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密室·墓园·死亡电梯》 导读 阅读短篇侦探推理小说 刘森尧 西方最早的侦探推理小说主要都是以短篇形式写作,十九世纪中叶爱伦坡以《莫格尔街凶杀案》和《失窃的信》首开此一先例,成为现代西洋侦探推理小说的鼻祖。除了短篇形式之外,同时也确立了此一类型作品的推理模式:扑塑迷离的案情和出人意表的结局——《莫格尔街凶杀案》的谜底揭晓时,凶手是一只人猿,《失窃的信》里头那封要命的信始终就摆在人人触目可及的办公桌上。以后一百多年来推理小说的发展,不论是英美或是日本,大约都是遵循此一模式,作者乐此不疲,一般读者也是百读不厌。 事实上,很多人都知道,最早发明侦探推理小说的是中国人,在《七侠五义》《小五义》中所描写的包公办案方式,基本上即是一种短篇模式的雏形,写得相当精采好看,但中国在这方面的优良传统,跟其他伟大的发明一样,却没好好延续发展,殊属可惜。而西方在爱伦坡之后,以此一形式写作推理小说最精采的莫过于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所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其中除了四个中篇之外,其余有五十六篇全为短篇形式,这是西方侦探推理小说在短篇创作形式上的最高颠峰,至今没人能够超越。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之所以那么成功而能历久不衰,主要是他创造了一个像福尔摩斯这样的性格人物,然后又把“推理”艺术在这个人物身上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另外一个重要理由是,他真正展现了短作的艺术风格,其中有两个重要的元素,一个是结构严谨,文体平易近人,他的英文文体至今仍是许多人乐于模仿的对象。另一个是独特而具有高度创意的叙述观点的运用,这似乎是一种极高水平的写作手法,《咆哮山庄》或狄更斯《荒凉屋》乐于使用的精致手法,柯南·道尔则是进一步将之发挥到了极致,他以华生医生这个角色的第一人称观点去叙述故事,一方面他是福尔摩斯的助理,另一方面又是所有故事的客观观察者,写来无比生动,既能突显福尔摩斯的独特个性,又能为所有案件蒙上神秘色彩,这样的侦探推理故事读来就扣人心弦了。 如今这本以“不可能的犯罪”和“密室谋杀”为主题的短篇合集,在故事描写手法或推理艺术等方面,一样不能免俗,还是从福尔摩斯承续而来,只不过是把焦点集中在“不可能的犯罪”这个神秘特点上面,比如书中以中世纪的背景的《旅者的故事》这一篇,把“密室”的空间缩小到只能容纳三个人的马车内的狭隘空间,三个人——一对夫妻和一个十二岁儿子,不声不响莫名其妙死了,在那个迷信盛行的时代,许多人会认为这是天谴,但有判断力的人则认定这是一桩离奇谋杀(《七侠五义》中,包公即处理过多桩类似的奇案),这时只能依赖推理功夫来解决问题了。99lib? “不可能的谋杀”换个角度看,也就是几乎不露破绽的“完美谋杀”,这归结到最后就是推理和斗智的问题。希区考克有多部影片即是奠立在“完全谋杀”的基础上,比如《电话谋杀案》或《夺魂索》就是属于此一类型,俗话说人算不如天算,百密必有一疏,再如何设计精良的“完美谋杀”最后必定功亏一篑,无但这不是本篇故事的主旨,我们唯一的感受是不停讶异和虚惊,因而深深感到娱乐。这和解谜及推理所带来的乐趣十分不同,也许有人会说,这样的娱乐水平似乎高一些,是吧?这是一种太过于写实的作法,坦白说,就侦探推理这一环而言,有其不利之处。 这本短篇集的编选者在序言中已经说得很明白:有些侦探小说当然是相当写实的,但那并不为我所爱。诚然,一般读者会比较偏爱荒诞离奇的故事,
99lib?
喜欢被逼到极限,游走于逻辑摇摇欲坠却仍能被说服的边缘上(《达文西密码》不正是如此吗?)这正是本书的最大企图,也是大致统一的选编取向:密室谋杀和不可能的犯罪。这样的作法有什么特点呢?简单讲就是考验解码的能耐,在《冒险史》这一短篇集里头,福尔摩斯就曾对助理华生医生大略如此说过:他活着的最大乐趣就是不断面对艰巨解谜工作的挑战,没有这些,他真不知道要怎么活下去。幸好他的创作者柯南·道尔可以源源不绝提供给他这个机会,让他神龙活现且自信地游走于解谜游戏之间。 这本书的主要企图正是如此,推理和解谜,这正是我们的娱乐基础之所在,不也正是一般侦探推理小说的主旨吗? (本文作者为文化评论者) 推荐序 欢迎潜入充满异想的奇幻世界 大卫·瑞威克 在《安妮霍尔》这部电影中,艾尔威·辛格(Alvy Singer,美国导演伍迪·艾伦自导自演的角色)的一生可分为恐惧与悲惨两大部份,我想再加上第三个部份:无可忍受的乏味。现实生活中若剔除掉乏味或沮丧的部份,其实还蛮有看头的——或者换个方式说,会变得非常真实。如果你跟福尔摩斯和我一样,“憎恨一成不变的事物”,那么那些只会原版重现周遭世界的书籍或电视节目,必然会令你猛打呵欠,或觉得看了脑筋变笨。 有些侦探小说当然是相当写实的,但那不为我所爱。我喜欢有点荒诞离奇的故事,喜欢被逼到最极限,游走于逻辑摇摇欲坠却依然绵系不断的边缘上。对我而言,故事是否精采好看,就在作者准备迎向风险、突破创作的界线时。如果福尔摩斯能从那一丁点的破案过程中,暂时告别沉闷的日常生活,那么我们其他人至少也能在好看的密室推理小说中找到些许慰藉。 “不可能的犯罪”小说类型在出版界虽长久备受推崇,但很少人会蠢到将之搬上电视。这是因为我们都老于世故,不敢轻意将侦探影集当成好玩的娱乐看待。我虽知道“强纳森·克里克”(Jonathan Creek,英国出品的推理电视影集,从一九九七年制播至今)会被贴上“荒谬”、“夸张”的标签,但自己还是跃跃欲试,因为我相信,让观众接受的关键在于剧中人物,而非情节。让人物以真实诚恳的方式回应各种情境,才能自由地编写故事。(因此,维克多·梅尔卓在《一脚踏入棺材中》那一集当中说的“我不相信”,正是对离奇转折的命运所呈现的一种诚实反应)基甸·菲尔在约翰·狄克逊·卡尔的 href='4180/im'>《三口棺材》中也说:“问题是,这件事可不可能做到?如果可以,那么会不会去做,就不是问题了。”或者像克里克在《箱中男人》中说的:“我们不该把不可能和难以置信的事物混为一谈。我在办案过程中破解的案子,大多是难以置信的事,所以才会如此难以破解,因为大家都没料到会有人费那么大的劲去愚弄别人。” 但问题是,卡尔也发现到一点,那就是当读者看到奇案时,同样会期待案子也有离奇的成因;当诡谲难测的案情水落石出,却发现结果与原本的铺排相形见拙时,读者常不免有上当的感觉。就连史上最知名的侦探故事也很难摆脱这种指责:当你发现《巴斯克维尔猎犬》原来是在“伦敦佛罕路的商家买来的”时(隐喻稀松平常、不过尔尔),想必一定很失望吧?然而那部小说依然广受喜爱,因为它展现了创作该有的本质:紧扣读者的心弦。我可以在书中找出至少六、七处令人脊骨发凉、屡试不爽的经典章节——那些篇章令人凝神动容,不忍将书本放下。一般而言,“超自然”的推理小说比传统的侦探故事更具吸引力,因为看到有人违反自然定律,大家都会想一探究竟。这种小说写得好的话,会给读者一个绝妙的破案方式,扭转我们对整个案情的看法,进而让人大呼过瘾。看到这样的作品——如卡特·狄克逊(Carter Di,约翰·狄克逊·卡尔的另一笔名)的 href='4186/im'>《犹大之窗》、杰克·福翠尔(Jacques Futrelle,一八七五年至一九一二,“思考机器”的创作者,于泰坦尼克号船难中英年早逝)的《逃出十三号牢房》、卜斯特(Melville Davisson Post,一八六九至一九三〇,美国推理作家)的《杜姆道夫杀人事件》——真是一种罕有的飨宴。 不可能的犯罪故事令人爱不释手,或多或少跟它满足读者暂时逃避现实的想望有关吧。就像奇迹般消失于无形的鬼怪一样,我们偶尔也需要遁出现实生活,潜入充满异想的奇幻世界里。 (本文作者即是“强纳森·克里克”电视影集的原创者兼编剧) 引言 畅快淋漓! 麦可·艾诗礼 不可能的犯罪故事有如精采的戏法,但小说其实得比戏法更精采才行,情节本身不但要悬疑刺激,而且谜底必须出人意表兼具说服力。若听到魔术师大费唇..舌地解释他的戏法,观众一定会觉得很无趣,对吧?甚至有种被骗的感觉。小说得避免这点,最好让读者在看到破案时,有那种“真聪明,我绝对想不到”的快感才行。 我希望本书能做到这点,我尽可能将情节精采而谜底亦令人惊艳的作品收集在本书中,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可能的犯罪故事虽然难写,但一直是推理小说的核心。这些故事的重点在于“犯罪手法”,而不在“凶手是谁”。它们十分令?人费解,读者在读到作者揭露真相之前,也可以自己动动脑。 不可能的犯罪故事,必须从一开始就令人觉得匪夷所思,根本不可能行凶。最常见的手法就是密室推理,这些故事中的受害者死在反锁的密室中,死前通常一个人独处,而且房间并无其他出入口。为了让故事更.扣人心弦,死者也许被射杀或刺死,但又找不到凶器。这种主题可以有无数的变化。其他的不可能犯罪故事则有雪中陈尸,但不见凶手足迹;保险箱或有人监视的房中物件遭窃;众目睽睽下,人或物件凭空消失等等。这些犯罪的破解方式必须合情合理——此乃推理小说的铁律,..绝不能掺杂怪力乱神或超越当代知识范畴的元素。 读者在大卫·瑞威克的杰作“强纳森·克里克”拍摄的电视影集中,应该已看过许多这一类的点子了,我很高兴瑞威克先生特地为本书撰序。 读者会在本选集中看到各种各样的创意,我寻求的是原创.性丰富及令人叫好的故事,但愿本书能符合你我的期许。 对于那些想进一步认识密室推理小说及不可能的犯罪故事的读者,我在第二册的后记中提供了一份简史。 现在就准备好好享受被唬的过程吧。 死亡电梯 萝丝·葛许(Lois H.Gresh,1956-)&罗伯·温伯格(Robert Weinberg,1946-) 萝丝·葛许在电脑界从事程式设计及系统分析工作,写过上百份技术操作手册。葛许着有许多短篇科幻故事及惊悚故事,首部长篇小说《终端》(The Termination Node,1999)是与罗伯·温伯格合着,是一部创意十足的科技惊悚小说。罗伯·温伯格身兼美国作家、书商及编辑,写过几部精采作品,包括以亚历克·华纳(Alex Warner)这位神秘探长为主的推理探案,该系列以《魔鬼叫牌》(The Devil's Au,1988)为首。 献给“另一位”罗杰·怀帖可(Roger Whitaker)。 幸好威利·罗杰(Will Rogers,美国知名牛仔,擅长表演骑术及套绳术)从未见过塞鲁斯·柯汉,否则他对牛仔这一行的看法必然大为改观。塞鲁斯·柯汉是个十足自我中心、讨人厌、冷血且心狠手辣的典型银行家。他喜欢吹嘘自己、丝毫不管别人死活——他眼里只有客户的钱。身为美国第五大储贷银行曼哈顿国家信托公司的大股东,塞鲁斯一个星期内得罪的人,比很多人一生中得罪的还多。这位超级富翁反正也无所谓,他视一般人为粪土,更糟的是,他把人当蚂蚁践踏,一直到某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塞鲁斯终于体会到,无论贫富,任何人只要在不当的时机出现在不当的地点,麻烦照样上身。 老天爷跟塞鲁斯·柯汉算总帐的那一天,我刚巧跟他撞个正着。我老板潘妮洛·彼得的钱全放在曼哈顿信托,由于潘妮洛从来不离开她曼哈顿西区的家,所以得由我每周五开车到银行的大厅,把一周所得存进去。有时钱多,有时钱少,不过我们的存金很少低于一万元。 潘妮洛是位天才,她自己也很清楚这点,她依据自己的表现跟客户收费,客户付钱付得心甘情愿,因为他们通常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才来找潘妮洛;潘妮洛是最后的办法了。她虽然收费奇高,时间表却早排到几个月后了。 潘妮洛负责动脑,我专门跑腿。我叫西恩·奥本,负责帮潘妮洛跟外界联络。家中的东西大多是我采买的——除了食物之外,食物由老板的厨子朱利安·史卡帕勒托负责——另外还包括记帐、付款及其他老板需要做的杂务。我今年三十五,身高六尺二,重两百四十磅。我有会计学位、私家侦探牌照,而且是空手道黑带高手。福尔摩斯有华生医师,尼罗·>藏书网伍尔富(Nero Wolfe,推理史上最有名的安乐椅神探)有阿奇·葛温,堤米有灵犬莱西,而潘妮洛有我。这纯粹是公事上的安排,我没有怨言,为潘妮洛工作向来有趣,而且她付我的薪水奇高,高到令我觉得有点价超所值。 我第一次遇到塞鲁斯·柯汉是在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日,那也是唯一的一次。当时我正耐心地排队等着存入每周一次的存款。那周的生意颇佳,我的公事包里带了一叠价值一万五千元的支票。我穿着深灰色的对襟细纹西装、白衬衫和印有《北非谍影》男女主角剧照的黑白领带。我酷爱有照片的领带,这是我老板送我的圣诞礼物。 我在家不工作时,只穿休闲裤和小领衫,在办公时则一向穿西装打领带。由于我出了家门就代表老板,所以潘妮洛坚持要我维护形象。你若以为潘妮洛没啥钱,那就大错特错了。她的解释很简单:“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有钱人,通常只会被视为怪胎。但穷人如果老是家中坐而不出门的话,就会被当成疯子。两者选其一,我宁可当怪胎。” 总之,我在等出纳员时,想了一下最近新发行的录影带。潘妮洛喜欢周五晚上在客厅的电视大银幕看电影。我们过去几个月超忙的,从初夏以来一直没时间看电影。由于老板喜欢推理或间谍类电影,所以我在天人交战之际想着该看《冷血悍将》还是《王牌对王牌》。《冷血悍将》由劳勃狄尼洛和尚雷诺主演,两个演员我都喜欢。《王牌对王牌》由山谬杰克逊和凯文史贝西担纲。潘妮洛喜欢《黑色追缉令》里头的山谬杰克逊,不过我觉得那部片子被过誉了。 我站在那儿,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挣扎着到底该租哪部片子。这时繁忙的银行大厅中突然传出女人的尖喊。 尖喊跟尖叫是不一样的,这是跟一位在德国当过两年宪兵的人学的。尖叫意味着喧闹与不幸,而尖喊则混和了惊骇与恐惧:尖叫已经够糟了,但尖喊则更惨。 我把公事包挟到腋下,跳过分隔绳,朝着叫声的方向冲过去。尖喊地点并不远,在二十尺长的大理石墙边。我在离叫声五尺处停住。一名黑发、穿着银行制服的年轻女子僵在一扇电梯门前,她两手遮着眼睛,嘴里不停地像警笛一样高嚎。一名白发斑斑的银行老守卫抱住她,想让她冷静下来。其他还有五、六个清一色穿着上班服的人围聚在电梯门口,每一秒钟都有更多人围过来。他们苍白的面容转为随时想吐的青绿色,一个年纪跟我差不多、身穿与本人年薪等值西服的男人匆匆自人群里晃出来,一副随时要把早餐吐出来的样子。我默默为他bbr>指出最近的厕所,然后利用我的胖壮体重和肌肉,顶过人群,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乱子。 电梯非常精美,里面没有一般电梯会装设的镜子,大概是有钱人不喜欢看到自己的皱纹吧。电梯四壁是精致的桃花心木面板,上面饰着金色叶子。天花板上一具大型吊灯绽放着明亮光芒,厚厚的绿色地毯看来似乎非常昂贵。墙上一块金属牌子显示这是银行总裁塞鲁斯·柯汉的私人专属电梯。 造成女人尖喊的,就是塞鲁斯先生,再说得精确些,是塞鲁斯的两个部位。这位百万富豪的尸体摊在电梯后的右角落,双肩紧贴着墙。他的双肩之所以能堆挤在墙边,是因为两肩之间空无一物。塞鲁斯的头颅像颗垂软的血球躺在电梯中央的绿地毯上,他眼睛瞠张,仿佛好奇着自己这副模样会造成何种骚乱。 他的头显然是在电梯中被砍掉的,电梯的墙、天花板和地板上全洒满了血,而且小小的血柱还不断从他胸口流下来。我虽然不是医生,却也知道塞鲁斯刚死没几分钟。这景象是本人生平见过最骇人的一幕——在密闭的空间中,被人砍成尸首分离。从女人结巴破碎的口述听来,电梯门开时,她刚好经过,结果就看到尸体了。有一点她倒说得很清楚,电梯停住时,里头没有其他人,只有塞鲁斯的尸体。 我想这件神秘案子也许有钱可赚,便掏出手机拨电话回家。潘妮洛在第四声铃响时接听。 “喂。”她用独树一格、命令多于询问的语气说。 “没时间看电影啦,”我说,“我人在银行,塞鲁斯被剁成两半,刚刚搭着私人电梯下到一楼。他的头在电梯一边,身体在另一边。看到电梯门打开的目击证人说,电梯里没有其他人。听起来很有意思吧?” “也许。”潘妮洛说,“曼哈顿信托不会让案情胶着太久的,因为丑闻对生意有碍,尤其是银行业。警方若找不出合理解释,抽个空打电话回来。照例帮我跟诺顿警官问好,我相信他很快就会赶到了。” “说鬼鬼就到啦。”我说着关掉手机。 银行的警卫工作效率真是没话讲,他们已经把纽约最顶尖的凶案组警官跟一整批专家请到了,比打一一九还快。诺顿用那种“奥本先生,你他妈的在这里做什么?”的眼光瞪我一眼,连停下来打声招呼都免了。诺顿看到我,总认定我跑到犯罪现场是有所图的,不过他通常也没猜错。我帮潘妮洛工作,她的工作就是要解释问题,包括像谋杀案、抢劫、纵火及绑票等问题。潘妮洛跟所有善良正直的公民一样痛恨犯罪,只是她让犯罪者付出代价罢了。 “太惨了。”警官看着电梯说,声音颤抖有若货车压过碎石路。 身高六尺四、体重一百六十磅的诺顿骨架子很大,他头发全秃、颧骨低陷、鼻若鹰钩,看起来像具活骷髅。五年前的一场肺癌几乎夺走他一条命,此后诺顿便再也不碰雪茄了,嘴里没咬烟的警官因为浑身不对劲,所以不断地嚼着口香糖。 “惨到不能再惨。”他用一对鹰眼扫视围观的群众,状若秃鹰挑选肉食。“不准任何人离开,大厅里每个人都得问供。”看到我时,他的眉毛揪成一团。“尤其是你,奥本。我要知道你跟这件惨案到底有什么关系。” 此话一出,我旁边的人立刻全部往后闪两步,好像我身上患了狂犬病似的。诺顿很懂得如何让别人丢脸,这是他众多优秀才能之一。 他挥手将专家小组召来:“去帮我找答案,”他说,“越快越好。” 侦问持续进行约一个小时,警官亲自问了几位人士,他的助手史坦利·戴尔负责盘问剩下的人。大家能说的都很有限,诺顿当然把我留在最后了。他正想严加拷问本人时,三名穿著名贵西装的中年男子从大厅对面的电梯走出来。三人成一直线朝诺顿走过来,后面还跟了一名穿绿灰色制服、满脸疑惑的矮壮男人。男人衣服上的名牌写着“罗杰·史东,大楼工程师”的字样。 我离诺顿仅有几尺,努力保持低调,幸好没有人多注意我。就我的体重和体型来说,保持低调实在不是本人的特长。 “我是葛瑞特·柯汉。”最高的那名男子说。他的黑发上染着灰霜,两唇细薄且血色极淡。“塞鲁斯·柯汉是我哥哥。太惨了,警官,太骇人了。知道是怎么发生的吗?他是死于意外吗?” 诺顿轻哼一声,他伸出包着口香糖的舌头,然后又缩回去。 “意外?尸首离异怎么会是意外,而且也不会有人这样自杀。很抱歉,柯汉先生,令兄是被谋杀的。” “不可能。”第二个穿西装的男人突然插嘴说。这个胖家伙比塞鲁斯的弟弟葛瑞特矮,戴着厚厚的棕色塑胶眼镜,还留了一小撇黑胡子。“我们三人都看到塞鲁斯一个人进电梯,那是他的专属电梯,一路从四十楼到大厅,一趟下来不用花一分钟。你该不是说,有人爬入电梯里,在一分钟内把我岳父的头砍掉,然后逃之夭夭吧?太荒唐了。” “我还不知道你尊姓大名?”诺顿说。 “汤姆·范斯。”戴眼镜的家伙说,“我娶了塞鲁斯·柯汉的女儿葛莉丝,也就是葛瑞特的侄女。” “谢谢你告诉我这件事,范斯先生。” 诺顿冷静客气地说,他的语气像在跟人谈论天气,而非惨绝人寰的命案。诺顿一点火气也没有,他看过太多死尸,已经麻木了,对他来说,破案是他的工作,而非使命。 警官转身看着第三名男子问:“你是罗斯顿·柯汉,对吧?我们在市长的春季募款会上好像见过一两次。” 高瘦的罗斯顿点点头,他有淡棕色的头发和眼睛,三人之中最为年轻,年纪至少小了十几岁。 “我是你们的头号嫌犯。”罗斯顿淡淡笑道,“塞鲁斯是我继父,他一死,我就可以继承庞大的财产了。” “只怕未必吧,”诺顿说,“警局把公司的许多细节都告诉我了。你的嫌疑确实很大,不过你这两位亲戚也不小。你们这三位公司的大股东都可以从塞鲁斯的死获取厚利,不必担心得到街头乞讨了。大家都知道,你们要求老头子让出董事长位置已经很多年了,不过他一直拒绝交棒。各位就省一省,别猫哭耗子了,大家都痛恨那个老头。等我问完各位99lib?的供词,你们就可以离开去痛饮一番了。我要是拥有这家银行的股份,我一定会去大肆庆祝。根据葛瑞特先生说的那番话,你们可以为彼此提供不在场证明,是吗?” “没错。”范斯说,“我们三个都不可能涉案,我们刚刚开完每周的董事会会议,大家都还在四十楼的会客厅里,我们跟老塞鲁斯道过再见后,一起看电梯门关上的。我们一直到接听了柜台的电话后,才知道出事了。” “你们并没有很快赶下来,”诺顿说,“我猜是先跟诸位的律师谈过了吧?去跟我的助理录完口供后,各位就可以走了。好好去跟媒体谈吧。” 诺顿皱皱眉,揉着眼睛,通常他头痛时,都会这样做。我不怪他,碰上密室谋杀就已经够糟了,何况还是从四十楼往下降的电梯。 大约就是此时,诺顿终于注意到努力要把自己变成盆栽的小弟我了。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没说一个字,也许他已经在考虑找潘妮洛了。我真的不怪他,因为潘妮洛一次又一次地破解无懈可击的不可能犯罪。不过我必须承认,连我也想不出她能如何化解这桩疑案,尤其她打死也不肯离开家门一步。 诺顿又开始跟矮胖的大楼工程师罗杰·史东说话了。 “我知道你今早在四十楼。有什么特别原因吗?”诺顿问。 “塞鲁斯先生抱怨办公室的冷气不冷,通常这类问题我会找工程师处理,不过如果是老板的话,我就自己出马。” “所以塞鲁斯离开办公室搭乘专属电梯时,你也在场罗?” “是的,警官。”史东摊摊手说,“别期望我能解释,电梯门一关,我就回去工作了。范斯先生说的都是实话,不可能有人爬到电梯里将塞鲁斯先生的头砍下来,或在事后逃逸。” “电梯有可能停在任何楼层吗?”诺顿问,“凶手跳进去,用斧头杀害塞鲁斯,然后在几秒钟之内逃掉。” “听起来很像〇〇七的故事。”史东摇头说,“这架电梯是专为塞鲁斯先生建造的,只供他使用而已,电梯由钥匙启动,从四十楼直接到大厅,然后再返回去,中间不会停住。老板一旦进了电梯,电梯就像箭一样直接降到大厅了。” “不是斧头砍的。”诺顿的组员安迪·杰克逊在电梯里喊说,“伤口切得非常平整,没有砍凿的痕迹,反而比较像是断头台切出来的。” “天哪。”诺顿懊恼地说,“怎么会这样?”他看着电梯中忙成一团的小组人员,“各位还有什么可以讨论的吗?比如有什么线索?” “我在地毯上找到一打木条,”梅尔·汤玛士拿起一根木条说。那木条看起来像一根大牙签,上面被血染红了。“散得到处都是。” “天花板上有扇门吧?”诺顿说,“也许是在凶手将门移开、从上面下来时掉的?” “建筑法规定电梯上一定要设活门,”史东答说,“活门还闩着,我得把电梯降到地下室才能检查。” “快去吧。”诺顿无可奈何地说,仿佛已经料到会有什么结果了。“我的人留在电梯里没问题吧?” “没问题。”史东说着掏出一大把钥匙。“只要一分钟就行了。” 我决定利用这一分钟向老板报告。这么多年磨练下来,我已经学会用精简完整的方式来概述犯罪的调查。整个转述的过程中,潘妮洛半句话都没说。 “木片哪?”等我说完后,老板表示,“真有意思。电梯降下来了没?” “降下去了。”我回头望着身后,“诺顿正在检查活门,表情相当嫌恶,上面到处是灰,不可能有人从活门进电梯。” “当然不可能。”潘妮洛说,“去拜托大警官行行好,让你看看陈尸地点上方电梯天花板的角落。我指的是电梯外边的天花板喔。你找找看灰尘有没有黏上污斑,然后再打电话回来报告。” “电梯天花板上的污斑?”我喃喃念着关掉手机,“找就找吧,我算老几,有啥资格怀疑天才?” 没想到诺顿竟然轻易答应让我检查电梯顶部,警官的心情虽然奇差无比,但可不是呆子。他瞥见我趁机打电话了,知道这个要求是谁提的。诺顿当然宁可自己破案,可是他从不拒绝潘妮洛的援助,尤其潘妮洛一向把功劳推给他。潘妮洛讨厌曝光,她要的只是钱而已。 果然不出所料,我在潘妮洛要我去找的地方,发现有三个污斑。我跟诺顿报告完后,打电话给老板,电话才响一声,她就接了。 “如何?” “有三个污斑。”我说,“诺顿的人手正在检查那些斑点。” “那是塞鲁斯先生的血,”潘妮洛说,“麻烦请诺顿先生听电话。” “喂,警官,”我说,“你的电话。” 诺顿从我手上接过手机,两人匆匆交换几句——向来都是这样的。他点了几次头,说道:“就九点钟吧。”然后关掉手机。“走吧。”他对我说,“你老板要你回她办公室,我九点钟会带人一起过去。” “到时候见。”我答道,“我会准备一些你最爱的比利时巧克力。” 他咕哝一声,算是大警官对我的称谢。 我离开命案现场时,发现银行的出纳员都还在工作。金钱交易是从不停息的,就连面对死亡时也一样。我存好钱,打道回府,心想潘妮洛怎么会知道电梯天花板上的灰尘会溅上血迹。 我一直到当晚九点才弄清楚。我一回办公室,老板就要我画出电梯及尸首陈置地点的详图,她盯着图看了五分钟,我则大气不敢稍喘地等她“开释”。我早知道会有这种情形的。 “手法真高明。”她把图递还给我,“这个小问题可以帮我们净赚一万元。”她挥挥纤细的手,要我退下。“去厨房帮朱利安吧,我们今晚招待客人喝咖啡吃蛋糕,他会需要你帮忙。” “是在你揪出凶手之前还是之后喝咖啡呀?”我明知故问地说。 “当然是之后啦。在我家跟凶手一起进餐多讨厌哪。别再拖了,快去工作,今晚之前,我不会对本案多说半个字了。” 我嘟嘟嚷嚷地抱怨她故做神秘,然后晃进厨房,把她一个人丢在书房里。潘妮洛拿起我进门时她正在读的小说 href='/article/6143.htm'>《震撼》——由于无法外出,潘妮洛喜欢读惊悚小说自娱。她自己虽然一堆的问题,不过她喜欢读那些境遇比她更惨之人的遭遇。 晚上九点整,当诺顿警官带着戴尔探长抵达我家门口时,房里已飘散着芳醇的咖啡和醉人的巧克力香气了。站在两位警官身后的是三位柯汉的继承人和大楼工程师史东。我没看到有律师跟着,这是个好兆头,因为律师可以把二十分钟的会议拖成通宵达旦的马拉松。 “欢迎各位,”我说,“你也是,警官,潘妮洛小姐在书房等候各位。” 诺顿知道路,便带领其他人进办公室。潘妮洛的书房极大,后边整面墙都是书架,潘妮洛的图书馆藏书从人类学到动物学无所不包,而且她每一本都念过。书房地板上铺着手工编织的摩洛哥地毯,来自世界各地的纪念品点缀着其他墙面。潘妮洛在世界各国都有对她感激涕零的客户,书房中独缺窗子,潘妮洛使用的房间都没有任何窗户。 房间正中央是咱家老板的黑檀木书桌,在隐藏式的灯光下泛着乌光。桌上唯一的物件是一架电话及一叠白纸。潘妮洛讨厌拉杂的东西。庞大的桌子后,有一张覆着黑皮的高椅子。桌前摆了六张铺着红垫子的沉重木椅。潘妮洛讲话时,我宁可站着。 “请坐。”我说,“潘妮洛小姐一会儿就到。” 诺顿跟平时一样,坐到最右边的椅子上。熟知规矩的戴尔也在最左边坐下来,银行来的四位访客则坐中间。 潘妮洛先透过厨房门偷窥大家,她喜欢在进房间之前,让众人先坐定。等客人坐妥一分钟后,潘妮洛推开门,快步走到书桌边,坐到黑皮椅上,对大伙儿点头微笑。男士们也都微笑回礼。 身高五尺七、重一百一十磅的潘妮洛,看起来像个过重的模特儿。她脸蛋秀气,鼻子小巧,唇若桃红。她虽瘦,却凹凸有致,而且很懂得打扮。 今晚潘妮洛穿了一袭无袖绿洋装,肩上披着纯白的披肩。她戴了一副相配的祖母绿耳环,与她艳绿色的眼眸相互辉映。她一头棕发剪短了,在肩颈处弯成一道柔波,聪慧锐利的眼神带着一丝天真,我常99lib.想,由她来演圣女贞德应该非常适合。 “大家好,”她用柔得醉人的声音说,“感谢各位今晚抽空赶来,非常谢谢各位的合作。”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不能等明天早上再到会议室开会。”范斯说,“很晚了,而且我累坏了,一整天应付警方的盘问,真的是累死了。” “没错。”潘妮洛说。她向前倾过身体,手肘撑住桌面,将头支在手上。“我请各位来有两个原因。首先,我只能在这间办公室里办公,我患有严重的恐旷症,这是遗传造成的。我若一踏出家门,就会恐慌焦虑,不支倒地,我可以跟各位保证,那症状看起来非常吓人。除非医师能找到治疗方法,否则我只能困在家中,哪儿也去不成。” “所以你算是被囚禁在自己家里头了?”范斯问,“听起来蛮惨的。” 潘妮洛耸耸肩。 “我十几岁时出现症候,年纪越大情况越严重。幸好等我发现自己无法离开家门时,生意已经做起来了,收入非常不错。比起其他许多残障人士来说,我觉得自己非常幸运。” “你刚才说有两个原因。”葛瑞特问,他用手指轮翻敲着椅把,显然急着想走,“第二个原因是什么?” 潘妮洛答道:“各位有大麻烦了。贵银行总裁今早惨遭杀害,据我对媒体的了解,接下来好几周,这件消息将持续成为报纸头条,尤其凶手若一直逍遥法外的话。人们会认为银行内部安全粗疏,连最大的股东都保护不了。电子媒体的臆测将满天乱飞,这种负面宣传将使客户赎回基金或关闭户头,并造成银行数百万的重大损失。各位可同意我的话?” “嗯——”葛瑞特才开口。 “我们同意,”范斯说,“但是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是做顾问生意的,”潘妮洛说,“专门帮人解决疑难杂症,我多半为大公司服务,也常为政府工作,必要时甚至帮商人的忙。上苍大概是为了补偿我这奇怪的恐旷症吧,祂赐给我任何测验都检测不出来的高智商。各位,我负责提供答案,你们若同意支付我一万元,我今晚就为各位破解这场命案。在事件扩大失控之前,将本案做个了结。 “身为银行的主要股东,各位有权决定要不要做这笔交易。我这边有份标准合约。”潘妮洛从书桌上层抽屉拿出契约,“诺顿警官可以当证人。” “那——那——那如果我们不同意你这种无理的要求呢?”葛瑞特结结巴巴地问。 “那么,各位就得仰赖诺顿警官和纽约的顶尖高手帮忙缉凶了。我不知道那要耗多久时间……如果他们抓得到的话。” “哼,我觉得这种猜谜游戏非常可笑。”葛瑞特说着从椅子上站起来。 “噢,闭嘴坐下吧,葛瑞特。”范斯说,他瞪着潘妮洛,“如果我们签约,你保证在今晚我们离开之前,指名道姓地说出凶手是谁,并解释凶手的犯罪手法吗?你保证我们不会蹚入O.J.辛普森案的那种浑水吗?” “签好合约,我就立刻处理给各位看。”潘妮洛说。“不信的话,各位可以问诺顿警官,我过去帮他办过不少案子。警官,我可曾失手或食言而肥?” “潘妮洛小姐曾多次协助警方。”诺顿表示。他痛恨帮潘妮洛背书,可是潘妮洛太重要了,他不能失去她。“如果潘妮洛小姐说能破案,就一定做得到,她从来不曾失误。” “这就够了。”范斯说。他从桌上抓起一枝笔,用大写字母签下合约。“签吧,你们两个,除非你们不敢听真相。” “胡说八道。”葛瑞特说,不过他还小心翼翼地读完整份合约后才签名。 罗斯顿连看都懒得看,只是耸耸肩,叹口气说:“我又没犯罪,有什么好担心的?” “凶手通常都很有自信。”潘妮洛淡淡笑道,“他们认为没人比他们聪明。警官,现在我们只缺你的签名了。” 诺顿叹口气,这种事他干过十几回了。戴尔偷偷瞄着我,我耸耸肩。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位股东到底谁是凶手。 诺顿将合约交给潘妮洛,她很快看过一遍,然后将合约放回抽屉。 “塞鲁斯先生遇害时,你人在四十楼对吧,史东先生?” “是的,小姐。”史东说,“我在老板办公室里修冷气,我跟警方说过了。” “你还告诉警方说,电梯除了一楼外,不可能在任何楼层停留,对吧?” “是的,小姐。”史东说,语气颇为困惑,不确定潘妮洛到底想问什么。 “你觉得电梯天花板的活门栓得够紧吗?” “是的,小姐。活门至少有两个月没人用过了。” “两个月呀。”潘妮洛重复说,“我想,你就是在那个时候把铁丝缠到照明设备外,然后用那些木条把铁丝固定住的吧?接着你在天花板的角落打了个小洞,再把剩下的铁丝缠到电梯的电缆上。” 史东的脸色煞白。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小姐,我一点都听不懂。” “你懂的,史东先生。不过,为了怕你遗忘细节,我还是仔细为你说明一遍吧。 “你基于某种理由,想致塞鲁斯先生于死地。听说塞鲁斯是个万人嫌,我相信诺顿警官的手下迟早会查明你的动机,不过你跟大多数的凶手一样,希望自己能够脱罪。” 史东像被催眠似地盯着潘妮洛,戴尔和诺顿两个人都站起来了,我也站到史东身后几尺的地方。这也是我在潘妮洛破案时,不喜欢坐下来的一个原因。 “这件案子,对于你这么有才干的人来说,其实非常容易。两个月前,你拿了一长卷钢丝——也许是二十四口径,很难引人注意的细钢丝吧——然后做了一个套环。你把套环拉宽,放到照明设备上方。为了确保套环不会滑脱,还用小小的木栓固定。你将钢丝尾端穿过电梯天花板角落的小洞。我想你大概量了十尺左右的钢丝,并把钢丝绑到牢实的铁爪上,然后把剩下的钢线编到吊缆上,电梯移动时,钢线便随着吊缆移动。” “这——这——”史东想开口,却支支吾吾,说不出半个字。 “电梯带着看不见的钢线,继续正常运作,等待适当的时机启动陷阱。当你被叫到四十楼去修冷气时,终于等到机会了。当塞鲁斯先生走进电梯时,你利用手上的钥匙,迅速进入电梯通道正上方的机械室里。机械室地板上有道开口可以通到电梯,你用一根有抓钩的杆子,把吊缆上的铁爪钩下来,钩到变电箱上。变电箱就在机械室正下方,而且非常牢固。然后你再将门关上,离开机械室,继续回去修冷气。” “胡说……”史东喃喃道,“全是一派胡言。” “我不这么认为。”潘妮洛表示,“电梯门阖上后,电梯开始往下降。由于细钢丝被铁爪钩到牢不可移的变电箱上了,套环立刻跟着拉紧,而且将固定钢丝用的木栓扯开,钢环便像套索一样地落到塞鲁斯身上了,他甚至来不及出声。电梯下降何其快速,钢环继续收紧,滑过他身体,最后卡在下巴底下,像绞绳一样圈住他脖子,将他整个人吊起来顶在天花板上。肉做的身体总是撑不住的,当急速收拢的钢丝将塞鲁斯的头从肩上削落时,下坠的电梯也许连晃都没晃一下。钢丝很快从天花板上的小洞缩出去了,完全不落痕迹地将柯汉的头颅削断。几乎可说是无懈可击。” “妈的。”戴尔探长说,“我听过有人被钢线绞死,可是从没看过头被这样削断。” “电梯下坠的力量强过人力,戴尔先生。”潘妮洛说,“如果你到四十楼正上方的电梯通道去找,应该能找到行凶用的钢丝。凶案闹成这样,史东先生应该没机会去拆钢线。” 史东摇摇头,颤声说:“钢线还在,事情的确像你说的那样。我不在乎被你查出来,反正那臭老头死了。他意图强暴我女儿,然后还威胁我说,如果我女儿去报警,就要把我撵走。我就是那时才决定杀他的。” “你去跟陪审团说吧。”潘妮洛表示,“塞鲁斯·柯汉在曼哈顿声名狼藉,也许你只会被判个五年缓刑,外加到市府罚修电梯吧。” 几分钟后,诺顿和戴尔挟着史东离开了。我送警官到门口时,塞了一把比利时巧克力给他。 回办公室时,潘妮洛正在跟三位柯汉家的人解释自己如何在现场之外推理破案。朱利安忙着端咖啡送蛋糕,我家老板虽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实在很懂得享受生活。 “不可能有人进电梯杀害塞鲁斯先生,这点非常显而易见,所以我立刻将这种可能性剔除掉。警方在地上发现覆着血的木栓,表示木栓是在塞鲁斯遇害前就掉下来的,也就是说,电梯开始移动前,电梯内发生了一些事让木栓碎裂,因而掉到地毯上。我想出绳套的推论,接下来只要去查看电梯外的屋顶上有没有血迹就成了,而奥本先生帮我确认了这一点。破案其实只是一种简单的逻辑推理罢了。” “你确实是位天才。”罗斯顿说。 “世上充满了推理事件。”潘妮洛说。她不沾咖啡或任何巧克力,咖啡因会加重她的病情。“许多聪明的人都在解谜,而我就是靠这项技能吃饭的。” 潘妮洛在破案之后,总要自谦一番,尤其她刚从客户手上赚到一万元。我觉得那才是她真正天才的地方。 拥挤墓园之谜 爱德华·霍克(Edward D.Hoch,1930-)是一种文学现象。自从一九五五年十二月,霍克首度在《名探杂志》(Famous Detective Stories)发表《死亡村庄》(Village of the Dead)之后,霍克在当时纯小说杂志纷纷萎缩倒闭的年代中,竟能创作逾八百则短篇故事。一九七三年五月以降,霍克在声誉斐然的《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Ellery Queen's Mystery Magazine,简称EQMM)上,每期发表一篇作品(有时甚至更多)。关于这项记录,还没有任何杂志作家可以匹敌。更神奇的是,霍克的创作极富变化,他的写作量虽大,却一贯保持着原创性与精采度。霍克每部作品都变化万千,其中有大量令人称奇的犯罪作品,比任何作家都还多。我在后语中已讲了许多,霍克最知名的作品是以新英格兰医生山姆·郝梭恩(Sam Howthorne)为主角的系列探案:主角回顾执医生涯中涉及的各种奇特案件。该系列以《蓬桥之谜》(The Problem of the Covered Bridge,刊于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号EQMM)为始,故事发生在一九二二年三月。作者早期发表的故事结集成《诊断结果:不可能犯罪》(Diagnosis:Impossible,1996)。我选了一篇后期发表、而且首刊后就未再重新付梓的精采故事——埋葬已久的老棺木里竟然有具新尸!

01

我年少时常去春谷墓园野餐(郝梭恩医师某次和访友喝酒时聊到),当时的墓园感觉上更像公园,而且整年有条小溪缓缓流经,将墓园切分为二。小溪唯有在春天圆石山雪融之际才会偶尔泛滥,淹没掉部份的墓园。 一九三六年的严冬过后,紧接着小溪就开始泛滥了,小溪两岸的泥土深受侵蚀,墓园有好几亩地都被冲掉了。当时我是墓园理事会的成员,理事会于一九三九年春天召开会议,决定非采取行动不可。 “过去三年来情形日益严重。” 道敦·史汪边说边为我们展示河水泛滥造成的毁损照片。高大秃发的史汪是理事会主席,主席的位置由我们五名理事轮番担任。五十多岁的史汪是银行总裁,今年担任第二年主席。 我将照片收拢后,交给右边的薇琴·泰勒。我知道墓园的财务有困难,便问:“我们不能再拖一年吗?” “山姆啊,你看看这些照片吧。”史汪说,“布鲁斯特家族的墓都快被冲掉了!你瞧,这口棺材的一角都曝露在树根中了。” “这些棺材得先挖起来移走。”薇琴·泰勒同意说。 三十多岁的泰勒高大健美,我常在城里的网球场上瞥见她。泰勒家族的家财来自康乃狄克州的烟草田,不过家中最大的一片土地,还是属春谷墓园这一片。 我们又讨论了一会儿,墓园理事兼法律顾问朗迪·费德建议大家再观察一个月。 “如果还有别的办法,我们就可以省下这笔开支了。” 史汪嘲笑道:“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布鲁斯特家的棺材一个个流进春谷溪里,你想看到这种结果吗?” 费德被史汪的语气惹毛了,咕哝说:“随你怎么弄吧。”史汪要大家投票决议,是否将那些岌岌可危的棺材移走。 “我已经跟布鲁斯特家的人谈过了,他们已签妥该签的文件了。” 泰勒小姐、史汪、我以及很少在会议上发表言论的退休建商西蓝·穆林,都赞成迁棺。穆林坐在那儿,脸上带着悲伤的微笑,也许是想起小溪未酿成灾害前的美好时光吧。唯一投反对票的人是费德。 “那我们就尽?t>快采取行动吧。”史汪说,“甘瑟早上就可以把工人跟设备找来了。”厄尔·甘瑟是墓园管理员,负责墓园日常的管理。 “这么匆促行事不好吧。”费德告诉我们说,“先沿着溪岸填一卡车的土,会比迁棺容易。” “等下次大雨一来,土还不是又被冲掉。”史汪反驳说,“拜托你实际一点好不好!” 我觉得费德这位律师好像有点不讲理,心里纳闷怎会如此,我自动表示:“如果需要我帮忙,明早工人抵达时,我可以过来墓园看一看,确定除了布鲁斯特家的土地以外,别处都不会动到。” “那是帮大忙啊,郝梭恩医生。”薇琴·泰勒同意说,“如果除了甘瑟外,还有人能帮忙监督,我们就放心了。” 自从某天早上,有人发现甘瑟下面的两名日班工人躲在一片倾倒的墓碑后灌威士忌后,理事会就不怎么喜欢甘瑟了。几名吓坏的扫墓者找来治安官蓝斯,警长给两名工人两个选择,要嘛去坐一个月牢,要不就快滚出城。工人选择后者,但此事已引起理事会的注意了。理事会警告甘瑟,若想留住饭碗,就得好好表现。 开完会后,众人到墓园大门边的房子找甘瑟,他的办公室虽然设在我们开会的地方,但另外还给他房子住。甘瑟的老婆琳达忙不迭地请我们入内。 “亲爱的,郝梭恩医生和史汪先生来找你啦。” 甘瑟身材壮硕,留着黑胡子,头发稀薄。他在担任负责人之前,在春谷干了多年的挖坟工。理事会的人都不怎么看好他,但他似乎是当时最适合的人选,那时甘瑟刚跟琳达结婚,我们觉得琳达也许能让甘瑟更定下心来,而琳达也确实做到了,只是还不臻理想。 春谷墓园的理事一季才聚一次会,今年四月的会议结束后,下一回得等到七月份,大家会按往例到史汪的农场开会时才碰面。开会其实不花时间,而且迄今除了简单的理事会会议外,从来没涉及别的事务。但这些都将起变化了。 “郝梭恩医生早上会过去监督挖掘及重新埋葬的过程。”史汪告诉甘瑟说,“我们认为应该不会有问题。” 甘瑟揉揉下巴说:“我会把工人召集好,准备铲子等工具。布鲁斯特那块地有六口棺材,迁起来得要一整天工。” “不弄不行了。布鲁斯特家会派人过来看重葬的过程,说不定会找部长一起来。” “我们会尽力弄好。”负责人告诉我们说。 史汪点点头:“我相信你们。”

02

我开车回办公室,因为下午有几个约诊。 “会议有什么好玩的事吗?”玛莉问,她明明知道会议向来无趣。 “没什么好玩的。明早他们搬迁布鲁斯特家的棺木时,我得过去看看,溪水把两岸土壤都冲掉了。” 玛莉看看我的约诊簿:“要不要我跟明天下午的温斯顿太太重新排时间?” “可以的话,最好改到星期五上午,我不知道会待多久。” 我边等第一位患者,边瞄着报纸头条。希特勒坚持要波兰归还但泽市,看来波德两国极有可能开战。但在诺斯曼,战争似乎还十分遥远。 傍晚我要离开办公室时,看到薇琴·泰勒从朝圣纪念医院隔壁走出来。她在自己的车子旁边停下来等我过去。 “你明早会过去春谷吗?” “会啊。” “太好了,布鲁斯特家非常关心这件事,交代迁棺时一定要慎重妥善。” “我相信不会有问题的,甘瑟虽然有别的毛病,但他是个好工人。” 泰勒点点头,然后朝医院大楼折回去。 “我星期二到这边当义工,如果还要开会的话,就得在医院耗一整天。” 泰勒是诺斯曼某个老家族的一员,她将大部份时间投注在慈善工作上。几年前,泰勒曾经跟一名普旺登斯的年轻律师订婚,不过后来分手了,至今未婚。泰勒跟许多未婚的妇女一样,用网球、旅行及义工工作填满她的生活。至于家族的烟草事业,很久以前就卖给别人了。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她才开着小小的敞篷跑车离去。我年轻时,也有一部类似的车子。 第二天早上,我开车在九点前抵达墓园。甘瑟已经将拖车停到布鲁斯特家的墓地外了,拖车背面戴着大大小小的铲子、鹤嘴锄、一组滑轮和滑车,还有一堆厚厚的油布。六名工人刚刚抵达现场,正从大门口走进来。 “真高兴见到你,医生。”甘瑟过来跟我握手打招呼,“我把工人分成两组,每组三人。一组从溪边挖掘溪岸,另一组从上头往下挖,把棺木挖出来。大概得要一整个早上,也许还要久些。” 我看着溪岸边的那组工人把松土铲开,再用斧头砍断树根。从上边的墓碑看来,这批坟墓最新的也超过十五年了,还有两个远溯到本世纪交接之时。一小时后,他们终于挖出第一口棺材了,工人们用滑轮将棺木吊上来放到拖车上。之后挖掘的速度似乎就快多了,不知不觉,第二、三口棺材也已放到拖车上,第四口也正要吊上来。 工作进行时,我在墓园里四处乱晃,读着碑上的刻名,想起几位自己医治过的老病患。时近正午时,最后第六口棺材上纠缠不清的橡树根终于清开了,棺木慢慢放到拖车上时,我缓步晃到车子边。 “干得好,甘瑟。”我告诉他说,“看起来棺木好像只有一两个角落受损而已。” 当年这些棺材下葬时,还不时兴用金属制的拱顶包封,因此较老的几口明显看得出在溪水泛滥前就已经受到土蚀了。不过六口棺材似乎都还算完好,或者应该说,在我的手指触到某一口棺木的边角有滩湿黏的东西之前,都还没事。 “这是什么?”我问甘瑟。 我抽回手,发现上面沾着血,一时还以为自己割伤了。 “你在流血吗?” “没有,是这口棺材流的。” “棺材哪会流血,医生?而且棺材都已经下葬二、三十年了。” “我看我们最好把这口棺材打开。”棺盖仍紧紧栓着,用手根本扳不开。“你有没有工具可以撬开?” “里面只剩下骨头而已啦。”甘瑟说。 “我们最好看一下。” 甘瑟叹口气,跑去拿工具。盖子很快旋松打开了,我亲自掀开棺盖,心想大概会见到腐尸,却完全没料到,竟然会在成堆的白骨上,看到一具血淋淋的尸体! 更不可思议的是,那尸体就是二十四小时前,开理事会时坐在我身边的西盖·穆林。

03

治安官蓝斯在一小时之内赶到,看完尸体后说:“医生啊,这回你可被难倒了吧?昨天还活得好好的人,怎么会在一口埋了二十年的棺材里遇害?” “我不知道,治安官,可是我也很想查出真相。” 我们在等治安官赶到时,我已侦问过甘瑟和几位工人了,可是他们都不知情。甘瑟似乎格外懊恼,气温虽然不到六十度,他还是紧张地拭着眉上的汗珠。 “理事会对这件事会有什么反应,医生?我会被炒鱿鱼吗?” “我们若能证明你没有责任,就不会将你解雇了,可是你一定得对我说实话。甘瑟,那些坟墓晚上有没有被人挖过?” “医生,你自己也看到开挖前的地面,很多年都没动过了,根本不可能有棺材被挖起来重新埋过,那一定会留下痕迹的。” “你很清楚穆林这个人吗?” “几乎不认识,我们一起开理事会,就这样而已,他看起来人不错,不过话一向很少。” 甘瑟说得没错,蓝斯抵达后,我差不多也是用同样的话来描述穆林。蓝斯嫌恶地看着棺材里的尸体,然后问道:“你想,伤口是什么造成的?” “应该是尖刀之类的利器,不过刀锋似乎来得更长更厚。他胸口伤得很重,血流极多,多到从棺材的裂缝中渗出来。” “幸好血渗出来了,否则布鲁斯特家的老祖宗们就会跟着穆林一起被重新埋过了。”治安官随身带着相机,正在拍摄犯罪现场。他最近都这样——遵照犯罪调查手册里的技巧去做。他虽是小镇的治安官,却十分乐意学习新事物。“你对穆林认识多少?” 我耸耸肩。 “我想不会比你多。他大概七十岁左右吧,刚从自己的房地产生意退休下来,我只有每隔三个月开墓园理事会时才会见到他。” “他老婆死了,两人膝下无子。”蓝斯说,“医生,你想他是怎么跑进棺材里的?” “不知道。” 我回办公室后,在书架上翻出一本七年前读过的艾勒里·昆恩小说,该书名叫《希腊棺材的秘密》,故事是说一口棺木中出现双尸,但第二具尸体是在原本的尸体之后放进去的。这对穆林的案子一点帮助都没有,他的尸体是在一口已经埋了二十年的棺材中找到的。 不久我的电话开始响了,消息已经传出去,费德——也就是春谷的法律顾问——率先打电话来。 “郝梭恩,老穆林的事到底怎么搞的?” “是真的,我们在工人挖起来的棺材里发现他的尸体。” “怎么可能?” “是啊。” “郝梭恩,全世界最不信鬼神的就是你,也许甘瑟的人把棺材挖起来后,才把尸体摆进去的。” “我一直都在监工啊,费德,距离从没超过一百尺以上。” “你想我们春谷得向穆林的家人负任何责任吗?” “我不知道他有多少家人,而且他显然是被谋杀的,我们得查出他怎么遇害。” “我再跟你联络。”费德说完把电话挂掉。 第二通电话是史汪打来的,他说要在明早召开紧急会议。 “我们得查明这件事,理事会必须发表声明,而且我们得找人来填补穆林的位置。” 后者对我来说似乎没那么急迫,因为我们三个月才聚一次。 “没问题,史汪,早上我得去医院看几名患者,不过看完后一直到下午都没事。” “那就十一点聚会吧,我已经跟泰勒说过了,她说没问题。” “好。”我挂电话时,玛莉刚好吃完午餐走进来。 “一棺二尸是怎么回事?”她立刻问道,“春谷有挤成那样吗?” “看来消息已经传遍全镇了。” 她坐到柜台。 “我只知道你又被卷进一件不可能的犯罪了。” “相信我,我不是故意的,到目前为止,墓园理事是我至今最轻松的职务。” “溪流的问题一直存在,也许他们早该跟辛康诺一起卖掉的。” 邻镇原本想盖一座新的坟场,供两处社区使用,可是还来不及决定,土地便卖给一所私立学院了,学校正在兴建中,预备九月开学。 “我是等地卖完之后才知情的。”我承认说,“我看理事会的人也都不知道。” 玛莉这个人很能抓出事情的症结所在。 “甘瑟有任何杀害穆林的理由吗?”她问。 “我想不出来,穆林那老家伙只是静静坐在会议中,从未批评过甘瑟或任何人。” “你还是不认为甘瑟有涉案?” “也许有吧,不过我很难想像穆林会一大早跑去墓园找甘瑟。就算有,甘瑟又如何不动半分泥土把尸体埋到六尺深的棺材里?” “我打帐单时会再想一想。”玛莉这人从来不肯认输。 当天下午,我在医院等普洛堤医生完成穆林的验尸。果然不出所料:“除了领口和领带不见之外,全身衣物都十分完好。”他边在验尸室中清洗,一边说道,..“伤口极为深长,涵盖胸口和心脏,是从胸腔下刺入再往上斜拉的。” “伤口是什么凶器造成的?是阀刀吗?” 他笑道:“现在还有人用那种东西吗?墓园里一定有很多园艺工具,我想剪树的修剪器就有可能。” “你能估算出死亡时间吗?” “他死亡前差不多一小时吃过早餐。” “早餐?” “看起来像吐司和炒蛋。” “我九点之前就去墓园了。” 医师耸耸肩。 “像穆林这种年纪大又独居的人,有时清晨四点钟就吃早饭了。从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我看他在五点到九点之间都有可能遇害。” “谢了,医生。” 我正要踏出门口时,医生说:“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像这么大的伤口,凶手在搬动尸体时,衣服上不可能没沾到血。”

04

我打电话给蓝斯,跟他报告验尸结果,同时告诉他凶手身上一定沾了血。 “甘瑟或任何工人身上都没看到血?”蓝斯说。 “当然没有了,凶案又不是我在场时发生的。” “穆林有部漂亮的林肯车,我记得他一直都开林肯。我们发现车子停在他家车道上。” “那又如何?” “那他是怎么到墓园的,医生?他那么大把年纪,一定不是走路去的,而且天又这么黑。” 其实从他家到墓园只有两三里路,走都走得到,不过我承认对穆林这样的老人来说,步行的可能性极低。这表示他可能是被凶手载到案发地点,对方是他认识且信赖的人,穆林才会一早跟着他走。找他的人会是甘瑟吗?还是其他的理事? 我跟治安官讲完话,然后让玛莉下班回家。我又多待了一会儿,想着这位我几乎不认识、一年见四次面、仅止于点头之交的男人,思虑着他的生死问题。我不知道我们的互不相识,到底是错在他还是在我。 “郝梭恩医生吗?” 我闻声抬起头,看见门口站着一名年轻女子,走廊上的光打在她背后,我过了一会儿才认出那是甘瑟的妻子琳达。 “有什么事吗?”我想她八成是来看病的。 “我只是想跟您谈谈甘瑟和今早的事,听说你们开会——” “请坐,我正要准备下班。” “我知道我先生以前给理事会惹过麻烦,他很担心会丢工作。今早发生这种事,他好怕会被抓。” “我们没有理由相信凶案是甘瑟干的,移棺的整个过程我都在场,如果他有异常行为,我一定会注意到。” “可是其他理事一向就不喜欢他呀。” “那倒未必,甘瑟向来蛮负责的。” “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地方吗?” “如果蓝斯长官问起,只要实话实说就行。例如今早有没有不寻常的事发生?” “没有呀。甘瑟差不多七点起床,我帮他弄了早饭,然后他就走路去布鲁斯特家的墓园了。” “你们两个早餐吃什么?” “果汁、谷片、吐司、咖啡,他每天早上都吃一样的东西。” “没有蛋吗?” “没有。您问这做什么?” “只是好奇。你在前一晚或事发当天一大早,有没有听见任何奇怪的声音?” “没有。当时有怪声吗?” “如果穆林是在墓园遇害的,他可能会尖叫或呼叫。” “我们什么都没听到。” 我想起普洛堤医生提到血迹的事。 “你先生出门时穿什么?” “跟平时一样,穿连身工作服。” “他还有别的工作服吗?” “在工具间里还有一件。” 我试着安慰她。 “别担心,甘瑟太太,今天早上理事会要召开特别会议,可是我们不会做出不利你先生的事,只是要讨论替换穆林的人选。” “那甘瑟——” “只要他没涉案,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凶案发生在墓园里不能怪他。” 琳达勉强挤出客气的笑容。 “谢谢您,郝梭恩医师,真的很感激您。” 琳达离去后,我第一次发现她是个相当迷人的女子。她当然可以嫁个比甘瑟更出色的先生,可是爱情婚姻这种东西,有时候是很难说的。

05

早上我有两名医院的病患要诊断。两位患者在轻度心脏病发后,复原得都相当不错。接着我回办公室告诉玛莉,稍晚会开车到墓园开会。 “不是十一点才开会吗?”她说。 “我想早点到,四处看看,尤其是工具间。” “你知道凶手是怎么弄的吗?” “像变魔术一样啊。”我笑着对她说。 等我抵达墓园时,晨光已穿透春天的新叶,将墓园染出一片轻柔温暖的金光了。我比开会时间早到了一个小时,结果竟发现自己不是第一个到的。薇琴·泰勒的敞篷车已停在停车场了,只是四下看不见她人影。 我避开甘瑟夫妻所住的红砖房子,直奔通向工具间的曲径。我从远处看见两名工人在搬移被风雪吹落的残枝。工具间没上锁,平时只要有工人在,这里都开放着。我在各类工具中翻找甘瑟那件多出来的连身服,可是什么也没找到。 就在我正要放弃时,瞄见帆布后头似乎有一副大修剪器,我没多想指纹的事,直接将修剪器拉出来,并检查刀锋上有没有血迹。刀子看来被人擦干净了,但刀锋交接之处,有几处锈色的斑点值得一查。我小心翼翼地用油布将修剪器包妥,不再像刚才那样粗鲁的损毁更多的指纹。 我正要拿着东西离开工具间时,看见泰勒向我走来。 “你手上拿的是什么?” “剪刀,可能就是凶器。” “我老忘记你是侦探。” “只是业余的啦。” “我想看看发现穆林尸体的地方。”她解释说,“他们好像已经把所有布鲁斯特家的棺木移开了。” “你清楚穆林这个人吗?我只在开会时见过他。” “他很多年前帮我们家处理过几笔房..地产买卖,他是交易高手。” “这个人话很少啊。” 泰勒微微一笑。 “他口风很紧,有时那是一项大优点。” “他还在工作吗?” 泰勒摇摇头。 “他为辛库诺的新学院把几块畸零地整合好后,就退休了,有一年多了吧。” “也许他这人很有意思,可惜我永远没机会多认识他了。记得去年到史汪家开派对,就连参加派对他还是穿着硬领衫和打领带。” 当时的人仍穿那种浆得厚厚的分离式领子,而像穆林和史汪这种人,就经常穿那种衣服。我自己喜欢穿有领的衬衫,像费德这样的年轻人也是。 我们晃回理事会开会的办公室大楼。有位兼职秘书会过来帮甘瑟处理文书资料,不过大部份时间,甘瑟都一个人待在这里,除非他得去监工。今天甘瑟跟往常一样,收拾好文件后打算离开。 “请等一会儿,甘瑟。”我建议说,“我们想跟你谈谈发生的事。” “好的,随您吩咐。” 他留在自己桌边,没过来跟我们一起坐会议桌。就在此时,又有两辆车开到外头了。我看到史汪和费德走过来。 费德这位律师率先进门,一副来谈公事的样子。 “这边出大事了,甘瑟。我很担心墓园得负起责任。” 史汪在桌首坐定后,用手拨着稀疏的头发。 “费德,这事稍后再谈吧。大家先坐下来,把知道的先说一遍。郝梭恩,你有没有探到什么消息?” “不多。”我承认。 我为众人讲述一遍验尸报告,然后转头问甘瑟:“甘瑟,你平常会在工具间放一套干净的工作服对吧?” “对啊。” “我刚才找过了,没找到,不过我倒是找到修剪器了,看起来上面好像沾了血。” 薇瑟·泰勒皱着脸说:“郝梭恩认为有可能就是凶器。” “很有可能。” 史汪把目光调到墓园管理员身上。 “工具间不都一直锁着吗,甘瑟?” “没错啊,大部份时间都是锁着的。” “前晚有锁上吗?” “嗯——”甘瑟看起来很不安,“因为第二天早上要迁棺重埋,我想有几个工人可能会早到,所以就先帮他们把工具间打开。不过在我们抵达之前,没有人挖过坟墓,医生也亲眼看到了。” “没错。”我不甚情愿地同意说,“我到的时候,棺材都还埋在地下。” “你想得出穆林的尸体是如何放到棺材里的吗?”史汪问。 “完全想不出来,简直就像奇迹一样。” “好吧。”史汪挥手要他退下,“让我们独处几分钟。” 甘瑟离开办公室,越过车道回家。 “各位可有取代穆林的人选?”泰勒问。 回答的人是费德:“我跟史汪在电话上谈过了,米顿·道尔——” “怎么又是律师!”泰勒大声说,“墓园要办的是家事,不是诉讼,拜托你好不好!再找一名妇女如何?” “我们已经有女性理事了。”史汪平静地答道。 “那何妨有两位?你们男性的票还是高过我们。” “我觉得值得考虑。”我同意说,“我建议大家把会期延到丧礼之后吧,这段期间也许我们可以想出一些理想的女性人选。” 泰勒感激地冲我一笑,史汪同意把会议延到下周一。当众人准备离去时,费德说:“没有老穆林,感觉就不一样了。” “他从来都不说话的。” “可是他人在啊,就坐那张椅子上!他那对突眼和粗脖子,看起来总是一副快被领子勒死的样子。” 我突然灵机一动。 “费德,新学院的房地产交易记录会放在哪儿?” “辛库诺的法院。” 那只是一种直觉,但还是值得开车跑一趟辛库诺。出发途中,我在脑中将一件件事串起来。现在我看出埋尸并非不可能了,有时凶手会刻意安排不可思议的情境,但本案并非如此。凶手只是想找个安全的办法处理掉尸体,让尸体藏个二十年罢了。 法院是本世纪交接之际时所盖的一栋旧大楼,石砌的栏杆已经蚀到发黑了。我在一个大房间里找到各种地图和契约,这些档案可追溯到一百多年前。一名年近二十的兼职雇员立即上前来帮忙。 “新学院呀?我们都好期待哟,我已经注册等着九月要去了。” “太好了。”我由衷地说,“我需要看一下学院各块土地的契约,你想会有困难吗?” “不,一点也不难,因为那是公开档案。” 涉及的土地十分繁多,一开始简直不知从何看起,后来我看到穆林的名字,便开始专挑他经手的契约去读。我将一份契约翻开,找到自己要找的名字,之后就不难了。 我打电话回办公室,请玛莉帮我把下午的约诊改到明天。 “没问题,”她说,“下午只有肯尼那个小鬼,而且他妈妈说肯尼现在好多了,所有的疹子都消了。” “跟她说这星期别让孩子上学,下礼拜再让他回学校。” “蓝斯治安官一直在找你。” “我会打电话给他。” 一会儿后,我听到蓝斯那熟悉的声音在电话另一头响起。 “你跑哪儿去了,医生?” “我在辛库诺调查跟新学院相关的土地交易。” “查新学院的事做什么?”他问。 “穆林退休之前的最后一笔交易,就是新学院的案子。” “查到什么了吗?” “我想我找到犯案动机了。” “我们也查到一些线索了。我的手下找到一件沾血的连身工作服,甘瑟坦承说衣服是他的,而且里面有他的名字简写。” “衣服是在哪儿找到的?” “在小溪的岸边,看来甘瑟把衣服卷起来丢进水里,可是差了一尺没扔中,而且衣服里还有沾着血的领子和领带。记得吧,穆林的尸体上这两样东西都不见了。” “我记得,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当然是以谋杀罪嫌逮捕甘瑟罗,那件工作服就是我们需要的证据。” “蓝斯,你可以把他带去侦问,但先别起诉他,我一小时内赶到你办公室。”

06

我以破记录的速度在乡间小路上飞驰冲刺,赶到治安官办公室时,蓝斯正要开始侦问墓园管理员。琳达紧张兮兮地待在外边的等候室里,我试着安抚她。 “甘瑟有麻烦是吗?” “是的,可是还不算太糟,在我们跟他谈完话前,请先试着放轻松。” 办公室里,蓝斯在跟甘瑟讲话,一旁的警员同时做笔记。 “我绝对没有穿那件工作服杀害穆林。”管理员说,“是有人从工具间带出来的。” “少来了,甘瑟——你以为我们会相信吗?” “我是无辜的呀!”他转头向我求助说,“你相信我,对不对,郝梭恩医生?” 我在桌子对面坐下来,小心地措词说:“你没杀害穆林,但你也不算无辜,甘瑟。如果你想脱罪,最好把真相说出来。”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尸体是如何放入布鲁斯特的棺木里。” “我——” “你到底要说什么,医生?”蓝斯问。 “我们一直认为那批棺木上的土地很结实,从来没被挖过,实际上也的确没错。可是溪边的土地则不然,由于泛滥的溪水将溪岸冲掉,导致部份棺木外露,只由树根包缠着,所以才要迁棺。案发早上,我看着你的工人把松软的泥土铲开,砍掉那些树根。” “那你应该看见我没有——” “我看见你希望我看见的东西,甘瑟。那些土那么松软,是因为前晚被铲开又填回去造成的。你到那边,看到一口棺木外露出来,棺材角又严重受损,很怕我或其他理事看到了会不高兴,所以就自己用拖车上的滑轮将棺木移走。你把棺材放到拖车上,小心地藏到那堆折好的油布和工具下。你派两组人去挖坟,大家专心工作,根本无暇去管另外一组人在做什么。等我晃开去看那些墓碑时,你便趁机把油布掀开,多露出一口棺材。我记得当时还在想,怎么第二、三口棺材不知不觉这么快就拖上车了。” “如果他耍了这种把戏,那穆林一定是他杀的。”治安官说。 “不对。甘瑟之前得罪过理事会一次,他怕万一我们看到布鲁斯特家的墓园毁成那样,一定会把他解雇。他只是担心自己会丢饭碗,根本不知道凶手会在一大早找到棺材,利用它来藏尸体。” 蓝斯仍抱持怀疑态度:“谁有杀害老穆林的动机?” “某个利用他为新学院筹买土地的人。那个人因职位之便,知道辛库诺可能要建一座新的社区墓园,就利用这项内幕消息收购土地,然后中途喊停,把土地转卖给私立学院,赚取暴利。” “你指的是某位理事吗,医生?” “没错。没有别的人能在其职且知其事的情形下完成这件事,而且也只有理事会的人才能说动半退休的穆林帮忙。今天下午我在辛库诺的那些契约上,找到我要的名字了。穆林一定是威胁凶手说要把这件事抖出去,甚至企图勒索。除了理事会的人,还有谁能一大早把他诱到墓园里?也许凶手借口说要去查看侵蚀的情形,然后就将他杀了。凶手一定知道工具间的事,也知道里面多了一件工作服,所以衣服才没沾血。凶手甚至可能有副钥匙,以便工具间上锁时能开门。这位理事穿上连身工作服,拿起修剪器,去见向他走来的穆林。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刺中穆林胸膛,穆林便一命呜乎了。棺材盖没栓上,穆林被凶手丢到那堆老旧的枯骨上,可惜血流太多,从毁坏的棺木流出来,被人瞧见了。” “是谁,医生?” “即使没有法院档案上的名字,我也已经猜到了。工作服虽能遮住衣物,却挡不到凶手的领子和领带顶端。死者的领子和领带为什么会不见?穆林当时一定穿上了,他连去参加夏日派对都会穿。血没有洒在受害者的领子和领带上,而是洒在凶手身上!有几滴血溅到工作服上端,因此凶手把自己的领子和领带丢掉,改穿受害者的。穆林的脖子粗,他的领子谁都能穿。” “到底是谁,医生?”蓝斯又问了一遍。 “只有一个可能。泰勒小姐毕竟是女人,不需要穿男装。费德和我都穿有领的衬衫,只有死者和史汪仍穿那种分离式的领子。道敦·史汪在土地交易结束之前开始担任理事会会长,他的职位最有利打探社区公墓的消息,为自己吞并土地,并要穆林帮他去跟学院的人打交道。他知道工具间的事,他可能杀害穆林,并轻易地将尸体藏起来,然后丢掉自己染血的领子和领带,再回银行上班。你们找到的领子和领带应该查得出是史汪的,那两样东西和土地交易,就是你们需要的证据。” “道敦·史汪……” “他就是你们要找的凶手,去抓他吧,治安官。” 人间蒸发 克劳顿·劳森(Clayton Rawson,1906-1971)堪称不可能犯罪故事的大师。他在舞台表演戏法为职,说得更精确些,罗森是位魔术师,而且后来还写了一系列以马里尼(Merlini)为主角的小说和短篇故事。马里尼是魔术家,常被警方找去帮忙解决罕见的命案。该系列首部作品《飞出礼帽之死》(Death from a Top Hat,1938)被拍成电影《出售奇迹》(Mircles for Sale,1939),描述一连串涉及魔术的犯罪事件。罗森因为这部小说而展开作家及编缉的第二个职业生涯。罗森和约翰·狄克逊·卡尔很喜欢挑战彼此的创作功力。以下故事便是卡尔挑战罗森,要他写一篇有人走进电话亭而就此消失的故事谜团,读者不妨试试能否解出其中的奥妙。

01

门上面用精致的镀金字写着“出售奇迹”,下面是众人熟知的标志——魔术帽里的兔子。门里有个摆着各种稀奇古怪玩意的玻璃展示柜,展示柜后站着魔术大师马里尼。 他正在帮一名客户将六颗撞球、几束羽毛花、一幅鸽子图、骷髅以及十几叠扑克牌包起来。这位客户弹弹手指,凭空变出一叠五元钞票。马里尼将销售的款项登记下来,从现金抽屉里拿出半根胡萝卜,喂给附近一根树干上张着粉红眼睛、好奇打探这一切的兔子,然后转身看着我。 “千里眼、读心术、超感应,”他说,“我们只进最好的货。我知道你是来拿当红新歌舞剧《安妮·奥克蕾》的戏票,我答应帮你弄到手。戏票已经在我这儿了。” 可是马里尼的超能力似乎有点突捶。他搜遍外套一个个口袋,找到一颗蛋、三呎长的绳子、几条艳色手巾,以及一张皱巴巴写着“火速需要隐形人,周一前运至联合中心。神秘人尼蒙”的电报,偏偏就是没找到票。马里尼讶异地眨眨眼,皱眉看着刚刚从胸口内袋掏出来的信封套。 “那张看起来不像戏票嘛。”我嘲讽地说。 他悲伤地摇摇头:“当然不是了。那是我老婆一个礼拜前叫我寄的信。” 我从他手上把信拿过来。 “离你门外十五尺的电梯旁有个邮筒,我不是魔术师,但我会记得离开时帮你把信丢到里头。”我指着躺在柜台上的电报问,“你啥时开始卖隐形人了?我倒想见识。” 马里尼看看挂在收银台上写着“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加框标语,随即大皱眉头。 “你想要真正的奇迹,是吧?我们保证我们的隐形人是看不到的,不过如果你想见识一下,不妨跟我来吧。” 马里尼的办公室后面,有个权充工作室、运送部门、偶尔还拿来当做戏院的大房间。一会儿后我站在那里,看着马里尼踏入小舞台中央一个棺材状的直立式箱子内。他面对我微微笑着,然后啪地弹着手指。箱子内壁上两侧的铜制电极便冒出火花,一大朵绿色电花嘶嘶作响跳到马里尼头顶上。马里尼抬起手臂,强烈的电流一弯分成两道,缠在他指尖上;马里尼双手分别抓住电光闪闪的球形电极,电流便消失了。 一时之间,我还看不出什么动静,但接下来,马里尼的身体开始慢慢变成透明,箱子的背墙也越来越清晰了。马里尼身上的衣物血肉逐渐融去,只剩骨架还在。突然间,马里尼的颚骨开始移动了,白晃晃的牙齿跟着他的声音一起咬动。 “你一定得试试看,罗斯,像今天这种大热天,这样最舒服了。” 骷髅边说边晃,且愈变愈暗。一会儿之后,骷髅消失了,箱子里似乎整个空掉了。如果马里尼还站在那里,他当然是隐形的。 “好啦好啦,吉普塞玫瑰小姐(Gypsy Rose Lee,美国著名脱衣舞娘),”我说,“我看完你的脱衣秀了。”我听见后面办公室的门开了,便回过头,结果看到加维甘探长正盯着我瞧。“你最好把衣服穿起来,”我又说,“咱们有客人。” 探长四下看着房间,再看看空旷的舞台,然后又戒慎地瞧着我。 “如果我刚才没听错的话——” 他突然打住话,因为马里尼的声音不知从何而来,咯咯笑道:“别乱下结论,探长。表象是骗人的。这不是脱衣表演,罗斯也没疯,他不是在自言自语,我就在这儿,在舞台上。” 加维甘往舞台上一看,看见骷髅在箱子内渐渐显形。他闭上眼,摇摇头,然后又看一遍,结果还是一样。接着马里尼的身体开始在骨架上汇聚,最后变成半透明,而后坚实。魔术师开心地笑着,挪开电极上的手,然后弯身行礼,绿色的电流再次在他头顶上嘶嘶乱响。接下来舞台布幕便拉上了。 “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那只是幻象而99lib?已。”我告诉加维甘说,“万一黑道份子知道怎么变成隐形,犯罪事件就会层出不穷,而你连一件也破不了啦。” “这是改良过的魔术,”马里尼说着从布幕间出来走向我们。“我订单多到接不完,这玩意儿很抢手。”他对加维甘皱眉说道:“不?过,你看了好像没感觉。” “是没感觉。”探长郁闷地回答,“有人也许喜欢看人凭空消失,我可不,尤其是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中央公园的时候。” “噢。”马里尼说,“我懂了,难怪你心情这么差。那个上星期去散步后再也没回来的合唱团女孩海伦·霍普还是没找到啊?还没有线索吗?” “简直是桃乐丝·安诺案重演,我们只有一件事没让报纸知道——就是那个贝勒·吱克。”加维甘点头说。 “贝勒什么?”我问。加维甘又把名字说了一遍。 “怎么可能有人叫这种名字。”我说,“他爸妈是文盲还是怎么了?” 探长一点都笑不出来。 “说到爸妈,”他咕哝说,“我真希望能找到他爸妈,他不但说他无父无母,而且还发誓从来没有半个亲戚!到目前为止,我们也没能找出半个。” “他是从哪儿冒出来的?”马里尼问,“他肯说吗?” “噢,他肯的。”加维甘厌恶地说,“他讲太多了,而且没一句话说得通。他说他是暂时到地球访问的——他来自心大星(天蝎座之红色一等星)的黑云天。我这辈子神经病看过不少,不过这个可以拿冠军。” “海伦·霍普,”马里尼说,“从人间凭空蒸发,而吱克则恰恰相反。有意思。吱克跟海伦的失踪还有什么别的关联?” “关联多了。”加维甘说,“一周前的星期二晚上,海伦到公园大道的史密斯太太家参加派对。她都快被送到贝里维疗养院了,专爱搜集西藏雕像、中古世纪遗物以及像吱克这种怪胎,吱克那晚也在——帮人读心。” “从外太空来的访客。”马里尼说,“又会读心术,我非跟这位仁兄谈一谈不可。” “我已经跟他谈过了。”探长嘀咕说,“之后我就一直消化不良了。他干了比读心术还糟糕的事,他帮人算命。”加维甘愤愤地看着马里尼说,“算命的不都是报喜不报忧,专门哄客人开心的吗?” 马里尼点点头。 “那是一般的标准程序啦,吱克说了别的啦?” “是啊。他满嘴的横祸罹难,有十几名证人可以作证。吱克告诉海伦说,她会从地球表面消失。结果三天后,她真的就不见了。” “我明白你为什么会怀疑他了。”马里尼说,“所以你把他捉来侦讯,结果得到一堆没什么帮助的答案?” “帮助!”加维甘从口袋抽出好几页打好字的纸,愤怒地说:“你听吧。我问他:‘你几岁?’得到的回答是:‘是根据哪里的时间——太阳系、恒星、银河系,还是宇宙的时间?’失踪部负责侦问他的摩斐说:‘随便都行,只要跟我们讲你几岁就对了。’结果吱克说:‘我没办法回答,你这种问法是没意义的。’”探长厌烦地丢下纸。 马里尼将纸张捡起来翻看,然后大声读出其中的资料。 “问题:‘你怎么知道海伦·霍普小姐会失踪?’回答:‘你知道多空间第五定律的理论吗?’摩斐:‘什么?’吱克:‘多说无益,你显然不懂我在说什么。’” “他说得对,”加维甘嘟嚷说,“没人听得懂他在胡诌什么。” 马里尼继续念道:“问题:‘霍普小姐现在人在何处?’回答:‘想不起来了。她被外黑天诸神召去了。’”马里尼抬起头说,“之后你是不是把他送到贝里维了?” 探长点点头。 “他们观察他一个星期后,交出一份报告,里面全是又臭又长的术语,反正意思是他疯了——但不会伤人。我才不信呢,任何可以在事发之前大声预测某人会在周二下午四点二十分失踪的人,一定知道很多内情!” 马里尼不是容易吃惊的人,但连他听了都频频眨眼。 “你是说,他还说出正确时间?” “一分不差。”加维甘答道,“她住的公寓门房看见她走过大街,于四点十八分进入中央公园,之后我们就找不到见过她的人了。我不认为吱克的预测是碰巧猜中的。” “我也不认为是。”马里尼同意说,“不管怎样,反正不会是巧合就对了。吱克现在人呢?心理检测报告出来后,你还能把他拘留在那里吗?” “检察官带他去刑事法庭的基勒法官那儿,要求拘留这名重要证人。”探长的脸色比以前更难看。“偏偏又是基勒法官。” “他干了什么事?”我问,“否决检察官的要求吗?” “没有,他答应了,就在这时,吱克又做出第二项预测。就在他们正要把他带出去关回牢里时,他用手做了一些奇怪的动作,然后信誓旦旦地宣布说,外黑天也将把基勒法官吞噬掉!” “那很好啊,”马里尼很好奇,“你不是一向讨厌基勒?我还猜你会很高兴哩。” 加维甘忍不住骂道:“够啦,别闹了!我经常祈求基勒能凭空消失,可是我现在最不想要的就是这个。总部的人都知道,基勒当了法官之后,就一直固定跟卡斯塔里帮的人收钱,可是我们动不了他。他是颗政治炸弹,动他一根汗毛,第二天就有新官上任,牵连下面一狗票人。可是三个星期前帮派老大跟基勒起了冲突,据第一手线报说,我们可以动手捉基勒了。我们不眠不休地搜集证据,希望能送他去坐九十九年大牢,就怕他会耍花样溜掉。结果眼看就快让他就地正法了,竟然给我出这种包。” “你这位叫吱克的朋友,越听越有意思。”马里尼说,“你们一定有跟踪基勒吧?” “自从有了十足把握后,我们就二十四小时全天跟监了。”马里尼桌上的电话响起,加维甘继续说道:“他们每小时都得回报他的动向。电话应该是找我的。” 加维甘说得没错,我们两人一起看着他接电话。加维甘听了一会儿,说道:“好吧,立刻加派两倍人手监视他,每十五分钟回报一次,他若有任何要去火车站或机场的意图,就立即通知我。”加维甘挂断电话,转头对我们说:“基勒跑去第一银行,在保险箱那边待了十五分钟。他拿了一个手提箱,你们可以猜猜里头是啥,应该就是贿赂金吧。” “这回吱克的预言里,并不包含外黑天会吞噬法官的确切时间吧?”马里尼说。 “是啊,他对这点闪烁其词,只说基勒会在这星期结束前消失。” “今天是周五。”马里尼说,“法官似乎有遁逃的强烈动机,这点吱克或许知道,或许不知情。霍普小姐也有必须消失的理由吗?” “理由有一个。”加维甘答道,“不过我不认为吱克会知道,我们找不到吱克在派对之前见过霍普小姐的证据,而且她想消失的理由,大概不会有人知道。”电话又响了,加维甘伸手去接。“海伦·霍普是基勒法官的情妇,他不回家陪老婆时,就去海伦·霍普那里!” 马里尼和我一边忙着思索,一边还得去听加维甘在电话上说什么。 “好,我就来,他只要想通过登车门,就把他抓起来。”加维甘重重摔上电话,朝门口走去。他回头说:“基勒在中央火车站,你们若想跟,我车里还有空位。” 他不需再提出第二次邀请。搭电梯下楼时,马里尼说了一句没啥帮助的话。 “你知道吗,”他若有所思地说,“如果法官确实在外太空特快车上订了座位——目的地是外黑天——不知道要搭那班火车应该走哪个登车门。” 我们不久就知道了,法官在我们冲进火车站前两分钟,便穿过登车门了。我们发现马洛副队长被人用锤子敲中脑袋,一脸昏沉困惑样,连话都说不清楚。 健壮木讷的资深警佐席克也是摇摇晃晃,神志不清。 马洛的报告通常跟对数表一样,非常客观精确,但今天却不然。他的第一段话比嗑药者的梦呓好不到哪儿去。 “马洛。”加维甘冷冷地打断他,“你的脑袋是哪里乱了套?” 副队长难过地摇摇头说:“这倒没有,不过待会儿我一下班就要去——” “这里所有出口都派了人手吗?”加维甘再次将他的话打断。 “就算没有,也都在赶来的途中。”席克答道。 加维甘转头对陪我们同来、还坐在车里的警员说:“布莱帝,你把整个地方再检查一遍。还有,要总部火速加派人手过来。” “他们已经赶来了。”席克说,“事情一发生,我就打电话过去了。” 加维甘告诉马洛:“好了,别太紧张,事情一件一件来,别乱了阵脚。” “根本说不通嘛。”马洛绝望地说,“基勒从银行坐计程车直接到这里,席克和我就跟在他后面。他到下面楼层,进‘牡蛎酒吧’点了杯白兰地,席克趁他喝酒时打电话要求加派人手以监视每道出口。时间够他们赶过来,因为基勒点了第二杯白兰地。他正要从酒吧出来时,我走到火车站楼层中央的服务处旁,抢先在他前面,这样不管他要去哪个登车门,我都不会跟丢。席克留在原地以防基勒又上楼时,随时可以跟过去。 “一开始我以为他要上楼,因为他开始往侧边走,可是他却到这排电话亭查看电话簿,然后进入中间的电话亭。他一关上门,席克就走进基勒左手边的电话亭里。”马洛指着说,“就是上面有‘维修中’标示的那个。” “好吧,换你说了。”加维甘转头对警官说。 席克皱眉看着电话亭说:“亭子的门关上,有人在玻璃缝里塞了一张写着‘维修中’的纸卡。我把纸卡拿开,免得别人奇怪我干嘛用坏掉的电话,然后走进去关门,想听清楚法官在说什么。可是没有用,他讲话的声音很低,根本听不清楚。我又走出电话亭,把纸卡塞回门上,走回牡蛎酒吧,以便法官出来时,我就能跟踪上了。我行经法官的电话亭时,还瞄了一眼,他正用嘴贴着听筒讲话。” “后来我们就一直等,一直等。”马洛接着说道,“他五点十分进电话亭,到了五点二十我就很不耐烦了,我想他该不会昏倒或闷死了吧。有点大脑的人,都不会在大热天待在电话亭里闷十分钟,所以我开始朝他逼近,席克也一样。不过席克比我还近,所以我就留在原地。 “席克在电话亭前停下来,点了根烟,借机再往里头瞄——我以为自己猜对了,法官真的昏过去了——不料,我却看到席克手里的火柴掉下来,很快转身将脸贴到玻璃上。我没多等一秒,当席克转身对我招手时,我已经冲过去了。” 马洛略示迟疑,然后慢慢而坚定地告诉我们说:“我不管局长是不是会把我毙了,有件事我非常确定——自从法官走进电话亭后,我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那个亭子。” “我也是。”席克也重重强调说,“半秒都没移开过。” “我像花式溜冰选手一样使出浑身解数,”马洛接着说,“飞挤过搭车的人群,然后停在席克身后,从他肩上望进去。” 加维甘踏上前来,朝着门口紧闭的电话亭看。 “你现在看到的,正是我当时看到的情形。”马洛把话说完,“你也可以把我送去疯人院观察。不可能!没道理嘛,我简直不敢相信,可是事情真的就是这样。” 加维甘僵在当场,一会儿后才缓缓拉开电话亭的门。里头空无一物。 电话筒悬在钩子下,地上有一副牛角边的眼镜,其中一个镜片碎了。 “是基勒的眼镜。”席克说,“我看着他走进电话亭,他一直都没出来,可是也不在里面。” “而且我们只讲了一半,”马洛沮丧已极地说,“我走进去,拿起基勒刚才所用的听筒,喊了声‘哈罗’,心想也许刚才接他电话的人还在另一头。”马洛讲不下去了。 “然后呢?”加维甘催他说,“你就说吧,有人回答吗?” “是的,有个人说:‘跟踪到此结束了,副队长。’然后对方就挂掉了。” “你没认出是谁的声音吗?” “有的,我认出来了。麻烦就在这里,那是——是基勒法官的声音!” 一片死寂。 “你有把握那是他的声音吗,马洛?”马里尼静静问道。 副队长忍不住大声说:“我现在什么都不敢有把握了,不过你若听过基勒的声音,绝对不会认错的,因为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感冒的牛蛙。” 加维甘的声音插进来说:“马里尼,马洛和席克若不是疯了,就是这个电话亭有两个出口。亭子后面是一片钢板,后头是坚硬的大理石,不过如果亭子的侧壁上有活板,基勒就可以溜进那个‘维修中’的空亭子了……” “应该是……”马洛重述说,“原来如此!那纸卡是骗人的,那架电话根本没坏,而基勒的声——” 马洛两个箭步冲进电话亭拿起听筒,扔进一个铜板,等拨号声响起。他皱着眉,摇摇听筒,又重弄了一遍。 贝尔先生发明的这架电话显然是坏的。 一会儿之后,马里尼又对加维甘的推论挑出一项毛病,他很快地将两个电话亭彻底检查一遍,然后说:“里头没有滑门、活门或任何形式的秘密出口,侧墙都是完整的单片薄钢板,后边的墙甚至更坚实。电话亭里只有一个出口——就是基勒进去后消失的那扇门。” “他没有走出来啊。”席克警官像跳针的唱片一再坚称。“我每一秒钟都盯着那道门,就算他把自己变成电影里的隐形人,还是得开门吧?可是门连动都没动,我每一秒钟都盯——” 马里尼凝思说:“这样说来,咱们面对的是个能穿门而出的隐形人了,简言之——就是鬼罗。我想到另一件事了,你们有没有人注意到,那些碎玻璃上面有几个看起来像是血的斑点?” 马洛咕哝说:“有啊,可是电话亭里不可能有人绑架基勒,否则不就变成两个隐形人了……” “如果可以有一个隐形人,为什么不能有两个?”马里尼说。 “马里尼,我去你那里时,你表演用的隐形设备,形状大小跟这个电话亭差不多,我想知道——”加维甘表示。 魔术师摇摇头。 “对不起,探长,那套方法在这里没办法用,那不是一样的戏法。从某个角度来说,基勒的情形是种奇迹,甚至更棒。他应该去当魔术师,当法官简直是浪费,对吧?不知道他在手提箱里塞了多少钱陪他一起上外黑天?”他顿了一下,然后补充说,“也许多到用不完,多到足以形成杀人动机吧。” 说完之后,调查就陷入僵局了,怎么钻都钻不出来,而且越拖越胶着。几分钟后,布莱帝回来报告说,所有车站出口在基勒离开牡蛎酒吧之前就都布好人手了,没有人看见基勒躲起来,也没人见着他的踪影。 “叫那些人留在原处,等候下一步命令。”加维甘说。“再派人来——需要多少就派多少——然后开始搜查这个地方,我要你们搜遍每一寸地,还有每座电话亭。如果马洛听到的是基勒的声音,那么他应该在其中一个电话亭里,而且——” “你知道吗,探长。”马里尼插话说,“这个案子非常匪夷所思,而且有另一件事根本不可能发生。” “什么事?” “电话上的声音。你想想看,如果基勒照马洛和席克说的,让听筒悬在半空中,遁逃后跑到另一个电话亭打电话回原处,那么电话一定会处于忙线状态,根本不可能打通。他得把听筒挂回去才能打通电话,可是电话亭里得有人接听,再让听筒悬在那边让人看到才行。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件事都得有两个隐形人才办得到。” “我真希望你也消失掉算了。”马洛酸溜溜地说。 “别这样,你的语气跟吱克一样。”马里尼抗议道。 加维甘冷冷地预测说:“那家伙会希望自己从没听说过基勒这号人物。”

02

加维甘的预测完全不准。他命人将吱克带到现场,二十分钟后,当吱克坐着巡逻车抵达,并得知基勒法官消失的消息后,竟然乐不可支。 外太空来的外星人应该有三只眼睛,或至少长了绿头发吧?吱克的模样实在令人失望。他身材矮胖,穿着皱巴巴的灰西服,仅有的两颗眼珠子苍蓝无神,而且还戴金边的双焦眼镜,一头淡茶色的头发,稀落得几乎连头皮都盖不住。 不过他身上散发着一种笃定与自信,他那高亢的细嗓音傲慢而霸气,让人觉得此人虽相貌不扬,却不可小觑。 “我说得很清楚了。”他冷冷地对加维甘说,“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在下午五点到七点打扰我,探长,这点你很清楚。你立刻解释这些白痴为何没遵守我的命令!” 没比这更容易激怒警探的话了。加维甘射向那矮子的眼神,可以轰掉一面墙。加维甘张开嘴,却意外地没臭骂吱克一顿。他闭上嘴,重重咽下口水,一句话都没说。 吱克淡淡地火上添油说:“怎么,”他不耐烦地跺着脚,“我还在等你回答。” 加维甘喉里咕咕作响,就在他正想破口大骂前,马里尼静静说道:“我知道你会读心术是吧,吱克?” 吱克用罗马皇帝的倨傲眼神瞄了马里尼一眼。 “是的,”他说,“那又如何?” “既然会读心术,你问的问题也太多了吧?”马里尼告诉他说,“我想你应该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带到这里来。” 这位外太空来的访客听了并不以为意。他凝视马里尼一会儿,瞄了加维甘一眼,然后闭上眼睛,用苍白的手指压着自己的眉毛微微笑道:“我明白了,是基勒法官。” “基勒?”加维甘故作惊讶地说,“他怎么了?” 吱克不是呆子,他摇头表示:“别想唬我,探长,这太幼稚了。法官已经消失,遁入外黑天了——就跟我预测的一样。”他咧嘴笑说,“你现在可以放我走了吧。” “我——我什么?”吱克摊开双手。 “你别无选择,除非你承认我可以坐在四面都是铁栏的警局大牢里,凭意志力让基勒法官从人间蒸发。对智力有限的地球人来说,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有充份的不在场证明。再见了,探长。” 矮小的吱克说完就真的迈开步伐,在场的警官们看到吱克对探长如此无礼,一时都错愕起来,足足等吱克走了六尺距离后,才回过神将他抓回来。 不管吱克所说的神力是真是假,他的确是有办法让加维甘哑口无言。探长张开嘴,却依然吐不出半个字。 “那么,你承认法官的消失是你搞的鬼罗?”马里尼说。 吱克依旧笑容不改地摇头说:“我只是做预测而已,其他的关我屁事?” “可是,你知道他是怎么消失的吗?” “当然了。只有精通第七律令的人才能了解。”矮子耸耸肩说。 马里尼突然一弹指,凭空变出一个银币。他让银币入左手掌,然后握掌将拳头送到吱克面前。 “也许基勒法官就是像这样消失掉的。”他慢慢松开手指,银币不见了。 自信满满的吱克首次露出狼狈的神情,他眨眨眼,缓缓问道:“你究竟是谁?” 马里尼正色说:“一个精通第八律令的人,一个对你所说的话怀有疑虑的人。”他又弹了弹手指,在吱克的鼻尖下让银币重新出现。马里尼把银币递给吱克。“这是个测验。”他说,“让我见识一下,看你把我从外黑天取来的银币送回去。” 吱克不再笑了,他皱眉怒目而视说:“银币自然会回外黑天,”他抬起手,快速地在空中划符,“你也会跟着去!” “很快就会吗?”马里尼问。 “很快,在九点钟响前,你会到遥远心大星的外黑天诸神面前了,而且那儿——” 加维甘受够了,他自己对着矮子胡乱划个符,口中喃喃念咒:“把他带走!”加维甘的咒语立即生效了。 两名警官挟着吱克,转眼之间便穿过走廊,绕过角落,消失无踪了。 加维甘转头对马里尼说:“一个疯子还不够吗,你干嘛也来凑热闹?” 魔术师笑了:“探长,看我看紧点,如果我像他预测的一样消失掉,你就会明白基勒是怎么失踪的了。如果我没消失,吱克就有麻烦了,他会开始露出马脚。” “那是不可能的。”加维甘嘀咕说。 就我看来,吱克并不是目前为止唯一莫名其妙的事。探长的手下把中央火车站里外翻遍,唯一跟基勒法官有关的线索,就是电话亭里那副摔碎的眼镜。加维甘已经完全没辄了,他想不出别的办法,只好叫手下再搜一遍。 我看得出来马里尼也好不到哪儿去,他靠在电话亭对面的墙上,郁郁地瞅着空掉的电话亭。马洛和席克一脸倦容,沮丧到不行,加维甘下令要他们两人回家睡觉。一小时后,加维甘得知第二次搜查结果与第一回同样没有斩获后,突然要戴朗副队长接手处理,自己转开大步离去。 “探长,你要去哪儿?”马里尼回过神问。 加维甘愁容满面地转身说:“随便哪里都行,只要不用再看到电话亭就好了。你有什么建议吗?” 马里尼挨向前说:“噢,有的,我们去吃饭吧。” 加维甘看起来半点胃口都没有,大概勉强只能灌点鸡汤吧,不过他还是心不在焉地点点头。我们坐进加维甘的车,布莱帝载我们越过城中心,在马里尼带领下,停到威灵斯顿大楼前。 “这一带又没什么像样的餐厅,为什么要——”探长抗议说。 “别跟我争。”马里尼边下车边说,“如果吱克的预言成真,这将是我在地球上的最后一餐,我想在这儿用餐。走吧。”他越过人行道,朝“强森自助餐,通宵营业”的紫绿色霓虹招牌走过去。 马里尼的行为突然变得跟吱克一样怪异了。我很清楚他应该不会挑这种地方吃最后一餐,而虽然他说自己饿了,但我发现他的餐盘里只摆了一点饼干和一碗汤,并且还是他很讨厌的豌豆汤。 马里尼不往适合谈话的角落桌子走,反而挑了餐厅正中央的桌子,他甚至还帮我们选好位置。 “探长,你坐这儿。罗斯,你坐那边,还有,我先告退一下,马上就回来。” 说完他转身走向我们从街上进来的那道门,出去之后就不见了。 我告诉加维甘说:“我看他又在发神经了。” 探长咕哝说:“你是说他在‘起肖’吧。”他郁郁地看着盘子里的小牛肉。 马里尼离开约五分钟后回来,他连坐都没坐,直接探过桌面问:“你们谁有铜板?” 我找到一枚递给他。加维甘狐疑地问:“你不是想吃东西吗?” “我得先打个电话。”魔术师答道,“有吱克的魔咒压顶,我看你们最好盯着我打电话,看着我后面的窗子,看紧那个空电话亭——右边数来第二个。眼神片刻都不能跑开喔。”他瞄了瞄手表,“如果我三分钟后没回来,你们最好开始进行调查。” 我觉得不妙,加维甘也是,他抗议道:“等一等,你不会是想——” 可是马里尼已经离开了,他大步朝面街的门走去,探长从椅子上半起身,作势跟过去。可是当加维甘看到窗户后面时,便停住了。我们两人所面对的那扇窗子嵌在与街道成直角的侧墙上,而且窗子不是向外开,而是朝穿过威灵斯顿大楼的拱廊开进来。 透过窗玻璃可以看到二十尺长的拱廊对墙,墙上并排着六个电话亭。 马里尼穿过门时,我很快看了窗子上的壁钟一眼。马里尼立即又出现在窗后的拱廊中,直接对着右边第二座电话亭走进去。亭子的门关上了。 “我不喜欢这样。”我说,“再三分钟就是——” “别说话!”加维甘命令说。 “就是九点整了。”我把话说完,“也就是吱克预测的时间!” “他不会得逞的。”加维甘说,“你看好那个电话亭,我到外头从街道的入口监看,等时间一到,再过来跟我会合。” 加维甘站起来,我听见他的椅子在地上刮响,不过眼睛半秒钟都不敢挪开马里尼进去的那个电话亭。我可以从头到尾看见整扇电话亭的门,以及里头昏黄的灯光。 半点状况也没有。 壁钟的秒针稳稳地移动,可是感觉上却慢如牛步。就在差五秒就九点整时,我忍不住站了起来,等指针一指到十二,我便大步冲过门左转,找到站在拱廊入口里的加维甘,他眼睛紧紧盯着亭子。 “好了,”他头也不转地说,“走吧。” 我们一起冲向前去,探长一把将亭子的门拉开,里头的灯熄了。 亭子里的听筒悬在半空中摇摇晃晃。电话亭是空的。里头只有一样东西。我弯下身,从地上捡起马里尼刚才借去的那枚铜板。 加维甘出声大骂,一把将我推开,踏进亭子里拿起听筒。他颤着声对电话筒说:“哈罗?” 我贴在他身后,听见对方答道——那是马里尼的声音,说话的内容简直匪夷所思到了极点:“仔细听好,”那声音说,“先别多问。我在布朗克斯区,奥托利亚大道一四六二之一二号。听清楚了吗?奥托利亚大道一四六二之一二号,基勒在这里——还有凶手也在!快!” 最后那个字说得急迫万分,听得我背脊发凉。接着我听见喀一声,电话挂断了。 加维甘拿着听筒愣了一秒钟,然后所有情绪翻涌而来,他猛力摇着听筒,再度破口大骂。 “妈的,电话不通!” 我强自镇定,找到铜板放进投币口里。加维甘听到电通话声后,才收住粗口,手忙脚乱地拨着电话。 一会儿之后,电报局已经把加维甘的命令传给奥托利亚大道附近的巡逻车了。加维甘和我冲到街上找他的车,布莱帝一看到我们,立刻发动车子,我们两个跳上车后加足马力奔驰。布莱帝闯红灯转到第五大道,一行人在震天嘎响的警笛声中火速杀往上城。 如果吱克在旁边预言我们是在赴死,我也绝对不会怀疑。我们在车阵中蛇行穿梭时,好几次差点就去见阎王了。 奥托利亚大道的地址并不难找,我们到达时,前面已停了三部巡逻车。两名穿制服的警员站在门廊前面。其中一名背贴着墙坐在下头,一手扶着垂软的手臂,只见他袖子上血迹斑斑,头顶上的门玻璃有两个圆圆的弹孔。我们冲过去时,枪声从房子后方传来,第二名警员抬脚去踹前头窗户,然后拿着枪从窗口钻进去。 受伤的警员很快跟我们报告说:“没人应门,不过我们想闯进去时,就有人开始射击了。” 那个“有人”还在开枪。加维甘、布莱帝和我循声从窗口望进去。先前进去的警员正在厨房里,朝后门边的柱子开火。对方的枪火在户外一片漆黑中闪动,警员对着火花射击。 “我想我射中他了。”警员说。 接着他从门口钻出去,很快越过门廊走下台阶。布莱帝跟在他后头。 加维甘突然打开小手电筒,射出一束薄光。那光线在厨房游走一圈,然后停住,照到门外的动静。我们看到第三名警察坐在门廊地上,看着自己染血的腿咒骂不已。 接着探长的手电筒找到敞开的地窖门了。我们在地窖的墓穴边找到基勒法官。他的头被敲凹了。 可是屋里到处都找不到马里尼,一直等五分钟后,我们正在开基勒的手提箱时,马里尼才走进来。 他看看从箱子里跌落出来的现金和可转让证券。 “你们在那些东西消失之前赶到啦。” 加维甘抬头看着他说:“可是你刚刚才到,对吧?我听到计程车停在外头的声音。” 马里尼点头说:“没办法,司机拒绝效法各位闯红灯。你们找到法官没?” “有啊,找到了。我很想知道,纽约房子这么多,你怎么会偏偏挑到这一间?” 马里尼的黑眼炯炯发光。 “这部份还算简单。我曾经提过,基勒的失踪有两个隐形人从中作祟,我弄清楚第二个隐形人是谁后,只要到电话簿里找他的名字就行了。” “那你的失踪,也有两个隐形人作崇吗?”我问道。 马里尼咧嘴一笑:“没有啦,我把法官的魔法略做改善,一个人就搞定了。” 加维甘已经听到快抓狂了。 “找到基勒的尸体了。”他发牢骚说,“在一个打开的墓穴边,如果你们再——” “对不起。”马里尼说着,手指间不知从何冒出一根香烟。“身为魔术师,我很不想揭穿电话亭这么高明的骗术,不过如果我非说不bbr>可——基勒开始发现自己混不下去后,就知道会被人跟监。如果他和海伦·霍普用一般手法离开纽约市,一定会立刻遭到逮捕,所以唯一的机会就是突然消失。我怀疑这是吱克第一次预测霍普小姐会消失时,基勒才想到的灵感。不管怎么样,事情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我也是这么想。”加维甘说,“吱克脱不了关系。” 马里尼摇摇头说:“只怕你治不了他的罪。吱克虽然脱不了关系,但他并不知情。魔术师最高明的骗术之一,就是‘临场找人即兴演出’,在观众不知情的状况下,让观众临场帮忙。基勒就是这样利用吱克的。他利用吱克的预言耍弄消失的戏法以掩人耳目,但吱克却不知自己被拿来当成模糊焦点的工具。” “不过,他还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加维甘坚持说,“而且他自己也很清楚。” 马里尼提出反驳:“不,诡异的是,吱克是这整件案子中最精采的演出。你自己也说过,江湖术士不可能做出那么精准的预测。但他真的相信海伦·霍普和基勒法官会到外黑天去。” “疯子。”加维甘咕哝说。 “目前还有一个真的会让心理学家头痛的问题。”马里尼说,“吱克的两个预测都准确无误地兑现了,所以事情的真相究竟为何,他再也不会相信了。我怂恿他预言我何时消失,目的是要让他知道他没那么神。如果他并未知情真的料中我消失的时间,对自己的超能力便会信心产生动摇。可是若被他知道我准时消失,那就麻烦了;就算他看见我,也会以为我是警方故意找来打击他的冒牌货。” “如果你再继续帮吱克心理分析下去,警方就用知情不报的罪名将你逮捕。”加维甘不耐烦地咆哮说,“有话快说吧。海伦·霍普没被跟踪,所以她要失踪并不难。她只要离开家,连牙刷都不用带——这样吱克的预测看起来就更神准了——然后搭飞机到蒙大拿、墨西哥或某个基勒以后可以跟她会合的地方就好了。可是基勒是怎么消失的?你可别再跟我乱扯那两个隐形人的事。” 马里尼笑了。 “那么,我最好先谈我是怎么消失的,因为只有一个隐形人——以及一堆电话亭。”马里尼趁加维甘快开骂前,连忙正色说:“在餐厅时,你和罗斯坐在我挑的位置上,你从窗口看我走进我说的右边第二个电话亭。从窗子看过去,那确实像第二个电话亭,但整排亭子的两端其实超过窗口跟你的视野范围。从外头看,电话亭总共有九个——而不是六个——我进去的其实是第三个亭子。” 加维甘愤愤地说:“你的意思是说,我到外头监视第二个亭子时,餐厅里的罗斯却盯着第三个亭子看——而我们两个以为我们看着同一个亭子?” “没错。只要误导你们的想法就成了,不需要去欺骗你们的感官。你虽然看到了,却不是你心中所想的,所以——” 加维甘确实开骂了,但这回没有咆哮。 “你是说我们搜错电话亭了?其实你当时一直都坐在隔壁的亭子里?” 马里尼无需回答,显然他就是那个意思。 “那你的银币,还有听筒——”我才开个头。 “那些都是所谓的‘证明’,”马里尼笑道,“是编造来证明你们找对亭子、防止你们起疑的证据,而且还能防范你们检查其他电话亭,以确定自己没有找错。” 这时我终于明白了。 “原来你第一次离开餐厅,再回来跟我借铜板之前,就已经把铜板放进第二个电话亭里了。” 马里尼点点头。 “我还在那段时间中打了个电话。我拨了第二个电话亭的号码,等电话响后,我走进亭子里把听筒拿下来,将铜币扔到地上,然后赶回你们的餐桌。两个听筒都拿开了,但线路是通的。” “所以我们在检查第二个电话亭时,你其实就坐在距离只有三尺的隔壁间,用电话告诉加维甘说,你人在布朗克斯区,对吧?” 马里尼点头说:“等你们走后我才从亭子出来,这是标准的魔术伎俩。观众不能看见铜板、兔子或消失的女郎,因为这些东西都在魔法师假装将它们变不见之前或之后,就已经跑掉了。观众大半都盯错了时间。” “且慢。”探长抗议说,“你不是说基勒不可能处理电话的啊,因为他根本办不到。你第一次离开餐厅时,罗斯和我并没有跟监,但我们已经跟踪基勒一个星期了。” “还有,”我补充说,“马洛和席克不可能数错车站的电话亭,又搜错亭子,他们一直都盯着整排的电话亭。” “他们没有数错。”马里尼说,“他们只是没去数而已。我们检查的是右边数来第五个亭子,可是马洛和席克都没提到这点。” 加维甘骂道:“他们说基勒走进‘坏掉的亭子右边那座’,而亭子旁边的那一座确实坏掉啊。” “我知道,不过基勒进去的并不是维修亭子旁边那一座,他进去的是标着‘维修中’亭子的隔壁,两者是不一样的。” 加维甘和我两人异口同声说:“纸牌被掉换位置了!” “换了两次。”马里尼点头说。“第一次是基勒在牡蛎酒吧时,第二名隐形人——因为没人监视,所以是隐形的——把纸卡挪到隔壁右边的亭子上。几分钟之后,基勒走进有插纸卡之亭子的右边那座亭子,其实这时候,他是在坏电话亭往右数去的第二座亭子。 “接着第二名隐形人再次行动,他走进放纸卡的电话亭里,将染血的眼镜打碎摔在地上,然后拨法官的号码,等基勒接听后,隐形人再从电话亭出来,任听筒悬在半空中。这是我长久以来,看过最高明的误导手法。谁会怀疑他是从‘维修中’的电话亭打通的?” 探长小心翼翼地问,仿佛深怕答案会令他没面子:“他就这么大剌剌当着马洛和席克面前干这些事吗?而且还神不知鬼不觉——因为他是隐形人?” “不是,不是这样。他之所以隐形,是因为没人会料到。” 我还是有听没有懂。 “可是,唯一接近基勒那座电话亭的人是——” 门廊上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接着布莱帝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我们找到他了,探长,在墙后的灌木丛中,人已经死了,您知道是谁——” “现在我知道了。”加维甘打断他说,“是席克警官。” 布莱帝点点头。 加维甘看着马里尼。 “好吧,席克是个说谎的烂条子,但马洛可没有。他说他每秒都盯着亭子看。席克如何避开他,把纸卡移回原来的亭子上?” “他趁马洛稍稍分神时动手的——在马洛以为基勒消失之后。马洛看到席克一脸讶异地看着亭子,又匆匆对他招手,那些动作,加上席克后来又说电话亭已经空了,马洛便以为法官早已不见了。事实上,当时基勒还在席克所观看的电话亭里头,耍的就是时间点的技巧。” 加维甘骂道:“拜托你别再分析那些骗术了,只要简单解释席克是怎么挪开纸卡就行了。” “好吧。记得马洛接下来做了什么吗?他原本在大厅中央的服务台附近,赶紧要冲到电话亭边。马洛说:‘我像花式溜冰选手一样使出浑身解数,飞挤过搭车的人群——’他是那样做没错。五点二十分过后,车站里挤满通勤的人,他又急得不得了。马洛不可能边快跑边死盯住席克和电话亭,否则他不撞到满头包才怪。他只想到要看路,没想到继续盯着电话亭,因为他以为基勒已经消失了。 “马洛从人群中向席克奔去时,席克只要往左移两步,看着插上‘维修中’纸卡的电话亭,然后用身体挡住,以左手将纸牌挪到左边——也就是真正坏掉的那座亭子上面就好了。这两个动作一两秒内就完成了,等马洛赶到时,‘坏电话亭旁的亭子是空的’,基勒已经消失到吱克所说的外黑天去了,但实际上他只是动也不动地乖乖坐着!” 加维甘终于心服口服地说:“他跟马洛讲完电话,走出隔壁电话亭之后,才真正消失掉。” “而马洛还瞪大眼睛看着电话亭,”马里尼补充说,“就算他转头看着亭子外,视线也会被站在那里的大块头席克挡住。之后基勒便大大方方地从车站走出去了。每个出口都派人留守了——只有一个例外,就是那个可以让六列火车通过的大出口!” “好啦好啦。”探长骂道,“你也不用那么夸张,反正他从马洛监视的那个登车口走出去,跳上火车很快离开了——十分钟之后又在一二五街下车。” “那边离席克家——也就是我们此刻所在的这栋房子——不远,基勒打算在这边躲到警方风声暂息。法官有很多高明的花招,谁会想到要去追捕他的那位警察家中找他?”马里尼说。 “等风声过后,他可以换个胡子造型或把胡子全剃光,再去找霍普小姐会合,两人带着大笔钱财双宿双飞,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我说。 “剧本是那么写没错,”马里尼说,“可惜基勒法官忘了两件小事。他忘了一个凭空从地球上消失的人,是个最佳的谋杀对象。而且他还忘了,一个贪赃枉法的警察,绝对受不了一皮箱现金的诱惑。” “健忘是很危险的。”我说,“幸好本人的记忆力还不赖。” “我有种直觉,我们两人的头皮快要不保了。”马里尼如临大敌地说,“我刚刚才想起来,我们离开店里时——” 马里尼说得没错,我还没把马里尼太太的信寄出去。 雨幕 约翰·狄克逊·卡尔(John Di Carr,1906-1977)谈到“不可能的犯罪”,必然会率先想到约翰·狄克逊·卡尔约翰·狄克逊·卡尔。首先,他的产量比其他作家多(虽然爱德华·霍克《Edward D.Hoch》的短篇故事产量凌驾于他),而且他不遗余力地探索各种犯罪小说形式,有些更成为经典范例。我在后记中已大量讨论过他了,此处便不再赘述。虽然基甸·菲尔(Gideon Fell)是卡尔笔下最知名的侦探,但他还写了几部以其他侦探为主角的小说,尤其是亨利·梅瑞威尔(Henry Merrivale)和马奇上校(el March)。以下这一起马奇上校处理的悬案,是从《怪案侦查处》(The Department of Queer plaints,1940)选集中摘录出来的。

01

发牌员的手腕动作灵活流畅、有若无骨,俐落无比地在绿色赌台上不停地来回穿梭。他拿着耙子将牌子握成一堆,然后推入桌子隙洞中那条穿流不断的牌流里。 班德里特赌场没有太多的喧哗,这里气氛轻松,但无人纵声高笑。高长的红布帘和铺着红毯的地板,让人不自觉地将注意力放在十二张赌桌上。六号赌桌的发牌员用单调的声音喊道:“六千,下注吗?六千,下注?下注吗?” “下注。”桌对面的英国年轻人说。灰白色的纸牌从他鞋边滑落,年轻人又输了。 发牌员没时间管他,他身边人进人出,一季总有好几百人,他根本不把他们当人看。发牌员的脑子里有个计算器;他可以听到机器滴答作响、看到机器上跑动的数字,他所有时间都投注到计算上面了。他的计算能力磨得精准无比,可以火速算出桌上的赌客还剩多少钱。对面的年轻人已经快破产了。 (最好小心点,也许待会儿会有麻烦。) 发牌员环桌瞄了一圈,共有五名赌客,果然清一色是英国佬。有名金发女郎陪着一个老头,老头显然是她父亲,他头发童秃,一脸病容,连气都快喘不上来了。另外有个军人模样的胖壮男子,有人称他马奇上校。还有一个一脸油相,皮肤铜黑、双眉纠结的胖年轻人(应该是英国佬没错吧?),随着牌运奇佳,此人的自信也高涨起来,他那个装满千元钞票的皮夹就放在手肘边。最后就是这位大输特输的年轻人了。 年轻人从座位上站起来。 他不是那种冷面型的人,看到他一脸的尴尬无措,金发女孩忍不住说:“要走啦,温特先生?” “呃——是的。”温特先生表示。他似乎很感激女孩帮他找台阶下,便对她笑说:“运气很背,应该去喝点酒,看下一轮能不能转转运。” (杰利·温特心想,干嘛呀,我何必站在这里解释?又不是什么大事,就算有事,你也能脱身的。他们都知道你已经破产了,别站在这里笑得跟呆子一样,快离开赌桌吧。他看着金发女孩,真希望自己没那么蠢。) “去喝一杯。”他又说了一遍。 杰利从桌边晃开,(想像)后边的人大声嘲笑他。那名滑头青年已经抬起一张圆月脸,用那种令杰利看了会气结而亡的表情望着他。 去他的班德里特、去他的纸牌、去他的一切一切。 发牌员若有所思地说:“我看那个少年仔大概连旅馆都没得住了。下注吗?六千,下注吗?” 杰利坐在赌场旁的酒吧高脚椅上,点了一杯阿马尼克酒,他把最后一张百元法郎推过柜台,脑海想的尽是法文写成的数字。一星期的旅馆费得要——多少?四、五、六、七千法郎?明天人家就会来要帐了,而他身上只剩下一张回伦敦的机票而已。 酒吧后面的大镜子里,有个新的影像从人群中挤出来——是那个在赌桌上赢了一大把、肥头油嘴的年轻人。他得意无比地抚着自己的皮夹,然后收起来。年轻人一屁股坐到杰利旁边的高脚椅上,点了杯矿泉水。这些职业赌徒果然精明谨慎!他点燃叨在嘴角的雪茄,然后开门见山地问:“输光啦?” 杰利·温特生气地瞪着对方的反影,缓缓地冷言说道:“这是我的事,不劳任何人费心。” “噢,那算了。”陌生人用一贯讨人厌的粗率语气说,他抽了几口雪茄,喝了一小杯矿泉水,又说:“不过我想你大概输得很惨吧,嗯?” “好吧,既然你这么好奇。”杰利转头说,“没有,我输得并不惨,我家里银弹还很充足。问题是,现在是周五晚上,我得等下周一才能跟银行联络。”杰利说得固然没错,但他看到对方一脸狐疑,便又说:“这实在很讨厌,因为旅馆里的人不认识我,可是也只有这点让人烦心而已,如果你以为我会到花园里举枪自尽,那可就错了。” 对方狡猾地笑了笑,不置可否地摇摇头。 “说的可美喔,你以为我会信你吗?” “我才不在乎你信不信。” “你应该在乎的。”他的同伴静静地说。杰利从椅子上滑下来时,他伸手拍拍杰利的臂膀。“先别急着走。你说你是个富家子?好吧,算你是,我不跟你吵。不过你告诉我,你够种吗?” “够什么?” “够种吗?你够勇敢吗?”这同伴讥讽地问。 杰利·温特回头看着矿泉水杯上面那张冷漠自信的面容,这位同伴的脚缠在高脚椅的椅脚上,短薄的上唇扬着一抹自信,用冷冷的眼神嘲弄着他。 “我只是想问问看而已。”他表示,“我叫费迪·戴文,这边的人都认识我。”他用手朝人群挥了挥。“你想不想赚一万块法郎?” “我是很想,但我不确定想跟你做这笔生意。” 戴文依然不动声色。 “跟我讲究自尊是没有用的,我不会因此欣赏你,而且对你自己也没好处。我还是要问,你想不想赚一万块法郎?这笔钱付你的欠债和即将欠的钱应该绰绰有余了,对吧?我想也是。你要还是不要赚一万法郎?” “好,我愿意。”杰利咬牙说。 “好。那去见医生吧。” “去什么?” “去见医生。”戴文冷酷地重复说,“去拿提神剂,一种药丸。我不是在开玩笑。”他看着钟,时间是十点五十五。“去这个地址——仔细听我讲——你要的一万元在那里。约一小时后去这个地址,不得早到,也别迟到。若是干得漂亮,也许不止给你一万。费斯大道圣尚广场二号,约一小时后到。到时候就知道你多有种了。” 班德里特海峡沿岸的银色海滩边,盖满了颜色怪异的平顶房舍,感觉上像迪士尼电影里的小镇。然而重要的不是小镇本身,而是居住在后边巨树林间的时髦英国侨民。福海赌场附近就有三间装有雨篷及仿哥德式高塔的大型旅馆。空气中飘散着香息,宽阔的大道上是蹄声答答的敞篷马车;这个赌城向客人敛财的手法已臻炉火纯青,令人在睡梦中都忍不住将手往口袋里头伸。 睡梦于日间进行,入了夜,班德里特沉寂下来,只剩赌场门庭若市,岛上那座大灯塔的强光开始在街道上横扫,每二十秒便令人眼花一次,然后随即消失。当杰利·温特大步从树林下迈向灯塔大道时,光束被雨打得有些模糊。 费斯大道,圣尚广场。在哪里?为什么? 杰利必须承认,戴文若用另外一种方式接近他,他一定不会理对方的。可是他又气又好奇,何况,除非这其中有诈,否则他还真用得上那一万元。也许其中真的有鬼吧,可是谁在乎? 雨天令他犹豫起来,他听见雨声打在树林上,变成低沉的嘈嚷声,然后他看到费斯大道的路标了。杰利没穿戴帽子或外套,但他决心探个究竟。 前方那条盖着时髦别墅的街道仅由瓦斯灯照明,看来非常阴森。这件事很诡异,而且不是普通的诡异。陌生人不会随便问人有没有种,然后给你一万元,就这样叫你去拿药。他一定有什么奇怪的目的,所以才会…… 接着杰利看到戴文了。 戴文没看见他。戴文走在他前头,步履短急地走在雨湿的街道上。灯塔的光束在上空旋扫,将雨水映成银色,杰利看见戴文油亮的黑发闪闪发光,穿着淡棕色长大衣。杰利拉高夹克领口,跟了过去。 戴文又走了几码的距离后,才放慢脚步。他上下左右窥望一番,左边是通往一处院子的入口,显然那就是圣尚广场了。可是称之为“广场”实在是太抬举了,那只是一个宽约二十尺、深四十尺的死胡同罢了。 广场两侧是高耸的素面砖墙,第三边,也就是右边那面,由一栋高大的平房构成。房屋的窗子紧闭,但至少从其中某个迹象看得出来里头有人。房门上点着一盏昏暗的白球,白光照着门边黄铜制的医生名牌。这间挂着蓝色百叶窗的静谧屋舍,就处在荒凉的死胡同中——而戴文正朝着屋子走过去。 杰利将一切瞄在眼里,随即从胡同中抽身。雨水泼在他身上,将昏暗的白球、阴影及光束扫成一片模糊。戴文已经快到医生家门口了,他停下来,似乎在思索或看着某样东西,接着…… 杰利·温特事后发誓说,他只将眼光从戴文身上移开一秒而已,他说的是实话。当时杰利回头瞄着身后的费斯大道,他看到远处有个警员,因而精神大振。可是接着他听到胡同里有喧闹声,又火速回头。那声音听来介于咳嗽与尖叫,在雨中发出骇人的啵啵声,之后就有人重重摔倒在人行道上了。 一分钟前,戴文还站得好好地,接着便侧跌在路上抽着脚。 灯塔的光束又扫过上方,杰利五、六个箭步抢到戴文身边,在短暂的光束中将整个情形看入眼里。戴文的手指仍紧扣着,或者正试图紧握住杰利在赌场里看到的那个鼓胀皮夹。他的长大衣被雨水淋透,脚跟在地面上刮动,颈背被人用刀子刺穿,晶亮的刀把足足露出了四寸长。接着皮夹从他的指间滑落,摔在水滩中,戴文便一命呜乎了。

02

杰利·温特愣愣望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木然地捡起水滩里的皮夹,甩一甩,然后往后退开。他听见脚步声朝胡同狂奔过来,看见穿着雨衣的警察冲上来。 “别动!”警员用法文大喊。 穿着雨衣的警察赶上来定定看着,等看清人行道上的情形后,警员像肚子挨揍似地哼了一声。 杰利强自镇定,努力思索该怎么用法文解释。 “他的——这个皮夹。”杰利说着将皮夹递上。 “我知道。” “他死了。” “我看得出来。”警察轻蔑地同意说,“喂!给我。快点,快点快点!他的皮夹啦。”警察伸手弹着指头,又说:“你最好别耍花样!我可是有备而来的。” “可是我没杀他呀。” “这点以后再查证。” “老兄,你不会认为——?” 他没再往下说。问题是,事情来得太快了,那种感觉就像被精明的推销高手逮个出其不意,结果糊里糊涂买下毫无用处的庞大产品一样。 情形实在太巧了,他亲眼看见戴文遇刺。戴文被人直接从后面刺杀,沉重的尖刀斜刺而入,仿佛从人行道的方向刺上来。可是偏偏了无人迹的死胡同里只有戴文一个人。 “厘清案情不是我的工作。”警员坦白地说,“我只负责写笔记,然后向上级呈报。”他退回灯光昏暗的门口,一对眼睛机警地盯着杰利,他很快掏出笔记本。“好了,别多废话,我看到你杀了这个男人,意图抢劫。” “不对!” “只有你跟在他院子里,这是我亲眼看到的。” “是,你说得没错。” “很好,他承认了!你当时没看见院里还有别人吧?” “没有。” “很好。任何人走过来下手一定会被瞧见吧?” 杰利看到对方的眼色越来越阴沉,但他不得不承认对方说得没错。两侧是素面的砖墙,第三面是栋房子,而他可以发誓房子的门窗连半条缝都没开过。在他调开眼神的那一瞬间,凶手不可能跑过来刺死戴文又躲起来,这里摆明了没有掩护地点。杰利根本想不出合理的借口,只能结结巴巴地作出回应。 “我真的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他坚称,“一分钟前他还在那儿,接着就倒下去了,我没看见任何人。”接着他心中灵光一动。“等一等!那把刀——那把刀一定是掷向他的。” 站在门口的警察用讽刺好笑的眼神瞄着他。 “你是说用飞刀呀?从哪里掷呢?” “不知道。”杰利坦承说。 灯熄了,他再次望着砖墙和紧锁的房子,那里不可能有人掷出飞刀。 “想想看那把刀的位置吧,”警察不耐地推理说,“死者是背对着你行进,对吧?” “没错。” “很好,再往下推论。”他说,“刀子以直线刺入他颈背,也就是从你所站的方向刺进去的。刀子可能从庭院入口处,从你身边射过去吗?” “不会的,不可能。” “不可能。那是很明显的事嘛。”他的同伴大声说,“我不想再听你废话了,我是看在你是英国人的份上才对你客气的,上头有令要我们对英国佬客气点。不过这件事于法不容!你得跟我去维拉旅馆。你看他手上的皮夹,他有拿着皮夹跟你说:‘先生,拜托你收下我的皮夹吗?’” “没有,他是自己拿着的。” “你说他是自己拿着皮夹的,为什么?” “我不知道。” 杰利没再往下说了,因为他在赌场输钱的事一定会变成重大线索。此时锁住的门上传来一阵开门声。医生房子的门开了,杰利在赌场见到的那名金发女孩从里头走出来。 门边的黄铜牌子上写着:“贺伯特医师”,下面写着看诊时间及“英文可通”的字样。女孩后边站着一名高傲易怒的中年男子,男人夸张的眼镜上系着黑粗的带子,似乎跟他昂扬的胡子连成一串。 但杰利看的不是贺伯特医师,而是那个女孩。女孩此时穿着淡色的毛外套,头上缠着米色围巾,一手拿着用白纸包住的小盒子。女孩光滑而带忧色的面容、细长的淡蓝色眼睛,似乎反映出从人行道上回瞪她的死者表情。女孩往后一退,撞在警员身上。她一手拉住贺伯特医生的臂膀,一手指着戴文大声叫道:“就是那个男的!”

03

警长高朗是位圆圆肥肥、亲切自若、素以客气见称的人。班德里特极少发生命案,这件凶杀案虽令高朗苦恼,但他毕竟是能干的人。凌晨一点,高朗坐在市府办公室里,盯着自己的指甲,在旋转椅上来来回回吱吱嘎嘎地摇着,把杰利·温特弄得不耐烦极了。 那个自称爱琳娜·胡德不下十次的女孩非常坚持。 “高朗先生?” “什么?”高朗似乎大梦初醒地说。 爱琳娜转过身,无可奈何地看杰利一眼。 “我只想知道一件事,”她用流利的法文逼问道,“贺伯特医生和我为什么要到这里?还有温特先生?”她又看看杰利,一副有难同当的样子,令杰利颇觉窝心。“说到我和医生,我们为什么要来?我们又不是目击证人,我已经跟你说过了,当时我在贺伯特医师家呀。” “因为你父亲,”高朗咕哝说。 “是的,他生病了,贺伯特医生已经帮他看好几天病了,爸爸今晚在赌场里又发病,这点温特先生也可以证明。” 杰利点点头,想起老先生在牌桌上看起来的确非常病弱。 “我十一点半途家父回布列特尼旅馆。”女孩接着认真地说,“我试着打电话给贺伯特医生,可是找不到他,所以只好直接去医生家,他家离旅馆很近。我在路上一直看见那个男的——就是你们叫戴文的那名男子。我还以为他在跟踪我,他好像躲在每棵树后监视我,所以我看到他睁大眼睛躺在人行道上时,才会说‘就是那个男的’。他的眼睛连被雨淋到都没眨,看起来好恐怖。我心好乱,你会怪我吗?” 高朗闷嗯一声,表示不会。 “我大概在十一点四十分抵达医师家。贺伯特医生已经退休了,可是他同意陪我去旅馆看家父,我等他换好衣服,两人刚踏出门,就发现——你也知道。请相信我,我知道的全部就只有这些了。” 她的声音表情和个性跟一般人不同,焦虑而极具说服力,并且抑扬顿挫,字字清晰。当她手腕一弯,你好像就看到戴文躺在雨里,上空是旋扫的探照灯。接着她又看着杰利,突然以英文说:“他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可是我一点都不相信他是你杀的。” “谢谢,可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爱琳娜说,“我就是觉得你不会。” “一定有什么道理!”高朗重重拍着桌子说。 高朗的椅子吱嘎响着,他的办公室里有许多飘着焦油味的灯。他前面桌上摆着戴文湿透的皮夹,(奇怪的是)还有爱琳娜当时拿的纸包小圆盒。高朗从没跟杰利说话,也从未去看他,好像当他完全不在那儿似的。 “可是,”他接着说,表情又是一沉,“小姐,请恕我追问此事。你说贺伯特医生一直在帮令尊治病?” “是的。” 高朗指着桌上的小盒子说:“是开药丸吗?” “唉,天啊!”贺伯特医生无奈地拍着自己的额头说。 有好几分钟的时间,杰利都在担心这位良医会突然中风。贺伯特说,他在当地颇有声望,做医生的出于好心在深夜出诊,竟然被拖来警局,这会有损他的清誉。他的眼镜粗厚,胡子乱七八糟,他不再踱步,直接瞪着高朗说:“我来说好了。”他沉声冷言道。 “请便。” “这位小姐说得对!干嘛把我们拖来这里?为什么我们要在这里?我们又不是目击证人。”他停下来,拍拍自己的外套肩膀,好像在赶虫子似的。“这位年轻人说的可能是实话,也可能是谎言。若是真的,我不明白那个叫戴文的男人为什么要把我的住址给他。我不懂戴文会何会在我家门口被人用刀刺死。我不认识这个叫戴文的家伙,除非他是我的病人。” “噢!”高朗说,“会不会是你给他药丸啊?” 贺伯特医生坐下来。 “你对药丸的事很好奇吗?”他按捺住脾气问,“就因为这位年轻人告诉你说……”他再次鄙夷地看着杰利,“戴文今晚在赌场喝醉酒提到药丸的事,所以你非打破砂锅问到底不可?” “可能哟。” “太可笑了。”贺伯特医师说,“难不成你怀疑放在你桌上的药丸?那是开给胡德小姐父亲的一般心脏用药,你以为药里有毒吗?如果有,何不拿去化验一下?” “我正想这么做。”高朗先生坦承道。 他拿起盒子打开纸。 盒内放了六颗包了糖衣的药球,高朗郑重其事地将其中一颗放入自己嘴里,尝一尝,然后一咬,吞而食之。 “没毒吧?”医生问。 “没有。”高朗同意道。桌上电话铃响,他拿起电话听了一会儿,脸上浮出梦一般的笑容,然后将听筒挂回去。“太好了!”他灿然一笑,搓着手说,“我的好友,英国警方的马奇上校一直在调查某个案子,由于英法当局无法容忍班德里特的某些活动,因此派他前来调查。各位今晚在赌场里也许都注意到他了吧,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吗?” “我记得。”杰利突然说,“他很胖,不过非常安静。” “你描述得挺贴切的。”高朗说。 “可是——”贺伯特医生才开口。 “我说‘所有人’,贺伯特医生。”警长重申道,“请容我问个小问题好吗?谢谢。今晚九点半爱琳娜小姐打电话到贵府时,你并不在家,你不会是跑去赌场了吧?” 贺伯特医生望着他。 “有可能,但——” “你看见戴文先生了吗?” “有可能。”贺伯特医生依然极度不解地望着他,“可是高朗先生,能不能麻烦你解释一下?你不会怀疑爱琳娜小姐或我跟此事有关吧?你不会是认为小姐或我在凶案发生时离开房子了吧?” “我知道你们没有。” “难道你认为小姐或我挨到门口或窗边去杀害戴文?” “我确信你们没有。”警长微笑说。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高朗警长竖起一根手指强调,“眼下遇到了一个难题,怎么样都解不出来。这件凶杀案看起来一定是温特先生干的。”他看着杰利又说,“但这实在很荒谬,我们很难相信温特先生会跟凶杀案有关,我的朋友马奇上校将告诉各位原因。” 杰利坐回去,仔细打量警长的脸,心中纳闷自己刚才到底有没有听错。他觉得自己的情绪有如洗三温暖,但还是怀着沉重的心情向警长点头回礼。这时,一名警官打开办公室的门。 “我们开始用英文对话吧。”高朗警长宣布后,从椅子上跳起来,“这是我朋友马奇上校。” “晚安。”上校说。他那张斑斑点点的大脸,跟高朗的看来一样温和。上校的手插在臀上,先看看爱琳娜,然后看看杰利,再看着贺伯特医生。“抱歉给你添麻烦了,胡德小姐。我见过令尊,他不会有事的。至于你呢,温特先生,希望他们已让你脱离苦海了。” “脱离苦海?” “他们已经告诉你,你不会被关到恶魔岛或任何监狱了吧?我们有三个强烈的理由相信你与本案无关,以下是第一个理由。” 上校伸手从夹克口袋里掏出一个物件递给众人,那是一个黑色皮夹,跟高朗桌上摆的那个一模一样。可是第一个里面塞满了千元大钞,而这个里面却只装了几百元法郎。 “我们在戴文的口袋里找到第二个皮夹。”上校说。 “那又如何?”杰利顿了一下才问。 “噢,有两个皮夹!戴文干嘛要带两个皮夹?有谁没事会带两个皮夹?我的第一个理由就是这个,以下是第二项。” 他神秘兮兮地从外套内袋拿出杀害戴文的凶刀。 乍看之下,刀上的血迹已经拭净了,刀子看起来细长沉重,有着轻巧的金属柄和十字系绳。马奇上校将刀子转过来,那刀子闪着晶光,杰利觉得那冷光令他想起某种熟悉的事物:他就快要想起过去发生的某一幕,那一瞬间,杰利只觉得差点就能揪出整件案子的症结了。 “现在说到我的第三个理由。”上校表示,“第三个理由是戴文这个人。戴文是专偷旅馆的窃贼,此人非常狡猾,连警方都拿他没辄,对吧,高朗?不过我总是告诉他,戴文不太会看人。暑假旺季时,像布列特尼和唐强旅馆这种地方,戴文很容易有大丰收。他专偷项链,尤其是珍珠项链。请各位注意这点。” 爱琳娜渐渐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她张嘴想说话,却又将话吞回去。 马奇上校接着说:“戴文的问题在于如何将赃货走私到英国,他在那边有脱手的管道。他不能亲自把货带在身上,在班德里特这种小地方,他若敢去布伦港,高朗一定会搜遍他全身,所以他得找个共犯,从每季跑来此处游玩的菜鸟年轻人里,挑个人手,找个在牌桌上输到精光的年轻傻子帮他混过海关,借此赚个千把块钱。你听懂我的话了吗,温特先生?” “你是说我被他挑上——” “是的。” “可是,天啊,为什么?我才不要偷渡珍珠项链,这样一辈子就毁了。” “如果你需要吃药,偷渡就不会有问题了。”马奇上校指出要点,“戴文不就叫你去拿药嘛。项链会先被拆掉,在每粒珍珠上面包上厚厚的糖衣,制成以假乱真的药丸,然后倒入瓶子或盒子里,再贴上名医开的药方。海关在游客繁忙的旺季不会细查所有人,他们要找的是一名珍珠偷渡客,而不是患了胃病、一脸善良的年轻观光客。” 爱琳娜·胡德恍然大悟地看着高朗桌上的药盒。 “原来你就是为了这个原因才去吃我的药丸!”她看着警长说。警长轻哼一声,“还把我拘留在这里这么久,而且——” “小姐,我跟你保证!”高朗先生说,“我们很确定那些药丸没有问题!”他想想又补充说:“而且药丸的数量也不够,不过由于你的药丸是在诊所下班后从贺伯特医生手里拿到的,所以你也得接受调查。陷阱设得很高明吧?我看贺伯特和戴文已联手合作一阵子了。” 众人全转头看着贺伯特医生。 他坐得挺直,下巴紧缩在领口里,好像一副要唱歌的样子。他脸上惊疑不定,连嘴巴都半开着,但还是骂不出话来。 “我们不得不将各位耽搁在这里,”高朗先生继续说,“直到我的手下找到费莉夫人的珍珠为止。夫人的珍珠一星期之前被窃后,便藏在贺伯特医师的诊所里。我再说一遍:歹徒的手法非常高明,若不是戴文自己不小心跟温特先生说漏嘴,也许我们永远查不出端倪。戴文是得意过头了。”他说,“马奇上校认为,就是因为这样,贺伯特医师才决定杀他。” 贺伯特仍不吭半句话。 最后,开口的人是杰利·温特。 “先生,我跟这家伙根本不认识,我想你说得应该是对的。不过,他是怎么杀害戴文的?不可能呀?” “你记性真差。”马奇上校状甚轻松地说,虽然屋里的气氛丝毫未见缓和,“你忘了那两个皮夹啦?戴文为什么要带两个皮夹?” “为什么?” “他其实没带。”马奇上校说,眼神盯着贺伯特。 “咱们这位名医当然是两人之中的首脑了,戴文的门面都是医生帮他充出来的。戴文在赌场里赌的钱,都是贺伯特医生给的。今晚贺伯特在赌场看到戴文时,小心地取走戴文塞在皮夹里的大把钞票,戴文半夜来到医生家门时,口袋里的皮夹其实只剩下几百块钱的佣金而已。 “贺伯特医师需要那一大叠钞票来安排谋杀,他知道戴文何时会到他家,知道温特先生会紧跟在戴文身后,也知道温特会卷入凶杀案,因而背负罪嫌。贺伯特只要把那一大叠千元大钞拿出来,塞到另一个跟戴文一模一样的皮夹里,就可以栽赃了。” “栽赃?”爱琳娜重复说。 “没错。”马奇上校说道:“胡德小姐的出现,令医生获得意外的不在场证明。他要你在他家楼下等候,自己上楼去‘换衣服’。其实他在戴文快要抵达的前几分钟,悄悄溜到屋顶上——班德里特的屋子大多是平顶的。他从矮墙上俯望四十尺下的胡同,看到自家门阶和上头的灯,将皮夹从矮墙丢出去,让皮夹落在门阶前的人行道上。” “各位想呢?”上校继续说,“戴文会怎么做?如果你沿着人行道走,看到一个塞满千元大钞的皮夹躺在你面前,你会怎么做?” 杰利·温特在意识中再次看见那条死胡同,他听见雨声哗啦哗啦,看见雨水在门灯前移动发光,以及上空扫过的灯塔光束。他看到志得意满的戴文顿了一下,好像在看什么东西似的—— “我想……”杰利说,“我会弯下身去捡皮夹。” “没错。”上校表示道,“惨案就是这样发生的。你会弯下身,让身体与地面平行。对于站在你上方四十尺、手握尖刀的凶手来说,你的颈背就是最好的靶子。由于刀身比刀柄重,凶手只需松开手指,任刀子坠落,剩下的工作自然就交给重力去运作了。 “朋友啊,你看着凶手,却对他视而不见。你没看见是因为那面摇摇闪闪、有若银布的雨幕罩在灯前,加上灯塔的光束作祟之故。雨幕掩去了自天而降、闪着银光的尖刀。躲在雨幕后的,就是我们这位居心不良的贺伯特医生,如果他肯开口的话——” 贺伯特医生怎么也不肯开口,就连被警方带走时依然不发一语。爱琳娜和杰利迎着夏日拂晓,在泛着鱼肚白的天色中步行回家。等两人来到旅馆时,都发现原来他们彼此之间有些共通的朋友呢。 等待果斯陀 马丁·爱德华兹(Martin Edwards,1955-)是执业律师,他以自身职业写出小说人物哈利·戴文林(Harry Devlin),一位利物浦律师。该系列以一九九一年的《全是寂寞之人》(All the Lonely People)为始,描述戴文林之妻惨遭谋害,而戴文林却成为头号嫌犯。自该书发表后,爱德华兹平均每年撰写一部作品。以下故事人物并非戴文林,而是新的角色侦探保罗·果斯陀(Paul Godstow)。果斯陀并未意识到自己即将承办一桩极为棘手的命案。

01

克莱儿·道提对着镜子勤练惊恸的表情。嘴唇发颤,很好。眼睫低垂,非常合适。现在她只要确定自己没败露出胜利的眼神,就应该不会有问题了。 克莱儿千回万遍地瞄着客厅的时钟。人在等待坏消息时,时间过得特别慢。通知她先生死亡消息的电话老是不响,不过等电话响了之后,她就得准备扮演伤心寡妇的新角色了。那会是项挑战,但她决心挺身相迎,而且她一定会非常享受扮演的乐趣。 如果她不必依赖塞克去做那档事就好了。塞克这个人没得挑,他愿意为她杀人放火,做那些小说里才会读到的事。可是塞克年轻又鲁莽,有太多变数会出状况,难怪克莱儿会不时检视时钟,摇摇手表,看看钟表是不是坏掉了。时间似乎已静止不动。克莱儿自己也跟朋友坦承过,耐性绝不是她的优点,反正脾气火爆点,活起来比较痛快。不过更重要的是,她喜欢掌权,痛恨依赖别人。像现在这样一分一秒地苦熬,等待自由的降临,实在是快折腾死人了。 电话铃响,克莱儿火速抓起听筒。 “喂?”她大气不敢多喘地问。 “请问是道提太太吗?”一个年近三十的女声问道,语气颇为焦急。 “是的,有事吗?” 如果对方是打错电话,她一定会尖叫。 “很抱歉打扰您,真的很不好意思。” “没关系。” 她很想骂人——快挂电话呀,难道你不知道我在等人通知我说我老公死了吗? “我姓贝里。珍妮佛·贝里,从布烈德佛打来的。” 噢,天哪,是卡尔的新欢。克莱儿强忍住粗口,冷冷地说:“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您先生几分钟前才离开,他在我这边耽搁了一些时间,他怕他会迟到,他的手机好像坏了。我说我会打电话给您,告诉您他已经上路了。他说如果交通顺利的话,一个半小时左右就会到家。您住在曼彻斯特另一端是吧?” “是的。”克莱儿想了一会儿,“谢谢你通知我。” “哪里。”珍妮佛说。 对方的语气颇有诚意,而且显得十分羞涩,让人很难相信刚才几小时里,她正跟卡尔打得火热。或许卡尔玩腻了荡妇,想找个跟她全然不同的人,所以把兴趣转移到良家妇女身上了吧。克莱儿挂掉听筒后冷冷地想。 卡尔的迟归会不会横生枝节?克莱儿又烦恼起来了,塞克不肯告诉她动手的时间和手法,他说还是不讲比较好。克莱儿知道塞克向来爱夸张,都得怪他录影带看太多,不过塞克一向很能逗她开心。克莱儿猜塞克大概会监视珍妮佛家,等卡尔现身时再下手吧。看来塞克得等一阵子了,不过那当然不是大问题,而她也只能枯等了。既然她的情夫必须苦候时机下手,她在这头等一等又算什么? 电话再度响起,克莱儿努力克制心里的激动。 “喂?” “搞定了。”塞克的语气非常轻松得意,他最爱模仿塔伦提诺(Tarantino,电影《黑色追缉令》导演)的电影人物耍暴力、猛装酷了。“安啦。” “太棒了。”克莱儿心头大石顿释,一时之间乐不可支。 “我是很棒啊。”他赖皮地说。 “你是怎么……” “撞人逃逸。偷来的嘉年华,没有目击证人。” “你确定吗?” “你又不是不知道,布烈德佛一到晚上就没什么人。” “他真的……” “你就相信我吧。”他窃笑地说,“我还倒车确保他死透,干得很漂亮哩。” 她怎么可以怀疑他?两人道完再见后,克莱儿狂喜不已地拥着自己。塞克也许还是个大男生,但他真的做到了。他承诺放她自由,也确实守了信。克莱儿默祷称谢,幸好当初同意让塞克打电话来,否则她哪受得了这种等待的煎熬。塞克说他会去偷一支手机,等打完电话给她后就扔掉。克莱儿担心警方会查出通话记录,可是塞克说警方绝对不会追查,就算查了也不能怎样,反正她有不在场证明,而且他一定会把卡尔的死弄得像场意外。她实在不该庸人自扰,把事情全交给塞克就好了。 克莱儿把赌注押在塞克身上,她的信赖现在得到了回报。她几乎还不敢相信事情搞定了,她好想开香槟,不想等风头过后才跟塞克一起庆祝。可是现在还不够安全,谁知道警方什么时候会到她家通知卡尔的死讯。克莱儿打算泡杯茶,意思一下就好,她得小心行事,免得有人对卡尔的死亡起疑。 可怜的卡尔,其实她对他不是没有一点感情,至少她让他死得非常痛快。何况卡尔也没啥资格抱怨,他算死得快活了。那个珍妮佛·贝里的声音听起来不像骚货,也许她不想跟情夫的妻子通话,所以讲话比较低调吧,今晚珍妮佛不就霸占他一整晚嘛。 克莱儿笑了,想起卡尔说要去见珍妮佛时的无奈表情。 “我真的试过各种办法了,”他一副非常勉强的样子,“我真的很想取消这个约。你也知道的,对方只有老婆一个人,根本是做不了主的,这简直是在浪费时间。” 卡尔是业务员,他不在乎自己卖什么,举凡厨房用品、地毯、电脑都无所谓,反正他是销售高手,说服力一流。无怪乎卡尔能哄她嫁给他了。卡尔很会把人唬得团团转,可惜他的床上功夫却不怎么样,但他从来不以为意。卡尔目前在一家花房翻修公司做事,佣金相当高,不过难也就难在这里。有点概念的人,都不会浪费时间在单一客户身上。说得更精确点,业务员到府销售的目的,就是让客户在合约上签字,可是客人通常会避免签约,因此对方若是已婚夫妇,一定得请两人同时听你解说。如果只有其中一人在场,对方就可以把购买的决定权推到不在场的那一位身上,碰到这种情形,生意十之八九都谈不成。卡尔常说,人就是这样。卡尔自以为是业余心理学家,事实上,克莱儿觉得卡尔压根只是自恋。塞克当然也很自恋,但人家比较有条件。 “这位贝里太太结婚了吗?”克莱儿故做天真地问。 “结啦,她说她先生经常不在。” 当然了,克莱儿心想。 “她多大年纪?” 卡尔噘嘴想了一会儿:“好像中年了吧……没错,胖胖的,金发,四十岁。” 说谎大王。电话中的女子感觉年轻多了。哼,反正无所谓了,塞克已办好事,现在她只需要担心自己穿黑衣服好不好看。黑色是年轻人的颜色,需要良好的身材相衬,她当然还算年轻,尚有好几年青春的尾巴可以过,有了卡尔的人寿保险金,她非好好享受剩余的青春不可。 如果她跟塞克最后还是散了呢?克莱儿把手伸进巧克力盒,劝自己实际一点。塞克是个床上功夫了得的肌肉男,却不是知心的理想伴侣。没有人比塞克更迷摩托车和足球了,不过别担心,她可以骑驴找马,寻觅下一位帅哥,帮她渡过空窗期。 门铃响了,克莱儿突然觉得口干舌燥,胃部揪结。此刻正是试炼她在业余剧场学来的技巧之时。以前她经常演那种胸大无脑的金发花瓶,但现在她要扮演的是楚楚可怜的受害者眷属了。克莱儿深深吸一口气。 门铃再次响起,而且来得既久且响。克莱儿检视镜子里的自己,她轻抬着眉,朱唇微张,装出“这么晚了怎么还有访客”的困惑表情,同时还带点淡淡的忧惧。太完美了。 克莱儿并没忘记拉上门链,这是很重要的细节,因为绝不能让警方以为她知道他们会来。警方的动作好快,效率高得出奇,没料到他们这么快就找上门了。 门开了,克莱儿竟然看到她先生卡尔站在门阶上重重喘着气。塞克不是说他已经把卡尔干掉了吗?但卡尔确确实实还站在那儿呼吸。

02

五分钟后,克莱儿告诉自己,卡尔那种反常的慌张狼狈,反倒是件好事。他手足无措,而且跟平时一样一心只想到自己,连回到家时克莱儿的惊吓模样都完全没注意到。 “拿去吧。” 克莱儿颤着手将卡尔要的威士忌递过去,然后为自己也倒一杯。他们两个人都需要冷静一下。 “谢谢你,亲爱的。”卡尔一口将酒饮尽,“天哪,我真的需要喝一杯。” “嗯。” 不管心里有多慌,她绝不能自乱阵脚。面对在半小时内死而复生的老公,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少说话。惊慌失措的卡尔显然需要她帮忙,近来他只有在有所求时,才会喊她“亲爱的”。 “你听我说,”卡尔哑声说道,他的领带歪斜,平时一丝不苟的头发乱成一团,“我——我遇到了一点麻烦。” “什么麻烦?” “我不跟你多废话,”他用那种去跟客户或年轻女同事幽会时,必须跟她说谎的真情语气说,“我遇到麻烦了。若有人问起,就说我今晚待在家里。” “什么?”克莱儿听得一头雾水,“谁会问起?你为什么要我帮你圆谎?” 卡尔捉住她的手腕,紧盯着她的眼睛,一脸痛苦地说:“亲爱的,请你一定要信任我。” “可是为什么?我是说,没有道理嘛。” “我——我现在没法跟你说,好吗?” 不好,克莱儿很想告诉他,他妈的一点都不好。可是她还是小心地柔声说:“可是,我完全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呀,我很可能不小心露了口风。要讲信任,你不觉得应该先信任我,告诉我究竟出了什么事吗?” 卡尔将头埋入双掌中,克莱儿从来没看过他这个样子。要不是她那么讨厌他,要不是心里怪他没死,克莱儿也许还会为他感到难过。 “我没办法讲!”声音听起近乎哀哭。 “你非说不可。”克莱儿坚持说。 “可是……”她交叠着手,“你自己决定吧。” 他抬眼看着她,表情虽然沮丧,但克莱儿还是看出他眼神中那股熟悉的算计。一会儿后,卡尔终于下定决心。 “我不想讲太多,但我想我应该跟你解释一下。” “是的。”他用力眨眨眼。 “是这样的,我跟一个女的吵架——那女的你认识,就是以前在我们办公室工作的蕾妮特。我们正要去斯托波克的酒吧喝酒。唉,我知道听起来不太说得过去,而且我发过誓不再跟她——跟她胡搞了。不过这点我可以解释,我们不是故意要见面的,反正发生了一些状况,出了一点——意外。她撞到头,我试着叫醒她时,才发现她已经死了。” 克莱儿瞪着卡尔,无法了解他刚才说的话。 “你杀了蕾妮特吗?” “噢,别那样说,我们在酒吧附近的巷子里讲话,然后就吵起来了,我推了她一下——真的只是轻轻推一下而已。结果她跌倒,头撞到突出的石头上,就这么简单。事情发生得很突然,她的头骨大概太脆弱了吧,天啊,我不是故意的。” “你说在斯托波克是吗?什么时候发生的?” 卡尔耸耸肩,似乎觉得问题无关紧要而不太高兴。 “这要紧吗?大概是二十分钟前吧,我是一路飙车回来的。” “可是——你不是在跟珍妮佛·贝里开会……” 他不耐烦地挥挥手。 “忘了那档事,反正警方绝对不能知道。我待在家里跟你在一起,一整晚都在看拳击赛,好吗?” “我不懂。”克莱儿说,她说的是真心话。 “噢,天啊。”他又说了一次,泪水滚落他的面颊,“事情就这么凑巧,我没办法再解释了,现在没法再多说了。” 可是克莱儿觉得,卡尔其实什么也没解释。她不懂的不是卡尔为什么要杀蕾妮特那个笨女孩——虽然卡尔答应等女孩离开公司后永远不再见她,但两人显然又死灰复燃了。克莱儿搞不懂的是,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事!她老公怎么可能在斯托波克附近杀人,但珍妮佛·贝里却说他那时在潘宁山脉另一头的布烈德佛,而同一时间,塞克又相信卡尔已经被他偷来的嘉年华辗毙了?

03

克莱儿一直到翌日上午才有办法联络塞克,卡尔的工作不必朝九晚五,也不用一大早出门拜访客户。不过经过彻夜辗转难眠后,卡尔决定去办公室把周报归档。他又回复镇定了,卡尔认为让人觉得他跟平时一样比较妥当。 卡尔临出门前吻了克莱儿,这大概是这个月以来的第一次吧。 “我只想说——谢谢你,你太好了,我没齿难忘。” 克莱儿苦笑了一下,这似乎是最安全的回应。 “你会记得吧?万一警察来,记得说我们整晚都在一起,我离开你的视线没超过三分钟。” “可是你怎能脱罪?”她问,“你是跟蕾妮特在一起呀,难道不会有人看见你们吗?” 他摇摇头。 “我们没进酒吧,当时街上没人,我们开不同的车各自到达的,没有任何物证可以将我和出事地点串在一起,我很确定当时没人看见我们。” “我还是不懂。”她说。她已经开始后悔答应帮他了,昨晚他出现的太不是时候了,克莱儿一看到卡尔便吓傻了,因此轻易地就被他说服了。“我是说,珍妮佛·贝里怎么办?为什么不叫她帮你收烂摊子?” 卡尔听了一脸惊惧,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假的。 “她是客户啊,我已经告诉过你啦,我怎么能要人家帮我做不在场证明?你该不会以为我跟她有一腿吧?” “嗯,我……” “你真的这样想啊!唉,克莱儿。”他双手充满柔情蜜意地握住她的手,他对所有的爱情俘虏一定都用过这招。“听我说,我知道我们之间有一阵子不太愉快,可是我们可以再试一遍,不是吗?我真的是浪子回头了,现在我终于明白你是万中选一的贤妻,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她抽回自己的手:“你是说,你跟珍妮佛没有一腿吗?” “我跟你说过了呀,她是个丑陋的中年女子,昨晚我本来想去布烈德佛的,结果途中觉得去了也是白搭,你知道夫妻俩只有一人在场,生意多半谈不成。我也不懂自己在想什么,反正后来决定打电话给蕾妮特,想说念在过去的情份上,看看她过得如何,就这样而已。我没别的意思,这是小事一桩。她提议两人碰个面,喝点小酒,可是等我们碰面时,她向我表明想跟我复合。我说不可能,因为我想跟你重新来过。结果她就大发脾气,变得很歇斯底里,我不知道该怎么应付,她对着我扑过来,结果——结果我就推了她一把。” 说着卡尔声音一哑——他真是入错行了,他比她还会演戏,说不定卡尔能在舞台上海捞一票,因为她很确定卡尔没对她说真话。他的说法还是不足以解释为什么他那位客户——那位中年丑妇——要打电话给她说他正在回家途中,而他明明在别的地方跟他的姘头鬼混。克莱儿想当面质问珍妮佛打电话来家里的事,但她还是决定不说。卡尔显然完全不知道电话的事,这点她要保留到弄清卡尔到底在打什么主意后再谈。

04

克莱儿边帮自己张罗午餐边问自己,卡尔说他杀害蕾妮特一事,是否只是一种夸张荒谬的借口,其实是怕她不会跟他善罢甘休。卡尔跟大部份婚外情不断的人一样,有丰富的想像力和连作家都艳羡的编剧长才。也许他打算与蕾妮特重拾旧爱,但克莱儿知道卡尔并不想离婚,因为代价太昂bbr>贵了。也许他编造这场意外的目的,是要让克莱儿以为她握有他的把柄而松懈下来。因为如果她认为蕾妮特死了,就不会怀疑他还继续跟她乱搞,不是吗? 不对,那太诡异了。即使对卡尔这样爱夸大其词的人,这还是太扯了。她得做点调查,不过她必须先查证塞克那边到底出什么差错。卡尔前脚才出家门,克莱儿便拼命打电话给塞克,可是他的手机没人接。克莱儿猛按重拨键,但电话刚响,她就听到前门走道传来脚步声了。她匆匆赶到客厅,从窗口看到门阶上有位瘦削的年轻人在按铃。克莱儿很快挂掉电话,塞克的事得先等几分钟。 克莱儿打开门,对年轻人的第一印象是,他几乎跟塞克一样帅。年轻人没有塞克狂野的深色眼睛,也没有筋肉结实的肩膀和胸膛,但此人潇洒高雅,鲜洁的脸庞稚气而迷人,帅得几近无可挑剔。 “请问是道提太太吗?” 她紧盯着他,微微点头。 “我叫果斯陀,果斯陀警官,是警方派来的。”他出示自己的证件,“我能进来吗?” “当然,警官。”她虽然迷惑,仍不忘散放魅力,克莱儿露出一朵明丽的笑容,希望借此掩饰心中的紧张。下一步该怎么办?“您要不要喝点什么?” “不用了,谢谢。”警官跟着克莱儿走进客厅,“是这样的,道提太太,我只需问你一两件有关昨晚的事。” 他在调查卡尔的事,他们已经知道她丈夫跟蕾妮特的关系了。她重重咽着口水,道出她跟卡尔串好的说词。卡尔五点半外访回家后就一直跟她在一起,他们一起吃晚饭,看了一会儿电视,讨论该重新装潢大厅及二楼的楼梯口了。她烫了几件衬衫,卡尔稍微整理一下阁楼,两人差不多十一点就上床睡觉了,她还特别暗示只有纯睡觉而已。 警官皱皱眉。 “所以你们一直都在一起吗?” “是的,警官。”克莱儿再次微笑,他真的有够迷人。“没什么太大意思,但婚姻生活就是这样,激情是很难持久的。” 他直直看着她。 “我想,那得看你嫁什么人。” “也对。”她咕哝说。“那——都问完了吗?” “目前问完了,道提太太。不过我可能还得回来再向你请教一两个问题。” “随时欢迎。”她吐口气,看到他的脸胀成酱红,还暗自觉得好笑。“老实说,你来的时候,我正在准备午饭,没什么特别藏书网的菜,只是沙拉而已,要不要陪我一起吃?” “谢谢,不用了。”警官说,“我还有很多事要办。” “噢,那——也许下回吧。” 警官递给她一张名片。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若想到什么,请随时打电话来。” “很抱歉没帮上忙,也许我也该表示点意思。”她找到纸片,用漂亮的字迹将家里电话及自己的手机号码写下来。“请随时打给我。” 他细细看着她。 “谢谢,道提太太。” “叫我克莱儿就好。” “谢谢你,克莱儿。相信我们会再碰面的。”

05

“塞克吗?天啊,我找你一天了,到底出什么事了?” “没有啊。”塞克答说,声音听起来有点恍惚,好像走在云端似的。“我骑哈雷去兜风,就这样啊。我感觉自由得跟小鸟一样,真是太神奇了,你知道吗,亲爱的?竟然可以这么轻易就解决掉另一个生命——”她听见塞克弹了一下手指,“然后咧,日子还是跟以前一样,一点也没变,依然故我。杀掉一个人,世界并没有走到尽头。至少对你来说都一样。” “对你的受害者来说也是一样。”她冷冷地说。 “你这话什么意思?” “卡尔还活着。”她听见塞克倒抽一口冷气。 “你在开玩笑吗?你该不会是受不了咱们干的事吧?你说你受99lib?够他了,我这是为你做的。” “你根本啥也没做。”她冷酷地说,然后很快告诉他发生什么事,电话另一头沉默半晌。“你还在听吗?”她问。 “我不明白,一定哪里出错了。” “是啊,大概是你搞错了。” “可是一切都按计划进行啊。” “那么就是计划有误罗。” “不,不对,你不懂。” “没错,塞克,我完全不懂,我想你大概也搞不清这笔烂帐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不,我……” 他结结巴巴,听起来活像个巨婴。塞克比那位警官幼稚多了,克莱儿心想。人家是个到处查访、沉着稳敛、自信精干的年轻人,塞克没有一点比得上。 “告诉我究竟发生什么事,你该不会是撞到麻袋,却以为撞到我老公吧?夜里很可能犯这种错的,还是你撞到商店橱窗里的人偶?我看人偶的大脑都比你有料。” “不,说真格的,我确实撞到他了。卡尔的确像你说的从房子里走出来,我是说,我没在街灯下看到他的脸,所以没办法把他跟你给我的照片做比较。可是他个头很大,很结实,走路晃来晃去,一定是你老公没错。” 克莱儿忍不住呻吟起来。塞克干咳几声,继续往下说,克莱儿觉得他是在安慰自己,而不是想说服她。 “我比他晚到,所以我没看到他的车停在哪里,心想他大概把车子停某处了,以免邻居起疑吧。当时我沿路跟踪他,然后发现人行道变成死巷。我下午就选定下手的地点了,还把你给我的地址和卡尔的照片检查两次,每件事都仔细安排妥当。” “继续说吧。”她心灰意冷地表示。 “他被迫过街,因为没得选择。我就是在那时下手的,我踩紧油门往他撞上去,他跟煎饼一样被抛到空中;等他落地后,我又倒车辗了一遍,确保他死透透。我告诉你,这样没人活得了啦,我逃走前还看到路边流了一滩血。信我啦,他真的死了,我把车丢掉时,车还好好的。” “你确定吗?” “我用我娘的生命跟你赌。” “那么就只剩一个问题了。” “什么问题?”他实在搞不懂,本来以为克莱儿会表示感谢的,谁知道竟会这样。“快点啦,有人在门口按电铃,你要问什么?” “你杀的到底是谁?”

06

就这样了,克莱儿拉下通往阁楼的梯子时对自己说。她跟塞克算玩完了,她真该记住老爸生前常说的那句话——“想把事情做好,就得亲自动手”。她怎么会把这种事交给塞克去做?她很怨自己,虽然这不是她的习惯。她这一生似乎老受那些爱说大话的男人吸引,他们总是虎头蛇尾。克莱儿心想,那个帅警官应该会不一样吧,他没戴婚戒。唉,她就是会去注意这种事,要是…… 克莱儿抬手扭开阁楼的灯。阁楼很大,占据了整栋房子的长度,可是里头布满了灰尘,惹得她很想打喷嚏。她跟警官说,卡尔昨晚在上头清理阁楼,这真是个天大的谎言。她老公认为生命苦短,绝不能拿来浪费在清洁工作上,所以从来不管他们家的阁楼。卡尔在焕美阁楼装修公司做事,这对他依然毫无影响,他说,他若想要第四个房间,干脆一开始就买更大的房子就好了,何况他说装修过的阁楼,十之八九只能给矮不隆冬的侏儒用,他身高足足六尺三,在这里绝对不会舒服。因此对克莱儿来说,阁楼是个最佳的藏匿地点,她也经常善加利用。她在这边藏了珍妮佛·贝里的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这是她从卡尔的记事本里偷偷抄来再拿给塞克的资料。 其实卡尔的记事本里有两个号码,应该是她家里和办公室吧?两者的区码不一样,克莱儿认出其中一个是布烈德佛的区码,因为她有位表亲住在那边。另一个号码旁边写了“AA”两个字母和几个惊叹号。卡尔这家伙很爱搞笑,她实在想不出他在搞什么名堂。是戒酒协会?汽车协会?还是什么的?目前她想不出所以然来,不过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烦心。 克莱儿冲下楼,拨打布烈德佛的号码,同时努力克制自己。 “喂?”女人的声音跟昨晚很不一样,听起来非常柔和。 “请问是贝里太太吗?也许你不记得了,不过你昨晚打电话给我……” “我不是贝里太太。”女人打断她说。她当然不是了,那声音听起来年纪颇大,搞不好是老人家了。“我叫朵拉·普林斯,是贝里太太的邻居。对不起,她目前无法接听电话,她还处于惊吓状态,你知道出什么事了吗?” 我希望我知道,克莱儿心想。 “不知道……” “真是太惨了。”女人压低声音说,“她先生昨晚出门买炸鱼跟薯条,结果过街时被车撞到了,驾驶人没有停车。女警已经到这儿了,正在忙着安抚珍妮佛,还没空问我任何事情,你可以想像那种情形吧。” 是的,克莱儿的确不难想像。 “噢,天啊。”她说。 “太可怕了,对不对?那么好的人,而且手又灵巧,现在他的藤架再也搭不成了,可怜哪。要不要我告诉珍妮佛你打电话来?” “噢,没关系,不用麻烦了。我们——我们其实不熟,我不想打扰她。” 克莱儿心乱如麻地挂掉电话,她已经解出一个谜,只要再解开其他的就可以了。昨晚珍妮佛到底为什么会打电话来?再想想,她为什么要谎称见过卡尔?还有,卡尔为什 4e48." >么说她只有一人在家,而其实人家老公——托死塞克的福,他真的成为受害者了——显然一整晚都在家陪她?>.. 克莱儿叹了口气,看看珍妮佛的第二个号码,也就是标有“AA”字样的那个。那区码看起来很眼熟,这不是库鲁威的区码吗?事情越来越怪了,住在布烈德佛的人,怎么会跑到柴郡南边工作?不过怪归怪,还是有可能的。克莱儿急欲查出“AA”代表什么意思,便拨电话过去。 “哈罗?”接电话的女人声音听起来很耳熟。 “请问是哪位?” “请问是谁打来的?”根本就是在躲避问题嘛。 是了,昨晚来电的就是这个女的,珍妮佛·贝里,或某个冒充她名字的人。 “请问这里是AA吗?”克莱儿满心期待地问。 “是的。”女人听起来戒心没那么重了,“请问我能为您做什么服务?” “嗯,我在考虑……” “您对我们的服务有兴趣吗?”女人似乎听出克莱儿在犹豫,便顺势问道。 克莱儿想了一下,难道这里是妓院吗?她实在想不出卡尔还能干嘛。 “你能不能多做点解说?” “当然可以。”女人一副公事公办的语气,“很简单,我们公司叫Alibi Agency,也就是‘不在场证明公司’,我们专为需要这项服务的人士提供不在场证明。我们是靠口碑做生意的,不过您也许在《太阳报》上看过我们的报导。如果您必须到甲地,但其实想去的是乙地,我们都可以帮您。我们公司的收费非常合理,而且……” “不用了,谢谢你。”克莱儿虚弱地说,“我改变心意了。”

07

克莱儿吃完晚饭后,帮自己泡了杯咖啡,恭喜自己再次解开疑团。看来她入错行了,她应该去当侦探,那实在太容易了。卡尔压根就不想去拜访珍妮佛·贝里。她真是瞎了眼,卡尔说要去见客户,只是想避免克莱儿起疑罢了。他要见的其实是蕾妮特,而且还请不在场证明公司冒充客户的名义打电话来,将克莱儿蒙在鼓里。卡尔知道他们的婚姻已经岌岌可危了,万一克莱儿发现他还跟蕾妮特陈仓暗渡,就不用再玩了。可是没想到他跟蕾妮特吵起来了,也许蕾妮特逼卡尔离婚搬去与她同住,而他不肯答应。卡尔这种人是死不肯承诺的,总之,卡尔脾气失控,将蕾妮特推倒,她头部撞到硬物就挂了。克莱儿自顾自地傻笑,她一向痛恨蕾妮特。 她突然想到,也许她可以来个一石两鸟之计。如果她告诉警方,卡尔以暴力逼她帮忙圆谎呢?她可以说,她的良心过意不去,无法活在谎言中,因此决定大义灭亲。虽然这样她就领不到保险金了,但至少可以甩掉卡尔啊,算他活该。 克莱儿拨了帅警官留下的号码,电话很快接通了。 “我是克莱儿,你还记得我们说过话吗?”她问。目前她只能稍事引诱,看他如何反应再说。 “当然记得。”警官说。 是她的想像,还是他声音中真透着情意?但愿如此。 “那我就有话直说了。我先生的事,我其实没对你说实话。他昨晚不在家,可是他威胁我,若不帮他圆谎,就要我好看。” “啊。” “希望你别把我想得太坏。”她用最柔魅的声音嗔说,“我是被逼的呀。” 她把经过告诉警官,却不提不在场证明公司的事。她不想扯上刚刚丧夫的贝里太太。警官仔细聆听,听到她说跟卡尔同住实在生不如死,现在只想做该做的事,这时候他还出声表示同意。他好体贴哟,是个很好的听众。 “我在想,”她试探性地问,“你要不要过来这边录我的口供,详细的口供哟。” “好的,我很想过去。” “真的吗?” “噢,是的。”他柔声说,“也许等我们谈完你先生的事,然后……” “怎么样?”她悠悠地问。 “我可以将你介绍给我那几位布烈德佛警局的同事,他们刚刚侦询过一个叫塞克·甘乃迪的年轻人。” 她重重吞着口水。 “是吗?” “是跟他们辖区的一件命案有关。有位贝里先生昨晚车祸身亡,肇事者驾车逃逸,凶车是辆嘉年华,案发后被丢弃了。有趣的是,警方在车里找到一张照片,照片掉在驾驶座和乘客座之间,上头有个男子站在焕美阁楼装修公司的厢型车旁,车子显然是停在自家门外,旁边还写着街名,也就是你家那条街。照片背后是你先生的姓名及一小段描述。那字迹非常独特,我一看就认出来了,跟你给我的电话号码字体一样。”警官顿了一下,“一开始我实在搞不懂,不过等他们在照片上查到甘乃迪先生的指纹后,事情就开始有头绪了。甘乃迪有案底,不过不是什么大案子,只是几件偷车闯空门的小案件,你大概不知情吧?” 克莱儿的回答像叹气又像哭泣。 “不知道吗?噢,嗯,对了,贝里家的邻居普林斯太太昨天下午看到那辆嘉年华了。她说司机行迹可疑,而且描述出来的长相跟甘乃迪先生很像,他已被逮捕了,我想警方会以谋杀罪起诉。不过我看他没什么犯案能力,你说呢?我们可以稍后再聊,我十五分钟内过来。” 克莱儿恍恍惚惚地将听筒挂回去,她忍不住瞄着时钟。她一向没耐性,向来痛恨等待。克莱儿知道,接下来,当她无助地坐在沙发上等待果斯陀时,将会是她此生最漫长的十五分钟。 无路可逃 麦可·柯林斯(Michael Collins,1924-)是美国推理小说家丹尼斯·林德(Dennis Lynds)最知名的笔名,此人创作量极大,尚以威廉·亚登(William Arden)、马克·桑德勒(Mark Sadler)及约翰·柯洛(John Crowe)等笔名发表作品。柯林斯还替“魅影魔星”(The Shadow)、“尼克·卡特”(Nick Carter)及“陈查理”(Charlie )等名探角色写了许多故事。不过他最脍炙人口的,应属以独臂私家侦探丹·佛钦(Dan Fortune)为主角的作品,这个人物首次出现在《恐惧之幕》(Act of Fear,1967)中。柯林斯还以丹·佛钦写了一篇密室推理谋杀案《没人喜欢被当傻子愚弄》(No One Likes to be Played for a Sucker,《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一九六九年七月号)。除了以下这篇故事之外,柯林斯尚有一篇《怪案专家》(The Bizarre Case Expert,《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一九七〇年六月号,以笔名威廉·亚登发表),描述众目睽睽下,房中发生的一桩谋杀案。

01

除了美酒、女人和威士忌外,史洛特·基勒最爱阅读疑云重重的推理小说,也就是那种受害者死得不明不白,警方找不到凶器——因为凶器是冰柱,而且已经融掉了之类的故事。 “我有个特别喜欢的故事,”史洛特对乔伊·哈里斯说。“有个家伙在阁楼遇害。那家伙独自在阁楼里,门外守了名警察;还有一个警察在楼下街上监视他的窗口。结果那家伙被射了两枪——一枪从远处,一枪射自近处。真的,而且他身上还有火药的烧痕。警察闻声立刻冲进阁楼,可是除了尸体外,半个人也没有。你觉得怎么样?” “我最喜欢悬疑的案子。”乔伊边用肮脏不堪的抹布抹着吧台,一边说道。 “简单嘛。”史洛特解释说,“凶手在对街的阁楼开枪,那是第一枪。接着他把枪从窗口丢进阁楼,枪掉在地上,枪上有微力扳机,结果刚巧又射了受害者一枪!” “你别闹了,”乔伊说,“你真的相信会有这种怪事吗?” “有可能啊。”史洛特说。 “那太阳就打西边出来啦。”乔伊说,“写这故事的人,喝的酒一定比你烂。” “别光顾着说话,快倒酒啦。”史洛特说。 史洛特喜欢这些荒诞的故事,因为他的世界里从未发生这类事情。他讲的谋杀案故事,百分之九十九都是那种令人难以置信的荒谬事。 “你知道有九成的谋杀都是有案底的男人干的吗?”史洛特接着说,“受害人通常也有案底,而且他们通常彼此认识。许多谋杀案都是在酒吧里发生的,接近子夜,..t>两个人都醉了的时候。” “而且酒保因为卖酒的关系,也被拖下水。”乔伊说。 “人生实在很没趣。”史洛特叹道。 正因为如此,这一回史洛特在事发之前,浑然不知自己将遇到谜案。这类状况根本不会出现在他的世界里,而真的发生时,也一定有合理的解释与原因。真实世界讲究的是追根究柢,不去考虑微力扳机这种不太可能的事。只是无论你怎么分析,守卫就是不可能会死、红宝石不可能失窃,而十层楼高的房间也不可能有路可逃,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但事情偏偏还是发生了。 事情一开始跟平时一样。某天早上,摩门及麦诺玛珠宝公司的杰森·摩门先生到史洛特脏兮兮的办公室找他。那天早上天气很好,但史洛特却不怎么舒服,他昨晚在酒店买了一瓶物超所值的烈酒,边吃牛排边开心地把一整瓶酒干光了,现在还在宿醉中。 “白兰地后劲很强,”史洛特对摩门先生解释说,“拜托你讲话轻一点,我的脑袋还在发胀。” “你要办这差事,就不能醉酒。”摩门说。 “你不能要求奇迹发生。”史洛特说。 “你以前的绩效很好。”摩门说,“我的合伙人觉得你不可靠,但我一直挺你。” “你很勇敢哪。”史洛特说。 “你知道整个配套作法。”摩门说,“我们要在‘北美饭店’的套房里展示红宝石,展出期间三天,晚上宝石放入保险箱里。这次展出有人二十四小时监视所有入口、保险箱及展示的珠宝。我们聘了三组伯恩公司的警卫,一组五人,监视三道门、保险箱及各个电梯,以防万一。我们还顾了一名私家侦探跟每班人员合作,监控一切。” “你们的保护措施比南美的独裁者还严密。”史洛特说。 “有五颗同款的红宝石,价值大概要二十五万美金。” “也许你需要一批军队。”史洛特说。 “你每天得换班,”摩门接着说,“我还聘了艾德·葛林和曼尼·路易斯监视其他组员。你们全都得穿制服,要看起来像一般的守卫。” “布设非常严谨。”史洛特说。 史洛特讨厌一般性的工作,尤其讨厌要穿制服的警卫工作,不过他的银行存款跟平常一样,已经跟女服务生的小费一样卑微了。而且每回他到乔伊店里喝酒,乔伊雇的那个家伙就开始拼命数他喝掉多少杯。 “就这么敲定吧。”史洛特说,“我还有一点空档,算你运气。” “好,”摩门说,“既然你忙成那样,我应该不用先给预付金了。” “你又在做春秋大梦了。”史洛特说。 摩门咧嘴笑了笑,付了五十元头期款,然后离开了。史洛特数了四次钱,郁郁地叹口气,每次数都是五十,半毛也没多,他真痛恨那些会数钱的客户。不过,这份差事除了会站到脚酸之外,至少蛮轻松的。 史洛特错了,事情在结束之前,他得面对一具死尸、五颗遗失的红宝石、暴跳如雷的摩门、疑心重重的盖佐队长,以及一个除了小鸟之外任谁都不可能出入的房间。

02

前两天,史洛特唯一的困扰就是脚酸。那整整两天当中,北美饭店的套房里挤满了红宝石的爱好者,以及只向钱看的珠宝商们。穿制服的警卫和三名私家侦探的钱其实没那么好赚。 白天里,电梯旁边的警卫负责检查邀请书。史洛特知道这作做法虽然必要,却不是很好的防范方式。摩门珠宝公司希望把宝石卖掉,所以几乎任何人都可以拿到邀请函。 进入套房的门有三扇,分居两侧的两扇门都锁住了,不过为防万一,每道门还是站了一名穿制服的警卫。保全公司的人故意将身上的枪露出来,窗边不需要警卫,因为套房在十楼,也没有防火梯。 第五名保全公司的警卫有如雕像般站在展示柜后,用一对鹰眼紧紧盯着。除非是长了翅膀的隐形人,否则谁也无法在白天偷走宝石。不过珠宝公司的诸公们依然如惊弓下的土狼,不断地在房中巡游。 “若看到任何可疑的动静,立刻按警铃。”杰森·摩门对展示柜旁的警卫叮嘱说,“警铃直通展示柜,不过为了万一,我们又加装了一个开关。” “史洛特,你负责你们这班的人员。”麦席林·摩门表示,“千万别醉酒!” 老麦席林不喜欢史洛特,因为几年前史洛特帮忙找回失窃的钻石王冠时,收费不合他的意。麦席林是吝啬鬼,老是疑心史洛特偷走王冠后又归还他们,以捞取庞大的收费。其实史洛特没偷,不过他认为那个点子很赞。 “雇用私家侦探本来就很可笑。”老麦席林说,“有穿制服的警卫就够了。” “我觉得我们应该在公司的保险库展示就好了。”麦诺玛说。 这名高大的苏格兰人是三位合伙人中最紧张的一个。 不过前两天的展示会平静无事,夜里也都安然度过。保全公司的人紧守所有门户;电梯也受到监控;套房里的守卫更是须臾不离地驻守在保险箱前。 无论白天或夜晚,穿着制服的史洛特、艾德·葛林和曼尼·路易斯轮番不停地检查大小事项,在各个房间和走廊中巡行。这几名侦探和其他警卫看来没有什么不同,史洛特两天来轻手轻脚地在四个房间中穿梭,瞄着红宝石和众宾客,趁没人注意时偷喝几口免费的醇酒。唯一的状况发生在第二天史洛特下班时。 当时值班的是葛林,出事时,日班人员正要下班,而下一组警卫已经就位了。葛林正在房间外和路易斯说话,这时警铃像恐怖的空袭警报一样嗡嗡乱响。 人们开始四处乱窜大声喊叫,路易斯跑去检查其他房门,葛林和警卫们冲入主要的展示间里围住展示柜,原本站在展示柜后的警卫已拔出枪了。 “怎么回事?”葛林大声问道。 一名站在警铃开关旁的年轻女子紧张尴尬地说:“是我按的。”她说,“对不起,我还以为那是叫唤侍者的服务铃。” 葛林愤怒地说起国骂,摩门兄弟坚持要把那位漂亮女生送警。年轻女孩似乎不怎么介意,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没事走人了。她是一位叫朱利思·汉德的小珠宝商的秘书。 “那位女士只是纯粹好奇而已。”葛林对史洛特说,“至少我们捞到一次演习的机会。” 这次事件证明了警卫系统的效率奇高,门边的警卫也都慎守岗位,老板们似乎高兴多了。而日间用来监视各个电梯、夜晚用来监看旅馆大厅唯一出口的电子扫瞄器,效用亦无可挑剔——这是我们的最后一道防护措施。 “感觉很像人家付钱让你度假。”第三天史洛特上班前告诉乔伊说。“那个房间连蟑螂都钻不进去,细菌也溜不出来。”

03

事情就发生在第三天。 史洛特第三天值的是从子夜到早上八点的夜班。他先到乔伊的店里灌了几杯威士忌,等到达旅馆时才匆匆套上制服。五名当班的保全人员已经准备就绪了。 葛林跟史洛特打了招呼,等换好班,史洛特的人马在锁好的几扇门及保险箱前就定位后,葛林和史洛特便在套房大门外抽烟,葛林的那组保全人员则在走廊上休息。 两记枪响在一片寂静中爆开,一两秒后,警铃跟着放响。 枪声来自套房里,警铃像受伤的大象一样叮叮乱叫。 “快!”葛林大叫说。 警卫们冲进套房,一伙人直奔保险箱。 “保持警戒!”史洛特对站在前门的组员说。 史洛特看着他掏出枪,戒慎地守备着,然后自己才冲进套房中摆放保险箱的房间。第一个映入他眼帘的是打开的保险箱,第二个是躺在保险箱前的警卫尸体,葛林正在弯身检查。 “两枪直穿心脏!”葛林说。 “搜查房间!”史洛特喊道,“给我把每寸都翻起来找!” 史洛特和葛林检查保险箱,里头空空荡荡的。保险箱是被焊开的,手法精巧专业,焊枪还扔在地上,由于保险箱很小,所以一下就熔开了。 葛林打电话报警,史洛特打电话给守在旅馆楼下夜间唯一出口的警卫,叫他们开始搜查,不准放任何未经检查的人离开旅馆。此时所有保险公司的警卫已经将房间搜遍了,结果什么也没找到。 等凶案组的盖佐队长带着强纳斯警佐和明哥副队长抵达时,三位老板也已经赶到了,而且麦席林·摩门还非常的歇斯底里。 “把他们一个个给我搜身!去搜史洛特!不可能有人进出这个房间的!”麦席林哀号说。 “他说得没错。”盖佐队长对史洛特说。 “当时葛林和我在一起呀。”史洛特表示。 “我也不怎么信任葛林。”强纳斯警官说。 明哥已经查完套房了,他打断歇斯底里的麦席林插嘴说:“你看,队长,保险箱是被焊开的——这非常容易。所有窗户都从里面锁住了,外面的墙连毛毛虫都爬不上来。杆枪还在现场,我们已将所有警卫搜过身了,没找到什么。守在门口的保全连一步都没离开他们的岗位。” 盖佐转身看着一直留在套房门口的保全人员。 “没人出来吗?” “没有,长官。”警卫答道,“我一步都没离开,守电梯的人也没有,除了葛林、史洛特和其他警卫外,没有人从套房里出来。” “换句话说,”盖佐表示,“没有人进去,没有人出来,只不过——我们多了具尸体,而且搞丢了五粒价值二十五万的红宝石。” 房里众人面面相觑,而三位老板眼看就快放声大哭了。

04

一个小时过去了,盖佐、明哥、史洛特和葛林已经反复不断地将整个经过讨论了几百遍。太平间的车子来了,穿白衣的工作人员将尸体放入尸袋中。 “我这组的保全想回家了。”葛林说,“除了盲肠之外,我们已经把他们全身上下都搜遍了。” “好吧。”盖佐说,“不过,你最好用楼下的扫瞄器再把他们扫一遍,以防有疏漏。” “那扫瞄器真不是盖的。”明哥赞道,“只要在红宝石上面沾一点点放射反应质,扫瞄器四十尺外就能测到宝石了。” “扫瞄器也能测到含镭的手表指针和假牙。”盖佐指说,“我们回到案情上,行吗?首先,窃贼是怎么溜进房里的?” 大伙一脸茫然。史洛特揉着自己的断肢,这是他思考时会有的老习惯。 “不可能有人溜进来。”史洛特说,“所以这件事一定有答案。你们看嘛,窃贼是隐形人的机率只有百万分之一,长翅膀的机率更是微乎其微,那名警卫自杀的可能几乎是零。” “很好笑,史洛特。”盖佐说。 “等一等,”史洛特说,“我不是在开玩笑。我们得剔除科幻小说的情节、荒诞的故事和怪力乱神。所以问题来了,窃贼是如何瞒过葛林那组人员的耳目进入房间的?很简单,唯一的方法就是——窃贼已经躲在房间里了。” “我看史洛特又喝醉了。”强纳斯说。 就连太平间的人员也忍不住转头看史洛特,他们抬着尸体的头脚停在半空中,愣愣地张大嘴。盖佐颇不耐烦,但葛林和明哥副队长则不然。 “他说得对。”葛林表示,“我们从没搜过,因为从来没有想到过。” “这种情形并不算罕见。”明哥同意说,“现在想一想,套房里到处是堆着杂物的柜子,如果窃贼知道警卫不会去搜柜子,要躲起来应该不难。” 盖佐愁眉苦脸地看着工作人员拉上尸袋,把袋子抬出去。盖佐似乎对整件事很不高兴。 “那表示窃贼藏到柜子里了。”盖佐说,“好吧,这个窃贼一定是职业的,他在里头躲了五小时,那他是怎么出去的?” “是啊。”强纳斯警官问,“你们没去搜套房,是因为认为房里连蛇都溜不出去。” “你们有十二名警卫守着套房里里外外啊,妈的。”盖佐说,“十二个人!别说是蛇了,连虫都爬不出去!” 史洛特正兴致勃勃地盯着远处的墙中央看,他那只完臂正忙着搓揉左边的残臂。他片刻不离地紧盯着白墙,开始说道:“我们?就直说吧,窃贼不是飞出去,也不是爬出去,更不是挖洞溜出去,他……” “是活门吗?”强纳斯问。 明哥摇摇头:“我第一件事就是检查有没有活门,地板是实的,我也查过楼下的房间。” “那是墙上有秘门罗?”盖佐建议道。 “拜托,队长。”葛林说,“咱们侦探可不是干假的,我们拿显微镜查过所有墙壁了。” 史洛特揉着断臂点头说:“再继续讨论吧,我们已经慢慢厘清一些头绪了:那家伙很专业;他躲在房里;他得拟出一个简单有用的逃脱办法。” “也许他还在房里。”葛林说。 “不对。”明哥答道,“我把这里全翻过了。” “我们现在掌握的状况有什么?”史洛特说,“他在房里,外头有十一名警卫,里头还有一名。他开枪射死警卫,焊开保险箱,然后……等一等!不对。保险箱的确很快就焊开了,可是从枪响到我们冲进来的这段时间,应该不足让他焊开保险箱。 “所以他一定是先弄开保险箱——然后才射杀警卫,进而启动警铃的!警卫若还醒着,窃贼根本不可能把保险箱弄开,所以他一定得先把警卫敲昏。可是后来他干嘛把警卫打死?他明知我们一听到枪响就会冲过来。他一定是希望枪一响,就能将我们引进来。为什么窃贼偏要在有十二名警卫、而非只有六名警卫时动手?他是故意趁交斑时展开行动的。” 房中静默良久,强纳斯警官一脸茫然,葛林做绞尽脑汁状,明哥摇着头,老盖佐似乎明白了史洛特在白墙上看到的东西。 “没有人走出这个房间。”盖佐轻声说,“这里没有出口,凶手却带着五颗宝石逃离了,所以就像史洛特说的,那家伙溜出去了,但不是因为奇迹的关系。” 盖佐转头问当时守住大门的保全。 “你认识所有跟你一起工作的人吗?” “当然了,队长。”保全说,“嗯,我是说,大部份人我都看过,我认识我们这一组的人,还有——” “是了,”盖佐打断他说,“问题就在这儿,就这么简单。窃贼趁慌乱之际离开了,对不对,史洛特?他也许躲在前门后面等待机会,甚至还跟着大家一起帮忙搜房间,他只要……” “穿着制服就成了。”史洛特说,“他混在我们里面,所以才故意找换班的时间下手。他混在我们里面从前门走出去的。” 房中粗口此起彼落,嘈嚷有若菜市场。众人立即开始行动,明哥打电话要警方开始监视城内所有赃货商,葛林去跟守电梯的警卫查证,强纳斯打电话到楼下的出口,盖佐则依然干声不绝。葛林回来了。 “电梯的保全说他有看到一名警卫走楼梯下去。”葛林说,“妈的,这家伙狗运真好!他怎么会料到咱们不会搜他?我是说,我们立刻就对所有警卫搜身的,他怎么有把握自己能这么快脱身?风险也太大了吧。” 强纳斯愤恨地挂上电话。 “葛林的那组保全二十分钟前离开了,”强纳斯说,“他们身上都没货,扫描器在他们身上什么也没找到。” “有几个人?”盖佐问。 “六个。”强纳斯说。 “他溜掉了!”盖佐咒道。 “可是宝石还没有。”葛林说,“他一定把宝石藏在大楼里,那表示他还打算回来拿宝石。” 史洛特摇摇头。 “我不知道,窃贼策划得很周详。也许就像葛林说的,我们还曾经在套房里搜过他的身。” “好吧,大天才。”盖佐说,“你已经想出他是怎么溜进套房又逃出去的,你就明说吧,如果他没把宝石藏起来,那他要如何运出去呢?案发后,所有人都得经过前门的扫描器才能出旅馆。” “他只要知道有扫瞄器就成了。”史洛特说,“这是个很严密的计划,所以他一定想出避开扫瞄器的办法了。” “是吗?”盖佐说,“可是,所有离开旅馆的人都被搜过了。” 史洛特突然站起来:“有一个人没有!盖佐,快来!”史洛特领着众人冲向第一架电梯。

05

城里夜色漆黑,街道空荡凄冷。红绿灯变色后,一小群车沿第六大道开去,酒醉的夜猫族晃着疲累的步伐回家,卖宵夜的熟食店店员在柜台打着呵欠。 五个大男人正襟危坐地在盖佐的车里等候。盖佐轻声咒骂,葛林猛抽着烟,史洛特紧张地前倾着身体,盯住北美饭店底下的汽车出口处。史洛特突然靠向前,碰了驾驶盘后的强纳斯。 太平间的运尸车从旅馆底下窜出来,左转朝第六大道驶去。强纳斯悄悄开着车离开路边,尾随运尸车而行。 他们沿第六大道越过城中往西行,运尸车稳健地开在半条街外。众人默默跟行,车在第九大道又转了方向,继续往市中心的太平间驶去。 当运尸车在红绿灯前放缓速度时,车子后门突然开了,一名男子跳出来,落在人行道上,晃几下,然后开始快速朝西边奔去。 男子身上穿着保全警卫的制服。 运尸车继续前行,强纳斯一个急转弯,踩着油门冲入小巷子里,那男的就跑在前面四十尺的地方。强纳斯猛追在他后头,男人听见车声回头一望,然后朝一道围墙奔过去,转眼间就翻过围墙消失了。 史洛特和盖佐不等强纳斯停妥车,便跳下警车了。明哥和葛林也紧跟在两人后面,史洛特率先单臂一撑跳过了围墙。 穿制服的男人正七手八脚地攀过前方第二道围墙。 众人在寂静的暗夜中追过一片片的后院和一道道围墙,每越过一道墙,史洛特就逼近男子一些。当他奔至最后一道墙前,眼看就要来到一整排后院尽头时,男人回头朝他开枪了。 史洛特低头一躲,脚底却毫无稍停。他奋力一纵,翻过最后一道墙,然后低身回避。又一发子弹射在他正下方,四溅的木片割伤他脸颊,紧接着史洛特已经扑到挣扎着想开第三枪的男子身上了。 男人再也没法开枪了,史洛特将他撞到屋子的砖墙上,男人的身体击中墙壁,枪枝飞脱而去,男人像颗撞球似地从墙上弹回来。 史洛特单手掐住男人的咽喉,男人像临斩前的鸡一样,勉强发出咯咯的叫声,然后就昏死过去了。 等盖佐、葛林和明哥追上史洛特和他的受害者时,史洛特手里已经握着红宝石了。深红色的宝石在明哥的手电筒照耀下,如血般殷红。 史洛特把枪交给盖佐。 “这就是那把凶枪。”他说,“是保全公司的枪,这家伙很小心。” 明哥俯身看着昏死的男人,他毫无醒来的迹象。明哥抬眼看着盖佐摇头说:“我不认得这人。”他说,“也许他是个没案底的珠宝窃贼。” “应该是吧。”史洛特说,“我想你们会查出他叫朱利思·汉德,他是个合法的珠宝商。” “为什么是这个叫汉德的家伙?”葛林问。 “他一定把状况都摸熟了。”史洛特说,“他知道我们全部会冲进套房里。记得那个女的吗?就是以为警铃是服务铃的那位?她是汉德的秘书,我猜她应该在汉德的办公室,等着老板把战利品带回去。” 强纳斯自黑暗中走来,他低头看着这个昏死的凶手兼窃贼。 “所以他又换了一次装,”强纳斯说,“假装是太平间的人员吗?” 史洛特摇摇头。 “那太冒险了。”史洛特说,“盖佐说过,没有人从前门离开旅馆,你不会把死人从大门口运出去,对吧?汉德看准了这点,尸体是从地下室运出去的。我想到自己说过的话——窃贼为什么要在打开保险箱取得宝石之后才杀掉警卫?因为他想引我们进房间。 “其实只要警铃响,我们就会冲进去了,他一定还有别的理由。我突然恍然大悟,窃贼杀害警卫,是为了把宝石藏在尸体身上,将宝石运出去!” 大伙低头看着发出呻吟、正要转醒的男人,忍不住露出佩服的神色。 “他知道我们在把死者运到太平间之前不会去搜死人。”史洛特说,“所以他得在尸体抵达太平间之前把宝石拿走,办法很简单,他只要躲在运尸车内就行了,谁会想到要去运尸车里找窃贼?” 稍后在乔伊的酒吧里,葛林靠在史洛特旁边的吧台上,请他喝第四杯昂贵的爱尔兰威士忌,他依然对史洛特赞不绝口。 “只要按逻辑去想就行了。”史洛特解释说,“把怪力乱神一律排开,一定会有个简单的解释。真实生活中看起来越复杂的事,想通之后就越简单。” “被你讲得像在吃大白菜一样简单,”葛林说,“再来一杯吧。” “他可乐哩。”乔伊边倒酒边说,“结果是朱利思·汉德干的,是吗?” “是啊。”史洛特开心地啜着爱尔兰威士忌说,“他需要现金,可惜他也需要一具尸体。这家伙以后有得受了。” 旅者的故事 玛格莉特·费兹(Margaret Frazer)原本是盖儿·费兹(Gail Frazer)和玛莉·莫妮卡·帕佛(Mary Monica Pulver)两位作家合用的笔名,二人写了一系列以中世纪侦探佛瑞菲丝夫人(Dame Frevisse)为主的畅销小说。盖儿目前独力续写该系列。本篇故事虽非以佛瑞菲丝夫人为主角,但依旧以一四〇〇的年代为背景,可算是“密室马车”这一类奇案故事的外传。盖儿告诉我一件有趣的题外话。“你相信在那个时代,马车并不叫马车吗?不过如果我真的必也正名乎地称它为‘礼车’,读者一定搞不懂我在说什么,所以还是别那么考究,就简称为马车吧。”

01

当四月普降甘露 化解三月的干旱…… 大批民众便出发朝圣…… 妈的,他实在恨透这段诗文了。 其实不能算恨,汤玛士修正自己的说法,他只是腻极了。这段话他这辈子不知道听过多少遍,熟到没事也会莫名其妙地跳进脑子里来。何况现在又不是四月天,而他也不是什么朝圣者。现在是一月份,汤玛士在西敏寺滞留甚久,正在返家途中。汤玛士去西敏寺帮贺尔和格劳斯特两位表兄讲和,这是全世界最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因为他们双方最想做的,就是将对方除之而后快——不计手段地拔掉自己的眼中钉。 唉,也罢,他已经尽力了,看来两人这个月应该暂时不会把彼此宰掉。如果天气合作,结冰的路上没有任何人的座骑失蹄挡路,他应该能赶回家吃晚饭吧。 汤玛士瞄着低灰的天空,判定几小时内应该还不会下雪,时间够他骑马回家了。一月的日照极短,而且又冷。汤玛士用披风裹紧肩膀,他很庆幸自己穿着加了毛裹的靴子,而且还各送一双给盖尔斯和罗夫当新年礼物。这两位侍从虽然不赞成主人在天将欲雪的寒天中,一路从伦敦赶回牛津郡,只为了想回家和家人、藏书相聚,其实并无特别急事,但此时依然无怨无尤地在他后边驾车赶路。忠良如盖尔斯和罗夫者,即便心中不愿,也不会在言语或行动上透露半丝不满。其实仆人对主人的好恶,不若其工作表现来得重要,但汤玛士宁可挑选自己喜欢的人,或至少有点喜欢他的人待在身边工作(不过后者并非必要条件)。贺尔(温彻斯特主教及公爵之子)最爱糗他这一点,说他这种癖性是出身“卑微”造成的,汤玛士则反唇相讥说,这是因为他非常通晓事理,还叫贺尔有时也该试试。然后两人就一起大笑了。 为什么他可以跟贺尔谈笑颜欢,享受此人的伴陪,跟格劳斯特亦如是,但贺尔和格劳斯特两人偏偏不对盘而视若仇敌啊?这两位老兄实在不是一般普通的烦,更糟的是,这两个人老叫他出面帮忙排解。等他到家后,摩蒂一定会念个不停,直到被他吻够了,把从伦敦买来的礼物拿出来给她,让她感受到汤玛士在外期间对她的思念为止。这回他送的是一枚漂亮的珐琅金制胸针。然后她会开始述说一周半来他不在家的林林总总,现在一切又可以回复常态了。 道路缓缓向下延伸,然后向左拐去。汤玛士知道绕过弯口,越过横七竖八的林子后,奇尔特山会向西方低斜绵展。若是在晴和的夏日里,这片广袤的地景必然洒满黄金般的阳光,然而今天却是一片扑灰。汤玛士见过这里的四季变化和天候更迭,他无一不爱,何况到了这里,离家就只剩下数哩路了。不过真要走起来,距离比看起来还要远些,因为得先越过陡斜的奇尔特山…… 汤玛士看见前方有点状况,心情跟着一沉。一辆马车停在第一道长坡的坡顶,从旁边三名男子匆匆围着马车乱转、一名女子站在一侧绞着手哀声大哭的情形看来,马车应该不是为了在下山前先检查马具和轮子才停下来的。 汤玛士心中暗暗祈祷,但愿实际情形没有看起来那么糟。他从披风下伸出戴着手套的手,示意要盖尔斯上前查问,看对方需不需要帮忙——虽然他有点不太情愿。当盖尔斯策马从他身边跑过时,汤玛士将手收回披风下,拔出鞘中的短刀和剑。他和罗夫接近马车时,汤玛士将披风掀到后边,空出握剑的手,以防对方假借事故行抢劫之实。过了一会儿,刚刚与几名男子谈话的盖尔斯突然快速调过座骑,匆匆奔回来。马车若只是单纯的坏掉,盖尔斯应该不会这样仓促才对,看来很可能真的是抢劫了。盖尔斯还没回到汤玛士身边,便已高声嚷道:“出人命了!” 汤玛士拉住缰绳,同时握住剑柄,罗夫跟到他身侧,汤玛士问道:“你刚说什么?” “出人命了。”盖尔斯说着在汤玛士身边停下。“您认识威廉·谢斯顿吗?他是阿平顿的商人?” “我听过这名字。”汤玛士催马上前,“是他吗?” “看起来好像还有他老婆和儿子。” “全死了吗?怎么会这样?” “那些人都说不知情,反正就这样出事了,要不就是他们才刚发现的。情况很奇怪。” 如果三人都死了,而仆人却“才刚发现”,确实是很诡异。汤玛士来到众人身边,看他们围着马车,一旁的女人仍哭得震天价响。 “我跟他们表明过您的身分了。”盖尔斯在汤玛士身边悄声说,“我说您是验尸官。” “在伦敦才是。”汤玛士不太高兴地说。国王司膳部包括了伦敦验尸处,原因没人说得上来。汤玛士确实是验尸官,然而他又表示,“我在这里没有管辖权。” “这件事他们不需要知道。”盖尔斯答说,“他们需要的是有人安抚,并指示他们怎么做。” 既然汤玛士在场,只好出面处理了,他努力回想谢斯顿这个人的传闻。谢斯顿是酒商,卖的并非上等酒,他脾气差,个性鲁莽,而且爱贪小便宜,一心想晋升为地主士绅,最近才在汉里附近买下一栋庄园。谢斯顿正是汤玛士避之唯恐不及的那种人,因为这种人跟他打交道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从他身上图利。 如果谢斯顿已经死了,那他其实也帮不了什么忙。汤玛士在仆人及马车旁边下马——那马车看起来非常普通,车身长,侧面的木片低矮,半圆形的铁箍上套着帆布盖住车身。马车轮子的半径非常大,以防车身沾到泥地。通常比较豪华的马车车身和帆布都会上漆,但这一辆全是原色的木板和帆布,除了建造得颇为坚固之外,可说是毫无特殊之处。 汤玛士脚才沾地,仆人们就一起七嘴八舌地讲起来了。 “安静,”汤玛士说,习于听命的仆人很快安静下来,这点倒不令他 8bb6." >讶异。接着汤玛士问了话最少的仆人:“出了什么事?” “他们死了,三人全死了!我们停车,打算禀告主人要准备下山了,谢斯顿主人讨厌突然走下坡路,所以命令我们一定要先停下来通知他。只是我去报告时,都没人回答,我就往马车里瞧,结果看到他们……”他咽着口水,好像怕吐出来,“全死了。” “你只知道这些吗?” 仆人点点头,紧咬住唇,显然作呕欲吐。 “你们全部就只知道这些吗?” 众人点头如捣蒜。 “没听见叫声?什么都没有吗?看不出他们为何而死的任何迹象吗?” “什么都没有。”女人尖声答道,“他们就这样死了,好可怕,好……” “我自己来瞧瞧,”汤玛士简单地说。 倒不是他真的想瞧个究竟,而是怕女人继续讲个没停。汤玛士走到马车后方的上车处。挂在车上防乘客跌落的横链,一端已被解开缠到旁边,最后一个链环还挂在另一侧钩子上,原本遮风挡雨的厚帆布套也掀开捆到一旁了,汤玛士清楚地看见狭长的车身内部。他踩在从车箱中搬来放在地上当踏阶的箱子上——从沾着干泥的箱底和箱上的足印看来,箱子平常应该就是用来当踏阶的——然后缩头钻进车内。他在黑影幢幢与灰蒙蒙的光线中,努力睁眼探寻,马车两侧窗上的帘布还盖着——天气好时,可以打开帘布通风、欣赏风景——汤玛士过了一会儿才适应车内阴暗的光线。

02

不过他的嗅觉比视觉适应得更快,车中弥漫着死亡的恶臭,汤玛士用披风遮住口鼻,进一步往车内走。他现在已经能够看清楚了,在触着窗户前不至于踩到任何东西。汤玛士憋住气,一边卷起披风,一边捆起窗帘让光线照进来,并借此透点气。 汤玛士再次用披风掩住嘴鼻,他环顾四下,发现自己料得没错:此处没有他想找的东西。不过有意思的是,马车的内部和外观截然不同。帆布罩的内层是鲜丽舒适、编织细密的绿色毛织品,四周木墙上贴着软厚的垫片,地板上看得见的地方全铺上地毯。堆堆叠叠的大小软垫,让乘客在颠簸的旅程中保持舒适,还有盖着盖子的大柳篮,绑在马车入口附近两侧。这是车上唯一的其他设备,因为在这小小的车厢中,任何木制品都很容易造成碰撞瘀伤。 汤玛士并不想去看车内其他东西,但他还是看了,因为他是验尸官。他看到谢斯顿夫妇躺在车中央的一堆垫子里,两人的服装和宝戒,与马车的陈设相配,他们若还活着,也许宁可死掉,也不愿被人撞见现在这种不堪的模样吧。二人的头往后仰,眼睛暴突,嘴巴大张,四肢摊开,车中弥漫着二人死时失禁的屎尿味。 他们的儿子呢? 汤玛士小心地走过去,在孩子父母亲后边、近马车前的地方找到他。这孩子长得非常结实,大概有十二岁了吧。孩子紧蜷着身体,像缩在穴中的小刺猬,藏身在一大叠垫子底下。或者该说,他在身体弛软之前,曾经紧紧蜷缩过吧?汤玛士用指尖触摸孩子的喉咙边,果然没有脉搏——已经死了。 仆人们说得没错,他们全都死了,父亲、母亲和儿子。怎么会这样? 汤玛士转回马车中央,思索着各种可能。他们当然不是被武器杀死的,不过尸体还是得先搬到亮一点的地方检查一下,以确定身上没有伤口。他们若受过任何暴力加害,应该会有挣扎的迹象,并留下某些证据,可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两侧或后边驾车的仆人也都没听到任何呼喊声。 冬天因烧煤窒息的死亡事件时有所闻,可是就算谢斯顿胆敢在一堆布料之间烧火盆——汤玛士并没发现任何火盆——马车的空气是不断流通的,除非蓄意安排,否则几乎不可能窒息。 那么是毒药罗?汤玛士虽然觉得有可能,却抱持怀疑态度。听说中毒会引起极大痛苦,不可能半声不吭,若是中毒的话,为什么没人听见叫喊声? 汤玛士低着头,庆幸自己终于能离开马车来到外头了,他踏到仆役的候车厢上,开始下达命令。由于今天已经不可能赶回家了,加上天气渐寒,没必要逗留此处,汤玛士便说:“折回头走半里路,有个村庄和客栈,我们回那儿去,把该做的事处理好。” 没有人反驳他。当一行人将马车调过头时,汤玛士又多知道了一些讯息。首先是仆人的名字——巴托,此人自称是谢斯顿的贴身仆人,负责管理其他人;杰克大概是因为块头大,才被抓来当保镖的,这人看来不怎么机灵,而且显然已经吓到不知所措;高达是马车夫,目前正忙着照顾马匹,无暇顾及其他;玛琍是个喋喋不休的女人,她的惊惧远盖过悲伤,她说自己是——噢,上帝救救她呀,现在该怎么办——谢斯顿夫人的侍女。汤玛士问她为什么没陪侍在马车里头,她就大声哭说:“谢斯顿大人讨厌人挤人,他说不喜欢仆人在他脖子边喘气打扰他。他一向要巴托骑马载我,这种天简直冷死人了,而且……” 可怜的巴托。汤玛士没多说什么,便打发她退下去了。 汤玛士看着谢斯顿的马匹,又知道了一些事。仆人骑的马全是皮粗价低的劣马,看起来就一副奴像,而那三匹拉车的马看起来虽然普通,冬毛杂长掺差,马具也不怎么起眼——尽是些没有染色的皮革、黄铜饰品或铃铛——却跟马车一样,非常硕健而牢靠。汤玛士心想,看来这个谢斯顿并不爱炫耀,只把钱花在个人物品上,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他。 这表示谢斯顿很懂人情世理吗?汤玛士纳闷,或者这表示谢斯顿除了自己之外,看不起任何人? 汤玛士看着高达和杰克将马车和马匹调过头,就在他正想跟巴托谈一谈时,路上传来一串蹄声,显然有更多人马向这边跑来。站在他旁边的巴托在对方还没现身前,用厌恶担心的语气说:“很可能是雨果大人,我就知道他会很快过来。” “雨果大人?” “他是谢斯顿大人的表弟,也姓谢斯顿,不过多年来我们都称他雨果大人,这样比较不会搞混。”巴托凝思说道。当三名骑士绕过刚才的弯口时,巴托又说:“没错,就是他。” 雨果看起来年届青壮,身着大披风,骑着一匹修整鲜洁的栗色骏马,身后跟着两名仪态优雅的仆役,仆人的座骑虽略为逊色,但也是精心照料的良驹。三人一看到众人,便都勒马停蹄,接着雨果大人驱马上前,一边提着嗓门问:“巴托,怎么了?” 巴托又将事情从头到尾解说一遍,汤玛士静静站在一边,任由仆人去说。雨果大人听完怒骂道:“你在胡说什么,怎么可能三个人全死了?让我看看他们。” 在雨果的命令下,高达停下马儿,雨果跟刚才的汤玛士一样也进马车了,不过他没待那么久。雨果出来后走到一旁,白着脸干呕一阵子,然后才回来直指汤玛士问:“你是谁,在这里做什么?” “我在回家途中遇到他们,我是幽林姆的汤玛士·乔斯大人。” 雨果认出他的姓名,并收敛住盛气,显出恭敬之意。看来这家伙不会再找他麻烦了,汤玛士反问道:“你怎么会跑来这里?”语气颇为严厉,令雨果不敢再轻忽。 雨果沉着脸答说:“我是跟着他们走的。” “为什么?” “因为威廉——也就是我表兄谢斯顿大人——要我这么做。他叫我到他的庄园见他,我们有一件土地纠纷,他把我的一块遗产地夺走了,他说他想把这件事做个了结。我若跟他回阿平顿,就照我意思把土地还给我,以后不用再罗嗦了。” “那你为什么没跟他同行?” “因为他一向不喜欢我没事绕在他身边,他要我跟在远处。你问这些做啥,这关你什么事?” “我是验尸官。”汤玛士说。 雨果的嘴唇抽了一下,好像在暗声咒骂。他朝调过头的马车点点头,扬声问:“那也是你的意思吗?” “我们要往回走半里路去住客栈。”汤玛士答道,“你当然也要跟我们来罗?” 汤玛士的语气邀约多过命令,不过必要时,他还是可以改变口气的。雨果大人只能点头表示同意。 汤玛士其实很不愿折返,他势必得再跟其他人讲述发生的事——谢斯顿一家已死——而他只想查明他们的死因而已。汤玛士已听见仆人们在耳语说:“是恶魔来索命的。”汤玛士知道,乡下人只要认定是魔鬼或“上帝的旨意”,就会衷心接受,不再追究原因了。汤玛士自己虽不排斥神魔之说,却从未见过神魔如此直接染指世事。这些人的死当然是恶魔所为,但却是经由凡人之手来完成的。马车吱吱嘎嘎地向前晃行,汤玛士离开雨果大人,来到驾控三匹马的高达旁边。高达骑在中间的马匹,拉着繮绳,嘴中不停喝喊,拿着短鞭控马。高达用精锐的眼神瞄了汤玛士一眼,抢在他发问之前说:“是啦,我当时靠得很近,可是我没听到任何可疑的声音。” “那你究竟听到什么?” “就平常的声音而已啊,通常我们出发后,都不太会有声音的。主人一家一向在出发前才大呼小叫,上路后就坐下来安安静静地喝酒了,马车很颠……”他扬头点向在后边摇晃的车厢说,“他们会晕车。” “那他们干嘛不骑马?” “因为他买了马车啊。妈的,操他妈的,所以非坐不可,真他妈的。”高达的语气并不激动,显然只是对事不对人。“何况大人不喜欢别人看到他灌酒的样子,坐马车比骑马更能遮掩这件事。” “那么他当时有喝酒了?” “岂止当时,他随时都在喝,夫人也一样,不过也许没喝那么多。” “那孩子呢?” “他会吐。” “坐车会吐?” “不,是他们爱喝酒。少爷喝了酒会吐,他只能喝苹果酒。” 这样的话,就更难将三个人同时毒死了,因为得在两种酒里下药——如果酒里有毒的话。汤玛士谢过高达,将座骑调开,接着他看到紧跟在后头的盖尔斯,便来到他身边。汤玛士很讶异盖尔斯会跟在后边,便向他抬眉示意。盖尔斯说:“那个叫雨果的家伙想凑过去听你说话,所以我就插过来了。” 汤玛士点头表示感谢。 “我想,高达所说谢斯顿的那些事,雨果一定都知道了,不过我还是不想让他知道我探到什么。” 或是没探到什么——不过汤玛士没大声说出来。他和盖尔斯并驾齐驱,陪在马车旁,谢斯顿的三名仆人跟在马车后,而雨果大人和其侍从则领在前头。汤玛士家的罗夫领了主子的暗令跟在他们后头,确保不会有人中途开溜。汤玛士趁他们听不见时说:“这个雨果蛮可能希望谢斯顿暴毙的,可是为什么也要加害夫人和孩子?” “因为现在他们死了,所有财产就都归他了。”盖尔斯答说,“家族中没别的人了。” “你是从仆人嘴里听来的吗?”汤玛士问,看到盖尔斯点头后,又问:“所有财产是多少?” “阿平顿的事业和谢斯顿几年前买下的一座大庄园,还有过去五年两人相争不下的那片土地,不过那块地的纠争好像已经快解决了。” “雨果自己有多少财产?” “据说不算太差,他以前在谢斯顿大人手下当学徒,所以后来有合伙关系,不过最后两人拆伙了,雨果到汉里自立门户,据说很快就要与谢斯顿大人旗鼓相当了。” “两人之间还有情谊吗?” “半点也没有。” “你留在这边看紧前头,我到后面去看看能探听到什么。” “你问什么他们都会答吧,”盖尔斯说,“我看他们已经开始觉得自己跟谢斯顿大人和夫人没什么关系了。” 汤玛士听了精神大振,慢慢将马骑到路边,让马车通过,然后再加入谢斯顿的仆从行列里。由于认定所有人一定都在想着刚才的事,汤玛士便不再罗嗦,先一点头,然后单刀直入地问:“原来谢斯顿大人和他表弟处不好啊?” “根本是箭拔弩张嘛。”巴托很快的同意说。 “雨果大人说,谢斯顿大人命令他跟在后面?” “是啊。谢斯顿大人讨厌别人跟在他旁边。” “他脾气一向很坏,”杰克说,“时常看别人不顺眼,看雨果大人尤其更不顺眼。” 玛琍画着十字架说:“人家尸体都还没凉,你不该.说死者坏话。” “他们早凉啦,而且越来越冷,咱们也是。”巴托老实不客气地说。 “我们应该趁他们尸体还没僵掉之前,把他们抬出来摆好。”玛琍抽着鼻子说,“他们在车里躺那个样子实在不好。” 玛琍说得没错,但汤玛士希望在处理马车之前,能先在他们之中找出人证。为了转移玛琍的注意力,汤玛士问她说:“你当谢斯顿夫人的侍女很久了吗?” “到去年的圣马丁节(每年的十一月十一日)才满三年。” “她是位好主人吗?” “不算很好,不过也不算太糟。”她很快补充说,“只是……有时性情稍微急了一点。” “而且现在怀了孕,性子更急。”杰克说,“怎么样都讨不了她欢心。” “她怀孕了?” “差不多五个月了,”玛琍说,“她很开心,不过脾气并没有变得比较好。” 无论是谁下的毒手,死的是三尸四命,而不是三尸三命,汤玛士心情凝重地想。他大声问道:“车夫说,夫人并不喜欢远行。” “是啊,”玛琍答道,“夫人不喜欢远行,也不高兴大人突然决定回阿平顿。” “是突然决定的吗?” “没错。他和雨果大人从昨天就开始断断续续地吵架,结果今早就上路了,大人说要一次把事情解决掉,然后我们就跑到这儿啦。他就是爱把大家搞得鸡飞狗跳,真是的。至于他有没有解决掉事情,则又是另一回事了。” “谢斯顿夫人可曾为此事跟他吵架?为土地或突然出门的事?” “没有,他们两个吵不起来,火气全出到别人身上了。” 汤玛士静静思忖听来的讯息,一直到众人抵达客栈院子前,都没再发问了。当雨果把事情告知客栈老板时,汤玛士走到自己的随从身边,要罗夫派人请本地验尸官来客栈。罗夫望着风雪欲来的天际时,汤玛士又说:“你别赶路或冒风险,反正天气够冷,尸体不会坏的。我只要知道验尸官会过来就好了。”接着他转身对盖尔斯说:“这地方够大,应该会有药婆,你去帮我找药婆来。” 他其实宁可找药剂师,不过精通草药的药婆也可以派上用场——老天保佑她够优秀。汤玛士很想进客栈舒舒服服地等回报,玛琍已在老板娘喋喋不休的呵护声中离开了,雨果大人的仆人和高达在一旁看顾马匹,巴托和杰克都还留守着。汤玛士派盖尔斯和罗夫去办事时,示意要两人留下,因为他想派他们看守马车。汤玛士原本希望户外的寒气能让众人待在室内,可是这两件事看来都要落空了,因为巴托和杰克已被一群村民围在中央,兴奋地谈论他们知道的一切——或不知道的事情。汤玛士听见巴托说:“是啊,就躺在那儿,浑身死透了,身上连个伤口都没有,也没人叫出声。一定是恶魔来找谢斯顿大人索命了,因为他待人太差,一定是这样的。” 汤玛士心想,到了明天,事情八成已经传成有一群恶魔在路上围着马车狂舞尖叫、散放恶臭了。汤玛士问道:“恶魔也许是来抓谢斯顿的,但为什么也要加害他妻儿?” “他们刚好也在呀。”听众中有人热心地帮忙解说,“所以就把他们也一起带走了。” “我从没听过恶魔是这样索命的。”汤玛士冷冷地表示,“恶魔才不会因为旁边有人,就滥杀无辜。” “嗯,”巴托插嘴说,“她跟她老公是五十步笑百步啦,两个人刚好配一对。” “那么,那个男孩呢?”汤玛士问。 “是吓死的啦。”杰克适时表示。 巴托兴致勃勃地嗤道:“啊,很可能恶魔决定省点事,一次把三个人一起解决掉吧,他们这几个人都一个样,小威廉也慢慢有他老子的样儿了。” “不会吧。”雨果大人悄悄从客栈拿着一杯冒着热气的东西走过来说,“小威廉是个好孩子。” “请饶恕我,大人。”但巴托显然不在乎对方是否会原谅他,“您疼他,跟他处得来,是因为您从未惹过他,但我们可没那么运气。”他又对汤玛士说:“而且那孩子又有谢斯顿大人在后头撑腰。” 汤玛士把话锋拉回他想听的正题上,问说:“你们确定今天都没听见马车里头有人叫喊吗?”因为他实在不相信三个人会半声不吭的死掉。 “嗯……”巴托说。 他和杰克很快互望一眼,眼神颇为困惑而焦躁。汤玛士又问:“你们听到声音了。是什么?” “我们听到……我听到了,杰克跟我在一起,所以玛琍一定也听到了,我们听到小威廉大叫了一声。”巴托不甚情愿地坦承说,“只有一声而已,而且我们以前又不是没听过。是这样的,谢斯顿大人出手很重,而且随时会动手,尤其喝酒的时候,而他又几乎随时都在喝酒。” “不过话又说回来,夫人甩起巴掌来,也是很重的。”杰克恨恨地说。 “你们是什么时候听见叫声的?”汤玛士问,然后又追问一脸茫然的仆人说:“是在你们经过这里之前或之后?” “啊。”巴托恍然大悟,“是在之前。对不对,杰克?” “是啊。”杰克同意说,“好像是之前蛮长一段时间。” 也许是,也许不是,又或许他们误会了,也可能他们在说谎——汤玛士可以想出好几个说谎的理由,只是理由未必有罪——这两人扯得越口沫横飞,他对他们的答案也就越没信心。 “对不起,大人。药婆到了。”盖尔斯在汤玛士身后说。 汤玛士转身离开两名仆人和听众,看到盖尔斯旁边站了一位身材结实的妇人。妇人穿着整洁的围裙、头巾和披风,她用精明的眼神看着汤玛士,屈膝行礼说:“乔斯大人,爱丝敏·伟恩听您差遣。我是本地的药婆和产婆,您的手下说,您要我过来看三具尸体。” 经过刚才两小时的混乱场面,汤玛士很高兴药婆如此直接了当,他说:“伟恩女士,谢谢你拨冗前来。没错,得麻烦你看一看,再将你对死因的看法告诉我……” 雨果大人正想反对,可是被汤玛士一瞪,踌躇一下便不敢再做声。巴托在汤玛士点头示意下,走过去将马车尾端的布帘掀到一旁绑起来,杰克抬出箱子,放到地上当踏阶。 “弄点光来会比较好。”汤玛士对杰克说,因为天色渐渐黑了。 他抬手示意要伟恩女士接手。 汤玛士觉得没有必要为她做心理准备,身为村里的药师和产婆,她一定见过各种死状与惨况,这个案子不至于更糟。何况寒冷的天候也发挥作用了,尸味不若先前那般的浓臭。伟恩女士毫无犹豫地往前走,让汤玛士能跟在后头。她弯下戒心大起,“喂,等一等,你该不会怀疑是我动手脚的吧?当时旁边有人,他们可以证明我没机会动手脚。” “我也不认为你动了手脚,我只是想知道别人有没有机会去碰酒瓶而已。” 巴托松了一口气,但表情还是不太高兴。 “小威廉旁边有个装苹果酒的瓶子,而且还有这些。”汤玛士拿起两个小陶瓶,那瓶子小得可以塞到腰袋里。“你们有谁知道这是什么吗?” 没人知道,但巴托的疑心越来越重了,所有谢斯顿的仆人都开始戒慎起来,雨果大人也皱着眉头。 汤玛士高举其中一个陶瓶。 “伟恩女士告诉我说,这瓶子装的是加糖的罂粟浆。这好像是谢斯顿夫人最爱的甜酒吧?”众人点头表示同意,而瓶中确实是白酒没错。汤玛士举起另外一个小瓶子,“这里头装了颠茄,又称毒藤,直接喝下去会死。小威廉一定就是喝了这个,因为酒瓶剩下的半瓶苹果酒中并没有颠茄。” 汤玛士难过地看着空掉的小瓶子,一会儿后,才连同另一只小瓶交给盖尔斯保管。 “我们在小威廉身体下面找到小瓶子,另一个是在用做踏箱的箱子下方找到的。箱子里头装的是修车工具。”亦即各种修理车轮马具的备用零件、轮轴的润滑油和其他可能派上用场的工具。“伟恩女士注意到小威廉的手背上,有一抹差点被他擦掉的黑油,我也看到了——除了踏箱之外,小威廉不可能从车上任何地方沾到黑油。他有可能在他父母昏迷过去后,把另一个装罂粟浆的小瓶子藏进箱子时,沾到里头破布的黑油。或者是在他杀害他们之后沾到的。接着自己喝下另一个小瓶中的颠茄,而瓶子里的毒很快就让他没命了。” “他杀掉自己父母,然后又自杀吗?”雨果大人问,“你是不是要说这个?他一定。是疯了才会那样做!” “疯了或被人误导。”汤玛士平静地表示,“咱们先谈他的父母。假设小威廉想了个办法把罂粟浆放入其中一个酒瓶里,那应该不难,因为酒瓶跟食物一起堆在篮子里,他可以假装翻找吃的东西,趁机将罂粟浆灌到酒里,之后只需等着父母将酒灌下去就成了,他父母反正一向喝酒极猛。罂粟浆这种东西若下得重,会让人昏睡,若下得过重,就会致死。小瓶中的份量虽然不足以杀死两个人,但再加上酒精,却足以让二人沉睡,睡到连他们的儿子将枕头压到其中一人脸上,然后再压第二个人,结果都还醒不过来。那一定是小威廉干的,因为没有人能做这件事。小威廉是个壮硕结实的孩子,重到可以压住枕头,把正如他父母亲那样昏睡不醒的人闷死。事成之后,小威廉阖上他们的眼睛,免得他们瞪着他看。”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是说,为什么要杀他们?”其中一名村人问,“这根本违反伦常啊。” “我想是因为怨恨。从我听到的种种看来,他们亲子之间并没有太多爱。今天他在车里呼叫时——也许是因中毒而疼痛——仆人虽然听到了,却没起疑,只当他又被爸妈打了,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另外,他大概以为——或有人让他以为——如果他把父母解决掉,绝不会有人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而变成孤儿的他,就会由比父母更疼爱他的雨果大人领养了。” “可是他为什么要自杀?”巴托问。 “我不认为他是自杀的,我想他的死是雨果大人造成的。” 雨果在椅上挺直身子,怒不可抑地瞪着汤玛士,然后大骂道:“胡说八道!他们三个人死的时候,我根本不在他们身边,你自己刚才说过,我表兄和他那位臭婆娘是被闷死的,我从未踏进马车一步或靠近车子。而且你还说,那孩子是自己喝毒药死的。” “没错,我的确说他自己喝下毒药死的,但我并没说他故意要寻死。如果他在害死父母后有意自杀,又何必大费周章地去藏瓶子?也许他以为自己喝的只是某种会让他睡着的药,当人们发现他和已死的父母时,他只要推说不知父母被害,并哭着庆幸自己未遭毒手就行了。我猜是你把罂粟浆和颠茄交给他,你告诉小威廉说,颠茄吃了不会有事,甚至警告他吃了会有点痛,叫他千万不能喊出声,以免被人识破。小威廉几乎办到了。他很能撑,不过自杀绝非他的本意,他的命是你害的,你等于亲手把毒药灌入他喉咙里。” 雨果仍不肯承认,只是恼羞成怒地反驳说:“你什么都无法证明!” “目前的确没有办法,”汤玛士冷冷地说,“可是我会派人到你最近去过的地方查访所有药剂师和药婆,这样就能知道有没有人跟他们买罂粟浆和颠茄了。” “没有人会承认帮他调制毒药的。”伟恩女士静静地表示。 “没错,或许根本没人帮他调过药。不过我有把握,会有几个人承认调制过不会致命的药物。颠茄对藏书网某些药膏十分有用,不过把量集中起来就会致死,不是吗?”汤玛士问雨果说。 雨果不死心地说:“我那可恶的表哥树敌无数,那些人可能比我更想除掉他。我怎么会到处去找药剂师和药婆?我又不是没头没脸的人,到哪儿别人都会注意的。” “我们自然会查明其他敌人有没有机会把毒药拿给小威廉,也会去查清楚有没有人跟你这位唯一的继承人一样,能从中获取巨额利益。我们会去调查谁在到处搜购罂粟浆和颠茄,就算不是你买的,应该也是派几名搞不清状况的仆人去四处采购,这点我们会查出来的。” 其中一名仆人已经睁大眼,惊惧地看着雨果了。雨果脸一红,站起来左张右望想找出口。 “窗子关上了。”汤玛士轻声说,“我的手下已得到命令,不计手段阻止你从门口逃走。我想,即使是你的手下,也不会有人挺身帮你了。” 说到这一点,雨果大人已从众人的表情上看出来了,他重重跌回椅子上,由衷地叹道:“完了。” 失窃的圣西蒙 麦可·寇兰(MIchael kurland,1938-)生于迷幻药横行的六〇年代,作者以科幻小说崛起,创作了数部娱乐性十足的小说,改写许多知名的科幻小说人物,包括与却斯特·安德森(Chester Anderson)合著的《十年后世界末日》(Ten Years to Doomsday,1964)、《独角兽女孩》(The Uni Girl,1969)。虽然寇兰继续以科幻题材撰写小说,但是也更进一步涵盖了犯罪及推理题材。有时则揉和两种素材,像是《狮鹫恒星》(Star Griffin,1987)这类作品。寇兰的早期作品《密探之灾》(A Plague of Spies,1969),曾获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的爱伦坡奖。他以莫里亚蒂(Moriarty,柯南·道尔创造的人物,乃是福尔摩斯的死对头)为主角,写了几部仿福尔摩斯的小说——《可怖的发明》(The Infernal Device,1979)、《煤气灯命案》(Death by Gaslight,1982)以及《大竞赛》(The Great Game,2001),并续写蓝戴尔·贾瑞特(Randall Garrett)原创的精采系列:达西王(Lord Darcy)故事,例如情节中俯拾可见不可能犯罪的《十个小巫师》(Ten Little Wizards,1988),另外还有《魔法的研究》(A Study in Sorcery,1989)。下则故事包含的“不可能犯罪”不止一桩,而是两件。

01

礼拜一大清早就被老总叫进办公室听他讲故事。他仰躺在破烂不堪的木椅上,一副随时要翻过去的样子,两条二郎腿高高地翘在坑坑疤疤的桌子上。“欧洲征信公司”的洛杉矶分部有接待区和几间会客室,这些房间全铺上了明亮的木头和玻璃,公司那些梳装整洁的小姐先生们,就在这里面点头如仪地仔细恭听,详抄笔记,令客户留下美好的印象。所谓的“内间”其实是三个房间:一间储放机密档案;一间有三张沙发、小型冰箱和咖啡机,让侦探人员在此过夜留宿用;第三个房间就是老总的办公室了。老总年纪老迈,其貌不扬,却无事不晓,而且此地归他统管。 老总先提醒我说,联合信托保险公司是我们的大客户,要我跟他们打交道时恭敬些。老总派我去该公司位于世纪市的办公室,见一个叫詹米森的理赔员。 “有一幅古董画失踪了,”詹米森说,“不过根据他们的说法,画不可能不翼而飞,而且不可能有人可以将画偷走,然而画就是不见了。” 矮小的詹米森长得獐头鼠目,稀疏的黑胡子挂在一双薄唇上,一副随时准备反驳我的恣态。不过也许那只是他的外貌而已。 我坐到詹米森桌边的黑椅子上。 “根据他们的说法?” “没错,照他们的说法,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他觉得好笑地说,“可是我们知道,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对吧?” 我表示不反对他的说法,反正认识论不是本人的专长,我建议詹米森继续往下讲。他一脸受伤地看着我,仿佛刚刚被爱犬咬一口。 “该家族姓塞普司基,”詹米森边说边敲键盘,同时瞄着电脑银幕。“Graf麦席林和Grafin席维雅。”他转头看着我说,“Graf和Grafin是波兰文‘伯爵’和‘女伯爵’的意思。” “是德文。”我说。 “随便啦。”他恼羞成怒地说。 “波兰人有时会用德国头衔。”我安慰他,可是詹米森还是很不高兴。 我望着大落地窗外的景致,我们在三十七楼,透过底下绵延不断的烟雾,可以看出部份的圣塔摩尼卡市。那烟雾是褐色的,我知道绿色的烟雾对肺部的伤害更甚,他们说现在情形比较好了,不过倒没说比什么好。太阳躲在上空某处,我看见底下的阴影,却不见砾砾阳光。阳光被烟雾吞掉了。 “他们到美国差不多六个月。”詹米森说,“有个女儿叫宝拉。他们把画放在巴黎,画才刚运来美国打算拍卖。这个家传古画过去六十年来一直丢在仓库里。” 他用指甲修剪得美美的手,从文件夹中拿下一张画递给我。中古世纪的画作上是名瘦削的男子,他穿着肮脏的白袍,而且还有一圈好像从鼻孔里擤出来、不知怎地莫名其妙流到右耳边的光。男人的手以一种很不自然的角度弯着,手上有一块圆石掉在底下一群面黄肌瘦的儿童身上。画作的主要色调是红、棕及金色。 “有意思。”我说,“但这算艺术品吗?” “拍卖会上至少能卖到两百万元。”詹米森告诉我说,“这是十四世纪的作品,描述——呃,圣西蒙在某处喂养儿童的情形。” “用圆石喂小孩子啊?”我问。 “他把石头丢给小孩子,孩子一接到石头,石头就会奇迹般地变成一条条的面包。” “他一定很讶异。”我说。 “画在离开欧陆前受过鉴定。”詹米森说,“投了一百二十万的保险,昨晚画在塞普司基家的公寓中被窃。麦席林伯爵想要赔偿,我想知道事情是怎么发生——还有,画跑去哪里了。” “贵公司有提供赏金吗?”我问。 这是一种询问保险公司愿不愿从窃贼手中买回画作的委婉方式,除非保险公司认定对方监守自盗,否则通常会采取这种办法。大部份保险公司都会给对方留点余地,他们在应付求偿者时,还是会按规定给对方一些警告。 “还没有。”詹米森说,“我认为他们把画藏起来了,不过警方彻底搜查后并无斩获,所以我才会打电话到你们办公室。你们去把画找出来,这样我们就不必付钱了。” “我看看你手边有什么。”我说。 信托保险的调查工作大多委托给我们公司,所以我对他们的程序很熟,即使我从未跟詹米森合作过。信托保险不喜欢顾用侦探,只有在认定有问题时,才会动用侦探。我们的工作就是去证明事情确实有蹊跷,再让他们自己去决定要花多少钱消灾。如果我们真的找回画作,就会得到一笔合理但不至于太夸张的红利。 文件夹里约有十二张文件,都是公司用来囊括一切大小之事用的。有一份保险申请书原件;一份国际性文件,其中所有问题都以三种语言翻译出来,下头附上小得塞不进答案的长方格子。我注意到那些问题都是用细字钢笔以细小润圆的英文字体作答的。我们当侦探的就是会注意这种细节。里头还有几份画作的鉴定文件:一封艺品专家的保证信,证明画作确实为艺术品;一份以格子纸做成的正式文件,详列出该画做过的各种测试,证明作品至少已有五百年历史;还有一张艺术史家写的正式信函,为该画厘定其历史地位。头两份文件是法文,第三份则是英文。 船运文件显示,画作是由保险公司挑选的船运公司负责包装运送的,该公司经常帮重要美术馆运送整场展览的作品。文件上有装运箱的详图,还有船运公司确认已将画作原封不动交给塞普司基伯爵的文件。我想文件下的签名应该就是伯爵的。 我将其中跟塞普司基相关的三张文件,以及四页警方报告一并影印下来。这期间詹米森去帮我打电话给伯爵,跟他约当天下午三点见面。然后我去山毛榉咖啡屋吃午饭。这是好莱坞少数还没被观光客糟蹋的地方,所以本地人常跑来这边混。在一群老作家和年轻演员之间吃饭,实在挺惬意的。我边吃着鲔鱼三明治,边研读影印来的资料,我实在无法从中看出画作被藏在何处。 塞普司基夫妻在女儿宝拉出生前,已在巴黎住三十多年了。他们靠在马戏团里做马术表演,熬过穷苦的日子,就是那种骑马绕圈慢跑,伯爵夫妇在马背跳上跳下的腾跃特技。几年前苏联瓦解时,夫妻俩返回什辛尼克市外的老宅园里。什辛尼克是个波兰北边的小镇,德国占领期间称之为纽斯汀。长久以来,那片宅园被改建为养猪场,只有城堡本身保留下来,供俄军通讯兵团居住。城堡过去一哩的地方,是塞普司基家的马场,一度拥有五十匹骏马的马场如今仍在,只是里头改住其他二十七户人家罢了。 伯爵在马场后挖出他父亲一九三九年纳粹逼进时埋在地下的家财。其中包括一些价值连城的珠宝——这是四百年来压榨农奴的所得;一些招待来访的贵族皇室时使用的银器;一些证明家族在波兰南方拥有大片土地的文件,但波兰政府大概不会归还他们了;还有就是这幅圣西蒙。伯爵立刻将家人和家财带回巴黎,结束表演、卖掉马匹及少数珠宝,并将圣西蒙拿去鉴定。 圣西蒙以石喂童画作在薄薄的松木板上,图高约八十六公分,宽六十二公分。换算起来,约二尺长三尺宽。艺品家鉴定为十四世纪的德国作品,也许是圣西蒙教堂祭坛三联画屏中的一片。不过也很有可能是另一座三联画屏中的一片,它目前珍藏在首都马耳他的瓦拉塔美术博物馆中。 警方的报告是我所读过最匪夷所思的窃案。伯爵的公寓位于比佛利山庄西边,在威夏街和黄铜路交接口一栋全新大厦的八楼。那地方非常昂贵,品味一流,不过我可不会选择住到那种主要地震带上。塞普司基夫妻昨晚稍早便离开公寓了,只有女儿宝拉例外,宝拉一直待到十一点过后才离开。全家没人穿着或携带任何衣物足以藏匿二乘三尺大的硬木板。据门房说,宝拉的打扮,只怕连一根牙刷都藏不住——我可以想像他说这话时咧嘴而笑的样子。 塞普司基家的人离开前不久,画作还在——有几位到府参加鸡尾酒会的名人可以作证。伯爵和夫人凌晨两点左右返家,画就不见了。塞普司基家要下楼只能搭电梯,电梯不会在任何住户和大厅间的楼层停驻,此外就得走楼梯了;你可以从任何楼层进入楼梯间,但仅能从大厅离开。电梯及楼梯的每个平台上都装了安全摄影机,大楼员工声称在塞普司基一家离开到返家的这段期间内,并未看到任何异样,警方查证摄影机的影带后,也证实了这点。 我明白信托保险为什么会起疑了,我还没有什么意见,但我希望在接下来几小时内能厘出一些想法。 守门员送我进大厅,门房打电话到楼上确定他们想见我,然后再由大厅人员送我进电梯,帮我按下八楼按钮,以免我忘了怎么搭电梯。他用钥匙启动电梯,然后将钥匙抽走,因此就算我想在其他楼层出来,电梯也不可能停住。 塞普司基伯爵在门口接见我。伯爵十分高大,轮廓圆润,他身藏书网穿一袭棕色西装、绿色直纹白衬衫和及一条跟他的笑容一样宽阔的深绿色领带。他热情地用力紧握我的手,我趁骨头还没被捏断前将手抽回,并报以微笑。 “你是保险公司的史坦利·庞姆先生吗?” “是的,伯爵。”我同意道。 他的话虽不完全对,但也差不多了。我不确定该称他“大人”、“殿下”还是其他之类的,不过我决定别去担心这档事。在这片自由的土地上人人平等,虽然有些人的平等比其他人高一点,不过比起以前贵族所享的特权,这点不公平实在已经微不足道了。 “请进来。”伯爵说道,“尽量看看房子,问问仆人,这件事实在太令人费解了,我们都很想知道答案。” “我看看我能做什么。”我告诉他说。 伯爵带我到客厅,那空间像是个明暗对比绘画的习作,白墙白窗帘,整片地板则铺着黑色地毯。覆在大型落地窗上的窗帘挂在厚重的黑杆子上,并缀着醒目的黑绳。房中央有张L形的黑色长沙发,沙发前是一大张黑矮桌,对面是跟沙发同样花色的安乐椅,看起来十分摩登,但房中其他家俱则全是老式的欧洲花色——几张严肃的直背白椅、一个大衣橱和一张木纹清晰可见的漆黑小书桌——这些很可能都是古董。 伯爵的夫人和女儿也都在,但四周没有仆人。夫人坐在其中一张直背椅上,她的身材和嘴唇都很单薄,鼻子削尖。夫人的打扮和房间很搭——窄领白蕾丝边的直纹黑洋装,脖子上围了一条颗粒硕如胡桃的珍珠项链,右手无名指上还戴了一个巨如殒石的钻戒。她似乎很不想跟我说话,我看不出是因为本人是来查探之故,还是因为我的夹克领子太窄颇褪流行的关系。 伯爵的女儿坐在L形沙发尾端,她正是我从十七岁以后午夜梦回的梦幻情人。我可不会告诉各位我都做了啥梦,不过我想你们应该都猜得到。此妞金发碧眼,五官分明,身上穿着深灰色休闲裤,白色衬衫袖子卷起,浑身散发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娴静优雅,令人自惭形秽。她身材纤柔佼健,看上去年约三十,但我可能多猜或少猜了十岁;我实在很不会猜女人的年龄。其实我猜男人也准不到哪儿去,不过我很少会去想男人的年纪。 伯爵为我作介绍,由于怕其他椅子撑不住我,所以我选在沙发另一头坐定,然后掏出小笔记本。其实我不见得需要作笔记,因为我受过记忆训练,但这个动作能赋予我所欠缺的权威性。 “麻烦各位告诉我出了什么事。”我对众人说。 “我们已经都说过了。”席维雅夫人瞪着我,“跟警察说,也跟另外一位保险公司的人讲了。我觉得没必要再说第三遍吧。”她坐在一张精致的漆黑白垫椅上。 宝拉挪了挪身子。 “我觉得——”她才开口。 席维雅夫人立刻转身看着她骂道:“没人问你意见!” 宝拉的脸胀得酱红,她深吸几口气,冷静下来,然后便不再多说了。真可惜,也许稍后我可以把她拉到一旁,问她到底想说什么。 我站起来把笔记本塞回夹克口袋里,然后扣上夹克。 “抱歉打扰了。”我说,“据说各位急于拿到画作的支票……我自己下楼就行。” “别这样。”伯爵笑容可掬地说,将我从到门口的途中拦下来。“请别怪罪内人,她被这件事弄得很烦,心情坏透了。” 他怒目瞪了妻子一眼,然后用波兰语骂了几个字。 伯爵夫人露出不屑的神色,说道:“很抱歉让你误会了,呃……庞姆先生。这件事真的很令人烦心。” “损失两百万元的画作不是小事,会烦是自然的。”我说着又走回沙发,慢慢坐回去,再次打开笔记,然后抬眼看着三名观众。“请说说看家里都请了哪些人。” 众人顿一下,想了想。 “嗯,有费欧多。”宝拉向前倾着身子说。 我发现她的贝齿白得发亮,她用的牙膏品牌制造厂商一定会很开心,只是牙齿看来好像有点尖。 “费欧多?” “我们的管家。”宝拉解释说。 “我们这儿人手很精简。”夫人说,“只有一名管家和两名女仆。不过当然了,大厦本身有门房提供服务,帮我们解决很多事。” 那是当然的。 “费欧多跟着你们很久了吗?”我问。 “五年吧。”夫人说,“我们从巴黎带他过来的,两名女仆则是在这边找的。” “她们是哪里人?” “玛莉亚是瓜地马拉来的,爱丝塔是宏都拉斯人。两个都很聪明能干,而且应该也都非常可靠。” “何况昨天窃案发生时,她们都已经下班了。”伯爵插话道。 “有可能她们趁你们不知道时偷溜进来吗?”我问。 “她们没有钥匙,”伯爵说,“得请门房放她们进来才行。” “噢。”我说,随便在笔记本上写了几笔。“那么我想玛莉亚和爱丝塔就没嫌疑了。费欧多呢?” “窃案发生时他也不在,他这个礼拜都不在,回家去料理家务事了。” “这不是内部人干的。”宝拉说,“难道你都没读警方的报告吗?” 警方报告可没这么写,不过我决定不提。 “我想厘出自己的看法。”我告诉她说,“警方和我各有不同目的。” “是的,”席维雅夫人说,“警方想将窃贼绳之以法,而你想设法逃避支付我们一百二十万元的赔偿金。” “我想设法找回画像。”我说着站起来把笔记放到口袋,“找到的话,保险公司可以省下一百二十万。不过也能将圣西蒙还给你们,我想这点应该比赔偿金更重要吧。” 伯爵用力耸耸肩说:“他们说,画像在拍卖会上的价值超过两百万。可是谁晓得?这种事是没个准的,而且等拍卖公司扣掉两成的佣金后,也没剩多少了。” “我懂了。”我说。 伯爵朝我踏近一步,手指放在衬衫中间的扣子上,加强语气地说:“不过,那并不表示我会因此监守自盗。”他用平静自制的声音说,好像在压抑心中的怒气,却表演得有点夸张。“我知道你们保险公司的人在怀疑什么,但我不懂你们为什么心存质疑,我看你们根本是不想理赔。收保险费时手脚倒是挺快的——而且还得由我支付画像的鉴定费用及昂贵的船运费。” 我踏步向前,伯爵匆匆将手指从扣子上抽回去。 “我不是为保险公司做事的,”我告诉他说,“我是私家侦探,专事诈骗及盗用公款的调查,我是欧陆征信公司的人。”我们两个鼻对鼻,大眼瞪小眼,但愿我的口气还算清新,因为我不想惹怒对方。伯爵的口气倒是飘着淡淡的甘草味。“信托保险来找我们,是要我们确定本案绝无诈骗之虞。如果我跟他们说,各位绝对是清白的,那么他们明天就会付你们支票了。” “诈骗?”伯爵说。 “他们怀疑我们在耍诈?”伯爵夫人问。 “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怀疑任何人,”我搪塞说,“他们是在怀疑整桩窃案。东西看起来不可能被偷,可是世上并没有不可能的犯罪,只有被误解的犯罪。他们派我来,看我能不能查究其中的原因。” 众人埋头沉思,静默良久。塞普司基伯爵的敌意消失了,他恢复原有的友善,咧嘴冲我笑道:“那么,我们最好帮你调查案子的来龙去脉,对吧?” “是的。”我郑重表示。 “那就请你发问吧。” 我点点头。 “画像虽然在前天送达贵府,但其实大前天便运抵洛杉矶了,只是卡在海关。画像在昨晚深夜失踪。除了贵府昨晚的宾客外,还有谁知道画像在府上?” “船运公司的人。”夫人主动回答。 “还有呢?” “负责拍卖的艺廊莱斯公司。”塞普司基伯爵说,“他们原本今天要来取画。” 这我已经知道了,画直接送到塞普司基家而非莱斯艺廊,因为它今天才要拍卖。 “你们有谁跟任何人提过吗?”我问,“跟艺廊不相关的朋友提起过?” 席维雅夫人高抬着鼻子睥睨我说:“你的意思是指,有可能是我们的朋友偷的吗?”语气尖利地可以刺碎石头。 “没错。”我说,“告诉我,哪些朋友是你们可以对天发誓绝不会去偷二十五万现金的,我就把他或她的名字剔除。” “二十五万?”宝拉问,“我还以为——” “那是窃贼的薪资。”我告诉她说,“这年头高价的艺术珍品很难防护,谁偷了就有幸得到这笔钱。” 又问了几个问题后,我在公寓中四处游巡。塞普司基一家留在客厅里,对私家侦探在衣橱抽屉里东翻西探的事,假装视而不见。我拼命想着警方会搜漏哪些地方,并四处搜查,但都没有斩获。我发现宝拉卧房某个抽屉底下有一些白粉,不过后来证明那只是粉笔灰之类的东西。两间卧室的窗口望向一片闭合式的庭院,居民并没有通往庭院的钥匙,因此画像应该不是从窗口悬吊下去的,除非有共犯等在下面的房子里。我写下需要调查的可疑住户。 我拉开客厅窗帘,其中有个窗帘的挂环并未套进粗大的挂杆里。看到我沿窗帘东摸西摸,确定里头没藏二乘三尺宽的板子时,一旁的宝拉大声说:“啊!大侦探找到线索啦!没有呀?也许画板缝在地毯里呢!” 窗帘后方的大落地窗分成三片,中间那片无法打开,两侧各夹着较小的窗扉。我打开左边窗户向外望,窗口面西,可看见黄铜街对面一栋一九三〇年代的华厦正面,那栋大厦仅高十楼,因此本大楼十楼以上的住户应该可以鸟瞰圣塔摩尼卡市其他建筑的顶端,甚至能瞥见海景。大楼的正下方是两层楼高、屋顶铺了黑柏油的停车场。停车场只有工作人员能上去,而且得登记取用钥匙。据大楼警卫说,警方今早登记使用钥匙之前,已经整整三个星期没人去动用了。屋顶上有几个老式的白色五加仑装罐子,还有一捆黑绳,但看不到画像。 “也许画像从窗口飞出去了。”宝拉说。 我从墙边斜斜望向窗外,面窗右边的水泥上有根钩子,想来是供洗窗工人用的,可是画像没悬在钩子上。窗下有道四寸宽的壁架,壁架向窗子两边各延出一尺,上面也没摆画。 我搜查厨房和管家的食品室,据当时正在盘上摆乳酪的玛莉亚告诉我说,这些都是塞普司基一家很少涉足的地方。塞普司基家当晚有宴会,门房随时会送食物、厨房工作人员及侍者上来。厨房里的碗盘堆得一落落,晶光闪闪的银器排在管家食品室的桌上,我想大多是用来显示排场的吧。就我所见,这两个房间都不可能会有宗教艺术品。 我向塞普司基一家表示感激,谢谢他们的合作,并表示会有人跟他们联络,然后就去叫电梯了。下楼途中,我试着去按各个按钮,看看会发生什么事。结果一直按到停止钮,才有了动静。电梯一抖停住了,接着铃声大作,等我到了楼下时,两名大厅人员和一名警探已经在等着了。 “我真无聊。”我边说边走出电梯,“就是忍不住想看看那个钮按下去会怎样。” “别说话,等我先宣读你的权利。”警探说,“这下你逃不掉了!” 这家伙叫吉普逊,我们以前合作过几次。 “我全招了。”我告诉他说,“我是被年轻时交的损友带坏的。哈罗,吉普逊,你要上去见伯爵啊?” “我是在下头等你的,奇怪吧。”吉普逊说,“我不希望警方跟你正在办的案子扯上关系。” 两名大厅员工发现我既不需要帮忙,也不会被捕,便退回自己的工作岗位了。吉普逊和我走到大楼办公室旁的大厅沙发坐下来。 “有消息要给我吗?”我问。 警方和私家侦探不像大家所想的那么互不对眼,其实经常趁机合作,警方借此了解歹徒,我们则顺势取回赃物,皆大欢喜——只要我们干私家侦探的别忘了谁才是正牌警探就行了。 “我打电话到你办公室,你们老总叫我到这儿找你。”吉普逊说,“有件事我想找你去瞧瞧,有点类似密室疑云,是你喜欢的那种玩意。地点就在对街,也算巧合吧。” “我不相信巧合。”我告诉他说,“而且就算我有几次运气不错——” 吉普逊哼道:“运气!听我说,我要有你的运气,老早当警长了。其实我没那么想干警长啦,太政治了。马森的案子怎么说?还有葛利柯案?除了你,谁会想到珍珠藏在奶油里?” 我叹口气:“是是是,咱们去瞧瞧吧。”我说,“不过我若没查出什么,可别失望。” “我又不指望奇迹。”吉普逊说,可是他明明在撒谎。 吉普逊带我去的大楼在黄铜街对面,刚好遮住塞普司基家窗口西边的视野。接待区一名穿制服的人员放我们进去,我们搭上老电梯,来到九楼。 “出租部门的人说,大约三个月前,这里连家俱一并租给一个叫皮德森的人。”吉普逊带头走过走廊,一边扭头跟我说。 走廊上有八扇门,我想本楼层应该有八间屋子吧。8C住户的门开着,法医小组正在里头忙碌。一名医学检验助理跪在一名年约四十、仰卧的白人男子身边,男子胸口上有几处伤洞。从几尺外猛然看过去,我会觉得那是枪伤,因为血流得不多,不像刺伤。可是这种草率的断论是很危险的,因为变数很多。例如说,这倒霉的家伙若是被冰锥刺中心脏,也许根本连一滴血都不会有。 “这是间套房。”吉普逊告诉我说,“没什么特别的地方,看起来所有家俱都是一起租的。死者若真的是皮德森,那么他实在没什么财产,只有一些衣服而已。” “什么叫‘若真的是皮德森’?” “他身上没证件,我们已叫出租部门去找承办的女职员,看她能不能指认死者。” 我点点头。 “所以疑点在哪里?” 吉普逊对尸体微微点头说:“昨晚十点刚过,有人看见死者走进大楼。十点十七分,警局接线人员接获通报,说有人听到屋子里传出三声枪响。第一位警员在——”吉普逊翻开笔记本,“十点二十二分赶达,门口围了一群人。其中两人在走廊上听到枪响,但没看到人从8C门口出来。他们用力敲门,大声叫喊了一阵子,但不敢莽撞地破门而入,毕竟他们知道里头的人手上有枪。”吉普逊顿了一下,从笔记上抬起眼。 “我来猜吧。”我说,“等警察闯进去时,里面除了死者外,已经没别人了。” “你说中了一点。”吉普逊说,“还有,门从里头反锁,他们得把门踹倒,才有办法进去。” 吉普逊指着从铰链上脱开的破门,让我看当时众人是如何硬闯的。 “没有其他出口吗?” “没有。” “窗子呢?” “在客厅里,是大落地窗,只有旁边两小片像百叶窗的东西能开阖,除非你是猫,否则没法进出。卧室里有个上下推拉的窗子从里头锁住了,而且旁边到处是灰,最近根本没开过。” “秘密通道或活门呢?” “你在说笑吧。” “你们查了吗?” “有啦,都看了。我们要是再没查到比较像样的线索,搞不好得派一队人马过来把这地方拆了。不过我敢打包票,那也只是白费时间而已。我看咱们的对手是隐形人,就像影子一样,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出房间。” 我抬起一边眉毛,这是打从上高中后,本人就一直努力练习的动作。 “人生真是一首玄妙的曲子!”我说,“一天之内竟然发生两起费人猜解的疑案。” “所以你们干私家侦探的才会赚大钱哪。”吉普逊说,“听说加班费跟林林总总的加起来,你们早就削爆了。” “是啊,我听说警方也不再像以前那么爱搞政治了。” 他悲伤地摇摇头,我也悲伤地摇摇头,然后把手插进口袋里,开始朝房里走去。 “等一下,”吉普逊说,“我们进去前得先穿鞋套。” 他叫人丢了两只白棉鞋套,让我们绑到鞋子上,免得在犯罪现场留下鞋印。我们把鞋套绑好。 “手别从口袋里掏出来。”吉普逊告诉我说。 “知道啦。” 我慢慢绕着客厅仔细观察,尽量不去干扰现场调查人员。我不清楚自己要找什么。客厅墙壁到及腰处漆成深绿色,上半部则贴着褪色的玫瑰花纹壁纸。有张米色沙发和同色系的加垫椅,看起来像是艾森豪任职总统时的五〇年代产物。还有一张布着烟痕的矮茶几,以及一对只有南加州的房东不会觉得难看的桌灯。沙发对面的电视架上没摆电视,一盏落地灯倒在窗边地上,是那种一头加了灯罩、另一头有四根立脚的铁架式灯具。我瞄着卧室,里头有一张床和梳妆台,其中一个衣橱的滑门开了,里头空无一物。 客厅的三面窗子上覆着一大片百叶窗。百叶窗整个拉到底了,我从中间的玻璃片看出去,那窗子看来最近才清洗过,只有窗子顶端还留着几个油污的圆斑。我用手指揉揉油斑,发现污斑是在玻璃外面的,而塞普司基家的大楼就在对面。窗台上有一包火柴、一个空的好莱坞纪念钥匙环,以及一小片土块或灰泥之类的东西,这些小东西都不是房东会给的吧?我转头看着吉普逊问:“子弹呢?” “目前看来,两发射在死者身上,一发打在墙上——先打中墙,再弹到前门右边。” “是最近打的吗?” “你觉得他中弹的时间应该更早,他们在走廊听见的枪声只是录音的吗?” “我只是想排除一些可能性罢了。”我说。 “他们在走廊上闻到了火药味,而且哥达费医生说,死亡时间与枪响时机吻合。” “没错。”检验助理抬起头说。 “找到枪了吗?”我问吉普逊。 “就掉在尸体旁边。”他告诉我说,“点三八布朗宁自动手枪。可是他不是自杀的——那太容易了。没有火药灼伤的痕迹,他是被人从至少六尺外的距离射杀的。” 我耸耸肩,猜道:“凶手大概躲在房里,等人群冲进来时,又混到他们里面吧。” “闯进来的只有两名警官。”吉普逊连忙表示,“而且出来时也只有两名警官。他们是这么说的,所有证人也都这么讲。” “我只是随便猜的啦。”我说。 “你最好猜准一点。” “给我点时间吧。” “奇怪……”哥达费医生放下手上的工作说道。五个人立刻围到他和尸体旁边,急着想一探究竟。“我一直到开了工作灯后才注意到,”医生解释说,“因为他的双手在阴暗处,各位看看死者的大拇指。” 尸体已经快要全僵了,双手手掌面朝下翻。哥达费医生将镜子放到右手下,让众人看清楚。死者大拇指的指心颜色深紫,近乎发黑。 “左手拇指也一样。”医生说,“我看死者最近才摁过指纹液。” “新式的指纹液不会这样。”吉普逊说。 “也许他喜欢老式的东西。”我说,不过脑子里转着别的事。 我终于想到一个有用的点子了。我若没料错,这两件疑案可能是环环相扣的。我缓缓绕着房间,看着四周的墙和地板,寻找某个——或任何能与我的推论吻合的东西。我终于找到了。窗户对面的墙边地板上,有一小片灰泥掉在地板的隙缝中。 吉普逊走过来看我在搞什么名堂。 “你应该帮自己弄一根福尔摩斯用的那种放大镜。”他拍着我的背说。 我站直身体。 “你想升副队长吗?”我问他。 “你在讲虾米啦?” “破解本案对我又没好处,”我说,“我干脆把功劳全归给你。” “你才来二十分钟而已,怎么,你已经知道那位隐形凶手是谁啦?” “我知道是谁,也知道凶手的手法,而且还猜着了一半原因。”我告诉他说,“你要不要这份功劳?” “你没开玩笑?” “没有。” “说来听听。” “带两名制服警员过街去塞普司基家。”我告诉他说,“跟他家女儿宝拉宣读她的权利,并告诉她说,费欧多还活着,他已经把她供出来了;或说他临死前用血写下她的名字,诸如此类的话。这应该能吓住她,我打包票,她一定会招认的。” “费欧多是谁?”吉普逊问。 我指着尸体,告诉吉普逊说:“塞普司基家的管家,也就是死者。” “你怎么知道?” “看他的大拇指。就像你说的,那不是指纹液,而是管家在擦银器时留下的。” “那他一定擦很久了。”吉普逊说。 “塞普司基家有一房间刚打亮过的银器。”我告诉他。 “何以见得是那女孩干的?”他问,“她是怎么弄的?” “你先逮捕她,然后咱们再谈。”我说。 “就算死者真的是塞普司基家的管家,我也不能大剌剌地走进去,就照你说的去逮捕那女孩吧。”吉普逊说,“你得给我一点证据。” 我指着地板:“看到隙缝里的东西了吗?那是石膏。” “噢,那又如何?” “看好了!” 我说完,便用食指戳探墙壁,感觉壁纸下有个粗糙的东西,等我确定东西的位置后,便转过身。现场调查小组全体都停下手边工作看着我,如果我料错了,一定会很糗,可是我没猜错。 “借我一把解剖刀。”我对哥达费医生说。 他从袋子里翻出一把用锡箔纸仔细包妥的解剖刀给我。我拆开后,小心翼翼地用刀刃沿着我按出来的轮廓切割。长方形的壁纸割开后,露出一块二乘三尺大的木片,那木片仔细地嵌入灰泥墙里一块大小契合的洞口里。我慎重地将画取出来翻面。 “这位就是圣西蒙。”我说,“值两百万元。” 吉普逊摇摇头:“这证据对我来说很够了。”他说,“你一定知道一些内情,我这就去抓塞普司基家的女儿。”

02

我把圣西蒙的画像放到老总办公室墙边,这时已经快午夜了。老总当然在场,也许他是听说我会带着画像进办公室时,才被人叫回来的,不过我觉得他根本就住在办公室里面。 “两百万,一毛都没少。”我告诉他说,“你最好把画摆到保险柜,等早上再拿出来。” 他看了画像一分钟,眯着眼,然后转头对我说:“吉普逊打电话来,说女孩认罪了。” “是吗?”我说,“我想也是。” “她其实不是塞普司基的女儿。”老总说,“她是情妇。女儿仍待在巴黎,嫁给一名老师,根本不想离开那里。” “原来如此,”我说,“所以这个情妇打算跟管家带着画逃走。” “她说塞普司基的老婆打算杀她,所以得设法逃走。他们本来说好二女共侍一夫的,可是元配觉得受到冷落,所以开始反弹。女孩烦透这种安排了,我想伯爵也是,所以她决定离开时带点值钱的东西。” 我点点头。 “听起来很合理。两位女士似乎合不来。” “她是怎么办到的?”老总问。“她如何将画作运离公寓?杀死那个叫啥名字的男人后,又是怎么离开套房的?” “那个人叫费欧多。”我说,“她没跟吉普逊说吗?” “她忙着哭,忙着把一切都怪到费欧多头上,根本没时间讲。她在套房时费欧多刚好走进来,他应该到旧金山等她的。她发现费欧多打算自己拿走圣西蒙,然后跟她分手。两人大吵一架,她就把他杀了。她说是自卫。” “有可能。”我说,“那个计划很周详,算她运气差。” 老总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瓶子及两个杯子放到桌上。 “保险公司会很高兴拿回画作,”他说,“他们的计划到底是怎样?” 我拿起瓶子,看看老总这个月在喝啥。那是加州梨子酒,我从没喝过,便试了一口,味道挺不错的。我又倒了些酒,在心中把经过想了一遍。 “有些是猜的,”我告诉老总说,“不过我想大部份都没猜错。” “说说看吧。”老总说道。 “费欧多遇害的套房是两人的幽会处,”我说,“也许是因地利之便,也许是为了策划方便,这我不知道。” “什么策划?”bbr>?99lib? “我快要讲到了。宝拉和费欧多决定带着画逃走,由于他们将成为重要嫌犯,所以得先努力撇清自己。我猜,费欧多在画作失踪时,应该要在旧金山的。画作失窃前几天,两人在塞普司基家的前窗及另一边套房的前窗间拉了一条绳子——也许是拉力极强的钓鱼线。他们把线绑到立灯的杆子,把灯靠到落地窗左边那扇装了百叶窗的窗子上,然后将线弄到对街。也许是将线缠在塞普司基家窗外的钩子上,以免他们看到。不过八楼底下的人是绝对看不见的。” “所以他们用钓鱼绳把画送到对街吗?” “不是,别忘了,费欧多不该在那里出现。画作失窃当天,宝拉一直等到塞普司基夫妇离开后,才把绳索绑到钓鱼线的一端——我猜应该是从航具店买来的一寸宽编绳——然后把线拉过去。线绕过灯架又折回来,然后她再把两头打结,用塞普司基公寓里的窗帘杆帮忙平衡,把画绑在自己背上,从绳索上走过去。还记得吧,塞普司基夫妻以前是在马戏团干活的,要不要打赌,宝拉以前是他们马戏班里走高空绳索的?” “他奶奶地!”老总叫道。 “她从落地窗进去,我想窗玻璃的窗框事先就弄松了,玻璃上有两个小小的圆圈,是她用吸盘吸住玻璃板时留下的。她将客厅墙上的旧壁纸撕开,凿开灰泥,把圣西蒙放进去,然后再贴回壁纸。我想,费欧多就是在这时走进来的。” “如果他打算偷完画后独自逃逸,为什么不再多等一会儿?”老总问。 “他等啦。”我告诉他说,“画作本来前一天就该送到了,可是在海关多卡了一天,他们本来早一天就该动手偷画的,费欧多不知道时间改了。” “所以宝拉将他杀掉后,从窗口又溜回去了。” “没错,然后她把窗玻璃摆回去,在外面抹了些灰泥固定玻璃——我在窗台上发现一小块灰泥。也许她还钉了一两根钉子什么的,反正一定只花了两三分钟而已——而这期间人群已经在前门用力敲打了。” “这位小姐可真大胆。”老总说。 “是啊。她几乎是摸黑来回走过八十尺长的绳索。等她回到塞普司基家后,就把窗帘杆放回去,重新将窗帘挂上,而且都是在黑暗中进行的——因为她不能开灯,免得被人瞧见站在窗口,对她起疑——她有一个窗帘环没挂好。接着宝拉将绳索卷好,从窗口丢出去。” “真精采,”老总说,“还有吗?” 我耸耸肩。 “我想差不多就这样了。接着她换了件清凉已极的服装,让大楼里的人员清楚知道她身上没有画像,然后出门到城里玩耍。我若不是从几项蛛丝马迹去推敲——窗帘环、车库屋顶上的绳索、那片灰泥——宝拉很可能就逍遥法外了。” 老总想了一会儿。 “也许房里到处都是她的指纹,”他说,“毕竟宝拉起初并没有打算杀人。不过警方也许没有她的指纹档案,而且这两间房子除了距离近一点之外,也找不到两案相关的证物。你说得对,如果吉普逊没请你去查看,也许宝拉就可以逍遥法外了。你是怎么怀疑到她头上的?” “我在查看窗外时,她突然变得有点多话,而且讲话也很冲,大概是想激怒我,令我分心吧。所以我开始纳闷,她到底不想让我看到什么?” 老总喝干他的梨酒,走过去拿起圣西蒙。 “我把画放到保险箱里,你回去睡个好觉吧。保险公司若红利付得干脆,我一定把大部份归给你。” “你这番话虽然高过本人预期,不过小弟还是乐意笑纳。”我告诉他说。 闻到烟味的贼 劳伦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1938-)&琳恩·伍德·卜洛克(Lynne Wood Block) 劳伦斯·卜洛克是犯罪及推理小说界中最受推崇的作家之一,一九九四年荣获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的“大师赏”,并有数部作品及小说赢取文学奖项。卜洛克以短篇故事《你不能输》(You ‘t Lose,一九五八年二月号《猎人杂志》)首次曝光,接下来两年用笔名发表作品不断,直至一九六一年《死亡曝光》(Death Pulls a Double Cross)出版为止。卜洛克的近作通常以下列两位角色为主轴,一为酗酒的前任警察马修·史卡德,这个人物首次出现在 href='6003/im'>《在死亡之中》(In the Midst of Death,1976),系列作品尚包括爱伦坡奖得奖作品 href='5999/im'>《屠宰场之舞》(A Da the Slaughterhouse,1991)以及精采绝妙的 href='5996/im'>《酒店关门之后》(When the Sacred Ginmill Closes,1986)。另外就是以书店老板兼窃贼的柏尼·罗登巴尔为主角的系列小说。该系列除头两部之外,其他书名均以《什么什么的贼》(The Burglar Who……)为始。第一部是不可能的犯罪 href='6010/im'>《别无选择的贼》(Burglars ’t Be Chooser,1977)。以下这篇是卜洛克与妻子琳恩合写、少数以罗登巴尔为主角的短篇故事。bbr>藏书网

01

我正要按第二次铃时,门就开了。我原以为会见到卡尔·拜勒曼,结果开门的却是一名发色淡金、表情严肃的高颧女子。这女的看来像个一辈子苦命又不肯认命的苦旦。 我报上姓名,女人点点头说:“是的,罗登巴尔先生,卡尔正在等你。他现在正在图书室里看书,我不能打扰他,麻烦你到客厅坐一下,喝点咖啡,卡尔再——”她看看表,“再十二分钟就好了。” 再十二分钟就正午了,卡尔就是要我中午到。我从纽约搭火车,再从车站坐计程车过来,由于接车顺利,结果早到了十二分钟,看来我得呆呆地空耗这十二分钟了。 我有点懊恼,不过并不讶异。卡尔·拜勒曼号称是全国犯罪小说的龙头收藏家,这人有样学样,师法犯罪小说大师雷克斯·史陶特(Rex Stout,一八八六至一九七五,美籍推理作家)笔下的人物尼罗·伍尔富。伍尔富是兰花迷,上下午固定在植物上耗两小时,绝不容任何人打扰。真实生活中的拜勒曼跟小说里的伍尔富一样固执,看书的时间甚至超过伍尔富的拾花弄草,而且看书期间绝不接见访客或接电话。 金发女带我进客厅。客厅里设备完善,我的座椅也颇舒适,咖啡香醇浓郁,可口无比。我拿起最近一期的《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翻阅,就在彼得·拉佛西(Peter Lovesey,一九三六-,英籍推理名家)的新故事看到一半、第二杯咖啡将要喝完之际,门开了,拜勒曼大步走进来。 “柏尼。”他说,“柏尼·罗登巴尔。” “卡尔。” “真高兴你来,找路没问题吧?” “我从车站搭计程车过来的,司机知道这房子。” 他大笑说:“他当然知道罗,而且我还知道他怎么称呼这里,是‘拜勒曼的怪怪屋’对吧?” “嗯。”我说。 “你就别跟我客套了,本地人全这么叫的,他们不懂,所以只好乱骂一通。对他们来说,这栋房子装饰得太过头了,而且风格混杂,既像莱茵河边的城堡,又像阿尔卑斯山的小木屋,加上图书室大过其他地方,带有以客易主的味道。你那位司机家里很可能只有一本圣经而已,而且是拿来安心用的,不是拿来读的。因此在他看来,一个把家里大部份空间拿来摆书的人——实际上是一生中大部份时间都在看书的人——一定是怪胎中的怪胎。”卡尔两眼发亮地说,“不过他的措词可能没那么客气吧。” 司机的说法的确不太一样。 “那家伙是个疯子,”司机信誓旦旦地说,“你看见房子就会明白啦,听说他只用一根筷子吃饭耶。”

02

几分钟后,我坐下来跟卡尔一起吃午饭,眼下看不到半根筷子。他用叉子进餐,而且跟小说中的伍尔富一样运用自如。午餐包括一片猪排、烤马铃薯和炖花椰菜,卡尔每种食物都吃了两份。 我不知道那么多的食物都被他塞到哪儿了,五十多岁的卡尔长得瘦瘦长长,满头灰发,胡子颜色较发色稍浓。他虽然居家读书,穿着却十分讲究——领带、背心、软呢夹克——我不敢往自己脸上贴金地以为他是为我打扮。我觉得他大概一周七天,天天如此穿吧,如果他每天晚餐时打黑领带,我也不会太讶异。 吃饭时,大多是卡尔·拜勒曼在发言,谈他所读的书,讨论小说里的人物。我觉得他无意要我加入讨论,而拜勒曼太太除了问我们要不要吃苹果蛋糕(比空气轻,比复仇甜)和咖啡(跟之前一样,但是新煮的,而且这回似乎更为香浓)之外,一个字都没说。卡尔和我都推拒掉第二片蛋糕,不过都又喝了一杯咖啡,然后卡尔转头看着自己老婆,正式向她点头说:“谢谢你,伊娃。” 然后拜勒曼太太便站起来,微微曲膝行礼,离开房间了。 “我们就自己享用白兰地和雪茄吧。”卡尔说,“不过现在喝酒还嫌早,而且拜勒曼堡里不准任何人抽烟。” “拜勒曼堡是什么?” “是我自己乱取的啦。别人若能称这房子叫怪怪屋,我这个姓拜勒曼的为什么不能称之为拜勒曼堡,呃?” “说得也是。”卡尔看看表。 “我带你去参观图书室。”他说,“然后你再把带来的东西拿给我看。”

03

图书室门上面的对角斜框划分成几十个菱形格子,每个格子都嵌上一片镜玻璃,效果看来颇为诡异,我问说这是不是单向式镜子。 “你是说像警局里的那种呀?”卡尔挑起一边眉毛,“你是过去的职业病作祟吗,罗登巴尔?没有啦,这比警方骗罪犯的那种镜子更高明,镜子的另一面——”他用指甲弹弹镜片说,“是厚达一寸半的实钢,图书馆四墙用钢片强化,墙壁外层的水泥也加了钢条。你看看这个锁。” 那是最先进的波洛锁,构造复杂到无以形容,一万个锁匠里,只怕找不出一个有能耐复制钥匙。 “厂商保证绝对防盗。”他说。 “我也是这么听说。” 他将那把独一无二的钥匙插入百盗不侵的锁孔中,打开那扇铜墙铁壁般的门。里面是一间整整两层楼高的房间,有楼梯能通达上层。图书室跟房子本身一样高,十八尺高的天花板上用明暗相间的木板拼成朝阳散射的图形。整片地板铺着地毯,上面又多半被一片片的东方毯子盖住。四面墙上想当然耳从头到尾摆满了书架,上面堆满书籍,没有图画、陶罐、黄铜制动物雕像,也没有盔甲、雪茄盒、框好的家庭照片、雕版图,没有猎来的动物、浮雕玻璃、瓷器盒,只有一本又一本的书。一排排书中有时掺夹着黄铜制的书挡,但大部份都是从一个书架连到另一个书架、而且衔接不断的书。 “书。”他满怀虔诚地说。 我觉得这简直是废话,我自己有一间书店,看到书我还不认得吗? “书。”我说。 “我相信这些书都很快乐。” “快乐?” “你很讶异吗?物件为什么不能有感觉?尤其是像书这样敏感的东西?而且书若有感,这些书一定很快乐,因为拥有它们的主人非常关爱它们,而且又让它们住在专为其安全舒适而设计的房间里。” “看起来确实是这样。”他点点头。 “这里仅有两扇窗,它们当然开在面北的墙上,那样日光就不会直射进来了。阳光会让书脊褪色,让书皮的油墨变淡,那可是书本的大敌,所以图书室内不能有阳光。” “那很好。”我说,“我的书店面向南方,对街的大楼可以挡掉一部份阳光,不过还是有些穿透过来了。我得小心避免把那些较贵的书摆到阳光照得到的地方。” “你应该把窗子漆成黑色。”他说,“或是挂上厚窗帘,或者二者兼施。” “我喜欢监看街上的情形。”我说,“而且我家的猫喜欢睡在有阳光的窗边。” 他扮了个鬼脸。 “猫?你在堆满书的房间里养猫?” “它很乖的,就算房里都是摇椅也一样安份。”我说,“它是无尾猫,而且又勤劳。以前老鼠会咬书,打从猫咪来的那天起,老鼠就不再作乱了。” “这里绝对不能有老鼠,”卡尔,“猫也一样,猫会掉毛,还有怪味。我不会让书本发霉的,你觉得这里的空气如何?” “空气?” “这边是六十四度华氏恒温,”他说,“虽然凉,但对书最好。我穿上夹克就非常舒服了,还有,你也看到了,大部份书都穿上了夹克——都加了书套啦!哈哈哈!” “哈哈!”我附和说。 “这里的湿度是六十度,”他接着表示,“从来不变的,太干的话胶会干裂,太湿书页会发烂,这两件事都不容许发生。” “真周到。” “我也这么认为。房间里的空气定期过滤,不仅有空调,更加上特殊滤器,消除细微的污染尘。没有比这更安全舒服的藏书阁了。” 我嗅嗅空气,十分清凉,不会太湿或太干,是现代科学能做到的最高品质。我皱皱鼻子,闻到一股淡淡的气味。 “那么防火呢?”我问。 “钢墙、钢门、三层强化窗户,加上防热防弹玻璃,墙壁天花板和地板都加上特殊的绝缘体,老弟啊,就算整栋房子烧成灰,这个房间和里头的书还是分毫不伤的。这里是百分之百的防火。” “可是万一火源起于图书室内……” “怎么烧得成?我不抽烟,也不玩火柴,这里没有装油纸的柜子,没有一捆捆易燃的干草。” “的确没有,可是——” “就算里头着了火,还没真的烧起来之前就会被灭掉了。”他指了上面,我抬起头,看到墙壁及天花板上到处是圆圆的金属装置。 “是洒水系统吗?”我说,“有一次有人跑到店里跟我推销,结果被我赶出去。书虽然怕烧,但泡了水更惨,而且洒水设备就像防火器一样,没事就乱响乱洒,结果呢?卡尔,我实在无法相信——” “拜托你好不好,”他举起一只手阻止我说,“你把我当白痴吗?” “没有,可是——” “你真以为我会用水灭火吗?少看不起我了,老弟。” “我没看不起你,可是——” “这里不会有火,也不会淹水。我图书室内的书啊,嗯,怎么说呢?就像安了壳的蚌壳一样舒服。” “蜗牛。”我说。 “什么?” “安了壳的的蜗牛才对。”我说,“人家好像都这么说的。” 他耸耸肩,安了壳的蜗牛大概就是这种反应吧。 “咱们没时间在这边咬文嚼字了,”他说,“两点到六点之间,我必须在图书室看书,现在已经一点五十了。” “你已经在图书室里了。” “我是说一个人。”他说,“身边只有我的书而已。罢了,你给我带了什么来?” 我打开公事包,小心翼翼地拿出加了软垫的信封套。我一抬眼,刚好瞧见卡尔毫无设防的精采表情,他不到一小时前才吃完大餐,竟然还能摆出那种垂涎三尺的模样,实在非常稀罕。他伸出手,我把书放到他手里。 “ href='/article/9489.htm'>《毒蛇》,”他恭敬地说,“尼罗·伍尔富的处女作,他所有作品中最稀有、最抢手的书。我不认为这是最好的小说,史陶特写了好几部作品后,伍尔富的角色才臻圆熟,阿奇·葛温的叙述者角色才张显出来。不过他的才华从一开始就展现无疑了,这本书是珍品啊。” 他在手中来回翻看,前前后后地检查书套。 “我其实已经有一本了。”他说,“包着书套的初版书,这本的书套比我手头上的那本还美。” “这红色很漂亮。”我说。 “非常洁净。”他说,“几乎没有瑕疵。我的那本有几处裂碎,还有个地方撕坏了用胶带贴好。这本看起来很完美。” “是啊。” “不过外观还是最其次的,对吧?这本是特别版。” “没错。” 他打开书,一双大手轻柔到无以复加,有如帮兰花移盆。他找到书名页后念道:“致法兰克林·罗斯福(美国第三十二任总统),祈愿明日会更好。雷克斯·史陶特敬上。”他用手指抚着那行题字,宣布说:“是史陶特的笔迹。他签过名的书不多,不过我手上有很多本,足以认出他的笔迹了,这是最具意义的一本书,对吧?” “可以这么说。” “我刚不就这么说了嘛。史陶特是自由派民主党人士,基本上是世界联邦主义者,罗斯福跟现任总统一样,他们都是侦探小说迷。喜欢推理小说的总统好像都是民主党的。艾森豪爱看西部小说,尼克森喜欢读历史和传记,而雷根好像根本不念书。”他叹口气,将书阖上。“高本汉先生一定很后悔出让这本书。”他说。 “我想也是。” “一年前当我得知他家遭窃,损失了一部份最棒的藏书时,我就想啦,什么样的窃贼才会知道该偷什么书,我当然就想到你了。” 我没接腔。 “再把价钱说一遍吧,老弟,我都快忘了。” 我说了个数字。 “好贵。”他说。 “这书很珍贵。”我说。 “我知道,我也知道我绝不能拿这本书去炫耀,不能告诉任何人书在我手上,只有你我知道书在我这里。” “这将是咱们两个的小秘密,卡尔。” “我们两个的小秘密。我甚至无法帮书加保,高本汉应该保了险吧?不过,他永远也无法找到可以取代的书了。你干嘛不把书卖回给他?” “也许会喔。”我说,“如果你决定不要的话。” “我当然要了!”他本想多说几句,可是一看表,又想起时间了。“两点钟。”他边说边往门口走,“伊娃会帮我把下午的咖啡准备好。你不会怪我把下午的时间拿去看书吧,包括最新的这一本。” “读的时候小心点就是了。”我说。 “柏尼啊,我才不会去‘读’它哩!如果我想重看 href='/article/9489.htm'>《毒蛇》,我这里还有很多版本。我只想握着这本书,陪着它。等到六点时,我们再把交易做个完结,届时我会请你吃晚饭,美味程度绝对不下于午餐,然后你就可以回城里了。”

04

他把我赶出来,不久又拿着99lib.摆了咖啡的托盘遁入图书室了,装咖啡的容器是以前火车上用的那种银壶,盘子上还有个糖罐和奶罐,以及一盘奶油酥饼。我站在大厅里看着图书室的门阖上,听见钥匙上锁,门闩拉上,然后转身看到卡尔的老婆伊娃。 “我看,他真的会在里面待四小时。”我说。 “他向来如此。” “我想开车兜风,”我说,“可惜我没车。我去散个步好了,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晴和。当然了,你先生不容许阳光射入图书室,不过其他地方他大概就无所谓了。” 她听了微微一笑。 “我要是早点想到,就会带点东西过来读,这里虽然有好几千本书,但全都跟卡尔锁在一起了。” “也不全是。”她说,“我先生的藏书只限于一九七五年以前出版的书,以及少数他最喜欢的作者近作。不过他也购买其他当代的犯罪小说,四处摆在家里。客房里的书架上就有很多书。” “那倒是好消息。有篇杂志的小说我才看了一半。” “是《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对不对?请随我来,罗登巴尔先生,我帮——” “叫我柏尼就好。” “柏尼。”她说着脸微微一红,一对高高的颧骨由白转成紫红。“我带你去客房,柏尼,然后再把你的杂志送过去。” 客房在二楼,装了玻璃的书架果然摆满最新的犯罪小说。我正聚精会神读着杰米亚·希里(Jeremiah Healy,一九四八-,美籍作家暨律师)的小说开场时,伊娃敲着半开的门,拿托盘进来了。盘上的东西跟她给她老公的差不多——装在银壶里的咖啡、镶金边的骨瓷杯及盘子,同色系的盘子上摆着奶油酥饼,另外还有我稍早读的那本杂志。 “你真是太客气了。”我说,“你应该多带一个杯子,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喝了。” “我已经喝太多咖啡了。”她说,“不过,你若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陪你一下。” “太好了。” “我也这么觉得。”她说着绕过我椅子,坐到床沿边。“我没什么伴,村里的人对我们敬而远之,卡尔又一天到晚埋在书堆里。” “而且他把门锁起来……” “上午三小时,下午四小时。晚上则忙着回信、回电话。你知道卡尔已经退休了,可是他还得做些投资及生意上的决策,当然还有书籍的事。他向来买很多书。”她叹口气,“就是没时间陪我。” “你一定过得很辛苦。” “很寂寞的。”她说。 “我可以想像。” “我和他共通点好少,”她说,“有时我纳闷他干嘛娶我,书本就是他的全部。” “你对那些书一点兴趣都没有吗?” 她摇摇头。 “我不是那块料,”她说,“我对线索、时间表及耸动的谋杀方法根本毫无概念,就像在黑暗中玩拼图一样。” “而且还戴上手套。”我说。 “噢,这个很好笑!”她笑得颇为夸张,并将手放到我臂上。“不过我不该开书的玩笑。你自己是书商,书也是你的全部吗?” “不是我的全部。”我说。 “哦?那你还对什么感兴趣?” “漂亮的女人。”我冲口说。 “漂亮的女人?” “像你就是。”我说。

05

相信我,我原本真的没这打算。我本想将拉佛西读完,再去看希里的小说,等卡尔·拜勒曼从图书室出来,就把他以为我偷来的书籍费用结清。 事实上,本人带来的那本 href='/article/9489.htm'>《毒蛇》是合法出售——应该可以算是。我压根不想闯进高本汉河滨区的石屋去偷书。高本汉是我朋友,也是大客户,我一听说他的书遭窃,便冲去找他。我向他保证会努力帮他注意,万一他的宝贝藏书出现在黑市,一定通知他。 “太谢谢你了,柏尼。”他说,“我们改天得好好谈一谈这件事。” 几个月后,我们谈了——我才知道他家里其实没遭窃。高本汉用凿子挖开自家前门,抽掉图书室内加了高额保险的珍贵藏书,自己把书藏起来,然后去报警——并将保险公司的赔偿金纳为己有。 高本汉当然是因为需钱孔急,这招监守自盗似乎是不用割爱又能赚钱的妙计。可是现在他更需要钱了——人通常都是这样的——他手边有一大箱非法书籍,连跟朋友炫耀都没办法,更别说拿去展览了。他也不能公然拿去卖,不过别人拿去卖就没问题了。尤其是找个有偷书嫌疑、一个像本人这样的人去卖。 “柏尼,这对你来说是最简单不过的事。”老高本汉说,“你不用去闯空门,连河滨区都不必来,你只要把书卖掉,我就会心甘情愿地把一成收入捧到你手上。” “五成。”我说。 我们讨价还价半天,最后敲定三七分帐。后来在喝酒时,他坦承说,他的底线是四成,而我则承认只要有两成也可以接受。他把一箱书带给我,我很清楚哪本书该先卖,以及该卖给谁。 href='/article/9489.htm'>《毒蛇》是个中精选,也是最有把握的一本。卡尔·拜勒曼有可能付最高价,而且他最喜欢买非法书。 你不时会听到别人批评某人,说他宁可偷一块钱,也不愿去赚十元(有人也这样批评过我),卡尔·拜勒曼则是那种宁可用一千元去买一本赃书,也不愿循合法管道用半价去买的人。过去我曾经卖过他一些书,有些是偷来的,有些不是,而来路不明的书,往往令他付出更多。 反正目前卡尔认定 href='/article/9489.htm'>《毒蛇》是我从书主手中偷来的,觉得高本汉若知道书落到他手里,脸一定会绿掉。不过我比他清楚——高本汉会眉开眼笑地把我从卡尔手上拐来的钱,七成纳入自己荷包里,而且也知道书的流向和下落。 从某个角度来看,我是在骗卡尔·拜勒曼,不过那并不损及本人“小节出入可也”的道德观。可是滥用主人的热情款待,染指人家的美貌少妻,则又是一回事。 唉,我能说什么呢,没有人是完美的。

06

事后我躺在枕头上,百思不得其解,一个男人为什么会选择与皮椅和一屋子的书为伴,而冷落温软的床铺和妖艳的金发美女。人性实在太不可测了,伊娃抚着我的胸口,催我喝咖啡。 那咖啡极香,在短短的“休战期间”,最是适合不过了。饼干也很好吃,伊娃吃了一片,但没喝咖啡。她说,她若在午餐后喝咖啡,晚上会睡不好。 “咖啡从来不会让我睡不着觉。”我说,“事实上,喝了好像还睡得好,我喝越多,就睡得越沉。” “也许令你想睡的是我吧。” “可能喔。”她挨过来,用身体压住我。 “也许我们该阖眼几分钟。”她说。 接下来,我只知道她用手推着我的肩膀,将我摇醒。 “柏尼,”她说,“我们睡着啦!” “是吗?” “你看看时间!都快六点了,卡尔随时会从图书室出来。” “惨了。”她跳下床套上衣服。 “我先下楼,”她说,“你慢慢穿衣服,只要我们两个没在一起就成了。” 我还来不及说什么,伊娃便冲出门了。 我很想闭上眼睛再睡,但我必须强迫自己下床,火速冲个澡,把身上的蛛丝马迹冲掉,然后穿好衣服。我站在楼梯口,聆听有没有人在谈话,希望不至于听到怒骂声。我没听到声音,没听见愤怒、平常或任何其他声音。 好静啊,我心想,西部小说里很多配角也常讲这句话。接着我又想——就像西部小说中的英雄一样——是啊,静得出奇…… 我走下楼绕过角落,跟伊娃撞个正着。 “他还没出来,”她说,“柏尼,我好担心。” “也许他忘记时间了。” “从来不会的,卡尔跟瑞士钟表一样准时。他身上就带了一个,而且会不时去看。卡尔每天六点准时出来,现在已经六点十分了,他人呢?” “也许他已经出来了,然后——” “怎么样?” “我不知道。也许开车进城去买报纸吧。” “他从来不会那样,何况车子还在车库里。” “他可能去散步了。” “卡尔讨厌散步,柏尼,他一定还在图书室里。” “我想他有权待在里头,那是他的房间,他的书,如果他想多待一会儿——” “我怕他出事了,柏尼,我敲过门,敲得很用力,你在楼上没听到吗?” “没有,不过我大概听不到,我在楼上最里面,而且冲了一会儿澡。他没回答?” “是呀。” “图书室的隔音应该做得很好,也许他没听见你敲门。” “我以前也敲过,他听得见的。” “也许这次他也听见了,只是决定不理你。” 我干嘛一直跟她唱反调?也许是因为我不愿多想。 “柏尼,”她说,“万一他病了呢?万一他心脏病发呢?” “有可能,可是——” “我觉得我应该打电话报警。” 我从不认为报警是个好主意,不过这大概只是我个人的特殊看法而已。我现在实在没劲报警,我手上有本赃书,又有案底,更别提两小时前在楼上客房干了一件令我备感罪恶的事。 “别报警。”我说,“先别去,我们先确定卡尔没有睡着,或看书看得忘了时间。” “可是怎么确定?门锁住了。” “有没有多的钥匙?” “就算有,卡尔也没告诉过我放在哪儿,他是唯一能接近那些宝贝书的人。” “窗子呢。”我说。 “窗子打不开,窗上是三层防弹玻璃,而且——” “而且没办法撬开,”我说,“他跟我提过了,但还是可以从窗子看到里面吧?”

07

“他在里面。”我说,“至少他的脚还在。” “他的脚?” “有..t>张背对窗户的大皮椅,”我说,“卡尔坐在椅子上,我看不到他其他部位,但是可以看到他的脚。” “他的脚怎么摆?” “伸在椅子前方。”我说,“而且脚上还套着鞋,就这样而已。脚没什么特别好看的,不是吗?” 我握拳敲窗,我不知道自己期待那双脚有什么反应,不过它们只是静静留在原地。 “报警吧。”伊娃说,“我最好还是去打电话报警。” “还不急。”我说。 波洛锁非常精良先进,这点绝对无庸置疑,但我不知道厂商凭啥说它防盗。我第一次在广告上听到“防盗”这两个字时,很想给他笑掉大牙。防盗?咱们等着看吧! 图书室的门锁确实难开,不过我向来随身携带一套小工具,我将工具拿出来施用(加上老天爷赏赐的天份)。 然后门就开了。 “柏尼,”伊娃倒抽口气说,“你是在哪儿学会的?” “在童子军。”我说,“你若开锁开成了,他们还赏你奖章。卡尔?卡尔,你没事吧?” 他坐在椅子上,现在可以看清楚他那双穿鞋的脚了。卡尔的手放在大腿上,拿着一本威廉·康宝·葛特(William Campbell Gault,一九一〇至一九九五,美籍作家)的书。他头往后仰,两眼紧闭,看起来就像拿着书在打盹。 我们站着注视他,我嗅了一会儿空气。我第一次进图书馆时,曾闻到一股气味,但现在那味道却不见了。 “柏尼——” 我垂眼扫视地板,搜寻覆在地板上的栗色地毯及上面的小地毯。我在一小片波斯地毯旁单膝跪下来——我猜大概是大不里士(伊朗第四大城,位于该国最西北端海拔约一三六七公尺处)产的毯子吧,不过精明一点的窃贼大概懂得比我多。我仔细盯着这片地毯,伊娃问我在做什么。 “只是想帮点忙而已。”我说,“你的隐型眼镜不是掉了吗?” “我又不戴隐型眼镜。” “我弄错了。”我说。 然后我站起来,走到大皮椅边,慎重地将手搭到卡尔·拜勒曼的额头上,摸起来果然是凉的。 “他是不是——” 我点点头:“你最好打电话报警。”我说。

08

负责的警官艾默·克里敦个头矮壮,他穿着卡其色风衣,不断小心地瞄着墙上的书,仿佛怕有人逼他坐下来乖乖看书似的。我猜他看过的尸体大概比书本还多。 “很可能是心脏的问题。”他对卡尔的死因发表意见说,“通常都是这样的。他有没有抱怨胸口痛?左臂抽痛?有没有?” 伊娃表示没有。 “也许有吧,只是没说出来而已。”克里敦说,“也可能事先没有预警,照他的坐姿看来,我看病发作得很快。也许是阖眼打盹时死去的。” “这样他就没受什么苦了。”伊娃说。 克里敦翻开卡尔的眼皮看了看,四处摸探尸体,然后说:“看起来极可能是窒息死的,反正应该不会有什么大斑鸟飞进窗子,拿枕头捣到他脸上吧?除非我猜错,否则应该是心脏病发。” 我能就这样不管吗?我看看克里敦,看看伊娃,看着头顶天花板上的旭日图案,以及底下的大不里士地毯,然后再看看爱书成痴的卡尔,以及他身边桌上的 href='/article/9489.htm'>《毒蛇》。他是我的客户,而且死时离我带来的书如此之近。我该任他就此“瞑目”吗?还是应该扮演更积极的角色? “我想你说得没错。”我告诉克里敦,“我认为他是闷死的。” “你凭什么这样说,先生?你又没看他的眼睛。” “我信任你的眼睛啊,”我说,“而且我也不认为是大斑鸟干的。” “哦?” “凶手的手法很漂亮。”我说,“而且像卡尔这么酷好犯罪小说的人,这样算死得其所。他若必须死,也许会希望死在密室之中,而且不是一般的密室,而是加上防盗的波洛锁、有着铜墙铁壁和密闭窗户的密室里。” “他被囚住的场所比纳克斯炮台还要严密。”克里敦说。 “没错,”我说,“而且他是被谋杀的。”

09

“是闷死的。”我说,“化验时,叫化验室的人注意尸上有没有残留的海龙(Halon gas,一种灭火用的氟气)我想应该看得出痕迹,不过得刻意去找才行。” “那是什么?听都没听过。”克里敦说。 “大部份人都没听过。”我说,“不久前报上才写过,他们在地铁收费站放置这种东西,因为有几次有人用燃烧弹攻击收费站人员——喷洒燃烧剂,结果将收费人员烧伤了——有了海龙,火在燃烧起来之前就可以灭掉了。” “怎么弄的?” “海龙可以置换房中的氧气,”我说,“我不是科学家,不清楚是怎么弄的,不过效果跟拿着枕头飞进来的大斑鸟一样。” “那就跟眼前的迹象吻合了。”克里敦说,“不过房里怎么会有海龙?” “房里一直都有啊。”我说,我指着墙壁天花板上的喷头说,“我第一次看到那些喷头时,还以为卡尔装了传统式的洒水器。我简直不敢相信,因为水对珍版书的破坏力比火还大,许多图书馆在洒水系统意外启动后,就全毁了。我跟卡尔谈到这点时,差点没被他扁。他斩钉截铁的说,他绝不会让他的宝贝藏书遭受水害。 “所以我想,喷嘴是设计来喷送瓦斯而非液体的。不用说,那气体一定就是海龙了。我知道现在比较好的研究图书馆都用这种装备,不过卡尔是我知道唯一把它用在私人图书馆的人。” 克里敦攀到梯子半途查看其中一个喷嘴。 “跟洒水器的喷嘴长得一样。”他说,“所以我才以为是洒水器。这系统怎么知道何时启动?靠感热器吗?” “没错。” “你刚说卡尔是被谋杀的,那表示有人启动装置罗?” “是的。” “在这里纵火吗?这比放大斑鸟进来高明一点。” “你只要把感热器加热,就可以启动反应了。”我说。 “怎么加热?” “我稍早进来时,闻到一股烟味。”我说,“味道虽然很淡,可是错不了。所以我才会想到问卡尔,万一图书室着火怎么办。” “然后呢?” “拜勒曼太太和我进来发现尸体时,那味道已经消失了。不过之前我发现那块地毯上有一块褪色的斑,所以便弯下腰去细看。”我指着大不里士地毯说(现在想想,搞不好是伊斯法罕的地毯),“就在那儿。” 克里敦跪到我指的地方,用两指搓揉斑点,然后闻闻手指。 “有焦味,”他说,“不过只有一点点。要启动上头的感热器,这样好像不够力。” “我知道。那只是测试用的。” “测试?” “测试谋杀的方法。你若无法进入房间,该怎么提高房中的温度?你不能打开门锁,也不能开窗,如何才能弄到足够的热气来启动瓦斯?” “怎么弄?” 我转身看着伊娃。 “告诉他你是怎么弄的。”我说。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她说,“你一定是疯了。” “你不需要放火。”我说,“甚至不需要太多的热气,只要直接对着感热器加热到一定程度,足以启动灭火反应就行了。如果你能瞄准感热器,甚至连整个房间的温度都不会升高。” “再往下说。”克里敦说。 我拿起一支象牙柄的放大镜,图书室里摆了好几支。 “我参加童子军时,他们并没教我怎么开锁,不过他们很重视生火的技巧,像是用打火石摩擦取火,以及拿放大镜聚光,用热能极强的光点点燃低燃点的物品。” “窗子。”克里敦说。 我点点头说:“窗户面北,阳光绝不会直射进来,不过你可以在离窗子几尺处用镜子捕捉阳光,然后把镜子的角度调好,让阳光射到放大镜上穿透窗户,照在房中的物件上。” “也就是感热器。” “那是当然了。”我说。“不过凶手一定会先确定方法能否奏效,他不会事先拿感热器来试验,因为那会启动感热器。为了确定厚实的窗玻璃不会干扰加热过程,凶手一定得先测验一下。” “难怪地毯上会有焦痕了,对吧?”克里敦停下来,又看了一下焦斑,然后抬眼盯着窗户。“只要看到一小缕轻烟或焦痕,就会知道方法生效了,而且也能大概知道加热时间的长短。如果那热度足以烧焦羊毛毯,自然可以启动感热器了。” “天啊。”伊娃大叫一声,很快对新的情况做出因应。“我刚还以为你疯了,现在我明白凶手是怎么弄的了。可是谁会下这种毒手?” “噢,我不知道。”我说,“我想应该是住在这里、熟知图书室,也了解海龙的人吧。卡尔·拜勒曼的死能使这个人受益,比如说,一个备受丈夫冷落、被他当成佣人、而且觉得让他与珍爱的书籍同赴黄泉是种美丽复仇的人。” “你不会是指我吧,柏尼。” “既然你提起了……” “可是,我那时跟你在一起啊!卡尔跟我们一起吃午饭,然后就进图书室了,而我则带你到客房去。” “你是带我去客房没错。” “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她微微垂下眼帘说,“我先生惨遭横死,我说这话实在很丢脸,可是我们一直在床上待到快六点钟,然后才下楼一起发现尸体呀。这你可以做证,不是吗,柏尼?” “我确实可以发誓我们两个上过床,”我说,“而且我还可以发誓我在床上待到六点,除非中间我在梦游。不过我睡死了,伊娃。” “我也是。” “我倒不这么认为。”我说,“你没喝咖啡,说是喝了会睡不着,那咖啡也的确没让我醒着。我想咖啡里掺了东西让我昏睡,所以你才半口都不肯喝。我想,你让卡尔带进图书室里的那一壶也一样。所以当你启动海龙时,他也睡得很沉。你一直等到我睡着后,才拿着镜子和放大镜到外头,将感热器加热,启动瓦斯,然后回到床上。海龙几分钟内就将氧气吸干了,就算卡尔没睡着,只怕也难以防范。海龙无色无臭,图书室里的空气清净系统不到一小时就可以将海龙清除干净。不过应该还是可以在清净系统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加上两个咖啡壶中残余的镇定剂,我想应该足以将你定罪了。” 克里敦也与我有同感。

10

我回到城里,答录机有留言要我回电给高本汉。时间很晚了,不过听来很紧急。 “坏消息。”我告诉他说,“书差点就卖出去了,结果卡尔把自己跟史陶特和罗斯福的鬼魂一起锁进图书室里,三个人后来就变成一挂了。” “你是说他死了吗?” “他老婆把他干掉了。”我说,然后把整件事告诉他。“这就是我说的坏消息,不过我们的情形比卡尔好一点——我把书拿回来了,我相信我可以找到客户。” “啊,”他说,“嗯,柏尼,卡尔的事我觉得非常遗憾,他真的是个爱书人。” “是的。” “不过,你的坏消息反倒是好消息。” “是吗?” “是的,因为我改变心意了。” “你不想卖书了?” “我卖不了啊。”他说,“卖掉那本书就像把我的灵魂抽走。谢天谢地,现在我不必卖了。” “哦?” “还有更好的消息。”他说,“我做成一笔买卖,报酬超高的,细节我就不说了,总之结果很棒。如果你真的把 href='/article/9489.htm'>《毒蛇》卖掉,现在我可得求你去把它买回来。” “我懂了。” “柏尼,”他说,“我是搜藏家,跟卡尔·拜勒曼一样热中搜集。我再也不卖书了,我要增加自己的收藏。”他叹口气,显然十分期待。“我想把书拿回来,不过我当然还是会付你佣金。” “我不能拿你的佣金。” “难道你要做白工吗?” “也不尽然是。”我说。 “哦?” “我想拜勒曼的图书室最终会被拍卖掉。”我说,“伊娃不能继承,不过总会有些甥女侄儿什么的可以捞到一点好处,拍卖会上会有一些很棒的书。” “那是当然罗。” “不过,有几本最抢手的书不会包括在内,”我说,“因为那几本书不知怎地,跟 href='/article/9489.htm'>《毒蛇》一起跑到我的公事包里面啦。” “真的还假的,柏尼?房里有具尸体、有凶手,现场还有警察,你竟然还能把书弄到手?” “卡尔把他最精华的藏书拿给我看过,”我说,“所以我知道该拿什么,也知道书摆在哪里。克里敦根本不在乎我拿书做什么,我告诉他说,坐火车时想看点书打发时间,他还耐心地等在一旁看我挑了八到十本书哩。火车得坐很久,他一定以为我看书看得很快。” “把书都带过来,”他说,“现在就过来。” “老兄,我累毙了。”我说,“而且你又住那么远,我明早一起床就过去,行吗?等我到你那儿后,你可以教我大不里士和伊斯法罕的毯子有啥不同。” “两种毯子根本完全不一样嘛,柏尼,怎么会有人搞不清楚?” “你明天再跟我讲,好吗?” “嗯,好吧。”他说,“可是我实在痛恨等待。” 搜藏家!你能不爱他们吗? 烛香 凯特·艾里斯生于利物浦,目前蛰居柴郡(英格兰西北部)。一九九〇年,艾里斯以剧作《出清》(Clearing Out)赢得西北剧作家(North-West Playwrights)比赛奖,获取文学成就。近期作品有一系列以考古学家尼尔·华生(Neil Watson)及卫斯理·彼得森(Wesley Peterson)警官为主角的西部犯罪小说。该系列巧妙融合了现代犯罪及历史故事,首部作品为《商人之家》(Mert's House,1998),继之为《车队小子》(The Armada Boy,1999)、《亵渎神明的坟墓》(An Unhallowed Grave,1999)及《出殡之艇》(The Funeral Boat,2000)。本篇故事的构想源自艾里斯第一份教职工作。“这篇创作灵感取自学校旅行时,带着一群不受管的学生,到处在历史景点赶场的情形。”这经验确实激发出一篇非比寻常的推理故事。

01

游览车开到毕克比会堂后头的停车场,煞车声嘶嘶作响,维姬·威尼(学生们上学期间都喊她“老师”)率先踏到水泥地,拿着一块笔记板挡在她硕大的胸脯前。一路上只有两个女生晕车,还有一个男生头撞到行李架。阵亡三人,到目前为止,还算可以。 维姬数着下车的学生人头,矮个子的秃头停车场管理员皱眉看着。学生们不是在吱吱喳喳地说话,就是推来挤去,有人慢慢晃荡,有的冲来冲去,外套乱扯一边,领带歪七扭八。八年C班,毕克比中学的资优班……维姬看着学生叹了气。她带学生到毕克比会堂做过很多次历史教学,年复一年,一班带过一班。聪明的、愚笨的、对历史兴趣高昂的、认为这栋废墟边的伊莉莎白时期建筑不若数学课有意思的学生,她通通带过。 有些女孩一看到导览员就咯咯发笑,大部份男生则只是张大嘴瞪着眼前的怪物。 “老师,那是鬼吗?”看到穿着伊莉莎白时期古装的黑发女子从会堂的大橡木门走出来时,有个学生调皮地问。 那女人服装上的锦锻已褪色,裙子厚重,垫袖奇大无比,另外加上软趴趴的黄色环状领。感觉上,女人好像是从停车场滑过来的。女人来到维姬身边,对她紧张一笑。 “哈罗,茉琳。”维姬努力装出愉快的声音说。“今天要带的是八年C班,他们应该不难带,不过离开前最好还是先找齐所有人。去年在动物园校外教学出过意外后,我就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了。”她沉声说,“昨晚我还在想,你们家法兰西凯还好吗?” 茉琳·派洛斯勉强一笑,她看来紧张而疲累,似乎比实际年龄四十八岁还老。 “还是一样。”她静静地说。 “生女儿真令人担心,”维姬叹口气说:“我一向喜欢教你们家法兰西凯……她和一般的孩子不太像。”她看看学生们,这群小鬼越来越吵了,得趁他们还没闹开之前开始做导览。“我看我们开始吧,茉琳,准备好了吗?” 茉琳挺直腰杆,默默看着维姬对八年C班下令;等所有喧嚷沉淀下来,大家的口香糖都乖乖吐进一个纸袋后,茉琳才缓缓带领一群吵吵嚷嚷的青少年走向古宅。 对八年C班的小鬼来说,好戏一直等到他们抵达大厅后才开始,可惜令众人聚精会神的并不是椽梁横陈的华丽屋顶,而是一记尖叫——一记绝望而凄厉的尖嚎。正当茉琳详细生动地解说伊莉莎白时期的生活景况时,那有如鬼叫的嚎声将她从中打断。 “听起来好像有人遇害耶,老师。”一名早熟的十三岁女生说。 “有人看到鬼啦,老师。”年纪最小、还不到十岁的小男生加油添醋地说。 接着两个躲在窗边、理着平头的男生转身看着维姬,脸色有如死灰地说:“我们看到他了,老师。” 其中一人惊讶地低声说道:“他……他像飞的一样掉下来,在那边……院子里。老师,你想他是不是死了?” 维姬和茉琳从错愕的学生群里挤过去,来到面向铺着石地庭院的铅条窗。茉琳跪到窗台上一望,接着用手掩住嘴。 “是强纳生,他在高塔上的房间工作,我一向就说那扇窗子很危险。我得去打电话叫救护车……还有报警。最近的电话在楼上办公室里。”她挣扎着站起来准备冲出去。 维姬站在门口看茉琳匆匆跑上楼,她深深吸口气,然后转身面对异常安静的学生。 “刚才出了意外,等派洛斯太太报完警回来,我再出去看看能帮什么忙。这期间,请大家别靠近窗子。”她坚定地说。 八年C班的孩子这回格外安份听话,乖乖等着警方抵达现场。

02

“是自杀吗?从那么高的窗子自己跳出来吗?”安娜·哈定警探望着雄踞在院落上面的方形高塔说,“现场倒没有挺乱……有什么疑点吗?” 她皱皱鼻子,从脚前那摊状甚凄惨的尸体边转身。死者原本是帅气的金发男子。 跪在石地上检查尸体的年轻医生抬头瞄着她,冷静地说:“不是自杀,他在落地之前就死了,所以血才没四处飞溅。”医生轻轻将尸体翻过来,“死因在这儿……你瞧,刀子直刺心脏,他至少在坠楼前半小时就死了。很抱歉,看来你得忙一阵子了,探长。” 安娜·哈定转身看着站在几尺外的一位便服警官,冲他甜甜一笑。她发现展现魅力对属下很管用,她在职场晋升途中跟过不少讨厌的长官,因此发誓决不向他们傚尤。 “凯斯卫警官,你检查过那扇窗子了没?” “高塔的门锁住了,长官,唯一的一把钥匙在死者皮里森先生手上。我在医生抵达前搜过死者的口袋,结果找到——一大把旧的铁钥匙。您若允许,我想去试开门锁,确定就是那把钥匙。”凯斯卫说,他极力想给长官留下好印象。 安娜点点头,就让凯斯卫去表现……或失望吧。年轻的凯斯卫冲劲十足,他的热情令安娜想起刚刚踏进警界时的自己……然而长年来在公文、家庭与工作间疲于奔命,当年的干劲早已消磨殆尽了。 凯斯卫一边带头走上通往塔房的旋梯,一边说道:“已经有人去跟这边的职员谈了,长官。皮里森坠楼时,附近好像没有人,而且每个教职员都有人证可以出面支持他们的说词。当时大厅里有一群学生,有几个学生亲眼看见皮里森坠地,学生们还听到一声尖叫。那时有个穿戏服的导览员陪着学生……是茉琳·派洛斯太太,就是她打电话叫救护车的。另外还有学生的老师,威尼太太。事实上……”警官红着脸说,“威尼太太以前教过我,我是她班上学生。” “真的吗?”安娜自顾自地笑道,“所以你可以出面担保她人格没问题罗?” “噢,是的。她是位很棒的历史老师,而且我也认识派洛斯太太,但认识不深啦。她女儿法兰西凯和我是同班同学,法兰西凯现在在博物馆工作。” 警官的嘴角牵出一抹幽秘的笑意,安娜猜他喜欢过法兰西凯。 “我想我们最好先跟学生谈一谈,如果再让他们闷在会堂里,只怕要造反了。” “长官,其实他们已经在房中四处参观了,派洛斯太太问我能不能带他们去另一边侧翼参观……看看会客厅、厨房和其他房间。我想没什么大碍,所以……”他一脸担心,好像怕自己做错事。 “做得好,警官,别让他们接近现场就行。放学生参观可避免他们调皮捣蛋。” “到了,长官……咱们到高塔顶了。” “很好。”安娜说。她已经爬得上气不接下气了,她一直要自己去健身房运动,如果她挪得出时间的话。 凯斯卫从口袋掏出一大把铁钥匙,插到古董门的钥匙孔里,钥匙一转,门便开了。 塔房比安娜预期的大,天光自一扇落地的巨窗射入宽敞方整的塔房里。窗子有一面开了,像门一样,魅惑着粗心大意的人一脚踏入空中。 “那窗子开着很危险。”安娜说,“任何人都可能掉出去。” “已经有人掉出去了,长官。” “医生说死者在……在坠窗前至少半小时就被刺死了,这表示尸体是被人丢出去或推出窗外的……那应该不会太难,因为窗子跟地板是相连的。” “可是房间锁住了,唯一的一把钥匙又在皮里森口袋里,他一个人锁在房内,死掉的人怎么能在众目睽睽下,自己从窗子里跳下去?而且长官,他还发出尖叫声。别忘了,学生们听到一声尖叫。” 两人站在房中央四处张望,记下每项寻常与异常的物件。窗子对面墙边摆了一张特大号的橡木桌,四根桌脚呈球根状,桌上摆了一叠叠毕克比会堂及其他当地景点的宣传单。房中央有一张颇具现代感的大工作桌,桌子中间躺了一张十八世纪的男子肖像画,画旁放着盘盘碟碟的清洁液和材料,毕克比会堂的馆长跟凯斯卫的同事说过,死者是负责清理、修复画作的。强纳生·皮里森在城中心的博物馆及附近各古宅及艺廊工作。一卷难闻的原绵铺在廉价的三夹板工作桌上:皮里森死前一定正在清除画像上的陈年污垢。凯斯卫嗅嗅空气,闻到一股非常浓烈的化学气味,不过他还闻到别的东西。 远处墙边立着一副盔甲,就是在古宅或二流鬼片中会看到的那种,凯斯卫望着盔甲,而盔甲似乎也在回瞪他。那盔甲倚在剑上,年轻警官的眼光顺着剑刃看向剑尖。 “长官,剑上的斑迹看起来很像血。” 安娜·哈定原本望着窗外,听了立刻转过身,从大手提包中拿出笔记。 “我们目前有什么线索?有个男的从窗口掉下去,摔落时大声尖叫,大家认为那是意外或自杀。接着医生推翻这种假设,宣称男人摔落前已被刺死,死者不是在房中晃几步后才掉到窗外的,因为他早就死了。死者当时独处,房间锁住了,唯一的99lib.钥匙跟着他一起坠楼,所以凶手不可能在逃走后将门锁上。我想那门应该是唯一的入口吧?” “应该是的,长官。” “剑上的污斑看起来确实很像血迹,所以那把剑很可能就是凶器了。我想……”探长和警官互望一眼,“凶手可能还在这儿,在……” 两人紧盯着盔甲。 “我去看看,长官。” 凯卫斯小心翼翼地捧住头盔拿起来,那头盔比他想像中重。凶手并未躲在里面,盔甲是空的,可是房里没别的地方可以躲了。凯斯卫再次缓缓环视房间,并嗅着空气。有股比桌上那股化学味更平常、更融入周遭的气味,他只差临门一脚就想起来了。 盔甲右边有幅褪了色的巨型挂画,令四周的白墙看来更显柔和。安娜检视着画,并小心地抬起挂画一角,仿佛碰得稍重,画就会碎掉似的。 “嘿,看看我找到什么。”她得意地说,然后放开挂画,好像画会烫手似的。“这边后头有个像房间的地方,凶手可能还在里面。”她悄声说。 “我去查查看,长官。”警官低声说,突然变得很紧张。 对方虽然没有凶器,但警官不想在阴灰的周三早晨,跟一名不要命的凶手对干。 幸好他的忧惧落空了,挂画后的小房间除了一堆过剩的宣传品、几条用来捆绑宣传单以防四处乱散的红丝绳,以及三支醒目的木制指示标志外,就没别的东西了。然而,这个房间以前并不是用来当储藏间的,而是有另外一项更重要的功能。 房间远处的祭坛仍在,上面挂着多尘的白布,以及一幅精心镶 6846." >框的圣母及圣婴像。房间两侧立着两根坚实且未曾点过的蜡烛,蜡烛插在高高的生铁烛台上。祭坛上另外还摆了三根蜡烛,蜡烛的白色心蕊亦未曾点燃过。这是间小教堂,也许不久前,还拿它当教堂用过。凯斯卫仍闻得到肃然的燃蜡味。他在塔房中也闻到了这股气味,那气味混杂在皮里森那堆臭气冲天的化学清洁液中。 “房间里没人,长官。”他转身对站在身后的安娜说。 她垂首仿佛在祷告,然后突然抬起头来。 “你最好彻底搜查一遍,说不定有可以藏身的柜子或僧洞(英国宗教迫害时期,神职人员藏匿所用)之类的地方,死人不会自己跳楼。死者九点四十分坠楼时,这里一定有人跟他在一起。” 凯斯卫点点头,这里一定还有僧洞或秘密通道。他精神一振,开始搜寻。凯斯卫敲着四周墙壁、掀开祭台上的覆盖物、检查各个画作背面,寻找任何可能有橱柜的地方。可是僧洞的假设很快就被推翻了,塔房或小教堂里面都没有藏身之处。然而门被锁上是事实,唯一的钥匙又是在尸体身上找到的。凯斯卫皱眉专心望着塔房的地板思索,也许凶手从某个活门逃出去了。可是晶亮的橡木地板平整地摊在他面前,连半丝痕迹都看不出来。接着凯斯卫瞥见屋子中央地板附近,有一小坨硬硬的东西,在光亮如新的木头地板上突起。他跪下来用手指摸着。 “有没有找到什么?”安娜问道。她一直望着窗外的庭院寻找线索。 “没有,长官,没找到。”凯斯卫不甚确定地答说。 他跟着安娜走下狭窄的梯子,两人来到精雕细琢的主梯时,安娜转身对他叹气说:“我想我们最好开始进行侦问,我们该从何开始?”

03

大家的看法基本上都差不多,皆对皮里森避之唯恐不及。皮里森在毕克比并非全职,每周只工作两个上午,不过那对大部份员工来说已经够久了。 会堂的公关室以前是间漂亮的寝室,里头有两位员工:黑发的珍妮年轻端庄,她穿了一身黑服,仿佛在服丧。斯文女气的马克则截然不同,穿的是鲜艳无比的紫色衬衫。一开始两人并不想说死者的坏话,然而等他们在安娜的母性前慢慢松懈下来后,就开始吐出真心话了。他们说,皮里森是个自以为是、极端讨厌的家伙,他嘲讽马克的同性恋,在员工圣诞派对上还傲慢地向珍妮示欢。马克和珍妮对死者一致表示不屑,也相互为彼此提供不在场证明。他们没看到或听到任何可疑的事,两人是在学生看到尸体坠落庭院、茉琳·派洛斯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来打电话报警时,才知道皮里森死亡的事。马克和珍妮没什么情绪反应,更无半丝悲恸,好像对皮里森的惨死一点都不惊讶难过。 安娜接着去侦问炊事及清洁工。这些人跟皮里森虽然没什么来往,但问他们话并不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最多话的那名清洁工热心表示,遇有特殊场合时,他们偶尔会使用小教堂。最后一次是两周前,教区牧师在那里帮馆长的幼子命名。大部份员工都受邀观礼,但皮里森说他得到塔屋清理设备,所以没出席庆礼。凯斯卫坐在探长后头,将笔记本摊在膝盖上,细细玩味这项有趣的线索。燃烧的烛香能持续两周吗?他实在怀疑。 探长看看表,该找馆长谈一谈了。她喜欢到证人的工作或居住地点问话,因为他们的戒心越低,口风就越松。 如果馆长秘书巴克太太穿的是浆过的制服,看起来就很像从前的奶妈了。安娜和凯斯卫走进巴克太太井然有序的小办公室时,她正高兴地拿着小小的收音机说:“我到处在找这台机器呢,结果它竟然一直藏在公文篮里。” 巴克太太对两人友善地笑着,而且对这桩惨案好奇得不得了。 “我跟皮里森从来没什么接触……我也不想跟他有瓜葛。听说他那个人很花。”她故意眨眨眼,强调皮里森的无耻,“事实上哪,”她近乎呢喃地说,“他……嗯,他跟我老板的妹妹走得很近,而且还伤透她的心哟。不过当然啦,皮里森死了是很可怜。”她亡羊补牢地说,“你们觉得是意外吗?” 安娜没表示意见。 “今天早上九点钟你在哪里,巴克太太?” “塞谬先生和我八点半在这里一起弄一份重要报告,怎么啦?” 安娜还未及回答,一名男子便从里头的办公室走出来了。 四十多岁的毕克比馆长塞谬是名好看的男人,他的身材虽然已经不像年轻时那么精瘦,一头黑发也已经染霜,但棕色的眼睛仍闪着热情。塞谬请安娜和凯斯卫进他办公室,自己坐到旋转椅上,轻松地面对探长柔声的询问。 “我不会假装自己喜欢皮里森,他是修复高手,但绝对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事实上,舍妹一年前跟他交往后,我才看清他的真面目。不过如果我们把看不顺眼的人全杀了,世上的人口一夜间必然减半。”说完塞谬紧张地笑了。 “九点四十分尸体发现时,你人在何处?” “跟我的秘书一起在这里。” “我们认为皮里森在坠楼前半小时就死了,当时你在哪里?” “在办公室里,巴克太太和我提早进来弄一份报告。” “皮里森坠楼时,你有没有听见尖叫声?” “我什么都没听见。我实在不懂,探长,如果他已经死了,怎么还会坠楼呢?” “我们就是想查明这件事啊,馆长。皮里森工作时一向锁住塔房吗?” “是的,向来如此,他若受到干扰,会……嗯,会非常生气。小教堂是用来当储藏室的,偶尔有人会需要进去里边。” “谁把东西储放在小教堂里?” “公关部的马克和珍妮、导览人员、我自己以及我秘书。一开始皮里森还会勉强放人进去,不过几个月前,他实在受不了干扰,最后决定把自己锁起来,拒绝再帮大家开门了。不过因为他在这边一星期只工作两天而已,所以不致构成太大问题。” “今早有没有任何人上去?” “探长,若有人敢敲门,我们一定会听到皮里森破口大骂的。他上工的那两天早上,大家都会避开他。” “塔房钥匙是不是由皮里森保管?” “不是。我们只有一把钥匙,钥匙放在职员出入口边的橱子里,皮里森通常进来时才拿钥匙,然后一个人锁在塔房中。”塞谬笃定地说。 “皮里森大约九点时死亡,工作人员几点会到?” “大部份在八点四十五分到,但导览人员会稍晚些,大概是九点十五分吧。所有人员都得签到,你若想查,请自便。” “那皮里森呢?” “通常他接近九点时就会到了,对了,我今早没看到他。” “你八点半到时,钥匙还在橱子里吗?”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 安娜·哈定站起来,将提包甩到肩后。 “谢谢你的帮忙,先生。” 塞谬将他们送到门口,表示愿意全心配合,善尽 516c." >公民义务来协助警方,这时安娜才大步离开塞谬的办公室,走下宽大的楼梯。她心想,若能穿着华丽的古装从那些阶梯走下来,不知有多过瘾。她转头看着心事重重、跟在后头的凯斯卫。 “我想我们该去找那些孩子们谈了,凯斯卫,你知道他们在哪儿吗?” “现在应该回大厅了吧。”他犹豫地说,“呃……我能不能去跟停车场的守卫谈一谈,长官?我们抵达时,我注意到他在外边,我是刚刚才想到的。” “那么我自己去跟八年C班的孩子谈吧。”她将提袋抱到胸口上,“别去太久。” 安娜来到楼梯底时,大厅吵得像繁忙的蜂窝一样嗡嗡响个不停。她找到八年C班。 安娜深吸一大口气后才走进大厅.,她这辈子面对过无数的凶手和携械的抢匪,可是想到要面对三十名毛毛躁躁的青少年,就令她头皮发麻。安娜一进来,就知道这班小鬼非常亢奋,一群人吱喳个没完,屋顶的桁梁上回荡着几名男孩的破锣嗓音。安娜直接朝他们的老师走过去,她就站在石砌的大壁炉边,跟一名穿古装的女子谈话。 “威尼老师吗?很抱歉让您久等了。”安娜笑着说,“我会请一名警官记下所有学生的姓名住址,然后你们就可以走了。” 维姬·威尼松口气地瞄着骚动不已的学生。 老师身边那名穿古装的女人紧张地把玩着挂在脖子上的珠宝。 “你就是茉琳·派洛斯吗?”安娜问,女人点点头。“我们得问你几句话,我们侦问过所有职员了,没什么好怕的。” 凯斯卫警官挑在此时走进大厅,孩子们一看到穿制服的警官,立刻安静下来。 安娜看到维姬像老友般地跟警官打招呼。 “乔伊,你看起来好帅啊。”说着还伸手去摸警官的蓝服袖子。“你很喜欢警务工作啊?这一向就是你的职志,不是吗……自从你查出谁在学校化学实验室放火后,就立志当警察了。探长,乔伊以前是我的得意门生哪。” 她用老师特有的骄傲口吻告诉安娜,而年轻警官只是默默地红着脸。 凯斯卫笑了笑,转头对茉琳·派洛斯说:“又遇见你了,派洛斯太太。今早我没机会跟你多谈,法兰西凯可好?” 茉琳·派洛斯淡淡一笑,没有回答。 安娜的注意力开始飘开,一对锐利的眼睛瞥见一群贼头贼脑、围站在窗边的男生。这几个小鬼不知在打什么主意,不久安娜就弄清楚了。 “老师,”房中央有个高个女生说,“戴伦有火柴,老师……还有一根蜡烛。” “是我找到的啦,老师。”戴伦大声反驳说,“我在窗台上找到的,我又没有要据为己有,老师。” 维姬·威尼无奈地叹口气将东西没收,交给茉琳·派洛斯。那是一小盒火柴和一根烧了一半、蕊心焦黑的短蜡烛…… 凯斯卫朝安娜挨过去,悄声对她说:“长官,能不能到外头跟你说句话?” 安娜在众目睽睽下,好奇地跟着警官来到入口。 “长官,”两人站到门口的一对雕像下,警官表示道:“我刚才跟停车场的守卫谈过了……他提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他顿了一下,“我想我知道皮里森是谁杀的,现在我想我也知道凶手是如何下的手。” 安娜瞪着他。 “我的确不懂,为什么一个在九点钟死于密室的人,会在半小时后从窗口坠楼,而且唯一的一把钥匙还放在他口袋里。快说吧,大神探,那副盔甲是不是用电脑操作的?还是凶手是住在古宅里的厉鬼?你怎么解释?” 凯斯卫看着安娜,发现她嘴角露出怀疑的笑容。 “长官,我得先请你帮我做一件事,一件最好,呃……最好由女人来做的事。” “什么事?”安娜小心地问。 凯斯卫告诉了她。安娜抬着眉问:“你确定有这必要吗?” “噢,有的,长官。” “好吧,凯斯卫,你先走。咱们最好祷告高层不会查问这件事。” 两人又回到大厅,这回孩子们似乎比较安份也比较安静了。 “派洛斯太太,我们能不能到入口大厅跟您说几句话?”安娜甜声说。 茉琳·派洛斯瞄了维姬一眼,然后跟随安娜而去,她的长裙在石地上沙沙磨动。 “麻烦你把裙子提起来。”两人来到外头后,安娜提出要求说道。 茉琳惊恐地看着她。 “这太过份……” “我并不是要求你脱衣搜身,派洛斯太太,只是请你把裙子提高而已,一下子就好。警官。”她对凯斯卫正色说,“请你站到门边,千万别让任何人进来。” 派洛斯太太无助而惊恐地四下顾盼,然后缓缓将裙摆提到膝盖高度,露出一双晒得极美的腿。 “请再提高些,派洛斯太太。” 茉琳·派洛斯正想拒绝,似乎又意识到自己已被识破,便又提高裙摆,露出一段缠在身上的红丝绳。 “麻烦你把绳子解下来,派洛斯太太。” 派洛斯缓缓解下身上的绳子,绳子便落在地上。那绳子有两段,每段的绳头都烧焦了。安娜将凯斯卫召回来。凯斯卫站着凝视红绳,似乎不太敢相信。 “警官,”安娜说,“要不要跟我们讲解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凯斯卫从口袋拿出笔记,挺直身子说:“长官,是这样的。停车场守卫告诉我,他今天早上八点四十分抵达时,派洛斯太太的车子已经停进来了,这是我第一次对她起疑。守卫说,后来他在员工平时停车的地方又看到车子。我发现派洛斯的签到时间跟平时一样,是九点十五分。塞谬馆长跟我们提过,皮里森工作时,会把自己锁在塔房,不准任何人进去,因此我想到,如果他没让任何人进去,那么凶手一定早已经躲进房间了,也许躲在小教堂里。皮里森九点前抵达,所以凶手必然到得更早,而且已经躲起来了。钥匙只有皮里森在用——其他人都不会去锁塔房的门——因此这件事变得非常好办。凶手只需伺机用剑将皮里森刺死,离开时将门锁上,然后把车停到员工停车处,再跟平时一样去上班就行了。” “可是,钥匙是在尸体身上找到的……” “长官,这点我待会儿再做解释。接着我试图破解凶手的手法——凶手是如何让人以为皮里森是从窗口坠落的?我看到存放在小教堂里的绳索长度,以及祭坛上的蜡烛数量——三根,是奇数,所以很可能有一根蜡烛不见了。我在塔房中间的地板上发现一些蜡滴,于是便想,如果用绳子把尸体绑住,拉到打开的窗口前,例如将绳子绑在沉重的橡木桌上,再将点燃的蜡烛放到绳子下,让绳子慢慢烧断,这样凶手便有充裕的时间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了。尸体落地之后,凶手必须找个借口离开,以便藏匿绳子和蜡烛。小型录音机的事在这里可以得到解释。馆长用小型录音机录下要写的信函,但他的秘书说,录音机不知摆哪儿去了,害她找半天。我想是凶手把录音机偷走,录下凄厉的尖叫声,并适时在一大群观众面前播放,以提供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大楼里没人听见尖叫,因为录音带只在大厅里播放。接着凶手跑上楼去报警,不过她先绕到塔房,打开房门处bbr>99lib?理里面的证物,将烧过的蜡烛和火柴藏到自己的大袖子里,录音机也是藏在里面的。然后再把蜡烛跟火柴放到窗台,打算找机会将它们处理掉。可惜千算万算,还是被八年C班的小朋友找到,结果就败露事迹了。我说得对吧,派洛斯太太?至于绳子……还有什么比藏在宽大的古装裙子下更好?我到目前都还说得对吧,派洛斯太太?” 派洛斯看着他,眼中尽是哀求。 “乔伊,你跟我家法兰西凯是同学,你知道她很可爱的。她在这间博物馆上班时,认识一名年纪比她大的男人,被他迷得昏头转向,可是法兰西凯不肯把对方名字告诉我……我从来不知道那个人就是皮里森。后来有一天,他突然跟我谈起他们的关系,他说的那些话……他谈论法兰西凯的样子,他其实只是在利用她,他说他打算尽快结束两人的关系,因为法兰西凯的占有欲越来越强,实在太黏他了。他说法兰西凯若敢跟他搞鬼,他就要害她在博物馆混不下去;他会去散播法兰西凯的谣言,说她工作能力太差。我不能坐视不管,看他毁了法兰西凯的事业和她的一生。我这么做都是为了女儿呀。” 安娜点点头,心想,这种事若发生在自己女儿身上,她不知会有什么感受。安娜甩甩头抛开杂念,提醒自己要公事公办。 “在我逮捕你之前,你还有别的话要说吗,派洛斯太太?”她同情地表示,然后才背诵逮捕令。 “我今早八点到,将车停在后面的公用停车场,以免让任何员工瞧见。”茉琳·派洛斯静静地说,“塔房没锁——只有皮里森会去锁它——所以我躲进小教堂里。皮里森快九点钟时抵达,我杀死他,设好绳子和蜡烛,锁上房门,进车子里,按平时的时间上班。我拿过一些绳子回家试验,所以算准了在他掉下来时,会正在为八年C班作导览。乔伊说得没错,我趁上楼打电话报警时,先绕去塔房。我上楼时将录音带拿掉,趁着到馆长办公室报告出事时,把录音机塞回巴克太太的桌上。” “可是塔房锁住了,唯一的钥匙在皮里森身上,所有人都说,你从没去过庭院,从未接近过尸体。”安娜不解地问。 茉琳·派洛斯默默站着,什么话都没说。 当派洛斯被带到在一旁等待的警车上面时,凯斯卫警官绕到屋后八年C班上游览车的地方。他耐着性子等孩子的老师数完人头后,才过去跟她说话。 “你一向很疼法兰西凯,对不对,威尼老师?”他柔声说,“法兰西凯的历史非常棒,是你最疼爱的学生。知道她在博物馆工作,你一定非常开心。我认为派洛斯太太跟你提过皮里森和法兰西凯的事了,我想你帮了派洛斯太太的忙,当她再度回到楼下时,你要她帮你看住孩子,自己则在救护车到达之前,到庭院查看皮里森是否还活着。派洛斯太太锁完塔房后,把钥匙交给你了。你趁着弯身检查尸体之际,将钥匙放进死者的口袋里。我说得对吗,威尼老师?” 维姬·威尼微微一笑,摇摇头说:“我无法忍受看那男的伤害法兰西凯,我非帮她忙不可。”她深深吸口气。“我们到底哪里露出破绽了?” “你还记得化学实验室被烧掉的事吗?我在犯人的衣服上闻到了汽油味。” “我怎么会忘记。” “这回我闻到的是蜡烛味……我一直闻到蜡烛味,我的嗅觉一向很灵。” 乔伊·凯斯卫抬手搭到威尼老师肩上要逮捕她,年迈老师看着他双眼,然后笑了。 疯子 汤玛士·贝里·艾迪奇(Thomas Bailey Aldrich,1836-1907)本篇及接下来的三篇故事是一组早期的“不可能犯罪”,供读者欣赏一下过去的作品。本篇是继爱伦坡的《莫尔格街凶杀案》之后,以业余侦探为主角破解密室谋杀的早期作品;也是从结构松散的小说 href='/article/6746.htm'>《疯子》(Out of His Head,1862)中,独立成篇的一则故事。艾迪奇是美国诗人、作家及编辑——他从一八八一到一八九〇年间,在《大西洋周刊》担任编辑。艾迪奇写了许多风格独特的小说和故事,其中以《玛乔丽·杜》(Marjorie Daw,1873)在当时最受欢迎——描写一名男子爱上一名女子,后来却发现这女子从来不存在过。艾迪奇在《死水悲剧》(The Stillwater Tragedy,1880)藏书网中创造了一名私家侦探,这个人物比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早出现好几年。以下故事虽为本合集中年代最早的一篇,今日读来却依然饶富新意,艾迪奇的写作技巧和创意处处可见。

01

我将揭开七年来掩盖住玛莉·威尔谜案的层层纱幕。虽然我将因此暴露出自己的怯懦愚昧,但我不会因而退缩。 除了我,没有人能道出真相。以前有一个人比我更适合说这件事,但他已默然远去。我喜欢能守密的人。 纽约克拉克街及宽道尔街的街角,有栋极不起眼的棕色木造大楼。大楼非常陈旧,式样老早就过时了,看起来十分阴郁,不过以前应该算是不错的建筑吧。我想房子跟人一样,会因为种种经历决定其最后的外观,或为阴沉,或显开朗。有些房子光从前门的气氛,就可以看出房子的历史了。 再说一遍,这栋大楼目前看来颇为阴暗,里头住了不计其数的爱尔兰家庭,地下室更是堆爆各种杂物。不过这大楼在我所写的那个年代,是个二流的寄膳宿舍,里头的住户也称头多了,大部份都是穷哈哈但善良真诚的作家、悲剧演员、合唱团员等人。 我在宽道尔街上的公寓就位于这栋大楼的对面,我才搬进去没多久,便发现到以下事实:首先,二楼前排住了一位魅力四射的小姐,每天早上啼唱有如出谷黄莺。 第二,那位小姐叫玛莉·威尔。 第三,玛莉·威尔是芭蕾舞者,而且有两个情人——只有两个而已。 玛莉·威尔是奥林匹克的首席舞者,我夜复一夜的看着她舞蹈。我想不出能用什么字眼形容她那轻灵又狂野的舞步,她似乎与音乐融为一体,她是美的最佳代言,丝亮的金发垂在柳腰上,掩映着她风情万种的面容,令人想到吉多·雷涅(Guido Reni,一五七五至一六四二,义大利画家,画风是柔和化的巴洛克,因此被称为“巴洛克的古典主义”)画笔下的碧翠丝那清新迷人的樱唇。她那对明亮的杏眼对你回眸一望时,年轻的小伙子们莫不狂喜倾倒。 啊!当一束束的鲜花环绕在你脚踝边,当你手上的响板令观众血脉狂跳时,你恣情在夜夜的成功演出中;但我总记得你在苍白的日光中,悲凉地躺在床上,眉眼间得意褪尽、光环尽失的凄凉模样。 一直到那时,我才弯下身去亲吻你。 对我而言,玛莉·威尔远比她那两名情人值得细究。我刚说过,她有两个情人,其中一个平凡无奇——他长相不赖,颇懂得打扮,但思想肤浅,没啥活力。当她不耐烦工作时,便在他身上发泄。他是个中尉,好像是海军的。这海军小子很懂得安抚狂野的玛莉。 另一个男的类型截然不同,我对他有种莫名的好奇。第一次看见他时,我觉得仿佛以前见过,不过这大概只是事后的印象吧。 男人脸上每根线条都写满了个性;我的意思是,都很有质感,但至于是好是坏,就说不清了。他应该算英俊吧,不过嘴上有一道往右划的斜疤,因此笑时会出现一种讽刺的神情。 解剖学家一定会很喜欢他的骨架子——六尺二,胸膛厚实,上面覆满钢铁般坚实的筋肉。一看就绝不是温室里的软脚虾。 看到他大步走在大楼边,我心想:“总有一天,他会把那个小中尉从二楼窗口扔下来。” 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玛莉·威尔比较爱他们哪一位——因为我认为她两个都爱。女人心海底针,狮身女怪就是用这个来考埃及人的,而我向来不善于猜谜。 不过玛莉的脚踏两条船已经够让左右邻居八卦了,大家也慢慢拼凑出一些跟索福克勒斯(Sophocles,希腊悲剧诗人)作品相似的紧凑离奇情节。 大伙很不留情地把玛莉说成荡妇,有些人嘲笑二楞子中尉,有的讥讽疤面男朱利斯·肯尼,不过大家都有志一同地谴责玛莉·威尔。 这情形持续了五、六个月,然后有人说朱利斯和玛莉订婚了。中尉出现在宽道尔街的次数减少了,朱利斯则痴心地等待着玛莉的脚步声。 然而——周日时,玛莉虽然陪着朱利斯去听各种音乐会,她的胸口上,却依然别着中尉送她的玫瑰。

02

一个飘着细雨的十一月早晨——我仍记忆犹新!我被卧房门上一连串急迫的敲门声吵醒了。那闹声将我从恶梦中唤醒。 “噢,先生!”女佣在楼梯口大叫说:“对街出事啦,他们把玛莉·威尔杀了!” “啊!”我额上冒着冷汗,只挤得出这个字。 我看看手表,十一点整,我因为昨晚熬夜,所以睡过头了。 我匆匆套上衣服,等不及吃早饭便挤过围在对街大楼门口的人群,直奔二楼,连拦都没被拦下来。 等我进入房间时,里头已经杵了六个人:一名穿黑衣、表情冷静专业的胖男士,他是位医生;两名警察;女演员爱德蕾;女房东马森太太;以及朱利斯。 房中央床上躺着玛莉·威尔的尸体,苍白如席尼加(古罗马哲学家)的妻子。 我永远忘不了那情形,事隔多年,玛莉的尸体在我脑中萦回不去,她眼下的黑纹,流散在枕上如金波万倾的长发。我在她身边站了一会儿,然后将遮到她下巴的床单拉下来。 “她喉上的那道痕,你都没注意到吗?” 朱利思坐在床头,弯身吻着握在掌中的冰凉玉手。 穿黑衣的男士正低声跟不时瞄着玛莉·威尔的马森太太说话。 两名警员检查大楼里各扇门窗和柜子,结果显然没有所获。 密闭式炉子的火并没有点上,但房间里闷得吓人。我打开窗子,靠在窗边吸着新鲜空气。 医生向我走过来,我迷迷糊糊地对他说了几句,因为房里弥漫的霉味弄得我很想吐。 “是的,”他打量着我说,“就像你说的,这件事看起来确实很令人费解。您是专业人士吗,先生?不是?对不起——请再说一遍。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样毫无线索可寻的案子。乍看之下虽然很像自杀——因为门锁住了,钥匙插在门内,房中都没有人动过——却又找不到造成死者脖子伤痕的器具。怪哉,凶手一定是从烟囱溜出去的,可是怎么逃?不知道。这里的窗子离地面至少三十尺,人不可能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就算他能把底下的铁栏杆清掉也一样——要是跳到那些尖刺上还得了?伤口一定是用尖刀割出来的,太诡异了。我看凶手一心想致她于死地,颈动脉割得非常干净例落。” 医生又继续自言自语的念了十五分钟,这期间朱利斯一直亲吻着玛莉的手指。 我能体会他的伤恸。 回到自己房间后,我愣愣地望着壁炉,枯坐三、四个小时。昏黄的微光从街道上射进来,可是我丝毫没有留意。我看着炭火中那张忽来飘去的面容,一会儿变成垂着丑怪钟乳石的洞穴,一会儿变成喷着烟火的火山,一会儿是横跨在深湾上的桥,接着这些东西又一一瓦解,最后在炙热的影像碎片中,那张面孔再次浮现而出。

03

当天的晚报对审讯过程做了详细的报导:今天上午八点钟,知名芭蕾舞星玛莉·威尔陈尸在克拉克及宽道尔街的住家中。由于房中一丝不乱,加上门由内反锁,许多人相信死者是一时想不开而自杀的。但本报并不这么认为,反锁的门除了表示凶手当时藏在屋子之内,并无法证明什么。而房中看不出挣扎打斗的痕迹,也不足证明死者是自杀的。像死者这样柔弱的女子,若有两名或一名男子突下杀手,必然无法反抗。本报推测,由于死者死时身穿芭蕾舞装,所以应该是从剧院返家后便遭杀害。床边有张椅子上放了几束鲜花,以及死者夜间从剧院回家时习惯套在舞蹈服外的防雨斗篷。屋中并未寻获凶器。以下刊出验尸官取得的重要证词,对案情稍有解释。 约瑟芬·马森作证时表示:“我将宽道尔街一三一号出租给房客,威尔小姐过去两年来一直是我的房客,也向来安份守己。她没有太多访客;除了金恩中尉和她未婚夫肯尼先生外,没有其他男性访客。我不知道金恩中尉最后一次来访是什么时候,不过我很确定他最近三天都没来。死者告诉我说他已经离开了。昨晚威尔小姐回来时我并没有看到她,走廊的门从来不锁,每位房客都有钥匙。我最后一次看到威99lib?尔小姐是在她出门去剧院前。她请我八点钟叫醒她(今天早上),因为她答应陪朱利斯去散步,也就是肯尼先生。我敲了九或十次门,可是都没人回答。后来我越来越怕,就去请另一位女房客伍兹小姐帮忙把锁撬开。我们用力推开门时,钥匙掉到里面地板上。威尔小姐穿着衣服躺在床上,衣柜旁的煤油灯旁边七零八落地放着一些火柴。当时房间的状况就跟现在一样。” 爱德蕾·伍兹作证说:“我是职业演员,住在死者隔壁。本人认识玛莉·威尔十二个月了,她昨天十一点半回到家,大约十一点四十五分到我房间。平常如果只有她一个人,剧院的仆役都会送她回来。我让她进屋里,死者把她的夜间钥匙放错地方了。我们两个的房间是用砖墙隔开的;可是我睡得很浅,若有异常的声响,应该会听得见。两个星期前,威尔小姐告诉我说她明年一月要跟肯尼先生结婚,我最后一次看见他们在一起是前天的时候。我帮马森太太一起破门进她房间。”(之后描述陈尸的情形等等)。 警方传唤剧院的仆役,证实案发前晚他确实送死者回家。仆役将死者送至门阶,当时开门的是位妇人,仆役表示虽然认得伍兹小姐,但无法百分之百确定开门的人就是她,因为当晚夜色很黑暗,大楼入口又没有灯。 朱利斯·肯尼作证说:“我是技师领班,住在佛西街某某号。威尔小姐是我表妹,我们订婚了,打算明年——”(证人至此哽咽无法言语)。“我最后一次见她是在周三早晨,我们两人一起出门散步。昨晚我并未离开自己的房间,因为患了重感冒,无法出门。以前有个金恩中尉常去找我表妹,邻居都议论纷纷,我很不喜欢这样,便要求玛莉跟他分手。星期三那天,玛莉告诉我说金恩奉命驻派国外单位,以后我不会再受到干扰了。她当时很兴奋,暗示说有时活得有点烦:然后又放声大笑。我有好几个星期没见她那么开心了。死者偶尔会心情不好。今早八点她跟我约好去散步,我到了克拉克街后,才知道她——”(由于证人激动不已,便让他退席)。 雷恩医师作证:(这位医生十分博学,口才又便给,验尸官只得再三制止,免得他说太多。以下是证词摘要。)“我应警方召请去看死者尸体,死者喉部有一道极深的割伤,被人以利器从左耳以下两吋处,切断左部颈动脉及内部的颈静脉。就我看来,这种伤口几乎是立即毙命的。尸体上看不出其他施暴的痕迹。不过上唇跟右鼻孔间,有个几乎看不见的浅痕——我想大概是小时候受的伤吧。死者应已死去几个小时,因为尸体已经开始僵硬等等之类的。” 席卡里尼医生确认以上证词。 接着守夜人及另外其他七名人士站到证人席上,但他们对本案并未提出更多有用的证词。 死者的情人朱利斯·肯尼景况十分堪怜,威尔小姐芳年二十四。 凶手究竟是谁?为何下此毒手?目前这是对警方智慧的一大考验。如果罪大恶极的凶手可以在拥挤的都市中逍遥法外,那么还有谁是安全的呢?

04

.. 读到这些正经八百的胡扯后,我忍不住笑了。 第二天早晨吃完早餐后,我特别梳洗一番,然后到治安官办公室求见。 两位坐在桌边忙着办公的男士一听到我出声招呼,便紧张地站起来。我冷静地对治安官行礼说:“我就是谋杀玛莉·威尔的人!” 我当然立刻被捕。当晚在大牢里,读到《每日镜报》社会版上这几段话时,我也觉得非常好笑: 前晚在宽道尔街杀害芭蕾舞星的凶手,今天上午向治安官自首。 他自称保罗·林德,住在惨案现场对面的公寓。凶手身材中等、灰眼、眼神闪烁、栗色头发,脸色异常苍白。他口才极佳,据说十分富有,与纽泽西某大家族有关联。尽管凶手温文有礼,但即使在人群中,还是一眼能看出他有种冷酷疯狂的性格。 林德先生的自首令人十分讶异,因为他若保持缄默,必然不会有人怀疑他。凶手的计划与手法干净俐落,几乎找不到罪证。事实上,除了他的自白之外,完全找不出对他不利的证据,而他的自白也说得十分暧昧不明。凶手只承认犯罪,却坚持不肯透露任何细节。他表示希望立刻被处以绞刑! 林德先生是如何进入死者房间,行凶后如何离开,还有他为99lib?什么要残杀一名他并不认识的女子(这是从他证词中得知的)——仍是警方未解出的谜题,更无法平息大众的好奇。不过,这些真相也许能在近期的审讯中水落石出。在这段期间内,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了。

05

此事刊出后的下午,我的牢门开了,朱利斯·肯尼走进来。 在他面前,我应该要发抖的,可是我却平静自若,而他则是杀气腾腾。 “你收到我的信了吗?” “收到了,也照你的要求来了。” 我挥手示意请他坐到椅子上,他不肯,只是站着靠在椅背上。 “肯尼先生,你一定知道我拒绝透露玛莉·威尔的遇害细节吧?我希望只跟你一个人坦白。” 他揪着两道粗眉,盯了我半天。 “然后呢?” “不过即使是对你,我也不会说出我的杀人动机。玛莉·威尔必须死。” “是吗?” “我认为她应该死在自己的房间,所以我把她的钥匙偷走了。” 我说话时,朱利斯·肯尼死命地从头到尾打量我。 “周五晚上她去剧院后,我用钥匙打开门,从走廊溜进去,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她房里,然后躲到床底下——或火炉旁边的小衣架下,我忘了是哪个了。玛莉·威尔在十一点到十二点间回来,我趁她正要点煤气炉时,用浸了麻醉剂的手帕捣住她的嘴。你知道麻醉剂的效用吧?以下细节我就不跟你说了,只告诉你我把手套和手帕扔到炉子里了,不过炉火好像不够旺,没烧干净。” 肯尼激动地在牢房中来回踱步,然后在床尾边坐下来。 “你去死吧!” “你有在听我说话吗,肯尼先生?” “有!” “我把灯灭掉,然后从房间逃掉。逃走方法简单到那些头脑复杂的警探永远想不到,除非你泄漏出去。案发当晚雾很浓,四码外的东西就看不清楚了——我运气很好。我掀开窗帘,轻松地爬出去,攀住窗台,直到脚底触到楼下的窗沿,然后我拉着窗帘,站到最左边的檐板上,沿着大楼的排水管滑到人行道上。” 肯尼像头恶虎似地瞪着我,眼中冒着金绿色的光芒,我觉得自己好像快被他撕成碎片了。 “来到地面后,”我平静地接着说,“我发现我把刀子带在身上了,我应该把刀留在房中的——这样看起来更像自杀。不过太迟了,所以我便把刀扔进——” “扔进河里!”肯尼不自由主地说。 我微微笑了。 “你怎么知道是我!”他厉声问道。 “嘘!走廊上的人会听见。事情很明显,我才进房间五分钟就弄明白了。第一,因为你本能地避着尸体,虽然你似乎在抚摸它。第二,当我看着壁炉时,我看到烧得不尽完全的手套和手帕;接着我立刻闻出房间在通风之前那股令我作呕的淡淡气味是麻醉剂。第三,当我去开窗时,我注意到隔壁排水管支架上的油漆刮落了。管子两天前才刚刚漆过——我亲眼看着工人上漆的,支架上的漆比其他地方厚,而且还没干透。我在跟你讲话时,仔细看过你的脚,发现每只靴子内侧的皮革上都沾着薄薄的漆色。所以我就把这一点一滴拼凑起来了!” “如果你打算把我供出来——” “噢,不会的,否则我就不会单独跟你在这里了,我又不笨。” “没错,先生,你很细心,就像——” “是的,我不会去提那个人。” “谁?” “魔鬼。”肯尼凝神沉思。 “林德先生,我能不能问一声,你到底有什么打算?” “当然可以——我打算留在这里。” “我不懂。”肯尼困惑地说。 “你若耐心听我说,就会知道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件事,为什么我要背这黑锅了。我相信,人对死亡的传统恐惧,使我们无法体会何谓真正的感动与喜乐。这种愉悦,这种狂喜,这种我无以名状的东西,是我毕生苦心追求的,但仅有少数幸运儿能够知道——只有那些被法律误判、接受绞刑的无辜人士,才能够体会得到!大自然对人的补偿何其丰厚!有些人生而得之,有些人被迫受绞,有些人(就像我一样)则苦苦追求。我已经等待这种机会很久了,全世界也无法逼我泄漏你的罪行,或诱我犯下你的罪行,因为那样的话,我会因为良心不安而无法尽情享受死亡的醇美!我们的会面结束了,肯尼先生。我认为我有责任告诉你这些事。” 然后我便转身背对他。 “最后一句话,林德先生。” 肯尼走到我旁边,用沉重的手搭住我的肩膀,也就是那只鲜血淋淋、集所有天使眼泪也洗不净的右手。 “你上个月是不是寄了这个给我?” 肯尼拿着一张写着“监视他们”的纸条问道。纸条上是我的字迹。 “是的。”我答道。 接着我才想到,这些基于一时恶意而冲动写下的字,是间接造成这桩惨剧的原因。 “谢谢你。”他匆忙说道,“我照你的话监视他们了!”接着他顿了一会儿,“我必须远离这里,我不能也不愿死。玛莉本来会成为我的妻子,如此便能保住她的清誉了——啊,真是太残酷了!她是我的亲表妹,我们家族就剩下我们两个了!生命对我真是太残酷了。不过我会活下去,直到最后面对自己的命运。那你呢?他们不会伤害你吧——你真的是疯了。” 肯尼在我回答之前便离开了。 牢门将他永远关在外头——将他的肉体隔在外面,但他的灵魂却无法轻易逃脱。

06

在那之后,事情就失控了。事发当晚,我有两位朋友在我家跟我下棋,两人多管闲事地帮我提出不在场证明;后来我是被赶出监狱的,因为我坚持要接受绞刑。 接着报上就大幅报导说我疯了。 我,怎么会是疯子? 那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生于西元前五六九年,死于西元前四七五年,发现毕氏定理的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牛顿和富尔顿(Fulton,一七六五至一八一五,美国发明家、工程师和艺术家,曾使汽船行驶从试验阶段达到商业的成功,又曾设计内陆水道系统、潜水艇和蒸汽)又怎么说?每个世代的先驱不都被视为是疯子吗?科学与宗教一样,都各有各的烈士。 杜姆道夫杀人事件 梅尔维尔·戴维森·卜斯特(Melville Davisson Post,1871-1930)在《阿伯纳叔叔》(Uncle Abner)中,创造了一位最令人难忘的早期美国侦探。故事背景设在十九世纪初的维吉尼亚州,主角是严格的执法者阿伯纳。卜斯特自己是职业律师,他据此创造出《蓝道夫·梅森怪案集》(The Strange Cases of Randolph Mason,1896),主角便是玩世不恭的法律天才蓝道夫·梅森。阿伯纳叔叔这个角色是在一九一一年才登场亮相,他的探案故事都收录在《阿伯纳叔叔名案集》(Uncle Abner,Master of Mysteries,1918)这本合集中。阿伯纳坚信司法正义,这一点在以下这篇该系列最具创意的故事中,非常的明确可见。 维吉尼亚后边的山群里,并非只有先遣部队而已。殖民战争后,许多乱七八糟的外来者也溜进来了,所有外国的军队跟一大批冒险者四散开来,亦在此安家落户。原本帮女皇做事的他们,在她的王朝崩裂瓦解后,北行远离墨西哥至此。 我想杜姆道夫是跟着伊图比德(Iturbide,十九世纪西班牙革命时期之将军)一起跨海过来的,不过他身上并没有留着南方人的血液。杜姆道夫来自某个遥远野蛮的欧洲部族,浑身散放着野性。杜姆道夫身材高大,留着黑长的胡子,两手又大又厚,五指方平。 杜姆道夫在皇室赠予丹尼·戴维森及华盛顿的一片勘查地区间,找到一片三角地。那片三角地没什么价值,因此没被规划进去。三角地的基底是河面上一块突起的岩石,后边一座朝北拱去的山顶是最高点。 杜姆道夫就住在岩石上,他来的时候一定带了一堆金子,因为他雇了老史都华的奴隶,在石上建起一栋石屋,而且还经由陆路从切萨皮克(维州南部城市)的船舰上买来家俱,并在屋后山上那片小得可怜的泥土地上,种植浅根的桃树。金子虽然用完了,但是这个恶魔般的男人却金源不虞匮乏。杜姆道夫又盖了间木屋,把园子里第一批收成的水果酿成酒。一些流氓混混于是纷纷拎着酒罐前来,暴力与骚乱也随之而至。 维吉尼亚政府可说是天高皇帝远,而且军力又短缺不振,鞭长莫及。可是山区西边那批反对华盛顿乱封土地的地主们,反应却非常迅捷。他们忍耐很久了,但当忍耐并不足以平事时,他们便揭竿而起,将眼前的不义驱走,像上帝谴下的大火一样。 有一天,我叔父阿伯纳和大地主蓝道夫一起骑马越过山谷,打算去跟杜姆道夫谈判,希望他终止营运恶贯满盈的酿酒生意。醉酒的黑鬼们把老邓肯的牛射死了,又烧毁他的干草堆,他的土地被人蹂躏得不像话。 叔父一行虽然只有两人,却抵得过一小批军队。蓝道夫为人自负,说话又好吹嘘,但其实人很正直,而且天不怕地不怕。阿伯纳则是当地的权望人士。 时值初夏,..t>阳光炎炎,两人越过断断续续的山脊,在参天的栗树林荫下沿着河边而行。路面很窄,马儿一前一后地跟着。当岩石开始突起时,小路从河边拐开,穿过桃树林,通往山腰上的房子。蓝道夫和阿伯纳下马卸下马鞍,放马儿去吃草,因为他们跟杜姆道夫的事一小时之内应该谈不完。接着他们走下一条陡径,来到山侧的屋前。 门前庭院里有个男人骑在一匹巨大的赤花马上,那是位憔悴的老者,他头未戴帽,手掌放在前鞍上,下巴紧收,一脸凝重。风轻轻吹动他蓬松的白发,老人座下的赤马四腿岔张,活像一座石马。 四周一片死寂,屋门关着;虫子在阳光下游移;一片黑影自老人身后蠢蠢欲动,结果涌出一大群军队似的黄蝴蝶。 阿伯纳和蓝道夫停下来,他们认得那位老者——他在山区巡游,到处传教并伸张正义,仿佛把维吉尼亚政府当成《列王记》中那可怕神庭。长途跋涉的老者满身尘埃,胯下的马全身大汗。 “布朗..森,”阿伯纳说,“杜姆道夫呢?” 老人抬起头,坐在鞍上俯视着阿伯纳:“当然是将脚埋在他的夏宫里。”老人说。 阿伯纳走过去敲着紧闭的门,不久一个苍白胆怯的女人从门里向外看着他。女人长得娇小憔悴,发色金黄,她脸庞宽大,一看就是外国人,但显然十分温柔。 阿伯纳重问一遍说:“杜姆道夫呢?” “噢,先生。”她用奇怪的声腔口齿不清地说,“他吃完中饭后,跟平时一样去南屋睡觉了。我去果园采收熟的果子。”她迟疑了一下,声音低得近乎耳语:“他不会出房门,我不能去叫醒他。” 两人随着女人穿过走廊,拾阶来到门口。 “他午休时门一向拉上闩。”女人说着用指尖轻轻敲门。 没人回答,蓝道夫扯着门把。 “出来,杜姆道夫!”他用宏如钟声的嗓门喊道。 回应的只是一片静寂和在椽木上回荡的声音。接着蓝道夫用肩抵住门,硬生生将门顶开。 两人走进去,阳光从高长的南向窗口洒入屋内,杜姆道夫躺在房中一张微斜的长椅上,胸口一大片殷红,地板也有一滩血腥。 女人站着望了一会儿,然后大声叫说:“我终于杀死他了!”说完便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乱窜。 两个男的关上门走到长椅边探看。杜姆道夫是被枪射死的,他的背心上有个大窟窿。两人开始寻找凶枪,没一会儿就找到了——那是一枝靠着墙,躺在两根山茱萸叉之间的猎枪。枪刚刚开过火,锤针下有个刚爆开的火药纸。 房中没有太多别的东西——地上有张破旧的织毯;窗上的木百叶窗大剌剌开着;一张大橡木桌上摆了一个圆形的玻璃大水瓶,初酿的酒满到瓶盖下。那酒色清澈如泉,乍看下有如天上的佳酿,实则却冒着刺鼻的酒气,只是杜姆道夫酿出来的劣酒罢了。阳光照在酒上和挂着凶枪的墙面。 “阿伯纳,”蓝道夫说,“这是谋杀!那女人从墙上取下枪,趁杜姆道夫睡着时将他击毙了。” 阿伯纳站在桌子边,用手抚着下巴。 “蓝道夫,”他答道,“布朗森来这里做什么?” “跟我们的目的一样。”蓝道夫表示,“这个老游侠在山区倡议反抗杜姆道夫很久了。” 阿伯纳依然摸着下巴说:“你认为是这名妇人杀害杜姆道夫吗?我们去问布朗森,到底是谁下的手。” 两人关上门,离开躺在长椅上的死者,走到庭院里。 老游侠已将马栓好,拿来斧头,脱掉外套,把袖子卷到手肘上了。他正要去酒厂砍酒桶。看到两个人出来,布朗森停下步子。阿伯纳对他喊道:“布朗森,杜姆道夫是谁杀的?” “我杀的。”老人说着继续朝酒厂走。 “见鬼了,怎么可能每个人都去杀他!”蓝道夫低声咒道。 “谁知道有几个人涉案?”阿伯纳答道。 “已经有两个人承认了!”蓝道夫说,“该不会有第三个吧?你有没有杀他,阿伯纳?还有我?妈的,简直不可能嘛!” “所谓的不可能,看来却是事实。跟我来吧,蓝道夫,我让你看一样比这更不可能的事。”阿伯纳说。 两人折回去穿过房子,来到房间里,阿伯纳关上身后的门。 “你看门闩,”他说,“门闩设在门内,而且没跟锁连上。既然门闩拉上了,杀害杜姆道夫的人是怎么进房间的?” “从窗子啊。”蓝道夫说。 房里只有两扇面南的窗子,阳光就是从这儿进来的。阿伯纳领着蓝道夫来到窗边。 “你看!”他说,“房子的墙壁跟岩面垂直,离河面一百尺,而且岩石平滑得跟玻璃一样。还不止这样,你看这些窗框上沾满尘埃,全黏死在窗扉上了,边缘也都长满了蛛网。这些窗子没被打开过,凶手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答案很明显,”蓝道夫说,“谋杀杜姆道夫的人躲在房里等他睡着,然后开枪打死他再逃之夭夭。” “这个解释很合情合理,不过有一个问题。”阿伯纳答说:“凶手逃走后,如何从门里把门闩带上?” 蓝道夫无可奈何地挥手大声说:“谁晓得?搞不好杜姆道夫是自杀的。” 阿伯纳大笑道:“你是说他朝自己心脏开枪后,又站起来把枪好好放回墙边的木叉上吗?” “呃,这件谜案有个简单的答案,布朗森和这个女人都说他们杀了杜姆道夫,如果杜姆道夫真是他们杀的,他们一定会知道真相,咱们过去问他们。”蓝道夫大声说。 “在法庭上,这种作法算合理,但这里是上帝的法庭,一切全凭良心,处理事情不能硬干。我们去问他们之前,最好先查明杜姆道夫是什么时候死的。”阿伯纳答道。 他走过去从死者口袋拿出一个大银表,表被枪打坏了,指针指着下午一点。阿伯纳站了一会儿,用手指摸着下巴。 “一点钟哪,”他说,“我想布朗森应该还在往这里的途中,而那名妇人则在山区的桃林里。” 蓝道夫胸一挺。 “干嘛浪费时间想那么多,阿伯纳?”他说,“既然知道是谁下的手,咱们过去叫他们讲清楚不就得了?杜姆道夫若不是布朗森杀的,就是那个女的杀的。” “我宁可相信这是另一种执法造成的结果。” “什么法?”蓝道夫说,“维吉尼亚州的法律吗?” 阿伯纳答道:“是上天执行公义的结果。有句话说:‘以剑杀人者,必然死于其剑。’” 他走过来拉住蓝道夫的臂膀。 “蓝道夫,你有没有注意到‘必然’这两个字?那是强制性的法令,没有转园或侥幸的余地,也没有捷径可逃。种什么因必然得什么果,我们只能收到自己造的业障。最后毁掉我们的,正是我们自己手中的武器。你现在看到的就是这种情形。”说完阿伯纳将蓝道夫转过来,面对桌子、枪枝和死者。“以剑杀人者,必然死于其剑。”他说,“现在咱们试试用世俗的方法进行调查吧。你相信法庭的调查方式对吧?” 两人找到在酒厂里拿斧头劈酒桶的老游侠。 “布朗森。”蓝道夫说,“你是怎么杀杜姆道夫的?” 老人停下来,倚在斧头上答道:“就像以利亚(希伯来先知)杀掉亚哈谢(以色列王,亚哈之子,主前853-852在位,是第九位以色列王)和他带领的五十个人一样,不过我并没有祈求天主借助任何人的手去杀杜姆道夫,我只求主降下一场大火,将他烧掉罢了。” 他站起来张开臂膀。 “杜姆道夫的手上沾满了血。”他说,“他用这些邪树酿出来的毒液,引诱人们争斗并杀人放火。孤儿寡妇莫不向上天哭诉,祈求惩治这个恶人。圣经上写道:‘我将听到他们的哭泣。’大地憎恶他;我祈求天主从天堂降火毁灭杜姆道夫,因为他为人间带来灾祸!” 蓝道夫听了十分无奈,但阿伯纳却若有所思,表情十分奇怪。 “从天堂降火!”阿伯纳缓缓重复对自己说,然后问了一个问题。“我们刚到时,曾问你杜姆道夫人在哪里,你用《士师记》第三章里的话回答我。你为什么要那样回答,布朗森?你说他将脚埋在夏宫中。” “那女的告诉我说他还在屋里睡觉,没出来。”老人答道,“而且门锁着,那时我就知道他跟摩押王伊矶伦一样,死在自己的夏宫中了。”他朝南方伸出手。“我从大山谷来到这里砍伐那些罪恶之树,泄尽这些毒液;不过在我抵达山区来到他家门口之前,并不知道天主听见我的祈祷,已惩治杜姆道夫了。”说完他转身走到马儿旁边,将斧头丢到劈碎的木桶堆里。 蓝道夫插嘴说:“阿伯纳,你根本在浪费时间,布朗森并没有杀害杜姆道夫。” 阿伯纳用低沉平静的声音说:“蓝道夫,你知道杜姆道夫是怎么死的吗?” “反正不是被天堂的怒火烧死的。”蓝道夫说。 “蓝道夫,你确定吗?”阿伯纳表示。 “阿伯纳,你竟然还有心情开玩笑。”蓝道夫大叫,“我都快急死了,这里发生重案,我是司法官员,得设法查出真相哪。” 他朝房子走过去,阿伯纳跟在后头,他将手背在后面,一对宽肩微微佝着,嘴角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 “跟那老头根本谈不出个屁。”蓝道夫接着说,“随便他去砍酒桶、骑马离开吧,我不会开拘捕令捉他的。祈祷或许是个便捷的杀人法,但维州的法律还不至于将祈祷当成凶器。老布朗森抵达前,杜姆道夫就死了。他是那个女人杀的,我得去调查她。” “随你便,”阿伯纳答说,“你还是相信法庭的那一套方法。” “你还知道更好的办法吗?”蓝道夫说。 “也许等你问完就知道了。”阿伯纳表示。 夜晚已降临山谷,两人走入屋中,准备安葬尸体。他们点上蜡烛,造了一副棺材,然后把杜姆道夫放入棺木中,拉直他的四肢,将手臂交叠在心口上,然后把棺材放到走廊的长椅上。 两人将餐厅的炉火点着,坐在火炉前,任由门开着。红色的火光映在死者沉闷的狭屋中。妇人已经端来一些冷肉、起司和面包放在桌上了,他们没看到妇人,却听见她在屋子里走动;最后他们听见妇人走在外头庭院碎石上的脚步声,以及马匹的嘶鸣。之后妇人走进来,身上的打扮像是要出远门。蓝道夫跳起来问:“你要去哪儿?” “去海边搭船。”妇人说,然后指指走廊,“他死了,我就自由了。” 她脸上突然容光焕发,蓝道夫向她挨近,粗声问道:“杜姆道夫是谁杀的?” “我杀的。”妇人答道,“这样才公平!” “公平!”法官回应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妇人耸耸肩,两手一摊。 “我记得有个很老的老人坐在一道面阳的墙边,还有一个小女孩,后来有个人跑来跟老人聊了很久,小女孩在一旁的草地上拔黄花插到自己的头发上。陌生人给了老人一条金链子,就把小女孩带走了。”她张开手,“噢,杀掉他很公平啊!”她露出一抹奇异而悲惨的笑容。 “老人现在应该已经走了,”她说,“不过也许我能找到那面满布阳光的墙和草地上的黄花。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会说故事的人,不用说太多细节;细节交由听者自己去想像,说故事的人只负责提示就够了。 蓝道夫站起来踱着步子,他是那种具备英国绅士风骨的法官,对法律深富使命感。如果连他都漠视法律,又如何能令那些懦弱邪恶的人服气?眼前这名女子坦承行凶,但是他能放她走吗? 阿伯纳动也不动地坐在壁炉边,手肘枕在椅子扶手上,用手掌支撑下巴,脸色异常凝重。蓝道夫这个人虽然虚华又爱摆阔,但>绝对不推诿责任。不久之后,他停下来看着女人,女人的面容苍白贫弱,有如刚从地牢中逃到阳光底下的犯人。 火光穿过女人,映在走廊长椅的棺木上,蓝道夫心中突然升起一股凛然的正义感。 “好,”他说,“你走吧!维州的陪审团绝对不会把一个射死禽兽的女人定罪。”他挥挥手,指着死者说。 女人笨拙地向他曲膝行礼。 “谢谢你,大人。”接着她迟疑片刻,口齿不清地说,“不过我没有开枪打他。” “没有开枪打他!”蓝道夫大声说,“不会吧,那家伙的心脏都开花了!” “是的,大人。”女人像个孩子般地答道,“我杀了他,可是没开枪打他。” 蓝道夫两个大步朝女人走过去。 “没开枪打他!”他又重述一遍,“那你到底是怎么杀掉杜姆道夫的?”整个房间只听得到他的大嗓门。 “我弄给你看。”女人说。 她转身走入房中,旋即拿了一个用亚麻毛巾包的东西回来。女人把东西放到面包跟黄起司之间的桌上。 蓝道夫站到桌边,女人熟练地解开毛巾,露出包在里面的东西。 那是一个粗糙的小蜡人,有根针从蜡人的胸口穿插过去。 蓝道夫站起来,深深吸口气。 “法术!是上天的法力!” “是的,大人。”女人用孩童般的声音和动作解释说,“我试过杀他好几回了——噢,真的好多好多次!用我记得的女巫传授心法,可是总是没用。后来我终于把他做成蜡像,用针刺穿他的心脏了,而且我很快就把他杀死罗。” 就连蓝道夫都知道女人是无辜的。她那无害的小法术,跟可怜的小孩想屠杀巨龙一样枉然无效。蓝道夫开口前犹豫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保持缄默,如果这孩子相信她的魔针杀掉了杜姆道夫那个怪物——那就让她去信吧。 “大人,现在我可以走了吗?”蓝道夫纳闷地看着女人。 “难道你不怕吗?”他问,“你不怕黑夜、山谷还有漫漫长路吗?” “噢,不怕的,大人。”她简约地答道,“好心的神如今会无处不在哟。” 这是对死者最恶毒的评语——这个半成熟的小女人相信,世上所有的罪恶都已经随着杜姆道夫消失了;如今他一死,天堂的阳光将普照大地每一寸角落。 两人都不愿点破,随即放她走了。天就要亮了,山区通往切萨皮克的路宽敞坦直。 蓝道夫扶女人上马后,回到壁炉旁边坐定。他心不在焉地拿着拨火棍敲着炉火,过一阵子之后,终于开口说:“从没发生过这么奇怪的事。一下子有个老传教士自认跟提比斯的以利亚一样,以天堂之火杀了杜姆道夫;一会儿又有个天真烂漫的女人,以为她用中古世纪的法术杀了杜姆道夫——这两个人都跟我一样无辜。可是那禽兽毕竟是死了呀!” 他用火棍敲着壁炉的地面,扬起棍子,又任它从指缝间落下。 “有人用枪射死杜姆道夫,可是究竟是谁?他是怎么进出锁住的房间?杀害杜姆道夫的凶手一定得进房间杀他,凶手到底是怎么进去的?”他是在自言自语,但坐在壁炉对面的叔父却答道:“从窗子进来的。” “从窗子进来!”蓝道夫问,“怎么会?你不是告诉我说,窗子没被开过,而且窗下的悬崖连苍蝇都攀不上来吗?难道现在你要改口说窗子被打开了吗?” “没有,”阿伯纳说,“窗子从没被人打开过。” 蓝道夫站起来。 “阿伯纳,”他大叫,“你是说,杀杜姆道夫的凶手攀上峭壁,从关紧的窗子溜进来,连窗框上的尘埃或蛛网都没沾到吗?” 叔父直直地盯着蓝道夫。 “杀杜姆道夫的凶手不止是这样而已。”他说,“杀手不仅攀上峭壁,从关紧的窗子溜进来,而且将杜姆道夫射死后,又丝毫不留痕迹地从关紧的窗子溜出去,连半丝尘埃或蛛网都没沾到。” 蓝道夫大声咒骂:“怎么可能!在今天的维州,不可能有人会被黑巫术或上帝所杀。” “绝非黑巫术所为。”阿伯纳答道,“但却是被上帝击杀的。应该是这样没错。” 蓝道夫以右拳击左掌,大叫说:“是天意!我想看凶手如何下手,不管他是从地狱来的小鬼,或是天堂的天使。” “很好。”阿伯纳平心静气地说,“等他明天过来时,我让你看凶手如何行凶。” 天亮后,两人挖了一个坟,将死者葬在他的桃树林中。等埋妥后都已经中午了。阿伯纳放下铲子,抬头看看太阳。 “蓝道夫,”他说,“咱们去躲起来看那个凶手吧,他就快来了。” 阿伯纳的埋伏方式也真怪,两人再次摸进杜姆道夫的房间,阿伯纳拉上门闩,把子弹装到枪中,仔细地放回墙边架子上。之后他又做了一件奇怪的事:他拿起染血的外套——这是他们在准备下葬时,从尸体身上剥下来的——在里面塞了一块枕头,然后把外套放到长椅上,那里正是杜姆道夫死时所躺的地方。蓝道夫一脸孤疑地站在一旁看阿伯纳行动。阿伯纳表示:“你看,蓝道夫,我们来骗骗凶手,看能不能当场逮住他。” 说完他走过去,拉着一头雾水的法官的手臂。 “看仔细罗!”他说,“凶手沿着墙壁过来了!” 但蓝道夫什么都没看见或听见,只看到外头射来的阳光。阿伯纳的手拉得更紧了。 “来了!你看!”他指着墙壁说。 蓝道夫顺着阿伯纳的手指望去,看到一小片明亮的阳光缓缓沿着墙壁朝凶枪的引爆器挪动。阿伯纳的手掐得更紧了,他朗声说道:“‘以剑杀人者,必然死于其剑。’那瓶装满杜姆道夫酿酒的大水瓶,将阳光汇聚起来……你瞧,蓝道夫,布朗森的祈祷果然得到应允了!” 小小的光片挪到引爆器上。 “这是天堂降下的怒火啊!” 这话伴着轰然的枪响,蓝道夫看到死者的外套在长椅上一跳,随即应声而碎。那支安放在架子上的枪,指着房屋尽处的长椅,被汇聚的阳光引爆了雷管。 “这个世界真是充满不可思议的意外!”蓝道夫摊手说道。 “这个世界呀,”阿伯纳答道,“充满了不可思议的公理!” 古宅疑云 查尔斯·威廉森(Charles Williamson,1859-1920)&爱丽丝·李文斯顿(Alice Livingston,1869-1933)早期的“不可能犯罪”,有时会使用一些被后来的推理迷斥为无稽的手法,例如维多利亚时期的推理小说中,常见的秘密嵌板就是其中一项。虽然本篇故事也用到了秘密嵌板,不过跟案情的破解并无直接关系。故事中所用的机关虽然不太被后来的作者采纳,但在本故事中却用得极为精采高明。查尔斯·威廉森是英国记者,一八九五年与美国作家爱丽丝·李文斯顿结婚。两人于一九〇二年想到一部小说的点子——某司机载着美国女继承人在欧洲四处游历——而开始合作。这部《闪电向导》(The Lightning ductor,1902)大受欢迎,于是两人进而创作一系列以开车旅游为基调的作品。《红色跑车》(The Scarlet Runner,1908)指的就是神探克力斯·雷斯(Christopher Race)旅游办案时所开的车子。由此可见,汽车在初上市时,被视为是何等浪漫的东西。这本书颇为成功,一九一六年时甚至被拍成默片。以下是一篇较具推理难度的作品。 克力斯·雷斯从伦敦回来后的隔天,在桌上看到一封奇怪的电报,上头写道: 请即刻驾车至古宅协助破解谜案。古宅如今已改装成汽车旅馆。支付的薪水将等同驾车导游——新森林区,伍德古宅,西尼·彻斯特敬上。介绍人:伦敦及苏格兰银行。 电报上写的是两天前的日期。 克力斯不懂为什么人家会把他当成解谜专家,这电报看起来挺有意思。他喜欢老房子,不过这已经是几天前的电报了,交易不知是否已经转到别人手上。 克力斯还是想回信,他在洗掉以三十里时速累聚起来的尘埃之前,先去将电报回了。 “旅毕返家方见电报。”他在电报上写道,“还需本人效力吗?若需要,请回信。” 对方的回信一到,克力斯已把红色跑车备妥,准备进行下一趟任务。 “是的,急需要你。”对方答道,“盼你于今日下午展开工作,请别至伍德古宅,我会在‘沙童与猫头鹰’与你碰面。从伦敦方向过来,客栈离林贺斯特不到一里。请告知抵达时间——彻斯特。” 克力斯又发了一封电报:“希望七点左右能见到你。” 他的宝贝红跑车果然跟平时一样没让他失望。他常经过“沙童与猫头鹰”,对这间漂亮的路边客栈印象良深,因此一下子就找到路了。 “我跟彻斯特先生有约,他大概十到十五分钟内会到。”克力斯对客栈老板说,那老板看起来好像以前在贵族人家当过马车夫。 正直的老板听了眼睛突然一亮,答道:“先生,我想你要等的人已经到了——正在我的私人客厅里等候,我专程让出客厅让你们使用。” 克力斯觉得老板的态度怪怪的,好像不太知道该如何措词;不过,他没时间细问老板有关彻斯特先生的事。 秋日的薄暮垂罩着橡桁横陈的走廊,廊上唯一的一盏灯衬得黑暗更为浓稠。老板打开走廊尽头的门,然后恭敬地对一名看不见的人士说:“那位开车的先生已经到了。” 说完老板让到一边,克力斯走到门口,他看到一名女孩从椅子上站起来,把刚才在昏暗灯光下阅读的电报揉皱。 女孩穿着骑马装,如丝的金麦色头发上戴着一顶好看的帽子。女孩非常漂亮,美丽如一朵鲜花。一对大眼睛此时看似黑色,但在日光下必然是蓝色的吧,而且十指修剪得完美无瑕;可是女孩却十分苍白焦虑,该不会是灯光造成的效果吧? “对不起。”克力斯朗声说,“我是从伦敦来见西尼·彻斯特先生的,听说我可以在这儿找到他,可是——” “我就是西尼·彻斯特。”女孩说,“发电报的人是我,我想请你帮忙。” 克力斯很讶异,但表面上却不动声色,装做若无其事。 “西尼这名字适用女生和男生。”女孩接着说,“我不必在电话里多做解释。请坐,我会——不,你未必能懂,因为这件事实在太难以置信了;不过我会把事情告诉你。首先,我最好解释一下找你来的原因。我无意奉承你,不过若想解开谜案,只能交给你这种足智多谋又擅长开车的人来办,我的理由就是这样。现在来谈正事吧,也许你已经听说伍德古宅出怪事的消息了?我们不让消息见报,但那是不可能的,过去两周以来,大部份报纸都会写上一段。” “我前两周都在旅行,没怎么注意报上的消息。”克力斯答道。 “那很好。”女孩说,“既然这样,你听我叙述时,就不会有偏见了。你该不会连伍德古宅都不知道吧?” 克力斯必须坦承自己一无所知,虽然他从女孩的语气中猜出古宅虽然神秘,却相当出名。 “那是一栋漂亮的古宅。”女孩接着说,脸上的焦虑登时化为一股柔意。“有不少书提到它,还有图片。宅中几乎所有房间都装了漂亮的橡木嵌板及美丽的家具。我们——家母和我,是家族中仅存的两个人——当然爱极伍德古宅了。不过我们穷得要命,我们这一系的彻斯特家族家道一代代势微,只能眼睁睁看着一切日渐破败,却苦无钱财修补。而且还有其他问题——唉,既然你得知道全部情形才能帮得上忙,我就都告诉你吧。我好蠢,爱上一名应该娶富家千金的男人,因为他空有贵族的头衔,却身无分文。由于他不肯放弃我去娶富家女(要的话,他应该一下子就能找到了),所以只好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那房子好漂亮啊。此外,他还努力想从科罗拉多的农场赚一笔。我觉得自己也该尽一份力,但我们又不能将伍德古宅租出去,因为先父在遗嘱中言明禁止我们出租古宅。母亲和我必须住在古宅,否则房子将遭到没收,由男性继承人接管。 “可是父亲没料到母亲和我会想到将房子改为旅馆,所以遗嘱中没有规定不准。这点子是我想到的——因为我需钱孔急;而且我听说近来大家很喜欢古宅——尤其是很少看到古物的美国人。最后我鼓起勇气,向母亲提议刊登广告,招揽旅客和开车出游的人到古宅下榻。 “我们虽然没钱,但母亲还是同意把每一分能用的钱都花到广告上。我们在两个月前开张,家里的老仆们非常帮忙,而且我们还聘了几名新的仆人。旅馆经营得成功极了,我好开心。我以为如果一切顺利,明年就不必亲自管理伍德古宅了。也许我就能去结婚,而收入依旧滚滚而来。做了这么多美梦之后,没想到恶梦却接踵而至。听起来很戏剧性吧,但事实就是如此。” “事实通常很戏剧性的。”克力斯说,“这是我最近的体会,现实中的情境,往往会被批评者嗤为荒诞。” “发生在我们身上的这件事的确是很荒诞。”彻斯特小姐说,“有的客人到我们旅馆用餐,有的住宿数天,可是无论是哪一种,客人在用餐途中——如果用餐次数不止一次,通常会在最后一餐——他们身上配戴的所有珠宝及口袋钱包中的钱(除了零钱铜板之外)就会神秘地失踪。” “也许不是神秘失踪吧。”克力斯表示,“你刚才提到请了几位新仆人,也许其中一个是偷窃高手。” “我们一开始当然也这么想。”女孩说,“可是大部份偷窃高手,甚至连魔术师,都不可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将女士手指上的戒指拔掉、解开狗儿的珍珠项圈、拿下有金扣的胸针或腰带,并从衬衫前襟或袖口上取下饰钮吧?” “没错,是不太可能。”克力斯承认道。 “伍德古宅每天就是会发生这种事,而且过去两周来天天发生。客人坐在餐桌上,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可是到了用餐尾声,他们的财物便不见了。” “听起来像神话故事。”克力斯说。 “或鬼故事。”西尼·彻斯特纠正他说。 克力斯没笑,因为女孩天真的脸庞看来如此沮丧,就连些微的嘲笑也会变得十分残酷。不过,他是不会接受小鬼作乱这种说法的。 “我想答案应该很普通才对。”他说,“鬼很难把珠宝金钱变得跟他们一样看不见吧。” “是啊。”彻斯特小姐认真地答道。 “所以我们应该把焦点放到别的地方。” “呃,可是要放哪儿?” “你不就是要我帮你查这件事吗?” “没错。除非我把实情告诉你,否则不会让你到伍德古宅来。不管是什么东西在捣乱,千万别让人知道你跟其他客人不同。现在你知情了,我希望你能在屋中监视,以你的机智查出真相。当然了,记得把你的贵重物品交给这里的老板保管,今晚就麻烦你开车过来,表示想住房好吗?” “乐意之至。”克力斯说,“我一定尽力帮忙。” “谢谢你承接这个案子,我要走了,应该能赶得及回去吃晚饭。” “不过,我还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你。”克力斯说,“因为我们在伍德古宅没什么机会私下谈话。你们那边有几位室内的仆人?” “三名女仆,有位老女仆已经跟我们很多年,另外两名年轻女孩是最近新聘的——一个从伦敦来,另一位是我们附近的邻居;有位管家从我小时候就来了,另外有两位从伦敦来的新男仆,还有一位老厨师兼女管家。旅馆开张后,我们又帮她请了两名助手。全部就这样了,只有厨房偶尔会找一两名临时工。还有一件事得告诉你,这些新仆人都有最好的介绍信,他们跟我们工作两个月了。我刚说过,窃案一直到两周前才开始发生。第一次是某个富有的美国家庭开车到英格兰旅游,到我>们旅馆住一夜,他们非常喜欢伍德古宅,便决定从周六住到周一。周日晚餐时,两个女儿和母亲便丢失价值数千元的珠宝,而朗思乐先生,也就是那位父亲,则丢掉五百镑钞票——除了他的信用状之外,全部都被掏空了。你可以想像他们有什么感受,而我们又有什么感受。当然了,我们找了侦探来调查,可是他什么也查不出来,还说这是他听过最诡异的事。我们连一毛钱、一颗珠宝都没找到,而且到我们那儿的客人至少有二十个人以同样方式被窃。” “不过客人还是来了,你们没损失客户吧?”克力斯问。 “还没有。大部份的客人虽然都在报上看到消息(就算没有,我们也觉得有告知的义务),却都不信,他们认定那只是宣传手法而已,最后东西一定会归还给他们。不过在出事之前,他们都爱死伍德古宅了。目前有许多人到伍德古宅想一探究竟,或是打赌自己一定不会被偷,可是我看不用多久,我们想招揽的客群就不会再来了,来的都只会是些粗俗好奇的贩夫走卒而已。等大众对古宅不再好奇后,连半个客人都不会有了,届时我们只能被迫停止营业。这是我可以预见的情形,若真的走到那样的地步,我会非常心痛的。” “一定得想点办法。”克力斯说,他很不解,却又很想鼓励对方。“你们有没有住了好几个星期的客人?” “是有一位。”女孩有点勉强地说,好像猜中了克力斯问这话的目的。“是个——男的。” “年轻男子吗?” “是的,年轻男子。” “他在伍德古宅住多久了?” “好几个星期了,他在画一幅画作,利用古宅里的国王厅做背景——我们家的祖先就是让查尔斯二世躲在那房间里的。若有危险人物闯入,国王可以火速窜入底下的秘室。” “哦,是艺术家呀?” “他不是职业画家,他是——” “你记得他在伍德古宅住多久吗?” “两到三个礼拜之间。”女孩脸一红,苍白的面容突然变得粉红。“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是我可以跟你保证,他真的没有嫌疑,只是巧合而已。你好像不太相信我的话,不过我若告诉你,他就是跟我有婚约的华特·雷文爵士,你就会相信了。我写信跟他说想把古宅改为旅馆时,他并不喜欢这个点子,可是他很快便明白这办法非常成功。我甚至暗示他,也许我会改变多年来不肯嫁他的决定,因为当时我担心会成为他的负担。他看了信好兴奋,立刻把农场交给合伙人,随即赶到这边来。自从出事后,除了我亲爱的堂兄堂嫂之外,他一直是我安慰的泉源。” “他也完全找不出一丝线索吗?” “是啊,不过他试过各种办法了。” “他知道你来找我吗?” “我还没告诉他,因为这样好像我不相信他的能力。他虽然绝顶聪明,却不是干侦探的料。他以前在军队里浪荡惯了,直到遇见我之后,才决定去找工作。他跟你不一样。” 其实没有她想的那么不一样,克力斯心想,只是自己不再浪荡而定下来工作的理由没那么浪漫罢了,他不像华特爵士遇到了真命天女,不过他希望总有一天能找到她。 “我觉得你应该能找到线索,等你找到后,我再告诉华特爵士,他一定会很高兴。”女孩继..续说道,“不过在那之前,除了我之外,你在他及所有客人面前,都只跟其他客人一样。幸好我们有地方能放你那辆出名的红跑车,我们把一部份的马房改成车库了。好,问题都问完了吗?” “还没。”克力斯答道,她若是长相平庸的中年妇人,克力斯大概不会将她留这么久。“我想知道盗窃案发生时,有哪些仆人在餐厅中?” “管家尼森会在餐厅里,如果餐饭是送到私人客厅的话,则会由一名男仆服侍。” “除了客人,就只有这些人了吗?” “自从出事后,我有时也会在那边监督指挥,还有我堂哥默里或我堂嫂。华特爵士在餐厅用午膳或晚餐时,也会帮忙监看。” “然而窃案还是照样在你们面前发生?” “是呀,就是这点令人不解,整件事就像梦一样,你会亲眼看到的。只是我刚说过,千万别携带任何会让他们——不管它们是什么——偷走的东西。” “我大概不用费心把贵重物品收起来,”克力斯说,“反正搞丢了也不会破产,而且我想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吧。” “噢,其他人也跟你一样自信,但后来都后悔了。” “我不会后悔的。”克力斯笑说,“而且我从来不带大笔钱在身上。” “别忘了,我可警告过你哟!”女孩大声说。 “我知道。” 说完他报以微笑,然后表示已经问完话了。女孩将手递过来,克力斯用力握了一下,双方同意天色已晚,等克力斯在客栈里用完饭,九点过后再到伍德古宅,之后女孩便离开了。五分钟后,克力斯站在窗口看着女孩骑着骏马离去。 克力斯边吃排骨边喝啤酒,同时想着刚才听来的故事,不知该从何下手。 他很难相信事情真如彻斯特小姐所说的那样,这位小姐八成想像力过人,加油添醋,才会把事情夸大成那样。不过克力斯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而且华特爵士在怪事连连发生时一直住在古宅中,更是启人疑窦。克力斯非常喜欢这个女孩,很不想泼她冷水,然而她的未婚夫居住的时间长短刚好吻合,这点也太凑巧了吧。说不定那男的表面佯装同意,骨子里其实想逼她放弃旅馆业,因而频出奇招。克力斯想不出该如何侦查此事,不过他确实把华特爵士列为这件神秘案件的重大嫌犯。 从客栈行经林贺斯特到伍德古宅的这个路段非常漂亮,克力斯以前也曾经走过。克力斯抵达大门及住宿地点时,想起自己以前曾经注意过这个地方,虽然当时他并不知道古宅的名称。 克力斯开车穿过高耸的门柱,石造的门柱顶端是撑着盾牌的石狮。克力斯看到黑白色的古宅门口有位老者在打招呼,便顺着榉树及橡木林下的蜿蜒林径开过去。 克力斯绕过一个弯口,古宅便出现在面前了。伍德古宅坐落在一大片草地中央,位于森林般的公园里。 那是一栋矮长呈不规则状的古宅,宅子菱型窗棂的窗户后方是一片灯火通明。在月光下,突出的高楼上那饰着山型墙的屋顶、垂挂着长春藤的烟囱、黑白色格子的墙壁、花草及徽饰等等,在树林的衬托下,莫不清晰可见。走遍全英国,只怕找不出几个比这里更漂亮的地方了,难怪古宅被改成旅馆后,会吸引这么多的驾车者及观光客。 接待克力斯的是位温和的白发老管家,一名穿着整洁制服的男仆过来带他到车库,红跑车今晚已有地方安置了。克力斯回到古宅,走进一间方厅。厅里的大壁炉中,燃木散放着炽红的火光,照映在雕木的天花板上。厅中还摆着罕见的瓷器、精细的古董柜子、折叠桌及高背椅。 仆人大声宣告克力斯的名字,好像他是被邀请来的宾客。壁炉附近的一群人中,有名笑脸迎人的年轻人走过来迎接他。克力斯发现穿着晚礼服的彻斯特小姐就站在年轻人后面。另外有一名优雅的妇人,想来就是彻斯特小姐的母亲了;有位看来相当腼腆娇小的妇人,漂亮的五官与彻斯特小姐一比,简直相形失色;一位相貌英俊,皮肤铜黑,一身贵气的年轻男子;另外还有七、八名陌生人三三两两地站在大厅中。 “幸会了。不知我们是否有这荣幸招待著名的雷斯先生?”上前迎接克力斯的年轻人说,“我是默里·彻斯特,负责帮我亲戚——彻斯特太太及她女儿——招待客人。” 克力斯表示自己并不是名人,但承认他就是那个冒过几次险,上过一两次报的人。接着彻斯特先生将他介绍给彻斯特母女(克力斯假装第一次见到彻斯特小姐),以及那位漂亮娴静的少妇(原来她就是默里的老婆),然后又将克力斯介绍给华特爵士。 彻斯特小姐的未婚夫确实非常坦率可爱,他的傲气大概是维持尊严而造成的印象吧。克力斯忍不住被这名青年吸引,就像他通常会受俊男美女吸引一样;不过他认定默里·彻斯特是个讨人喜欢的人。默里的长相虽然不怎么样,但他说话时如此投入专注,无怪乎彻斯特小姐说他是“亲爱的”堂兄了。 默里非常适合担任繁杂的招待工作,他的亲和周到,必能使最害羞的陌生人感到宾至如归,他不会流于职业招待的世故,亦不失于业余招待的生涩,可说是拿捏得恰如其份,在这种乡间古宅中最适合当男主人了。 默里陪着克力斯去看两三间空房,克力斯挑了其中一间,谈妥价钱,然后默里半开玩笑地无奈表示:“我想,你已经听说我们这边的谜案了吧?” 克力斯坦承听过一些传闻。 “我们认为有义务警告所有客人。”默里表示,“不过我们的警告并没有太大作用,客人认他们不会有事,应该不会被偷;要不就是觉得被偷了很好玩,就像把手表戒指交给魔术师,看看他能玩出什么把戏一样。不过你至少暂时不会有事。 “这位鬼魅般的窃贼——我们开始这么叫他了——会等客人要离开前才动手。他好像都能摸清客人的意图,这是一种‘赶客人’的新办法。不过,你别看我说得轻松,其实我们觉得事态很严重。” 默里问克力斯要不要吃饭,克力斯婉拒了,因为他刚刚吃过。克力斯一直等女士们就寝后才又下楼来,到抽烟室加入男士群中,偷偷观察客人及送酒和苏打水进来的仆人。他看不出谁的表情特别狡猾或讨厌。 在彻斯特先生和华特爵士面前,没有人去提古宅的问题;但次日早晨,克力斯坐在大家最爱聚集的大厅时,却听到一些八卦。在场人士还没有人遭窃,不过大家都从其他离开古宅的人那边听到一些怪事。有位最近被封为骑士的富有酒商打算吃完午饭后驾车离开,认识他的人便开始糗他。 “你在吃最后一餐之前,该不会把手表和钱交给你的司机吧?”一名几天前开车来的美国女孩大笑着说。 “才不会呢。”亨利爵士勇敢地说,“我才不信那些无稽之谈,我干脆让你看看我现在身上有什么吧,到时候我进餐厅一件也不会少。” 说完他亮出精雕细琢的手表、黑珍珠围巾夹,炫耀胖手指上的蓝宝石钻戒,并摇响口袋里的钱币,宣称说是价值五十英镑的金币。 “我还有一些钞票哩。”他说,“等我吃完饭后,这些东西绝不会短少。” “我们大家都会一起吃饭,并瞪大眼睛看着。”美国女孩说。 伍德古宅的房客若不是在自己房中吃早餐,就是在漂亮的晨间客厅用饭,这间客厅比古宅中大部份地方都来得现代化,因此克力斯·雷斯还没机会看到彻斯特小姐所说的餐厅。他没有参与酒商的谈话,不过当他看到酒商大摇大摆地走去吃中饭时,便远远跟着,而所有人也都同时朝同一个方向走。 这间深受彻斯特小姐赞赏的餐厅果然十分富丽堂皇,整面壁板直达天花板,壁上覆着以橡木雕成的精细皱折图纹,虽然蛀蚀的木头看来十分老旧,但自认是古董行家的克力斯认为,这些嵌板的价值可与黄金相比。 克力斯觉得客人的餐桌摆设有点奇怪,也许是为了便于展示房间及房中的家俱吧。桌子很小,从二人到八人份不等,而且都沿着餐厅两侧贴着墙陈列。餐厅中央有张巨大的旧餐桌,桌缘和桌脚都雕了花,桌面还能从边边拉长加大,是都铎时期的标准精品;不过桌上并未摆上餐盘,只是拿来当上菜桌用的。门右墙上从大厅一进来的地方,有座豪华的餐具柜,里面放满了各种古老的漂亮银器。 克力斯在长长的餐厅尾端独自坐到一张桌边。亨利爵士坐在不远处一张较大的桌子,他邀了美国女孩、女孩的女伴及华特爵士共用最后一餐,众人畅饮香槟,笑谈甚欢。午膳由管家及两名男仆恭敬地端送,默里则低调地站在门后仆人专用的屏风旁监看,彻斯特家的三位女士都不在餐厅里。 用餐进行得井然有序,食物可口,服务无可挑剔,但克力斯觉得上菜的时间拖得很长。他胃口很好,一直到午膳尾声时,他开始觉得累了,想去花园抽根烟。克力斯很喜欢墙上飘来的橡木香,但他也很想吸口新鲜空气。 当克力斯开始享用饼干和起司时,亨利爵士突然从椅子上跳起来大叫说:“天啊!” 接着他桌上响起一片喧闹,两名女士纷纷尖声大喊。 “怎么回事?”默里从屏风后面奔出来问道。 华特爵士苍白着一张脸,忧心忡忡地坐着,亲切的老管家也差点把葡萄酒打翻。 “所有东西都不见啦!”美国来的蕾丝小姐冲口喊说,“他的手表和链子,戒指,围巾夹还有——” “还有我的钱。”亨利爵士把话讲完。 “真是太抱歉了。”彻斯特先生结结巴巴地说,“我之前拜托过您要小心的。” “噢,大概只能?怪我自己吧。”酒商打断他说,并勉强挤出笑声,可惜听起来很假。“谁会料到竟然会发生这种事?眼见为凭哪,我从来没住过这么诡异的房子,这房子被施了魔法啦。” “我们也开始这么认为了,”彻斯特苦恼地说,“我实在不知如何表达歉意——” “只怪我自己。”亨利爵士说,“现在我不想再多谈了,不过我很不愿意再见到这种事发生。你若不介意,我想派一名侦探过来调查。” 彻斯特表示那最好不过,他真的希望这位侦探能比其他聘来的侦探更有斩获。客人纷纷离桌围到亨利爵士身边,他午饭前所戴的珠宝,真的一件也不剩了。大家似乎都不疑有他,相信东西是在吃午饭时不知不觉被偷的,但克力斯打算写信到城里打听一下这位酒商的人品。他是个负责的人,但说不定有什么怪癖,也许想装成受害者而借机引人注意。 不久,众人在餐厅搜寻失窃物而未果之后,亨利爵士便驾车离去了,算是学了个教训。 这次事件后,每次有任何客人要离开古宅,东西就又被偷,只有一两次客人格外谨慎,在最后一餐前将身上的珠宝或金钱全数收起来,才没有遭殃。 这期间克力斯查看了两间私人客厅。客厅与餐厅之间,仅隔了一间最近用来当办公室的狭长房间。克力斯甚至在其中一间客厅点了晚餐,却没出什么事。 “我相信失窃者是趁没人在观看时,自己把东西拿掉的。”那天晚上,克力斯在自己房中苦思,“会不会这栋古宅有什么超自然力量,能将人引入歇斯底里的状态或把人催眠,让人们做出异常的行为?” 不过,克力斯自己确实觉得越来越烦躁了,他头痛欲裂,这是以前不曾有过的现象。他睡得很浅,经常惊醒,以为听到卧室里有声音。他老是梦见橡树或闻到橡木的气味。他觉得心神恍惚,没力气多想,早晨醒来时眼袋出现,而且胃口变得很差。不知是不是出于想像,克力斯觉得默里和他堂妹看起来也病歪歪的。这大概没什么好奇怪吧,因为古宅的谜案令他们焦虑不已,可是连华特爵士的铜色皮肤也变苍白了。克力斯觉得管家、仆人及所有在伍德古宅留宿超过三、四天以上的客人也都如此。他是最不信鬼神的人,然而在古宅住了一周,全然没有所获后,他也快相信屋里真的闹鬼了。 若有人在捣乱,我应该早就看出来了,克力斯心想。可是若真有什么线索的话,那些职业侦探的表现并不会比业余人士好到哪儿去。餐厅里有名新来的男仆,默里有一天低声对克力斯说,他其实是亨利爵士派来的侦探。 克力斯几乎不再怀疑华特爵士了,他越来越喜欢他,不过克力斯在伍德古宅的第八晚,在睡梦中被一个声音惊醒了。通常他惊醒时,会发现四周一片死寂,然后就翻身继续睡觉,以为只是在做梦而已。可是这回那声音却持续不断,在壁板上发出奇怪的嘎吱声。 那当然有可能是老鼠。老鼠夜里会发出各种声音,不过克力斯不认为老鼠会发出这种声响。听起来很像脚步踩在松脱木板上,然后再次踩上去的声音。 克力斯点燃一根火柴看看表,两点整。他决定明晚醒来,再聆听同样的声响。克力斯做到了,那声音几乎在同时间响起,那天及前一日,都有客人的珠宝被偷。 到了早晨,克力斯问送早茶进房的仆人隔壁住的是谁。“是华特爵士。”对方答道。克力斯很气自己没早点打听隔壁的房客,不过白天他经过隔壁房间,看到门微微开着,便往里头瞄一眼。他觉得这扇门跟他自己的房门距离好像无法判断,理论上房间应该是相连的,他自己的房门就在分隔墙边,华特爵士的门也一样,可是两扇门之间的空间似乎非常宽敞。 克力斯从华特爵士的门口看到一扇矮窗,窗壁边有个加垫子的座位。他的房里也有一个同样大小形状的座位。为了怕看走眼,克力斯拿本书靠在自己房内的菱形窗玻璃上,然后走出房门,绕着古宅查看。 是的,他看到书了;左边是华特爵士的窗口,若非克力斯先前注意到两扇房门的距离,否则一定不会起疑。原来两扇矮窗之间还有一道小小的窗子,窗上爬满了长春藤,就算仔细看也很难发现。 “华特爵士的墙上一定有个橱子,由小窗透进光线。”克力斯心想,“要不就是我们两人的房间中,有个秘密的藏身洞。” 由于华特爵士的门开着,克力斯可以趁经过走廊时停下来往里面窥望,看看墙上是否有柜子的门。若被人看到他在探看,只要解释说他一时糊涂,把隔壁房当成自己房间就成了。不过幸好没人看到他,因此克力斯有充份的时间在门口游荡,以确定嵌着橡木的墙上看不见有柜子门。如果墙上有门,必然也是秘门。 现在克力斯可以确定他和华特爵士的房间之间,绝对有个躲藏处了,而且他还相信有人在夜里进到密室里。那个人到底在做什么,跟这古宅的谜案是否有关?克力斯认为自己有责任尽快查明。 克力斯先去拍自己房间的墙壁,结果发现声音十分空洞。克力斯认为,他和密室之间仅隔了一层橡木。 房中的嵌板很朴素,没有精功的雕琢,从地板上达天花板的嵌壁被分割成以刻槽为框的大方块。克力斯逐一检视过离华特爵士房间最近的方块后,终于放弃墙上有密门或滑板的念头了。 “不过我可以锯开一片方块,”他想,“看看墙壁后面有什么;或者我可以试着钻过去。我只要在床边帘子后的嵌板挖一块就行了,之后再把板子黏回去,这样万一有人起疑,也看不出我在做什么。” 那密室显然只有半夜两点左右才会有人进去,墙壁后的声音只持续几分钟,之后就恢复安静了。 克力斯下午开车到林贺斯特买小锯子,以及警察用的那种小提灯。回去途中,克力斯遇到华特爵士和彻斯特小姐,两人接受他的提议,一同搭便车回伍德古宅。 “奇怪,我以前走一整天,就算走二十五里路也没什么感觉,可是最近走八里路就累坏了。”脸色苍白、眼神呆滞的华特爵士说,“我想一定是天气的关系。” 克力斯心中一阵罪恶感,彻斯特小姐是聘他来当侦探的,可是他觉得自己这样猜忌她的心上人,心中十分惭愧。克力斯也很喜欢华特,虽然也急于解开谜团,却又希望自己从没到过伍德古宅。 驾车归途中,大伙谈着古宅的窃案,彻斯特小姐坐在克力斯旁边,华特爵士在后座把身子探向前。 “反正等我们离开这栋深爱的老房子后,一切就会结束了。”彻斯特小姐含泪叹道。“母亲已经快受不了压力了,我跟你说过,如果我们两个不住在房里,房子就要送给其他男性继承人了。” “你们两位就跟我到科罗拉多去,把烦恼都抛开吧。房子给那个男的,这样反而无忧无虑。”华特说。 他的语气充满爱意,不像一个不择手段、逼迫妇道人家的奸恶之徒。 我觉得有个恶人在窥探华特爵士,想陷他于不义,克力斯心想,万一他对房间旁边的密室毫无所知呢?万一那闹声是老鼠弄出来的呢?还有,如果那些遭窃的人们,其实从没丢失东西呢?我再做一次试验,先不急着给华特定罪。 红跑车抵达伍德古宅时,大伙正在大厅喝茶。克力斯收到了几封信,他当着众人面前宣布,包括仆人在内,说除非收到电报要他留下,否则明早一吃完早饭,就得离开两周来住得十分愉快的伍德古宅。 “你不回来啦?”彻斯特小姐语带玄机地问。 克力斯假装没听懂她的弦外之音:“只怕没办法。”他表示说,“我已经在这边待得比预期久了。” 他不打算收这女孩任何钱,不过她并不知道克力斯的盘算。彻斯特小姐似乎很难过克力斯要离开,虽然他到目前都没查到什么线索。 当晚克力斯比平常多花许多时间打扮,他犹疑着该戴他最爱的饰钮和袖链,还是那些他较不在乎的。他还故意把手表锁到皮箱里,不过毕竟还是决定勇敢地做实验。 “我又没发疯,”他告诉自己,“不过如果再住下去,也许真的会疯掉。我绝不会把自己的东西偷走藏起来,就算其他受害人都这么做。” 克力斯在伍德古宅下榻的这段期间,都在同一张小桌子用餐,只有一两次应邀跟新认识的朋友一起吃饭。不过今晚他邀华特爵士跟他共餐,“因为这是他在伍德古宅的最后一晚”。年轻的华特接受了,两人谈到科罗拉多,华特约他哪天有空到农场去玩。谈着谈着,华特原本健康铜亮如今却显憔悴的面容突然一变。 “我的天啊!”华特大叫一声,额头发红地说。“我虽然不是那种明察秋毫的人,不过如果你进餐厅时衬衫没戴饰扣,我一定会注意到的。你该不会忘了戴吧?” “我没忘,我进来时身上戴了。” 克力斯低下头,看到进餐厅时还戴在礼服前襟的两颗珍珠饰扣已经不翼而飞了,他的袖口松开,最爱的一对袖链荡然无存。克力斯犹豫地摸摸自己的表袋,里头也是扁扁地。 “真的是‘我的天啊!’。”他沉着脸说。 “要不要叫默里来,告诉他出了什么事?”华特问。 “不用了。”克力斯坐着背对餐厅其他客人说道,他的桌子在房子尽头的窗边,而且他把平时坐的位置让给华特。“我不想惊动大家,我会等大家离开后再走,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我烦透耸动的事了,我可不想当英雄。” “有些人似乎很喜欢当英雄。”华特说。 “我想也是。”克力斯答道,不过他的理论受到极大的挑战。他无法相信鬼魂的力量能强到令他产生幻觉。克力斯觉得很毛,被这件谜案弄得十分害怕,之前他从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等其他客人离开后,克力斯松了口气,他可以不必说话或回答问题,只需悄悄开溜就行了。幸好——对彻斯特家人来说,或许是种不幸——古宅里的客人很少,除了华特爵士外,都是些克力斯不认识的新客人。因此他不会像大部份离开伍德古宅的客人一样,受到众人好奇的盘问。克力斯回房将门锁上,仔细听着嵌板后的动静,然后开始轻手轻脚地锯开四柱床后一块已选定的橡木板格。锯子很利,克力斯锯得很带劲,仿佛在洗刷前耻。不到一小时,克力斯已经可以将板子从刻槽上取下来了,不过他没进一步取下板子,一直等到夜里古宅安静下来后,才开始去探索。 他在工作时,另一头半点动静都没有。最后克力斯终于把板块像窗玻璃般地拆下来了(奇怪的是,这里的橡木一点都不如楼下餐厅及两间私人客厅中的坚固,也没有飘着橡木的清香!)他转开灯,望进墙后的阴影。 这道墙和下一道墙之间有块两尺多宽的空间。克力斯将床移开,在低处锯开板块,由于洞口很低,得跪下来才能往里头看。他锯开的方孔蛮大的,克力斯的头跟肩膀都可以钻过去。就目前看来,另一边墙上并没有门,在灯光下看,密室里也没有任何家具。不过在密室远处角落里,有个矮矮长长、极为黝黑的东西。克力斯心想,也许是条沉重的桁木或箱子吧。 克力斯把脑袋抽回来,看着房间角落里的那座老钟,时间误差在半小时内,反正他现在无表可看,没得选择。老时钟上指着一点四十,实际上的时间也许更晚或更早,克力斯在神秘的脚步声响起之前,还有时间探索。 嵌板上的方洞并不好钻,不过克力斯脱掉外套和背心后,还是钻进去了。他站到两个房间中的狭长空间里,脱掉鞋子,用只穿着袜子的脚开始小心地走动探索,手上的提灯射出一束明亮的光芒。克力斯刚才在尽头看到的东西并不是桁木,而是盒子——有两个——不,是三个用一般木头做成的盒子,就像一般家庭收藏东西用的那种。盒上有盖,但盖子并未封死。克力斯掀开其中一个,原来盒子里装满各种珠宝,分门别类地分成一小堆一小堆,盒底下则垫着深色的衣服。里面有一堆手环、一堆胸针、一堆戒指,以及一堆闪闪发着金光的手表。第二个盒子装的东西也一样,不过包含了更多杂项——黄金或镶了宝石的腰带扣、帽针、一两条镶钻的狗项圈,还有几串珍珠。第三个盒子比其他两个小多了,里面装了各种皮包,有皮的、金编或银编的;嵌着宝石字母的香烟盒;还有一叠用好几条金链子压住的钞票。 伍德古宅的鬼,偷东西偷得非常有条不紊嘛! 克力斯没看见金币,因为只要金币没什么奇怪的记号,就连最谨慎的鬼,也会毫不迟疑地把它花掉。 “真会偷啊。” 克力斯自言自语,看来他的东西还没放进来,不过他猜应该就在今晚了。他只要守株待兔,等着看是何方神圣把东西放进来就成了;或者,他应该更进一步去探索? 木盒子后面有个漆黑的方孔,克力斯借着灯光看到方孔通到下边一道窄梯,阶梯像螺丝锥一样旋旋绕绕。克力斯踏到第一个阶梯上,梯子吱吱嘎嘎地响了起来,这时克力斯才明白夜夜将他吵醒的是什么东西了——是踏在梯上的脚步声——也许还包括底下的梯阶。 “我去看看底下是什么。”克力斯心想。 他跨过盒子,却听到远处传来一阵响声。 那声音来得很轻,克力斯停下步子,将脚从楼梯顶端抽回来,然后遮住灯光,侧身躺到盒子后面。来者除非站得比木盖子高,否则看不到他。 那声音持续响着,而且越来越清晰。有人蹑手蹑脚地朝梯子爬上来了,那人站到梯上,正要走上来。克力斯看到一丝像烛火的昏光。 克力斯动也不动地躺着,连呼吸都不敢。 光线从黑暗的墙上移动而上,映出一道诡异的黑影,看来像一个人头。楼阶嘎响一声,接着又是一声。房里的时钟一定是慢了,要不就是这回鬼来早了。此时传来一声像长叹的呼吸声,迫近的灯光映出一个娇小苍白的东西,那东西在黑暗中悬驻一会儿,然后探向中间的盒盖。那是一只女人的手。 克力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紧抓住那只手,同时站起来将手上的灯照过去。 对方惊喘一声,拼命挣扎,克力斯将对方拉向自己,对方脚下一绊,差点摔倒。克力斯发现在他面前的,竟是默里的太太。 “放开我!”她喘道,“噢,我求求你!” “不放。”克力斯说,声音压低和她一样,但语气十分坚决。“游戏结束了,你若不从实招来,我就去跟大家说,并报警把你抓起来,把你和你先生一起抓起来。” “别抓我先生!”这位“亲爱的”亲戚颤声说道,克力斯一向觉得这位漂亮羞怯、一心帮助彻斯特小姐的谦逊女子十分楚楚可怜。“他……他跟这件事无关,我——” “噢,有的,他跟这件事绝对有关系。”克力斯粗声坚持说道,并故意吓她。“这事你一个人干不来,我可不是一般的客人,我是来调查的。我已经查了两星期。现在我要你老实招来,快点说,否则你会后悔。” “你太残忍了!”女人哭道。 克力斯放声大笑:“对于信任你们的人,以及其他被怀疑的人来说,你们两个才残忍哩。” “为了默里,我什么事都肯做。”默里的老婆说。 克力斯抓牢她的手,将她轻轻从楼梯顶端拉上来,直到他堵在女人及楼梯之间,这时才将手松开。 “如果你想救他,你知道该怎么做。”克力斯说。 “我若把一切告诉你,你就不会把我们送进监牢了吗?” “如果你肯据实以告,我会尽力帮你。不过为了彻斯特小姐好,这些盒子里的东西得归还原主。我若满意你说的实话,就答应在消息公诸于世之前,睁只眼闭只眼,放你跟你老公逃走。” “我说,我说!你知道,继承权若没出问题,法官会把古宅交给我先生继承。” “啊,原来他就是彻斯特小姐所说的继承人哪!” “当然了,要不还会是谁?他是唯一留下来的男嗣。默里从可靠的专家口中得知,若是他能顺利继承的话,古宅下所蕴藏的煤矿会为他带来庞大的财富。” “他没把这项发现告诉彻斯特小姐吗?” “当然没有了。如果她或她母亲放弃古宅,这片土地就会归给默里了,默里希望能有那么一天。当他听到西尼打算开旅馆时,便帮她弄了一份执照,并表示愿意照顾旅馆的生意。默里有个盘算,他希望那方法能收到效果。默里小时候父亲便死了,他父亲是化学教授,发掘了一些很棒的东西,可惜没赚到钱。其中有一项是他在波斯疗养时发现的。我公公发现当地有一种植物——一种以前从未受到重视的植物——能粹炼出让人失去知觉、肌肉发僵的粹取液。你如果站着,就不能动弹,若手里握着东西,也不会掉下来,而且恢复知觉时不会有不舒服,甚至不知道自己刚刚曾经失去知觉。 “默里的父亲对这项发现兴奋极了,希望这东西就算无法与麻醉剂相提并论,至少能与粹箭的毒汁齐名。他称这种毒液为‘爱诺仿’,跟植物本身的名字很像。我公公将这项发现公诸于医学界,结果却令人失望透了,因为经过多次改良实验后,还是找不出延长麻醉效果的方法,让爱诺仿能提供外科医师使用。爱诺仿的麻醉效果持续不过五、六分钟,而且病患在第二天会极度疲倦,由于药效比麻醉气还短,连让牙医拔牙都不够用。爱诺仿最棒的一点是,只要在空中喷一些些,就能让许多人在瞬间失去知觉,即使在大房间里也一样。这种毒液虽然有趣,却久缺实质效用,所以结论还是失败的。 “默里的父亲失望极了,整个人都变了。他一直希望能借助某种实验让爱诺仿起死回生,结果非但没赚到钱,反而因大量从波斯进口植物在自己的实验室中粹取,却导致家中入不敷出。后来他去世了,家里堆了成千上百瓶无用的瓶子。默里在父亲临终前答应他,不会让那些瓶子遭到破坏。大家都忘了爱诺仿的发现,因为彻斯特博士已经去世二十年了,只有默里没忘。由于父亲在家中留下大量的爱诺仿,他才动了前来伍德古宅的念头。他先拿狗做试验,结果发现药跟初制时一样有效。后来他告诉我他的构想,我也答应尽一切力量帮他。 “餐厅一侧有间很丑很长、将餐厅和两间私人客厅隔开的房间,默里请西尼将这房间让给他当办公室。旅馆开张前,默里夜复一夜地在那里工作,开张后依然在里头演练他的计划。他在墙上打了一些孔,好让我用一种移动式的机器,将爱诺仿从橡木板后喷入餐厅,或是喷入另一侧的两间客厅中。接着默里将所有餐桌沿墙摆设;爱诺仿的另一个特点是闻起来像橡木味——而且是非常相似——所以任何侦探事后都闻不出有何蹊跷。何况嵌板上的小洞非常细小,看起来跟老橡木上的蛀洞一样。 “默里在餐厅或其中一间客厅时——依我们打算在何处下手而定——我就跑到锁好的办公室里。默里会等到大部份侍者离开餐厅准备上新菜时,才向我打讯号,然后我再喷药。默里一向待在房间最远处,躲在屏风后面,并把脸转向打开的窗口。等房中所有人都在药效影响下,失去知觉一两分钟时,他才趁他们还未醒来之前动手偷取。除了厨子的助手之外,没有别入帮我们,我贿赂他尽量拉长上菜的时间。等我准备让仆人送下一道菜时,就按下办公室里的电铃,这是默里安排来跟厨房沟通的。不过厨子的助手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我为了某种原因,不希望菜上得太快,他得按我的意思出菜。 “当然了,爱诺仿对我们——默里和我——的健康都产生了影响,对所有靠近喷雾器,或住在古宅一段期间的人也一样。不过我们希望西尼和她母亲能很快放弃古宅,那么这地方就会归给默里了,一切也都有了回报。万一她们不肯走,至少我们还有那些珠宝。 “默里在墙上钻洞时,发现办公室外的那间密室——原来古宅里不止有一处藏匿点——不过西尼和她母亲都不知道这块地方。我们觉得最好把偷来的东西藏起来,我们怕那些侦探会找到盒子,所以把东西藏到这里来。默里一向派我上来藏东西,因为我娇小轻盈,不像男人会把楼梯踩得那么响。现在你知道整件事了,如果你还有一丝正义感,就知道这件事不能怪默里,因为这地方本来就应该是他的,而不是西尼或她母亲的。” 默里·彻斯特夫妻趁着半夜离开伍德古宅。第二天,克力斯将听来的真相悉数告知西尼·彻斯特和华特爵士。他提到煤矿的事,并带他们去看藏起来的珠宝和钞票。 克力斯和其他人都不知道默里夫妇的去向,大家也不想知道。当他们在各大报登广告,说明伍德古宅的谜案已经破解,请所有在古宅东西遭窃的人回来领取失物时,警方依然找不到两人的行踪。 克力斯不肯收受西尼·彻斯特的钱,不过他倒想分一块她的结婚蛋糕“做做美梦”。吃过蛋糕后,他应该不会再梦到那些老旧的橡木了吧。 汽艇 杰克·福翠尔(Jacques Futrelle,1875-1912)泰坦尼克号的沉没造成了许多悲剧,其中之一便是作家杰克·福翠尔的死。福翠尔创造了凡·杜森教授(S.F.X.Van Dusen)这个号称“思考机器”的人物,因为他擅长逻辑推演,精于破解不可能的犯罪。凡·杜森在知名的密室谜案《逃出十三号牢房》(The Problem of Cell 13)中大放异彩,该小说于一九〇五年连载于《波士顿美国人》(The Boston Ameri)。凡·杜森宣称他可以在严密的监视下,从最牢不可破的监狱中逃走。于是众人纷纷较劲,看谁能提出逃狱的办法。福翠尔的逃脱方法,可说是所有小说中最天才的一个。我在本书中并未选摘那一篇故事,一来因为它经常收录在其他选集中,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那篇并不是犯罪故事,而是一个极高的挑战。在那之后,常有人——通常是报社记者贺金森·哈奇(Hutson Hatch)——拿各种奇奇怪怪的不可能犯罪去问凡·杜森的看法。以下这篇首刊于《周日杂志》(Sunday Magazine,一九〇六年九月号)的作品虽然较不为人所知,但是依旧精采万分。

01

破晓时分,汉克船长靠在丽蒂安号船首的栏杆,望着云雾半掩的灰绿色海洋上一道掠过的深色条痕。那是一艘线条优雅流畅的汽艇,汽艇的驾驶盘前坐着一名男子,昂然地看向前方。汽艇越过一道大浪,晃了一下,等稳下来后,又继续疾驰。汽艇的舵手动也不动地坐着,完全无视于飞溅在脸上的水浪。 “这船跑得真快。”汉克船长思忖道,“天啊!它要是一路这样奔向波士顿港,应该一下子就会到啦。” 汉克船长好奇地看着汽艇,直到船被雾气淹没,消于无形,然后才转身去做自己的事。正要进港的汉克船长离波士顿港还有两三里远,此时清晨六点,天色依然昏灰。在汽艇消失几分钟后,汉克船长听到两百码外传来一声尖长的哨音,他勉强在晨雾中辨识出一大艘船舰的轮廓——看起来好像是艘战舰。 几分钟前消失的汽艇这时又出现在汉克船长面前了,这回汽艇以全速驶向波士顿港,船身急刺而过,几乎从领航艇的船首下钻过去,引发了一阵阵的惊呼。后来大家一起用餐时,当时值班的领航员表示说:“妈的!就这样给我钻过去了!老子这辈子没看过船擦身这么近的,而且连漆都没刮到。那汽艇近到不能再近,我连痰都可以吐到上面了,我跟那开船的讲话时,他眼睛抬都不抬一下——只是自顾自地往前开。我送了他几句操他妈的,让他学个教训!” 汽艇在波士顿港里的表现一样令人结舌。航行的路线已经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而且以不要命的速度东钻西窜,全然不将海雾、其他船只和大船掀起的涛浪放在心上。汽艇仅差分毫便要撞上一艘拖船;还与货船擦身而过,并引来一阵叫骂,一名渔夫把压箱的三字经全搬出来用了。最后汽艇终于来到一片空荡的海面,全速冲向码头。众人一致公认,波士顿港里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船。 “大概是开路船吧,”一名爱开玩笑的老人在码头上看着汽艇说,“如果那个白痴不减速,连码头都穿得过去。” 汽艇上的男子依然我行我素。汽艇的马达在突来的寂静中轰天作响,众人又突然纷纷大声出言警告,眼看那船就要撞上去了。接着大约翰出现在码头的索缆边,他的大嗓门是海内外出了名的,大约翰如雷的声音一响,众船队莫不纷纷拜倒。 “你这个白痴!”他对那名无动于衷的男子喊道,“快关掉马达,把船掉过头!” 男子毫无反应,汽艇直直朝大约翰及他手下所站的码头冲来。大伙见状,纷纷四下逃窜。 “真是蠢蛋。”大约翰无可奈何地说。 船撞上来了,木片四碎,轰然之后只剩马达卡搭卡搭地旋响。大约翰奔到码头尽处向下张望。汽艇的行速将船身一半推到一艘救生艇上,救生艇侧歪着,一副岌岌可危的样子。男人被摔到前面,面部朝下,静静地趴在救生艇上。脏污的海水不断地拍打在他身上。 大约翰率?先冲到救生艇上,他小心地爬到堆挤成一团的男子身边,将他的脸翻过来。大约翰看了男子瞠大的双目一眼,然后转身对聚在码头上探头探脑的人群说:“难怪他不肯停下来,”大约翰沉声表示,“这蠢蛋已经死了。” 众人纷纷伸手相助,一会儿之后,尸体已经搬到码头上了。男人身穿制服——外国海军的制服,年纪约莫四十五岁。他身材壮硕,有着海上男儿的黝黑肤色。他那深黑色的的山羊胡子,在死灰色的脸上看来格外令人惊心。男子的头发略为霜白,左手背上有字母D的蓝刺青。 “是法国人。”大约翰笃定地说,“他身上穿的是法国海军船长的制服。”他不解地望着尸体,“波士顿港已经有六个月没有法国军舰出现了。” 警方不久便赶到了,随行的是犯罪调查局的主管马洛礼探长,还有验尸员克劳医师。探长去询问渔夫及那些目睹撞船事件的人,而同时克劳医师则忙着检查尸体。 “必须验尸。”医师站起来说。 “他死多久了?”探长问。 “差不多八到十个小时吧,死因看不出来,目前看不到枪伤或刀伤。” 马洛礼探长细细检视死者的衣服,上面没有姓名或裁缝的标记,布料是新的;鞋子的制造者姓名被人用刀削去了;口袋里空空的,连张纸片或铜板都没有。 接着马洛礼把注意力转移到汽艇上。船身和马达都是法国制的,船身两侧的深长刮痕将船名刮掉了。探长在汽艇内看到一个白色的东西,捡起来一看,是条手帕——一条女人的手帕,角落上有EMB的缩写。 “啊,本案涉及一名女子!”探长自言自语说。 警方将尸体小心地挪到媒体看不到的地方,因此死者的照片并未刊登出来。记者哈奇和其他人猛发问,马洛礼探长约略回答说,死者是法国军官,案子或许有些内情。 “我没办法全告诉你们。”他精明地说,“不过我已经有完整的推论了。死者是被谋杀的,受害者是法国军舰船长,他的尸体被人放到汽艇上——汽艇也许是战舰上的设施——然后就开动汽艇。我不能再多说了。” “你的推测哪算完整,”哈奇随口说,“还不知道死者的姓名、死因、动机和他的船名。手帕为什么会在船上?尸体究竟为何会被放到船上,而不干脆直接丢到海里?” 探长低声咕哝,哈奇转身离开,自己跑去查问。在短短六小时内,哈奇便透过电报,得知波士顿港过去六个月来,方圆五百里都没出现过法国船只。这件谜案变得越来越难解了,哈奇有成千上万个问题,却连一个答案都找不出来。 事件发生第二天,号称“思考机器”的凡·杜森教授也注意到汽艇案了。这位科学家仔细聆听哈奇的转述,情绪似乎不太高兴。 “尸体验了没?”他终于问道。 “预订今天十一点验尸。”记者答道,“现在已经过十点了。” “我应该过去看看。”凡·杜森说。 克劳医师非常欢迎著名的凡·杜森教授来提供协助,而哈奇和其他记者则焦虑地等在路边。验尸两小时内就验完了,凡·杜森好奇地研究死者制服上的勋章,让克劳医生去跟媒体宣布骇人的发现——死者不是被谋杀的,而是死于心脏衰竭。死者胃部没有毒药,也未受刀枪之伤。 接着媒体便开始穷追猛打地一连串发问:是谁把船名刮掉的?克劳医师不知道。船名为什么会被刮掉?医师还是不知道。鞋子的制造者姓名怎么会被撕掉?医师耸耸肩。手帕跟本案有何相关?克劳根本无从猜起。知道死者的身分吗?目前医师还不晓得。尸体上有没有什么疤痕可以指认死者身分?没有。 哈奇在脑中想了几点评论,然后轻手轻脚地把凡·杜森从其他记者身边拉走。 “那家伙真的是死于心脏衰竭吗?”他老实问道。 “不是,”凡·杜森简单地答道,“是毒药。” “但验尸员不是才特别提到死者胃部没有毒药吗?”哈奇问。 教授没回答。哈奇努力克制住追问的冲动。凡·杜森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去查百科全书。几分钟后,他用高深莫测的表情看着哈奇。 “本案绝非自然死亡。”他说,“所有事实都指向他杀。哈奇先生,麻烦你帮我把案发当日所有本地及纽约的报纸找来——我不要案发次日的。请你把报纸寄来或送来给我,然后今天下午五点再过来一趟。” “可是,可是——”哈奇结结巴巴地说。 “我在知道所有真相之前,什么都不会说。”思考机器打断他说。 哈奇亲自把凡·杜森要的报纸送到从不读报的凡·杜森手上,然后离开。那是个非常难熬的下午,令人焦心而难耐。哈奇准五点钟便冲进凡·杜森的实验室,这位科学家半埋在报纸堆中,突然之间站了起来。 “是谋杀的,哈奇先生。”他忽然大叫说,“用一种绝妙的手法杀害的。” “那男的——那男的是谁?他是怎么被杀的?”哈奇问。 “他的名字叫——”凡·杜森刚刚开口,又顿住了。“你们办公室里应该有《美国名人》这本书吧?拜托打电话过去叫他们把朗罕·杜德利的记录弄一份给你。” “他就是死者吗?”哈奇很快地问。 “不知道。”这就是答案。 哈奇跑去打电话,十分钟后,哈奇回来,却发现凡·杜森已经打扮好准备要出门了。 “杜德利是位船主,五十一岁。”哈奇念着抄下来的笔记,“他以前是一般船员,后来变成船公司老板,但规模不大。他的生意做得相当成功,十五年后变成了富翁。他有一定的社会地位,部份得归功于他一年半前娶的老婆。她叫爱笛·贝汀,是著名的贝汀家族的女儿。他在北岸有不动产。” “很好。”这位科学家表示,“现在咱们去查查看这家伙是怎么被杀的吧。” 两人到北站搭火车到北岸的一个小镇,那地方离波士顿三十五里。凡·杜森在镇上问了一些人,最后两人坐上一辆笨重的马车。马车在黑暗中行驶半小时后,两人才看见灯光。哈奇听到右手边某处传来海洋喧闹的拍浪声。 “等我们一下。”马车停下时,思考机器命令车夫说。

02

凡·杜森走上台阶按铃,哈奇跟在后面。一分钟后门开了,灯光洒泄了出来。一名日本人站在两人面前——从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实在很难猜出他的年纪。 “请问杜德利先生在吗?”凡·杜森问。 “他没那个福气。”日本人答道。 哈奇听到这种诡异的回答,忍不住笑了。 “那杜德利夫人呢?”凡·杜森问。 “杜德利夫人正在换衣服。”日本人答道,“请进。” 凡·杜森将名片交给日本人,日本人便带他们到会客室。日本人客气地帮他们摆好椅子,然后就走了。一会儿后,楼梯上传来丝裙磨擦的声音,接着一名妇人——杜德利夫人——进来了。她并不漂亮,不过身材修长动人,还有一头乌黑如瀑的黑发。 “你是凡·杜森先生?”她瞄了名片一眼问。 凡·杜森深深鞠躬,但动作挺笨拙的。杜德利太太坐到长椅上,两名男性也坐到自己的座椅。众人一阵沉默,后来杜德利夫人率先打破僵局。 “凡·杜森先生,如果您——” “你有几天没看报纸了对不对?”凡·杜森突然问。 “是的。”夫人答道,然后疑惑地半带着笑容问:“怎么了?” “你能告诉我你先生人在何处吗?” 思考机器习惯性虎视眈眈地斜眼看着她。夫人脸上闪过一抹嫣红,而且在凡·杜森的紧迫盯人下越来越红。她眼中尽是疑问。 “我不知道。”她终于回答,“我想应该在波士顿吧。” “舞会那晚之后,你就没再见过他了吗?” “不对,我想是那天晚上一点半以后,才没再见过他。” “他的汽艇在这里吗?” “我真的不知道。我想应该是吧。你问这做什么?” 思考机器紧盯着她看了半分钟,哈奇实在是坐立难安,甚至是不忍——不忍看到夫人的焦虑,不忍听见他同伴冷漠的语气。 凡·杜森继续追问:“舞会当晚,杜德利先生左腕上面附近的部位遭到割伤,所以上面贴了一块薄膏药。你知道膏药是不是他自己贴上去的?如果不是他自己贴的,那又是谁贴的?” “是我贴的。”杜德利太太毫不犹豫地回答。 “那是谁的膏药?” “我的——就放在我的化妆台里。怎么了?” 凡·杜森站起来在地板上来回踱步,他瞄着门厅的门。杜德利太太用询问的眼神看着哈奇,正想开口时,凡·杜森停到她身边,用瘦薄的手指握住她的手腕。杜德利太太并没有反抗,只是露出好奇的眼神。 “你可有心理准备,要听坏消息了?”凡·杜森问。 “怎么了?”她骇然问道,“干嘛这样卖关子——” “你先生死了——被谋杀的,是毒杀!”凡·杜森冲口说道,手指仍按着她的脉搏。“你从房间拿来敷在他手臂的膏药片上沾满了剧毒,毒性立即渗入他的血液里。” 杜德利太太没有尖叫,只是抬眼瞪着凡·杜森一会儿。她脸色渐白,身体微微发颤,然后跌回长椅上,昏死过去了。 “很好!”凡·杜森得意地说。当哈奇站起来时,他突然下达命令:“把门关起来。” 哈奇照办。等他回来时,凡·杜森正弯身俯看昏去的杜德利太太。一会儿后,凡·杜森离开夫人,走到窗边往外看。哈奇看着杜德利太太逐渐恢复血色,最后睁开了眼睛。 “别太激动。”凡·杜森平静地指示她说,“我知道你跟你先生的死没有关系,我只是需要你帮点忙,让我找出凶手罢了。” “噢,天啊!”杜德利太太叫道,“死了!他死了!” 泪水自她眼中淌下,两位男士怀着尊重的心情,任她哭了几分钟。最后杜德利太太终于红着眼抬起头,但嘴角带着坚毅的神色。 “只要我能帮得上忙——”她开口说。 “我从这扇窗看到的那个是船屋吗?”凡·杜森问,“就是门边那个矮长有灯的建筑。” “是的。”杜德利太太表示。 “你说你不清楚汽艇现在是不是在船屋里,对吧?” “没错,我不清楚。” “你能不能问问那位日本仆人,如果他也不知道,派他过去看看好吗?” 杜德利太太站起来按下电钮,一会儿后日本人出现在门口。 “大阪,你知不知道杜德利先生的汽艇是否还在船屋里?”她问。 “不知道,太太。” “你能不能亲自过去看看?” 大阪深深行礼后离开房间,轻声将门关上。凡·杜森再次走到窗边,坐下来望着外头的夜色。杜德利太太问了些问题,凡·杜森逐一回答,就在她了解当初找到她先生尸体的细节——也就是大众所知道的细节时,大阪回来了,打断杜德利太太的询问。 “太太,我在船屋里没看到汽艇。” “这样就可以了。”凡·杜森说。 大阪再度行礼退下。 “杜德利太太,”凡·杜森柔声问道,“我们知道你先生在面具舞会上穿了法国海军装,请问你当时穿什么?” “伊莉莎白女皇的服装。”杜德利太太答道,“袍子很长,很重。” “你能给我一张杜德利先生的照片吗?” 杜德利太太离开房间,很快拿了一盒照片回来。哈奇和凡·杜森一起看着照片,没错,就是汽艇上的男子。 “这样就行了。”凡·杜森终于说,然后作势离去。“几小时后,我们会揪出凶手,你可以安心了,你的名字绝不会扯进这件案子里。” 哈奇瞄了同伴一眼,觉得凡·杜森温柔的声音里似乎带了一丝邪意,不过从他表情上却完全看不出来。杜德利太太送他们到门厅,大阪站在前门口,两人走出去后,门在他们身后关上了。 哈奇正要下台阶时,凡·杜森却在门口停住,重重地来回走动。哈奇讶异地回头看,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看到凡·杜森举手要他噤声,然后突然一倾,将耳朵贴到门上。过了一会儿,他轻轻敲门,开门的是大阪。大阪顺着凡·杜森的指示来到门外,然后悄悄地尾随凡·杜森从阳台来到院子,他似乎一点都不讶异。 “你家主人杜德利先生是被谋杀的。”凡·杜森低声对大阪说,“我们知道杀他的是杜德利太太。”哈奇看到凡·杜森继续说道,“不过我刚跟她说她没有嫌疑。我们不是警方,不能逮捕她。你能跟我们到波士顿跑一趟,别让这边任何人知道,然后把他们夫妻吵架的事告诉警方吗?” 大阪平静地看着一脸期望的凡·杜森。 “我本来以为不会有人知道,”他终于说,“既然你们知道了,我就去吧。” “我们把马车调远一点去等你。” 日本人又进屋子里了。哈奇惊讶到说不出话来,只能呆呆地跟着凡·杜森上马车。马车走了一百码后停下来,几分钟后,一道黑影自夜色中向他们行来,凡·杜森看着迫近的影子,轻声问道:“是大阪吗?” “是的。” 一小时后,三位男士上了开往波士顿的火车。大家坐定后,凡·杜森转头看日本人。 “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舞会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吗?”他问,“还有他们夫妻到底为什么起冲突?” “先生爱喝酒。”大阪用生涩的英文勉强解释,“一喝酒,就打太太。我看过先生打太太两次。一次是两人在日本渡蜜月之时,我就是从那时候起开始帮他做事;还有一次在这里。舞会那天晚上,先生醉得很凶,跳舞时还跌到地上。太太很气,她以前也为此发过脾气。他们有些吵架的话我听不懂,两人已经意见不合好几个月了。当然了,那都是两人私底下的事。” “那他手臂上那个贴了膏片的伤呢?是怎么来的?”凡·杜森问。 “就是他跌倒割到的。”日本人接着说,“他伸手去抓木椅,结果被上头的木雕割到手臂。我扶先生站起来,太太叫我去她房间拿贴片,我从她的化妆台拿来,太太就把贴片贴到先生的伤口上了。” “这句话就可以将她定罪了。”凡·杜森仿佛在下结论地说道。他顿了一下,然后表示:“你知道杜德利太太是如何将尸体放到船上的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大阪说,“老实讲,杜德利先生贴了膏片后发生什么事,我都不清楚。我只知道先生怪怪的,然后就走出房子了;太太也是,之后有十分钟左右都不在舞厅里。” 哈奇直盯着凡·杜森,还是无法从他脸上瞧出端倪。仍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哈奇听到火车煞车员高喊“波士顿到站”,便机械性地跟着凡·杜森和大阪走出车站上了计程车。他们立即前往警察总部,三人进马洛礼办公室时,马洛礼刚好正要回家。 “让我告诉你吧,马洛礼先生。”凡·杜森冷冷地说,“汽艇上的男子不是法国海军军官,亦非自然死亡——他叫朗罕·杜德利,是有船阶级的百万富豪。杜德利是被谋杀的,而我刚好知道是谁下的毒手。” 探长吃惊地站起来,打探着面前的凡·杜森。他太清楚这位思考机器了,对他的话绝对不敢存疑。 “凶手是谁?”马洛礼问。 思考机器关上门,门锁“咔”地一声锁上了。 “是那边那个男的。”他冷静地转身指着大阪说。 空气一下子凝住了,接着探长走过去伸出手。身手灵活的大阪突然一跃,像蛇般攻窜过来;两人激烈地扭打了一会儿,接着马洛礼摊倒在地上,手腕被人拿住——那是柔道的招数——大阪同时朝锁住的门边冲过去。当他挣扎到门边时,哈奇已刻不容缓地举起椅子朝他头上砸下去,大阪连哼都没哼地当场挂掉。 约莫一小时后,大阪才苏醒过来。这期间探长已经把他身上六、七处瘀伤搓揉过,并搜过大阪全身了。探长没找到什么,只有一个小瓶子。他打开瓶塞凑过去闻,结果被凡·杜森一把抢走。 “笨哪,会死人的!”他大叫说。

03

大阪坐在马洛礼探长办公室的椅子上,手脚都被绑起来——这是探长基于安全考量所做的安排。大阪不再面无表情了,他脸上透着恐惧、叛逆与狡猞。他听着凡·杜森的陈述。思考机器靠坐在椅子上,微微望着上方,细长的手指相互紧压。 “二加二等于四,这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凡·杜森终于开章明义地说。“然而‘二’这个数字本身,与其他数字都无关,也无法从中看出结果,它是推论过程中一个独立的事实。如果这项事实与另一件事实相加起来,结果就会得到三,依此类推,就可得到最后的结果了。如果把每项事实考虑进去,得到的结果一定不会错。因此任何问题都可以透过逻辑来解决;因为逻辑是一种必然性。 “这件案子的各项事实在分别单独考虑时,看起来也许像是自然死亡、自杀或谋杀;但综合起来,便可以推断出是谋杀。死者的鞋子制造商被撕去,是本案最有力的一个证据,而刮去的船名也是。这表示凶手很细心。” “我本来也是这样想,”马洛礼探长说,“我一直认定是谋杀,直到验尸官——” “既然证明是谋杀,凶手究竟用了什么手法?”凡·杜森继续沉着地说,“克劳医师验尸时我也在场,尸体没有刀枪之伤,胃中无毒。由于知道死者死于他杀,于是我深入追查,结果在死者左臂的小伤口上找到谋害的方法——那伤口上面贴了膏片。死者的心脏阻塞没有明显的病因,克劳医生在检查心脏时,我把贴片撕下来,膏片上飘着异常的气味,我知道毒药是经由伤口渗到血液里的。所以二加二就等于四了。 “问题来了,膏片上是哪种毒?幸好我略懂植物学,从气味上大略猜到是一种仅产于日本的草药,所以是种日本毒药。我实验室的分析员后来证实是日本的毒药没错。这是一种剧毒,除非直接将毒注入动脉,否则毒性发作很慢。贴片上的毒和你从大阪身上拿到的毒是一样的。” 凡·杜森打开瓶塞,将一滴绿色的毒液倒到自己的手帕上。他等了一两分钟,让毒液挥发掉,然后将手帕交给马洛礼探长。马洛礼隔得远远地嗅了嗅手帕。接着凡·杜森拿出从死者臂上撕下来的贴片,探长又闻了一下。 “是一样的。”凡·杜森点了根火柴,将手帕烧成灰烬。他说:“而且毒性极强,未经稀释的话,光闻就能致命。我叫克劳医师验尸后公开表示死者死于心脏衰竭,这是有原因的。这样凶手若看到报纸,就会安心了,何况杜德利确实死于心脏衰竭,只不过肇因是中毒罢了。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确认死者的身分。哈奇先生打听到波士顿港有好几个月没有法国军舰进港了,汉克船长看到的很可能只是我们自己的军舰。死者死亡时间不到八小时,显然不是从法国军舰上来的,那么他会是打哪儿来的呢? “我对制服认识不多,不过我仔细检查他臂膀及肩上的勋章后,去查百科全书,知道那制服看起来虽然很像法国军服,其实并不属于任何国家,因为制服做得不对,勋章也十分混杂。 “接下来呢?可能性有好几个,其中之一就是化妆舞会,因为化妆舞会不必穿真的制服。最近哪里举行过化妆舞会?我相信报上应该有刊登,我果然没料错。从北岸来的一份通讯上写说,发现死者的前一天晚上,朗罕·杜德利的府宅曾经举行豪华化妆舞会。 “在解决问题时,一定得将每一项事实当成数学里的每个数字去考量。杜德利!死者手上刺着D字,《美国名人》一书中指出,杜德利娶了爱笛·玛顿·贝汀。船上的手巾上有EMB的字样,曾经当过船员的杜德利是个拥有船只的百万富豪,也许这是他自己在法国制造的船。” 马洛礼探长佩服地五体投地的看着凡·杜森;至于凡·杜森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提到的大阪,则不可置信地瞪着他。记者哈奇迫不及待地聆听每一个字。 片刻之后,凡·杜森接着说道:“我们去杜德利家,开门的是这个日本人,日本的毒!二加二还是等于四。不过一开始我的注意力全放在杜德利太太身上,她老老实实、丝毫没有戒心地告诉我说,她先生臂上的膏片是她贴的,而且贴片是从她房里拿来的。我怀疑她与谋杀有关,因为她实在太坦白了。 “最后,我用手握住她的脉搏——跳动很正常——然后残酷地告诉她说,她先生遭到谋杀了,结果她的脉搏急速跳动;当我表示杜德利的死因后,她脉搏大乱,然后变弱,接着她就昏过去了。如果她知道先生已死——就算是她下的手——听到死讯时脉搏应该不至于大乱吧?而且我怀疑她哪有那个力气将杜德利的尸体抬到汽艇上。杜德利的身材壮硕,他老婆身上的服饰也不容她搬动尸体,因此杜德利太太是无辜的。 “那么接下来呢?这位日本人,大阪先生。我可以从当时我们所在的房间看到船屋的门。杜德利太太问大阪说,杜德利先生的船是否还在船屋里?大阪说他不知道,后来杜德利太太派他去查看。大阪回来报告说船不在,然而他根本没进去船屋。也许他是从其他仆人口中得知船不在船屋里的,可是这一点还是对他很不利。” 凡·杜森再次停下来斜睨着日本人,大阪与他对望一会儿,然后飘开眼神,不安地挪动身子。 “我用一个简单可笑的计策将大阪骗到这里。”凡·杜森平稳地往下说,“在火车上,我问他知不知道杜德利太太如何将杜德利的尸体运到汽艇上。其实到目前为止,大阪应该还不知道尸体是放在船上的。大阪答说他不知道,这个答案等于承认知道尸体是放在船上的,因为尸体就是他摆置的,所以他才会晓得。大阪没有把尸体扔进水里,因为他知道尸体若未被潮水冲走,就会浮起来被人发现。 “杜德利先生受伤后,显然晃出屋外朝船屋的方向走过去。毒性发作了,也许他摔倒了。接着大阪把他身上所有能辨识身分的东西拿走,连鞋子的商标也不放过,然后把尸体放到船上,扭开全速让汽艇航行。他想船应该会迷航,要不杜德利的尸体也会被抛到海里。汽艇在风浪和舵的带动下,来到了波士顿港。我就不谈杜德利太太的手帕怎会跑到船上这件事了,因为方法有好几百种。” “你怎么知道他们夫妻吵架的事?”哈奇问。 “因为她并不知道杜德利人在哪里。”凡·杜森答道,“如果他们大吵一架,杜德利可能会不告而别,而杜德利太太也漠不关心,至少在我们看到她时,杜德利太太都不大在乎。她大概以为杜德利在波士顿吧,或许是大阪跟她说的。” 凡·杜森转头好奇地看着日本人。 “我说得没错吧?”他问。 大阪没答腔。 “杀人动机是什么?”马洛礼探长问。 “你能告诉我们,你为什么要杀杜德利先生吗?”凡·杜森问日本人。 “我不说。”大阪突然大叫,这是他第一次开口。 “也许跟在日本的女孩有关吧。”凡·杜森轻松地表示,“他处心积虑安排了很久,像这种谋杀,常常是为爱复仇的。” 一两天后,哈奇去找凡·杜森,通知他说大阪已经认罪,并供出谋杀动机了。故事颇为悲惨。 “对我来说,最不可思议的是,所有间接证据都对杜德利太太非常不利,先是两人大吵一架,后来她又亲自帮杜德利贴药片。要不是你把大阪揪出来,她一定会被定罪。” “间接证据是最无聊的!”凡·杜森打断他说。 “我绝不会凭着间接证据,认定果酱是狗偷吃的,就算狗的鼻子上沾满果酱也一样。” 凡·杜森教授瞄了哈奇一会儿,然后温和地补充说:“不过,乖狗狗根本就不会偷吃果酱。”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