔警探长一直在一个笔记本上写写画画,看似都是一些毫无意义的信手涂鸦。他合上本,站起身,“也许哈里森夫人可以带我在房子里四处转转,让我有个了解。”上楼的时候,他跟在她身后,“发生这样的事情,您心里一定不好受。” “太可怕了。可我以前从未见过这女人,说不上喜欢她。我也不想装出一副悲伤的样子。”(说话要小心!) “至少,她不会再纠缠您那位医生了。我听说,她在医院经常制造传闻。” 她耸了耸肩:“大家都知道,搞大她肚子的是她男朋友。” 他似乎愣了一下,然后,飞快地说:“我猜,没有别的说法吗?” 她恨不得割了自己的舌头,可不管怎么样,理查德早晚会说出来的。她决定大胆面对:“我敢说,她一直假装我丈夫是孩子的父亲,不过,她肯定也没指望有人会相信她。” 他们走到了楼梯间的平台。他站住脚步,面对着她。作为一名警察,他的个子稍嫌矮小,也上了年纪,充满智慧的脑袋上顶着一头银发:“可您还是有些担忧?人们的看法总是很难改变。如果她到处散播此类谣言——” “如果她死了,就不会到处乱说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考克瑞尔警探长说。 她有点儿慌了:“反正我们都知道,孩子的父亲是医院的那个小伙子。” “哦,您很清楚,是吧?” “我和护士长通电话时,她告诉我的。” “但那时已经接近深夜了吧?在此之前,您心中一定十分惶恐不安吧?” 突然之间,气氛不再轻松友好。她领着他看过了那女人睡过的房间,还有她去过的浴室。她恍然大悟,原来气氛一直很紧张,从未轻松友好过。她心中升起一阵恐慌。当他跟随她下楼时,他抓着栏杆的手好像一只巨大骇人的无毛蜘蛛,跟在她身后,仿佛要盘踞在她的生命中。她强忍住心中的恐惧,逼着自己保持冷静,可她的头脑里好像塞满了棉絮,乱作一团。她无法回忆,无法想象,无法思考…… 回到客厅后,理查德走过来,把她拉到一旁:“史黛拉——我敢肯定,诊疗室里的吗啡少了一些。” “胡说八道!”她尖刻地驳斥道,“绝不可能。”他们很快就会问到这个问题,他必须,必须冷静果断地做出回答。 “万一她趁着房间里只有自己一个人时,偷了一些呢?” “她从来没有独自在那个房间里待过,理查德。我一直跟她在一起,一秒钟都没离开,而且你和弗雷德里克也在。再说,钥匙——” “护士知道钥匙放在哪儿。我们都把钥匙藏在那么几个地方。” “但是,我告诉你,理查德,我一直和她在一起。别犯嘀咕了,否则他们会起疑心的。为了让你安心,过后我们可以合计一下记录册上的药品数量。” 但是,理查德不会罢休的!他肯定会自责地找到探长,把刚才对妻子说过的话告诉他,说他有一种不好的感觉,似乎诊疗室里的吗啡少了一些……“你看,史黛拉,”他压低声音对她说,“她服用的吗啡一定是从哪儿偷来的。如果她是从我们这里拿的,我们不能让别人替咱们背黑锅。” 这时,诊疗室门外起了一阵骚动。有个女人坚持说自己的孩子在门口被车撞倒了,她知道不能移动他,所以不能去找其他医生。理查德看到守在门口的警察要把那女人打发走,脸色变得铁青。“你们去吧。”考克瑞尔见到这一幕,说道,“我会拿你的危险药品记录册,翻翻看。”他坐下身,把记录册摊在膝盖上,像个翻看图画册的孩子一样,迫不及待地浏览着。弗雷德里克见这边情况稳妥,便出门帮忙救助那个哭喊的孩子了。片刻之后,探长抬起头,“他们两个合伙人都可以接触到这本记录册吗,哈里森夫人?” “当然了。”史黛拉说。 “我发现他们是用一根圆珠笔做记录的。” “我们就把一支圆珠笔夹在记录册里。” “嗯,圆珠笔是很有用,”他说,“只是一旦没水儿了,不能灌墨水。我看到他们直接换了一根蓝色的。大约有一个星期吧,之前一直都是用黑色的。” 是这么回事!昨天晚上光线昏暗,她分辨不出那两种脏兮兮的灰蓝色,若是在白天,她一定会注意到的。她随机选择的数字,两个月前,三个月前,六个月前——用不同颜色的墨水篡改过的数字清晰地显现出来。 她的语速加快,语气也有些激动:“您的意思是有人篡改过药品数量?” “您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他说。 “嗯,我的意思是……你是在暗示这些数字是用新的蓝墨水修改过的。可是……嗯,我丈夫不会做那种事的,我们谁都不会。我是说,我们都知道墨水的颜色换了,对吧?所以,一定是那个女人。一定是她自己从危险药品柜里拿了吗啡,然后篡改了记录册上的数字——”她绝望地说着。 “为什么?”考克瑞尔警探说。 “为什么?您是问,为什么要篡改数字?嗯,我猜她不想给我丈夫惹麻烦。毕竟,她深爱着他。” “我以为您不相信她爱他呢。” “那么,看起来是我想错了,是吧?毕竟,她说要自杀,我们都以为是吓唬人的,可她的确是认真的,不是吗?我的意思是,当护士的很清楚——探长,平时,其他人也是有机会接近危险药品柜的。只有患者不知道那把小钥匙藏在哪里——” “您让别人感觉您的丈夫不太可靠啊,哈里森夫人。这本记录册就放在药品柜旁边吗?” “是的,圆珠笔就夹在中间。至少,当时它就放在那儿——” “昨晚吗?”探长说。 “昨晚就放在那儿。您看,那女人发现了这本记录册,拿起它,更改了一些数字,从很久以前,他们不会留意的地方——” “您怎么知道她更改的是很久以前的数字?” “您刚才看的是很久以前的记录啊。”她拼命地辩解,脑子里的棉絮似乎消融了一些,“我只是想说,这点常识那女人还是有的。而且,她一直假装在与我丈夫谈恋爱,所以一定是以这种方式思考的。她还说过,她留了张字条,说她会偷拿一些吗啡——” “字条上写的是,她已经偷拿了一些吗啡。” “可是我们知道她当时还没有,否则,他们就能看出有症状发作了。而且,医院里也没有丢失吗啡,因此,她一定是从诊疗室偷的。” “就在您的眼皮子底下,哈里森夫人?”她哑口无言。他继续穷追猛打,“您早前是这么对我说的,不是吗?您说您一分钟都没离开过她。” “我是说……我当时的意思是……总体来说没有离开过,当然,我进进出出过几次……” 可是理查德会出卖她的。出于他那愚蠢的诚实,他会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说出来的。他会告诉警察,当他追问她时,她向他保证那女人不可能偷拿吗啡……她一想到他之前惹出的麻烦就怒火中烧。她被警察逼入危险绝境,而后绝处逢生,巧妙地逃脱了,现在却要因为他那恼人的正直诚实而一败涂地。该死的是,追根究底,这到底是谁的错?他的记录册?他的危险药品柜?他做出的诊断结果?他的风流韵事? 他的风流韵事。 事实上,有谁知道,有谁能够肯定理查德是清白无辜的呢?无风不起浪,他肯定给了那个荡妇一些暗示,她才会如此疯狂地追着他。如果是这样——如果是这样,难道这一切不是他自找的吗?——他欺骗了她,和这个不知廉耻、肮脏下流的小婊子一起欺骗她……而且,如果没有了碍事的理查德……她一想到弗雷德里克的拥抱,心中陡然升腾起一股热流,不由得陶醉其中。他是爱我的,她想。既然他也钟情于我,我们两个就可以——哎呀,简直太棒了,就这样,让理查德牺牲一下吧。她又想起了那双坚实有力的臂膀,还有赞美她的话语……他是怎么说她那双“漂亮的蓝眼睛”的?看到我身陷这场下流的闹剧,看到我被那个可怕的女人侮辱,他多么心疼啊——这一切都是因为理查德,都是因为他禁不住诱惑,搞上了护士,他根本不在乎我的感受…… 她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了。她知道此时已经真相大白——凶手摘下了面纱,在他们家里游荡,她必须得演场戏了。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理查德,完全是为了他。这都是他用自己的罪恶种下的苦果,可她却偏要救他脱困。好吧,如果一定要有人付出代价的话,肯定不应该由她来!无论他是否清白,这个可怕的悲剧都是因他而起,无论他是否清白,他都应该付出代价。她抬起头,一双蓝眼睛盯着考克瑞尔警探那双炯炯有神的棕色眸子。 她说:“探长——您怀疑谁?” 他眼睛发亮,回望着她:“夫人,侦查讯问是我的职责。” 她低下头:“我该怎么说呢?好吧——是的,当然,我说我从没离开那女人半步,这不是真的。我只是想……”她再次扬起那双充满痛苦的蓝眼睛,脱口而出,“每个人都必须保护他所爱的人。” “您是指您丈夫吗,哈里森夫人?” “我丈夫?”她愣了一下,才说道,“对,当然了。但探长——千万别以为我相信我丈夫是她肚子里孩子的父亲……” “哦,我不会这么想的,夫人。”他模仿着她的语调,带着细微的嘲弄说道。 “当然了,这件事挺让人恼火。她威胁说要在医院里大闹一番,你之前也说了,直到后来,我和护士长通过电话后,我们才知道其实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她又故意自相矛盾地补充说,那时,她丈夫已经回医院照顾病人去了。 “还留下镇定剂给那位姑娘服用?” 她假装不知所措地向上瞄了一眼,然后又垂下眼帘:“六颗小药片。我怀疑,那么大的剂量是否也和她的死亡有关。当然了,他是没有恶意的——就怕这药和她自己服用的吗啡加在一块儿——” “夫人果然聪明过人。但是,这样就无法解释记录册上被更改的数字了,是不是?” “我希望您不要称呼我为夫人。”史黛拉说道,紧张得心怦怦直跳,“干吗突然.这么严肃?我想,您不会怀疑我是凶手吧?” “我怎么会呢?”他说,“您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不是吗?” “我给那女人煮了咖啡……” 他摇摇头:“里面什么都没有。我们大致检查过了。” 她的呼吸顺畅了一些:“话是没错,可一开始,我们两个单独相处了一段时间。” “只有几分钟而已。来不及喝茶或是喝咖啡,而且如果您直接给她吃了药片或者药粉,我想她一定会提到的。之后,至少有一位先生或者两位一起陪着她,您没有亲眼盯着她上床睡觉,而是和格莱汉先生一起下了楼。” “后来,我们回房睡觉时,我顺便去了趟她的房间。”史黛拉说到这儿,顿了顿,“当然了,在那之前,格莱汉先生就发现了最初的症状——对吧?” 这一番话让他吃了一惊。他仔细打量她,眼睛闪闪发亮。“毫无疑问,”史黛拉说,“她一定把药偷偷带上了床,所以才不要我们留下陪她。” “可您刚才还说——当时格菜汉先生已经看出了症状。而且,这也无法解释记录册的事情。” 最后的希望消失了,她却欣喜异常,没有了理查德这个阻碍……她说:“探长,说实话,现在您99lib?有怀疑的对象吗?” 他冲她笑了一笑,似乎是说“你不想知道”。他向前翻着他的笔记本,眯着眼睛,在一些字句底下画了线。她看不到他标记的是哪些话,可她不妨一猜。 “他把六颗药片放在壁炉台上……” 弗雷德里克之前说的:“剂量是不是有点儿大?” 理查德不假思索地解释:“这种速可眠药性十分温和。” 可万一那不是速可眠…… 两个男人为那个孩子诊断过伤势后,从诊疗室走出来。他们刚洗过的手湿漉漉的,有些泛红。考克瑞尔警探站起身:“医生,不介意的话,和你说句话?”理查德毫不怀疑地默许了,跟着他走进了诊疗室。房间里只剩下史黛拉和弗雷德里克。他怜惜地说道:“你看起来被折腾得够戗。” 可她现在已经缓过来了。熬过了那充满陷阱与紧张的半个小时,她松了口气,只是仍然感觉头晕乏力。她走到他身旁,一下子倚在他身上,额头抵着他的肩膀。他用一只手臂圈着她,轻轻晃了晃她:“挺住啊,亲爱的!现在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我猜,他只是想和理查德核实一下那个记录册的事情。然后,他们就会离开了,一切都会回到从前那样。” 她一动不动,轻声说道(出于半残忍半自嘲的心理,她心中不由自主生出一个念头,现在的自己就像已经去世的凯莉小姐的翻版):“经过昨晚那些事之后,弗雷德里克,一切都无法回归从前了。” 他松开她,抓着她的肩膀,把她推开,微笑着低头凝望着她的眼睛:“我亲爱的,不要这么绝望消极!那个可怜的女人死了,可我们对此无能为力。这——” 她打断了他的话:“我是说——你和我。” “你和我,史黛拉?” 她恍然明白了,当他以这种迷惑不解的语气反问她时,她就明白了。“你和我,史黛拉?”——她知道了,他根本不爱她,继续说下去只会自找难堪。可她忍不住,还是继续说下去了。“既然我们——彼此相爱,弗雷德里克,我们就不要继续装下去了。我受够了,真的,我不能再忍了。”她感到了他的退却、抗拒与震惊。可她无法接受事实,不愿让这个美梦破灭,“昨晚你抱着我,你称赞我了不起——” “你确实很了不起。”他说,想趁彼此陷入尴尬前,将一切拉回正轨,挽回她的脸面,“你的所作所为好像天使一样——” 她扑到他怀里,抓紧他的手臂。“不要抗拒我,弗雷德里克,不要再装作……”她乱了阵脚,慌乱急促地口不择言,一边为自己辩解开脱,一边说着理查德的坏话。理查德这个伪君子一直背着她和那个肮脏下流的婊子鬼混……那女人来到她面前,懒洋洋地瘫在椅子上,她一看到这一幕,就觉得反胃。她痛骂着那个罪魁祸首,过去几个小时中一切痛苦与麻烦都来源于她。她一股脑地将心中的愤恨厌恶发泄出来,滔滔不绝地抱怨着多年的婚姻生活早已名存实亡,诉说着自己的痛苦与空虚,“他凭什么妨碍我们,我们欠他吗?——他欺骗我,背叛我,搞上了那么一个小贱货,还让她跑到家里来闹,等她放出狠话说要找麻烦时——就杀了她,杀了她,我觉得他为了让她闭嘴,会痛下杀手的……”他挣脱了她,她又搂住他,含情脉脉地望着他的脸,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她不能放开他,必须拉住他,因为一旦放开他,那就一点儿希望都没有了,“哦,弗雷德里克!至少我们两个与这起案子无关,我们属于彼此……”她失去了控制,浑身颤抖着,两只手紧紧地抓着他的手臂。 他抬起手,一把将她推开,挥手打在她那张惨白的脸上,转身冲出了房间。 她倒在沙发上,昨天晚上,那个可恶的小东西也正是懒洋洋地坐在这张沙发上,嘲笑她,挖苦她,将他们原本平静的生活毁于一旦。现在,她确实输了。她杀了人——却落得一场空。她背叛了她的丈夫,一个清白无辜的老实人。其实她心里明白,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善良的人。昨天晚上她还担忧他们夫妇可能会深陷贫困——没有了他这个顶梁柱,情况又是怎样的?若是丈夫因为谋杀被判终身监禁,她可怎么办?离婚?但是当这场桃色美梦破灭后,离婚还有什么用?——此时,她才意识到,那场美梦不过是她自己贪婪病态的幻想罢了。她捂着脸颊,站起身,望着倒映在壁炉台上的镜子里的自己… 那上面曾经放着六颗小药片。最初,正是这六颗白色药片让他蒙上了怀,疑的阴影——这危险的暗影渐渐扩大,已经危及到一个人的性命,而这个人是世界上唯一在乎她的。“哦,天啊——理查德!”她对着镜子里那张苍白的脸说,“我对他做了什么啊?” 但是……她忽然发觉也许还有一线生机:她想到一个一石二鸟的方法,既可以救出理查德,又可以偿还这一耳光。她听见弗雷德里克冲出房子,用力关上大门,气冲冲地和守在屋外的警察争论着。她匆匆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抚平了身上的连衣裙,稳住了仍然颤抖的手,然后走进门廊:“警长——我可以借一步和您说句话吗?” 理查德就站在走廊上。他惶恐而不解地看了她一眼,痛苦的眼神里透出责备与难以置信。好吧——一会儿她得解释清楚。对她来说,应付理查德易如反掌。而且……“请坐,探长,我必须得——告诉您件事。”她小心翼翼地坐在沙发边沿,膝盖紧紧地并在一起,“对我来说,这太可怕了,实在太可怕了。请允许我先问问您——我认为您在怀疑我丈夫,我说得对吗?我是说——记录册被篡改——” 他好奇地望着她:“说到记录册,我可以告诉您,您的丈夫只是说对此毫不知情,没再说别的。” “还有那些药片。那六颗药片本来应该是速可眠的——但也可能是吗啡——” 他仍然不发一语地望着她。 此时,她已经镇定下来了,可依然用上扬的语调说:“可那不是我丈夫亲手喂她服下去的。” 他抬起头:“没有亲手把药给她吗?” “您不记得那些证词了吗,探长?他把药放在壁炉台上然后——就出了家门。我到另一个房间去给护士长打电话。回来时,壁炉台上仍然放着六颗药片。事实上,是格莱汉先生把药递给那女人的,然后看着她吞了下去。”她坐得笔直,“探长,我丈夫身陷危险之中,他是我的丈夫啊。谁敢说那就是他留给格莱汉先生的那些药片呢?” 考克瑞尔警探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当他开口时,语气和缓:“您的意思是,格菜汉先生可能趁您去打电话时,悄悄溜进诊疗室,偷了一些吗啡药片,拿起笔,更改了记录册上的数字——然后又在那女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药调包了?” 滴水不漏,完美无缺。“您已经想到这种可能性了?” “我必须考虑到各种可能性。”探长和蔼地说。 “我去打电话时,谁也说不好他有没有离开过房间。” “可他做这种事的动机是什么呢?” “你知道,那女人要散布丑闻,这样会毁了诊所的。”见他不甚赞同地瞥了自己一眼,她又说,“但是当然,探长,那不是动机。”她放平肩膀,双手紧紧抱着膝盖,指节都泛白了,接着说道,“这件事令我难以启齿,可我必须保护我丈夫。你看,探长——格莱汉先生深爱着我。” 他惊得跳起身:“深爱着你?” “我想他暗恋我已经好几年了。”她说,“可他从未向我表白过。我一直不知情,理查德也不知道,只有老天知道。但是昨晚——开始的时候,他很温柔地安慰我,然后——我猜他失去了理智。他抱住了我,夸我是个非同一般的女人,痴痴地称赞我的蓝眼睛,差不多都是那些东西,你知道。我——真是被吓到了。要是我丈夫知道了,他会怎么说?……” 探长再次陷入沉默。最后,他终于开口道:“但这也很难构成谋杀那女人的动机,是不是?” 史黛拉有些激动:“您了解那个女人吗,探长?她是个恶毒的女人,卑鄙下流,疯狂偏执。她恨我,因为她幻想与我丈夫谈恋爱——她会不择手段地玷污我的名声。而且,她——都看到了,你知道。我想,他可能以为她昏睡过去了,反正就像我说的,他失去了理智,根本不在乎她在不在旁边。可是这样一来……她就能毁了我们,探长,她可以毁了我们所有人。她到处散播谣言,说怀了我丈夫的骨肉,这就已经够糟糕的了,要是她再加上说他妻子和他的合伙人暗中偷情呢!一切都不费吹灰之力!别的事情大家心里都清楚,可这件事谁也不知道,最不可能受到怀疑的就是他。毕竟,她这个一无是处的东西一心寻死,她到处宣扬说她想自杀……”她的思维清晰得令她自己都感到惊讶,考虑到了方方面面,每一个迂回曲折的细节都顾及到了,可她也意识到这是远远不够的。她能做的只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却无法抢占先机,化解危机……“今天早上,当我意识到您怀疑我丈夫——对,探长,这宗案子只牵扯三个人,我也清楚我丈夫和我一样清白无辜。于是,我借故让他离开房间,我知道关于危险药品记录册,您有些问题要问他。您看,我,嗯,我想做个试验。我开始和格莱汉先生聊天,慢慢靠近他,让他回忆昨晚对我说过的话——我觉得没什么尴尬的。他立刻就回应了我。他搂住我,说我是他的天使,我更加卖力,说了些我丈夫的坏话,假装相信了他和那女人之间确实存在奸情。我说——我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看着他的脸。探长,接着,我就说如果我丈夫被判为谋杀她的凶手——那么,我和他就可以双宿双飞了。他立刻就会意了。看到我说这话时脸上的表情,他就明白了。而我也猜出了真相——他早就有同样的想法。是他杀了那个女人,知道理查德会替他背黑锅。他再次失去了理智,一把把我推开,给了我一耳光——你还能看见他的手印,在这儿——然后就冲出了我家。天知道他去哪儿了!我猜,他是想办法编造借口去了!他肯定会说是我主动向他投怀送抱,我甚至希望我丈夫被控谋杀!不过,探长,您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不管他要什么花样,您心里都有数了。” “没错,”他说,“不管耍什么花样,我心里都有数了。” 此时,她精疲力竭。她的思维在怀疑与恐惧搭建起的迷宫中穿梭,她却要竭力保持镇定,平静安稳地坐着,将颤抖不止的手藏在裙兜里,低垂着一张苍白的脸,不敢抬起视线。“这——可不是个美好的故事。”她说。 他坐到她的身旁,将身子靠过来,捏住了她的手腕。这一举动令她吃了一惊。他说:“您知道吗,哈里森太太,我想在这件事情上,我们之间产生了分歧。我真的觉得这个故事很美好,是我所听过的故事中,最美好的一个——甚至比您之前讲给我的那个更加美好。” 恐惧如涌起的狂潮般向她席卷而来:“您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故事?” “关于您丈夫的那个故事。”他说道。他那双干瘦粗硬的手搭在她的手腕上,好像一位母亲轻拍着她的孩子,思绪却不知飘到哪里去了。“您真的很聪明,哈里森太太。您总是据实而言,这是一般人很难做到的。至于刚才您和格莱汉医生之间的谈话——我的一名警官就站在外面的走廊里,我敢说,他能够证实你们之间所说的每句话。问题是如何理解罢了。如果仔细思考的话,一切都是有可能的。您同意我说的话吗?”他调侃地将他的笔记本丢在一旁,严厉地说:“比如说——那杯咖啡?” “咖啡?”她支吾道。不过,没关系——她不会有事的。整个过程没有出一点儿差错。杯子边缘的唇膏印,她和那女人的指纹,都完好无缺地留在上面,她才不会愚蠢到把所有指纹都擦得干干净净呢——对此,她颇感自豪。“没错,我按照我丈夫的吩咐,给她煮了一些咖啡。” “正是这样。是他吩咐您的。两位男士留在诊疗室里看着那女人,您走进了厨房。我想,您就是在那时下定了决心。不一会儿,您回到他们身边,把他们打发到休息室去了。事实就是这样,对吧?这是您自己的证词。” “是的,没错。有什么不可以的?我觉得他们待在休息室会更舒服。诊疗室里只有一把舒服的椅子。” “您之前解释的原因是您担心可能被急诊病人看到。” “也有这个原因。这些细微的考量我都顾及到了。” “还有一个细微的考量就是:这样一来,诊疗室里就空无一人了。” “我想您是想说,我趁机进入诊疗室,拿了些吗啡药片?——” “谢谢您。”他说着,眼睛里的光芒再次闪现,“吗啡药片——把它溶在热腾腾的浓咖啡里,再多加点儿糖,她根本喝不出来:您回到休息室,把咖啡递给她——” ——大声命令她喝下去!——喝了!这会儿,弗雷德里克会不会回忆起了一些不利于她的细节,准备站出来告发她?棉絮再次充满了她的思想,用混乱与无措将她的大脑包裹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她拼死挣扎着理清思路:“那么我可以问问吗——我什么时候篡改了记录册呢·” “什么时候都可以。”他说,“可能在拿药的同时,也可能在那之后。我觉得这不重要。您让她喝了那杯咖啡,就像那句诗说的,‘我在杯中下了毒’。” 她强打精神,反唇相讥:“真是个有学问的警察——多么了不起!” 他调侃地向她微微鞠了一躬,似乎在说,让这只可怜的耗子得到些许的安慰吧,之后,它就会命丧猫爪了。 可是,毕竟……他有什么证据呢?她心想。他只是虚张声势,吓唬我罢了。他知道了真相,没错,可如果我拒不承认,他也束手无策。好吧,可能是我偷拿了吗啡,可能是我篡改了记录册,可我是在什么时候让那女人服下的呢?不可能是我和她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否则她一定会说的——她自己也说了,我可能会在下一杯热饮中放入砒霜。之后,直到她表现出毒发的症状,我再也没有与她单独相处,也没有动手的机会。只有那杯咖啡,他也许猜到了真相,可他也不能确定——那个杯子没有问题。我要做的,只是坚定立场,绝不能让自己妥协退让……想到这儿,她松了口气,于是,她开口调侃他。这只耗子突然强势起来,它不再是一只弱小的耗子,而是一只露出白色尖牙的巨鼠,足以对付任何一只笨猫。“请允许我问问您,探长——就像那句诗所说的——你在那个杯子中发现毒药的痕迹了吗?” “没有,”他说,“您已经仔细冲洗过了。” “可是杯子里还有咖啡渣呢。” “毫无疑问,是从咖啡壶里倒出来的。” “天哪!”她讥讽道,“简直无懈可击!” “是的,的确无懈可击。”他说,“顺便问一句,其他人不会有机会在那个杯子上做手脚吧?您可以证实这一点吗?” “当然,”她说,“我一点儿都不怕那杯子有什么问题。我一个人负责——我把杯子放在水池里,之后,就没有人进过厨房。杯子里只有一些咖啡渣,其他什么都没有——这可是您自己说的,探长,您用手指蘸了一点儿,尝过了,然后您说——” “我说这只是单纯的黑咖啡,没有别的。”他说道,“事实的确如此。”他轻轻抓着她手腕的手突然松开,取而代之的是一副金属手铐,“您忘了在咖啡渣里面加糖了。” 译者韩笑 谋杀游戏 老人结交到新朋友,很是开心。“亲爱的小伙子,我们都很欢迎你。这段日子,很少能看到生面孔,更别提合我心意的了。不管怎么说,你让我想起了我年轻的时候。你会住下来吧?我希望。”他们四周是一片宽广的草坪,在明媚的春光下,茵茵绿草看起来如天鹅绒一般柔软。花床上,园丁们正忙着除草松土。“你为什么来这里?” “为了詹米尼的那宗案子。”吉尔斯说道。 “哦,是这样,你知道,我十分热衷于破解谋杀谜案。我这一辈子,听到过很多凶手坦白认罪。”他想了想,“詹米尼,那个律师?名字很耳熟,可是这些年,我的记性已经大不如前了。我隐约记得他是个好人。”他那颗上了年纪的大脑,在近几个月的记忆中搜索着,“我的确记得报纸上提到过这个名字。密室杀人案,他们是不是这么说的?” “当时,他在办公室里,门闩是从里面插上的,窗户被打破了——碎玻璃还在颤动。可他的办公室在四层。他被勒住了脖子,绑在了椅子上,最后,又被刺了一刀。当警察破门而入时,他显然刚被刺不久,伤口还在流血。可是房间里没有其他人。” “哦,我的天啊!”他那只粗糙苍老、血管暴突的手一下子抓住了年轻人的手臂,“我们爬上这个小山坡,到那棵桑树底下的长椅上坐坐——如今的花园很少有种桑树的,值得炫耀,对吧?——你也可以把这件事仔仔细细地告诉我。我都忘了,现在我总是忘事儿,所以,你可以从头说起。”他的眼睛闪闪发亮,“考考我吧!我们来做个游戏,就像那种寻找顶针的游戏——我们来寻找凶手,如果你愿意的话,把事件完完整整地告诉我,把警察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我,线索、证据——不一定非得是真的,你知道,警察也会得到虚假线索。让我来辨明真假,破解案件,看看我能不能打败警察……” 这时,吉尔斯的心中升起一阵恐惧,一想到要再次从头到尾地回忆一遍。想到要再次把海伦的名字浸透在血腥、恐惧与猜疑中,他就觉得难受。可他们却说,他应该尽可能多地谈论这件事,好让自己逐渐习惯,然后才可以慢慢忘记。慢慢忘记我吧,海伦曾经这样说,慢慢忘记……这样才能…… 他们走到长椅前。吉尔斯·卡巴瑞和这位老人并肩坐下,开始向他讲述詹米尼的案子。 老詹米尼的办公室四四方方的,面积不大,家具摆设也不多。房门厚重结实。正对着门,有一扇窗户——一整面玻璃,中间被打破了,形成一个直径约两英尺的洞。窗台下面,散落着少量的玻璃碎片,更多的落在了楼下废弃仓库的院子里。吉尔斯之前说过,这扇窗户位于四层。 房门与窗户之间,放着写字台。七十岁的托马斯·詹米尼——这位律师主要接办刑事案件——被人用从百叶窗上扯下来的一截绳子绑在椅子上,身子歪向一旁,半趴在铺满纸张的写字台上,因为窒息而发紫的脸冲着大门,他自己的丝质手绢缠绕在脖子上,肩胛骨的骨缝间被扎了一刀,不偏不倚。现场血迹不多,可伤口仍在渗血。平日总是放在写字台上的裁纸刀不见了。 当警察脚步沉重地跑上楼梯时,鲁伯特·切斯特正站在门口,挥着双拳,用力砸着门,大声嚷着说门下面有烟冒出来,詹姆叔叔却一直不应声…… “鲁伯特·切斯特?” “鲁伯特是他监护的孩子之一。我们都归他监护——他守护着他所接触过的各种各样的孩子——当然,这些孩子都有着不堪回首的过去。这你一定记得吧?反正,我之后也会告诉你。鲁伯特是他们中的一个。” “好吧。那么……”老人沉思着,在脑海中描绘着现场,“现场的大环境呢?对面的大楼?” 吉尔斯在沙石小径上画出了大致方位图:“这是办公室所在的大楼。事实上,这座大楼有些年头了——我们租下了最高层。没有电梯,只能走楼梯。周六下午肯定没有其他人在工作——而且那天还有世界杯的决赛,还有什么比看比赛更重要的!这里是街道。这是我和鲁伯特的办公室,从这里望过去,街对面就是警察局。詹米尼叔叔的房间在楼层尽头的角落里。只有一扇窗户,下面就是仓库的院子,与这条街刚好形成直角。” “那个院子很小吗?” “很小,但是不要想从对面的屋顶上搭个绳桥,再利用滑轮什么的滑过来。爬墙或是使用油漆工吊篮这类把戏也不可能。他们早都想到并且排除了这些可能性。” “不要告诉我,不要告诉我。”老人就像是个沉浸在游戏中的孩子,说道。 “嗯,不过这些都是事实。不像是证词,有的真,有的假。事实就是那扇窗户距离地面五十英尺,而且没有人能从玻璃碎裂的洞口钻过去。” “好吧。还有呢?”他转着两根粗糙的拇指,“这个鲁伯特·切斯特呢?你说,他是老詹米尼监护的孩子之一?” “监护的孩子,收养的孩子,你想怎么叫我们都行。他的‘小蟋蟀’,鲁伯特、我还有海伦。当然像我们这样的还有很多……” 一个好人,老人曾经这样说过。事实上,他的确如此。托马斯·詹米尼——善良、和蔼、慈悲为怀。因为工作的原因,他整日与罪犯打交道,不忍看到无辜受到牵连的家庭面对世人的责难与歧视。他给他们提供经济援助,帮他们找新工作、新房子,有时甚至将他们送出英格兰,逃离过往的是是非非……“我们曾经以为他鼓励移居国外的那些人都是大案要案的相关者,”吉尔斯说,“可是当然了,我们谁都不敢肯定。我们从不打探彼此的过往,他说,那样不公平。”他的妻子在世时,他自己家的大门也对这些可怜的孩子敞开着。常常是一些不知自己身世的年幼儿童。他管他们叫做‘詹米尼的蟋蟀’,这只是他的一个善意的玩笑。他建立了詹米尼蟋蟀信托基金,所有他帮助过的孩子,都可以在需要时,请求援助。他也在遗嘱中写明,将身后一切财产都留给信托基金。(所以这边是死路一条。你可以将财产从可能的动机中排除了。)他竭尽全力掩盖99lib?他们痛苦的过去,甚至设法让他们自己忘掉。(可这对吉尔斯却不适用——惨案发生的那个晚上,吉尔斯已经懂事了。在那个晚上,吉尔斯的父母被一个疯子用斧子活活砍死了——托马斯·詹米尼照顾的孩子不仅仅来自于罪犯家庭,还有一些来自于受害家庭。) 在他晚年生活中,有三个与他最为亲近——吉尔斯,鲁伯特和海伦。吉尔斯和鲁伯特已经能够帮助他处理公务,而海伦是他的小宠物,他的宝贝儿,是他妻子去世前,他们最后领养的孩子。那时,海伦那一头柔软的黑发遮盖着脸颊,一双大眼睛无所畏惧地张望着…… “他的‘会说话的小兰花’,他曾经这么叫她。”吉尔斯说,“但是,其实她是个很坚强健壮的女孩儿。她一天到晚跟着我们这帮男孩子,我们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很多事情甚至比我们做得还要好……”笑意从他眼中消失了,“在审判时,她都表现出来了。” “不要告诉我,不要告诉我。”老人又说道,“让我猜猜。”他机敏地看着这个年轻人,“你爱她?” 他的心又揪紧了。每当他想到海伦,心口就好像被捅了一刀,疼痛难忍。可他还是努力保持着轻松的语气,说道:“您觉得呢?” “鲁伯特呢?” “鲁伯特也爱她。” “她更喜欢谁?” 鲁伯特,爽朗温柔的鲁伯特,他那双总是带着笑意的蓝眼睛,还有那一头浓密的红色卷发,无论如何梳理,都不会乖乖服帖……他自己呢,身材消瘦,不苟言笑,心中却充满幽默感……“今天喜欢我,明天喜欢他,她把我们都搞糊涂了。后来,第三个人出现了——” “噢,还有第三个人?不仅牵扯到你们三个?——当然,我是说谋杀案。嫌疑人一号,二号,三号和四号:你,鲁伯特,海伦和——另外那个人?”老人手臂一撑,跳起身,“咱们走走吧。坐着不动有点儿冷。不是说还有个警察被杀害了吗?老詹米尼给警察局打了电话,留下些信息?——不久后,又有一个警察打过来了?” 托马斯·詹米尼被困在密室中,奄奄一息。他给街对面的警察局打了电话,慌乱急促地求救——说有什么东西或是什么人“凭空消失了”,又说什么窗户,最后他恐惧地尖声喊叫着什么“长手臂……”,一个小时后,在两英里外巡逻执勤的巡警克洛斯也打来电话,发疯似的叫着“勒住了我的脖子……”,还说到了“窗户”、“凭空消失”,同样惊声嘶喊着“长手臂……”。最后,他们找到一个玻璃碎裂的电话亭,一百码之外,有一家正在拆除的工厂,他的尸体就浸在那儿的一个水桶里。手脚被绑着,脖子上勒着绳子,那把从詹米尼先生办公室里消失的裁纸刀刺在他的背上…… “他隶属于同一个警察局?” 这个小镇只有一个警察局——就位于办公室的对面,他们彼此之间很熟悉:詹米尼和他的两个年轻助手每天进进出出,替那些受到怀疑的委托人向警察求情,为他们据理辩护。当第一个电话打来时,有六个小伙子正在地下室的餐厅里喝茶——透过他们所在房间的窗户,他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五层楼之上,詹米尼办公室的窗子。他们一听到詹米尼出事了,立刻放下一切,等不及许可,更不用说命令了,抓起头盔,就冲到了街上。“所以,他打来电话之后不到两分钟——” “他到底都说了什么?” “我已经告诉你了。当时他已经快不行了。接线员听不清楚他说的是什么人还是什么东西勒住了他,还说他的写字台起火了,需要他们立刻赶来救他。此外,他还说什么‘穿过窗户’,然后又说‘凭空消失’。接线员试图打断他,想问出姓名和地址,终于,他咳喘着说出詹米尼这个名字,然后便凄厉地大喊‘长手臂’。我说了,不到两分钟,就有一名警队队长带领至少五名手下赶到现场,并试图破门进入办公室。” 但是鲁伯特已经抢先一步赶到了,他挥着拳头砸门,肩膀撞得都青紫了,嘴里还大喊着:“詹米尼叔叔!詹米尼叔叔!”警队长派了一个人守在楼梯口,以防有人逃跑,然后召集剩下的人一起撞门。最后,鲁伯特嚷道:“门一定是闩上了。这扇门上下都有门闩。”于是门板上下分别被撞开两个洞,他们把手臂伸进去,打开了上下两道门闩。此时,门内仍上着一把坚固的锁,他们退后一步,再一次共同发力,撞向不肯松动的大门——就在这时,一声清脆的异响打破了屋内的死寂,那是窗户玻璃碎裂的声音。 门终于松动了,朝着屋内轰然而开,弥漫着烟雾的房间里突然挤满了穿着蓝色制服的身影。房间里没有人,一个活人都没有。 一个活人都没有,只有一具尸体:脖子上勒着绳子,隔着起火的书桌,望着他们,他背后的伤口仍在渗血,身后被打碎的窗户玻璃仍然颤动着,好像有个人刚刚破窗跳下。 可是,玻璃碎裂的直径只有两英尺,而窗户距离地面有五十英尺。 鲁伯特·切斯特和另外两个人冲到尸体旁,警队长带着其他人涌到窗户前。楼下的院子里空无一人——院子是属于仓库的,平时用于装卸货物,总是打扫得干干净净。四周是封死的,三堵白墙和一扇高高的铁门将小院子圈了起来。“盯着,”队长对一个人说,“别把你的视线转开。”但是,他知道楼下一个人都没有。此时,他内心的恐惧感已经聚拢而来,恐惧中还混杂着不解。房间中央一片混乱,起火的书桌冒着黑烟,呛得他们不停地咳嗽。几个人扑打着燃着的纸张。就在这一片混乱之中,鲁伯特·切斯特突然凄厉地大喊道:“我的天啊!——看这个!是海伦——她有危险。我必须去救她。” 于是他匆忙离开了。“要不要我去追他?”其中一个人喊道。可是,“不,不用了。”队长大声回答道,“让他去吧,开始干活儿。”要做的事情太多,没有多余的人手,况且,他们毕竟认识鲁伯特·切斯特,他不会像不明身份的嫌疑犯那样消失无踪。再说——房门是锁死的,他一直在外面,试图破门而入。这时,烟更浓了,一个人突然大叫说火烧到尸体了,一个声音叫道:“天啊,难道没有灭火器吗?”另一个声音嚷着说:“我去叫消防队……”应该怎么办?将尸体和所有可以帮助破案的线索移出火海,还是冒着一切化为灰烬的风险,保持不动?他跌跌撞撞地走到燃着的写字台前,匆匆看了看老人的尸体,试图将现场的一切都牢牢地印在脑子里,然后,他下令道:“好的,把他连同椅子还有其他东西一起,移到房间外面去。”现在没有工夫为鲁伯特·切斯特担心,即使海伦·克莱思真的遇到了什么危险,至少有人去应付了。不管怎样,谢天谢地!——消防队到了。 “房间被焚毁得严重吗?” “大部分木质品都烧得差不多了,”吉尔斯说,“家具、房门等等。还有纸张,当然了,房间里有大量的文件。灭火水枪冲刷过后,留下的线索不多了。当然,也找不到那张字条了。” “什么字条?” “那张鲁伯特一看到便匆忙赶去寻找海伦的字条。据他说,一个便签本上潦草地写着几个大字——海伦——危险——差不多这样的话。” “还有其他人看到..吗?” “他说他给其中一个人看过,但他们都矢口否认见过那张便条。” “我想也是。”老人平淡地说。 吉尔斯惊讶地多看了他一眼:“你的意思是你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了?我已经知道很多事了。如果你想说我是不是已经知道了作案手法——” “我还没给你讲到那个被害的警察呢。” “我想即便又发生了另一宗案子,情况也不会变得更加复杂。现在我们所有的嫌疑人——所有人,”老人别有深意地眨眨眼,“都在密室之外,可以来去自由地杀害那个警察或是干些别的勾当。不过,还是给我讲讲他那宗案子吧。” “他大约在五点钟遇害。詹米尼叔叔往警察局打电话时差不多是差三分钟四点。五点时,遇害的警察打来了电话。他几乎和詹米尼叔叔说了一样的话——什么长手臂啊,什么凭空消失啊。所以这案子才那么蹊跷。电话一接通,他就说:‘乔治吗?’——这是那个接线员的名字。——‘我是丁恳。’丁恳是他在警局的绰号——然后,他报出了他藏书网的警员号,说明了打电话的地点,此时,他听起来似乎被什么事困扰着。紧接着,他突然骇人地大喊起来,和詹米尼叔叔一样,说有人勒住了他的脖子,还提到‘窗户’和‘凭空消失’——他发出几声痛苦的嘶喊,接线员只听清了‘长手臂’这几个字……之后发生的事,我都跟你讲过了。他们终于找到了那个玻璃碎裂的电话亭,并在附近搜索,在一百码以外的一间近乎废弃的工厂里找到了他的尸体。” 他们走到了沙石小路的尽头,然后转身返回。“凶手似乎很幸运,在完全没有受到干扰的情况下,实施了他的计划。” “是啊,一切都是计划好的,对吧?计划得多么周到!选在周六的下午动手,当天又有世界杯决赛,小镇里的每一个人都会守在电视机前——此外,当天又恰好狂风大作,阴雨绵绵,全国其他城市都是一片晴朗,唯独我们这里风雨交加.” 他们回到长椅前,又坐了下来。这位老人年老体衰,易感疲劳。小山坡下面,电动割草机发出隆隆巨响,所过之处,草坪已被修剪齐整,留下一道道深浅不一的绿色条带。老人的心思却在那间密室里:门上了锁,又插上了门闩,窗户破裂,一个人被匕首刺中,奄奄一息——可房间里不可能有其他人。而在那个电话亭中,一位乡镇警察被勒住了脖子,呼喊求救,推测起来也不过几分钟,也一命呜呼了。“两起案件之间有确实的联系吗?” “他们说了同样的话——‘凭空消失’啊,还有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长手臂’。此外,作为凶器的刀子来源于詹米尼叔叔的办公室,在那个警察身上沾着一点儿他的血。血被水稀释得很淡——他被浸泡在一个破烂的水桶中,绑住手脚的钢丝是很早以前就丢弃在那里的。” “我清楚了。好吧,这些都是事实。”老人搓着双手,说道,“那么,说说不在场证明吧。” “鲁伯特、海伦还有我的?——” “还有另外那个人的。我们可不能落下海伦的第三位追求者。”老人接着说道,“据我推测,如果财产纠葛已经被排除的话,那么杀人动机一定和海伦有关了。” 于是他们的话题又回到了海伦身上。而这次,他是躲不过了。“警察也由此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吉尔斯说。 “很好,我们本来就想从警察的角度出发。不过,首先要搞清——詹米尼先生对海伦有怎么样的权利?我指的是在她的婚姻大事的决策问题上。他有权阻止吗?” “从法律上讲,大概没有。如果这就是你想知道的。但他可以给出建议,而他是根据个人的过往背景给出的建议。他可以加以劝阻——通过对她、我们俩,还有其他人发出警告的方式。我们的身世背景、家庭情况他都清楚……” “为了封住他的嘴。这足以构成动机了。事实上,这比实际的权力更有说服力。” “有人是这样想的。”吉尔斯冷冷地赞同道。 “非常好。接下来,我们梳理一下案发的全部过程。”他像个热切兴奋的孩子似的,在长椅上笨拙地换了一个舒服点儿的坐姿,“判断真假——这是警察必须得做的。让我来判断,必须得判断出来。”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切要从克洛斯警官说起。他在餐厅吃过午饭后,就开始了例行巡逻。一切如常,直到他在五点钟的时候打来电话,大约一个小时后,他的尸体在那个废弃的工厂被发现。 “我们所知道的下一个确切的时间点就是我去办公室,和詹米尼叔叔见面……” 詹米尼先生一直待在办公室里,因为他有话要和他们谈——和吉尔斯和鲁伯特,而且是分开谈。“他和我约在两点半,和鲁伯特约在四点。他不想在家谈,是因为有可能海伦在——她仍然跟他住在一起。我和鲁伯特住在一起,从我们的公寓到办公室大约有十五分钟的车程。反正事情是这样的。追求海伦的第三个人出现了,老人不喜欢他。这家伙是谁我们不知道,但我想他一定知道,或者大概猜到了,而他并不乐意让海伦与他交往。他觉得她昏了头,不清楚自己的真实想法。不管怎么说,他暗地里是希望把海伦交给我或者鲁伯特,肥水不流外人田嘛。他的想法是先把事情和我们俩交代清楚,在采取进一步行动前,问问我们俩对她是否有意思。你知道,谈话很平和——只是家人之间的谈话罢了。” “好的,那么,两点半的时候,你一个人去见他了?” “嗯。鲁伯特留在公寓里。老先生和我的谈话气氛很友好,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了——” “他没告诉你另一个人是谁吗?” “没有,他没告诉我。”吉尔斯说。 “好吧,没关系,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推理出来。然后呢?” “然后,三点半的时候,我离开了,那时他还好好的。不要怀疑,因为他的确好好的。我离开后,他给鲁伯特打了电话——直到四点,他打电话报警求救。” “好的。然后呢?” “然后,我就开车回家了。我停好车,走向公寓的前门,刚转过弯,就看到鲁伯特从楼梯上跑下来,没戴帽子,手里拿着雨衣。外面下着雨,可他似乎是在匆忙之中随手抓起了雨衣。他冲进他的车里,一溜烟儿地开走了。” “为什么这么着急?他们不是约在四点吗?” “据他说,詹米尼叔叔刚刚给他打了电话——” “请复述他们的原话。” “好的。”他答应道,“‘你出门了吗?’鲁伯特说:‘正要出门,吉尔斯还和您在一起吗?’詹米尼叔叔说:‘没有,三点半的时候他就走了。’之后他只是说‘谈得很愉快’一类的话。然后,突然间,他停下来,说道:‘又来了。我可不喜欢这一手,鲁伯特。窗户外面似乎发生了些有趣的事。’” “五十英尺高的地方?” “嗯,他就是这么说的。之后,他又说,‘快点过来,鲁伯特。有点儿不对劲儿。’所以,鲁伯特才会连雨衣都来不及穿,匆忙赶了过去。” “也没有时间打电话报警吗?——警局就在你叔叔办公室的对面啊。” “若照我说,谁也不会想到报警的,您说呢?”吉尔斯说,“他说他根本没想到要报警。” 老人仔细思考着,语气平淡地说道:“小伙子,对你来说,很方便啊!因为如果你在公寓外看到了鲁伯特,那么你肯定无法跨越十五分钟的车程,赶回办公室,杀害你叔叔——对吗?” “如果我看到了鲁伯特,”吉尔斯说,“警察也想到了这一点——不用担心!他们想,如果我早前注意到了他停车的地点,也大致可以推理出他是跑下楼的——他做什么事都是跑去跑回的。其实,这个不在场证明可以是伪造的。可是有那件雨衣。” “你不可能猜到,在这样的天气里,他没有穿雨衣。我想这就能排除了你的嫌疑。” “还有鲁伯特。因为我在公寓外面看到他了,所以他也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英里外的办公室,杀害詹米尼叔叔。” “你叔叔是在鲁伯特赶到以后才断气的。” “话是没错,可在那之前,事情就已经发生了。他是这样对鲁伯特说的。” “关于这点,我们只有鲁伯特一个人的证言。”老人说道。之后,他改变了话题,“那么事发当时——海伦呢?” “海伦与事件无关。”吉尔斯毫不犹豫地说道,“当时,她在荒野散步——那片荒野在十五英里外。” “什么,整个下午吗?在这么一个刮大风下大雨的天气里?” “她用这种方式健身。她是个电影演员——准确地说,是特技演员,也就是当替身,拍的都是骑马、潜水、滑雪、射击这类较为温和的动作镜头。我告诉过你,她和我们这帮秃小子们一起长大,身体很健壮。” “我敢说,荒野里一定有很多人看到她了。” “这是你自己说的——在那种鬼天气,还有谁会在那儿?” “那么,谁能说她当时在那里呢?” “是我说的。我本来和她约好在那儿见面的。” “你们见到了吗?” “没有。”吉尔斯说,“可那是我的错。是我搞错了约会的地点。那片荒野面积广阔。我告诉她我会去那儿和她见面——当然是在我和詹米尼藏书网叔叔的会面结束后,可我不能对她实话实说,因为她不知道我要见他。我只说四点半在贝尔见面,那是一个酒馆。可她却听成了黛尔。我们有时去那里野餐。如果你吐字含糊的话,两个地名听起来差不多。” “那么当时你吐字不清吗?” “是的,因为我不想让鲁伯特听见。事实上,我本来盘算见过詹米尼叔叔后,我可以抢先一步,向她表白。一切竞争手段都是公平的。”吉尔斯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愧疚。 “好吧。差一刻四点。海伦在荒野中,没有人可以作证,你和鲁伯特在你们公寓外相遇了,彼此间互相可以作证。接下来你还有什么故事?” “我的故事?您这么说真是太恭维我了。之后,我回到公寓,给自己沏了杯茶——我和她约在四点半,而且我提早结束了和詹米尼叔叔的谈话,所以时间还很充裕——之后,我开车去了贝尔。鲁伯特的情况是这样的。他被锁在詹米尼叔叔办公室的外面,警察赶到时,他正在砸门。他们把门撞开后,他跟他们一起进了屋,并在写字台上看到了那张字条。詹米尼叔叔遇害令他震惊不已,他一时间无法冷静思考,只是冲出现场去找海伦。她不在家,他像发了疯一样给一些朋友打电话,也找不到她。于是他回到车上,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在她可能会去的地方寻找着——” “他猜想她可能会去的这些地方中,有没有靠近警察遇害现场的?” “几个地方离得都不远。”吉尔斯简洁地说,“相隔两英里左右。当然除了她所在的那片荒地。距离那几个地方都有半个小时的车程。最后,鲁伯特终于找到那儿去了,他知道她周末常常去那里散步。可是就像我刚才说的,那片荒野十分广阔,最终我们三个还是错过了。” “也就是说,在那个警察遇害的时候——你说是五点钟左右——海伦和鲁伯特其实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那么你呢?” “恐怕你又会觉得这对我来说很方便了。”吉尔斯说,“但是的确,这次我也有不在场证明。我等海伦等了二十分钟左右,仍不见她,所以我猜想天气这么糟,她可能决定不来了。于是我往家里打电话询问。管家可以向你证明这一点。” “这通电话可能是你从任何一个地方打的。” “说得没错,不过我可能要让你失望了。我是在贝尔外面的电话亭里打的电话。我可以证明这一点,因为当时我看见酒馆里的人都挤在电视机前——酒馆已经关门了,可是我们经常去那里,所以里面的人都认识。我敲了敲窗户,打着手势问他们比分,他们也比画着说正在上演加时赛,于是我知道双方打成了平手。然后我们还隔着玻璃,做了祈祷的手势……” “嗯,我必须得说这听起来很确凿。” “警察也是这么想的。”吉尔斯平淡地说。 “那么就剩下鲁伯特和海伦了。” “还有您那位亲爱的朋友,第三个追求者。也许您需要向我说明的不是杀害詹米尼叔叔的凶手的身份,而是他的作案手法。房门上着锁——顺便说一句,钥匙在书桌焚烧后的残骸里被发现了——还从里面上了门闩。窗户距离地面五十英尺高,玻璃被敲碎的地方连个孩子都钻不过去。可窗户确实是在那一刻被打碎的,詹米尼叔叔也同时被刺中。所以,在我们指控凶手之前——我想我们应该先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老人耸耸宽肩,肩膀几乎碰到了厚厚的耳垂:“哦,好的,可能的作案手法有五六个。我一下子就能想到三个——一人一种,鲁伯特、海伦和我的那位朋友,也就是你所说的第三个追求者……” 一听此话,吉尔斯立即反驳:“海伦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您刚才还说这宗命案是因她而起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有谁会比她自己更加关心此事呢?”老人一挥手,阻止了吉尔斯插嘴,“托马斯·詹米尼要商量他那头宝贝小绵羊的婚姻大事。他知道所有人的身世背景——只要他开口,海伦和某人结婚的念头就将永远化为泡影。于是——某人要他永远也开不了口。不仅如此,他放火烧了存放危险文件的书桌。” “好吧——就算是这样。那么我要问——他是如何做到的?” 老人一言不发,陷入了沉思。阳光透过桑树光秃秃的树枝,在他的秃头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吉尔斯终于忍不住开了腔,想把他的注意力引到另一个人身上:“说说鲁伯特——” 他似乎这才回过神来了:“好吧,当然可以。说说鲁伯特!鲁伯特谎称在接到那个电话后才急匆匆地赶过去,提早到了办公室。也可能他确确实实接到了老人的电话,只是告诉他你已经走了,他可以现在就过去——无论是哪种情况。可以肯定的是你都已经离开了。他勒死了老人,又把他绑在椅子上,然后把刀子藏在自己身上,出了房间,锁好房门。见警察赶到就开始砸门。他告诉警察,房门内侧门闩是插上的,门板被砸破后,他抢先将手臂伸进去,假装拉开了门闩。门闩其实根本没有插上。门被撞开后,他们一拥而入,他也混在其中,把钥匙扔在燃着的书桌旁。目的就达到了。”他像个沉浸在游戏中的孩子,问道,“我接近了吗?” “差得远。”吉尔斯说,“比如,那个刀伤又要怎么解释呢?” “小伙子,这是罪案小说中最古老的诡计。弯腰检查尸体时,假装慌张无措,趁机刺上一刀。因为死者刚刚断气,会有少量的血液流出来。” “就当着五六个警察的面儿?” “房间里充满浓烟,拥挤不堪,大家都惊慌失措,乱作一团……” 吉尔斯仍不放弃:“可是窗户呢?他们闯进房间时,刚好听到房间里玻璃碎裂的声音。” “他们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那完全是另一码事,和案件无关。”老人说。 “破碎的玻璃还颤动着呢。” 他又耸了耸肩:“鲁伯特趁着把手臂伸进去拉门闩的时候,随便扔了什么东西——很可能是一块碎门板。事后也会在大火中化为灰烬。或者之前就砸碎了窗户,为了同样的目的,藏起一块碎玻璃。窗台里面不是有一些玻璃碎片吗?他把手伸进砸破的门板,其他人看不到,扔出玻璃碎片,幸运地打中了破窗,使得玻璃开始颤动。其实他需要的只是声音而已。” “上帝啊!”吉尔斯说。他对老人佩服得五体投地,“您真的破解了作案手法。” “你刚才说没有办法可以做到。我告诉你的只是五六种办法的其中一种。如果凶手是鲁伯特,这就是他的作案手法。” “那好吧——就算是鲁伯特。那么那张字条又怎么解释呢?” “根本就没有字条。只是他找的借口,好让自己离开房间。” “为什么?”吉尔斯说。 “啊,为什么?去对付那个警察!可能那个警察在巡逻的途中看到了什么。” 吉尔斯又产生了怀疑:“看到了什么?没有什么可看的啊。鲁伯特提早到了办公室——那又怎么样?他也没打算隐瞒,只要说詹米尼叔叔给他打了电话,一切都可以解释清楚了。他没有杀害那个警察的动机。” “我同意,”老人镇定自若地说,“如果他没有杀害警察的动机,那么毫无疑问,他也不是杀害詹米尼先生的凶手。” “你认为凶手不是鲁伯特?” “我告诉你了,这只是鲁伯特可能完成的杀人手法。” “可是,如果他的嫌疑被排除了——那么就确实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海伦有危险。” “我敢说,的确是有的。”老人说。 “可是海伦并没有遇到危险。” “那么——这张字条是谁放在那儿的呢?” “海伦放的。”老人说。 一个健壮有力的女孩儿。从小就能骑善射,爬树投掷样样精通——一个让男孩子都自愧不如的女孩儿。这个女孩儿恋爱了,却遭到了监护人的反对,并且监护人有能力扼杀这段感情——他知道很多人过去的秘密。监护人的两次会面之间,她有半个小时可以利用……“我暖和起来了吗?” 吉尔斯又打了个冷战。每当海伦的名字被牵扯到罪恶之中,他心里就一阵难过。“差得远。”吉尔斯说,“简直是胡说八道。她怎么能做到呢?房门被撞开时,她都不在附近。而且房间里的门闩确实是插上的。” “哦,那个——你知道,从门下面拉一根线——不用多说了。房门连同那根线一起在大火中烧毁了。这也是纵火的一个好理由。” “可是还有刀伤呢?被打碎的窗户呢?” “窗户是事前就被打碎的,当然了——直径两英尺的一个窟窿。被害者被绑在椅子上时可能还活着,也可能已经死了——他背向着窗户上的那个洞。接下来嘛——对面仓库的屋顶,下面狭小的院子。她可以把东西扔过来,是不是?——当然了,是一把刀,其他东西也有可能。至于被打碎的窗户——在他们听到碎裂声的时候,凭什么假定窗户是从屋里被打破的呢?毕竟,窗台里面也有一些碎玻璃,我们刚才也看见了。我敢说,她一定很会玩弹弓!你们这些小伙子一定清楚。”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她为什么做这种事?为什么要玩这种故弄玄虚的把戏?” “为了迷惑我们。为了让这一切看起来是在她不在附近的情况下发生的。”他好奇地望着这个年轻人苍白的脸,“这只是一场游戏。”他说,“我们只是在玩游戏。可你连听也不愿听到。” “我已经听别人说过很多次了。”吉尔斯说,“而且不是在玩游戏的情况下。你也知道,警察可不是傻瓜,那么他们就会问自己两个问题。为什么要留下那张字条?——” “鲁伯特的反应,正是凶手的目的。他冲出现场,那个巡警被害时,他就没有了不在场证明。” “——我们又绕回来了。为什么要杀那个巡警呢?” “这个巡警隶属于办公室街对面的那所警察局。当他巡逻执勤时,可能抬眼看到仓库房顶上有个女人拿着一把弹弓……谋杀案的消息传开后,他就会把两件事联系起来,对吧?所以她就得封上他的嘴。她能认出他来。和你们其他人一样,不管距离多远,她认识局里所有的警察,不管多远都能认出来。” “是的,我们都认识他。说到这儿,他是个身材魁梧的大个子。那么她是怎么——” “你告诉过我,她是个很健壮的女孩儿。”老人说。 “健壮到不管他是生还是死,都足以把他从电话亭拖到一百码外,再把他浸在水桶里……” “说得也有道理。”老人古怪地瞥了他一眼,承认道。 “还有那把刀——如果她是将刀子掷过去的话,那么当警察进入房间时,刀子应该还插在伤口上。她不在房间里,不可能将刀子拿走。”他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嘲讽的味道,“您不会想说她用绳子把它拉回去了吧?或者可能她用的是某种回飞镖?”说完这些,他竟然可笑地松了口气,把身子靠在了坚硬的长椅背上,“您这只老狐狸!您从未相信过是她杀了詹米尼叔叔。” 吉尔斯眼神晶亮,是因为饱含嘲弄,而且是不太友善的嘲弄:“没有,从来没有这样认为过。” “那么,我们就只剩下那第三个追求者了。” “还有回飞镖。” “回飞镖——什么回飞镖?我刚才说的是回飞镖吗?我只是开玩笑而已。” “不是真正的回飞镖。只是这个词。”他说到这儿,就停下了,静静地坐着,思考了很长时间,“到目前,我想警察需要整理分析所有得到的信息,判断真假。所以……我把自己放在警察的位置上思考,那么我想我要做的就是问问自己,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我想我会这样回答:第一,巡警为何被害?第二,为什么以这种方式杀害他?为什么两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害的?勒住脖子,绑住手脚,此时被害人可能活着也可能已经死了,最后在后背刺上一刀。第三,他们两个为什么都在电话中留下怪异的语句,说什么凭空消失?还有他们凄厉大喊的‘长手臂’又是什么意思?第四,鲁伯特说他给一个人看了那张纸条,为什么事后没有人承认?之后还有第五、第六、第七,多得数不过来。但是,最重要的问题是:那天下午,在那个房间中——死者被反锁在房间中,伤口还在流血,窗户刚刚被打破,写字台上着了火等等。为何有人大喊说要去找消防队?”他像个在客厅里玩耍的孩子,又问道,“我是不是暖和起来了?” “现在很暖和,”吉尔斯说,“非常暖和。” “那通报警电话中说了,房间着火了。那么当警察冲过街道赶去救人时,他们完全可以让留守人员按照理所应当的程序,请求消防队支援。” “无论有没有火,你要是再热下去,能把自己烧着了。”吉尔斯说。 “而克洛斯巡警吃过午饭后就出去巡逻了,之后再没有人看到过他。” “要被烤焦了。”吉尔斯说。 “你看,我们就又回到回飞镖的问题上了。” “我不懂你说的回飞镖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想说,这个词是来源于澳大利亚的。你刚才说到这个词,启发了我。因为‘丁恳’一词也是来源于澳大利亚,对吧?而‘丁恳’正是这位巡警的昵称。丁恳·克洛斯。” 我们曾经以为他鼓励移居国外的那些人都是大案要案的相关者。 一个家庭背景不好的孩子,为了保证他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心态,被远送到国外。长大成人后重返家乡,在善良的老监护人的帮助与鼓励下,加入了警队——他也是詹米尼蟋蟀的一员。之所以没有承认,只是为了防止过去的事情影响到他。在工作中,他认识了那些蟋蟀兄弟们,进而结识了他的蟋蟀妹妹海伦,并坠入情网。可由于他的家庭出身,他们的监护人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允许他们两个结婚的。 “海伦一定把那天下午你们安排见面的事情告诉了他。你们要商量的事情和她有关,又都对她守口如瓶,她心里一定十分好奇。他藏在仓库院子的转角处,看着你来,看着你离开。詹米尼先生发现了他,便给鲁伯特打电话,让他赶紧过来,窗户外面有点儿不对劲儿——” “他完全可以给对面的警局打电话。” “可是他仍然想为这个年轻人保守秘密。” “是的。”吉尔斯赞同道,“他就是这种人。然后呢?” “然后他给鲁伯特打了电话。在通电话的过程中,凶手进入了办公室。”他突然转开话题,“还热吗?” “非常热,但也非常冷。”吉尔斯说。 “那我们回到正题。他——我们的凶手——动作必须得迅速。因为他可以利用的时间比他预估的要短。鲁伯特收到了信儿,正往这边赶。他勒住老人,又补了一刀,再把书桌点燃,打碎玻璃窗,让风刮进房间,助长火势。如他所愿,他的秘密化为了灰烬,世界上唯一的知情人也死了。没有人知道他是谁,连海伦都不知道他和托马斯·詹米尼有关系,更不会怀疑他是凶手。他关上屋门,正要下楼,却听见——” “我猜他是听到鲁伯特赶到了。”吉尔斯说,“来不及从楼梯逃跑了,可又没有其他的出路。” “他会怎么办?”老人说。他也不慌不忙地仔细想了想,“我想他会躲进最近的一个房间,是不是你的办公室?哦,是鲁伯特的。好吧,都一样,反正他躲进去,想等鲁伯特冲进烟雾弥漫的房间,发现尸体。然后他再趁机溜出来,下楼去报警。可是——” “可是?” “可是他把门锁上了。这个无意识的动作却含义颇深。他想把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和犯下的罪行都关在房间里。他想也没想,就把凶案现场的房间锁上了,所以,鲁伯特无法进去。” “而他就在几英尺外鲁伯特的房间里——也无法出来?” “直到?——” “直到一大群和他一样穿着蓝色警服的人脚步沉重地上了楼梯,并且开始撞门。浓烟已经从门缝下滚滚冒出,谁还会注意在那个狭小的楼梯平台上,另一个警察混入他们其中,低着头,和他们一起撞门。一,二,三,用力!这时,有人说起门闩,他脑子转得很快,在门板上砸开一个洞,伸入手臂,假装拉开了门闩。可是,难道他真的没被认出来吗?” “房间里火势正盛,充满浓烟,如果你用手绢捂着脸,也难怪没有人认出你——大概所有人都是这样。憋着嗓子发出的声音谁也分辨不出来——不是有个声音说到灭火器,还说去找消防队……” “借这个机会离开房间吗?” “你都明白了,小伙子。多么高明的手法!你看,逃跑的不是嫌疑犯,只是他们中的一员,还对守在楼梯口的那个人通报说他是被派去叫消防队的。他本来还有个更好的方法。当他被困在另一个房间里时,他匆匆写下了那张关于海伦有危险的字条。他预料到鲁伯特一见字条,就会慌忙离开。他希望自己会被派出去追他。可这计划失败了,所以他只好退而求其次,用消防队做了借口。作为临时想到的救急办法,还不算太坏。”他轻蔑地哼了一声,笑着问,“热吗?” “有些部分。”吉尔斯说,“但是,在内心深处,又觉得一阵阵发冷。那么詹米尼叔叔给警察打的那通电话又是怎么回事呢?那些奇怪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凭空消失’,‘长手臂’……” “你的詹米尼叔叔——我的天啊,我亲爱的朋友!你还没完全明白。你不会以为……”他停下来,搓着两只粗糙的大手,自鸣得意地轻声笑着,“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小伙子!鲁伯特用力砸着门,凶手就躲在几英尺外,鲁伯特自己的房间里。很快,鲁伯特会怎么做呢?他会镇定下来,亲爱的小伙子,他会开动脑筋,认真思考。然后,他会走进自己的房间,给街对面的警察局打电话。只有一件事可以阻止他——那就是在他打电话之前,警察就到了。所以……凶手从窗户可以看到楼下的餐厅里坐着六个警察。根据他自己的经验,一旦有紧急情况,他们会立刻站起身,赶往事发现场——只要情况足够紧急。于是——他假装呼吸困难,痛苦抽气——使声音变得模糊不清——再胡扯些什么‘长手臂’、‘凭空消失’一类的鬼话,故弄玄虚。他们果然迅速赶到,我们也看到了,没过多久,他也成功逃脱!” “然后他找到一个电话亭,绑住自己的手脚,勒住自己的脖子,给警察打了电话,留下和之前几乎一模一样的信息后,又就近找了个藏身地,静悄悄地自杀了。” “自杀?”老人说,“你管这叫自杀吗?”他扭过宽宽的肩膀,直视着那张紧张苍白的脸,“我想,你应该称它为——处决。” 吉尔斯僵直地坐着:“你是在暗示是我——” “你当时人在荒野上,亲爱的小伙子,你有不在场证明,如果那些人确实证实曾经在那儿见过你的话,那么这就是牢不可破的证据。” “那么是鲁伯特——” “可鲁伯特会知道是谁杀害了你们的监护人吗?” “那时谁也不知道。”吉尔斯说,“除了警察,甚至都没有人知道詹米尼叔叔已经遇害了——当然,还有凶手知道。在无人知晓凶案发生的情况下,怎么会有人以复仇为动机,杀死了凶手呢?” “也许凶手自己告诉了某个人?” “告诉谁?他不可能来找我或者鲁伯特——” “没错,”老人说,“那么他会去找谁呢?” “我的上帝啊!——你想说他告诉了海伦?” “他用得着告诉她吗?但是……你看,有没有可能当天下午他和海伦约好见面呢?——在那个事关重大的下午,有人商讨着他们两个人的未来。她本来和你有约在先,可她却临时变卦了,假装自己听错了见面地点。然后……她在那个电话亭附近等着他。也许是察觉出他的神色有异,或者是他举止不同寻常,我们都知道他的警服上沾有血迹——虽然他的尸体被浸在水里,但还是有迹可循的。” “血迹是由那把刀子蹭上去的。他为什么要把刀子带走?” “可能是为了自卫。鲁伯特没有在楼梯上遇到他,也许是侥幸逃过了一劫。也有可能是他害怕留下指纹—一我们知道,他没有那么多时间,所以只能仓促行事——詹米尼先生很可能警告过他,鲁伯特很快就会赶到。大概那位老人并没有很快断气,于是他一把抓起了那把刀子——这正好解释了凶手为什么使用绞杀和刺杀两种手段。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他有没有小心地避免留下指纹?要是被他们发现了那把刀子,他就死定了。于是,他拔出刀子,包好后,藏在了警服外套下面……” “那么海伦呢?” “海伦走过去拥抱他——感觉到他胸口前揣着的硬硬的刀子……要么就是他不小心把刀子掉出来了——他当时肯定特别紧张。不管真实情况如何,反正她推测出发生了什么事——她从他身上夺过刀子,在得知叔叔被害后的极度悲伤与愤怒之下,刺向了他——” “死者被勒住了脖子。”吉尔斯的嘴唇毫无血色。 “他们能够确定先后顺序吗?——尸体被浸泡在水桶里,我敢说要想确定很难。在一个男人的背后下刀,对谁都轻而易举,一旦他被刺伤后,一个年轻力壮的女人也可以很容易地结果了他。由此,我们也可以知道她是如何将他带到最终的藏尸现场的——当时,他还活着,却因为伤口的痛楚而无力反抗,她一路拖着他,到了那里之后,把他捆起来,这样一来,他就成了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了——” “我的老天啊!”吉尔斯说,心里努力排斥着这个令人厌恶的想法,“那通电话——” “在刀子的胁迫下。也许他向她讲述了他是如何伪装成詹米尼给警察打电话的,也许他完完全全地对她坦白了——不管是自愿的还是在刀子的胁迫下,就像我说的。于是她逼着他再给警察打一个电话,说同样的话,让案情更加扑朔迷离,匪夷所思。”他突然转过来,热切地望着那张虚弱惨白的脸,“我亲爱的小伙子——这只是一场游戏,是不是?如果事实果真如此,那么你肯定无法继续喜欢这样一个女人,甚至只是将她的名字和事件联系起来,都会让你受不了。” “您体会不到我的感觉。”吉尔斯说,“我这一辈子都是爱她的。要让我接受……”这个可怕的想法令他浑身发冷,头晕目眩,“即使是为了复仇,即使她是在盛怒之下才做出这种事来——” “总比有预谋的强一点儿吧。如果她并不是在悲伤与愤怒的冲动下犯下罪行,而是经过冷酷无情的精心策划呢?”他接着问,“毕竟,你完全了解这个女人吗?万一詹米尼先生并不是要向海伦告发她的恋人,而是要向她的恋人揭开海伦的秘密呢?” 太阳渐渐落山了,渐起的晚风带来一丝寒意。“我们再走一圈,然后就进屋去喝茶。”说着,他站起身,扶着吉尔斯的胳膊,又开始和他在沙石小路上散步,“这位年轻的巡警——他的身世背景不会糟糕到哪儿去。他回到了家乡,在你叔叔的鼓励或是单纯的允许下加入了警队,可不管怎么样,你叔叔一定是知道的。要不是当事人的另一方也有问题,老人为什么如此坚决,毫无转圜余地地反对这桩婚事?或者,继承了罪恶基因的只有海伦一方,也许他知道她根本就不应该结婚。” “她就像金子般纯真善良。”吉尔斯说,“就像金子一般。” “可我们现在说的不是她的罪恶,而是她祖辈的罪恶。”吉尔斯抽回了手臂,却又被老人伸手牢牢地抓住。“假如海伦爱的不是那个警察呢?假如她爱的是你和鲁伯特中的一个呢?——她表现得若即若离,欲擒故纵,只是为了让你们争风吃醋。可詹米尼先生并不清楚。他看到那个年轻人守在楼下,望着办公室的窗户。因为他想搞清你们是如何谈论他和海伦的。他打电话把他叫上楼,然后告诉他,不管是为了他自己还是为了海伦,他们俩是不可以结合的。于是,隐藏在这个年轻人身上的罪恶因子显露出来,他杀死了詹米尼先生。和她见面时,他手上还沾着她敬爱的监护人的血。她意识到,他知道了自己过去的秘密——如果她对他有所不从,难道他不会以公开她的秘密为要挟,阻止她嫁给别人吗?若是在这种情况下,你还会娶她吗?鲁伯特会吗?难道你不会一直暗自担心你们的孩子可能……”他再次沉默了,“我认为这根本不是一次行刑式的处决。”他说,“那不过是凶手自欺欺人的借口罢了,我想,这和放火烧毁书桌的目的是一样的——以防万一的安全措施。”他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再次转向吉尔斯那张毫无表情的脸,“我现在是不是很热?” “您冷得像块儿冰。”吉尔斯也冷冰冰地说,“您刚才差点儿被真相烫到手指,可你却把手拿开了。现在你又冷下来了。”他接着指出了矛盾之处,“詹米尼叔叔之所以反对他们在一起,是因为他想让她在我们这个‘家族’中选择结婚对象——他希望她嫁给我或者鲁伯特。如果她的出身如此恶劣,甚至不惜犯下谋杀罪行来掩盖过去的秘密,那么他不可能抱有这种期盼。” 他们走到了小路的尽头,转过身,又向着那棵枝叶繁茂的大桑树和下面的那张长椅走去。他们慢慢走下小山坡,这时远处传来一声锣响,园丁们都直起了身子,双手叉着腰,活动身体,四下张望着,收拾起他们的工具。“那么,”老人说,“我们就得排除海伦的作案嫌疑了,是吧?” “当然,”吉尔斯说,“好像海伦……”每当海伦被指责为凶手时,他的脑子里就好像腾起一阵炽热的白雾,像毒气一样,令他无法思考,浑身难受。他从雾气中脱身后,老人又回到了他那五个问题上,“从重要程度来看,这五个问题可能要重新排序。我们问过自己,为什么没有人承认见过那张有关海伦的字条,还有,为什么有人要特意去找可能已经赶往现场的消防队。我们已经找到了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凶手用来逃离现场的诡计失败了,只好另寻他法。我们还提出了这个问题,那些诡异的话——‘凭空消失’和‘长手臂’——是什么意思。现在我们已经知道,这些话只是用来故弄玄虚,混淆视听的。此外,为什么你的叔叔是以这种方式遇害的——手脚被绑,勒住脖子,又被刺了一刀——我们知道了这也是混淆视听的手段。仍在流血的伤口,刚被打碎的窗户还有插上的门闩,每一个细节都是为了引发混乱,让人误以为他是在那一刻被密室中的某个人杀害的,可事实上,房间里空无一人。但是,我们还有一个问题没有答案,而现在,它就变得至关重要了。那就是,巡警为什么会被杀?因为当我们推测鲁伯特是凶手时,这一点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否则,那个推理是滴水不漏的。鲁伯特没有杀害那位巡警的动机。” 吉尔斯和他并肩而行,扶着他缓缓地走下山坡:“您现在很热了。没错,那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那个巡警为什么会被杀?” “为了复仇,因为他杀害了你的詹米尼叔叔。”老人说,“除此之外还可能会有其他动机吗?这也就说明——凶手是你们三个人中的一个。你,海伦或者鲁伯特。你的嫌疑已经被排除了,我们已经确定了。我也同意排除海伦的嫌疑——其实刚才的推理都是胡说的,只是因为你向我挑衅,说她不可能是凶手。那么,我们又回到了鲁伯特身上。” “还有之前您问过的那个问题,鲁伯特为什么要杀害那个巡警?您说是复仇。可他是怎么知道那个警察是凶手的呢?” “在四处寻找海伦的时候,他察觉到了。”老人99lib?说,“他拦住遇到的每个警察,问他们是否见过海伦。他认出了在命案现场,看过那张字条的警察。” 他松开吉尔斯的手臂,转过身,面对着他,一张棱角分明的大脸上透出胜利的喜悦。“现在我热吗?”他说。 那团泛着白光的雾再次向吉尔斯涌来。他无法思考,心中一阵刺痛。浓雾之外,吉尔斯听到自己回答道:“是的,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鲁伯特——她同样爱着的鲁伯特,虽然也许有人会说她并不是自始至终钟情于他。鲁伯特被他们的监护人选为了结婚对象。此时,在吉尔斯的脑中,白光迸发,白雾愈浓,刺眼的光辉带来了剧烈的痛楚。“我现在热吗?”老人问道。他仍然沉浸在这场游戏中。这场寻找凶手的游戏突然变得丑恶骇人,求求你,上帝啊,让这一切消失吧,让我们遗忘吧——可是除非最终得出了确切的结论,否则,一切永远也不会被掩盖,不会被遗忘——这个动作迟缓的老头儿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他残酷无情,像一只戏弄老鼠的猫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揭开别人痛苦的记忆。就这样,他说:“我现在热吗?”接着,吉尔斯认输了:“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游戏结束。” “是啊,”老人说,“游戏结束。回到现实。”他伸出那只血管暴突的手,紧紧抓住他颤抖的手臂, 8e0f." >踏上漫漫长路,朝着那杯热气腾腾的香茶踱步而行。“我之前告诉你说我听过很多凶手坦白认罪,”他说,“现在让我听听你的吧。” 没有回答,只是不住地颤抖,被他抓在手里的胳膊不受控制地颤抖着,头昏昏的,脚步也不稳了。他等不及,继续说了下去:“首先,那个警察被害的原因可能是我所知道的最奇怪的谋杀警察的动机。因为你要借用他的警服。你事先就知道你的詹米尼叔叔要说什么——” 事先就知道詹米尼叔叔要说什么:因为你清楚地记得那个晚上,清楚地知道多年之前那个晚上发生了什么——在你的心里埋藏着家族遗传下来的罪恶的种子。从儿时经历了恐怖的夜晚之后,那炽热的白光就不时在他的脑中闪现,而此时,它已经完全占据了吉尔斯的全部思想,刺目的光芒令他头晕目眩——思路混乱却又清晰,所有的情感通通消失了,一心一意地专注于思考……一个念头占了上风——他将失去海伦。鲁伯特一如往常,赢得了海伦。她将离开他,回到她同样爱着的鲁伯特身边去…… 计划浮现在脑海中。这个计划已经精心策划了很久,并且反复思量,不断完善,它是一个愿望,一个梦想,一场游戏。而今天,就在此时此刻,它将化为实际行动,否则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杀死一个警察——不,不能立刻杀死他,在用过他的警服,并且物归原主之前,要让别人觉得他还活着。那么就先把他绑起来——得找个认识你的人(那家伙最近总是色迷迷地盯着海伦——就是他了!他活该!)——一个认识你的人。如果你对他说那栋废弃的大楼里有点儿不对劲儿,他就会毫不起疑地跟着你走进去查看,更会毫无防备地背对着你。穿上他的警服,去了办公室——世界杯决战日,附近一个人都没有,况且,不管怎么样,谁会注意一个穿着警服,例行巡逻的巡警呢?杀死詹米尼叔叔,永远地封住他的嘴——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埋藏在你身体中的疯狂种子,只有他知道你不可以结婚,不可以把你那些被罪恶基因玷污的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把他绑在椅子上,说到这儿,那个警察也一定是你故意绑起来的,之后再补上一刀——两宗谋杀案惊人的相似,这样一来,案情更加扑朔迷离。接着进行必不可少的一步,拨打电话报警。只要随意抛出几句诡异的话,整个事件就会笼罩在一片阴魂作祟的恐怖气氛中。 然后,给鲁伯特打电话,叫他快点儿过来,你对詹米尼叔叔的语气语调再熟悉不过了,再假装慌张失措模糊你的嗓音。十分钟后,他就会匆匆忙忙地赶到这里了。你敲碎了窗户,取走了一块儿碎玻璃。放火点燃了书桌。估计鲁伯特快到的时候,你打电话到警察局,慌乱地描述了一宗诡异的人身攻击,事态紧急,他们全体出动,匆匆穿过马路,赶过来。你以前常常隔着你房间的窗户,观察过他们,了解他们的行动方式。接到紧急情况的报告后,他们抓起头盔,你推我搡,乱作一团。而且出警的人数很多,这是你计划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此时,书桌已经烧起来了,整个房间里浓烟滚滚,房门也插上门闩。鲁伯特开始挥拳砸门时,你把刀子刺入他的身体,看到血液缓缓流出,你十分满意,因为这样就说明伤口是刚刚造成的。你拔出刀子,用事先准备好的塑料布包裹好,然后揣在警服外套里面。万一詹米尼叔叔的血迹沾在了警服上,也只能说明两宗命案使用的是这同一把刀。根本不会有人想到,这身警服曾在詹米尼叔叔被害时出现在案发办公室里。 你走到门后,贴着墙,等待着。他们终于砸破了门板,退后一步,准备最后一次发力——就在此时,你扔出之前留下的那块碎玻璃。很幸运,你刚好击中了残破的玻璃窗,引发玻璃震颤,但其实,你需要的只是声音而已,让人听起来好像有人打碎了玻璃,从四楼一跃而下。 门被撞开了。你紧贴着墙壁,弹开的门板刚好把你挡住。众人鱼贯而入,你乘机混入他们中间。房间里浓烟滚滚,穿着蓝制服的警察挤作一团——有谁会注意一个穿着蓝制服的人不是从门外进来,而是从门后混入他们中间的…… 当然,鲁伯特是和他们一块儿进来的,这时,你又碰上了好运,可以用在公寓外见他离开作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你之前就查看了他停车的位置,接下来,你只要稍作推理就能知道他走得很匆忙——那个电话是你打的,而你十分了解鲁伯特。(就算他提早到达也无所谓——你只想为自己伪造不在场证明。你只要能够描述出他匆忙离开公寓,并且知道当时的准确时间就够了。你还可以推算出他到达的时间,更加有利于自己的行动。)此时你还注意到他甚至没顾上穿雨衣。在一片浓烟与火光中,你用手绢捂着脸,站在他身旁。当他把那张有关海伦的字条拿给你看时,你可以看到他身上的薄外套,肩膀的位置都湿透了。(你一定环视房间,发现虽然他没顾上穿雨衣,却随身带着。)同时,他看到字条后的反应正如你所料——丝毫没有多加考虑,就冲出房间去找海伦。你原本希望队长会让你去追他,可事与愿违。所以,你只好含糊地大叫说要去找消防队,不等他同意或是反对,就跑了出去,给守在楼梯口的警员丢下一句话,就离开了。在那之后,在外人眼里,就是一个穿着制服的警员脚步匆匆地赶去执行任务。当你远离那栋大楼后,便放慢脚步,仿佛正在例行执勤。回到那个废弃的工厂后,你让那个警察换回他的制服——如果他还活着的话,就会容易一些。否则,就会死沉死沉的,难以摆布。结果了他之后,你把尸体浸在水桶里,他们越晚发现尸体,就越难推测死亡时间。被水泡过之后,就更难确定了。正如你计划的那样,他们以为制服上老人的血迹来源于同一把凶器。 马路上空荡荡的,你把车开得飞快。二十分钟后,就到了荒野。你本来打算敲敲酒馆的门,请他们给你换点儿零钱好使用外面的公用电话。可透过窗户,你看到他们都挤在电视机前,观看世界杯决赛。你和他们很熟,那么你可以敲敲窗户,做出询问的表情,在窗户上画个问号,再开玩笑似的双手合十,假装祈祷。他们打着手势回应你说,“平分,加时赛。”之后又转向电视。还有什么比这更自然的呢? 海伦当然不会在那儿碍事。你告诉她在黛尔见面。这样你就可以到电话亭里,合情合理地往家里打电话,询问她是否在家,之后…… 五点钟,那个警察已经断气半个多小时了——可有人冒充他,打来电话找“乔治”——你很清楚今天是乔治负责接听电话——你叫着他的绰号,难辨真假。你突然停下,言辞含混地求救,惊慌失措地尖叫说遭到攻击……就这样,下午五点,克洛斯巡警还活着,还给警察局打了电话,而此时,有人看到你出现在距离案发地点十五英里的地方。 他本来打算让鲁伯特背黑锅,却不想海伦受到了怀疑——这可实在太糟糕了……那令人头晕目眩的白光越来越可怕,无论白天黑夜都在他的脑子里闪现,搅乱他的思想。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人睁大眼睛直视太阳,看到的却只是一片黑暗。但他看到的却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空白,更加骇人的空白——可怕的光线吸走了一切,只留下了这些天来的痛苦与恐惧。他们考虑到他的童年经历,大发慈悲。所有人都那么仁慈。他们告诉他,他不会被判死刑,也不会进监狱,但要去一个地方,在那个地方,他可以逃离脑中的白光。这正是他所害怕的。当他的眼睛不再被那道白光蒙蔽时,他害怕自己将面对的真相。可他们说他不需要“负责”——他们用了“负责”这个词。因为一切都是祖辈遗传下来的,这也正是詹米尼叔叔想说的——多年以前,他还是个孩子。那天,他凄厉地尖叫,拼命地逃离他的祖父。后者突然堵在了门口,沾满鲜血的手里拎着一把斧子,血顺着利刃,滴落在他面前…… 此时,园丁们已经离开了花床,小心翼翼地跟在他们两个人身后,保持着一段距离,警觉地盯着他们。此时,其他人也都三三两两地朝着前面那栋圈着铁栏杆的大楼走去。钥匙碰撞,哗啦作响,像赶羊吃草一样将他们负责的看护对象送进房间。老人站在一旁,彬彬有礼地催促着新来的年轻人走进那扇巨大的房门——门上的窗户是抗裂的,而且加装了电网。“好了,谢谢你,我和你聊得很开心。找一天,我会给你讲讲我的案子。一晚上杀光了我全家,你知道,用斧子干的。不是我的错,在我之前,我父亲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那都是好多年前的事儿了,我的天啊,是的!——事情发生时,你还不过是个孩子。” 译者韩笑 替罪羔羊 “把酒壶给我端来。”神秘先生优雅地挥着白皙的手,“再拿点儿苹果来!”他得承认,十三年前,凶案发生的房间里并没有酒壶,但的确是有些苹果的——满满地塞在一个棕色的纸袋里,袋口用线系着,侧面破了一个洞,其中三个苹果掉了出来,滚落在落满灰尘的地板上。还有一把架好的来复枪,枪口对准那块两层楼之下,相距七十多码的奠基石。 奠基石底座下,神秘先生弯着一双跛腿,跪倒在地,怀里抱着的人已经奄奄一息,多年以来,此入一直是他的服装助理、司机、仆人和朋友——自从五年前那场令他致残的事故之后,这个人一直陪在他左右,寸步不离。他跪倒在地,紧紧地抱着那个即将断气的人,冲着子弹射出的那栋大楼怒吼咆哮:“你这个白痴,你这个凶手,你杀错了人!”接着,他低下头,仔细听着,“上帝啊,他想说什么——他要讲话——贴近点儿,听他说什么。他说:‘谢天谢地!他们只是射中我了!他们是冲着你来的。’” 十三年前,当地医院举办奠基典礼,杰出的舞台魔术师神秘先生受邀参加这项公众活动。但当他在仆人的搀扶下,登上那个寒酸的舞台时,尖锐的枪声突然响起。从那栋尚未完工的医院副楼的一个顶层房问,可以俯视整个活动现场,他们在那儿找到了一把固定好的来复枪,还有一颗子弹壳,却没有发现任何人。楼顶上,有个拍照的摄影记者,但他下不来,无法靠近那个架设了来复枪的窗口。楼下的入口有一个警察把守,很多人都看到枪响后他立刻冲上楼梯。那栋大楼里空荡荡的,一目了然。一个人影都没有。 那是十二三年前的事了。如今,他们八个人又聚在了一起,谈论那起案件,好抚平那个男孩儿心中的伤痕。那天案件发生后,男孩儿的父亲因“玩忽职守”,而被开除出了警队,现在也已经过世了。 男孩儿对这起案件唯一嫌疑人——就是那个在楼顶上拍照的摄影师——充满怨恨。如今,他给自己取了个绰号,名叫“摄影先生”。可帮助他在名扬之路上踏出第一步的,就是案发当晚他拍的一张照片——“雄狮”仰着头,双眼冒火,暴怒咆哮。“那一枪不是我父亲开的——所以一定是你了。”年轻人对此一直耿耿于怀,在一连串的威胁之后,他终于对他实施了人身攻击。 他们把他送去看精神科医生。医生面色阴郁地嘀咕了一些话:“偏执多疑、恋母情结错乱——这孩子潜意识中一直嫉妒父亲对母亲的支配控制,这似乎对他影响重大。他对父亲抱有愧疚感,如今,他的父亲去世了,显然无法站出来为自己辩护,他如此极端地保护父亲,其实是想掩盖内心中的怨恨。” 需要长期的心理治疗。精神科的医生如是评价。 差不多是半个小时的心理治疗。摄影先生对他的朋友神秘先生说,只要说服这个孩子搞个小法庭,把当时的相关人都叫过来,谈谈那起案件。 “好主意!”神秘先生欣然赞同。这会很有趣。现在他已经进入迟暮之年,早就退休,不再上台表演了,整天都瘫坐在他的椅子上,动弹不得。这样一来,他能有点儿事情做。 于是大家都聚到了一起,坐在神秘先生那间豪华舒适的公寓里。神秘先生和布洛克探长,凶案发生时,他还是个年轻的巡警,当时也在现场。一位女士和一位先生,他们当时站在医院的阳台上,枪声响起后,他们亲眼看到那个年轻的警察跑上楼梯。还有一位女士距离现场很近,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另一位玛格丽特·德万小姐曾是位貌美如花的演员,她可能也有话要说。此外就是摄影先生了。他身上的衣着过于浮夸华贵,手臂上带着五六只金镯子,一抬手,镯子互相碰撞,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男孩儿坐在沙发上,身子绷得紧紧的,紧贴着一侧扶手,好像另一侧会有什么危险的东西袭击他。他憎恨他们,不稀罕他们愚蠢的帮助,他只想报复那个行凶犯罪,却又逃脱制裁的摄影先生,是他害得他父亲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幸福,失去了对别人的信任。他的思绪又飘回到了充满苦难的可怕童年。过早懂事的他面对着无休止的争吵与指责,更要忍受贫穷,尝尽了挫败感……“我根本不需要听。我都知道。就是因为他,我父亲的一生都毁了。我那些威胁不是说着玩的。上次我没得手,下次,我一定会要他好看。” “你们都看见了!”摄影先生两手一摊,对其他人说道,手臂上的金镯子叮当作响。 “你父亲从来没受到过任何指控。”布洛克探长说,“他被开除——” “‘因玩忽职守而被开除’——所有人都明白那意味着什么。他到死的那天,都活在别人的怀疑中。他死的时候既没有工作,也没有钱,而我妈妈到现在都一贫如洗。” “我们将为他洗脱嫌疑。”神秘先生说,“我们正是因此才聚在这里的。我们会还他一个公道。你可以代表你父亲,摄影先生将和你一起站上被告席,为他自己辩护。这边有我们的目击证人们——同时他们也是我们的陪审团。我来当法官。如果最终我们裁定你父亲是清白的,摄影先生也是清白的,你是不是会觉得好过一些?”他和蔼地说,“我们只想帮助你。” 男孩儿戒备地望着他。他根本不是为了我,他心想。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他想重回舞台,而这里是离他最近的。他就是一个爱慕虚荣、自以为是的老头儿。他就是想炫耀自己。 一个爱慕虚荣的人,没错儿,这个被名利荣耀腐蚀的人曾经英俊潇洒,一头浓密的黄褐色卷发如今近乎全白了。他作为一名出色的表演者,名扬世界——他台上台下说出的大话,人们都会深信不疑。只是在他的事业巅峰时期,一场车祸使他留下残疾,没有人搀扶的话,只能勉强迈出一两步。有人在背地里嘲弄他说,即使他和女人约会,他的仆人汤姆都要扶着他走过去,帮助他坐下来。毫无疑问,他每次出现在公共场合,身旁都有汤姆陪伴。汤姆可不仅仅是一根会走路的拐杖。“你们看见了吗?我单腿跳来跳去,表演的是《金银岛》里面的独腿西维尔。”只要身旁有汤姆,只要抓着汤姆那有力的手臂,人们几乎看不出他的腿是跛的。在舞台上,汤姆灵巧地变换位置,让他可扶可靠,他才得以继续自如表演。他的腿只是使不上力气,并没有让他受到疼痛的煎熬…… 他在身旁的桌子上敲了三下——法槌敲击三下,在中央刑事法院一号法庭表示开庭。“我们先看警方的证据。” 对于这个愚蠢的?99lib?模拟法庭,布洛克探长只是口头上表示赞同,不过他还是兴致勃勃地等着看结果。“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十二年零六个月前,一封匿名信被送到了警察手中,这封信是寄给著名舞台魔术师神秘先生的。在接下来的六个月中,他陆陆续续收到近十二封。信里的每个字都是从全国性的日报剪下来的,信封很廉价,大小不一,而且是从全国不同地方寄出的。我得补充一句,这起案件的相关人都没有机会游遍全国,寄出信件,当然了,除非是寄信人不止一位。反正这些信是提供不了什么线索的。信中尽是辱骂和威胁,并且显然出自一人之手。最后的落款都是‘她的丈夫’。 “神秘先生并没有把这当做秘密,遮遮掩掩,反而每次有新的匿名信寄到时,他都会兴奋不已。警方尽可能地对他给予了保护,到了六月,他要来肯特镇的斯若福德参加奠基典礼,保护工作就落到我们头上了——那时我还是个年轻的警察,对整个儿情况并不十分了解,但我的上司却十分紧张,因为两年以前,他曾负责过剧院演出季的安保工作。 “于是,典礼现场的各个主要位置都安插了警力。奠基石是为了一栋新建的副楼而立的。这是医院的第二栋副楼,外墙框架已经建好,里面还没有完成。它就位于医院主楼和奠基石的中间。”他在空中比画着,画出了示意图。平摊着右手手掌一圈,表示医院主楼的位置,左手食指一戳,指出了奠基石的位置,然后,手掌在两者之间一劈,示意这里是尚未建成的副楼。“子弹是从这栋副楼顶层中部的一个窗口射出的。”接着,他描述了一下这栋副楼。楼体呈简单的长方形,共有三层,主要入口在楼体的一侧。当时,入口还没有安装大门,一进去就是一条小走廊,楼体围绕着还没有安装电梯的电梯井,旋转而上。石板瓦的楼顶是倾斜的,四周环绕着一圈低低的围栏。 “整栋楼很容易搜查。只有顶层加筑了内墙,而且也只有半排房间完工了——每层楼的设计都是中间一条走廊,两旁是一个挨一个的小房间。楼里放了不少东西,木板条啊,工具啊,架子啊什么的,但是,确实没有足够一人藏身的空间。典礼举办的前一晚,警方彻底检查了整栋楼,第二天早上又大概查看了一遍,并且派了一个警察守在入口处,命令他一步也不准离开。” “他的确一步都没有离开过。”男孩儿说,“那就是我父亲。” 布洛克探长没理他:“事件发生的顺序是这样的:典礼开始前一个小时,神秘先生到达现场,警司向他说明了对他的保护措施。然后他们去了医院主楼,接待委员会正在那儿等着他。途中经过了未完工的副楼的入口。门外,一个男人正在和那个执勤的警察说话。” “凶手正在和执勤的警察说话。”男孩儿说。 “这个人在警界可是出了 540d." >名的。”探长仍然没有理会他,自顾自地说,“他是个摄影记者——那时他还没有自称摄影先生。他向警司请示,希望到楼顶上去拍摄典礼的照片。” “摄影角度总是要别出心裁。”摄影先生顽皮地说道。 “警司本想拒绝,神秘先生却认出了他,还帮他说了两句好话。于是,他被仔仔细细地搜过了身,确定没有携带任何武器,然后,众人一起来到了顶层。当然,神秘先生一直由他的仆人汤姆搀扶着。” “我们俩整日形影不离,”神秘先生说,“到最后我们似乎已经合二为一了,好像一直在进行两人三足赛。这条废腿没给我带来什么痛楚,只是用不上力气。爬几节楼梯对我们来说还是可以的。” 你不能再听这帮人胡扯下去了,探长心想,他们都想显摆自己。“反正,他们上了楼。”他让自己的语气中表现出一丝怒意,继续说道,“只有一扇活板门通向楼顶。我们帮助现在的这位摄影先生搬着器材,穿过了这扇门。此时,神秘先生靠在一个小房间的窗台上,饶有兴致地俯视着整个会场。他的仆人汤姆来到了走廊上,说他有种不祥的预感,觉得整件事有点儿不对劲儿,我们不应该允许那个人上楼来。有人建议——事实上,我想应该是守在楼门口的罗宾斯巡警说的,也就是这个年轻人的父亲——那扇门里面有个插销,可以把那个摄影师锁在楼顶上。于是,我们采纳了他的建议。神秘先生已经站在小房间的门口等待他们了,然后他们下了楼,朝奠基石走去。 “之后,事件就发生了。特邀嘉宾迈过四节低矮的台阶,登上了奠基石前的小舞台。枪声响起,两个人应声摔倒在地。一分钟之后,仆人汤姆就死在了他的主人怀里。有人听到他临死前说:‘谢天谢地!他们只是射中我了!他们是冲着你来的。’” “他说了一遍又一遍,不断重复着。”靠近案发现场的那位女士说道,“太悲伤,太感人了——” “我们过一会儿再听目击者的证言。”神秘先生说。他低垂着眼帘,盯着放在大腿上的双手,听到她继续说下去,也未加阻拦。 那位女士沉浸在悲伤的回忆中,不能自拔,自顾自地讲述着:“我现在还能清楚地记得那一幕!几分钟前,典礼现场还是一片轻松欢快的气氛,医院里所有的医生都出席了,还有很多嘉宾,当然了,还有护士长和一些护士,神秘先生也是衣冠楚楚。不知我是否可以这么说。”她微微有些退缩,而那位伟大的魔术师亲切地表示自己不介意——“他戴着大礼帽,披着黑色的斗篷,好像他刚刚结束表演,就过来为我们奠基了。 “然后,他们一起走上台阶,他在左侧。他的仆人紧贴在他身边,我猜,斗篷下面,他一定用力抓着仆人的手臂,可你一点儿都看不出他的腿有残疾。他们站在阳光下,做了简短的致辞,然后,那位仆人伸手拿过立在他右侧的铲子,递给他的主人——这时,尖锐的枪声突然响起!——我们还没回过神来,那人就拽着他的主人一起,倒在了地上。”他扬起那张英俊的脸,黄褐色的头发中已经夹杂了些白发。朝着子弹射出的那个窗口怒吼咆哮。 “你想想,他这个目标多么明显!”那位女士说,“我们都把头转向子弹射来的方向,看到楼顶上站着一个男人。我们想当然就把他当成了凶手。他随时都可能再发一枪,干掉真正的目标。” “如果仆人汤姆就是被害目标呢?”布洛克探长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当时,我们中的确有些人认为这是冲着汤姆来的。” “看在上帝的份儿上!”神秘先生说,“谁会想要杀死汤姆?——我可怜的老汤姆,待人和气,忠实可靠,从来不会得罪人。那些威胁信又怎么解释呢?况且,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用那位女士的话说,他一遍一遍地重复。如果他有这么个企图置他于死地的对头,他自己会知道。可他却说:‘这是冲着你来的。’”他向那位女士征询道,“您都听见了吧?” “是的,当然。您让我靠近些。‘听!’您说。”她耸了耸肩,“当时他嘴里吐着血。‘谢天谢地!他们只是射中我了!他们是冲着你来的。’这是他临死前最后说的话。” “就这样,他死了——代替我偿还了我的罪过。”伟大的魔术师说完,再次陷入了沉默。可他不是真心感到愧疚,男孩儿心想。他缩在沙发的一角,望着那张英俊而苍老的脸,虽然浸透着悲伤,却仍然带着一丝自鸣得意。“他假装伤感,其实心里美得不得了。他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即使在那个年纪,他也能轻而易举地把女人勾到手,破坏她们的家庭,逼得丈夫们给他寄威胁信。”在之后的几年中,这只日渐衰老的狮子从没试图把那可怕却精彩的一天从公众的记忆中抹去。“我当时真的气疯了。我顾不上其他的,脑子里只想着汤姆代替我偿还了罪过!”在一百场电视访谈和广播节目中,他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假装后悔,假装遗憾。(年轻人这样想着。)这个到处拈花惹草,以征服女人的方式来炫耀自己魅力的男人死不足惜。“我觉得你其实挺得意。”男孩儿说,“我觉得你引以为傲。否则,你不会一直把这件事挂在嘴边,到处宣扬。” “他把你看透了,老家伙。”女演员玛格丽特·德万并无恶意地说,“真真正正的暗箭伤人。”她说着,放声大笑,然后又说道,“哦,对不起,亲爱的!”之后,收起了笑声。 “我了解人性。”男孩儿说。这倒是真的。动荡不安的童年生活赋予了他不同寻常的洞察力——他独来独往,甚少与人交往,他总是能一眼看透他人的伪装,每天都提心吊胆地生活。 “这只淘气的小猴子!”老人逗着乐,想让气氛轻松一些。布洛克探长耐着性子询问他们是否可以继续,“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接下来发生的事由我来讲。”男孩儿说,“因为我都知道。”你能看到他紧紧地攥着拳头,穿着一双破鞋的脚死死地踩着神秘先生屋里的柔软的地毯,脸色也变了,眼神虽然明亮,深陷的眼周却有些发黑。现在,他要开始为自己的父亲辩护了,“我父亲一直守在大门口。他老是念叨这件事,我已经听过一百次了。当他听到枪声后,立刻跑到大楼的转角处,飞快地瞥了一眼,弄清了情况——别告诉我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有人从大楼里出来并逃走了,因为那是不可能的,是吧?”他询问着布洛克探长。 “是不可能,”布洛克说,“任何人从放置来复枪的窗口起跑,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连顶层的楼梯口都到不了。我们做过实验。” “嗯,很好。他看到他们俩一起倒下,众人转身,抬头望着这栋楼,于是他知道子弹是从哪里射出的了,然后,他转过身,跑进楼,上了楼梯。他没有花时间查看一层,因为他知道那个人来不及下到底层,而且,一层没有隔段,他一眼望去就知道里面没有人,二层同样如此。” “他这么做很聪明。”布洛克说,“继续,你做得很好。” 男孩儿阴沉着一张脸,没有道谢。“他飞快地跑上楼,”他继续讲述道,“在经过楼梯间里第一扇大窗户时,他望向对面的医院主楼,见阳台上,病人们有的躺在床上,有的坐在轮椅上——” 他们聚精会神地听着。在魔术师热心的追查下,当年那两位身在医院主楼阳台上的病人被找到,并带到这里,讲述踩着神秘先生屋里的柔软的地毯,脸色也变了,眼神虽然明亮,深陷的眼周却有些发黑。现在,他要开始为自己的父亲辩护了,“我父亲一直守在大门口。他老是念叨这件事,我已经听过一百次了。当他听到枪声后,立刻跑到大楼的转角处,飞快地瞥了一眼,弄清了情况——别告诉我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有人从大楼里出来并逃走了,因为那是不可能的,是吧?”他询问着布洛克探长。 “是不可能,”布洛克说,“任何人从放置来复枪的窗口起跑,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连顶层的楼梯口都到不了。我们做过实验。” “嗯,很好。他看到他们俩一起倒下,众人转身,抬头望着这栋楼,于是他知道子弹是从哪里射出的了,然后,他转过身,跑进楼,上了楼梯。他没有花时间查看一层,因为他知道那个人来不及下到底层,而且,一层没有隔段,他一眼望去就知道里面没有人,二层同样如此。” “他这么做很聪明。”布洛克说,“继续,你做得很好。” 男孩儿阴沉着一张脸,没有道谢。“他飞快地跑上楼,”他继续讲述道,“在经过楼梯间里第一扇大窗户时,他望向对面的医院主楼,见阳台上,病人们有的躺在床上,有的坐在轮椅上——” 他们聚精会神地听着。在魔术师热心的追查下,当年那两位身在医院主楼阳台上的病人被找到,并带到这里,讲述他们当时目击到的经过。“是的,我记得很清楚。”那个女人说,“他们把我们推到外面晒太阳。我得说,我们没有看到凶案发生,那栋仍在建设中的副楼挡住了我们的视线,根本看不到那边的花园,当然也看不到奠基石。要是能躺在那儿观看典礼,一定棒极了,可是——没办法,我们看不到。但在室外呼吸一些新鲜空气也是不错的。当时这位先生和其他男外科病房的病人们一起,聚在阳台的另一端。我们躺在那儿,晒着太阳,打着盹——” “没错儿。然后突然间,我们听到一声枪响,半分钟过后,那位警察跑上对面那栋副楼的楼梯。那栋新楼设计得很通透,开了很多窗户,至少建成后会是那样——当时还没有安装玻璃,只有一个空荡荡的巨大窗口。他跑过去,又好像想起什么似的,折回窗边,一只手抓着一旁的立柱,探出身子,对着我们大喊。‘盯着楼梯!’他喊道,‘看有没有人下楼!’我们都兴奋不已,也高喊着回话:‘出什么事了?’他又喊了句‘他们射中了他’还是‘他们杀了他’——我记不清了——然后又转身冲上了楼梯。” “真是乱成一团!”女士说道,“尖叫,慌张,歇斯底里,还有一个晕倒了——我想,当时我们的身体都不好,可能担心凶手会突然出现,从窗口向我们开枪——” “或者是从楼顶上。”男孩儿说。 “我们很快就来到了楼顶上。”神秘先生耐心地说,脸上的表情似乎在暗示其他人说,别担心他,毕竟我们聚在这里就是为了搞清真相,“那时候,你父亲跑上了楼梯——” “是的,他到了顶层,飞快地跑过走廊。当时有几个房间打了隔段,但其余的仍然是开放通透的——天花板还没有装,一抬头就能看到房梁和石板。他跑过几个打好隔段的小房间——当时还没有安装门窗——突然,他在其中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把支好的0.22口径的来复枪,枪口对着楼下的奠基石。 “他只匆匆扫了一眼,就又跑到走廊上,试图找到凶手。他知道凶手一定还在楼上。可那里一个人都没有。然后,他听到楼梯上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来的人就是——嗯,就是现在的布洛克探长。”连这似乎都成了他心中的隐痛。他父亲根本没有机会成为罗宾斯探长。 “我在楼梯口碰到了他。”布洛克说,“之前我一直在副楼的另一侧执勤。他说:‘我的天啊。没有人!他们射中了他,可是这里一个人都没有!’他似乎有些——害怕,好像见了鬼一样。‘那儿有一支架好的来复枪。’他说,‘过来看看!”’ 打好隔段的小房间有五六间,有人在最里面的一间用木板条搭起了一个三角支架。三根末端被削过的木板条抵着房间三面墙壁的踢脚线,另一端搭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三指托架,来复枪的枪柄刚好可以稳稳地固定在上面,一截十二英尺长的双股麻绳把两者绑在一起,用于加固,末端的绳结很粗糙,似乎是在匆忙之间打成的。在窗台上的木制窗框上斜着钉了两枚钉子,交叉形成一个三脚架,托着来复枪的枪口。整个支撑结构十分稳固,枪口死死地对着楼下的会场。 现场还有一个装着五六个苹果的纸口袋。袋子太小,已经被撑破了。三个红艳艳的苹果滚落在满是灰尘的木地板上。 “我们呆立着,傻愣愣地盯着这一切,就在这时,我们头顶上传来一阵刮擦声,落下一些灰土木屑,我们抬起头,看到有人掰开了石板瓦,探着头往里面看。一个声音说道:‘老天啊,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他们开枪射中了他!’然后又补充道:‘不过,上帝,这张照片简直棒极了!’” 正是这张照片为摄影先生带来了名誉和财富。在那张照片中,那位著名的魔术师仰着头,嘴半张着,表情凶狠,怒吼咆哮:“你这个该死的凶手——你杀错了人!” 一般情况下,刊登此类照片时都会将上端多余的部分切掉,可这张照片完美地记录下了枪击发生后的现场。先是镜头近处的围栏边沿,而后是主楼和奠基石之间一大片草地,为了这次奠基仪式,他们还特地在典礼现场铺了上好的草皮,临时栽种了一圈天竺葵。最后是那块奠基石和四周砌了一半的围墙。现场的观众转过身,抬头望着,还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但正如这位摄影记者宣布的那样,他立刻就意识到了自己抓拍到了什么——这张照片简直太棒了!镜头捕捉到的是一个被谋杀的濒死之人,而抱着他的那双手举世闻名,还有那张高高扬起、英俊却燃烧着怒火的脸。可整张照片中最精彩的部分却是——此时摄影先生信心十足地向他们讲解——照片下面拍摄到的围栏边沿。“因为如果这张照片照到了围栏,那就说明我是在楼顶上拍摄的,而不是在下面发现来复枪的那个房间里。” “照片这种东西谁都可以伪造。”男孩儿说。 “警方在我有时间造假前就没收了我的摄影器材。”摄影先生说,“小伙子,在你继续咄咄逼人之前,请你闭嘴。没有装置可以让我把照相机放在那儿,自动拍摄照片。我只带了最基本的摄影器材。” 这是一件装饰得富丽堂皇的房间,既宽敞又舒适,对于日常生活来说有些过于浮夸豪华了,就好像神秘先生本人一样。可那男孩儿却如坐针毡,好像一只随时会蹿起的野兽。他的紧张情绪影响到了其他人。他们直视着他那充满怒意与痛苦的瞪视,眼睛里所蕴涵的感情却各不相同,有理解,有怜悯,也有无奈。他沙哑地大叫道:“那儿只有你一个人,没有其他人了。既然不是我父亲干的,那就一定是你。” 摄影先生属于那些不耐烦的,这也在情理之中。“好了,你们听着!”他语气恳切地对所有人说,“我当时在那该死的楼顶上。我一直在那里,谁都能看到我——” “根本没有人注意你。”男孩儿说,“当时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观礼上。” “我也是啊,你这个白痴!我在照相——所以才会去那儿。突然之间,从下面不知什么地方响起一声枪声,然后我就看到那两个人摔倒了。”就好像用慢动作拍摄的电影一样,他回忆着,他们两个摔倒在地,但是很慢很慢,“我愣在那里,看到神秘先生抬起头,冲着架着来复枪的窗口怒吼,我这才回过神来,疯狂地一通猛拍——” “没想到那个人快死了?” “我觉得那差不多是一种条件反射。”摄影先生说,“那是我的工作。” 对于这位摄影师忘我的工作精神,最有理由心怀感激的应该就是神秘先生了。因为摄影师将他怒发冲冠的一刻完美地记录下来,让世人了解到他有多么勇敢无私,竟会为一个仆人动情动怒。从那之后,他们两人就成了朋友,当那个男孩儿的愚蠢要挟升级为实际行动时,摄影先生也是找到神秘先生寻求帮助。“你做得很对,”神秘先生说,“演出必须继续。” “会议也必须继续。”布洛克探长不耐烦地用脚尖敲击着地板。 “对不起,没错儿——我们继续。我不断地拍着照片,直到人群涌过去,镜头只能拍到他们的后脑。这时,我才想到这起枪击案。我把头探出围栏,向下一看,可把我吓坏了。枪口和枪管就搭在下面的窗台上。到今天我也不明白我当时为什么那么做,但当时,我扔下相机,跑向活板门,想下去——我不知道下去做什么,但是我觉得应该采取点儿行动。一想到凶手可能还在那儿,就觉得快急疯了。可是,我打不开那扇门。我又拉又拽,可还是——当然,现在我们知道他们插上了里面的门闩。于是,我又跑回去,发现枪还架在那儿,那时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枪口仍然对着那群毫无防备的人——” “你拍了照片,又跑上跑下的,这么半天了,他早就应该撤走了。”男孩儿嘲弄地说。 “嗯——”他优雅地把双手一摊,手腕上的镯子叮当作响。他继续解释道:“我是说,他可能是个优柔寡断的家伙,对吧?我承认,当时我的想法很荒谬。可我真的以为他仍然端着枪,蹲在那儿,楼下那群无辜的群众就暴露在危险中——当然,当时我还不知道下面支着三脚架什么的。于是,我开始砸石板瓦,用脚跟使劲儿踹,终于弄出一个小洞,这样我至少可以看到他在下面的行动——也许还能把他吓跑。” 可是,他却早就已经离开了——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摄影先生目瞪口呆地发现,下面只有两个警察,一脸惊讶地望着他。其中一个说道:“你在那上边干什么?” “他得到准许了,照相。我知道。”罗宾斯警官说,“他没有问题。” “我可怜的父亲——他根本没有多加考虑!”男孩儿说。 无奈的摄影先生一下子瘫倒在他的椅子上:“我实在没辙了。你到底要怎么样?事实,你这个白痴,我跟你说的都是事实!当时我在楼顶上,根本下不来——是你父亲亲手拉开门闩,把我放出来的。我要怎么开枪?我要怎么杀人?即使我有动机,我怎么才能做到?我们跟你讲的都是事实。” 这头困兽转着脑袋,环视四周,寻找着出路。突然,他发现了一线生机。男孩儿一动不动地坐着,陷入了长时间的沉思。最后,他突然脱口而出:“苹果!” “苹果?” “是谁把一袋子苹果用绳子吊起来的?就是这样,没错儿,在那个房间里还发现了另一根线绳缠绕在三脚架和枪柄上,很长的一段。那是用来做什么的?来复枪已经用绳子固定好了啊。”他对布洛克探长说,“有没有在窗户对面的那面墙上发现钉子?” “有钉过钉子的痕迹。”布洛克说,“那里到处都是。” “先把那只来复枪用绳子固定好,枪口瞄准着典礼现场。”他的脸上退去了阴郁,由于兴奋而焕发着生气,“然后,把线的一端系在扳机上,要打活结,事后就会很容易松脱。再把线拉紧,另一端拴在对面墙上的一颗钉子上。还有那一袋子苹果——稀疏平常的一袋苹果,丝毫不会引入怀疑。凶手在等待时的点心?”他有些轻蔑地向布洛克探长建议道。 “当年我还是个普通巡警,和上司走得也不近。”布洛克说,“但我想你说的这些他们很容易就能想到。再说,凶手这种动物是很有意思的。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他们总有各种各样的奇怪理由。比如说,他可能抽烟,但又不想留下烟灰和烟头儿,让警察抓到把柄。于是,他给自己找了点儿有嚼头的东西,解解闷儿。” “你抽烟吗?”男孩儿愤愤地对摄影先生说。 “你们两个说的我都不明白。”摄影先生说。 “那袋子苹果很有意思。”男孩儿说,“很有点儿迷惑人的味道。当然了,其他东西也很奇怪,但是在现场出现的这袋子苹果可以有很多种解释——比如说,让凶手摆脱烟瘾。”此时他脸上的阴郁被苍白与扭曲所取代,怨毒地盯着摄影先生。“我一直坚信就是你干的。”他说,“因为我知道不是我父亲。而现在,我都清楚了,因为我知道你是如何做到的了。”他用两只手比画着,假装捏着一根线,再把它拉直,“一端系在扳机上,另一端固定在墙上。时机一到,重物落下,砸在线上,牵动扳机,子弹就会射出去了。” 大房间里寂静无声。终于,摄影先生颤抖着开了口:“我当时在房顶上。怎么能把那一袋子苹果扔下来?” “你承认了你在石板瓦上砸了个洞。”男孩儿说,“然后你从那个洞里把东西扔下来。” 再次陷入了寂静。布洛克探长轻声说:“非常聪明。可是,枪声响起后不到两分钟,你父亲就赶到了那个房间。那时,那段线绳就已经绕在三脚架上了。是谁把它解下来,绕在上面的呢?” “可能是他那个亲爱的父亲干的。”摄影先生近乎恶毒地说,“可能一切都是他搞的鬼。他本来应该守在大门口的,但是谁也看不到他。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在那..儿?” “有人看到他在枪响之后才跑上楼梯的。”神秘先生反驳得有理有据。 “没错儿。要在布洛克赶到前把线解下来。” 男孩儿毫不退让:“他要怎么动手呢?他在一楼的大门外——我们可以确定,因为有人看到他跑上来。所以……神秘先生,您是位魔术师。有什么戏法儿能让我父亲触动那个机关吗?” “是有一些办法的。”神秘先生不情愿地承认道,“冰砖、融蜡还有定时器都可以——只要他最先到达现场,并把证据清理好就行了。” “很奇怪,”布洛克说,“警方也想到了这些。考虑到那根线的长度——和房间的宽度进行了对比——还有我们发现那根线的时候,它根本派不上什么用场。男孩儿刚才也说了,它只是绕在三脚架上,连结都没打一个——是的,我们都考虑到了。不过我得承认,没有人能搞清那袋子苹果的特殊意义。但是我向你们保证,现场经过了极为彻底的搜查,直到最后,也没找到任何融化的蜡滴、水渍或是定时钟。当然,罗宾斯也被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仔仔细细地搜了身,他想在身上藏一根用过的火柴也是不可能的。你们可以相信我的话,罗宾斯警官和那栋大楼,从里到外,什么都没有。” “那我呢?”摄影先生说着,立刻又自己给出了答案,“我在楼顶上,通过一个尚未砸开的窟窿扔下一袋苹果,之后再由那两个警察,其中包括你那亲爱的父亲,看着我砸开石板瓦。” “他们看到的是你第二次砸石板。”年轻人说。 “在那栋大楼的房顶上——远离众人的视线,即使有人朝那边看,也会很自然地以为是摄影师在摆弄他的照相器材。移开一两块石板瓦,也可能是三四块——足以让他跳到下面的房间里,支起三脚架,固定住来复枪,拴好线,做完一切准备。然后,蹬着三脚架,通过那个窟窿,爬回到楼顶上。他拿着那袋苹果,从上面丢下来,砸在那根线上,子弹就会射出来了。然后,再次钻下来,迅速把那根线缠在三脚架上,回到房顶,在罗宾斯警官爬上楼前,用石板将窟窿封死。把那个窟窿草草封住就可以了——任何人一进入那个小房间都会把注意力放在来复枪和三脚架上,而不会向上看。在他们抬头检查楼顶前,就动手砸石板瓦,再弄出一个洞来——” “我的上帝!”摄影先生说,然后又望着布洛克探长的眼睛重复道,“我的上帝啊!” 男孩儿挺直腰板,得意扬扬地坐在椅子中。“你只要告诉我,”摄影先生终于慢慢地开口道,“我为什么要这么费事儿?我完全可以跳下来,开枪后,再迅速爬回去。” “拿什么垫脚呢?”男孩儿说,“房顶很高,即使是在房顶斜面的最低处也是很高的。” “哦,好吧,至于这个问题,既然你觉得我那么聪明,可以想出那么绝妙的办法,那么这个小问题也一定不在话下,对吗?” 男孩儿没有理会他语气中的嘲弄:“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就是照相。你必须要在房顶上拍照,那张拍到楼顶围栏的照片可以证明那一枪之后,你在楼顶上。” “我的的确确在楼顶上啊!”摄影先生说。这让男孩儿有点儿心生畏惧——这个人怎么会这么从容镇定,毫无惧意?他不由自主地佩服起他来,说话的语气中也添了一丝怜悯。“你认识神秘先生,”他开口说,“他在大门口就认出了你,也是他请求警察准许你到楼顶上去的。我猜,”他带着怒气说道,“你们这种人都沉迷于让别人给自己拍照,对吧?” “我只是好意帮他个忙。”神秘先生温和地说,“就是这样。” “如果是这样,那可就不一样了。”男孩儿说,“案发前的两年中,你对他表示的可不是好意,是吧?”他望着其他人,那副扬扬得意的神态由于饱含了恶意,几乎令人觉得有些卑鄙。“你们不是要动机吗?”他说,“那我就告诉你——探长本来很早就可以告诉你们的,可他和其他人一样,都想保护这家伙。全世界都知道,神秘先生抢走了摄影先生的女朋友。” “哎呀,”玛格丽特·德万说,“你能不能告诉他们这就是牵扯到我的原因?” 众人陷入了沉默,连摄影先生都坐不住了,双手不安地动来动去,金镯子响个不停。也许正是这叮叮当当的声音,让他最终忍不住,开了口,“难道我真的让人觉得我是一个因为女人被抢了,就动手杀人的人吗?” “从我的印象来看,我得说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玛格丽特说。 “玛格丽特,你可以为我作证吧?那时候我只是给你拍照而已。”他对“陪审团”解释道,“我和她住在同一个公寓。当时我租住在那儿——和这个年轻人的父母一起,住在地下室。而这位小姐可就住得舒服多了,她在五层。那时,她是个明星,正是演艺事业的高峰期——” “其实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玛格丽特悲伤地承认道。 “你们觉得她会看上我吗?——一个身无分文的摄影记者。可她是个演员,那时又在休假。所有的演员,用我们这位年轻先生的话说,就是‘他们这种人’,都乐意让别人给自己拍照。这可是互惠互利。所以……对我来说,这是很好的练习机会。在当时,那可是值得炫耀的经历!” “非常感谢你的这句‘在当时’,”玛格丽特说道,又亲切地对男孩儿说,“不过,你说的倒是实话,亲爱的。我可以十分坦诚地告诉你——如果是为了我的话,他连一只苍蝇都不会杀。” “那么,就是其他原因了。有什么关系呢?他当时在楼顶上,除了他没有人能够做到,所以凶手一定就是他了。” 布洛克探长猛地站起身:“现在,伙计们,你们都听着!你们这一轮已经持续很久了,奇思妙想也给出了不少——现在你们都听好了!你们的推理妙极了,但是这之中有一个小漏洞,所以结论也就不能成立了。你们的整个推理都是建立在一个基础上的,那就是房顶上的洞足够大,可以容摄影先生跳下去,再爬上来。但警察也想到了这一点,你知道,仔细检查了那个窟窿。而事实是,他连头都伸不进去,更别说整个身子了。石板瓦也都是钉死的,不可能移开,唯一的洞就是他用脚跟踹开的。” 男孩儿泄了气。整个推理听起来那么无懈可击,所有的疑团都解释得通。可现在,又被推翻了。自从他父亲去世后,每每历经困苦,他都会发出嘶哑难听的哀号,这时也不例外,“他在房顶上。只有他和我父亲——” “正是如此,”布洛克探长说,“他——和你的父亲。” 男孩儿最先领会到他的意思,一下子跳了起来——这时候,他真真正正地陷入了恐慌:“你是说——一起?他们两人一起干的?” 来复枪在前一晚就藏好了——典礼当天的检查很仓促,所有东西,包括枪、那袋子苹果还有线绳都会轻易地逃过警察的眼睛。那栋大楼尚未完工,有些小东西可以混在建筑材料里。他和摄影先生一起上到楼顶,搜查后,报告称没有发现凶器。当然,万一没有得到上级准许,他也会偷偷把东西送进去。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计划进行中,神秘先生和警察正好从大门口走过。反正,他们来到了楼顶上——门闩插上后,他就被锁在了上面。“提出插上门闩的正是罗宾斯警官。这样一来,他的同伙就有了确切的不在场证明,不会受到怀疑了。” 男孩儿没有反驳。此时,他惊慌不已。 终于,所有人都去参加典礼了——现场被清空了。罗宾斯警官也离开了大门口的看守岗位,悄悄溜上了楼梯——可能那时候还没有病人看到他,即使看到了,有谁会在意呢?毕竟,一大清早,他们已经上上下下好几次了,多一次又有什么关系呢? 然后,他来到那个房间,用了一分半钟支好三脚架,很快(我们做过实验。)拴好了那根线绳。(重要的要来了!)同时,摄影先生移开了一块石板瓦,通过那个小洞口,他把那袋子苹果递了上去。典礼开始不久,罗宾斯警官就回到了他的岗位上——开枪的不是他,因为枪声响起时,他守在楼下的大门口。也不会是摄影先生干的,因为他被锁在了房顶上,正在拍照。 摄影先生扔下那袋子苹果,触动了绑在扳机上的线绳,于是,子弹射出。再把移开的那块石板瓦盖好,等待时机一到,再次被用力砸开。接着,只要拍照就可以了。罗宾斯警官赶到后,就把线绳解开,因为来不及打结,所以只好随意地绕在枪柄上,以此来掩饰它的真正用处。等布洛克警官到了以后,再气喘吁吁地说:“有支来复枪架在那儿。过来看!” 男孩儿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大颗的泪珠从他那消瘦苍白、憔悴不堪的脸上滑下。“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但与其伤心绝望,不如放手一搏,“那么,有什么理由呢?我父亲没有理由这么做啊!他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布洛克探长信心十足地说:“当时摄影先生和这位女士住在同一栋楼里。你刚才还指责他们之间有私情。可你父亲也住在这栋楼里,这位女士又那么漂亮。之后——” “哦,亲爱的,得了吧!”玛格丽特抗议道,“先是一个摄影师——现在又来个警察。讲点儿良心吧!我不是个小题大做的人——但是也不能太离谱!” “——神秘先生出现了,”布洛克继续说,“把她从他们俩身边抢走了。” “多么幸福和谐的三角关系啊!”摄影先生说。 “我可没说你们是三角恋爱关系——并不是那种意义上的。在乎一个女人的方式多种多样,需要一个女人的理由也各不相同。反正,她被人抢走的这个事实,令他们耿耿于怀。” “但我和那个警察根本没有关系。”玛格丽特边笑边说,“现在,探长,请你听好,这很不公平。摄影先生的事我都向你坦白了——我们俩都对你坦诚相告。所以我说的每句话都请你相信。我发誓,我这辈子从来没注意过那个警察,直到枪击事件发生后,我们被这起案件联系在了一起。不过如此。” “你听见了!”男孩儿激动不已,马上又温柔地说出一个简短的事实,“再说,那时候他已经娶了我妈妈。” “他爱你妈妈吗?” “爱。”男孩儿说。(非常爱她,除了有时候他们会吵吵嘴,是的,可那——一定?——都是因为家里太穷,生活太困难。而这些归根结底,都是由这起谋杀和不公正的警队除名引起的。) 接下来的话,布洛克探长有些说不出口。可他还是说了:“好吧,他爱她。可摄影先生和他们是邻居,也许他也以自己的方式钟情于她——感情深到足以参与到为她复仇的计划中。因为,”——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但又不得不说——“因为神秘先生常常造访那栋公寓楼,对吧?对于这位了不起的魔术师来说,一个女伴是远远不够的。” “您真是恭维我了。”神秘先生说道,可没有人注意听。因为他们都被男孩儿脸上可怕的表情吓呆了。之前,这张年轻的脸庞苍白而阴郁,表情总是一闪而过。而此时,这是一张男人的脸,像画着小丑的花脸,红一块儿白一块儿。那态势像是要突发疾病似的。他低声呜咽着:“哦,不!哦,不!” “我们必须想到所有可能性。”布洛克探长似乎在为自己开脱。 “简直是疯了。”神秘先生说。他坐直了身子,脸色也变得苍白,“我对天发誓,我从来没有见过她——直到后来开始侦讯。”他怜惜地瞅着那个畏缩的年轻人,“孩子,我从来没碰过你妈妈。” “有可能,”男孩儿抽泣道,“你有可能这么做。”他缩成一团,两只手紧握着椅子扶手,前额贴在上面,“所有人都在说谎——你只能说你不认识她。可你有可能碰了她,有可能——” 玛格丽特从椅子上站起身,走过去,跪在他的身旁,捧起他的头,撩开覆盖在他额头上的濡湿而柔软的发丝,抓住他痛苦颤抖的手,紧紧握住。她的手十分白皙,长长的指甲也都精心修饰过。“嘘,亲爱的,嘘!那肯定不是真的。”她望向神秘先生,说,“我要把那个秘密说出来——我想,这里的诸位都是好人,不会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的。”她瞥了一眼房门,“不会有人偷听吧?” “不会。”探长说。 “那么就仅限于房间里的各位了。”她恳切地环视大家,然后又看向神秘先生。她说,“我想我们必须说出来。” 这位女演员的事业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即便是一个不入流的摄影记者请她做练习模特,她也十分乐意。当一个集富有、名声与英俊于一身的新追求者出现时,她简直无法形容心中的庆幸。和他一起出现在高级餐厅里,就能让剧院经纪人和老板注意到自己。公开把他带回家,并且与人闲谈时,毫不吝啬地大加暗示——亲爱的,他可真是太棒了!用这种方式重振自己下滑的演艺事业。 而这个骄奢浮夸的男人也确实与众不同。他身材高大,相貌英俊,有着一头狮子鬃毛一样浓密的褐色头发。这个像狮子一样威武的男人,也必须像狮子一样生活。他出了名的喜欢四处拈花惹草,人到中年仍然对自己人尽皆知的放荡引以为傲。可一切都毁在那一小时中,那一瞬间……那场事故让他的腿落下了残疾,使不出丝毫的力气,这也让他在其他方面感到力不从心。“她很——善良,”他望着仍然跪在男孩儿身旁的玛格丽特,说,“她一直为我保守秘密。”他转而对男孩儿说:“孩子,即使我看上了你那位年轻漂亮的妈妈,也是有心无力。” “这是真的。”玛格丽特低着头,盯着自己的手说,“我都知道。” 布洛克探长扶她站起身,坐到椅子上。他再次开口时,冰冷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谦卑。他对他们两个说道:“谢谢你们。” 神秘先生身子一震,叹了口气,缓过神来:“那么,现在……我亲爱的孩子,我想你没有理由抱怨了。我们聚在这儿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把事情讲清楚,将所有的事实、假设、推测、可能性统统摆在你面前——我们把灵魂都拎出来给你看了,好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放下怨恨吧!接受法庭的判决吧,陪审员们也都听到了我们的讲述——丢掉那些困扰,去享受你年轻美好的生命吧。我会帮助你的。我会把你当做朋友——你可以从头开始,成长为一个男子汉。 “那么现在——受到怀疑的你们这两位:你,代表你父亲,还有摄影先生本人。离开这个房间,等候判决。我们大家会在这里做出判决。大家一起,我、布洛克探长、这位美丽善良的女士德万小姐,还有这三位好心的目击者,也会不遗余力地帮助你。我们谁也没有打坏主意,记住这点。所以——不管我们做出怎样的判决,你都会接受吗?”他亲切和蔼地说,“孩子,老实说,我们只想推理出真相,让你安心。” “假如真相并不能让我安心呢?”男孩儿说。 “那我们也会实话实说。”布洛克说。他舔了一下拇指,在自己的心口划了个十字,“我向你发誓,保证你会听到真相。我不会骗你的。” “别忘了我也是受到怀疑的对象之一。”摄影先生站起身,伴随着一阵叮当声,走向房门,“我也准备好接受判决了,我想你也可以。”他打开门,“来吧,要休庭了。” 他们出了房间,关上了房门。神秘先生说:“他不会偷听的,有摄影先生看着他。”可他似乎仍然很紧张,“你真的发誓告诉他真相?既然如此——真相是什么?” 布洛克探长走到房间中间,站定。他说:“真相很简单,也非常简短。我可以用几个字就告诉你。”他掰着手指数着,“二十二个字。其实我可以缩减为六个。简简单单就把事情给你们讲清楚。当然,我也可以详细解释,可我没这打算。我的目的不是揪出凶手,而是证明他们无罪。”接着,他说出了二十二个字,“我想其他无须多言……判决一致同意。把那孩子叫进来吧。” 这个房间宽敞舒适,窗帘没有拉上,屋外的夜晚静悄悄的,没有丝毫的交通噪音。雪茄和香烟冒出的烟雾袅袅上升,混合着花朵的芬芳,充斥在房间的空气中。主人热情奉上的酒瓶和酒杯就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房门打开了,摄影先生叮叮当当地走了进来。男孩儿站在那儿,又摆出了那阴郁的表情。他的眼神好像一只受惊的动物,两只手像利爪一般,握得紧紧的。神秘先生费力地把身子往前探了探,伸出一只手:“孩子,过来!到我这儿来。” 他走过去,站在椅子旁。“没事了。”神秘先生说着,拉起那只骨瘦如柴、肤色棕黄的手,用力地握住,将安慰与支持传达给他。他说:“你看,我们没用多长时间。我们很快就得出了真相。判决一致通过。”他宣布道:“摄影先生——无罪;既没有动机也没有作案机会。你的父亲——无罪;既没有动机也没有作案机会。我向你起誓!” 男孩儿身子一颤,一动不动地站着,眼泪滑落在他的面颊。他低下了头。“都走吧!”神秘先生说,“有我陪着他。我们已经完成了任务。不过,千万不要再威胁摄影先生了。”他一边说,一边轻握了一下那只他仍然抓着的无力的手,“更不能有任何暴力行为!你接受了判决,算是个承诺吧?” 低垂的头点了点。 “好孩子!那么,大家晚安,”老人说,“谢谢你们。”他又对男孩儿说,“我想你一定也要感谢他们。” 是的,低着的头再次点了点,干瘦的手仍然握在那只苍老而且青筋暴突的手中——伟大的魔术师神秘先生的那只漂亮、依然能动的手。 摄影先生和布洛克探长一道离开。“哎呀,谢天谢地,总算完了!我想,从现在起,我算是安全了。他给出了诺言,就会遵守,你说是吧?” “哦,是的,你不会再有麻烦了。”布洛克说,“他言出必行。我了解这些孩子,只要能说服他们,他们就会乖乖听话。”他不发一语地走了几步,“我们知道的这些事情,”他小心翼翼地说,“至少我觉得你知道——最好保密。” “神秘先生和其他人也都知道。” “知道一部分。”探长说。神秘先生真是个爱慕虚荣的男人,是他所见过的人中最爱慕虚荣的一个。“当然了,就像你说的,他们这种人都是这样。” “他今晚承认那件事以后,我想很多人都会原谅那个老人的。”摄影先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尽管如此,他的放荡的私生活还是妨碍了公正。从一开始——从整件事开始前。” “你是说那些信?” “那些信——匿名信,最后的落款都是‘她的丈夫’。信封字体各不相同,又是从全国各地寄来的——” “天啊!是谁因为演出,周游全国各地?又是谁因此吸引了公众的关注?你的意思是,那都是他自己写的?” “不,我想,那些信都是真的。”布洛克一字一顿地说,“信是真的,信封也是真的。我只是觉得那些信不属于那些信封。” 这些信封上的字是打印的——辗转多人之手,经过数次传阅,字迹早已模糊不清,就连发信人自己也辨别不出来了。“他只要挑一个盖着伯明翰、格拉斯哥或者其他什么地方的邮戳的——把信放进去,再密封好——原来封口上涂抹的胶水应该还有黏性——再把它撕开,送到警察局——最重要的就是做好安排,把公众关注度抬升至最高。” “提升公众关注度我能理解。”摄影先生说,“至于其他的——我仍然一头雾水。为什么要把信封换掉?为什么不直接把原来的信封拿给他们看?”他自己立刻给出了答案,“噢,但是老天啊,原来如此——当然!因为那些信是寄给别人的。” 二十二个字:男孩儿的父亲不是杀害汤姆的凶手。汤姆才是他父亲。 猫儿不在家,老鼠闹翻天。当主人在五楼的温柔乡中享受时,他那位不可或缺的仆人如何熬过漫长的等待? “这么说,那些信本来是寄给汤姆的了——汤姆·凯特,也许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称呼他的全名了。我的天啊,枪击之后,他在奠基石下面演了一场戏?” “的确是一场戏。”布洛克探长回答得简洁明了。 “在他抱着一个快断气的人的时候?那个人还是他的朋友?” “我怀疑,那个不男不女的可怜虫是否真的喜欢男子气十足的汤姆。再想想他能获得的好处吧!那张照片——不过,那是一个意外收获——完美地展现了他的倨傲不驯。之后,还得到了为了朋友奋不顾身的好名声。倨傲不驯,奋不顾身!——他很清楚凶手不会再开第二枪。凶手根本没有杀错人,他本来就是冲着汤姆来的。” “可汤姆自己说——” “回忆一下当时的情况吧,”布洛克探长说,“他嘴里吐着血,说话吐字含混不清。神秘先生听过之后,把那女人叫到近旁。是他向她转述了汤姆的话:‘谢天谢地,他们只射中了我——这是冲着你来的。’他对所有人都是这么说的。那位女士听不清汤姆含混不清的遗言,毫不怀疑地听信了神秘先生的转述。汤姆一定是抽着气,说出这样一些话:‘我的天啊,他得手了!他是认真的!’——类似的话。你还看不出来吗?她的记忆是由这位魔术师强行灌输的。她听到的,是他曲解之后的遗言。就是这样。” “真是个见机行事的家伙!” “在恐吓信这件事上就能看出来。这件事又证明了这点。” “刚收到第一封恐吓信,汤姆就会拿给他主人看——我敢说,他们之间没有什么秘密。我感兴趣的是,神秘先生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布洛克探长说。 “嫉妒。”摄影先生说。 “英雄所见略同。尤其是在我们今晚得知了那个秘密后。我想,神秘先生一定非常希望这些信是寄给他的。于是,他找了不少理由来劝说他的仆人:你现在很危险,不管这个傻瓜是谁,他都会有所行动的。警察不会为了你而动用大批警力的,可如果是我要求保护就不一样了——汤姆已经在‘这一行’混了很多年了,立刻对炒作的想法表示赞同。忧心如焚、紧张不安的崇拜者,热切期盼、寻找头条的记者,都会蜂拥而至,潜意识里都期待着悲剧上演——就好像他们去马戏团的目的一样。” “为什么之前一直风平浪静,没有收到过恐吓信?” “我一直觉得,这是一起由机会引发的犯罪。”布洛克缓缓地说,“而奠基典礼是第一个机会。几个月后,孩子出生了,罗宾斯怒火中烧,愤愤难平。可他又不能用自己的一双拳头雪耻——他是个警察,警队是绝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更重要的是,他才不要把自己的耻辱公之于众。就在那时——你想,神秘先生告诉过我们,参加奠基典礼这类的公众活动都会在几个月前就安排好,而最先知道活动消息的一定是当地警察。突然之间,罗宾斯警官得知了他的仇人即将来到斯若福德。 “先是恐吓,也许并没有实质意义,只是为了让那个奸夫担惊受怕,并且隐约希望当他跟随主人来到斯若福德时,他只要随便搞点儿小动作,就能把他吓得屁滚尿流。可那奸夫竟然抓住机会,为自己所用,公然和他开了个玩笑,把那些信转给了别人。怒火越烧越旺,他开始更加认真地考虑复仇计划。就在此时,第二个机会降临了。 “我不知道他是先得到来复枪呢,还是先接到了看守新楼的命令。我敢说,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对一个警察来说,搞到武器并不困难。比如说,可能有位女士刚刚丧夫,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一把枪。她碰也不敢碰那危险的玩意儿,对什么序列号啊、识别标志啊更是一窍不通,自然会毫不多想地把它交给第一个赶到的警察。他可能一直藏着这么一支枪,也可能是刚起疑心的时候留下的。等这枪派上用场的时候,枪支上交人可能已经上了年纪,或者已经过世,也可能搬走了,反正是无处可查了。这样一来,他有了枪,绝佳的开枪地点又归他看守,他开始认真地考虑采取行动了。他制订了一个计划,付诸行动,最终顺利完成。结果近乎于完美。” “难道当时没有人猜到真相吗?” “我的上司可能想到了,可是一切只是猜测而已。而且,神秘先生经常造访他住的那栋公寓,他们一定会有所怀疑的——” “可我也住在那儿。” “正是如此,而且当时也恰好在现场。在你们俩看似谁也不可能是凶手的情况下,那要如何在你们中选择呢?不管怎么样,他们随便找了个理由,把他开除了——我印象中,他是个难缠的家伙,很难应付——也难怪!我敢说,开除了他,他们一点儿都不会觉得可惜。直到今天晚上……”他放声大笑,“你是不是也在那一刻猜到了作案的手法?我记得你说着说着,突然停下来,愣住了,然后说了句:‘上帝啊!’” “可你仍然继续说着你的两者共谋论——” “我必须把所有的可能性都拿出来说一个遍,不能让任何人心中留有疑惑。我可不希望事后有人找到那男孩儿说:‘他从来没想到过这方面或者那方面。’可那时候,我就明白了。那孩子说我看到你砸破石板瓦之前,你其实就已经在房顶上弄出了一个洞——” “这正好解释了那袋子苹果出现在现场的原因。”摄影先生说,“太简单了!是不是?” 太简单了。 罗宾斯警官心中充满了恨意,长期精心策划了这个复仇计划。典礼前一天的地毯式搜查结束后,他把来复枪、绳子、线、苹果还有用于搭建三脚架的木板条藏好。等到最后一次检查完成后,所有人都去参加典礼了,他偷偷溜上了楼,支好三脚架,固定好来复枪,再把线绳缠在枪柄上,好误导警方走入歧途,事实上,警方也的确中了计。障眼法——这就是那段线的用途。(把一袋子苹果砸在绷紧的线上,进而扯动扳机——简直是胡扯!谁会把赌注压在这样一个疯狂而且成功率极低的方法上!)然后下了楼。当时医院主楼的阳台上还没有人,所以没有人看到他。万一被人看到了,也会想当然地以为是另一个警察在检查,毕竟警察已经上上下下一整天了。 之后—— 枪声响起——在尚未完工的新楼里。一个警察三步并作两步冲上楼,只是在窗边站定,大喊:“盯着楼梯!”还有“他们射中了他!”如他所料,医院的阳台上一片混乱,众人立刻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很多人吓坏了,轻易就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状态。尖>99lib?叫与混乱将那声音都掩盖了—— “真正的枪声。”摄影先生说。 “你要如何掩藏一个牛皮纸口袋呢?——你先把纸袋吹起来,然后拍爆,以此来伪造枪声。你把里面塞满苹果,堂而皇之地摆在明面儿上,再让其中两三个从裂口处露出来,滚到一旁。” “这么说,他的父亲确实是凶手了。”摄影先生说,“可事实上,他又不是。因为他称为父亲的那个男人并不是他的亲生父亲。所以我们可以直视着他的眼睛,告诉他,他父亲是无辜的。” “他那些古古怪怪的精神问题!”布洛克探长说,“恋母情结,妄想,偏执——他是为了弥补自己心中对已经去世的父亲的愧疚感,寻找替罪羊,因为在现实中,他痛恨他,痛恨他控制着自己,嫉妒他完全占有他的母亲——等等这些。‘需要长期的心理治疗!’胡说八道!一晚上把事情都说清楚——只要让这孩子相信,他的怀疑都是毫无道理的,一切都解决了。从现在起,他将重新过上轻松健康的生活。” 此时,男孩儿很轻松。他弯着腰,面对着神秘先生,后者无助地靠在宽大的扶手椅中。“如果不是他们干的——那就一定是你干的。这当然不是冲着你来的,我现在想明白了。汤姆就是真正的目标。因为是你杀了他,是不是?一定是你。没有别人了。你凡事都要靠他——所以你恨他,你像个孩子一样,依靠着他,这简直是奇耻大辱,你痛恨这点。我了解你的心情,我知道那种感受,像个孩子一样——你嫉妒他,因为他是个男人,而你不再是了。这是刚才你和那个女人告诉我们的。你对这事感到极度的羞耻。我也了解。我只是个孩子,可我的——我的父亲是个男人。 “因此,我很气我的父亲,可是你——你感到羞耻。所以你杀了他,一定是你干的,没有别人了。哦,别问我你是如何下手的——你是个魔术师,精通那么多鬼招数,你自己也说了,融化的冰块儿啊,燃烧的蜡烛啊,还有其他的,我想,你一定非常小心,没有说出来。可你都知道,一清二楚。当天的天气那么炎热,你还穿着肥大的长袍——上面尽是口袋和机关…… “而且那时候你一个人留下了——他们留下你一个人,来到走廊上,帮摄影先生把东西搬到楼顶,然后插上了门闩。他们一定花了一点儿时间,等他们回来时,你已经在那个房间门口等他们了——站在房间门口,用你魁梧的身材和肥大的袍子挡住了他们的视线,让他们看不到屋里的情况。如果你能从窗户旁边,穿过房间,走到门口,那么其他的事情你也可以做到——噢,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做的,我也不在乎。你是个魔术师,你变的戏法儿没人能看穿,这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就是你干的。如果那个戴手镯、拍照片的白痴不是凶手,那么,除了你,没有别人了。” 没有别人了。有那么一段时间,一个人都没有,那是最糟糕、最可怕的。所以,一定不能再让这个跑了。在他内心深处,也许在潜意识中,他很清楚,套在这最后一头替罪羊脖子上的绳子有多么细弱,他不能给这个祭品获得救赎的机会,否则,他也会溜走的。“就是你。正是因为你的所作所为,我父亲的后半生都深陷在痛苦中。那太可怕了,我们那么穷,他们总是吵架,而我父亲——很少……没错儿,有时候他不太慈祥。他曾经叫我肮脏的小杂种,而我母亲总是不停地哭啊哭……” 他不停地说着,脸色白如死灰,两颊却染着红晕。不过,他现在很好,“轻松健康”。他抓到了替罪羊,并且把他拴得牢牢的。这样,虽然他父亲已经死了,不能再和他争夺他母亲了,他也不再觉得内疚难过了。他可以自由大胆地爱他的母亲,也可以尽情享受母亲的爱了。他的父亲曾经经历困苦,现在已经去世了,如果继续对他怀着恨意实在太——太小气了。而现在,他为父亲报了仇,终于摆脱了心魔。 他飞快地说个不停,唾沫从他的嘴里飞出,落在神秘先生扬起的脸上。可是神秘先生不躲也不闪。男孩儿的手一直掐着他的脖子,他已经死了。 译者韩笑 众口铄金 绵延起伏的威尔士荒山上,一簇簇金雀花炫然绽放,仿佛一个半秃男人脑袋上稀疏的头发。“到灌木丛里去吧,乔薇妮。”波约说道。这念头憋在他心中很久了,趁着四下无人,总算说出了口,“乔薇妮!给我瞧瞧吧。” “给你瞧什么?”乔薇妮问道。对一个快到六岁的女孩来说,她似乎有些迟钝。 他的脸涨得通红,壮起胆子、鼓足勇气,径直说出了口:“给我看看你的胸部。” 乔薇妮似乎没有动怒的意思,然而……“我怎能在这里给你看呀?”她透过荆棘丛稀疏的缝隙,向外望去,“会有人看到我们的。”的确,从他们藏身的地方,可以隔着河谷眺望到她家的彭伯林农场。爸妈都到朗威赶集去了。伊安托可能和卢埃林跑到树林里去了,博尔德文和南希·詹姆斯也出去了。但他们的长兄伊德里斯一直在场院里干活儿,清理料仓、翻晒干草,准备迎接播种的季节。 “在这儿可不行,波约。走,到那个山洞里去吧。” “如果我们去山洞里——你就给我看吗?” 草料仓外的院子里,她的秋千静静垂悬着。 “波约,如果我给你看的话,你能推我荡秋千吗?” “好,没问题。”波约说道。 “一百次?” “好,好。”波约说道。那可是一百次啊! 他们跌跌撞撞地走下山坡,穿过小河岸边的树林,手脚并用地爬过乱石小路,总算抵达了山洞前面的那片草地。确切说来,这委实算不得是一个山洞,只是倾斜而下的低矮河岸上露出的一条通到河岸边的岩石裂缝罢了。乱石间,一簇簇野草探出着头。他们甫一钻进洞口,她就笨手笨脚地撩起了身上那件薄棉布裙——什么也没有!胸部和他的一样,平平一片,两颗淡粉色的小珍珠贴在胸前一片雪白的平原上。 “女孩子的胸部不是这样的。”波约厌恶99lib?不已,说道,“你不是女孩儿,你是个男孩儿!” “我才不是男孩儿呢。”乔薇妮愤然说道。 “哦,好吧!我们去河边吧。”波约狡猾地建议道,“我们用树叶做小船,把它们放到河里漂流。”这总比推她荡一百次秋千要好。何况他什么都没看到。 然而,他们被人抢先了。只见一个女孩儿趴在岸边,像他们常做的那样,把头探入河中喝水。她的双肩拱起,头埋在水中,一只胳膊姿势怪异地搭在岸上,手肘弯着,掌心朝上。他们俩瞪大了眼睛,用手捂着嘴,蹑手蹑脚地向后退去。 “波约——是你们家的梅根!” “万一她看到我们,那可不得了啊!” “万一她知道我给你看了我的胸部,那才不得了呢!” “她不会告诉别人的。”远离危险之后,波约重拾信心。 “嗯,可能不会。你家的老梅根挺有意思的。” “她的身子垮了。”波约学着大人的语言,一下子切中问题要害。倘若你的身子垮了,那就是天意,没有办法,只能听天由命。而梅根的身体从来就没好过,总是病病歪歪的。虽然她的脑袋没有毛病,但是……“别告诉任何人,乔薇妮!别说我们去过那个山洞。否则就算她不琢磨,别人也会琢磨的。万一他们猜到你给我看了你的胸部,那就麻烦了!” 他们动身返回农场。路上,他们不得不到路旁的树丛中躲一会儿。有个嬉皮士跑了过来,一边四处张望,一边大声叫着一个他们俩谁也没听过的怪名字。最终,虽然他看起来似乎并不情愿,可还是拱着消瘦的肩膀,一边继续喊着,一边走进那个山洞。他们俩如同身后有恶鬼索命一般,飞也似的跑回了农场。 这些嬉皮士买下了一块荒废的土地和一间用砖石、黏土搭建的小破屋。寒鸦在屋顶的烟囱上筑了巢,石板瓦的屋顶也坍塌陷落了。他们费了好大的劲儿,将小屋耐心整修了一番,将那片荒地开垦成一个菜园,喂养了鸡鸭、一只山羊还有一头泽西老奶牛。他们购买这头奶牛时,上了艾米林·路易斯的当,不过,这无甚不妥,反正嬉皮士总想着要搞到一些好东西——这帮无知愚昧、不知节俭、放荡不羁的家伙,蓄着胡子、留着长发,女人们总是穿着脏兮兮的衣服,整日里披头散发的,而且道德败坏,伤风败俗!女人们挺着大肚子四处乱跑,男人们开着一辆破旧的货车,四处兜信羊奶酪、天然酸奶和菜园里的收获。到底谁会买他们的东西,至今犹是一个未解之谜。农妇们总是粗鲁地回答一句“不要!”便转过粗壮的身躯,在斑斑点点的工装裤上画着十字,直到那些心平气和的外来者驾车离去。也许是那些带着鲜艳帐篷、把洗过的衣服一排排晾晒在外面的避暑游客?——但这类游客的数量极少,并且都是远离村庄,散布各处。 当克里斯托从山洞回来的时候,他们正在菜园子里辛苦劳作。他们称他“克里斯托”,是因他那张狭长而又英俊的脸辅以凌乱的金色胡须,活脱脱就是神圣面纱上的基督耶稣。他和普米拉结了婚。事实上,他们都结婚了,不愿意也没用。毕竟,一纸婚约既能让父母安心,又能让日子好过一些,尤其是有了孩子以后。他们共有三个孩子,一对夫妇一个——克里斯托和普米拉、洛汉和麦丽桑德、亚伯和伊万娜。靠着园子里的农副产品,他们的日子过得都挺不错,洛汉和麦丽桑德还将他们制作的陶器出售给了当地商店。定居威尔士后,他们重新受洗,故而才会有如此美丽的教名。他们总想让周围的一切都变得美丽,有时甚至有些偏执极端,亦常常嘲笑自身的浮夸虚荣,但他们确实希望能把这小小的社区建设得完美无缺。 但此时此刻,克里斯托却是慌张不安、风度尽失。他那晒不黑的皮肤愈发显得苍白,脸颊上浮出片片红晕。只听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喊道:“是科琳娜!她把自己淹死了!”他一下子坐在了小屋门前的长椅上,把脸埋在手里,失声痛哭。 “克里斯托!” “我没赶上。”克里斯托说道,“她一定以为我不会去了。” 他们围在他身旁,手里仍拿着农具,呆若木鸡——就好像那些愚蠢的山地野绵羊,饿着肚子,呆望着人工饲料:“哦,克里斯托,亲爱的!——别自责了。” “你不必对她负责。”洛汉安慰道。 他们所说的这个女人名叫梅根·托马斯,她的爸爸是个农夫,兼任村里的邮递员。他们称她科琳娜,典出赫里克的诗歌,因她常常沿着树篱闲逛,采摘白色的山楂花,攒成一束,着迷地用脸颊感受花蕊的轻抚,轻触花茎上的小刺,深吸花朵散发出的麝香似的奇香。“科琳娜参加五月节……”村里的农户之中,只有她愿意接近道德败坏的嬉皮士。她的父母为了阻止她,软硬兼施,但她依旧常常拜访那栋小破屋,只为了看看他的俊脸,听听他的名字。在她朦胧迷乱的内心里面,早就把他当做了基督耶稣的化身。而此时,她深陷麻烦,茫然不知所措,自会向他寻求帮助——寻求安慰或解决途径——谁知道呢?他能否和她在山洞前的空地上见一面?他们不进山洞,因为克里斯托患有严重的幽闭空间恐惧症,无法忍受置身一个封闭的空间——倘若家里只有他一个人的话,他一定要开着门才行。可他们必须找个没人的僻静地点,要是让她爸爸知道了,她就该挨揍了。若他当真知道了,若他当真知道了……“我爸爸会杀了我的!我爸爸会杀了我的!” 他们猜测她怀孕了,建议他至少见她一面,给她一些安慰和建议。既然她如此信任他……毕竟,他们的生活完全就是建立在广播仁爱与善待他人的基础上的。可是,现在……“她泡在河里吗?” “趴在岸边——一半身子浮在水面上。”回忆着现场情况,巨大的恐惧感向他袭来。他在山洞前的空地上喊着她的名字,可她不在。他似乎听到了树丛里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但四下张望却不见一人。于是,他强迫自己穿过那岩石隧道,来到了河岸旁边。“她的头浸在水里,一只胳膊——一只胳膊伸进河里,还有她的头发,就像——就像水草一样……” “你把她抱上岸了吗?”亚伯问道。他们曾经笑称亚伯是他们的主心骨、实干家;而克里斯托——他在某些方面就像个孩子,是个不折不扣的梦想家,敏感脆弱,多愁善感,不像个堂堂的男子汉。 “她死了。我不敢——” “你确定她死了?” “哦,是的,是的。”克里斯托说道,“我碰了她的胳膊,弯在身后的那只胳膊,冷冰冰的。”他耸了耸肩,“她的脸埋在水里,都已经……我不敢再碰她,我受不了——那可怕的山洞让我窒息,所以我就跑回来告诉你们。”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就把她留在那儿了!——我不该把她留在那儿的!我应该把她抱上岸!”他虚弱而内疚地望着他们,“我得回去。” “让我们去吧,”亚伯说道,“洛汉和我去。” “他们会把他当做凶手的。”麦丽桑德突然丢下一颗炸弹,“他们会说是他搞大了她的肚子,然后杀了她。他们会说是克里斯托干的。” 他们惊恐地面面相觑,原本苍白的脸色变成了一种丑陋的死灰色:“哦,天啊,克里斯托——他们会说是你干的。” 如果说科琳娜是个单纯的人,那么克里斯托同样单纯,也许,该说是一种全然的简单和直率——那些钟爱他的人会把他的这种特质看做一种美德。单说他可能伤害了这世上的某个生灵,这想法就足以让他惶恐震惊地昏过去,更别说残杀了。“他们相信我们这些所谓的嬉皮士任何事都做得出来。”洛汉说道,“他们知道她常常来找克里斯托。她父母警告过她不要接近我们。” 亚伯说道:“洛汉,你看她会不会是自杀?” “一场意外?弯下身子时,不慎失去重心,然后——哦,我的上帝,”洛汉说道,“你莫非是想说——” “若她真的怀孕了,”亚伯说,“或者只是被男人骗上了床——她就是那种傻傻的女孩儿——这种事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她说过,要是她父亲知道了,会杀了她。可他会如何收拾那男的呢?” “克里斯托,”普米拉哀求道,“你觉得这会不会是一场意外?” 他思索着,强迫自己聚起四散的思绪,尽力回忆着:“像那样探身趴在河岸上——很容易就能缩回来。只要你有一丝求生的意识,就能把头抬出水面。” “亚伯,当一个人随时都可以抬起头求生存时,能否强迫自己把头埋在水里,淹死自己?——” “不会的。”亚伯断然说道。 “等等!”普米拉突然丢下一句,转身跑进了屋。他们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得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僵立着,手里还握着耙子和锄头,便将农具扔在一旁,放松下来。他们有的坐,有的蹲,仍然围成一圈,望着那张被凌乱的金发与胡须圈在中间的虚弱惨白的脸,“不管怎么样,他们都会认定诱奸她的人是克里斯托。她父亲——” “父亲那边不用愁,我们能搞定。”亚伯说,“如果这是一起谋杀——那么得交给法律了。” “这里面还牵扯到一个人。他们必须得去调查——” “他们已经有我们了,还要去哪儿调查?”亚伯说得简洁明了。 普米拉回来了。她身上那件棉质长裙的前襟滴着水,手里拿着一张湿透的纸,说道:“她是自杀的。” 她大概猜测着梅根可能写错的字,歪歪扭扭在纸上写下了这样两句话:我太南过。我要眼死自己。“我把纸弄湿了,好像被她掉到水里什么的。没人能分辨出到底是不是她的笔迹。我没提做错事或者怀孕什么的。没有必要,我们也不想让别人有这种想法。” “普米拉——万一她是被谋杀的呢?” “总比克里斯托被关进监狱强。”普米拉说。 丑话终于说出了口。他们终要面对最坏的情况。克里斯托抬起头:“关进监狱?上帝啊,要是他们把我关进监狱——”一想到这儿,他就感到自己被无尽的黑暗包围起来,被压迫得无法呼吸,“我不能。我不能。” “之后就交给我吧。”普米拉说着,不等他们阻止,便飞快地穿过院子,跑开了。 亚伯和洛汉正要追上去,却被女人们抓住胳膊,拦住了:“即使有人看到她,也不会把罪责推到她身上的。况且,她知道应该怎么做。” “更何况,她爱他。”伊万娜说,“她愿意挺身而出。” 此时正好五点整。太阳仍然耀眼地高悬在天上,在高高的豆藤架中间投射下一道道阴影。热乎乎的空气中夹杂着乡间农场的味道。麦丽桑德走进小屋,煮了一大罐咖啡,连同两个摇晃不稳的陶制杯子一起,放在木制托盘上,小心翼翼地端了出来。他们蹲在长椅旁干燥坚硬的地面上,孩子们蹒跚地走过来撒娇邀宠,却被他们温柔地打发去玩耍。也许此时,他们将所有的关爱都化为强烈的保护欲,集中在这个迫切需要保护的同伴身上了。 在他们身后的山上,两个小男孩儿漫无目的地闲逛着,用脚上厚实却破旧的鞋子踢着卷边的蕨菜叶。“就说我们一直待在这儿,卢埃林。要是有人问起,就说我们一直在山上玩。要一口咬定没去过山侧的树林,也没靠近过那些鹞子……”在英国小岛上,总会有几十只鹞子,这种猛禽死死地守护着自己的巢,人类稍稍靠近,便会遭到它们的奋力反击,更不用说去偷他们的蛋了。可是,朗威有个男人为每颗鸟蛋出价两英镑。“我们在山上玩警察抓小偷。”卢埃林欣然赞同着。装装样子,卢埃林,有他来编瞎话,你大可放心…… 南希和博尔德文正偷偷摸摸地溜下山,顺着这条放羊的路线走,就是一条到朗威的近路。她们本来打算去电影院的——罪恶深重!一部肮脏低俗的老电影——博尔德文的大哥伊德里斯曾经对她说起过,还警告她不要告诉妈妈。可她们到了朗威,却还是没敢走进电影院。博尔德文看到爸妈正在和一个男人说话——这天是赶集日——万一他们一抬眼,看到她,那可不得了!而且南希还穿了一件大红色的裙子!“好吧,没事的,这样的红裙子有很多人穿。”博尔德文不耐烦地说,“我们根本没去过朗威,我们一直坐在山下的旷野里看书。”她们还特意准备了一些花花绿绿的杂志。“快走吧,到旷野上去!”南希真是个白痴,竟然穿着这么一件大红色的裙子去朗威!“总有一天,南希,我不要你做我的好朋友!” 普米拉完成了任务,回来了。虽然她那张漂亮的脸蛋泛着灰色,表情也因紧张而有些僵硬,却带着胜利的喜悦。“我想到了一个更好的法子。我把字条放在山洞口的一棵灌木上了。只要有人经过那条小道,就一定能看到。否则,如果没有人进山洞的话——可能几年都不会有人进去——” “你看到——她了吗,普米拉?” “嗯,我……我就走到山洞中部,站在那儿就能看到那条河。她还在那儿。我能——能看到她的两条腿。”丰满圆润、肤色健美的两条腿,像孩子的腿似的,脚趾朝下,扎在草丛 4e2d." >中。她坦白道:“我不敢靠近了。”..t> “没有用的。”麦丽桑德柔声安慰道,“如果她已经死了,你帮不了她的。” 克里斯托再次挣扎着站起身,“万一没有人进山洞——她就会一直趴在那儿。她可能得整晚都趴在那儿。我们不能把她放在那儿不管,我们不能。” “克里斯托,亲爱的,她已经死了。” 如果克里斯托在树林中发现一只死掉的动物,他会挖个坟墓,把它葬了。不要用十字架,也不需要感伤——他只是说那样不够体面,太可怜了。即便是对待动物,他都尊重有加。而现在……“就趴在那儿——头埋在水里……”他痛苦地说道,“把她一个人丢下,即便只是一小会儿,也够糟的了。要不是因为那个山洞——可山洞的石壁好像朝我压下来,紧紧地贴在我身后。我们不能把她一整夜都丢在那儿不管。” “如果有人看到那张字条——” “谁会走那条小路?”麦丽桑德不情愿地说道。 “我留下她,自己走了,我越想越觉得难受。”克里斯托做出了一个重大抉择,“我必须去报警。” 他们都被吓傻了:“等等,克里斯托,等等!一定还有别的办法的。” “如果她被孩子们发现了!”伊万娜说。有两个小孩儿经常在河谷对面的彭伯林农场附近玩耍。 “我们可以假装一起走过那条小路。”普米拉说,“然后看到了字条,走进山洞,发现了她。” “谁会相信我们?”亚伯语气坚决。 克里斯托逐渐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因为幽闭空间恐惧症,他从山洞中夺命而逃,此时也慢慢恢复了平静:“我不能把她丢在那儿不管。就是这样。整个晚上,也许还有明晚和后晚……我要去报警。我就说她约我见面,然后我发现了她的尸体。” “至少,至少说你看到了那张字条。” “嗯,好的,我会说我看到了字条。事实上,当时我似乎听到有人跑动的声音,后来见她不在山洞前的空地上,我就穿过山洞,到了河岸边。” “克里斯托!那可能就是凶手!” “那么我就告诉他们——不,如果我说看到了字条,就不能这么说。”他似乎仍然大受打击,惊慌失措。 “咱们一块儿去。”亚伯说,“我们——我们把她从水里抬出来,然后去报警,向他们说明情况,就说你跑回来告诉了我们。只不过,你必须发誓说你看到了那张字条。” 伊万娜留在家里看孩子。为了避人耳目,其他人好像要去执行一项紧急任务,大步匆匆赶往树林。穿过旷野,绕过庄稼地,翻过一扇大门——这扇门平日里总是由一根绳子错综复杂地拴着,农民每天都要耐心地把它解开。为什么不弄个绳套或者干脆换个金属搭扣?他们永远也搞不懂——但这就是可爱的威尔士农业耕作方式。他们走进凉爽的树林,穿过那条小路,来到了山洞前的那片空地上。西斜的太阳将依然耀眼的光芒从树枝的缝隙间刺下,就好像旧时图画上天堂里天父上帝的万丈金芒一般。 一直没有人经过那条路。那张湿透的纸仍挂在那儿,穿在一根灰蓝色的刺上,灌木的枝干上还开着一簇簇的小百合花。克里斯托揪住这根小树枝,把它从坚实的主干上折了下来,拿在手中,跟在其他人身后,缓缓前行。一进入那个阴暗的山洞,窒息的恐惧感再次向他袭来,他不由得紧张起来。“她还在那儿吗?” 她还在。静静地卧在那儿,犹如放在低矮的河岸边的一个静物,隆着背,头扎在河面下,一只胳膊浸在水中,另一只弯在身后。他们将她从河里抬出来,平放在岸上,克里斯托近乎晕厥,虚弱地转过了身。她的脸在傍晚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十分骇人,稀疏细弱的发丝犹如黑色的水草般散乱地遮住了她的面孔。他在她身旁跪下身,颤抖着望着那双茫然无神的蓝眼睛,将那根五月的小树枝放在了她手中。“必须得有人陪着她。”他说,“我们不能再把她一个人留下了。” “我留下。”洛汉立刻说,“麦丽桑德和我留下。你们三个去村子里报警。” 他们跌跌撞撞地走过那条狭窄的小径,到达了村子里简陋的警察局。巡警见他们神情狼狈地鱼贯而入,不出意料地,脸上一下子没了表情。他们从不惹是生非,可是——嬉皮士!克里斯托冷静地说:“我们来是要告诉你,我们发现有个女孩儿死了,就在河边。是被淹死的。” “是梅根。”普米拉用威尔士方言说道。 “梅根·托马斯?淹死了?老天啊!”巡警说道。他怀疑地打量了他们一番,但还是想当然地得出了结论,“是自杀吧?她的身子垮了,可怜的孩子。大家都知道。听到这消息,不算太惊讶。” “她留了张字条。”亚伯说。他递过那张纸,“好像被弄湿了。” 巡警低头看了看,然后扬起锐利的眼神,再次起了疑心,“她竟然不是用威尔士语写的?太有意思了。” 普米拉面如死灰。愚蠢,愚蠢的错误——那种女孩儿肯定会用家乡话写遗书的!但亚伯冷静地说:“我们觉得这是写给——他的。所以才用英语。”他静静地把事情讲述了一遍,语气坚定,令人信服。巡警似乎全盘接受了他的说法。在他单纯的意识中,一个疯女孩儿跳河自杀,是很合情理的。“天哪,老天哪!哎呀——可怜的姑娘!”之后,他们将他领到河岸边,这里的暮色都泛着碧绿的颜色。他蹲在她身旁,虔敬地看了看她被抬上岸的情况,还有她手中握着的那枝花,然后再次说道:“可怜的姑娘——真是可惜!” 但是,第二天下午,当他和一位来自朗威的警官来到他们的小屋时,脸上的神情可大不相同了。他是看着这姑娘长大的,此时,因为愤怒,脸色铁青。他们在改建小屋的时候,将一层的客厅、储藏室和厨房全部打通,形成了一个宽敞的大房间。巡警把他们召集到这个房间中,也不等上级发话,恶狠狠地对三个男人说:“说吧——是你们中的哪个?” “她怀孕了。”警官说,“而且是被谋杀的。凶手压着她的肩膀,把她的头按进水里。你们听见巡警的话了。是你们中的哪个?” “我们发现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 “是他发现她的。”巡警一边说着,一边紧握双拳,好像极力克制,才没有一拳打在克里斯托脸上,“或者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词。当时她还活着,还没有死,是不是?” 他们围着一张擦洗得干干净净的大桌子——六个人,挨得紧紧的,因为害怕而颤抖着。“她告诉我说,她有了麻烦,”克里斯托说,“要我去那儿见她。” “而这麻烦是因你而起的。” “不,我从来没碰过她。”他下意识地直起了消瘦的肩膀,勇敢地为自己辩护,“我不会伤害这样一个无辜无助的人。” “那么让她怀孕的另有其人了。”警官说,“可她却向你求助。”这谎言太粗劣,他的语气中蕴涵着这样的暗示。 “她觉得他是个大好人。”洛汉说,“她把他当成圣人一样。” “她把他当成基督耶稣。”普米拉说。 “看在上帝的分上——基督耶稣!” “因为他的相貌和那一把胡子。”麦丽桑德说,“还因为他这个人本身。是真的,他绝不会伤害任何人,甚至任何动物。她知道,她了解,所以才向他求助。” “而他却把她的头按进了水里。” “你看到那张字条了。”洛汉说。 “字迹是老式的印刷体,纸也湿透了。我们怎么知道是不是他自己写的?” 据医生说,他看到这姑娘时,她已经死了几个小时了。她大约两点半离开家。如果这个年轻人所言非虚,她就要在山洞那里等上很长时间,他才会到。毕竟,河谷中不是只有他们这些年轻男人。他们已经排除了大部分,不过……巡警的大脑被搅得一团乱。伊德里斯·琼斯,也就是戴伊·琼斯·彭伯林的儿子——风评很差,村里的农民对他嗤之以鼻。昨晚,一位来自朗威的警员进行了例行走访调查:伊德里斯只是说自己整个下午都在场院里,一直没离开过农场,什么也没看到。他的话无法得到印证。另一方面……伊万斯巡警的处境可能有些尴尬:戴伊·彭伯林是他的好朋友,也是教堂的执事。所以,他想,与其一开始就对伊德里斯抛出敏感问题,不如先把他当成局外人,静观他的反应。他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彭伯林家的那些孩子——他们常常上山下河,满处跑。说不定他们看到了谁。”紧接着,他又看似无心地向警官建议道,“为什么不把这群人带过去,问问他们?” “好主意。”警官说道。此举看似无心,实则有意。在偏远封闭的地区,警察常常以曲折迂回的方式进行讯问。 于是,众人一道来到了彭伯林农场,好像一群在学校操场上做游戏的孩子,站在场院里,分为不甚清晰的两组,相互对峙。他们脚下的砾石地面在昨天就被伊德里斯清理得干干净净。凹凸不平的花园草地上,裸露着一块块的泥土。孩子们荡秋千时用脚蹬踹地面,使得藏书网地面上鼓起了一道道的棱子。琼斯先生忐忑不安地偷瞄着儿子伊德里斯那张阴郁的脸。琼斯太太一见嬉皮士的胡子和长发,心中便腾起一阵无名火,对他们怒目而视。每个女人怀中还抱着一个孩子。她们按照威尔士的传统方式,把一条大围巾绕过右胳膊,在腰间打个结,在左肩前形成一个吊兜,把孩子放在里面,轻轻松松地背着。伊德里斯低着头,踢踢踏踏地拖着脚,走起路来好像一只找食的母鸡。伊安托和他的朋友穿着斜纹布外套,肩并肩,紧挨在一起,不停颤抖的手流露出心中的惶恐不安。博尔德文暗自庆幸,胆小怕事的南希不在,否则一定会把她们的秘密泄露出去的。乔薇尼,当然也少不了波约·托马斯,恐惧地瞪大双眼,抬头望着。蒸腾的热气像浓雾一般笼罩万物,空气中混着浓重的干草味儿和空粮仓散发出的酸味。警官简短地把情况告诉了他们:“我们只是想知道——昨天下午,你家里有人看到什么了吗?——什么都可以。” 所有人都等着其他人先开口。他催促道:“比如你们这些小家伙?” “我们在荡秋千。”乔薇尼的童言让人一听便知是假的。 “什么,整个下午吗?” “事实上,警官,他们荡了一整天。” “好吧,琼斯夫人,我理解。但是,乔薇尼,正午天热的时候,你一定去过树林吧?没有问题吧?”他暗示着,看了一眼他们的母亲。她耸耸肩,摇了摇头。这有什么可隐瞒的! 他的如意算盘落空了。“没有,先生,从来没去过,先生。”乔薇尼坚持说,一双肉嘟嘟的小手开始颤抖。(要是他们知道她去山洞,让波约看了她的胸部,那可不得了!) “也没有去过河边?那么一个大热天,河边很凉快!可能是经过那个老山洞过去的?”巡警大加暗示。 疯姑娘梅根,也就是波约的姐姐,趴在河岸边。当时他们以为她在喝水,现在才知道她其实已经死了,是被淹死的。然后那个嬉皮士就来了,一边跑一边叫,最后终于走进了山洞,他们趁机逃走了。“没有,先生,我们一直在荡秋千。”乔薇尼一口咬定,眼睛里隐隐闪着泪光。 伊德里斯终于开口说话了,语气悠闲懒散,一双眼睛却警觉地向上偷瞄:“她说的是实话。我一直在场院里干活儿,他们一直在荡秋千。” “整个下午?”警官气势逼人地说。双方的不在场证明都靠不住。 “午饭时间。”此时,伊德里斯再也掩饰不住语气中的粗鲁无礼。 两个小家伙惊讶地转着圆溜溜的眼睛,流露出感激之情。难道伊德里斯猜到了?他在包庇他们吗?伊德里斯自己就很“脏”——乔薇尼曾经听博尔德文对伊安托说起过,伊德里斯把那些肮脏的旧图片都藏在谷仓里。他不会出卖他们的。一定是这样——毕竟,他们根本没在场院里。他们先在山上玩了很久,然后去了河边。 警官慢慢地转过身。一旁的巡警开口了:“这是伊德里斯—一琼斯先生的大儿子。” “你和这起案件无关吗,伊德里斯?” “我?我告诉你了,昨天晚上就告诉那个警察了。当时我在这个场院里干活儿。” “据我所知,你在村子里的风评可不怎么样。” 巡警沉下了脸。在哪儿说不好,非要在琼斯夫妇面前。你要执行公务,可以理解!——但是这是他的朋友。警官观察着他的表情,猜到了他的想法。“大家都知道。”他说。 “我从来没碰过那姑娘,”伊德里斯说,“不是以那种方式——杀害她或是怎么样。”而后,又轻蔑地丢出一句,“她是个精神病。” “所以很容易得手。”警官说,“杀掉她易如反掌——‘别的事情’也轻而易举。” “昨天吃晚饭以后,我一直在场院里。”伊德里斯阴郁地重复道。 伊安托和卢埃林心中也打起了算盘。如果伊德里斯说他和两个小家伙一直在场院里——那么假如他们没有去树林里偷鹞子蛋的话,就应该能看到他们。伊安托轻拉了一下紧贴着他的那只手:“警官,我们能看到他们在场院里。当时我们在河谷对面的山上。” “你们能看到嬉皮士的房子吗?” “从那儿看不到,警官。只能看到彭伯林。一直都能望到,长官。”卢埃林殷勤地说,“两个小家伙的确在荡秋千。” “伊德里斯呢?” “是的,长官。伊德里斯翻晒了饲料,然后整理了草垛,最后清理场院。” “南希和我也能看到他们,警官。”博尔德文说,“我们当时在旷野里看书,但是能看到彭伯林农场,还有乔薇尼和波约·托马斯在荡秋千。” “伊德里斯也在吗?” “是的,长官,一开始伊德..里斯在翻晒饲料。”当伊德里斯翻晒饲料的时候,博尔德文和南希已经到了朗威。“但是我们看不到嬉皮士,长官,只能看到彭伯林农场。” “好吧。”警官说。他原本把伊德里斯·琼斯当做嫌疑人,可现在有来自三方的证言支持他的不在场证明,如此看来,他说的是实话。“附近其他小伙子的作案嫌疑都已经被排除了。”他对克里斯托说——这个呆立在一旁的男人一定是凶手了。警官将视线从那双剧烈颤抖、骨瘦如柴的手上移开。“现在这孩子也排除了。那么,你有什么要说的?” 克里斯托眼前发黑,身子剧烈地颤抖着,却僵立在原地,动弹不得。万一他们逮捕他,把他关进监狱,那可怎么办!我会发疯的,他心想,并且深知这一点儿不假。我会发疯的。一个人,孤独无依,被关在黑漆漆的……他会发疯的,但他却知道,对他来说,发疯是最好的结果了。 他们惊恐不安地望着他,又看看伊德里斯那张阴晴不定、傲慢自大的脸。手底下的一群孩子为他提供了方便有力的不在场证明。“你!”亚伯冲他怒吼道,“谁都知道你不是好东西!你让她怀了孕——可能知道她要约他见面——就抢先一步到了山洞,杀害了她。” 警官的一只手抓着克里斯托的手腕,说道:“那么她怎么会留下一封遗书呢?” “遗书?”伊德里斯疑惑地说,“她留下了一封遗书?” 遗书!——就是他们写完以后放在现场的那张字条。 “也许……也许,”亚伯建议道,“她本来打算自杀,所以写了遗书。可她自己下不了手。这时,他发现了她,他把她的头按在了水里。” “这种猜测安在他身上也可以。”伊德里斯冲着克里斯托扬扬下巴。此时,他理直气壮,语气中还带着一丝微妙的嘲讽。 “或许遗书出自凶手之手?”警官缓缓地说出了自己的猜测。伊德里斯的反应没有逃脱他的眼睛。 “一定是他写的。”伊德里斯得意扬扬地说,“她不会写字。” 不会写字?她不会写字?洛汉努 529b." >力聚集起分散的意识,“更加说明是你干的。是你杀了她,遗书也是你写的——”但他底气渐弱,绝望地消了声。 “什么,我?谁都知道她不会写字。”伊德里斯说。警官下意识地握紧了克里斯托的手臂。整个山谷中,一定只有这群嬉皮士不知道疯姑娘梅根是个文盲。 所以……这姑娘虽然漂亮诱人,却无知愚蠢……她痴心地恋上一个放荡不羁的小伙子,还因此怀了孕。害怕她万一说出爱人的名字,她父亲会去找他算账,便将她带到山洞,将她的头按在水里,然后把伪造的遗书放在现场——无论他是否与朋友串通勾结——反正,他假装发现尸体,然后通报了警察。“我们回警局了。”警官对巡警说,而后礼貌地询问站在两人中间,垂头丧气的克里斯托:“你和我们一起?” “他和我们一起。”巡警毫不客气地说。 克里斯托一声不吭,跟着他们。 他们茫然无措地望着他。农场大门被拉开,栏杆划过干燥的土地,带起一阵灰尘。黑色的警车已经等在门外。紧闭的门窗,孤独一定会让他备受煎熬。 路旁的树篱上开满了乳白色的花朵,但科琳娜再也无法走过乡间小路,去参加五月节了。他坐在后座上,此时,警官放松了抓着他手腕的手。他说:“你们会把我关起来吗?” “我们会非常乐意这么做。”巡警不等警官发话,抢先说道。 “马上吗?我们一到警局?整个晚上?”他努力解释道,“我有幽闭空间恐惧症。被关起来,我会受不了的。” “在山洞里,你就不在意,是吧?”巡警一边说,一边将一半注意力集中在崎岖险峻的狭窄山路上,“经过山洞时,你一点儿都不怕,还把她的头按在水里,淹死了她?你那会儿受得了,现在也受得了。现在还有你的下半辈子。你这该死的东西!” “好了,好了,”警官说道,“别再说了!” “你不认识那姑娘。”巡警蛮横地说,“而我是看着她长大的。可怜的孩子,她……” “好了,他还没被定罪呢……” 克里斯托没有听到他们的话,此时他什么都听不进去了。现在,今晚,还有下半辈子——但他此时已经不需要再担心下半辈子了。能否熬过今晚这漫漫长夜,他都不知道呢。 “漫漫长夜……漫漫长夜……” “你念叨什么呢?”巡警完全忘记了路况,转过头说,“沉浸在什么中?” 引自赫里克,引自《科琳娜》——他略微提高了声音:“爱意、钟情、欢乐,漫漫长夜里,我们沉浸在谎言之中!”他再次重复道,“漫漫长夜!”然后就将苍白的脸埋到了手中,将自身没进无边的黑暗。 乔薇尼和波约跑过田野,目送着汽车远去。是他们看到的那个嬉皮士。他们看到他大喊着梅根的名字,而那时她已经趴在河边断气了。 上帝——真险啊!万一有人猜到他们去了山洞,乔薇尼让波约看了自己的胸部,那可不得了! 译者韩笑 谁是赢家 “哎呀,真是有缘,又遇到你了!”这位陌生人兴高采烈地高声打着招呼,惊讶的语气中带着谄媚。“正是时候,老女人!”他心想。为了这次“巧遇”,他在周围足足闲逛了两个小时。 上个星期,也是在这个位于死胡同口的“绿林好汉”酒吧,格菜迪斯第一次遇到他。当时,她正啜饮着一杯纯雪利酒,打算之后就回家去伺候她那位女主人,恰巧他在同一张桌子旁落了座。真是个帅哥!他似乎对她很感兴趣,觉得她屈才做一个管家太可惜了,对她的雇主和工作地点的一切细节都很好奇。很快,她发觉她在向这个陌生人大吐苦水。如果说格莱迪斯有什么过失的话,那就是她毫不避讳地把自己和布菜切特夫人一起生活时遇到的种种问题都告诉了一个陌生人。而现在竟然又碰面了。她本来只想喝一杯就走,他却非邀她坐过来。“哦,好吧,可是我一个小时之内就得回家去。否则,她就会把门锁上,把钥匙藏起来。等她两杯酒下肚之后,藏钥匙的地方自己都不记得了。那我可就惨了。” “一定还有别的方法溜进去,那房子一直都是你打理的,你可以给自己留扇窗户……” “留扇窗户?即便是我在家,她也会把所有门窗锁得死死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她就要在屋子里转上一圈,检查一遍。要是我不在……我告诉你,那房子就像一座被封死的城堡。”格莱迪斯毫无戒心地把城堡内部的布局描述了一遍,“这位可怜的老太太,整天都生活在恐惧中,尤其是天黑以后。” 布莱切特夫人如此疑神疑鬼,似乎都缘于她的过往。她以前做过的一些事情不大光彩,曾利用信托欺诈之类的手段把整个家族的钱都卷到了手,如今她每天都担心那些受了骗的亲戚们会找上门来算账。“尤其是其中一个,就是她常提起的‘住在苏格兰的外甥女’。大概那笔不义之财,大部分都本该属于这位外甥女的吧。她把这个外甥女描述得跟牛鬼蛇神一样。我想,她是打心眼儿里相信,某天夜里自己会在睡觉时被人杀了。”格菜迪斯推测,正是因此,她才整日泡在酒精中。 “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她就是一个老酒鬼。我纳闷儿你干吗还要和她住在一起。”这位颇具同情心的陌生人为她鸣不平。 格莱迪斯已经人到中年,此时她的那双充满悲苦的眼中浮现出另一种情绪。“我拿的薪水很高。而且我还得照顾我那可怜的弟弟,你知道。我不能把他送到公共机构去。他以前在那种地方待过——和那些比他情况更差的病人住在一起……”一说到这儿,她又变回那副憔悴不堪的样子。史密斯先生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提醒她快到一个小时了。 当他见过格莱迪斯,从酒馆里出来时,帕提斯正在死胡同尽头的二十号房屋的大门前等着他。她看起来很激动,一双蓝眼睛闪闪发亮。脑袋上顶着一顶羽毛帽,暗金色的头发似乎因为兴奋和快乐而根根竖立起来。“看样子你很高兴。”他说着,坐进那辆小车驾驶员位置上。 “噢,埃德加,他简直太可爱了!那头可怜的小羊就像一堆砖块一样,哗啦一下子塌了——任我摆布。” “我想你是在说费博医生了。”埃德加说道,觉得心里有点儿郁闷。 “十号。正对着布莱切特夫人家。亲爱的,我们说好的,由我出面搞定他。” “那么,你成功了吗?进行得顺利吗?” “非常成功。和计划的一样,我是最后一个患者。‘留下来喝杯雪利酒再走吧,亲爱的康芙小姐。’我说:‘嘿,嘿,小心你的医患关系啊,味道有点儿不对了!’” “虽然你说了这样的俏皮话,你还是留下喝了杯雪利酒?” “是的,我留下了。你猜还有谁留下了?那个闷葫芦接待员。这主意是不是很妙?我也邀请了她,这样一来,我一箭双雕,让他们两个都乖乖听话。”她心满意足地半躺在座位上,“管家那边怎么样了?” 埃德加把自己这边的情况讲述了一遍:“他妈的!那房子确实跟堡垒似的。门闩,钥匙——我甚至听到了吊桥升起时哗哗的锁链声。更糟的是,她们总是锁着门窗,进去了就出不来。门都是自动上锁的。你必须得有万能钥匙。”他根本无法想象,怎么会有人想把自己和窃贼、凶犯关在一起。“我本想让宝贝儿格莱迪斯给我们留个窗户什么的,但她没那个胆儿。那个老太太每天都提心吊胆的。”他把她对那个苏格兰外甥女的恐惧讲给帕提斯听。 “哦,这样啊——复仇的感觉一定很痛快。”帕提斯淡淡说道,“我倒是更喜欢阿姨的那串珍珠项链。” “你没有别的选择,其他值钱的东西她都放在银行保管了。”埃德加说。 第二天晚上,他们实施了计划。当格莱迪斯跑来开门,发现来者是那位在“绿林好汉”酒吧里遇到的友好的陌生人时,她明显有些慌乱。“请原谅我在这个时候打扰你——” “不管是什么时候,你都不应该来这儿。”格莱迪斯担心地瞥了一眼身后紧闭的客厅门。 “只是,昨天晚上我弄丢了我的打火机。你知道,那东西有特殊意义,我不能把它弄丢了。我想有没有可能你凑巧注意到——” “我什么也没注意到。”格莱迪斯说着,就想把门关上了。 “酒吧里没有。我想……”他下意识地上前一步,这样,除非她出手推搡,否则她别想关上门。“你会不会拿起来玩,一不留神,和你自己的东西一起放进了手提包里?”由于紧张,这位先生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嗓门。格莱迪斯再次回头瞥了一眼,“不,不,当然不可能!” “能否请你看一下?很抱歉麻烦你。” “请你小声一点儿。她会出来的。”她犹豫不决地说,“好吧,我去看看。”她飞快地走向厨房,匆忙之中,根本没想到请他到门外等候。更令她惊讶的是,竟然真的被他说中了。就在她那个漂亮的真皮手提包里,真的有一个银色的廉价打火机。一通千恩万谢之后,他便离开了。她站在客厅门口侧耳倾听,除了酒瓶和酒杯的清脆撞击声之外,一切平静如常。她的房间在三楼。女主人这些年腿脚不便,一直没有上去过,她也因此自得其乐,住得舒服自在。站在楼梯上最后查看了一下,然后就上楼,去用编织和电视打发睡前时光。 格菜迪斯一走,帕斯提就从餐厅里溜了出来,蹑手蹑脚地爬上二层。她按照先前埃德加从那个管家嘴里打探出的情报找到了女主人的卧室,同时,查看了其他房间。空房有两个,钥匙都插在门上。她选择了位置较为偏僻的一间,走进去,锁上门,舒舒服服地躺在了床上。要等上整整一宿,再说,谁会查看一间上了锁的空房呢? 午夜时分,布莱切特夫人被耐心的格莱迪斯推着,摇摇晃晃、不情不愿地上了床。她会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这是格莱迪斯在酒吧里告诉她那位认真聆听的朋友的。(“她从来就没想过,我深更半夜地等着安顿她睡觉,第二天一大早还得起床!”)她们制造出的响动丝毫没有吵到帕提斯。她舒舒服服地缩在鸭绒被下,沉沉地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中午十一点,格莱迪斯按照惯例,在去厨房享受茶点之前,把卧室门拉开了一条缝,探头向里张望。布莱切特夫人打着鼾,仍然熟睡着。珍珠项链就压在她的枕头底下,可女主人前一晚喝得酩酊大醉,头昏脑涨,没有把它放好。格莱迪斯看到在那皱巴巴的亚麻枕巾下,泛着柔和光晕的珍珠项链有一半露在外面。这条项链不太长,珍珠也不大,可他们说,链子上的每一颗珍珠都大小相同,品质极佳,值一大笔钱。这时,她听到送奶工敲门的声音,便下了楼,去开后门。帕提斯早就查到这天是结账日,格莱迪斯会忙上好几分钟。 格莱迪斯回屋后,听到楼上传来含混不清的叫声,女主人的铃铛也响个不停。布莱切特夫人从睡梦中惊醒,发现自己的头和肩膀被一团黑布裹住了,等她好不容易挣脱了束缚,叫来了管家,房子的前门已经关上了,珍珠项链也不见了。 老太太一直激动地大叫,说这是苏格兰那个外甥女的威胁,格莱迪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她冷静下来,然后打电话报了警。 警察局位于这条死胡同的街角,正对着“绿林好汉”酒吧。一个在外执勤的巡警报告说,虽然清早的街道上人来人往,但珍珠项链失窃后,还没有一个人离开这条街。也许窃贼从另一户人家穿行而过,但只要稍加考虑,就能排除这种可能性。所以,警察很自然地认定窃贼和赃物都被堵在了这条死胡同中。很快,一位警官就赶到了现场。 与此同时,帕提斯步态悠闲地从二十号的前门走出来,穿过马路,踏进了十号房子的正门。 那位闷葫芦接待员慌乱不安:“噢,康芙小姐!——您来得真早。” “早吗?”帕提斯说,“那可不是我的做事风格。我平时总是迟到的。” “今天十一点半才能轮到您呢。” “哦,是吗?”帕提斯说,“哦,没关系。我只要坐在你们那间漂亮舒适的候诊室里等一会儿就好了。” 她闲着没事,于是,开始观察那个五分钟前从费博医生的诊疗室走出来、举止怪异的患者。好在接受警察讯问时,详细地描述出他们。 趁着医生接诊的空当,她走进诊疗室,见到那位被她迷得晕头转向的费博医生,告诉他,自己的头疼症状一点儿都没有减轻。听了这话,医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困惑与遗憾,只是欣然同意让她再来复诊几次。同时,“你上次答应再给我一盒药的,这话还算数吗?哦,你真是太好了!又是这种样品,所以这次我也不用付钱了?”他递给她一个哗啦作响的白色圆形硬纸盒,塑料盖子仍是密封的。“恐怕你下次再来就得开处方,拿正装药了。”他说,“这是他们给我的最后一盒了。你下次告诉我这种药管不管用。” “下次我会把诊疗时间预约在晚上,再从你这里蹭两杯酒喝。”帕提斯愉快地起身告辞,“和你,还有那位可爱的霍吉小姐。”她故意提高声音,好让那位可爱的霍吉小姐听到。 她把药盒与手套放在霍吉小姐的桌子上,从手提包里掏出记事本,飞快地翻动着,找到合适的时间,预约了晚间诊疗。当她离开时,还说了个笑话,疯疯癫癫地大笑一通后,向她道了谢,然后便挥手道别。她走后,霍吉小姐发现她把那盒药落下了,等她追出去时,胡同里已不见了康芙小姐的踪影。她顺手把药盒放在了自己的架子上,和其他林林总总的药品混在了一起,之后就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警察在胡同口拦住了帕提斯,告诉她医生家对面的那栋房子里有一串珍珠项链被盗了,她表现出了极高的兴致。好像电视里那样,她说,警察局就在胡同口,东西竟然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被盗了,难道不觉得心惊胆战吗?她是嫌疑犯吗?他们要搜她的身吗?她很乐意接受搜查,只是她怕痒,不许胳肢她!于是,警察退让一步,把她请回警察局,找了位年轻的女警来搜查她。可漂亮的康芙小姐身上和手提包里都没有可疑,只不过,她的手包里除了一件充满异域风情的上衣之外,还有一个圆形的白色小药盒。警察撕开了密封胶纸,瞄着里面的药片,甚至掰碎了一两颗,可那些都是寻常的药片而已。既然他们没有追问,帕提斯自然也就没有多费口舌,没有告诉他们除了手提包里的这个药盒,还有一个落在了霍吉小姐的桌子上。相反,她丢下一颗烟幕弹:“我猜窃贼一定是那个拿着药的小个子男人。他很有趣。” “什么拿着药的小个子男人?” “我在候诊的时候,看到他从费博医生的房间里出来,奇怪的是,他没有离开,而是坐了下来。当时,霍吉小姐正忙着接待下一位病人。(一位怀孕的女士:来杯简单点儿的,她可不能喝雪利酒!)他从衣兜里掏出一个装着粉色药液的瓶子,喝了下去。我是说,他是把药直接倒进嘴里。” 警察听了这话,精神大振。那个小个子男人还在警察局,刚刚在一次彻底搜查中,被——毫发无损地——带了回来。 “是的,然后,他突然站起身,走到一幅画前,聚精会神地盯着——我的意思是,他似乎特别注意那个画框,还非常诡异地摸了摸画框的背面。那幅画简直奇丑无比,我个人认为费博医生把它挂倒了,可怜的糊涂虫!可能那个矮个子男人也有同感。不管怎么样,他又喝了几口药水,然后就走了。” 听完她的话,警察也离开了。他们竭尽所能,朝胡同里跑去。那幅不知是否挂倒的画仍在那里,上面布满手套留下的印子,甚至还沾着粉色的药水。可是除此之外,一无所获。 警方似乎丝毫没有怀疑布莱切特夫人的珍珠项链被窃的真实性,开始紧张地排查嫌疑人。管家格莱迪斯十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记录,并且未来十二年还将继续忠心耿耿地服侍这位女主人。费博医生也是个家底清白的从业医生,年轻有为,温文尔雅,有着大好的前途,怎么看也不像是个狡猾的珠宝大盗。沉闷老实的霍吉小姐也为医生工作了二十年了,从未做过玷污自己名誉的事情。警方仍然对街坊四邻进行侦讯,但同时也将重点放在那些患者身上。康芙小姐是其中之一,绝对清白无辜的一位;那位值得尊敬的准妈妈来自肯新顿;第三个就是那个喝粉色药水的有趣的小个子男人。警察把调查重点集中在这个小个子男人身上也是有理由的。既然他根本没有进入过霍吉小姐的办公室,警察也就把搜查这个房间排在了调查费博医生任务单的最后一项。 趁着在警察局等待离开许可的空闲,康芙小姐溜到了霍吉小姐的身边:“霍吉小姐,说起来有点儿怪异,我把我的药落在你的房间里了。” “是啊,我看见了。”霍吉小姐说,“我把那个药盒放在我的架子上了。” “事情是这样的……这都是为了费博医生。”帕提斯说着,抬起头,那双充满困扰的蓝色眸子直直地望进较为年长的霍吉小姐的那双饱含询问的灰色眼睛,“我是说,那些药——其实,你知道,是一种兴奋类药品。我想他是不应该给我这种药的——是我求他的。我已经在努力戒除药瘾了。我编了些谎话骗过了他,他不知道我不能用这种药。”她语气坚决,“要是他因为帮助我,而坏了自己的名声,那可就太糟糕了。你知道这种事情一旦传开,记者就会蜂拥而至,事情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我要怎么做?”霍吉小姐说。 “你能不能不要提及我把药落下的事情?他们搜查你办公室的时候,你能不能把它藏起来,别让他们看见?这么做都是为了他。我真的挺喜欢他的。我想你一定也是。”帕提斯半认真半戏弄地说。 “交给我,放心吧。”霍吉小姐粗声粗气地说。 “也不要对他提起。我对他发誓说我不会告诉别人的,连你也不会说的。” “我对谁都不会说的。”霍吉说。 接下来的调查愈加深入。对于那个可能将赃物随粉色药水一同吞到肚子里的小个子男人,调查仍然毫无进展。另一方面,他的指纹却是一个重大线索。因为史密斯先生——也就是“绿林好汉”酒吧里那位亲切爽朗的陌生人—一不是别人,正是声名狼藉的珠宝惯偷埃德加·西奈斯。据调查,在北方,警方早已熟悉他的相貌和指纹,最近他来到了伦敦。通常,他都是与别人联手作案,而且同伙经常更换。毫无疑问,他与费博医生、霍吉小姐、那位孕妇还有康芙小姐没有任何瓜葛。不过,警方已经证实,他与格莱迪斯(这位管家此时已被解雇,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追悔莫及)有过数面之缘,并从她嘴里套出不少关于布莱切特夫人家庭状况与日常起居的消息。更有目击者称,看见他于案发前一晚在她家门口徘徊,但格莱迪斯愤愤不平地反驳说,她(几乎是)立刻就把他打发走了。而且格莱迪斯和布莱切特夫人都能证实,他离开很长时间后,珍珠项链仍然安然无恙地挂在布莱切特夫人的脖子上。两天前的一个早上,他出现在费博医生的诊所,声称自己被不明原因的疼痛感折磨着,而固定看诊的那位医生留在北方。他还坚持要把复诊时间安排在案发那天上午十一点。 此时,康芙小姐仍然被警方礼貌亲切地扣留在警察局里,生性爽朗健谈的她开始和那些同样不能离开的相关人攀谈起来。不过,那个小个子男人似乎不买她的账:“小姐,你给我找了多大的麻烦!我一疼起来就必须吃那些药才能缓解,否则我带着药还有什么用?还有那幅画——我就是觉得它挂倒了,我只是想看看它正过来的样子。”康芙小姐发出嘘声,让他噤声。让其他人失望的是,他乖乖地收了声,嘴里却仍然不满地嘀咕着。外人看来,康芙小姐似乎在为自己低声辩护,其实,她是在说:“一切都很顺利,埃德加。东西在那个接待员手里。你很成功地引开了他们的注意。” “你什么时候去把它拿回来?” “等警察把你放了。用不了多久的,他们没有证据扣留你的。就像我们安排好的那样去复诊,把东西拿回来。” “你可别要花招。”埃德加警告着。 “当然不会。”帕提斯柔声说。她说的是实话。有一半是他应得的。 过了几天,她估计时机成熟了,就再次来到了费博医生家。霍吉小姐正在穿大衣:“恐怕医生现在不在。” 帕提斯早就知道。她不是来找费博医生的。 霍吉小姐又把大衣脱了下来,领着她回到了她的办公室:“你是来拿那些药的?” “我一直忍着。可是药瘾实在——太难受了。”帕提斯演着戏,“我必须得吃。” “毫无疑问。”霍吉小姐说着,转过身,半坐在写字台的边沿上,直视着帕提斯,“你看,康芙小姐。我知道那些药是什么。” 帕提斯试图拖延时间:“是啊,我跟你解释过了——” “我的意思是,我知道那些根本不是什么药。”霍吉小姐说。 “哦。”帕提斯说。似乎一切都完了。 “你看,你犯了一个小错误。没错,我的确爱着费博医生,对于你这样的年轻人来说,可能会觉得有些可笑。但是,这就意味着一件事情:那就是费博医生知道他可以相信我——我是绝对不会出卖他的。他这辈子绝对不会警告你对我保守秘密。” 这么说,她打开盒子看过了。帕提斯鼓起勇气,心想,虽然她看过了,却没有任何行动,没有立刻报警。也许,在这个世界上,连霍吉小姐这样的人都有可以收买的价钱。“你告诉别人了吗?”她说。 “还没有。”霍吉小姐说——难道先前投资的那杯雪利酒有回报了?——“我想……唉,康芙小姐,你一直对我非常友善。而且我也认识布莱切特夫人,她是我们的一位患者。我知道那个令人厌恶的老太太待人非常苛刻。所以,我决定先等等,听听你的说法,再做决定。” “霍吉小姐,让我们坐下来说吧。”帕提斯说。 那幅上下颠倒,的画作下面有一张长沙发。她们俩并排坐下。之前也正是在这里,埃德加·西奈斯按照他与康芙小姐的计划,举止怪异,大出洋相。“你要知道,布莱切特小姐是我的舅妈。”帕提斯说,“我舅舅去世后,她暗中做了些手脚。没有违法,谁也抓不到她的把柄。她只是搞定了我们家族那位年事已高的事务律师,最后,从我们手里大概抢走了两万英镑。唉,手段实在太卑劣了。如今,我父亲去世了,我母亲也生了重病。她是那么漂亮啊,霍吉小姐,而且还很年轻,却得了那么重的病!如果有两万英镑,也可能一万或者五千,就可以减轻她的痛苦,让她多活一段时间。然后……有一天,我们那栋位于苏格兰的小房子被盗了,我抓住了小偷。我想,除了他以外,没有人比我更惊讶——然后就把他锁在一个房间里。我没有报警,而是和他聊起来了。因为,我恍然间意识到,如果我能找到一个行家里手,也许能拿回一些本应属于我的东西。我是非常认真的,霍吉小姐。”帕斯提说,“把我的拿回来。那串珍珠项链的价值只是她从我们手里抢走的一部分。就这样——我们决定联手。他叫埃德加·西奈斯,我想你一定已经知道了。”她一边笑着,一边向她讲述了她和埃德加为了引开警方的视线,而精心制定的方案。“他不会有事的。他根本没碰过那串项链,他们不能只因为他喝了药,看了那幅画就把罪责推到他身上。当然了,除非,”她抬起那双漂亮明亮的蓝眼睛,担心地挤出一丝微笑,说,“你会去告发我们吗?” “你的意思是,我就应该白白地把珍珠项链还给你!”霍吉小姐说。 帕提斯刚想开口,提议分成,但转念一想,又把嘴闭上了。“可以吗?求你了。”她说。 霍吉小姐站起身,把那个印着绿色字母的圆形白色药盒拿了过来。她坐下身,把药盒小心翼翼地握在手中,然后语气轻快地建议道:“五五分成?” “五五分?”帕提斯难以置信。 “你和西奈斯先生一人分到百分之二十五。另一半归我。” 帕提斯一把抢过药盒。可里面是空的。“我就等着你来抢呢。”霍吉小姐说道,接着,又补充说康芙小姐不用担心,珍珠项链被放在了一个很保险的地方——但她是肯定找不到的。 “五五分?”帕提斯说。 “做决定吧。”霍吉小姐说。 帕提斯的大脑飞速地转着,很快就发现了一个漏洞。“占有者在法律中占上风,”她说,“珍珠项链在你手里。你为什么还要分?为什么不把整条都私吞了?” “我不是个惯犯,不知道如何处置它。”霍吉小姐简单明了地说道。 “无法脱手?”帕提斯问。 “无法脱手。”霍吉小姐说。 但是,也不一定。“占有者在法律中占上风,”帕提斯又说,“可是法律没有允许你占有布莱切特夫人的珍珠项链。而珍珠项链确实在你手里。假如我豁出去把这消息报告给警察呢?” “你尽管去,”霍吉小姐语气中的警告成分越来越浓,“看看到时候你会有什么下场。” “我不会有事的,而你可就有大麻烦了。如果我拿不到满意的份额,这对我来说是最好的结果了。百分之二十五——买主才能给多少!——只要能看你蹲监狱,我一分不要也值得。别以为你不会进监狱。你对警方说什么都可以——东西不在我手里,我就是清白的。他们甚至不知道我认识埃德加。埃德加昨晚去过老太太家,今天早上他又出现在这儿。你等警方排除了他的嫌疑,把他放出来。你要贿赂他,要他帮你把珍珠项链脱手卖掉。项链是你早就偷到手的,是趁那个老太太过来看病的时候,用假的调了包。在医生给病人做检查时,很容易就能办到。你告诉他项链藏在画框的后面,”帕提斯渐渐说到了重点,“然后就着药水把珍珠吞到肚子里,偷带了出去。”她耸耸肩,“很多漏洞,但是不用怕,埃德加会填补好的。骗警察,他可是个老手。而且他从来没有碰过那串项链,所以依然没有针对他的证据。他会告诉警察,项链在你手里,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可以指证我的证据——也没有。” “当然,只除了一点,”霍吉小姐说,“只要稍加走访问询,就能揭开你的身份。你是布莱切特夫人的那个苏格兰的外甥女,对她心怀怨恨,始终认为她所拥有的一切本都应属于你的。” “噢,那件事啊!”帕提斯说,“我恐怕没用,亲爱的!你不会真的相信我说的那些话吧?” “不,我不相信。”霍吉小姐说,“当你的朋友西奈斯先生从可怜的格莱迪斯嘴里套出这99lib.件事时,你立刻编造出这么一段故事。因为你觉得这样一定可以赢得我这个老处女的同情,然后我就会乖乖地把珍珠项链交给你了。” “可是你不相信?” “布莱切特夫人年纪已经很大了,”霍吉小姐说,“怎么也不可能有你这个年纪的外甥女,尤其你的母亲还很年轻——你不是父母的老来子。”她不怀好意地朝康芙小姐笑了笑,“难道你就没想过,那个苏格兰的外甥女如今至少也应该人到中年了?” 康芙小姐恍然大悟。“像你这样?”她说。 “没错,亲爱的,”霍吉小姐说,“像我这样。” 这位从苏格兰来的外甥女必须挣钱养活自己,凭借出色的推荐信,她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份可以让她近距离监视舅妈的工作,甚至可以巴结讨好,拉近她们的距离。选择他是因为他就住在街对面,很方便。她的年纪越大,来找费博医生的频率也就越高,那么,也就越需要得到这位好心接待员的关照。康芙小姐只得屈服:“你就是那个苏格兰来的外甥女?” “而你是个专业的窃贼。”霍吉小姐说,“所以就这么定了。”她站起身,掸了掸身上那条平庸的连衣裙。“我觉得五五分成非常公平。我们要从哪儿开始?”她说。 在二十号,布莱切特夫人摇着铃铛召唤格莱迪斯。她仍然喋喋不休地告诫众人,聊天时不留神提防会引来多大的麻烦。“但我还是决定让你回来继续伺候我。” 格莱迪斯并不感到惊讶,这么多年,布莱切特夫人已经离不开她了。这也算是唯一的回报了。但是,她还是不卑不亢地说:“谢谢您,夫人。” “保险公司给了我一张数额可观的支票,所以我心里好受多了。” “哦,我很高兴。”格莱迪斯松了一口气,道,“现在,您可以去再买一串珍珠项链了。”她谦恭地说道。因为从某种莫名的角度来说,这宗盗窃案都是她造成的,“总是看着您带着它——我很想念那条链子,夫人。” “我没打算……”布莱切特夫人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又改变了主意,“也许我的确需要一条新的。” 光秃秃的脖子又老又糙,堆积着一圈圈的肥肉,环状的皱褶逐年加深。“我觉得夫人这次应该买一条双排链,我知道您再也找不到之前那么好的了,可是双排珍珠项链不是也挺好的吗?” 女主人想了想,觉得是个好主意。毕竟,对她来说,与其把钱存在银行里,不如买一件贵重的珠宝衬托自己。 对格莱迪斯也好。这起盗窃案真是帮了大忙!她也为了同样的目标,努力工作了多年——酒吧里那些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别有用心的谈话!第一条珍珠项链换来的钱快用完了。她正感绝望的时候,史密斯先生出现了——即使她为此送掉了性命,她那可怜的弟弟也不会被送到公共机构去,在那种地方,他是没有隐私可言的:像他那样的一个人和平常的患者混在一起!无法想象。 在一家知名珠宝店里,霍吉小姐、康芙小姐和西奈斯先生听到那条品相绝佳的珍珠项链被开出二十五英镑的价格,当场呆若木鸡。而布莱切特夫人的那位佣金丰厚的管家,此时正坐在她那间舒适的房间写信,收信人的地址是在苏格兰…… 译者韩笑 长眠此地 弗莱彻士多太太惊叫道:“天啊,好难看的夹克!你到底从哪儿弄来的这东西?” 弗莱彻士多先生答道:“这衣服是我在酒馆那儿跟某个家伙买的。” “某个家伙?什么人?” “我不知道——就是个人呗。” 弗莱彻士多太太说:“你真得当心点,在酒馆里别随随便便跟陌生人买什么东西。这东西真糟糕。看起来像只里朝外翻过来的死羊。” “我的天哪!——那人说他的妻子也这么说。”说罢,他低下头用犹疑的眼光审视着夹克,下巴都快抵着胸部了。这衣服是鲜艳的茶色。真皮倒是真皮,但带了层厚厚的绒衬里。他觉得它看起来,呃,很有点放荡不羁的感觉……并且,他陶醉在幻想中:仿佛看到自己穿着这件夹克,昂首阔步地穿过停机坪,走到一架待飞的“大鸟”前。于是他反驳道:“我觉得它看起来很不错呀。” 弗莱彻士多太太讽刺道:“我看,你是觉得它看起来像是威风的老皇军制服吧。”她喜欢把皇家空军简单地称为“皇军”。 他回答说:“老兄,天才也有坠机的时候,当时几个板条箱都掉到水里了。什么,什么!如果你不相信我——你反正不会相信的!那个翘八字胡的家伙可以给我作证。” 她看着她丈夫,眼中似乎流露出厌恶之情,说道:“难以想象,我竟然能跟你这个老骗子一起遭了那么多年的罪……” 弗莱彻士多先生抗议说:“我确实在皇家空军待过。” “是的,你在‘地上的皇家空军’待过半年。而且,你除了在汉普斯泰德西斯主题公园见过飞机外,根本连‘大鸟’的边都没碰过。” 接着,她愤恨地继续挖苦道:“杰拉尔德,我实话告诉你吧,你就是一个骗子。一个没用的,只会夸夸其谈的骗子,净会吹牛皮自以为能糊弄大家。其实你不仅忽悠别人,尤其会骗自己。简直一无是处,你个没用的废物——你这辈子就没干过一份正经工作。除了我之外,你也留不住其他女人。我跟着你,也是因为我同情你。可你除了在酒馆里认识几个无耻的猪朋狗友外,从来没交过一个知心朋友。他们净会哄你帮他们付酒钱,其实你根本付不起。现在竟然还向你兜售这些你根本就买不起的夹克衫……” 弗莱彻士多说:“够了,够了。这些我都知道。” “你知道?我看你根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他继续反驳道:“我认为,根本没有哪个人想把自己看得那么透彻。尤其是当这些缺点都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觉得,你这样三番五次地数落我的缺点,也没什么好处。” “不想我整天唠叨,你就别再到哈特林那家破酒馆去烧钱,别再买那么多我们支付不起的烂东西。你似乎忘记了家里的收入都是我辛辛苦苦赚回来的。你只会写些幼稚的短篇小说——” 他再次打断她道:“够了,够了。别再说了,我都知道了。以后不到酒馆灌黄汤是吧?” 他接着把音量控制在她刚好能听见的范围自言自语道:“长眠此地……”他总会说些文绉绉的话来提醒她一个事实——他比她受过的教育多,比她要来得有文化。 她说:“土夹克?你到底在说什么?” 他说:“亲爱的,我说的是一句双关语。在拉丁文里面,它的意思是说:在夹克这个问题上,你把我给打败了。我只能‘长眠此地’——败给你了,躺在这里……” 但她还是跟往常一样,只听得到最后一个字。她说:“噢,是的。这你倒是很擅长——躺着。” 接着,他听到她上楼时重重的脚步声,听见她在卧室里踱来踱去,在换泳衣准备去游夜泳。过了一会儿,只听见前门“砰”的一声合上了。 他又再等了五分钟,以便确定她不会回来取什么东西,然后走去工具房,把他藏在那里的威士忌取了出来——她几乎从不让他去酒馆喝酒,所以把酒藏起来偷偷地喝也是个不错的法子。给自己倒了小半杯,,否则喝太多的话,他的脑袋会变得昏昏沉沉——他还要处理些棘手的事情呢。往杯里掺了许多水,好让酒可以喝得久一点。端着酒回到起居室,拉了张椅子到月光照耀下的窗户边,坐下来继续思考——如何对她实施谋杀。 整件事情,杰拉尔德·弗莱彻士多都通盘考虑过了:总的来说,得找个有利的时机再下手。首先,不能操之过急。速战速决固然好,但听着日益频繁的激烈的攻击性演说也未尝不是一种享受——每个字眼都像是火刑时给正在嗞嗞冒油的身躯下熊熊燃烧的柴堆火上浇油似的。稳扎稳打,才不会被人发现作案动机。毕竟,没有“其他女人”——这也是到这个鬼地方来的其中一个原因。埃尔莎认为这样可以摆脱其他女人的威胁。这里也确实没有其他女性可供选择。也没有钱财可图。他们仅可以靠各,自的涂鸦之作来赚取微薄的薪金勉强糊口,平时只能吃些便宜的水果和蔬菜,还有期待他能从小农地里带回来一些鸡蛋。(呵,那块小农地!那儿有一只可恶的老猪和很多营养不良的母鸡。他整天就是在地里施肥和挖地,忙这忙那……)他又开始想入非非。回忆起以前那狂野、美好的时光,回忆起那些废弃的板条箱和炸破了的飞机,回忆起他和友好的伙伴们在一间老旅馆里大杯地喝着啤酒,听着乔治吹嘘他的光荣事迹……毕竟,如果有机会的话,谁敢说他不会像他们那样有着光辉的大好前程?没有谁天生就是庸才。这当然也可以归结为运气不佳。 嗯,谋杀埃尔莎这事不能出任何差错。 这幢房子的位置很偏僻:距离最近的哈特林小村庄有三英里远,到其他地方要走六英里,到市区的大教堂则要走十五英里。因此,附近没有邻居可供他打听私隐。她说得没错,他没有朋友,在这没有,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朋友。只有在酒馆里认识的几个人:比尔夫妇、巴尔巴拉、诺拉斯、汤姆斯……他们傍晚晃进酒馆,深夜才离开。他们之间通常都不会称名道姓,他们似乎都无家可归,互不相干的人在灯火通明的酒馆里碰杯畅饮,说着老掉牙的笑话。他认识的人甚至还包括那些孑然一身,过着欢快的非职男夜生活的人们。嗯,好了,不想这些了。他转而想到:因为没有朋友,所以不会有人知道我的真实动机——她那恶毒的舌头足以使人自惭形秽,消沉颓废,一蹶不振。而我很快就可以摆脱她了。 他决定制造一起溺水事故。 她曾经是一名出色的运动员。但他总是不记得她是跳水还是速游方面的能手了。也不记得她是属于世界级选手还是只是国家级的,抑或只是萨里郡内的运动健将?他只记得最重要的一点——她曾是一名游泳运动员。 她对自己以前游泳时拍下的老照片很是珍视。照片中的她半个身子露出水面。或仰泳或蝶泳,还有其他花式。当时的她,体格健硕,体型优美,连水花都被她远远地抛在身后。可惜那些日子早已经一去不复返,现在她手臂上的肌肉转变成了厚厚的脂肪。虽然她还是那么喜欢游泳,一直坚持所谓的健身减肥。在这儿定居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房子附近有个废弃了的小海湾。她一天到晚只顾着游泳,怎么游都觉得不够。因为杰拉尔德·弗莱彻士多对这样的消遣了无兴致,所以她总是独自跑去游泳。身穿老式的黑色毛线游泳衣,外面套着颜色鲜艳的海滨服;游泳时,她把那头粗糙的棕色卷发盘起,将一顶白色的泳帽罩在头上。在荒芜寂静的小路上走上二十分钟,然后游半个小时,回来再走上二十分钟。 她通常会说:“这样可以让你保持健康和好身材。”她一边说一边用她结实的手背拍打着他那松垮的肚皮。 然后,他会脾气暴躁地回答说:“我在破花园的地里翻地干活也可以锻炼身体。” 就用溺水身亡这个法子吧,制造一起意外。但对于这么个游泳健将而言,谁会相信她会发生游泳意外?他又喝了点威士忌,放任思绪游荡。狂想着如何去堵住她的水下呼吸管,以及如何刺穿她的浮圈。可惜,她不习惯用那些东西。她只会纵身一跃跳进水里,向远处的岩石游去,然后从岩石上再跳入水里,这样反复来回几次。然后围着岩石再闲游一会儿,最后才往回游。她不是为了去创什么纪录,也不会有激流勇进等冒险行为,只是老老实实地享受在水中畅游的时光。 如果她是溺水身亡,那她溺水的时候,凶手就不能出现在现场。应该是她跳下水,头埋在水里面,尖声呼喊着救命——但这种事情根本不会发生。 他突然灵光一闪,被自己突然想到的好法子给镇住了,陷入了沉思。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念头:把她的头按入水里。 毕竟,溺水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肺部被迫进水吗?你可以在三英寸深的洗手盆中溺死,也可以在家里的卧室里溺水身亡,这跟在大海中溺水一样简单。 但如果你被发现溺死在大海中…… 把她的头按进一盆水里面将她溺死,然后再把她抬到海边扔进水里。(这里有个小细节:他们会不会发现她肺里面吸入的是咸水还是淡水?那就索性打一桶海水将她溺死。然后还要找个安全的地方把水倒掉。不能被人看见结了盐的排水管或者是被海水浇得枯萎了的花朵,以免露出马脚。) 但她在海里被发现尸体,跟她在海里溺死这两者间有什么区别?他们还是会怀疑是你把她的头按入海水里然后再去找人求救的。对了,不在场证据,得找个不在场证人。他又开始寻思,思路变得越来越冷漠和清晰。在这里把她溺死,将她的尸体抬入车子的后车厢。当人们以为埃尔莎正在小海湾里游泳健身时,得找个人陪他在房子里待上至少一个小时。然后离开犯罪现场,驾车前往小海湾——“她怎么还不回来,我开始有点担心了。”——把她扔进海里,把她从水里面捞出来,然后去向人求救。验尸报告估算的死亡时间要早好几个小时:但在几个小时之前,他正在家里面跟人聊着天呢,安如泰山。 只是——跟谁聊天好呢?有谁肯走恶劣险窄的小路,来到这个潮湿的森林荒原和遥远的沿海地带,在这里坐上一个小时跟他聊天?意外得在晚上上演。在他们入住这房子的十个月以来,从来没有人来过这里做客。每天晚上,当埃尔莎去游泳时,他就一个人坐着,敲打着他的打字机,无精打采地试图写出一个短篇小说。(白天她不允许他写作,因为母鸡和猪,还有讨厌的菜圃需要他去照料。她说他写的故事没有他们的小农地里的生产值钱。事实上,她说得没错。他又开始做着白日梦,心想我再也不要碰那些肮脏的泥土了。如果他可以整天地进行写作,不用受到她的冷嘲热讽和干扰,该死的,如果真能这样,他知道自己肯定会写出个名堂来的。) 至于不在场证据,得找个不在场证人!找个人跟他一起待一个晚上。 当然了,他可以去那家酒馆。这样行得通吗?等她死后,我驾车前往哈特林。在那儿待上一个小时,然后驱车回家——“发现她当时还没回家!” 继续开车到小海滩去。之后按照原来的计划行事。但是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想到是他干的?——他们会认为,在他来酒馆之前他就已经将她溺死了,然后再回去假装发现她溺水。不行,得有人亲眼看见她健康快活地动身前往小海滩,然后那个人得跟他一起待上一个半小时。他起身去洗干净威士忌酒杯,赶在她回来之前把它收好。可他把杯子摔破了。他俯身拾起玻璃碎片,大拇指不小心被划破。他欣喜若狂地想到:就这么决定了。 他讨厌这样做,但时机成熟时,他还是勉强地把左手的手指伸进割草机的切割器里。因此把原来的伤口弄得更大些,制造出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和乱子——但那样做符合他的性格。他对他妻子说:“我到底该怎么办哪?我受委任的一系列故事还没开始,我手指就被弄成这样,连一个字都敲不出来。”那个系列包含六个短篇故事,讲述战争时期的皇家空军。不用说,自然是由弗莱彻士多先生来担任主角,不可能还有其他人选。 埃尔莎说:“噢,好吧,杰拉尔德,你实在是太粗心了,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 他冲着自己包扎好的手笑笑,说道:“亲爱的,我这也不是故意的,对吧?” “你就不能像我那样用手写吗?” “我不能用手写。这你是知道的。”这是真的,每个作者都有他自己的禁忌。她身为作家应该知道这点:除非他看到那些词语在他面前被打出来,否则他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她说:“如果我会打字,我想我可以替你代劳。只是可惜我不会。”其实,她一想到要替他做那些她本来不该做,也不愿意做的事就来气。 他说:“我想我只能停手不干了。” “停手不干!这可是你头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可以拿你胡说八道的本事,来正经地赚点小钱的机会呀。” 她想了一会儿,继续说道:“我想在这个荒凉的地方,也很难找到谁来给我们打字了。” 她已经说出口了!她自己也已经提出建议了!他早已经在哈特林酒馆侦察过。他此时刻意走开,然后得意扬扬地回来说有位布车太太,她的丈夫经常上夜班或加班什么的。她结婚前曾是一名打字员。而且她很乐意每天晚上开着她的迷你小轿车走一两个小时的路来这儿帮自己打字。他会利用挖地和刨坑的时间去构思写作素材,因为受伤的手不会妨碍他继续干些打理蔬菜和照料母鸡的工作。然后,她可以把自己想到的东西速记下来,第二天打好再带过来。于是,那位娇小、胆怯、文雅的布车太太便每隔几天跑来露露面。埃尔莎继续早晚都去游泳。工具房里面已经藏了一桶海水。杰拉尔德为那个重要的日子做好了一切准备。 剩下要做的就是找个替死鬼,以防万一埃尔莎不是意外溺水身亡一事被人发现。他开始对理解能力强的布车太太透露点信息。布车太太对弗莱彻士多太太那么晚还独自去游泳觉得非常惊讶。杰拉尔德含糊地说:“是的,嗯……只要她有时间的话。” 他允许自己叹了口气,然后毅然继续他的工作。他会目送埃尔莎出门。向布车太太请辞,说大概十分钟左右回来。之后,再神情焦虑地返回房间,露出一副悲戚的模样。他曾经主动地对布车太太说道:“我们就装作不知道这回事吧。” 看起来像是准备把知心话和盘托出。但他这个考虑周到的绅士最终还是没把话说出来。布车太太流露出同情和理解的神色,但始终保持沉默。她也没对弗莱彻士多先生的皇家空军往事发表过任何看法。 这天终于到来了。今晚的月亮被飘来的云朵遮盖了,月色较暗。布车太太在整理资料时,他陪埃尔莎一起走出大门,沿着小路走了一段。他最近总是到这儿来预演一番“摆脱这个女人——她开始有点惊慌失措”的情景。 大门口外有一簇浓密的杜鹃花丛。他藏了一桶海水在花丛后面,水桶旁边放着那件带内衬里的夹克。埃尔莎暴躁地说:“天哪!这东西怎么会在这儿?” 他懒得去找借口,说道:“一定是我把它给忘在这儿了。”说完便弯腰去将它拾起。他突然用夹克从后面裹住她的身体,束紧,把她的手臂固定在她的身体两侧。夹克的过长的袖子卡住了她的手,她的头也被实实地埋到了桶里。她竭尽全力地反抗和挣扎着。但她的力气只有他的一半,而且她还穿着毛线和皮革的束身衣。他还没来得及祈祷希望一切顺利,事情就已经结束了。把尸体推进花丛里,把桶里的水倒掉,拿起夹克匆忙赶回工具房,放下衣服后,又马上回屋去找布车太太,手里拿了杯威士忌。告诉她,刚才出去的时候,趁机跑去喝了点酒,并且让她为他保守这个顽皮的小秘密。真没想到,事情那么顺利。 他说:“好了,现在。咱们继续吧。” 但是,他那只握着酒杯的手在发抖。布车太太表现出小女人的关切之情,说道:“弗莱彻士多先生,你的脸看起来很苍白。” 即便是这些细微动作,也在他的计划之中。他坦白说:“这只该死的手疼得很。我不想多说了。” 事实上,他刚才在跟埃尔莎搏斗时,把之前包扎好的伤口给扯开了。现在整只手剧痛无比。 他解释道:“可能是今天在挖坑种芹菜时,不小心把伤口给扯开了。” 为了尽可能让事情更逼真,他甚至还真的挖坑种了些芹菜。 “我觉得你还是先别用那只手。老实说,我真的觉得你不应该干这些繁重的户外活。” 杰拉尔德坚决地说:“那些活总得有人干啊。我是说……你知道,像我妻子这样聪明的女人,要忙着继续她的写作——那可是我们的经济来源。要知道,她曾经很出名。到这个破地方来,她觉得了无生趣。” 他停了片刻,像是在作悔恨的反思。之后他补充说道:“要不是这样,你也知道,像她那么漂亮,很多女孩——” 他说了一半就停住了,转过脸去,呷下一大口威士忌酒,继续说:“当然了,布车太太,她其实很天真。” 布车太太答道:“噢,当然了。”她对弗莱彻士多先生对婚姻表现出的忠诚表示赞赏。 他装出一副神秘谨慎的样子,说:“布车太太,这附近没几个人吧?我是说,嗯,你认识的人当中,跟我们年纪相仿的人不多吧?有没有谁可以介绍给她交个朋友?当然了,我是指,我跟她两人都想结交些朋友。” 但是很可惜,布车太太在啥特林这边不认识人。在其他地方倒是认识一群教会的人。他们都聚集在大教堂那头,看似对这个乡下地方不屑一顾,大家都向往城市生活。 布车太太说:“到哈特林酒馆的人大多数都是雇农等人。在这个汽车快速发展的年代,甚至连农民都爱到城里找乐子。你知道,要不是我丈夫佛瑞德给哈特林的老爵爷打工,我敢向你担保,我们不会过上这样的生活。” 布车太太羞怯地继续说道:“如果有时间,如果你和弗莱彻士多太太想要顺道来我们那儿住上一晚上的话……但我担心我可能不善于跟像她那样的人打交道……” 弗莱彻士多先生礼貌地发表了他的意见。但她注意到他心不在焉地朝窗外小海滩的方向望去。看样子,他的妻子很可能还在跟她的神秘爱人在海滩里嬉戏。 “嗯,我想我们必须得继续工作,否则不知何时才能完成。” 布车太太准备离开了,奇怪的是,埃尔莎竟然还没回来。 “弗莱彻士多先生,如果我是你,我会焦虑不安的。你难道不打算跑去海滩那儿看看一切是否正常?” 他不确定地说:“呃,是的。我想我会去的。” “我的99lib?意思是天开始变凉了。她也应该游完泳回来了。” 弗莱彻士多先生说道:“话是这么说。” “你是说……但是,弗莱彻士多先生——噢,不!你该不是说……” “我不想被人看成是,嗯,像是在监视别人。” 布车太太建议道:“我可以跟你一道去。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很乐意跟你一块儿去。这样看起来就不会像是——” 杰拉尔德毅然地说:“天啊!不!” 他很快地掩饰道:“我不能让她丢脸,被人发现,嗯,跟一个陌生人在一起。” “但你还不清楚实际情况。这也许不是真的。假如我们去海滩找她,大声地说着话好让她听见……正如你所说的,如果她被吓着了,嗯,如果她是无辜的,那她也不会怀疑你蹑手蹑脚地到海湾去是为了密切监视她的行踪。” 他用力地甩甩头说道:“你也明白,我想这恐怕是真的。我已经,嗯,布车太太,我老实地告诉你吧,我曾经见过他们。” 他想象着他看见他们时的情景:他们正在湿润的沙滩上漫步。埃尔莎看起来欢快妖艳,一只手挥舞着白色泳帽,她的粗糙棕发全部卷曲。他的手臂环抱着她。他是个大块头,皮肤黝黑,样子英俊。 他羞愧地坦言道:“布车太太,他是个黝黑的壮男人。阔肩,样貌英俊。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刚刚才向你打听,向你打听这附近的人。” “你真的看见她了?跟那个男人一起?但是……他们可能只是巧合遇见吧?” “要是这样,那她怎么不告诉我?不管怎么说,反正不可能是巧遇。人们——嗯,这些事情,人们可以看得出来,不是吗?” 但是布车太太对这种事情不大了解,而且也不想去了解。她说:“我还是走好了,这事情还是留给你自己处理吧。我想你应该……嗯,弗莱彻士多先生,我不知道该给你什么建议。” 随即她钻进自己的迷你小轿车,晃晃颠颠地沿着遍地辙痕的小路驾驶着,朝哈特林奔驰而去。 布车太太驾车在夜间飞驰而过,开着的汽车尾灯像萤火虫般一闪一闪的。在月光下猜疑不正派的幽会是一码事,但是去了解,那就实在是太恐怖了——正如现实生活。 他返回杜鹃花丛。埃尔莎还跟之前他离开时那样躺在那儿。他跑去工具房,把水桶洗刷干净,确保没有盐分残留在桶底露出蛛丝马迹。他迅速抓起夹克,再次回到她躺着的地方。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在搏斗时,那层厚厚的柔软的羊毛衬里有效地防止了在她身上留下伤痕。他抬起她的尸体,奇怪的是,平日里个子矮小充满活力的她竟然奇重无比。他得抑制住对她产生的厌恶感,他把她抬到车上去。此时她的四肢无力地悬着,但他的手臂能感受得到她的沉重。 汽车的行李箱不算大,但他还是想办法将她塞在最里面。并不是说怕途中会遇见其他人。只是,嗯,为了安全起见,他不想冒任何险。如果海湾上真有个情人在等着她的话——那多半是个玩笑!不管怎样,即便真有这么个人,他也肯定老早就已经回家去了。但以防万一,最好还是留意一下地上的脚印。 开车前往海湾的路走得很慢。月色朦胧,看不清凹凸不平的乡村道路上的车辙和坑洞。因为太久没用了,汽车一顿一顿地颠簸而行。他非常担心行李箱里面蜷缩着的尸体会出什么意外:因为任何痕迹都可能会泄露秘密。但他最终还是安全抵达了。他把车停在幽暗的阴影处。下了车,站着,低头看着海湾。 他没能花上足够的时间去侦察——她可能会起疑心。现在,他得想出一个最好的法子把她放进水里,而且不能留下任何踪迹,以防哪位精明的警察可以循着蛛丝马迹,发现他曾拖着跟警察从海里打捞上来的尸体同样沉重.的物体在海滩上行走。他必须得谨慎地在海湾两边的岩石处找条路。而且希望,涨潮时迅猛的潮水能冲刷掉他有可能留下的踪迹。 不管怎样,首先,他必须得先在海滩上到处跑:笔直地跑,然后左右两边跑,让人以为他在四处找她。海滩很快就会被潮水覆盖,但他最好还是别冒险。此外,这给了他合理的理由,在岩石后面和这个唯一的一个小海滩上四处查看,以防有任何人躲在一旁偷看。 但是没发现任何人。根本没有人来过,因为海滩上一点踪迹都没有。他突然想起海滩上不可能一点踪迹都没有——应该有她自己走到海里的脚印。嗯,他得确保不会出现任何失误,直到潮水将所有脚印都冲刷掉——所以,事实上,他之前那十分钟的认真检查是白白浪费了。不过,没关系,时间有的是。他沿着波纹走到岩石处,在其中挑了条路,然后走回停车的地方。 她被紧紧地塞在行李箱里。他花了更多的时间,好不容易才将她弄出来,而且没有在她身上留下抓痕和伤痕。拖着她跌跌撞撞地蹒跚而行,回到之前走过的岩石路上。他跌跌撞撞地用手臂抬着被谋杀了的妻子。在皎洁的月光照耀下,黑糖浆般的海波平添了一层银色。巨大的岩石在无痕的沙滩上投下可怕的阴影。他的手臂疼痛不已,他的背几乎要断了。他那只受伤的手在痛苦地抽动着,血从绷带里渗了出来,来到水边时,他几乎是筋疲力尽了。 沿岸的地形比较复杂:海湾经常被一排岩石横截断。像现在快要涨潮的时候,水位已经比海平面低了有六英寸。他把沉重的担子放落在朝海的一边。尸体躺在那里。他根本没怎么疑虑,就把她给放下了。正如他曾经向自己提议过的那样,把她扔下去抑或让她跌下去。但他最终还是跪下,轻轻地将她从他怀里卸下,让她躺着,让她躺在浅水处,脸朝下放在岩石的裂缝处。黝黑的海水淹没了她,浸泡着她,淹着她。她的黑色羊毛泳衣藏了许多湿沙子。她死灰的脸上和手臂上以及手上都沾满了污迹。仿佛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她一直都躺在那里。 他穿上那件茶色夹克衫,抵御夜晚的寒意,满意地靠在岩石上恢复体力。他待会儿还得再次把她抬到岸边去。此时她的尸体盖满了沙子和海水。他需要力气和勇气。 他对狂跳着的心脏说:“不许乱跳!” 还指挥着他那忐忑不安的胃和混沌昏沉的大脑道:“别动!打起精神来。结束了。已经结束了。” 确实已经结束了。现在不会出什么问题,他不可能会有什么差错。他只需要将她抬起,带着她回海湾去。将她放在高于水位线的地方。然后像个疯子般开车赶往哈特林将这个消息告诉其他人——因为他们家里没装电话。聪明人一看肯定知道她已经死了有好长一段时间。 细浪冲洗着他们留下的痕迹,拍打着他死去的妻子的尸体——此时的她脸朝下埋在沙滩上,躺在他的脚边。与此同时,他喘着气,无力地向后靠在岩石上。 他强迫自己在脑海里把整个过程再过一遍,以便确认没出现任何差错。黑色服装,白色泳帽,没错。布车太太当时看着她出门。海滨服理论上应该放在沙滩上某个干燥的地方。装有海水的桶已经倒空并且洗干净了。 会有人去他们大门口的杜鹃花丛那儿找溺水身亡的线索吗?他自己的手和手臂上都没有伤痕。在她死前的搏斗中,那件夹克衫有效地防止了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死后的东西就比较容易解释:在水里浸泡了两个小时,尸体被岩石和沙子擦伤了是预料中的事。 他还检查了车尾箱,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曾驾车载着尸体前往海湾;潮水逐渐冲刷着他刚才拖着尸体在岩石处走来时留下的踪迹。 没有什么好害怕的,真的没有。哪怕是他此时内心的焦躁不安,在这种情况下也会理所当然地被归结为自然反应。有人亲眼目睹他的妻子出门时生机勃勃精神尚佳。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他一直跟布车太太待在一起。尸体检查可能会证实埃尔莎已经死了很久。如果这些都失败了,万一他们起疑心了,至少还有个无中生有的情人可以当替死鬼。他看着静静地躺在他脚边的尸体,坚决地说道:“好了,我也许是个失败者,因为你一直这么说我,我听得够多了。但是这一次错不了。亲爱的,这次一定不会失败!” 尽管他很讨厌这么做,但决心已定。他把她扶起,让她靠在自己身上,抓着她的手臂,戴着白色泳帽的头抵着他的肩摇晃着。看起来像是情人偎着他的小女友,从岩石后面漫步向海滩。 这时,有人出现了。有个瘦小的人,犹豫不决地站在高处。在海湾的顶部,注视着大海。他认出她来了,是布车太太。嗯,来得正巧——刚好我需要去找人来。 受到好奇心的驱使,布车太太本来已经回家了。但是想了想,就偷偷地跑回来当窥视者,一探究竟……现在她成了亲眼目睹这个悲剧的证人。他站在那儿, 6000." >怀里懒洋洋地靠着个尸体。他露出悲伤绝望的神情,等着她走上前来。 她上前一步。突然,发出尖锐刺耳的喊叫声,从上方陡峭的岸坡上急跑而下,穿过沙滩朝他跑来。一边跑一边尖叫着:“你这个畜生。你这个无耻下流的吹牛禽兽!平时假装要加班,原来一直都在这儿……” 她来到他面前。在她的突然袭击下,他绊了一跤,差点摔倒。尸体旋即跌倒在沙滩上。她猛然用手里举着的菜刀刺进他的胸膛。 布车太太在地上躺了一会儿,身体呈“大”字形展开。刚才在用刀猛刺他时被他绊倒了。她起身低头往下看,然后尖叫道:“佛瑞德?噢,我的天啊,这不是佛瑞德!噢,老天啊!我干了什么?” 说完她捶打着他鲜血淋漓的胸脯,嚷道:“但,是你告诉我那人是佛瑞德。你说他每晚跟她在那儿鬼混。你说这些你都知道。你说他是个大块头男人,黝黑的皮肤,长得俊俏——嗯,除了佛瑞德,跟那人长得相似的人,这附近还能有谁?就只有佛瑞德。” 当红色的生命之血逐渐流干,渗到白色的羊毛衣里,在他的心脏上方划破了的棕褐色皮革处流出来时,她哭泣着说道:“这是佛瑞德的夹克,十分钟前我就看见它了,我认得它,这件——佛瑞德这件恐怖的夹克衫……” 正如弗莱彻士多太太很久之前说过的那样,弗莱彻士多先生应该更留心点,别从酒馆的陌生人那儿随便买东西。同时… 与此同时:长眠此地……他将永久地躺在这里… 译者彭洋 旋转木马 琳达·哈特利正和班德尔家的兄妹俩蹦蹦跳跳地嬉闹着,三人欢快地哼着小曲儿跳着绳,哼的是那种耳熟能详的调子,歌词是即兴发挥的——这可以说是乔伊和罗伊的拿手好戏。 乔伊打着拍子唱:“一、二、三、四,老爸关着书房门,貌似工作到很晚。” 乔伊踩到了绳子,轮到罗伊唱了:“九、十、十一、十二——可他不是在工作!” 他们三人跳着跳着,突然就咯咯傻笑了起来。笑了一会儿,乔伊拿起绳子接着跳,顺带换了个调子:“猪、狗、猫、牛,老妈知道后开吵,马、羊、鼠、野猪——我在门口细探听。” 琳达虽然不像兄妹俩玩得那么熟练,可她也拿过绳子跳了起来:“太阳、月亮、白天、黑夜,爹地妈咪吵不休……” 说了两句还是觉得有点难,于是她说起了绕口令:“我妈说我爸叫你爸让你妈把我送到霍菲女校。” 霍菲是琳达心目中最神往的女校。夏季一开学乔伊就要去那儿上学了。班德尔太太是校董事会的成员,因为她瞧不起琳达的母亲,也不怎么认同琳达,所以很有可能不会同意录取她。琳达接着又唱又跳起来:“火炉、炉格、火焰、炉盘,你们妈妈是势利鬼!” 兄妹俩附和道:“就是呀!”于是,大家都唱不下去了。可怜的琳达一定很伤心,因为她爸爸居然有失体面地闹离婚。 哈罗德·哈特利和太太路易莎分居的事闹得是满城风雨。依照婚前协议,他可是占尽了便宜。倒也不是说他对路易莎很刻薄——马马虎虎还是给了点赡养费的。 但他一直都是一个脾气古怪很难相处的男人,最近还变本加厉,会莫名其妙大动肝火,暴躁多疑,神经兮兮,用路易莎的话说——他甚至把过去从战场上私带回来的左轮手枪都放在床头柜里。这么个黑糊糊又可怕的玩意儿,她碰都不愿意碰一下的,他却视若神明,好像能带给他多少信心似的。她有时都怀疑他是不是被人给勒索了——他时不时会偷偷摸摸地去拜访谁,甚是蹊跷。当真如此的话,她也只能祈藏书网祷继续这样相安无事地给别人勒索下去——家里还存有足够的钱,只要能让她最亲爱的琳达平安无事茁壮成长,免于遭受流言飞语,再大的代价她也愿意承受。 琳达是他们的独生女。说实话,她是一个行为乖张的孩子。但是,在一个单纯又充满母爱的母亲眼里,她是才貌双全的好孩子。琳达也确实很是憎恨山石冬镇上那些势利小人对她那么冷漠——这也全都是那位身为律师太太的班德尔夫人引起的。琳达永远也搞不懂,为什么班德尔太太这么讨厌她,还十分反对她和她的儿女来往。 切实分居以后,妈妈路易莎就变得异常敏感,她甚至强烈反对琳达去新学校。哈罗德·哈特利则另有事要应付:他觉得班德尔律师在他这案子上捞到太多油水了,他得想个法子应对。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阴冷的十二月天,用路易莎的话说,哈罗德已经是病入膏盲、行将就木了。 班德尔先生去病房探望哈罗德了,而路易莎则和班德尔太太坐在休息室里等着。路易莎说道:“班德尔太太,我认为去看他也没什么用了。哈罗德已经好几天都不能说出完整的话来了,说了别人也听不懂;更别说提笔写字了,他现在连做个手势都不能的。” 班德尔太太傲慢地答道:“探访、询问,这是例行公事。”几乎都不肯正眼瞧哈特利太太一眼。 路易莎对此似乎也习以为常了,没什么特别的反应。班德尔先生从病房出来了,也确实没能让哈罗德说出只言片语。班德尔说道:“哈特利太太,他似乎是想问我一些事情,像是要我为他找些什么东西,大概是这意思。你知道有可能是什么吗?” 路易莎答说:“不,我不知道。我们只能靠猜的,有没有可能是和他办公室有关?” 班德尔先生点点头:“我会去那里的,让他们带我四处看看。” 不过,根据办公室下属的说法来看,并没有找到任何符合哈罗德·哈特利先生愿望的东西;路易莎试着问问他是什么东西的时候,他却转过头去,摆出多年来他们一起生活时那副显然拒绝沟通的表情:少管闲事,路易莎,别来烦我! 岁月荏苒,时至如今,哈罗德也仍然是藏书网脾性不改。直至他被送入了山石冬镇火葬场,堂堂血肉之躯付之一炬,化为烟灰,一生就此完结。 班德尔先生在间气派的休息室等着——此时正是为期十四天的守灵期,而他显然是考虑周详了的——才在此际来拜访寡妇。这次是他孤身而来,班德尔太太并没有随行。小女孩也不在家,琳达和班德尔先生的那对儿女去电影院了。他问道:“路易莎,恕我冒昧,我们能单独谈一会儿吗?” 路易莎有些吃惊地说:“哦哦,好的。”她暗忖:现在哈罗德已经不在了,班德尔先生不会是有什么无礼的要求吧?加上她素来觉得班德尔先生就是一副小人嘴脸,怕他会乘人之危,越想越忐忑不安。 但班德尔先生并没有扑过来,只是从公文包里面拿出一个很大的信封,说道:“你还记得你丈夫临终前想告诉我一些事吗?——确切地说是想让我帮他找点东西。” 路易莎点头:“嗯,是,我记得。你找到了?是什么?” 班德尔先生从信封中拿出一件东西来——是一张印刷精美的照片,他拿起照片给路易莎很快瞥了一眼就又收进了信封里,说了一句:“这是我所见过的最为绚丽的色情绘作。” 路易莎回想着那张照片,有些不敢置信:“哈罗德收集这些淫秽照片?” “在他办公室的私人保险箱里找到的。我看清以后就悄悄藏起来了,没让员工看见。” 他忽的弹了下缠在信封上的橡皮圈,发出“啪”的一声:“难怪他不想让别人发现了。” 路易莎同感:“难怪了。”一想到那些爱搬弄是非八卦无聊的人,如果这些照片真的曝光了,他们会怎么以讹传讹,流言漫?99lib.天,甚至会越来越离谱地说成是肮脏不堪的性丑闻,一想到会身处这般流言飞语的恶意攻击里,也难怪哈罗德会精神失常。 “哦,班德尔先生,真是谢天谢地呀,幸亏是你发现了这照片,也非常谢谢你特地来告诉我。”此时此刻的路易莎心底是多么希望他只是来通知她的,之后就可以把这些照片都烧掉,然后再也不要来打扰她这个寡妇的清净日子了呀。 只可惜班德尔先生要的绝不只是感激,而且他也一点不拐弯抹角:“路易莎,最近我手头很紧哟,我太太要辛苦经营一家那么大的学校;我们还有两个孩子要抚养。我知道哈特利留给你的财产颇为丰厚,而且你也只有一个女儿。” 路易莎安静地坐着,双手放在围裙下面。她果然没猜错,真的是一直有个人在勒索哈特利。只是没想到,这个人是——班德尔先生!居然是班德尔先生,一个应当是正直不阿,受人尊敬的律师!还有班德尔太太,对她的态度是那么的恶劣…… 路易莎开口道:“你怎么能证明那些照片就是哈特利的?那也可能是任何人的,也可能就是你为了钱才冒称的。” 你还不傻嘛,路易莎太太!班德尔先生脑子飞快地转着,还以为你们这些小人物头脑简单,没想到还有点思考能力。不过这算不得什么,他可是有备而来的。 “你看到这照片有多精美了吧?毫无疑问哈特利会很心满意足、意犹未尽地端看那些照片的,这你该理解的吧。所有的照片上面都会布满了他的指纹。” 路易莎不动声色:“我了解了,那又如何?” “以我的职位,只要放一句话出去——比如在旋转餐厅吃一餐饭,话就能传一圈,在酒吧喝多了就管不住嘴,一不留神一件绯闻就流传出去了……路易莎太太,在这么一个小镇子里成长,对你风华正茂的小女儿来说,恐怕这不是一件好事吧。” 路易莎脸色煞白:“不!” 她也就不废话了:“说吧,多少?” 班德尔说:“全部有十六张,一张一千英镑。如果你用现金一次买齐,那就一锤子买卖,银钱两讫。但要是你一张一张买的话,那就不好意思了,我不可能卖你一万六千英镑,咱开门见山地说,股票的升值潜力都是难以预计的,谁知道以后会是多少呢?——色情产业里面,都是有时效的哦。” 路易莎也不再讨价还价,当即默许了。也许班德尔之前还有些担心谈不拢,但现在一切如他所料。他实在是把路易莎的心思摸透了。除了她的宝贝女儿,她确实是别无所求。等过了一两年以后,她就能再赚到足够用的钱,当下奋力抵抗的话,她只会得不偿失。 “下周一晚上,在我办公室,六点半,我会把侧门虚掩着,你自己进来——等其他员工都下班回家以后。我一般都是下班最晚的。” 路易莎提出要求:“下雨我才去。如果那天不下雨,我等那之后第一个下雨天再去。” “下雨?” “班德尔先生,最好别让人认出我,在工作时间之外去你那里拜访,再没有比雨伞更好的伪装了,不是吗?” 聪明,真是聪明,而且还是急中生智的聪明。 班德尔回道:“但没那个必要,那儿附近都是办公楼,天色暗了那里鬼影都没几个。” 路易莎说:“如果下雨了,只会更少。” 周一还真的下雨了,于是路易莎给班德尔先生送去了一千英镑,四周后又是一千英镑——都是在这条人烟稀少的街上冒着大风大雨匆匆完成交易。 路易莎每次都是撑着伞,还穿着长长的塑胶雨衣,腰间系着腰带。而且他们的交易都是动作迅速,从不拖泥带水。 班德尔事先都会留好门,然后坐在他的书桌后等,桌上还散落着几张有关哈罗德·哈特利的文件,以备有人贸然闯入时方便说辞。 而路易莎则是悄悄溜进门,进到他位于一层的办公室里,把装好现金的小信封递给班德尔先生过数,她就在一旁静静地等候。接着班德尔先生拿出装有照片的大信封,让她从中随便选出一张拿走——她拿的时候非常小心,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然而,她的脸颊却是由雪白一下子涨得通红——然后赶紧塞到她随身带着的硕大的手提袋里面,抱得紧紧的,完了一言不发,兀自走人。 这期间,她在家时是不停地打扫擦拭打蜡,把家里拾掇得一尘不染,就仿佛——仿佛是想要扫掉任何有关哈罗德的痕迹,有关他的回忆,有关他每一个存在的印记。唯一一个她没有去打扫的——连碰都不碰的——就是床头柜里那把黑糊糊的、吓人的左轮手枪。 但是他们第三次会面的时候,她却把手枪拿了出来,谨慎地握住,小心地用丝巾包好,放进了她那个大大的手提袋里。而这一次,她分文未带。 路易莎已经前思后想得很周详了,甚至考虑到了最细微的方方面面。这回她没有撑伞,但是把头包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了一条印有“精灵仙子”的塑料头巾;她还把长雨衣的腰部使劲往上拉,好让膝盖露出来。然后,穿起高跟鞋,一摇一摆地快步踱出了门…… 到了办公楼大厅,她脱去雨衣,拿出准备好的大塑料袋包在头上,袋子上事先已经挖了个洞好露出眼睛来,再拿一个塑料袋包在(戴了橡胶手套的)右手上。归整好以后她举起手枪,稳步踱进班德尔先生的房间。 班德尔先生看到手枪后,顿时脸色煞白;等他明白过来,对面的人之所以头上套着塑料袋的意义之后,脸色愈加苍白。他开始结结巴巴,“看在……在上帝……的分上!别……别开枪……!拿走吧,照片都给你,我一个字也不会说,我发誓——” 路易莎引用他说过的话反问道:“不会在酒吧喝多了就管不住嘴了吗?不会一不留神绯闻就流传出去了吗?” 她把枪口对准了他的左胸,不允许自己多想,立马就扣动了扳机。扳机比她想象的要来得紧,不是那么容易扣动。以至于有一瞬间,她觉得她手里的这把枪是有着顽强生命力的东西。还有枪声也比她想象的大——哈罗德曾经告诉过她,这把枪是装了消音器的,所以她一直信以为真。不过,无论如何,这把枪还是完成了它的使命。毕竟,在这个射程范围内,是很少有人会失手的——班德尔先生一生就没让别人安生过,现在他也很不安生地下地狱了。 路易莎把枪放在桌上,脱掉橡胶手套和因火药溅射业已破损的塑料袋。试想,一把来历不明的枪——上面当然会有指纹,可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那是谁的指纹,因为那个人,那个指纹的所有人,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不在人世了。 而在她一尘不染,焕然一新的家里,更是找不到任何跟那人有关的痕迹。况且,那是一个男人的指纹,重点就在这里:这不是一个女人的指纹。再来手套,众所周知,一家人都会共用橡胶手套,那么用过的手套——首先,不可能取得到橡胶手套内部的指纹。其次,手套肯定是男女通用的尺寸,怀疑不到她身上。再来是塑料袋,她更是手指连碰都没有碰过……这世上没有一件事——因为班德尔先生也是暗地里谨慎行事,没有第三者知道——能把她和他联系到一起:就算有,也不会是致命的联系。 事先她已经准备好了一个大信封,上面写着自己家的地址,盖好了邮戳。接着,她把装有照片的信封放了进去。下到办公楼大厅穿好雨衣,使劲往上拉好让雨衣显得很短,收拾完毕,她踱着高跟鞋摇曳多姿地溜出侧门,投身于傍晚的雨幕之中。 早前,她已经在自家和办公大楼之间的路上找好了一个便利邮筒,现在她折回去的时候顺便把信封投了进去;然后在后面一个拐角的暗处,悄悄把雨衣放直到正常长度,摘下塑料头巾,轻轻地擦干它,再卷起来放在它配套的小包装袋里。手提袋也是路易莎事先精心挑选好的,足够长到把一把折起的伞放进去。好了,现在总算可以恢复到她的正常仪态,不用再鬼鬼祟祟,畏畏缩缩,也不用再故作姿态的走路了。 接下来她又折回到班德尔先生的办公楼去,先去前门敲了敲门,露出一副迷惑不解的神情,之后再绕到侧门——最后走进去,摇一摇湿漉漉的雨伞。上楼,来到班德尔先生的门前——一见到趴在桌前扭曲的尸体立刻就尖叫起来,就像每个身处其境的女人一样,下意识地冲上前去,试图对他做一些无谓徒劳的抢救举动——这是任何人都会有的自然反应,至于具体做什么举动,那都是有可能的…… 路易莎把枪推向一边,有些厌嫌的用指尖捏起塑料袋又飞快地丢下,最后拿起电话……(好吧,就算我碰过了这些玩意儿——如果能找出我的指纹来,我也可以说,是我受惊过度,我也不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哦,对了,还有血迹,可能我衣服上也沾上了血迹——那是因为我试图抬起他的头的缘故,我还把血染到了电话上……)想到这儿,她仿佛是吃了定心丸一般放心地打电话报警了。 “快来人呀!死人了呀!是班德尔先生——你知道的,是律师先生呀。对,我过来找他谈点事——文件他都放好了在 684c." >桌上;他叫我随时都可以来找他,他会很晚下班……” 调查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没过几个月,路易莎就认为可以去拜访同样身为寡妇的班德尔太太了,时机到了。 她开门见山道:“我想跟你谈谈琳达去霍菲女校上学的事情。” 班德尔太太回答:“周二开董事会的时候我们会讨论这事的。”俨然已恢复到工作状态。 琳达不卑不亢:“这就是说下学期琳达会和乔伊一块儿上学了。”用的是陈述句而非疑问句。 “如果我们同意录取她的话。” 路易莎打开一个很大的信封,从里面滑落出一些异常精美的黑白照片,气定神闲地说:“我相信你们会录取她的。这些东西很恶心吧?” 班德尔太太惊呼:“这到底是——” 路易莎缓缓地说:“班德尔太太,我发现你丈夫身亡的那晚,我跟警察说的是他办公室里的东西我什么也没碰,但其实并非如此。他当时一定是被杀手吓坏了,所以这些淫秽照片就这么摊在桌面的记事本上。” 班德尔太太嗫嚅着嘴唇,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路易莎接着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正好我带着一个大的手提袋,我就把这些照片收起来带走了。我想,你是不会在乎是谁发现了这些照片,不过没人会喜欢丑闻缠身的吧;而你,以你的身份——堂堂霍菲女校的董事——你应该是尤其不堪其扰的吧,我说得对吗?” 班德尔太太动了动嘴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哑口无言。 路易莎继续说道:“你可能要怀疑了,我凭什么能说这些照片是你丈夫的?你也懂男人的,他们会怎么宝贝这些玩意儿,我听别人说,他们该会是多么心满意足、意犹未尽地抚摸这些照片。那么你就知道了吧——这些精美的照片上全都会布满他的指纹。” 班德尔太太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呆滞地坐着,思量着刚才路易莎所说的一番话,完全没了当初那种傲慢无礼、嚣张跋扈的气焰。很快她就答复了,简直是超乎常人地迅速问道:“我该给多少?” 路易莎说给两千,另外还再给一千作为精神损失费,但是没说为什么损失的。她心想,其实那约莫就是“风险金”。她以要债似的口气说:“我就要三千。就这么定了——那么,琳达去霍菲女校就是既定事实了。以后呢……” 路易莎耸了耸肩接着道:“班德尔太太,我倒是不缺钱花,目前来说,我的财务状况还算不错。钱不是个问题。我只要我女儿琳达能在山石冬镇活得开开心心、顺顺利利的,上个好学校自然是再好不过,以后她可能还会和乔伊一起上课也说不定,手工课或者她们喜欢什么课都无所谓;最好能再多认识些有用的人,也可以去参加那些个社团活动……” 话锋一转,又回到她手提袋里的信封来了:“这个秘密我一定会帮你守口如瓶的。我不会去旋转餐厅吃饭,更不会去什么酒吧喝酒。”说完她紧紧捏了捏自己的手提袋,起身准备离开。 路易莎问道:“周一下午,你来我家送钱吧。——还有你什么时候邀请我参加你为威廉女士组织的义卖会呢?我从来没有被邀请过呢。说实话,我不觉得没被邀请有什么好失望的。不过,既然大家都去,我当然也可以去,我也很想认识一下威廉女士嘛。我想她的孩子们也一定很优秀,她儿子好像比琳达大三岁左右吧……以后还不知道他们会怎么样呢,是吧?” 路易莎拿不准,想了片刻,问道:“她儿子的头衔叫什么来着?” 班德尔太太闷闷地答:“诚敬之士。” 路易莎听到后愉悦地说:“有你帮我代劳这些小事,还真是很不错呢。” 罗伊在楼上看到琳达和乔伊又开始跳绳了。于是他也气喘吁吁地跑下来加入她们。可惜他很快就踩到了绳子,然后他向琳达献歌: 鳕鱼、溜冰、鲟鱼、鲨鱼—— 你妈妈是勒索精! 鲸鱼、海象、海牛—— 她有色情照在手! 琳达说:“没有!乱说!” 罗伊说:“有!她就是有!”完了他接着跳。 大海、湖泊、江流、水池—— 这样你才进学校! 这回琳达和乔伊一起激动地大叫:“不!” 罗伊边说边跳: 就是,就是!还有—— 猎人和马,野兔和猎犬—— 你们得了三千块, 才和我们在一起, 你还要嫁给贵族…… 唱完他不跳绳了,三个小家伙嬉笑着转圈圈,兴高采烈地抱作一团,玩得不亦乐乎。 玩够了,玩累了,他们才停了下来。琳达说:“老实说,你们信吗?那些大人们都在干吗!” “如果我们在学校也使诈,那多乱啊!” “该不会真的是我妈妈枪杀了你们的爸爸吧?” 罗伊一本正经地说:“当然是了。她知道下了班以后经常有妓女去我爸的办公室——山石冬镇人谁都知道的。她只要把裙子拉高,短得像个中学生那样,再学着像玛丽莲·梦露那样走路就没人会怀疑了。警察误以为会是男性朋友或者爸爸的什么人去找过他,还把他杀了。所以警察理所当然不会知道什么勒索的事儿了。” 说完他很是雀跃地瞧了瞧自己的双胞胎妹妹。在他心底,他觉得只有他们知道路易莎太太才是凶手,这在来日会是件有利可图的事儿。 琳达对此浑然不觉:“你们接受这事还接受得蛮快的。” 乔伊说:“嗯,是呀,反正我也不怎么喜欢他,是吧,罗伊?” 罗伊说:“我们一点都不喜欢大人!” 琳达说:“我得说,基于他在我爸死后还拿那些淫秽照片去勒索我妈——光这点——他就罪有应得。” 罗伊说:“嗯……也可以换种说法,是你爸爸拿着这些照片勒索我爸很多年了也说不定。这还真是真假难辨呀。” 说完他抓起绳子的一头,乔伊抓起另一头,琳达站在中间跳了起来。三个小孩轮流跳着,一边跳一边欢快地哼起歌来: 真真假假辨不清, 骗子反被说被骗。 狐狸猎狗过家家, 旋转木马转不停! 译者彭洋 深思熟虑 雨停了,朵蕊妲·琼斯太太坐回计程车内。她小小的个子,手里一本正经地握着把湿漉漉的伞,仪态万方地缩到了车后座上。交通拥挤,车流几乎一动不动,一般人都会心神不宁地瞪着出租车上不停在跳动的计价表,但她却怡然自得地坐在车里想心事——琢磨着诸如:街对面,那家鞋店橱窗里异常精致的靴子要不要买呢……之类琐事。 在她的左前方,是一幢快竣工的疗养院大楼。该疗养院是由阿拉伯石油大亨资助兴建的,一栋四四方方的豪华大厦,像是从一整块闪闪发光的黑色大理石里雕出来似的,上边还嵌着许多无疑是纯金的花饰。不过,正如常人的通病——她更欢喜地注意到疗养院隔壁新开了一家气派的餐馆。很显然,是专门招待阿拉伯客人的。这时,刚好有一批身穿白色长袍的绅士们从餐馆涌出来。看样子像是刚享用完盛宴。门警头戴尖顶帽,身穿异常吸引眼球的猩红色外套,衣服上还钉着巨大的铜纽扣。他在豪华车辆间忙乎所以,戴着白手套的手上下翻飞,并不时接过“不起眼”的五英镑甚或十英镑的纸币。 琼斯太太认出其中一个阿拉伯绅士正是讨厌鬼霍罗尔酋长。呃,她称他为“讨厌鬼酋长”,一是因为那些文件上的阿拉伯名让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念;再者,他确实是个讨厌鬼。跟克罗伊斯一样的富有,却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压榨国内贫民,还杀了许多善良无辜的人,其中包括妇女,甚至还有小孩儿,只因为他们参与了所谓的“政变”。朵蕊妲·琼斯太太就算称不上是国际新闻敏感话题的追随者,也算得上是个热心的关注者。 交通终于有所松动,她的计程车也得以向前挪动了些许距离。她再次凝视着对面鞋店里的那双靴子,现在可以看得更清楚了。当她再次四处张望时,一辆华丽的轿车悄悄地挤上来,挡在了她跟那栋新大楼之间。墙上那些纯金的花纹看起来倒像是阿拉伯文。 该死,讨厌鬼霍罗尔酋长就在那辆车里。他一身光鲜的白色长袍,靠在罗尔斯轿车的角落里,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他的眼睛本来是闭着的,突然睁开来,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随即又闭上了。 但琼斯太太并不在意,只对此刻正与他坐在车里的那个样貌奇特的男子感到好奇。这辆罗尔斯轿车可是贵宾款——司机与乘客之间是用玻璃隔开的。座舱内有两排前向座的翻椅,像是供年轻的小王子在大型场合用于栖息用的。在其中一个座位上,坐着那个长相难看的男人。他正直直地盯着面前的酋长。那男人不是阿拉伯人,是同她一样的白人。看样子像是个伦敦佬。中等年纪,脸长得棱角分明,一头凌乱的黑发。 她还注意到他穿的是一件廉价的破旧夹克衫。莫非是他的保镖?但这保镖也未免选得太特别了吧! 不管怎样,讨厌鬼霍罗尔酋长可是出了名不屑于雇用随从保镖的。这么个人神共愤的讨厌鬼(他的保镖也许也这么觉得),估计除了只信任他自己外,根本不会相信任何人。 此外,她还知道,他很喜欢独自出游。就算没什么特别的理由,这个人看着就令人憎恶。如果有人生来活该遭人谋杀,此人非讨厌鬼霍罗尔酋长莫属。 果然,不出她所料。当天晚上,报纸头条就刊登了一则消息——轿车司机驱车把酋长送到他位于阿斯科特郊外的公馆,可当欢迎酋长归来的人们匆忙跑上去开门迎接尊贵的酋长大人时,却意外地发现他倒在车里,背上插着把匕首。 这位轿车司机名叫史密斯,是个英国人。第二天一大早,史密斯发现自己成了警察问询的对象。酋长离开餐馆可是神采奕奕,安然无恙。返回官邸途中确有经过寂静的乡村,但史密斯确信当时车里只有他跟酋长两人。凶器为一把阿拉伯匕首。这种样式的匕首很常见,既可当武器也可当小饰物。最让人头疼的是凶器上竟然没有留下任何指纹。 朵蕊妲·琼斯太太慢慢品读着报道上的每个字。但看到“单独跟他待在车里……”这些字眼,朵蕊妲·琼斯太太自言自语道:“这就出奇了!” 朵蕊妲·琼斯太太交友甚广。她致电给苏格兰场一名显赫的友人,问:“怎么没见提到那个样貌丑陋的男人呢?” 轿车司机史密斯听说有个面目可憎的男人坐在车里后,对琼斯太太异常感激。毕竟,他自己的处境很不明朗。他手上和制服上都有血迹。当然,可能是在协助把尸体抬出车子时沾上的。他从没掩饰过,也不打算掩饰,他对雇主的害怕和憎恶。当然了,他坦承没见到任何长相丑陋的人闯进车里。但是当时路上堵车,车子在缓慢爬行,时常停滞不前。而且司机后面的玻璃隔板是隔音和不透?t>明的。因此,完全有可能有人在司机全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出车子。 史密斯认真地对警察解释道:“他当时在车上处理公务,以及——其他一些琐事。” 司机跟了酋长好几年了。他住在公馆外的小屋里。每次酋长大人来英国,他都负责驾驶罗尔斯轿车接送他。除了酋长大人在英国的日子外,这份差事确实很轻松。 他不是体贴的雇主,这个嫌疑犯直率地吐露道:他脾气暴躁,酗酒,爱恐吓人。到哪儿都爱跟残忍的恶棍浑蛋一起厮混。看见他们史密斯就气得热血沸腾。他还有一个癖好…… “他会到夜场等地方挑几个可怜的小妞,把她们载回家。哪怕是隔着隔音的玻璃隔板,我还是能听见她们凄厉的尖叫声。夜里我还得时刻爬起来把她们送回原来的地方。她们有些人被他折磨得半死。可怜的人儿。我对他的行为深恶痛绝。” “既然深恶痛绝,难道你就没考虑过向警方反映?” 可史密斯见识过那些斗胆跟讨厌鬼霍罗尔酋长作对的少数几个人的悲惨下场。无论你逃到天涯海角,他的暴徒手下一样可以把你抓回来。 “况且,那些可怜的小妞,她们出卖的就是自己的身体,不是吗?她们有收取报酬。先生,那报酬还不少呢。既然她们拿了钱,就得……她们入错行了,这帮可怜的妖女!她们没有迷途知返,结果落入魔掌了。” “嗯,该不是史密斯先生你有个女儿在生活中迷失藏书网了吧——” 史密斯挺直身子质问道:“先生,你说我?你看我像是有个女儿深陷泥潭的人吗?” 琼斯太太很看重的警察朋友向她解释道:“司机他忘了自己现在没穿那身醒目的制服。穿便服的个个看起来都像是家里落魄导致女儿误入歧途的嫌疑人。这样一来,杀人动机就可能是——” 琼斯太太坚持道:“但我看到的那个丑男人又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这样一来史密斯他的谋杀罪不就不成立了吗?”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他们找来当时载着琼斯太太的计程车司机。他也承认说虽然他当时一直留意着前方拥挤的交通状况。但他眼角的余光还是可以瞥见罗尔斯轿车里面坐着个丑男人。稽案警察只有叹气的份,很不情愿地把史密斯先生放了。恰如琼斯太太所说,得知讨厌鬼霍罗尔酋长被刺死后,哪怕是他家乡的人,就没有哪个是不幸灾乐祸说他活该有此下场的。但是英国政府方面对此事还是觉得很尴尬。当地警察收到命令要严肃认真地调查此案,得设法将朵蕊妲·琼斯太太所说的那个长相粗野的男人给找出来。 而史密斯先生为了感激琼斯太太的救命之恩,竟然送了一大束杂七杂八的鲜花给她。 他目前在汽车出租公司上班。每次琼斯太太需要外出购物什么的,他都会免费接送。琼斯太太对此也欣然接受。 他们第一次外出时,琼斯太太建议重返案发地点。她还惦记着上次在鞋店橱窗处看到的那双精美的靴子,心想:不知道那双靴子售出没有。 此时,阿拉伯餐馆还没进入午餐高峰期。因为堵车的缘故,他们的车刚好停在餐馆门前。门警朝他们走过来。他似乎认出她来了。琼斯太太非常上相,她的照片曾跟疑犯的肖像拼图一起被刊登在报纸上。 门警红润的大脸现出奇特的惨灰色。 琼斯太太心想:真奇怪! 她对史密斯说道:“等我一下!” 接着,她推开车门下了车,跑去问门警道:“你今天怎么没戴白手套?” 他的脸色变得更黯淡了。 他答道:“夫人,那是因为我发现白手套比较容易沾灰尘。” “还沾了其他什么污渍吧?如果手套脏了,你可以把它们脱掉塞在口袋里嘛。不过当然了,如果不戴手套就会留下指纹了。” 她友好地看着他,问道:“你该不会家里有个年轻女儿吧?” 他的手开始颤抖,他实在是太害怕了。 他答道:“夫人,我确实有个女儿。不过她已经死了。她伤势太重,在医院病逝了。” 他强打起精神继续说:“琼斯太太,警察当时问了我好些问题,都是因为你,是你告诉他们说酋长当时在车里神采奕奕,安然无恙。” 琼斯太太答道:“他当时确实还活着。虽然我不知道他精神是否尚佳。真的,他还睁开眼睛看了看我。但是——我之前应该注意到——像他这样贪恋女色的人,怎么会这么冷漠地看着我呢。他当时的眼神很吓人,简直像是……嗯,似乎像是我捅了他背后一刀,或者说像是被别人在背后捅了一刀,然后他的眼睛又闭上了。” 他们都陷入了沉默。 最后,他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琼斯太太说:“我得好好想想。我以为——无论是谁,都有责任让事情真相大白。不过,如果我有什么决定了,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的。” 她回到车上。但是在他帮她关上门前,她探出身子,伸出戴着手套的小手拉着他的手臂,说:“对你女儿的事,我很难过。” 这种残暴的事情,确实骇人。她对史密斯说道:“我不知道我是否应该把真相说出来。” 他们再次来到带纯金装饰的如黑色大理石的疗养院大楼对面。史密斯说道:“夫人,你忘记了,还有个长得很丑的男人。” 琼斯太太感激地答道:“噢,对,是的。” 她再没心思去想街对面的那双精美靴子了。 “当时,我们的车就停在这儿。那个男人坐在……” 她突然愣住了——一辆车正从疗养院的大门驶出来,一位病人正被搀着下车,而车上坐着的司机…… 琼斯太太说道:“真是巧!他们的警卫穿的制服跟你的制服是一样的。” 史密斯扭头去看,与此同时,那个警卫也转过头来看他。史密斯应道:“是,夫人,的确是一样的。更奇怪的是,那人长得跟之前那个丑男人一样哦。” 琼斯太太小声说道:“噢!对,是他!” 她再次回想起上次见到他时的情形来。 她继续说道:“那天正下雨。我打着伞低着头——我想我根本没有细心看过我的计程车司机。哪怕让我在其他场合再见到他,我也认不出他来了。” 史密斯说道:“叠镜效应。你看那幢像黑色大理石的大楼——当它被雨打湿后,它会反光。你可以把它当做一面镜子,真的。” 琼斯太太赞同道:“或者是看到别人的。我看到我自己的计程车司机了,对吧?他当时正像你这样坐在我前边。然后,透过我旁边的车窗玻璃,我看到黑色大理石映出来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他坐在那辆车里面。” 史密斯说:“我是这么想的。上次我开车经过..这里,那天也在下雨,当时我就想到了。我敢说,如果当时有警察在场的话,现在事情的结果可就不好说了。” 她似乎对此事不大乐观,她说:“是的,嗯,我想我现在应该向他们坦白交代?” 史密斯说道:“也许吧。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夫人,你是没见过那些被酋长大人折腾过的小妞的样子。她们在车上一路哭着,可怜的小妖精。还有那个门警,他的女儿已经死了,他说是死在医院里的。” “这样看来,如果大家都相信有这么个长相粗陋的男人,我想我还是继续保持沉默比..较合适。史密斯,你觉得呢?” 朵蕊妲·琼斯太太接着又补充道:“这可是我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译者彭洋 后窗惊魂 从高高的阳台上,她们可以直接俯视到下边那幢房子。而她也知道她们在谈论她。因为只要天气好,老妇人每天都会到阳台去,在轮椅里无所事事地坐着,透过扶栏朝底下虎视眈眈地监视着她。 老妇人说:“我就知道。她又会那样!把一大块面包蘸着咖喱酱吃。” 她女儿嘲笑道:“正吃得香呢。” 老妇人说:“算得上是狼吞虎咽。过一会儿,她又会坐下藏书网来开始吃晚餐了。她会拌着菜吃一大堆米饭。难怪她那么胖。” 而老妇人自己因为长期生病,所以很瘦。 她女儿接口道:“确实胖!她真让人倒胃口。” 她女儿虽不像母亲那么瘦,却也很苗条。她在饮食方面总是表现得很谨慎,也很明智——以确保苗条。她的丈夫深爱着她漂亮的好身材,一直赞不绝口。 她接着对母亲道:“娶了那么个大肥婆回家,她丈夫会怎么想呢?” 詹宁斯太太其实算不上是个大肥婆,但她确实有点偏重。而且,她丈夫也的的确确觉得她不如以前可爱了。 丈夫问道:“你把咖喱都吃完了?” “对,我做饭的时候就忍不住吃了点。我肯定会因此发胖的。” 他把她那份食物扒拉到面前吃光了,说:“嗯,那就改善一下吧。” 她半开玩笑地应道:“我还以为你很羡慕我呢。” 他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第二天,一大家子人继续到阳台上观望。老妇人坐着轮椅,其余的人则进进出出,焦急地等待着詹宁斯太太出场——等待的人包括老外公,女儿和她丈夫,还有几个年轻孩子。詹宁斯太太特意强调他们为“那一家子”。他们可以窥视她家的一切。他们看得见她的厨房;看得见前面所有的房间,不管是楼上还是楼下的;甚至连房子后面的花园也在他们的视线范围内。詹宁斯太太的花园里有个小游泳池。小男孩离开阳台去给外婆端杯冻牛奶,回来后说道:“别告诉我她打算去游泳!不知她的排水量会是多少?” 他的姐姐哧哧地笑道:“会淹没整个花园。” 老妇人应道:“我倒是想看看,她穿比基尼的样子。” 事实上,詹宁斯太太不敢冒险去游泳。她丈夫回家后,她对他说:“那帮人一直在监视我。对我指指点点。” 他回答说:“只是个坐轮椅的老婆子。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们很多时候争吵都是由那一家子引起的。有时候,她甚至觉得那是他们争吵的主要原因。要不是她抱怨他们,她丈夫也不会开始注意到她日渐发胖这个事实。难道没人提醒他就睁眼瞎一样从没关注过她的身材? 他问道:“你就不来水里打打滚了?真可惜。这样运动一下,很可能会让你松弛的肌肤变得结实起来。” “知道了。我回屋里做繁重的家务活也是一样的。” 老妇人低头瞧着对面那屋的客厅,对她的孙女说:“嗯,她放弃去游泳了。现在我们只好看她做家务了。你们等着瞧吧!——二十分钟不到,她就会坐在沙发上狂吃饼干。” 体重严重超标的詹宁斯太太,在做家务时确实很容易感到疲惫。她自言自语道:“但我不会吃任何东西的。我知道楼上那个老太婆正密切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但她还是忍不住喝了杯咖啡。半小时后,她还是几步迈到沙发那儿坐着,开始玩起纵横填字游戏来了。 老妇人的老伴也到阳台上来看热闹了,他说:“其实,多做点运动对她有好处。” 他蛮横地补充道:“都是钱在作怪——最好让她过得拮据点,让她去上班挣钱,而且要步行去。” 詹宁斯先生在盛得满满的大餐盘旁坐了下来,问道:“你今天都忙些啥啦?” 相比詹宁斯太太,他自己其实也长得并不怎么样。而且,也不苗条。她答道:“我今天去大采购了。”其实,最后几分钟她还是忍不住要打的回家。 她撒谎道:“坐的巴士。提着大包小包的。” 詹宁斯先生用嫌弃的语气嘲讽道:“我猜也是。” “嗯,差不多就这些了。噢,对了,我把你的外套拿去干洗了。口袋里有封信,我把它放你桌上了。” 他的脸吓得苍白道:“你没立马就给我拆开来看了吧?” 她答道:“没有,我没看。我从不看别人的信件。” 他说:“所有女人都喜欢翻看别人的信件,尤其是他们丈夫的信件。” “嗯,我没看过也不会去看。我为什么要看呢?” 他自辩道:“我只是带了个女孩去吃午饭。” “女孩?什么女孩?” 他答道:“信中提到的女孩。一个瘦削的女孩。” 老妇人此时正坐在温暖舒适的客厅里。因为有朋友过来喝咖啡,所以这一家子便与客人继续谈起对面那个女人来。她说:“她丈夫找了个小三。在老肥婆不在家的那天晚上,他把她带回家来了。肥婆那晚不知道是干吗去了,反正没在家。他们像一对兔子回到地洞一样。他和他那个狐狸精。你可以通过灯光来确认他们的行踪——先是门厅,然后客厅灯亮了又熄,接着楼梯灯亮了,最后卧室灯亮了以后又熄灭了……” 孙子孙女们问道:“她长得怎么样?” 老妇人答道:“很瘦。” 现在她真的开始努力节食了。尽管这样做令人厌倦:丧失自我,让自己挨饿,拼命运动。该做的都做了,但是看不到任何成效——她的体型根本没什么变化。医生说:“嗯,你并不胖嘛,再减掉几块肉就更苗条了。”其实,医生想说的是:再减掉几十块大石头的量还差不多。 “我基本上没怎么吃东西。” 医生问道:“什么叫没怎么吃?” 她答道:“不吃正餐。但是做菜的时候我会偷吃。我会舔调羹。嗯,我实在忍不住。我得为丈夫准备丰盛的晚餐。在烹调的时候我总得尝尝味道怎么样,对吧?” “你为什么一定要给他做美味丰盛的食物?难道他就不能吃些对你诱惑力小点的比如小菜什么 7684." >的?” “噢,不,他爱吃那些食物。他喜欢所有东西都用奶油来煮。我得按照他的口味给他煮。” 他说:“我想主要是因为你喜欢舔调羹。” 于是两人都笑了起来。 老妇人的女儿靠着阳台抉栏,低头俯视着底下亮着灯的厨房,说道:“她在舔调羹。看见了吗?在我看来,似乎是半品脱的高脂奶油。她会每隔几分钟就来一勺,不停地把调羹伸进食物里,进行所谓的试味工序,把奶油舔光……还有巧克力酱,是为做冰淇淋准备的。热巧克力酱,那是她的最爱。她往里面放了些其他材料。从饭厅里取了个瓶子,然后盛了满满一勺子来试试味道是否刚好……” 那天晚上,詹宁斯先生抱怨地说:“这是什么垃圾,这么难吃!你放太多樱桃酒了。你味道没调对。” “我只是为了不用老是去尝味道。” 他说:“是的,你继续吃这垃圾好了。我到其他地方吃去。” 从此,再也用不着试味了。詹宁斯太太也开始无视自己逐渐发胖、魅力日减这个事实。她对詹宁斯先生愈发频繁和长时间的不回家也已经习惯了。因为她不反对,所以他耸耸肩便独自去偷欢了。 那一大家子揶揄道:“他抛弃了她。嗯,差不多了。只是住在一起装个门面罢了。很快就会有好戏看了。”轻蔑的语气里不免添了几分同情。 詹宁斯先生继续假装相安无事,其实是因为他只能这样——正如瘦狐狸精自己也会维持个假象。但是在家里,他根本就懒得装。他对妻子说:“如果你不喜欢这样,你就去照照镜子,好好问问自己,这都是谁的错?你真让人恶心!” 对面的一家人都说:“这都是她自找的。” 她开始很认真地控制饮食。因为不需要再“尝尝味道怎么样”,所以这次减肥就没以前那么困难了。她说她一点没有吃得太饱,或者根本没吃得过量。根据她的标准来判断,她这话不假。只是特殊的新陈代谢机能,导致她更容易发胖罢了。因为几乎不再需要给她丈夫下厨,所以减肥的过程虽然缓慢,但至少是平稳的。她告诉医生说:“我现在基本上完全靠吃色拉度日。” 老妇人在阳台上看着她蹒跚走回家,手里提着一大袋青菜。她说:“如果她再继续吃素,她会变成兔子的。” 她女儿从不吃色拉酱,只喝点麦芽醋。她说:“我觉得她会放很多色拉酱。要不要打个赌?” “无所谓,她确实瘦了!” 老妇人补充说:“太瘦了。再继续吃下去她会变皮包骨的。” 老头说:“太瘦了不合适,她还是胖点好。” “她其实一直都不太胖。何苦这样折腾自己呢?” 那一家子幸灾乐祸地说:“无论如何也挽回不了他的心了。” 某天,詹宁斯太太的丈夫破天荒地回家了,对她说:“你以前太胖了,现在你又太瘦了。” “你不是喜欢我瘦点吗?” 他回答说:“我根本不喜欢你。” 她震惊地叫道:“噢?” 她继续试探道:“你以前喜欢过我的,在我苗条的时候。” 他说:“问题是你现在一点也不苗条。你现在骨瘦如柴。” 老太太说:“她会开始酗酒的,你们等着瞧吧。” 本来,她已经把六点钟喝半杯雪利酒这个习惯给戒了,现在,由于伤心寂寞,独自对着更多青色的晚餐,她又恢99lib?复原来的嗜好了。先是喝半杯,然后一整杯,接着是好几杯。而且是在吃青菜晚餐前——吃午饭色拉前——以及十一点钟的时候都离不开酒。 老头子说:“我看见酒馆经常送酒过去,还是烈性酒,可不是雪利酒之类的低度酒。” 医生问:“你是不是喝太多酒了?” “只是应酬的时候喝一点。” “我不知道,你所谓的应酬是喝多少?” 她说:“你肯定是找对面的人谈过话了。” “对面的人?” “对面的公寓。他们整天在阳台上监视我。” 医生说:“嗯,我不认识他们,对吧?我怎么会跑去同他们聊你的事呢?” “他们整天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对我评头论足。” 他问道:“你怎么知道他们是在说你?” “嗯,我就是知道。要不然他们为什么要监视我?有个残疾的老妇人,她整天无所事事,光坐在轮椅里,透过阳台的扶栏监视着我。那一大家子在屋子里进进出出都不忘到阳台上来瞄我一眼,对我说三道四。” “你是怎么知道他们在说你呢?你又听不见他们的话。” “除此之外他们还会说什么呢?——整天靠着阳台扶栏上,低头监视着我。除了偷窥我之外老妇人还会对什么感兴趣?——她跟他们一起议论我,然后他们就一起抨击我。我的一言一行都在他们的监视范围内。他们看着我发胖和继续变胖。看着我瘦下来,接着又开始发胖。现在是太瘦了,而且胖不起来了。我现在非常喜欢吃色拉,我似乎不会再吃其他东西了。这点,我想他们也是知道的。我做的每件事,他们都会盯着,并且评头论足一番。” “也许他们是在说你的好话?” “不,他们不会的。他们怎么会说我好。他们看着我日益发胖和魅力消减,把丈夫都给吓跑了。他们见过他和他的情妇。有一次他把她带回家了。我闻到枕头上有她的香水味……” “也许他们在批评他?” 她说:“不,他们不会的。” 她接着道:“他们怎么会呢?这事你不能怪他。” 其实,她在心里谴责他。她一直很努力地迎合他,但他却对她这么残忍。她心里想着想着不由得害怕起来,她甚至开始恨他。 医生似乎不知该说什么好了,但他还是提醒她道:“嗯,好了。亲爱的,别喝太多烈性酒。” 老妇人坐在轮椅上,说:“看样子她随时要进匿名戒酒协会喽。” 詹宁斯太太在医生的候诊室里匆忙地翻阅着杂志。为了挽回失去的爱,杂志总是建议人们道:“出去换个新发型。做做美容,打扮得迷人点。” 她总是遵照指示——去做了个新发型,做了脸部美容,还买了些颜色鲜艳的新衣服。詹宁斯先生第二次罕见地回家后,看到她这副模样就说道:“瞧,你到底对自己做了什么?”所有的改善都被抹杀了。 她之前已经喝了点酒,现在她开始说些卑微的冷笑话,“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挽回丈夫的爱,最好的方式——是让自己看起来美丽动人。” 他应道:“呵,你把自己弄得像只怪物叫美丽动人?” 事实上,她不止喝了一点酒,其实她喝了好些。她摇摇欲坠地站起身,拽起酒瓶粗粗短短的瓶颈,把它高举过头。他颇为震惊地瞪着她。瓶子打在了他的头上,他踉跄后退摔倒在地,太阳穴撞在大理石壁炉台的硬边上。她把酒瓶慢慢地放回托盘上,跪在他身旁,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意识到他已经死了。 突然清醒过来的感觉真妙。一分钟前,你还处于半紧张的,踉踉跄跄,昏昏沉沉的状态;对方最后的侮辱使得你内心升腾起的痛苦和气愤一触即发。突然间你又冷静下来了,意识到问题所在,并开始感到害怕。但她快速地寻思着:我没怎么碰他。嗯,是的,我砸他了。但他倒地时他的头撞在壁炉台上被擦伤了。这事再自然不过了。我当时只是跟他在——说话。他来之前喝了一点酒,他的脚打滑,然后向后摔倒了。他把自己可怜的脑袋给撞了。我没有砸他,我没有碰他!这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然后,她拿起酒瓶,把瓶颈上可能留下的掌痕和指纹擦掉。她握着酒瓶壁,让它看起来仅仅只是倒酒用的似的,然后把它放回托盘处。她再次跪下——用手指触了触他头上伤口渗出来的血。她拔了根灰色头发,然后站起来,用沾了血液的手指?99lib.往壁炉台的边上擦,并把那根灰发粘在壁炉台的边上… 她知道这么做很恐怖。但在医生的诊室里,她便顿然省悟到:她其实不再爱他了。她不需要他的回心转意了——所以,摸着他并不会让她觉得很伤心。 她心想:也许没有他更好。我可以搬走,搬到一个不会被对面阳台上那些可怕的人监视或谈论的地方去。 在外头的阳台上,在这个爽朗的傍晚,他们会如常来到外头的阳台上——倚着护栏,窥视着她家的窗户:对她的举动一览无遗。 老妇人说:“他倒下了。他躺在地上。她在——她正在干吗?” 她女儿答道:“她正俯身看着他。他死了。她看得出他已经死了。她杀了他。” 女儿及丈夫说:“她用那个玻璃瓶打他。她在那里干什么?” 孙女说:“在擦瓶颈。” 孙子急切地说:“她在清除指纹。” 女儿说:“她又跪下去了,她在……我才不会这么做!她那是干什么?” “壁炉台上的血。她打算假装他把头撞到那儿,假装是他喝多了自己跌倒,滑了一下然后摔倒了,假装她没打他,假装这事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告诉你们吧。” 老头儿慢慢地说:“我想我们应该通知警察……” 詹宁斯太太站着听——听着……她现在几乎能听见他们说的话了。她清楚地知道他们将要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她走过去拨了个电话:“警察吗?麻烦你们过来一趟。” 她把地址告诉他们,然后继续道:“我认为我刚杀了我丈夫。他的尸体正躺在地上。”她把听筒放回原处,走到窗边站着,抬头看着他们。 她说:“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用‘认为’。反正你们也会告诉他们的。” 老妇人的女婿也打电话报警说:“警察吗?你最好过来一下。我们刚目睹了一起..谋杀案。” 警察到达时,詹宁斯太太对他们说:“是的。是我给你们打的电话。但你们应该已经接到另一个电话通知了。是对面那些人给你们打的吧?他们住在楼上,带阳台那间公寓里。他们在监视我。” 詹宁斯太太继续道:“我做的每一件事他们都知道!”她低头看着自己:消瘦的身躯穿着偏小的新衣服。 她看着地上的死尸说:“他们知道我做的任何事!他们监视着我,他们批评我。我摆脱不了他们……他们毁了我的生活。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我觉得——这一切——根本不会发生。” 警官对警员打了个手势,然后跪在尸体旁,抬头看见壁炉台边有根灰色头发和一些血迹。他站起身,松了松他麻痹的背部,试探性地问道:“摔到这儿了?他后退时被垫子绊了一下,是吧?——倒地时把头给撞了?” 她说:“你是说——这是个意外?” 他建议道:“嗯,它看起来确实如此。你还有没什么话想要告诉我?”他的语气中充满了好奇。 “反正他们会告诉你的,对面那些人。这不是意外,我拿起玻璃瓶砸他。因为他侮辱我,他经常侮辱我。” “你砸他?” “我用玻璃瓶砸他,他退后试图躲开,结果摔倒在地时把头给撞了。头只是轻微地撞到壁炉台。但是我先砸他的。” “你是说——你想。” “噢,是的。我想杀他。我也不怕向你供认。”她重复说道,“反正他们也会告诉你的。” “住对面的那些人吗?” 詹宁斯太太说:“他们一直看着,他们总是监视着我。老妇人坐在轮椅里,除了监视我她还能做什么?还有那一大家子人都是,总是谈论我。你难道听不见他们在说我吗?” 老妇人说:“她在给谁打电话?” “很可能是警察。她知道我们反正会说的。” 女儿说:“一切从她开始发胖时就开始了。” 詹宁斯太太说:“他们说,一切从我开始发胖时就开始了。你听不见吗?他们说‘她知道我们反正会说的’。他们一直在监视我,一直在谈论我。对他们来说,我可以假装这是宗意外,我也许可以成功逃脱,但他们不会就这么算的。他们说得找警察来。是老妇人的女婿给你们打的电话。我听见他说‘我们刚目睹了一宗谋杀案’。我一直能听见他们说的话。他们监视着我,议论着我。难道你没听见他们说的话?仔细听听!” 警察说:“他们现在没再说话了。” “不,他们还在不停地说,不停地说着……” 一位女警察过来,伸出一只手臂轻轻地搂着她的肩。 她问道:“这是要把我带到哪儿去?” “带你去一个听不见他们说话的地方。宝贝,不用害怕。你再也不用被他们监视了。” “他们会看到你带我走。” “不,不会的。他们都进屋里去了。现在没有人在阳台上了。” “你听不见他们说话吗?他们还会继续喋喋不休的。” 他答道:“嗯,经你这么一提醒,我想我听见了,但都是些好话。他们说看着你被带走,很为你惋惜,多么好的女士啊。他们真的从来没有针对过你,看着你离开他们觉得很难过……” 他一直这样喃喃自语哄着她,温和地敦促她向门口走去。女警察的手臂依然搂着她的肩。但她一走,警官便问警员道:“她没有家人?” “长官,就这间客卧两用单人房。对面那层楼倒是住着位老妇人,可也就她一个人住。邻居偶尔会来看看她,把她推出阳台晒晒太阳,给她备好热水瓶和一些三明治什么的。” “没有其他人来电告知我们过?” 警员答道:“没了,长官。没有朋友,没有亲人。老太太真可怜,她还是个瞎子呢。” 译者彭洋 天赐此屋 老妇人事后回想——他们是如此年轻貌美的一对,即便是第一眼见到,她也应该能认出他们来的——她早该猜到他们的真实身份。他们就那么静静地站着,一动不动;无论她说的话有多刺耳,都无动于衷。 小伙子穿着紧身衣和蓝色牛仔裤。因为傍晚下着毛毛雨的缘故,他的身上披了件雨衣。看起来倒像是披了件斗篷。女孩长发垂髫,披散在胸前,像幅面纱盖着她因怀孕而隆起的圆滚滚的肚皮。看到女孩这副模样,尽管不再心怀疑虑,但女孩还是忍不住抱怨道:“你们在这儿干吗?你们凭什么把车正好停在我窗前。” 他们没有反驳“马路不是你家的”之类混话。那女孩只是歉然答道:“我们找不到地方过夜了。” 老妇人问道:“没地方过夜?你们就不能回家睡去?”她瞥了一眼女孩正拉着那件局促的上衣下摆的手,无名指上没戴结婚戒指。 小伙子答道:“我们家不在伦敦。” “你们昨晚难道也没地方安身?” “我们不能继续住那儿了。原来的房东——梅斯太太——出游了。她侄子要把房子收回自己住。我们找房找了好几天了。没有人愿意接纳我们。” 女孩解释说:“因为小孩子的缘故。万一他出生了,你知道……” 这不禁又勾起了她对他们身份的猜测。但她还是应道:“嗯,别指望我,我这儿也没地方。我自己也只是在地下室搬了铺床安身。地下室其他几间都拿来做了仓库,全部给上了门闩锁起来了。至于楼上的房间嘛,嗯,也已经住满了。” 女孩说道:“噢,当然了。我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意思。我们在车上过夜好了。” “在车上?”说着,老妇人披了件围巾用来挡雨,就从屋里出来了。 她站在台阶上,借着路灯,盯了他们一会儿,接着对小伙子说道:“你不能让她就睡在车里。她不能就这样被随随便便打发了。” 小伙子答道:“嗯,我知道。但除此之外,还能怎么办呢?就因为怕打扰别人,所以我们才到这个清净点的地方来。” 女孩说:“当然了,如果你不想我们在这儿,我们可以到别处去。” 老妇人的回答同之前的态度不一样了,“这里是公共地方,你们爱怎么着就怎么着。” 但看着这两个可怜的年轻人实在让人心生怜惜之情。还有他们身上所散发出的特质:俊美、沉静、内敛,对世事无动于衷,甚或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予人的印象恰如昏暗老教堂里烛光映照下的神像——对了,就像圣诞节时看到的那样。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圣诞节时常见的那些塑像一样。 她试探性地问道:“我给你们几先令或许会有帮助——” 但他们立即拒绝了。女孩说:“不用,不用,我们不缺钱。嗯,反正,够用的。他早上还可以去工作,绝不像你想的那样。只是,嗯……” 她摊开手,徐徐宣示道:“就像我们刚才跟你说的那样,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所以没人愿意收留我们。他们只会说,抱歉,没有房间了。” 她是否在此际就已意识到了呢?——她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自己说:“在后院那儿——有一个棚屋什么的……” 也许是因为劳累——也可能是其他原因,譬如焦虑,长时间的奔波劳碌,无助——结果,婴儿在当天晚上就出世了。他们来不及找医生或接生婆,幸好沃恩太太对这种事情还算有经验,有条不紊地帮年轻的妈妈顺利地把婴儿生了出来。 整个过程,产妇的适应能力出人意料的好,尽管她看起来很虚弱,但一直都很镇定,一副毫无怨言的样子。而且,显然对分娩的剧痛无动于衷。 最终,老妇人在棚屋的旧床垫上铺上干净的被褥,把母子两人好好地安顿下来。 “你们先这样将就几天吧,等你们要搬的时候再说。” 出了屋子,对那个小伙子沃恩太太可就没好脸色了,她厉声道:“你还愣在那儿做什么?” 小伙子在棚屋外等孩子出世的时候,急就张用废木箱给婴儿做了个摇篮——稍稍改装一下,再拿车里的羽绒坐垫把木箱填成凹形——没占用老妇人任何东西,因地制宜地灵活地用一些现成的材料,就做出了个摇篮。 小伙子端着摇篮进屋道:“玛丽莲——这是给婴儿做的。” 女孩感叹道:“噢,约瑟夫!你一直是最棒的木匠!你的手真是巧呀。” 约瑟夫,还有玛丽莲——果然如此!而且约瑟夫还是一个心灵手巧的木匠。因为没有地方肯接纳他们,所以这个小男孩不得不在棚屋里出生…… 老妇人不顾患有关节炎的膝盖,蹒跚着,缓缓地跪到了床垫旁,满怀敬畏地从年轻母亲怀里接过婴儿,屏声静气地道:“让我来把他放到摇篮里。让小可爱舒舒服服地躺好.” 接着,用只有自己听得到的声音感慨道:“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降临人世了。” 第二天一早,小伙子留了些钱请沃恩太太帮着买些日用品,便出了门。傍晚早旱就赶回“新居”,还带回了好消息:他在建筑工地上谋到了一份工作。满布疤痕的手上,还拿着小小的一扎有点蔫了的花。他小心地把花分作两束,一束给玛丽莲,一束分给沃恩太太。 “请笑纳,以此表达我深切的感激之情——愿今后我能给予您更多。” 他还留了支紫罗兰花在手里。把花放进婴儿稚嫩的小手里,约瑟夫对婴儿道:“愿今后我能给予你更多。” 老妇人暗忖:他们没给婴儿取名字……要是别的年轻夫妇,准会花上好几个小时来给孩子琢磨出一个别致的名字,或者干脆就以某个流行歌手的名字来命名——无非是那些个大嘴巴,长头发,借着毒品带来的兴奋劲,晃着两条细腿,猥亵地抽搐蹦跳,整天只会无病呻吟地尖叫,其实一无是处的所谓大明星。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圣子”,是“成长中的救世主”! 她暗自揣测:或许,他们根本就不敢给他取名——甚至连他们自己,可能都不敢承认…… 沃恩太太心里存了个大疑问:他们对这件事情,到底了解几分? 其实,对这事——她自己又懂得多少呢?她都了解什么?——实际上,她到底知道些什么? 她只知道:圣婴已经降世,老早就有人预言过他的再度降临了。“基督再临”,这个模模糊糊的猜想掠过她的脑际。但这难道不是一个应该高调宣示,能让人清晰明了的大事吗?比如先是有一些恶兆显现,预示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然后才?…… 一切的终极,就是另一个新的开始——也许吧!这次,会不会是一个新的契机呢?是否,即便世上所有事物都已颠倒错乱了,还能有再翻盘的机会…… 很久很久以前,沃恩太太就开始去教堂望弥撒。是的,很早她就开始培养自己的两个女儿,期望她们能成为称职的天主教徒。敦促她们洗刷干净,打扮整齐,带着她们参加去每个礼拜日的弥撒,女修院的祈祷仪式,以及教理教育等诸如此类的教会活动。结果,她没落得一点益处!——在战时,两个女儿不但都嫁给了不信教的美国大兵,而且还都移民到美国去了。过得是好是赖她不清楚,也早已不在乎。这些年来,她们姐妹俩一直杳无音讯。而今……她戴上皱巴巴的旧礼帽,拖着她那双患关节炎的腿,朝圣一史蒂芬载,史蒂芬是在外国出生的犹太人,住在耶路撒冷,很早就信了基督教。他是由传教士选任的七名执事之一,负责照顾老年妇女、寡妇及孤儿。作为希腊化的犹太人,他强烈反对犹太教的祭献礼仪,因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他被带到犹太教公会。他为基督教所作的辩护激怒了听众,结果被用石头打死。赞成处死他的人中有一个是后来称作圣-保罗的扫罗。">教堂踱去。 她仿佛又回到了少女时代,恍若刚刚结束童年时光,刚刚开始进入发育的青春期。沃恩太太跪在一间拉着窗帘、密不通风的黑蒙蒙的忏悔室里,透过一面布设着细密铁网的小窗,只见对面朦朦胧胧的一个戴着黑色四角帽的神父侧影。帽子层层隆起看着像顶皇冠,顶上还带些绒球。神父靠着小窗道:“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我的孩子,你有什么要告解的?” 她不假思索地应道:“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神父啊!圣婴耶稣此时正在我那儿……” 神父亲切地轻声与她交谈着。此时,外边等候忏悔的众人在焦躁不安地踱着步子。他们心想:同怀洗心革面一心向善的心思,那个老妇人一定是有一大堆深重的罪孽要向神父忏悔吧。 神父跟沃恩太太在谈机缘和巧合的区别,告知圣婴应该是在人们的心底,而她不应该试图——嗯,去使神迹具象化…… 她向神父道了谢,如常地在胸前画了个十字,然后就离开了。她不甘心地自言自语道:“你们这些人——你们根本就认不出他来了。” 老妇人回到年轻妈妈住的棚屋。看到她正一副静逸的神情俯身看着在木摇篮里熟睡的婴儿。真的?——难道是真的?——婴儿的脑袋上是否真的显现着光环?…… 发工资的那天,约瑟夫再次带了花束回来,可这间拥挤的小棚屋里根本容不下任何细微的多余之物。插花的花瓶几乎是立即就被打翻了,花和水都溅得到处都是。结果玛丽莲不得不起身紧挨着摇篮挤坐到扶手椅上。随着婴儿用品越积越多,绝大部分空间都占用了,连汽车也被用来当货仓使——专门放置平日里用不上的东西。 约瑟夫说:“这个周末,我得去找别的住处了。” 老妇人像是首次听到这个决定似的,不解地质问道:“别的住处?” 继而忧心地说道:“玛丽莲暂时还行动不便啊。” 约瑟夫问道:“到周末应该可以了吧?” 玛丽莲也附和道:“您对我们实在是太好了。但我们总不可能去霸占着你的房间吧?我们真的得搬到其他地方去住了。” 但这谈何容易。他近几天傍晚一放工就四处寻找新住处。但只要一听说他还带着个婴儿,再好心肠的人们和原本敞开的大门都随即将他拒之门外。老妇人也反对道:“可我不想你们走呀。我现在身边一个人都没有。我想你们陪我待在这儿。” 她又像往常那样跪了下来,跪在临时拿木箱子制作成的摇篮旁,崇敬地说道:“况且——我离不开他啊!” 接着,老妇人出门去买来张二手床,把它安放到棚屋里让约瑟夫睡。再把玛丽莲领到她自己的床上去,挨着床把自己的床垫铺在地板上,每天紧挨着摇篮,怡然自得地睡地铺。而且,这样一来,晚上如果婴儿哭个不停,就变成是她来负责照料了。 她会对他低声吟唱,让他安静下来,哄他重新入睡。她总不禁会想:他能感知这一切吗?他能明白吗?尽管他还那么小。他神圣的头脑能明白是我在抱着他吗?我是否会因为曾经在这世界上照料过神的独生子,有朝一日得以成为神侍?……(嗯,说来应该是他的——第二独生子?这实在太难领会了。她连想都不敢多想。) 这些天来的点点滴滴,她也没知心朋友可以倾诉。但最终,在某个晚上,她借着一点酒意,还是在“贱狗酒吧”悄悄地对内莉说了:“你肯定猜不到,我那儿都住了谁!” 内莉猛地灌第五杯黑啤,向她作出猥亵的暗示。沃恩太太没去睬她的龌龊念头,说道:“是个小伙子和一位女孩。还有一个婴儿。” 沃恩太太不禁又回想起婴儿躺在木摇篮里的情景,说道:“他的小脑袋——在他的小脑袋后头,你可以看到,有一道光在夜中闪耀着光芒,看起来像是个光环。” 内莉粗鲁地应道:“如果你把这杯麦酒灌下去的话,你指不定也能看到我头顶绕着个光环呢!” 沃恩太太踉踉跄跄地回家后,内莉向店主吐露刚才她们聊的事,最后下结论说:“老实说,我真的觉得她疯了!” 店主才不在乎他的熟客是不是疯了,他答道:“在我看来,她一切如常。” 于是,内莉对酒吧里所有人都宣扬道:“那两个陌生人看中她的钱财了。你们等着瞧吧。他们和他们的‘耶稣宝宝’都会怎样——他们会把她搜刮一空。” 内莉想了个诡计,叫道:“喂,比利,既然你跟她的那个约瑟夫在同一个工地工作,找天跟他打听打听那个老女人棺材本的事。她还是留有些钱的,因为她害怕死后要被葬在公共墓穴里头。嗯,其实还不就那样?只有她瞎操这份心。” 接着,比利那天趁着工地休息的时候特意到约瑟夫面前,对他说:“我听说你被住在‘贱狗酒吧’附近的沃恩太太收留了。你是在算计她的那些积蓄,对吧?” 比利还假装知道老太太的藏钱处,继续试探道:“她那里东西塞得到处都 662f." >是。她起码得等你们离开以后很久,才会发现钱不见了。如果我告诉你藏钱的地方,你得手后分我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怎么样?” 他第一次看到约瑟夫脸上出现这样的神情——予人的印象真算得上是“惊心动魄”。 当天晚上,沃恩太太在“贱狗酒吧”里告诉内莉说:“他径直回家,然后对我说,‘沃恩太太,他们都说你有钱。如果你真有的话,你应该找个地方把它存起来,然后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已经把钱存起来了。你自己一个人独居,钱放屋里不安全,会有人觊觎你的钱财的。’” 他还解释给她听,如何把钱存放在邮局里。如此一来,除了她自己,就没人可以染指她的钱了。那只不过是她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几英镑棺材本。 最后,她又再次宣称:“我可不能忍受和其他陌生人一起被挤葬在公共墓穴里……” 内莉说:“你就别担心墓穴的问题了。反正到时都是把你往普通棺材里一塞就完了,你也没法提防着不是?那个什么玛丽,还有约瑟夫是开车来的吧?怎么没骑驴子?” “你又没长慧眼,你也没跟他们住在一起,凭什么……” “他们之前不也住过其他地方嘛。那些房东难道也都有眼无珠?” 前一个房东叫什么来着——梅斯太太?梅斯太太有没有慧眼识珠?有没有认出他们来呢?哪怕那时孩子还没出生……?沃恩太太踌躇着。 内莉蛮横地反驳道:“当然没有啦!她把他们轰出门了不是?” “不,她没那样做。她是自己搬到乡下去住了。她的儿子还是谁要入住她的公寓,就把他们给……” 但是,如果能见到梅斯太太,同她讨论一下…… 回屋后,她随即问道:“难道你们就没再去拜访过之前的那位房东太太?她住得很远吗?” 约瑟夫答道:“不,不远。但带着小孩……还有,玛丽莲也行动不便。嗯,找天我们真该去问候问候她。到时您也跟我们一块儿去吧。”孩子们玩耍。一旦看到有哪个摔倒了,就会上前去劝诱那些可怜的被擦伤和抓伤了的受害者,说只要让圣婴的小手摸摸他们的痛处,伤口就会愈合。 随后,她会焦急地问道:“亲爱的,现在你们觉得好点了,对吧?现在伤口不再流血了,对不对?——只要圣婴摸摸你的伤口,你们就马上好起来了是吧?你们快给我说说——是不是这么回事?” 被她抓住不放的孩子们会扭动着身体挣扎,为了能尽快逃脱他们都会回答说:“是呀,是呀。” 孩子们的母亲都聚集在商店门口,唧唧喳喳议论道:“这样太危险了。她这样把孩子哄骗进屋,鬼知道她会干出什么事来。” 终于,有人代表大家特地找到约瑟夫,对他说:“你们两个得搬出去,还她个清静。你们都快把她给逼疯了。” 约瑟夫说:“我们现在可不敢这么做,我们一提到要搬走她就不高兴。” 霍斯金斯太太已经从“贱狗酒吧”的内莉那儿了解到所有情况,她附和道:“你们这样走了她肯定会受不了的。这很可能会要了她的命。” “还有,如果我们走了的话,就没人照顾她了。” “但你们总不能一直窝在一个小房间里呀。” “要是我们能找到一个地方,把她一起带去住……但现在我们还没找到别的住处,目前也还住不起套间,更别说让她跟我们一起同住了。” “什么?……你们两个年轻人,竟然可以忍受跟一个疯婆子住一起?你不能这么做。” 约瑟夫说:“她自己这么尽心尽力地关照我们,要不是她收留,我们还不知在哪儿落魄呢。” 事情还是老样子。看来必须得想个法子解决了。沃恩太太每天跟他们住在一起,变得越来越沉迷于臆想之中。她甚至不能忍受婴儿离开她的视线。哪怕玛丽莲带孩子到外头去呼吸新鲜空气,她也要跟着。要是有人出于好奇,凑过来瞧瞧这个远近闻名的婴儿,她就会恶狠狠地警告他们滚开。他们要是出于尊敬和崇拜的意图,那倒是可以。否则的话…… 最后,蔬果店老板娘不得不对约瑟夫下最后通牒:“你如果不对她另作安排的话,我就只好亲自出马了。因为她威胁到这整片生活区的人了。” “她根本毫无杀伤力。她只是觉得我们的婴儿有点特别。这样能对其他人构成什么危害呢?” 蔬果店老板跟其他所有人一样,以前一直都很喜欢沃恩太太。但他也赞成他妻子的话,说道:“这可说不好。这种人有时候会变得古里古怪的。为什么不带她去看医生或直接送她去医院?” “她不愿意去任何一家医院,也不想看什么医生。” 蔬果店老板娘说:“可以强迫她去呀。他们会给疯子穿上束缚衣什么的,然后用带衬垫的客货车来把人带走。” 她一次次威胁说如果他们再不采取措施,她就亲自打电话叫警察来处理。 她还强调说:“她把我的客人都吓跑了。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他只得承诺说会采取措施。 没几天,他就把对沃恩太太有意见的人都召集起来开了个小会。 约瑟夫告诉大家:“我已经遵照你们的意思,带她去过医院了。他们让我去咨询专业医师。我把情况告诉了医生,他们说要把她送到一个她不会起疑心的地方去疗养,还说会有精神病专家负责仔细观察她的病情变化,她会在那儿得到治疗。据说这种病很可能是暂时性的,她完全可以痊愈。” “嗯,我早就这么说过了!你和玛丽莲也可以趁机找找其他住处。当她回来时你们已经搬走了。这样她就可以重新过安稳日子了。” “哪怕找不到其他地方,我们也会搬走的。我们不想再让事情复杂化了。” “找房子可不比其他事情,你得抽出时间去慢慢找。” 约瑟夫说:“但这毕竟不大好,我们在这儿占用她的房间,而她则在别处被关着。” “如果你打算把她送到那儿。你要怎么说服她肯跟你去呢?” 他回答道:“这个问题我已经想过了。我们之前那位房东太太——” “噢,对,她常常提起那位梅斯太太。她总是说梅斯太太会明白的,说梅斯太太知道这一切……她曾说过你打算带她一起去看梅斯太太来着。” “我是这么想的。梅斯太太现在正在乡下,她的住处离这儿有十五英里远。我可以用车载她到那儿。如果她知道梅斯太太在那里,她肯定会去的。我想这应该行得通。” 这计划确实奏效。沃恩太太觉得如果可以跟梅斯太太聊聊,她甚至舍得暂时放下她的圣婴宝贝。 她认为梅斯太太也许能解答她心中的种种困惑。譬如像基督再临……而且现在没有君王,甚至没有抱着小羊羔的牧羊人。现在的时代不同了,人们还会拿活生生的小羊做牺牲吗?还有关于希律王下令杀害男婴一事——现在人们不会再四处杀戮婴儿了,事情又会演变成什么样?《圣经》里记载的种种事迹,究竟会如何上演呢?嗯,总得有一些——那个词怎么说来着——总得有些“征兆”吧,好让人们意识到神迹的显现。梅斯太太会明白的,她至少会对此表示赞同,并且乐意和她一起探讨。毕竟,在圣婴降临之前,她便已经认出他们,已经跟报喜天使加百利接触过了!得闻喜讯:万福玛利亚,幸得神眷,天主与我同在…… 她匆匆地收拾了几件破衣裳,用纸盒代替手提箱胡乱往里边塞几样琐物,就急不可待地要赶去和梅斯太太碰面。 沃恩太太交代说:“玛丽莲,这几天你就辛苦一点,帮我照料一切吧,我要去跟梅斯太太好好地谈谈。你们真的觉得她会留我在那儿过夜吗?” 约瑟夫说:“那地方很大,跟个旅店差不多。而且很漂亮,到处都是绿树红花。周围的人也很友好。” “我还以为只是间小屋。我只想见梅斯太太。我到时能跟她单独谈谈吧?” 约瑟夫撒了个小谎道:“噢,当然可以了。我们已经写信跟她说了,还告诉她你都是怎么善待我们的。” 沃恩太太激动地说:“我的老天——真好!你们对我也不错啊。竟然选中我!但怎么说呢?原先!——呃,上次只不过是个好心的客栈老板,对吧?”? 她不禁又回想起那天晚上,他们本可能打算要把车停在跟她只有几米之遥的“多哥酒吧”外的,却鬼使神差地把车开到她这儿来了。 “不过,现在都无所谓了。即便我不值得被选中,但最终还是我接引到了……而且我认出你们了,我第一眼就认出你们来了。” 那么美貌,那么圣洁的一对,平静地默默站在那晚的细雨中。约瑟夫以及身怀圣婴的玛丽,因为来到神选之地,所以他们是那么的沉静,面对她一时的昏庸毛躁,对应她的恶言恶语,是那样的安详、和蔼、含蓄,淡然。甚至可以说是淡漠得超凡脱俗一有一种非人的特质,不同于像她自己这样的凡人。 他们最终还是跟她一起住到了这个小小的蜗居里。她作为他们唯一的朋友——圣母和圣子监护人的朋友,成就了肉身的基督! 她跪下来吻着婴儿的小手,说道:“等我回来,我的小天主。我会一直爱你,侍奉你。你知道的,我只是要去弄清楚,弄明白关于你的所有一切。我只是去跟梅斯太太谈谈。” 窗帘后边有很多双眼睛在偷偷地注视着。他们的眼里流露出或险恶或同情或解脱的神色。 终于,她跟着约瑟夫,钻进那辆斑驳陆离的小破车里离开了。 约瑟夫只身回来了。玛丽莲正在照看婴儿。小伙子惊讶地发现房间有点不同了。他说道:“你把房间都收拾好了?你肯定累坏了吧?” 玛丽莲答道:“干活可以不用胡思乱想。” 但她还是把她最揪心的事情说出来了:“沃恩太太不在,我得说这里空间确实大了许多。虽然比不上在梅斯太太那儿——” “她侄子一旦收回屋子,我们就不能继续住梅斯太太那儿了。” “是的,我知道。我只是随口说说罢了。” 她终于忍不住问道:“一切顺利吗?” “是的,毫无怨言。到那儿时她确实有点惊讶。但我不断催促她说梅斯太太在等着见她,她就没起疑心。” 玛丽莲问道:“这次再去,能找到地方吧?难找吗?” “不难,很好找。非常漂亮的地方,就在森林正中间。” “梅斯太太呢?” “她还在那儿,很不错的地方。我敢说,她是有点儿孤单了。现在能有个伴,她应该高兴才是。” 玛丽莲把宝宝的头搭在自己的肩膀上,让自己的脸颊暖暖地挨着他可人的毛茸茸的脑袋,挤出一丝漠然超脱的笑容道:“她们会相处愉快的。毕竟,还是满足了她的愿望。那儿怎么说也比公墓要强多了。” “那是当然,那里就只有她和梅斯太太俩人不算,正像我形容过的那样,她们不但能置身美丽的森林中,四周有鲜花环绕,还有一条小溪缓缓地从她们旁边淌过。” 他过去用食指逗弄着宝宝嫩嫩的脖子,继续说道:“唯一的遗憾就是——最后我还是得狠狠地给她来那么一下。她是个好心肠的老家伙没错。但就像你说过的那样,我们实在很难再找到其他地方了。所以我们得霸着这屋。” 译者彭洋 好人一个 她真傻,就这么让他得逞了。她怎么一直都那么轻信呢!真笨!怎么每次都是这样,总是凭第一印象判人,从未给自己留出考虑周详的时间。 她丈夫这样揶揄过她:“痴长了三十五岁,你是否曾有过基本的判知能力?” 受过的教训还不够吗?万一,他就是那个男人…… 但那是不可能的。看着就顺眼!他看起来是个好人!就这么站在门阶上,中等年纪,一副沉稳内敛、厚道体面的模样。刚刚暗下的天色里,他身后依稀可见一辆价值不菲的轿车。 电光火石间……孩提时代在这栋老房子里的美好回忆一闪而过…… 他游目四顾,直到走进玄关,身后的大门关上,方才说道:“也许我不该来打扰。我希望男主人在家,他在吗?如果不在的话,我就不打扰你了。那不太礼貌,我还是离开的好。” “他不在,不过他很快就会回来的……” 出于根深蒂固的淑女涵养,她礼貌地把他领进自己宽敞老旧的蜗居。把他带到厨房——这里可以看做是屋子的正中央。然后,她远远地退到威尔士式碗柜边挨墙站着,留下他局促不安地站在门口。 “你既然小时候在这里待过,那你还记得这个房间吧?这座落地大摆钟呢?” 她带着他参观,感觉自己说话像个地产经纪。 而他的回答——算得上是中规中矩。 “这座钟不太有印象了,那时我还太小。” “那这个碗柜呢?——你还记得这个旧碗柜吧?据说打从房子建好起,就有这个碗柜了。” 实际上,这是他们两年前搬来的时候带过来的。 倘若他知道这是个小小的测试,那他就不会这么困扰了。他看起来完全陷入了沉思,然后他说:“哦,对——这碗柜我记得。” 如此,她便了然于心了。心跳不禁开始加快,一股莫名的恐惧令她心悸,沉重的感觉让她几乎透不过气来。她结结巴巴道:“我——我丈夫会带你参观别的房间——如——如果你愿意等他回来的话。他很快就要回来了,很快——很快。天黑以后,他从不舍得让我单独在家。” 接着,她脱口而出:“以前,有个男人……给我打电话……说了些下流话。” 她感到他的眼睛在紧盯着她……直视着,估量着。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最后,终于开口道:“好,我想你已经识破我了。嗯——你说得没错,那个人就是我。至于你丈夫——你说的不是真的,对吧?他不会那么快回来的。我就站在窗外,我听到你跟他的那通电话了。” 他的脸暗了下来,原本敦厚和蔼的面孔突然变得狰狞起来。他几乎还带着歉意地解释说:“我一直都在监视你的房子,我在等机会。” 她又结巴起来:“机——机会?” 他面目可憎地站在那头,就连说话的时候也一脸的漠然。他站着一动不动,只是厚实白皙的手时不时地抽搐一下。他就像响尾蛇那样,伺机猛地拽住猎物不放…… 他说道:“我忍不住,总是受本能驱使。我也知道,这令人憎恶。相信我,我也深以为耻。但我就是忍不住!我猜,这是一种病态……” 接着,他离开门边,走进厨房,隔着大大的餐桌,站到了她对面。 虽然,流露出自己的怯懦可能会激起他的兽性,但她还是不禁质问道:“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我既不年轻,也不够漂亮。” 他娓娓道来,似乎这样就可以让彼此安心:“没特别的原因,我其实是在电话本上随便挑的。只要是和我不在同一个郡,不同的地域就好。兔子不吃窝边草嘛。而且,我的工作也多少为我提供了点方便……可以说,房子还比较重要……” “房子?” “要找偏僻的房子,越偏越好,像你这幢就——毕竟,我得小心些,是吧?我可不想自己被逮住。所以,我得先找到合适的,有人在住的房子。然后,我再开车在四处转转探查一番。接着,我就泡在当地的公用电话亭里,时不时地打个电话试探一下。最后,根据对方的反应再作决定。有时,遇到对方反应冷漠,直骂‘你个疯子’就挂断电话。那种人,我没兴趣同她纠缠下去。但如果对方是心烦意乱,语无伦次——很遗憾,这会勾起我的兴趣。” 说罢,他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两手握拳——苍白但有劲。 “也许,我真的疯了。我承认,的确有点惊世骇俗。不过,被激起的欲望——呃,正如我刚才说的,这种瘾头,我根本无法戒绝。这也是我为什么要小心翼翼的原因,我可不想被抓,在监狱里我根本待不下去。或者穿着束缚衣,被关在精神病院里?那我恐怕会真的疯掉。” 她像溺水的人拼命要抓住一根稻草那样,竭力驳斥道:“警察知道有你这个人,你打骚扰电话来那时我们就报警了。” “他们可无能为力。除非他们能时时刻刻监控着所有的来电。况且,我可不是只打给你一个人。我还有其他好几个后备,这也是为了以防万一……也为了让警察没那耐心去一一追查。毕竟,只是骚扰电话而已。” 说完,他不吭声地木在那儿好长一段时间。一阵骇人的寂静。 接着,他又开始说道:“有一次,他们差点就盯上我了。不过,那次是因为我忍不住把那可怜的姑娘给杀了。现在不会了……” 听到这,她骇得浑身打战,不住地尖叫:“哦,天啊,不,不——” 他闷闷不乐地解释道:“我也不想的。我不是有意的。其实,那一类型的妞我根本就不喜欢,我是被吓着了才……我先是给她去电话,她实在是太年幼无知了,和你骂我的差不多,说我猥琐,龌龊……然后我就不知道怎么了……说实话,事后我感觉糟透了……” “你就没采取过什么措施?去看心理医生接受治疗什么的?就找不到个肯帮你的人?现在医学昌明,他们可以……” “这些我都知道,我也期望如此。真的,我真心希望有人能帮帮我。可——现在我又能怎么办?真去找……那不是自绝后路吗?实在有太多不利因素了。首先,因为那该死的女人,他们会给我挂上谋杀的罪名,接着……” 他愣愣地盯着她,像是在乞求她的谅解,他继续说道:“其实,只要你们不是拼命反抗的话,我根本不会想要伤害你们。我根本不想伤人。我只是下手没有准数而已。像那次,我也是假装以前曾住过那儿。进门后,一开始也是这样聊天。后来,她不乐意了……实在太可怕了,我已经拼命克制了……” 他开始绕过桌子,一声不吭地慢慢朝她挪去,厚实的手指按着木桌边徐徐前行。手指上留着竹片状的白色尖指甲。 她突然觉得头晕眼花,不寒而栗。她像是在看水里的景象般,这间熟悉的房子霎时变得扭曲起来。 她开始唧唧喳喳说个不停,身子不住地后退,最后,靠着橡木橱柜剧烈地战栗着。 “别碰我!别过来!” 但是那张忧郁狰狞的脸正向她逐步逼近。脸上时而现出后悔,时而又一副急促的表情。 她哭泣着,结结巴巴地哀求道:“请——请别伤害我!” 他又再次停了下来,兀立在那里,诚恳又谦恭地解释道:“你该知道,只要你乖乖地听话,我是不会伤害你的。我只是个普通的男人。你得明白这点,在其他方面我都跟正常人一样。对,我是个单身汉。但有个可爱的老母亲,她把我从小就当国王般伺候着。我还有一份很好也很稳定,令人羡慕的工作。这是毋庸置疑的。你别误会,我可不想搞什么下流的勾当。我只是——我只是想当个男人。” 他再次静了下来。房藏书网间里太安静了,以至于可以听见壁炉灰掉落的声音。煤燃起来了,发出刺耳的噼啪响声。落地大摆钟焦躁地响了一下。 他又开始继续说:“如果她们不挣扎,我就不会伤害她们。我有时候会想,正是因为她们的挣扎使我变得亢奋。我有时甚至期望她们反抗。似乎,一切都是为了这一刻。选定地址,电话骚扰等等都是为了这片刻的……这有点像我在挑肥拣瘦——因为,从没有人想要选我。哪怕只是那么一次。她们中的某个人若能对我表现得友好些,宽容些,甚至是一点点爱意,我都……有时,我会臆想,如果真的……我就会自愈了。我会从此洗心革面。” 她顺势迎合他,跟他理论道:“你难道就不能自己去找个好女孩?” 他答道:“问题就在这儿。她们都不要我。我想她们——敏锐地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我猜——是我身上的味道什么的。” “嗯,不是——不是还有妓女吗?” 她焦虑得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胡话,竟然冒险说出这些话来…… 她接着说:“她们应该会比较放得开。我猜她们也比较友好吧?” 他应道:“但是,没有爱!我只是想要那么一点点爱意。我四处寻觅,如果——如果即便是在经历了那些污言秽语的电话骚扰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后,她们中的某个人还是能够对我表示理解和宽恕,如果真的能有哪个把我当个正常人般接纳……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奢望……但她们都仅仅表现出憎恨……” 他仔细寻思着该如何表达。 “我觉得,我觉得自己真的算得上是个好人,诚实、可靠、正派。不管怎么说,在其他各方面我都很优秀。你也知道,我很友善,还很体贴,对我母亲也很孝顺。我想,这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个像我这么好的儿子了。” 她答道:“我也觉得你很友好。我也赞成你所说的话……你不过是个——是个善良的普通人。你只是病了。你需要人帮帮你。” 他答道:“没错,我需要帮忙。但是现在,除了从女人身上得到慰藉外,我还能得到什么帮助呢?我认为,如果我能找到一点爱的话,我真的就可以过上新生活。我真的想这样,但得等到……” 得等到有那么一天! 她开始沿着橱柜移动,她的手在背后伸开,沿着光滑的柜架摸索着。这举动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说:“没用的。如果你想夺门而去,从我这儿跑掉——很抱歉你这是痴心妄想。我不想杀你,不想像对待上次那个可怜的女孩那样对待你。我也不想像对待其他人那样去伤害你。我得说,我喜欢你,我非常非常喜欢你。从来没有人像你这样友好地听我说话,对我表示理解。但这还是不能阻止我——哪怕你是来自天堂的天使,也阻止不了我内心的欲望之火。当欲火被点燃后,连我都控制不了自己。而显然,此刻我已欲火中烧了。” 她支吾道:“我丈夫——” “你丈夫这几个小时是赶不回来的。你自己也知道。他刚才是从汉普郡给你打的电话。” 他再次用卑微但认真的语气强调说:“我并不——下流。我只是依从男人的本性罢了。” 她现在知道该怎么做了。虽然这很恐怖,很骇人,也很危险,但是,她已别无选择。她强打起精神,房间看起来不再摇摇晃晃,她的手变稳了——从壁架上滑开,无力地垂在身旁,不再做任何反抗。 她说道:“我明白,你不能自已,你控制不了自己。我何尝不是,我们都失去控制了。” 说完,她从橱柜的阴影里走出来,慢慢地向他踱近。 他一动不动地站着,等着她靠近。她伤心难过地看着他,发现他的整个脸都扭曲了,脸上洋溢着怀疑的,不善表达的,感激的愉悦之情。 她不知该如何下手。但这实在太简单不过了。她拿起锋利的厨刀,猛地给了他致命一击。 之后,她发现自己跪在他尸体旁哭泣。现在,他对她已毫无威胁性了。但他的这种无威胁状态让她感到怜惜。这对他是何等大的代价啊!她和其他女子——如果她们可以稍微“宽容些”“友好些”。 宽容和友善——理解和宽悯。 “哪怕只是一点藏书网点爱意。” 但她们都做不到啊。 想到这,她又开始默默饮泣,就这样在他的尸体旁哭泣着… 她让他面朝上躺好,对着这张值得信任的脸庞说道:“我并不想杀你!但我得自保啊,我还得保护其他女人免受你的伤害。刀子就在橱柜上。但我真的从未想过要杀你……” 毕竟——除了这点病态外,他无论怎么看都算是好人一个啊。 译者彭洋 窃窃私语 她斜斜地倚着吧台,左手无名指没戴戒指,手上摇晃着的空酒杯随意敲击着红木台面,引发出轻微的响动。不远处的一隅,正有人对着她指指点点。 她对酒保说道:“那边有人嚼舌头说我呢。” 吧台后的酒保笑道:“嘿,别做白日梦了!你总觉得有人说你。” “那他们为何要说悄悄话?就不能直接跟我说吗?” “大概人家不愿意跟你照直说吧,要不然就是有其他顾虑,老实说——就算是我都不乐意呢。” 结果,她蓝蓝的大眼睛一眨,泪水瞬间涌出。她努力维持着自尊,说道:“那以后我到别的酒吧去玩吧。” 酒保一脸无谓:“随你——天知道,我们这里早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但她并没有走。她一直都是来这里取乐的,反正去哪里都一样。她继续说道:“事情都过去这样久了,他们为何依然唧唧喳喳,没完没了呢?” 那些人确实正议论纷纷,而且,各种版本的谣言层出不穷,甚嚣尘上。 但那真的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西蒙最初当然没有同意,但他抵不住她的软磨硬泡和反复央求,最后还是带她去了蓝调酒吧。况且,他从来都无法拒绝她的。 “戴菲,如若可以的话,我早就带你去了。为了你,我愿意做一切的事情,你知道的,哪怕是送命……” 不光是他——所有人,不管是乳臭未干的小男生还是其他家伙——都一概跪倒在她的石榴裙下,都愿意因她而上刀山、下油锅。而且,还不光是那帮年轻的呢…… 昔日,戴菲常说:“只要对我有好处,我爸爸甚至愿意出门挨车撞,嗯,这还不算,他简直甘愿去死。” 她爸爸一直唤她“水仙花”——“爹爹的金水仙”。 西蒙亦颇有同感,他看着戴菲,只觉得她正如一株美丽的水仙。她穿着青翠的紧身连衣裙,披散着一头金黄长发,身姿娉婷、身段婀娜,说不尽的娇艳动人。而后,这便成了她的惯常装束。 “戴菲,还是那句话,真的,我真的不能带你去蓝调酒吧。那里正如外界形容的那般鱼龙混杂,不是个好地方。我不能带你去。” 然而戴菲才不管这些呢,若能去蓝调酒吧的话,简直是太酷了!她可以跟学校里的女生们炫耀,倘若她们知道她去过那里的话,肯定会羡慕死的。“嗯……嗯……西蒙,我才没那么脆弱啦!求你了。” “我真的不能呀,倘若你爸爸知道了怎么办?他的心脏病肯定会发作的。” 戴菲百折不挠:“我爸爸的心脏病本来就经常发作。” “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他会暴跳如雷的。” 戴菲咯咯直笑:“如果我爸爸暴跳如雷,那他肯定会闹心脏病的,你这说的不是一回事嘛。” “我就怕他发火,他会杀了我的!” 戴菲是西蒙的堂妹,戴菲的爸爸约翰是他叔叔。 “那地方不干净,乌七八糟的,出没的都是水手、妓女之类的人,他们全都是去喝酒的,疯狂、喧闹,有的人还喝特别烈的洒。” 其实,西蒙只去过那里一次,而且是两个毕了业的学长带他去的。跟戴菲不同,他上的是寄宿学校,比较自由。那个酒吧的环境带给他的刺激真是不小,眼下,一旦想到曾去过那种地方,他就觉得浑身不爽。 这一点,戴菲亦看得出来。不过,谁让她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戴菲·琼斯呢? 她继续软磨硬泡:“但你还是去了。”她狡黠地对他眨了眨眼,“你说,要是你爸爸知道了这件事情,会怎样呢?” 他无计可施,只好宣告投降,带她前去。没办法,谁让他爱她呢,所以他不会计较戴菲对他耍的小把戏。从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爱上她了。以他的眼睛看来,戴菲是那样的清新脱俗、美丽绝伦,真让他无法抗拒。 戴菲甫一进酒吧,便忍不住喊道:“天呀!这也叫糟糕?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而西蒙这次竟报以了有些老成的口吻:“嘿,人都要慢慢长大的嘛!” 酒吧的墙,摸上去似乎有些油乎乎的,靠墙的椅子上坐满了人,挤得满满当当。他们挤了挤,坐了下来。须臾,西蒙旁边坐着的男人取下口中的烟,递给他吸,西蒙立刻摇了摇手,“不,不用,谢谢。” 而戴菲则是跃跃欲试:“怎么不要呢,我要试试。”其实,学校里的她还有另一个形象——性感宝贝,非常具有对异性的吸引力。当然,西蒙对此一无所知。 戴菲对那个男人说道:“我不喜欢抽别人抽过的烟。” “我这里还多得是呢。”男人说着,掏出来一把卷好的纸烟,随意摊在手上。他示意西蒙道:“你只要给一块面包就行了,小鬼,就一块面包哦。” 真是花言巧语、一派胡言!可怜的西蒙竟稀里糊涂的信以为真了,被那人敲了大大一笔,他付给他的钱,接近戴菲在学校当一天园艺工的两倍工资。 “是要让我吸——吸一口是吧?是这么说的不?——西蒙,我很想试试。” 这玩意儿能予人一种非同寻常的感受。西蒙只觉得是沉浸在一个美妙的梦里。虽然他的身体坐在拥挤的椅子上,但眼前的情景却恍若仙境:野外的田地里,无数人簇拥着翩翩起舞,他们看起来是那么美,一切都美轮美奂、不可思议。蓦然间,他被戴菲的尖叫惊醒了,美梦戛然而止。她激动地摇晃着他的肩膀,朝他尖叫。 “看看我!看看他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她真美,西蒙心下暗想。她衣衫半解地站在那里,香肩裸呈、秀发凌乱,双眸熠熠发亮——似乎刚刚度过了一段很愉快的经历。 西蒙忘情道:“戴菲,你美极了,刚才玩得愉快吗?” “愉快?那简直糟透了,你看看他对我做了什么!” “你不愿意就别跟着他走呀!” 但刚开始她的确是自愿的。前大半段时间还相处得不错——她从未和一个真正的成年男子约会——但后来就面目全非了…… 戴菲说:“他那样对我是不道德的,我觉得他疯了。我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戴菲越说越细:“我只好求他停下来,不能那样没规没矩的,但他更加狂躁了——真可怕!” 他努力从刚才的美妙幻觉中清醒,又将她仔细打量了一番,这才恍悟她衣衫不整、邋遢不堪,就像是刚刚被凌辱过一样。 西蒙猛醒道:“我带你回家吧,我们最好都回去。”现在,他只想回到温馨安逸的家里,躺在暖洋洋的大床上做个好梦…… 戴菲用手理理凌乱的长发,紧紧抓住撕裂的裙子,手伸进手提包乱抓一通,掏出唇膏和睫毛膏来补妆:她拔出刷管,蘸了些睫毛膏,涂了厚厚一层,让自己显得“美丽如初”。 “我该怎么跟他们说?我怎么跟爸爸妈妈解释?他们知道了,肯定会发飙的。” 西蒙理所当然地说:“实话实说吧,纸包不住火的,就说他想非礼你,你当然不肯,然后他就动手打你。” “那他们就会问我在这儿干吗。”因为焦躁,戴菲开始变得蛮不讲理了,“你原本就不该带我来这里的。” 西蒙满腹冤屈:“是你非让我带你来的呀。” “你!你是我的堂哥呀!我爸爸会怎么说你!”戴菲的爸爸是个思想简单的人——单纯而又温柔。倘若他看到他的乖女儿现在变成了这副样子,他的小宠物、他的心肝宝贝、他纯洁的小花朵竟被…… 戴菲一针见血:“他会杀了你的。” “是你要跟他走的。我警告过你了。” “无论如何,你当时都该阻止我才对。” 西蒙老老实实道:“我怎么阻止?我当时整个人都蒙了。” “反正,你蒙了就是你不对,你让我跟他走就更是不对。” 两人并排坐在长椅上,戴菲耷拉着肩膀坐在西蒙身边,不时用好奇的眼光瞄瞄酒吧里的人。在蓝调酒吧,她显得太年轻了点——太年轻了,所以特别引人注目——她不该在外面那种风花雪月的场合流连,不该和那些有“屠夫”之称的水手们同处一个屋檐下面。的确,西蒙和戴菲太年轻了,就像从另一个世界冒出来的小鬼一样另类。不过,这是他们自身的问题。 他们打量戴菲的同时,戴菲亦打量着他们。这群脏兮兮、不修边幅的女人们,青春韶华逝去,美貌荡然无存,只好来这种地方用酒精寻求麻痹,继而醉生梦死、甘心堕落。 “西蒙,我跟你说,这不能让我爸爸知道!你必须发誓,永远不能告诉他我来过这里!” “那我们怎么跟他们解释?” “就说我们——说我们沿着路走,离开民歌咖啡厅就准备回家,这挺正常吧,我们沿着河边走,然后在河边的长椅上,就是马东酒店前面的长椅,就说在那里好了,我们必须把口供对好——我们在那里碰到三个男孩子,他们突然跳上前要非礼我。然后你就跟他们厮打了起来——我会把你说得非常非常神勇——但他们是三打一,你当然打不过,结果我被他们其中一个给抓走了。对了,把你的领带扯出来,把衣服弄乱些,你得像个打过架的样子才行啊。” 但西蒙身上没有抓痕淤伤,更没有鼻青脸肿,全然不像是刚打过架的孩子。尤其荒谬的是,他一点都不像她虚构的那样英勇无畏,两者完全联系不上。明眼人都瞧得出他是一副醉醺醺的样子,就连她那头脑最简单的老爸都能看得出来。她喃喃自语,他们肯定不会相信她说的话,一定会抓着西蒙逼供,那就完了,西蒙铁定招架不住,肯定会从实招来。所以她变了主意:“算了,还是尽量躲过去不说比较好。还是单独回家吧。” 戴菲套上薄薄的夏装外套,盖住裸露着的肌肤,独自走回了家。她走的就是平常该走的路,没有绕到河畔。到家的时间理所当然比平常要晚,她越是晚回家,她爸爸就越是焦急等待她平安归来。这次亦不例外。她刚把钥匙插进锁孔,就从门缝中发觉灯亮了——是爸爸听到响动,开灯下楼来了。他走得很轻,不想惊动妈妈。他一如既往穿着老派的棕格子睡衣,腰带上的流苏随着他的步伐摇曳着。 “戴菲,你上哪儿去了?这么晚才回家。” 虽有外套盖着撕破的裙子,但她纠结凌乱的金发和苍白红肿的脸孔却怎么也骗不了人。一路上,她都思索着要如何解释。她望着爸爸那苍老瘦削的脸,只见他的脸色益发难看了,一副想要刨根问底的架势。她心知无法躲过,便扑进他怀中哭道:“哦,爸爸!” “怎么了?亲爱的,发生什么事了?哦,我的天哪——你该不是被……有人对你……”他领着抽噎不休的戴菲回到起居室,轻轻把她按到了沙发上。他本人则跪在地上,打开电烤炉,仿佛希冀炉火能带给她一丝暖意。然后,他回到沙发上,坐在她身边,微微颤抖地抬手环住她瘦弱的肩膀。 “宝贝儿,别哭了。现在你很安全,宝贝儿,来,告诉爸爸,说出来就会好很多了。”说完,他起身跑到门口,朝楼梯上喊道,“赫斯特!快下来!”又奔向壁橱,拿回一瓶白兰地和一个空杯子,“来,宝贝儿,喝一口,就一口。这样你就会舒服点儿了,慢慢跟我说。” 他握着酒杯的手依然有些颤抖,面色很是沉重,青筋条条暴起,衍成一片骇人的青灰。他把手伸进睡衣胸前的口袋里,笨拙地乱摸一通,颤抖着摸出一颗药丸吞了下去。 戴菲哆嗦着、抽泣着,终忍不住号啕大哭:“哦,爸爸!是西蒙!” 爸爸听见西蒙的名字,吃了一惊:“西蒙?” “爸爸,是河边的长椅上,就是马东酒店前面的那个长椅——” “马东酒店?那不在你回家的路上呀。” “是不在,但西蒙——他想要走那边。我只好跟着他,中途,我们停下来在长椅上坐了一会儿,就是看看河景,聊聊天什么的——至少我只想聊天。然后……”说到这里,她把脸埋在爸爸的肩上,“我不想再说下去了!” “哦,天哪,戴菲!”不难想象一个父亲此时对女儿的那种无限怜惜——她目前更需要的是妈妈,而不是我。所以爸爸再次走到楼梯口,焦急地朝上面喊着:“赫斯特!快起来,下楼来!赫斯特,戴菲出事了,快下来!” 妈妈急忙跌跌撞撞地跑下了楼,颤抖的手紧紧拽着睡衣领口,仿佛是要驱走一切严寒,让家中永远都拥有融融暖意。 “怎么了,我的宝贝儿,出什么事了?哦,天哪,宝贝儿!你的脸……这些淤青……怎么回事……还有你的手,你的头发!”她胆战心惊的呼喊简直跟爸爸一样,“你该不会是被……有人对你……” 戴菲涩然答道:“是西蒙。” “西蒙?哪个西蒙?哪个西蒙!你说的不会是你的堂哥吧,戴菲?” “妈妈,我试过阻止他了。” 妈妈还是不能——也不愿接受现实:“西蒙?他还是个孩子啊,他才十七岁,怎么可能?” 爸爸接口道:“现在的男孩子,十七岁就 4e0d." >不小了……”?99lib? “但是怎么会是西蒙?他是她的堂哥啊,就像亲哥哥一样啊。” 戴菲不同意:“不,妈妈,他不是,他一直都不像个哥哥。”可是,以她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怎能分辨清一个人的本来面目呢? “我的意思是,他向来就是粗枝大叶,还有点儿自作多情,你们也都看得出来。”戴菲那个灵活的小脑瓜迅速转着,搜索着适合的措辞,好让妈妈回想起她当年谈恋爱的感觉,“我觉得他就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我。” “戴菲,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发生了什么呢?他没带她去酒吧?当然不是。只需稍微调查一下,就会找到很多目击证人,可以证明她跟着貌似水手之类的粗野男人出去过,举止轻佻,打情骂俏。西蒙会很快招供他们去过酒吧,也会承认是他带她去的——而且还是经不住她的苦苦哀求,没办法了才带她去的,然后,他被诱骗抽了大麻,当她拼命想挣脱那坏男人时,他兀自昏迷不醒。老实巴交的西蒙肯定会和盘托出的。 而现在,经她先发制人如此一说,西蒙的话肯定就不会有人信了。 “爸爸,他喝醉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都醉得一塌糊涂了。” 这倒是肥皂剧常见的情节,所以,他们很快就信了:“你说他醉了?” “他抽了大麻,事先我并不知情,我也搞不懂他。他反复说着某个地方,好像是跳舞的地方,什么水手勾搭女人,肯定是不正经的女人,还有那里每个人都会抽大麻、喝烈酒之类的;西蒙说个不停,说好多人都喝烈酒。他说他想带我去那里玩,也一定要带我去玩。我吓坏了……” 戴菲继续盘算着,措辞非常谨慎:“大概他真以为他带我去过了吧,他就好像做梦一样,绝对是个噩梦,他幻想他在那里,还以为我也是那些女人中的一个——那些不正经的女人!” 她吸了吸鼻子,说不下去了,又呜呜哭着。但她的眼睛却偷瞄着父母,想看看他们对她的“故事”有没有任何疑心。幸好,他们脸上只有煞白的痛苦,没有任何疑惑。 西蒙也许会否认这一切——但他必须承认他吸了大麻——他太笨、太憨厚了,容易被人误导,更不会想到要把真相说出。没准,他最后还会觉得戴菲讲的才是事实呢。在那样的风流场所,是不会有人一直注意他们的,更不会有人多事地站出来作证说在酒吧看见过她,那么年轻、那么拘束,一副无所适从的样子,还被有屠夫之称的水手带走,惨遭强暴和殴打。 “我们去了民歌咖啡厅——你们知道那里的,大家都是坐成一圈,喝咖啡,听人唱歌。我们坐在咖啡座的后面,远离舞台,期间,突然有人过来递了支烟给西蒙,西蒙说了句‘谢谢’,就抽了起来。后来,那男人说他要走了,抽不完的烟可以卖给西蒙,只要给一块面包就行,但那显然不是要面包的意思,当然是要付钱才行。反正我是这么想的。最后,他卖给了西蒙一些卷得比较散的烟,西蒙就跑到一边去抽了。然后,他好像有点轻飘飘的,我觉得他就像是被下了蛊的僵尸,但也可能是音乐的作用吧。后来,在回家的路上,我们坐在长椅那儿,就发生了我跟你说的……爸爸……” 爸爸的第一反应,是对妈妈说:“不是她想去的。” 妈妈温柔地说:“亲爱的,就算是你想去的也没关系。无非坐在长椅上欣赏夜色,但是……” 不难看出,妈妈已经徜徉在对过去的美好回忆中了,当年的她,想必不是眼前这臃肿不堪的模样,小肚鸡肠的心思。岁月真能改变一个人呢。 “只是会有些耳鬓厮磨罢了,亲爱的,我能理解。” 戴菲有些不屑,他们相信得真容易,挺好骗的嘛!她继续说道:“嗯,妈妈,我知道,但我当时真的好累,我只想回家。但他却——变得异样,还很固执,我怎么说都不行,还要强吻我,接着……接着……” “哦,戴菲,他该没有——”妈妈坐在戴菲身边,心疼地望着女儿,一手握拳捂在唇上,忍住哽咽,难掩悲痛。爸爸默默不语,此时的沉默比痛哭更让人觉得凝重。 在这令人窒息的沉默中,她开始有些语无伦次,回忆接踵而来:“接着,他……我不停反抗、不停挣扎……”真实的回忆一幕幕袭来,恐怖极了、恶心极了。醉酒的男人、孔武有力的蛮劲,还有那莫名燃烧的欲望,一切的一切,都让戴菲痛不欲生、羞愤难当。之前的自愿顺从,她早就忘了,只记得后来遭受凌辱时的恐惧和怨愤。她货真价实地掉泪控诉,未经思索就脱口而出。她愤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原本一直披在肩上的薄外套随之滑落。 包裹着纤嫩娇躯的绿衣裙摆随着她的起身而飘动起来,已然撕裂的衣裙让她好似一株美丽却饱经摧残的百合:皮肤、颈项、手臂、胸前,到处都是抓痕和红印,红印明天就会变紫,被抓伤的血迹已经干涸,柔润的香肩满是牙印……看到女儿被糟蹋成这副样子,心碎不已的母亲几近昏厥地往沙发靠背倒去。父亲无法继续沉默,厉声问道:“戴菲,你必须回答,他有没有,西蒙到底有没有把你?——” 戴菲心知肚明,若真要检查的话,那她已非处女之身的事实就会曝光。所以她再度作势崩溃,号啕大哭道:“哦,爸爸,求你了!别问了!” 但这一回,爸爸没有顺着她,他青灰色的面孔很是吓人,幸好刚才吃了药,否则心脏病早就发作了。他勃然再问:“我必须问清楚,戴菲。他到底……哦,我的天啊!戴菲,回答我,西蒙到底有没有——强暴你?” 戴菲抬头望着爸爸。一边是如花似玉、含苞待放的稚嫩,一边是形容枯槁、惨白憔悴的苍老,父女俩就这样相望着。 她咬了咬出血的嘴唇,避而不答地转过了头。 戴菲的父亲是个朴实的老人,患有很重的心脏病,很可能时日无多。他此生只有一个希望、一个愿景,那就是一心一意呵护、宠爱他唯一的女儿。她如此年轻,如此未经世事、纯洁无瑕——他的掌上明珠,他挚爱的戴菲,他只希望她得到最大的幸福。这样一个温柔绅士的男人,其生命中唯一没绅士过的象征就是:那把过去打仗用的旧式陆军手枪,他至今还保存着它,却从未再用过。但现在,他打算用了。那种在战场上见到战友倒在敌人枪弹下的义愤填膺的面红耳赤、恨不得把敌人杀光的感觉又回来了。他不由自主想到了那把枪——这感觉似乎无形中支配着他去做一件他认为义不容辞的事,一件未经三思的事:为戴菲报仇。他给枪膛上了一发子弹,像机械人般走出家门,直奔他哥哥的家中而去。漆黑的夜里,他站在门外,使劲敲着白色大门,发疯般吼道:“西蒙!给我滚出来!” 门开了,走廊的灯亮了,定格住一抹人影。男孩儿站在那里,朝漆黑的门外看去,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显然吓得不轻。他惶惶不安地张望着,发现夜色中有一抹光亮对着他,当看清那是一把指着他的枪筒时,他惶然惊道:“约翰叔叔!那不是我的错,是戴菲让我带她去的!” 可惜,戴菲的父亲对此充耳不闻,直接瞄准西蒙的左胸就开了枪,对随之引发的围观骚乱亦视而不见,整个人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没有任何反应,直至警察把他带走。 如此一来,戴菲的名字就上了第一时间的头版头条,包括她的昵称“金水仙”都被挖了出来。当然,只有妈妈一个人要真正面对那些无孔不入的记者和摄影师,而且拍出来的都基本一样,这简直糟透了——可怜的西蒙就这样去了,而爸爸下狱了,妈妈为此以泪洗面直到清晨。没有梳洗,没有化妆,头发乱糟糟的,她当然没有时间和心思去佛瑞沙美发店打理头发。戴菲脸上的淤青还没好,她穿着很可爱、依旧崭新的睡衣,那是妈妈送她的上一个生日礼物。 形势变得有些琢磨不定。期间,不断有警察来问话——甚至还有女警来问一些细微的问题,煞有介事的调查让戴菲暗自好笑——哪怕这是爸爸和西蒙身上发生的事。妈妈让她回房休息,戴菲苍白着脸,靠在枕上细细回想先前的说辞,包括西蒙是如何攻击她的,爸爸听后的反应如何。很好,很好,她显然对此深感满意,至少西蒙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拆穿她了。但除此之外呢…… 然后,莫林和琳迪率先来家里了。她们的妈妈焦急地打来电话后就允许她们来探望戴菲了。妈妈告诉戴菲:“亲爱的,你没必要——对她们说出全部过程,懂吗?她们不会明白的,虽然她们比你大点,但还是……” 所以,一切都要简单扼要。有关蓝调酒吧的部分,最好避而不谈,只有她知道就好——只是扣在西蒙头上的罪名就够引入八卦的了。(可怜的西蒙大概做梦都想不到他那貌似小家碧玉、规规矩矩的小堂妹竟会有这些离经叛道的想法吧?)但是,当戴菲说到马东酒店前的长椅时,莫林立刻提出质疑:“你不可能去了长椅那里啊,因为我们去了啊。几乎整个晚上,我们都和弗雷泽家的儿子待在那里。” 戴菲一时间无辞以对,只好转移话题:“我怎么不知道你们还认识弗雷泽家的儿子?” 琳迪说:“戴菲,莫林和洛迪·弗雷泽都约会好几周了,是吧,莫林?” 莫林应道:“他逊得很呢。” 琳迪接话:“埃迪还不错,但是太幼稚了。”本来,琳迪不想跟他相处的,但他们好像想跟她们两个一起配成两对。琳迪越说越起劲了。 “我以前和他出去玩过一次,但我觉得他这人超没劲。” 琳迪全无心机,笑嘻嘻道:“戴菲,我们很了解你的品味,所以没跟你说。” “不过,你干吗不和西蒙试试?干吗不从了他呢?”琳迪说着又笑,还很离谱地问戴菲,没跟西蒙好上,到底有没有觉得是损失。 戴菲面无表情,僵硬答道:“他死了。”巧妙地把话题扯远,再也不说什么河边的长椅。 “哦,是啊,我们都知道了,亲爱的,那也挺可怕的。而且还是你爸爸把他杀了,哦,天啊,那真是太可怕了!” “戴菲,你干吗非要去啊,而且你还告诉你爸爸做什么?” “我悄悄回家的时候,被他发现了。我一身狼狈,总得说什么解释解释吧。而且,当时我气得很,我的确很不舒服,你们看,我身上这么多淤青红印。” “我真搞不懂你干吗要反抗?你直接顺了他不好吗?” “哦,老天爷,他就像个性变态一样!整晚上他都抽烟,不知道酒吧到底有什么魔力,哦,我是说那个咖啡厅,把他变成了那副样子。他抽得飘飘欲仙、迷迷糊糊,急不可耐得很。我当然不能跟爸爸妈妈说我顺了他了,我只能说他是强迫我啊。” “哦,天啊,西蒙真可怜!” “对,但他的确虐待了我。虽然我爸爸不该枪杀他,可是,是他先虐待我的。” 莫林言归正传:“戴菲,就算这样,也不能说是在马东酒店前面的长椅。因为我们昨晚就在那里。” “我并没有说是马东长椅那里。我说的是那不是马东前面的长椅。我们去的是更要往后走点的那个长椅,仓库旁边的。你们知道,我常去仓库长椅那里,起码我跟汤姆常去。” “事情闹得这么大了——强奸处女罪——汤姆会怎么说,还不知道呀!” “戴菲,这件事别人会怎么说你?我是说,每个人都知道你了。” 戴菲不置可否:“那又如何,他们会闭嘴的,难道不是吗?”说完,她对着她们狡黠地斜眼一笑,笑意里蕴涵着一丝得意。她对西蒙软硬兼施,终究还是让他带她去了蓝调酒吧,“要不然我就说我是自卫好了。你们看,如果他们知道了学校里的女生都是这样,更别提性感宝贝了吧——如果他们知道我具有多大的魅力,还有bbr>那些比我大的女生给我带的是什么样的头,那么,我就不会被指责那么多了,对吗?大家也都最好给我闭嘴,不是吗?还有,我也不是说我去的是马东酒店的那条长椅啊,我说的是,‘我们坐在长椅上,不是马东酒店那个,是另外一个。’还是你们两个准备在法庭要定我爸爸的谋杀罪的时候,还要站出来指证我,说我并没有去马东酒店那个长椅,因为你们当时就和那些男孩待在那里啊?” 莫林一脸错愕,对琳迪说:“我的天,这个小戴菲,她简直就是个冷血动物!”两人头也不回,急急忙忙地就离开了戴菲的家。(而且,她之前明明说的是她去了马东酒店的长椅那里。) 这次,戴菲也对适才的做法不甚满意了。她该早点想到这是个威胁的。迟早,她总要去面对爸爸,而且她的确对爸爸说了她去的是马东酒店那儿的长椅,爸爸曾指出那不是她原本该走的路——他是不会忘的。这一点上,你不可能蒙混过关,骗得了他。不知道妈妈听见了没?应该没有,她那时还没下楼。那么只有爸爸一个人知道她说过什么。刹那间,她想到了一个法子,但很快就放弃了。如果爸爸知道她撒了个谎,那他就有可能会怀疑西蒙是否无辜。 如果爸爸出卖她,把她告发了,怎么办呢?如果每个人都知道她去了酒吧,知道她和水手调情,知道她关于西蒙的每一个谎言……现在,所有的报纸都同情地把她写成无辜的受害者“金水仙”。如果他们知道真正的她只不过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婊子,在学校里可以随意和人乱搞,也真的和大多数人乱搞过的话……如果他们知道她就那样眼看着爸爸拿枪跑出去杀了西蒙——是她让爸爸面临牢狱之灾,很可能余生都要在牢里度过!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她撒尽弥天大谎的恶果……还有妈妈,可怜的妈妈,她还得继续活下去,活在别人异样的眼光里。镇里每家每户都知道是爸爸杀了西蒙,杀了她的堂哥,爸爸的亲侄子,他亲哥哥的儿子。就是爸爸亲手开枪杀了西蒙,仅因她的一番谎言!这所有可怕的事情都会发生,如果爸爸出卖她的话! 但他不会。他怎能忍心去伤害她,伤害他最宝贝的金水仙?他只会誓死保护她。爸爸愿意为她而死的。 可惜天公不作美,除了莫林和琳迪,又出现了一个威胁者。不知何处冒出一个男人报警,说他从报上看到戴菲的照片,觉得很像他那晚在蓝调酒吧看到的一个女孩。而蓝调酒吧恰恰是镇上臭名昭著的人员复杂、水手出没之地。 警察把这事通知了爸爸的辩护律师,所以律师去了戴菲家中看她,想知道那个证人所说是否属实。 戴菲睁大了蓝色的眼睛,一口回绝:“当然不是真的,我从来就没去过那种地方。” “你整晚都在民歌咖啡厅?” “当然了,然后我们才走河边回家。” “你有没有证人作证看见了你?” “啊?什么?你是说在咖啡厅?没有,我们没看到有熟人。我们坐在比较靠后的地方,而且有人唱歌的时候,光线都调得很暗。” “有人跟你们说话了?” “对,不过他就是个推销的。他不会愿意出面作证的吧。” 律师很是和颜悦色,并没有继续为难琼斯小姐。他转而问道:“你堂哥原本就很想带你去酒吧之类的场所吗?你是这么跟你爸爸说的。” “哦,是的,不过……”戴菲益发坐立不安,快速盘算着对策,“可能是有人在别的晚上看到过西蒙,把日子记混了吧,西蒙曾带别的女孩去过酒吧——或者类似地方。” “那个证人说看见的就是你。” “那也不能是从报上看见的啊,这太荒谬了。他可能只是认出了西蒙的照片,记得在某个晚上曾见到他和别的女孩,然后就把那个女孩和我联想到一起,以为那就是我了。” 这听来很合理,但骗不了爸爸。爸爸会认为那个人说的是真的,毕竟,她跟他说过,西蒙很想带她去那样的酒吧。想要跟爸爸吐露实情的想法再次一闪而过。倘若爸爸知道了西蒙是无辜的,根本没有对她施暴——他会原谅她,并继续站在她这边吗?他会让西蒙一生背负臭名吗?当然,是他死了以后的臭名。而且,这对爸爸来说,似乎更加难以接受吧。西蒙就那样死了,甚至都来不及为自己辩护,还有西蒙全家,爸爸的亲人们,他的哥哥妹妹,还有奶奶,还有别的人们——每一个还活着的人们,都接受了西蒙生前做过那么可耻的事情,到头来却发现他一直都是无辜的!当然,她可以承认她去过蓝调酒吧——只是顺从了西蒙的诱骗,而一直羞于承认。这么说,对西蒙在河岸沿路的臭名无济于事。但是,一旦有更多的证人冒出来的话,如果真有人记得她自愿跟那个水手出去了——那些对她不利的能证明西蒙不省人事的论点,她只需否认就好,一概否认。 戴菲又说:“别跟爸爸说这件事,那个人根本不会在酒吧看到我。如果跟爸爸说了,他只会更痛苦的。” 律师现在也挺痛苦的。他心里嘀咕:“这个小贱人很可能一直都在撒谎!”不过,就算如此,也不能瞒着她爸爸,把现状告知他是必须的。 伤心的老人还躺在监狱病房里等待审判,当他听到律师带来有关新证人的消息时,立刻摇头道:“假的。” “那个人非常确定,他说他当时看到了他们,因为他们在酒吧里显得很局促,和别人完全不同,很引入注意。” “不,不是那样的,是西蒙想带她去——”可那也说不通啊。忽然,一个想法从爸爸的头脑里冒了出来,让他紧张起来。但他很快忽略了这个想法,“法庭上,不会使用这个人不属实的证词吧?” “我想不会。警察只是有义务通知我们,但不会提起诉讼。你已经服罪了,只能这样了。至于辩护那部分——” “我不需要什么辩护,我都跟你说了,是我杀了那个孩子,因为他对我女儿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我不需要任何辩护。” 律师回应:“辩护的目的是给你减刑,不是要给你开脱罪名。我们只是把损失降到最低。”如果证实了被枪杀的西蒙完全无辜,恐怕连减刑的机会都没了。 律师离开后,爸爸忍不住再次回想西蒙的话,那句他当时完全没听进去的呼喊,“约翰叔叔,那不是我的错!是戴菲让我带她去的!”哦,天啊!若西蒙当真无辜的话,那该如何是好! 哦,不是吧,法庭外面还有摄影师来拍!还真有点像是电影明星出场的派头。戴菲今天当然去佛瑞沙做过头发了,佛瑞沙的人看到了她,很是激动,给她做了一次特别造型,看来非常漂亮。戴菲脸上的淤青都消退了,只恨没空化个漂亮的妆,但现在这模样也蛮好,至少别人会说她看起来是如何年幼单纯、天真无邪,而不会说她呆头呆脑。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对爸爸的行径多加指责了。进了法庭,坐在证人席上的戴菲像是一朵含苞欲绽的花朵,金发头顶仿佛笼罩着一层美丽的光环,自上面倾泻直下,楚楚动人。果然是如同金色的水仙花一般呢。 律师开始发问:“你的名字是戴菲·琼斯?你住在这个地址?你只有十六岁?” 只有十六岁…… 只有十六岁,就跟校内几乎所有拉风的男孩子有过这样那样不同程度的寻欢作乐和暖昧不清了。 “是的,过了十六岁生日了。” “好的,先别难过,琼斯小姐——戴菲,我可以这么叫你吗?我只需要你简单地跟我们说说当晚的经过,就是你堂哥被杀的那晚。” (不是我的错,约翰叔叔,是戴菲让我带她去的。) 我必须谨慎一些,不要露出破绽。戴菲心下暗忖。现在,她很清楚,法庭是不会考虑西蒙死前说过的话的。她只要掩饰掉所有线索。谁知道这个男人会不会把我说的透露给媒体呢! “他想带我去一个地方跳舞,他以前曾带别的女孩去过。可那里听来就不像是正经地方,所以我不愿意去。” “所以你们去的是——” “我们去的是民歌咖啡厅,然后,我们走河边那条路回家——” “那条路是你平常直接回家的路?” “不是,是他想走另一条路的。是他非让我跟着他走的。” 话音刚落,她就用余光看到被告席上的爸爸忽然双手抓紧桌沿,她一下子就意识到她说错话了。爸爸再清楚不过了,西蒙长那么大,从未忤逆过她的意思,只要她想做,他没有不答应的——所以,实际情况是反过来的,通常都是她逼他去做一些事情。 但她很快又镇静下来:“那天的他不是平常的他,他抽大麻了。” “接下来,我想,你们是否经过了某个长椅?” 戴菲断然答道:“对。”紧接着,她不容打断地说道:“然后我们就坐了下来,看看河景——” 不过,不管是哪个长椅,对约翰·琼斯这案子来说都没区别,反正罪名是确凿无疑的。可惜这倒霉的律师总要说点什么来做做辩护的样子,如果拖延时间的话,会像是律师故意多赚当事人的钱。此时,律师先生双手交握胸前,躬身审视着桌上摊放的一张地图,再问:“那是邓特仓库外面的长椅——对吧?” 戴菲含糊答道:“是,然后我们就坐在那里——” 被告席那边,原本垂着的脑袋倏然抬起。他凄厉地叫了,用西蒙死前那尖锐高亢、不容错认的声音叫道:“你跟我说的是马东酒店前的长椅!” 观众席上嘘声一片。 戴菲总算明白爸爸知道了。这无可挽回——无论如何都没用了。但当下,她必须集中精神对付法庭审问,坚持她所言不假。她继续用她那甜甜的、迷人的嗓音和稚嫩率真的方式解释:“我一直都说那不是马东酒店前的那个,但大家为何只因我说了马东酒店这几个字,就一口咬定是马东前面的长椅?明明就不是啊,我们去的是仓库那边的长椅,他把我带到仓库那里的。” “好。其实,是哪个长椅并不重要。那么,接下来,你告诉你父亲发生了什么事呢?现在——你当时怎么跟你父亲说的,就请跟我们大家说说吧。” 于是戴菲又说了一遍——她如何从那水手手中逃脱,过程如何不堪;而开始比较愉悦的十分钟则尽量少谈,越少越好,对后半部分的遭遇——事实上,她对此早就历经无数了,当然每次都是她受伤,只不过,这次受伤的是她堂兄——她巨细无遗地描述:何等肮脏、残忍、粗暴,裙子被撕破一半,还有遍体鳞伤的淤痕……大家都凝神听着,当她的声音淡去之时,法庭亦变得寂静。看到这般情景,戴菲知道她赢了——她赢了,也帮了爸爸——如果他愿意接受事实的话。 作为一个父亲——听见女儿咬着嘴唇讲出整个过程,看到她惨白的小脸布满淤青,被蹂躏过的肌肤到处都是牙印和伤痕,衣不遮体、秀发凌乱、伤痕累累——不管事后他做了多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从法律的角度都该得到最大程度的宽恕。受了伤的小花,被凌辱的金水仙!真让人心疼!法庭上没有一个人不想——发自内心地——做出和戴菲父亲同样的事情。没有人对如此惨无人道地糟蹋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的兽行不感到反胃。没有一个人。 或许只有一人除外。 他被困在证人席上。小女孩的金色光环显然没有照在他头上,他面无血色,脑袋无比沉重,费力地扬起脸来,脸色和发色如出一辙的灰。他艰难地咒骂一声,喃喃自语道:“我要说出来,我必须得说……” 在母亲陪伴而坐的法庭那端,戴菲忍不住站了起来。 她惊慌失措地叫道:“爸爸!”近乎摇尾乞怜。 “爸爸!” 法庭顿时又打破了宁静,嘘声一片。从头到尾,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紧紧盯着惊恐万分的她。他长久的凝视,锐利的眼神仿佛要看透她的内心。如果西蒙是清白的……他望着她惨白的小脸,最终醒悟她始终都在骗他。他竟然杀了——杀了——一个完全无辜的孩子。 戴菲的母亲第一个发现不对劲了:他原本灰白色的脸涨成了紫红色。她焦急万分地喊道:“约翰!你的药呢?” 妈妈向百米远的坐台上的法官露出了乞求之色,“他的心脏病要发作了,必须给他吃药!” 戴菲的爸爸站在那里,开始抽搐,手不由自主地缓缓伸向胸前的口袋,与此同时,眼睛依然盯着法庭那端的年轻的、害怕的、乞求的脸。法庭的工作人员递来一杯水,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被告席上。就在所有人都转过头去以后,戴菲也抬起目光直视着爸爸。她知道,爸爸永远都不会出卖她的,爸爸宁死都不会做出任何伤害他的金水仙的事…… 越过法官的背影,戴菲换上一副乞求的神情,几乎是不着痕迹地对爸爸摇了摇头。 伸向救命之药的那只手,瞬间垂落了。爸爸会为她而死的。 他真的死了,就像一栋摇摇欲坠的楼,最终栽在了被告席的地板上。大家再也看不到活着的他了。望着那背信弃义却无比美丽的人儿,他那为包庇女儿而背叛良心的身体终于倒下了。那颗破碎泣血的心,永远都不会再跳动了。 晚报头条上刊登的照片还真漂亮!佛瑞沙的发型就是做得好,就像一抹光环,使她看起来如同天使,真的很像…… 不过从第二天一大早就谣言四起了。而且各种版本的谣言都是层出不穷、甚嚣尘上…… 译者彭洋 天灾人祸 大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居然说他车开得很慢?” “呃,探长,我只能说,开得真的不算快。乡间小路,又有点小塞车。” “埃文斯巡警,嫌犯杰里克斯自称他开了快车的。” 杰里克斯立即插嘴道:“也没那么快啦。” 埃文斯故作自若地转而为他向同事开脱道:“这家伙现在还一头雾水。我猜,他被吓糊涂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比尔·埃文斯巡警年近知天命之年,一副方方正正的国字脸轮廓分明。在夜色映衬下,今晚的他,脸色煞白,人也显得臃肿不堪。而杰里克斯之所以被警察给拦下,是因为刚才撞倒了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宝宝——且被撞母女当场死亡! “埃文斯,看在上帝的分上——那可是你的女儿和孙女!都是你的心肝宝贝啊!” 埃文斯木然地答道:“是啊。” 随即,他快快地走开几步,只见他背对着众人,握紧了拳头。 杰里克斯乘机见缝插针辩解道:“你们也听见他刚才是怎么说的啊。他说我开得很慢,他也是警察,他说的肯定是事实!” 一位警员看不下去,反驳道:“一头雾水的人指不定是埃文斯巡警吧。” 旁边一位女士主动插嘴说:“我觉得,你开得挺快的。” 这时,他们旁边已经多了几个围观者,正一脸鄙夷地瞪着杰里克斯。四周,好几辆车也都停了下来。 那位女士继续补充道:“他飞快地开过去,起码比我快了十迈。” 不同于方才的小心翼翼,杰里克斯口气开始狂妄起来:“我后来减速了啊。” 探长说:“是吗?好——杰里克斯,我问你,你是刚从猪哨酒吧出来的,对吧?打烊以后才出来的。” “是,我经常都是等猪哨打烊以后才离开的,可我这次并没有喝酒,你去问他们,我滴酒不沾——你也已经给我做了酒精测试。” “车也不是你偷来的?” “所有证件收据我不是都给你看过了?那是我自己的车。好吧,我承认,它起先是偷来的车,是我在轮胎店工作时顺来的。不过我有花钱买零件。虽然车有点破破烂烂,可我还是自己动手把它修好了。我还跑去跟原车主说了,他是巴不得立刻转手的。” “你有钱买得起?” 杰里克斯耸耸肩道:“我这不是从指缝里省钱出来买的嘛。” 探长站在一旁等着。那边有两位巡警正在事发公路上做勘察——检查汽车,计量轮胎轨迹,做标记,记录证人姓名地址。探长注视着他们,相信自己的人可以胜任——有足够的办事效率和能力;他可以很放心地把工作交给他们。 此时,埃文斯也控制住了情绪,转过身来面对他说:“探长,我们可以继续了。刚才,是琼斯·康斯特布尔跑到马路上——撞上了杰里克斯的车。他也做过酒精测试了,并没有超标。” 杰里克斯附和说:“我知道分寸的。” 探长说:“本来就应该,开车的就得会驾驶,交通规则本就该了然于心。” 接着,他转问埃文斯:“他转弯也没问题?” 不断过往的车辆为了绕过现场的围观人群均绕道而行,已经掩盖了事发当时的轮胎痕迹,现在一切都已模糊难辨了。 “是没问题。” 这时,现场的救护人员“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准备离开了。埃文斯脸色煞白地望着救护车远去,心怀渺茫,沉痛不已。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探长刻意要求:“我们回警局前,你再跟我说一遍事发经过。” 他又补充道:“如果你还撑得住的话。”探长的怜悯之情溢于言表。 “好的,长官。就像我跟你说过的,我兴高采烈地骑着自行车,想到马上就可以见到她们——我们的詹妮和小孙女,我就满心欢喜。她们刚从‘外婆家’回来。呃,我们都叫她‘外婆’,她就住在街那一头——她家的小孩汤姆跟我们家詹妮结婚后就搬来跟我们同住,她现在是自己一个人独居了。” 探长轻轻地打断他:“嗯——然后呢?” 埃文斯、埃文斯太太,汤姆、詹妮和他们的孩子,还有“外婆”,探长全都认识。所有的警察都是本地人,彼此都知根知底。 “然后,他——他的车从她们后面开了过来。到转弯的时候——车速不算快,我真的只能说他开得不算快。可是……” 埃文斯咬牙切齿道:“她们看到我了,小孙女——她就朝我跑过来,跑到了马路中间,她妈妈就追上去想抓住她。” 埃文斯目不转睛地盯着杰里克斯陈述道:“我得说,整个过程就是这样。” 这对杰里克斯来说,还只是个开始。今晚的他看上去糟透了。他得费尽心机开脱自己。 “呃,好吧,你听见他说的了,我已经开得够慢了,那个小孩自己跑到马路上,她妈妈在后面追——不是我的错。” “你马上就停车了?你没有继续往前开吧?” “我觉得车像是震了一下,然后我就停了下来——” 埃文斯痛不欲生道:“是两下,撞了两下。” “而他,则是拼命地朝我冲过来。我不得不停车。我是说,无论如何我都有踩刹车。我肯定有停车。” “类似的事情以前你也有过一次——那次你可没有停车。” “那次没有撞到人。我干吗要停车?” “那这次你就停了?” “我也可以不停的,我本来也可以……好吧,我早就跟你说过的!” 他开始拿腔作势起来:“我本来可以一直往前开的,可我有吗?我可以直接冲上去,撞倒他的自行车然后继续开走就好了,没有比这更聪明的吧?可是我并没有那么做,不是吗?因为我没什么好怕的。刚才他自己都说,我开得很慢,是那个孩子突然冲到我车子面前的。” 说到这儿,他忽然脸色一变,看向埃文斯质问道:“你不会上了法庭就不承认了吧?你敢那样试试!我有朋友是——” 探长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两人:一个脸色苍白,沉浸在悲痛中难以自拔;一个獐头鼠目,为了自保不择手段。 探长慢条斯理地说:“杰里克斯,不赖嘛,还有朋友做后盾——这是好事。依我看,打现在起,你真的很需要你的朋友了—一需要你所有的朋友都肯帮你。” 法庭上,检方出具的鉴定报告疑点重重。部分证人的证词更是截然不同:车子究竟是开得快——还是不快。两个受害人的尸体是倒在这头——还是那头。小孩坐的童车是在路中央被撞得面目全非——还是倒在旁边的草地里。妈妈是把孩子放推车里推着走的——还是两人手牵着手走的……证人彼此的证言可谓莫衷一是。 此刻,埃文斯站在局促的证人席内,面如死灰,手不住地哆嗦,可证词却是——言之凿凿,十分笃定。 检察官作总结陈词:“基于法庭赋予的权力,充分听取了各方证词。我要强调,这位埃文斯巡警是最关键的证人。他从头到尾目睹了整个过程。刚才也非常清楚地阐述了事实。他坦承司机没有任何罪责。至于其他证人的言辞不一,很可能是惊愕所致。但埃文斯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执法者,对勘案流程也是深谙其道。相信大家总不会认为,埃文斯会有意偏袒撞倒他亲生女儿和孙女的司机吧?所以,裁决应当只有一个——意外事故!” 休庭以后,检察官特意找到埃文斯,握着他的双手充满敬意地说:“埃文斯,你为我们树立了恪守诚信、大公无私的榜样,你赢得了我们所有人的钦佩和尊敬,我代表大家感谢您。” “先生,我只是做了对的事。”说完,埃文斯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几周过去了。白昼缩短,黑夜延长,夜幕开始提早降临。一个漆黑的夜晚,距打烊还有一个多.小时,猪哨洒吧的老板亲自把杰里克斯给踢了出去。外边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几抹酒吧的灯光洒在漆黑的乡间小道上。 酒吧老板站在门口吼道:“该死的东西,别再来了!我连踢你屁股都嫌费事!别坏了我的风水。” 可除了在路边酒吧里厮混,杰里克斯也无事可做。这些天来,他一刻不停地猛灌黄汤。在被扫地出门前,他早已经失魂落魄地在酒乡里花费了大笔开销。 老板对一个正要和同伴一道离开的熟客道:“萨姆,我也不想同他翻脸的,他又不是不给钱,只是这几天他也太离谱了,我都搞不懂他究竟是怎么了。以前他从来没这么过火过,虽然大多数晚上都泡在这儿——” 萨姆说:“大多数晚上他都泡在酒杯里,翻来覆去像是个摇摇球,就像顺口溜里说的:扔块砖头,打碎玻璃,掏上一把,立马溜走——” 旁边的同伴笑了:“溜走?好像顺口溜不是这么说的吧?” “你还别说,还真像呢。他只要一出家门——立马就钻酒馆。当然,都是来猪哨这里。而且我还没真见过他缺钱花,从没有。” 两人边下台阶边议论。 “我倒是觉得——他像是在怕什么。” “他不就是那个撞死了一对母女的畜生吗?” “是啊。死的那个年轻母亲,她父亲,叫埃文斯——是本地的警察——他亲眼目睹了车祸过程。但他还是作证说——肇事者车开得不快……诸如此类的。其实他完全可以说杰里克斯车开得很快嘛——可他没有。当时他站在法庭上那么一说——我简直都不敢相信我的耳朵——” 大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开得不快?” “不啊,探长,一点都不快。” 这次,是另一位探长视事。 “不能啊,该是开得很快吧?只有猛地一撞,才会……” 说着,他挥手指向路中央的一片疮痍。“喏,人都死了。” 萨姆则说得很诚恳:“是他自己的错,我们都看见了,我跟吉姆站在这头,正走下台阶。他喝得烂醉如泥,我当时还跟吉姆说呢——‘看他醉的’。” 吉姆附和道:“他在马路中间摇来晃去,躲都躲不过。” “什么意思?——躲都躲不开?” 吉姆答:“照我说,他在那儿晃来晃去,绕都没法绕开,就是被撞也是活该。事情就是这样,有什么说不通的?” “那是你们说的,我不可能光听一面之词。埃文斯巡警,你怎么说?是他自己闯到你车子前的吗?” 埃文斯倏地绷直了身子,手指微颤,但声音却依旧平稳:“是的,情况就是他们说的那样。” 警官说:“我不是怀疑你,我只是有点弄不明白,这两位先生——他们是你朋友吗?” 吉姆反应迅速:“从来都没见过,你什么意思?” “你不是他朋友?” “不,不是!而且,我从不撒谎。” “好吧,我很抱歉。” “他转弯时的车速大概是——三十、四十迈——不会再高了。至于——那个家伙,他刚被老板轰出酒吧——” 酒吧老板公正地说:“探长,说实话,我是真不想再做那个酒鬼的生意了。杰里克斯每晚都喝个不停,我每晚都要不停地把他往外赶。萨姆,对吧?” 萨姆应道:“对,免得大家活受罪。” “这么说,你是不喜欢这个人了?” 萨姆答说:“没人喜欢他。没人会喜欢这种阴险小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乐意看到他死在我面前啊。我和同事都不喜欢说瞎话的人。埃文斯车速很正常,杰里克斯自己摇摇晃晃不看路,事情就是这样,完了。” “杰里克斯是真的完了。” 埃文斯说:“对,但我是否难过呢?我不觉得!” 探长若有所思地答道:“对,你是没做错什么。” 不过,这事儿还真有点棘手。他接着试探性问道:“你刚好开车经过这儿的?” 埃文斯闷声闷气地答:“是,正要去墓地。” “晚上九点钟还去?” “白天、晚上,对我来说有什么区别呢?我不执勤的时候都去。” 现在,他的声调带了抹质问:“你有什么意见吗?” “哦,去看你女儿还有——” 探长顿了下,改口说:“嗯,我知道了,我能理解。” “好的,那……我就不费口舌解释那么多了,我没事就会去墓地看女儿和孙女,和她们说话——她抱着她的宝宝就那么躺着……” 说着,他猛地抬腿,靴头指向倒在马路上的那具尸体道:“就是被他——杀的。” “我知道,我听说了。可那是一场意外。还是你自己作证的——当时车开得并不快,是孩子自己跑到了马路中间……” “是的,就跟今晚一样,是意外。车开得不快。不过是——” “那个人晕头转向挡了你的道。” 警官斟词酌句地说道:“这只是个巧合!非同一般的巧合!巡警先生——你得承认这点吧?” 埃文斯面无表情地应道:“哦,我是得承认,可是——” 酒吧里的灯光映射出来,照亮了聚在路中央的这一群人,众人面面相觑,有紧张的,有故作镇定的,还有些人在忙着把担架抬上救护车。汽车呼啸而去,夜空万籁俱寂。探长开始着手把相关人等带回局里去。 然而——然而—— “埃文斯,你女儿和孙女儿的那次车祸——你是唯一的目击证人,是吗?” “我和那个——是,就我和那个司机。” “是你的证词直接让他脱罪。而现在——” “现在他也死了,又一次‘意外’!” “真巧。”探长揣度着,这也未免太巧了点。不过“意外”的确发生了。不然还能是怎样呢?当然,他还可以在附近稽查,盘问,但又能有什么突破呢?一个是驱车走的寻常路。另一个则是突然闯到了他车前。还有在场的两位可靠的证人亲眼目睹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难道是合谋?——似乎也只有这样,才可以得出合理的解释。 但他们不像是会一起勾结串谋的人呀——他们得策划,得密谋,还得实施;而且,其中一个人甚至还可以算是“外地人”——只要是本郡以外的,都可被视做外地人。当然,他也可以去查查这人的底细,但多半不会有什么纰漏——更何况,他们同埃文斯巡警可谓是索昧平生。 只能说是巧合了!命该如此。老天开眼啊。 探长是位信教之人,他摘下帽子,站在黑茫茫的车道上,低头凝视着那摊血迹。几分钟前,一个人死在这里——被几周前他撞死的孩子的父亲给一头撞死的! 他最后说道:“这就是所谓的天道循环了,有些人可能会说是命该如此,我说这是天意!” 至于“外婆”——她好比是株不老松。一般来说,所谓的老太太,年纪各有不同。而这位“老外婆”度过的年岁可不简单,认真讲起来,连埃文斯都只能算是他的儿孙辈。“外婆”的年纪真的很大了。 审讯结束的那一天,大家聚在埃文斯家中喝茶,简单地庆祝一下在杰里克斯车祸身亡案中埃文斯得以无罪脱身。实在是非比寻常的巧合,检察官在庭上也借用稍早前那位探长的话如是说:也许大家都会说是这就是命运无常,但所谓的命运,通常都是有眼无珠的。 命运,也是他们在家中喝茶时聊到的话题。 “那个坏蛋是罪有应得。就算埃文斯的证词里出了什么纰漏,大家也会因为埃文斯的诚信而对他深信不疑。当然,我不是说你做错了什么,亲爱的,我们都很明白,你从来都是实话实说。” “对,没错。” 年轻的汤姆接口道:“我想我是做不到的。当时他肯定没马上停车,铁定还继续开了一段路。我可做不到,就那样让他逍遥法外。但我真的很敬佩你,爸爸,真的,除非……” 他隐约其辞,露出了妻女不幸离世之后少见的笑容。有没有可能是:他的岳父对此——另有隐情? “老外婆”立刻驳斥道:“别说傻话!埃文斯怎么可能知道杰里克斯会突然在那时候出现呢?都还不到打烊的时间,不是吗?而且还是在他刚好开车经过的时候;这么多的巧合,都发生在他要去——可怜的埃文斯,想要去——当然,我们也都常去那地方——的途中,这可能吗?还有那个吉姆,跟萨姆一块儿出酒馆的那个人,刚好看见了那一幕。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命中注定!俗话说得好啊,因果报应,实在是太准了,偏偏在埃文斯身上都应验了。” 语毕,她起身活动活动筋骨,随口问埃文斯能不能好心地送她回家—— “外婆,我拿我的挎斗车送你回去吧。” “不了,汤姆,谢谢你。我让埃文斯送好了。你那挎斗车——哦,免了!我可吃不消!” 其实,“外婆”舒舒服服地紧挨着埃文斯坐在驾驶座旁,埃文斯已经有点“吃不消”了。 “太好了,我亲爱的埃文斯,一切都结束了。你感觉好多了吧,都了结了。” “什么了结了?”方向盘上的手不自觉握紧了。 “我说的是——因果报应。大家都说这是命运的安排。反正最后皆大欢喜,真好。” “命运和报应——不是一回事吗?” “不,不是,没人比你更明白了。命运是你不能控制的,报应可以。” 埃文斯说:“我只知道——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 “杰里克斯其实开得不慢,对吧?不管有没有警察在后面追着,他从来都开得跟个疯子似的。转弯时也是横冲直撞,对不对?你也这么说过的。可后来你衡量了一下,毕竟那是他自己的车,不是偷来的,照理他没有必要开那么藏书网快——如果你说他开快车,他绝对不会承认的。而且你还是她们的爸爸和祖父,法庭会对你的身份有所顾虑,所以不可能给杰里克斯判多久的刑的,事情就是这样。只坐几个月的牢,对那种人渣算得了什么?入狱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根本算不得惩罚,同他犯下的罪行相比,实在太轻了。你肯定也这么想的吧?” 车到了“外婆”家门口。路并不远——詹妮那天晚上就是推着童车去的。 “琼斯根本没有跑到马路上,对吧?——可怜的小宝贝。她其实是坐在推车里的,就像有些人作证时说的那样。所以大家的证词才会彼此矛盾。那天都那么晚了,她妈妈怎么可 80fd." >能会是牵着孩子回家呢?杰里克斯转弯的时候快得跟个疯子一样,他哪回不是这样?一个急转弯——就撞倒了她们。” 说到这里,“老外婆”已不禁老泪纵横;任凭泪水恣意流淌,也不擦拭,她抬起骨瘦如柴的手,轻轻覆在埃文斯握紧方向盘的手上。 “埃文斯,我不会害你的。没人会知道实情。虽然我亲眼看到詹妮把孩子放进推车里,不会错的,所以我才意识到你的良苦用心。埃文斯老头子,你真的是大智若愚啊——思维敏捷,反应迅速。我只想说,无论是对是错,我都不会责怪你的。” 埃文斯答道:“我是下定决心了的。” 他熄掉引擎。车停在那扇小巧的门前,门后就是“外婆”那温馨惬意的居家港湾。 “我几乎是当机立断,立马就打定主意。而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最终,我也做到了。我要让他付出代价,没有任何人能理解的——他们都没看到,我最亲的人儿在我眼前死去,他们也没听见,我最爱的人儿走时有多么痛苦。” “他已经付出代价了,用他的命!” “你是没看到他那副嘴脸,我说他开得慢的时候,他是什么反应。他开得慢还是快,他自己心里有数。后来我又说——孩子朝我跑过来,跑到了马路中间!其实孩子是在车里坐着的,他也知道孩子是坐在推车里的,詹妮其实是推着车走在路边的草地上。我为什么要那么说?我凭什么要保住他的脑袋?肇事后,他就开始害怕了。可是他又怎么说的?我给他下了套——他根本找不到转圜的余地。不管他想怎么玩,他都被我套牢了。” “所以他就开始狂喝起酒来了?” “是的!其实,一开始我也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收拾他,只好慢慢等机会。我不想被抓走,我自己倒是无所谓——可是我还有太太,还有汤姆,我不想再让他受打击了。接下来,杰里克斯经常喝得烂醉,我意识到,这肯定是个契机——他整夜整夜地喝,以为喝得不省人事就可以消除内心的恐惧——他深知,我肯定会找他算账,而他却无计可施。除非去认罪,说自己作了伪证,承认是他违规驾车害死了她们,不然他还能怎么办?” “万一他真去认罪了呢?坐牢总比每天提心吊胆好吧?” “杰里克斯是绝不肯自首的,他自己都不知道说过多少次瞎话了。再说,这也不是他第一起车祸了,上次他就没停车。不过也有可能像你说的,他也许真的会去自首——我还是得小心些。所以我就每天监视着他。没日没夜的——太太还以为我是去什么地方独处了——静思什么的。呃,我也的确如此,不过是监视杰里克斯的时候。我就那样坐在车里,停在酒吧外,在树下等着,在黑暗中等待时机。日复一日,一旦我摸清他的日常规律,抓准他被赶出酒吧的时刻……有朝一日,时机一到,我就可以收拾他了!而最终,还真让我给等到了。” “你都策划好了?” “我说过,这世上没有巧合,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埃文斯,恰好出现的那两个证人就是巧合,你不可能算准他俩何时出现。” “我不是靠猜,我都是99lib?t>计划好了的。” “埃文斯,别胡说!” “别忘了,我可是这儿的警察!我也清楚一般的勘案流程。我知道老萨姆上夜班的时间——是十点。而且他上工前都要先到猪哨酒吧小斟几杯,所以我当然清楚他几点会离开酒吧呀。” “你不可能知道还有个外地人跟他一起吧?” “我当然知道咯,我都策划好了。” “外婆”调侃道:“好呀你,老奸巨猾的家伙。好吧,你知道杰里克斯一般几时喝醉了在街上发癫,也知道老萨姆何时会离开酒吧,然后你就可以开车上路,‘正好’不小心撞到杰里克斯!你甚至还算准了萨姆会有个‘陌生’同伴——一般管这种叫什么来着?” “铁证!” “都是你计划好的?” 埃文斯继续道:“我干的就是这行,我对一切都了然于心口我甚至知道萨姆的同伴叫什么。那是吉姆,这周他‘刚好’休息——” “我没猜错的话?吉姆也是你计划之中的……” “没错,可怜的老吉姆——曾不幸卷入过偷猎事件里。” “埃文斯,你该不会徇私枉法……” “他已经接受教训了。幸运的是,他没再犯过事。” “直到你需要他帮你……” “不,我甚至不需要他和萨姆一起上夜班。看起来像是‘不期而遇’才正常嘛。我说了,我都清楚得很。我知道吉姆他是别的工厂派过来的,我也知道萨姆他八点四十左右会到猪哨酒吧喝酒。而吉姆会‘无意’中碰到他,然后他们会一起喝上几杯。接着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他们紧跟着杰里克斯离开酒吧,我就抓准时机……那天晚上还真让我等到了,我很清楚我必须当机立断,不能错过时机。那不是巧合,外婆,也不是什么运气。谋事在人!” “是啊,谋事在人。” 但不是成事在天吗?仅靠人谋就可以了吗?——从审判,到定罪,再到判决,到最后执行,都一手包办? 想到这,“外婆”不禁问道:“可埃文斯,杰里克斯他毕竟不是蓄意谋杀啊。他不是故意要撞死她们的。” “是不是故意的于他根本没差别,自己种的恶因,就要承担恶果,这就够了。” “外婆”有些不敢苟同:“这……可是你并不是上帝啊,亲爱的,大家都说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可没……” 她喃喃自语道:“天灾人祸啊!嗨,我不想再说什么,你以后也提都不要提。可……埃文斯,你这样擅做主张,会不会亵渎了神明?老天自有安排,你本不该插手的。” 埃文斯倾身拿起“外婆”腿上保暖的小毛毯,边扶她进屋边道:“我是插手了,亲爱的老外婆。我的确插手了!但我确信,我是在替天行道!”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