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安庆王》 第一章逐出山门 十八年前,老道士高松远在乾明山下捡到一名弃婴。 这名弃婴是副天元之躯,如若荒弃,这便是一具肉体凡胎,如果加以修炼,武艺可以登封造极,甚至肉体成圣,天底下有这等身躯的人少之又少。 高老道长将弃婴带到山上,取名高同,对高同寄予了厚望,把毕生所学传授给了高同。 高同当然是不负师傅的期望,觉悟异与常人,短短不到十八年的时间,就将这乾明山七十二真经学了个通透。就连习武六十载的高松远至今也没能参悟透七十二真经,天元之躯果然是世间罕见。 只是高同此人性情顽劣,不服管教,属实是令乾明山上的一众老道士头疼。 “师兄呐,师兄呐!你那乖乖徒儿又打人了,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师叔了!” 乾明山道光殿,宋之堂鼻青脸肿得冲了进来。 宋之堂是乾明山的二把手,也就是高松远的师弟,高松远就是这乾明山的掌门人。 高松远正坐在道光殿中,与几个老道士打坐修练,看见宋之堂跌跌撞撞得冲了进来,便微微睁开眼睛,看着面前鼻青脸肿哭哭啼啼的宋之堂,问道:“又是我这孽徒打了你?” “胡说!” 这时候道光殿外一声洪亮得声音响起,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年大步流星得走了进来,少年身高八尺,面相俊秀,身穿一袭灰色道袍,道袍上都是灰尘,还有些破烂,明显是刚刚与人撕打过。 少年正是高松远的徒弟高同,高同此时一脸通红,身上还散发着浓浓的酒气,一脸人畜无害得说道:“听二师叔胡说,徒儿刚刚从山下回来,二师叔就喊他的几个徒弟堵住山门,说我一身酒气,怕影响了各位师叔修行,让我醒了酒再进山门。我就回个家,二师叔还不让我回了,那我偏要硬闯,二师叔直接叫人打我,徒儿是无辜的啊!” 听完高同的话,高松远不喜不怒,语气平和得说道:“孽徒,为师都与你说过多少回,切莫饮酒闹事,你偏不听,现在连你二师叔都敢打了?” “徒儿无辜的,师父。”高同装起了可怜,一脸委屈得说道。 高松远老是老,但不是老糊涂,这高同说得振振有词,让宋之堂给打了。可这山上,何人打得过他?何人敢打他?再看看眼前鼻青脸肿的宋之堂,自然想都不用想,是这高同没理了,不管谁先动的手,师侄打师叔,那就是错的。 “你个劣徒,眼里还有没有我这师叔,说动手就动手,你也太目无尊长了,简直是大逆不道,还敢在这狡辩?师叔这把老骨头能挨你几下打?” 宋之堂气呼呼的指着高同骂了一顿,要不是有高松远在,估计又要挨打了。 看着眼前的宋之堂,殿内与高松远修道的几名老道士也纷纷指着高同骂道。 “高同啊,你也太目无尊长了,他可是你师叔啊!” “今天对师叔没轻没重,难不成到时候连你师父都敢动手了?” “掌门,高同此徒性情顽劣,不适合修道?” “掌门,高同天天酗酒闹事,此乃道家圣地,岂容照次,应该把高同逐出师门!” 这边几个老道纷纷劝高松远将高同逐出山门。 看着面前挺立的高同,高松远悠悠问道:“孽徒,你可知错?” “知道了!”高同一脸不情愿得说道,甚至白了旁边宋之堂一眼。 “知错了,还不给你师叔道歉!”高松远道。 “师叔,我知错了,对不起!” 高同一脸不情愿,撇了撇嘴,说话有气无力的,甚至心里还念叨着:下次我肯定下手轻一点。 看见高同这副傲慢的模样,宋之堂一肚子的火气,但毕竟也给自己道谦了,自己身为长辈,总不能没点肚量,还纠缠着这事不放。 宋之堂冷哼一声,甩了袖子,气呼呼得离开了。 “高同,为师命你禁闭三日,三日后来道光殿找为师!”高松远说道。 三日后,道光殿。 道光殿内,只有白发长须的老道高松远和高同。 高松远盘腿坐在地上,高同则是跪在高松远面前。 “徒儿,你一而再再而三的闹事,各位师叔已经跟我提过很多次了,想要将你逐出山门。你是知道的,为师哪里舍得下你,你在为师身边有十八年了,我是看着你一点点的长大,但是这乾明山不是为师一人的乾明山,是大家的乾明山,为师一个人也做不了主,这三天为师想了很多,实在没有办法,既然这样,你就收拾收拾明天准备下山去吧,不要再回来了!”平日里,冷漠无情的高老道,此刻也是泪眼婆娑,一脸忧伤,声音梗咽得说道。 听完高老道的话,高同的泪水瞬间从眼角流出,扶养了自己十八年的师父,如今要赶自己走。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父在高同心里不仅仅是师父,高同已经将他当成了自己的父亲了,高同敬重他,畏惧他,也爱他,高同抽泣得说话的声音都模糊了。 “师父,徒儿知错了,求求你不要赶我走,再给我一次机会,徒儿无父无母,从小就是在师父身边长大,你要赶徒儿走,徒儿能去哪儿?” 高同哭得梨花带雨哀求着高老道。 高老道也不舍啊,这孩子从小在自己身边长大,虽然这个孩子平时很顽皮,但是自己真的很喜欢这孩子,他也不愿意赶走,但是没办法,平常做了那么多错事,自己可以给他机会去改正。但是这会儿,他打了宋之堂,全山门的人都容不下他,自己想保也保不住了。 高松远强忍着泪水,步履阑珊得朝高同走过去,扶起跪在地上的高同。 抬起双手,给眼前比自己高半个头的高同擦拭着泪水。 “不要哭了!”高松远挤出一抹微笑说道:“你看看你,都这么高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哭哭啼啼的!” “好,徒儿不哭。”高同也强任着泪水,挤出一抹微笑,伤心地问道:“师父,能不能不赶徒儿走啊!” 高松远无奈得摇了摇头道:“不能,你下山磨练去吧,凭你的这身武艺,还有你这机灵的小脑袋,让你下山,师父也放心。” 说罢,高松远掏出三个锦囊交给高同,语重心长得嘱咐:“下山之后切勿与任何人说你师出乾明山,师父不在你身边你也不要耍什么性子。不要招惹什么不该惹的人,外面不像山上,这三个锦囊给你,遇到难事的话,打开一个,也许能帮得到你!” 高同接过锦囊,会意得点了点头。 第二天…… 高同收拾好了行李,踏出了山门,这一走就再也回不来了,一个养育了自己十八年的地方,有最疼爱自己的师父,还有一群玩闹的师兄弟,再见了。 第二章强抢民女 “高同,老规矩三坛雁来秋,六斤牛肉。” 客栈门口,三个膀大腰圆的大汉走了进来,朝高同喊道。 “好嘞。” 话说这高同下山半个月来,抗着剑,剑上挂着包袱,四处游山玩水,累了就休息喝酒,很快身上的盘缠就用得差不多了。 高同是个无父无母的孩子,除了乾明山,就没了依靠,纵使高同天元之躯,武艺高强,但没了银两,也不抗饿呀。 所以高同便找了份工作,维持生计,既然自己那么爱喝酒,就找了份有酒的工作,那就是客栈店小二了。 这间客栈名为“福客来”,是丹阳郡最有名的客栈。高同干活卖力,从不偷懒,每天还早起帮客栈准备食材,平常也会帮着客房小二收拾客房,深得掌柜喜爱。 而刚刚进店的三位大汉,为首的叫赵刚,另外两个分别是郭勇、张猛。这三个是丹阳郡守府的门客,因为身材高大,力大无穷,又占着背后郡守撑腰,为非作歹的勾搭可没少做。 不过这三人平日里喜欢到福客来客栈,高同又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短短几天,高同便跟赵刚三人混得可熟了。 这边,高同提着三坛雁来秋,端着一盘熟牛肉走到了赵刚这桌。也不客气,就直接坐在了赵刚这一桌。 “赵兄,我听说这郡守府挺有意思的,也不知道他们招不招门生,不如给我谋个生计?”高同与赵刚三人攀谈道。 顿时,引得三人哈哈大笑。 “高同,你看你这样,瘦不拉几的,风吹了就倒,你给人当门客,人家白养你啊。”赵刚抿了一口酒笑道。 高同略显尴尬挠了挠头,虽然高同身材魁梧,但是比起眼前三人,高同确实是“瘦不拉几”,但是三人却不知高同武艺有多高,一个人能单挑整个乾明山上所有的道士。 高同看了看周围,神秘兮兮得朝三人说道:“我跟你们讲,我会武功的!” “切!”一边的郭勇啃着一块大肉,不屑得说道:“你还会武功?哪里练的?” “我…”高同犹豫了一下,下山前师父可是叮嘱过他,不能说自己师出乾明山:“我自练的!” 三人顿时又哈哈大笑。 “我看你自恋吧!”张猛拍了拍高同的肩膀,笑道:“改天咱练练!” “行!”高同狡猾得笑着。 …… 四人聊着正欢,这时客栈门外进来一对父女。 “打尖还是住店呢?” “住店,先上两碗阳春面吧!” 这对父女一进门便吸引了满堂宾客的注意。 这个老父亲平平无奇,就是一个老叟。 而旁边搀扶他的那个姑娘,虽说穿着破旧,但是却难挡那妙曼的身躯,微微低着头,却还能看见精致的脸盘,脸盘小巧,并未用胭脂水粉装饰却依然惊艳十足,那双水灵的眼睛一直盯着地上看,不敢抬头打量任何人,嘴唇轻抿,一副小家碧玉的模样,细细打扮一番,定是大户人家的大小姐。 高同看着这女人,瞬间有了一个念头,便是在这山下安个家,取个女人种种田,就这样过完一生,一辈子在山上待着的高同第一次见到如此漂亮的姑娘,也是被惊艳到了,即使平常也会下山,但也很少遇见这种人间绝色。 赵刚看见这貌美的女子,脸上露出一抹淫笑,朝旁边的高同使了个眼神,问道:“高同,你看这姑娘如何?” 高同双眼一直不离女子,痴痴得望着,心里正在想着往后种田的日子,脱口而出:“很美!” “郭勇,过去喊这姑娘过来陪酒!”赵刚朝郭勇说道。 郭勇径直朝父女二人走去,蛮横得说道:“姑娘,过来陪哥几个喝酒。” 看着眼前这个膘壮大汉,父女俩吓得发抖,手中的筷子也顿了顿。 “小女不会饮酒。”老叟陪笑得朝郭勇说道,心里满是畏惧。 “干你老头何事,老子找你家姑娘喝酒的,你快给老子死一边去。”郭勇一脸横肉,撇了老叟一眼,凶巴巴得说道。 随后又露出一抹邪恶的笑容,压低了喉咙,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变得温柔,朝那姑娘说道:“姑娘,走,过来陪哥几个喝点?” 姑娘娇弱的身躯微微一颤,连忙摇了摇头,说道:“我不会喝酒。” 姑娘说完,低着头不敢看郭勇,继续颤颤巍巍得吃着面。声音十分甜美动人,但满是恐惧,楚楚可怜,看着真有一分想让人冲上去保护的欲望。 见姑娘不领情,郭勇简单粗暴,伸手一把抓住了姑娘的手腕。 姑娘吓了一跳,手中的筷子“哐当”落地。 “你快松开我!”姑娘双眼布满泪珠,一副可怜楚楚的模样看着郭勇。 姑娘想要挣脱郭勇的魔爪,但是郭勇的力气实在太大了,自己一个弱女子,怎么能挣脱得开。 见姑娘有所反抗,郭勇反而更兴奋了,笑容也变得逐渐狰狞。 老叟哪能见女儿让人如此轻薄,连忙跑过去,抓着郭勇的手腕,苦苦哀求道:“好汉求求你松开她吧,小女她还是个孩子。” “干你老头屁事,给我滚!”郭勇朝老叟爆喝一声,一把将老叟推开。 老叟被郭勇推了一把,踉踉跄跄得往后跌了两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满堂的客人见到眼前这一幕都装作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没人敢替这对父女出头,全场也安静了下来,只有赵刚和张猛在一边得意得大笑着。 毕竟在坐的人都知道,这三个是郡守门客,就是郡守养得三条狗而已,背地里给郡守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搭,这些人在丹阳郡胡作非为这么久,所有人都是敢怒不敢言。 “住手!” 这时候,高同狠狠得拍了一下桌子,站起身来,怒喝一声。感觉桌子都快被拍散架了。 所有人都震惊了,高同一个店小二,居然敢摊这滩浑水。 就连赵刚三人也是被吓到了,这些时日与高同相处,只知道高同是个唯唯诺诺的人,哪知道今天却敢为一个女子强出头,跟自己翻脸。 此时的高同气场十足,已经没了平常做店小二那副卑躬屈膝的模样。 赵刚咽了咽口水,这强大的气场还真是让人有些害怕,感觉周围的空气瞬间冷了许多。 第三章收拾一顿 “高同,你最好老实点,别多管闲事。” 赵刚站起身,呵斥道。 尽管高同的气势逼人,但是赵刚还是觉得高同只是一个平平无奇,手无缚鸡之力的店小二。 “这事,我今天管定了。” 高同毫无畏惧得盯着赵刚,一脸坚决得说道。 从小师父便教过高同,修道习武并非为了逞凶做恶,而是为了去帮助千千万万的人,行侠仗义,才不枉一身武艺。何为侠者?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 高同的眼神好像恶魔一样盯着赵刚,让赵刚不寒而栗,心慌得咽了咽口水。 “高同,我警告你少管闲事。” 赵刚高声警告高同,只有调高音量才能掩饰自己的心慌,才能增加胆量,此时,单凭高同那能杀人的眼神,他已经感觉到了高同并不是一个店小二那么简单了。 “哦。”对于赵刚的警告,高同丝毫没有放在心上。 高同走到老叟面前,将摔在地上的老叟扶起:“老家人,没事吧。” “谢谢这位公子。”老叟见高同相貌堂堂,又替女儿出头,顿时心生感激,但又怕高同得罪了这三个恶霸。 此刻的郭勇,见高同刚刚那副模样,手上的动作也停了,不再拉扯姑娘,瞪大了眼睛怀疑似得看着高同,但大手还是握着姑娘的手腕。 高同走过去,伸出右手,一把捏住了郭勇的手腕,表面上看似并没有用力。但是郭勇却感觉到手腕上一阵麻木,麻木感贯穿整个手臂,顿时整个手臂都麻木了。 郭勇被这一捏,连忙松开了拉着姑娘的手,退后两步,有点畏惧得看着高同,心里暗道:这小子好大的劲啊! 高同冷眼不瞧郭勇半下,走到姑娘面前,平日里自己对这三人恭恭敬敬,全是因为对宾客间的客气,并不是代表自己怕这三人。 高同满眼温柔得看着眼前惊慌失措的姑娘:“没事的,不要怕,有我在!” 姑娘听见高同的话,脸上的惊恐继而转换为满脸的幸福,脸上微微潮红,低着头不敢直视高同,微微点头,轻轻地应了一声:“嗯。” 高同转身,将姑娘护在身后,对着赵刚三人厉声喝道:“你们三个,快快给我滚,今后再骚扰姑娘,休怪我对你们不客气。” 刚刚被高同震撼到的赵刚与郭勇面对这番话,不知道怎么应对,还是心有余悸。 但是张猛,还没接触过高同的,好歹在整个丹阳三人为非作歹,何人敢惹这三尊大佛,今天却让这小子给挑衅了,面子上哪里挂得去。 张猛紧握拳头,直冲着高同打去。 堂内众人纷纷为眼前的高同捏了一把汗,大家都知道,张猛这一拳的威力有多大,一拳下去,一般人估计得散架不成。 “公子小心。”身后的姑娘紧张得说道。 但高同丝毫不慌,依旧储在原地,待张猛的拳头离自己越来越近,马上就快打到自己的鼻子。 高同扶着身后的姑娘,迅速闪到一旁。 张猛被这侧身一闪给惊到了,来不及反应,但是这时候收拳已经是不可能了,出拳这电光火石之间,哪能说收就收,此时,也只能去打空气了。 张猛显然用力过猛,拳头扑空后,“扑通”一声自己摔在了地上。 这时的张猛更加恼火。 张猛腰部使力,从地上翻腾起来,腾得老高了,在空中打了个转,右腿卯足了劲,朝着高同劈头盖脸的甩去,这一鞭腿下去,高同的脑袋估计都得歪一边了。 但是这时候的高同却没有去躲闪,微微一抬手,轻松握住了张猛的脚腕。就这样将张猛满腿的力量化解了。 张猛滞留在半空,一脸震惊,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幕。 高同又是微微一抬手,张猛被抛出去好远,重重得摔在地上,一身的疼痛感让张猛短时间内无法再起身。 赵刚郭勇见张猛这副窘样,哪能坐视不理。 两人眼色交汇了一下,会意得点了点头,双双出拳。 一左一右得朝高同袭来,高同自己倒是不怕,却怕伤到了身后的姑娘,一把将身后的姑娘推到一边。 侧身朝两人的夹缝中穿了过去,抬起双手,一左一右得朝两人出拳的手臂打去。 两人手臂发颤,拳速也慢了,被高同这一打,手臂上传来剧痛,感觉手臂都快断了一样。 由不得他俩反应,高同瞬间出现在两人身后,双手化掌,朝两人脖子处劈去。 两名魁梧大汉直接瘫在了高同面前,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一旁坐在地上的张猛看着眼前不可思议的一幕,下巴都快惊掉了,他也不敢上前,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这高同的对手,这高同分明不是什么店小二,就是个世外高手,虽然不动一招一式,但是这般力量和速度,三拳两脚的就将他们三个全打倒了,哪能简单。 “你!”高同指了指还坐在地上的张猛:“带着他俩滚,以后再让我看见你们这样,可不是今天这么简单了。” 张猛被吓得支支吾吾得说不出话,被高同一指,还以为要给自己麻烦,见高同肯放他们走,连忙点了点头,连滚带爬得来到赵刚郭勇面前,将两个晕死得大汉一左一右的扶出了客栈。 第四章铃儿姑娘 张猛刚扶走赵刚二人,客栈大厅才纷纷响起了鼓掌喝彩声。 “打得好!打得好!” …… 可见这些人平日里没少受这三个恶霸欺凌。 这头事情解决了,姑娘搀扶着老叟过来道谢。 老叟一脸感激,泪水都差点崩发出来了:“多谢恩人相救。” 说着说着,老叟便弓腰朝高同行了个大礼。 高同哪里受的起,连忙扶起刚要给他行礼的老叟,有些不好意思得笑道:“这是应该的,举手之劳。” 老叟紧紧握着高同的手,都不知道如何感激,差点就想把自家的女儿许配给了高同,但又怕高同看不上。 “还不知道恩人尊姓大名?”老叟问道。 “高同,高瞻远瞩的高,天下大同的同!”高同给自己做了一番简单的自我介绍,随后又问道:“不知老人家如何称呼!” “小老儿姓管名温。”管温说道,拉过一旁怯生生的女儿:“这是小女管铃儿。” 铃儿姑娘屈膝半蹲一下,朝高同行了个礼,一脸含羞,娇滴滴得说道:“多谢公子搭救!” 见铃儿这般行礼,肯定是个知书达礼的姑娘,本应生在大户人家,可惜只是生在了普通家庭,还让恶霸欺凌,如若不是自己出现,后果恐怕不堪设象了。 “管伯应该不是丹阳人吧?”见管温父女拿着行囊前来投店,高同觉得父女俩并不像本地人,便多嘴问道。 “唉!”只见管温叹了叹气,说道:“我父女俩本是观州人士,孩子他娘前些年病逝,我父女俩相依为命,家中本有一间小屋,还有一块良田为生,半月前,地主抢了农田,霸占了房屋,将我父女俩赶了出来,我们无处可去,本来想到丹阳投靠远房亲戚,但是见我父女二人如此寒残,便不愿收留我们,我们只得暂时投店再做打算,正好遇到恩公。” “原来如此。”高同见父女俩可怜,便取出了一些银两赠于二人:“管伯,这些银两你们先收着,赵刚三人绝非善茬,三人好色好赌,为非作歹,无恶不作,铃儿姑娘又这般好看,这三人绝不会善罢甘休,你们拿着银两快快出城去,千万别再回来。” 管温见高同给他银两,哪里肯收,赶紧就还给高同。高同也是执拗,非要将银两给管温,两人一来二去的推搡,最终管温还是推不过高同,就将银两收下了。 “管伯,铃儿姑娘,快快出城去吧!”高同说道。 “那…那…”铃儿咬着唇,有些含羞得说道:“公子那你呢?他们找你麻烦怎么办?” 高同摆了摆手:“无妨,他们尽管来找我麻烦,就算郡守府的人来抓我,恐怕也奈何不了我,你俩放心的去吧!”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先走了!”铃儿扶着管温,一脸不舍得跟高同道别,便离开了客栈,往城外去了。 目送着铃儿和管温离开,高同稍稍放心,准备开始接着干活。 这时候,店掌柜闻讯而来。 店掌柜是个中年男子,走进客栈,就直接找到高同。 “好你个小子,真是无法无天了,什么人都敢打了,我看你精明能干,好心收留你,没想到你尽给客栈惹祸。”对着高同就是一个劈头盖脸的训斥。 面对掌柜的训斥,高同不温不火,毕竟掌柜对自己有收留的恩情,即使被一顿痛骂,他也不会生半点气。 高同像是做了一件好事一般,反驳道:“这三个恶霸,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目无王法,我只是给他们点教训罢了,并无过错!” 掌柜被高同这番话气得差点吐血,气得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整理了措辞,又教训了一通:“你知道他们什么人吗?郡守的门客,后面郡守撑腰,那是你惹不起的人啊,你快快上门道歉,可别连累的客栈。” 高同眼神瞬间严肃:“这事我并无过错,为何要上门道歉,该道歉的是他们,他们应当给那对父女道歉。” “你,你…”掌柜气得差点扇了高同一巴掌,还是比较冷静得说道:“你赶紧收拾好行李走吧,可别连累了客栈!” “此事是我一人所为,与客栈无关,我走便是,出了事我一个人担着,不会连累你们半点。”高同正义凛然得说道,确实,以高同的为人,他是不想因为自己去连累别人,这事他情愿一个人抗下。 … 高同回到了自己的住所,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 对于高同来说,也没啥可以收拾的,就几件衣服,还是一把护身的长剑。说是护身用,实际上,能伤得了高同的人也没几个。护不护身的,也不靠这一把剑,这只是高同贴身的一把剑,从小陪自己习武,一直带在身边,这次下山也就带着一起下山了。 收拾好了一些行李,高同换了身朴素的衣衫,离开了客栈。 离开客栈,高同无处可去了,又得去找份工作了。目前来说,丹阳郡是没法呆下去了,毕竟惹了这三个恶霸,虽说自己并不怕这事。以后想在丹阳郡接着发展,是不可能的,只能出城去别处了。 出城前的高同在城内找了间酒肆,喝点酒好赶路。 第五章不禁打 高同喝了点酒,付了些酒钱便离开了,往城门方向去,准备出城。 虽说高同喜欢喝酒,但是酒量比较一般,只喝了一斤,就有点上头,但是意识还算清醒,人反而是更加精神。 高同与别人不同,别人喝完酒,昏昏沉沉的,而高同不一样,越喝越精神,但是思绪却比较混乱了。 高同来到城门口,看见城门那围了一群人,像是发生了什么一样。 高同也比较喜欢凑热闹,加快了脚步走了过去,从人群外头挤了进去。 只见人群当中,一群人围着一个女子,女子背对着高同跪在地上哭哭啼啼,女子面前躺着一个老人。 旁边众人议论纷纷,高同也不管他们在议论什么,走近一看。 这不是刚刚在客栈看见的管铃儿和管温父女吗。 高同被眼前一幕震惊到了,顿时酒也清醒了一半。 “铃儿姑娘怎么了!”高同连忙跑到铃儿身后问道。 铃儿听见高同叫唤,回头看了高同一眼,脸上满是泪痕,哭的梨花带雨,楚楚可怜,让人十分心疼。 铃儿起身,一把抱住高同,哭得更惨了。 高同多少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被这铃儿突如其来的一抱,半天没反应过来。 轻轻抚了抚铃儿柔弱无骨的后背,安慰道:“不哭,不哭,有我在,没事的。” 高同眉头紧锁,眼里露出一份凝重,把抱着自己的铃儿轻轻推开。 铃儿这才发现自己刚刚情急之下,就一把上前把高同给抱住了,俏脸微红,:“对不住公子,失礼了。” 高同眼神凝重得盯着地上躺在地上的管温,轻声回应了铃儿一句:“没事。” 高同来到管温身边,弯腰蹲下,躺在地上的管温脸上几处淤青,一脸惨白,眼睛瞪着大大的,满脸的惨相。 高同伸出右手两根手指贴在管温的手腕上,给管温把了一道脉。 高同常年待在山上,对于医术多多少少也懂得一些,毕竟师父可是乾明山的掌门高松远,医术相当的精湛,跟在老师父身边想不学点都难,虽说自己的医术并没有一身武艺出众,但是比起一些江湖上的郎中,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把个脉也只是小儿科。 “没有脉象了。”高同微微皱眉,叹息道。 高同看着眼前遗体的这番模样,便知道是被人殴打致死。 随后站起身,脸上微怒,朝着围观的人群斥责道:“为何没人管?” 人群中的一个中年男子撇了撇嘴,不屑得说道:“谁敢管?那三个可是郡守府的人。” 说罢,一众人也纷纷散去了,生怕惹得眼前的高同不开心,大家都是看热闹的,可不想跟这件事有半分瓜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高同转身看向身后唯唯诺诺,不断在哭泣的铃儿,声音温柔了很多,问道:“铃儿,他们说的可是赵刚三人?” 铃儿微微的点了点头,始终都在低头,抽泣得说道:“赵刚他们被公子打晕之后并没有回去,知道我们要出城,醒来之后,就到城门口等我们,他们想要将我夺去当小妾,父亲不肯,便与他们争斗起来,三人对父亲拳打脚踢,就将父亲给活活……” 说到这里,铃儿吓得浑身哆嗦,又开始哭了起来。 这副模样,高同十分心疼,走过去一把将铃儿抱在怀中,问道:“他们现在人在哪里?” “他们把父亲打倒了之后,就慌忙得跑走了,应该是往郡守府去了。”铃儿说道。 高同问:“走了有多久?” “半刻钟吧!”铃儿大概估算了一下说道。 半刻钟,高同虽然不是丹阳人,但是在丹阳待了也有些时日,知道城门口到郡守府最近的路,普通人也需要三刻钟,再快也得两刻钟,但是以自己的轻功,飞檐走壁的话最快半刻钟就可以到达郡守府,赵刚三人刚走半刻钟,现在自己过去追,还能在三人回到郡守府之前抓住他们。 高同从包裹里取出了一点银两,说道:“这些钱拿着,处理一下管伯的后事,我去会会那三个混蛋。” 铃儿有些紧张,拉了拉高同的袖子问道:“公子你要去干嘛!” 高同轻轻地推开铃儿的手,眼中闪到一道寒光:“既然他们找死,那我就成全他们!”随后又给铃儿一个安心的眼神:“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铃儿微微点头,嘱咐道:“那公子小心。” 说罢,高同纵身而起,跃到半空,双脚落在街边的房屋之上,像一道风一样,朝前方飞去。 身后的铃儿看到这一幕,有些震惊,没想到高同身手如此了得,虽然刚刚在客栈看到高同三拳两脚的收拾了赵刚三人。但是并没有展露太多的身手,这次,高同直接飞上屋顶,像风一样穿梭而去,这番身手,可不像是一般人。 高同在屋顶上一路穿梭,往郡守府的方向赶去,底下街道上,人群拥挤,不远处,只见三道身材魁梧的大汉在慌忙得逃跑。 高同加快脚步,赶到三人前头,从屋顶上跳下,落在三人面前。 赵刚三人被空中突然飞下来的高同吓到,连忙后退两步,定睛一看。 “高同?”三个人看见眼前的高同,脸上满是慌张,声音颤抖得说道,刚刚还在客栈被高同痛打了一顿,现在看见高同,仿佛见了瘟神一样。 “杀了人,还想跑?”高同瞪着眼前三人,厉声说道。 三个人差点瘫在地上,赵刚挤出一抹微笑,慌张得解释道:“你误会了吧,我们哪里有杀人?” “我们没有杀人!”郭勇张猛,也是苦笑着附和,装作一脸无辜。 高同手中拔剑出鞘,横在赵刚脖子前:“客栈那老叟是你们杀的吗?” “高……高兄,有话……咱好好说,刀剑无眼。”赵刚吓得全身发抖,差点跪在地上。 这边的动静,也瞬间引起的大街上的行人驻足观看,大家都知道赵刚三人何等人物,现在却被高同这个小子拿剑指着脖子,大家都不知道高同是何人,能把这平日里横行霸道的三人吓成这样。 大家不知道,但是赵刚三人知道,这个高同可是三拳两脚刚收拾过他们仨,平日里欺软怕硬的仨兄弟,被这高同盯上,怎会不慌。 “杀你,我怕脏了我的剑。”高同冷冷的说道,将横在赵刚脖子上的剑收回剑鞘。 听了高同这句话,三人也安心了一点。 赵刚连忙解释道:“高兄,我们并没杀那老头,谁知道那老头那么不禁打,这样吧,您看要什么赔偿,您说吧!” “赔?”高同眼中的一道寒光直透三人而来,这眼神,像杀人一般,问道:“那你觉得你们禁不禁打?” 说罢,高同走到赵刚面前,电光火石之间,高同一脚将赵刚踢了出去,踢出去大概有五六丈那么远,狠狠的摔在地上,口吐鲜血,没了半点动静。 大街的围观的人纷纷震惊,这才一脚居然把赵刚打得这么惨? 旁边的郭勇张猛见状,赶紧调头想跑。 高同追了上去,一左一右从背后拎起,扔到半空。 两人惨叫得被扔了起来,然后又狠狠落地,两人摔下来的时候已经血肉模糊。 三个人让高同打了一顿,已经没了生迹。 “杀人了!杀人了!”街上行人看见眼前这幕,吓得尖叫了起来。 高同从几道叫声中,缓过了神,这才意识到自己下手太重了,他们三个全都咽气了,本来就想教训他们一番,没曾想,刚刚喝了着酒,酒劲未过,看见这三人又是一肚子怒火,这才下手过重,误杀了他们三个。 现在酒瞬间醒了,刚刚做了这事,自己现在不跑,让官府抓住了,估计得受牢狱之灾,自己可不想因为这三个混蛋而坐牢。 高同哪敢停留,说此时那时快,高同跃到街边房顶,“嗦”得一下,便逃走了。 第六章通缉 幽州,上奉郡。 上奉郡以及丹阳郡还有京城燕来诸郡,都属于幽州地界。 高同在丹阳误杀了赵刚三人,一路奔波来到了上奉郡,上奉郡离丹阳也不过数十里,从丹阳到上奉少说也得两个时辰,此时天色已黑。 虽然丹阳郡满城通缉高同,甚至为了抓捕高同,丹阳郡开始封城,对出入人口逐一排查。幸好高同跑的快,现在通缉令还没到达上奉,上奉郡还算是安全的。 高同找了间客栈投店,第二日便早起赶路,虽说通缉令还没到达上奉,毕竟自己一个逃犯,只能流浪于江湖,绝对不能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 天刚破晓,东方一点猩红。清晨雾气升腾,上奉郡满城烟雨缭绕,细雨嘀嗒得落在街坑的水洼中。早上天色未亮,街上行人稀稀疏疏。 高同头顶一副斗笠半掩着脸,身穿一袭灰色粗麻衣,腰间背着行囊,手里拿着一柄长剑,疾步穿梭在人群之中。 一夜之间,丹阳郡的通缉令已经到达了上奉,上奉郡如今也是满城风雨,到处张贴着通缉高同的文书,高同目前的处境不太妙,必须赶紧出城。 正在街上走着,突然旁边巷子里一只白玉小手伸来,一把将高同拉进了小巷子。 “何人?”高同条件反射,握住剑柄,准备拔剑。 “是我,公子!” 听到这道熟悉的声音,高同拔出了一半的剑又收回鞘中。 “铃儿。” 眼前的铃儿依旧是那副楚楚可人的模样,不过却是憔悴了许多。 “铃儿姑娘,你怎么在这里?”高同问道。 “公子在丹阳杀了赵刚三人,现在丹阳满城都是通缉公子的公告,我想公子会往上奉这边逃,我就连夜赶了过来寻公子。”铃儿说道。 “傻姑娘,过来寻我干嘛?”看着眼前的铃儿,高同眼中满是怜惜。 “父亲走了,铃儿现在无依无靠,只能来寻公子了,希望公子可以收留我。”铃儿哀求的眼神看着高同,眼里泪水打转。 高同目前只是一个逃犯,铃儿跟着自己,估计只是凶多吉少。 “不行,你快走吧,不要跟着我,现在到处都在通缉,你跟着我,会很危险的。”高同无奈得说道。 “嗯。”铃儿眼中的泪水快落了一样,但并没有再挽留高同,说道:“那公子你快走吧,昨夜丹阳郡守连夜将通缉文书送到上奉,上奉满城都在通缉你,你还是不要留在此处了!” “好,告辞!”高同有些不舍,辞了铃儿,便要离去。 刚走几步,高同突然顿住脚步,想了想:不行,铃儿现在身边无依无靠,没有亲人,一个娇弱的小姑娘,要是她一个人,且别说该如何生存下去,就说像昨日那样遇见赵刚三个无赖,别提有多危险了。虽然自己是逃犯,但是把铃儿带在身边,凭自己的几分本事,保护铃儿也不是什么难事,自己也安心许多。 随即高同转身,拉着铃儿的手臂说道:“跟我一起走吧!” 铃儿被高同这么一拉,有些受宠若惊,脸上的那份失落,逐渐转换成的笑容。 两人离开小巷,出了城门,现在天未全亮,基本没有什么人守城。 虽然通缉令已经送达了上奉,但是上奉并未封闭,只是秉承公事,张布通缉公告,至于抓不抓得到高同,与上奉郡守无关。 高同与铃儿出了城,正好遇见了个卖马的商人,高同挑了匹好马买了下来。 “公子我们现在要去哪?”铃儿问道。 “去京城燕来,不出两日,幽州各郡都会追捕我,只有去燕来,才是最安全的,没人敢在天子脚下抓人。”高同回道。 因为铃儿不会骑马,所以只能与高同共用一匹马,铃儿坐在前面,高同在后面抱住铃儿,仗马飞驰。 燕来离上奉足有一百二十里路,就算骑着马,也得一天半才能到燕来。 经过了整天的奔波,两人终于来到了燕来城外,目前距离燕来还有二十里地,但是现在天色已黑,两人筋疲力尽,饥肠辘辘的,马儿也累了,实在没有办法再行进了,只能等明日进城了。 这两日下来,铃儿渐渐得对高同这个男人有着一股莫名其妙的感觉,高同也是第一个与她有亲密接触的男子,但给她的感觉却很自然,从不会去抵触,这是她十六年以来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又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一般的郡县城外,都是荒山野岭,而燕来城外,繁华的程度却不输给一个普通的郡县,到处房屋坐落,商铺林立,夜间点着星星烛火。毕竟前面就是京城了,因为京城的影响,就连城外郊区也显得气派十足。 目前通缉令还没送达到此处,估计也不会送达到此处了,毕竟这是天子脚下,抓捕一个杀人犯,也敢惊动皇帝不成? 两人找了家客栈,吃了些饭,天色不早,开了两间客房休息了,明早还得进京避难。 高同与铃儿两人一人各一间客房,铃儿的客房就在高同隔壁,一旦有什么,高同也方便照应。 夜过半,突然暴雨骤起,雷声轰鸣。 躺在床上熟睡的高同被一道敲门声惊醒。 “何人?” 第七章刺杀 高同并不是慌张,只是有点好奇到底是谁大半夜的来敲门,听脚步声十分轻盈,应该是个女子。 “是我,公子!”门外响起了铃儿的声音。 高同连忙起身,打开房门。 只见铃儿站在门口,伴着屋外的雷声瑟瑟发抖。 “铃儿,这么晚了,什么事?”高同问道。 “公子,我怕打雷,我能跟你一起睡吗?”铃儿有些腼腆的说道。 “可以,进来吧。”高同温柔得说道,对于投怀送抱这种事,高同自然不会拒绝。 铃儿进屋后爬上高同的床,铃儿靠里睡,高同靠外睡。 铃儿一把抱住高同,像一只小猫一样蜷缩在高同怀里,两天一夜没合眼的铃儿在高同温暖的怀里安然入睡了。尽管外面的雷声再大,铃儿也不怕了,现在估计只有高同能给她这样的安全感。 铃儿均匀的呼吸,一股股的暖流拍打在高同的胸膛上。十八年来高同第一次和女子睡觉,而且怀里还是个绝世的美女,让高同不禁起了反应。 这时候怎么能起反应呢,真是龌蹉。 高同想要入睡,但是这个时候谁能睡得着啊。 外面依旧是狂风暴雨,电闪雷鸣。但是高同却听见屋外有一阵脚步声。 这一阵脚步声压的十分低,再加上外面雷雨交加,几乎让人无法察觉。但是高同是习武之人,又是天元之躯,感官要比平常人好上数倍之多。 高同能清晰得听出这阵脚步声共有六人,而且每个人手上都拿着武器,轻功还相当了得。 心想莫非是官府派人来擒他了? 高同一把握住了床头的剑,将怀里的铃儿紧紧抱住,正准备殊死搏斗。 “啪”! 隔壁客房的房门被踢开推开,随后传来一阵打斗声。 这间客栈的客房隔音效果算是相当不错的,隔壁的打斗声传到这边来,也只是小声的碰撞,再加上外面雷雨声,这道声音基本上影响不到客栈里的任何人,但是却逃不过高同的耳朵。 怀中的铃儿已经熟睡,高同将铃儿安放在一旁,自己持剑走出房门,想看个究竟。 高同来到隔壁客房门前,只见宽大的客房里,六个身穿夜行衣,手持大刀的大汉正在与两个男子搏斗。 这两名男子手里握着长剑,身材魁梧。身后一名公子坐在床头,两名男子像是在保护着身后的这位公子。 而身后这位公子则是正襟危坐在床头,一副气宇轩昂得看着眼前这番打斗,脸上神情淡定,毫无一丝恐惧。 这男子大概二十来岁,长相俊美,身材修长,用翩翩公子来形容毫不为过。 但是却没有翩翩公子那般娇柔之气,双眼凌厉,让人不敢与其对视,坐如青龙盘卧,动如猛虎咆哮,威严十足。定是一个大户人家的贵公子,那两名魁梧的大汉,想必是这位公子的护卫。 高同看着两名护卫与六个黑衣人交手的,两名护卫的武功不低,甚至处于中上游的水平了,并不像是一般人家的护卫那样。 但是却始终不敌六个黑衣人的连番夹击,不出两个回合就不幸落败,六个黑衣人也是毫不留情,直接将这两名护卫杀掉。 这时,只剩下一旁端坐着的公子,公子这才露出了一分慌张,连忙喊道:“来人呐,来人呐!” 喊了几声,没人回应,这名公子无奈,只能与这六人殊死一搏。 可谁曾想,刚刚自己那两个武艺高强的护卫都不是这六个黑衣人的对手,单单他,貌似…… 不用貌似,果然没过两招,便被打倒在地。 即使这名公子倒在地上,但气质也丝毫不输给面前站着拿刀的黑衣人。 其中一个黑衣人手持大刀,高高抬起,朝着这名公子的脑袋劈去。 这名公子脸上才露出了几分恐惧,看着锋利的大刀离自己越来越近,不停了咽了咽口水。 大刀马上就要劈到这名公子的脑袋,高同眼明手快,抽出手中长剑,朝那名黑衣人抛去。 长剑直戳黑衣人胸膛,黑衣男子应声倒地,地上的公子幸免了。 在高同想来,这六个人身穿黑衣,蒙住脸部,相必就是鸡鸣狗盗之徒,绝非善类,自己又身负命案,出手救下这名公子又如何。 倒在地上的公子看向了屋外的出手相救的高同,打量了一番,如释重负得缓了口气,缓缓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又怡然自得的端坐回了床头,像是事不关己一样。 刚刚这群人在房内打斗,未曾注意到房外驻足许久的高同。 除了倒地的一名黑衣人,另外五个黑衣人提着大刀就朝高同砍来。 在高同看这五人并非自己的对手,高同丝毫不畏惧这五人。 五把大刀朝高同砍来,高同顺势抓住一人手臂,甩在半空,狠狠摔在地上,紧接着又撂倒一人。 瞬间五人全数倒地。 待五人起身后,一脸忌惮得看着高同,而高同则是一脸挑衅。 五人与高同对视许久,觉得自己五人并不是高同的对手。 “撤!”带头的黑衣人突然喊了一声。 五人速度极快,一个个跳窗而逃,真是打架不行,逃跑最积极。 高同正要上前去追。 “不用追了,且让他们逃吧!”端坐在床边的公子浑厚得声音说道。 高同也不再去追了。 “哒哒哒!” 这时候,楼下一众人赶了上来,装扮与之前的两个护卫相同。走进客房,跪在公子面前。 “小的来迟,望主子恕罪。” 床边的公子有些发怒,斥责道:“你们也知道来迟?刚刚若不是这位少侠出手相救,我早就身首异处了,养你们这些饭桶有何用,被人跟踪了都不知道吗?我前脚刚进店,后脚这些刺客就上来,你们一点都不知晓吗?” “小的知错,小的确实不知有人跟踪!”带头的护卫解释道。 “罢了!”公子挥了挥手,吩咐道:“回去再治你们的罪,查一下到底是谁派人刺杀我的。” 公子指了指地上的三具尸体,说道:“处理下,退下去吧。” 高同见这边事情解决了拍了拍手,抽走还插在黑衣尸体上的剑,准备回屋睡觉。 刚要走。 “少侠留步!” 第八章柴道 那名公子依旧端坐在床边,悠悠问道:“不知少侠如何称呼?” 高同本要离去,见公子有挽留之意,抱一拳,“在下高同,高瞻远瞩的高,天下大同的同!” “好名好名!”柴道赞不绝口,“在下柴道,多谢高少侠救命之恩!” “不必言谢,恩师曾说,遇事不能袖手旁观!”高同慷慨得说道。 想必柴道也不是一般人,高同就多嘴问了句:“想必公子应该是京城权贵吧,不知道公子为何会遇人行刺?” 柴道哈哈大笑,不失文雅:“应该算是京城权贵吧,这次去拜访一位老先生,遭仇家暗算,得幸公子搭救。” “前方便是京城,高少侠在此处投店,想必是要进京?”柴道问道。 此处是燕来城外,在此处落脚,一般都要是入京的,柴道便询问了一番。 “明天是要进京,谋个生计的!”高同道。 “正巧!”柴道把玩着拇指上带的玉扳指,“明天我也要进京,不如明天随我一同进京,我给你谋个生计。” 高同本要答应,但是又想起身负命案,无奈得婉拒了:“实不相瞒,我本身负一起命案,如若与公子同往,怕是连累了公子!” “什么命案?”柴道有些好奇的问道。 高同也是个豪迈的人,就将昨日发生的事情逐一告诉了柴道。 柴道脸上温怒,猛得拍了床边方桌一下,站起身,负手来到窗前,“这丹阳郡守果真的好大的能耐,手底下养了些什么人。” 柴道回过身,拍了拍高同的肩膀,交给高同一个放心的眼神,“莫怕,有我在,我看谁敢动你一根毫毛,明日就跟我一起进京吧!” 高同恭敬不如从命便答应了,柴道明显就不是一般人,即使是丹阳郡守,柴道也丝毫不放在眼里,要是跟着柴道混,日后吃喝估计不愁了,还能跟着铃儿过上快乐的小日子,两年抱上个儿子。呸呸呸,想什么呢,现在想这个未免也太早了吧。 两人在屋里攀谈了许久。 铃儿也从隔壁客房走了过来,站在房门前,长发盖住了两边微红的脸颊,俏生生得看着柴道和高同,昏黑的屋外,那一道娇小的身躯显得格外动人。 “公子你怎么跑这边来了,铃儿醒来见不着你,有些害怕!”铃儿娇滴滴得说道。 高同上前,笑盈盈得说道:“没事的,我就过来帮这位公子一点小忙而已,难道怕我丢下铃儿跑掉不成?” 听了高同的话,铃儿脸上顿时一片潮红,低着头,害羞得说道:“公子莫要调侃铃儿。” 如此打情骂俏,场面略微有些尴尬,柴道连忙咳嗽两声,打断了这番尴尬的场面。 高同拉着铃儿来到柴道面前,介绍道:“柴公子,这位就是我方才所提到的管铃儿姑娘” “铃儿姑娘,在下柴道!”柴道点了点头,单手负在身后,一只手则放在腹前,挺直着腰板,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感觉是世人都得向他行礼,而他却不会向任何人弯一下腰,抱一下拳的那种。 “刚刚对铃儿姑娘的事略有所闻,高少侠有情有义,真是个好男儿,姑娘倒不如与高少侠做桩姻缘,俗话说: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你们俩也算郎才女貌了。”柴道调侃道,顺便还给高同和铃儿做了个媒。 虽然铃儿跟高同两人也算郎有情妾有意的,但是让柴道这么一说,羞得说不出话来,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高同连忙转移话题:“柴公子,在下就不打搅公子了,公子早些休息,我俩就先告退了。” “行!”柴道挥了挥手,招呼两人退下,顺便又提醒了一番:“明天记得随我一同进京。” “好!” 两人回屋以后,外头的雷雨也停了。但是铃儿还是爬上了高同的床。 因为刚刚待在高同怀里睡觉的感觉,让她找到了久违的安全感,高同的怀抱实在太温暖了,太让人依恋了,虽然刚刚只睡了一会儿。 “公子,我以后能不能一直睡在你怀里呀!”铃儿蜷缩在高同怀里,瞪着水晶的小眼睛看着高同,像个小猫一样,问道。 “可以呀。” 铃儿咯咯得偷笑着,开心得像个黄鼠狼偷到了鸡一样。 “傻妮子!”高同抱着铃儿,一脸说不上的幸福,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吧。 “刚刚…柴公子的话…”铃儿有些害羞,说不出口。 “铃儿想嫁给我吗?”高同老脸一红问道。 铃儿腻歪得往高同怀里使劲钻,害羞得哪敢看高同一眼,“想!我想一直陪在公子身边,但是我怕公子不要我,公子不要我的话,我真的无处可去。” “傻妮子,我哪里会不要你,乖!”高同抱着铃儿,摸了摸铃儿的小脑袋。 “刚刚柴公子那边发生了什么事?”铃儿问道。 高同就将刚刚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铃儿。 铃儿关切的问道:“公子没受伤吧?” “你家公子哪会那么容易受伤。”高同吹嘘道,确实能伤得了他的人没几个,高同有些凝重得问道:“我看这柴道不像一般人,即使泰山崩于前也临危不惧,我这十几年来,没遇到一个能让我害怕的人,单单他那个气场,却能让我感到了敬畏,你说他是什么人?” “会不会是什么皇亲贵族啊?你看当今皇上宣正爷姓柴,叫柴世礼,他也姓柴。”铃儿大胆得猜测。 “不知道。” 两人就这样聊着天,聊着聊着,便相拥着进入梦乡。 第九章初入京城 大周,京城,燕来。 骄阳似火,照耀在燕来金碧辉煌的城墙上,光彩绚烂。 燕来城门上,挂着副匾额,用篆体书学的“燕来”二字,匾额已经有些破旧,劣迹般般,与那金碧辉煌的城墙相比,有些格格不入,反而更加的醒目。 匾额高挂城门之上,哪怕历经千年风雨,王朝更替,却从未更换,就像这燕来都城一样屹立不倒。 燕来是三朝京都,历经数十代君王,集诸多文明于一体,俨然成为整个大周最具昌盛之地。 两辆高蓬马车,一前一后驶入京城。 马车上,铃儿与高同被眼前这番繁荣所吸引,玉楼金阙,冠盖满京华。 两人都是初到京城,哪见过这般景象。 铃儿有些开心,拉着高同的手臂,探到车窗外,指了指东,指了指西。 “公子快看那,还有那,那边,还有那边……” 相比前车的两人,后车的柴道则比较镇定很多。 端坐在车内,闭目养神,不为车外纷扰。 进京城之后,柴道安排了间客栈给高同暂住。 “高少侠,你且在此处住上几日,我处理好事情了自会找你,一切都给你安排好了,有什么事就直接找店掌柜的,我先走了。”柴道留下一句话,便驱车离去。 对于柴道这种不礼貌的做法,高同见怪不怪,毕竟柴道也是身份高贵的人。 京城的客栈与别处的客栈要豪华许多,这间客栈名为龙池。 龙池占地约有数十亩,高五层,全是用南山红木建筑而成,两边则是绿植。 龙池外头看,像是一座阁楼,每层阁楼的外壁上都雕刻着各类图案,每层挂着约有数来盏大红灯笼,一到夜幕,点起灯来,整个客栈闪耀在繁华的京城之中。 至于客房,装饰就比较简洁。 客房宽阔,四壁墙面用着油漆图亮,地板上则是比墙面上的油漆更光亮些,亮的可以当镜子,墙壁上挂着一些名画字迹,朝外街两扇大窗,朝客栈走廊也有两扇大窗。 客房正中,摆一张圆桌,几株花草,显对称状,两侧各一道屏风隔之。 左屏风卧房,右屏风又分两房,一房雪隐,一房浴室。 早晚午膳,客栈都有专门的人送到房内,饭菜也是十分奢侈,山珍海味样样都有,虽比皇宫差点。平日里想吃什么,也可以跟小二打声招呼,自然会安排妥当。 高同在上奉买的那匹良马也一同带到了京城,在龙池马厩里好生的喂养着。 至于这费用多少,高同自然不知晓,这一切柴道都安排好了。 每顿开饭前,高同都会先来一壶雁来秋。 雁来秋是民间酿造的瓜果酒,每逢秋收时节,大雁归来,瓜果成熟之时,人们就会将这些新鲜的瓜果酿酒,到了寒冬腊月时,便可以喝上这么一口暖胃酒,雁来秋瓜果飘香,别说是寻常人,哪怕是达官贵人都得馋这一口。 初到京城,高同陪着铃儿在京城转了一圈,现在来说,基本没啥负担的,自己身上那桩命案有柴道撑腰,至于柴道到底是什么人,自己不清楚,但是绝对是个有权势的人,还有这不愁吃不愁住不愁喝的,基本上轻松了好多,既来之则玩之。 不过京城太大了,高同与铃儿没玩多少地方,天色便暗了下来,两人回到客栈休息,铃儿还是搂着高同不放,两人相拥而睡。 ……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 整个客栈风风火火的,所有人,不管宾客、掌柜、小二统统聚集在龙池门口。 上百号人,高同铃儿也在其中,列了整整齐齐的六七排,跪在地上迎接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宣高同进宫!”宣读圣旨的太监用着刺耳的公鸭嗓念道。 虽说这圣旨只有短短五个字,但这阵仗,确实够吓人。 五个字的圣旨,朝拜的人近一百来名。而护送圣旨的人,除了这名宣读圣旨的老太监,身后还跟着十名年轻的小太监,以及重甲侍卫二十名,侍卫手持长戈,分列在道路两旁。 仅看这阵仗,就知道皇权是多么神圣不可触碰的。 “各位平身吧!。”老太监冰冷的语调说道,望了望人群,“谁是高同?” 高同起身,走到老太监面前,恭恭敬敬得弯着腰,“在下高同。” “高公子,请随咱家进宫。” 高同招呼好了铃儿,便独自随老太监去了。 老太监将高同请上了备好了马车,一队人,风风火火的往皇宫方向而去。 第十章进宫面圣 10(已改)进宫面圣 高同自然不用想,请他来皇宫的估计是柴道了,柴道果然如自己所想那样,是个身份显贵的人,至于是谁,等下便知。 高同同老太监驱车来到皇宫宫门前,一条护城河拦住去路,需从桥上过,方能达宫门前。 此时正值早朝时分,文武百官纷纷驱车前往皇宫,宫门口重兵把收,往来车辆必须严密排查,连高同都不例外。 排查完后,高同与老太监坐于马车当中,一队侍卫太监紧随其后缓缓进宫。 皇宫富丽堂皇,碧瓦青砖,处处都是财宝。 偌大的皇宫,高同乘车穿过一道道的宫门,单单乘车花了有半个时辰之久,可见这皇宫有多么庞大。 最后一道宫门时,高同下车,因为这道宫门内就是神武大殿了,车辆侍卫只能止步了。 走出宫门,眼前一番景象气势磅礴。 面前有一个偌大的广场,广场与这道宫门一河之隔。河上五座白玉雕栏的大桥,走过大桥,便满是大理石铺盖的大广场。 从广场这头到广场另一头,单单步行少说也得一刻钟。 广场正前方一道白玉梯横插青云,这道玉梯有百阶余。白玉梯登顶,是一座巍峨的宫殿——神武大殿。神武大殿屹立青云之中,东方旭日当头,正对神武大殿照去,雾气蒸腾,紫气东来。 百官身穿朝服,纷纷疾步登上高阶,往神武大殿而去。 “高公子,你且在此等候,待传谏时再入殿。”老太监朝高同说道。一阵疾跑往神武大殿而去。 片刻,一道撞钟声轰鸣,响彻整个皇宫。 “上朝!”一声公鸭嗓音高喊。 …… 百官上朝,高同只能在这广场上等候。 等了不知多久,太阳已不知不觉得晒到了高同头顶,高同不断的冒汗,呼吸也急促了许多,得亏高同是习武之人,换做别人,估计倒在这烈日之下。 “宣高同觐见!宣高同觐见!宣高同觐见……”神武大殿内,传唤声,一道接着一道传出来,传到广场之上。 高同缓缓走上玉梯,登顶神武大殿,高同悚然回头,只见神武大殿高高矗立,居高临下,整个皇宫尽收眼底,顿时有种君临天下的感觉。 单说神武大殿外头,数十个玉柱并排而立,支撑起了整座宫殿,玉柱约有两三人环手相抱那般粗,至于高度,高同唯有脑袋后仰才能看见顶部,宫殿外圈,雕栏玉砌。 高同紧张得调整了一番,踏入神武大殿,方知自己有多么渺小,神武大殿五个大门,每个门的宽度能容十几人并排而站,高同踏进神武大殿的一瞬间,一股清凉直冲头顶,带来一份快意。 神武大殿金碧辉煌,地面上铺的都是琉璃,殿中立着八根石柱,每根石柱上九龙戏珠,八个人环手才能抱住。 神武大殿两边各站着数列百官,身穿朝服,手持玉笏。正前方留一条大道,皇帝高坐殿上。 皇帝身穿龙袍,头顶九旒冕,威震百官。 纵使如此,高同一眼便认了出来,殿上所坐的九五至尊便是柴道,果然如高同所料,柴道非常人,但是高同也没敢想,柴道便是大周皇帝宣正爷。 周武帝宣正爷原名柴世礼,柴道仅是化名,武帝年号宣正,目前正是周宣正二年。 高同入殿,走到大殿正中,附身跪拜,“草民高同拜见圣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快快请起!”宣正爷高坐朝堂,朝百官说道:“朕日前到鹤州拜访苏老,回京途中遇刺,命悬一线,多亏了高少侠出手相救。” “高少侠身手了得,不知师出何门!”宣正爷问道。 高同弓腰答:“禀陛下,草民辞师前,恩师曾言不予说出师门,草民不能言,望陛下恕罪!” “罢!”宣正爷问道:“高少侠这般武艺,若能为我大周朝效力,真乃万民之福祉,高卿要何官位?要何封赏?” “草民不要官位。”高同本性单纯,朝堂纷乱,高同自知不是当官的料,便回绝了,“草民只想要一块地!” “要封地?”宣正爷有些震惊,这高同张口就要封地,虽说是自己救命恩人,但是也不能这样,封地可不是说给就给的。 “封地朕目前不能给你,这样吧,你先好好考虑,要什么官职与朕说一下!”宣正爷为难得说道。 高同有些汗颜,自己的意思原本是要一块田地,种种田,过过乡野生活,做一只闲云野鹤,让柴道一理解,却以为自己要封地。 “这样吧!”宣正爷看向身边贴身的老太监,就是刚刚传旨的那个太监说道:“德雍,上次西域进贡的那些珍珠玛瑙尽数赏给高同,再赏黄金一万两。” “前日行刺之人彻查清楚,三日之内,还没结果,刑部所有人提头来见!召丹阳郡守安正怀进宫。退朝!”宣正爷历声说道,一挥袖子,走下朝堂。 百官皆退,纷纷出了神武大殿,有的一人独行,有的三五结伴同行,议论着刚刚的早朝,这便是早朝结束后的常态了。 高同也出了神武大殿,准备出宫。 这时候,老太监德雍跑了过来,“高公子留步,皇上在御书房等您,请您跟咱家走一趟!” 第十一章安庆郡王 皇宫御书房。 柴道已经换掉早朝的龙袍,身穿一件明黄色单袍,盘起发髻,端坐在书房。 “皇上,高公子请到!”德雍带着高同来到御书房,站在门口禀道。 柴世礼左手持书,右手捧茶,轻抿一口茶,并未抬眼,双眼游离在手中书卷之中,“你退下吧,高同进来。” 高同走进御书房,弓腰行礼:“参见陛下。” 柴道放下手中茶杯,又怜爱得轻放下了手中书卷,起身朝高同走去,扶起高同,“免礼免礼,私下不必如此多礼,私底下别喊我皇上,听着也烦人,你我就兄弟相称吧,喊我柴道、柴世礼都行,再喊皇上,我治你罪了。” 高同无奈,笑了笑:“皇……柴大哥,你召我前来有何事?” “皇柴大哥?”柴道打趣道:“我姓柴,你怎么还给我改了个皇柴姓了?” “坐吧!”柴世礼指着御书房内的一张椅子招呼高同坐下,自己登上御书房主坐。 “这次找你前来有一事与你商讨!”柴世礼说道。 “何事?” “近日,观州张湛等人聚众起义,占安庆郡,观州牧、安庆郡守说实在话,也就是酒囊饭袋的草包,对此束手无策,我想派你带两万人马前去平叛!” 话说朝廷精兵良将如此之多,柴道怎么会派高同去平叛,再说了,高同从小在山上长大,对于行军打战的事完全是一窍不通。 “柴大哥,我恐怕难担此重任,我虽是习武之人,但是对于这行军打战,我并没有什么经验,柴大哥还是让朝中将领前去。”高同婉拒道。 “重任?”柴道捧起茶,饮一口,笑道:“这是给你一个历练的机会,据我所知,张湛等人只是农民出生,受官府地主欺压,这才聚兵起义的,只不过是些毛头土匪罢了,我相信你没问题的,再说了,你身后不还有我这个皇帝撑腰吗。” “今天你在朝堂之上跟我提过,想要一块封地,我想给你,但是我不能给你,因为我怕朝中大臣反对,所以给你这个机会立功,名正言顺的赐你一块封地。朕现在就封你安庆郡王,平叛完了就不用回京了,直接在安庆就藩。” “你怕是不知,观州一地不正之风正盛,贫富差距较大,当地地主富绅勾结官员横征敛财,欺压百姓,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张湛这些人起义,多数原因也是因此,所以,我不仅让你就藩安庆,我还想让你帮我管理观州,我到时候会给你下一道密旨,你带在身上,行事会方便许多。”柴世礼语重心长得跟高同说道,眼中满是信任。 原来柴道是这番意思,观州一地确实风气败坏,地主官员剥削百姓,铃儿也是观州人士,就是让地主强占了田地房屋赶了出来。 柴道虽然是一国之君,但是对观州这群贪官污吏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朝中事务繁忙,并无暇顾及观州,如若将观州一众官员罢免革职,官位空置,一时找不到人上前顶替,恐怕观州要比现在还要乱,所以才让高同前去管理,行序渐进,慢慢将这些毒瘤一个个的拔掉。 “臣遵旨!”高同从椅子上下来,跪在地上。 “起来吧!现在在京城多玩几日,朕让兵部调遣军队,给你安排妥当了,你再前往观州吧!”柴世礼说道。 “走吧,咱们去议政殿一趟!丹阳郡守安正怀也进宫了!”柴世礼带着高同往议政殿而去。 议政殿内。 一名中年官员附身跪拜在地上,头都不敢抬一下,颤颤巍巍。 宣正爷与高同进殿,宣正爷直接往议政殿主座上坐去,高同陪立在一旁。 “丹阳郡守安正怀?”柴世礼坐在龙榻之上,随手拿起一本奏折朝安正怀甩去,砸得安正怀瑟瑟发抖。 安正怀跪趴在地上,颤着声音说道:“正是卑职。” “你抬眼看看,朕身边这位是何人?”柴世礼淡笑道。 安正怀窃窃得抬眼看去:“这位……不是通缉犯高同吗?” 安正怀与高同虽未谋面,但是高同杀了他三个门客赵刚、郭勇、张猛,通缉令还是他亲自下达的,他自然一眼就能认出高同。 “通缉犯?”柴世礼脸上依旧是一抹淡笑,“高同是朕的救命恩人,我朝廷的坐上宾,朕刚刚还加封了安庆王,你说他是通缉犯,你真是好大的狗胆!” “陛下,臣知罪!”安正怀连忙赔罪。 “朕早已知晓,你那三个门客当众强抢民女,若不是安庆王出手,你那三个门客是不是就得逍遥法外了?你说他们的死该不该?”柴世礼问道。 “该死!该死!”安正怀连忙符合! “安郡守,这三个狗腿子应该没少给你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吧,这样吧,朕也不降罪于你,但你竟敢通缉安庆王,得罪的可是安庆王,那就看安庆王要怎么处置你了!”柴世礼玩弄着手中的奏折说道。 高同看了看柴世礼,又看了看安正怀,说道:“丹阳郡这些年来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安郡守功不可没,陛下这次就饶过安郡守一次吧!” “行!”柴世礼说道:“既然安庆王给你求情,那朕就先饶你一命,脑袋先在你脖子上挂着吧!” “谢陛下隆恩,谢安庆王!”安正怀连忙谢恩。 “行了,谢了恩还不快滚蛋,等着朕请你吃饭呢?”柴世礼一脸玩味的戏弄着安正怀。 安正怀吓得,连滚带爬的退出了议政殿,“卑职告退。” —————— 这是个架空历史,大家不要当历史去读,宣正爷柴世礼历史上并无此人,历史原型是周世宗柴荣。 这里面的地区用的是汉代的州郡制,州相当于现在的省级行政,郡相当于现在的市级行政。州牧相当于现在的省长,郡守相当于现在的市长。 安庆王是郡王,郡王封地只有一个郡,相当于现在直辖市的市长,与州牧互不管制,都归中央皇帝所管辖。 亲王则是比郡王高一个等级,亲王的封地大多是一个州。 第十二章畅饮 “高同,今晚留在皇宫,咱兄弟俩喝一杯?”柴世礼邀请道。 高同有些犹豫,本要拒绝,高同是怕自己在皇宫喝酒,不忍心将铃儿一个人丢在客栈,本想早朝完了便回去,没曾想却被柴世礼留下,也不好拒绝。 柴世礼一眼便看穿了高同的想法,笑道:“你不会是担心铃儿姑娘吧,客栈那边都是我的人,完全可以确保铃儿姑娘的安全,刚刚派人将赏赐你的银两还有金银珠宝都送到客栈,也跟铃儿告知了,你放心吧,要是实在不放心,就把铃儿一起叫进宫来。” “这个不必,没事的,今晚那我就在皇宫打搅柴大哥了!”高同说道。 柴世礼自然欢喜,他是真的把高同当兄弟了,虽然自己是周朝皇帝,九五至尊,位高权重,但是身边却没有一个能畅所欲言的人,也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像高同,他就特别喜欢结交。 随后便带着高同在整个皇宫里闲逛了一番,为高同一一介绍着他这个气势磅礴的宫殿,很快天已黑。 夏夜蝉鸣,月色倒湖中,花香阵阵,小河凉亭,掌灯数枚,高同柴道举杯畅饮,好不痛快。 “高同,你觉得皇帝这个位子如何?”柴世礼问道。 “皇帝,九五至尊之位,多少人挤破了头想要做皇帝,开疆拓土,千古留名。”高同答道。 柴道拿起酒杯,与高同碰了碰,苦笑道:“皇帝固然九五至尊,万民之首,但是皇帝一点自由都没有,就像笼中的小鸟一样,被人折掉了羽翼,就连想找个喝酒的人都没有。高同,你去安庆就任之后,要记得多回京城,陪我喝喝酒!” 本以为皇帝无忧无虑,但是皇帝的苦恼也不是一般人能懂的,高同点了点头,应道:“好!” “高同你多大了?”柴世礼问道。 “十八。” “十八岁,真是个美好的年华啊!”柴世礼眼中满带羡慕,“我是父皇的嫡长子,五岁便被父皇立为诸君,我没有寻常人家孩子的那份童真。五岁起,我便开始学习圣贤治国之道。十岁开始,每天卯时天未亮早起习文,辰时陪父亲早朝,早朝完后,难得早上有多余的时间,我也只能在书房看看书,在御花园内游玩罢了。到了下午,我需习武,晚上时父皇让我研读兵书。半夜,父皇就寝,我还要为父皇准备第二天的早朝,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十八岁那年,我便开始替父皇监国,担子更重了些,空暇的时间都没了,二十岁那年,父皇驾崩,我继位登基,我一直以父皇为典范,想做一位明君,想成就一番宏图霸业,我为这个国家付出全部的心血,二十岁我御驾远征北戎,二十一岁,亲征西夷,短短两年,大周国在我手下繁荣昌盛,百姓安居乐业,我做尽了一切能做的,邻国外邦,称呼我为大周神武皇帝,我的子民喊我宣正爷,我确实足够风光,但是皇帝这担子有多重,何人能懂?” 高同本以为柴道身为一国之君,是多么自豪且快乐的,可谁曾想,有这么多的苦楚。 “柴大哥,我知道您很累,您既然把观州交付于我,我定会替你治理好观州的,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我会让给您一个崭新的观州。”高同满怀信心的说道。 “好兄弟,谢谢你!”柴世礼一脸感激,拍了拍高同的肩膀,举起手中的酒杯,“干!” …… 两人就这样,喝着酒,聊着天。 酒过三巡,柴道脸上微红,眼睛半眯,显然有些醉了,“高同,我不行了,喝不了了,我先回去休息了。” “好,那我送柴大哥!”高同也有些醉了,眼神有些迷离。 “不用了!”柴世礼挥了挥手,说道:“德雍,扶朕回宫,安排人照顾一下安庆王,安庆王要喝就陪他喝点,要是不喝了,就陪他在皇宫四处转转,要是想回去了,就送安庆王回客栈吧。” “高同,我不行了,你自己先玩着,我先走了。”柴世礼跟高同辞了别,便离去了。 高同自然也喝不了了,德雍给他安排了个小太监,让他带着自己在皇宫里玩玩,现在尚早也不急着回去,不如就在皇宫里头转转也好。 高同在太监的陪同下,就在皇宫四处转悠,突然感觉一股尿意,想找个地方方便一下。 “你先退下吧,我自己四处走走。”高同朝旁边陪同的小太监吩咐道。 “是,王爷如若有什么吩咐喊奴才一声就可以了。”小太监说道。 高同摆了摆手招呼小太监赶紧走开。 然后自己越上一座宫墙,在皇宫顶上四处穿梭,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方便,但是皇宫基本上到处都有侍卫在巡逻,一座偌大的皇宫,很难找到一个死角。 高同轻功相当了得,就连皇宫森严的大内侍卫都察觉不到有道身影在他们头上飞来飞去。 高同踏在皇宫屋顶青瓦之上,路过一个寝宫,忽然闻见一阵清香。 寝宫里的灯光透着青瓦的缝隙闪了出来,高同有些好奇,停下脚步,悄咪咪的凑过去,趴在屋顶上,透过砖瓦的缝隙,往寝宫里头看去。 寝宫里头雾气蒸腾,一个身材妙曼,皮肤白皙的女子正坐在浴桶之中沐浴。 这女子长得倾国倾城,若与铃儿相比,铃儿小家碧玉,这位女子大家闺秀,惊艳十足。 胸前两块迷人的部位浸没在水中,水面花瓣浮起,正好挡住了那诱人的部位,让人浮想连遍。 只有两双白藕一般的双臂露出水面,芊芊玉指一寸寸得抚摸着自己两双白皙的手臂。 寝宫之中,灯光微弱,雾气腾腾,眼前这副景象,煞是迷人。 高同咽了咽口水,有些激动,挪了挪身子,像做贼一样,轻轻把一块瓦片掀起,想看得更仔细一些。 谁知酒劲有些上头,用力过大,高同那健实的身体将这个屋顶给压坏,一跟头摔到了寝宫里头。 “啊……谁呀?” 第十三章赐婚 寝宫里沐浴的女子连忙尖叫起来,双手捂住了自己的私密部位。 女子这一捂,差点把高同的鼻血都捂出来了,球大的胸部,哪是两个手掌捂得住的,这个动作反而更加的妩媚多姿。 高同从地上爬起来,连忙转过头不敢直视,一脸慌张,“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什么也没看见。” 其实高同落下的一瞬间,早就看的一干二净了,长公主身材丰满,珑珑剔透,有种让人想上去狠狠亲吻的冲动,一双小腿在桶内哆嗦,双腿之间是一块腹地,白嫩带着几缕黑丝,腹部平坦光滑,胸前却突然凸起两块丰满的肉球。 “你还说,本公主杀了你,给我滚出去!”长公主大声喊道,就像泼妇骂街一般,没了一点形象,此时也是光溜溜得出现在高同面前。 这时候,门外跑进来两个丫鬟,“长公主殿下,怎么了怎么了?” 长公主一脸羞耻,“赶紧把这个混蛋拉出去!” 高同自知此地不宜久留,很自觉得走了出去,在门外候着,长公主在里头更衣。 大概不多时,长公主穿了件粉色长裙走了出来了,居然比刚刚没穿衣服,光秃秃的样子还要迷人,果然天生丽质,常听说周朝瑾琴长公主貌若天仙,是多少男子的梦中情人,没想到今天却被高同看了个精光。 长公主名叫柴瑾琴,是柴世礼的妹妹。 高同心里也是一顿暗喜,这趟进宫真是挣大发了,虽然说长公主貌若天仙,但是高同倒觉得,这相貌与铃儿不相上下。 长公主带人押着高同往议政殿而去,高同一路老实,比较配合,也没有反抗。 议政殿。 德雍扶着柴世礼进殿,柴世礼一脸惨白,低着头昏昏沉沉,手掌不断的拍打着额头,估计还没醒酒。 柴世礼坐在主座,一脸吃力,皱着眉看着正站在大殿里的柴瑾琴和高同,满脸问号:“你俩这是干嘛了?” “皇兄,你要替我做主啊!”柴瑾琴嘟囔着小嘴,淘气得粘在了柴世礼身边,拉着柴世礼的手臂,摇啊摇。 柴世礼本来就喝醉了,被这么一晃,都快晃昏过去。 “行了,行了,别晃了,发生什么事了?”柴世礼有些嫌弃自己这个妹妹,问道。 “就是这个混蛋,他偷看我洗澡!”柴瑾琴可怜巴巴的说道。 柴世礼双目圆睁,朝高同看过来,虽然柴世礼一脸惨白无神,但是眼神依旧凌厉,威慑力十足,病虎果然还是比老猫威武许多。 “误会!误会!”高同无奈得陪笑道。 “这么说,还真有这事了。”柴世礼凶狠得看着高同,一副要替自己妹妹做主的样子,“瑾琴,你说要怎么办吧?” “把他眼睛挖了,再千刀万剐!”柴瑾琴调皮的朝高同吐了吐舌头,得意的说道。 “不妥吧,高同是你皇兄的救命恩人,我今天还封他安庆王,这会儿就因为这事要杀他,会不会显得我这个皇帝太小肚鸡肠了些?”柴世礼说道。 “不嘛不嘛,皇兄要为我做主,他可是把你妹妹都看光了,传出去我还怎么嫁人啊!”柴瑾琴撒娇道,模样可人。 “不如你再想想别的处罚吧,这处罚太重了些!”柴世礼脸上开始露出一抹淡笑,像是跟他妹妹谈条件一样。 柴瑾琴打量了高同一番,细细想着要怎么处罚他。 刚刚没仔细注意高同,现在算是看清了高同,这高同身材挺拔,脚步稳健,长相还颇为英俊,倒是有些迷人。 柴瑾琴今年十八岁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一直以来,公主都是当作和亲的对象嫁到他国,异国他乡,天气恶劣,行事诸多不便,想念家乡也没办法回来,谁愿意往那个地方嫁,还不如就直接让皇帝赐婚,嫁给高同得了。这高同就是皇兄所说的救命恩人,三拳两脚就将几个武艺高强的刺客打跑,这样子,应该配得上本公主了吧。 “她既然看光了本公主,那皇兄就把我许配给他吧,我要让他当我的长驸马。”柴瑾琴昂着头,一脸傲娇得说道。 柴世礼憋着笑,一脸玩味得打趣了一番:“这个处罚也忒重了,不过可行!” “什么?”柴瑾琴佯怒,挥拳捶着柴世礼的肩膀,“皇兄你胡说,我嫁给他我还委屈了呢,怎么说是处罚。” “好了,好了别打了,是皇兄说错了。”柴世礼憋不住笑了,哈哈大笑起来,连忙朝柴瑾琴道错,不然又得挨这个小妮子一顿胖揍。 兄妹俩相当的亲切和睦,在寻常人家很常见,但是在皇室家庭,很难有这般和谐,可以说柴世礼很疼爱自己的这个妹妹。 “既然这样,高同愿意取我皇妹吗?”柴世礼严肃的说道,玩归玩,闹归闹,闹够了还得说正事。 高同一脸苦笑,找了借口说道:“柴大哥,我过几天不还得去观州嘛,不方便呀!” “有啥不方便?”柴世礼说道:“观州早去晚去都一样,不就是谋反吗?让那些贪官污吏再坚持一段时间,又起不了什么大风浪的,自己整出的事,也让他们多吃点苦头吧!” “皇上,要不咱就算了吧,我跟长公主殿下没啥感情,处不来!”高同又找了个借口搪塞了。 其实并不是他不喜欢长公主,像长公主这样的相貌,多少人抢着要。只是长驸马这个身份太限制他了,一旦当了长驸马,他就只能被圈禁在长公主身边,就没法在外头沾花惹草,包括铃儿,铃儿才是他真正喜欢的女人。 柴世礼貌似看出了高同的想法,说道:“我知道你喜欢铃儿姑娘,我给你打保票,娶了长公主之后,你随便纳妾,朕准了。这样应该不为难了吧。” 听了皇兄的话,柴瑾琴顿时就不开心了,“他敢我捏碎他。” 柴世礼噗嗤一笑:“你也得捏得动?” “高同,你随便纳妾,男人嘛,三妻四妾都是很正常的,我在安庆王头上再给你加封一个长驸马,你看这样行吗?”柴世礼与高同商量道。 这分明就是要把长公主强塞给自己的样子,长公主美若天仙,柴道还怕自己的妹妹嫁不出去一样。 “行吧,那就多谢陛下赐婚了。”说到高同心坎上了,高同也不拒绝,连忙谢恩。 “行,就这样说定了,瑾琴你满意了吧!”柴世礼询问道。 “好,可以!”柴瑾琴点了点头,又一副凶巴巴的模样看着高同,像刚断奶的小老虎,警告道:“你敢纳妾,我捏碎你!” “别理她,她就这个脾气,受欺负了,我给你撑腰。”柴世礼说道。 “德雍,明天拟旨,封高同为安庆王加封长驸马,挑个黄道吉日,筹备一下长公主的婚礼。”柴世礼吩咐道。“行了,都散了吧,各自回去休息。” 众人散去。 第十四章玉环轩 皇帝封了高同为安庆王,外加长驸马爷,第二天全京城人竟皆知。 皇帝也在京城赏了高同一座宅子——安庆王府,高同因为马上要去安庆就藩,以后不会在京城长住,所有宅子的规模并不大,只有三品官员那么大,一个一品郡王的府邸也仅仅只有三品官员那么大。 高同并不在意这些,因为在皇帝心目中,已经把自己当成兄弟一样看待,这次赏赐了许多金银珠宝,前后共三次,第一次赏高同救驾有功,第二次赏高同加封安庆王,第三次赏高同加封长驸马爷。这些赏赐高同的财宝,足够高同荣华富贵一辈子了,再加上每年的朝廷的俸禄,高同完全可以富甲一方。 这些天,高同一直跟着铃儿忙碌着王府这边的事,长驸马和长公主的大婚定在六月十八,大概还有七天左右,王府这边需要尽快的安顿好,至于军队那边也整理完毕,六月十八大婚,第三天六月二十高同就得带兵前往观州了。 今天王府基本上所有事情都安置得差不多了,就剩一些小事了,高同就将这些小事随手丢给了管家去操办,自己带着铃儿出去逛街了。 “铃儿,这些天辛苦你了,为府中这般操劳,走,公子我带你上街逛逛,想要什么公子给你买。”高同拉着铃儿的小手,走在京城的街上。 “公子对铃儿真好,也不晓得公子跟公主成婚之后是不是就要把铃儿给扔了。”铃儿牵着高同的手,嘟囔着小嘴,一脸醋意的说道。 “怎么会呢,铃儿放心,你家公子跟公主成婚以后,公主正室,铃儿也不会差,你就是本王的侧王妃。”高同笑道。 “公子又在调戏我了!”铃儿羞的一脸通红,也难挡一脸喜悦,拍打着高同的手臂,脑袋依偎在高同肩膀上。 “其实铃儿就想陪在公子身边,什么名不名份的,铃儿一点也不在乎,公子不要丢下铃儿就可以了。”铃儿忽然严肃得说道。 “傻铃儿,我怎么会抛弃你呢,我会永远陪在铃儿身边。”高同说道。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走着,来到一间首饰店——玉环轩。 “我看皇帝赏的那些珠宝首饰铃儿都不喜欢吧,走,咱们进去瞧瞧,喜欢什么跟我说,我给你买了。”高同心想:铃儿也没什么首饰,正好带铃儿挑选些首饰。 “铃儿不是不喜欢,铃儿只是一介草民,带不起那些贵重的首饰。”铃儿说道。 “胡说,铃儿是本王的王妃,怎么带不起?”高同说着就拉着铃儿走进玉环轩。 走进玉环轩,迎面走来一位中年男子:“公子小姐里面请,我是玉环轩的掌柜,有什么需要请您吩咐!” “没事的,掌柜的先去忙吧,我们自己瞧瞧!”高同挥了挥手,示意掌柜的退下。 玉环轩掌柜的虽然不知道高同是什么人,玉环轩是整个京城最有名的首饰店,凡是能来到玉环轩的人,基本都是京城的权贵,所以不管什么人,即使是穿着朴素的高同和铃儿,掌柜的都是亲自前来接待。 玉环轩还真是气派,不亏为京城第一珠宝铺。 一楼大厅十分宽敞,有十来个柜台,每个柜台前都有一名衣着鲜艳的女子在看管,柜台上陈列着许多金银首饰。大厅内都是些衣着华丽的贵妇,在四处走动观摩。 一进店,铃儿的眼神就不离一支玉簪,那支玉簪摆放在店中最显眼的位置。 那支玉簪大概有六寸长,玉簪显清澈碧湖色。玉簪做工极为精巧,头部雕刻着一朵盛开的牡丹,牡丹花心镶嵌着一块红色宝石,通体花纹,整个玉簪像是一朵盛开的牡丹一般。 高同看出了铃儿的心思,问道:“铃儿喜欢那簪子。” 铃儿依恋的看着玉簪,点了点头。 这时候,掌柜的连忙跑了过来,“公子,这支玉簪乃是本店的镇店之宝,要价三百两,这簪可不普通,名为牡丹花开,男女通用,出自珠宝大师柳黎之手。”掌柜介绍道。 听到要价三百两银子,铃儿脸上满是失落:“三百两,那么贵呀。” “无妨,铃儿喜欢,买来便是。”高同从衣兜里取出几张银票,阔绰的交给了掌柜,“取来。” 掌柜接过银票,一副见钱眼开的模样,兴奋的跑到柜台前,将玉簪取了过来。 安放玉簪的木匣是个做工精致的紫木檀香匣,玉簪横卧其中,掌柜的双手捧着木匣,将玉簪奉在高同面前。 高同朝铃儿使了眼神,“试试!” 铃儿一脸喜悦,轻拈起玉簪,像美人手持牡丹一般,铃儿细细看了半天,“好漂亮啊。” 说罢,铃儿拿着手中玉簪,垫起脚尖,往高同盘好的发髻上插去。 铃儿掩着小嘴,咯咯笑道:“这样子,公子才好看嘛。” 高同一惊,他本以为是铃儿想要这把簪子,没想到是买给自己的,随后一喜,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铃儿喜欢就好。”高同温柔的说道。 “公子面如冠玉,仪表堂堂,再配上这玉簪,清新俊逸,飘逸宁人啊!”掌柜也忍不住奉承了一番,果然是有钱的人都好看。 “公子好帅!”铃儿脸上潮红,白齿咬着红唇,瞪着水灵的眼睛看着眼前挺拔的高同,娇滴滴的说道。 高同知道,掌柜的那些话是奉承,而铃儿这短短几个字则是出自内心的,被喜欢的人夸赞,真的是世间上最开心的事了。 随后高同陪着铃儿在玉环轩转了好久,铃儿又挑选了些饰品,如发冠、抹额等……都是些男人装饰的物品,而铃儿自己却一样都没买。 高同甚是愧疚,说好的是自己陪铃儿出来买首饰,到头来全是给自己买的。铃儿这个傻姑娘,只知道在意别人,都不知道在意自己。 第十五章绣球招亲 高同与铃儿出了玉环轩,又来到了帛客阁。 帛客阁是京城最有名气的丝绸店,皇宫的一些绫罗绸缎基本都是帛客阁供给的,这里的丝绸是达官显贵穿衣的不二选择。 帛客阁也是气派,一个店铺内挂着各种绫罗绸缎。 高同虽贵为安庆王,却没有一件得体的衣裳,身上穿着依旧是那身灰色素袍,铃儿身上穿得也只是粗料子做的衣裳。 高同进店后,挑选了两块天蚕云绸,一块是粉色的,一块是青碧色的。 高同掏出银两,吩咐道:“做件女子的衣裳和长裙。” 店内伙计见高同出手如此阔绰,也不多说,量了铃儿的身段,立马拿着两匹绸缎前去后堂赶制衣服。 高同又挑了块大红绸缎,命人去赶制一套男袍。 不多时,女裳制作完毕,铃儿拿着衣袍,上二楼更衣。 许久。 二楼之上下来一个身穿袄裙的美貌女子,似九天仙女一般,脚踩莲花,一步一步的走了下来。 高同顿时看傻眼了,这不就是铃儿,果然换了身衣裳,如同仙女一般。 铃儿上身穿着一件碧色对衿直袖小褂,小褂只到腰间,褂上绣了几株荷花。下身一件粉色马面褶裙。若若大方又不失俏皮可爱,像大家闺秀那般,只不过头上少了些首饰点缀。 高同的衣裳也赶制完成,高同上楼更换。 不多时,高同下楼,大厅里瞬间投来了许多惊艳的目光。 高同身材挺拔,相貌堂堂,发髻高盘,插着一株牡丹花开玉簪子。额上束一条金色双龙戏珠抹额,身穿一件大红箭袖,绣着百花蝴蝶,腰间盘玉带,脚上踩着紫金靴。左手负于腰间,右手持一把折扇,扇上绘山河。真是气宇不凡,翩翩公子世无双。 两人出了帛客阁,穿行在京城大街上,这对俊男美女顿时吸引来了不少羡艳的目光。 高同身穿大红袍,高大帅气,显得十分耀眼,身旁挽着一个如瑶池下凡的仙女,旁人不仅渍渍称赞。 …… 前方街道的阁楼下,拥挤着一群青壮男子,不断的在那呐喊着。 高同与铃儿疾步走了过去。 高同抬眼一看,阁楼上一名妙龄女子,手持大红绣球,蒙着面纱,雍容华贵,正在人群之中细细打量。 这时目光投高同而来,两人目光交汇,那女子眼眸灵动,似九天银河,虽看不清面纱下的面容,单凭那双眼睛,像勾魂一般勾住了高同的心,高同便断定,这绝对是个貌美的女子。 两人许久才移开目光,高同这才反应过来,恍然,自知失礼,朝阁楼上的姑娘微微行礼赔罪,手摇折扇,挽着铃儿便要离去。 那女子见阁楼之下,围堵着一群男子,个个平庸,唯独高同温文尔雅,相貌堂堂。 顿时有了主意,面纱下露出一抹笑容,手中的绣球也朝高同抛了过去。 高同本要离去,双眼直盯着前方,并没再注意阁楼之上的女子。 绣球朝他袭来,他本是习武之人,对周围事物相当敏感,本能地抬手将绣球握住。 四周顿时哗然,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高同身上。 高同则是一脸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原是他本能得反应,没想到弄巧成拙,却把人家的绣球给接了。 一旁的铃儿见高同一脸疑惑,掩着嘴偷笑:“公子把人家招亲的绣球给抢了。” 这时候,阁楼上下来一位中年男子,身后带着几名家奴来到高同面前,“这位公子,请上阁楼一叙。” 高同无奈,带着铃儿随中年男子上了阁楼,至于阁楼下的这群人,看热闹的,抢绣球的,也全散了。 高同与中年男子坐在阁楼上的一席酒桌前,铃儿则是立在高同身后。 “这位公子如何称呼?”中年男子问道。 “在下高同。” “高同?”中年男子脸上古怪,露出一份苦笑:“你就是当今的长驸马爷,安庆郡王,高同?” “正是!” “小老儿京城岳家员外岳鸣,见过高王爷。”中年男子岳鸣说道:“实不相瞒,小女刚刚正在绣球招亲,没想到却让王爷给接住了,如若王爷不嫌弃,小女就给王爷当个妾室。” 高同汗颜,说道:“岳员外,此事不妥,我既奉皇命与公主成婚,岳家又是大户人家,岂能让令媛当个偏房,当误令媛终身大事,今日权当误会,岳员外改日再于此处择婿,今日之事作罢。” “此事岂能作罢,我岳家可不是那种轻言寡信之人,绣球已抛,夫君已定,今日之事,全京城都知是王爷接了绣球,如若王爷反悔,又置我岳家颜面于何地,今日起你便是之桃夫君了。”一女子从阁楼屏风后缓缓而出。 这女子便是刚刚阁楼之上掷球择婿的女子,女子这时褪去面纱。高同看清了女子的面容,面目清秀,一身紫衣绫罗高雅尊贵,身姿柔弱,脖颈纤细,整个人温婉如水,目光投来,依旧不失那份妩媚。 “之桃见过夫君。”岳之桃朝高同屈膝行礼。 “王爷,这位便是小女岳之桃,年方二九(十八岁,不是二十九岁)。”岳鸣介绍道。 岳之桃见高同身后站着天仙一般的铃儿,有些好奇,问道:“夫君这位是?” 高同苦苦一笑,刚见面就管自己叫夫君,就连铃儿都没这样。 “这位是我的妾室,管铃儿。”高同说道。 “之桃见过铃儿姐姐!”岳之桃落落大方得也给铃儿行个礼。 铃儿有些受宠若惊,连忙说道:“别,别,别,之桃姐姐要比铃儿大,铃儿得管你喊姐姐,以后铃儿就跟之桃姐姐一起服侍公子。” “好!”岳之桃微微一笑。 见铃儿这般吃里扒外,没经过自己同意,擅作主张就把岳之桃招到门下,高同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佯怒道:“铃儿,别打岔。” “哦!”铃儿一脸委屈得嘟着小嘴应了一声。 高同无奈得说道:“岳员外,我与长公主殿下成婚之后,皇上派我前去观州平定战乱,需在安庆郡就藩,只怕耽误了岳小姐。” “无妨无妨,王爷安心去便是了,小女在闺中静待王爷归来。”岳鸣是个明事理的人,说道。 “那行吧。”高同推脱不掉,本来不是不想要这个美人,只不过是怕耽误了岳之桃的终身幸福,竟然对方愿意,那也就不必推脱了。 “本王这次前往观州平乱,待我回京,便上门迎娶岳小姐,接小姐一同往安庆郡。”高同许诺道。 “那之桃静待王爷凯旋。” 第十六章邪教圣女 高同与铃儿逛了一天街,精力憔悴。 回到王府,铃儿为高同烧好了洗澡水,伺候高同沐浴。 高同坐在浴桶当中,全身**,铃儿也不避会,帮着高同搓澡。 “之桃姐姐好漂亮,公子以后可幸福啦。”铃儿帮高同搓着背,取笑道。 高同一脸苦笑:“铃儿不会又吃醋了?” “才不会。”铃儿撅着小嘴说道:“公子以后还要娶很多很多女人,铃儿都不会吃醋的,但是铃儿想自私一点,铃儿想做公子的第一个女人。” 正在高同还在疑惑铃儿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的时候。 铃儿已经褪去了衣裳,**裸的站在高同面前。 高同看着眼前美妙的身躯,不禁咽了咽口水,美得不可方物,平日里虽然与铃儿一起生活,但并没有见过铃儿这副模样,实在太过撩人。 铃儿跨进浴桶,这个浴桶很大,可以容纳两个人。 两人赤身泡在浴桶之中,铃儿依偎在高同怀里,瞪着水灵的大眼睛看着高同,此时的铃儿十分销魂,“公子,铃儿想做你第一个女人。” 高同还没缓过神,一脸吃惊,瞪着眼珠子不知所措。 铃儿吻在了高同唇上,香舌与高同缠绵。 两人不知吻了多久,高同将铃儿抱到床上。 急不可待的扑到铃儿身上,像饿虎扑食那样,贪婪的吻着铃儿的每一寸肌肤。 铃儿突然浑身哆嗦,高同有些好奇,问道:“铃儿不肯?” “没有。”铃儿红着脸,娇滴滴的说道:“不是不肯,铃儿第一次,有点害怕。” “没事的,公子会疼你的。”高同说完,吻在铃儿唇上。 …… 一番巫山云雨,两人不知缠绵了多久。 铃儿累得在高同的怀里安然入睡。 而高同却久久不能入眠,这是一次美妙的旅程,实在让人难忘,也是高同平生第一次。 高同脑海里还是刚刚那个画面,久久不能忘去,惹得高同无法入睡。 王府外头一道细微的脚步声传到高同耳里。 高同仔细一听,这道脚步轻盈,应该是个女子,手里配一把长剑,正往自己这边而来。 高同也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仇家,于是给身边的铃儿盖好被子,轻轻起身,高同蹑手蹑脚的走出房门。 从外头关上房门,一把剑在不经意间就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高同有些诧异,这辈子第一次遭人暗算了。高同抬眼望去,是个身材窈窕的女子,身穿一身黑色夜行衣,蒙着面目。 女子出现在自己身后,一身黑衣与黑夜融为一体,如果不是那把银亮的长剑闪在高同面前,基本很难察觉到她的存在。 “可以,比我想得要厉害一点。”高同一脸玩味得说道。 “玷污圣女,冒犯神灵,该当死罪。”女子的声音十分阴沉,完全没有一个女子该有的柔性。 “圣女?”高同疑问,轻轻抬手一拨,就将女子横在面前的长剑给推开了,说道:“你走吧,我不打女人。” “圣女失贞,你们俩都别想活,我今天来就是来取你性命的。”女子决然得说道。 “你说的圣女是铃儿?”高同问道,完全不理会女子,负手朝房前大院走去。 高同感觉这阵势,今晚这场架是少不了了,如果在门口起了冲突,怕是会影响到了屋里头睡觉的铃儿,于是就往庭院走去。 习武之人,最忌讳的就是将后背留给敌人。 女子见高同负手而行,背对自己,手中长剑直指高同而去。 高同又岂是寻常人,感觉身后长剑袭来,只见高同抹嘴一笑,一个侧身,朝旁边飘去,躲掉了女子的袭击。 “天女剑?天女教的人?”高同看着女子持剑的姿势,便知道女子是何人了。 乾明山上,有一本《武林风云录》,里面记载的就是各个门派的信息,至于眼前这位就是天女教的人。 天女教,信奉鬼神,行事诡异。每十八年都会举行一场盛大的祭神仪式,从民间挑选一名阴时出生的女婴,等到十八年后,女子成年,天女教就会将其擒来,奉为圣女,以祭神明,祈祷教派风调雨顺,教众安康,期间会暗中保护圣女,不让圣女失贞,一旦失贞,便是冒犯了神灵,只能杀掉圣女和冒犯神灵的那名男子。 女子口中的圣女,想必就是铃儿了,铃儿今年十六岁,守住贞洁,再过两年成年时就得去祭祀神明,今晚失了贞洁,天女教也是第一时间出现。 高同心中暗喜,幸好铃儿遇见了自己,如果没遇见自己的话,怕是会被这邪教所毁,只要自己在一天,就不会让铃儿受到半点伤害,自己倒想见识见识,天女教有多大能耐。 女子看着高同不凡的身手,心中有些顾虑:“你是何人?怎知我天女教。” “我是何人你不必知道,你只需要知道,你压根不是我的对手,你们天女教只是个不入流的小门派,哪怕是你们教主,也不是我的对手。”高同满脸自信的笑道。 “口出狂言。” 女子怒道。身形移动,手舞长剑,摆起剑阵,面前的女子瞬间分身,分为数个体貌相同的女子,数道身影挥舞着长剑在高同身边不断得穿梭,扰乱着高同的视线。 这一招叫天女散花剑,是天女教最普通的招式了,与其说这是剑阵,倒不如说这是幻术。 天女散花剑,就是用幻术摆了个虚拟的剑阵,实际上真身只有一个,其他都是虚拟的幻象,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用幻象去扰乱对手,再用真身袭击,打一个出其不意。 这个剑阵虽然是天女教最普通的招式,但是还是打得很多人措手不及,江湖人称歪门邪道。 高同也曾在书上看过这个剑阵,所以并不诧异,镇定自若。 只见那数道幻象将高同围住,持着剑指着高同,让人真真切切的感觉被数个真人围住了。 每道幻象不仅有动作,还带着声音,每个幻象都有不同的脚步声,挥剑时,都伴着一道强劲的风啸声,就连呼吸都能听得真切,每道幻象身上也各有体味,完全很难分辨出来哪道才是真身,这就是幻术的最高境界,不仅能迷惑人眼,还能迷惑听觉以及嗅觉。 数道身影持剑朝高同刺来,高同微微一笑,心中早有定数,抬脚一个侧踢,踢在了身后的一道身影的肚子上。 女子一声痛苦的惨叫,飞出去好远,摔在地上,口吐鲜血,其余的几道幻象也像青烟那样凭空消散。 女子一脸痛苦,不甘得说道:“这?不可能。” 高同一脸玩味,拍了拍手,走到女子面前,淡笑道:“姑娘,不得不说,你的幻术很高明,可以迷惑我的眼睛,耳朵,鼻子。但是你忘了我是习武之人,而且武功在你之上,你迷惑不了我的感知,我能感受到你的内力,而这些幻象没有,懂了吗?” 高同挥了挥手,负手离去:“你走吧,我不对女人下手。” 女子自知不是高同对头,不甘得看了高同一眼,便离去了。 高同回到屋内,继续抱着怀中美人入睡。 第十七章一份大礼 第二天清晨,高同还在床上与铃儿缠绵,便被柴世礼召进皇宫。 …… “他娘的,我没想到,刺杀我的人,居然会是我九皇叔。”柴世礼坐在御书房内,骂骂咧咧。 御书房中,高同穿着一袭蓝色锦袍,在御书房中无拘束得走来走去。 “柴大哥,您断定就是皇叔爷吗?”高同问道。 “不会有错,天机司联合刑部调查此案,最终查到了柴瑜头上。”柴世礼平抚着心中的怒火,说道:“柴瑜是父皇最年幼的弟弟,我还有两个弟弟,二弟鹤王柴世平,在鹤州就藩,三弟青王柴世廷在青州就藩,九叔本该在沣州就藩,但是掌握军枢司,掌管京城三十万禁军,不便去沣州就藩,所以就留在京城了,皇室的成年男子基本都在外藩,京城除了朕只有柴瑜了,要是我有什么不测,我的两个皇子尚且年幼,皇位柴瑜他是拿得顺理成章。” “这样,柴大哥不如除了皇叔爷!”高同眼神狠辣得朝柴世礼说道。 柴世礼抬起手,摇了摇头:“不可,柴瑜是我叔父,我们流着一脉之血,要让我杀他,我做不出来,如若我杀了柴瑜,我日后有何颜面去见柴家的列祖列宗,我怎么向父皇、皇祖父们交代。” “皇上,可是皇叔爷先动手的。”高同苦口婆心的劝道:“柴大哥,您要是下不去手,我替你暗地去办这事,只要你点头。” 柴世礼摇了摇头,一脸深思:“我极为厌恶皇家的这般争斗,手足相残,自我登基以来,我就立过重誓,在我有生之年,我绝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那皇叔爷如若再次行刺谋反,柴大哥怎办?毕竟这是心头大患。”高同说道。 “不怕!”柴世礼道:“京城之内,柴瑜并不是我的对手,我想对付他不过探囊取物罢了,倒是你,你要多小心几分,柴瑜封地在沣州,沣州与观州仅一条沣江之隔,不仅沣州是他的势力,就连观州一众官员,都是他的亲信,全都听命于他。你这次救了我,可能已经引起他的注意了,你日后在观州行事可要多加小心了。” 高同这才恍然大悟,对这柴瑜起了份戒心,问道:“柴大哥,这事要怎么处置?” “如何处置?”柴世礼微微皱眉细想一番。 朝高同抛去一块金腰牌,说道:“你去刑部提一具尸体,给沣王爷送份大礼去吧。” …… 沣王府门口。 高同负手而立,身后跟着几名随从,地上一具尸体,盖着白布。 “呀!是安庆王大驾观临,也不与本王打声招呼,有失远迎啊。”柴瑜从王府内匆匆而出。 柴瑜是个三十来岁的男子,身穿一袭白袍,双眼深邃,城府深不可测,脸上一抹热情的笑容,在外人看来,这笑容十分平易近人,在高同看来,这抹笑,奸诈十足。 “参加沣亲王。”高同拱手行礼,脸上也是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 “高贤弟前来肯定有事。”柴瑜大笑,跟高同表现得十分亲近。 柴瑜嗅了嗅鼻子,突然闻到一股腐臭的味道,皱着眉,一脸好奇,这才看到地上那具白布掩盖的尸体,指了指问道:“此何物?” “皇叔爷想看?”高同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柴瑜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有些凝重,意料到了情况似乎不太妙,微微得点了点头。 “打开。”高同吩咐身后的两个随从。 两个随从一前一后的上前,掀开了掩在尸体上的白布。 柴瑜瞬间恐慌,咽了咽口水,还是故作淡定,眯着眼睛看着眼前这副尸体,“这?” 地上的尸体脸色惨白,还有些腐烂,散发着恶臭,即使这样还是能看出样貌,地上这人,就是上次行刺皇驾的黑衣人,让高同一剑戳中胸膛而死。 “皇上送的大礼,皇叔爷对这份大礼可还满意?”高同笑道。 “来者不善啊。”柴瑜苦笑着,因为这刺客就是上次他派去刺杀皇帝的,所以他一眼便认了出来,说明皇上已经调查清楚了。 高同抬起头,看着头顶的烈日,悠悠道:“这烈日炎炎的,皇叔爷难道不请我进去喝杯茶,就让我在这外头晒着吗?这就是皇叔爷的待客之道吗?” 柴瑜这才反应过来,躬着腰,一副尊敬的模样,“安庆王里边请。” 然后指了指地上的尸体,朝府门口的家奴唤道:“赶紧处理了。” 高同双手负于身后,挺腰阔步得走在前头,柴瑜卑躬屈膝得行在高同身旁,两人一同进了沣王府。 按理说,柴瑜堂堂一个亲王,爵位比高同一个郡王要尊贵许多,再加上高同现在是长驸马,就是柴瑜的侄女婿,不管辈分、爵位都要比高同高上一等,本不该如此,但是高同明显就是奉旨前来寻事,自己自当恭敬对待。 王府大厅内。 柴瑜请高同上座,亲自奉茶,立在高同面前,问道:“皇上此番何意?” 高同慵懒得坐在太师椅在,姿态像主人一般,喝着杯中茶,淡笑道:“皇上何意,皇叔爷心中应该比我更清楚吧?” “清楚清楚。”柴瑜苦笑着,侥幸得问道:“那应该没啥事了吧?” “有。”高同诡异的笑道。 吓得柴瑜直冒冷汗,不断的吞咽着口水。 “皇上说,他想对付你,就如同探囊取物那般简单,但是他不想对亲人下手,还望皇叔爷日后行事需捡点,捡点,再捡点!”高同说道。 三个捡点故意调重了语调,一字字的直戳在柴瑜心中。 柴瑜连忙点了点头,“我知,我知,日后一定捡点。” “皇叔爷今年贵庚了?”高同斜眼看着柴瑜,轻蔑的问道。 “本王今年三十有五了。”柴瑜战战兢兢得回道。 “三十五了。”高同笑道:“皇叔爷年迈啦!” 柴瑜心中有些发怒,三十五就年迈了?这会儿正直壮年。但此时又不能发火,只能强忍着陪笑道:“是,是,是,本王年迈啦。” “皇上体恤皇叔爷年迈,皇叔爷身体每况愈下,应当颐养天年了,京城这三十万禁军的担子,皇上怕担坏了皇叔爷的身子,明天去兵部上交一下虎符,辞去军枢司一职,回沣州就藩吧。”高同说道。 柴瑜满脸不服:“臣遵旨。” “那我就先走了,皇叔注意身体啊,别忘了明天去兵部一趟。”高同取笑道。 随后便离去了。 看着高同远去的身影,柴瑜啐了一口:“黄毛小儿。” 第十九章罢免统军 “王爷,皇上传令过来,让王爷去演武场视察一下军队,明天就要去观州平乱了。” 怀抱着两位美女正在酣然大睡的高同被管家喊了起来。 高同起床洗漱,换了身素袍,便出了王府。 王府外,一名身穿盔甲的青年男子正在王府门口等待多时。 见高同出来,连忙上前:“末将游骑校尉张泽,见过王爷,末将是这次平乱,兵部指派的统将。” “好的,张校尉。”高同说道:“以后还得请张校尉多多关照了。” “王爷说笑了。”张泽恭敬得说道:“陛下让末将请王爷去演武场视察,王爷这边请。” 张泽将高同请上了马,两人骑着马往京城演武场而去。 演武场是一处训练军队的地方,在京城比较偏僻的一处地方。 演武场占地庞大,一个演武场能容纳将近五万人的军队操练,平日里黑压压的一片。 演武场四周用木栅栏围起,总共有四个大门可以进出。一侧,有个高台,高台底下是一片黄土空地,士兵则是在空地上操练。 张泽带着高同来到演武场,走上高台。 高同放眼看去,微微皱眉,脸上有点不悦。 只见高台下面,有两万多士兵,场地宽阔,这些士兵站在底下并不拥挤,还剩出很多场地。 高同本以为看见的是**的军队,排列有序的站立在高台底下操练。 没想到,这些人军姿涣散,随意的在底下走动,三三两两交头接耳,谈天说地,有的人席地而坐,毫无纪律。 “这,怎么回事?”高同一脸指责的看向一旁的张泽,问道。 张泽连忙抱拳,说道:“是末将失职,末将也是刚调派过来的,并不知情。” “谁是统军?”张泽朝高台底下的人群喊道。 一个中年男子,长得五大三粗,虎背熊腰,一脸络腮胡,刚刚还在与人打闹,一脸嬉笑,见张泽寻他,便用严肃盖掉了脸上的嬉笑,一路跑到高台之上。 “末将景越,拜见张校尉,末将就是统军。”景越双手抱拳,说道。 张泽冷淡得看着景越,指了指身后负手而立的高同,说道:“这位是安庆王,此次平乱的统帅。” “末将见过安庆王,不知安庆王前来有失远迎。”景越朝高同行礼。 高同怒火中烧,呵斥道:“景统军,这就是你教出来的兵吗?” 景越直冒冷汗,连忙拱手弯腰,解释道:“王爷恕罪,观州起义,本就是些农民土匪闹乱,朝廷这次也不是很重视,就随便点派了这些人。” “你说什么?”高同怒道:“朝廷随便,那你也随便吗?行军打战能随便吗,你好歹也是个统军,你难道连这点都不懂吗?不管怎么样,军容军规都没有,你打什么战,这样的兵上战场给人家当靶子吗?本王一直不得空,明日就出战了,今天才找时间过来巡察一下军队,没想到你就是这样给本王交代的?” “王爷恕罪,末将知错。”景越感觉到了高同这份严谨的态度以及心里的怒火,扑通一下跪在地上。 “不用说了。”高同挥了挥手,说道:“你这统军不用当了,等下这边事情处理好了,你就滚蛋吧,统军我另寻他人。” “王爷息怒,这统军是兵部指派,请王爷开恩。”景越求饶道。 “兵部?”高同冷笑一声:“别说是兵部,就算是皇上指派的,我今天都给你罢免了。” 景越还要开口求饶。 张泽立马阻拦道:“景将军不用再说了,皇上已经将这次军务全权交由王爷,多说无益。” 景越知道无用,便不再说话,起身站在高同身后。 高同负手走到高台前,朝高台底下大声喊道:“众军听令,站好军姿,整好军容,摆好阵形。” 底下的士兵对于高同的话无动于衷,并不知道台上的年轻人是谁,年纪轻轻,全当耳旁风了。 张泽是个明白人,见这番尴尬的场面,连忙上前,大喝一声:“都他娘的给老子站好了。” 听到张泽的话,底下的士兵停下了嬉闹,连忙昂首挺胸的站到了自己的位子上,手持长枪,整整齐齐的排列。 “本将游骑校尉张泽,是本次军队的统将。”张泽厉声说道,指了指一旁的高同,“这位是本次军队的统帅安庆王。” “拜见安庆王。”底下的士兵齐刷刷的下跪,整齐的高喊道,声音雄壮,威武震天。 “我当年当统军的时候,你们这群人,他娘的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张泽指着底下的士兵,不争气的骂着。 “统帅有些事情要交代一下,大家起身吧。”张泽道。 高同负手上前,一脸欣慰的笑容:“对,就是这样,这才是军队该有的样子,以后就要这副模样,如果让我看见你们还像刚刚那样吊儿郎当的,我不介意两万个人头堆积成山,懂了吗?” “得令。”士兵又是整齐得高喊。 高同转头,看着身后早被吓得战战兢兢的景越,说道:“明明这些士兵这么听话,为啥你就是做不到?还是你不想做?” “末将知错。”景越直冒冷汗。 “呵呵。”高同冷笑一声,接着对底下的士兵说道:“本王给大家一个机会,希望大家把握好。本王已经罢免了景越统军一职,在场的诸位,要是觉得可以胜任统军的话,可以上来与景越挑战,如若能赢得景越,本王便封为他统军。” 此话一出,台下士兵个个面面相觑,没一个敢上前挑战景越的。 统军这个位子,对这些士兵来说是特别诱人的,这可是一次天大的机会,没有不想当将军的士兵。 很多人都有当统军的能力和决心,但是却没人敢上前,很多人都领教过景越的身手,知道景越身手了得。即使统军的位子诱人,但是没有胜算谁敢去挑战? “我来!”士兵中一道洪亮的声音响起。 第二十章萧统军威武 士兵队列中,一个青年男子阔步走出,脚底生风。 男子高大挺拔,长相英武不凡,古铜色的脸庞上一对剑眉横立,剑眉之下一双丹凤眼如雄鹰一般神光逼人,刀削般的轮廓为脸上增添了几分冷峻,挺拔的鼻梁点缀了几分精气神,腮边胡茬子在这张年轻的脸庞上,让人看到了一丝岁月的沧桑。 身穿一件灰色布甲,却难掩一身的盖世豪气。 “见过安庆王,张校尉,在下萧凤堂,愿意挑战景将军。”萧凤堂来到高台前,拱手说道。 看着眼前的萧凤堂,高同脸上露出笑容,没想到军中竟有萧凤堂这种人物,单看样貌,就不像寻常人。 “好,萧凤堂,你若能战胜景越,本王任命你为统军。”高同转过身,看了眼身后的景越,说道:“景将军,请吧。” 景越也被萧凤堂的气场给震撼到了,萧凤堂站在台下,昂首挺胸威武不屈,面如死神那样冷淡,看着让人敬畏。 但景越也不是怂包,走上前,一脸挑衅:“你说怎么比试?” “刀、枪、剑、弓,景将军你挑。”萧凤堂一脸自信,不屑得说道。 “呵呵。”景越冷笑道:“我堂堂一个朝廷大将,你若跟我比这些,你哪里是我的对手,等下说我欺负你,这样吧,咱们比拳头。” “景将军请便,在下不惧。”萧凤堂面无表情,冰冷的声音说道。 “来,谁怕谁。”景越有些恼怒,摩拳擦掌的跳下了高台,萧凤堂这副模样,明显就是在挑衅自己,谁能忍。 “好,规则本将来定,比武点到为止,先倒地者,败。”张泽说道,又一脸恭敬得将高同请到高台后面的椅坐上,“王爷,这边请。” 高同坐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一脸期待得看着台下的两人。 高台下面,演武场上的士兵将中间的一块区域让了出来。 萧凤堂、景越两人便站在演武场中间比试。 景越稳扎马步,双手握拳于胸前,虎视眈眈得看着萧凤堂,一副随时准备打斗的模样。 而萧凤堂却是一脸淡定,挺直得站在原地,双手负于腰间,眯着眼睛,不屑得看着眼前的景越。 萧凤堂的这副模样,着实令景越感到不安,如果没有绝对的自信,谁会如此淡定,景越心中暗道不妙,呼吸急促了起来。 开弓哪有回头箭,这时候景越怎么能因为畏惧而退缩,景越抡起沙包大的拳头就冲萧凤堂而去。 萧凤堂依旧站在原地丝毫未动,眯着眼睛看着朝自己而来的拳头,拳头离自己越来越近,马上就要打在自己脸上。 拳头离自己分毫之间时,萧凤堂一个灵敏的侧身,躲过了拳头。 景越一拳落空,稳住了重心,立马再出一拳,拳头直接往萧凤堂鼻梁砸去。 萧凤堂反应极快,转头侧脸,迅速躲闪,景越的拳头横擦萧凤堂鼻梁而过,并未伤到萧凤堂半分。 拳头带来一股劲风,拍打在萧凤堂脸上,萧凤堂依旧是那副淡定自若的神情。 景越弯身横劈一腿朝萧凤堂扫过,萧凤堂又是一闪,景越什么也没扫到,倒是扫起一把土灰,差点没把自己呛死。 景越连番出击,萧凤堂并未还手,一一避开。未动一招一式,已经让在场的所有人都见识到了萧凤堂敏捷的身手。 在场的士兵开始不断的高呼,为萧凤堂加油打气。 台上的张泽也投来了些许钦佩的目光,高同则是一脸欣慰的笑容,果然没让他失望。 景越有些烦燥,自己连番的进攻,全让萧凤堂避开了,愣是没伤他一分一毫,在场的所有人也是一边倒的支持萧凤堂。 景越停下了攻势,站在离萧凤堂五步远的距离与萧凤堂对峙着,忌惮得看着萧凤堂,琢磨着该如何去进攻。 就在这时,负手身后的萧凤堂抽出右手,右手化成掌,蓄力一番,隔空一掌,击中了景越的胸膛。 景越连连后退数步,差点倒下去,连忙踏出一脚,支撑住了身子,这才稳稳的站在地上。 摸了摸胸口,一股火辣的疼痛感直透胸膛,景越觉得这一掌,萧凤堂并未用全力,如果用尽全力,自己可能五脏俱碎。 萧凤堂只打这一掌出去,台下的士兵激动的高喊了起来:“好!打得漂亮!” 高同看这一幕,眯起了眼睛,心中暗道:此人武功好生了得。 萧凤堂见景越未倒地,面无表情的朝景越缓缓走去,双手已经握拳。 萧凤堂慢慢靠近景越,景越打了个寒颤,身子不断颤抖,在他看来,萧凤堂现在仿佛死神一般,一脸死寂,面无表情能让万物寂灭一样。 景越慌张的抬起手,说道:“住手,我认输。” 萧凤堂微微一笑,然后又一脸冷淡,后撤一步抱了个拳,“景将军承让了。” 景越朝高台上单膝跪下:“王爷,张校尉,末将不是萧凤堂的对手,统军这个位子愿意让给萧凤堂。” 顿时,士兵中传出一阵“萧统军威武,萧统军威武!”所有士兵齐声高喊。 高同一脸笑容的从椅子上站起来,欣慰得看着萧凤堂:“果然没让我失望,你俩都上来吧。” 景越和萧凤堂一并走上高台。 高同来到萧凤堂面前,拍了拍萧凤堂健实的臂膀,“凤堂,现在起,本王就任命你为平乱统军。” “卑职领命!”萧凤堂拱手抱拳,深深鞠躬。 高同一脸嘲弄得看着低着头站在一旁的景越,问道:“景将军,你意下如何?” 景越一脸羞愧,低着头,不敢抬头,惭愧得说道:“萧凤堂盖世英雄,是末将小瞧了,萧凤堂任统军,当之无愧!” “哈哈!”高同大笑道:“凤堂,军队交给你了。” 高同朝萧凤堂使了个眼神。 萧凤堂会意,来到高台前,字正圆腔的说道:“今日起,我就是统军,还请各位将士多多关照,我先立四条军规。第一条:所有将士无条件服从本将、张校尉以及安庆王任何命令;第二条:以保家卫国为己任,为我大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上战场不得临阵脱逃当逃兵;第三条:时刻注意军姿军容,拿出你们军人的气魄;第四条:不得欺压百姓。犯一条,军法处置。” “是!”所有士兵齐声高喊道。 “明天,我等便要出征,以各位目前的状态来看,上战场只能任人宰割,所以我要训练你们,教你们布阵以及作战,一天时间,虽然不能将各位训练成精兵良将,但是可以大大提升你们上战场的战斗能力,各位相信我吗?”萧凤堂激昂得说道。 “相信!”士兵齐声高喊。 “那好,各营营长上前听命,我来安排一下训练计划。”萧凤堂道。 看着萧凤堂有模有样的指挥着军队,高同心中甚喜,萧凤堂果然是块当将军的料,高同也就放心把军队交给他。 “凤堂,这里就交给你了,我相信你,我们先回去了。”高同朝萧凤堂说道。 “王爷慢走,卑职定不负所托。”萧凤堂自信得说道。 “走吧,张校尉,景将军。”高同带着张泽以及景越离开了演武场。 高同悠悠的说道:“景将军,打哪来回哪去吧,本王也懒得处置你。” “多谢王爷开恩,那末将先走了。”景越一脸感激的说道,连跪带爬着离开了演武场。 “张将军,去军库给萧凤堂寻几副披褂,兵器,一匹好马。”高同吩咐道。 “末将领命。” 第二十一章嘱托 高同回到王府时,已是晚上。 房内柴瑾琴与铃儿两女正在为高同收拾行李。 “高同,这个带上,战场上刀剑无眼的,我特地找皇兄讨要的金丝软甲。” 柴瑾琴一边将金丝软甲放在包裹里,一边说道。 高同挠了挠头,笑道:“琴儿你不相信为夫的身手吗?还要这东西。” “知道你厉害,再厉害也得给我穿着,必要的时候还能保你一命,我可不想你到时候马革裹尸的回来,本公主年纪轻轻的就给你守寡。”柴瑾琴一副大人的模样训斥道。 高同一脸苦笑,“好好好,听公主大人的话,我一定好好穿着,活生生的回来,不会让你守寡的。” 一旁替高同收拾行李的铃儿走到高同旁边,拉着高同的手臂,问道:“公子,明天铃儿陪你一起去吗?” “当然了,把铃儿一个人放在京城,我也不放心,明天跟我一起去。”高同说道。 听了高同的话,铃儿开心像个小孩子一样,笑得可甜了。 柴瑾琴一脸不悦,耍着性子说道:“那我也要去。” “不行!”高同一口回绝。 “为什么不行,铃儿就可以去,我为什么就不行,你肯定要背着我去沾花惹草,我偏要去。”柴瑾琴嘟囔着小嘴撒娇道。 “我的长公主殿下啊,你跟铃儿能一样吗,你贵为长公主,你皇兄,你母后肯让你去那种地方吗?”高同说道。 “哼,不去就不去,谁稀罕。” 柴瑾琴置气得转过身,背对着高同,双手插在胸前。 “好啦好啦。”高同笑嘻嘻的从背后抱住柴瑾琴,“琴儿乖,在京城等我回来,等观州稳定了之后,我再回来接你过去。” “哼。”柴瑾琴一脸娇怒,“本公主才不稀罕呢,本公主不乖,你赶紧死在观州,别回来找我。” 高同知道柴瑾琴口是心非,正在置气,抱着柴瑾琴,埋头朝柴瑾琴的脸颊吻去。 柴瑾琴羞得满脸通红,露出了一副小女生的模样,“高同你干嘛呀,铃儿还在呢。” 高同像个无赖一样,一脸笑嘻嘻得说道:“铃儿又不是外人。” “公主殿下,我还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高同突然严肃的说道。 柴瑾琴推开了身后抱着自己的高同,转过身,白了高同一眼,问道:“什么事?” “也不是什么大事。”高同说道:“京城有户岳家,琴儿听说过吗?” “岳家?哪个岳家,京城姓岳的那么多。”柴瑾琴不解。 “也算是个大户人家吧,当家人叫岳鸣,这段时间我不在京城,琴儿你帮我多照顾一下。”高同说道。 “知道啦,我会派人去照顾的,你放心。”柴瑾琴不禁有些疑惑,问道:“你跟人家是什么关系呀?” “这……这……”高同有些为难,不知道怎么解释。 一边的铃儿掩着嘴偷笑道:“公主姐姐,公子可是岳家的大姑爷。” “啊?”柴瑾琴反应半天,这才娇怒,指着高同大骂道:“好你个高同,你又在外面沾花惹草。” 说着,伸手不断的拍打着高同。 高同护着脑袋,笑嘻嘻得说道:“琴儿别打了,你听我解释。” “上次啊,那个岳家大小姐在街上绣球招亲,那个绣球就往我这扔,我躲闪不及,就让那绣球给砸中了,然后岳家就认定我了,非要让我当这个女婿,我也没办法。”高同一脸无辜的解释道。 柴瑾琴拽起高同的耳朵,“你不是说你身手不凡吗?怎么连给绣球都躲不过,我看你不是躲不开,是你不想躲。” “是啊,公子真的不想躲,还伸手把绣球给接了。”一旁的铃儿咯咯笑道。 “铃儿,又不乖了?”高同一边捂着耳朵,一边瞪了铃儿一眼。 铃儿委屈得嘟囔着小嘴,不再说话。 柴瑾琴松开了高同的耳朵,像个怨妇一样看着高同。 高同双手抚着柴瑾琴的肩膀,双眼含情脉脉得看着她,“琴儿乖,不闹了,我等下去岳家一趟,今晚就不回来了,你帮我照顾铃儿。” “知道了。”柴瑾琴一脸不屑的应道。 高同又来到铃儿身边,将一脸委屈得铃儿抱在怀里。 “公子又凶我。”铃儿可怜巴巴得说道,头埋在高同怀里,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高同摸着铃儿的小脑袋,安慰道:“好啦好啦,铃儿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凶你了。” 铃儿很快又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搂着高同的腰,“公子最好啦!” 看着这暖心的一幕,柴瑾琴会心一笑,心里想着,如果自己也像铃儿这么听话,高同是不是也会这么疼爱自己,但是自己一看到高同就来气,处处不顺眼。 “铃儿,我去岳家一趟,找你的之桃姐姐,今晚就不回来了。”高同搂着铃儿说道。 “那铃儿陪公子一起去。”铃儿抬着头,瞪着水晶的眼珠子说道。 “铃儿乖,就待在家里,今晚跟公主姐姐一起睡。”高同抚摸着铃儿的小脑袋说道。 铃儿嘟囔着小嘴,“公子去找之桃姐姐,要是之桃姐姐不跟公子睡觉觉,那公子就回来找铃儿,铃儿陪公子睡觉觉。” 高同听了铃儿这句话,噗嗤一笑,撒开了怀中的铃儿,走了出去。 “明天记得早点回来哦,别错过了时辰。”看着高同远去的背影,柴瑾琴在身后吩咐道。 第二十二章辞别 岳府门前, 皎洁的月光下,一道人影负手而立。 “进去通报你们老爷一声,小婿前来求见。”高同朝岳府两名守卫说道。 “是王爷啊,王爷稍等,小的这就去禀报。”一名守卫急奔府中而去。 不多时。 岳鸣走了出来,十分恭敬得朝高同行了个礼:“小老儿见过王爷,王爷里面请。” “岳父,莫要折煞了我。”高同笑道。 岳鸣迎着高同走去岳府。 “之桃在家吗?”高同一边走着一边问道。 “在的,在的。”岳鸣回道:“之桃现在正在后院竹阁练琴,王爷想见,我将她喊出来。” “不必了。” 高同皱了皱眉,说道:“明天便要出征观州,今晚前来与之桃道个别。” “那我这就带你去竹阁。”岳鸣招呼着高同往后院而去。 “王爷这次出征,岳家也帮不上什么忙,我岳家家底还算雄厚,王爷要是缺钱的话,尽管跟小老儿知会一声。”岳鸣说道。 “那小婿就多谢岳父了。”高同笑道,却没想到岳鸣如此仗义。 两人来到后院竹阁。 后院是一片偌大的院落,院落两旁是一片竹林,院落中间,一座二层阁楼平地而起。 两层阁楼便是岳之桃的闺房,阁楼顶上是一片楼台。 楼台上,一红衣女子,在月色之下弹着琴。 悠扬的琴声回荡在夏夜之中,伴着声声蝉鸣,仿佛置身世外仙境。 岳鸣带着高同从阁楼一旁的木梯爬上楼台。 岳之桃背对着高同手抚琴,并未注意到有人上楼。 岳鸣正要上前打断,高同抬手制止,挥了挥手,示意岳鸣退下。 岳鸣朝高同拱手行了个礼,便轻声退了下去,离开了竹阁。 竹阁楼台上,四周都是木阑干,前方是一面小湖,小湖上悬挂着一轮圆月。 岳之桃端坐在楼台中间,面对着明月抚琴,身后阑干旁,有一方长椅。 高同往长椅而去,半卧在长椅之上,欣赏着悠扬的曲子。看着岳之桃的背影,在月光下婀娜多姿。 一曲作罢,高同拍手赞道:“好曲,好曲。” 岳之桃娇躯一颤,刚刚一直在专心抚琴,并未察觉到身后有人,没想到高同驻足已久。 岳之桃连忙起身,看向高同时,脸上洋溢起了欣喜的笑容,又极力的克制着心里的喜悦,朝高同行了个礼,“之桃见过夫君。” 高同满眼温柔得看着岳之桃,脸上微笑,“之桃今夜甚美。” 岳之桃被高同一夸,含羞得低下头,“多谢夫君夸奖。” 半卧在长椅上的高同看着眼前美人笑道:“良辰、美景、美人,少了些什么?” “美酒?夫君是要饮酒?”岳之桃十分聪明,一下子就理解了高同的意思,说道:“夫君稍等片刻。” 岳之桃走下楼台。 不多时,岳之桃手里捧着一个托盘上来了,托盘上摆放着一个精致的酒壶和两个酒杯。 岳之桃来到高同身边,斟满两杯酒,一人一杯,与高同碰了个杯,两人饮尽。 高同倚着,将岳之桃抱在怀里,岳之桃一脸娇羞,脑袋依偎在高同胸膛前,双眼却不敢直视高同,虽说现在高同是自己的夫君,毕竟只见过两次面,也还是比较难为情。 良辰美景,湖光月色,怀抱娇柔,饮着美酒,好不快活。 “之桃,夫君明日就要出征观州了,今天特来跟你道别。”高同抱着岳之桃说道。 岳之桃眼中闪过一丝失落:“明天就要走了?” “是的,这次去观州平乱,就藩安庆郡,观州贪官污吏太多了,还得重新收整一遍,也不知何时才能回京一趟。” 高同无奈得说道,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岳之桃一边给高同斟酒,一边说道:“夫君尽管去,之桃在京静候夫君归来。” 高同欣慰得笑了笑,捏了捏岳之桃柔弱无骨的肩膀,叹息道:“之桃懂事,如若早些相遇,也不至于这样委屈你。” 岳之桃摇了摇头,一脸温柔:“妾身不委屈。” “今晚,我就在此留宿吧。”高同说道。 “啊?” 岳之桃有些惊慌,从高同的怀里抽出身,站在高同面前,杵在原地,低着头,俏脸通红。 “怎么,之桃不肯?”高同眯着眼睛问道。 “不……不是……”岳之桃有些紧张,红着脸说道:“你是之桃的夫君,之桃当然愿意了。” 高同哈哈一笑,接着喝着酒。 “之桃为夫君弹首曲子吧。” 岳之桃害羞极了,连忙转移话题,转身盘腿坐在琴前。 玉指轻叩在弦上。 “花似伊,柳似伊。 花柳青春人别离。 低头双泪垂。 长江东,长江西。 两岸鸳鸯两处飞。 相逢知几时。”(出自:宋代欧阳修所作的长相思) 岳之桃清脆的歌喉吟唱着。 琴声与歌声回荡在整个院落,让人倍感凄凉。 高同听着歌声,看出了岳之桃心中所想。 待一曲奏完,高同上前,从身后抱住了岳之桃,柔情的说道:“之桃你放心,安庆那边的事处理好了我就回来找你,我高同发誓,今生定不负岳之桃。” “之桃知道。”岳之桃转身一把抱住高同,埋头在高同胸前,忍不住哭了起来,“之桃就是舍不得夫君,之桃才与夫君见过两次面,夫君就要离去,下一次见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之桃舍不得。” 岳之桃紧紧得抱着高同,在高同的怀里如释重负得痛哭了一番。 高同抚摸着岳之桃的脊背,无奈得叹着气,双眼眺望远方,尽是不舍,但是短暂的离别是必然的。 岳之桃哭了许久,缓了些,依旧花枝招展,抚摸着高同的胸膛,“天色不早了,之桃带夫君就寝。” “好。” 岳之桃带着高同下楼,来到闺房内。 岳之桃替高同宽衣解带,两人一同入榻。 熄灭了灯烛。 两人一番巫山云雨,,许久结束,岳之桃香汗淋漓,瘫软在高同怀里,渐渐睡去。 第二十三章出征 天才蒙蒙亮,高同就早早的起床了。 看着身边熟睡的岳之桃,花容月貌,高同爱怜得在岳之桃额头上蜻蜓点水得吻了一下。 轻轻起身,生怕吵醒了岳之桃,起身后,为岳之桃盖好被子,无意间看见被单上一抹猩红,高同嘴角欣然一笑。 起身后,穿好衣服蹑手蹑脚得走出房间,离开岳府,往王府而去。 回到王府后,大厅里一箱一箱的行礼都打包妥当了。 铃儿见到高同回来,开心得蹦到高同面前,拉着高同的手,“公子回来啦。” 看着眼前一脸憔悴的铃儿,高同不禁问道:“铃儿昨晚没睡好?” 铃儿嘟囔着小嘴,一脸委屈,点了点头。 一边的瑾琴打着哈欠,“也不知道你昨晚去哪鬼混了,铃儿一晚上睡不着,找我聊天,我陪铃儿聊天,害得我一晚上也没睡好。” “公子,公子,这件铠甲好好看,公子快穿上试试。”铃儿活蹦乱跳得跑到大厅里,指着一副披在衣架上的铠甲说道。 这件铠甲用黄铜打造而成,打磨得极光,颇似镜子。铠甲护肩是一对虎头,正心是一块护心镜,这件铠甲名叫明光铠,是皇帝赏赐的,只有朝廷一品武将还有资格穿着明光铠。 瑾琴、铃儿两女为高同换上了明光铠。 明光铠足有三四十斤重,却压不弯高同的脊背,穿在高同身上咔咔作响,虎虎生威。 “铃儿,你在府中等着,我进宫早朝,等下派人过来接你,琴儿,你等下就陪你皇兄到城门口饯行。”高同对两女吩咐道,穿着一身铠甲就出了王府。 在大周朝,平日里王爷是不需要早朝的,只有在特殊重大的日子里,王爷才必须早朝一次。 “末将参见王爷”王府门前,张泽已经等候多时。 “咱们现在进宫吗?”高同问道。 张泽答:“现在时辰尚早,请王爷随我去演武场清点一下兵马。” 两人骑着大马,往演武场而去。 天色未亮,演武场里的士兵喧嚣震天。 高台上,萧凤堂正在训练士兵,底下的士兵正在井然有序的操练。 一天时间,这些士兵的军容纪律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高同看到这些,十分满意。 萧凤堂已经换了一身戎装,是整个军队最翘楚的统军。 见高同和张泽进入演武场,萧凤堂大手一挥,朝底下士兵说道:“停,众军原地休息。” “凤堂,不错啊,果然没让本王失望。”高同负手走上高台,笑盈盈的说道。 “承蒙王爷信任。”萧凤堂谦虚的说道。 高同眯着眼睛看着底下的士兵,问道:“人都齐了吗?” “禀王爷,八营人马已清点齐全。”萧凤堂禀报道。 “好,凤堂做事我放心,让前锋营先行开路,去我府中护送本王侧妃先走,其余人马在城门口待命。”高同吩咐道。 “凤堂这里就交给你了,张校尉,咱们现在进宫吧。”高同朝张泽说道。 两人出了演武场,并排骑着马,往皇宫而去。 辰时,正是早朝时分。 “上朝。”太监的一道公鸭嗓从神武大殿传出,鸣钟三声,响彻整个皇宫,早朝开始。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柴世礼高座神武大殿,百官开始朝奏。 朝奏完毕后。 柴世礼道:“今天是安庆王出征观州的日子,今天早朝完毕,请各位大臣随朕一同到城门口为高爱卿饯行。” “退朝。” 退朝后,柴世礼带百官一同出宫。 出了皇宫,柴世礼坐在龙撵之上,高同张泽骑着马陪护在柴世礼左右,百官列队紧跟其后。 一队禁军先行,为宣正爷开路,道路两旁也有两队禁军,护卫宣正爷。 一群人气势汹汹的走在京城大街上,街道两旁站满了围观的百姓。 虽说都是在京城,宣正爷出宫,可是稀罕事,谁不想一睹这九五至尊的风采。 一群人行到城门口。 柴世礼下了龙撵,高同、张泽也下了马。 柴世礼朝二人说道:“高卿,张卿,朕就送你们到此,朕在京城坐等二位凯旋。” 说罢,来到高同面前,细语说道:“高同,柴瑜现在回沣州了,你去观州要多注意一点。” 高同抱拳,小声说道:“柴大哥放心,我自有分寸,观州的事你就放心交给我。” 柴世礼抿着嘴,一脸欣慰,拍了拍高同的肩膀:“行吧,你俩去吧。” “众爱卿请随朕上城楼。” 柴世礼说道,带着百官登上燕来城楼。 燕来城楼上,柴瑾琴在上面等待已久。 高同与张泽上了马,便出了城。 燕来城外,黑压压的军队屹立在城下,乌云压城城欲摧。 “王爷,张统将。”萧凤堂骑着一匹白马上前迎接二位。 “凤堂,铃儿走了吗?”高同问道。 “铃儿王妃已经同前锋营先行,王爷放心。”萧凤堂答道。 “行,大军出发吧。”高同吩咐道。 萧凤堂扬鞭快马,来到军队前头,大喊道:“众将士,出发!” 一阵马蹄声响起,尘土飞扬,大军直奔前方而去,气势浩荡。 高同转身看向身后的燕来城。 宣正爷,瑾琴长公主,以及文武百官站在城楼上目送大军离去。 城门口也是许多送行的百姓。 柴世礼双手负在身后,脸带微笑,一脸欣慰得看向高同。 柴瑾琴则是嘟囔着小嘴,一脸不舍,朝高同挥了挥手,高同也朝远处城楼上的柴瑾琴挥了挥手。 高同双眼一直在城楼上与城门口寻找一道身影,就是岳之桃的身影,但怎么都不见岳之桃。 不知是昨晚太过劳累还没睡醒,或者是舍不得见这番离别的场面没来。 高同对岳之桃满是愧疚,堂堂大户人家的大小姐,情愿给自己做妾室,现在自己出征,却不能给她幸福。 本想带岳之桃一同前往观战,但观州现在太乱,不便带岳之桃一起,只能等局势稳定的时候,再回来接她同往。 不知是多久才能再见面,短暂的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见,离别是必然的,自己并不伤心,只觉得愧疚于她。 “驾。”高同转过身,扬鞭快马上前追赶前行的军队。 大军的身影逐渐变小,最后消失在远处的烟尘之中。 第二十四章观州战局 大军三天两夜的行程,夜里安营扎寨,白天收拾继续赶路,终于抵达了观州境内。 从燕来至观州遥遥一千多里路程,出幽州境,途经云州,这才至观州。 观州境有二十来郡,州府定在瑶华郡。 瑶华郡与安庆郡相隔。 起义军占领安庆郡,安庆郡守穆逢春逃往瑶华郡。 义军占领安庆之后,逼攻瑶华,观州各郡共派兵有八千,拒守于瑶华城,与安庆义军对峙半月不下。 瑶华城内,观州牧章子建、安庆郡守穆逢春、瑶华郡守贺阳,三名朝廷大员坐镇军营,带兵御敌。 今日高同带军队抵达瑶华郡。 观州八千官兵驻扎在瑶华城内,朝廷的两万大军到达之后,也在瑶华城内扎营,与观州八千官兵同营。 观州牧与瑶华郡守府邸就在瑶华城内,但因战事所需,二人直接住在军营之中。 军营主帐内,十来名身穿盔甲的将士围坐其中,商讨御敌之策。 主位是大军统帅高同,其余将领分坐两旁。 在场的将领有张则、萧凤堂,观州牧章子建、安庆郡守穆逢春、瑶华郡守贺阳,还有一些观州的将士军官。 “章州牧,本帅王妃就暂住在你府中,还望照料一二。”高同说道。 “王妃昨夜与前锋营抵达瑶华,现在正在府中修养,请高王爷放心,老夫已经安排妥当。” 章子建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说道,没有一丝恭敬,章子建是个五十来岁的男子,体型庞大,有不怒自威的威严。身为州牧的章子建,官职与高同平起平坐,自然不需要去尊敬高同。 穆逢春则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瘦小如猴,一副尖嘴猴腮的小人模样。 瑶华郡守贺阳是个三十出头的青年人,一脸冰冷,不善言谈,城府深不可测,表面倒有几分萧凤堂的模样,但并没有萧凤堂那般威武。 “目前战况如何呢?”高同问道。 “目前来说,还算稳定,张军不敢直攻瑶华,封锁了安庆城,我军也不敢攻安庆,就在这耗着,也不知道安庆里面什么情况。”章子建说道。 穆逢春见章子建说完,立马接道:“王爷,张湛两万人马,时刻会攻打瑶华,现在张军那边应该还不知道我方援军已到,我大军可以反被动为主动,直接攻打安庆,擒了张贼。” “不可,穆郡守贸然了。”贺阳从座位上站起,来到帐中桌前,指着桌上的地图说道:“你看安庆此城,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安庆城坐落山谷之中,三面环山,只有北城门对着瑶华城,如若从东、西、南三门而攻,我军毫无胜算,城墙与身后大山正好形成包夹之势,只有北面两个出口,一旦张军堵住两个出口,我军进无可进退无可退了,至于直接从北门攻,张军定会以全城兵力拒守北门,我方即便是攻得下,也得死伤惨重,得不偿失。” 听了贺阳的一番话,高同很是惊讶,没想到贺阳竟有如此一番见解。 “张校尉,你觉得呢?”高同拿不定主意,向张泽询问道。 张泽深思良久,起身,来到桌前,“贺郡守所言不错,我军不能强攻安庆,应当接着防守,与张军比个耐心,若是张军敢贸然攻瑶华,必败也。” 张泽指了指地图上的几个地方,“安庆这三面城门,南门派五千人马,东、西二门各派三千,驻扎山头,暗中监察。安庆北面出城,左右两边各是树林,这两处各派五千人马于此,切莫让张军发现了,还有七千人马留守城中,一旦张军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即汇报。张军若是率兵来攻,南门五千人马直取安庆城。东、西两门与树林两边直接包夹,张必败也。” 张泽一脸深邃得说着,朝高同抱了个拳,“王爷,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了,王爷觉得如何?” 高同觉得张泽说的头头是道,也觉得这个计划可行,毕竟目前没有更好的办法拿下安庆了,只能碰碰运气。 高同点了点,满意得说道:“好,就依张统将之策。” 坐在一旁的章子建突然嘲讽道:“本以为朝廷派高王爷过来可以平定乱贼,没想到,王爷竟然也是个怂包,说到底也只会守城,还不如不来呢,这城谁不会守一样。” 听到这句话,高同微怒,没想到章子建如此蛮横无理,“章子建,你给本王搞清楚了,本王现在是三军统帅,把你那副州牧的架子给本王放下,你要是有什么更好的计策,你说出来本王瞧瞧看。” “计策?”章子建冷笑道:“一伙贼兵,还要什么计策,依老夫所看,直接硬攻,我方军队皆是朝中精锐,还怕这伙贼兵?” “好计策呀。”高同冷笑,挥了挥手,“来,章州牧,主帅这个位子你来坐吧。” 章子建没好气的冷哼一声。 这时候,贺阳看不下去了,站起身,朝章子建说道:“州牧,不是卑职说你,你上过半次战场吗,你只知道打,你考虑过输赢亏损吗?你也是一把年纪了,你别搁这丢人了?” 章子建起身,指着贺阳骂道:“贺子明,你个黄毛小儿,你就上过战场吗?你凭什么说老夫是错的,你公然顶撞老夫,可曾把我这个州牧放在眼里?” “不是我眼里没你这个州牧,是军营之中无州牧。”贺子明批评道:“我是没打过仗,但是我不会打没把握的战,你一心只想着强取安庆,你考虑过将士们的死活,考虑过城中百姓的死活吗?” “老夫他娘的平日里给你脸了,由得你来批评老夫?”章子建一脸怒气,摩拳擦掌得冲上去,要跟贺阳打架。 “来呀,他娘的谁怕谁?”贺阳也亮着拳头,准备上去迎战。 见情况不妙,穆逢春连忙跑了过来劝架,挡在二人面前,“我的两位祖宗,别吵了,听王爷安排吧。” “别吵了。”高同冷冷的喝了一声。 两人这才罢休,贺阳不服得回到自己的座位。可见这两人平时没少闹矛盾。 章子建满脸不屑,冷哼一声,啐了一口:“一群黄毛小儿。” 带着手下两名将领离开了主帐。 章子建走后,高同也无所谓,朝全帐的人问道:“张统将此策各位没意见吧,可行的话,就照办了。” 全帐都微微点了点头 “没意见。”只有贺阳还在刚刚争吵的情绪当中,满是不甘得应了一声。 “行,大家都没意见就这样办了,没有本王帅令,不得擅自出兵。”高同朝一旁的萧凤堂吩咐道:“凤堂,依刚刚张泽所言去办。” “是,末将遵命。” 第二十五章动我的人? 大军已在安庆四周埋伏数日,安庆城内的张军却没有半点动静。 双方比着耐心,瑶华城内,留守的军队平日里也无所事事,除了操练也没有其他事。 帅帐内,高同与张泽二人正在商讨战事。 萧凤堂急步走进帅帐,单膝跪地,抱拳道:“禀王爷,后事营营长邢英被章州牧扣下了。” “怎么回事?”高同微微皱眉,问道。 “章州牧主管粮草,这些天我军粮草用尽,邢英前去讨粮,章州牧不给,邢英与州牧营起了冲突,被扣在了州牧营,末将前去要人,章州牧不肯放人。”萧凤堂解释道。 张泽听完后,指责道:“这邢英也是胡闹。”朝高同抱拳道:“王爷,末将去州牧营求个情,接邢英回来,好好处罚一番。” “这事是邢英的错吗?”高同不满,语气平和,淡淡的反问,“为我军讨粮并无过错,至于这个章子建,不肯放粮,摆明了要跟我对着干,本王的人都敢动?” 随后吩咐道:“凤堂,带上两百名弟兄,咱们去州牧营走一趟。” 观州官兵以及高同带领的朝廷军队都驻扎在瑶华城内,高同的朝廷军营跟观州官兵的州牧营靠在一起,出了自己军营就是州牧营了。 高同带着张泽、萧凤堂,还是两百名穿着布甲的士兵,风风火火的走进了州牧营。 到了州牧营,张泽跟萧凤堂带着两百名士兵在军营外头等候。 高同直接冲了进了州牧营主帐。 主帐内,章子建正趴在桌子上午休,见高同冲进来,从桌上起来,眯着眼睛,慵懒得靠在椅子上,一脸讥笑。 “王爷这是怎么了?” 高同瞪着章子建,一脸凶狠,问道:“本王人呢?本王过来要人。” “什么人?”章子建明知故问,“哦,是那个小子啊,那是你的人啊,一点军规都不懂,冒冒失失的来我这闹事,让老夫的部将给擒了,既然王爷不知道怎么管教自己的手下,那老夫就替你好好管教。” “我的人,也容得你来管教?”高同眼中寒光劈来。 章子建被高同凌厉的眼神震到,尴尬得笑了笑,“王爷要人,给你就是了。”随后朝门外吩咐道:“带那个小子过来吧。” “我听说邢英过来讨粮,章州牧不给就罢了,还把我的人给扣了,我想问问州牧是什么意思?”高同一脸愤愤,置问道。 “王爷的人,战也不打,啥也不干,还要吃粮?岂不是浪费?”章子建嘲讽道。 听了章子建的话,高同冲到章子建面前,猛得拍了一下章子建面前的桌子,眼神恶狠狠得盯着章子建。 章子建吓得哆嗦,威胁道:“王爷你敢动老夫一下试试。” “本王现在不想动你,到时候再收拾你。”高同指了指章子建,放下狠话,又回到营帐中间。 不一会儿。 一名高大强壮的将领,长得一脸的络腮胡,押着一名年轻的小伙子走进营帐。 年轻的小伙子穿着一身布甲,身上被五花大绑,布甲上裂痕般般,伤口的血从布甲的裂痕里渗透出来,小伙脸上淤青,全身伤痕累累。 “邢英,怎么样了?” 高同一脸关切,连忙上前扶过邢英,替邢英松绑。 邢英全身瘫软,由高同搀扶得才没倒下,一脸萎靡,半眯着眼睛,微微一笑,吃力得说道:“多谢王爷关心,您放心,我没事的。” “谁打你了?”高同问道。 “我打了,怎么了?”刚刚押着邢英的那名膘壮将领傲慢得说道。 高同突然脸一沉,眼中满是杀意,“找死?” 高同抬脚一个侧踢,踢在了身旁大汉的肚子上,大汉来不及反应,飞了出去,直接撞在了一边的桌子,倒在地上。 捂着被高同踢到的腹部,一脸痛苦,在地上久久不能起身。 “高同,你要干嘛?”见高同动手打人,章子建起得站起身,质问道。 “我干嘛?你把我的人打了你问我要干嘛?”高同悠悠说道,扶着邢英往营帐门口而去,“邢英,咱们走。” 邢英一脸感激的看着高同,被高同搀着,心里满满的幸福感,对高同多了几份敬佩。 “还想走?给老夫拦住他俩。”章子建急得朝帐外的士兵喊道。 帐外几名士兵闻言,拿着长枪指着高同,挡在门口。 “让开,本王是三军统帅,你们敢拦我?”高同看着眼前的士兵,悠悠问道。 几名士兵听了高同的话,有些迟疑,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他娘的,你们是老夫的人还是他高同的人,给我拦住。”章子建吼道。 几名士兵听完,不再迟疑,紧握长枪,誓不让路。 “他娘的。”高同暗骂一声,朝帐外大喊道:“张泽,凤堂,直接给老子把州牧营砸了。” “得令。” “得令。” 帐外的张泽、萧凤堂高声应道。 只听见帐外噼里啪啦作响。 章子建一脸吃惊,瞪大了眼,“高同,你……” 高同瞧都不瞧章子建一眼。 一手搀扶着邢英,一只手朝几名挡着自己的士兵挥去。 将几把指着自己的长枪撂到手里,夹在腋下,一脸玩味得看着眼前几人。 几人手中长枪被高同夹在腋下,用力去抽,却怎么也抽不出来,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高同微微一笑,稍稍用力,一把从几人手里把长枪给抽走了,几名士兵丝毫没有反抗的能力,高同力气实在太大了。 高同将枪扔到一旁,几个高抬腿,就往士兵胸口上踢去,几个士兵尽数倒地。 这一切发生的电光火石,邢英、章子建一脸震惊,从未见过高同的身手,今天算是见识了。 没人拦路,高同带着邢英走出营帐。 此时的州牧营已经一片狼藉,州牧营的军帐全数垮倒,地上躺着都是州牧营的人,还有的人被丢在军帐上,昏死过去。 州牧营的八百人,竟被高同带来的两百人全打趴了。 高同扶着邢英出来后,挥了挥手,“兄弟们,撤。” 高同的士兵临走前还不忘在官兵身上多踹两脚,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一群人走出了州牧营。 “章子建,粮草明天给本王送到营中。”高同丢下一句话就带着人离开了。 第二十六章江东周郎之才 军营大帐内。 “王爷,我军在安庆城外山头已埋伏半月,并无动静,昨夜张军乔办难民从北城门出逃,我军未来得及反应,张军便趁着天干,一把火烧了半座山,我军落败。” 萧凤堂朝坐在军帐里的高同禀报道。 高同并无诧异,感觉都在意料之内,“张湛此人不简单啊,我军其实早被张湛发现了,只是并无时机动手,正好趁着这半月无雨,昨日酷热,一把烧了我方伏军。我军伤亡如何?” “死伤两千多。”萧凤堂答道。 高同叹了口气,“唉,张湛不好对付啊,看来得另寻他策了。” 这时候,张泽匆匆忙忙得冲进军帐。 “禀王爷,末将已经将张湛调查清楚了。”张泽进入军帐,朝高同抱了个拳。 “说。”高同淡然得说道,言语中有些迫切。 张泽道:“张湛,字子澄,今年二十五,观州相邳郡人,家中有一六十老母,得了眼疾,双目失明,孤身在家,并不知张湛在安庆造反。” 高同眯着眼盯着桌案,细细说道:“看来想对付张湛,还得从张母入手。” “王爷莫非是想挟持张母,逼张湛就范。”张泽连忙劝道:“王爷不可,我等行兵打战,光明磊落,若是做此事,怕是会让天下人耻笑。” “放心,我不会用张母来挟持张湛的。”高同解释道:“我本不愿与张湛交兵,我想让张湛归顺于我,把张母接到瑶华,张湛必定有所动容,如若张湛不愿归顺,我也不会难为了张母。” “王爷是这番意思啊,末将误会了。”张泽恍然大悟,说道:“张湛确是人才,此人文武双全,武艺超群,谋略无双,从小就研读兵书,兵法精湛,比末将怕是有过之而不及,颇有几分汉末江东周郎的风采。” “这点本王倒是知道的,此人确实有几分谋略,短短几天就能占领安庆,逼得瑶华守城不敢战。”高同点了点头,对张湛赞许道。 “报国无门,可惜了一个人才啊。”张泽略有惋惜,接着说道:“张湛有一挚友廖作,廖作家中妻儿三口人,在安庆郡尚姓地主家租了块耕田。” “按我大周律法,农民凭租农田,每年需向地主上交三成的田税,但尚家势大,不断欺压廖作,刚开始三成田税,后来却要收九成。” “今年本是大旱之年,百姓颗粒无收,尚家要廖作交出二十石粮,一户清贫人家,哪里交出得那么多粮,尚家见廖,作不交粮,收回了田地,还霸占了房屋,家里值钱的也让尚家抢了去。” “廖作一家三口本就靠着那一块耕田为生,让那尚家一抢,什么也没了,一家三口流落街头,活活饿死,三具白骨森森。” “张湛得知此事后,特地到安庆为廖作一家收尸,找安庆郡守穆逢春,状告尚家,替廖作申冤,不知穆逢春收了尚家多少好处,不愿受理此事。” “张湛一怒之下,当天晚上就杀了尚家一家五十口人。穆逢春得知此事,吓得逃出了安庆,第二天张湛就在安庆招兵起义,观州百姓本就让这些官员富绅迫害,多少生存不下的百姓纷纷响应,义军揭竿而起,两天就占领了安庆郡,安庆那些富绅得知,卷着家产尽数往别处逃去了,安庆偌大的郡县,满城目前也只有义军和难民了。” “尚家死有余辜,穆逢春也是该死,等平定了义军,也该找一找穆逢春麻烦了。”高同不仅叹息道:“张湛有情有义,可惜一介布衣,踌躇满志却报国无门,若是为我所用,该多好?” 高同看着帐内站立已久的萧凤堂,思量了一番,“凤堂,你带人去相邳将张母接到军中,要以礼相待,切不可鲁莽。” “末将得令。”萧凤堂抱拳领命,转身往帐外去。 帐中只留高同、张泽二人。 张泽在帐内寻了一张椅,坐了上去,问道:“王爷真想招降张湛?” “不战而屈人之兵。”高同淡淡一笑,“不好吗?” 张泽脸上满是疑虑,“王爷也知道,观州这些官员为非作歹多年,张湛对朝廷早就积愤已久,恨不得除之而后快,想要招降他,怕是不容易。” 高同笑道:“无妨,我有对策。”起身走到营帐门前,双手负于身后,“张湛这个人的目的很明显,他的目的也就是他的弱点,张湛唯一的目的就是想替自己的挚友申冤,他把这一切的祸都归于尚家和穆逢春,尚家杀了,穆逢春杀不到,那咱们就把穆逢春的脑袋给他不就好了。” “王爷想杀穆逢春来劝降张湛。”张泽问道。 “自然不是,杀穆逢春一个没用,现在也不是杀的时候,穆逢春本王还有用处。”高同说道:“义军之所以会起义,全因一点,那就是观州官员、权势欺压百姓。本王这次来安庆就藩,就是要做观州的天,替百姓伸展正义,扶危济困,摆脱这个血海地狱,还他们一个太平盛世。只要我言明,张湛若是信我,不仅不会与我等为敌,还会成为我日后的一大帮手。” “我去安庆郡一趟。”高同凝视远方说道。 “王爷要去安庆,我派些人手,随王爷前去。”张泽起身来到高同身后。 高同摆了摆手,“不必了。” “那……”张泽正要劝阻。 “我一个人去,既然要说服张湛,那就要有些诚意才行。”高同淡笑道:“我相信张湛为人,想必也不会为难我,即使为难我,又能奈我何?” “王爷多加小心,安庆郡龙潭虎穴。”张泽还是提醒了一下,看着高同一副自信的模样,张泽自然信得过高同的能力。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