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秦钟》 第一章:一念沧海变桑田 牧云,一个很有深意的名字。牧云记得小时候自己老爹告诉过自己,云是为天上最为飘渺之物,看的见却摸不着,世人都知道云,但却又不在意云。因此,老爹希望自己成为这世界上的一朵残云,让这世界所有的人都能看到自己,却又不在意自己。 牧云不解,为何要让世人能看到自己,却又要不在意自己呢? 老爹不做解释,只是说了句让小牧云摸不到头脑的话。 “云垂平野。掩映竹篱茅舍。阒寂幽居实潇洒。是处绿娇红冶。?丈夫运用堂堂。且莫五角六张。若有一卮芳酒,逍遥自在无妨。” 那时的牧云只有十一二岁,哪里听得懂这种古诗,只能晕乎乎的记了下来。 十年过去,现在的牧云已经二十一岁了,以前的老爹也真的变老了,不复以往那满脸红光的壮汉模样。 而那首诗,牧云依旧不知何意。但他却没能成为老爹口中的那种人,却做了个让人望尘莫及的营当。 你们可能很好奇,牧云究竟做了什么…… 一名光荣的……额,盗墓贼。 没错,就是盗墓贼,虽说在二十二世纪,这类职业已经很少有人回去触碰,只是从网上、影视作品了解过。但牧云却是亲身体验了,他也是逼不得已,否则绝对不会去做这种损阴德的事情。 没办法,他家太穷了,穷的只剩一间漏雨的破屋子了。为了养家糊口,长得帅气无比的牧云甚至都没敢谈女朋友。同样的,因为他家太穷了。 现在女子结婚,那家不是彩礼钱几十万的要,牧云是真的承受不起。 这不,通过家里二叔的介绍跟了个地道的土夫子打下手。每年也算是能赚个几万块补充家用,顺便存些钱找个不嫌弃自己的姑娘结婚。 盗墓贼这个称呼听上去很刺耳,但牧云却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无非就是一种挖土然后跑到地下找宝贝的淘职业而已。 但今天他却后悔了,悔的肠子都青了。 超自然现象对于盗墓的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什么大粽子,禁婆,海猴子……牧云有的见过,有的正在去的路上。但如今,他却碰到了非超自然现象能解释的现象…… 没错,牧云就是这么解释的。 原本跟着那名土夫子走在一片荒漠上的牧云,转眼来到了一片青山绿水的旷野上。 旷野很宁静,牧云正前方是一条不算大的小溪蜿蜒着不知通往何处。不时有几头幼鹿跑去低饮几口溪水。树上的蝉鸣声清脆悦耳,却见一只螳螂打断了婵儿的鸣叫,树上黄雀也正虎视眈眈的注视着这一幕,伺机而动。 在城市里听惯了汽车的轰鸣声,习惯了汽车尾气的味道,看惯了高楼大厦的牧云,此时只觉得这地方简直如同世外桃源一般,美丽无比。 但这一切却让因为常年来盗墓生涯神经异常大条的牧云都禁不住呆住了…… 自己不就是半夜喝多了跟土夫子吹了个牛皮,说自己能上天入地吗。怎么就睡了一觉就真的来了一片陌生的地方。 这里是哪里?牧云陷入了沉思,莫非说是自己在做梦?一道念头闪过,牧云抱着最后的希望用力的在自己大腿上用力一掐。 “嘶!”牧云倒吸一口冷气。 疼,无比的疼。不仅是被掐的部位疼,更重要的是他的脑仁疼…… 牧云茫然了,他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在何处,更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他想要回去看看自己的老父亲。跪在自己的老娘坟前讲讲故事。但这却显的有些遥远了。 晃了晃头,把这些杂乱的思绪赶出脑海,拾起脚边的背包背在身上。他要走出这里,去往有人烟的地方。有人,那就证明他能回家了。 抬起头看了看四周,又从背包里掏出手机看了看。得,果然没信号。重新塞回背包,牧云又拿出一个指南针,找准东方迈步赶往了回家的旅程。 很巧,牧云见到的那条溪水也正是往东方流去的。七月份的天气很热,加上这旷野上树木较少,也导致那该死的太阳异常毒辣的照射在牧云的身上。 所以牧云便走在了溪水边,这样能凉爽些,不至于赶路时让自己中暑。背上的背包有些沉重,里面东西很多很复杂。工兵铲,军用匕首,绳索之类的野外求生的工具应有尽有。 吃食之类的牧云也带了不少,这也方便了他接下来的路不用为食物发愁了。 一路走下去,牧云有些气喘,实在是热的不行了便停下了脚步喝了几口清凉的溪水,洗了把冷水脸。 看着溪水中倒映出来的自己,牧云只感觉有些凄凉。半大的精神小伙,为了养家只能靠着挖土掘地的营生度日,而如今却又莫名来到一处陌生的地带。 一直压抑在心底的苦涩终于显露在了脸上,二十一岁的青年看上去竟有些沧桑。 坐在地上吃过一包压缩饼干,又用水壶喝了半壶溪水,牧云这才起身继续赶路。 面朝黄土背朝天,牧云此时心里是这样想的。已经走了一天一夜,却不见半点人烟,依旧是遍地黄土和满地青草。 牧云终是扛不住了,从宽大的背包里取出睡袋,找了个相对背风的地方听着深夜的虫鸣声沉沉的睡了过去。 直到第二日正午牧云才醒了,准确的说他是被饿醒的。摸了摸饥肠辘辘的肚子,牧云有些无奈,他准备好好犒劳一下自己正在反抗的胃。 美味的牛肉干就着半拉烧饼下肚,饥饿感顿去。但牧云却觉得手中的牛肉一点都不香,想起还在家中的老爹,牧云不由心情低落,咀嚼着的牛肉也慢了下来。 不过很快,牧云又重新加快了进食,三两口吃完剩下的牛肉和烧饼。收起睡袋重新踏上了归途。 “还得抓紧赶路才是正事儿。”走在路上的牧云说。 想再多也要赶路,惆怅再久还不如多走一段路。 “嗷呜~” 突然,一声狼嚎打断了牧云那富有节奏的脚步。 牧云心中一惊,闻声望去只见一头面色凶狠的恶狼正在距离自己百米远的方向,目露凶光的盯着自己。 “靠!”牧云咒骂一声,转身撒腿就往不远处的溪水跑去。 遇到危险,跑是人类的本能,但遇到狼你再跑那就纯属找死了。显然,牧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还在拼命的往小溪的方向跑去。 但牧云跑的快,那头狼跑的更快,恶狼身化作一道黑色的残影直追牧云而去。原有百米的距离只是五个呼吸便缩短了进二十米。 幸亏小溪距离牧云不算远,此时的他已经跑到了溪水中,冰凉的溪水更是让他清醒了几分,看着飞奔过来的狼,牧云从背包上取出了工兵铲和军用匕首。 匕首塞进军靴旁的刀袋内,以防万一。随后两只手紧握工兵铲,眼睛一眨不眨的死死盯着已经距离自己只有不到十米的恶狼…… 第二章:一只麻雀的指引 “嗖!” 只听耳边传来风响,那头恶狼已经冲至,随之高高跃起,直直的对着牧云咬来。这让牧云心头一紧,握着工兵铲的手心布满汗水,不过还是本能的一抡手中工兵铲。 “刺啦!”锋利的工兵铲铲身划在恶狼的身上,顿时只听恶狼哀嚎一声落入水中。呲着牙,狠狠地盯着眼前的猎物。它没动,抬起受伤的前脚伸出舌头舔了舔伤口上正咕咕的往外冒着的血。 溪水不深,只到牧云小腿部,但却完全淹没了那头狼的腿部,使得它四肢无法正常走动。 抬脚的动作更是让牧云有了反攻的机会,定了定神,牧云工兵铲再次砸下,那只恶狼躲避不及,被牧云正中头部。顿时鲜血横飞,染的溪水都红了大半。 狼预再次起身,牧云怎会给它机会,手中工兵铲奋力的一下下的砸下,状如疯魔。压抑许久的情绪在这时爆发。 狼的哀嚎声大作,却又被溪水呛住,只能生生的挨着一下下的重击。 牧云直到力脱才停下手,爬到溪边把染满鲜血的工兵铲随手丢在一旁,大口喘气。同时心有余悸的看了一眼倒在小溪内的恶狼,第一次面对狼这种生物对于牧云来说可比那些只会吓人的大粽子可怕多了。 擦了一把被溪水淋湿的脸,牧云眼神有些空洞的站起身来。他不知道接下来会遇到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活着走出这里。或许下一次他就会死在这片无边的旷野上,但本能却驱使着他继续往前赶路。 一步一步的顺着溪水前行,灼热的烈阳照射在他那张有些憔悴的脸上,每一步看上去都显的异常生硬。 转眼三日过去,牧云已经快要疯了。背包里的食物已经所剩无几,浑身衣物也已破烂不堪,额下胡子拉碴的,整个人看上去和一名流浪的乞丐一般无二。 整片旷野没有路,有的只是他一路走下来踩塌的杂草和枯树枝组成的长长的没有尽头的一条他走出来的路。 牧云只能看着指南针一路往东走,越过青山,踏过溪水,睡过潮湿的树林,遇到过野兽……没日没夜的一直走,这条归路似乎没有尽头,放眼望去依旧是无尽的绿色,绝望充斥了牧云的内心。 心中的坚持快要已经瓦解,他感觉自己就像个行尸走肉一般漫无天日的游荡在这一望无际的旷野上,不知何日才能去到拥有人烟的地方。 随便找了个树荫,牧云一屁股坐下抬头闭眼,享受着那暖阳撒在他的脸上的感觉。久违的舒适感传来,刺眼的阳光照射在眼皮上,双目的灼痛感刺激着他的神经,他就这样坐在地上如同木偶一动不动。 “叽叽!” 忽听树上响起一声鸟叫,牧云缓缓睁眼,头再次仰起几分。被阳光照的有些模糊的视线中出现了一只麻雀,此时正低头与他对视。 牧云似是自语,又好像是在回忆道:“雀兄,你啊能在这广阔天空自在。我却只能下地摸尸,如今又莫名来到这里,能不能活着出去都是未知数,我的人生真的就如此不堪吗?如果我能走出去,我定要好好干出一番事业,也不枉我活这一世。” 那麻雀随着牧云的话动了动身子,在树枝上来回跳动,歪着头继续盯着牧云,没有鸣叫只是盯着。 “还真有点难过,只能跟你这听不懂人话的鸟雀交流,还真是讽刺。” “喳喳。” 牧云自嘲的笑了笑,继续说:“呦,还点头?你若能听懂,那就带我走出这片破地方,如何?” 说完,牧云不再看向麻雀,而是从背包拿出仅剩的一包牛肉干就着水吃了下去。 但就在这时,那只麻雀却飞到了牧云的肩头,不停的鸣叫。牧云嘴中动作一顿,不解的扭头看向这只不怕人的麻雀。 麻雀很普通,比牧云的手掌还要小上许多,现在牧云肩头那里看上去有些滑稽,但牧云却笑不出来。 而是凝视着麻雀,思考着它的举动是什么意思。 “你……” 牧云话未出口,麻雀却已经飞起,悬在他的头顶上空来回盘旋。 牧云先是眉头紧皱,旋即喜上眉梢,大步跟着麻雀飞去的方向跑去。 虽然牧云自己也觉得有些不靠谱,竟会跟着一只麻雀的指引乱跑,但这是他唯一的希望了。相比漫无目的的往东走,这显然会让他更为心安。 大概一刻钟,牧云大口喘着粗气,步伐也有些踉跄,但他还是咬牙继续追逐着麻雀的脚步。 他想出去,走出这该死的破地方。他想回家看看自己父亲和母亲。他还想履行自己的承诺,干一番大事,虽然这只是对着一只麻雀做出的承诺。 半个小时,牧云已经跑了半个小时,他坚持不住了,脚一软趴在了地上,久久没有动静。 麻雀也察觉到了一直跟着自己的人类倒在了地上,于是叫了几声落在了牧云的头上,轻轻的在他的头上啄了两下。 牧云手指动了动,试着翻了下身。他太累了,本就因为长时间的长途跋涉就已经有些力竭的他,此时彻底没了力气,他需要休息。 “雀…雀兄。”牧云缓了缓气,又咽了口唾沫,让冒烟的嗓子舒服了一些,说道:“我太累了,你让我歇会,一会儿咱们再继续赶路。” 麻雀站在他的肚子上,看着他,没有动就一直站在那里盯着他。 牧云有种错觉,他觉得这只鸟在鄙视自己,但他却不想管,而是闭上眼休息了起来。 呼吸渐渐平稳,因为气喘变得涨红的脸颊也渐渐恢复平常。但他却没有站起身,他想在多休息一会儿,就一会儿…… 太阳在一点点的移动,轻微的山风从远处吹来,牧云睡了过去。 这一觉他睡得很香,很安逸。 醒来时他只觉浑身骨头**,舒适的伸了个懒腰,浑身骨头随之噼里啪啦的乱响。 “唔……还真是一个舒服的午觉。” 打了个哈欠,牧云起身四下看了看,见那只麻雀还在,这才长舒一口气,笑着说:“够义气,那么雀兄咱们继续赶路吧。” 第三章:匆忙的马车队 有句话很好:当一个人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候,就不再想去寻找依靠,任何事情对你来说都是负累。 牧云此时想法就是这样,他觉得如果自己这次能够回归生活,那么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自己不再会去让别人左右自己的生活,他自己会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哪怕这条路会被万人唾弃,千人记恨。那都是值得的,因为这至少证明他有着自己的生活轨迹。 …… 麻雀飞的很快,牧云跑的也很快。一鸟,一人,在这旷野上如同一道风景线,异常显眼。 看着麻雀,牧云笑了,笑的很开心。他自己也不知他为什么会笑的如此肆意,但就是笑了。 “咔哒咔哒。” 正当牧云笑的正欢,远处突然尘土飞扬,伴随着一声声的马蹄声直冲而来。 牧云停下了脚步,双目聚焦,努力的看着那个方向。很快牧云兴奋了,那是一群人!一群正骑在马上的人群! 不过很奇怪,这群人的正前方却有一人举着一面大旗,旗上写着一字——秦! 牧云使劲的挥了挥手,大声喊道:“喂!你们好!喂……” 声音中充满急切,他太希望能走出去了,如今能见到人能不激动嘛。 那群人似乎也注意到了牧云,其中一人骑着马飞快的来到了牧云跟前。上下打量了一下牧云,有些奇怪的问道:“小子,你是何人?为何会在沛泽附近乱逛?” 来人打量牧云时,牧云也在打量这人,但只是一眼牧云就斯巴达了。 他懵了,这人衣着似乎是个古代士兵的服装,浑身的风尘,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的模样,却面容凶狠,腰间更是佩戴着一柄长刀,坐下骏马健硕无比,整个人看上去英武不凡。 与他从影视作品上简单的士兵不知道威武了多少倍。 见眼前衣装褴褛的人不理会自己,而是呆在原地,士兵脸色一沉手掌搭在了腰间长刀的刀柄之上。大有你在不开口我就一刀砍出的模样。 牧云自是吃惊,但也反应了过来,硬着头皮道:“这位……仁兄,你们是?” 士兵脸色更沉,冷冷开口:“沛泽守军。小子,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这话让牧云心里很复杂,自己好歹也比这人大上三四岁,结果却被这人称呼为“小子”。心情复杂先不谈,牧云见这人长刀已经出鞘,虽不知到底这些人为何这身打扮但还是下意识的说道。 “哎哎,兄弟别动刀啊,有话好好说。我本就是沛县人,前几日随师傅出门,不小心迷了路与师傅走散,所以才会拦住诸位问个去路。” “哦,你是沛县人?”士兵长刀微垂几分,似乎相信了牧云的话,“既然如此,你稍等片刻,我去通报一下。” 牧云连忙躬身:“谢谢兄弟。” 士兵不在理会牧云,长刀入鞘,一拽马绳扬长而去。 只见那人跑到远处一位身穿明凯的将领身前低语两声,那人沉吟半晌,旋即带着众人赶了过来。 来到近前,牧云方才看清对方长相。粗狂的面孔却又有几分神俊,看不出具体年龄但大概有二十四五岁的模样。 身上的铠甲很威武,胸前、背后未缀甲片,皆绘几何形彩色花纹,似以一种质地坚硬的织锦制成,也有可能用皮革做成后绘上图案。看上去就极为坚硬。 “你是我沛泽人士?”充满磁性的声音从这名将领口中传出,显然是在问牧云无疑了。 “对,不知将军能否告知现在是何年月?”牧云想了想,还是学着对方口音问出了这句。 不是他不相信科学,但从开始到现在所发生的一切,都无法用科学去解释。 所以,他有个大胆的决定,他似乎穿越了…… 果然,那将领眉头一皱,有些惊讶的盯着牧云,似乎是不解这人为何会问出这么幼稚的问题。不过还是回道:“秦二世,元年,端月二十三日。” 牧云心头大惊,公元209年!中国的秦朝大一统时期,也是秦二世胡亥登基之年!? 不过他还是抱着一丝侥幸,继续追问道:“胡亥皇帝今年刚刚登基?将军如今可是去沛县?” 将领点了点头:“正是。” 牧云勉强笑了笑,以一种自以为很平静的语气说道:“我能跟你们一起回去吗?将军知道,若我一人独行恐遭遇不测啊。” 将领没回应,而是盯着牧云的眼睛一眨不眨的,过了半晌,方才点头:“可以,不过我们护送的东西较为重要,你只能在外围跟随。” 对于这个条件,牧云自然是欣然同意,于是马队再次浩浩荡荡的前进。不过当中却多出了一名衣着奇怪的人——牧云。 牧云服装太过招摇,虽然此时他的衣服破烂不堪,但却也能看出与平常人穿的长袍麻子不同。出于心理他总感觉跟这些人不和,仿佛是个外来者。 一个横跨数千年的外来者…… 沧海桑田,一念便是数千年。还有不到半年时间,整个天下就会大乱,到时候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外来者又能怎么生存下去呢? 用自己的所学尽量避开那些极为危险的战役,找个荒山野岭做个隐居人士? 显然这并不成立,如今还有数月就会有众多农民纷纷揭竿而起。导致社会动荡,外族亦有政权变幻。想做隐居人士显然是异想天开。 种种在牧云脑中一一闪过,这让他心中更为低落,如今他要去的沛县更是一代汉高祖刘邦的故地。 也是起义的地点之一,这也成为了牧云最为担心的一点。 晃了晃脑袋,把那些思绪抛出脑外,扭头看着还在自己肩头立着的麻雀,牧云目光变得深邃了起来。 他想起了之前的承诺,与麻雀之间的承诺。 他要做一番大事,如今在不久的将来正是个好机会。天下群雄逐鹿,英雄辈出! 不论是揭竿而起振臂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陈胜; 还是面对秦始皇平淡说出“彼可取而代也。”的西楚霸王项羽; 亦或是最后功成名就的汉高祖刘邦。这些人他们都有属于自己的光辉人生。 那他牧云也定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争霸之路,哪怕最后的结果是与项羽一样惨死在这乱世,也不枉老天给他开了这么个天大的玩笑。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他得活下去,只有活下去,他才能做其他事。 想到这里牧云心中不由生起一抹豪情,看着四下的山川夕阳、远处若隐若现的城墙,脑子一抽念出了一首诗。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 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 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 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休说鲈鱼堪脍,尽西风,季鹰归未? 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 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树犹如此! 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 …… 第四章:入沛县 畅快的一首诗颂完,牧云长舒一口气,眸光似是有着几分莫名的神采。 周围将士疑惑的盯着这衣着古怪的人,满脸疑问,这是什么诗?众人虽听不懂,但那字里行间尽皆透露着悲哀和豪情。 声音所至,众人皆都陷入了沉默。 在这只有其中一人听到这首诗时眼睛一亮,盯着牧云的目光多了几分赞许。 对周围人的疑惑目光,牧云没有做任何解释,他只是觉得畅快无比。肆意洒脱才是王道,从今日起他便是这即将到来的乱世中的一员。 同时,他也坚信,他一定能回到过去。家里的年迈父亲还等着自己养老送终。 重新看向麻雀,牧云喃喃自语道:“想来这个世界如今也就只有雀兄你最了解我了。你尽管放心有我一口定不让你饿肚子。你救我一命,我牧云以后定当涌泉相报……” …… 马队走的不快,但也不慢。只是所有人都沉默不语。这让牧云有些不适,但也只能跟着埋头赶路,不再言语。 大概半个时辰,牧云跟着众人来到一处城门口,城门的正上方用小篆写着两个苍劲的大字——沛县。 望着那城墙上因为常年战火所留下的痕迹,牧云陷入了强烈的震撼当中,不由轻声开口:“这就是古时沛县的模样吗?” 因为牧云声音很小,几乎是像蚊声一般嗡嗡,加上这城门也较为嘲杂,所以也没人听清他到底再说什么。 城门人来人往极为热闹,但在众将士来至时,所有人都自觉的让出了一条路。牧云看去,四周平民目光中皆都是畏惧和尊敬,显然这队人马在这不算太大的沛县城中很有威望。 到了地方,牧云也就不在打算跟着他们,毕竟人家好歹也是将士,让自己跟着来到这沛县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想至此处,牧云快步上前,拦住了为首将领,躬身一拜道:“将军今日护送之恩,我牧某铭记于心,他日功成名就定不忘将军之恩。”话落,起身,牧云转身就走。 将领没有任何举动,只是看了牧云进城远去的身影一眼,便重新转回了视线。但将领身边其中一人却对着牧云的身影陷入了良久的沉思之中。 两人都没告诉对方名字,似乎都不在意,只以为对方都是过客。 迈步踏进城门,一股苍凉厚重的气息包裹住了牧云,让他不禁心中悸动。 与周围寻常人不同,牧云总感觉他这里的一切都不真实。也是,毕竟这些人或城都是几千年前的东西。 “哎,看来还是得慢慢去适应啊。”心中这样想着,牧云继续超前走去。 穿过城门,走在热闹的街道中,牧云感觉周围投来的目光很怪异,尤其是那些女子满脸通红的用手捂住眼睛,不过还是从指缝中偷偷看着牧云,模样可爱无比。 牧云打量了一下自己,摇头苦笑:“还得想办法置办身行头才行,以我现在这副模样太招摇了。” 走到一处看着好像是买衣服的地方,牧云大步走了进去。 店中老板见来人浑身衣服破烂却生的白皙俊俏,也不敢得罪,连忙迎上来笑道:“呦,这位爷。您是买衣物的吧?” 牧云见老板热情,也不禁笑了笑,点头称是。 老板笑着跟牧云介绍了几件衣物,声称皆都是上好的长衣。 牧云看了看,有些为好奇。他看过些历史,这种衣着在秦代应该算是非常的普遍,它的样式通常是把左边的衣襟加长,向右绕到背後,再绕回前面来,腰间以带子系住,并且往往用相间的颜色缝制,增加装饰和美感的效果。 整个店铺所有衣物,大多都是玄色为主。这是因为男服服饰秦始皇规定的大礼服是上衣下裳同为黑色祭服并规定衣色以黑为最上。 周人的图腾是火,因秦始皇十分迷信阴阳五行之说,所以认为是秦的水灭掉了周的火。而黑色主水,固尚黑。 牧云随意挑了一件,但尴尬的是他并不知道怎么穿,于是拿着衣物左右比对,最终也未能穿上,只能尴尬的立在原地。 还是老板眼尖,见牧云脸色尴尬,连忙帮他把衣物穿好。随后上下打量,由衷称赞道:“公子真乃人杰也,如今这身打扮看上去好生俊俏不凡。” 穿着这秦朝的衣服,牧云感觉很不自在,总有种被束缚的感觉。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过听到店家老板的称赞牧云还是很受用的。 面对恭维,牧云乐呵呵的摆了摆手:“哎,老板不必恭维,不知这长衣买几钱?” 到了他最为紧张的时刻了,要说钱牧云一个子儿都没有。 老板一听钱的事,脸上笑容更甚,伸出四根手指:“四珠铜钱。” 牧云虽不懂秦朝的货币价格单位,但别说四珠他连一珠都没有,但也总不能赖账不是。想了想,牧云从放在一旁的背包中翻出了一枚镜子。 拿着小镜子,牧云对着自己照了照,不由砸了咂嘴:“又帅了。” 镜子中的自己一身玄色长衣很合身,面容棱角分明,虽然有些胡子拉碴的但也整个人看上去比之前那副模样精神了许多。 对着镜子臭美了一番,牧云便把镜子递到了老板面前,说道:“老板,我出门较为匆忙,身上未带那么多钱,您看这个可以抵钱吗?” 老板听牧云没钱,先是皱眉却也没说话,而是接过对方递过来的东西仔细看了起来。东西不大,整体呈圆形,下面还有一个把手似的东西,材料也很特殊看上去很是古怪。 当老板把镜子的正面对准自己后吓了一跳,差点把这东西丢出去。只见上面出现了一张大脸,老板好奇的伸手摸了摸镜面惊疑出声问道:“公子,这是何物?为何里面会突然出现一个人,举止动作还与我一般无二?” 牧云轻笑:“这东西名为镜子,是我师傅所赠,用处是能照出最真实的自己,用于梳妆打扮。” “嘶…”老板闻言倒吸一口冷气,连忙把东西藏了起来,对牧云的态度更是恭敬的几分,“既然这东西是公子相赠那小的便不客气了。” 说着又从铺子里拿了几件衣物塞给了牧云,这才肯放牧云离开。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