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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克基德的冒渎》
第一章
“五十年来都没有走出家门一步,真是个奇怪的被害人呢。”女人原本要将饼干送进嘴里,结果她停下了手,如此说道。
她吃惊地睁大眼睛,所以涂成蛛网状的眼线和眼影跟着扭曲了。她的脸前一秒还给人‘小鼻子的猫在笑’的感觉,此刻却变得有点呆滞。
“唉!我的头好痛。”男人边摇头、边叹气,像是在闹别扭的小朋友。染成七色,立在他头上的鸡冠头随着她的动作摇摆着,看上去就像棕榈叶一样。
要比发型诡异程度的话,女人也毫不逊色。蓬松如狮鬃的刘海垂挂在嘴唇上方,整头头发分别染出三个色块(颜色视当天心情而定)。
两人都穿着别有安全别针的破烂T恤和黑色皮夹克,夹克的上袖口和下摆都钉着铆钉。手臂明明没受伤,却毫无意义地缠着绷带。如果要形容他们外表,或许‘出车祸后变成僵尸的庞克族男女’是最贴切的吧。
男人深深吸了一口像是大麻的纸卷烟后,眯起似乎有着东洋血统的狭长眼睛,开始抱怨:“可恶!送来我们这里的都是住在扭曲房子里的扭曲男人才能解决的事件嘛……”
他们的对话是在苏格兰警场中采光最差的房间中进行的,常常有人误以为是厕所就走进去。
要说房间里会散发出公家单位气息的东西嘛,就只有伤痕累累的破书桌,和每次打开就发出鬼叫的文件柜了。其余物件,像是喷漆写在墙上的‘fuck’字眼、垂挂在天花板下的故障镜球、代替踏垫放在地上的女王肖像(两眼都被涂黑了)。都和苏格兰警场的办公室完全不搭轨。
不过,哪的的确确是刑警办公室,两名庞克族男女——基德·皮斯托和苹可·贝拉多娜也都是现役的在职的刑警。
读过基德和苹可之前的冒险记录(十几名侦探大师纷纷遇害的离奇事件,即《第13位名侦探》的读者应该知道,他们其实住在平行世界英国,哪世界和我们的世界分属不同次?99lib?元。
平行世界英国的历史、文化、科学和风俗,都和我们世界的英藏书网国相似,彼此就像镜像一样。但镜面总是有扭曲的,所以两者多少还是有些差异。
平行世界英国也和我们的世界一样陷入长期的经济不景气,慢性失业率居高不下,民众躁动不安。工党的高福利政策造就更多只知怠惰和怨天尤人的民众,保守党的新税法案则引起下阶民众的暴动。不管是哪一个政党得权,都无法挽救英国病入膏盲的命运。尤其在首都,重大凶案频仍,偏偏取缔犯罪的警察机构又极其腐败。对此状况束手无策的政府打算一举解决犯罪率增加、警察的无影响力,和失业率高的问题,便决定放宽刑警的采用标准,大幅增员。然而,这政策出现了反效果:除了失业者之外,连庞克族和有前科记录的人都被录用了,这反而更加加速警察权势的凋零。
从日益堕落的警察那里赢来国民信赖的,是民间私家侦探。在我们世界属于虚拟人物的‘名侦探们’,在平行世界英国里都是存在的,而且还很活跃。他们甚至组织了‘侦探大师协会’,成功解决疑难事件、获得高积分的侦探会员经过国家委员会的审查后,会被授予‘侦探大师’称号,并享有各种特权和奖金,备受礼遇。市民不再求助无能又粗暴的刑警。转而委托侦探大师进行事件搜查。爱德华法案通过后,侦探大师可优先七十二小时行使侦办权,所以苏格兰警场实际上已变成‘侦探大师协会’的下级组织。
这咋看之下本末倒置的制度其实早有历史先例,这么说可能会让某些读者震惊吧。
一八三九年制定的警视厅法准许民间团体或个人以私人目的的雇佣警察,只要全额负担必要经费即可。柯南·道尔记录了一些知名事件,如‘勃斯克姆溪谷之谜’、‘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其中莱斯垂德警长会出马也因为有此一条款存在。
所以说咯,在这天下午,两名庞克刑警讨论的正是‘侦探大师协会’要求他们协助调查的事件。
苹可一边抓着染成三色的蓬乱头发,一边说:“老是受理奇怪事件也没办法啊,谁叫我们是‘哪有这种事调查组’呢!”
基德生气地反驳:“什么哪有这种事!是‘全国特异事件调查组’才对。”基德每次听到同事嘲笑自己所属单位的名称时,都会大骂‘你去吃屎吧’。
苹可无视基德怒目相向,继续说:“生别人气之前,不如先改变一下自己的用词吧!话说回来,你说五十年来都没有走出家门一步的被害者是谁呀?”
基德不发一语,将一本杂志丢向苹可。那是一本八卦杂志,苹可一翻开就看到书质粗糙的偷拍照片映入眼帘。照片拍得是某住宅的窗口特写,从紧闭的窗帘缝隙似乎可窥见人影。附在照片上的标题是:“她的现在——梦幻女明星的隐秘生活”。
“伊莉莎白·斯金纳(skinny)。你大概不知道吧,她是以前的大明星。”
“怎么?她很瘦(skinny)吗?”
“不,斯金纳是她的姓,而且她一点都不瘦,体重有四百磅哩!”
“四百磅!”苹可被刚放进嘴巴的零食噎到了。“那她岂不是跟摔跤选手一样了吗?怎么会胖成那样?”
“听说五十年来都没有踏出家门一步,也不见人,只知道拼命吃东西。那本杂志上的八卦文章说,她是因为年轻时的情人战死了,为了排遣寂寞才……”
苹可似乎很能体会:“她的心情我懂,我也有过那种时候。”她调整一下心情后,再度开口:“后来,她吃的是每天吃的食物,喝的是每天喝的饮料,成了讨人厌的老太婆。”
“你在念什么?”
“咦?怪了,刚才提到‘扭曲的男人’,我才想起这首古老的童谣呀!就是‘鹅妈妈故事’里的童谣。”
基德耸耸肩膀:“我现在那有空学童谣啊!侦探大师福尔摩斯在现场,催我快去帮忙,你也赶紧做好出门的准备吧!”
苹可连忙将饼干盒塞进文件柜,不知为何,开始对镜子搽起绿色口红,恶趣味十足。
基德皱起眉头问:“喂,干嘛嘴唇要搽上那种半鱼人的颜色?”
苹可压低声音回答:“算命书上有写呀,说我今天可能会遇到危险。今天的幸运色是绿色,所以我想涂上它会安全些吧……”
“绿色会带给你安全的话,你今天就到海德公园的草地上露营一整天吧!”基德边说、便起身。
苹可赶紧追上正要走到门外的基德,一面发出畏怯的低语:“真讨厌,希望大英帝国就算在今天毁灭,我也能平安无事……”
伊莉莎白·斯金纳的住处位于伦敦西侧的瑞奇莫德公园(rid park)旁。她的房子不大,不过安女王式风格着实令人感受到岁月风霜,也颇能呼应查尔斯一世时代,这里曾是皇家猎鹿场的土地传说。
苹可站在斯金纳宅邸的玄关前,映照在四月阳光下的巴洛克式拱门让她看得入迷,早忘了今天不吉利的运势。
不过,几秒钟之后的状况让她不得不想起这点。就在苹可的手要触碰玄关的门环时,眼前的门扉随着巨响晃动了一下,房屋旁边同时传来惊叫声。
“危险!是恐怖行动!有炸弹!”
率先做出敏捷反应的是基德,他用身体护住苹可,两人一同滚进玄关旁的灌木丛里。
爆炸并没有发生,不过门越震越厉害,令人发毛。最后门轴松开了,门应声倒下。两名手拿铁锤的男人出现在门口,趴在地上颤抖不已的苹可一看到那两个男人便失控大叫。
“搞什么嘛,原来是斯诺宝和祖特呀!”
身穿微赃白袍、一脸胡子没刮的验尸官是史诺宝:另一个穿凯迪拉克风长外套(附有夸张的垫肩)的高大黑人则是祖特刑警,两人都是和基德、苹可很熟的同事。
祖特认出两人后,嬉皮笑脸说:“哟,这不是基德和苹可吗?怎么一大早就在那里卿卿我我呀、夏洛克先生正在等你们呢。”
脸红的苹可站挺身子,立刻发出抗议:“哪有人在卿卿我我,是有人乱喊有炸弹!我们才吓到……话说回来,你们来这里干嘛?”
史诺宝抢先回答:“我们想要把尸体运回去解剖验尸,可是尸体实在太过庞大了,根本无法从玄关搬出来,所以打算用铁锤把门框敲掉……”
“开什么玩笑!”第三个人的声音在屋内响起。“伊莉莎白又不是印度象!你们不比那样搞破坏,应该也有办法把她从玄关运出去的。”
门口出现一位戴着深度眼镜的矮小老人,老人一看到基德和苹可的打扮,边面露嫌恶地说:“虽然你们打扮成这样,但也是这些人的同伴吧?这表示你们也是警场的刑警咯?哼,简直是世界末日,大英帝国也撑不久了,对了,刚才你们在吵什么吵呀?”
苹可重复了刚才的说明:“因为有人喊有炸弹,害我们吓一跳……”
“有炸弹?”老人先是挑高一边的眉毛反问,接着露出心领神会的表情:“哈!又是琼斯那家伙!”
老人转身面对苹可刚才倒卧处对面的草丛,放声怒吼:“喂,琼斯。歪等了,伊莉莎白是不会出来的,难道你希望我告你非法入侵和侵犯隐私吗?”
怒骂声刚停,灌木丛立刻开始晃动,一个背相机的人影跑了出来。他的动作太快,还来不及看清他的长相,就背对大家往大门的方向冲出去。
老人瞪着男人的背影,恶狠狠地说:“山姆·琼斯,他就是八卦杂志《焦点》的摄影师。”
“上个礼拜就是他拍下斯金纳女士的照片吗?”基德问。
“没错,最近他常常埋伏在门口像刚刚那样乱喊,想等受惊吓的伊莉莎白冲出大门。真是个烂人!上个礼拜他还大喊失火了,然后手拿相机等在那里,只不过伊莉莎白是不会开门的,就算英国即将沉没也一样。”
老人向大家自我介绍,说他是伊莉莎白·斯金纳的律师詹姆士·韩佛利、所有人都报上姓名后,一同走进屋里,发现福尔摩斯二世已经出现在里面的房间了。
就像先前说的,平行世界英国的私家侦探享有优先于警察的侦办权,经常和基德等人联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二世当然也是私家侦探——侦探大师(M·D)。他自称是伟大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退休后,和萨塞克斯的渔夫之女所生的小孩。不过基德心存怀疑,因为他已听过至少三个人自称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二世’了,其中一个说他是福尔摩斯与华沙皇家歌剧院首席女伶之子。这就是跟很多人爱说自己是摇滚明星私生子一样,都是为了引起骚动。在平行世界英国,自称是名侦探的子孙就能享有莫大的社会利益。
老侦探头戴猎鹿帽,身穿披肩斗篷大衣,打扮相当有旧时代氛围。他一边搔着引以为傲的鹰钩鼻,一边说:“嗯,是基德和苹可呀,你们也来太晚了吧!被害人都等不耐烦了。”
福尔摩斯二世指着大厅通往屋内房间的走廊,哪里有一大叶灌木。不,哪里怎么可能会有灌木呢?基德和苹可可看到的是过气女明星包裹在绿色衣服里的尸体,繁复的百褶裙让她的体格更显庞大。
尸体仰躺着,双脚朝走廊的方向,脸看起来像一块油脂似的,根本跟不清哪里是喉咙和下巴,上面还画着符合女明星身份的浓妆。只可惜那精心打扮被死者的凄惨表情(双眼和嘴巴朝天花板张得开开的)彻底破坏了。
史诺宝开始说明:“服毒身亡,是氰酸钾,口中散发出杏仁果的味道。”
“只凭那些就能知道是氰酸钾中毒吗?”基德问。
“当然不是,鉴识科的人早就行动了。我验尸后发现了疑点,所以先让鉴识课的人将被害人昨晚的晚餐样本带回去了,我怀疑晚餐当中有氰酸钾化合物,检查后果然没错,只有主菜的盘子被人动过,食物吃得干干静静,盘子上的酱料中验出了氰酸钾,这是刚才得到的报告,我也很想尽快解剖验尸,问题是这尸体简直跟大象一样,我已经跟警场申请大型车支援,但是搬运很费时!”
“尸体是谁发现的?”
韩佛利律师回答:“伊莉莎白的贴身女仆夏洛蒂·帕斯可在今天早上八点发现的。一向会关上的门开着,她感觉不对走进去一看,发现伊莉莎白倒卧在大厅角落。她吓了一跳,赶紧跟我联络,我抵达现场后认为情况非比寻常,才联络福尔摩斯先生。”
这时,福尔摩斯二世先生仿佛意识到自己该上场了,他开口说:“踏上走廊后,最先到的地方是餐厅,寝室隔着走廊与餐厅相对,斯金纳女士几乎只会使用这两个房间。看刚才鉴识的报告就知道,她应该是在餐厅吃下食物中的毒药后,一路挣扎到这里才断气的吧。”
基德侧头问道:“服下氰酸钾不是会当场死亡吗?”
史诺宝接话了,他的发言十分有专家风范:“氰酸钾化合物是毒药之王,毒发速度的确很快,但还是会因人而异,从餐厅到这里只有几步路,所以福尔摩斯先生的判断有可能是对的。大家要不要先去餐厅看看?鉴识课只带走晚餐样本,所有餐具应该还维持在当时的状态才对。”
史诺宝似乎是在复活区兼差帮做堕胎手术的大夫,也不知道有没有医生执照,不过基德还是相信他,点头表示同意。
一行人听从史诺宝之言踏入餐厅,百叶窗是开着的,灯光始终亮着,看起来像晚餐时间从昨晚延续到现在了,实在是好久好久的一顿饭啊。
餐厅里的餐桌有黄金雕饰,看起来像国王才会用的。这华丽的桌子的确和主人很匹配,毕竟主人是将吃吃喝喝当成人生唯一乐趣的‘狼吞虎咽老太婆’啊!昨夜的晚餐餐具就排在餐桌的一端,餐桌上还有盛着前菜的小碟子,斟有白酒的酒杯、酒瓶,装了黄色皮状物体的银碗,装满面包的篮子,还有茶壶和茶杯,摆放在正中央的大盘中只剩乳白色的酱汁,看来果真是唯一被人动过的菜肴。都已经排这么多碗盘出来了,还是只能占据桌面的一角。基德心想这屋子的女主人有帝王级的美食坏绕,但她的生活其实很寂寞。
他不经意地靠开口问道:“斯金纳女士喜欢把这么多菜一字排开来吃吗?”
福尔摩斯二世先生回答:“关于这一点,你可以问问斯金纳女士的贴身女仆,从料理到所有生活起居的照料都是由她负责的,我已经让她在隔壁房间等着了,待会儿再仔细问清楚吧。”
“还有一件事我觉得很纳闷……”
基德话说到一半,就被史诺宝打断:“喂!先帮我把尸体搬出去再说吧!这么重的尸体我还是头一次遇到,不管我和祖特怎么用力拉,不动就是不动,看来还需要两个人帮忙。基德和苹可,你们两个年轻人得帮忙才行!”
韩佛利很受不了验尸官目中无人的态度,但他还是忍住脾气,没有发飙,基德和苹可只好叹了一口气,听从蛮横验尸官的指示,帮忙搬运尸体。
四个人又推又拉,好不容易才把尸体放到固定在一起的两个担架上(看起来像双体船一样),抬了起来,一行人摇摇晃晃地往门口等候的汽车移动时,基德发现有只猫在他们脚底下穿梭徘徊。那只猫是青灰色的,品种似乎是英国短毛猫,主人大概和它分享过不少美食吧,它才会一边动作缓慢地晃着肥胖身躯,一边抬头看着担架,不断发出依依不舍的哀鸣。
基德看着这寂寞的送葬者,心情郁闷了起来,不如基德感性的苹可却想着不识相到了极点的事:该如何将尸体耳垂上的祖母绿耳环纳为己有呢?
第二章
尸体运送完毕后,福尔摩斯二世、基德和苹可三人回到死者的寝室,继续听取韩佛利律师的报告。
死者的寝室似乎是用客厅改装而成,里头摆放着饰有典型巴洛克风格木雕的隔板和贝壳圆顶橱柜等古典家具,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附有豪华天蓬的大床,华蓋四角有四根火焰装饰的柱子支撑,被单和布幔都是由织有金线的豪华布料制成,酝酿出公主寝宫的高贵氛围。另一方面,床头却又摆着两张和豪华床具风格不符的边桌,其中一张上面放着小型电视和几本书和杂志。
走上前检查的基德拿起书本和杂志翻阅,那些书都是廉价小说,书名都带有言情味,像是《避暑胜地的热情》、《骑白马而来的恋情》等等,杂志也都是算命类和八卦类的通俗小报。基德还发现杂志里有散落的零食碎片,这让人再次想到,老太婆果然除了吃喝以外,对其他事都提不起劲。
检查床铺一99lib.圈后,基德走向另一头的红砖造火炉,哪里有老太婆往昔美梦的痕迹:壁炉架上,古典瓷偶的两旁有为数众多的照片,有张照片拍的大概是舞台上的某个场面吧。她身穿附有大蓬裙的上衣,衣领还是用铁丝支撑的扇形百褶裙,以古装剧造型站在聚光灯下;在另一张沙龙照中,年轻的她纤瘦无比,眼神透出知性光芒,和今日判若两人;在宴会时一手拿着酒杯,巧笑倩兮的照片;在拍片场和其他影星等……每张拍的都是伊莉莎白·斯金纳充满青春光彩的身影。
基德拿起其中一张问韩佛利:“跟伊莉莎白一起拍照的人是费雯丽和克拉克·蓋博吗?”
韩佛利点头说:“没错,那是在电影‘乱世佳人’大卖座后隔年的米高梅片场拍的,当时伊莉莎白正在那里拍摄第一部主演电影,‘睡美人’。”
“‘睡美人’?”
“是的,佩罗写了那个童话故事不是吗?不过电影剧本是当时的流行作家汤玛士·齐顿受到该作品启发灵感,另外该写出来的,和迪士尼的版本不一样。整个版本的‘睡美人’和‘乱世佳人’一样,将舞台设在美国南方。制作人塞尔兹尼克希望复制之前的成功,所以将脑筋动到了英国的戏剧界……”
福尔摩斯二世说话时目光迷离,像是看着远方某处:“没错,伊莉莎白·斯金纳是费雯丽和她当时男友劳伦斯·奥利佛的后进,也是当时英国戏剧界备受期待的新星。”
天真无邪的苹可插话了:“啊!我知道,我上次看了一部恐怖片,奥利佛就在里头演一个虐待狂父亲,他打烂了达斯汀·霍夫曼的牙齿,进行拷问……”
福尔摩斯二世情绪激昂地反驳:“你在说什么!奥利佛爵士是英国首屈一指,也是全世界最棒的莎士比亚演员。伊莉莎白·斯金纳当时也不过才二十出头,还不成气候,她在大使剧院演出‘仲夏夜之梦’,以缇坦妮雅仙后角色登台,之后在克林波罗城演出‘哈姆雷特’,诠释欧菲莉亚的角色,才大获好评的。”
“她是我们憧憬的对象。”韩佛利重新抢回发言权:“她的美貌和演技真是没有话说,不只是这样,连高傲的程度都赢过费雯丽也说不定。费雯丽因为无法认同角色而对导演有微词时,导演回她一句:‘那你就把剧本塞进你高尚的屁眼里去吧’……”
“导演真的对她这么说过吗?”福尔摩斯二世惊讶地反问。
“我是这么听说的啦,不过换成伊莉莎白的话,肯定是她对导演说那种话,她个性就是这么激烈。”
福尔摩斯二世露出赞同的神色:“嗯,能够被那么美丽又聪明的女人说那种话,反而是一种荣幸呀。”
“正因为她高傲,所以遭遇挫折时更容易变得脆弱……”
“‘睡美人’失败了吗?”基德问。
“是呀,故事内容描写南方大家族的破败,算是炒‘乱世佳人’的冷饭,内容对当时的人来说又有点难懂。电影的后半部居然安排女主角摔下马车变成意识不明的植物人,那场面的手法太过着重梦境的心理分析,太过艺术了。那电影太早推出了,至少早了十年。尽管宣传做得很大,但当时的观众并不能接受,因为战争就要开打了,他们寻求的是轻松的娱乐。电影的票房创了新低,就连奥斯卡也只得了美术奖,备受屈辱,伊莉莎白只能失意地回到英国……”福尔摩斯二世露出遗憾的神情,接着说:“之后还有更大的不幸降临到她身上。”
“没错,和好莱坞诀别的她重新在英国剧坛复出,开始在舞台上露面,但另一个悲剧又发生了,让她连舞台都不像站上去。”
“就是让世人为她流下同情之泪的事件吗?”基德抢先反问。
“是的,那是电影史上的杯具——她的情人丧生了。伊莉莎白在开往英国的客船上认识一名男子,他是欧洲小国斯拉维亚的皇太子,两人立刻陷入热恋,传言还说他们最终可能会订婚。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对情侣来说,可说是最残酷的时代。他们认识三个月后,皇太子搭乘的飞机遭德国燕式喷射战斗机击落,他就再也无法回到伊莉莎白身边了。”
“太过分了!”苹可歪着脸说:“不过这个故事要是拍成电影应该会大卖吧!”她表达同情的方式真是有点微妙。
“不,现实人生比电影更加残酷,之后有别的男人主动靠近伤心欲绝的伊莉莎白,他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蹩脚剧作家,但多少还是抚慰了她的心,没想到……”
“他也战死了吗?”苹可再度皱起眉头。
“不,更糟糕!被别的女人抢走了,而且还是容貌、教养都远不如她的堂妹——布兰妲·斯金纳。这个事件成了压垮伊莉莎白的最后一根稻草,她深刻痛悟:在巨大的不幸面前,任何美貌、知性和才能都派不上用场!生性高傲的她无法接受,不对,应该说是高傲的个性压垮了她。”
“她堂妹和堂妹的剧作家丈夫现在人在那里?过得怎样呢?”基德问。
“剧作家结婚两年后病故了,之后布兰妲和东区某个小印刷厂的老板再婚,如今她先生也死了,有个儿子继承家业。”
“简单说,这美丽的女明星遭遇各种打击后,就变成狼吞虎咽、吃吃喝喝,又安静不下来的老太婆了。”苹可的话语中透露出感慨。
韩佛利的语气也充满感伤:“伊莉莎白个性高傲,不肯接受不合理命运所支配的现实。从那之后的五十年,她都过着远离外界,把自己关在躯壳里的生活。”
“喂!你在干什么?”福尔摩斯二世突然大叫,话题因此中断。他指责的人是苹可,苹可刚刚就打开床边那个巴洛克风格的矮脚衣柜了,她一面翻东翻西,一面听大家说话。
在众目睽睽之下,苹可吞吞吐吐地解释:“没,没有啦,不是那样的。我只是想看看这位杯具女星是如何生活在梦一般的世界啊!不信你们看,抽屉里面塞满了许多运势签,上面还写着:今天会有妖精来亲吻你!可见这五十年来,她的内心想法始终和我一样天真烂漫,真叫人同情呀……”
“不要骗人了!”福尔摩斯二世先生冷冷地说:“我明明看到你一直在摸抽屉里的珍珠项链,还不交出来!办死亡案件时还得办窃盗案件的话,我可受不了。”
偶博客心不甘情不愿地交出项链后,试图转移指责的矛头:“这个女明星悲剧故事可能会让《明星之友》见猎心喜呢,我们也听够了,现在该处理的是这个奇怪的死亡事件。对了,各位从刚才开始就认定这个他杀案件,为什么不可能是她自己服毒身亡呢?”
韩佛利立刻回答:“因为没有自杀的可能吧,也没有发现遗书。事实上,她原本打算在下个礼拜立遗书的,所以说在遗书立好之前就自杀很奇怪。”
“预定要立的遗书内容是什么?”基德问。
“继承人方面并没有问题,她打算将所有财产捐赠给莎士比亚纪念财团。她的父母成功企业家,光股票和不动产加起来就是一笔相当大的财产了,她不打算留给任何人。”
“她没有亲戚吗?”
“有一个,不过就算打死她,她也不会想把遗产留给那个人。”
“为什么?”
“因为那个唯一的亲戚就是抢走伊莉莎白第二任男友的女人——堂妹布兰妲。”
“原来如此。”基德吹了一声口哨。
“厚颜无耻的布兰妲上个月还来找我询问遗书的内容。我对她说:伊莉莎白把遗产全部留给歇洛克也比留给你好。”
“什么?夏洛克?”苹可反问:“为什么是福尔摩斯大叔呢?”
“谁说是夏洛克,是歇洛克啦。好歹也知道‘威尼斯商人’吧?总之,布兰妲的儿子事业失败,她需要钱用。”
“各位请准备好记事本,第一号嫌疑犯上场了。”苹可兴奋地宣布。
韩佛利皱起眉头说:“很难说吧,至少我不那么认为。”
“为什么?”基德问。
“嗯,布兰妲想下毒的话,也得先进到屋子里才行,但那是不可能的。我刚才说过了伊莉莎白五十年来没有走出家门一步,也没让任何人进屋里。几乎与世隔绝的她总是把百叶窗放下、大门上锁,还上了坚固的铁之门闩。”
“也就是说,即便像刚才一样有人在外面喊‘失火了’,她也绝对不会打开门。”
“没错。”韩佛利回答得斩钉截铁。
“但她不就让你进去了吗?”
韩佛利露 出惊讶的表情:“没、没错,因为我在她开始离群索居前,就和她有交情了,但你们没有道理怀疑我……”
基德抢先提出质问:“能够进来这屋子的人,也就是她信任的人还有谁呢?”
“这个嘛……包含我有三人,现在只剩下两个人了。以前伊莉莎白的主治医生也能够进出这屋子,不过两个月前因心脏麻痹过世了。所以除了我之外,就只剩下贴身女仆帕斯可小姐,即便如此,她还是不准我和帕斯可小姐在夜间造访……”
“帕斯可小姐是法国人吗?”
“她有法国血统,但是在英国出生、长大,她母亲过去是伊丽莎白的贴身女仆,而她是伦敦大学第一名毕业的才女,母亲在十年前过世后,才接下贴身女仆的工作。”
“为什么头脑那么好的人要当贴身女仆?”苹可问。
“应该是薪水超乎常理的优渥吧!她本人很想以作家身份闯出一番名堂,但光靠写作还是无法糊口。总之,伊莉莎白不会让其他人进入家里,尤其是布兰妲,更是完全不列入考虑,就算地球毁灭只剩她们两人,伊莉莎白也不会打开门吧。”
基德低喃:“伊莉莎白·斯金纳该不会是疯了吧?”
韩佛利露出疲惫的神情回应:“如果你非得要用哪种说法形容封闭内心、自困于梦幻世界的人,或许算是吧……不过我肯定她不是自杀的。她为什么要活到现在才自杀?我实在想不出可能的理由。不是吗?她把自己关在这屋子里时,就已经跟死去没什么两样了呀!”
短暂的沉默支配了失去主人的寝室,一直抢不到询问主导权的福尔摩斯二世发现此时正是说出惊人之言的最好时机,于是他赶紧开口:“哦,得了心病的大明星吗?星星一旦感觉不安,就会立刻消失……”
“啊,那是乌拉努丝·铃木说过的话!”苹可高兴地指出。
“谁呀?”
“现在最热门的占星术师,他对星相学知舞不晓,在电视上也活跃……”
福尔摩斯二世隐藏住心中的不悦。
“你又在鬼扯了。引用威廉·布雷克的名言跟你说话简直是对牛弹琴。算了,我们应该去找那个才女兼贴身女仆问话了吧?”
“在那之前,韩佛利律师。”基德说:“请问你今晚做了些什么?”
“这是形式上的提问吧?”韩佛利慎重回答:“我在皮卡迪里的办公室加班到半夜,自己一个人。”
“一个人吗?”
“没错,我一个人。”
第三章
三名搜查人员张大嘴巴望着眼前的人。
他们共同的想法是:过去询问过那么多人,从没遇过这种调调的。三人紧盯着眼前之人——帕斯可小姐的怪异举动。她在干什么呢?她就像马拉松跑者一样在一群刑警面前原地踏步,双手一下子摇来晃去,一下子又往头上举起,动个没停。
福尔摩斯二世小心翼翼地询问:“不、不好意思,我们想请教有关你前雇主斯金纳小姐的事。”
“请说。”帕斯可小姐一边转动手臂,一边用坚定的态度说明:“现在是我做‘随处体操’的时间。不好意思,我得边运动、边回答,因为我坚守今日事今日毕的原则,有什么问题请说吧!”
“‘随处体操’?”
“是的,这是一种减肥方法,是随处都能做的体操,我做这个体操已经一个礼拜,确实减轻了一磅的体重。”
福尔摩斯二世露出一脸难以置信的神情:“请原谅我的失礼,可是我看你现在的样子明明很苗条呀……”
与其用‘苗条’来形容帕斯可小姐的体型,还不如用‘憔悴’更恰当。
她听到福尔摩斯的话,脸颊抽动了一下:“千万不可以松懈!稍稍一不小心,马上又会胖回来的,我的最佳体重是八十磅前后,必须努力保持才行,做不好自我管理的人,就不配为知性的菁英分子!”
福尔摩斯二世露出无力招架的神情说:“随便你啦,那就请你继续做吧。对了,关于你从事的贴身女仆工作……”
“什么贴身女仆!请用秘书工作来称呼。”
“好,你的秘书工作是……”
“早上八点做到晚上八点,扣掉中午休息的两个小时,一共是十个小时。负责照顾斯金纳女士的一切生活,包含清扫、洗衣服、用餐,到买东西、付各种账款,还要陪她聊天。”
“原来这些就是秘书的工作呀。”苹可插嘴。
帕斯可无视她,继续说下去:“我每天早上八点来上班时,斯金纳女士会卸下大门的门闩……”
“斯金纳女士自己一个人有办法走路吗?”基德问。
“可以,虽然走路像婴儿一样不稳,但还是可以自己一个人走到玄关前厅,早晚的门闩开关都是斯金纳女士亲自动手的。”
“昨天晚上也是吗?你确定门闩有插上吗?”
帕斯可小姐挑起单边的眉毛,露出‘为什么要的接受这个庞克族男人问话’的表情,但最后还是不太情愿地回答:“是的,出去的时候,我有听到门闩插上的声音,我有确认的习惯。”
“早上,她有办法自己一个人起床吗?”
“那张床的床篷上不是挂了滑轮吗?抓住那个,她就能自己起床。还有,她担心躺平的话喉咙会被自己的脂肪塞住、导致窒息,所以加了好几层枕头,让自己睡觉时可以依靠在床头板上。”
“窒息?那要是从床上跌下来的话该如何处理?”
“我会去找约翰逊医生,也就是前不久过世的主治医生就她。”
“去找他?难道没有电话吗?”
“是的,这里的对外联络方式只有写信和直接去找对方。”
“今天早上是如何联络到韩佛利律师的呢?”
“走五分钟后向邻居借用电话联络的,韩佛利律师八点半赶来,他的判断是:与其找医生不如先找侦探大师过来。”
“信件……私人信件你也会过目吗?最近这里有没有收到私人信件?”
“是的,一个月前她的堂妹有来信……”帕斯可小姐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一封要借钱的信,不过我已经听从斯金纳女士的命令撕掉了。”
福尔摩斯二世似乎觉得自己的主导权被夺走了,他赶紧插嘴问:“斯金纳女士仍然恨她的堂妹吗?”
“当然恨,她的堂妹也经常缠着我问东问西,探听斯金纳女士的事。昨天早上籍故说要庆祝斯金纳女士生日,特地送她爱吃的饼干和花束过来,结果斯金纳女士还是没有见她。这也是当然的咯,谁叫她是斯金纳女士全世界最不想看到的人咧,为什么事到如今还想示好?我是听家母说才知道斯金纳女士为何会走到闭门不出这一步,将来打算写成文章……”
“你是因为自己文学上的野心,才来这里工作的吗?”基德语带讽刺地问。
帕斯可小姐的嘴角露出明显皱纹和冷冷的笑容,她说:“你要这么解释也无所谓。总之,表面上该做的服务我都有做,斯金纳女士很满意才付给我薪水的。”
主导权又被夺走的福尔摩斯二世走到帕斯可小姐面前,用尖锐的语气质问:“昨天晚餐也是你做的吧?”
帕斯可小姐突然将水平伸向身体两侧的双手并拢在胸前,并用力摆动。福尔摩斯二世吓了一跳,连忙跳开。这位老侦探发现自己简直像在陪对方做体操,不禁感到疲倦。
帕斯可小姐尽情摇摆双手后才回答:“没错,三餐都是由我管理的。”
“你说管理,那怎九九藏书没有建议她减肥呢?”这次换苹可酸人了。
帕斯可小姐面不改色地回答:“我不会建议她呀,我说过了,我只提供表面服务,斯金纳女士希望什么服务,我就提供什么服务。”
“喔……那昨天的晚餐是什么菜色?”
帕斯可小姐动作一变,开始做腿部屈伸。她一会儿蹲下去,一会儿站起来,嘴里边回答:“吐留特…梭蒙涅…安…味希…松…非由帖…多…列久姆。”
苹可看到奥斯克小姐激烈的动作,自己的双膝也不自觉地开始一弯一弯了。
她问道:“拜托,我只看得懂汉堡连锁店的菜单,那个什么列久姆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啊?请你用我懂的话来解释吧。”
“鳟鱼膀胱包佐蔬菜。”
“什么!膀胱?”苹可大吃一惊。“你说的膀胱就是装尿的……”
“没错,挑选好的味希,用醋和盐加水洗干净,然后用剪刀剪出一个开口,将内侧整个翻出来……”
“慢点.99lib.慢点,你说的味希又是什么……”跟着帕斯可小姐弯腿的苹可问。
“喔,就是猪的膀胱呀!味希内侧会有尿液的味道,所以一定要完全翻开来清洗,这就是窍门所在。”
“好恶!”苹可吐出舌头。
“清洗干净后,灌进少许肉汤,并塞进片好的鳟鱼,然后将开口用绳子绑好……”
“天啊,我的头好痛,真是受不了那种莫名其妙的美食,我还是比较习惯摊贩卖的炸鱼薯条。”
基德代替垂头丧气的苹可发问:“那个盛放在银碗里的黄色皮状物就是膀胱——你所谓的味希吗?”
“没错,膨胀的味希里面充满香气,所以要在客人面前打开封口,提供完香气的服务后才盛盘,这点是很重要的。”
基德点头说:“原来如此,我还注意到一点,斯金纳女士用餐时是否习惯一次上完所有菜色呢?”
帕斯可小姐用力摇头,但在她开口之前没有人知道那代表否定,还是体操的动作之一。
“没有,平常都是按照顺序一道一道上菜,不过昨天她交代全部一起上桌,她要随兴地吃,所以我上完全部的菜后,比平常早一个小时下班,七点便离开了。”
这时帕斯可小姐露出不解的神情反问:“你们刚才开始就问了我许多和用餐有关的事,请问出了什么问题吗?99lib.”
回答的人是老侦探:“嗯九九藏书……会问这些,是因为装着膀胱包的盘子上面验出氰酸钾了。”无法将询问主导权从庞克族手中抢回来的福尔摩斯二世,终于忍不住将不该多嘴的事情抖了出来。
帕斯可听到福尔摩斯二世这么说,嘴里吐出一句‘哎呀’,突然就停下手脚动作,踉跄地跌坐在附近的沙发上。
跟着做体操的苹可也在床上坐下,嘴里喊着:“哇,好累哟!”
稍事休息后,帕斯可小姐说:“不好意思,因为减肥计划的关系,我从昨天起就没有进食,现在有些晕眩……你的意思是说,斯金纳是中毒身亡的吗?”
“没错,我总觉得她应该是被人毒杀的,毒药有没有可能是在烹煮过程中混进去的呢?”
帕斯可小姐稍微想了一下,然后回答:“没有,因为全部都是我一个人做的,不可能有人下毒……酱汁做好的时候,我也确实尝过味道了……”
“材料方面怎么样呢?”
“鳟鱼是我直接到鱼市场买回来的,至于其他食材的管理,我也自认相当妥善。昨天除了我之外,没有人进出这个屋子,应该不可能有人会下毒。”
“可是今天早上你来上班时,门是开着的。”基德插嘴:“有没有可能是你昨天晚上回去后有人来访,并且下毒呢?”
“不,我在餐桌上斯金纳女士的面前切开味希,将鳟鱼取出,盛放在大餐盘上,并淋上酱汁。她即将开始用餐的时候我才退出餐厅,所以很难想象有人趁机潜入,在斯金纳女士面前的盘子里下毒,何况她的警戒心很高,几乎可说是病态了,再加上……”
“再加上?”
“斯金纳女士跟一般人不太一样的地方,各位应该不是很清楚吧。不管谁来,斯金纳女士都不会打开门的,五十年来都是这样,我完全无法想象她会打开门让谁进来。”
“那自杀的可能性呢?”问话的苹可显得很不耐烦。
“哪也不可能,我服侍斯金纳女士已经十年了,所以很清楚。她的心早在五十年前就死了,没有理由活到现在才结束自己的生命,而且昨天晚上我离去时,她还交代我隔天上班时要买蓝莓冰淇淋过来。”
“原来如此。”苹可耸耸肩膀,露出服了你的样子。“冰淇林呀……那就不可能是自杀了。”
基德改变话题:“对了,你有注意到其他不寻常吗?什么都可以,像是有什么东西不见了……”
苹可连忙问:“哪……那串珍珠项链,应该还在吧?”
帕斯可小姐想了一下,回答:“刚刚我检查过房间一遍了,宝石等贵重物品没有遗失,不过床头桌上的篮子不见了。”
“篮子?”
“是的,除了要供应三餐给斯金纳女士之外,我在篮子里还放了点心——像是杏仁巧克力、饼干和洋芋片之类的零食,以应付她嘴馋的时候。”
“明明是自己生日,却只能一个人狼吞虎咽、吃吃喝喝,真是寂寞呀。”苹可发出叹息。
听到苹可这么说,帕斯可小姐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她说:“说到生日,还有一件事我觉得很奇怪……”
“什么事?”基德探出身体问。
“就是斯金纳女士的衣服,她不喜欢那件衣服的颜色,还交代我隔天拿去丢掉……”
“既然不喜欢怎么会有那件衣服呢?”
“那是韩佛利律师送的礼物,律师因为生日当天不能来,所以前天来时留下了那件衣服。”
福尔摩斯二世充满好奇地询问:“哦?看来,韩佛利律师从以前开始就是斯金纳女士的爱慕者,但女方好像不怎么喜欢他吧?”
“是的。”帕斯可小姐直言无畏。“因为斯金纳女士很重视外貌。”
福尔摩斯二世笑了起来,似乎是因为得到想要的答案很满意。
最后基德发问:“请让我在形式上问这个问题,请问你昨天晚上在做什么?”
“我租的房间距离这里约二十分钟的公车路程,我在房间里翻译但丁的《神曲》。”
“《神曲》呀……一个人吗?”
“翻译工作是一个人就能完成的。”
问完后,帕斯可小姐就获准告退了,房内只剩下搜查人员,于是福尔摩斯二世开口了:“看来自杀这条线是不可能的,所以问题只剩谁在大餐盘内下毒,又是如何下的了……”
“慢着!”基德发出制止:“我从刚刚开始就想不透,无法想象凶手在大餐盘里下毒,杀死斯金纳小姐的情况。”
“为什么?明明是剩余酱汁中验出氰酸钾了呀。”
“嗯,问题是,氰酸钾属于即效性的毒药,如果真的掺进了菜肴里,斯金纳小姐应该吃一、两口就会死了,大餐盘里的菜却一点都没有剩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凶手可能是为了掩饰下毒的行径,将剩余的食物都带走了吧?”
“既然那样,为什么不将酱汁都洗干净呢?再说,只要验尸解剖,菜里有毒的事实还是会被揭穿,不是吗?”
“会不会是因为大吃大喝老太婆的胃很强健,她把有毒的食物全都吃进肚子里了?”苹可天真无邪地发言。
“别蠢了。”基德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苹可吐了一下舌头,开始唱起怪歌,心情丝毫不受影响。
有个瘦皮猴
你猜怎么着
整天无所事事只知道做体操
减肥是她每天的日课
她和老太婆就合不来了
“你在唱什么?”
“《大吃大喝老太婆》童谣的第二段呀。”
“真的有那种歌词吗?”
“嘻嘻,是我乱编的啦,我是在唱那个帕斯可小姐。”
“真正的第二段歌词是什么内容?”
“我想想……大吃大喝老太婆出去买面包回家后,发现她已经死去也举行过葬礼的老公又复活了,生龙活虎的……”
“死人复活吗?”基德蹙起眉头。“虽然很无稽,但往这方向想也挺有趣的。”
三人闲聊到一半时,刚刚就一直在外面警车里待命的祖特走了进来。
“喂,我刚刚用无线电听取史诺宝的岩石解剖报告了。”
“然后呢?”基德探出身体问。
“嗯,死因果然是氰酸钾中毒,死亡时刻大约是昨晚八点,不过有一点很奇怪……”
“什么?还不快点说清楚。”福尔摩斯二世催促他。
“是,被害人的胃袋里面是空的。”
“空的?她没有吃鳟鱼和那个……膀胱包的菜吗?”
“好像是,不止晚餐,被害人似乎从当天早上起就没有吃任何食物了。”
听到这里,苹可又开始在一旁高兴地起哄:
“瘦皮猴减肥,大吃大喝老太婆也减肥!”
第四章
下午,侦办人员穿过东区的衬裙巷市集,前去拜访布兰妲·斯金纳(现在的夫家姓是温)居住的排屋。登门拜访的是福尔摩斯二世和苹可两人,基德说他没有必要跟布兰妲见面,要独自进行调查。苹可直觉认为福尔摩斯二世会爽快答应,绝对不是因为他宽宏大量,而是因为想拿自己的问话主导权吧。
布兰妲·温就像是在衬裙巷市集卖洗衣夹的老太婆一样,身材瘦小、外貌很不起眼,苹可实在无法想象这个女人居然能跟年轻女明星抢夺男人。但话又说回来,那个美貌的女明星和今天早上倒卧在客厅的脂肪块是同一个人,这点也同样令人难以置信。
女明星过去的情敌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诉说:“以前我们之间的确是有过什么,但也不都是我一个人的错呀!伊莉莎吧还不是始终无法忘怀战死的斯拉维亚皇太子。我的前夫汤姆察觉了这一点,才开始对伊丽莎白生厌的,他还向我抱怨,说自己不是旧情人的替代品,后来才对我移情别恋……”
“是呀,爱情本来就有多种看待方式。”福尔摩斯二世说得好像自己经验很丰富。
“就是说嘛!所以我觉得伊莉莎白也明白那一点,内心早已不再惦记这件事了。换句话说,我和她之间已没有任何仇恨,真要说起来的话,反倒是韩佛利律师……”
“喔?韩佛利律师怎么了吗?”
福尔摩斯二世过去也对伊莉莎白心怀憧憬,所以潜意识把韩佛利律师当成情敌看待了。
“那家伙才不应该再装傻了,他年轻时曾经跟伊莉莎白求过婚,伊莉莎白那肯理会他,后来他似乎一直没有对伊莉莎白死心……那种死心眼的人如果遇到什么契机就会爆发的……”
“原来如此,说的很有道理。”福尔摩斯二世点点头,似乎领会了什么。
布兰妲用手帕擤了一下鼻子,踹口气继续说:“唉,结果伊莉莎白还是没有打开门,都怪我不该跟她开口借钱,可是我认为她已经对我打开心门了,除了我这个唯一血亲,她能对谁敞开心房呢?就算是那个贴身女仆帕斯可小姐,她也不可能真心相待吧?”
“对方说自己在表面上的服务做的很完善。”
“是吗?一个耽溺于美食的人和一个以减肥为兴趣的人……真不知道两人平常都谈些什么?要是我能解救伊莉莎白的孤独,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吧……”
福尔摩斯二世渐渐无法忍受这些故意说给外人听的虚情假意,他决定提出最后的质问:“不好意思,请问你昨晚在做些什么?”
“这个嘛……对了,我在家里看录影带,自己一个人。”
“一个人吗?那你看了什么片?”
“‘睡美人’。”
“哦,就是你堂姐主演的名片。”
布兰妲摇摇头说:“不是,我是看迪士尼版的,哪有快乐结局,比较好看。”
福尔摩斯二世和苹可再度回到苏格兰警场采光最糟的小房间里,那房间的门上确实挂着“哪有这种事调查组——‘NUTS’”的标示。两人坐在房间里等基德回来。
桌上放着名为ghetto blaster,也就是黑人喜欢扛在肩上走的大型收录音机。苹可专心听着喇叭播放出来的曲子,那是‘音速青春’合唱的作品,写的是因为拒食症而离开人世的凯伦·卡本特。主唱金·高登假装自己是凯伦,在吉他嗓音中向早一步进入天堂的珍妮丝、猫王一一问好。金·高登如此唱着:哪里也不去了,哪里也不去了……
人为何总是无法和‘真实的自己’有一样的身材呢?苹可心想。每个人都无法掌握自己真实的大小,不是吃太多就是拒绝吃,真实的自己究竟是什么?镜子里的自己、体重计所指的数字是真实的自己吗?还是……
陷入胡思乱想的苹可突然觉得肚子饿,想起文件柜里还有早上吃剩的饼干。
就在苹可往文件柜伸手时,有人的嗓音打破了她想吃东西的美梦。
“对了,苹可,这件事你有什么想法?”福尔摩斯二世从正在阅读的报纸中抬起眼来一脸苦瓜脸。
报纸上斗大的标题写着‘睡美人杀人事件’,庞克刑警们搬运庞大如小山般的尸体场面还被拍了下来,登上报纸,这张照片应该是八卦杂志的狗仔摄影师琼斯躲起来偷拍的。
苹可一边吃着从文件柜里拿出来的饼干、一边说:
“会是谁呢?在膀胱包里下毒的人……”
“可是那个膀胱包又没有出现在被害人的胃袋里。”
“应该是有人吃掉了吧?”
“会是谁呢?”
“嗯……对了,可能是那个瘦皮猴女秘书减肥太勉强,肚子饿得慌吧。”
“所以就把吸了毒的膀胱包给吃掉了吗?”
两人无厘头地一搭一唱,看来就算到下一个世纪末也破不了案。正当苹可意兴阑珊,准备偷溜出去吃披萨时,基德回来了。
基德看到两人愁眉苦脸的样子,笑嘻嘻地宣布:“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真的吗?”福尔摩斯二世惊讶地从沙发跳下来,报纸掉落在地板上。
“是的,之后我在斯金纳家和其他地方做了许多调查,也掌握到证据了。”基德说完后,一屁股坐在弹簧裸露的破沙发上,开始说明办案经过。
“要解决这个暧昧模糊、缺乏线索的事件,首先得考虑嫌疑犯的特殊性。”
“什么意思?”福尔摩斯二世探出身体问。
“嗯,帕斯可小姐不是也说了吗?‘大家可能不是很清楚斯金纳女士跟一帮人不太一样的地方’。的确,如果不能先理解老太婆五十年来都没有走出家门一步的奇特生活方式,就无法解决这个事件。老太婆五十年来完全不让外人进入家里,这是本事件的一个重点。”
“既然不让任何人进去,那可以进去房间里的韩佛利律师和帕斯可小姐等人不就很可疑吗?”苹可开口了,难得看她一起思考问题。
“那就是思考的重点所在,正因为如此,我才认为韩佛利和帕斯可小姐不可能是凶手,你们想想:被害人在家中中毒身亡,被害人又绝对不让外人进家里。在这样的情况下,谁都会认定‘清楚被害人家内部状况、又可以自由进入房子的人’是凶手,苹可说得没错。
“所以了,如果他们两人有意杀人的话,绝对不会用哪种方法,否则只会让自己遭人怀疑摆了。话说回来,被害人对他们两人而言就跟婴儿一样,想对她做什么都可以,可以推下楼梯、制造意外身亡的假象,也可以抽掉床上的枕头,让被害人被自己的脂肪塞住喉咙,窒息死亡。只要假装是意外事件就好了,根本没有必要使用氰酸钾这种抢眼的毒药,制造出惊天动地的命案。而且他们也都说了,被害人不可能自杀,能进出屋子的只有自己。如果他们杀了人,又何必说出自己送上断头台的证词呢?因此问完他们两人话时,我就已经确定他们不是凶手了。”
“这么说,大餐盘上有毒,应该是因为有人想要嫁祸帕斯可小姐或韩佛利律师咯?苹可一脸兴奋地问。
“没错,你头脑不差嘛!就像我白天在斯金纳府说过的,大餐盘里的毒让我感到怀疑。如果被害人是吃了那个膀胱包被毒死的,那她应该会当场暴毙,盘子里应该会有吃剩下的食物。我当时就认为菜里起先并没有下毒,毒是后来才被洒在只剩酱汁的盘子上。凶手是在被害人吃完食物后,以其他方法让被害人中毒,并将毒药洒在空盘子上。这么一来,被99lib?害人就像是吃到有毒的菜而丧生的,这不也会让房子内部的人——也就是可自由进出房子、又负责做菜的帕斯可小姐显得可疑吗?”
福尔摩斯二世反驳:“可是被害人的胃里并没有验出膀胱包呀。”
“嗯,我刚听到这个结果时也觉得很诧异,当我的思考马上就转过来了。凶手大概是在晚餐快结束的时候前去斯金纳府。当时被害人还没用餐,但凶手并不知情,一心以为对方已经吃过了,于是在空餐盘上下毒。凶手可能忘了氰酸钾是即效性的毒药,也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就算凶手知道这点,他也没有选择,因为桌上动过的菜似乎就只有那个空餐盘,为了完成菜中有毒的陷阱,凶手非得将毒药洒在大餐盘上不可,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苹可露出不解的表情。“那么凶手是从外面入侵的家伙咯?可是斯金纳女士绝不帮任何人开门不是吗?”
基德点头:“所以说,我们的考虑被害人的特殊性。对了,苹可,搬运完那个沉重的被害人尸体后,你有没有注意到什么奇怪的地方?”
苹可默默摇头,没有说出但是想将耳环占为己有的想法。
基德变回想、边说:“与世隔绝的被害人居然会画好妆、戴上高贵的祖母绿耳环、身穿漂亮的礼服,简直就像是要跟谁约会才盛装打扮嘛!”
这时福尔摩斯二世又插嘴了:“你说跟谁约会,该不会是韩佛利律师吧?慢着,那衣服是他送的礼物,帕斯可小姐还说斯金纳女士并不喜欢呀。”
“总之,被害人的所作所为和平常很不一样,一整天都没有进食就很奇怪。另外,就像福尔莫斯先生所说,穿上不喜欢的衣服也很奇怪。如果她打破了将近五十年的禁忌,帮外人开门的行动和上述这些奇怪举动也有关联的话,我想她一定有充分的理由才对。
“大家请回想一下那间寝室。五十年来,被害人都维持着少女心,自囚家中,整天大吃大喝,看着往日的照片,翻阅无聊的浪漫爱情小说和低俗杂志。有什么事物能让这种与世隔绝、活在梦幻世界,又完全失去自主性的老太婆采取特殊行动呢?如果有的话,我认为哪事物应该也属于梦幻世界才对。”这时基德突然转向苹可:“对了,苹可,你的嘴唇为什么要涂上那种讨人厌的颜色?”
突如其来的质问让苹可不知所措,她扭着绿色的嘴唇好不容易才回答:“因为算命书上说我今天可能会遇到危险,要小心,还说我的幸运色是绿色。”
基德眼睛为之一亮,边点头、边说:“对吧?那被害人身上穿的衣服是什么颜色?”
“啊!也是绿色,还有耳环也是……”
“没错,被害人那天穿了自己明明很讨厌的绿色衣服,甚至还戴上祖母绿的耳环,你们要如何解释这种矛盾的行动?我认为她很可能是遵循梦幻世界的指示——比方说算命之类的东西,才这么做的。也就是说,那天算命书上说斯金纳女士的幸运色是绿色。”
苹可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这么说来,寝室里有很多算命杂志,衣柜的抽屉里也有一捆的运签,原来斯金纳女士每天的乐趣就是那个……”
“没错,你记不记得在其他地方看过衣柜里的运签?”
苹可这才注意到自己一早就拿在手上的饼干盒,基德伸手从盒子里拿出一块饼干。哪饼干是卷成筒状的,内部的空洞里藏有纸片。
基德抽出纸片,甩了几下然后说:“运签饼干,这是很早以前就颇受欢迎的零食。今天早上苹可按照签诗所言涂上讨人厌的口红颜色,斯金纳女士也一样。她按照签诗的指示,穿上绿色的衣服,戴上祖母绿耳环,含泪节食一整天,晚上还帮来访的人卸下门闩、打开大门……”
“哪访客是她憎恨的布兰妲·温吧!”苹可静静地说。
“没错!唯一有强烈动机想杀死伊莉莎白·斯金纳,又缺钱想要遗产的人,就是她堂妹布兰妲。她跑去找韩佛利律师,想找出解决困难的对策,却发现所有遗产都将捐赠到自己无法染指的地方。于是,她决定要尽快杀死伊莉莎白。
“可是布兰妲有两个障碍必须克服:第一,她身为遗产的唯一继承人,自然会被列入重点嫌疑人选;第二,被害人不出门也不让外人进去,在这特殊状况下,外人根本不可能得逞。
“结果布兰妲想到了一举解决两大障碍的妙计,只要她有办法入侵本来进不去的屋子,犯案时又布置成内部人员下手的样子,身为外人的她不会找到怀疑,尽管她有强烈的动机,也不会被人当做嫌疑犯。”
“她的妙计就是运签饼干吗?”福尔摩斯二世不太开心地低喃。
“是的,布兰妲经常缠着帕斯可小姐探听被害人日常生活,得知被害人相信算命、喜欢吃运签饼干,于是她利用这一点,想出操纵被害人心里的诡计。
“布兰妲利用儿子的印刷厂印出自己设计的签诗,然后将买回来的饼干签诗都抽换掉。换句话说,不管拿到那一块饼干,里面的签诗都一样。在被害人生日那天,她透过帕斯可小姐的手将哪盒饼干交给被害人。当天晚上,她在八点左右,也就是斯金纳女士应该已经吃完晚餐的时候,带着氰酸钾水溶液,也就是印刷厂用来让照片定影的液体前往斯金纳府。布兰妲知道斯金纳为何会在五十年前开始足不出户,她相信只要利用签诗透露某个讯息,被害人肯定会打开大门。她是完全掌握了被害人特殊性的杀人犯。”
“你说的某种讯息——能让斯金纳女士采取应对行动的签诗,到底是什么?”苹可迫不及待地问。
基德将在塑胶袋里的一张纸片拿到苹可和福尔摩斯二世面前,上面写着:
今晚将会有王子前来造访!
今天的幸运色:绿色。
“怎么会这样……”苹可发出呻吟。
基德深深叹了一口气:“那天早上,抽出这张签诗的斯金纳女士心情很雀跃,因为等了五十年的梦幻王子今晚就要来找她了。她急急忙忙开始化妆,乖乖穿上原来打算丢掉的绿色衣服,甚至含泪节食一整天,一心只为了等待那一刻的来临。”
“所以说那个膀胱包才没有在她的胃袋里。”
“没错,斯金纳女士在帕斯可小姐面前做出马上就要开动的样子,但最后并没有吃。过食症老太婆和减肥狂女之间是存在心理鸿沟的。事到如今,斯金纳女士总不好开口说自己想要减肥,只好把处理早餐和午餐的方式再度搬到晚餐上了——也就是倒给猫当饲料。”
“原来是搬运尸体时出现的那只肥猫把膀胱包给吃了呀。”
“刚刚我去斯金纳家的时候,在猫的饲料盘里找到鳟鱼碎片。塑胶袋里的签诗纸片是从寝室衣柜抽屉里的那些签诗中找到的,只有这一张的字体跟其他签诗有些微妙差异,墨水的种类也不一样。你们拜访过后,我也去了布兰妲的印刷厂进行确认,那张签诗上的字体和墨水果然出自哪里。”
“原来我当时东摸西摸的是证据呀!”苹可失魂落魄地说。
“中了布兰妲圈套的斯金纳女士不知道来敲门的是杀人犯,还喜孜孜打破五十年来的禁忌,敞开大门。这样说来,杀人犯布兰妲也等于成功打开被害人心中的密室之门。”
“布兰妲的确是提到了心门这两个字。”福尔摩斯二世说。
基德点头说道:“进到屋里的布兰妲拿起刀子之类的利器威胁斯金纳女士回到走廊。她可能是想让被害人坐回餐桌后再下毒吧,也可能想让被害人躺回床上,制造出她自杀的假象。总之布兰妲急着要斯金纳女士走快点,结果打乱了自己的计划。”
“为什么?”苹可问。
“跌倒了。”
“跌倒?”
“没错,走路脚步不稳的斯金纳女士在前厅角落跌倒了,而且拒绝站起来。体重很重的她知道,自己如果不出力,犯人根本无法抬起自己。伤脑筋的人就成了布兰妲啦,我刚刚才见过她,她的人很娇小,又没什么力气的样子。我们好几个人才勉强搬得动斯金纳女士,凭他一个人根本没办法。但斯金纳女士已经看到她了,她不能抛下一切、自己逃跑,所以她决定当场杀死斯金纳女士,尽管这和原来的计划不同。斯金纳女士仰躺在地板上,布兰妲抓住她的鼻子、扳开她的嘴巴,将氰酸钾倒下去……”
“怎么这么过分!”苹可用手掩住嘴巴。
“接下来,布兰妲走进餐厅,在看起来像是有人吃过的餐盘里下毒,好嫁祸给内部的人。讽刺的是,杀人者并不知道被害人没有用餐,因为她完全没料到,自己设计的签诗不但让斯金纳女士帮自己开了门,甚至还让斯金纳女士含泪减肥。”
“之后布兰妲进入寝室,拿走装有自己送的运签饼干的零食篮。”
“没错,因为那天前后,除了运签饼干外,没有任何可以下达指示给被害人的东西,没有私人信件,甚至房子里也没有电话。她担心内藏签诗都一样的饼干一旦被发现,自己苦心设想的心里操作诡计就会穿帮。
“你们回去后,我立刻跑去突击检查布兰妲的家和印刷厂,果然找到还没销毁的零食篮和伪造的签诗饼干,在印刷厂也找到了假签诗的模板。那女人也该认罪伏法了。”
“可恶,都怪我被那个膀胱包给转移注意力,一时之间脑筋转不过来。”福尔摩斯二世气得咬牙切齿。
苹可也皱起眉头说着:“居然利用大吃大喝老太婆的寂寞少女心,真是不能原谅!”
基德捡起掉在地板上的报纸,看着上面的标题说:“不对哦,斯金纳女士才不是‘狼吞虎咽、大吃大喝的吵死人老太婆’,不管外貌如何改变,她的内心永远都是躺在床上等待王子来访的‘睡美人’呀。”
福尔摩斯二世故意发出声音擤鼻子,好掩饰自己流露出感伤的表情。
而认真听着基德说话的苹可突然表情一亮,像是想起了什么事情:“对了!基德,你刚才从我的饼干盒拿到的签诗写些什么啊?”
基德望向自己手里的签诗,仿佛到这时候才第一次发现它的存在。他大声读了出来:“我看看……上面写着今天会有妖精来亲你,幸运色是绿色,真是愚蠢……”
基德边说、边抬起头来,他发现眼前有对可怕的嘴唇逼近,立刻全身发毛。那对嘴唇上当然涂满了讨人厌的绿色。
之后发生的事当然不用叙述了,苏格兰警场最差的小房间里,发出了连睡美人都会被惊九九藏书醒的哀号声。
第五章
“就像沙丁鱼和鲱鱼一样。”基德沉吟。
苹可侧着头反问:“嘎?你刚刚说了什么?”
“那是出现在莎士比亚《第十二夜》里的台词,‘傻瓜和丈夫就像是沙丁鱼和鲱鱼一样’,意思是说:他们就跟兄弟一样相像。死掉的巴士达和哈布斯曼,她们两人的头不也一样吗?外观上的确很类似……不过沙丁鱼和鲱鱼毕竟是不同的鱼。我觉得巴士达和哈布斯曼的头会变成那样,应该另有隐情才对……”
“哦,原来你是这么想的呀。这个事件的确充满了许多带有烟熏鲱鱼臭味的线索,就像昨天布尔博士说的,人家也好像唱一曲捕鱼歌了。”苹可说完,便开始弹奏怀里抱着的电吉他,声音还是那么难听。
案发隔天下午接近傍晚的时候,基德和苹可在小屋里思索着整个杀人事件。乐团已经失去主唱,伦敦那场支援社会工党的演唱会当然就得取消了。相关人士都留在克雷顿海岸的度假小屋里。
昨天夜里,肯特署派来的鉴识人员和验尸官就已经到达,也做完现场采证。两具尸体是在半夜接近三点的时候被搬出来的。解剖验尸的结果显示,两人确实都死于心脏的致命伤,死亡推估时刻也跟预测的一样,在十二点前后。
至于威胁信上的指纹,在哈布斯曼的那一封信上没有检测出任何指纹:巴士达的那封上,除了巴士达自己和裘蒂的以外,没有查出指示凶手的任何线索,鉴定结果也确定指出哈布斯曼的那封威胁信是用他房间里的那台打字机打的,布尔博士说的没有错。
哈布斯曼手中抓着的支票碎片。除了他自己的指纹外也没有验出任何线索。相关人员拜会了银行,查出那是有布里塔尼亚银行的支票。
基德在哈布斯曼的浴室垃圾桶里找到的注射针筒碎片,果然验出微量的海洛因成分,尽管祖特做过彻底搜索,但还是没有从哈布斯曼的房间搜出海洛因砖。
说到找不到的东西,巴士达被剪掉的大量头发也没在现场寻获。其他像是指纹、脚印等线索,也都没有能特别引起刑警注意的东西,这让布尔博士感到相当失望。
令博士感到失望的,还有昨天派出去的非常线人员,他们没能抓到达比,也就是可能属于自由人民党的刺客嫌犯。不对,正确来说,他们其实找到了许多博士口中‘可疑的牙买加人’,简直就像是被一网打尽的红色鲱鱼群一样,虽然每个人都很有嫌疑,但却无法证明那个人跟事件有直接关联。
另一方面,因为祖特所属的毒品课行动完全白费功夫,因此决定对‘红色鲱鱼杀人事件’展开独立调查,从上午起开始搜索度假小屋和‘sound systerm’会场等周边地带。
基于上述各项结果,基德等人明白已无法取得更多线索了,他们只好留在小屋里用力激荡灰色的脑细胞。布尔博士宣称自己‘得先解开不可能犯罪之谜才行’。所以把自己关在小屋里。基德不得已只好在苹可的吉他噪音骚扰下,绞尽脑汁地东想西想。
基德大声一喝:“喂,吵死了,这样我会分心的!”
苹可臭着脸说:“你很奇怪耶!身为庞克族,听到电吉他的声音怎么这么神经兮兮。你这样不就像巴哈听到双簧管的声音结果得到失眠症吗?”
“少说那些狗屁不通的话,要是你弹得好一些,哪会有什么问题……”基德突然停止说话。
“干嘛,你怎么了?”
“那是你从巴士达的小屋里面哪来的吗?”基德的眼睛一直盯着苹可手上抱着的吉他。
苹可惊慌地辩驳:“没……没错,不……不对,嗯……这是搜查资料,我打算好好检讨一下的……你可别误会,我没有顺手牵羊喔……”
基德张开嘴巴正要说话时,电话铃声响了。苹可像是遇到救星一样飞扑过去接电话。
“啊,是布尔博士呀!是,他在……啊,司马……好的好的,我们马上过去。”苹可一放下听筒,用极快的速度说:“布尔博士说要说明整个事件来龙去脉了,他要求所有相关人士到小屋集合。所以……你就不要在乎那种小事了,不赶快去的话,博士可是会生气的。”
基德一脸茫然地回应:“嗯,你先去吧。我得打一通电话去才行,待会儿立刻过去。”
苹可出去后,基德联络上肯特署的验尸官,确认过某个疑点后,便前往布尔博士的小屋。
“各位,要解开这奇妙的谜团,我认为应该先从我的专业领域,‘不可能犯罪’开始检讨起。”说到这里,布尔博士摇晃着庞大的身躯,志得意满地环视着齐聚一堂的事件相关人士。
“啊,博士,有件事要告诉你。”
基德才一开口,布尔博士立刻露出很不高兴的表情。
“你很吵耶,待会儿再说,现在正是关键时刻!”
基德只好耸耸肩膀,退了下去。
“嗯,不好意思。也就是说,我现在要来说明这不可能犯罪之谜:运用古加勒比海黑人传统黑魔法的欧比亚巫师放出的恶灵达比,为何会像烟雾一般消失在这克雷顿海岸?我要让答案重见天日》”布尔博士脸上浮现自我陶醉的神情。
苹可在基德的耳畔低语:“看来咱们的大博士这次很卖力哦。”
“不可能犯罪,也就是所谓的密室,是我从未中断研究的主题。密室的历史大致可从希罗多德《历史》中的兰普西尼多斯王的故事、旧约圣经外典《贝尔故事》中的巴比伦王神殿失窃事件等慢慢谈起……”
“不会吧……”苹可发出呻吟。
“说太多可能会害大家不悦,所以我就先从为密室的结构进行简单的分类,然后再做具体的检讨吧。
“如果我们能够有条理地加以分析,会发现一般而言的‘密室’杀人结构其实意外单纯。我们可以将密室状况的构成要素分解来看,也就是‘被害人’、‘凶手’和‘密封的房间’三要素。如果硬要增加的话,或许可以将一个次要的要素——‘凶器’也纳入考虑。
“若将‘被密封的房间’之间的关系决定到。也就是说,只要思考‘被害人’、‘凶手’和次要的‘凶器’等三要素个字如何运作,就能解开密室杀人之谜。
“先将这个想法放在心里,再来分类密室杀人,大致上可分为三类。也就是,(A)犯案时,凶手不在室内,(B)犯案时,凶手在室内,还有(C)犯案时,被害人不在室内。就只有这三种。
“接着,我们就具体检讨巴士达事件吧。尸体被发现时还有体温,血迹也尚未完全干涸,可见犯案时间是在尸体被发现前不久的十二点前后。从现场状况来看,小屋玄关的门从里面上了锁,外面有琼斯刑警在监视,另外一个出口是面对海边的法国窗,虽然也开着,但那里也有祖特刑警亮着眼睛埋伏着。换句话说,二号房的小屋是‘密封的房间’,它处于密室状态。
“结合上述各项事实进行思考,我们首先可以剔除(C)的可能性,也就是‘犯案时,被害人不在室内’——例如‘在其他地方被杀伤的被害人走进房间锁上门后才断气’的情形。或是‘在其他地方被杀死的被害人被凶手搬运至密室内’等钻密室事件盲点的手法。巴士达是心脏被刺杀、当场毙命,他个别根本不太可能从其他地方走过来,而且犯案时间和死亡事件的差距也很有限。至于凶手搬运尸体的说法,也因为外面有人监视很难成立。被害人是当场死亡的,从床单上的大量血迹来看,可确定二号房就是案犯现场……”
“那其他的分类又是怎么样?”裘蒂开口问,像是要催促博士赶快讲下去。
布尔博士看着裘蒂,简直要给他一个好宝宝奖章了。他点点头,接着说:“嗯,就按顺序说下去吧,不过这些都只是理论。
“接着检讨(A)‘犯案时,凶手不在室内’的情形。首先可以想到的是,凶手可能利用室内的机械装置犯案,像是在室内安装自动飞到发射装置来取人性命。各位也知道,在那间狭窄的小屋里并没有那种奇妙的装置。就算有,在众目睽睽之下,凶手也没有办法收拾掉那种东西吧。
“还有一种可能,是室外的远距离杀人,也就是从外面运用‘凶器’射向室内部的犯案手法,这就是‘凶器’动向成为关键的列子,他挑战了刀子应该是在近距离使用的主观盲点。但问题是,这种做法很难对心脏达到百发百中的效果,就算凶手办得到,也必须在法国窗附近执行,哪里有祖特刑警的严密监视,所以还是行不通。
“此外,在这个分类之下,也可能是伪装成他杀的自杀,当初我曾有此疑虑,该怎么说呢?因为案情太过轰轰烈烈了,我怀疑会不会是巴士达自导自演,刺伤了自己。”
“难道没有那种可能性吗?”裘蒂问。
“嗯,你忘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凶手达比杀了巴士达后,又在隔壁房间实行了下一阶段的童谣杀人,而且还很认真地模仿了杀害巴士达时的疯狂行径,带走dreadlocks辫发——虽然哈布斯曼戴的是假发。巴士达死后,杀人魔再度犯下残酷的案件,因此我决定放弃这种疑虑。”
这时亨利插嘴了:“不好意思,我还要回伦敦开会,时间差不多了,请问你还会说很久吗?”
布尔博士摇晃身体笑说:“呵呵,再陪我一下子就好,这堂课马上就要结束了。好,就剩下(B)‘犯案时,凶手在室内’的情形了,我要先做个声明:经过刚刚的检讨后,除此情形之外的可能性都已被排除了。也就是说,就理论而言,这种情形就是‘红色鲱鱼杀人事件’之谜的真相。”
“你是说凶手就在室内?”亨利一年诧异地反问。“别胡扯了。我进到小屋里的时候,没有看到任何人呀。而且之后基德刑警也检查过室内,也没有找到什么呀。”
“即便是那样,凶手还是在哪里。”布尔博士丝毫没有气馁的样子。
“怎么可能……都跟你说没有任何人在了。”
“你不就在那里吗?”
亨利一时之间无言以对,紧张的气氛也在所有人之间漫开。
布尔博士以充满威严的语气说:“巴士达的尸体还有温度,鲜血也还在流,他被发现时才刚死没多久。也就是说犯案时间和发现时间是重叠的。拜可先生,你当时不是在室内吗?所以很简单呀,按照条理思考,凶手除了你之外别无他人,那个时候基德忙着对付锁上的门,你赶在他前面绕到后面,先从法国窗进入房内,杀死了巴士达。也就是说,你假装自己是发现尸体的人,当场行凶。”
亨利立刻反驳:“可是我在进入房间之前,巴士达不是已经被某人袭击了吗?”
“嗯,在说明这一点之前,得先说明动机问题。的确,犯案时间和发现时间看起来是有一点的间隔。不过我们会认定那时间是犯案时间,其实是因为巴士达给了我们咨询——他打电话给基德求助,还大喊‘恶灵达比出现了’不是吗?换句话说,我们只听到声音,并没有实际看到巴士达和达比的打斗,万一这只是巴士达表演的疯狂闹剧,那会怎么样呢?”
“疯狂闹剧……”
“没错,因此我必须先说明动机何在,说明拜可先生和巴士达为什么要共同编出这场闹剧,音乐事业我完全外行,不过昨天傍晚亲眼目睹你们为了巴士达的契约问题起争执的场面后,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唱片业界也真是辛苦,拜可先生为了不让新兴的艾伦比亚唱片公司破产倒闭,希望能有畅销作品,所以他无论如何都要让巴士达灌录好的唱片大卖。
“于是拜可先生想到一个计策,就是让巴士达被恶灵达比或是自由人民党的杀手攻击的疯狂闹剧。这是唱片宣传的手段,他想制造出和巴比伦战斗的雷鬼英雄传奇,巴士达很喜欢这个主意,他亲自准备了鲱鱼、威胁信,打电话给基德,还表演了好像遭到某人攻击的剧码。
“当然,在这时候,巴士达本人并不知道自己会被杀死。他以为自己只要假装击退幻想中的杀人魔,整件事就落幕了。可是拜可先生不一样,他更改了说给巴士达听的计划结局,决定动手杀人,这真是一个奇妙又邪恶的动机。拜可先生为了做好宣传,让自己唱片大卖,为了制造英雄传说的话题,所以杀死了巴士达!”
裘蒂一脸错愕地问:“这太愚蠢了,怎么可能为了唱片大卖而杀人,你是认真的吗?他又为什么要冒着自己陷入圈套的危险,做出如此不合理的密室犯罪呢?”
“嗯,你看起来好像很聪明,但毕竟功夫还不够深厚。凶手当然一开始也没打算弄成密室,只要让恶灵达比从法国窗逃跑出去就好了,如此一来拜可先生的嫌疑就能免除。不料那天晚上凑巧有祖特刑警的埋伏,换句话说,密室状况完全是在凶手判断之外偶然产生的结果,也因为有出乎意料的密室,才让我能发挥专业的思考,让拜可先生掉入自己设下的圈套之中。”
亨利激动地抗议:“喂,不要乱栽赃,管你是什么侦探大师,我要告‘侦探大师协会’诽谤!我没有杀人,对吧,基德?你也说说话呀!”
突然被人求救的基德边叹气、边说:“伟大的侦探大师要求我闭嘴啊,不过我如果能说一句话的话,我倒想问问:哪杀死哈布斯曼又是怎么一回事?”
“啊?”布尔博士被攻击不备的基德抓到心虚处了。
“你刚才不是说过,恶灵达比在巴士达死后又继续横行,杀死了哈布斯曼,可是从巴士达的尸体被发现到哈布斯曼的尸体被发现的这段时间内,拜可先生一直都跟刑警在一起不是吗?”
“哪……那是……嗯,那是两码子事,总之……”布尔博士显得局促不安。
“而且还有被剪掉的头发等许多疑点存在呀。”
“嗯,总之,按照理论推理密室之谜的话,就会得到拜可先生是唯一凶手的答案……啊,对了,第二个进入小屋的应该是巴拉库达,他肯定目击了拜可先生犯案,因为自己也有亏心事所以才保持沉默,对吧,巴拉库达,我说的没错吧?咦,巴拉库达在哪里?人不在吗?”
苹可赶紧回答:“我有去找过啦,可是没找着,他的小屋里空无一人,因为我觉得麻烦,就只带找得到的人过来……”
“你要找的巴拉库达在这里唷!”突然有人说了这么一句。
众人回头看,发现门口站着的人是祖特,他一边得意地笑着,一边走进房内,出现在他背后的正是话题人物——巴拉库达。巴拉库达双手交叉在身体前面,银色的手铐闪闪发光。在琼斯刑警推动下,巴拉库达也走进房内。
祖特露出白色牙齿,愉快地说:“他就是来自伦敦的买家,最近谣传‘sound systerm ’会场有白粉流窜,我们觉得有问题便开始搜索,结果这家伙吓得开溜。哈布斯曼带来的海洛因就藏在他那套鼓里面,巴拉库达将毒品搬到自己非法播音的快艇上正准备开溜,肯特州水上警察和他在多弗海峡上展开一番追逐战后,终于将巴拉库达逮捕归案。”
布尔博士看到巴拉库达就像看到救命索一样,他记者问:“我有事要问你,毒品犯罪的事情无所谓,重要的是凶暴残忍的杀人事件。你是不是看到了?你是不是有看到拜可先生杀人的场面……”
布尔博士把刚才的推理重述了一次,可是巴拉库达越听脸上就露出越多笑意,最后甚至忘记了自己被人逮捕,笑得直不起腰来。
“不好意思,因为这种说法实在太可笑了,说什么为了唱片宣传而杀人?密室犯罪?真是太好笑了……”
布尔博士依然很认真地追问:“巴拉库达,你看见了吧?”
好不容易止住笑的巴拉库达回答:“是呀,我看到了,我看到亨利·拜可什么都没做,抵达小屋的时候,那把可恶的刀已插在巴士达的胸口上。”
布尔博士听到他的回答,吃惊地张大嘴巴,肩膀也失望地垮了下来。
基德取代失落的侦探大师开口说:“我也有问题要问,祖特,你从巴拉库达的快艇上有没有找到dreadlcks——也就是哈布斯曼的假发和帽子呢?”
祖特挑高一边的眉毛说:“哦,你怎么会知道的?我们还真的找到了,那些都是哈布斯曼做生意的道具,帽子和假发里面都有口袋,他把包好的海洛因藏在里面带着走,只不过我们找到的时候,口袋里面是空的。”
基德点头后,转向巴拉库达问:“把东西从巴士达房里搬出去的是你吧?”
巴拉库达的表情透露出他的戒心,但还是缓缓点头。
“原来如此,果然是你,所以根据理论思考,除了你之外别无他人。”
“巴拉库达是凶手吗?”裘蒂问。
“不,不是她。只要布尔博士许可,我现在可以跟大家说明真相,破解到处有红色鲱鱼游来游去,鱼腥味很重的事件……”
“没错,就是‘红色鲱鱼’,不是鹅妈妈童谣里的歌词,只是我的推理,要从这个‘红色鲱鱼’开始。”说到这里,基德环视了一下在场的所有人。
裘蒂的内心似乎无法平静下来,她用优美的右手指夹起一根烟点燃。受到她的影响,哈威和砂糖男孩也跟着点燃大麻烟草,只对海洛因有兴趣的祖特没有作声,放他们一马。
“各位都知道,据说以前英国在训练猎犬时,会在路上撒烟熏鲱鱼消除狐狸的气味,好测试猎犬的嗅觉。因此‘红色鲱鱼’这个词另外有‘转移注意’的意义。
“就这个意义来说,本事件的确是‘红色鲱鱼杀人事件’,好几只有嫌疑的家伙在这海岸啊游来游去,可是却又找不到决定性的证据,这严重地转移了我们的注意力,其中鱼腥味最重的‘红色鲱鱼’就是那封威胁信的红色鲱鱼——恶灵达比。不过呢,转移我们注意力的是‘红色鲱鱼’,引到我回到正途的也是‘红色鲱鱼’……”
“什么意思?”苹可问。
“就是你买来的‘红色鲱鱼’呀,你为了带礼物给巴士达在食品行买的那些烟熏鲱鱼,我记得那些烟熏鲱鱼确实和威胁信一起被人故意放在尸体旁边吧?藉此宣称自由人民党的杀手果然按照预告完成了奇特的杀人案。
“但仔细一想,苹可会卖烟熏鲱鱼纯属偶然,换句话说,这并不在凶手的计划之内,这么一来,会让恶灵达比的存在突然变得很奇怪,不是吗?如果有来自牙买加的刺客企图按照自己的预告模仿童谣杀人——为了忠于那种疯狂的妄想,像个疯子般的完美实行计划,那就应该自己准备好烟熏鲱鱼才对呀,他不会依赖别人偶然买来的烟熏鲱鱼吧?”
“会不会是因为看到我买来的烟熏鲱鱼,达比才决定要将藏在心中已久的计划付诸实行呢?”
“嗯,难得你也能说出有道理的话嘛、不过呢……正因为这样,我才舍弃了外来刺客的说法。凶手知道苹可买了烟熏鲱鱼,于是挑选好目标作为杀人案的替死鬼。换句话说,他从昨天傍晚造访巴士达小屋的相关人等中挑了一人。
“但我想到这里就不通了,因为杀死巴士达的计划在被监视的密室状态下很难实行,而紧接着发生的哈布斯曼命案也很莫然其妙。
“基本上,接连发生的两起事件案发时,每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亨利·拜可和巴拉库达在一起,砂糖男孩和哈威是一伙的,裘蒂正好有我们可以作证,然而,大家会这样聚在一起是因为感情很好吗?不,是因为彼此的感情很不好。”
“也就是一群鱼腥味很重的‘红色鲱鱼’咯。”苹可下了一个注解。
“没错,于是我决定在现场寻找线索。不过也因为有许多的‘红色鲱鱼’在干扰,让我感到很困惑。其中有一样最吸引我注意的,就是支票的碎片。”
“支票?”从刚才起就意志消沉地躺在沙发椅上的布尔博士发出低喃。
“没错,很小的一张碎片,一个小小的线索,跟劳工阶级的庞克族毫无缘分的支票,带领我走向了破案的正途。
藏书网“握住那张支票碎片的是哈布斯曼的尸体,皱巴巴的碎片被他的右手紧握着,手背周围都是血迹,但是掌心——也就是紧握住的内侧却很干净,支票碎片也没有占到血迹。
“从这些事实可以想象出以下情形:哈布斯曼被刺杀前不久才从某人手上接过支票。但撕破了,只握住了碎片。然后他遭到刺杀,伤口喷出鲜血,所以紧握在手掌内侧的支票碎片才没有沾血。
“那么那张支票剩下的一大部分跑去哪儿了呢?哈布斯曼的左手张开,手中没有任何东西,找遍房间里面也没有找到,应该是凶手带走了。问题是,为什么要带走?因为那是凶手开出去的支票,留在现场就等于留下指向自己的证据。
“右手握着的碎片只有细细的半英寸长度,上面有没开票人的任何线索。另一方面,原本应该会留在哈布斯曼左手里的大半部分支票,上头应该有开票人的签名栏吧。就算凶手没有签名,也应该印刷有支票薄持有人的银行账号才对,所以凶手必须要带走。顺带一提,碎片之所以能留在右手,是因为撕裂的部分很小,而且又是临时抓住的,凶手才疏忽没注意到。
“留给我的线索就只有这些,我必须从凶手疏忽的支票碎片,找出凶手的名字。可是碎片透露的咨询少得可怜。右上方‘50’的数字是支票号码——只能显示是支票薄的第五十张,无法断定开票人是谁。中间的印刷文字‘nds’,当然是表示英镑的最后三个字母,只能透露这是英国体系银行发行的支票而已,当然上面验不出指纹,背面是空白的。
“我陷入了瓶颈,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心想不太可能再从那张碎片找到更多的线索了。不料却在意外的方向开出一条新路。”
“什么样的方向呢?”苹可问。
“就是你的方向呀。”基德微微一笑。“我刚才在自己的小屋里伤透了脑筋,不止为了事件谜团烦心而已,还为了苹可的电吉他发出的不协调噪音,让我根本无法专心思考,然而就在那个时候,我突然会发现一件事。
“起初我以为苹可弹出不协调的噪音是因为她不懂得如何弹奏吉他,可是苹可强调她才刚学过。看她的指法,也的确都按在能够奏出和弦的位置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吉他这乐器,各位应该都认识吧?只要手指在琴颈上按出和弦,再用力弹琴身部分的弦就能发出声音。苹可的确是照这个方式弹奏的,也就是说,问题不在弹的人,而是在乐器——弦。
“吉他弦的粗细度通常是由上而下递减的,因此音阶由上而下依序是E、A、D、G、B、E。只要指法按得对,就能弹奏出和谐的声音。可是苹可抱着的吉他是巴士达的,巴士达在傍晚的时候说过,他在上午还用过那把吉他作曲,也就是说音是准确的,为什么会产生那种噪音呢?我仔细检查过吉他,也找到了答案了。那把吉他最粗的弦在最下面,最细的弦在最上面,也就是说,弦的顺序完全相反。这么一来,就算和弦指法按得再怎么正确,也弹奏不出和谐的声音。”
“为什么会变成那样呢?”苹可不解地问。
“嗯,现在得请各位想象一下,请将你们手中抱的吉他琴颈以自己为中心旋转一百八十度看看,也就是原本在自己左边的吉他琴颈换成右边。如此一来的话,粗的弦就会在上面,细的弦在下面,看似装反的弦又回到正确顺序了。如此一来,右手按和弦、左手弹奏的人使用起来就会顺手了。也就是说,那把吉他的弦会反过来装,其实是为了方便惯用手和大多数人相反的左撇子啊。”
“喔!原来是那样,所以不是人家弹得不好咯。”
“我刚刚说过,那把电吉他是巴士达的,所以说巴士达是左撇子。”
“那跟支票的线索有什么关系吗?”裘蒂问。
“嗯,我正准备说明这一点,请问这里有没有哪位有钱人身上有带支票薄呢?”
“我有……”亨利跳出来承认。
“是吗,不好意思,可不可以给我一张呢?啊,不用担心啦,上面可以不用写金额。”
亨利从上衣内袋掏出支票薄,撕下一张递给基德。
“谢谢,刚刚拜可先生的动作,大家都看见了吧。拜可先生左手拿着支票薄,用右手撕下一张,那是很自然的动作,因为支票薄是装订在左边,左边有骑缝线。
“那么哈布斯曼手中抓着的那张支票碎片又是怎么回事?请各位注意左右问题,再重新回想看看。我发现到一点:小碎片的左侧呈撕裂的锯齿状,至于另一边的右侧边缘却是直线,有很平整的骑缝线痕迹。我记得布尔博士当时确实也说过骑缝线在右侧。昨天晚上我没注意到,原来凶手的支票是从装订在右边的支票薄撕下来的。换句话说,凶手用的是左撇子专用的支票薄,凶手是个左撇子。”
突然传来一声像是牛蛙被人踩了一脚的呻吟,声音来源是陷坐在沙发椅中的布尔博士。
基德无视博士的样子,继续说下去:“昨天晚上杀死哈布斯曼,抢走支票的凶手是惯用左手的人。不对,可能不只是抢走,或许为了毁灭证据,他连支票薄都烧毁了也说不定。通常支票薄大约都是五十张装订成册的,从支票号码来看,那张支票是最后一张——因为是第五十张,整本支票薄也应该用完了吧。哈布斯曼小屋桌上的烟灰缸里,就有像是纸张烧完余留的灰烬。
“惯用右手的人不太容易注意到,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对左撇子不太方便,所以市面上会有为少数派特别制作的产品。比方说左撇子专用的棒球手套、高尔夫球杆和保龄球等等,因为,也会有左撇子专用的支票薄存在。有的银行会为了方便左撇子的客服撕取支票,而发行装订在右边的支票薄。从拜可先生那里收下的唱片预付款到银行开户的巴士达。要求银行给他左手专用的支票薄……”
“喂,慢点!”亨利吃惊地说:“这么一来的话,巴士达就是开那张支票的人吗?是他昨天晚上杀死了哈布斯曼吗?”
基德点点头。“根据理论,应该是那样子没错。基于刚才说的理由,我得知巴士达是左撇子的事实。其他或许还有人知道这个事实,但在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是,于是我开始会像其他人惯用那一只手。拜可先生,你和巴拉库达都是用右手吧?因为巴拉库达昨天傍晚在巴士达的小屋里耍狠时,是用右手抓着刀子。还有,夜里你们两人在小屋前打架时,你来我往用的是右直拳和右勾拳,所以你们两人都不是左撇子,接下来是哈威和砂糖男孩……”
在这之前像是置身事外的一高一矮黑人乐手二人组,突然听到基德点名,紧张地竖直了身体。
“你们也是惯用右手。我想起了昨天的演唱会,你们两个的吉他琴颈很整齐地指向同一个方向,如果其中有一个左撇子的话,应该很容易就会看出吉他琴颈指的方向不一致。啊,对了,要是能看到巴士达在舞台上弹吉他,那我就能早点发现他是左撇子,可惜巴士达只有作曲的时候用吉他,舞台上只吹萨克斯风。至于裘蒂,被害者遇害事件前后她一直和我们在一起,所以一开始就排除在外,不过现在看来你也是用右手的人。”
裘蒂吃惊地望着自己夹着香烟的右手,仿佛是头一次看到这景象。
这时亨利仍不死心地反驳:“可是我从刚才起就已经说很多次了,巴士达在哈布斯曼被杀之前就死了不是吗?你说他要如何杀死哈布斯曼呢?”
基德愉快地挑起一边的眉毛说:“没错,那就是所谓的‘红色鲱鱼’,巴士达设下的‘红色鲱鱼’障眼法。
“巴士达的‘红色鲱鱼’是要我们误以为真有恶灵达比的存在,对方先杀死了他,然后配合疯狂的童谣情节,杀死了哈布斯曼。然而真相却刚好相反,巴士达先杀死了哈布斯曼,之后再自我了断,为了隐藏事实,才会演出这场华丽的戏。”
“可否请你从头开始说清楚呢?”裘蒂静静看着基德,提出要求。
“好,我也打算一边想象昨晚发生的事,一边说明。
“就像刚才说的,昨天晚上哈布斯曼收下支票并撕破支票,之后被刺杀了,凶手是从右方装订的支票薄开出支票的左撇子,昨晚小屋里唯一习惯用左手的人就只有巴士达·所罗门。
“那么昨天晚上两人之间为什么会有支票收受呢?单纯想,应该是哈布斯曼提供了某种服务,巴士达才开出价格相对的支票吧。那是什么服务呢?根据祖特给的资讯,哈布斯曼卖得是毒品——海洛因。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推测昨天晚上巴士达是收下海洛因后才开出那张支票的。
“除了大麻,巴士达也吸食海洛因。现在回想起来,他昨天演唱会的体力耗损状况似乎不正常,听众还以为巴士达是演奏太入神,但他的演出水准其实不尽理想。还有,傍晚他在小屋里的情形也不太对劲,他抱怨关节和肌肉疼痛,还说‘浑身像是爬满了名为疲劳的虫’,这种爬满虫的说法,正是海洛因吸食者毒瘾发作时会用的字眼。
“不过话说回来,我认为巴士达会碰海洛因,应该是认识哈布斯曼才开始的,大概是和自由人民党之间的政治斗争,让他倍感压力的关系。所以说,巴士达注射海洛因的迹象还不是很明显,如果他身上出现经常吸食的蟹足肿斑痕疙瘩,大家就会立刻察觉他有在吸毒吧,刚才我打电话给了验尸官,虽然有些晚了,但我已确定巴士达的腿部有注射痕迹。
“昨天傍晚,毒瘾开始发作的巴士达喝了裘蒂给的安眠药,暂且睡着了。可能是因为安眠药效不足,他在深夜便醒了过来,时间大概是十一点左右,醒来的巴士达很想吸毒,于是带着自己的注射用具到一号房——哈布斯曼的房间。
“巴士达见到哈布斯曼,提出要买海洛因的要求,并开支票付钱。现在,请各位回想一下那张支票被撕断的情况,握在右手的碎片是撕下后立刻揉成一团的,为什么会变成那样呢》各位如果发挥想象力的话,就会想到这样的情况:收下支票的哈布斯曼一看到支票就气得撕破,揉成一团。他为什么生气?因为那是一张毫无意义的支票,可能是上面没有填写金额也没有签名吧。又或许,哈布斯曼知道巴士达已经没钱了,所以看到毫无价值的支票才会气得将它撕毁。
“半年前,巴士达拿了唱片的预付款在银行开户,可是他在牙买加支援社会工党,之后也没什么工作,所以已濒临破产状态,实际上也已经付不出乐团的报酬。然而当时的巴士达无论如何就是想吸毒,因此开出空头支票,当他看到收下支票的哈布斯曼气得撕破支票的瞬间,刺死了对方。
“尽管如此,巴士达还是想拿到毒品,海洛因就藏在哈布斯曼的帽子和dreadlcks假发里,其中的机关刚才祖特已经说过了。不过实际上海洛因时候藏在里面,就不得知了,我反倒认为巴士达没找到预期的海洛因,更加陷入绝望之中。
“总之,巴士达杀死哈布斯曼后,感到十分后悔和害怕,万一杀人的事被知道该怎么办?身无分文的药虫和毒贩起争执最后动刀杀人——巴士达无法忍受世人在背后这样指指点点,他毕竟是刚崛起的雷鬼明星,又是支持社会工党的牙买加英雄,他希望自己能成为最接近神的拉斯特法理教徒。拉斯特法理教认为大麻是一般人会取食的圣餐,但海洛因却属于万劫不复的巴比伦世界。巴士达无论如何都想避免成为被污染的毒虫杀人犯。
“于是他开始思考,就像被逼上绝路的老鼠一样,忙着动脑筋,然后他想到了——他要制造恶灵达比仿效童谣杀人的假象,一个巧妙的‘红色鲱鱼’。接着他开始发展那个妄想,不但让自己摆脱毒虫杀人犯的身份,甚至还计划让自己变成悲剧英雄传说。
“首先,巴士达让尸体趴在床上,用哈布斯曼的刀在他背部留下熊爪抓过的伤痕,大费周章地模仿‘红色鲱鱼’第二段歌词中的大熊,接着就让自己死在一堆烟熏鲱鱼的包围下。大家只要想到鹅妈妈童谣的歌词顺序,对死亡顺序的解读就会遭到误导,大家会觉得恶灵达比的杀手真实存在,在巴士达死后仍继续犯案。如此一来,巴士达就能完全免除杀人犯的污名。
“巴士达接下来用哈布斯曼的打字机打出鹅妈妈童谣的威胁信,把信和沾上血迹的刀放在尸体旁边。他从哈布斯曼的左手拿走会泄露自己身份的支票,连同已经用完的支票薄一起放进桌上的烟灰缸里烧掉。
“巴士达想隐瞒的不只是杀人犯的污名,还想自己有海洛因毒瘾的事实。于是他到浴室里,打碎注射器,用报纸抱起来丢进垃圾桶,我猜想那个时候,他大概也在洗脸台顺便将自己拿来刺死哈布斯曼的刀洗干净了吧。
“接着,巴士达戴上哈布斯曼的假发和帽子。因为他不希望失去dreadlocks的自己,在走出哈布斯曼房间时被人看见。琼斯刑警十一点半在二号房门口瞄到戴帽子的男人,其实应该是巴士达才对。”
“慢着!为什么巴士达会失去他的dreadlocks呢?这一点你没有说明呀。”
“嗯,这一点我也很伤脑筋,不过这件事之后会说明。回到自己小屋的巴士达接下来得杀了自己——他打算自杀。他在床上放了烟熏鲱鱼和从牙买加带来的‘红色鲱鱼’威胁信。导演这局杀人剧的果然不是外来的人,而是知道苹可买来烟熏鲱鱼的人,也就是巴士达。
“接着巴士达打电话给我,目的是为了假装自己被恶灵达比袭击。在这一分部,布尔博士差点就要触及真相了。可惜博士被巴士达铺下的‘红色鲱鱼’,也就是达比模仿童谣歌词的杀人顺序分散了注意力,结果就舍弃了巴士达的自杀说法。
“我们抵达巴士达小屋的玄关前时,巴士达的疯狂闹剧正演到高潮。巴士达为毒品和各种烦恼所苦,或许那个时候他真的看到了迫在眼前的恶灵达比和败德的巴比伦世界也说不定。在那样的痛苦之中,他选择一刀刺进自己胸口的路,让自己从此之后可以无止境地接近神。
“他当初的计划是:希望看起来恶灵达比杀手从面对海岸的法国窗进来,行凶后又从原路逃跑吧,不料哪里碰巧有人在监视,呈现意外的密室状态。就像布尔博士说的,那是超乎凶手巴士达料想的密室。
“就这样在布尔博士偏好的不可能犯罪要素加入后,‘红色鲱鱼’——恶灵达比横行的疯狂雷鬼杀人事件就完成了。跳脱嫌疑的巴士达成了死在自由人民党刺客刀下、志业未成的英雄,也是充满悲剧性的雷鬼明星和最接近神的拉斯特法理教徒,他将成为永远的传奇性人物。”
说到这里,基德先喘了一口气后再环视着众人,大家似乎都被杯具雷鬼明星的痴心妄想吓到了,每个人都深情惘然,沉默不语。
过了一会儿,基德才再度开口说:“刚才我答应过苹可要说明巴士达失去的dreadlocks,接着就来谈谈这一点吧。我一开始也想不透这点,因为这看起来极像是自由人民党刺客做的残酷恶作剧,看到巴士达的新发型和失去头发的哈布斯曼有点相像,又让我不禁觉得两者可能有什么关联,然而那就像是沙丁鱼和鲱鱼——有点像又不太像。
“既然巴士达戴着哈布斯曼的假发出门,就代表巴士达去哈布斯曼的小屋前就已经剪掉头发了,因为巴士达的小屋——二号房的床上有头发碎屑掉落,剪掉头发的地点应该就是那里。傍晚我们和巴士达见面的时候,他的dreadlocks头发还好好的,也就是说,巴士达是在搬到二号房后,吃了安眠药睡着的期间被人剪掉了头发。”
这时基德看着裘蒂说:“是你剪得吧,裘蒂。你趁着巴士达睡着的时候,一把剪掉了他的dreadlocks,然后将头发拿到海岸的岩石边丢进海里,当时哈威目击了这一幕,之后你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到我们的小屋。事件发生之后,你之所以没有说出来,是害怕自己收牵累,遭到不必要的怀疑吧?”
“可是你为什么要那么做?”苹可问。
基德对着裘蒂问:“你要说吗?”
裘蒂用沉静的眼光直视基德反问.99lib?:“你能理解吗?”
“大概可以吧。”
“那就请你说明吧。”
“好,说错了请帮我订正。我猜大概是跟拉斯特法理教,尤其是旧约圣经有关吧。拉斯特法理教徒基于旧约圣经的剃刀戒,才会将头发留长,而巴士达头发被剪掉的理由也出自旧约圣经。
“各位请回想一下。昨天傍晚,担心害怕的哈威和砂糖男孩试图阻止巴士达参加隔天的演唱会时,巴士达虚张声势地反驳,说dreadlocks是拉斯特法理教徒骄傲和勇气的象征。但实际上他是个胆小的人,他自觉那一头如狮鬃的dreadlocks辫发好像蕴藏了神的力量,受到鼓舞,他才能一再勉强自己。Dreadlocks辫发对巴士达而言是力量的来源,所以当时布尔博士才会说dreadlocks辫发就好像圣经中参孙的头发。
“大家都知道参孙和德里拉的故事吧。从前,有个名叫大力士参孙的男人,一心想打倒这个男人的非利士人,派了名叫德里拉的女人去调查他力量的秘密。德里拉查出参孙的怪力来源就是他的头发,于是便趁其不备剪掉参孙的头发,让他陷入绝境—99lib? —大概就是这样。
“我还记得裘蒂听到布尔博士举出这样的比喻时,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当时有个念头闪过裘蒂的脑海:我自己也可以扮演德里拉的角色。不过她和坏女人德里拉不一样。是爱情让她决定那么做的。担心自由人民党暗杀行动的裘蒂,无论如何都想阻止巴士达参加隔天的演唱会,可是仿佛被神附身的巴士达根本不听劝,于是她让巴士达睡着,剪掉他的头发,因为她以为巴士达失去一头浓密的dreadlocks辫发后,就会失去神的力量,变得意志消沉,进而放弃演唱会的表演。怎么样,就说到这里吧?我说得对吗?”
裘蒂缓缓点头。“你说的没错,真是太可怕了,你简直可以看透别人的心,当个庞克未免太可惜了,不如去当宗教家或传教士还比较适合!”
基德板起脸说:“不好意思,我不信神,尤其顺人类心意的神,在虔诚的信徒眼中,我或许是个冒渎的家伙也说不定。总之身为一个凡人,我还在犹豫信还是不信呢,关于这一点,恐怕到我死了也还得不出结论吧。
“不过这种事情一点都不重要。总之,头发被剪掉的巴士达戴着哈布斯曼的假发回到自己的小屋,然后脱掉假发自杀。没有亲自处理掉假发是巴士达的失误,大概是一下子要处理太多事情,不小心忘了吧。
“没想到这时出现了一个计划的协力者。会从巴士达小屋拿走假发的人,就理论来说只有巴拉库达了。他趁拜可和我们被尸体吸取注意力的时候,在房间角落发现了假发和帽子,并偷偷拿起来藏进自己的上衣里面。因为他很清楚,那是运毒犯哈布斯曼随身藏毒品的道具。再说,知道这种事的也只有毒品买家巴拉库达而已。当时巴拉库达起了疑虑,他担心那天晚上即将交易的对手哈布斯曼涉案,所以巴拉库达趁我们一团乱之际偷跑去隔壁小屋,却在哪里和哈威和砂糖男孩二人组一起撞见哈布斯曼悲惨的尸体。
“以上报告应该没有遗漏的地方。这个事件中到处游来游去的‘红色鲱鱼’们充满鱼腥味的行动就是这些了。”基德说完后叹了一口气,接着转向哈威和砂糖男孩这一高一矮的黑人二人组说:“喂,我一直说话都快累毙了。也让我哈一管你们的大麻烟吧!”
砂糖男孩递出一根烟,基德接过去后点燃,十分享受地吸了一口后,才继续说:“各位,我有一个提议,我希望这次的事件就当做没发生过。你们说呢?仔细想想,巴士达是个可怜的家伙。他和我这种冒渎的男人不一样,坚定相信神的存在,他生性单纯、只为理想而活,就是因为太单纯才会遭遇挫折。巴士达的理想在音乐事业和政治权谋——说穿了就是现实人生的拉扯下,四分五裂了。他杀人固然不对,但对方是个到处差害世人的毒贩,那种人死不足惜,没有人会感到困扰。想到巴士达那么努力演戏的心意,我看,就让他成为传说中的英雄吧。这么一来的话,肯定会有黑人少年收到传说影响,想出世为理想燃烧吧!尽管这是对巴士达的误会。这样总比公开说他是丑恶的毒虫杀人犯让孩子们幻灭要好,不……应该说好太多了,所以说各位,这件事可以当做没有发生过吗?只要我们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只要布尔博士肯点头答应的话……”
布尔博士还是瘫倒在沙发椅上,他表情木然地点点头。与其说他是因为害怕社会大众知道自己推理失败的案例又多一件才打赢的,或许更应该说是他已经没有反对的力气了。
“赞成,能这样做我很高兴。”裘蒂说。
她的回应就像水面涟漪扩散开来,其他人也都点头称是。
看到这情景,基德转向祖特说:“为,该怎么让巴拉库达闭嘴就交给你咯!”
祖特露出白色牙齿回答:“嗯。我老弟在看守所当狱警,要是巴拉库达这家伙敢吭声的话,我就叫我老弟打断他脖子。”
巴拉库达吓得赶紧说:“为,你们要相信我嘛!我虽然兼差贩毒,但也是为了歌迷粉身碎骨提供好音乐的男人呀,保护同胞名誉的义气,我也是有的。”
砂糖男孩也表示赞同:“我也是贫民窟出身的,很高兴你们能够保护巴士达的名誉,毕竟他在音乐上的成就很伟大,我在这里谢谢你们。”
基德耸耸肩膀说:“庞克族和拉斯特族何不一起办派对呢?就像那首歌一样,一起办个庞克雷鬼派对吧!”
基德眼睛为之一亮。“好耶,你们会请我吗?”他旋即又露出恶作剧般的笑容,用对方的语言说:“谢谢,太棒了。”
“一群‘红色鲱鱼’到处游来游去、迷惑众人,真是个要命的事件!”祖特说。
众人聚集在布尔博士的小屋里。解开事件真相后,相关人士三三两两各自踏上归途,最后只剩下办案人员在出发前抽根烟、喝杯红茶,聊聊天。
好不容易从打击中振作起来的布尔博士说:“真的,实在不应该太过拘泥于鹅妈妈童谣的歌词,注意力都被转移了。”
祖特冷冷地回应说:“就是说嘛!布尔博士,虽说是什么模仿童谣杀人,你也不能只是照着歌词走呀?”
“那有什么不对吗?”苹可问。
“难道不是吗?巴士达来到海边遇到鲱鱼还情有可原,哪哈布斯曼怎么说?这个被熊爪抓死的家伙可没有去动物园呀!”
听到这句话,苹可立刻回应,仿佛已经等好久了:“我可不那么想。哈布斯曼真的有去动物园啦。其实我在基德忙着推理的时间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结果我想到了……”苹可边说、边将祖特前面装有红茶的辈子拿到自己面前。
“你在干什么?”祖特对苹可的奇怪行动感到困惑。
苹可得意地抽动着她的小鼻子说:“人家刚刚拿走了祖特的红茶,身穿凯迪拉克外套的祖特,他的红茶被拿走了。他就是说,祖特(zoot)的!(茶)被拿走了,祖特就变成动物园(zoo)啦。
“祖特不是要监视哈布斯曼吗?他刚好因为巴士达和哈布斯曼换房间,结果监视到巴士达了。要不是这样,哈布斯曼本来应该会在祖特——也就是动物园旁边被杀害的。模仿童谣杀人,砰!正中红心。你们不觉得很厉害吗?好可怕的巧合哟!这么棒的发现比起基德的推理,可是一点也不逊色,发现这一点的我,搞不好是天才耶……”
祖特起身说:“呸,真无聊!”
布尔博士也起身说:“哼,你在基德辛苦破案的时候,居然想着这种幼稚的事情!”
基德也站起来说:“你慢慢说吧!”然后,三人一起走出了小屋。
被留下来的苹可鼓着腮帮子,在心中大发牢骚。
——哼,什么嘛!基德那家伙,竟然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自以为头脑好,就对人家的态度那么冷淡。好呀,我会给你好看的!我要让你知道我是多么不可取代的存在!
——对了,我要结婚让那家伙瞧瞧。我不要找那种庞克小鬼,要找又高尚又有钱的男人,等我不见了,那家伙肯定会紧张地到处找我吧?
苹可觉得心情好转许多,立刻站起来自言自语宣布:“对了,我要想那首鹅妈妈故事的童谣一样,最后幸福美满地结婚——身边的人‘最后一个也没剩下’的基德失魂落魄,变成只知道说些狗屁道理的寂寞老头,过完不幸得一生。太好了,太完美了!”苹可兴高采烈,蹦蹦跳跳地走出小屋,顺手关上房门。
于是,在这封锁事件真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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