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活尸之死》 导读 奇想派本格推理作家 文/傅博 推理小说的本质是写实。推理小说的鼻祖爱伦·坡所创作之五篇不同类型的推理短篇,其事件发生场所都是现实地点,登场人物都是生活在现实社会的男女,杀人方法也与每天在报纸所报导的没两样,可说是日常社会的犯罪之文学化。爱伦·坡的继承者柯南·道尔的作品都遵守爱伦·坡的创作原则。之后,跟着推理小说之普遍化,作者需要不断创新,最初就是作品的长篇化。 短篇的长度适合单独杀人事件的记述,但是长篇化后,单独事件是支撑不了整篇架构,需要增加另外的要素,把故事复杂化。如人际关系的复杂化而引起的复数杀人事件;或是在故事里插入与故事进展没有直接关系的炫学,如卡尔之《三口棺材》里的密室讲义。这些创作形式可说是欧美推理文学黄金时代(一九一八~一九三〇年)的大主流,这些作品仍然保持写实的原则。当时把爱伦·坡以来的作品称为Detective Story,即“侦探小说”也。侦探小说的含意是,有侦探出来解决谜团的故事,与现在所说的本格推理小说相同。 推理小说的宿命是,不可使用前人使用过的诡计或谜团,每位作者需要确立自己的创作世界,如本格路线或悬疑路线,侦探的人性和人格塑造,或其归纳、演绎、直觉等推理方法。因为有这种不断求新的严酷要求,二次大战以后,成为世界文学的主流。 再说,日本推理小说。一九二三年由江户川乱步发表处女作《两分铜币》而确立。这是一篇解密码为主题的写实本格短篇,作者在结尾还准备一场翻转,与欧美九九藏书推理小说相比较,是毫无逊色的杰作。 由此可知,日本推理小说的出发点是本格推理小说。但是不久,江户川乱步就以人性的负面,如侏儒、窥视等为主题,发表猎奇、耽美之类的非本格推理作品,而获得读者支持,这些作品题材,正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主题。而后进的推理作家之大多作品也非解谜为主题,当时,把这类作品合称为“变格侦探小说”。 在变格推理小说为主流的战前,值得一提的是小栗虫太郎之本格推理《黑死馆杀人事件》,“黑死馆”是作者为要写这部小说的连续杀人事件而建造的非现实性洋馆,住人也非日常性的人们,排置的古董、家具也都是作者想像的产物,一切的一切都是脱离现实,是虚构的。特品充满传奇性、耽美性、浪漫性,与欧美之本格推理小说比较别具一格。 小栗虫太郎的浪漫派本格推理,战后,由横沟正史继承,横沟的出道早江户川两年,战前的作品风格与江户川的变格推理很相似,具强烈的猎奇性、传奇性。战后更改创作轨道,撰写本格推理,他只继承小栗的浪漫派本格推理的精神,并没继承其“人工性架构”,作风是受美国怪奇派本格推理大师卡尔的影响,故事主题往往是乡村特有之封建社会因习所引起的杀人事件,《狱门岛》是也。战后十年的推理小说就是浪漫派本格推理的天下。 一九八七年,东京创元社创刊一套冠以本格推理大师鲶川哲也名义的丛书,称为“鲶川哲也与十三之谜”,顾名思义是一套本格推理小说丛书,参与创作的作家有十三位,山口雅也就是其中一位,参与作品就是本书《活尸之死》。原文四十多万字,一九八九年十月出版。 “活尸”是指什么呢?日语原义是形容虽然还真生命现象,但是意识模糊,没有判断力的所谓“植物人”,现在被视为歧视语,没有人使用。本书所说的活尸并没有这种含意。 作者在序章〈死人跑哪里去了?〉,记述丈夫被斧头砍死,在案发的房间里,刑警向其妻子质询时,死者突然起身,说了几句话后,就跳走的怪事。这小故事没写事件发生时之时空背景,是作者从本文中抽出来的一件插曲——最近在美国各地屡次发生之“死者复活”的第十三件见证。是作者欲事先向读者提示本书的故事背景就是异常世界。 《活尸之死》的故事背景是,庞克族成为社会问题的一九六〇年代之美国,新英格兰州西北部之墓碑村微笑墓园。故事围绕着这墓园经营者一族的遗产问题展开。经营者史迈利·巴利科恩的孙子弗朗西斯,绰号叫葛林,以及其女友莎嘉,外号叫赤夏为本书主角,两人都是庞克族。 故事从长年流浪于海外的葛林,为了遗产问题,带着莎嘉回乡途中写起。作者在开头藉两人的会话,把一个多月来在美国发生的十三件“死人复活”的经纬教诉读者。作者藉其炫学,用尽笔墨欲让读者相信实有其事,以便推行作者创造的“假想现实”世界的故事。 为了遗产问题,果然发生了连续杀人事件——杀人预告书、晚餐会上的毒杀、模拟爱尔兰古谣的杀人、尸体消失、变装、两个人的替换……推理小说的谜团与诡计都搬上来了。阿飞侦探葛林也被杀了,但是,不知不觉地复活,看他如何推理、破案。 一九九七年九月,探侦小说研究会主办“本格推理小说BEST 100”,由会员从《幻影城》创刊之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九四年之二十年间的本格推理小说票选杰作一百部,《活尸之死》获得第一位。 同年十二月,“这部推理小说真厉害·九八年版”举办了“过去十年之BEST 20”票选活动,由七十四位推理作家与评论家,从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七年闻出版的推理小说中,票选杰作二十部时,《活尸之死》也获得首位。99lib. 从这两件好书排行榜得知,本书是新本格元年(一九八七年)以来之最大的收获。 二十年来,山口雅也只出版过十六部小说,都是本格推理,以日本的职业作家而说是寡作,但是每部作品都是水平作,很难得。其中大多数是山口雅也独创之假想现实的世界为背景的作品。重要的有: 一、“奇特·比斯多尔系列”有三集,都是短篇集。即《奇特·比斯多尔之冒渎》一九九一年刊、《奇特·比斯多尔之妄想》一九九三年刊、《奇特·比斯多尔之慢心》一九九五年刊。假想现实之二十世纪末的英国为背景,这里的文化、历史、风俗、科学与现实世界的稍有不同,首都警察属于“侦探士协会”管辖,主角是庞克刑事奇特·比斯多尔,与其搭档宾姑·维拉罗娜女刑事都是侦探协会成员。本系列的最大特征是,大多作品的主题是爱尔兰童谣之仿真杀人。 二、“东京茶梦系列”有两集,都是短篇集。《日本杀人事件》一九九四年刊,曾获第四十八届日本推理作家协会赏,《续·日本杀人事件》一九九七年刊。假想现实的现代日本为背景,两书作者是美国人萨米埃尔,他没来过日本,只从电影、电视获得片面讯息,撰写以日本为背景的推理小说,江户时代的武士出现在摩天楼林立的东京等等,令人啼笑皆非,主角是美国人私家侦探东京茶梦。 此两系列之外还有“Mysteries系列”两集、“垂见冴子系列”两集,以及四十万字巨篇《奇偶》。 序章 死人跑哪里去了? “人是你杀的吧?安捷尔太太?” 纳维尔警官环顾血迹斑斑的房间,极其冷漠地说道。 站在房间角落的胖女人用手拨开额头上被汗水清湿的头发,开始用夹杂着西班牙语的破英文大声抗议。显得有点不耐烦的警官任凭她嘶吼完后,随即指着躺在脏污地板上的尸体,再度开口说道: “我早就看出来是你把你老公的脑袋劈成了两半!”警官的语气一点都不慎重也不客气。 ——跟这种女人不需要讲什么仁义道德,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警官偷偷在心里啧了一声。 眼前正在撒野的女人是最近流窜到此区的中美洲移民,而且她还是里头最坏的一个。我敢跟你打赌,如果这家伙不是凶手的话,尸体肯定会爬起来,光着脚逃出去。 “你听好,别想在我面前卖弄你的小聪明。窗边水槽内的那只沙漏,以及被涂了西红柿酱的小丑人偶,确实让你的不在场证明得以成立。不过呢,我在火炉的角落发现了被扔掉的枯萎仙人掌。那东西破解了你的诡计,是你犯下杀人罪行的重要证据……” 警官一边喋喋不休,一边自我陶醉了起来。没想到这么快就搞定了。杀死老公的是老婆,杀死老婆的是老公,这规则通常都不会错。只bbr>.不过这次的案件有点棘手,移民女人想了一大堆不入流的花招。幸亏本警官拥有高人一等的推理能力,否则这案子肯定破不了…… 警官充满自信,一脸得意,就在他要把事件真相讲完的时候,鲁宾逊小队长在门口现身。 “警官,确实找到了,塞在卧室的橱柜里。” 小队长边说边递上一把斧头。那斧头虽小却显得十分锋利。果不其然,刀刃的部分沾着颜色已经变黑的血渍。 警官满意地点了点头,朝背后平躺着的尸体瞥了一眼。 ——可怜的男主人,那颗白发苍苍的头就是被这把斧头劈阔的吧?他是不知道他们夫妻吵得有多凶啦!不过,弄成这样,以后要再抱怨鸡烤得不熟也没有办法了吧? 尸体好像有话要说般,嘴唇轻轻动了一下。 警官讶异地眨了眨眼睛,再度凝视起尸体。 ——刚刚,尸体的嘴唇好像动了一下……是我眼花了吗?法医不是已经判定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就在一、两个小时以前吗?被害人的头被斧头劈开,当场毙命。这应该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啊! 警官盯着尸体看了良久,不过,它好像再也没动了。尸体那苦闷而歪斜的嘴唇,让窗外斜射进来的午后阳光一照,仿佛在做日光浴的蜥蜴一般完全静止不动。警官不禁在心里苦笑道:——我说嘛!尸体终究只是尸体,还能怎样?刚才要不是我眼花了,就是尸体开始僵硬了。没错,肯定是尸体开始变僵硬了。不是说肌肉的僵硬会从脸颊和下巴一带开始吗? 警官紧紧抓住这个想法后,暂时比较安心了。他转过身面向那个女人。 “太太,连凶器也找到了,因此要请你跟我去警局一趟。接下来,我将宣读你被赋予的权利,请仔细听……” 原想照本宣科把法条念一遍的警官突然没了声音,因为他注意到对方根本就没在听他讲话。女人的视线越过警官,聚焦在他的背后,睁得大大的眼睛露出惊恐之色,嘴唇的形状就好像硬被人塞了个O形的字母饼干。 要警官的心脏突然收紧了,从腰间窜起一股恶心的感觉。记得他还穿着开档裤、经过墓地的时候,总会有类似的特殊感受。 内心深处,被唤醒的童年记忆正向他发出十万火急的警告。千万不要回头看!只要你不回头,就不会受到伤害…… 然而,警官的头却违反了他的意志——就好像被上紧发条的木偶,他的头开始慢慢地往后转。就这样,横躺在地板上的物体映入了他的眼帘。 尸体的上半身坐了起来。 死者看向他们时,那样子就好像睡过头的人突然被闹钟吵醒一样,正匆匆起床。挂在他脸上的同样是一副刚睡醒的茫然表情——不知道自己此刻是身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世界里。只不过,他额头上的碍眼伤疤却让他的表情显得十分突兀。那伤口是让斧头劈出来的,被窗外射进来的阳光一照,就好像暂时停止喷发岩浆的火山口,呈现微妙、甚至可以说是美丽的阴影。 那道伤痕清楚说明了一切。男子刚刚去过的地方不是甜蜜的梦中世界,而是未知的阴曹地府…… 警官就好像被恐怖和惊愕紧紧抓住双手的死囚一般,吓得整个人缩成一团,无法动弹。死者的老婆、还有站在门口的小队长也都大气不敢吭一声。静止不动的活人和开始动作的死人——奇妙的事发生了,在这个房间里,活人和死人的立场好像对调过来了。 死人将头转向活人这边,张开原本就歪斜扭曲的嘴。几秒钟过去了,从他的喉咙深处总算发出像是硬挤出来的沙哑声音。 “我、我已经死了吗?……” 房间里的人,任谁都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警官虽然害怕,却也知道死者的视线正越过自己,望着妻子。这对夫妻都没把我放在眼里,警官呆呆地想着。死者一边盯着妻子看,一边惊讶地问道: “是你杀了我吗?……” 女人的神经终于受不了了。她没有尖叫,却发出宛如野兽的喘息声,然后她开始往后退。然而,接下来的发展更在人意料之外。死者竟然也跟女人一样,开始往后退。警官在死者的混浊眼珠里看到不亚于自己这伙人的惶恐之色,觉得很惊讶。死者好像很怕杀死自己的凶手啊!死者一直退,退到窗边,语带无奈地呻吟道: “不、不要。我不想……再被杀一次!” 在警官还没弄清楚这句话的意思之前,死者已经转过身,一头往窗子撞去。玻璃破碎的声音,传遍整个房间,只能眼睁睁看着事情发生的活人们被那巨大的声响吓得浑身发抖。 由于事出突然,房间里的人谁都不敢出声,只能呆呆地站着。后来警官之所以回过神来,是因为最在断裂窗框的最后一片玻璃掉落到地的声音惊醒了他。急忙冲到窗边的警官从坏掉的窗户探头出去,正好看到死者在对面人行道上狂奔的背影。它的身体似乎不太听使唤,步履显得有点蹒跚,不过就一个死人而言,这样的运动力算是很惊人的了。 目送着死者渐渐缩小的背影,警官不自觉地呢喃道:“原来死人真的会光着脚跑出去呀……”窗户底下突然又冒出一颗死人头。 警官大叫一声,像弹簧一样用力地跳闻。出现在坏掉窗户外的是一张苍白、满是皱纹的脸,那张脸一边环顾室内,一边嘻嘻笑道:“啧啧,这次的战况好像也很惨烈呢!安捷尔太太。” 窗外的不是死人,而是隔壁喜欢探人隐私的老太太。老太太一副了然于胸的神情,对女人使了个眼色,然后如此说道:“夫妻吵架也该有个分寸啊!你家老公还好吧?我看到他的脸苍白得像死人一样,逃了出去……”
//..plate.pic/plate_259825_1.jpg" /> 微笑墓园地形图 第一章 粉红色的灵车 “……然后……(听不清楚)……的时候,他在约翰·伦农的耳边不断呢喃着:‘我知道死亡是怎么一回事’……” ——温斯顿·欧普奇博士(接受WMQC电台访问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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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着棺材的粉红色旧型庞帝克灵车向北以惊人的速度飞驰而去。 这里是新英格兰的偏远乡村。枫红的季节,满是金黄色糖枫树的丘陵上,采集树液制造枫糖浆的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展开中;酪农们专心照料着预计在东北王国秋季落叶节上展出的漂亮乳牛,与体型虽小却精悍的摩根马。 无视如此充满秋意的风光,粉红色的灵车只顾往前冲——这奇妙的组合要是让隐居田野的过气老嬉皮看到了,肯定会一边搔着花白的长发,一边惊叹道:难道我还没从六〇年代的瞳药噩梦中醒过来吗?因为这里是乡下,所以这辆灵车才会特别醒目——并不是那么回事!就连平常坐地下铁,已经看惯墙上被涂满怪异涂鸦的纽约客,在两、三天前目睹粉红色的灵车从第五次道经过时,也是吓破了胆。 从刚才开始,已经有好几辆附近农家的载货卡车与灵车擦身而过,或是被它超越,然而驾驶座上的农夫反应都差不多。他们先是惊讶,然后会很愤慨,心想会有这种事情发生都是民主党的错(当然也有人骂的是共和党);最后,他们会想这一定是新上市的饮料或是某家快餐业者的宣传花招——果然是美国人才会作出的结论。 农夫们之所以认为这是一种宣传手法,最直接的理由是车身上好像有一排灰色的文字。然而,当灵车稍微放慢速度,让他们得以看清楚上面写的是什么时,刚才的推论就好像从货车的棚架上掉下来摔个粉碎,取而代之的是像稻草一般的困惑塞满他们的脑袋。车身上既没有PPBR汽水品牌的字样,也没有麦当劳专属的黄色LOGO,好像会跳霹雳舞的灵活字迹写的是吓唬人的句子——“性爱和死亡是亲兄弟”。 另一方面,亲眼看到这辆灵车的孩童则比大人们多了一些浪漫的幻想。他们停下正忙着雕刻南瓜灯的小手,想像此刻坐在军车里的该不是为了今天——万圣节——特地从地狱赶来的恶灵吧? 灵车内,确实有一对全身黑衣打扮却非什么恶灵的男女,以及一具斑驳到不行的旧棺材。 棺材里面并没有遗体。事实上,这真棺材就好比行李箱,主要是用来装前座那两人的衣物、漫画和卡带的。不过,由于它的内衬用的是很好的料子,触感不错,所以他们也打算哪天狂欢了一整夜后,就拿它来小睡片刻。 不仅棺材如此,就连前座那两人身上穿的黑衣,都不是与灵车相称的丧服。虽说都是黑色,但这国家的人还没宽大把肩膀和下摆钉着铆钉的皮衣当作丧服。即使看起开不想恶魔,但这两人和这部外观花稍的灵车还是在纯朴的新英格兰乡下引起不小的骚动。 其中一人是像偏执狂一样紧握方向盘的男子,在皮夹克里面穿着破烂到得用别针别起的T恤,下半身则套着黑色皮裤。略长的金发特地用伦敦的硬水搓洗过,再抹上黏糊的发胶,每根都笔直地朝天空耸立。这仿佛在向全世界宣战的“冲冠怒发”让人想起东方的雷神,只可惜这威仪在他的五官上破了功。看得出来多少混有东方血统的细长眼睛,在眼角处有些下垂,偏偏嘴角是略微上扬的。因此,男子象牙色脸上的表情不管再怎么生气,都好像在咧着嘴笑。 脸上始终挂着微笑的男子猛踩油门,耳垂下的剃刀形坠饰敏感地反映出车子的震动,好像有生命一样在晃动。 坐在他隔壁的女人也颇值得一看。那丰盈的褐色刘海就像垂柳一样(她的父母这辈子想必也叹了不少气吧?),一路垂到她的嘴边,两边的头发则有几撮挑染成金黄和土耳其蓝。不化妆的话或许还称得上清纯的脸蛋,拜一整片厚重的眼影和眼线所赐,让她看起来就像二〇年代故意走颓废风的二流女演员。要说俗气的话,她的服装和配件同样叫人叹为观止。皮夹克里面穿的是从跳蚤市场买来的豹纹迷你裙,有点粗的腿挑逗地交叉在一起,还裹上妓女最喜欢穿的黑色网袜。手腕上哐啷哐啷作响的是美国男同性恋时兴套在那话儿上的铁环;脖子上戴的不是项链,而是让有图钉的红色漆皮狗项圈。 女人对这狗项圈情有独钟,男子看她这样戴,说她就好像“欲求不满的有钱贵妇圈养在栅栏里的小狗”。不过实际上,女子的容貌跟猫比较像,是圆脸和小鼻子。和男人一样,她的嘴角也有点上扬,因此她的脸看起来也总是带着一抹戏谑的笑容。 女子从袋里拿出刚从药妆店买来的棒棒糖,舔了一下,然后间男子:“喂!葛林,你在想什么?” 男子隔了几秒,才不太甘愿地勉强回答道:“……我在想,如果我死掉的话,会怎么样?” 女子皱起那仿佛自己拥有生命的小鼻子,说道:“嘿!少来了。你啊,成天就喜欢扯这些,偏偏让你那好像在笑的滑稽脸孔一搞,效果就减半了。我‘赤夏’可不是被唬大的。” “葛林”当然只是男子的绰号。弗朗西斯·巴利科恩,这响当当的名字才是他的本名,不过伦敦的狐群狗党都叫他葛林。人刚死的时候,脸会因为僵硬而抽筋,不过一、两天之后,肌肉会开始放松,尸体的表情变得好像在笑一样。某位作家就把这种现象称为“象牙色的冷笑”。因为这混有东方血统的怪小子总是嘻皮笑脸地把“如果我死掉就怎样”的话挂在嘴边,所以那帮朋友才会这么叫他。 被赤夏批评长相的葛林生气了。 “你自己还不是一样?人如其名,就因为你长得像一脸奸笑的赤夏猫,才会有那样的绰号。” 赤夏学猫摆起高傲的脸孔,将头转向窗外。看着她的侧脸,葛林想起与她邂逅时的情景。虽然他不知道她的绰号是谁取的,又是怎么来的,不过他们两人邂逅的过程,就像是《艾丽斯梦游仙境》里描写的赤夏猫出现的场景。 话说葛林借住在某个墓园并帮忙做点杂事。这天他在墓地里,正坐在坚固的大理石墓碑上聚精会神地读着米尔·巴哈杜·阿里所写的《寻找穆塔希姆》。不知怎么的,突然有褐色的水滴在打开的书页上。一滴、两滴,被水滴到的范围越来越大。吓了一跳的葛林抬头往上看,这次褐色的液体竟像下雨般直接淋在他脸上。? “是谁在那里?” 墓碑上方有一棵茂密的糖枫树,液体是从树叶的缝隙里滴下来的。葛林的抗议刚开始只换来一阵轻笑。紧接着,树枝剧烈摇晃,露出一双穿着黑色丝榜的粗腿,最后脸上像赤夏猫一样挂着奸笑的女孩探出头来。 “你是谁?在那里做什么?” 坐在树枝上不停晃动双脚的女孩依旧嘻嘻笑着,将健怡可乐的空瓶朝葛林一丢,说道:“我乃赤夏是也。” “你不觉得这样做很过分吗?” “我这样做很正常啊!喂,你家有外婆吗?”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把葛林搞糊涂了。 “有啊——不,是曾经有。她已经去世了……” “几岁去世的?” “我记得是六十八岁。” “你爱你外婆吗?” “咦?” “我在问你,你爱她吗?” “啊!哦……当然爱啰!” 赤夏先是用力吸了口气,接着大叫道:“既然如此,你马上给我从那墓碑上起来!那座坟墓从你外婆出生开始或是更早之前,就已经在那里了。” 事实上,那座坟墓并没有那么古老,不过葛林还是立刻站了起来,生性别扭的他竟然二话不说就道歉了。从此两人变成朋友,之后更像分不开的双胞胎似的,成了最佳拍档。 总而言之一句话,这两人是彻底的庞克族。会交代晚辈把保单好好收进箱子里的老人,以及个性懦弱、身体似弱鸡的高中老师,绝对不会想跟这种人搭乘同一部电梯。只可惜,他们无法完全泯灭自己的天良,就连使坏都只是半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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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在初识那段所讲到的,葛林和赤夏依附在经营大片墓园的巴利科恩家族之下。微笑墓园是葛林的爷爷史迈利·巴利科恩所创。墓园位在新英格兰乡下名叫“墓碑村”的偏远村落里,是由史迈利带领巴利科恩家族共同打拼出来的,只可惜,如今史迈利卧病在床,只好由长男约翰跳出来接下这个担子。 约翰都已经四十好几了,却还是单身。直到最近,他才把曾是女演员的情妇接回家里住,而赤夏就是那女人带来的拖油瓶。赤夏的本名叫莎嘉·希姆卡斯。她明明是在法国出生的,却以挪威的森林来命名,八成是因为她那行踪不明的父亲是北欧人的关系。 单调的一二三号公路对葛林已无吸引力,他一边开车,一边回想起自己来到这墓园的经过。大约在三个月前,人在波士顿、正忙着申请大学的葛林收到一封信。寄信人是巴利科恩家的律师,信中提到史迈利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行了,因此他立下遗嘱,分了一些遗产要给孙子葛林。为此,律师希望他能亲自来一趟。 葛林读完这封信,真是吓呆了。怎么说呢?因为从他出生以来,别说爷爷了,巴利科恩家的亲戚他一个也没见过。是的,葛林的生父史蒂芬确实是巴利科恩家的小儿子。不过,自从年轻时跟父亲史迈利大吵一架后,他就离家出走了。 离开巴利科恩家后,史蒂芬加入了海军,以军需补给官的身份去了日本。在东京,他与曾经从事口译工作的女子结婚,生下了葛林。因此,葛林有一半日本人的血统,甚至有个叫“京人”的日本名字。他母亲帮他取这个名字,就是要他别忘记自己是在东京出生的。 史蒂芬离家之后,就与巴利科恩家的亲人断了联络。小时候,葛林也曾纳闷为何父亲很少提到自己的兄弟,不过他也没勇气间。因为母亲说:“总有一天,你父亲会主动告诉我们的。” 然而,母亲的话终究没有实现。就在葛林刚满十三岁的那年冬天,某个寒冷的夜晚,参加完私人派对正准备返家的双亲坐在车上,被无照驾驶、横行霸道的青少年迎面撞上,两人立刻成了车下亡魂。 在葛林的记忆里,当时发生的事就好像一幕电影一样。因为太过悲伤的缘故,葛林的心早已麻木了。在他的身边,大人们忙着处理丧葬事宜,但他却一点真实感都没有。那就好像一场未经他许可就径自上演的电影。于是,父母双亡的记忆也像是电影的停格画面一样,在葛林的心中永远静止不动了。没有机会跟当场死亡的双亲作最后的话别。没有声音也没有言语的照片——身穿晚礼服的父亲,粗壮的脖子上系着的灰色领结,母亲优雅的手臂上戴着的白色长手套,染上鲜红血迹的这些物品在雪夜里显得分外美丽——只有这不合时宜的联想像是一张照片,一直残存在他的记忆里。 在那之后,葛林被外婆领养了,祖孙两人相依为命过了好些日子。然而,外婆也在葛林高中毕业前病倒,并且没多久就去世了。那个时候,葛林又觉得自己好像在看一场电影。到医院时,他被忙着抢救病人的医生和护士摒除在外,连跟外婆讲话的机会都没有。好不容易外婆看向葛林这边,勉强张开了嘴,他还来不及凑上去听,医生就已经用氧气罩把她的嘴整个罩住。然后一切就结束了。再一次,葛林没能从挚爱的亲人口中听到他们的遗言。 从那之后,葛林就变得有点怪怪的。变声之前,父母双亡;成年前夕,又失去了唯一的保护者,在孤苦伶仃的少年心中,“死”这个字已经取代亲人的爱,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 被迫失去亲人的葛林不得不去思考“人类为什么会死亡”这件事。爸妈也好,外婆也罢,对于自己的死,他们一个字也没提就这样走了。葛林发疯似的翻过古今中外的书籍,想要探知死亡的秘密。他想,藉由这种方法,或许可以了解他这不按牌理出牌的人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结果,他还是什么都不知道。死亡是老练的恶魔,嘲笑毛头小子的无知,经常从他的指缝间溜走。 葛林从高中休学,将外婆留下的一点财产变卖了,远渡重洋到了英国。他的荒唐生活就是从那时开始的。为了挥去面对死亡的不安,他加入了庞克族,和伦敦的不良少年一起玩吉他、朝马路吐口水、嗑药吸毒。然而过了一阵子之后,他知道自己依然无法漠视死亡这件事。所谓的庞克族,指的是想尽办法让自己的内心世界和外面的现实世界产生激烈摩擦,再乘机窥探“死亡”奥秘的一群人。庞克族到头来也只不过是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的“活死人”罢了。跟他们在一起,并没有办法让人忘记死亡这件事。葛林的心思从成天只会叫嚷着“没有未来”的颓废庞克身上转移了,他不再逃避,重新思索起死亡的意义,并从书中寻找答案。然而,喜欢读书的庞克——这个滑稽的存在受到同伴的排挤并敬而远之是迟早的事。到最后,连最没用的同伙都嫌弃他,再一次,葛林单独面对心中的死亡,只剩怪异的庞克装扮和嗑药的恶习一直保存下来。 在伦敦厮混的那段日子,葛林突然兴起去美国念书的想法。他看中的是被士顿的殡葬管理大学,那里面有专为将来想要从事殡葬业的人开设的课程。美国的殡葬业拥有其它国家无法比拟的特殊发展历史,礼仪师的社会地位与医师一般高,因此类似的大学开了好几间。葛林打算在那所大学里研习遗体保存术。所谓的遗体保存术(embalming),指的是尸体的防腐处理及替死人化妆的技术,在美国要拿到这张执照可不简单。 这算是一种釜底抽薪的方法。为了解开盘跟在心中对死亡的疑惑,葛林抛开书本,决心直接面对真正的死亡。就在微弱的太阳沉落在泰晤士河对岸的某个夏日傍晚,葛林从伦敦出发了。 历经一番波折才到了波士顿的葛林,却在此时接到巴利科恩家的来信。事后打听之下,他才知道,快要咽气的爷爷为了寻找他这流落在外的孙子,着实花了不少的心思、时间还有金钱。 看完信的葛林,一方面对来自陌生亲人的召唤感到困惑,一方面又觉得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怎么说呢?因为他想起小时候曾听父亲提起过,巴利科恩家在新英格兰乡下是经营墓园的。虽然他打算就读殡葬大学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巴利科恩家的人,不过,或许因为他的身体里流着与他们相同的血液,所以才会让他作出这样的选择吧!想到这里,葛林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复杂。 思索了一晚之后,葛林决定前往巴利科恩家所在的新英格兰乡下——墓碑村。也许上大学的计划会因此而停摆,不过,若能在巴利科恩家经营的墓园里工作,对实习死亡学而言,将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只是,巴利科恩家也未必欢迎葛林就是了。虽然快要咽气的爷爷愿意接纳他,但其他亲戚把他这突然跑来的庞克小子视为毒蛇猛兽,一直防着他。 立场和葛林一样尴尬的人还有赤夏。先前已经提过了,赤夏的母亲是大伯父约翰的情妇,此刻她的肚里正怀着约翰的孩子,所以也就没什么心思去管赤夏这个拖油瓶。不过,就算不是这个原因,这两个在新英格兰乡下同属“异类”的年轻人,到最后应该也会因为臭气相投而走在一起吧。 爷爷史迈利后来总算是撑了过来,而葛林也就在巴利科恩家住下,并在墓园里帮忙。 就这样,几个月过去了,对单调的墓园生活感到厌烦的赤夏突然宣布她要去巴黎玩。她的随性旅游大概持续了一个月吧!然后,回到纽约的她联络了葛林,要他去纽约跟她会合。刚好葛林也难得地想要转换一下心情,于是他前往久未造访的纽约,与她在那里尽情狂欢了数日。至于两人驾驶的粉红色灵车则是他们在纽约买的小礼物。此刻,他们正在返回巴利科恩家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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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可见以新教徒教堂的简单屋顶为象征的朴实村落,以及坐落在远方山谷间的大理石开采场,粉红色灵车在这典型的新英格兰风景中呼啸而过。葛林一边看着已经习惯了的风景,一边在脑海里想着跟生活毫不相关的事。 死……然后复活。 ——这就是此刻盘踞在葛林脑海中的想法。 从英国远渡重洋来到新英格兰这片土地,建立最初的殖民社会的清教徒们,自认为朝圣者亚伯拉罕的后裔,是一群坚信末日审判的人。他们梦想在这里建立千年王国,相信人类历史结束的那天,审判终会降临。之后,打造千年王国的梦想蜕变为美国的建国神话,长期以来支持并鞭策着这个庞大的国家,成为它的立国精神。历代总统在发表就职演说的时候,多少都受到这远大梦想的启发吧? 严格说起来,美国也算是个宗教国家,葛林心想。不只政治家,连摇滚巨星都歌颂的“美国梦”,与其说它是凡夫俗子的欲望总和,倒不如说是这片被开垦的土地,自古以来灌输给前来这里的人的一种“精神”感召。 ——此刻,我正要投入这美国“精神”的发源地、新英格兰的怀抱中。 想到这里,葛林突然听到一股莫名的不安。在物质上,繁荣的美国确实已经实现千年王国的梦想。然而,这个强大的国家正持续衰退中。经济的低成长、未知病毒引发的感染、药物泛滥、环境破坏,就像所有的生物都会死一样,这个国家也开始蒙上死亡的阴影。 突然间,葛林又想起美国人的祖先们深信的某件事。 ——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一切死者皆当复活,与生者同受上帝的审判…… 并非虔诚天主教徒的自己怎么会有这么怪力乱神的想法?八成是被新英格兰这片古老的土地孕育出来的神秘灵气给害的,葛林心想。然而再过几个小时,他将重新体悟到,是更现实的事物——就是潜伏在他身边的“死亡”,让他有了这样的想法。 葛林的爷爷史迈利很显然就快要死了。 另一方面,全美各地频频发生了死者复活的诡异事件。 葛林刚才还提到自己的死呢!现在却开始认真思考起史迈利爷爷的死了。——他己经死了吗?还有,他死了之后,到底会不会再活过来呢? 就在这个时候,收音机正好传来约翰·伦农的低沉歌声,唱的是关于知道死是怎么一回事的女人的歌。 第二章 行经死荫幽谷的人回来了 “……你是说因果报应的法则吗?那是为唤醒死者而存在的。” ——约翰·狄克森·卡尔,《唤醒死者》(To Wake the 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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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真恶心,死人竟然活过来了。这种事不可能发生吧?” 赤夏突如其来的尖叫声让葛林猛然回过神来。她一手拿着啃到一半的巧克力棒,一手捧着封面印有“真实警探”四个字的八卦杂志,正忙得很。赤夏不可能是因为看穿葛林心中的想法才说出这番话的,看来是杂志上的报导使她惊叹连连。 “你很吵欸!赤夏。别大惊小怪的好不好?难道你希望我把方向盘打错,然后我们两人一起躺进后面那口棺材吗?” 葛林为了掩饰自己内心的害怕,故意把话说得很难听。然而赤夏也不是省油的灯,她马上反唇相讥: “哼!我才不想跟你一起躺在棺材里呢!” “是吗?看你那副身材,我想我们两个要一起躺进去也很困难。” 对赤夏而言,这世上唯一能让她烦恼的事就是自己的体重了。被葛林这么一讲,她马上把没吃完又粘呼呼的巧克力棒塞进副驾驶座前面的置物箱里,皱着眉头说道: “你是因为被迫买下这辆可笑的棺材车,心情不爽吗?” 赤夏的这番话让葛林想起买下这辆车的经过。昨天晚上,他们在哈林贫民区的地下酒吧喝完酒,赤夏说了句:“我们叫出租车回家吧!”然后,一切就从那里开始了。 “专门做死人生意的那一家子,出门不是都坐什么粉红的凯迪拉克吗?” 赤夏愤愤不平地说道,开始从胸罩和靴子里掏出大面额的纸钞。这些钱似乎是她在巴黎从事“不法”勾当捞来的。 俗话说财不露白,果然,隔壁桌的黑人和哥伦比亚人马上像苍蝇看到狗屎似的围了上来。 “嘿!兄弟,有一笔划算的买卖……” 自称叫艾斯的黑人说他有一辆“珍贵的名车”要卖,拼命地游说他们。碰到这种家伙一定要小心,可是,当时赤夏的警戒心已经跟酒一起被她泼到桌子底下了,而经验老到、生性多疑的葛林也在艾斯悄悄跟他说“附赠上等的白粉”之后,就彻底沦陷了。 就这样,两人依照艾斯的指示来到深夜的小巷子里。眼前看到的景象让他们不禁怀疑,自己这辈子大概没这么醉过吧?因为等着他们的不是烂醉如泥的人看到的粉红色幻象,而是全身漆满粉红色的灵车。 五名长相凶恶的混混从灵车里走了出来,葛林这才体悟到自己是羊入虎口。赤夏的酒也全醒了!!钱就算了,只求不要被强暴就好!!她在胸前拼命画着十字。赤夏的祈祷大概被老天爷听到了,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他派了救难使者前来。 上帝派来的使者是黑天使——两名身材壮硕的黑人。两人的打扮都很时髦,好像刚跳完迪斯科回来,投过毁损的篱笆,他们正朝这边张望。其中一人肩上扛着这附近疯rap的小鬼人手都会有一台的大型收录音机,另一个人则拿着一把连水牛被那枪托轻轻敲到都会昏倒的大手枪。光是看到那两人的脸,艾斯那群恶棍就已经在发抖了。“把车子留下!”趁着拿手枪的男子发话的空档,他们像领了圣旨似的落荒而逃了。 虽说艾斯那群恶棍已经走了,但葛林和赤夏两人还是不能放心。因为他们根本无法保证眼前的黑天使会不会突然变身为新的“索命天使”。大概是察觉到他们的不安吧!肩上扛着收录音机的男人出声说道: “别担心,我们不会趁人之危。倒是你们两个,别以为一身庞克打扮就没事,在这种地方,不小心一点的话,连屁股毛都会被拔光的。怎么说呢?在我们的管区里,就属这一带的治安最不好……” “……管区?”葛林像学他说话似的反问。 “是啊!”对方毫不在乎地耸了耸肩。“这里是我们三十三分局的管区。” “你们是……警察?”葛林和赤夏的惊叫声在巷子里响亮地回荡着。 庞克情侣会这么惊讶也不是没有道理,不过,这还真像是纽约后街会发生的小插曲。 松了口气的葛林和赤夏道了谢正打算离去之际,拿枪的那个警察说话了。 “嘿,你们就这样走回去太招摇了吧!年轻人,怎么样?就把这辆粉红色的高级车开回家去吧,虽然年份旧又是赃车,不过,它可不是日本制的玩具车,而是如假包换的庞蒂克,算是便宜你了。” 刑警从头到尾都拿枪指着他们。葛林和赤夏没有忘记曾听过的宝贵教训:在纽约,不管是流氓还是警察,都会糊弄TOYOTA的业务员。于是他们乖乖奉上身上所有的银两,换了那辆破棺材车,垂头丧气地踏上了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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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葛林,这上面说死人复活了……你有没有在听?” 赤夏的声音再度把葛林拉回现实。对于刚刚在杂志上读到的那篇德州纳维尔警官的亲身经历,她直嚷着打死她都不相信。 “实在是太扯了。上面说纳维尔警官到了命案现场,正打算逮捕犯人的时候,原本已经死亡的被害人却突然爬起来逃了出去。你相信这种鬼话吗?” 葛林没好气地回答:“德州那种地方,连剥下人皮当面具、拿着电锯追女人跑的变态都有了,还有什么事不可能?美国就是这样的国家。” 赤夏一脸困惑地瞪着葛林,葛林叹了口气。说到赤夏的消息来源,不是地下摇滚杂志就是MTV之类的节目。再加上这个月她都待在巴黎,根本就不晓得如今美国发生了多惊人的大事。 “死人啊,确实复活了。” 葛林看着赤夏,用讲道理的口吻说。他从车子的置物箱里拿出自己昨天看完的《美国新闻周刊》,扔在她的大腿上。封面上印着近拍棺材的大特写以及引用自《圣经》《诗篇》的醒目标题:“行经死荫幽谷的人回来了”。这篇专题报导的内容主要是从各个角度去采访分析近一个月以来震惊全美,不,应该说震惊全世界的死者复活事件。葛林一边回想报导的内容,一边解释>给赤夏听听。 “你听到的那个,全美各地都发生了,只是纳维尔警官遇到的情况比较夸张,才被媒体争相报导。不过连那个案子算在内,已经有十三件死者复活的案件了。” “十三件?!”赤夏瞪大了眼睛。 “嗯,第一起案例正好发生在一个月前。位在犹他州的沙漠旁一个名叫索色兰的小镇,有位叫约翰·哈维的老先生过世了,死因是衰老,听说他快要九十岁了。医生的死亡判定非常周全,首先是呼吸停止,呼吸中枢停止运作,心脏停止跳动,当然脉搏也没了。然后,连瞳孔扩散也确认过了,这也是间脑的反射中枢停止作用的证据之一。依照这个国家的惯例,医生连脑波都测了,得到的结果是All Out,完全测不出来。经判定,约翰·哈维确实已经死亡了。遗体在当天交给了葬仪社,经过防腐处理后装进棺材,再由家属领回去。但是……” “但是?”赤夏用力吞了一口口水,揪住葛林皮夹克的袖子。 “但是,那天晚上,正当全家人在吃消夜的时候,突然听到放棺材的那个房间发出咿呀的开门声,然后他来到大家的面前……” “他——是指谁?”赤夏的声音已经近乎尖叫了。 “当然是老爷爷啰!哈维老爷爷出现在家人的面前,跟他们说:‘也帮我做一份鸡肉三明治吧?我怎么觉得晚餐还没有吃呢!’听说他家人的反应总共分成三个阶段:首先,他们产生爷爷还活着的错觉?爷爷晚年痴呆得很严重,明明晚餐已经吃了,他却一直吵着说要吃饭。之后,他们认为是医生的判断错了,爷爷只是假死,现在又活过来了。这个时候,想必全家人都很高兴吧,然而想到某件事的时候,他们全高兴不起来了。” “为什么?” “因为爷爷是在葬仪社那边入了殓,才运回家里来的。换句话说,老爷爷全身的血液已经被抽干了,这才有办法注入防腐剂代替。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是不可能活过来的。当意识到这点的时候,据说哈维家族的惊叫声连一条街外的人都听到了。” “那……后来怎么样了?”赤夏越发揪紧葛林的袖口。 “他的家人又去把医生找来。不过死亡的判定依旧无法被推翻。于是哈维老先生立刻被送往医学中心,做了一大堆检查,终于确认了自有人类以来,不,应该说自从生物出现在这地球的三十亿年以来,最具冲击性的事实。也就是说,临床已经被宣告死亡、身体各部组织也都已经坏死的生物,不但会走会跳,还有精神活动,这不可能的奇迹真的在我们眼前发生了。” 赤夏的表情就像一下子受到了四十亿年生物史的冲击,然而停了一会后,从她口里吐出的疑问却只有幼儿园孩童在问四十分钟后吃什么点心的程度。 “那、那位老爷爷到了医学中心后,还会要三明治吃吗?” ——女人就是女人。葛林一边叹气一边说道: “嗯,应该会吧!只是他想吃也不能吃吧。” “为什么?” “喂,你仔细想想,老爷爷的肉体已经死掉了哦!消化器官当然也停止运作了。这种时候把食物塞进去,只会加速身体内部的腐化而已。” “腐化?” “是啊!事情都已经发生一个月了,要不是有经过防腐处理的话,肉体早就烂到不能再烂,快的话,说不定都变成一堆白骨了。” “腐化变成白骨……”已经听不下去的赤夏赶紧转移话题。 “那个……活过来的都是老人吗?” “不,有关复活者之间的共同点。到现在都还没有发现。年龄、性别、人种、生前的健康状态、死因、临死的情况、死亡的场所、时间等,没有一项是这十三人所共有的。复活者中有在旧金山被情人用刀刺死的意大利裔男同性恋,也有在芝加哥得了胃癌死亡的爱尔兰裔银行职员。在爱荷华州紧急救护中心的地下停尸间里,十二岁 7684." >的少女复活了;在圣方济教会的教区墓地,下葬前突然从棺材里发出声音的,是两天前因车祸而当场死亡的家庭主妇。像这样,每个人的情形都不一样。要找出他们复活的共同原因恐怕很难。更何况除了这十三个人以外,说不定还有其它没被活人发现的死者在四处闲晃呢!” 赤夏皱起眉头,一边思考一边说道:“也就是说,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有谁活过来了。相对的,我们也不会知道有谁没活过来。” “没错。目前为止,大部分的死者都是在死后十分钟到四十八小时之内活过来的,不过,这份报告只针对现有的十三个案例,至于以后会怎么样就不晓得了……” “那死人为什么会复活呢?结果还是搞不清楚嘛!” 赤夏的表情就好像发现新买来的漫画周刊竟然少了最后一页。 “如果只是假设的话,那本杂志倒是做了个排行榜,列出各种主流的说法,不过呢,众说纷纭,每一种听起来都好像是真的……” “到底有哪几种说法?” “首先是病毒。虽然并没有发现哪个能让死者复活的病毒,不过,就说AIDS好了,在凯迪拉克推出尾翼设计的那个年代,谁晓得那是什么东东?所以有人主张这个未知的病毒也会再度为人类带来灾害。” “还有呢?” “环境破坏的说法几乎占了一半。什么核电厂事故引发的核能外泄啦、因为使用海龙(Halons)导致臭氧层遭到破坏啦,还有人说是酸雨或是IC制造厂排放的有毒废水造成的,里面含有金氯酸,还是乙烯、三氯什么的,好像这个乙烯会对中枢神经。” “噢!我的头好痛。地球都被污染得这么严重了,死人就算在土里也不能安息吧?我懂他们的心情。”赤夏竟开始大言不惭了起来。 “也有人主张是月球引力对生物潮汐造成了影响。” “生物潮汐?” “嗯,地球的潮汐变化不是月球引力所引起的吗?同样的,人体内的水分也会受到月球引力的影响,产生所谓的潮汐现象,这时就会有很多事情发生了。比方说,女人的月经和生产啦、意外灾害啦、神经病杀人等等。” “杀人也是?” “根据统计,满月的时候,命案发生的几率最高。” “这样想还挺有意思的。听说满月的夜晚,连狼人都特别活跃。死人会从坟墓里爬出来也就不奇怪了。” 这个比较浪漫的说法似乎合乎赤夏的意,不过她接着又脸色一沉,质疑道:“可是啊,葛林,被葬仪社放光血、注入防腐剂的老爷爷不是也复活了吗?这样的话,这种说法就不能成立了。就算月亮真会引发生物身髓内的潮汐现象,可是要引发有防腐剂的尸体潮汐恐怕有点困难吧?”这小妮子要比她的外表精明多了,葛林经常忘了这一点。 “也就是说,会很快就会掉到排行榜之外了。” “排在前十名的还有哪些说法?” “还有……共和党鹰派上议院议员主张的阴谋论,说是苏联的生物武器造成的,真是时空错乱了……” “我不想听那个。” “跟他打对台的,有专门替《青葱》杂志撰稿的左翼作家提出的‘特殊药物实验’说法。他说五角大厦那群人在六〇年代越战的时候,曾经计划用强力兴奋剂让已经死亡的士兵复活……” “这个我也没兴趣。像他们那种人干脆去参加的‘交叉火线’或东西相声大对抗不就好了?还有没有比较像样的说法?” “这个嘛,再来就是说超能力了。血液之类的循环系统都已经停止运作了,可是死人却还会活动,所凭借的是精神对物质的趋动力,也就是所谓的念力。死者之所以推开墓碑,从坟墓里爬了出来,甚至发挥出比生前更强大的力量,这些都不是他们平常的运动能力所引起的,而是来自于念力。” “你该不会是在科幻杂志《惊异传奇》上读到的吧?那个念力到底是从哪里发出来的?不是从大脑吗?” “……是啊,假设念力从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那么,那个部分已经‘死亡’的家伙是不可能起来活动的,所以这个说法还是有漏洞。结果——” “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搞清楚。” 赤夏已经没有讨论的兴趣了。望着窗外发呆的她,突然幽幽地说道:“不过呢,好不容易醒来了,却发现自己已经死掉了,一定会很难过吧?” 听到这番话的葛林忍不住重新打量赤夏。 忌讳、害怕死人的人很多,可是会设身处地替死者着想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说到这个,也是有很多种情况。既然有表现得跟生前一样、极力维持镇定的人,也会有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而精神错乱的家伙。听说也有不晓得自己已经死掉的糊涂蛋,或是无论如何都不承认自己翘辫子的顽固家伙。有因为抛不开生前的某种执念而继续作恶的,也有因为处在活人之中厌到疏离而陷入极度忧郁的。” “死人的忧郁症啊……”赤夏的表情显得有点不耐烦。 “这下好了,美国人连死后都要麻烦心理医生了。”葛林讽刺地说道。“我们即将迈入注重往生者心理的新时代。忧郁症都还算好的,有的死人还精神错乱到像疯子一样,见到活人就咬。” “咬?!”赤夏浑身夸张地发抖了起来,再次抓紧葛林的袖口。 “嗯,这是最近在新英格兰发生的事。麻州的某个村庄里,复活的死人攻击农夫,农夫虽然用霰弹枪把对方击倒,但自己的喉咙也被咬伤了,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然后几个小时之后,就在村民的面前,他们两人都活过来了,这次换他们一起攻击村民……” “够了,够了!打死我都不相信活过来的死人会咬活人。” 赤夏使出比发疯的死人更强大的蛮力,硬是把葛林袖口的纽扣扯了下来。 已经吓坏了的赤夏这时要是看到窗外掠过的道路告示牌,说不定会提议他们就别回巴利科恩家了,因为告示牌上写着会让她更害怕的恐怖地名: 往墓碑村 三英里 第三章 墓碑村的葬仪社一家人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人住在坟墓旁边。” ——威廉·莎士比亚,《冬天的故事》第二幕第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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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bsville——墓碑村。 这奇怪的地名连在特兰夕法尼亚的深山里都很难见到,若有人想知道它的由来的话,我想直接到当地走一趟是最好的办法。毕竟这个位于新英格兰西北部的偏远乡下,人口只有几千人的迷你小地方,是不可能登上美国历史殿堂的;而相较于那引发好事者无限遐思的地名,可供考察的资料却是少之又少。 大理石镇是离墓碑村最近的市镇,一天有六班公交车往返两地。从公交车总站一走出来,就会看到广场对面仿英国庄园府邸的歌德复兴式直立屋顶。这外观为绿色的典雅建筑原是自称为“镇上诗人”的葛拉罕·卡本特的私人宅邸,如今大家只知道它是镇上唯一的图书馆兼乡土数据馆。 在这栋建筑的书架角落,有几本连镇民都很少去翻阅的冷门书。其中有一本小册子,是墓碑村的不动产商人兼笃学之士法兰克·欧布莱恩自费出版的《墓碑村、大理石镇一带的历史及民间传说》。事实上,要了解墓碑村地名的由来,这本书是最方便的数据。 欧布莱恩在书里这样写道: “……关于墓碑村地名的由来,有各种说法,不过依我之见,还走记载于十八世纪中期、法印战争前后的‘罗杰·威廉士的恶作剧’说比较可信。 “最初在墓碑村、大理石镇周边殖民的走一六三四年渡海前来的移民,他们建立了所谓的麻萨诸塞湾殖民地,这个前面也提过了,只不过这批新移民并不像他们的前辈Pilgrim Fathers,是那么严格的清教徒。身为‘非分离派’的中产阶级,他们一方面怀抱着建设山顶村落的宗教信念,但同时却也对世俗的买卖展现出旺盛的企图心。 “说到这里,我们就不得不介绍接下来这个故事的男主角——当时新移民的领袖罗杰·威廉斯了。威廉斯一边生产畜产和玉米,一边又制造兰姆酒,还和远在伦敦的商人做生意,是一个很能干的生意人。这样的他看中了现在大理石镇周边的土地。除了认为这一带的平地很适合放牧之外,对矿物学略有研究的威廉斯还知道山里藏有质量优良的花岗岩。后来,大理石和酪农业共同成为此地的经济命脉,美国东岸大部分的建材几乎全来自于这取之不竭的矿脉——精明的威廉斯应该早就料到了。 “然而,当时那附近一带操控在隶属阿尔冈昆语族的纳拉干西印第安人的手中。就算他再怎么会做生意,遇到这以骁勇善战着称的对手,也是无计可施吧?历经几番交涉,酋长还是坚持不肯把土地让给他。于是威廉斯心生一计,他利用纳拉干西族迷信传说的心理,布置了一场骗局。 “现在巴利科恩家经营的知名墓园——‘微笑墓园’所在的丘陵,在当时有一块巨大的花岗岩,它的形状就像是印第安圣者的侧脸,因此被纳拉干西族视为全族英灵取集的基石,极度敬畏着。知道这件事的威廉斯利用这块石头作为华丽舞台的道具。他指定要在‘圣者之墓’跟酋长进行第七次谈判,并叫已经归顺他的颂族翻译者躲在岩石后面,说出这样的话: “——‘纳拉干西的伟大勇士啊,听清楚了。这块土地已经被诅咒了,你最好把它让给从南方来的白人,赶快往北迁徒。否则的话,灾厄将会席卷全族。黑色的死者会从坟墓里爬出来,到处找活人下手,啃咬他们的肉,全族将会灭亡……’ “听到这番话的酋长脸色变得比死人还要苍白,当场就答应了威廉斯的要求。 “就这样,威廉斯不花一丝力气,只用了两木桶的兰姆酒和一皮袋的香料,就把大理石镇和墓碑村周边的广大土地买下来了。 “墓碑村一带从那时开始就一直是不堪使用的荒凉土地,他真正想要的是现在大理石镇周边的那块,然而,‘被诅咒的土地’这部戏是他自导自演的,就算不乐意,他都得好、坏一并接收了。 “从上述的故事,我们可以得知墓碑村之所以取‘墓碑’为名,应该是跟印第安圣者的‘墓石’有关。 “就这样,以部分人士所谓的‘黑心伎俩’(笔者倒认为比起那些不付任何代价,强取豪夺印第安人土地的麻萨诸塞州开发者,威廉斯的罪算是轻的了)取得土地的过程多少触怒了神明,自那之后,墓碑村成了永远被人遗忘的地方。相较于此,大理石镇却在一七八四年设立了我国第一座大理石开采场,奠定了日复发展的基础。” ——以上就是欧布莱恩所记载的关于“墓碑村”命名的由来。 大理石镇后来因生产优良的大理石和发展酪农业,成为地方经济的重镇而繁荣了起来。进入七〇年代之后,除了这些传统产业外,更多了生产电子零件的工厂,替这个历史古城带来了新的风貌。 秋色正浓的时节,来到大理石镇和墓碑村游览的人们看到美丽的湖光山色,以及被各种红叶点缀得缤纷多彩的古老街道,都会意识到:这就是出现在影集“冷暖人间”里的典型新英格兰风光啊!没错,就“外观”而言,确实可以这样说。不过,要是让鸡蛋里挑bbr>?99lib?骨头的社会学学者来讲,肯定会说这一带其实是最不像新英格兰的区域。 他们指的是当地在人种和宗教构成上的特异性。也就是说,这一带不像新英格兰的其它区域,(白盎格鲁萨克逊人)拥有绝对庞大的势力。 最早是一九八〇年代后期,在纽约生活不下去的爱尔兰裔移民开始往北迁移。不过归根究底,还是因为一九一〇年至二〇年间,西维吉尼亚的意大利裔矿工大量涌入。当时被同伙背叛、罢工不成还丢了饭碗的煤矿工人,陆续被精明的职业介绍人送往大理石镇的采石场,但这次他们可真是押对了宝。因为大理石镇的大理石开采场已经成为东部一带住宅建材的主要供给源,再加上,纽约的摩天大楼时..代正好从这时开始,为了开采石头,势必需要更多劳动力。 意大利裔移民在忙着替摩天大楼还有法院开采大理石的同时,也渐渐习惯了这片新天地的生活。然而,其中并不包括改变宗教信仰。他们希望能拥有自己的教会。于是为了照顾爱尔兰裔移民的福祉,许多罗马天主教教堂应运而生。其中最古老的一所,在墓碑村的微笑墓园里还可以看到。 面对天主教徒这般的行动,早先搬进来的清教徒们倒是十分冷静。原本这片土地就是由罗杰·威廉斯那样的人开发出来的,他们虽然也是清教徒,尺度却宽多了,因此会有那种反应也就不足为奇。 因为有这么一段故事,致使在清教徒占压倒性多数的新英格兰地区,大理石镇和墓碑村一带却例外成了罗马天主教信徒比较多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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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讲到宗教了,就让我们再把话题转回墓碑村吧。 和大理石镇的蓬勃发展相比,可说是完全被人们遗忘的墓碑村,在第二次大战后又重新跃上了地方历史的舞台——而且,还是用跟它那阴森地名满相符的方式。 一九四五年,有一名英国人混在战罢归来的士兵中,来到了墓碑村。这个人名叫史迈利·巴利科恩,是葬仪社的老板。 史迈利在伦敦继承了祖父汤玛士·巴利科恩一手创办的葬仪社,然而,他这个葬仪社老板不光对死人,连对活着的漂亮的女人也非常感兴趣,一向花名在外。年纪轻轻的他会来到这鸟不生蛋的地方,也是那坏习惯害的。他沾上了人家退休上校的老婆,在伦敦混不下去,只好收掉葬仪社,渡海来到美国。 只是,这风流成性的葬仪社老板一上船就后悔了。为什么呢?因为他亲手关掉的葬仪社在伦敦可是数一数二的老店。为了让读者了解横渡大西洋的史迈利有多后悔,我们必须先从他的祖父汤玛土·巴利科恩的伟大功绩说起。 汤玛士在世的时候正值维多利亚王朝。当时身为一介穷记者的汤玛士在因缘际会之下,加入了刚成立的伦敦公墓公司(London Necropolis pany)。这家公司做的是墓地开发的生意,算是当今灵骨塔业者的先驱。汤玛士的转职正好挑对了时机,当时恶劣的环境、传染病以及贫困的生活,导致死亡率达到颠峰,搭上当时伦敦墓地扩大政策的顺风车,他经手的墓地也大卖。 就这样,他赚到了一笔钱,开始有了自己创业的想法。一八四〇年,毅然决定自己当老板的汤玛士以买卖墓地得来的钱为资本,在伦敦开了家葬仪社兼礼仪用品公司。 这次的决定又是正确的。葬仪社比外行人想像的好赚一倍,至于礼仪用品店又比葬仪社好赚个三倍,是会生蛋的金母鸡。 颇有生意头脑的汤玛士不但从法国请来设计师,还替美丽的丧服制造豪华的型录。跟他的做法相呼应的,是当时因为缝纫机普及而积极拓展市场的伦敦时尚界。至今依然使用在黑纱上的一种叫做“绉纱”的材质,为了因应丧服的需求而被大量开发,就是那时候的事。用到的场合少,价格却很昂贵的丧服或葬礼用品,对上流社会而言是不可或缺的门面摆饰,也因此制造或贩卖它们成了颇有赚头的好生意。就这样,不管是死人还是活人的钱,都大量流进了汤玛士的口袋。 汤玛士之所以能顺利累积财富,不单只因为他是个幸运的男人。他看准了英国殡葬业处于蓬勃发展期的趋势,也具备了一边掌控社会情势,一边逐梦淘金的才能。 英国火葬协会的成立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八七四年,由维多利亚女王的御医亨利·汤普生主导,并在各界知名人士(其中包括因帮《艾丽斯梦游仙境》绘制插图而名噪一时的约翰·泰尼尔大师)联署支持下,该协会终于诞生了,不过,这期间汤玛士也主动帮了许多忙。就当时伦敦市民的情感和信仰而言,要他们接受火葬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协会那边也是一直拖到一八七九年才敢实验性地先烧一头马来试试,不过在那之后,为了讲求卫生,火葬开始在英国普及了起来。由此看来,汤玛士确实有先见之明。 就这样,由汤玛士打下基础的葬仪社成为巴利科恩家代代相传的职业,不过却由于前面讲的那件事,在史迈利这一代断了。 没守住祖先辛苦建立的基业,流落到了新英格兰乡下的浪荡子史迈利,在新天地里选择从事的行业竟然还是开葬仪社。在墓碑村的郊区买了间老房子住下来的他,承袭了祖父的智能,想到可以把那一带被遗忘的土地开发成墓地。 史迈利的这个主意,后来成为美国殡葬业者惯用的伎俩。墓园的土地不用课税。只要锁定墓碑村周边不适合盖房子、也不适合耕种的廉价土地,以免税的方式购入,整理成墓地后再高价出售——这可是大钻法律漏洞,稳赚不赔的生意。 过去,几乎无偿取得了这片土地的精明英国人没有好好利用它,任其荒废;两百年后,从英国渡海而来的男人以同样便宜的价钱买下了它,这次他却像米达斯王一样,让废土变成了黄金,化腐朽为神奇。 史迈利首先成立了非营利法人的葬仪社,成为发起人。然后,他再跟当地的土地开发业者合作,把将来要作为墓地的土地登记在土地开发公司的名下。土地开发公司和葬仪法人签订契约、提供土地,法人则把那些土地变更为墓地贩卖。买卖价格的五成做为法人的经营及维持费,剩下的则全归发起人所有。如此一来,法人的收支将永远是零,使非营利事业的招牌不致毁损;但实际上,发起人却可从几乎不用钱的土地获得几十万美金的利润,这神奇的赚钱方法全是史迈利想出来的99lib?。 虽说他在伦敦是因为乱搞男女关系而导致生意失败,可是这样看来,史迈利似乎也遗传到了祖父开葬仪社的天赋。这个精明的英国人很快就把美国殡葬业的经营技巧参透了。引进英国特有的尸体防腐处理技术就不用说了,像是墓地管理维修费的基本金制度,或是埋葬的生前契约制等,他也一一把这些想法付诸实行。 然而不可否认的,在史迈利的成功背后确实有着“运气”这回事。最大的关键就是一九五〇年大理石镇议会通过了与墓地冻结有关的条例,明文规定,大理石镇自一九五〇年以后都不准再开发新的墓地。 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什么特例。人类自有史以来,就曾多次试图将死人的地盘和活人的地盘分开或是融合。因时代的不同,死人可能受到阳世亲人的厚葬,也有可能被视为不祥物,弃置在郊外或教会里。 殷鉴不远,比方说,路易十六政权结束时的法国,就曾把已经使用超过五百年、具有悠久历史的“圣婴公墓”整个挖开来,改作其它用途;十九世纪初期,拿破仑三世更下令废止对都市发展而言有如绊脚石的墓地,企图将它们迁往巴黎郊外。比这些更新、与大理石镇的例子更类似的,就属一九三七年在旧金山实施的墓地禁止令吧!这条禁止令颁行的背景,当然是因为旧金山供活人使用的土地严重不足,可是受到池鱼之殃的却是旧金山近郊一个名叫科马的小镇,活人和死人的人数比一下子变成了五十对好几万,全镇彻底地“墓地化”了。 大理石镇的情况和刚才举的加州的例子可说颇为相似。虽说这是幅员广大的美国,但四周都被丘陵环绕的大理石镇,土地本来就有限,再加上当时镇上正积极发展观光产业,为了活人的利益,只好牺牲死人睡觉的地方了——持这种看法的人还满多的。 要是让喜欢讲大道理的人来发表意见,比方说前面提到的社会学学者,肯定会说这种现象正足以说明现代人对死亡抱持的态度——明显地排斥、抗拒死亡。也就是说,在道德良知的废墟之上,有的只是对生者利益和幸福的追求,以及由快速经济成长所支配的都市化文化,因此死人会被赶出活人的地盘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总而言之,因为有这么一段故事,致使史迈利开设的微笑墓园不断从大理石镇那边吸收改葬的墓地,更从一九五〇年起,一肩挑起该镇专属墓园的重责大任。史迈利原本是英国国教徒,因为第二任妻子是天主教徒的关系,才改信了教,不过墓园这边倒是不分教派,怎样的葬礼都办。 认真说起来,史迈利其实是个无神论者,美国的理性主义和实用主义反倒比较吸引他。“分得那么清楚,怎么开葬仪社啊?”这才是他的真心话。 在那之后,史迈利的墓园不仅扩充设备,还把拥有欧洲庭园风格的墓地整理得美轮美奂,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其名声之响亮,不仅大理石镇,在整个州都声名远播,甚至有人不远千里地捧着钞票上门来签约呢!渐渐地,许多墓碑村的居民依附在这座大墓园底下讨生活,史迈利更被推上了村长的宝座。在美国,殡葬业者的社会地位本来就高出其它国家很多,葬仪社老板当市长、县长的例子并不罕见。 就在众人以为他应该还得起在伦敦欠下的借款的时候,史迈利突然对葬仪社的生意失去了兴趣。如果说他的事业企图心只是出于想跟伟大祖父一别苗头的心理的话,这样就不难理解了。六〇年代以后,史迈利把他的热情全放在股票和投资上,墓园的经营则草草交代了事。结果,史迈利个人的财富是增加了,墓园本身却没有扩大到全国级的规模,不过至少它没有辜负“全州第一”的盛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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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自维多利亚时代开始,开葬仪社成了巴利科恩家的事业,代代传承了下去。但说到谁要来承接史迈利的衣钵,这又是个伤脑筋的问题了。 史迈利结了两次婚,总共有六个孩子。第一次结婚是在刚抵达美国的一九四五年,对方是他在船上认识的英国画家的女儿劳拉。短短五年的婚姻生活里,劳拉帮他生下了三男一女,然后就死了——死因是自杀。该怎么说呢?天生具有艺术家纤细气质的劳拉似乎受不了史迈利一再偷腥的恶习——大家都是这样传的。 劳拉留下的四个孩子,长女洁西卡嫁给了承包墓园生意的不动产商人之子弗雷德里克·欧布莱恩;三子史蒂芬离家出走后,最后客死在日本。所以现在遗留在墓园的就剩长子约翰和次子威廉两人。 另一方面,劳拉自杀后,史迈利在一九五〇年跟传言中的外遇对象之一莫妮卡结了婚。莫妮卡不论就聪明才智还是教养都比不上劳拉,不过她可比劳拉美上了好几倍。听说她就是在墓园内的天主教堂打杂时被史迈利看上的。婚后,莫妮卡马上生了对双胞胎,取名为詹姆士和杰森。双胞胎之一的杰森受到信仰虔诚的母亲影响,成了天主教神父,却在越战归来不久后就去世了,因此莫妮卡的儿子只剩詹姆士一人。被双胞胎兄弟单独留下的詹姆士,选择了在墓园工作的老路。 现在留在微笑墓园的三个孩子,认真说起来,就属约翰最有乃父之风,最得史迈利的真传。 约翰一开始很排斥继承葬仪社的家业,他成了医生,自己在波士顿开医院,却因经营不善而在一年前返回了墓园。即使如此,史迈利还是相信约翰遗传了自己做生意的本事,把墓园的经营权交给了他。然而,王位的转移是不可能那么平顺的。约翰大概看父亲这个土皇帝作威作福觉得很不顺眼吧?两人之间经常发生冲突。然后史迈利病倒了,约翰总算得以发挥自己在殡葬业上的天分,慢慢地把个人的经营风格展现出来。这下子,质疑约翰会不会做生意的声音也变小了。别看他算盘打得很精,偶尔也会做出孤注一掷、血本无归的事,只能说是被鬼附身了吧? 跟约翰比起来,威廉比较像母亲劳拉。他对做生意没兴趣,反而钟情于艺术。从学生时代开始,威廉就花了大笔金钱在戏剧上,到现在他仍未放弃自己的梦想,期望有朝一日能从墓园经营者变成一名演员。 至于莫妮卡的儿子詹姆士,则跟劳拉的孩子是完全不同的典型。他天生就是个工匠,若论到尸体的修整及防腐技巧,他可说是东部的第一把交椅,只是他的性格有点扭曲,能否成为一名好的墓园经营者就有待商榷了。 如果史迈利就此咽气的话,墓园百分之九十九会由约翰继承吧!但偏偏他们兄弟又不是那么的团结,所以巴利科恩家和微笑墓园的前途可说是多灾多难啊! 总之,在大展经商才能的清教徒以印第安人的墓石为舞台安排了一场骗局后的两百年,墓碑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村落。这里跟二十世纪大部分的城市都不一样,正好颠倒过来,是活人依附着死人过生活的。就像字面上的意思一样,“墓碑村”成了一个到处都是墓碑的村落。 而站在这坟墓之村的至高点掌控一切的,就是微笑墓园和开设葬仪社的巴利科恩家族。 第四章 微笑墓园的微笑 “耳语墓园的一切都让人感到好奇,其中又以耳语这件事最引人遐思。” ——伊夫林·沃(Evelyn Waugh)《耳语墓园》(The Loved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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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夏打了个大呵欠。并不是墓碑村和巴利科恩家的漫长历史让她感到无聊,而是坐了一整天车,长途旅行的倦怠开始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也难怪花了三天时间才回到墓碑村的赤夏反应有一点冷淡,只觉得这村庄又小又旧,让人昏昏欲睡,提不起劲来。 进入市区后,灵车稍微减慢了速度,这才看清楚街道的样貌。永远跟不上时代是一件好事。这里随处可见让人印象深刻的第二帝政样式屋顶,以及镇上木工用雕刻刀造出来的哥德式木造住宅,街道酝酿出的气氛足以让狂热的建筑史学家愿意埋骨于此,可是在赤夏的眼里,它只不过是个连迪斯科都没有的荒凉小镇。然而,即使是她也注意到了,跟前面经过的其它新英格兰城镇相比,镇上卖供花和刻墓碑的店多出许多。 脑筋一动肚子就会饿是赤夏的坏习惯。就要离开镇上的时候,她满脑子想的都是刚刚看到的圆锥形屋顶好像一支支可口的薄荷冰淇淋。 “喂!葛林,去吃点什么吧?”赤夏拉拉葛林的袖子。 离开市区,在二三号公路旁边出现一个霓虹招牌,上面写着“十字路口咖啡馆”。然而葛林并没有减缓车速,因为再经过四个路口,然后再开个两英里就可以看到微笑墓园了。 “忍耐一下。坐灵车去殡仪馆的家伙是不会肚子饿的。” “去你的,我又不是死人!”赤夏嘟起了嘴。 说着说着,两人的灵车已经抵达微笑墓园了。 至今为止,有数不尽的灵车和载着悲伤家属的豪华厢型车通过微笑墓园正面的拱门,然而,庞克打扮的男女驾驶着粉红色的灵车到来,这还是头一遭。在通过正门之前,葛林刻意看了一眼挂在上头的招牌。上面画着菱形且前后被截掉变成六角形的传统棺木,棺木中央的百合花和微笑的嘴是微笑墓园的标志,标志上用矫揉造作的文字写着可笑的标语:“微笑开启天堂之门”。不管是标志还是标语,葛林都不是很欣赏,不过,一般伤心的家属视它们为一种救赎或是慰藉,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车子快速辗过碎石子路朝殡仪馆前进。这座殡仪馆也颇有看头。不愧是非常讲究硬件的史迈利(开殡仪馆的一定要把坟墓弄好——也就是说,他一直把帮死人盖个舒适完美的家当作是自己的天职),殡仪馆彻底展现了对美国宫殿建筑时代的缅怀。换句话说,在这里随处可见他对自维多利亚时代末期开始,历经狂乱的二〇年代(爵士年代),直到华尔街的经济恐慌才宣告结束的美国富豪奢华生活的向往。 实际上,殡仪馆是参照爵士年代最有名的大富豪范德毕在纽波顿的夏日度假山庄盖成的。 这座大宅邸继承了范德毕景仰的、同样也是建筑狂的路易十四的法国文艺复兴的特征,姑且不论一般人是否有像范德毕那样的财力,不过,与其作为私人宅邸,它其实更适合成为公共建筑,由此可见史迈利确实眼光独到。 初次造访的人,首先会被屹立在坚固立方体建筑物前的六根圆柱所吸引。圆柱的造型十分特别,是古希腊风的哥林多式圆柱,优美地排成一列,好像在保护或遮掩精雕细琢的大门。这让人想要一探神之国度的建筑结构,正好跟史迈利的理念不谋而合——他认为“必须有个缓冲地带,让人不会一走进殡仪馆就联想到死亡”。不过,碰上葛林这种别扭的人,光是建筑物正面用粗体埃及象形文刻成的浮雕,就让他觉得好像走进了骄傲自大的老银行,会将它批评得一无是处也就不足为奇了。 换个角度来看殡仪馆的特征,简而言之就是“大理石和金光闪闪”这八个字。是的,那大理石使用之阔绰大方,确实叫人叹为观止。建筑物的外观(包含方正的建筑物整体和圆柱在内),当然全是用白色的大理石砌成的,正门大厅和阳台用的是赭黄色的大理石,餐厅是粉红色的,至于壁炉架和祭坛则是桃色花纹的大理石。这座殡仪馆就算被誉为“大理石之家”也是实至名归。庄严稳重的它,充分利用了墓碑村盛产大理石的当地优势。 在黄金的使用上,同样也是极尽奢华之能事。受限于殡仪馆这种建筑本身的个性,它当然不可能像范德毕家的豪宅那么金碧辉煌,尽管如此,内墙的重要角落全贴满了金箔,巧妙雕刻而成的镜板也用混合了黄、绿、红颜料的金子,精心呈现出颜色的微妙变化。黄金的闪耀光芒让摆满各个房间的雕像——诸神、妖精、天使、半人半马、森林之神等都更为醒目,也酝酿出远离尘世的脱俗气息。如果美国存在着所谓的封建领主的话,应该是指范德毕家族这类的人吧?不过,史迈利·巴利科恩在盖这座殡仪馆的时候,肯定也觉得自己就像个封建领主——只不过,他领地内的子民以死人占了大多数就是了。 粉红色的棺材车开进殡仪馆旁边的停车场,插入已经停在那边的几辆灵车中间。葛林和赤夏一下车就直接往殡仪馆走去。 进入正门大厅,抬头望见天花板上以手持小号的二级天使“主司知识”作为装饰的枝形吊灯,葛林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在那部老电影里,盛装打扮的轻佻姑娘和风流倜傥的俊俏男子,双双从这种吊灯下面走过,欢欣鼓舞地前往宴会大厅。然而,一样的辉煌灯光下,聚集在这里的却只有死人。而他们即将前往的并不是热热闹闹的跳舞厅,而是一问间分配好的太平间。死亡是孤独的——葛林如此认为。 和葛林相比,赤夏对这间殡仪馆的看法就单纯正面多了。不管是通过白色大理石砌成的哥林多式圆柱,还是看到正门大厅的巨型吊灯,她都只有从牙缝里进出一声“恶”而已。只要是跟自己的低级品味不兼容的东西,都会变成她“恶”的对象。赤夏会有这种反应并不是因为她对金银珠宝一点都不动心,而是因为这些宝贝又不是她的,所以她只有“哑”的份。 正当赤夏像往常一样,“恶、恶、恶”个不停的时候,接待柜台后方有人探出头来。藏书网是个与大厅气氛格格不入的男子,其突兀的程度不亚于两名庞克族。赤夏高兴地向他打招呼:“嘿!这不是沃特斯吗?今天轮到你守柜台啊?” “咦?是大姐,还有葛林。你们回来啦,大城市好不好玩?” 叫沃特斯的男人说完后,马上从柜台后走了出来,迎向葛林他们。他最爱的金色耳环在耳垂下不断地晃动着。沃特斯是负责遗体处理的詹姆士在西岸的佛蒙斯特墓园修业时认识的同性恋化妆师。原本他在不怎么红的重金属乐团帮团员化妆、做造型,谁知跟经纪人抢夺吉他手的儿子时竟然失败了,这才下定决心随詹姆士一起回来。现在的他一边担任詹姆士的助手,帮死人化妆,一边还说看惯了人生无常,想去修禅什么的。 “巴黎马马虎虎,纽约就有趣了。”赤夏说。 “糟透了。”葛林说。 沃特斯的眼睛眨了眨。 “开那么酷的棺材车回来,我想应该是很好玩吧?喂!下次也让我坐坐看。” “好啊!没问题。”赤夏吃吃窃笑道:“每次只要一讲到那辆棺材车,葛林就一肚子火。不提了,你们这边怎么样?” “我们也是惨兮兮哪!”沃特斯摩挲着胡子刮得不干净的下巴,愁眉苦脸地说道。 “自从约翰当家之后,就变得好啰嗦。说什么经费要删减啦,现在可好了,连火葬、配车的事他都要管,还指责我们浪费,搞得大家乌烟瘴气。就说我好了,前几天在灵安室(即停尸间)放背景音乐的时候,不小心把威尔第的 href='/article/4301.htm'>《安魂曲》换成了死之华乐团的《死神也有慈悲》(De.99lib?h Don't Have No Mercy),不但被骂到臭头,还一口气减了我三成薪水。” “是吗?我也很讨厌那个家伙。要是他真成了我的老爸,那可伤脑筋了。”赤夏的表情也跟着忧郁起来。 沃特斯突然又有精神了。 “不说这个了。喂!想不想恶作剧一下?” “恶作剧?” “嗯,最近来了个不识相的女人。你们应该看过吧?明明没有近视眼却戴副黑框眼镜,开口闭口都是大道理,摆出一副女强人的派头。”沃特斯转身往后面看,立刻放低了音量。“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她来了……快,你们两个假装是客人……” 大厅出现一名女职员。沃特斯不动声色地把葛林和赤夏当作是客人介绍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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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女职员的造型颇为奇特,身上穿的是用皮带扣环固定住、长及脚踝的古希腊式长袍。从肩膀到手臂一带则露出像是太空装的银色针织紧身衣。这身衣服是殡仪馆女性接待员的制服。身为设计者的约翰自吹自擂地说它“是神话和机能美的结合,恰好符合殡葬业者串连起阴阳两界的形象”,然而,要是让殡仪馆的员工自己来看的话,他们会说:“又不是在演‘星际大战’。” 没有一个人的评价是正面的。 对着赤夏和葛林,新来的“莉亚公主”毕恭毕敬地招呼道:“欢迎光临微笑墓园。不好意思,请问您预约的大名是……” 以大厅墙上挂着的墓园主人史迈利的肖像画为范本,客服人员脸?.上带着“微笑墓园谨制的微笑”。偏偏这种笨到只会照本宣科的菜鸟是赤夏最喜欢捉弄的对象,庞克女郎还真的扮起客人,当场演了起来。 “不,我们没有预约。” “没有关系。对了,你们是要办生前契约?还是家里有谁不好了?” “生前契约?” “哎呀,您不知道吗?趁自己还在世的时候,事先把坟墓和葬礼之类的后事安排好,万一真有个不幸,家人也不会惊慌失措,而且这个可以分期付款,不管是谁都可以轻松地签订契约。现在我们正好在做促销,如果您签约的话,还附赠大理石镇健身中心的会员——” “健身中心?”葛林皱起眉头。 “是的。‘让我们以晒成小麦色的健康身体,一起前往梦之天国。’是现在年轻人的流行趋势。” “一起前往天国是吗?” 觉得有点无聊的葛林加入游戏,和赤夏一起捉弄这个女职员。 “不,我们不是要签生前契约,是家里正好出了点事……” “哎呀!”客服人员按照教育手册所写将嘴巴合上,向顾客表达哀悼之意。“这实在是……” ——然而,过度同情反而会坏了生意。 “总而言之,得先帮往生者找一张舒服的床。” “舒服的床?” “是的,我指的是灵安室。现在我马上带您过去看,请跟我来。” 葛林和赤夏被带到大厅左手边西厢的“升天阁”。葛林知道“升天阁”对面有一间“黄金寝宫”,里面的欧式装潢十分豪华,收费也很贵,客服人员想都没想就把他们带到这间收费比较低廉的房间,可见在她心里早就帮他们分好了等级。站在感觉像是乡下富农客厅的“升天阁”里,女职员开始滔滔不绝地讲出本该属于预售屋销售人员的术语。 “您看这涂了厚厚一层油性着色剂的木质地板,配上用白色灰泥涂装的墙壁,还有梁柱外露的古式工法,白腊木打造的古典家具……标准的殖民地风格,结合了拓荒精神,既简单又实用,贵府年高德邵的老爷爷肯定也会中意的……” ——我都还没说是谁死了,她就自作主张地把我爷爷杀了,葛林偷偷在心里啧了一声。 听这种刻板、制式的说明实在没什么意思,于是葛林让她一个人唱独角戏。自己往房间的后面瞧去。每间灵安室都隔成两部分,一是供人休息的休息室,一是放置棺材的停柩室。葛林窥探的正是其中的停柩室。 停柩室里摆了一具桃花心木制的华丽棺材。棺材两边是高耸的立灯,后面则是堆满康乃馨、剑兰等鲜花的花台。 棺材的盖子打开,里面躺着一?位盛装的老绅士。他正对着这边颔首微笑。 这场面可说是美国殡葬礼俗的重头戏。在美国,只要人一死,大部分都会像这样被送进殡仪馆来,经过防腐处理、遗体化妆等程序,再展示于灵安室。死者将面带微笑地等着从全国各地赶来的会葬者跟他话别。 葛林一边为尸体的微笑所迷惑,一边又忍不住打起了哆嗦。日本的葬礼上,只有在出棺时的短短几分钟棺材盖会被打开,然而,这里的习惯却是一直开着,让死者暴露在吊唁者的目光之下。为此,死者必须化妆、涂腮红,摆出与活人无异的姿势。虽然这种做法非常诡异又有点恶心,不过这已经是美国人普遍的生活习惯,连喝可乐、听摇滚乐、穿牛仔裤、崇拜美国人的亚洲青年都不晓得的美式生活就在这里。 已经把房间装潢吹嘘完毕的女职员,将注意力转向东张西望、心不在焉的葛林。 “那边的棺材是今天要下葬的。您瞧,多么生动、安详的面容啊!我想贵府的老爷爷也一定——” “喂、喂,是谁告诉你我爷爷死掉了?” 这时,赤夏做出很妙的举动。她挨近葛林的身体,一边用力地吸着鼻子一边说道:“你误会了。死掉的是我们亲手养大、疼爱有加的小珍妮芙……” “哎呀!”客服人员依照教育手册里画的第二号惊讶表情张大嘴巴,呈现英文字母的O字。 “实在是太可怜了。你们还这么年轻就遇到这种事……” 照例这里要停顿一下——接着回复正常的语调。 “不过,一切都是神的旨意。小珍妮芙得到了永恒的生命,现在正往天国的阶梯一步步咚、咚、咚地爬去。” 她要发动攻势了。 “而你们两位年轻的父母唯一能为小珍妮芙做的,就是助她早日抵达天堂——除了完美的葬礼外,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方法了。我看,就从帮她选一副棺材开始吧?” “可是,我们又不知道有哪些可以选……” “我们这里的款式应有尽有。卖得最好的是桃花心木,也有耐用的胡桃木和超豪华的大理石棺——这里面铺了好几层缎子,睡起来非常舒服,顾客的反应都很不错——” 赤夏做出认真考虑的样子,说道:“看起来都很不错,可是……” “有什么问题吗?我们也接受订做,所以如果您有特殊需求的话……” 赤夏的那张猫脸露出得意的笑容说:“那,请你帮我开个尾巴洞。” “呃?”女职员的嘴巴张得好大。这种惊讶手册里可没有。 “尾巴洞啊,你听不懂吗?你是不是脑筋有问题?我家的珍妮芙是只可爱的犰狳,当然需要个尾巴洞了,要不怎么睡在棺材里面?” “犰狳?!”——哑口无言。这也是手册里没有的反应。 就在这个时候,另一个人出现了。 “艾汀小姐,这两个捣蛋鬼不是客人,是自己人。” 三人同时往声音的方向望去,看见门口站了个小老头。 “哦,庞克二人组回来啦?我刚才在窗边看到一辆怪棺材车开了进来,还想说会不会是你们呢……” 这名老人——文森·哈斯博士将矮小的身躯略微探向前,用充满好奇心的眼睛看着两人说道。 他早过了七十岁,像是鸟窝的头发也全白了,然而,拜那双永远充满好奇又灵活地骨碌骨碌转的眼睛所赐,让他有时看起来就像个古灵精怪的小顽童。葛林经常觉得,这位年龄不详的博士跟早期喜剧电影里的杰出演员哈泼·马克斯(Harpo Marx)很像。 哈斯博士不像哈泼会从怀里拿出扩音器来使用,他直接拉开嗓子急切地问道: “那辆夸张的灵车是怎么一回事?车身上写的‘性爱和死亡是亲兄弟’该不会是引用自佛洛伊德的学说吧?” “是啊!这里是美国嘛,佛洛伊德博士想必也会爱上哈林区嘴念饶舌歌、手舞铁链和刀片的日子。”葛林没好气地回答。 哈斯博士喜欢卖弄学问不是一、两天的事。这位老先生打从史迈利还在英国时就认识他了。原本在芝加哥殡葬管理大学教书的他,如今寄宿在巴利科恩家,担任微笑墓园的顾问。“死亡学”是他在大学开设的课程,内容是从医学、文学、哲学、生物学、历史学等各个层面去探讨人类的死亡,是一门很有趣的学问。 哈斯博士的高深学问让史迈利的墓园事业有了坚实的学理基础,这点是无庸置疑的,然而就连在墓园外,他也很吃得开,大理石镇的警察局长因为他的建言破了一桩悬案,还请他去做警方的特别顾问呢,身为如此伟大的学者,哈斯博士本人却谦虚得很。他总是自我解嘲地说:“我只是对死亡着迷的疯子罢了。” “博士,就算你的名字再怎么跟灵车有关,还是别问葛林灵车的事会比较好,他可是会抓狂的。”赤夏说。 哈斯士皱起了眉头。“其实,我名字中的‘哈斯’最早应该是源自于拉丁语的耙子(barrow),后来它有了烛台的意思,之后又变成柩台,到了十七世纪——”赤夏叹了口气,说道:“啊!死亡学博士又要开始讲课了吗?再这样下去,连我这个凡间的落榜生去参加天国的期末考,应该都可以拿一百分吧!” 尽管讲话酸溜溜的,其实赤夏也好、葛林也罢,都很喜欢这个与众不同的“死亡学家”。也许是因为彼此同是怪人,所以兴起了惺惺相惜之情吧! 被赤夏打断话头的哈斯博士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道:“啊,对了,差点忘了重要的事。待会儿,针对史迈利的遗嘱,哈定律师好像有什么事要宣布。大家都已经集合在二楼的数据室了,你们两位也赶快来吧!” 第五章 家族会议 “……遗书只要不是掉在路上,或者被藏进坟墓里,搜搜离开人等的身,应该就能搜到……” ——艾勒里·昆恩《希腊棺材的秘密》(The Greek Coffin Myst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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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死者复活事件已经在各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第七频道的酷主播唐·蓝瑟正在播报新闻,他的表情跟他说出的话正好相反,一点“波动”都没有。 “总统再度召开政府部门的紧急因应小组,并要求各州的医护中心也能及早——” 这时,约翰·巴利科恩把电视转了台,身穿华丽亮缎法衣的男子出现在荧幕上。这个人是最近刚从电视上蹿红的明星布道师艾力克斯·荣恩,挤满听众的会唱里,艾力克斯一人站在讲坛上。节目播的是荣恩大师的布道情况,他似乎正要讲到精彩处。 “……是的,人类的历史终于要结束了。最终下达审判的时间就是现在——你们应该也听说了吧?” 荣恩大师刻意停顿了一下。 “——死者复活的事。” 会场的听众开始骚动了起来。 “这就是末日降临的最好证明。就像《圣经》上所说的,不只是活着的人,连死去的人都要接受神的审判。然后,有人将因此活的永恒的生命,有人则再度沉沦于地狱……” 会场的走道上,突然跳出一位披头散发的老太太,她又哭又叫:“我亲眼看到我家老头子复活了!他到底怎么了?” 荣恩大师马上从讲坛上走下来,握着老太太的手陪她一起祷告。摄影机清楚拍下了这仿佛预先安排好的感人场面。 电视机前的哈斯博士评论道:“嗯,这人还是基本教义派的菜鸟嘛!《圣经》写什么,他就信什么,不知道变通的新教徒……” “就是那种宁愿相信上帝创造世界、童女生下耶稣,也不承认进化论和生物科学的家伙。”约翰讽刺地回应道。 坐在轮椅上探出身体,对这电视频频点头的莫妮卡·巴利科恩 6b63." >正要想要开口反驳回去,却被约翰抢先了一步。 “他哪是什么基本教义派?应该是拜金主义者吧!” 画面变成了荣恩大师的“慈善募款时间”。会场的听众一个个都把绿色的钞票掏出来高举在头上,在走道间穿梭的工作人员就好像在采集棉花似的,将钞票全部扫进了篮子里,约翰连自己是干哪一行的都忘了,竟然说出“利用死人赚钱真没品”的话,一边把电视关了。 葛林他们在殡仪馆二楼哈斯博士的资料室里,等候哈定律师的到来。然而律师迟迟没有出现。穷尽无聊之下,葛林只好观察起集合在房间里的人。 首先,是大伯父约翰·巴利科恩。他正捻着鼻梁下的一整片胡须。他的鼻子达到好像装上去的玩具。有了这样的鼻子,难怪连胡子看上去都是假的,显得非常滑稽。相较于浓密的胡须,约翰的头上倒是一根头发都没有。秃头加上深度的金框眼镜,使他显得比实际年龄衰老的原因。根据他本人的说法是几年前吃药吃坏的。此刻,他坐在沙发上,大腿上趴着鼻子快要陷进两只眼睛里的丑怪波斯猫。 在约翰旁边的电视附近的是坐轮椅的莫妮卡。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名义上他是葛林的祖母。莫妮卡严受通风所苦,去年开始不得不依赖轮椅过日子,她进出都要靠轮椅,至于上下楼则靠电梯。不过,她跟丈夫史迈利一样,都是很固执的人,生活琐事全靠自己打理,真到了非要假手他人的时候,她只肯让家里的佣人诺曼帮她。 这个诺曼活像印第安人的图腾柱。此刻他就站在轮椅的后面,伺候着老太太。葛林对这个男人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他好像在越战时受了伤,失去了记忆,回国后,正不知该往哪里去的时候,就被墓园收留了。是的,关于诺曼,就知道那么多了。毕竟本人想不起来的记忆,别人是无从得知的。不过,从她脸上有一大片烧伤的痕迹来看,可知她确实曾有一段悲惨的过去。 “真是的,到底要我们等到什么时候?” 坐在约翰对面的洁西卡极不耐烦地说道。他是史迈利的独生女,论辈分算是葛林的姑姑,她看起来就像严厉的高中文法老师,依照赤夏的说法就变成:“她肩膀底下的包不是骨头,是铁做的衣架。”——洁西卡就是这样的人。 每天要被这付衣架折腾的可怜的丈夫就坐在她的身边。弗雷德里克·欧布莱恩是史迈利认识多年的不动产商人的儿子——受气包弗雷德。看到他那像是被刨刀削平的单薄下巴,连葛林都能了解为何他会有那样的称号了。一脸倒霉相,跟被猛禽攫住的小鸟没有两样。 洁西卡照例先拿静静坐在一旁的丈夫开刀。 “弗雷德,你这人做什么事都慢半拍,或许你觉得这样下午也无所谓,但我最讨厌等了。” 不得已之下,弗雷德只好问约翰:“请问什么时候才要开始?您说的那个宣布……” “这个嘛,哈定说他已经在路上了。话说回来了,威廉也还没有来。海伦,威廉是怎么一回事?” 听约翰这么一说,威廉的妻子海伦从沙发上跳了起来。看样子他根本就没料想到自己会被点到名。她很清楚,自己无法成为众人目光的焦点是因为缺乏魅力,所以她干脆不跟人打交道,缩在自己的壳里。结果,造成的恶性循环是大家更加忽视她——威廉的妻子就是这样的女人,海伦神经质地摸着脂粉未施的脸颊说道: “威廉好像去大理石镇了,跟伊莎贝拉一起……” “跟伊莎贝拉一起?”这次换约翰吓了一跳。“怎么又是威廉跟她一起去?” 海伦没有回答,低下了头。这时一直站在窗边没有说半句话的詹姆士代她回答了。 “中午的时候,我看见伊莎贝拉坐威廉的车出去了。伊莎贝拉应该是有什么事要办吧?” “应该是为了爸爸吧?爸爸让她买他爱吃的巧克力,所以得去镇上的百货公司一趟……” “不过为什么要开红色的跑车去买,这我就不知道了。”詹姆士语带讽刺地说。 詹姆士一向沉着冷静,总是一副超然物外的样子,不过他这种态度碰到约翰就破功了。不管对方是谁,詹姆士总是以研究白老鼠的眼光主意,我有什么办法?” “可是,之前那封遗嘱的内容,大家应该都很满意啊!”洁西卡郑重地说道。 诚如杰西卡所言,一个月前宣布遗嘱内容的时候,似乎是平安无事地结束了。那时,哈定当着史迈利的面,对着同样一伙人宣读了遗嘱,那财产作了完美的分配,连他自己都说“这笔律师费赚得有够轻松”。细节的部分葛林不懂,不过粗略地来说,史迈利把财产分成了六等分:约翰、威廉、詹姆士、洁西卡四兄妹占了四份,妻子莫妮卡一份,至于过世的史蒂芬那一份则由葛林继承——连不动产、土地这些对象也像是切割拼图似的分配得很平均,务求公平。继承人当中好像只有约翰不太满意,不过,在承诺他将可以无条件成为墓园的主事者后,他就不再讲话了。如今约翰又有意见了。 “那你说,遗嘱作了怎样的修改?” “我不知道。”哈定耸了耸肩。 “不知道?今天不是宣布修改过的遗嘱才把我们找来的吗?” “本来是这样。可是我来这里之前,去见了史迈利,他跟我说新的遗嘱还没写好。今后,他打算尽量享受最后这段日子,所以遗嘱也有可能在他死后才——” “可恶,这摆明了是在整我们嘛!”约翰忿忿不平的说道。 洁西卡也在一旁叹气,“他该不会是嫌大家伺候他还伺候得不够吧?都到这个节骨眼了,还不让我们休息。” “关于遗嘱,我想到了一件有趣的事。”哈斯博士用事不关己的轻松语气插嘴道。 约翰出于礼貌的问:“是什么有趣的事?” “嗯,大概在一百年前,苏格兰有位非常有钱的女人,留下了众多不同的遗嘱。遗嘱上说,只要她的肉体还存在这个世间,她的丈夫就可以管理她的财产。夫人死后,她的丈夫马上找来一名叫约翰·杭特的男子。这个杭特是知名解剖学家的弟弟,他拥有最新的技术,他把新发明的防腐剂注入夫人的动脉里。就这样,全身包裹着上好衣料的夫人被装进附有玻璃盖的 5bb9." >容器里,供前来吊唁的宾客瞻仰……” “这就是遗体保存术——我们的丧葬习俗就是起源于此。”詹姆士接话。 “喂,你这不是班门弄斧吗?在博士我的面前讲这些——算了,也是有这种说法啦!至少和古埃及人用碳酸苏打泡尸体比起来,那样的做法跟我们比较接近。” “这跟爸爸修改遗嘱又有什么关系了?”约翰不耐烦地插嘴道。 “现在的社会无奇不有,连人死了都会复活了,他该不会是想交代我们,就算他死了也不要帮尸体做防腐处理吧?” 洁西卡的这番发言让周围的人重新紧张了起来。 越听越糊涂的约翰向哈定律师问道:“安德烈,先不管爸爸遗嘱的内容了。如果留下遗嘱的死者真的复活了,那会怎么样?” 哈定律师皱着眉想了半天。 “嗯,你是说死者复活吗?那可真是棘手的问题了。首先,所谓的继承应该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一刻算起。在继承上,对于死亡的争议不是没有,比方说被继承人失踪,且已宣告失踪达一定期限者,就算本人也活着,也算是死亡;还有,即使找不到尸体,但确定已经在灾害中丧生的话,也能做出死亡的判定。然而,除了上面这些情况之外,继承开始生效的时刻都以临床死亡——也就是说,以心跳和脑波停止的时刻、死亡诊断书上登记的死亡时刻为依据。一直以来,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死亡’。结果呢,临床已经被判定死亡的家伙,现在一个个的复活了。而且他们似乎还拥有与活人无异的意思能力。.. “那不成了——活着的死人?” “是啊!问题就出在这里。既非死又非生,刚好介于两者之间。一旦这种情况持续下去,活死人越来越多的话,我看全美国的律师有一半要去看心理医生了,而另一半则得猛啃古代的书,改变自己的观念。” “怎么改变?” “这个嘛……法律上所认定的死只限于完全死亡吧?也就是说,非得肉体腐坏了,化为灰烬了才叫做死。临床死亡不算,必须是任谁都挑不出毛病的彻底绝灭,才能够避免争议。” “法律承认活着的死人具有意思能力吗?” “喂!我又不是智慧女神米涅瓦,我只是个凡人律师,这么困难的问题哪是三言两语就回答的出来的?由于某些死者的精神活动确实与活着的时候没有两样,所以也不能把他们当作禁治产者,又不能马上判定他们丧失了法律上的行为能力……不过换个角度想他们的肉体经历了死亡的过程,过几天或几个月后,肯定会腐朽的,对于这种人,法律该承认他有意思能力吗?……看来社会的乱像是无法避免了。” “照你这样讲,活人和死人到底谁有份,都分不清了嘛!” “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最大的问题就出现在遗产继承上。偶尔,因失踪或灾害被认定已经死亡的人会突然跑回来,引发纷争,这种事不是没有,不过,今后我们必须连死者复活后可能要求删改遗嘱的情况都要考虑进去,真是伤脑筋,就算死者不推翻生前立的遗嘱好了,也不代表会什么问题都没有。” 觉得一直在谈论法律很无聊的伊莎贝拉插话道:“啊!艰深的道理我不懂。倒是……约翰,你到底拿到遗产了没有?” 不带恶意的语气,却凸显了习惯被众人捧在手心的女人真是少一根筋。约翰被问得不知该怎么回答。 伊莎贝拉继续说道:“大理石镇的房子你还负担得起吧?人家想要尽早搬过去住。你瞧,巴利科恩家的老房子已经有点旧了又阴森森的,连窗子都小小的,对肚子里的孩子也不好。搬去那里后,住的是意大利式的庄园别墅,窗户也好、阳台也罢,都既宽敞又明亮。” “咦,你们买房子了吗?”洁西卡问。 “是啊,结婚以后要住,是我们的新居哟!欢迎大家来玩。”伊莎贝拉天真的回答。 詹姆士看着约翰。“你哪来那么多钱?” 连威廉也跟着调侃起自己的哥哥。“原来如此,从死人那里A来的钱不是用来盖坟墓,而是化作了墓园主人的私人意大利豪宅啊!” “喂!你别破坏我的名声。”约翰等着威廉。 “咦,我说错了吗?你私自挪用公款的事,连爸爸都知道了,不是嘛?” 洁西卡惊讶地说:“呀,这么说的话,爸爸会想要修改遗嘱,就是为了这个……” 约翰没理会洁西卡,却对着威廉说道:“你是不是跑去跟爸爸说了什么?” 威廉笑着耸了耸肩。“你说呢?就算我不说,你拿墓园的钱还自己的债务、买房子的事,早就是众所周知的秘密了。” “我是墓园主事者。关于这一点,爸爸之前也承认了。我要怎么做,还轮不到你多嘴。” “我们可没承认。”这次换詹姆士展开反击。“你这个人,一向看不起开葬仪社的,在外面搞自己的事业,直到混不下去了,才恬不知耻地跑回老家来,跟我们争经营权。这算盘也未免打得太精了吧?” 约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腿上的猫吓得赶紧往下跳。被激怒的葬仪社老板把在场的每一个人全都瞪了一遍,宣示道: “我没空听你们继续废话下去。总之,墓园已经决定由我继承了,如果你们识相的话,就别再做无谓的争辩..t>。” 跳到地上的猫叫了一声,朝詹姆士方向的沙发底下钻去。詹姆士身子一闪避开了猫,狠狠地看着那条逐渐消失的尾巴。虽说饲主的劣根性是有可能转移到宠物的身上,可是,他的反应也太激烈了吧!而约翰则打开了一向用来装猫的提篮,一边叫着猫的名字:“笑笑、笑笑,抱歉哪!”一边趴在地板上。 就在这时,一直默不作声、傻傻听着儿女们争论的莫妮卡,一面梳拢蓬乱的头发,一边面对约翰的屁股说道: “大家还真是辛苦,净说些我听不懂的话,对了,杰森也有分到钱吧?” “莫妮卡,杰森已经……” 哈定律师正想要解释,就被约翰以目光制止了,那眼神的意思是讲了也没用。莫妮卡似乎一点都不介意这样的小动作,继续问道: “……还有,我的老公史迈利是什么时候死的?” 第六章 墓园改建计划 古代的人曾经说过:要想了解某个社会的结构,就去观察他们的葬礼,只要知道什么样的人能够得到最风光的葬礼,大概就窥知一二了。 ——马克·吐温《巴克·芳秀的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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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室的集合之后,傍晚时分,在殡仪馆的会议室内又将举行另一场餐会,听说好像是约翰要把新加入的生意伙伴——某个日本人介绍给大家的样子。 葛林一边看着挂在会餐室后面的巨幅马赛克壁画“最后的晚餐”,一边不自觉地数起出席的人数,壁画里参加餐会的共有十三人,他们这边则有十一人,之前资料室的那一群人,扣掉哈定律师、洁西卡夫妇以及赤夏后,再加上墓园内的天主教教堂祭司马利阿诺神父以及刚才说的那个日本人,总共是十一人——等等,还少算了一只,葛林心想,不愧是爱猫人的约翰就如往常一样,提着了猫咪,“笑笑”的篮子走了进来。 猫——说到这个,赤夏跑去哪里了?葛林心扭纳闷着。算了,她喜欢闹别扭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要是得一一去注意的话,就算有三头六臂也不够用吧!只是,她没找他,自己一个人逃跑!真是太不够意意思了,对葛林面言,出席这种场合的痛苦并不亚于赤夏。 之后,看到在约翰身旁坐下的日本人,葛林又更忧郁了。那是个脖子几乎要缩进肩膀里的矮胖子,从薄唇里露出来的金牙闪闪发光,只要肩膀上再挂台相机,也就活像是美国人经常会在报纸的四格漫画上看到的滑稽小丑了,自己的体内也有一半流着日本人的血液,所以葛林并不希望看到他成为众人的笑柄。不知是不是体会到葛林的这种心情,约翰看起来很愉快地把那名日本人介绍给大家。 “这位是南贺平次先生,我生意上的新伙伴。” “咦?南海冰刺,好奇怪的名字。” 莫妮卡一副百思不解的样子,嘴里念念有词,隔壁的马利阿诺神父连忙请她安静下来。 约翰把出席的人一一介绍给南贺认识,除了威廉以外,大家都客气地打了招呼。原本最有可能捉弄南贺的人应该是威廉才对,但今天他却显得礼貌周到,十分热情,让葛林颇感意外,这两人之间似乎存在着不寻常的利害关系。葛林是最后一个被介绍的,约翰用一句“在墓园工作的人”轻淡写地带过后,便说道: “各位,趁此机会,我想请大家边吃边听我说,我要说的不是别的,而是有关微笑墓园的改革,我想,也该是我一展抱负的时候了。” 由于大家都没有反应,所以最年长的哈斯博士只好勉为其难地开口问道:“哦,你打算怎么做?” “啊!哈斯博士,您不用担心,我只是想把墓园的陈年陋规改掉,开创一番新气象。” 哈斯博士瞥了一眼正唏哩呼噜大声喝汤的南贺,问道:“你是指开发新的墓地吗?” “是的,爸爸上了年纪,有点过于保守了。我想要让这座墓园变成全美,不,变成全世界第一。” 詹姆士插嘴道:“嗯,国庆节不是早就过了吗?怎么这会儿又放起烟火了?” 还没吃饭就灌红酒的他已经很醉了,在他身上,这倒是很罕见的情况。约翰不理会詹姆士,继续说道: “我将和这位南贺先生合作,重新开发墓园东边的土地和墓碑村。” 哈斯博士的兴趣被挑了起来,问道:“那规模肯定很大啰?” “嗯,加起来少说也有九千英亩吧?” 詹姆士充满讽刺的说道:“喂、喂,你盖那么多坟墓干什么?难道你想把约翰逊总统从坟墓里挖起来,请他再发动一次越战吗?” “不,詹姆士,这根战争无关,是和平的经济交流,而且,还不是美国一直以来做的赔钱生意,而是有利可图的进口……” “你还真打算跟南贺先生……”哈斯博士挑起一边眉毛问道。 “您还真是聪明啊!博士,南贺先生的富士山土地开发公司从去年开始,就在大理石镇帮日本的计算机公司盖了许多IC工厂,做出极大的贡献……” 一直等着发言的南贺用他带着奇怪口音的英语加入了谈话。 “也就是说,这次我们服务的对象不再是活人,而是死人。” 约翰一脸严肃的点了点头。“南贺先生请我将墓园东边的土地开发成日本人专用的坟墓,并继续收购墓碑村一带的土地。” 这番话让出席餐会的人纷纷骚动起来。詹姆士目瞪口呆地交互看着邻座的威廉和马利阿诺神父,一边抗议道:“喂、喂,日本人把廉价货卖给我们还不满足,现在连尸体都要丢在我们这边吗?” 詹姆士的话说得这么难听,南贺却一点都不受影响,他露出神秘的东方笑容,回答道: “哎呀,别那么激勅嘛!比起在夏威夷的美丽小岛炒地皮,或是眉头都不皱一下就买下第凡内大楼的日本人,我这还算是有天良吧?毕竟这事跟死人有关,日本地小人稠,就连活人都快要没有地方住了,更何况是死人?你们不是说四海之内皆兄弟吗?那死人还分什么国籍?阴间若还有种族歧视的话,那可伤脑筋了,反正美国的土地这么大,就分一点给可怜的死人用吧……” 詹姆士的怒火爆发了。 “什么一点点?说得倒好听,全世界最有钱的国家竟然没办法处理自己的坟墓,这种鬼话谁要相信?依我看,你们是想用死人当借口,发动银弹攻势,策划第二次珍珠港事件吧?” 约翰马上阻止詹姆士继续讲下去:“詹姆士,请你脑袋清醒点,别再丢我们美国人的脸了,你那一套顶多只能去全美伤残军人协会讲给那些士兵听,你说是吗,威廉?” 被问及意见的威廉竟老实不客气地点了头。 “嗯,你说得有点过分,詹姆士。” 詹姆士惊讶得直盯着威廉看。 “什么嘛!威廉,今天你打算站在约翰那边吗?” 约翰拼命想扭转詹姆士的无礼态度。 “詹姆士,你误会南贺先生了。他跟日本当地所谓的炒地皮恶霸不一样。他见多识广,对殡葬业也有很深入的了解,甚至还出了本很棒的书呢!南贺先生的笔名是南克·费鲁奇,这个名字你应该也有听说过吧?” “南克……费鲁奇?写那本《生意兴隆的葬礼社》的费鲁奇吗?” 这下子,不只詹姆士,连葛林和哈斯博士都吓了一大跳。《生意兴隆的葬礼社》是现今全美卖的最好的话题书,这本书的副书名就叫做“葬礼社导读大全”,内容是针对各州葬仪社的服务满意程度打分数并附上评论,换言之,就是米其林餐厅指南的葬仪社版。 “我不晓得……不好意思,我有点疲倦……对不起。” 詹姆士的表情还残留着些许不快,不过,口头上倒是先道歉了。即便是他,也没有胆量跟《生意兴隆的葬礼社》的作者对杠吧?那本书对葬仪社的评论简直是鸡蛋里挑骨头,极其辛辣。 这本书发挥了意想不到的影响力,洛杉矶佛蒙斯特墓园的神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书中说“跟大圣堂庄严肃穆的气氛相比,费南德兹教父的声音实在不怎么好听,纵使是坐在最前排的听众,顶多也只能忍受那沉闷的讲道五分钟吧?很遗憾,我的评价是二颗半星”,轻易就把它判了死刑。顺道一提,最好的评价是五星。 约翰对詹姆士的态度满意地点了点头。“知道就好,你也该多亲近南贺先生,我想对你的工作应该有很大的帮助吧!” 葛林试着想像此时詹姆士心中的不安。 ——如果,在近期即将出版的《生意兴隆的葬礼社\东部篇》里,南贺这样写道的话…… “看起来,微笑墓园似乎满足了对葬仪相关事宜要求很高者的所有需求。针对这间墓园,我有一点建言,那就是有关尸体防腐、美容的技术。看到这项评论,或许有读者会感到意外。是的,该园的首席礼仪师詹姆士·巴利科恩先生的技术确实是一流的。然而,我对他最近的工作态度感到很忧心。姑且不论他的防腐技术如何,光是遗体美化的部分就让人感觉不到他的用心。为求生动,他帮死者涂上腮红,把他们搞得像乡土剧的演员,还让他们歪着头迎接来瞻仰的客人,这也未免太谄媚了吧?在他身上,我看不到意志坚强、富有创造力的师匠该有的精神。期待他在未来会有更佳的表现,因此,我的评价是★★★……” 得到这样的评价,对自诩为“高手中的高手”的詹姆士而言,无异是在他的背上插了一把刀。因为在他的想法里,给他的评价一律都得是五颗星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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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觉到气氛变得有点凝重的哈斯博士连忙使出他的独门绝招——说古论今来化解僵局。 “唉!别净是责备日本来的客人,美国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就说切尔斯登舞流行的那个年代,大富豪们还不是眉头都不皱一下就买下在欧洲被拆解的古堡,还大费周章地把他们漂洋过海地运过来。看来不管是哪一国的有钱人,只要有钱过头了,想法都会跟别人不一样。” 詹姆士泄气地耸了耸肩,一副“随便你们”的样子。 葛林心想:懂得把葬仪业者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的人物拉到自己这边,约翰的经营手腕确实了不起。一看到南贺被大家认同了,约翰马上趁胜追击地说道: “哎呀!又不是美日战争,这叫做各取所需,日本人需要土地,美国人想赚钱,就这么简单。此外,新开发的土地并不是全部都拿来盖日本人的坟墓,其中五百英亩,我打算把它建成休闲度假村。” “休闲度假村?”哈斯博士听得目瞪口呆,其他人也跟着骚动起来。 “是的,博士。你不是曾经告诉过我,以前的人都是在墓地办活动?像是跳舞啦、买东西的……” 哈斯博士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嗯,中世纪的欧洲确实如此,不但有集市,还有舞会。鲁昂会议就要有一项纪录,记载着政府不得不决定,必须禁止人民在墓地从事跳舞、表演、摆摊等活动。还有,维多利亚王超时的英国,教会为了募集资金,隔着一层地板就在纳骨堂上开起了舞会。记载这件事的文献,我记得前几天才借给你吧?” “是啊!没错,结果死人妨碍到了活人,这个世界毕竟是为活人而存在的,活人都以自己的需求为优先,不管再怎么伟大的人,死了以后,照样得屈服于生者的的支配和评价之下。对死人而言,生者的观往往胜过于死人对自己的评价,因此,我打算改革这间墓园,让它更符合活人的需求。” “你说的休闲度假村,真的会有商机吗?” “当然,活人对死人可说是避之唯恐不及,但真正的天国和快乐,就存在于这片土地上。博士,你有发现他们对死人怀着怎样矛盾的心理吗?那是一种又爱又恨的心情。不,讲得更精确一点,他们爱的是死者在世的样子,希望能将它永远保存在记忆里,但对于冰冷,逐渐腐烂的尸体,他们却讨厌它,希望能忘了它,因此,防腐处理也好、遗体化妆也罢。不都是为了把死亡掩盖起来,让人们忽略它吗?不仅如此,这在墓园工作的这段日子,还发现活人的这份心情也反映在其它行为上。” “哦,怎么说?” “活着的人平常把死人忘得一干二净,到了特殊的节日——比方说每年的忌日.99lib.、母亲节、万圣节啦,或者有什么心愿想诉求的时候,就会来扫墓,而且这种携家带眷的扫墓活动往往跟休闲娱乐结合在一起。你知道为什么我们这家乡下墓园能够吸引这么多人来扫墓吗?大家都是想趁着扫墓,可以顺便参观爸爸亲手打造的欧式花园或是到附近的春田瀑布去玩。然后,他们将忘掉令人恶心的死亡,快快乐乐地回家。所以呢,我打算让活人掏出更多的钱来。死人的那份,订生前契约的时候就已经收了,况且也不可能跟已经消失在这世上的失败者要钱。今后,我们应该把重心摆在暂时获胜的那方,从还在世间享乐的活人身上捞钱才对。” 刚刚一直专心切着煎小牛腩的南贺,这会儿又跟约翰一搭一唱。 “巴利科恩先生说的对极了,日本的情况也跟美国差不多,碍于土地不足,墓园都被赶到了郊外,要是再不搞些休闲娱乐在那边,活人怎么受得了?说到这个,我想到一个不错的点子,或者在盖日本人专属的墓园的时候可以派上用场。针对那些烦恼土地不足的日本死人预备军打出这样的广告词,你们觉得怎么样?‘美国的净土——第一批清教徒移民企图建立千年亡国,准备迎接最后审判的新英格兰,想不想让这里成为您灵魂安息的地方呢?就把身后事托付给跟京都一样拥有美丽红叶的墓园吧!’至于还活得好好的人,我们则可以这样宣传:‘和扫墓结合在一起的美国寻根之旅,在新英格兰的土地上,一圆美国梦如何?有东北迪斯尼之称的微笑乐园,其精彩刺激的云霄飞车保证让你大呼过瘾!’只要弄成套装行程,我保管可以大发利市,财源滚滚。” 在座的人好像都被南贺的毒气喷到似的,彼此面面相觑,只有一向力求客观的哈斯博士在这是冷静的问道:“姑且不论这计划的好坏,法律上允许这样做吗?居民的反应又如何?我猜想这才是问题所在吧!” 约翰马上回答他说:“关于这点,请大家放心。议会那边,南贺先生早就打点好了,他可是操作政治心理的高手。” 在此之前一直没出声的莫妮卡,突然从令人意外的角度提出反对意见:“我不喜欢异教徒侵占我们的墓园……” 南贺惊讶地看着老太婆,脸上露出狼狈之色。看来,指责他大赚黑心钱,还不如质疑他的宗教信仰更加令他难受。 “嘿嘿!您这么说,我实在是……不过,就算要盖日本人的坟墓,也用不了那么大的土地,日本流行火葬,死人都变小了,墓地的面积只要美国人的一半或是三分之一就够了,哪,这样小巧可爱多了不是?日本人还活着的时候就住惯了小地方,所以不会给你们美国人造成太大困扰的。” “真可怜……”威廉忍不住喃喃道。 听到这句话的约翰转而面向威廉,用晓以大义的口吻说道:“你不用替他们感到难过,威廉。就像南贺先生所说的,我想我们这边也可以引进火葬。美国人处理丧事的方法正逐渐在改变。拿乔治亚州说好了,不需劳烦会脏着下车的‘得来速式’葬礼不是也被接受了吗?而加州那边,在设有礼拜堂的豪华游艇上举行水葬,或用小飞机把骨灰撒向天空的空葬,也都满流行的。这都是我们美国人自己发明的,拼命想出好点子打败竞争对手,不正是你身为葬礼总监的责任吗?威廉。” “不好意思哦!约翰,这恐怕有困难。我已经受不了墓园的工作了,我想从事的是真正的演出,对这一开始就流泪的观众,还有一句台词都不会讲的冰冷对手演戏,真是受够了。我想借着这次机会离开墓园。” ?“这次的机会?” 威廉猛然回神,惊觉自己说的太多了,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是,是的。百老汇有一出小型歌舞剧要上演,宣传吉姆·菲尔德先生找上了我,事情已经有眉目了。” “怎么?你还在追求大学时代的梦想吗?歌舞剧!光靠那个是吃不饱的。” “我不在乎吃不吃得饱。只要能够留下好的作品,就算饿死在路边,我也无所谓。” “喂、喂!我不是刚刚才说过?一件事情的好坏是由活人来评价的,你那种想法可能成功吗?别凈说些不成熟的话了。不管你的事情再怎样伟大,一旦死了就什么都别谈了。别再推辞了,就按爸爸的期望,留在巴利科恩家,为墓园尽一份力吧!” 威廉使出了最后一张王牌。 “这次的事,我想南贺先生也会支持我的。” 这下换约翰大感意外了。 “何以见得?” “我想请他担任歌舞剧的赞助人,把你引荐给南贺先生的人可是我,早在你们决定合作之前,我们就已经谈过这个了。” “这是真的吗?”约翰看着南贺问道。 南贺故意讲得很暧昧。“是的,我想对我们公司是个不错的宣传……” “那你打算拿钱资助威廉吗?” “这个嘛……我还没有办法回答你,不过,我对威廉先生的才华很感兴趣——今天就讲到这里了,请见谅……” 约翰叹了口气,这下子葛林明白为什么他对南贺这么尊重了,原来背地里还有这么一层利害关系。约翰将红酒一饮而尽,停顿片刻后,重新主导话题。 “让我们回到葬礼问题上,我打算再增设两座火葬炉,大量采用火葬的仪式。” “你是指除了日本人以外,其他人也适用吗?”哈斯博士大为震惊。 “是的,火葬是个很好的方法,没错,美国人的葬礼也该采用火葬才对。” 由于这一部分已经侵犯到自己的势力范围,所以刚才一直装聋作哑,专心在吃饭的詹姆士连忙插嘴道:“那么防腐、美化的工作是不是都不用做了?” “詹姆士,别误会,我又不是洁西卡·密特福女士,学人家倡导什么葬礼简化运动。正好相反,我满脑子想的只有微笑墓园的利益,所以我才不可能取消尸体的防腐处理和遗体展示,直接把它送进火葬炉呢!那部分会完全保留,毕竟美国的丧葬费用由大部分花在这上面,他可是我们的主力商品,我想的是美式葬礼加上火葬……” “那火葬的费用不是得另外收取了吗?” “当然,就像以前一样,尸体的防腐和美化,高级桃花心木的棺材、灵安室的最近都要收,再加上火葬的费用……对了,到最后棺材也烧掉了,所以得用昂贵的东洋陶罐装骨灰才行,你觉得怎样?南贺先生?” “嗯,这还真是个好主意,而且,我们也可以反过来向日本人推销尸体的防腐处理和遗体展示呀!” “日本人能接受吗?” “没问题啦!日本人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光是灵堂的租金一天就要一万美金,他们还不是眉头都没皱一下就付了?此外,出生后的第一次拜拜去的是神社,葬礼行的是佛教仪式,但结婚、过万圣节啦,就又变成基督教徒了。总之日本人对宗教没有那么虔诚,只要宣传得当,保准你财源广进,反正美国人连死的都能说成活的。” 听到这番话的詹姆士不但不生气,反而很愉快地问葛林:“哦!弗朗西bbr>?99lib.斯,日本人真想他说的那样吗?” 身上有一半留着日本人血液的葛林一点都不想附和南贺的说法,不过,不过他还是尽可能地持平说道: “确实,跟其它国家的人比起来,日本人的宗教观或许太过宽松,不过,这总比因为宗教冲突而让小孩流血牺牲的国家要来的好吧?” 葛林可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说着一番话,詹姆士万万没想到庞克小子会答得这么有学问,当场愣住了。是啦!自己一根根竖立起来的头发确实跟宗教观之类的词很不搭调,葛林在心里苦笑道。 另一方面,只要降到信仰就一定发表意见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莫妮卡,她好像如梦初醒似的以坚决、严肃的口吻说道:“日本人的信仰虔不虔诚是他们家的事。倒是,为什么我们非得接受来自东方的野蛮葬礼呢?有谁能告诉我吗?” 大概是因为老化吧!最近经常胡言乱语造成大家困扰的莫妮卡,只有在讲到她唯一关心的事——信仰的时候,脑袋才会是清醒的。平常一向懒得理她的约翰,这时竟然表情愉悦地说道: “哦,野蛮的葬礼是吗?” 莫妮卡毅然决然地说道:“没错,岂止野蛮,那种火葬的葬礼是会受到诅咒的……” 第七章 横冲直撞的棺材列车 罪恶的葬仪社老板叹息, 孤独的风琴手哭泣, 银色萨克斯风说:“我应该拒绝你的。” ——巴布迪伦《I Want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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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着溜冰鞋滑过殡仪馆走廊的赤夏觉得心情整个舒畅起来。 没想到在殡仪馆里面溜冰会这么痛快——对她而言,这可是新发现。之前她曾因为在墓园内的花园和墓地里溜冰而被约翰臭骂了一顿,不过,今天这样的尝试还是头一次。这里的地板铺的都是大理石,轮子滑过去的感觉分外不同,也特别顺。此外,在大厅歪七扭八的奇怪梁柱间穿梭,一口气奔上不分教派的礼拜堂的狭长中廊,让牧师吓得翻白眼也都很有趣。赤夏心想,没去参加那闷死人的餐会真是对极了。肚子饿了的话,待会儿再叫葛林开车载她去大理石镇买披萨吃就行了。 赤夏一边用口哨吹着荒腔走板的《Like A Prayer》,一边想着接下来要往哪里去。虽说搬进微笑墓园已经一个多月了,不过,因为之前去了一趟巴黎,所以殡仪馆内有很多地方她还没去过,要她跟可怕的遗体对看,她可办不到。倒是走廊边一整排紧闭的门扉看起来神秘兮兮的,在她眼里,那就好像是通往未知国度的入口,充满诱惑。 赤夏在殡仪馆西厢走廊的名贵砖红色地毯上留下类似火车轮碾过陆地的痕迹,然后再以华丽的姿态移动笨重的身躯,往东厢的走廊溜去。这边还有很多尚未探索的领域,溜了一会儿后,看到有一扇门上写着“sele room”,她很好奇那是挑选什么的房间,连忙刹车停下来,打开门想要一看究竟。 房内陈列着各式各样的棺材,原来是让遗属选择棺木的房间。赤夏战战兢兢地往房问中央移动,一边为眼前所见的景象所震撼——棺材的种类实是太丰富了。正中央摆的是大家熟知的人气商品,由附轮子的棺架承载的桃花心木双盖式棺木,以及样式有点老气、却很便宜的大众型六角棺。四面墙壁上立着大大小小的棺木,让人以为这里是古埃及博物馆了,特别是最里面那面墙的玻璃罩里,展示的可是镶有宝石的特级品。 赤夏无意识地敲着每个棺?材的盖子,偶尔掀开来看一看,等到好奇心终于满足了,她开始注意到别的事,仔细一想,这还是她第一次被这么多棺材包围着,而且只有她人!赤夏突然觉得害怕,她缩起脖子,环愿了周围一圈。房间中央的六角形棺,就像她在深夜剧场的吸血鬼电影里看到的一样,要是它的盖子突然打开,从里面跳出呲牙咧嘴的德古拉伯爵的话……不,光是看到一只小老鼠爬出来就可以把她吓得屁滚尿流了。 ——不行了,我不能再待在这里。 赤夏走向通往走廊的门。 就在她伸手要握住门把的时候,突然听到走廊那头有人一边讲话一边走来的声音。要是被人发现我在这里就惨了——她突然想到——如果他们去向约翰打小报告的话,我的溜冰鞋肯定会被没收。她赶紧躲到门口旁用棺架支撑着的气派大理石棺的后面。 “……临时发生这种事,真是很伤脑筋哦!” 隔着棺材,赤夏偷偷看过去,原来是曾有数面之缘的殡仪馆员工庞西亚领着像顾客的胖男人走了进来,庞西亚像只苍蝇似的不断地搓揉着双手,毕恭毕敬地向客人展开说明。 “等先选定棺木才能决定要摆在哪间灵安室。依我看,像您父亲这么德高望重的人,一定得选用最豪华的才配得上他的身份……” 庞西亚露出雪白的牙齿,往房问后面的展示橱窗走去,他指着里面最华丽耀眼的棺材说道: “这是‘皇家之眠’,本园最顶级的商品。外层贴的是金箔,连握把都是黄金打造的,盖子部分则镶有真正的红宝石和祖母绿,防水、防潮的功能就不用说了,铅制的内棺连放射线都阻挡得了……” “放射线?……”胖男人说。 “嗯,最近蛮多人注重这个。总而言之,本园的经营方针就是以往生者最舒适为第一考虑。在这方面,‘皇家之眠’用的是真丝内里,所以我敢保证令尊绝对可以好好休息……” “那价钱呢?大概要多少?” “呃,我们的定价是两万九千八百美元……” “两万……不用了,我把不喜欢这么花哨的。” 顾客的冷淡反应并没有让庞西亚泄气,为了物色下一口棺材,他穿过整个房间,一步步朝赤夏的藏身处逼近。 “——既然如此,那这款怎么样?意大利知名的跑车设计师特别设计的‘天国拉利’,您看这流线的造型,很帅吧?兼顾居住性的设计理念,宽敞舒适,保证连遗体都会觉得满意——” 客人对庞西亚的说明充耳未闻,径自指着赤夏藏身的那口棺材问道:“那副呢?” “您真有眼光,这是刚刚才送到的新货,‘海神的出航’。整块大理石打造的艺术品,雕刻在脚座的海神装饰十分精致——不过这副是已故船王特别订做的,已经被买走了,恐怕……对了,您要不要看看同款的‘奥德赛的旅途’?那个也很不错哦!” 胖子一副不死心的模样,盯着大理石棺看了良久,在庞西亚的劝说下,好不容易才把头转开,赤夏突然有股想笑的冲动,她赶紧捣住嘴巴。记得小时候玩躲猫猫,她也总是因为不小心笑出来而被抓到。不过,捂住嘴不让自己笑出声的手很快就有了其他的用途,因为闷笑而肩膀不停抖动的赤夏突然发现,提供她庇护的灵柩好像晃了一下。她维持半蹲的姿势,将视线从庞西亚和胖子的身上移开,锁定眼前的棺木,白色的大理石棺盖和棺木之间出现了一条仅半英寸宽时黑线。那黑线当然就是所谓的缝隙,若凭一个人的力量,是可以把石棺的盖子举起半英寸高。赤夏瞪大眼睛,盯着画过白色石棺的黑线。是有人从里面把棺材的盖子抬起来吧?黑线越来越粗,随着盖子慢慢被抬起来,已经可以看里面铺的丝缎。 “怎么办才好?我个人比较中意桃花心木制的‘特别安息’,不过还是得问过妈妈的意见才行……” 胖子和庞西亚没有察觉到身后那口棺材的异状,只顾专心讨论买卖的事。赤夏面临进退两难的局面,如果出声的话,肯定会被他们发现。不过,卡在喉咙的那一声尖叫眼看就要按捺不住了,而她也已经摆好助跑的姿势。 就在她天人交战的时候,棺材的盖子已经打开近九十度,赤夏终于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一只枯瘦又爆青筋的手从里面慢慢地把盖子往上推。急促的喘息声从她的喉咙深处蹦了出来。胖子和庞西亚还不知死活地在聊天。终于,棺材的盖子整个被打开,除了推起盖子的那只手外,还有一只手扶住棺材边缘。然后,里面的那个人慢慢露出了上半身。 赤夏心惊肉跳地偷偷瞥了那人一眼,头发开始稀疏的中年瘦子,明显化过妆的脸白得很诡异,双眼紧闭,耳朵上的银色耳环发着光。那个男的把脸转向赤夏这边,突然间他睁开了眼睛。 到此已是极限。 赤夏整个人弹跳起来,死人好像也醒了,发出尖锐的叫声。吓了一跳的庞西亚和胖子转过头来,这下可好,不知道彼此都在这个房里的四个人终于碰面了,惊恐的第一幕正式上演。 先是庞西亚和胖子看清楚从棺材里面爬起来的死人后,倒抽了一口气。令人意外的是,和赤夏面对面的死人竟然也发出高过赤夏好几倍的尖叫声。声势输给对方的赤夏全身发抖地从棺材后面跑了出来,冲向庞西亚和胖子,然而在庞西亚和胖子的眼中,赤夏对他们的威胁并不亚于棺材里的男子。就算误把突然现身的庞克怪女郎当作可怕僵尸的同党也是情有可原的,谁也不忍苛责他们吧? 庞西亚奋力一跳闪开了,另一方面,胖子客人因为太过害怕的缘故,紧紧闭上了眼睛,面对逼近的魔女,他伸出两只肥手,用力一推。好一个相扑的“双手齐推”绝技!这招正中赤夏的胸部,在强烈的反作用力下,赤夏顺着原来的路线弹了回去。失去平衡的她一边如电风扇舞着双手,一边由着溜冰鞋带着自己直往后退,结果她伟大的屁股正好撞上大理石棺的尾部。 更倒霉的事还在后头,承载石棺的架子是有轮子的,赤夏和石棺一撞就扣在了一块儿,就像是有两节车厢的火车,她和石棺就在地板上畅快地滑行开来。 就在这时,没良心的庞西亚已经抛下下客户,先一步跑走了,他往门那边跑去,急着把门打开,不过他这样做反而让事态更加严重下一秒钟,经过夺门而出去的庞西亚身旁,早一步冲到走廊上的是由赤夏和石棺结合而成的暴冲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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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里,众人的话题仍围绕着下葬法打转。受到约翰煽动的莫妮卡简直就像站在讲坛传道似的,正襟危坐地发表谈话。 “……没错,火葬自古就是一种被诅咒的不祥仪式。《圣经》里有的例子全都是土葬,火葬只用在被诅咒的人身上。〈利未记〉里就曾记载:‘一个男人如果同时把妻子和丈母娘娶回家,就是干了伤风败俗的事,他和他的女人都必须被火烧死。’还有,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因为违反上帝的旨意,擅自献上凡火才烧成了灰烬……” 怎么这会儿又从现世的欲望讲到了古代的信仰?在座的人全都听得一头雾水。不过,约翰倒是尽可能地认真应对。 “呵呵!虽然我是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平常读的书就只有商业书籍,但也会看《圣经》。不过呢,莫妮卡,你刚刚举的例子好像都是火刑而不是火葬吧?既然讲到《圣经》,我就顺便提一下,〈利未记〉里不是也有这写:‘身犯淫行的祭司女儿必须被火烧死’吗?” 很明显的,约翰是在指桑骂槐,讽刺莫妮卡过去和史迈利的不伦关系。葛林想到约翰的生母劳拉就是受不了这件事才自杀的,约翰的心里或许连在记恨以前的事。面对约翰的强烈反击,莫妮卡似乎动摇了,但她还是不肯让步。“……呃,头被割下来,挂在伯珊城墙上的扫罗王被施以火葬的例子也是为了侮辱——” “〈塞缪尔记〉是吗?那时基列雅比村民之所以替扫罗王施行火葬,可不是为了侮辱他,相反的,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防止王的坟墓受到非利士人的破坏,是这样没错吧?马利阿诺神父。” 约翰知道只要自己.的计划一推出,一定会引来一场宗敎论战,所以他早就模拟好各种情境,打算在这时派上用场——葛林心想,那可怜的继母和天主教祭司被设定成他的假想敌了。突然被点到名的马利阿诺神父吓了一跳,他看了看莫妮卡,又看了看约翰,最后终于决定要站在莫妮卡那边。 “《圣经》的细节如果要一一解释的话,恐怕会有各种说法出现。比起那些东西,我更关心的是根本之道。总之,人的身体是上帝创造的奇迹。把它烧毁,恐怕有损信徒的情感吧?虽算不上是罪,但还是不能污损上帝赐予的肉体。身体和灵魂一样都是受救赎之物,是圣灵居住的殿。” 受到神父的言语激励,莫妮卡的态度又强硬了起来。 “没错,最后的审判到来之时,身体将在荣光的照耀下复活,〈但以理书〉中就有这么一段文字:‘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会被憎恶的。’没有了身体,人要怎么复活?就说耶稣好了,在他被钉死的第三天,妇女们带着香料来拜他,却发现坟墓是空的,那是因为耶稣和他的身体一起复活了。” “依我看,是耶稣为了证明复活,故意躲起来了吧?” 哈斯士这个老顽童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只可惜莫妮卡已无暇他顾,瞪着一双巫婆眼,把全副精神都放在跟约翰的舌战上。 “你真是可悲啊,约翰。你这个提倡火葬的异教徒。你就好比门徒多马,说什么‘除非让我把手探入耶稣身上被钉子凿穿的洞里,否则我就不相信’!” 约翰有一点被莫妮卡的气势吓到,于是他开始改变战术,不跟她谈纯粹宗教的事。 “哼!审判然后复活吗?复活在科举上根本就无法证明。所谓的复活证言,并非确切的史实数据,只是一种对复活的迷信罢了。‘信的人有福了’!是吗?真是够了,你要信尽管去信。但也请让我相信自己想相信的吧!我既不是异教徒也不是火葬主义者,我只不过是想做一位实事求是的杰出经营者罢了,我再强调一次,我之所以引进火葬是为了墓园的繁荣。今后我们不可能再在这附近开发新的墓地了。火葬法有助于节省土地。此外,基于卫生的考虑,将遗体火化也对社会有益。99lib?不是吗?” 莫妮卡不断摇头,一旁的诺曼忧心地察看她的神色。南贺则一脸开心地把叉子插进小牛肉里,想要确定它烤得够不够熟。 就在这个时候,得意忘形的约翰投下最后一颗震撼弹,掀起了轩然大波。 “所以我打算在爸爸过世之后,也帮他举行火葬。” 众人一片哗然,莫妮卡更是强烈反对。“你在说什么?约翰,我不答应!这对天主教徒而言是莫大的羞辱……” “哎呀!爸爸骨子里也是个无神论者。是啦!死期将至,他看起来是比以前虔诚了一点,不过那终究只是演技,是爸爸的一流表演。爸爸刚病倒的时候,曾说过就算用火葬他也不介意的。他也很忧心墓园的未来吧?一旦微笑墓园的主人自己采用了火葬。整个州的葬仪业者都会跟进,群起效尤。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宣传了,这样一来可以宣示微笑墓园的勇于改革与创新。对了。哈斯博士,你最懂历史了。我曾祖父是如何走在时代尖端的?请你说给大家听听。” 哈斯博士面露难色地回答道:“……嗯,的确,史迈利·巴利科恩对英国火葬协会的创立确实贡献不小。” “就是说嘛!英国火葬之所以能够普及,我巴利科恩家算是功臣之一。所以,这次美国丧葬仪式的改革就由我来带头!” “史迈利死后用火葬,我死都不答应!”莫妮卡丝毫不肯退让。 约翰傲慢地耸了耸肩,叹了口气说道:“你一定要这么迷信吗?那好,我问你,包括天主教徒在内。美国有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死后必经历防腐、化妆、遗体展示的过程,这要作何解释?难道《圣经》上有说:‘要帮死者化妆,且让它们的身体暴露在活人面前’吗?这是个集合了各色人种、各种宗教的国家,之所以能有条不紊地按照一定程序举行葬礼,还不是因为殡葬业者指导得宜?这个国家若没有强人出来领导是不行的。主导国人葬礼的既不是总统也不是教会,而是葬仪社,我们得走在前面才行。” 看样子约翰是铁了心,毫无商量的余地。辩不过他的莫妮卡急得咬牙切齿,看着马利阿诺神父,但这次他却没有跳出来帮腔。所有反对的话都被反驳了回去,面对胸有成竹的约翰,原本火力就不强的天主教徒二人组似乎是输了。不知什么叫适可而止、见好就收的约翰,这时还补了他们一枪。 “对了,说到复活。我差点忘了火葬遗有一个好处。最近不是发生了什么死人复活的荒唐事吗?如果传言不假的话,那么微笑墓园引进火葬还真是选对了时机——” 约翰换了口气,继续说道:“——怎么说呢?死人复活之后最感困扰的莫过于活人了。也就是家属和殡葬业者本身。总之,机不可失。我打算从现在开始要窝在办公室里,熬夜拟定我伟大的墓园改造计划——” 就在这个时候,约翰的背后传来可怕的尖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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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吓得回头,在他背后是通往走廊的门,尖叫声好像是从门后传来的。尖叫声之后,紧接着是动物的嘶吼声以及东西激烈撞击的声音。好像是门后面的走廊或是隔着走廊的对面房间发生了什么事。大家还在在骚动的时候,正好有一名男服务生要到走廊去,他一个箭步跑上前,用力把门打开—— 有时候,一连串的偶然会引发重大的灾难。像现在,几乎是同一时间做出同一行为的服务生和庞西亚,彼此之间并没有商量过,只能说这是上帝安排的偶然——时间实在是太过刚好。不过,这种说法对本身是无神论者、又是此次事件最大受害人的约翰而言,应该是可以接受吧? 总之,在上帝的安排下,从门那头强行闯入的是两节车厢相连的“火车”。起初,只看到前头白色大理石棺的众人还搞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大家只是瞪大眼睛说不出话来。最先发现“暴冲列车”的人是葛林,他看到背顶着石棺和棺架、一路披头散发往后溜的赤夏,拼命想要站直的她叉开双腿朝地板施力,但脚下的溜冰鞋却越溜越快,她用力踩踏的结果,反而让自己成了推动棺架的强力火车头。 棺架的轮子和赤夏的溜冰鞋发出宛如雷鸣的噪音,传遍整间会餐室,眼看失控列车就要冲到桌子了。桌旁的一伙人全都尖叫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不过,真正位在它的行经路线上的是约翰那个位子。这时约翰依旧维持着站立往后看的姿势,他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张大了嘴巴。 约翰总算清醒过来,是在石棺的尖角直接撞上他高傲的下巴之后。眼镜整个飞出去、像青娃一样呱呱大叫的约翰,整个人往南贺的座位倒去。对着甜点巧克力蛋糕正打算大快朵颐的南贺,就这么一脸栽进蛋糕山里。 另一方面,棺架直接冲向约翰的座位,力道之猛让棺材从棺架上滑了出来,白色大理石的暴冲火车以千军万马之势横扫所有杯盘,在桌子上面滑行。 最后一个落地的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响,同一时间,棺材来到桌中间的位置,总算停了下来。 “赤夏,这倒底是怎么回事……” 葛林马上朝跌在棺架下面的赤夏跑去,至于其他人则惊魂未定,只顾瞪着突然跳上桌的棺材。然后,好像在呼应众人的期盼似的,棺材的盖子慢慢从里面被抬了起来。一开始,只看到一只枯瘦的手,然后是里面的人的上半身。餐厅内响声四起。然而,这阵骚动却因詹姆士冷冷的一句话而瞬间平息了。 “喂!沃特斯,你现在是躲在棺材里假装开电车的游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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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惊吓过度而感到身体不适的莫妮卡,在马利阿诺神父和诺曼的陪伴下先行离开了。一等他们离去,公审就正式开始了。 人还坐在棺材里的沃特斯,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泪水滑过他的脸颊,冲出一条黑线,好不容易才化好的妆全花了,墓园的男同志员工一边抽抽噎噎,一边解释道: “呜……那个,我因为被减薪而闷闷不乐的,今天为了换换心情,就跟心爱的吉米约在大理石棺碰面。于是我化好美美的妆,就在经过地底的遗体化妆间时……” “怎么了?”约翰换着下巴质问道。 “哎呀!这阵子不是很忙吗?我突然觉得好累,很想睡觉……然后,我不经意地瞄到预定要搬回灵柩展示室的豪华石棺,看到那铺着羽毛的丝质内里突然让我忍不住,于是,我心想只要一个小时就好……” “——所以,你就进去里面睡觉了?” 沃特斯吸着鼻子,点了点头。 “你经常把棺材当作床来睡吗?” “没、没有,只有午休不忙的时候,我才会偶尔去睡一下。真的,真的只有偶尔——” “你真是教我目瞪口呆啊!然后呢?发生了什么事?” “后来我就不小心睡着了,好像是来换班的同事把棺材搬到了灵柩展示室。等我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展示室里了……当时我还没有完全清醒,而第一眼看到的赤夏又化了一脸的浓妆……我、我以为她是妖怪,而她好像也误会了,扯开喉咙大喊……然后,棺材的架子就自己动起来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约翰做了判决。 “减薪三成,连续两个礼拜。还有——”他捡起镜片已经破掉的眼镜之后说:“你得赔偿我这东西的损失。” 沃特斯极不情愿地点了头,发出好大的擤鼻涕声音。 晚餐会上,被喧宾夺主的约翰显得很不高兴,大家都不敢去招惹他。伊莎贝拉可是煞费苦心,又是亲吻约翰的下巴,又是拿冰块帮他冰敷,试图安抚他。约翰一边让人伺候着,一边开始刁难众人,要大家去帮他找眼镜,接近弱视的约翰只要没了眼镜,就什么事都做不了,偏偏他那副备用的又送去修理了,不在手边。伊莎贝拉提议道: “我记得二楼资料室的抽屉里爸爸的备用眼镜,你要不要试试看那个?你们两个的度数应该没有差很多吧?” 约翰同意了这项提议。伊莎贝拉马上离开房间,匆匆取来眼镜让约翰戴上,看着约翰新造型,葛林的心中有了很奇怪的想法。 ——跟某人好像。约翰那大到有点假的大鼻子以及仿佛贴上去的小胡子,配上史迈利爷爷从前戴过的玳瑁圆框眼镜,简直就像是杂货店里专门贾给小孩子扮家家酒玩的变装道具。说得精确一点,只要在约翰的头上再加点头发,他就跟在喜剧电影里演冒牌绅士的格劳乔·马克思(Grouarx)没两样了……不,不对,我怎么觉得那张脸经常看到,好像就在这附近的哪里…… 葛林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约翰只要加上头发,就跟殡仪馆大厅挂的肖像画——二十年前的史迈利爷爷一模一样了。跟史迈利优雅的下巴线条比起来,约翁的下巴正好>?反映出他的傲慢性格,显得过于方正,不过,此刻它正隐藏在包着冰块的毛巾下。 约翰戴上父亲的眼镜,似乎也承了父亲的威严,他断然宣布道:“从现在开始,我要窝在办公室里彻夜工作,谁都不许来打扰。餐会到此结束。” 先是被有数面之缘的沃特斯吓个半死,然后被错认为妖怪,到最后连溜冰鞋都被约翰没收了的赤夏噘起嘴说道:“什么嘛!拽个二五八万似的。那家伙最好比史迈利爷爷早一步进棺材,我最高兴了。” 对这走出餐厅的约翰的秃头,她忙着做出各种不同的鬼脸。 第八章 红茶与固执 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像十五世纪那样,死亡在人们的心申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让他们强烈感受到它的存在。“不要忘记你将会死亡”的警告声,透过各种方式,在生者的耳畔回响着。 ——胡伊辛格(Johan Huizinga),《中世纪之秋》(The Autum Of the Middle 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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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的,叫死人去都比他好。”玛莎像是故意要让人听见似的骂得很大声。“指望那家伙帮忙,我还不如去拜托躺在坟墓里的死人,真是有够笨的。” 在厨房骂得滔滔不绝的人是巴利科恩家的厨娘玛莎,那声音大到连在客厅都听得一清二楚。一大早就跑去偷东西吃的赤夏,嘴里一边嚼着食物,一边从厨房走进客厅,对葛林说: “玛莎又在数落诺曼了。做蛋糕的材料不够,她急得像什么似的,正叫他去拿呢!” 诺曼的行为能力几乎与小学生无异。一开始,周遭的人都认为那是因为他在战争中失去记忆的关系,不过,最近越来有越多人相信他原本的智商就只有这样。因此,派给诺曼的永远只能像是掘墓之类的单纯工作,要不就是照顾莫妮卡,跟在她身边。只是,巴利科恩家的佣人洛克因为亲人去世的关系,从昨天开始请一个礼拜的假回意大利去了,因此诺曼被调过来支持玛莎,供她使唤。 就在这时,厨房那边突然传来好大的声响,好像是什么东西掉了。随着那个声音,赤夏整个人跳了起来,高兴地叫道: “呀喝!太棒了!” 接着是玛莎的女高音。 “哎呀!你在干嘛?我说的是青豌豆罐头吧?真是越帮越忙。再去拿!” “魔鬼教练玛莎为了准备茶会逼真是拼命呢!”赤夏说:“啊,对了,玛莎得到指示,叫约翰也出席。” 所谓的“茶会”,每周六早上都会举行,是史迈利仿英国“十点早茶”订下的规矩,巴利科恩家的所有成员都会参加。此刻在客厅里的人,有寄住在这栋房子里的葛林、哈斯博士、伊莎贝拉、赤夏,以及自宅在大理石镇、但偶尔上完班后会顺道留下来过夜的詹姆士。约翰也住在巴利科恩家的宅邸,不过从昨晚开始,他就窝在殡仪馆的办公室里熬夜工作,所以大家都还没跟他打过照面。伊莎贝拉打了电话过去,跟他说茶会就要开始了。如今实际上掌管墓园的人是约翰没错,但即使是他,也不敢违背史迈利的命令。伊莎贝拉挂上电话后说道:“他说他马上过来,要我们先开始。” 于是众人往二楼史迈利的房间走去,殿后的葛林正要踩上楼梯之际。玛莎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顺便帮我叫一下莫妮卡夫人。我要泡茶,走不开。” 葛林心想:好歹我也是巴刊科恩家的“少爷”啊!竟然把我当作用人使唤。不过,看看自己这身打扮,实在也不像什么少爷。“魔鬼教练”的指示不可违背,葛林只好乖乖地绕到莫妮卡的房门口,敲了敲门。 令人意外的是,从里面传来的竟然是马利阿诺神父的声音。走进房间一看,坐在躺椅上的神父正一边眨眼,一边揉着自己的脖子。 “神父。您昨晚住在这里吗?” 神父勉强忍住呵欠,点了点头。 “嗯。我担心莫妮卡啊!都没有人来看她,我不放心留她一个人。” 神父这样说并没有讽刺的意思,却挑起了葛林些许的罪恶感。昨晚闹得鸡飞狗跳,却没有半个人来探望这个身体不好的老太太。葛林心虚地问道:“那……莫妮卡还好吗?” “嗯,她昨晚告诉我心脏很难受。约翰以前也曾说过,痛风不只会让关节肿大,还有可能引发心肌梗塞之类的并发症。不小心不行啊!偏偏她那个人又极排斥看医生。不肯让人家碰她。不过今天一觉醒来,她精神好多了,还有点吵呢!” 好像要证明神父的话似的,后面那个房间传来莫妮仁的歌声,是经典流行老歌《无法抹灭的回忆》(The?99lib?y 't Take That Away From Me) The way you wear your hat(你戴帽子的样子) The way you sip your tea(你喝茶的样子) The memory of all that no one take that away from me(没有人可以把这些从我记忆中抹去……) 门打开,坐着轮椅的莫妮卡出现了。在她身后是像跟班一样随侍在旁的诺曼。脸上的妆化得比平常漂亮,抖动肥下巴唱歌的莫妮卡,心情显得非常好。如果不是脚痛的话,说不定她会像琴姐·罗吉丝一样边唱边跳。每个礼拜跟丈夫喝一次茶有那么开心吗?葛林心想。就在这时。马利阿诺神父扫兴地说道: “莫妮卡,保持心情愉快是对的,但是,待会儿你一定要让约翰瞧瞧哦!” 莫妮卡的脸马上拉了下来。“提到他,我就有气。” 马利阿诺神父连忙打圆场。 “啊,昨晚他是过分了点。先别说他对天主教信徒不敬,光是用那种语气谈论还没过世的父亲就下对。可是——” “他那个人越来越自大了。”莫妮卡的愤怒苏醒了。“明明没有实力,只会模仿史迈利。坐父亲的椅子、戴父亲的眼镜、把父亲讲过的话再讲一遍,就以为自己很行了,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他的父亲。把墓园交给那种人打理好吗?杰森来做都——” “你刚才说杰森——”葛林正打算问个清楚,却被马利阿诺神父打断了。 “不行啊。莫妮卡,你不能被愤怒所控制。我会找个机会开导约翰的,你就原谅他吧!这才是为信仰而生者该有的表现,不是吗?” 莫妮卡勉强地点了点头。 “别忘了来祷告哦!”马利阿诺神父说完就先告辞了。葛林一行人则前往史迈利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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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走进史迈利爷爷的卧房,葛林就会想起在英国乡间或是大学城里随处可见的典型维多利亚书房。在这类房间里,通常会有一座欧德式的大书柜,里面塞满一整排褐色的套书,壁炉台上则摆着烟斗和已经褪色的昔日橄榄球校队的照片,然而,“做完礼拜后,来我的书房!”那种严肃的气氛在这里特别明显。 事实上,这里原本是间书房。“我讨厌死在陌生的医院。我要待在自己喜欢的房间里,迎接死亡的到来。”——为了迁就史迈利的任性,家人帮他把床移了过来。这个房间和莫妮卡的房间并排,都位在屋子的东边,最能照得到早晨的阳光。从窗户望出去,墓地、殡仪馆的西厢和火葬场等一览无遗。普通人家的话,一定很讨厌一打开窗户就看到“夜总会”,但微笑墓园的基地盖得就像欧式庭园,不太容易让人联想到死亡。姑且不论晚上,像现在这样站在旭日底下。放眼望去。可以看到变色的枫树、翠绿的灌木。以及五颜六色的供花园、被太阳照得闪闪发光的各色墓碑,景致真是美不胜收。 待在自己选定的“等死室”里,史迈利从刚才就一直眯着眼睛,欣赏着窗外的风景。边桌上手提式电视正开着,播放的节目是第九频道的“晨间周报”。主播站在湖面,俯瞰着自己的倒影,开口说道:“……PH值异常低的酸雨带来极大的影响,天鹅湖的鱼有大部分正濒临死亡的危机。接下来是本周的酸雨预报……” “……被视为因臭氧层遭破坏而引起的皮肤癌,据加拿大安特略大学莱理教授的统计,将它与艾滋病的罹患率作一比较……” 众人在墓园主人的面前恭恭敬敬地等候着。电视继续播出下一则新闻。 “……州南部又发生了死者复活事件,对于之前医疗中心的应对合宜与否,各方的褒贬不一……” 史迈利把电视关掉,轻轻叹了口气。透过窗户射进来的阳光把白色床单照得像是会发光的云,躺在上面的史迈利不像是个垂死的病人,倒像是个腾云驾雾的老神仙。脸颊削瘦的老人高兴地说道:“你们都来啦!多么舒服的早上,连我肺脏里的癌细胞好像都很高兴似的……咦,怎么没有看到约翰?” “他从昨晚就窝在办公室里,我刚刚已经打了电话,他说马上过来!” 伊莎贝拉话还没有讲完,敲门的声音就响起了。进来的人是约翰,大家不约而同地全盯着他瞧,因为他的头上多了顶很突兀的假发。围着床有一张L型沙发,约翰坐到其中最旁边的位置后说:“对不起,我昨晚熬夜了,刚刚才梳洗洗好,所以来迟了。对了,这个是爸爸爱吃的。昨天伊莎贝拉特地去买回来的。” 约翰拿出怀里的包裹,把四角罐子放在桌上。盖子一打开,就看到撒了白色糖粉的巧克力整齐地躺在小方格里。 看到约翰出现的莫妮卡刻意换上了和善的表情,说道: “哎呀!约翰,见到你我真是太开心了。我还在想你今天会不会臭着一张脸呢!看来是我多心了——” 大概是不想在史迈利面前把昨晚的旧话重提一遍吧,约翰急忙打断莫妮卡的话。 “嗯,我也是,我也很高兴能像这样,和颜悦色地跟您见面。” “我才是呢!我知道这才是真正的你。虽然你昨天说了那样的话。不过,我知道你始终是个天真、善良的孩子。” “发生什么事了吗?”史迈利问道。 “不,没什么。”约翰马上否认。“对了,爸爸,您要吃巧克力吗?” 在父亲面前,约翰果然又变回乖宝宝了。他昨晚的行为是很嚣张,但那只是对伟大父亲的一种反动罢了——葛林在心里这么想。 “哇,是有加兰姆酒的呀!太感谢了。对了。你是怎么回事?不是很久没戴假发了吗?还有。那身衣服和那副眼镜好像都是我的东西。” 约翰有点慌张地回答道: “我看办公室里有,就借用了一下。我的衣服被酒弄脏了……” “什么?你又喝酒了,所以才会一副宿醉未醒的样子吗?” “……嗯,没有啦!” 约翰神经质地摸着自己的脸。在他的下巴处。贴着昨晚混战留下的纪念:大大的OK绷。 詹姆士以轻蔑的语气说道:“真是名副其实的酒鬼(John Barley)。” 约翰听了,显得很不高兴。“这无聊的笑话我从小就听到不想再听了,你能不能说些比较有营养的?” 的确,不仅是约翰,只要是巴利科恩家的人,或多或少都曾因为这个笑话感到困扰过。所谓的barleyba是指的是大麦粒,也就是说,它是一种酿酒的原料,而拟人化之后,就出现了“John Barley”这个词。葛林的本名是弗朗西斯,所以只会偶尔被取笑,但连名带姓完全相符的约翰可就有得受了。话说回来,这样的约翰会染上酗酒的恶习还真是讽刺啊!葛林心想。 针对约翰的外表,史迈利继续追问道:“那突然戴假发又是为了什么?” 心情平复下来的约翰耸了耸肩,说道:“不,我在想,这墓园上上下下的人都听从我的指挥,所以也该是我注重自己门面的时候了。” “话说回来了。他这样好像年轻时的爸爸哦!”伊莎贝拉说道。 是的,葛林昨天的想像确实成真了。眼前这对父子的发型和胡子几乎一模一样,只是高龄的史迈利已经花白,若站在暗处,或许根本分不清谁是谁。此外,眼镜戴的也是同一款,顶多就是约翰的镜片颜色比较深而已。 葛林看向独自盘腿坐在窗台边的赤夏,果然,她一脸担心的样子,很害怕约翰之所以换眼镜的经过会被讲出来。幸好,史迈利还来不及开口问,玛莎就端着红茶出现了,总算是有惊无险。 “魔鬼教练”玛莎把茶壶和杯子放在沙发和床之间的桌上,说道: “今天找很忙,大家就自己来吧,茶已经泡好了,请各位自己倒进杯子里。” 不客气地说完后,玛莎头也不回地走了。众人只好自己开始动手。葛林从放在自己附近的砂糖罐舀了砂糖倒进自己的杯子里,然后把砂糖罐递给约翰,约翰再递给莫妮卡,从窗台跳下来的赤夏又把罐子接了过去,正当她要把砂糖舀进自己特地点的牛奶里的时候,伊莎贝拉打趣地说: “咦,你不是在减肥吗?如果不像我那么小心注意的话——” 被踩到痛处的赤夏可不是闷不吭声任人消遣的那一型女孩。 “没事,我好得很。倒是我只要看到成天热衷减肥和装牙套的假仙女,就恨不得能痛扁她们一顿。所以,我跟年轻时候的妈妈肯定没办法成为好朋友。” 赤夏说完,故意往自己的牛奶里加了满满三大匙的糖,这才回到窗台坐下。只是,就连这样的赤夏对巧克力也是敬谢不敏。众人各自喝着自己的饮料,等喝得差不多了,史迈利又再度开口。 “说到今天茶会讨论的话题,我想就把它定为‘关于死亡’吧……”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该如何回应。当着垂死之人的面,最忌讳谈的就是死不死的问题。偏偏这个主意还是快要死的那个人自己提出来的。史迈利似乎完全无视于众人的困扰,他笑容满面地继续说道: “呵呵!身为葬仪社的一员可不能避谈‘死’这件事哦!我无所谓,对于自己的死,我早就有觉悟了。我要紧紧盯着逐渐迫近的死亡,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跟它玩个游戏呢!我这辈子算是活够本了,为了有个完美的ending,我打算连最后的死都要自己支配。这时我突然想到,跟正在高唱生命之歌的诸位谈谈人类的生死未尝不是件有趣的事。好了,谁要先来?约翰,就从你开始吧!” 约翰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忘了写作业却被点到名的学生。 “不、不,我一时还想不出来……这种事应该先请教身为专家的哈斯博士才对……” 找个借口躲开了。 史迈利看向哈斯博士,用眼神催促他发言。哈斯博士没有推辞,立刻点了点头,看来长年的友谊已经让他们培养出极佳的默契。 “嗯,史迈利会这么说,表示他是个十分强悍的人。平常讲这个,其实也没什么。只要是人,总有一天都会死,只是对史迈利而言,那个‘总有一天’可能就是现在,所以我在想我们现在讨论这个是否恰当。” 史迈利坚定地说道:“我是开葬仪社的,如果对死亡心怀恐惧的话,就不用做生意了。而且,我希望我们现在就来谈。”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死这个字看似简单,牵涉的问题却很复杂多变,不是在这样的茶会上三言两语就能说尽的。因此,首先我想针对最近引起话题的事发表一下个人的想法。” “……你是指死人复活吗?”史迈利的观察十分敏锐。 “是的。这得从很久以前说起。中世纪末流行着一句话,叫了‘memento mori’……” “memento mori?”葛林反问。 “是的。memento mori是拉丁话的宗教用语,意思是‘不要忘记你将会死亡’,以前人们会把这句话刻在象牙制的骷髅头上,再摆在餐桌上,借以提醒人要随时记得死亡。” “那句话也是我们墓园的标语之一。”史迈利一边说,一边把边桌上的某个东西递给葛林。“这是微笑墓园二十周年时特别订做的纪念品。家里的人每人都有一个。” 那是一只大理石的文镇,形状是古老的六角形棺材,盖子上刻着墓园的代表图腾:微笑的嘴唇,将它翻过来看,背面确实有“memento mori”的字样。葛林一边端详着文镇,一边说道: “这就像日本人说的‘世事无常’吧?” 哈斯博士高兴地扬起了眉毛。 “嗯,没错。庞克族里很少有你这么博学多闻的。至于这句话为什么会流行起来呢?因为当时死亡在欧洲四处蔓延。胡伊辛格所谓的‘中世纪之秋’——十三世纪中叶,黑死病大流行,使欧洲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人口死亡。不仅如此,农业进入了低成长期,贵族文化也一蹶不振,十五、十六世纪更是战争频繁。总而言之,欧洲人时时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下。象征当时人们心理的东西有很多留了下来,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死之变容’像(transi)。葛林,你有没有看到装饰在殡仪馆的灵安室——‘黄金寝宫’里那座仿制的雕像啊?” 葛林还没有去过那边,所以摇了摇头。 “那是模仿当时法国国王佛朗索瓦一世的坟墓制成的。倒卧在地的尸体上爬满了蚯蚓和蟾蜍,看起来非常恐怖。它所表达的是尸体逐渐腐烂的过程,因此才会被称为‘死之变容’吧!” “蚯蚓……蟾蜍……腐烂的尸体……”赤夏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哇!干嘛搞得那么恶心……” “所以啊,我刚才不是说了吗?当时的人们做出那种可怕的雕像,是为了宣扬‘memen藏书网to mori’的思想。在这行为的背后,当然有着对死亡泛滥现象的不安,但除此之外,对肉体的反省——也就是因偏重感官、纵情逸乐而生的罪恶感,肯定也在其中……是的,这里面有虔敬的信仰、有大彻大悟,也有执着不舍——事实上,所有对死亡的想法部呈现在那恶心的雕像上了。” 哈斯博士至此停顿片刻,啜饮起红茶。看着他喝红茶的样子,葛林突然想到很荒谬的事。他们这99lib?群人晒着温暖的阳光,一边喝茶,一边聊尸体腐烂的事。 ——这不就是“疯狂茶会”里的情景吗? “即使到了现代,我们所面对的死亡洪流其实并不亚于中世纪,我是这么认为的。电视上每天都大量播放各种死亡的信息——世界的哪里又发生战争啦、飞机或火车的事故啦、谋杀、环境破坏、绝症、饥饿……甚至有人预言二十世纪是文明的尽头,人类即将毁灭。也许我们现在面临的不是中世纪的秋天,而是二十世纪的秋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和中世纪的人们一样已经作好心理准备,随时把‘memento mori’这句话放在心中呢?这才是我所担心的。” “怎么说呢?”史迈利兴致盎然地问道。 “我再说一遍好了,透过电视这个通了电的小盒子,我们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的人都大量且频繁地接触死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么一来,死越来越抽象化了。人们让‘死’躲在电视这个潘多拉的盒子后面,惨不忍睹的尸体跟唇红齿白的美女代言的洗衣精都成了商品,可以摆在同一个画面里。” “这是观众敏感度的问题吧?”葛林反驳道。 “果然是电视世代会讲的话。或许真是那样,不过,你所说的敏感度本身就是个问题。电视流出的死亡信息——你听好了,是每一天哦!每天看到被抽象化与一大堆消费信息掺和在一起的死亡,反而让敏感的人失去了抵抗力。也就是说,他们已经逐渐麻痹。于是现代人可以每天看着死亡,却不会想起死这件事。” “所以说,死人复活的事件是……” “没错,那就是现代的‘死之变容’现象,我是这么认为的。复活的死者在活人面前展现尸体逐渐腐烂的样子,目的是在告诉我们这些过度相信文明、纵情声色的活人,只不过是暂时得到缓刑的死人罢了——” 史迈利突然笑了出来。 “复活的死人成了宣扬‘memento mori’说法的使者吗?有趣。果然是比起科学更偏好文学的文森会有的看法呀!佩服。——说到这个,memento mori盛行的时代留下了很多有趣的文献,我才刚读完一本叫作《往生术》的书。” “《往生术》?”约翰显得很感兴趣。 “嗯。那是一本教人如何死得有尊严的书。里面有几个有趣的论点,比方说,恶魔会设下五个陷阱诱惑将死的人。” “五个陷阱……是怎样的陷阱?” “对信仰的怀疑、对己罪的绝望、对今世财物的迷恋、对灵魂救赎的不确定,以及自以为清高的傲慢这五项。你好像挺有兴趣的,约翰。能不能说说你对死亡的看法?” “我的看法?不。我对死亡的看法,其实昨晚在餐桌上就讲过了,我不想老调重弹……” 说完这番话后就不再开口的约翰。好像在提防着什么,表情十分紧张。然而史迈利并没有点其他人接话的意思,没有办法,约翰只好再度开口。 “我的论点不像哈斯博士的那么有学问,我只是觉得死亡是一种失败,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一切取决于生者的观点。因此,《往生术》里讲的对今世财物的迷恋,我觉得那并非恶魔的诱惑。如果是我的话,就算死了,还是想要拥有财富……” 你这不就是自以为清高的傲慢吗?葛林在心里偷偷批评。 “……跟刚才那个无聊的笑话无关,其实我也曾读过一本跟自己同名同姓的书哦!” “你是说杰克·伦敦的《约翰·巴利科恩》吗?”哈斯博士再度展现他的博学多闻。 “嗯,《约翰·巴利科恩》可说是杰克·伦敦把喝酒时的感想集结起来的冥想录。那里面也有谈到关于死亡的部分。有一次,主角骑着马,走过秋天枫红似火的美丽葡萄园。突然间。他想到这片肥美不灭的土地,不是行将就木的自己能永远拥有的,于是他感到非常难过,那种心情我很能理解……” “换句话说,你也舍不得这美丽的微笑墓园,是吧?”一直闷不吭声的詹姆士突然讥讽道。 史迈利逮到这个机会,间道:“哦,詹姆士,你是不是有什么高见?” 遗体化妆师连忙耸了耸肩。“我就算了吧,每天处理遗体,把人都搞笨了,我哪会有什么想法?” 说谎,你的心眼可多了!葛林心想,然而史迈利并没有追问下去,反而把矛头指向了莫妮卡。“莫妮卡是基督徒,对死应该有独到的见解吧?” 莫妮卡似乎不太了解大家在讨论什么,一脸呆滞样,不过她还是说话了。 “……我也是,太复杂的道理我不懂。不过我觉得刚刚文森讲的,有关死者复活的观点是绝对正确的。” “怎么说?” “哎呀!《圣经》不是写得一清二楚吗?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一切死者皆当复活,接受上帝的审判。所以我们得珍视自己的身体,我昨天晚上也曾讲过——” “莫妮卡,昨天的事就别再提了。” 约翰连忙打断莫妮卡,不让她说下去。他是害怕晚餐会会上针对父亲讲的那些浑话会被抖出来吧?葛林在心里猜想。 莫妮卡倒是一副尽释前嫌的样子,说道:“啊,对哦!我们两个好不容易才和好,这里没有我老太婆说话的份,应该让年轻人来讲。” 就这样,她把烫手山芋丢给了伊莎贝拉。只可惜外表长得好看的伊莎贝拉,脑袋却是空空如也,她丢下一句“我不知道”,就把问题闪开了。 接下来轮到葛林了。照理说,在他成长的过程中,比同龄的小孩有更多机会思索死亡这件事,可是临时要他讲,他实在不知道该从何、以及如何谈起。 “……我……我不知道,虽然我时常思索有关死亡的事,不过对我来说,这个问题太大、太复杂了,不是我能掌握的,只是——” “只是?——”史迈利给他一个鼓励的微笑。 “只是我一直觉得没有被满足,一直觉得有所不满,若要追究原因出在哪里,我想是因为在我体内还有另外一个我,你们懂吗?那家伙让我非常痛苦。不管我如何努力、如何追赶,它都会抢先一步跑在我前面。当另一个‘我’不再超越我的时候,才是我成为完整的自己的时候——也许非得等到我死才有可能吧……” “人只有死了才会完整吗?”哈斯博士感触良深地说道:“就我看来,你算是个服膺存在主义的庞克族吧?” 史迈利也露出有点恍惚的目光,喃喃说道:“原来如此,果然是年轻人的想法。” 被这样批评的葛林这下反而想听听祖父的想法。 “爷爷,您呢?你怎么想?” “我吗?我也想了很多哦!躺在病床上,闲来无事,想的都是死啦、生命的永恒之类的。快死的人都想些什么事?我就说出来让你们参考一下吧!” 史迈利悠闲地啜了口红茶后,从头说起。 “……像这样,整天躺在床上看着窗外,对于生命的演化、四季的运行会特别了解。比方说,现在这个季节已经看不到了,可是在夏天经常会有像冠蓝鸦这类的小鸟来唱歌给我听。我一边聆听那婉转美妙的声音,一边不禁想起,三百年前来到这里殖民的英国祖先听见的就是这种声音,或是半世纪以前搬来这里的意大利矿工听到的也是同样的声音——” 这时,哈斯博士听出史迈利这番话是引用诗人济慈的书中所写的,不过他没有拆穿。反正史迈利这种现学现卖的习惯也不是今天才开始的。 “——就是这么回事。三百年前的英国人也好、半世纪前的意大利人也罢,他们都死了,可是物种、人类、鸟类却连绵不断地传续了下去。我终于领悟到个体孤独的死将有助于人类的永远存续,于是我也就不再害怕死亡这件事了。” “有助于人类的永远存续?”葛林反问。 “没错。人类在思考‘永恒’这件事的时候,都只想到狭隘的个体的死亡,那是不对的。首先,我们可以从个体生命能否永存这点开始思索起,如果个体能够获得永恒生命的话,那会怎么样?地球会被这些傲慢的个体挤爆,到最后物种一定正在灭亡吧?因为有个体的死,物种——人类才有可能永远存续下去。 “像这样,从病床眺望窗外的景色,会非常清楚季节的迁移变化。此刻,染上金黄色的糖枫树叶正在对灰色的墓碑讲话——它说的是四季循环再生的过程,当然也有轮回转世的故事。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必须以死为媒介才能够运行不悖。换句话说,死是对丰饶来世的一种承诺。” 史迈利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环顾家里的每一个人。 “所以我的死虽然是个人的死,但另一方面,也是巴利科恩家族能够永远繁荣兴盛的保证。我的父亲亨利也好、祖父汤玛士也罢,躺在病床上听见鸟鸣声时,想的肯定都是这件事。特别是伊莎贝拉,你的肚里不是已经有了约翰的孩子吗?” 突然被叫到的伊莎贝拉吓了一跳。她万万没想到对家族繁荣行所贡献的生育能力还能跟哲学扯上边,史迈利语带满足地继续说道: “你要好好教养他。这孩子在我死后出生就是一种象征。象征我的死,为全族的丰饶带来了再生……” 史迈利说完后,房内一点声音都没有。看来大家都被垂死之人的无私大爱给启动了——除了一个人以外。这个蠢蛋对着人家说得口沫横飞的哲学高论大打呵欠,把气氛全都破坏光了。于是史迈利只好点她发言。 “哎呀!不好意思,赤夏,难不成你也有什么意见要发表?” 赤夏从窗台一跃而下,将早就空了的杯子放到桌上,说道:“真是太失礼了,人家肚子里也是有几滴墨水的。” 说不定赤夏会比她妈好一点,葛林心想。 “为了让各位开开眼界,我也来讲讲人类寿命的故事。是小时候住在勃艮地的外婆告诉我的。” 赤夏摆出说书人般不动如山的架式,开始说了。 “很久很久以前,上帝要决定各种生物的寿命,于是把大家找来。最先来的是驴子,上帝说要赐给它三十年的寿命。结果驴子说:我才不要驮着重物一驮就是三十年呢!于是上帝只给了它十八年的寿命。 “然后换狗来了,上帝说了同样的话,但连狗都说:三十年太长了,我才不想老的时候牙齿都掉光光,躲在墙角哀号呢,于是上帝只给牠十二年的寿命。 “接下来的猴子也说不需要三十年那么久。脑筋退化、笨手笨脚地让人笑话,我可受不了——猴子说。于是上帝只给了它十年。 “最后人类来了,上帝也说要给他三十年,结果人类一听,马上抱怨说:‘太短了!奋斗了三十年,好不容易才成家立业,却在这个时候死掉。那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于是上帝说,那我把驴子的十八年给你好了。人类遗是嫌不够。上帝又说了,那狗的十二年也给你。人类还是嫌不够,于是上帝连猴子的十年都给了人类。就这样,人类可以活到七十岁。不过人类原本的寿命只有三十年,因此过了三十岁的人类,有十八年的时间得像驴子一样,整天驮着重物;有十二年的时间,会像没有牙齿的狗一样,呜呜叫个没完;最后十年则像退化了的猴子,笨手笨脚的,被小孩取笑……” 史迈利马上问道:“那么,你从这个故事得到的教训是什么?” 赤夏洋洋得意地说:“那还用说?我当然是要轻轻松松、快快活活地过完那一开始的三十年!” 一片爆笑声响起。笑声中,因为史迈利的坚持而开始的疯狂茶会终于结束了。 大家三三两两的走了出去,只有约翰说还有事要跟史迈利商量,留了下来,正当葛林要走出房间的时候,史迈利突然叫住了他。 “这罐巧克力你拿去好了。虽然是我叫人买的,但我恐怕无福消受。赤夏已经很胖了,给她的话她肯定不要。所以你就带回自己的房间吃吧!” 于是,葛林接过了整罐完好的、甚至连玻璃纸都没拆的巧克力。 然后他回到自己的房间,丢了两颗到嘴里。 ——在那之后,葛林就死了。 第九章 主角死了,戏要怎么演下去? 一般死者有的特征,他身上都有,脸的轮廓,没有例外的,瘦削,凹陷,嘴唇也像死人一般,如大理石苍白,眼神失去了光彩,体温几乎测不到,脉搏也停了。 ——爱伦坡,《过早埋葬》(The Prematere Bu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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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只要回想起死亡的那一刹那,葛林就会想到约翰·伦农的“Revolution 9”。那张白色专辑里收录的前卫音乐,将人的声音、卡带倒转的声音以及各种音效毫无关联地拼接在一起,构成奇异的音乐图像。说到葛林临死前的记忆,就是类似那样的东西。 我死了吗?——这一刻,脑海里闪过的念头竟是再无聊不过的事:前天断掉的表带得买个新的来换。然后..,就像“Revolution 9”一样,他人生的几个画面毫无关联地一一出现又消失。那些画面明明就是人类的模糊记忆,却鲜明、清晰地宛如就在眼前。 ——跟爸妈一起去的动物园里,骆驼的笼子外挂着“请勿喂食”的牌子;小学的开学典礼上,站在麦克风前的校长鼻头上的汗珠;祖母日渐苍白消瘦的脸、点滴的管子;篮球比赛时,最喜欢穿的那双球鞋沾到兔子形状的污渍;母亲染上鲜血的手套;第一次跟女孩子上床,对方穿的可笑胸罩;考机车驾照时。怎样都回答不出来的某个问题…… 听说人在死亡的瞬间,会看见自己一生所做的事,而葛林对死的记忆也是从这辈子的许多片段开始。然后,最后浮现的是临死前的景象。 ——他看见冰冷的光,狭小房间里,日光灯刺眼的白光,以及反射出这光的瓷砖地板。 那光越来越亮,瓷砖的接缝不见了,到最后整个视野净被光芒所淹没。不断扩大的光进一步吞噬葛林的身体。他被放逐到什么影像都没有的白色世界里。就在此时,葛林头一次感到害怕。被光包覆的身体开始往某个地方滑动。葛林觉得自己好像通过极为狭窄的隧道,不断地往下坠(或上升?)。被带往未知世界的不安让葛林拼命挣扎。虽然他自已什么都听不到,但或许他曾大喊救命也说不定。 之后,就轻松多了。虽然身体还是被光所包围,但这光已不像刚才的那么强烈,反而温暖,柔和了许多。日本外婆房间的窗户是纸糊的,仿佛透过此一特殊的接口,这光给人的感觉是纤细、自然的,让人心情平静。 完全放松的葛林在那茫茫无边际的世界里,打起了盹,进入假寐状态。 然而,这份祥和并没有持续多久。强迫葛林把眼睛睁开的依旧是光。这次的光跟之前温暖包围着他的光完全不同。是人工的光,是刺激到好像肌肤会被灼伤的光,是在侦讯室里对着犯人照的胁迫之光。 恢复意识的葛林再度从微明、宛如地窖的世界,滑落到狭窄的坑道。葛林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一步步地往折磨他的光源靠近,不禁又颤抖了起来。他知道那里有些什么——光的尽头,充满痛苦和量力的世界正等待着他。 ——为什么我非得去那种地方呢?…… 葛林反抗,因为一旦到达光的尽头,就意味着死亡。 ——死亡?我不是已经死了吗? 正当他这么想的时候,痛苦的光包覆住全身,葛林再也受不了了,发出惊恐又愤怒的叫声。 ……光是从天花板的照明发出来的,人工的冷光。他慢慢地翻身,映入眼帘的是盖子打开的马桶。马桶下面是一整片铺着白瓷砖的地板,自己的左手附近则布满了恶心、刺鼻的呕吐物。葛林曲起垂软无力的左手,依照醒来时的习惯,看了看手表。下午六点……自己在这里躺了多久呢? 慢慢地恢复记忆了。他似乎是在浴室里失去了意识、昏倒。然后就一直保持这样的姿势。葛林继续无力地躺着,试图把回到房间后的行动重新回想一遍。 茶会结束,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好像是十一点左右。然后,他放了一张很喜欢的黑胶唱片,抽起从纽约买来的大麻烟。今天不用去墓园帮忙,可以好好地放松一下。就在这个时候,葛林突然想起祖父送给他的巧克力,于是他撕开罐口的玻璃纸,塞了两颗到自己嘴里。 之后过了不久,他开始感到不舒服。起初他以为是便宜大麻惹的祸,但不适感变成了胃痛,他连忙冲进浴室。接着胃绞痛、呕吐、拉肚子轮番向他袭来。即使已经吐到没有东西可吐,胃还是胀胀的,很不舒服。喉咙好干,食道痛得好像快烧起来,连声音都出不来了。葛林开始感到害怕。“再这样下去,说不定自己会死掉”的不祥预感闪过脑海。到后来,连手脚部变得冰冷,开始痉挛了起来。葛林挣扎地离开马桶旁边,往门边走去,打算向外求助。就在这时,他踩到自己的呕吐物,滑了一跤,后脑勺撞到地板,就此失去了意识。 不管怎么样,先把牛仔裤穿上、把拉链拉好,这是醒过来的葛林最先想到的事。这是极为正常的反应。身体的不适感除去了,人才有办法顾虑到羞耻心——在他扶着马桶站起来的时候,他领悟到了这样的道理。刚才的痛苦完全消失了,但另一方面,自己的身体也变得好像不是自己的了。通常这种时候,当事人都会环顾四周,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然而,脚底下依旧是自己吐了一地的秽物,告诉他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从浴室出来后,葛林就直接往床上倒去。因为按下回放键而不停转动的唱片正在播着“地下丝绒”乐团(The Velvet underground)演奏的《Sister Ray》,那石破天惊的音乐不知已经播了几遍。床边的小茶几上摆着巧克力罐和烟灰缸,里面有烧剩的大麻烟。葛林伸手把音响关掉,然后试图翻身。 突然间,葛林发现自己的心脏没有在跳了。 像这样侧身斜躺的时候,贴着枕头的那只耳朵总会听到脉搏的声音。他还曾经因为心脏可以自行运作而觉得不可思议——这世上多的是需借助外力才能动起来的东西,但人类的心脏却违反自然的自己会动……然而此时此刻,他的耳朵却感觉不到任何脉动,他吓藏书网得从床上坐起来,试着帮自己把脉,又试着把手贴在胸前,可是无论他怎么试,就是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脏在跳动。 然后,他又发现自己没在呼吸——虽然平常根本不会意识到这种事。肺部一点动静都没有。他试着让它鼓起又凹下去,然而就像在操作风箱似的,他一点都没有呼吸的感觉。接着,他试图用手捣住口鼻,无论过了多久,却一点都不觉得难受…… 葛林连忙爬下床,对着墙上的镜子端详。镜中人一脸蠢样、面无血色地望着自己。他试图动动眉毛、张开嘴巴——没问题,可以随心所欲地活动,然而就是哪里怪怪的。他看的见、摸得出、听得到,但这些感觉怎么好像不是自己的,就好像存在着另一个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思想的某种力量,而它跟自己的身体是分开的——没错,那感觉就好像在看自己演出的电影,又好像是在荒谬的鲜明梦境里…… 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葛林试图说服自己这是一场梦。然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完全没有类似梦中情节的事情发生在葛林的身上。没有绿色巨龙从窗户探头进来,自己坐在上面发呆的床也没有变成幽浮在空中飞翔。时钟的长针走完一圈,葛林得到一个结论:没有这么无聊的梦。 ——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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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葛林,你喜欢吃河豚吗?” 哈斯博士投来充满好奇心的目光,把葛林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问道。 两人现在所在的地方是圣那坦奈医院的某个房间。已经快要天亮了。 在这家医院里,葛林接受了哈斯博士的诊察。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验尸”才对。离开自己的房间后,葛林马上去找哈斯博士,接受了简单的诊察,并得到临床死亡的宣告。哈斯博士劝他去州级的医疗中心接受精密的检查,不过葛林拒绝了。因为他害怕自己是死人的事实会被认定。这种心态虽然奇怪却很正常。不肯承认自己得了重病,还试图隐瞒它的人所在多有。“死亡”在活人的认知里是一件丢脸、恐怖的事——葛林是这么觉得的。 于是哈斯博士提出折中的方案。为了不让葛林的死曝光,他可以在学生当院长的医院里,亲自帮他做极机密的检查。这下葛林只好答应了。现在大部分的检查都已做完,博士却突然丢出这么一个唐突的问题。 “河豚?”哈斯博士的怪问题让葛林一头雾水。“我在日本的时候曾经吃过几次,但最近就都没吃了。” 葛林看着哈斯博士,等他进一步解释。哈斯博士兴奋地睁大眼睛,说道: “你不是问我:‘我是不是变成僵尸了?’这个词用得还满正确的。所谓的僵尸,指的是活死人,是海地或南美洲的伏都教巫师制造出来的产物。施行这种巫术的时候,他们会使用河豚毒素——一种萃取自河豚体内的神经剧毒……”? 葛林瞪大眼睛。 “伏都教?河豚?在这新英格兰的乡下?不会吧……” “不,你先听我说。在一定剂量的河豚毒素的作用下,会出现瞳孔对光没有反应、呼吸困难、体温下降等症状,即使是经验老道的医生都会误判成临床死亡。不过呢,那只是进入假死的状态罢了,并非真正的死亡。从坟墓里醒过来的海地僵尸或是恢复呼吸的日本河豚中毒者,复活后生命迹象也确实回来了。可是——” “——可是,我的情况却是真正的死亡?” “嗯,好像是这样。” 哈斯博士满不在乎地回答道,甚至给人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 “你的呼吸停止了,透过听诊器都听不到心脏搏动的声音,瞳孔对光也没有了反应——这代表着脑干的神经细胞已经死亡。为求保险,照出来的脑波也都是平的,连大脑都停止运作了,而且这这些状态还持续了六个小时以上。这可是完美的临床死亡,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也好,非洲圣人史怀哲也罢,都必须颁给你绑着金色缎带的死亡证明了。” 哈斯博士说得口沫横飞,眉飞色舞,还不忘穿插冷笑话,眼神也像偏执狂似的闪烁不定。只要把藏在大衣底下的扩音器拿出来用,他就跟电影里习惯装疯卖傻的哈泼·马克斯没有两样了,葛林心想。自己的朋友死了,老博士还讲得这么高兴,只差没有唱歌、吹口哨了。 “我……真的死了……”葛林茫然地喃喃自语。 “嗯。最近美国境内出现多起死者复活的案例,我也有跟纽约综合医疗中心的柏纳德博士交换过情报。只是,没想到自己认识的人也遇到了这种事。”算他有良心,没有吹口哨。“不过你也别沮丧,死就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人类的生与死本来就很难界定……” 哈斯博士开始试图安慰葛林——用死亡学家的另类角度。 “就算没有伏都教的僵尸当例子,人类生与死的判定也远比我们想像的困难。我举几个例子给你听听。比方说,在德国慕尼黑有一栋作为尸体暂置所的壮观哥德式建筑,在尸体安置室和中央管理室的中间设有紧急呼叫铃。那里的警卫经常会被铃声唤醒,所以说啊,那东西可是一点都没有白装。还有,教堂的葬礼进行到一半,棺材里突然传出另一个声音,跟着大家唱赞美歌。验尸解剖的时候,死者突然坐起来,掐住医生的喉咙——诸如此类的事,古今中外太多了……” “可是那些人大都是假死的,跟我的情形又不一样!” “你别急,听我慢慢说。反正你已经死了,就心平气和地听我把话说完好吗?话说回来了,葛林,你知道生命的定义吗?” 因为不知道,所以葛林摇了摇头。 “是吗?不知道也是正常的,因为不管多么伟大的学者,都没有办法把‘活着’这件事说清楚、讲明白呀!” 说完这番话后,哈斯博士翻开桌上一本极厚的书。 “《道氏医学辞典》里面有写到:生命的定义是‘生命迹象的总和’。所谓的生命迹象,指的是刚才我们所说的呼吸、反射这些东西。当今对人类生死的判定,都是以生命迹象的有无作为依据。” “你的意思是,生命是有还是无,没办法透过医学来认知吗?” “终究是不可能的吧!只要你问‘死’的定义,大部分的生物学者都会回答你,死就是‘没了生命’。接着你再问‘生’的定义,有几个生物学者就会有几种答案。每个人的说法都不一样。他们根本就没有厘清问题的本质,这是事实。不仅如此,在他们对生的定义里,大部分都少了最关键的那个字……” “那个字——是什么?”葛林渐渐对哈斯博士的话产生了兴趣。 “就是‘死’啊!他们无视于生命是始于没有生命的物质这个事实,从来不会用‘死’这个字去解释生。在自然界里,死是一种平衡状态,当维持生命活动所需的外援消失了,所有的生命就会达到此一自然的状态。所以理论上来讲,生的定义应该是‘欠缺了死亡’吧?” “什么理论?你这根本是诡辩。”对哈斯博士宛如绕口令的谈话,葛林已经有点不耐烦。 “哈哈,你别生气嘛,就算诡辩也有几分道理,不可等闲视之。齐诺还有布朗大师都是靠这招才得以挑战真理的。总之,我想说的是,由于现代科学无法解开生命的奥秘。所以生死的判定也跟着模糊了起来。生与死之间隔着好几个阶段,很难划分出清楚的界线。医生应社会的要求,硬是把几个生命迹象的消失当作是临床死亡的条件,不过,那再怎么说都是临床上的定义。就算心脏和脑波停止了,构成身体的各个细胞还是有可能活下去。死亡这件事,就是这么的暧昧和难以捉摸。活人大可依照自己的喜好去诠释。或许就像某位知名科学家所说的,那是攸bbr>关‘心’的问题。生物学上怎么定义都无所谓,只有罗密欧心里的朱丽叶死了,朱丽叶才算真正死了。” “可是如果身体完全腐坏的话,应该算是真正的死亡了吧?”葛林说出不愿说出的事实。 “那是当然啰!与临床死相对的是绝对死,生理的彻底崩坏——都已经烂透了、化成灰了还能算活着吗?这种话我可说不出口。不过,这才是自然完美的平衡状态。”哈斯博士若有所思地眯起眼睛。“话说回来,还真是不可思议啊!我们的生命从哪里来?又将往哪里去?想到诞生前跟死亡后的无生命状态是那么的漫长,几乎可说是永劫不复,这短短数十年的生命反倒显得极突兀又不自然了……” “说到诞生——”葛林一边回想,一边说道:“我觉得死亡那一瞬间的记忆,跟出生时的好像……” “嗯,的确有人说第一次死亡的经验跟出生时很像。你所描述的连接阴阳两界的通路、像隧道的那个东西就是产道,死亡的地窖则是个很像子宫的地方。复活后的你所发出的尖叫声就好比婴儿的哭声。刚出生的婴儿之所以啼哭,是为了学习用肺呼吸,这是一种说法;不过也有心理学者认为,那是对被丢到充满痛苦和压力的人世所发出的怒吼和哀号。我觉得不妨把它视为一种惜别曲,为了离开无生命的安乐世界而唱。” “死亡的瞬间,生前的许多画面都跑了出来,从重要的事到芝麻蒜皮的小事都有。” “你说的是被称为‘记忆屏障’的现象吧?研究指出,当生命受到紧急威胁的时候——比方说登山途中意外坠崖,那种事情就会发生。” “‘那种事情’是指什么?” “如果叫精神医师解释,他会说那是因为恐惧死亡即将到来而产生的情绪性防御。被夺走未来的濒死者,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会去想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不管怎么样,面临死亡的威胁,人都会紧张、害怕。在肾上腺素的作用下,血压会升高、肝糖会加速水解,导致大脑工作过量,这时就算产生再奇怪的幻觉都不足为奇——” 葛林发现话题好像越扯越远了,连忙把它拉回来。 “结果,藏书网我到底会变成怎样?” 哈斯博士眨了眨眼睛,露出很惊讶的表情。 “嗯……也对哦,我们在讨论的是你的生死……嗯,照目前的情况看来,好像只能叫做僵尸了。自有生物以来四十亿年了,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大的矛盾,连生命奥秘都搞不清楚的现代科学想来是没有能力破解这问题的。不过……” “不过?”葛林已经打算死马当活马医了,只要有一丝希望都不放弃。 “不过我刚才也说了,柏纳德博士跟我交换了很多情报,我个人倒是有个假设性看法。” “是怎样的看法?”葛林决定豁出去了。 哈斯博士好像在回避葛林的问题似的,刻意看了看手表。 “哦?已经这么晚了……就先这样吧!我今晚好像把四十亿年份的工作都做完了,觉得有点累。明天再说吧!与其急着去了解你可能会变成怎样,倒不如先把你为何会死的原因找出来吧!呕吐物的分析结果明天应该也出来了。” “博士,拜托你别让任何人知道——” “放心吧!我一定守口如瓶。”哈斯博士爽快地答应了。接着他双手抱胸、偏着头问道: “……对了,葛林,你觉得你是中了怎样的毒?” 回到巴利科恩家的葛林,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辗转难眠地——不,应该说已经不需要睡眠地思考着。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人生这出戏的主角。即使人际关系上习惯当配角的人,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也经常是主角。做主角的人尽管经历千辛万苦,都会认为到最后总会有个好结局,不可能发生戏演到一半就死掉的蠢事。人类都是抱持着这样的想法活过来的。葛林也是,至今为止,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这点。 然而,这真是大错特错。主角很有可能在中途死掉,从舞台上摔下来。 主角已经死掉的戏要怎么演下去呢?葛林心想。 第十章 十字路口与愚者之毒 你可以把我的尸体埋葬在路边, 宝贝,当我死去的时候, 我不会介意你把我埋在哪里。 ——罗伯·琼森(Robert Joh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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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这样下去会饿死人的。” 对葛林而言,赤夏丢出的这句话真是再讽刺也不过了,却也因此让他下定决心要出去走走。 十一月二号星期天早上——这是葛林死亡的隔天早上,也难怪他会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人了。 葛林的忧郁不全是因为心情不好。一个晚上过去了,他感觉到身体的明显变化。天亮之后,他的脚出现了粉红色的斑点。渐渐地,那斑点变成带紫的红色,还开始扩大范围。虽说用手一按颜色就会变淡,但那无疑是人们称为“尸斑”的恶心东西。血液循环停止了,血都集中到了身体的底层,葛林忍不住打起哆嗦。明明精神状态与活着的时候几乎没有差别,然而肉体却已开始死亡。 葛林从床上跳下来,走进浴室,端详起自己的脸。毫无血色的苍白脸孔正回望着他。不知是不是死后的肌肉僵硬状态已经解除了,手脚竟然可以自由活动。不过,感觉还是有点不太一样,好像自己变成了木头人。听说当尸体不再僵硬的时候,脸颊的肌肉会放松,变得好像在笑,不过,原本他的脸没事就挂着一抹冷笑,所以这一点倒不特别明显。总之,葛林这下真的成了“象牙色的Grin”。 葛林开始化妆,借以遮掩难看的脸色。庞克小子就算上了妆,周围的人也只会想“又来了”,不会特别起什么疑心吧!只有这种时候,葛林才会感谢自己的愚蠢笑脸和庞克打扮。 化完妆后,他发现眼睛由于干燥开始变得有点混浊。于是他点了眼药水,学早期的路·李德那样,戴上又薄又贴的广角墨镜。如此一来,就不怕别人看出他是死人了。他们会以为他是个迷恋庞克到无可救药的疯子,主动把视线挪开。 折腾了半天,葛林觉得镜中的自己总算是合格了。就在这时,赤夏突然闯了进来,提议去外面找吃的。在巴利科恩家,一向被视为神出鬼没的赤夏和葛林,即使吃饭时间到了,也没有人会来叫他们。 “OK,走吧!” 葛林接受了赤夏的提议。哈斯博士一早就去大理石镇的医院看昨天的分析报告了,不在家。而自己就这样一直关在房间里,等着天塌下来也不是办法。不过要小心,千万不能让赤夏摸到。如今体温已经降到十度以下,想必手冰得像大理石雕像一样吧? 坐进粉红色的灵车里,握住方向盘,葛林不禁露出苦笑。 ——这辆灵车也真够衰的,被哈林区的小混混偷走,漆成一身粉红还不够,如今连原本应该躺在后面的死人都大摇大摆地霸占了驾驶座。 用这种角度去想事情,可以更客观地看待自己,心情总算是轻松多了。 车子正要开走的时候,葛林透过后照镜,看到停车场的奔驰。约翰抱着装了猫的篮子正要坐进去。 赤夏看见约翰,出言讥讽道:“讨人厌的家伙。他对那只上个礼拜买来的肥猫比对我还好。如果妈再生下宝宝的话,我铁定会变成灰姑娘,成天穿着破烂衣服、被罚刷地板。” 葛林想藉由讲话来转移注意力,也就尽量跟她扯。 “这个可能性很大哦!对了,约翰要去哪里?” “听说他要去大理石镇住旅馆,思索他的改造计划。还交代说爷爷要是有什么事再通知他。对那个人来说,自己的父亲还比不上赚钱重要。” “昨天他不是已经挑明了吗?这就是他的人生观。” “我真搞不懂那家伙到底在想什么。从昨天开始就避着妈妈,一个人鬼鬼祟祟的。害得妈也跟着心神不宁。” “你妈是不是也在担心着什么?” “嗯,应该吧!她虽然没讲出来,不过我是她女儿,多少感觉得到……啊!不讲这个了,吃饭、吃饭,我快饿扁了。” 一二三号公路往大理石镇的方向,沿路有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的前面有一家叫“十字路口咖啡馆”的店,加油站兼卖简餐、饮料,这种店在美国很常见。葛林和赤夏不曾光顾过,今早却决定进去试试。 一过十字路口,就看到竖立着一排仿佛染血墓碑的红色加油机。葛林不经意地想起“十字路口是枉死冤魂的聚集徘徊地”的迷信。这家店还真适合现在的自己,他心想。 两人下了车,走进店里。这家店不只外观普通,连里面也很普通。一进门的右手边就是吧台,吧台后面,红鼻子大叔正把汉堡肉叩到铁板上。墙上挂的是三年前新推出的冷饮海报,角落里摆放的点唱机,里面的流行歌曲也都有五年历史了吧? 吧台边坐着两名男子,其中一人把T恤的袖子卷到肩膀上,是个满脸痘子的青少年。他一边喝啤酒,一边跟老板聊着低级笑话。另外一人穿着运动外套,给人与世无争的感觉,刻意坐得远远的,啜饮着咖啡。店门口停着两辆车,一辆是灰色的保时捷,另一辆则是漆着恶心紫色的老式庞蒂克。那两辆是谁的车,就算分不清楚保险杆和引擎盖的老婆婆也猜得出来吧! 当门钤在葛林和赤夏的背后响起时,老板和豆花脸同时转过头来。他们好像不太欢迎正走进来的庞克情侣,本来还有说有笑的,一下子换了张没有表情的扑克脸。连店后面长得特丑的猫都一脸狐疑地看着他们。葛林和赤夏是觉得不太舒服,但情况又没严重到得掉头走人,只好硬着头皮坐下。老板默默地把背转了过去,又开始煎起了汉堡。两人就对着他的背,各自点了餐点。 “我要吉士汉堡和香蕉奶昔。”赤夏说。 “给我啤酒。”葛林说。他一点食欲都没有,连水都不想喝。 老板依旧背对着他们,点了点头。坐在葛林隔壁的豆花脸好像想说什么,露出一声轻笑。在乡下经常会碰到这种人,葛林并不想惹是生非,但按照过去的经验法则,还是先作好心理准备。 就在等餐送上来的空档,豆花脸说话了。 “那辆蠢到不行的车是你们两位的吗?”果然来了,葛林心想。 “蠢到不行的车——你是指停在外面的紫色废铁吗?” 豆花脸不知道人家在揶揄他,一时愣住了,这时红鼻子老板连忙插话进来。 “加斯说的是那辆颜色诡异的灵车啦,开着那种车到处跑,不怕引来邻居侧目吗?” 豆花脸加斯一副深得我心的模样,趁胜追击地说道:“对啊!比尔说得对。这里可不是纽约的后街小巷,不是鼻子抹粉的家伙该来的地方?还是——” 老板接着讲了下去,“还是,你是来拐女人的?” 至今为止,葛林和赤夏因为自己的外表已经遭受过各种委屈。像葛林,就曾被诬赖偷了伊丽莎白女王的便桶。只是,平白无故被说成人口贩子,实在是太过分了。愤慨不平的赤夏展开反击。 “别开玩笑了,我们才不是——” “等等。”葛林阻止赤夏说下去。这三个月以来有三名年轻女性从大理石镇失踪的事,他也知道,于是他问老板: “又有女人失踪了吗?” “嗯,前天的事,就在万圣节晚上。天黑了,还是有很多小孩在外面闲晃。镇上的人也都绷紧了神经,结果还是出事了,是一个住在葡萄树街的高中女生,可怜哪!死状凄惨……” “已经找到了吗?” “只有左手。” 赤夏吃到一半的薯条就这么哽在喉咙里。老板不理她,继续说下去。 “今天一大早,去墓碑村盖图书馆的木匠发现的。在诺克斯山的山毛榉树林里,离春田瀑布没有多远。虽然只有.99lib?一只手,但从戴在手指上的戒指知道是那名高中女生。看来又有一场大骚动了。大家都在传说那家伙回来了……” “那家伙是指……?” “就是杰森啊!” 这次换葛林吃惊了。不过,老板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 “杰森·巴利科恩啊!那家伙的事,在本地可是个禁忌……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少说也有二十年了。那个时候,约翰逊和尼克松送了越南一大堆炸弹当礼物,争做世界第一强权。也就是现在这个季节吧,这附近共有四个女人失踪了。” “那件事,我也听老爸说了。”加斯讲话的语气好像在谈论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当年也是在诺克斯山的深山里,发现女人七零八落的尸块,对吧?” 比尔沉重地点了点头。 “嗯,那景象也很吓人。女人的身体好像被电锯什么的切开了。” “凶手抓到了吗?”赤夏战战兢兢地问。 “没有。下过有锁定目标。有人看到万圣节那天、命案发生之前,跟最后一名被害者在一起的男子。就是——” “没错,那家伙是史迈利·巴利科恩的儿子,微笑墓园就是他家开的。当年他以神父的身份跟着军队去越南,不过好像在那里发疯了,退伍后就一直在家休养。” 比尔似乎不知道葛林他们是巴利科恩家的人。 “确定是杰森做的吗?” 比尔露出困惑的表情,回答道:“呀,这个嘛……八成是他做的。因为被指认出来之后,他马上就逃跑了。警方展开大规模的搜索行动,还跑到山里去找,但就是不见杰森人影。等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后了。” “逮到他了吗?” “嗯,不过是尸体。在诺克斯山的山洞里,发现了已经腐烂的尸体。然后一切就结束了,事件就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不了了之。不过,镇上的人都相信杰森就是凶手。偏偏这个时候,又发生了同样的事,大家都在传说那家伙复活了。万圣节的杰森复活了——” 赤夏拉拉葛林的袖子,吞吞吐吐地问道:“喂,他说的杰森是莫妮卡奶奶经常在讲的那个杰森吗?” 比尔没漏听这句话。 “喂,你们跟巴利科恩家很熟吗?” 赤夏搞不清楚状况。葛林还来不及阻止,她就已经得意洋洋地说道: “没错。跟你们这些穷光蛋不一样, 5750." >坐在这里的葛林先生可是大财主巴利科恩家的少爷。” 比尔听了,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说道: “哦!真是失敬了。没想到史迈利·巴利科恩也有这种流氓孙子。哼,也没什么好惊讶的。反正他们家不只赚死人的钱,还会接二连三地制造出死人,不只是杰森……” “这话怎么说?”葛林问。 “法兰克也被你们逼死了。” “法兰克?” “是的,法兰克·欧布莱恩,墓碑村的资深房仲业者,跟我是拜把之交。可是就在昨天晚上,他车祸去世了。” “你的意思是,他的死是巴利科恩家害的?” “没错,车子从春田瀑布附近的断崖掉了下去,大家都说那是一场意外,不过,他等于是被约翰·巴利科恩杀死的。法兰克从史迈利那一代起就跟墓园签了约,负责处理坟墓的用地,可是自从史迈利的儿子约翰继承家业后,双方的关系就一直处得不好。前阵子也是,约翰不跟法兰克续约,反而找上了鬼头鬼脑的日本人。我想法兰克一定很沮丧,因为墓园的生意对他来说是只金母鸡。他会开着车直接从悬崖冲下去也是情有可原的。” “哎呀,你这样说就不公平了。”赤夏代葛林反驳,“是那个叫法兰克的人自己办事不牢,才让合约跑了吧?” “不,我从以前就超讨厌巴利科恩家的那一伙人。史迈利和约翰超像的,昧着良心、想尽办法从死人身上捞钱不说,连活着的女人也不放过。史迈利的前妻劳拉就是因为受不了丈夫成天在外面招花惹草才自杀的,这你们知道吧?” 这件事是曾经听约翰说过,约翰也好、詹姆士也罢,到现在心底都还留有阴影。葛林突然想到自己的父亲之所以离家出走,不会也是因为祖母的自杀吧?然而,过去的事怎样都无所谓了,他心想。自己已经没有将来了,既然自己已经没有了人生,就算过去再怎么样,都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了。 葛林此刻的想法,比尔是不可能会知道的,他继续尖酸刻薄地说下去: “他们家的儿子都是一个样。老大约翰也学他老爸,把素行不良的过气女演员当宝,喜孜孜地把她迎进家门。詹姆士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替死人化妆,是个超级大怪人。至于威廉呢,则是砸大钱赞助烂戏的浪荡子。不光是儿子,史迈利的第二任老婆莫妮卡还是个为教会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的狂热天主教徒呢!我听说他们家现在正为了遗产闹得不可开交。哼,史迈利那家伙哪天被人家毒死了,我都不觉得奇怪——” “你有完没完?!”赤夏比葛林先发飙了。“这家店除了卖比猫肉还难吃的汉堡外,难道还卖三姑六婆的烂舌头吗?还有啊,你刚才说的什么素行不良的过气女演员正是我妈!” 赤夏的气势唬住了比尔,让他立即住了嘴,但是另一边的加斯却站了起来,狠狠地瞪着他们。然而就在一瞬间,那凶狠的表情变了,就好像我们经常在漫画里看到的,赤夏把涂满芥末酱和西红柿酱的吉士汉堡整个扣在加斯脸上,然后使出吃奶的力气往前推。加斯踉跄地直往后退,后脑勺撞上墙边的点唱机,一屁股坐到地上。 “请你们离开。”比尔下逐客令了。 比尔心想得趁加斯爬起来之前,赶快把这对可恨的庞克情侣请出去。如果不这么做的话,这两派人马一定会在店里打起来,到时难保他的店不会像是被炸弹轰炸过一样。 就算没有他的提醒,庞克打扮的两人也打算这么做。他们快速闪人。坐进灵车之前,赤夏还不忘用硬币在 7d2b." >紫色的庞蒂克身上画出优美的线条。 另一方面,坐在店内吧台角落、穿着运动夹克的男子在心里偷偷咋舌。 ——来到莫名其妙的地方了,没想到在这鸟不生蛋的乡下咖啡馆里,也会撞见小混混和庞克族吵架?! 在自己居住的城市角落里,男子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类似的冲突上演,他已经看到不想再看了。 不过,他也不是对他们的争执完全不感兴趣。怎么说呢?男子大老远地跑来这里,就是为了去他们所讲的微笑墓园,参加三天后即将举行的葬礼。 ——葬礼?与其说是葬礼,还不如说是闹剧比较恰当。总之,自己种的因结出了意想不到的果。我还真是异想天开啊!算了,无所谓,这整个过程总有一天会被刊登在报章杂志上。搞不好还会变成书正式出版呢!若真是这样的话,也不枉我大老远地跑到这乡下地方来了。咖啡馆老板口中的多事墓园,就让它成为故事的舞台吧,说不定读者会觉得比较有趣…… 男子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偷偷地笑了。怒气冲冲跑出去的葛林他们,如果在这个时间点跟这个男人接触,并得知他的身份和目的的话,或许一连串发生在微笑墓园的诡异事件就可以早点解决了。然而,葛林他们不可能有这样的先见之明,偏偏那个男的又倒霉到了极点,搞到最后他还是没有踏入微笑墓园。 男子心想是时候该走人了。结账的时候,他顺便问比尔: “那个微笑墓园什么的,就在这附近吗?” 比尔的气好像还没消,他瞪大眼睛说道: “怎么,你也要去墓园吗?从这里过去,大概还有两英里吧!”接着他压低音量,“不过呢,我劝你还是小心一点。大理石镇的居民都在传说失踪的女人之所以找不到,是因为死人从那天杀的墓园里爬了出来,把她们拖进了自己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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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来了,是愚者之毒。”哈斯博士耸着肩说道。 “愚者之毒?”这陌生的字眼让葛林听得一头雾水。 外出回来的葛林急着找哈斯博士。为了了解事情的后续发展,他跟哈斯士士一起进入殡仪馆的资料室。 “嗯,从你的呕吐物里验出了砒霜——某种砷化物,以前常被当作杀鼠剂或农药使用。更早之前。在中世纪的欧洲,它是最方便、最好用的毒药,到了十七世纪左右,还被制成化妆水贩售,取名为‘德法娜水’。女性偏好此毒,像是家喻户晓的布兰维利埃侯爵夫人,或是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都——” 葛林连忙打断他。 “你是说那个什么愚者之毒的在我的体内?”——现在不是听你讲毒杀历史的时候。 “哦,砒霜——之所以被称为愚者之毒,那是因为它很容易被验出来。一旦残留在毛发里,就很容易被发现。所以啰,现在几乎没有用它来杀人的笨蛋了。如果不是你自己吞下的,就是有人下的毒……” 葛林吓了一跳,他才不可能服毒自尽呢!也就是说,有人想害死他? “我说过,昨天我没吃早餐,回到房间后只吃了两颗巧克力。” “嗯。昨天你是这么说的,所以我也分析了剩下的巧克力,可是什么都没验出来。一盒巧克力共有十二个,我检查了剩下的十个,全都没有砒霜残留的现象。” “不过,也有可能我吃掉的那两个正好是被掺了砒霜的?” 这么说的同时,葛林的脑海突然想起刚刚在咖啡馆,那个老板说的话。 ——为了争夺财产,就算被毒死也不稀奇…… “那你说,会是谁把毒加进那两颗巧克力里面呢?” 哈斯博士探出身子。 “装巧克力的罐子,外面的玻璃纸可有什么异样?” “我不知道。看来不像是有人动了手脚,况且,也没有人一开始就怀疑到那上面去吧?” “嗯,你说得也对。我记得那是约翰带来的?” “嗯,他还一直叫史迈利吃……”葛林心一横,把话说了出来。“我刚才在十字路口对面的咖啡馆才听人说了,你想会不会是约翰为了遗产——” “这个嘛,你说呢……”哈斯博士没想到会谈到这个,皱起了眉头。“约翰似乎是很缺钱。啊!这么说虽然很不礼貌,可是只要再等一会儿,遗产就是他的了。更何况,他对遗产的分配,好像还挺满意的。” “可是律师不是说遗嘱可能会修改吗?” “哦,是这样没错。所以他着急了?不过这也太奇怪了,那家伙好歹也是个医生,不会笨到用砒霜这种东西吧?况且,就算那两颗巧克力是他动的手脚。要让史迈利确实吃下那特定的两颗也很困难吧?在茶会上,根本看不出来他有那样的意图——除非他想到更高明的花招,那就另当别论了。” “砒霜是怎样的东西?” “无臭、无味的白色粉末,在冷水里不容易溶解,遇到温水就化开了。” 葛林突然想到。 “白色粉末……那不是跟砂糖长得很像吗?” “混在一起的话。” “巧克力上撒了糖粉。还有,红茶里面也有放糖……对了,我还喝了红茶。” 哈斯博士沉思道:“红茶吗?……是有可能。让我们一步一步来。首先,茶壶里的茶是一样的,大家各自倒进自己的杯子里。顺序是……” “我?不太记得了。不过好像没有什么顺序,至少没有人主张要按照顺序,就连杯子也是谁拿到就是谁的,没有人来分配。” “好像是这样。那么加牛奶的情况呢?” “我没有加牛奶。” “那这个就排除了。唯一的可能就只有砂糖了?” “我记得当时它离我最近,所以我先加了,然后递给了约翰。” 哈斯博士在记忆里搜寻。“约翰确实有加糖,然后是莫妮卡,接着是——” “赤夏存心赌气似的加了好几匙,母女俩提到了减肥,伊莎贝拉就没加了,其余的人也都说不需要,所以我就把砂糖罐又放回自己的手边。” “没错,确实是如此。我说我不需要糖,接下来的詹姆士,诺曼还有史迈利也都是这样。我在想,有没有可能谁帮你在杯子里加了糖?” “不可能,都是我自己加的。你为什么这么问……” “那我就想不通了。约翰也好、莫妮卡也罢,昨天下午完全看不出来有中毒的迹象。莫妮卡吃中饭的时候,我们有见到面,窝在办公室的约翰,我下午也有看到他,就连加了一大堆糖的赤夏也都生龙活虎的。” “别说中毒了,那家伙吃的反而比平常多。” “这么说的话,砒霜掺在砂糖里的可能性就很小了。饮料呢?确定大家都喝了吧?” “嗯,我有看到玛莎把空杯子迭在一起。大家应该都喝了。” “这么说,问题果然出在你单独吃下的巧.99lib?t>克力上。不过这也太奇了,不管凶手是怎么下的毒,只要你不中计、不把东西吃下去,他的犯罪计划就泡汤了。” 葛林想了一下说道:“不过前提是,他一开始锁定的目标必须是我才行。那些巧克力本来是要给史迈利吃的,而且约翰还把它住身边放了一整天。” “原来如此,那好,我们总算厘清了约翰——巧克力——史迈利这条线。不过……我还是想不明白。总之,连同其他的可能性,我们都一并仔细地调查看看吧?或许可以找警察帮忙——” 葛林急忙打断他。 “绝对不行!这样我死掉的事就会曝光了。我宁可自己去查,这是我自己的事。” 自从双亲死了之后,葛林就学会不再依赖别人,凡事都自己来。此刻肉体虽然死了,但精神却好像还是活着的,所以这样的想法并没有改变。但另一方面,他又担心一切都太晚了。就算有其他的可能性好了,茶会到现在已经过了一天一夜,就算去查,茶杯之类的也都洗干净了吧? 想了半天,还是想不出什么好方法,葛林只好先去厨房找玛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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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里,玛莎正跟沸腾的锅炉奋战,葛林走到玛莎的旁边,犹豫着怎么问她。抬头一看,果然,昨天的茶具已经洗好了,正放在架子上晾干。葛林鼓起勇气,开门见山地问: “昨天早上你在准备茶点的时候,约翰有来过这里吗?” 玛莎回过头来,瞪着葛林说道:“你没看我正在忙吗?问那什么问题!不管是约翰·巴利科恩、施洗者约翰,这是已经翘辫子的约翰·肯尼迪都没有来过这里!” 葛林被玛莎的恶劣态度吓了一跳。侦探的工作一点都不轻松,对手不合作就算了,而且他自己其实也不知道该怎么问下去。小说中的名侦探都是怎么办案的?……如果玛莎是下毒者的话——葛林试着朝这方面去想。记得在史迈利的遗嘱里,连玛莎都有分到储藏室的银制餐具不是吗?然而,葛林很快就否定这种想法。这个在厨房忙得不可开交的欧巴桑,嘴巴坏虽坏,却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打死都她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事。 葛林领悟到自己不是当名侦探的料,正打算放弃,离开厨房之..t>际,赤夏竟然出现了,她一进来就直接打开冰箱的门,拿出棒冰来舔。于是,葛林也试着向她求证昨天的事。 “赤夏,昨天的茶会上,你有把牛奶都喝光吗?” 赤夏舔棒冰的动作突然停止了,她用像玛莎一样的凶狠眼神瞪着他。 “怎么连你都这么啰嗦?是啊!我是喝了、喝了、喝了!因为我不管喝什么、吃什么,就是不会胖!” 又被凶了。葛林在心中偷偷地叹气——我都已经被杀死了,你们还这样对我。哪有主角这么凄惨的?我果然不是什么男主角…… 第十一章 多事之秋、恼人之秋 ……换言之,我们活着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死亡。 ——弗洛伊德,《超越快乐原则》(Beyond the Pleasure Princi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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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杀戮了。 回家途中,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件事。他会变得如此亢奋,只能怪刚才帮他诊疗的心理医师完全没有对症下药。 ——那家伙竟问些无聊的问题,根本就不了解我的情况。一会儿要我描述昨晚的梦境,一会儿又问我身体的状况如何藏书网,说那些又有个屁用? 不过……算了。反正我从一开始就不打算把自己烦恼的原因——那令人作呕的行径讲给别人听。就算讲了,也没有人会理解吧?更别提那个蠢到不行的医生了。只有快压抑不住自己的时候,他才会去找那个笨医生。这个时候他会讲一些无关痛痒的话……让自己放松一下,然后,再打起精神去工作。 工作?他思索着这个词的含意——应该说是使命比较恰当吧?不,应该是复仇才对;或许,该说是运动?不管怎么样,做完那件事后,他才能彻底解脱。 话说回来,万圣节那晚真是惊险,原以为万无一失的,却差点脱不了身。今后得更加小心。大理石镇的任务就暂时搁置吧!找个比较近的地方好了,反正他已经锁定新的目标。 那股冲动又在他的体内乱窜了。 ……啊,好想屠杀啊!这兴奋地感觉……跟这几个月来的冲动相比似乎显得不太寻常…… 他想着下一位牺牲者,悄悄握紧口袋里的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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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迈利·巴利科恩就要死了。但是对于这件事,他已经不再感到害怕。 史迈利躺在床上,身体微微斜倾,脸面对向外推出的窗子。窗外,是已经变色的糖枫树丘陵,以及山坡上静静躺着的一整片的墓碑。这个季节的墓园看上去最美,最为祥和。 对死而言,这也是最好的季节啊!史迈利心想。再过些日子,新英格兰就会下雪了,到时鼻头冻得红通通的掘墓工人将一边咒骂,一边把铁铲扎进冰冻的泥土里。那个时候死的话是不是时候了。现在死的话,不但有红叶在即将下葬的棺木上飞舞,就连没什么文化素养的掘墓工人都会自然而然地想要为你咏唱一首十四行诗呢! 自然地演出——没错,那是最棒的,史迈利心想。身为殡葬业者,至今已经做过各种死亡的演出。然而,靠人类浅薄的智慧和财力办出的葬礼,不管再怎么盛大,都敌不过大自然让一片叶子变色的力量。史迈利一直到自己快要死了,才明白这个道理。 史迈利能拥有如此平和的心境也是最近才发生的事。跟大部分快咽气的人一样,他对死这件事的反应经过了好几个阶段。 当医生宣布他来日无多的时候,他压根就拒绝接受——“怎么可能!”这是他心里唯一的想法。这个想法不断地膨胀,变成了“为什么是我?”的怒气和挫折感喷发出来。史迈利非常惶恐,对着家里的人乱发脾气。在这煎熬的过程中,他甚至跟自己不怎么相信的上帝订契约,只要让他不死,要他干什么他都愿意。然而过了一阵子,在尝遍了恐惧和消沉之后,史迈利被逼得不得不正视自己的死亡。然后,终于—— 接受的时刻到来了。一旦接受了死亡,史迈利突然又恢复了对自己的信心。 对已然恢复自信的史迈利而言,开心的事就只有一件,那就是他得凭借自己的意志,掌握住最佳时机,把人生的幕拉上。他从年轻时代起就对掌握时机有绝对的自信,这也是他一生如此成功地秘诀。 死亡的好时机——史迈利再度思索这个问题,就各方面而言,现在就是那最佳时机。这也是实现对上帝及子孙承诺的时候了。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安心地去了。史迈利把对斯多亚学派(stoicism)的共鸣化成文字,轻声说了出来: “圣人并非为了能活多久而活,而是为了必须活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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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巴利科恩一个人待在大理石镇的饭店房间里沉思,书桌上,摆着从哈斯博士的资料室借来的、封面是皮革做的旧书,他从刚才就一直盯着那上面的插图看。 那真是一幅非常诡异的画。长方形的画面分成上下两半,以剖面图的方式呈现,上半部画的是教会的礼拜堂,隔着一层地板,下半部则是地底的纳骨堂。明亮的礼拜堂里盛装打扮的男男女女相拥在一起,兴高采烈地跳着舞。然而,幽暗、阴森的地下纳骨堂里,棺材中的骸骨只能眼巴巴地望着楼上的骚动——上下形成强烈的对比。多么讽刺啊!活人和死人的差别在这幅画里展露无疑,插图下的文字说明道: “‘依农教会公墓兼舞蹈场’——源自一八八零年的文献。维多利亚时期,财政困难的教会每每提供场地供市民狂欢之用,然而就在舞蹈场的地底,纳骨堂正发出阵阵刺鼻的恶臭。” 约翰把脸从书上抬了起来,轻轻点了下头。 ——没错,这世界就是这么回事,人类的生死就是这么回事。活人永远比死人占上风。关于自身的处境,死人没有资格向活人提出异议。人死了就意味着,自己往后的人生将永远受到他人的支配。 因此,才会有葬仪社这个行业的产生,约翰重新悟到这个道理。既然死人什么都不能决定,就必须有人来帮他决定。决定的标准非常简单——这跟死者生前怎么想一点关系都没有,留下多少财产才是重点。约翰从事殡葬业这一年以来,已经看过无数活生生的例子。不管你私底下规划得多么妥当,一旦死了之后,别人是不可能知道的。高瞻远瞩这种东西既买不起墓碑,也盖不了坟墓,少了这两样东西,死者只能等着被世人遗忘。 约翰突然想到,自己不知能留多少财产给伊莎贝拉? 伊莎贝拉——一想起她,就连视钱如命的约翰都忍不住浪漫了起来。自从透过威廉认识她之后,约翰的人生观不得不做出部分的修正。伊莎贝拉长得就像他心目中勾勒的样子,是他梦寐以求的对象。在那之前,赚钱对他来说是可有可无,可自从遇到她之后,他的想法就改变了,紧接着,伊莎贝拉怀孕了,他的人生观又做了更大幅的修正。 自己的孩子——想到这里,约翰忍不住又激动了起来。这真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他从来没有经历过。也许,比起伊莎贝拉,约翰更爱自己有生以来的第一个孩子。必须赚够钱让孩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此刻,即将成为父亲的约翰把这件事视为人生的最大使命。 反复思量的约翰竟一反常态地向神祈求道:拜托!让我这次的计划能够顺利、成功。照理说,他应该是不相信神的,但事到如今不祷告也不行了。 就在这个时候,桌子底下的笼子里,猫咪笑笑发出喵喵的叫声。它从昨晚就一直被关在里面,大概是受不了了。 “啊,笑笑,对不起。现在伊莎贝拉肚子里的宝宝比你更重要。不过,我还是很疼你就是了……” 约翰一边说,一边想起另外一件事情,脸整个暗了下来。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拿出三张折好的纸,叹了口气。那是几天前,从殡仪馆的档案夹里抽出来的火葬申请书。约翰的手指在那三张申请书上敲着,一边对着笼子里的猫说道: “笑笑,我跟你说哦!微笑墓园好像出现了非常可怕的杀人魔。你也要小心点才行——我虽然也很害怕,但总得想办法收拾他……” 约翰拿起电话的听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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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lib. 伊莎贝拉终于肯松手了,她态度自若地补上糊掉的口红,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相较于她的沉着、冷静,威廉·巴利科恩则是手忙脚乱地逃离她,还粗声粗气地抗议道: “喂!要是被人看见了怎么办?” 伊莎贝拉微微扬起眉毛,以嘲弄的语气回他:“哟!从来都是你来招惹我的,怎么今天倒像个抽烟被人抓的国中生?” “你不是就要和约翰结婚了吗?我们当然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更何况,你的肚里已经有了约翰的孩子。” 伊莎贝拉脸上的表情变得似乎连她刚补上去的口红都在嘲笑对方。 “身为一个舞台剧的演员,你的台词还真老套。这该不会是你想要跟我分手的借口吧?连孩子都搬出来了,还说要留下来帮家里的忙,你是不是脑筋秀逗了?从前的你可不是这样的……” 被她这样一说,威廉突然想起某件事。伊莎贝拉的一句“舞台剧的演员”让他想起此刻的身不由己。 就在这时,好像在回应他的这个想法似的,电话响了。威廉不理伊莎贝拉,径自拿起听筒。 “嗯,是我。啊!那件事谈得还顺利吗?麻烦盯紧一点。我这边没问题,葬礼的事我都安排好了。嗯,那就拜托你了。我会再打电话给你……” 威廉放下听筒,忍不住露出苦笑。 ——我这算是哪门子演员啊?竟然连这么无聊的戏都演…… 不过,他随即改变了想法,没差,反正现在做的事也一样,身为葬礼总监,每天演得也都是呼天抢地的闹剧……总之把该做的事做了,趁早拿到财产,就可以摆脱这烦死人的工作了。 威廉再度面露苦笑,只是这次的笑不再是讥讽的笑,而是胸有成竹的笑。 被晾在一旁的伊莎贝拉毫不以为忤地看着威廉的背影,他似乎又在计划些什么了。伊莎贝拉最喜欢看着这样的威廉,他热衷某件事的时候最帅了——不管那是舞台的演出,还是在动坏心眼。 察觉自己正犹豫不定的伊莎贝拉吓了一跳。她是因为看上了约翰的财力和经商本事,才决定要嫁给他的。不过,若是史迈利死掉的话,威廉同样可以继承大笔的遗产,然后他再跟海伦离婚,那情况就会不一样了。伊莎贝拉轻轻抚着自己的肚子,再度感觉到自己心中的天平正剧烈地晃动着。 ——也许,一切还来得及…… 她反复思索着“死”这个字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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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阴影在洁西卡·巴利科恩的脑海里徘徊不去。 其中一个是活生生的肉体之死。昨天深夜,她的公公法兰克·欧布莱恩连人带车地从春田瀑布附近的断崖摔了下去,当场死亡。虽然没有找到类似遗书的东西,但熟悉内幕的人都在推测,公公的死与其说是意外,倒不如说是自杀。 昨天,在洁西卡夫妇没出席的巴利科恩家的晚宴上,约翰宣布要跟一名叫南贺的小日本人合作,共同开发土地——威廉特地来打电话通知他们。洁西卡记得很清楚,当时公公脸色苍白得就像死人一样。虽然他早知道约翰无意和他续约,却总以为还有转圜的余地,如今他总算认清了事实。挂上电话的他就像往常一样,猛灌威士忌,看能不能壮壮自己所剩无几的“胆量”,然后他丢下一句:“我再去找史迈利谈谈。”就出门了。 照理说,应该由洁西卡出面替公公向自己的娘家说情的,但她根本就不想这么做。就算爸爸答应了,约翰也未必听他的,更何况,洁西卡本来就没有意思要替公公争什么权利。洁西卡对夫家已经死心了。这个家没有未来,她的婚姻也没有未来——她是这么认为的。 而这正是另一个徘徊在她心中的“死亡”阴影。 “喂,我说……爸爸的葬礼……还是要在微笑墓园举行吧?……” 洁西卡转头看向发话的人——胆小鬼兼受气包弗雷德。一肚子气的洁西卡劈头就骂: “哟!你的心胸还真是宽大,竟然要把葬礼托付给害死自己父亲的凶手。” 弗雷德涨红了脸,抖着脆弱的下巴说道:“可是……有什么办法?如果不在微笑墓园办的话,外面的人不知会讲得多难听……对了,关于宾客名单的事——” 洁西卡不耐烦地打断丈夫的话。 “哦!随你高兴。你大可把你们那票热情奔放的爱尔兰亲戚都找来。” “你可、可不可以不要讲这种话——” 洁西卡懒得理他,别开了脸。 这样的相处模式正是困扰洁西卡已久的另一种死亡阴影。 ——这种死亡阴影是所谓的“错误的婚姻”。 自从与尼克·泰勒的恋爱告吹之后,一连串的失败就开始了。贫穷却优秀的尼克,要是继续跟他交往的话,此刻的她肯定也是既惬意又满足吧?偏偏尼克不喜欢她的自私,弃她而去,一个人跑去波士顿念大学。然后,就在那里跟乖巧却极为平庸的女同学结了婚。听说人家现在在波士顿当律师,夫妻感情如胶似漆。每当想起这件事,洁西卡就恨得咬牙切齿。被尼克甩掉的她,为了报复前男友,开始跟财力雄厚的房地产小开弗雷德交往,也顺理成章地结了婚。这一时的冲动成了洁西卡人生的最大败笔。胆小鬼弗雷德根本就缺乏做丈夫的魅力,欧布莱恩家的财产她也没捞到多少。这下倒好了,与微笑墓园的关系破裂不说,法兰克又死了。弗雷德是个只要父亲不在就连削铅笔都不会的废物。事实摆在眼前,今后欧布莱恩家的家运将像溜滑梯一样,一路衰到底,再也爬不起来。 洁西卡此刻的心情就像坐上沉船的老鼠,只想快点逃出去。她左思右想地拼命动脑筋。 ——我无论如何都得从“错误的婚姻”这个死亡的阴影逃出去。没错,我要跟弗雷德离婚。随便编个理由,找个适当的时机,逃离这个男人。趁他还有钱的时候,敲他一笔赡养费,跟这乡下地方说拜拜,搬到波士顿或是纽约那种大城市,就好像重获新生,我要在那里展开全新的生活,说不定还可以找个配得上自己的伴…… ——不过,这一切都需要钱。光靠赡养费不知道够不够……不对,等等,我应该可以从其他地方拿到钱。就算赡养费拿不到,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巴利科恩家的主人——即将咽气的父亲会留下多少财产给我呢? “喂,你有在听吗?” 丈夫的声音打断了她的美梦,洁西卡再度转头看向这个讨人厌的对象。 ——我离开之后,这个人会很困扰吧?他可是老爸不在就什么事也做不成的白痴。到时候,他一定会拼死拼活地留我,不过我的心意已决,是不可能会改变的。我将毅然决然地离开这个家。 ——就算公公看不下去儿子的可怜样,从坟墓里爬出来,父子两个联手逼我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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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巴利科恩拉开摆在作业台上的防水袋拉链,专心地把尸体从里面弄出来。 经过数分钟的苦战,好不容易见到尸体的詹姆士一副很吃惊的样子,不但嘴巴张成O形,还扶了一下无框眼镜。在一旁帮忙的沃特斯看到他这样的举动,不禁纳闷了起来。 ——面对死者总是非常冷静的詹姆士之所以有这么反常的反应,可能是因为那人的死状十分凄惨吧? 沃特斯会这么想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的确,那具尸体的惨状还真是空前绝后。身上好几个地方都有挫伤的痕迹,右前臂和左大腿还骨折了,呈现九十度角的扭曲。头部的情况算是比较好的,但脖子就只剩一层皮和身体相连着。微笑墓园经常会接到这种因意外而横死的案子,不过,这具尸体真的可以去报名艺术学院的最佳化妆奖了。 然而,我必须说沃特斯这次完全猜错了。在处理尸体这件事上,詹姆士可是个中的老手兼专家。就好像外科医生到了手术室,如果想吐的话就做不了事,遗体化妆师面对尸体时也必须练就毫无感觉的本领。更何况,他曾去过越南帮政府做事,死状更惨的尸体他都看过,这个还吓不了他。 詹姆士的反应之所以异于平常的理由,是因为他跟这个男的很熟。死者生前与微笑墓园有生意上的往来,同时也是他同父异母姐姐的公公,是名叫法兰克·欧布莱恩的不动产商人,欧布莱恩昨天深夜前往利墓园不远的春田瀑布途中,连人带车翻落断崖,就此一命呜呼。 欧布莱恩的死其实不是意外,有可能是自杀——这样的传言詹姆士也有耳闻。他们说,取代父亲掌握墓园实权的约翰拒绝再和欧布莱恩续约,逼得心灰意冷的他走上绝路。 可是,就算欧布莱恩是自杀死的,詹姆士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在他个人的观念里,人会了断自己的生命是很自然的事。 詹姆士一边看着尸体,一边思索。 ——在这宇宙里,拥有生命才是不自然、才是违反平衡的。是的,大家都知道这件事。因此为了达到自然地平衡状态,只要是人都会有求死的本能。剩下的,就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想到这里,詹姆士突然认真思索起是什么促成了欧布莱恩的死。 ——拥有墓园实权的约翰。 说到这个,詹姆士也很无奈。跟失去事业心、把墓园所有工作交给各部门负责人的爸爸不一样,约翰是那种事必躬亲,吹毛求疵到让人受不了的老板。虽然权力欲没那么重的詹姆士认为让约翰当墓园主事者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但毕竟自己的地盘收到他人的侵犯,还是会觉得不愉快。 “怎么样?老大,要缝合吗?还是先清洗干净?” 被沃特斯这么一喊,詹姆士猛然回过神来。现在可不是发呆的时候。这两、三天游堆积如山的工作要做,得尽快把这件事搞定。 “嗯……看这情形,还是先帮他缝合吧——” 詹姆士话说到一半,发现沃特斯根本没在听自己讲话,助手的视线从刚才就一直盯在尸体身上。 沃特斯继续盯着尸体的脸看,一边以极度沙哑的声音说道: “老大,刚、刚才,尸体的眼睛好像睁开了一下……”

7

载着莫妮卡·巴利科恩的轮椅离开主屋,穿过欧式庭园造景的墓地,爬上了通往教堂的小路。 坐轮椅的老太婆一边拨开垂到耳边的一绺头发,一边回头往后面看。从这个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她刚离开的巴利科恩家的老房子。她最喜欢那第二帝政样式特有的复折屋顶衬着秋高气爽的蓝天,清楚分明的样子。白天的时候,坐落在屋顶四周围的铸铁雕饰,在阳光照射下就像王冠一样发出耀眼的璀璨光芒,随着日影逐渐西斜,五彩缤纷的石板瓦似乎幻化为古代鱼类的巨大鳞片,显得无比妖艳、动人。 还有凸出于屋顶下方那独特的寡妇露台(alk),这也是她的最爱。她经常步出作为育婴室的顶楼房间,来到这露台上和孩子们——尤其是杰森,一起眺望美丽的花园墓地,天南地北地聊天。 ——杰森……每当想起这个名字,莫妮卡就一阵心痛……多么好的一个孩子,但我却再也见不到他了。 此时,莫妮卡的脑海里浮现了另外一个名字。只要一想起杰森,就会如影随形、一起出现的——詹姆士。外表相同,内在却完全不同的双胞胎、他们一个是光,一个是影。莫妮卡虽身为母亲,却一点也不了解詹姆士。相对于杰森的天真、善良,詹姆士从小就紧紧锁住自己的心扉……如果年迈、昏聩的老母亲能够用语言把深藏在自己心底的不安说出来的话,或许她会这样说: ——我早就把两个儿子都弄丢了…… 莫妮卡急忙打住这些忧郁的想法,再度抬起头,向这一百年来一直打瞌睡的老房子露出坚强的笑容。然而,她的微笑终究没能持续多久。 因为她又想起在那看似坚固的房子里赖着不走的黑影。那黑影的真实分身正是“死亡”。房屋正面二楼、呈圆弧形推出的凸窗后面,她的丈夫正躺在病床上与死神拔河。 疾病是上帝对人类的惩罚吗?莫妮卡心想。《圣经》中记载,回到迦百农的耶稣对中风的病人说:“儿啊,你的嘴已经被赦免了。”结果那人马上站起来,拿着褥子走了出去。人类的病痛和不幸果然是犯罪造成的。每每思及,莫妮卡总觉得脊背一阵发凉。她的脚因为长年的痛风已经萎缩了,必须像这样让诺曼推着,才有办法行动——这是自己的罪恶造成的吗? 而此刻心无旁骛帮她推着轮椅的诺曼在越战期间被子弹打中了头,变得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难道这也是老套对他的惩罚吗? 还有,躲在那房子的凸窗后面,往下看着这一大片墓园的丈夫也得了不治之症——这是否意味着,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重罪呢? 人类还真是罪孽深重啊!莫妮卡总算明白了。诺曼的情况她不清楚,可是自己和丈夫史迈利的因果,她倒是马上就想到了。 劳拉的死——对于这件事,很明显的,他俩都有责任。要是史迈利不对自己展开猛烈追求的话,要是自己自始至终都没用回应他的话,或许劳拉就不会死了…… 莫妮卡忍不住全身发抖,紧握住摆在膝头的《圣经》。然而随着轮椅穿过花园,开始可以看到教堂尖塔的那一刻起,她又恢复了镇定。就在这个时候,莫妮卡想起此刻震惊全美的事件。 ——是的。或许人类再也不用为自己的罪感到害怕了,反正神的审判就要下来了,到时—— 莫妮卡的脸整个笑开了——到时,我的儿子杰森也一定会回到我的身边来…… 莫妮卡越想越高兴。 ——没错,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我没有罪。难得今天头脑这么清醒,可以想很多事情。还有,身体的状况也是前所未有的好,跟约翰也恢复了关系,好事可说是一桩接着一桩。上帝果然是站在我这边的……

8

当约翰·巴利科恩在饭店的某个房间,翻着皮革封面的古书胡思乱想之际,文森·哈斯博士也在殡仪馆的资料室里,打开陈旧的书,细细探索起“死亡”。 经年累月研究人类之死的哈斯博士,最近只要一想到“死”这个字,就会心神不宁,思绪混乱。不过他很清楚原因是什么。跟以前在书本上接触到的死亡不一样,极端现实的死就潜伏在他的身边,所以他才会这么心浮气躁。 已经死亡的葛林和即将死亡的史迈利。这两名好友的死,对哈斯博士而言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 自己的死——要去想像这点事最困难的。人类只要还活着一天,就无法把自己的死当做是真是的事去想像吧?再来是和自己无关的第三者之死——因为只是做学问的对象,所以可以冷静地思考它,不过总是无法发自内心的投入,最后,是既不是“我”也不是“他”,而是互称为“你”——也就是所谓第二人称的亲友之死是最具有真实性,也是最能令人发自内心去思考的;然而另一方面,对这类人的情感会扰乱我们的思绪…… 为了平复激动地情绪哈斯博士决定放音乐来听。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书架旁的唱片柜,挑了张黑胶唱片。他把那张唱片放在留声机的转盘上,回到座位坐好,就在此时,喇叭开始流泻出充满空灵感的音乐。那是小提琴、单簧管、大提琴和钢琴的四重奏,这些乐器所演奏的乐曲就好像在天国里啁啾不停地小鸟一般,显得奔放不羁,又好像向地底不断延伸的螺旋阶梯,往下画出一条迂回的线。乐曲里,一般音乐的调式消失了,静止的时间营造出不可思议的音乐空间。 《世界末日四重奏》——是这首曲子的名称。哈斯博士回忆起当年聆听这首曲子首演时的经过。 一九四〇年的冬天,当时隶属英国空军的史迈利和哈斯所驾驶的运输机在波兰边界附近被德军击落。好不容易从坠落的飞机中逃生的两人一落地就被德军逮捕了,被带往位于亚西里亚地区的葛里茨(Goerlitz)集中营。那座集中营里有一名年轻法国兵,也是被俘虏进来的,听说他是巴黎圣三一大教堂的管风琴手兼新锐作曲家,半年前被关进了这里。幸运的是,负责看守他的德国将领是个音乐爱好者,不但允许他继续作曲,还让他和其他被俘虏的音乐家在澡堂里进行练习。 然后,一九四一年的早春,这名战囚所写的乐曲在集中营临时架设的礼堂里发表了。哈斯到现在都还清楚记得站在老旧得快要解体的直立式钢琴前,四名音乐家衣衫褴褛的寒酸模样。他们身上包裹着破旧不堪的军服,脚上套着方便在雪地工作的大木鞋。然而,作曲者并没有自惭形秽,演出之前他以坚毅的态度发表了关于《启示录》的演说,他说即将演出的曲子正是为了世界末日所写的。哈斯一直到后来才知道,那名作曲家正是年轻时的梅湘。 就这样,哈斯和五千多名囚犯一起聆听了梅湘所作的《世界末日四重奏》。当时的史迈利和哈斯同样面临了死亡的威胁,终日惶惶不安。为了平复紧绷的情绪,他们需要的不是幻想未来也不是迷恋过去,而是让时间停止。 针对自己的创作,梅湘曾明确地说道: “……我要终结的不是自己身为囚犯的期限,而是对过去和未来的观念,也就是说,这部作品是为了开启永恒而作。” 沉迷在过去的回忆里的哈斯博士突然回过神来。唱片已经停止了,音乐不再流泻而出,资料室内一片死寂,时间仿佛真的停止了。 哈斯博士的目光落在眼前展开的书本的照片上。那上面有世界上最恶心的死之变容雕像。被青蛙和蚯蚓啃食的肉体,逐渐腐烂的尸骸。这尊雕像跟《世界末日四重奏》一样,对哈斯博士而言,都是思索死亡时不可或缺的教材。 年迈的死亡学家不厌其烦地看着那恐怖的雕像照片,觉得思绪总算变得比较清晰了。 ——观念上是可以终结时间,追求永恒,然而逐渐腐朽的肉体却在嘲笑我们,告诉我们:时间是绝不可能被终止的……这中间的矛盾要怎么解决呢? 哈斯博士突然想到,比起即将死亡的史迈利,他应该预先考虑已经死亡的葛林。那个孩子绝对无法忍受自己变成这个样子。 于是,哈斯博士做了一个决定。 就在此时,敲门的声音响起,玛莎在门外喊道: “博士,老爷说他要宣布遗言了。” 第十二章 被驯服的死 首先,我想从被驯服的死开始说起,试想中世纪的史诗以及远古传说中的骑士们都是怎么死的? ——菲利普·艾里耶斯(Philippe Aries),死亡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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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主宰自己的死亡,接下来,我想在这里举行临终的仪式——” 一等葛林和赤夏进入房间,史迈利马上宣读起他的遗言。负责去叫他们的玛莎在讲到“宣布”这两个字的时候,还刻意提高了音调。也对啦!在这之前,史迈利已经“宣布”了两次,可是偏偏他的命很长,怎么样都死不了,所以连同这次在内,同样的戏码已经演了三次。昨天的茶会也是,还有更早之前的遗嘱修改也是,很明显地,史迈利在和死亡玩游戏。他所说的主宰死亡,指的是把死亡玩弄于股掌之间,可是看起来,他简直就是在整身边的亲人嘛! 正因为如此,当时在场的人中,有几个露出了不耐烦地表情。虽说面对亲人的死不应该这样,但他们实在控制不了自己。首先,是从饭店被紧急召回来的约翰。他一个人孤独地站在窗边,葛林一边不动声色地观察他,一边在心里猜想:他站那么远,是不想史迈利看到他的表情吗? 还有,不站在约翰旁边,却和威廉黏在一起的伊莎贝拉;隔着威廉,正好站在另外一边的海伦;海伦的旁边,强忍住呵欠的詹姆士,以及一直抱歉来迟了的洁西卡和弗雷德夫妇——这些人的表情简直就像是被邀请来参加家庭电影试映会的宾客,一点都没有面对亲人死亡时的那份紧张感。 这里面,只要坐轮椅的莫妮卡来到丈夫的床边,表情安详地闭上眼睛。她的膝头摆着《圣经》。当然,她的随从诺曼就站在轮椅后面,像一堵墙似的守护着她。 还有一个例外,那就是马利阿诺神父。他以白色法医外罩披肩的正式打扮,尽忠职守地静静候在一旁。在他身边有一张放了十字架、蜡烛、圣油等物品的小桌子。 这些人的样子,史迈利好像完全没有看见,他神色自若地继续发表演说。 “……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想跟中世纪史诗里的英雄或骑士故事里的主角一样,驯服自己的死亡。当医生宣布我罹患癌症的时候,诚如大家所知道的,我完全乱了方寸,深受恐惧所苦。从以前到现在,什么事都按照自己的意思,一路披荆斩棘、克服种种困难的我,碰到这世界上唯一不叫你称心如意的死亡,会感到害怕也是理所当然的。不过呢,都到了这份上,我总算也比较释怀了。反正早晚都要死,就学自己心中的偶像——中世纪的诗人骑士一样,死得漂漂亮亮吧……” 这时,史迈利突然轻咳了起来。莫妮卡一脸担心地把手放在他的额头上。史迈利虚弱地笑了笑,算是安慰她。 “嗯,大概有点发烧吧!你的手感觉好舒服,只是比起自己的身体,我更关心的是你的情况。这个家的人好像都很忙,很少有人会把心思放在你身上吧?”史迈利语带讽刺地说完后,又继续刚才的话题。 “——话说,要驯服自己的死亡、成为它的主宰,首先必须死在自己家中最喜欢的房间里面。医院可不行,呆在那种地方,等于是把死交付在别人手上。因为对医生还有护士来说,用科学方面延续人的生命,要比有尊严的死亡来得更重要。在被硬戴上氧气罩、自己什么时候会死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哪有可能发表什么感性的辞世宣言?” 史迈利的话让葛林忍不住点头。自己在日本的外婆死的时候,脸上也是罩着人工呼吸器,导致他根本听不清楚她想讲的话。 “医院里面,因为有精准的科学仪器,使得死亡的瞬间被拖得很长,还被细分成好几个阶段。在那些被细分的阶段里,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死亡,又有谁知道?难道自己死掉这种一生中只99lib?有一次的大事,就只是‘停止看护’这么简单吗?” 史迈利的目光在众人身边逡巡,这时他看到认真听讲的葛林—— “哦,法兰西斯,你也来了?很好。我就是想让你这样的年轻人亲眼目睹人类是怎么死的。要是死在别的地方,子孙们就看不到了。”说到这里,史迈利虚弱地眨了眨眼睛。“现在的年轻人对死亡的认知太贫乏了。虽然他们很清楚人不是从高丽菜里头蹦出来的,却一点也不了解死亡的意义。就像文森所讲的,亲人死掉的时候,他们不会在旁边看,每天只能从电视这个潘多拉的盒子里吸收安全无害的死亡知识,还一副什么都懂的样子。这可不行,要活出真正的人生就必须见识要真正的死亡。” 可是——葛林在心中呐喊道——已经太迟了!因为我已经死掉了,我不但知道人不是从高丽菜里头蹦出来的,还很清楚死亡不是在演戏,不是这边演一演,换一套衣服,三十分钟后又在另一个节目出现…… 只是,葛林的心事史迈利哪会知道呢?他继续发表自己的高论。 “说到高丽菜,我就想到,人是无法选择出生——也就是人生的入口的,我生在经营殡仪馆的家庭,并不是我的选择。人类终其一生,都得像这样背负着与自己意愿无关的入口。可是为了证明我有坚强的意志,足以掌握自己的人生,我决定至少出口要由我自己来选择。因此,与其让冰冷僵化的科学来捣乱,我宁愿学古代的骑士那样,在亲人的环绕下,安详地迎接死亡……” 这次的谈话比起以往那几次都真挚了许多。如此一来,就算有一、两个人被感动了吧?虽然他们完全看不..出来有半分难过不舍得样子——葛林心想。 就在这时,史迈利突然话锋一转,从浪漫主义跳到了现实主义。 “对了,关于财产分配的事——” 此话一出,众人不约而同地全都转紧身上的发条,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这件事,我看还是等我死了之后,再请哈定律师代为说明吧!我已经把遗嘱交给他了,啊!我不会叫大家失望的,就请拭目以待吧!” 好不容易转紧的发条这下子又全松了。很明显地,史迈利不只在跟死亡玩游戏,还在捉弄身边的人。十字路口咖啡馆老板说的话又在葛林的脑袋里响起了。 ——“他们家现在正在为了遗产闹得不可开交。哼!史迈利那家伙哪天被人家毒死了……” ——在我们之中,如果有人这么想的话…… 史迈利似乎看透了葛林的疑虑,他望着众人说道: “我不担心你们起内讧。自从我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之后,我挂念的都是我的分身——这整个家族的前途。如果你们笨到自己人打自己人的话,我就算死了也不会瞑目的。” 史迈利审视过众人的表情后,仪式进入了下一个阶段。有了遗产这个东西当诱饵,至少表面上,认真听史迈利讲话的人变多了,葛林心想。史迈利轻咳了几声后再度开口说道: “我要在这里请求神保佑留在世上的人……巴利科恩一族,微笑墓园,还有接纳我的美丽国度美国,愿神永远与你们同在……” 史迈利的声音洪亮到让人怀疑这个病人怎么还有这么大的力气。这次的史迈利可真是卯足了全力在演,众人全被缠绵病榻、即将迈向死亡的伟大墓园主人感动了。 ——然而,就在这之后,史迈利准备了好大一个震撼弹。 “我很清楚,大家听了三次的临终宣言,已经觉得厌烦了。不过请再忍耐一下,这次绝对是真的,我也该走了——” 这时,史迈利看向马利阿诺神父。 “来吧!神父,该是借你手一用的时候了。请你聆听我的告解。” 之前的临终场面从来没出现过这样的桥段,史迈利的提议让众人开始骚动了起来,有人倒抽口气,有人低声呻吟。然而,史迈利似乎已经看不到周遭人的反应了,他只顾专心在自己的临终仪式上。 “……神啊!求你慈爱地饶恕我的罪,我真心地忏悔……” 房间内,众人屏息以待,就在这个时候,炸弹扔下来了。 “……劳拉会结束自己的生命,都是我的错。我明明已经有妻子了,还去招惹莫妮卡……劳拉因为受不了才会……哦!请赦免我的罪。” 莫妮卡在史迈利的枕头边惊恐地喘气。其他人则面面相觑,开始窃窃私语了起来。大家都觉得很尴尬,不知该作何反应。活人们完全被垂死之人牵着鼻子走。然而,这里面总算有一个人保持着冷静——约翰走到莫妮卡的身边,向诺曼指示,要他把精神开始错乱的老太婆带出去。 “我没有罪,你现在这样……” 坐在轮椅上被诺曼推出去的莫妮卡,一路上还口齿不清地叨念着。劳拉生的三个..小孩冷眼目送着后母离去的背影。这时葛林终于知道,原来前妻的小孩对这个后母一直心怀芥蒂,是因为碍于史迈利的威严才不敢表现出来。 气氛一下子变得很紧张,要让着混乱的场面重新恢复秩序,唯一方法就是让仪式继续进行下去。于是,马利阿诺神父连忙从小桌子上切了块面包下来,塞入史迈利的口中,施行圣体领受之礼。是自己多心吗?怎么葛林觉得神父这样做,是为了让史迈利别再开口讲话呢?接下来神父取来圣油,涂抹在史迈利的额头上,进行临终的抹油礼。然后,他开始祷告了。 “藉此神圣膏油,愿天主赦免你所有的罪……” 至于史迈利则进入完全无我的恍惚状态,他双眼朦胧地瞪着天花板,不断地喃喃自语: “……从不食言的我的真父啊!你曾从死人堆里把拉撒路唤醒,从狮子嘴里把但以理救出来,也请你让我的灵魂脱离所有的苦业吧……” 说到这里,史迈利呻吟了一声,闭上眼睛。垂死者与神父肃穆的祈祷声让众人的情绪平复了,屋内又恢复了原有的秩序。不,还不只是这样。垂死者的恍惚传染给周遭的人,大家好像着魔似的盯着史迈利看。紧接着,神父的祝祷开始了。 “我现在以宗座所授之权,给你全大赦,并赦免你的一切罪过。以圣父、圣子、圣灵之名。阿门。” ——赦免你的一切罪过。 史迈利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神吹在泥人身上的那一口气——灵魂正离开老人的躯体。房间里的人简直就像商量好似的,同时惊呼一声,全都围到床边去。 就这样,严肃的气氛达到最高潮,但在这个时候,另一颗谁都料想不到的炸弹竟然爆了——还爆得真不是时候。 房间里本来鸦雀无声的,就在大家正要放声大哭,高喊“你别走、别丢下我们”的时候,类似喇叭破掉的刺耳噪音陡然响起。 一时还搞不清楚那是什么声音的众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可是,他们马上明白那百分之百是放屁的声音。情势大变。不是我!有人连忙摇头,也有人用狐疑的目光瞪着隔壁的人……不过,当他们知道无法找出代罪羔羊的时候,又把目光移回床上。 在这之前,一向惨白的史迈利的脸竟然泛起了红潮。 ……然后,应该已经断气的老人睁开了眼睛。 看样子,史迈利的灵魂不但征服了死亡,还顺便和死亡讲和了,讽刺的是,连他的肉体都违背了他的意志,拒绝去死。碰到这么扯的事,即使身在无比严肃的气氛当中,也会忍不住想笑吧!站在葛林身旁,早旁人一步看出端倪的赤夏捂着嘴,肩膀不住地抖动。当然,她的眼里没有泪水。 “哼!抱歉,看来我不只意志,连肉体都很坚强哪!” 史迈利仰望着天花板说道。他说话的语气就像一路领先跑了八十码,眼看球就要触地得分却临时跌倒的笨橄榄球员一样,充满了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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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林,我昨天也说了。临床上你算是已经死亡了。” 哈斯博士以好像是在讨论扁桃腺炎的轻松语气打开了话题。就在史迈利的临终宣言荒唐落幕之后,葛林来到哈斯博士位在巴利科恩家的房间,听取他昨天说要告诉他的另一种假设。老博士似乎觉得这没有什么了不起,继续轻描淡写地说了下去。 “与你身体有关的重要生命迹象全消失了。中枢神经的功能停止,心脏也不会跳动,当然,也没有血液循环了。因此,需要用到氧气的肌肉运动、消化、发烧等等都不会再发生了。然而,此刻在我面前的你却会思考、会动、会说话,这么大的矛盾该作何解释?……我只能说,你的人格,即使在临床死亡之后,依旧存在——” “人格依旧存在?” “是的。你之所以成为‘你’的那个部分在肉体死后依旧存在着。虽说人格的产生是建立在生物学的基础上,可是,我们不妨把这抽象的存在和肉体分开来想,看看会怎么样。到时——葛林,你现在的感觉,有没有哪里是和生前不一样的?” “……虽然我跟活着的时候一样,可以思考、动作,但总觉得……有种隔阂感,好像在看电影,又好像在做梦……” “哦,你说做梦吗?……”哈斯博士的脸都亮了。“这可有趣了。睡觉和死亡是兄弟——自古以来就有这样的说法……此刻的你因为已经临床死亡了,所以照理说,感觉器官是无法把从外界受到的刺激传达给脑的。同样的,我们在梦里意识到的经验,也不需要透过感觉器官来补足刺激,就可以达到内在的一致性——” “等、等一下,那是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就算肉体没有切身体验过,我们在梦里,还是可以感受到色彩、声音、温度、香还是臭、苦还是辣、痛还是舒服——就像我们醒着的时候一样,可以运用四肢抓取东西,跑步。我们在梦中,感觉无比真实地做出各种行为,爱抚,杀人……” “杀人……” “没错。”哈斯博士面不改色地点了点头。“此外,我们也会在梦中创造一个陌生的角色,跟他展开高深、知性的对谈,有时甚至还会发挥超出实力的能力。” “……这么说的话,我现在是在做梦啰?”葛林脑袋一片混乱,开始问起笨问题。 “不、不是这样。” 哈斯博士突然打了自己一记耳光。 “虽然我刚才说了,在梦里也是有痛觉的,但是看在我脸颊非常痛的分上,就请你接受你已经死掉的事实吧!否则我们就讲不下去了。” 然后是一阵诡异的笑声。 “啊!抱歉、抱歉,好像让你更加混乱了……不过呢,从做梦这样的经验,我们可以推论人格实际上是和肉体、生理分开,是独立存在的。如果可以证明这点的话——哎呀>!你不就是证明吗?我们就可以相信,即使在临床死亡之后,与肉体分离的人格、人性是可以完整存在的。” “可是……” “怎么,你连自己的状况都没有办法掌握吗?唉!身为一个严正的生物学者,我也有我的困扰。这存续下来的人格是怎么让已经死亡的肉体动起来的?关于这点,恐怕只能借助尚未得到证实的超心理学才有办法解释了。” “超心理学?” “是的。超能力,一种摆脱一切的精神力量。不靠血液输送氧气,手脚却能活动;明明感觉器官已经死了,耳朵却听得到,这些都只能归功于念力或心电感应的力量吧?” “可是,如果真有所谓的精神力量,那这种力量的发源地——我的脑髓也已经死了,这样就会有矛盾产生了。” “嗯,确实如此。所以我在想,所谓的超能力,跟肉体、生理应该也是分开的。如果精神力量得依附肉体才能存在的话,那你要动一下脚,就得先把构成脚的基本粒子视觉化,再去分析让脚和地板紧紧相连的重力和惯性的平衡状态,这样搞下去不精神错乱才怪。人类的中枢神经没那么大本事。因此,超能力这玩意儿应该不是源自大脑本身。诚如某位伟大的日本科学家所说的,认为人类的脑髓在这个时候扮演的角色不过就像是电话的拨接系统。所以不管是刚刚说的人格也好,超能力也罢,要让它们继续存在、发挥作用,应该还有一个有别于肉体的系统,这就是我的假设。” “你说另一个系统?” “嗯。等等,在解释这点之前,我记得你曾经说过在死亡那瞬间看到光,是吧?” 葛林想起当时的情况,点了点头。死亡的世界确实充满了光。 “这也是件非常有趣的事。你知道松果体这个器官吗?” “松果体……以前在书本上曾经读到过,我记得好像是中枢的退化器官。” “不,它才不是退化的器官。早在很久以前,就发现松果体是一种会分泌褪黑激素的腺体,由于大脑的发达,现在它半隐藏在前脑的中心深处,如果皮肤是透明的话,你就会在这里看到它。” 哈斯博士指着自己的额头说道。 “换句话说,就是所谓的第三只眼。” “第三只眼……” “嗯。在印度教的世界里,又叫做‘智慧之眼’。你有一半东方人的血统,应该听得懂吧?自古以来,要开智慧得先有感应光的眼睛。瑜伽行者的冥想,就是去感受很强的光,而顽固的形式主义者保罗之所以皈依基督教,也是因为在前往大马士革的途中被光打到。所以啰,有人主张,以进化的角度来看,由眼睛演变而来的松果体可以感应到肉眼看不到的神秘之光,是掌管智慧的部位。再者,从精神可以超越肉体的事实来看,超能力可能就是源自于此。” 葛林没料到会讲到这个,整个人都呆住了。 “……不好意思,容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在伦敦应该有染上毒瘾吧?比方说曾经嗑药什么的?” 葛林勉强点了点头。一想到死后还得管这些狗皮倒灶的事就觉得自己很可悲。 “哦,果然如我所料。刚才说的松果体所分泌的褪黑激素,后来已经证实是由一种叫做血清素的物质制造出来的。这个名为血清素的东西被发现的地方也非常有趣,比方说野生的无花果树,在非洲,那就是被许多种族视为圣物的猴面包树;在印度,则是佛陀坐在底下悟道的菩提树了。还有一个地方,在某种由人类合成的恐怖物质里,也可以找到类似的血清素分子……” “你是说迷幻药……” “没错。在强力药效的作用下,身处幻觉中的人,即使感官没有受到任何刺激,还是可以看到、感觉到强烈的光火各种东西。我在想,这应该是迷幻药改变血清素的浓度所引发的现象——” 葛林再也受不了了,出声抗议。 “等一下。你从刚才就松果体、超能力的,净说些莫名其妙的话,难道我是拜迷幻药之赐才有了超能力的吗?不管怎么说,我的脑髓已经死掉了,那个叫松果体的也已经死掉了,你所说的那种能力,它根本就发挥不了好不好?” 然而,哈斯博士依旧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我说你啊!都已经死了,没必要这么性急吧?” “请你有话快说。”葛林发火了。 “……总而言之,根据我的假设——” “你可不可以直接讲你的假设?” “哦。我想说的是,总而言之,除了肉体以外,还有第二个系统存在。刚才提到的人格、超能力或是所谓的智慧,都隶属于这抽象的第二系统。松果体只不过是这第二系统暂时的居所。也有可能松果体是一个分界点,主要在区别存在于不同次元的肉体和第二系统。如此一来,松果体就和死亡没有关联了。只要第二系统还存在的一天,临床已经死亡的人依旧可以爬起来、思考,行动。” 葛林盯着哈斯博士的脸看,一瞬间他以为这个老学者是不是疯了。可是,如果他说的话不可信的话,那已经死掉的自己可以这样思考、行动的现象不是更不可思议吗?葛林抱着头。 哈斯博士完全不管葛林的反应,继续口沫横飞地说下去。 “你所叙述的濒死经验,听起来跟诞生的过程非常相似。在死亡的世界打盹,就像是胎儿在母亲的子宫里睡觉,而通往那个世界的狭窄、幽暗的隧道就等同于产道。” “……没错,然后再度醒来的瞬间,也像是通过你所说的产道,诞生到这个世界的感觉……那个时候,来自于外界的强烈光线,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对,光线!”老博士的眼睛闪闪发光。“没错,智慧的光、皈依的光,松果体——第三之眼感觉到的特别之光……这不是很有趣吗?濒死和诞生两个过程都充满了光!”说到这里,他像偏执狂似的频频点头。“——然后,变成活死人的你,有种好像在做梦的隔阂感,而在平常的梦境里,性格可以脱离肉体而独自存在……把这些事情全部联想在一起,你有没有得到什么启示?” 葛林的脑袋一片混乱,根本回答不出来。 “我认为,诞生和濒死时都会看到充满光、宛如梦境的风景,是因为这两者其实都是让某件事情发生的契机。” “契机?什么契机?” “就是让第一系统——所谓藏书网的肉体——与第二系统融合和分离的契机啊!诞生是让第一系统和第二系统融合的契机,濒死时让第一系统和第二系统分离的契机。如此一来,人类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在梦中体验到的人格独立于肉体之外的奇妙经历,就可以把它解释为是小规模的第一系统和第二系统的分离。” “不会吧……”葛林一时语塞。“照你这么说,那人类在睡眠中做梦的时候,不就是在练习‘小小的死亡’吗?” “很有可能。就像希腊人所说的,‘睡眠和死亡是亲兄弟’,不是吗?” “那称为活死人的我现在所面临的状况,像在做梦般地隔阂感,全都是因为你所说的第二系统脱离死掉的肉体后,依旧存在并发挥功能所造成的吗?” “你大可这样想。再进一步讲,一般人做梦的时候,第二系统通常被所在肉体里面,可是活死人的情况却恰好相反——也就是说,活死人的第二系统不但跑到死掉的肉体外面,还把它整个包覆起来……唉,这种事用物理的概念加以说明是否适当还有待商榷,可是——” 这时,博士头一次皱起了眉头。 “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我在想,肯定跟光有关系。因为诞生和濒死的过程中,神秘的光一直都存在着。你有可能是天赋异禀,也有可能是拜迷幻药所赐,反正,你就是拥有可以感应这种光的能力,所以你才可以清楚看到死亡的景象,现在才可以变成像这样的活死人,诉说你的体验……” 葛林一边听着哈斯博士的解释,一边想该是直探问题核心的时候了。 “那个,你所说的‘第二系统’到底是什么?” “嗯。自古以来,许多伟人用了各种不同的方式来称呼它。当然,有些也不太精准,不过呢……我想姑且可以用‘灵魂’这个词来替换它。” “灵魂……” “没错。就是苏格拉底说的Psyche(德语,魂魄),《新约圣经》的‘圣灵’,而没有自信的科学家保守称之为‘生命原理’的东西。还有、还有,笛卡尔认为松果体是灵魂的居所……哎呀,它的名称可多了,如果你希望的话……” “如果我希望的话?” “也可称之为——神。” 那天晚上,葛林发现就算用手指去压腿上的尸斑,颜色也不会褪掉了。血液开始腐败了。尸体僵硬的现象开始解除,冬天的话,大概到了第三天,深色的腐败血液就会充满血管,呈树枝状喷张的腐败网将会布满全身。 在葬礼社打工的葛林非常清楚这一点。虽然灵魂还活着,虽然好比神的东西操纵着自己,然而亲眼见到自己的肉体的腐坏还是很难过。不,在查明自己死亡的真相之前,他决不能就这么轻易烂掉。 当机立断,葛林马上跑去找哈斯博士。 他请博士把自己体内的血全抽出来,注入防腐剂。 第十三章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英国传统民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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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的食指在键盘上缓缓地摸索着,按下J键。接着,左手的食指找到第三排的O键,然后是H键、N键……打字纸上出现: ……JOHN…… 现在打的可是非常重要的讯息。希望他能牢牢记住,这样,才不枉我大费周章地把它打出来。 一边手忙脚乱地敲着键盘,一边怀疑地想着:有必要做到这样吗?可是,还是谨慎一点为妙。因为我希望他能彻底理解我说的话。 对了,顺便把数字打上去。 ……11:24,2:11…… ——这些数字也非常重要。必须让他确切了解这件事,所以得秀出数字,bbr>?清楚告知那个时候的到来。 接下来,还是文字。 ……SED DEATH…… ——“第二个死”。是的,看到这些字,他肯定会觉得害怕,说不定还以为有人想恐吓他。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逃的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所以,希望他能毫不闪躲地接受这个事实——不,应该说命中注定的结果。 想到这里,凶手开心地笑了,把纸张从打字机上抽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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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巴利科恩家为了临终宣言的事乱成一团的时候,李察·崔西警官正犹豫着要不要把最后一根香烟抽掉。管他的,还是抽吧!他把空的香烟盒揉成一团,顺手扔到桌上。一名女警立即皱起眉头,站起身来,走去把抽风机打开。 崔西当做没看到,照样点他的烟。拒烟派在大理石镇警署大获全胜,已经是一个月前的事了。崔西所属的部门里,至今仍顽强抵抗的就只剩下他自己和一名预定在下个月退休的老警官。 崔西超级不爽的。对他而言,没有烟味弥漫、没有咖啡烧焦香味的警署根本就无法想像。 ——所谓的警署,本藏书网来就是世间压力和病毒囤积、聚集的地方。警察要是跟那些雅痞证券分析师一样,又是戒烟、又是上健身房的,那还有什么搞头? 一边在心里这样咒骂的同时,崔西却也逐渐感觉到自己的心虚。也不过才一个小时,眼前的烟灰缸就已经满了出来,再也摆不进任何烟蒂。或许他真的抽得太凶了。崔西从抽屉里拿出随身的小镜子,偷偷地照了起来。 镜中,疲倦的中年男子正用一双充血的眼睛不安地望着自己。这一个月以来,他几乎都没有睡觉,每天晚上要是没有巴比妥、溴戊酮尿素这些安眠药,和老祖父威士忌(幸好这东西的用量比前两者少)的帮忙,他就睡不着。更惨的是,原本就稀疏的头发,现在每天早上都要掉一大把,牙龈的出血也从来没停过。不管晴天还是雨天,他的心情永远都是阴天。 最近,崔西总在十分短暂的浅眠时间里梦到乱七八糟的新闻标题:“能干的崔西警官死于杀人魔手下”。虽然他对这几年兴起的健康热潮采取抗拒的姿态,可是私底下却也知道自己的神经就要负荷不了,说不担心是骗人的。 崔西叹了口气,收起镜子,把视线转向对面桌子的主人。对面那位仁兄也在照镜子,不过,人家使用镜子的目的跟崔西不一样,他可正向、乐观多了。男子手里拿着牙线,从刚才就一直在剔牙。偶尔,他也会整理发型或是涂护唇膏什么的。崔西对这个男的——他的部下查理·福克斯刑警极不欣赏。说到这小子,脑袋里成天想的就只有打扮和怎么钓马子。再加上他之前曾经讲过之所以想当警察是因为他“觉得警察很酷”,光是这轻佻的言论就让饱经风霜的警官没法容忍他。 就在崔西正打算开口念福克斯几句的时候,同事威尔逊警官从审讯室里走了出来。威尔逊用力扯开脖子上的领带,眉头深锁。崔西很喜欢威尔逊,这家伙才是真正的警官。威尔逊一看到崔西就举起双手,做出“我投降”的动作。 “还是不肯招吗?”崔西问。 “嗯。不愧是大理石镇警署票选出来的最佳嫌疑犯人选。四十二岁、单身的五金行老板,跟母亲两人相依为命,两年前在梅菲特公园的树丛里对正在慢跑的女性伸出狼爪,有这样的前科,也难怪我想把奥斯卡奖发给他了。” “不在场证明呢?” “他的不在场证明完美得可以用框裱起来,贴在墙上了。没用的,他不是犯人。” 虽然不关自己的事,但崔西还是很同情威尔逊。万圣节的晚上,一名女高中生失踪了,今天早上,她的手臂在诺克斯山的森林里被找到。除了这名女高中生外,这三个月以来已经有三个女孩失踪了。她们的年龄都只有十六、七岁,其中两人在大理石镇读高中,另外一人在披萨店打工。这些女孩都是无缘无故地突然失踪,到现在都还找不到人影。不管是哪个案子,警方目前都仍没有任何线索。 威尔逊一脸郁闷地继续说道:“镇上人心惶惶,谣言四起。我不是本地人,不清楚以前的事情,不过,甚至有人在传说从前的杀人魔复活了什么的。像这种荒谬无稽的小道消息可多着呢!” “刚才在这里大呼小叫的老太太也是吗?” “像那种的最伤脑筋了。她跟失踪的女高中生住在同一条街上,一进门就大声嚷嚷着:‘我家的罗希也是从那天晚上就不见了。’害我吓了一跳,以为又有命案发生了。” “结果呢?” “结果罗希竟然是她养的猫!气死我了。像他们那种人,肯定会用法国产的精致瓷器盛饲料给猫吃,我敢打包票。哪像我阿姨,一个塑料碗一用就是十五年,还可留给后代子孙呢!” 威尔逊嘟起嘴吧哼了一声,紧接着把一张照片扔在崔西桌上,说道: “女高中生珍妮丝·史密斯失踪之前的照片,是她弟弟拍的。” 那是一张有点失焦的照片,一看就知道是业余人士拍的。红红的脸蛋、微胖的身材,典型的乡下女高中生。参加啦啦队、在甜甜圈店打工,然后让自称血统优良的修车厂工人弄大肚子……崔西的脑海里开始上演这些老掉牙的戏码。 照片里的珍妮丝很应景地穿着万圣节的服饰,手上拿着用厚纸板剪贴而成的杀人道具——那应该是斧头什么的吧?她甚至戴了面具,只是那面具被她推到头上,看不清楚是什么样子。拍照地点是大理石镇郊区的某处空地,背后的白色围篱和再过去的废弃大楼之间隔着马路,路上停着一辆拖车。这是通往墓碑村的一一三号公路。女孩在这附近开心地秀着她的怪兽装,哪知道拍完照的几分钟后,真正的怪兽出现,把她抓走了。 “其实,就在这张照片拍完的几分钟后,这条马路的前后都拉起来封锁线。”威尔逊边回想边说:“案发现场附近,碰巧发生了银行抢案。抢匪后来被抓到了,然而珍妮丝却失踪了。如果犯人是从这里开车把她带走的,照理说应该会被拦下来……” “照片里的拖车查了吗?” “查了,是被丢弃的废车。封锁线里连一只蚊子都飞不出去。” 崔西点了点头,把照片收进抽屉里,开始研究起自己负责的案件。 然而,就在不久之后,他察觉到有件怪事与那照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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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迈利的临终闹剧上演的那天晚上,赤夏一边在殡仪馆幽暗的走廊上散着步,一边后悔自己干嘛回来。他的母亲此刻正忙着规划自己的人生,对于她的归来,并没有表现出欢天喜地的样子,至于未来的继父人选约翰,则是从一开始就摆明了不欢迎她。 赤夏看了一眼拎在手上的溜冰鞋。约翰的做法实在太霸道了,所以她偷偷跑去经理办公室,把溜冰鞋拿了回来。一想到今后得天天面对这个约翰,她就觉得很闷。她只想和妈妈两人一起生活,如今看来这愿望是不可能实现了。等约翰的宝宝一出生,赤夏肯定会受到排挤。凡事都有尽头——都会碰到所谓的死。史迈利爷爷此时正迎接的那个“尽头”,没有人可以躲得掉…… 然而,赤夏不让自己继续思考下去。她可以看透人生,却不想去分析它。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未来会发生什么事,不是我们可以理解的——她是这么想的。成天想这些莫名其妙的事,只是让自己的日子难过罢了。赤夏对人生的直觉告诉她:人要懂得“及时行乐”,生命才有价值;不,应该说是“及时行乐”就是她的人生。 不管怎么样,找到葛林后就去大理石镇的迪斯科舞厅彻夜狂欢吧!赤夏下定决心。史迈利的临终闹剧演完之后,葛林就去殡仪馆帮忙了,一直到晚餐都没有回来。从昨天开始,葛林的态度就显得有些冷淡——她也有注意到。她小心翼翼地不让讨厌庞克小妞在 6ba1." >殡仪馆打转的古板员工发现,一边在走廊上寻觅着葛林的身影。 为了营造庄严肃穆的气氛,殡仪馆的灯光都很昏暗。赤夏最受不了的就是那种阴森的感觉。寂静笼罩其中,唯一能听到的声音就只有家属压抑不住的哭泣声,以及用要死不活的弥撒曲和安魂曲编成的背景音乐。再在这里呆下去,她的忧郁症肯定又会发作…… 就在这个时候,从走廊那头传来与平常完全不同的曲调,让赤夏吓了一跳。她朝声音的源头看去,发现刚才没注意到走廊上有一个房间的门是半掩的,灯光和声音从里面流泻了出来。那声音其实是歌声,而且还是老人家豪迈不羁的歌声,几乎可以用放声高歌来形容了。 ——在这装模作样的殡仪馆里,可以唱得这么大声吗?……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赤夏忍不住往那扇门走去。门上的牌子写着“升天阁”三个大字,是前天曾经拜访过的灵安室。在美国,殡仪馆的灵安室除了安置遗体外,通常也会让遗族和观礼者在这里举行葬礼。这么说的话,正在房里大吵大闹的是悲痛到不行的宾客——这怎么可能?! 突然,赤夏眼前的门打开了,有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哎呀呀!庞克小姐再次见面,我真是太高兴了。” 由于那人穿着深蓝色西装,所以赤夏一开始没认出他是谁。眼前的男人正是早上光顾的那家咖啡店的老板比尔。比尔似乎已经很醉了,他一边搓着红色的鼻子,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道: “来,请进。就让我们把今天早上的事忘了,一起喝个小酒怎么样?我正在替欧布莱恩守灵。” “欧布莱恩,就是你说的那个不动产商人?” “嗯。他儿子弗雷德说要在这里举行葬礼。”比尔压低声音。“父子两人一个样,都是胆小又怕事。不过,弗雷德的老婆正好是这家的千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瞧,我们正在举行爱尔兰式的守灵,好好地闹他一闹,以慰法兰克·欧布莱恩在天之灵。来,你也来参加吧!” 说完后,比尔硬是把犹豫不决的赤夏拉进了灵安室里。 灵安室的房间是打通的不管是宾客休息室也好,后头的停尸间也罢,全都挤满了来守灵的人。大家人手一杯威士忌,满屋子香烟的烟雾,有喝得烂醉的、辩论得面红耳赤的,也有互相搂着对方的肩膀在唱歌的。比尔抓着赤夏的手,直接把她带往最里面的房间。 里面的房间停放着堆满鲜花和花圈的棺材,被推着走的赤夏战战兢兢地瞄了它一眼,竟然发现里面是空的。正想着要问个清楚,转过头来去找比尔,他却不由分说,请她坐到两个男人坐着的路易十五风的豪华长椅上。坐在她隔壁那位上了年纪的老爷爷好像已经很醉了,头低低的,一动也不动。隔着他,再过去的瘦弱中年男子就是赤夏也认识的弗雷德,醉眼朦胧地他正在替自己倒酒。弗雷德无法聚焦的视线终于落在赤夏身上,这时他开口了: “哦!负责余兴表演的女歌手来了,好丑。” 赤夏气炸了。“喂!看清楚,我可是你赤夏大姐!” 弗雷德眨了两、三次眼睛。 “噢,对哦!是赤夏姐。真是对不起,原来是你来了。我还以为薄情的巴克利恩家会没有半个人来呢!约翰没来,就连洁西卡都说跟人约了去大理石镇看戏,早早就回去了。只有你,只有赤夏大姐你愿意来。我想,爸爸在天之灵一定也会很高兴的……” 弗雷德从怀里拿出威士忌,往赤夏面前一推。 “来吧,赤夏姐,坐下来跟我喝一杯。这可是Black Bush,道地的爱尔兰威士忌。像我们爱尔兰人,绝对有个‘E’——不是WHISKY哦!是WHISKEYE!E就是ENERGY的E、活力充沛的E,你懂吗,嗯?”弗雷德不厌其烦地说明。 碰到这种醉鬼,还是敷衍他一下会比较好。于是,赤夏露出暧昧的笑容,往自己的杯子里倒酒。就在她喝酒的时候,站在身旁的宾客——一名留着白色鬓角的老人开始唱起奇怪的歌来。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碰到这熟悉的名字,赤夏吓了一跳,忍不住听他在唱什么。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小巴利科恩呆在土里, 大雨倾盆而下, 阳光兜头晒下, 一天一天长大, 从泥土里冒出来的约翰·巴利科恩。 某天,从膝盖处将他折断, 拖到村子里的仓库, 将他剥皮去骨。 两块大石头一压, 小巴利科恩马上粉身碎骨…… 老人家沧桑的歌声朗朗响起,这时开始有人跟着一起唱和。那歌词的内容让赤夏惊讶不已,她越过隔壁老人的膝盖,伸手拉住弗雷德的袖子。 “喂,大叔,大家正在唱的约翰·巴利科恩,该不会是……” 弗雷德一边挤眉弄眼,一边回答道: “哈,放心。他们不是要对这里的经理约翰动用私刑……虽然这个主意挺不错的。他们唱的可是已经有五百年历史的爱尔兰民谣。形容的是割下大麦、将麦芽放进石臼bbr>99lib?里碾碎、加以蒸馏,制成威士忌的过程。啊!这叫什么来着?……拟人化的歌咏方式。歌中的约翰·巴利科恩指的是酒。懂了吗?大姐?” ——对哦,昨天的茶会上,约翰好像也有讲到这个。知道典故后再仔细听,会发现这首恐怖的歌其实还挺有意思的。 赤夏的情绪越来越高亢,一口气把琥珀色的液体灌进喉咙里。这已经是第三杯了。跟本人相较之下,这首可爱多了的约翰·巴利科恩歌曲融化了郁结在他心头的忧愁,伴随着一股暖流,缓缓地流进她的胃里。赤夏舒服地叹了口气,再度把杯子倒满。这个时候,合唱依然继续着。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就这样,死掉的巴利科恩在杀掉他的人的肚子里, 慢慢地活了过来。 约翰·巴利科恩一定会活过来。 约翰·巴利科恩是最强的男人, 少了他,谁都没办法干活…… 在威士忌的强烈催化下,心情大好的赤夏终于也按捺不住,加入了合唱的行列。突然冒出来的年轻女声让众人又惊又喜,大声叫好。于是,赤夏越来越得意忘形。荒腔走板的女高音不停地唱着: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越唱越兴奋的赤夏本来想牵着弗雷德的手跟他一起唱的,但对方一直低着头,喃喃自语着:“爱尔兰的大麦是最棒的,新英格兰的巴利科恩是最差劲的……”没办法,她只好一手环住隔壁老人的肩膀,一 624b." >手用力挥舞,嘴里还不忘高声叫嚷着: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好耶!巴利科恩一定要活过来。噢噢噢!” 赤夏的激烈动作让被她环住肩膀的老人,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老人家的醉相还真是难看,本小姐虽然还不满二十岁,酒量都比你好…… 然而,赤夏的这分自豪马上被浇了冷水,因为她发现屋内的气氛有些不一样。此刻还在唱“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的就只剩赤夏一个人。刚刚还跟她一起合唱的人,现在全都闭上嘴巴,向她投来冰冷的视线。慢慢地,赤夏的歌声也越来越小声,终于她不唱了,令人窒息的沉默席卷而来。 率先打破沉默的是比尔。他的酒好像已经完全醒了。 “喂!大姐,你知道你现在抱的人是谁吗?他是什么身份?” 赤夏继续抱着把头靠在自己肩膀上的老人,缓缓地摇了摇头。之前一直低着头的弗雷德以不可置信的眼光看着赤夏,声音沙哑地说道: “那个,是我父亲的尸体。” 第一次,赤夏的女高音响遍整个房间。当然,那不是发自内心的愉快歌声,而是好像动物受到极度惊吓的凄厉哀嚎。 那天晚上,赤夏从哈斯博士那里得知,爱尔兰人在守灵的时候有让尸体坐在椅子上,大闹一番的习惯。哈斯博士对于爱尔兰式的守灵,做了以下的说明: “在那个国家原本就没有守灵的习惯,负责守灵的人之所以一整晚陪着死者,除了有安慰死者的意义之外,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看守死去的冤魂,防止它们出来作乱。所以才要喝酒,尽可能地吵闹,为的就是把冤魂吓跑吧?” 赤夏在被窝里,一边回想哈斯博士说的话,一边在心里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喝爱尔兰产的威士忌,再也不参加爱尔兰人的葬礼了。 然后,她就睡着了。熟睡中的赤夏在半夜因为口渴而醒过来,这时她突然想起某件事。 今天她溜进殡仪馆的经理办公室去拿被没收的溜冰鞋时,无意间瞄到约翰的办公桌上放了一张打字用的纸。因为看到上面有字,她就顺便读了一下,结果竟然是很奇怪的句子。 约翰——第二名死者 第十四章 有趣的遗体处理程序 殡葬业者在帮尸体入殓的时候,得从该不该帮他戴眼镜、化妆、装假牙这些小事开始处理起。 ——法兰克·龚萨雷斯(F.Gonzalez-Crussi),《一位解剖学者的笔记》(Notes of An Anatom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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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一场临终闹剧演完的隔天早上,负责演出的老演员被人发现真的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早上九点钟左右,史迈利的主治医生和护士来看他,却发现门从里面锁住了。敲了门,也没有人回应。察觉事有蹊跷的医生连忙把在屋里的诺曼和葛林找来,三人合力把房门撞开,进到里面。 史迈利安静地躺在床上,身体已经冰冷了。旁边的小茶几上放了一张纸,上面有几行打好的文字,此外,还有打字机、装热水的水壶、空了的咖啡杯。打字纸只有一张,就摊开在桌上,内容如下: 我的死期将至。此乃至高无上的主赐给我的最大恩典。不管是谁,纵使他有本事能夺走他人的生命,也不能夺走他人的死亡吧?然而,在这鼓励大家要有一番作为的国家里,分配给垂死之人的任务却是那么的消极,这是我始终无法理解的。>藏书网 因此,我决定要主宰自己的死亡,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不想让人家误会我是忍受着痛苦喝下砒霜的,所以,有件事我必须事先说明。 我的病带给我的苦,远超过毒药带给我的苦——对我而言,砒霜只不过是治牙痛的药水罢了。 圣人不是为了能够活着而活着,而是为了必须活着而活着。 永别了。 史迈利·巴利科恩 签名确实是出自史迈利之手。就算没有签名,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个性——直到最后,都不肯放弃表达对死亡的看法,诙谐地把自己的死比喻成“牙痛被治好了”,这些话只有史迈利才说的出来,这是大家一致的看法。 于是,他们马上找来了警察和法医。当天下午,相关人等也都接受了侦讯。得到的结论一律是:服砒霜中毒而死。从房间的柜子里搜出一只老旧的袋子,里面的灭鼠药已经所剩无几。根据玛莎的证词,那是史迈利很久以前买的,而且一直由他亲自保管。看来史迈利用热水冲泡、放在咖啡杯里喝下去的东西就是它了。房间的门和窗户都从里面上了锁,加上遗书的内容和亲笔签名,以及有砒霜残留的咖啡杯上验出史迈利本人的指纹,这些线索都证明了史迈利是自杀死的。 史迈利明知自己病重,还拒绝看护陪侍在一旁,才会落得孤单而死的下场。对于史迈利的死,家属的反应果然很冷淡。约翰处理完一些事后,就马上赶回了饭店。其他孩子的表现也都差不多。就连莫妮卡都没用特别激动的样子,这对葛林而言倒是很意外,不过,莫妮卡最近经常胡言乱语,说不定她根本就搞不清楚状况,实在令人有点担心。总之,之前一直反复排演的临终戏码的名演员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一下子就把戏演完了。 葛林对史迈利的死还抱着些许怀疑,却不敢说出来。因为只要他一讲话,就得提到前天的茶会,到时连自己已死的秘密都得供出来,这是他极力避免的。不管怎么样,先去找哈斯博士商量再说,他在心里这么打算。只是,唯一的救星博士当天傍晚去了纽约,要到隔天下午才会回来,所以他一时也找不到人谈。 一个人窝在房间里无所事事的葛林觉得非常恐慌。即使是在这种时候,自己的肉体依然一步步朝腐朽迈进! ——看来今晚又不用睡了…… 葛林这么想着,一屁股坐到床上。他现在睡的这张床是从殡仪馆淘汰的,是那种经常在医院或收容所看到的铁架床,虽然约翰不承认,不过,这冷冰冰的东西肯定是做给死人躺的。 床架的油漆已经剥落,葛林盯着裸露的铁锈——不,他的眼球应该已经丧失了功能,所以,只能说他“意识”到铁锈。 ——铁锈从不休息(Rust never sleep)…… 突然间,他想起曾经喜爱的某首歌的歌词。是的,铁锈毫不留情地对铁展开攻击。同样地,此刻我的肉体正受到永不止息的“死”所侵蚀。如果将锈蚀的过程比喻成老化的话,那么,人类无时无刻不在向侵蚀自己的“死亡”迈进。然而,没有人用这么突然、清楚且残酷的方法来察觉自己正在“死”吧? ——难道我非得呆在这个像炼狱的地方,亲眼目睹自己化为一堆白骨吗? 葛林再也受不了了,他站了起来,用力往床踢去。受到冲击的床晃得好厉害,可是已经死掉的他,脚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葛林哭了,那是发自灵魂的、没有眼泪的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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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早上,葛林决定出门找点事情来做。今天在殡仪馆的地下遗体处理室,将对史迈利的遗体进行卫生保全处理,也就是所谓的遗体保存术。说到遗体保存,当然是由墓园第一——不,全东部第一把交椅的詹姆士来做。葛林觉得去帮帮忙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样做,不但可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四处走动一下,说不定还可以发现与自己死亡有关的线索。葛林一边这样想,一边搭上前往地下室的电梯。 从电梯出来的葛林踏入气氛迥然不同的地下室。在地下室,没有楼上大厅、灵安室里那种充满文艺复兴风格的豪华装潢,更感觉不出什么神话般地氛围。有的只是讲究实用的瓷砖、钢架和亚麻油地毯——这里是死亡和复活的加工厂。遗体保管室隔壁的遗体保存作业区隔成三大间,分别是洗净室、防腐处理室和化妆室,历经这三道程序的遗体,将卸下苦闷的表情,换上宛如获得永恒生命的笑容,美美地呈现在家属面前。 葛林首先进入的是洗净室。在这贴满瓷砖的房间中央,有一座很大的浴缸,专门用来清洗遗体。浴缸的宽度足足有一般的两倍大,深度则只有一半,这是为了洗净的方便。遗体在这里被清洗,并浸在摄氏二十度左右的温水中,以解除死后僵直的现象。之所以用温水,是因为水温如果太高的话,恐怕会破坏细胞。 此刻,年轻的男性遗体被抬出了浴缸,两名工作人员正用浴巾帮他擦拭。太用力的话,皮肤会破,所以两人的手劲都很轻好像在服侍小婴儿似的。看着这一幕的葛林想到,人类刚出生的时候不也都会经过洗澡的仪式吗?他再度体会到人生的入口和出口有着许多不可思议的共同点。 葛林继续进入下一个作业区。如果把前面的房间比喻成罗马澡堂的话,那么这里就是医院的外科手术室了。再也闻不到洗发精的清新香气,取而代之的是福尔马林的刺鼻臭味,像是手术台的桌子旁边排放着医疗器具和帮浦。在这防腐处理室里,遗体的血液将被抽干,改注入防腐剂和红色色素。为了修补遗体的外观,有时还得植入整形外科专用的塑料。就算被车子撞得面目全非高明的遗体化妆师还是有办法让他恢复原状。总而言之,帮助遗体复元的基础作业就是在这里进行的。 此刻,处理台上,詹姆士和沃特斯正在帮史迈利做防腐处理。造成腐败的原因——血液已经被抽干了,下一个步骤是把防腐剂和色素打入动脉里。詹姆士正专心调整帮浦和其他器具的状况。这时沃特斯发现了葛林,出声叫他。 “嗨藏书网!葛林,打起精神来。我们一定会把你爷爷弄得美美的。所以你啊,就别再苦着一张死人脸了。” 葛林想,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于是他刻意把自己的底牌揪出开来。 “没错,我心情烂透了,因为我已经是个活死人了。” “对、对,说到那个活死人什么的,还真是伤脑筋。”沃特斯突然压低声音。“昨天在替卖房子的欧布莱恩化妆的时候,吓了我一大跳。明明已经死掉的人竟然睁开了眼睛。我心想该不会这里也有死人复活了吧?当场没晕过去。你听说了吗?大理石镇的传闻……” 葛林没听说,所以摇了摇头。 “是负责派车的山姆告诉我的,事情发生在大理石镇的认尸处。晚班的职员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发现黑板上竟然写着:‘史密斯先生来电’的留言,那个地方只有他一个活人,其他的全都是尸体,由此可见死者复活的现象已经蔓延到这一带了……” “喂,别在那边聊天,把防腐剂和色素拿过来。”詹姆士打断两人的谈话。“防腐剂拿浓度三的,色素要‘蔷薇的微笑’。” 防腐处理最能展现遗体化妆师的功力,各家葬仪社为了让遗体看起来像活着的时候一样,都卯足了全力在防腐剂和色素的研发上。防腐剂的浓度如果太高,遗体的‘鲜活度’也会遭到破坏,因此,他们都会尽量把浓度调到让防腐剂的效果能维持两、三个礼拜。在对尸体不死之术的钻研上,美国殡葬业者的热情并不输给古代的埃及人,但两者的目的却截然不同。美国殡葬业者所追求的不死,并不包含埃及人视为必要的永恒。对他们而言,所谓的不死,讲白了就是品质管理的问题,只要确保遗体陈列在宾客面前时鲜度不退就好了。 葛林一边看着詹姆士专心地把独家配制的防腐剂和色素注入遗体的动脉里,一边想起昨天自己也接受过同样的处理。然后,变成活死人的自己现在又回过头来,以像在帮人打点滴一样若无其事的表情,替其他人做防腐处理。葛林突然想到,会不会有死人像自己一样,神色自若地混在活人里面?于是,他偷偷向沃特斯问起刚才讲的那件事情。 “那么,欧布莱恩是真的活过来了吗?” “没有。”沃特斯手摸着胸口,做出松了口气的动作。“詹姆士组长说,那是死后硬直所引起的,听说经常有这种情形,不过因为是第一次碰到,才会吓了一跳。现在欧布莱恩应该已经入土为安了吧?” 葛林不禁感到有些失望。身旁若是有人跟他一样不幸的话,或许他的孤独感就能减轻一点了。这时,詹姆士受不了两人不专心工作,只顾着聊天,无框镜片后面的眼睛神经质地眨了又眨,再度呵斥: “喂!今天很多事要忙。注入完毕后,把他推进化妆室。” 詹姆士会生气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这具遗体不比一般,他是这座墓园的主人,也是詹姆士的父亲。若是不把举世无双的完美技巧展现出来,身为遗体化妆师的面子可就挂不住了。 一进入化妆室,里面的气氛又跟隔壁房间的完全不同了。在这里,不再有福尔马林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古龙水的香味。防腐处理台不见了,有的只是在美容室看到的可以平躺下的卧椅。卧椅共有三张,分别用布帘隔开成独立的空间。葛林他们让史迈利在其中一张椅子上躺下,隔着帘幕传来吹风机的轰轰声,看来隔壁那间已经有人在用了。这个房间给人的感觉,真的就像是装潢有点过时的美容室。 在这里,遗体将进入最后修整的阶段。隔着人员会帮遗体梳理头发、换上高级的服饰、在胸前别花、修指甲、化妆。就这样,一个个被打扮整齐的死者,活像是要去拜鲁特欣赏华格纳音乐剧的绅士淑女们,之后他们将被送入载着灵柩的马车,与亲朋好友进行短暂的相会。 葛林一边配合着这一连串的作业,一边再度佩服起美国殡葬业者的多才多艺。光是在这地底的遗体处理场里,遗体化妆师就得身兼外科医师、美容师、造型设计师三份工作。而在楼上的灵堂里,殡葬业者不但是负责导演人生最后的华丽舞台——葬礼的演出家,还是帮忙申请保险给付、制作文件的法律专家,有时更得担任临床心理医生,抚慰家属的伤痛。美国的殡葬业者集上述所有的技能于一身,也难怪他们享有的社会地位是其他国家的殡葬业者无法比拟的。 詹姆士敏捷地下着指令。他叫沃特斯去拿衣服并确认棺材是否准备好,至于葛林则负责涂指甲油。 葛林先用锉刀将遗体的指甲修出形状。碰到太过精细的作业,他的手脚就变得不太灵活,不过,修个指甲什么的应该不成问题吧?他一边慢条斯理地准备器具,一边望向詹姆士,他正在进行最重要的脸部按摩。十根手指在遗体的脸上弹跳着,手法纤细得仿佛在捏制陶器。就这样,淤血没了,死后马上松掉的下巴又往上提了,栩栩如生的表情慢慢地被塑造出来。葛林赞叹地看着詹姆士的指上功夫,心想遗体化妆师的技能还得加上一项,那就是艺术家的天分。 就在葛林修整指甲甘皮的时候,詹姆士终于要开始帮遗体化妆了。巴利科恩家的人好像视力都不太好,詹姆士一双高度近视的眼睛几乎要凑到遗体的脸上去了。 首先从底妆开始。遗体化妆的第一步是让干燥的肌肤恢复光泽。詹姆士用手指沾了约真珠粒大小的粉底液,轻薄而均匀地在遗体脸上推开。 上完粉底液后,优秀的遗体化妆师会根据色系、明度、彩度,做出最正确的判断。葛林个人觉得詹姆士选的蜜粉颜色有点偏白,不过,就预定摆放遗体的那间灵安室的间接照明来看,这种白应该刚好吧?遗体展示其实跟画展差不多,考量的点是一致的。 扑好蜜粉,终于轮到腮红上场了。这次非得画出健康的‘玫瑰色’脸颊才行。詹姆士拿起腮红刷,轻轻地从颧骨刷往耳后再带到额头。不到一会儿功夫,遗体因为生病而瘦削凹陷的双颊整个亮了起来,明显丰腴了许多。葛林只顾看着詹姆士表演,一不小心就把中指的指甲涂花了。 沃特斯也干了同样的蠢事。或许他也被詹姆士的神乎其技给迷住了,竟然拿错了寿衣。詹姆士抓住沃特斯拿来的衣服袖子,一边摇晃,一边冷冷地说道: “喂,你那这种简易寿衣来,是想要干嘛?” 詹姆士手上拎着的寿衣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外套、衬衫、背心、裤子,从上到下全都连在一起,而且,它还刻意设计成只有正面,没有背面。也就是说,遇到遗体非常僵硬而没办法装身,或是家属想省服装费的时候,只要把这寿衣往躺在棺材里的尸身一套,看起来像是穿上衣服的就行了。詹姆士把寿衣塞回给沃特斯,说道: “老爸指定的、他最喜欢的那一套应该在诺曼那里,你去问他。” 沃特斯慌慌张张地出去了,趁只有两人独处的时候,葛林忍不住把称赞的话说出口。 “好厉害,就像活着的时候一样。” 詹姆士讶异地挑起眉毛,看着葛林。 “怎么,庞克小子也懂得欣赏吗?不过呢,这只是骗小孩子的把戏。我个人倒觉得没什么了不起。” “怎么说?” “嗯,用人为地方法使尸体复活,终究只是一场空。让脑筋不太清楚的家属高兴一下,两、三个礼拜后还不是一样会烂掉?遗体保存这种技术,只对臭皮囊有用。做得再美都是假的。” “那什么才是真正的美?” 詹姆士陷入沉思似的眯起眼睛,隔了好久,他终于说道: “所谓的美……就是死亡本身。没什么好讲的。” “死亡本身?” “没错。你看看自然界,想想整个宇宙,是有生命的东西多,还是无生命的东西多?天地之间,比起不断重复吸收、排泄、繁殖这些动作的有机物,纯粹是物质并保有平衡状态的无机物要自然、美丽多了。比起玫瑰色的脸颊,石头所散发出的冰冷光泽更吸引我……” “人类也是死了才会比较美吗?”葛林痴痴地问。 “嗯。人类也是从一出生,死亡就已经包含在身体里面了。人类或者的这段期间,其实每天都会死一点,每天都在朝死亡迈进。然后,当有一天体内的死亡力量爆发出来,使肉体腐朽殆尽时,人类终于可以回归到自然、美好的平衡状态,加入永恒的行列。” 葛林发现,平常总是面无表情的詹姆士展现了不容忽视的热情。之前在茶会上他虽然没有讲出来,不过,看样子詹姆士也是一边抱着对死亡的独特见解,一边从事着葬仪社的工作。葛林忍不住把心中的疑问说出了口。 “在你的身体里面,是否也积存了死亡的力量?” 一瞬间,詹姆士的肩膀瑟缩了一下。可以说,在他尚未理解葛林的问题之前,他的身体就已做出了反应。 “嗯,或许吧!不过这种力量每个人都有……或许说成‘本能’会比较恰当。老爸之所以会自杀,也是因为他体内的死亡本能终于按捺不住了吧?老爸想脱离充满痛苦的人世,回到自然、安详且平衡的世界。所以我说这种净是欺骗的遗体化妆,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詹姆士讲到这里的时候,沃特斯刚好回来了,身后站着捧着衣服的诺曼。 已故的墓园主人已被打扮得整整齐齐了。做好分内的事后,葛林得到允许可以离开了。正当他把手放在门把上的时候,詹姆士突然对着他的背问道: “喂,好像有人把防腐剂偷走了,你知道是谁吗?” 第十五章 “黄金寝宫” 换句话说,在殡仪馆里面,人生的根本价值全浓缩在经过防腐、修饰出来的安详遗容上。 ——麦考夫&亨廷顿(P.Metcalf&R.Huntington),《死亡的礼节》(Celebrations of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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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死者化上美美的妆,特地打开棺材的盖子,展示在宾客的面前——说起这让其他国家的人觉得有点奇怪的美式丧葬礼俗,有的学者主张是源自于欧洲王公贵族的死者化妆术和将尸体用石灰封存在瓮里的方法;也有人举证说,百年战争时就已经有帮战死者做防腐处理的例子;更有人深信那全是苏格兰某解剖学者的胞弟发明出来的。然而,站在这一单一国家特有习俗的角度看,我们还是直接从南北战争前后的历史事实去追本溯源会比较恰当吧! 十九世纪初,美国本土发生了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和扩散。为了运送亲人的遗体回家,有人得开始长途跋涉。再加上南北战争期间,很多青年死在离家几百里外的异乡,使这样的情形越来越多。在此之前,美国的葬礼只要有木匠(制造棺材的工人)、牧师、掘墓工和租车业者就可以搞定,但如今为了保全尸体,防腐处理变得势在必行,于是专门的遗体化妆师诞生了。 在此情况下诞生的遗体保存技术还出现的真是时候,某起事件的发生让它成了全美民众的焦点。就在南北战争结束后不久,林肯被刺杀了。藏书网伟大总统的送葬队伍经过东北部和中西部,从华盛顿一路长征到伊利诺州的春田。因此想当然耳,遗体非经过防腐处理不可。 这次的宣传效果出奇的好。国葬之后,北方人的客厅似乎都挂起了总统的遗像,把它当做圣像膜拜。而在南北战争中失去亲人、心灵伤口尚未愈合的人们,每次只要想起在送葬队伍中看到的总统遗容是那么的安详(当然他们那时候还不知道有遗体保存这么一回事),就会迫切渴望自己死的时候也能这么美就好了。 ——这个时候,美国人民已经做好心理建设,准备接受遗体保存的新技术了。 如果你问就此崛起的近代殡葬业者的老祖宗是谁?大部分的现役业者会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不过,他们的答案终究只能是四年内帮四千具遗体做过防腐处理的荷姆斯博士。他们之所以讨厌这个男人,不是因为他是在业界引发革命的先驱,而是因为他对尸体和解剖有诡异的热爱,他们怀疑他其实是个蒙古大夫。 忧心这类蒙古大夫四处横行的政府,早在十九世纪初就着手制定了遗体化妆师资格认可的法令。然后,一八八零年,随着在动脉注射法上的突破以及颜面修复技巧的日趋完善,遗体化妆师终于取得专业上的优势。这让美国的殡葬礼俗趋于一统,也带动了日后殡葬业的繁荣。换句话说,遗体保存书必须用到的专门器具提高了在自家举办葬礼的困难度。此外,为了让前来吊唁的宾客可以好好瞻仰遗容的美,也必须有个体面的灵堂才行。 至此,美国特殊的殡葬习俗已然确立。经过遗体化妆师的巧手,栩栩如生的遗体在音乐和鲜花的环绕下,可以再富丽堂皇的殡仪馆内与宾客进行最后的会面。接着,在同一所殡仪馆的礼拜堂内昨晚弥撒后,遗体将被送往风光明媚到让宾客分布清楚自己是来扫墓还是来观光的公园墓地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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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林现在所在的位置是殡仪馆的灵安室,美式葬礼的最大卖点正进入高潮——换句话说,此时里面正在展示前墓园统治者、伟大领主的遗体。 史迈利·巴利科恩的预计花两天的时间举行。遗体在被发现的翌日下午就被送进了灵安室,虽然是临时接获的通知,但家属以外的宾客都陆续抵达了。照理说,像这种大人物的葬礼,为了让远道而来的宾客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应该要晚几天举行才对,不过,史迈利本人之前就已经交代过,一定要赶在下雪前下葬,所以约翰才会这么急。 史迈利的灵柩就摆在殡仪馆内地位最崇高、最特殊的“黄金寝宫”里面。葛林一边穿梭在吊唁的宾客之间,一边将这间“为死人而造的寝宫”好好欣赏了一遍。 “黄金寝宫”——这间结合了宾客休息室和灵柩停放室的华丽房间,内装以巴洛克风格为基调,每个细节都让人联想到敬爱路易十四的范德毕家族那有点过头的热情。 富丽堂皇的大理石柱,镶满孔雀石、贝壳和金箔的墙壁。抬头一看,横梁上也贴满了金箔,反射这耀眼光芒的天花板被厚重的装饰板条切割成各种形状,描述着丘比特和奥林帕斯山诸神的浪漫爱情神话。 然而比起这些东西,有一件摆设更将巴洛克的特征表现无遗。那就是进入休息室后,摆在正面红色丝绒布帘左边的大镜子。这面镜子出自举世无双的诗人雕刻家贝尼尼(Gian Lorenzo Bernini)的弟子菲利浦·帕洛蒂之手。镜子的边缘同样也镶满了镀金的装饰。裸体的丘比特、藤蔓、花朵和贝克交缠在一起,两头狮子化为底座,坚固地支撑着它。 朝这面镜子窥探的人,通常都会吓了一跳。镜子中映照出一条不断往后延伸的路,小路的尽头隐约可见天使、亚当、夏娃等人物聚集的乐园。一时之间,你会以为自己眼花了,再仔细看一遍,这下反而更吃惊了。为什么呢?因为那美丽的风景不是镜子映照出来的实景,而是画出来的,是描绘在镜子上的精致错视画(trompe l'oeil)。通往天堂的小径也不是真正的路。在打造这与众不同的装饰品时,史迈利曾说:“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创举,连范德毕家族和路易十四都想不到。”而因此得意不已。 与宾客休息室隔着一道门的灵柩停放室也是以巴洛克风格为基调,不过,这种这种巴洛克不是豪华的宫廷巴洛克,而是较早期的浪漫巴洛克,也就是说它是以服务宗教为取向,追求的是精神的超越。 踏入停柩室的葛林被上方天花板巧夺天工的构造吸引了注意力。 房间的天花板是巴洛克教堂特有的椭圆形顶盖,看到它的人每每会想起在椭圆轨道上运行的天体,更因为精神和肉体的双重震撼而产生幸福的眩晕感。无数条细玻璃管从天花板呈放射状垂下,绽放出祥和的金色光芒。枝形吊灯的玻璃管一根?根都代表着从天而降的光束。这吊灯表现的是穿过云层缝隙、斜射下来的光,俗称“雅各的梯子”——被喻为上帝恩宠的慈光。这些室内摆设大多是参考哈斯博士的建议造出来的,而博士之所以想到这么有戏剧效果的灯饰,是受到了贝尼尼的雕像“圣泰雷莎之幻觉”所启发。 然而一看到盘踞在房间正面的金色大雕像时,从这座吊灯得到的幸福幻觉瞬间就冷却了下来。那边散发出来的鬼魅气氛来自于比巴洛克、文艺复兴时期都还要早的中世纪。雕像的主角是死后的中世纪君主弗朗索瓦一世,呈现的画面足以让胆小的人不敢正视它。讨厌的产出爬满雕像的脸,紧贴着它的眼、耳、鼻、口,交握在胸前的双手还有无数条蚯蚓在里面钻来钻去。那画面实在太恶心了,葛林忍不住把眼睛别开,看着刻在底座的铭文。 “看着我!不管不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都仔细地看着我!看着我死后的下场。管你地位有多崇高,管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无法幸免。所以可怜的人啊!你有什么好骄傲自满的?你只不过是灰尘罢了。看着我!发出恶臭的尸体,爬满蚯蚓的脸,终将化为灰烬。” 这座把无常观和肉体逐渐腐朽的残忍事实表现得淋漓尽致的雕像,墓园内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不过,坚持将它引进的哈斯博士自有他的考量。前几天在茶会上也曾被提出和讨论过,照他的说法,这可是罪恶得到救赎的证据。 这座雕像被制造出来的时候,当时的君王们都沉溺于那时基督教所禁止的现世欢愉中。临死之时,为了躲避神的审判,他们想到献出自己的肉体供蛆啃食,说不定就能免去生前耽于享乐的罪,而那情景就是这座死之变容雕像所要表达的。 没想到,这种寄托在恐怖雕像上的古代思维到了现代还蛮受欢迎的。比方说大公司的老板、从年轻时就未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家伙,这些人眼看自己快要不行了,就会赶紧皈依宗教,巴望着现世的罪能得到救赎。在此情况下,“黄金寝宫”成了墓园最大的卖点,对有钱人特别有吸引力。因此,对于在墓碑村好比封建领主,一辈子呼风唤雨、随心所欲的史迈利而言,这独树一格的灵安室可说是安置他遗体的最佳所在。 此刻,两边被高耸的立灯夹住、四周用花环装饰的史迈利的灵柩,正停放在弗朗索瓦一世那惨不忍睹的死之变容雕像下方。葛林轮流看着棺材里的史迈利和呈现尸体腐败情景的恐怖雕像,一边在心里想着:将来有一天,爷爷也好、我也罢,也会变成这副德行吗?他不记得自己曾犯过什么罪得接受这样的惩罚。然而,如今自己扮演的角色竟然就是当那雕像的活动看板一般!葛林忽然想到,不知爷爷会怎么样? 他会醒过来吗?会变成会走路的死之变容雕像吗?爷爷是否也犯了什么罪,导致他必须受到这样的惩罚? 葛林突然有股冲动,想立刻走上前去把正在跟遗体话别的宾客推开,冲着棺材大喊:“爷爷,起来!你起来告诉我,我们到底会变成什么样?” “哦,这次的棺材还真是平凡啊!” 背后突然响起的声音让葛林转过头去,一看原来是哈斯博士,不知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啊!博士,我有话想跟你说。关于爷爷的死——” 哈斯博士打断葛林的话,不让他说下去。 “别那么心急。在这里说不方便,等晚上到我房间再说。” 被泼了冷水的葛林没有办法,只好再度研究起祖父的棺材。 装着祖父的桃花心木棺材盖子是两截式的。四个角都被磨圆的长方形棺木,侧面有八个地方安上了手把,尾部则有细致的雕花。这副棺材的特色就是向上隆起的盖子分为上下两截,可以个别打开。换句话说,如果只把上面的盖子打开,露出的就只会是遗体的上半身。这样的设计不但符合了美式葬礼一定要把死者“栩栩如生”的脸展示出来的目的,也让他成为美式葬礼不可或缺的人气商品。然而,也因为是这样的流行与普遍,拿它当伟大墓园主人的棺木似乎稍嫌“平凡”了——也有人持这样的看法。 此刻,上半截盖子被推开的棺材内,躺着仿佛已经赎完罪恶、脸上挂着安详笑容的史迈利。令人惊讶的是,棺材中的史迈利看起来仿佛比实际年龄年轻了二十岁。葛林从遗体处理室离开后,詹姆士还做了进一?99lib?步的加工。他把遗体的头发、鬓角和胡须全都染成黑色,还帮他戴上玳瑁边的圆框眼镜,如此一来,挂在大厅的肖像画中的史迈利年轻时候的样子就分毫不差地重现了。 “这样看上去,超像葛丘·马克斯的。脸上挂着好像在算计什么的微笑……似乎随时都会从棺材里蹦出来,勾引愚蠢却多金的寡妇呢!” 哈斯博士口无遮拦,葛林竟也跟着点头,因为看起来的确有那种感觉。不过,葛林根本无暇顾及这种小事,此刻他的心思全被史迈利脸上的死人妆容吸引去了。在化妆室的日光灯下看起来偏白的肤色,却在灵安室的恩宠荣光中散发出自然的生气。连略略倾向吊唁者的角度也无可挑剔。 就连笑容也是。“微笑墓园谨制”的招牌笑容栩栩如生地出现在眼前,而史迈利看起来就像是睡着了一般,显得无比安详。葛林把目光从遗体身上移开,偷偷往后看,搜寻着站在最后一排,正越过众宾客的肩膀、用充满自信的表情注视着遗体的詹姆士的身影。 “甘迺迪总统的妆本来想请詹姆士化的。”哈斯博士喃喃自语道。 “甘迺迪总统?”葛林以为自己听错了。 “嗯,甘迺迪总统的遗体由高乐葬仪社接手,花了整整三个小时才搞定。不过呢,总统的棺材从停灵在国会大厦圆顶大厅的那一刻起,一直到下葬为止,从来没被打开过。” “是不是有什么理由不能打开?” “《时代杂志》报道说,棺材的盖子之所以不能打开是因为遗体的脸部受到严重破坏。不过据我所知,高乐葬仪社做事应该不至于这么离谱……该不会是有什么重大的理由,让总统的棺材不能打开给别人看吧?” 哈斯博士露出意味深浓的笑容说道。 “哈!总而言之一句话,要是交给像詹姆士这样的化妆师来办,就算是从帝国大撒谎跳下来的男人,到了葬礼当天也能变成好莱坞的英俊小生。甘迺迪总统的遗体若是由詹姆士来处理,他肯定会把盖子打开给别人看,国家殡葬协会也不用向白宫递交抗议书了。” “要是大家都学总统不把棺材的盖子打开,殡葬业者肯定赚翻了。不过,礼仪师也将从艺术家沦为单纯的遗体处理者了。” 就在葛林和哈斯博士闲聊的时候,依序仍有宾客在向史迈利话别,州殡葬协会的大人物和同业更是异口同声地说:“好厉害,简直就像还活着一样。”对詹姆士的技术赞不绝口。然而,这被遗体化妆师视为最佳赞美的话,听在詹姆士的耳里却跟问候语没什么两样,他理所当然地接受了,根本没放在心上。 在这群宾客之中,葛林发现有两个人显得特别突出而格格不入。其中一人是前几天宣布与约翰结盟的南贺平次。原本就矮小的他,又是鞠躬又是哈腰地周游在正在观礼的议员和政商名流之间,发送著名片与“不成敬意的小东西”。南贺送的礼物是日本制的暖暖包,只要把装入活性炭的小袋子摇一摇,袋子就会发热,这对死后体温下降。连跟人家握手都要考虑半天的葛林而言,简直是如获至宝。不过,拿到暖暖包的约翰看到自己的盟友这么厚脸皮地去跟人家套交情、攀关系,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另一个怪胎就可爱多了。这个人是来自德州的猪肉贩,以前曾受过史迈利的恩惠。他因为做生意的关系来到大理石镇,碰巧得知了史迈利的死讯。这名德州佬被灵安室的梦幻气氛给吓傻了,整个人变得非常紧张。他将引人注目的牛仔帽抵在胸前,战战兢兢地朝灵柩走去。就定位后,他开始向史迈利讲出告别的话。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把原本自信满满的詹姆士从天堂打入了地狱。 男子的脸越涨越红,对着史迈利说道:“史迈利先生,事出突然,吓了我一大跳。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史密斯啊!真的,人死了什么都完了。好可怜,你变成尸体了。人也好、猪公也罢,一旦没气了,看起来都跟肉块一样……” “尸体和肉块”这两句话一处,灵安室顿时诡异地安静下来。史密斯没心机的老实话对自尊心超强的殡葬业者而言,无异是一种亵渎。约翰和詹姆士的脸都绿了。约翰急忙分开人群,走上前去,从后面一把抓住天真的史密斯。 “史密斯先生,您好像太激动了。来,请往这边走,去休息一下。你受到的打击太大了。” 说完后,约翰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是把还愣头愣脑的史密斯拖到了走廊。至于留下了撑场面的詹姆士则一边神经质地抽搐着眼皮,一边以仿佛从喉咙里硬挤出来的声音向宾客宣布道: “故人(当然不是尸体)现在要退下去补一下妆,请各位来宾在原地稍等片刻……” 很明显地,詹姆士的方寸已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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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超不爽的。 最近真是有够呛的。身边的人好像都在跟他作对,都在嘲笑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再这样下去,他只会更退缩,到时非得面对自己是个卑鄙小人的事实不可。 不要!他死都不要! 可是,他所承受的压力一天大过一天。他好像被人抓住了小辫子,那家伙四处查访,想把他揪出来。 莫非那家伙知道了什么?可是他明明什么都还没做…… 身体里的那股抑郁、悲愤的能量又开始作怪了。焦躁不安的他拿起摆在桌上的凶器。 心情稍微平静下来。然后,他试99lib?图去回想几天前发生在万圣节的事。 那天也是像现在这样,他身体里面的能量苦无宣泄的出口。再也无法忍受的他离开村子,经过审慎的考虑、大胆的行动,终于达成了目的。 那种感觉真是畅快。 这次该怎么办呢?他心想。在这个时候离开村子恐怕不太合适,既然如此的话…… 他突然想到,也许在墓园里面寻找出口是个不错的主意。 没错,就这么办。之前就已经想到了,怎么自己全忘了?眼下不就有很合适的对象吗? 没错,这次的计划要是能够成功,那可真是一石二鸟了。 不知不觉中,他也像眼前安息的死者一样,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 第十六章 最后的晚餐 把菜端上来!把酒拿上来!将玫瑰花冠戴在你的头上,将香水洒在你的身上。神正在呼唤你——叫你别忘了凡人都有一死。 ——马提亚勒(Martial),《讽刺诗集》(Epigr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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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迈利的遗体被摆在“黄金寝宫”的那晚,以家族成员为主的家庭聚餐在殡仪馆内的会餐室举行了。除了葬礼后显得神情落寞且一直窝在自己房间的莫妮卡,以及服侍她的诺曼、马利阿诺神父之外,有出息史迈利临终闹剧的都来了。 葛林环顾四周,不禁想起之前因为棺材突然闯入而草草结束的那次聚餐,只不过,这次的气氛有点不一样。约翰一声令下,会餐室的灯全熄了,取而代之的是宛如波斯三叉戟的烛台被摆在长桌的四个角落,一群人得就着蜡烛的朦胧光线吃饭。房间里参杂着丧礼的严肃气氛和矫揉造作的滑稽感。在会餐室里穿梭的仆役只要一走过烛台的前面,就会在四周的墙上投下长长的影子,葛林一边看着那摇曳的影子,一边不禁产生自己好像被中世纪罪阴森诡异的贵族请来做客的错觉。 不过,置身在从此昏暗的灯光下,对葛林而言反而是好事一桩。他从死亡的隔天开始就习惯在脸上化妆,借以遮掩皮肤的死白。庞克小子就算把脸画得像鬼一样,大家也只会想“又来了”,没有人会去追究他化妆的原因。不仅如此,有人甚至因为这不良的怪异举动,视他为牛鬼蛇神,看到他就远远地躲开。葛林这辈子从来没感谢过自己是个庞克族,这也让他有勇气让自己重新暴露在明亮的灯光下。 比起室内的阴森气氛,更让葛林郁卒的是摆在桌上的食物。如今他的身体已经是尸体,根本就无法进食。液体也好、固体也罢,只要进入身体、积存在脏器里面,到最后都会变成腐败的因子。原本是让身体维持运作的可贵粮食,如今却成了加速肉身败坏的元凶。吃饭的时候,葛林总是躲在房间里不出来,不过这次因为是家族聚会,意义不一样,所以他非出席不可。迫于无奈,葛林只好把食物塞进口袋里,等出去再丢掉。吃饭本是件开心的事,如今却搞得这么麻烦,看来死人要跟活人共存还真不容易——一边想着这些事,他一边抬起头来,看到会餐室的墙壁上,也有一群人在愁眉苦脸地在吃饭。 装饰会餐室墙面的巨幅马赛克壁画,构图几乎完全仿造达文西的《最后的晚餐》,描写的是预知自己将因加略人犹大的背叛而死亡的耶稣,在逾越节的餐桌上说:“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你们之中将有一人出卖我。”而十二门徒听到后骚动不安的经典场面。望着那充满戏剧张力、时间仿佛冻结了的构图,葛林突然想到,今晚的宴席上不会有个犹大吧? “那幅画跟侦探小说的破案>.99lib?场面好像。名侦探耶稣大人把一干嫌犯集合起来,宣布说:好,真正的凶手就是……” 坐在葛林隔壁,同样也在看画的赤夏说出天真的感想。葛林没空理她,自顾自地观察起出席这场餐会的人。大家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专心地使用着刀叉。 也许“邪恶”比死亡更难对付,葛林心想。不管愿不愿意,死亡的阴影迟早会渗出我们的肉体,但蕴藏在心中的邪恶却不会显露在外表上。看似圣贤的人其实却是无可救药的罪犯,这种例子比比皆是。虽然曾有哲学家说过“身体是灵魂的监牢”,但对邪恶来说,身体确是最安全的藏身之所。 偷偷观察着一切的葛林看到某人跟壁画里的耶稣一样苦着一张脸百无聊赖地翻动着自己面前的食物。瞬间,葛林还以为是史迈利坐在那里,不过那只是他的错觉,除了戴上假发、眼睛的约翰外,还会有谁呢?自从棺材暴冲事件发生以来,约翰已经很久没像现在这样跟大家坐在一起吃饭了。只是,这次的约翰跟那时候相比,显得非常没精神。不,与其说是没精神,倒不如说他好像在害怕着什么,葛林心想。这个男人在史迈利死后,已经如愿以偿地取得墓园和家族.的最高领导地位——不管是名分上的还是实质上的——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旁边也有人跟葛林保持着同样的想法。威廉率先打破令人窒息的沉默,开口问道: “大哥,你怎么无精打采的?事情不是都照你希望的在进行吗?还是,一天不知道新遗嘱的内容,你就一天无法安心?” 这番冒失的话让约翰缓缓抬起头来,他先啜了一口酒,然后尽可能维持冷静地语气说道: “待会儿哈定律师来就会公布一切了。我相信爸爸,爸爸也信赖我。我想不至于有什么奇怪的变动吧!” “是吗?依我看,还是小心一点为妙。哎呀!要是老爸人家在传的那样复活了,说什么要把遗产收回去……到时候不只大哥,连在座的各位都要伤脑筋了。” 威廉原想说说笑话让大家轻松一下,没想到却没有半个人笑。不过,比起威廉的冷笑话,接下来詹姆士问的问题才真是破坏气氛。 “老爸的火葬取消了吗?” 约翰好像被人踩到了痛脚,他转向詹姆士说道: “当然,明天爸爸的葬礼将完全依天主教的仪式举行。上次是我说错话了,爸爸本人也希望遗体能不火化,直接埋葬。” “是曾经希望吧?”詹姆士马上纠正他。“——这跟先前讲的不太一样。” 停顿了片刻后,约翰更正道:“没错,是曾经希望。” 哈斯博士试着打圆场。 “啊,亲人刚过世的时候,时态用错是常有的事。因为死人的时态全变成了过去式。跟死有关的语法不仅时态不同,就连人称都会改变呢!” 就在哈斯博士卖弄他的满腹经纶时,葛林的心里突然升起了一个疑问:这些人当中,到底有谁真正为了亲人的死感到伤心、难过呢?跟葛林一样觉得坐立难安的赤夏,为了阻止哈斯博士继续长篇大论下去,赶紧挑起更生动的话题。 “说到死人复活——我想起一件事,听说最近墓园里面也有人死了再活过来的。” 葛林以为赤夏在说自己,连忙看向她,不过,她压根就忘了葛林的存在,正因为大家的关注而得意不已。 “你是说墓园里面吗?”最先做出反应的是约翰。 “没错,沃特斯告诉我的。” “多嘴的同性恋。”詹姆士把话接了过去。“他说的是欧布莱恩那件事吧?” 在此之前一直默默对着盘子的洁西卡和弗雷德,一听有人提到自己的姓,连忙抬起头来。弗雷德还在想说该怎么问呢?洁西卡就已经先开口了。 “我公公怎么了?” 詹姆士不屑地哼了一声。 “啊!没什么,不过就是死后身体变硬,眼睛碰巧张开罢了。当身体受到严重碰撞、皮肤四分五裂时,常会发生那样的事。对吧?哈斯博士。” “嗯,没错。比方说手术的时候,因为皮肤的表面积缩小了,一经拉扯,就会出现类似的情形。” 洁西卡用半信半疑的眼光看着詹姆士。 “你不相信我吗?那是沃特斯少见多怪,自己吓自己。故人现在正躺在坟墓里安息呢!只要把死人屎擦干净,眼皮就会紧紧闭上了。” “死人屎?”弗雷德傻乎乎地问。 “嗯,就是卡在遗体眼角的眼屎。” “哎呀!真是感激不尽。生前就不用说了,难得你连死后都这么替我公公着想。”洁西卡讽刺地说道。 詹姆士只是耸耸肩,不跟她计较,然后他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转头看向约翰说:“怎么了?约翰,你好像不太舒服。该不会是害怕欧布莱恩如果复活了,会跑来找你麻烦吧?” 洁西卡见机不可失,连忙催促弗雷德。 “喂,人家说你老爸耶!你好歹也说句话啊!” 偏偏越到紧要关头,弗雷德就越是结巴说不出话来。 说到修理约翰,威廉一向不落人后。 “大哥身为葬礼社的大家长,竟然害怕死人?老爸也好,欧布莱恩也罢,要是大家都跟你一样的话,生意就不用做了。开葬仪社最重要的就是跟死人打交道,不是吗?” 约翰先是瞪着威廉,然后看向伊莎贝拉,然而,伊莎贝拉只是露出暧昧的浅笑,表明了谁也不帮的立场。已经受不了弗雷德总是慢半拍的洁西卡决定亲自围剿约翰。 “公公本来就看你和你的日本合伙人不爽,他复活后会来找你算账,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别说了!” 这声怒吼是弗雷德发出来的。不过他吼的对象不是约翰,而是洁西卡。他摆在桌上的一双拳头紧握,指节都发白了。洁西卡好像终于意识到丈夫的存在似的瞪大了眼睛。 “可是。老公……” “我说别说了!别再这样讲我的父亲。还有,你们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葬仪社开久了,就只能用那样的——语气谈论别人的死?真是够了。” 詹姆士和威廉被弗雷德突如其来的激烈语气吓到,都乖乖地闭上嘴巴。会餐室的气氛比之前更沉闷了。赤夏已经很习惯因为自己的一句话弄得大家不愉快了,只是每当这个时候,她总会想,要是自己能像赤夏猫藏书网一样适时地消失,不知该有多好。 不过,令人窒息的气氛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仆役进来通报说,哈定律师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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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定律师还是像 href='1559/im'>《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那只兔子一样,慌慌张张地进入会餐室。 “哎呀!抱歉,我来晚了。大理石镇的客户的店里发生了劳资纠纷,说礼拜五要罢工。在这个时候罢工?依我看,那些人肯定生错了年代。” 哈定喋喋不休,看到约翰旁边有空位就自己坐下了。 “啊!晚餐就不用了。待会儿我还得马上飞往纽约,真是忙死了。我有这个就够了——” 他一边说,一边拿起约翰的酒杯,直接往自己嘴里倒。约翰根本就来不及阻止,只能用李文斯顿在非洲丛林巧遇史坦利的眼光看着这位大忙人律师的失态。 哈定环顾众人后说道:“怎么了?你们每个人都哭丧着脸,好像家里死了人似的——” 当然,没有人回答他。自觉失言的哈定连忙说道:“啊!对、对不起。这本来就是事实嘛!”接着,他换上严肃的面孔,“不好意思,我刚从灵安室过来。故人受了那么多苦,现在总算是安息了。他看起来简直就像是活着一样。遗体保存想必是詹姆士做的吧?真是太了不起了。看他那样躺在棺材里,我还以为他只是调皮在装睡,随时都会突然爬起来,把大家吓一跳……啊!咳咳,我是怎么了,一直说错话,实在不好意思,都怪最近太忙了。” “安德烈,你才刚来就催你,实在不好意思,不过那个……”约翰故意不把话说完。 是哈定自己瞎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葛林心想,不过约翰的语气确实蕴藏着一股压力。 “啊!我知道,你是说史迈利的遗嘱是吧?新的遗嘱——” 大忙人律师拿出身经百战的专业态度,然后,他慢慢地深吸了一口气。 “……没有。” “没有?”不只是约翰,就连其他兄弟也都是一副大失所望的样子。 “嗯,没有。结果史迈利并没有立新的遗嘱,因此遗产的分配就照以前所说的,需要我在这里再发表一遍吗?” “不,不用了。”约翰立即说。听完哈定讲的话后,约翰好像恢复了力气。“大家也都知道遗嘱的内容,所以就不用了。餐会到此结束。” ——扔下这句话后,约翰匆忙地站了起来。 看来约翰已经找回身为墓园主人的自信了。就连对在餐会上没有挺他的伊莎贝拉,他也以不容争辩的命令语气说道: “接下来我人会在办公室,看来今天又要工作一整晚了,你先回家休息吧!”然后他面向詹姆士,“詹姆士,我告诉你,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威胁我。害怕的人应该是你吧?因为从明天开始,你就要失业了。东部首屈一指的遗体化妆师明天就只是个流浪汉了。” 约翰出人意料的反击让詹姆士咬牙切齿。 “你的意思是要炒我鱿鱼吗?” “没错。理由不用我告诉你吧?听好,今晚你收拾一下行李就可以离开了。” 詹姆士张开嘴巴好像还想再说些什么,不过,他随即打消念头,又恢复了一贯的面无表情。约翰很满意詹姆士的态度,接着他把矛头指向因詹姆士突然被开除而目瞪口呆的威廉。 “别以为你可以为所欲为了,威廉——差劲的演员,惺惺作态的小人。我听说有个伟大的英国剧作家跟你同名,说不定他会欣赏你的拙劣演技,让你去帮他跑个龙套什么的。” 然后,他面向洁西卡和弗雷德。“我没什么好让欧布莱恩怨恨的。开医院和葬仪社一样,如果凡事都要讲求人情的话,那就等着倒闭吧!有空说别人的闲话,还不如先管好自己的事。” 面对约翰的冷嘲热讽,大家也只能摸摸鼻子认了。总而言之,就在最关键的时刻,约翰总算保住了身为墓园新主人的尊严。约翰把想讲的讲完了,就不再理他的兄弟们。他转过身,以平稳的语气向哈定致歉道: “抱歉让你看到这么尴尬的场面。一个人的离开对还留在这个世间的亲人来说,或许是一种心灵的解脱。对了,能不能请你跟我来办公室一趟?我有事情想拜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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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真的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了吗?” 隔着办公室的桌子,约翰向哈定问道。他刻意压低了声音,好像有人就躲在墙后面偷听似的。刚才的强势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哈定深深地坐进沙发里,在这只有间接照明的昏暗房间中,他头一次正眼瞧约翰。是因为眼镜和假发的关系吗?还是他的态度、举止?他怎么觉得眼前的人跟他认识的约翰很不一样。不过,哈定并没有把自己的疑惑说出来,反而故作轻松地问道: “喂!怎么了?声音这么小声,你是怕隔壁灵安室的史迈利会听到吗?” 因为灯光的缘故,他无法看清楚约翰的表情变化。不过他值得约翰根本就没笑。没办法,哈定只好正经地办起公事。 “当然,从被继承人、也就是史迈利死亡的那一刻起,继承就生效了。刚才我也说了,史迈利并没有立新的遗嘱,所以之前的遗嘱内容是有效的。你确定可以得到史迈利百分之十六的遗产。我记得你说过跟兄弟平分OK的?难不成你有什么不满?” “不,没那回事。” 约翰说完这句话后,就打开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保鲜盒,放在地板上。保鲜盒里装的好像是晚餐剩下的肉片。约翰打开书桌旁的大篮子,把猫儿笑笑放了出来,拿肉给它吃。猫咪原本充满戒心地喵喵叫,不过一看到肉片就马上凑了过去。约翰一边看着它吃,一边抬起头来。 “我有那些就够了。新家的贷款,还有波士顿医院倒闭时留下的负债,这下都可以还清了。” “——那你向墓园挪用的公款呢?” 哈定难得地逾越了律师的职权。不过,约翰丝毫没有生气的样子,反而很镇静地说: “人言可畏啊!我只是借用一下而已。医院那边的债权人有几个是流氓,逼我逼得很紧,那些只要与父亲的遗产就可以轻松解决了。你打算告我吗?” 哈定连忙说:“不,没有的事,根本也没有人委托我来跟你打官司啊!威廉也好,詹姆士也罢,都只会私底下抱怨,应该不会有什么举动吧?至于我呢,采取的也是不告不理主义。” “嗯,你说的没错。他们两个就只会耍嘴皮子。” 说完这些话后,约翰陷入了沉默。哈定一个人很无聊,于是他觉得把心中的想法直接说出来。 “如果不是遗嘱内容的话,难道你是在担心史迈利会复活吗?” 约翰如梦初醒似的抬起头来,打起精神说道:“不,我才不会担心那种蠢事呢!我今天拜托你来,不是为了父亲的遗嘱,而是为了我的遗嘱。” “你的遗嘱?现在说这个未免太早了吧?” 这是哈定才想到,约翰今天之所以好像变了个人,会不会是因为他在恐惧、害怕着什么? 哈定神色紧张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吗?” 约翰犹豫了一下,才以类似耳语的声音说道: “那个……我接到了警告。” “警告?” “没错。上面写着第二个死掉的人——是我。” “什么?第二个……那就是说有第一个啰?第一个是谁?难道是史迈利……史迈利也是被杀死的吗?太可怕了。你去报警了吗?” “没、没有,我想那只是恶作剧,或是巧合,也有可能是我误会了。爸爸不可能是被杀死的。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不想多生事端,也不打算报警。” “可是……” “算了。”约翰的语气十分坚决。“不过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再加上,我刚好因为爸爸的死得到了大笔财产,所以我想顺便把自己的遗嘱也立一下好了。” “是吗?虽然事出突然,不过站在我的立场,这也是一宗买卖,如果您希望的话,我当然很乐意为您服务。对了,关于遗嘱的内容——” 约翰的遗嘱十分简单,就两个重点。第一,他把全部的财产,也就是从史迈利那里继承到的遗产全数留给伊莎贝拉·希姆库斯,第二,他承认她腹中的胎儿是他所生。对客户的做法,哈定一向采取不评 8bba." >论主义,因此他让自己的司机还有跟他一起过来的法律事务所职员当证人,三人当场就把约翰的遗嘱搞定了。因为接下来他们还有行程要赶,所以没有多留就告辞了。 一行人来到殡仪馆大门旁的停车场,哈定一边坐进车里,一边对难得一路送到外面来的约翰说:“还是跟警方报备一下会比较好吧?” “嗯,我会考虑的。”约翰敷衍地回答道。 “我都不知道发生了那么严重的事,真是抱歉。” 哈定好像突然想起眼前这个男人已经取代史迈利成为墓园的新主人,这会儿才婆婆妈妈地巴结起来。 “都怪伯洛斯的员工让万圣节到的业绩泡了汤,搞得我一个头两个大……咦,怎么了吗?” 即使在黑暗中,哈定都察觉出约翰的表情明显出现了变化。 “不。没什么。说到万圣节,我就想起一件很不愉快的往事。”约翰依旧以刻意压低的声音说道。 车子开走后,哈定从公事包里拿出刚刚才放进去的遗嘱,从头细看了一遍。 “嗯,确实是约翰的签名没错,可是……” 只可惜,哈定没再继续想下去,把心底的疑惑束之高阁了。从刚才开始,可恶的睡魔就一直来侵扰他。哈定学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兔子,从背心口袋里拿出怀表。“才九点半啊……” 还来不及把表放回去,大忙人律师就已经倒向座位睡着了。 第十七章 运动、消遣与侦查 人类永远摆脱不了死亡、悲剧和无知,因此为了让自己感觉幸福,他们尽可能不去想这些事。 ——帕斯卡(Blaise Pascal), href='469/im'>《沉思录》(Pensé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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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一定要采取行动——他心想。 夜长梦多,这种事情越早解决越好。只要有心要做,一定可以找到机会的。只是没有想到时间会这么紧迫…… 现在再抱怨都是多余的。看上去有点冒险的事,也有可能在做了之后才发现出乎意料地简单。没错,之前他也是这样过来的,还不是都成功了? 他从口袋里拿出凶器,凑近眼前观看。灯光下,锋利的刀刃发出阴森的冷光。 这恐怖的刀子不也帮了自己好几次,让自己圆满达成任务了吗?对于如何使用它,他已经驾轻就熟,当然这次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他感觉到体内充塞着一股神奇的力量。要办事之前,他总是不可思议地精力充沛,一股源自身体外部的力量不断地在推动着他…… 没错,也学这就是人家所讲的超越肉体、生理极限的伟大力量…… 他面露微笑,再度把今晚预定采取的行动在脑海里演练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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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汀小姐并不是特别喜欢尸体。 在大学念管理的时候,她也曾幻想自己坐在纽约摩天大楼的时髦办公室里,盯着电脑荧幕工作的样子。她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跑来这种乡下殡仪馆、推这种放棺材的推车。 一切都怪她?那严格的父母,如果可能的话,他们甚至不想让自己的独生女离开大理石镇半步,更别提艾汀小姐希望工作的地方——她憧憬的纽约了。长期以来,她的父母亲都觉得浮在海上的曼哈顿岛就像是东岸的恶魔岛监狱一样恐怖。特别是高中时代跟她争乐队指挥的露丝去了纽约,不但工作没找成还多了个私生子回来后,父母亲的态度就更像千年岩石般的不肯软化。艾汀小姐只好哭着放弃去纽约的念头。要是你认为在美国,每个渴望独立的女性都能在大都会的高科技办公室里,像电视上的漂亮女演员那样帅气地工作,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所以呢,顺利在家乡的“优良企业”找到工作的艾汀小姐,这会儿才会在舒适的地下遗体处理室里,对着亮到可以映出自己困惑表情的漂亮棺材——而且还是在深夜十点,独自一个人。 不过,艾汀小姐可是位实际的女性。如果因为不是自己喜欢的职场就逃避工作的话,到现在可能连早上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结果只会让自己离独立的目标越来越远。仿佛要帮自己打气似的,她仰起脸,看着挂在墙上的黑板。 将法灵顿的棺材搬入“升天阁”里 黑板上,潦草的字体如此写着。虽然不知道写这提示的人是谁,不过要是自己抢先做了,一定能得到主动、积极的评价吧?想到这里,艾汀小姐不再犹豫。之前她也搬过棺材,只要把这件事情做完,大家眼中独立自主的女性美好的一天也就可以结束了。然后,她将回家,泡个舒舒服服的澡…… 想到浴缸里满满的热水,艾汀小姐忍不住叹了口气,接着,她又往下看着推车里的棺材,那是桃花心木制的,又大又气派。 ——里面放着可怜的尸体。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怪癖又发作了。艾汀小姐除了是个独立自主的女性之外,也是个好奇心很强的女性。去纽约的那群朋友如果在同学会上吹嘘她们业务部的“席维斯·史泰龙”的肌肉有多壮,那我就来说说半夜一个人在地下室看尸体有多么恐怖,这样应该也蛮有趣的。 艾汀小姐小心翼翼地把棺材的盖子抬起来,朝里面窥探,那是具老人的遗体。慈祥的面孔,一看就知道他会在公园里弯着腰陪着孙子玩。黑框眼镜、花白的小胡子,棺材里躺的是极其平凡的老人。自从来这里工作后,她最感到惊讶的是,尸体并没有她想像中可怕。不需要害怕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果都有勇气穿着内裤穿越麦迪逊花园广场了,那在佛罗里达海滩上空也就没什么好丢脸的了。同理可证,在殡仪馆里看到躺在棺材里的尸体是天经地义的事,又有什么好怕的?艾汀小姐突破最后一道障碍,她深呼吸一口气,试着用手指去触碰遗体的额头。 ——没错,尸体什么的根本就不值得害怕…… 几分钟之后,已经有自信做好殡仪馆工作的独立女性艾汀小姐搭乘电梯前往一楼,把棺材推到“升天阁”放好后,意气风发地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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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西亚把小说《穿着黑豹大衣的贵妇》往柜台上一丢,大了个打呵欠,心想这本小说怕是读不下去了。 像这样,在柜台值大夜班的时候,他最常读的就是色情小说。在家里老婆会念,没办法专心看,在这里的话,不但没有人来打扰,还可以轻松度过早上六点换班前的漫长时光。侦探小说或恐怖小说会有尸体出现,太可怕了,不适合在这种地方阅读,他需要的是能让自己忘记身在何处的书。不过,这本《穿着黑豹大衣的贵妇》实在太逊了。在大理石镇的杂货店买下它的时候,因为丢脸没敢翻看内容,看来是他失策。庞西亚从书名以为它会像《查泰来夫人的情人》那样,带有几分“文学性”,没想到这本书的贵妇不但是他讨厌的性虐待狂,还在不到三十页的地方就跟有恋尸癖的大学教授大打出手,害的他再也读不下去——他一向自诩为有品味的情色文学爱好者。 庞西亚的手指用力往书皮上嫣然媚笑的骗人贵妇的鼻子弹去,接着望向大厅后面的老爷挂钟——好像就等他这么做的,大钟正好响了。 晚上十点三十分。 从他坐在殡仪馆的柜台值班以来,已经过了快两个半小时的时间。这期间有经理送哈定律师出去,又折回了办公室。除此之外,就只有艾汀小姐推着载有棺材的台车从他面前经过。他只跟两人打了声招呼,并没有特别的交谈。庞西亚并非沉默寡言的男子,只是他完全没有兴致找他们讲话,特别是艾汀小姐。这新来的女孩对工作怀有过度的期待,还有,她为了装干练特地戴的没度数的眼镜也叫他讨厌。刚才也是,她郑重其事地把棺材推了进来,活像是神采奕奕的考古学家在运送从史前的皮洛斯设定区找到的古文字泥板。为什么最近这种女人特别多呢?…… 庞西亚的思绪被玄关传进来的细微停车声,以及随即门被碰的打开的巨大声响给打断了。 海伦走了进来。冷冽的从还来不及关上的缝隙里灌了进来,让庞西亚打了个冷战,外头好像非常冷的样子。偏偏这个时候,海伦还顶着一头乱发,全身包裹着黯淡的苔绿色大衣,更让人觉得气温骤降了好几度。 “夫人,有什么事吗?”庞西亚连忙问。 可是,海伦好像根本就没听到庞西亚说话,仿佛着了魔似的,她两眼发直,理都不理庞西亚,就径自步上大厅右侧的楼梯。 庞西亚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立刻觉得有点生气。到了他这个年龄,被忽视比被讨厌更令人受不了。于是,庞西亚又开始在脑袋里对女人评头论足了。 ——那种女人比艾汀小姐更难缠。她把自己缺乏魅力全怪给世人、命运,只会躲在家里自怨自艾。她再这样下去,早晚会变成长了青苔的石头。 庞西亚觉得自己的这个比喻用得真好。 ——长青苔的女人,正好配上那件难看到不行的苔绿色大衣…… 不过,庞西亚对女性的无情批判就仿佛是仪器上的指针一样,很容易就可以归零。就在“长青苔的女人”消失在楼梯尽头的那一刻,大厅后面的电梯门打开,完全对照版的女子现身了。伊莎贝拉一出电梯,就直接往庞西亚走来。 “这么晚,辛苦你了,庞西亚。” 伊莎贝拉露出美丽的粉红色牙龈,亲切地笑道:“咦,怎么你也在看书吗?” 庞西亚赶紧用手把书的封面遮住,利落地把《穿着黑豹大衣的贵妇》塞进柜台的抽屉里。 “您、您有找到好看的书吗?” 刚刚不知怎么的,他竟然忘了,从柜台前面走过的还有一个人。大概是九点左右吧!伊莎贝拉跑来说想找一本书在睡前读,跟他借了二楼资料室的钥匙。 “白忙了一场。”伊莎贝拉皱起眉头,“这里的书不是坟墓啦,就是跟人的死亡有关。看那种东西,反而会更睡不着吧!我喜欢的要再罗曼蒂克一点。” “就、就是说啊!我也喜欢健康、感情丰富的文学作品……” 庞西亚开始想像在冬天的深夜里,自己读喜欢的小说给伊莎贝拉听的情景,陶醉了一下下。当然,他要朗诵文学作品,不可能是《穿着黑豹大衣的贵妇》,只可惜他的美梦很快就被打断了。他不经意地瞥到伊莎贝拉的手,注意到她正握着在这冬天的夜晚看起来很突兀的作品。 “那是?……” 伊莎贝拉好像这才想到自己手里握着的东西似的,看了看手中的短剑。 “啊!这个是约翰叫我拿过来的。他说要放进父亲的棺材里。” 伊莎贝拉手中的短剑,庞西亚也有印象。粗粗短短的剑身,贴有贝壳的剑柄头是圆的,做成海狸尾巴的形状。这是三百年前被殖民领袖罗杰·威廉斯所骗,举族迁往北方的印第安人后裔使用过的,叫做“海狸刀”的护身配件,身兼也与历史学家的欧布莱恩从古董商那里买来,送给了史迈利。史迈利非常喜欢这符合墓园领主身份的礼物,将它存放在资料室里。其实,那柄短剑是否真有那么古老已经无从查考,不过其刀刃锋利、宝刀未老这点,可是连庞西亚都很清楚。 “因为它是老经理生前中意的宝贝吗?” “好像是这样。不过在棺材里放短剑还真是奇怪,这不成了古代的帝王了吗?” 伊莎贝拉边笑变做出古代埃及侍女捧着短剑的姿势,慢慢地转身。 庞西亚目送着伊莎贝拉消失在通往西厢走廊的背影,一面在心里比较起两个完全相反的女人。 ——到哪里都吃香,受到全世界肯定的伊莎贝拉,耀眼的她就是人家在讲的黄金女郎吧?相反地,只会缩在自己的硬壳里怨天尤人的海伦,就好比是路边的石头…… 就在这个时候,庞西亚突然想起一件事。从刚才,他就觉得海伦那异样的表情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是啰!以前在魔术山乐园(Magic Mountion)的射击场里遇到的疯女人就是那个样子。那女人一路开着轮胎吱嘎响的大货车来到了射击场,一口气把五箱子弹射完后,才心满意足地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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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西警官坐在沿一一三号线往东开的车子里面,一边咋舌,一边瞪着前方逐渐远去的跑车尾灯。 ——哪有人这样超车的?速度这么快。开车的好像是个女人,要是自己是交通警察的话,碰到这种家伙,管他是女人还是国防部长,一定马上逮捕,顺便赏他一张罚单加圣诞卡。 虽然嘴里没讲出来,可是沉迷于工作的警官却在心里描绘着这样的画面。 警官的身旁,正在开车却耽于玩乐的福克斯刑警想的却是完全两回事。今晚他跟大理石镇甜甜圈的女服务生有约,那个女孩开的车跟刚刚超过他们的那辆跑车正好是同一款,福克斯将远去跑车的后车厢想像成女孩丰满的臀部,一边想崔西问道: “这件事做完就可以回去了吧?” 崔西好像睡到一半被吵醒的狗似的,不高兴地叨念道: “年轻人不要怕吃苦。回家窝在沙发里看‘迈阿密风云’影集对办案是没有帮助的。” 开什么玩笑?我才不像你一样整天窝在家里。福克斯颇不服气,却还是像往常一样默默地听他数落,佯装听话、乖巧。话说回来,他还真是受够了。牺牲晚餐,好不容易才把麻烦的强盗案件处理完了,谁想到崔西突然灵机一动,说在回警署之前再绕去一个地方。你一时.兴起、人来疯是你的事,可别把部下宝贵的青春时光都赔进去。 见到福克斯默不作声,崔西总算是满意了,转而重新思索起自己的点子。归根究底,还不是为了那件女高中生被分尸的案子?刚才他终于想到看见威尔逊警官出示的被害人照片时,他心中兴起的奇妙感觉到底是什么了——他想到的是巴利科恩家族经营的微笑墓园。去那里说不定可以找到什么线索。事不宜迟,他马上打电话给文森·哈斯博士。对方说多晚都没有关系,要他直接到巴利科恩的大宅邸去找他。跟警察关系良好的哈斯博士就住在墓园里面,对他而言真是太方便了。 ——那位老先生对玄学的热情是让人有点受不了,不过他愿意协助警方,有时还能发挥敏锐的推理能力。更重要的是,连署长都很器重他…… 崔西对逢迎拍马没有兴趣,不过,面对被警署重视的人物,该有的礼数还是不能少。 就在这个时候,崔西突然想到。 顺着这条一一三公路走到底,前面就只有春田瀑布和微笑墓园了。那辆跑车不是要去瀑布,就是要去墓园。可是,这么晚开那么快的车去殡仪馆,到底是为了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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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们真的要让爷爷的死变成自杀?”葛林焦急地问道。“这样的话,我莫名其妙被害死的事实也……” “没错,要是我们再不出声的话,”哈斯博士耸了耸肩。“明天史迈利下葬的时候,你的死也会跟着一起被埋葬。” 晚餐结束后,葛林在哈斯博士的房间里,首先从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变化开始谈起,草草交代完后,他们马上针对史迈利的死开始认真讨论,葛林有点心虚地说道: “早知道,一开始就报案就好了。” “怎么了?你后悔了?” “为了我自己——为了不让自己的死曝光,眼睁睁地看着爷爷被害死,如果你是指这件事的话,我是有点后悔。” “喂!死人不会有这么重的责任感吧?反正史迈利剩下的日子也不多了,死了也没什么好感叹的。倒是你专心把自己身上的谜解开比较重要吧?” 葛林原本也是这么想,都到了这个节骨眼,他不想现在才被送往医学中心,早就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都要亲手破解自己死亡的真相。不过要是他这样讲的话,哈斯博士肯定又会说:“怎么,死人也有坚持吗?”话说回来,要是能专心在某件事上,至少他能够忘记自己目前的尴尬处境。葛林突然想到,就连活着的时候,人类做的好像也都是同样的事。 “看来这是唯一的方法了。也许因此我能忘掉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呢!就连那些活着的人也都是这样做。任何人都会遇到死亡,不管是在宫殿里畅饮美酒的国王,还是在加油站喂车子喝汽油的工读生,大家都会死。所以人类为了忘却那任谁都无法逃避的绝望,总要找些事情来做。工作啦、运动啦、游戏啦……活着的一整个过程,说穿了,都是在消磨时光。” “呵呵,人生不过是一种消遣是吗?你知道sport(运动)这个字的语源就是disport(自我排遣)吗?的确,在我们挥出高尔夫球杆的那一瞬间,类似帕斯卡的悲壮哲学思想就会油然而生——正所谓‘这一击将惊天动地,凡人莫之能御’哪!” 博士轻松地做出挥杆的动作。就凭你那力道能吓唬得了谁啊?葛林心想,一面把话题转了回去。 “讲了半天,我们还是不知道毒药被掺进了哪里,又是怎么被掺进去的。而爷爷的死也好像是天方夜谭。” “天方夜谭?哦,是因为门从里面上锁的关系吧?那不成了密室了?假设凶手是在哪房间里逼史迈利喝下毒药的,那么密室的谜就必须破解才行。不过,如果史迈利是自主的,也就是说,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毒药喝下去的,那么凶手在不在房间里也就没差了。也有可能史迈利要服毒之前,自己把门锁上了;也有可能他是在喝了之后,才去把门锁上的,因为砒霜并不是会马上发作的毒药,所以在他死之前还可以这样做。往这方面想比较合理吧?毕竟门上的锁确实转紧了,而门链的螺钉也扣住了。再加上,门的钥匙还收在房间的抽屉里。要在这上面耍花样恐怕很困难吧?我觉得凶手真打算用砒霜毒死他的话,又何必大费周章地布置什么密室呢?” “是吗?会不会演完那临终戏码时候,有人留了下来,骗他说是好的药,要他留到晚上再喝,就把砒霜交给了他……”葛林皱起眉头。 “可是如此一来,那张作为遗书的打字纸又该作何解释?就算凶手实现可以把装砒霜的袋子塞进柜子里,也很难在不被爷爷发觉的情况下,把那张纸摆在床边的小茶几上吧?而且我们破门而入的时候,那张纸就已经在桌子上了,我亲眼看到的。那不可能是在密室状态被解除了以后,才被人放上去的。” “哦,是吗?如果认定那封遗书是犯人伪造的,那就必须再回头考虑密室的问题才行。真伤脑筋。” “那封遗书是真的吗?” “惺惺作态的八股文章,确实像是史迈利会写的东西。签名也应该是真的。假设文章的内容是凶手打的好了,那他是怎样叫他签名的呢?” “那封遗书上没有日期。爷爷在死之前,不会死排练过好几次临终的戏码吗?所以那上面的字也有可能是史迈利预计自己会自杀,在很早之前就打好的。凶手知道了这件事,秘密取得了那份文件,再顺水推舟地毒死了他……” 哈斯博士撅起下唇。“非常有趣的推理。这样签名的事就说得通了。不过,那张纸是怎么放到密室的小茶几上的?依旧是个谜。要不是你是 88ab." >被人毒死的,我真想把史迈利的死当做是自杀轻松处理掉……” “开什么玩笑!”葛林强烈抗议。“没错,我承认我对死确实很着迷。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亲身去体验它。.我才不可能自己去喝毒药呢!是有人让我喝下了它。那个人就是企图杀害爷爷的凶手。除了为了遗产,我实在想不到……” 说道这里,葛林突然闭上嘴巴,因为他发现哈斯博士的脸散发出奇妙的光辉。 “怎么了,博士?” “不,我在想只要换个角度思考,就会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他是为了遗产杀人,又何必费心去杀一个快要死的病人?只要再等一下下,财产就自然会落入他的手中,不是吗?由于你死的不明不白、莫名其妙,所以才会一直在那上面打转。如果把史迈利的死当做是单纯的自杀,密室的谜就可以轻易解开了,至于你的死——” “我懂了。你想说的是我之所以会死,并非人家要杀爷爷却误杀了我,而是爷爷自己要死却不小心害到了我,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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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从棺材里活过来的,是死人吗?” 坐在卧室的床上,莫妮卡问赤夏。赤夏不耐烦地应道: “对啦、对。” 吃完晚餐后,赤夏就来到莫妮卡的房间看电视剧一直到现在。这里的电视比赤夏和伊莎贝拉房间的都小,还是旧型的,不过因为她讨厌一个人看电视,所以一直窝在这里。电视节目从赤夏讨厌的奶油小生演的肥皂剧变成环球公司出品的老电影,莫妮卡对着赤夏又抛出另外一个问题。 “那个人为什么会活过来呢?” “我哪知?不是跟你讲过了吗?他是吸血鬼嘛!” 赤夏没好气地说。跟老人家在一起看电影真的很累,每个小细节都要解释,否则她根本就看不懂。 “吸血鬼?为什么吸血鬼会再度活过来呢?”莫妮卡的问题真的很烦人。 电视里,从棺材里爬出来的贝拉·卢戈西正追着亚伯和科斯特罗这对活宝到处跑,弄得人仰马翻。 专心盯着荧幕看的赤夏随便回答道:“因为他是死人啊!” “死人……” “没错,死后才能复活。如果他没死,还活着,就没有复活的必要了嘛!” “哦……这么说的话,他果然是为了复活才死的啰?” “也、也可以这样说啦!” 赤夏已经被搞糊涂了。她转头看向坐在莫妮卡身边的诺曼,意思是说“你也管一下这个老太婆嘛”,但偏偏诺曼就像电影《科学怪人》里面那个怪物,始终面无表情,不发一语。赤夏叹了口气,正打算继续看她的电视,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响了。 “你好,我是赤夏。”拿起听筒的赤夏知道对方是谁后颇为失望。“谁?啊,约翰啊!”听筒那头的声音说道“赤夏,伊莎贝拉……妈妈在吗?” 赤夏吓了一跳。听到“妈妈”两个字,她突然想起自己把答应他要做的事忘了。不过,她马上蒙混了过去。 “嗯,在啊……你要跟她说话吗?” 电话那头犹豫了一下。 “不,不用了。她在就好了。” 赤夏松了口气。“哦,是吗?就这样,拜拜。”她匆匆忙忙挂了电话,把听筒放了回去。接着,她把手伸进口袋里摸摸看里面的十元纸钞还在不在。已经到嘴的肉再叫他吐出来,这可不是她做人的原则——即使食言的人是她。照莫妮卡的标准,肯定会觉得她这样做“有罪”吧?赤夏呆呆地想着。也不知道是不是看透了她的心思,后面房间的莫妮卡喃喃自语道: “吸人家的血没有罪吗?……” 第十八章 “约翰·巴利科恩一定会活过来” ……现在不是办葬礼的时候,难道你不知道尸体很危险吗? ——乔治·罗米洛(Gee A.Romero),《活死人之夜》(Night of the Living 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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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莎贝拉走在殡仪馆西厢通往经理办公室的走廊上。 今晚已经是她第二次走过这条走廊了。就在看到走廊尽头的办公室时,伊莎贝拉发现办公室前面的“黄金寝宫”门是半掩的,微弱的光线从细小的门缝里透了出来。她偏着头,把门推开。 宾客休息室的灯已经全都熄了,倒是通往左边灵柩停放室的门是开着的,里面的明亮灯光一路照到了走廊上。伊莎贝拉来过这个房间无数次,所以她也不看嵌在装饰过度的镜里的假画呈现的天堂风景便直接经过它。然后,她来到灵柩停放室的入口,站在敞开的大门前,发现—— ——地上躺着一具尸体?! 史迈利的灵柩摆放在正面,房间的角落有一张小桌子,而尸体就倒卧在这两者的中间。尸体的右手边有一张翻到的安乐椅,宛如殉葬的仆从。尸体的背心插着一支短剑。柄头长得像海狸尾巴还镶满贝壳,这刀确实是她见过的那把。短剑的柄和身体之间,露出一小截饰以波浪花纹的刀刃。这一小截刀刃被从天花板垂吊下的玻璃管的柔和光辉一照,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伊莎贝拉屏住呼吸。八年前,她曾在B级恐怖片里演过配角,那时她也曾对着尸体发出费芮式的尖叫,但如今面对真实的尸体,她却只会捧着心脏拼命喘气。 伊莎贝拉往尸体的脚边挪动,在安乐椅旁蹲了下来,用手探触对方的脖子后,随即缩了回去。虽然她不想承认,但她心里很清楚,那的的确确是具尸体。然后,她看到掉在地上的某件物品。尸体压在胸部下方的左手手腕旁边的地上有一只怀表,表面的玻璃已经碎了,指针指着十点三十五分。伊莎贝拉转而看向自己的手表,上面的时间是十一点七分。 伊莎贝拉慢慢地站了起来,用力吐了一口气。这时她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没呼吸。 接下来她转过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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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到底在干嘛?两个人窝在房间里,我都要快无聊死了。”赤夏走向走入房间的哈斯博士和葛林抗议道。 电视荧幕上,除了吸血鬼之外,连浪人、科学怪人养的怪物都出现了,场面越来越混乱。哈斯博士被那画面吸引了过去,却还是不忘安抚她: “不好意思啊!借用了你的男友。我是来看莫妮卡怎么样了。” 赤夏没有回头,直接越过肩膀用拇指比着里面的房间说道: “有那个不说话,像戴着面具的人在照顾她。我们连她一根手指都碰不着,瞧他紧张地,好像我们身上有细菌。总而言之,奶奶精神好到让人受不了。” 葛林问:“你妈呢?” “一开始还跟我在一起,后来说要去找帮助睡眠的书,就去殡仪馆了。都已经两个小?99lib.时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笑死人了,她哪有用过书帮助睡眠?都是靠酒瓶里的东西。” 赤夏冷言冷语地说道。就在这时,敲门声响起。没人拿酒瓶进来,倒是身上穿着睡衣,已经准备好要就寝的玛莎从门口探出一张臭脸。 “哎呀!博士,原来你在这里。”玛莎的口气很不好。“怪不得房里找不到人。有您的访客,是崔西警官。我已经带他过来了。俗话说得好,这么晚会来打扰的,不是小偷,就是警察了。” 玛莎毫不避讳地说道,一脸尴尬的崔西和福克斯从她背后走了出来。哈斯博士连忙看向手表,说道:“我一忙就把约定的时间忘了。”接着与两名警官握手致意。 崔西环顾室内后,吞吞吐吐地说道:“博士,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你换个地方谈。” ——他话才刚讲完,电话就响了。 “怎么这么热闹?这里一下子变成了甘迺迪机场的出境大厅了。”说完话最近的赤夏一边说,一边拿起听筒。 “是,我是赤夏。啥?……没错,他在,请他听?……啊,好,你等等。”赤夏把听筒递给哈斯博士,“庞西亚打来的。” 哈斯博士接过听筒,电话那头传来庞西亚心急如焚的声音。 “啊!博士,大事不好了,经理在灵安室——‘黄金寝宫’被刺杀了……嗯,是希姆库斯小姐发现的……现在她人在大厅的柜台,请你赶快过来。” “好,我马上过去。”哈斯博士简短说完后,把听筒放了回去,同时他看着大家。 “约翰好像出事了。” 最先夺门而出的是葛林。在他之后,是基于职业的敏感度也跟着一起动作的崔西和福克斯,就连平常总是搞不清楚的状况的赤夏也抱着有热闹一定看的心态,匆忙地跑下了楼梯。跟在最后面的是高龄的哈斯博士,虽然他跑得气喘吁吁,却也跟了上来。 从巴利科恩家的主屋通往殡仪馆西厢的路是一条和缓的下坡道。从莫妮卡的房间可以清楚看到殡仪馆的西厢,不过,葛林是一路跑到主屋的玄关前,才想到看向那边。殡仪馆西厢有“黄金寝宫”和经理办公室,以及通往焚化炉所在的别馆的出入口。葛林知道要从那个出入口前往目的地,要比从殡仪馆正门绕过去近多了,于是他直接往西厢的出入口跑去。 一边跑,葛林一边发现自己一点都不喘。他没有呼吸,会这样也是很正常的事,不过,他觉得自己已经达到马拉松所讲的“再生气”和“跑步者的愉悦感”的境界,可以永远这样无止尽的跑下去。肺和心脏也完全没有受到压迫的感觉。据说死后十几个小时还会继续活着的汗腺细胞现在也早就没在活动了,所以他的身体也不会布满密密麻麻的汗珠,自己真的从肉体的牢笼被解放了,葛林心想。 抵达西厢入口的葛林,先试着转动门把。门把转不开,他抡起拳头用力敲了两、三下,但钢制的门依旧纹风不动。晚葛林一步而来的崔西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打不开吗?” “门后面就是灵安室,可是门好像从里面被锁住了。” 葛林抛下这句话,就急着往正面的入口跑去。“你在干嘛?赶快过来。”背后传来崔西催促福克斯的声音。 一来到玄关大厅,就看到一脸仓皇、六神无主的伊莎贝拉和庞西亚守在守在服务台的前面。 “怎么了?”葛林问。 “约翰……他死了。好像是被刀子刺死了……”伊莎贝拉回答。 “好,告诉我现场在哪里?”崔西想先掌握主导权再说,于是他问庞西亚。庞西亚莫名其妙地看着他,问道:“你是谁啊?” “我是大理石镇警署的崔西警官。” “警官!大理石镇警署!你们也未免来得太快了吧?” 崔西以不耐烦的语气说道:“这个礼拜我们署里办活动,如果你想得到赠品兑换券的话,就赶快带我去!” 于是,一行人争先恐后地跑向通往灵安室的走廊。

3

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么正点的尸体了——站在灵安室里的崔西心想。 精彩的姿势,一看就知道人已经死了。脸朝下趴着,背后露出一截短剑,剑柄极有特色。两腿张得开开的,左手内弯,压在胸部底下,右手则伸往灵柩的方向,右手的手指丑陋地蜷起,仿佛猛禽即将捕捉猎物的利爪。99lib? 崔西想起自己不是来鉴赏雕像的美术系学生,这才连忙在尸体的旁边蹲了下来。他伸手探向尸体的脖子,看还有没有脉搏,虽然摸起来还有一点点温度,但指尖却感觉不到任何跳动。尸体的头稍微转向右边。崔西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银色的香烟盒,将金属面凑近尸体的口鼻,烟盒的表面一点雾气也没有。 由于崔西碰巧没带笔形手电筒来,所以也就没把尸体的眼皮撑开,观察瞳孔对光的反应。剩下的是法医的专业了。接着他看向掉落在尸体左手肘附近的怀表。这年代久远的宝贝还跟从尸体背心口袋延伸出来的链子紧紧相连着。不过,由于它是没有盖子的那一种,所以罩住字盘的玻璃已经破了,碎片就散布在地上,指针停在十点三十五分的位置。崔西站了起来,口中喃喃自语道:“嗯!这是很典型的命案啊!” 接着他转过身,向从宾客休息室往这边窥探的众人说道:“确实发生了变故,他好像是被人刺死的。请各位待在那边的房间,尽量别去碰周围的东西。” 这时,哈斯博士和赤夏也赶到了休息室。博士大概是半路摔倒了吧,上衣和裤子上都沾了泥土。他痛苦地抚着胸,肩膀不断地起伏着。不过奇怪的是,他的脸上竟露着笑容。崔西向站在休息室门口的福克斯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要他把这些人看好。 然后,他打算回去继续查看现场,却差点被翻到的安乐椅绊倒。虽然他说不出所以然来,却也知道这张椅子是年份久远的古董。椅脚和扶手都有雕刻,靠背的部分还绣上精细复杂的花纹。坐在这张椅子上的被害人,是在站起来的时候被刺杀的吗? 崔西离开尸体,走进摆在正面的棺材。两截式的棺盖的上半截是打开的,可以看到里面的遗体的上半身。吊灯的光芒下,老人无忧无虑的安详面容清楚浮现。窥探那张脸的崔西,再度回头看向地板上的尸体,不由地惊叹道: “史迈利·巴利科恩和约翰·巴利科恩……这对父子长得真像啊!” 崔西自言自语完后,这次转而抬头望向棺材背后的恐怖雕像。那是被蟾蜍和蚯蚓啃食的悲惨尸体。 ——会在放置这种东西的房间办葬礼的,大概只有全美被虐待狂协会的会员吧…… 接着他往窗子那边走近,拉开天鹅绒制的窗帘,开始调查。严密的双层窗户的门钩确实上了。窗户虽然有两个,不过,每一个都像前面所说的那样从里面锁住了。崔西穿越房间,拉开灵柩停放室直接通往走廊的那道门。这道门倒是很容易就打开了。他从门口探出头去环顾走廊,企图掌握相关的位置,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大厅那头有一对男女正转弯朝这边走来。男的留着碍眼的长发,脖子上围着俗丽的围巾,女的则穿着颜色黯淡的大衣,整个人看起来也很黯淡。两人似乎正吵得不可开交,不过一发现崔西,他们马上停下脚步,闭上了嘴巴。这时男的先说话了。 “你是谁?站在那里干什么?” 这已经是崔西第二次被质问是谁了,他原想不管他们,自己忙自己的,但这次跟平常不一样,不是人家请他们过来现场的。难道在这里每碰到一个人就得拜一次码头吗?真是岂有此理。崔西在心里直报怨。 “我是大理石镇警署的崔西警官。不瞒您说,这里的经理巴利科恩先生遭遇不测,被人刺杀身亡了。请问您是他的家属吗?” “那家伙……”男子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不过他还是勉强做了自我介绍。 “我叫威廉,是约翰的弟弟的。这位是我的内人海伦……话说回来,怎么突然……” “总而言之,大家都在休息室里。可否请你们也过去那边等一下?” 把威廉和海伦请进休息室后,崔西也回到了休息室里,交代福克斯: “你去查隔壁相对面的房间,看有没有人躲在里面,门窗有没有关好。别忘了顺便把走廊尽头的后门也检查一下。” 接获命令的福克斯走了。这时崔西环顾众人,最后把视线停在伊莎贝拉的身上。 “您是——希姆库斯女士是吧?听说是您发现尸体的?” “是、是的。”伊莎贝拉回答道,她的表情是困惑多于伤心。“他——约翰是我的未婚夫我想在就寝之前去跟他讲讲话,所以才跑去办公室找他。结果我看到这里的门是开的,里面的灯还亮着。我觉得很奇怪,就走了进来……” “很奇怪的意思是?” “因为之前我来的时候是把灯关了才出去的。那个……就在三十分钟前,我拿着那个……” 伊莎贝拉战战兢兢地指向倒卧在灵安室的尸体。崔西吓了一跳,连忙问她:“你说的那个——难道是指插在他背上的那把短剑?” 伊莎贝拉看都不看尸体一眼,只顾点头。 “是约翰交代我把那个放进他父亲史迈利的棺材里的……” 哈斯博士从旁插嘴道:“那是纳拉干西族的海狸刀,是不动产商人欧布莱恩送给史迈利的礼物,换句话说,那是友情的纪念品……而且——” 崔西没空理会哈斯博士,继续盘问伊莎贝拉。 “那个时候,你没有见到约翰吗?” “没有。那时我只把短剑放进棺材里,人就离开了,没有跟他见面。” “原来如此。”崔西看向自己的手表,“如果那是十点半左右的事……” 接着,崔西转向庞西亚问道:“你是这里的职员吧?叫什么名字?” “我叫庞西亚。”庞西亚戒慎恐惧的回答,表情比伊莎贝拉还要紧张。 “庞西亚先生,你一直守在大厅的柜台吗?” “是的,从八点钟开始。经理用完晚餐后就回办公室了,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一直待在那边了。” “那么,你最后一次见到巴利科恩先生就是在你说的晚餐之后啰?” “不,我还见过他一次……大概在九点半左右。经理走出大厅,把哈定律师送走后,跟我说了句‘辛苦了’什么的,就又回到他的办公室了。” “在那之后的人员进出呢?要去西厢的办公室非得经过你看守的大厅,我说得没错吧?” “是的,是那样没错。”庞西亚皱起眉头,认真思索了起来。“……我记得,大厅的挂钟指着十点半左右的时候,希姆库斯小姐走上通往这个房间的走廊,不过她马上就回来了……之后还有一次,就是刚才,希姆库斯小姐跑来柜台通知我,说她路过这里,发现了尸体。我们两人一起确认过后,就马上打电话给人在主屋的哈斯博士了。除此之外,应该就没有别人进出了吧……” 庞西亚故意不把话说死,还不忘偷瞄伊莎贝拉一眼。 “真..的就只有这样吗?” 庞西亚耸了耸肩。“嗯,就只有这样。”说完后,他好像突然想到似的说道:“啊!对了,还有一个新进的女职员——艾汀小姐曾推着棺材经过。” “棺材?” “是的。这个房间对面的‘升天阁’明天要举行葬礼,她把遗体送过来。” “那是几点左右的事?” “这个……去事务室看她打几点钟的卡就知道了,不过我想应该是十点左右吧?” 崔西正在点头之际,福克斯回来了。崔西往门口走去,年轻的刑警马上以不让他人听到的声音对他耳语:“隔壁的经理办公室有被翻动过的痕迹,不过没有人躲在里面。对面的灵安室也是,只有老人的遗体在里面。” “翻动?” “这个有待进一步的厘清,不过金库的门被打开了里面看起来有点乱。” “是否有人逃走的迹象?” “没有。两个房间的窗户都锁死了,刚刚我们想从外面抄近路进来的那个后门也被人从里面上锁了。” “这实在是太妙了。”崔西吹起了口哨,暗自窃喜起来。“真没想到这么顺利,一出手就有大斩获。人家讲的‘现场在哪里,人就在那里’的警察,就是指我们两个。” 崔西高兴地拍了拍福克斯的背,偷偷在心里举杯庆祝。 ——行了,犯人已经呼之欲出了。俗话说得好,犯罪不外乎机会和动机。机会我已经弄清楚了,接下来就是动机。这么简单的案子,要我每天办我都愿意。看来这次应该不用胃痛就可以把事情解决了…… 崔西怀着满满的自信,转身面对众人。只可惜,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在他开口之前,已经有一个人先跳出来,把风头全抢了去。 “你们还在那里嘀咕什么?事情不是摆明了吗?凶手就是这个贱人!” 丢下这个震撼弹的人是海伦。她指着伊莎贝拉,一副要找人拼命的模样。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让人不禁怀疑这平凡、不起眼的女人平常都把这份激情藏到哪里去了? “我说的没错吧?警官。您刚才自己也听到了,最后见到约翰的人是伊莎贝拉。犯人除了她以外,没有别人。她用自己手上的那把短剑杀了约翰,然后再一脸无辜地假装成发现尸体的人。事实就是这样!” 由于事情来得太过突然,再加上他自己也是这么以为,所以崔西一不小心便附和道:“对、对啦,照情况看来,是可以这样说没错……” 这次轮到另一个女人发出强烈的抗议了。 伊莎贝拉扭曲着美丽的脸孔说道:“才不是呢!你乱讲!我什么都没有做,杀死约翰的人不是我,因为——” “你还有脸说!”碰到紧要关头,名门大学法萨尔大学毕业的海伦倒是挺能辩的,“就因为你和威廉的奸情曝了光,才会跟约翰发生争吵,然后你拿刀子捅死了他。” 威廉连忙阻止她说下去:“喂,喂!你克制一点。” 可是,一旦爆发的海伦已经停不下来了。她无视丈夫的制止,继续朝伊莎贝拉逼近。 “我就说嘛!自从你跟你那个少根筋的女儿搬来这个家之后,一切都变得乱七八糟!你不只是偷我丈夫的流浪猫,还是会杀人的母老虎!” 赤夏再也无法保持沉默了。 “岂有此理,你说谁少根筋?要将大家来讲,我还怕你不成?我妈要是母老虎的话,你就是成天所在自己壳里的犰狳!” “你说什么?!” “别说了,大人讲话,小孩子别插嘴。”威廉介入两个女人之间。 “吵死人了。你有什么资格教训小孩子?今天的事都是你惹出来的!”赤夏越说越生气,“你就像连续剧里的小白脸,自以为风流,成天在女人堆里打混——” “喂,再怎么样也轮不到你这个不良少女来教训我把?” 就在威廉和赤夏你一言我一语之际,大眼瞪小眼的母老虎和犰狳已经打了起来。威廉见状也顾不得跟赤夏吵了,连忙绕到海伦背后,反扣住她的双手。崔西警官也赶紧把伊莎贝拉拉开。这一头,已经抓狂的赤夏却趁机绕到毫无防备的威廉背后,对准他的屁股猛踢。想要阻止她的葛林才刚跨出一步,就被立灯绊倒了,高耸的灯座倒了下来,正好击中庞西亚的背部。弓着背、一路往前踉跄的庞西亚却跟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劝架的福克斯撞到了一块儿。高龄的哈斯博士不愧是年纪大的人,动作总是慢半拍,结果他什么忙也没帮上,自己就先跌到了。就在这个时候,有新的闯入者一边大喊:“你们在干什么?住手!”一边加入了战局,休息室内大家你推我、我推你,这边喊、那边叫得好不热闹。 混乱之中,最先察觉到异状的人是因体力关系被摒除在战场之外的哈斯博士。他先是用力抓住离他最近的葛林的肩膀,想要唤起他的注意。葛林顺着哈斯博士所指看了过去,心脏差点跳了出来。他硬是把双脚还在乱踢的赤夏拖走,两人一起离开了战局。接下来察觉的人是庞西亚和福克斯。他们几乎是同时瞪大了眼睛,很有默契地一起往房间的角落退。威廉也发觉事情的严重性了,他松开钳制海伦的手,远远地跳开。就这样,纠缠在一起的结慢慢打开了,最后连一直在状况外的崔西也总算意识到气氛怪怪的了。 崔西一边心想如果署里要成立一个“女性吵架仲裁课”的话,一定要找比杀人课还要勇猛数倍的人去坐镇才行,一边拼命按住伊莎贝拉的肩膀。不过渐渐地,他觉得手上的抵抗力变小了,周围的骚动也完全平息了。其他人离两个女人还有崔西远远的,屏住呼吸看着他们,此时,两个女人也维持着扭打在一起的姿势,一动也不动。 休息室内鸦雀无声。 一开始,崔西以为周围的人看的是拉住海伦的白袍闯入者——他和海伦就站在自己和伊莎贝拉的对面。不过他弄错了。虽然崔西不认识白袍男子,但他可是大家熟悉的詹姆士,不至于让他们如此惊讶。大家目不转睛地看着的是另一名闯入者。 这名闯入者不知什么时候站在崔西的旁边,按住了伊莎贝拉另一边的肩膀。众人的视线全都集中在他身上。终于发现这件事的崔西慢慢地把脸转了过去,就在这一瞬间,他整个人就像结冰了一样,再也不能动了。 ——尸体在那里! 刚刚还躺在隔壁房间、死气沉沉的尸体竟然爬起来了,大摇大摆地跑出来劝架! 房间角落、双眼圆睁的赤夏这次没有尖叫,反而以低沉沙哑的声音喃喃自语道:“约翰·巴利科恩一定会活过来……不,不会吧?……”
//..plate.pic/plate_259843_1.jpg" /> 死亡场景图 第十九章 深夜的灵车竞赛 当我死后, 请将我的遗体扔进凯迪拉克的后座, 载往废车处理场。 ——布鲁斯·史普林斯汀,《凯迪拉克坟场》(Cadill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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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黄金寝宫”的休息室,简直就像是杜莎夫人蜡像馆。 两个女人——海伦和伊莎贝拉继续维持扭打在一起的姿势,一动也不敢动,她们两人后面的两个男人——詹姆士和崔西站得直挺挺的,至于其他人则远远围着他们,猛吞口水。大家的视线全集中在伊莎贝拉身后的死者身上。扭过脖子往后面看的伊莎贝拉全身僵硬,就这么跟死者大眼瞪小眼,用力吞了口口水后,她终于说出了一句话: “——约翰,是你吗……?” 死者对这句话很有反应,改变了身体的方向,插在他背后那把短剑的剑柄因而暴露在众人的面前。这下又是一片骚动。崔西心想这个时候自己应该跳出来说些什么,才不辱专业执法人员的使命,于是他战战兢兢地开口了。 “你、你,是人还是鬼?”老实说,这个问题很蠢,不过当时在休息室里的人没有人这样想——除了死者之外。那名死者说话了。 “你说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倒是……你是谁啊?” 这已经是崔西第三次被质问是谁了。不过这次情况特别不同,他竟然要向死人报上自己的名号?安分了一整天的胃又开始作怪了。 “我是大理石镇警署的崔西警官……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死者的表情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他急忙转头看向自己的背。他背上那截剑柄是那么的凸出,就算用这种姿势,肯定也能看得一清二楚。确认过背部的情况后,死者耸了耸肩,说道: “看情形,是那样没错。这东西刺得那么深,我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接下来该说什么?该问什么?崔西混乱的脑袋里冒出了几百句台词,却没有一句派得上用场。警校里可没有教过该怎么侦讯死人啊!就在崔西警官骑虎难下、进退维谷的时候,海伦又开始歇斯底里了。 “约翰,你被人杀死了。是被伊莎贝拉杀死的!你懂不懂?嗯?” 似乎在见到死者之前,海伦就已陷入歇斯底里的状态。她一边发出高亢、刺耳的笑声,一边毫不畏惧地指控伊莎贝拉。死者似乎被她那股气势吓到了,镜片后面的眼睛眨了又眨,一脸茫然。崔西想,要拿回主导权就只有趁现在了,于是他朝死者跨近了一步。 “巴利科恩先生,你真的是被希姆库斯小姐杀死的吗?” 死者整个人跳了起来,好像被针刺到了屁股(话说他的背已经被更厉害的东西刺到了),他显得非常抓狂。 “什么?!你说伊莎贝拉?荒谬!不是她。”然后他指着崔西的鼻子。“亏你是个警官还说出这么没大脑的话,难不成你想嫁祸给依?莎贝拉?” 崔西胃壁的数千个细胞好像一下子全死掉了。为什么我得在这里让死人指责我没大脑呢?虽然他觉得无地自容,却仍坚持要做好自己的工作。 “可是,巴利科恩先生,希姆库斯小姐拿短剑过来的时候是十点半左右。在那之后,除了她以外,没有任何人来过这里。然后,你的怀表也是在十点半左右停的,那只怀表不是你跟凶手拉扯时摔坏的吗?” “怀表?” 死者似乎这才想到自己身上有这么个东西,他把从背心口袋里掉出来的怀表捡起来,看了看。“——没、没错,怀表确实是在我反抗时摔坏的。不过,凶手并不是伊莎贝拉。” 死者从口袋把链条的钩子拔开,解下怀表。放在旁边的小桌子上,转身面对伊莎贝拉。“短剑是你拿来的吗?” 伊莎贝拉的精神已经濒临极限。她一边抽泣,一边以颤抖的声音说道: “是啊……因为是你交代的……可是我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求求你,告诉他们,不是我做的——” 崔西进一步询问死者。 “如果不是她的话,那又会是谁杀了你?” 死者假装犹豫了一下才说道: “是、是威廉……” 这次换威廉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声了。 “喂!别开玩笑了,不是我做的。你在说什么啊?大哥,别闹了!” 歇斯底里的前辈——他的妻子海伦倒是马上替丈夫讲话,虽然她看得一头雾水。 “等一下,约翰,你再怎么包庇依莎贝拉,也该有个限度吧?我家老公威廉或许是个喜欢拈花惹草的混蛋,但他绝对不会杀人。” 死者用力摇着头。 “不,我就是被威廉杀死的。他从后面,这样捅了过来。” 说完,死者做出拿刀猛刺的动作。由于那把短剑就插在他的背后,所以他这样做真的很滑稽。海伦似乎连对方是死人的事都忘了,卯起劲来替丈夫辩护。 “你就别再演了,约翰。那种蹩脚的闹剧,我老公一个人来演就够了。总之一句话,威廉在伊莎贝拉拿短剑来这里的时候,跟我在一起。之后,我们也一直在一起。试问,他要怎么刺杀你?威廉可是有不在场证明的。” “什么?你们一直在一起……” 死者受到的打击似乎不小,连他的假发都歪掉了。另一方面,好像在看网球公开赛的崔西,随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越辩越激烈,心情也越来越不爽。 这家人不管死了的也好、活着的也罢,都不把我放在眼里。还有,明明是个无知妇女,却把“不在场证明”这五个字说得那么顺口。 崔西的自尊心受伤了。他用力吸了口气,摆出最大的威严说道: “你、你们,不要自己在那边吵。一切交给我来处理。话说回来了,巴利科恩先生,威廉先生真的有拿刀子捅你吗?人家说他有不在场证明哦!” 死者恨恨地说道:“哼!走狗屎运的家伙。我心想一定是他,因为连无聊至极的恐吓信都寄来了。这种事除了他以外,没有人——” “恐吓信?你在说什么啊?”崔西听糊涂了。“总之,你认识杀害你的凶手吗?有看见他吗?” 海伦再度出来搅局。 “所以我说,凶手肯定是伊莎贝拉。” “吵死了,你闭嘴!”死者发火了。 “可恶,如果不是威廉做的,那我就不知道是谁做的了。因为我是从背后被刺的,没有看清楚……” 崔西当场傻眼。 “没有看清楚!那么——” 至今为止,一直待在房间角落默默观看事情发展的哈斯博士终于说话了。 “好像有点混乱,还是言归正传吧……我觉得怀表的事还有待商榷。刚刚约翰说怀表是在犯人攻击他的时候摔坏的,那是十点半左右的事。然后,那个时间点,伊莎贝拉正好拿短剑过来。这下子,任谁都会怀疑伊莎贝 62c9." >拉了,但约翰却坚持说他不是伊莎贝拉杀的。” “我说不是她,就不是她。”死者把两只手往面前一摊,语气诚恳地说道:“我不可能是被伊莎贝拉杀死的。” “但你不是说你没看清楚凶手的长相吗?既然如此的话,为什么你知道不可能是伊莎贝拉?” 博士的质疑让死者说不出话来,当场变成了哑巴。哈斯博士接着说下去。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约翰,你是不是隐瞒了什么?其实你知道谁是真正的凶手,却不讲出来,阴错阳差之下反而害到了伊莎贝拉,是吗?” 这时威廉突然又神气起来了。 “没错,约翰打内线过来,要人把短剑送过去,其实他指名送过去的人是我。当时伊莎贝拉正好在我旁边,她自告奋勇地说她要送,我也就由她去了。约翰原本是想害我的,他明明是被别人杀死的,却想要赖在我身上!” 死者惊讶地看向伊莎贝拉。 “喂!他说的是真的吗?你当时真的跟他在一起吗?” 伊莎贝拉还来不及回答,海伦又跳出来把话题扯远了。 “我不是说了吗?这两个人背着你有一腿,你也该醒醒了,约翰。” 不需要海伦多嘴,人家早就已经醒了。会动的尸体不理她,朝伊莎贝拉逼近,伊莎贝拉吓得把手交握在胸前,一动也不敢动。死者用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声音说道:“她说的是真的吗?今晚你跟威廉在一起。原来你一直在背叛我,对不对?你说话啊?” “不对,我爱的人只有你一个,我没有背叛你。” 伊莎贝拉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只不过这是她自己摇的,还是抓住她双肩的约翰摇的,没有人知道。再一次被赶到观众席纳凉的崔西一心以为现在正是他抢回主角地位的最后机会,于是他走上前去,试图分开两人。 “好了、好了,别那么激动。不可以使用暴——” 然而,崔西的热情很快就被浇熄了。死者突然对他挥出硬得像城墙一般的冰冷手掌,鼻头不偏不倚撞到桌角的崔西摇摇晃晃地往后退,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几经挣扎还是爬不起来的他目瞪口呆地望着死者,紧接着鼻子一阵酸麻,鼻血流了出来。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死者低头俯视他,以不屑的语气说道: “喂,你烦不烦?这是我的家务事,你凭什么来管?” 奇耻大辱!今天老大我半买半送、十万火急地赶到现场,没有人感谢也就算了,搜查的主导权还被践踏在地!临了还让这个背上插了一把刀的被害人推倒,跌了个屁股开花……这种经验就算活上两百年也碰不上吧?崔西的眼角泛出新的泪水,这次不是因为鼻子痛。而是为了其他的理由。 看不下去的哈斯博士终于挺身制止了。 “约翰,不可以。不可以动粗。因为你刚死才会那么激动。这样吧!你跟我到大理石镇的医疗中心。让我帮你诊察一下。然后我们再好好地聊聊。只要静下心来讨论,一定可以查个水落石出的。” 死者放开伊莎贝拉的肩膀,再度发起飙来。“什么?医疗中心?我不去!那种地方,我死都不去!”死者大声喊道,说时迟那时快,他突然朝门的方向跑去。 想当然耳,好不容易站起来的崔西被他撞个正着,再一次,崔西的屁股着地。死者恨恨地看了休息室里还在发呆的众人一眼,跑出房间,消失在走廊上。 继续坐在地上的崔西语带哽咽地把部下叫来,下达指令。 “福克斯!追上去!”等等,追什么来着?“追那名……被害人……”犹豫了一下后,他把习惯说“犯人”的地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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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死后,我不想任何人为我叹气。”广播传来罗伯·普蓝特要死不活的歌声,其间还伴随着一波波让人神经衰弱的吉他滑奏。 加斯咂咂舌,WNEW电台偏好蓝调音乐的DJ又在播那种老掉牙的歌曲了。听这种东西,连我都觉得忧郁了起来。转台!不一会儿功夫,活泼热闹的拍手声和豪放的萨克斯风演奏流泄出来。是盖瑞·庞德斯(Cary U.S.Bonds)的八深夜的摇滚派(Quarter To Three)没错,就是这个WSQR电台。小伙子一边抽着香烟,一边跟着歌曲吹起了悦耳的口哨声。 加斯正沿着一一三号公路往春田瀑布的方向开去。直到刚才为止,他都待在十字路口咖啡馆跟比尔老爹闲聊。在那之前,他跑去跟大理石镇甜甜圈店的女服务生献殷勤。想到那件事,加斯就很郁闷。亏他好说歹说,那么热情地邀约,她还是不肯上加斯的车,宁愿开自己的Honda回家,难得大爷我特地开了紫色超炫的庞帝克火鸟来接她……都怪日本人太会推销了,连这种乡下地方的小女孩都买他们的玩具车来开。加斯愤恨不平地又咂咂舌。 说到向下——加斯又想起困扰他已久的那件事。他经常在想,自己是不是生错年代、地方了?他应该生在热情有劲的一九五〇年代,做一个时髦拉风的都会人才对。这样的话,女孩子们肯定也能理解他颓废的生存之道,而每天晚上真的会像摇滚派对那么愉快。 加斯想像自己驾着粉红色的豪华凯迪拉克奔驰的英姿,想得都入迷了。引擎的排气量是六千CC,车尾设计让人联想到优美的人鱼。当然,附有喇叭的方向盘也是粉红色的。加斯的想像越来越膨胀。驾着那辆车,在某个夏日黎明,一群胆小鬼还窝在被窝里的时候,他跟喷射机帮的老大或是其他飙车族展开决斗——没错,他就像电影里的詹姆斯·狄恩,帅得很忧郁…… 突然,加斯从幻想中惊醒。 他注意到对向车道有光线逐渐朝自己逼近。在乡下地方的偏僻公路上,这个时间几乎是看不到其他车辆的。加斯有点好奇地凝视着前方。逐渐逼近的光源越来越大,那光瞬间罩住整片挡风玻璃,下一秒钟,两辆车已经错身而过。 加斯讶异地转过头望着远去的车辆。好快的速度,时速少说也有五十英里。交错的瞬间,加斯认出对方的车辆是黑色的林肯加长型豪华房车,更没有漏看掉车体侧边令人觉得眼熟的棺材标志。 那辆车一定是从微笑墓园出来的灵车。 ——话说回来,这么晚了,灵车开得那么快,是有什么理由吗? 加斯还没想到答案呢!好家伙,一口气又有两辆车跟他错身而过。看着那两辆相继远去的车子,加斯从驾驶座上跳了起来,骂出一连串脏话。其中一辆是他想忘都忘不了的粉红色灵车,前几天,让加斯吃闷亏、臭屁到不行的庞克男女开的就是那辆车。虽然他不知道后面那辆灰色轿车的底细,不过,他很确定这帮家伙正在赛车。 加斯得意地窃笑,感觉到肾上腺素正从腹部深处窜起。这鸟不生蛋的地方还不赖嘛!血脉喷张的小伙子心想。 ——今晚大爷我将搏命演出,赢得胜利,在这条崎岖路上成为众人瞩目的大英雄,和我的紫色庞帝克在一起…… 加斯急踩煞车,在一一三号公路的崎岖路上来个U字形大回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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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福克斯来说,飙车是前所未有的经验。他曾在家里看过史提夫·麦昆主演的“警网铁金刚”或是金·哈克曼的“霹雳神探”,一直以为美国的探员一辈子至少要有一次那样的经验,不过亲自置身其中之后,却觉得很虚幻。首先,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在记忆中搜寻那些酷爱汽车的铁血警探都是怎么办案的,想从他们的行动中汲取灵感,但真到了紧要关头,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在这种乡间的笔直道路上,好像不可能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偶发事件,让警匪追逐戏剧性地画上句点。 ——难道他要一直这样追下去吗? 对了,只要这样做就行了!福克斯想到了。他先追过前面的两辆车——庞克小子驾驶驾的搞笑粉红色灵车和死掉的约翰·巴利科恩驾驶的真正灵车,然后再把方向盘打到底,用自己车子的侧腹代替栅栏挡住他们的去路就行了。这样做的话,巴利科恩的车非得停下来不可,这场追逐戏也可以落幕了。其实就那么简单,只是那样做,需要一点勇气就是了。 偏偏福克斯连这么一点勇气都没有。不过,一向缺乏自省能力的他不认为这跟自己的勇气有关系,而是值不值得的问题。因为就算福克斯真的完成那么危险的动作,他也不可能像好莱坞的明星那样得到可以住进豪宅的财富。 福克斯叹了口气,稍稍把脚提起半英寸,含着油门。并开始在心里盘算:就把追捕失败的理由推给警车的性能不佳好了。 就在这个时候,如雷鸣的引擎声从后面逼近,闪着紫色金光的庞帝克火鸟超过福克斯的乌龟车,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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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林一面紧盯着前面那辆灵车的车尾,一面紧握住方向盘。灵车的后门好像没锁好,向左右两边开的门剧烈地一张一合,隐约可见摆在后车箱的桃花心木棺材。通常棺材都会用扣子固定在车板的浅盘上,不过,连那扣子似乎也没扣的样子,每当车子一晃动,棺材就震得好厉害。 这时一旁的赤夏说道:“哎呀呀!里面要是躺着死人的话,怕不吓得跳起来了?” 葛林没好气地回说:“现实的情况才更令人匪夷所思。怎么说呢?驾驶那辆灵车的家伙本身就是个死人哪!”——还有这辆灵车的驾驶也是,葛林在心里偷偷地说道。 约翰·巴利科恩从“黄金寝宫”跑出去的时候,最先有所行动的人又是葛林。真是奇怪了,比起那些碰到突发状况就慌了手脚,只会像死人一样站在原地发呆的活人,反倒是真正的“死人”葛林要灵活、机警多了。大概是因为活人觉得追着死人跑很恐怖吧?不过,要死人去追自己的同类,就没什么好迟疑的了。刚死的约翰对葛林而言,不但不恐怖,反而有种亲切感。总之先追上他,以过来人的身份跟他谈谈,这样他就可以确定自己不是孤单一个人了。 跑出殡仪馆大门的约翰直接往停车场冲去,钻进已经停在那里的灵车。灵车就像是发足狂奔的脱缰野马,卷起一堆尘土,看样子,那辆车的钥匙本来就插在车上,没有拔出来。葛林见状急忙跑到派车室从挂钩上把自己的车钥匙拿来,这动作延误了他一些时间。造成了此刻两辆灵车之间的距离。一等随后赶来的赤夏滑进了副驾驶座,葛林马上把粉红色的灵车开了出去。 一边猛踩油门,葛林一边想:要怎样才能让前面的车停下来呢?伤脑筋!虽然在电视、电影里已经看过无数次这样的场面,但真让自己临时碰上了,却不知道该怎样收场。葛林看向后照镜。几乎跟他同时跑出房间的福克斯就跟在后面。那个人是如假包换的警察,把约翰的灵车栏下来,对他而言应该是小意思吧?然而,后照镜上的车头灯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完全没有变大的迹象。 葛林不再指望福克斯了,然而,就在他放弃希望的一分钟过后,另一辆车以极快的速度超越了他驾驶的粉红色灵车。 “哇!好样的,竟然敢超我们家粉红色子弹的车。喂!葛林,开快一点,把它追过去。Go!Go!” 赤夏兴奋地在座位上又叫又跳。 “真是的,你在打瞌睡啊?喂喂!还是让我这个为了奔驰而生的赤夏来开吧?换手、换手……” “哇!笨蛋,别……” 在车子里抢夺方向盘的两人不久就发生了悲剧,却在过了很久之后,才知道超他们车的紫色快车驾驶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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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咖啡馆的老板比尔站在店前面的加油机旁,百思不得其解。他手上握着油枪前端的喷嘴。从今天傍晚开始出油的情形就怪怪的。刚才也是,在帮常客加斯加油的时候,他竟然讲起黄色笑话,说这堵住了的油枪就好比是比尔的性生活,欲振乏力,让他大为沮丧。不过,或许就像加斯说的,这加油机已经老了,不行了。毕竟这家伙已经以这副姿态在这十字路口站了将近四个半世纪之久。 不过说归说,比尔并不会因为这样。就对宛如自己同胞的加油设备流露出半点同情心。机器也好、女人也罢,都要修理才会听话——这是比尔从以前就奉守的信条。 而比尔的另一个信念则是“知道了就要马上去做”,于是他开始猛敲挡油盖,把扳机扣得卡叽卡叽响,终于,他把加油机惹毛了。蠢的是,他一边扣扳机、敲挡油盖,一边还把眼睛对准出油门,就在这个时候,汽油顺利地喷了出来。被油淋得满脸都是、眼睛痛到不行的比尔拼命地往后仰,后脑勺却叩的一声撞在计数仪的把手上,痛得他当场弯下腰来。 逃离比尔的凌虐、恢复自由身的油枪开始朝店的正面恣意地喷洒汽油,接着,它颓然地往地面倒去,却继续喷出汽油。转眼间,汽油形成的水洼越来越大,变成了在黑夜中涨潮的漆黑大海,漫过了店前方的一一三号公路…… 而那不祥的黑海摸索地找到几分钟前加斯丢在路旁的未熄烟蒂,只能说是冥冥中早就注定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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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打从出生开始,每天都会死一点。头发每天会掉六十根。光是吃饭,让食物从肠壁通过,就有七百亿个细胞被带走。三十岁过后,神经细胞一年平均会减少百分之一。除此之外,日复一日的憎恨、生气、伤心,甚至是爱,都会耗损我们的身体。而细胞更因有害的化学物质遭到破坏。虽说人体的细胞有六十兆之多,但每二十四个小时,就会有满满一碗的细胞死亡、消失。 站在殡仪馆大厅发呆的崔西正忧心忡忡地计算,今晚他所体验到的恐>?惧和羞辱,不知让他的胃壁细胞流失了多少,而他又朝死亡迈近了几步?夜晚的冷空气悄悄地从大门的缝隙钻了进来。搔着崔西塞着卫生纸的鼻子。崔西打了个哆嗦,急忙取出手帕,小心翼翼地擤起鼻涕。 “看来用‘棺材裁判法’之后,案情反而陷入胶着了?” 崔西转头寻找声音的源头,发现是哈斯博士站在那里。其他人都站在大厅角落,显得惶惶不安,只有他一个人神采奕奕,看起来挺开心的。崔西不太热衷地反问道: “你说什么?棺材裁判法?” 巴不得有人问的哈斯博士立刻卖弄起他满肚子的学问。 “那是很久以前流行在欧洲的一种迷信,让死人自己来举证谁是杀人凶手。先把嫌犯身上的衣服扒光,让他靠近尸体,亲吻上面的伤口。如果他是真正的凶手的话,尸体的伤口就会冒出血来,如此就算是罪证确凿了。德国法学家米特埃斯的《德意志法制史概论》里就有提到。还有——对了,我想起来了,《尼贝龙根之歌》里,主角齐格飞的葬礼上,也有一幕就是利用棺材裁判法让凶手哈根现形的。” “哦,是吗?”崔西没好气地说:“只要能把这起案件的凶手连同被害人逮捕归案,不管是要我唱《尼贝龙根之歌》还是《怀念的纽奥良》,我都奉陪。” “呵呵,火气别那么大嘛!我好歹也是个科学家,不会想用巫术来破案的。一定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科学?科学真的可以把问题解决吗?崔西心想。藉由科学的诊断,崔西确认约翰·巴利科恩已经死亡了。但他的尸体还不是一下子就把科学推翻了?不但爬起来活蹦乱跳,还羞辱了崔西…… “真像你所说的,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有的,而且还是非常科学的方法。”哈斯博士开心地说道。 看到他那么有自信,崔西警官忍不住好奇地问:“是什么方法?” “录影带。” “录影带?” “没错,命案现场的走廊设有监视录影机。只要把带子调出来,就可以知道案发当时有谁进出了灵安室。来吧,就让我们看看凶手长什么样子吧!” 第二十章 录影带的陷阱 另一方面,对不死之人来说,所有行为(及所有思想)非但不是过去先发生的事所生成的果,反而是不断反覆之未来种种的因。 ——波赫士(Je Luis Bes),《不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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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车竞赛在此时达到最高潮,一一三号公路出现百年难得一见的热闹景象。黑色、紫色、粉红色、灰色的车就像是一颗颗撞球,全速往黑夜这个洞穴滚去。 坐在滚得最快的紫色庞帝克里面,加斯就像是被人戳了屁眼似的,整个人弹跳起来,嘴里还不忘发出怪异的吆暍声。他那样子不像是五〇年代的青春偶像,倒像是西部拓荒时代的粗野牛仔。很明显地,这名年轻人晚出生了两百年之久。 加斯越来越得意忘形,要超越那辆灰色轿车和粉红色灵车实在是太简单了。他充分享受到超越的瞬间,把周遭的风景还有对手的车子全部甩在后头的快感。越过粉红色灵车后,他还故意左右蛇行了一下,向对方示威。没看到灵车驾驶座上的庞克小子吓到当场尿裤子,是加斯唯一的遗憾。广播传来R&B歌手赖利·威廉斯(Larry Williams)的歌声,他大力赞扬非摇滚乐不可的家伙,更让不良少年的情绪受到了鼓舞。 ——没错,只有摇滚乐可以满足大爷我。 此刻的加斯就像是患有偏执狂的独行侠,紧紧地抓住方向盘。赖利·威廉斯在歌里劝他说:小老弟,做人不要太臭屁。但加斯完全没把广播对他的忠告听进去,他的庞帝克就像是名驹喜尔法(Silver)一样,奋不顾身地往前跑。而V8汽缸五千CC的引擎则像是完全被满足的大山猫,发出轰隆隆的声响。 快要到十字路口的时候,加斯打算一举超越跑在前头、后车箱大开的愚蠢灵车。前面就是十字路口咖啡馆了,在这里超越它,让比尔老爹看到了,说不定他会为我的英姿喝彩呢!加斯想尽办法加快引擎的转速,打到最高档,将油门踩到底。 庞帝克冲进不断往后退的黑夜隧道中,轻而易举地超越了灵车,宛如凌空劈下的长剑往对手的前方切去。 就在这个时候,庞帝克前方的路面突然窜起了火舌。 不管一个人再怎么迷赛车,也绝对不会以幻想高速冲入火海的场面为乐吧?加斯也是,压根就没想过这种状况的他慌了手脚,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他反射性地把方向盘打到底,没料到竟引起后轮打滑,吓出他一身冷汗。接着,他又犯下踩煞车的致命错误,反而让轮胎打滑得更厉害。 庞帝克一边尖叫一边斜滑进火海和汽油海之中,毫无防备的侧腹暴露在后方来车的面前。跟在后面的灵车也跟庞帝克一样做出错误的判断。不过,相较于加斯是把方向盘往左打死,灵车则是往右打,因此车体是往十字路口咖啡馆的方向滑去,剧烈的晃动让棺材被甩出了后车箱。下一秒钟,灵车直接撞上了庞帝克。 被甩出灵车的桃花心木棺材一面反映出地上的美丽火影,一面低空飞行,掠过加油机,最后不偏不倚地撞向咖啡馆的窗子,穿了过去。这惊心动魄,无法重播的经典画面,只有跑在第三名的葛林有幸看到。 不过,葛林可不是一边吃洋芋片一边看动作片的观众,他自己也是被卷入灾难漩涡的当事人之一。粉红色灵车虽然没有整个打滑出去,却为了避开前方正起火燃烧的车而冲出马路,闯入跟咖啡馆反向却地势较低的空地。 唯一没受到波及的是最胆小的人所驾驶的灰色轿车。及时在火海前把车停下来的福克斯,全身不住地颤抖。火焰包围了两辆车,加油机的周围也都是火,火舌甚至开始舔起店门口的护踏板。突然,巨大的爆炸声响起,胆小的福克斯整个人缩进了座位里面。庞帝克的引擎盖就这样当这他的面飞过。 “得叫消防车才行……”福克斯喃喃自语道:“还有,救护车也要……”然后他加上最后一句:“灵车就不必了,已经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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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偷偷装上的,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哈斯博士兴高采烈地说道,那样子就像是去察看捕兔陷阱的小孩。 博士和崔西相偕来到大厅柜台后方的事务室。把命案相关人等全赶进东厢那边空出来的灵安室后,崔西调整心情,准备看录影带。说不定警署派来的鉴识或支援人员抵达之前,案子就已经破了。接收西厢走廊监视器讯号的荧幕和放影机就设在事务室里,崔西对着正忙着倒带的哈斯博士的背影问道: “今天是头一次录这带子吗?” “啊!是的,上上个礼拜‘升天阁’里发生了小窃案,有冒失鬼闯进去,偷走了棺材内的遗物。于是我就实验性地在那边的走廊装了监视录影机。我告诉大家下个礼拜才会开始录,所以就连死掉的约翰都不知道杀死自己的犯人就这样被录进去了。” “拍不到房间里面吗?” “很遗憾。我原先只是想测试一下,还顾不到那边。不过呢,不是我夸口,监视器就装在西厢走廊尽头的出入口上方,整个走廊都在它的监视范围之内。当然,经理办公室和两间灵安室的门也都拍得到,所以人员的进出可说是一目了然。如此一来,要掌握伊莎贝拉还有约翰的行踪就不是问题了,而我们也可以判断伊莎贝拉到底有没有杀人了。” “如果人不是伊莎贝拉杀的,又会是谁杀的?通往外面的门确实已经从里面上锁了,在没有其他人进入走廊的情况下,这不成了密室杀人了吗?” “密室?”哈斯博士转过头来,戏谑地笑了笑。“还真像是侦探小说的情节啊!怎么,警官,您也看那种东西吗?” 崔西涨红了脸。 “没,没有啦!小说顶多三百页就可以把案子解决了,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许多踏破三百只鞋子都破不了的悬案,我是不知道其他人啦!不过,侦探小说对我来说是消解压力的妙方。” “原来如此。我还在想那种书要看到几页才会有结果呢!原来只要看到三百页就行了……嗯,总之我们先来看带子吧?” 哈斯博士抓准时机按下播放键。 首先,出现宛如沙尘暴的画面,不久影像就出来了。真像哈斯博士所说,摄影机的镜头就对准走廊,可以一望到底。让我们姑且用美术课学过的透视法来构图吧!正中央是往前延伸、逐渐变细的走廊,画面左边从前面数过去,依序是经理办公室的门,还有“黄金寝宫”的两扇门,画面右边则是“升天阁”的两扇门。画面下方显示出录影的时间,单位至秒——这真的没问题吗?黑白画面暗暗的,画质还很不好。崔西心想,扭曲变形的影像让拍到的东西都失真了。 “画质没办法调整吗?”崔西问。 “因为它是用超超倍速录的,一百二十分钟长的带子全部跑完,可以录上十二个小时。” 崔西越过哈斯博士的肩膀,把放影机看个仔细。“哦,超超倍速……是Sony制的吗?” 哈斯博士不高兴地回答道:“是Sunny。” “Sunny?” “没错,Sunny,Sony的仿冒品。好像是费城某家公司做的,价钱只有日本制的一半,所以我就买了。” “Sunny啊……”对崔西而言,现在可不是感叹美国家电产业凋零的时候。“博士,带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录的?” “吃晚餐之前,大概在七点钟左右吧。画面下方不是有显示录影的时间吗?” “可不可以按快转?有东西出现,我们再倒回去看。”依从崔西的提议,哈斯博士按下快转键,让影像跑快一点。第一次的停止、播放。 终于出现往走廊的约翰和大忙人哈定律师进入了画面前方的经理办公室。 “那是谁?”崔西问。 “巴利科恩家聘用的律师,名叫哈定。对了,他说他有事要到纽约去,所以你如果要问他话的话,最好尽早联络。” 约翰和哈定进入房间后,画面就一直没变过,所以他们按了快转。就在这个时候,哈定走出了房间,后来他在两名男子的陪同下,又折了回去,几分钟过后。这次包含约翰在内,总共有四个人离开房间,一起往大厅的方向走去。画面上的时间是九点三十五分十八秒。 “跟哈定律师一超过来的两名男子是谁?” “嗯,他们不是殡仪馆的员工,我想应该是律师事务所那边的人吧?看来你还是得找哈定来问一问。” 再一次的快转、播放——然后是停止、播放。 这次画面的角落出现一名女子,她正推着载有棺材的台车往这边走来。做作的黑框眼镜配上笔直的腰杆,又没有人在看她,干嘛装出一副振奋积极的模样?时间是十点零六分。 “这是最近录取的新人艾汀小姐。我想她搬的是明天要举行葬礼的棺材吧?这问詹姆士就知道了。” 艾汀小组从画面右手边“升天阁”的宾客休息室的门进去,不久便出来,踏着与来时同样可笑的步伐回家去了。 再一次的快转、播放,毫无变化的影像持续着,事务室里只听得到放影机运转的嚓嚓声。过了一阵子之后,画面走廊的后方出现了人影。 崔西连忙说道:“等一下。” 停止、播放。 画面上的人是伊莎贝拉。她用扣着别针的低胸毛衣和高腰的灯心绒裤把自己匀称的体态包裹起来。那走路的样子简直就像是在展示秋装的模特儿。崔西心想,艾汀也好、这个女人也罢,经常意识到他人目光的女人就连在没有旁人的地方,也改不了自己的怪癖吧?不过呢,在发表中年男子无用的感想之余,他还是一眼就看到伊莎贝拉手上握着的与她那身时尚打扮很不搭调的印第安短剑。 “那是凶器吧?”崔西说。 “嗯,可以看到那极具特色的圆形柄头,没有错,那就是海狸刀。” 伊莎贝拉来到画面左手边后面的“黄金寝宫”的休息室门口就停住了,她往经理办公室那边看了一眼,最后却还是走入了休息室。画面上的时间是十点三十八分。然后,还不到三十九分她就出来了。 崔西惊讶地说:“这就怪了。案发的时间——十点三十五分已经过了。约翰·巴利科恩还在办公室里……这个时候不是会发生打斗,所以怀表才摔坏的吗?” 哈斯博士也想不透。 “嗯,看情况,也有可能是那只怀表慢了。” “也就是说,约翰是在十点三十五分以后才遇害的啰?果真如此的话,怀表到底慢了几分钟啊?” 这时哈斯博士突然用力摇头。 “不对,我想怀表并没有慢。我刚刚才想到,晚餐的时候,约翰一直在等律师来,他曾经把怀表掏出来,看了好几次。如果表真的慢了,他一定会发现。所以怀表的运作应该是正常的。” “——所以呢?” “如果怀表的运作是正常的,那么冲突可能已经发生在我们看不到的办公室里。” “不会吧?这也未免——” 崔西连忙把视线转回画面上。即使是在他们讨论的时候,画面里的案件仍持续进行着。关上休息室的门后,伊莎贝拉就这么站在走廊上,跟来的时候一样,把目光投向办公室那边。崔西探出身子,一边凝视着画面一边说道: “短剑没在她手上……看来她已经把它放在灵安室了。” 伊莎贝拉跨出一步,开始朝镜头这边走来。崔西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因为职业的关系,监视器拍到的带子,他不知道已经看过几百次了,但每次他都会觉得很兴奋。那种兴奋跟看电视或看电影的感觉不一样。崔西曾多次思索到底哪里不一样,结果他得到的结论是,差别就在于能否料想得到。管你犯罪电影拍得再好,只要看多了,我照样可以猜出后续的发展。当镜头转到女主角斜后方的窗帘时,就代表着犯人可能藏在那里,这时如果再响起带着颤音的弦乐四重奏,包管下一幕就是有人挥舞着利刃冲出来。 然而,观赏生活里可没有那么便宜的事,在他眼前的画面是固定的镜头拍的当然也不会配 4e0a." >上背景音乐那种东西,不过,这样反而带给观看的人一种料想不到的不安和刺激。 ——真会发生什么事是料想不到的!崔西在内心自语道。眼前正踩着模特儿台步的伊莎贝拉,也有可能在下一秒钟就突然唱起《忍冬玫瑰》,大跳起却尔斯登舞…… 然而,崔西的期待落空了,伊莎贝拉既没有唱歌也没有跳舞。她来到办公室的门口,举起右手,做出准备敲门的动作。崔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更往荧幕靠近。然而,伊莎贝拉并没有敲门,始终维持着同样的姿势,下一秒钟,她已经把手放了下来。然后还是像模特儿一样,动作俐落地一转身,这次改往大厅的方向走去。转个弯后,她从画面上消失了。崔西的肩膀顿时放松了,他向哈斯博士说道:“看来这个时间点上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画面显一小的时间是十点四十一分十五秒。 “嗯,是啊!凶器被放进去的时候,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 “会不会伊莎贝拉知道监视器正在拍她?” “不,就像我刚才所说的,不光是伊莎贝拉,所有的人应该都不知道。我是在傍晚一时心血来潮,自己去把机器打开的。大家都以为带子下个礼拜才会开始录。” “是吗?总之,这个时候,伊莎贝拉和约翰似乎并没有接触……话说回来了,约翰在干什么呢?该不会办公室里……” “天晓得。唉!光是这样讨论也没用,我们还是先看下去吧?” 崔西回到椅子上乖乖坐好。再一次,他感觉到肾上腺素在体内奔窜。整个人兴奋莫名、不过,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 就在这个时候,崔西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出现在荧幕上的影像可一点都不亚于伊莎贝拉大跳却尔斯登舞带给人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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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中的假寐。在昏暗、温暖、无边无际的世界里,葛林拱起了背。 永恒的寂静,身体的负担、刺激、紧张,全都不见了。不,似乎连身体本身也不存在了。葛林觉得好像以前也曾待过这样的世界,但那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他完全想不起来了。不,不仅如此,稍不留神,说不定连自己是谁他都会忘记……——我到底是谁?这里是哪里?我在干什么?天摇地动加上轰隆隆的声音。然后,又是黑暗和寂静。 不久,远方传来了声音,仿彿有人正断断续绩吹奏着装有弱音器的小号。 曾几何时,黑夜里渗入了橘色。那橘是萤光色的,轮廓模糊,好像在跳舞似的从上方缓缓坠下。一开始,他以为是枫叶。不过,这一带的糖枫树从来都只有黄色的,并没有橘色的呀…… ——然后,他醒了。 葛林慢慢地坐了起来,整个车体往前倾,挡风玻璃碎得好像刨冰一样,掉得满地都是。除此之外,还有几点橘色落在引擎盖上。那橘色一碰到引擎盖,立刻变成了黑色并冒起一阵烟,一下子就不亮了。 葛林这才明白那橘色的光点是火星,好像是从某处飘来的。他转头往后看,看到地势比较高的一一三号公路正窜出火苗。两辆车的黑色剪影浮现在橘色火焰形成的背景中。右边那辆车的引擎盖好像飞了,引擎暴露在外。葛林突然想到谁是车子的主人了——那八成是乡巴佬牛仔引以为傲的V8汽缸、五千CC引擎的残骸吧? 看样子,葛林的车是摔落在和十字路口咖啡馆反向的悬崖下了。幸好马路和悬崖的落差没有很大,所以粉红色灵车只受到挡风玻璃碎掉、引擎盖凹了的轻微损坏。葛林把视线从车子转回自己的身体,开始仔细检查。左小指第二关节附近弯了,虽然他一点也没感觉到痛或麻,不过,极有可能是骨折了。他用那只手摸摸头,发现了其他的异状。头盖骨的前端凹了一块。透过后照镜确认后,他知道头皮没有裂开,但就是凹了下去,大概是车子往前冲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方向盘吧? 头盖骨的凹陷骨折。如果葛林还活着的话,撞成这样绝对死定了——不,也许我已经又死了一次,葛林心想。刚才的黑暗记忆跟第一次死的时候感觉很像。曾经死过的自己活了过来,然后又死了,又活了——不对,不是这样。我的肉体早就已经死了,所以我不是活过来,而是曾经死了,在已死的情况下醒过来,然后又死了,又在死亡的情况下醒过来…… 葛林觉得又混乱又悲哀。自己到底要当活尸当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他才会真正死掉?葛林抬头望向一一三号公路的火焰。也许往那里面一跳,把这身臭皮囊烧光,就能够得到真正的死了。 就在这个时候,葛林身旁有呻吟声响起。赤夏歪倒在座位里,始终闭着眼睛,葛林赶紧把她抱起来,不过,她似乎只是吓晕了过去,身体并没有什么异状。呼吸正常,心脏也还在跳。葛林松了口气,紧紧地抱住赤夏。如果她醒着的话,这种事是万万做不得的,因为光是肌肤和肌肤相接触,就会让自己是冰冷尸体的事穿帮。不管怎么样,赤夏还活着比什么都令葛林高兴。 远方吹小号的声音离这边越来越近了。应该是消防车的鸣笛声吧?葛林从口袋里掏出手帕,学海盗绑起头巾,这样就没有人看得出来他的头盖骨骨折了。 先把事件的真相查明后,再跳到火坑里也不迟——葛林改变了主意。于是,他把赤夏从车子里拖出来,背着她,开始爬上了悬崖。 登崖的途中,某件奇怪的东西窜入了葛林的眼帘——灌木丛上罩着一片浓密的毛发。捡起来一看,原来是假发。发线中分的黑色头发,内侧还黏着已经干掉的血渍。在橘色火焰的照明下,葛林认出那看着眼熟的假发确实是约翰·巴利科恩所有。 第二十一章 是生还是死? “混乱”将会是我的墓志铭。 ——英国King Crimson乐团,《墓志铭》(Pita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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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录影带陷阱的作业依旧持续着。 到目前为止,除了伊莎贝拉以外,十点四十一分之前并没有其他人进入西厢走廊,也看不出来有命案发生的迹象。崔西想到柜台的庞西亚通报说发现了尸体,是在自己刚抵达巴利科恩家的十一点过后。也就是说,从现在算起的三十分钟之内,应该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崔西和哈斯博士目不转睛地盯着荧幕,活像是在观看职棒世界大赛最后一战九局战况的棒球迷。 伊莎贝拉离去后,画面再也没变过。中间是往前延伸的走廊,而在走廊两厢的左边三道、右边两道门也都好好的。影像始终是没有人物上场的舞台布景。 “博士,带子是不是没在转?” 画面下方显示的时间停在十点四十三分。由于一直是同样的影像,所以他们才会没发现带子已经停了。哈斯博士连忙拿起遥控器猛按,还是没有改善,于是他走到放影机的旁边,抡起拳头用力敲下去。 崔西一边对哈斯博士身为科学家的能力感到怀疑,一边问道: “Su、Sunny没问题吧?” 博士再次重重地敲着放影机。“没问题、没问题,我做了很多改良。” ——就是这样我才怕,博士又敲了放影机一下。 “你啊,必须信任美国人的技术。” 这下带子又开始转了。果然是美国的机器,必须用美国的方法来处理,崔西不服都不行。 画面下方的时间又开始跑了,他们继续以快转的方式看了下去。影像出现变化就是在那之后。 “等一下,就是那里!”崔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大声叫道。 画面右手边前方的门,也就是“升天阁”的停柩室直接通往走廊的门被拉开了,多出一条黑色的缝隙。那道缝隙慢慢变大,突然从门后面露出一团白色的东西。 “那是什么?”崔西惊讶地问。 因为影像是黑白的,所以无法确定实际的颜色。不过,应该是白色的吧?那团白色的东西有着两个像骷髅头眼睛的黑洞,此外,还有其他几个小洞。没来得及细看,那东西就已缩了进去,门也随即关上。崔西正想提议把带子倒回去,就在这个时候,下一个变化发生了。 画面左手边——经理办公室的门开了,出现一张人脸。 “——约翰·巴利科恩……”崔西忍不住自言自语了越来,“走出来了。这么说的话,办公室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他看起来也好好的……” 约翰只探出一个头,朝走廊上看了看,随即又把头缩回去,关上了门。 “不好意思,博士,可不可以把带子——” 这次崔西又没把话讲完,因为又有新的状况发生了。最先有动静的“升天阁”的门又打开,刚才的白色家伙现身了。这次可以看到他的全身,那家伙全身用高中体育老师常穿的那种运动罩衫和长裤包裹起来,头还用兜帽整个围住。看上去像白色骷髅头的东西是那家伙戴在脸上的面具,那是眼睛部位挖空,冰上曲棍球的守门员专用的防护面罩。 分不清是男还是女的家伙,左手伸进衣服前方左右两边相通的大口袋里。右手放松下垂站在走廊上,看得出来他的右手戴着皮制手套之类的东西。 “这太惊人了。”崔西茫然若失地自言自语。“这家伙是怎么进来的呢?” 藏书网“从灵安室的窗户吧?” “不,福克斯已经确认过,窗户都从里面上锁了。‘黄金寝宫’那间还是我自己检查的。办公室的窗户,还有走廊尽头的门也都一样,西厢对外的门户全都封死了。所以,我想不可能有人从外面进入那里面。” 哈斯博士听到这番话,皱起眉头。 “……是吗?我可不那么认为。你会不会把问题复杂化了?虽然门窗部已经锁上——” 这次换哈斯博士话讲到一半。就在两人讲话的时候,‘面罩人’动了起来,他弓起背、踮起脚尖,蹑手蹑脚地来到办公室的门前,将耳朵贴了上去。不知怎么搞的,崔西突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卡通片。 ——肚子快要饿扁的大野狼站在三只小猪家的门口,朝里面窥探猎物的动静…… 忽然,‘面罩人’好像被吓到似的站直身子。接着,又鬼鬼祟祟地往后转,打开画面左边正中央的门,快速消失在里面,原以为那家伙会进入经理办公室的崔西失望地垂下肩膀。 “那里是‘黄金寝宫’的灵柩停放室吧?” 哈斯博士默默地点了点头,一副连说话都嫌懒的样子,只顾一个劲地盯着荧幕看。 就在“面罩人”消失在门后数秒钟不到的时间,办公室的门打开了。约翰再度探出头来,他看了看走廊,露出困惑不解的表情,随即从房间里出来,反手把门带上。接着,他穿越走廊,消失在“面罩人”最先现身的“升天阁”的灵柩停放室里。 之后约过了二十秒,“面罩人”打开他刚才进去的那扇门,跑了出来,先是左右张望了一番才斜切过走廊,接着他竟然打开约翰刚走进去的那扇门,消失在其中。崔西和哈斯博士忍不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然而抢在他们开口之前,又有新的状况发生了。这次换“升天阁”休息室的门打开了,约翰出现在走廊上。 “他们两人没有撞见彼此吗?”崔西一脸狐疑地问道。 “时间正好错开了吧?毕竟停抠室和休息室之间还有一道门,如果那道门关起来的话,也有这种可能。” 约翰一边左右张望,一边斜切过走廊。然后,他打开“黄金寝宫”休息室的门,消失在门后。不久之后,隔壁停柩室的门开了,再度出现在走廊的约翰这次竟打开“升天阁”停柩室的门,进入里面。荧幕前的两名男子以臀部悬空在椅子上的姿势,一边猛吞口水,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荧幕。 又在千钧一发之际,“升天阁”休息室的门开了,现身的那个“面罩人”随即进入“黄金寝宫”的休息室。几秒钟之后,约翰从“面罩人”刚走出来的那扇门探出头来。然后,这次变成他在追“面罩人”似的,换他进入“黄金寝宫”的休息室。此时约翰的动作也像是心怀鬼胎的饥饿大野狼,发现这点的崔西感到万分惊讶。 “躲猫猫的角色好像互换过来了?” “不,那两个人并不是有意识地在追逐彼此。只是正好错开,始终没发现对方的存在罢了。就像是默剧的搞笑电影,不是会经常出现你往左、我就往右,你进我就出的桥段吗?” 就在哈斯博士发表感言的期间,诡异的无声躲猫猫依旧在进行着。约翰消失在“黄金寝宫”的休息室之后,画面下方的时间跑了五秒,这会儿换停柩室的门打开,“面罩人”现身了。他反手把门关上,却没有横切过走廊,直接进入隔壁的经理办公室。 就在这个时候,躲猫猫突然结束了。 有好一阵子,没有出场人物,只有舞台布景的画面就这么持续着。看带子的两个人等不及,又按了快转。 躲猫猫结束的时候,画面显示的时间是十点五十五分。也就是说,整个过程长达十分钟。 再有新的状况发生是在十一点零六分的时候。伊莎贝拉再度出场,沿着走廊,朝镜头走来。突然,她在“黄金寝宫”的前面停下,推开门走了进去。不久之后,她踩着跟来时不一样的慌乱步伐,往大厅那边跑去。时间是十一点七分三秒。伊莎贝拉停留在“黄金寝宫”的时间只有一分钟。 回到大厅的伊莎贝拉带了庞西亚又折了回来。两人进入“黄金寝宫”,不到一分钟又走了出来,回到大厅,时间显示是十一点零九分二十二秒。 “之后,庞西亚就打电话到巴利科恩家的主屋了。”崔西说。 时间显示是十一点十三分三十七秒。办公室的门打开,“面罩人”出现了。他站在走廊上,转头望向镜头的下面,做出吓一跳的样子,接着打开“升天阁”停柩室的门进入房内。崔西想起来了,这个时候葛林刚好赶到,正在外面猛敲走廊尽头出入口的门呢!当时,崔西他们跟“面罩人”之间仅隔着一道铁门。如果那进门的门闩没有拴上,他们势必可以打开门,当场逮到那家伙。崔西自己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加入了惊险刺激的躲猫猫游戏。 时间是十一点十五分十一秒。快要进入精彩大结局了,演出者全都上场了:由崔西领头,葛林、庞西亚、伊莎贝拉等人尾随在后。看到自己出现在荧幕上,崔西觉得怪难为情的。真没想到自己抵达现场的时候会是这副蠢样——下次再有命案发生的话,他一定要缩紧下巴。没错,他要用尚嘉宾演出马戈探长时的表情搞定一切——崔西在心里发誓道。 就在崔西大做白日梦之际,影像突然没了。一堆光点的画面持续着,再也看不到熟悉的舞台布景。 “结束了吗?”崔西问。 “嗯,带子全跑完了。” “怎么会?Sunny又故障了吗?” “不,之后我就赶到,把机器关了。” 崔西抗议道:“不会吧?这样的话,后来‘面罩人’做了什么,我们不就不晓得了?他进入‘升天阁’以后的行动我们都掌握不到了,偏偏在紧要阙头带子又停了——” “等等,能不能坐下来再说?我都快累死了。” 崔西这才注意到他和博士竟然半蹲着在讲话。自从画面上出现“面罩人”以来,他们就一直维持着这样的姿势。 沉沉地坐下、叹了一口气后,哈斯博士语带歉意地说道: “我也没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一开始我以为十拿九稳了,所以就把机器关掉,把带子拿了出来。不过呢,不是我夸口,至少我们已经掌握了现场人员的出入状况,不是吗?” “这点我是很感谢啦……” “既然如此的话,我们现在就针对刚才所看到的一切来讨论吧?首先,针对被视为最大嫌疑犯的伊莎贝拉,你有什么看法?” 哈斯博士一向与巴利科恩家交好,致使崔西有点顾忌,不知该跟他商量到什么程度,不过最后他还是决定原则上配合他。 “既然‘面罩人’出现了,伊莎贝拉的问题就已经不是问题。不过,我们还是讨论一下好了。首先,她拿凶刀进来的时候,杀死约翰的这条线索就断了。因为约翰后来好端端地出现在荧幕里,然后她第二次进来的时候,也就是发现尸体的时候,还是有可能犯罪。不过这条线索我也不采信,因为她马上就去通知庞西亚了,对吧?从现场被封锁的情况看来,她一定会被当成凶手,但她还特地把大家都叫来,这不是拿绳子套住自己的脖子吗?我到现在还是觉得她最有嫌疑,可是偏偏监视器拍下了这一切,让我不得不相信她的清白。你确定伊莎贝拉真的不知道录影机有在拍吗?” 面对崔西的质疑,哈斯博士点了点头,然后他表情困惑地说道: “——关于伊莎贝拉的清白,不是还有证词吗?” “证词?” “死者的证词啊!被害人自己不是亲口证实了伊莎贝拉不是凶手吗?” “对哦!”崔西仰天长叹。 “如果不是伊莎贝拉的话,那只能是‘面罩人’了。” “是啊……不过话说回来,那家伙是怎么偷跑进去的?” “从‘升天阁’的窗户吧?” 崔西不耐烦地说道:“我刚才不是说过了吗?西厢的窗户全部从里面上锁了。根据庞西亚的说法,傍晚五点左右,他跟另外一名员工巡视过了,确认西厢的门户都没有问题。” 这下连哈斯博士都开始发愁。“嗯,庞西亚脱线脱线的,他有确实检查过吗?不,就算五点的时候门窗都关好了,但监视器开始拍摄是在七点左右,这段期间,要是有人跑到西厢,把‘升天阁’窗户的挂钩拿掉,‘面罩人’还是可以轻而易举地从外面跑进来——刚才我想说的就是这个。” “这个可能性我也有想过。不过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升天阁’窗子的挂钩确实是从里面扣上。我第一时间就叫部下去查了,这要作何解释?” “那是……‘面罩人’自己扣上去的吧?” 你的博士学位是亚马逊内陆大学颁发给你的吗?崔西露出这样的表情,反问哈斯博士: “为什么?他干嘛要那样做?如果‘面罩人’从外面跑进来是想要做坏事,那他绝不可能断了自己的后路。哪有人特地把窗户锁上,阻断自己逃亡之路的?” “这样说也对啦……这么说的话,他只剩一个方法可以潜入这里——” “没错!”崔西实在不想讲下去。“——就是跟着那口棺材一起被送进来。” 哈斯博士慎重地帮他把话讲完:“然后把该做的事都做完后,‘面罩人’……不,死者再度回到‘升天阁’,乖乖地躺在自己的棺材里面……” “不妙!”崔西慌张地站了起来。“现在可不是在这里闲话家常的时候,赶快去‘升天阁’看看!” 今天一定是上帝赏给他们两人的“铁腿纪念日”。再一次,他们从大厅跑向走廊,冲进“升天阁”里。 停柩室里的棺材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盖子盖得好好的。 “哦,是L尺寸的桃花心木棺啊!”都到了这节骨眼上,哈斯博士还不忘卖弄。 崔西不理他,往棺材走去,深吸了一口气后,把盖子打开。——空的?! 棺材里面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只剩躺起来应该很舒服的内衬,以及感觉刚被掀开的凌乱被褥。崔西傻傻地瞪着棺材,感觉一阵冷风飕飕地拂过脸颊。抬头一看,棺材后面的窗帘正摇曳着,从缝隙里隐约可见敞开的窗户。 “长官,我回来了。”崔西转头看向突然出声的人——双颊通红的福克斯走了进来。福克斯没有发现崔西的表情怪怪的,开始得意洋洋地吹嘘起他的大冒险。 “哇!那个死人车开得可快了,不过我的驾驶技术也不是盖的,只是车子的性能本来就有差……” 注意到棺材空了的福克斯,突然带着哭音问道: “……那个……不会又要去追死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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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呢,十字路口前面的那家加油站顿时陷入一片火海。你说是怎么回事?原来是加油机的油流了满地。不到一会儿工夫,店啦、所有的东西啦全烧起来了……没有,那对庞克小情侣命大,没什么事。男的虽然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却毫发无伤。女的则精神好到让人受不了……” 此刻崔西正一边搜查经理办公室,一边听取福克斯饶舌的报告。房间里还有鉴识人员和哈斯博士,追捕“面罩人”一事就交给跟福克斯一起赶到、从警署派来的援兵去办。至于在东厢等到快睡着的那群人,也有别的刑警照管着。现在崔西最想做的,就是用自己这双眼睛把现场重新确认一遍。他看也不看福克斯一眼,问道: “所以你没有找到约翰·巴利科恩啰?” 福克斯开始顾左右面言他。 “……谁教那两车又是起火又是爆炸的,根本没办法接近嘛!要跳进那种地方去找人,恐怕只有阿诺·施瓦辛格的替身才有办法做到吧?当然,我也曾试着努力过——” 骗人!崔西心想。要是老子再年轻个十岁,哪需要派你这个胆小鬼去?我自己披挂上阵就行了。 沿着大理石书桌搜索的崔西发现脚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藤制的大竹篮还有保鲜盒,盒里黏黏的液体好像是肉汁。崔西蹲下来,打开提篮一看,里面是空的。站起来后,他向哈斯博士问道:“这是用来装什么的?” “啊,约翰养的猫,长得还蛮可爱的。大概是看到主人死了才逃了出去。都说猫比人还要恋家……” 崔西接着把沉重的大理石抽屉拉开。 意想不到的线索就在里面。 文件的最上层有一张打字纸,上面只打了一行文字。 (JOHN 11:24,2:11 SED DEATH) “博士,你看,这是什么?”崔西现在已经完全依赖哈斯博士了。 哈斯博士瞪大眼睛,朝着那张打字纸看了许久,说道:“嗯……约翰,十一和二十四,二和十一,然后第二个死。什么意思啊?” “这该不会是恐吓信吧?第二个死,也就是说,在约翰之前,还有另一个死——还有另一个人被杀啰?” 哈斯博士并没有完全说实话,他对崔西还是有所保留。 “是这样吗?……我不是很确定……” 我不能出卖葛林,哈斯博士心想。史迈利的死是有疑点,但现在还不是把它说出来的时候。哈斯博士不允许自己透露更多给崔西知道。 原以为只是一件很单纯的刑案,现在竟然变得如此复杂,让崔西整个人都忧郁了起来。为了转换心情,他试图跟鉴识人员聊天。 “怎么样?验出指纹了吗?” 鉴识人员耸了耸肩。 “擦得干干净净,一个也不剩。怎么回事?凶手是化学抹布的销售员吗?” 哈斯博士得意地从旁插嘴。“每天早上,清洁公司的人都会像有洁癖似的拼命地擦。” 仿佛故意要让他下不了台似的,鉴识人员说道:“可是金库那边却有好几枚清楚的指纹,跟印在墙上当装饰的鱼拓有得拼。” 崔西听闻此言,马上朝金库走去。那是约小冰箱大小、笨重的旧型转盘式金库,用手一拉,轻易就打开了。里面确实有被翻动过的痕迹。 “博士,里面都放些什么,你知道吗?” “负责管理的人是约翰,不过,参与经营规划的威廉和詹姆士也可以自由把东西放进去、拿出来。我不清楚,这事你要问他们两个。” “看这情形,也有可能是遭小偷了……” 崔西叹了口气后,回到“升天阁”。这里跟办公室不一样,没放什么东西,所以一下子就检查完了。崔西不死心地盯着空棺材看了良久,这才向福克斯问道: “你来检查的时候,里面真的有装着遗体吗?” “嗯。” “你怎么知道是遗体?是凭眼睛判断的吗?那家伙会不会其实还活着?” “我很确定,不光是凭眼睛判断的,我有亲手摸过。” “摸过?” “是啊!”福克斯满不在乎地说道:“我摸了一下尸体的脸颊,还测了他的呼吸,我用手捂住他的口鼻,他都没有喘气。那是货真价实的死人。” 说到这里,他用有点不屑的眼光望着上司。“话说回来,长官,您干嘛那么在意这种事?那家伙是生还是死,根本就没差好不好?这年头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您不是也知道吗?那家伙就算已经死了,还是可以跟活人一样来去自如啊!您要是再不改变想法的话——” 最近的年轻人对流行的接受度都这么高吗?崔西苦闷地想。就连福克斯这样的胆小鬼都很快就适应死者复活的世界了。然而,崔西一时还无法接受这样的打击。就算他亲眼目睹了死者的复活,但在心里的某个角落,他还是拒绝接受这件事。 崔西继续问道:“门窗都关好了,除了那个死人以外,不可能有其他人躲在房间里面,是吧?” “是的。这个房间里唯一能躲的地方,就只有摆在停柩室窗边那张长椅的下面吧?连那里我都检查过了,办公室也一样,确实没有人躲在里面。” 崔西不耐烦地点了点头,随即往“黄金寝宫”走去。 进入史迈利停灵的停柩室,崔西首先确认的是棺材里面有没有装着死人。还好,死者正在安息。不这么做的话,他的一颗心就静不下来,我是不是太神经质了?崔西心想。 就在这时,隔壁休息室那边传来了福克斯的叫声。 “长官,请过来一下。你看这个,发现了血迹!” 他连忙跑到门口,探头出去,只见福克斯一脸兴奋地指着脚下的地毯。崔西一看,简直快气炸了。 “笨蛋!那是我的鼻血。你眼睛长到哪里去了?”吸饱鼻血的卫生纸从崔西的鼻孔飞了出去。 “长官,请过来99lib?一下。” 这次换背后的罗培兹刑警叫他。 “怎么了?你们没有老师陪在身边,就没办法安静地自习了吗?” 崔西气冲冲地往罗培兹走去,不过,这次发现的好像是真的线索。 翻倒的安乐椅下方有几张纸。在检查尸体的时候,因为椅背挡到了,所以没看到这个。三张纸折成了四折。最上面一张的标题写着“火葬申请书”五个大字,被葬者栏位填的是阿玛迪斯·史密斯,委托人栏位里则有葛拉平·史密斯的名字、住址和电话号码,然后,特别事项里则注明了“可卡猎犬/公/四岁”。其他两张也是大约相同的内容。 “是狗的火葬申请书。”在崔西背后偷瞄的哈斯博士说过:“这里也有帮动物举办葬礼。” “连对狗也要填这么费事的表格吗?” “那些饲主特别喜欢把动物当作人一样的宠爱,让狗穿上衣服,甚至让它躺在棺材里。不过和人不一样的是,动物通常只采用火葬。” 崔西盯着火葬申请书看了良久,最后还是把他交给了鉴识人员。 房间内部的搜查已经告一段落,原本应该开开心心去约会的福克斯这时小心翼翼地问道:“接下来怎么办?长官?” 崔西一脸不悦。 “这还用问?刚才不是也给你看了录影带吗?当然是先把‘面罩人’找出来啊!” 福克斯一边叹气,一边说:“对‘面罩人’发出通缉是吧?就写寻找这个男人——‘死的、活的都可以——’”崔西神经质地订正道:“不对,应该说——死了又死的也可以吧?” 第二十二章 消失的法林顿先生 伦敦呼唤要死不活的人。 别再硬撑了,吸一口气吧! ——冲击合唱团(The Clash),《伦敦呼唤》(London Cal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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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升天阁’消失的那具遗体,确实是我认识的人。”威廉神色有点紧张地说道。一旁的詹姆士一边翻着档案,一边帮他把话接了下去。 “送来遗体化妆室的葬礼申请书在这里。遗体名叫休伯特·法林顿,男,七十二岁,葬礼委托人——也就是丧主,是彼得·路易斯,住在大理石镇丝克伍路四十二号。” 崔西从詹姆士手里接过法林顿的葬礼申请书,看了一眼后,随即向福克斯下达指令,要他打电话到那上面登记的住址。 已经完成现场搜证的两名警官如今来到大厅柜台后面的事务室,开始对相关人等展开侦讯。整个过程哈斯博士都在场。关于这件事,其实崔西也有点犹豫,因为哈斯博士本身也算是关系人之一,不过,考虑到博士从以前就深受警署的倚重,再加上他对挖掘墓园的秘辛应该有所帮助,所以就让他全程旁听了。 首先他们最想知道的是“升天阁”那具遗体的身份。受理那份契约的人是威廉,负责帮遗体装殓的则是詹姆士,所以就先把他们两人叫来了。然后,先让他们看了录影带,就在看完录影带的时候,威廉突然冒出令人意外的话来。崔西强忍住心中的焦急问道: “那位法林顿先生跟你是怎样的交情?” 威廉耸了耸肩。 “没什么,就在演艺圈的派对上碰巧认识了。他是来自德州的大财主,平常没事喜欢资助艺术家什么的。我也只跟他见过两、三次面,不是很清楚。” “法林顿死后,你们还有——还要联络的话,都是由丧主出面吗?” “嗯,申请书上那个姓路易斯的男子是法林顿的秘书,他的事都是他在处理。住址是法林顿先生的别墅。他说因为法林顿先生死得突然,所以就在微笑墓园办个简单的葬礼就好。明天——啊,应该说今天了。葬礼原本要在今天上午十点举行的。” “所以秘书是丧主啰?” “是的,法林顿先生好像没有什么亲人,一直以来都只有秘书跟在他的身边。这几年来,他搬进别墅过着半退休的生活,好像曾跟秘书交代说死了要葬在这里。于是,秘书跟律师商量过后,决定要办个只有自己人参加的低调葬礼。受邀观礼的宾客,包括我在内只有几个人而已。” 这时,福克斯回来了,他向崔西报告:“电话没有人接,大概是因为现在是凌晨三点吧!” 崔西接受了这样的说法,继续向威廉问道:“申请书上的住所你去过了吗?遗体是你去领回来的吧?” 詹姆士代威廉回答:“是我和威廉一起去的。当时路易斯还送我们出来,对吧?” 威廉附和似的点了点头,于是崔西向福克斯下达了指令: “那好,你去跟罗培兹说,要他马上到这个住址去,如果秘书彼得·路易斯在的话,就顺便把他带回来。” 然后,他再度面向威廉和詹姆士,说道:“刚才你们也看了录影带,你们觉得录影带里那个‘面罩人’会是法林顿吗?” 威廉和詹姆士对看了良久,不过这次先开口的是威廉。 “又没有看到睑,这实在很难说……” “可是照目前的情况看来,唯一的可能就是‘面罩人’从那口棺材爬起来,杀死了约翰·巴利科恩,然后再从‘升天阁’的窗户逃走。” “你是说死者复活了?”威廉夸张地挑起眉毛,“你真的相信有那种事?” 崔西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没想到竟然是詹姆士帮他解了围。 “不,他说的那个现象或许已经在这墓园蔓延开了。” “可是,詹姆士——”崔西无意跟他们针对问题的本质展开争论,所以他转开了话题。“那个法林顿跟你们遇害的兄长之间,可有什么交集?” “没有。”威廉回答得很干脆。“他跟约翰应该没有见过面。” 这时,崔西突然想到一件事。“——对了,衣服。这下就清楚了,录影带里那个‘面罩人’穿的是运动服,躺在棺材里的法林顿不可能得那么糟蹋吧?也就是说,那个‘面罩人’果然不是法林顿——” “那你就错了。”詹姆士打断崔西的话。“或许你会觉得奇怪,不过,法林顿的遗体就是以那副打扮被送过来的。对了,我想起来了。法林顿好像是在慢跑途中心肌梗塞而死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个‘面罩人’就有可能是法林顿了……话说回来,那个叫路易斯的秘书还真是无情,连一套正式的衣服都没帮他准备。因为他们选的是费用最低的服务,所以我只好帮他穿上简易寿衣了。” “简易寿衣?” “没错。那种寿衣只有正面,衬衫、领带和背心全都缝在一起,只需往躺平的遗体身上一套,看起来就像是穿戴整齐了。” “竟然有这么奇怪的东西……” 崔西听得头都晕了,幸好有哈斯博士在一旁帮他问问题。 “丧家没有附上法林顿生前的照片,作为遗体化妆的参考吗?” “没有。那个秘书连死者的寿衣都没帮他准备了,哪会想得这么周到?遗体的肖像画还是我靠自己的想像力画出来的。” “那死亡诊断书呢?为了取得埋葬许可证明,总要送给公所一份吧?” 这次换威廉回答了。“当然有,我记得在地下室的档案夹里。” 崔西请威廉去拿来。等他走出房间后,他马上向落单的詹姆士说道:“还没向您请教棺材被搬入‘升天阁’的来龙去脉。” 詹姆士的脸色不太好看。 “看录影带就知道了,是艾汀小姐自己多事把它搬进去的。我在遗体处理室的黑板写说把棺材搬入‘升天阁’里,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并不是今晚要搬。刚才我也说了,我一直待在地下室,趁我去上厕所的时候,艾汀小姐把棺材推了出去,还拍拍屁股就回家了。我忙着做其他事,也没发现棺材不见了。然后,约过了一个小时之后,我想也该回家了,经过大厅一看,竟然没有半个人在。所以我想去跟大哥——约翰说一声,就正好撞见他们吵成一团了。” 崔西试图改变讯问的方向。“刚才请您看了现场,可有发现办公室里有什么东西不见吗?” “我照你的吩咐,检查了金库,不过好像只有现金不见了。” “哦,现金不见了?你知道金额有多少吗?” “我也好、威廉也罢,虽然都有参与墓园的经营,对钱的事却不是很清楚,因为那种事一向都是约翰在处理……不过,金库里随时都会摆上五千块左右的现金吧!” “对乡下地方的小偷而言,五千块算是颇有吸引力的了。不过——” “还有一样东西不见了。” “说来听听。” “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是一块纸镇。墓园二十周年纪念时做的仿棺材形状的大理石纸镇,一直摆在书桌上。墓园的员工每个人都有一块,并不是什么贵重的物品。” 崔西一边听他讲,一边觉得胃又阵阵翻绞了起来——这下子又多了件失窃案。看似简单的案子,拜两名死者逃走所赐,变得越来越复杂难解了。 从地下室回来的威廉好像觉得崔西还不够惨,又补了他一刀。 威廉站在房间门口,露出百思不解的神情。 “怪了,警官,档案柜里没有法林顿的死亡诊断书,好像是被人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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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从头开始吗?”守在电视机前面的福克斯用有点沙哑的声音问道。 “再一遍。”崔西固执地说。 “可是这已经是第五遍了。” “再一遍。”纵使声音里夹杂着叹息,崔西还是不肯让步。 从案发到现在已经过了一晚,现在已经是五日的上午九点了。崔西、福克斯和哈斯博士一直窝在烟雾弥漫的事务室里观看录影带。当然,大家都没有睡觉。崔西的胃从半夜开始就断断续续地发出呻吟,背也像是贴着铁板似的僵硬,再这样下去,连他自己都要变成活尸了,但他却不能停止观看录影带。不做点什么,他就静不下来。对于崔西疲惫至极的神经而言,死人复活的冲击发挥了强大的杀伤力,偏偏接下来的进展又很不顺利。后来一一查明的事都跟他的预期相反,它们好像在嘲笑他,想让他永远破不了案。 画面上,令人讨厌的那个‘面罩人’又出现了,开始跟约翰·巴利科恩玩起诡异的无声捉迷藏。 连崔西自己都看烦了,忍不住想把视线移开,却还是撑了下去。不过,这份责任感和完美主义只是让他的神经更衰弱而已。这么累,今天大概也睡不着了。崔西开始考虑要去跟他的家庭心理医师预约时间。 “身高大概五英尺多吧?并不是很高大的人。” 哈斯阵士一边看着画面,一边喃喃自语。 崔西有点焦躁地说道:“把带子送到科学研究所,让电脑分析一下,连体重都可以推算出来吧?要是电脑能顺便告诉我那家伙的行踪就好了。” 崔西会焦虑不是没有道理的。自从威廉来说死亡诊断书不见了之后,所有跟法林顿的身份,行踪有关的线索都一一被切断了。 首先,他们询问了威廉、詹姆士以外的关系人,从庞西亚、海伦到伊莎贝拉,大家都说不认识法林顿这个人。 除此之外,他们当然也针对案发前后的行动个别侦讯了所有关系人。庞西亚说他一直守在大厅的柜台,伊莎贝拉说她从九点开始就跟威廉待在殡仪馆东厢二楼的企划室里闲话家常。(闲话家常?我还盖棉被纯聊天呢!)然后,快要十点半的时候,约翰打了内线电话过来,要威廉送海狸刀过去。在一旁听到的伊莎贝拉自告奋勇说她要去。于是,她穿过大厅(从东厢到西厢必须经过大厅),前往“黄金寝宫”放刀子。她前脚刚走,海伦后脚就赶到了。妒火中烧的海伦奔上二楼的企划室,逮住偷腥的威廉,开始对他兴师问罪。 另一方面。从“黄金寝宫”回来的伊莎贝拉发现海伦来了。不想跟嫉妒的妻子正面冲突的她,避开企划室,转往同一层楼的资料室。然后,在她决定要再去办公室找约翰之前,她都一直待在资料室里面——伊莎贝拉清楚地交代道。 看来巴利科恩家的某一部分人正在上演爱恨情仇的肥皂剧呢!不过,无论是这种事也好,他们个人的不在场证明也罢,都不在崔西关心的范围之内。现在,他只对录影带抓到的猎物——‘面罩人’感兴趣。 侦讯完案发现场的关系人之后,换半夜被叫来的艾汀小姐上场,针对搬棺材的经过展开说明。艾汀小姐的陈述跟詹姆士所说的大致吻合,不过,她果然也不知道法林顿是何许人。但是把棺材搬进去的时候,她摸了一下遗体的脸,确定那个人是真的死了。关于这一点,艾汀强调她可是不惜赌上了“女性的自觉”。艾汀小姐的奋发图强并没有让崔西感动,倒是对时下的年轻人——她也好、福克斯也罢——能够如此心平气和地触摸尸体,近乎麻木不仁的行径,感到不太愉快。 不过,最让崔西失望的是黎明时分从大理石镇回来的罗培兹刑警的报告。罗培兹按照葬礼申请书上所写。确实找到了法林顿的住所。却发现大门深锁。他敲遍邻居的门。终于知道那房子是别人承租的。罗培兹把房东找来。命令他把门打开。怪的是,那房子是个空壳。虽然也有床、日用品、家具等物品,却感觉不到有人住过的迹象。罗培兹向房东打听有关法林顿的事,他也是一问三不知。只说两个月前有一个叫路易斯的年轻男子用法林顿的名义,跟他签了租屋契约。他从来没见过法林顿本人,至于那个叫路易斯的男子在那之后就再也没上门了。 邻居的反应也都差不多,他们从来没有看到法林顿和路易斯两人在那附近出现过。逼不得已,罗培兹只好打电话到租赁契约上留的法林顿在德州的住址,结果来接电话的人跟法林顿一点关系都没有。对方是有氧舞蹈教室的女老师,因为睡到一半被吵起来,口气十分不好。 罗培兹的报告已经够让崔西失望的了,偏偏去追法林顿的员警又带给他更大的打击。他们说“升天阁”被打开的窗户下面完全没有脚印,墓园墓地以及周边丘陵经过一整夜的搜索,也都掌握不到“面罩人”就是法林顿的行踪。 法林顿消失了。 眼前的录影带明明拍得那么清楚,但现在他连这个假面人是从哪里来的、又往哪里去了都还不知道。崔西的心里越来越恐慌,他很怕自己会破不了案。 “看样子,‘面罩人’要刺杀约翰,就只有在这个时候了。” 哈斯博士的声音让崔西从胡思乱想中惊醒。画面正好播到无声捉迷藏的最后一回合,十点五十五分的数秒之前。约翰和“面罩人”的角色互换了过来,“面罩人”前脚刚进“黄金寝宫”,约翰后脚也跟了进去,随即走出来的“面罩人”消失在办公室里面,但约翰就再也没出来了。 “他们两人待在‘黄金寝宫’的时间只有五秒钟。”崔西点了点头。 “时间虽短,但只要‘面罩人’埋伏在停柩室那边,把放在棺材里的刀子先拿出来,等约翰一从休息室走进来就拿刀刺向他,然后马上走出走廊,还是有可能成功的。” 崔西说完这番话后,将手中的香烟往塞满烟蒂的烟灰缸按下去,哈斯博士搔着头,好像还想说什么,却被走进房间的卡拉汉小队长打断了。 “长官,我刚从十字路口前方的车祸现场赶来。哎呀!真是够混乱的……” 卡拉汉一边说,一边夸张地比手画脚。跟电影中的卡拉汉刑警不一样,他这种人要是演电影的话,绝对是那种七早八早就被编剧赐死的倒霉鬼,所以他特别喜欢吸引众人的目光。 “是吗?怎么样?找到约翰的尸体了吗?” 崔西眼睛一亮地从椅子上坐起来。不过,接下来卡拉汉的报告却让他再深陷椅子中。 “没找到,车祸现场是有很多尸体,不过,就是没有像约翰·巴利科恩的。” “等一下。你说有很多尸体,到底是怎么回事?” “首先是跟福克斯他们轧车的紫色庞帝克,那家伙竟然笨到在格子旗前还加速冲刺。被烧成黑炭的驾驶名叫加斯,是个人见人嫌的暴走族。他经常在一二三号公路上跟人家挑衅,造成大家的困扰。此刻,他肯定在下面被简姆斯·狄恩大甩耳光吧!” “别说废话。还有其他尸体吗?” “嗯。就在十字路口咖啡馆前的加油机旁边,咖啡馆的老板比尔被找到时就像烤熟的肉一样。据我看,庞帝克的车速之所以失控,是因为比尔让加油机的油流了满地,车子因而打滑了。” “比尔为什么要那样做?” “天晓得!我们现在藏书网正在检查加油机是否有异状。总之,情况就是这样。这位比尔大叔好像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跟加斯一样,大家都对他们敬而远之。邻居说,大叔死时陪在他身边、跟烤洋芋没两样的猫是他唯一的朋友。唉,看样子是没人帮他抬棺材啰——难得东西都已经帮他送到门口了。从约翰车上跳出来的那副棺材就不偏不倚地刺中咖啡馆的窗户。话说回来,正因为比尔是这样的人,所以就算他半夜发神经把汽油泼在马路上也——” “省省你那幼稚的推理吧!我这边已经一个头两个大了。废话少说,你只要告诉我巴利科恩的行踪就好。” 卡拉汉终于看出崔西精神的混乱状况已经逼近危险值了,这才慌张地说道: “总而言之,约翰·巴利科恩驾驶的灵车跟庞帝克追撞在一起,不过,里面并没有尸体。我们把烧焦的车子全搜遍了,甚至派了好几名员警去找,想着他有可能弹出车外,可是都没有找到。我想您也从福克斯那里听到了,在咖啡馆对街的灌木丛里,加入追捕行列的庞克少年只捡到约翰的假发,并没有找到约翰本人,不过——” “不过?” 卡拉汉的不干脆真的把崔西惹毛了。 “不过,我们还发现了另一具尸体。” “还有一具!”崔西再度从椅子上挺直了背。 “嗯。那与其说是尸体,倒不如说是尸块。就在咖啡馆的前面,发现同样烧焦的人头和手臂。分别是左右手的前腕骨和手骨——因为已经烧焦了,无法辨识,是不是约翰的遗体还未可知。不过,我们已经送去鉴定了,很快就会有结果出来。” “还有没有其他的部分?附近都找过了吗?”崔西无意识地搓揉着烟盒说道。 “嗯,都找过了,不过并没有新的发现。汽油好像连续爆炸了两次,在那么强的威力之下,就算有其他部分也会被炸飞到巴西去——” “你说完了吗?”崔西打断卡拉汉的喋喋不休。 “嗯,说完了。” 卡拉汉发现自己把报告的顺序弄错了,头和断手的事应该最先说的。卡拉汉以为崔西的怒气就要爆发了,没想到对方竟然以冷静的态度说道: “知道了。继续——继续追查约翰·巴利科恩的行踪。” 卡拉汉离开房间后,崔西马上大叹了一口气。他看向哈斯博士,发现对方完全无视于卡拉汉的存在,正专心一致地看着录影带。 “博士,要再一遍吗?”守在荧幕前面的福克斯强忍住呵欠问道。 “再一遍。”哈斯博士很坚持地要求把带子倒回去,再放一遍。 看到他这样的崔西突然有种得救了的感觉。部属没人送来像样的报告也就算了,就连摆在眼前的事实也只是让案情更复杂而已。大家好像都故意在找崔西的碴,在这节骨眼上,独自一人专心看着录影带的哈斯博士看起来是那么的可靠、值得信赖。突然间,崔西觉得只要自己再多跟博士聊一下,案情就会露出一线曙光,自己心里的沉重负担也可以稍微卸除。于是,他对着老人的背问道: “博士,有什么发现吗?” 面色凝重的哈斯博士回过头看了崔西一眼,算是给他回答,接着他用下巴比了比,示意他自己看画面。 画面上呈现的是捉迷藏刚开始的时候。首先,“升天阁”停柩室的门拉出一小条缝隙,“面罩人”从里面探出头来,窥望着走廊,随即又把头缩了回去。接着,好像互有感应似的,这次换办公室的门开了,约翰探出头来。同样的画面,他们已经看了七遍了。 “你都没有发现吗?”哈斯博士问。 崔西从刚才就一直盯着“面罩人”和约翰的动作看,却瞧不出什么新鲜的地方。哈斯博士再度命令福克斯倒带、重播。这次崔西可是瞪大了疲倦的双眼,但还是看不出来。就在崔西准备向哈斯博士求饶的时候,哈斯博士命令福克斯按下暂停键。 “警官,你只顾注意‘面罩人’和约翰,所以才会看不出来。” 说完后,哈斯博士命令福克斯按下播放键。 “你仔细看‘黄金寝宫’停柩室的门。” 画面再次动起来。首先,“面罩人”探出头来,然后约翰探出头来把门关上。接着…… 发现画面上出现了什么的崔西觉得刚刚打算向哈斯博士求救的自己真是笨死了。照这情形看来,博士只会让自己更加混乱而已。就在“面罩人”和约翰轮流探出头来的时候,“那件事情”发生了。 把目光从“面罩人”和约翰身上移开,投向“黄金寝宫”的崔西吓了一大跳。 停柩室的门拉开了一小条缝隙,随即又关上。——照理说应该没有半个人在的“黄金寝宫”。崔西的注意力完全放在“面罩人”和约翰两位主角身上,根本没发现这回事。 哈斯博士背对着崔西喃喃自语道:“看来这场捉迷藏游戏,除了加害人和被害人外,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参与了。” 崔西已经听不到哈斯博士说什么了。他整个人钉在荧幕前面,一边用手压着自己的胃,一边向福克斯说道:“喂,派人去守着‘黄金寝宫’,把棺材里的史迈利看好了。这次要再让尸体跑掉,我的胃非割下来不可……” 第二十三章 警官自掘坟墓 当佛蓝波赶到的时候,葛兰盖尔的尸体(如果那是尸体的话)已经在山坡上的简陋墓地横躺多时了。 ——G·K·切特斯顿,《以色列·高的名誉》(The Honour Of Israel G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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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葬的队伍朝着山顶前进,静悄悄地登上长满青苔的和缓石阶。沿着坡道,四处种满了糖枫树,金黄色的枝叶从道路两旁伸展开来,变色的叶子在冬日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送葬的队伍就像是穿过黄金打造的隧道。 走在队伍后面的葛林想起史迈利爷爷曾经说过这样的话: “越是被神化、被忌讳的东西,在表现它的时候,就越是要用象征的手法。同样地,墓地也必须象征生命的最后一站……” 确实充满了象征性。此刻,如此主张的当事人的灵柩正充满象征性地爬上通往天国的黄金阶梯。 葛林再度俯瞰坡道左边的宽广庭园墓地。微笑墓园的墓地位在殡仪馆的后方,西边是巴利科恩家的大宅子,西北边则是歌德式尖塔耸立的教堂,剩下的一整片以欧式典雅庭园为中心的平原就全是基地了,平原的东bbr>..北边是送葬队伍正在登爬的平缓丘陵。基地甚至扩展到这边来,就好像梯田似的,坟墓一圈圈地往上盖,直到山顶。 史迈利强调的天堂的象征性,在墓地中心的法式庭园发挥得淋漓尽致。那是一座以对称性为特征的人工花园,主要由围着中央喷泉,分布整齐的四个池子、宛如迷宫的篱笆以及精心修剪过的椭圆形灌木所组成。史迈利在那里营造想像的《圣经》风景。换句话说,四座池塘象征的是《创世纪》中提到的灌溉伊甸园的四条河川,篱笆的蓊蓊绿意则是生命之树的象征——没错,这里就是伊甸园,而星罗棋布的坟墓就是被请来天堂做客的善男信女。 自古以来,东方人习惯把对乐园的向往与庭园结合在一起。不过史迈利更把这种思想发扬光大,而他交出的漂亮成绩单就是微笑墓园的庭园墓地。 葛林跟随的送葬队伍持续走在可以俯瞰人工伊甸园的登山小径上。虽然刚发生了那么恐怖的事,但隔天下午,史迈利的葬礼仍旧照常举行。警方那边当然不太赞成,不过不知为什么,死者的家属好像都希望葬礼能够尽快举行,而詹姆士更是最为坚持。约翰死了以后,威廉说他原本就对墓园事业不感兴趣。于是,詹姆士成了新任经理,掌握了墓园的主导权,连同巴利科恩一族也全都听他指挥。 然而,或许真是葬得太快了。来送殡的人很少,墓园前领主的送葬行列竟显得有点冷清。全身包裹着祭服的马利阿诺神父走在最前面,然后是负责抬棺的数名友人和墓园员工,接着是由坐在轮椅上让诺曼吃力地推着走的莫妮卡所领军的遗族亲属,以及一夜没睡、坚持留下来的崔西警官和刑警们——总共就这些人送史迈利上山头。 葛林瞥了就在他身旁的崔西一眼,疲倦的中年警官似乎被一连串的突发事件给打击了。刚刚也是,他忙着应付突然闯入殡仪馆的第九频道播报员和报社记者,好不容易才把他们甩开,这才跟上了送葬队伍。看着崔西呆滞的眼神,还有好像架着他在走路的两名刑警,葛林不禁对未来感到忧心。 一行人来到了山头,发现上面也盖了好多坟墓。葛林经常在想,比起一整排形状几乎都一样的日本坟墓,能够反映出受葬者个性、形形色色各有不同的西方坟墓要有趣多了。像这一带就是,有一块石头嵌在土里的简单坟墓,也有常见的、裁切得好像一片吐司摆在地上的方形墓石;有做成十字架形状的,也有看上去像是一间小庙的,甚至还有把整篇《圣经》故事雕刻在上面的……各种不同的造型陈列在眼前,就好像展示柜一样。 在这些坟墓的中间,已经挖好一个新的墓穴。史迈利的棺材缓缓地被放下,停在墓穴的边边。这里可以俯瞰整座墓园,就算要盖再大的阴宅也不成问题,不过,史迈利本人偏好的却是简单且朴素的普通葬礼。 眺望着脚下宽广的美丽墓园,葛林心想,将来自己也会埋骨在这里吗?就在这个时候,身旁的赤夏拉了拉他的袖子。 “喂,你看那边。” 赤夏说的那个地方,有一座新盖好的白色大理石坟墓,坟前是修剪得十分整齐的草地,草地上,胖胖的中年男子正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葛林对那个男的有印象,是怕老婆出了名的大理石镇镇民代表,他最近刚死了老婆。 赤夏小声地说道:“我刚刚经过的时候。看了一下那上面的墓志铭。写的是——‘不管流再多的眼泪,她都不会活过来了。’” 葛林耸了耸肩说道:“就是这样,他才会哭啊!反正再怎么哭,老婆都不会活过来了,他就可以安心地跟秘书去幽会了。” 正在闲聊的时候,安葬礼开始了。马利阿诺神父高亢的声音响起: “主啊,请不要吝于审判祢的仆人,但也请祢能完全赦免他的罪……” 然后是神父和参礼者的轮流诵念。 神父唱道:“主啊,在那令人恐惧的日子,请救我等脱离生死的轮回……” 参礼者同声祈祷道:“主啊,求祢赐给他永远的安息并以永恒的光辉照耀。” 这时,在众人的环绕之下,棺木被放进墓穴里,神父向棺木撒三次土、祷告,接着洒三次圣水、献香。 葛林一边看着马利阿诺神父拿着手提香炉在墓穴上方摇晃,一边想起下葬前在教堂举行殡葬弥撒时,神父所诵读的《约翰福音》的某段经文。 “……马大说:‘我知道在末日降临的时候,他必复活。’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吗?’马大说……” 殡葬弥撒上,神父诵读的内容一直在葛林的脑海中回响着。 “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 ——可是,什么都不信的葛林不也复活了吗?还有约翰也是……对了,现在连人带棺正要被埋进墓穴里的史迈利爷爷又将如何呢? 他曾有过宗教信仰吗?他到底会不会复活呢? 葛林觉得一颗心七上八下的。 在时间已经静止的死者的灵柩上方,神父手上的香炉就像是钟摆似的左右摇晃——滴答、滴答、滴答……随着那催眠的节拍,葛林心中不断重复着这句经文: “死了也必复活,死了也必复活……” 接着又是轮流诵念,神父与参礼者同唱圣歌。最后的仪式是参礼者朝坟墓浇圣水、撒玫瑰花瓣。 靠近墓穴撒花瓣的葛林从刚才就注意到某件事。在他身旁的崔西样子怪怪的。大家在念祷词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没有参加,却把眼睛睁得大人的,不断喃喃自语着:“死人怎么样了?到底复活了没有……” 葛林之后,轮到了崔西,他往前跨了一大步,站在墓穴的边缘,然后,那件事就发生了。 崔西没把手里的花瓣撒出去,自己却跳进了坟墓里。 由于事发突然,在场的人全呆住了,根本来不及阻止。当然,也有人以为那是意外,不过病恹恹的警官可不是不小心掉进去的。跳进墓穴的崔西整个人扒住棺材,把脸贴了上去,用颤抖的声音喊道:“喂,史迈利·巴利科恩!我知道你活过来了。喂!所有的一切你都看到了吧?别装傻了,赶快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 崔西一边说一边用手掀开盖子,这不敬的举动引来参礼者的尖叫和怒吼。不过,那声音很快就停了。 棺材的盖子被打开了,和崔西一起看到里面的人顿时全成了哑巴。 里面同样是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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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斯快烦死了。打从国中时代,好赌的父亲因为赌输了被罚到蒙大拿陆桥倒立以来,他就不曾觉得这样丢脸过。 崔西在墓穴里刚把棺材掀开,参礼者后面就闪起了镁光灯。都说不准他们跟来了,但那些记者还是混在人群中跟了过来。 崔西的失态举动终于把詹姆士惹毛了。盛怒的詹姆士命人把崔西带往殡仪馆的灵安室,要他好好休息。于是,福克斯和卡拉汉只好连拖带拉地把精神恍惚的上司带开。 好不容易来到殡仪馆的正门,守候多时的媒体立刻围了上来,再度让他们的羞耻心暴露在阳光之下。记者们抛出一连串的问题:“警官,巴利科恩父子都复活了,这是真的吗?”“听说失踪的凶手也是死人,你有什么看法?”“镇上是不是又在传二十年前的凶杀案了?”卡拉汉一边拨开媒体围起的人墙,一边对福克斯耳语道:“你先带长官走,媒体我来应付。”知道卡拉汉爱出风头的福克斯虽然觉得这个提议不妥,却还是默默地接过崔西,往大厅走去。 就在这个时候,福克斯发现有个像是日本人的男子正在跟柜台的沃特斯讲话。 “哎呀,我来得太晚了。史迈利先生已经下葬了?哦,是吗?白跑了一趟,那法林顿先生的葬礼呢?我想也应该要参加一下他的……” 听到这番话,之前还迷迷糊糊的崔西突然又醒了。他挣脱福克斯的手臂,一把揪着日本人的胸口,开始叫嚷道: “这位先生,你刚刚说什么?法林顿的葬礼?不会有那种东西了,因为那家伙已经逃出去了。死人爬起来,逃出去了,你是故意来这里干扰我办案的吗?……” 福克斯连忙把崔西拉开,将他交给沃特斯,请他带崔西到灵安室,然后他转身面向被吓傻的日本人,说道:“请过来一下,我有事请教您。” 进入大厅后面的事务室,自我介绍后,福克斯马上致歉道: “我的上司真是太失礼了。唉!他就是他们那个世代特有的工作狂,还背负着三、四十年前‘美国第一’的包袱。最近一连串的悬案让他累坏了,请您不要见怪。” 福克斯说完,往椅背上一靠,跷起二郎腿,摆出“游刀有余的能干刑警”的姿势。接着他稍微调整脚交叉的角度,观察眼前这位名叫南贺平次的日本人的反应。对他而言,这可是记嘉奖的大好机会,精神错乱的崔西已经被送往灵安室,吞下镇定剂的他现在肯定睡得跟死人一样,而卡拉汉正在外面代崔西应付媒体。换句话说,只有他一个人单独审讯这名日本人,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福克斯虽然对工作没兴趣,却很喜欢记功和加薪。 ——好好利用这个机会,说不定这次我可以名利双收,既记功又加薪呢! 福克斯假装若无其事地问道:“对了,南贺先生,您跟法林顿先生是什么关系?” 南贺的表情交杂着愤怒和困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那么多记者?法林顿怎么了吗?” 福克斯的态度是很客气,不过,他并不打算跟这名英语发音很怪的日本人长期耗下去,动作不快点,等卡拉汉回来,说不定功劳就会被抢走了。于是他学电视上经常看到的刑警那样,皮笑肉不笑地恐吓道: “南贺先生,问问题的人是我。在美国这个地方,警察负责问话,市民负责回话。这可是规矩。这附近不守规矩的人都会被大家讨厌,尤其是不守规矩的日本人。” 不觉得不守规矩有什么不好的日本人南贺,根本就不怕福克斯的威胁,不过,他也知道跟他作对没有好处,所以决定还是照实回答。 “不,我跟他连面都没有见过。” “那你为什么提到葬礼?” “那是因为——欸,土地开发虽然是我的本业,不过,最近有人找我赞助百老汇的歌舞剧——” “土地开发和歌舞剧?” “就好像财团拥有棒球队一样,看中的是宣传效果。不过呢,我可不是人家在讲的炒地皮专家,艺术方面,我多少懂一点。我也非常喜欢歌舞剧。” 这时,福克斯尝试做了个“神探可伦坡”流的圈套。 “哦,是吗?歌舞剧也是我的嗜好之一。我想您应该也很迷弗雷德·阿斯泰尔吧?” “嗯,在我看来,他简直就是神了。” “对啊!受过古典芭蕾训练的,身段就是不一样。” “是,那倒是。”南贺冷冷地回应道。 ——骗子,福克斯心想。阿斯泰尔才没有学过什么古典芭蕾呢,南贺根本就不看歌舞剧,只是在吹牛罢了。 “然后呢?这跟法林顿有什么关系?” “啊,对哦!是这样的,他跟这个家的演员威廉先生似乎也有交情。在威廉先生介绍给我看的杂志里,上面有写到关于法林顿先生的事。” “是怎么写的?”福克斯觉得有点意思了。 “好像说西岸众多艺术活动的背后,一直有个名人在支持什么的,而最近,这位名人也陆续跟很多东岸的艺术家做过接触。看样子,似乎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人物。老实说,虽然我也很喜欢歌舞剧,却一直打不进那个圈子。所以我想大家见个面,请他帮我……” “那干葬礼什么事?”福克斯问了个笨问题。可伦坡的魂魄不知什么时候离他而去了。 “哈哈,再怎么说,我都不会请死人帮我引荐的。我看了别人介绍的其他杂志,知道法林顿先生骤逝的消息,而且他的葬礼还是在微笑墓园举行。说到这个,我就生威廉先生的气,他竟然什么都没告诉我。总之,今天业界一定会有很多大人物来,所以我想至少来这里发个名片什么的……” 好个不知廉耻的家伙。福克斯心想,竟然把别人的葬礼当作是谈生意的地方——不过,也算是有点收获了。只要问出报导法林顿的是哪家杂志,说不定就能够把法林顿的身家资料查清楚了。 南贺看着不自觉露出笑容的福克斯,问道:“你哪里不舒服吗?福克斯先生。” “不,我好得很。如果我是阿斯泰尔的话,说不定会当场跳起舞来呢……”

3

福克斯从步道上看到褐色砂岩的大楼,心里雀跃不已。终于来到今天的最终目的地了——《幕后花絮》的编辑部就在这栋大楼的四楼。 福克斯把下午的工作行程回顾了一遍,连他自己都不禁感到佩服。这大概是他平常三天份的工作吧?不,正确地说,不只是量和时间,连质都是三天份的。 福克斯听完南贺的话后,马上跑去向崔西报告,他有技巧 5730." >地把重点隐匿起来,还自告奋勇地说杂志这条线就由他去追。精神恍惚的崔>..西已经无法判断让经验不足的福克斯去是好还是坏,唯一能做的就是点一点头。 于是,福克斯立刻赶往墓碑村的图书馆,去找南贺说的那几本杂志,不过,这里的藏书全都是人家说的“读者就是作者”的那一种,让他当场傻眼,扑了个空的福克斯只好转往大理石镇。 不愧是大理石镇的图书馆,连一些冷门的小杂志都有。福克斯在那里找到了南贺说的那两份杂志,翻已经过期的出来看。 两者之中的《角灯杂志》倒是写了很多有关法林顿的报导,散见在探讨业界小道消息的专栏里。从两个月前出刊的那本开始,每隔一周就会有“身份不详的艺术赞助家的秘密”、“法林顿先生对东部的表演事业有兴趣”、“法林顿先生在舞会上结识演员威廉·巴利科恩”之类的报导出现,每一期都写得神秘兮兮的。法林顿的事只能从标题上去了解,怎么看都像是二流杂志的绯闻八卦。于是,福克斯打电话去该杂志位在后湾市的编辑部,想跟负责撰写专栏的琼·维曼取得联系。结果对方冷淡地回答说:不巧,她从今天开始休假一个礼拜。 没办法,福克斯只好指望另一家杂志——《幕后花絮》了。那是一本超薄的周刊,主要是报导业界的情报。而关于法林顿的报导,如南贺所言,只有一则。同样出现在矫揉造作的文章结合而成的八卦专栏里,讲的是法林顿的死讯。不过,也仅有寥寥数行,就写在对某位名不见经传的演员的缅怀之后。 ……于是,特立独行的百老汇演员克拉伦斯·吉摩尔和石油大王唐·欧宾森的奇迹式邂逅,绝世才华遇上雄厚财力的传奇性佳话得以继续流传下去。 然而,在本周的专栏里,抱着遗憾的心情,我们必须向您报告另一则殒落的百老汇传奇。七一年因演出“灰熊和西贡摇滚”而赢得一票死忠影迷的威廉·巴利科恩先生,和相传即将进军东部演艺界的休伯特·法林顿先生,两者间的合作计划因法林顿先生的骤逝而破局了。欣闻沉寂已久的巴利料恩先生将推出新的歌舞剧,我们亦充满期待,这样的结果实在太令人遗憾了。 法林顿先生的葬礼订在十一月五日,就在巴利科恩先生家经营的墓碑村微笑墓园举办。在此谨代表演艺界,祝他一路好走,荣归西方极乐。 派屈克·杭特 读完报导的福克斯马上打电话到《幕后花絮》的编辑部,得到的讯息是写这篇文章的专栏作家派屈克·杭特今晚会回来报到。真是太幸运了!福克斯看了看手表,六点三十分。《幕后花絮》的编?辑部同样也位于后湾。从这里飞车过去,或许十二点以前可以赶到。福克斯立刻离开了图书馆。 就这样,福克斯现在人站在后湾的老旧建筑前面。 四楼的编辑部里乱糟糟的一片,深夜工作的疲累弥漫在空气中。墙壁上贴满了形形色色的海报,敲打打字机和文字处理机的声音不绝于耳。一名女性编辑正一边吸着从外面买来的面条,一边在校样上画上红字。隐身在堆积如山的书本和文件堆里,不时响起的电话……福克斯在这里头转来转去,询问事先跟他约好的编辑魏斯特坐在哪里。 魏斯特是个眼袋很深的疲倦中年男子,他正弓着背在校对印好的稿子。 福克斯跟他打招呼,他却连头也不回,更遑论握手了。 “不好意思,这个我两点之前要批出来。我们就边做边聊吧!”他说。 编辑这种人要采访你时可殷勤了,但换作你要去问他话时,十个有九个没好脸色。 福克斯无奈,只好对着魏斯特的背说道:“我在电话中也说了,我想见贵杂志负责撰写专栏的派屈克·杭特先生。” 魏斯特瞥了一眼手表说道:“杭特老师通常都是在这时候送稿子来的。” 接着,他向对面正在吃面的女编辑问道:“凯蒂,杭特人呢?” 被称作凯特的女子咕的吞下面条,然后比出我也很忙的动作,不甘不愿地翻开记事本。 “杭特大师吗?他确实说过预计今天晚上会回来。” “你说‘回来’——他到哪里去了吗?” “嗯,他去州北部旅行了。好像是墓碑村的微笑墓园什么的,他说要去出席葬礼。” 魏斯特这时终于把头转向福克斯,认真地说道:“就是这么回事,让您白跑一趟,真是对不住。” “墓碑村?微笑墓园?难道他是去参加法林顿的葬礼?” 福克斯吓了一跳,原以为今天会赶去参加那场骗人葬礼的除了南贺平次以外,就只有威廉的朋友广告商吉姆·费尔德了,没想到—— 魏斯特无视于福克斯的困惑,说道:“谁的葬礼我是不清楚啦!不过,你刚刚在电话里好像说正在调查墓碑村的命案是吧?如果你回去有找到杭特,麻烦你告诉他一声,请他赶快把稿子交来……” 之后,福克斯也向其他人打听法林顿的事,不过,编辑部里的人都说不认识。 不死心的福克斯继续前往同市的《角灯杂志》,不过,在这里人家对他也是爱理不理的,而关于法林顿,更是什么都没查到。看来这位神秘富豪的事,只有杭特等少数圈内人才知道。最后,福克斯终于觉悟到,只付出比准备高中期末考多一点的努力,是不可能记嘉奖也不可能加薪的,这才踏上了归途。 第二十四章 以死恐吓 好家伙,他还真把尸体搬进了客厅,让它和着民谣“九连环”的音乐踺起舞来,房东被吓得魂都飞了…… ——第三代柳家小さん,落语(骆驼的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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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呀,怀着莫名奇妙的心情和约翰道别后,我上了车,在车上再一次确认他的签名。接着我就变得十分想睡,那可不是一般的困意。根本就是被睡魔附身似的,害得我隔天早上睡过了头,纽约也没去成……” 哈斯博士听到这里,把录音机切掉,哈定律师的声音也停了下来。博士对葛林说道: “——以上就是哈定和约翰昨夜见面的部分经过。后面哈定说他自己应该是在某个时候被人下了安眠药,不过,也没人知道是真是假。那男的一旦事情扯上自己就会大惊小怪的。” 令人震惊的史迈利失踪事件发生后,葛林终于在傍晚时分找到了哈斯博士。因为昨天夜里博士是和警方一同前来的。所以庞克小子不能强出头,厚脸皮评论案情。不过对葛林而言,等待是值得的,因为哈斯博士如今在搜索阵容中已位居要角,警方到手的情报他几乎都可以掌握得到。局势会变成如此,大部分是起因于崔西警官跳进墓穴的事件。大理石镇警署署长忧虑崔西的精神状态,而且也不放心部下卡拉汉和福克..斯等人,所以他默许哈斯博士以特别顾问的身份,拥有和现任警官相等的职权。这固然是由于对博士的信赖所至,但也是在警力已经出动侦查万圣节女高中生命案后,大理石镇警署目前人手不足的窘况下的权宜之计。 因此,葛林从刚刚就一直待在哈斯博士的资料室里,两人关在里面,一边看着监视录影带的复制备份,一边听着截至目前为止警方掌握到的线索和证词。现在葛林听的是下午才刚结束的哈定律师的侦讯录音带。因为思绪周全的哈斯博士掌握了侦讯的主导权,所以录音带的内容很详细,连当时的对话也都正确地还原再现,葛林尤其注意到哈定最后的那段话。 “我记得晚餐时哈定匆匆忙忙地走了进来,一坐下就拿起约翰的酒大口喝下。” “真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 “也许在晚餐餐会时,有人偷偷在约翰的酒里下了安眠药。”连哈斯博士也忍不住露出厌烦的表情。 “又一个喜欢下毒的杀人魔登场了?就连我都要神经衰弱了。若真如此,那么在晚餐前,没戴面具的‘面罩人’可能就已经若无其事地在殡仪馆里闲晃了。” “说到‘面罩人’,法林顿那条线追得怎么样了?” “那条线是那个叫福克斯的娘娘腔刑警在追的,他还没回来报告。况且这事扯上了那个獐头鼠目的南贺平次,要搞清楚本来就很困难。” “不过,我觉得不管‘面罩人’是谁,这案子还是要朝遗产继承谋杀案的方向去查。因为那个茶会是整个事件的起点,接着又有恐吓信的事。” “这样啊……哈定的侦讯结束后,我也跟崔西警官说这是一起遗产继承的谋杀案……” 葛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你食言了?你把我死掉的事跟他说了?” “没有,这个我没讲。茶会的事我一个字也没提,我是跟他说之前发生的宣布更改遗嘱的事啊、家族成员起了冲突啦、史迈利喜欢捉弄人啦,以及最后遗产怎么分配这些。不过崔西似乎不太感兴趣。虽然他说要重新调查史迈利的死因,但也不知道进行得怎么样了。现在为了追查失踪尸体的事,他已经一个头两个大了。” 不愧是前所未闻的尸体失踪案件。从昨夜以来这一带就不断地被搜索,还围起了封锁线,但约翰、“面罩人”(法林顿),还有下午才刚不见的史迈利等人的尸体完全不知去向。葛林想起刚刚崔西要回警署前神情恍惚、一个人喃喃自语的样子。 ——“尸体全都不见了。被害人、凶手、目击者,这些人明明都已经死了,却嘲弄我,逃得远远的……” 葛林决定回到刚刚的话题。 “录音带里,哈定也说虽然他不知道约翰是何时、又是怎样收到恐吓信的,但他似乎很怕史迈利死后,接下来就轮到自己。” 哈斯博士神色凝重地说:“所以他才会自己也立了遗嘱吧?伊莎贝拉虽然不知道有这么一封遗嘱,但从遗嘱的内容来看,她又变成最有嫌疑的人了。” “可是,若她知道遗嘱的内容,应该不会傻到让别人怀疑到自己头上来吧?因为就算不那么做,约翰也说了财产要留给她……” “对,因为他早晚都会结婚会嘛!她没有理由要这样蛮干,我们来把这写整理一下吧?不是约翰的遗产继承有问题,而是一开始的史迈利的遗产继承有问题,但我怎么也不相信这是桩谋夺遗产的杀人案。” “怎么说?” “因为继承遗产的这些人,并不像外界所想的对史迈利的遗产分配心存不满啊!一开始宣布遗嘱的时候并没有人提出异议,詹姆士把自己拥有的技术看得比金钱更有价值;威廉虽然需要钱投资戏剧,但他继承的金额用在这上头是绰绰有余的了。洁西卡和弗雷德这对夫妇,也没听说他们特别贪财;而就莫妮卡而言,她是个不需要万恶金钱来妨碍自己修行的人。负债最多的人就属约翰了,不过据说他继承的金额还超出负债呢!不是家族成员也分到好处的人,就是马利阿诺神父、玛莎还有我自己。我们都已经得到太多了,我在想,大家真的都这么爱钱吗?嗯,或许这其中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可是爷爷曾宣布说要修改遗嘱。” “哦,是没错啦!可是根据哈定的说法,这是史迈利一贯的整人伎俩,更改遗嘱内容什么的根本就不存在,也有可能因为这种不存在的事而引发杀机啦!bbr>但史迈利爱捉弄人的怪癖,大家应该早就见怪不怪了……” “可是约翰不是很害怕自己会从继承名单上被剔除吗?” “嗯,这么说来,史迈利被人下毒害死这件事,是约翰干的啰?巧克力和密室的谜都还没解开,偏偏知道内情的约翰又被人杀死了。” 在史迈利被毒杀身亡的案件上无法突破瓶颈的葛林,又把话题绕回了恐吓信。 “恐吓信上的文句我们先不去管它,那上面的数字代表什么意思呢?”哈斯瞪大眼睛,盯着恐吓信端详了半晌。“嗯。11:24、2:11。是什么意思呢?好像是时间之类的吧!” “难不成是预告要杀人的时间?” “呵呵!若是侦探小说迷崔西,肯定会赞成这种说法,十一点二十四分?的确,根据监视录影带拍到的画面,命案是在近十一点左右犯下的,难道凶手稍稍将预定犯案的时间挪早了?那2:11又是什么呢?两点十一分?二月十一日?还是十一月二日?二日那天有发生什么事吗?” 葛林拼了命地回想。 “一日是举办茶会的日子,我是在那天死掉的,隔天我和赤夏去十字路口咖啡馆,回来后……对了,爷爷发表了临终宣言。” “……然后,那一天半夜史迈利就被人下毒害死了。嗯,这和第二个死人的恐吓信有什么关联吗?这种数字怎么解释都行,根本就毫无头绪,就像那个八点十八分的广告之谜一样。” “八点十八分的广告之谜?” “你不知道吗?目录或橱窗里的时钟,大多都显示这个时间。有人说这是林肯总统死亡的时间。” “难道不是吗?”哈斯博士得意洋洋地说:“林肯的死亡时间是上午七点二十二分。” 像这种没营养的知识,葛林知道的也不少。 “虽然和恐吓信上的两点十一分不一样,但还有一个两点四十五分的典故,你知道吗?” 没有印象的哈斯博士一脸遗憾地摇摇头。 这回换葛林得意了。“在‘最后安全’(Safety Last)这部电影中,吊挂着哈乐德·罗伊德的大楼时钟上面所指的时间就是两点四十五分。” 走火入魔的两人凑在一起闲嗑牙并无伤大雅。但如果崔西也在场的话,他一定会一边搔头一边大叫:“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葛林自己也马上意识到他俩在讲废话,这种找碴游戏再玩下去,就更难发现真相了。哈斯大概也察觉到了这点,所以将话题拉回来。 “……对了,说到时间,我就想到——约翰那只坏了的怀表,你怎么看呢?” “那个有点奇怪,我总怀疑那是人为的,就是怀表破掉的事。我觉得那是凶手在故布疑阵,这么做应该是为了要嫁祸给十点半左右拿刀进来的伊莎贝拉吧?” “可是,是她自己主动拿刀过去的。凶手怎么料想得到呢?她和威廉都说接到约翰来电时,被指名拿刀前去的人是威廉呀!” “也许凶手猜不到,但他有眼睛可以看呀!如果‘面罩人’从‘升天阁’的门缝里看到伊莎贝拉在那个时间拿刀子过来,那么他杀了约翰后也许会想到可以把时间往前调,好嫁祸给伊莎贝拉。怀表上有指纹吗?” “没有,一点指纹也没有,因为‘面罩人’也戴着手套,所以想从那上头找线索算是没指望了。在侦查会议上的讨论也是倾向你刚讲的方向,不过我试着更深入一层去想。” “是什么?” “从约翰在‘黄金寝宫’的举止看来,我认为他应该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为了让真正的凶手——也就是法林顿摆脱嫌疑,他故意把怀表弄坏,将怀表上命案发生的时间调了一下,来误导发现的人。可是,伊莎贝拉碰巧在那个造假的时间点上拿刀过来,变成了嫌疑犯,所以约翰当时才会那么着急,极力澄清伊莎贝拉的涉案嫌疑。” “所以在怀表上动手脚的不是凶手,而是死而复活的约翰自己?” “应该是吧!但他为了什么原因要袒护‘面罩人’,我就不明白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约翰应该有发觉你装设的监视器陷阱吧?因为有人看见‘面罩人’的前提下,他才需要动这个手脚啊!这就怪了,应该没有人知道那台机器的运转吧?” “嗯,是这样没错……” 似乎连哈斯博士都被搞乱了。这是葛林突然想到。 “监视器的事先摆一边,如果说约翰要袒护某人,会不会和过去发生的那件恐怖事件有关?——和杰森有关……” “杰森?” 葛林说出他在十字路口咖啡馆听到的关于二十年前杰森的事,听完这些话后,哈斯博上显得一脸疲惫。 “……又是杀人魔复活的传说吗?难道‘面罩人’的真正身份不是法林顿,而是复活后的杰森?真头痛啊!关于这件事我也略有耳闻,不过当时我还在芝加哥大学任教,详细的情形并不清楚。可是哈定作证时有提到,约翰对万圣节那天的事有些在意。如果这指的不单是前些日子的万圣节,同时也包括二十年前的那个可怕万圣节的话,这一点就该纳入考量了。” “以前的事,只要找个人问就可以清楚了吧?” “嗯,家族的旧事该问莫妮卡,不过这件事关系到自己的儿子,她恐怕无法客观吧!我们总不能问些‘复活的杀人魔是你的儿子嘛?’之类的话,而且莫妮卡最近似乎有点老年痴呆的倾向,记忆和言谈都变得怪怪的,玛莎也是从早年就一直待在巴利科恩家,不过,若要找个能将事件始末讲清楚、讲明白的人,那马利阿诺神父是最好的人选。” 讨论到这个阶段,葛林心里突然升起一股不安。虽然他们推理出各种情况,但每一个情况却都只能推到一半,不仅如此,在推理的过程中,嫌犯还不停地转换,根本就理不出头绪。就像被害人、凶手、目击者以及被传讯的家伙接二连三逃之夭夭一般,葛林觉得道藏书网这推理,假设和怀疑也正一一地从自己的掌中溜走。哈斯博士接下来说的话更让葛林坚定了这种想法。 “不过还有件更奇怪的事——” “你该不会要告诉我,不只是犯人和目击者,连负责侦查的崔西警官也是个活死人吧?”葛林略带讽刺地说。 “呵呵,那个男人目前的状态的确像个活死人啦!别看他平时正经八百的,其实他很神经质。不过我要讲的不是崔西,是经理办公室的指纹。” “指纹?” “对,根据鉴识报告上的记载,那个房间里几乎找不到一枚清楚的指纹。印在保险箱上的指纹是唯一的一个,除此之外,别说是凶手的,甚至连约翰的指纹都找不到。这根本是有人故意擦掉的。” “是凶手擦掉的吧?在擦的过程中,连约翰的指纹也擦掉了。” “平时的确可以这么解释,但你还记得那个录影带的画面吧?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面罩人’也有戴手套,所以他应该没有抹去自己指纹的必要……” “这么说,如果不是凶手,有谁会去做这种事呢?难不成是约翰擦掉的?” “嗯,我在伤脑筋的就是这一点。如果约翰不想让自己的指纹留下来,那会是为什么呢?不,如果昨晚和哈定碰面的男人不是约翰的话……” 再一次,葛林感觉自己被卷入了混乱的漩涡。 “你说和哈定碰面的人不是约翰……你该不会想说那是史迈利吧?” 哈斯博士莫测高深地皱起眉头。 “嗯,哈定也说他总觉得在他面前的那个人哪里怪怪的。而且就算他没说,我也觉得戴了那付眼镜和假发的约翰跟史迈利实在太像了。” “这个……我也有感觉。所以说,史迈利化妆成约翰的样子立下遗嘱,把约翰的遗产过给伊莎贝拉?可是,那上面的签名是约翰的笔迹吧?” “哦,这倒是如此。哈定也说了那签名是真的……所以反过来想,是约翰伪装成史迈利啰?嗯,这比较有可能。” “他有什么理由要这么做呢?” “比如说,我们可以把这想成是‘死的恐吓’。” “死的恐吓?” “就是利用活人害怕死亡和死人的心理。像在中国,一直到近代都还有以死恐吓的习俗。一旦有穷人去世,苦主就会把那尸体买来,打扮成被害死亲人的模样,去吓唬和自己打官司的人。在德国也有类似的事,在日耳曼的古代法典《萨克逊之镜》的领土法中就定有一条法令:如果被害人的家属不将死者下葬,而是将之抬到法院去告发凶手的话,被告的人要嘛就是用自己的项上人头做赌注和对方打官司,要嘛就是直接向尸体认罪。” “日本一种名为‘落语’的传统杂戏中也有一个故事,就是让吃了河豚暴毙的男子跳舞,藉此向房东或某个人敲诈。” 葛林又被引出了这段话。但现在可不是竞相展现学识的时候,他赶紧将思绪拉回来。 “约翰装扮成复活的史迈利,打算要恐吓某人——他是想威胁‘面罩人’吧?还是继承遗产的人?可是为什么呢?啊,这实在难以理解。博士,假设情况一个接着一个,却又一一地被推翻,我已经乱成一团了。” “就是说呀!我也越来越搞不清楚了。不过,葛林,我们之所以会这么困恼的症结所在,你知道是什么吗?” 葛林摇摇头,他已经没有多余的心力去想这个问题了。 “我想多半是因为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怪异世界。” “怪异世界?” “没错,死人复活的怪异世界,我们必须将死人复活这种前所未闻的棘手要素考虑进去。这就是造成混乱的最主要原因。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反而知道该如何去推理。” “怎么说?” “换个方式说,我们必须更掌握死人的心理。或许他们想的是活着的人根本不会去考虑的事。说到能够充分了解他们想法的人,最适合的人选……” “就是同为活尸的我——是吗?” 葛林抬头望着天。如果还活着,还有呼吸的话,他真想深深地叹一口气。

2

史都华·柯林斯医生神经质地掸去躺椅上不存在的灰尘,脑子里想着才刚离开的病人。来这间临床心理诊疗所看病,连今天算在内,已经是第三次了。然而,柯林斯医生还是无法掌握这名患者的深层心理。 柯林斯医生也很清楚他都只谈些表面的事。 他说他对自己的性无能感到不安,对亲兄弟有着无法自拔的自卑,因缺乏母爱而感到孤独——这些情绪在他的心理形成漩涡,变成一股巨大的不满与挫折,有时他会用暴力的方式寻找发泄的出口。 柯林斯医生厌倦了病患们不时提出的哲学论调,通常都不太理会,但这个病患将自己心中郁积的暴戾情绪用“死的冲动”这种超越专家的言语来表现,让他印象深刻。 最近这样的病患明显变多了,柯林斯医生心想。虽生犹死的一群人——一群活尸。今天来看诊的十个人之中,就有四个人自称他们已经死了。这让柯林斯医生感到讶异,不过在知道了其中只有一个是真正的死人之后,柯林斯医生也在烦恼这份工作是否该收起来别做了。 现在已经变成令人讨厌的时代了,柯林斯医生心想。不管是在心理层面或是生理层面,生和死的界线越来越模糊不清了。不过,柯林斯医生是忠于自己工作的男人。如果治疗对象是如同字面意义的活死人,他绝对不干,但若病患是心理层面的死人,这可就是他的专长了。 不论是受胃病所恼的中年男子,或是罹患爱滋病精神沮丧的同性恋,只要朝着病因一直追溯下去,就会发现很多都是幼时受到创伤所导致的。最要紧的是耐心听他们说话,发掘出问题的症结所在,然后再帮他们除去心结,柯林斯医生觉得自己的工作就像个掘墓人——不,是捣毁坟墓的人。 刚刚离开的那位病患,在过去一定也发生过什么足以影响一生的事。来这儿的重症病患,大部分在幼时都有一些像是被变态老伯带进仓库、绑在椅子上,强迫聆听华格纳的《女武神的骑行》的经验,并因此留下永难磨灭的阴影。 ——不过,藉由我的治疗,那被压抑在心灵深处的过去终也会有被唤醒的一天…… 柯林斯医生对整理得干干净净的躺椅成到很满意,接着他的思绪转到下一名患者的身上。那名中年男子是从以前就来这里看诊的老病患,不过,近来他变得像具活尸一样(当然,这是指他的精神状态)。 柯林斯医生对着候诊室的门喊道:“李察·崔西警官,请进来!”

3

“别傻傻地只会站在那里,去帮我去把装面粉的罐子拿来。” 只要是站着不动的人,就算是总统——不,就算是死人也要差遣一下的玛莎,头也不回地向走进厨房的葛林说道。现在的她正专心做着明天要吃的蛋糕。 葛林看着架上排放的瓶瓶罐罐,不知该从何下手。 “哪、哪个罐子?” “没写字的那个,画着青豌豆的绿色罐子。” 葛林依照玛莎的话取出罐子,一边拿到她身边,一边说道:“什么嘛,这好像是小孩子在扮家家酒的罐子,为什么要用什么青豌豆的罐子来装面粉呀?” 玛莎就像是彼人问到“为什么太阳要从东边升起”那样的一脸不耐烦。 “是呀,这是少爷们小时候玩过的玩具罐。助手洛克拿它来装预先存起来的面粉,他那个人虽然小气巴拉的,但这种爱囤货的个性正好帮了我大忙。面粉用光了,却没人愿意帮我去城里买。就连你也——” 葛林眼看矛头就要指向自己,连忙转移话题。 “没有砂糖罐吗?” 葛林和哈斯博士讨论完案情后,已经厌倦了不断的凭空推测,他决定坐而言不如起而行。虽然各种假设都碰到了瓶颈,但葛林自己打定主意,要重回事件的原点——那一场茶会——重新展开调查。只是玛莎回答葛林的态度,依旧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 “在那个架子上吧?” “没有,那个……那天茶会上用的陶制砂糖罐没在上面。” 在架子上的装糖容器是玻璃制的,和之前的不一样。玛莎看起来似乎更不高兴了。她停下搓面粉的手,双手叉腰,斜眼看着葛林。 “怎么啦?难道装糖的容器变了,里面的糖就会变成盐了吗?” “也不是啦,只是我很喜欢之前的那一个,所以想说怎么换掉了。” “因为打破了嘛!” “打破了?什么时候?在哪里打破的?” “你这主人真的很烦耶!就那次茶会后的事啦!手一滑不小心就打破了,因为我忙这忙那的,又没有人来帮忙——” 葛林大失所望。茶会的事,因为巧克力这条线连不起来,所以想要顺便调查一下那个砂糖罐。早知道会这样,当初早点下定决心就好了。接二连三的事件分散了注意力,结果反而让到手的线索给溜了。 葛林不甘心就这么离开,继续盯着平日放砂糖罐的那个地方。突然,他发现某样东西。一等玛莎转过身去忙后,葛林立刻凑近架子瞧个清楚。 架子上放了好几层瓶瓶罐罐的调味料。在最下层的地方——板子与板子的缝隙之间,有些白白的东西。如果这不是从新的砂糖罐里溢出来的,那么它可能就是之前砂糖罐里装的东西。葛林连忙用刀把这些白色粉末刨出来,撕下一旁旧报纸的一角包好。 葛林办完事正要走出房间,玛莎在他的背后叨念着:“真是的,自从发生那种事后,大家都变得爱查东查西的。你那个不良少女的朋友也得意洋洋地说她知道凶手是谁了。有空闲做侦探查案,还不如来帮我忙比较实在。” 只要是站着的人,不管是总统还是庞克少女,都想使唤是吗?葛林苦笑。不过下一秒钟,葛林突然有种奇妙的预感。他觉得玛莎讲过的话当中似乎隐藏着什么重要的线索。只是他想不起来是出于她刚才讲的,还是很久以前讲的。而且,那句话似乎和下毒事件没有直接的关系,葛林拼命地回忆,开始找寻拼图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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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汀小姐一边吹干湿答答的头发,一边犹豫着是否该拿出冰箱的啤酒来喝。虽然啤酒的热量很高,但今天经历了那么刺激的事,真让人觉得有点累了,而且,刚洗完澡来上一杯应该很不错吧?于是她打定主意,把啤酒拿出来喝了两口,接着随手拿起放在冰箱上的报纸走回床边。 那是在回家路上买的《大理石镇地方报》,连这次在内她已经看了三遍了。斗大的标题刊载着这样的文宇:“崔西警官 挖掘坟墓” 不用说,标题下方当然也登出了崔西警宫跳进史迈利墓穴中的照片。烦恼的警官和眼前空空如也的棺材一样,大大张口地愣在原地。 艾汀小姐看到今天早上为自己做笔录的人竟然这么丢人现眼,不禁有种自己也被要了的感觉。不过,在看了右下方的报导后,她心里的不快稍稍获得了平复。“消失的法林顿先生——死人复活”的标题下方,登出了法林顿的画像,画像是根据她和詹姆士今天早上的证词绘制的。虽然被卷入了可怕的事件中,但自己的证词像这样风风光光地藏书网被刊登在报纸的头版上,也不算是件坏事。 报上还有“逃逸的被害人、凶手、目击证人——寻找所有尸体”、“深夜飙灵车发生重大事故”等标题,从昨夜一页到今天早上发生的种种事件都被大肆渲染。报上不仅仅是针对这些事件发生的经过加以报导,有写热衷推理的记者更在“面罩人”真的真实身份上大做文章。不但扯出二十年前的杰森·巴利科恩事件,甚至还刊登了不知道从哪弄来的、约翰收到的那封恐吓信的翻拍照片,字里行间充满着对家族争产的暗示,任意地无限上纲。 所有情报之所以毫无保留地摊开在报纸上,都怪那个叫卡拉汉的白痴小队长,艾汀小姐心想。那个男的在正门大厅前,俨然一副好莱坞出身的政治家在进行总统就职演说的姿态,对着蜂拥而至的媒体自我陶醉地演讲着。另一个叫福克斯的刑警也是,问她的电话比问案还热心。部属们净是这个德性,也难怪崔西警官会神经衰弱了,她不由得同情起那位挖墓的警官。 想着想着,艾汀小姐突然惊觉,只要媒体继续炒作下去,迟早有一天记者或新闻主播会找上门来釆访她。说不定自已还会上电视,接受第七频道唐·蓝瑟的专访…… 艾汀小姐幻想着自己上电视的情景,自我陶醉了好一会儿。 ——和神秘的法林顿先生有过最后接触的悲剧女主竟(虽然她自己也不清楚是哪里悲剧啦!) ——太好了。如果上了电视,她也可以向去过纽约的凯蒂炫耀一番了。 可是,艾汀小姐突然又担心了起来,自己在面对唐·蓝瑟的访问时,可以对答如流、妙语如珠吗?如果唐就时事问题要自己提出见解时,该怎么办?现在恶补不知还来不来得及? 艾汀小姐急忙翻开报纸。要是报上有介绍探讨时事的畅销书,就买一本来读读好了。 就在这时,她看到一则新闻。 标题是:“州历史文艺协会 颁赠故欧布莱恩先生特殊成就奖”。报导中,对《墓碑村、大理石镇一带的历史及民间传说》一书的作者不动产商人法兰克·欧布莱恩有一番介绍。 不过,引起她注意的不是报导的内容,而是附在旁边的欧布莱恩的照片。 艾汀小姐盯着那张照片端详了一会儿,突然灵机一动,她拿起放在边桌上的自动铅笔,试着在照片上画了起来。 她试着在欧布莱恩的照片上画上眼镜和胡须,然后再翻到报纸的头版看。 如此重复了两、三次后,艾汀小姐不禁喃喃自语了起来。 “天啊!不管怎么看,法林顿都和这个叫欧布莱恩的男人长得一模一样……” 第二十五章 赤夏的冒险 重拾这段记忆的人生,还定摆脱不了最后的一瞬间,而这最后的一瞬间又会摆脱不了它自己的最后一瞬间,不断地重复之后,死亡这东西将变得永无止境…… ——亚瑟·史尼兹勒(Arthur Sizler),《飞向黑暗》(Flight Into Dark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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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夏吸吸鼻涕,拢了拢夹克的领子,没想到当少女侦探南茜·茱儿一点都不好玩。 赤夏现在人在巴利科恩大宅的屋顶天台上。她所在的这栋建筑,就位于三层楼高的巴利科恩大宅正中央,天台四周的栏杆将诺曼住的阁楼围在中间,成为一座瞭望台。在新英格兰境内,许多第二帝政时期建筑风格的古宅中常常可以看见这类天台,它原本是为了瞭望港口进出的船只而设计的,所以又称为“寡妇台”。不过,因为所在地是巴利科恩大宅,瞭望的不是进出港口的船只而是进出墓园的死者,所以就另一种含意而言,也有人认为这个名字颇为相配的。 白天从寡妇台远眺墓园风光,如果没意识到那是死者聚集的地方,其实还称得上景色明媚,但晚上十点过后,就只剩下阴森森的一片漆黑,没什么远眺的乐趣可言。赤夏蹲在高度低于腰部的栅杆暗处,整个背缩在一起。从栏杆的间隙向墓地方向眺望,一想到每一座静静伫立的墓碑下方都躺着一个死人,她就不由得感到又冷又怕,心中后悔的念头也益发强烈。 赤夏一直待在这儿不肯离开当然有她的理由,她是为了要洗清母亲伊莎贝拉的嫌疑。打算自己调查事件的真相、她的心里有一个假设。不,与其说是假设,倒不如说是偏见比较恰当。十字路口咖啡馆的比尔老爹说的“万圣节杀人魔”杰森的事,一直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因此,当她听人说超失踪的那个“面罩人”,立刻就把两者联想在一起——没错,她确信“面罩人”一定就是死而复活的杀人魔杰森。 少女侦探还家觉到了一个疑点——那就是诺曼。赤夏常常听见莫妮卡错把诺曼说成是杰森,完全一副杰森还在世的口吻。因为这件事心生怀疑的赤夏,还去找过玛莎询问诺曼的来历。 据玛莎的说法,诺曼是在发现杰森腐烂的尸体后才出现在墓园的。他的脸在越战中灼伤,失去了记忆,唯一记得的就是从军的那段日子神父杰森对他的好,因而的来拜访。失去心爱儿子的莫妮卡,把诺曼留在墓园,将他当作是杰森的替身,对他百般疼爱,就这样一过便是二十年…… 听到这些,赤夏就觉得很可疑。突然间她想到,难不成诺曼就是杀人魔杰森为了掩人耳目而假扮的?“面罩人”是杰森,而杰森就是诺曼——这个等式在她的脑海中浮现。不过,她的推理没有任问根据,而且无可否认的,其中有些推理甚至是因为“不管是诺曼还是杰森,取这种在恐怖片里出现的名字就一定有鬼”这种莫名的奇想。 不管怎样,赤夏决定要证明自己心中“诺曼即杰森”的想法。于是,她问玛莎记不记得杰森有什么特征,玛莎告诉她:“杰森还是婴儿的时候,她肚脐旁边有一个蝴蝶状的胎记。”太好了!赤夏心想,只要确能认诺曼肚子上有这么一个胎记,便可以证明她就是杰森了。 事不宜迟,赤夏马上采取行动。她算准诺曼不在的时候,潜进诺曼位于阁楼的房间,再从房间来到寡妇台,躲在栏杆的暗处。赤夏现在所在的位置旁边,就是供阁楼房间采光用的圆窗。她打算从这里偷窥房里的情况。当诺曼要更衣睡觉时会露出肚子,这样她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 这个计划实在是不够周全。 赤夏意识到这一点时,已经在天台待了两个小时以上了。饥寒交迫,诺曼依然没有出现。就算他真的出现,而且换衣服准备睡觉,也无法保证一定能看到他的肚子啊! 此外,赤夏还发现自己的计划有一个很大的漏洞,就算到时候顺利确认诺曼就是杰森,但接下来自己要怎么回去呢?从天台到大宅的唯一通道,就是诺曼房间的那扇门。赤夏提心吊胆地从栏杆往下看,眼下是南栋三楼的屋檐,距离这里足足有十英尺。别说她没有往下跳的勇气,就算她真跳了下去,也会被陡斜的屋檐绊倒,直接滚下去。 就在赤夏束手无策,又吸了吸鼻涕的时候,阁楼房间里有了声响,光线流泄出来,吓了一跳的赤夏连忙把脸贴向凸窗。诺曼终于回到房里来了。 诺曼进入房间后,第一个动作就是点燃小房间中央那座老旧的煤油炉。火苗在炉芯的尾端延展开来,在火光的映射下,那丑脸上的阴影益发明显了。 确认炉火已经点燃后,诺曼坐到床上,慢慢举起双手,伸了个大懒腰,好像很累的样子。 ——事情说不定可以比想像中更快搞定呢!赤夏暗自窃喜着。不过另一方面,她觉得自己的忍耐已经到达了极限。自从诺曼出现后,她全身的神经都绷紧了,接着是一股强烈的尿意袭来。这是小时候只要一玩躲猫猫,就一定会出现的独特生理现象。隔着一道墙,鬼正一步步地逼近——那种憋不住的感觉又回来了。 仓皇中,诺曼开始脱上衣了。在一旁偷看的赤夏像个偷窥狂似的,心中不停喊着:再脱!再脱!大概是回应她心中的呼唤吧!转眼间,诺曼已经脱掉了衬衫和裤子,只剩下贴身的衣物。 ——再脱、再脱,把内衣也脱掉…… 这时,赤夏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个疑问。 ——等等,诺曼现在换上了睡衣准备就寝,所以他是不打算洗澡了?这么说来,他就没有必要脱掉内衣了。虽说他还是有换内衣裤的可能,但在这样寒冷的夜里,有必要特地那么做吗?天气这么冷,还特地脱光光露出肚子…… 冷——脑中一浮现这个字眼,赤夏就鼻子发痒,至今为止一直成功隐身在暗处的女侦探,犯了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哈——啾!”吸入的鼻涕刺激了鼻子的黏膜,赤夏就像只愚蠢的土狼,打了个大喷嚏。不过,诺曼可不会认为在眺望台的是迷了路、不小心闯入的土狼。 阁楼通往外面的门打开了,天台上出现诺曼巨大的影子。 “你在那种地方做什么?” 低声进出这句话后,诺曼开始朝赤夏所在的地方走近。浮现在黑暗中的是那张被火纹身的脸,以及向前摸索好像要一把抓住猎物的两只手。此时此刻,若不是他身上只穿着内衣裤,一副滑稽样,这一幕就好比二流恐怖片里经常看到的桥段了。 “不,别靠过来……” 赤夏向后退。她的背已经顶到了天台坚硬的栏杆,但诺曼还是朝自己步步逼近。走投无路的她爬上了栏杆。 “你别过来!” 然而,要赤夏在平衡木上学东欧体操选手做出华丽的肢体动作,就体重而言是困难了些。诺曼再向前跨近一步,他的指尖碰触到了赤夏伟大胸部的顶端,为了闪躲,赤夏往后一缩。顿时失去了平衡,她膝盖弯曲,双手挥舞,就像是用细线操控的木偶般摇摇晃晃。 从寡妇台上传来的尖叫声响遍这座墓园,唤醒了无数长眠中的死者。 于是,赤夏跌进了无边的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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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的烟灰缸里,烟蒂堆积如山——那家伙不知要折我几年的寿!想到这里,崔西警官连忙摇了摇头。 ——不行、不行,这么想只会让自己不安,把自己逼进死胡同里。刚刚柯林斯医师不是才告诉过我吗?…… 夜已经深了,崔西还待在大理石镇的警署里,独自一人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署长说了:今晚就早点回家,好好休息吧!不过他心里很清楚,逃走的死人一个也没抓到,就算回家去了,也睡不着觉吧? 傍晚他刚去看过心理医生,医生建议他不要一直钻牛角尖,要试着让自己多接触外界,培养一些可以让自己放松的兴趣。可是,并没有什么兴趣可以让这位工作狂警官放松,唯一能让他放松的事情就只有工作。柯林斯医生当然也指出了崔西工作过量的事实,不过一天不把这个案子解决,他就一天开心不起来。 崔西决定先来检讨一下福克斯从后湾打来的电话报告内容。 向两家杂志社打听的有关法林顿的线索全断了,不仅是法林顿本人,就连撰写法林顿相关消息的两位专栏作家也都不知去向,这实在可疑。而且,据说其中一位还跑来了墓碑村。崔西想再问一次威廉和南贺好了。南贺就算了,凭威廉曾跟法林顿见过面,再试一试,说不定可以问出什么端倪来。尽管现在已经是深夜了,崔西还是叫罗培兹去威廉家一趟。 就在崔西想这些事的时候,是有心电感应吧?罗培兹打电话回来了,可是拿起听筒后,崔西脸上的表情却变得更忧郁了。 电话那头的罗培兹唉声叹气。 “……长官,不只是死人,现在连活人都开始逃跑了。威廉的太太海伦跟我说,那家伙傍晚没交代一声就出去了,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啊,还有他的那个广告商朋友,叫做吉姆·费尔德的也不在。大家根本就是讨厌我,趁我来之前全跑光了……” “好像那是这样呢!罗培兹。我们大理石镇警署不知什么时候加盟了‘全美丑小鸭协会’。放心回来吧!惹人嫌的不只你一个,我和福克斯也好不到哪里去。” 放下听筒的崔西有好久没有觉得自己的部属这么可爱了。吃瘪的不是只有自己。等两名刑警回来,一定要好好请他们吃披萨,喝咖啡。正当崔西想着这些个着边际的事时,另一位部属卡拉汉小队长开门进来了。 “啊!长官,你在啊?你还好吧?” 卡拉汉用一贯爽朗的语气跟崔西说话,但崔西立刻板起脸孔,斜眼看着他,桌上摆着那份大理石镇的当地报纸,斗大的标题写着“崔西警官 挖掘坟墓”。报导会这么耸动是因为自己失态,这他没有话讲,但其他有关侦查的重要情报和线索也一一被披露了出来,这全都要怪卡拉汉这个得意忘形的大嘴巴。只有卡拉汉,崔西不想请他吃披萨。别说吃披萨了,他当警察这么失败,应该要被免职才对。 崔西抓起桌上的报纸往卡拉汉的面前一递,正要开口数落,没想到他竟抢先开口:“对、对,我正要说这个,长官。”老实不客气地把报纸接了过去。 崔西反应不及,当场愣住了。卡拉汉不理会上司的窘态,继续说道:“刚刚您出去时,墓园的员工艾汀小姐有打电话过来哦!她说她知道法林顿的本尊是谁了,所以我们就去了一趟——”崔西立刻有所防备。“等一下,你说的那个本尊不会也逃跑了吧?” “这个,该怎么说才好……”卡拉汉闪烁其词。 “那我再问你,那个本尊什么的,到底是活人还是死人?” 又不是在玩芝麻开门,还先报上暗号呢!卡拉汉心想,不过,他还是认为早点让崔西面对现实会比较好。 “对不起,”我干嘛道歉呀?卡拉汉一边这么想,一边说道:“——又是个死人,艾汀小姐说法林顿的本尊其实是前些日子意外死亡的不动产商人法兰克·欧布莱恩。” 崔西用手遮住脸,用近乎呻吟的声音说道:“哦!难道死人喜欢我们大理石镇警署,还会自己报上姓名来不成?……那个叫艾汀的小姐这么说,有什么根据?” 卡拉汉一边偷瞄崔西的表情,一边急忙照着艾汀小姐电话中所说的,把报纸上欧布莱恩的照片画上眼镜和胡子,再比对法林顿的肖像拿给崔西看。 看过之后,崔西不得不点头承认。 “嗯,要说相像的话是真的很像……” 崔西想起从哈斯博士那里听来的关于巴利科恩家的秘辛。外界猜测,约翰·巴利科恩把事业伙伴换成南贺平次的事让欧布莱恩十分苦恼,所以他才会自杀。还有,约翰的妹妹洁西卡嫁的就是欧布莱恩的儿子,同时她也是巴利科恩家的继承人之一。 崔西向卡拉汉问道:“那你有到欧布莱恩的家里去看看吗?” 卡拉汉早就等着崔西问他这问题了。“是啊!我去过了,哈斯博士在侦查会议上不是说了一堆吗?所以我马上就跑去了欧布莱恩家。” “结果如何?” “没说到什么话。洁西卡歇斯底里发作,大叫大嚷的,她那懦弱的丈夫连屁都不敢吭一声。不过他倒是说了,一直到教会举行弥撒之前,他父亲的遗体都好好地躺在棺材里。” “那之后呢?” “因为棺材盖上盖子,抬去埋了,所以棺里的事他就不清楚了。” “是吗?……那么,明天免不了又要再去挖一次坟墓了……” 崔西烦恼了起来。一定又会被报纸乱写了:“警官未记取教训,再度挖掘坟墓”。他叹了一口气,说道:“妈的!真不敢相信,要找的死人多得数不清,还是先找活人好了。你调查过洁西卡和弗雷德的不在场证明吗?” “嗯,这一点我也想到了。不过约翰被杀的那天晚上,他们两人都在朋友家喝酒、打桥牌,一直待到天亮。这我也向他们的朋友求证过了,他们的不在场证明应该是真的。” 崔西没办法,只好将话题再绕回死了的欧布莱恩身上。 “欧布莱恩意外身亡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 “我记得是在万圣节隔天的十一月一日,那天晚上他连人带车从春田瀑布附近的断崖摔了下去,隔天早上才被人发现。” “这样啊?那好,我去交通课问一下详细的情况。” 于是,崔西走去交通课问人,恰好今天值班留守的是那天处理事故现场的警员。他一面喝着淡而无味的咖啡,一面回答崔西的问题。 “啊!那是个很严重的意外,尸体都摔烂了。春田瀑布附近,你也知道吧?人称‘死亡弯道’,有一首很老的畅销单曲还拿它当歌名咧!” “不熟悉路况的外地人常在那附近出事吧?” “没错,外地人。但本地人对那儿可是一清二楚。所以呀,人家说做不动产生意的欧布莱恩会死在那里,不是因为意外,而是自杀。知道那里危险的人一定可以安全通过的。前几天,在同样的地方也有一个外地人出事——” 崔西不想听外地人的事,显得有点不耐烦。但值班员警不理他,迳自说下去。 “是后湾来的都市人。他那辆亮晶晶的保时捷同样也成了一堆废铁。他本人则是头部受到重创,意识不太清楚,因为身上没带驾照,所以也无从得知他的身份。好在今天傍晚他终于醒过来了,还神气兮兮地说他是在影视杂志发表文章的名人——” 崔西吓了一跳,趋身向前。“那家伙说他叫什么来着?” “我记得他说自己是影视评论家派屈克·杭特……这名字我倒是没听说过。”

3

“真的再差一点我就从寡妇台掉下来,变成寡妇了。” 赤夏一边嘟囔着,一边当着葛林的面扯下内裤,把用来治跌打损伤的镇定喷剂喷在自己露出来的屁股上。葛林拿起放在床上读到一半的波赫士的《小径分岔的花园》遮住自己的眼睛,出声抗议道:“喂!你有没有羞耻心啊?还有,所谓的寡妇指的是死了丈夫的女人耶!” “呼——好冷!” 赤夏就这样光着屁股缩成一团,丝毫不以为忤地说道:“哦,是这样啊?所以如果我死了,变成寡妇的人就是葛林你了。”她还是不懂这个词的含意。“喂!葛林,你是不是很担心我呀?如果我死了,你会很难过吧?” 葛林把书本从脸上移开,冷冷地说道:“我才不担心呢!你那大屁股卡在南栋屋檐,发出了那么大的声响。要是教五角大厦的那群人听见,他们肯定会以为是外星人攻进来了吧?” 就在一个小时前,赤夏从南栋屋檐掉下来的巨大声响响彻了整座巴利科恩大宅,引起一阵骚动。还好,她因为屁股陷进屋檐一处已经老朽的地方,所以没受重伤,只是闪到了腰。如果她的体重再轻一些,结果就不是陷到屋檐里,而是直接从屋檐滑落,猛烈撞击到地面,当场一命呜呼了吧?赤夏第一次对自己的体重充满感谢。 立刻被诺曼救起来的赤夏,还跟匆匆赶来的伊莎贝拉大吵了一架,她当着众人的面说再也受不了母亲了,然后就躲到葛林的房间里来了。 “你心眼还是坏耶!”赤夏绷着脸说道:“救我的诺曼比你要亲切多了。” “——结果那家伙不是杰森,对吧?” 赤夏尴尬地回答道“嗯,是呀。他的肚子上没有胎记。被他救下来后,我心一横直接跟跟他讲,他就给我看了。”赤夏的声音小到快要听不见。“还有啊,我仔细想了一下,那天晚上诺曼和我一直待在莫妮卡奶奶的房间里。我完全把这件事情给忘了,谁教那个大块头只会杵在那里,都不讲话,简直就像是个隐形的幽灵。就连约翰打电话过来的时候,他也是动都不动一下……” 葛林讶异地把书丢到一旁。 “约翰有打电话过来?你怎么没说?” 赤夏愣住了。“因为没有人问我呀!” “他是什么时候打来的?都说了些什么?” “嗯,那时我在看有怪物出现的科幻电影,所以大约是十点半左右吧!他打来问我说妈妈在不在。” “他为什么要问这个?” “我哪知呀?晚餐后约翰把我叫去,要我那天晚上整夜都待在妈妈身边,还给我零用钱呢!” “那你怎么回答他?” “我说在呀。说谎是不对啦,可是要我把放进口袋里的十块美元再掏出来,我可不干。” “你妈当时其实是和威廉在一起吧?”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她只对我说要去殡仪馆的资料室找些睡前看的书就出去了。大概是九点左右的事吧?虽然我也知道她说要去找书是骗人的……” “她只说了这些吗?” 赤夏不想再被责备了,点头如捣蒜。葛林听了这些话,脑海中出现喀的一声,有一小块拼图碎片被兜了上去。可是,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小角而已,整幅画的全貌还是看不出来。葛林努力想集中思绪,这时赤夏说话了。 “不说这个了,你听听我的推理嘛!我呀,无论如何是不会放弃‘面罩人就是杰森’这个想法的。所以,明天一到,我要再溜去诺曼的房间里探个究竟。” “又要去?为什么?” “那里是杰森和詹姆士两个双胞胎兄弟小时候住的房间,诺曼说他们的东西到现在都还留住房里。所以如果去查一下杰森留在那儿的物品,说不定就可以找到和万圣节杀人魔有关的线索了。” 葛林愣愣地说:“你省省吧!这次换西栋的屋檐要被撞穿了。” 赤夏噘起了嘴。“你如果怕我会掉下去,明天就乖乖跟我一起去调查呀!” 然后,她的表情转为娇 5a9a." >媚。“喂,你真的很担心我哦?我知道!” 话才刚说完,赤夏便迅速地脱去毛衣,剩下胸罩和内裤,接着钻进被窝里,躺在葛林身边。“呼——好冷、好冷!喷剂搞得我屁股发凉耶!谁来给我一点温暖呀?” 虽然赤夏说得很含蓄,但她的意图再明显不过。葛林心想:不妙。他曾经希望能和赤夏发生关系,但想不到在自己死后,这种机会才找上门。葛林觉得自己真可悲,有一种倒霉的男人,每当好下容易要和女孩子上床时,就会想拉肚子什么的,一定会发生一些不凑巧的事。而我就是这类情况的终极加强版吧? 赤夏背对着葛林说道:“我知道的。昨天飙灵车发生意外的时,你一心牵挂着我,还紧紧搂着我……” 他妈的!真会装!葛林在心里咒骂道。对付女人还真是大意不得。赤夏沉醉在自己编织的罗曼史中,继续说道:“那时虽然你双颊冷冰冰的,不过,我还是感觉到了你心里的那份热情……” ——心里怎么想姑且不谈,脸颊会冷冰冰的是因为我已经死了啊! 葛林偷偷往床边挪了挪身子,但赤夏不放过他,把自己的脚冲向葛林的那里磨蹭。 “喂!你打算要一直穿着衣服睡觉呀?” “嗯,天气很冷,我还在感冒。” “啊?这样呀!那我给你温暖好了。” “不用了,算了,我正在看书。这本书很有趣哟!书名叫做《小径分岔的花园》。” “是怎样的书?” “跟中国的经典有关,同时有无数条支线在发展,情节宛如线上游戏。书中掌握了所有的可能性,时间的衍生、分歧、收敛与并行,可说是一本描写时间迷宫的超侦探小说……” “去!听起来好无聊哦!这世上不会有什么小说比只穿胸罩和内裤的女孩更吸引人吧?” 赤夏还是背对着葛林,但葛林知道她已经把胸罩的勾勾解开了。葛林的身体更奋力地往床边挪。 “你怕呀?” 赤夏话语里的挑逗意味越来越明显了,虽说自己并不讨厌她,但唯独这件事,打死都不能做。葛林就像脸上长满青春痘的处男有气无力地说道:“不,不是怕,只是……” 赤夏积极游说:“不要担心啦!我会教你的……啊!我懂了,你是怕怀孕对不对?” ——开什么玩笑!葛林心想。虽然赤夏把自己说得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不过他知道她也没什么经验。像赤夏这种年纪的女孩还要特地装出一副很老练的样子,可见在她的眼中,自己有多么的无助。 见葛林沉默不语,赤夏决定稍微改变战略。 “……有小贝比也很不错呀!你和巴利科恩家的每一个人都有怪癖,好像都喜欢谈论生死。那你就试着用这个角度去想好了。小贝比不就等于永恒的生命吗?” “这怎么说?”只要能将谈话的时间拖长,葛林什么话题都可以聊。 赤夏突然转过身来面对葛林,脸上闪耀着光辉,说道:“换句话说,一个人如果死掉的话,就算是结束了,可是如果他有小孩的话,那个人的一部分就会留在小孩体内……嗯,好像是叫基因吧?像五官轮廓、音乐天分啦,这些都会传给小孩,再传给小孩的小孩,一直传承下去。所以只要这个人的后嗣不断,他的某一部分就会永远存在。史迈利爷爷不是也说过同样的话吗?” 的确,赤夏的这番话很有说服力,足以让人改变消极、阴沉的生死观。然而,对如今已经死亡、没了生殖细胞的葛林而言,就算把性爱的目的说得再怎么伟大,他还是做不来。 “你讲的我都清楚,可是就是不行,我做不到。” 赤夏在毛毯下面蠕动,把内裤拉了出来,往床外一丢,内裤恰好挂在正在播放MTV的电视机上,那台电视故障了,没有声音。 赤夏的语气已经变成半威胁的了。 “你想让淑女丢脸吗?你就这么讨厌我?” 葛林张皇失措地说:“不是,我不是讨厌你。” “那是为什么?你头脑好,所以请你解释清楚,让我明白。” “其实,我是死——”怎么也说不出口。“是死亡世界的探究者。我的精神已经不堪负荷,所以那档子事……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力、不、足?!”赤夏就像是第一次听到月亮里没有兔子的小孩一样惊讶地叫道。 葛林继续瞎掰:“我小的时候家人就死了,所以不得不去思考人终究会死的问题。不知不觉中,就沉迷在死亡的世界里了……” 葛林一边说,一边已有赤夏会哈哈大笑的觉悟。赤夏讨厌这种严肃的场面,总是大笑带过。但只有这一次,出乎葛林意料,盯着自己看的赤夏眼里闪着泪光。没有大笑声,取而代之的是用力吸鼻子的声音。 “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一路走来,你一定吃了很多的苦……没关系,在你创伤抚平之前我会忍耐的,我会为你保留这美丽的胴体。从今以后,我会尽量安慰你,说些让你开心的话。” 赤夏出人意料的反应让葛林慌张不已。“让我开心的话,那是什么?” “这个嘛,当然是证明死亡不存在的话啰!这是我从勃垦地的外婆那里听来的。人在临死的那一瞬间,会以超快的速度,把自己过去的一生重新经历一遍。” 这种事,葛林死的时候确实经历过,所以他点了点头。哈斯博士说那叫“记忆屏障”。 “——如果真有那种经验的话,那在重新回忆起的人生里,肯定也有临终的瞬间吧?然后,在那临终的瞬间,人的一生又重演了一遍,而就在快演完的时候,之前的一生又回来了,如此不断地反复再反复,结果人虽然一直濒临死亡,却永远都死不了。” 葛林忍不住笑了,这是一种无限回推的悖论。不过,赤夏的话对现bbr>在的葛林而言,要比任何一位伟大哲学家的生死观更能让他心灵平静。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已经死了,他还真想抱着赤夏,就这么钻进如俄罗斯娃娃一般环环相套的回圈式逻辑里——葛林如此希望着。可是这毕竟无法实现,他受不了赤夏害怕自己,他不能失去赤夏。现在,他只好说些什么来掩饰,让谈话继续下去。 “这个论点很有趣耶!赤夏。还有一个说法跟这个很相似,就是阿基里斯和乌龟赛跑的故事……喂,赤夏,你在听吗?” 赤夏还真会见机行事,两人的性爱大冒险确定失败后,她立刻发出均匀的呼吸声,进入了梦乡。 这个时候,盖着内裤的无声电视突然又有声音了,“与其生锈,还不如烧个干净”,男子寂寞的歌声在葛林的耳畔响起。 第二十六章 阁楼房间里的往事 最后只剩下蛆如后悔,啃噬你的皮肤。 ——波特莱尔(Charles Baudelaire)《死后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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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死者始终是醒着的。 躺在黑夜里,他心里想的是:“这真是个绝佳的藏身之所。”活着的时候,怎么自己就没想过可以藏在这种地方呢?也对,严格说来,这算是个意外的场所,所以活着的人才会找不到他吧? 死人的心情,活人是无法体会的。 活人有好几次从他身边经过,或是来到他附近,但他们大概连做梦都想不到他会躲在这种地方。 然而,他并没有玩捉迷藏时的紧张亢奋。他死亡的肉体不但早就不会分泌肾上腺素,更无时无刻地不在朝腐败迈进。 然而越是如此,死人的心里越是放心不下自己未完成的事。这是他生前的心愿,就算如今人已经死了,这些牵挂还是笼罩着他的魂魄——就像是某种使命。 ——使命?魂魄? 他自问自答,想了片刻后,不禁在心里苦笑。 ——自己明明就死了,却还是被生前的使命感所驱使。尽管肉体正逐渐毁灭,不可思议的是,这种意识却依旧存在。意识?这应该叫做脱离了肉体的魂魄吧?难道生命真的可以脱离肉体而存在,而就是这种原理在操控着已经成为活尸的自己?…… 不过,他强烈感觉到这魂魄终有一天也会和肉体一样消失殆尽。他直觉认为这只不过是上天一时兴起的恶作剧,是死囚意外得到的缓刑。 一直躲下去也不是办法——死者重新思索着。 ——待会儿从这里出去,把该做的事做完后,找个真正可以安息的地方,静待肉体和灵魂消失的那天。因为死人复活的蠢事不会一直持续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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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个叫法林顿的家伙真的存在的话,就算是尸体我也要见上一面。” 派屈克·杭特从床上坐起,开口说道。他语带嘲讽、中气十足,不过,头上的绷带被从窗户射进来的晨光一照,还是挺吓人的。崔西等护士收拾好点滴的器具后问道:“所以你是说根本就没有休伯特·法林顿这个人?” “没错!”杭持愤恨地说:“这全是威廉·巴利科恩和吉姆·费尔德搞的鬼。我和他们大学时代同是话剧社的,所以我很清楚这种下流的伎俩。” “下流的伎俩?”崔西身旁的福克斯问道。年轻的刑警因为睡眠不足,看起来比躺在床上的病人还惨。 “对,这是之前就有过的著名手法。在好莱坞的全盛时期,其实就有这种事发生过。在那浮华的世界里,有个狡猾的广告商,为了让自己的客户——那些过气的制片、导演再受到外界瞩目,而想出了这种高明的宣传手法。他策划让报纸的影剧版刊登这么一篇报导:‘东岸名制作人休伯特·法林顿先生上周打了通长途电话给新锐导演威廉某氏,共花费四百九十二美元,似乎有什么巨作正在洽谈中。’ “当然,法林顿先生是不存在的。那是捏造的人物,广告业者经常在影剧版上放这种假消息,努力帮不卖座的导演做宣传。可是只要是聪明人,一看就知道——” “……是吗?我好像也有听说过。”崔西说。 “是呀,那时帮影剧报纸《好莱坞报导》撰稿的人中,有一个叫吉姆·汉纳根的男子发现了这场骗局。有一天,他在自己的报导里写道:‘名制作人休伯特·法林顿先生昨天夜里因心脏病发逝世……在此谨祝他一路好走,荣归西方极乐。’——好莱坞最具传奇性的笑话莫过于此。” 崔西大大地叹了口气。 “这个故事里的角色分派,你是那个聪明的记者。吉姆·费尔德是狡猾的广告商,而威廉·巴利科恩就是不卖座的导演。这么说来,你也知道与这边渊源颇深的另一位登场人物南贺平次啰?” 杭特喜形于色地挑了挑眉,但也许是拉到了伤口,他的脸立刻又皱成一团。 “那还用说,我当然知道那个炒地皮的流氓。这真是个大笑话,一开始就是因为那家伙,才会有今天这些事发生。威廉·巴利科恩就是从这里下手,逮住机会翻身的。反正呀,自从他在美国越战时期拍了那部宝座的电影‘灰熊和西贡摇滚’后,就没有人记得他的存在了。那家伙本来就没什么才能。你知道那部畅销电影我出了多少点子吗?威廉因为害怕我的才能,把我从制作名单里删除……” 崔西想办法将话题拉回来: “……所以,南贺和他们是怎样的关系?” “嗯,南贺呀,就是个乡巴佬,趁着日圆强势时随意挥霍,把美国土地像苹果派似的切成一块块,净用些卑鄙手段搜购美国的地产,做买卖他可是完全不顾形象地热中,不过在艺术方面就是一窍不通了。那个家伙用南克·费鲁奇的名义写了一本畅销书,那也是假的,其实是一位没名气的美国恐怖小说家捉刀代笔的。” “恐怖小说家帮他代笔……”崔西觉得很不可思议。 “就是爱慕虚荣嘛!暴发户都会有的自卑现象。” “所以吉姆·费尔德和威廉·巴利科恩就从这一点下手?” “你挺灵光的嘛!他们两人想要在百老汇制作一部仿巴士比·柏克莱风的摇滚歌舞剧,正在找赞助商。就在这个时候,南贺自己送上门来了。吉姆成了介绍窗口,开始和南贺交涉,但南贺是个生意人,疑心病很重,迟迟不肯点头。于是这两个人就逆向操作,决定利用他这种商人的特征。” “向南贺施压吗?” “正是。他们两个收买了《角灯杂志》的二流记者琼·维曼,要她捏造关于法林顿的假报导,然后让南贺看到,装作自己正在评估应该选择哪个赞助商的样子。这招正好刺激到了南贺的商人本性,那家伙虽然不懂艺术,但碰到这种有利可图的事,他是无法忍受被人抢先一步的。” “所以你就硬是让这出戏落幕?” “没错,我在大学的时候,就和他们讨论过这种大吹牛皮的好莱坞制作,所以一下子就猜到了。经过种种调查,我知道他们正策划要和南贺签约。我心想,就让我来终结这场闹剧吧!于是,我写了法林顿死亡的报导,更顺便让法林顿的好友——威廉家开的殡仪馆承办丧葬事宜。而且,我暗中让曾经在宴会场合上与我见过几次面的南贺知道,还灌输他出席葬礼就有机会在影剧圈里露脸的观念。威廉他们可吓坏了,因为法林顿竟莫名奇妙地让人给杀了,而南贺和我还告诉他们,我们要出席葬礼……” “于是,你为了要出席这场假葬礼,特地大老远地跑来墓碑村,还发生了意外?” “嗯,我是顺道来观光的,所以早在葬礼之前就到了,谁知去看瀑布的途中从那该死的弯道摔了下去……” 崔西冷冷地说道:“喜欢让戏落幕的你,现在自己也下台一鞠躬了。” 福克斯一边搔头,一边插嘴问道:“法林顿的葬礼是出烂戏。我现在知道了,不过有人亲眼目睹法林顿的尸体也是事实。你说那会是谁呢?” 杭特第一次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 “我怎么知道?反正法林顿这个人不存在,我可以和威廉对质,那家伙呢?” “跑掉了。”崔西气呼呼地说:“我们警署的警员好像死人、活人都不得缘,除了你这种动不了的之外,每次去找谁,谁就逃跑。” 杭特耸了耸肩,“谁教他是个没担当的男人。为了这场假戏他可是煞费苦心,如今行不通,他就撒手不管逃跑了。我想他现在正在佛罗里达的酒吧里一边喝酒,一边想着怎样安排一场脱衣舞秀来捞钱吧?” 杭特言尽于此,崔西和福克斯从座位上站起来。要回去时,福克斯说道:“对了,《幕后花絮》的编辑在向你催稿了……不过,你两只手都骨折了,恐怕是无法工作了?” 崔西接着讲下去:“威廉如果找到新工作的话,说不定你也可以跟着去>99lib?应征脱衣舞秀的闭幕人员哦!”

3

早上,葛林和赤夏看着诺曼随莫妮卡外出散步后,就潜进了他在阁楼里的房间。 这间房十分狭窄,连着陡梯的出入口就占了整个房间地板约六分之一的面积。铁床就放置在南倒的圆型窗户下,除了小衣橱租煤油炉之外,就剩床边的那张小桌子。房里没有电视,小桌上放着一台年代久远的手提式收音机。真是煞风景,果然是记忆一片空白的男子的房间,同样也是空荡荡的。 不过,赤夏的心里早就有了目标。她听玛莎说:“杰森小时候的那些旧东西都收在木箱里,放在架子上。”赤夏望了望房间入口处正上方的架子,上面只有一台盖着防尘罩,罩子上面满是灰尘的打字机,再上去就看不到了。于是赤夏站在椅子上,再往架上看,结果看到打字机的旁边,有一块唯一没沾到灰尘的四方形面积。可见一直到最近那口木箱都还搁在那儿。 因为房间很小,所以他们一下就找到了木箱。它就塞在床架的下方。赤夏就像找到猎物的猎犬一般匍匐在地上,把箱子拉出来,那木箱是正好可以放入一台录影机大小的扁箱子。 “嘿、嘿、嘿,分宝藏啰!”赤夏神情兴奋地说道,打开木箱的盖子。 那的确是只藏宝箱。它曾是孩童到青少年这段岁月的无价之宝,不过一朝长大成人后,就被收在衣橱深处,成了不值钱的破铜烂铁——这箱子里收藏了各种这类的宝物。像是少了扳机的柯尔特左轮手枪,伤痕累累的史波尼克号和通讯号的塑胶模型,没有鞋带、写上J·B缩写字母的单脚溜冰鞋,各种证书、奖状,一叠风景明信片,中间有一条皱痕的巨人队威利·梅斯(willie Mayss)的签名照、生锈了的童子军军刀、披头四乐团“Twist and Shout”专辑的宣传EP(赤夏把它放进怀里,收归已有)、画有红萝卜或辣椒、像玩具似的圆筒形罐子、边边烧焦的和平标志臂章…… 赤夏一直维持着这姿势在旧物堆里挖宝也累了,于是她从箱子里拿出那只画有辣椒的罐子当凳子,“嘿咻!”一声坐了上去。葛林见状正想出声制止,赤夏却在这个时候压低了声音叫嚷道:“有了,有了,终于找到宝物了,这上面写得满满的都是耶!” 赤夏递来一个有点脏的文件套,里面装的是用打字机打的原稿。稿纸用带子整齐地绑好,第一页上面写着—— “一九六九年十月/心理治疗用札记/杰森·巴利科恩” 看来他们是找对方向了。受精神状况所扰从越南回来的杰森,大概是为了自我治疗才写了这些东西吧?文件是在二十年前的十月写的,那段期间这一带刚好发生了可怕的万圣节杀人事件。 葛林翻了翻稿纸,发现在最后的扉页里夹了好几张照片。 第一张是老照片。照片里两个小孩害羞地皱着脸笑,肩搭着肩。两人手中各自拿着玩具左轮手枪,穿着五分裤,打扮成牛仔的模样。他们身后是高大的糖枫树和墓碑的一角。“哇!好像!这两个人根本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在后方从葛林肩上偷看的赤夏说道。翻到背面,上面是用钢笔写的注记,字迹已经褪色。 一九五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杰森和詹坶士,无敌的独行侠/六岁/于墓地 下一张照片一下子长大了许多,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吧?身穿天主教祭服的青年和中年的神职人员一起合照,背后哥德式教堂的尖塔不可一世地注视着这两个人。 “在他身边的,是年轻时期的马利阿诺神父吧?”葛林低语道。 “对哦!因为是和神父在一起,所以这个应该是杰森吧?是衣着的关系吗?你有没有发现他已经不像小时候那么像詹姆士了?还是因为性格不一样?他的脸看起来比詹姆士柔和多了。” 最后一张是已经泛黄的照片剪报,帐篷里,男子们浑身上下绑着绷带,并列在横向排放的床上,靠外侧这边还看得到手臂上缠着红十字臂章、戴着钢盔的男子。其中杰森神父靠在一张床的旁边,弯下腰,对着床上的男子额头施行某种仪式。照片下方的报导部分被剪掉了,只留下一行图片解说。 “在最前线看顾临终的英勇士兵,为他们施行敷油圣礼的巴利科恩神父。” 葛林将照片和原稿收回文件套里,说道:“看样子,赤夏心上人的秘密就在这里面哟!” “喂,你快念来听听呀!”赤夏的眼睛充满期待。 不料,这时却杀出个程咬金。“赤夏!赤夏,你在哪儿?是妈妈不好!我们偶尔也一起吃顿早餐吧……” 楼梯下方傅来伊莎贝拉的声音。葛林他们急忙把木箱放回原处,紧紧抱着杰森的原稿,从阁楼的小房间出来。

4

“没错,根本没有法林顿这个人。威廉拜托我帮他办个假葬礼时,我也很困扰。”詹姆士神经质地用食指扶了扶眼镜说道。 崔西和福克斯从派屈克·杭特住的医院出来后,立刻折回微笑墓园向詹姆士进行侦讯(令人讶异的是,他竟然没有逃跑)。崔西默默地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威廉跟我说这件事关系到他的一生,请我务必帮忙。他说在刚任经理就摆架子的约翰面前办场假葬礼,瞒着他、让他难堪,不是件很有趣的事吗?说来丢脸,这个诱惑对我来说,还真是难以抗拒。 “不过,话虽如此,我还是尽可能不要介入太深。所以我仅是提供他们情报,默许他们的行动而已。南贺对威廉和吉姆还是不信任,他表示要亲眼看到名制片人法林顿的遗体,才要考虑是否成为他们的赞助商。因此,他们无论如何都得准备一具尸体,办一场葬礼。然而,眼看葬礼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却找不到年龄相近、正好适用的尸体。那时我提议使用已经送回来的不动产商人欧布莱恩的尸体。被逼急的他们巴不得这么做,马上就同意了。” “尸体是什么时候被偷走的?”崔西问。 “喂,可不是我偷的哦!我只是制造机会给他们而已。做完弥撒准备下葬的这段时间,通常都会把棺木送到地下室的防腐处理室,帮往生者补妆,威廉就是在那时候把尸体偷走的。” “帮死人补妆?真是多此一举。我记得史迈利也是在做完弥撒、送往防腐处理室的过程中失踪的。也只有那个时候棺材离开了我们的视线。” “喂!我爸失踪又干我什么事了?那件事我是真的不知情。昨天我也跟你说过了,补完妆后棺盖就盖上了,然后我稍稍离开了一>?下下,大概是那个时候吧,我老爸就不见了。” 崔西的表情满是怀疑,不过他暂且开这件事,回到原来的话题。 “先不谈史迈利,现在来说欧布莱恩。这件事你真的完全没有参与吗?” 崔西严厉的语气让詹姆士显得有些慌乱。 “也,也不是完全没有参与啦……因为像约翰这些看过欧布莱恩的人也都会来参加法林顿的葬礼嘛,所以我就帮尸体小小地变装了一下,帮它加了一副眼镜,贴上了胡子。我发誓我做的就只有这些了。后来就任由威廉他们自己去搞,只要事成后他们再将尸体送回墓园就好了。当然,一开始就没有死亡诊断书这种东西。丝克伍路的家是威廉和伊莎贝拉幽会偷情的场所。原本约定好法林顿葬礼的早上,威廉要把法林顿的灵柩搬进去的,却因为那个鸡婆的小妞,造成了这场恐怖的混乱。” 崔西一脸不悦地说:“我现在觉得对待殡葬业者也该像对特种行业一样,动不动就没收他们的执照,勒令他们停业。那么,欧布莱恩怨恨约翰的事是真的吗?” “嗯。欧布莱恩是我爸爸多年的合作伙伴,结果约翰一脚把他踢开,换成了南贺。” “因为继唐老鸭之后,现在全世界最吃香的就是日本人了。”崔西的语气不像是在开玩笑。 “听说替欧布莱恩守灵的那晚,他那票爱尔兰亲戚大闹特闹,吵得屋顶都快要掀了,他们还唱了《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这首带有讽刺意味的民谣呢——话说回来了,约翰被杀的那天晚上,晚餐时也曾谈到这件事,他还和洁西卡他们起了口角。” “当时,你好像有提到在替欧布莱恩做防腐处理时,尸体曾睁开眼睛的事?” “是哈斯博士告诉你的吧?嗯,没错,是有那么回事。我当时以为那是死后尸体僵硬造成的,现在我不得不改变这个想法了。” “那欧布莱恩是真的活过来了?” 詹姆士吞了口口水,缓缓地点头。这时,刚才侦讯到一半跑出去接警署来电的福克斯回来了,他附在崔西耳边小声说道:“那间办公室保险箱的指纹经电脑比对的结果出来了,和之前发生交通事故时记录下来的指纹一致,是法兰克·欧布莱恩的指纹……” 崔西胃壁上的细胞又死了一堆,体温好像也一下子上升了一、两度。不行了,又不舒服了…… 然而,詹姆士接下来说的话更揪紧了崔西的神经。 “对了,警官,今天早上我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东西。那东西就放在我防腐处理室的办公桌上。也不知道是不是恶作剧……” 詹姆士拿出了一张纸。崔西把它摊开来看,准备承受胃壁的绞痛。上面是用打字机打的字,内容是: ——詹姆士,第三名死者就是你。

5

葛林利用赤夏去吃早餐的空档,阅读杰森留下的原稿。 稿纸共有二十多页,当中零零散散地记载着让自己神经衰弱、心灵苦恼的记忆片段。这些似乎是遵从医生建议而写下的,不过因为他自身的精神状况时好时坏,所以文章很多地方的内容杂乱无章,前后没有连贯。葛林仔细阅读,从其中选出了他认为较重要的三篇。 十月一日 我依照德克森医生的建议,开始着手写这本札记。 这也可以说是我探索自己心灵的旅程吧!不过,这并非对神的告解。我的心生病了,失去了信仰,不再是称职的神职人员,所以在字里行间,我尽量不要加入宗教的注解。我只是想要发掘压抑在内心深邃一直困扰着我的根源——我只是想要找出事实的真相。 要探究我内心的阴暗面,第一步应该要从去年那些残酷的体验开始。 我在一九六八年夏天算起的那半年期间所经历的种种,改变了我的一生。 春节攻势后,我以随军神父的身份到越南去。以深入前线为志愿的我在酷热难耐、脏乱不堪的帐篷中为许多可怜士兵们的身体涂抹圣油,守护他们咽下最后的一口气。每天每天我见证这么多人的死亡,不知不觉中我倾听的对象不是在世的人,而是将死的人——他们只是活着的尸体,充满我整个脑里的,不是对生命的期望,而是对死亡的想法。说来真是窝囊!可是这对我这种信仰薄弱的人来说是很难抵抗的。因为我每天都不得不和“死亡”相处,这时间要比和神相处的时间多得多。 然而,我必须要说,能够在一旁执行临终仪式已经算是很好的了。 一旦战况激烈,就谈不上什么临终仪式了,只期望能为死者进行最实际的处理。换言之,为了让战死的士兵遗体被送回家乡时看起来不要“太糟糕”,军队很缺乏整理遗体的遗体化妆师。 这时,碰巧詹姆士也来到我服务的前线战区。他是以军用遗体化妆师的名义被派来这儿的。这对我来说实在不是什么值得庆贺的事,詹姆士以遗体化妆师人手不足为由,把我推荐给了军方。我是讨厌那种工作才会做神职人员的,不过,因为父亲的命令,我还是取得了遗体化妆师的执照。詹姆士为什么要指名讨厌帮遗体化妆的我来帮忙呢?他真正的用意我并不清楚。或许是因为过去发生的某事让他怀恨在心,想要借机报复吧?不过在这里我不想多谈。总之,当时的情况是除了拿枪外,被命令做什么就得做什么。于是,我开始每天和詹姆士一起面对悲惨的死亡。 我们家是开殡仪馆的,所以处理遗体的工作对我来说,虽然讨厌,却还熟练。然而,战场上的遗体处理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先说遗体的受伤状况,那程度根本就无法相比。在家里都是小心仔细地清洗遗体,心爱的家人会在一旁看顾着,而遗体就安详地躺在柔软的床上——这些一在战场上成了天方夜谭。曾经拥有思想、懂得爱、叱咤风云的人人物,才一下子就成了散落在战场上的肮脏尸块。而且这转变就发生在一瞬间,没有丝毫踌躇、停顿的时间。 我们就好像在拼图似的拼凑着尸块。搜寻队上大家戏称为“狗牌”的识别牌,认皮肤上的刺青、找盲肠手术留下的伤疤、核对衣服上的洗濯标签……用尽一切办法让它回复成人的样子,放入铝制的棺材里,送回在故乡焦急等待的亲人身边。日复一日,我们做着同样的工作。 然而,最惨的死状还不止于此。随着军队攻防,前线阵地也会不断转移。有时候不得不紧急撤离,只好将战死的人草草掩埋。将他们丢下。等过几个月后重新夺回那地方时,再把坟墓挖开,把尸体取出来正式入敛。 我们挖开钉有识别牌的木头十字架,取出覆满白色霉菌的帐篷包裹着的尸体,将尸体放在解剖台上,将帐篷割开。里面的状况可说是凄惨无比。躯体几乎都被虫吃得乱七八糟,没了眼球的眼窝空洞洞地望向这边。最惨的情况是有一公升以上的上万只蛆正在啃噬着尸体。不只这个,浓烈的恶臭也让人无法忍受。我这时才知道原来恶臭和固体一样是有厚度的。从尸体冒出的腐臭味就像一面墙一样压碎了我的鼻子。虫和臭气很多很重的时候,我们会喷洒加有薄荷或香料的氯化苯溶液,不过这方法对可怕的恶臭而言根本是杯水车薪。 越南的恶劣气候助长了腐败,我们目击了不应该存在这世上,不,是不能存在这世上的惨状。 ——就好像比萨坏掉后融化成的那种粘答答的物体。快速腐化的遗体,所有柔软的部分都会不停地融出原形,各种颜色混在一起,肺是浓绿色,胃和肠是黄灰色,肝脏是暗红色,肌肉是鲜红色,还有灰银色的筋腱。这些全部混合成泥状,骨头还从里面露了出来…… 不过,一旦看过异常残忍的惨状,感觉就会麻痹。我甚至觉得这种可怕的东西是一种美。我就像是被杰克逊·波洛克的动态画作所迷惑的学生,一直盯着看。 如果真是神创造了这个世界,那么这一幕就不会存在。这不该是会思考、懂得爱、向神祈祷的人类。一年前才和长官约好“圣诞节要回国”的可爱青年不应该变成这个样子。打死我都不相信,那腐败的肉汁是因为认同约伯所说的:“神只不过是把他赐予的东西再要回去。”才消融殆尽的。 于是,我有了这样的想法:如果连这种事都会发生,那么神根本就不存在! ——强烈的“死亡思想”占据我整个脑袋,取代了神的位置…… 十月十六日 今天我要写的是安妮塔·摩根的事。这事我不想写得太细。总之,就是安妮塔发现了詹姆士是性无能,离开了他,转而投向我的怀抱——我终究还是得面对这极度令人不快的事实。 当安妮塔一脸鄙夷地说着这件事的时候,我对她的爱也逐渐消失。当然,这不单是因为我无法认同安妮塔只重视性爱的放荡思想——是的,詹姆士的缺陷,我要负很大的责任。是这份罪恶感让我对安妮塔失去了兴趣。 和安妮塔分手的隔天,我决心抛下一切到越南去。 十月三十一日 万圣节,居尔特人的农历除夕,相传这一天,邪恶的力量将攀升到最高点,女巫和恶灵会到村子里作怪。化了妆的小孩手里提着南瓜灯,挨家挨户地拜访,喊着:“不给糖,就捣蛋!” 然而,十三年前的万圣节,我们兄弟几个(约翰、詹姆士和我)并没有化妆。因为家里开殡仪馆的小孩如果也化妆的话,肯定会成为同学嘲笑的对象的。 今天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将那件事写下来。我必须将我过去犯下的、埋在我内心深处的罪恶记载下来。 十三年前的万圣节当天,墓碑村的孩子们都兴奋不已。山野马戏团一二天前就来到了镇上,这对没有休闲娱乐的乡下小孩而言,真是魅力无穷,再加上适逢万圣节庆典,村里热闹极了。 可是,我们这几个无法过万圣节的巴利科恩家的小孩,就只能靠玩西部电影的家家酒来打发时间。三个人在通往墓地山丘的南边坡道旁玩耍。我扮独行侠,詹姆士扮坏印第安人,我挥舞着从殡仪馆资料室拿来的父亲的海狸刀,得意洋洋。然后詹姆士投降,我和约翰就把他绑在糖枫树上。 当时的我肯定是中邪了,又或许是被不能参 52a0." >加万圣节活动的欲求不满给冲昏了头。看着动弹不得的詹姆士,我竟然起了残暴之心,我将他的裤子和内裤扒下来,把从厨房拿来的卤肉汁涂在他那个部位。詹姆士又哭又叫,年纪较长的约翰厌倦了这幼稚的游戏回家去了,留下我和绑在树上的詹姆士。天色渐渐暗了,有教养的小孩差不多都回家去了,这时,“那家伙”出现了。 “那家伙”从墓地上方的茂密灌木丛中现身,慢慢地朝我们逼近。 然后,“那家伙”对无法动弹的詹姆士展开攻击。 凄惨的哀号声响遍墓地。可是,我就好像被绑住似的,只是愣在那里,什么也不能做。詹姆士的惨叫声应该有传到家里去,但因为那天是万圣节,家人以为是小孩子在恶作剧,没有一个人跑出来看。 詹姆士受了无法弥补的伤。自从这件事情以后,詹姆士就躲着我,不,是躲着大家,变得像个活尸一样。这是埋葬在我内心最、最、最深处的罪。现在,我无论如何都必须去面对。让詹姆士变成活死人的人是我。 现在,我自己也成了被罪恶感和死亡思想缠身的活死人。我已经忍受不了这种痛苦,真希望死了算了。死后接受末日审判,再度承受死亡的耻辱——如果这样做可以赎罪的话—— ……我就相信神的存在…… 葛林读完后,觉得脑海中的拼图又兜上了一小块。 第二十七章 抬错棺事件 笨手笨脚的乡下抬棺人万万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竟让地下停尸间遭此劫难。 ——洛夫克莱夫特(Howerd Phillips Lovecraft),《停尸间》(In The V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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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林斯医生偏执地掸去躺椅上不存在的灰尘,脑子里一直想着刚离开的病人。这已经是他第四次来诊所看病了,而且昨天、今天还连续两天都来,这实在令人担心。看病次数频繁,代表着病人的病情正在恶化——如今回想起他今天说的话,确实也…… 想到这里,柯林斯医生想到了另一个令他担心的病人。 那个病人——崔西警官也是,昨天、今天,连续两天都打电话来预约。看样子,今天到中午以前,还要再受一次罪了。电话那头的崔西嚷嚷着:“一个死人不见了,然后另一个死人又出现了,两个活人失踪了,在那之前还有父子两人的尸体一起不见的……医师,今天早上我太太问我说,死人都陆续复活了,调查杀人案还有意义吗?——我真的不行了,这应该叫作……认同危机吧?”柯林斯停下掸着躺椅灰尘的手,看了看手表。差不多到了崔西预约的时间了…… 还没叫号,崔西本人就进来了,他张大眼睛,手不停挥舞着。看到他那副德行的柯林斯医生有点害怕。他的病人很明显地处于亢奋状态——这是不好的迹象。 崔西一进门就逼向柯林斯医生。柯林斯忍不住向后退,跌进躺椅里,结果变成是他自己坐在躺椅上,崔西盯着他的脸说道:“刚刚那家伙——” “啊?” “刚刚从这里走出去的病人,我出电梯的时候看见他从这家诊所走出去,我刻意避开他,重新确认了一次,果然是——”崔西直截了当地叫出那个人的名字。可是柯林斯医生还在装傻,顾左右而言他。“这个嘛……你说呢?干嘛问我这种问题?我没有义务要回答——”崔西更逼近一步,这让柯林斯医生的上半身整个往后倒。“别装蒜,我都看见了。他来这里干嘛?他有什么困扰?他说他犯了什么罪?”柯林斯身为医生的职业道德终于抬头了,他奋力回击。 “我都说我没有义务要回答你了。我是医生耶!是不可以跟人讨论病患的隐私的。” 崔西的执着并没有因此而动摇。 “你是医生,但我是警官,我必须执行我的任务。只要他有可能和杀人事件扯上关系,我就要问。” 柯林斯医生的两只手撑在躺椅上,勉强维持上半身坐起的姿势。他固执地摇了摇头,崔西见状马上改成请求的语气。 “唉,拜托啦!你的立场我很清楚。可是,我也是病人啊!我的脑袋好像又有点怪怪的了。你当医生的不是肩负着医好病人的崇高使命吗?对我来说,最好的治疗就是让这件疯狂杀人案落幕。所以拜托你啦,给我情报……” “不行!”柯林斯冷漠地说。 崔西的精神虽然有点问题,但好歹他也是位专业的警官。向口风紧实的家伙逼问口供的经验,他已经多到数不清了。突然间,他一把揪住柯林斯的领口,将他整个人压制在躺椅上,附在他的耳边说道: “医生,你还有勇气离第三次婚吗?” “啊?”柯林斯医生张大了嘴巴。 “我听说你因为付赡养费都快穷得脱裤子了——你还记得月桂街的咪咪吧?” 柯林斯医生吓得身体僵硬。 “前些日子,我们警方在扫黄时有逮捕到这个咪咪,她得意洋洋地告诉我同事,她是怎么在这张躺椅上付你诊疗费的——听说是很特别的收费方式哦!如果这话传到你老婆的耳朵里……” “你这是在威胁我吗?” 崔西想破案的热忱已经不是一般的程度。 “威胁也好,强奸也罢,只要能把这个杀人案给破了,要我杀人都行!” 柯林斯医生叹了口气。如果这次再离婚,他的赡养费可能到下个世纪都付不完。 “我知道了。这些话你不可以告诉别人哦!的确,你说的那个男的是我的病人。他来过我的诊所四次。第一次是在三个月前。” “万圣节前后吗?” “我记得是在万圣节过后。接着是这个月的月初——二号。然后就是昨天和今天,突然来得很频繁。” “他在烦恼什么?” “这个嘛,疗程才刚开始,还没到病患完全卸下心防的阶段……”柯林斯还在做最后的挣扎。 “你的经验不是很丰富吗?”崔西的语气强硬了起来。“你不是四十五分钟就要收费八十美元吗?就算疗程只进行了一小段,你还是可以嗅出一些端倪的。如果不是的话,你八十美元的诊疗费也未免收得太不合理了。” 自尊心受到刺激的柯林顿医生发火了。 “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病人。自己有怎样的精神困扰,他根本就不讲清楚。虽然他来这里告诉我他的烦恼和痛苦,但只要我一逼近问题的核心,他就巧妙地避开。虽说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大多心思缜密,但他却特别难缠。不过,像我这种经验丰富的专家,就算只是无关紧要的闲聊,对方的心理,还是可以窥知一二的。” “我倒想听看看。”崔西探出身子。 “嗯……他对他的兄弟怀有强烈的自卑感。他母亲好像一直偏爱着他兄弟,他的心病就是由此而来的吧?还有,虽然我还不确定这是否也是原因之一啦,不过他在性方面也有自卑感……” “性方面的自卑感?” “嗯,他告诉我说他是个性无能,简直就和活死人没有两样。” “活死人……你想他是用什么方法来发泄这种自卑感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他净说些每个人的心里都有‘死的冲动’这类无稽的话。不过依我看,他不是那种凶残的男人。反正问题一定与他的过去有关。有时他会给点暗示,但真正做了什么却不明讲。他好像一直把这些压抑在内心深处,只要再多花点时间,我一定可以问出来的……” “我可没有时间。” 崔西说完这句话后,迅速地往门口移动。被撇下的柯林斯医生愣住了,过了半天才开口向崔西的背问道:“啊,你这就要走啦?” 崔西转过身来,显得有点不耐烦。“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柯林斯整个人往躺椅倒去,双手交握住胸前。然后他热泪盈眶地说: “呃,你可不可以听我讲一下我太太对我说了多么过分的话,还有这对我的性生活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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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考虑把这儿的工作辞了,到别的地方去。”沃特斯在葛林和赤夏面前啪啪的翻着殡葬业专属杂志《丧葬之友》,如此说道。 葛林和赤夏读完了阁楼房间里的札记后,就来到地下防腐处理室的遗体保存区找詹姆士。不过那儿并没有詹姆士的身影,只有沃特斯独自坐在叠满一整面墙的遗体保存柜的前面。 “大家现在都害怕这座墓园,员工也走了好几个。” 沃特斯一边说话,一边伸手握住背后遗体保存柜的把手。遗体保存柜像是放大版的银行保险箱,遗体就放置在长条型的抽屉里,柜子经过特殊设计可以维持在一定的温度,让遗体得以冷却、保存。不过,沃特斯从抽屉里拿出来的不是尸体,而是冰到透心凉的美味白酒。他向葛林和赤夏晃了晃手里的酒瓶,继续说道:“《丧葬之友》的求职栏上有刊登孟菲斯市一家以得来速方式经营的殡仪馆在征人耶!应该还不错哦?” 葛林的脸皱了起来。 “不用下车,直接隔着一块玻璃看遗体的葬仪社?那个就别考虑了。那种工作就像汽车旅馆的柜台一样,超无聊的。而且——” “而且?” “听说他们会在十字架上装饰蓝色的灯泡,一年到头都像在过圣诞节似的闪呀闪的。” “啊……”沃特斯的脸色暗了下来。 “那我还是回去当摇滚乐团的化妆师好了……” “你心里已经有谱了吗?” “妖娇乐团有我认识的人……” “跟死之华乐团到处去旅行也很好玩啊!”沃特斯耸了耸肩,喝了口酒,落寞地说:“那你们呢?” 赤夏把玩着酒杯,想了半天才喃喃地说道:“我和葛林想到温暖的南方去,忘掉一切,好好地玩,等这件事情告一段落……” 沃特斯压低声音说道:“你们是不是在学侦探办案?” 两人点了点头。 “我还以为在这种死人陆续复活的时候,已经没有人会去杀人,也没有人会去调查命案了呢!不过,你们还是小心啦!我很替你们担心。” 听到这些话的葛林心想:隔着一段距离看,他和赤夏的行动的确是疯狂且诡异的。另一方面,赤夏则是一脸诚恳地握住沃特斯的双手。 “要和你分开,我真的好难过哦!每次电视在播德古拉的片子时,我一看到吸血伯爵从棺材里爬出来,就一定会想到你。” 沃特斯也是个多愁善感的同性恋。 “我也是耶!和你交换内裤的事我不会忘记的——”他拿起手帕拭了拭眼角。“不过,你上礼拜向我借的耳环还是要还我哦!” 正当赤夏和沃特斯三三八八的在话别时,诺曼出现了。他来到三个人的面前,一副做错事的表情。 “詹姆士在哪儿?”他问。 沃特斯凑在葛林耳边偷偷讲:“你看,大概是太多人离职、人手不够吧?连诺曼都被叫来殡仪馆帮忙了。” 葛林回说:“其实我们也在找詹姆士……”话才刚讲完,詹姆士本人就出现了。 詹姆士环视众人,趾高气扬地说:“干嘛?都这么忙了,你们四个还凑在一起,准备玩大富翁啊?” 詹姆士的严厉让诺曼更畏缩了,不过他还是鼓起勇气把话说了出来:“没、没有,詹姆士先生,客人在‘睡莲阁’的告别式要开始了,但棺材还没有送到,他们正在大发雷霆。还有,火葬主任说她那边的棺材也没来。” 听到这些话的詹姆斯怒气倍增。“你是猪啊!到底是怎么联络的?遗体老早就处理好,是早班的人经手的。你看,两具遗体都在电梯口不是?” 大家一同看向詹姆士手指的方向果然,两具棺木就放在装着脚轮的棺架上,停放在门口方向的电梯前。 詹姆士立刻发号施令,“法兰西斯和沃特斯帮忙把灵柩送上去,我还得再完成一具遗体的防腐处理才行。” 葛林因为不熟悉棺木的搬运流程,有点搞不清楚状况。“可是,哪个要送去哪里……” 詹姆士不习惯指使他人做事,显得很不耐烦,他怒喝道:“诺曼,你昨天写的卡片还在吧?教葛林怎么看那个卡片,动作快!别慢吞吞的!” 诺曼连忙从房间的角落的档案箱里抽出两张卡片,和葛林他们一起走向棺材停放的地方。 “嗯……这个桃花心木的两截式棺材送‘睡莲阁’,柚木材质的送火葬场。” 葛林和沃特斯各自接过了卡片,葛林往‘睡莲阁’。沃特斯往火葬场,分头进行。两人趁詹姆士怒火还未爆发之前,赶紧将棺材推进电梯里。就连电梯门已经关上,都还可以听到詹姆士在外头对诺曼骂道:“真是的,为什么我非得用你这个笨蛋不可呢?” 另一方面,被单独留在遗体保存区的赤夏怕詹姆士看到沃特斯留下的酒瓶和酒杯,连忙把它们藏进底层最角落的冰柜里。不过,因为她的手在背后动作,没往里面看。所以完全没注意到柜子里多了一具尸体——殡仪馆里没有一个人知道这里摆了一具尸体。

3

“在十字路口咖啡馆现场发现的头盖骨、左右二根前腕骨,以及与其相连的手骨,据推算,年龄大约在六十至六十五岁之间。这比约翰的年龄要大许多。而且牙齿的比对结果也不一样。看来那的确不是约翰的骨头。”说完这些话后,福克斯一脸迷惘,就此陷入了沉默。 从诊所回到警署后,等待崔西的就是上述的新情报。在崔西身旁听到这些的哈斯博士喃喃自语道:“哦,不是约翰的骨头……”一边向崔西使了个眼色。崔西无奈,只好向福克斯问道:“其他还有什么要报告的吗?” “还有就是今天早上受理的那张詹姆士是第三名死者的恐吓信。它刚转到鉴识科那边,那边的同事说了很奇怪的话。” “是什么?” “他们说约翰收到的恐吓信是用同一台机器打的……” “你在说什么啊?给约翰的恐吓信是用打字机打的,而詹姆士那张则是文字处理机做的,这个连门外汉都看得出来。” “不,不是啦,他们说的藏书网是约翰收到的恐吓信和史迈利的遗书是用同一口打字机打的。” “史迈利……”崔西无言。 “嗯。之前史迈利服毒自杀时也有进行验尸和侦讯,看过那封遗书的鉴识人员说,他很确定那是用史迈利房里那台世纪牌的旧式打字机打的。好像每个H字的中间都少了一条横杠,结果,因为其他案件送来的约翰的恐吓信,又出现同样特征的字,让他吓了一跳。” 崔西看向哈斯博士,问道:“你怎么看?” 哈斯博士露出了然于胸的表情:“果然像我想的一样。史迈利房里的打字机,只要是家里的人都可以自由进出使用,不过,如果这两封信都是史迈利亲手打的,那就有趣了,也就是说,我现在认为约翰就是史迈利,他们两人在某个时候对调了身份——” ——随你爱怎么掰去!崔西在心里嘲笑道。现在的他已经不指望这个只会说好听话的玄学博士了。更何况,他手上握有的还是博士不知道的消息。 崔西故意打断哈斯博士的话。 “博士,你的高论我待会儿再洗耳恭听,我这边也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哦!” 崔西说完,拿出两 5f20." >张照片。其一是万圣节遇害的高中女生在失踪前拍摄的那张,另一张则像是局部放大图。 “照片有拍到高中女生背后的砖造废墟。一楼的窗户那边,玻璃是不是有反射出什么东西?没有入镜的物体有映射在玻璃上哦!——你看,把这边放大就看得很清楚了。映在上面的是停在拖车对面的汽车侧影,车身上好像画有图案呢!博士对这个图案应该很熟悉吧?” 哈斯博士把照片凑近眼前,不过他马上抬起头来,字斟句酌地说道:“嗯,轮廓不是很清楚,不过仔细看的话……嗯,是有几分像微笑墓园的标志——棺材加上微笑……” 崔西耸了耸肩。 “这张照片的电脑分析比较慢,我也是刚刚才拿到这张放大图。话说回来了,最近怪事接二连三地发生,我自己都把最初去拜访博士的目的忘了。其实,前天夜里我就是为了请教这个案子才去墓园的。此外,我还在无意间听到另一条相关的讯息。” “什么讯息?” “关于高中女生失踪那晚的万圣节装扮,虽然照片里看不清楚面具的样子,不过,听说她扮的是恐怖片里戴着曲棍球防护面罩的杀人魔呢!”

4

站在解剖台前的詹姆士正忙着处理躺在上面的遗体,在一旁看的赤夏则思索着该用什么战术向他进攻。 赤夏和葛林到殡仪馆地下室,其实就是为了要刺探詹姆士。赤夏读完阁楼房间里的札记后,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二十年前,在山里被发现的腐烂尸体其实不是杰森,而是詹姆士。写下恐怖记事、患有精神疾病的杰森变身成他的孪生兄弟詹姆士。而在二十年后,他对“死的冲动”又被唤醒了——赤夏做了以上这番推理。 于是她怂恿葛林,提议向詹姆士进行心理战。如果适当地施以压力,说不定可以从詹姆士口中套出什么,证实她所提出的“詹姆士即杰森”的假设。 然而,可靠的葛林被派去搬棺材了。赤夏不知自己一个人能否完成这项艰巨的调查任务,开始觉得忐忑不安。再次看向詹姆士,他已经完成将棉花球塞入遗体双颊和眼皮的程序,开始里里外外地调整眼睛闭合的状况。教人遗体化妆的书上有写到:“让上眼睑正确覆盖住眼球的三分之二。”这是个十分精细的作业。赤夏认为现在正是时候。趁詹姆士面对货真价实的尸体时,念出札记上记载的、在越南处理尸体的悲惨经历,给他心灵一记痛击。赤夏闭起眼睛回想刚背下的札记内容,清了清喉咙后,开始念出声: “——尸、尸体真美……”詹姆士停下正在工作的手,缓缓地转头看赤夏。“你在说什么呀?” “尸体真美。”赤夏又说了bbr>一次。 詹姆士看着赤夏,露出“这小妞有病吗?”的表情,随即移开视线,继续做他的工作。这次他专心替遗体涂上预防干燥的凡士林。赤夏没有因为自己被漠视而退缩,她继续引述稍长一点的句子。 “……我甚至觉得这种可怕的东西是一种美。我就像是被杰克逊……呃……那个……”札记上写的画家名字就是想不起来。赤夏急了。“啊,杰克逊……麦克·杰克逊的动作给迷惑了的学生,一直盯着看……” 詹姆士当作没听到。赤夏背得乱七八糟,于是,她干脆从口袋里拿出小抄照本宣科。 “那个,约伯曾说:‘神只不过是把他赐予的东西再要回去……’”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 詹姆士保持背对着赤夏的姿势,说道:“我想要回来的,是这具遗体的颜色。喂,去帮我拿染色剂过来,好像放在那个架子的右边。” “啊?哦,好。请问要‘桃娘之靥’还是‘青春之花’?” “青春之花。” 赤夏被反将了一军。不过,她鼓起不屈不挠的斗志,继续奋战。递上染色剂后,她又开始照着小抄念。 “那个,神已经不存在……强烈的‘死亡思想’占据我整个脑袋,取代了神的位置……” 终于,詹姆士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他从遗体上方抬起头来,瞪着赤夏说道:“喂,你也开始兼差卖《圣经》了吗?从刚才就净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如果不想帮忙的话,就赶快出去。对了,我顺便问一下,你妈打算一辈子赖在巴利科恩家不走吗?约翰都已经失踪了,她迟早要搬出去。” 此话一出,反倒是赤夏被激怒了,怒发冲冠、七窍生烟的赤夏说:“什么嘛。你心眼真坏!虽然约翰也是个惹人厌的家伙,不过,你跟他是半斤八两。就是这样,你才会没有女人缘。安妮塔·摩根才会把你给甩了——” 赤夏的脑袋一片混乱,别说进行细腻的心理战了,就连自己怀疑眼前的男人是杰森的事都忘光光了。 “……我是不知道万圣节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不过,你的个性——” 口不择舌的赤夏猛然惊觉到詹姆士的表情,立刻把嘴巴闭上。对方不再像刚刚那样把赤夏当作笨蛋,而是一脸严肃地看着她。然后,他慢条斯理地说道: “你知道以前的事?” 赤夏心想糟了,可是她已经没有退路。快放弃的她决定豁出去,把话挑明了。 “对!我们做了一番调查,我怀疑你就是杰森。” 是不想自己的心思被别人看穿吗?始终面无表清的詹姆士眯起眼睛看着赤夏,然后,一抹浅笑在他的脸上慢慢化开。 “这样呀,业余侦探到处在找线索啊?我是杰森?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怎样,我说得对不对?你回答呀!” 赤夏压住开始发抖的膝盖,努力鼓起勇气。詹姆士看到赤夏的反应,提出从容不迫的态度,说道:“没问题,不管我是杰森还是阿猫阿狗,全都告诉你吧!不过呢,我现在正忙着处理这具遗体,得等我忙完再说。你看,遗体的下巴还看得见胡碴呢!我得把它刮干净才行……” 詹姆士的手上,不知何时多了把亮晃晃的剃刀。

5

葛林穿着拘谨又别扭的黑色礼服,恭恭敬敬地跪坐在送进‘睡莲阁’的棺木旁。 接下来,棺木的盖子将被打开,告别式也将正式开始。葛林一边等,一边看了一眼刚刚诺曼交给他的卡片。上面写着遗体的姓名、身高、体重、指定的棺木类型等等。姓名栏上写的是查尔斯·苏格拉底·史都华·古特·皇家……什么什么……三世,这名字还真是冗长到不行。一定是将城堡卖给东洋富商,举家搬迁到这里的英国落魄贵族。葛林抬起头来环顾参礼者,室内流泄着法国作曲家佛瑞(Gabriel Faure)所作、动人的安魂弥撒曲,画在墙上的一朵朵睡莲营造出舒适、微醺的氛围,放眼望去果然都是衣着讲究、仪态优雅的上流人士。 葛林眺望着那些似乎等得很心焦的参礼者,突然想到:为什么美国这个国家要搞什么遗体化妆呢? 美国人之所以那么细心地帮死者化妆,不可能只是为了造福远道而来的宾客吧?说穿了,其实他们是害怕死亡的污秽,想将它掩藏起来。不过,也有可能正好相反,这么做是为了死者着想,希望他一路好走。或许其中还隐含了坚信肉体终将复活的基督教教义也说不定。不过,不管是哪一种因素,任何东西都可以加以包装、变成商品的美国产业,想必摸透了这些美国人的心理,主宰着这一切。 葛林觉得不寒而栗,自己已死的事实如果曝光的话,周遭的人绝对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不管自己愿不愿意,都会被化上滑稽的死人妆,塞进棺材里做成美美的展示品,陈列在店里。 站在参礼者最前排那位戴着黑色面纱的老妇人说话了,打断了葛林的思绪。 “你这是什么样子呀?你真的是员工吗?戴这什么奇怪的墨镜,头上还包着奇怪的头巾。真是成何体统!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要打开盖子啊?大家不是都等在这儿了吗?快点开始吧!” 葛林急急忙忙将棺盖推了上去。当棺木中的遗体呈现在众人眼前时,通常都会响起一片赞叹的哗然声。这次也不例外。不过不知为何,这片哗然与其说是感叹,反而比较像是在宣泄不满。葛林连忙往棺材里面瞧去——也难怪他们会有这么激烈的反应了。棺盖的右侧用绞链固定住,是由左边开启的,所以遗体的头部理所当然要面向左边,否则参加葬礼的人根本就看不到遗体的脸。然而,现在遗体完全歪向另外一边。不仅如此,遗体上遗有一件被单蒙头盖住,所以从参礼者的角度看,只能看见埋在枕头里、蓄着枯黄白发的头顶。看来早班的化妆师应该是刚被录用的新手吧? 老妇人撩开面纱,探出她的大鼻头,开始抗议。葛林慌了,将手伸入遗体的头和枕头中间,想把他的脸转过来。 ——这样一来,就可以挽回墓园的声誉了吧?看到只有微笑墓园才做得出的完美遗体化妆。参礼者的抗议也会马上变成赞美吧…… 可是,葛林的如意算盘完全打错了。 当遗体的头转向参礼者这边时,室内抗议的喧闹声确实是平息了。可是,接下来的瞬间,这股骚动却演变成震惊和愤怒的可怕漩涡。 转向这边的遗体生得垂耳长鼻,松弛的长舌头垂在咧开的大嘴外。这不是贵族的老绅士,而是百分之一百的狗——是大型阿富汗猎犬的尸骸。 正当大家乱成一团之际,面纱老妇人遵循维多利亚时代的礼节,缓缓地朝地板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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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们墓园开业以来出过最大的丑!” 詹姆士在自己成为新主人的经理办公室里,着手审理这起事件。他坐在大理石书桌的后方,整个人靠在椅背上,一边把玩着参照微笑墓园标志做成的棺材纸镇,拿它当议事槌,一边斜眼看着面前的三个男人。沃特斯窥探着新老板的脸色,率先分辩道:“可是就算再怎么忙,也不能够让不熟悉流程的诺曼来常接待人员嘛!” 有沃特斯壮胆的诺曼开始道出事情的原委。 “那个,我在写棺材申请卡——” 詹姆士立刻纠正他。 “不是棺材,要说灵柩。遣词用字不注意的话是无法成为礼仪师的。” 墓园自有一套婉转的说法:葬礼称为后事,尸体叫做往生者。 受詹姆士喝斥而缩成一团的诺曼继续解释。“是、是。我在写那个灵柩申请书的时候搞错了。一位是什么什么三世,另一位则是A·猎犬,后面那位一定是送火葬了……” 在新英格兰这片土地上,罕见地以天主教徒居多,因此微笑墓园的葬礼有百分之九十九采用土葬,唯一使用火葬炉的场合,就是专为宠物举行的动物葬礼,诺曼把两者搞混了。 葛林站出来为意志消沉的诺曼说话:“可是,詹姆士,我想诺曼会搞错也不是没有理由的。A·猎犬是Arthur Hound先生,而那个什么什么三世的则是名字比人还气派、附有血统证明书的犬大爷,这没有人会知道吧?” 詹姆士眯起无框眼镜后面那双有点肿的眼睛说道:“喂,庞克小子,别说得那么理直气壮。不管怎么样,卡片为了避免混淆都有用颜色做区分,注意事项也都写在上头了,没有确实核对清楚就是你们不对!” 詹姆士说的话确实也有道理。送火葬炉的卡片上方有加代表火焰的红色边线,右下方则用小字注明了“请再次确认灵柩内部”。送往其他灵安室的卡片,像“黄金寝宫”是黄色,“睡莲阁”是绿色,“守护天使阁”是蓝色,每间房都会用卡片上方的色线来做区分,所以一目了然。结果,诺曼在将家属送来的委托书誊写到申请卡时弄混了,新来的遗体化妆师也就照单全收,然后葛林和沃特斯又没有作最后的确认——重重的失误造成了今天这场鸟笼。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的詹姆士看着沃特斯,问道:“那现在猎犬先生怎么样了?” 沃特斯没料到矛头突然指向自己,慌慌张张地说:“啊,是,那个……我刚好去晚了一步……” “什么!已经送进火葬炉了?” “是呀!无情的饲主没来参加火葬。结果就没有人去确认里面的内容。不过,经理,我立刻要他们撤出来了,因为火炉还没有烧旺,所以尸体是半熟状态……” 最后这话又犯了詹姆土的大忌。他咚的一声把纸镇放在办公桌上,作出判决。“诺曼调离殡仪馆的工作,回去挖墓。沃特斯扣周薪百分之五十。法兰西斯记严重警告。” 沃特斯仰天长叹:“那我决定要去孟菲斯市了。” 诺曼似乎很自责,低着头不发一语。 葛林怔怔地想着赤夏到哪里去了,同时他也发觉到,自己脑海中的拼图碎片又在那里兜来兜去的了。 第二十八章 不可亵渎坟墓 ……这两个人经常乘着麦克法兰的马车,前往偏远的乡下,找无人看管的坟墓下手。 ——R·L·史蒂文生,《偷尸体的人》(The Body Sna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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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火葬炉是网架式的,灵柩就放在火架上,用重油炉烧,因为架子和下面的托盘间有空气进入,所以可以很快燃烧。而且,历任的经理都很注重环境的问题,还用灯油让烟尘燃烧,完全氧化后,连煤灰都不会产生……” 闲得发慌的火葬主任克鲁斯站在用遮板封起来的火葬炉前,不放过这个可以自我吹嘘的机会,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他对面的崔西不但没有露出不耐烦的样子,还站在那里洗耳恭听。 烦恼的警官之所以又跑来调查是有原因的。他正在求证自己对此棘手案件的见解是否正确。为了证实自己的看法是对的,崔西现在独自一人在微笑墓园查案。这是一次哈斯博士和部下们都不知道的单独行动,到了这个地步,他已经不需要什么协助了。不,其实是他再也无法忍受被愚蠢的伙伴扯后腿了。崔西决定不让任何人打扰他的求证计划。火葬炉的讲解课程是不错啦!但差不多也该言归正传了吧? 崔西拿出掉在‘黄金寝宫’的三张火葬申请书。 “关于这个,我想请问一下——” 克鲁斯接了过来大略看了一下,就立刻回答道:“这是火葬的申请书嘛!它本来收在墓园事务室的档案夹里,是约翰经理调出来的。” “你知道这件事?” “嗯,因为他问了我很多这方面的问题呢!经理怀疑有人偷偷使用火葬炉,这三张火葬申请书不知道是由谁来执行的。” “不知道由谁执行……除了你之外,还有人会使用火葬炉吗?” 克鲁斯边笑边说:“如果不在意火候的话,管炉火的工作其实没什么复杂。不用说,詹姆士先生和威廉先生是一定会的,至于其他殡仪馆的员工,只要看过都可以照着做呀!” “我在殡仪馆做了番调查,没有一个符合这三张申请书上的内容。” 克鲁斯不知该怎么回答。 “这怎么说呢?午夜十二点以后这里一个人也没有,也许就有人伪造了申请书,随意使用了锅炉也不一定……” “使用火葬炉一定要申请书吗?” “是呀!使用火葬炉,柜台是一定要登记的。这是为了核对燃料费的关系,约翰经理对这个盯得很严,所以如果没有申请书就使用的话,恐怕会更早被发现吧?” “约翰调查这个是什么时候的事?” “嗯,我记得是在一个月以前。” “之后,这种伪造的申请书就出现了?” “对呀!经理才说过要多注意,结果前些日子就发生了。” “是什么时候的申请书?” “呃,是十一月一日那天的。” “哦,是万圣节隔天呀!”崔西满意地点了点头。 调查完火葬炉这边的情况后,崔西接着去找负责派车的山姆·尼尔逊。 令人惊讶的是,约翰也抢在他之前,连这里都先调查过了。不过崔西不以为意,他一心只想求证自己的想法,这是他来这儿的唯一目的。 “我想要灵车的派车纪录,要三个月之内的。从今天开始算起,就是十月三十一日之后的纪录。” 崔西接过尼尔逊拿来的派车单,当场仔细核对了起来,掌握到可以证实自己推论的重要事实后,他的脸上再度浮现出满意的笑容。 崔西的状况超好,昨天中午以前还觉得自己像活死人的郁闷心情已经一扫而空,他亢奋得就像是一路领先的马拉松选手,到处去调查。问完负责派车的人后,他又抓住沃特斯问话。然后又跑进“升天阁”里。在殡仪馆的各个角落,都可以看到崔西查案的身影。 不过,崔西最后还进行了一个不能让任何人看见的搜查行动。那是见不得光的违法搜查,他非法入侵大理石镇某户人家的住处,寻找目标证物。虽然这会儿他的胃不痛,精神状况也不错,但或许是潜藏在体内的那份偏执驱使他做出这样的行为。总之,就如同他在柯林斯医生面前所讲的:只要能破案,不管是强奸还是杀人我都干!他发挥了自己为求破案不择手段的办案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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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西沉的夕阳开始为复活的死者们染上渐层层的色彩。死者轮廓上的阴影跟着加深了,让那令人生厌的姿态显得更加醒目。 此刻,葛林伫立在墓园附属教堂的西厢正门前,抬头仰望建筑物入口上方被夕阳染了色的半圆形浮雕。教堂的正门之所以面西,是因为坐向相反的内部祭坛要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也就是东方。不过,也因为这个缘故才能让恐怖的浮雕在夕阳的照射下,呈现出想要的戏剧效果。 浮雕的主题跟大部分天主教教堂的雷同,是以最后的审判为中心。耶稣悬在空中,用它格外壮硕的四肢警示种种可怕的刑罚。一旁的圣母以充满悲悯的表情俯视着地面。地上,复活的死者从棺木中爬起,仰望着天。有人得到天使的救赎,也有人被恶魔操控的怪兽拉回地狱。 这当中让葛林觉得有趣的是骷髅们的模样,它们一脸茫然地看着从棺木小苏醒的死者。骷髅——也就是死神,之前不断夺走无数人的生命,然而在未日到来的时候,死人却一一复活了。换言之,它们之前做的全都白费了。 白费了——葛林在心中苦笑。他想起不久前沃特斯曾说过的话。他说死人都活过来了,没有人会想去杀人或调查命案了。的确如此,侦查工作变得不再有意义。可是,对杀人犯而冒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杀了人的凶手说不定也和浮雕上的骷髅一样觉得自己白做工了。在死人会复活的世界里杀人,还有什么意义? 葛林再次觉得自己的行为很无谓。 ——自己都已经死了。就算逮到杀死自己的凶手也来不及了,光这样就已经够惨的,没想到在这之前,连杀人这件事都失去了意义。 ……可是—— 就在这时,葛林的思绪被打断了。赤夏正朝他走来,她刚刚钻进教堂旁的灌木丛里,鬼鬼祟祟地不知在干嘛,但现在她的手里竟抱着一只又丑又肥的猫。 “要是你以为这只是约翰心爱的笑笑,那就错了。” “哪来的猫?” “这只肥猫,你看,是十字路口咖啡馆的那只哟!啊。等一下!” 猫咪不爱待在赤夏的臂弯里,纵身一跳,又逃进了茂密的灌木丛中。葛林见状说道:“虽然你的绰号叫赤夏,但你好像不得猫咪的缘哦!倒是中年大藏书网叔很喜欢你,这样也不错啦!” 赤夏露出嫌恶的表情。 “就是说啊!真想不到我会在两天内看了两位中年大叔的肥肚子。” 她说的当然是诺曼和詹姆士的肚子。詹姆士为遗体刮完胡碴后,就老老实实地掀起衣服让赤夏检查,证明自己肚脐旁边没有杰森的胎记。于是,赤夏的推理——詹姆士即杰森的假设再度瓦解。 “谁教你就会捕风捉影。喂!结果詹姆士还是没说出过去的事吧?” 赤夏十分懊悔地说:“真可惜。枉费我用了这么高明的心理战术,他的嘴还是紧得跟蚌壳似的。” 葛林心想:高不高明是你在说的。不过,这种话他可不敢说出口。赤夏随即打起精神,继续说道:“不过我这次说的准没错!詹姆士是杰森的说法就不要再追究了。我想,心理有病的杰森的确在二十年前就死了,可是他并没有完全死掉。在这死人复活的荒唐世界里,他也醒过来了。而且又开始杀女孩子,还杀了她憎恨的约翰——” 说到这里,赤夏为求效果,以夸张的姿势指着教堂的门。 “……最后,复活的杀人魔跑到这里面,藏了起来。” 葛林再度仰望着教堂。这栋气势不输给欧洲名教堂的歌德式教堂,打从墓园成立之前就存在了,莫妮卡看它又破又旧,要史迈利捐一大笔钱帮它重建。听说装有杰森遗体的灵柩就摆在里面。仿佛要贯穿夜幕的尖塔,如怪鸟展翅的小巧飞檐——葛林一边欣赏眼前的建筑,一边忍不住讥刺道:“哪有人死了二十年后才复活的……” 赤夏听了,反驳说:“那你有其他的解释吗?不要净挑人家的毛病,你也说说你的看法呀!” “嗯,我还不是很明白,但我把这件事想成是和遗产继承有关的连续杀人案。首先是史迈利被杀,然后是约翰被杀——哪,约翰不是还收到写着‘第二名死者就是你’的恐吓信吗?” 葛林推理的原点当然是茶会被下毒一事,不过对这件事他一向谨慎,不曾提及。瞧赤夏的表情,就知道她压根没想到那个地方去。 “哦!遗产继承、恐吓信——是有这么回事。你说的恐吓信,就是放在经理办公室桌上的那封吧?”葛林吃了一惊,不假思索地抓住赤夏的手臂。“喂!你见过那东西?怎么没告诉我?” “很痛耶!又没有人来问我。”于是,赤夏道出欧布莱恩下葬前守灵那一晚,她在经理办公室里看到恐吓信的经过。 葛林听了之后陷入沉思。赤夏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隐形人,不免焦躁地说:“喂,如果你认为这起事件和遗产有关,那就更应该弄清楚杰森的事才对。” “为什么?” “因为杰森是史迈利爷爷的儿子对吧?试想,如果是复活的杰森想要谋夺遗产呢?我记得很清楚——” “什么?” “为了宣布遗嘱修改的事,他们兄弟起了口角。之后,莫妮卡奶奶还说杰森的那份要怎么办。也许她当时不是在胡言乱语,而是真的知道杰森已经复活了。而且——” 赤夏的灰色脑细胞开始做出半年一次的大贡献。 “……而且,对、没错,也许史迈利爷爷也知道杰森复活的事。于是他听从莫妮卡的请求,把遗嘱修改过来,也留了一份给杰森。为此烦恼不已的约翰……呃……后面的事乱七八糟,我不清楚啦!总而言之一句话,只要进去里面搜一下棺材,确认杰森有没有复活,就可以真相大白了。” 赤夏固执起来简直无人能及。葛林还想仔细拼凑一下自己脑中的拼图,却在赤夏的催促下,硬着头皮走进教堂里。 教堂里一个人也没有。到哪儿都喜欢乱搞的赤夏开心得像个小孩,马上就朝圣水盘走去,热切地往里头瞧。 葛林则走进了阴森、没有半点人气的中殿。排列在两旁的圆柱是一根根细石柱,笔直地往上延伸,如同壮硕树木支撑起圆形的屋顶,一靠近这一带,感觉就好像迷失在蛇发魔女凝视后变成石头的橡树或榉树林里。如此一比喻,透过彩绘玻璃射进来的色光,就好像从树叶缝隙里筛下来的阳光。早晨日照充是倒还好,但现在因为是日落时分,这种光线只会让人更觉得石森林的阴暗。 葛林突然有种想要逃出去的冲动。小时候玩昏了头,过了晚餐时间,独白一人被留在公园的那种不安再度袭上心头。他放觉到唤醒这分不安的东西正藏身在教堂的某处。 过了讲道坛,往祭坛方向,就可以看到杰森的墓。明明不是基督教徒却在教堂举行婚礼的日本人大概不晓得,其实教堂本身就是一座大坟墓。在古老教堂的地下墓室或祭坛的后面,一向安放着神职人员或教会捐助者的遗体。 杰森身穿祭服的雕像,安安稳稳地横卧在大理石的石棺上——这就是杰森的墓。这种墓通常只用于德高望重的圣人,但巴利科恩家对教会的捐献甚巨,自然能够得到特别的通融。日落时分,教堂里光线昏暗,杰森的雕像十指紧扣地祈祷永恒一天的到来。葛林一边看着雕像一边想:杰森到底是得到了赦免,获得了永远的生命,还是再次承受死亡的耻辱,坠入地狱呢? 这时,葛林脑中的拼图又喀的一声,拼上了一小块。 另一方面,面对石棺的赤夏,突然觉得一股新的不安涌上了心头。她想起小时候读过的 href='2916/im'>《格林童话》里有一篇《棺木中的女王和哨兵》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个国家里诞生了一位被恶魔附身的公主,她全身漆黑,叫声像野兽一样。这个公主一过了十二岁生日,就命人在教堂祭坛后方建造自己的坟墓,睡在棺材里。每天晚上,她都会命令六名哨兵帮她看守坟墓,隔天早上打开教堂的门一看,总会看到哨兵们浑身是血地倒在地上…… 赤夏一直记得每天晚上公主从棺材里爬出来杀人的可怕画面,但她就是想不起来这故事是否有个美满的结局。 现在,在赤夏眼前就有一具不折不扣的教堂棺木。也许这棺木里就藏着和黑暗公主一样的可怕东西。一想到这里,赤夏的膝盖开始抖个不停。 “赤夏,我想问你一件事。” 葛林出其不意的叫唤让赤夏惊跳起来。 “干嘛啦!你不要吓我!”然而,葛林的表情是很认真的。 “我从刚才就一直在想整件事的经过。好像只差一步就可以看出拼图的全貌,却有几个碎片兜不起来。赤夏,还有没有像刚才那样的情况——还有没有什么是你没跟我说清楚的?” 赤夏不满地说:“什么事说清楚了,什么事没有说。你不问我,我哪知呀?” “我想问的是举行茶会的那天早上。我再问你一次,你真的有喝那杯牛奶吗?” 赤夏愣了一下,结结巴巴地说:“那……那个,嗯……”赤夏叹了一口气,坦白招认。 “我没有喝啦!大家都嘲笑我,要我减肥,我才会装出一副非喝下去不可的样子。其实我从窗户倒到外而去了……” 葛林仰天长叹。 “原来如此。确定了这点……” 赤夏知道葛林之所以这么沮丧,自己要负很大的责任,于是她立刻出招,想办法转移葛林的注意力,把这场面掩饰过去。 “喂!葛林,废话少说,你还是赶快打开棺材来看吧!如此一来就可以真相大白了。” 赤夏把刚才的恐惧全都忘光了,她跨越祭坛后方的栅栏,跳到石棺的旁边,作势要去掀石棺的盖子。葛林连忙出声阻止她。 “喂!住手,不要乱来。” “放心,包在我身上。” 赤夏蹲好马步,使出吃奶的力气把棺盖往上抬,可是盖子上有沉重的雕像,不太好搬动。 “都跟你说不要动它了。” 葛林终于忍不住,也跟着跨越栅栏,打算把赤夏拉回来。只是,他一只脚才刚跨过栅栏,就这么定住不动了。因为他看到棺盖突然往上举了起来。那似乎不是赤夏抬起来的,比较像是里面有一股力量正在往上推。 然而,闭上眼睛努力奋战的赤夏并没有察觉,她认定是靠自己的力量搬动了棺盖。 “你看、你看——只要赤夏小姐出马,这根本不算……” 赤夏边说边睁开了眼睛。看到眼前这一幕的她发出有如动物的喘息声,反射性地跳开来。葛林则依旧维持跨坐在栏杆上的姿势,茫然地呆立在原地。 棺盖继续慢慢地往上推升。阴暗中,隐约可见有个像手的东西从里面把棺盖往上举。紧接着,这只手突然以惊人的力道将棺盖推开。连着雕像的棺盖从石棺上方掉落下来,软瘫在一旁的赤夏正好抱住棺盖的正面,整个人仰倒在地上。里面那人从石棺中跳出,以惊人之势扑向葛林。教堂内一片昏暗,无法确认这身影是谁。跨着栅栏无法转身的葛林闪躲不及,被撞倒在地。当他好不容易爬起来的时候,只听到圣桌右侧彩绘玻璃碎裂的声音响彻整间教堂。从石棺中蹦出的身影仿彿被吸进窗外的黑夜里,就此消失了。 葛林爬起身来,跨过了栅栏,先跑向赤夏。 “没事吧?赤夏!” 赤夏依旧抱着重重的棺盖仰躺在地上,嘴唇直打哆嗦。蓬乱的头发搭配这场景,就像是漫画里被吓到毛发倒竖的人物。葛林把棺盖推开,扶她站起来。幸好只有膝盖破皮,没有什么大碍。赤夏等心情稍稍平复后,开口问道:“刚、刚才那个……你有看到吗?” “没有,黑漆漆的,看不清楚是谁。” 两人面面相觑,就在这个时候,面向中殿的门打开了,有人走了进来。 “喂!你们两个在那里做什么?” 说这话的人是马利阿诺神父。看到神父走近顿感心安的赤夏带着鼻音哭诉道:“神父,不好了,杀人魔杰森从那口棺材中醒过来了……” “杰森?醒了?” 不明就里的马利阿诺神父呆呆地站在石棺前。于是,葛林和赤夏把自己怀疑杰森复活、进来教堂里查看的经过从头说了一遍,听完这些的神父立即否定了他们的推论。“你们在说什么蠢话呀?什么杰森醒了,根本就不可能有这样的事。”“可、可是,刚刚他从石棺里跳出来,还逃走了。”赤夏非常坚持。“二十年前他被葬在这里,如今他复活了……”马利阿诺神父稍微定下心后,用平静的语气说道: “那个人不是杰森。不,应该说就算这世上所有的死人都复活了,杰森也不可能醒来,从这里逃出去的。” “怎么说?”葛林问。 马利阿诺神父指着盖子被移开的空棺说道:“因为杰森在这里面。” 葛林和赤夏讶异地朝石棺里窥探。黑暗中,隐约可见棺木里有一只白色的陶罐。马利阿诺神父在他俩身后低语道:“杰森就在这里面,他已经化为美丽的灰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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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斯踏入了‘升天阁’。有点不知所措,上司打电话召他过来,但他来了之后却看不到人。现在他所在的位置是停柩室。里面一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一口从案发后就一直摆在那里的空棺材。 福克斯心里有点发毛。不光是因为现场很明显的诡谲氛围,崔西今天早上的言行举止也让人感到有些害怕。他那位精神有病的上司从中午过后就突然变了个人,不但心情超好,还瞒着哈斯博士和部属,独自展开行动。崔西不在的这段时间,被撇下的部属议论纷纷说长官该不会想不开,跑去自杀了吧?然而,就在傍晚时分,崔西突然来电,命福克斯到墓园来。福克斯犹豫了一下,但因为自己也有事要向崔西报告,只好硬着头皮朝墓园出发了。 结果一来就是现在这种情况。福克斯的心惴惴不安。电话那头的崔西,态度异常地开朗。福克斯想起之前也有一位邮差,同样用如此兴高采烈的语气打电话给警察,挂上电话后,他就用霰弹枪射杀了自己的妻子。 就在这时,突然响超的声音打断了福克斯的思绪,吓了一跳的他东张西望,随即察觉到声音的出处。眼前那口棺材的盖子被稍稍推开了。 福克斯的腹部一阵翻搅,感觉肾上腺素一下子窜逼全身。真碰到紧急情况,他也喊不出来,唯一能做的就是大吞口水,按住胸前枪套里的枪。不过,福克斯不愧是贪生怕死的警察代表,他一边拔枪,一边慢慢地往后退,准备随时逃跑。 就在福克斯的后脚跟碰到门槛之际,棺材的盖子碰的一声打开了,露出躺在里面的人。福克斯看到那人,忍不住叫道: “——哇,长官,你不要吓我嘛!” 福克斯暂时松了口气,但接下来的瞬间,他的不安却更胜之前数倍。在棺材里坐起上半身的崔西面带笑容,手上还握着不该出现在这种地方的卷尺,卷尺的一端垂落至他的膝盖。 崔西的脸上依旧挂着诡异的笑容。“哎呀,福克斯老弟,你怎么这么慢才来?心情好不好呀?” “啊?”被问候的福克斯吓了一跳,不知该怎么回答。 “我问你的心情好不好啦!” ——不妙,这种时候,还是顺着对方的话说会比较好——福克斯心想。 “呃,嗯……还不错。好得很。” 崔西满意地点了点头。“是吗?那太好了。”他边说边从棺材里爬出来。接着,他走到福克斯身边,亲密地用手搭着他的肩膀说:“今天呢。是人快人心的破案日,所以我才把你叫来。这封日后的工作有帮助,等一下你就好好见习专业警官怎么破案吧!” 福克斯愣头愣脑地直盯着上司瞧,崔西依旧兴高采烈地说个不停。 “不过呀,我还想再找一个观众。对了、对了,就找那个满口玄学的大博士吧——喂,你干嘛?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啦?我们现在就去找哈斯博士……然后,精彩大结局就要开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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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死者从刚刚就一直焦躁不安,他开始觉悟到自己不能再躲下去了。 而且,他还非常愤慨。因为他的裤子前面完全湿透了。有人在他藏身的地方放进了酒瓶和喝了一半的酒杯,虽然他是死人,身体不会觉得冷,但他的心理和活着的时候没有两样,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严重的羞辱——这世界果然是活人的天下,死人只能对活人唯命是从,任凭活人摆布…… 不过,也不能老是让活人这么为所欲为。他觉得该是自己采取行动的时候了。 从他死之前、到死之后,都一直抱持着的想法再度抬头了。那也可以说是一种使命。 反正,如果这件事不解决,他是无法安心腐朽、无法得到真正的安息的。 死人决定要采取行动了,就在今夜。而他锁定的目标,毫无疑问的,就是——莫妮卡·巴利科恩这个99lib?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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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夏缓缓地走在从教堂通往巴利科恩大宅的路上,心情变得很不安。马利阿诺种父说完后,葛林就丢下还无法动弹的赤夏,一个人先往巴利科恩大宅去了,虽然葛林说:“我好像快要看到事件的全貌了。”但对赤夏而言,什么是什么她还是搞不清楚。赤夏决定不再去想无情的葛林。她一边走,一边把马利阿诺神父讲的话重新回想一遍。 杰森果然是不存在的。据马利阿诺神父所言,二十年前在山里发现杰森时,他的尸体已经烂得一塌糊凃,所以史迈利爷爷只好违背天主教徒的传统习俗,将他火葬。然后,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心灵受到重创的莫妮卡变得不太正常。她到现在仍坚信杰森没被火化,尸体还完好如初地躺住教堂的石棺里,有时甚至妄想杰森还活在这世上。 赤夏当着神父的面,把杰森、詹姆士两人互换身份的论调又讲了一遍,不过立刻就被推翻了。二十年前找到腐烂尸体的时候,曾和牙医的治疗纪录做过比对,所以可以确定那具尸体就是杰森。赤夏听到这些真是大失所望。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至少,她从马利阿诺神父口中证实了阁楼房间里那本札记上记载的,三十三年前发生在万圣节当天的事。神父吞吞吐吐地说出杰森和詹姆士这对双胞胎兄弟小时候遭遇的不幸事件,让葛林和赤夏听得很尴尬。尤其是赤夏,对这种事,她实在不知该作何反应,不过,她很确定那是一场悲剧。得知此事的赤夏在心里盘算着,还是再去试探一下詹姆士好了。 突然,路旁的灌木丛里有声音响起。 赤夏整颗心揪在一起,连忙往旁边跳开。她完全忘了那个来历不明的家伙。从教堂棺木里跳出来的人如果不是杰森,那到底会是谁呢?赤夏挺直了身子,盯着灌木丛看。 ——从棺木里跑出来的死人,也许还在这附近徘徊打转…… 草丛发出沙沙的声音,突然她看到了两颗金色的圆珠子,接着一个黑影跳了出来。赤夏忍不住大声尖叫,不过对方并没有要攻击赤夏的意思,只是喵呜一声就抜腿跑开了。 “什么嘛!是刚刚那只肥猫。真是的,吓了我一跳……” 赤夏松了口气,抚着胸口,这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 赤夏缓缓地转过头去。 ——站在那儿的,是一个死人。 第二十九章 崔西警官的精彩小结局 幕落下,闹剧终了。 ——德莫纳克斯(Demonax),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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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斯博士,我们正在找你。”崔西不改好心情地说道。 崔西和福克.99lib.斯来到莫妮卡的房间,终于堵到了哈斯博士。哈斯博士对两人出其不意的造访感到讶异,说道:“哦!是你们两位。你们在找我?真是不好意思。我正想向莫妮卡打听史迈利那台打字机的事,看自己的推理到底对不对……” 哈斯博士用下巴往后面的房间比了比。房里,莫妮卡照例躺在床上,而诺曼就乖乖地坐在她面前的椅子上。崔西用劝阻曾获冠军的高龄跑者不要向现役选手挑战百米赛跑的语气,向哈斯博士说道:“我也很期待能听到博士的高见。不过,这次您恐怕是白费力气,因为已经不需要再继续调查下去了……” “什么?白费力气?” “对,事情已经水落石出了。我知道凶手是谁了。凶手就是——” 崔西故意在这里停顿一下,以制造效果。 “詹姆士·巴利科恩。” 哈斯博士大吃一惊,问道:“喂!这是真的吗?说话要有凭据哟!” “当然。我连证据都有了,博士的录影带也帮了大忙。詹姆士就是凶手——‘面罩人’。詹姆士杀害了约翰,还有,这三个月失踪的三名女性和前几天在万圣节遇害的高中女生,也都是他下的毒手。”崔西兴奋地越说越大声,哈斯博士连忙制止他。“喂,莫妮卡会听到,你小声点!”崔西的态度转为傲慢。 “你担心她会受不了打击吗?打击这东西我可是受够了。反正她早晚都会知道自己儿子干的好事。这只是迟早的问题——对了,詹姆士人在哪里?” “詹姆士?应该在殡仪馆的经理办公室里办公吧?” 崔西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那么,我们就像侦探小说中的名侦探那样,当着犯人的面,来场精彩的大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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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堂返回巴利科恩家的葛林已经掌握到某样东西,刚好可以放进他独力完成的拼图里。然后他走去厨房找玛莎,向她确认拼图的某部分花色是否正确。 玛莎的回答令葛林很满意。为了进一步确认,他又打了通长途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的回答也正好如他所推断。 进行到这儿,葛林已经大概掌握住拼图的全貌了。只是,还有一部分无法得到证实,也没有证据。甚至,他连举发凶手是好还是不好都不知道。想了半天后,他决定去找哈斯博士谈谈。 然而,明明就近在咫尺的两人却上演了一出擦身而过的戏码。葛林开始找哈斯博士的时候,博士正好和崔西他们一同走出大宅,步下通往殡仪馆的坡道。 如果这时葛林看到了哈斯博士,也许结局就会稍有不同了。不过,当葛林察觉到这点时,一切都已经结束,也过了一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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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长官。我有话想跟你说……。”福克斯战战兢兢地开口。崔西觉得很不耐烦。他们现在正站在殡仪馆经理办公室的门口。眼看精彩的破案大结局就要上演了,绝对不能让人来搅局——这么想的崔西瞪着福克斯,大声喝斥: “喂,吵死了!要说等捉到詹姆士再说。真是的,你只要遇到紧要关头就婆婆妈妈的!” 福克斯不服气地想要回嘴,崔西当作没看见,迳白敲了办公室的门。 没回应。崔西不以为意地推开房门。门一开,刺骨的冷风迎面袭来。房间的窗户没关,风就是从那儿灌进来的。崔西顿时心想糟了,难不成詹姆士已经逃跑了? ——不会吧?又来这套……不过,看来是他多虑了。一行人走进办公室一看,詹姆士正好端端地坐在大理石书桌的后面。 詹姆士的睑上挂着看似无所谓、甚至可以说是略带嘲讽的表情,默默地注视着三人。房间里充斥着尴尬的沉默——接下来,该怎么做呢?崔西思量着。即使是老鸟探员崔西也没遇过如此戏剧化的场面。这种时候用打招呼来开场也很奇怪,还是单刀直入吧?崔西清了清喉咙,开始说道:“巴和科恩先生,我想请你到署里一趟协助调查。对,当然是关于约翰·巴利科恩被杀一案。” 詹姆士脸上依旧挂着无所请的笑容,沉默不语。崔西把这看作是对自己的挑衅。 “哦?这么快就行使缄默权啦?没关系。这样我宣读米兰达条款的手续就可以省了。虽说我大可申请了逮捕令再来,但我可是个急性子啊。嗯,这么办好了,我现在就把这次案件的真相说清楚了。我会说得你哑口无言,让你乖乖地跟我们回警局。” 詹姆士还是不吭声。崔西在心里咒骂道: ——你再嚣张也只有现在这个时候了……崔西不管詹姆士,转而向哈斯博士说道: “博士,我想我必须先说明一下那天晚上我会来巴利科恩家拜访的理由。 “诚如您所知道的,那晚我不是因为约翰·巴利科恩的命案被找来的。我是因为少女连续失踪案件,有事想请教博士,才自己跑来的。” 崔西从怀里拿出那张女高中生失踪前所拍摄的照片。 “这张照片的背景有拍到废墟窗户,没有入镜的车影就映射在窗户玻璃上。我注意到了这一点。而且,我还发现那辆车的车身上印有你们墓园的标志。于是,我大概就晓得了,这间墓园的灵车和女子失踪案绝对脱不了关系。可是,我还没来得及把这项发现告诉博士,就遇到了那么混乱的场面,让我根本就分身乏术——” 崔西想到这几天受到的种种屈辱和打击,不禁咬牙切齿了起来。 “如果我不去相信什么死人陆续复活的鬼话,从一开始便朝这条线去查就好了。可是,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把少女连续失踪案和约翰被杀的事联想在一起。不过,自从我知道法林顿这个人不存在,还有你告诉我。你有帮忙把欧布莱恩的尸体装进那口棺材后,我就觉得你有嫌疑了。而且,我还碰巧获得了与你有关的有趣情报——詹姆士先生,你在性方面好像有点困扰哦?” 崔西偷偷观察自己这番话造成的效果,但詹姆士完全没有反应。 ——算了,无所谓。崔西故作大方。这个情报的出处——诊所的事就先不要说出来好了。况且让那件事情曝光,对崔西自己也没什么好处。 “于是,我试图把少女连续失踪的案件合在一起想。我回到原点来思考关于失踪案件的谜团。 “首先就是为什么这四名女性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呢?有可能是凶手用车载走了,但在封锁范围内却都没拦到车上有载着女人的车。尤其延前几天的万圣节,凑巧在同一时间发生了银行抢案,因为就在女高中生失踪之后,因此以一二三号公路为始的周边道路全都拉起了紧急封锁线,逐一盘查过往车辆。在这番布署下还抓不到载有女高中生的车,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凶手使用的车遇到临检总会被放行,它就像幽灵一样在封锁线内畅行无阻。” “那不就是我们的灵车吗?”哈斯博士说。 崔西得意地点点头,只要比这博士早一步破案,署长以后在崔西面前就抬不起头来了。 “没错,就是灵车。那天,行驶在一二三号公路往微笑墓园方向的灵车,确实在检查查哨被拦了下来。我今天中午过后第一个问的,就是那位临检的警察。哎,因为灵车给人的印象不吉利,所以一般人都会敬而远之。那个警察虽然不愿意,却还是照例检查了一下,而且他还勇敢地打开棺木来看。里面装的是一位老太太的遗体,他有点害怕。只看了一眼就把盖子阖上了——说到这里,詹姆士先生,您大概是用了哥罗芳之类的麻醉剂让被害人睡着吧?然后,接下来呢?是用你引以为傲的化妆术把女高中生变成了老太婆的遗体?还是,老太婆的遗体是真的,一直放在你的爱车的棺木里,而女高中生就藏住那具遗体的下方?” 面对如此强烈的指控,詹姆士依旧不为所动。崔西越来越烦躁了。 “OK,没关系。用哪种方法,只要一查就晓得了。反正你就是这么让被害人隐形的。我查证过了,我调查了你们墓园的派车单,你在四名女性失踪的那几天都有开灵车出门,而且都是你自己一个人。虽然你在派车单的随同人员里写了沃特斯的名字,但我问过他,他说他不记得那几天有和你一同开车出去。就你一个人开灵车,没有助手,你到底是怎么把遗体放进棺材里的呢? “还有呀,那几天的葬礼和死者我也做了一番调查。你告知派车人员要开灵车前往的那些地方,根本就没有人死掉或者举行葬礼的记录。万圣节那天也是如此。当天,大理石镇一带的死者,就只有在银行被攻击的二十八岁男性行员,和在薛克街的十字路口被汽车辗毙的四十二岁清洁工而已。死亡纪录里,没有一笔符合警察临检时看到的老太太。” 崔西已经不管詹姆士的反应了,只是一个劲儿地说个不停,不让对方有还击的机会。 “说到隐形,在这案件中,还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没有发现任何女性的遗体。除了在诺克斯山里找到的,凶手留下的女高中生的左手臂之外,其他就完全没有了。 “针对这点,我比照灵车的情况来思考。也就是说,应该有什么盲点才对。有侦探作家写过尸体被藏在尸体堆里——” “那原本是《旧约圣经》里大卫王的诡计吧?”哈斯博士即时纠正他。 “无所谓啦!反正,就如同灵车是临检的盲点一般,把墓园当作藏尸的地点是再好不过的了,而且最好是有附设火葬场的墓园。” “不至于吧?这也未免……”哈斯博士念念有词。 “你们想,约翰遇害的现场附近,为什么会有三张狗的火葬申请书呢?那三张申请书我看过了,上面记载的犬只身份虽说是捏造的,但申请使用火葬炉的日期却是出奇地凑巧。经过我的调查,那三张申请书的日期都在少女失踪案件发生的二至三天后,而且还有一张的日期是在万圣节隔天。我知道要填写申请书才可以使用火葬炉。你们不觉得这很耐人寻味吗?有人在少女失踪案后偷偷地使用了火葬炉……如果我没记错,詹姆士先生和威廉先生好像都知道火葬炉要如何使用呢!” 哈斯博士替一直沉默不语的詹姆士发问:“约翰拿火葬申请书是为了什么?” “八成是为了查核火葬炉的燃料费什么的,却在偶然的情况下发现了伪造的申请书吧?不过,我想他一定也和我一样在追查墓园内的杀人魔。除了询问负责火葬的人,他还询问了负责派车的人,我知道约翰在死之前做了跟我一样的调查。他抓住了凶手的把柄,而且还通知了凶手。喂!博士,约翰被杀的那天晚上,他在晚餐时好像有对詹姆士说了什么吧?” “嗯,没错。约翰当时宣布要炒詹姆士鱿鱼。‘理由不用我告诉你吧?’他是这么说的。还要他当天夜里就收拾好行李……” “这样整个状况就清楚了。詹姆士先生,约翰知道你就是驾着灵车,诱拐女性的杀人魔。他怕伤及墓园名声,所以没有公开举发,只是要求你离开墓园。 “然而你却因此怀恨在心。你杀害约翰的动机,应该不只这个吧?为了灭他的口,为了谋夺墓园,说不定遗产也是原因之一。杀了约翰,你可以得到种种的好处。隔天早上就要被赶出墓园了,于是当天晚上你下定决心要杀死约翰。这个事件的症结所在!”这时福克斯扯了扯崔西的袖子,小声地说:“那个……警官,不好意思打断你的话……”已经完全自我陶醉的崔西用力甩开他的手。“喂,——教你等下再说你听不懂吗?我正要讲到精彩的地方!”崔西清了清喉咙,继续往下说。 “我这笨部下失礼了。让我们言归正传吧!这个事件的症结所在,主要还是在凶手如何潜入密室作案这点上头。”赞耶!我还真像是个名侦探,崔西心想。“虽然你已下定决心要在当天夜里杀了约翰,但对你来说,要在密室的状况下接近被害人的确是个难题。约翰在晚餐时宣布他一整晚都会在西厢工作,然而通往西厢的走廊入口,有二十四小时守在那儿的大厅接待员。另外像‘升天阁’、‘黄金寝宫’,还有西厢通往外面的便门,也全部从里面反锁了。经理办公室也是如此。这样一来,凶手是怎么接近被害人的呢?关于这一点,我必须要好好感谢哈斯博士才行。” 崔西故作从容地朝老博士鞠了个躬。 “哈斯博士事先装好的监视器陷阱,我们搞得很混乱,不过最后它还是派上了用场。总之,过了十点四十分后,杀人魔——‘面罩人’突然现身了,在室内完全密闭的情况下,他是怎么进去的呢?这一点,如果把录影带从头到尾看一遍就可以得知——他就躲在十点零六分左右被搬进去的棺材里——这是唯一的可能,你们应该也想不出其他的方法吧?于是,我不得不怀疑那个在法林顿棺材上动手脚的人。” 这时福克斯又跳出来打岔。 “可是,警官,我在事件发生后确认过躺在棺材里的法林顿,不对,是欧布莱恩。我怎么看他都不像詹姆士先生。那具尸体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我也有碰了一下,是冷的。里面躺的的的确确是具尸体。” 崔西哼地一声冷笑道:“这事我知道。把棺材搬进去的艾汀小姐也说她确实摸过遗体做了确认。是啦,没错,那棺材里的确装了欧布莱恩的遗体。不过,只有一部分而已。” “一部分?”福克斯瞪大眼睛。 “没错,一部分。正确地说,是只有欧布莱恩的头和左、右手肘接手掌的部分。詹姆士打算躲进棺材里混入西厢,但他觉得要伪装一下。因为如果目的没达成,棺盖就被艾汀小姐打开、和她撞个正着,那不就逊掉了?” 福克斯听了这话不识相地吃吃窃笑,却被崔西瞪了一眼,随即闭上嘴巴。 “我想凶手是利用了威廉捏造的假葬礼事件。碰巧地点就在‘升天阁’,碰巧也有人帮忙备妥了用来掩护的尸体。对了,博士,你说过搬进‘升天阁’的棺木是L的对吧?” “嗯,我看到的是这样……” 崔西像魔术师那样装腔作势地从口袋里掏出卷尺。 “我量了一下,那口棺材确实很大。我查过欧布莱恩的身高,他才五英尺十英寸,把他装在那口棺材里,里面大概还多出一英尺多的空间。詹姆士先生,你的身高差不多也和欧布莱恩一样吧?” 还是没有回应。这对手真是顽强啊!崔西叹息。——不过,我还有最后一张王牌。 “你躺进棺材里,把欧布莱恩的头放在自己头部上方的多余空间。欧布莱恩死于交通事故,全身各处都有骨折,正好断得一块块的。你就是利用这个来做掩护。躲在棺材里的你只让欧布莱恩的头和两臂露在外面,自己的身体则是从头到脚用简易寿衣盖住。” “什么?用那个?”博士讶异地说。 崔西笑着点点头。 “没错。这是东岸第一遗体化妆师的伎俩。哎呀!如果不是遇到东岸第一的探员,这种巧妙的手法是很难破识破的。” 没有人对“东岸第一探员”说一句赞美的话,这让崔西有点尴尬。不过,他继续说道: “因为有了那件简易寿衣——把衬衫、领带、外衣的前幅全都缝成一体,单单做个样子的魔术道具,艾汀小姐和福克斯都上当了。活的凶手把它披在身上盖住全身上下,只露出欧布莱恩的头和手,伪装装成尸体,巧妙地混进了‘升天阁’……” “等一下,”哈斯博士插嘴说:“你说的高明伎俩,我有一点点无法理解……” 不过,老博士的发问立刻被驳了回去。 “博士,稍安勿躁。我已经快要说明完了。等一会儿我会让您发问。虽然您只是个业余人士,但怎么说也是被誉为名侦探的人,请您顾全一下解析案情时该有的伦理好吗?” 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崔西如怒涛般汹涌的气势了。 “接下来,被送进‘升天阁’的凶手从棺材里跑出来伺机下手。这时过了十点三十分,伊莎贝拉拿着那把海狸刀过来。虽然从录影带的画而无法得到确认,但我想凶手多半是在这时从‘升天阁’的门缝里看到了她,并利用这个机会。于是他开始行动。那场诡异的你进我出捉迷藏进行到最后。录影带显示是在十点五十五分左右,当时约翰和‘面罩人’都进入了‘黄金寝宫’,接着事情就发生了。早一步进入停柩室的‘面罩人’没有用自己的凶器,而是从史迈利的棺材里拿出海狸刀,刺死了之后进来的约翰。而且他破坏约翰的怀表,把时间调回到伊莎贝拉到达现场的时刻。也就是说,他打算把杀人的罪嫌嫁祸给她。” 哈斯博士一脸困惑地说:“在短短五秒钟之内?” 崔西一时被问倒了,但他还是不肯示弱。 “没错,那台高级的Sunny是这么显示的。况且现在这年头,如果使用原子弹的话,不用五秒钟就可以让一个来海岛国从地球消失,要在五秒钟内做完这些事也是有可能的。” 哈斯博士的表情,说明了他无法接受这种牵强的说法,但崔西不予理会,继续说道: “反正‘面罩人’就这样杀死了约翰。他还潜进了经理办公室东翻西找,大概是要寻找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吧?比方说狗的火葬申请书什么的,不过他应该没有找到。然后,为了误导警方办案,他偷走了保险箱里的钱,拿出预先藏在连帽罩衫口袋里的欧布莱恩的手,按上指纹,把假指纹留在现场——” 博士再度开口:“所以说他不是要嫁祸给伊莎贝拉啰?” “在这里是这样啦!”崔西一脸的不耐烦。“凶手呢,情急之下,难免会做出互相矛盾的事。反正他只要能干扰办案就行了。不过就算不做这些事,那个死人复活的乱象也够我们手忙脚乱的了。 “总之,在事件进行的过程中,尸体被伊莎贝拉提早发现了,我们一群人抵达西厢与外面相连的便门口,时间是十一点刚过。从录影带来看,我们在后门吵闹的声音吓到了‘面罩人’,他立刻逃进‘升天阁’里。之后有好一会儿,他都躲在棺材里一声不响。当时我的部下福克斯有往棺材里看了一下,不过他只看到表面,没有详细检查,所以被詹姆士利用欧布莱恩尸体布下的障眼法给骗过去了。 “好了,这场闹剧差小多该结束了。福克斯一走出去,‘面罩人’就设法逃离现场。如果把欧布莱恩的头、手留下,这个诡计就穿帮了,所以他抱将它们从‘升天阁’的窗户逃脱。因为现在到处都有死人复活的事发生,所以只要现场不留下尸体,就可以让人以为是欧布莱恩(那时是法林顿)的遗体复活又跑了出去。而且,你原本担心知道法林顿葬礼是场骗局的威廉会怀疑到你头上,如今大可把事情全部推给欧布莱恩。‘我为欧布莱恩进行防腐处理时,沃特斯有亲眼看到他醒过来了,我想这多半是真的。’这样解释,威廉也不得不接受吧?欧布莱恩和约翰有仇的事也正好可以拿来做文章。一旦情况对自己不利,只要说出经理办公室内有欧布莱恩的指纹,警方锁定的嫌犯就会变成可怜的不动产商人了。詹姆士先生,我不得不怀疑你早料到法林顿不存在的事迟早会穿帮,所以才会留下最后绝招,就是把嫌疑推给‘复活的欧布莱恩’!” “如果死人复活的乱像没有发生,就想不出这种做案手法吧?”哈斯博士加上注解。 崔西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似乎在说:“这个博士,总算说了句正经的话。” “‘面罩人’原本已从窗户逃了出去,却发现现场起了争执。于是,他又从大厅那边绕了进来,在半路变身成身着白袍的詹姆士,一脸无辜地出现在‘黄金寝宫’。” “那欧布莱恩的头和手呢?”福克斯问。 “问得好!福克斯老弟。这也算是他运气好,塞对了地方,事情是这样的,在众人面前现身时,做案的衣服用白色长袍往上一套就遮住了,面罩也可以塞在内衣底下。可是尸体的头和手太大了,藏不了。因此,詹姆士先生,你在从大厅绕回来之前,就将它们藏在某个地方了——就是大门旁停车场的那辆灵车的棺材里。” “那后来约翰还开着那辆车……”福克斯目瞪口呆地说道。 “没错,福克斯。很讶异他会藏在那儿吧?自己杀害的人竟然随便将自己犯罪的证据载到其他地方去。” “之后十字路口咖啡馆发生重大车祸,棺材就在我眼前从灵车后方被抛了出去,一头插进店里,欧布莱恩的头和手掉了出来……” “没错,依我判断,现场找到的那此被烧得焦黑的老骨头,就是詹姆士用来犯案的欧布莱恩的部分遗体。这个可以马上进行确认,欧布莱恩没有复活,这个案子不是死人做的,而是活人的阴谋诡计。” 崔西冗长的独角戏终于落幕,他等待着观众们应该要有的热烈掌声。可是,现场的气氛却意外的冷清,他告发的罪犯也没有吓得跪地求饶。崔西厌到有些沮丧,这时哈斯博士好像要落井下石似的开始提出质疑。 “警官,对于你的说明,我有些不太理解的地方。首先,那个恐吓信的事你怎么解释?” “恐吓信?”崔西不知该如何是好。“嗯,大概是约翰很早前就抓住了詹姆士的把柄,要他离开墓园吧?詹姆士可能是要报复这件事而发出了恐吓信。因为史迈利正好刚死不久。所以他撂下狠话,说第二个死的就是你。第三个死者的恐吓信是他为了让自己摆脱嫌疑,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自己写给自己的假信。” “哦,是这样啊……那刚才提到的史迈利的失踪呢?” “史迈利的事我也还搞不太清楚……也许他真的有醒过来,从头到尾目击了詹姆士犯案的经过。然后,身为一族之长的他决定把罪扛下来,远走他乡——大概是这么回事吧?” “被杀死的约翰不当场告发后来出现在现场的詹姆士,这又该怎么说?” “这个嘛……就如同约翰自己说的,他被人从背后刺死,没看到凶手。就算有看到,因为凶手是以‘面罩人’的样子出现,他不会知道那就是詹姆士。”不耐烦的崔西语气变得很差。 “是这样吗?……约翰明知詹姆士最可能杀他,却什么都不说,这实在……” 哈斯博士和崔西把一直保持沉默的詹姆士晾在一旁,情况变成好像只有他们两个在单挑。 “不然我们这样想,你觉得怎样?这个之前也曾讨论过——会不会约翰有理由非包庇詹姆士不可?没错,肯定是这样。或许和二十年前的那件事有关。那个应该也是詹姆士做的吧?这方面的事,我们不是正要彻底展开调查吗?” 然而,哈斯博士并没有减缓攻势。 “‘面罩人’特地将经理办公室里的指纹擦得一干二净又是怎么回事?” 崔西也不认输。 “啊哈!博士又陷在约翰就是史迈利,两人互换身份的假设里了。你认为经理办公室里的不管是约翰还是史迈利,都有必要隐瞒自己的身份,所以才把指纹擦掉。你又想太多了,这一定是詹姆士做的。他为了凸显自己按下的欧布莱恩的指纹,所以才会把其他多余的指纹擦掉吧!虽然这个主意很笨,不过,事实就是如此。” “还有很多地方说不通啊!最明显的就是侵入密室的方法。虽然你一直嚷着密室、密室,但我不认为凶手会在困难度如此高的情况下,使用这种伎俩,冒这种风险。毕竟,这种侵入的方法太不切实际了。” “怎、怎么说?”崔西生气了。 “艾汀小姐不是说她没有直接受到詹姆士的指示,而是因为要展现‘女性的独立自主’才自动自发地把棺材推进去的吗?躲在棺材里的凶手如果真想潜入呈密闭状态的犯案现场,不会靠这种不一定会发生的偶然。” 崔西退缩了。 “那、那是……对了,艾汀虽然这么说,但其实她也是共犯。她和詹姆士串通好了,她在说谎。她知道棺材里有玄机,故意推进去的。” “如果是这样,那就又有矛盾了。你刚刚不是说詹姆士是用欧布莱恩的头来做掩护吗?这么做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让艾汀不小心打开棺盖时看不出里面有人吗?如果艾汀真和他串通好了,他就不需要做这种二流魔术师的伪装啦!” 辩到这里,崔西的信心开始动摇,说话也变得吞吞吐吐。终于,他动了肝火,拿哈斯博士出气。 “我又不是犯人,这种小细节我怎么会知道?警察只了解案情的大要不行吗?之后让整天闲闲的FBI心理分析师在作研究时顺便调查就好啦!反正——” 这时崔西想起自己手上握有关键的证据。他立刻振作起来,从怀里取出证据,拿给到目前为止对两人的对话和争吵都无动于衷,置身事外的詹姆士看。 “不好意思,这张照片是我去你家叨扰时拍下的。本来打算过几天拿了搜索票要再去拜访一次的。照片里的东西,正如你也知道的,是那监视器上拍到的面罩……” 崔西的话悬在半空中。证据都已经被摆在眼前了,为什么詹姆士还是一副无关紧要的态度?在他身旁的福克斯不知何时站了起来,表情诡异地看着这边。在崔西开口前,福克斯说话了:“不好意思,当长官和博士忙着bbr>争论的时候,我一直觉得怪怪的……不是啦,我指的是这位詹姆士先生……我靠近一看,发现他已经死掉了。他的后脑勺有个很大的伤口耶……” 第三十章 死者的说法 死无对证。 ——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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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刚刚就想说了,可是长官一直觉得我很烦,我才会延误报告——” 寻找哈斯博士的葛林来到经理办公室时,福克斯正要开始解释。听了这话的崔西筋疲力尽地瘫在沙发里,跟坐在桌子后面的死人没有两样。不安福克斯一边偷瞄上司的反应,一边报告。 “就在警官叫我来这儿之前,我们刚逮捕到了万圣节女高中生命案的凶手。犯人就是我们警署的警员古德曼。就是去年刚从纽泽西州搬来,被录用的近视眼古德曼啊!据说古德曼在越南受到相当大的精神创伤,患有杀戮妄想症。也不知道他的病除了越南的事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原因……进我们署里之前,他应该也有住院一段期间吧?不过他隐瞒得很好。说到破案的经过——他的私用车被街上的小混混给偷了,不巧那帮混混在艾摩斯街发生了车祸。当时,车子的后车箱开了,用塑胶垫包住的女高中生遗体从里面掉了出来。万圣节当天古德曼没有值班,他在开车经过案发现场时,看见了被害的女高中生,就乘机把她给掳走了。呃,虽然警方事后立刻拉起了封锁线,但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同事嘛!所以就打声招呼:‘嗨!怎么样?’——‘累死人了,下班后来喝一杯吧’就让他过去了,如长官刚才所言,他可说是搜查的盲点——” 崔西对福克斯的话全无反应,依旧瘫倒在沙发里。 “……于是,我们去古德曼的家里搜索,挖开后院,结果就找到了之前失踪的三人的遗体。唉!现在署里吵得是天翻地覆,署长都快要疯了。啊!对了,署长还交代我说,如果碰到长官,要我向你问柯林斯医生的电话——” 崔西宛如要复活的死人那样,身体抽搐地站起身来,接着他破口大骂: ““……柯林斯医生已经打算当我的专属医生了,妈的!犯人竟然是警察?这种鬼话你也信?那、那个火葬申请书怎么解释?派车单呢?詹姆士开着灵车载着没有要下葬的老太婆遗体在街上四处逛又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个证据呢?在詹姆士家里的面罩又作何解释?” 福克斯不知该怎么回答。“火葬申请书和派车单的事我不知道啦!不过,那个女高中生装扮成的面罩杀人魔的事倒是弄清楚了。照片上虽然看不到,不过,她那天戴的其实不是真正的面罩,而是用纸箱裁剪后做成的面具。那面具和遗体一起掉了出来,警官在詹姆士家里发现的应该是如假包换的面罩吧?” 崔西再也说不出话来了,再度瘫进沙发里。然后,也许是要将这一切交代清楚吧?桌子后面的尸体开始动了过来。 死了的詹姆士好像触电似的,身体抽动了两、三下。然后他睁开双眼,一脸错愕地看着挤在房里的人。 看着这一切的崔西对自己一点都不吃惊的反应反而感到惊讶,自己已经习惯死人复活了。感觉已经麻木了。人类不断适应一切,延续存活了几千年,现在连崔西对这个死人频频复活的世界也开始适应了。 “呃,我怎么了?我死了吗?”死人开口说出每个死者必说的经典台词。 哈斯博士也熟练地测了测脉搏,查了查瞳孔对光的反应,然后恳切细心地说明他死到什么程度。在耐着性子等待死者理解、接受、心情平复下来后,哈斯博士问道:“这是谁做的?” 詹姆士充满恨意地说:“不知道。我坐在椅子上,窗户突然打开,有人跳了进来,从后面朝我头上敲下去,速度太快了,我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是谁。” “你想会是谁杀了你?” “……这个嘛,我不知道。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我也——”这时他突然想到,“对了,你们大家为什么都挤在这个房间里?” 陷在沙发里的崔西有气无力地说:“我们正在告发你杀死约翰和犯下连续少女凶杀案,证据也都有了。你没听到啊……” 讲这话的崔西因为觉得丢脸,语尾几近颤抖。但詹姆士却毫不留情地说道:“对不起,我刚刚死掉了,完全没听到,不好意思,可否请你从头再讲一次?” 崔西像个任性的孩子般摇头拒绝。哈斯博士和福克斯面面相觑,看来是无法指望崔西了,哈斯博士只好把刚才房里的对话重说一遍。 全部都说完后,这次换死者对崔西的说法提出反驳了,这是崔西最害怕也最讨厌的事。 ——还是逃不过死人的羞辱啊…… 崔西没有办法像约伯一样把这当成是神对自己的试炼。然而,无情的詹姆士还是开始说话: “什么密室,真是无聊!又不是侦探小说。那天晚上,‘升天阁’的窗户并没有上锁。那以天——” “等一下,”崔西着急了,“你说了‘升天阁’的窗户——你果然有在现场?先不管女性失踪案件,约翰的死果然和你脱不了关系!” “你才要等一下咧,我现在照顺序一个一个讲。”詹姆士劝阻崔西,实在不知道现在谁99lib?才是侦探。“总之,那天六点左右,我因为要准备隔天法林顿的葬礼,所以进入了‘升天阁’。当时为了通风,我把窗户打开,一不留神就忘了再将它锁上。员工进行门户检查是在行点左右的事,窗户是在那之后打开的,所以那里并非密闭状态,是你自己硬要往那个方向想。” 崔西挤出最后一丝力气捍卫自己的论点。 “可是约翰的尸体被发现之后。福克斯有马上查了一下,‘升天阁’的窗户的确是上锁的。这点你如何解释?是你干的吧?那时你其实还在西厢吧?那你为什么要堵住自己的退路呢?” “我怎么知道?又不是我干的。说到这个,我要从那房间逃出来的时候,还因为窗户被锁上而大吃一惊呢!” “那窗户是约翰锁上的。” 葛林突然插话进来,崔西和詹姆士都讶异地看着他。葛林连忙说:“好了,这事我待会儿再解释,你们接着说。”詹姆士耸耸肩膀继续往下说:“既然法兰西斯都这么说了,那也不无可能。我可不知道约翰的行动。总之,在傍晚把‘升天阁’的窗户打开是个偶然,我没有想到之后会派上那样的用场。晚餐后,约翰说会在经理办公室待一整个晚上,我就想到‘升天阁’的窗户没有上锁的事,心想:好极了!那天晚餐前,约翰就已经开口要我离开墓园了。所以为了当天晚上的某个目的,我在约翰的酒里下了安眠药。” “你说的那个目的——”崔西正想发问,却被哈斯博士的声音给盖过去了。 “——那个掺有安眠药的酒,剩下的一半被冒失鬼哈定喝了,所以他才会在回程的车子里呼呼大睡?” “是的,哈定突然把酒抢去暍的时候,我也很着急,不过因为加的药量够,所以我估计已经喝了一半的约翰也会被迷昏才对。 “然后,因为大厅有庞西亚守着,所以在十点前我从殡仪馆的后门绕到两厢,从窗户进入‘升天阁’。接着我就躲在停柩室的长椅后方,等待机会下手。令我讶异的是,艾汀小姐竟然把棺材推进了‘升天阁’里。这实在出乎我意料之外。虽然在遗体处理室的布告栏上写了将遗体搬入,但我没直接指示她要这么做,我觉得她根本是多此一举。” “把棺材搬进去是多此一举……”崔西的推论正轰隆隆地开始瓦解。 “是啊!”詹姆士不灵活地耸了耸肩膀。“不过,我立刻想到可以利用这个突发事件。毕竟,现在是死人复活的怪异现象频频发生的时候。于是我把欧布莱恩的手偷偷藏进了罩衫的口袋里——” “那棺材里装的果然只有头和手而已?” “嗯,你问我的时候,我说威廉将欧布莱恩的尸体从棺材里偷走是骗你的,那其实是我做的。而且只有头和手而已。只要有这两样东西,之后就可以像你说的那样,用简易寿衣和填充物伪装成气派的法林顿遗体了。要骗南贺那种人,这样就足够了。欧布莱恩的身体,我留在原本的棺材里送了回去。我怕参加葬礼的人在抬棺的时候会因为重量太轻而察觉不对劲。另外,因为威廉不知道这件事,所以当约翰被杀,他怀疑到我头上时,我也跟他说大概是欧布莱恩的尸体复活,逃出去了吧?他完全相信,还很害怕呢! “来到西厢走廊的我正犹豫着该不该进入办公室,却在这时,我听到有人走动的声音,所以才在‘黄金寝宫’和‘升天阁’两头转来转去。虽然我没发现,但当时我和约翰两人似乎是玩起捉迷藏了。我完全不知道这一切都被监视器拍下来了。就在追逐之间,我心想无论如何都要达到目的,于是,我进入了经理办公室。” 崔西从沙发里探出身子问道:“你说的目的,就是把约翰杀死吧?” 詹姆士不悦地说:“我?杀死约翰?开什么玩笑!我没杀他。约翰虽然惹人讨厌,但我还不想成为杀人犯。我的目的是——笑笑!” “笑笑……?”在场的人异口同声地说。 “没错,就是笑笑,约翰心爱的波斯猫。我无论如何一定要把它抓来、撕开、放火烧掉、让它化成灰。这股冲动连我自己都克制不了。可是,约翰老是将那只猫装在篮子里带进带出的,从不离身。连躲在旅馆里时也一样。我一直在找机会下手,但……然后,那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了,我下定决心,要把猫抢过来。不过,我实在讨厌争执吵闹的场面,所以才会在约翰的酒里下药,为了不让人认出来,经过再三考虑,我戴上面罩潜入办公室里面……” “等一下,你的目标不是约翰,而是笑笑?”崔西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快哭了。 詹姆士露出“你不是之前已经问过了吗?”的表情瞥了崔西一眼,说道: “我就是讨厌猫,不行吗?因为我们有一段时间都不在家,所以我不知道约翰变得那么爱猫。这对我来说是不可饶恕的,我不原谅猫——绝不!” 詹姆士的语气中带着难以理解的偏执。畏于他的气势,崔西识趣地闭上嘴巴,死者激动地继续往下说: “于是我进了办公室。没看到吃了安眠药、照理说应该躺在那里呼呼大睡的约翰,让我觉得很奇怪。但目标就在眼前,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我让笑笑闻了哥罗芳,把它塞进连帽罩衫的口袋里,接着从保险箱里取出现金。我故布疑阵,想着当约翰回来时,会以为是小偷把猫给怎么了。因为约翰在调查火葬申请书和派车单时,知道了我开着灵车在街上捉野猫的事。虽然他问我时我矢口否认,但爱猫成痴的约翰还是硬赖我是变态,说要把我赶出墓园……” 崔西听了詹姆士的话,想起之前有个老妇人来署里报案说她养的猫失踪了,当时同事威尔逊还以为又是宗人口失踪案而吃了一惊。的确,这几个月以来,大理石镇上也经常发生猫咪失踪案件。 “大家都忙得要死了,还干这种事来捣乱……”崔西仰望着天花板咒骂。 “保险箱上的欧布莱恩的指纹,也是你留下的?”这次轮到哈斯博士发问。 “没错。那时我是一时兴起。我想,如果在保险箱上留下不明的指纹,万一进入搜查阶段,也可以混淆视听呀!我拿死人的手指头去沾自己脸上的油,然后抓着手指往保险箱按去……” “是嘛?原来如此,死人不会出汗也不会分泌油脂,就算欧布莱恩真的复活了,可以四处走动,也不会留下那么清楚的指纹。你这样做,反而让我们不得不怀疑这背后有活人在搞鬼。” 连詹姆士都极为赞同地点了点头,“博士,亏我成天都在处理遗体,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当时,我一心只想隐瞒自己做过的事——算了,总之,我做完案后,就回‘升天阁’躲在法林顿的棺材里,躲过福克斯刑警的搜查。后来,我将欧布莱恩的头、手和猫用简易寿衣包着揽在腋下,开锁逃了出去。那时我还在想是不是刑警把窗户给锁上了呢!就如你刚才所讲的,我把那包东西暂时塞进那辆灵车的棺材里了。放好后,我再回去西厢打探情况,就看到大家吵成一团了。我也很惊讶呢!而且,约翰竟然开着那辆藏了我许多秘密的灵车逃了出去。” 就连福克斯的语调也变得不耐烦了起来。 “那在十字路口咖啡馆的火灾现场挨着比尔老爹被火烧死的猫,不是他饲养的忠猫,而是从棺材里被抛出去的笑笑啰?” “哼,活该,最好每只猫都被烧死变成灰!” “为什么你这么恨猫啊?”哈斯博士问了在场的每个人都想知道的问题。 詹姆士踌躇了一下,还是开口了。 “这件事我原本不想讲的,不过,既然我人已经死了,一切也无所谓了。在现场的法兰西斯好像也在积极调查我的过去。赤夏有跟我说哟,她还把阁楼房间里杰森留下的札记念给我听呢!也罢,法兰西斯,关于我们兄弟在六岁那年的万圣节发生的事,杰森是怎么写的?你就说给大家听听吧!”葛林照着詹姆士的指示,说出了杰森札记里记载的万圣节事件,讲到最后,他问詹姆士: “当时从灌木丛里跑出什么的那段也要说吗?” 詹姆士恨恨地答道: “那一段还是让我来说吧,那个东西……是山猫。它是从来镇上表演的山野马戏团里逃出来的,在墓园里迷了路。”声音逐渐颤抖了起来。“它朝着我被杰森涂上肉汁的下腹部重要部位咬了下去,把它给咬断了……” 在场的人因为都是男性,所以每个人都感同身受地发出同情的呻吟。 “……从那天起,我就变成了一具活尸,缺乏那方面的能力,就等于不配当个男人,不配当个人。我再也无法生儿育女了。所谓‘活着’的定义,也包括拥有让生命繁衍下去的生殖能力。然而如果我死了,生命到我这一代就断了——这和活尸有什么不同?这件事成为我心里的沉重负担,是在青春期之后。女友安妮塔·摩根一知道我的缺陷,就立刻离我而去,投向杰森的怀抱。偏偏我的悲剧正是杰森造成的,不过,我并没有恨他。杰森对我的事也很自责,他从事神职,后来还患了精神病。 “我拼命压抑自己对杰森的恨意,然后在不知不觉中,我开始喜欢凝视‘死亡’。‘生’那种吵吵嚷嚷的生殖过程以及不断反覆的增殖是丑陋的。相形之下,看着维持自然界平衡状态的‘死’更能令我心灵平静得多。因此我选择了遗体化妆师的工作,也去了越南…… “可是,压抑在内心的情绪却不断地膨胀,开始爆发寻找宣泄的出口。我不只看着死亡,更积极地追求死亡。是猫害我变成这样的,我要它们全部死绝。我这种杀猫的冲动从在西岸时就变得无法克制,回来后还是一样。然而,我死都不愿让人知道这屈辱的秘密。我仔细拟定伪装计划,开着灵车猎捕猫只。谁知上个礼拜,约翰竟买了一只我最讨厌的猫回家,他也该为我的悲剧负部分责任,我竟全忘了。这实在不可原谅。我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将约翰的爱猫抢过来…… “不过我发誓,我没有杀约翰。我要报复的对象是猫。再说,现在死人都一一复活了,杀人不是件很愚蠢的事吗?我也许会杀让我成为笑柄的猫,但杀人门都没有……” 詹姆士说完,用两手遮住脸,趴在桌上。这个动作让他后脑勺裂开的大伤口清楚可见。人生阅历较少的福克斯表面上虽然对他寄予同情,但其实他心里只觉得这是个麻烦的神经病。不过,崔西的反应就不同了。自己也充满苦恼的疲累警官很明显地被感动了。崔西走近詹姆士身旁,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原来是这样,你也够辛苦的了。我也是一堆苦无处诉。那种心情我很了解呀——看在我们共有柯林斯医生这位朋友的分上,怎么样?下次让我请你喝一杯,我们好好聊聊。” 詹姆士讶异地抬起头来,眼里透着感动的光芒。然而就在这时候,得意忘形的崔西不小心说错了话。 “烦恼的事我也有呀,只要是人,就得背负着烦恼过活。所以啊,你也要坦然接受自己的痛苦,更积极地活下去才是!没错,要雄赳赳、气昂昂地活着——啊,不对,不好意思,你已经死掉了……” 詹姆士顿时又将自?99lib.己的脸埋进桌子里,充满绝望似的拼命摇头。 接着,崔西和福克斯拼了命地游说詹姆士。这要是普通的杀人案件,只要叫法医来验尸就没事了,但现在情况变得更为棘手。他们必须说服不肯配合的被害人,想办法将他送往医学中心。 崔西和福克斯努力将詹姆士推进医学中心派来的车子里。这期间,葛林和哈斯博士继续只有他们两人的对话。 从旁听到詹姆士说话的葛林,补足了拼图中必要的缺块,还将多余的圆块排除,拼图终于大功告成了。他一边展示拼图给哈斯博士看,一边和他仔细推敲起真相。其中两、三个模糊不清的地方也在博士的帮助下有了斩获。老博士虽然不敢相信死亡的业余侦探真的把拼图完成了,却也提不出什么异议来。讨论结束后,他的脸上浮现了不安。“原来如此,如果这就是事情的真相,那莫妮卡就有危险了。我们现在得赶去巴利科恩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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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低头看着脚边。诺曼倒下了,他是被打昏的。 死者并不想杀死诺曼,只是不想他来打扰而已。就这样让他在地板上稍稍休息一下吧! 死者讶异自己的腕力竟如此之强。要是在世的时候,他大概打不过诺曼吧?他现在的力气不是由自己的肌肉生成的。而是即使肉体或生理已死也依然存续的灵魂超能力,让他的手脚动起来。 死者重新审视自己挥向诺曼的拳头。指关节皮肤都裂开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痛。 死者跨过诺曼,抬头看向眼前的阶梯,目标是二楼莫妮卡的房间。趁现在其他人都不在,机不可失。 死者再次展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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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林走上坡道,再度眺望巴利科恩大宅,浮在黑夜中的大宅影像唤起了他的记忆。这建筑物以前好像曾在哪里看过,葛林心想,是恐怖的老电影里,和母亲一起经营汽车旅馆的那个神经病男人住的家吧?还是封面已经破烂不堪的那部查理·亚当斯的漫画里出现过的家?或许就像史迈利爷爷所说的,这只是一百年前某位早天的少年不断重复的记忆片段? 然而,巴利科恩大宅只是不解风情地矗立在那里。独特的寡妇台和仿佛要刺破夜幕的梁饰,一直默默地守护着眼下在墓地长眠的死者的过往,以及活着的人们的当下。不过,葛林现在对这栋大宅有了新的记忆。接下来,他将在这栋大宅里叙述这几天发生的曲折离奇的事件真相,也将在这里把错综复杂的生死敌弄清楚。 巴利科恩家的大门门站了四个人——除了葛林和哈斯博士之外,崔西和福克斯也跟来了。葛林因为还没找到可以印证自己说法的物证,所以还未对他们说出真相。不过,不管怎么说,莫妮卡的处境令人担忧,所以他还是要求两名探员随行。 葛林刚把手放在巴利科恩家大门的把手上。门就从里面自动打开了,出现的是伊莎贝拉苍白的脸孔。 “诺曼昏倒了,我才刚回到家,就看见诺曼倒在地上,楼上半个人也没有,我正要到殡仪馆去找人过来……” 一行人和伊莎贝拉一起进入屋内,走向倒卧在地的诺曼。众人扶他起来躺在沙发上,哈斯博士帮忙检查伤势。 “虽然肿了个包,但应该没有大碍。让他躺一下,很快就会醒过来的。” 接着,哈斯博士向葛林使了个眼色。不好的预感——死者终于展开行动了,哈斯博士以非常紧张的神情说道:“去看莫妮卡!” 一行人跑上二楼,冲到莫妮卡的房门口。葛林敲了敲房间的门,里面意外传来爽朗的声音。“门没有锁,请进!”打开房门,里间的卧室里,坐在轮椅上的莫妮卡笑容可掬地迎接他们。——她的身旁站了一个死人。“约翰……”跟在大家后面进来的伊莎贝拉呻吟般地说道。莫妮卡的脸上依旧挂着笑容,她环视众人后说道:“现在约翰要带我去一个很棒的地方哟!” “不是的,莫妮卡,你别跟约翰去,约翰会把你……”葛林话讲到一半就被死人打断了。 “吵死了,法兰西斯!”约翰用非常沙哑的声音说:“你们不知道啦!别捣乱。” 约翰的脸扭曲变形。大概是在车祸时被火烧伤了吧!他苍白的脸有半边呈现紫红色。头顶上当然是没有毛发了,眼镜也好像掉在什么地方,凸出来的眼球就像是坏掉的蛋那样又浊又干。 葛林摆出防备的姿势,说道:“约翰,你是想去火葬炉吧?” “火葬?”对这两个字很敏感的莫妮卡看着约翰。 “去哪儿随我高兴。这是我的使命,反正我一定要带莫妮卡……” 约翰把莫妮卡丛轮椅上扶起来,反手推开窗户。 “住手!” 就在葛林要跨步向前的时候,房间右边的衣帽间突然被打开,里面猛然冲出一道人影。是另一名死者,那人扑向约翰,想让约翰放开莫妮卡的手。伊莎贝拉发出凄厉的叫声,一行人冲入了卧室。 不过就在下一瞬间,一切马上就结束了。约翰因为被街上前来的死者用力碰撞,重心不稳,一个踉跄就一头撞上了没推开的窗户。玻璃碎裂的声音,还有凄厉的尖叫声,随着一切戛然而止,约翰动也不动了。他还插着海狸刀的背朝向这头,样子就像是吊在绞刑台上的犯人那样,头插在窗棂里。他的头被留在窗棂上的尖细玻璃片给刺穿了。莫妮卡一脸茫然地站在原地,待事情平息后,她用自己的脚,一步、两步地走向救了自己的死者,开口说道: “史迈?利,你突然冲出来跟儿子打架,这样不好哦!” 史迈利听了莫妮卡的话,顺从地点点头,温柔地扶她坐回轮椅上。然后他转头对着衣帽间说:“赤夏,可以了,你也出来吧!” 拨开衣帽间里塞得满满的衣服,赤夏出现了,她跑到葛林身边说道:“我从教堂回去的时候,被史迈利爷爷叫住了。躲在教堂石棺里的人就是史迈利爷爷。” 史迈利自己接着往下说:“是呀,死人要藏起来,我想墓地是最好的所在。我一直在杰森的棺材里躲着。约翰躲藏的地方大概也是这类的场所吧?墓园的某处——坟墓、或是停尸间,一定是这种很适合死人的地方。” “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拜托,有谁可以解释一下?”崔西语带哽咽地恳求道。苦恼的警官靠着福克斯的身体,勉勉强强地站着,他的脸色比死人还差。现在正用熟练的姿势按着自己的胃。史迈利完全不理会崔西,转身向葛林说: “我听赤夏说你已经找出真相了?” 葛林默默地点了点头。 “所以你带警察来,是为了要在这里揭发一切吗?” “不,不是的。我是想如果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那莫妮卡就有危险了,所以才到这里来。还有,爷爷,有件事我要先跟你说。” “什么事?” “刚才詹姆士被杀了,他的头被人从后面敲破了。” 史迈利惊讶地挑起一边的眉毛。“是真的吗?” “是真的。在此之前,我还不确定是否该说出真相,但事到如今,似乎非全盘托出不可了。” 史迈利的肩膀垂了下来,一阵沉默后,他终于抬起头来说道:“是呀!也许一切都结束了。其实我也是为了这个才来的。这种愚蠢又无谓的纷扰已经太多了,如果活着的人想知道真相的话也无妨。随你高兴好了。对死了的我们来说,这些都已经无关紧要了……” ——是呀,也许对死了的我们而言,这些都已经没有关系了。葛林在心小低语道。不过,正因为如此,才更该把事情说清楚。 第三十一章 葛林的话 好了,葬礼结束了,该有的礼数也都照着做了,差不多可以坐下来聊天了,每个人的心里这么想着。 ——阿嘉莎·克莉丝蒂,《葬礼变奏曲》(After the Funera) “其实我也是具活尸,我老早就死掉了。一切得从这里开始说起。” 葛林如此说完后,扫视一过屋内。坐在沙发上的赤夏和伊莎贝拉手捂着唇,其实她们并没有尖叫出声,不过,那睁得大大的眼睛看起来就好像在尖叫似的。房间角落,被夺去主角位置、靠在墙壁上的崔西和福克斯对这话起了反应,整个人弹了起来。不过崔西马上又用手按着胃,无力地靠回墙上。在他们身旁的,是恢复意识后自己上楼来的诺曼。原本就面无表情的他,听到葛林的话后依旧面不改色,知道这件事的人,只有站在葛林身旁的哈斯博士,他不像其他人一样一脸讶异,而是同情地看这葛林。床的那头,史迈利的视线也望向葛林,同情他和自己一样是具活尸。史迈利旁边,一向糊里糊涂的莫妮卡表情暧昧地坐在轮椅上,更远的对面,另一具活尸的头还插在窗棂上,好像是吊在绞刑台上的叛徒,屁股朝着这边。 葛林如今因为史迈利的同意,终于下定决心要说明真相。他开宗明义,先向大家坦承自己的死亡。“我已经死亡的事,哈斯博士知道得一清二楚。我没有心跳,血液也不会流动。现在在我血管里的不是血液,而是防腐剂和染料的合成液‘青春之花’,是哈斯博士帮我做的防腐处理。” 哈斯博士用眼神询问葛林,在葛林颔首同意后,他开口对葛林的话加以补充。 “没错,葛林的确已经死亡。这是经我诊断,包括进行脑波检测后的结果,就临床观点来看,他是彻彻底底地死了。” 对葛林而言,说这些教他情何以堪?但如今一切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他不得不把事件的真相全盘托出。要说出真相,就无法回避自己死亡的事实。 反正自己的肉体就要腐烂了——想到这点,葛林觉得比较释怀了,也因此,他决定坦承自己已死的事实。 “我会卷入这起案子,其实是因为我自己已经死了。在史迈利爷爷主办的那场茶会上,发生了这件事——” 葛林开始叙述那场茶会和接下来自己被毒死的经过,以及就这些事和哈斯博士争论的种种。 “一开始我以为这是和遗产继承有关的谋杀。先是史迈利爷爷被人下毒,而我遭受池鱼之殃。事实上,发生了茶会下毒事件后,史迈利爷爷毒发身亡,接下来,收到‘SED DEATHS’恐吓信的继承人约翰也死了。这怎么看都像是为了谋夺遗产而犯下的连续杀人案。 “不过,我暂且不提这个,先讲我自己是怎么死的。茶会上提供的茶点,我只吃了一样——就是史迈利爷爷给我的巧克力。一开始我以为是那巧克力被下了毒。不过犯人是用什么伎俩,让预定谋害的对象确实将特定几个加有砒霜的巧克力吃下肚的,这我就不清楚了。我完全失了主意,一时之间,我还认定是叫我吃巧克力的爷爷选择我和他一起共赴黄泉呢!” 史迈利皱起眉头,好像在说:这怎么可能? “我不知道。我的确是自杀身亡的,但我可没想过要把你给牵扯进来。” “啊,是这样呀!我相信你。不管怎样,我才吃两颗就吃到有毒的,这实在太巧了,这个犯罪计划也未免太粗糙了,可能性不大。于是我后来试着朝红茶的方向去想,这是我和哈斯博士讨论出来的结果。我们想到凶手可能是在砂糖里混入了砒霜,不过,当时在饮料中加糖的人除了我之外,还有赤夏、约翰和莫妮卡三人,他们都没有中毒的迹象。我真是百思不解啊,隔天我去现场调查,但餐具都洗好了,实在不知道自己要查什么?要怎么查?我就只能在嶎房里转来转去。 “然而一切都太巧了,就在抬错棺材事件发生后……” “抬错棺材事件?”崔西问道。 于是葛林道出了今天中午发生的阿富汗猎犬和“猎犬”先生两具棺材被送错地方的事。 “虽然事情发生后,大家都说这是多起人为疏失环环相扣才造成的失误,但事实并非如此。造成错误的直接原因是‘猎犬’先生的资料被填在送往火葬炉的卡片上,而狗的资料被填在送往‘睡莲阁’的卡片上。为了加以区隔,要送往火葬炉的卡片有红色边线,而送往‘睡莲阁’的卡片,边线是绿色的。当时被派去充当礼仪师的诺曼把死者家属的委托书誊写到卡片上时,就把人和狗的名字弄混了。这事害我被詹姆士臭骂了一顿,不过,事后我突然想到另一种可能,也就是说,诺曼会不会分不清红线和绿线,拿了就写呢?” “你是先天性色盲吗?”哈斯士问诺曼。诺曼还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战战兢兢地点了点头。 “是吗?原来诺曼是色盲啊……然后,我又想起之前也曾发生过类似拿错东西的事件。今天早上,我和赤夏为了一探杰森的过去,在诺曼阁楼的房间里找他之前留下的东西。当时在房里看到一只像玩具组的罐子。赤夏,你还用它当板凳对吧?” 葛林的语气尽可能地温柔,这是他第一次用死人的身份跟她讲话。被葛林这么一点名,赤夏的身体瞬间僵硬了起来。她露出又像哭又像笑的表情回答道:“嗯,我记得,是画有辣椒图案的罐子。” “我看到那个罐子的时候,就想到之前在厨房也曾看过类似的罐子。玛莎用来装面粉的罐子形状和它一样,正好是一对。只不过玛莎装面粉的罐子上画的是青豌豆,我先设定诺曼是色盲,然后再把之前发生的事重新拼凑在一起,就想到这会不会又是另一件拿错东西事件?” 赤夏边回想边说:“我也有看到厨房那只画青豌豆的罐子。青豌豆是绿色的,辣椒是红色的,不过因为画得不好,如果没有用颜色区分的话,青豌豆和辣椒的形状很像,两个罐子也许会被拿错也不一定……啊,对了,举办茶会的那天早上——” “没错,茶会的那天早上,厨房里乱成一团。做蛋糕的材料面粉用完了,于是玛莎叫诺曼去储藏室把画有青豌豆的罐子拿来。罐子里装的是面粉,是当时正好回故乡奔丧的洛克留下来备用的。不过,诺曼却拿了错的罐子来。‘哎呀!你在干嘛?我说的是青豌豆罐头吧?真是越帮越忙。再去拿!’玛莎生气的咆哮声,连在客厅都听得到。接着。厨房传出东西掉落的巨大声响。好了,诺曼,你可不可以跟我们说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诺曼的表情比刚才更害怕了。他感觉到自己的失误似乎铸成了大错,讲话开始结巴起来。 “……那、那个时候我从储藏室里拿来的是错的罐子。我在储藏室里看到一个罐子,虽然放的地方和玛莎说的相差十万八千里,不过,看了看上面的图案,我想应该就是玛莎说的青豌豆罐子。拿去厨房的途中我有打开盖子来看,里面装的是像面粉的白色粉末。于、于是,我就把它放在厨房的架子上,结果手一滑,罐子就掉到下层的架子去了。因为盖子没盖紧,里面的粉末有些被撒出来……原本放在下层的砂糖罐里面也混到了一些白色粉末,不过,因为玛莎没注意到,我也就没有吭声。我可不想挨骂,谁知玛莎才瞥了一眼罐上的图案,就知道那是辣椒,也不看里面装什么,就立刻叫我拿问去换。我、我松了口气,马上冉去储藏室里拿另一个青豌豆的罐子给她,那个辣椒的罐子,我就拿到阁楼的房间里,放进杰森的玩具箱里,后来自己也忘了……” 葛林接着说下去。 “有问题的砂糖罐因为被玛莎不小心打破了,所以装在里面的东西也就无从查起。不过,我在放砂糖罐的夹板缝隙间,发现了一些和砂糖不一样的白色粉末,而且把它刨了出来。因为巧克力这条线索陷入胶着的我,想到有可能是砂糖罐里被下了毒,所以朝着这个方向去查。问过玛莎厨房里发生的事之后,我就推测这些粉末可能是从诺曼拿来的辣椒罐中撒出来的。 “如此一来,那个辣椒罐里装着的白色粉末,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了。果不其然,那是用来灭鼠的砒霜。我打国际长途电话到意大利,问了知道两个罐子始末的洛克。小气的洛克把减鼠剂和面粉一样另外装进辣椒罐里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会有什么‘不时之需’,我也不知道啦!他说灭鼠剂是从史迈利爷爷用来自杀的袋子里拿的,他分一半出来移到罐子里放。洛克坚称两个罐子放在储藏室里完全不同的地方,应该不会搞错才对,但电话这头的人就是因为那两个‘应该不会搞错’的罐子才死掉的,想不到吧!” 葛林嘲讽的言词并没有造成笑果。崔西非但没有笑,反而是一脸困惑地提出质疑:“砂糖罐里混到了砒霜,这可以理解,可是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怪了。你刚刚不是说在饮料中加糖的除了你之外,还有其他三个人吗?” “对,我的确这么说过。那时还不知道辣椒罐里有砒霜,只是假>设砂糖有可能被人下毒的时候,这个事实就马上推翻了我的假设。有加糖的饮料有四个人喝了,但却只有我死了,这要作何解释?事件发生后我问过赤夏,她坚称自已有喝加了糖的牛奶,我也有确认约翰和莫妮卡在我毒发身亡的当下还是健健康康的。” “葛林,对不起。”赤夏好像要哭出来似的说道:“我不知道你已经死了,不知道你这么烦恼,还一直耍性子,说谎骗你……” “没关系啦!赤夏。我问的手法也不好,业余的侦探果然还是不行哪!因为某件事,”葛林故意避开那件事不提,“虽然赤夏坚持自己有喝加了糖的牛奶,不过事实上,她是从窗户把牛奶给倒掉了,一滴也没喝,我是从残留的奶渍发现的。那又如何呢?赤夏没喝所以没事,这是当然的。那当着大家的面把饮料喝下肚的约翰和莫妮卡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此我有个奇怪的想法。我的确是中毒死亡了,但后来又醒了过来,在脸上化妆、做防腐处理,一心想隐瞒自己是个死人的事实,而且身边的人也被我的伪装给骗了,把我当成活人看待。换言之,我的的确确在那场茶会中毒身亡,但周遭的朋友却完全没有察觉到这件事。也就是说,同样的情况也可能发生在约翰和莫妮卡的身上。” “他们也都是死而复活的?”崔西讶异地反问葛林,不过话题中的主角莫妮卡本人从刚刚就一副什么都没听到似的,只是微微地笑着。“我想到两种可能,一是他们在茶会上中毒身亡,或者,是不是他们在茶会之前已经死掉了,所以喝了毒饮料也没事?死人的肉体已经死了,所以没有痛觉,对毒也不会有反应。对安眠药也是。那时詹姆士为了要捉笑笑,在约翰的红酒里下安眠药的时候,同样喝了红酒的哈定律师睡着了,但约翰却能四处走动,原因就是他当时已经死了。” “约翰不是被刺死的吗?” “嗯,那件事我等下会照着顺序一一说明。先回到刚刚的话题,辣椒罐的事件让我知道自己的死纯粹是个意外,因此我对整起事件的看法也就必须完全改观,也就是说为了谋夺遗产而连续杀人的事,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其实我和哈斯博士讨论过史迈利爷爷服毒事件是否为他杀的问题,但却完全说不通。哈斯博士曾说过,如果我没有被下毒害死,爷爷的死因看起来很明显是自杀。然而,因为我的死因的确只是个意外,所以那个谋杀我和爷爷的虚构人物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巴利科恩家族成员的犯罪指数,一下子变为零。” “可是,约翰的的确确是被杀掉啦!”崔西还是执拗地紧咬着不放。 “我知道啦,那约翰的情况要做何解释呢?从茶会的砂糖罐被混到砒霜这件事来看,我怀疑约翰在茶会当时,或是在那之前就已经死掉了,而且我决定用这种观点重新审视约翰的一举一动和整起事件。 “当产生这种想法,显示约翰已死的各种迹象就一一浮现了。从那次茶会之后,约翰就变得尽量避免跟人接触。史迈利爷爷都快咽下最后一口气了,他还窝在大理石镇的旅馆里足不出户。伊莎贝拉,你最后一次和约翰亲密接触是什么时候的事?”伊莎贝拉因为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显得张皇失措,结巴了起来。赤夏代替语无伦次的母亲回答道:“因为我引起的棺材暴冲事件,约翰的下巴被撞到的时候,妈妈不是有在他下巴的伤口上夸张地亲了一下吗?” “啊,啊啊,对哦……” “亲到的感觉如何?像不像亲到死人的感觉?”葛林问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问题。 “啊?呃、嗯……不会啊,就很平常吧……”对亲惯了的伊莎贝拉而言,这种问题也是前所未闻吧。 “那么这就是确定约翰还活着的最后时间点了。之后,约翰就变得避免跟人接触了。我也是死人,所以约翰的心态我非常了解。因为体温变低了,所以不想被人碰触;因为害怕身体内部腐烂,所以也不吃东西。说到腐烂,即使什么都不做,身体也会逐渐败坏,所以约翰也对自己的身体做了防腐处理吧?之前,詹姆士注意到地下室的防腐剂被人偷用,所以曾经问过我。那时我以为自己做防腐处理的事露出马脚了,慌张不已。后来才想到约翰也偷偷地在做防腐处理,用防腐剂保存自己的肉体。” “可是,如果只是单靠行为举止就判断他是死人,实在没有说服力。”崔西反驳道。 “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证据——不,应该说是眼睛看不到的证据才对。命案发生时,我们不是想不透为什么办公室里的所有指纹,包括约翰的都被擦掉了吗?如果从约翰当时已经是死人的角度去想,答案就呼之欲出了。因为是死掉的人,所以一开始根本就不会留下指纹。约翰的办公室一直都维持着早上刚打扫过的整洁状态,所以任何物品上都不会留下指纹。喂!博士,没有指纹就可以证明他是死人吧?” “嗯,活人皮肤纹路的隆线会不断分泌微量的汗液。手指头碰触到手掌、脚掌以外有皮脂线的部分也会粘到油脂,当这些汗液或油脂留在物品表面时,就会变成指纹,如果细胞已经死亡的指纹话——” “这些我都知道。”崔西不太高兴地说:“所以,为了在办公室留下欧布莱恩的指抆,詹姆士不是还拿尸体的手指去沾自己脸上的油脂吗?” “不,就像刚才所讲的,他这样做反而教人起疑。死后经过数日,连防腐处理都做过的尸体,就算醒过来了,有可能留下那样明显的指纹吗?” “可是人刚死的时候,还是会分泌出汗液对吧?” “那倒是。虽然个体已经是临床死亡的状态,但汗腺细胞还能存活一段时间。所以死后的十几个小时之内,皮肤还是会出汗。” 崔西一副“你又知道了”的表情,但葛林并没有因此而退缩,继续说下去。 “这反而成了我们了解约翰状况的绝佳线索。约翰不是有一只怀表吗?他把那只怀表怎么了?” 崔西依旧一脸狐疑地说:“那只坏掉了的怀表吗?约翰逃走前把它从西装背心里取出来,放在‘黄金寝宫’的小桌子上了。现在还由警署保管着啊!” “没错。约翰用自己的手握着那只怀表,把它放在小桌子上,可是却没有在那上头留下任何指纹。这要做何解释?我们还在怀疑‘面罩人’的时候,有问过哈斯博士怀表上头的指纹,但哈斯博士的回答是什么指纹也没有。从摄影机拍到的约翰动向来推测,他被杀的时间是大约快接近十一点的时候,若真是如此,他摸到怀表的时候才刚死亡不到一个小时,照理说还有排汗功能,那么怀表上应该会留下指纹才对。像这样完全不留指纹,不就意味着他已经死亡超过十几个小时,不再排汗,皮肤已经干掉了吗?我觉得是这样。” “所以你是说约翰早就死掉了,那晚的刺杀事件是场骗局啰?” “等一下,在那之前,我们再探究一下约翰的心态。这次事件和一般谋杀案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扯上了死人复活的事。因为死人复活了,所以案情变得复杂。若是普通的谋杀案,只要推究一下犯人的心理。就可以找到破案的线索了,可是这一次的事件,被害者是死了又活过来的人,如果不掌握他们的心理,是无法明白真相的。我遵照哈斯博士的指示,试着推敲死者的心理——因为我也是死掉的人嘛!用这种立场去思考,就发现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就是遗嘱那件事。” “遗嘱?你刚刚不是才说起谋杀案和遗产继承无关吗?” “我现在说的不是史迈利爷爷的遗嘱,而是约翰的遗嘱。那是他事发当晚叫哈定过来,仓促之下立定的。那遗嘱实在教人匪夷所思。” “约翰的遗嘱……怎么了?” “那份遗嘱的内容是他把全部的财产留给伊莎贝拉,同时承认她腹中的胎儿是自己的骨肉。这不是很奇怪吗?如果要留财产给自己的孩子,和伊莎贝拉结婚就可以啦!约翰本来就没有太太,没有小孩,只要结了婚,就算没立遗嘱自己就意外身亡了,财产也可以顺理成章地过给他们不是吗?” “约翰是因为收到了那封恐吓信在担心害怕吧?” “如果是这样就更奇怪了。立遗嘱也很费事,既然要花同样的精神,时间,他可以选择马上结婚啊!为什么却选择立遗嘱呢?人结婚是帮自己的未来有所期待,而立遗嘱则是预期自己即将死亡——约翰选择了后者,不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未来吗?换言之,因为约翰在那个时间点就已经死了,所以他才会做这样的选择。 “更进一步推敲约翰的心理,就可以了解他的生死观。约翰在那场墓园改造计划的晚餐会上曾经说过,死人是失败者,在这世上享受财富的活人才是胜利者。而且隔天茶会上大家谈论死生观,聊到‘往生术’这个话题时,他自己也说,不认为对财富的执念是魔鬼的诱惑,‘如果是我的话,就算死了,还是想要拥有财富。’” 哈斯博士补充说:“他在引述杰克·伦敦的《约翰·巴利科恩》时,还说他很能体会即将死亡的人无法永远拥有不灭土地的那种悲哀。” “嗯,对约翰这种生死观有所了解后,就可以看出整起事件的端倪。如同我刚才说的,约翰在茶会当时就已经死了。那么,是什么驱使死而复活的他做这些事呢?” “即使死了也想要拥有财富?”崔西说道。 “没错。不论约翰是生是死,这是他一贯的人生观,可是另一方面,他充分认知到活着的人是胜利者,而死掉的人是失败者。已经死亡的他无法自由地享用财富,只不过是一个日渐腐朽的失败者罢了。” “那他应该就不会执着于财富啰!” “不,尽管如此他依然执着,对他而言还有一个方法。那是唯一可行的路。” “唯一的路?” “是的。就算约翰腐烂消失,还有一个继承他的人——伊莎贝拉的肚子里不是有他的孩子吗?基因遗传是一种生命的延续,从这个角度来看,就算约翰这个人从这世上消失了,他的生命还是可以藉由他的孩子延续下去。于是他心生一计——” 崔西急躁地说:“因此他特地在自己背上捅一刀,大费周章地演一出戏?干嘛要做这种蠢事?就算是个死人,现在他醒过来了,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了,为什么不直接说‘我死了,所以由伊莎贝拉继承我全部的遗产’就好了?” “如果他这样做,活的人会很困扰。你们无法了解身为死人的烦恼会让他产生怎样微妙的思考模式,问题没有这么简单。首先,在约翰死亡的那个时间点,他是身无分文的。” “身无分文?” “是的,约翰因为经营医院失败而负债累累。他待在大理石镇的大宅里等着接收史迈利爷爷的遗产。如果约翰是在茶会当时,或是更早之前就死亡了,那么那时的他不仅一贫如洗,甚至还背负着庞大的债务,根本无法留什么给孩子,所以约翰不能让人知道自己已死的事实。在史迈利爷爷去世之前,他决定假装自己还活着,以便继承史迈利爷爷的财产,然后立下遗嘱,布好局把财产留给孩子。” “为什么不早点立那份遗嘱呢?”伊莎贝拉头一次开口。 “因为史迈利爷爷一直在暗示有可能更改遗嘱,只要他一天没断气,约翰就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真的能继承那些遗产。” 说话的同时,葛林看向史迈利。死亡一族的大家长从刚才就一直听着葛林讲话,如今他还是一声不吭,只是用眼神示意葛林往下说。 “刚刚警官有提到死者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可是约翰之所以铤而走险,就是因为死者的意愿有问题啊……是这个原因吧?虽然其他人可能质疑复活者在法律上的意思能力,但若财产原本就属于他,大家也就无从反对起。若是死掉的人说要继承别人的财产,那活着的人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那他后来立了遗嘱,就可以安安稳稳地宣告自己已死的事实啦!就算不演那场戏,不逃走也可以呀!”崔西还是不肯善罢干休。 葛林夸张地叹了口气。 “因为这样行不通啊,约翰会那么做,是因为如果照正常程序宣告死亡,就免不了要经历一番医学诊断。这样一来,自己真正的死亡时间就瞒不住了。茶会是在刺杀事件发生的三天前举办的。他若真是在那个时间点死亡,后来立下的遗嘱可能失效不说,最重要的是会被人发现他早在史迈利爷爷自杀前就死掉了。这样一来,他在法律上不就少了继承遗产的正常性了?因此,约翰不得不在史迈利爷爷死后,同时自己也立好遗嘱之后,上演一场假装被杀的戏码,用以向大家宣告自己确切的死亡时间。而且在尸体被发现后,他必须趁着自己真正死亡时间还没曝光前逃走。” “哦,我头都快昏了,为什么这家伙会有这么多问题啊?换作是我,就算投胎了三次,大概也还在烦恼胃病的事吧?那么所谓伪造的‘确切死亡时间’,就是坏了的怀表上显示的十点三十五分啰?” “没错,其他人没有必要在时间上要花样,那是约翰的杰作。他大概是想隔天早上如果被员工发现,留下这怀表可以用来证明自己死亡的时间。至于他自己当下就立刻逃亡,到某个地方等着肉体腐烂吧?我想约翰选的灵车车钥匙之所以没拔,也是他为了逃亡预先准备的。” “可是,尽管如此,背上插一刀故作他杀的手法并不妥当啊!用其他的方法不是更好吗?最重要的是,如此一来伊莎贝拉不是就有嫌疑了吗?” “嗯,一开始约翰或许也没有考虑要演一场他杀的戏。只是立了遗嘱之后,事情发展出乎意料,他不得不马上安排这出被杀的戏码。” 崔西也大叹了一口气。“这其中还有什么问题吗?” “还记不记得伊莎贝拉和海伦揪在一起打架,醒来的约翰插手劝架的事?” “感觉好像是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老掉牙的事了。” “那时约翰一开始就咬定说是威廉下的毒手,因为海伦提出威廉的不在场证明,说自己当时和他在一起,约翰不得已才把话吞了回去。还有,为了怀表上的时间和伊莎贝拉持刀进入的时间,大家吵成一团,那时才知道其实约翰指名送海狸刀过去的人是威廉。” “所以你是说约翰故意设局害威廉?” “没错。约翰在西厢设了陷阱,要引威廉入局。” “西厢的陷阱?”崔西完全不知所云。 “那是警官最爱的密室。约翰知道庞西亚一直待在柜台,而且通往办公室和走廊内侧的两间灵安室都从里面锁起来了——换句话说,西厢与外面的通道完全被阻绝了,整个西厢是完全封闭的密室。在无法从外面进入的状态下,唯一进入那里的男性就是手拿凶器的威廉(当然凶器上沾有他的指纹)。如果隔天早上插着那把凶器的尸体被人发现了,而且又发现坏了的怀表,时间刚好就停在他拿凶器进入的时间,那么就算是罗马教皇,也一定会把威廉移送法办吧!” “所以最后‘升天阁’的窗户被锁起来,也是约翰干的?” “是的。约翰一开始并不知道‘面罩人’——詹姆士的行动,也不清楚监视器正在拍。那时他为了顺利完成自己的计划,巡了室内一遍,发现现窗户没上锁,就把它锁上了。詹姆士大概不懂为何那个窗户会是锁着的吧?” “为什么要设局害威廉呢?” “当然是要他因杀人罪被逮捕呀!反正都要死了,约翰决定拖威廉下水。 “约翰从以前就怀疑伊莎贝拉和威廉的关系,伊莎贝拉在认识约翰之前,就曾经和威廉交往过。从我们局外人的眼光来看,也觉得伊莎贝拉和威廉凑一对,比和约翰更合适。我相信约翰和伊莎贝拉热恋时,也很在意这件事。结果哈定律师的一句话又刺激到他。” “哈定律师的一句话?” “我从哈斯博士那里借来哈定律师作证的录音带。反复听了好几次。其中有一段?99lib.,哈定说当他提到大理石镇巴洛斯百货公司星期五发生劳资纠纷,导致员工罢工,让万圣节的业绩挂零时,约翰的表情怪怪的。哈定专业又正确地描述当晚的事,实在帮了大忙。哈定不解地问约翰怎么了的时候,约翰的回答是万圣节让他想起一件不愉快的往事,其实那时约翰就已经决定要设计陷害威廉了……” “这怎么说?那段证词我也有听过,有什么异样之处吗?我一点也感觉不出来。” “只怪之前发生的万圣节命案以及‘杰森就是詹姆士’的说法,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其实万圣节当天还有一件该注意的事。那天原本要宣布修改后的遗嘱,我们巴利科恩一族在殡仪馆的资料室集合,等待哈定的到来,当时有两个人迟到了,就是伊莎贝拉和威廉。他们两个人说是去大理石镇买史迈利爷爷爱吃的巧克力去了,伊莎贝拉还抱怨,巴洛斯的超市人挤人的,累死我了……” 伊莎贝拉一边看着窗户那头约翰的屁股不雅地向这边凸出,一边喃喃自语着:“原来那时偷情的事就已经被发现了。” “茶会那天带来的巧克力,不是当天买的吧?”葛林问。 “对,以前帮史迈利买的时候,我有多买一盒备用。人一旦开始地下恋情,就会变得贪得无厌,所有可以利用的机会、事物都不放过。那一天我没有去巴洛斯,而是和威廉到别的地方去了,巧克力是制造不在场证明的工具。” 原本望着母亲的赤夏别过头去,啧了一声,葛林会意,把话题拉回主轴。 “约翰听了哈定说的那些话后大受打击,疑心生暗鬼。自己费尽心思,替伊莎贝拉和孩子打点遗产,结果继承遗产的伊莎贝拉却和威廉结婚,这实在教人不是滋味。而且一旦他俩结婚,自己的孩子会变怎样也不知道。于是,他想了个一石二鸟的方法。既然非死不可,就让自己看起来像被谋杀的,把杀人的罪行嫁祸给威廉好了……” 崔西急着打断葛林的话。 “等一下,他假装被人谋杀,不对,应该说只要是在那天晚上,就算他只是一具尸体躺在那儿被人发现,都一定会怀疑到遗产唯一继承人伊莎贝拉的身上吧?因为他是在立了遗嘱之后马上死掉的,即便让威廉穿上满是血渍的衣服,与他偷情的伊莎贝拉也很有可能会被怀疑是共犯。” “当然。这一点约翰也有想到,也许他刚开始时只是计划让自已看起来像自杀,不过就算如此,伊莎贝拉还是有嫌疑。因此约翰决定建一座防护墙。他决定要自已来帮伊莎贝拉制造不在场证明。” “不在场证明?”崔西之前并不喜欢门外汉使用这个字眼,但现在角色对换,他自己反而成了门外汉,只会一再重复对方的话。 “没错。那天晚餐过后,约翰对大家说他会一直待在办公室里,同时也命令伊莎贝拉要待在大宅里。而且根据后来的了解,晚餐后他还收买赤夏,要她那晚监视着伊莎贝拉。约翰要为自己的死亡布局,他不想让她出现在附近。而且,他还刚好在十点半左右打电话到巴利科恩大宅给赤夏,向她确认她母亲在不在,赤夏因为不想将到手的钱吐出来,所以撒谎说伊莎贝拉在大宅里。谁知,这个母亲比女儿更无可救药。约翰为了替她制造不在场证明费尽苦心,万万想不到她为了和威廉见面,竟然自已从大宅里跑了出去。” “那一切真的就像梅伦说的那样?”崔西向伊莎贝拉问道。 “是的,我那时候是去和威廉见面了。结果,在十点半左右约翰打内线电话来找威廉,要他把资料室里的梅狸刀拿去‘黄金寝宫’。我当时觉得有些不妥。约翰已经在怀疑我和威廉有私情了。我自己猜想,约翰是不是为了要和威廉摊牌,才假藉拿刀的名义要他过去。最近他好像一直躲着我,而且与其威廉过去,还不如我自已去来得妥当。另外我也可以和他谈谈,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所以我决定代威廉拿刀过去。当然,约翰不知道我是从威廉那儿过去的。也不知道我去‘黄金寝宫’的事。把刀放进棺材后,我原打算要去敲办公室的门。可是心里有些害怕,到了紧要关头却提不起勇气来,于是就回 53bb." >去了。到了十一点左右,因为还是一直无法释怀,所以我又决定再回去找约翰。结果就发现了他的尸体……” 崔西皱起眉头:“约翰简直就是被恶魔附身的倒霉男子。为了不让心爱的女人被怀疑,他费尽心思,谁知那女人却从局外一头栽进嫌疑圈内,卷进命运的齿轮里……”他稍事振作。“可是当你发现约翰的时候,为什么他不对你说清楚,没有设法让你撇清嫌疑呢?” “大概他不知道发现尸体的人是我吧!我当时并没有尖叫,而且他又是脸朝下趴着,后来我再回到现场的时候,就是和庞西亚一起来的了。” “还有一个疑点。确定约翰已经死亡的人是我。当时触摸他的颈动脉时,的确是没有脉搏了,可是我有感觉他的脖子还有余温。那时直觉他是刚死不久,所以也就不以为意。但如果照你说的,他的死亡时间已经超过两天以上,那么尸体应该会完全没有体温才对啊。” 葛林就这点回答道:“我想那个大概是使用暖暖包的效果吧!” “暖暖包?” “嗯。在史迈利爷爷的葬礼上,南贺不是随名片一起发送日本制的暖暖包吗?我也有收到,真是如获至宝啊!当不得不和他人握手的时候,自己没有体温的事真是藏也藏不住。不过用了它之后,手就可以有温度了。我想约翰为了提防尸体被人提早发现,大概也有预先在脖子和心脏部位敷上暖暖包吧?” “他竟然料到这种地步……” “总之对约翰而言,他最烦恼的就是被人知道自己真正的死亡时间。先是事前细心注意、准备,再来就是让他人对自己的死印象深刻,然后在还未接受详细调查之前立即逃之夭夭——这三步骤就是他的主要计划。接下来我要问的是,警官,你有确认约翰的瞳孔对光有无反应吗?” 崔西啊的一声:“不,我没有做。因为当时没有带小手电筒。” “如果你当时有查一下的话,约翰的计划大概早就被看穿了吧。因为不论脸色或是体温如何伪装,瞳孔却是怎么也假不来的。” 葛林一面说着,一面把自己的太阳眼镜摘下来,在场的众人看到后同时发出惊呼。 “人一死亡眼角膜会变干燥,只要经过一天就会像这样呈现混沌状态。我都戴太阳眼镜来做掩饰。约翰从赤夏闯下的棺材暴冲事件后,就开始戴史迈利的有色眼镜,这实在是太巧了,后来他死了,那付眼镜正好可以用来遮掩自己变混沌的眼睛。如?99lib?果当时你有查看他的瞳孔,大概当场就会发现了吧!” 崔西被人当场指责自己的不是,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话峰一转,化守为攻。 “你果然是很了解死人的用心良苦哪!往后我在办案的时候,也先用自己是死人的心态来推敲案情好了。不过,那个死人的种种用心,当时应该还有另一个死人从头到尾看住眼里吧?”他转向史迈利,“我记得当时你一直在现场,一切的经过你应该都有看到吧?” 史迈利并没有受到崔西的挑衅,他沉着地回答道:“啊!我是有看到,可是并没有看到全部。我在棺材里醒过来,看见一个戴着面罩的可疑男子在殡仪馆里走来走去,我也有看到约翰把刀子的柄倒插在‘黄金寝宫’安乐椅椅背镂空的雕花中间,千辛万苦地让刀子刺入自己的背心,再把怀表弄坏,让时间刚好吻合。 “我做完防腐处理后没多久就醒来了。不过因为我是在自己认为最好的时间点,依自己的意思死掉的,这样厚着睑皮醒过来实在觉得丢脸。于是,我强迫自己放弃可以从棺材里爬起来的难得机会,还是像死了一样继续躺着,原本是打算就这样不动声色,让人给抬去埋了。这样一来,还可以享受到众人为自己举办的葬礼。这实在是难得的经验啊!然而,那天晚上却看到了发生的一切,因为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这样,所以我决定要再观察一阵子,谁知事情却越闹越大。不论事情真相如何,巴利科恩家族的成员都会被牵扯进来,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事情这样发展下去,左思右想后,我决定自己把所有的罪担下来,趁着现在死人复活的事件频传,如果在现场的我逃走了,应该就会被列为嫌疑犯了。于是趁着葬礼举行前,棺材被抬到地下防腐处理室的时候,我从棺材里逃了出去。我只想问一件事,那天晚上跟在约翰后头那个戴着面罩的男子是谁?” 崔西警官好像在述说陈年旧事似的,再一次说明詹姆士在这次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到他死亡时的种种。之后崔西向史迈利间道:“所以你不知道约翰是个死人,不知道他的计划啰?” “我不知道他想要嫁祸给威廉。我有想过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细节并不清楚。不过——” 史迈利已经说得不太清楚了,葛林接着说下去:“不过,你知道约翰比你先死。那场茶会之后,你和约翰应该有谈些什么吧……” 脑子还一片混乱的崔西连忙打断葛林:“喂,你们在讲什么?我都还搞不清楚,照顺序一个一个好好讲。要让活着的人也听得懂呀!” 听崔西这么一说,葛林的眼神投向史迈利,好像在征询他的意见。两人不发一语,四目相交了良久,终于,史迈利开口了。 “没关系,法兰西斯,倘若你知道约翰真正的死因,就对大家说吧!我已经有觉悟了。” 崔西的表情好像吃了一记闷棍似的。“对哦!我都忘了这回事,约翰为什么死了?是怎么死的?不是演戏,是真正的死因——我最想知道的不就是这个嘛!” 葛林还是看着史迈利,一边说道:“这件事,首先必须要把杀死约翰的犯人指名道姓说出来。” 史迈利闭起眼睛点了点头。 这次葛林的视线从史迈利移到莫妮卡身上。莫妮卡的脸上依旧挂着诡谲的笑,她对周遭的对话充耳不闻,一味地沉浸在外人无法窥知的自我世界里。这时,葛林把她从自我的世界拉出来。他像是在对重听的老太太讲话似的,用清楚的口吻一字一句地强调。 “莫妮卡,刚刚……詹姆士死掉啰!他终于被杀死了。” “啊,是吗?” 莫妮卡的反应,就好像是听到蓝松鸦是卵生的一般,不以为意地点了点头。葛林继续往下说:“现在约翰也死了,威廉也不知去向,我和哈斯博士商量之后,已经决定詹姆士的葬法了。”莫妮卡挺直了身子,一言不发地等葛林说下去。“我们决定将詹姆士火葬。”莫妮卡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不可以……” 葛林十分坚持。“这是已经决定的事了,将詹姆士火葬,把他的肉体烧成灰烬。” “不行不行,这怎么可以……”莫妮卡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八度。“我不答应。我不答应将詹姆士火葬!这样,他就醒不过来了……” 葛林不理会莫妮卡的激烈反应,更逼近她身旁,继续说:“就用火葬。把詹姆士的身体烧成灰!” 突然,莫妮卡发出像动物般沉重的喘息声站了起来,旋即从轮椅座位下方拿出一个黑色的东西,一举手就要朝葛林的头挥下去。这时屋里的每个人都倒抽一口气。就在那千钓一发的瞬间,史迈利从后方抓住莫妮卡的手腕,她手一滑,那黑色的物体就叩隆叩隆的滚落到地板上。 地板上的黑色物体,是一个六角棺材形状的纸镇。它的表面雕有微笑墓园的微笑标志,里面刻有“memento mori”的句子。另外,整块大理石上沾满了红黑色的污渍。葛林看着纸镇说:“那是经理办公室不见了的纸镇。表面上沾染的血污,旧的是约翰的,新的是詹姆士的——是莫妮卡杀了他们。” 第三十二章 ……直到你归了土。 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 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创世纪》第三章十九节 “在死人一一复活的怪异世界里,为什么犯人还要浪费精力去杀人呢?——我们首先要思索这一点。” 葛林说完后,环顾着屋内的每一个人。经过史迈利的劝阻,莫妮卡现在已经老老实实地坐在轮椅上了。她的对面,可怜的死人依旧不雅地吊在那儿,头还挂在窗棂的绞刑台上。 可是,留下来的这些生者们,或许他们现在的处境比死了的人更惨。夜已深了,令人震惊的事接踵而来,他们疲累不堪,体力耗弱。葛林看在眼里,有了新的观点——活着就等于逐步迈向死亡。从这角度来看,也许这屋子里的每个人都可以称作“活死人”…… 活死人们不回坟墓去,是因为对这世界还有依恋。如果没有弄清楚事件的真相为何,他们是无法安心长眠的。 葛林重新开始说下去:“要了解事件的真相,就必须要用完全不同于寻常谋杀案的逻辑来思考。若是普通的谋杀案,不论动机为何,通常都会有一个目的,就是要让被害者无法再表达意思或有所行动。可是现在的世界变成什么样子了?死人一个个复活了,可以活动、可以思考、可以讲话,在这种情况下,还会有人真的是为了想置某人于死地而杀人吗?” “沃特斯说过,死人都陆续复活了,还有必要去调查命案吗?”赤夏说。 哈斯博士也附和:“詹姆士也说过,死人都醒过来了,所以没有人会去做杀人这种蠢事。” 葛林朝着发话的两个人点了点头,然后接着说:“是的,听了沃特斯的话后,我也是以这个论点来思考。后来我去了教堂一趟,看到半圆形浮雕上的‘最后审判’,又再次想起了这件事。那幅雕刻作品里,我特别注意到死神的表情——看到死者在审判日复活的死神,满脸惋惜地张大了嘴、死神心有不甘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自己做的一切全部白费功夫了。 “其实对杀人犯来说,现在世上发生的异象也是如此。就算把人杀死了,被杀的人还是会再醒过来,像活人一样活动,杀人变得毫无意义、白费力气。而且还有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醒过来的死人有可能会告发杀害自己的凶手,这不是很冒险吗?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凶手敢杀人的话,那么凶手的动机一定有某种逻辑存在。我们要先思考这一点。” “莫妮卡有她自己的逻辑?”赤夏问道。 “是的,唯一抱持这种逻辑的人就是莫妮卡。她心爱的儿子杰森死于非命,送去火葬,从那时起她的精神状态就完全陷入疯狂。然而,就如同某位伟大的作家所言,所谓的疯子并不是失去理智的人,面是失去一切、只剩理智的人。疯子有疯子的逻辑,他们的思考模式不像正常人那样参杂着情感、不安与怀疑,他们自已有一套真纯又固执的思考逻辑。而且,他们照着自已的逻辑行动。” “那莫妮卡的逻辑是什么?” “最后的审判——就是《圣经》上写到的世界末日。当世界末日来临之际,神会和再度降临人世的耶稣基督一起进行最后的审判。到那时,不只是活着的人,连死去的人也会复活,一起接受神的审判。死去的人之中,无罪的可获得永恒的生命,而那些到最后依然执迷不悟、不虔敬的,会再次受到死亡的屈辱——这就是‘第二个死’,也就是灵魂的死亡。 “莫妮卡原本就是一个固执而狂热的宗教迷,由于儿子杰森去世,她对基督教‘肉体会伴随灵魂苏醒’的复活信仰更加深信不疑。所以,她一心等待着最后审判的那天到来,因为在末日审判那天,心爱的儿子会醒来,而且自已的罪也会完全被赦免,获得永恒的生命。” “自己的罪?”赤夏问道。 针对赤夏的问题,史迈利代葛林回答道:“莫妮卡本来是个道德操守很强的女性,因此劳拉因为我和她有染而自杀身亡的事,一直让她觉得很内疚。各位,我真的是很不应该……” 葛林再次掌握了话题的主导权。 “莫妮卡在争论是否将约翰火葬的时候,也表明了她自己坚信会有最后的审判,在隔天的茶会上,她又再次提起。而且,仔细想想她当时的发言,就可以发现莫妮卡把现今死人得以复活的世界看作是末日审判来临了。” 哈斯博士插嘴道:“那时大家在谈论生死观的时候,我对现在死人复活的现象做了一番分析,之后莫妮卡就说了,死人复活是很平常的事,《圣经》上早就写到末日降临之际,一切死者皆当复活。此外,有一次在电视上看到基本教义派的人把现今的状况解释为末日审判时,莫妮卡就不停地点头,十分赞同……” “没错,对坚信末日审判的莫妮卡来说,死人复活的世界是稀松平常的。在我们而言这种情况诡谲异常、令人害怕,但在她看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她才会拿纸镇朝约翰和詹姆士的头敲下去。 “这种行为的出发点和我们所谓的‘杀人’完全不同。对莫妮卡来说,她这么做不是杀人,是为了接受神的审判而预先做的准备工作。” “什么啊?你说得太抽象了,我完全听不懂。”崔西不耐烦地说。 “那么,我们再回到比较现实层面的话题好了。莫妮卡之所以会拿纸镇打约翰的头,是因为约翰在发表墓园改造计划的晚餐会上说要将史迈利爷爷火葬。对于坚信末日审判之日死者苏醒、肉体复活的莫妮卡而言,火葬是绝不允许的。当时她还引述《旧约》的《但以理书》,一再重复肉体复活的事。她说:‘没有了身体,人要怎么复活?’换言之,把史迈利的尸体烧成灰烬,对她而言,就等于是让自己挚爱的丈夫再无复活的机会。而且好不容易末日审判就要降临,死者也陆续复活了,她更不可能把史迈利的尸体烧成灰烬。 “因此,莫妮卡极力阻止,同时她也自愿挺身而出,制裁不虔敬的约翰。所以晚餐结束后的当天夜里,先回大宅休息的莫妮卡从窗户,跑出去,潜到殡仪馆的办公室,拿纸镇砸约翰的后脑。” 葛林讲到这儿,崔西插嘴道:“等一下,你怎么知道约翰是在那晚被杀的?莫妮卡从窗户跑出去?她怎么做得到?这也太扯了吧?我根本就无法理解。” “莫妮卡的腿不好,应该无法行走,然而她却可以走出户外到殡仪馆去,这个原因我刚才讲过,就是因为她已经死了。” “啊?”崔西再次按住自己的胃,脸色转为苍白。 哈斯博士代替葛林补充说明。 “一般而言,死人的肌肉不像活着的时候那样,需要靠血液循环进行新陈代谢来运作。硬要说的话,它们靠的是灵魂所拥有的超自然力量。所以在世时身体机能已经损坏的莫妮卡,一旦死亡后,很可能马上就能活动自如。” 崔西还是无法认同,自顾自地嘟哝着。葛林不理他,继续说道:“这个部分待会儿再解释。现在我们先来谈动机。我认为莫妮卡用纸镇敲约翰头部的时候,她绝对不是像常理所认知的,是为了要杀害约翰。她是要让约翰变成死人,让神来审判他的罪。也就是说,如果倡言火葬的约翰得到神的赦免,他就可以复活,获得永恒的生命,和活着的人一样活动。相反地,如果神不赦免他的罪,他就会像《圣经》上写的一样,遭受‘第二个死’——受尽灵魂死亡的屈辱……” 哈斯博士一边回忆一边说道:“在那场谈论生死观的茶会上,也就是约翰死亡的隔天早上,看到约翰的莫妮卡心情十分愉快,还一直对他说:‘我看到你真是开心,我知道你的本性,知道你是个善良的好孩子。’那就是因为她看到约翰死而复活,认为约翰经过神的审判后已经得到赦免,获得永恒的生命了。” 崔西忍不住又插话,不过,这一次他问到了重点:“你从刚刚就一直把‘第二个死’挂在嘴边,这难道是约翰收到的那封恐吓信上的——” 葛林点了点头。“刚才也有讲过,我一开始以为这是宗遗产继承谋杀案。史迈利死了,接着轮到约翰被杀。换言之,我把那封恐吓信上的文句‘JOHN……SED DEATH’解释为:‘约翰,继史迈利之后,接下来的死人就是你!’但根据后来了解到的事实,我对这种解释产生了疑问。赤夏,请你告诉大家你是何时看到那封恐吓信的。” 突然被点到名的赤夏慌张地说:“你们都没有人问我,所以不是我故意不说的哦!我看到那封恐吓信的时候,呃……当时我进办公室把被约翰没收的溜冰鞋拿回来,所以是史迈利爷爷演出临终闹剧的那天晚上。” “也就是说,那时史迈利爷爷还没有死。约翰在那个时间点就收到恐吓信,凶手在那时就预告约翰是继史迈利之后下一个要杀害的目标,也未免太性急了,这实在不合常理。 “了解情况后,我不禁想到另一种可能,或许那封恐吓信上写的‘第二’,并不是在讲史迈利先、约翰第二的杀人顺序。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上头写的‘约翰’,看到这个名字,任谁都会以为是约翰·巴利科恩的约翰,但我发现不可如此妄下断语。 “在完全不相干的场合里,我得到了意外的启发。因为调查需要,我问了在厨房的玛莎:‘约翰有来过这里吗?’结果玛莎啰哩巴嗦地回答说:‘不管是约翰·巴利科恩、施洗者约翰还是已经翘辫子的约翰·甘乃迪都没有来过这里!’玛莎一口气讲了三个约翰,当时我也没特别注意,不过,脑海里却留有了印象。后来思索恐吓信上头的文字,一直绕着莫妮卡的奇怪动机打转时,我猛然想起玛莎的话,我突然想到,会不会恐吓信中的约翰指的不是约翰·巴利科恩,而是《圣经》里的约翰呢?若不是当时脑海中一直在想莫妮卡的《圣经》逻辑,这实在很难联想在一起啊!” 哈斯博士又补充道:“在这个怪异的世界中,怎样的人最可能犯下不合常理的罪行?葛林以这个角度为出发点来考量。如果不是这种方法,大概不可能会弄清楚整起事件的来龙去脉吧?” 葛林点头说道:“这次的恐吓信事件,最后我藉助了哈斯博士的学识来加以确认。在《圣经》中除了施洗者约翰之外,还出现过很多个约翰。大家应该知道《圣经》里收录了一系列所谓的《约翰书》吧? “话说回来,在整起事件的过程中,我发现常常听到有关《圣经》中死人复活的现象,或是最后的审判,还有莫妮卡的逻辑——只有在现今这种奇异世界才适用的杀人逻辑等等。像是约翰和莫妮卡对火葬的争论、在电视上新教派创始人阐述的教义、茶会上的生死观讨论,还有史迈利爷爷的葬礼上,马利阿诺神父诵读的那段在我脑中留下奇妙印象的《约翰福音》……所有的内容都把死人复活看作是理所当然的事,而且也都提到审判当天,复活的死人中有的将因为行为不端而受到再次死亡的屈辱——也就是第二次死亡。” “第二次死亡难道是《圣经》上的文字?”崔西问道。 哈斯博士代葛林回答:“是的。如果那封信上的‘约翰’指的是《圣经》上的约翰,那么接在后面的数字也就一目了然了。我们原本把它错认为日期和时间,事实上那些数字指的是《圣经》里的章节。因为葛林的提醒,我仔细将《圣经》的内容反复推敲,结果发现了它与整起事件的吻合之处。 “11:24指的是《圣经》〈约翰福音〉中的第十一章二十四节。这是葬礼弥撒中经常诵读的章节。内容是住在伯大尼的马大在弟弟死后对耶稣说:‘我知道在末日降临的时候,他必复活。’而且之后还描述了已经死亡,尸体腐朽的弟弟从坟墓里醒来的情景。莫妮卡坚信死人会复活,这大概就是她想要让约翰看到的复活信仰的具体实证吧! “还有就是2:11,这指的是《圣经》〈约翰启示录〉中的第二章十一节。如同大家所熟知的,这段讲的是现今世道险恶和末日将临的情景,必临的、属于神的辉煌胜利,救世主降临等等,有关于最后审判的种种。在第二章十一节里写道:‘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葛林再度开口:“那封恐吓信上写的SED DEATH说的不是连续谋杀,要表达的并非杀死史迈利再杀第二个目标约翰,它的意思是人会有‘第二次死亡’。也就是说,肉体死亡是第一次死,而当末日审判之际,复活的死人住受审后灵魂灭绝是第二次死。的确,约翰是在末日苏醒的,而且看起来似乎也获得了永生。不过莫妮卡心里还是很怀疑。她不相信约翰。因此,她用史迈利爷爷放在隔壁房里的那台打字机打了恐吓信,偷偷放在办公室的桌上。她是为了要告诉约翰——就算是死后复活,一旦行为不端,还是会有第二次死亡,人会随着灵魂死亡而灰飞烟灭。” “感谢您为我们讲道,洗涤我们的心灵!”崔西讽刺地说:“与其赖在庞克乐团,你不如到教会的唱诗班展现美妙歌喉还比较适合呢!” “教会征选的日期如果敲定了,麻烦你通知我一声。”葛林面不改色地回应。 崔西耸耸肩:“照你这么说,詹姆士的‘第三个死人’的恐吓信,难不成是他自己的杰作?” “我认为是如此,他大概是因为法林顿的事眼看就要东窗事发,所以利用已经出现的恐吓信,趁机为自己拉起一道防线吧!詹姆士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那詹姆士为什么会被杀呢?” 葛林正要回答时,哈斯博士及时制止并开门说道:“这点崔西警官应该也知道吧?就是因为你傍晚来这儿的时候,大声嚷嚷着詹姆士是杀害多名女性的杀人犯。莫妮卡听到之后,认为詹姆士也应该受审判,我不知道她是从窗户攀着雨天的导水管往下爬,或是从楼梯跑下来的。反正她想办法抢先我们一步到达办公室,敲下了法官的审判槌。因为在她认为,受种审判应该比受警察审判更来得重要。” 崔西最受不了别人指责他的不是,心浮气躁的他立刻展开反击。 “这根本就说不过去嘛!的确,我是完全搞不清楚状况啦!可是对于没有说服力的部分,我是不会人云亦云的。你们从刚刚就一直在讲莫妮卡的逻辑,也就是神的逻辑,可是这什么逻辑的,难道非杀人不可吗?《圣经》里提到的末日审判,也会审判活着的人吧?” 莫妮卡还是处于自我封闭的状态,大家在谈论自己的事,她却漠不关心。看着毫无反应的莫妮卡,葛林强忍着性子说:“因为——他们非死不可!” “为什么?” “哪,所谓的罪是什么?看着迎面而来的路人,你能够立即判断他是否有罪吗?有罪的人不会在胸前挂个牌子让大家知道。只要人还活着,就无法从外观判断他有罪还是没罪。可是死人就不同了,在审判日那天复活的死人,如果无罪就可以获得永恒的生命,一直活下去。如果有罪就会再死一次,这种方法不是明快多了?莫妮卡非让对方全部变成死人才行,因为对她而言,如果死掉的人死而复活后可以一直活下去,就是无罪的人,但如果腐朽灭绝的话,他就有罪。” 崔西搔着头说:“很难想像这种事会发生在我居住的世界。我都想参加教会唱诗班的面试了。”自此,他的态度或多或少也变得比较和顺了。“莫妮卡的怪异想法——不,应该说是信仰的真理,我算是了解了。可是,你们是不是也该告诉我约翰真正的死亡时间了?” “这要追溯到那一夜的灵车飙车事件,当时我在事故现场附近的灌木丛里,捡到约翰遗落的假发。假发内侧沾有血渍,不过那是干掉了的旧血渍,所以很明显不是车祸发生当时沾到的。当下我就知道约翰可能之前头部就已经受伤。后来,当我照着刚才说的线索,推测约翰在茶会或是更早之前就已经死亡的时候,又再次想到了那顶假发。于是我就知道了约翰真正的死亡时间。 “事实上在那场意外中,我也受了重伤。因为已经是死人了,所以没什么痛觉,不过我的头骨都断裂了。为了怕周遭的人知道,我用印花大手帕将头包成海盗的样子,把伤口遮起来。” 葛林没有把头巾取下来。这次他没有像刚刚摘太阳眼镜那样,做出让活人惊讶的举动——自己已经死了的事实在没什么好炫耀的。 “我在想,约翰会不会也和我做同样的事。我们同样都是死人,彼此心灵相通。约翰戴假发,难道也是为了要掩饰头部的致命伤口?因为服药的副作用,他的头发都掉光了。所以头部的伤口一定很明显吧!你们看一下,他现在就像挂在墙上的驯鹿头,可以看得很清楚。” 约翰的头还插在窗棂的绞刑台上,虽然他的屁股向着屋里的一行人,但秃了的后脑上那个像火山口股的伤口,还是可以看得很清楚。 “——约翰死于头部的重创,于是他戴假发隐瞒这件事。那么,这是何时发生的事呢?约翰戴着假发出现在我们面前是从举办茶会的那天早上开始的,当然,这是在他喝下加有砒霜的红茶之前,所以,大概是在茶会的前一天出了什么事吧?前一天晚上有墓园改造计划的发表餐会,当晚还发生了赤夏的棺材暴冲事件,撞到约翰的下巴,现场乱成一糟。当时,伊莎贝拉替约翰处理下巴的伤口,还附赠了一个吻。如果那时约翰就已经死了,那么帮他治疗伤口的伊莎贝拉无论如何都会察觉到吧?因此,约翰死亡的时间是在那场晚餐会后到隔天早上茶会之前的这段时间——也就是他自己说要留在办公室熬夜的那段时间……” 棺材暴冲事件的始作俑者——赤夏担心地问:“戴史迈利爷爷的眼镜,应该不在约翰的计划之内吧?” “嗯,因为棺材暴冲事件是个巧合的意外。不过,因为那副眼镜有颜色,所以后来正好发挥了功用,可以用来遮盖混浊的瞳孔。茶会那天早上约翰脸色苍白、戴着假发,穿着史迈利爷爷的衣服现身。周遭的人都以为他是宿醉,其实那苍白的脸色就是他已死亡的证明。虽然约翰借口说自己换衣服是因为打翻了酒,但我猜想真正的原因一定是他头部的伤口出血沾到衣服上了。他前一天戴的眼镜,无意中和假发还有衣服凑在一起,再加上他和爷爷是父子,容貌有些相似,当时我们大家全都以为约翰要装扮成史迈利。” “我们也有位‘大话博士’煞费心思地硬把史迈利和约翰扯在一起,说他们互相对调身份呀!”崔西一逮到机会就酸哈斯博士一下,为刚才的事报仇。 “不过,关于眼镜还有一个很有趣的地方。我刚bbr>99lib.才也有讲过,照推测,约翰被杀害的时间应该是晚餐会后到隔天早上茶会之前,他一直待在办公室里的期间。然而,当时有一个人暗地里和约翰见面,而且怀有强烈的杀人动机。” “不是说那是莫妮卡吗?”崔西小声嘟囔着。 “办茶会的那天早上,玛莎要我去叫莫妮卡。才刚打开房门,马利阿诺神父就出来了。他说莫妮卡在晚餐时和约翰吵完火葬的事后表示心脏不舒服,于是他也陪同莫妮卡一起离席,因为有点担心,所以就在隔壁房间的长椅上睡到天亮。也就是说,他监视了莫妮卡一整个晚上,并没有看到莫妮卡离开。可是她外出了,而且还和约翰见了面。 “隔天早上莫妮卡神采奕奕地走了出来,不过,一听到马利阿诺神父提到约翰,她就立刻绷起了脸,开始抱怨。 ——那个人越来越自大了……只会模仿史迈利。坐父亲的椅子、戴父亲的眼镜、把父亲讲过的话再讲一遍,就以为自己很行了。根本是狐假虎威—— “约翰因为暴冲的棺材弄坏眼镜而拿父亲的眼镜来戴,是在莫妮卡他们走后才发生的。一整个晚上受神父监视,应该没下过床的莫妮卡,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呢?” 屋子里一片寂静,像是坟场里的死寂。在房间里,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都没有出声,每个人的心都像个活死人似的悬在半空中,只是彼此看着对方疲惫的脸。这当中,只有不问世事的莫妮卡因为自己房里如此意想不到的盛况而不停地笑着。葛林看着史迈利说道:“我想说的就是这些。那场茶会过后,只有约翰一个人留了下来。那个时候你们谈了些什么?你现在回到这儿来,是不是因为你和约翰谈过,很清楚他的意图?” 史迈利一脸严肃,缓缓地点了点头。 “是的,那场茶会后,我知道约翰已经被杀的事。前一天夜里莫妮卡突然来找他,在办公室里用重物敲击他的头,杀死了他。凶器当然就是掉在那儿、写有‘memento mori’的纸镇。死了的约翰当天夜里就醒了过来,知道发生了可怕的事。因为他本身就是医生,所以可以正确地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他知道自己已经变成活尸了。这对他而言是个极大的打击。不,不论是谁都没有遇过这样的打击吧!他说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设法隐瞒自己已死时事实。这一点法兰西斯或是我也都如此。这大概是活死人的共同心态吧?因为死人要承受被周遭人忌讳、厌恶的屈辱,忍受活人无法想像的孤独。 “然后,他下一步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得到财富。这点法兰西斯刚才在推论时已经说过了。一个人生前的执念,多半会成为死而复活后的行为动机。这也可以说是死人的逻辑。约翰执着于财富,法兰西斯热衷于解谜,莫妮卡笃信末日审判的到来,而我现在还在为巴利科恩家族的未来操烦——虽死犹然。 “那时候的我其实还在犹豫是否该将遗产留给约翰。因为威廉来向我打小报告说约翰负债以及侵吞墓园公款的事。由于这个原因,我曾暗示要修改遗嘱。死时依旧满身负债的约翰对这件事很是焦急,他认定如果不能留下遗产给伊莎贝拉,人生就没有意义。只要可以得到遗产,就算自己已死的事实泄漏出去也在所不惜。因此,他对我说要去告发莫妮卡杀人的罪行。 “这对我来说是很严重的事。和约翰的会谈一结束,我立刻叫诺曼和莫妮卡来,问他们晚餐会后发生了什么事。痴呆情况急速恶化的莫妮卡说话毫无章法,不得要领,于是我问诺曼。结果才知道那个夜里,莫妮卡因为心肌梗塞或其他原因死掉了……” “她果真是在那天夜里死掉的?”葛林一边说,一边看着诺曼要他回答。 诺曼慢吞吞地点了头,开口说道:“是……莫妮卡夫人在那天夜里去世了。她当时一直痛苦挣扎,结果突然安静了下来,我觉得奇怪而上前查看,发现她没了呼吸,心跳也停止了……我、我十分的震惊、难过。整个人瘫了下来,一直待在原地没动。然后,过了好一会儿,我突然想起马利阿诺神父在隔壁房里睡觉。正要去告诉他,突然间,就听到了声音——” 平常喜怒不形于色的诺曼表情变得十分僵硬。 “——我一回过头去,就看到莫妮卡夫人站在那里。而且她本来应该是无法行走的,却若无其事地快速向我走来。我吓了一跳,问她:‘莫妮卡夫人,您可以走路啦?您不是死了?怎么又可以动了?’莫妮卡夫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回答我说:‘啊。这是当然的呀!我是死了,不过因为神赦免了我的罪,所以我又复活了。’我因为听莫妮卡夫人讲过太多《圣经》上的事,所以很清楚她在说什么。而且我很高兴,认为这真的是神创造的奇迹。然而,就在欣喜万分的时候,莫妮卡夫人对我说她想出去,说她有要事必须出去一趟。我当时很为难,也很焦急。如果莫妮卡夫人变成活尸的事被巴利科恩家的人知道了,像约翰那些讨厌莫妮卡夫人的人一定会想办法对付她。那就麻烦大了,如果莫妮卡夫人不在了,也就没有人可以庇护我了,到时我大概会被赶出这里吧!为了自己,也为了把素昧平生的我视为己出、对我照顾有加的莫妮卡夫人,绝对不可以让其他人知道这件事。于是,我张开手臂挡在99lib.t>门口对她说:‘不行,您不可以从这儿走出去’……” “可是莫妮卡还是出去了?” 诺曼点点头。 “莫妮卡夫人无论如何硬要出去,她十分坚持,说是有事非出去不可。因为知道我会一直守在门口,她快速地转过身把窗户打开,从窗户跑了出去。然后她就像顽皮的小孩那样,沿着导水管爬到楼下,消失在黑暗中……她的动作像猴子一样敏捷俐落,快得教人不敢相信。我一时呆在原地,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本来想要去追她,不过又怕会惊动马利阿诺神父。就在我还在磨磨蹭蹭、犹豫不决的时候,莫妮卡夫人已经从窗户又回到房>.里来了。她一脸满足地笑了,手上握着棺材形的纸镇,纸镇上头沾满了血!我怕死了,于是我打定主意,这件事不告诉任何人,是老爷跑来问我,我才……” “原来是这样。”葛林低语着,“当事件发生,我从大宅跑到殡仪馆的时候,就发现没有呼吸的自己跑起来的速度比活着时还要快。那时我就在想,生前不良于行的莫妮卡应该也有可能因为成了活尸,反而变得行动自如,动作敏捷。” 莫妮卡一副听不懂周遭人在讲什么的样子,但她似乎知道自己是话题的主角,轮流看看诺曼又看看葛林,高兴地微笑着。史迈利痛苦地看了莫妮卡一眼,接着说道:“因为这个原因,当我从诺曼口中知道当天夜里发生的事之后,就决定要隐瞒这一切,要诺曼不能说出去。由于他本来也打算这么做,所以就没对其他人讲,还一直跟在莫妮卡身边照顾她,尽力不让人发现她是活尸,我不想让原本在这个家就不好过的莫妮卡受更多的苦。于是,我又去找约翰谈。考虑到约翰已死的事实总有一天会曝光,所以一开始我提议直接把遗产过给伊莎贝拉和她肚里的孩子,可是那家伙连死了都还那么爱慕虚荣,他说如果遗产不经由他的手交给妻子就没意义了。他真是深爱着伊莎贝拉,把希望都寄托在那孩子身上呢!因此我不得已答应了他,决定不去更改遗嘱。 “——于是,我、约翰、莫妮卡陷入了三方相互钳制的僵局。约翰下了决定后立刻付诸行动,他马上让自己进行防腐处理,而且还要我做说客,让莫妮卡也接受防腐处理。让他们肉体腐败的速度不要那么快——然后,就等着我咽气。 “这是件很痛苦的事,肉体即将腐烂的死人已经等在前面了。我虽然演了很多次临终的戏码,却始终死不成。真是讽刺啊,和约翰约好的隔天夜里,我终于受不了了,下定了决心。我不要因某人而死、因某件事故而死,我讨厌自己的死操控在别人手里。我要主宰自己的死亡,我决定坚守这个信念。而且‘圣人不是为了能够活着而活着,而是为了必须活着而活着’这句名言。也不断在我心中响起。如今,我已经没有非活下去不可的理由了。此外,不管过程如何,经由约翰之手得到遗产的人,也是我自己的孙子啊,我个人的死,是对丰饶来世的一种承诺,也是巴利科恩家族能够永远繁荣兴盛的保证不是吗? “——到了这一步,我决定吞砒霜结束自己的生命。 “然而,命运对我的捉弄并没有就此停止。费尽千辛万苦才死成的我,也在棺材中轻而易举地复活了。醒过来的我就像刚刚所讲的,原本是打算强忍着不动,继续装死,老老实实地让人给抬去埋了,但我却看到约翰的怪异举动,并意外目击到‘面罩人’的猖狂行径,这让我突然间担心了起来。我不容许家族里到处充满阴谋算计。于是,我决定从棺材里跑出去,躲在教堂里杰森的石棺中观察情况,那时,又想起了其他令我担心的事。 “莫妮卡的事是其一,诺曼片刻不离地陪在她身边,不让任何人接近她。即使用餐,大家也都各吃各的,一心只顾着不让人发现她已死的事实。原本莫妮卡就是个被子女抛弃,和周遭人没有交集的老太婆——是的,因为她本来就被人当作是活死人,所以到目前为止都还没被人发现。可是,终有一天当防腐处理的效力没了,她变丑变烂的样子一定会呈现在活人眼前,我无法忍受这种情况发生。 “此外还有一件,就是逃出去的约翰,活尸的执念会随着时间的增长而变得越来越强烈。我担心约翰会挺而走险,挟持莫妮卡。为了不让自己真正的死因、真正的死亡时间泄漏出去,他必须封住莫妮卡的嘴。这也是找我担心的事。 “于是,今天傍晚趁着杰森的石棺被法兰西斯和赤夏打开的机会,我决定来这里看看。果不其然,是这种局面。我真不知要说幸好来得及,还是为时已晚……” 史迈利的话才刚说完,崔西低语道:“这算什么?怎么会有这种离谱的事!活着的一群人和死了的一群人所想的事乱七八糟地纠结在一起,而且犯人、被害人、目击者,甚至连侦探都是死人……我现在觉得自己活着是件很悲惨的事。” “是的,约翰精心策划的杀人剧,生与死的欲念纠结缠绕,可以说是一出‘活尸之死’……”葛林说道。 伊莎贝拉从刚刚就一直在想挂在窗棂绞刑台的那位可怜的爱慕者,泪眼汪汪的,突然间,她注意到那姿态不雅的外凸屁股动了一下。 “约翰又要醒过来了……” 史迈利顺着伊莎贝拉的视线望去,看到约翰在动。 “啊!活尸复活的时间到了。难道又要回到这残酷又充满痛苦的人世了?” 哈斯博士一边凝视着约翰,一边说道:“我们大家都一样。生与死是一体的两面,探索诞生即是探索死亡,思索死亡即是思索诞生。我们大家不也都是活尸吗?苏醒过来的死者,就好像是十四、十五世纪的死之变容雕像一样,要我们引以为戒。就算一直执着于生命或是世上的一切,终究还是会有化为腐朽的一天。这不是中古世纪而是二十世纪末的‘memento mori’啊!我们每一个人不过是得到缓刑的死囚罢了。” 史迈利转向葛林说道:“法兰西斯,最可怜的就是你了。我一直没有照顾你,好不容易团圆了,却搞成这样。你这奇妙的短暂人生,根本就是为了领悟死亡的真谛而存在的。” “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去参加唱诗班的面试好了。” 史迈利因为葛林的俏皮话松了一口气,重新展露笑容。这时,身后的约翰动得更厉害了。史迈利看在眼里,更坚定了自己的决心。 “好了,差不多是时候了。我确实是因为必须活着而活着。此时此刻,我自己的死亡、活尸的死亡,由我主宰。” 史迈利突然一脚踢翻了床边熄灭了的火炉。加油孔的盖子掉了下来,伴随着刺鼻臭味的灯油瞬间流遍史迈利和莫妮卡的脚下,向床那头扩散开来。房里一片混乱中,史迈利抱着莫妮卡的肩膀,好像在对她循循善诱似的低声说: “哪,莫妮卡,你最喜欢的《圣经》里不也说过吗?那书上最开始就明确记载着神是用泥土创造人类的——你能懂吧?肉体原本就是一抷尘土啊!” 莫妮卡的脸上依旧挂着幸福的笑容,怜爱地望着自己的丈夫。 “所以呀,我们也回归原形吧!我以前在英国教会里读过的祈祷书中有这么一段话。好了吗?听好啰—— “我们的形骸委身在这片大地上 “尘归尘,土归土, “我打从心里相信生命终将复活……” 然后,史迈利点燃火柴,真正的葬礼开始了。 尾声 灵车开往哪里去? 与其逐渐淡去,不如烧个干净。 ——尼尔扬(Neil Young),《Hay Hay, My My(Into The Back)》 粉红色的灵车以飞快的速度朝南方疾驶而去。 场景是新英格兰偏僻乡村。到了下雪的季节,才几天的时间,染了色的糖枫树叶子已经全都掉落在地上。今年的初雪比往年要来得早,枝头已经开始覆盖上一层薄薄的白衣。从现在一直到来年春天,大地都是一片死寂。 ——死亡的季节。掘墓的工人在这地面已结成硬冰的讨厌季节,还是得上工…… 一一三号公路上也开始飘起雪花来了。粉红色的灵车仿佛要逃离这些死亡季节即将来临的征兆拼了命地向前直奔。若有人在这样的夜里看到这辆车,或许会觉得它是和死亡季节最相称的景物了。灵车的引擎盖被压扁了,挡风玻璃也破了,车子没了防撞杆,捆了根铁管子代替,而车身上写着的“性爱和死亡是亲兄弟”的字样,就像是被恶魔抓出来的爪痕。 灵车上的男女和这个死亡季节也很相称。两个人全身都包着如丧服般的黑衣,脸色藏书网如死人般苍白疲惫。开车的女子无奈地对抗着从破碎的挡风玻璃吹进来的冷风,一面不停地向着邻座筋疲力竭的男子喊话:“喂!葛林,还好吗?撑下去呀!” 史迈利一放火自焚,葛林就从房子里跳出去,坐上了粉红色的灵车。他已经受够这一切,一心只想逃离那里。 灵车要出去的当下,赤夏闯进了车内。背向着像火炬般燃烧、照耀着墓地的巴利科恩大宅,两人将墓园远远抛在身后。 “喂!葛林,打起精神来。我们往温暖的地方去。我们去南方的纽奥良,加入葬礼乐队好了。去加勒比海的小岛度假也很不错哦!在那里输了血之后,你又可以快乐地活下去了。喂,葛林,你不要死……”。 车子开出去没多久,葛林就突然间感觉到自己意识不清,于是要赤夏帮忙开车。自从变成了活尸之后,他对自己的身体并没有什么真实的感觉,不过此时此刻,他的的确确意识到了身体的存在,但这意识就好像电影渐渐淡出似的迷迷蒙蒙,变得含糊不清。 葛林直觉自己这次是真的要死了。 是啊!这是真正的落幕了。就好像故事终有结局一般,人的生命,还是会有终了的时候。 可是这故事也未免太过大起大落了吧!死亡也是,死后醒来复活也是,连现在真的要死了也是,完全都不按牌理出牌,对葛林而言,一切都是那么的突然。 这个完全跳脱常规的复活故事,到底有什么意呢?这剧本是谁写的?策划这一切的人,难道是神吗?——不,不对。葛林暗自思索着。神是不存在的。死人复活的这类事件,不是什么人的意思。它只是一种现象罢了。不只死人复活,就连人类一般的生死也看不出有何完美的理由、有什么意义,或是有谁的意念在其中。 这个奇妙的故事并没有照着神的安排走。总之,我才是编剧本的人,一直到死而复活之前,我的人生都不是由我自主的。我只是在世界的撞球台上被拨弄的一颗球。可是死后醒来的短短几天就不同了。因为要找寻事件的真相,我在这个世界打入了根小小的楔子。如果找没有做这些事,这个世界也许就会变得和现在不一样了吧?没错,这次是我自己主导了这个世界的剧本。 ——是吧?所以,我的复活绝对不是因为神这种不知是否存在的东西的一时兴起。我是自己醒来的。而且,正因为要为这个世界写剧本,要为自己画下最后的句点,所以理所当然地要面临灵魂终了的这一刻…… ……故事要结束了…… 葛林的灵魂拼命想要抓紧自己的思绪,赤夏再次喊道:“我们去一个不会下酸雨的好地方,两个人快快乐乐过活吧。喂。葛林。你讲话呀!” 葛林从座位上略略挺起身,睁开混沌的眼睛。他意识到自己非讲些什么不可。 “我刚刚在怨史迈利爷爷讲的话。他说我这短暂又奇妙的一生,简直就是为体悟死亡的真谛而生……” “你又说这种死气沉沉的话。没用的啦!因为你的脸就是一副无时无刻都在笑的怪模样,所以即使说这些话,也吓唬不了我赤夏小姐的。” “哎呀,你听我说嘛!赤夏,我并不觉得这是奇妙又短暂一生。” “啊?你指的是?” “人类害怕死亡,追求永生,所以思索出种种哲学、宗教和理论,探究永恒的生命。可是,赤夏,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不死的东西吗?” “那种东西,我哪知道啊?!” “那就是细菌。” “细菌?你在说什么?” 赤夏以为葛林因为魂魄即将消逝,开始呈现意识狂乱的状态,不禁哭了出来。葛林不管她,继续说:“只要细菌不被消灭,它就可以反复不停地分裂,不断地增殖一模一样的东西来,也就是说,它永远都不会死。对细菌来说,‘死’这个概念是毫无意义的。” “你死气沉沉的话说腻了,现在又要说些高深莫测的话了?” “拜托你听我说嘛!因为生物无法满足自己只是细菌的身份,它们想让自己可以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想变成更高等的生物,所以,它们发现了一种非常了不起的方法。” “那是什么?”这话题引起了赤夏些微的兴趣。 “就是性。生物找到了一种个体之间交换遗传因子的最佳方法。于是,它们进化再进化,进而演变成为会思考永恒生命这种困难问题的人类。不过也因为如此,它们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又来了,我听不懂啦,极大的代价是什么?” “死亡。” “死亡?”这个不断听人谈起的忌讳词句。 “是的,死亡。生物分成了雄与雌,选择了用性来繁衍后代的这条路,于是它们失去了像细菌那样靠分裂增殖而得到的不死生命。性的代价就是死亡。这辆愚蠢的灵车车身不是也写着吗?‘性爱和死亡是亲兄弟’。” “你想说什么啊。葛林?用我听得懂的话讲啦,这对我来说太难了。” “啊!所以我要说的是——能遇见你真是太好了。” 赤夏惊讶地看向葛林。 “人的确失去了永恒的生命。可是,它却换得了我们每个人的差异性。我们不再像细菌一样每个个体都完全一样。而是有了雄雌之分、男女之别,我是我,赤夏是赤夏,是完全不同的个体了。而且,如此迥异的我们相遇、相爱,结合在一起,这些收获可和长生不死相匹敌,它们的意义等同于永恒。你懂吗?” 赤夏眉头紧蹙低语道:“我稍稍懂了。我爱你,你爱我,是和长生不死一样棒的事。” “对啊!赤夏。史迈利爷爷说我短暂的一生是为要体悟死亡的真谛而存在,但事实并非如此。因 4e3a." >为和你相遇,因为你那像猫咪一样的有趣脸庞,因为爱着你那像玩具箱般充满欢乐的心,我这奇妙的短暂人生有了永恒的意义。” 葛林话一说完,又筋疲力竭地靠在椅背上。他开始失去意识。车内的收音机里,孤独的揺滚歌手嘶吼着——与其逐渐淡去,不如烧个干浄。 赤夏惊慌地抓住葛林的肩膀,拼命揺动他发硬的身躯喊道:“不可以!葛林,你不可以死,你不是说过死亡根本不算什么吗?在最后一刻你又会重新活过来,所以我要你永远永远一直活下去。葛林!” 这时,葛林又再次经历了记忆屏障——和双亲一起去动物园看到的骆驼围栏上的广告牌……祖母手腕上的点滴管……阁楼房间玩具箱里的披头四唱片……在阴暗走廊下徘徊的“面罩人”……映像在灵车引擎盖上的火光……躺在棺材中的史迈利的微笑……静悄悄通过金黄色糖枫树隧道的送葬队伍……从树枝间露出来,像猫咪般的赤夏的笑脸……呈现肉体腐败慘状的“死之变容像”……像火炬般燃烧的巴利科恩大宅……新英格兰美丽的秋天…… ……于是,粉红色灵车用飞快的速度向前疾驶。 ——目标朝向北方。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