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绝世密探》 第一章密探出击 故事发生在民国初期,当时正值社会动荡,军阀混战。我们的故事要从一个门卫的发现说起。 清晨六点。 老杨头蹒跚着脚步,拖着一身睡意来到申华报社的大门前,他是报社的门卫,得赶在编辑们上班之前把大门打开。 上班时间是在七点钟,但他总是提前到,他很珍惜这份稳定的工作,不想让人说他懈怠。 然而,这一日和往日不同。 门前已然围满了人,大家都在指指点点,小声议论。 老杨头心里揪了一下,拨开人群钻了进去。 只见灰色的大门上赫然一行腥臭扑鼻的红色大字: 本人十三郎,七日之内必取首都警察厅厅长穆盛天之狗命,若有成功阻拦我之英杰,愿将全部家产奉上做赏。 老杨头当初吓得昏倒在地,周围的人急忙给他做急救措施。混乱中有人报了警,巡警赶到现场驱散了围观群众,把老杨头带回了警察局。 警察局长办公室中,局长骆扬正在大发雷霆。“三天之内不把这家伙抓出来,我们都不用混了!”骆杨恶狠狠地将报纸摔在了桌面上——报纸的头版头条上赫然是几个令人惊心动魄的大字:刺客公然挑衅警方。 三天之后,首都警察厅的厅长穆盛天将到上海视察访问,没想到竟有吃了雄心豹子胆的刺客公开宣称将要刺杀他,且自出赏金捉拿自己,极尽调侃侮辱警方无能,这前所未有的嚣张气焰令媒体公众震惊哗然,整个上海滩警界像是挨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常天沉默着,满心疑惑:刺杀政要在这世道不是新鲜事,为权势为利益总有人愿意舍下一身剐,但古语有云,事成于密而败于泄。对方若真想成事,暗杀当是最好的方法,哪有人敲锣打鼓地嚷着说“我要来杀你”的?专为挑衅激怒警方,对他有什么好处?这分明便是疯子行径嘛!不然,难道有更大的图谋? “或是受了什么刺激吧?想要哗众取宠。”站在常天旁边的童杰说道, “会咬人的狗不叫,多半是虚张声势,我看这十三郎未必有这能力,只要我们增强防备,让他无可趁之机就行了。” 童杰原本是闸北保安警察队的大队长,能力极强的一个人,前段时间因为醉酒闹事被降了职,现在司法科探警队做队副,故而常天的职位虽比他高上半级,却始终他以礼相待。童杰的这一番话话让常天颇有些意外,因为这十三郎除了字迹之外,未留下任何可作为证据的痕迹,到现在为止,没有查出任何与十三郎有关的蛛丝马迹,足以证明此人非常人。但他不准备反驳,继续保持沉默。 骆杨的情绪稍微平复了些,他把头转向常天:“你有什么好办法?” 常天笑了笑:“惯例。” 童杰当然知道惯例是什么:“我建议这三天出动全部警力,全力搜查各旅馆、车站、饭馆等公共场所,凡有可疑人物,一律带回警局审查。一来,敲山震虎;二来,也让媒体见识一下我们的重视程度,声势这么大,至少让他们挑不出刺来。” “先这么办吧,”骆杨说道,“不管怎样,人还是要找出来,才能堵住众人的口。” “放心吧,科长,”童杰淡淡地说道,“只要他真的冒出头,我们就有信心抓住他。 全上海的警察包括租界巡捕展示出了前所未有的效率。 三天,四百七十四名可疑者进了临时拘押所,搜出了两百把枪和三百六十把匕首,竟然还有两个**和一包黑**,证物室被堆得像座小型军火库。 常天与童杰望着挤了一屋子的“嫌疑人”苦笑:上海滩本来就是帮会聚集的大码头,江湖恩怨可堆出一座山来,街上十个人起码有五个都是带刀客,即便是良民也可能随身携带武器自卫,再这么抓下去,只怕再建上十个监狱都不够。 “至少有一个好处,抓了这么多人,那些帮会为了洗清兄弟,也会帮咱们找的。”常天揶揄道,“那家伙就算没被我们抓住,也恐怕是没机会出手了。” “但愿如此。”童杰有些心不在焉地搭着话。 他的目光停留在一个穿着蓝色布衣布裤的高个男子身上,那人似乎有着某种神经性的疾病,抓着铁栏杆的手在古怪地抽搐着,脸上的肌肉也在不自觉地抖动着,看上去格外面目可憎,当发现童杰在盯着他时,那男子迅速转身走到牢房的最里面,寻了个角落蹲下来,常天发现他的左脚有些跛。 常天看着童杰,他知道童杰多少有些愤愤不平,童杰犯的事并不大,别人拿此事做文章排挤他,要让他把位置腾出来给“自己人”,童杰没有后台,只能任由摆布。 常天在心里叹了口气。童杰曾经是个神话,十年前因成功破获轰动全上海的陆家灭门惨案,单枪匹马击毙真凶——当时上海闸北区的一大恶棍蔡成东而被破格提升,年仅二十三岁便做了保安警察队的队长,对于那些没有背景的警察来说,他相当于一个鲜活的希望。 可是现在,神话剧落幕了。 穆盛天在上海的视察期一共是三天,厅长坚持要体现大无畏的威严,并未对刺杀宣言有所忌惮。整个上海警局却如履薄冰地度过了两日,竟都风平浪静,十三郎一直没有出现。 最后一天的最后一站是警官教习所,在这里,穆盛天要进行一次约一小时的讲话。 穆盛天不断擦着额头上冒出的汗水,这不是被吓出来的,而是被热出来的,为了确保穆盛天的安全,警局做足了功夫,贴身保镖就安排了十二个,寸步不离地围在穆盛天左右,穆盛天简直像是穿了一堆警察在身上。 几乎每一寸土地都进行了排查,大门外有三个巡逻队,蜂拥而至的记者被一条绳子拦在五十米开外,只有引颈伸脖的份,所内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常天在院子里巡视着,若那家伙真的敢来,那便插翅也难飞。 演讲开始了,常天不打算进去,那些官样文章他从来不信,若是废话有用,还要警察干吗?他点燃了一支烟抽着,心里越发觉得有些好笑,搞不好那家伙只是为了消遣上海警方,搞这么大的阵势只为了一句威胁,怎么也是丢脸到家了。 砰砰砰! 突然三声枪响传了过来,常天惊得跳起来,拔腿便往枪声来源处狂奔——那是教习所最南侧,他记得那里有一个茅房。 童杰正站在茅厕外,右手拿着枪,左手捂着左眼,鲜血从指缝不断冒出来,他面前的地上是一把带血的飞镖。 “妈的!妈的!”童杰满嘴脏话地骂着,指挥着第一个赶来的警士,“你他妈属蜗牛的,他翻墙跑的,你倒是翻墙追呀!绕什么绕,还不快上去!” 那个已经懵了的警士便跳上了茅厕后面的围墙,爬了出去。 常天也跟着翻墙跳了出去,墙的后面是一条死巷子,安排在巷口的巡逻队已经紧张地围了过来,声称他们并没有见到可疑人物出入。 “那王八蛋穿的是警服!”墙那边的童杰大吼了一声,“你们肯定是让他给混过去了!老子打中他的肺了,你们没闻到血腥味啊?!” 巡逻队的队员面面相觑。 “真没有看见有人从这儿出来,穿警服的也没有啊!” “放屁!”童杰隔墙大骂。 常天转头望着巷尾的高墙,足有八米高,周围并没有树,如果巡逻队所言非虚,那么这里就是唯一出口了,那家伙无疑是个有着飞檐走壁功夫的高手。 梯子很快被架了起来,常天亲自上梯子去检查,果然,在墙头上发现了几处血迹和两个脚印,他翻过墙去,那边也是一条巷子,却没有巡逻队,常天立刻出了一头冷汗——如果不出事,这算不得是一个失误,毕竟这边巷子口有巡逻队看着,但若真是出了事,他这小虾米可是背定了黑锅。 常天在巷子的地面上也发现了一溜儿新鲜血迹,大约七八步的样子,在靠左侧墙的位置,血滴消失了,脚印也消失了,除了血迹之外,现场还有一根七八米长的麻绳,绳子上几乎全是鲜血,绳子的两头有烧焦的迹象,用手一捏,仍是热的。 常天走到巷口,只见几个卖菜老妇蹲在菜摊边上,她们都一口咬定并没有看见什么人从巷子里出来。 常天又返回到巷子,巷子的两边是两栋高楼的墙壁,没有侧窗,墙面光滑,没有任何可以落脚的地方,墙壁上也没有任何血迹。 “活见鬼!”常天掏出鼻烟来狠吸了一口,觉得头疼欲裂。 第二章谁是真凶 吴强喝了三杯酒,放下一张钞票压在酒杯下,也不招呼小二结账,径直走出了酒馆。 常天远远地跟在他的后面。 这家伙自出了拘押所便一直在大街上溜达,逛了百货公司,喝了咖啡,吃了南翔小笼包,看了场电影,又出来喝了小酒…… 常天对自己的乔装和跟踪能力颇有自信,现在他在别人眼里就是一游手好闲的小瘪三,他估计对方只是天性谨慎,倒不一定是发现了他,但此人越是如此,便越是可疑。 常天也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对这个吴强如此上心,大约是童杰立下大功让他感到压力,觉得非得做些事不可,但又不完全是这样,总之,凭借直觉,这吴强像是个要惹出大乱子的家伙。 吴强走进了一家夜总会。 常天犹豫了一下,正要跟上去,忽然觉得脑后一阵剧痛,接着便双眼一黑,失去了知觉。等到他醒来时已经是凌晨六点,常天发现自己躺在一条肮脏的充满了尿臊气的巷子里,和一堆垃圾过了一夜。 他揉着仍然发痛的后脑勺走出了巷子,几个男人从隔壁的巷子里尖叫着跑了出来。 “杀人啦!杀人啦!” 常天冲了进去。 吴强趴在血泊里,背上三刀,颈动脉上一刀。在离尸体不远处还有一个血泊,地上有爬过的痕迹,可以大致判断吴强曾经挣扎求生,试图爬出巷子,最后致命的是颈动脉上的那一刀。常天发现吴强的右手食指指着地上的一个三横两竖交叉组成的标记,这个标记无疑是吴强死前挣扎写下的。常天认得这个标记,这是一个杀手组织的暗语,意思是“警察”。 难道杀死吴强的人是个警察?! 是了,吴强被放出拘押所的日子只有内部人员清楚,对方当然也认得自己,为了不让自己碍事,所以那内鬼打晕了他,然后杀死了吴强。 常天仔细研究伤口,发现蹊跷的是背上的三刀刀口十分平滑,而颈动脉上的那一刀却有着锯齿的痕迹,显然不是同一凶器——凶手为什么要临时更换凶器? “我看见的,那人从背后捅了他几刀,盆子掉下去了,他便吓跑了。”目击者是楼上的住户许先生,他正准备往窗下倒水,却无意发现了这起谋杀,可惜的是巷子里没有灯,他无法看清凶手的长相,由于害怕被报复,他大约等了一刻钟才敢约人下楼来看。 常天在尸体旁蹲了下来,如果按照许先生的说法,第一个凶手在被发现之后便逃跑了,死者脖子上的这一刀很有可能是出自另外一个人之手,如此也可解释凶器不同了。多半是那三刀并没有立即要了吴强的命,之后便有人趁火打劫补了一刀。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常天喃喃道。 袭警,杀人,潜藏的内鬼……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案子。但骆杨却要求不得声张,常天只能秘密调查,他理解,在经历了穆盛天的事件之后,警局暂时不能有任何丑闻。 “这是嫁祸。”骆杨提醒常天,“记住,只能是嫁祸。” 常天苦笑。 吴强的尸体躺在警局专门用来停放尸体的房间里。 常天拿着剃刀走了进去,将吴强的头发剃了个精光——头皮上露出了一个文身: 一把藏蓝色月牙形的弯刀。 常天打了个寒战,这个文身他见过,还非常熟悉。 “这里面的水很深哪!”听了常天对案发现场的描述后,童杰也开始分析,“如果我们假设,暗语是吴强本人留下的。那他怎么能确认对方是警察?第一种可能,吴强认识凶手;第二种可能:对方自报家门——但自报的未必是真的。” 常天思考了下,点点头:“你这个推论是一种可能。还有另一种可能,我怀疑,这暗语并不是吴强本人留下的。是那补刀人借吴强之手做的一次栽赃嫁祸,目的是把杀手组织的视线引到警察身上,自己得以逃脱。吴强的头上有杀手组织的文身标志,但这个标志不剃光头发是看不见的,依据这个杀手组织的规矩,一旦暴露身份是会被处死的,所以除了中间人和组织内部成员,不大可能有其他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但这个补刀人却熟知他们的暗语,最大的可能,他也是杀手组织的成员,他早就认识吴强,不用剃头也知道吴强的身份。” “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组织?”童杰问道,“你又怎么知道他们的暗语和标记?” “说来话长。”常天说道,“我年轻时无意救过一个人,这是机缘巧合。头上有文身这个事情,是他告诉我的。他曾是这个组织里的杀手,他给我讲了不少关于这个组织的事,暗语也是跟他学的。这个组织名叫‘千刀’,专门绑架和训练孤儿做杀手,据说老大是行伍出身,在日本读过军官学校,军阀混战的时候上过战场,手段毒辣,进行的是军事化管理,规矩很可怕,任务失败的人会被处以鞭刑,一直鞭打到死。还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处理背叛组织或离开组织的成员,要实施剥皮抽筋的极刑,死前受尽折磨。” 童杰打了个寒战:“真是可怕。你救的那人后来怎么了?他是怎么逃掉的?” 常天摇了摇头:“他自杀了。” “如果真的有两个凶手。我估计这个补刀人,是想让这个组织来对付他想杀的警察。”童杰的眼里闪过一道寒光,“以逸待劳。” “如果对方是有特定的目标要嫁祸,那便会有下一步的动作。”常天说道。 “他杀了自己组织里的成员,如果被查出来会怎么样?” “杀无赦。” “你会管这案子吗?”童杰问道。 “说实话,不想趟这浑水。”常天摇摇头,“如果不是深仇大恨,没有人会冒这么大的风险。” “我有一个猜测。”童杰说道,“这个‘黄雀’是个叛徒,这个吴强就是那什么组织派了来追杀他的,他挑拨警察和千刀组织的关系,要来个一石二鸟。” 常天想起了那幅匿名寄来的画像,吴强是千刀组织的人,如果寄出画像的人想把行刺穆盛天的事推到吴强的身上,也就相当于是想让整个警局和千刀组织对立起来,至少吴强会被警局逮捕……这对于一个叛逃者来说确实是有利的。那么寄出画像的人和最后杀死吴强的人很可能就是同一个人。嗯,如果是这样的话,警局里有内应的说法就不通了,否则他不可能不知道吴强已经被抓进了拘押所,那补刀人就不会寄出画像。 假如真的有两个凶手,把第一个凶手称为A,第二个凶手称为B, 不管是A还是B,没有内应,就不可能获知吴强被释放的准确日期,也就不可能跟踪。 能够清楚吴强行踪的应该是警察,至少有警察做内应。一个见过拘押所所有犯人的警察。 A清楚吴强的行踪, A应该是打晕自己的人,之所以打晕自己是因为他认出了自己,只有熟悉他的人能认出他的乔装,所以A应该是熟悉警局的人,那么A不会是寄出画像的人,B没有内应,B认识吴强,B可能是寄出画像的人,B懂得千刀暗语,B可能是在跟踪A。 可是A刺杀吴的动机是什么呢?他知道吴强的身份吗?难道他就不怕惹上“千刀 ”这么可怕的敌人吗? “但就算吴强死了,也还会有别人来找他的,他始终是逃不了的。搞出这么一件事,又杀了组织里的人,只会让他的下场更惨。”常天说道。 童杰沉默半晌后道:“你说得对,这个B如果不是有深仇大恨,他应该会专心逃命。” 第三章神秘鬼影 童杰又要升官了,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官复原职,只不过是在另一个区南市做保安警察队副队长,比原来只低半级。 常天听说骆杨为此颇费了不少功夫,说了不少好话,这样的热心是破天荒的。 “他不是池中之鱼,咱这庙里太小,搁不下的。”大约是怕常天不满,骆杨专门找了他做单独解释,“我只怕有朝一日咱们都做了他垫背的石头。” 骆杨很少如此直接,这算是相当交心的话了。常天十分理解骆杨妒才忌能害怕无法掌控童杰的心理,不过没有背景的童杰竟让他如此心虚,这倒大大出乎常天的预料。 “三起三伏不到老。”童杰在饯别宴上说的这句话让在座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因为升职的人都忌讳不吉利的话,常天却对童杰刮目相看,难得遇到一个明白人,能看透这一点,便也没什么能打倒他了。 酒过数巡,大部分赴宴者都喝得醉眼迷离,作为主人的童杰却反而是最清醒的一个,而醉得最厉害的人却是一向以冷静著称的李云森,他几乎是不要命地灌酒,不仅灌自己酒,也灌别人酒,童杰单和他便喝了七八碗。 到后来,李云森竟索性撒起酒疯来。 “说得好!三起三伏不到老,我做了十五年警察,就起来这么一点点!”李云森用拇指掐着小指比划着,“为了这么一点点,我没有朋友,没有兄弟,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就只有你们!我知道,你们在背后都叫我死人脸,棺材嘴!” 李云森红着眼抓住童杰的手,“你是我的兄弟吗?你是我的朋友吗?” 童杰没有说话,尴尬地把李云森的手掰开。 李云森又转而抓住了常天的胳膊:“你是不是瞧不起我?你从来不约我喝酒,你没拿我当兄弟。” 常天有些感慨:外强中干一词真是传神,外表越是强悍的,内心越是脆弱,也不知这李云森受了什么刺激,今日竟如此大反常态,或者童杰就是那个刺激?同样没有背景没有后台,一个前途似锦,高朋满座,一个却似乎注定要和冰冷的刑具打一辈子交道。 “找个人把他送回去,成何体统?!” 骆杨最见不得这些不上台面的,皱着眉头先离开了。 常天和童杰便架着李云森往外走。 走到路口处时,原本已经瘫软意识迷糊的李云森忽然一把将童杰推了出去,童杰猝不及防地跌倒在了地上,几乎是同时,一颗子弹打在了童杰的左脚边。 常天立刻带着李云森一起卧倒。 李云森却挣脱了常天跳了起来。 “来呀!来呀!老子不怕你们!有本事朝着这儿打,”他指着自己的头,“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童杰再次将他扑倒。 枪响了。 子弹打在童杰的肩膀上,他惨叫一声,晕了过去。李云森这时方有些清醒,他轻轻推开压住他的童杰。 “喂喂?” 一颗子弹射进他的胸部。 门外的枪声让大部分醉汉都清醒了过来,一群警察冲出来,枪声胡乱响做一片。 附近的建筑物如怪兽一般林立着,射击者藏在怪兽的身体里。 常天看见街对面三层华丰银行大楼的楼顶出现了一个人影,毫不犹豫地抬枪射出一颗子弹,人影闪了闪,消失了。 警士们在银行大楼的顶端发现了血迹和三颗M1924毛瑟步枪的弹壳,与李云森及童杰所中子弹类型完全吻合。 毫无疑问,这正是凶手的埋伏地。 “银行五点下班,保安会清场,”常天分析着,“大门的锁没有被破坏,所以只可是在五点以前就埋伏在楼顶的,也就是说,他早就知道我们会到那家餐厅去吃饭。” “我早说过有内鬼。”童杰的神情十分黯然,他的伤并无大碍,但李云森却因抢救无效去世了,常天严密封锁了消息,对外宣称李云森仍在昏迷中,目前除了参与手术的医护人员之外,只有骆杨、童杰和常天的两个心腹知道实情。 常天在李云森的家里找到了一张写着“十年血债、时候已到”的血书,字迹明显不是李云森的,这是李云森的仇人找上了门,这似乎也可以解释李云森情绪失控的缘故,他本不是善男信女,做过的亏心事又不可能找警局解决,只能惶惶终日。 “如果是仇人,听到他没死的消息就还会找上门来,我们就来个瓮中捉鳖。”这是常天的计划。 童杰却并不对此表示乐观: “未必,那人会猜到这是一个陷阱。他怎么还会以身犯险?” “听说千刀组织最近进了一批毛瑟24。”常天说道。 “你是说,杀人的是千刀那帮人?”童杰打了个寒战,“李云森就是那个他们要找的人?不像啊,他什么背景都没有,我是说,他只是个小角色。” “千刀杀人,不问出身,只问出价。”常天道,“别忘了,李云森曾有个大仇人,一直没抓到。这么多年,不定在哪儿发了财,凑足了买凶的钱。” 童杰仍是摇头:“那凶手何必写血书呢?这样李云森就有了防备了。” “憋了这么多年,他要的就是一个痛快吧?”常天冷笑,“谁又能防得住千刀呢?” 常天走进医院的花园里。 已经三天了,预想中的刺杀并没有发生。 难不成真的被童杰说中了,内鬼还是把消息传了出去,千刀知道已经得逞,便不再来。 那么这也就意味着,他身边的人出了问题。 就这样结束了吗? 什么都不需要再做了吗? 常天叹了口气,将目光转移到身旁一个正在玩着草叶的小男孩,小男孩用长长的草叶在池塘里舀了水,然后将水滴到地上的蚂蚁身上,被袭击的蚂蚁躺在水泊里可怜巴巴地挣扎着。水滴沿着草叶不断地滴落着,地上留下数滴圆形的水印。 常天的心中忽然一动,那些水印在他的眼里悉数变成了红色。 他站起身来,匆匆走出医院大门。 一群人却正往医院里冲,其中三四个被人搀扶着,脸上身上都是鲜血淋漓,还有两个躺在担架上,脸部血肉模糊。 “救命啦,救命啦!” 常天愣了愣,随手抓住其中一个。 “出什么事了?” “爆炸了!” 出事的地点在闸北的一个火柴厂里,车间里用来囤积**的仓库忽然爆炸,幸好是中午,大部分的工人都在外吃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常天急急地赶回了警局,径直走进了案宗档案室。 “宋雄,性别男,米铺苦力,不识字,”常天翻到当年刺杀李云森的凶徒的档案,“身高五尺五寸……” 童杰站在江边,点燃了一根烟,默默地抽着。 江水被夕照染成金红色,波光粼粼地游动着,像一条巨大的金龙的背。 “发什么呆?有心事?”常天走到童杰面前,也拿出一根香烟来点燃了。 童杰有些吃惊。 “你怎么在这儿?” “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特别喜欢看江水。”常天说道,“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童杰便叹了口气:“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 “说得好。”常天点点头,“我一直都当你是个明白人。我是特地来找你的,想带你去见个人。” 童杰摇了摇头:“对不起,今天不行,我在等人。” “你等的人不会来了。”常天说道。 童杰浑身僵硬,片刻后软下来看向常天。 常天从口袋里拿出一团毛线,他将毛线的一端系在一棵树上,将另一端系在另一棵树上,绷直,然后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装了液体的红色气球,绑在线上。 常天退后几步,拿出一只飞镖,嗖地射向气球,气球破了,里面的红色液体漏出来,沿着绳子蔓延,并同时滴到地面上,地上出现了十几滴圆形的血滴。 “很像是人受伤后留下的。” 童杰没作声,盯着手指上的烟头看。 常天拿出一根火柴扔到线的两端,线便立刻燃了起来,线落到了地上,火渐渐熄灭。 “线上抹了油,开枪也可以引燃。” 童杰苦笑:“我便知道,如果有人能识破,那个人必定是你。” “所以根本就没有要刺杀穆盛天的刺客,你才是真正的十三郎!那名守卫是你杀的,你事先就在墙上布置了血迹和脚印,为了保证血迹是新鲜的,你用了这一招,我查过你的档案,你以前为了生计在街头卖艺,最擅长的就是飞刀。你用飞刀射破了装了鲜血的气球,然后开枪打断绳子,造成刺客负伤逃跑的假象,然后,又叫你的线人阿星和你一起去纺织厂,你杀了阿星和那个所谓的十三郎的同伙,造成你被袭击的假象,至于那具尸体,是你亲自埋在那儿的,他是你找来的替死鬼。因为十三郎必须死,死了才不会有人查下去。当你说警局里有内鬼的时候我一直很纠结,因为我是真的无法确认凶手是否真的在警局有内应,李云森房间里那封信上的字迹和寄来吴强画像的人的字迹一模一样,这把我搞糊涂了,如果他是凶手,如果他真的有内应就应该知道吴强被关在警局,就不该寄来那画像,可如果他没有内应,又怎么会如此清楚目标的行踪,能事先埋伏在银行楼上?后来我忽然想通了,这根本就是有人想要故意把水搅浑,寄画像的人是最后杀死吴强的那个人,但却不是杀死李云森的人。” 常天叹了口气:“其实当时你有起恻隐之心,你扑倒他的时候是真的想救他,是不是?” 童杰点了点头:“没错。一时心软。他像很多年前的我。” “我相信你是真心的,一时良心发现,差一点丢了命,所以我把你排除了出去,可是把你排除出去之后,很多事都想不通。”常天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李云森房间里的纸条是你放进去的,而那原本是寄给你的。你搞出那么大的动静,就是为了借警方之力帮你确定仇人,你本以为那个人是吴强,我猜你之所以这么确定,一定是因为有人曾经袭击过你,而且他的特征,尤其是抽搐的特征,和吴强一模一样。所以在吴强被释放后你跟踪他,为了怕我碍事,你打晕了我,你想杀死他,却没想到被人发现,只能匆匆逃走,而真正想杀你的人,一个一直跟踪你的人,也就是B, 在吴强身上补了一刀,这时你才发现自己上了当。你从我的嘴里知道了千刀这个组织,你猜到B可能是叛徒,在这种情况下都来找你报仇,说明你们仇恨极深,对方绝不会善罢甘休,只要他出手,你就会暴露,我就会怀疑你,所以你必须再找一个替死鬼了,你选了李云森,你雇了千刀的人杀他,这样我们都会以为李云森就是给了吴强三刀的凶手A,之后,你大概和千刀也做了交易,由你来做饵,把他们的叛徒,也就是B出来。你今天到这里来,就是等那个人对你下手,是不是?” 童杰沉默着。 “你杀了无辜的人为你垫背,一来找到了你的仇人,二来又成了抓捕刺客的英雄,真是机关算尽啊!” “他们并不无辜。”童杰说道,“他是十年前陆家灭门惨案的真凶,我一直在找他,我给了他应受的,只是晚了十年。” 常天一愣:“那么蔡成东呢?他当年也是一个替死鬼?!” “如果不能破案,我就会被当作背黑锅的人,会被踢出警局,你知道他们一直这么干,”童杰说道,“蔡成东也是个恶棍,人家叫他九指阎王!身上有好几条人命,只是没有证据而已。” “那么阿星呢?那个守卫呢?李云森呢?!他们都该死吗?!” 童杰咬了咬牙,“总要有人牺牲的。你应该懂得这个世道。你以为我心里好受吗?!我曾经也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相信只要有能力就一定能实现我的理想。可是现实呢?!我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同流合污。我是想做事的,但不能做一只被人家呼来喝去的狗,我不想做人家的棋子。伸张正义靠的不是指是能力,还有权力,没有权力,你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恶人逍遥法外!有了权力,我可以做很多事,可以抓住更多更可怕的人,可以救更多的好人……你为什么不算算我救过的人?!” 这一回轮到常天沉默了。 “怪不得那张纸条上写着‘十年血债’,想来应该是和蔡成东有关了,我听说他有个弟弟,后来失踪了。”沉默良久之后,常天说道。 “你没有带人来。”童杰望着四周,四周很安静,“其实你是打算给我机会的。你会给我机会对吗?我一直把你当个知己。我知道你懂我。” 常天转过身。 “离开上海吧,别再回来了。” 童杰拔出枪,对准常天的背影。 一个子弹呼啸而来,射进了童杰的额头。 童杰倒在地上。 常天的手下丁夏从树丛里走出来。 “此人真是无可救药。” 常天的喉头哽咽了一下。 “就说是工伤吧。” 第四章医院惊魂 深夜。 医院。 走廊上的电灯忽然全部熄灭。 一个黑影溜进了其中一间单人病房,病床上躺着的男子整个头部都被纱布裹着,看不清脸。 黑影拔出刀,对准男子准备下刺。 床上的男子却忽然翻了个身,滚到了床下。 与此同时,一发子弹射进黑影的左腿。 黑影惨叫倒下的时候,蜡烛光与手电光同时亮起。 中枪者遮住眼睛——他的整个头部也都被纱布裹着。 “想不到你真的会铤而走险。”常天走到前者身旁蹲下来,“但是你来晚了,你的仇人童杰已经死了。” 孙进坐在审讯桌前的椅子上,他腿上的枪伤已经包扎过了,他的头部仍然包着纱布,纱布下是一张可怕的脸,货真价实的毁容——他是闸北火柴厂爆炸案的受害人之一。 “你的真名叫什么?”常天问。 孙进的身体震动了一下。 “我有你的签名。”常天拿起吴强的画像和从李云森的家里搜出的字条,“这个也是你写的吧?你和童杰到底有什么仇?你是姓蔡吧?” 孙进挺直了腰:“我是蔡成云。” “蔡成东的弟弟?”常天点点头,“果然如此。” “是你给我设的局?”蔡成云问。 常天没有否认,他故意放出消息,说童杰因抓捕犯人受了重伤入院,本来他并没有把握一定会有收获,但是蔡成云真的出现了。 他以孙进为化名,一直躲在火柴厂里,用工人的身份做掩护。 很明显,火柴厂的爆炸并不是一起意外。 “是你干的吧?”常天说道,“为了躲避千刀,你需要一个意外,一个谁都不会怀疑有问题的意外。你把自己的容貌毁了,千刀的人就认不出你了。你就可以活下去了。” 蔡成云立刻紧张地看着四周,整个审讯室里只有他和常天两个人。 “不用害怕。千刀的人还不知道你在这儿。”常天说道。 “你怎么会知道?”蔡成云问道。 这句话本身就是答案,常天叹了口气。 “那场爆炸,有一个人死了,两个人废了手,还有两个毁了容,我知道你是为了躲避千刀才这么做的,可是你不该把无辜的人都拖下水。你毁了五个家庭。他们曾经是你的工友,并没有伤害过你。” 蔡成云沉默了片刻:“会枪毙吗?” 常天点点头。 “很好,至少死得很干净。” “既然连死都不怕,为什么不好好活?!”常天吼了起来。 “你以为我愿意这么活吗?”蔡成云也激动起来,“如果不是姓童的那王八蛋杀了我哥哥,我就不会被所有人欺负,我就不会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我就不会过得生不如死!如果不是这样,我不可能会被千刀的人带走,这十年我根本就没过过一天人过的日子!” “既然已经逃出来了,”常天问道:“为什么不重新开始?!”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他们找到,所以在我死之前,我得把仇报了。”蔡成云说道:“我不能白白地被人毁了一辈子。” “所以你找到童杰报仇。可惜你的能力还不足以暗杀他,再加上你背叛了组织,正在被人追杀,自顾不暇,那个吴强就是追杀你的人,你自作聪明,冒充吴强袭击童杰,想借童杰之手帮你除去敌人,然后又在吴强的手势上做手脚,想借千刀之力杀死童杰,最后的计划就是自毁容貌来个金蝉脱壳。” “姓童的太狡猾。”蔡成云叹了口气,“他竟然找了替死鬼,而且还雇了千刀的人。” “所以你只能躲起来了,毁容自保,等待时机。”常天说道,“为了你自己的平安,你不惜牺牲那么多无辜的人为你做掩护!你和当年的童杰有什么区别?” “我是被逼的,这个世界除了我哥,谁都没对我好过。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或许你真的吃了很多苦。但你有没有想过,那是因为你哥哥造孽在先!如果你哥哥真是个好人,怎会没有朋友?当年又怎么会没人帮你一把,一切有因才有果。”常天说道,“很多人过得比你苦,可他们还是善良的活着。” “也许对你们来讲我哥哥是个恶人,可对我来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他供我吃饭,让我有房子住,有床睡,还送我去读书,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他值得我为他做任何事。”蔡成云站了起来,“不用废话了。告诉我,会很快执行死刑吗?” “我尽量赶在千刀之前。”常天说道,“这是我唯一能做的。” “很好。”蔡成云说道。 夜幕缓缓落下,街上到处散落着行色匆忙的人影。 常天站在二楼,通过窗户看着楼下的路灯,一个年轻女孩靠着灯杆站着,她是静止的,更像是即将被夜色掩埋的背景,暗黄色的灯光让她看上去更加落寞。 “哟!还在呢!” 常天下属孙小武凑过来啧啧两声:“还挺痴情的!长得这么漂亮,何必呢?” “太年轻了。”常天说道,“过几年就好了。” 常天相信每个人都有那么一段纯真年代,总容易相信人们传颂的爱情故事,但他也相信这段时间总会过去,在纸醉金迷的上海滩,用时通常更短。 那真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家境似乎也不错,又读过书,会有大把年轻男人对她献殷勤,新鲜的面孔和感情会渐渐替代过去的情人,死人给不了她这个,她的父母也不会允许她把青春年华浪费在一个死人身上,她很快就能明白这一点。 常天认为他不需要担心,他心安理得地走出警局。 女孩子一见到他便跌跌撞撞地跑过来,眼睛红肿着,明显又哭过了,她摊开手心:“常长官,我想给你看一样东西。” 她手里握着一条红绳编成的手链,尺寸是男子的,链坠是一颗瓜子大小的金锁。 “看尸体的老头子说,这东西本来系在岳华的左手腕上,是他偷偷解下藏起来了,可是岳华根本没这样的东西!这不是很可疑吗?我找人问过了,这东西有来历,叫‘锁魂链’,是为了把人的魂魄封在体内!肯定是偷岳华尸体的人干的!” 常天不禁一怔,岳华是她的男友,醉酒于巷,结果遇上劫匪,身上仅有的十元大洋被洗劫一空,还被刺了三刀。一个好心的过路人将他送到医院,可惜医生回天无力,当时因无联系方式,尸体便暂时放在医院的停尸房。等两天后女孩得到消息赶来时,尸体已经被一个自称死者父亲的男人领走了——蹊跷的是,岳华的父母早在几年前就相继病逝了,而他的朋友亲戚也没人去医院领过尸体。 这金锁虽不大,却值几个钱,常天有些纳闷,从死人身上偷东西并不稀罕,稀罕的是这小偷竟然承认了,还物归原主。 “他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个?” “哪里是他主动要说的,他去当铺当这东西,听人说了这东西的用途吓坏了,怕惹上麻烦,就找人帮忙,刚好那个风水师是我的一个朋友的朋友,就把这事对我讲了……” 常天听说过一些邪术,要选一些生辰八字特别的人提炼尸油,为了怕冤魂报复,便会使用一些物件先封住魂魄或者消灭魂魄,锁魂链应该就是这一类的东西。 “这么说,尸体送去的时候就有这东西吗?” 莫琴点点头:“送去的时候就有。” 很明显,手链是在岳华酒醉劫杀后,到送往医院之间被戴上的。 “有没有打听到是谁送岳华去的医院?” “不知道。”莫琴说,“我问了好多人,只有一个护士对那人有印象,她说那人大概四十岁,左手背上有颗黑痣,他把岳华送进急诊室就走了,没留名字。” “岳华的生辰八字你知道吗?” “我用岳华的生辰八字问过朋友了。”莫琴知道常天想要什么,“那个风水大师说,本身是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如果按照相生相克的道理来说,也许是对别人没用,刚好对某个人有用……” “好了,我知道了。”常天头皮发麻,他最不愿意和这些江湖术士打交道。 莫琴哭了起来,她觉得情人是因她而死,父母不允许他们来往,岳华才借酒浇愁。她一面哭一面从手袋里拿出一包大洋,塞到常天的手里:“请常长官费费心,帮帮我,把他的尸体找回来……” 常天掂着这一包大洋,估计有四五十个,他并非不收黑钱,不少有钱人常常私下给他些“劳务费”,以便让案子办得更有效率些,对这种钱,他向来是来者不拒的。 常天拿出早准备好的报纸,指着头版头条的标题“林家大公子失踪三日,迄今生死未卜”。 “看看,这都第三起了!”常天说,“这才是要紧的事!现在救活人都顾不过来,哪里还有精力顾着死人?” 他冷冷地把钱扔回给莫琴,打个响指招来一辆黄包车,“人死了就是一把骨头,你要是心里实在过不去,就去庙里做场法事,好好超度他去个好人家投胎。” 他拽着莫琴,将她塞进黄包车里,“以后别再来了!” 第五章声东击西 常天吸着鼻烟,烟粉里含有冰片,凉丝丝从鼻孔一直窜到头顶,头疼瞬间便舒爽了。 睡了四个小时,算是这几天来最完整的一觉,但身体仍像烂棉花一样瘫软混浊,大约因为太久没休假了。常天计算着,过去的一年里,他只完整地休过两天假,几乎都是用来睡觉,一觉过去,假期也就过去了。 屋子里乱得一塌糊涂,被踩死的蟑螂和臭烘烘的袜子躺在同一平方米内。 他胡乱用水抹了把脸,把枪带绑在腰上,衬衣上的味道让他有些忍不下去了,他索性掏了些鼻烟粉末撒在领子上。 到了司法科,科长骆杨来得竟比他还要早。 这也难怪,短短一个月,上海滩连出了三起失踪案——报上称之为“双罗一林”案。“双罗”指的是百货商罗正鑫之子罗严平,银行家罗忠德之子罗孝尚,而“一林”则是南市鼎鼎大名的大买办林福康之子林瑞金。若是平常人家还好,这一次不行,有钱有势的父母拼了命的要结果,看热闹的外人削尖了脑袋要解释,顶头上司们绷紧了脊背扛着各方目光,小喽啰们只好疲于奔命。 一般来说,有钱人失踪不是因为被绑架,便是被人寻仇后毁尸灭迹,但到目前为止,不论是“双罗”还是“一林”,都没有呈现出单纯绑架案的特征——因为家人一直没接到绑匪的索酬信。寻仇并非没有可能,三位少爷的老子都是上海滩的人物,能在龙争虎斗之中占了上风,都不是泛泛之辈,有些仇人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常天仔细分析着这三起案子的相似点:都是在人多眼杂处莫名消失。第一个失踪的罗孝尚是在慈善舞会上消失的,两天后,罗严平在去医院看望老同学林瑞金的途中不见,而另外一个失踪者林瑞金,因骑马摔伤手臂而一直住院,就在罗严平出事后第五日也失踪了,在仆人为他买糕点的空隙消失,没有任何人知道,林瑞金是什么时候以及如何离开医院的。 三起失踪案相隔时间很短,事情发生得十分突然,没有目击证人,现场也没有打斗挣扎的痕迹。 “只有两种可能性:第一,他们是自愿离开的,一切都是事先策划和计算好的,因此没有引起人的注意;第二,他们是非自愿离开的,但对方用的手法让他们看上去像是自愿离开的,比如威胁,对方抓住了他们的软肋,以至于他们不得不就范,如果没有当事人的配合,也不可能做到了无痕迹。” “第一种可能性绝对不存在。”司法科科长骆杨连连摇头,“他们为什么要离开?又不是犯了罪要躲事的通缉犯?家里有钱有势,那个罗严平,不是刚和交通局孙局长的女儿孙丽丽结婚了吗?” 罗严平也在交通部任职,虽然暂时职位不高,但前途光明,这当然是一种交易婚姻,官商联姻,其利断金——不过那孙丽丽却也不委屈罗严平,师范学院的校花,两人算是一见钟情,不到三个月就结了婚,现在孙丽丽已然怀孕,两人感情据说极好,抛开夫妻之情不说,就要做父亲的人,有什么理由出走? 罗孝尚也没有离家的理由:家境优越,虽然是庶出,但英国剑桥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这一名头仍引人注目,罗孝尚现在租界一家法国商贸公司做经理,是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康庄大道光鲜亮丽地铺在面前,他有什么理由出走呢?为情?常天回忆着他收集到的信息:大约因为是庶出的关系,一度曾受父亲冷落,于是一心要争上游,这小子完全是个工作狂,于女色方面不太在意,家里安排了几次相亲,他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对方,与他唯一传出绯闻的女人,是上海的知名交际花庄萍。据说是庄萍对罗孝尚一见钟情,动了真情,与其他客人断了关系,一心要从良的样子,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庄萍费心竭力,对方还是反应平淡,屡遭拒绝,最后也只好作罢了,如今的庄萍,正与药材商人谭三爷打得火热。 至于林瑞金,这倒是个出了名的花花公子,风月场上花钱如流水,还有赌博恶习,有时一夜就是好几千大洋输出去,林家急红了眼,只得将其禁足,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没出过大门,两个月前才刚刚解禁,这样一个没有生存能力的人,他比前两位更不可能离家出走——寄生虫怎么可能离开宿主? 那么只剩下第二种可能了:他们是受人胁迫而离开的。那么什么能胁迫三公子呢?性命?亲友的安危?还是牢狱危机? 常天理不出头绪来,这些人的至亲好友他都查了个遍,也没人遇到麻烦,剩下的就是把柄了:“如果有了非赎回不可的把柄落在别人手里,那倒是有可能的,但是这三个人出事前后都没有动用过大笔资金,对方绑架三个大男人来做什么?” 骆杨也忍不住道:“那便是寻仇了。” 寻仇的可能性是目前最大的,但真有如此巧合吗?三家的仇人在同一个月选了几乎同样的手段绑人? “如果是三人共同的仇人呢?”常天想了想又把这个可能性否掉,“那从罗严平出事的时候,那两位就该开始提防了,怎么还会没心没肺一样的该吃吃该玩玩呢?” 林瑞金与罗严平同为金陵大学的同学,交情极好,林瑞金更是罗严平的救命恩人,有一次罗严平遇上歹徒抢劫,如果不是林瑞金及时出手相助,怕早已殒命黄泉。但罗严平与罗孝尚却有些龃龉,罗严平曾为自己公司向罗孝尚的父亲申请贷款,但被拒绝了,后来罗严平与罗孝尚在一次商业聚会中相遇,两人还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罗严平更挥拳打落了罗孝尚一颗牙齿。 “难道是一群人组成的复仇者联盟?”骆杨想出了一个新鲜的名词。屁民们受了欺辱,往往求告无门,有些便去做了山匪。 “他们联合起来,共同对付三人。”骆杨为自己的想法激动了,“一个人绝弄不出这么大的阵仗!” 常天心里冷笑,骆杨这只老狐狸,又在找退路了,到时如果真找不到人,他便大可以以此为由弄上几个替死鬼,而亏心事却得由自己去做,常天不由得感到一阵反胃,半年前他曾“奉命”抓过一个替死鬼,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也并非十恶不赦,那人进监狱没两天就被打死了。 “如果是寻仇,尸体就别指望能找到了,”常天说道,“肯定找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方给埋起来了。” 常天怎么也没有想到,几天之后,他便被自己的话打了嘴。 罗孝尚的尸体是在罗家大门口被发现的。 清晨五点,罗家的门房发现一个**袋扔在大门口,麻袋里装着一具烧焦的男尸,在麻袋上还系着一张写了字的布条,大意是要罗家到指定地点放下一万大洋,要不然他们绑架的下一个目标就是罗家大少爷罗孝俊,不会叫他落得和罗孝尚一样的下场。 那尸体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只能从骨骼判断出年龄是在二十三四岁,牙齿是唯一完整的,从左边数起的第十二颗上牙缺失——罗孝尚在与罗严平的打斗中被打落的牙齿也是同样的位置。 年龄与特征都是符合的,所以基本可以判定死者就是罗孝尚本人。 看起来绑匪所用的伎俩是杀鸡儆猴,罗孝尚虽然是青年才俊,但是他和罗家的关系并不算好,此人的生母原是罗家的女佣,怀了他之后才做了罗忠德的妾室,小时候没少被正房的兄弟姐妹欺负,罗忠德也不太喜欢这个孩子,罗孝尚的母亲为此常常虐打他出气,他留学的钱还是他妹妹及妹夫家里给的赞助。 论财力,自然是罗家更雄厚,而绑架独居在外的罗孝尚也更容易得手,罗家若是愿意息事宁人,那么他们无疑能冒最小的险,却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但很明显他们打错了算盘,罗家虽然受了不小的刺激,但并不打算妥协,他们立刻就报了警,并雇佣了三十个保镖看家护院。 常天有些困惑,如果对方所求为财,罗孝尚被仇杀的可能性就被排除了。那么,罗严平与林瑞金失踪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为什么这两人失踪的时间与罗孝尚出事的时间如此接近?难道真的只是巧合? 不管怎样,案子总算有了些眉目,常天加派人手,日夜蹲点,一晃半个月过去,扬言要绑架罗孝俊的绑匪竟没有任何动静,常天装作松懈,撤去明哨,同时说服罗家让罗孝俊做饵,恢复自由行动,以便引蛇出洞,将绑匪一网打尽,却仍然毫无收获。 骆杨的分析是绑匪见了警方和罗家的阵势,放弃了计划,这也是最讲得通的理由,但常天总觉得有种说不出来的怪异感。 把尸体直接扔在门口就已经能够起到恐吓作用了,为什么非得焚尸?如果不是那颗牙齿,谁能确定尸体就是罗孝尚?绑匪这么做很有些画蛇添足。不知道是不是另有缘故? 疑惑归疑惑,但案子却不得不继续往下查。 罗孝尚之案让上海大户人家都人心惶惶,如临大敌,不断有人往警察局施压,要求尽快破案惩凶。 常天不得不又将罗孝尚的关系网排查一遍,很明显,绑匪对罗孝尚与罗家的情况了如指掌,他们应该很清楚罗孝尚在罗家不得宠,罗家未必肯为这个庶子出一万大洋,要得出这样的结论,非得有与罗家相熟的人不可。 这一查,越发觉得罗孝尚是个怪人,说他八面玲珑善于社交吧,私底下却没有十分亲近知心的朋友, 与他来往的都是场面人,不是为了工作,便是为了交易,这些人都不太清楚罗家的状况,有的人甚至认为罗孝尚是罗老爷属意的接班人,用一句话来概括:纯粹的利益关系。 罗孝尚工作的地方也还算得上清白,而他手里的工作权力也还没有达到让人起杀意的程度。在旁人的眼中,罗孝尚就是一个彬彬有礼、精明能干、理智有分寸的绅士,在对待女人方面尤其君子。他的老板尤其看重这一点,认为这样的员工不会被美色所诱惑,很有安全感。 查来查去,常天的名单里只剩下一个嫌疑人——庄萍。 在罗孝尚死讯见报后的第三天,她竟请了一众道士在家里做了场法事,邻居也都反应她这几天都精神萎靡,有人还听到她半夜发出尖叫声…… “确实是见了不干净的东西。”面对常天的提问,庄萍显得十分惊恐,眼下深重的黑眼圈是粉黛都遮不住的,“就前几天,到姐妹家打牌,嗯,就是郑局长的夫人家里,回来有些晚了,没想到在胡同里撞见了个穿白衣的女鬼,说要跟我借点儿钱使使,我吓得跑回家,没想到她竟跟着我回来了……一做梦就看见她,就只好请了高人来送她走。” “有效吗?”常天打量着庄萍的房间,客厅和卧室的墙壁上到处都贴着黄色的符纸,连窗户都贴满了,遮住了光线,房间里十分阴暗。 “有效的,她不来了。”庄萍连连点头。 “冤有头,债有主。她若跟你无冤无仇,自己也会走的。”常天意味深长地说,他注意到庄萍打了个寒战。 “你什么意思?!” “只是觉得啊,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纠缠,她既然找上你,就必然有原因,”常天说道:“你相信这些符咒真的有效?” 庄萍明显被常天的话给吓着了,身体都开始发抖:“当然有效!我已经说过了,她已经被赶走了!我又不认得她,无冤无仇,她缠着我做什么?” 常天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便问了几个关于罗孝尚的问题,但庄萍一问三不知。 “他的事我实在不太清楚,我又不是他什么人,”庄萍似苦笑又似冷笑,“长官怕是问错人了。” “可我听说你喜欢他。”常天故意说。 “那都是谣言!”庄萍脸色越发难看,“不知道是哪个烂舌头在背后编排我,无聊死了。还有人说我跟孙局长有什么呢,天地良心,我跟孙丽丽可是好姐妹!好在我也是经过事的人,懒得跟他们计较,这种事,越描越黑,我也就不费那劲了。” 第六章取证受阻 离开庄萍的公寓之后,常天留了两个手下,要求他们好好盯着。不出所料,第二天庄萍便急匆匆地去了闸北的山西北路,鬼鬼祟祟地进了一个宅子,这两个手下也算机灵,找来附近巡逻的弟兄,装作抓贼,一脚踹开了那家的大门,发现里面住的竟是一个神棍,在房间里还搜出了一个扎满了针的木偶娃娃,上面赫然写着孙丽丽的大名。神棍交代说是庄萍要他下咒咒死孙丽丽。 “你就是这么对自己好姐妹的?” 庄萍脸白如纸,铁证在前,她已没办法再狡辩。 “我就是讨厌她,怎么样?!这世界骂人咒人的多了,我犯法了吗?” 言下之意,巫蛊之术不算违法,她顶多是理亏,常天并无权抓她。 但常天知道如何对付她:“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会怎么样?” 不管在任何时候,魇镇都是下三滥的玩意儿,不管人们信不信,一旦和这种事占上边,大家都会避之不及。庄萍是交际场上的宠儿,经济来源全靠权贵恩客,这事一旦传开,她就完全毁了。 庄萍果然惊恐,连忙求饶。 “我是个命苦的女人,亲爹亲妈嫌弃我是个女儿不要我,为了几斗米就把我卖到别人家做丫环天天挨打受饿,我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受了多少苦才有了今天,也就是图个活路……” 庄萍对外宣称自己是贵族后裔,但实际却出身于贫苦农家,所有的包装都是为了让自己的皮肉能卖上一个好价钱罢了。 “孙丽丽与你什么恩怨?” “没什么恩怨,我就是讨厌她,她这个人又自私又嚣张,小浪蹄子,以为全世界的男人都想围着她转,又当**又立牌坊,”庄萍说道,“不信你去问问,如果不是有那么个父亲,谁愿意和她多说话?也就罗严平那个傻瓜拿她当块宝,他要是知道了她那些破事,能拿刀把她剐了。没准,这罗严平根本就不是被人绑架,他肯定是知道了那些事,气得离家出走了,要我是她老公,也没法和她躺一张床上。” “哪些事?”常天听出些眉目,孙丽丽的名声确实算不上好,这位上海名媛性格活泼好动,叛逆泼辣,最喜舞局饭局,舞姿据说比很多交际花都强,还有一把好歌喉。再加上一个权高位重的父亲,成就她为社交圈的宠儿,身边围了一群狂蜂浪蝶,风言风语便未断绝过,直到遇上罗严平,这才收敛了,而罗严平的性格与孙丽丽正相反,却因家教甚严,是个出了名的闷葫芦,谁也没想到这二人竟成了一对。 “还不是罗严平那好兄弟林瑞金给介绍的!那家伙也不是什么好鸟,物以类聚,您想想,孙丽丽能干净到哪里去?”庄萍似乎对孙丽丽的怨气颇深,又急着在常天面前表功,将孙丽丽的闺房秘事全都抖落了出来。 孙丽丽其实并不喜欢罗严平这种古板的类型,她之前有过一个未公开的男友,在朋友圈里被称为“浪子丹”的孟立丹,此人是个少校军官,高大英武,说话幽默风趣,极会讨女人欢心,孙丽丽十分迷恋他,希望嫁给他,却没想对方只当她是个欢场过客,一见她认了真,便立刻换了嘴脸,逃之夭夭。后来,林瑞金就向孙丽丽介绍了罗严平,大约是伤透了心,所以想找个老实人嫁了,两人认识不到三个月便闪电成婚。 “她结婚前几天约我喝茶,我提前到了,没想到却看见罗孝尚从包间里鬼鬼祟祟地走出来,我进去的时候,她的眼睛都是红的。” “哦?你问那是怎么回事了吗?”常天见庄萍咬牙切齿的样子,依稀也猜到了她的猜疑——这罗孝尚与孙丽丽之间的关系大约是不简单的。 “问啦!”庄萍摇着头,“她什么都不承认,硬说是那罗孝尚走错房间了。可这事儿过了没多久,罗严平就把罗孝尚给打了一顿,连牙都打掉了。” 常天眼睛一亮,“双罗一林”之间终于有了那么一点不同寻常的联系。之前他便觉得奇怪,为何一向谨小慎微的罗严平竟会如此大失风度地与人斗殴?没想到背后竟还有这么一出:“你还知道什么?” “那件事发生后,她跟我说了句话,她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她还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看上去像是一个三角恋,罗孝尚与罗严平都爱上了孙丽丽,孙丽丽选了罗严平,罗孝尚不甘心想要再争取,却再次被拒,罗严平不满罗孝尚纠缠自己的未婚妻,便对其大打出手…… 女人善妒,庄萍费尽心机也没能赢得罗孝尚的心,而她瞧不起的孙丽丽却似乎与其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她焉能不恨? “我今天来,其实是想让大师解除诅咒的,”庄萍叹了口气,“你走了之后我一直害怕,万一人真的死了,那冤魂岂不是要来找我索命?” 常天再一次到罗孝尚的同事与亲戚家里取证,仍然没有任何信息指明罗孝尚与孙丽丽之间有任何交集,上海滩是八卦的繁育基地,名媛公子的情事最受瞩目,无风也能起浪,尤其是罗孝尚这样的“柳下惠”,大家更巴不得找出他的风流秘史来,为什么却只有庄萍一人看出了端倪呢?这让常天心中十分不解。 另一个疑惑来自林瑞金,他与罗严平是至交好友,罗严平还曾冒死救过他的性命,他为什么反要把名声不佳的孙丽丽介绍给罗严平?他在风月场上混得很熟,不可能不知道孙丽丽的底细。难道他就不为他的好朋友担心吗?难道他也和别人一样,是交易婚姻的赞同者? 另外,据他所知,罗正鑫虽然是个商人,却十分传统,一心望子成龙,以光耀门楣,因此对罗严平管教极严,听说罗严平十五岁那年被一个陪读的小厮带着偷偷去了趟夜总会,罗正鑫便将两人都打了个半死,那小厮的腿直接给打废了。后来罗严平的伴读及仆人一律换成了丫环,从外面请了一文一武两个老师在家里教学,罗严平在十八岁之前都几乎足不出户。 但是现在,罗严平最好的朋友是上海滩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而他所娶的女人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如果说罗严平是为了恩情和爱情,那么罗正鑫呢?他为什么要允许这段友谊和这个婚姻?爱屋及乌?或者只是因为这两人的家世背景对他的生意有利? 常天找到了林瑞金的乳母林凤姑,从她口中又得到了一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林瑞金是金陵大学的优等生,品行也不错,在师生中间算是口碑良好,毕业之后在租界银行做事。他平日里喜欢听昆曲,后来喜欢上一个唱昆曲的小旦,两人便好上了,林瑞金的父母自然不愿意儿子娶这样出身的女子,便竭力阻止二人来往。那小旦的家人见这边反对,便将其嫁给了闸北的富商甘耀庭做四姨太,林瑞金在感情上受了打击,从此一蹶不振,也不上班了,终日混迹于夜总会和赌场,荒唐度日。林家父母悔不当初,为了不让儿子继续沉沦,便将其禁足一年。 大约因此,林瑞金不再相信什么情比金坚,所以才怂恿罗严平娶了孙丽丽吧?认为反正没有真情,不如多得些利益。那么罗严平自己是怎么想的呢?他为什么要接受这样的婚姻?是因为没有感情所以不介意妻子的过去吗?那为什么又会对罗孝尚大打出手?是因为迷恋太深,所以强忍着吗? 这需要好好查查。常天想。 常天找了个借口来到罗严平的家里,本来有两个打算,一是在罗严平的生活起居之处再查查,看能不能找出一些蛛丝马迹,二来呢,是想探探孙丽丽的口风。却没想到,孙丽丽却已经搬出了罗家,回娘家“调养身体”去了。 “少奶奶说在这儿睹物思人,难免伤心,为了胎儿好,所以暂时回娘家住着。” 回答常天的是罗家的大丫环金翠,这丫环长得完全不像丫环,气质谈吐都不俗,如今罗老爷卧病在床,罗老夫人无心管事,罗家上下的杂务都由这个大丫环来管理,她的漂亮程度让常天十分惊讶,可以说比孙丽丽都还要胜上几分,据说她自十四岁起便跟在罗严平身边伴读,常天不禁讶异,这样一个美人儿在身边,罗严平竟然还喜欢上了别人。不过爱情此物向来难测,谁也不知道丘比特的箭会射中哪两个人。 “你们少奶奶在这个时候离开,老爷一定很生气吧?” 金翠笑了笑:“怎么会?现在当然是保胎最重要了,少奶奶这么做才是最英明的。” 真是不错,常天心想,比孙丽丽强多了,他还没见过如此“恩爱夫妻”的,家里乱成一锅粥,正是需要安慰与帮助的时候,她倒好,丢下生病的公公,不管事的婆婆,拍拍屁股一个人走了。 他在罗严平的书房转了几圈,金翠嘴严,应答得体,滴水不漏,他并没有得到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离开罗家,常天急匆匆赶往孙家,没想到孙家正乱成一锅粥。 孙丽丽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孩子已经流产了。 虽然孙家对外宣称是孙丽丽失足摔倒,但常天所了解到的情况却并非如此,他从孙家下人那里打听到,孙小姐回家之后便偷偷将父亲珍藏的一幅王羲之的书法偷去当了,孙局长抓贼抓到了自己女儿身上,恼羞成怒,便狠狠地给了她一大巴掌,孙丽丽没站稳…… 常天顺便调查了孙丽丽的当品记录,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孙丽丽婚后一直在当东西,珠宝首饰,古董字画,连婆婆送给她的结婚礼物,一座一尺多高的红珊瑚都给当了,算下来总价值超过一万大洋! 这实在让常天不解:罗家之富贵在上海滩也是数得着的,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据说孙丽丽在罗家的月钱是每月三百大洋,加上她自己的陪嫁,那么多钱足够她风光挥霍了,绝无当物度日的道理。更何况,孙丽丽婚后便深居简出,没有购置大宗物品,也没有过分的花销。这钱花在哪里了?常天查询了孙丽丽的账务情况,孙丽丽虽玩得疯,但有两件事是绝不沾手的,一是赌,二是鸦片——不是赌债,也不用烟资,孙丽丽要这么多钱做什么? “大约这便是命吧。”失去了孩子的孙丽丽躺在病床上,漂亮的大眼睛里全是空洞和冷漠,“这世道不好,他大概也不想来,不来也好。” 她真和罗严平如外界传说的那样幸福? 第二日,常天买通了妇产科的护士吕晴,她参与了孙丽丽的抢救手术。 “那胎儿至少有四个月了。” 难怪。常天恍然大悟,罗严平认识孙丽丽的时间还不到三个月呢!孙丽丽赶着跟罗严平结婚,是因为她急着要给肚子里的孩子找个名分,未婚生子,纵然是孙局长的女儿,也会被打入人言地狱的。 这个孩子的生父很可能是那匆忙离开上海的“浪子丹”!当然,还有另一个可能性,常天回忆着庄萍提到的那个场景,如果是罗孝尚的孩子,那么倒有很多事可以解释得通了:罗严平知道真相之后,会不会激怒之下杀了罗孝尚?会不会因此而迁怒介绍人林瑞金?林瑞金的失踪是否与罗严平有关?孙丽丽对罗严平的下落并不特别关心,是否因为她早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么她的钱是用于支助罗严平逃亡吗? 常天摇头否定了这个设想,即便孙丽丽愿意,罗严平也未必肯接受这笔钱。更何况,孙丽丽是从结婚起就开始去当铺——那么这笔钱有无可能是花在了某个知道她丑事的知情人身上?用以堵住对方的嘴,除了敲诈之外,只怕很难有人能让孙丽丽下这么大血本的。 常天的脑子里闪过一张脸,庄萍的脸,最近庄萍又重新出现在社交场上,脖子上黑色的珍珠项链,很是让交际圈里议论了一把。 常天从医院出来便匆忙赶往庄萍家。他焦虑地敲着庄萍的门,始终没人应答,邻居们反映,这女人已经有一整日天没出过门了。 常天将门一脚踹开,一股血腥味立刻扑了出来:庄萍躺在沙发上,被割断动脉的左手腕垂到地上,周围全是鲜血,已经凝固。 她死了至少有四五个小时。 沙发旁边的茶几上放着一个红酒瓶,一个红酒杯,酒瓶已经空了,酒杯里还剩半杯红酒,她的黑珍珠项链也扔在茶几上,除此之外还有几张纸,上面寥寥草草地写着些字,看得出来是酒后所写。 一张上面写着:无趣,了无趣。 一张上面写着: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一张上面写着:致谭三爷,珠子还你,我便将我还了我,可归去了,归去了。 一张上面写着:命债命偿。 最后一张上只有一个未写完的字:死! 第七章算命先生 庄萍的尸体躺在太平间里,一直没有人认领。 常天忍不住唏嘘,她也算是风月场上的宠儿,想不到一朝身死,立刻人走茶凉,他去见过谭三爷,已经证实黑珊瑚珠是谭三爷送她的礼物,并从他口中得知庄萍近来生活拮据,而且也已经答应嫁给大她三十岁的谭三爷做姨太太,谁也没有想到她竟会在这个时候自杀。 她自杀的时间与孙丽丽出事的时间如此接近,几乎是孙丽丽刚一流产她便寻了短见,要说两件事有关系吧,导致孙丽丽流产的是孙局长,若说两件事没关系吧,却也不尽然,毕竟庄萍曾经深恨孙丽丽,还曾找人对其下咒。 常天找到之前帮庄萍下咒的术士,一番酷刑审问,后者承认庄萍不但雇他诅咒孙丽丽,而且还诅咒了罗孝尚。 “真不是我干的!我根本不会什么法术,”术士很是惊慌,“不过就是骗口饭吃,要真有那么大本事,我还住在那破地方?” 常天自然也不相信罗孝尚是死于魇镇,但庄萍却无疑是深信这一套的,当日罗孝尚死讯传出,她便惶惶不可终日,如今孙丽丽又出事,她难道是因为认定自己害死两条性命,心中不安,所以才选择自杀?那一句命债命偿,似乎便是指此。从她死前所写的字句来看,依稀可以看出她的绝望和罪恶感。 这将是一个悬案了,常天有些苦闷。 不管怎样,孙丽丽的钱并没有花在庄萍身上,常天又一次陷入了迷惑——那么孙丽丽的钱都去了哪里呢? 他派人暗中盯着孙丽丽。 孙丽丽在住进医院后的第七天,做了一件让人大跌眼镜的怪事:她叫人雇了一帮道士在病房里做了一场法事。 常天的属下偷出一张符纸送去别的道士那里,证实那上面的符咒是用于驱鬼的。 如果是为腹中孩子做法事,那么应该是超度,怎么会是驱鬼呢? “要不是闹鬼,我怎么无缘无故就没了孩子?我在家里的时候就觉得耳边不太清静,老是听到怪声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孙丽丽的解释让常天觉得更加可疑,她失去孩子分明就是与父亲争吵过激所致,怎么会就牵扯到了鬼魂之说?这分明是为了掩盖事实,当然,家丑不可外扬,这会是其中一个原因,但这是主要的原因吗? 常天再一次来到陕西北街,这条街上住了不少的算命先生、风水大师,还有庄萍曾经雇佣过的那类专替人“消灾求财”的所谓“高人”。 依照孙丽丽在医院的表现,足以证明她是相信鬼神之说的,那一场法事虽是孙局长出的钱,却是因为孙丽丽的要求,所费不菲,可见如不是心中有鬼,又为何惧鬼如此? 那么她的这些钱,是否都用于“消灾解难”了呢?在常天经办过的案子里,有不少人都是被神棍骗得倾家荡产。 要找到证据威胁这些家伙并不是什么难事,常天选中了一个绰号为“天算子”的算命先生,此人还有些名气,信徒也不少,稍用了些功夫,“天算子”便不得不答应帮他设局去试探孙丽丽,没过多久,“天算子”便带回了消息。 “她的确问我有没有鬼魂在跟着她,我照你交代的说有,她便很害怕,还向我讨要了一些驱鬼镇邪的法子,但奇怪的是她问了我一个问题,”天算子向常天汇报道,“她问我,锁魂链这种东西是不是真的能锁住魂魄。这东西,连干我们这行的人都知道得不多,她如何知道?这是一种极损阴德的法术,你想想,把魂封住了,人家就不能去投胎了,这么狠毒,除了有深仇大恨的,想要练邪术的,也很少人会用,太狠毒了!” “锁魂链?”常天吃了一惊,他也没有想到竟然会从孙丽丽的口里听到这个词,“你怎么回答她的?” “我猜她身边肯定有这么个人,”天算子说道,“就对她说,这要看用这链子的是什么道行,道行高的就顶用,道行低的就没用,不但没用,这鬼报复得会更狠。” “说得好!她听了是什么反应?” “她很害怕。”天算子回忆着。 常天希望孙丽丽能再找到“天算子”解难,以便得到更多的信息,但孙丽丽却像是觉察到了什么似的,不但没有召天算子前去,连主动上门的天算子都被赶了出来,显然是深悔自己当初说漏了嘴。 常天到医院打探情况,最近医院里没再发生冒领尸体或是尸体失踪的案件,大约是因为岳华的事被莫琴闹得沸沸扬扬,医院里也加强了戒备,即便是无人认领的尸体,也会派人看守。 就在常天一筹莫展的时候,一封勒索信被塞进了林瑞金家的大门。 写信人自称绑架了林瑞金,要求林家支付一万元大洋作为赎金。林家人起先不敢报警,拿了赎金去指定地点,却没等来绑匪,之后一连几天都没有动静,这才报了警。常天领着人查了几日,一无所获,等到大家都认定这是场恶作剧了,一具尸体却赫然出现在了林家门口。 与其说是一具尸体,不如说是可以拼成一具尸体——放在林家门口的麻袋里装着的都是碎尸块,且没有头颅。 袋子里附有一纸条,上面并未说明尸体的来历,只说这是对林家报警的警告。两封信件的笔迹都与之前罗孝尚家人收到的信件笔迹相同,足以证明是同一伙人。 林家人吓得魂飞魄散,林父硬着头皮认尸,最后认定尸体确实不是林瑞金,因为他左臂上有一颗黑痣,但碎尸的左臂上却没有。 “这帮人是疯子吗?!”骆杨憋了一肚子的火,对方“只打雷,不下雨”的戏已经连唱了两出,弄得整个警局是鸡飞狗跳,狼狈不堪,“做这么多功夫,也不要钱,他们究竟想要什么?” 这也是常天想要弄清楚的,这些绑匪说是为了钱,但堂而皇之放尸体这种行为就像是为了报复。且一有风吹草动就缩回去了,再不见踪影。 更为可疑的地方出现在尸体的手腕上,两只手腕都有被镣铐铐过的痕迹——这种镣铐与一般的镣铐不同,是更为精致的手铐,目前也只有政治犯才会享受这样的待遇,而死者的左手腕上另有一道奇怪的细绳勒痕,绳子的编织纹路看上去又特别又眼熟,他拿出之前莫琴给他的“锁魂链”在自己的手上竟勒出了同样的纹路。 常天记得“天算子”曾经告诉过他,这类锁链的编法也是很有讲究的,不同的法术派别编织法也不同。 除此之外,验尸的警员发现死者的心脏比正常人要大,像是患有相关的疾病,送到医院之后,医生也证实了这种说法。 常天派人到各大监狱打听情况,果然,三日之前,提篮桥监狱有一名政治犯因病暴毙,而此病人的身高肤色与碎尸相吻,且素来患有心脏疾病,因无亲属认领尸体,他们便将尸体扔去了北郊的乱葬岗。 原来尸体竟是从乱葬岗捡来的!常天不由失笑,这伙人并不像他们表现出来的那么疯狂。但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 尸体、锁魂链、孙丽丽的异常——这一切都在慢慢形成一块巨大的画布,嗯,常天细细思量着,岳华的尸体被冒领之事是在“双罗一林”失踪案发生之前,他的手腕上同样有一个锁魂链,这会是一个巧合吗?事情该不会就此结束了吧? 果然没过几天,便传来了闸北富商甘耀庭的大儿子甘玉堂遇袭的消息。 根据甘玉堂的讲诉,那一夜他跟朋友玩乐,喝醉了酒,便在夜总会的门口上了一辆黄包车, 黄包车夫跑到一个僻静的路口,便忽然有两辆黄包车从后面追上来,拦在了他的前面。其中一辆黄包车的车夫从怀里掏出一把枪对准了他,要求他们噤声,另一个黄包车夫则准备用绳子绑他,就在这时,一个巡警发现不对劲,便跑过来问他们在做什么,那两个袭击者见势不妙就逃走了,那巡警也跟着追了上去…… 常天带着人在甘家布防。 门口四名驻卫警,中门四名,院内院外各八名警察巡逻。 甘玉堂出事之后,甘家便如临大敌,一口气向警局雇佣了24名驻卫警。那夜的袭击者至今还未找到,而追踪那袭击者的巡警也没了消息。常天派人查,当夜在附近巡逻的警察没有一个是去追劫匪的,而警局也并没有巡警失踪。 劫匪将一封勒索信留在了他拉的黄包车里,失窃的黄包车属于闸北的一家车行。 “甘老头子,你一大把年纪就这一个儿子,要想再生可就是难了……若不付赎金,下场就如罗孝尚!” 这是勒索信中的一句,索要赎金是一万大洋,显然,勒索信是准备在绑架成功之后交给甘家的,但是劫匪却功败垂成。 勒索信与之前罗家与林家所收到的信件笔迹完全相同。 这算是这帮劫匪首次露面,但这次的行动明显比之前要大胆,同时也更草率,像是一个人突然受了刺激转了性情。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呢?常天掏出鼻烟来猛吸了一口,他们的目的真的是钱吗?如果不是钱,那会是什么呢? 骆杨与常天打赌,前者赌绑匪胆小如鼠,这一次仍然不会有行动,常天则认为绑匪一定会行动,只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他也说不清对方的目的是什么。 几天之后,赌局有了结果,甘玉堂在铜墙铁壁中安然无恙,但是甘家的四姨太却被人绑架了。 第八章忍辱负重 “我醒过来的时候,四姨太就已经不见了。” 翠儿躺在病床上嚎啕大哭,她是甘家四姨太李香琴的贴身丫环,今年才十五岁,跟着李香琴到常去的法善庵里上香祈福后,李香琴说内急,让翠儿在茅厕外守着,翠儿左等右等不见李香琴出来,正待进去寻找,却被人从后面打晕了,等她被路过的尼姑救醒,却发现李香琴已不见了人影。 现场没有目击者,蹊跷的是庵门口的女尼并没有发现李香琴离开,李香琴是法善庵的常客,因此大多数女尼都认得她,而且当日她穿了一身十分显眼的宝蓝色旗袍。 勒索信已经送到了甘家,索要一万大洋,三日之后,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绑匪用的是一招声东击西,所有人的心思都放在甘家少爷身上,却没想到对方真正的目标却是四姨太。 甘老爷气得直捶胸,这四姨太是他最得宠的小妾,一年前刚娶进门,四个妻子里最年轻漂亮的一个,平常出门都要四五个人跟着,这一次因防范绑匪绑架其子,人手不够,便让四姨太带了个小丫环独自出门,却没想对方竟转了目标,绑了他的女人——这比绑了他的儿子还要丢脸,那么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绑匪会放过她吗? “你们只管去查,抓到人我重重有赏。”甘老爷很快就有了决定,交给警察去处理。 “但愿她是个有气节的。”甘老爷叹了口气,这一口气叹得常天背上发毛。 常天仔细查看了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太多挣扎痕迹,如果李香琴是被人打晕后带走,那么后者要怎么将其在光天化日运出法善庵?如果李香琴没有被人打晕,她为什么要乖乖就范?——除非对方手里有可以恐吓她的武器,比如枪。 骆杨觉得十分丢脸,不住抱怨常天:“你既已经看出他们在玩什么花样,为什么不早做安排?” “是我失职。”常天垂首,心中却已敞亮,那四姨太李香琴,不正是林瑞金的老情人吗?一般的女子,家中遇到如此可怕的事,早该吓得足不出户,她却偏挑这风口浪尖出行,而且穿得如此醒目,唯恐别人认不出她,最为蹊跷的是,绑匪如何能得知她会去哪一个茅厕,再加上整个绑架过程如此顺利,如果没有她的配合是不可能的,可是李香琴为什么要串通别人绑架自己呢?为钱?她已经是甘家四姨太,穿金戴银,备受宠爱,将来生下一男半女,便一生吃喝不愁,她何必与穷凶极恶的绑匪合作? 果然,三日之后,绑匪没有露面,埋伏的警察扑了个空。 凌晨四点,常天将自己藏身在乱葬岗旁的树丛里。 夜色仍然像一个巨大的墓碑,伫立于大地之上。 冰冷们从脚下升起来,沿着腿、脊背、脖子、一直爬到眼睛,虽然不是冬天,但常天只觉得所看见的一切都是冰冷。 半个小时以前,一具女尸刚被扔弃在乱葬岗,她是今日刚被枪毙的杀人犯丁红,一年前因毒杀亲夫入狱,是当时轰动一时的大案,闹得沸沸扬扬,一个月前,报上刊登了她被执行枪决的日期。 她是最近三个月里,唯一被枪决的年轻女人。 李香琴当初是被迫嫁给甘老爷的,而且过门之后几乎像是犯人一样被监视着,就这一两个月才稍有放松,李香琴和绑匪合作如果不是为了钱,那么就很可能是为了自由,而要想得到永久的自由,莫过于假死这一招,要假死,就需要一具刚死的尸体,而且身高体型要与李香琴接近。 最近医院看守得严实,已经没有机会偷尸,那么乱葬岗会是一个极好的地方,而且这丁红与李香琴形貌相仿,当是再合适不过了。 谁会为了李香琴的自由不惜以身犯险呢?常天摸着自己的下巴,如果真的如他所想,那么所有的事都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一个黑影推着独轮板车出现在了常天的视野里。 推车人穿着黑色的长衣长裤,他的车板是空着的。 常天看见丁红的尸体被黑衣人抱起来,放到了他的车上,他俯下身,在尸体的右手腕上系了一条红绳。 常天小心翼翼地跟着他。 此人将独轮车一直推到了小树林里,在一棵老槐树前停了下来,嘴里学着猫头鹰叫了几声。 从另一个方向传来了同样的猫头鹰的叫声。 黑衣人又叫了两声,接着丢下车子,朝树林外走。 常天三步并两步地追上前去,没等那人反应过来便在他后颈部狠狠砍了一下,后者立刻无声无息地瘫了下来,常天将他拖入树丛,借着月光,常天看见他的左手背上,赫然是一颗黑痣。 “果然如此。”常天叹了口气。 一阵脚步声由远而近,来人一共三位,都用布蒙着脸,他们在放尸体的独轮车前停了下来。 “我还是觉得这么做有些过分。”常天听见其中一个说。 “小不忍则乱大谋。”另一个人说道,“原本是要被扔进乱葬岗的,那不是更惨?” “我有些怕……” 常天举着枪走出藏身地。 “罗孝尚、罗严平、林瑞金。”常天说出三个人的名字,“你们唱的这一出金蝉脱壳,可把别人都害苦了。” “你是谁?!” “我是警察。”常天的话让三人又是一惊,他们慌张地四处张望,却没有发现让他们恐惧的包围。 “你要多少?”其中一个人解下了面罩,正是林瑞金。 “我不要钱。”常天慢悠悠地说道,“我只要你把四姨太交出来。” 林瑞金的脸色立刻变了:“什么四姨太!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现在车站码头都是他们的人,如果带着李香琴,你们绝不可能离开上海,你们三个之前所做的一切就都白费了,”常天意味深长地看了看板车上的尸体,“最后这一步棋,你们走得实在太险了。” 对面的三个人沉默了,林瑞金的眼里露出了凶光。 常天知道自己又猜对了。 “我知道她是心甘情愿跟你走的,你愿意为了她把什么都舍弃,我很同情你们。可是你想过没有,你父母会怎样?他们年纪大了,难道你真忍心就这样抛下他们不管?我是来帮你的,否则我就带着人过来了。” 林瑞金的神色黯淡下去:“我没办法,我没她活不下去,她没我也活不下去,不,就算活着,也是行尸走肉……” 常天打量着另外二人,他们正在对视,而对视的眼神也完全印证了常天的另一个猜测——罗孝尚的君子作风只因他确实不爱女色,而罗严平之所以被当做囚犯一般管着,就是因为他父亲很早就看出了罗严平有断袖之好。罗家自称家教严谨,却为儿子选了一个十分美貌的小姑娘做伴读,这种种都说明了罗父的良苦用心,可惜,罗严平真正爱着的人是罗孝尚,但这恋情注定是不能为世所容的,他们永远不可能自由地在一起,在上海,掩人耳目是几乎不可能的,所以他们必须抛下一切远离所有认识他们的人。罗孝尚与亲人关系淡漠,罗严平早在高压的家庭里忍无可忍,所以他们可以斩断牵挂。 可惜庄萍至死也不知道这一点。当日她看到罗孝尚与孙丽丽神情有异,多半就是因为罗孝尚误以为罗严平真的要结婚,想找孙丽丽摊牌,孙丽丽因此而获知了真相。 “主意是你出的吧?”常天继续和林瑞金说话,这计划一个人没办法执行,因此走投无路的双罗成了他最好的盟友,“孙丽丽急切需要一个妻子的身份,而罗严平也需要一个婚姻让他的父亲对他放松警惕,于是你就叫罗严平和她做交易,她给你们离开的钱,并负责联络买卖尸体,而你,则利用这些尸体伪造出你们被绑架的假象,设下一计声东击西。甘家一放松警惕,你就可以趁机将你的老情人救出来,让我猜猜看,你早就在那茅厕里放下了另一套衣衫,李秀琴进去即可换上,待打晕翠儿之后,你们便可大摇大摆地离开华善庵……” 林瑞金不否认:“打晕翠儿是为她好,如果她不受伤,甘家不会让她好过。” 常天摇摇头:“你以为弄一具面目全非的女尸就能掩人耳目了?是不是太瞧不起我们这些警察了?” 林瑞金沉默半晌:“我不得不赌,而且我知道,姓甘的为了自己家的名声,一定不会继续往下追查。他现在巴不得香琴死了。” 常天苦笑:“你还倒真了解他。” 四个年轻人,四个渴望新生的年轻人,常天为难地看着独轮车上的尸体,案子破了,可是代价却是四条性命。 那么前路呢?在改换了身份之后,他们真的会有一条更光明的前路吗? “走吧。幸好你们遇上的人是我。”常天挥了挥枪,“有多远走多远。别再画蛇添足了,给自己留条后路吧。” 林瑞金在犹豫。 罗严平却摇了摇头:“孙丽丽还需要一具尸体,这是我们说好的,我死了,她才好再去嫁人。” 果然如此,常天暗叹,孙丽丽的钱都花在这件事上了,为了不引人怀疑,他们不敢动用自己的钱,所以盘缠路费以及整个计划所需要的钱,都得由孙丽丽来出,而孙丽丽为了保住自己的名誉,只能就范。 “那个卖尸体的知道多少?” “孙丽丽没跟他说过,我们也从来没跟他见过面,他只知道有人需要尸体,不知道尸体是用来干嘛的!” “给你的父母写封信吧。”常天对林瑞金说道,“只要阐明利害关系,你应该相信他们会为了保住你的命来为你保密。” 林瑞金沉默着。 三人推着独轮车离开了。 常天回到之前的藏身地,黑衣人仍然在昏迷。 常天沉吟着,真是有什么需要,便有什么市场,莫琴大张旗鼓地追查尸体,所以这家伙便去到处去偷尸体,但他也是害怕报应的,所以在尸体的手腕上绑了锁魂链,以防止冤魂上门——却因此而暴露了全部计划。 为了那四个年轻人,他不得不放过这家伙了,只是,委屈了莫琴和那个死去的岳华。 常天叹了口气。 天边,一道发亮的缝隙正慢慢扩大。 要怎样向上面交差呢?常天想。 第九章无中生有 正午,烈日炙烤着山体。 附着于石头、土壤上的活物蔫头巴脑,臣服于酷热,蝉们撕心裂肺地惨叫声浪混合着热浪,一阵阵扑向用凿具敲挖岩壁的男人们。他们大约有一百来人,都穿着印了“囚”字的小褂,小褂早已被汗水浸透,亲密地贴在男人们的胸膛和脊梁上。 在这些小褂的右上角都缝有一块小布片,上面写着各种数字编号,用来代替他们的名字。 十几个穿着黑色制服的警察,端着枪,在囚徒的周围走来走去,不时发出一两声吆喝,以警告那些正在偷懒或是试图偷懒的家伙。 “……记着我的话,跑了一个,你那一屋子的人都加刑三年,所以,各自把眼睛都睁大点,别为了别人白坐三年的牢……” 从已凿入山体十来米的成型洞穴可以判定,这工程进行颇有一段时间了,但其中某个洞穴并没传出凿石之声,也没有警察看守,这说明它是被废弃的,但也并非完全无用,三个中暑晕倒的囚徒便被暂时安置在洞内——这里面的温度比外面要低上好几度。 “开饭了!” 四名大汉推着两辆板车进入了劳作人群,每辆板车上都放着四个大铁桶,一桶饭,一桶菜,还有一桶汤,最后一个大桶里装着数十套碗筷,饭菜的样子很难看,没有热气,也没有香气,即便早已饥肠辘辘,看着它们也很难产生食欲。但犯人们还是露出喜色,积极地排起了长队。 原本躺在洞里的三个人中,有两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284,吃饭了。”其中一个用脚踢了踢那个仍躺在地上的同伴。 “你们去吧,我胃里难受,什么也吃不下。”被称为284的犯人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身材瘦小,他闭着眼,有气无力地说,“不想动……” 那两人也没再劝,拔腿向着吃饭的方向去了,听着两人的脚步声远了,284立刻睁开了眼睛,他灵巧地爬到洞口,朝着人群的方向窥视,警察们正在清点人数,那两名刚从洞里出去的犯人和其中一名警察说了话,大约是在解释284的行踪——这样的天气容易让人生出懒惰之心,并没有警察有意要往这边来查探。 见没人注意他,284便缩回头,站起身往洞的深处走去,走了十来米,便到底了,堵住他的是一堆巨石,每一块石头比他的人都还要壮硕。这个洞在两个月前发生了一次坍塌事故,有五名犯人被当场砸死,监狱请来的地质专家说太危险,便不建议再继续深挖。 284从石堆里捡起一块石头,仔细地查看。 在被关进监狱之前,他也曾是一名地质专家,按照他的常识,这里不应该如此容易垮塌,而这碎石块的形状也不像是自然垮塌后而碎裂的形状,他抬起头来看着洞顶——倒更像是人为。 谁会处心积虑地制造这样的垮塌事故?目的是什么?就为了杀死几个犯人吗?是有固定的目标吗?可是这样的做法如何能够准确命中目标呢? 这些都不是284关心的问题。 他关心的,是可不可以借助这样的混乱,永远地逃出监狱。 以前关在不见天日的地方,自由的心倒还没有这么急迫,如今到了这野外,到处都能闻到自由的气息——它们时时刻刻都在诱惑着他,简直就像鸦片。横竖他也没有前程了,在荒山野岭里做个野人,也好过在臭气哄哄的小格子里做个活死人万倍。 他还要再服刑五年才能出狱。五年,对于死刑犯来讲这叫做福气,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来说这叫做希望,可是他等不起了,他的母亲更等不起,她的身体越发不如以前了,一想到她这么大年纪还要去给人洗衣度日,他便心如刀绞。还有他心爱的女人,他不知道她还能等他多久,就算她能熬得住寂寞,可是她的家人会允许她一直这样等下去吗? 284把耳朵贴到石堆上。 要制造这样的坍塌,必定需要在内部做手脚,可是犯人和警察天天都在一起,众目睽睽之下,是绝不可能的。 所以应该是犯人之外的人动的手脚,而且这也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事。 垮塌的时候并没有听到爆炸声,这是大家对于这起“意外”毫不怀疑的原因,要做到这一点,需要一个精通地质学的专家,精确地计算出受力点,才能设计出巧妙的机关,保证垮塌发生在一个“合适的时间”,而且在这之前,还不能让人看出丝毫破绽。 这是让284最兴奋的地方,这一片地区四周都被拉了铁丝网,昼夜都有警察驻守,对方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进来的呢? 他十分怀疑在这洞穴里藏着一条暗道,这条暗道直通外面的世界,那些制造垮塌事故的家伙便是通过暗道进入洞穴的。 有一小股风钻进了284的耳朵眼里。 284的眼睛被点亮了,风向从里朝外,有风说明有通道,石堆的那一面,并不像之前他看到的,只是岩石! 284移走了几块松散的碎石,风略微大了些。 但要移走更大的石头却是件难事,并不是他这样瘦小的男人所能办到的。 284拿起一块小石头,蹲在地上测算。 这工程不会太早结束,至少在制造意外的人找的他们想要的东西之前,肯定不会仓促结束。所以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利用,三个月,五个月,最多半年,他就可以和他挂念着的人团聚了,届时,他会带着她们远远地离开,隐居到谁也找不到的深山里去,偌大一个天下,总有他们的容身之处吧? “啊哟!啊哟!” 突然,一阵奇怪的声音从洞外传了进来,同时还伴随着狱警们又惊又怒地呵斥:“起来,都起来,不要给老子耍花招!” 284心里一惊,连忙跑到洞口张望。 眼前的情景十分骇人: 只见犯人们纷纷捂着肚子,有的在**大叫,有的在翻滚,还有的正在哇哇呕吐,一个个脸色都难看之极。 而警察们则如临大敌地举着枪,生怕这是一个圈套。 “像是中毒了!”终于有人不那么肯定地喊了一声。 “快回去报告典狱长!” 284重新走回洞内。 外面那些人的死活与他毫无关系,这混乱可以帮助他多争取一些探查的时间,要知道这样的机会十分难得。284再一次靠近坍塌下来的石块,他小心翼翼地触摸并记忆这些石块的形状、位置…… “你就不怕见鬼吗?” 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从石缝中挤了出来,284惊得跌倒在了地上。 “谁?!谁在那儿?” “你猜呢?”那个声音反问,“我说我是鬼,你信不信?” 284定了定神:“不信。你是人!绝不是鬼!” “何以见得?” “光天化日之下,哪里有什么鬼?!再说了,真要是鬼,何必跟我废话?!” “你是不是很想出去?”那个声音又问,“只要你答应不说出这里的秘密,我就告诉你怎么出去!” 284脱口而出:“我答应!只要能出去,我什么都答应!” “我如何能相信你?”那个声音似乎笑了。 “我发誓!发毒誓!若是我说出这个秘密,天打五雷轰!”284想了想又觉得这并不能取信对方,便又补充道,“我可以帮你们做事!你们有需要我的地方,尽管说话!” “好,你是个聪明人!”对方对这个回答显然很满意,“那你往左走五步,我有个东西要交给你。” 284犹犹豫豫地往左走了五步,便看见一只男人的手从石缝里伸出来,食指与拇指捏着一个小纸卷:“这是地图,你过来拿吧,记住你的诺言,否则,你就是跑到天涯海角也没有用。” 284惊喜交集地伸出了手,刚要去接那纸卷,那只手却又立即缩了回去。他正诧异时,头顶的一块大石头忽然滚了下来,将他死死压在了地上。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第十章一箭三雕 常天走进第四监狱的大门。 他差不多已经有五年没来过这里了。 为了不惹人注意,他刻意没穿警服,不管怎样,一个在职警官和一个罪犯当朋友,总不是一件值得宣扬的事情,虽然这个监狱离上海有千里之遥。 张廉是常天的同乡,两人自小一起长大,交情匪浅,可惜张廉因为吃醉了酒闹事,将人重伤致残,判了二十年监禁,断送了一生的前程。这几年张家为了张廉的案子上下打点,几乎把家底都花光了,张父张母也于两个月前过世了,常天觉得无论如何也该来看看这位昔日好友,便跟警局请了长假,科长骆杨因为常天不久前得罪了上海滩的一位新晋权贵,毫不犹豫地批准了三个月的假期,让常天避避风头。 让常天没想到的是,监狱方面却驳回了他的见面请求,理由是张廉生了病,不方便见客。 常天等了几日,又去申请,依旧被监狱以同样的原因拒绝,常天觉得古怪,若只是普通疾病,见面应没有妨碍,而十天时间也应该见好了,若是病重难治,按照相关的律法,是可以出外就医的。 不得已,常天只得亮出自己的警察身份,监狱方立刻答应让常天三天后与张廉见面。 但三天后常天到了监狱,却被告知监狱的囚房突然失火,张廉与其他十六名犯人不幸葬身火海了! 见到那具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常天又惊又怒,联想这段时间以来的各种怪异迹象,他认定张廉之死必有蹊跷。 “好端端的,怎么就失火了?” 回答他的警官一脸真诚的遗憾:“一个犯人突然发了疯,半夜把自己的床给点了,火势太大,我们有两个同事为了救火都被烧伤了,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呢!” “犯人怎么会有火柴?你们之前没搜查过?” “自然每天都是要搜查的,这事儿哪里敢马虎?家属送给犯人的东西也是搜查过的,凡是违禁的都没收了,现在我们估计是这犯人钻木取火,别房的犯人曾经见过他在放风时捡了两个木块藏在鞋子里。” 常天曾经做过狱警,除了要紧的犯人,监狱里的床大多是用干草码出来的,但这所谓的干草因为不见光不通风常常潮湿到发霉,绝不像一般干草,一点就着。 对于他的疑问,对方也早有准备:“可不是吗? 臭得要命,不知道养了多少虱子跳蚤。最近犯人得病的特别多,医生说,都是这些小东西惹得祸,建议做一次大清理,把旧的干草都换了,谁知道,一片好心,倒换出大乱子来了,如果没有换,只怕这火还不会烧得这么厉害。” 见常天仍一脸疑虑,那警官便又补充,“谁也不愿意出这种事啊!这是大事,闹不好要丢饭碗的,上面专门派了调查组来,你要是不信,过几天,他们的结果也便出来了。我琢磨着,典狱长怕是呆不长了。” 常天心下疑惑,他明白这家伙的言外之意——如果是我们做的,我们自己也吃不了兜着走,你觉得典狱长会这么傻? 若是监狱自己纵火,那非得有值得上这风险的利益关系不可,可什么样的利益,值得一个典狱长甘心冒着丢了乌纱帽的风险? 张廉不过是个普通的犯人,虽然家境好些,却也还没到引来狼争虎斗的程度,常天找不出一丁点他的利用价值,纵然有,也值不起这一把火啊! 或许是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秘密,怕他泄露风声,所以不准他见外人,进而杀人灭口?监狱是藏污纳垢的大库,不知有多少见不得人的东西深匿其中,若如此,他执意要见张廉的行为,倒也许成了后者的催命符了! 常天愧疚懊恨地跺着脚,早知如此,他来这里做什么呢! 常天转念一想,监狱里杀人再容易不过,为什么不早早行事?非要等到他来找人才急匆匆地杀人,弄得如此被动?一个人便也罢了,一下子死了十七个,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岂非欲盖弥彰? 再要问出更多的信息却是不可能了,这里并不是上海,他的职位又卑微,根本无权干涉他省警务,连进入监狱查看一眼的资格也是没有的。 常天怨愤地领走了张廉的尸体,买了口上好的棺材,选了块山高水绕的地方下了葬。 “你放心,我定要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 常天打听到,除了张廉之外,其余被烧死的十六人均无人认领,都由监狱统一安排葬了。 常天自己也做过狱警,按理,犯人暴毙,监狱方是有责任和义务通知家属的,除非联系不上家属或是家属不愿意领取尸体,监狱才有权处置,从事发到下葬,不过短短三天,实在太匆忙了些,难道监狱就不怕家属抗议闹事吗? 常天在监狱的门口刻意又等了十天,当真没人因为这个缘故前来闹事,只有四个远道来探视的人因为被监狱拒绝了申请而感到困惑伤心。 “说是在里面打架生事,伤了人,不但要关禁闭,还要再多服两年刑呢!” 说话的是个老妇人,六十来岁,她的儿子因偷窃入罪,判了三年,服刑一年。 “他上个月还来信说,长官觉得他表现好,要奖励他提前出来呢!怎么反而多了两年,连人也不能见了?” 另外三个人的情形也十分类似,他们的亲友也都因这样或那样的缘故被延长了刑期,且暂时都拒绝探视。 “那什么时候可以探视呢?”常天问道。 谁也不能回答他这个问题,因为监狱方都让他们回去等消息。 显然,监狱里出了大事——涉及其中的人很多。 至于那两个在医院里养伤的狱警,常天想办法与他们聊了几句,这两人对于当日情形的描述都和监狱方高度一致。 “大约是凌晨三点左右,我们刚巡逻了一圈,正打算坐下来休息,就听到有人喊着火了,赶过去一看,便见7号房燃起来了,十几个犯人身上也都是火,刘冲手里拿着一把烧着的草,嘴里使劲喊着‘烧死你们!烧死你们!都给我做伴去!’……我们一面把门打开,又拿水往他们身上浇,但终究还是没救得了他们,那火实在太大了……” 刘冲即是那纵火犯,同那十五名犯人一起烧死了。 “那时候大家都睡得沉,所以都没发觉,等到发现的时候,火已经烧到身上来了,你可是没见着那个惨状……我真怕他们往门外冲,其中一个疯了一样跑过来抱着我,甩都甩不开……”说这话的狱警的腿部确实被烧伤了,伤势不轻,常天也不由得犹豫起来,若是苦肉计,也算得上是不惜代价了。 “哈!我当是谁!原来是你!你不在上海好好呆着,跑到这穷乡僻壤来做什么?” 出了医院大门,常天感到自己的肩膀被人猛地一拍,回头一看,发现是一个旧相识——他早年在警士教习所里的同学顾松成,极为机灵的一个人,在上海做了两年巡警,后来又托关系去了南京的警察局。 “你不在南京好好呆着,在这儿做什么?” 顾松成也不瞒他:“我是来查案子的。” “首都的人跑到这儿来查什么案子?十万八千里的。”常天的心中一动。 “我先问,你先说,”顾松成嬉皮笑脸道,“我看你倒是忙得很呐!第四监狱就算被烧光了,关你这个上海警察什么事?” 常天便将原委大致简单地讲述了一遍,顾松成的脸色越来越严肃。 “找个清净地方,我有话要跟你讲。” “这是霍家文。”顾松成拿出一张照片放在常天的面前,“我来就是为了他,这人三年前因为在当铺伤人被当场抓住,判了二十年,就地服刑。南京最近出了个大案,才发现这家伙竟是一个秘密组织里的要紧人物,要提他过去做证人,可是没想到我来的时候,他却在监狱里被人杀死了,而杀他的人呢,也当场服毒自尽了,这事儿也太巧了,我奉命留下来调查此事,一定要将幕后的人给抓出来。” 常天一见照片上的脸,立即变了色。 顾松成见他有异样,连忙问:“怎么?你认识他?!” 常天摇着头:“他长得很像张廉,只是脸要瘦一些。” 顾松成惊住了:“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个被烧死的朋友?” 常天点点头:“你可见了霍家文的尸体,确认是他吗?” 顾松成仔细回忆着:“我见的那个,脸倒是瘦瘦的……可是,毕竟我没见过霍家文本人……可是……” 如果是偶然,那也太巧,张廉是被烧死的,说实话,他根本无法从那具尸体上认出张廉来——而狱警之所以确定那是张廉,则是因为张廉在牢里被人打掉过上门牙,死者确实缺少一颗上门牙。 “南京那案子,牵扯很大。霍家文是关键证人,他的证词,可能会让两个局级的,”顾松成指了指头上的天花板,“乌纱不保。” “所以,想杀他的和想保他命的,只怕都不少吧?”常天最担心被牵扯进这一类利益纠葛之中。 顾松成也无奈地苦笑着:“谁说不是呢?在这节骨眼上出这些事,要说是巧合,我一百个不信。关键是,这周云涛究竟是哪一边的?” 周云涛即是第四监狱的典狱长。 “你可查出什么头绪来了?”常天忙问。 顾松成面露赧然之色:“事关重大,有些东西我确实不能多说,你若知道了,也只有害无利,反受了连累。我只能说,这潭水很深,你可还要查下去?” 常天挠了挠头:“我也不喜欢惹事。可我在朋友坟前发了誓了。” 顾松成点点头,轻叹了一口气:“大概在一年以前,有个叫郑唯的地质专家在第四监狱后面的鹿鸣山上探测出了铜矿,半年前,本地的县长靳大龙终于拿到了批文,和周云涛联手开矿,靳大龙出钱,周云涛出人,这劳力就是监狱里的犯人。大概三个月之前,这矿洞突然塌了,压死了五个人,于是地质专家建议换个地方施工,这个矿洞就被废弃了,之后就不断出事,先是施工的犯人的饮食出了问题,好几十个人都食物中毒,后来又有几个犯人莫名其妙地被石头砸死,便有人传言是厉鬼作祟,那矿的旁边倒确实有座坟,墓碑上没有字,听说是明朝一个王爷的,那王爷是被皇上赐毒酒毒死的,二十年前被盗了墓,说是就因为这个原因,冤魂才出来报复。我却不信,二十年前不闹事,怎么如今倒作祟起来了?分明是人心有鬼。我总觉得,这些事儿和你提的那些有些关联,也不知道对你有用无用,不过你最好能去那里看上一看。” “多谢顾兄弟,省了我不知多少工夫。”常天连忙道谢。 深秋时节,山风与山色都带了些枯味儿,即便是镀了一层夕阳的赤金色,也难掩颓败。 常天没花多少工夫便找到了那一块无字碑,此碑材质为汉白玉,高大约五米,宽约两米——左右两边各雕了一条向上竖行的吐珠龙,碑的正中平滑如镜,没有任何字刻的遗迹,可判断并非后天风化所致。 这碑前所立的两尊石头狮子都雕工精湛,碑后即是一四方的青石陵墙,也有五米高,长宽差不多有二十米,比寻常人家的坟墓要有气势得多,常天不由得暗叹,看来这王爷坟的传说并非是无稽之谈。 古人重死,讲究入土为安,因此在墓穴上花的心思格外多,除了防盗,还要防仇,这王爷若果如传说是被赐毒酒而死,那么很可能会更加忌讳,立个无字碑掩人耳目,也不无可能。 常天沿着陵墙走了一圈,果然在南侧墙的墙根发现了异常,有一处的青砖与周围的青砖颜色完全不同,大小约为一个平方,应该是后来补上去的,想来此处就是当年打盗洞的地方,大约是为了掩饰,在这颜色有差异的墙砖前,被人种植了两棵松树,用以遮挡视线——旁人若是不绕到这树后来,便发现不了这异常。 常天蹲下来,摸着松树与补墙之间的草皮,这一块地方的草长得比其他墙根处的草要矮一些。 离这无字碑大约三百米远的地方,便是顾松成所说的开矿区了——也不难找,因为拉了铁丝网,门闸前站着四名端枪的岗哨,隐约可闻里面传出的斧锤之声,常天不敢靠得太近,便挑着避眼的地方,绕着走了一圈,幸而灌木们还丰茂,并没有引起守卫们的注意。他大约统计了一下,这铁丝网圈出的地方大约有两千个平方米,每隔十来米便设两名警察,光是外围便有30名警察。 常天等到下午四点左右,便见犯人们列队出来,两列共约一百人,都是壮劳力,经过一日的辛劳,面上都带了疲色,二十几个端着枪的警察站在队伍的左右,押着犯人往山下走,第四监狱就在鹿鸣山脚,离此地大约有一个小时的路程。 “若真是个现成的富矿,这典狱长的职位就是宝贝,不知道能捞多少油水。”顾松成听了常天的话之后,面露讥讽之色,“也就不知道多少人要打他那个位置的主意了。” 常天找顾松成当然并不止为传递信息:“如果真的能让周云涛免了职,换上一个相熟的人,我们能进监狱去调查,才能得到更多的证据。如果你真想把案子查清楚,不如向你的上司提个建议,活动活动,找一个信得过的人把这位置接下。一来,查清了真相,你和你的上司都好对别人有个交代,二来,如果这铜矿真是个富矿,将来也会有不少好处,即便不是,以后找个由头再调走不迟。新来的典狱长如果协助你们破了大案,他自己不也是功劳一件吗?还怕少了他的好处?” 顾松成便有些动心:“我也觉得纳闷。这周云涛不是个笨人,这次未免太不小心了,这意外有些蹊跷,说不定是有人蓄意陷害,要逼他走人,若是和霍家文之死有关,那我们去争这个位置,便算是把幕后的黑手给引出来了,一箭三雕!” 第十一章新官上任 常天没想到顾松成办事的效率竟然极高,半个月后,他便告知常天事成,新的典狱长孙坤即将到任与周云涛办理交接事宜。 “果真是有人来活动这个位置,可惜,不是我们要找的人。”顾松成约了常天喝酒庆功,一面饮酒一面说道,“你猜猜看,是谁的人?” 常天想了想:“靳大龙?” 顾松成比出大拇指。 “倒也不意外,以前他和周云涛是搭档,现在要换人,自然希望找个信得过的自己人。”常天道,“只可惜那周云涛,人未走,茶已凉。” “靳大龙可是花了不少钱,志在必得,可惜有些事,不是有钱就能办得了的。”顾松成说到这里脸色露出得意之色,“孙坤是我的一个故交,他答应我,会尽力协助你调查张廉的案子。” 两人正热聊着,顾松成的下属王史突然跑了进来,低声向顾松成道:“刚刚得到的消息,周云涛被人杀了!” 周云涛倒卧在书房的窗边。 子弹从窗外射进,一共打了两枪,一枪击碎玻璃后嵌入地板,一枪命中头部,窗玻璃被子弹击碎的高度也与周云涛的身高吻合。 死亡时间大概是在一小时前,也就是晚上八点左右。 “……都说了多少次了,当时我们正在打麻将,就听见一声枪响,我什么都不知道……”叙述者是一位二十五六的少妇,娥眉樱唇,穿着不俗,是镇子上富商刘玉舒的妻子马月灵,大约也见过些世面,遇见这可怕的事件,虽然受了惊,却也没有特别惊慌失措,她一面说一面瞟着坐在沙发上的另一名妙龄女子,那女子穿了一身宝蓝色底银灰色牡丹花团的旗袍,小圆脸,杏仁眼,梳着公主髻,露出修长雪白的脖子,身材高挑清瘦,看上去颇有电影明星的风范。 她正是周云涛的情人郑雪英,自从见了周云涛的尸体便一直呆坐,据说从事发到现在,一口水没喝过,一个字也没说过。 出乎常天的预料,地质学家郑唯也在现场,他是郑雪英的堂兄,也是他勘测出了鹿鸣山上有铜矿。 周云涛出事的时候,郑唯、郑雪英、马月灵和周云涛的邻居,也是当地的大户,宋则同的夫人吴梅,正在打麻将,作为主人的周云涛到书房去拿书,进去不到两分钟便被枪击。 “凶手一直躲在树上。”县警察局局长李和均亲自赶到了现场——典狱长竟在自己家中遇刺——这不止是对他权威的挑衅,更是对他头上那顶乌纱帽的挑衅,这种嚣张,他平生从未遇见过,几乎让他手足无措,他有心要在“南京要人”的面前展示自己的断案能力。 常天同意李和均的判断,正对着书房的地方并没有建筑物,无处躲人,只在围墙外有一颗大槐树枝繁叶茂,虽然已是盛秋,但在枝叶之间藏住个把人却也不是问题,子弹是7.63的,应属于毛瑟30手枪,因此射程也合适。 “那他得提前知道周云涛会进书房。”顾松成叫了仆人来问,“你家主人一般什么时候在书房?” “老爷也不太爱进书房的,只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进来呆一会儿。”仆人的回答叫大家都有些吃惊,常天从书架上随手取出几本书,几乎都是十成新的,便知道仆人并没有说谎,周云涛和许多买书的人一样,不过把书作为书房的装饰品,把书房作为自己的装饰品。 “你家老爷今天心情不好吗?”李和均一面问那仆人,一面用眼睛看着坐在沙发上的郑唯、郑雪英、马月灵和吴梅。 仆人也不知是老实还是狡猾:“今儿没看出来。不知道呢。” 常天与顾松成对视了一眼:周云涛的心情自然是不好的,马上就要被人踢出门了,谁的心情能好呢?但奇怪的是,在这样的日子,他竟然还会请客人到家里聚会打麻将,若为了转移注意力,他自己却没有加入,难不成看别人打麻将也可解忧? “他可曾提起过有什么仇家?”李和均问道。 这一次郑雪英终于开了口:“他没提过什么名字——不过这世道,要不得罪人,怕也不是件容易事。 “我们家老周也不是第一次被人盯上了,”郑雪英哼了一声道,“这事儿李局长最清楚不过了,是不是?” 李和均的脸色立刻变了,原来这周云涛在7月20日便曾经遇刺,只是子弹没有打中他,警察局查了几日,并没有查到线索,后来那刺客也没有再出现。 “如果不是你们无能,早抓住了刺客,今天我们家老周也就不会出事?你现在来放这些马后炮有什么用?!”郑雪英完全不给李和均面子。 郑雪英望着周云涛出事的书房,“早就劝你走,你要是早走了,今天怎么会送了命?” 在槐树旁的土里找到了弹壳,常天亲自爬到槐树上去,很快在第一根枝丫上发现了绳子的勒痕,坐在树杈上望向周云涛的书房,窗户是开着的,窗帘也是拉开的,能很清楚地看见站在窗口的顾松成。 “这书房平日里窗户和窗帘也是开着的吗?”常天返回周宅,立刻问郑雪英。 郑雪英有些吃惊:“应该是吧?我没太留意——哦,对了,云涛抽烟的时候,是喜欢站在窗前的。” 窗前确实有掉落的烟灰,而死去的周云涛的手指前,也还有未曾燃尽的香烟卷。 “凶手看来很清楚周云涛的习惯。”李和均得出结论。 “而且凶手的运气很好,不然就是神机妙算——料定周云涛今夜会站在书房的窗前吸烟。”常天不冷不淡地说。 郑雪英立刻叫起来:“你是说,家中有内鬼通风报信?” “他进去立刻就出了事。”常天说道,“怕是来不及通风报信。” “那你什么意思?”郑雪英跌坐回到沙发,“是说他命中注定躲不过这一劫吗?” “我只是说,很巧。”常天将重音放在了巧字上,接着又说,“也许凶手只是赌一赌。” “那么,麻烦诸位都跟我们回趟警局吧!”李和均把郑唯、郑雪英等人包括仆人都带走了。他不打算邀请顾松成和常天,二者也不能插手太多,只能干看着。 “可以肯定,不是为了典狱长的位置。”顾松成说,“虽然还没有公开,调令已经下来了,这事儿消息灵通的人都知道。” “新旧典狱长之间,应该是要交接的吧?”常天提醒顾松成。 “你是说,有人怕周云涛说出不该说的东西?” “若是可以不说的,周云涛一定是不会说的。”常天说道,“只怕是,有些需要交接解释的,周云涛不得不解释。” 第四监狱的新任典狱长孙坤到任的第二天,顾松成便领着常天走进了孙坤的办公室,后者正焦头烂额——周云涛死了,大量的工作无法交接,下面的人生怕沾惹麻烦,一问三不知,他只带了一名心腹过来,要想理清这千头万绪,绝不是一时半会儿的功夫。 孙坤领着常天来到失火牢房的现场——已经清理打扫过了,被烧坏的墙壁也已经补好,但还没有住进犯人。 “我问过了,这里原本在铁栏外面还钉了木板,是充作禁闭室的,犯人犯了错,才会被送到这边来。那被烧死的十六人,其中有十五人就因为在矿区采矿时被发现企图逃跑,所以才被送到这里来关禁闭的。也正因为从外面看不见里面,所以才没有人及时发现那刘冲打算放火。”孙坤说道这里冷笑了一下,“也是巧得很,那刘冲当天被关进来,当天晚上就放了火。” 常天向四处打量着,这监狱的格局和其他监狱并无不同,这一层大约有四个区,每个大约有二十个牢房,分列左右两侧,中间留出约三米宽的通道,每个牢房约住十五个犯人, 这一间“禁闭室”位于第四区左后侧的一个角落,离第四区大约有十米,与狱警们使用的厕所相邻,却并不与其他牢房相邻,但可以看见第四区左侧最后一间牢房,因此,那间牢房里的犯人,照理也可以看见这边的动静。 第四区的犯人对那一夜的回忆都大致相同:那一夜大家都睡得很死,都是在失火之后才被狱警唤醒的,谁也没亲眼看见火是怎么烧起来的,也没事先听见什么动静,至于狱警所说刘冲在放火时疯狂地大喊大叫——也没有一个犯人亲耳听到。不过大家都目睹了救火的过程,之后又看见狱警抬出了十六具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 显然,犯人们也是被“打了招呼”的,相较于刚上任的典狱长,他们更害怕的是时刻与他们相处的牢头们。 “睡得很死这一点我相信。”常天对孙坤说道,“真要做事,有太多眼睛看着毕竟不好。很多犯人迟早也是要放出去的。现在我也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犯人被延长了刑期了。” 孙坤明白常天的言外之意——有人在当日犯人们的饮食中做了手脚。 “厨房的厨师是我新雇来的,以前那个朱怀山前两天失足落水死了。”他小声说道,嘴角露出讽刺的笑意。 “那么,刘冲是因为什么被关禁闭呢?” 常天记得狱警说有人看见刘冲偷偷藏了木块,怀疑他钻木取火得到火源,而关禁闭的人是不能放风的,这说明,刘冲是在关禁闭之前偷藏了木块在鞋子中。 “那天,他打了一名狱警。”孙坤说道,“打了一记耳光。” 挨打的狱警叫马明。 “长官,我已经说过了,那一日我见他形迹可疑,便过去问他在做什么,没想到那家伙竟敢打人,这还了得?!必须要关禁闭的,这么处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错, 他后来放火,这是谁也想不到的,谁知道他竟会用两个木块钻木取火呢?谁也不能未卜先知不是?” “你说你看见他形迹可疑,他当时在做什么,会让你这么觉得?” “就是觉得他眼神不对劲,贼兮兮的,东张西望。”马明回答得滴水不漏,“我去问话,他不敢看我的眼睛,可不说明心虚嘛!做了这么多年警察,这一点我还是看得出来的。只是没想到,他竟然会打人!” 常天要来刘冲的档案,后者因盗窃被判了三年,再过半年,便要出狱了。按理,他应该更积极地表现才是,怎么还会生出事端来呢? “这就是他们说的原因。”孙坤将档案中的一封信递给常天,那是一封报丧信,时间是在出事前一周,告知刘冲他的母亲因病故去了。 “伤心可以理解,但伤心到发疯总是有些过分了。”常天翻查档案,发现刘冲幼年丧父,并无兄弟姐妹,所以他的母亲也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若是因为受了极大刺激,起了死念,也有这个可能,但他大可自我了断,何苦还要拉上另外十五个无辜者垫背?而根据狱警们的证词,他与这十五人素日并无怨仇,狱警们众口一词,都说是刘冲因失去母亲而得了失心疯,而疯子的动机,是不必去追查的。 唯有张廉过去的狱友吴阿牛的证词算是有用的。 张廉被带走关禁闭的时间是在7月17日,而且没有任何理由。 “长官说什么便是什么,”吴阿牛很是紧张,生怕自己被牵连进什么事情中去,“我们哪里敢多嘴?” 顾松成对这个日期十分敏感:“我是七月二十三日见到霍家文的尸体的,他是七月二十二日被杀的。” 顾松成把霍家文的照片给吴阿牛看,吴阿牛认得霍家文,说道:“很多人都知道他们长得像,就是一个胖,一个瘦。” “那么张廉被带走的时候,是胖还是瘦?”常天连忙问。 “胖的。”吴阿牛说道。 让大家没想到的是,霍家文的名字赫然也出现在被关禁闭的人之中——他正是那试图逃走的十五人之一,时间是在7月15日。 “真是巧了!”顾松成与常天面面相觑。 两个长相相似的人,先后被关进同一个禁闭室,然后又接连死于非命,更巧的是,他们都死在要和找他们的人见面之前。 第二天,孙坤领着常天与顾松成进入了矿区。 常天发现西南处有一个已经成型的矿洞被人用大石头堵住了入口。 “这个洞以前塌过几次,砸死过人。”负责看守囚工的狱警向常天等人解释道,“为了防患于未然,干脆就把洞口堵死了。” 常天很详细地问了意外发生时的细节。 “第二次只死了一个人,那天天很热,那个犯人中暑了在洞里休息,后来大概是想起来走动走动,结果刚好有一块大石头落下来,把他给砸死了。” 据说霍家文等人也曾躲在此洞里商议逃跑计划,没想到洞里再次发生了坍塌,声响很大,引起了狱警的注意,这才发现那十五人形迹可疑,于是监狱方将当时在洞里的人一并关了禁闭,但是犯人们都没有亲眼看见这一幕,等回了牢房,才被告知有哪些人参与了逃跑事件而被关了禁闭。 “这种事,按理应该是大办严办,杀鸡儆猴才对。”常天觉得十分不对劲,“怎么只是关禁闭?” 再一细问,不对劲的地方更多:所有被关禁闭的人都不是从牢房被带走的,都是从矿区直接带走,被关进了禁闭室——最蹊跷的是,没有一个犯人看见他们被带走的情形,都是直到狱警前来通知时才知道出了事。 “那天,没有点名吗?” 所有的回答都是否定。 “不过,那一天典狱长亲自来了,大家是提前走的,三点钟就回去了。” “不管典狱长是不是来了,犯人离开矿区时一定要点数。”孙坤十分纳闷,“尤其那天出了这么大的事,更应该好好彻查,他在,就更不该疏忽,怎么反而把这一环给省略了?” “大约是疏忽了。”顾松成自己也不能说服自己,便问,“那一日执勤的都有谁?” 执勤日记上对当日出勤的警官有记载。 常天很快就见到了两张熟面孔——正是他在医院见过的,被烈火烧伤的两名狱警,一个叫魏德,一个叫王锋,两人直到昨日才出院。 “那天一共有三十二个狱警执勤,分八个区,我们俩在西南区,那天也是不巧,我们俩都有些闹肚子,所以没看见那帮兔崽子溜进洞里去密谋……典狱长很生气,就不让我们再去山上了……” 因为渎职,所以受罚,这在情理之中。狱警常年待在监狱里,不见天日,有机会出去执勤虽然可以透口气,但是在暑热时节到矿山做看守却是个苦差事,以此作为惩罚说上去到底有些牵强,而且偏又是这两人那天在第一时间参与了救火,恐怕另有蹊跷。 “那天是怎么发现起火的?”孙坤问道,同样的问题,已经问过当日在场的另外几名狱警,两人的回答与其他人一致,都是先听到了疯子刘冲的大喊声,然后便看见了从木板里冒出来的白烟,等到提了水冲进去救火时,那些犯人都已经身陷火海了,他们也爱莫能助。 魏德与王锋一面讲述着当时的情形,一面刻意将伤疤露出来给孙坤看,以示其言非虚,他们已经竭尽全力。 孙坤与常天一样,恰恰因此而生疑,等到两人离开之后,孙坤便对常天道:“这些油条,平日里让他们多做一点事都是不肯的,怎么会为了救几个犯人奋不顾身?” 第十二章好戏登场 监狱里新来的厨师叫陈大富,长得也敦实富态,只是家底辜负了他的名字与形象,好在人还算机灵,他打听到一些孙坤和常天都想要知道的情况。 “之前那个朱师傅,其实是六月份才来的,听说是上海人,是以前那位周典狱长的女人的远亲,在上海得罪了人,没了地方投奔,才介绍来监狱做事的,平时也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喝点酒,但喝醉了酒就喜欢乱骂人,周典狱长常常因为这个训斥他,这个人虽然做菜的味道不错,但大家都不是很喜欢他。之前,还出过一次事故,7月份的时候,在矿区上工的工人吃了厨房送过去的饭菜,又是吐又是拉,第二天好多人都上不了工,最后查出原因,是这朱怀山做菜时为节省,用了发了芽的土豆,芽根的地方没有挖干净,那土豆就会有毒,人是不能吃的——这事儿只有几个人知道,那周典狱长要知道的人都保密,对外面只说是运饭菜的路上,有毒虫子落进饭菜里了。所以,那个朱师傅也没受罚。” 周云涛的女人,自然指的就是郑雪英,她也是上海人,如今也已经回上海去了——关于周云涛的案子,当地警察局仍然没有头绪。 “我并不是八卦,凭那个女人的长相风姿,要在上海找一个比周云涛强上十倍的男人,一点也不困难,”常天看着顾松成,“你觉得呢?” 顾松成点点头:“理是没错,不过感情这种事,也有缘分的因素。” “周云涛暴毙,凶手还没有抓到,她便匆匆离开,哪里称得上是有什么感情?”常天冷笑,朱怀山与周云涛的葬礼都办得潦草,抛开前者不提,只看她为自己曾经耳鬓厮磨的情郎所选的坟地,便可知这个女人的薄情冷血。 “我倒觉得应该再重点查查朱怀山的死。”孙坤说道,“周云涛前脚走,这朱怀山后脚就溺水死了,而且正好是在他请假外出的那一天,多半这姓朱的也是知道内情的人。” 常天翻开监狱里的执勤记录,发现集体食物中毒那一日是七月十四日。 七月十五日就发生了犯人企图集体越狱的事件。 “第一批人因为食物中毒上不了工,所以第二天换了一批犯人去矿山。”顾松成翻开矿山出工的名录,“霍家文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去的矿山,他们那一个牢房的人都是这个原因被派去的。” 常天想了想,然后道:“我得再去矿山瞧一瞧。” 在常天的坚持下,孙坤命人把堵住洞口的大石头给搬开,让他得以进入洞内查看。 洞内垮塌的情况确实比较严重,洞底部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头,垒得密不透风,常天虽然不大懂地质,却仍然可以看出这并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人为的,至少有一部分是人为的,因为洞里的石头都是黑色的,但其中有五六块大石头却是灰白色的,质地也与洞里的大部分石头完全不同,应该是后来从外面搬进来的。 他们为什么要如此大费周章地把这里也给堵住呢?如果是为了防止犯人逃跑,用大石头堵住洞口不就成了? 听了常天的疑问,跟随几人进入洞内的狱警曾强尴尬地笑了笑:“这是前任典狱长的命令,我也不知道,我们这些当下属的,哪里有资格质疑长官的命令?只管奉命行事罢了。” “这里可曾挖出过铜矿?”常天又问。 “只找到很少一些,挖出来的不到一百斤。”曾强拿来一些样品给常天看,是一些蓝紫色的矿石,常天和孙坤都不太懂这些,常天便偷偷藏起了一小块。 曾强指着被碎石堵住的地方:“就是在那里挖出来的,只有屁股大一块地方有这种矿石。” “那么现在开采的情况如何?”常天又问。 曾强便唉声叹气:“比之前还不如,啥也没有呢!不过这种事不能急,听说有些地方得挖上一两年才能看得见影子,我们这儿算不错了。既然之前找到过,那说明这里是产这种东西的。” “那么当时怎么会选了这里呢?”常天问:“难道没有专家指导吗?” “自然是有的,是上海来的郑先生,他起先说这里比较合适,能比较快的挖出铜矿,洞塌了之后,他说太危险,说什么人道主义也重要,当然,典狱长也怕再出事,又选了另外的地方。” “是郑唯吗?”常天问。 曾强点点头:“没错。” “除了郑先生,还有其他专家吗?” 曾强又摇了摇头。 “就请了这一个?”常天问。 “是县长大人介绍来的。”曾强说,“郑先生在上海很有名的。” 常天也打电话托上海的下属调查了郑唯,后者确实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地质专家,曾参与过多次重要的地质考察,并成功发现了两座铜矿。业界里对他的口碑都还不错,说来他的经历还颇有传奇色彩,他原本出生于浙江一个富商家里,三岁那年,家中突生变故,父亲暴毙,家产被三叔夺了去,其母带着他及其二叔的女儿即他的堂妹郑雪英辗转去了上海,郑唯酷爱读书却没钱上学,后来遇到一个神秘的资助人,此人不但帮助他完成学业,更花钱送他去国外读书,如此才有了今日的成就,只是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位神秘人的来历。 靳大龙请郑唯到县城勘测,同时把郑家兄妹介绍给周云涛,周云涛却对郑雪英一见钟情,很快打得火热,因此靳周两人联手开办铜矿之事也进行得格外顺利。 常天看着热火朝天的劳作场面,掏出了他的鼻烟壶,拧开盖子,深吸了一口,药味儿钻进脑子里,勉强压住了头痛。 接下来需要会一会的人自然是鹿鸣县的县长大人——靳大龙。 好在有顾松成在,靳大龙对南京来的“要人”多少有些敬意,因此常天也得以顺利地见到了这位县长大人。 靳大龙先是为周云涛之死唏嘘了一阵,称赞后者是个好人,多半是被小人算计了。 “他做了十年的典狱长,没听说有过什么仇人,如果有,我想也只有监狱里的犯人,做典狱长也不容易,杀鸡儆猴的事总是会做上几件的,恨他的肯定有,若是其中有被放出去的,也许就想要报复他,或者是这些人的家人干的。” 提及与周云涛合伙开矿的事,靳大龙便一直叫苦,说当初满以为是个可以造福民生的营生,却没想到是个无底洞,如今流水的银子花着,却一直见不到回报,但工程却也不能停,横竖都是赌,便也只好继续赌,实在是骑虎难下。 常天问起他与郑唯的相识细节,靳大龙想了想说。 “第一次见他是一年以前,在上海龙局长家里的舞会上,他跟龙局长颇有些交情,那天他正跟人聊天,说起很多穷地方地质矿源丰富,其实是守着金矿去讨饭,应该好好发掘,我那时便动了要请他来本县勘测的念头,主动跟他聊起此事,后来又请他吃了几次饭,大家很是谈得来,他便同意来试试看。” “是交通局的龙局长?”常天问道。 “没错。”靳大龙面带得色,“郑唯在上海交游很广,认识很多头面人物,他可不是一般人,背景深着呢。”常天与顾松成走到周云涛的故宅外,如今那房子已经人去楼空,挂出了出售的牌子,郑雪英委托邻居吴梅全权打理此事,但估计要卖出去很难——谁肯买一座凶宅呢? “这案子千头万绪的,越发叫人糊涂了。”顾松成叹了口气。 常天却摇了摇头:“我倒觉得,真相马上就要水落石出了。” “哦?” 常天指着周云涛的书房位置:“只需要知道那一天,周云涛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站在窗前,一切就都有了答案。” 这是个奇怪的问题,顾松成很是纳闷。 “自然是巧合,总不能他故意站在那里给人当靶子吧?” 听了这个回答,常天竟然微笑了一下。 顾松成愣住:“你真这么想?!” “如果周云涛没有死,只是被刺受伤,你觉得对他如今的处境,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顾松成想了想,回答道:“我觉得倒是有利的,这说明有人想要置他于死地,他如果聪明的话,甚至可以把刺杀事件和监狱里失火的事件联系在一起,一并地推出去,再找个替死鬼,搞不好能绝处逢生,不至于因为这件事而断了仕途,另外,新的典狱长前来办理交接,他也可以借着受伤的缘由,拖延不办,或是争取出可以转圜的时间来……”顾松成是精通官场斗争的人,说到这里便“啊呀呀”地叫起来:“没错,这种时候,他原本不该有心情请人来打麻将取乐,这些人出现,难不成是他专门找来做人证?” “郑唯在上海的人脉关系很广,这周云涛与他的堂妹关系如此密切,”常天道,“丢了典狱长这个职务,你觉得郑唯会不会帮周云涛再寻一个好差事?” “这个自然。”顾松成说道,“周云涛若是有了前途,对郑唯也是有益的。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个矿的缘故,这破地方的典狱长,不要也不可惜。” “你可说到点子上了!”常天说,“所有的关键,估计就在这个矿上!” 顾松成便又糊涂了:“这矿是不是一块肥肉,还不一定呢!这次我们的人能轻松争取到典狱长的职位,就说明这地方暂时还没有人志在必得啊!” 常天说:“正因为如此,才是最奇怪的。周云涛这个人,能利用的大约只有两点,一是他典狱长的身份,二便是那座矿,如果有人针对他,那么多半也就是冲这两点。可是,现在似乎并没有人来争夺这个位置和这座矿……” 顾松成点点头:“若是为了私仇,这动静又未免太大了,能搞出这么大动静来的人,不会是普通人,何不早早雇了杀手,将周云涛一枪崩了,不是省事得多吗?” “并非没有刺客呢!”常天笑了:“一个没得手的,一个莫名其妙得手的。” 常天吸了一口鼻烟,说道:“现在,只需要再查清楚两件事,真相便呼之欲出了!” 顾松成按照常天的要求,让南京方面找了数名探员去联络那些被烧死的囚徒的亲属,结果除了霍家文之外,其余十四人的亲属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联络上,几乎都是在7月初的时候便突然搬走了,周围的人对他们的去向都一无所知。 “这可真是邪了门!”顾松成一开始并不明白为什么常天会觉得这是个重要的线索,但调查结果却让他大跌眼镜,“若是一个两个也罢了!整整十四户人家,都是如此!这绝不是巧合!” 常天揉了揉眉心,将一份档案递给顾松成:“这是最后一个被砸死的犯人的资料,他以前是个地质学家,我想这也不会是巧合。现在,要麻烦你再找一个地质专家来了,不过这事一定要保密,人没来之前,连孙坤也不要告知。到了那一天,还得要叫上警察局长李和均。” 顾松成没有提出异议,三天之后,南京金陵大学的地质学教授金洛文便被送到了鹿鸣县,常天先将他之前藏起的那一块铜矿矿石交予金洛文,后者断定这是斑铜矿,但金洛文在矿区走了几圈,又将犯人们挖出的石块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一番之后,满脸疑惑。 “我只能说,这里具备形成斑铜矿的地质条件,但不敢肯定这里一定能挖出铜矿,如果换了是我,我是不建议在这里开矿的。” 常天问道:“你们一般会在什么情况下给别人建议?” “至少有六成把握的时候。”金洛文回答。 “这个地方,你有几成把握?” 金洛文笑了笑:“不到两成。” 常天将金洛文带进那个曾经塌陷过的山洞,金洛文仔细勘察了一阵之后,得出十分肯定的答案:“这不是自然坍塌的,是爆破造成的!而且,我敢保证,你给我看的那矿石,绝不可能是这洞里挖出来的。” “那现在还有没有垮塌的危险?”常天问道。 金洛文摇着头:“没有。” “把这些石头全部搬开!”孙坤立刻下了命令。 等到石头被清理干净之后, 一条地道赫然出现在众人面前。 狱警们面面相觑,但常天能看得出来,他们并不十分吃惊。 地道的另一端很快也被找出来了,它直通王爷墓——这确实是一个被盗空了的墓地,出口已经用水泥被重新封住了,砸开之后,发现它正是几十年前盗墓贼为进入王爷墓打出的那个盗洞。 常天笑了起来:“这就难怪了,当时我便觉得那修补盗洞的地方太显眼了,应该是新修补上去的,那外面的草也比别的地方要低,应该经常有人踩踏——如今都明白了,有人利用了那个盗洞,打了一条地道通往矿洞。” “为了杀谁吗?”顾松成想不通,“可每天挖矿的人也不固定,这如何能保证一定得手?” 常天冷笑:“不是为了杀人,是为了救人。霍家文还有和他关在一起的那十五个人,根本就没有死,而是逃走了!我说得没错吧?” 狱警们都沉默着。 李和均开怀大笑,他立刻明白了常天等人要他带人前来的缘故,他们怕的是这帮狱警因事情败露而哗变。 “真是一场好戏!” 第十三章浮出水面 酷刑之下,难有勇夫。 经过三天的审讯,魏德与王锋终于吐了口。 正如常天所料,霍家文等十五人,正是在7月15日逃走的。当日执勤的狱警魏德发现那十五人失踪之后,害怕别的犯人知晓了会趁机闹事,没有声张,立刻火速赶回监狱将事情告诉了周云涛。周云涛知道这事一旦张扬出去,不单是他典狱长位置,就连以后的前途也会一起断送了,便严命所有狱警保密,先将犯人押回监狱,之后又带人去那突然垮塌的洞里查看,很快就找到了地道,但是霍家文等人早已逃得不见了踪影。周云涛下令将地道堵上,将洞口封闭,又派人告知其他犯人,谎称那十五人因为试图逃跑而被关了禁闭。 狱警们为了自己的前途,利益一致,自然全都守口如瓶。关禁闭的说法原本只是个缓兵之计,监狱里无故死了人,一般都是用病死遮掩过去,只是这一次人太多,周云涛原本想慢慢处理,却没想到顾松成偏在这个时候要来提调霍家文!于是与霍家文长相相似的张廉被选中了,为了让他在形象上更接近霍家文,他被关进了禁闭室饿了几天,直到后者脱水,周云涛制造了一个死无对证的谋杀案,但顾松成并不肯罢休,竟留下来查案,周云涛如坐针毡,又赶上常天来寻找张廉,周云涛知道自己的位置铁定是保不住了,便索性铤而走险,弄出一场监狱火灾,找来十五具尸体,一并烧得面目全非……魏德与王锋是主要责任人,为了将功赎罪,便配合着演出了一场苦肉计,至于刘冲,那便是他们选中的替罪羊。 “他会这么做,倒也不完全因为我和顾松成二人的压力。”常天说道,“别忘了,7月20日,他曾遇刺,那才是关键,一个人如果觉得自己的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最好的方法是什么,是离开危险的地方!如果郑雪英再闹上一闹,郑唯再炫耀一下他在上海的人脉关系,我想这典狱长的位置,他没什么舍不得的。我在想,搞不好,那刺客就是郑唯或是郑雪英安排的,纵火的主意,说不定也与他们有关。” 得知霍家文不是死了,而是逃了,顾松成又惊又喜:“妈妈的,这工**是好大啊!” “不错,这是我见过最花心思的布局了。”常天叹了口气,“花了一年的时间,郑唯不惜拼上自己的前途,强说这地方有矿可开,引了靳大龙入局,就是为了让犯人有机会走出监狱,为了让靳大龙和周云涛对所开的矿有信心,他们从别处运来铜矿的矿石嵌入石洞之内,用心可谓良苦啊!另一方面,郑雪英则用美人计,把周云涛迷得神魂颠倒,他们安排朱怀山进监狱,就是为了制造一次食物中毒,好让原本没有机会离开监狱的霍家文进入第二批劳工队伍,借机从他们挖出的地道逃走。少了一环都成不了事。可惜周云涛和朱怀山一样,落了个兔死狗烹的下场。” “你是说,周云涛原本是想假装被行刺,却郑家兄妹算计了,他们借着这刺客杀了周云涛灭口?” 常天点头:“不然,刺客如何知道周云涛何时进书房,何时在窗前?若真是周云涛自己的人来做,周云涛又怎会真的被杀?这说明,周云涛托了他信任的人去找刺客,正是这被他信任的人要了他的命。” 顾松成吸了口冷气:“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女人,好绝情!” “最开始就是虚情假意。”常天冷笑,“没有情,何来绝情?说到底,也是这周云涛多行不义,自作自受。” 最新得到的消息,郑唯与郑雪英是抓不到了——他们已经逃去了国外。 “郑唯本有着大好前途,不知道他为什么肯为这个霍家文做这么大的牺牲?”顾松成仍然觉得难以置信。 “逃走的有十五人,倒不一定是为了霍家文。”李和均说道,“我有些不明白,若只为救一人,那干什么要连那十五人都一并救了?” “监狱的规矩,跑了一个,那一屋子剩下的人都要加刑。”孙坤解释道,“不连那十五人一起救了,一个做了叛徒,谁都跑不了。” “能让别人花这么大功夫来营救的,自然不是小人物,能在那么短的时间把十四户人家无声无息转移走的,也不会是寻常之辈。除了霍家文,其他十四人都是屁民,我可以肯定,对方真正要救的,就是霍家文!至于郑唯为什么要这么做,说不清楚,他结交了那么多的达官要人,也许是受人之托,也许是被人威胁,也许,是为了报恩。”常天意味深长地看着顾松成,“这是你们那边要去查的事了。我的假期也快满了,要回上海了。” 常天将原本作为霍家文掩埋的张廉的尸体领了出来,重新埋葬了。 “杀你的人是周云涛,冥冥中自有因果,他不得善终,我也查清了案子,到底没有负你,只是……” 常天站在张廉的墓碑前,仰头看,天空乌云密布,他长叹了一口气。 中秋节,常天照例没有地方可去,便买了两瓶太白酒,到忘年好友李书同的家里去蹭饭。 李书同是个老书呆子,他对常天的来访很高兴。自从五年前妻子病故之后,他便一直独自住在闸北区一座传统小院里。像今天这种节日,谁也不愿意一个人过。 院子只有两进,房屋不过七八间,绝对算不得豪宅,但对于一个人来说,又太大了。刚扫过的地,不一会儿就落满了黄叶,萧瑟寂寥之意,掩都掩不住。 常天忍不住想起前几天发生命案的那个院子,和这院子一般无二,死者的尸体被发现时,已经有了腐败之相,若不是邻家孩童的风筝断线落了进去,只怕那人化成骷髅也不为人知。 死者名叫王林山,是闸北金城商行新任的经理,他的死因十分罕见,是被人用箭射死的,箭从背心射入,正中心脏。 现在还有谁会用弓箭杀人呢?那东西既不方便携带,又不方便掩藏,而且要射得准确,非得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不可。现在的刺客,也多是用枪,再不济也是用刀,哪里会用弓箭。 那箭很小,只十五公分长,也可能是小型的弩机。 不管怎样,凶手是个怪人。 还有从死者身上搜出的那张纸条,上面也写着奇怪的句子: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住在那里。” 只有一句话,没有落款,字迹是红色的,像血。散发着某种狰狞的味道,像是在挑衅,又像是在威胁。 王林山被拖到院子里的桂花树下,尸体腐臭味混合着桂花的甜香味,整个院子都弥漫着一种古怪之极的气氛。 凶手移动尸体的目的如今还不知道,唯一可以确认的是,地上的拖痕和脚印都用长扫帚扫去了,血迹也被清洗过,所以无法确认王林山第一死亡地点是在院中的哪一处。 凶手既然刻意做这样的清理,自然说明那个死亡地点十分重要。 李书同在院子里摆了张桌子,主菜是大闸蟹,常天本来最爱吃蟹,但因为想起那股味道,大大地倒了胃口。 “吃饭的时候就吃饭,做事的时候就做事。你做这样想着那样,做那样又想着这样,不是让两件事都做不好吗?”李书同劝解常天。 常天喝了一口酒,把话题岔开:“这地方这么大,一个人又冷清又浪费,有没有想过把房子租出去,在弄堂里租个小间,邻里之间有个照应,且房租又是一份收入。” “我一个人住正好清静读书!”李书同有些不快,“干吗要和那些三教九流乱七八糟的人住在一起?我也不缺那点钱!再说了,这是祖产,租出去,万一来住的是些不三不四的,岂不是有辱祖宗?” 常天连忙说了几个笑话,才哄得李书同重新高兴起来,等到酒足饭饱,常天便告辞出来,心里依旧想着王林山的案子——事发已经近半个月了,依旧是一点线索也没有,幸好这王林山不是什么大人物,所以司法科长骆杨也没有催促。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住在那里。” 常天默默地念着这句话,越发觉得蹊跷。 王林山平日并不住在他身死的那个小院子,就连他的妻子林梅清也是从警察这里才知道王林山的这处房产的。王林山原本有自己的商行,两年以前做生意亏了钱,便将淮海路的一套房子抵出去还债了,后来又在北四川路租了一套西式公寓——每月租金是三十块银元,在到金城商行就职之前,王林山的境况一直不太好,在泰德商行做个普通职员,每月工资是一百元,生活并不宽裕——蹊跷的是,他明明还有一套房产,为什么不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或是把那院子租卖出去贴补生活呢? 王林山与李书同是完全不同的人,他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要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润,这是商人的原则,而且那院子也不是他的祖产,是他三年前才买下的。 是什么理由,让王林山宁可空着这院子也不去使用呢? 王林山把那写着奇怪字句的纸条子折好放在内衣兜里——说明他并没有把它当作一个玩笑,他独自一人回到这座明显空置了许久的院子,而且暴毙在此,和这纸条一定有着莫大的关系! 第十四章蛛丝马迹 “那院子现在值五万,两年前大概能卖个三万五左右,”常天的下属王涛将他查得的信息做了汇报,“已经查明王林山当时欠的债是三万,他把淮海路的房子卖了三万抵债,这点十分奇怪,因为那房子本来可以卖到四万的,由于他卖得太急,所以人家死死地压了他的价,但他完全可以不卖那一套,而改卖这院子的,反正这院子他也一直没住!” 常天在纸上写下周汉庭三个字,这是王林山前任雇主的名字,在到金城商行之前,他一直在周汉庭的商行做事,但只是一个普通职员,种种迹象显示,周汉庭是防备着王林山的,不肯重用他——事实证明周汉庭的疑心并非没有道理,王林山跳槽到金城商行,带走了一大批老客户,使得周汉庭损失不小。 按理,这利益纠葛通常都是最明显的杀人动机,可不知道为什么,常天总觉得应该将王林山不卖院子的事查个清楚——虽然这两件事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 直觉归直觉,程序归程序,周汉庭仍然是要调查的。 “都说人死百事消,按理,我不应该说死人的坏话,但我这人直爽,不喜欢作假,既然你问起,我也就实话实说,我确实不相信王林山。” 周汉庭年过四十,身材壮硕,穿一件玄色莨绸长衫,他知道常天的来意,一肚子愤怒,“因为我太了解这个人,他是能干,但精明得过了头。不能给他太多权力,你给他的永远都填不满他的肚子,他总觉得不够,你给了他一,他就要二,你不给他二,他就自己把它变成二。做商人来讲,用得好这是刀刃,所向披靡,用不好这就是火,引火烧身,成也萧何败萧何。当年就因为他这贪,所以他把自己做大了,谁都比不上他,却也是因为他这贪,他把自己败了个一塌涂地,你说,这种人,我敢让他来掌舵吗? “这些年,他吃里爬外的事没少做,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所以容着他,是因为尽管他这样,我也还有得赚。大家心照不宣,不挑破而已。他这次走,我是挺恨的,可我心里也早有准备,他是个什么人我再清楚不过,所以也不意外。生意场上这种事多了去了,虽然损失不小,但没有伤着元气,做生意的要没这点承受力,那还不如回乡下去种田呢! “你要怀疑我杀他,真真可笑,为他我犯不着!打个比方,他就好比利息,我就好比本钱,他走了,不过是利息没了,如果我杀了他,那就是把我自己给搭了进去,那就连本带利都没了,像这样的蠢事,我周汉庭是不会做的。” 常天喜欢周汉庭的豪爽劲儿,但是不敢立刻相信他。和很多上海滩的商人一样,周汉庭的底子并不干净,黑白两道都有关系,他真要杀人泄愤,也不是什么难事,出点钱,自然有人出来替他搞定,只要没人出卖捅破这一点,他大可以一张嘴两片唇撇个干干净净。 只是,谁会用箭来杀人呢? 常天脑子里又钻出那只小箭——他办了这么多年案子,这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凶器,上海滩以前并没有出现用这种凶器的人。 假设周汉庭买凶杀人,按常理,他应该找相熟的黑道兄弟——这些人在上海的街面上混熟了,杀人放火栽赃嫁祸,业务熟练,而且大家都有利益关系,是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这种共生关系在各地都非常流行,你有把柄在我手里,我有把柄在你手里,谁出了事,另一方都不好过,不得不共富贵,也不得不共患难。而如果从外乡找人,一来费时耗力,二来也不保险,不知根不知底细,万一被对方出卖或是敲诈或是对方不慎暴露被抓,岂不是引火烧身? 周汉庭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这笔账他不会算不过来,当然,也不排除他一时犯了糊涂,谁都有犯了糊涂的时候。 常天拿了小箭,找到万永当铺的掌柜龙白可,此人如今虽然做着正经生意,但却是个江湖百事通,手下养着许多耳目,很多人到他的当铺,不是用东西换钱,而是换信息。 “没有。”龙白可摇头,“我敢肯定,上海滩现在肯定没有用这东西杀人的刺客,各大帮派里也没有这样的角色。” 他细细研究着箭,“没错,这箭是个四髯弩箭,箭头后面有四须,两旁有深槽,这可是个老东西了,你看箭头这锈迹,这成色,起码有五六十个年头了,工艺很好,像是过去清朝工部官造的东西呢!不过这箭杆子却是新的,”他说着闻了闻木头的味道,“杨木的,做出来的时间应该不超过一个月,它比一般的弩箭要短得多,所以那弩机也应该很小,”龙白可用双手比划出一个西瓜大小,“这么大就差不多了,也许还要再小些。” “可还是大呀!”常天皱着眉头,“不好藏。” 这当然不是龙白可思考的问题,他还在研究箭:“箭杆子上圆围有八分,中圆围有1寸,下圆围有六寸——这种两端细中间粗的箭又被称为掏档子炸口,射出去之后的飞行速度会比其他形状的箭快很多,嗯,造这箭杆子的也是个行家里手呢!” “这都多少年不用弓箭了?”常天又开始琢磨这个老问题,“老匠人,或是老匠人的传人?谁还去学这个?” “依我看,这东西用好了,比枪好使。”龙白可笑道,“尤其在这上海滩,你想想,枪有声,这箭无声啊!枪响了,警察也就不远了,这箭射出去,可不一定招人注意。” 这一点常天早就想过:“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毕竟不方便携带,太惹眼,枪可以藏在袖子里,这东西怎么藏?只能事先找个隐秘的地方躲起来,专打埋伏。要打埋伏,就得事先算准了对方的行踪……”常天说到这里住了嘴,那家伙可不正这么干的嘛! 那写条子的家伙很可能就是射箭的凶手,那人料定了王林山见到条子必然会到那院子去,便事先躲在那里,等着王林山一出现,便下黑手——但那家伙凭什么就认为王林山必然会去那院子呢,如果算错了,或者王林山不立即去,那家伙难道会一直等在那里不成? 整个院子已经被搜了个底朝天,房间里的东西落满了灰,甚至没有一把干净的椅子,应该是很长时间没有人打扫,而王林山基本上也不会到这个地方来——这与邻居们的说辞一致,在他们的印象中,那院子的大门总是锁着的。 除此之外,警士们从内室的床下搜出来一些纸钱和蜡烛,被放在一个柏木的盒子里。 纸钱和蜡烛算得上是日常用品,中元节或是清明节都会用到,但是这种东西究竟不祥,怎么会放在床下? “想来是觉得不吉利吧?可能跟柳怀安有关。”罗元胜是王林山的邻居,与王宅只一墙之隔,今年五十岁,住在这巷子里已经二十年,对邻居家这院子的前后主人都还算了解。 “这院子以前是柳怀安家的,这家住着父女俩,老柳好赌,输了一大笔钱,拿不出来,就把房子卖给了王林山,拿了钱去还债。大约是心里气不过,就在院子里上吊死了,王林山自己很少来住,这院子平日里就只有那姑娘和许嫂。自从那姑娘跑了之后,王林山就把许嫂解雇了,他自己也再没来过,大概是伤了心吧?我一直还想,跑了就跑了吧,跟房子置气做什么?不喜欢就卖了呗!那天晚上见他开门进去,还以为他想通了呢!” 罗元胜口中的那姑娘名叫那惠如,其父那荣是个满人,吸大烟欠了一屁股债,父女俩本来住在江苏苏州,王林山替那荣还了债,之后便买下了这处院子,将那惠如养在了里面——王林山是有妻室的,所以这那惠如的身份显而易见:是王林如的外宅。 “大概就是两年前,王林山让许嫂到他浙江金华老家去取件东西,许嫂去了三天,回来之后,王林山却跟她说那姑娘趁夜带着首饰细软逃走了,给了她些钱,要她到别家做工去。” 罗元胜叹了口气,“许嫂跟我说,她是早看出那姑娘会跑的,那女子心性高,常跟王林山顶嘴,所以经常挨打。” 据常天的了解,这王林山和妻子林梅清的感情十分冷淡,这几年在外也没有别的情人,难道真是因为对那惠如动了真情,所以才将这院子空置吗? 常天很难相信这种可能性,不过又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 人本来就是这世上最难琢磨的一种生物。 那荣早已去世,自从那惠如跑了之后,王林山也就不再周济那荣,没过多久那荣便贫病交加而死,这期间,那惠如始终没有出现过。 认识那家父女的人并不多,极少数的人还对那惠如有一点模糊的印象。 “是个挺安静的姑娘,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不太喜欢说话,也不跟周围的邻居来往,长得似乎还行。” 这是从浙江调查得到的信息,而上海这边,几乎没有人见过那惠如,人们只记得她是三年前由一顶蓝布轿子抬进院子里的,之后就没见她出过门,他们对她的印象大多来自许嫂的八卦,可也就无非说些主子仆人那点儿闲话——说那惠如出手小气,舍不得拿钱打赏下人。 关于那荣,却有一点让常天感到十分意外,这老爷子年轻的时候曾在清朝工部做了十年箭匠,清朝亡国之后便携女儿从北平到了苏州。 箭匠! 龙白可不是说那箭头是清朝官造的老东西吗?! “还有件事挺怪,许嫂说王林山从来不在院里过夜,十二点以前一定会走,她说是怕大老婆,我觉得不像。那王林山怎么看也不像是女人管得住的人啊!你要说是忌讳老柳吧,他咋又不把院子卖了呢?另外,那院子平日也没什么访客。我看见的好像就请过两次客吧?”罗元胜尽力回忆着,“来的是个胖子,穿着西装,看上去蛮有钱的,应该是王林山生意上的朋友。” 金西成是金城商行的老板,因父亲去世,大约在两个月前从英国回到上海,继承家族生意,他原本是学建筑的,对生意并不大懂。 “我们主要经营布匹,所以就想找个懂行的,便托人去打听,知道这王林山以前就是做布匹生意起家的,后来亏了钱,去了汉庭商行做职员,也做得不错,都说他是大材小用了,所以我就花钱请他过来做经理,没想到却出了这种事!” “你最早是怎么知道王林山这个人的呢?” “我回国的时候,家里办了个欢迎派对,他是其中一个宾客带来的,当时只是打了个招呼,他做了个自我介绍,也没想那么多,后来商行里商量用人的时候,才又想起他来,调查了一下,觉得十分合适。” 金西成给王林山的酬金是每月五百元,外加年终分红,这样优厚的条件,王林山自然是无法拒绝的,同时这个薪酬在金城商行里也是前所未有的,常天稍一调查,便听到不少怨言。 首先不满的自然是金城商行的前任经理鲁英,此人一提起自己被解雇的事便怒气冲冲:“我在金家干了二十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们说换人就换人,一点人情都不讲,那个姓王的是什么好东西?行里的人谁不知道他,惯用一些阴险下贱的招数,为了赚钱,只怕能把老婆都送人。他们倒好,菩萨一样的供着,给他那么多钱,比我竟多出两倍去,他究竟为金城做了什么贡献?!败家子啊败家子,金老太爷若还在世,也会被这败家子给气死过去!不会做生意就不要做,让二少爷做,都是自家兄弟,有何不可?也不知老爷怎么想的,大少爷喜欢读书就让他去读,非要大少爷来继承家业做什么,金家这是要败了呀!” 鲁英口中的二少爷即是金西成的弟弟金西南,但不是亲弟弟,而是金家的养子,金西成在外求学的这些年,都是由金西南负责打理金城商行的事务,多年心血拱手让人,自然也是不甘心的,两人曾经为了王林山替换鲁英的事大吵了几次,几乎翻脸。 “如果没有爹,我便还在街上做叫花子,当然应该是由大哥来继承家业,振兴金家,天经地义,我跟大哥吵架,也是为了金家好,那王林山确实是用不得的,沾上这个人是要走霉运的,他若真是有本事,怎么把自己的生意做垮了?他若真是有本事,怎么这么多年没有东山再起?就算他有本事,人品不好,口碑太差,也是不行的。我有个朋友叫汪镇才,是在银行做襄理的,那王林山要找他借贷,百般讨好,还认了他做义兄,成天请他吃饭,只恨不得粘在一起。两年以前,汪镇才出事失踪了,他的家人遇着难处,找到王林山借钱,你猜怎么着?他翻脸不认人,竟把人家孤儿寡母赶了出去,像这样一点仁义信义都没有的混蛋,金城商行怎么能用呢?我是一番苦心,不愿意爹毕生的心血毁在一个小人手上啊!所以就算大哥再生气,这事我也不能由着他。现在那王林山死了,说句老实话,不是我不厚道,我以为对金城来说,未必不是件好事。” 金西南的城府显然要比鲁英深多了,自从金西成执意聘请了王林山之后,他便一直称病,完全不管金城商行的事,但根据常天了解到的情况,之所以金西成会从英国急忙赶回上海,是因为其母亲看出金西南有野心,担心失去金家商行的控制权,一连发了十几封电报,逼迫金西成回国,而金西成之所以要急着找人顶替鲁英,是因为鲁英正是金西南的死忠,而金西成必须迅速培植自己的势力。 王林山虽然口碑很差,但不失为一个人才,会不会这金西南为了重新掌握金城商行的控制权,所以铤而走险找人杀了王林山呢? 从金西南的一番话不难分析出,他对王林山很是了解,显然下了工夫,会不会是他知道了那座小院里的什么秘密,便写了那纸条给王林山,将他引诱到那小院里给杀了? 从动机上来讲是说得通的,而且这动机比周汉庭的还要更充分些,借用周汉庭的比喻,这金西南一旦失去了金城商行的控制权,那么他便是输掉了本钱和利息,而杀死王林山,只要不被发现,那么他便有机会连本带利都赢回来——如果金城商行因为这事而混乱起来,金西成只要撑不下去,就不得不请金西南回来主持大局。 在上海滩混了多年,常天见多了这种手段。 不过现在即便王林山死了,这金西南想要得逞也未必容易:首先金西成的母亲便一直对金西南如临大敌;其次,金西成有一个精明能干的老婆贺香兰,这金西成不是做生意的材料,但贺香兰却不是省油的灯。她在英国学的是财会,很有头脑,金西成也素有惧内的名声,据说对这个老婆言听计从,大小事都由女方说了算。王林山失踪后的第二天,贺香兰便到了商行,自己做主从老员工里选了一个人代理经理事务,每天按经理待遇额外补贴薪酬,第四天便以王林山无故旷工将其开除,把那员工陈海转为正式经理,一下子便稳住了局面和人心。虽然陈海经验不及金西南,一时也无法让金城商行有多大发展,但至少,金西南想要的那一个“乱”,是不可能让他如意的了。 如果王林山的死真的与金西南有关,那么后者很可能还会为了欲望而施恶,依照他多年的办案经验,杀人这种事,一旦有了一,便会有二,等到人把人性廉耻都丢光了,也就是禽兽了,禽兽是不在乎杀人的。 常天嘱咐手下盯紧金西南,自己则去查另一条线索。 金西南虽然不是正人君子,但是他对于王林山的责备却并不是恶意中伤。 那名叫汪镇才的银行襄理,确实如金西南所说,一度与王林山打得火热,称兄道弟,两年以前,汪镇才利用自己的关系从银行贷了一大笔钱给王林山,王林山则用这笔钱做本钱转作烟草生意,哪知道船沉了,货物全部损毁,还得赔偿一大笔违约金,因此倾家荡产,那时候汪镇才已经失踪,银行派人上门追贷,才有了王林山卖房还债之事。 常天将汪镇才的照片拿给罗元胜看,后者一眼便认出那正是到王林山别宅做客的那个“胖子”。 更巧合的是,汪镇才失踪的时间与那惠如逃跑的时间刚好吻合——都是在五月初六前后,汪镇才的家人是五月初七日报的案,而罗元胜记得许嫂在去王林山老家之前,到他家里找他老婆要了一双鞋样子,那一日刚好是端午节,她去了三日,那便是五月初九回来,那惠如应该是在她离家的那三日中的某天逃跑的,即五月初六到初八之间。 这仅仅是巧合吗?常天有些兴奋,汪镇才的失踪案在当时是一桩悬案,当时负责查案的警官并没有查出眉目来,不过案卷中还存有王林山的询问笔录,毕竟他那时与汪镇才关系亲密,自然是警察的盘问对象。 汪镇才五月初六下班之后便没有回家,打电话给贾芳说加班,要晚些回去,但是那一日他并不在银行加班,显然是汪说了谎,而且偏是那一日王林山并不和他在一起,而是和几个相熟的商人打了两天麻将,直到五月初八才回家,这是有诸多人证的,做不了假。而那时,汪镇才的家人已经到警局报了案。汪妻贾芳是出了名的悍妒之妇,汪镇才惧内是人所周知的,此人从不在外过夜,连夜总会也不去,或者更准确地说,汪镇才顾忌的是贾芳娘家——贾芳的父亲贾鹏在财政厅任职,颇有些势力,他对外人都很苛刻,大约也是在发泄这股怨气。在汪镇才失踪后不久,贾鹏也失了势,汪贾两家一落千丈,所以贾芳后来才会因为穷困潦倒去向王林山借钱,王林山不但将贾芳赶出家门,而且还冷言嘲讽,这事很多人都知道。 如果汪镇才的失踪与那惠如的逃跑是有关联的——比如私奔,如果王林山真的喜欢那惠如,是有理由憎恨这两人的,也可能连带憎恨贾芳,那么他的很多做法就说得通了,不住在那院子是为了不回到伤心地,但是他为何不干脆卖了它? 汪镇才是那种为了儿女私情可以抛下事业的男人吗?他可以利用自己的婚姻为前途铺路,可以忍受妻子的欺辱——如果说是忍无可忍的逃避倒是可能的,人都是有自尊心的,人可能会为了利益一时出卖自尊,但心里始终是不甘心的,总要找机会拿回来。常天见过不少这类婚姻,男人如果靠女人上位,等到权势到手,百分之九十五都会变成中山狼,要把失去的自尊一一拿回来的,可是在权势到手之前,百分之百都是小白兔。 “死了就死了吧,有啥好奇怪的?这上海滩哪天不死人?!”贾芳对王林山的死反应漠然,她现在通过帮人洗衣养家糊口,当年的富太太,如今已经成了一个双手粗糙起刺的下层女人,穿着最普通的淡蓝色铁机纺短衫,唯一不变的是她泼辣的性格,这性格倒帮了她的忙,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不敢欺负她的。 “当时是恨不得他死,”贾芳说道,“如今也算是想明白了,人走茶凉,人人都这样,又不止他一个,以前巴结我家老汪的人,现在有谁还记得他?呸!我算是看透了,自己该怎么过怎么过吧!” 谈起汪镇才的失踪,贾芳至今仍想不明白:“他那人,看上去人高马大,实际上胆子又小,又吃不得苦,我借他三个胆子他也不会闹什么离家出走,就算走,要不了三天就得哭着回家。再说了,他的钱都是我管着,他没钱能上哪儿去?他就算不要我,也不能不要儿子啊!那是他的命根子呀!多半是给人害了吧?你知道上海滩这地方,为了十块钱也有人杀人,吃人不吐骨头的。” “你们家老汪以前常去王林山的家里做客吗?” “有时候去,不过大多数时候是在外面吃饭。” “你去过吗?” “去过的。” “闸北那个院子?” 贾芳皱了皱眉头:“你弄错了吧?他们家在淮海路!” 常天仔细打量着她的脸:“是你弄错了吧?” “被人赶出来的地方,”贾芳冷笑,“我一辈子都记得。” 看上去她似乎确实不知道王林山的另一处宅子,而汪镇才也从来没跟她提起过。 贾芳和汪镇才的儿子,如今已经八岁。 “我怕什么,我有儿子,等儿子长大了,我就享福了!”贾芳的眼里闪着希望,“这世上,除了骨肉至亲,谁都靠不住!” 常天看着她的手,右手包着纱布。 “这是怎么弄的?” “洗衣服弄的。”贾芳不在乎地甩了甩手,“那人衣服兜里有个刀片,我也没留神,狠狠一搓,就划伤了。” 第十六章幸不辱命 林梅清可以说是王林山被杀案中唯一的受益者,不论从精神上,还是物质上。 常天看得出来,林梅清的气色比她刚听到王林山死讯时要好得多,并没有新寡女人的悲痛欲绝。 她现在关心的已经不是凶手的问题:“那座小院大概什么时候可以解封?我想把它卖掉。办葬礼借了好些钱,该还人家了。” 常天摇着头:“现在不行,要等案子结了以后。” 林梅清“哦“了一声,没有提出异议,只是小心翼翼地说:“那你们什么时候能结案呢?” 常天有意挑衅她:“说不好。快的话,一月两月,慢的话,一年两年,三年五载。” 林梅清吓了一跳,满脸失望:“哦。” 她和贾芳不一样,这是一个软弱的乡下女人,邻居常常听到王林山对其非骂即打,她的身上也常常被人看见有淤青痕迹。 她不够漂亮,也不聪明,她和王林山的婚姻是父母之命,这样一个女人,自然既留不住王林山,也管不住他。 既然老婆不是悍妇,他又不惧内,为什么王林山从不在那院子里过夜呢? ——假如罗元胜所说属实,在那惠如逃跑之前,王林山的行为便有些奇怪——是因为院子里死过人,他害怕这是凶宅吗? 柳怀安虽然死在宅院里,但原因是他自己赌博,怨不得别人,据常天的调查,那债主虽然与王林山相识,但柳怀安卖房的价钱却是市价,王林山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他买这房子纯属凑巧,并不是非到手不可。 如果他真是觉得死了人心中不舒服,为什么当时不卖掉房子另买一处,反而让那惠如等人住了进来呢?和情人在一处让他心存芥蒂的房子里约会亲密,这不是很奇怪吗? 常天打量着林梅清,这个女人,会因为受不了丈夫的打骂而生了杀机吗?这个念头不止一次在他的脑子里闪过,但又不止一次被他否定。 首先,她没有工作,王林山便是她的衣食来源,如果王林山死了,她也就没了依靠,尤其王林山一直以来的境况并不好,刚刚当上金城商行的经理,还没来得及东山再起,他死了也不会有什么遗产可以继承;其次,在王林山死的那个晚上,林梅清是有时间证人的,房东太太大约八点钟的时候过来收房租,两人关系不错,聊了几个小时。林梅清不在现场,自然便不是凶手,如果买凶——她似乎又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可是,人心难测,也许这软弱愚笨不过是她的一张面具,谁知道呢?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也没什么打算,走一步算一步吧。”林梅清回答,“先把房子退了,租一个小的,然后去给人洗洗衣裳,再不济去帮佣,总能活下去的。反正我以前也是过了苦日子的。” 常天打量着房间里的陈设,发现和上一次不太一样,有些家具的位置被移动过了。 “这柜子怎么移到那里去了?”常天指着一个百抽柜问道,他记得那柜子以前是放在窗前的,现在却被放到了沙发右边靠墙的位置。 “房东太太说这抽柜上有镜子,不能对着窗户,风水不好,家里会走霉运的,所以我就把它搬到这边来了。” “你请人搬的?” “我自己搬的。” “你?!”常天有些惊讶,这柜子起码有七八十斤,他打量着林梅清的瘦小身子。 “是啊。”林梅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些活,不算什么。” 常天围着院子转了几圈,这院子的位置不算偏僻,前面的巷子行人不断,有个卖小面的摊子每天要摆到八点钟。后门的巷子是个市场,白天菜市,晚上夜市,至少要到晚上九点才会散。凶手如果从前门走,就会冒着被人看见的风险,尤其是拿着藏不住的弩机——至少得放在包裹里或是行李箱里,这样还是显眼,更何况邻居们都没看见过这种打扮的人,所以只可能是在深夜里潜入。如果走后门,至少要在九点以后,但是王林山八点钟就进来了,所以凶手只能提前等在这里,如果不在八点钟以前进去,那便需要在九点以后进入,那么那人至少需要提前进去等上一天一夜。 凶手如何确定王山林接到条子后,会什么时候前往院子?凶手需要有一个同谋——即送条子的人,如果没有同谋,那么凶手就必须保证自己比王林山更早到达这院子,要如何做呢?王林山八点左右到达这院子,这条子应该是当天送到王林山的手中的,王林山一整天都在金城商行,根据商行得到的信息,并没有人送信给他,那么纸条会不会是直接放在王林山的办公室里呢?如果是这样,放纸条的人就应该是金城商行里的人。 院子的左右两边都是两层楼的厢房,王林山的尸体在左边厢房前的桂花树下,由于凶手移动过尸体,所以凶手当时可以躲藏的地方既可能是右边的厢房,也可能是左边的厢房。 常天在左厢楼的走廊上站了一会儿,又在右厢楼的走廊上站了一会儿,此时和事发之时一样,也是初一。虽然不是月圆之夜,但月光却不弱,将地面照得虚白,楼下的景物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射箭与打枪不同,只要是移动的目标,即便移动速度不快,不经过训练,也很难一箭命中,而且那一箭十分致命,直中心脏——如果不是射箭人的技术极高,那便还有一个可能性:目标是静止的。 目标为什么会静止呢?常天琢磨着,这院子里有什么东西可以让王林山驻足呢? 左厢楼前有棵桂花树,右厢楼前有一簇竹子,正房门前也种着一簇竹子。中间则是一大片空地,铺着青砖。 常天下楼回到院中,仔细地查看那两簇竹子——这格局有种说不出来的奇怪。 右厢楼前的竹子很有些年头了,竹竿黄而黑,竹叶也是深绿色,而正房门前的竹子的竹竿则是青色,上面还有些**,说明这竹子还没过两度,竹叶颜色娇嫩,竹子上的苔藓颜色也很淡,差不多是两年左右——这说明右厢楼前的竹子,是在王林山买下这宅子之前就种下的,而正房前的竹子是买下院子之后才种下的,时间是在两年前。 王林山为什么要在这个地方种竹子呢?而且这竹子显然是从右厢楼那边移植过来的,地下的石板有裂纹,说明是将青石板直接撬开后种植的,连花台也没有修,十分潦草。 再仔细查看竹竿的下端,常天发现了几处明显的刮擦痕迹——像是被铁器铲过。 常天站起身子,回头望着后面的左右厢房,心中一动。 他在柴房里找到一把砍刀,先将竹子砍断,又将其连根挖了出来,往下挖了差不多一米深,一只手骨赫然露了出来。 再挖几下,又看见了肋骨。 月光照在白骨上,仿佛在洗涤着它们,又仿佛在抚慰着它们。 第二天,常天带着下属将整具尸骨都挖了出来,这是一具男人的尸骨,年龄在三十岁左右,在尸骨的旁边还有一块ENICAR的腕表,经贾芳辨认,正是属于汪镇才的,因为这是她送他的二十八岁生日礼物,表面上还刻着他名字首字母W,同时汪镇才曾有过右臂骨折的旧伤,这一点在尸骨上也得到了验证。 “想不到竟是死在这里了。”常天叹着气。 难道这就是这个院子的秘密吗? 王林山杀死了汪镇才,并将他的尸体埋在院子中,所以他不敢将院子出租,更不敢卖掉,怕被人发现这个可怕的秘密,但偏偏有人知晓了这个秘密,王林山便匆忙赶回院子查看他埋尸的地方,在他掘出尸体的时候,凶手一箭射死了他。 但是,汪镇才失踪的时候——王林山明明有铁一般的不在场证明啊!他是用什么手法杀死汪镇才的?自己动手不可能了,如果假手于人,那么为什么不一并处理了尸体?为什么将汪镇才的尸体埋在自己的院子里?除非这里就是汪镇才死亡的第一现场,而他又不敢冒险将尸体运出去。那么汪镇才又怎么会在王林山不在的时候出现在这里呢?这几枝竹子也只可能是王林山自己种下的,外人是不可能用这种方式埋尸的,主人见了多出的竹子岂有不生疑的道理?所以埋尸的也只可能是王林山,这件事简直有些匪夷所思。 另外,凶手为什么要杀死王林山呢?如果是金西南,这种秘密用来做把柄要挟王林山岂不是更好?如果是为了给汪镇才复仇,那么又为什么要移动尸体,不让汪镇才的尸体得见天日?凶手又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常天想了想,那惠如很可能是知情人,她的逃跑也可能与汪镇才的死有关,或者,常天打了个寒战,逃跑是王林山对许嫂说的,许嫂并没有亲眼看见那惠如逃跑啊!莫非那惠如也被杀了灭口了?如果那惠如死了——常天想,那个箭头,如果是那家的东西,会不会是有人要为那惠如报仇呢? 常天连忙叫属下继续深挖,但是挖到地下四五米,也没发现第二具尸体。 如果那惠如和汪镇才是同时死去的,而王林山是没理由将两人尸体分开处理的,那么那惠如是因为知道汪镇才被杀的真相而逃跑了吗?她可能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她会不会是那个写条子的人呢?她又会不会是那个凶手呢? ——毕竟她的父亲曾做过箭匠,她是最有可能拥有造箭技术和那个箭头的人,但是她为什么要杀死王林山呢?是为了给汪镇才报仇——按照罗元胜的说法,汪镇才统共也没来几次,何至于有这种情分?当然,男女之事素来是说不清的,可是,如果她要为汪镇才报仇,为何要移动尸体,不让人知道汪镇才所埋之处? 常天决定先找到许嫂,毕竟这个女人和那惠如生活过一段时间,应该对后者有更深的了解。 许嫂和罗元胜的老婆交情不错,所以常天很容易便得知许嫂如今在浙江金华做帮佣,连忙寻了过去,却被主人告知那许嫂在两天前不幸溺水身亡了。 “前几天她来告假,说是家里来了亲戚,好多年没见了,得聚一聚。她丈夫早就去世了,又没个儿女,一个人过怪孤苦的,我们见这些年她做事勤恳,也就应了,却没想出了这种事。”许嫂的东家是金华的富商,对许嫂的过世十分惋惜,“他们说是喝多了酒,回家的时候不小心失足落进水里的。” 常天找到许嫂的邻居求证,却没人见过她这位所谓的亲戚,只有一个名叫桃子的寡妇和许嫂聊过两句。 “九月初三那天中午,我见她手里拿着包裹,就问她去哪里,她没告诉我,只说自己遇上了贵人,从此要走好运了,却没想到竟是这种结果,怕是被人骗了钱,自己投水了也不一定呢!” 许嫂死于九月初四的下午七点左右,尸体大概是晚上九点被人发现的。 常天打听了一阵,只查出金华的龙泰旅馆曾有两个女人在那里吃过饭,其中一个女子面貌依稀是许嫂的模样,另一个女子十分年轻,穿着华丽时髦,梳着马尾头,浓妆艳抹,额头上有一颗大黑痣,出手阔绰——这打扮十分显眼,但是许嫂落水之后,再没人见过这个女子。 这女子显然也并不是那惠如。 是意外还是谋杀?常天心想,刚好死在这个时候! 因为没有更多的线索,也不能在浙江久待,常天怀着满腹疑虑回到了上海。林梅清又来询问房子的事情,常天请示过司法科长之后便同意将宅子解封,林梅清立即便搬了进去。 “真是怪事。”王涛跟常天说,“那可是凶宅,别人避之不及,她倒敢一个人住在里面,那人可是她老公杀的,她就不怕冤魂缠身?” 常天也觉得诧异,这女人的行为与她素日的为人实在大相径庭——难不成自己看走了眼,她竟一直在演戏? “盯紧了她。”常天下令。 负责执行这个任务的警士程通,每天都通过罗元胜家的墙头监视林梅清的行为,他发现林梅清每天四五点钟就起来,一起来就往西厢房里钻。 “看来这院子里还藏有秘密呢!”常天不禁乐了,“由她去找,咱们捡现成的。” 第十七章凶宅血案 子夜,王宅里的灯终于都熄了,程通大大地打了个哈欠,这说明一日的工作结束了,他也终于可以歇息了。 “这女人,真能折腾!” 罗元胜给程通提来洗脚水:“长官,洗个脚,解解乏吧。” 常天付给罗元胜十个银元,算做是他配合查案的劳务费——罗元胜虽不情愿,却也不敢拒绝。 程通洗完脚,便躺在了床上,没一会儿便睡着了,睡得迷迷糊糊时,忽然听到隔壁院子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程通急忙穿好鞋,直接翻过墙头进了王宅。 整个院子只有一楼西厢房有亮光透出。 程通冲进去,立刻便闻到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林梅清直直地倒在地上,程通连忙蹲下来摸了摸后者的呼吸,发现她只是晕了过去。 程通抬起头,发现雕花大床后的墙壁被凿出了一个大洞,而那洞里,竟赫然露出了一张人脸! 啊—— 程通也尖叫起来。 常天带着下属们赶到现场,将墙壁完全凿开之后,一具站立着的尸体出现在了众人眼前——这是一具女性干尸,肉身衣物毛发仍在,只是皮肤完全脱水,形貌还能辨认。 常天只觉得浑身汗毛直竖! ——这女尸梳着马尾头,额头上赫然是一颗大黑痣! 在金华的那女子,额头上不也是有一颗黑痣吗?这可真是活见鬼了! “柳怀安的女儿柳小五,额头上正有一颗大黑痣,说来也奇怪,自从她爹死后,就没人再见过她!”罗元胜的话让常天越发心惊,“那姑娘性格泼辣豪爽,又爱时髦,平常就喜欢梳马尾,一心想着要做电影明星呢!她爹死后,她去王林山那里闹过好几回,要王林山给赔偿,都被赶出来了,我本来以为她是没要着好处,自己寻出路去了,没想到竟然死在这里!” 女尸的喉骨断裂,显然是被人拧断的——既然尸体在王宅被发现,又刻意砌在墙里,那么王林山多半就是凶手,想来应该是她来索钱,与王林山起了争执,后者错手将其杀死了,害怕被人知道,就将尸体藏在了墙后,这样的话,便可以解释王林山为何从来不在这小院过夜了——毕竟他在这里杀了人,多少有些心虚。若如此,那惠如也脱不了干系,她一直住在这里,不可能一无所知——至于许嫂,她却是在柳小五失踪之后才被雇的,应该从未见过柳小五,至少不知道柳小五被杀,否则怎么敢与那酷似柳小五的女子同屋吃住?! 那女人为什么要打扮成柳小五的样子去见许嫂呢?许嫂为什么会对别人说“要走好运了”?这中间究竟会藏着怎样的秘密?杀死王林山的人,究竟是谁?目的又是什么呢?又是怎么知道这院子的秘密? 尸体越来越多,案子越来越扑朔迷离。常天掏出鼻烟壶,深深地吸了一口,搞不好,要成为一桩悬案呢! 林梅清直到三日之后才完全恢复了神智,一提起西厢房里的尸体,仍然惊魂未定。 “你是要赶在把房子卖掉之前来一个毁尸灭迹吧?”常天冷冷地审问着林梅清,“说吧,你是如何与你丈夫合谋杀了这女子的?” 林梅清吓得脸色发白:“天地良心,那个女人,我以前见都没见过!” “那你如何知道尸体在什么地方?”常天问道,“我劝你还是乖乖招了吧,免得受皮肉之苦,这里的玩意儿,可是男人都熬不住的。” 林梅清立即哭了起来:“我哪里知道那个地方有尸体啊!我只是觉得西厢房好像比东厢房小了些,敲了敲墙,就发现那墙是空的,便把它砸开看看,哪里知道,里面竟是……那个东西!” 常天暗叫一声惭愧——那院子房子他们搜了数次,都没有察觉出这不同,倒叫一个文盲女人看出来了。 “你没事琢磨这个做什么?” “我就是瞎琢磨。”林梅清吞吞吐吐地说。 “哼!”常天冷笑,“别耍花招了,我劝你还是莫要贪心,你丈夫手上两条人命,就算藏了钱,你花这种钱,就不怕那些冤魂缠上你吗?” 鬼魂是对付迷信者的利器,林梅清发起抖来。 “是谁告诉你宅子里藏着钱财的?”常天接着问,“是那人说在西厢房的吧?” 林梅清张大了嘴,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是有人写信跟我说,是王林山以前的朋友,觉得我一个女人讨生活怪不容易的,所以才把这秘密说给我。” 常天将写给林梅清的信与之前从王林山身上搜到的纸条一对比,一眼便能看出这是出自同一个人的笔迹。 “真是怪了!”王涛百思不得其解,“这人行事怎么前后矛盾,之前移动尸体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汪镇才的尸体,这会儿又写信去诓骗林梅清把柳小五的尸体挖出来。” 常天摇着头:“这不是矛盾,是狡诈!十分狡诈!” 王涛挠着头:“只是长官,你怎么知道会有这封信呢?” “林梅清平日里那么胆小,却孤身去住凶宅,还把工作辞了。”常天冷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林梅清过得正艰难,这种破釜沉舟的做法,大约只能是为了财。还有,林梅清之前根本不知道这宅子的事,况且连我们都没看出破绽来的,她却看出来,不是我低估她,我相信肯定有人对她说了什么,这才引得她铤而走险,但说这话的人肯定不会露面,那自然就是写信了。” 王林山的案子上了报纸,由于他素来便不怎么样的名声,人们已将他称之为“杀人恶魔”,成为上海滩茶余饭后的一个热门话题。 “金城商行的人来了两次,”王涛向常天回报,“林梅清来了一次,问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让她离开上海,她天天被记者缠着,工作也找不到,那宅子也不敢再住,怪可怜的。” 林梅清仍然是嫌疑人,按照规定,案子没有查清之前,她是不能离开上海的。 常天基本上可以排除林梅清杀许嫂的嫌疑——许嫂被杀的时候,她在一家旅社为人洗衣挣钱,根本无暇分身,贾芳也是,两个女人都忙着生存。 至于金西南,也没有什么动静——如今的金城商行基本上大局已定,贺香兰十分有做生意的天赋,这段时间已经签下了两个大单子——这两个单子都是她新结交的富家女介绍的,太太公关在上海滩是十分流行的生意手段。 “现在的女人真厉害,既有这样高明的手段,那金西成当初又何必去请什么王林山呢!”王涛对此发表八卦意见,“一开始就自己做多好,弄得鸡飞狗跳的。” 常天站起来,先拍了一下自己的头,又重重地拍了拍王涛的肩膀:“你提了一个极好的问题。” 常天再一次拜访了罗元胜,后者正考虑把房子卖了,搬到别处去——谁也不愿意跟凶宅相邻。 “在发现王林山出事之前,可有什么陌生人来过你这院子吗?” 罗元胜的家里只有他与老婆,平日里来往的都是熟人,他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道:“只有一个姑娘,她的风筝落到后院了,她是来捡风筝的。” “她找着了吗?”常天又问。 “找着了。”罗元胜回答,“她捡了风筝就出去了。” “你守着她找的?” 罗元胜摇了摇头:“我跟着她到后院,这时突然有人敲门,我就去开门,所以是她自己进去找的。” “你就不怕她偷东西?” “我老婆在屋里呢,她能偷什么?后院就是些柴火破烂。而且,那姑娘穿得可好呢,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 “她不是这附近的人?你以前可见过她?多大年纪?” 罗元胜摇着头:“大概二十二三岁吧,以前从来没见过,大概是碰巧来这儿附近放风筝的吧?” 跟那惠如的年纪差不多。常天想了想又问:“那是个什么风筝?” 罗元胜回答说:“是只老鹰,黑色的,很大。” 一个放风筝的女人,一个乔装过的女人,一只老鹰。常天在心里默默地念叨着,没错,凶手有一个帮手。 金西成的办公室紧挨着王林山以前工作过的经理室,常天把头探出窗户,即可看见右边经理室的窗户,挨得很近,而且窗户下有一处平台,可以通过窗户轻易进入经理室。 “这是为了商议事情方便。”金西成搞不懂为什么常天要来搜查,“王林山的案子还要继续往下查吗?他跟我们没关系了呀!” “怎么没关系?”贺香兰打断丈夫的话,“你不要耽误长官查案,是我们报的案,这事我们本来是该配合的。” 常天打量着这个赫赫有名的巾帼女丈夫,果然名不虚传,眼神中都透着精明世故。 “初一那天你是什么时候到办公室的,除了你们之外,还有什么人单独用过这办公室?” “没有啊!”金西成回忆着,“那天我有点事,是十点钟来上班的,一整天都在,再说了,这里有那么多重要机密的文件,怎么可能随便让其他人用?” “那么十点钟以前呢?”常天又问。 “我在。”贺香兰说道,“我是七点钟来的,因为有一笔账不太清楚,所以想再查查看,一直待到八点钟,事情处理完了以后,我就走了。我走的时候是锁了门的,这办公室的钥匙只有我们夫妻有。别人要是不撬门,是不可能进来的。” “商行上班的时间是九点钟,你怎么来得那么早?”常天问道。 贺香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这样,那时候我正好皮肤过敏,脸上长了好些红疹,丑得很,不想被太多人看到,可是事情又不得不处理,账本太多,不方便全部搬回家,再说西成也要用,所以就赶在大家上班之前来过来。” “除了你之外,还有什么人在?” 贺香兰皱了皱眉头:“就只有我的丫环翠儿了,但我走的时候她也跟着我走了。” “就连去茅厕也一起吗?” 常天的问话让贺香兰红了脸:“你这警察,怎么什么都问得出口?” “那是一起吗?” 贺香兰摇了摇头:“这种事,自然没有。” 常天花钱买通了金家的仆人阿四,阿四证实了贺香兰的话。 “没错,我们家夫人是有皮肤过敏的毛病,对夜来香过敏,可是稀奇得紧,发病那天刚好老爷办PARTY,也不知道是谁弄了夜来香放在花瓶里,夫人脸上发了好多红疹,完全不敢见客人,一直在家里呆了半个多月呢!” “那段时间她也和老爷住一个房间吗?”常天又问。 阿四点头:“没错啊!” “那你们老爷在八月初一可有出门?” 阿四吃了一惊:“你咋知道?老爷初一那天去了金华,跟人谈进货的事,初三才回来。” “你家夫人有没有出门?” “没有。一直呆在房里呢。” “你怎么这么肯定?”常天说。 阿四点头:“她一直没出过房门,连吃饭都送进去呢。” “那几天伺候夫人的丫环有几个?” “就一个,翠儿。”阿四回答,“夫人不喜欢人多。” “翠儿是什么时候到金家的,做了多久了?” 阿四点头:“没来多久,夫人老爷回国没几天,有人介绍了她来,说是刚死了丈夫,乡下没法活,到上海来找工作,年纪虽然大了点,但人很聪明,夫人见了一面,问了几句话,说是投缘,就留下了。当时那人还领了四五个十五六岁的小丫环,不过夫人都没看上。” “翠儿是不是随时都跟着夫人?”常天问道,“夫人到哪儿,她到哪儿?” “那是,不然怎么叫贴身丫环呢?” “八月初一那一天,翠儿可出过门?” 阿四想了想:“嗯,有,那天下午她说有江西老乡要见她,出去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才回来的。” 常天说:“你安排一下,我想私下里见见这个翠儿。” 阿四幽幽地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见不到了,翠儿这丫头交了好运,前段时间她一个远房亲戚去世了,没有子女,遗产都留给了她,她继承了遗产,现在去英国读书了——这丫头心气高着呢,一心想当读书人,现在可如愿以偿了。” “什么时候的事?”常天眼睛一亮,连忙问。 “没多久呢,九月初一来的人,本来当天就要走,可是夫人第二天要去金华的经销商那里去谈生意,翠儿坚持说要陪夫人最后一次,等回来之后再走,她是九月初六走的。”阿四很确定地说,“夫人说她仗义,还写了推荐信,要给她介绍在英国的朋友呢!人这运啊,人比人,气死人!” 许嫂是九月初四死的。 常天在金华的经销商那里得到了确认的消息,九月初三和初四,贺香兰一直在跟他们的老板就布匹价格问题进行谈判,由于涉及商业机密,丫环仆人都不能在场,有人听见贺香兰嘱咐翠儿去镇上购买杨记茯苓糕,这一家的糕点十分有名,要排上几个小时才能买得到。从旅馆得到的消息,九月初三和初四这两天,贺香兰都是五点左右就回了旅馆,而她的丫环都是晚上七八点钟才回来。 要找到翠儿的介绍人并不困难。 “她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说是无依无靠,老家也没人了,我见她可怜,人还伶俐,又都是江西老乡,”黄灵是专做介绍工作的营生,“便推荐了她去。” “她是自己要求去金家的吗?” 黄灵摇着头:“当然不是,谁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还要我们做什么?只是刚好这金家放出消息来要人,我自然就把人送过去了。本来还有几个小丫环,也算聪明伶俐,只是他们没看上。 第十八章神秘少年 贺香兰对常天的来访十分意外。 “投缘便是投缘,这种事,有什么好解释的?”她对常天的疑问也十分不屑,“有人喜欢吃梨,有人喜欢吃西瓜,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我是要做事的女人,自然需要一个聪明机灵的帮手。” “嗯,没错,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常天说道,“只是,您不觉得这丫头太聪明了一些吗?” 贺香兰嘴角微翘:“不觉得。” “其实,我也觉得王林山是死有余辜,杀他的人一定是有刻骨的仇恨,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想要找个借口,把这案子变成悬案,”常天说道,“可惜……” “可惜您是警察。”贺香兰替他说完,“要严明法纪,不能姑息凶手。我也这么觉得,只是不知道您为什么要跟我说这话?” “可惜凶手不应该杀死许嫂,她是一个完全无辜的人,”常天意味深长地看着贺香兰,“如果她不杀死许嫂,我也许会考虑放她一马。” “谁是许嫂?”贺香兰皱了皱眉头,一脸诧异。 “你知道你是在哪里露出马脚的吗?”常天说道,“杀许嫂这步棋你完全走错了,许嫂一直待在金华,她遇上你和认出你的几率很小,那惠如女士。” 贺香兰站了起来:“常长官,你要再说这种疯话,我就要下逐客令了。你是警察,我们配合你办案,那是尽良民的本分,你这种态度,我没法配合,请你走吧。” “我来跟你摊牌,是给你一条活路,我不跟你摊牌,直接抓了你走,刑讯房里有的是东西让你说真话,”常天冷笑,“你要我走,那就请跟我一起走一趟吧。” 贺香兰脸色惨白:“怎么?你们抓不到凶手,想要随便抓个人顶包吗?想要屈打成招吗?你最好长长眼,我们金家可不是任由别人宰割的!” “我真替你觉得可惜,你本来算计得很好。扮成柳小五的样子去杀了许嫂,然后又你写信给林梅清,就是诓她把尸体挖出来,你本来以为柳小五已经变成了一堆枯骨,这便好让人家都认为死在那墙里的人是那惠如。那么你就永远不会被发现了。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你不知道那墙里不通风,她的尸体竟成了干尸,人们还是认出她就是柳小五,所以你想把杀人之事栽赃到柳小五身上的计谋就行不通了,反而暴露了杀人的正是你那惠如,因为除了那惠如之外,没有人知道柳小五埋在墙里,也没有人能诓骗了许嫂的信任。” 常天说道,“你之所以处心积虑要杀了王林山,并不是因为你有多恨他,也是怕他认出你就是那惠如吧?你如今是金家的大少奶奶,怎么可以有做过别人小妾的过去呢?这是其一,其二,因为你才是杀死汪镇才的真凶!汪镇才死的时候,王林山根本不在现场,他是回到那院子才发现汪镇才尸体的,他怕被人怀疑,所以只能在院子里埋了汪镇才的尸体。这院子他不敢租,也不敢卖,所以一直空着。如果我没猜错,这汪镇才之所以出现在王林山的院子里,应该是王林山允许的吧?汪镇才惧内,又好色,王林山便想利用你去讨好汪镇才,其实你根本就是王林山养在那院子里的一个工具。” 贺香兰的脸色已然青了:“住口!” “你不肯做这样的事,所以你一怒之下杀了汪镇才,逃了出去。” 常天顿了顿又说,“后来的事我不知道,但能猜出一二,你走了运,辗转到了英国,认识了金西成,你又可以过幸福的新生活了,可没想到金西成不得不回上海来继承家业,而你们回国的欢迎派对上,竟然出现了王林山!他还毛遂自荐到金家做事,你不敢让他看到你的脸,所以找人找来了夜来香花,故意让自己皮肤过敏,躲过了派对上的会面。可是你不可能一辈子不见人,所以,你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鼓动金西成将王林山聘用到金城商行做了经理。八月初一那天,你先支开你的丈夫去金华谈生意,那张纸条就是你放在王林山的办公桌上的,你料定他会在晚上动手,便一直等在那里,用箭射杀了王林山,你也猜到汪镇才必然是埋在那几株竹子下面,你怕人挖出他的尸体,所以便把王林山的尸体移动了位置! “至于丫环翠儿,她是你最后一步棋,她的年龄跟你差不多,所以从一开始你就想让她做你的替身,让她在八月初一整夜外出,让她故意把风筝放到罗元胜的家里,让她陪着你去金华,最后又送她去英国——其实她根本没什么亲戚,所有的钱都是你出的,你就是防着有朝一日有人开始怀疑那惠如,而柳小五这步棋又没奏效,而翠儿的种种行径就像是畏罪潜逃……可是没有人能到英国去抓她。是这样吗?不过很可惜,你遇上的对手是我。” 贺香兰失神地望了望四周,屋子里只有她和常天两个人。 “说吧。你开价吧。” 常天冷笑:“你以为我是来勒索的?” “不然呢?”贺香兰说,“你为什么不直接抓我?” “我不是来要钱的,我只是觉得,大牢那种地方不适合你。”常天说,“可我也不打算放你走,你懂我的意思。” “你想要做什么?”贺香兰瘫坐在了沙发上,“你为什么不放过我?你放过我吧,我也是没有办法,我是被逼无奈啊!王林山他不是人,我不能落在他手里的,不能!我没有选择!我没有选择!” 常天摇着头:“你有。你可以选择留在英国,你是因为贪才回来的,也是因为放不下你现在的富贵生活才一而再再而三的杀人。这和当年你为了保护自己而杀死汪镇才完全不同,就算王林山该死,那许嫂呢?她也该死吗?今后如果翠儿威胁到了你,你也会毫不犹豫对她下手的,你已经收不了手了!” “不是的。”贺香兰捂住脸,“不是的。” 她的否认是虚弱的,她自己也知道。 “你现在还有机会。”常天说,“横竖都是死刑,与其死前受尽折磨,你可以死得体面一点。这是我唯一能给出的通融。” 贺香兰站起来,望着通往卧室的楼梯,华丽的楼梯。 “上海滩有那么多人吃人不吐骨头,你为什么不去抓他们?为什么要来逼死我这么个小女子?!” 常天与她对视着:“从你杀死许嫂的时候,你就已经和他们一样了。” 贺香兰低下头,她慢慢地扶着楼梯往上走:“你稍等一下吧。” 常天在沙发上坐下来,深深地吸了一口鼻烟。 这是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房间里并不灰暗,墙壁上挂着十来盏油灯,将十几平方的小空间照得灯火通明。 借着几乎与日光等效的光明,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张铁力木雕云纹罗汉床放在房子的北边,床上放着精工细织的锦缎被子,左右两边各设一排一人高的漆雕屏风,香樟木的书架桌椅靠屋子的南墙,书架子上放着《增广贤文》、《诗经》、《三国演义》等十几本书,剩下的空间则被一堆堆的画册和宣纸占据着。 可以看出主人对绘画的热情,四面墙上都是画作,有生机勃勃的绿竹,水墨调子的山石嶙峋,对着书桌的这面墙上画着一扇打开的窗户,窗外,赤黄色的太阳压了一半在地平线上,看不出是日出还是日落。 尽管灯火光明,房间华丽,但都透着一股阴森森的感觉。 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此刻正站在门前,他穿着套黑色的棉质中山服,抓住门把的手用力向外推,却只能推开约摸一指头的距离。门被一条拇指粗细的铁链给锁住了,从缝隙里,他可以勉强看见外面的环境——一条狭窄深长的通道,通道的两边砌着灰砖,此刻在这通道里通行的只呜呜的风声。 风刮到少年的脸,他便似被刀子割了般痉挛一下。 深宅大院里的命案总让常天头疼,动机无非就那几种,但这些非富即贵的嫌疑人们,却个个都做得警察的好对手。 死去的孩子名叫沈祥哥,刚满十八岁,父亲是南市泰和制药公司的老板沈泰和,母亲是二姨太薛雅梅,她已经哭晕过去好几次了。 沈祥哥生前因患感冒正吃中药,最后一次吃药的时间是中午12:30,毒发身亡是在中午13:00,沈祥哥的贴身丫鬟郑凤莲描述,他在死前有怪笑、抽搐、角弓反张的症状,中药是死者最后接触的入口之物,警员已经带着药液和药渣去了真如镇的法医研究所,证实了药渣中确实有马钱子,而那些没熬煎过的中药则与药方相符,里面没有马钱子。 正如常天推测,有人将毒直接下在了药罐子里。 负责熬药的是仆人郭正,他是薛雅梅的远房表叔,已被拘押了起来。经过问询,郭正表示自己在熬药途中去了趟茅房,时间大约有五分钟,也就是中午12:15~12:20之间——在这段期间,沈宅里的任何人都有机会下毒。 沈宅挤满了沈家人和薛家人,空气里除了悲愤之外还另有一股微妙的氛围。 薛雅梅虽不是沈泰和的正室,但地位却并不低,她的父亲薛中奎在上海拥有三家百货公司,财力胜过沈泰和,据说薛雅梅嫁给沈泰和的时候,正值他事业低谷期,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段婚姻拯救了沈泰和,让他东山再起。再加上薛雅梅虽然入门晚,却比正室太太李薇玉先生儿子,所以地位与正房太太没有区别。 室内一时静默无声,常天察言观色,发现薛家人的目光总有意无意落在李薇玉的儿子,沈家二少爷沈祥飞的身上。这少年不过十三四岁,皮肤黝黑,身体消瘦,穿一身黑色棉质中山装,模样与李薇玉有几分相似,都是细长丹凤眼,尖下巴。此时他薄唇紧抿,表情严肃,常天注意到他右侧额头上有一道一指长的刀疤。常天听底下的仆人讲过,二少爷沈翔飞在四岁的时候,曾遭人拐卖,一直流浪在外,直到半年前,才终于在一家做皮革的工坊里被找到,接回家来。 沈泰和有两个儿子,若是沈祥飞一直不回来,家业将来无疑该由沈祥哥来继承,现在沈祥哥死了,李薇玉和沈祥飞是最大的受益人,焉能不叫人疑心? 李薇玉手拿着一串菩提子佛珠,也不说话,闭着眼睛默默念数,柳叶片似的薄唇微微开合。李薇玉平时基本都呆在佛堂,逢初一十五,便连佛堂的门也不出,今天刚好是阴历三月十五,仆人证明她一大早就进了佛堂,没有离开,连饭都是送进去吃的。 当然,这种事她也不需要亲自动手,派个心腹就行了,常天看着李薇玉身边蜡黄脸的中年仆妇,人称桂花嫂,是个哑巴,但耳朵不聋,双眼炯炯,身体看上去十分健壮,跟着李薇玉已经有二十年,真真是心腹的最佳人选。 李薇玉说,事发时桂花嫂与她一直同在佛堂,仆人们可也证明,但鉴于李薇玉有作案动机,常天认为这个证词的可信度不高,不排除两人合谋的可能。 沈宅的建筑风格中西混杂,颇有时下流行的过渡式改革的气质,进门处保留了传统的影壁,在旧式两进的院子里正中位置,建了一栋三层灰色尖顶小洋楼,主人们都住在洋楼里,左右的木质厢楼里住着仆人,男左女右。厨房、柴房和锅炉房在后院,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仓库,左右厢楼左侧皆连着朱红色游廊,可通往后院,佛堂设在右厢楼的最左侧,佛堂的前窗和前门都对着一个乘凉用的六角凉亭,后窗对着沈宅的外围墙,墙高三米,墙与窗之间有一条只能侧着身子通过的狭窄通道,走上五六米,便又与通往后院的游廊相通。 事发时间是在中午,沈家吃午饭的时间是11:30,到12:00时,厨房里也就没什么活了,主人在午睡,三个厨娘和两个伙夫都回了房,后院只剩下熬药的郭正,以及在锅炉房里干活的丁老顺。如果桂花嫂从后窗溜出,躲在一边静待时机,趁着郭正去厕所的时候下药,再溜回佛堂,期间没被人发现,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沈祥飞自称事发时在屋里念书,负责茶水的丫鬟柳菊在12:30的时候给他送过一次茶水,也是沈宅的大小主子们标准的茶水时间。在12:0到12:30之间,有三个仆妇都在客厅打扫清洁,她们能证明在这个时间段,没有任何人出入洋楼。 沈祥飞房间的窗户正对着后院,且站在窗口便可以直接看见厨房,所以沈祥飞很可能在看见郭正离开后,从二楼窗户跳入后院,将毒药放进药罐子,然后再爬回二楼。常天试过了,他可以做到,沈祥飞流浪在外多年,不同于其他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这对他应该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但搜查结果却不能证明他的推测,沈祥飞的鞋子干干净净,房间里所有鞋子的鞋底都没有厨房地面上的油垢——要进入厨房又不沾上这些油垢几乎不可能的, 鞋子没有清洗过的痕迹,此外,二楼窗户周围也没有鞋印。 “哦,对了,在小菊送茶水进来前十分钟,我正在写字,有块石子砸了进来,差点砸到我的手。”沈祥飞想起一件怪事,“但等我往院子里看时,却没看到人。” “你没去后院查看吗?”常天问。 “没有。”沈祥飞瞄了众人一眼,“去了肯定也找不到人了。而且我母亲常常教导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阿弥陀佛!”李薇玉终于开口了。 “听到狗叫了吗?”常天又问,沈家在后院养了三只看门狗,如果有外人进入,狗是一定会叫的。 沈祥飞摇着头,仆人们也都摇着头。 “还是内鬼啊!”说话的人是薛雅梅的哥哥薛金成,他冷笑地看着沈家的主仆们。 沈泰和没什么反应,自见了儿子的尸体后,他便一直精神恍惚。 搜查工作终于结束,各人房里都没查到可疑物品。除开沈宅的司机刘潭,他们从刘潭房间里搜出了一些片状的大黄,大黄是强势的清热药,吃了会腹泻,但却不会毒死人。 “三天前郭正让我帮他买二两大黄,说这药泡水可以治疗便秘,”刘潭解释道,“我也有这毛病,所以给自己买了二两。” 常天觉得很奇怪,在郭正的房间里却并没有发现大黄。 “爹,我看还是让弟弟尽快入土为安吧。”说话的人是沈泰和的大女儿沈胜男,她穿着紧身收腰的黑色薄花呢的西装,齐耳短发,浓眉大眼,既英姿飒爽也不失妩媚,今年二十三岁,至今未婚,在沈家制药公司做经理。虽是个女子,但精明能干,是沈泰和最得力的臂膀。事发之时她并不在沈宅,是接到消息后才和沈泰和一起从公司赶回家来的。 常天摩挲着下巴上新长出来的胡楂,沈胜男同样有嫌疑,对一个有着要在男人世界里打天下的女人来说,沈祥哥也算是一块绊脚石,更何况,她跟薛雅梅关系十分恶劣,几乎一见面就要吵架。 不过她和沈祥哥的关系却不错,沈祥哥待人宽厚,性子也温和,只是有些寡言少语,不太合群,根据调查得来的信息,他没什么朋友,却也没什么敌人,没有男女情爱纠葛,也没有结仇的历史。 第十九章药物中毒 “你买大黄做什么?”常天话一出口,郭正的脸色刷地发白。 “我便秘。”郭正小声回答。 常天嘴角叼着笑,看着坐在他面前的家伙,郭正大约三十岁左右,身材粗壮,手臂上的肌肉尤其发达,据说在投奔沈家以前是山里的猎户。 “有多久了?” “有,有,有些日子了。”郭正说。 “到底有多久了?一个月,两个月?” 郭正想了想:“得有两个月了。” “怎么现在才想到买大黄?” “我现在才知道这法子啊!” “谁告诉你这法子的?” “前段时间老家来了个朋友跟我说的。” “现在可好了?”常天又问。 郭正点头。 “这大黄效果不错啊!”常天微微一笑,“怎么个吃法?泡水吗?一次泡多少啊?”常天打开一个纸包,露出里面的大黄。 郭正小心翼翼地捻了两片:“差不多这么多。” “你一天泡几次?”常天又问。 “泡一次。” “多久能见效?” “那个,那个,不一定。”郭正说,“大概一两个小时吧。” “那你不是没吃完?”常天慢悠悠地问道,“应该还剩了不少吧?放在哪儿了?” 郭正说道:“是,剩了一些,可能放在床头的小柜子里了。” 常天的手下王涛觉得十分诧异,不明白上司为什么非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休。 等到郭正被带离了审讯室,常天伸了个懒腰:“你听出什么问题了吗?” 王涛想了想:“郭正的大黄没吃完,他说放在屋里,可是我们却没找到那些大黄,这一点很奇怪。” 常天摇头:“那不是最重要的,你看见刚才他的表情了吗?我问过沈家的仆人,在刘潭说郭正买大黄之前,他们都不知道郭正便秘。沈家一共有仆人二十个,可只有一个厕所可用,主人的厕所,他们是不准用的。如果郭正早就有便秘的毛病,他们没理由不知道。他们可都知道刘潭便秘!等在厕所外的滋味不好受呀!郭正在牢里可没这毛病,大黄有通便的功能不假,但只吃三天,他这病就全好了?那治不好便秘的大夫都该去撞墙了!” 三个小时之后,常天又派人将郭正带到审讯室。 “我刚找人称了你屋子里剩下的大黄,你根本没吃那么多。”常天说道。 “这有啥关系?!我记错了不行吗?”郭正梗着脖子,“这犯法吗?” 常天把一大包中药切片放在郭正的面前:“来,把大黄选出来。” 郭正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药材,各色各样的切片有好几种,他犹豫地拿起一片,又犹豫地放下去。 “长官,我是个老粗,不认得药。” 常天将一块石头抛到半空,等它落下来的时候又用手接住它。 这块石头就是在沈祥飞的房间里找到的,约有半个拳头大小。 “这里到洋楼有二十米呢!”王涛指着图脑补着,“这人得有一把好力气,还得有好眼神!狗还认得他——郭,郭正?!” 常天提了另外一个问题:“一般人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做?” “自然是立刻下去找扔石头的人。”王涛皱了皱眉头。 在王涛的调查笔记里,沈祥飞可不是一个善于隐忍的少年,他回到沈家没几天就把里里外外闹了个鸡犬不宁。 “薛雅梅有次在沈泰和面前告黑状,冤枉沈祥飞把沈祥哥给推到弄哭了,要沈泰和惩罚沈祥飞不许吃晚饭,这沈祥飞赌气,把自己锁在屋子里,绝食三天,水米不进,最后沈泰和找人把门撬开,让薛雅梅带着沈祥哥跟他赔了不是,他这才起来吃东西;还有一次,薛雅梅跟大太太吵嘴,说了句不好听的话,沈祥飞立刻就将一碗烫茶泼到了薛雅梅的身上,薛雅梅去找沈泰和哭诉,沈泰和便打了沈祥飞一巴掌,沈祥飞拿了一把水果刀就割腕自杀……后来,沈泰和再也不敢打骂他,沈家也没人敢惹这位小爷,不过,他对下人倒是客客气气的,并不摆架子,给赏钱也大方,他们家的下人都还喜欢他。” 常天掏出鼻咽来,深吸了一口。 王涛觉得不可思议:“难道,他是看出扔石头的家伙是想引他去后院,所以他才没去?” 常天想起沈祥飞与年龄极不相称的复杂眼神,潜伏着精明、自信、伤痛、悲哀以及毫无疑问的强大生命力,在他孱弱身体和清秀面容的背后似乎还深藏着什么东西,常天一时也说不清楚,只是凭直觉认为,那孩子在回到沈家之前,一定有过一些不同寻常的经历。 十年前沈祥飞失踪案也是一桩蹊跷事,当时身怀有孕的大太太李薇玉莫名流产,一度有谣言说是薛雅梅在保胎药中动了手脚,沈泰和将散布言论的佣人解雇赶了出去,从此再也没人敢提起这个话题。沈祥飞就是在这一片混乱中失踪的,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不见的,沈家用尽了一切力量:警察、黑道、悬赏……一无所获,当时经办这案子的警察黄七奇正好与常天相熟,他一直认为沈祥飞的失踪与薛雅梅有关。 “那女人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她老爹的江山都是踩着熟人尸骨打下来的,黑着呢!沈祥飞失踪那一日,偏她正巧回了娘家,我的人查到那天薛家老太爷的轿车出了城,车上都是薛家的打手,这车直到半夜才回来。在沈祥飞出事的前一天,李薇玉专门到薛雅梅的房间里提醒她不要欺人太甚,有仆人听到她们吵架……” 假如沈祥飞的失踪真的与李薇玉有关,那沈祥飞是有理由憎恨这个女人的,而他也很有可能,把这些年在外所经历的痛苦,一并算到薛雅梅的头上,甚至迁怒到沈祥哥的身上。 走进袁雎的房间,常天很难相信沈泰和会有这样一个情人。 房间里的陈设处处显示出主人的简朴优雅,情趣教养,墙上挂着袁雎自己的水墨画作品,清一色都是马……立马、奔马、卧马……草原马、陌上马、厩中马……很少有女子选择这样的主题,更少有女子能将马画得如此神采飞扬。 “画得这么传神,你一定花了不少时间和马相处吧?”常天决定用一个轻松的问题开头,解除袁雎的戒备。 “没有,我很少出门,有时候会去赛马场和乡下看看,我只是记性好,”袁雎说,“省了不少事。” 常天注意到,袁雎笔下的马,都是没有马鞍的。 袁雎是沈泰和在金陵大学时的同学,两人在大学时的恋爱关系人尽皆知,只是沈泰和在上大学之前就奉父母之命在乡下娶了老婆,但这袁雎是个才女,家境也不错,自然不肯做小妾,沈泰和呢,又是个孝子,这老婆既是父母之命,怎么也不敢离。袁雎等了几年无果,就提分手,这时沈泰和生意出了问题,半路杀出个薛雅梅,又有钱,又热情,又漂亮,又不计较名分,他正失恋伤心,又需要人帮助,便一时动情,娶了薛雅梅,可终究和袁雎多年感情难以割舍,一来二去又复合,只是袁雎更不肯嫁给他做三姨太,沈泰和便索性在外面买了房子,时不时地与袁雎在这里相会。 “几个女人共处于一个屋檐之下,要想相安无事是不大可能的,我有很多事情要做,不想将时间浪费在和她们吵架之上。”袁雎虽然已经年近四十,但身材保养得相当不错,并不比年轻女子差,再加上娇媚的五官,高贵的气质谈吐,连常天也在心中暗自赞叹,并替她觉得可惜。据他所知,因为她和沈泰和的这种关系,她的家庭已经和她断绝了关系。不管她是不是沈泰和最爱的女人,不管她多有才华,终究没有子女,没有完整的家庭,也没有稳定的收入,一旦沈泰和发生什么事,她的生活便会立刻陷入凄凉。 她应该是个聪明的女子,为什么没有与沈泰和生养一个子女呢? 这种问题不必问,因为肯定不会得到答案。 在沈祥哥出事那一日,袁雎没有去沈家,有不在场证明,她又是否有杀害沈祥哥的动机呢? “没想到会出这种事,”袁雎有些神伤。 “你觉得会是谁?” “这个怎么可以瞎说呢?”袁雎摇头,“找出真凶,是你们应该去做的事啊!” “你觉得李薇玉会做这样的事吗?” “我不了解她。”袁雎说,“但我想,一个有孩子的母亲,一个吃斋念佛的人,应该还不至于。她胆子很小,我听说她有一个哥哥在十岁的时候被毒死了,这样家庭里长大的人,她会活得很小心。” “沈胜男呢?” 袁雎听到这个名字竟笑了笑:“她是很好强,就因为好强,所以不会,女人好强无非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比男人差,要是用这种手段,她这么多年的辛苦又是何必?” “薛雅梅这个人,你怎么评价?”常天问。 袁雎的笑转成了冷笑,眼神里闪着与她的温柔格格不入的寒气:“猫头鹰得到一只腐烂的老鼠,以为谁都看得上这只臭老鼠,谁都会来抢,觉得谁都觉得是威胁,从它面前路过都要大声嚷嚷,恨不得把方圆百里的敌人都铲除干净,有本事给自己找很多敌人,但没本事斩草除根——薛雅梅就是这种人,送她七个字:多行不义必自毙。” 常天知道这个故事的典故原来出自于庄子的《南华经》, 袁雎毫不掩饰她对薛雅梅的厌恶和不屑,倒是出乎他的意料,常天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那么,沈泰和呢?” 袁雎沉默了很久,最后只说了一句话:“他只是一个男人。” 夜半,沈宅,薛雅敏的房间。 没有开灯,月色像一只幽灵,浮在窗口,隐约可以看见地面上的狼藉:推倒的家具、杯碗的碎片、撕破的衣裳…… 薛雅敏在饥饿中醒来——差不多有一整天没吃东西了,她把送饭的丫鬟和劝慰她的丈夫都推了出去,她记得自己还狠狠地打了沈泰和一记耳光。 她的视线里却出现了一个人影,瘦瘦小小,是个男人,但不是她的丈夫! “你是谁?!你怎么敢在这里?” 人影往前走了一步,她能看得更清楚些,对方穿着黑色的中山服,脸是蒙着的,只露出一双细长的眼睛,那双眼睛里闪着阴冷的光。 “哈!”薛雅梅冷笑,“是你!” “还我儿子!”她从枕头下抓出一把水果刀扑向对方,自从沈祥哥死后,她便一直把这把刀随身带着。 对方抓住她的刀,但是刀仍然刺进肉里了,在腹部,她感觉到一股热流涌到她的手上,带着腥味……但同时她的头顶也狠狠地被什么硬物给敲了一下,薛雅梅晕过去了…… 早上一回到警局,常天便接到通知——沈家又出事了,这一次的受害者是沈祥飞。 依旧是马钱子中毒,幸而救治及时,沈祥飞已无生命危险,但仍然昏迷着。 在警察赶到沈宅之前,沈泰和已经带着人在薛雅梅的房间里搜出了没用完的马钱子,而薛雅梅也被证实曾经接触过沈祥飞最后服用的食物——参汤。大约在下午三点左右,薛雅梅的女仆林霞到厨房为女主人安排点心,见炉子上有一碗参汤,尽管厨娘王嫂告知林霞那是专为大少爷准备的,林霞固执地将参汤取走,送进薛雅梅的房间,不久之后便又退了回来,有人听到薛雅梅呵斥林霞丢她的脸,之后这碗参汤便由桂花嫂送进沈祥飞房中,不到半小时,沈祥飞便毒发。 “薛雅梅疯了!”王涛说道。 前一天夜里,薛雅梅忽然从房间里跑出来,坚持说沈祥飞到她房间里去害她,尽管大家都证明沈祥飞一直都呆在灵堂里,她还是非要脱掉沈祥飞的衣服,说自己刺伤了沈祥飞,闹得鸡飞狗跳,混乱之中,李薇玉被推倒了,头撞到桌角上,流了不少血,沈家连夜请来大夫包扎诊治,之后她一直昏睡到第二天傍晚,醒后听到沈祥飞中毒的事又受刺激晕倒过去。 常天皱着眉头,薛雅梅说她被人打晕了,后脑勺倒是有一块血肿,但大家都认为那多半是她自己摔倒的。 “那天沈家去了两个大夫,李薇玉和薛雅梅这两个女人心眼多,都怕别人借大夫的手陷害自己,所以都有自己固定的大夫,外面的大夫一概不相信。”王涛说着便要笑,“薛雅梅的那个大夫姓张,他说薛雅梅大概是伤心过度,所以产生了幻觉,结果被薛雅梅打了一记耳光给赶出去了。” 此刻,薛雅梅在拘押室里像个疯子一样咆哮,声称这是李薇玉的栽赃陷害——然而沈祥飞中毒的程度可不浅,按医生的说法,如果不是中毒者求生意志强烈,很有可能便救不过来。 “苦肉计不带这么玩儿的。李薇玉已经四十三岁,用自己儿子的性命为代价扳倒劲敌,却让自己老无所依,这于情于理都不通。再说了,有做亲娘的毒死自己儿子来嫁祸小妾的吗?”王涛坚持他的判断,“薛雅梅肯定是疯了。” “我没有疯,我也没有杀人!”薛雅梅歇斯底里地大叫,“是他们陷害我!他们就是想让你们认为我疯了!” 并非没有蹊跷:虽然薛雅梅的房间里没有血迹,她身上的旗袍也没有血迹,但她屋子里常用的银柄水果刀却确实遍寻不得,另外薛雅梅坚称她当日穿的旗袍是另一件旗袍,颜色虽一样,花纹却不同,一件绣的是凤尾花,一件绣的是牡丹花,绣着牡丹花的旗袍不翼而飞了。 当天晚上大部分的人都在灵堂,薛雅梅将自己反锁在了卧室,常天很奇怪沈家竟没派人在薛雅梅的房门外看守——对于一个刚失去儿子的母亲,他们似乎并不担心她会做出伤害自己的行为。 沈泰和说自己是太伤心没顾得上,当然更可能因为挨了一记耳光而恼羞成怒,仆人们说是没人吩咐,常天想大约薛雅梅平日里太不得人心,所以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忽略了她。 薛雅梅唯一的亲信,她的贴身丫鬟林霞,被大夫人李薇玉派去整理小少爷沈祥哥的遗物。 屋子的门锁没有坏,就算真有侵入者也只可能是从窗户进入,薛雅梅卧室的窗子是内嵌式的,窗下的台上摆满了花盆,花盆里种着带刺的玫瑰、月季和蔷薇——没有可供人站立的机会,除此之外,没有发现脚印,绳痕。 薛雅梅的房间紧挨着右边的楼梯,左边隔壁房间是沈泰和的卧室,当晚沈泰和不在卧室里,但门是上了锁的,楼下是一个杂物房,常天进去查探过,这个房间比较小,没有窗户,里面堆的都是旧衣服和旧家具。 薛雅梅卧室的窗户对着后院,后院有两条看家狗,当晚并没有人听到狗叫,这有两种可能: 第一,侵入者是狗认识的,故而不吠; 第二,根本没有侵入者。 “现在我知道他为什么蒙着脸了,”薛雅梅说,“他们找了一个身高差不多的孩子来,就是为了让人家以为我疯了,没错,这就是他们的目的!” “你觉得他们是谁?”常天问。 “还能有谁?!李薇玉,沈胜男,沈泰和!”薛雅梅咬牙切齿地说。 常天很意外地听到沈泰和也在这个名单里:“沈泰和是你丈夫!” “他早就恨我了!我死了他才高兴呢!”薛雅梅几乎是在狞笑了,“以前有个儿子,大家不好撕破脸,现在儿子没了,他就没什么顾忌了!” 李薇玉流产和沈祥飞失踪之后,所有人都怀疑薛雅梅,那时候沈泰和还护着薛雅梅,硬说是房子风水不好,便拆了房子重建洋楼,一面带着薛雅梅住到别处,一面又把建房的工程交给了李薇玉的娘家舅舅——摆明了是故意让李家人从建房里捞些好处,以做安抚。 “你觉得李薇玉、沈泰和会下毒毒自己的儿子?” 薛雅梅说道:“沈泰和不会,可李薇玉不一定,当年她就用过这一招陷害我。” “你就不想杀他?” 薛雅梅忽然聪明起来:“想和做是两码事!” “那你认为是谁干的?” 薛雅梅冷笑:“报应!是报应!” 常天瞄了她一眼:“你本来想让郭正在药罐里放一点儿大黄,让你儿子拉肚子,好把这事嫁祸给沈祥飞,你可知道,你们商议的这事被别人知道了,才有人乘虚而入,将郭正房间里的大黄换成了马钱子,郭正不能鉴别这两种药,照样把马钱子加进了药罐子,毒死了你儿子。” 薛雅梅面如白纸:“郭正那个王八蛋,出卖了我!” 当初没有在郭正的房间里发现大黄,常天怀疑是有人偷偷拿走了,但是为什么要拿走一个仆人房里并不值钱的大黄呢?再加上证实郭正又没有便秘的疾病,所以这大黄的用途也是值得人深思的。 只是自己的猜测这样容易就得到验证,常天也有些意外,想起袁雎对薛雅梅的评价,不由得心中暗笑:“你仔细想一想,你们商议这事儿的时候,可还有别人知道?” “是她!我要杀了那个**!她串通别人杀了我的儿子,我的儿啊!”尽管是一个惹人嫌恶的泼妇,但这痛彻心扉的嘶喊却也不得不让人动容,常天想起方才她所说的报应二字,不由觉得十分讽刺。 第二十章一面之词 林霞的嫌疑确实是最大的。 知道大黄计划的人只有三个,她、郭正和林霞。 林霞虽然是薛雅梅的贴身丫鬟,但薛雅梅喜怒无常,常常拿她当出气筒,非打即骂,林霞没有兄弟姐妹可以依靠,只有一个病怏怏的老父,全靠她养活,没有别的出路只能跟着薛雅梅,所谓积怨最可怕,她最有机会下毒,也最有机会把马钱子藏在薛雅梅的屋里。 三个月以前林霞的父亲被人追债,林霞找薛雅梅借一千元,却被拒绝了,林父因此差一点被人打死,虽然林霞及时将还款交出,但林父终究还是受到了惊吓刺激,一个月以后便过世了,这位父亲本来想通过赌博为自己和女儿搏一个更好的出路,没想到却赔上了自己的性命。 会不会因为这件事让林霞对女主人怀恨在心呢? 一千元,一个下等女仆要不吃不喝做上五年才挣得出这个数,她上哪儿弄到这样一笔巨款? 是林霞将消息泄露给了凶手,还是压根就是她换掉了药呢? “老娘捡的!”林霞摆出和薛雅梅十分相似的泼妇架势,“怎么着?只许别人杀人放火金腰带,老娘就不能有点好运气?” “在哪儿捡的?”常天却不生气,笑嘻嘻地问。 林霞的答案很荒谬:“我早上起来发现钱在鞋子里,可我不知道是谁放的,我没办法不要,我真的需要用这笔钱去救命!” 最开始她一直觉得不安,可是等了很多天都没有人提到这笔钱,她就想,这大概真的是老天送给她的礼物。 假如她说的是真的,这就是一个精心布置的陷阱:林霞有了一个极好的杀人动机,但是她却永远说不出主谋——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主谋是谁。 林霞和郭正都坚持说自己没泄露过关于大黄的计划,他们说自己不敢,因为害怕薛家的势力。 这一点常天相信。 当然也不排除被人偷听到——常天想,但是怎么偷听呢?这件事是在薛雅梅的卧室里密谋的,那个房间他查过,很难藏得住人,窗外也无法偷听。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偷听者和把钱放在林霞鞋子里的,只能是住在沈家的人。 沈泰和怀疑杀人的主谋是他生意上的对手。 “林霞被人收买,下毒杀人,只要严刑逼供,她一定会招!” 事情很微妙,几种猜测都不合逻辑:假如林霞被李薇玉收买去杀沈祥哥,那么她就不应该再杀沈祥飞,假如林霞受了女主人唆使去毒杀沈祥飞,那么之前她就不大可能去杀沈祥哥。除非她先被人收买杀了沈祥哥,之后又被人收买杀了沈祥飞——两个不同阵营的人同时收买了她,或者被第三方收买,或者,林霞就是个心理阴暗的杀人狂。 常天提出疑问:“若是你的对手,直接杀你岂非更加有益?” “把我家弄得鸡犬不宁,我也就没有心思再管生意上的事,这就是他们的目的。” 沈家的生意却并没什么不妥,最近沈胜男顺利签了几个合同,并没人在这个时候落井下石。 沈胜男是常天重点监视对象。 毕竟沈家两个继承人出事,她就是最大的受益者。 监视她的也并不止是警察,沈祥飞出事后的第二周,便有人寄来匿名信,告知警方沈胜男与大学同学董赫交往,而沈泰和却有心要将女儿嫁给生意上的伙伴,同为制药商的林家坤,父女因此反目,沈泰和威胁沈胜男,若她不肯与董赫分手,便剥夺其继承权。沈胜男表面上答应了父亲,但私底下仍与董赫有来往。 写匿名信的人认为沈胜男有杀人动机——若是弟弟们都出了事,她也就不用担心继承权的问题。如果薛雅梅被成功嫁祸,那将来更没人与她争夺财产了。 常天可以肯定这信是薛家人写来的,他的猜测也得到了验证。 不过沈胜男确实有设计阴谋的智商和金钱,她住在沈家,行事也很便利。 但两次事发她都不在家,如此便需要同谋。 事实上不管是谁,都需要同谋,只有一个同谋还不够。 第一,此人可以随意进出郭正的用人房而不被人注意,首先这必须是沈家的用人,而且是个男子,左厢楼住着的有司机刘潭、锅炉房工人丁老顺、杂役曹同、闵海、王富,护院姜斌、孙凯,门房朱大爷;由于沈家对男女仆的规矩甚严,不允许男仆进入右厢,也严禁女仆进入左厢,所以女仆没有办法进入郭正的房间而不被人发现。 第二,可以接触到那一碗参汤,就那天的情形来说,熬参汤的是王嫂,在那段时间厨房里也只有她一人,所以只能是王嫂、丫鬟林霞和桂花嫂三人中的一个; 第三,可以进入薛雅梅的房间而不被怀疑。薛雅梅自儿子死后便很少出门,所以外人不可能趁着她不在屋子里把马钱子带进去,不管是男仆、厨娘、桂花嫂还是沈胜男都做不到,事实上除了林霞之外,进过薛雅梅房间的就只有沈泰和及她的哥哥薛金成了——薛金成自然没有理由串通外人陷害自己的妹妹,更何况,沈祥飞出事那一日,他并没有去过沈家。沈泰和虽然在家,但是他又没有理由杀自己的儿子。 如果不是林霞,那么其他人就必须有其他的方法把马钱子藏进薛雅梅的房间。 受害人沈祥飞一直没有苏醒,医生的说法是尽管没有生命危险,但各人体质不同,苏醒的时间也就不同。 常天去了医院两次,都没看见李薇玉,据说她天天都呆在佛堂为儿子诵经祈福。第二次,他却十分意外地遇到了袁雎,她坐在沈祥飞的床边擦着沈祥飞的一双皮鞋,双眼红肿,竟然哭过。 “若我有儿子,也该这么大了。”袁雎解释道,“想着如果当初我住进沈家,今日躺在这的或许会是我儿子,便觉得忍不住伤心。” 她放下鞋子,抚摸了一下沈祥飞的头,“稚子无辜。但愿他能醒过来,走出去。” 常天默然,他忽然想,或许这就是袁雎一直未有生育的原因:她并不想自己的孩子生活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之中。 也许不醒来也是好事,常天看着沈祥飞,薛雅梅不会善罢甘休,只要她一日认为沈祥飞是她的仇人,那么这孩子一日都会处在危险之中。 薛家人一直在给警方施加压力,外面已经有舆论偏向凶手即是林霞了,上司骆杨的意思也是尽快让林霞认罪,好了结这案子,省得大家麻烦。 “你可认识林霞?”常天问袁雎。 袁雎犹豫了一下,然后说:“薛雅梅在知道我和沈泰和的事情之后,曾找人袭击我,是林霞给我通风报信,我才躲过一劫,我并没有给过林霞钱,她是好心人。她不会杀人。” 常天有些意外:“但这也说明她可能早就恨上了她的女主人。” “我与她非亲非故,她做这事要担很大风险,如果被薛雅梅发现了,可能连命都保不住,”袁雎说道,“如果不够善良,是做不到的。” 常天愣了愣:“你是不是借过一千元钱给她?” 袁雎摇着头:“没有。她家里的事我是后来才听说的,如果早知道,不需要她开口,我也会借给她。我想,她不来找我,是因为怕被薛雅梅发现,她这么害怕薛雅梅,又怎么敢栽赃给她?” 常天顶不住上司骆杨的压力,只得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将薛雅梅放了出去。 薛雅梅离开的第二天,住在医院里的沈祥飞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护士是在半夜两点时发现沈祥飞不见的,主治医生大约在一点左右的时候查过房,当时沈祥飞还好好地躺在床上。沈祥飞的病房外就是护士值班室,如果有人进出,护士都能看得到,除此之外,沈泰和还为沈祥飞安排了两名保镖,昼夜守在病房门口,以免再出意外。如果要移走沈祥飞,只能通过窗户。两个保镖都十分肯定,在他们离开病房前,锁上了窗户,窗户是对开的,中间被一根铁框隔开,两扇窗的插梢都在屋内侧,窗户既然没有破,那么只能是从内侧打开的。 “你们在病房外可有看见可疑的人?可有没见过的医生护士?” 保镖们都摇着头:“没有,沈先生特地嘱咐过,我们就是盯着生面孔呢!” “那白天都有什么人来探视过?” “上午沈老板来过,沈小姐陪着一起来的,哦,还有袁女士,她是下午来的。她走后就再没人来了。” 常天发现窗户正中的铁框上有麻绳摩擦过的痕迹,这麻绳被取走了,要做到这一点不难,只要绳子够长,或者绳头有钩子,就可以直接套在铁框上而不必打结,到时候只要一抽,绳子就可以顺利被抽走,常天奇怪的是他们爬上四楼的方法,在窗外的墙壁上没有发现任何鞋印,但是楼下的草坪湿地却有凌乱的脚印,可以看出是两个人,一人的脚印很奇怪,没有鞋底子的纹路,另一个人则能判断出穿着一双布鞋,两双鞋的尺寸都很小,成年男子的脚鲜有这么小的,莫非到病房进行绑架的竟然是两个十几岁的孩子? 另外,保镖们没有听到一点动静,这是怎么做到的? 常天住院楼南侧的墙根发现有两块被扔掉的方布块,布块一面全是稀泥,却依稀可以看出一个脚印,常天断定这两块布曾经包裹在鞋子的外面,将布拿到那泥地与鞋印比较:果然,布条上的鞋印大小与那没有纹路的鞋印一模一样。 为什么要包住鞋子呢?是为了不让鞋子发出声音?两点钟,很轻微的声音也能听得清楚。 但是土地这么湿,即便是包住了鞋子,布上也会沾满泥水,为什么外墙上却没有留下泥水痕迹呢?除非他是脱了鞋爬上去的,既然要脱鞋,那么包鞋的目的又是什么?在泥地上是用不着包鞋的,而且为什么一个包了,另一个没有包? 这两组脚印的深浅程度是一致的——如果其中一人背着沈祥飞,那么脚印应该更深一些才是。 至少应该有一组脚印更深些的,毕竟只可能有一个人背着沈祥飞落地。 医院前后门的门卫都声称没看见可疑人物离开,绑架者只能通过围墙进出,果然,在南侧围墙的墙根,常天再次发现了可疑的脚印——仍然是两个人,大小深浅均与之前的脚印一致。 常天到沈家的时候,沈泰和的两个太太正吵得不可开交。 李薇玉指责薛雅梅是沈祥飞失踪的幕后主使:“她一出来,我儿子就不见了,除了她,还会有谁这般狠毒?” 薛雅梅坚决否认:“我有那么蠢吗?这分明是你故技重施,都说虎毒不食子,你比老虎还毒啦!” 李薇玉气得浑身乱颤:“贱人!人在做,天在看,你儿子死了,你还不觉得自己在遭报应吗?” 她的话戳中了薛雅梅的痛处,薛雅梅抄起一把椅子就朝着李薇玉砸过去,众仆人慌忙把她拉住。 常天却不动,摆出坐山观虎斗的架势,同时也观察周围人的表情: 沈泰和坐在沙发上,表情木然,完全不管,桂花嫂和沈胜男争着用身体挡在李薇玉的面前,从薛雅梅手中夺下椅子来的是司机刘潭,紧接着他便挨了薛金成的一记耳光。 “你个下人!要你来多管闲事!” 他冲到沈泰和的面前,揪住衣领:“你个废物,倒是放个屁啊!” 沈胜男冲到父亲面前挡着,又踢又咬地掰开薛金成的手:“这里是沈家,你放尊重一点,还轮不到你个外人指手画脚!” “别闹了。”常天慢悠悠地说,“沈祥飞是自己跑的。” 沉默像是个**,一下子便把所有人的声音都炸哑了,屋子里的目光纷纷疑惑地射向常天,沈胜男第一个尖叫起来: “长官,这种话你可不能乱讲!” 李薇玉的身体晃了晃,桂花嫂慌忙扶住她。 “长官,那我儿子现在何处?” 薛雅梅的脸上的表情尤其复杂:“他跑个什么?畏罪潜逃吧?!” 薛金成卷起袖子,恨不得掐住常天的脖子:“你干嘛不早说,热闹看得舒服是吧?” 沈泰和挥了挥手,总算恢复了神智:“那他,可还活着?” 常天摇摇头:“不知道。我们还没找到他!” 沈胜男冷笑:“原来你是在放屁!” “窗户只能从里面打开,这事就只有病房里的人才做得到,沈祥飞的鞋子也不见了,绑架一个昏迷的人,还顾得上给他穿鞋?那双皮鞋是要系鞋带的,穿起来可是要花时间的。保镖每隔半个小时就要进去看一次,他们这么不抓紧时间就不怕撞上?保镖们之所以没有听见屋子里的动静,那是因为沈祥飞在鞋子的外面包了一层棉布,他借助绳子爬到楼下,那里早有人接应他,他和那人一起翻墙离开了医院。” “还是你的一面之词。”沈胜男说,“证据呢?” 常天拿出一张纸,上面是用铅笔画的鞋印:“这是我在医院围墙那里找到的鞋印,38码,和沈祥飞脚的大小一致,这上面的花纹,是我一笔笔描出来的,可以肯定是皮鞋的鞋纹,沈祥飞病房里放着的那双皮鞋我见过,之前你们说是在利康鞋庄买的,我就在利康找到了一双样式一样的,证实鞋底的花纹也是一样的。” 沈胜男还要再辩,却已经没有了底气:“可他有什么理由要走?还有,他哪里来的绳子?” “理由?”常天笑了笑,“也许是吓着了,害怕再有人害他。至于绳子吗,既然有人接应他,肯定也就能给他送绳子。” 李薇玉缓了缓神:“是吓着了……这个傻孩子……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 “我来是想问一个问题,”常天扔出第二颗**,“沈祥飞曾经失踪了十年,样貌变化应该不小,你们怎么知道现在的沈祥飞就是当年丢失的沈祥飞?你们确定他就是吗?” 沈泰和斩钉截铁:“祥飞的左肩膀上有一块深青色的胎记,形状很特别,不可能有第二个人有!” “这个胎记的样子有多少人知道?”常天又问。 沈泰和皱了皱眉:“家里人都是知道的。” 常天递出纸笔给沈泰和与李薇玉:“能画出来吗?” 两人将画好的胎记给常天看,大体像是个两指大的花生,但歪歪扭扭,并不规则,两人的画在细节上有一些小的出入,李薇玉笔下的胎记比沈泰和画的多了三个弯曲。 “你们怎么找到他的?”常天问,“碰巧找到的?” 沈泰和摇头——有人写了匿名信给沈泰和,但始终没来拿赏钱。 常天望着李薇玉:“你确定他真是你儿子吗?” 李薇玉与常天对视着,并不正面回答他:“常长官,胎记这种东西,可有什么法子做得假吗?” 第二十一章命中注定 “只要功夫深,什么都做得假。” 纹身师傅在自己的手臂上画了个圆圈,用针沾了黑**料,在皮肤上刺了一点。 “扎到这个深度,颜色就能浸进去,等过一阵子,这黑色就变成青色了,一点一点地刺,要什么形状都没问题。” 常天点点头,松了口气,现在,他基本可以确定发生过什么事了。 再一次拜访袁雎,她已经没有了第一次见面时的淡定。 常天也没有废话:“沈祥飞在哪里?” 袁雎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抽了两口之后,才缓缓道:“其实第一次见你,我就知道,迟早有一天你会发现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那天在病房,你的眼泪暴露了你。”常天叹气,“最开始我只是奇怪,你怎么会如此同情沈祥飞?后来当我发现是沈祥飞自己逃走的时候,我就反应过来,这一切都是你安排的,你就是那个接应他的人,是你借着探视的机会把绳子带进病房的,而且女人提着一个包不会有人怀疑,那天你根本没有离开医院,一直等到半夜两点,接应沈祥飞。” “你是从鞋印上看出来的吧?”袁雎苦笑,“回来之后我就知道糟了,我应该把鞋印都处理掉的。” “是啊,那鞋印太小了,成年男人不会有那样小的脚,对女人却是合适的。必须有人把绳子带到医院,还有,我相信装作昏迷不醒这一招,应该是别人教他的。”常天说道,“我怀疑过沈胜男,不过她的反应太过激,如果真是她,应该会收敛一些,也不会问我一些蠢问题,所以我就确定你。之后,当得知沈祥飞被找到,是因为有人写匿名信告知沈泰和的,却在之后没去取赏钱,我就明白过来,这个沈祥飞是个冒牌货。你见过小时候的沈祥飞,也记得那个胎记是什么样子,只要找一个模样相似的孩子,在他左肩刺一个胎记就好,沈家寻子十年不得,十有八九都会认回。你成功了,可是没想到情况如此凶险,沈祥飞竟被人下毒,他也许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暴露,所以你必须要让沈祥飞离开。” 袁雎点点头:“我从没想过要置他于如此险境,我也没想到沈家那帮人竟如此心狠手辣,早知道,我是不会送他去的。” “你是想让他冒充沈家的长子,好让将来自己有一个依靠?”常天问。 “这孩子跟我有缘。在街上遇到他的时候,他都快饿死了,头上好大一个伤口,小猫一样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袁雎回忆着往事,十分感慨,“我就想,也许沈家的孩子早就死了,我找了个地方,把他偷偷安置下来,我照顾他,他对我也亲,虽然没有母子的血缘,但有母子的情分,等他懂事了我就跟他说了我的计划,他愿意为我做这件事,他要报恩,吃过苦的孩子也知道什么是机会,后来,我就把他送去了皮革工坊,又写了匿名信给沈泰和……” 袁雎停了停,又说,“这事儿也不止是为了养老那么简单,我知道他一进沈家,沈家就会乱,薛雅梅不是善男信女,需要有人帮我和薛雅梅斗,李薇玉有了儿子,就会为儿子斗,可我没想到事情会闹到这一步,沈祥哥死了,他也差点丢了命,这不是我想要的,薛雅梅不会放过他,我不能让他冒着生命危险留在沈家。” “沈祥哥是他杀的?是他下毒杀了沈祥哥?” “不是!”袁雎斩钉截铁地摇着头,“他不会杀人,也杀不来人,我再讨厌薛雅梅,也不可能唆使一个孩子去杀人。” “请别送他回去。”袁雎向常天跪了下来,“他回去就只有死路一条,薛家人沈家人都不会善罢甘休,可我们真的没有杀人,如果你一定要找人去交代,就带我去吧,我会把我做的事都说出来,让他们对付我好了!只求你,让他走,他还小,他本来不该卷进这浑水里的。”沈祥飞肩膀上的胎记与李薇玉所画的胎记完全一致,常天不由得深服袁雎的记忆力。 “有没有人怀疑过你不是沈祥飞?” 沈祥飞摇着头:“我觉得他们都相信了,他们对我都很好。除了薛雅梅。” “谁对你最好?”常天问。 “大夫人。” “怎么个好法?” “她买很多好衣服给我,给我吃很贵的补药,请先生给我上课,跟我说话都很温柔,从不骂我,也不打我,教我做人的道理。” “你觉得她对你好些,还是袁女士对你好些?” “自然是娘更好。” 沈祥飞口里的娘指的是袁雎。 “我生病了她一夜一夜地守着我掉眼泪,冬天了她用手给我捂脚,她还教我画画儿,她一有空就来看我,陪我说话解闷,教我好多东西……大夫人,她,”沈祥飞琢磨着如何形容,“她只是对我好。她不喜欢太亲近人,对谁都是,她很多时候都在佛堂里,像个,像个尼姑。” 常天听明白了:“那沈泰和呢?” “他,其实也好,挺顺着我的,我闹了事,虽然会罚我,但也是为我好,而且最后说好话哄我的都是他。” “薛雅梅有怀疑过你吗?她一般都说你什么坏话?” 沈祥飞摇着头:“她说我没教养,是野孩子,难成大器,会把弟弟带坏,是个不孝子,将来会败家,不能把家业交给我。而且说我不尊重她,将来杀了她都有可能,就是想办法让我爹,不,让沈先生不喜欢我。” “你爹呢,怎么回应?” “他不怎么听她的,有一次被她惹毛了,他就跟薛雅梅说,别挑拨离间,这是我儿子,他要有个长短我第一个找你算账,你要看不惯就带着你儿子滚,要钱就分你一半,以后老死不相往来。” “薛雅梅怕吗?” 沈祥飞再一次露出少年老成的表情:“她怕得很!我早看出来了,薛家人在沈家横,她可不敢回薛家去横。” 这倒是实情,常天忍不住心里发笑,薛家比沈家要复杂不知道少倍,薛雅梅如果回了薛家,只怕会被那边的啃得骨头都不剩,所以她才拼命要保住自己在沈家的位置。 据小的们来报,沈家人如今都对薛雅梅采取“冰镇”态度,李薇玉不出佛堂,沈泰和住在书房,完全不搭理她,佣人们也都对她敬而远之,伺候吃喝——薛雅梅哭闹了几次,摔碗砸锅的,都没有什么效果,现在也总在自己房间里呆着。 常天没有将找到“沈祥飞”的事汇报给上司,也没有向沈家泄露一个字。 王涛是唯一的知情人,觉得此事甚为不妥:“案子要是迟迟结不了,我们怎么交代?” “很快就会结了。”常天说,“再等等吧。” 几天之后,沈家再次来人报案——薛雅梅自杀了。 她将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第二天早上用人撞门进去后,才发现人已经死了,手腕被割开,血流了一地。 常天查看着现场,屋子里整整齐齐,没有打斗的痕迹,薛雅梅穿着真丝睡衣,躺在床上,尸身上也没有伤痕,在床头柜上摆着一瓶红酒和一个高脚玻璃杯,红酒喝了小半瓶,化妆台上放着一瓶雅霜,与尸体脸上和手上的香味相符,证明薛雅梅在临死前用过这护肤品。 在衣柜里发现一个包装好的礼品盒,盒子里是一只劳力士男士手表,仆人证实这是她前一天去百货公司买的——再过三天,便是薛雅梅哥哥薛金成的生日。 常天打开窗户,窗户也是锁着的。 很明显,这不是自杀的现场。 常天用手拍打着四面的墙壁,墙壁都发出实音。 “把床拖开。”常天嘱咐手下。 沉重的红木雕花大床被移开了,地毯被揭开,床下的地板露了出来,灰尘打着卷儿往上飘,地板上赫然呈现出一个长宽约一米左右的正方形裂纹。 “啊!”王涛小声惊呼,“是地道入口。” “不是地道,是密道。”常天看上去并不惊讶,“这是在二楼。” 密道的入口石板被撬了起来,很薄,只有不到一公分厚,石板的正下方是一架固定在墙上的木梯,正是这木梯的顶端在支撑着石板。 常天与属下们顺着木梯爬下去——下方是一个狭窄的密闭空间,更像是一个走廊,右边墙上有一道上了锁的门,打开之后是一条一人多高的密道,砸开左边的墙,便是薛雅梅卧室正下方的杂物房。 沿着密道走了大约五十米,到底,一道木梯转角向右下,另一道木梯转向左上,顶端又是一块薄石板。 常天先带着人往右下走,走过一个小走廊后,尽头又显出一道木门,砸开木门上的锁之后,一间狭小而华丽的房间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房间里的罗汉床上躺着一个脸色苍白的男孩子,十三四岁,紧闭着眼,左腹部被纱布层层缠裹着,隐隐露出血迹。 在床边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个小碗,碗里是残留的中药渣。 另一组警员跑过来汇报:“那边那道门通向佛堂。” 常天掏出鼻烟壶,正如他所猜测的,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别碰他!” 常天回过头,看见李薇玉带着桂花嫂从左边的木梯跑下来,她奔到男孩的面前,伸开双臂护住后者,眼神凶狠地瞪着其他人。 “你们想干什么?!” “他才是真正的沈祥飞吧?”常天说道,“你之所以不拆穿那个假的沈祥飞,就是为了拿他当棋子吧?你偷听到了薛雅梅的计划,便买通男仆偷偷换掉郭正房里的药,这件事你筹划不是一天两天了,你给早就选好了替死鬼,也就是林霞,当你知道她没有借到钱之后,便让桂花嫂偷偷把一千元塞进了她的鞋里,你知道,将来事发,是一定会查这笔钱的来源的,如此林霞就像被人收买,或是为了泄恨在沈祥哥的药里动手脚,没有人会相信林霞的钱是天上掉下来的,所以她将百口莫辩。 {“薛雅梅大闹灵堂之后,你又让桂花嫂给假的沈祥飞下毒,为的就是嫁祸给薛雅梅,如果薛雅梅坐牢或是被送进疯人院,那么你就除掉了自己最大的威胁和对手。可惜,你低估了薛家的力量,而我又拆穿了假沈祥飞的身份,所以你必须杀了她,否则你和你儿子将永无出头之日。可她不能死于谋杀,否则薛家人不会放过你,于是你利用暗道进入她的房间,在她的酒里下了安眠药,等她睡着后又伪造出自杀的假象,我没说错吧?” 李薇玉咬着牙,似乎有些神智不清,还是之前那句话:“你们别碰他!” “他是偷跑出来的?无意间进了薛雅梅的房间。”常天指着沈祥飞,“薛雅梅刺伤的就是他,而你和桂花嫂打晕了薛雅梅,清理了血迹,给薛雅梅换了衣服,拿走了刀和染了血的旗袍,之后你故意弄伤自己,目的是找来和你相熟的大夫,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早就知道你儿子的事。这些年,你儿子生病,都是找他,因为你不敢送他去医院。” 李薇玉哭了起来,但她的手臂仍然是张开的:“别过来!” 沈泰和坐在病床边,目不转睛地看着从来没见过的亲生儿子,沈泰和面色复杂地看着他左肩上的胎记——这个儿子十年来一直就在近在咫尺的地方,可是他却从来不知道。 “天下竟有这样的母亲!”王涛极为震撼,“竟把亲生儿子关在地下整整十年,就因为害怕别人害他!” 常天脸色沉重:“小时候经历的事有时候会影响人一辈子。我以前抓过一个犯人,他本来是银行的经理,但小时候家里很穷,父母都给人帮佣,有次女主人诬陷他偷东西,毒打了他一顿,他一直记着,长大成人之后,他杀了六个女人,你知道他为什么杀她们吗?” 王涛想了想:“因为她们跟那个女主人长得很像?” 常天摇头:“只因为她们和那女主人一样喜欢用桂花香味的香水。李薇玉小的时候,亲眼看见自己的哥哥被她父亲的小妾毒死,我想她对这种事应该是怕到骨子里了。而且当年她又一直怀疑自己流产跟薛雅梅有关,人在这种情况下太容易钻牛角尖了,她一定是想着,薛家势力太大,薛雅梅恶毒,老公也不帮她,所以她只能靠自己。她把儿子藏在密室里,等到把薛雅梅除掉之后,她才把儿子放出来。这也可以解释一件事,为什么沈家费了那么多功夫,却怎么都找不到这个孩子!” “你早知道她藏了这个孩子吗?”王涛问,“你怎么知道那儿有一个密道?” “当我知道李薇玉跟那个假的沈祥飞不那么亲近的时候,我才想到这一点,然后很多事也就说得通了——我很确定在薛雅梅的卧室里有一个暗道,但不可能是近年来修的,修筑洋楼的是李薇玉的舅舅,所以能够在房子里动手脚的只剩下李薇玉。其实李薇玉的佛堂只是个障眼法,她一直在监视薛雅梅,找机会要除掉她。” 常天本来赌李薇玉会为亲生儿子的伤势而送医,他本想在那个时候抓住她,却没想到她铤而走险,索性下手杀了薛雅梅。 “真是疯了。”王涛沉默一会儿之后又重复,“这孩子只怕也被她关疯了,将来还能过正常人的日子吗?” 沈泰和有了儿子,失去了两个女人,不,是三个。现在,袁雎带着那孩子应该上火车了吧?常天想,也好。 谁知道薛家人会做出什么来?只是不知道这个被囚禁了十年的孩子的命运将会如何?他或许能逃过这场重伤,但最终能逃过他命运的劫数吗? 常天不知道。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