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穿越到疍家姑娘的船里》 第一章引子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啊涛,今年20岁,在一所大专院校读工业设计,明年毕业。我跟其他喜欢运动的同学舍友不一样,平时除了上课,我可以24小时呆在宿舍里。或者看书,或者看电影,又或者是坐着发呆,反正只要不是去运动就行。至于吃饭就好解决了,让我的舍友吃完顺便帮我带个盒饭。因为这样,还闹出一个笑话。我们专业的辅导员因为很长时间都没有在操场、食堂看到我,还特地在QQ上问我,是不是提前回家了,其实我是一直没离开过宿舍而已。 上了大学以来,我逐渐喜欢上了穿越小说,觉得特别放松,特别自由,能够追随书里的主人公去感受不一样的生活,做一些在现代无法完成的事。最有名的穿越小说我基本上都看过,像愤怒的香蕉写的《赘婿》,又或者是月关写的《回到明朝当王爷》我都拜读过。只是慢慢地,我发现,这些穿越小说都有个通病,那就是主角太厉害了,不仅能够轻松地适应古人所居住的环境,熟练掌握那个朝代的文字以及思维方式,而且主角往往可以逢凶化吉,常遇贵人,最后能够干出一番大事业来改变历史进程。所以慢慢地,我对穿越小说可谓是又爱又恨,既希望书里的主角能够带我领略他特殊而又吸引人的经历,又希望小说作者的脑洞不要开的那么大,不要写一些连我做梦都不敢去想的经历。 只可惜呀,事与愿违,我又看了一本主人公开了金手指,协助皇上打败了各方势力最后统一全国的小说。 “真没意思”,我跟舍友吐槽到,“这主角这么嚣张,要是真的回到古代,肯定活不过两天就被人打死了。” “哈哈哈阿涛,你怎么老是吐槽别人的小说写的不好,有本事你上啊,you can you up,no can no bee bee。” “我写就我写!“我冲着舍友喊道,”我写的小说肯定比大部分作者都要好!” 没等我说完,舍友们都笑得躺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哼,你们给我等着,我一定能写出一部优秀的穿越作品!”我气鼓鼓地爬上了床打开了手机听歌,不再理会楼下那几个还在拿我开玩笑的舍友。 可能是因为过于生气的原因,等我那个最难入睡的舍友都打起了呼噜,我依然没有丝毫的睡意。在数完1万只绵羊后,我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紧接着,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跟舍友吐槽完穿越小说的主人公以后,没有立刻去睡觉,而是带着可乐和薯片去了宿舍楼顶看月亮散散心。在天台的正中间,我看到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家。我心想,不对呀,之前的楼管老大爷不是已经早就退休了吗,为什么会出现在天台上?莫非是舍不得我们回来探亲了?想到这,我就朝他喊了一句,“张大爷,您身体还硬朗吗,记不记得我,我是啊涛啊,就是那个晚上经常偷偷溜出去吃烧烤的啊涛啊。” 听到我的声音以后,老人家转过头来对我说,“哈哈哈小娃儿居然能看到我,这说明我俩有缘啊,我不是你说的那位张大爷。我是居住在大罗天上的原始天尊,今天因故下来人间视察。也罢也罢,你有什么愿望想要满足的,我可以满足你的一个心愿。“梦里的我扑哧一声,就乐了,“哈哈哈哈,大爷您就不要哄小孩了,快告诉我你是谁吧,只要你把从每个宿舍偷来的东西交出来,我会看在和你有缘的面上帮你向警察求情。” “呵呵呵,这小娃儿有意思的很,你不妨先许下一个愿望,要是我不能实现,你再报警也不算迟呀。”老人家和蔼地笑着说, 噢,这个老盗还真是有趣。算了算了,报警也不在乎迟上1、2分钟,还不如让我先看看他有什么鬼把戏。想到这里,我就笑笑说,“没问题,我就看看你有什么通天的法力。我的愿望是穿越到中国古代,体验一下他们的生活。”说完,我就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让老人家开始他的表演。 本想着老人家肯定会出糗,可是万万没想打老人家居然回了我四个字,“好说,好说。”为什么我对老人家说了几个字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他说完后,我整个人就像触电一样没了知觉。 第二章穿越到一条河里 一缕缕刺眼的阳光透过宿舍阳台的玻璃射在我的脸上,我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发现天已经大亮了。我提起头看了下四周,熟悉的床,熟悉的蚊帐,熟悉的抱枕,嗨,这不还是在我宿舍里吗。回想起梦里发生的一切,隐隐之间感觉有些失落。哎,你说真要能穿越到古代体验一下古人的生活方式该有多刺激,可惜呀,幻想终究是幻想,还是不能够照进现实。罢了罢了,本来就是件不可能的事,还是把心思收回来写完老张布置的课程论文吧,后天就要交了,我还是一个字都没开始写。 “我不去饭堂啦,你们仨吃完顺便帮我带一份回来吧,你们吃啥我就吃啥。”我一边下床一边喊道。可是过了好一会儿,却没有人搭理我。 “又戴着耳机听歌打游戏呢,一群傻子,活该找不到女朋友。”我忍受不了被忽视的态度,于是开玩笑地朝着舍友说道。 按照以往的经历,每当我吐槽他们单身找不到女朋友的时候,他们总会跟我解释半天,说什么“男儿志在四方”,“先立业再成家”,“很多人跟我表白我全拒绝了”之类的胡话。但今天奇怪的是,在我说完这些话以后他们依然没有反应。 “莫非他们早上有事,很早就离开宿舍了?”我心里嘀咕,“不对呀,我下床的时候特地看了下宿舍的大门,明明是反锁的呀,换言之他们应该至少有一个人在宿舍才对。于是我又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厕所,阳台,洗衣机,横梁,衣柜……我把舍友们有可能藏身的地方都翻遍了,依然是人影都没有。 奇了怪了,咋回事? 舍友不见了是小事,饿坏自己才是罪过。先吃点东西再说。穿好衣服,拿上饭卡,我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打开了宿舍的大门。 “哎呀,我去!”我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发现自己已经掉进水里了。 “这哪个人这么缺德!水管爆了都不赶紧去找楼管关水闸。”我忍不住大骂了起来,但是一秒钟之后,我就发现不对劲了,这哪是水管爆裂啊,这分明就是一条大河,我整个人都被淹没在河水里! 我打开宿舍门后踏进了一条河里! 于是我拼命挣扎着往河岸边游,我虽然想立刻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保命是最要紧的,我又不像猫,有九条命。只可惜,在我还差50来公分的距离就游到河岸边的时候,我的左脚被河里的水藻给缠住了,无论我怎么动,水藻就是把我的脚踝缠的死死的。 心里越急,氧气耗的越快,最后,我象征性再挣扎了几次之后就晕过去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之中听到有人喊我,拼命地摇我的手臂,但我当时实在是太累了,连回话的力气都没有,于是艰难地半睁了双眼,向那个人微微地点了点头,示意我还活着,就又睡过去了。那个人长什么样子,我没仔细看,不过可以肯定是个7.8岁左右的孩子,因为这个人有着小孩子特有的稚嫩的脸蛋。 再次醒来,我发现又到了日上三竿的时候了。这次算是彻底地清醒过来。我从床上坐起来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在一艘小木船上,船上两侧有四扇用竹子做成的窗,分别用一根细长的竹棍子支撑着。我睡在小船的正中央,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打满补丁的长衫,盖着一张很破旧的棉被,棉被已经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个岁月,没有打补丁的地方已彻底变成了棕黄色,低头用力吸一口气,就能闻到一股海边特有的咸味。在我的左手边有个残破不堪的衣柜。衣柜只有一扇门,另一扇门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已经不见了,透过那一扇缺失的门,我看到衣柜右侧,放置夏天穿的短衫的地方,摆放十分整齐,而衣柜左侧,放置冬天穿的长衫的地方,却十分凌乱,像是曾经被人在短时间内随意地翻动。 在我右手边还有两床棉被,一大一小。大的那一张应该是一个男人盖的,被子的下半部分出现了几个很深的褐色的大脚印,看得出来是冬天用黄泥水洗完脚后就直接躲进被子造成的。小的那一张应该是给一个孩子盖的,因为被子上出现了几道淡黄色的水迹,很明显是孩子小时候尿床所致。而我身上的这一张棉被图案色彩十分鲜艳,所以我猜测棉被的主人是位女性,很有可能是某个女人出嫁时的嫁妆。 整个小船里最值钱的应该是帷幕前挂着的那一串劣质的珍珠链子了。虽然这串珍珠链子并不昂贵,但它的主人很喜欢它,因为每粒珍珠非常地有光泽,这是被经常把玩的缘故。 到现在为止,我可以很肯定地说我穿越了。因为目力所及的每一样东西都不具备一丝一毫现代的特性,反而跟我之前在博物馆看到的图片异常相似。与其他穿越者得知自己穿越类异常的开心和兴奋不一样,我第一反应是恐惧,从心底里产生的恐惧。在我们这个时代,如果身无分文地去到一个陌生的环境,要想存活下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去到了观念、意识、制度和文化都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的古代生活。我真的可以顺利地活下去吗? 正当我掀开棉被,准备下床去看个究竟,帷幕后面进来了一个小女孩,大概7.8岁的样子,激动地问道:你醒翻啦?(粤语,意思是你醒了?) 噢,我原来穿越到了古时候的岭南地区。 第三章疍家姑娘 看来那个老神仙对我还不错,还会看在我是个土生土长的广东人份上让我原地穿越。要是他让我穿越到北方,那我估计只能假装自己是一个哑巴了,毕竟古时候的官方跟现在流行的普通话相比,差别还是很大的。 “嗯嗯,我没事了。”(为了各位亲们的阅读体验,因此接下来的对话我都会用普通话的形式呈现)我抬起头来仔细地打量着这个小女孩。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顶和小女孩头型十分不相配的竹笠。这顶竹笠实在是过于宽大,以至于我一度以为是小女孩淘气,把晒东西用的竹箩扣在了自己的头上。 小女孩当然也知道这顶竹笠太大了,不适合她戴,所以她用了好几层彩带把自己的下巴和笠沿捆的紧紧的,竹笠原来搭配的笠带就像一串项链一样静静地躺在女孩的脖子前。 往下看,能够看到小女孩肩膀上搭着两条麻花辫子,分别用红绳系着。可以看出小女孩很爱惜自己的头发,因为即使隔着几米的距离,依然看到小女孩头发的光泽。这对于一个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水边,经常要风吹日晒、接触河水的渔家子女来说实在是太难得了。 小女孩穿的衣裤都是纯黑色的,短短的,很贴身。我猜测,这是因为经常在水上生活的缘故,穿宽松的衣服会经常被水沾湿,很不方便。 再往下看,就看到小女孩洁白无暇的膝盖和小腿。脚丫子也是白里透红的,只是因为贫苦人家的子女要经常劳作的缘故,脚踝和脚背处都有几道细细的划痕。至于脚趾头,那当然是美的,虽然小女孩年纪还是比较小,但是脚趾却十分修长匀称,每一个趾甲盖都是粉粉嫩嫩的,像极了春天盛开时的桃花瓣。要是放到了现代,做个脚模特那是没啥问题的。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小女孩的颜值,我只能说当时第一眼看清楚小女孩脸蛋的时候,我并没有特别惊讶或看的出神。事后回想起来,这不是说小女孩长得不好看,不吸引人,恰恰相反,小女孩的脸蛋特别清秀,放到现在也是个不逞多让的小美女。而是我是一个来自21世纪,从小到大都在城市里长大的男青年,平时逛街或者在校园里见过许许多多打扮得十分漂亮的小姐姐。见惯了美色的我,看到一个虽然长得十分清秀但是没有用化妆品和护肤品,而且尚未长开的小女生,当然也就不会觉得十分惊艳了。但是后来据我了解,小女孩是她们族群中还没出嫁的女生里长得最好看的,之前很多亲朋好友都私下联系她父母,说要订下娃娃亲,只不过都被她父母给拒绝了。 “太好了,你终于醒了,我还以为你醒不过来了。”小女孩看起来十分兴奋,说话的时候胸脯一起一落的,白里透红的脸蛋也因为兴奋的缘故愈发红润。 这时我悬着的心稍微放下来一些。毕竟,我的救命恩人是不会加害于我的,否则她也就不会救我的命,直接让我淹死好了。 “小男子无以为报,唯有来世做牛做马也要报答姑娘的恩情。”知恩不报非礼也,但由于我是穿越而来的,身无分文,也就只能用言语好好感谢小女孩了。 小女孩听了之后立马就急了,“你瞎说什么胡话呀,呸呸呸,快点吐口水重新说。你下辈子还得做个人,怎么可以做牛做马呀,那是对坏人的惩罚!” 嘿,这个小女孩还挺单纯的,我正想着,又听到小女孩说道,“你要真的想报答我,就一会儿吃完午饭陪我去把这个稻草人给放了。” “哦,稻草人?我知道,就是那个用来防止小鸟来偷吃稻谷的。好的没问题。”我答应道。 “噗,不是那个”,小女孩乐了,“看来你是个外乡人,不懂我们这里的规矩。我们是疍家人,世世代代都生活在岭南、福建沿海地区。以前,我们有一些族人是不会救掉下水的人,因为他们说,这是水鬼索命,如果我们救了他,那我们就要当替死鬼了。后来我们一个好心的族长,不忍心看到有人被活活淹死,于是就想了个法子,说救了落水之人以后,扎一个和他身高体型相仿的稻草人,在第二天放到他落水时所处的那个位置就能代替水鬼了,不需要偿命。后来有几次有人落水了,族长带头下水救人,然后第二天再放一个稻草人,结果多年以后族长活得好好的,什么坏事也没遇到。久而久之,族人就相信了族长的话,见到落水的人也不会见死不救了。这些话都是爹爹晚上讲故事的时候给我讲的。” ”像我年纪这么小,也救过好几个人了。”小女孩继续说道,“不过,他们休息一会儿就没事了,像你这么严重,盖了棉被还直哆嗦的,我还是头一回遇到。” “你再好好躺一会儿,我要去看看水烧的怎样了。”没等我来得及问明现在的状况,小女孩把帘子一撩,急匆匆地走了。 等一会儿小女孩回来,我得彻底弄清楚我穿越到了哪个朝代,以及现在身在哪里。 第四章光道皇帝? 没过多久,小女孩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大碗,碗里装着满满的粥。由于盛的太满了,小女孩走路的时候一步一停,既是担心浪费粮食,把碗里的粥洒出来,又担心把自己的手指烫伤,结果从船头到船中心短短的几米距离,居然走了半盏茶的时间。 “快趁热喝了吧,你已经整整一天没吃东西了。”小女孩把粥端到我面前,关切地对我说道。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在我们这个年代,7.8岁的小孩子哪会做饭照顾家里人,能够自己照顾好自己,安安静静地吃完一顿饭就算很不错了。说来也忏愧,我自己也是如此,都20岁了,平时在家也只会做做最简单的菜,例如蒸鸡蛋,煮挂面之类的。 于是,我赶忙从床上下来接过小女孩手里的粥,咕噜咕噜大口地喝起来。一方面,由于一整天没吃东西实在是饿坏了;另一方面是出于感动。一个与我素不相识的小女孩居然救了我一命,事后还如此地关心我,作为回报,我也只能大口大口地喝完以示对小女孩厨艺的赞赏。 结果我的这个疯狂的举动把小女孩给吓着了。我吃完半晌后,小女孩才结结巴巴地对我说,“你…你…你不怕烫嘴吗?” 哎哟,作为新时代看多了爱情电视剧的新青年来说,当然知道要怎么回答才能够逗女生欢心。于是,我学着电视剧男主角的样子,深情地望着小女孩,答道”只要是你做的菜,我都喜欢吃。” 如果我没有穿越,还是生活在21世纪,那我的这些话除了被女生听完之后翻白眼,不会产生任何效果。可是这是古代,这是在纲常伦理异常严苛的古代,一个女生除了极其幸运地碰到了一个会浪漫的另一半,否则怎么可能有机会听到这种充满暧昧的情话呢。 果然,刷的一下,小女孩脸上瞬间就红了起来,虽然我和她之间隔着一米远,但都能感觉到她脸上那发烫的体温。“我…我…我……”小女孩想反驳些什么,但由于紧张和害羞,半天没吐出一个字。 我不是傻子,也知道玩笑不能开的太过火,尤其是在男女大防等级森严的古代社会,更是需要小心谨慎。毕竟,隔墙有耳,要是被某个好事之徒听见了,传出去说小女孩私下找了个野男人,那小女孩的这一辈子就差不多被毁了。 我赶紧打岔,说道,“我们还是说点别的吧,请问姑娘能告诉我,现在我到底在哪里,以及现在皇上的年号吗?”这也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啊……好的。我和爹爹都是疍家人,祖籍是在福建的,后来祖先们搬到这里后,就一直定居在这里的。我们这里是广州府番禺县地界。至于皇上的年号,我记得不是很清楚,好像光道皇帝,今年是光道十五年。” “光道皇帝?”我在纳闷,我历史虽说不是很好,但也不至于说连听都没听说过呀。 “啊,也可能是道光。我只是听我爹爹和沈叔叔聊天的时候提到过,所以记不太清了,反正有这两个字。” 噢原来如此。我这是穿越到清朝来了。高中历史课曾经学过,道光20年,也就是1840年,大不列颠王国发动了第一次鸦片战争。这么说来,道光15年也就应该是公元1835年了。 知道了身处何地,身在何年以后,我心里的恐惧感就又少了一些。我之前看过一本书,有个哲学家说了一句经典名言,“人的一切恐惧,都是源于未知。”我觉得很有道理,要是我们能够预先知道我们接下来的人生将会发生哪些事情,那我们还会紧张和焦虑吗?不会。不过生活就会过得平平无奇。没有了惊喜的人生,即使在我这么胆小求稳的人看来,也是没啥意思的。 后来,在聊天中我进一步得知,小女孩名叫雅慧,妈妈在前不久因病去世了,现在和她爸爸相依为命,是世世代代以打渔为业的水上人家。家里一共有一艘大船,五条小船,分别是她的房间,他爸爸的房间,厨房,还要两间杂物室。我现在所在的这一条小船就是原本用来放杂物用的。 本来他们一家是和其他疍家族人一起群居的,但是由于一些特殊的缘故,他们家就搬走了,只有逢年过节或者有需要的时候才会回去。至于是什么原因搬走了,雅慧支支吾吾地不肯说,我也没多问。而雅慧她爸爸,因为要去隔壁县城买木料修补船只,所以昨天天一亮就出发了,大概今天晚上或者到明天才回来。 雅慧当然也好奇我的身世了,但我没跟她说实话。不过即使说实话也没用,谁会相信你是穿越来的呢?我就骗她说我的祖先是汉人,由于很久很久以前为了躲避饥荒就去了一个叫巴布亚的国家生活。后来我们家族出海的时候遇到了大风浪,大浪直接把我们的船给掀翻了,幸运地是我身边有一块木板,我趴在上面随波逐流,最后就来到了这里。后来我沿途行乞,一边走一边寻找失散的家人。没想到昨天一不留神就掉进水里的,多亏了雅慧你,不然我就要去见阎罗王了。 当听完这么动人这么煽情的泰坦尼克式悲情故事,雅慧那清澈的眼眸里不住地流下了同情的泪水。当我看到了雅慧的眼睛时,我整个人都定住了,心跳像是突然停顿了一秒钟,我从没见过会有一个女生哭起来这么的动人,这么的纯澈。 这一刻,我算是明白电视剧里那些女演员的哭戏是多么的假了。 有感情地哭和没有感情地哭是不同的,骗不了自己也骗不了别人。 第五章被绑去官府 现在我至少可以肯定,在我的老丈人,噢不,是雅慧她爹从隔壁县城回来之前,我是安全的,雅慧愿意陪我聊天,给我做饭甚至是收留我。至于她爹回来以后会把我怎么处置,我就不知道了。 把我从他的船上赶出去?这是最有可能发生的事。将心比心,谁都不愿意把一个来路不明的陌生人留在家里。 把我杀了或者扔水里了?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这月黑风高的,我失踪了又没有亲朋好友替我报官,杀了我真的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而且这么做,就不怕有人造谣我和雅慧之间有一腿了,死无对证嘛。虽然雅慧跟我说过,疍家人不像一般的汉人,不会对男女相互接触之事过于敏感,女孩儿救落水的男青年也是常有的事。但毕竟是小孩子一家之言,未必能保证她爹也是也是这么考虑的。 还有一种可能是,她爹觉得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是个千年难遇的良婿,非要把我留下来做雅慧的相公。这就有点麻烦了,我得想好应对之策,如何能够在应承之余又不会让我显得过于急色。 玩笑归玩笑,我思虑最多的依然是雅慧她爹把我撵走,那我该如何生存?哭着喊着跪下来求雅慧她爹收留我,然后向他保证每天起早贪黑地干活,老了当干儿子给他送终?这其实是可行的并且也是我能够选择的最好的方案。毕竟我刚来到这个社会,必须得给我一段足够长的适应期,我才知道该如何在这个新世界里生存。 那万一雅慧她爹死活不肯收留我呢?我要怎么找口饭吃? 去偷去抢?不可能的,人生地不熟,这样做只能是死路一条,要么被老百姓抓了打死,要么被官老爷审问时打死,反正不会有活路。 去码头当卸货工人?也不行。我虽然是个男生,但由于我经常宅在家里不去运动,两膀子力气其实也没有比女生大多少,去码头当工人估计一天下来连馒头的钱都赚不够,码头的监工请不请我还两说呢。 去财主、地主家当个先生?理论上是可行的,好歹我在现代社会也是个大学生,知识储备还是充足的。只是我目前的文言水平不足以让我立即担起先生的工作。 思来想去,也就只能去饭馆签个卖身契当伙计了,吃饱那是不可能的,但是饿死那也是不存在的。 把最好和最坏的情况想清楚,人就踏实多了。 晚上依然是喝粥,不过,今晚喝粥的时候,我没有像早上吃的那么猴急,而是静下心来慢慢地品尝。虽然粥里除了米之外没有多少食材,但是却比我在现代社会吃的粥都要好吃。雅慧说这粥是用她们疍家特有的方法熬制而成的,味道十分鲜美。 吃完粥,扛着跟我个头差不多大小的稻草人,和雅慧一起来到了我落水的地方。平平无奇,并没有像其他穿越小说那样出现时空传送门。 河水静悄悄地,仿佛在告诉船上和岸上还在走动的人要安静一些,不要影响它休息。 当晚的月亮十分明亮,比我穿越当天在天台上看到的月亮还要大,还要圆。雅慧在稻草人面前小声嘀咕着,她告诉我,她不是在念咒语,而是希望我在接下来的日子能够顺顺利利,早日和失散的家人团聚。 我也学着雅慧,面向稻草人跪着,口中喃喃自语。我也不是在念咒语,我只是真心地跟那个帮助我实现穿越愿望的老神仙祷告。老神仙,谢谢你让我在穿越的第一天认识到心地这么善良的女孩子。要是有可能的话,我希望我能够成为她家里的一份子,当哥哥也好,当相公也罢,我只想我以后的生活能够像今晚这样平静、温暖,可以陪在她身边,过完一辈子。 一路无话,等回到“家”里,雅慧在给我烧完热水以后,也回到她的小船上歇息了。 我穿越后的第一天,看起来就这么风平浪静地度过了。 但是事与愿违,在我迷迷糊糊即将进入梦乡的时候,突然冲进来一个壮汉,在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把我的双手上脚绑住了。 为什么不喊救命?因为在我准备喊出“救命”的那一刻,我看到雅慧已经跑过来哭着求情了,“爹,他真的不是坏人,他只是和亲人失散后,流落到这个地方而已。” 跟我预想的出入不大。 “雅慧,你就是太单纯了。爹早就反复跟你强调,不要轻易收留陌生人,你怎么就是不听呢。”壮汉道。 说话期间,壮汉把我的手绑得更紧了,“你也不要解释了,一会儿到了知县老爷面前,自己想想如何解释吧。” 我知道这话是对我说的。 这下子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我想过被雅慧她爹赶走,也想过被他打一顿,但我真的没想过要被抓去见官啊。我一没偷,二没抢,怎么就要去见官了。当然,我也不敢给自己打包票,因为我知道,大清律例跟我们现在的刑法不一样,现在的一些正常的行为,在古代可能就要被处以绞刑。 想那么多也没用,一会儿随机应变吧。我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没想到,我穿越后的第一个坎,这么快就出现了。 第六章审问 雅慧爹把我捆的像一只端午节的粽子,右手一使劲就把我整个人抬起来,砰砰砰地往船外走,走到岸边之后就把我扔到了一辆装满木料的马车上。但其实在严格意义上,这不能算是一辆马车,因为,我没有看到马,但是这辆车的整个造型又跟我在博物馆里看到的马车十分相似。 后来雅慧告诉我,这辆车原本就是一辆马车,但是因为她家比较穷,买不起马,所以她爹就把这辆马车改造成一辆巨型的手拉车。和一般的手拉车相比,能够装下更多的东西,只不过对拉车人的力气也就有了更高的要求。雅慧还很骄傲地说,他们整个家族里,也就她爹爹能够拉的动这辆车。 本来以为雅慧爹把马车里的木料卸完之后才把我拉去官府,没想到雅慧爹不但没怎么做,反而再从他“家里”再多拿了几根木头堆在我身前。 这下可好了,在我下车之前我是什么都看不到了,除了眼前的这堆木头。 也不知道颠簸了多久,“马车”终于停下了。但是奇怪地是,雅慧爹没有第一时间把我放下来,而是去敲门了。 哎这也太奇怪了,报官应该去敲衙门门口的大鼓呀,干嘛去敲门? 莫非雅慧爹认识官老爷,给我来个私刑?这个想法在我心中只存在了一瞬间,就被我自己否定掉了,因为雅慧在今天聊天时跟我说过,疍家人一直都被官府歧视,直到雍正年间才允许他们上岸生活,不过即使如此,官府依然把他们当成另类,不屑于和他们交往。在这种情况下,雅慧爹认识知县老爷并且有私交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正独自想着,雅慧爹把我从马车上拎了下来,就像抓着一只不会反抗的小鸡。“一会儿在官老爷面前,你好自为之。”雅慧爹喝道。 不多时,雅慧爹就把我带到了一个小房间里。我抬起头环顾四周。发现这是一个别致的小书房,房间的最里面放着一张太师椅,椅子上面放着两个软垫,一个是用来垫屁股的,一个是当枕头用的。扶手上的漆已经全掉光了,裸露出来的木料显得油光可鉴,不用多说,这张太师椅的主人应该很喜欢在中午饭后扶着把手小憩一会。 在太师椅的旁边立着一个做工非常精致的博古架,上面放着各种雕塑,既有白菜形状的玉雕,又有弥勒佛形状的木雕,还有茶圣陆羽造型的石雕。虽然雕塑用料不一,造型不一,但是却丝毫不会给人违和的感觉。 博古架的正对面放着一个书架,书架上面满满的都是书。由于房间里只有一盏小油灯,我看不清书架上放的都是哪些书,唯一能勉强看清楚的只有最靠近油灯的那两本。令我感到有些惊讶的是,这两本书并不是四书五经又或者是宋明理学陆王心学的其中一本专著,居然是西厢记和桃花扇。 咦,这么看来,这个官老爷可能不会是一个古老呆板,只会之乎者也的卫道士? “来者何人,快报上名来!”声音虽然不大,而且语速十分缓慢,但却有股让人不寒而栗的威严。 不用多想,肯定是知县老爷来了。 “老爷冤枉呀!”,由于我刚穿越没多久,并不清楚这个时代作为老百姓究竟该怎么称呼官员,只能尽量模仿电视剧里的那些台词。“我的祖先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很久很久以前,他们为了躲避饥荒就去了一个叫巴布亚的国家生活。后来我们家族出海的时候遇到了大风浪,大浪直接把我们的船给掀翻了,幸运地是我身边有一块木板,我趴在上面随波逐流,最后就来到了这里。后来我沿途行乞,一边走一边寻找失散的家人。昨天我在找家里人的过程中一不留神就掉进水里了,多亏了雅慧姑娘救了我,还给我煮粥吃。老爷明鉴呀,我要是撒慌,就让我不得好死。”为了加强说服力,我把毒誓也用上了。 在古代,科学技术不是很发达,人们比较敬畏神明,相信神明会惩罚那些说谎作恶的人。因此,作奸犯科之人往往并不敢发毒誓说自己是被冤枉的,因为他们怕死后因为欺骗神明而被打入地狱。所以我的毒誓还是会取得一定作用的。 果不其然,官老爷听了我的话以后,语气和蔼了一些。但官老爷毕竟是官老爷,在官场摸爬打滚了那么多年,要是这么轻易就相信别人说的话,那他早就被别人取而代之了。 “你的供词我会慎重考虑的。”官老爷继续说道,“不过你说你是从外国来的,有什么证据吗?” 这就好办了,我心想,古代和现代社会差别那么大,我随便说点什么你都会觉得我是外国人。噢对了,我落水时穿的那身衣服不就是我日常穿的T恤衫牛仔裤吗,拿给官老爷一看不就清楚了吗。 “禀告官老爷,我有一件衣服,一条裤子为证。我落水前所穿的衣服和裤子都与其他老百姓的不一样。要是老爷不信,可以去问问雅慧姑娘或者派人去船上取回来。” 官老爷听完以后没有第一时间发话,而是转过头去看了看雅慧爹,像是在询问我说的话是否属实。 雅慧爹点了点头,“确实,在家里晾衣服的竹竿上发现了两件特别的衣服。” 这时候轮到我有些纳闷了。你不是想让官府把我定罪吗,怎么这么好心帮我解释。 就在这时,官老爷把我从地上搀扶起来,对我说,“公子不要见怪,老朽姓王,刚才是老朽和陈贤弟一起设计的一出戏,为了测试下公子是本朝的逃犯还是真的从国外落难至此。” “老朽并不是公子口中的官老爷,”他拍着我的肩膀说,“承蒙知县大人不嫌弃,收留了老朽作为幕僚。在公子来到府里的那一刻,老朽就记下了公子的容貌特征,然后去县衙门仔细查看了最近几年的海捕文书,发现公子并不是被通缉的逃犯。” “这本来已经可以证明公子的清白,但是为了保险起见,老朽和陈贤弟一起演了一出戏,假装成知县大人对公子审问一番。如有得罪之处,老朽在此给公子道个不是。” 既然只是担心我可能是坏人,那倒无妨,毕竟这是人之常情,谁在家里突然间看到一个陌生人都会提高警惕。但是我不是很能理解,要是觉得我是坏人,直接把我撵出去得了,为什么雅慧爹还要大费周章地演一出戏? 我把我的疑问全盘托出,没想到听完以后,王老和雅慧爹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愈发的凝重。 抿了口茶以后,王老告诉了我答案。 “本朝认为,放弃祖宗基业去国外生活的华侨都是“自弃化外之人”。华侨回国以后非但不会被体恤照顾,还很有可能遭到迫害,被发配边疆。本朝已经有过类似的先例,因此陈贤弟在猜到公子很有可能就是归国华侨时,就把公子带到老朽这儿一起商量对策。刚才把公子装进木头堆里,也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迫不得已的办法。” “那王老先生想到好法子了吗?”我激动地问道。 王老没有立刻答话,而是缓缓地摇了摇头,半晌后才说了一句话,“老朽怕是爱莫能助了。” 啊,我听完之后整颗心像是跌入冰窖里。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第七章对策 这种感觉就像是你落水的时候,岸上的人给你扔了一条绳子。当你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有救的时候,对方告诉你绳子断了,救不了你。 失而复得的感觉让人欣喜若狂,得而复失的感觉却让人不是滋味。 事到如今我也是没有办法,只能赶紧恳求王老和雅慧爹再想想办法搭救一番。当然了,这时候我可不会说来世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他们。毕竟当牛当马已经够累了,如果晚上还要陪在两个老男人身边那感觉实在太难受了,陪在雅慧身边倒是挺开心的。 王老捋了捋自己的胡子,沉思了片刻,低声道,“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公子自称是他们巴布亚国的王子,来天朝朝贡。因中途出现意外,孤身一人来到我朝。老朽和陈贤弟可以作保。” 还没说完,王老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可不可,这想法过于冒险。公子要是自称前来朝贡的,势必会被护送去京城见皇上。就算瞒得过皇上,也不一定能瞒得过礼部的官员,公子很有可能会露馅。这下欺君之罪的帽子扣下来,老朽和陈贤弟一家人,可就要一起上路了。” 听到这里,一直都沉默寡言的雅慧爹突然开口说道,“兄长你说,他和枫儿是不是长得有点像?” “贤弟,此言何……?”话还没说完,王老就会意了。“要是贤弟愿意把他当成枫儿,那他自然就有救了!” “公子,还不快点给陈叔……不,给你爹磕个头?”王老这一旁催促道。 叫爹?我心里想,莫非雅慧他爹把雅慧许配给我?那太好了。 我赶紧磕头,说道,“小婿拜谢岳父大人,小婿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雅慧,请老丈人放心。” 片刻之后,王老和雅慧爹大笑起来,王老更是笑得喘不过气,一口气喝了半盏茶才把气喘匀。 王老乐道,“老朽没记错的话,雅慧小侄女今年才8岁。按照本朝的规定女子到了14岁才能结婚。至少在6年内,雅慧是不可能嫁给公子的。” “枫儿是贤弟的长子。” 说到这里,王老叹了一口气,“只可惜他4岁时,珠江发大水,河水大涨,还不会游泳的枫儿连人带船就被河水卷走了。” “都是我没看好孩子”,在一旁的雅慧爹自责地说到。 “贤弟休要再这么说,只能怪那场洪水是千年一遇的大洪水,突发情况不是常人所能预料到的,贤弟无须过于自责。”王老安慰道。 “所以,刚才贤弟的意思是让公子冒充是枫儿。”王老转过头来对我说,“由于枫儿失踪的时候才4岁,距离现在也都10年有多了,之前见过枫儿的人也大多忘了枫儿的样子。更何况,贤弟要是一口咬定公子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那谁都不会再有异议。公子完全可以骗他们说,自己被河水卷走后,由外国的夫妻收养了,现在回国寻找亲生父母报恩。这样一来,公子身份的问题就算解决了。” 既然雅慧爹不仅愿意救我,还愿意把我当成是他心心念念的儿子,那我还奢求些什么呢。 我赶紧跪下磕头,用力地喊了一声,“爹!” “好孩子。”雅慧爹把我搀扶了起来,“以后在别人面前,我俩就以父子相称,要是在私下没有外人的时候,你就叫我陈叔吧。” 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简单起来了,我只需要明天抽空来衙门作个登记,办理下手续就没问题了。王老会在后面帮我打点好一切。 这时候已经到三更时分了,王老已经困的睁不开眼了,我们再叨扰就显得不合时宜了,于是赶紧告辞离开。 回“家”的路上,我忍不住好奇,陈叔和王老到底是如何成为忘年交的兄弟。 原来王老在五十多岁的时候老来得子,当然把这儿子当宝贝来养。但是孩子断奶以后不知道为什么,除了陈叔家自养的鲜鱼,什么东西都吃不下。于是乎,每天早上,王老都会向陈叔预订几尾活鱼。一来二去,互相就熟悉了。熟悉之后才发现,原来大家都是资深的戏迷,特别喜欢研究各种戏剧,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戏剧发烧友”。于是在某天的兴头上,大家互相结拜,成了兄弟。 途中,我们遇到了好几个打更的,也遇到巡夜的。但是只要陈叔给他们解释说去了王老家,再道声辛苦,他们也就不再过问了。 就这样,等我们回到岸边,也已经是四更时分了。 夜里的河岸边并没有想象中的安静,草丛里的蟋蟀在叫,河里的青蛙在叫,树上的知了在叫,沙滩上发情的母猫还在叫。 我猜,他们这么晚还没睡,都是为了庆祝我在这里找到了一个家。 第八章艇仔粥 “哥!~哥!~哥!快起床啦,一会儿我们要去祭拜咱妈,所以你赶紧起来吃早餐,不要睡懒觉了。”耳膜里传来一阵阵少女的声音,但即使是还在睡梦中的我依然能听出来,这声音由于过于激动,有一丝丝的沙哑和走调。 我艰难地睁开了一只眼睛,四周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原来我是在做梦。梦是相反的,现实肯定是让我不要那么快起床,不要去祭奠咱妈,不用赶紧起来吃早餐,要睡懒觉。 我转了个身,又继续睡了。 “枫儿,祭拜的事不能误了时辰,你要是太困了,一会儿回来继续睡。”这时传来了男人和蔼的嗓音。 这下子肯定不是在做梦了。为了给老丈人,噢不,是咱爹留下一个好印象,我不能第一天就睡懒觉。 于是我赶忙答应,“好的爹,孩儿这就起床。”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这已经不算早了。五更天早已过去,两岸卖早点的摊贩都已经做完第一笔的生意了。 我刚起来穿好衣裤,就发现雅慧端着一盆热水走到了我住的这条小船上。 “哥,我来给你洗洗脸吧。”雅慧的声音依旧是十分激动,但是能够听的出来雅慧已经极力地克制了,没有像刚才那样破音。 “不…不不用了。谢谢雅~小妹,洗脸的事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你还是去服侍咱爹吧。”我连声拒绝道。 “枫儿,你就让你妹儿给你洗洗脸吧。她说梦话的时候都在嘀咕想要一个哥哥,现在你回来了,她恨不得十二个时辰都黏着你。” “爹,不是这样的!我只是想让哥洗完脸早点吃完早饭,然后就可以快点去见娘亲了。”雅慧忙着解释。 可是有句话说的好,女孩子的脸红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雅慧很明显,是在说谎。 连我都能看的出来,陈叔作为雅慧的亲生父亲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不过最后雅慧还是得偿所愿给我洗了一次脸。 怎么说呢,这是我所洗过的耗时最长的脸。雅慧把我的脸看成是一个易碎的工艺品,每个部位都很小心地擦拭。给我洗完脸的时候,那一盆热水已经连温水都算不上了,准确来说是一盆凉水。 在给我洗脸的时候,雅慧十分高兴地告诉我,今天是爹把她给叫醒的,告诉她经过核实,我就是她那个失散多年的大哥。听了这消息之后,雅慧说她激动得差点跳进了水里。 其实,雅慧要是认真地想一想,就知道事有蹊跷。很明显一点,陈叔要是真的找到了他失散多年的儿子,又怎么会忍得住等天亮再告诉雅慧呢。对于这种欣喜若狂的事情,正常的反应应该是得知确切消息之后一路飞奔回来,激动地告诉雅慧,她哥找到了。 不过,人总是会轻易地相信自己希望发生的事情。 比方说,你妈和你女朋友给你做了一份点心,你要是夸赞这点心很好吃,味道很合适,那她们多半会相信你的话,不会真的来确认是否好吃。但是如果你跟她们说,这点心太难吃了,那她们肯定会跑过来尝一尝。 雅慧也不例外。她内心极其渴望有一个哥哥。因此有人告诉她,这是你哥的时候,她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 洗完脸,那当然是去吃早餐了。雅慧神秘地告诉我,今天的早饭是她们疍家人独有的传统美食——艇仔粥,口感比我昨天吃的粥都要好的多,而且我要是闭上眼睛吃,那肯定是猜不全粥里到底有多少种配料。 但其实,在200年后的广州,艇仔粥已经成为了早茶经典名小吃之一。亲朋好友要是想吃粥,那多半会点一份艇仔粥或者及第粥。所以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广州人,我吃艇仔粥的次数指不定比雅慧还要多。 “油条,鱿鱼丝,生鱼片,浮皮,花生,虾,猪肉,蛋丝。本来应该还有叉烧丝和烧鸭丝的,但是因为太早了,烧腊铺没开门,所以这两样食材粥里应该是没有的。”我一口气地说完。 别说雅慧了,就连陈叔也是一脸惊讶地看着我。我当然不可能告诉他们我是两百年后的广州人,你们是我的祖先,我只会说这是由于我流浪在这里的时候有个好心的大妈曾经送了我一碗艇仔粥,所以我知道里面有什么食材。 我当然也知道这艇仔粥做的也不容易。得提早把各种食材准备好并且切成丝。油条得去岸上早点埔里买,鱿鱼丝最简单,船上有现成的鱿鱼干,但也要洗干净再切成细件,生鱼片是要用现切的黑鱼肉以保证肉质的鲜美和弹性,浮皮是经过油炸杀干处理后的猪皮,花生则是要经过爆炒后的花生米,而且必须是现炒的,不然花生米就不酥脆了,蛋丝也是要提前把鸡蛋炒熟然后切成细件,猪肉丝要用豆粉,盐,糖提前调好味道,至于虾,则算是最简单的了,把河里刚捞上来的小虾洗干净就可以了。 雅慧做的这顿早饭,依我估算,足足要花半个时辰才能做好。 现代的女生喜欢别人夸赞她们的厨艺,即使她们做的是黑暗料理。200年前的女生也不例外,她们当然也希望别人夸赞她们的厨艺。 于是,我选了最无声但又是最直接的方式,以最快的速度把粥吃完。吃完还嫌不够饱,还把雅慧碗里还剩一半的粥抢过来全吃完。 你们担心雅慧饿肚子?那还不如担心她吃撑了。因为我在帮雅慧舀粥的时候特地看了下锅里,这粥做的可不是一般的多。我再多长两个胃,也不一定能把粥吃完。 果然,雅慧看着我大口大口吃她做的粥,笑得很开心呢。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我嫌弃她的粥做的难吃,吃不下,那她照样也会很开心。因为雅慧会想,我好幸福呀,终于有一个哥哥嫌弃我做的菜了。 其实在今天以及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的存在就是雅慧最大的幸福。 第九章祭祀 吃完早餐,出发去祭祀了。 这时候天已经是彻底亮了,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我本已经做好了要走山路去祭祀的准备,结果陈叔和雅慧告诉我,不需要走山路,坐船去就可以了。 一路上,雅慧的小嘴没闲着,兴奋地跟我讲述这几年她和爹娘发生的有趣的事。 有的男生可能不知道怎么跟女生聊天。但是实践告诉我,不需要多想,认真听就行了。全程我都在听雅慧讲故事,偶尔还会点头微笑示意。后来雅慧对我说,除了娘亲和文敏姐,我是第一个陪她聊天聊的那么开心的人。但其实,我并没有说话。 “枫儿,我们到了,下船吧。”陈叔提醒我说。 啊,这哪里有坟墓呀,明明就是一个普通的沙滩。 陈叔看出来我的疑惑,“枫儿有所不知,我们疍家人一直遭到歧视,不准穿鞋、不准建屋、不准与岸上人通婚。直到雍正年间,万岁爷体恤我们疍民,才允许我们上岸居住。但是我们世世代代在水上生活久了,习惯一时难以改变,所以你娘亲也是按照我们疍家人的习俗葬在了沙坟里。” “今天也算是一家人团聚了,你们不是很想知道爹和娘亲是怎么认识的吗,今天就告诉你们吧。”陈叔说完,点起了一根烟,抽了几口,继续说道,“爹第一次发现你们娘亲,是在河中心的小沙丘上。那天爹打完渔,正往家里赶,突然间看到了有个人躺在小沙丘上。我当时也没多想,赶忙跑过去救到船上,因为再过不了一会儿河水就要涨潮了,那时候就必死无疑了。” “后来爹救的那个人,也就是你们的娘亲醒了。她告诉爹,她是苏禄国的国民(今菲律宾),跟家人一起出海打鱼,只可惜遇到了风浪,全家人都失踪了,只有她抓着船上的帆板才勉强地没被水淹死。后来一直漂一直漂,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印象中好像飘到了一条河里。但是她由于太久没吃东西了,撑不住,就晕过去了,醒来就发现在这儿了。” “你们娘亲很感激爹救了她一命。她想到家人很可能已经全部遇难了,再回去苏禄也没太大意义。于是就想留下来,和爹在一起生活。” “很幸运,当时爹答应了你们娘亲。和你们娘亲在一起的日子是爹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光。” 沉默了片刻之后,陈叔抬起衣袖揉了揉眼睛,“这里的风好大,沙子入眼睛了。” 但是谁会相信背对着风口的人会有沙子入眼睛呢。 陈叔这话其实是专门对我说的。我之前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陈叔为了救我,甚至愿意让我顶替他失踪的儿子出现在雅慧面前。这下我明白了,在他看来,我和他深爱着的女人有着几乎一模一样的经历。 有个成语怎么说来着,爱屋及乌。我猜,这个词用在这儿非常贴切。 话可以以后再慢慢说,但是祭祀时辰却不能耽误。于是,在陈叔的协助之下,我把香烛果品按照疍家人祭祀的风俗习惯摆放好,然后就去把雅慧给叫回来。 雅慧刚才听到一半就跑走了。她不忍心继续听下去,因为她以为,她爹会把她娘亲去世的情况也一并地告诉我。 男人喜欢把事情放在心里,越是重要的事越不愿意开口。 女人不一样,喜欢把事情说出来,越是重要的事越希望跟别人分享。 我和陈叔一句话也没说,但彼此的内心都是百感交集。我可怜雅慧,年纪亲亲就失去了一个最亲的人,同时也感叹世事难料。一件事情,能让你欣喜若狂,但也可以让你悲痛欲绝。对于陈叔来说,他心爱的娘子留给了他这一辈子最甜蜜的回忆,但同时也给他留下了痛不欲生的回忆。 陈叔怎么想的,他没告诉我。不过在祭拜的过程中,我用余光看了他好几眼,发现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香烛前面的那一块沙地。我猜,这应该是他去世的娘子下葬的地方。 至于雅慧怎么想的,我倒是知道得一清二楚,因为她把我们这段经历一字不漏地告诉了她的娘亲。 祭拜完以后,陈叔让雅慧陪我回去县衙门找王老登记身份,他自己在这里再多留一会儿。 雅慧不愧是从小在水上长大的孩子,不一会儿就把小船使远了。陈叔的身影也渐渐地变得越来越模糊,最后和小沙滩融为一体,分不清了。 当然了,陈叔的这段话,我也是不可能听到的。 “娟,对不起,没先经过你的同意就让他冒认了枫儿。” “但我相信,你的在天之灵也肯定会希望我能搭救这个孩子。” “不过你放心,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一定会尽我所能找到我们那可怜的枫娃儿。” 顺水行舟,速度自然是飞快的。很快就到了县衙门外面。有了王老的打点,我去衙门登记,其实也就是走个过场。签字画押以后,不多久我就完成了户籍变更。“陈枫,男,道光元年生,年十五……”这就是我在这个社会的身份信息了。 等我们办好手续回到“家”里的时候,陈叔也回来了。 “雅慧,一会儿吃完中午饭,你找个时间去跟你的陈大伯说一声。就说是你哥回来了,今晚要好好庆祝。让他们一家人无论如何一定要来吃顿饭。”“好的,爹。” 今天中午,雅慧没做饭,我们把早餐吃剩的粥吃完了。本来雅慧和陈叔非要坚持给我煮点好吃的补补身体,但是在我一再劝说之下,加之锅里确实还剩很多粥,不吃完实在是浪费,他们也只好作罢。不过他们一致决定,今天晚上一定要多烧几个菜补回来。 也到了该午休的时候了。 第十章竹笠 “哥!~哥!~哥!快起来啦!” 我再一次被雅慧叫醒了。看来在雅慧对我这个哥哥感到厌倦之前,是不可能让我有机会睡懒觉了。 “爹给你找了个剃头老师傅,你快点出来吧,他在船头等着你。” 也是该剃头了,虽然我戴着竹笠,生活在船上,一般情况下没有人会留意我头发的问题。但我总得有去岸上的时候,要是出了什么意外,被人发现我没有剃头,那就麻烦了。清朝时期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是我这个现代人都清楚的。 不愧是老师傅,在我板凳还没坐热乎的时候,头已经剃完了。跟我想象中没多少出入,只留下后脑勺的一戳头发,其他的都被剃得干干净净。剃完头以后,师傅问我要不要把胡子也一起刮掉。我仔细想了想,答应了。因为在这个年代,艾滋病应该还没有出现。 但实际上,剃不剃头,留不留辫子,对疍家人而言真的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除了吃饭洗澡睡觉以外,疍家人都戴着竹笠。我也曾经想过,为什么疍家人这么喜欢竹笠?这两天以来,印象中只有今天雅慧给我洗脸的时候没有戴竹笠,其他时候都是一直戴着。 后来我发现这个问题十分幼稚,就像你去问医生,为什么你做手术时要带医用手套? 疍家人常年生活在河上,有时候还会去入海口捕鱼采珠,一天下来,从早到晚,几乎都是被太阳晒着,别说紫外线了,要是不戴竹笠,你连眼睛都被刺得睁不开。而到了刮风下雨的时候,再从船里拿出蓑衣披上,俨然成了“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现实代言人。 除了遮风挡雨以外,竹笠也成为了疍家女孩子爱美的象征。竹笠的制作并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定。有的女孩子喜欢色彩斑斓,在竹笠上桐油之前,就把它染成各种颜色;有的女孩子喜欢标新立异,那就会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把竹笠设计成各种奇特的造型;还有的女孩子,就喜欢在笠带上下功夫。她们把珍藏已久的小珠子镶在笠带上,又或者,直接把笠带换掉。雅慧就用各种鲜艳的布带代替了细长的麻绳带。 对于男娃子们来说,竹笠更多时候成了他们淘气的工具。一起玩耍的时候看到一个好看的贝壳,结果大家都想据为己有怎么办?那就把贝壳放在一两米远的时候,大家把竹笠抛过去,谁的竹笠最接近贝壳,那这个贝壳就归谁。 又或者是恶作剧,把竹笠倒过来装满水,趁着玩伴不注意扣在他们的头上。当然了,挑起恶作剧的人,是不可能幸免的。竹笠而已嘛,人手一顶,你把水扣在我头上,我当然要奋起反击了。结果到最后,每个参与游戏的人都成了一只落汤鸡。夏天的时候,父母一般是不会管的,男孩子皮嘛,也是常有的事,就当是他们下河游泳了。但是到了冬天,要还是被淋了个透心凉,回家一顿揍是少不了的了。 对于老人家而言,竹笠就成了回忆的工具。宋冬野写的歌《董小姐》里面有一句台词,“你熄灭了烟说起从前”。对于疍家老人家来说,改编后的版本应该是,你拿起了竹笠说起了从前。 喜新厌旧这个词,只适用于孩子,用在老人家身上不太公平。跟小孩子看到新竹笠就把旧的扔掉不一样,老人家宁愿补了又补,也不愿意把“老战友”给抛弃。在老人家眼中,每一个补丁就是一张照片,或者是一段录像,记录着他们生活中的各种悲欢离合。竹笠要是不见了或者破的不能再补了,也就意味着他们在人间的这一遭也差不多该走完了。 而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男人女人来说,竹笠就是竹笠,既不是拿来攀比谁更好看的,也不是用来套贝壳泼水的,更与照片录像沾不上边。要是非要给竹笠下个定义,他们多半会告诉你,竹笠就是生活,只要戴上竹笠,就意味着一家人一天的口粮算是挣到了。 要是你去问还没穿越的我对竹笠有何看法,我会反问你,什么是竹笠?从来没见过,我只见过帽子。 第十一章买酒买肉去 正当我盯着一顶竹笠出神的时候,我被另一顶竹笠砸中了肚子。 “哥,爹让我和你去趟集市买只肥鸭、打点好酒,今晚和陈大伯一家庆祝。” 万万没想到竹笠还有这个用途。 不一会儿,我们就远远地看到了一个牌坊。雅慧告诉我,集市就要到了。 这是我第一次在路上看到如此之多的行人。我被陈叔抓去王老家的时候由于是在晚上,所以除了打更的更夫和三四个巡逻的士兵,没有看到其他人。刚才和雅慧去衙门登记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几个人影。我猜,这是因为我们到衙门的时候已经快到正午了,太阳特别毒辣,老百姓都回房间或者躲到树荫底下歇息去了。 这给我的感觉除了震惊,还是震惊。因为这跟我平时看的古装剧里的老百姓完全不一样。 外貌不一样。在电视剧,老百姓可能不会是英俊的美男子,但起码长得端正。可是走了这么久,别说帅哥了,五官端正的人都不多见。缺了一颗牙的,耳垂少了一块肉的,额头上有条疤痕的,这就已经算是比较轻微的缺陷了。在这个年代,不是缺个胳膊或者少条腿的,大家都不会把你当成是残疾人,谁身上没点疙瘩是不是? 而那些五官端正的人,也就仅仅是五官端正了。无精打采,垂头丧气,脚步飘飘,眼神空洞,本是现代社会用来形容病人或者至少,是言行举止不太正常的词语。可是在这儿,谁不是面黄肌瘦,脚步轻浮,目光呆滞的。 更让我感到出奇的是,大街上的行人都是把注意力放置在我身上,而对我身边的这个疍家小美人视若无睹。后来雅慧告诉我,这是因为大家都觉得我是个不多见的很有神采的美男子,因此都是多看几眼满足下好奇心。 我当时被惊讶到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你说我长得帅吗,要是以现代人的观点来说真不帅,放在人堆里找不出来的那种。可是在古代,情况就不一样了。首先,五官端正那没得说,不过就算我天生不端正,在现代社会的二十年里我早就被父母拎去医院整容了。其次,我体格足够健壮。这对于一个宅男来说,万万没想到体格健壮这个形容词会用在我身上。雅慧告诉我,有一次她走在街上,远远地看到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将军,很威风。那个将军的体型就跟我差不多,甚至还没有我挺拔。 还有一点我觉得才是最关键的,那就是读书所带给人的独特的气质。因为我是个大学生,从小学到现在已经读了14年的书。古人诚不欺我,“腹有诗书气自华,心中有敬礼自现。”可以说,正因为读书这事,造成了我和古人本质上的区别。 在来到集市前,我想的是,有个这么俊俏的小美女陪我逛街,那我该多长脸。 来到集市以后,我想的是,有个这么英俊的美男子陪她逛街,雅慧该有多荣幸。 雅慧站在牌坊后面就不走了,我以为她是走累了,停下来歇歇脚,也没多问。再等了一会,雅慧有点急了,“怎么卖烧鹅的大叔还没来。” 这着实又让我吃了一惊,因为在我这个年代,谁家想吃烧鹅都是自己去烧腊店买回来。实在没想到居然有人是推着小车卖烧腊,这多不卫生。 没想到我还是太傻太天真,再过了一会儿,大叔扛着他的烧鹅来了。对,你没看错,是扛。大叔把十只烧鹅挂在扁担上,前后各挂五只,一边走一边叫卖着,“刚出炉的大肥鹅咯。皮脆肉嫩骨香,谁吃谁知道咯!” “大叔,我买一只!”雅慧说道。 “哟,这不就是老陈家里的娃娃吗,没想到半个月没见又长好看了不少。”“来,给你挑只最大最肥的烧鹅。”“零头就不要给了,凑个整的吧。“替我向你爹问声好呀!” 做商人的,哪个时代都一样,除了卖的东西要足够的好,一张抹了蜜的嘴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突然间明白了,为什么雅慧非要买大叔的烧鹅了。不过大叔卖的烧鹅也确实挺好吃。 买完烧鹅,雅慧带着我来到了一条巷子。走到巷子尽头就看到了一家卖酒的小店。雅慧跟我说,爹最喜欢喝这家店卖的烧酒了。 有这句话怎么说来着,酒香不怕巷子深。不过我有点怀疑,卖酒的老板会不会把店特地开在巷子的尽头,因为这样一来,大家都以为他们卖的酒最香。 买了两斤花雕酒和一些下酒用的茴香豆和卤鸡脚,雅慧就跟我说她要先回去了,因为她要和爹爹一起张罗今晚的菜。我是刚穿越来的,各种规矩都不是很了解,当然不敢一个人闲逛,以免惹出事端。于是我就陪着雅慧一起回去了。 烧鹅自然是雅慧一个人拿着。并不是我大男子主义不懂得怜香惜玉,而是雅慧非要自己拿着,这样就可以一边走一边闻到烧鹅的香味。我是无感的,因为我即使在学校饭堂,我也能顿顿吃上烧鹅。对我来说,烧鹅并不是特别有吸引力,还不如昨晚雅慧给我熬的那碗粥好吃。 走到岸边,发现陈叔也上岸了。“爹刚才在做卤水的时候发现酱油不够了,所以特地上岸买。雅慧你把东西都搬到厨房里,然后把菜洗一洗,爹和你哥很快就回来。” 于是我又再去了趟集市。这次就更加引人注目了,因为陈叔比我还要健壮。我和陈叔走在路上,就像在现代社会,两个WWE选手走在大街上,回头率几乎达到了百分之百。 陈叔之所以这么壮,那完全是老天爷赏饭吃。在和陈叔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陈叔的伙食就是疍家人平时吃的家常菜,并没有什么特别。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陈叔体质好,营养吸收比一般人要快。 买完酱油回到岸边,也快到酉时了。 第十二章“女鬼” “老陈他家的丫头来了。”陈叔用手指了指雅慧的那艘小船,对我说道。 我顺着陈叔所指的方向望去,发现有个高挑的女生半屈着左臂靠在了船沿上,雅慧背对着我,拿着一根毛笔不知道在写些什么。 女生头顶的竹笠被摘下来了,放在了她左臂的旁边。辫子被人解开了,系辫子的红绳被穿在了毛笔上。脸是看不清的,因为她的头发都被拨到了前面,除了鼻孔以外,整个脸蛋都被长发覆盖。女生睡得很甜,并没有发现自己被恶作剧。可能是因为头发盖在脸上暖洋洋的,十分舒服。这个造型看起来就像是恐怖片里的女鬼,要是雅慧给她加上一条长舌头,那就更像了。 我很好奇雅慧拿着毛笔在干些什么,于是静悄悄地走了过去,站在了雅慧的身后。 雅慧用左手托着这个“女鬼”的左脚,右手像在给陶瓷上色一样,正把她的五个脚趾小心翼翼地涂成黑色。雅慧还担心墨水不容易干,达不到恶作剧的效果,一边画一边用嘴轻轻地对着“女鬼”的脚趾头吹气。雅慧微张的小嘴和这个“女鬼”的脚趾头几乎贴到了一起。可能是雅慧担心隔得太远了,吹出来的冷气会把这个“女鬼”给吵醒,所以只能如此近距离地哈气。 看到了这么一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场景,我只想跟雅慧说,放开那个女生,让我来。 这时候雅慧也发现我了。看到我张圆了嘴,像是窒息一样盯着她,还以为我在国外没有见过这种恶作剧,所以很想试一试。于是就转过头来对我说,“哥,要不你也来画一下。” “好!”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其实,我并不是没有想过,躺着的这个“女鬼”跟雅慧不一样,是个长开了准备到婚嫁年龄的大姑娘了,她的脚丫当然不能像雅慧这个小孩子一样随便地让人碰,更何况是给她的脚趾上色呢。 但是这个“女鬼”的脚丫子实在是太美了,无论是脚趾,还是脚背,无论是脚弓,还是脚踝,都是那么的完美。我想,要是这辈子我能感受一下,哪怕只是一下,那也就值了。所以,即使是知道这么做的后果可能很严重,我也义无反顾。就像是飞蛾那样,为了那短暂的温暖,也要毫不犹豫地往烛光里扑去。 从雅慧的手上,我哆嗦着手接过了“女鬼”的左脚和雅慧的毛笔。 我并没有下笔,因为下笔就要蘸墨水,会浪费掉我的时间。 “形状秀气,线条柔和。”这是我端起“女鬼”脚丫子的第一感觉。整个脚底没有一丝一毫的老茧和瑕疵,光滑得就像是刚出生的婴儿的脸蛋。即使是脚跟,纹路也跟脚趾的趾肚一样,一圈一圈地,清晰可见,像是脚踩七星,香莲下凡(引自清代方绚《香莲品藻》)。足弓也是美的,弯弯的,像是雨后的彩虹,又像是天上的一轮弦月。 “胖不见肉,瘦不见骨。”则是我把“女鬼”的脚丫子平放在我手掌上的第一感觉。整个脚面完美无瑕,没有看到赘肉,也没有看到青色血管。脚背的皮肤像绸缎一样光滑绵软,在阳光地照射下显得愈发的晶莹剔透。 “莲趾微翘,新月一弯(引自清代方绚《香莲品藻》)。”则是“女鬼”的五个脚趾头给我的第一感觉。五个脚趾排列整齐,粗细均匀。脚趾头往前探,尖尖的,十分秀气。脚趾中间微微向上翘,秀气之余更是平添了妩媚。由于雅慧给墨汁里面加了香油和酒精,所以五个黑色的脚趾甲在阳光的照耀之下闪闪发光,像是抹了一层指甲油。这不仅不会破坏脚丫的美感,还使得清秀的脚丫增添了艳丽和性感。 这时候,憋了很久的雅慧终于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女鬼”被吵醒了。她睁眼看到自己的头发盖在自己的脸上,脚趾甲被涂成黑色,还被一个男生端着看,就“知道”是雅慧对自己做了恶作剧,并且还让她哥来欣赏恶作剧效果。于是把脚从我手里收回来,站起身追着雅慧打。 这下子,我算是看清楚了这个“女鬼”的样子。如果说雅慧的脸蛋是清纯中带着甜美,那这个“女鬼”的脸蛋就是清纯中带着性感。如果把这个“女鬼”带回到21世纪,并且好好打扮一番,那就是一个高冷美艳的御姐。只可惜这是在古代,“女鬼”也只能在清纯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 如果只是男孩子之间的恶作剧,那么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文敏追上了雅慧,然后把她暴打一顿,最后还得给雅慧的十个脚趾都涂上黑色的墨水作为报复。 但是女生之间,报复的想法并不是特别强烈,“女鬼”也就是把雅慧抓住打了她几下屁股就算了。“女鬼”更看重地是把脚趾甲上的墨水洗干净。 不一会儿,热水烧开了,“女鬼”当然是征用了雅慧的盆子来洗脚。 墨水而已,没过一会儿,“女鬼”就洗干净了。与此同时,她也发现了我在一旁盯着她的脚,视线没有离开过。 对于习惯了不穿鞋子的疍家姑娘来说,脚是每时每刻都露在外面的,因此她并不会想到你盯着她的脚看会有什么特别的企图,她只会觉得是她的脚洗得不干净。 于是她又洗了一遍。直到仔仔细细地确认清楚脚趾甲上没有一丁点墨水的痕迹了才罢休。 当然了,这时候我也不好意思再盯着她的脚丫子看了。 雅慧早就被陈叔叫去厨房里帮忙了,因此现在船上只剩我和“女鬼”两个人。 “你是雅慧失散多年的哥哥吗?”“女鬼”试探着开口问道。 “嗯嗯,我叫陈枫,是雅慧的亲哥哥。”我说,“你呢,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文敏。”“女鬼”自我介绍道。“雅慧是我同宗的妹妹,所以我也应该叫你一声哥。” 原来她就是今天早上,雅慧在去祭祀的路上提到的文敏姐。 “雅慧不见了,那个…那个哥你能不能麻烦你,把雅慧洗脚后擦干用的毛巾给我一下。” 举手之劳而已,我答应道,“你稍等,我去找找看。” 事实上,我并没有找,而是把雅慧在集市给我买的新毛巾递过来,铺好放在了盆子的旁边。 文敏道谢后,就把双脚从洗脚盆里拿出来,踩在毛巾上站起了身。 其实,毛巾是分三六九等的。 混的比较可怜的毛巾当然是陈叔用的那一条。洗脸的时候是它,用来擦汗是它,吃完饭擦嘴是它,洗澡擦身子是它,睡前洗脚还是它。要是实在脏的看不下去了,陈叔才会用香皂洗一洗。 好日子是不存在的,陈叔才不会舍得把这么脏的毛巾擦在女儿身上,哪怕是应急也不会。 混的不上不下的那应该算是我的毛巾了。虽然跟陈叔一样,洗脸,擦汗,擦嘴和洗澡,我都是用同一条毛巾。但好歹每天晚上睡觉前,我会用香皂彻底地洗一遍。虽然香味是不可能有的了,但是臭味也是不存在的,只能算是中规中矩吧。 雅慧的毛巾们就已经步入社会上层了。洗脸和擦嘴巴的毛巾,洗澡和洗脚用的毛巾,擦汗用的毛巾,在我看来无一例外,都是毛巾里的人上人。但这并不代表它们就是社会的最顶层了,因为雅慧在看到他爹流汗的时候也会用自己的毛巾给他爹擦擦汗,又或者像今天早上那样用自己的毛巾给我洗脸。雅慧的毛巾们,虽然在平日里享福的居多,但也并不总是一帆风顺。 站在最顶层的应该就是现在文敏脚下的这一条毛巾了。因为它一出生就是人生的巅峰。单就这个经历就足以让它去跟其它同类炫耀一辈子了。当然了,它的巅峰也就仅限于今天,因为明天开始,这条毛巾就专门归我洗脸擦嘴用了。噢对了,今晚我也要跟雅慧商量一下,看能不能让她把她的洗脚盆还有她今天用的毛笔一起送给我。 第十三章疍家家宴 “爹!娘!你们来啦!”文敏也不管脚擦干了没有,兴奋地朝着我身后的方向冲了过去。 我转过身,看到了一对慈祥的老夫老妻。虽说与王老相比,这对夫妻还算是年轻。但他们的头发已经半白了,丈夫的背也有点驼了,妻子的额头上也出现了一道又一道的皱纹。这应该就是陈叔提到的陈大伯老两口了。 我其实是没想明白,文敏仅仅比雅慧年长了5岁,为何她爹娘的年纪却如此之大。直到后来文敏告诉我,她爹娘一个生了九个孩子,她是最晚出生的那一个。她有八个哥哥,分别叫做陈武精,陈武忠,陈武报,陈武国,陈武智,陈武勇,陈武双和陈武全。因为她是女生,字辈当然是不能随她的哥哥们,所以她就叫做陈文敏。但其实这也是不太符合规矩的,只是因为她爹娘都很喜欢文敏这个名字,于是就坚持下来。 “我可怜的大侄子啊,你大伯我可是想死你啦,你可总算回来啦!”陈大伯可能是太激动了,三步并两步地就朝我飞奔了过来,结果没有留意脚下,左脚跘右脚,把自己给摔到水里了。 跟其他地区的人不一样,不小心摔到水里对于疍家人来说那是常有的事,一个月下来不摔个一两次好像都差了点什么似的。 文敏的娘亲可能是觉得她的丈夫有些莽撞,会把我吓着,于是赶紧向我解释道,“你陈大伯刚才看到你,太激动了,连好好走路都忘了。你没被吓着吧?” 陈大伯如此地挂念我,我又怎么会责怪他呢?我连忙摆手说道,“大娘请放心,大伯这是出于对小侄的思念,才会意外落水。要怪也只能怪侄儿不是,要是刚才侄儿跑过来和大伯相迎,大伯也就不会落水了。” “哈哈哈,不愧是我的好侄儿。”这时候,陈大伯双手一撑,已经回到了小船上了。“侄儿过来你大娘这儿,我和你大娘给你准备了一点薄礼,庆祝你认祖归宗,平安回来。” 大娘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玉佩,玉佩已经用绳子穿好了,按长度估算,应该是让我戴在脖子上的。我并不是行家,也不知道这块玉佩贵不贵重,能不能轻易地收下。但是陈叔这时候在厨房里忙活,我也只能先收下,等到晚上陈大伯一家走了以后,再跟陈叔说清楚这件事。 于是我赶紧过去,双手接过玉佩戴在脖子上,然后客客气气地对大伯和大娘感谢一番。大伯和大娘看到我如此地有礼貌,心下都是十分满意。 “大伯大娘,哥,来吃饭啦。我和爹已经把饭菜做好了。”雅慧站在另外一艘小船上对着我们喊道。“除了打我屁股的人,哼。”这话不用想也知道,是对文敏说的。 今晚是我第一次吃到真正意义上的饭菜,因为前几顿都是在吃粥。 “白灼虾,清蒸蟹,烧鹅,卤水掌亦,清蒸鲈鱼。”这四个菜我是能叫得出名字的,因为在差不多两百年后的广州,这些菜式成了经典名菜。 还有其余的三个菜我就不清楚了。 “也对也不对。”陈叔笑着看着我说,“这个虾确实是灼熟的,但并不是用白开水灼,而是在里面加了盐和油。别少看这两样,对虾的口感可是提升了不少。” “至于清蒸蟹就由我来解释好了。”陈大伯笑着道,“侄儿长期居住在外,有所不知也实属正常。这个蟹确实是清蒸蟹,没有加盐也没有加油,但是这蟹可是不简单。这蟹正是当造的“奄仔蟹”,通俗地说就是还没经过交配的处女蟹。你一会儿吃的时候就知道了,掰开之后爆膏流油,如果再配上一盅酒,那真的是给个神仙也不换。” 烧鹅,卤水掌亦还有清蒸鲈鱼倒是和现代的做法如出一辙。 “哥,我来考考你,这是什么菜?!”雅慧指着一钵“土豆泥”对我说。 “我真的猜不出来”我坦白道,别说菜名了,我连食材都没看出来。” “这是禾虫!”雅慧看把我问住了,乐道,“就是跟毛毛虫差不多的虫子,加入陈皮、蒜蓉、鸡蛋捞匀后蒸熟。这下子你不敢吃了吧。” 雅慧说的没错,对于一般的外乡人而言,别说是吃了,光是看一眼,估计就吃不下饭了。 但雅慧不知道,我其实是一个一直以来都在广东生活的人。从小到大,我也是没少吃各种奇奇怪怪的食物。可以说除了福建人以外,没有我不敢吃的。 “侄儿,那这个呢!”大娘也开口道,“侄儿知道这个炒饭的食材是什么吗?” 螃蟹?但是看起来比一般的螃蟹小不少。于是我摇了摇头,示意自己并不懂。 “这是蟛蜞子炒饭。”大娘用勺子舀了一勺,放在我的碗里。“说白了,这道菜的特色之处就是蟛蜞子(蟛蜞的卵),形状和口感都与蟹膏相似,甘香流油。但是蟛蜞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只有我们岭南地区靠近海边的地方才能品尝到。”我尝了一口,大娘诚不欺我,确实是非常香甜可口。 桌上只剩下一道菜没有被介绍。这次轮到文敏了。“哥,你知道这是什么菜吗?” “这是鳝鱼干?”我不是很确定地回答到。 “对的!那鳝鱼干旁边的菜呢?” 我仔细观察了半晌,摇了摇头,回答道,“这我真的不清楚了。” “这是柚子皮炒鳝鱼干。光是看肯定是很难看出来的。哥你要是尝一口就很清楚了。” 我的碗里除了蟛蜞子炒饭,又多了几块柚子皮。 “今天是个好日子,侄儿回来了!我提议我们每个人一起喝一杯庆祝这个值得高兴的日子。”陈大伯举起酒杯说道。 对于这个提议,没有人会不答应的。于是大家一起举起酒杯,痛痛快快地一饮而尽。雅慧由于不太习惯喝酒,所以陈叔只是给她倒了一小杯,意思意思而已。 在我们这个社会,有句流行的玩笑话是:没喝酒之前,我是东北的,喝完酒之后,东北是我的。 其实,这话用在哪个朝代,哪个地方,都是非常合适,陈叔和陈大伯亦不例外,疍家人未来300年的发展方向已经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 家宴不同于应酬,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开开心心乐呵乐呵才是最关键。 所以,当我们吃饱以后,雅慧就拉着我和文敏出去玩了,只留下陈叔和大伯大娘在饭桌旁边继续扯闲天。 第十四章夜生活 在古代,晚上的生活是远远不如白天那样精彩的。对于疍家人而言更是如此。 除了少数几个节日以及庙会以外,绝大部分疍家人,晚上都会在船上度过。 雅慧告诉我,在他们家还没有搬走,还是和族人一起住的时候,夜生活会丰富很多。 有时,她会去到某个老人家的船里,听他讲以前的故事; 有时,她会跟其他小姑娘一起学着扎各种各样好看的辫子; 有时,她会跟着其他小孩子去凑凑热闹。陈三娶媳妇了,陈四嫁女儿了,陈五抱孙子了,陈六高中了,陈七发财了,陈八钓了条大鱼了。每逢这些喜庆的时刻,雅慧说她总能得到大把大把的糖果。 但更多的时候,雅慧会留在自己家的小船里。她要帮着娘亲一起纳鞋底补贴家用,她要帮着娘亲一起浆洗衣裳,她还要帮着娘亲一起刷碗洗筷。 不过,雅慧说那段时间是她这辈子最开心的日子,因为娘亲还在她的身边,每天起床睡觉的时候娘亲都会疼爱地亲亲她的脸蛋。 后来他们一家搬了出来,晚上的生活就单调很多了。 最初的时候,雅慧每天晚上都是在给娘亲熬各种药材。娘亲去世以后,雅慧最喜欢做的,就是自己一个人静静地望着天上的月亮发呆。因为之前族里讲故事的老人告诉她,人死后是要到天上去的。雅慧说,她娘亲生前很喜欢小兔子,那么到了天上以后,肯定是跟嫦娥仙女一起住在广寒宫,这样就可以经常和玉兔一起玩耍了。 陈大伯一家,是雅慧原来的邻居。 雅慧说,陈大伯和大娘,还有文敏姐,是除了她爹娘以外,最疼她的人了,当然现在还包括我。每次大伯家里做了好吃的,或者大伯的几个儿子从外面带回来一些小玩意儿,大伯和大娘总会让文敏给她带一些尝尝鲜。雅慧还说,她的很多衣服都是文敏姐送给她的。其实文敏一家也并不是特别富裕,按理说,是不会有还没穿过的新衣服的。只是由于文敏在10岁以后,个子突然间长高了许多,新衣服还没来得及穿就已经不合适了。 雅慧的娘亲患病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有人造谣说这病是疟疾,会传染给其他人。一传十,十传百,到后来,整个族的人都认为她娘亲得了传染病,非要把她娘亲给赶走。这时候,只有陈大伯一家站在雅慧这边,支持雅慧和她爹娘。 所以后来,雅慧他们搬走以后,除了陈大伯一家,就很少再和族里的人有来往了。 其实,在我心里一直有个疑问。雅慧和她爹娘的家就是这五条小船和一条大船。严格意义上,他们一直以来都住在家里。虽然他们是把船驶远了,但并不能算搬家。 但是现在我算是想明白了,雅慧和她爹娘真的是搬走了。 搬家,搬家,搬的从来不是物件,而是邻里之间的那一份感情。 感情没了,家也就搬了。 文敏的夜生活,则是另外的一番景象。 文敏说她跟雅慧一样,也是喜欢听故事。不过她长大了之后就不喜欢去族里的老人那儿听故事了,因为老人讲的故事来来去去也就是那几个。文敏说她喜欢听哥哥们讲日常发生的趣事。文敏哥哥的数量足够的多,一个星期下来不仅没有重样,反而还有一个哥哥的故事来不及听。 除了听故事,文敏说,她最喜欢的就是和哥哥们一起去古村落里面探险,亦或者是去小河沟里逮青蛙,挖蟛蜞和抓水蛇。文敏说她害怕青蛙,也害怕水蛇,对于这两样东西,在还没煮熟的时候她是不敢碰的。 不过她很喜欢看哥哥们下河去抓它们。文敏说,她大哥很擅长逮青蛙。只要她大哥放好了笼子,青蛙就会像接到命令一样往笼子里跳。就算是第一次跳歪了没进去,青蛙也会调好角度再跳一遍。 三哥则是抓蟛蜞的高手。准确地说,应该是找蟛蜞穴的高手。即使是在蟛蜞不常出没的季节,三哥也能找到。找到蟛蜞穴以后,接下来只需要朝他们的巢穴里面灌水,他们就会自动自觉地爬出来,这时候别说三哥了,文敏说她自己都能抓到满满的一笼子蟛蜞。 七哥是抓水蛇的高手。一般人是用小鱼青蛙去引诱水蛇出洞,然后再趁其不备抓住水蛇的七寸把它拽到岸上。七哥不一样,直接伸手进洞里把水蛇抓出来。对于这个绝技,七哥对谁都不肯说,直到被陈大伯狠狠地揍了一顿之后才把这个绝技告诉了他几个兄弟。 哥哥们给文敏讲故事,文敏给雅慧讲哥哥们给她讲的故事。 哥哥们和文敏去探险,文敏给雅慧讲哥哥们和她去探险的故事。 哥哥们给文敏抓青蛙抓蟛蜞抓水蛇,文敏给雅慧讲哥哥们给她抓青蛙抓蟛蜞抓水蛇的故事。 怪不得陈叔说,雅慧做梦都想要一个哥哥。 只不过,雅慧可能要失望了。我并不会抓青蛙,也不会抓蟛蜞,更不会抓蛇。可能我能做的就是陪她去古村落里探险了。 于是,我就提议,不如去探险吧。 全票通过。 雅慧说她一直想去官洲村里面的水月宫探险。因为族里去过那里的人都说水月宫很刺激很好玩。 全票通过。 文敏建议快去快回,必须在一个时辰内回来,不然就会挨揍。 全票通过。 水上人家,出行就是方便。我们坐上文敏家的小船出发了。 第十五章骷髅 官洲村坐落在官洲岛上。不知道是因为官洲村,这个岛才被称作官洲岛,还是因为官洲岛,这个村才被称作官洲村。 既然是去探险,就不能走寻常路线。我们到了官洲岛以后并没有在岛南边的码头上靠岸,而是绕到岛的北面那一片密集的甘蔗地。 岛的北面其实是不适合停船的,暗潮多,水下的礁石也多。可是对于疍家人来说,这都不算个事,他们甚至可以在台风天顺利地抛锚。很快,文敏和雅慧就找到停船的地方了。 官洲村村民基本上都居住在岛的南边。岛的北面是用来种庄稼和祭祀的,除了守夜的村民以外,晚上不会再有其他人。 文敏家的小船里是有几根火把,但是在这儿却是不能用。因为村民看到火把的亮光,会以为我们是偷甘蔗的贼子。古代的社会跟现在不一样,不会说把你扭送到派出所就算了,而是会把你打个半死,再决定如何处置。因此,为了不生事端,我们就只能靠着头顶的那一轮明月,摸索着往前走了。 白天的甘蔗地是温馨的。甘蔗叶绿绿的,看着十分舒服。到了中午的时候,还可以躲到甘蔗下面纳凉歇息。这时候,你要是渴了,还可以随手掰断一根甘蔗,轻轻地咬上一口,清甜的汁液就会顺着你的喉咙一直流到你的肚子里。那可是没有冷饮的年代为数不多清凉解暑的佳品。 晚上的甘蔗地是可怖的。甘蔗叶不再是绿油油的,而是变成黑色的,与周围的景物融成一片。但是这并不是可怖之处。让人背后发凉的是甘蔗的根茎。相信见过甘蔗的朋友们都知道,甘蔗一节一节的,是紫黑色,而节与节之间,则是米白色。这在月光的映照下就像是一条条直立着的有着白色斑点的毒蛇。 甘蔗叶被风吹的摇晃了起来,那它的倒影也会在“毒蛇”身上来回摇晃。这时候“毒蛇”就不再是直立的,而是开始动了。要是风更大一些,把甘蔗叶吹的沙沙作响,那毒蛇不仅动了,还在吐着信子发出低沉的警告声了。 雅慧和文敏虽然习惯了漆黑的晚上,但是她们不习惯这漆黑的甘蔗地。因此,她们跟我一样,看到这些甘蔗都十分地害怕。作为男生,又怎么能示弱呢,于是我勇敢地走在最前面,让她们紧紧地跟在我身后。当然了,她们是不会知道我全程都是半闭着眼睛,睁开的那一半全用来盯着脚上的路,根本不敢多看身边的甘蔗一眼。 穿过甘蔗地就来到了一座气魄雄伟的祖庙面前,上书四个大字,陈氏宗祠。文敏和雅慧说,官洲村的村民和她们一样,都是姓陈,但是彼此之间并没有多少交集,可能往上数1000年都不一定会是一家人。 宗祠在古代,那是仅次于粮仓的重地,每天晚上都会有村民负责宗祠的值守,我们这群人当然是进不去的。不过我们的目的地也不是陈氏宗祠,而是宗祠后面那座废弃的庙宇——水月宫。 岭南地区水网密布,各种大小河涌多如牛毛。宗祠和水月宫也不是连着的,中间还隔着一条几米宽的小河涌。河涌上面有一座小桥。我们后来才知道,这座小桥的名字就叫水月桥,是以前为了方便村民去水月宫祭拜方才修建的。 此时,桥上站着两个人,手上各拿着一根木棍,正警惕地四处张望。 我们仨都觉得很奇怪,一座废弃的庙宇值得专门派人守夜吗,而且还是两个人。 我就问雅慧和文敏有没有什么办法游过去,但是又不被守夜的人发现。雅慧和文敏说,如果她们没看错,这条河涌的源头应该就在不远处,绕过去就行了。 果然,走了一刻钟不到的时间,我们就找到了河涌一处比较窄的位置跳到了对岸。 很快,我们就来到了水月宫的围墙外面。 这时候,我特地看了下雅慧和文敏。发现她们十分兴奋,应该是迫不及待地想进去看看水月宫里有什么值得派人专门值守的宝贝。 古时候的围墙不像现在的那么平整,加之水月宫的围墙高度也不大,不会爬墙的我在她俩的协助下也顺利地到达了围墙的最高处。 我探头往里看。这一看,差点把我吓得从围墙上摔下去。 水月宫里面有10来个瘦的只剩皮包骨的人! 他们每个人都是躺着的,手上做着同一个动作,那就是把烟枪往嘴里塞。 春分刚过没多久,正是乍暖还寒的时候,可是他们上身都是**的,没有一丝衣物。下身也只剩最贴身的那一条亵裤。 不用多想都知道,他们的衣服肯定是拿去换钱买大烟了。 其实,鸦片的魔力是挺大的,它可以让不平等的人平等起来。 无论你是王宫贵胄、财主商贾,还是普普通通种地的农民,只要你习惯了抽大烟,那么你们最后都会在最肮脏、最便宜的烟馆里相见,没有例外。 这十具“骷髅”肯定是能看见我们的,因为他们是躺在我们正对面的石板上。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在乎我们这些个不速之客,若无其事地继续抽他们的鸦片。可能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抽鸦片更重要了。 我甚至在想,要是告诉他们,你们明天就要被拉去菜市砍头示众了,他们多半也会无动于衷,毕竟他们正在抽鸦片,这对他们来说就足够了,没有什么比抽鸦片更重要的事了。 雅慧是被骗了,告诉她水月宫好玩的肯定是某些个瘾君子。对他们而言,水月宫那是天上神仙居住的地方。 印象当中,历史上的道光帝是极其痛恨鸦片的,不然也不会命令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去虎门销烟了。他甚至为了禁止鸦片专门修改了《大清律例》,一律严惩毒贩。 这么说来,这个水月宫不就是一个私下的吸毒贩毒窝点吗? 我暗道一声不好,自古以来,贩毒的都是些个亡命之徒,要是被他们发现我们仨,那岂不是会把我们碎尸灭迹?毕竟只有死人才会永远地保守秘密。 想到这,我赶紧示意文敏和雅慧往回走,不要在这里继续呆下去。 紧急关头,总会出现意外。这次也不例外,雅慧鼻子痒,没忍住,打了一个喷嚏。 这下坏了。 第十六章螳螂在前 “别动!”水月宫里有人喝了一声。 听到这喊声,我就知道事情败露了,也不再蹑手蹑脚了,放开两条腿就跑。当我跑下围墙回头一看,我就知道自己白跑了。 因为雅慧和文敏还真就趴在围墙上一动也没动。 我就纳闷了,她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听话的。 早知道这样,我肯定早就跟她们说,以后都做我媳妇吧。 我还能怎么办,只能乖乖地回去,和她俩一起被绑在水月宫的柱子上。逃走是不可能逃走的,因为雅慧是我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已报,更何况是救了我一命呢。 贩毒的人看到我乖乖地回来,都感到很惊讶。我猜他们心里肯定是在想,今天遇到一群傻子了,一个比一个听话。这就好比说有个人准备炖鸡吃,结果不用他自己动手,鸡就把自己的毛给拔了,还跳到水里把自己洗干净,就差没把自己切开放进锅里。 当然,这伙贩毒份子还是有道德底线的,他们并没有因为这件事嘲笑我们。 这时候,在水月桥上望风的人也回来了。原来这伙毒贩一共有四个人。两个人负责望风,两个人负责看管吸毒的人。 他们四人并没有第一时间找我们问话,而是聚在一起商量着些什么,还不时用手指指我们。其中有个矮胖的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不过随即被瘦高个的给否定了。 商量的过程中,他们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雅慧和文敏的脸蛋。 同样都是男人,当然知道他们心里想些什么。雅慧和文敏看来是有麻烦了。 有什么办法可以自救? 他们没有把我们的嘴堵上,理论上我们是可以大声呼叫。不过这样子的后果很有可能是他们四个立马达成一致,把我们立刻杀死。这个方法并不是不能用,前提是她们宁愿死也不愿意被玷污。最起码雅慧和文敏的贞操在死前是保住了。所以我把它称为没有选择的选择。 要是顺其自然,他们叫我们做什么就做什么,从保命的角度分析肯定是最优解。不过雅慧和文敏就要被她们糟蹋了。 其实,人在危急的时候能想到的办法并不多,更多时候是本能反应。比方说,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落水了,要是会游泳的,肯定会第一时间跳进水救孩子,而不会想到给孩子扔块木板或者救生圈可能更加合适。 我也一样,除了这两个办法以外,我能想到的也只有尽量拖延,等陈叔或者陈大伯他老两口发现我们不见了然后过来救我们。 最好的拖延办法,就是让毒贩摸不清我们的底细,出于利益或者是恐惧,而不敢对我们有所企图。 想到这儿,我心生一计。 等他们四人商量妥当,笑嘻嘻地朝着雅慧和文敏方向走去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表现的机会要到了。 我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句,“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新上任的水师提督郑恒的长子郑枫。” 果然,四个毒贩齐刷刷地望向我,没有再继续靠近文敏和雅慧。他们对我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我当时觉得自己很幸运,没想到,这招居然这么管用。事后回想起来,这四个毒贩之所以相信我的话,其实是有依据的。 首先,我长得十分“英俊”,在气场上甚至比某些将军还要强,这一点已经得到雅慧和集市上百姓们的一致认可。 其次,虽然我说的也是粤语方言,但毕竟是200年后的粤语,在句式、语调等方面与1835年的存在差异。这四个毒贩是不可能听不出来的,他们自然会认为我并不是本地人,而是为了适应广府生活专门学习粤语的官宦子弟。 再次,文敏和雅慧足够的漂亮。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不可否认,家庭环境好的男性总能和漂亮的女性有更多接触的机会。 最后,那是因为“水师提督郑恒”具有震慑作用。郑恒的官职足够大,如果他们真的不长眼把郑恒的长子杀死,那么他们躲在哪里都会被找出来凌迟处死。 思考了片刻以后,瘦高个向我问道,“你是水师提督郑恒的长子郑枫?” “信不信由你。”我笑着回道。 “哥,别听他说的。”矮胖的说道,“哪有富家公子这么晚了一个护卫都不带就出来微服私访的。而且,他要真的是郑恒的儿子,我们也应该把他给杀了。反正无论放不放人,郑恒都不会放过我们,那还不如多拉几个垫背的。” 跟一般的反派不一样,矮胖的这个智商是在线的。 “对!”瘦高个听了之后点了点头,“口说无凭,你得拿出证据证明你真的是郑恒的儿子,而不是冒认的,否则休怪我们几个不客气。” 证据?这下比较麻烦,因为我自己也是对郑恒一无所知。而且对这个社会的认识我肯定是远远不及这四名毒贩,要是说的天马行空准会被他们识破。 不管了,赌一把吧! “我胸前的这块玉佩难道还不能证明吗?”我笑着回应。 瘦高个走了过来,把我胸前的玉佩摘下来看了又看,脸色愈发的沉重。后来我才知道,陈大伯老两口对待陈叔他们一家真的没得说。陈大伯送我的这一块玉佩是他们的镇宅之宝,是他收藏了多年的和田美玉。虽说质地比不上和田府上交宫里的贡品,但是在玉石市场上找到一块同样品质的美玉也绝非易事。 瘦高个看完之后,把玉佩重新挂在了我的脖子上。我知道,他已经渐渐相信我是郑恒的长子了,并且不打算杀我。 这时候,矮胖的也看出来他哥是想留我一命,忍不住继续劝说道,“哥,放虎归山后患无穷呀。” 瘦高个摆了摆手,示意矮胖的不要再说了,然后自己一个人来回地踱步,像是在思考些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他走到我面前,跪下给我磕头道,“刚才兄弟几个有眼无珠,顶撞了郑公子,还望郑公子不要介意。等令尊到任,我们几个兄弟一定会亲自登门赔礼道歉。” 怪不得瘦高个能够成为贩毒集团的老大,能屈能伸的本领就没几个人能学得到。瘦高个是在赌博。他赌自己没有看错人,赌他面前站着的就是郑恒的大公子郑枫,赌他能说服郑恒和他们一起官商勾结,狼狈为奸。 瘦高个是个深谋远虑之人,因为他深知,把我们杀了,除了获得一些报复的快感以外,并不会有其他收获。相反,他们肯定必死无疑。既然这样,还不如赌一把。 可以说,瘦高个的决策是十分明智的,称其为高瞻远瞩也不为过。只可惜这个决策顺利实施的前提是:我是郑恒的长子。而我并不是。 上天经常喜欢和我们开玩笑。瘦高个这四个毒贩,最终还是被抓住砍头了,不过这与我是不是郑恒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就好比一个人,老是担心自己会病死。结果最后发现,原来自己是被车撞死。 生活就是这么的猝不及防。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