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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活一个》
楔子
熟悉的朋友都知道,我是个靠写悬疑小说为生的城市失业者。当然,我在这领域也做出了一些成绩,出过七八本书,也在各类99lib?杂志上发表了不少短篇作品。其实,我一直认为自己的短篇作品比长篇更出色,而这一点也是圈内众多朋友的共识。
常有朋友问我,我的短篇作品的灵感都是由何而来。在这里,我可以很坦率地告诉各位,灵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我有一个很好的习惯——泡茶馆。
独自一人安坐在茶馆里的竹躺椅上,泡一杯铁观音,我便会闭上眼睛,静静聆听别人的对话。我可以从别人的声音里,猜测出那个说话的人长什么模样,有着什么样的性格,他在和别人谈论什么事情,而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又是如何。
这非常有意思,不仅可以培养我的推九九藏书理能力,更能让我听到许多怪异的事,比如哪家医院的婴儿失踪了,又比如某处下水道的窨井盖下发现了一具没有脑袋的裸体女尸。一桩桩社会新闻,在茶馆里都会衍生出无数种版本,只要将这些各种版本的古怪的市井传闻加工一下,再辅以想象力,我便可以写出一篇很好看的悬疑小说。
可惜,最近我所生活的城市里,茶馆中的市井传闻越来越没意思了,那些茶.99lib.客不是讨论哪里的超市在打折,就是讨论昨天姚明在休斯顿火箭队的比赛中拿了多少分。这种没营养的话题,显然无法刺激我的灵感。眼看截稿期就要来临,心急如焚的我不得不寻思着,是不是应该到了让我改变一下的时候了。
通常来说,当我进入创作瓶颈期的时候,我都会选择进行一次旅游。走在路上,看到不一样的景致,遇到不同的人,都会让我得到一些新的灵感。
在我家门外的信箱里,向来都塞满了各种广告传单,其中自然不乏各家旅行社寄来的宣传册。我随意打开了一本旅行社宣传册,就欣喜地发现,托全球金融危机的福,国外游的价格比去年同期下降了百分之三十左右。去趟东南亚,花的钱竟然比去海南玩一次的钱还要少。
好,就去东南亚玩一趟!不过,我可不愿跟团出游,时间紧迫的走马观花、徒令导游拿足回扣的购物、以次充好的饭菜,只会令我倒足胃口。还是来次自助游吧,反正我的英文不错,手上又有点出售海外版权后赚来的美金。
于是我立刻办好了护照,拿到签证,便踏上了这次东南亚之旅。
对了,出发前,我找来了几本关于东南亚自助旅游的驴友手记,这些驴友手记很快就让我规划好了出游线路。
我的第一个目的地,将是M国(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不得不将这个国家的真实国名隐去,文中所涉及的地名亦均为杜撰)。按照我原来99lib? 的计划,只准备在这个国家呆上四五天,参观几处法国殖民者在那里修建的充满哥特风格的教堂,便转游另一个国家。
但在出发之前,我怎么都没想到,最后我竟会把整个东南亚之旅都耗在M国,因为我在那里,遇到了很多怪异的人,听到了很多离奇的故事。而正是这些故事,把我留在了M国。
书店老板的故事:无面尸
按照百科全书上的介绍,旧时国人将东南亚一带,称为南洋。
M国与大多数的南洋国家一样,常年气温变化不大,降雨量充足,地跨赤道,一面临海,其他地方深居于内陆。M国最著名的旅游城市,是一处名为东圭勒的天然深水海港。M国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独立,而在此之前,则一直是法国的海外殖民地,因此移民众多。国民以信奉天主教为主,辅以伊斯兰教、佛教、印度教等众多宗教信仰。
在M国,拥有众多华人。据说明朝灭亡之际,就有兵败的汉人乘坐海船,自东圭勒港登陆M国,繁衍子孙后代。而在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则有更多华人移民至此,所以至今汉语与英语、法语及M国当地语言并列为官方语言。
我在雨季到来之前,抵达了M国的东圭勒城。
入住一家我在网上提前订好的酒店后,我便换上一件花花绿绿的衬衫,戴着墨镜,出了酒店,混入街上的人流之中。
每当到了一个陌生地方,我不喜欢像个普通游客那样,只去参观旅游手册上的观光胜地。我喜欢穿着当地人的服饰,随意在大街上乱逛,走到哪里算哪里。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深刻体会到当地的风土人情,从而刺激我的写作灵感。
在东圭勒亦是一样。我沿着繁华的街道缓慢行走着,如果看到一条不算热闹但却颇有特色的小巷,我便会钻入小巷从头到尾走一趟。
在一条长街上,我发现了一条贩卖红宝石的小巷,不禁想到M国的特产正是红宝石,于是钻入巷中,准备为国内的亲朋好友购买一些价廉物美的宝石寄回去。
M国贩卖红宝石的商铺很有意思,他们都是用一根红绳系在红宝石上,然后悬挂在店铺门外。那些琳琅满目晶莹剔透的红宝石委实令我挑花了眼睛,我实在分辨不出哪些是真品,哪些是赝品。正当我皱着眉头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忽然发现在小巷尽头有一个小书店。
书店的店名很奇怪,竟叫“无面尸侦探小说专卖店”。
无面尸是侦探小说里一个特有的犯罪诡计,意即一具毁掉了容貌的尸体。这家书店竟然取了这么一个店名,也不担心会吓走客人?看来书店主人确实是位侦探小说的狂热爱好者。
我的好奇心给勾了起来,于是跨步走入了这家书店中。
书店里一个顾客也没有,看来这个店名果然有些晦气。
我沿着书架走了一圈,才发现店铺里卖的侦探小说,不仅有英文的,还有很多中文侦探小说,简体字版本与繁体字版本都有。我甚至还找到了自己曾在台湾地区出版过的一些竖排繁体字版本的小说。
以前因为物流不畅的原因,在台湾地区出版的小说样书,很多都在邮寄的过程中丢失了。能在国外的书店里,找到自己出的书,这也的确是一件让我开心不已的事。于是我从书架里抽出了那些自己没能收到样书的竖排繁体字版本小说,足有十多本,走到了收银台前,大声问道:“这些书我全买了,请问多少钱?”
书店老板是个三十出头的华裔男人,剃着极短的平头,满脸横肉,眼神锐利。与其说他是个书店老板,还不如说他长得像个黑社会老大。
他看到我捧过来这么多书后,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伸出右手来,对我说“先生,您真是个大买主,谢谢你啦,小店很久都没遇到这么大方的客人了。”
我微微一笑,说:“如果你换个店名,说不定顾客会更多的。”看他这么热情,我也伸出右手,和他握了个手。
没想到刚松开手,书店老板就张口对我说了句话:“庄秦老师,您的这几本书,在我们M国还卖得不错。有空的话,到我这里来做个签名售书吧。”
我吓了一跳,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我顿时张大了嘴巴,诧异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书店老板露出一口白牙,又笑了一声,说道:“哈哈,庄秦老.99lib?t>师,您的那些书我都看过,其中有几本书的扉页上,印着您的照片。刚看到您的时候,我还不敢确定,不过刚才和你握手之后,我便确定了您的身份。”
“你是怎么确定的?”我狐疑地问。
书店老板答道:“和你握手后你松开手的时候,我发现你的右手的五根手指,除了大拇指外,另外四根手指的指尖,都有厚厚的一层茧。而在大拇指上,则是靠外侧的地方有茧。这说明了,你是一个长期使用电脑的人。之所以大拇指外侧有茧,是因为敲击空格键时,只有用大拇指外侧才能敲击到。而在中文拼音输入法中,空格键是一个使用频率最为高的按键。所以我断定了,您就是庄秦老师。”
“呃……”我目瞪口呆地说道,“你真不应该做书店老板,你应该去当私家侦探……”
“哈哈!”书店老板笑了起来,说道,“庄秦老师,您还真猜对了,在我当书店老板前,还真是一个私家侦探呢。”
“啊?!”我大吃一惊,问,“那你怎么不继续做私家侦探,而来开这家书店?”
书店老板敛住笑容,诡异莫名地说道:“这说起来,话就长了。庄老师如果有空,我倒可以给您讲讲我的故事。而我这个故事,恰恰与我的这家书店店名,有着一定的联系。”
书店的店名?无面尸?
呃,我有空,我真是太有空了。
“对了,你贵姓?”我问。
书店老板答道:“免贵,姓郭。我叫郭亮。”
接下来,郭亮给我讲述了他这个叫做《无面尸》的故事。为了叙述方便,我将直接引用郭亮的第一人称,来记录这个故事。
1
当我听到有人敲门的时候,心里顿时吃了一惊。片刻之后我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个月因为资金紧张,我忘记了给楼下奶茶铺的班库先生每个月的例行费用,所以他看到有客户上楼来我的郭氏征询社拜访,就没有如以往那样提前帮我按一下提示铃。
我赶紧用最快的速度抓起电话,煞有介事装作忙碌不堪地对着话筒说道:“嗯,嗯,这段时间我也很忙,征询社里的生意实在是太好了,我无法保证有时间能帮你做这单事。”
门被推开了,我抬眼望去,看到进来的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头戴一顶有着蝴蝶结的宽沿礼帽,茶色的太阳镜遮住了她的大半张脸。有生意上门了,我立刻装模作样对着电话话筒说道:“好了,先说到这里吧,现在又有客户拜访,我们回头再聊。”
然后我抬头对进屋的漂亮女人说道:“真是不好意思,我的征询社实在是太忙了,电话不断,所以怠慢了您。”
漂亮女人没有摘下礼帽,也没有取下太阳镜。她冷冷地看着我,说:“郭侦探,你不用演戏了。两分钟我才给你打过电话,你的电话欠费停机了。”
屋里的气氛顿时变得很尴尬,我的脸颊滑下了几根黑线。幸好我是个私家侦探,有着远超常人的厚脸皮,所以放下电话后,我讪笑着问:“请问小姐贵姓?有什么事我能帮到您?”
漂亮女人递了一张名片过来,上面写着:吴尔敦,M国国立银行东圭勒市分行行长。
“郭侦探,帮我找到他——他是我的丈夫,我叫陈莎莉。”她缓缓说道。
“哦,找到他?他失踪了?”我问。
陈莎莉点点头,说:“是的,他三天前下班后,没有直接回家,从此便没有了踪影。银行方面称他贪污公款后携款潜逃,而我却需要立刻找到他。”
“你认为他是被冤枉的?所以想找到他后帮他洗清罪名?”我自作聪明地猜测道。
但陈莎莉却摇了摇头,说:“我与尔敦正在打离婚官司,法院将在下周开庭。如果他缺席,离婚官司将会变得非常艰难。”
我理解她的急切心情,于是说道:“陈女士,您放心,寻人正是我郭某人的长项,我保证只要吴先生还活着,就能在法院开庭前,把他押到法庭来。”我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500美金,预付60%,差旅费另算。”
我还没说完,陈莎莉已经摸出钱包,抽出了三张花花绿绿的百元美钞,放在我的写字台上。
2
和大多数在M国开征询社的私家侦探一样,我主要处理的事务,就是调查婚外情。平心而论,虽然我的郭氏征询社生意并不好,但在东圭勒市能开五年多都没倒闭,全靠了我的寻人功夫。
陈莎莉留下了一张吴尔敦的近照与她的联系电话后,我向她问道:“您是否介意告诉我为什么要和吴先生结婚?”
“这个问题我有必要告诉你么?”她不太友善。
我笑了一声后,说:“通常来说,离婚总是和婚外情有关的。如果吴先生有一个婚外的异性好友,说不定现在他就和那个女人在一起的。”
陈莎莉沉默片刻后,答道:“有个叫玛丽莲的骚蹄子,她是一家书店的营业小妹。我曾经跟踪尔敦,目睹他与玛丽莲在书店角落里亲吻,这也是我提出离婚的原因。不过,我不知道玛丽莲住在哪里。”
我拿笔记下了玛丽莲的名字后,微笑着说:“好了,陈女士,我会尽快给你消息的。”
目送陈莎莉施施然离开征询所后,我翻出一本电话簿,找到了那家书店的电话号码,然后拨通了电话。
一位声音甜美的年轻女孩接到了我的这个电话。
我很有礼貌地径直问道:“你好,我是‘一日到限时专送公司’的快递员,我姓郭。这里有一封玛丽莲小姐的快递,请问她在吗?”
接待员答道:“对不起,她已经三天没上班了,现在是她的年休假期时间。郭先生,你下周再送过来吧。”
我故作遗憾地说:“呃,那就难办了。这份快递是99朵鲜艳的红玫瑰……要是等到下周,只怕玫瑰全都枯萎了。”
“哇塞,99朵玫瑰耶!”电话那头传来了一声惊叹。显然,这个未经世事的年轻女孩被我所虚构的罗曼蒂克给惊呆了。
“那么,你能告诉我玛丽莲小姐住在哪里吗?”我问道,“要是不能及时将红玫瑰送到她的手里,我想那位送花的男士一定会伤心欲绝的。”
电话那头迟疑了片刻后,说:“我不知道玛丽莲的准确住址是什么地方。”
我正要失望的时候,女孩却说道:“但是我曾经去过她的家里。要不,你在下班时间带着玫瑰到书店来吧,我带你去找她。书店下午五点半关门。”
对于我来说,这既是一个好消息,又是一个坏消息。首先,我能够顺利找到玛丽莲的家。其次,为了不让书店的女孩产生不必要的怀疑,我必须从三百美金的预付款里拿出一部分,购买99朵鲜艳的红玫瑰才行。
3
还差几分钟到下午五点半的时候,我带着99朵扎好的红玫瑰,来到了书店。书店位于一条贩卖红宝石的小巷里,生意惨淡,店内居然一个顾客都没有。
刚才接听电话的女孩,名叫蜜雪儿,年约二十,人长得和她名字一样漂亮,腰细臀圆胸丰,有着一双褐色的大眼和如同太妃糖一样颜色的波浪卷发。
我看到她后,顿时有点神不守舍,过了半晌后,我才吞吞吐吐地说道:“要是玛丽莲正好外出旅游不在家,那么这束花就只能送给你了。”
“哈哈!”蜜雪儿嫣然一笑,说,“那.99lib.我真得期待玛丽莲不在家了。”
她拉下了书店的卷帘门,我看了看手表,说:“还有五分钟才到下班时间呢。”
蜜雪儿又露出了迷人的笑容,说:“没事,我说什么时候下班,就什么时候下班。郭先生,呵呵,我是这里的老板。”
我捧着扎眼的红玫瑰,与蜜雪儿并肩走在东圭勒的长街上。我敢肯定,在旁人的眼里,一定会把我们视为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玛丽莲住在书店后的一片贫民区中,这是一爿破旧的,有着斑驳水泥墙与墨绿色落地玻璃窗的老式平房。平房外是一条污水横流的狭窄马路,马路边的屋檐下还躺着一个晒太阳的乞丐,满脸泥污,并且面目可憎。在流浪汉的身前,还摆着一顶破烂的草帽,草帽里有几枚丁当作响的硬币。
蜜雪儿敲了门后,见里面无人应答,她又叫了几声玛丽莲的名字,可还是没有人回答。“看来,她真不在家里……”蜜雪儿侧过身,笑吟吟地望着我手里捧着的红玫瑰。她的眼神真的有些让我意乱情迷。
我正准备顺势将红玫瑰递给她的时候,突然听到身旁传来了一个沙哑的声音:“二位,你们是来找屋里那漂亮的玛丽莲小姐吗?”说话的,竟是那个满脸泥污正在街边晒太阳的乞丐。
我点点头,乞丐指着大门,说:“屋里有人的,玛丽莲小姐在家里。”
“你怎么知道?”蜜雪儿和我同时问道。
“玛丽莲小姐是个好心人,每次出门都会在我的草帽里扔进一枚硬币,半年来从无例外。她三天前和一位先生回家后,而我也已经三天没有得到她给我的硬币了,所以她肯定这三天来都没有出房门。”乞丐答道。
“呃……”蜜雪儿小心翼翼地反驳道,“说不定她出门的时候,你正好没在这里。”
乞丐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先生,我是个可怜的乞丐,即使我不在这里的时候,也会将草帽留在这里,就是想得到玛丽莲小姐的施舍。她只要看到草帽,都会扔下硬币的。”
蜜雪儿扬了扬眉毛,说:“这么说来,玛丽莲小姐还在屋里的?但是我们叫她的时候,她却没答应?”
“大概就是这样的吧。”我答道。
我把红玫瑰递给蜜雪儿后,在她惊讶的目光中,我从衣兜里取出了两根细长柔软的铁丝,****了玛丽莲的大门锁孔中,只轻轻扭动了一下,大门应声而开。
“郭先生,你怎么会这一招?”蜜雪儿疑惑地问我。
我微微一笑,说:“在做快递员之前,我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私家侦探。”
4
当我一走进玛丽莲的家里,就立刻感觉到一丝不对劲。
屋里寂静得一点声音都没有,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诡异气味。作为一个私家侦探,我很熟悉这种气味——这是尸体缓慢腐烂分解时所散发出的气味。
我让蜜雪儿留在了客厅中,然后独自推开玛丽莲的卧室,随后我看到了两具尸体。躺在地上的,是一个男人,穿着一套藏青色的高级西装,但他的头颅却已经不见了,满地鲜血,身畔的地板上还遍布了无数弹孔。躺在床上的,是一个女人,她闭着眼睛,死得很安详。在她的手边,有一柄威力强大的雷明登霰弹枪。
我深知道这种霰弹枪的威力,只要对准人的头部开一枪,立刻就会将脑袋轰至渣,就像眼前的这具男尸一模一样。
而在床头柜上,摆着一个药瓶,我拾起药瓶嗅了嗅,立刻嗅到了一股苦杏仁的气味。这是剧毒物氰化钾的气味。
很明显,这是一起殉情自杀的现场。女人用霰弹枪对着男人的脑袋轰了一枪,然后服下剧毒的氰化钾自杀。如果我没猜错,这个女人就是玛丽莲,而这个男人则是陈丽莎正在寻找的吴尔敦。
不过,我真的能确定死的男人就是吴尔敦吗?他的脑袋被霰弹枪轰掉了,根本无法确认身份,这不正是侦探小说里时常出现的“无面尸”吗?
我拿出手机,朝女人的尸体拍了一张脸部特写镜头后,退出了卧室。此时站在客厅中的蜜雪儿正捂着鼻子一头雾水地望着我,我把手机里才拍下的照片展示给她看了后,问:“她是玛丽莲吗?”
蜜雪儿惊恐地点头,而我冷静地说道:“你报警吧。”
5
二十分钟后,东圭勒警局的查旺警官来到了这间贫民区里的破旧平房中。
此时蜜雪儿已经知道我是一个私家侦探,她的脸上除了有一丝因为我曾欺骗她而产生的愠怒外,更多的是一种崇拜——她的这种表情令我很是受用。
查旺警官查看了卧室里的两具尸体后,对我说:“郭侦探,这两个人的身份,你能确定吗?”
我答道:“这个女人是一家书店的营业小妹,名叫玛丽莲。”我指了指捧着99朵红玫瑰的蜜雪儿,说,“这是玛丽莲的老板,她已经确认了女尸的身份。”
“那这个男人是谁?”
“我猜他是东圭勒银行的行长吴尔敦。”不过,这一点需要吴尔敦的妻子陈丽莎与银行方面来确定。
查旺警官打了两个电话,半小时之后,一辆警车载着陈莎莉与银行的一位高级主管来到了贫民区的这所平房里。
银行高级主管一看到地板上被轰掉了头颅的男尸,就高声叫道:“这藏青色的西装我认识,就是吴行长失踪那天穿的外套——那天吃工作餐的时候,他不小心把淋牛扒的黑胡椒汁弄在了西装的袖口上,我们很多人都看到了的。”
果然,在男尸的西装袖口上,有一团很明显的黑色油污。
“不过,这也不能说明死的就是吴尔敦吧?我不能排除有人杀了一个完全无辜的人后,用霰弹枪轰掉脑袋,再把这套西装穿在了死者的身上。”查旺警官皱着眉头说道。很显然,他看过不少侦探小说,把这具男尸归类于“无面尸”的类型了。
我转过头,对一直捂着脸的陈莎莉说:“你能确定这具尸体是你丈夫吗?”
陈莎莉的脸上没有一点忧伤,我完全能理解她的心情。无论是谁,看到自己的丈夫与另一个女人死在同一间房里,都不会有好表情的,更何况他们一直在打离婚官司。她肯定也想不到这场离婚官司还没打,她就变成了寡妇。
“尔敦的背上,有一颗椭圆形的痣,是棕色的。在腹股沟,还有一道伤疤。”陈莎莉答道。
银行高级主管也点头道:“吴行长背上的那颗痣与腹股沟的伤疤,我也看到过。公司今年夏天组织去温泉泡澡时,我曾经亲眼看到过的。”
查旺翻过了尸体,褪下西装,果然看到尸体的背上有一颗痣,在腹股沟也有一道伤疤。
“嗯,男尸可以确认身份了。”查旺说道。“看来这是一起殉情自杀案。”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论,如果真是这样,他就不需要再多做工作,只要把结论写进报告就可以了。
不过查旺还是很负责,他走到大门外,检查了一下门锁,立刻大声叫道:“不对,有他杀的嫌疑!门锁上有铁屑,应该是有人用细铁丝撬开了大门。”
我不得不尴尬地解释道:“是我用细铁丝撬开大门的……在敲门之前,门锁是完整无缺的,没有任何被撬开的痕迹。”
“你能确定?”查旺怀疑地问。
我点头道:“敲门时,蜜雪儿和我在一起。对了,门外的那个乞丐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乞丐?”查旺打开门,朝外望了一眼后,说,“我没看到有什么乞丐呀?”
我走出门后,看到门外污水横流的狭窄马路上,乞丐确实不见了,墙边只摆着一顶破旧的草帽。
6
陈莎莉冷笑着说:“本来我只想离婚后,分走他一半的财产,没想到他居然和这个女人殉情自杀。这样也好,我能得到他所有的遗产了。”
“还不止所有的遗产吧?”查旺又皱起了眉头,说道,“刚才我问了保险公司,他们说一个月前,吴尔敦曾经买了一份人寿保险,赔付金额是十万美金,受益人正是您陈女士。”
“哦?!真的吗?”陈莎莉面露惊奇。
查旺却冷笑一声,说:“不过呢,保险合同上说过,如果吴先生死于自杀,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赔付的。”
看到陈莎莉露出失望的神情,作为一个对M国法律颇有研究的私家侦探,我立刻说道:“从现场来看,并不能确认吴先生死于自杀。他是死于霰弹枪之下,而散弹枪是玛丽莲的,我们可以看作是玛丽莲因为某种原因杀死吴先生后,她再选择自杀的。所以,吴先生是死于他杀,陈女士完全有理由得到足额保险赔付。”
我的话令查旺警官哑口无言,而陈莎莉则面露喜色,对我说道:“郭侦探,你真是太好了。我决定在付给你200美金尾款后,再多付你500美金奖金。”
嗯,这正是我所想要得到的结果。
两副蒙着白布的担架抬走了屋里的两具尸体,查旺狠狠地叫了一声:“收队!”
而那位银行高级主管面色阴郁地对查旺说:“吴行长失踪后,我们发现银行里少了二十万美金现款,怀疑他携款潜逃。不过在这间平房了,警方并没有找到这二十万现款的下落,只怕这件事并不是殉情自杀那么简单……”
查旺生气地呵斥道:“我负责的是凶杀组,银行少了钱,去找经济罪案组,别来烦我!”看来他的态度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让银行高级主管很是失望。
走出平房大门后,查旺四处梭巡了一眼后,对我说:“郭侦探,幸好你及时发现了尸体,不然的话,天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人知道这间房里死了人。”
他这话说得没错,这里是东圭勒的贫民区,出了名的乱,鱼龙混杂。这里的人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对邻居毫不关心,哪怕隔壁屋里飘出尸体腐烂的气味,也不会有人报警——反正东圭勒的气候炎热,尸体腐烂后没几天,就会变作干尸,只要忍几天就闻不到难闻的气味,又何必招惹麻烦呢?
这时,我听到身后传来蜜雪儿的一声幽幽叹息:“唉,玛丽莲死了,我又得找个新的营业小妹,真是麻烦呀。”
我转头问道:“营业小弟要不要?这次办案让我收获颇丰,正准备休假享受一个月的人生呢。”
“当然可以!不过你现在得帮我把这些花拿回书店去——它们实在是太沉了!”蜜雪儿又向我再次露出了迷人的笑靥。
7
陈莎莉很守信用,第二天就给我汇来了尾款与奖金,我的手头顿时变得宽裕了起来,便关了自己的征询社,来到蜜雪儿的书店——我答应过她,要为她作一个月的营业小弟。
书店的生意不是很好,但蜜雪儿总是在店内忙个不停,不是拿着抹布打扫清洁,就是整理书架,我反倒坐在柜台后整天无所事事。
我好几次对她说,让我来打扫清洁吧,但她却总是微笑着说:“我天生就是个劳碌命,闲不下来。以前玛丽莲在的时候也是这样,好几次都有顾客说,我就像是店里的营业小妹,而玛丽莲才像是这里的老板。”
她的这句话逗得我有些发笑。
查旺警官也来过几次书店,他告.诉我,多亏我的说辞,陈莎莉已经拿到了保险公司的足额赔付,但经济罪案组却对银行失踪的二十万美金一筹莫展,银行也无可奈何,只好将这笔钱挂在死账里,不再追查。
吴尔敦的葬礼是在一个礼拜后举行的,因为没有了头颅,殡仪馆的尸体化妆师只好照着他的照片,用石膏与纸板做了一个惟妙惟肖的脑袋模型,摆着颈子之上。据报纸上说,在葬礼上,陈莎莉一点悲伤的表情都没有表露出,这也惹来了一些微词。而正是这些微词,令陈莎莉很是不爽,她已经做出决定,准备带着钱离开这个炎热的东南亚国家,去欧洲寻找一个有钱寡妇应该享受的新生活。
而陈莎莉购买的去欧洲的机票,就是在几天之后。当然,这是她的选择,旁人无法干涉。查旺也问过我对此有何想法,我只是耸耸肩膀,说:“关我什么事?我只是出来打酱油的。”
确实不关我的事,我继续在书店里做着营业小弟,不时与蜜雪儿调几句情,虽然我和蜜雪儿之间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感情进展,但只是玩这种暧昧,就足以令我很开心了。
8
几天之后,也就是陈莎莉离开东圭勒的那天,我坐在书店柜台后看着一张当天的报纸,蜜雪儿正拿着抹布擦拭着书架上的灰尘。她忽然对我说:“哎呀,店里的洗涤剂用完了,我得去书店外转角处的小超市买瓶回来。”
“嗯,你去吧。”我心不在焉地答道。
蜜雪儿刚出门,我的手机就响了,是查旺警官打来的。
查旺问:“蜜雪儿说她到哪里去?”
“买洗涤剂,书店外转角处就有一家小超市。”
“嗯,不过她出门后,招呼了一辆出租车,向机场方向驶去了。”查旺说道。
一瓶洗涤剂,当然不需要去机场买的。我出了书店,查旺开着一辆挂着民用牌照的普通轿车,停在我面前。
上了车后,查旺驾车远远坠在了蜜雪儿搭乘的出租车后。查旺一边开车,一边问:“她下一步会干什么?”
“如果我没猜错,她会在路上接一个人,一个男人。”
“接谁?”查旺的话音还没落下,前面那辆出租车便一脚刹车,停在了路边。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拉开车门上了车。
我将一张照片递给了查旺,查旺瞄了一眼照片后,大叫道:“啊,上车的男人就是照片上的人!他是谁?”
“吴尔敦。”我答道。
“这个男人是吴尔敦?那死在贫民区平房里的那个男人又是谁呢?”查旺恍然大悟,如果吴尔敦没死,杀死了令一个人冒充他的尸体,动机是很充分的。死者是一只替罪羊,不仅可以替他顶携款潜逃的罪名,还能为他带来十万美金的保险赔付。
这果然是一起“无面尸”的典型案例,但为什么平房里的那具尸体,又有着与吴尔敦完全一样的体貌特征呢?
我答道:“很简单,吴尔敦提前寻找到替罪羊,知道替罪羊的后背有一颗棕色的痣,也知道腹股沟有一道伤疤,所以在自己的身上伪造出了同样的痣与伤疤,与银行同事温泉泡澡的时候故意露给同事看。这样的话,只要发现尸体上的体貌特征,同事就会以为死的是他。”
“但是他能够骗过同事,却不能骗过他的妻子陈莎莉呀!”查旺反驳道。
“这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陈莎莉是他的同谋,而蜜雪儿是他的另一个同谋。”我答道。
9
身份可以伪造,出国登机的护照却难以伪造。所以当那个男人在海关拿出写有吴尔敦名字的护照,准备过关时,立刻被查旺的手下逮捕了。
见吴尔敦被捕,蜜雪儿装作如无其事,就像不认识他一样,转身就想走,却被我拦住。
看到我之后,蜜雪儿露出了诧异的神情:“郭先生,你怎么在这里?我……我是来机场送一位朋友的。”
“呵呵,别演戏了。”我笑着说,“其实知道你不是蜜雪儿,如果我没猜错,你的名字应该是叫玛丽莲——真正的书店老板蜜雪儿,已经死在贫民区的那间平房里了。”
“啊——”她的脸上顿时变作一片煞白,“你……你怎么知道?”
“很容易推理,既然吴尔敦能用一具无面尸伪造成自己的尸体,你也能同样用一具尸体来冒充自己的尸体!”我答道。
“可是,贫民区平房里的那具女尸并不是无面尸呀!”我身后的查旺警官也饶有兴趣地问道。
“玛丽莲小姐是用另外一种方式,制造了这具无面尸——她是用障眼法,令我们以为死的女人是她。”
指认女尸是玛丽莲,其实是从两个方面来确认的。首先,平房外的那个乞丐向我证明,玛丽莲三天前回到家里,一直没外出,所以让我误以为屋里如果有一个女人,那就一定是玛丽莲。
其次,当我拍下女尸的脸部特写后,向自称蜜雪儿的女人查证时,她一口咬定死者就是玛丽莲。
所以,我与警方就一致确认,玛丽莲就是死在平房卧室里的那具女尸。
但是在书店里与“蜜雪儿”的一番话,引起了我的警觉。她曾经说过,她天生劳碌命,别的顾客常常以为她是营业小妹,而死者“玛丽莲”才是书店老板。我不禁猜想,她担心我会在无意中询问书店顾客,露出她并非蜜雪儿的马脚,才这么说的。
“这么说,那个证实玛丽莲在屋里的乞丐,也有问题?”查旺问。
我点点头,说:“如果我猜得不错,那个乞丐应该就是真正的吴尔敦!所以他才会在脸上涂抹泥污,还顶着一团乱发出现在我的面前——当然啰,那团乱发只是一顶假发而已。”
听到我的话后,刚被逮捕的吴尔敦,脸上顿时变作了一片惨白。
“好了,吴先生,你说说那个被杀的男人,究竟是谁吧?”我向他问道。
吴尔敦嗫嚅地答道:“他是蜜雪儿门外的一个乞丐,每次蜜雪儿出门时,都会给他一枚硬币。那天我用氰化钾毒死蜜雪儿后,在大门内拿着一枚硬币朝乞丐挥了挥手,他便跑了过来,被我骗进屋里,然后我请他洗了一个澡。当他干干净净走出浴室后,我就用霰弹枪轰掉了他的脑袋,又把我的西装穿在了他的身上。”
“你怎么知道乞丐的背上有痣、腹股沟有伤疤?”查旺问。
吴尔敦答道:“我请乞丐去公共浴室洗了一次澡,就知道他有什么体貌特征了。”
他被查旺的手下带走时,从他随身携带的皮箱里,搜出了二十万美金现钞。随后他的妻子陈莎莉在飞机上被捕,在她的皮箱里,搜出了保险赔付款十万美金。
10
查旺警官与我握手后,说:“郭侦探,这次多亏你了。保险公司说,你为他们避免了十万美金的损失,所以会发给你一万美金做奖励。当然啰,银行方面也会给你一笔奖金。”
嗯,这个结局可真好,这可比陈莎莉给我的私家侦探佣金高多了。
不过,查旺还是问我:“说实话,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这起案件的?”
“从我看到尸体的时候,就开始怀疑了。”
“为什么?”
“这一切实在是太过于巧合了。正如你在勘察完现场后所说过的一样,如果我没接这个案件,没从自称蜜雪儿的玛丽莲那里找到这间平房,如果那个乞丐不说玛丽莲就在屋里,我根本无法发现这具尸体。”
如果发现不了尸体,在这片贫民区里,即使邻居嗅到了尸体腐烂的气味,也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去报警。这可不是陈莎莉与吴尔敦所想要得到的结果,他们必须要让警方知道在那间平房里有两具尸体,才会让银行方面停止追查,同时还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巨额赔付。否则就只能宣布吴尔敦失踪,要在两年后才能拿到遗产与保险赔付。
所以陈莎莉才找到了我,让我去寻找吴尔敦..的下落。她向我提供消息,让我找到假扮蜜雪儿的玛丽莲;然后玛丽莲带我来到贫民区的平房外;伪装成乞丐的吴尔敦告诉我玛丽莲就在屋里的。于是,我发现了尸体,并报了警。
虽然他们的计划称得上天衣无缝,但却偏偏遇到了我。
尽管我平时只是个调查婚外情的蹩脚私家侦探,但我做梦都想破一起大案,研究过无数侦探小说。我得感谢吴尔敦、陈莎莉与玛丽莲,是他们让我圆了这个梦。
退休医院院长的故事:两个
“庄老师,‘无面尸’这桩公案结束之后,蜜雪儿的那家书店没了主人,眼看就要倒闭,于是我就用保险公司奖励的那一万美金,把书店盘了过来,还把店名改成‘无面尸’,弄成了一家侦探小说专卖店。呵呵,大概因为这店名的缘故,我的生意不太好,来光顾的都是老主顾。呵呵,开书店只是我的爱好而已,我更喜欢的,还是做私家侦探。”
郭亮一边说,一边为我续了一杯茶。
不知不觉,为了听他的故事,我已经在书店里呆了接近两个小时。朝书店外望了一眼,天已经快黑了,我正准备告辞,郭亮却又提起了在他的书店里做签售的事。真有点让我汗颜,我很担心要是真做一次签售.,如果没人来捧场就糟糕了,我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人生地不熟的,到时候丢了脸,连地缝都不知道在哪儿找。
郭亮却说,只要在周末休息日做签售,他就可以在东圭勒市内找来一大帮侦探小说狂热爱好者,估计能有一百多人。一百多人排起队来,也是蔚为壮观的。他说:“庄老师,就算你帮我一个忙吧。你也知道,我这里生意不好,常被书店外那些卖红宝石的店铺老板嘲笑。如果哪天我这里也有人排队买书,一定会让他们刮目相看的。”
呵呵,人总是有虚荣心的,郭亮又连着给我戴了好几顶高帽,不禁令我心花怒放。我终于答应了他的请求,并将签售的日期定在了三天后的下午,那时正好是周六,M国的法定休息日。
郭亮执意要请我共进晚餐,我本想推辞,但他却说,可以叫来几个他的朋友,而那些朋友也有不少奇异的故事可以与我们一起分享。我这次来南洋的目的本身就是搜集各种素材,这可让我无法再拒绝了。
郭亮打完邀约朋友的电话后,就站起身来,准备拉下书店的卷帘门。而这时,一个顾客突然走进了书店。这是一位老者,约六十多岁,亦为华人,头发花白,身着笔挺西服,手上却戴着一双不合时宜的白手套。
这位顾客一进书店,就摆着手对郭亮说:“怎么这么早就关门了?连生意也不想做了?”他那戴着白手套的右手的五根手指,不停在我和郭亮眼前晃动着。
郭亮连忙堆着笑说:“本来是准备关门的,但既然秦院长来了,那我就晚点关门啦。”他又坏笑着对这位秦院长说,“如果您老人家今天买的书多,那我还可以请你吃晚饭呢。”
“还有这么好的事?”秦院长也笑了,他说,“你知道我喜欢什么类型的侦探小说,有啥新书?只要我没看过的,全都给我包起来。”
郭亮赶紧跑到书架边,只过了片刻,他便抱着十多本新书,走了回来。这些侦探小说中,既有英文,又有中文,但无一例外全是医学惊悚小说。
我也挺喜欢看这类型的小说,于是不免多看了几眼这位姓秦的老先生。而郭亮也向我们介绍了相互的身份。
这位老先生叫秦柏海,曾在一座名为伊丹瓦的内陆山中小镇做过医院院长,前几年刚退休。正是因为这段经历,他一直保持着戴白手套的习惯,而他最喜欢看的侦探书籍,也是医学类惊悚小说。
当秦柏海得知了我的身份后,朗声说道:“庄先生,我也曾读过几本你的小说,很喜欢你的写作风格。我想给你讲一段故事,是我的亲身经历,相当有意思,颇具希区柯克风格。如果你能加工成一篇优秀惊悚小说的话,我会感激不尽的。”
“哦?!”我的好奇心又被勾起来了。这位慈眉善目的退休医院院长,又能有什么希区柯克式的经历呢?
看了看手表,距郭亮与朋友约定的饭局时间还有一会儿。于是郭亮又为秦柏海泡了一杯香茶后,与我坐在了秦柏海的对面,静静等待着他的讲述。
秦柏海呷了一口茶后,缓缓说道:“这个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那时我才三十五岁……”
为了叙述方便,这个故事依然使用第一人称,以秦柏海的口吻进行讲述。
1
那一年,我奉共济会的指示,与三位教友带着药品与圣经,在N国马若开邦码头登上一艘马达快艇,沿伊洛达瓦河溯水而上,航行一天一夜后,到达了M国。在一个叫做东圭勒的小码头下船后,等候已久的向导与挑夫带领着我们,披荆斩棘般在这亚热带丛林的延绵山路中行进。整整两天之后,我们来到了这个位于山谷中的宁静小镇——伊丹瓦。
共济会援建的圣徒彼得医院就座落在伊丹瓦,医院的前任院长差邦约不幸罹患癌症,这一次我到这里来,就是为了担任新一任的医院院长。
面黄肌瘦的差邦约院长六十来岁,穿着一身黑色的教士袍,虚弱无力步履蹒跚地陪着我,办完药品的交接后,领着我走入了有着高耸尖顶的哥特式医院大楼里。
在院长办公室里,差邦约院长拿出两支雪茄烟欲与我分吸。我知道他得的是肺癌,于是想要阻止他的这一举动,但他却说:“秦医生,你不用担心。你们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富贵在天,生死有命。既然我已经确诊了肺癌,倒还不如利用剩下的时间来好好享受生活。”
我能理解他的想法,所以用带着白手套的右手接过雪茄,切掉烟尾,划了一根火柴点上。我吸了一口雪茄,口腔里氤氲着芬芳的烟草气味,然后对差邦约说:“院长,我很敬佩你能看破生死。我当医生这么多年,像你这样面对死亡还能如此洒脱的人,还是很少见的。”
差邦约吐出烟圈,微笑着说:“秦医生,告诉你吧,我在八岁的时候,就已经第一次直面生死了。”
“八岁?”我有些惊奇。
差邦约将雪茄放在烟缸上,似乎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之中。良久,他才抬起头来,对我说:“那一年,我还住在一家育婴堂中……”
2
差邦约是一个孤儿,他三岁的时候,被贫穷的父母送入伊丹瓦育婴堂外的接收孔中。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深夜,流着泪的母亲轻轻推了一下他瘦弱的身体,差邦约沿着滑梯窸窸窣窣滑入了育婴堂的接收箱里。
第二天凌晨,育婴堂的堂主王仁和从接收箱捧出差邦约,称量了体重,记录完日期,便将他放入了一张有着围栏的小床上。从此,差邦约开始了他在育婴堂中的孤儿生活。
育婴堂堂主王仁和是一位华人教友,他与妻子筹资兴建了这座育婴堂。但凡地方贫户,生育子女无力抚养者,都可以将婴儿投入育婴堂中,由堂收养,代请乳娘。当弃婴长大一点,育婴堂更会延请教友传授谋生的技能。
王仁和与妻子竭尽心力,尽管内外交困,但也还能勉强维持育婴堂的开支。
差邦约住入育婴堂的第一天,躺在小床上,侧过头去,便与邻床一双明眸相对接。邻床是一个与他岁数相仿的女孩,有着一头乌黑的秀发,虽然有些瘦,但眼睛却水汪汪的特别大。大眼睛女孩朝差邦约露出灿烂的笑容,伸出脏兮兮的小手,甜美地说:“我叫绮白白,你叫什么呀?”
差邦约正想回答,一只小手突然打在了他的脸上。一个满面怒容,脸上有粒小痣的女孩冲了过来,对着绮白白说:“别理他,爸爸说了,让我们都别理外面的陌生人!”
这时,差邦约听到身后传来了一个温和的声音:“现在他已经住进了我们堂里,他就不是外面的陌生人了,而是你们的兄弟姐妹。”说话的人,正是王仁和。而差邦约后来也从绮白白的嘴里,知道了那个警惕性蛮高的女孩名叫王泉,她是王仁和的亲生女儿。
差邦约与绮白白和王泉的年龄相差无几,在育婴堂里成了最好的玩伴,几乎从不分离。但王泉毕竟是堂主的女儿,时不时会随父亲去堂外接洽援助,所以差邦约与绮白白相处的时间更长,两人也更亲密。差邦约时常都会冒出这样一个念头,如果自己长大了,一定会与绮白白结为夫妇。到时候,一定会请王仁和做主婚人,王泉做伴娘。
(说到这里的时候,差邦约院长叹了一口气,拾起烟缸上快要熄灭的雪茄,狠狠吸了一口,对我说:“秦医生,既然你看到我如今孑然一身,便知道我最终还是没有娶得绮白白为妻。”)
日子就这么一点点向后推移着,很快,五年就过去了。就在差邦约八岁那一年,猛虎一般的洪水侵袭了M国,整个伊丹瓦镇都被洪水包围,宛若苦海中的一座孤岛。直至半个月后,洪水才悠悠退去,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更为可怕的大范围传染性疟疾。
很不幸,育婴堂里有两个孩子罹患了疟疾,一个是差邦约,另一个则是绮白白。为了预防传染,他俩被隔离在育婴堂旁的一间小黑屋里。
尽管王仁和堂主在镇外找来了青蒿熬成水给他们服下,但因为洪水围困时间太长,青蒿已尽数涝死,起不了一点作用。无奈之下,王仁和派遣妻子去了一趟州府,花重金买来了治疗疟疾的特效进口药强力霉素。
就在王夫人回到育婴堂的那天,王仁和戴着口罩走进了隔离差邦约与绮白白的小黑屋中。他从口袋里掏出两粒坚果,摊在了手心中,对两个孩子说:“这是王姆妈去州府买药时,特意为你们带回的零食,一人一粒,你们谁先来选一粒?”
虚弱无力的差邦约挣扎着抬起手,从王仁和的手心里选出了一粒看上去更饱满的坚果,自己没有吃,却递给了绮白白,说:“这粒坚果一定更美味,给你先吃。”绮白白接过坚果,手指颤抖着塞进嘴里,嘎嘣嘎嘣地咀嚼了起来。坚果的甜美让她那苍白的一张笑脸微微多出了一丝红润。
差邦约将剩下一粒坚果塞进嘴里,只嚼了一口,便哇的一声张开嘴,大口大口呕吐了起来。因为气候闷热潮湿,那粒坚果竟不知什么时候霉烂变质了。
因为吃了霉变的坚果,差邦约上吐下泻,被转入了另一间隔离的小黑屋中。在这间小黑屋里,王仁和每天给他注射从州府买来的进口特效针药强力霉素,王夫人与王泉也常来照顾他。两个月后,差邦约终于治好了疟疾,体质能渐渐恢复。
当他能够下地行走的时候,便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绮白白。没想到,就在那天他从王泉嘴里得知,绮白白死了。就在差邦约转入另一间小黑屋的一周后,绮白白因为疟疾过于严重,在第一间小黑屋里告别了这个凄凉的世界。
3
差邦约院长将燃到尽头的雪茄捻熄在烟灰缸里,长久不语,院长办公室陷入一片令人窒息的死寂之中。
为了打破这凝滞的气氛,我开口说道:“院长,你也不用太伤心了。当年M国疟疾肆虐的时候,虽然我还没出生,但也知道南洋处处哀鸿,遍地都是死尸的悲惨境地。你吉人自有天相,能死里逃生,也是造化一场。”我顿了顿,又加了一句,“当然,也得感谢当年的王堂主,如果不是他和王夫人冒着染病的危险去州府购买强力霉素,或许连你的生命也无法挽救。”
差邦约却苦笑一声,说:“你知道吗,如果那天,是我吃到那粒相较更饱满的果实,或许死于疟疾的人就是我了。”
“你为什么这么说?”
差邦约这才悠悠说道:“那年疟疾肆虐,州府的进口特效药也在抢购之下宣告售罄。王夫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求爷爷告奶奶才在共济会医院里匀出了一人份的强力霉素,回到育婴堂中……”
两个病童,却只有一个人的药。面对如此情形,王仁和陷入了痛苦的抉择之中。
如果两个孩子都治,强力霉素肯定是不够的,说不定治到一半,疗程还没结束,药物就用完了,最终两个孩子还是难逃一死的命运,一个也救不活。
可是,只救一个孩子,又该救谁呢?手心手背都是肉,放弃了谁,王仁和都是不忍心的。
在办公室里,王仁和抽了一夜的纸烟,最终他做出了一个决定。他从王夫人在州府为孤儿们买来的零食中,拣出两粒坚果,一粒很饱满,而另一粒却有些干瘪,想必果仁已经霉变了。
王仁和想,要救,就救那个吃了霉变坚果的孩子吧。就算必须得放弃一个孩子,也要让孩子吃到一粒美味的坚果,也聊算一点弥补吧。
所以,当他看到差邦约选出一粒饱满的坚果,却让给了绮白白,他顿时泪如雨下。幸好他及时侧过了身,这才避开了两个孩子的视线。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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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也禁不住叹了口气,用戴着手套的右手擦了擦眼眶中滑出的泪水。听到这久远的故事,我也禁不住有些唏嘘了。
我考虑了很久,才喃喃地说:“其实,王堂主也是不得已为之的。两个只能活一个,也比两个都活不了好。”
差邦约却冷笑了一声后,说:“秦医生,你也把王仁和看得太好了。”
“此话怎讲?”我诧异地问。
差邦约说道:“也正因为绮白白的死,育婴堂的窘境才被更多的伊丹瓦人所知晓,甚至传到了州府。州府的几位富商特意来到伊丹瓦,送来大笔钱财,重新修葺了育婴堂。”
过去育婴堂艰难度日的时候,王仁和尚能一心一意对待育婴堂里的孤儿们,千方百计开源节流,为孤儿们谋求福祉。但当育婴堂有了资金,他却变了。
手里有了多余的钱,王仁和便开始贪图享乐,整天与夫人出入上流社会。名义上是为了筹集资金而周旋,但他却迷上了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方式,甚至迷上了一掷千金的赌博游戏。尽管不停有资金注入育婴堂,但哪里经得住王仁和的折腾。没过多久,育婴堂的账面上便出现了赤红的数字。
为了维持享乐的生活,王仁和将目光盯向了育婴堂里的孤儿。
王仁和私下联系到南洋橡胶园的工头,以每个孤儿一根金条的代价卖到橡胶园做包身苦力。差邦约就是在他十二岁的时候,被王仁和卖到了橡胶园,幸好他人小鬼大,趁着工头不备,经历千辛万苦,逃出了茫茫的南洋橡胶园。
当差邦约遍体鳞伤回到伊丹瓦,才发现王仁和东窗事发,却事先收到风声携款潜逃,与王夫人和女儿王泉消失得无影无踪。育婴堂也废弃了,幸好共济会出面,接下了房产,并改建成医院,改名为圣徒彼得医院。
差邦约也由共济会出资,送入学堂,十几年后医科大学毕业,成了一位医生,就在圣徒彼得医院里任职。因他念及绮白白,毅然终身未娶,一心伺主。
又过了若干年,差邦约升为圣徒彼得医院的院长,却查出罹患肺癌,正可谓人生世事无常,令人徒叹奈何。
5
“之后,你再也没见过王堂主?”我好奇地问。
差邦约院长盯着烟灰缸中那些发白的雪茄烟灰,忽然露出了诡谲的一笑,然后说:“秦医生,既然我已经确诊肺癌,已知天命,有些话我就不想再带入坟墓了。”
“哦?!”我有些诧异。莫非差邦约已经报仇了?
差邦约二十五岁那年,在圣徒彼得医院做了医生。因为医生紧缺,只要有需要,差邦约什么科室都得去顶缺。那一日,一位产妇被送入了医院中,羊水已经破了,眼看就要生产。而当日产科医生却奉了共济会的指示,去贫苦乡区济困去了。无奈之下,差邦约只好换上无菌服,走入了产房之中。
当他一走进产房,便认出躺在手术台上的产妇,竟然是王泉。尽管过去了这么多年了,但王泉脸上的那颗痣却出卖了她的身份。
差邦约借故说自己要去消毒室清洁一下双手,离开了手术室。但他并没有去消毒室,而是戴上口罩,翻出一张手术知情签字单,来到了产房外的走廊上。他看到了产妇的父母正忐忑不安地坐在走廊的长椅上,他一眼便认出,那对年老的夫妇正是王仁和与王夫人。这么多年,差邦约的相貌已经与幼时完全不同了,再加上他还戴着宽边的十八层纱布口罩,王仁和并没有认出眼前的医生就是当年的弃婴。
差邦约的心中蕴藏着满腔的怒火,他想报仇。可身为医生,他又怎么能做出见死不救的事呢?内心矛盾的差邦约回到手术室,拾起冰凉的产钳,在王泉身前忙活了一会儿后,突然又停下了手中的工作,走出了手术室。
思前想后,他决定认真为王泉接生,但却绝对不能让王仁和好过。所以,他对王仁和说:“产妇有大出血的先兆,并且婴儿的脐带缠住了脖子,一会儿极有可能难产。如果发生难产,你们说,是保大人,还是保小孩?”
说实话,差邦约说出这番话,只是想捉弄一下王仁和。他想看看王仁和在这“两个只能活一个”的生死关头,又会选择谁。
没想到刚一说完,王仁和便捂住了左胸,喉头发出一声撕裂般的呻吟。他身旁的王夫人也好不了多少。几乎是同时,王氏夫妇竟白眼一翻,双双晕倒在了手术室外的走廊上。
差邦约吓了一跳,他看到走廊上并没有其他人,赶紧转身回到了手术室中。当然,作为医生,他还是按了一下走廊上的紧急呼叫99lib.钮。他知道马上就会有医生赶来,王仁和与王夫人都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回到手术室中,差邦约打起精神为王泉接生。
打了催产针后,没过多久王泉便开始发作,婴儿的头也露了出来。差邦约一手握住产钳,一手拉着婴儿刚露出的手臂,小心翼翼朝外拉扯着。只过了几分钟,产房里便响起了婴儿的哭声。也许是因为差邦约胸中淤积的仇恨令他实在有点过于激动,当婴儿顺利诞生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手一直捏着婴儿的一只手,而且气力还不小。
蓦地一惊,差邦约赶紧松开了手。但这时,他才发现婴儿的一只手指已经变形了,高高地翘着,想必是骨折了。
婴儿出生时造成的骨折,只怕今后一辈子都无法痊愈了。如果不出意外,婴儿的这只手指应该算是报废了。
差邦约心怀愧疚,但想到这也算是为自己和绮白白报了一仇,心中也就释然了。
可是,每当他午夜梦回的时候,却时常拷问自己,王仁和的错,现世报在王泉的婴儿身上,这算是报仇吗?
差邦约现在还清楚地记得,王泉当时诞下的婴儿,是个男婴。
6
“后来那个男婴怎么样了?”我关切地问。
差邦约叹气道:“后来王泉在王夫人的陪伴下,抱着男婴出了院,我便再也没见过她母子俩。”
“王泉是在王夫人的陪伴下离开医院的?那王仁和呢?他后来又怎么样了?”
差邦约眼中闪动着奇异的光芒,反问我:“你相信这个世界上真会有因果报应吗?”
我在胸前划了个十字,默然答道:“如我主耶稣所说过的那样,每个人都有罪,犯着不同的罪,每个人都逃不过最后的审判日。”
差邦约诡异一笑后,慢悠悠地说:“我也没想到,王仁和的审判日竟来得如此之快。”
那天为王泉接生完男婴后,差邦约出了产房,看到走廊上站着好几个教会的医生,正窃窃私语着什么。地上还有一个担架,担架上蒙着一块白色的遮尸布,遮尸布下藏着一具冰凉的尸体。
差邦约连忙上前询问出了什么事,一个内科医生期期艾艾地说:“唉,不知谁在你为产妇接生的时候,按动了紧急呼叫钮,我们赶到产房外的时候,发现产妇的父母都捂着胸口倒在了地上。经过简单的检查后,我判定他们同时心脏病发,于是立刻安排他们进手术室进行剖胸急救。”这个内科医生,也是圣徒彼得医院中,唯一能做心脏外科手术的医生。
可是圣徒彼得医院中,只有两个手术室,一个手术室被差邦约占用作产房,所以就只剩下了一间手术室。
只有一间手术室,能做手术的医生也只有一个,却有两个病人同时需要急救。
两个只能活一个。
又出现了这样的境地,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最后,这位医生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后,幽幽说道:“还是女士优先吧,我想,我主耶稣也不会怪罪我们的。”
两个只能活一个。王夫人获救了,王仁和却死在产房外走廊那冰冷的地上。
7
“世界就是如此充满了讽刺意味。”差邦约院长满面阴郁地慨叹道。
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他的看法。但我还是说:“其实,整件事中,最无辜的,还是那个男婴。父辈、祖父辈犯下的错,不应当由男婴承担的。”
差邦约的眼眶中滑出了两行混浊的泪水。他沉默无语片刻之后,忽然对我说:“秦医生,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无情,我们有时候,真的不得不面对‘两个只能活一个’的无奈境地。”
他告诉我,他也曾经试图寻访自己的亲生父母。经过千辛万苦,还真让他找到了自己的父亲。当他与亲生父亲对坐的时候,嘶声力竭地怒问,当年为什么要抛弃他。
差邦约的亲生父亲抽泣着说,他其实并不想抛弃自己的孩子,谁不知道十指连心,谁不知道虎毒不食子?可是那时候,家里实在太穷了,他除了差邦约这个孩子外,还有另外好几个儿女。他实在是负担不了抚养所有孩子的重担,只能无奈抛弃掉其中一个孩子。他面临的,也是“两个只能活一个”的境地。如果不抛弃差邦约,或许其他几个孩子也没办法活下去。
说到这里,差邦约闪烁着泪光,问我:“秦医生,我之所以会被亲生父母抛弃,是因为我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如果我出生在一个衣食无忧的家庭中,又岂会在育婴堂里成长?一切都是命。我被抛弃,是命运的安排。那个男婴被我捏碎指骨,造成终身的残疾,同样也是命运的安排。”
他还没说完,忽然猛烈地咳起了嗽,胸口剧烈地起伏着。我明白,现在他正处于极度的激动之中。
差邦约用手捂住嘴,咳了很久才勉强止住。当他挪开手的时候,我看到他的掌心中,全是嫣红的鲜血。
他稍稍恢复了一点平静,便将手伸进了教士袍中摸索着,摸出了雪茄烟盒。打开之后,里面的雪茄烟却没了。
我连忙拿出了自己的雪茄烟盒,里面正好还剩两支雪茄,是上好的古巴哈瓦那雪茄。我递过烟盒,请差邦约院长挑选了一支。他拿走一支点燃后,我也取出一支,切去烟尾,划了一根火柴点上。
我深深吸了一口雪茄后,对差邦约院长说:“这两支雪茄中,有一支的烟嘴蘸过氰化钾液体,只要吸一口,两分钟之内就会毙命。而另一支雪茄的烟嘴,却什么也没蘸过。”
差邦约的眼睛蓦地瞪圆,他死死地盯着我,然后问我:“又是两个只能活一个?”
我点了点头。
“为什么?”他问。
我伸出了戴着白手套的右手,缓缓褪去了手套。我的右手上,只有四根手指。其中一根,被连根切去。
我慢悠悠地说:“我就是当年你为王泉接生的那个男婴。正因为你捏碎了我的一根指骨,在我三岁的时候,便被切除了那根残疾的手指。”
顿了顿,我又说:“我已经下定了决心,让你先选一支雪茄品尝,我会品尝另外一支。如果你不巧选到了那支蘸过氰化钾的雪茄死了,就算是为了我失去的手指做了个了断。如果是我选到了那支剧毒的雪茄,就算是我为外祖父王仁和所做过的错事,给你一个交代。”
说完之后,我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正好两分钟了。
我们之间,会死一个人。两个只能活一个。
西医医师的故事:邪降
秦柏海的这个故事,真是令我唏嘘感慨,良久竟说不出一句话来。
两个只能活一个,这确实是天底下最难做出的选择。
我不知道当自己遇到这样的选择时,又能做出何种决定。所以,听完整个故事,我只能保持缄默。
而这时,郭亮却突然笑了,他指着秦柏海戴着白手套的右手,大声说道:“秦院长,这个故事一定是您编的吧?哈哈,不得不说,这个故事确实是充满了强烈的希区柯克风格,完全无需庄老师修改,就可以直接在杂志上发表。”
我循着郭亮的视线望过去,也不禁哑然失笑。
秦柏海的右手虽然戴着白手套,但依然可以看出,他的五根手指都完整无缺,哪有缺失的一根手指?既然他的五根手指都安然健在,那么这个诡异的故事自然就是他杜撰的了。
听到郭亮的质疑,秦柏海却惨然一笑,说道:“郭老板,我没有编故事。我所说的一切,全都是真实的亲身经历。”他一边说,一边黯然褪去了右手戴着的白手套。
而这时,我看到他的右手上果然缺少了一根无名指。可是为什么当他戴着白手套的时候,看上去手指却像是完好无缺的呢?
我正纳闷着,秦柏海已经给出了答案。
他拾起扔在桌上的白手套,翻转过来,从白手套的无名指指套里取出了一个东西。那是一支坚硬的白粉笔。
我立刻明白了。平时秦柏海将一支与指头一般粗细一般长短的白粉笔,塞进了白手套的无名指指套里,所以才会看不出他少了一根手指。
秦柏海将这支白粉笔撇成两截后,一截递给了我,一截递给了郭亮,笑着说:“这就留给你们做个纪念吧。既然我讲出了这个故事,也授权庄秦先生加工后发表,就意味着我愿意公开这段经历。我年龄也大了,知道自己活不了多长的时间了,以后我也不用再隐瞒自己只有四根右手手指的事实,不用再戴白手套了——呵呵,夏天戴手套,实在是一件让人很难受的事。”
虽然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微笑,但我却能看出,这位老人很忧伤。我明白,他是因为与过去决绝告别而感到了忧伤。
我只好接过了他手中的粉笔,用纸包好后,放入了衣兜中。
本来我想劝慰他几句,但还没来得及开口,书店里的电话却突然铃声大作。
郭亮拾起听筒,只说了几句,便挂断了电话,对我和秦柏海说:“二位,我的朋友已经到餐厅了,我们还是吃饭吧。”
不由我分说,郭亮已经走过来,一手拽着我,一手拽着秦柏海,出了书店,拉下卷帘门,走出了这条满是红宝石商铺的小巷。
十分钟后,我们便坐在了一家中餐菜馆的包房里。
在包房里,还坐着两个郭亮的朋友,都是华人。其中一个,年约三十,身着黑色风衣,留有齐肩的长发,面目俊秀。另一个则留着短发,穿着一件熨烫得极平整 7684." >的白色衬衫,膝盖上摆着一只黑色公文包,看上去就像个M国的公务员一般。
郭亮向我和秦柏海介绍,那长发男人,姓莫,名却没听清,他是位西医医师。另一位则叫刘龙,果然与他的外表一样,是位政府公务员。
介绍完毕后,郭亮点了菜,然后对莫医生和刘龙说:“庄老师这次到M国来,就是想搜集各种怪异的故事。你俩平时不是常和我说,你们经历的事,比我卖的那些侦探小说里的故事更精彩吗?现在就说出来给我们大家听听吧。”
两个人同时笑了笑,而郭亮则说:“你们谁先说?”
“我先说吧。”说话的,是那位莫医生。
在讲故事前,莫医生先问我:“庄老师,你听说过降头师这种职业吗?”
“呃……”我愣住了。
降头师,我当然知道,我曾从无数港产电影里见识过这个奇特的职业。难道莫医生的故事,竟会与降头师与降头术有关吗?
莫医生的表情变得有些诡异莫名,他又接着说道:“现在我的职业虽然是西医医师,但我其实还有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职业。”
“另一个职业是什么?”郭亮张口问道,看来就连他也不知道莫医生的秘密。
莫医生又是诡异一笑,答道:“听完我的故事,你就知道了。”
为叙述方便,这个故事将由莫医生的口吻进行讲述。
1
当我看到那个蹲在尸体旁的男人时,差一点就吐了。此时,我距离目的地勐迪镇还有三公里。
这个男人大约三十来岁,皮肤黢黑,身材矮小,骨瘦如柴,眼窝深陷。一具瘦小的尸体就躺在他的脚下,已经半腐烂得有些浮肿了。尸体同样肤色黢黑,极瘦弱,因为被这男人挡住了视线,我只能看到尸体的下半身。
那是一具小男孩的尸体,从身材来看,不会超过10岁。
男人的手正在这具童尸的身上摸索着,他的指甲蓄得很长,当他的指甲刮过童尸的皮肤时,我几乎能听到“刷刷”的细微声响。
我对自己说:“走自己的路吧,别去管闲事。”我避开了那个男人的视线,可“刷刷”的声音却不停朝我的耳朵里钻,像细小的蛇一般,让我心中悄悄生出一层细细密密的菌。
沿着山路,我背着药箱又朝前走了几步,但还是忍不住扭头向男人和童尸望了一眼。这一次,我真的再难以忍受了,不由自主扶着路边的一棵芭蕉树,大口大口呕吐了起来。
千万不要嘲笑我的无能,不管换成谁,如果都像我一般,看到那个男人身边的童尸竟然没有头颅,一定也会呕吐的。
是的,这是一具无头的童尸。而更让我感觉恶心的是,那个男人正用蓄长的指甲在童尸的皮肤上狠狠来回刮着,指甲缝里塞满了浅黄色的膏状物。当他注意到我在一旁呕吐后,赶紧抬起手,倒垂手掌,指甲缝里的油膏也随之滴滴答答落进一只放在地上的木匣中。
男人干笑了一声后,对我说:“朋友,你不用害怕。”他看到我背着的药箱,又说,“你是医生吧?”
我无力地点了点头,说:“是的,我姓莫,你叫我莫医生就行了。”
他又笑了一声,说:“如果你是医生,就更不应该害怕了。尸油配上蟾蜍体液与甘草草芯,是治疗瘴毒的最佳特效药。”他补充了一句,“我叫阿罗约,我是勐迪的降头师中最厉害的巫医。”
听了他的话,我顿时呆若木鸡。
2
半年前,我辗转来到M国,凭着一张中国的学历证书与共济会的介绍函,在一个叫做东圭勒的小码头开了一爿西医诊所。
在来M国以前,我就听说这个闭塞落后的东南亚国家盛行巫术,降头术则是其中最为神秘莫测的一种诡异巫术。关于降头术,我了解得并不多,但却知道当M国的人生病后,第一个想到的,并不是寻求医生的帮助,而是请降头师来作法。
这里的人都固执地认为,生病是遭了仇人下的降,只有找个更厉害的降头师来施法解降,才能治好病。所以,我的西医诊所几乎没有生意,勉强维持了半年后,又因为一件很特别的事,我终于无奈地宣告诊所关张大吉。
在黯然回国之前,我决定四处乱走一番,就权作回家前的一趟旅游吧。我将一张M国的地图挂在墙上,然后用一块黑布蒙上了眼睛,扔了一支飞镖——我相信命运的安排。飞镖不偏不倚插到一个叫做勐迪的山中小城,我查好路线后,便背着药箱只身上路了。
显然这个叫做阿罗约的降头师,也将我当作了他的同行,我可不想让他产生这样的误解,于是不卑不亢地说:“我不是降头师,我是一个西医医生,来自中国。”
阿罗约对我的回答不以为然,他挑了挑眉毛,问:“你准备去勐迪开西医诊所?”
我摇头道:“不,我是去勐迪旅游……”
“旅游?”阿罗约笑了,“勐迪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有什么值得旅游的?告诉你吧,勐迪的人可不怎么欢迎陌生人。”
我不想再理会他,只想一个人继续沿着山路向勐迪进发。但阿罗约却已经收拾好木匣子,揣进衣兜里,不再去管那具躺在地上的无头童尸。他疾走几步,赶上了我,说:“我也是勐迪人,我陪你一起走吧。多个人说话,路会走得快一点。”
3
事实上,自从我看到阿罗约用指甲在尸体上刮尸油,就不想再与他说话。可路途总是寂寞的,为了气氛不显得尴尬,我还是问了阿罗约一个问题:“那个小孩是你杀的?头颅也是被你砍下来的?”刚问出这个问题,我就觉得气氛已经尴尬地无法再收场了。
阿罗约无奈地苦笑一声后,说:“当然不是!我也是医生哦,怎么会杀人?你们中国不是有句老话,叫‘医者父母心’吗?”但他的眼中闪烁着神秘莫测的光芒,心中似乎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那个死了的小孩是谁?他的头为什么会被砍下?”我好奇地问。
“呃……”他迟疑了片刻,但还是说道:“这个小孩叫布迪,他是个小降头师……他的头,是自己练飞头降的时候掉下来的……”
见我惊讶得长大了嘴巴,阿罗约这才向我解释,所谓的飞头降,就是降头师利用符咒让自己的头颅离身飞行,达到提升功力的降头术。
降头师练习飞头降的时候,会找一处确保无人骚扰的僻静所在,午夜时分施出飞头降的符咒。据说飞头降分为七个阶段,每个阶段都须持续七七四十九天。但在前几个阶段,头颅飞出的时候,是连带着肠胃器官一起飞出去的。
而头颅离体,则是为了吸血——遇猫吸猫血;遇狗吸狗血,遇人呢?自然也把人血吸得干干净净,直到肠胃装满鲜血,才会在天将亮时返回降头师的身上。
“不过,飞头降仅存在于传说之中,..我这辈子还从来没见过呢。”阿罗约补充道。
布迪三个月前就无缘无故地失踪了。在这之前,没有人知道他正偷偷练着降头术。不过,降头本来就是一件极为神秘的巫术,练降头的人只有在机缘巧合下才会被师傅看中,然后领到荒郊野外进行传授。不过当他失踪的时候,还没有人猜到他其实是去修炼降头术。
一周前,勐迪的一个居民上山采药时,无意发现电线杆上挂着一个小孩的头颅,头颅已经干瘪了,下端粘连着肠胃,而肠胃则绞缠在电线上。电线杆下,还有一滩散发着恶臭的乌黑鲜血。
阿罗约闻讯赶去后,一眼便认出了这个小孩就是布迪,同时从粘连着肠胃器官的头颅看出布迪是在练习飞头降。正因为布迪学艺不精,头颅飞出的时候,肠胃纠缠在电线上无法再动弹,日出之后,所有精血倾囊而出,倾泻在地上,所以他的头颅才会变得如此干瘪。
4
“其实呢,布迪资质不错,我早就想收他为徒,可惜被人捷足先登了。”阿罗约幽幽叹道。他告诉,本来练习降头术讲究的是循序渐进,飞头降是降头术中最为高深的极品巫术,只有学会了其他所有降头术,并且知道其秘法后,才有可能练习飞头降。
就算布迪再是骨骼精奇,也不可能在十多岁的时候就学会所有降头术。现在他就练习飞头降,只能毁了自己的道行。
“说实话,我一直自认是勐迪最出色的降头师,但还不会飞头降呢。”阿罗约对我说道。
果然,正如阿罗约所说的那样,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说话,路是会走得快一点。言语之间,我们已不知不觉来到了勐迪的镇口。
勐迪坐落在一处山谷之中,镇口正好位于谷口。我站在谷口向下望去,在落日余晖的照耀下,勐迪镇中无数有着尖顶的房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我正想快步走向镇里的时候,却看到阿罗约忽然转过身,朝路边一座长满低矮灌木的山坡走去。他对我说:“我就不陪你去勐迪了,我还要上山找个僻静的地方去炼尸油。只要我在午夜前赶回镇里就行了……”话还没说完,他那黝黑矮小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灌木丛中。
5
勐迪的街道上,都铺着青色的石板。街上人很少,但每个与我擦身而过的人,眼中都流露出警惕的神情。甚至,还有仇恨的眼神。
我避开这些居民的眼神,寻找着客栈的招牌,可看来看去,也没找到可以提供住宿的地方。我正想找个人问问的时候,突然听到前方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这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女孩,正满头是汗急匆匆向我跑来。她一边跑,一边大声问:“谁见到阿罗约师傅了?谁见到了?”
没有人回答她,所有人都露出了关切但又无奈的神情。
我拦住了她,对她说:“你说的是降头师阿罗约吗?”
女孩忙不迭地点头,她着急地问:“你看到他了?他在哪里?”
我耸了耸肩膀,说:“他上山炼尸油去了,大概要晚一点才会回镇里来。”
“啊?!”女孩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脸色顿时变得一片苍白。她喃喃说道:“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才好?”
“姑娘?你遇到什么难题了?”我毕竟是个医生,正所谓医者父母心,所以我关切地问道。
这女孩注意到我背着的药箱,眼中突然一亮,立刻问道:“先生,你是医生吧?”
我明白,她想问我是不是和阿罗约一样的巫医。本来我想说自己是西医医师的,但想到或许我这么一说,她就会拒绝我的帮助,说不定这会让某位病人贻误治疗时机,造成无法估量的恶果。所以我只是点了点头,模棱两可地说:“是的,我是医生。”
“太好了!医生,你快救救我父亲吧……”说完,她就拉着我的手,向街道尽头跑去。
刚跑了两步,她忽然停下下,问我:“对了,还没请教你贵姓?”
“我姓莫,你叫我莫医生就行了。”我答道。
6
随后,我也知道了这个女孩名叫清雅,今年十九岁,她的父亲苏哈托是勐迪的镇长。
十分钟前,清雅做好晚餐,叫父亲来吃饭。苏哈托镇长一看到桌上摆着散发着酸甜气味的凉拌青木瓜沙拉、绿咖喱椰汁鸡、脆米粉、炸鱼饼、猪肉沙爹,便不禁食指大动,伸手就抓了一块炸鱼饼塞进了嘴里。
苏哈托刚吃了一口,便猛烈地咳起了嗽,一张脸涨得通红,霎时就变作一团紫青。他倒在地上,四肢僵硬地舞蹈着,一口气憋在胸里,竟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眼看父亲一副垂死挣扎的模样,清雅也慌了神,她连忙扔下碗筷冲出了家门,寻找阿罗约为父亲施法治病。
从清雅的介绍中,我猜苏哈托镇长是因为鱼骨呛进了气管中,造成气管堵塞,引起了强烈的窒息感。还好现在只持续了十分钟,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我赶紧跟随着清雅来到她家。
清雅的家是一座带围墙的三层住宅,住宅有着哥特式的尖顶,外面还有一块种满玫瑰的草坪。不过,虽然已经到了玫瑰盛开的季节,但草坪上却没有绽放一朵鲜艳的玫瑰花朵,只有茂盛的带倒刺的花枝与叶片。我还注意到,庭院外的围墙上丛生着长短不一的荆棘,应该很久都没有清理过了。
进了屋,我看到苏哈托镇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脸上长满了褐色的老人斑。他倒在地上,面色青紫,眼睛微微凸出了眼窝,已经陷入了昏迷。
我立刻上前一步,将他扶坐在地上,再用双臂从镇长的背后环绕住他的腹部,拇指对着他的上腹部,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用力挤压他的腹部。这就是异物进入气管后的首选急救方法,用外力压迫他的膈,令增大胸腔压强,逼使异物冲出气管。
不过,镇长的情况有些复杂,他的年龄大了,胸腔对外力的压迫并不敏感,所以我的急救方法对他并没有任何效果,他依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瞳孔也有些渐渐放大了。
这时,我听到清雅颤声问我:“莫医生,你真的是医生吗?你怎么没有起坛作法?也没有用到尸油?”
我没有理会她——现在我根本没有时间与她说话,我必须立刻施行第二个急救方案。
我让镇长弯下腰,头放到尽可能低,然后抬起手,用尽全身气力,一掌拍在了他的背部。接着门外又将手掌换作了拳头,再次击打在他的背上。只听“砰”的一声之后,镇长张开了嘴,胸口起伏了一下后,大口咳起了嗽,一块鱼骨也从他的嘴里迸了出来,跌落在地上。
苏哈托镇长一边咳嗽,一边擦拭着额头上渗出的冷汗。看着他的脸色渐渐变得红润,我猜他应该也知道自己去鬼门关逛了一趟。
7
“莫医生,怎么你和那些医生不一样,既没有起坛作法,又没用到尸油和其他那些古怪的玩意儿,怎么救活了我父亲?”清雅好奇地问道。
我微微笑了一下,答道:“我本来就和那些医生不一样,我并不是你们说的那种靠降头术为人治病的巫医,而是一个西医医师!”
清雅更好奇了,她又问:“什么叫西医?”
这真是个高深复杂的问题,我很难用一句两句话来回答。
这时苏哈托镇长已经回过了神,他抬起头,问我:“莫医生,你是准备到勐迪来开医馆么?”
我摇头,道:“我只是想来旅游……”
镇长看了我一眼,对我说:“莫医生,既然你是来旅游的,就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是西医医师。你知道,这里的人都信奉降头术,只相信降头师能为人治病。他们将西医视为旁门邪术,要是知道你是西医医师,只怕会将你捆在十字街头,活活用砖块砸死你……”
我很感谢镇长的提醒,于是答应说,一定不让别人知道我是医生。
但是,我还有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我还没找到今天晚上可以落脚的地方,刚才在勐迪镇里走了一圈,竟然一家客栈都没找到。难道镇上连客栈都没有吗?
当我提出这个问题后,苏哈托镇长笑了笑,说:“勐迪镇平时从没有什么陌生人到这里来,所以根本没人开客栈。”是的,明知开家客栈也没人来住,谁又会做亏本生意呢。
那么,我今天晚上住在哪里呢?
幸好苏哈托镇长告诉我,虽然镇里没有客栈,但考虑到偶尔会有M国政府的人来勐迪送公文,所以镇公所特意备下一层楼作为客房。今天晚上,我可以就住在镇公所里。
8
镇长特意让清雅送我去镇公所的客房下榻。我与她刚并肩走出她家的大门,就看到勐迪的长街上站着好几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虎视眈眈地看着我。其中一个男人大声问道:“清雅,这个男人是干什么的?他是医生?”这个人死死地盯着我背着的药箱。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这些人的问题。
这时,清雅向前踏出一步后,朗声说道:“是的!他是医生!”见我露出诧异的神情时,她朝我吐了吐舌头,然后又对街上的人说道,“这位莫医生与阿罗约师傅一样,也是一位厉害的巫师,能用降头术为我们治病!”
听了清雅的话,街上的人渐渐散去,但我能感觉到,长街上淤积的恨意,似乎并没有消失,反而更加强烈了。我转过头来,轻声对清雅说:“你为什么要说我也是巫医?你不怕以后若是有镇里的居民找我治病,我会露出马脚么?”
清雅笑着答道:“没事,如果有人找你治病,你就说尸油用完了作不了法就行了。”我也禁不住笑了,清雅真是个可爱的女孩。
可是,就在我与清雅相识而笑的时候,忽然体会到一种异样的感觉。那是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我的脸上热乎乎的,就像有无数只蚂蚁正缓慢爬过一般。我抬起头,朝长街的转角望去。
我看到长街转角的地方,有一双眼睛正幽幽地望着我。那是一个中年女人,她的眼中充满了怨毒,带着刺的目光,几乎要将我撕成碎片。
9
让我没想到的是,住在镇公所客房里的人,竟不止我一个。
镇公所是一座四层高的黑色楼房,四四方方,就像一个骨灰盒。下面三层是办公室,最上面一层才是客房。除了我之外,还有七个男人,其中一个人我已经在来勐迪的路上见过了,就是那个降头师阿罗约。
阿罗约看到我之后,显然吃了一惊。他趁着清雅为我安排床位的时候,悄悄把我拉到了一边,问:“莫医生,你怎么来了?”
我答道:“是苏哈托镇长安排我到这里来住宿的。”
“呃……”他愣了愣,问,“镇长对你说这里是什么地方?”
“他说这里是客房……”
阿罗约的神情显得有些古怪,但他却没说什么。这时,清雅已经走了过来,手上拎着一串钥匙,对我说:“莫医生,你住八号房。”
勐迪虽小,但镇公所里的客房却还有模有样,与我以前所见过的宾馆客房并没有什么两样。中央空调、两张单人床、卫生间、抽水马桶、自动开水壶,一应俱全。唯一让我觉得有点奇怪的是,尽管这是四楼,但窗户上依然安装了铁栅栏,而且栅栏上还缠满了尖锐的铁蒺藜。而且,所有的玻璃窗都死死地关着,窗闩还被铁钉钉死了,要不是有空调的话,只怕我们都会被热死闷死的。
清雅告辞的时候告诉我,如果有什么需要,只需按动房中的按铃,就可召来楼层的服务员。
清雅离开后没多久,我正看着窗户栅栏上的铁蒺藜纳闷时,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找我的人竟是降头师阿罗约。
虽说我对阿罗约并没有什么好感,但还是让他进了屋。
阿罗约一进屋,就伸出了一只手,做出一个奇怪的手势。他将食指与无名指如兰花状翘起,拇指与小指捏在一起,中指却勾下,朝我挥舞了左三圈右三圈。
我没看懂他的这个手势,不禁问:“你这是干什么?”
阿罗约见我纳闷,这才长吐了一口气,说:“刚才我做的是降头师互相见面时的问候礼,如果不回礼的话,降头师会自损功力。可是你没有任何反应,看来你并非降头师。”
“你为什么会认为我是降头师?”我有点吃惊。
“因为……”阿罗约顿了顿,说,“镇公所里的这层楼,并不是提供给普通来客的客房,而是专为降头师提供的特别住所。”
他的话音刚落,我就听到门外的走廊上传来“咔嚓”的响声。阿罗约不动声色地对我说:“现在这层楼已经上锁了,我们都不能再外出了。”
10
见我惊奇,阿罗约告诉我,自从小男孩布迪失踪后,勐迪镇里就不停发现被吸干血的动物尸体,居民就料到了有降头师正在偷偷施行飞头降的邪术。为了自保不被飞来的人头吸血,家家户户都在自家的围墙上插满了带刺的荆棘,还在庭院里种植了茎上有刺的玫瑰,并摘下花朵,目的就是让倒刺勾住人头下粘连的肠胃器官,不让人头飞入自己的屋里。
同时,苏哈托镇长为了让居民们放心,还让镇里所有的降头师都集中在一起居住,每天夜里都锁上大门,不准降头师们外出。
起初,镇长还以为布迪是被某个练飞头降的降头师抓去吸了血。直到发现了布迪的人头后,才知道原来是布迪自己在练习飞头降。但是,镇长依然不准降头师们在夜间外出。因为只有确定究竟谁是布迪的降头师傅后,才能解除居民们心中的恐慌。
阿罗约指着钉死的窗户与窗户栅栏上的铁蒺藜,说:“你知道吗,这些钉死的窗户与栅栏上的铁蒺藜,其实并不是为了防范有飞来的人头进客房吸血伤人,而是为了防范有人头飞出去。镇里的所有降头师也被勒令,每天必须在午夜之前回到这层楼点名。”
难怪今天下午阿罗约在镇口与我分手上山去炼尸油的时候,对我说他一定会在午夜前赶回镇里来。本来好几个降头师都住在勐迪镇外的荒山野岭中,平时少于路面,但此时为了洗清自身的嫌疑,也不得不主动赶回了镇里,住进了镇公所中。
我耸了耸肩膀,说:“真奇怪,苏哈托镇长明知道我只是个西医医师,并不是什么降头师,为什么还要安排我到这里来住?”
阿罗约笑了:“你刚才不是说,清雅对其他居民说,你和我们一样也是练降头的巫医吗?不然的话,你肯定会被居民们用石块砸死的。要是你不被安排到这里来住,只怕还是会被那些无知的人用石块砸死。”
我也不由得感叹,这些居民确实无知。一方面他们生病的时候需要降头师来为他们驱除病魔,另一方面他们又随时担心着降头师为对他们下降头。
镇里的降头师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而我也莫名其妙陷入了与他们同样的尴尬中。不过,我是无辜的,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什么降头师。
现在,我有点后悔来到这个偏僻的小镇了。
阿罗约又叹了口气,说:“镇长还说,他必须要安排人力在夜里监视我们这些可怜的降头师,但镇里却没有居民敢来出这份力,所以他只好许下重金。不过呢,这笔钱可不该他镇长出,镇里也没有这笔开支。所以——”
所以,这笔钱就该由降头师们来出。理由很简单,降头师在镇公所的这层楼上住,就该付给镇里房费。“房费还不便宜呢,一个月一根金条。”阿罗约埋怨般如是说。
我不禁郁闷了,又不是什么五星级豪华酒店,居然敢收这么高的房费。可是,镇公所的客房独此一家别无分号,镇长的这一刀砍下来,降头师们也没办法拒绝——谁要是敢拒绝,就等于承认自己是那个唆使布迪练习飞头降的罪魁祸首。等待他的结局,只能是被愤怒的居民用石块砸死在十字街头。
我拍了拍阿罗约的肩膀,说:“也别埋怨了,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以后给镇里的人治病时,多加一点诊金就是了。”
听了这话,阿罗约也笑了。不过,我却更郁闷了,天知道苏哈托镇长会不会收我的房费?我在来勐迪前,结束了自己的西医诊所,将所有财产兑换成三根金条,在内衣的胸口处缝了一个暗袋,将金条藏在了暗袋里。
我决定明天天一亮,就离开勐迪这个是非之地。
11
阿罗约如此言无不尽,也让我对他产生了些许的好感。出于职业的敏感,我想起了今天晚上抢救苏哈托镇长时的病例,于是问道:“如果降头师遇到病人气管中呛入异物,会如何施救?”
“很简单,我会在尸油炼化的精油混入雄鸡鸡冠切成的粉末,涂抹在病人的额头上,再猛击病人的背部。”阿罗约答道。
我不禁哑然失笑,除了在病人的额头上涂抹尸油,阿罗约其他的治疗方法就与我施用的西医手法并无差异。看来降头术也有其科学的一面。
随后我又问了他一些其他关于降头巫医的问题,得到的结果让我得出一个结论。其实降头巫医用降头术的手法只是为了增加神秘感,迎合患者的迷信心理。降头师行医时用到了许多这个东南亚国家所特产的古怪植物与动物尸体,说白了,他们真正治病的方法是糅合了西医与草药的精华。
阿罗约也看出了我的想法,他朝我会心一笑,说:“刚才我对你说的,都是降头师的不传之秘,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哦。”我心照不宣地答道:“那是当然!”我敢说,只要我有一瓶尸油,再加上一些古怪的玩意儿,经过训练后,一定也能成为一个合格的降头巫医。
就在我们相谈正欢的时候,忽然有敲门的声音打断了我们的对话。
“谁呀?”我问。楼层是封闭的,这层楼上除了另外几个降头师,就没其他人了。
我好奇地打开了门,门外站着一个低着头穿着围裙的中年服务员,她拎着一瓶开水,说:“二位师傅,这是你们的茶水。”
我这才发现,在屋里与阿罗约聊了这么久,居然一点水也没喝,经这服务员一说,我还真感觉喉咙像火灼过一般难受。阿罗约上前朝这服务员谢了一声后,替我接过热水瓶放入了房中。
关上门后,阿罗约已经倒好了两杯水,我心怀愧疚地对他说:“本来屋里就有自动开水壶,刚才我们聊得太起劲了,我竟忘记了烧水。”
阿罗约忽然眉毛一挑,说道:“奇怪,客房里明明有自动开水壶,为什么服务员还会为我们送开水来?”
“有什么不对劲么?”我问。
阿罗约从怀里摸出了一根熠熠发亮的银针,插入了水杯中。只是霎时,一股黑色的阴影从针尖蔓延了上来,须臾之间整根银针便变作漆黑一色。
“水里有毒!”阿罗约镇定地说道。
12
我与阿罗约走出房门后,毫不费力地就制服了那个中年服务员。阿罗约让服务员抬起头。当我看到她的模样时,顿时吃了一惊。这服务员正是今天晚上我离开苏哈托镇长家时,在长街转角处窥视我的那个女人。
“你是谁?”我厉声质问。
“唉……”我听到阿罗约长长叹了口气,说,“她是布迪的母亲。”
布迪的母亲浑身颤抖了起来,她歇斯底里地指着我和阿罗约,怒骂道:“都是你们这些挨千刀的降头师,蛊惑了我那心爱的儿子去学降头术,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身首各异,惨死在荒郊野外。”
阿罗约又叹了口气,对布迪的母亲说:“那个蛊惑你儿子去学降头术的人,是降头师中的败类。一个真正优秀的降头师,只会为穷人治病,即使收徒也会循序渐进,一步一个脚印地传授本事。我向你发誓,蛊惑你儿子的人,绝对不是我,也不是这位莫医生。”
布迪的母亲却狂笑了起来:“阿罗约师傅,就算你说得天花乱坠,也不能缓解我心中一丝的仇恨。我只恨刚才没毒死你们,真可惜,你们两人比那六个降头师的警惕性强多了。”说完之后,她的头突然向左一偏,一股黑色的血从她嘴缝缓缓滑了出来,她的瞳孔骤然增大,没有了一点生气。
大惊之下,阿罗约用力扳开她的嘴唇,我们立时嗅到一股苦杏仁的气味,而她已经决然停止了呼吸。
作为一名西医医师,我自然知道苦杏仁味是剧毒的氰化物所特有的气味。布迪的母亲竟然在我们面前自杀了。她一定是提前在牙缝里塞进了装有氰化物的胶囊,当她知道自己的诡计被识破后,便畏罪自杀。
我到另外几间客房去看了一眼,发现另外六位降头师竟都倒在了屋内的地毯上,早已经停止了呼吸。不用说,他们都是因为喝了布迪母亲送来的开水后,被毒死了。
仔细检查过房中的自动开水壶,我才发现开水壶的电阻丝都被人用利器戳断了,所以根本无法使用。我猜那几位降头师都是发现开水壶无法使用后,才让服务员送进了开水。也正好遇到我和阿罗约聊得兴起,一时忘记了喝水,所以才在服务员送来开水后产生怀疑,幸运逃过了一劫。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了一阵阵后怕。
再回到走廊,我看到阿罗约正站在布迪母亲的尸体旁沉思着,他的脸颊冒出了涔涔的汗液。
“你在想什么?”我问。
他答道:“我刚才试了试楼层的电话,才发现电话线被割断了。我们根本无法与外界联系。”
“那有什么关系?只要明天清雅拿钥匙开了铁门,我们不就可以联系上镇长了吗?”
阿罗约擦了一下脸颊上的汗液,对我说:“莫医生,你发现了吗?这层楼越来越热了。”
他这么一说,我才发现果然如此,我身上也出了不少汗,贴身的衣物与皮肤紧紧贴在了一起,胸前暗袋里藏着的那三根金条也变得汗津津沉甸甸的。
我很快就明白,原来是中央空调停止运转了。
13
真的很热。
我想脱去外衣,但却又不想在阿罗约面前露出贴身藏着的金条,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我只好想办法打开窗户,可是窗户被钉死了,栅栏上又缠满了铁蒺藜,我根本无法打开窗户。
阿罗约早已经脱得只剩一条短裤,露出了他排骨一般的黢黑身体,活像一副会走路的骨架。他看到我拾起了桌上的烟灰缸,连忙问我:“你想干什么?”
“当然是拿烟灰缸砸碎窗户玻璃呀!我可不想被热死在要花一根金条才能入住一月的楼层里。”我答道。
“等一下!”阿罗约大声叫道,制止了我的想法。
他对我说:“你想一想,布迪的母亲只是一个普通的勐迪居民,她怎么会有装着毒药的胶囊?”
我明白阿罗约的意思了,不用说,一定是有人暗中唆使布迪的母亲向降头师们下毒。而那个唆使者很有可能正在暗中窥视着这层楼。如果布迪的母亲计划得当,这层楼里的七个降头师再加上我,八个人应该早就死于非命了。
要是我现在砸碎窗户玻璃,躲在外面窥视的唆使者,一定就会发现布迪母亲的计划失败了。
阿罗约又说道:“这个唆使者真的很阴险,只怕布迪母亲的死也是他早就安排下的计划。毕竟在这层楼里一夜间死去八个降头师,传到哪里都是一件大事,更会引起州府的注意。降头师死了,居民们以后生病了也无人能够救治,凶手会引起其他居民的公愤,所以他只能安排布迪母亲独力揽罪自杀,以此来平息纷争。”
“可是,这个暗中的唆使者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阿罗约并没有回答我的这个问题,而是出了房间,到另外几个降头师住的房间转了一圈。等他回房后,我看到他眉头紧蹙,额头上出现了好几道深陷的皱纹。
“怎么了?”我问。
他答道:“我觉得,或许那个暗中的唆使者设计了一个很阴险的计划……”
“他究竟想干什么?”
阿罗约深深吸了一口气后,说道:“我刚找到了一点头绪,但现在还不能说,因为我没有证据来证明这个天大的阴谋……”他顿了顿,补充了一句,“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藏在勐迪镇里的降头师,并没有全部聚集在我们这层楼里。”
他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说,镇里还藏着其他降头师吗?那个降头师就是暗中唆使布迪母亲对我们下毒的人吗?
我的思绪还没转回来,就看到阿罗约突然拾起桌上的烟缸,朝紧闭的玻璃窗户砸了过去。
“砰”的一声,窗户玻璃碎了,一股清凉的夜风从窗外冲入了闷热的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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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你现在又要把窗户砸开了?”我一边享受着凉风,一边好奇地问。
阿罗约眯着眼睛,说:“我现在怀疑镇里暗中有另外一个我们所不知晓的降头师,正在实施着一个可怕的计划。我现在必须要让他知道,我和你还活着,他的计划暂时破灭了。为了他的计划能够顺利进行,一定就会想办法杀死我们俩。当然啰,他肯定认为你的道行没有我高,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勐迪最优秀的降头师,所以——”
“所以——他的目标就会是我?”我气急败坏地问道。
他满怀深意地含笑答道:“不错,他的目标就是你!但是你放心,我会在暗中保护你的,只要他对你一动手,我就会挺身而出抓住他。”
哦,原来他是想把我当作钓出那个神秘降头师的鱼饵。
我断然拒绝了他的计划,我可不想当鱼饵,我早就决定了明天就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是阿罗约却苦口婆心地对我说,如果不抓住隐藏着的神秘降头师,勐迪将永无宁日,就算看在无辜黎民百姓的分上,求我一定要留下来帮他的这个忙。
我们争执了很久,阿罗约终于掷出了狠话,对我说:“莫医生,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你真以为可以一走了之吗?我敢打赌,如果没有我的保护,只怕你还没走出勐迪,就已经遭了那个神秘降头师的毒手。”
他的这句话不能不让我深思。阿罗约说得没错,现在镇里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我也是一名降头巫医。如果我否认,说不定会被镇里的居民用乱石砸死;如果我不否认,又会成为神秘降头师的目标。我已经进退两难,只能接受阿罗约的建议,充当他钓出神秘降头师的鱼饵。
我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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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天刚亮,清雅就带着钥匙打开了这层楼的大门。当她看到楼层里的情形时,顿时发出了一声尖叫,蹲在地上瑟瑟发抖,我费了很大气力才让她恢复了稍许的平静。
随后苏哈托镇长也赶到了镇公所。当然,我和阿罗约只是告诉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布迪的母亲干的。她为了给布迪报仇,杀死所有降头师后畏罪自杀。我和阿罗约只是在机缘巧合下,才幸运逃脱了一死。在阿罗约的授意下,我们并没有告诉镇长关于神秘降头师的存在。
接下来,布迪母亲与另外六个不幸遇难的降头师的尸体,被清雅送到勐迪的殡仪馆。而我和阿罗约,看到清雅回来后,这才出发,向位于山谷边缘殡仪馆走去。
令我没想到的是,殡仪馆的负责人竟是位年轻的漂亮女子,姓林。林小姐让殓工将七具尸体推进存尸库中,然后叹着气对阿罗约说:“阿罗约师傅,从昨天到现在,都已经来了八具尸体了,我的存尸库都不够用了呢。”
阿罗约答道:“呵呵,那我应该对你说恭喜发财了。”虽说殡仪馆正是靠死人发财,但我却觉得阿罗约的话很是刺耳。不过,我们明明送来了七具尸体,为什么林小姐说有八具尸体呢?阿罗约看出了我的疑惑,连忙对我说,昨天他在山上炼完尸油后,就来到殡仪馆,给林小姐说了布迪那具没有头颅的尸体躺在什么地方,让林小姐派殓工去扛了回来,所以现在存尸库里有了八具尸体。
向我解释完之后,阿罗约又对林小姐说:“我们可以再去看看布迪的尸体吗?”
“当然可以。”林小姐答道。
我和阿罗约走入存尸库后,我顿时感觉到一阵扑面而来的冷气。存尸库靠里面的一堵墙上,全是一格一格像抽屉一样摆放着的冰棺。在冰棺墙前,有一个水泥台,布迪的尸体就摆在了水泥台上。他那干瘪的头颅被拼凑在已经半腐烂的身体上,只用一根缝合线粗糙地缝在一起。
阿罗约走到水泥台前,弯下腰仔细打量着这具赤裸的童尸。我学过西医,念书的时候也没少解剖尸体,所以我并不畏惧水泥台上的童尸。我站在阿罗约的身后,也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布迪的尸体。
我注意到,童尸的身体虽然已经半腐烂,发出了难以形容的恶臭,但依然可以清晰地看到在皮肤上,有不少红色的划痕——那是指甲造成的。我不禁想到当我昨天第一次遇到阿罗约的时候,他就是用指甲刮下了童尸溢出的尸油,这多多少少有些让我感觉反胃。
这些红色的指甲划痕几乎遍布童尸的全身上下,阿罗约则偏过头,对我说:“莫医生,其实布迪身上的划痕,只有左右肩胛骨下的两处,是我造成的。”
“你的意思是——”我诧异地问道,“这些划痕并不是你一个人造成的?还有其他人刮走了布迪的尸油?”
他点了点头,朝尽头的冰棺墙努了努嘴,说:“如果我没猜错,其他的划痕,都是我那六位同行造成的。当然,也少不了那个藏在暗中的神秘降头师。”
我不由得咧嘴一笑,说:“难道你们勐迪就这么缺尸体?所有降头师都认准了采集布迪一个人的尸油。”
阿罗约却正色道:“一般人的尸油,是有办法搞到的。只要给林小姐一点小钱,就能进这间存尸库搜刮尸油。不过,布迪却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布迪是降头师!传说降头师尸体所溢出的尸油,功效是一般人的一千倍!”阿罗约说完后,又拉开了尽头墙上的冰棺,将他六位同行的尸体也摆在了水泥台上,然后伸出枯瘦如柴的双手,用指甲刮下了尸体上刚刚才溢出的尸油,并分别盛在了六只小木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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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存尸库,我才感觉到明朗的阳光将身上的尸味一扫而光。等在外面的林小姐一看到阿罗约,便不无揶揄地说:“阿罗约师傅,现在你的同行都死光光了,你才真的是财源广进生意兴隆了。”
阿罗约笑了笑,递了一张钞票给林小姐,说:“我拜托你的事,你可要办好哦。”见林小姐不住点头,阿罗约拉着我走出了殡仪馆。
在殡仪馆外,我好奇地问:“你拜托林小姐帮你做什么?”
阿罗约却神秘兮兮地在嘴唇上竖起食指:“天机不可泄露也!”
回到镇公所,正好碰到了清雅。清雅一看到我们,就大声说道:“你俩快去我父亲的办公室,他有急事找你们!”
来到苏哈托镇长的办公室,他早已经等在了那里。他一看到我们,就说道:“二位,我思前想后,认为你们这段时间最好暂时离开勐迪镇。”他告诉我们,因为布迪母亲的事,现在镇里居民悄悄蔓延出一种仇视降头师的情绪,他得到私下的消息,据说镇里的精壮男人已经联合了起来,要杀死镇上最后剩下的两个降头师。
当然,他指的就是阿罗约和我——尽管我根本不是什么降头师。
阿罗约沉吟片刻后,说:“要我们离开是没问题的,但是如果我们走之后,镇里有人生病怎么办?”
镇长答道:“所以我只准备让你们离开几天时间。只要居民们意识到不应该逼走你们,后悔了,我就通知你们回来。”
“那究竟离开几天呢?”
“七天吧。我想一周的时间足够让居民们反省了。”镇长朗声说道。
“好!”阿罗约拉着我,转身走出了镇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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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出了镇公所的时候,才发现果然正如苏哈托镇长所说的那样,街上站满了手持棍棒与石块的居民,他们都恶狠狠地盯着我们,形成一个弧形的包围圈,向我们逼了过来。
我望向阿罗约,问:“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我猜自己的声音肯定有点颤抖。
阿罗约摊摊手,无奈地说:“看来仅凭我们两个人,是无法包围他们全部了。”
可惜我觉得他的冷幽默一点也不合时宜。这时我听到阿罗约低声说了两个字:“快跑!”说完之后,他撒腿就跑,转眼就没了人影。
我的反应也很快,马上猛一蹬地,跟着他跑了过去。幸好多年前读医科大学时,我曾经拿过短跑冠军,没一会儿就赶上了他。我与他一起跑出了勐迪镇,把身后的追兵抛得远远的。
此刻,我们站在镇外的山谷口,正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现在我们去哪里?”我问。
阿罗约答道:“跟我上山吧。”他指了指旁边一座荆棘丛生的山坡,说,“山坡上有一处隐蔽的小屋,是我炼尸油的地方。”
我跟着他上了山,经阿罗约指点,我才在山顶上的荆棘丛中看到一个隐蔽的小棚子,是用木头搭成的,外观看上去很是破败。但进了棚子,我才发现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棚子里,有一张实验台,实验台上摆着一部蒸馏用的仪器。
实验台边,有一个书架,我看了看,上面摆的竟全是西医医书。我不由得笑了,阿罗约这个降头师,果然懂得医术。
阿罗约将尸油倒进了一只烧瓶里,点上酒精灯。屋里顿时氤氲着一股很怪异的气味,是尸体的气味。随着这股气味逐渐浓郁,尸油蒸发出的气体经过弯弯曲曲的玻璃管,最后冷却为清亮的油状液体,滴落在蒸馏仪末端的试管之中。
这就是尸油炼化而成的精油,降头师旅行居家必备之物。
阿罗约小心翼翼将精油倒入一只凹凸有致、色泽润敛的精油瓶中,然后对我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吧,一个关于降头术的秘密。”
在降头师的眼中,降头术分为两种,一种叫白降头,另一种自然就叫黑降头。白降头,就是阿罗约所掌握的这种,一切为了治病救人服务。而黑降头则是为了报复或害人而施下的降头。
黑降头中最为邪恶的降头术,有两种。一种就是臭名昭著的飞头降,另一种更为阴森恐怖叫做金尸降的邪术则少为人知。
所谓的金尸降,其实很简单,就是要搜集八个人的尸油,混合在一起,加入秘密配方,再制成精油在僻静之处修炼七天七夜,就能练成金尸降。据说练成金尸降后油,能令降头师功力大增,刀枪不入,甚至长生不老。
不过修炼金尸降所需要的那八具尸体,却并非八个普通人,而必须是八个修炼过降头术的降头师。当然,要找到八个降头师也不会太难,但最难找到的还是修炼金尸降的秘密配方。据说配方早就失传,所以金尸降已经很多年没在江湖上出现过了。
“我想,自从布迪死后,我俩与另外六位勐迪的降头师不约而同齐聚在镇公所的四楼,并不是偶然的。”阿罗约总结道,“你并不是真正的降头师,或许那个神秘降头师根本没有料到你会住进四楼。而我和那六位降头师,再加上布迪,正好不多不少是八个人。”
听了这话,我也意识到事态的严峻。
“还记得昨天夜里布迪的母亲自杀后,四楼的中央空调突然失灵了吗?”阿罗约问。
我当然记得,当时我热得差点窒息过去。
阿罗约又说:“现在回想起来,我才意识到,其实这是有玄机的——气温增高,会加速那六位降头师尸体的腐烂速度,从而逼出尸油。”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和阿罗约也莫名其妙感觉到了闷热。的确,人都是会联想的,再加上本来棚子里空气流通就不够,所以阿罗约走到了棚子门前,然后拉开了木板做成的薄门。
就在开门的一刹那,我忽然听到阿罗约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接着,他的身体颓然倒在了棚子里。在他的咽喉上,插着一支有着羽毛翎的利箭。
阿罗约喉咙上的创口并不深,但却隐隐有些发黑。看得出,箭镞上是煨了毒液的。我冲到门前,只听到远处的灌木丛传来沙沙的声响,有人正快速地逃离,霎时便没有了踪影。我回头望了一眼阿罗约,只见他挣扎着伸出一个指头,呻吟着对我说:“莫医生,你快去殡仪馆,找林小姐……”
话音刚一落下,阿罗约的手臂便无力地垂落下来,脸色变得死灰一片——他死了,就这样死在了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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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罗约所说的关于金尸降的一切,如果是真的,那么一定会有人来搜集阿罗约尸体上溢出的尸油。
只要我一直守候在阿罗约的身边,那个神秘的降头师就无法来刮走他的尸油。可是,我不可能一直守在山坡顶上,迟早都会离开。再加上阿罗约留给我的遗言,我必须得去殡仪馆一趟。
回想到阿罗约在离开殡仪馆的时候,曾经拜托林小姐帮他留意一件事。那究竟是什么事呢?阿罗约在临死的时候都挣扎着告诉我,一定要去找林小姐,这件事一定非常重要!
所以考虑了一番之后,我还是下了山。幸好在阿罗约的小棚子里休息了良久,还找到了一些他留下来的干粮,所以补充完能量后,我感觉精神很是爽朗。
我是在正午的时候重新进入勐迪镇的,此时正是镇里居民午饭的时间,长街上一个>?99lib.人影也没有。我小心翼翼绕过了居民区,来到了镇子另一端的殡仪馆。
林小姐正在殡仪馆的休息室里吃饭,当她看到我的出现,顿时吃了一惊,问道:“莫医生,你今天不是和阿罗约师傅离开了勐迪吗?怎么你又回来了?”
我并没有告诉他阿罗约的死讯,而是直接问:“阿罗约师傅让我回来问一问你,他拜托你做的那件事,现在怎么样了?”
我不知道阿罗约究竟拜托她做了什么事,所以只能这样模棱两可地提问。
林小姐也未作深想,她放下手中的碗筷,径直答道:“今天到殡仪馆存尸库来查看降头师尸体的人,只有一个。是苏哈托镇长。”
原来阿罗约拜托林小姐做的事,就是留意究竟有谁曾经来查看过降头师们的尸体。
我连忙摸出一张纸币,递给了林小姐,说:“让我去存尸库看看。”
独自进了冰冷的存尸库,我拉开了一具存有降头师尸体的冰棺。我看到除了阿罗约在尸体肩胛骨下方用指甲留下的红色划痕之外,还看到尸体的手腕也有这样的划痕。另外五具尸体也同样如此。
不用说,这些划痕是苏哈托镇长留下的,因为只有他一个人曾经在今天进入过存尸库。换句话说,苏哈托就是那个隐藏在暗处的神秘降头师。难怪阿罗约会拜托林小姐留意查看存尸库的人,就是料到了神秘降头师会来取走另外六个降头师的尸油。
现在想来也对,我们被集体留置在镇公所的四楼,也正是苏哈托镇长的主意,而能控制四楼中央空调的人,除了他还有谁?
一切变得豁然开朗。
我出了存尸库后,对林小姐说:“你这里有武器吗?”我艰难地将手伸入贴身衣物,摸出了一根黄灿灿的金条。
看到金条后,林小姐眼中绽放出耀眼的光芒。只过了片刻,她便从办公室里拿出了一把左轮手枪,外加六粒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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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上好子弹的左轮手枪,再次来到了苏哈托镇长的宅子外。宅子外的围墙上种满了带有倒刺的荆棘,我根本没有办法翻越,所以只好躲在了围墙外的转角处,小心地盯着大门。
我很了解这个国家的人,现在这个时候,所有人都正享受着惬意的午睡。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街上也三三两两有了人影。苏哈托镇长家的大门终于打开了,出来的是清雅。她一手拿着一张布告纸,一手拎着糨糊桶,将这张布告纸贴在了外墙上。这时,马上就有镇里的居民围了过去,仔细看着布告上写的内容。
我赶紧用手在地上抹了一把,把泥土擦在脸上,又将头发弄乱,然后挤进了人堆。
布告上写着:苏哈托镇长因勐迪镇这几起连续发生的恐怖命案,特地去州府搬调著名神探协助查案,他将在七天后返回勐迪。在此期间,镇上所有事务均由清雅代为处理。
七天,正好是修炼金尸降所需的时间。这又从另一点证明了苏哈托镇长就是那个神秘的降头师。我敢肯定,他根本就没有离开勐迪,而是找了个不被人打扰的地方修炼邪术。我猜,这个地方就是在他家里吧。
布告一贴出来,立刻有好几个居民围在清雅身边,向她询问情况。我注意到,清雅出门贴布告的时候,并没有关上大门。我冷笑了一声后,趁着别人没留神,我闪身进了苏哈托家的庭院。
我正准备穿过种满玫瑰的庭院,潜入苏哈托家的宅楼时,却听到围墙外传来了清雅的声音:“现在我要去镇公所办公了,你们有事的话,还是到镇公所来问我吧。”说完之后,她走到门边,关上了大门,并“咔嚓”一声上了锁。
这样也好,当我找镇长麻烦的时候,就没人可以再来打扰我了。
我拔出左轮手枪,蹑手蹑脚走进了宅楼。楼里很黑,好在昨天抢救苏哈托的时候,我曾经来过一次这里,所以驾轻就熟地直接上了楼。
隐隐之中,我听到一间房里传出了“咕噜咕噜”的细微声响。这是使用蒸馏仪时所发出的声音,我曾经在阿罗约的小棚子里听到过类似的声音。不用说,一定是苏哈托蒸馏尸油制造精油的声音。
我平举着手枪,一脚踹在这间房的木门上。“砰”的一声巨响,木门应声而倒。我看到了一张惊慌失措的脸躲在一堆蒸馏仪后,正是苏哈托。我根本不给他反应的机会,直接扣动了扳机。“砰!砰!砰!”我连开了三枪,每枪都击中了他的眉心。
苏哈托镇长直到死到临头,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倒在了地上,身体只抽搐了几下,便停止了扭动。
而我走到蒸馏仪前,瞄了一眼酒精灯上的烧瓶,顿时愣住了。
烧瓶里根本不是什么尸油,而是一堆深褐色的液体。同时,我嗅到屋里氤氲着一股浓郁的香味。
是咖啡的香味。
霎时之间我明白了,眼前这一堆玻璃器皿并不是什么蒸馏仪,而是自制的咖啡机。烧瓶里装着的是磨成细粉后溶解在水中的咖啡豆。
而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身后的门外,传来了一声冷笑。
我回过头,看到了一把正对着我的黑洞洞的枪口。握着枪的,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她竟然是殡仪馆的美女林小姐。
然后,我听到一声枪响,紧接着我的胸口传来一阵足以撕裂心肺的剧痛。我无可救药地扑倒在地上,眼前变作一片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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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没有死。如果我死了,现在就不可能悠闲地坐在电脑前,讲述这个离奇的故事。
谢天谢地,在我的胸口处贴身衣物的暗袋里,还藏着两根金条,正是这两根金条救了我的命。林小姐的子弹,正好击在金条上,猛烈的冲力虽然没有让子弹射入我的体内,但也足以令我的两根肋骨折断,并且倒在了地上。
同时,我也昏迷了过去。幸亏因为这沉重的一击,我的嘴边滑出一摊鲜血,流淌在地上,这血迹也正好瞒过了林小姐的眼睛,让她误以为我已经死了。
我是在夜晚的时候才从昏迷与疼痛中悠悠醒转了过来。当时,我听到了一声凄厉的尖叫后,挣扎着睁开了眼睛,然后我看到清雅冲入了这间房里,对着林小姐大喊大嚷:“林姐,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为什么要杀死我的父亲?”此时,天已经黑尽,我看了一下挂在墙上的时钟,只差十分钟就是午夜了。
林小姐笑了:“你父亲是我的师傅,我怎么会杀死他?再说了,根据降头师的规矩,徒弟杀死师傅,功力将会全部折损,我还想修炼金尸降呢,又怎么能杀死他呢?”
“那是谁杀了我父亲?”
“就是你面前这具躺在地上的尸体——莫医生。是他杀死了苏哈托镇长。”
我赶紧闭上眼睛,躺在地上不敢再动弹。我很害怕要是她们知道我没死,会再给我补上一枪。
从她们的对话里,我明白了,苏哈托果然是降头师,而林小姐却是他的徒弟。这么说,那个暗中潜藏的神秘降头师,并非苏哈托,而是林小姐?又或者,一切全是他们俩合伙设计的诡计?如果是他们合伙设计的诡计,为什么林小姐会给我说苏哈托曾经去存尸库搜集过降头师们的尸油?
我的脑子里一片混沌,太多的疑问令我几乎眩晕。
而我此事又听到清雅大声问:“莫医生为什么要杀死我父亲?”这个问题也是我所关心的。如果清雅能将问题改为林小姐为什么要误导我杀死苏哈托,那就更准确了。
面对这个问题,林小姐做出了自己的回答:“哈哈,因为我告诉了莫医生,你父亲曾经去存藏书网尸库取走过降头师们的尸油,让他误以为你父亲才是一切阴谋的主使者。我又卖了一把左轮手枪给他,所以他才这么轻松地杀死了你父亲。”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么做?”清雅歇斯底里地问。
“很简单,修炼金尸降的配方,只有你父亲才有,但他宅心仁厚,一直都不愿意杀死八个降头师后进行修炼——这几年,他情愿把蒸馏仪用来煮咖啡,也不愿意用来提炼尸油的精华。所以一切只有让我来代劳了。”
“布迪、阿罗约,再加上那六个死在镇公所的降头师,已经凑足八个降头师的尸油了,为什么你还要杀死我父亲?”
林小姐又笑了,她缓缓地说:“你真以为布迪是降头师吗?其实我只是用几枚糖果就把他引到了郊外,然后割去他的头颅,将肠胃器官缠在电线上,让别人以为他在修炼飞头降。”
屋里陷入令人窒息的沉默。
我心中的惊骇是不能用言语来描述的。我已经明白了,林小姐才是那个真正的神秘降头师,她为了凑足八个降头师的尸油,杀死了一个无辜的小男孩布迪,还将布迪的死伪装成修炼飞头降失败后的情形。她的目的,就是想逼出散居在勐迪镇附近的另外七个降头师,让他们齐聚在镇公所的四楼里。
她又利用布迪母亲报仇心切,指使她杀死了另外六个降头师。我和阿罗约侥幸逃脱后,她又跟踪到山坡上,用毒箭射死了阿罗约。最后,她诱导我以为苏哈托是阴谋的主使者,卖给我手枪,借我的手杀死了苏哈托,最终凑足了八具降头师的尸体。
现在她只需要找个僻静的地方修炼七天,就能大功告成,练成阴森恐怖的金尸降。
尽管我已经知晓了她所有的阴谋,但却无计可施。因为这时,我看到林小姐已经举起了手中的枪,对准了清雅,轻轻扣动了扳机。
一声枪响过后,清雅慢悠悠地倒在了地上,她捂着胸口,嘴里流淌出嫣红的鲜血,眼中流露出绝望的神情。
而林小姐则拿出一柄小刀,在苏哈托的尸体上,来回狠狠地刮着,刮下了一层薄薄的油脂——那是苏哈托的尸油。接着,她将苏哈托的尸油滴在了烧杯中,就用苏哈托的那台简易咖啡机,蒸馏起精油。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我再次睁开了眼睛,正好,我看到距离手指一米远的地上,躺着一把左轮手枪,就是我用一根金条从林小姐手上买来的那把手枪。我心中一阵狂喜,正想伸手去捡枪的时候,肋骨却传来一阵剧痛。我刚从昏迷中醒过来,虽然神智清醒,但全身却没有一点气力,根本没法伸手去拿到那把左轮手枪。
我很着急,但却只能依靠手指神经的细微运动,一毫米一毫米地让手指向手枪的枪柄伸去。一切做得很艰难,过了足足一分钟,我的手指只向枪柄进发了不到五厘米。我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拿到手枪,但我却知道,我曾经在阿罗约的小棚子里看他蒸馏过尸油,林小姐只需要五分钟,就能拿到苏哈托尸油所炼就的精油,然后从容不迫地离开。
五分钟,根本不能让我拿到手枪。我不禁有点绝望了。
而就在这时,我听到墙上的挂钟响了,午夜到了。
几乎与此同时,我突然听到从窗户外传来“嗖”的一声破空之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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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后,跌坐在地上。在她的手腕上,赫然插着一支带有羽毛翎的箭,伤口流出了黑色的污血。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死死地盯向了窗外。
而这时,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阴恻恻地说道:“林小姐,你一定没想到我还没死吧?”说话的,竟然是降头师阿罗约,而这声音是从窗外的空中飘进来的。
我挣扎着侧过脸,朝窗外望去,当我看到阿罗约后,不禁猛然一惊,心脏不由得加快了跳动。
窗外,只有一颗阿罗约的头颅,飘在空中。头颅下,有一根根血红的肠子与心肺脾胃粘连在颈骨上。在他的嘴里,还含着一只吹箭筒,刚才那只射入林小姐手腕的毒箭,正是从阿罗约嘴里吹出的。
大概因为这支毒箭是射在林小姐的手腕上,距离心脏比较远,所以她并没有马上死去。林小姐瞪大了眼睛,对着阿罗约的头颅,恐惧地问道:“这是传说中的飞头降?”
阿罗约点了点头:“是的,我早就练成了飞头降,要是再练成金尸降,我就可以天下无敌了!”
“你明明不是已经死在了山坡上吗?我还从你身上刮走了尸油,你怎么还活着?”林小姐声音很是颤抖。
阿罗约冷笑一声后,答道:“在山坡上,当我发现身中毒箭的时候,立刻就用意念封闭伤口附近的血管,不让毒液游走到全身。然后我再闭气进入假死状态,让莫医生和你都以为我死了。随后我逼出毒液,又顺便逼出了一点油脂,让你以为那是我的尸油。你刮走尸油就走了,而我则回过气来,等到了午夜才施展出飞头降,做那‘螳螂捕蝉’后的黄雀。”
“该死的!为什么围墙上的那些荆棘没能缠住你的肠胃?”林小姐咒骂道。但她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微弱,看来毒液很快就要侵袭到她的心脏了。
阿罗约傲然答道:“我早就说过,我是最优秀的降头师,只要我多花上一点精力,让人头飞高一点,那些荆棘又能奈我如何?你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我要亲眼看到你死去后,才让人头飞回我的躯干,再亲自来到这里,拿走八个降头师的尸油精油。哈哈,那六个被布迪母亲毒死的降头师,再加上苏哈托与你,正好八个!”
林小姐如同燃尽的蜡烛,慢慢枯萎,死亡的气味从她的身体散发了出来。阿罗约发出得意的笑声,然后他的头颅在夜空中消失了。
22
阿罗约的身躯藏在镇外山坡上的小棚子里,他飞出的头颅需要飞得再高一点,才能避开勐迪镇里家家户户墙头上带有倒刺的荆棘。当头颅与躯干结合在一起后,他还要多花点时间才能恢复精力。
这一切,让他足足在一个小时后,才重新来到了苏哈托镇长的家里。
而这一个小时的时间,已经足够让我伸出手,拿到一米外的那柄左轮手枪。
当他推门进屋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用尽全身力气扣动了扳机。子弹在他的头颅开了花,他立时倒在了我的面前,一双眼睛睁开着,绝望地望着我,慢慢停止了呼吸。
虽然此时我还依然没有气力说出话来,但我在心里对他说:“对不起了,虽然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但我还是必须要杀死你。因为——金尸降是降头术中最为邪恶的黑降头,任何降头师都不能修炼。”
抱歉,我一直隐瞒了自己的身份。
三个月前,我从M国降头师协会得到消息,勐迪镇的一个小孩离奇失踪,同时在镇子附近发现小动物的干尸,干尸的血液尽数消失。降头师协会的人认为有人唆使功力未成熟的小孩修炼飞头降,这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所以委托我前往勐迪镇进行调查。
我也不是什么西医医师,当然我也不姓莫。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这并不重要。
我是一个降头师,在降头师协会中任职,我的任务就是用一切手段清除降头师中那些修炼黑降头的败类。
而阿罗约,就是这样的败类。
23
在苏哈托镇长家的这间房里整整躺了一天一夜,我终于恢复了体力。我站起来后,首先毁掉了桌上的蒸馏设备与八个降头师的尸油。然后我在房间中洒上了汽油,离开房间前,我忽然迟疑了片刻。
最后,我在林小姐的尸体身上仔细摸索了一会儿,从她的衣兜里摸出了一张纸片,纸片上写着的是修炼金尸降的秘密配方。
我将纸片揣到了贴身衣物的暗袋里,然后出了门,划了一根火柴,扔进了屋里。
小公务员的故事:混乱的一天
原来莫医生真正的职业,也是一个降头师,而且还是降头师中的侦探。
最后他究竟是如何处置修炼金尸降的秘密配方,那就不得而知了。是毁掉了配方,还是留了下来暗自修炼?我也不想多问。毕竟降头师是一个神秘的职业,就让这个职业继续神秘下去吧。
倒是郭亮不知深浅地问了一句:“莫医生,你能给我们表演一下降头术吗?”尽管知道莫医生并不姓莫,但出于习惯,郭亮依旧这样称呼他。
莫医生狠狠瞪了一眼郭亮,答道:“最好还是不要表演了。降头术必须以人为受体,才能施行的。你想做受体吗?”
“不想,不想!”郭亮赶紧闪到了一边。
眼看餐馆包房里的气氛有些尴尬,我连忙岔开了话题,转过头来对沉默良久的刘龙说:“刘先生,请问你又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刘龙没有径直讲故事,而是对我们说:“你们知道哈普上校这个人吗?”
我初来乍到此地,自然没听说过哈普上校这个人,但另外几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凝重的表情。
我有些诧异,而郭亮立刻向我解释,哈普上校是M国中一个位高权重的军阀,曾活跃于M国某州境内,担任州长职务。不过这几年,哈普上校似乎收敛多了,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我倒也听说过,M国政局向来不稳,政权更替频繁,想必那位哈普上校就是因为手握兵权,才坐上了州长宝座吧。可是眼前这位貌不惊人的刘龙,又与哈普上校有着什么样的关联呢?
刘龙显然看出了我的疑惑,他喝了一口茶后,开始了他的讲述。
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别看我现在只是个小小的公务员,但在几年前,我却是哈普上校的私人秘书。”
为了叙述方便,这个故事将以刘龙的口吻进行讲述。
1
真不知道这件事应该从何说起。本来那天我约好了迷人的苏索尔小姐下午在谷仓里幽会,但自从中午,哈普上校找我借了一支钢笔后,一切都变了。
哈普上校是我的上司,同时,也是迷人的苏索尔小姐的父亲,而我是他的文书。上校很少用钢笔写字的,平时都是让我代笔,天知道那天他发什么神经,大中午的就从我这里拿走了一支钢笔,在办公室里不停写写画画的。
大概一点的时候,哈普上校把我叫进办公室,递给了我一封用蜡密封好的信,对我说:“小刘,麻烦你开车去一趟果苏尔镇,把这封信交给新任的镇长布托先生。”
没办法,既然我一直拿着上校发给我的微薄薪水,那么这一趟我就跑定了。我只好给苏索尔小姐发了一条手机短信,便开着破旧的马鲁牌轿车,向果苏尔镇驶去。不过,直到我离开州府境内的时候,都一直没收到苏索尔小姐的手机回信。
必须要说一下,马鲁牌轿车是由Y国生产的,除了便宜之外,再没有其他任何优点,除了喇叭不响,到处都响。轿车里,连空调也没有,就只有一台老掉牙的旋转风扇,在M国这炎热的旱季,即使开着风扇也只能吹出一股热风,让人觉得更加难以忍受。
当然,开车的时候也不能打开两侧的车窗。有句俗话叫: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开车去果苏尔。从我所在的州府开车去果苏尔,只有一条年久失修的土路,当轿车驶过时,就会扬起铺天盖地的尘土。开车的时候,千万不能减速,否则后轮扬起的尘土便会立刻卷到挡风玻璃前,遮蔽住我那本来就很模糊的视线。如果车窗开着,尘土更会从车窗掠入车中,让我吃到一嘴的泥。
所以,我只好开一会儿车后,便找路边有水有树的地方休息片刻,不然我一定会被热得中暑的。
就这样,我行驶了整整一天一夜后,在第二天上午,我到达了距离果苏尔镇还有五公里的一处山谷。我踩了一脚油门,只想尽快到达目的地,将哈普上校的亲笔信交给镇长先生,然后赶紧回州府去,迷人的苏索尔小姐还在谷仓里等着我呢。没想到刚转过一个急弯后,我就听到车轮传来“扑哧”一声——车胎漏气了。
我只好无奈地将车停在了路边,等到车后的尘土缓慢落地后,我摇下了车窗,朝外望了一眼。我看到公路的另一侧,是一片密密麻麻的乱坟堆。距离我最近的一处坟茔,坟头似乎被扒开了,露出半爿破烂的灵柩。
真是晦气,这破旧的马鲁牌轿车居然在这个地方出毛病了。更糟糕的是,这里没有手机信号。
我下了车,准备靠自己的土办法修车——便宜车也有便宜车的好处,最起码,修车是很容易的。可我一看轮胎,马上就傻了眼。轮胎上,扎了几根细长尖利的铁钉,此刻正“嗤嗤”地朝外冒着气。
我不禁暗骂了一声:“可恶的奸商!”
在州府,我有个修自行车的朋友,就常常在自己店铺外的马路上撒这样的铁钉。如果谁的自行车轮胎不巧扎到了他撒的铁钉,就铁定会去他的修车铺修理。他靠这个阴损的办法挣了不少钱,前不久才在州府郊区修了一幢别墅,还邀请我过去玩过几次梭哈。
看来,在偏僻的果苏尔镇,也有这样的奸商。幸好我开的是马鲁牌轿车,即使没有修车行,我也能自己修好轮胎,我绝对不会让奸商赚到我的钱。
我正准备打开后备箱,取出修理工具时,忽然听到“砰”的一声,抬头一看,原来是轿车左侧的车窗玻璃碎裂了。怎么回事?我走到车窗旁,才看到驾驶座上竟躺着一支强力弓弩射出的弩箭——是这支弩箭将我的车窗给射碎了。
“小子,站着别动!”从我身后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尽管这个声音让我不要动,但我还是回过了头。我看到两个身材矮小肤色黝黑的M国当地人,一胖一瘦,都蒙着面,他俩手里端着强力弓弩,正虎视眈眈地望着我。
刹那间,我便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这两个人是拦路抢劫的路匪,他们正巧将我当作了打劫的目标。
“小子,我们只求财,不要你的命。”胖的一个蒙面路匪端着弓弩,阴恻恻地对我说道。另一个瘦路匪则径直走上前来,搜起了我的身。
我很开心,在出发来果苏尔前,那个修自行车的朋友带着砍刀找我索要了一笔梭哈时我输给他的赌债。面对砍刀,我不得不把身上的钱全都交给了那个朋友。
空瘪瘪的钱包被搜走后,瘦路匪显然很不满意,他把钱包扔在了地上后,又仔细搜查起这辆破旧的马鲁牌轿车。他一边搜,一边骂骂咧咧地说:“我要开这么一辆破车,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我只好苦笑,说:“我也想开宝马呢,可没钱呀!”
瘦路匪在车里只搜到了我准备送给果苏尔镇布托镇长的那封信,他瞄了一眼,便随意地把信封撕成了两爿,然后扔在了地上。最后,他转过了头,对我说:“做我们这一行,是不能空手而归的,否则会不吉利。所以……”他的目光,落在了我穿着的这套笔挺的西装上。
我穿着这套高级西装,本来是为了和迷人的苏索尔小姐幽会的,要知道会突然被派到果苏尔镇来送信,打死我也不会穿这么好的衣服。
此刻说再多也没用了,在弓弩的威胁下,我乖乖脱下了西装,浑身上下就剩了一套皱皱巴巴的内衣内裤。两个劫匪扬长而去,而我只好躲入车中,等待着过路车辆的援助。
可是等了很久,却一辆过路的汽车都没看到。果苏尔镇真是太偏僻了,估计在这么热的天气里,除了我之外,再不会有其他人经过这里。
看来我只能自己救自己了。
我从后备箱取出了一只打气筒,又嚼了一大块口香糖。然后,我把车轮上的铁钉拔了出来,再将嚼烂的口香糖贴在了轮胎的破洞上,最后“吭哧吭哧”地用打气筒为瘪了的轮胎打起了气。
忙活了足足一个小时后,这堆破铜烂铁终于可以让我重新发动了。我正准备出发时,才发现自己还穿着一身内衣内裤呢,哪能这个样子去见镇长呢?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从州府来的文书。
我不禁抬起头,望向了公路对面那座被扒开的坟茔。
走到那具一半露在外面的灵柩旁,我一把掀开了棺盖。棺材里躺着一具尚未腐烂的尸体,是一个与我身材差不多的男人,不过男人的两只手都被斩断了,手腕处凝固着乌黑的血液。
这个死者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会在死后被斩断手掌埋入地底呢?我不禁心生疑窦。
不过,我才不关心这个男人是干什么的,我只关心他穿什么样的衣裳。谢天谢地,他穿的是一套崭新的蓝布对襟便装。
我手脚麻利地扒下了尸体穿着的衣裳,穿在了自己身上。嘿,还挺合身。当我穿好衣服的时候,才发现这件蓝布对襟便装的左胸上,竟绣着一只红色的蝎子。
2
我正准备启动老掉牙的马鲁牌轿车时,却看到那封我要送给布托镇长信还躺在车外的地上。还好,我没忘记此次到果苏尔镇来的目的,于是赶紧下车拾起了信封。不过,刚才的胖劫匪撕毁了信封上的密封蜡,信纸悠悠然地飘了出来。
我打开信纸,随意瞟了一眼,当我看到信纸里的内容时,顿时浑身一个激灵,一股冷汗从后背的脊梁处涌了出来,我双腿不由自主瘫软,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信纸上是这样写的:“布托■■镇■长,你■面前的这■个人叫■■刘龙,如■果你■是我■的朋■友,就■给他脑■■袋一■枪,我■会给你■五百美■■金。”最后,是哈普上校龙飞凤舞般的亲笔签名与印章。
我必须要说明一下,我的上司哈普上校,是一介武夫,基本上算是文盲,会写一些字,但写的错别字却远远超过了常人的想象。每当他写了匪夷所思的错别字后,都会用钢笔涂改,为了不让别人看出那些错到离谱的字,他会将墨水完全掩盖住错字,形成一个个“■”。
只要去掉这些墨水留下的污渍“■”,我就能看出这封信的内容是:“布托镇长,你面前的这个人叫刘龙,如果你是我的朋友,就给他脑袋一枪,我会给你五百美金。”
我的名字就叫刘龙,我明白了,哈普上校让我送信,其实就是让布托处死自投罗网的我。
其实,我知道为什么哈普上校要杀死我。自从我与他女儿,也就是迷人的苏索尔小姐,开始幽会后,我就感觉死亡的危险正一步步向我靠近。哈普上校是M国的军阀,还担任着州长要职。他所做的一切都会为自己的利益考虑,他早就准备将迷人的苏索尔小姐嫁给南方省份另一个军阀的儿子。
可惜,那个南方军阀的儿子患有先天愚症,也就是天生大脑发育不全。尽管现在二十多岁了,却连大小便都不会,一说话就不停流口水,脑袋大得像个冬瓜,身体瘦得像豆芽菜。这样的男人,苏索尔小姐又怎么会喜欢呢?而我长得一表人才,又能言善道,她迷上我也是大自然优胜劣汰的结果。
不过,哈普上校绝对不会这么想,他只想靠着这次联姻,壮大自己在M国的势力。所以,只要他知道了我和苏索尔小姐的事,就会立刻下令杀死我。
我必须要感谢那两个劫匪,如果不是他们撕毁了这封信,我会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还好,在出发前,哈普上校将那支钢笔还给了我。我从衣兜里掏出钢笔,在信纸上涂改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信纸上又多了好几处“■”。
我涂掉的字是“如果你”、“就”、“脑袋一枪,我会给你”,这样一来,信纸上的内容就变成了:“布托■■镇■长,你■面前的这■个人叫■■刘龙,■■■■■是我■的朋■友,■■给他■■■■■■■■■■■■■■五百美■■金。”当然,后面还是留着哈普上校的亲笔签名与印章。
又看了一眼信的内容,我不由得吹了一声口哨,然后踩了一脚油门,破旧的马鲁牌轿车顿时欢快地向果苏尔镇驶去。
虽然最近美金一直在跌,五百美金算不上很多钱,但也足够让我带着迷人的苏索尔小姐,私奔到某个偏僻小城做点小生意了。
3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果苏尔镇,但我也曾经听哈普上校说过,果苏尔镇的镇公所,是一座有着哥特式尖顶的四层高的黑色建筑物,据说是几十年前由法国侵略军修建的。
我走入果苏尔镇的时候,是下午三点,此刻镇里的长街上,一个人影也没有。按照M国的习俗,现在应该是下午茶的时间,大概镇里的所有人都在茶餐厅里享受下午的阳光吧。
不过按照M国的政府条例,政府机关必须坚持朝九晚五的上下班制度,绝不允许上班时间外出喝下午茶。
走入镇公所后,我径直向楼梯间走去。来之前,哈普上校给我说过,镇长办公室在镇公所的二楼。
敲了一声门后,我听到办公室里飘出一个好听的女人的声音:“请进。”
推开门,我没看到布托镇长,屋里只有一个秘书模样的年轻女孩,长得很漂亮,手里端着一叠文件。她抬起头,朝我望了一眼后,突然做出了一个让我诧异的举动——她脸上露出了恐惧的表情,喉间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然后一把将手中的文件抛洒在地上,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这时,一个长相凶狠的胖子闻声冲入了办公室。这个屠夫般的胖子一把掐住了我的后颈,厉声问道:“这里出了什么事?你是什么人?”
我的后颈被这个胖子掐得有点疼,我赶紧颤抖着声音说道:“我是州府哈普上校派来的文书,到这里来,是送封信给布托镇长。”
掐住后劲的力道稍稍松了一点,胖子用低沉的声音说道:“我就是布托镇长。你把哈普上校的信交给我吧。”他挥了挥手,让那个女秘书暂时外出回避一下。
我揉了揉依然还有疼痛的后颈,然后摸出信纸,递给了布托镇长。
布托瞄了一眼信纸后,眉毛扬了扬,对我说:“刘先生,我这镇公所里可没有这么多现金。你过两个小时再到这里来拿钱吧。你放心,哈普上校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我羞赧地一笑,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镇长,为什么刚才你的秘书看到我之后,会吓得跌坐在地上,就像青天白日活见鬼一般?”
布托翻起眼皮,对我说道:“刘先生,你应该理解果苏尔镇上这些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他们见到了降头师,总是会惊慌失措的。”
“降头师?!”我愣住了。尽管我是华裔,但也知道 5728." >在M国人的心目中,降头师意味着神秘、恐怖、惊惧与死亡。可是,为什么那个小秘书会把我当作了降头师?
“刘先生,在这里你最好还是不要穿着这套绣有降头师标志的红蝎衣。”布托说道。
他的这句话令我恍然大悟,难怪女秘书会把我当成降头师,原来是这件我从棺材里扒来的蓝布对襟便装惹的祸。大概那具棺材的主人并不是什么小偷,而是一个降头师,并且是个很邪恶的降头师,所以才会被斩断双手后,埋入地底。
布托镇长又说道:“刘先生,我必须提醒你,最近果苏尔镇外出现一帮神秘人物,他们只要一见着降头师,就会使出最残忍恐怖的手法,将降头师杀死。”
“哦?!”我不禁联想到镇外那具被斩断了双手的尸体,顿时感觉到一阵没有来由的恐惧。
“所以,刘先生,你最好换一件衣服吧。”
“可是……我并没有带其他衣服来呀!”我嘀咕道。我没有说出自己穿的这套蓝布对襟便装是从棺材里扒出来的,果苏尔镇里人对降头师是如此恐惧,要是让人知道了这件衣服的来历,定会认为我对降头师不敬,说不定会为我惹来更大的麻烦。
我只想赶快拿到五百美金后,离开这个鬼地方。
布托镇长笑了一声后,从办公室的一个柜子里,取出了一件衣服来,对我说:“这是我下班后所穿的休闲服,你先将就一下吧。”
既然镇长如此客气,那我就不客气地换上了他的这件衣服。不过,他那么胖,尽管只是件休闲服,但我穿上后却像是穿了一袭长袍一般。
这件休闲服是由黑色丝绸手工缝制的,在这炎热的旱季中,披在身上很舒服。不过,在这件休闲服的胸前,也绣着一个奇怪的标志,是一只类似烟斗的形状。我猜,这或许是布托镇长的家族标志吧。
布托镇长帮我找来一只塑料袋,装好了原先那件蓝布对襟便装。我拎着塑料袋,出了镇公所,随意地在镇里走动着。我只希望时间能够过得快一点,等再过两个小时,我就能拿到五百美金,然后赶紧离开这里。
镇里的长街上,依然一个人也没有。我忽然决定给迷人的苏索尔小姐打一个电话,让她今天在州府郊区的某个地方等我,我好带着五百美金,与她一起远走高飞。可拿出手机后,我才发现竟一格信号都没有——果苏尔镇实在是太偏僻了。
还好,在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很简陋的邮电所。真是天无绝人之路,那里一定能打电话吧。我赶紧快步走到了邮电所的大门前,这时,我看到在邮电所的大门前,贴着一张布告,上面还印着一张照片,应该是张通缉令吧。可是当我一看到通缉令上的照片,脑子里顿时一片混乱。
通缉令上印着的,正是我的照片!
4
通缉令是由哈普上校签名后发出的,上面提供的信息非常简单:“刘龙,华裔男子,27岁,涉嫌在州府杀害苏索尔小姐,特悬赏三百美金捉拿此人。”
迷人的苏索尔小姐死了?这怎么可能?我昨天还给她发过短信,告诉她我不能赴谷仓之约,她怎么就死了呢?
我只感觉双腿发软,浑身提不起一点力气,仿佛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而就在这时,我突然看到从邮电所里走出了一个女人,她一看到我,就发出“啊”的一声尖叫。这个女人,正是布托镇长的那位漂亮女秘书。此刻,她的目光正好落在了我面前的这张通缉令上。
这个女秘书一定已经看出了通缉令上的照片就是我,为了不让她叫来其他的居民,我赶紧上前一步,用最快的速度冲到她身后,装出一副恶狠狠的模样,呲着牙齿在她耳边说道:“要是不想死的话,就乖乖听我的话,跟我走!”我将一根手指顶了一下她的后背,力度用得恰到好处,一定能让她以为我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女秘书吓得脸色惨白,却一句话都不敢多说。
我指了指停在镇公所前的马鲁牌轿车,说:“跟我上车!”女秘书向轿车走去的时候,一定是因为强烈的恐惧,两条腿发软得不受自己的控制,半个身体竟不由自主靠向了我。我赶紧伸出一只手,揽住了她的腰。
如果现在有人从远处望向我们,看到我们这样的动作,一定会认为我和这个漂亮的女秘书是一对亲密无间的情侣吧。
我将女秘书塞进马鲁牌轿车的副驾座.99lib.上之后,正准备绕到主驾座时,突然之间,我感到左手手臂传来了一阵尖锐的疼痛。侧眼望去,我看到自己的手臂上,竟插着一只弩箭。
再抬起头,我看到在镇公所门外,站着一个很瘦的年轻男人,手里端着一把弓弩,正冷冷看着我。年轻男人穿着一套笔挺帅气的西装,我一眼就认出,这套西装是我的——这个男人就是曾经在镇外抢劫过我的路匪!
路匪冲了过来,狠狠对我说:“我在镇外放过了你,没想到你居然敢到果苏尔镇来,而且还想泡我的女朋友!看来你是不想活了!”他的手里凭空多了一把匕首,他扬起手,眼看就要将匕首的锋刃插入我的胸膛。
幸好这时那个漂亮的女秘书发出了一声尖叫:“坎瓦,别杀他!他值三百美金呢!”
5
这个叫坎瓦的年轻男人推搡着我,把我押进了镇公所。从他与女秘书的对话里,我知道了那个漂亮的女秘书名叫雅莎,是坎瓦的女朋友。
上楼的时候,坎瓦和雅莎一直在讨论,要是拿到三百美金后,要怎么好好享受一番。坎瓦的意思是,他要用这笔钱在果苏尔镇里开一家既可以喝酒又玩梭哈的小赌场。而雅莎则说想用这笔钱去州府玩一趟,她听说美国人才在州府开了一家豪华的游乐场,她做梦都想去玩一次摩天轮。
而我则不停地动着脑子,心想如何才能觅得生机。
坎瓦把我押进镇公所,自然是想找布托镇长领取悬赏的三百美金。我必须告诉镇长,坎瓦只是个在镇外拦路抢劫的路匪,他的话根本就不足信——既然刚才布托镇长很客气地为我准备五百美金,他就一定不知道邮电所外那张通缉令上印着我的照片。
可是一进镇长的办公室,我就知道自己的计划完全没有实施的必要。因为,坎瓦一进屋,就向布托镇长鞠了一个躬,说道:“老大,我们今天在镇外抢劫的这个傻小子,没想到竟然是个通缉要犯,价值三百美金呢!”
从他的话里,我才明白原来布托镇长是坎瓦的老大。我不禁想起了镇外的两个劫匪中,除了干瘦的坎瓦之外,还有个胖子。现在想来,看布托镇长的体型,不正是那个胖劫匪吗?真是让人想不到,堂堂一介镇长,竟然会在镇外做劫匪?
看来我今天是难逃一劫了……
就在我哀怨自叹的时候,一件更让我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布托镇长突然站了起来,走到坎瓦面前,伸出手,“劈里啪啦”连朝坎瓦脸上搧了几巴掌。
他怒气冲冲地怒吼道:“坎瓦,你以为你很聪明吗?我早就知道这位刘龙先生是通缉犯,但州府的哈普上校给我写来了亲笔信,让我给刘先生五百美金。州府的那桩谋杀案一定和哈普上校有所牵连,所以上校才让我协助刘先生跑路的!”
布托镇长为我松绑后,又让雅莎找来了碘酒与绷带,为我的手臂包扎了一番。然后,他小声对我说:“刘先生,你放心好了,哈普上校吩咐的事,我一定会妥善安排的。”
镇长告诉我,这几年,他在果苏尔镇外实施了无数起抢劫事件,受害人也在州府报过案,如果不是哈普上校压下了所有的报案卷宗,他早就被州府派来的军队给灭掉了。当然啰,每个月布托镇长都会给上校送去分红。
包扎完手臂上的伤口后,布托递给了我一个信封,对我说道:“刘先生,你点一下,里面是五百美金。以后还请你在上校面前为我美言几句。”
我接过钱后,不禁暗自庆幸。幸好布托镇长不知道在州府遇害的苏索尔小姐是哈普上校的女儿,不然他一定不会以为我是上校派来的亲信。
收好信封后,我正准备离开,布托镇长又对我说道:“刘先生,你离开果苏尔镇后,不要再沿原路返回。据我收到的消息,高等法院刚在那边设立了检查站,一定就是来抓你的。”
“那我该怎么走?”
“你出镇后,朝东边走,那边有一个山谷,只有一条狭窄的简易公路可以通车。沿着简易公路行驶半个小时后,你正好可以绕过检查站。”
这可真是条有用的信息。我向镇长道谢后,便拿着钱出了镇公所,然后开着破旧的马鲁牌轿车,向镇外东边的山谷驶去。
6
正如布托镇长所说的那样,刚出镇口,我就看到东边有个小山谷,一条简易的狭窄马路如一把利剑,斩破了茂密的原始森林。
只要驶过这个山谷,我就能带着五百美金远走高飞,我几乎看到象征自由的白鸽正向我飞翔。
就在我兴奋不已的时候,不幸的事又发生了。我听到车胎传来“扑哧”一声响,然后方向盘便不受控制了。我使劲踩着刹车,终于将车停在了路边。下车一看,我不禁大骂了一声:“有没有搞错?”
车胎已经瘪了,上面扎着几根锋利的铁钉,就和我早些时候在果苏尔镇外遇到布托与坎瓦时的情形一模一样。
难道他俩也曾在山谷里打过劫,所以才在这里撒下了铁钉?
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居然两次遭遇了同样的霉运?
徒叹奈何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我只好下了车,打开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了打气筒与一把口香糖。我正用力地咀嚼着口香糖的时候,忽然听到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了奇怪的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听这声音,似乎正有人小心翼翼地穿越着密林。
我抬起头,然后我看到一颗头颅从密林的树叶丛中伸了出来,滴溜着一双三角形的小眼睛,正鬼鬼祟祟地向我望来。我吓了一跳,但立刻就意识到,这是一个在密林里生活的当地土人——在M国广袤的原始森林里,还时常能见到这些未开化的土人。
说实话,我一点都不怕土人,我从马鲁牌轿车的后备箱里取出了一只应急灯,调开了按钮,应急灯顿时发射出一道白色的强光。我提着应急灯,向土人照射了过去,然后嘴里大声叫道:“我是光明神!我是光明神!”
据我所了解,土人对陌生人很友善,而最崇拜的就是光明神,只要有一只手电筒,也能让土人打心底里崇拜我,更何况我手中是一只功率强大的应急灯?
可出乎我的意料,这个土人突然一咧嘴,一只手从树叶后伸了出来,在他的手里,竟然拿着一样东西——那是一把手枪。
“砰”的一声,应急灯的灯泡应声破碎。我立刻一缩头,躲到了马鲁牌轿车的后备箱后。而紧接着,土人又连开了几枪,轿车那薄薄的铁皮不停溅出几朵火花。
我真搞不懂是怎么回事了,这个土人竟然有枪,而且还莫名其妙把我认作了仇人。
就在这时,我听到身后的山谷谷口方向,传来了“突突突突”的声响。我回过头,看到了一辆摩托车,正向我行驶而来。驾车的,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正是布托镇长的漂亮女秘书、劫匪坎瓦的女朋友——雅莎。
雅莎一边驾车,一边大声对我叫道:“刘先生,快上我的后座!”
话音刚落,她已经驾驶摩托车来到我的面前,一个漂亮的漂移式刹车之后,摩托车的后座正好就停在我的身前。我顾不了太多,赶紧跳上了后座,而雅莎扭了一下油门后,摩托车飞快地向谷口驶去。
尽管身后的土人又连放了几枪,但摩托车离去得实在太快,没有一颗子弹射中我们。
到了谷口,雅莎停下了摩托车。我惊魂未定地问她:“那个土人为什么要杀我?”
雅莎乜着眼睛,望了我一眼后,说:“都是你穿的这套黑色休闲服惹的祸。”
7
雅莎告诉我,在山谷的密林里,住着一帮土人,多年前这些土人曾经帮军阀哈普上校打过仗,所以懂得如何使用现代武器。
自从哈普上校获得了州府的控制权后,他就觉得这帮土人难以管理,于是派来了几个本事高强的降头师,在密林里对土人进行围剿。拿句中国的老话来说,就是“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当然,土人是杀不完的,但幸存的那些土人对降头师产生了强烈的恐惧与仇恨。在复仇心的驱使下,只要遇到落单的降头师,他们便会不顾一切痛下杀手。
雅莎指着我的这身黑色休闲服,说道:“这套衣裳胸前绣着的图案,就是降头师的标志——炼化尸油的蒸馏器。”
“这衣服是布托镇长送给我的呀!”我喃喃说道。说实话,我已经搞不清状况了。
雅莎冷笑道:“是的,确实是镇长送给你的。他可舍不得平白无故拿五百美金给你,又不敢得罪哈普上校。不过,如果你是被土人杀死的,那就怪不得他了。”
土人对美金是没有兴趣的,镇长只要来山谷里为我收尸,就能顺便拿走我口袋里的五百美金。
雅莎还告诉我,那些铁钉,也是镇长趁着为我包扎伤口时,派坎瓦提前撒在山谷简易公路上的。
我不由得感到了一阵阵后怕,但我还是向雅莎问道:“你为什么要救我?”
雅莎微微一笑,答道:“因为你有五百美金呀!我那死鬼男友坎瓦,每次赚了钱,都拿去赌博喝酒,我说过几百次让他带我去州府游乐场玩,他却当作耳边风。现在我救了你,只想你带我去玩一次州府的游乐场。”
呵,这可真是一个单纯的小姑娘呀!
为了以防万一,我脱掉这套黑色的休闲服,换上了原先那件从棺材里扒出来的蓝布对襟便装。在穿衣前,我特意问雅莎:“这件衣服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吧?”
雅莎含着笑摇头道:“这件衣裳太普通了,哪会有什么特别含义?”
我这才放心大胆地穿上了蓝布对襟便装,就在我刚扣好最后一粒纽扣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了“噗”的一声破空之响,接着我的胳膊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这一次,是右臂。
低下头,我看到右臂上插着一支弩箭。不远处的树林旁,站着一个干瘦的男人。正是雅莎的男友坎瓦,正端着弓弩朝着我阴恻恻地笑着。
8
“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倒霉?”我苦笑道。
雅莎答道:“三个原因。第一,我和坎瓦也想要那五百美金,而且不想和镇长分。第二,我们还想要三百美金的悬赏。第三,还得怪你穿了这身蓝布对襟便装。”
前两个原因我还能理解,但我实在不明白穿这身从棺材里扒出来的衣服,为什么会让雅莎感到不爽?
雅莎显然看出了我的困惑,她对我说道:“刘先生,当我第一次在镇公所办公室里看到你,就露出了惊悸的神情,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你穿的是我弟弟的衣裳。我弟弟是个小偷,一个月前行窃的时候,被人当场捉住。在果苏尔,人们最看不起不劳而获的小偷,所以我弟弟当场被愤怒的人群用石块砸死,还被斩去了双手。下葬的时候,我是亲手为弟弟穿上了他生前最喜欢的一套蓝布对襟便装。他是天蝎座的,所以在他的衣服上,都绣上了红色的蝎子标志。当我在办公室里看到你后,就知道你一定是从我弟弟的棺材里偷走他的衣裳,侵扰了他本已安息的灵魂。所以,我发誓一定要让你吃到苦头!”
原来是这个原因,我不得不再次苦笑:“如果不是你的男朋友坎瓦抢走了我穿着的西装,我又怎么会扒掉你弟弟的衣裳呢?”
现在再说这些已经没用了,坎瓦搜走了那五百美金后,将我捆绑了起来,然后他骑着摩托车驶入了山谷。过了一会儿,他开着我那辆破旧的马鲁牌轿车,回到了我面前——他也是用口香糖与打气筒修好了这辆车。
坎瓦和雅莎把我塞进了马鲁牌轿车里,接着坎瓦发动了汽车。
我问:“你们要把我带到哪里去?”
雅莎笑了笑,说:“刘先生,我们当然是把你送到前面高等法院设立的检查站,换取那三百美金的悬赏。”
坎瓦也说:“有了八百美金,我们既可以开家小赌场,也可以去州府游乐场玩,再也不用为怎么花钱而争吵了。”
9
在车上的时候,我被雅莎灌了一杯墨绿色的水。喝完之后,我的舌头和喉腔顿时传来一阵麻痹的感觉,一个字也无法说出来。我知道那是从某种具有麻醉性的植物中提取的浆液,只要喝下后,起码两个小时无法说话。他们这么做,只是想趁着我在恢复语言能力前,拿到三百美金的悬赏后顺利离去。
半个小时后,马鲁牌轿车在一处设在公路旁的检查站前停下了车。我被推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面前。
这个警察我认识,他叫萨德曼,是才从边陲城市东圭勒调到州府来的,现任州府警察局警长一职。他没穿警服,只穿了一件运动服。
当着坎瓦和雅莎的面,萨德曼警长对照通缉令证实了我就是要抓的人后,从钱包里摸出了三百美金,递给了那对狗男女。坎瓦和雅莎接过钱后,钻进了我的马鲁牌轿车,嬉笑着启动了发动机,然后朝着州府的方向行驶而去,不一会儿便消失在我的眼帘之外。
而这时,萨德曼为我解开了捆绑着双手的绳索,然后他对我说:“刘先生,其实我知道你是被冤枉的。”
我立刻露出惊讶的表情,但苦于口中的麻痹感,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萨德曼继续说道:“我留意到昨天晚上哈普上校签发了一张未经高等法院审核的通缉令,通缉令称,你是杀害他女儿苏索尔小姐的凶手。而巧合的是,昨天白天你正好被哈普上校派到果苏尔镇来送信,我就不禁心生疑窦……”
萨德曼来到殡仪馆,从冰棺里提出苏索尔的尸体。经过尸体解剖,他判定苏索尔死于自杀。随后,他得知当天一个南方军阀正好来到州府与哈普上校见面,准备当天就带走苏索尔,回南方与他患有先天愚症的儿子成亲。
而就在那天,被软禁在家中的苏索尔小姐将被单悬挂在门梁上,上吊自杀。
如果南方军阀知道哈普上校的女儿为了不和他的儿子结婚,宁愿选择自杀,这无疑会让南方军阀很没面子,甚至会掀起一场轩然大波。所以,哈普上校向外界宣称,苏索尔小姐死于他杀——当然,这一切他都是瞒着我的,他一收到女儿的死讯,就立刻把我派到果苏尔镇去送信。
哈普上校声称,我就是杀害苏索尔小姐的凶手,原因是我一直暗恋苏索尔小姐,当听说她即将嫁入南方军阀豪门时,心理失衡,因爱成恨,于是向苏索尔下了毒手。同时,他担心我会日后对质,所以在密信里安排果苏尔镇长布托先生杀死我,以图杀人灭口。
谁料我在半路遭遇蒙面劫匪的袭击,无意中看到了密信的内容。涂改了密信内容后,我不仅逃脱了一死,还从布托镇长那里赚到了五百美金。
萨德曼警长介绍完情况后,我口中的麻痹感也差不多消失殆尽了。我张开嘴,结结巴巴地问:“那现在该怎么处置我呢?”我知道哈普上校势力强大,只怕萨德曼警官也不敢公然与上校作对的。
“呵呵。”萨德曼笑了笑,说,“我让一个国外的朋友,将苏索尔小姐死于自杀的验尸报告,公布在国外的网站上。很快,这个消息就会传入南方军阀的耳中。到时候,南方军阀自会来找哈普上校的麻烦。我会暂时送你去邻国,上校自顾不暇,只怕也没工夫来理会你。”
“那果苏尔的布托镇长又如何处置呢?”我问道。
“他已经被拘捕了,罪名是涉嫌蒙面抢劫。”萨德曼答道,“刚才我身着便服开车来果苏尔镇的时候,车胎被铁钉扎破了。当我换车胎的时候,两个蒙面人试图抢劫我。幸好我带了枪,当场击伤了胖的一个劫匪,揭开蒙面布,才发现竟是布托镇长。只可惜,那个瘦劫匪被他逃脱了。”
也正是因为萨德曼制服了布托镇长,从他身上搜出了那封密信,然后经过特殊药水的处理,他看到我涂改掉的字迹,才知道了在我身上所发生的一切。
我不得不说,这可真是混乱的一天。
一想到逃脱的瘦劫匪,我立刻大声对萨德曼警长说道:“刚才从你手中领走了三百美金悬赏的瘦子,就是那个瘦劫匪!”
“啊?!”萨德曼显然吃了一惊。但他随即想了想之后,说道,“无所谓啦,反正他只是个小角色,抓住布托镇长这条大鱼,已经足够我们领功邀赏了。”
“可是,他抢走了我的五百美金,还有三百美金的赏金!对了,还有我的一套西装!”我愤愤地说道。
“刘先生,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你就别想那么多了。”萨德曼向我劝道。
唉,既然都这么说了,那我还有什么办法呢?
10
我坐在萨德曼的车里,与他一起向边境线驶去,他开的是一辆没有挂军警牌照的越野车。
大概行驶了十多分钟,我们忽然看到路边停着一辆车,正是我的那辆马鲁牌轿车。
轿车的轮胎上,扎着几根锋利的铁钉。在不远处的地上,还撒着几根铁钉。看来坎瓦得意忘形地开着车,竟一不小心扎到了自己以前扔下的铁钉。我这时也想了起来,我在后备箱里只放了两包口香糖,在前两次扎破车胎的时候,已经用完了。难怪他们现在没办法再修理我的那辆破车了。
而这对狗男女,坎瓦和雅莎,正无可奈何地站在车边,一看到我们的越野车,他们立刻伸出了搭便车的手势。
萨德曼停下了车,摇下车窗,大声问道:“八百美金搭便车,你们上不上?”
哈,这可真是足够混乱的一天!
厨师的故事:冤死者
没想到刘龙看上去挺木讷的一个人,讲出来的故事却颇具黑色幽默的效果。听故事的时候,我们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又紧张得直攥拳头,说到降头师那一段时,莫医生还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总之,刘龙的这个故事像磁铁一般,深深吸引了我们。
不过,我却提出了质疑:“刘先生,你刚才说,萨德曼警长准备将苏索尔小姐死于自杀的验尸报告公布到国外的网站上,可为什么我们最终却没有看到相关的消息呢?”
如果真把这事公布到网络上,只怕会闹得满城风雨,传遍全球,我也一定会有所印象。但事实上,我对此一点印象也没有。
刘龙笑了笑,说:“政治上的事,哪又有这么简单?萨德曼警长拿到证据后,只是做了几个备份,送到国外朋友那里保存,然后拿着证据去找了一趟哈普上校。接下来的事,大概你们都知道了,哈普上校宣布退休,渐渐淡出了M国政坛。而萨德曼警长则改了一个名字,成为了新一任的州长。”
接着刘龙说出了一个人名,想必就是萨德曼警长改名后的新名字。虽然我从没听过这个名字,但从郭亮等人合不拢嘴的表情来看,这人一定是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
“算了,算了,别提这些大人物了。我们是小老百姓,不谈国事,不谈国事!”郭亮端起酒杯,向我们敬酒。
早就听说M国盛产甘蔗酿成的威士忌,口感醇和,色泽晶亮。此次品尝之后,才知道果然名不虚传。不过到这时,我们才发现,餐桌上除了一开始上的一瓶威士忌,其他一盘菜也没上。
两个故事,莫医生与刘龙至少讲了一个半小时,但因为故事实在是太精彩了,我们全都聚精会神地聆听着,忘记了吃菜。
这餐厅也太欺人太甚了吧。郭亮站了起来,拉开包房大门,准备找餐馆老板理论一番。没想到一开门,一个胖乎乎的家伙便跌进了包房中。这个人胖乎乎的,穿着一件白色的工作服,还戴着一定很高的白帽子,一眼就能认出他是个厨师。从他现在那尴尬的神情来看,他刚才应该是一直蹲在包房外,耳朵贴着门,偷听着我们的谈话。
眼见自己偷听的行为败露,这胖厨师涨红了脸,连声道歉:“真是对不起,刚才我送酒进来,出门时正好在门外听这位莫医生讲了个开头,于是心生好奇。莫医生与刘先生讲的故事真是太精彩的,所以我被吸引得连步子也迈不动了……”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听了厨师的话,莫医生与刘龙脸上都不由自主露出了得意的表情。但这厨师立刻补充了一句:“其实,我也有个故事,而且同样很精彩。你们想听一听吗?”
简直成了“十日谈”一般的故事大会。
“你有什么故事?”郭亮饶有兴趣地问。
“你们知道在M国内陆,有个山中小镇,名叫伊丹瓦吗?”厨师的故事,是这样开头的。
秦柏海立刻点头,答道:“我不仅知道这个地方,还在伊丹瓦的圣徒约翰医院做过二十年的院长。”
“真是太巧了。院长先生,那您一定知道在距离伊丹瓦镇不算太远的地方,有一座国立监狱,叫做瓦古伊监狱吧?”
秦柏海点头。
厨师说道:“我叫罗风,曾在瓦古伊监狱担任厨师一职。这个故事,就发生在瓦古伊监狱中。”
为了叙述方便,这个故事将以罗风厨师的口吻进行讲述。
1
每个月的四号,是M国瓦古伊监狱执行死刑的大日子,同时,也是我最为忙碌的一天。
别误会,我不是刽子手,我只是一个厨师,伊丹瓦监狱的厨师长。
平时,我给囚犯煮的都是大锅菜。白水青菜,只加盐的煮土豆,再加上劣质大米蒸出的散发着霉味的米饭。但到了每个月四号,我就必须用小锅小灶煮出几桌色香俱全的大餐——这是为当天处决的死囚准备的。
这正是所谓“最后的丰盛晚餐”。
死刑通常是在四号的深夜11点59分准时执行,这是基于M国法律中一条尊重人权的条文所规定的制度。高等法庭认为,既然死刑定在每个月四号执行,那么犯人有权利尽可能多地享受生命,所以任何提前执行死刑的举动,都会违背死囚最基本的生存权。
不过,像我这样目睹过无数次最后晚餐的监狱厨师长,却认为那些制订法律的人都是傻瓜,难道他们就没想过,等待死亡到来才是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历程。如果我是死囚,一定会要求自己四号那天早晨一起床就执行死刑。多一分钟的等待,我都不可能接受。
为了这顿最后的晚餐,我头一天就会亲自询问死囚想吃什么。四号起床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去监狱附近的山中小镇伊丹瓦购买食材,回到监狱后再用尽平生绝学,精益求精做出每一道菜品。而我是一个自认为很有人文精神的厨师,在每次的最后晚餐中,我还会附送一道自己独创的菜品给死囚。
而事实上,这道独创的菜品,才是我最关心的事。因为,这道菜会为我带来一笔不菲的意外之财。
2
三天前,我就从我的上司库甘先生那里知道了这个月的四号,只有一名犯人会被执行死刑。
这个名叫陈中轩的人,是因为谋杀重罪而被判处死刑的。
陈中轩是华人,31岁。尽管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但我还是决定为他做出一桌特别的最后晚餐,毕竟“天下华人是一家”嘛。
为了制订菜单,我昨天特意去关押死囚的地牢,见了陈中轩一面。狱卒艾肯为我打开铁门后,我看到牢笼中的陈中轩正瘫坐在破旧霉烂的草席上,两眼呆滞地望着我,一条露出了黑色棉絮的被单裹在他的上半身上。
陈中轩很瘦,几乎皮包骨头。蜡黄的脸上,一对眼珠黯淡无色。
在铁栏杆外,我问:“陈先生,你明天想吃点什么?”冷不防,他的身体剧烈颤抖了一下,他吃力地张开嘴,却只发出了“咿咿呀呀”的声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时,狱卒艾肯笑了起来。艾肯也是个骨瘦如柴的家伙,他笑着对我说:“罗厨师,这个家伙是哑巴,根本说不了话。”
“呃……”这可真是个意外。我对陈中轩说道:“既然你不能说话,那你就把想吃的菜写在纸上吧。”
听完我的话,陈中轩的脸上露出一丝无力的苦笑,他从棉絮里伸出了胳膊,朝我晃了一晃。
我顿时惊呆了——他的两只手掌都被齐腕斩掉,只剩半截断腕怵目惊心。
看来他是没法写字了。我只好对他说:“那我就只能随便给你做点菜了。你放心,每样菜都会很美味的,保证你会挺圆了肚子去见阎罗王。”
尽管陈中轩没法说话,但我看到他的脸上还是露出了感激的神情。
艾肯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罗厨师,你真是个好人。”我羞赧地一笑,说:“日行一善乃快乐之本。”
说这话的同时,我伸出手,将一只信封塞进了艾肯的衣兜里。
信封里,放了一张十美金的钞票。
3
艾肯也给了我一个牛皮纸制成的大号信封。这个信封,就是刚才我用十美金从他那里换来的。
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我打开了信封。信封里,是一套陈中轩犯事时的案情记录卷宗。
卷宗里显示,陈中轩就住在瓦古伊监狱旁的伊丹瓦镇里,是一名手艺出众的裁缝。看到这一段,我不禁眯上了眼睛——既然是裁缝,那么他本来应该拥有着完整的双手。没有手,那可缝不了衣服。
不过,他本身就是哑巴,那也是有可能的。毕竟裁缝只是手艺活,与他是否是哑巴并没有什么关联。
尽管陈中轩看上去弱不禁风,但他做出的事,可就令人发指了。他是个相当猥琐的家伙,或许由于一直没有结婚,所以他对异性产生了非同寻常的变态心理。不过,他不敢将魔手伸向成年女子,因为那会招来很多麻烦的,他太瘦了,根本就没办法制服成年的女人。所以,他将色迷迷的目光转向了未成年的女童。
他总是借着做漂亮新衣的名义,将懵懂女童带回他的裁缝铺里,然后行那卑鄙之事。完事之后,他不是拿出香甜糖果,就是亮出锋利匕首,威逼利诱女童不准外泄此事。
不过,久走夜路必撞鬼。三个月前,陈中轩又一次在镇外的山坡上,花言巧语引诱一个九岁的女童来到他的裁缝铺里。他刚强行脱去了女童的衣裳后,那女童反抗挣扎一番后却忽然浑身猛烈颤抖了起来,片刻之后,女童竟倒在了裁缝铺里,停止了呼吸。
事后陈中轩才知道,原来这个女童身患先天性心脏病,一遇强烈刺激就会发病。
此时,陈中轩不得不解决面前这具女童的尸体。他考虑了很久,决定将女童碎尸后,扔进伊丹瓦镇中心的水井里。就在他拿着斧头在裁缝铺里碎尸时,血腥味从门缝飘出来,令镇里街上的野狗兴奋了起来。
野狗不住地狂吠,还前赴后继地扑着裁缝铺的大门。镇里的居民被惊醒了,正在长街上找寻失踪女儿的女童家属循声赶来,撞开门后,看到铺了一地的尸块与鲜血。
愤怒的居民冲进裁缝铺里,狠狠殴打陈中轩,将他揍得体无完肤。尽管伊丹瓦镇很是偏僻,但女童的家属仍然知道,只能由法院对杀人凶手做出最终的审判,如果现在就杀死陈中轩,他们也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女童的家属决定给陈中轩一点教训,发泄心中的怒火。在警察赶来之前,他们找来了斧头,齐腕剁下了陈中轩的双手——他们知道,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官定会考虑到他们的愤怒之情,对这种过激行为网开一面。
正如他们所预料的那样,法官最终只是让他们具结悔过,而对陈中轩作出的判决,则是绞刑。绞刑的日期,就定在了三个月后的今天。
合上卷宗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卷宗里夹着几张在案发现场拍摄的尸块照片,怵目惊心,令我胃部不住翻涌着酸涩的汁液。最后,我留意了一下受害女童的名字——爱丽丝,她的父亲叫卡顿。
4
今天是四号,也就是陈中轩执行死刑的日子。
我起床后,在瓦古伊监狱的财务处领取了一张支票,就出了监狱大门,向伊丹瓦镇走去——我得去采购今天“最后晚餐”里所需要的食材。
这是我一个月以来,第一次走出监狱大门。平时的食材,要么是监狱自种,要么是伊丹瓦镇的菜贩直接送到监狱厨房里来。但“最后晚餐”所需要的食材,与平日大有不同,所以必须由我亲自去采购。
伊丹瓦镇位于一处山谷之中,镇里长街两旁的房屋大多都有着哥特式的金色尖顶与黑色的落地窗。
走到谷口的时候,我见到了已等候多时的罗素。罗素是个三十多岁的漂亮少妇,她是监狱厨房的供货商,监狱需要的所有蔬菜与鲜肉,都是在她那里采购而来的。
我将刚在监狱财务处那里领到的支票,交给了罗素。她看了一眼金额后,立刻从衣兜里摸出了一卷花花绿绿的美钞,递给了我。呵呵,这是采购食材的回扣——要想成为监狱的供货商,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最起码,先得通过我这一关。
我数完钱后,对罗素说:“你认识卡顿吧?”她点了点头,说:“认识,他是镇里的兽医,刚死了女儿。”
“他住在哪里?”我问。
罗素答道:“他就住在镇里长街尽头一座种满了梧桐树的院落里。怎么,你要去见他吗?”
我点了点头。罗素想了想,说:“他现在可能不在镇里。”
“呃?”对于我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我连忙问,“他在哪里?”
罗素向谷口一侧的山坡指了指,说:“他应该是这山坡上。”
我顿时释怀了。这面山坡是伊丹瓦镇的公墓,因为形似一块金元宝,所以又被称为“元宝山庄”。我对元宝山庄相当熟悉,很多年以前,我曾经在山庄里做过为死尸化妆的工作。
卡顿在元宝山庄里,自然是去凭吊他的女儿爱丽丝。看得出,他是一个疼爱女儿的好父亲——这可是一个好消息。
我快步向元宝山庄走去,却听到罗素对我说:“罗厨师,今天你要订什么菜呀?”
我头也不回地答道:“等我见过了卡顿先生,就来告诉你。”
“好,那我就在这里等你好了。”罗素站在谷口,对我说道。
5
层层叠叠的墓碑中,我见到了卡顿。这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满面皱纹,脸上写满了沧桑与难以言说的忧伤。
我慢慢踱到他身边,在他身后缓缓地说道:“今天深夜,陈中轩就会执行绞刑了。”
卡顿的身体猛然一颤,他回过头,歇斯底里地对着我怒吼道:“就算判了他死刑又能怎么样?难道可以为我把爱丽丝换回来吗?”
我微微一笑,对他说:“卡顿先生,我能够理解你的心情。像陈中轩这样的人渣,死不足惜。但是他如果死了后,对于他来说,其实是一种解脱,因为以后你的怒火就再也没地方发泄了。”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还有,你是谁?”卡顿的语气里,稍稍带了一些敌意。
我答道:“我是瓦古伊监狱的厨师长,罗风。卡顿先生,如果让陈中轩一直带着深邃的恐惧步入绞刑台,而不是带着解脱的心理死去,这样会不会令你们家属的心情稍好一点呢?”
“当然!”卡顿愤怒地说道,“他怎么能带着解脱的心理去死呢?他应该永远受到神灵的诅咒,永世不能超生!”
他的话正合我意。我对他说道:“很巧,我就有个办法,可以让陈中轩在惊惶与恐惧中走上绞刑架。”
“什么办法?”卡顿瞪大了眼睛。可我却没有回答他的这个问题,我的沉默似乎令他明白了点什么,他连忙对我说:“罗先生,如果你真的能让陈中轩陷入恐惧绝望之中,我可以给你一定的报酬。”
很好,这正是我所需要达到的目的。我从衣兜里取出了手机,调出了一小段以前录制好的视频短片,展示给卡顿观赏。
手机屏幕上,是一个身着囚服的女犯人正在牢笼里吃饭,她面前摆着一大桌美食。不用说,这是临刑前的最后晚餐。女犯人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正大口大口咀嚼着一只蜜烤鸡翅。这时,我在屏幕上出现了,在我的手里,托着一盘倒扣着钢罩的菜。
我当着女犯人的面,揭开了钢罩,镜头立刻给盘子上的菜品来了一个清晰的特写。盘子里,是一个惟妙惟肖的女人身体——这是我用白萝卜精心雕刻而成的花式冷盘。盘子里女人形状的白萝卜,有着一张与女犯人一模一样的脸,雕刻这张脸,可花了我不少工夫呢。
就在这女犯人看着花式冷盘目瞪口呆的时候,盘子里的女人身体忽然迸开了,一汪嫣红的鲜血从它的腹部弥漫了出来,紧接着一堆内脏和肠子从迸开的身体里滑落了出来,而这时再淌出的鲜血,竟变成了乌黑的颜色。
女犯人的身体开始颤抖了起来,她用手蒙住了脸,大声哭泣着,跌坐在地上。从她的两腿之间,淌出了一道暗黄色的污迹——她给吓得尿了裤子。
视频到这里便戛然而止了。
我对卡顿说道:“这个女犯人是因为谋杀亲夫而被判处死刑的。她用投毒的方式杀了她的丈夫,当她丈夫死的时候,正是胸口迸开了一道裂口,先流出了嫣红的鲜血,接着内脏滑落了出来,最后流出的是乌黑的血液。”
“呃……”卡顿若有所思地说,“你用菜品重新模拟了案发时的现场,勾起犯人痛苦的回忆?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微笑着说:“我用白萝卜雕刻成女人的模样后,又掏空了白萝卜的内部,注入了两层液体,分别是红色的番茄汁与黑色的乌贼墨。也两种液体的比重不一样,所以流出来的顺序也不一样,就和鸡尾酒一样的原理。而那些内脏,是我用莲藕雕刻而成的,惟妙惟肖,几乎可以乱真。”
卡顿明白了我的意思,他问道:“你是准备用同样的办法来对待陈中轩,让他恐惧得尿裤子?”
我点了点头。
“那么,罗厨师,你这么做的话,需要我出多少费用?”他果然是个明白人。
6
离开元宝山庄的时候,我的衣兜里多了两百美金,这是卡顿先生给我的。
我的服务将会很周到,不仅要做出一道模拟犯罪现场的独创菜品,还要将陈中轩被吓得屁滚尿流的镜头尽数拍摄下来,刻录成光盘,送给卡顿先生留作永久的纪念。
我在伊丹瓦镇的谷口,见到了仍等候着我的罗素。我对她说:“麻烦你帮我准备蘑菇、鸡腿、土豆、一只鸡、牛肉、番茄汁。对了,我还需要活泥鳅和大量的面粉……”
罗素记录好所有的食材清单后,转身向伊丹瓦镇走去。我跟在她身后,也走入了镇里。我得到镇里的银行去一趟,将罗素给我的回扣,以及卡顿先生给我的两百美金存入银行里。我知道罗素那里的食材很齐全,当我存好钱后,差不多她也该把我需要的食材准备好了。
走入银行,我发现柜台后的账房先生换了人。我有点诧异,问柜台后一个漂亮年轻的营业员:“咦,今天怎么不是老龙办公了?”老龙是这家银行以前的营业员,和我关系特别好,嘴巴也很紧。
这漂亮的女孩答道:“老龙去州府参加他儿子的婚礼去了,所以这个星期由我代班。我叫清雅。”
以前老龙之所以嘴巴会很紧,是因为我每个月都会将所得的回扣与犯罪受害人给的酬金,分出十分之一给他。但是现在银行营业员暂时换了人,我又不可能将这些钱带回监狱去——要是被我的上司库甘先生知道我有一笔无法解释来源的金钱,我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可是我实在不放心现在柜台里的年轻漂亮的清雅小姐。我环视四周,发现店堂里多了一台机器,是一台可以存取款的自动柜员机,以前我在州府提现时曾经用过这样的机器。
很好,我用柜员机存钱,就连银行里的营业员,也不会知道究竟我存了多少钱。反正我用的是银行卡,就算在监狱里被旁人看到了银行卡,也不会知道卡里到底有多少钱。
7
存完钱,我出了银行,直接来到罗素的食品店,提走了今天“最后晚餐”所需要的所有食材。
我回到瓦古伊监狱的厨房时,看到狱卒艾肯坐在酒柜前,正大口喝着上个礼拜罗素才送来的啤酒。我朝他看了一眼后,说道:“多喝一点。”说完后,我快步走到了煤气灶前。
先洗净蔬菜,又切好了肉,我开始准备陈中轩的“最后晚餐”。
其他的菜品对于我来说,倒是驾轻就熟。只是短短的半个小时,我就做好了一桌黑椒牛扒、咖喱土豆鸡、蜜汁烤鸡腿、德式烩牛肉,外带一盆培根奶油蘑菇汤,都是原汁原味的西餐。
现在,该做那道特别的自创菜品了。
我用白萝卜雕刻出一个人体的形状,然后再切割成碎块,在碎块的边缘糊上一层鲜红的番茄汁。接着,我捉出一只活泥鳅,浸泡在一碗白酒之中。只过了几分钟,泥鳅便沉到了碗底一动不动——它醉了。
我又把刚才切碎的白萝卜块拼接在一起,重新组合成人体的模样,擦净了面上的番茄汁,再把醉得不能动弹的泥鳅塞进了白萝卜的中间。我堆了一层碎冰块在白萝卜的四周,最后我将一些绿色的蔬菜叶子覆盖在萝卜上,乍一看,只会以为这是一盘清炒蔬菜,根本看不到蔬菜下藏着的白萝卜做成的人体模型。
这盘菜还没做完呢,我还勾兑了一小碗热腾腾的薄芡汁。我的构思是,当我把这盘菜送到陈中轩面前后,当着他的面,将热芡汁淋在蔬菜上。热芡汁会刺激到藏在白萝卜里的那只活泥鳅,令它从酒醉中清醒过来。清醒后的泥鳅自然会扭动身体,这样就可以让那些雕成人体碎块的白萝卜同时活动起来,就像苏醒后被分尸的效果一般。
而那个萝卜人的面孔,被我雕刻成了爱丽丝的模样。如果我是陈中轩,吃到这盘菜的时候,忽然看到自己杀死的小女孩突然出现在菜盘中,而且还像活人一般扭动着,碎成一块一块,绝对会吓得屁滚尿流。
可惜,我并不是陈中轩,所以我并不能肯定这盘菜真的可以让他屁滚尿流——毕竟他是个冷血无情的变态杀人犯,谁能保证他看到一碟奇怪的菜品就会被吓到呢?
所以,我做的这盘菜,并不是为他准备的。
8
做好了菜,狱卒艾肯还在喝啤酒。他这个人喝酒不上脸,喝再多酒,脸也不会红。我问:“你喝得差不多了吧?”他点点头,说:“喝得我想上厕所了。”
很好,我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在罗素为我准备的食材中,还有一袋面粉。我用清水调和面粉,调成糨糊一般的稀泥状,然后小心翼翼一点一点涂抹在了艾肯的脸上,只过了一会儿,这些稀泥状的面粉便干透了。在我的面前,艾肯变成了另一个人的模样——正是陈中轩的模样。
这一手,是当年我在元宝山庄做尸体化妆师时学来的绝活。
我这么说,大家一定知道我要做什么了吧。我是想把艾肯易容成陈中轩的模样,让他来吃我做的那道独特的自创菜品。在我的授意下,他一看到蔬菜下出现了爱丽丝的尸体碎块,就会像演习一般,跌坐在地上,浑身颤抖,然后两腿之间淌出一道暗黄色的混浊液体——这就是刚才他为什么要喝那么多啤酒的原因。
当然,这一切都会被我用DV机录制下来,最后交给卡顿先生欣赏。
不过,陈中轩有些独特——他的双手都被齐腕斩断了。所以要想不在录制的视频中出现破绽,我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我把剩余的面粉糊在了艾肯的双手上,等待面粉凝固后,再用刀将最前面的面粉切割整齐,把番茄汁涂抹在面粉的断面上——只要艾肯稍稍将手臂向后耸一点,看上去他那用面粉糊过的手,就和陈中轩的断腕完全一模一样了。
一切准备都做好了,我和艾肯来到了一间空置的牢房中。艾肯是狱卒,找到一间空置牢房对他来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我把DV机固定在牢房外的铁栏杆上之后,就径直走到装扮成陈中轩的艾肯面前,把热芡汁倒在了那盘蔬菜上。接着,艾肯的演出便开始了。
不得不说,艾肯的演技并不好。幸好我可以在拍完后再进行剪辑,NG了几次之后,我们最终还是完成了拍摄工作。
我一个人进了自己的宿舍,在电脑前进行剪接,而艾肯则在牢房一边享用着我做的这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品,一边继续喝着啤酒。
一个小时之后,我走出宿舍,看到艾肯已经喝得差不多了,正醉眼蒙眬地看着满桌的菜发愣。我把菜全都收拾了起来,拿回煤气灶上加热。不管怎么说,这些菜都是为陈中轩准备的“最后晚餐”,最终我还是要拿给他享用的。
热菜的时候,我发现那盘特制的“人体萝卜”,艾肯竟一筷子也没动。我这才想起,艾肯从来不吃白萝卜的。于是我干脆将藏在萝卜里的活泥鳅扯了出来扔在地上,随意将那些萝卜碎块和蔬菜混炒在一起。
9
十分钟后,我端着菜,来到了死囚牢房。用从艾肯裤腰上取来的钥匙打开了陈中轩的牢房。他无力地睁开疲惫的双眼,看到满桌的菜后,向我投来了一个感激的眼神。
陈中轩很虚弱,我扶着他下了床,坐在餐桌前。他拾起筷子,拈起了那盘蔬菜里的一块碎萝卜。我注意到,那块碎萝卜正好被我雕成了爱丽丝的脑袋,眉心处的一颗黑痣显得特别的刺眼。
陈中轩拈起碎萝卜的时候,也看了一眼萝卜上的黑痣,脸上却一点怪异的表情都没露出。他将萝卜塞进了嘴里,嘎嘣嘎嘣地嚼了起来。没有惶恐,没有得意,甚至没有诧异。他似乎将爱丽丝的“人头”当作了一件与他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一样东西,心安理得地吞进了肚子里。
我不禁唏嘘,如果他不是冷血到无法令人理解,那么他就是……就是……就是一个与爱丽丝没有任何关系的人。
10
我回到宿舍,继续翻阅起艾肯给我的那份关于陈中轩案件的卷宗。我注意到,卷宗里有一句话是,“陈中轩利用花言巧语将爱丽丝引诱到自己的裁缝铺里”。
从这句话里,我可以知道当时陈中轩是可以说话的,并不是哑巴。而他现在却成了哑巴,而且连双手都被齐腕斩下了。这是什么原因呢?
我毕竟在监狱里待的时间也很长了,立刻就反应了过来。哑巴是不能说话的,在法庭上就不能为自己辩驳。没有双手的人,自然是无法写字,这将辩驳的另一个渠道也彻底封闭了。
这个案子,一定另有玄机。
我打了个电话给罗素,问:“你以前认识伊丹瓦镇裁缝铺的陈中轩吗?”
“我和他不熟,但当他被警察带走的时候,我曾经去看过热闹。”她答道。
“当时他的双手被齐腕斩下了吗?”我又问。
“齐腕斩下?你在说什么呀?我怎么听不懂?我只听到他朝着人群得意地大声狂笑。”罗素诧异地问道。
从她这句话里,我已经明白了,陈中轩被逮捕的时候,他并没有被斩断双手,而且还能狂笑。也就是说,他是被捕后才被斩断了双手,并且变成了哑巴。
我赶紧换了个话题,问:“你和卡顿先生熟吗?”
罗素说:“还算熟吧,他常在我这里买菜的。”
“那他对自己的女儿爱丽丝好吗?”
“呃……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据我所知,爱丽丝并非他的亲生女儿,而是他在孤儿院领养的。”
我挂断了电话,立刻叫醒了艾肯,给了他几张美金小钞,让他去伊丹瓦镇一趟。一小时后,他回到了监狱,为我带回了一份伊丹瓦镇户籍档案的复印件。
这张复印件是卡顿先生的户籍记录,记录显示,卡顿五年前从州府监狱出狱后,改邪归正在伊丹瓦镇开了一家当铺,生意很是不错。他一直未婚,一年前才在孤儿院领养了有先天心脏疾病的爱丽丝。
看完了户籍记录,我又拨了个电话到州府。这个电话是打给州府监狱的一个管理档案的朋友,几年前我曾在那里也做过一段时间的厨师,当时没少给这个朋友加过小炒。
没过多久,那个朋友给我打回了电话,说:“罗厨师,卡顿先生曾经在我们监狱里服过刑,罪名是猥亵幼女。”
11
眼前的那层迷雾渐渐散开了,我几乎看到了一个清晰的故事。
卡顿先生出狱后,先是过了几年安稳的生活,但最终他还是旧病复发,对幼女产生了变态的心理。为避开外人的视线,他从孤儿院领养回了爱丽丝,当作了自己肆虐的奴隶。
而在最后一次他侮辱爱丽丝的时候,爱丽丝心脏病发作了,死在了他面前。为了免除法律的惩罚,卡顿将爱丽丝的尸体移到了陈中轩的裁缝铺里,然后呼唤亲友砸开了裁缝铺的大门。
一见到陈中轩,他就用暴力击晕陈中轩,然后报警拉人。他在伊丹瓦镇开当铺,自然有的是钱。在这个偏远的地方,司法制度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健全,卡顿一定买通了警察局与法院,定了陈中轩的死刑,让他做了冤死者。为了不给陈中轩辩驳的机会,卡顿给他服下了哑药,甚至还丧心病狂地砍下了他的双手。
或许因为陈中轩被警察带走的时候,神智还没恢复清醒,所以才在伊丹瓦镇的长街上高声狂笑着。而这从另一方面也遂了卡顿的愿,这正可以让镇里的居民一致认为陈中轩是个冷血的杀人犯!
不过,卡顿先生能买通警察,买通法庭,却不一定能买通监狱。
我对疲惫不堪的陈中轩说道:“你是不是被冤枉的?如果你是被冤枉的,就眨一下左眼。”说完之后,我立刻看到陈中轩眨了一下左眼。
纵使服了哑药,又斩断双手,我也有其他办法可以让陈中轩表达自己观点的。只要我问话得当,他只需表达同意或是反对,也一样可以令我知道所有的真相。
12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时间不允许我再对陈中轩做过多的询问,我必须要延缓他的死刑。我冲出了死囚牢房,向我的上司库甘先生的办公室跑去。库甘先生,是瓦古伊监狱的典狱长。
当我把心中的怀疑告诉给库甘先生的时候,他冷冷地望了我一眼,说道:“罗风,你只是一个厨师而已,你的本职工作就是给犯人做饭。给不给死刑犯人执行死刑,那是高等法院的事。”
“可是……陈中轩真的是被冤枉的呀!他是一个冤死者!”我大声叫道。
“好了好了,你出去吧,去给我做一点夜宵来。”库甘先生挥了挥手,把我赶出了典狱长办公室。
出门的时候,我朝他狠狠地瞪了一眼。从他的话里,我知道卡顿先生已经把他也收买了下来。
我不会让他们就这样得逞的。
我回到自己的宿舍里,用电话拨通了一个在州府报社做记者的朋友。当我刚说了一声“哈啰”的时候,就突然听到听筒里传来了忙音——电话被监狱总机掐断了。
典狱长库甘先生对我的电话进行了监听,令我无法与外界联系。
他们不能这样做,不能让一个无辜的人成为冤死者!我用最快的速度冲出了宿舍,向监狱大门跑去。在大门那里,我遇到了等候已久的库甘先生。
库甘瞄了我一眼,问:“罗风,你这是去哪里?”
我故作潇洒地耸了耸肩膀,说:“我去伊丹瓦镇见见我的老相好。”过去我一直在罗素那里购买食材,监狱里的人一直误以为她是我的老相好。不过我向万能的主发誓,我与她之间绝对是清白的,除了她每个月给我一笔菜金的回扣之外,我们再没有其他的联系。
库甘先生亲自为我打开了监狱的大门,当我走出监狱的时候,忽然听到他对我说道:“对了,罗风,刚才我接到了高等法院打来的电话,要求我们提前执行陈中轩的死刑。”他看了看表后,补充了一句,“现在,陈中轩正吊在了绞刑架上,他脚下的凳子已经被刽子手踢倒在地上了。”
我浑身顿时虚脱,一点气力也使不上了。
现在我还能做什么?在伊丹瓦镇找个电话打给报社记者吗?陈中轩已经死了,我还能证明他的清白吗?
浑浑噩噩地走出监狱大门,我沿着山路,竟不知不觉来到了伊丹瓦镇的谷口。冷风一吹,我情不自禁打了个寒战,然后木然地跌坐在地上。
13
天亮的时候,我才步履蹒跚地回到了瓦古伊监狱。此刻,我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我决定辞职,离开这个没有光明全是黑暗的地方。
我回到宿舍,刚收拾好东西,狱卒艾肯就来到了我的宿舍,对我说:“罗风,你到典狱长办公室去一趟。库甘先生说,让你一回来就去找他。”
他找我有什么事?也好,我正好可以向他当面提出辞职。
在典狱长办公室里,库甘先生一看到我,就递给了我一叠相片,说:“罗风,你看看。”
我一看相片,顿时吃了一惊,差点摔倒在地上。
第一张相片,是罗素在伊丹瓦镇谷口,递给了我一卷花花绿绿的美钞。
第二张相片,是我在伊丹瓦镇的银行里存那叠花花绿绿的美钞。
第三张相片,是我和狱卒艾肯在空置的牢房里拍摄DV。
与此同时,库甘先生用办公室里的电脑放出了一段录音,正是我在元宝山庄里与卡顿先生的那段对话。
“罗风,你现在应该明白了吧?”库甘冷冷问道。
我当然全都明白了。典狱长先生早就知道我吃菜金回扣的这件事,同时,他也知晓我用假冒DV在刑案受害者家属那里赚钱的事。我中了他的圈套,今天我所做的一切全都在他的监视之下,难怪就连伊丹瓦镇银行里的营业员也换成了陌生人。
那些我存在银行里的不义之财,看来是保不住了。即使这次我不主动辞职,也会被库甘开除,甚至投入监狱牢房。
见我木然的表情,库甘先生突然笑了起来。他笑得很开心,他的笑声令我感到了茫然。
这时,库甘对我说道:“好了,罗风,我可以很明白地告诉你,今天你的所作所为都在我的全程掌控之下。”
库甘很早就知道了我的一切伎俩,但却苦于没有证据,无法制裁我。所以他事先威逼食材供货商罗素与我的助手狱卒艾肯,让他们做了指控我贪污与诈骗的污点证人。
在谷口,库甘安排手下躲在暗处,拍下了我收受回扣的镜头。在银行,他安排一个陌生的女孩拍下了我存款的镜头。在空置的牢房里,他安排艾肯在暗处放置了另一台DV拍下了我谋划诈骗案的镜头。
而我和卡顿先生在元宝山庄里的对话被录制得那么清晰,我一听就知道当时录音机一定是藏在卡顿身上的。也就是说,卡顿也早被典狱长买通了。
我只好垂头丧气地说道:“好吧,这一切我都承认了。不过就算你把我投进监狱里,我也会鄙视你的,因为你今天让一个无辜的人成为了冤死者!”
没想到库甘又笑了,而且笑声比刚才足足高了好几个分贝。
14
库甘一边笑,一边说道:“罗风,我再告诉你一个事实吧。在伊丹瓦镇里,根本就没有一个叫做陈中轩的裁缝。那个叫被斩断双手的死囚,是一位曾经身受重伤的警官。而这起杀人案,其实是为了证实你诈骗的行径,由我特意安排的!”
库甘告诉我,为了让我原形毕露,他设计了一个圈套。库甘先伪造了一份案件卷宗,让艾肯交给了我。他也料到了我会向罗素了解陈中轩与卡顿先生的情况,所以让她向我提供了虚假的情况。不过,卡顿先生以前曾经因为猥亵幼女罪被关入监狱,却纯属巧合。
我愤怒地盯着典狱长,说道:“好,我认栽。你说吧,现在准备怎么处置我?”
库甘先生朝我望了一眼,敛住了笑容,很严肃地对我说:“罗风,你应该感谢你自己。当你发现这起案件里存在疑点后,立刻向我进行了汇报。我特意考验你,说一切都不关你的事,你回到宿舍后就想方设法与州府的记者联系。我继续考验你,掐断了电话线,你又千方百计想要离开监狱,另想办法通知记者。这一切都说明,尽管你贪污诈骗,但你并不是一个坏人,还拥有良知。”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又说道:“所以,我并不准备将你投入监狱牢房,决定对你网开一面,不再追究你贪污诈骗的事。不过,你以后不能再呆在监狱里了,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也就是说,我被开除了。
我无力地笑了笑,说:“好的,正好我的东西已经收拾好了,我马上就走。”
15
出了监狱,我立刻来到马路上,乘坐一辆顺风车来到一个叫东圭勒码头的边陲小城。买了一张铁皮马达船的船票,我顺水而下,三天之后,我就出了M国的国境,进入另一个国家。
以后,我再也不会回到M国,更不会回到伊丹瓦镇与瓦古伊监狱。否则,我一定会被当作杀人犯被逮捕起来。
好了,现在我应该说一说那天夜里我出了监狱大门后,究竟做了些什么。
当时我认为陈中轩已经死了,而且是死在了卡顿先生的金钱贿赂之下。一切都是卡顿先生造成的,我必须要让他付出代价。
我来到了伊丹瓦镇,在路过罗素的食材店铺时,我撬开门偷了一把菜刀出来。很快,我就找到了卡顿先生的家——这个地址,是我在库甘先生伪造的罪案卷宗上找到的。很幸运,为了让我相信事件的真实性,卷宗上使用的是卡顿先生的真实地址。
撬开门后,我看到卡顿睡在床上,还打着呼噜。趁着他没醒过来,我一刀劈在了他的脖子上。确认他当场丧命之后,我又用菜刀狠狠剁下了他的双手,是齐腕斩下的。我一边剁,一边说:“你是怎么对待陈中轩的,我就会怎么对待你!”
当时,我认为自己是个替天行道为冤死者报仇的英雄。
我现在知道了,所有一切都是一个圈套,陈中轩的案件根本就不存在。卡顿先生才是这个故事里真正的冤死者。
可是,这一切,又能怪谁呢?
乞丐的故事:恶丐
罗风竟是个杀人犯?
真可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不过,我只是个国外游客,郭亮是书店老板,秦柏海是退休医院院长,莫医生是降头师,刘龙是个小公务员,我们只是想听到离奇的故事罢了,根本没必要去举报罗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罗风也是受害者,他并非丧心病狂的杀人恶魔。
看到我们的反应后,罗风倒也很识趣地提出,这顿饭的餐费将由他来买单,又给我们加了好几道价格不菲的海鲜菜品。
饭菜很快就上桌了。平心而论,罗风的手艺相当好,他甚至做了几道在那个故事里曾出现过的菜品。当那些糊满番茄酱的萝卜块滚落在盘子上时,还真的吓了我一大跳。
这顿饭让我吃得很是尽兴,连带着我还喝了不少甘蔗酿成的威士忌酒。
饭局结束时,已接近午夜时分了。原本郭亮提出要送我回酒店,我却谢绝了他的好意。我只要招辆出租车就能顺利回到酒店中,这么晚了,又何必再麻烦人家呢。
出了饭店,我与郭亮等人挥手道别,便站在街边,等着路经此地的出租车。
东圭勒市的夜生活还是很绚烂多姿的,即使这么晚了,街上依然有不少行人接踵而至。有凉风忽忽掠过,我忽然感到头有些晕,看来那种甘蔗酿成的威士忌,后劲还挺不小。
我晃了晃脑袋,想让自己稍稍清醒一点,这时忽然有几个年轻的M国本地人从一旁飞快地跑了过来。当他们从我身边跑过的时候,有个年轻人撞到了我的身上,差点把我撞倒在地上。我稳住身形,正想咒骂一声,却看到那几个年轻人已经跑远了。
拍了拍身上的灰,我只好自认倒霉。恰好,一辆出租车亮着空载的灯,向我这边驶来。我正要招手,却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衣兜。
糟糕!我的钱包不见了。
一定是刚才那个年轻人撞到我的时候,偷走了我的钱包。
钱包里有现金、信用卡。幸好护照是放在酒店保管箱里的,信用卡又可以挂失,所以我并没惊慌失措。但没了现金,我怎么才能回酒店呢?
我垂头丧气地摸索着衣兜,却摸到衣兜里有一个小纸包。哦,这是在书店里,听完秦柏海的故事后,他送给我作纪念的那半截粉笔。
忽然间,我想到了一个回酒店的办法。
我拿出粉笔,蹲下身,用粉笔在地上 5199." >写了两行字。一行是中文,一行是英文。
“钱包失窃,望好心人捐助车费7美金,并留下地址。日后定将等额归还。”
刚写好不到一分钟,就有一个男人走到了我面前,看着这两行字,脸上露出了诡异的微笑。
这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华裔男子,衣衫褴褛,脸上胡子拉碴的,挂着黑眼圈,眼中遍布血丝,一副落拓的模样。他看着我,不怀好意地说道:“兄弟,这一招,我早就用过了。”
呵,这家伙一定是个乞丐吧。很显然,他把我看成是他的同行了。
我只好耸耸肩膀,说:“我没骗你,我真的刚被偷了钱包。对了,我还带着一个包,包里有十多本小说,是早些时候在郭亮的书店里买来的,其中一本的扉页上,还印着我的照片。”
我赶紧找出那本书,翻到扉页,给这个乞丐看了一眼。
乞丐看到扉页上的照片后,又仔细看了看我,终于明白了我确实不是骗子。
接着,他从破烂的衣服口袋中,摸出了几枚硬币,扔在我脚下,说:“这是7美金,地址就不用留了。助人为快乐之本,呵呵。”
居然还能遇到这么好心的乞丐,我可不能让他白白送我7美金。于是我拿出一本书,签上自己的名字,递给了他,说:“送你一本书吧,算我感谢你。”
乞丐接过书,瞄了一眼内容简介后,眼神忽然变得古怪了起来。他盯着我的脸,问:“你是写侦探小说的?”
我点了点头。乞丐继续说道:“那你能把我的故事写出来吗?我所经历的故事,比许多书上的故事都离奇多了。”
呃,M国真是个奇怪的地方,怎么到处都能遇到有着奇特经历的人呢?
看来这次M国之行,果然没来错。
“对了,请问你尊姓大名?”听故事前,我首先问道。
乞丐昂首答道:“我叫王富贵。”
呵,名字挺富贵的,但他却是个乞丐。
为了叙述方便,这个故事以王富贵的口吻进行讲述。
1
M国的雨季今年提前了十来天,天阴沉沉的,但雨点却没落下来。我拎着一只公文包,来到东圭勒市的一家镜子铺前,瞄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现在我穿着一套合身的便宜西装,裤子虽然沾染了泥点,但却熨得很平整。我的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乍看上去,我与州府写字间里的白领没有任何区别。
我满意地吹了一声口哨后,从裤兜里摸出一支裹在塑料纸里的粉笔,蹲了下来。十多秒之后,在我面前的水泥地上,多了一行分别用中英文书写的粉笔字:
“出差到东圭勒,钱包被窃,请好心人支援车费7美金,回州府后定将等额归还。”
只过了几分钟,就有一位好心的华裔孕妇,掏出7美金交给我,并留下了地址姓名。我擦掉面前的粉笔字,揣好钱,连声道谢。待这位孕妇走远后,我换了个地方,继续蹲下,拿粉笔在地面上又用中英文写bbr>了一行字,依然和刚才所写的一模一样。
说到这里,各位应该知道我是做什么行当了吧。不错,我是个乞丐。我叫王富贵,却没有什么富贵命。我一直认为,要做一个新型现代乞丐,不仅要将路人泛滥的同情心利用到极致,还必须拥有一定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知识。比如说刚才我在地上写的那些字,特别是7美金这个数字,是很有学问的。
从数学上来讲,7是一个最孤独的数字。有一道数学题是这么问的,把1到10十个数字分成两组,每组所有数字相乘,二者的乘积是否相等。答案是:不可能。因为其中一组里有7,乘积是7的倍数。而另一组里没7,乘积就不可能是7的倍数。所以说,只有7是最孤独的。
当路人看到7美金这个数字后,会在潜意识中认为我是个孤独的人,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无法得到任何援助,于是同情心便会泛滥。另外,7美金正好是从东圭勒市到州府的车资,这也更能让有心帮我的人相信我的说法。
事实证明,这一切很有效。刚才那位华裔孕妇给我的钱,已经是今天上午我收获的第六个7美金了。
现在我蹲在东圭勒的医院外,只要再得到7美金,我就会结束一天的工作。我每天只打算乞讨7个7美金。因为对于一向孤独的我来说,7就是我的幸运数字。
很幸运,我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M国当地男人走到我面前,看了看地上的粉笔字,立刻就掏出了7美金,扔在地上。我拿出纸笔,请他留下地址。当然,我不打算日后归还这7美金,我只是想让这个男人相信我所说的都是真的。
但这个男人却没拾起纸笔,他看着我,说了一句话:“甘蔗摊、教堂、长途班车站、青年旅社、酒吧、镜子铺,现在又是医院外。小子,你生意不错呀。”
我吃了一惊,抬起头,才看到这个男人手里竟多了一样东西。那是一副明晃晃的钢制手铐。
“我是东圭勒警局的孟波警官,现在我怀疑你涉嫌诈骗,你被铺了。”
2
在M国,如果穿得衣衫褴褛,或是缺胳膊少腿,拿个破碗在街上乞讨,并不是不允许的。但像我这样乞讨,就有问题了。拿孟波警官的话来说,我虚构了一段经历,并依靠这段经历从好心人那里获取钱财,这与诈骗没有任何区别,行为甚至更为恶劣——因为我利用的,是别人的同情心。
所以,巡回法庭判处我三个月监禁,即日被送入位于山中小镇伊丹瓦附近的瓦古伊监狱中。宣判的那天,正好是那个月的7号。呵,我的幸运日。而我被关入的牢房,也正好就是瓦古伊监狱的7号牢房。
还好,这间牢房里的犯人人数不是7,否则我一定会更改自己的幸运数字。
大概这间牢房是为轻罪犯人准备的,不仅没住几个囚犯,牢房里还有一扇窗户,窗棂上安装了密密匝匝的铁栅栏。透过铁栅栏,我能看到满天的乌云。看到窗户后,我就暗暗猜想,如果手里有一根撬棒,就能撬开铁栅栏。可惜,即使撬开了铁栅栏,我也无法逃脱,因为牢房窗户在离地二十多米的地方,跳下去肯定会死的。
牢房里,除了我之外,只有两个犯人。一个老头,一个小男孩。老头六十多岁,长得獐头鼠目,还驼背,穿了件花花绿绿的破衣裳。小男孩十二三岁,面相木讷,神情迷茫,嘴里流着口水,眼斜貌丑,一看就不招人待见。这两个囚犯,都是M国本地人,他们的脸都很脏,脏得甚至看不出原来的模样。
老头看到我后,眼珠滴溜溜转了两圈,问我:“先生怎么称呼?又是怎么进来的?”
“我叫王富贵,华人。”我答道。随后我介绍了一下自己被关进牢房的前因后果。
这个老头告诉我,他叫易迪力,那个丑男孩叫拉古,是他的孙子。他们和我一样,也被判了三个月监禁,但进来的原因,就比我更冤了。
这俩人竟与我是同行,他们也是乞丐。
易迪力的儿子很多年前就去世了,孙子拉古有些轻度弱智,易迪力独力拉扯着拉古,靠街边乞讨为生。一周前雨季刚来临的时候,他们来到州府行乞,却因为不认识路,误打误撞在州府的政府大厦外坐地乞讨。那天却正好遇到有国外元首造访,随行记者拍下了拉古流着口水行乞的照片,于是州政府认为易迪力与拉古严重损害了M国国家形象,判处三个月监禁,将他们投入了瓦古伊监狱中。
听完易迪力的介绍后,我不禁同情地说:“你们真是太不走运了,现在你们一定觉得很委屈吧?”
没想到易迪力却笑了笑,说:“被关进监狱里,也不是什么坏事,最起码可以让我们躲过M国三个月的雨季。”尽管M国地处东南亚,但在雨季中蚊虫肆虐,缺医少药的乞丐更是容易罹患疟疾,所以他们被关入监狱,倒也省了不少事。易迪力甚至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他每年雨季来临的时候,都会故意犯点轻罪,带着拉古到监狱里避上三个月。
正当我们聊得起劲的时候,忽然从牢房铁门外传来了不紧不慢的脚步声。片刻之后,铁门开了,门外走入一个身着制服的胖警察,正是那天在东圭勒市逮捕了我的孟波警官。在他手里,还拎着一台数码相机。
孟波警官一走进牢房,便幸灾乐祸地对我和易迪力、瓦古说:“现在,我得为你们拍几张照片,并刊登在全M国最大的报纸上。哼哼,我得用你们的照片去警醒M国境内的其他乞丐,即使行乞,也一定要讲究职业道德。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不该做的事不要做!”
见孟波端起相机,易迪力却突然一把将孙子拉古拽进了自己的怀里,大叫道:“警官,你这么做,侵犯了我们的肖像权!”孟波却大笑道:“当你们被判处监禁的时候,你们所有的权利都被剥夺了。”他挥了挥手,几个五大三粗的狱警冲了进来,把拉古从易迪力的怀中抢了出来,孟波端起相机,给拉古拍了张特写照片。
等孟波拍完三张照片,扬长而去之后,易迪力的脸色变得很是难看。他沉默了许久,突然拍了一下大腿,大声说道:“糟糕,我忘记了一件特别重要的事!”
3
“什么事呀?这么大惊小怪的?”我好奇地问。
易迪力的脸上蓦地滑下了两行浑浊的泪珠。他对我说:“今年的雨季提早到来了,我竟忘记再过几天,就是拉古的爸爸的十周年忌日了……我们已经十年没去祭拜过他了,今年怎么都得去坟前看看他,为他扫扫墓。”
“可是……现在你们在监狱里的呀……”我无奈地说。易迪力的眼珠又滴溜溜地转了几圈,说:“我得越狱!我必须带着拉古越狱!”
越狱?易迪力可真是异想天开。
易迪力突然双膝一软,跪在我面前,对我说:“王先生,你和我们一起越狱吧!我必须带着拉古一起去拜祭他的爸爸,我也有办法越狱。如果我们不一起越狱,日后你也会有麻烦的。”
我明白他的意思,毕竟我和他同在一间牢房里,如果他真能越狱,日后事发,我就会担上知情不报的罪名。但我若向狱方检举了易迪力的越狱企图,又会令他功亏一篑,失去祭拜儿子的机会——这很不人道。
可我的刑期只有三个月,要是真和他一起越狱,最后被抓回来,只怕会被加上很多很多年刑期,这绝对是件得不偿失的事。
见我犹豫,易迪力凑拢我耳边,轻声说:“王先生,实不相瞒,我做了十几年职业乞丐,手头有一大笔钱。如果你跟我一起越狱出去了,我可以分给你五万美金!”
五万美金?我的瞳孔骤然收缩。吞了一口唾沫后,我答道:“好..,我们一起越狱!”
天黑后,易迪力脱下了身上那件褴褛不堪的破衣裳,撕成长条,又裹在一起。他走到牢房角落,撒了一泡尿在布条上,然后将布条中心缠在两根相邻的铁栅栏上,却将布条的.两端留了出来。
这时,他对我说:“王先生,现在你和我一起拧这布条的两端,我要让你见识一下尿液的力量。”我捂着鼻子,照他吩咐,一起拧着布条。奇迹发生了,在我们的拧动旋转下,淋湿的布条越缠越紧,竟将铁栅栏给拧弯了,出现一条缝隙。
而这两根拧弯的铁栅栏所形成的缝隙,正好可以让一个人顺利爬出。
随后,易迪力又解开布条,沿前后打结连接在一起,变成了一条绳索。而在这时,我才发现这件他所穿的褴褛衣裳看上去很破旧,但却非常结实,应该是特制面料制成的,而且面料上还有一股古怪的气味。
易迪力脱下了他和拉古身上所有的衣物,撕开后结成绳索。这条绳索竟足有十多米,这条临时结成的绳索完全可以承载一个成人的重量。我们逐一钻出铁栅栏,沿着绳索向下滑行,终于来到了地面。现在我们所处的地方,正位于瓦古伊监狱的高墙之外。
当我们踩到实地时,易迪力眨了眨眼睛,对我说:“越狱,就这么简单。”
4
我们以最快的速度逃离了瓦古伊监狱,并在十几分钟后,来到了毗邻监狱的山中小镇伊丹瓦。按照我们的约定,易迪力应该兑现他的承诺,拿五万美金给我。
趁着夜幕,我在伊丹瓦镇里偷了一辆小轿车,带着易迪力爷孙俩向镇外驶去。我一边驾车,一边问:“现在我们去哪?”易迪力却诡异一笑,对我说:“王先生,就在这里停车吧。”
停车的地方,正是一处悬崖旁。我心中顿时出现一种不好的预感。难道易迪力不愿拿出五万美金,想在这里对我痛下杀手吗?不过,他这么矮这么瘦,还是个驼背,在拳脚功夫上又岂是我的对手?为了以防万一,我下车时顺手从车座椅下拎了一只铁扳手。
易迪力瞄到我手中的铁扳手,连忙说:“王先生,你别误会了。我不是言而无信的人,说给你五万美金,就一定会给你五万美金。”
“那你为什么让我在这里停车?”我问。易迪力答道:“我只是想把这辆轿车弄到悬崖下面去!”他驼着背,从地上找了一块石头,然后发动了轿车引擎,将石头抵在油门上,再与我一起推了一下车。瞬间之后,这辆车就被我们推下了悬崖,发出一声爆炸后,腾起了一团炽热的火焰。
我不解地问:“把车推下悬崖,那我们又到哪里去呢?难道靠两只脚走路去拿五万美金吗?”
易迪力又笑了:“现在,我们回伊丹瓦镇去。幸好你刚才驾车还没走多远,所以要不了多久,就能回到伊丹瓦镇。”
我明白了,原来易迪力在伊丹瓦镇有一个紧急避难的躲藏之处。明天天亮后,监狱发现我们越狱,又得知伊丹瓦镇里失窃一辆轿车,一定会以为我们开车逃亡了。狱方肯定会在沿途各路口设立拦截检查点,却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竟依然躲在近在咫尺的伊丹瓦镇里。
不得不说,易迪力是个非常聪明的人!
半小时后,我们又回到了伊丹瓦镇。我注意到,一路上,易迪力的孙子拉瓦竟然没有说一句话,一直默不作声地走在我们身后,颈脖僵硬,四肢僵直。到伊丹瓦镇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我能依稀分辨出这个小镇到处都是有着金色哥特式尖顶的房屋,充满了浓郁的法式殖民地风情。
易迪力的住所也不例外,这是一座带围墙的两层住宅,住宅有着哥特式的尖顶,巨大的深色描花落地玻璃窗,外面还有一块种满玫瑰的草坪。不过,虽然已经到了玫瑰盛开的季节,但草坪上却没有绽放一朵鲜艳的玫瑰花朵,只有茂盛的带倒刺的花枝与叶片与丛生的杂草。
按了一下门铃,过了几分钟,一个五大三粗穿着睡衣的中年女人为我们打开了房门。这个女人看了只穿着内衣裤的易迪力一眼,又警惕地望了望我和拉瓦,却一言不发地退到一边,让开了进屋的路。不知为何,我在那个觉得在这个女人闪烁的眼神着隐藏着一种畏惧与担忧的神色。
不过,我现在只在乎那五万美金。所以我抬腿走进了房门。可就在进屋的一刹那,我身后的拉古突然大声咳起了嗽,他咳得异常猛烈,上气不接下气,肩膀与胸口剧烈起伏着,肺与心脏几乎都要从嗓子眼里咳出来了。
我转过头,诧异地看着拉古,而为我们开门的那个中年女人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大步向厨房冲了过去。几秒后,女人又出来了,手里戴了一双湿淋淋的手套。她走到拉古身后,使劲拍着拉古的后脑勺。拍了半分钟后,拉古总算是没再咳嗽,身体也恢复平静,只不过他眼中却显得更加迷茫了。
5
坐在客厅柔软的沙发上,易迪力递给我一张写有五万美金的支票,然后对我说:“刚才那个女人,是我的儿媳妇,也就是拉古的妈妈。拉古不仅有轻度弱智,还患了哮喘,真是折磨死人了……”
对此我深表同情。
我环视了一下这间房里的摆设,液晶电视、巨大而又繁复的西式吊灯、原木地板,墙上甚至还挂着几幅颇有品位的印象派油画。怎么看上去,这里都不像是一个乞丐的寓所。
易迪力看出了我的疑惑,微微一笑,说:“其实这里是州府一个富豪的度假屋,不过现在是雨季,富豪不会到伊丹瓦镇来。我的儿媳妇正好是这个富豪的佣人,雨季时就由她在这里照料房屋。”
呃,居然还有这样的好事。这样的房屋,岂不正是一个逃亡的绝佳场所?
我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说:“天已经亮了,我一会儿后在镇里找家银行兑现了支票,就离开这里。”易迪力却摇了摇头,说:“不行,你起码要在这里呆一个礼拜才行。”他敢肯定,瓦古伊监狱的狱警发现我和他们在牢房里离奇失踪后,立刻会到处张贴通缉令,而银行绝对是最为值得监控的地点,因为逃亡是件需要大量金钱的事。如果我贸然去银行兑现支票,被警察抓到,他和拉古也会被我牵连到。
我也认为易迪力说得很有道理。既来之则安之,于是我在这间房里住了下来。
每天拉古的妈妈去镇里购回四人所需的食物,而我与易迪力、拉古整天呆在屋里。拉古中午做好饭,便在院子里打理着玫瑰花园,清除杂草、施撒肥料。拉古偶尔会哮喘,咳得让人听了都觉得难受,但每次他妈妈只要带着手套拍几下他的后脑勺,他就会恢复平静。
镇里也确实来了不少警察,追查我们的下落。拉古的妈妈还带回了一张印着我们三人头像的通缉令,不过通缉令上的字眼却有些语焉不详,只称我们犯了重罪担心处罚而越狱。
唉,什么世道,沿街乞讨也成了重罪?
6
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拉古的妈妈告诉我们,镇子里的警察走了。
那一夜,我睡得特别沉,起床后,我漱洗完毕,在房主的衣橱里找了一套合身的西装,便带着支票出了院子。拉古的妈妈给了我一张手绘地图,我知道只要从这里出去,沿着街走两分钟,拐个弯,再走十多分钟就能抵达伊丹瓦镇里唯一的一家银行。
我刚拐过弯,忽然发现鞋带松了,于是在墙根后蹲下来,系好了鞋带。不过系好鞋带后,我并没有走,而是躲在墙根后,露出半只眼睛,偷窥着易迪力所住的那个哥特式院落。
几分钟后,我看到易迪力与那个中年女人,带着拉古走出了院子。他们什么也没带,并不像出远门的模样。而最让我感到诧异的,是易迪力竟然直起了腰,他一点也不驼背了,脸也洗得干干净净的。如果不是我知道屋里没有其他人,而且他又和拉古母子俩走在一起,我根本看不出这个气宇轩昂的老头就是易迪力。
易迪力他们朝旁边走了几十米,便停下脚步,拿出钥匙,转身进了另一户铁门紧闭的院落中。院落里,也是一座两层小楼。
狡兔三窟。易迪力在伊丹瓦镇里,竟然还有另一处藏身之地。
他一定是担心我在银行被警察抓到,所以立刻换了一个住所吧。如果我被警察抓到,一定会带着警察来到那处种满了玫瑰的院子,而在那幢两层高的哥特式小楼里,警察什么也找不到。警察只会以为我撒谎,又哪能猜到易迪力和拉古躲到了附近另一个院子里呢?
有句老话没说错,果然越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如果我没猜错,屋里甚至连有人住过的痕迹都没有。昨天夜里我睡得这么沉,说不定是易迪力给我下了蒙汗药,他又和拉古的妈妈忙了一夜,将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抹去一切有人来过的痕迹。
但我觉得有点奇怪,与其这么麻烦,他们还不如趁我昏睡时,结果我的性命,这样就可以杀人灭口一劳永逸了。看来易迪力还不算是个心狠手辣的亡命之徒。
暂时先别管易迪力了,我转过身,向银行走去。可还没走到银行,我就听到了刺耳的警笛声。然后几辆警车风一般停在了银行外,十多个全副武装的警察拿着枪冲进了银行里。
我吓了一跳,赶紧躲在了小巷里。又过了一会儿,警察出来了,满脸沮丧。
看来警察没在银行里找到他们的目标。我蓦地一惊,如果刚才我没在墙根那里系鞋带,现在我就会正好呆在银行里,被警察捉获。这么说,警察的目标就是我?而我并没进银行,说明不是银行职员报警的。知道我来银行的人只有一个,就是易迪力。
难道是易迪力报警的?他为什么要报警?
7
我不敢再去银行了。
我踟蹰来到易迪力与拉古母子现在所在的那间院落外,围着墙绕了一圈后,我发现围墙靠南一边比较低矮,于是找了块石头垫着,翻了进去。
穿过种满蔷薇与灌木的花园,我来到这幢两层小楼厨房外。
我正准备脱下外衣,包着拳头,砸烂厨房玻璃进屋。这时我忽然听到屋里传来猛烈的咳嗽声,然后看到拉古的妈妈风也似的冲进厨房,拉开橱柜,取出一双黑色的手套戴上,又出了厨房。我躲在窗户后,看得很清楚,那双手套似乎是湿淋淋的。拉古的妈妈在客厅里,重重拍打着拉古的后脑勺,过了一会儿,拉古便没再咳嗽了。
我又细细聆听了一下屋里的动静,等里面稍稍安静了一会儿,估计他们上了二楼后,我这才脱下外套,缠在拳头上,猛一抬肘,撞烂了厨房窗户上的玻璃。
一分钟后,我从窗户进了厨房,又在厨房里顺手操起了一柄菜刀。然后我拉开了拉古妈妈刚才找手套的那个抽屉。我看到抽屉里有个硬塑料制成的匣子,匣子里灌满了一种散发着古怪气味的液体,气味还有些熟悉,几副手套正浸泡在这种液体里。
我觉得有些诧异,但还是伸出手来,取出一副手套,放在了衣兜里。而这时,我忽然想到为什么会感到匣子里的气味会令人熟悉。那天从监狱越狱时,我曾经在易迪力以褴褛衣衫制成的布条上,嗅到一模一样的气味。
这液体是什么?又暗藏了什么玄机?
我倍感诧异,凑拢了脸,想仔细看看这匣子里的神秘液体。没想到,我的后脑勺突然传来一阵生硬地疼痛。回过头,我看到一张狰狞的脸出现在我面前。是拉古的妈妈,在她的手里,还戴着一副湿淋淋的黑色手套。
我只觉天旋地转,意识混乱。
而拉古的妈妈在我身前,一字一顿地说:“你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了吧?你听说过‘拍花’这个字眼吗?”
8
虽然我的手足没有被绳索束缚,但我却觉得浑身乏力,使不出一点劲来。
此刻我坐在一张椅子上,拉古就坐在我身边。在对面有一面镜子,透过镜子,我可以看到自己的脸。我脸色苍白,眼神涣散,嘴张开,几绺口水沿着嘴角滑落——看上去,我和轻度弱智的拉古没有半点区别。
“拍花,是一种流传于M国的民间秘术,而我就是一个懂得拍花秘术的人。”身后传来易迪力的声音,“拍花,可以令你四肢僵硬,就如被催眠一样,完全听从施术者的吩咐,我让你干什么,你就会干什么。不过,你的意识依然清醒,可以清楚听见我的每一句话。”
拉古的妈妈也走了过来,说:“王先生,其实我并不是拉古的妈妈,我叫琦琦玛,我是易迪力的老婆,也是他的最佳拍档。”
我愣了,我想高呼救命,但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我的所有器官,都不再受我的思维控制了。
易迪力深知我所处的困境,他冷笑一声,说:“拍花,其实是M国民间秘术施术者对草药的一种利用。旱季时,我在深山中采集一种奇特的草药,并以蒸馏提炼的方式,从草药里炼化出某种化学物质,晒干成粉末,又溶化在水里——也就是你在抽屉里看到的那种神秘的液体。”
尽管我无法出声应和,但易迪力显然将我当作了一个最佳听众,他告诉我,他把手套浸在液体中,手套也沾染上了那种神秘的化学物质。而这种化学物质的特性,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令人浑浑噩噩,陷入类似被催眠的状态中。只要戴着手套,易迪力在任何人的后脑勺拍一下,手套中的神秘气味就会散播到这个人的口鼻之中,令他立刻感到天旋地转,失去自控能力。
拉古是一个州府富商的儿子,易迪力正是用拍花的手段,迷晕了拉古,他的目的是绑架,并索取赎金。他把拉古弄到手后,并没急着打电话勒索钱财,而是故意带着拉古在州政府外行乞,被关入了监狱——还有什么地方比在监狱里藏匿被绑架者更安全呢?
易迪力也曾经把自己那件褴褛的破衣裳也浸润在神秘液体中。在监狱里,如果拉古的意识有所复苏,他就会撒泡尿,淋湿布条,再用手蒙着布条拍一下拉古的后脑勺,就会让拉古继续陷入被催眠的状态中。
但孟波警官来给拉古拍照后,并说要把照片刊登在M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上时,易迪力便知道糟糕了,如果拉古的老爸看到了报纸,就会知道自己的儿子藏在监狱里。所以易迪力决定越狱,并把我也绕进了这个无底的漩涡中。
伊丹瓦镇的两处房产,都是易迪力自己的,而且这是他最后的藏身之处,向来密不宣人,这次也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躲到了这里来。
他没在玫瑰院落里杀我,是想让我成为绑架案的替罪羊——拉古的老爸肯定已经看到了报纸上的照片,找监狱方索人,但拉古和牢房里另两个人都失踪了。案件必须得有个人来承担,所以易迪力看到我带着五万美金的支票向银行走去,就立刻打电话报警,让警察去银行抓我。
即使我供出易迪力的名字,也无法在玫瑰院落里找到他和拉古,因为没有人会相信,易迪力在伊丹瓦镇还有另一处住所。
这是一个非常完美的计划,如果不是我在墙根处正好松了鞋带,现在我肯定已经被重新关入监狱,并作为绑架案的主谋无法脱困。
9
不过,我依然有些不解,为什么我刚才曾经嗅过抽屉的气味,却并没有立刻晕倒呢?
易迪力立刻自言自语般给了我答案。原来每一个秘术施术者,都会选择不同的施术方式。易迪力的施术方式很奇特,他必须让这种从植物中提取的化学物质,与人体手掌分泌出的汗液相接触,才能产生令人浑浑噩噩的功效。
他也坦诚,这种化学物质在人体中只能持续二十四小时,过了二十四小时,被施术者就会醒来。不过,醒来却并不是说被施术者就完全正常了。如果易迪力不给被施术者服用另一张从神秘植物中提炼出来的药丸,被施术者就会变成白痴。
易迪力看着我,忽然阴恻恻地笑了,他说:“明天这个时候,我就把你扔到伊丹瓦镇的大街上。哈哈,我以前怎么就没想到,把你变成白痴后,再当作替罪羊交给警方。警方面对一个白痴,又能有什么办法找到我和拉古呢?”
我感到了一阵寒意,这时,我看到易迪力向我走了过来,站在我身边,伸出手来。我知道,他这是想从我的衣兜里取出那张写有五万美金的支票。
说时迟那时快,我的手突然抬了起来,在我的手上,抓着那双刚才从抽屉里偷拿出来的手套。我以最快的速度,在易迪力的后脑勺拍了一下,他的眼神顿时迷离,身体也僵直了,一动不动的,就像一块木头。
站在一旁的琦琦玛则发出一声不敢置信的惨叫:“王富贵,你怎么醒了?我刚才明明用拍花的手段迷晕了你!”
我冷笑一声,伸出手,从鼻孔里抠出了一样东西——是一个微型的医用鼻腔空气过滤网。
最后,我才说道:“首先我要告诉你,我并不是一个诈骗犯。我的真实身份,是便衣警察,现在监管的案件,正是拉古失踪案。其次,你现在最好马上把拍花的解药找出来给拉古和你丈夫服用。否则,你丈夫易迪力也会在二十四小时后变成一个白痴!”
与此同时,“砰”的一声巨响,房门被撞开了,来自东圭勒的孟波警官,带着几个警察冲进了房间,用黑洞洞的枪口指着琦琦玛与呆若木鸡无法动弹的易迪力。
10
我确实是个便衣警察。那天我在州府,奉命去拜访外国记者,要求他们删除相机里拍到的乞丐图片。在删除过程中,我看到其中一张照片正是拉古的特写。作为拉古失踪案的经办人,我立刻知道拉古被人拍花了。
拍花必须使用解药,如果没有解药,拉古醒来后就会变成白痴。如果贸然解救,易迪力若破罐子破摔,拉古就无法再变成清醒的人了。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于是我与孟波警官商讨之后,让他以诈骗的罪名将我投入监狱,并以拍照的方式,迫使易迪力带着我一起越狱。为了防止我也被拍花,在我的鼻孔里,一直放置着一个微型的鼻腔空气过滤网。
我的使命,就是找到易迪力拍花时所用的神秘化学物质,以及清查他的同伙。当找到他的同伙后,我就得“以其人之道还治彼身”,也让易迪力吸入这种化学物质,迫使他的同伙拿出解药。
一切进行得很顺利,而琦琦玛看着自己的丈夫,终于眼泪汪汪地从天花板夹层里取出了一瓶药丸。当然,我们是先让拉古服用药丸的。
尾声
易迪力和琦琦玛被带上了警车,我正准备登上孟波警官乘坐的警车,却被他一把推了下来。
孟波对我说:“王警官,现在又有一个新案子得让你去做。任务还是和以前一样,你得便衣去做卧底。所以,你必须和我分开,不能让人看到你曾经与警察呆在一起。”
他把新任务交代清楚后,便踩了一脚油门,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了伊丹瓦镇里。
而这时我忽然想起,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呢,就连那张写有五万美金的支票,也当作易迪力的非法收入,被孟波拿走了。
我该怎么离开伊丹瓦镇呢?我摇了摇头,在伊丹瓦镇里转悠了一会儿,便从镇里的教会小学里,偷拿了一截粉笔出来。
又过了一会儿,我站在伊丹瓦镇的教堂外,蹲了下来。十多秒之后,在我面前的水泥地上,多了一行分别用中英文书写的粉笔字:
“出差到伊丹瓦镇,钱包被窃,请好心人支援车费7美金,回州府后定将等额归还。”
老千的故事:猜猜我是谁
传说中无间道般的卧底,竟能在街边偶遇,我不禁感慨起人生的奇妙。
听完王富贵的故事,已是凌晨两点了,但我却因为听到这么精彩的故事而毫无困意。
不过,很快我就被拉回了现实世界中。王富贵虽然送给我回酒店的路费,但明天天亮后,我还得处理很多麻烦。现金没了,让国内的亲戚给我汇款,海外汇兑最快也要二十四小时后才可以到账。信用卡没了更麻烦,还得打越洋电话给国内银行的客服才行,可我连打越洋电话的钱都没有。
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长叹了一口气。
王富贵见我如此低落的神情,自然也明白我的苦衷。他微微笑了藏书网一下,对我说:“庄先生,我倒有个办法帮你把丢失的钱包找回来。不过,里面的现金肯定没办法找到了,但信用卡却能拿回来。”
“真的吗?那太好了!”我欣喜若狂地叫道。
王富贵领着我,来到马路边的一条窄细的背街小巷中。这小巷里没有一家店铺,只有一条污秽肮脏的水沟,熏天的恶臭之气,以及瞪着红眼睛的肥硕老鼠。
我很快就注意到,在巷子尽头的阴影中,蹲着一个人。这个人戴着一顶草帽,草帽的帽檐遮住了大半张脸,我根本无法辨认他的模样。
王富贵轻声对我说:“你千万不要对别人透露我的真实身份。”我点点头。卧底的秘密身份,自然是要保守的,否则一旦泄露,定会招来血光之灾杀身之祸。
可那个蹲在巷子尽头的人又是谁呢?我正疑惑之际,只见王富贵已经向那人走了过去,毕恭毕敬地鞠了一个躬,说道:“陈哥,我这里有位朋友,想请你帮下忙。”
“哦?!”这个叫陈哥的男人闻声后,站了起来,望着我,警惕地问,“帮什么忙?”
王富贵招了一下手,把我叫了过去,向陈哥介绍了我的身份。实在是令我有些汗颜,王富贵介绍我的时候,为我戴了几顶高帽,把我称为了著名的侦探小说作家。
陈哥看我的眼神也不免变得肃然起敬,他又看了一眼王富贵,问:“时间?地点?颜色?款式?”
王富贵答道:“午夜十二点,就在这巷子外的马路边上。至于颜色和款式,就要问庄作家本人了。”
他转过身来,对我说:“你谈谈你那钱包的颜色与款式吧。”
从他们的对话中,我已经猜到了,这位陈哥是个贼王。在这条马路上讨生活的毛贼,都是他的手下。
真是令人气愤,我居然要找贼王来拿回自己的钱包与信用卡。可我只是个外国游客,又能有什么办法呢?要怪,就怪M国这糟糕的治安状况吧。
我正想形容钱包的颜色款式时,贼王陈哥却开口说道:“既然这位庄先生是作家,想必应该是位文化人。文化人是不会骗人的,干脆就让庄先生自己来找吧。”
呵,文化人就不会骗人了吗?我十次被骗,有九次都是被文化人骗的。
当然,我就不必纠正陈哥的错误了,我只想尽快拿回自己的钱包与信用卡。
陈哥把我和王富贵领到了巷子的一侧,我这才注意到,在我脚下有一个下水道的窨井盖。
在我疑惑的眼神注视下,陈哥蹲了下来,抠住窨井盖的拉环,使劲一拉,窨井盖应声被揭开了一条缝隙。接着,陈哥打开了一只手电筒,将手电的光柱射入了井底。
与此同时,我看到了窨井的井底,竟散落着无数钱包。男式的,女式的,真皮的,人造革的,名牌的,杂牌的。
陈哥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说:“你自己看看吧,哪个钱包是你的?不过,钱包里的现金都被那些小弟拿走了,你就别再想拿回来了。毕竟小弟们也是要吃饭的。”
我苦笑一声,说:“那是当然,那是当然。”
很快我就找到了自己的钱包,陈哥跳下窨井,帮我取了上来。打开钱包,现金果然已经没了,但万幸信用卡还在。
就算丢财免灾吧,就算拿钱给那些小偷买药吧。我只能这样自我安慰。
我正准备与王富贵离开小巷时,却见王富贵伸手从衣兜里摸出了一张钞票,递给了陈哥,说道:“这是手续费,真是麻烦您啦。”
哦,原来陈哥不是慈善家,他也从来都不做免费服务。
没想到陈哥却推开了王富贵的手,说:“这位庄先生是写侦探小说的作家吧?这次的手续费,就免单啦。不过,我想给庄先生讲一个故事。我想,这个故事一定比大部分的侦探小说更富有趣味的。”
嘿,M国真是藏龙卧虎,到处都能听到别人的故事。如果陈哥的故事真的好听,那让我丢一次钱包,也是值得的。
陈哥在讲这个故事前,首先说了一句话:“其实,在我做这一行之前,我是一个老千。”
好吧,这个故事的标题就叫《老千的故事》吧。
为了叙述方便,这个故事将以陈哥的口吻进行讲述。
1
那一年,在M国游荡三个月后,我终于在东圭勒市的一家贸易小公司里找到了一份工作。这家公司的老板,是个叫卡普的M国本地人,他经营的业务范围很宽,总而言之一句话,只要能挣钱的生意他都做。不过在试用期里,这家公司开的底薪仅够我的租房费,要想挣钱必须靠自己努力获得业务提成。
我到公司的第二天,对工作还没有半点头绪的时候,卡普先生就把我叫进了办公室,对我说:“明天你去一趟青梭雅镇,帮公司签一个合同。”他交给我一份资料,我瞄了片刻后,便知道这是一份什么样的工作了。
青梭雅镇是一个坐落于深山之中的小镇,在法军入侵时期,曾是法国军队一个重要的据点,即使现在,镇里还住着许多法国人。卡普先生在几周前通过电话联系,与镇里一个叫米歇尔蒂的法国人谈好一笔生意,米歇尔蒂将以现款结算的方式从卡普先生这里购买一批釉面砖,价值四万美金。当然,货到即付款。
卡普先生告诉我,法国人做生意很讲究程序性的,交易前必须让公司派人去青梭雅镇与米歇尔蒂签订一份书面合同才行。
我正准备转身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卡普先生突然对我说:“陈然,你知道为什么我会派你去签这份合同吗?”
我摇了摇头。
卡普先生说道:“你是公司的新人,但我看得出你是个精明人,所以想用这份合同考验一下你。只要你能顺利把合同签回来,我就提前让你转正。转正后的工资,将是你现在工资的好几倍。”
我立刻很有气势地答道:“您放心,我一定会顺利把合同签回来的!”
2
订好第二天的车票,我回到出租屋收拾好行李后,就拿出米歇尔蒂留下的电话号码,用手机给他打了一个电话,用流利的法语告诉他,我将搭乘明天第一班长途车,大约中午到达青梭雅镇。
然后我又找出一本像砖头一样厚但却快要翻烂了的电话黄页,翻到青梭雅镇的那一页。
我快速浏览着这本电话黄页,很快我的目光就落在一个名叫郑粤生的人名上。一看这名字,我就知道他是一个来自广东的华人。好,就是他了。
我关掉手机,卸下了里面的手机卡,换上了一张新的手机卡,然后拨通了郑粤生的电话。电话一接通,我便用略带南方口音的中国话热情地说道:“老郑,吃晚饭了吗?”
郑粤生愣了愣后,说:“刚吃了,请问您是……”
我生气地说:“怎么我都想不起来了?你真是贵人多忘事呀!猜猜我是谁吧,哈哈!”
郑粤生迟疑片刻,问:“给点提示吧……我真听不出你是谁。”
我用更生气的语气说道:“我是你的老乡啊,在东圭勒码头的!记起来了吗?”
郑粤生想了想之后,用试探的语气问:“你是老李?”
“啊哈!”我叫了一声后,换成了广东话,对他说,“你终于想起来了!”
“老李,这么久没联系了,找我有什么事呀?”郑粤生问。
我这才进入了正题,说:“其实也没什么事,只是很久没见面了,正好我明天要到青梭雅镇来办点事,所以想明天晚上请你吃顿饭。”
说到吃饭,我和郑粤生的对话自然变得融洽了起来。和他谈好了明天晚上吃饭的地点后,我对他说:“等明天晚上到了青梭雅镇后,我再和你联系吧。”说完后,我便挂断了电话,卸下了手机卡。
3
卡普先生管我叫陈然,郑粤生却管我叫老李,其实我不姓陈,也不姓李。我只是在应聘公司职务时,用了一张写有陈然名字的假身份证而已。
我根本不在乎卡普先生给我的报酬,也不在乎是否能在他的公司中转正。我从事着地球上一项最古老的职业,专凭三寸不烂之舌换取金钱的勾当。
换句话说,我是个骗子。
这一次,我的目标并不是卡普先生,也不是米歇尔蒂,而是这个叫郑粤生的华人。
通常来说,在M国全国通用的电话黄页上留有私人电话的人,都是做生意的。而华人向来在异国努力打拼,特别是广东人做生意都很有一套,所以想来郑粤生应该是个有钱人。
我的计划是,明天中午到了青梭雅镇后,先把卡普先生的业务做完,然后在晚饭的时间给郑粤生打电话,以很惊慌的口气对他说,我在来青梭雅的路上出了车祸,开车撞伤了人,正被受伤者的家属软禁,必须拿出一笔钱给那些人,才能顺利脱身。我会请求他给我的卡上打来这笔钱。
这套“猜猜我是谁”的把戏,其实是一个很拙劣的骗局,但我却很有把握能成功骗到钱。
因为在M国的华人素来团结一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天下华人是一家”嘛。
而且M国的本地人民风剽悍,青梭雅又是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出了什么事,本地人都是自己解决,很少找警察的。我所编造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常常发生。
我之所以会在青梭雅镇寻找受害人,是有特别原因的。以前我曾经有过一次失败的经验,就是在几乎快要骗到钱的时候,对方心生怀疑,问我在电话里所称的地点,此刻是什么天气,以及附近有什么显著的建筑物。我一时回答不起,所以对方立刻挂断了电话,再不与我联系。
从此之后,每当我设局时,都会亲自去一趟被骗者所在的地方,了解相关的地名以及天气状况。成功在于细节,这些细节有助于让我的目标完全打消对我的怀疑。
4
第二天天一亮,我便拎着一只皮箱,在东圭勒车站上了一辆开往青梭雅镇的长途汽车。
虽然这是一辆早班车,但车上已坐满了人。我身边是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肤色白皙,应该不是本地人。他一上车就拿出一份卷宗,查阅着里面的资料。我瞄了一眼,看到这卷宗是一份法律文书。我猜这个人大概是个年轻的律师吧。
自从做了骗子这一行,我就是个独行客,所以我也懒得去关心别人的事,自顾自闭上了眼睛,靠在椅背上很快就睡着了。上车前,我问过司机,从东圭勒到青梭雅,共需四小时车程。所以我给手机定了时,将在三小时后震动惊醒我。
三小时后,我醒了过来,扭过头望向窗外。此刻长途汽车正经过一处山口前的小镇,这个小镇叫鲁邦镇。长途汽车在鲁邦镇加好油后,继续前行,二十分钟后,又来到另一个叫孟瓦克的小镇。这个小镇的镇口有个小银行,几个光着上身的男人蹲在银行外打着扑克。我记下小镇的名字后,正准备继续闭目养神时,却发现身边这个穿着西装的年轻律师突然浑身颤抖了起来,就像发疟疾一般打着摆子。
M国是一个东南亚国家,在偏僻的地区,疟疾正是最流行的传染病,所以我关切地向律师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谢天谢地,律师立刻停止了战栗,看来他并没得疟疾。但他的瞳孔却骤然紧缩,眼中写满了恐惧。而长途汽车已经驶出了孟瓦克镇,继续在尘土飞扬的盘山公路上逶迤前行着。
过了很久,年轻的律师才让心绪平定了下来,他递给了我一张名片,他叫林鸿飞,是在M国出生的第二代华人,目前正在州府的一家律师楼中见习。他的中文不是很流利,所以我干脆和他用M国当地的语言交流了起来。
我问:“林先生,你刚才这么恐惧,是因为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他默然点了点头,说:“是的,我刚才忽然预感,这一次我到青梭雅镇去,有可能凶多吉少……”
5
虽然我是个骗子,但我却并不是个坏人,所以我很关切地询问林鸿飞究竟出了什么事。林鸿飞以略带恐惧的声音,对我说:“这一次我到青梭雅镇,是为了送一份法律文书……”
林鸿飞所在的律师楼三个月前接了一单CASE,为一桩商业欺诈案的原告方做代理。法院已经立案,即将开庭审理,但却一直苦于联系不到被告方,所以只能由律师楼代为转送法庭传票。
经过秘密调查,律师楼方面发现被告最近曾在山中小镇青梭雅出没过,于是上周派了一个叫曼哈的见习律师,伪装成快递公司职员前往青梭雅镇,把传票送到被告的手中——只要被告在快递的投递回执上签了字,就能证明他收到了传票,知道有开庭这么一件事。至于被告到时候是否出席,律师楼根本不在乎,反正法庭可以采取缺席审判的形式进行审理。
但令人奇怪的是,曼哈到达青梭雅镇后,电话突然打不通了。正好,曼哈的妻子跑到律师楼来大闹了一番,说她老公在外面找了情人,现在杳无音讯,一定是和情人私奔了。
曼哈妻子的话让律师楼老板很郁闷,如果曼哈真借着去青梭雅镇出差的机会,带着情人私奔去了,那封装有传票的特快专递自然就送不到被告的手里。所以老板只好派出另一个见习律师重新送一份传票过去。而这个见习律师,就是林鸿飞。
刚才林鸿飞之所以会恐惧,是因为在孟瓦克镇的银行外,他看到几个赤裸上身的年轻人正打着扑克,而其中一个年轻人,脚上踏着一双白皮鞋,皮鞋有些脏了,鞋后跟还有几处呈W形状的裂口。
林鸿飞一眼就认出,那双鞋是曼哈的。鞋后跟那处裂口,正是他不小心踩到曼哈的脚后跟造成的,他还因为这事,赔了20美金给曼哈。
既然曼哈的鞋子出现在了这里,就说明他的确来过这个地方。但为什么他的电话打不通了?而且鞋子又出现在别人的脚上?难道说,他遇到了意外?
如果曼哈真遇到了意外,是谁害了他?是那几个赤裸上身打牌的年轻人,还是那个接收传票的被告?
如果是被告害了曼哈,而现在林鸿飞正是接替曼哈的工作来到了青梭雅镇,他会不会也遇到同样的遭遇呢?
所以当他看到那几个玩牌的年轻人后,林鸿飞不由自主浑身颤抖了起来。他对我说:“我不想再去送传票了,哪怕被律师楼开除,我也无所谓。”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搵食不易,现在的大学毕业生要想找份合适的工作非常艰难,你可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工作啊。”
“可是,我又能怎么做呢?如果曼哈被那被告杀死了,我这不是去自投罗网吗?”
我笑了笑,说:“或许我有办法帮你的忙。”别忘了,我最擅长的本事就是骗人。
“真的吗?”林鸿飞的眼中流露出感激的神情。
其实我的办法很简单,反正林鸿飞的老板没见过被告,也没见过被告的签名,只要快递的投递回执上有被告的名字,他就会以为林鸿飞曾经把传票亲手送到了被告手中。我要做的事,就是在快递的袋子上留下那个被告的名字。不过这么做也是有风险的,万一被告知道了开庭的事,坚称投递回执上的签字是假的,那就糟糕了。
不过从林鸿飞的话里,我也能听出那个被告并不是什么好东西。要栽赃,就栽得彻底一点。只要随后拍下一张林鸿飞与被告在青梭雅镇的合影,就能证明他们确实见过面。
我从衣兜里摸出一支钢笔,对林鸿飞说:“告诉我,那个被告叫什么名字?”
林鸿飞答道:“他是一个中法混血儿,四十岁。中文名叫郑粤生,法文名叫米歇尔蒂。”
6
我确实没想到,那个被告就是我这次到青梭雅镇来要见的人。出于对自己的人身安全着想,我立刻向林鸿飞询问他们律师楼接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商业欺诈案。
林鸿飞告诉我,米歇尔蒂通常在一个偏僻的镇子落脚后,用电话联系商业公司,声称自己会以现金采购物品,品种五花八门,让对方派人前来签合同。然后他以武力囚禁绑架签合同的人,胁迫对方向公司说收到了定金,当商业公司把货物运到之后,他再用同样的办法让对方在现金收据上签字。
律师楼的客户就是一个米歇尔蒂的受害者,他曾经报过案,但警方却这只能当作商业欺诈案来处理,因为米歇尔蒂做得实在太干净了,没留下任何不利于他的书面证据。律师楼方面甚至怀疑,如果商业公司派来签合同的人不肯合作,米歇尔蒂或许会干脆杀人灭口,不留半点后路。
林鸿飞的话,不禁令我毛骨悚然。我很庆幸自己在路上遇到这个律师楼的青涩少年,否则只怕我刚抵达青梭雅镇就会遇上一连串噩梦般的遭遇。为了向他表示感谢,我必须帮助他。所以我立刻在他那份特快专递的投递回执上龙飞凤舞般写下两个签名,一个是法文版的米歇尔蒂,一个是中文繁体版的郑粤生。
接下来,就该想办法如何让林鸿飞与米歇尔蒂合影了。
没过多久,长途班车就抵达了青梭雅镇。这里果然是个偏僻的小镇,坐落在一座山谷之中,镇里长街两旁的房屋大多都有着哥特式的金色尖顶与黑色的落地窗。
下车后,我一眼就看到有个赤裸上身的年轻人在车站外举着一块牌子,牌子上写着我的名字,他一定是米歇尔蒂派来接站的人吧。我和林鸿飞装作不在意的模样,从那年轻人身旁走过,然后来到一个偏僻的角落。只过了片刻,车站里就一个人也不剩了,那年轻人脸上露出诧异的表情,连忙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又过了几分钟,我的手机响了。电话是米歇尔蒂打来的。
既然知道了米歇尔蒂的猫腻,我原本打算以“猜猜我是谁”的方式从他身上弄笔钱的计划也只能宣布告吹,但马上我就有了新的想法。
接通电话后,米歇尔蒂焦急地问我:“陈然先生,你怎么还没到达青梭雅镇?”我立刻以沮丧的语气答道:“真是不好意思,刚才班车在鲁邦镇停车加油时,我下车上厕所,出来后就发现车已经开走了。”
“那你现在在哪里?还在鲁邦镇吗?”米歇尔蒂高声问道。我答道:“没有,我正沿着公路向青梭雅镇走。马上就要到达一个叫孟瓦克的小镇……啊——”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叫,然后掐断了手机。
我这么做是有用意的,紧接着,米歇尔蒂又连续打了几个电话过来,但我没有接听就直接掐断了。米歇尔蒂一直持之以恒地拨打我的电话,但在半个小时后,我才接听了他的来电。不过接听电话的时候,我却清了清喉咙,用一种更为粗犷听上去就像喉管被浇了硫酸一样的声音,对米歇尔蒂说:“你是陈然的朋友吗?”
做骗子这一行,我有着自己的绝活。比如说,我精通很多语言,又比如,我可以使出多种不同的音调说话——这门口技的绝活,曾经保证?99lib?我在行骗的生涯中能够游刃有余。
米歇尔蒂纳闷地问:“你是谁?”
我冷笑着说:“我是谁,这并不重要。不过,刚才在鲁邦镇与孟瓦克镇之间的公路上,你的朋友陈然和我的朋友发生了一场很严重的冲突,他打伤了我们这边的人。现在他得赔偿一点钱,我才能放走他。不过他身上只有几百块钱,远远不够医药费!”
“你想干什么?敲诈吗?”米歇尔蒂怒气冲冲地叫了起来。他很聪明,马上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
而这时,我也立刻恢复了原本的声音,用哀求的语气说道:“米歇尔蒂先生,这帮坏人刚才在路上袭击我,我被他们拉到了一个山洞里……他们要我拿一万美金出来……米歇尔蒂先生,求你帮帮我……到时候这一万美金就从你的货款里扣除就是了……”
电话那头顿时沉默了。米歇尔蒂一定在思考,他想骗走我们公司价值四万美金的釉面砖,但现在却要先付出一万美金,这的确值得考虑。
趁他沉默的时候,我又可怜兮兮地补充了一句:“米歇尔蒂,请你放心,我是卡普先生的女婿,我老婆是公司会计。你要是能把我救出来,回头我让老婆多发一万美金的货给你,也是一样的。”
米歇尔蒂还有点犹豫,他问:“你为什么不让你岳父出这一万块钱呢?”
现在,又该让浇过硫酸一般的声音出场了。我憋着喉咙恶狠狠地说:“东圭勒太远了,送钱过来不方便!还是青梭雅镇近一点!”
米歇尔蒂又思考了几秒钟后,说:“这位先生,让我再考虑一下,过一会儿我再打电话与你联系。”
“好!”我冷冷答道,“我给你十分钟的时间。要是十分钟不打电话过来,不就再也见不到这位陈然先生了。”说完后,我挂断了电话。
7
我知道,现在米歇尔蒂一定会打电话给卡普先生,核实我是否真是他的女婿。当然,我不会让他和卡普联系上的,因为在接他电话以前,我就让林鸿飞拨通了卡普先生的电话,让他以米歇尔蒂的律师的身份,与卡普先生协商釉面砖合同的细节。
林鸿飞很有专业素养,一直与卡普先生事无巨细地交谈着。如果不出意外,这个电话还会持续三十分钟。而在这半个小时里,卡普先生的电话一直保持通话占线状态,米歇尔蒂无论如何都无法与卡普先生取得联系。
果然,过了十分钟,米歇尔蒂又拨通了我的手机。他问:“我已经准备好了钱,我要怎么才能把钱交到你们的手中?”
我用干瘪的声音答道:“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过十分钟,我会派人来找你的。”
挂断了电话,我对林鸿飞说:“现在,该你上场了。”
8
为了防止米歇尔蒂与卡普先生取得联系,林鸿飞挂断电话后,我也给我的老板打了个电话,喋喋不休地报告着合同细节上一些模棱两可的语句。当然,我的目的只是让卡普先生的电话一直处于通话状态而已。
现在轮到林鸿飞上场了。
米歇尔蒂曾经把他的地址传真到我所在的贸易公司,所以我和林鸿飞很轻松就找到了他的家。林鸿飞也蛮会演戏的,他苍白着一张脸,有点垂头丧气,又有点忐忑不安地敲开了米歇尔蒂的家门。
按照我事前的安排,我会让林鸿飞对米歇尔蒂说,他与女友在来青梭雅镇的路上,双双被人劫持。现在劫匪让他来米歇尔蒂家取走一万美金,如果他拿不回钱,劫匪就会杀死他女友。
米歇尔蒂想要的,是我那公司即将送来的价值不菲的高档釉面砖。就算他想找半路杀来的劫匪算账,也不会无缘无故为难一个被胁迫的无辜者。他只想花一万美金救出我后,再骗走四万美金。
所以很快我就在远处看到米歇尔蒂把一个牛皮纸口袋交给了林鸿飞。
当然,我也没忘记答应了林鸿飞要做的事。当他和米歇尔蒂同时出现在房门外时,我用手机拍下了他们的合影,以此证明他确实将法庭传票送到了米歇尔蒂的手中。
9
接下来,我们装作互不认识的模样,上了一辆从青梭雅镇开往东圭勒的班车。
为了防止米歇尔蒂派人跟踪,一路上我没和林鸿飞说一句话。当车开到距离东圭勒还剩五十公里处的郊外时,班车在一个加油站里停下加油——我早就打探好了,每辆从青梭雅开来的班车都会在这里加油。
正如我猜测的那样,当林鸿飞下车装作上厕所的时候,还有几个面相凶恶的年轻人也下了车。不用说,他们一定都是米歇尔蒂派来的马仔。
我一点都不惊慌,反正他们都不知道我的身份。我绕到了加油站后面,在那里停着一辆小轿车。这辆车是我在来到东圭勒之前,就准备在那里的了。每次行骗前,我都会提前安排好退路。
我发动轿车后,朝林鸿飞打了个手势,他立刻用最快的速度向我飞奔过来。在那几个马仔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钻进了我的轿车,然后我踩了一脚油门,朝一条岔路飞驶而去。
马仔们肯定不可能让班车司机答应开车追我们,而且在这条岔路前方,还有好几条岔路,他们根本没办法追到我们。
沿着公路行驶了半个小时后,我才在一个车流熙攘的十字路口停下了车。林鸿飞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水,对我说:“陈先生,这一次我可真得感谢你。”他从怀里摸出了那个牛皮纸口袋,打开后,从里面抽出一千美金,然后把剩下的口袋递给了我——按照我们事前的约定,这一千美金是他应得的酬劳。
10
林鸿飞揣着一千美金,在十字路口拦了一辆出租车后,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
我开着车,来到一家银行,准备把剩下的九千美金存进我的银行户头里。当我从牛皮纸口袋里取出钱后,忽然感觉有点不对劲。仔细看了一下手中的钞票,我不禁怒从心头起——真是奇怪,这些美钞竟然全是假钞。
米歇尔蒂拿出的赎金是假钞?难道他就不怕劫匪撕票吗?如果当初他不想给钱,直接拒绝电话里的要求就是了,根本没必要拿假钞给劫匪。
我的心里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莫非钱被林鸿飞调了包?他身上怎么会提前预备一万美金假钞?难道他也是个骗子?
我垂头丧气走出了银行,开车向卡普先生的商贸公司驶去。不管怎么,我帮他避免了四万美金的损失,说不定他会让我继续留在公司里,而且还会把我当作心腹。只要在公司里有出差的机会,我就可以继续用“猜猜我是谁”的把戏,从别人手里骗钱。
但令我感到诧异的是,当我来到商贸公司办公室时,却发现铁门紧锁,屋里狼藉一片。隔壁一个卖槟榔的老头对我说,卡普先生只租用了一个月的办公室,今天早一点的时候,他就退了房,天知道他到哪里去了。
正当我头脑一片混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接通电话,一个年轻人对我说:“陈先生,你猜猜我是谁?”
我立刻就听出,这是林鸿飞的声音。但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已经笑呵呵地说道:“我才是卡普先生的女婿!”说完这句话,他就挂断了电话。
直至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原来卡普先生和林鸿飞才是真正厉害的骗子。他们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才把我招进了公司里。他们也知道米歇尔蒂的真实身份,所以才在半路上让我遇到扮成律师楼见习律师的林鸿飞。他们料到我会用高明的手法,从米歇尔蒂这个骗子手里骗到一大笔钱,但他们却用更高明的手法,把我辛辛苦苦骗来的美钞全都骗走了。
我真是欲哭无泪,但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不禁对自己说,江湖真是太险恶了,我是不是该换个行业来做了?
知名纪录片导演的故事:定格
陈哥果然不再做老千了,他改做贼王了。真可谓“不抽鸦片,改抽白面了”。我不禁哑然失笑。
不过他的故事倒是蛮有趣的,老千也有被人骗的时候,颇具警世的深长意味。
讲完故事后,王富贵没急着告辞,而是继续从怀里摸出了几张钞票,递给陈哥,说:“陈哥,我想和你做笔生意。最近乞丐这个行业不太景气,我也想转行了。”
“要我给你指条路吗?”陈哥接过钞票,笑着问。
王富贵摇了摇头,说:“陈哥,我已经想好了,准备开家小店。”
“什么样的小店?”
“一家二手皮革制品的专营店。”
“二手皮革制品?”
“嘿嘿!”王富贵笑了一声,说,“主要卖的就是各式二手钱包。”他的目光蓦地瞟到了那个仍露着缝隙的窨井。
陈哥也明白了,哈哈大笑了起来:“原来你想把我这里的钱包再拿去贩卖呀?不错不错,也算是资源再利用,很有创意的想法。”
接下来,王富贵和陈哥就开始讨论生意合作的细节问题。我对他们的讨论没有丝毫兴趣,但既然我是王富贵带到这里来的,也就不好意思贸然先走,只好站在一旁静静聆听。
陈哥是个爽快人,只要求日后收益的百分之三十就行了,不用王富贵先付款,也不派手下进店驻守,只要王富贵说句话,他就会源源不断送来刚入手的二手钱包。
唉,像他这样做生意,哪怕以前他曾做过老千,也免不了被人骗。
半小时后,他们结束了交谈。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陈哥还从窨井井底挑了几个高档真皮钱包,交给王富贵,让他用来当样品。
王富贵接过钱包,便与陈哥握手告辞,与我一同走出了小巷。
在巷外,我悄悄问王富贵:“你真想开个二手皮具店?”
他诡异一笑,答道:“这就是我的新任务。”
看着他的笑容,我明白了。王富贵开皮具店是假,搜集陈哥的犯罪证据才是真。别忘了,他毕竟是个出色的卧底警员。
王富贵帮我招了一辆出租车,又执意把我送回了酒店。到酒店的时候,已是凌晨三点了。这时候再让他独自离开,显然是不太合适的。反正我住的是酒店标间,有两张客床,于是把他留了下来。
在客房中,王富贵打开了刚从陈哥手中拿到的钱包,说:“说不定钱包里还留有失主的身份证,确定失主身份后,如果失主愿意出庭作证,我又在钱包上找到陈哥及其手下的指纹,警方就能将陈哥绳之于法了。”
果然,这就是王富贵的任务。他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为了得到陈哥的信任,想必也付出了不少心血吧,我不禁对他心生敬意。
王富贵打开一个钱包后,果然找到了一张身份证,他看到身份证上的姓名与照片后,脸上忽然露出了诧异的神情。
“怎么了?”我好奇地问。
王富贵吹了一声口哨后,答道:“这个钱包居然是林孝强先生丢的。”
林孝强的名字,我以前也听说过。他是M国内最为出色的电影人,华裔,以拍摄视角独特的纪录片而名声远扬,还拿过几个国际大奖。
谁又能料到,他的钱包竟然会落到了王富贵手中?可像他这样的大导演,会接受出庭作证的请求吗?
王富贵沉吟片刻后,说:“不管怎么,我得明天去见见这位林大导演。就算他不愿意出庭,我也得尽到自己的本分。”
我当然不能错过会晤知名纪录片导演的机会,于对王富贵说,我明天正好没有安排,我要和他一起去劝说林孝强出庭作证。
我和王富贵在客房里只休息了四个小时,七点多天刚亮,我们便出了酒店,招了一辆出租车,按照林孝强身份证上的地址,向林家驶去。
八点整,我们来到了林孝强的住宅外。
林孝强住在一间颇具英式风格的带庭院的别墅中,按响门铃后,来开门的正是林孝强本人。
林孝强得知我们的来意后,打量了我和王富贵一眼后,说道:“真是有趣,一位卧底神探,一位侦探小说作家,这样的游说团队,我又岂能拒绝?再说了,打击罪案,本来就是公民的义务,而且我恨透了那些不劳而获的小偷!”
没想到工作竟然会如此顺利,王富贵也很是开心。请林孝强写完情况说明后,王富贵客套地问:“林大导演,请问现在您在筹拍什么片子呀?”
林孝强微笑着答道:“我正准备拍一部审视心灵的忏悔录般的纪录片。”
“哦,听上去很吸引人的样子呢。”我由衷地说道。不过说实话,我对“审视心灵的忏悔录一般的纪录片”一窍不通,根本不知道林孝强说的是什么。
林孝强显然看出了我的疑惑,他笑着说:“其实,这部新片是根据我的一段亲身经历改编而成的略带虚构的故事。”他突然敛住笑容,对我说,“庄先生,您是写侦探小说的作家,我倒不妨把这个故事的梗概给你说一说,也请你给我提一点意见或建议。”
“谈不上意见或建议,大家一起讨论讨论吧。”我赶紧谦逊地说道。
“呵呵,这是一个自传体式的故事,那我就用第一人称来讲述吧。”林孝强如是说道。
1
我站在东圭勒市的一个小码头外足足等候了两个小时,但那队来自香港的旅游团依然未见踪影。浑身黝黑的当地小伙甘宋用半生不熟的英文对我说:“林先生,怎么那些人还不来呢?我快被太阳烤成肉干了。”
说来也对,M国是地处亚热带,现在又是旱季中最热的月份,汗一出,就立刻蒸发成水汽,皮肤上只剩一层细细密密的干盐。这种感觉,会让任何人都觉得难以忍受。
我只好将肋下挎着的DV机向上拉了拉,用当地话对甘宋说:“你别再埋怨了,钱有那么好挣么?这些香港人可是我们难得的金主。”
甘宋吐了吐舌头,不再言语了。我看了看佩戴在腕上的防水手表,离上午十一点还有几分钟,下班航船就要到达了。
这里只是一个小码头,但却是由水路从N国至M国的唯一入口,地方不大,却甚是繁华。码头外到处都是出售宝石的店铺,一条石板铺成的长街上,回响着此起彼伏的叫卖声。
甘宋从摊贩那里拿回一只插着吸管的香椰,递给了我。我却婉拒了他的好意,取下挎着的DV机,打开后,调好焦距对准了码头的出口。
这一次我将接待一个来自香港的旅游团。说实话,我并不是执牌的导游,我的真实身份是一个纪录片发烧友。我最爱做的事,就是背着DV机在M国境内四处游走,拍摄下我所看到的一切。我做梦都想拍出一部自己满意的纪录片,送到法国参加马赛国际纪录片电影节。
尊尼黄,是我的网友。他也是一个纪录片摄制爱好者,香港人。他在一个月前告诉我,他将与朋友组团到M国旅游,会经由水路从N国出发,抵达东圭勒码头。
因为不懂M国当地的语言,所以尊尼黄邀请我来做他们的导游,并且会给我一笔不菲的报酬。虽然我对做导游并没有?什么兴趣,但看在钱的份上,我还是答应了。谁都知道,拍纪录片是个败家的爱好,需要资金来支撑,目前我已经接近了山穷水尽的悲惨境地。
尊尼黄告诉我,他们这次来M国,是想去参观一个叫做雷蒙的山中小镇。据说那里地处偏僻,甚至称得上未曾开化,但却拥有许多以前法国侵略军留下的有着异国风情的建筑物。
“我想拍一部反应东西方文化在偏僻角落里冲突的纪录片。”尊尼黄在邮件里是这么对我说的。说实话,我看过他拍的几部纪录片,技术比我好很多。答应替他做导游,其实我也是想好好观摩一下他拍纪录片的手法,借机从中借鉴一二。
甘宋是我的朋友,他的老家就在雷蒙镇。所以我把他叫了过来,担任我的助手。毕竟这个国家里有着太多复杂的方言与奇怪的风俗,而且民风剽悍,要是尊尼黄他们无意中冒犯了乡民,说不定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就被那些乡民割下头颅,码上盐后倒悬在棕榈树上,制成美味的人肉干。
正当我神游之际,甘宋突然对我说:“林先生,船到了。”
我抬眼望去,看到一艘铁皮马达船已经停靠在了码头边上。人流中,几个背着行李、顶着太阳帽、戴着夸张墨镜的华人跨下了船身,有男有女。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留有长发、脸型削瘦的男人,年约二十七八,正是尊尼黄——为了便于辨认,他曾经在给我的邮件里留下了自己的照片。
2
按照我们事先的约定,我一直将DV机的镜头对准了他,画面捕捉着他的一举一动。在尊尼黄的身边,有一个娇小漂亮的女孩正揽住了他的臂弯,不时与他有说有笑,甚是亲密。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个女孩应该是尊尼黄向我提过的女友琳达吧。
从这艘铁皮马达船上,一共下来了四十多人,有提着大包小包的本地人,也有金发碧眼的西方白种人,甚至还有几个说着闽南话的华人。我一直用镜头对准了尊尼黄与琳达,当看到他们从码头的检票处走出的时候,突然奇异的事发生了。
镜头中的尊尼黄与琳达的动作忽然静止了,走在他们身后的几个正谈笑着的西方人,身影也在我的镜头里静止了,不再有一点动弹——事实上,时光仿佛静止了,四十多个下船的旅客,全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活像一尊尊凝固的雕像。
当时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的DV机出故障了,不能再正常运转。虽然我的这台机器并不高档,只算得上入门级的便宜货,但我却将它视为了心肝宝贝。我差点当场就崩溃了,要是DV机坏了,那就惨了。
而这时,我又听到身边的甘宋发出了一声诧异的怪叫:“啊,林先生,他们这是怎么了?”
我赶紧移开了镜头,向前望去,立刻明白我的DV机并没有出故障,而是眼前的所有人真的凝固在了检票处前。
我看到刚下船的四十多人就像木头人一般,有的人正在走路,脚刚抬起了半只,但整个身体却凝固在了检票处前。有的人正在交谈,但嘴张开着,却没有半点声音。有的像在“抬头望天际”,有的拿着薯片正向别人嘴里送……而尊尼黄与琳达则做出了亲吻的动作,双目对视,头凑在一起,两片嘴唇相距不到一公分。
我愣住了,我不由得想起了儿时玩过的一种游戏,“一、二、三,我们都是木头人,不能说话不能动。”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人同时玩这种游戏的。再说这四十多人都才从一艘铁皮马达船下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国籍也各有不同,以前应该是素不相识的,为什么他们会玩这样的游戏呢?
难道,这并不是什么游戏吗?我不禁又想到以前看过的一些充满了末日意味的恐怖电影,莫非地球上出现了一种神秘的病毒,只要吸入后就会全身僵硬,不能再动弹?
码头的工作人员也惊讶地张大了嘴,一个检票的小姐甚至惊声尖叫了起来。但那四十多人依旧僵硬地站在原地,就连眼珠都没有丝毫转动。几个路过的本地人也好奇地走了过去,用手触摸着凝固在检票处前的木头人,还在他们眼前摇动着手掌。可是,那些人还是没有动弹。
面对如此怪异的景象,作为一个纪录片的爱好者,我又怎能错过这样的机会呢?我赶紧平端起DV机,从各个角度拍摄着一动不动的人群。当然,我的镜头主要对准了尊尼黄与琳达,毕竟他们才是我所关注的人。
而在这时,从长街上突然冲来了一个身穿红色袈裟,戴着眼镜的留发僧侣,面红耳赤地用本地话大叫了起来:“那个人在干什么?这简直是冒犯神灵!”我立刻将DV机的镜头对准了这个僧侣,同时问道:“师傅,发生什么了?”
顺着僧侣的视线望过去,我看到一个染着黄发的年轻男人,站在码头出口旁的一尊佛像前,定格凝固,一只手放在裆下,拉链已经拉开了一半。看上去,他就像是要掏出裤裆里的玩意儿,朝佛像撒一泡尿。
这尊佛像是M国最信奉的神灵,半人来高,塑着金身,却在前后左右各有一张脸,所以被M国称为四面佛。传说四面佛的四张佛脸,分别代表爱情、事业、健康与财运,掌管人间的一切事务,极为灵验,所以又被称为“有求必应”佛。
而这个黄发年轻人的动作,正是最为亵渎神灵的举动,难怪这个僧侣会做出如此激烈的反应。如果这群定格凝固的人真是在玩一个集体游戏,那么这个年轻人的举动也实在是太过于离谱了。
正所谓“佛也有火”,僧侣几乎想冲过去揍那个年轻人,但却被检票口的铁丝网给拦住了,他跳着脚大声咒骂着。我不禁暗笑,这虔诚的僧侣也在无意中犯了“嗔”戒。
3
DV机如实地记录着检票口里的怪异情景,这时,所有凝固得就像木头人一样的这群人忽然动了起来,就像是复活了一般,所有人各自散去。交谈的继续交谈,检票的继续检票,而尊尼黄则与琳达则亲热地亲吻了起来。我瞄了一眼拍摄时间记录,正好三分钟。
看来是游戏结束了,一切重新恢复了正常。站在一旁的甘宋却突然对我说:“林先生,怎么那个人还是一动不动呢?”甘宋说的是那个站在四面佛前的黄发年轻人,此刻他依然站在佛像前保持着原来的动作,手抚在裆下,全身一点没有动弹。
我身后传来了那个愤怒僧侣发出的高声叫骂:“你会被诅咒的!你会堕入阿鼻地狱,你们全部会受到四面佛的诅咒!永世不得超生!”我朝后望了一眼,看到几个闻讯赶来的当地军警正安抚着那个僧侣,而僧侣又怒骂了几声,然后淹没在了不断从检票口涌出的人流之中,不见了踪影。
我正用镜头在人群中搜索僧侣的画面时,肩头却忽地一沉,回过头来,却看到尊尼黄与琳达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他取下墨镜,嬉皮笑脸地对我说:“小林,你刚才很有职业敏感性嘛,镜头感很不错,拍出的纪录片效果一定很棒!”
我连忙问道:“你们刚才是在做什么?是在玩游戏吗?还是在拍纪录片?”
尊尼黄点了点头,说:“是的,小林,你听说过一种叫‘定格’的游戏吗?”他向我解释,“定格游戏”是从“快闪游戏”演化出的一个分支。
所谓快闪游戏,最初起源于美国纽约曼哈顿,上班族通过网络与手机短讯联系,突然齐聚某个地方,同时做出约定好的事。比如同时喊出一声口号,又比如在晴天的闹市里突然同时打开雨伞。只要周围的人一露出诧异的神情,这些玩游戏的上班族便会同时向四处飞奔,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定格游戏,则是一群人私下联系后,在同一时间来到约定的地方,做出定格的动作,浑身不再动弹,就像木头人一样,又仿佛时光凝固。只要保持如此姿势三分钟,所有的人便恢复正常,各自做自己的事去。
这一次,他们约定的地方就是东圭勒码头,这些从铁皮马达船下来的旅客,也都是早就在网上联系好了的。他们特地来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就是为了演出这幕“定格”的游戏。而我,则是尊尼黄认准了可以在中立状态下进行拍摄的记录者。
尊尼黄说完之后,说:“现在游戏结束了,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去喝杯酒吧。听说M国盛产用甘蔗酿成的威士忌。”
我却犹豫了片刻,问:“游戏真的结束了吗?”我努了努嘴,让尊尼黄朝检票口内望去。就在那尊四面佛的佛像前,那个做出猥亵动作的黄发年轻人依然站着一动不动,仍然定着格。
尊尼黄的眼中也露出了诧异的眼神,他喃喃地对琳达说:“陈迈克这是怎么了?难道他不知道只需要定格三分钟就算完成任务吗?”
4
我与尊尼黄和琳达重新回到了检票口里,来到了四面佛前。尊尼黄拍了拍这个叫陈迈克的年轻人的肩头,陈迈克的身体忽然晃了一晃,僵硬地倒在了地上。只听“砰”的一声,他的身体在撞到坚硬的地面后,竟然摔得四分五裂。
在这剧烈的惊诧之下,琳达口中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而我则耸了耸肩膀,说道:“有什么好怕的?”我之所以如此轻描淡写,是因为在陈迈克身体碎裂的同时,我已经觉察到并没有半点鲜血溅出,而身体碎裂的断面处全是银白色的蜡。我立刻就明白了,陈迈克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尊制作得惟妙惟肖的蜡像。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也是尊尼黄所设计的游戏中的一个环节。他无非不过就是想用这个噱头来吓唬一下我,让我用DV拍出自己受到惊吓后的糗样。可惜,我没有配合他,让他所期望的拍摄效果大打折扣。
但是,尊尼黄却声音颤抖地对我说:“小林,这不是游戏!陈迈克下船时就走在我们身后,还让我猜一会儿之后他会做出什么样的定格动作。不信你调出之前拍下的画面,一定能看到他绝对是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尊蜡像!”
几乎与此同时,从检票口外传来了一阵疯狂的笑声。循声望去,我看到那个身着袈裟鼻梁上架着眼镜的僧侣又出现在铁丝网后,冷冷地望着我们,低沉地说道:“别怀疑了,是四面佛的诅咒,因为他亵渎了神灵,所以神灵惩罚他变作了一尊蜡像!”
僧侣的声音听得我头皮隐隐有些发麻,他刚一说完便转过了身,走入了身后汹涌的人群,消失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样的考虑,竟突然朝站在检票口外的甘宋做了个手势,让他去跟住那个僧侣。甘宋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也转身涌入了人流,朝着僧侣离去的方向跟了过去。
随后我则调出了之前所拍摄的DV画面,果然看到陈迈克就走在尊尼黄与琳达的身后,但在定格游戏就要开始的时候,他忽然离开了镜头。因为我一直都将注意力放在了尊尼黄与琳达的身上,再加上之前也没料到会有定格游戏的发生,所以并没有留意到陈迈克之后的情形。
天知道陈迈克究竟是怎么变作一尊蜡像的?难道是真的遭到了四面佛的诅咒?
5
尊尼黄所组织的这个旅游团,一共四十一人,也就是铁皮马达船送来的这船人。他们都是尊尼黄为了拍摄纪录片,在网络上招募后才相约同时来到东圭勒的。如今旅游团少了陈迈克,就只剩下四十人了。
我将他们带到了之前联系好了的一家酒店,然后对神情低落的尊尼黄说:“你们还准备继续玩定格游戏吗?”
尊尼黄翻了一下眼皮,答道:“我们会继续玩的。”他告诉我,事实上在码头玩的定格游戏,只是一次预bbr>演。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想去闭塞的山中小镇雷蒙进行一次定格游戏,这就是尊尼黄一直希望找寻的一种感觉——东西方在偏僻角落里的冲突。他还对我说,他希望一个立场中立的人,能帮助他拍下所有的画面,制成写实的纪录片。
“我会将制作好的纪录片送到国际电影节参赛,国外的很多同行都看好我的这个策划方案。当然啰,小林,我不会让你白做摄影师的。”尊尼黄如是说道,顺便他报出了一个给我酬金的数字。嗯,这个数字让我很满意。
我们的话题重新回到了陈迈克的身上。
“你认为陈迈克到哪里去了?”我问道。
“据我所知,陈迈克一直是个喜欢恶作剧的家伙,否则也不会在四面佛前做出那么猥琐的动作。”尊尼黄答道,“我猜,他一定是找了个本地人在那里准备了一尊与他一样的蜡像,放在四面佛前,然后悄悄地躲开。他只是想捉弄一下我们罢了。”
“那可不一定!”琳达突然说道,“M国是一个极其神秘的国度,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怪异宗教,天知道会不会真的是四面佛显灵,让陈迈克变成了一尊蜡像。”
我哑然一笑,说:“其实呢,在M国人的传说中,四面佛是最为善良宽仁的神袛,又怎么会因为陈迈克的一个猥亵的动作就诅咒他呢?”
“可是……那个奇怪的僧侣真是那么说的啊!”琳达反驳道。
说到那个神秘的僧侣,我才想到甘宋还在跟踪他呢。我拿出手机,拨出了甘宋的手机号码。手机响了两声后,通了,可奇怪的是,话筒里传出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却并不是甘宋的声音。
这个男人在电话那头冷冰冰地说道:“你是谁?”
“你又是谁?”我诧异地反问道。
这个男人答道:“我是东圭勒警察局的查旺警官。你所拨打的这个电话的主人已经死了,就死在码头附近一座寺庙后的背街小巷里。”
6
半个小时后,我在警局的殓房里认了甘宋的尸体,他死得很惨,喉咙被割开了,双眼圆睁,怎么抹都合不上。更令人不忍的是,他的舌头被人活生生地拔了出来,因为在冷冻的冰棺里躺了很久,满口的血都冻成了暗红的冰块。
在查旺警官的办公室里,尽管头顶上的老式吊扇忽忽地转着,但我却感觉不到一点凉意,汗水簌簌地向下流着。
面对查旺的问题,我只是说自己是甘宋的朋友,给他打电话不过想约他一起吃个晚饭。之所以我会隐去甘宋跟踪僧侣的事,是因为我不想让警方去找尊尼黄调查码头上发生的事——我希望尊尼黄的雷蒙镇之行能够顺利进行,我太需要他的那笔做摄影师的酬金了。
“看来,甘宋不幸遇到了流窜的抢劫犯,才惨死在寺庙后的小巷里。”我对查旺警官说道,他点点头,表示同意我的说法。这是一个我们大家都能接受的解释,既然是流窜犯作的案,那么这个案子就可以高高挂起来了,不用费心费力再去侦查。
“林先生,谢谢你的合作。”查旺对我说道。我伸出手,与他握手后,站了起来,离开了东圭勒警察局。
当我回到人潮汹涌的长街上,在一个理发店门口的镜子前整理了一下衬衫的领子,然后小心翼翼朝镜子里望了一眼,看到了在理发店对面的电线杆后有两个瘦弱的男人,正鬼鬼祟祟窥视着我。
我在东圭勒待的时间也不算短了,一眼就认出那是两个当地的小警察。我不禁暗笑了一声,心想查旺警官果然对我生出了疑心,派了两个手下来跟踪我。
7
我与尊尼黄、琳达是在两天后来到雷蒙镇的。当然,与他们一起来到M国的另外三十八人已经先期到达这里——考虑到拍摄效果,为了不引起雷蒙人的注意,我们不得不分批前往。
小镇坐落在一个山谷之中,在入镇之前,我就在一处山坡上看到了镇里到处都是有着金色哥特式尖顶的房屋,果然充满了浓郁的法式殖民地风情。
说实话,一个宁静的小镇里突然涌入四十多个陌生人,是不可能不让镇里人好奇的。所以那些摄制组里的白种人团员伪装成教徒,借口来此的目的是为了来参拜镇里一处古旧的教堂——我们提前查阅过雷蒙镇的资料,知道那里有一座由法国人在六十年前修建的教堂,如今已经摇摇欲坠,岌岌可危。
而摄制组里的M国本地人则伪装成货郎、游医、探亲者。但美中不足的是,雷蒙镇只有一个旅馆,就是当地镇公所的顶楼。这么多人全住在那里,还是引起了一些乡民的注意。
我们的摄制方案是,在到达雷蒙镇的第二天下午镇里人最多的时候,来到那座叫做圣洛伦瓦兹的教堂进行弥撒。定格游戏就在各位信众步入教堂的一刹那进行,到时候会有部分摄制组成员正在信步走进教堂,还有一些成员假装正巧路过此处,教堂外还会安排成员中的本地人在长街上摆出地摊。
而我会提前偷偷在教堂旁的几处隐秘的地方,从不同角度架好固定机位的摄影机,然后提着一台便携式的DV机,潜入教堂中。到了定格游戏开始的时候,我就会带着开启的DV机从教堂里走出来,拍摄每个摄制组成员定格后的模样。当然,我还会拍下所有雷蒙镇里居民的反应——这才是最能体现东西方文化冲突的细节,也是这部纪录片想要体现的目的。
不过在拍摄的前夜,琳达却似乎忧心忡忡,她避开了尊尼黄,私下找到我,对我说:“林先生,我真的担心那个僧侣的说法是真的。或许四面佛的诅咒真会让我们明天玩定格游戏的时候,让某个成员再次变成一尊蜡像。我希望你能劝说尊尼黄取消明天的行动。”
我耸了耸肩膀,说:“别担心了,既然我们花了这么多钱招募团员,又跋涉这么远来到雷蒙镇,尊尼黄是不可能取消这次游戏的。”其实,我期盼着能拍摄出一部纪录片巨作,到国际上去拿大奖,又怎么能去劝说尊尼黄取消行动呢?这可是成名立万的大好机会,我绝对不能错过!
但是,如果说我不担心,那是假的。毕竟我曾亲眼看到了甘宋的尸体,他的死绝对与那个僧侣有关。所以在送出了琳达之后,我也出了房,将尊尼黄叫了出来。
8
在镇公所外的长街转角,我说出了心中的担忧。尊尼黄犹豫了很久,才慢慢对我说:“小林,其实有件事我一直瞒着你的。”
“什么事?”我诧异地问道。
他眨了眨眼睛,问:“你知道有部电影叫《女巫布莱尔》么?”
我当然知道这部电影。那是一部著名的美国“伪纪录片”式恐怖片,曾经拿奖拿到手软。电影讲的是几个学生带着DV机到深山里去寻找传说中的恐怖女巫,所有镜头都由摇晃的手持机位拍摄,体现出强烈的纪录片式真实感。
我的心中不禁产生了不好的预感——莫非尊尼黄这次到M国来,并不是想拍摄一部反应东西方文化冲突的纪录片,而是想拍一部《女巫布莱尔》式的恐怖片?
果然,尊尼黄告诉我,其实陈迈克并没有变作一尊蜡像,而是下船后偷偷躲到了暗处。尊尼黄事先买通了码头的检票员,将一尊惟妙惟肖的蜡像搁在了四面佛的佛像前。这件事,他连我和琳达都没有告诉,他想在摄制组里营造恐慌的情绪,让人以为真有四面佛的诅咒存在。
而在明天的定格游戏行动中,还会有一个成员离奇变作蜡像。至于是谁,他却向我保了密,因为他希望我继续以中立的状态进行拍摄。
听了他的话,我不禁暗自赞叹,这样的纪录片,想不在国际电影节上拿奖都难。不过,我还是想到了甘宋的死,我曾亲眼在警察局的殓房里看到了他的尸体。我不由得猜想,难道尊尼黄为了拍摄效果,竟真的杀死了甘宋?
于是,我婉转地问:“那个胡言乱语的僧侣,也是你提前买通的吗?”甘宋是因为跟踪僧侣而死,如果能确认僧侣是尊尼黄派来的,那么甘宋的死绝对与他脱不了干系。不过只要我能凭借摄影师的身份在国际电影节上拿奖,死个甘宋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没想到尊尼黄却皱住了眉头,对我说道:“我也不知道这个僧侣是谁。按照我原先的计划,是想通过自己的话,向团员暗示陈迈克是因为亵渎了神灵才变作了一尊蜡像。我没料到检票处却突然钻出一个僧侣,将我想说的话全都说了出来。不过这样也好,他让我少了很多麻烦,也让我构思的剧情变得更加真实。”
天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说不定他为了拍摄的真实感,继续向我隐瞒了一些真相。但我还是问了一句:“现在陈迈克在哪里?他回香港了吗?”
尊尼黄又皱了皱眉,说:“按照原定的计划,他是应该直接回香港的,然后打电话向我报个平安。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一直联系不到他呢。真是奇怪了。”
“哦……”我点了点头,正想说什么的时候,忽然听到长街的另一头传来了沉稳的脚步声。
我抬头望去,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教士袍的中年男人,手里拿着一本《圣经》,正向我们走来。
9
“二位教友,你们好!我是圣洛伦瓦兹教堂的神父,坤沙。”这个男人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后,很有礼貌地对我们说道。
坤沙神父留着一脸络腮胡子,眼圈很黑,很是瘦弱,看来他常常熬夜。
“神父好。”既然我和尊尼黄都伪装成了参拜教堂的教友,自然也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后,向他行了礼。
坤沙说道:“你们明天也要去教堂做弥撒吧?圣洛伦瓦兹教堂很久没这么热闹了,到时候行礼的人会很多,但教堂已经很破败了,希望你们都遵守秩 5e8f." >序,不要损坏教堂里的物品。”
“那是当然。”我与尊尼黄同时阖首答道。
“呵呵,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还要去镇公所的四楼提醒一下其他的教友。我先告辞了。”他又划了个十字,随后向镇公所走了过去。
10
第二天,刚吃过午饭,我就带着DV机独自一人出了镇公所,来到位于雷蒙镇边缘的圣洛伦瓦兹教堂。
上午的时候,我就已经偷偷在教堂外各个隐秘的角落装好了固定机位的摄像机。现在,我只需要带着DV机躲入教堂中,等待着定格游戏的开始。
果然正如坤沙神父所说的那样,教堂很破败了,黯淡的外墙上长满了墨绿的爬墙虎,金色尖顶上的玻璃窗户几乎全都破碎了。
我走入教堂,教堂的拱门中,有一尊足有一人高的圣主耶稣瓷像。瓷像后,就是弥撒大厅,我在最后一排的木制长椅坐了下来,刚坐下,就发现长椅看上去似乎很干净,但事实上却积了一层浅浅的油垢。
坤沙神父就站在大厅最里面的讲坛上,正逐一点着讲坛上那些众多的蜡烛。我看了看时间,心想等神父点完了蜡烛,定格游戏开始的时间也就差不多该到了。
大约半个小时后,我听到教堂外传来隐隐的人声,是摄制组里那些M国本地人在长街上摆出了地摊,正大声地叫卖着。人声渐渐变得鼎沸了起来,大概是雷蒙镇的居民们也出门来到教堂外,正与摊贩讨价还价着。
坤沙神父也将讲坛上的蜡烛点得差不多了,他抬起头,向我鞠了个躬。而几乎与此同时,我听到弥撒大厅外,突然传来了“哗啦”一声巨响,似乎是什么东西碎裂了。然后,我看到一个人慌慌张张冲进了大厅里——这个人正是我的朋友尊尼黄。
尊尼黄刚冲入弥撒大厅,他的身体突然凝滞了,一只脚抬在半空,双手前后摆动,做出奔跑的姿势,但却一动不动。
我知道,定格游戏已经开始了。刚才那声碎裂的声音,一定是尊尼黄发出的信号吧。我举起DV机,给尊尼黄拍了个特写后,又拍下了坤沙神父一片茫然的神情。接着,我不顾神父惊讶的表情,抱着DV机冲出了教堂。
在教堂的拱门里,我看到了一地的碎瓷,原来尊尼黄是敲碎了门口的那尊耶稣瓷像,以此作为游戏开始的信号。只不过,不知道尊尼黄这么做,会不会像陈迈克一样惹恼了神灵。
教堂外,摄制组的成员们全都站在长街上一动不动,活像一尊尊雕塑。四周,满面疑惑的雷蒙镇居民正对着木头一般凝固的人指指戳戳着。显然他们都还搞不清出了什么状况,真是有趣。我饶有兴趣地拍摄着居民们的反应,但我更关心的,是尊尼黄究竟会让谁悄悄变作一尊蜡像。
我注意到琳达就站在长街上,正装作与一个卖香椰的小摊贩讨价还价,手里拿着一只砍去了蒂的椰子,正准备插入软吸管。她表演得很好,脸上一点也看不出对四面佛诅咒的担忧之情——在这之前,我为了让她不再担心,偷偷避开尊尼黄,告诉了她所有的秘密。
我又拿着DV机朝教堂大门拍了一下,正好看到坤沙神父急冲冲地跑出拱门,一副见到了世界末日的模样,正划着十字大声祷告着,还趴在地上对着太阳磕起了头。
我差点笑得连肚子都疼了。当然啰,我还是用镜头忠实地记录着长街上的情况,毕竟定格游戏只有三分钟,我必须尽可能多地搜集素材。我可不想再像在东圭勒码头时那样,错过陈迈克被换作蜡像的镜头。
11
三分钟很快就过去了,所有人几乎在同时复活了。叫卖的继续叫卖,走路的继续走路,都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不过我的拍摄却并没有结束,我要在镜头中寻找那个被调换成蜡像的摄制组成员。
可奇怪的是,长街上所有人都正常地做着自己的事,根本没有人依然保持定格的姿势。这可有点奇怪了,尊尼黄明明说会有一个人变成蜡像的,难道他放弃了拍摄恐怖纪录片的构想了吗?又或者什么地方出了状况?
我有些失望,但这时我看到琳达向我走了过来,对我说:“奇怪,怎么尊尼黄还没有从教堂里出来?”
我猛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顿时恍然大悟——尊尼黄一直没出来,原来他是想让自己变成蜡像!我怎么忽略了这一点呢?导演自己变成蜡像,那才会充满了戏剧感,并且同时能让剧组里的恐慌感达到顶峰。
绕过依然还在教堂门口磕头的坤沙神父,我和琳达进了弥撒大厅。果然,尊尼黄变作了一尊蜡像。我轻轻推了一下,蜡像应声而倒,霎时四分五裂。我和琳达会心一笑后,琳达却不无忧心地说道:“尊尼黄现在去哪里了呢?这小子居然一直连我都瞒着,回香港后我一定要好好教训一下他。”
她又指着弥撒大厅的讲坛,说:“那边有扇后门,他一定是从后门跑出去,然后避开所有人的视线,偷偷一个人回香港去了。”
看来这是一个能够令人信服的解释。
12
不过,我却突然笑了笑,手持着依然运转着的DV机对琳达说:“这是你第一次来到圣洛伦瓦兹教堂,你怎么知道讲坛后有一道后门呢?”
琳达的肩膀微微抖动了一下,说:“我……我是猜的。”
她的话音还没落下,从讲坛后忽然出现了三个人。走在最前面的,是东圭勒警察局的查旺警官,身后跟着的,则是他的两个手下——这两个家伙曾经在东圭勒跟踪过我。
我一看到查旺警官,就问道:“刚才有人从后门出去吗?”他摇了摇头,说:“没有人曾经出去过。”
“那好了,我们搜查一下这间弥撒大厅吧。”我说道。与此同时,我看到琳达的脸色变成了一片煞白。而查旺警官的一个手下径直走出了弥撒大厅,过了一会儿,他押着坤沙神父回到了大厅中。
在弥撒大厅的讲坛下,查旺警官的另一个手下发现了尊尼黄的尸体。他的喉咙被利刃割断了,血流了一地,早已停止了呼吸。
查旺警官走到坤沙神父面前,伸出手,抓住了他的络腮胡子,使劲一扯,他的胡子竟被一把扯了下来,露出一张削瘦阴冷的面孔。然后查旺从兜里拿出一副眼镜戴在了神父的鼻梁上,端详了片刻后,说道:“如果再给你换上一套红色的袈裟,看上去你就和那个在东圭勒码头出现的僧侣一模一样了!”
坤沙神父颓丧地叹气道:“真不明白,为什么你们会抓住我……”
13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在离开东圭勒前往雷蒙镇之前,查旺警官找到了我,告诉我他们在码头旁的水域,发现了一具男尸。这具尸体被绳索绑上了石头后沉入水底,或许是因为河底的暗流涌动,使绳索松动了,尸体才浮出了水面。
瞄了一眼死者的照片,我一眼便认出死的人就是陈迈克。于是我将陈迈克冒犯四面佛神像,以及红衣僧侣的事告诉了查旺。查旺认为陈迈克与甘宋的死,都与尊尼黄这部纪录片的摄制有关,所以当我们起身后,他便带着两个手下暗中跟随着我们,也来到了雷蒙镇。
尊尼黄在雷蒙镇里告诉了我,关于摄制纪录片式恐怖片的构思,但他说红衣僧侣并不是他派来的。考虑到他既然能说出拍摄影片的秘密,应该没有必要再向我隐瞒红衣僧侣的事。我猜测僧侣其实与尊尼黄是没有关联的,但他又确确实实与甘宋之死脱不了干系。所以我不得不做出了一个结论——僧侣应该是奉了另外某个人的指令,在码头里说出了四面佛诅咒的事。
而有机会知晓尊尼黄秘密的人,除了琳达之外,就再没有其他人了。尽管尊尼黄一直瞒着她,但他们毕竟是一对恋人,尊尼黄总会露出一点蛛丝马迹泄露秘密的。所以我将注意力集中在了琳达身上。
陈迈克死后,凶手隐匿了他的尸体,也就是说,陈迈克根本无法避开别人的视线偷偷潜回香港。如果任何人都无法联系到他,而确实又在码头发现了那尊与他一模一样的蜡像,这就正好可以向别人暗示,陈迈克的确是因为冒犯了神灵后,受到诅咒变作了蜡像。
另外,尊尼黄说过,在今天的定格游戏中,还会有个人变作蜡像。在他原本的构思中,变成蜡像的就是他本人。这让我又作出了一个新的推理——新变成蜡像的人,其实也会在偷偷离去后被神秘的凶手杀害。
有人想制造连环命案,陈迈克的死只是想为了随后的死亡事件做出铺垫。
而甘宋则很有可能是因为跟踪红衣僧侣被识破后,也说不定就是因为他看到了僧侣处理陈迈克尸体的情形,才惨遭毒手了。
而我推测,凶手真正目的是下一个计划变作蜡像的人,换句话说,他要杀的人,其实是尊尼黄!至于目的,暂时就不得而知了。
幸好之前我在东圭勒码头拍下的DV中,摄到了红衣僧侣的模样。剪辑出他的照片后,查旺警官用警察局里的电脑软件进行了处理,变换发型或是添加胡子后,得出了许多伪装出的新模样。
当我来到雷蒙镇后,一看到坤沙神父,就认出了他就是那个曾经在东圭勒码头出现过的红衣僧侣。于是我通知查旺警官,要密切注意坤沙神父的一举一动。为了方便监视,他还在圣洛伦瓦兹教堂里安装了一个小型的摄像头。
14
随后,查旺警官启出了那只隐秘的摄像头,调阅记录后,果然看到了坤沙神父行凶的那一幕画面。
铁证如山。
坤沙神父也承认,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受了琳达的指使——他是琳达的亲生哥哥。
当问及琳达谋划行凶的原因时,琳达愤愤地说,为了拍摄纪录片,她和尊尼黄已经负债累累。她曾经无数次劝说尊尼黄放弃这个过于奢侈的爱好,但尊尼黄却处于对纪录片的爱好,执意继续拍摄。
这次到M国来拍摄纪录片,他甚至抵押了自己最后的财产——一处与琳达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
琳达绝望了,她找哥哥借来了一笔钱,为尊尼黄买下了一笔巨额的人寿保险,然后来到了M国。她的计划就是,杀死尊尼黄,获得那笔保险赔偿金。
当然啰,既然东圭勒警方在我的协助下,查获了琳达的诡计,她的计划也就彻底宣告破产。在查旺警官的争取下,M国警方向我颁发了一笔特别奖金。
这笔奖金正好让我有了足够的资金,购买回一批纪录片后期制作所需要的仪器。
经过一个月的剪辑与后期制作,我将那些在东圭勒码头与雷蒙镇所拍下的素材,制作成一部四十五分钟的记录长片。这部长片取名为《定格惊魂》,这才是一部可以媲美《女巫布莱尔》的精彩影片,目前已经入围了好几个国际电影节的最佳纪录片评选名单之中。
当然,我最重视的,还是马赛国际纪录片电影节。在接到电影节组委会发来的邀请后,我当即购买了一套新西装。启程前一天,我来到监狱探视琳达。
监狱会客室里,琳达沮丧地问我:“既然你知道我会让坤沙在弥撒大厅里杀死尊尼黄,你为什么要让查旺警官等在后门外呢?为什么不让他们阻止坤沙杀人呢?”
我答道:“做个小小的摄影师有什么意思?要是尊尼黄不死,我还能成为这部电影的导演吗?再说了,在保持真实性的原则上,如果他不死,这部纪录片的戏剧感一定会大打折扣,又如何能够入围这么多电影节呢?”
随后我冷冷一笑,穿着崭新笔挺的西装,走出了监狱会客室。
女守陵人的故事:死人遮
听完林孝强的故事,不知不觉中,我竟冒出了一身冷汗。他的得奖电影竟有如此内幕,真令我小觑了他。
但我立刻听到林孝强说道:“我刚才说了,这是一个根据真实故事,又植入了些许虚构片段后,形成的新故事。至于哪部分是真实,哪部分是虚构,请恕我无可奉告。”
呵呵,这就是所谓的免责声明吧,就如同我写侦探小说时,常在末尾加上的那十六字真言:“本文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但不管怎么,王富贵此行的目的还是达到了。向林孝强告辞后,我与王富贵走出了他的住所,站在屋外的马路上,王富贵踏入对我说:“庄老师,麻烦你稍等一下,我得打个电话先。”
说完后,他便掏出手机,走到了马路对面。
看来他这个电话的内容,是不想让我听到的。
当然,我对此并不介意。毕竟每个人都有权拥有自己的隐私,任何人都不得干预。
我看到王富贵在马路打电话时,时而心平气和地讨论,时而涨红了脖子争吵,脸上的表情也是阴晴不定,大概他遇到什么麻烦了吧。
几分钟后,他终于挂断了电话,走到我身边,说:“庄老师,现在你得陪我去个地方。在那里,你一定会得到很多新的灵感。”
“哦?!”我诧异地问,“去哪里?为什么一定要让我陪着去?”
王富贵笑了笑,说:“刚才我给我的上司孟波警长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有一位来自中国大陆的侦探小说作家与我在一起。经过一番劝说之后,孟波警长同意请您全程陪同我侦破陈哥盗窃集团这单案件。等事毕之后,警方会请您撰写一篇纪实文学,发表在M国的警察期刊上。当然咯,稿费很丰厚,也绝对不会拖欠,将由警方办案经费中直接划拨的。”
还有这么好的事?写上这么一篇稿子,说不定我还能挣回机票钱。
可是,王富贵要我陪他去哪里呢?
王富贵很快就给了我答案:“瓦古伊监狱。没错,就是我在《恶丐》那个故事里曾经提过的瓦古伊监狱,就在距离山中小镇伊丹瓦不远的地方。”
呵,我已经在好几个故事里听到过伊丹瓦镇的名字了。而在《冤死者》那个故事里,我也对瓦古伊监狱有了一定的认识。
王富贵让我去瓦古伊监狱,又是为了什么呢?
我向王富贵提出了心中的疑惑,他严肃地答道:“我们警方留意陈哥盗窃集团很长时间了,并不是现在才开始办理案件的。事实上,我们已经逮捕了该集团中的几个小喽啰以获取证据,但因为担心打草惊蛇,所以一直将这几个小喽啰秘密羁押在瓦古伊监狱中。而现在我们去瓦古伊监狱,正是要找小喽啰录取口供。”
看来这个案件还真不简单。
过了一会儿,一辆破旧的小轿车停在了我们面前。这辆车,正是刘龙在《混乱的一天》中,曾经提到过的马鲁牌小轿车。除了喇叭不响,其他地方到处都响的小轿车。
司机下了车,这辆车就交给了王富贵和我。
王富贵发动引擎后,我们便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马路,驶出了东圭勒市,朝内陆驶去。
据王富贵说,从东圭勒市道瓦古伊监狱,要开足足一整天的车,所以我干脆在副驾上闭目养神。本来昨天夜里就没睡多久,伴着一路上马鲁牌轿车的强劲颠簸,我竟轻而易举地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忽然被惊醒了。说来好笑,我并不是因为路程颠簸而醒的,反而是因为车忽然来了个急刹车,才被惊醒的。
睁开眼我发现挡风玻璃前不远的地方,有一辆侧翻的轿车,车内的人昏迷不醒,已经被移出了车厢,一辆救护车停靠在轿车旁,几个护士正抬着担架,把伤员送上了救护车。
待救护车拉着响笛离开之后,王富贵重新发动了引擎,并对我说:“庄老师,您就别睡了,再过一会儿,我们就要抵达瓦古伊监狱了。”
我看了看车窗外的天色,果然,天已经渐渐在转暗了,没想到我在车上竟睡了这么长的时间。
我不得不强打起精神,只过了十多分钟,马鲁牌轿车转过一个弯道,我便看到了一座固若金汤的水泥城池出现在我的眼前。
高耸的围墙上,遍布铁蒺藜与电网。岗哨上,荷枪实弹的狱警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驾驶的马鲁牌轿车。
在监狱入口处,一个身着制服的狱警迈着大步向我们走了过来,神情甚是焦急。
王富贵在车中对我说:“那就是瓦古伊监狱的典狱长,库甘先生。”
这个名字,我也曾在《冤死者》那个故事里,听厨师罗风说过。
库甘先生很快就走到了马鲁牌轿车旁,他只朝王富贵看了一眼,就把目光转向了我。令我惊奇的是,我从库甘先生的眸子中,竟看到了莫名的惊喜。
他为了什么而惊喜?
库甘先生为我们拉开了车门,热情地大声说道:“总算把你们给盼来了,真是太好了!”
“哦?怎么这么欢迎我们?”王富贵亦有些不解。
库甘先生答道:“今天是我们监狱执行死刑的大日子。不过,死囚中有个虔诚的基督徒。按照监狱里的传统与规定,基督徒被执行死刑前,一定要在牧师面前忏悔告解一番。可是很不巧,今天来监狱的牧师,却在半路上遭遇一场惨烈车祸——乘坐的轿车侧翻了,牧师本人也身受重伤,人事不省,被救护车送入医院急救。”
我立刻想到在来时看到的那辆侧翻的轿车,原来是牧师乘坐的那辆啊。
可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库甘先生看出了我的疑惑,继续说道:“监狱的规矩是不能破坏的。如果死囚没忏悔告解就被送上绞刑台,他那可怜的灵魂一定没法得到安息,说不定日后还会化为厉鬼,来找我们的麻烦。所以呢——”他顿了顿,目光转向我,说,“就请这位庄先生临时客串一下牧师的角色,聆听一下死囚的最后忏悔吧。”
拿库甘先生的话来说,反正忏悔就是一个让死囚心安的仪式,哪怕来的是个假牧师,死囚也不会知道的。不过,因为监狱里的狱警,哪个死囚都见过,所以无法骗过他。而王富贵也曾因为《恶丐》一事,在监狱里呆过一段时间,那死囚也见过。对于死囚来说,就只有初次来到监狱的我,是个不折不扣的陌生人。
我正是假扮牧师的最佳人选。
好吧,日行一善,乃快乐之本。
我答应了库甘先生的要求。能听到一个死囚的最后忏悔,也算得上是一种奇特的人生经历,说不定还能激发出我的创作灵感呢。
进了监狱,库甘先生把我领到了一间小屋里。
这间小屋有两排正对着的长椅,而在两排长椅之间,摆了一张木质屏风。
坐在长椅上的人,可以在互相无法目睹相貌的情况下进行交谈,这正是忏悔告解的标准摆设。
我刚坐下没多久,便听到“稀里哗啦”的金属碰撞声。这是脚镣自地面拖行而发出的声音。看来,是死囚来了。
只过了一分钟,我就听到屏风后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牧师先生,我想向您忏悔。我是个有罪的人,我希望告解后,我能上天堂。”
我真没想到,死囚竟是个女人,而且从声音来分辨,她应该是个年轻女人。
既然我装扮成牧师,要带给死囚最后的心灵抚慰,于是我用极温柔的声音说道:“我们都是上帝的子民,你把你的故事说出来吧,我会转告给万能的主……”
我听到屏风背后传来死囚的嘤嘤哭声,她一边哭,一边抽泣地说:“我叫林月月,在伊丹瓦镇的元宝山庄公墓中任职,是公墓中唯一的女守陵人……”
以下的故事,将以林月月的口吻进行讲述。
1
当我穿过逼仄的小巷,站在福伯的老店前时,他正小心翼翼朝钢丝上糊着油纸。福伯很快就发现了我的到来,赶紧抬起头,对我说:“林小姐,你来了?今天要几把遮?”
福伯出生在广东,虽然在这个东南亚国家的山中小镇伊丹瓦生活了四十多年了,但他还是把雨伞读成白话里的“遮”。他也把自己开的这家纸伞店,说成是“遮铺”。
我拿出记录表,扫了一眼后,答道:“今天生意不太好,就要六把纸伞。”
福伯应了一声后,站起身来,走入了后屋。只过几分钟,他就拎着一只蛇皮口袋走了出来,递给了我,口袋里整整齐齐折叠着六把做工精致的纸伞。我满意地点了点头,把现金数给了福伯。
趁着他点钞的时候,我随意问了一句:“咦,强仔呢?”
“谁知道他又跑哪里去了……唉,细佬长大了,我可管不了他了……”
“哦。”我不咸不淡地应道。
强仔是福伯的孙子,今年八岁。说起来强仔也蛮惨的,他的老爸,花名飞机龙,五年前在州府因为做白粉拆家被捕入狱,今年年初才出狱。但他却没回伊丹瓦,或许他在外面玩野了,再加上老婆跑路,他便懒得再回来,只是苦了福伯和强仔在小镇里相依为命。
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我又何必去管别人家里的事呢?
我正胡思乱想的时候,福伯已清点好钞票。他对我说:“林小姐,真是谢谢你了,这么多年,就只有你一直照顾‘遮铺’的生意。我当年真是有眼不识……”
我无力地微笑着,什么都没说,拎着蛇皮口袋慢慢踱出了阴暗潮湿的纸伞店。
回头望了一眼做在店里糊油纸的福伯,我在心里默默念叨着,今天他卖给我六把纸伞,那他今天夜里又要做六把纸伞了。福伯一直让纸伞的库存数量保持在十把,因为他知道,只要有十把就够了。
伊丹瓦是个小地方,每天死的人,绝对不会超过十个。
2
回去,还是必须要穿过那条逼仄的小巷。
或许因为心里藏着事,我没注意到小巷转角处突然出现了四个的陌生年轻人。走在最前面的人结结实实和我撞了个满怀,我摔倒在地,然后我的膝盖有一阵轻微的疼痛。
“美女,你没事吧?”我听到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一个帅气的金发小伙站在我身边,正试图扶起我。站在他身旁的,还有一个男人、两个女人。他们都很年轻,看样子应该是来伊丹瓦旅游的。
我的心里突然有点慌,连忙站了起来,答道:“没事,没事。”
面对英俊男人时,我总会有些神不守舍,这是我的弱点。我看到福伯给我的那六把纸伞,竟从蛇皮口袋里摔落出来,横七竖八躺在地上。
“哇,好漂亮!”一个留着金色长发的漂亮女孩直直地盯着纸伞,情不自禁发出一声赞叹。
确实,福伯的手艺很好,他做的纸伞古香古色,而且伞面上还有毛笔写就的粗浓草体华文,令纸伞充满了浓郁的中国风。
看到这四个眼中闪烁着奇异神采的西方人,我的心里却突然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安感。
果然,那个撞倒我的金发帅哥激动地问我:“美女,这纸伞你是在什么地方买的?”
我无力地向后指了指,说:“就在巷子尽头……”
四个陌生的年轻人发出一声欢呼,然后向我所指的方向狂奔而去。
等他们离开巷子后,我收拾好纸伞,正准备回去的时候,忽然感觉有一道锐利的眼神从巷子的尽头向我直射而来。我抬头望去——我看到一个小脑袋正鬼鬼祟祟从墙角缩了回去。
尽管只是一刹那,但我还是认出那是强仔。
霎时,我心中的不安变得更加厉害了。
3
正如我所猜想的那样,当我刚钻出小巷,那四个年轻的西方游客就追了出来拦住了我。
金发帅哥喘着气问我:“为什么那个纸伞店的老板不愿意把纸伞卖给我?”
我无辜地摊摊手,说:“你为什么不去问他?”
“为什么你能买到,而我们买不到?”他着急地问。
我微微笑了一声,反问:“难道福伯没给你说他做的伞,叫做‘死人遮’吗?”
“死人遮?死人遮是什么?”他好奇地问。
“呃……”我顿了顿,说,“要是你真想知道,那就跟我走吧。我让你们知道‘死人遮’是用来做什么的。”
几分钟后,我带着这四个西方人来到一个小山坡前。在我们的面前,有一座小型的中式牌坊,牌坊上用中英文写着:元宝山庄。
“林小姐,元宝山庄是什么地方?”金发帅哥向我问道。这时我已经知道他叫路易士,与他同行的金发美女叫黛安娜,是他的女友。另外一男一女则叫欧伦与雪儿,也是一对情侣。四个人在网上结识后,相约到东南亚进行一场“乱走游”,漫无目的地来到了伊丹瓦。
我答道:“元宝山庄,就是伊丹瓦镇里唯一的一座公墓。而我就是公墓的守陵人。”
“原来是公墓呀!真晦气!”黛安娜尖叫了起来。我注意到,当她说这话的时候,右手的掌心轻轻抚在了自己的左胸上。
我点了点头,说:“是的,过一会儿,我就会让你们看到‘死人遮’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了。”
4
元宝山庄是一座坐南朝北的低矮小山,墓阶旁种满了郁郁葱葱的松树与柏树。
昨天送到这里来的,一共有六具棺材,等待下葬。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找福伯购买六把“死人遮”的原因。
这个国家的人信奉万物有灵,自然便相信人死后,会变作游于山间的鬼魂。
在这里的传说中,鬼魂最喜欢雨伞,特别是纸制成的雨伞。如果晴天撑开一把纸伞,便会有鬼魂悄然而至,躲在雨伞之中,化为伞灵。
化为伞灵的鬼魂,是无法进入六道轮回的。所以这里的人坚信,只有用熊熊烈火焚化附有伞灵的纸伞,才能让死人的灵魂真正得到安息。
而那把依附伞灵的纸伞,就叫“死人遮”。
福伯做的“死人遮”,伞面上所写着的草体中文字,其实写的是一行“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行”与“急急如律令”的符文,传说中最有效的法术咒语。
登上山坡,我看到一处掘开的墓穴旁,站着好几个死者的亲戚。他们正等着我来举行下葬仪式。
当着路易士与黛安娜的面,我从衣兜里摸出一叠黄裱纸,只是在空中扬了扬,手中的黄裱纸便化作了一团闪耀着青蓝二色的火焰。我将燃烧着的黄裱纸扔进空置的墓穴中,土坑里空气中立刻响起“嘶嘶”的响声。然后我撑开了一把“死人遮”,当墓穴里的火焰刚熄灭的时候,便将“死人遮”扔到了墓穴之中。
只是片刻,墓穴底部的土壤中,突然钻出一只只形态各异面目狰狞的小虫。小虫像潮水一般涌到了伞面之上,挣扎着,扭动着,最后竟依附在伞面上“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行”与“急急如律令”那几个草体华文字上,然后一动不动,就像死了一般。
我又拿出一叠黄裱纸,在空中扬了扬。当黄裱纸化为火焰之后,我将黄裱纸掷在“死人遮”之上。刹那间,“死人遮”便被这青蓝色的火焰吞噬殆尽,空气中顿时氤氲着一股蛋白质被烧焦的气味——这是那些怪异可怖的小虫子被烧焦时,发出的气味。
路易士与黛安娜看得目瞪口呆,张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挥了挥手,退到了一边。刚才小虫爬上伞面,就意味着死者的灵魂已经依附在了“死人遮”上,而我用火焚化了“死人遮”,就表示灵魂已经进入了六道轮回。之后的事,我不用再管了,公墓殓工们会将棺材安放在墓穴中,然后撒下百合花,再用湿土掩埋。
5
当我准备离开坟山的时候,才发觉路易士不知什么时候悄悄挪到了我身边。他神秘兮兮地低声对我说:“不错,真不错!”
“什么不错?”我反问。
他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纸伞的伞面上,用蜂蜜水染色写上中国字,甜味会引出地底的小虫。黄裱纸上涂白磷,在空气中扬一扬,就会自燃后生出青蓝色的火焰。林小姐,你真是生财有道,佩服!佩服!”
我猜,现在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吧。而路易士继续诡异地说道:“放心吧,我只是个游客,不会坏你的生意。”
“你究竟想怎样?”我没好气地问。
路易士说:“其实,我只是对你的那把‘死人遮’很有兴趣。只要你帮我弄一把‘死人遮’来,我就一定对你的秘密守口如瓶。”他递给了我一张小纸片,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与旅社的房间号。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等你弄到‘死人遮’后,就给我打电话吧。”路易士说完后,便带着黛安娜和另外两个同伴施施然离开了元宝山庄。
我叹了口气。拿福伯的话来说,时局艰难,挣钱不易。路易士他们想买“死人遮”不容易,但对我来说,这只是小事一桩。
我强撑着心里的不安,做好了后面五场下葬仪式后,才步履蹒跚地下了山,向福伯的纸伞店走去。刚走出元宝山庄的牌坊,忽然看到不远的小巷墙根,又冒了个小脑袋出来,眼珠子骨碌碌地转着,鬼鬼祟祟地望着我。
又是强仔。
我先朝四处望了望,确定周围没人之后,我从裤兜里摸出了一块糖果,朝强仔扬了扬。糖果漂亮的包装纸显然吸引了强仔的眼神。他小心翼翼地走出小巷,向我靠近。
他终于走到了我的身边,我将糖果递给了他,然..后说:“我说过的,我会每天都给你吃糖的。”
强仔接过糖果,撕去糖衣,手忙脚乱地将糖果塞进了嘴里,贪婪地用力咀嚼着。
看着他咀嚼糖果,我则在口中轻轻念道:“一、二、三。”
当我数到“三”的时候,我听到“砰”的一声——强仔摔倒在了地上,两眼紧闭,喉头间传来微微的鼾声。
6
我告诉福伯,公墓里刚刚又送来一具棺材需要立刻下葬,在他那里又买了一把“死人遮”。
回到我的小屋,我给路易士打了一个电话。我的小屋,就在伊丹瓦镇的旅社对面,从我的小屋,正好可以看到路易士的那间客房。
远远的,我看到路易士走到窗边接听了我的电话,他让我赶快把“死人遮”送过去。挂断电话时,他突然嬉皮笑脸地说:“林小姐,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给我打电话吗?”
“为什么?”
“因为,我的手机有来电显示。所以,当你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就能知道你的电话号码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只是将他当作了渴望刺激的登徒子,也并没有多作他想。但没过多久,我便知道他为什么想要得到我的电话号码了。
我把“死人遮”送到了旅社,黛安娜接过纸伞后,爱不释手,捧在手心中把玩了许久。她还执意拿出几张美钞,要我收下。见路易士没有表示异议,我也心安理得地收下了美钞。
回到小屋后,只过了一会儿,我就接到了路易士打来的电话。看到来电显示的时候,我先走到窗边朝对面的旅社房间望了一眼,却只看到黛安娜一个人在屋里把玩着“死人遮”,路易士并没在房间里。
接通了电话,我问:“你想做什么?是不是想收回黛安娜给我的美钞?”
“呵呵!”路易士笑了一声后,说,“你也把我看得太小气了吧?其实,我还想让你帮个忙,这点钱,就算是给你的报酬吧。”
“帮什么忙?”
“帮我作弄一下黛安娜。嘿嘿,我知道你一定行的!”
路易士告诉我,本来他们四个人相约夜里去元宝山庄的坟山探险,但黛安娜却很扫兴,怎么也不愿意去。所以路易士决定整蛊一下黛安娜,让我去吓吓她。他会在屋里偷偷安装一台摄像机,录下黛安娜被整蛊时出糗的一幕,回头可以好好嘲笑她一番。
难怪路易士打这个电话的时候不在客房里,就是为了避开黛安娜。
我本身也是个喜欢玩的年轻人,再加上担心路易士会说出“死人遮”的秘密,所以我答应了他的请求。我只希望过了今夜,路易士和他的三个同伴赶紧离开伊丹瓦,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我的眼前。
7
天黑了。
我坐在窗前,看到路易士与欧伦和雪儿出了旅社,客房里只剩黛安娜一个人。然后,我提着一只藤编箱子出了自己的小屋。
旅社有一个后门,没人值守。伊丹瓦只是个宁静的山中小镇,从来没有小偷,连警察也没有。
我先走进了楼层尽头的洗手间,然后解下头绳,让长发散落在肩膀上。然后,我拿出一瓶番茄酱,涂抹在脸上。从洗手间的镜子望去,就像染满了鲜血一般。我穿的是 4e00." >一袭白色的长裙,看上去与一个白衣女鬼没什么两样。
我一手拎着藤编的小箱子,一手握着手电,蹑手蹑脚走到黛安娜住的客房外,轻轻敲了一下门。我听到客房里传来了脚步声,伴随而来的,还有黛安娜嘲笑的声音:“我就知道你们不敢去公墓的坟山,现在灰溜溜地回来了吧?”
就在黛安娜开门的一瞬间,我拉下了屋外楼道上的电闸。
整间旅社陷入无可救药的黑暗之中。而同时,我打开手电,光柱照射在我那染满了番茄酱的脸上,我又张开嘴巴,伸出了舌头,悬垂在嘴唇外。
我听到黛安娜的一声惨叫,而我则用颤抖的声音说道:“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拿走我的‘死人遮’?为什么你不让我的灵魂安息?”
黛安娜捂着左胸,身体剧烈地颤抖着。
我忽然发现有点不对劲,连忙将手电向黛安娜的脸射去。我看到她脸色苍白,瞳孔正急剧地闪烁着。她竭尽全力抬起一只手,向客房里的梳妆台指去。
顺着她的手势望去,我看到梳妆台上放着一只药瓶。我心中忽然有种不好的感觉,赶紧拎着藤编冲进了客房。
梳妆台上的药瓶,标签上写着:硝酸甘油。
这是一种治疗心肌梗塞与心绞痛的特效药。我明白了,黛安娜有严重的心脏病。难怪今天白天当她来到元宝山庄时,得知那里是个坟场时,手一直捂着左胸。
作为黛安娜的男朋友,路易士没有理由不知道她有心脏病。为什么他还要让我来吓唬黛安娜呢?莫非他就是想让我吓死黛安娜吗?
我不敢多想,立刻拾起了药瓶,旋开瓶盖后,我才发现瓶里一粒药也没有了。
回过头去,躺在门边的黛安娜已经停止了抽搐,身体一动不动,面色一片死灰。
我暗叫了一声不好。我发现自己陷入了一张无法辨清的无形大网之中。
8
我惊慌失措地合上客房房门,从后门离开了旅社。幸好夜里街上一个人也没有,所以没有人看到我曾经来过旅社。
但当我回到小屋,从窗边望过去的时候,才想起自己竟将那只藤编的小箱子留在了客房中。
这会是一个致命的失误么?
我洗净了脸上的番茄酱,换掉白衣,坐在了窗前,朝对面的旅社望去。旅社的电已经来了,很巧,就在这个时候,那间客房的门打开了,我看到路易士与欧伦和雪儿说说笑笑地走进了房中。
可以想象对面客房里出现的情景。当他们发现黛安娜躺在地上后,顿时发出了尖叫声。路易士宛若奥斯卡金像奖上的最佳男主角,扑在黛安娜的尸体上大呼小叫着,手足无措。而欧伦与雪儿则退出客房,大声呼喊着求援。
伊丹瓦真的是个宁静的小镇,旅社到了晚上,店主和服务员都各自回家了,旅社里一个人也没有。路易士双腿乏力,眼见爱人不幸死亡,他根本无法站立起来。欧伦和雪儿冲出了旅社,他们一个人去报警,一个人去找医生。
客房里,就只剩下了守在黛安娜尸体旁的路易士。
我微微一笑,拨通了路易士的电话号码。
片刻之后,我看到路易士掏出手机,接通了电话。
在电话里,我直截了当地说道:“你真行!明知道女友有严重的心脏病,还叫我去吓唬她!”
路易士恬不知耻地答道:“呃……没人能证明我曾经叫你来吓唬她的!”
“嗯!”我点点头,说,“是的,同样也没人能证明我曾经来过旅社吓唬她。感谢上帝,伊丹瓦是个宁静的小镇,没人看到我去过旅社。”
路易士冷笑了一声,说:“你一定忘记了我曾经告诉过你的事吧,为了 4ee5." >以后可以尽情嘲笑黛安娜,我在客房里的隐蔽处准备了一个摄像机。”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但马上回复了平静:“谢天谢地,在进屋前,我关掉了电闸,摄像机无法在黑暗中拍下我的脸。”
“哈哈!”路易士又笑了一声,“我忘记了告诉你,我的那台摄像机,有红外摄影功能,能在黑暗里正常工作的。哈哈!”
我被他逼到了绝路。但我并没有绝望,而是微微一笑,说:“路易士,你发现了吗?在你的房间里,多了一只藤编的小箱子,你不妨打开看看里面放着什么?”
我朝对面的旅社客房望去,远远的,我看到路易士一脸迷茫地梭巡着客房里的物件。很快,他就发现在地毯的一隅,摆着一只小小的藤编箱子。他伸出手,打开了箱子。当他看到箱子里的东西后,顿时一惊,“噔噔噔”朝后退出几步,大声在电话里对我吼道:“怎么会这样?”
我笑了。我轻轻地在电话里对他说:“刚才你在电话里对我说的话,都被他听见了。如果你想隐瞒你所做过的事,除非你马上杀了他。你的动作一定要快哦,要是一会儿欧伦和雪儿带着医生来了,你就没时间了。”
在挂断电话前,我听到路易士发出一声类似野兽临死前发出的低沉呻吟。
9
那只藤编箱子里,放着的,是强仔。
强仔被我用一根布条蒙住了嘴巴,但却并没有蒙住眼睛与鼻孔。箱子的侧边有条缝隙,足以让他看到客房里发生的情形,也能让他清楚地听到路易士在电话里所说过的一切。
我坐在自己的屋里,一台高倍数的摄像机放在我的面前,镜头正对着对面的旅社客房。
现在轮到路易士被我逼到绝路了。
通过摄像机,我清楚地看到路易士戴上了手套,伸出手,用力掐着强仔的颈子。不到一分钟,强仔的头就耷拉下来。然后,他抱着强仔的尸体出了屋。天知道他会把强仔的尸体藏到旅社的什么角落。
反正黛安娜死于心脏病,一切会很快结案的,他们也会很快离开伊丹瓦。只要在他们离开之前,还没发现强仔的尸体,路易士就会没事。
而这也是我所希望的事。只要路易士不公开我吓死黛安娜的录影带,我就不会公布他掐死强仔的录影带。
这样的生意——很公平!
10
第二天,黛安娜的尸体被送到了元宝山庄。据路易士说,黛安娜是孤儿,迷上“乱走游”后,便四海为家。所以她的尸体就在伊丹瓦安葬。
那把我送给她的“死人遮”,正好派上了用场。
当我将燃烧的黄裱纸扔进墓穴后,那把爬满了小虫的“死人遮”顿时化为一团火焰,烟消云散。我朝路易士望了一眼,然后与他心照不宣地互致微笑。
安葬仪式进行完毕后,欧伦与雪儿先离开了坟山。
我和路易士在墓阶上并肩而行。他迫不及待地对我说:“你放心好了,只要你不公布我掐死那小孩的录影带,我就会保守你吓死黛安娜的录影带。”
我笑了笑,说:“大家彼此彼此。”
但我立刻又问:“你为什么要杀死黛安娜呢?”说实话,我很好奇。
他沉吟片刻后,说:“因为……她怀孕了,想与我结婚。而我是个喜欢乱走的人,哪里安定得下来?所以……”
路易士说得很简单,但我基本上明白了他的想法。
唉,贪玩的男人呀……如果我现在怀孕了,那个男人会娶我吗?嗯,一定会娶我的。他说过,只要他有了钱,就会娶我的。
马上,他就会有钱了。
于是我偏过头,问路易士:“昨天夜里你把强仔的尸体藏到哪里去了?”
“你问这个干什么?”路易士反问,他补充了一句,“那旅社真是太古老了,有很多隐蔽的地方,足以藏匿一具小孩的尸体。”
“嗯,等你离开伊丹瓦后,雨季也差不多该到来了。到时候气候变热,尸体很快就会腐烂,强仔的尸体也就会被人发现了。”
“是的,而那时我也早已离开这个国家了。即使有人猜测强仔的死与我有关,也找不到我了。林小姐,实不相瞒,其实我的名字,是个假名。”
我又微微一笑,说:“我早就猜到了。”
11
“林小姐,你早就知道我想杀死黛安娜了吧?所以才将那小孩藏在了客房里,当作指证我的证人?”
我含笑不语。
路易士又问:“你为什么想借我的手杀死那小孩呢?”看来,他也很好奇。
看在我们都拥有胁迫彼此的证据份上,我也不想瞒他了——有些秘密,憋在心里太久,会让自己发疯的。或许如果能让别人分担一点,自己的压力就会相应少一点。
所以,我从容不迫地告诉他,强仔的父亲,也就是那个刚出狱的飞机龙,其实前不久回了一次伊丹瓦。不过,他谁都没见,只偷偷到元宝山庄来见了我。
因为,我是他的初恋情人。当初如果不是福伯强逼着他娶那个狐狸精,他娶的人非我莫属。福伯是个令我无法理喻的老顽固,他之所以不喜欢我,只因了一个理由——我太瘦,不好生育。
飞机龙向我发誓,等他有了钱,一定会风风光光地将我娶过门。
我问,他凭什么才能有钱。
飞机龙神神秘秘地告诉我,他出狱时,当年的白粉帮老大念在他一个人扛罪,给了他一笔钱。他用这笔钱给强仔买了一笔保险,只要强仔突然死去,就能得到一大笔保险金。他还说,他娶了那个狐狸精后,就发现狐狸精跟其他人有染,天知道强仔究竟是不是他的儿子。
当然,要想杀死强仔,除了我之外,再没有其他人能帮到飞机龙了。
12
说出了自己的秘密,我感觉到彻底的轻松。
出了元宝山庄的牌坊,我听到了一阵连绵的雷声。下雨了,雨季终于到了。我猜,要不了三天,旅社里就会飘出强仔的尸臭。
这时,路易士突然对我说:“林小姐,你看,那是谁?”
我顺着他的手势望去,我看到小巷的巷口,站着一个小孩,撑着一把雨伞。
那把伞,是福伯亲手做的“死人遮”。
那个小孩,是强仔。
我忽然感到头昏脑涨。强仔怎么会还活着?难道那是他的魂灵?我想起来了,他的尸体还没被发现,按照这里的说法,他的魂灵正在伊丹瓦的山间游荡着,寻找着害他的仇人……
我“嘤咛”了一声后,晕倒在了牌坊下。
13
当我悠悠醒转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路易士就坐在我的对面,他手里拿着一只小巧的录音机。看到我醒来后,他打开了录音机,喇叭里传出我的声音。正是我在坟山的墓阶上,向他述说飞机龙与我设下谋杀强仔的阴谋。
“你一定想不到吧,其实强仔并没有死。那天你晕倒的时候,看到的并不是强仔的魂灵,而是实实在在的活人。当然,黛安娜也没有被吓死,她只是装作了一具尸体。我们这么做,只是想演一出戏,诱使你说出被我录下来的这番话。”路易士对我说道。
“你是什么人?”我有些弄不清状况了,歇斯底里地问道。
路易士不紧不慢地答道:“呃……我是保险公司的调查员。”
他告诉我,当飞机龙花重金在他们公司为儿子强仔买下巨额人寿保险后,他便心生疑窦。他认为一个刚出狱的白粉拆家竟拿出安身立命的所有钱财,为并不疼爱的儿子买保险,是不符常理的。
所以他来到了伊丹瓦,进行暗中的调查。
那个叫戴安娜的女孩,并不是他的女友,而是他花了一笔小钱,从片场请来的临时演员。不得不>说,黛安娜的演技真的很出众,装扮成尸体完完全全地骗过了我。
路易士离开病房的时候,对我说了最后一句话:“要是那天你在客房里稍稍多点心思,摸一摸黛安娜的脉搏,就会发现她其实并没有死,那么我的计划也就不会成功了。”
14
三个月后,我在法院里等待上庭时,看到一张报道娱乐八卦消息的报纸,报纸上有条消息吸引到我的目光。
那条消息说,新星黛安娜即将出演一部恐怖片的女主角,那部恐怖片描述的是深山小镇中一种叫做“死人遮”的诡异风俗。有意思的是,黛安娜所饰演的女主角,最初将以一具尸体的形式在电影中出现。而这部电影的导演,将是曾拿过国际大奖的著名导演,林孝强。
掘墓人的故事:棺材佬
听完林月月的故事后,我长叹了一口气。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林月月也是受害者,她对于爱情的理解,实在是太过于狭隘了。
不过,我认为她犯下的,只是谋杀未遂,还不至于死罪吧。
我正疑惑之际,又听到林月月低声说道:“牧师先生,其实那天我胁迫路易士谋杀强仔后,就意识到飞机龙是在骗我了,他的目的就是想籍我之手杀死强仔,以骗取保险金。当时,我从摄像机中看到路易士动手后,就听到有人敲门的声音。打开门后,我看到飞机龙站在门外,手里还拎着一瓶红酒,两个酒杯。”
飞机龙,是来庆祝自己的儿子被杀的。他早在暗处,偷偷看到林月月走进了旅社,也在门外偷听到了林月月给路易士所打的电话。
当飞机龙将红酒倒在两个酒杯中,欲与林月月庆祝时,林月月心中忽然泛起一个古怪的念头——飞机龙真的值得信赖吗?他真的那么在乎我吗?
林月月不禁心想,飞机龙这样的男人,会不会独自拿着儿子的保险金,抛开自己远走高飞?她又想,如果自己是飞机龙,而且又想远走高飞,为了不留下唆使杀人的罪名,一定会将眼前这个女人杀死,杀人灭口。
看着杯中荡漾的红酒,林月月做出了一个奇怪的动作。她伸出手,以极快的手法,将面前两个杯子调了个位置——她平时在公墓里,就靠极快的手法,变魔术一般点燃黄裱纸——飞机龙根本看不出其中的玄机。
正如林月月猜测的那样,当飞机龙喝下面前那杯红酒后,立刻就倒在了地上,嘴角吐出白沫,身体不住颤抖痉挛。一分钟后,飞机龙面如死灰地死在了林月月脚下。而他的尸体,在林月月被捕后的当天下午,被警方在她家里发现了。
因为林月月拿不出调换酒杯的证据,所以警方认定是林月月为了独吞强仔的保险金而毒杀了飞机龙。这也是林月月为什么会被判处死刑的重要原因。
听到这里,我又叹了一口气。
确实无话可说了,从法院的态度来看,这样的判决确实令人无话可说。
而这时,我听到林月月对我说道:“牧师先生,您能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忙?只要不违背法律,我一定帮。”我已经对这个女子产生了同情。
林月月以凄楚的声音说:“现在我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公墓里的同事们。这几年我靠着在公墓里坑蒙拐骗,也挣了不少钱。所有的钱,都被我藏在了秘密的地方。今天我就要被执行死刑了,一旦我死了,那些钱也将失去主人。牧师先生,您是上帝的代表,一定不会骗人的。所以我想请你把我隐匿的钱财取出来,分给公墓中的同事们,感谢他们这么多年来对我的照顾。”
接下来,林月月把她藏匿钱财的地点给我说了——原来竟是藏在公墓中一具冰棺的夹层中,真是一个妥当的秘密地点。她也把公墓同事的名字告诉了我,刘萌,他是公墓里的掘墓人。
“林月月,最后忏悔的时间到了!”屋外传来一个威严的声音。
是库甘先生的声音。
几名狱警走入了房中,将林月月带了出去。我又听到了“稀里哗啦”的金属碰撞声,那是脚镣自地面拖行而发出的声音。
我面色黯然地走出了告解室,看到王富贵站在门外。
王富贵告诉我,他已经找那几个小毛贼做好了笔录,问我现在要不要回东圭勒去。
我摇了摇头,说:“我们先去一趟伊丹瓦镇吧。我要去那里的元宝山庄公墓,见一个叫刘萌的掘墓人。”
虽然王富贵有点好奇,但却并没有多问。大概他认为,我一定从林月月的最后忏悔中,又得到了新的创作灵感吧。
出了瓦古伊监.狱的大门,我和王富贵上了那辆马鲁牌轿车。
从《冤死者》与《恶丐》那两个故事里,我已经知道从监狱到伊丹瓦镇,只有很短的距离。果然,我们驾车,只用了十来分钟,就来到了这个我久仰的山中小镇。
正如前几个故事里记述的那样,这是一座充满了浓郁法式风情的小镇,到处都是颇具哥特风格的房屋,镇里还有一座破旧的教堂,一座设施齐备的医院,这都是在以前故事里出现过的场景,因此也吸引我多看了几眼。但因为天就要黑了,所以我只是坐在车里望了望,未能下车探访。
很快,我们就来到了元宝公墓,这是一座低矮的小山,山下有一个拱门,拱门后则是依山而建的水泥台阶与墓园。
我和王富贵下了车,沿着墓道走入了公墓中。在公墓里,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那个叫刘萌的掘墓人。
这是个年近四十的中年人,肤色白皙,一点也不像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掘墓人。
当刘萌得知我的来意后,顿时露出了欣喜的神色——有钱拿,当然是好事,哪怕这钱是来自于一个死囚犯人。
刘萌陪着我和王富贵,来到公墓的停尸房里。在一具林月月做过记号的冰棺里,我很容易地发现了夹层的机关。揭开夹层,我们看到了堆积的钞票、金银首饰,甚至有价证券。
真看不出,短短几年,林月月竟攒集了这么多财物。
刘萌是个很认真的人,他立刻叫来了一个同事,当着我们的面,清点着冰棺夹层里的财物,做出清单。毕竟这些钱是林月月分给所有公墓同事的,为了避嫌,他不能一个人清点。
我很欣赏刘萌做事的态度与处理方式。
清点完毕之后,天已经黑尽了。
伴同清点的公墓同事先告辞离开了停尸间,而刘萌则对我和王富贵说:“这么晚了,山路又崎岖得很,你们就别赶夜路了,干脆在伊丹瓦镇里住一晚上吧。如果你们不嫌弃,就在公墓里的客房住宿。”
这正合王富贵的心意。昨天夜里他就没怎么睡觉,今天又赶了一天路,还在监狱里提审了犯人,此刻已经累得不行了,哪里还管得了在公墓里留宿吉不吉利的问题。
刘萌带着我们,来到公墓外的一幢小楼,这里就是公墓平时为送葬者准备的客房。刘萌为我和王富贵各安排了一间客房,王富贵一进屋,立刻就疲惫不堪地倒在了客床上,鼾声大起,睡着了。
而我进了客房,却好奇地问:“刘先生,我看你肤色白皙,做事又干净利落,一点也不像我印象中的掘墓人。你是怎么做上这一行的?”
刘萌笑了一声后,答道:“我也是机缘巧合之下,才做了掘墓人的。”
“什么样的机缘巧合呀?”我的职业敏感又一次被触动了。
刘萌露出诡异的神情,对我说:“庄先生,这就说来话长了。如果您睡不着觉,我倒可以给您说说我的那段奇特的经历。”
只要有故事听,我睡不睡觉都没关系的。
以下的故事,将以刘萌的口吻进行讲述。
1
午后,我站在东圭勒市假日酒店房间的露台上,拿着一只高倍望远镜,正津津有味地扫视着楼下的露天泳池。正值盛夏,泳池里那些穿着暴露的比基尼美女,令我心情无比爽朗。
正当我的眼睛吃着冰激凌的时候,我忽然从望远镜里发现,泡在水里的美女们似乎都将视线转向了泳池的一侧。顺着她们的视线望过去,我看到了一个金发碧眼肌肉健美的年轻西方男子跃入了泳池中。
这个西方人很英俊,但泳池里的帅哥本来就不少,这家伙又何德何能吸引了如此多美女的目光呢?我正疑惑之际,那家伙的身体浮出了水面,我看到在他的手臂靠近肩膀的地方,似乎文着三个中文字。
我调了调望远镜的焦距,终于看清楚了那文在他胳膊上的三个中文字,写的竟是“棺材佬”。
我知道,对于很多西方人来说,东方很神秘,他们对东方的方块字也充满了好奇与敬仰,所以许多人都喜欢将汉字文在自己的身上。不过,大多数外国..人都是不认识汉字的,有时去文身店文汉字时,会正好遇到文身师傅心情不爽,于是恶作剧般在西方人的身上文出稀奇古怪的汉字。比如说,我就知道有个德国足球明星的背上,文着“酸甜鸭子9.9欧元”,还有个好莱坞女星的手臂上文着“猪肉油煎小米”。
我猜,泳池里的这个英俊西方男子,本想让文身师傅在他胳膊上文一个能代表官与财的词组,却被文身师傅耍了恶作剧,文上了“棺材佬”这三个汉字。
我向来以打击人为乐趣,于是兴冲冲地换了衣服,下楼来到了泳池边。这时我发现那个身上文有“棺材佬”的老外,已经离开泳藏书网池,披着一件花格衬衫,坐在一旁的露天酒吧里喝着甘蔗酿成的威士忌。
刚走到他身边,我就听到身旁有两个华裔少女正指着那家伙用广东话窃窃私语着:“呢个帅哥是边个国家嘅鬼佬?”这时,那西方男子站了起来,用字正腔圆的广东话答道:“我系美国嘅鬼佬。”
那两个华裔少女吐吐舌头一溜烟跑开了,而我则哈哈大笑了起来。但我立刻又疑惑了,看来这家伙明明懂汉语,怎么又会在胳膊上文这么不吉利的三个字“棺材佬”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找侍者要了一杯威士忌,走到他身边,举起杯,对他说:“能冒昧地问一下,你为什么要在胳膊上文‘棺材佬’呢?汉字里的‘棺材’可不是指升官发财哦。”
我一边说一边递了张名片给他。在名片上写着我的名字:刘萌,自由摄影师。
这年轻的西方男子也从花格衬衫的口袋里摸出一张名片,回递给我,说:“呵呵,我知道棺材是什么意思,我在胳膊上文这三个字也是有原因的,和我的职业有关。”
我赶紧瞄了一眼他的名片,他的名片上用英文写着:托尼,职业掘墓人。
2
我不禁哑然失笑,掘墓人,不正是所谓的棺材佬吗?托尼的文身还真切合他的身份。
我没话找话地问:“托尼,你的汉语说得还真不错呀!”他笑了笑,说:“其实我是个混血儿,我的父亲是个地道的华裔,而我的母亲是美国人。他们是在M国认识的。”
从他的外貌看,还真想不到他有一半中国血统。我又问:“一定是你父亲教会你汉语的吧?”托尼的神情忽然变得黯然,他答道:“汉语是我跟教学录影带自学的。很遗憾,我是个遗腹子,当我还没出生的时候,父亲就过世了。”
托尼对我说,他这次还是第一次到M国来,目的就是去寻访当年他父亲生活过的地方。他小声对我说:“刘先生,听我母亲说,父亲当年从事的职业,也和我一样,是个棺材佬呢!”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别忘了,我是一个自由摄影师,整日干的,就是四处寻思着拍点稀奇古怪的照片,卖给杂志社与报社换钱。一个混血儿遗腹子,到M国来寻访父亲生前住过的地方,而且父子还都从事着神秘的掘墓人职业,这不正是一个绝佳的摄影主题吗?
于是我对托尼说:“你父亲以前在什么地方当棺材佬?你一个人能找到那里吗?我是自由摄影师,M国内大大小小的地方我都去过。如果你找不到那里,或许我可以为你提供一点帮助。”
托尼脸上顿时露出了喜色,他大声叫道:“我只知道我父亲在一个名叫姬鹊村的地方当棺材佬,那里位于M国内陆的山区里。”
尽管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地方,但我立刻答道:“真巧,我还真知道姬鹊村在哪里,而且我现在正准备去M国内陆山区采风摄影呢。”
于是我和托尼谈好了,第二天我们就出发,乘车去内陆山区,寻找那个叫姬鹊村的地方。
当天夜里,我在酒店里上网,在几个以人肉搜索而著称的大型网站上发帖,询问是否有人知道M国内陆山区里有个叫姬鹊村的地方。只过了几个小时,便有人回帖告诉我,姬鹊村在内陆山区里,一个靠近边境的地方,民风剽悍,村落间经常为了水源发生械斗事件。我又在网络上下载了该地区的地图后,经过多次核实,我终于确定了姬鹊村的具体位置,以及前往那里的交通线路。
在赶去姬鹊村的车上,我问托尼,如果找到了姬鹊村,他下一步又准备做什么。托尼想了想后,腼腆地答道:“当我决定来M国前,我就辞了职,还把母亲留给我的房屋也变卖了,将所有现金与存款都兑换成一张国际汇票。等到了姬鹊村,我会在那里定居,并捐献出这张汇票,修公路、修小学、修诊所、修教堂。”
我朝他竖起了大拇指,赞道:“托尼,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
不过,我的心里却在暗暗滴血。这么一大笔钱,却用来修公路修小学修诊所修教堂,真是莫大的浪费。如果能够送给我,那才是最好的结局。
对了,我还没给大家说吧,其实刘萌并不是我的真名,我也不是什么自由摄影师。我的真实身份,是个诈骗犯,我的真实姓名也早已列在了M国警方的通缉名单上。
在车上,我已经打好了主意,一定要想办法把托尼身上那张国际汇票弄到手里来。
3
在乡间公路上颠簸了三个小时,我们终于来到了距姬鹊村最近的一个镇子。当然,所有的车费都是我主动拿出来的。我想要弄到那张国际汇票,自己必须先出点钱,才能打消托尼的戒心。
从小镇到姬鹊村没有公路,剩下的路就只有靠我们的两只脚去走了。
我们在镇子里歇了一夜,次日一大早,我们便请了一位向导,向姬鹊村进发。这个向导叫阿木,三十多岁,看模样挺木讷的,也不喜欢多说话。一路上,我与托尼闲聊了起来。我问他,一旦在姬鹊村定居了,他又把汇票捐了出去,那他靠什么为生呢?
托尼很严肃地答道:“我准备做个棺材佬,就像我老爸以前那样。别忘了,我在美国就是个职业掘墓人,挖出的墓坑,又深又平又整齐,绝对不会渗水垮塌。”
我则笑了笑,说:“现在M国都实行火葬了,即使要挖墓坑,也只需挖个能容纳骨灰盒的墓穴就可以了,你那套掘墓的绝技,只怕是没有用武之地了。”
当我说这话的时候,那个木讷的向导阿木忽然朝后望了我一眼,目光里似乎颇具深意。
又足足步行了一整天,直到快天黑的时候,我们转过了一道峭壁,终于看到了那个隐没在山峦中的小山庄——姬鹊村。
村落里的屋子一幢幢散落在一面朝南的山坡上,房前屋后都栽着粗壮的橡树与榉树,枝叶繁茂,好一派祥和的田园风光。阿木只将我们送到村口,便收了酬金,自顾自地转身离去了。
我和托尼走进村口,就诧异地发现村子里竟一个人影也没有。我俩停下脚步,抬起头望向每幢农家小院的屋顶。此刻已是晚饭时间了,村里却没有袅袅炊烟升起,岂不是怪事?我们又细细聆听了片刻,在一片死一般的寂静中,我们终于捕捉到了些许从远处飘来的声响。
是鼓声与人的呐喊声。因为是从太过遥远的地方飘来,所以显得有些失真。如果不是我和托尼都听见了,或许我们会将这种声音归咎于幻听。
这声音是从山坡的另一面飘来的,应该是姬鹊村的村民们正在山坡后进行着一场什么宗教仪式吧。在来之前,我就从网络上得到了一些资料,姬鹊村附近的山民信奉万物有神,时常带着面具在空旷之处跳一种动作怪异的舞蹈,与中国西部的傩戏有些相似。
我和托尼沿着一条山路,登上了山坡顶端。从山巅望下去,我们看到在山坡的另一侧有一大片草坪。草坪上,上百个村民聚集在一起,有男有女,正一边敲鼓一边围着一个火堆念念有词地说着什么。
我注意到,在草坪四周,插着许多竹竿,竹竿上缠着白布。当山风掠过的时候,白布便迎风飘扬,猎猎作响。
在草坪中央的火堆旁,还摆放着一具木棺。
刹那间,我明白这些村民在做什么了。他们正在举行一场葬礼。或许是因为这里山高皇帝远,村里竟没有对死去的逝者进行火葬,而是直接进行土葬。但奇怪的是,不知道为什么,木棺旁却没有挖埋葬棺木的墓坑。
4
我和托尼正犹豫着要不要走到草坪上,介绍我们的来意,这时我们忽然看到从草坪一侧的一条小路里,冲出了一条人影。从那个人的衣着,我和托尼一眼便认出了他是谁——我们的向导,阿木。
阿木张开嘴,用M国当地的语言,叽里咕噜对人群中为首的一位老人大声述说着什么。因为距离太远,我们无法听清他究竟说了什么。阿木一边说,一边还伸手朝山坡顶端指来。那老人也朝这边望了一眼,立刻就发现了站在山巅的我和托尼。
老人扬了扬手,那些村民停止了击鼓与舞蹈,竟全体转过身来,手里似乎端着什么东西,张牙舞爪地向我们奔跑了过来。
托尼好奇地问我:“他们这是要干什么?莫非是欢迎仪式?”我摇了摇头,说:“不太可能。”我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我已经看清楚了村民们手里端着的是什么,那是一柄柄锋利的闪着寒芒的钢叉!
逃跑已经来不及了,即使来得及,我们也无处可逃。
幸好我是个很有手段的诈骗犯,立刻就猜到了这些村民会对我们不利,于是低声对托尼说:“一会儿你就说自己是来M国寻根的,千万别说要捐献国际汇票的事。当心这些野蛮的村民会见财起意。”
我知道M国内陆山里的山民,最敬重有情有义的汉子。如果他们知道眼前这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是来探访父亲生前生活过的地方,说不定会为他的孝心所感动,从而放我们一马。只是我不清楚,那个向导阿木究竟给村民们说了什么,村民竟会如此愤怒地冲向我们。
几分钟后,我们便被手握钢叉的村民们制服了。我们被五花大绑地拉到了草坪中央的那具木棺旁。我装作无辜地问那个为首的老人:“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们?”
那个老人答道:“阿木刚才对我说,你们俩是附近镇公所派来查土葬的!”
阿木也在一旁附和道:“对,那个洋鬼子的胳膊上纹着‘棺材佬’这三个字,他一定是镇里殡仪馆的工作人员!”
听了这话,我不禁哈哈大笑。原来他们把我们误会成了殡仪馆清查土葬的人员了。我赶紧解释:“我是个摄影师,我身边这位外国朋友,他父亲是位M国人,生前曾在姬鹊村生活过,他是到这里来寻根的!”
那位老人显然是姬鹊村的村长,他与阿木面面相觑了一眼后,回过头来问托尼:“你父亲以前在姬鹊村生活过?你父亲是谁?”
托尼愣了愣,答道:“我是遗腹子,我母亲一直对以前在M国发生的事讳莫如深,从来没给我说过我父亲叫什么。我只知道父亲以前在姬鹊村里当棺材佬。”
听到这句话,村长顿时陷入了沉思。良久之后,他朝阿木望了一眼后,对我和托尼说道:“刘先生,托尼先生,你们先去村子里住下吧,就住在我家里。而现在,我们要为刚去世的村里人举行土葬仪式了。”
他的话音刚落,阿木就站了出来,脱掉上衣,胸膛露出了结实的肌肉。他抡起了一柄铁铲,用力地在草坪上挖着土。只一会儿工夫,在我们面前就出现了一个长三米宽两米深两米的墓穴。
我现在才恍然大悟,原来阿木就是姬鹊村里的棺材佬。
5
我一开始不让托尼说出捐款的事,一方面是避免村里人见财起意,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自己一直觊觎着那张国际汇票,所以不想让其他人也知道这件事。
可托尼实在是不争气,一回到村长家里,就把汇票的事一股脑给村长说了。
听完托尼的话,村长脸上顿时露出了惊喜的表情。托尼甚至把那张汇票也递给了村长,那张花花绿绿的汇票,面额一百万美金。据托尼说,这是美国渣打银行的通存通兑汇票,可以在M国内任何一个银行中取出现金。
我听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村长也立刻让他老婆准备好酒好菜,为我们洗尘。席间,托尼也向村长询问起他父亲的情况。
村长沉吟片刻后,才犹豫不决地答道:“按照这里的规矩,每个村子里只能有一个掘墓穴的棺材佬,村里所有的墓穴都将由他一个人挖掘,每挖一个墓穴,棺材佬都可以得到一笔数目不小的酬金。记得三十年前,村里的棺材 4f6c." >佬叫王贵,但他没做多久,就嫌干这行娶不了老婆,于是不辞而别,听说在外面还混得不错,发了大财,出了国,还娶了个外国老婆。我怀疑王贵就是你父亲,但我并没听说王贵死得很早。或许,你并不是遗腹子,只是因为你父母亲感情发生隔阂后分手了,你母亲出于种种考虑,一直坚称你是遗腹子……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你母亲才对过去发生的事只字不提……”
村长的说法很有道理,托尼的神情顿时变得黯然。他痛苦地大叫了一声:“拿酒来!”便抱着脑袋抽泣了起来。良久之后,他抬起头,睁大了神情呆滞的眼睛,喃喃地说,“不管怎么样,我还是相信母亲的话,相信父亲早已死了。我已经结束了在美国的一切,我会按照原先的计划,在姬鹊村里定居,并为姬鹊村修建公路、小学、诊所与教堂!”
村长面露喜色,不断叫他老婆端酒上来。托尼和村长喝得都很高兴,而我却喝得无比郁闷。看来我是没办法再染指那张国际汇票了,我只好借酒浇愁,却又愁上加愁,不一会儿便觉得酒气攻心,头疼得不得了。
朦胧之中,我听到托尼对村长说:“这位刘萌先生,是我在M国国内的全权代表,以后捐赠以及捐赠后如何安排款项的事,都将由刘先生亲自处理!”
我听到这话顿时来了精神,只要能经手这么一大笔钱,以后自然就有机会从中揩点油。于是我直着舌头,对村长说:“没错,我和托尼是穿开裆裤长大的朋友,一起扛过枪,一起蹲过牢,一起分过赃,一起嫖过娼……”我真是诈骗成瘾了,竟随口说出了这么多子虚乌有的事。
托尼大概是见我快醉了,所以也没戳穿我的谎言,只是善意地笑了笑。
6
当天夜里,村长安排我和托尼住在了两间最好的房间里。
那一夜,我睡得天昏地暗,直到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才悠悠醒转了过来。我下了床,伸了个懒腰,刚准备出门,却发现门是锁着的,而且是从外面锁着的。
我的宿醉立刻就醒了一大半,我用力摇着门,大声问道:“村长,这是怎么了?”
村长趿拉着拖鞋,慢慢走到门外,对我说:“是这样的,昨天你醉了之后,托尼先生对我说,他今天就动身去附近镇里,找银行兑现那张国际汇票。他还说了,因为他把所有的现金与存款都折合成了这张汇票,所以身上没有多余的钱。但是兑现汇票,必须要交给银行百分之一点七的手续费。一百万美金的手续费,就是一万七千美金。昨天我连夜让村里会计把村委会几年来所有的收入凑在了一起,正好凑了一万七千美金,全部交给了托尼。你也说了,你和托尼是穿开裆裤长大的朋友,一起扛过枪,一起蹲过牢,一起分过赃,一起嫖过娼……只要你留在这里,我们就不会担心托尼是骗子!”
我猛一拍脑门,发出了一声惨叫。
我终于明白了,托尼设下了一个很大的局,把我给陷了进来。
不用怀疑,托尼肯定就是个骗子。他骗走了姬鹊村里的一万七千美金,却把我留在了这里当人质。他当然不会再回来了,而等待我的会是什么呢?
我不禁回想起,在后山坡的草坪上,那些手握钢叉的野蛮村民们。他们一定会活生生地剐了我,再让村里唯一的棺材佬阿木在草坪上掘一个墓穴,把我土葬在这个山村里。
我可不想要这样的结局。只有马上抓住托尼,才能让我免于一死。我只能孤注一掷,向村长坦白自己也是个骗子,但却被托尼这个更厉害的骗子给戏耍了。
当我吞吞吐吐,告诉了村长一切真相后,他也大吃一惊。我又问:“托尼是什么时候走的?我们现在去追,说不定能追到他!”
村长却摇了摇头,答道:“今天天还没亮,我就让阿木当向导,带着托尼离开姬鹊村了。现在已经是中午了,根本没办法再追到托尼。”他又狠狠瞪了我一眼,说,“那一万七千美金,是村里的集体款。如果托尼真是骗子,为了给村里人一个交代,我就只能把你埋在后山坡的草坪下了。”
我急得都快哭出声了,我死马当作活马医地向村长哀求道:“不管怎么,你还是派人去追一追托尼吧,说不定能追到呀!”
村长也不想让那么多美金白白被托尼骗走,于是他立刻叫来了村里会计和几个年轻人,沿着山路去追击托尼。
7
没想到只过了两个小时,村会计与年轻人就回到了姬鹊村里。
他们告诉村长,才朝前追了一个小时,就在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了托尼的尸体。
托尼的脑后有一个血洞,流出的鲜血早已经凝固了,在尸体旁还有快拳头大小的石头,上面沾满了血迹。
但向导阿木却不知所踪,不用说,肯定是阿木杀死了托尼。
仔细搜查了托尼随身携带的行李,发现一万七千美金与那张花花绿绿的渣打银行国际汇票都不翼而飞了。
是阿木见财起意吗?但汇票与美金的事,只有村长与村会计两个人知道,汇票和现金又藏在行李箱里,阿木怎么会知道呢?
但不管怎么,现在钱在阿木手里,而阿木是姬鹊村里的人,与我无关。
姬鹊村里的汉子确实豪爽,当他们也意识到这点后,村长便说:“现在我们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那张汇票的假的。如果汇票是真的,那么这位刘先生就是无辜被扣押在这里的。现在我们只能将矛头对准阿木,而不能再对准刘先生了。”
于是我被释放了,村长还派了一个年轻人护送我离开了姬鹊村。
跋涉了三个小时后,我来到了附近的小镇上。
当我回到文明世界后,立刻找了一家旅社住下。没想到一打开电视机,便看到一则让我狂笑的新闻。
新闻里说,一个内陆山区里来的年轻人,拿着一张花花绿绿的纸片,来到城里最大的一家银行,说要兑换一百万美金现钞。银行工作人员一看那张纸片,就说这根本不是真正的汇票。工作人员担心这个山里汉子上了诈骗犯的当,于是代为报警。
警方来到银行后,那山里汉子吓得转身就跑,警惕的警察立刻控制住了他,并在他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找到了一万七千美金的现金。
在电视屏幕上,我看到了阿木那张木讷的脸。
电视新闻还说,该名嫌疑人一直不愿意说出那一万七千美金的来源,警方正在进行调查中,电视台也将继续予以关注。
看完节目,我立刻跑出旅馆,出了镇子,向姬鹊村的方向狂奔而去。足足跑了半个小时,我才追上那个送我来的姬鹊村的年轻人。我对他说:“你赶紧让村长到镇里来,阿木被抓住了!”
8
村长出现在警察局里之后,阿木自然就明白了等待着自己的将会是什么。
他向警方坦承了自己杀死托尼后,抢走了一万七千美金,以及那张花花绿绿的渣打银行通存通兑国际汇票。
村长也曾问过阿木:“你怎么会知道托尼身上有钱和汇票呢?”
阿木答道:“我在杀他之前,根本就不知道他身上有钱和汇票。”
“那你为什么要杀他?”村长大惊失色地问道。
阿木眼神空洞地答道:“在来的路上,我看到托尼的身上有个‘棺材佬’的纹身,后来又听到他对那个刘先生说,他以后会留在姬鹊村里当棺材佬。按照我们这里的规矩,一个村里只能有一个棺材佬。既然他会捐给村里一大笔钱,村里自然就会让他当棺材佬,而我就会被踢出村子。”
阿木为了能够继续在村子里当棺材佬,所以杀死了托尼。那些美金与国际汇票,只是阿木的意外收获而已。
托尼原本安排的计划,其实很是完美,但他一定没有猜到,自己假扮成棺材佬的后代,最终整个计划却被一个真正的棺材佬给破坏了。
9
我一直在想,托尼是不是真正的棺材佬后人,三十>..年前那个名叫王贵的棺材佬是不是他的父亲。
还有,如果托尼不是王贵的遗腹子,又是什么灵感令他设计了这个关于棺材佬的计划?另外,为什么托尼会选择姬鹊村作为行骗的地点呢?毕竟正是因为棺材佬的规矩,再加上姬鹊村里当时确实有王贵这么一个人,才令村长如此相信托尼的身份。
我百思不得其解,最后我回到东圭勒市后,在酒店里打开电脑,连接网络,在搜索引擎里输入了“棺材佬”、“王贵”与“姬鹊村”,却什么也没发现。
当我把这三个关键字换为英文后,我找到了一本英文畅销书的简介。
“从姬鹊村的棺材佬到美国的百万富翁,作者:王贵”。
这是王贵所写的自传。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托尼正是因为看了这本书后,才产生了这次“棺材佬”计划的灵感。
现在的骗术翻新得真快,我发现自己有些跟不上潮流了。跟不上潮流的人,自然会被这个时代所淘汰。于是关上电脑,小声对自己说:“算了,以后我还是改行吧,好好找个工作,不再做骗子了,否则迟早又被其他更高明的骗子给陷进网里去。”
对了,不如就做棺材佬吧。那个王贵不也正是从棺材佬一步一步做起,最后成了百万富翁吗?
我还要与过去的自己说声永别,我决定了,不再使用以前的名字。以后我干脆就叫刘萌吧。
跑腿公司总经理的故事:冒名顶替
再后面的故事,就不用刘萌继续讲述了,他自然是来到了伊丹瓦镇,在元宝公墓里成了一位真正的掘墓人。
真让我吃惊,刘萌曾是个老千,而且还是通缉犯。不过现在他已改邪归正,他又这么信任我,把以前的经历全都说了出来,我又何必再向警方举报呢?
讲完了以前的秘密,刘萌也显得如释重负,静静地退出了客房。或许,今天晚上他会睡得特别香甜吧。
那一夜我也睡得非常好,一个梦也没做。
第二天,天亮后,刘萌领着我和王富贵在伊丹瓦镇里观光。
我去参观了圣徒彼得医院,圣洛伦瓦兹教堂,还在铺着青石板的长街上慢慢徜徉了一番。不过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镇子里人很少,我只看到了一些年老的妇人在教堂外摆摊卖菜,整个镇子冷冷清清的。当我们来到镇公所时,竟看到大门紧闭,一个办公的人都不在。
刘萌耸耸肩膀,说:“伊丹瓦镇的人很懒散,现在只怕所有人都在家里睡大觉呢。如果没有重要的事,镇公所里根本不会有人来上班的。”
他刚说完这句话,我们三人同时听到远处传来了“砰”的一声枪响。
刘萌脸色顿时大变,大叫道:“是枪声,从公墓那边传来的!”
公墓出事了?
刘萌拉着我和王富贵,赶紧向公墓跑了过去。
当我们来到镇口时,恰好看到一个身着警服的人,手里拎着一把狙击步枪,正快步向元宝山庄的拱门跑去。一看到这个警员,王富贵立刻大喊了一声:“查旺师兄,出什么事了?”
原来这个拎着狙击步枪的警员,就是查旺警长呀!我在好几个故事里都曾听说过他的名字。
走到查旺警长面前,我才看清他的模样。
查旺长着一张标准的M国人的脸,面色黝黑,留着浓密的胡子,脑袋四四方方的,就像脖子上安了一台电视机一般。
查旺警长自然也认识身为卧底警员的王富贵,他看到我们后,什么也没说,只是挥了挥手,让我们跟着他一同向墓园里跑去。
进了墓园,我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华裔男子,正站在一个刚挖掘开的墓坑旁。在他身边,还站着几个噤若寒蝉的M国当地人,有男有女,年龄不一。
“出什么事了?”刘萌见墓园里乱成一团,不禁大声叱问道。同时,他指着那个华裔男子,问:“你是谁?你怎么在元宝山庄公墓里?”
那男子答道:“我叫陈劲,是东圭勒市TNPT贸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啥?TNPT公司?”刘萌没听明白陈劲的意思。
“TNPT,就是替你跑腿的意思。”陈劲微笑着回答。
“那这里究竟出什么事了?”
“这个嘛……说来就话长了……”陈劲不紧不慢地说道。
以下故事,将以陈劲的口吻进行讲述。
1
趁着雨季尚未到来,我离开东圭勒市,骑着一辆破旧的摩托车,向山中小镇伊丹瓦驶去。在我的摩托车后座行李盒里,装着一个手工制作的木头匣子,匣子外雕绘着精美的松柏图案,匣子里则装着一捧骨灰。
我叫陈劲,是东圭勒市TNPT贸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也是这家公司唯一的员工。所谓TNPT,就是“替你跑腿”的汉语拼音缩写。我是一个来自中国大陆的华人,所以才为公司注册了这么一个古怪的名字。
公司的业务,顾名思义,凡是客户不方便或不愿意出面的事,我都能为之代劳。比如说,我就曾帮一位客户向未婚妻提出退婚请求,也曾为一位黑帮大佬联络跨国自首的事宜,甚至还替一个懒惰的小学生做过家庭作业。
公司刚成立的时候,我就在报纸上打广告。为了彰显不凡的公司信誉,我甚至在广告里印上了自己的照片。直至现在,我依然在报纸上定时投放印有照片的广告。
而这一次,我就是应一位不知名先生之请求,把一罐骨灰盒送到伊丹瓦镇。
这单生意是前几天早晨,我刚开门营业时,一个最近时常在门外靠表演口技乞讨的瞎老头转交给我的。瞎老头说,我还没开门时,一个声音很沙哑的中年绅士就来到了门外,绅士显然很心急,见我迟迟未开门营业,便给了刚来到这里的瞎老头几枚硬币,委托他把一个骨灰匣与酬金支票连同一张便条交给我。
便条上说了,让我尽快把这个骨灰匣送到伊丹瓦镇,交给一个叫莫龙的华人。至于死者是谁,我就不得而知了,而且那也不是我关心的事,我只关心这张随信送来的支票能否兑现。很幸运,支票是真的,面额也令我满意,远远高于平时我的要价。
从东圭勒市到伊丹瓦镇的简易公路很是破烂,停停走走,沿途加了一次油,整整一天之后,我终于在太阳落山前,来到距离目的地还有十公里的一处山谷。在这里,一辆警车横在路上堵住通行道路,两个身着制服的警员站在路边,正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我被一位拎着狙击步枪的警员拦了下来,等我说明来意后,警员用很严肃的语气对我说:“陈先生,请你把那只骨灰匣打开,我必须检查一下。”我理解他的用意,毕竟现在走私违禁品的行为很是猖獗,这里又靠近边境,他也无法肯定匣子里装的是不是违禁品。
事实上,就连我也不知道匣子里装的究竟是不是骨灰,但我是个谨慎的人,也提防着沿途会遇到检查的警察,所以我在出发之前,去拜访过一位熟识的朋友。那位朋友在警犬队任职,喂养了一条擅于嗅闻违禁品的狼犬。他的狼犬曾仔仔细细嗅闻了那只骨灰匣,并未发出任何表示警告的犬吠声。
所以我大大方方地将匣子交给了警员。警员撕开封条,又用一块刀片撬开了匣子,恰好有一阵风掠过,刹那间一蓬褐色灰尘飘出匣子,空气里顿时洋溢着一股霉变腐败的气味。
果然是骨灰,那警员灰头土脸,一脸晦气,将骨灰匣还给了我。我在接过匣子的一瞬间,却发现匣子里的骨灰下,似乎藏着一张写满了字的纸片。
那张纸片写着什么?会是一张遗嘱吗?
没待我多想,那个警员又递给我一张名片,说:“要是看到有什么可疑的人或事,记得给我打个报警电话。”名片上写着这个警员的名字,他叫查旺,还是个高级警官。
我不动声色接过查旺警官的名片,盖好骨灰匣的匣子,骑上摩托车,离开了这处临时检查站。
2
实事求是地说,我很缺钱,但仅靠这家名为TNPT的跑腿公司,我是很难发财的,所以有时不得不动上一点歪脑筋。不过,平时替人送货,货物都贴好了封条,我根本没法动歪脑筋。但现在手里这个骨灰匣已经被检查的警员打开了,封条也被撕毁,因此我可以仔细看看骨灰匣里的那张纸究竟写着什么。
如果是一张可以随时随地兑换的现金支票就好了。
我在一处弯道停下了摩托车,取出骨灰匣,打开后迫不及待地取出了那张埋在骨灰里的纸片。
纸片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汉字,当我看完后,立刻用力吞咽下一口唾沫。
这张纸片竟是一张地契,所有人栏目上写着莫龙的名字,而地址则位于伊丹瓦镇内,面积不小,足有好几百亩,想必价值不菲。
我的脑子开始疾速运转。为什么写着莫龙名字的地契,会藏在骨灰匣里,让人送到伊丹瓦镇去呢?而且签收人也是莫龙?
思考了良久,我也没想出答案。既然地契上已经写有了莫龙的名字,那么我也就没机会从中捞上一笔,再思考也是做无用功。于是我失望地重新跨上摩托车,继续向目的地行进。但刚一上车,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摩托车的汽油就快耗尽了。
我在出发前就为摩托车灌满了汽油,沿途也加过一次油,但自从上次加完油后,一路上就再没遇到一个加油站。我真有点担心要是过一会儿耗完油后,我是不是只能推着摩托车才能抵达伊丹瓦镇。
万幸之下,骑了一会儿,我转过了一个急弯,就看到前方不远的地方有一幢低矮的土墙屋,原来是个小型的加油店,真是落雨天遇到卖伞的,瞌睡时碰到卖枕头的。
我赶紧将摩托车停在这家小店外,朝店家大声吼道:“麻烦给我加满汽油!”
几秒后,店老板从店内走了出来,这是一个M国本地人,身材矮小,肤色黝黑。他一看到我,就惊声叫道:“莫龙,你回伊丹瓦了?”
我吃惊不小,他怎么管我叫莫龙?是认错人了吧,莫非我长得很像那个叫莫龙的人吗?我正想否认,但一想到那张写有莫龙名字的地契,我便支支吾吾不置可否地答道:“嗯嗯,快帮我把汽油加好。”
店老板拎着加油枪,走到我的摩托车旁,一边加油,一边说:“莫龙,你有两年没回来了吧?这次是回来收租的?咳咳,话说也到了交租的时候了。”
坦白地说,我是个很出名的人,从店老板的话里,我立刻就分析出,莫龙是个地主,伊丹瓦镇里有人租了他的土地。而且莫龙两年没回来了,现在正是交租的时间。
我心里顿时涌起了一个坏念头。既然从店老板口中可以得知,我的长相与莫龙有着几分相似,而且莫龙现在又没回伊丹瓦镇,为什么我就不能冒充他的名义,把镇民使用土地的两年租金收走呢?
我正盘算时,店老板已加满了油,回到店里。我正想问他,我该付多少油钱,却见他捏着一叠钞票走了出来,对我说:“莫少爷,我租用您的土地两年,应付您两百美金租金,扣除刚才为您加油的七美金,这是一百九十三美金,请您收好后,给我打个收条。”
送上门来的钱,要是不收,会天打雷劈遭天谴的。
我收了钱,写好收条,便忙不迭地跨上摩托,扭了一下油门,向不远处的伊丹瓦镇驶去。我已经暗暗下定了决心,接下来我将要冒充莫龙的身份,收取镇里所有租金后,再远走高飞。
3
伊丹瓦镇位于山谷之中,四周都是坡度极陡峭的山峰,唯有一个山口可以通行。当我行驶到山口的时候,发现在一侧的山坡上,几乎所有树枝的末梢上都挂满了白色幡旗,地上则随处插着烧尽的蜡烛,蜡烛旁散落无数香灰。
呃,这山坡上是一座墓园。真是晦气,怎么会将墓园修建在通往镇内的必经之路上呢?太不吉利了!
我暗骂了一声墓园的规划者后,便驾驶摩托车驶入了伊丹瓦镇中。
这是一个到处都修建着哥特式建筑的小镇,金色的尖顶,爬满墨绿色攀缘植物的由大石块建成的外墙,五颜六色绘有圣经图案的半透明落地窗……或许是因为心中怀着不可告人目的,我竟感到一股莫名的阴森氛围正从这石板铺成的地面之下缓缓游移而出,包裹住我的躯体,令我体会一种没有来由的不真实感受。
我刚在路边停下车,就看到街边一爿卖糖水的店铺中冲出一个本地中年妇人,她一看到我,便大声尖叫了起来:“莫龙少爷回来了!离家两年的莫龙少爷终于回伊丹瓦镇来了!”
我微微一笑,看来我和那个莫龙果然长得十分相似,就连镇里人都无法分辨。
这个中年妇人走到我面前,摸出钱包,从里面取出一叠美钞,递给了我,说道:“莫龙少爷,早听说这几天您要回来,我已经准备好了两年的房租,您收好,这是两百美金。”
我面无表情地收了钱,写好收条,转过身准备离去时,却看到一个身材微胖穿着考究的老头向我走了过来。我不认识他,正为怎么称呼他而犯愁时,却听身旁把那卖糖水的妇人向那老者打了一声招呼:“哈曼镇长,下午好!”
原来这个老者就是伊丹瓦镇的镇长,我也赶紧微一欠身,不卑不亢地说道:“哈曼镇长,您好,我回来了。”
藏书网哈曼亦恭敬地行了个礼,说:“莫少爷,你终于回伊丹瓦镇了。我那份租金也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你现在就到我家里去拿吧。”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还带有一点M国南部地区的口音。
真是令我大吃一惊,这个叫莫龙的人,究竟拥有多少土地呀?怎么就连镇长也租用了他的土地?不过,总不会整个镇子都是他的吧?究竟我该找哪些人收取租金呢?而且从刚才那卖糖水的妇人口中,我也知道了,莫龙确实会在这几天赶回伊丹瓦镇收租,所以我想要冒名顶替的话,必须得速战速决,赶在真正的莫龙回来前,拿了钱立刻就离开这里!
于是我对哈曼镇长说道:“镇长先生,您也知道,我这次回来行程匆忙,不能在镇里呆太长时间。如果我一家一家收取租金,肯定会耽误太长时间,所以我想拜托镇长先生,代我收取所有租金,再转交给我。”见哈曼有些犹豫,我又用轻得只能让我们俩人听到的声音对他说,“如果您能代劳,我愿意免去您这两年的租金。”
哈曼脸上顿时露出贪婪的神情,他对我说:“好吧,莫少爷,不过您得给我一份委托书,还有地契的复印件,不然我怎么向别人收取租金呀……”
嘿,真是太幸运了。我这里还真有地契,到镇公所复印一份就行了。
而这时我也不禁揣测,那个让我来跑腿送骨灰匣的,说不定就是莫龙本人。因为他知道这份地契太重要了,是收租的凭证,随身带着不安全,所以才叫了一个跑腿的人帮忙代劳。幸好他来我的公司时,没见到我本人。要是他看到我长得和他极为形似,绝对会取消这笔业务。呵,人的运气一旦来了,挡都挡不住。
4
镇公所是一座四层高的黑色楼房,四四方方,就像一只骨灰匣。哈曼的办公室在三楼,在他的办公室里,我写好了委托书,又复印了地契。接过了复印件,哈曼毕恭毕敬地对我说:“莫少爷,赶了一天路,现在您一定很累吧?要不要到镇公所四楼的客房里休息一下?客房才装修过,新装了按摩浴缸,还有二十四小时热水供应。”
我是骑摩托车到这里来的,骑了整整一天,脸上身上都是灰尘与泥土,正需要好好洗个热水澡,于是我同意了哈曼的建议。
哈曼出门替我收租去了,我则独自一人上了四楼。四楼是镇公所改建来用于招待州府来人的客房,装修甚是豪华。在接待台坐着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正阅读着一本小说。男孩向我行了个礼,说:“刚才镇长先生已经用内线电话通知我了,莫少爷,请您到404号房休息,洗澡水已经为您准备好了。”
我道了声谢后,从已经收到的租金中抽出一张五美金的钞票,递给男孩,并顺口问了一声:“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答道:“莫少爷,您忘记了?我叫贝迪,两年前您回来收租时,也是我为您服务的。”
“呃……”我不再说话,我有点害怕自己会言多必失。
贝迪拿着钥匙,为我开了404号客房的房门。我进屋后,却见他并没走。我有点不悦地问:“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贝迪面色狐疑地答道:“每次您回来,洗完澡后都要让我为您做个全身按摩,祛除疲劳……您忘记了吗,我是伊丹瓦镇里最棒的按摩师!”
呃,难怪贝迪年纪轻轻,竟会在镇公所的客房里担任接待员,原来还身怀绝技呀。
我讪笑了一声后,进了浴室。泡了十分钟澡后,我赤裸着上身回到客房中,见贝迪已经准备好了玫瑰精油,正等待着我。
我趴在了床上,等着贝迪在我的背上涂抹玫瑰精油。而这时,我突然听到贝迪用诧异的声音问道:“莫少爷,您背上的文身呢?”
我蓦地一惊,下意识地反问道:“什么文身?”
贝迪答道:“两年前为您做按摩时,我曾经看到您的背上有一个守护天使的文身。您当时还给我说,守护天使是你最崇拜的神灵,而且著名球星贝克汉姆的背上,也有同样的文身。”
我皱了皱眉头,真糟糕,这个叫贝迪的男孩,竟然知道真正的莫龙背上,有一个守护天使文身。而我没有文身,贝迪自然会猜测眼前这个男人并不是莫龙。
我只好匆忙找了个借口,答道:“呃,有文身的人,总是被别人误会成混黑道的烂仔。而我是个有身份的人,一直从事着正当生意。我不想让别人误会,所以去州府的整形医院做了个激光手术,把文身去掉了。”
或许这个理由还算过得去,贝迪一脸艳羡地说道:“真棒,激光手术真厉害,居然连一点文身的痕迹都没留下。对了,莫少爷,您是在哪家医院做的手术?我回头得给镇长先生说一下,他早就说要把他儿子送到州府去,把胳膊上的文身去掉。”
真糟糕,我可不能让贝迪给镇长说这件事,就算他会被我的谎言迷惑,见多识广的哈曼镇长却一定不会中计。
看来要让他闭嘴,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死人是永远不会泄密的。
5
我对贝迪说,我会亲自向镇长介绍那家州府的整形医院。说完后,我便换了个话题,问:“你知道镇里有没有小路,可以通往山口外的墓园?”我解释道,“我得去墓园拜祭一下多年前的一个好友,但我又不想走镇里那条马路,因为我那位朋友的名声不太好,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要去祭拜他。”
“哦,莫少爷,您的朋友一定是降头师吧。”贝迪自作聪明地猜测。我将计就计地答道:“是的,我那朋友是个很厉害的降头师,后来他做了一件事,然后被人拿乱石给活活砸死了。”说完后,我又顺手给了他一张十美金的钞票。
降头师是M国里最为神秘莫测的一群人,他们有时会用邪术为人治病,但更多时候则是用降头术害人。所以M国政府在多年前曾颁布法律,严禁修炼降头术,一旦发现有人修炼降头术,就会把降头师抓到广场上,让所有人将他活活砸死。
当然,那是贝迪出生以前的事了,他不会对此有太多了解。
贝迪接过美钞,开心地答道:“我知道有一条小路,从镇公所出去,绕到屋后,那里有个下水道盖子。揭开盖子,钻进下水道,沿着管道走二十分钟,就能出镇。出口处,就在墓园里。”
真是太好了,现在雨季还没来临,下水道里不会有太多污水。只要我跟着贝迪,沿下水道来到墓园,我在墓园里掐死他,再把他的尸体随便抛到墓园旁的森林里,就没人知道我是假的莫龙了。
我赶紧穿好衣服,和贝迪一起出了镇公所。
绕到镇公所后,贝迪揭开了一个下水道盖子,然后我们钻进下水道,沿着潮湿恶臭的管道向前走了二十分钟,在一个铁盖子下面停住了脚步。
贝迪指着头顶,说:“上面就是墓园。”
我让贝迪先出了下水道,过了一会儿,我也站在了墓园里。环顾四周,墓园里空无一人,我对贝迪说:“谢谢你,真是太感谢你了。”我一边说,一边捏紧了拳头,猛地向他后脑挥去。“砰”的一声闷响,贝迪倒在了我面前。
6
说实话,我这辈子做过不少坏事,但却从来没杀过人。
我该怎么结束贝迪的生命呢?掐死他?我有些下不了手。割断他的颈子?身边没有锋利的匕首。拿石头砸死他?墓园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连块石头都找不到。而且杀了他后,尸体与血迹又该怎么处置呢?
我朝四周张望了一下,却发现在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新坟,没有墓碑,坟茔旁摆着一把铁铲,坟前的土壤甚是松软,看颜色也很新鲜,想必坟中的尸体应该还没下葬多久。
很好,我可以用那把铁铲掘开坟墓,把昏迷的贝迪扔进墓穴,再盖上土,就能完美地让他消失。反正这是一座新坟,坟前的土壤颜色很新鲜,即使别人来到这里也不会起疑心。
我赶紧拾起铁铲,发了狂似的挖掘着坟前的新土。我必须立刻完成这一切,然后趁着哈曼镇长收完租前,赶回镇公所的客房里洗个澡。如果镇长问及贝迪在哪里,我只需耸耸肩膀说句“不知道”就行了。
当我刚铲了几分钟,就发现铁铲触及了一个很松软的东西,像是一具尸体。
咦,奇怪。墓穴里居然下葬的是一具没装进棺木的尸体。
我好奇地用铁铲扒拉开尸体旁的松软土壤,看到了那具尸体的脸,刹那间,我变得面无血色,背脊处渗出了一片细细密密的汗珠,汗珠向下滑落,就仿佛有千万只蜈蚣正缓慢爬过一般。
这具尸体尚未腐烂完毕,面孔清晰可见,他的脸竟长得与我十分相似。
如果我没猜错,能与我长相如此近似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镇里人口中所说的莫龙莫少爷。
他的头盖骨塌陷了,脸上、全身上下到处都是淤青与血痕。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是被无数石块给活活砸死的。
7
莫龙竟已经死了,而且被葬在了伊丹瓦镇外的墓园里,那为什么当我冒名来到这里后,镇里人却依然把我当作莫龙,还心甘情愿交给我两年的土地租金呢?他们应该早就知道莫龙死了的呀。
我正疑惑之际,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我抬眼望去,却看到刚才我钻出的那个下水道井口中,钻出了几个人。为首的是哈曼镇长,其他的人则是镇里的居民,其中包括了那个在镇外加油店的店老板,也包括了那个卖糖水的中年妇人。他们全都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在哈曼镇长的手里,还握着一把手枪。在那个加油店店老板的手里,则拿着一台数码相机。在中年妇人手里,则拎着一把与我手中一模一样的铁铲。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解而又恐惧地问道。
哈曼镇长望了一眼我所掘的墓穴,冷笑一声,说道:“陈先生,真想不到,你居然会这么巧,正好掘到了莫少爷的坟墓。”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再次问道。
哈曼笑道:“好吧,就让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吧。按照你们华人的习惯,就让你做个明白鬼吧。”
8
莫龙是个大地主,几乎整个伊丹瓦镇的土地,都属于他所有,就连镇公所也是租用他的土地,并向他借钱修建的。
两年前,莫龙决定出国旅游,增广见闻。这两年里,伊丹瓦镇里人一直过着不用交租的日子,真是开心得不亦乐乎。
几天前,莫龙终于回来了。其实他心地还是蛮好的,并没急着找镇里人催要租金,但镇里人却总感觉头上悬着一柄随时会掉下来的利剑。哈曼镇长的这种感觉尤其强烈,因为他嗜爱赌博,州府拨下来的镇公所土地租金与办公经费都被他挥霍一空了。于是哈曼暗地找镇里人商量,决定杀死莫龙。
镇里人当然都同意哈曼的主意,只要杀死莫龙,大家就都不用再交土地租金。而且莫龙没结婚,他死后,遗产也没有继承人,镇里人正好可以把莫龙的土地分了,各归各人。
于是在莫龙回到伊丹瓦镇的第二天,就被以哈曼为首的暴民用石块活活砸死了,最后被赤身葬在了墓园里,连墓碑都没有一块。
不过,莫龙是个有钱人,在外界也有自己的朋友,如果他无缘无故地失踪,一定会有朋友问及,所以哈曼开始思考如何清除后患。恰好,他看到了一张报纸,上面印有一份我那TNPT公司的广告,还在广告..t>上看到了我的照片,发现我与莫龙长得极为相似。
哈曼便订下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他趁着我还没上班,把一只藏有地契的骨灰匣交给公司外一个靠口技乞讨的瞎老头,让瞎老头转告我,把骨灰匣送到伊丹瓦镇来。
哈曼知道在伊丹瓦镇外,有一处警察设立的临时检查站。在检查站,负责任的警员为了搜查违禁品,一定会揭开骨灰匣的封条查看,而我也会因此看到藏在骨灰匣里的地契。
在镇外的加油店,店老板看到我后,立刻将我称呼为莫龙,并把两年的土地租金交给了我。哈曼看穿了我是个贪钱的人,认定了我一定会随之假冒顶替莫龙的身份,到镇里来收取租金。于是他假意奉承,并将我安置在镇公所四楼客房里,并让贝迪来为我做按摩。
贝迪并不知道莫龙已经死了,他是个诚实的孤儿,杀死莫龙的事,镇里人一直瞒着他。贝迪两年前曾为莫龙按摩过,知道莫龙背上有文身。当然,哈曼也知道这一点,他甚至猜到贝迪一定会为背上文身消失了而向我询问,也知道我会为之起杀心。
果然,哈曼带领着镇里人,沿下水道来到墓园,就看到我正在挖掘墓穴,而昏迷的贝迪就躺在墓穴之外。
而这一切,都被加油店店老板用数码相机拍了下来。
9
“你们要怎样处置我?”我恐惧地问。
哈曼又冷笑一声后,说:“当..t>然是杀死你呀!从数码相机拍到的照片上看,尽管贝迪只是昏迷了,但仅从相片来分辨,又岂能分辨出昏迷与死亡有何区别?凭这张照片,我们就能得出结论,你是杀死贝迪的凶手。而接下来的事,就是愤怒的镇里人为惨死的贝迪报仇,用石块砸死残忍的凶手!日后州府追究,也会法不责众的。”
我的天,他们竟要砸死我!
我急中生智地叫道:“可是贝迪并没死呀,他只是昏迷过去了!”
哈曼残忍地答道:“是的,现在他并没死,但是我们马上就会让他死的!反正他是个孤儿,没有人会怜惜。唯一让人觉得难过的就是,以后镇里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按摩师了。”
他说完后,就从那个卖糖水的中年妇人手中接过了铁铲,扬起手,准备朝贝迪的脑袋砸下去。
与此同时,在墓园对面的一座山上,忽然闪过了一道光亮,倏时即去。
哈曼迟疑了一下,铁铲并没有砸下去,他诧异地问:“那是什么光亮?”周围的镇里人也纷纷朝对面那座山望去,却百思不得其解。
而我却微微一笑,答道:“那是闪光灯发出的光亮。在对面那座山上,有人正用高倍长焦相机朝这边拍照呢。”
哈曼的身体抖了一下,惊惶地问:“谁在对面拍照?”
我答道:“是一个叫查旺的警官。早一些的时候,就是他在临时检查站揭开了骨灰匣上的封条。而且现在他的手里,还握着一把狙击步枪。”
我的这句话说完之后,哈曼显然有点分神,原本一直指着我左胸的枪口也偏出了几厘米。
趁着这个机会,我朝一旁挪动了几步,如一块石头般,坠入了我刚才掘开的墓穴中,正好与莫龙莫少爷的尸体并排躺在了一起。一股尸臭气味冲入了我的鼻孔中,令我几近呕吐。
在我呕吐前,我听到远处传来了一声枪响。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对面山上的查旺警官扣动了扳机,用狙击步枪击倒了哈曼镇长。
10
好了,我可以告诉各位,查旺警官是我打报警电话叫来的。
当贝迪为我做完按摩,我俩离开镇公所前,我就偷偷按照查旺警官递给我的名片,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带着狙击步枪赶到伊丹瓦镇外墓园对面的山上。
我爬出墓穴,看到那些镇里人听到枪声后已四散逃走,而哈曼倒在地上,身体不住颤抖。而他手里的那把手枪,此刻已经变作一团麻花状的 5e9f." >废铁——查旺警官的枪法真好,一粒子弹竟正好击中了哈曼的手枪。
“陈劲,你怎么会打报警电话?我的计划天衣无缝,你怎么会找到破绽?”哈曼气急败坏地问道。但他不敢轻举妄动,对面山上的狙击步枪还对着他的呢。
我微笑着说道:“你唯一的破绽,就是你为了不在我的TNPT公司里与我碰面,请那位公司外的瞎老头代为转交骨灰匣。别忘了,那位瞎老头是靠表演口技乞讨钱财的。他给我骨灰匣时,就曾惟妙惟肖地向我模仿了一段略沙哑、带有M国南部地区口音的声音,正是你委托他转交骨灰匣时的吩咐。当我来到伊丹瓦镇后,与你第一次谈话,我便知道那个转交送骨灰匣的人,就是你!”
我在前面说过,我是个很聪明的人。既然确定了一切是由哈曼镇长一手安排的,我就知道自己陷入了一个局里。
当贝迪提到文身的事,我就开始了推理,贝迪的出现不会是无缘无故的,他一定是哈曼安排的。那么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我立刻就推演出,如果我是个不明真相的贪婪之徒,下一步我绝对会想办法杀死贝迪,好让自己继续冒名顶替莫龙的身份。
可惜,或许我是个很贪钱的人,但我绝对不是一个杀人犯,我绝对不会把一个无辜的小男孩送入地狱中。
所以按摩完毕后,我让贝迪先下了楼,然后摸出手机,给查旺打了那个报警电话。
反正查旺警官对我说过,一旦遇到可疑的人或事,就立刻给他打电话。
电视台记者的故事:死胖子
查旺警长拎着狙击步枪向墓园赶来的时候,另一个警员在对面的山头上,用另一把狙击步枪瞄准着这边。等查旺控制了墓园里的状况后,另一个警员也赶了过来,为哈曼镇长、加油店老板、卖糖水的妇人戴上了手铐。
办好这些事后,查旺转过身来,与王富贵寒暄了起来。
从他们的对话中,我才知道,原来查旺是王富贵读警校时的学长,难怪王富贵将他称为师兄。
得知了我们的来意后,查旺说道:“我和我的同事,只开了一辆警车来。一会儿,我们的警车就得把这三个罪犯拉回东圭勒市去。你们什么时候回去?这位陈劲先生得跟我们回去做笔录,但我们的车坐不下了,还得麻烦师弟开车送一送。”
“没问题!我们随时都可以出发。”王富贵爽快地答道。呵呵,只要陈劲不介意屁股被颠簸开裂,尽管可以搭乘我们的马鲁牌轿车。
这时,站在一旁的刘萌却说:“你们怎么可以马上就走呢?我早已安排好了今天的午饭。你们得在这里吃了午饭再走,不然公墓的同事们都会责怪我不懂待客之道的。”
刘萌果然是个做事漂亮的人。
尽管公务在身,但查旺还是吞了口唾沫,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呵呵,今天我们出门来,就干啃了一袋方便面,现在正饿得慌呢。”
接下来,我们把三名人犯关在了公墓的停尸房里,让他们与待葬的尸体呆在一起,我们则在公墓的餐厅里大快朵颐了一番。
菜都是刘萌亲自下厨做的,有泰国菜,亦有中国菜,色香味俱全,很合众人的胃口。
查旺还是头一回吃到这么好吃的中国菜,他不停地摇晃着电视机一般的脑袋,还喝了不少甘蔗酿成的威士忌酒。
一不小心,查旺就有点喝高了。下席的时候,他已经涨红了脸,说话也有点不利索了。他的那位同事也好不到哪里去。
王富贵不禁小声笑着对我说:“在M国,做一个正直的警察,是件很痛苦的事,不仅辛苦,薪水也很低。查旺就是个正直的警官,很少有机会可以喝朋友一起喝酒,所以一喝,肯定得喝高。”
不过,这也糟糕了,查旺和他的同事都喝高了,谁来开那辆警车呀?作为正直的警察,查旺肯定不会酒醉驾车知法犯法的。
刘萌不禁笑道:“不如让他俩下午睡上一觉吧。什么时候醒了酒,就什么时候出发吧。”
看来只有这样了。
在公墓的客房里,查旺和他的同事很快就睡着了。我和王富贵只好呆在另一间客房里,王富贵整理着在瓦古伊监狱里获取的犯人口供笔录,而我则整理着这两天在M国收集到的故事素材。
不知不觉,短短两天时间里,我竟收集了十一个精彩的故事,真是巨大的收获。
我用了整整一个下午,才将这十一个故事的梗概写在了纸上。到了黄昏的时候,查旺与他的同事终于醒了,而刘萌也准备好了晚餐。
晚餐的时候,查旺再也不敢喝酒了,匆匆吃完饭后,便将哈曼镇长、加油店老板、卖糖水的妇人拽进了警车中,而我则与王富贵、陈劲上了我们那辆马鲁牌轿车。
夜幕渐渐降bbr>99lib?临后,我们的车队也驶出了伊丹瓦镇。查旺的车开在前面,我们的车紧紧跟在后面。
驶出约半小时后,查旺的警车突然靠路边停了下来。
王富贵也停下车,问:“师兄,出什么事了?”
查旺耸耸肩膀,说:“刚才接到局里打来的电话,要我们开车去一个叫芒塞村的小村庄调查一点情况。这个村子离这里不算很远,你们也跟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我在M国已经遇到了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再多去一个芒塞村,也算不上什么了。
我们掉转车头,沿着一条乡间简易公路向前驶去。
这条路真是险恶,一面是高耸入云的山,另一边则是深不见底的悬崖。我们把车开得很慢很慢,驶过简易公路后,又进入一条更险恶的盘山公路,而这时天也已经黑尽了,我们不得不打开车前大灯,小心翼翼地行路。
大约又行驶了半个小时,查旺的警车突然又在前方不远处停了下来。与此同时,警车的扬声器被打开了,查旺用M国本地语言说了几句话,可惜我一句也听不懂。接着,我看到查旺和他的同事下了车。
我们也跟着下了车。下车后,我才看到,在警车前还停了两辆车。一辆车是皮卡车,另一辆则是轿车。
在皮卡车外,还站着两个人。一个是年轻的华裔男子,另一个则是年龄有点大的M国本地人。
查旺走上前,向那个年轻的华裔男子问道:“你是谁?你怎么把车停在这里?皮卡车是你的吗?皮卡车车斗里装着什么货物?”
那华裔男子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惶恐,蓦地,他竟两腿一软,跪倒在了地上,喃喃说道:“我叫李楠园,我是东圭勒市国立电视台的记者……我之所以会在这里,是因为……”
以下故事,将以李楠园的口吻进行讲述。
1
一听说约素迪病入膏肓,被八个身强力壮的村民用门板抬着,送到芒塞村村医院等死的消息后,我就立刻给赵乔治打了个电话,然后俩人欢天喜地开着东圭勒市国立电视台分配给我的皮卡车,来到了芒塞村。
约素迪是个胖子,一个超级胖子。他二十四岁,身高一米六八,体重却超过三百八十斤。因为太胖,他的膝关节无法承受全身重量,所以约素迪只能终日躺在自己家中的床上,没办法出门。
我叫李楠园,是东圭勒市国立电视台的记者,华裔,在一档专门谈论稀奇古怪事件的节目里任职。三个月前,我为了拍一档奇闻怪论,奉节目组女上司之命,曾经来芒塞村采访过约素迪,那时我看到他像座小山般,一张长两米宽一米五的床都几乎给他的肉“淹没”了。约素迪那塞满了脂肪与赘肉的肚子,高高隆起,仿佛怀孕八个月的孕妇一般,而且怀的还是双胞胎。
赵乔治,也是个华人。上次来芒塞村拍摄奇闻怪论时,赵乔治是电视台为约素迪请来的医疗专家。赵乔治六十多岁了,从东圭勒市的大医院美容整形外科退休后,又来到一家私营减肥诊所兼职。三个月前,他免费为约素迪做了一次全面体检后,就告诉我约素迪活不了多久了。由于约素迪长期摄入高脂肪食品,他的体内代谢、全身系统,都遭到了严重破坏。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冠心病、骨关节病、胆石症,以及其他无数难以形容的病症,都在约素迪的身体上有所体现。
而且,赵乔治还发现,约素迪的心脏与旁人不同,是长在右边的,这更增加了治疗的难度。赵乔治断言,约素迪最多还能活三个月,即使马上进行医疗干预,抽脂塑形,也无法令他恢复健康。
赵乔治私下以开玩笑的口气对我说,像约素迪这样天赋异禀的人实在少见,如果他死了,把他的尸体制成标本,卖给医学院,绝对可以卖个好价钱。毕竟一个心脏在右,体重接近四百斤的超级胖子,确实是物以稀为贵,可遇而不可求。
赵乔治还说,他会制作尸体标本,可惜自己没车,没办法把约素迪的尸体拉出芒塞村。说这话的时候,他有意无意朝我瞟了一眼。呵,为了方便采访,东圭勒市国立电视台分配给我一辆已经行驶了三万公里的皮卡车。皮卡车的车斗很短,虽然装不了多少货,但放一具超级胖子的尸体还是绰绰有余。
我跟赵乔治一拍即合,当时就谈好了合作事宜,只待约素迪一命呜呼,他便会拿着手术刀,我则开着皮卡车,一起到芒塞村拉走约素迪的尸体,再回东圭勒市制成标本卖给相关医学院。
2
芒塞村是个很偏僻的地方,附近只有一个叫做伊丹瓦的小镇。芒塞村位于几座山脉间的谷地中,很少有外人到这里来,村里连手机信号都没有。我和赵乔治开着皮卡车,翻越难行的盘山公路,路过伊丹瓦镇后,又驶过一长段泥泞不堪的机耕道,足足花了一天一夜,才于一个刚破晓的黎明,来到了芒塞村中。
这是我第二次到这里来了,上次电视台播出节目后,还为约素迪募集到一些慈善捐款,所以村里人对我们的印象特别好。我一进村,就找到了约素迪家里,给他家人说,我是专程带赵乔治来抢救约素迪。只过了一会儿,我俩便被领到了村医院里。
与其说这是一个村医院,倒不如说是个卫生所。整个医院就三间平房,一间做门诊,一间做药房,另一间自然就是所谓的住院部,只有一张结实的铁床,床边竖着一根铁杆,挂着输液瓶与吊针。在平房外,还有一片不大不小的空地。
约素迪就躺在住院部的铁床上,由于他的体型实在是太肥硕了,所以村里特意请铁匠加宽加长了病床,再垫上几层厚木板,才能让他安稳地躺下。
村医院里只有一个医生,叫普密蓬,是约素迪的本家叔叔,五十多岁的干瘪老头,穿了一件破破烂烂的圆领衫,骨瘦如柴却精神矍铄,全身仿佛有使不完的气力。
我和赵乔治走进住院部的时候,普密蓬正努力为约素迪擦洗身体。他拿着一块洗澡布,用力抹着约素迪肚子上的赘肉,每抹一下,洗澡布上便会沾上一层薄薄的淡黄色油脂,那是约素迪的脂肪。
不过约素迪却并不像传闻中那样虚弱,他躺在床上,两只眼睛却滴溜溜地乱转着,看上去精神甚好,哪有病入膏肓的迹象?我有点失望,而赵乔治则上前一步,推开普密蓬医生,伸出手指,翻开约素迪的眼皮看了一眼,又扒开约素迪的牙齿,望了一下喉咙。
然后他走回我身边,用极轻的声音对我说:“过一会儿,你把普密蓬医生引到一边去,留我一个人在村医院里。”接着他把我和普密蓬医生都叫到了住院部平房外的空地上,搓着手,很郑重其事地对普密蓬医生说:“情况不妙呀。”
普密蓬连忙问:“我看约素迪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呀,就是有点消化不良而已。因为上吐下泻,才被村里人送到了这里。我给他用了止泻药和补液盐,已经控制住了他的病情。”
赵乔治啐了一口,朝普密蓬骂道:“你懂不懂医术呀?你是哪家医学院毕业的?”
普密蓬愣了愣,很没底气地答道:“我没读过医学院,我是自学了一本中国出的《农村赤脚医生手册》M文翻译版后,才开办了这家村医院……”
听了普密蓬医生的回答,赵乔治长吁一口气,虚张声势地说道:“约素迪极其虚弱,病入膏肓了,他现在只是强撑体力,回光返照罢了。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然后他朝我挤了个眼色,示意我赶紧想办法把普密蓬引到一边去。
这当然难不倒我,我从皮卡车里搬出了电视台的摄像机,对普密蓬说:“约素迪的病情,我们电视台一直都很牵挂,您作为芒塞村医院的医生,我想请您在摄像机前介绍一下约素迪的身体状况。”
普密蓬听见自己要上电视,顿时面露喜色,但他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破破烂烂的圆领衫,脸上又露出了窘迫,他犹犹豫豫地对我说:“李记者,我可以回家换一套干净一点的白大褂再来拍摄行吗?”
当然行,这就是我想要达到的目的。
普密蓬急匆匆地离开村医院后,我转过身,看到赵乔治已经耸着肩膀进了住院部,还放下了门口的布帘子。我连忙跟着走了过去,刚走到住院部门口,就听到赵乔治柔声细语地对约素迪说:“我来给你做一下头部按摩吧。”
赵乔治现在给约素迪做头部按摩?真是莫名其妙。
我撩起了一半布帘子,正要进去,一抬头,却看到赵乔治站在了病床床头后,一只手按在约素迪的太阳穴上,另一只手上拿着一根极尖利的细铁丝。
就在我目瞪口呆的一刹那,赵乔治一挥手,手中的细铁丝,已经****了约素迪的一侧太阳穴中,又从另一侧太阳穴中刺了出来。约素迪只是翻了一下眼皮,便没了呼吸。
超级胖子,顿时变成了一个超级死胖子。
3
“你疯了?”我吓得大声叫了起来。霎时我便知道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了得到尸体制作标本,赵乔治竟然杀死了约素迪。
赵乔治见我进了屋,也吓了一跳。但他随即马上就恢复了冷静,从衣兜里取出一块肉色的创可贴,贴在了约素迪的太阳穴上,遮住了细铁丝造成的伤口,也止住了外涌的鲜血。他对我说:“小李,一接到你的电话,我就通知了东圭勒>市一家医学院购买标本的人,说一周内就能把标本送过去。做我们这一行,是要讲诚信的,说了一周内送过去,就一定要一周内送过去。”
我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我可不想让自己成为杀人犯的同谋。
赵乔治搂住了我的肩膀,开始说服我:“我已经谈好了价,十万美金呢。一手交标本,一手收钱,拿到钱我们就平分,一人五万。”
五万美金啊,我两年工资加一起,也就这么多。我迟疑了片刻,喃喃地问:“你真能让约素迪的家人认为,他是因病死亡的吗?”
赵乔治点点头,答道:“当然能!别忘了,我是从东圭勒市来的医学专家,芒塞村里又有谁敢质疑我?”他一边说,一边取出一把锋利的手术刀,从正中央割开了约素迪的喉咙,一刀划下去,又划开了约素迪胸膛上的皮肤。鲜血飞溅而出,正好掩盖住了约素迪刚才从太阳穴中溅出的鲜血。
“你这是干什么?”我惊恐地问。突然看到这么多鲜血,我觉得喉咙有点干涩,两腿也不住打着颤。赵乔治冷静地答道:“呵,我给约素迪做个气管切开术,证明我们刚才确实在抢救他。”
4
谁又能想到有人会谋杀一个体重接近四百斤的超级胖子呢?所以,没有人对约素迪的死起疑心,也没有人发现他太阳穴上的致命伤。自学成才的村医院普密蓬医生,更是不敢多言语,径直为约素迪开了死亡证——他又哪敢对东圭勒市来的名医说三道四呢?
接下来,我和赵乔治就该考虑如何运走约素迪的尸体了。
赵乔治鬼鬼祟祟地对我说:“最好我们不要偷偷摸摸拉走尸体,不然尸体不见了,我们也回城了,村里人一定会猜到是我们干的。”依他的意思,我们最好和约素迪的家人好好谈一下,拿点小钱,把约素迪的尸体买走。
鉴于我是电视台的记者,口才比较好,所以这件事就交到了我的手里。
当然,我总不能对约素迪的家人说,您家约素迪长得真是天赋异廪,我需要买走他的尸体制成标本,您给出个价吧。
这会让我没法活着走出芒塞村。在M国这个东南亚国家里,偏僻的地方总是有着奇怪的风俗,天知道这里的人届时会用什么残酷的刑罚来惩处我们。
但我毕竟是记者,于是我找到了约素迪的老爸。约素迪的老爸叫约克苏,一个年逾六十的老头子。我对约克苏老人说:“老爷子,您儿子不幸去世了,我深感遗憾,在此我向您表达最诚挚的问候。”
约克苏老人泪流满面地答道:“我家约素迪真是可怜,这么大了,都还没下过床,也没看过村外面的世界。村外甚至都没人知道他的名字。”确实如此,上次我们来做采访的时候,为了保护个人隐私,他的脸打了马赛克,名字也用了化名。
我跟着叹了口气,进入了正题:“约素迪是不幸的,但事实上,在村外的世界还有很多与约素迪一样受到肥胖症困扰的人。如今肥胖症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最近联合国特别指出,肥胖将成为二十一世纪威胁人类健康的最大杀手。所以我想,如果约素迪能帮助其他肥胖症患者远离病痛困扰,或许这才能让他死得其所,也能让所有人记得他的名字。”
老爷子愣了愣,问:“怎样才能让他帮助其他肥胖症患者?”
我深吸一口气,答道:“把他的遗体捐献给科研机构,让科学家对他的遗体进行解剖研究,发现肥胖症的发生原因,就能让科学家找到治疗肥胖症的对策。当然,作为一直关心约素迪的媒体工作者,我会尽量向科研机构为约素迪争取一点补偿。”
“哦,补偿?能有多少?”约克苏老爷子眼里透出了些许光亮。我知道,这么多年,约素迪几乎吃光了他家所有的家当,也从来没为家里挣过一分钱,约可苏老爷子现在已是一贫如洗。
于是我报出了一个数字:一千美金。我还说,我可以先出资垫付这一千美金,只要能让我拉走约素迪的尸体就行了。
这个数字已经足够让老爷子满意了,他接过了一千块美金后,砸吧着嘴对我说:“李记者,你能不能只拉走约素迪的尸体,把他的内脏给我们留下?”
5
天知道约克苏老爷子为什么要把约素迪的内脏留下来。也许,他是想把约素迪的内脏埋葬在地底,就像以前中国古人的衣冠墓那样吧。反正在M国,偏僻的乡村里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奇怪风俗。
我回到皮卡车里,和赵乔治商量了一下,他说,制作标本,内脏并不是特别重要,以前埃及人制作木乃伊,还需要特意将尸体里的内脏取出来再制作呢。至于约素迪那长在右边的心脏,只要制作标本的时候,将胸腔打开,露出有异于常人的心室,就能显示出来了。
不过,赵乔治很担心约克苏老爷子取内脏时,会不小心损坏约素迪的尸体——制作标本,千万来不得半点马虎。有瑕疵的标本,会比完整无缺的标本便宜一大截。于是赵乔治提出,必须由他去取出约素迪的内脏。毕竟他有尸体解剖的经验,而且还带来了锋利的手术刀。
可惜当我找到约克苏提出这点要求的时候,老爷子却答道:“李记者,无须烦劳城里来的赵专家了。取内脏,只要有村医院的普密蓬医生就行了。别担心,他经验很足,一定不会损坏约素迪的尸体。”
我吃了一惊,赶紧拉着赵乔治来到村医院。
当我们赶到村医院时,普密蓬医生已经收工了,正在门诊室里洗着手,他连医用手套99lib?都没戴,手上到处都是约素迪身上的鲜血。
因为担心约素迪的尸体会遭到破坏,我和赵乔治心急火燎地冲进住院部。
约素迪这死胖子的尸体依然躺在加宽加长的铁制病床上。他下颌到小腹的皮肤被整齐拉开,白花花的肥肉也被切开后扒到了两边,就像被切开的涂满奶油的蛋糕。肋骨被锯断后,胸腔里已是空无一物,裹在脂肪里的心肺肝肾已经干干净净地被摘走了。
赵乔治仔细打量了一下之后,由衷佩服地说:“这位普密蓬医生,解剖尸体的手法相当纯熟,如果没解剖上千具尸体,是无法达到这种功力的。”
普密蓬医生洗好手回到住院部里,正好听到了赵乔治的话,嘿嘿笑了一声后,答道:“熟能生巧罢了,三十多年来,芒塞村里死了人后,内脏都是由我摘除的。”
“呃……”我吓了一跳,“村里死了人,都要摘除尸体里的内脏?”难道芒塞村里的人在偷偷贩卖人体器官?如果真是这样,我和赵乔治这两个陌生人无意撞破了他们的秘密,村里人会不会杀了我们灭口?我顿时感到了一阵恐惧。
普密蓬显然看出了我与赵乔治的疑虑,他笑着说:“咱们村里有个古老的风俗,为了怀念逝去的人,亲朋好友会聚在一起进食逝者的内脏。只有这样,才能让逝者永远留在村里人的心中。”
是永远留在村里人的心中,还是留在村里人的胃中?我感觉到一丝寒意,真是奇怪的风俗呀。可普密蓬医生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差点让我和赵乔治崩溃了。
普密蓬说:“村里人将在今天夜里集体进食约素迪的内脏。李记者,赵专家,你们都是村里最尊贵的客人,请你俩和我们一起参加这场祭奠仪式吧。约素迪的父亲说了,要把最珍贵的部分留给你们吃,是约素迪的心脏哦!”
6
“真是太变态了!”坐在皮卡车里,我对赵乔治说道。赵乔治也难以接受进食死人心脏的事实,他还告诉我,像约素迪这样的超级胖子,心脏早已发生病变,脂肪含量高得惊人,吃了后绝对不利于身体健康。
“那怎么办?”我问。赵乔治啐了一口,狠狠地答道:“别管这么多了,我们干脆趁着全村人都在准备进行祭奠仪式,偷偷扛走约素迪的尸体,拖到车上拉走算了。”看来只有这样了,就算让村里人怀疑我们,也比让我们吃掉约素迪的心脏好。反正我给过约素迪的父亲一千块美金,拉走尸体也算得上名正言顺。
祭奠仪式定在夜里十二点进行,八点多,天黑尽后,约素迪的家人便开始忙碌了起来。约克苏老爷子亲自在村里的空地上,支起一口硕大的铁锅,下面架着柴火,锅里加满了水。水烧开后,约素迪的心肾肝肺所有的内脏器官,便给扔进了锅里。老爷子又在锅中加入了洗净的番茄、鸡蛋、菜花、胡萝卜,甚至还加了山奈、八角、鸡精、调味盐。
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在空地上空盘旋着,而我嗅到这股肉香,却禁不住想要呕吐。
约克苏老爷子领着村里人在锅边跳着一种奇形怪状的舞蹈,他们都戴着绘有狰狞图案的面具,摆出各种姿势夸张的动作。这是一种近乎原始图腾的祭祀舞蹈,与中国西部农村的傩戏有所相似。面具遮住了所有村民的面孔,只露出了他们的眼珠与鼻孔。他们手舞足蹈,不停叫喊着莫名其妙的戏文,脸颊流出了汗液。而我与赵乔治却觉得浑身冰冷,仿佛跌入了无底的寒窖中。
普密蓬医生给我们说过,约素迪的内脏要在锅里文火煮上四个小时,才能进食。呵,这就与中国广东人煲汤的时间差不了多少。我可不想吃这锅内脏汤,所以与赵乔治商量好,要赶在午夜之前,就从芒塞村医院的住院部里偷走约素迪的尸体。
可是在准备祭祀的过程中,我和赵乔治身边一直有村里人陪伴着,我们根本没办法擅自离开会场。赵乔治不得不小声对我说:“咱们得想办法离开这里。”于是我从皮卡车里取出电视台的摄像机,找到约克苏老爷子,对他说:“明天我和赵乔治就要走了,但现在必须去村里拍点约素迪生前生活过的地方,好编排在节目里。”
因为所有村民都要围着那锅内脏汤跳祭祀舞蹈,没人陪我们去拍片,所以我和赵乔治顺理成章独自离开了这片空地。
一出了空地,我和赵乔治便来到村医院里,径直奔向了停放着约素迪尸体的住院部。
想必村民们也不会想到此刻竟会有两个居心叵测的家伙来偷尸体,所以住院部的木门一直敞开着。我们一进屋,便不由得大吃一惊。
加长加宽的铁床上空无一人,约素迪的尸体竟不翼而飞了。地上到处都是淡黄色的油状物,腻腻的一层,很滑。“是约素迪体内的油脂……”赵乔治喃喃说道。听到这句话,我差点就当场呕吐。
约素迪的尸体到哪里去了?难道有人捷足先登,抢先偷走了尸体?可谁又会像我们这样对一具超级胖子的尸体感兴趣呢?我与赵乔治不由得面面相觑,相对无言,说不出一句话来。
赵乔治突然指着滑腻的地板,对我说:“小李,你看这是什么?”顺着他的视线,我看到地板上竟有一行脚印,是从铁床一直延伸到木门处的。这是一双光着脚丫走过的足迹,脚很大,只有从铁床走到门外的脚印,却没有从外走到里面去的脚印。
而之前在铁床上,躺着的却是约素迪的尸体!
我张开嘴,颤抖着声音,说:“难道是约素迪没死?他自己走出了住院部?”
“瞎说!我亲手干掉了他,普密蓬又取走了他体内的器官。约素迪已经死透了,透得不能再透了!”
“那就是……约素迪诈尸了……”我的声音变得更加颤抖,手指一松,手中的摄像机也摔落在了地上。
7
“吧嗒——吧嗒——吧嗒——”
一连串沉重的脚步声从我与赵乔治身后响起。我与赵乔治战战兢兢转身回过头,村医院这几间平房外的空地,被当夜的月光映射得一片惨白。
在惨白色的空地上,我们看到了约素迪。他站在空地里,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和赵乔治,抬起腿,一步一步向我们走来。在约素迪的手中,拿着一截亮晃晃的玩意儿,我一眼便清晰地分辨出,那是一截尖利的细铁丝。他胸膛上的皮肤与肌肉组织依旧被剖开着,但淡黄色的脂肪却堆积在刀口之中。随着约素迪的脚步,油脂从刀口滚落了出来,撒得遍地都是。
“诈尸了!”我与赵乔治同时叫了起来。我还大声叫着:“救命!救命!”远处却传来为祭祀舞蹈伴舞的激烈音乐声与村民们兴奋的吼叫声,他们根本无法听到我与赵乔治的呼救声。
我们想要逃跑,可身后却只有住院部这间封闭的小平房,我们根本无处可逃。约素迪离我们越来越近,几乎就要走到我们面前了。他突然停下了脚步,伸出肥手,在太阳穴处抹了一把,一张肉色的创可贴被他撕了下来。没有鲜血飞溅出,因为他已经死很久了,体内所有的血液都干凝了。
约素迪望着我和赵乔治,咧开嘴,露出一个极其丑陋的笑容。接着,他用含混不清的声音,低沉地嘶吼道:“我死得好冤,我死得好冤!我要血债血偿,我要血债血偿!”
我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上,朝约素迪磕起了头。一边磕头,我还一边说道:“兄弟,你有冤报冤,有仇报仇。你可要记住,你是被赵乔治杀死的,这件事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没义气!”赵乔治朝我的屁股踢了一脚。我却顾不了疼痛,偷偷使劲拽了一下赵乔治的小腿。这一拽之下,赵乔治失去了重心,跌倒在我身旁。我则赶紧站了起来,用力朝赵乔治的腰间踢去。赵乔治的身体腾空而起,正好落在了诈尸的约素迪面前。
我朝着约素迪喊道:“我把赵乔治交到了你面前,你就赶紧报仇吧!”说完后,我撒腿就跑。当我跑到空地边缘时,偷偷回头望了一眼,看到约素迪已经蹲了下来,伸出手,手中握着的细铁丝已重重地插入了赵乔治一侧的太阳穴,又从另一侧太阳穴刺了出来。一股鲜血从赵乔治的太阳穴中飞溅而出,弄得约素迪满脸都是殷红一片。
我吓得腿都软了,再也没气力朝外逃跑。而约素迪满意地看了一眼赵乔治的尸体,慢悠悠地站了起来,转过身,望着我,对我说:“李记者,你就别跑了。现在我俩该商量点事了。”
说这话的时候,约素迪的声音有点干瘪,但却不再显得含混不清。
而且我也听出来了,这声音很令我熟悉——是芒塞村医院普密蓬医生的声音。
8
奇异的事发生了。
约素迪这死胖子的胸膛突然再一次裂开了,一只干瘪的手从胸腔里伸了出来,接着是另一只干瘪的手。两只手将死胖子的胸腔掰开后,一颗头颅从约素迪的身体里钻了出来,是普密蓬医生的脑袋。
与此同时,约素迪自己的脑袋猛然坍塌,软绵绵地耷拉在颈子上。
看着这幕令人惊讶万分的情形,我终于明白了。约素迪根本就没诈尸,他果然是死透了,透得不能再透。是普密蓬摘掉了约素迪的体内器官后,又剥离了体内的脂肪,然后钻进了约素迪空无一物的胸腔里——他把约素迪的皮披在自己的身体上,假扮成约素迪的模样来吓我们。
弄清楚事实的真相后,我就不再害怕了,一个干瘪老头也不值得让我害怕。我一个箭步,冲到普密蓬面前,挥起拳头就砸了过去,一边砸,一边叫道:“你想干什么?你杀死了赵乔治!”
普密蓬却避开我的拳头,说道:“李记者,别着急嘛。我知道约素迪的尸体是个好东西,能卖不少钱。既然你和赵专家能做这生意,我和你也能做这生意。我同样会制作标本,而且绝对不会比赵专家做得差。”
我明白普密蓬的意思了。就算他是个靠自学《农村赤脚医生手册》成才的乡村医生,也同样知道一具心脏在右的死胖子,具有多高的学术价值。
普密蓬向我坦承,他白天时无意间偷听到我和赵乔治在皮卡车里的对话,知道了我们的来意,于是也想从中分一杯羹。十万美金,三个人分当然比不上两个人分划算,所以普密蓬决定干掉赵乔治。他之所以没选择干掉我,理由与赵乔治一样——因为只有我才能驾驶那辆电视台的皮卡车。
下午普密蓬取出约素迪的心脏后,发现了约素迪太阳穴处的伤口,还在住院部里找到赵乔治丢弃的细铁丝,就知道了约素迪其实是被谋杀的。他又在皮卡车旁偷听我和赵乔治谈话,知道我们会赶在午夜前盗走约素迪的尸体,于是他便想出一个利用约素迪尸体吓唬我们,并用细铁丝干掉赵乔治的计划。
晚上普密蓬先是进了住院部,想要钻进约素迪的身体里。但因为约素迪体内的脂肪实在是太多了,他根本没办法钻进去,所以才用手术刀剥离出约素迪体内的脂肪,倾倒在住院部的地板上。这就是为什么我看到地板上有这么多淡黄色油脂的原因。
同样因为这些剥离出来的油脂,倾倒在地板上后,掩盖了普密蓬进屋时的足迹。所以当普密蓬披上约素迪的皮后,光着脚丫走出住院部,地板上就只留下了一行由铁床走向屋外的足迹。而正是这行足迹,让我和赵乔治误以为约素迪诈尸了。
看着赵乔治的尸体,普密蓬说:“李记者,现在我们把约素迪和赵专家的尸体,都扔到你的皮卡车上去吧。先开出村子外,找个地方藏起来,然后我们再回村参加祭祀仪式。等村里人发现约素迪尸体不见了,我们就可以说是被东圭勒市的赵专家偷走了。到这时,我们再向约克苏老爷子提出,开车去附近的伊丹瓦镇报警,出村的路上再把约素迪的尸体拽上车,一走了之。”
普密蓬的这个建议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在这之前我和他素不相识,村里人绝对想不到他会与我合谋盗走约素迪的尸体,让他和我一起去报警,村里人是不可能起疑心的。
于是我点了点头,弯下腰,从赵乔治的外衣里,摸出了他的手机。
“你这是在干什么?打电话?村里没有信号的。”普密蓬诧异地问。
我答道:“买主是赵乔治联系的,只有在他的手机的通话记录里,才能找到那个肯出十万美金买走尸体的买主。”
9
这个买主,我很容易就从赵乔治的手机通话记录里找到了。自从我通知他来芒塞村拉尸体之后,他的手机里就只有一个拨出电话。我猜,那个买主并不会在意做生意的人换了,他只会在乎我们能不能及时送来死胖子的尸体。只要等我把约素迪的尸体运回东圭勒,联系到那个买主,就能顺利收到十万美金。
我和普密蓬把赵乔治与约素迪的尸体扛上了皮卡车的车斗里。虽然是深夜了,但那天的月光很亮堂,普密蓬也对村外泥泞的机耕道相当熟悉,所以我们没花多久便将车驶出了芒塞村。在普密蓬的指引下,我把车开到了村外的盘山公路上,并在一处悬崖边停下了车。
普密蓬指着悬崖前一片茂密的草丛,说:“把约素迪的尸体藏在这里,一定不会被过路人发现。”至于赵乔治的尸体,则被我和普密蓬直接扔下了悬崖。既然我们要伪装成是赵乔治偷走了约素迪的尸体,那就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赵乔治已经死了。
接下来,我又开车与普密蓬一起回到了芒塞村里。回到村里,正是午夜时分,那锅内脏汤总算是煲好了,村中心的空地上飘荡着一股难以形容的肉香。在会场坐下后,约克苏老爷子亲手给我舀了一碗汤过来,关切地问候:“李记者呀,这是约素迪的心脏,你吃了后,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我忍住心中难平的不适,拼了老命喝了一口。肉汤确实很香,几块炖烂的肉入口即化,顺势滑进了我的胃里。
有村民问我,刚才去哪里了。普密蓬立刻帮我答道,他一直和我在他家里下国际象棋。
又有村民问,东圭勒市来的赵专家呢?给他舀了一块约素迪的心脏,却找不到他人了。
我连忙说:“赵专家在村医院里检查约素迪的尸体,一定是工作得太认真,忘记了看时间吧。”
几个村民连忙结伴去村医院叫赵乔治喝汤。接下来的事,就不用我在多说了。当村民发现约素迪的尸体与赵乔治同时失踪后,整个村里都乱了套,约克苏老爷子大发雷霆,而我则提出立刻开车去伊丹瓦镇报警,并让普密蓬与我一同出村。
我们没有受到任何怀疑,便开车出了村。驶出机耕道后,我便与普密蓬击掌相庆,我仿佛看到一张张美钞正在我眼前晃动着,翻飞着,向我飘来。
只过了半个小时,我和普密蓬就再次来到了那处悬崖旁。我们兴高采烈地下了车,急不可耐地扒开草丛。约素迪那具挖空了内脏的尸体依然躺在那里,悄无声息地等待着我们。
没有了内脏,也剥离了所有脂肪,所以这具死胖子也没有原来那么沉重了。我和普密蓬刚把死胖子扔上了皮卡车的车斗,这时我们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了汽车马达的声响。抬起头,我看到一辆轿车正快速驶过悬崖,车灯闪烁着,有点让我睁不开眼睛。
我抬起手,遮住了自己的脸庞,装作若无其事站在皮卡车后,想要不引起对面来车的注意。但让我没想到的是,那辆轿车竟在我面前停下了,车窗缓缓摇下,一个女人的声音从车中传了出来:“小李,你在这里呀!你把约素迪的尸体带回来了吗?”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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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都没想到,轿车里坐着的,竟是我在电视台节目组里的女上司。她叫安娜,名字很俗,她的相貌也和她的名字一样俗。在车里的方向盘前,还坐着一个团头大脸的富态男子,这个男人我以前从来就没见过。
我颤抖着嘴唇,诺诺地问:“安娜姐,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安娜浓妆艳抹,坐在车里对我说:“今天下午我就接到了芒塞村约素迪的父亲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你说服他把约素迪的尸体捐献给了医疗科研机构,还给了他一千美金,他特地打电话到台里来感谢。台里的老总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选题——闭塞乡村里的肥胖症患者因病去世后,仍然能够移风易俗将尸体无偿捐献给医疗机构,家属经历了何种心态变化,一定是电视观众非常关心的事。老总担心你不能独力完成这个选题,所以派我来指导你拍摄。”她指了指车里坐着的男人,补充了一句,“这是我的丈夫,杰克。呵呵,今天我正好把他拉来当司机了。”
我的头都快大了,约克苏老爷子没事给台里打什么电话呀?这不是坏我的好事吗?
普密蓬也快哭出声来了,他已经明白,约克苏捐献儿子尸体的事,已经被电视台知道了,我们就自然不能再私下倒卖这个死胖子了。
还是我反应够快,立刻对安娜说:“安娜姐,我们能不能不拍捐献尸体的事?天知道为什么,约素迪的尸体竟被那个东圭勒市的赵专家给偷走了……”看安娜脸色不太好看,我又将功折罪地说,“不过,我找到了一条更有价值的新闻线索。”
我拿出摄像机,调出今天夜里在芒塞村里拍摄约克苏老爷子煲内脏汤的镜头,用极为耸动的声音对安娜说道:“神秘村庄里的古老习俗,活着的人吃掉逝者的所有内脏,向神明祈求宗族平安,这样的新闻绝对是轰动性的!”
安娜顿时来了精神,她激动和她丈夫杰克一起下了车,站在皮卡车的驾驶室旁,和我一起看着摄像机里拍摄的镜头。而我则向普密蓬递了一个眼色,普密蓬立刻趁着夜幕,闪到了安娜与杰克的身后,从衣兜里摸出了那截尖利的细铁丝……
只听两声惨叫,安娜与杰克倒在了地上,瞬间之后便停止了呼吸。
普密蓬不愧是医生,手脚很快,下手也够狠毒,只“刷刷”两下,就刺穿了安娜与杰克的太阳穴。我和普密蓬把眼前这两具尸体以及他们开来的车都抛下了悬崖,毕竟约素迪的尸体价值十万美金,而拍下一部耸动的奇闻怪谈新闻对于我们却一文不值。
干完这一切后,普密蓬对我说:“李记者,为了避免夜长梦多,干脆我们现在就把约素迪的尸体送到买主那里去吧。”我也赞同这个办法,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法在城里找个僻静的地方慢慢制作标本。
我拿出赵乔治留下的手机,很巧,大概是因为附近有移动电话的基站,在这处悬崖边上竟有手机信号。我拨出了那个买主的电话,短暂的静音之后,电话接通了,却无人接听。与此同时,我突然听到一阵微弱的手机铃声正从悬崖下面传了上来。
我下意识地挂断了电话,悬崖下的手机铃声也立刻也消失了。我与普密蓬面面相觑了几秒后,我发了疯似的揪着自己的头发,我回忆起,以前安娜给我说过,她老公是东圭勒市医学院里的副校长,主管采购教学用具。
“靠!”我朝普密蓬大骂了一声,“我们刚刚杀死了约素迪尸体的买主,还扔下了悬崖……”
11
我和普密蓬垂头丧气地站在悬崖边,我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既然约克苏老爷子能给电视台打电话,约素迪尸体失踪后,为什么他没有直接打电话报警呢?”
普密蓬摊开手,说:“约素迪生病的事,自从在你们电视台里播出后,他家得到了不少好心人汇来的善款。约克苏老爷子拿这笔善款,在家里安装了一部座机。座机是才安装好的,大概他一时糊涂忘记了吧……”
可是,就算约克苏是一时糊涂,也不可能永远糊涂呀。我暗叫了一声不好,正想拉普密蓬上车,赶紧离开这处悬崖。可就在这时,我看到远处的盘山公路上,一辆闪烁着蓝红两色警灯的警车,正飞快地向我们驶来在那辆警车后,还跟着一辆破旧的小轿车,看形状,应该是Y国生产的马鲁牌小轿车。
警车的扬声器响了起来:“前面那辆皮卡车,是芒塞村来伊丹瓦镇报警的吗?不用再去伊丹瓦镇里,约克苏老先生已经打电话通知我们了!”
这一下,我不知道如果警察看到皮卡车车斗里的死胖子,我和普密蓬该如何解释了。
尾声
真没想到,来一趟芒塞村,竟又破获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
等天明后,赶来增援的警员从悬崖下找到了赵乔治与安娜、杰克的尸体。而这次,警察局还从临近的瓦古伊监狱调用来了一辆囚车,李楠园、普密蓬,以及伊丹瓦镇的哈曼镇长、加油店老板、卖糖水的妇人,都被塞进了囚车中。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回到东圭勒市后,王富贵立刻换上警服,来到那条肮脏的窄巷里,逮捕了贼王陈哥。接下来,就是旷日持久的提审、公诉、法庭辩论、公正判决。
林孝强大导演的证言,在判决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最终,陈哥被判处二十年监禁,投入瓦古伊监狱中,不得假释。
而我则呆在东圭勒的假日酒店中,用警方提供的笔记本电脑,撰写着关于陈哥盗窃集团案件的纪实文学作品。
说实话,我的这篇文章写得相当漂亮,查旺警官看完后赞不绝口,又邀请我撰写了关于《死人遮》、《冒名顶替》与《死胖子》这三宗案件的纪实文学作品。也正99lib.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最终失约了“无面尸”侦探小说专卖店的签售邀请。
写完这几篇稿子,我的签证也到期了,不得不结束了此次南洋之行。
在离开M国以前,我也征得了书店老板郭藏书网亮、退休医院院长秦柏海、西医医师莫先生、小公务员刘龙、厨师罗风、卧底神探王富贵、掘墓人刘萌、跑腿公司老板陈劲的同意,将他们的故事改编成文学作品。
当然,应他们的要求,记录故事时,对他们的真实姓名进行了改动。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在这本书的..最后,一定要印上万能的十六字箴言:
本文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