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文明之主》 第一章:雷电 北方七月的天气总是热的让人无力吐槽,整个北京城就像一座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一样奋力地熔化着城中的一切。但总还是有着像孙猴子一样的人不怕炎热的在外晃悠。 这不,这会就有两只不怕热的猴……,哦,不,应该是两个人,看背影像是一对情侣牵着手在市中心北海公园内对着花花草草秀恩爱,恋爱的酸臭味熏得公园内的花草都蔫头耷脑的。两人看起来走累了,便就近坐在了树荫下的椅子上。 “喂,今天这么热,你怎么叫我出来逛公园呀”,女孩问身旁坐着的男孩。 两人看起来都二十一二岁,女孩五官精致,眼睛褶褶生辉,秀气的鼻梁挺得恰到好处,一张樱桃小嘴微微嘟起,上身穿着一件卡通短袖,下身则是七分短裤,边说话边甩着马尾,看起来青春活泼又不失可爱。而男孩也是面容俊朗,阳光帅气,尤其一双眼睛明亮有神,鼻梁俊挺,嘴角微翘。看起来真是一对郎才女貌的佳人。 “这几天一直在录音棚录歌,想你了,就叫你出来逛逛,怎么,韵儿,你不想我吗?”男孩嘴角浅笑问道。他嗓音清澈悦耳,听起来让人如沐春风。 原来男孩叫张浩歌,22岁,今年刚大学毕业,由于从小的兴趣和爱好,再加上先天条件,所以他大学上的是首都音乐学院,专业是音乐表演。他父亲叫张凌峰,是一名大学文学教授,而母亲则是一名网络小说作家,家庭也可以说是书香门第了。 张浩歌从小就喜欢音乐和唱歌,由于父亲是文学教授,受到父亲的影响,他也有点小才华,因为大学时候创作了一首不错的网络歌曲以及自身出色的歌唱功底,被签约为一名网络歌手。 女孩名叫王韵,跟张浩歌同龄,也是大学刚刚毕业,因为母亲是中学老师的缘故,她从小就想当一名老师,因此她上的是首都师范大学,昨天刚刚应聘成功,不出意外的话,她将会在首都三十六中当一名中学老师。 两人家住在同一个小区,距离不远,基本算是邻居了,再加上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玩耍,可谓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了。 事实上两人也确实成为了情侣,大四毕业的时候,张浩歌拿了一簇玫瑰花,在王韵宿舍楼下自弹自唱了一首情歌表白,凭着两人从小到大的感情,加上两家父母也有意撮合,张浩歌抱得了美人归。当时在两人的校园里一时被传为佳话,还被同学称为金童玉女。 “谁想你了啊,臭坏蛋,一离开就是好几天,连电话都不给我打,我还生气呢”,王韵噘着嘴娇嗔。 “我这不是录歌不能被打扰么,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不,我一忙完立马就来找你了,你别生气了好不好?”张浩歌苦笑着说。 “哎,对了,你昨天面试成功了啊,正好我忙完了,要不然我请你吃饭给你庆祝加赔罪吧”。 “谁要你庆祝啊,我爸已经订好了晚上的酒店,到时候我们一家人自己庆祝”。 “咱们不也是一家人么,那晚上叫不叫我啊”张浩歌贱贱的说。 “呸,谁和你是一家人,我们一家三口吃饭,关你什么事”王韵轻啐一声,脸色微红说道。 “那好吧,那要不然我明天陪你逛街吧,正好陪你买衣服和工作以后需要的东西,怎么样啊” “好啊,正好我有好多东西要买,明天你给我当免费劳力,如果让我满意我就原谅你”,王韵脸色一瞬间多云转晴,微笑着说。 “唉,男朋友不好当啊,女人心海底针这话说的还真是一点都不错,女生的脸色真是善变”张浩歌心里默默地想。 “那,晚上……”张浩歌假装一脸讨好的问道。 “没门,这会我还没原谅你呢,晚上你别想去”,王韵又恢复了脸色。说罢又看了看张浩歌有点黯然的表情,感觉有点过分,又说道“明天吧,等明天你陪我逛街让我开心了,我晚上请你吃饭”。 “好啊,那说好了,明天上午我叫你”,张浩歌本来失落的心情又变好了。 “嗯,那我们走吧,这会天气热的有点受不了呢,而且看起来好像有雷雨的样子”,王韵说罢起身。 两人牵起手说说笑笑往公园外面走去。 不得不说,北方夏天的天气像女生的脸色一样善变,两人刚说着话没走几步,天色便变了,乌云蔽日,雷云滚滚,电闪雷鸣,仿佛下一瞬间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两人怕淋雨生病,急忙小跑起来。 两人气喘吁吁的在阴霾的天空的压迫下向公园外跑,看起来像是末日中的幸存者在追寻一线生机。 突然,“咔嚓,轰隆隆,吒……”雷声响起,不绝于耳,张浩歌跟王韵被吓得一个激灵,差点跌倒在地。紧跟着的就是白色的闪电,照亮了半边天空,难以想象若是劈到人身上,会发生怎样的灾难。 跑着跑着,张浩歌突然一阵心悸,就像有人在用手紧紧地捏着他的心脏向外扯动,他感觉自己呼吸不到新鲜空气,快要窒息。他突然停了下来,双手撑到膝盖上大口呼吸,脸色苍白,脸上的汗像淋了雨一般向下流。 “浩歌,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难看,你别吓我啊,”王韵见张浩歌突然停下,脸色苍白,汗如雨下,她双手扶住张浩歌胳膊,声音颤抖略带哭腔的问道。 “我……,我没事,只是突然感觉心悸,喘……,喘不过气,可能是跑的太急了,休……休息一下就好了”,张浩歌喘着粗气,边大口呼吸边说道。 “你真的没事吧,我们快走,去医院看看,要不然我打120吧”。 “别,我……我真的没事,不用打电话,我……们走吧,不然待会该淋雨了”,张浩歌边说着边脚步踉跄的向前走。 眼见离公园门口还有不到一百米,张浩歌突然感觉心脏开始猛烈抽搐,眼前发黑,四肢发软,耳边响起的激烈的雷声让他感觉自己像是处在炮火纷飞的战场。他勉力抬起头,想看看身边的王韵,但映入眼帘的一幕让他来不及多做思考,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推了搀扶着他的女朋友一把,然后,他便被一道闪电吞没。 ...... 张浩歌不知自己身处何处,好像是一个独立的空间,看着眼前的一幕幕熟悉又陌生的景象他脑袋如一团乱麻。他感觉自己像在看电影,但眼前闪过的画面告诉他,这些东西应该是真实发生过的。 他下意识地想扭头打量一下四周,但很快发现自己除了眼珠子其他部位根本动不了,像是武侠小说中被人点了穴一般,于是他只能继续看着眼前那如电影一般的画面。 这一看,他不知不觉便沉浸其中,他看到了地球史前生物的形成,看到了火山喷发的壮观景象,看到了恐龙灭绝时向天发出不甘绝望的怒吼;他还看到了人类的进化历程,看到了始皇统一六国的威武霸气,看到了天朝上国“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盛况;亦有八国侵华,日寇横行的耻辱……,之后,他看到了历史上第一台电话,第一个蒸汽机,第一台计算机的诞生,又看到了互联网的兴起与高速发展;最后,他看到了自己从出生到长大再到被雷劈中的那一刻…… 张浩歌感觉自己像是经历了整个地球文明的发展史,他乘着历史的车轮随着历史的进程前进,看着那些画面,他完全将自己带入其中,有时会因为壮观场面而热血沸腾,有时又会因为无力而嘶吼,有时又会因为绝望而失落,亦会…… 他不知道过了多久,一瞬间,一年,一百年亦或是几个纪元,从地球有生命开始到他看到这些画面,从石器时代,铁器时代,到**时代,再到高科技时代;从农业,工农业,工业,再到高科技制造业。几十亿年的文明从起始,发展到崛起,逐渐演变,薪火相传。 张浩歌想起了不知是神话传说还是玄幻小说中的说法,“死至极为生,雷电中孕育生机”。他不知道是什么让他看到了这些东西,雷电或是磁场?但他感觉自己得到了一场造化。他看到的这些东西有些至今都是人类未解读出来的。 眼前的画面已经放完,但他身体还是动不了,挣扎了几下,忽然感到之前那种心悸的让人窒息的感觉又来了,脑海之中朦朦胧胧,眼前的画面像潮水一般退去,他眼前一黑,就倒了下去。 …… 蔚蓝的天空上太阳放肆的照耀着,天空中一群秃鹫在盘旋,地面上一汪清澈见底的湖泊水波潋滟。忽而,那群秃鹫好似发现了食物,一窝蜂地飞向湖泊旁边的地面,仔细看去,原来地上躺着一个人,不知是死是活。 只见那人眼眸闪烁,微微张开眼睛,似是觉得阳光有些刺眼,他抬起手虚掩着眼睛。而随着他的动作,把他当做食物的秃鹫“扑棱棱”的不甘的飞走。 这人正是被雷劈中的张浩歌,“呼”,他长出一口气,感觉自己的脑袋涨裂般的疼痛,像是气球一般涨大了一样,脑海中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之前看见过的一幅幅画面清晰的从眼前闪过。 他躺在地上按着自己的太阳穴按压了大概十几分钟,感觉稍微好点了,随之站起身来观察四周环境。 他左手位置是一片湖泊,前方大概二百米的位置是一大片森林,一眼望不到边,偶尔还能听到其中传出的兽吼声,其他地方皆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平原。 他又检查了一下自身的状况,发现身上除了衣服其他什么也没有,身体除了头痛也没缺胳膊短腿。 张浩歌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哪个国家,要弄清楚这个问题,他必须得先找到有人的地方。打定主意以后,他到湖边洗了把脸,然后也不管湖水能不能喝,“咕噜咕噜”喝了几大口。随后他走到前方森林边上,小心翼翼的找到一些野果,吃了几颗,随身带了十几颗便向身后平原方向行去。他决定沿着一个方向走,这样可以更快的遇到人。 这一走,便是六个月…… 第二章:无人区 一望无际的平原之中,一道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身影正在踉踉跄跄的前行,他的衣服裤子看起来就像是从路边乞讨的乞丐身上扒来的,破破烂烂,有的地方甚至还能看到白花花的肉。鞋子勉强还能看到品牌商标,但是鞋帮已经裂开,可以看到脚上到处是被磨破的水泡。 他的脸上到处是污泥,已经看不清本来的面目,头发一缕一缕的垂下,毫无疑问,第一次见他的人绝对会以为他是从原始森林出来的野人。忽然,只见他抬头看向前面的一条小溪,眼神发亮,就像饿狼看见食物一般扑向小溪,低头就是一阵狂饮。 看这幅样子,绝对无法把他和半年以前的张浩歌联系起来。 兴许是水喝够了,他抬起头来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然后再低下头对着水面观察着自己现在的样子,嘴里微微嗫喏 “张浩歌啊张浩歌,没想到你有一天会变成这个样子吧,你可以去神农架和野人兄弟结拜了”。 说罢,他低头看着水面倒映出的自己的影子愣愣的发了一会呆,两行泪水顺着他那满是泥污的脸滑下,留下了两道清晰的泪痕,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 他突然又笑了,像是疯癫了一般,他脸上挂着泪水,却又狂笑不止,癫狂的笑了一会,他又面无表情静静地坐在那发愣。 自从上次张浩歌离开那片湖泊,已经过去了半年,这一百八十天里,他一直沿着当初离开的方向前行,按照他自己的计算,他一天大概平均可以走二十五公里路,一百八十天,就是四千五百公里路,走了这么远,他没有发现一个人,甚至没有看到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存在。 一直到今天,他已经绝望了,这一路走来,他饿了就靠着森林里的野果充饥,渴了随便找个水沟止渴。前几天还好,他离森林近,也遇到了几条河,好歹有吃的喝的,但十天之后,他再也没看到过森林,中间只遇到过三条小溪,因此他没有了果腹的食物和水,实在没有办法,他只能嚼野菜和草根充饥,将野菜中的汁水挤到嘴里止渴。 人在大自然中真的渺小的像一颗尘埃。他没有防身武器,没有工具,没有装水的容器,晚上睡觉只能在这茫茫的荒原之中栖息片刻,得时刻提防着飞禽走兽的袭击,稍不注意便会成为这荒野中的一堆白骨。 有时候饿得实在撑不住,他强忍着身体的疲乏依靠拙劣的手法去制作一些简单的陷阱去猎捕动物,竟然真的偶有收获,他抓到过一只兔子,一只叫不出名字的鸟,然而当他兴高采烈地准备改善伙食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他,没有火。 不过他自己自信地认为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古人可以钻木取火,那我为什么不行”,于是他自信满满的找来一粗一细两根木头和一些细绒干草,将干草垫到粗木头上,然后双手旋转摩擦细木棒以生热起火,十分钟,半小时,两小时……,最后直到他的手磨破了皮,但木头上连烟都没有冒。 “啊……,”这种非人般的折磨终于让他爆发了,他发疯一般的大喊大叫,用拳头捶地,用近乎自残的方式来发泄自己连日来的压抑。然而,终究不过是无能狂怒罢了,什么都改变不了,只能让他的手受伤更重。 发泄完了,肚子还饿着,那只被他用石头砸死的兔子已经僵硬了,他拿起来强忍着腥味吸吮起了兔子的血。 “呕……”,咽下口中的最后一点血液,他差点吐出来。在旁边找到一株野菜放到嘴里咀嚼去了嘴里让他作呕的腥味,深吸一口气,然后他躺到地上,看着夜晚的星空,思绪不知不觉飘到了远方的父母和女朋友的身边。 “爸爸妈妈不知道现在在干嘛,得知我失踪的消息,他们一定很担心吧,真怀念妈妈做的菜啊”。 “还有韵儿,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了,对了,不知道那天我有没有推开她,她应该没事吧……”,他念念叨叨着睡着了。 在煎熬与折磨中他度过了四个月,在这无边无际的荒原上,他如行尸走肉一般寻找着同类。 某一刻,孤独、失落、绝望、彷徨、迷茫、不甘等等一系列负面情绪萦绕在他的心头,他感觉自己好像被关进了监狱中惩罚犯人用的小黑屋,让人发疯的压抑的情绪急需要发泄。这一刻,他终于想到了死亡这个既让人恐惧又能让人解脱的词。 他感觉自己撑不下去了,他想要自杀。他找到了几株野生的麻杆,将皮剥下,搓成一根食指粗细的麻绳,将之绑到树上,然后,他坐在树下发了很长时间的呆。想了很多,他想到了父母亲人、女朋友,同学,想到了自己,自己的理想……, “罢了,就让我结束这罪恶的一生吧”,他自嘲一笑,然后,吊上去了。 …… 不知过了多久,张浩歌看到了父母,看到了他们憔悴的容颜,听到了他们对自己焦急的呼唤,又看到了女朋友红肿的双眼,还有昔日的同学。 他笑了,伸出手想抹去女朋友脸上的泪水,却发现自己够不到,而且她离自己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他猛地睁开眼睛,双手扯住套在脖子上的绳套,奋力将脖子取了出来。 “呼……呼…………”, “我不能死,我绝不能死,我得回去,我还有父母家人,还有女朋友,我要活着回去见到他们”,他边大口喘气边坚定地说。 …… 自从那次差点死了之后,他便再也没想过结束自己的生命,每当自己绝望的时候,他都会大声地唱歌,以此来驱散各种负面情绪。然而,事与愿违,第五个月的时候,他生病了,由于营养的匮乏和恶劣的环境,他得了一场严重的感冒,头痛发烧,四肢无力,呼吸的时候肺里像刀割一样疼痛。 没有食物水源,没有治疗的药物,没有安逸的环境。这种情况下,他虚弱地靠在用树枝搭的简易帐篷里,绝望地看着天空,像是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等待死神的降临。 感冒这种病,说重也重,说轻也轻。要是在现在的生活中,顶多吃点药、打个吊瓶也就过去了。但是在环境恶劣的荒野,是有可能会要命的。要知道古代因为没有医疗条件而死于风寒感冒的人数不胜数。 无数的记忆涌入张浩歌脑海,那天看见过的画面又像电影回放一样从他眼前闪过,清晰的如同自己经历过一样。忽然,他睁大眼睛,眼睛里射出了如同沙漠中快要渴死的人看见了水源一样的光芒。 他从某幅画面中看到了草药,以及治疗风寒的药方。 “不用死了”,这是他看见画面以后的第一想法,随后他强撑着虚弱的身体在荒原上到处找药材。也许是上天的眷顾,第二天他找齐了所有的草药。 因为没有条件,所以他忍着恶心将所有的药材一股脑塞在嘴里咀嚼着咽了下去。然后他松了一口气便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 张浩歌强撑着自己虚弱的身体用尽全力向前奔跑,肺部像风箱抽风一样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他的身后跟着一条瘦骨嶙峋的饿狼。眼见距离越来越近,他甚至感觉到了屁股后面狼嘴里喷出的热气,一股凉气从尾骨直冲天灵盖,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嘴里发出了不甘的怒吼,他不甘心就这样死掉,这样憋屈的被狼吃掉。 “不……” “呼……呼……,幸好是个梦”,张浩歌满头大汗的坐起身,大口大口的喘气,他起身心有余悸的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发现病情好多了,看来那些药还是有效果的。 接下来几天他慢慢地向前赶路,在路上寻找药材,让感冒彻底康复…… 六个月以后,也就是今天,他彻底的变成了一个乞丐兼职拾荒者。事实上,到今天为止,他已经发现了自己所在的地方有很多不对劲的东西,他很不愿意相信却又不得不承认,这个地方有极大可能已经不是自己原来所在的星球了。 也就是说,他穿越了,被一道闪电劈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他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又有怎样的文明,是否和原来的世界一样,是原始社会还是网络科技社会,这个地方又是否有他原来熟悉的那些人…… …… 转眼又过了三个月,他来到这个鬼地方已经九个月了,但还是没有发现任何同类存在的痕迹,他开始害怕了,怕这个地方只有他一个人,最终只有他自己孤独终老然后化为一抔黄土消散于世间。他觉得自己比《鲁滨逊漂流记》和《狼伴归途》中的主人公还要凄惨,最起码他们有动物做伙伴,有充足的食物和水源,还有工具,而他自己什么都没有。 这段时间他更加确信了这确实不是他原来所在的那个世界。他见到了好多在那个世界早已灭绝的物种,比如:渡渡鸟、斑驴、苏门答腊虎等等。他能认得这些还得归功于之前一直从眼前闪过的那些画面。 第九个月零十天,天气越来越寒冷,草木开始发黄枯萎。张浩歌那单薄的身体每天都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再这样下去,他感觉自己会被冻死。 第三章:平原村 晌午时分,寒风呼啸的荒原上,一道瘦弱的身影像条受伤的野狗般艰难前行。近处看去,他的身体像是被吸干了精气的干尸一样,皮包骨头,看不到一块肉。 他脸色苍白,头发一缕一缕散落在脖子处,颧骨突出,嘴唇开裂,衣服裤子成了一条一条的破布随意挂在身上,腰上绑着一根自制的麻绳,唯一能看出他是活人的特征便是他那比以往更明亮,更有侵略性的眼神。 在荒原上飘荡了二百九十二天以后,张浩歌还艰难地活着,并且艰难的走到了一座矮山下准备休息一下。 突然,他像是感觉到了什么,鼻子皱起嗅了嗅,然后抬眼看向山顶,呆了一下,接着他像是不敢相信似的揉了揉眼睛,只见入眼处是一缕即将消散的青烟,仔细闻一下似乎还夹杂着食物的香味。 他抬起头愣愣的看着那缕青烟消散,然后发疯似的爬到山顶,接着只见他身体开始剧烈颤抖,他跪在地上,两行泪水顺着那张没有血色的脸上流下。 “啊……啊……,呜呜呜……,哈哈,哈哈哈……”。 也不知看见了什么,让他激动的大喊大叫,一会泪流满面,嚎啕大哭,一会癫狂如魔,哈哈大笑。 他眼神放光看着矮山下,原来山前六七百米的地方是一个村落,大概四五百户人家,这会正是吃午饭的时候,村里飘荡着做饭时的烧火散出的青烟。 怪不得张浩歌会如此,在一个人孤独飘荡了将近十个月之后,他终于又看到了人烟。他慌慌张张连滚带爬的下山直奔前方那个村落,脸上泪水还没干,本就破烂的鞋子也丢了一只,但这会他什么也管不上了,只顾埋头狂奔。 …… …… “这是谁啊,不会是吃人的怪物吧,听说西边那森林里有吃人的人形怪物,不会跑到咱们村来了吧”。 “不会吧,看他的样子也不像啊,倒像是要饭的叫花子,那怪物哪有这么瘦弱”。 “怎么不会,你没听见他刚在那边像野兽一样大喊大叫吗,说不定它是饿成这样的”。 “…………” …… 接近村落,只见一群村民正聚在一起七嘴八舌的讨论他的身份,应该是那会的叫喊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行了,别说了,我去问问看到底是什么人,你们在这等着”,只见一名蓄着山羊胡大概有七十岁的老者边走出人群边说。 “村长,你小心啊,那指不定是不是人呢”。 村长点了点头继续向张浩歌走去。 …… 张浩歌见一老者向他走来,看了看自己才发现自己真的与野人一般,怕自己吓到人,他赶紧用挂在身上的布条胡乱抹了抹脸,拢了拢杂乱地遮盖了脸的头发,然后向老者迎了上去。 为避免误会,他先开口说话,“老人家,您别怕,我叫张浩歌,我是从西边过来的,我只是迷路了,不是什么怪物”。 “哦?小伙子,你说你从西边过来的?”,老者听他开口说话,暗暗松了口气接着问到。 “嗯,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问题大了,据我所知,西边是一望无际的荒原,还有大片的森林、野兽,那片地方至今没有人知道有多大,你从那边是怎么活着过来的?” “呃……”,张浩歌被老人说的话噎了一下,接着便是庆幸,“原来我走过的这些路只是这荒原的一小部分,甚至可能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幸亏是从这个方向走的,不然恐怕真的要死在这片荒野中了”,张浩歌心想。 “小伙子?”,见张浩歌皱着眉头在想着什么,老者叫了他一声。 “啊……,哈哈,不好意思,我走神了……,这样看来我还挺幸运的,没有死在那荒原中。哦,对了,老伯,这是什么地方啊?” “这个地方叫……,哎,你别岔开话题,你还没说你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呢”,老者狐疑的看着他。 “呃……,被看穿了,”张浩歌本想引开这个问题的,没想到这老伯不吃他那套。 “这到底要怎么说呢,总不可能说我是被一道闪电劈到这儿的吧,……” 思索了半天,总算在那老者不耐的表情中说话了,“老伯,其实吧,我是个猎人,在十个月前打猎的时候不小心被一头猛兽追着差点丧命,最后好不容易从那畜牲口中捡了条命回来,没想到却迷路了,工具也丢了,也没有多余的干粮,原路返回吧又怕再遇上那野兽,只能沿着一个方向走,走了将近十个月啊,我差点就死在那荒原上,走着走着,一直到今天遇到了你们,那会我大喊大叫是因为看到了这个村子而激动的啊,老伯,您看您们能收留我一段时间吗,您放心,我只是在这休养一段时间,等好了马上就走。”,张浩歌半真半假地说道,眼神清澈,看不出来在骗人。 “行,我暂且就相信你,看你这样子也没多大的本事,不能给我们带来啥**烦”,老人看了他一会,见他眼神真诚,不像骗人的样子,而后才开口。 “不过你想住在这,这我拿不了主意,得问一下他们的意思”,说着看向后面的一群村民。 …… 张浩歌跟随着老人走在村中,在刚才的交流中他已经知道了他所在的地方叫平原村,因毗邻这片荒原而得名,这位老人名叫王孝,是这个村的村长。 刚才王孝征询了村民的意见,除了一少部分人对他还有所怀疑外,其他人皆都看他可怜同意让他先住在这。 他在老人的带领下来到村子西头一处茅草和木头搭建的房子前,用木头搭建成房屋的架子,然后上面或铺或用麻绳扎上茅草就是一座屋子了。据老人说这是村里以前去世的人的屋子,他们也没拆就一直放在这里。 房子没有门,只有一块用茅草和麻绳扎成的帘子挂在门框上。揭开门帘一看,屋子大概十来平米,地上只有一张床,床上铺着细绒干草当做褥子,被子倒是用麻布做的,但也只是一张麻布而已。 虽然屋子很简陋,但张浩歌却觉得已经很好了,事实上也是,要知道他在这之前可是一直露宿荒野的。看来人的物质需求确实是会随着现实状况的改变而改变的。 “王伯,咱们这个村子归哪儿管啊?”,张浩歌试探着问道,他早就发现了这个世界的不同,但没人跟他证明过,他心里总归还是多多少少有点希望的,然而…… “哦,这个村儿啊,原本是归离这边不远的平原镇管的,咋们村周围原来总共是有八个村的,但是……,唉,五十年前的一场战争打到这来,杀死了好多人,连原来的平原镇也被打成了一堆废墟。八年战争过后,剩下的人就聚到了这个村,一直生活到现在,从原来的二百多人到今天的四百五十二人,现在啊,我也不知道这个村由哪儿管了,自从镇子没了以后,也没人来过这儿,我猜现在知道这个镇子的也只有我们自己了”。王孝眼神沧桑,略显落寞道。 听到这儿,张浩歌的最后一丝幻想也破灭了。不过因为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所以他也没有太失望,失了一会神儿,他又接着向王老伯了解这个世界。 “哦,那,王伯,那个战争是怎么回事啊?” “这个啊,说来话长,等有时间我再告诉你吧”。 “嗯,好,哦,对了王伯,离咱们这最近的城镇是哪儿啊?”。 “唔……,我想想,应该是叫启安郡吧,这个启安郡啊,说起来很大,管辖有二十几个镇子,包括咱们平原镇以前都是由启安郡管的,而且据说启安郡集市很繁华呢”。 “你没去过啊,王伯”。 “呵呵,启安郡离咋们村子少说也有三百里,一来一去好几天时间,去干吗?再说了,那集市上好东西都是要用等价的物什来换的,我拿什么去换?”。 “那不能拿钱买么”。 “钱?什么钱?”王老伯有点懵得问。 “那个,就是金子啊,银子啊,纸……,你,没听过?”,张浩歌也一脸懵逼的问道,本来他还想说纸币的,但想到这连钱都没有,就没问出来。 “那是什么玩意,我活了这么长时间从没听说过,你们家乡哪儿用这交易?”。 “额……,那个,王伯啊,你们这除了用物品交换物品就没有其他的什么交换方式?”,张浩歌还不死心得问。 “没有了啊,还能用啥换?”,王老伯像看傻子似的看着他。 “行了,你小子哪儿那么多问题,走,先去我家把你身上清洗一下,看你那衣服也不能穿了,我让我儿子给你找一件能穿的”,王老伯说着就往外走。张浩歌沉思了一会也跟着出了门。 王老伯住在村子东边村头,张浩歌边走边打量着路两边的房子,他发现村子里人住的除了茅草屋之外,还有用石头垒的房子,就是直接用石头摞在石头上,有的石头不规整,所以缝隙很大,住在里面应该会吹进去风。不过问了村长才知道那房子不是用来住人的,而是烧水做饭的。 村里人穿的衣服都是用粗麻布做的,根本不保暖,在这个季节一阵冷风吹来就像光着身子似的。鞋子有的是草鞋,好一点的就是麻布做的布鞋,耐不住磨损。 向东走了一百多米就到了村长家,村长家就儿子和他两个人,有两座房子,一座茅草屋,一座石头垒的房子。儿子叫王平安,长着个大高个,目测有一米八五,比张浩歌还高一个头顶。但他很瘦,就和现在的张浩歌一样,皮包骨头。 事实上,村子里的人都和他一样,骨瘦如柴,身上没有一点肉,张浩歌猜测根本原因应该就是缺乏营养,食物中缺乏人体所需的元素。 张浩歌进了村长家,村长让儿子王平安带他进了那座石头屋,屋子里右边有一个大木桶,有大半桶水正在冒着热气,看来村长早就交代过让儿子烧水了。而在左边则是一口大铁锅,两根木头支撑着吊在空中,底下是一堆还没熄灭的木柴垒的火堆,正在冒着烟。 “你先进去洗一下,我去给你找件衣服”,王平安声音憨厚,说着就出了门。 张浩歌也不矫情,试了一下,水温刚好,他直接取掉了身上挂着的布条,进了木桶,“嗯……”,舒服的他**了一声。 半个小时以后,张浩歌洗完澡,穿上王平安给他的粗布麻衣和草鞋,进了那座茅草屋,这座屋子比张浩歌住的那个大一些,大概有个三十平米,里面东南角和东北角是两张床,而偏中间一点则是一张桌子,父子两人正坐在桌子旁像是等他吃饭? “洗完了,哟,没看出来你还挺俊俏的,来,吃饭”,王老伯开了个小玩笑,叫他过去吃饭。 张浩歌走了过去,看见桌上放的是,额……,姑且叫饼子吧,灰色的面饼,不知吃起来怎样,反正卖相是绝对没有的。还有水煮的野菜,盛在木头做的盆里。他坐在板凳上,看见桌上放的用竹子做的水杯盛有水,他端起来喝了一口,然后拿起饼子咬了一口,嗯,还行,没有难以下咽的感觉,有点涩,口感很粗,没有小麦面吃起来那么细和香。不过比他在野外嚼野菜舒服多了。 问了王老伯才知道,原来这饼是荞麦面做的,他们村子里人都吃的是这种面做成的饼。还有野菜,叫苦菊,用热水煮过之后吃起来味儿有点苦。不过张浩歌却还知道这野菜有药用价值,可以清火,解暑等。这还是他从那些画面中知道的信息。 就着没有调料,没有油水的野菜将饼子吃完后,王老伯对他说,“小伙子,这两天你先在我家吃饭,等把身体养好了,你就得干活了,在这个村里,不干活是没饭吃的,村子里也不可能养你一个闲人,明天我和村里人协商一下,过几天给你安排活计”。 “嗯,行,王伯你看着安排,具体干什么过几天你告诉我就行。哦,你也别叫我小伙子了,我叫张浩歌,你叫我浩子吧”。 吃完饭,张浩歌回到他那小屋子里,躺在不怎么舒服的茅草床上,身上就盖着一张麻布,幸好这房子密封性还挺好,风吹不进来,不然他估计会冻得睡不着。张浩歌已经明确的知道他穿越了,到这个世界马上一年时间了,他已经逐渐的接受了这个离奇的事实。 他在想的是,接下来他该如何在这个世界活下去,没有手机,没有交通工具,没有食物,缺少衣物,吃不饱,穿不暖,这个贫瘠的世界少了很多东西,他要怎么生存。在胡思乱想中,连日来的精神与身体的疲惫催着他沉沉睡去。 第四章:取暖 清晨的太阳如顽皮的孩童般照常从东边露出头来,阳光洒在安静的平原村,村中陆陆续续有人发出动静,有到井边打水的;有孩子哭闹大人哄着的;有出门相互打招呼的…… 早上大概八九点的样子,张浩歌也从睡梦中醒过来了,脸上挂着两行清泪,他躺在床上眼神呆滞,看这状况是还没从梦中清醒。他耳边还在回响着梦中父母的音容笑貌以及女朋友可爱的娇嗔,想了一会,他叹息一声,出门朝村长家走去。 “王伯,昨晚睡得可好”,张浩歌进门看到村长正在活动身体,便笑着问道。 “嗯,你呢,昨晚睡得可还习惯”,王伯答应一声又问他道。 “挺好的,比我在荒郊野外露宿舒服多了”,张浩歌笑说一声。 “嗯,那就好,进来吃饭吧”。 “好”。 …… …… 五天之后,早上在村长家吃完饭刚准备出门,村长叫住他“浩子,先等等,我跟你说个事”。 “嗯,王伯,你说,哦,是不是给我安排活儿的事啊”,张浩歌问村长。 “嗯,是这个事,我看你这几天修养的差不多了,身体也没什么大碍了,前几天我找村子里人商量了一下,准备让你去帮村里那个丧夫的刘玉梅干活,你帮他干活,她管你吃饭,你觉得怎么样啊”。 “嗯,行,王伯,我没问题,不过她哪儿同意么,还有村里人不会说闲话吧”。 “这你放心,我跟她还有村里人都说过了,他们都没有意见”。 “那好,那我就过去了,王伯”,张浩歌说着出门向那寡妇家走去。 说起来,这个刘寡妇也是个可怜人,五年前丈夫得了病,因为没有治疗条件,在床上躺了几天便撒手人寰了,留下了刘玉梅和六岁的女儿孤儿寡母相依为命,这几年也多亏了村中人的照顾才勉强能过起日子。 刘寡妇住在村子中间,院子里也是和村长家一样的格局,一座茅草屋,一座石头屋,这应该是她丈夫在的时候弄起来的。张浩歌没几分钟便到了刘寡妇家门口,向内望去,只见一面容清秀,身材姣好的大概三十岁妇女拿着一根木杵在一根用粗圆木凿的食窝里吃力地打着荞麦面,脸上几滴汗水落到地上,旁边蹲着她的十一岁女儿,女孩儿很可爱,一双明媚的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娇小的琼鼻和樱桃小嘴勾勒出了他像瓷娃娃一样的面容,年龄虽小却已有了祸国殃民的资质。 “刘嫂子,我是张浩歌,你应该知道我吧”,张浩歌边说着边走进院子。其实他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刘玉梅,本来想喊婶子的,但是话出口又改了称呼。 “啊?哦,是你啊,村长跟我说起过你”,刘玉梅听到有人叫她,抬起头来就看到了张浩歌笑着向他走来,她反应了一会才说道。 “没想到你来的这么早,吃饭了吗?没有的话我去给你拿点饼”,刘玉梅有点惊讶张浩歌来的这么早,昨天村长来跟她说今天会有人来她家帮忙,她随口答应了一声,没想到张浩歌早上就过来了。 “嗯,我在村长家吃过了,嫂子,我帮你吧,你休息一会”,张浩歌说着伸出手去接刘玉梅手中的木杵。 “不忙,你先坐会儿吧,我还不累的”,刘玉梅喘着气推迟了一下说。 “嫂子,你就别客气了,看你满头大汗的,不累才怪呢,你去喝口水休息一下吧,我来这就是帮你干活的,哪能我坐着你干活呢,晌午要是你不给我饭吃怎么办?”,张浩歌开了个玩笑,从刘玉梅手中拿过了木杵。 “那好吧,你也别太累了,打一会休息一会,我去给你倒水”,刘玉梅也没再客气,说了一句就进了屋。 “张浩歌拿过木杵,看了看,就干起活来”,在食窝里打粮食,不能太用劲,否则会将粮食弄到外面,但也不能劲儿太小,不然打出来的面太粗,所以这是个考验技术的活儿。 他在干活,刘玉梅的女儿在旁边偷偷打量着他,他趁着休息的时候看向她露出一个自以为迷人的笑容问道“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啊?”浑然不管这有些错乱关系的称呼。 女孩的脸一下子红了,站起身就像屋里跑,边跑边结结巴巴道:“我,我叫李雨儿”。 “我应该没那么可怕吧”,张浩歌暗自嘀咕。 …… 干了四五个小时活,张浩歌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毕竟他之前在城市里生活,哪里干过这么重的活,好不容易才弄完,他赶紧坐下来休息。 “浩歌,你累坏了吧,来,喝口水”,却是刘玉梅见他满头大汗赶紧端了杯水给他。 “谢谢嫂子”,张浩歌两口喝完,把杯子给她说道。 “没事,你进来吃饭吧”。 “嗯,行”。 其实所谓的饭也就是也就是那天吃过的荞麦面饼和水煮野菜,张浩歌这几天吃的东西都是这样,吃的他胃里直反酸水。但没办法,不吃就得饿肚子,他总得先活下去。 这段日子张浩歌隔两天便去刘玉梅家帮忙干活,有时候看她家里没柴火了,他就给帮忙捡柴劈柴,有时候帮忙挑水,他早上去刘玉梅家,晌午吃完饭回去,然后下午再去,下午倒不是去干活,而是混吃混喝的,他不去干活的那几天,每到了饭点,刘玉梅便会让李雨儿给他送过来,搞得他很不好意思。 这种日子一过就是两个月,这两个月村里大多数人张浩歌也都认识了,偶尔路上遇见还会打招呼。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整整一年了,记得他来的时候那个世界是七月份,而来到这已经过了一年天气才开始落雪,所以他猜测他刚到这儿的时候是春天。 通过这两个月的了解与观察,张浩歌也搞清楚了这个世界的基本生活状况。 首先这是一个冷兵器时代,据村长说五十年前那场战争他见到的人拿的武器都是刀剑什么的,由此可见,这个世界已经有了基本的冶金技术,不过不发达而已。 其次,这个世界没有货币,交易方式都是以物易物,或者也可以暂且将粮食称为货币,因为交易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是要粮食。 还有就是物资问题,虽然有了冶金技术,但大多数工具人们还没有发现或者说创造出来,劳动做工全靠人力,效率低下,人们吃不饱穿不暖,粮食只有荞麦,野菜等有限的几种,据村长说还有一种红穗的粮食以及野兽的肉,不过那是给那些当官的吃的,张浩歌猜测村长说的应该是高粱面,听到这他差点笑出来,现在这官员要求真低。 这个世界四大发明貌似只有个造纸术,造出的纸很粗糙,平常人使用不起的,不过语言文字发展的倒是挺好,平常的说话用字都有。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世界的时间,它有春夏秋冬四季,有一年十二个月三百六十天,一个月是三十天,但没有具体时间,人们通常叫的时候已经习惯把一天分为早晨、正午、晌午、傍晚;据村长说,在那场战争过后的第一年,十二个国家共同商议将那一年称为文始一年,意为文明文化开始发展崛起的第一年,现在就是文始四十三年。 这个世界也没有节日,春节、中秋,元旦等等一系列节日全都没有。说实话张浩歌开始是有点挫败的,因为这个地方太落后了,物质资源,食物工具等等缺乏一切生活所必需的东西,但随后他就想开了,因为他脑海中的东西足以改变这个世界,他突然脑洞大开地想到:“会不会是宇宙意志看这个世界太落后,用一道闪电劈我过来改变世界的”,然后他开始YY…… 这段时间张浩歌每有空闲的时候,便会在村子周围转悠,有时候跑的远一点,去荒原深处。村民都不明白他在干嘛。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在按照记忆中那些画面寻找有用的东西。但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他一无所获。 今天早上,他照常起床,感觉比平时冷多了,然后拉开门帘一看,入眼望去,只见整个天地都是白茫茫一片,整个平原村银装素裹,仿佛冰雪王国。天空中大雪还没停,他一揭门帘,一股冷风夹杂着鹅毛大的雪花扑面而来,冻得他打了个寒颤。 …… 几天之后,大雪停歇,太阳冒出头来,积雪开始消融,张浩歌也终于从村长家出来了,这两天外面大雪纷飞,他因为只穿着一件粗布麻衣就没敢冒头,一直和村长和他儿子三人待在那石头屋里生火取暖,没办法,他那茅草屋子太冷了,根本不能御寒,怕把屋子给点着还不敢在里面生火,所以他只能到村长家。 他寻思着这样下去不行,就算没被饿死也会被冻死的。他皱着眉头搜寻着自己的记忆,终于,他眼睛一亮,貌似是有办法了。 没错,张浩歌确实是找到了有用的东西,他看见了古人制作木炭的方法。然后,这几天村民经常可以看到,张浩歌每天早上吃完饭就拿着一把斧子出去,然后晌午的时候挑着两捆柴回来,吃完晌午饭到傍晚的时候,又见他拿着一根铁凿子和一块石头在一个大石头凿,几天下来,他挑了十几捆柴,而那个大石头也被他将内部凿空了,石头周围还有几个小小的圆孔。村民问他这是干啥,他却一脸讳莫如深,只说有用。 这天,张浩歌将挑回来的柴整理好,他将一部分粗壮的木头砍成一样长的圆木棒,然后将他们固定在一起竖在地上,接着将那些稍细一点的木棒围在那些粗木头周围成一个圆锥形,然后再找来一些枯树叶杂草覆盖在木堆上,跟着他在旁边用水和了一堆糊状的泥抹在木堆上,顶上留了一个盆大的圆口,接着再在底下挖了几个小孔,然后他去村民家借了个火(没办法,他不想再钻木取火了)点燃木堆顶部,他在旁边观察,说实话,第一次做木炭他心里也很忐忑。当通过底部的小孔看到火燃烧到底下时,他赶紧用剩下的泥封住了所有的口。 静静地等了大概两小时,他用手试了下温度,感觉不烫手了,他将泥和灰烬弄开,看到了十几根灰黑色的木炭立在那里,他心里还是很激动的。然后他如法炮制将剩下的木头都做成木炭,按奈不住心中的激动,他拿了几根木炭抱着那块大石头向村长家跑去。 …… “我这东西怎么样啊,王伯?”。 “浩子,你,你这是……,这就是你这几天说的有用的东西?”,村长家的石屋里,村长激动的语无伦次地问道,前几天他也是看见了张浩歌凿这东西的,本来很不解,现在看来,这东西简直就是,就是了不得啊。 只见地上放着一块内部中空,口部规则,石壁上还有小孔的大石头,里面是刚燃烧过的通红的木炭,现在正在向外散发着热气,张浩歌,村长和儿子三人围蹲在石头旁边,村长正一脸热切的望着他张浩歌。 其实也不怪村长如此激动,要知道张浩歌拿来的这听他说叫木炭和火炉的东西的东西可真真是了不得,先说这木炭,拿起来很轻,容易储存,但是燃烧起来烟很少,温度却很高,燃烧的时间还长,比他们用的木柴可好的太多了;还有这火炉,在他看来,这火炉科比木炭重要多了,如果村子里人都能有这东西的话,那很多事情做起来就很方便。 首先就是取暖,这东西是石头做成的,又烧不坏,晚上可以放在茅草屋里,将口盖住,人们就是睡着也不怕点着房子,还暖和;还有就是做饭,现在人做饭都是在地上生一堆火,将锅吊在上面烙饼、煮东西,很不方便,但有了这东西,就可以将锅直接放在上面,方便还稳定…… 张浩歌现在内心也很激动,看着那堆红红的炭火,他感觉那火苗像是燃烧在了自己的心里,很温暖。见村长望着他,张浩歌把木炭的制作方法给他简单说了一下,至于火炉,他在做的时候很多人都看到了,相信村民都知道怎么做。 “那,那这,这东西村子里人能不能做?”,村长还没从激动的心情中缓解过来,看着他问道。 “当然能啊,怎么不能,我来这就是告诉你做这东西的方法,然后让你告诉村民的”,张浩歌嘴上这么说道,当然他心里现在正在想,“嘿嘿,只是做了个木炭,就让你这么惊讶,我脑子里的东西可还有很多呢”。 “好,好啊,我现在就去通知大家,不,得叫他们来看看这东西,你先等着啊”,村长说着急急忙忙出了门。 …… 自那天以后,平原村就开始不平静了,每天都能看到有大片烟雾升起以及从早到晚的叮叮当当的敲击声传来,张浩歌每天就在村民家转出转进,指导他们烤木炭,到饭点儿以后,就就近在村民家一吃。 从那天起,村民看他的眼神就变了,多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但他也不在意,有时间了就去给刘寡妇家送点木炭,说起来,刘寡妇一直在管他吃喝,他也不能亏待了人家不是,于是他给凿了一个火炉送了过去。 …… 时间如白驹过隙,张浩歌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年就这样在忙忙碌碌中过了,转眼就开春了,文始四十四年三月,万物复苏,柳枝吐芽,平原村村民也开始到田里播种了,他帮刘寡妇撒上荞麦种子,翻了土地之后也准备开始他的下一步计划了。 第五章:怪物 文明的发展需要慢慢摸索,如瞎子过河般踯躅前行;而时代的变革亦需要先驱者的带领与祭奠,正如张浩歌之前的世界中,二十世纪的那些伟大的老人们用极大的魄力改革发展才有了二十一世纪国家的繁荣富强。 而张浩歌被雷劈到了这个文明发展只有一千年的世界,带着如外挂一般的记忆与那些历史上伟大的先驱者们的探索历程,他终将会野蛮生长。 清晨,平原村的大多数村民还没起床,但有个人影却在绕着村子跑圈,“呼……,呼……”,只听见他粗重的呼吸声传来,走近看去,除了张浩歌估计也没别人会做这样的运动了。 原来经历了十个月的“荒野求生”之后,张浩歌决定打磨自己的身体,虽然不求成为武林高手,但在这个物质匮乏,环境恶劣的世界,有个强壮的身体也是好的。这不,自从开春以后,他每天都会绕着村子跑上十圈,然后打一遍一套从记忆中搜寻到的拳法,应该是叫八极拳。 “呼……,”,锻炼了一圈,张浩歌浑身舒泰的回家,用木瓢舀凉水冲洗了一下身体。然后出门。从春季到了,他帮刘寡妇种上庄稼以后,他就没事干了。所以他就有时间去荒原上寻找一些东西了。 这些日子以来,他每天早出晚归,在荒原上搜寻,并不是没有收获的,相反,收获还很大。他找到了一株小麦幼苗,一株玉米幼苗还有土豆苗,当时发现的时候他欣喜若狂,差点没激动的疯掉。 这些天他每天都要出门去看看,这三株幼苗并不在同一个方向,小麦苗长在一条小河边,在荒原西边离村子大概有十里路的地方,而玉米苗则在西北边,离小麦苗不远;土豆苗则是在荒原南边发现的,当时他差点就一脚踩上去了,幸好关键时刻刹住了。 发现这些田苗的事张浩歌谁都没说,本来他是准备将这三株幼苗移栽到自己家里的,但是又怕自己冒然行动给移死了,那就得不偿失了。所以他每天都会去看一看,怕野兽飞禽什么的给毁掉。 张浩歌每天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幼苗,将它们视若珍宝,真真是拿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为了让它们茁壮成长,他把幼苗周围的杂草全部拔光了,隔几天浇一次水,一点也不敢懈怠,要知道,这可是这个世界发展的重要资源,要是整个世界只有这么一株的话,若是让他给弄死了,那他可真是百死莫赎了。 张浩歌现在每天的任务就是像照顾孩子似的照顾三株幼苗,他觉得这是希望,是他改变这个物质匮乏的世界的第一步。 这一天早上,张浩歌照例出门准备去看他的“宝贝”,结果刚出门就看见李雨儿急匆匆的向他跑来,他停住脚步疑惑的问“雨儿,发生什么事了你跑这么快?”。 “浩……浩子哥哥,村东头那边来了几……几个怪物在吃刚长出来的庄稼,我……我娘让我来叫你去看看”,李雨儿上气不接下气的说。 “别急,慢慢说,你是说村子里来了野兽是吧?还在吃庄稼?”。 “嗯,就是,有三头吧,头上长着角,眼睛很大,浑身还长着红毛,有四条腿,叫起来可吓人了”,李雨儿边说还边用两只手在自己身上比划着,却没注意到张浩歌的脸色有点古怪。 张浩歌听着李雨儿的描述其实已经大概知道那是什么动物了,但看着她可爱的动作觉得有趣,便有心想要逗一逗她,“哇,这么可怕啊,那我们赶紧跑吧,不然它来吃了我们怎么办”,张浩歌说着就拉着李雨儿的手向她说的地方走去。 “浩子哥哥,你不是说我们要赶紧跑么?”,李雨儿看着张浩歌拉着她向那怪物的方向走去,有点疑惑的问。 “对啊,我们现在不是在逃跑吗?”。 “可,可是,我们走的这是怪物在的方向啊”,李雨儿那仿佛会说话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他。 “哦,我一着急走反了,那我们掉头”。 “那,我娘和村长爷爷他们呢,他们要是被吃了怎么办?”,见张浩歌掉头要走,李雨儿忽然拉住他有些着急地问。 “额……,也是呀,那怎么办啊,我们这会回去也会被吃的,说不定村长它们已经被吃掉了呢,我们回去也没用啊”。 “啊……,可,可是……,我,我不要娘亲被吃掉,怎么办啊,浩子哥哥,你快想想办法”,李雨儿听到张浩歌那样说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忙拉着他的手摇晃。 张浩歌见李雨儿都快哭了,暗道自己有些过分,压下心中的罪恶感忙道“雨儿,别哭,我刚刚逗你的,那东西不吃人,是吃草的,它叫起来是不是‘哞……’这样的”。 “啊,不吃人啊,浩子哥哥你个大骗子,刚才吓死我了,坏蛋,哦,对了,它就是那样叫的”,听他这样说,李雨儿才放下心中的紧张,回答了他一句。 “那行,我们走吧,不然等会庄稼要被吃光了”,说罢张浩歌牵着李雨儿的手向村东头儿走去。 …… 张浩歌带着李雨儿来到村民开垦的农田边上,看到一群村民望着田里的三头牛在窃窃私语,没错,李雨儿所说的那怪物就是牛。他有点感慨,在那个世界,牛在春秋时期就已经被驯服作家畜了,没想到在这儿却被当成怪物。 他走到村长跟前问道:“王伯,这几头‘怪物’以前没出现过?”。 “没有啊,我活了这么久从没有见过这东西,这野兽不都是生活在森林里的吗,怎么突然跑出来了,也不知这怪物吃不吃人?”,村长一脸焦虑地说道。 “王伯,你放心吧,这畜生啊它叫牛,不吃人,只吃草,而且如果抓住驯服的话,还能圈养起来呢,以后可有大用”。 “那可不敢,只要能赶走就行了,谁知道这畜生发起狂来会怎么样呢,可得小心点”。村长毕竟是个老人,性子稳重一点,听见他的后半句话吓了一跳。 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说的话,“这么说,你知道这东西是啥?叫什么?牛?”。 “嗯,王伯,这东西它叫牛,只吃草,我以前见过的,所以你们不必害怕”。张浩歌又再次给村长确认了一遍,只不过他心里却在想怎么把这三头牛给抓住。 这可确实是有大用的,如果能驯服圈养的话,他再把耕地的犁给鼓捣出来,那以后村民农耕可就事半功倍了。 这样想着,他转过头对正在安抚村民的村长说“王伯,你看谁家有多余的麻绳,给我找几根结实的,另外,让平安哥把你们家那根小拇指粗细的铁钎子放在火炉里给烧热”。 “浩子,你这,真的要抓住这畜生?有把握没,可别引来什么祸患啊”,村长还是有点担心。 “王伯,你就放心吧,真的没事,这么长时间了,我是什么人您还不知道么”。 “那好,不过你可得小心点,别伤着人”,见他说的信誓旦旦,王伯终于还是将信将疑的答应了,随后就让儿子去准备。 “平安哥,记得一定要粗的结实的,还有你准备好之后先将绳子拿过来,铁钎子先别动放在火里”。张浩歌又嘱咐一句。 “哎,好,你先等着,一会就来”,王平安没回头应和一句。 张浩歌则是把村民叫到一起,给他们说了自己的想法,并再三保证没有危险后才让他们放下担心。事实上,危险还是有的,只不过相对收获来说就微不足道了,再说这危险也不致命,他不能因小失大。 半个小时以后张浩歌挑选了几十个村子里的青壮年,给他们讲了一下待会要做的事,等所有人都清楚了以后,王平安也回来了,带回来五根比拇指粗一点的绳子,有两根能看出来颜色比较新,应该是刚才才搓的。 他拿过绳子拉了一下感觉挺结实,之后便按照记忆中的手法开始挽绳子,他记得这应该叫给牲口挽笼头,就是把绳子通过打结的方式绑成契合家畜脸型的样子,然后套在牲口脸上,它们挣脱不开。记忆中这种方式老祖宗用了几千年一直流传到他生活的那个时代都还在用,可见劳动人民的智慧真不是盖的。 将五根绳子挽成了三个笼头,期间那几头牛一直在田里吃草,因为怕惊到它们让它们跑了,张浩歌也让村民们别轻举妄动。当一切都准备好之后,他们便开始行动了。 按照张浩歌之前说的,他们每人手里拿一根木棍,分成四组人,一组去一个方向,将三头牛给包围起来,因为怕被它们发觉,他们绕了一个大圈子,等人都到位以后,张浩歌给了四个方位的人一个手势,他们便开始向中间慢慢逼近,直到围成一个圆圈,这时候他们离牛的距离也只有十米远了,牛也发现了他们。 发觉有“异类”靠近,三头牛抬起头瞪大牛眼看着他们,张浩歌让村民继续向内围拢,直到村民们围成两圈的时候,他们离牛也只有不到五米了,牛也像是发现了什么,开始焦躁起来,“哞,哞……”的叫个不停,而且后蹄不断蹬地,看起来像是准备往外冲。 张浩歌怕牛发狂伤到人,连忙让他们举起手中的棍子进行威慑,张浩歌在外围默默观察,一直等了三刻钟,见它们慢慢开始温顺下来,叫声也逐渐变小,他知道,是时候了。于是他拿着笼头走进圈子,慢慢向牛走去,边走边观察它们的反应,见它们只是看着他,没有反应,他放心的上前去摸了摸牛颈上的长毛,牛感到舒服,脑袋向他蹭了蹭。他长出了一口气,今天的事儿,成了。 他小心翼翼的给牛套上笼头,它们刚开始似乎是感觉不习惯,活动着嘴巴想取下那让它们不舒服的东西,只是,既然戴上了,想取下可就不容易了。 张浩歌拉着三头牛向田边的村民走过去,他们一脸惊叹的看着张浩歌,似乎是不敢相信他这么容易就驯服了这三头在他们看来像怪物一般的畜牲。 实际上这牛现在还并没有被完全驯服,还差最后一步呢。张浩歌让王平安去取来了之前烧的通红的铁钎子,让几个小伙子按住牛头,然后将铁钎子从牛鼻子中间的那片肉上捅了过去,只听见“嗞”一声,那铁钎子就贯穿了牛鼻子,而牛感到疼痛,牛头疯狂摆动,差点将旁边的人给甩飞了出去,要不是又上来了几个人,只怕还拉不住。随后张浩歌又如法炮制将其他两头牛得牛鼻子都烫出了套鼻环的地方才松了一口气。 然后他又取来三根细绳子当做鼻环一一给牛套上将绳子绑在缰绳上。没办法,这儿没有铁丝,他也只能用绳子代替了,好在问题不大。 村民们聚在一起看着牛和张浩歌议论纷纷,但都不敢上前,尽管他们知道这畜牲对他们大概没有威胁,但人们对未知事物的接受总是需要时间的。张浩歌见他们这样也没说什么,只是把牛缰绳给王平安让他牵着,他自己则向村长走过去。 “怎么样啊,王伯,我就说没什么危险吧”。 “啧啧,这还真让你给抓住了,我在旁边看的是心惊胆战啊,不过别说啊,你还真是个有本事的,不过,这畜牲抓住是抓住了,但是你抓住它能干嘛啊?还有,你在那牛鼻子上栓的绳子是干啥的啊”,村长收回看向牛的目光,一脸惊奇地看着他。 “它啊,可有大用,但是我先不跟你说它的用处,以后你就知道了,至于绳子么,因为牛鼻子是牛身上的弱点,所以给它套个环,这样它就听话了,不会犯牛脾气,呵呵”,听到村长问他,他差点笑出声来,不过强忍住了,先卖个关子,准备以后再让他大吃一惊。 “不过,王伯,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这几头畜牲的去处,我的意思是让村民搭建一间大屋子出来把它们拴在里面,至于吃的,白天把它们拉到外面草木茂盛的地方就可以了,晚上可以在外面拔草来喂,你看怎么样?”。 “这,行是行,只是你说它也没个啥用处,这样折腾我怕村民不愿意啊”。 “王伯,我来村子也有一年多时间了,没有做出什么对大家有害的事儿吧?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吧?”。 “这倒是,相反,你做的木炭啊,火炉都是造福后裔的事,现在村里人都把你当自己人看,你怎么突然这么问?”。 “既然这样,王伯,你如果相信我的话,就告诉村民,养着这牛,它们以后可比木炭啊,火炉的作用要大得多,实在不行,你就告诉村民,一人管一天,反正也不是很麻烦”。 “那行吧,你话都说到这儿了,我再不答应,就过分了,不过你说的话是真的不?”。 “您老就放心吧,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张浩歌很无奈,做个造福万民的事怎么就这么难呢。 “那就好,那我给他们说一下”。 …… …… 离抓住三头牛已经过去了三天时间了,这三天村长做通了村民的工作,牛圈已经修好了,牛也“住”了进去。后面的事张浩歌倒是没怎么管,他第二天就赶紧去看他的宝贝幼苗去了,见它们长势良好才放下心来。 现在,张浩歌最盼望的事就是秋天赶紧来吧,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看到让他每天都提心吊胆,心心念念的粮食了。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