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末日里的拾荒者》 1 我昨天喝多了现在头疼得厉害,那是我在一栋居民楼里搜寻到的一瓶酒,已经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闻过酒的滋味儿了!鼻子已经灵敏得跟一只猎狗似的!虽然基地超市里有的是酒,可这一类东西往往贵的要命,都是搜寻者们从外面那些危险的地方带回来的。 我住的楼有五层,不过我却经常在一楼会计宿舍里睡觉,会计是一个灰白头发的大叔,一开始我和他并不熟,他说他叫刘心长。我加入了这个社区成为了基地的狗腿子以后才和他慢慢混熟了。他非常喜欢收藏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比如说他有一次让我给他找一副奶白色大理石雕刻的国际象棋!他要那种棋子是奶白色大理石雕刻成的。我后来在一户房顶上长满曼陀罗花的三层别墅里给他搞到了。那天我还撞见了西区的强盗,差点连老命都丢了。 不管怎么说从那回以后我们就成为了忘年交,他管理基地的仓库,里面都是搜寻者拾荒来的各种乱七八糟。他有时候回来,而我刚好也在的话他就会和我下一盘棋,他每次吃掉我一个棋子就会拿在手中抚摸,把大理石的雕刻技术嚷给你听,说它们是什么无与伦比的艺术品!我对这些玩意儿并不感冒,可我也不反对他说它们是艺术品,但他把它们说成无与伦比,老天爷!我不想和他唱反调打击他的自尊心。我就睡在他的那个舍友的地铺床,可我一次也没有见过他回来过。 外面的怪物们在很远的地方若有若无的发出悲哀的尖叫。窗户上有一块玻璃已经没了,我瞅了一眼向外看,贫民区大部分因为断电而黑灯瞎火。 我自己的宿舍在二楼,可我不喜欢那里,有两个舍友,一个是修理工侯薄发,一个是搞无线电工程的李代军。严格来说他们的身份比我要高一些,而我只是一个跑腿的,性格上也尿不到一个壶里。 侯很爱吃豆子或者土豆罐头,他个子很高,老龙钟一样的年纪,脸上的皮肤有很多褶皱,看起来跟沙皮狗似的!他正是那种沙僧风格秃顶,睡觉呼噜震天响,每次回去老能看见他拿个小勺子吃他铁盘子里的土豆罐头泥或者豆子泥,吃饭吧唧嘴的声音还总那么响,不知怎么我一看见他盘子里一滩泥和那种味道就恶心的想吐。 李代军是个留着平头的精神小伙,在贫民区还没有被隔离开的时候,他在军队里呆了整整五年,经常把他的被子折的跟块豆腐似的。他为人倒是挺严谨,就算是在宿舍里他也经常把迷彩服都穿着,是那种沙漠风暴风格的迷彩,他把每一个纽扣都扣上,看着真让我受不了,甚至还在宿舍穿着高帮皮鞋!这一点倒简直是侯老头的学习好榜样。因为侯老头经常把衬衫当睡衣,睡觉时也不脱鞋子,又老拖着双旧毛绒里子鞋子当成脱鞋到处跑,衬衣也不把扣子扣上,一天到晚敞着他那又肥又大的肚皮!上面全是毛,有时候我看着他老感觉他像只他妈的什么动物!老李一天到晚干的就是在他的办公桌上玩他的笔记本电脑,桌上总放着刚刚泡好的咖啡奶茶,咖啡奶茶,天哪!真奢侈。有一次我问他究竟他妈的的在干嘛?他卖关子不耐烦跟我闲扯淡说我不懂。我的确和他们没有共同语言。 这种鬼地方任何东西都极缺乏,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你能拿回来好像都有点用!不开玩笑。比如说有一次我在一个牙医的小房子里找到了几盒阿司匹林,等我找到这玩意儿的时候房间几乎被我翻了个底朝天!药这种不容易看见的玩意儿能通神!自从那次以后的一个星期,三楼的有钱佬们就像苍蝇一样围着你转,让我出去的时候给他们找东西,他们甚至还写了一张单子给我!上面那些药的名字我简直连念都念不顺溜,不知是些什么鬼玩意儿! 我有时候真恨他们,他们以为贫民区是什么混账地方?只要有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住在三楼的钱德伍是从富人区过来的杂种,他一看见我就满脸堆笑用一种假得不能再假的笑脸来巴结我,说能不能帮他一个小小的忙。这些人老是让你帮他们一个小小的忙,我只是站在他面前不说话,卖着关子。对付这种人最好就是卖关子千万不能爽快的答应他们,免得他们得寸进尺。他说他的龟儿子离家出走跑到贫民区某个地方躲起来了,他来找他那王八蛋儿子。这个杂种极有钱,我想多少可以在他那儿打听到一些去富人区的有用信息哩。他给了我列了一张又臭又长的清单,他说他们一家人在很久以前就住在海边街道上的一家艺术品展览馆,现在展览馆早已被土匪强盗们打劫光光了,但是他自己的秘密房间里有一些他一直想要拿回来的东西。我跟他谈条件说如果我幸运的找到他那混蛋儿子的话,希望他带他的龟儿子回富人区时能不能帮我弄一张去高墙那边的通行证。他当时摸着他那太监一样的秃下巴想了好一会才答应我,可我不相信他,商人嘴里跑火车!有一次我那个舍友李代军告诉我说钱德伍的为人有点他妈的挺差! 嗯,就是这样,他给我的臭单子还在我这里,我把他的单子钉在了床头墙上了。 2 我从床上爬起来去冰箱里拿水喝,刘叔的床还是空的,荧光电子手表上还只晚上十点钟,我现在没事可干就想上楼看看那两个家伙现在在干什么。我到院子门口的时候,管账头子那边站着两个我从来没见过的新菜鸟,其中一个戴着口罩,病痨鬼似的有两个熊猫牌的黑眼圈。另外一个穿着朋克风的牛仔短上衣双手抱着肚子和他说话。 “我们的军队在哪里?”小朋克说。声音很低沉。 “他们是土匪!土匪就是军队!”口罩男说,声音挺有磁性。 我到二楼的时候刚好撞见王大空,是院子大门口的守卫。他个头很高大是个四肢发达的家伙,没什么脑子,有时候他的言行举止老让你觉得他很幼稚。他此时光着膀子把一条变了颜色的毛巾搭在肩膀上,看那样子大概要去盥洗室;他住在205很久了,而我从别的地方搬来204。他一看见我就过来和我打招呼——拿他的脏毛巾抽我的屁股! “昨天发财了?哈?”他神秘兮兮的说。“有没有什么好事给我分享一下?” “在地狱里也会有好事?”我对他冷得像块冰。 “得啦,别鬼扯啦!我都已经闻到你身上的酒味啦!” “还是那一套玩意儿,你知道的。” “你房间里的那个家伙今天正到处找你哩!他让我要是看见你就跟你吱一声。” “哪个家伙?胖的那个还是瘦的那个?” “瘦的。” “他找我干嘛?” “不知道,反正无事不登三宝殿。”他们的确无事不登三宝殿。 “他有没有跟你提起什么无线电铁塔之类的?” “那倒没有。我要是问他也不会睬我!他这种人装腔作势,我就想问问你像他这种……” “喂,他到底找我有什么事?我得事先知道一下。”我赶紧打断他。 “不知道,自己去问他!” 他临走之前又想拿毛巾抽我的屁股,可我已经习惯他的**病发作,躲开了。 因为电力不足的缘故,走廊里灯光昏暗,有一盏灯吊在天花板上眨着眼忽明忽暗。201房间门口总有几双“飞人牌”跑鞋放在过道上,墙上有几个鬼画符的道道,大概是小屁孩画的谁也看不出是什么东西,有点像抽象画,202门口有一辆遥控塑料车和一个花皮球。203门口总放着几盆花草,边上的薰衣草是我在小岛公园的石头山上给他找来的,作为奖励她给我了几张爵士乐老唱片,不值什么钱。 我的宿舍门开着,在外面我就已经听到老侯子惊天动地的鼾声。我进去没有看见李代军,包括他笔记本电脑,款式漂亮的咖啡杯乖乖的放在桌子上。老侯子侧身趴着睡在一张弹簧床上,床的棱角脏的要命。他张着嘴巴嘴里喷着臭气,他最近有点鼻塞,身体随着鼾声一起一伏,大厅的电视机滋滋啦啦的满是雪花飘飘。 这是一个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格局,老侯子嫌弃两个卧室没窗户,不愿意睡在小房间里,就干脆搬到大客厅靠近窗户的墙边打地铺。他只要一闭上眼,老天爷,你就是把一串鞭炮丢到他身上他都不会醒来!而我却有点神经衰弱,耳朵尖得像只猎狗!经常半夜起来抽烟或者上厕所。我要是想在这个房间哪怕睡着一分钟,我揣摩就得吃整整一大把安眠药!不和你开玩笑。 我闲着没事干就拿遥控器把所有的频道都按了一遍,看看有没有一些频道会有什么节目可看。 “他妈的!信号塔又出了什么毛病?”我自言自语。我上个月和李一起去城北的小山上的信号塔换过天线,我揣摩信号塔是不是又出了什么蘑菇! 我的古典吉他还斜靠在卧室门口,但我没心情玩,就偷偷溜进李的房间,他的门没关。他有个又长又大的书桌,上面摞着一堆书,最上面那本叫《往日不在》,这本书有一个糟糕的封面,刚开始我以为是本臭书,没想到不是,我以前找他借看过,讲的是一个叫柳空巷的家伙一开始生活在贫民区的一个普通家庭里,父亲是公司大佬,母亲是一个学校老师,一切都那么好,父母那么和蔼可亲…反正很多小说里的父母都是这套玩意儿!那个时候还没有打战,他一开始以为就要继承父亲的事业,可有一天战争忽然爆发了,他的父母死于战乱,家里也被贫民区的强盗打劫,这件事深深的打击了他,就逃到了高墙内当大头兵,没想到过了几年竟混成了一个牛仔将军!一边让他的司机开着吉普车到处溜达,一边研究贫民区的犯罪率为什么那么高,后来他觉得贫民区之所以坏人太多,完全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个糟糕的环境中长大,认为糟糕的环境塑造了他们的坏性格,就决定拯救他们等等。我不知道他说的对不对,不过他的为人倒是个热心肠。 下面一本叫《天国见闻》,这本书我也看过,讲的是一个冒险家一路上,一生中,发生过的一百万件鸡毛蒜皮,一本流水账!毫无疑问。 再下面是厚厚一本基督教的圣经,是前几天我还给他的。老实说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没什么信仰,他之所以送给我圣经,那是因为我经常和他讨论有关于哲学方面的话题,我是说我们都对哲学感兴趣,其中就有宗教方面的哲学。我一开始和他聊《道德经》和《金刚经》上深奥的问题,倒不是我对宗教感兴趣,我只是觉得这些宗教里的很多观点很吸引我,比如说《道德经》里让人们应该像水一样,虽然柔弱却能击穿最坚硬的顽石,或者《金刚经》说一切事物的表象都是虚无的。我喜欢的就是这些有哲学思辨的部分,对成仙了道那一套不感兴趣,可他就老把话题往基督教那方面扯,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希望能带我入基督教,经常在吃饭前十指交叉对着一盘菜祈祷念经!我倒是没有责怪基督徒的意思,那倒没有,可他送了一本圣经给我,我本来是打算看完的,我还只看到出埃及记就没有往下看了,因为这本书里完全没有我感兴趣的地方,说白了也是一本跟砖头那么厚的流水账!他有时太偏激,说我拿他的宗教开玩笑,说我这种人没有信仰,亵渎上帝的人死后会下地狱!他以为他活在什么地方?我们已经活在地狱里面了,整个贫民区就是地狱!我还要到高墙那边去哩,我不下地狱,谁爱下谁下! 我放下书又拿起桌子上的照片来看,照片上有个戴眼镜的姑娘跟他合照,他们靠得很近看起来很亲密。李代军在照片里扮鬼脸活像一只癞蛤蟆!我以前从未见过这个女孩,他老把她吹上天,说她是仙女下凡!仙女下凡!我的天!差点儿没呕出晚饭来!倒不是照片里的姑娘是个坦克或者鬼见愁什么的,那倒不是。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李却把她说成仙姑圣母之类。 我在客厅等了一会儿,他没有回来,我就上了楼顶想看看富人区的灯火,因为一到晚上在贫民区四处几乎都是黑的,一方面电力老供应不足,另外一方面到了晚上除了人多的地方谁也不敢把灯开着。楼顶上吹着五档风,把铁架上的旗子抖得噗噗乱响,一把老骨头的铁架子也发出不详的咯吱吱咯吱吱声音。有个三楼的有钱佬也在那儿,他戴着鸭嘴帽,抽着很粗的一根香烟,闪烁着火星的烟头随着他的一口猛吸就瞬间照亮他的红脸蛋,他满脸都是胡子,眼神很尖锐,脚边放着一盏手提式蜡烛灯,脸冲着富人区那边心事沉沉,自顾自想着什么。 3 我回宿舍的时候李坐在那张桌子前面敲他的笔记本电脑键盘,这让我觉得安心,不知道为什么我希望我身边的所有一切都老老实实的呆在他们经常呆的地方,包括楼顶上的鸭嘴帽男,我的意思是说我希望我每次上楼顶都能看到他站在那里抽烟。只要身边的事物还保持原来的样子就说明一切都没改变,在这个世界如果你还混的不错,就应该祈求它不要有任何一丝一毫的改变,像贫民区这种鬼地方,大部分的改变往往都是变得更坏。 “唉——”我进去就重重的叹了口气,目的就是想让他知道我他妈的回来了。 “唉——”他也学着我的口气叹了一下。 我坐在他面前桌子上的一个角上。 “你他妈的在干嘛?”我故意和他捣蛋,那一本正经的严肃认真劲儿让我觉得不爽,如果你恰好想和他说一点认真严肃的问题时。他总忙忙碌碌的不想搭理你,那样子看上去好像世界上再没有比他手上的事情更重要似的。 “干他妈的一个工作!”他连头也不抬,只有他们真正的有求与你才会把你当回事儿。 “这就是你之前提起的仙女吗?漂亮极了。”我拿起那个支在桌子上的照片来看,就是刚才看过的那张。 “不是!别那么扫兴。我们早就大难临头各自飞啦!” “是吗?那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呢?” “什么地方?你要真想知道她大概去墙那边当了娼妇啦!”他无可奈何的开始合上他的笔记本电脑,因为有我这样的人在场,他就甭想“干他妈的工作”。 “哦?是吗?那她是怎么过去的呢?我是说是谁带她过去呢?还是自己从什么地方过去呢?”对于去墙那边的话题我忽然来了兴趣。 “天知道。你打扰我工作了,拜托,你要是真没事干我就要送客啦,我最近一团乱麻,心里压着个大石头,有很要紧的事要办,如果在这个星期之内没有搞定它,吴人贵那老王八蛋就会让我吃不了兜着走啦!”吴人贵是这个基地的头儿。 “那好吧,早睡早起。再见。”我慵懒的说。他想找我替他办点什么事,可他想让我主动去问他,那样子倒好像人人都乐意给他帮忙,免费给他当奴才似的,他又不是什么人见人爱的活宝。不过你一旦走开了他自己倒会过来找你的。 离开李的房间回到我的房间,自另有一种舒服。我看了看荧光手表,时针指向12点半了。我脱下我的臭鞋子,像我这样经常出去拾荒的狗腿子来说,十有八九都是臭脚丫子!我打开房间里的组合音响,播放我最爱的那首《我就要回家》,是乡村民谣风格的,由著名女歌手庄梦蝶演唱,她并不是原唱,第一次唱这首歌的是30年以前的民谣男歌手韩三友,可这首歌我个人觉得适合女声演唱,况且30年前的编曲太关于欢快,按理来说一个人就要回家大概该欢快,可我更喜欢那个女歌手演唱的版本,有些偶偶私语和淡淡忧伤。她是个很好的歌手,她知道该怎么唱,能唱出自己的风格,其他的歌手要是也翻唱这首歌往往听起来像模仿秀。有一个我在基地认识的叫何君淑的姑娘,我曾经给她听这首歌,可她喜欢另外一首《随风而逝》。实话实说,我倒是很想见见那个女歌手庄梦蝶哩,可是她现在在富人区里。 嗯,我脱下衣服躺在床上闭着眼睛认真听这首《我就要回家》,时间已经很晚了,按理说我不该在这种时刻还闹动静,可老侯子已经睡死过去了根本醒不了,另外一方面也是故意和李代军捣蛋!他见不得别人不守规矩。 我还只听了半首歌就听见客厅有脚步声朝我房间走来,我不用看都知道是谁。我继续假装闭着眼睛,但已经感觉得到他就站在我面前,因为他挡住了音乐的声音。 我闭着眼睛,没有理会他。他双手捧着那个漂亮咖啡杯吮吸着杯子里的奶茶咖啡,故意喝得很响。 “邻居已经都睡觉了,我把音乐关了吧?怎么样?”他说。他的目的只是让我不能自得其乐而把他当成鱼干一边晒着。对于打扰别人睡觉他才他妈的一点也不关心呢!“关了吧?”他虽然是请求的口气,可是他已经一边说一边去关了。 “那好吧。”我仍然闭着眼睛,头也没抬。 我偷偷撇了他一眼,他开始坐在我椅子的扶手上。 “他妈的——”他骂了一句街。“听着。”他说。“你明天是不是要出去?” “我不知道,我可能出去,也可能不出去。” “你这话是他妈的的什么意思?你不是天天都出去的吗?” “如果是和往常一样,我可能会出去,但是如果我心情不对头,就不出去。”我对他很残忍,经常拿他开玩笑。 “不开玩笑啦,你明天一定要出去的对吧?” “你猜呢?” “你看。如果你要是去了外面,肯帮我一个大忙吗?” “什么事?”我睁开一只眼用白眼瞥着他,态度并不热心。 “咱们的头儿限定我一个星期内得恢复东区的无线电通讯,我一个人搞不定。”他说。“你明天能不能去一趟?我要你帮忙的原因,是因为要是一个星期通讯还没有恢复,我就要滚出这个地方啦!成不成?” “真是笑话,基地到处都是跑腿的狗腿子。” “不错,我知道。只要我一个口哨,就会有大把大把的人排着队来,问题是你以前干过这种活儿,他们要是搞砸了我就要吃不了兜着走啦!”他说。“咱们交个朋友吧?我欠你一个大人情。成吗?” 这话很幼稚,很滑稽,还有点讽刺。 “这事儿不好办,上次你说位置不远,结果离这里有十万八千里远哩!” “不错,我知道。可我要是一个星期搞不定……求你大发慈悲吧!”我看得出他确实很紧张。 我没有马上回答他,只是又把眼睛闭上,装做一副深思熟虑老成的样子来。 “什么麻烦?” “有个无线电发射塔坏了,在香树丽舍小区那边。你去过那个地方,小区正前方有个无线电发射站出了点问题,也许是电源开关跳闸,或者是电线断了,或者是天线坏了——天知道。你可以亲自去检查一下——”他一边说一边打了个很大的哈欠。口口声声让我帮什么忙,一边却无聊的打哈欠。“你尽管可以去”他说。“我这里有一个卫星电话,无论是在什么地方我们也可以通话,因此我会在电话里教你怎么做。” “我就要回家了,所有人都在等待着我……”我唱了一句刚才播放的那首歌的副歌部分。 老李笑了。“你唱的还不错,不会要人命。”他这人有点幽默感。“这是什么歌曲?” “庄梦蝶翻唱的《我就要回家》,这个版本你喜欢吗?” 老李点点头,“旋律线条很优美。”他说。不过他只是为了讨我高兴,因为他接着又补了一句“喂,你到底肯不肯帮我这个忙啊?我得知道一下。” “那我有什么好处?”我嘟哝着。“那个鬼地方是个土匪窝子。” “唔……”他抚摸着肚子想了一下,样子看起来很傻。“我可以把这个卫星定位电话送给你,以后你要是倒了什么霉,也可以找我,要是我恰好能帮上忙的话。”然后马上又添了一句“我本来不想给你这个好东西的,让你占便宜了。” “真的吗?”突然间,没有任何原因,只不过我一时高兴,想跳个舞——从床上一下子蹦起来,搂着老李来了个双人摇摆舞,样子看起来基里基气。 “住手,天哪!”他反抗着说。“别瞎闹啦,水都洒在我裤裆上啦!你想把我的鸟毛都烫掉吗?”他一使劲就挣脱了我的拥抱。这些曾经在军队呆过的人都极有力气。 “你照片上既然不是那个仙姑,那又是谁呢?”我住了手,一下子直挺挺地倒在沙发上。 “你不认识。” “说说看。” “让我想一想……啊。她说她叫江珊,是从乡下来的,一个农场主的女儿。” “哦?那她现在在哪儿?我是不是应该跟她打个招呼?要不你代我向她问好,成不成?”如果有人和我讨论一个年轻女孩,我往往很感兴趣,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好色之徒,我承认这一点。 “好吧,”他懒洋洋的说。他大概不会。他这种人从来不会向别人问好也就不可能代人问好。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能说说吗?” “你打听这个干嘛?”关于这个姑娘的事他只字不提。他之前老跟我说今天和这个妹子眉来眼去,明天和哪个女孩暗送秋波,每一次都不一样,这些都是假的。可如果他不主动告诉你一个女孩,那么这个女孩多半是真的。 “你们干了那事儿没有?” “喂,你最好还是少听老侯扯淡。你现在有点侯氏变态的迹象了,我可不想和两个神经病住在一起。”他站在房间门口说,双手捧着他的漂亮咖啡杯。“所以,快去睡觉吧,乖孩子。” “我一点儿也不困。我们玩游戏机吧?” “玩游戏?天哪。我问你,现在几点种啦?” “不晚。才晚上十点三十。”我根本没有看表,随口胡诌了一句。 “才十点半?你的表坏了!听着,你明天早晨就要出发去西区修无线电呢!现在已经是大半夜了。” “你有烟没有?” “不,没有,真的没有。别瞎扯啦,睡觉吧!”他又打了一个又长又困的哈欠。“你这房间臭极了,你是不是从来都不洗脚的?” “这是天然的蚊子香,”我打趣说。 “我把灯替你关掉好不好?”他一边说一边早已按下了开关。 “你关灯干嘛?我们再聊一会儿,你这么早睡觉吗?” 他冷笑了一下,“我也许睡,也许不睡,别为我操心。我该走了,乖孩子,好好睡觉吧!”他出去时把我的门都给带上了。 “好吧,”我说。他这号人就是不够痛快,每次聊到兴头上他总不肯让你尽兴。 4 一缕微光从客厅的大窗户里照进来,我呵欠连天从床上爬起来,一脚踩在鞋子上,险些栽了个跟头!看了看手表才只早上七点半,我经常晚上睡的很浅,本来应该继续睡个回笼觉,可是我讨厌在白天睡觉做梦,只好把需要的东西都放进我的双肩背包里,这种背包又大又结实,可以装进去很多捡到的玩意儿! 李已经不在房间里,只有老侯子坐在客厅的桌子面前,一边看电视上播放的虫子蜕变史,一边满嘴嚼一滩倒在盘子里豆子罐头。 侯薄发,一个老色鬼。我刚刚搬过来的时候,他经常在晚上过来我房间里和我大谈性的各种话题。他曾经了解过不少这一类知识,喜欢打听别人那种极隐私的事儿,最喜欢听你给他说曾经的性经历,他也向李代军打听,可李告诉我说他是个变态狂,说他的脑子有问题。他跟我讲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儿,最爱说性的奇闻异事什么的,比如他告诉我说有一个可怕的家伙跟狗干过那种事儿!真是可怕。当我表示出难以置信不可思议的表情时,他就老说“你不相信可以自己亲自干一下试试看,”我不喜欢他拿我喜欢的女孩开玩笑,我自己也经常取笑某个女孩,也就不在乎老侯对她们开那种下流的玩笑,自从我和一个叫何君淑的女孩熟识之后,他就老跟我说“你应该早点把她搞上床,就像我说的那样——”可对于真正那种我喜欢的姑娘却不会拿她开玩笑,也就不喜欢别人拿她开玩笑了。 他一看见我就招呼我过去,我刚一坐下,头一句话就是问我今天要不要出去,然后就是—— “你最近有没有性生活?” “别着急,”我说。“你先把豆子吃完,”他牙齿上面都是豆泥,看起来不免有点恶心。 “那个女孩怎么样?喜欢吗?” “唔,我当然喜欢,如果你是说何君淑的话,可她说她喜欢有勇气胆子大的男子汉,而我是个胆小鬼。” “胆子大的?这么大能满足她吗?”说着他就比划了一个极下流的手势。 他一说这话我就一下子坐直了身子,“喂,我不在乎你说我什么,或者关于别的什么,可你要是老拿她这种事取笑,老天爷——” “请放心,”他嬉皮笑脸的说。“谁也不敢拿你的女友开玩笑,你喜欢比你大的女人?你是一个御姐控——” “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你眼光不错,要知道这样的女人对于某些事来说,经验丰富,”说完又像个疯子一样哈哈大笑起来。 “你是一个神经病,我敢对天发誓!” “对,我的确是。我有医生开的证明——”他说了句俏皮话来,“乖孩子,别总是那么激动。”他滋溜一声吸了一口勺子上的东西。 “谁激动?没人激动——” 他甚至没有听我说完,“我逗着你玩儿呢,听着,小老弟。不开玩笑了,你既然跟她很熟识,大概多少知道一些她的隐私——她以前有没有和别人干过那事儿?你问过她没有?” “天哪,不啦!咱们别谈她了,” “那好,不说那些,你们认识多久了?” “没多久。我才到这里几个月哩!” “你知道她真正喜欢哪种类型的男人?” “当然,她喜欢那种身手厉害的男人,我已经说过了。” “哦?是吗?”他拿手肘碰了碰我。“别像一只泄气的皮球,对于这种女人来说如果她们一开始就看不上你,那简直很难开始发展,可你一旦把她们睡了,事情往往就好办多了。不相信你自己可以亲自试一下——” “天哪,难道咱们非要一直这样疯疯癫癫的聊下去吗?” “嘿,小鬼,我这是跟你谈正经的呢——别他妈的只会对着墙纸自卑的打手枪!” “咱们别聊了。” “好吧,可是像她这种女人好在什么地方你知道吗?我可以告诉你——” “别聊啦,我已经说过啦!”我确实很不耐烦了。 我有一会儿没和他搭茬儿,我必须让我们的谈话中断一会儿,要不然他一聊起这种话题就滔滔不绝,像个已经点火的炮仗。 “我得走了,”我说完就出去了。 “把她转让给我吧?她很对我的胃口——”他在我背后大声嚷嚷。 老侯子,他的确令人讨厌,不过他有时候也不太坏,要是你找他帮个忙的话,他总乐于助人。 我出了基地大门,看见守卫们都抱着自动步枪走来走去,王大空吊儿郎当的叼着烟,他看见我就和我聊了起来。 “今天又出去?哈?留点神,昨天我们的人在外面挂了——”他一边说一边给我让了一支烟,就彼此开始喷云吐雾起来。 “不会吧?怎么回事?” “是两个搜寻者,他们本来负责去小港湾渔村拿钱,我们的老大给那边的人放贷,你知道的,”接着他又说“可他们在回来的路上,就是那个——呃,去渔村的路上有一座小山坡上——” “嗯,我知道那个地方,怎么回事呢?” “他们在那条小路上遭到了袭击!钱被人抢跑了,两个可怜鬼的尸体躺在草里,身体被人打成马蜂窝,他们有枪!” “不会吧?会是谁干的呢?”我吃了一惊。 “这种事是土匪们爱干的,我问你,土匪窝在哪里?” “是西区的人?你是说?” “所以既然你今天要去那边,就得自己留点神。” “可渔村在南边的小港,那是瘸子阿逵的地盘,这是江湖规矩,再说了他们也不敢得罪——” “宝贝儿!他们可是土匪!破坏规矩杀人放火是他们的工作!你该不会傻到以为土匪个个都是慈悲为怀的基督徒吧?傻到要和土匪讲道理吧?” “那是自然啦,我可以从小路上小心走过去而不至于会撞见他们,再说了我会飞檐走壁——” “得啦,别扯到蛋啦!”他说,“如果到时候一看见他们就躲起来,势头不对就跑回来吧——” “嗯,我会的,别为我担心,逃跑是我的强项,我的一贯作风——” “你的确是。” 5 天气虽然不错,可贫民区的街道两边很糟糕,除了到处都是的垃圾,好像什么都没有。那些铁皮屋顶看上去也是锈迹斑斑,墙上喷着各种脏兮兮的涂鸦,几棵树垂头丧气,树叶上全是灰尘,草地上也满是烟头和臭狗屎,一个红色塑料袋被风刮起来越飞越高,这幅前景实在很叫人泄气,我走着走着,不知怎的就会起鸡皮疙瘩,一点儿生命气息都没有,简直什么迹象都没有。我穿过一整排铁皮屋顶的贫民区一路向西区走去,我对整个东区像一本书那么熟悉,这是我们的地盘,我不担心会遇见什么强盗。我从平房小区里出来的时候就停下脚步看到两个拾荒者鬼鬼祟祟的爬上一栋房子,有一个年纪还比较小,大的那个人在楼上阳台伸手来拉他,他们都显得极小心谨慎,我知道这种楼房里面没有人,因为有钱人大多都逃离了不宜久留的此地。他们忽然看见了我正在看着他们,好像不高兴我站在这里,我也就只得走了, 老规矩——先到先得。 我一直走到康庄大道,天气热得厉害,在我快进大路的时候发生了一桩可怕的事情——一伙强盗打劫了两个路人,他们有六个人,手里都拿着家伙,那两个可怜的路人就举着双手跪在地上央求强盗们不要杀他,另外一个早已泣不成声了。他们虽然离我很远,可因为街上没有什么人也没有车的缘故,声音却每一个字都传入我的耳朵里,我想救下他们,可我无能为力。我出来时只带了一把短刀,而那伙强盗却有六个人手里都有家伙,如果去救人我会躺在这个鬼地方,我还要去富人区呢!这个想法很自私,但是我也没有办法——生死有命。所以我绕路信步朝中央公园走去,我揣摩走小路不会碰见这些王八蛋,如果遇见这些强盗,我一向走为上策,我是窝囊废胆小鬼,我承认这一点。 公园相距不远,公园里没一个人影,这倒让我非常高兴。要是我遇见什么人我简直不知道往哪儿跑,这里到处都是废弃的汽车,我围着这个湖走了一阵子,好几次公园外边公路上飙车杀手党们正骑着摩托车路过,险些把我吓得跳进了湖里,那些狗娘养的是疤面赖的左膀右臂,他们杀人如麻。最后出了公园我看见一家私人药店,就偷偷的爬窗户溜了进去,想翻一翻有什么值得带走的玩意,在这种兵荒马乱的年代,没有什么东西是真正属于一个人的,包括你的老命! 里面并不太暗,我到处翻箱倒柜,发现这里已经被人搜刮过了,一点油水都没有。外面又听见摩托车呼啸而过的声音,这让我有点担心,因此我暂时不敢出去,就坐在椅子上歇了会儿,抽了一支烟,我努力不去想刚才那两个倒霉蛋的糟糕命运,可那根本办不到。我想他们大概会被强盗们打死,身体横在马路中间,到了晚上就会被怪物们啃食。我越想就越难过的要命,我努力不去想这些事,可那根本办不到,尽管他们已经愿意给那些强盗钱或者身上所有的家当,可他们照样会打死他们,我现在所能做的只有帮他们祈祷,但是却祈祷不出来,因为我不是一个虔诚的宗教信徒。 我想象自己也被强盗抓住的样子——他们一嘟噜人围住我,我首先还是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冷静的要命!而不是像那两个旅行者者一样苦苦哀求,因为我见过太多杀人狂们是如何对待他们的猎物,尽管我大概不会被吓破胆,但是最后还是有个傻瓜蛋给了我一下子,送我上西天。我的鬼魂一到晚上就四处飘荡,身边也到处是孤魂野鬼,嘿,我揣摩我就算变成鬼了也还怕鬼哩。我开始想——要是我真今天就在外面挂了,何君淑心里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她会不会哭哭啼啼的舍不得我吗?还有我的舍友们又会怎么想呢?他们会想起和我共处时的点点滴滴?这种想法固然有些自作多情,可我禁不住要这样想。万一这事真的发生了,她心里一定会很难受,我觉得。虽然她不喜欢我,可我们却很要好,一点不假。我怎么也摆脱不了这个念头,所以我最后打定主意,决计要偷偷的,悄无声息的去西区修好无线电设备,好赶紧回去见她一次,在这朝不保夕的日子,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了。再说了,我还要去“天堂”那边呢! 因此我就从墙上爬下去,从小路一直跑向香榭丽舍,路并不远,我也不觉得累,甚至连恐惧感都没有了,只是天气热的厉害,又要提防疤面赖的走狗们。 6 去西区无线电发射塔那边有一个排污管道,里面的污水早已干了,管子是水泥做成的,空间很大,刚好可以容得下一个人走过去,无线电发射塔就在小区不远,旁边有一段火车轨道,几截车厢横七竖八的躺在轨道上,铁塔四周的铁丝围栏上面爬满了植物,变压器周围都是草,远处有几声小孩子放炮仗一样的枪响,清脆的“啪”声在灰蒙蒙的天空中回荡,我从一处倒塌的围栏上爬了进去,铁塔在风中嘎吱咯吱响个不停,这儿的一切都咯吱作响。塔顶有一颗螺丝掉在铁塔的支架上,发出一声尖锐的声音,几乎把我吓得魂飞魄散。 我走进供电室里,取出烟盒来点一支烟,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我是说我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我看了看表,已经中午十二点左右,就从包里拿我的干酪夹心面包来吃,我开始担心起来,如果到了夜晚还搞不好就回不去了,因为晚上到处都是怪物,怪物和强盗们一样可怕。这么一想我心里就害怕极了。最后还算我聪明,想起来了老李送给我的卫星定位电话来,就给他挂了一个电话,可奇怪的是接电话的人不是他,是一个声音听起来恶狠狠的,爱说脏话的家伙,他说他不认识什么混账李代军,还让我去见鬼去吧。没办法我只得又挂了一个电话,拨了起码二十次才拨对电话。 “喂,”我大声嚷嚷起来了。 “谁呀?”一位女人非常冷淡的说。 “我找李代军,东区基地的工程师,我是马行川,小马,请他来接电话,劳您大驾。” “我不认识你,我是他的女朋友,你到底是谁?怎么知道他的电话代码?” “知道,有紧急的事要跟他说话——很重要,让他来接——” “他出去啦,小伙子。你要认识他就自己来东区找他吧?再见。” “去找他!嘿!去找他!嗨!求你了!” 跟着我也把电话挂了,我估摸老李大概有什么事没在家,真希望这个娘们儿能跑出去找到老李告诉我给他打电话的事。我在那个小房子呆了好一会,没事可干四处搜刮了一些有用的东西,包括一些电子元件和修理工具。随后走到外边儿看西边的山峦,西山看起来很远,有一条公路弯弯曲曲的从山上下来,采石场那边还有一辆车从那里经过,我想象着如果我站在那个地方看朝贫民区和富人区,心里会是什么样的感觉,那里大概不会有土匪怪物什么的,可我已经被困在了这里。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攥在手里的电话屏幕亮了起来—— “小马,是我。”正是老李的声音。“有没有到了发射塔啊?” “去你妈的!我等到花都谢了!你是东区基地的李代军吗?” “是的,别骂骂咧咧了。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对,天才!老子遇见疤面赖子的手下啦!那伙土匪。” “你没事儿吧?谁跟你一起去的?”他声音听起来有点替我着急。 “没有人,我,还有我自己。”我说。“他们拿枪打了我,可子弹没我跑得快!他们打了我,瘸子那伙土匪拿枪打了我,你知道吗?老李,你知不知道?”我故意吓唬他,可是信号开始变得很差。 “你说慢一点,我听不清楚你讲话,你能不能听见我说话啊?” 然后我换了一个位置,想让信号变得好些。 “听着,如果你能听得清我讲话你就按照我说的去做,”他说。“听得见吗?喂,听得见我说话吗?嗨?” “听得见,聋子也听见了!” “嗯,我现在打开网络地图来定位你现在的位置,我说什么你就照办,然后告诉我,听得懂吗?” “成,我不是什么弱智!” “你进房间时有没有看见电闸?” “非常有可能看见过。”我的捣蛋毛病又想发作。 “你干嘛不进去看呢?”他说。“有没有电闸啊?” “有倒是有好几个,你说的是哪个?” “嗨,小马。我要你把它们全部都拉上。” 我照做了,结果我一合上电闸,墙上的几根粗电线就一阵噼里啪啦。吓得我一下子把电闸关了。 “所以……你应该知道问题所在了?”他说。 “是电压太高?”我揣摩。 “天才!是电线短路起火了!”他嘟嘟囔囔在电话那头骂我什么,我听不清。 “那该怎么办?” “怎么办?用胶带把破的包扎起来,把断的全部都接起来!” “接起来?怎么接?” “把红线接红线,黄线接黄线,总之相同颜色的都接起来,你他妈的可真是无药可救啊!回来我给你吃两斤猪脑子补补!” 他说的没错,我一紧张就把这个常识给忘记了,这是常识。 我最后按照他说的都一一照做,“我干得怎么样?”我问。 “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我在测试,”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收不到无线电信号,你得爬上铁塔检查一下塔顶的发射器——” “我才不呢!这铁塔看上去弱不禁风,一把老骨头了,再说你也不知道问题是不是出在上面,你怎么知道我上去了就一定行?你不能确定。” “我的确不能确定问题是不是出在发射器,可有些事情的成功在天,有些事在人,但是我们只能做自己能做到的这部分,其他的事就交给老天爷,那不是我们能管得了的,”他说,“所以——爬吧!” “尽人事听天命呗?”我说过我们经常一起讨论哲学方面的话题。 没有办法,我撬开了锁住楼梯口锈蚀的铁锁,干撬门这种事没有费太多功夫,这简直是轻车熟路,我爬上去,到第三层时,为了推开头顶的盖板窗,差点儿把命送掉了——我刚刚推开盖板,随着盖板“嘭”的一声巨响摔在头顶上的过道上,我脚下一滑,额头碰到铁梯扶手,疼得我要命。 我爬到第三层,在过道上抽了两支烟。从这里看西山,仿佛西山比想象中更高离我更远,还能看见西区大大小小的街道和几栋楼里冒出来的滚滚浓烟!配电箱在四层,天线在最上面。我爬到配电箱时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我是一个瘦小个,加上抽烟又抽的凶,所以我的气息很短。 “我在配电箱这里,我看不见电闸。”我说。“嘿,还在吗?” “在,电闸被锁在里面了,想办法把它弄开。”他马上说。 “然后呢?” “拉上它,天才!”他无可奈何的说。“你可真他妈的可以拿白痴界的一等奖了,老弟。” 我从原本绑在腿上的刀鞘里抽出刀来,把刀背卡在铁皮缝上只一使劲,铁皮小门就嘎吱一声开了,掉了不少起皮的绿色干油漆。 “现在怎么样啦?” “唔……还是没有信号,继续上塔顶检查一下天线,劳您大驾。” 只得继续爬上塔顶。当我站在塔顶的时候,简直腿都软了,风虽说并不很大,可风声就好像对着我的耳朵里吹一样,吹得铁塔都有点摇晃,铁塔又发出嘎吱吱的不详之声,看了一眼下面,香榭丽舍小区的房子跟火柴盒一样大小。 “天线怎么样啦?你看得见天线吗?”他说。 “是的,有一根黄线断了。” “我想现在就是一头蠢驴也该知道怎么做了——”他打趣说。 “我现在终于站在人生巅峰了,你知道吗?”我开玩笑说。 “站在人生巅峰时,有时候也有它的烦恼,那就是容易招雷劈!”他笑起来,他的笑声很刺耳。“有电信号了,不是很强。” “还要我干什么?我已经没办法继续爬上去了,再爬我就要上天了!” “这是软件工程上的事,不要你管,你下去吧。回来给你发好人卡加大红花!你可真是我的大恩人!”他说。“我先挂了,快点回来吧,天快黑了,路上小心西区的人,有什么紧急事给我挂电话,快点回来吧,天快黑了——” 7 我只好也把电话挂了,天的的确确不早了,我看了看手表已经下午五点多了,这个地区天黑的一向很早,通常情况下只下午六点半左右夜幕就会完全拉下来了。在我下去的时候我又遇见了一桩可怕的事——西街有几辆摩托车一溜烟的朝我这边飞奔过来,大概是因为我爬得这么高的缘故,刚才那伙土匪已经看见了我,麻烦找上门!我开始紧张起来,心脏撞击着胸脯。我爬下铁塔,慌不择路的朝香榭丽舍小区跑过去,我得找一个藏身之所,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能遇见西区的人,如果你刚好也生活在贫民区这边,看见西区的人就该躲得越远越好,不要对一个强盗抱有希望。我是不会告诉你他们是如何对待一个无辜的路人的,那太残忍也太恶心了。 我钻进我来时的排污管道内,上面的摩托车刹车声响成一片,吼叫声此起彼伏,他们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神经质,就像那种患有精神分裂的家伙,刚刚从精神病院跑出来,他们像猎人去打猎那样狂喜。他们在到处搜查,一边砸东西,一边朝天空放枪!我听见了猎犬“汪汪”的吠叫,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猎狗有只尖锐的,灵敏的混账狗鼻子,这畜生迟早会闻到我那香飘十里的臭脚丫!我躲在这里忽然变得很不安全了,心脏跳得越来越激烈,倒好像它还比我更害怕似的!如果我将来得了心脏病什么的,我一点也不觉得稀奇。 我本来想马上挂个电话给老李,叫他叫头儿派人来救命,可那已经完全来不及了,也算是我脑子好,想起来了香榭丽舍有一栋楼后有一根电线杆,我打算爬上电线杆跳过楼顶,这栋楼有五层那么高,再说了爬电线杆这是种轻巧活儿,任凭他们那些五大三粗,想上去那完全不可能!再说了他们上不去也就不会认为别人能上去了,我了解这帮狗杂种的心态!我一打定主意就慢慢的从管道另外一头悄悄溜出去。 跑到香榭丽舍并没有花多少时间,离这里也不算远,尽管老李一天到晚让我信上帝,虽然我不吃那一套,可这一回也算是上帝保佑,他们并没有发觉我已经走了。我熟练的爬上电线杆从上面跳过去,因为战争的缘故这些曾经的富人小区早已人去楼空,而一楼的前门和大门通常都上了锁,那些家伙也不懂得开锁,毕竟开锁也是一门技术活儿,他们学不会,一句话他们智力低下。因此我不怎么担心他们会从楼里的楼梯台阶上来,不过我还是不放心又把天台阁楼的铁门从外面拿铁棍插上了,他们大概怎么也想不到我会爬电线杆躲了在五层高的楼顶,他们不知道我是一只会爬树的猴儿,对于猴子来说,爬电线杆简直跟玩儿似的! 我匍匐在楼顶上渐渐的听着犬吠声渐行渐远,叫骂声也东高西低,看了看荧光手表,已经下午六点半了,可我还不敢下去,生怕在回去的路上又遇见这帮杂种,我早就合计好了——今晚就在楼顶的楼梯阁楼内睡一觉,一直等到明天早晨六点左右就偷偷溜回基地,因为这些土匪有时候比怪物更可怕。 落日的余晖灿烂似金飘浮在楼顶的一滩水上,黄昏的光芒已不在那么耀眼,黑夜的帷幕一重重低垂,慢慢的拉下来了,四处瞬间变得危机四伏。因为电力供应的缘故,一到晚上整个贫民区都像住在十八层地狱里似的,鲜有灯火,除非是像基地这样有势力的地方,不然谁也不敢在外面点灯。尽管灯光可以吓跑怪物们,可另外一方面却也会吸引怪物们的注意力,这是一种自杀式的行为,要知道到了晚上连强盗们也不敢出来瞎晃悠。 天已经完全黑了,怪物们的吠啸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振荡着西区的街道,我忽然听见身后一座工地建筑物的第三层楼有一些动静,一根钢管被什么东西碰掉了,“突突突,咣啷啷”的声音吓得我一个激灵!管子撞击在水泥地面上发出不和谐的调调,声音在死寂的空气里被放大,越传越远,我有过被怪物尾随的经历,有一种怪物虽然眼镜瞎得跟蝙蝠似的,可它却能听见五公里外传过来的咳嗽声音,因为它们都饿坏了。 我打开手电,拔掉了楼顶小屋铁门上的闩门棍,进屋用刚才那根棍子把门在里面反闩了,地上有几个破麻袋和几个纸箱子,我今天已经累坏了,可我还是困意全无,这里并不是个十分安全的地方,怪物们在西街上跑过来跑过去,吠啸声也忽而远忽而又近。 我不知睡了多久忽然醒过来,我感觉房间屋顶上有东西在爬,吓得我连每一根汗毛都竖起来了,大概是无眼怪,我屏住呼吸攥紧了手里的刀,我打开手电对着铁门,这种怪物虽然攻击性并不很强,可它们却十分难缠。 “咚,咚咚,咚咚咚。”敲门声忽然响起来,毫无规律的敲门声,任何人听上去都不会认为这是有人在外面敲门,因为敲门的节奏是那么随意。 我从地上站起来,对着铁门手里攥着小刀,做出要搏杀的准备,敲门声还在继续,这种怪物会在晚上模仿人类的敲门动作,以此诱骗里面的人给它开门!我并没有理会它。敲门声音就渐渐的弱下来了,忽然——声音又变得更加响重而急促,它开始失去耐心,拿头来撞击着铁门,发出一阵阵惊心动魄的噪音,可它把别的什么东西也吸引过来了,我听见沉重的喘息声和低吼,不知怎的它们似乎在外面打起架来了,尽管我看不见外边儿的情况,但打斗声音和怪物的惨叫不断传进来。这段时间持续并没有多久,周围又恢复了死寂。我走近铁门检查门有没有被撞坏,谢天谢地,铁门很结实。 我身上全是冷汗,躺在地上有点虚脱了。 8 我看了看荧光手表,已是凌晨五点左右,只再过一个小时天就会蒙蒙亮,只要太阳一出来,这些畜生们就会躲起来——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它们昼伏夜出。 贫民区到底是一个什么地方啊?白天的强盗,晚上有怪物!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墙那边去。这种鬼地方并没什么可留恋的地方,可你还是会难免会迷恋上某些人,某些事;比如说,我就很喜欢在呆在宿舍里,一边泡奶茶咖啡一边听着我喜欢的音乐,或者跟老侯子瞎扯一会儿,甚至是偶尔捉弄一下老李,哪怕是听听刘大爷跟我嚷嚷说什么象棋子是艺术品之类;又或者是与君淑在一起吃顿饭,哪怕只是跟她坐在一起,看她搔胳膊,撸鼻子等等这些玩意儿。我的意思是说——不管一个地方如何糟糕,一旦你在这个糟糕的地方生活过,生活的时间足够长,那么到最后你就会不可避免的爱上这个地方的某人或某事,不开玩笑,就是这样!就算到了有朝一日你不得不滚出这个鬼地方的时候,你甚至都会有点舍不得,说不出来的难过!我说不清楚这是什么原因。 贫民区确实是一个阴森可怕的地方,不管你从哪个角度看它!我总希望自己能够有一天摆脱这里的困境,去往高墙那边。哪怕让我过去继续当一个拾荒者,或者干脆就是一条狗!我想就算都是狗,大概那边的狗也要快活一些吧? 尽管这里的一些人或者事让我留恋,可像我这样胆小怕死的窝囊废,呆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是朝不保夕,我是多么的害怕,害怕某一天象征着死亡的乌鸦会突然降临我的头上,害怕终于有一天会被土匪们抓住,受尽折磨的死去,就像一条死狗!就像昨天目睹的那两个旅行者,那样无助的被人屠杀!也害怕被怪物们生吞活剥!你大概会告诉我应该反抗,一如何君淑对我说的那样——像一个男子汉!可我不是那样的人,也成不了那样的人,我不喜欢那样,我心肠软的要命,听见或者看见某些人因为什么事死了,就都会难过的要命。我不知道一个人性格上的懦弱胆小是不是他自身的原因,或者一个人贪生怕死到底应不应该?君淑告诉我说她不喜欢一个窝囊废,反正也没人喜欢窝囊废,包括我自己。总之我就是这么的一个人,不管我承认不承认。 嗯,这正是仲夏的天气,气温热得像一匹马的屁股!尤其是在这么一个楼顶的小阁楼上。尽管我只穿了一件短袖汗衫和牛仔短裤,没穿长衣服什么的。我倒是有好衣服,可有人从我的房间里偷走了我的“勇者”牌运动服,整整一套!裤兜里还放着我一些钱。贫民区有的是贼! 太阳光的光芒像针尖一样从门缝里刺进来,热得我裤子都湿透了。我轻轻的打开铁门,我有点害怕在我开门的时候会遇见什么惊喜,比如说有一只怪物就站在门外之类的。总算我运气好,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我知道我他妈的可以滚出这个地方了。因此我一有这个感触,就立刻从电线杆上滑下去,跑上对面的山坡,朝基地的大楼奔去。强盗们还没出来,他们正在西街的老窝里呼呼大睡呢。 我一口气跑到康庄大道路边,然后稍停一下,喘不过气来。我的肺活量太低了,我老实告诉你说,不知道我的肺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基地的医生李莉让我戒掉抽烟这个习惯,可我总当成耳边风。正因为这个缘故,我大概已经害了肺病,她让我在基地的临时病院接受检查治疗那一套,可我不愿意把我攒下的钱来治病,因为这笔钱是我要去富人区那边的路费呢。 等我把这口气咽了以后,我就继续奔过了中央公园,水泥地烫得跟块烧红的铁板一样,差点儿摔一跤。我穿过马路的时候,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失踪了似的。这个混账中午,天气热得像呆在蒸锅里一样,没有风吹裤裆屁屁凉什么的。在贫民区,每次穿过任何一条街的时候,老有一种像是失踪了的感觉,它挥之不去。 我一到基地大门口的时候,就拼命拉那个门口的绳子,绳子的另外一头系着一个大铜铃。我真的累坏了,肚子因为跑岔气疼得厉害。 “喂,喂!”我几乎都是大声嚷嚷起来,“快来人开门呐!”墙上和门两边都站着几个百无聊赖的守卫,最后是王大空听见是我的声音,因为他认识我的公鸭嗓,所以每次总是他来给我开门。 “马行川?”王大空说。“见到你真高兴!老子还以为你他妈的已经变成死鬼了呢!快进来吧,宝贝儿!你都累坏了吧?”他有时候老对我使用那种男女之间才会相互称呼的亲密词语,比如管我叫什么“宝贝儿” ,他有点基佬的迹象,不过他倒的确是个好基友。 嘿,我真是五步变两步的跨进了大门。“我今晚请你喝酒吧?宝贝儿?”我禁不住也模仿他的口气和他开玩笑。 “请我喝酒?得了吧!我半夜还得起来巡夜嘞。”他说完伸出两个手指头朝我比划了一个抽烟的动作。“昨天在西区没碰到什么麻烦吗?李代军昨晚告诉我你并没有回来,老子还以为你死了呢!” 我从烟盒里取出一支递给他,这个星期我差不多抽掉一条烟了。“别说丧气话啦,我准能活到死!在香榭丽舍的小区阁楼上过了一夜,有惊无险。”我给他点了火。“一定是西区那帮狗娘养的打劫了我们的人,昨天在康庄大道上他们打死了两个不知哪儿冒出来的旅行者,我亲眼所见。” “那帮杂种!我等会得让头儿知道一下这件事。”他把那把“白头鹰”公司产的神射手步枪背在左肩膀上,腾出左手把头发往后一掠。他经常把头发理得很短,却总是习惯性的拿手向后掠。 “何君淑回来没有?她的任务完成了吗?” “嗯,她和她的队友们昨晚刚刚回来,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好——她现在就在大楼后面的格斗练习擂台上和董国平打情骂俏哩!”从他说话的口气里,我立刻听出他也已经知道她和董队长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宝贝儿,你还是过去看看吧。” 9 我朝着格斗场走去,虽然看不见那边的情况,可你听得见他们的吆喝声,起哄声,一片震天价的为君淑加油打气,因为君淑是基地的美女,在这种地方总很少见到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三楼倒是有几个女人,模样也并不难看,可她们都上了点年纪,胸前的挂着两只干瘪的奶头,随着地球的引力往下掉,身材早已变形金刚。这一类的女人实在是引不起你多大兴趣的! 我在大院子里没看见什么人,大概除了我,差不多整个基地的人都在格斗场上凑热闹。 我忘了告诉你这件事——董国平是佣兵小分队的队长——真了不起!君淑老瞎吹他有多么伟大,说他好几次救了队友的命!君淑和他们在一个小分队里,但是队员们各有各自的房间,他们六个人全部都有22上下的年纪,有的甚至过了24。他们之间抱成一团,吃饭也抱成一团,有任务时也抱成一团,全部都看起来傻里傻气的!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有点发酸,可我并不是想找醋吃,我的意思只是说我想君淑想得太多了,六个人中只她一个人是女性,想的太多之后,就难免会想到她一个姑娘夹在一帮臭男人中间有多么不方便!会有多少人冲她的后背翻白眼儿?举例子来说她要是在执行任务时忽然晕了过去,会不会有一个十分难看的,满嘴黄牙的家伙,来给她做人工呼吸之类?在这种地方有可能发生这种事件的,真是可怕极了,也许在你看来只要我别想太多,就会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糟糕,还不算太坏,可哪有那么简单的事? 我一到格斗场,就马上有点后悔不该来。一嘟噜人围着擂台,中间站着性专家侯薄发,我的鼻子里大老远就能闻到他身上的臭味。 何君淑和她的小队长在上面比试格斗技巧,你看得出她的小队长一个劲让着她,不愿意触碰她的身体。可这照样让我生气 ,我对董国平反正没有多大好感,还有更让我生气的是——他老喜欢光着上半身来,想让别人看见他浑身的肌肉,虽然他的确是一个高大强壮的家伙,是一块种地的好材料。不过他的皮肤却很白,没什么毛。 “过来这边儿,孩子,”老侯看见了我,意思是让我过去和他站在一起。“你昨没有回来基地?我听李代军说。他的无线电什么的搞好了没有?” “我不知道,反正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昨天我遇到西区的人,躲在香榭丽舍小区的楼顶阁楼睡了一晚。” 他变得严肃起来,“那么说来,你遇见了土匪了?呃?” “是的,他们在康庄大道打劫路人,可我当时害怕的要命,没有救他们,眼睁睁看着他们被强盗们打死了,我应该救他们的——” “算了吧,孩子。那不是你的错,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造化,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生死有命,屁的生死有命。对于贫民区的人来说有时候悲剧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我承认这一点。不过就算是生死有命,我也不相信命运,我不吃那一套。 “李大工程师已经知道你回来了吗?”他背着双手,眼睛滴溜溜的盯着君淑的大腿看,像老猫看见耗子似的。“他说你今天如果还不回来,就打算和搜寻者们一起去找你嘞!” “哦?是吗?” “你自己去找他没有?” “不,没有。他还没看见我。”我说。“不过王大空会告诉他我已经回来了,大概晚上就能看见他。” “你觉得他们俩谁赢?”他冲台上努努嘴。 “呃…何君淑会先输掉比赛,”我说。“她一定会的,因为这已经是她第三次输了。” 老侯摇了摇头,他经常摇头,看起来跟藏獒要甩水似的,动作老那么大,那么夸张。“孩子,你说的没错。虽然这个大美女已经输了三次,可今天不和以前的情况相同,台上的那个小子一直让着她嘞!” 虽然他五十多,我十七岁,可我希望他别他妈老一个劲在别人面前管我叫“孩子!”不过说来也可笑,虽然我十七岁,有时候我的行为举止却像十三岁。如果有人老一个劲称呼我是什么小屁孩,我甚至会从头上冒出火来! “那我们可以打个赌,我猜君淑会输,我赌两块钱。”我说。 老侯又像老母鸡找黄豆似的点起头来了。他还开始抓他的下体来,刚开始他只是假装抚摸他的肥肚皮,后来直接就对着下体部位疯狂抓挠,那样子好像那里面叮了一只臭虫似的!这种动作的确不雅,特别是在公共场合的情况下。可他并不在意别人是不是也在场,他的脸皮跟鞋底一样厚。 一霎时,老侯好像有什么十分妙,不吐不快的话要说出来。他微微转过身子,深呼吸一口气,突然举起四个又粗又笨,爪子一样的手指头说:“我翻一倍,我四块钱赌君淑赢!我赢了你得给我八块钱,我输了给你四块钱。怎么样?干不干?” “给你八块钱,我才得到四块钱?你这是什么账头?” “孩子,因为我下的注是翻倍的。怎么样?你来不来?” “好吧,四块。”我倒并不在乎这点小钱,不过我不乐意一边和他聊天,他又一边抓他的鸟窝。我真的不乐意! 何君淑擂鼓似的朝董国平的脸上招呼拳头,她大概有点气急败坏了,下手很毒,董国平本来一只手还背在身后,让着她,可是看见她进攻得厉害,现在不得不双手拆招。 “瞧,这小妞的身材确实不错,她有着极好的身段。” 他拿手肘碰了碰我,可我没有回答他,免得又他淫心大动,在这众目睽睽之下滔滔不绝的谈起性方面的话题来。 我观察着台上的情况,尽管我没把宝压在君淑的身上,但是我还是希望她能把他痛扁一顿,董国平总自负自己是贫民区的格斗王。我看见他从后面抱住君淑,这是一种摔跤上的解数;何君淑本来好像是要去挣脱他的手,可忽然朝他的脸上打了一拳,速度很快,这一拳本来应该能打掉他的几颗牙的,可惜她打偏了,没有打中,只在打在他的左肩膀上。她也许打得他有点疼,因此董国平又改变了解数去卡住她的脖子,嗯,下一件事情就是君淑被他压在地上,两个人满脸通红,脸颊上都是汗津津的,他双手紧紧的握住她的双手腕,使她不能再挥拳头打他。我他妈的真想上去一拳把他打死。 “嘘——”老侯跟其他人一样发出了嘘声。 “她输了,我就要赢了,拿钱来吧?”我把手一直伸到他面前,并且伸出四个手指头。 “别着急,好戏在后头。”他说。 台上的君淑一直在企图挣脱他的控制,他就越使劲握住她的手腕,这样过了五分钟。忽然何君淑一个磕膝磕到他的裤裆上,董国平负痛放开了手,弯着腰蹲着一边,连呼吸都变得很困难,印堂发黑,脸色变得难看的要命。这一招的确有点阴毒,你绝对想象不到像何君淑这样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会这么阴毒!众人都吃了一惊,也吓得老侯子下体又开始发痒,比之前的抓挠频率又加快了几分! 10 比赛已经结束了,除了少数像老侯这种王八样的男子,或者**一样得女子,还有一些三楼的人装腔作势的人站在那里以外,所有人都散了。我本想等着君淑下场的时候趁机上去和她说一会儿话,可她是个假惺惺的女孩,明明是她自己踢了别人的蛋蛋,此时却装作不是故意的样子来安慰董国平!此时董蹲在地上脸色一会青一会绿,她就过去假惺惺的问他要不要紧!真是笑话。 她是那种爱卖俏皮的人,有几个老男人也用一种极难看的姿势爬上台去,装模作样的假装关心董国平有没有事,其实他们只是想趁机和君淑套近乎占她的便宜。可是她却看不出来,我本应该上去给他们泼桶冷水的! 她打扮的很酷,穿着黑色的“无畏者”牌皮运动服,今天梳了一个马尾,可马尾上又梳了些小辫子,走起路来带着风。画了黑眼彩,不过没涂口红,没洒香水什么的。有时候会让人觉得她没什么女人味,她的面貌也有点中性,粘上胡子就是一个活张飞——我甚至都怀疑她家里是不是藏了把剃须刀呢——这只是我开的玩笑。 我对她了解得像那首我爱听的《我就要回家》的歌那样熟悉,这是说,我知道她喜爱的一切活动。自从和她认识以后,我有时会借刘叔的那些“无与伦比的艺术品”——国际象棋来找她玩,她下得并不好,可我老故意让她吃棋子,她也从来不客气。有时候也会邀请她去我的宿舍里打游戏机,她要是有空每次都答应了,她玩那种无情连打的游戏玩的极好,她在游戏中痛宰我的时候也从来不客气!有时候我们在基地一楼“忘情水”酒吧里,我来教她跳舞,实话告诉你我会跳很多舞蹈,比如说迪斯科,俩人恰恰,双人摇摆甚至是华尔兹之类的,我刚开始教她的时候,她像一头大象那么又笨又重,我的脚趾头差不多都快被她踩断光光了,不过现在她已经很会跳了。有时候我们有时间会去小港湾渔村那边钓鱼玩,或者去度假村那边游泳。 虽然她总说我幼稚孩子气,可我的感觉告诉我她喜欢跟我在一块,最起码她并不讨厌我,尽管我有时老惹得她气的要发疯!我和她的关系十分密切,以至于让老侯以为我们已经有了那方面的关系,形容和一个女孩关系密切不一定非要有那方面的关系才算。 我认识她的经过是我那时刚刚来投靠基地,人生地不熟,没有人鸟我这个毛头小子。我还清楚的记得有一次我在下午出去拾荒的时候迷了路,我一直朝东北方向走,想去跨海大桥那边搜寻物资,我本来背包里面已经有一些好东西了,可我太贪心就爬进海边的一所别墅里,我费力很大的力气才把门用***捅开了,在我一进去没多久就看见外面有一伙人正在追杀另外一伙人,我当时还不知道他们是西区的盗贼。吓得我钻进了床底下躲了一整个下午。一直等到天黑了才敢出去,等我出去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可这个时候天太黑了,我完全分不清哪里是胳膊哪里是腿,哪里是东西南北!打开手电筒一看才发现沙滩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几具尸体,两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小女孩,看起来只有四五岁,他们身上的东西都被抢走了,暗红色的血液流得到处都是。这个时候我听见怪物们的尖叫声传来,它们闻到了血腥味,已经饿坏了!吓得我赶紧关了手电跳到水里拼命游泳到大桥墩柱的下面,那个时候天气很冷,北风卷地白草折,我蹲在桥柱后面,冻得我两半屁股都快粘在一起了! 沙滩上有几只怪物正在大快朵颐,虽说那晚上黑的像墨水一样,没有月亮什么的,可我能听见它们在抢吃护食的声音。我就在那里一直坐到大半夜,不知道我到底在那个鬼地方坐了多久,那时我还没有拾到这只荧光手表,没办法确定时间,这块有科技范儿的手表是我后来才在旧火车站那边找到的,在一个被主人遗弃的拉锁旅行包里。 嗯,当时我身上都湿了,我又饿又冷,饿得我肚子里像住了一只青蛙,呱呱直叫!冻得我直一个劲哈气搓手,我以为我他妈的就要冻饿而死了!坐在那里越想越委屈,觉得自己可怜,甚至都哭了起来!虽然我并没有哭出声来,可眼睛像是害了红眼病似的,流了很多眼泪。 我后来站起来看着富人区那辉煌漂亮的灯火,就打定主意要想办法去那边生活,想像着那边的人现在都在干嘛。就在这个时候,山上有六个粗光柱正到处扫来扫去,我一开始不敢打开手电回应,生怕又是那伙强人。后来他们开枪打跑了那几只怪物我才知道是我们的人,我就打开手电朝他们那边照过去,他们全部都把手电筒打到我的脸上,我连眼睛都没法子睁开,他们才看清楚是我,就招呼我过去。 那个队长对我说今天他们基地失踪了几个人,包括我在内的七个人。可地上已经躺下了四个,还有两个人连人影都找不到,他们出来找失踪者。我和他们讲了我迷路的经过,也把今天下午目睹的经过告诉了他们。那个队长就问我剩下的人往哪个方向跑了,我指给他们看。最后他们派何君淑送我回家,他们一行人就朝我指的方向搜寻了过去,手电筒的光柱左右上下的飞舞着。 回去的路上她和我聊起天来,这让我感觉很安全,她先告诉我不要那么害怕,她教我拿手电筒的光把怪物吓跑,她还让我摸她斜挎着的短***。她嘴巴很快,我是说她说话的速度很快,有时候说话跟不上她嘴巴的速度就会把一句话说秃噜得语无伦次不知所云,可不知怎么我很喜欢她的这个毛病,觉得她很可爱。她甚至一紧张,想快速的把一句话说完却说不出来,就微微光张着嘴做出想说话着急的样子来。这个举动真要了我的命! 她问我多少岁,说我看起来只有13岁,我骗他说我20多了。她说她22岁,在基地生活了整整10年。她父母亲在打战时和她失散去了高墙那边,和她骨肉隔绝。这让我对她有了几分亲近感,我从小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我的名字还是我的养父给起的,之前我和他住在离基地不远的度假村里,他是度假村的一个五金店掌柜。可后来他死了,我就投靠了基地,当了一名拾荒者,我把我的事情跟她讲了许多。她对这类事情很感兴趣。 我偶尔和她开玩笑,可我也不敢把玩笑开过了头,虽然她神经大条不容易把她惹炸毛,可如果太过分她可是会打人的。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她很高冷,从外表上看,很像那种不爱搭理人的姑娘。 我忘记了一件事要告诉你——在路上的时候她看见我很害怕,就拉了一把让我靠近,挨着她走,她看见我冷的直哆嗦就脱下她的黑色皮外衣叫我穿上,这简直让我销魂!她身上很香,我问她是不是洒了香水,她说从来不用那种娘娘腔的玩意儿!这句话简直让我笑疼肚子——她自己就是一个娘们!我至今还记得她衣服上的那种好闻的味道,那种感觉就好像你坐在房间里烤火,而外面正在下大雨,整个世界就你呆的地方最温暖最干燥一样!我这人没有什么学问,无法准确形容那种感觉。不过我倒是没有什么变态狂的毛病,可这种滋味的的确确叫我为她神魂颠倒! 嗯,那天晚上的情况就是这样,时间已经很久了,她的那件黑色皮夹克还在我的房间里,我还没有还给她。 11 我在那里站了一会儿,想起我的背包里面还有昨天从西区那边捡来的一些玩意儿,比如电路板什么的。还有一些修理工具,我想这些玩意儿大概能在管账头子那里换点小钱,就撇下老侯,离开了格斗场。 收物资的地方在大楼对面的院子里,管账的是一个三十七八岁的中年人,经常剃着阿飞模样的轮胎头,他的名字叫霍维,可大家都叫他“轮胎”!甚至是他的妻子也老叫他“轮胎”,渐渐的所有人都不叫他的名字,直接称呼他的外号了。 “轮胎”有一个易燃易爆炸的脾气,我的意思是说他是那种性格很不好的家伙,经常为一点小事暴跳如雷。 他此时正躺在门口柜台内的大躺椅子上,看着手里拿的一张旧报纸,胡子看起来刚刚刮过,满脸都是青须茬,两条腿搭着对面的铁架子,还把一条腿搁在另外一条腿上,开始颠动搁在上面的那支脚,嘴里嗡嗡的哼着什么。 柜台外面有一张桌子,上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记事簿,一个笔筒里跟沙丁鱼罐头似的,插满了各种各样的笔。旁边的椅子上坐着记账的会计刘叔,他的头发和胡须已经花白,此时穿着一件白衬衣,衣服的下摆都塞进了笔直的西裤里面。衬衣口袋上还别着一只圆珠笔,圆珠笔的墨水在口袋底部打了一个大黑点儿,他一看见我就欠起身来朝我点头,他不怎么爱说话,铁边眼镜框迎着太阳闪闪发光。 我把背包放在大桌子上,倒出里面的东西。刘叔就拿了一本账本过来清点数目,他取下别在衬衫口袋上的笔来,在账本上划划拉拉,就把那一页纸从账本上面撕下来,让我拿去给“轮胎”看。 我走过来站在柜台桌子面前,桌子并不高。“喔——你就是那个昨天去修无线电的家伙?”“轮胎”一看见我就放下旧报纸,站起来双手按在桌子上和我说话。 “唔,是我。不过我只是一个跑腿的,大部分都是李工程师的功劳。我自己并不——” 他抬起一只手来,伸出食指轻轻摇了摇。“虽然如此,那也依然了不起。请把单子给我。” 我递给他。 “你叫什么名字?做个自我介绍吧。”他接过单子说。 “马行川,你可以管我叫——” 他又把手轻轻一摇,打断我了我的话。他老喜欢打断别人说话,这很不礼貌。“多少岁了?”他一边看单子一边说。 “我?十七。” “你从哪里弄来的这些东西?”他把眼睛一翻,死鱼一样的盯着我说。 “额,在无线电发射塔的守夜人房间里面,不过那里——”我没有说完,因为他又打断了我的话。我希望他别老是用这种口气来和我交谈,听起来倒跟警察审问小偷似的! 他望着我,好像我是一个撒谎精,脸上带着那种可笑的神情,不相信我说的话。 “电子元件值五十块,那些破铜烂铁只值十块钱!”他说的破铜烂铁指的是那些修理工具。 “要十五块,先生。我跟你说好的,电子元件五十块,工具十五块,而且那些电子元件——”我的声音有点发抖。 “这次是十块了,少了五块钱,那些电子元件——那可不一样,用你的脑子吧!”他说。“十块已经很不错了,我的仓库了有的是这种玩意儿,下次再来可能连一个子儿都不值了!”他不管说什么话,总像憋着一肚子火似的。 突然间,我他妈的很想离开这里了,你看得出来他在榨我身上的油水,还老一直打断别人说话。 “你不是跟我这么说的。你说工具类的十五块,不错,我清清楚楚的听你说——”我嘟囔着说。 “把说话声音放大点儿,小子!”他听了这话就放下单子,两只手杵在桌子上用他那死鱼眼盯住我。 “干嘛?”我说。我的那颗心差点儿从我的嗓子眼儿跳出来了。 “你在拿我开玩笑吗?少多说废话,就十块钱,你到底干不干?”他那样子看起来好像对我十分厌倦,十分不耐烦似的。 我拿出烟盒给他点一根烟,好让他别他妈的那么激动,我真怕他把面前的桌子给掀了!“别为这个生气,”我说,看样子他有点生气了,老为有点小事生气,和他讨价还价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可怕的性格! “谁生气了?没人生气。”他抽着我那根“烟鬼”牌香烟不耐烦的说。 “好吧,成交了,先生。拿钱来吧,我还有事呢。” 他从抽屉里抽了几张二十元的旧钞票,又抓了几个铜子放在上面递给我说。“已经说好的价格,我是不会少你一个子儿的。” 我提上双肩背包,抽了一根烟,立刻觉得肚子饿的厉害。我最后吃东西还是在昨天中午,在西区无线电塔下的时候只吃了一客夹心干酪面包,一楼大厅有家私人经营食堂,掌柜的是一对夫妻,老板娘叫陈青梅,和我有点熟,她的为人很不错,脾气很好。我本来想去叫何君淑过来一起吃饭,可又怕她把那个“蛋疼”的董国平也带过来。 我到那里的时候,老板娘穿着围裙,拖着脱鞋双手托着脏盘杯到处跑。她是一个很懂人情世故的女人,酒瘾很大。 “小马,我的孩子!”她说。“天哪!你又长得帅气了一些,见到你真高兴,饿了吧?” “你好吗?陈太太?你老公也好吗?”我环顾四周,大厅的前景好像是刚刚举行过宴会似的。 “我们两个都挺好,把背包放在凳子上面吧。请原谅大厅里乱的不像样,我们在招待从富人区过来的一个大慈善家还有他的随从们,事实上他也非常大方,使钱很阔。”她一边说一边收拾着我面前杯盘狼藉的桌面,杯子里还有喝剩下的酒水,碟子里还有吃不完的米饭。 “哦,真的吗?他叫什么名字?什么时候来的?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哩。” “好像是叫什么罗克曼的,昨天从南边刚刚过来,说要来贫民区四处考察一下。他一直在和一个人聊什么“资产阶级”等等,我听不懂。”她把脏杯盘左右两只手托着问我吃什么。 “鸡蛋,咸肉,青菜米饭,请再来一杯柠檬水,谢谢。”我平时食量很小,所以我才会那么瘦小,这一顿对我来说有点多。“那他现在在哪里呢?” “不知道,大概在吴人贵那边聊他的“资产阶级革命”去了。”她走到厨房里,大声嚷嚷着什么我听不清楚,接着她的丈夫就从送餐的窗口伸出头来朝我打招呼。 12 我在食堂大厅里一直坐到下午两点钟,和老板娘唠了一会儿磕,我们很聊得来,她这个人很有修养,我是说如果你正在和她说话,她几乎都是认真的听着,让你把话说完,从来不肯随便打断别人的话。刚刚从外面回来,我有点累,本来不想动窝,继续跟她瞎吹一会儿我昨天和土匪们斗智斗勇的事,可我想到,我既然已经回来了,就至少应该上楼去和老李打个招呼。 我上二楼宿舍的时候没事找茬儿,怪外面的天气太热。我看见他坐在他的椅子上,一个小小的电扇站在桌子上,摇着头拼命的吹,想给房间制造一点凉气,他手指头在电脑键盘上一阵噼里啪啦,这熟练的指法简直可以去弹钢琴了!接着他说:“你他妈的昨晚上哪儿了?我还以为今天要出去给你收尸呢!你要是因为我死了,我他妈的可罪过大了,上帝是不会原谅我的。” “哪儿也没去,我就在外面睡了一晚上。不然你以为我他妈的整个晚上在干嘛?在跟怪物们玩捉迷藏吗?我的天?”我又坐在他对面的大桌子上的一个角上。“西区的那些狗杂种到处打砸抢烧,杀人放火,我们的军队在哪里?昨天他们还在康庄大道杀了旅行者!两个!我亲眼所见,要不是我机灵,此时恐怕早已上了天堂了!” “不,你上不了,你真的上不了。我早就和你说过——要信上帝,跟他无话不谈,我们都是迷途的羔羊,你需要神来给你指引方向。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遇到困难或者没有遇到困难,都应该向他虔诚的祷告,特别是生活在这种地狱一样的环境中,这是上帝给我们降下的惩罚!明白我的意思吗?就像《圣经》里写的——你和我,还有其他的人都在受难,为我们祖先以前的过错而赎罪!耶稣是我们的好朋友,我自己就时时刻刻都在跟耶稣谈话,甚至是在我睡梦中的时候;你每逢遇见有什么麻烦,就不要怕跪下来向上帝祷告,他会在黑夜中为你指点归途——” “哦?是吗?那如果上帝并不喜欢我们人,为什么要把我们造出来呢?《圣经》里边还说——人是按照他老人家的模子造出来的!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和他老人家差不多才对。你的意思是说——莫非上帝也是不完美的吗?” “不错,人是按照他自己的样子来造出来的;天哪,你他妈的这是怎么了?”他有点生气的说:“上帝是全能的,是完美的!我们这些上帝的子民,他们有好有坏,我们这些人——上帝,上帝可跟我们不一样——” “那有什么不一样?没什么不一样的,如果我们是按照上帝的样子造出来的话——” “我的天!那些人,那些犯错的人,就好像当初生活在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一样,他们一开始是好的,可他们后来受到了魔鬼的蛊惑!”他又补了一句:“懂我的意思吗?” 约摸过了一分钟,我想了想,觉得他说的有些道理。接着我说:“那好吧,要是上帝不喜欢我们,为什么要把我们丢在这里活受罪呢?他完全可以直接把我们全部打入地狱里!他完全做得到!你不要说他做不到——” “当然啦,上帝当然可以做到,因为他是全能的神!” “是吗?可我说的是——他干嘛不一开始就把我们这些罪人——全部都打入地狱?那岂不省事多了?” “我们这些人——,我们有的人——,老天爷,你他妈的这是怎么啦?上帝之所以不愿意把所有人都打入地狱,那是因为有的人可以在这场测试中悔悟,自我的灵魂可以得到救赎,从而死后的灵魂得以升入天堂生活!老天爷,你懂我的意思吗?”他说“这场测试”的时候把我逗笑了。 “死后上天堂?那才不合算呢,我为什么不现在就去高墙内的富人区那边?那边就是现实中的天堂!” “当然啦,那你自己的选择,因为你已经被魔鬼蛊惑啦!如果你还是不能迷途知返,你是上不了天堂的!我奉劝你一句现在后悔还来得及,等到你真正下了地狱以后一切都晚了。” “哦。” 我不喜欢他这种说话的方式,搞得好像我他妈的就快要死了似的。我甚至都没肯搭理他,他呢,又老往宗教那方面扯,谁叫他自己他妈的要派我去那种危险的地方,所以我也不会急于告诉他——我对他这番苦口婆心的看法,我只字未提,连吭都没吭一声。他只是拿眼睛望着我,然后他又对我帮他修理无线电的事道谢了一声。 我坐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拿一根火柴棍剔起我的脏指甲来,指甲缝里全是黑泥。我剔着指甲,抬头看了他一眼。“如果你不要派我去那种鬼地方,你就是我的上帝!”我说。 他一听这句话马上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惊恐的说:“上帝原谅这个无知的有罪之人吧——”这个举动真把我逗笑了,接着他又说:“我不在乎你拿我开玩笑,或者说我别的什么,可你要是敢拿我的宗教消遣取乐——” 我从桌子上下来,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一下。“别激动,用不着和一个无知的,迷途的羊羔生气,你的上帝不会允许你这么做的,我是你拯救的对象,不是么?” “那是自然啦,但是如果——” “你说的很对,我以后要经常向上帝他老人家祷告了,因为我的点子实在是太背啦!”我赶紧打断他,免得他又对我滔滔不绝的说教! “你的那个漂亮的女朋友,她叫什么名字来着?”我必须要让我们的话题转移一下。 “江珊。” “对,你替我问候她没有?我昨天打电话的时候,你不在家,是她给我接通的,声音很温柔,听起来人好像很好,你到底替我向她问好没有?” “唔。我把你的事跟她说了一些,”他问才怪呢! “她说了些什么?”我兴奋的说,“你可曾告诉她我会弹古典吉他?我弹得好极了!” “没有,你以为她昨天过来干什么?大老远跑过来就为了聊你这一生中,所有的丰功伟绩吗?”天哪!我有多恨他! “她现在还在基地这边吗?” “别谈她了,那可是我职业性的秘密!” 我在那里和他瞎扯了一会儿,就向我的房间门走去,他在我背后用一种**的语气说:“上帝啊,请拯救您的子民吧——”声音还极诚恳,我他妈还没死哩,他就迫不及待的开始对着我念经! 我甚至都没心思听他把他的婆婆妈妈经念完,就回到我的房间关上门,把背包什么的一股脑都丢在沙发上,天气热得要命,把衣服全部脱了,只剩下短裤。我呢,就歪在床上点了支烟,整个宿舍就我一个人吸烟,他和侯老头都不抽烟。 一霎时,我忽然觉得我他妈的是那么太寂寞,那么苦闷,那么无聊透顶,也他妈的太累了,就沉沉睡去。 13 我蓦然从梦中惊醒,在贫民区这种地方,不管你白天还是夜晚,哪怕是你的睡梦中,都像是生活在噩梦中一样。 我看了看荧光手表,还只晚上八点钟。我换了一件干净的,咖啡色的体恤衫,这件体恤衫对我来说有点他妈的太大了,就像穿了一件连衣裙!它上面还印着一张大大的扑克牌老A!我站在镜子面前,把一顶黑色的鸭嘴帽歪扣在我那笨脑袋瓜上,看起来有点像一个搞说唱的老爹!我十分得意我的这个打扮,因为我觉得它很酷! 我对着镜子哈了一口气——老天爷,我嘴里的味道臭得跟一个没有很久刷洗的马桶似的!因此我又走进卫生间给自己漱口,刷了一次牙,顺便擦洗了一下我鞋子上的脏东西。我现在想做的就是下楼去“忘情水”酒吧里面人都在干什么,也许我碰巧遇见何君淑也在那里。 院子大门口那边有两个人在和守卫聊天,其中一个用一种极其渗人的嗓音哈哈大笑,听起来有点让人毛骨悚然,我真害怕他的混账笑声会把怪物们都招过来。 酒吧音乐大厅里人有点多,不过并不拥挤,五颜六色的灯光晃得我眼花缭乱。你听得见音箱里在播放一支伦巴舞曲,不过不是那种好听的伦巴,一个侍者过来给我找了一个靠边一点的座位,他已经很老了,大概六十多岁。我看了看他那么大年纪还得干活,为自己的生活奔波,就觉得不忍心,所以我就掏出两块钱举在他的鼻子底下,当做给他的小费,不管怎么说,像他那么大的年纪还干这种活也太难了。他问我要什么,我说先来一杯威士忌加可乐。这种喝法有点土鳖,我承认这一点,可我十分喜欢这种口味。 “对不起,先生。我冒昧问一句——就您一位吗?”他满脸堆笑的说,态度很诚恳。 “嗯,就我一个人,你能不能等一下过来和我喝一杯?我请你和鸡尾酒好不好?我请客,我身上有钱。”我看他为人很和气就说。 “恐怕不行,先生。我没时间喝酒。”接着他又说:“我可以问一下您多少岁啦?您不用一定回答我,如果是我冒犯了您的隐私的话。” “我十七岁了。”我说。“如果你等一下下班可以过来和我喝一两杯,我今晚孤独的要命。” “非常对不起,先生,谢谢您的好意,可我们有我们的规矩——”这个时候另外一桌上的四个人在大声嚷嚷侍者。“希望您玩得开心,祝您好运!”说完他就走了。 我朝着叫他过去伺候的那张桌子看过去,他们都是住在三楼的阔佬,两个老男人和他们的女朋友,那两个女人大腿难看的要命,有着一对跟奶牛一样的胸脯!有一个脸蛋看起来还可以,看上去很像那种爱卖弄风骚的女子。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等着侍者老头把我的酒水拿来,不知怎么我忽然想跳舞,因为舞台上已经放了一支慢步舞曲,正是那种“咚恰恰”!有几个老的,胖的,丑的男男女女都进了舞池。可我没有舞伴,不好意思一个人进去,尽管一个人跳舞也十分正常,可是那样一来,台下的一嘟噜人就以为我是一个行为举止不正常的疯子似的老盯着我看。 这周围全部都是一群粗俗不堪,俗不可耐的人,不开玩笑。举个例子来说——就在我的正前方有一对舞伴,一个像得了阳痿似的男人正在和一个长得像狐狸精的女子在跳舞!嘿,他们可真般配。起先他们都喝了点酒,彼此都有了醉意。那个女的似乎是第一次穿高跟鞋,脚踝一个劲的以一种极难看的姿势往外拐。那个男的就在那里抚摸她,那个女的很不好意思,一个劲的去拨开他的手,看起来倒跟打了一套咏春拳似的!我看了差点笑死。 站在吧台旁边的那个傻大个儿是酒吧的打手,他剃着光头,脖子上挂着锁狗一样粗细的链子,装模作样的手叉着腰跟门神似的一动不动的杵在那儿,我不敢拿眼睛正看他,看那样子像是得了狂犬病的家伙! 我旁边的桌子上坐着一个王八样的男子,他好像正在等待他的女朋友,一脸的腻烦透顶,伸着他的王八脖子到处东张西望。 后来我的酒水终于送来了,我呷了几口酒。本来我想叫王大空下来和我喝一杯的,可是他说他晚上要巡夜,没办法和我一起泡在酒杯里。我只得就这样独自坐着,我除了抽烟喝酒,偶尔看看那对舞伴耍“咏春拳”以外无事可做,寂寞的要命。 一霎时,背后有个人拍了我一下肩膀,一个女孩的声音说:“马行川?是你吗?”她正是何君淑,我回头看了一眼,她俯着身子,正望见她的胸脯,她没什么胸。 “嗨,”我站了起来。 “见到你真高兴,最近过的好吗?”她伸出右手来。 “挺好,我昨天修无线电塔去了。”我和她握了一下手,手指头都快被她握断了! “修无线电塔去了?多了不起!我还以为你是一个胆小鬼呢,谁和你一起去的?” “没有人,就我自己,不过我照样是一个胆小鬼。”我不想再细谈这件事了,已经差不多和每一个人都聊过了。不过你看得出她为了这件事有点对我刮目相看的意思。 “多让人高兴啊!”她说着就坐在我的对面。“今晚就你一个人吗?” “嗯,我在等的这个姑娘很酷,可她没来。”其实我一直要等的就是她,只是她已经丧失了她作为女人的直觉,根本感觉不到。 “噢,真不凑巧。”接着她又说:“你喝的是什么?酒吗?” “对,威士忌加可乐,可乐加的很多,我很少喝酒。” “我相信你很少喝酒,不过你要是再不检点,你以后很有可能变成一个酒鬼的!”接着她叫侍者老头给她送一份果味甜酒来,就是那种由苹果汁白兰地和糖调制的口味酒水。 “你的那件黑色皮外套我还没有还给你哩。” “你拿着吧。代我收着,等什么时候有空了你可以把它还给我。嗯,下一次来这里碰头的时候再把它带来吧。” 她刚刚一坐下就有意无意的朝酒吧门口拿眼睛瞥,好像在等什么人来似的。我猜她大概在等董国平,用我的屁股也能想得到。 14 嘿,她看起来可真酷。她里面穿了一件薄薄的,轻飘飘的青灰色衬衫,外面套了一件坎肩拉锁式的马甲,裁缝的很合身。头上梳着我之前说过的那种发型。有点搞笑的是——我一看见她,简直想要跟她结婚了!尽管她对我没这方面的意思,可我突然间竟然发觉——自从我中了她的邪以后,这个邪比我想象中的要深——想跟她结婚!我大概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 我可以预料到——她大概会嫁给那些无聊的男人,比如董国平之流!想到这部分就让我泄气,精神也十分沮丧。这类肤浅无聊的男人老裸露他们的上半身,在外面或者擂台上把一个人打败时,就会高兴的要命,好证明自己比别人更厉害!又或者他们的为人十分差劲,没有一点儿同情心,要是他听到外面有人因为什么事情死去的时候。要么他们非常自私自利,从来不会在乎何君淑到底喜欢什么,爱吃什么。当她把她的皮外套给你穿时,他们也不会有“屋外下雨,屋内烤火”的感觉,就像我之前和你说过的。他们甚至都不会喜欢她着急时说话打结巴这个缺点! 不过我说话还是得小心一点,我的意思是在说别人坏话的时候应该谨慎一些,不要乱冤枉好人。原因是我并不十分了解董国平这个家伙,真的不了解。我有一次和他们一起出去到渔村那边的时候,那天晚上在渔村的一个旅店里,我和他住在一个屋,他这人十分聪明,可又是一个十分讨人厌的家伙。他又是那么个自大狂,我那天晚上跟他聊富人区和贫民区之间爆发战争的事来—— “爆发战争的根本原因和富人区的阔佬们有关!那些财主们应该把钱都分给穷人,这才能解决贫民区和富人区根深蒂固的矛盾!”他说。“那些该死的富人家族掌控了太多公共的资源,如果一个国度里面很少一部分人掌握了这个国家的大部分资源,那么这就是一件非常危险可怕的事。不管他们以何种方式得到了这些资源,在事实上已经挤压了其他人的生存空间,如果这些人活不下去,就会爆发战争。就是这样,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听得懂,能不能理解我说的意思。” 说完他就光着膀子,当着我的面跳起来抓住门框玩引体向上,一边做这个动作一边和我谈话。 “把钱都分给穷人?我觉得这应该当做个人范围之内的慈善事件。当然了,有的人是愿意把手里的资源分给穷人的,对于那些不愿意的人,你不应该强求他们,因为他们并没有这个义务。”我说。 “你错了,大错特错。正是因为他们控制了太多资源才有这个义务,因为你剥夺了某些人赖以生存下去的某些东西,这些人如果一旦生存上发生了什么困难,那么你就有了责任,无论是直接或者间接的责任。也不管你是以何种方法得到他们的立身之本,我刚才已经和你说过了,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个类比虽并不十分准确,可差不多是那个意思。” “你是说富人们应该养活我们这些穷鬼?” “不是,你曲解了我的意思。我没有说让谁养活谁,我只是说不应该随便去掠夺别人的东西,就像《圣经》里面说的一样——人生而平等。每个人从出生就应该拥有属于他自己的生存权利,和维持生存的基本空间和资源。”他一口气升了几十个引体向上,跳下来双手杵在膝盖上,身上的汗水跟抹了润滑液似的光溜溜的,气喘如牛。 “可是尽管一些阔佬们的钱来路不明,有一些人的发财之路也并不光彩。但是除掉这些人,大部分有钱人的资产都是通过合法的途径上辛苦挣来的——” “世界的秩序早已经崩坏了!这个世界的法律,是为了保障他们自己的利益而给自己制定的法律!比如说保障别人不允许侵害别人的财产这一条,贫民区的土地房子都是富人们的财产,这种法律对于穷人来说有什么意义呢?因为你压根儿就没有财产可言,你只剩下烂命一条!而这条烂命却为了活下去而给那些贪婪的人当奴隶,还是我说的那句话——你从一出生,这里就没有了你的立足之地。”他走过来拍了我一下肩膀,然后就去拿一条毛巾来擦洗身上的汗水。接着他又说:“就拿水电站这种公共资源来讲,富人区的大家族们控制着整个贫民区的供电,他们愿意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所以贫民区这边很多人到了晚上才会到处黑灯瞎火,怪物横行!而他们那边却灯火通明,通宵达旦!” “我知道这很不公平,我知道。可法律上他们并没有任何的过错!” “我已经和你说过了,这个国度已经没有法律了,有法律也是他们自己的法律。法律已经变成一张连擦屁股都嫌硬的纸!因此西区的那伙人才会那么猖狂!”他把毛巾围在脖子上,搬了把椅子,示意我坐下继续聊。 “那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法律,那靠什么维持秩序呢?”我说。 “如果连法律这种东西都名存实亡了,大概只能靠每个人自己的道德良心来约束自己,它虽然没有法律那么强的执行力,但却在法律之上。如果一个人利用某种合法的或者不合法的途径掠夺太多的财富,少数人掌握多数人的财产。那么到了最后只会导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毕竟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赚钱的天赋的,或者没有太大的野心,那些没有野心的人的基本生存资源就会被贪婪的人掠夺。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从贫民区出生的每一个人都注定是穷人,从而变成富人们的奴隶!你愿意接受残酷的这个现实吗?” “那如果说这个人是一个再懒没有的家伙呢?不愿意去工作什么的,那该怎么办呢?而那些所谓的有钱人只是按照多劳多得的规矩来办事而已。” “多劳多得?去他妈的多劳多得!多劳多得是人自己给自己定下的强盗规矩!这是人为自己的贪婪找到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因为这条强盗规矩的存在,那些贪婪的鳄鱼们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剥夺其他人,或者是其他动物的生存空间!如果是这样,那么人类就是这个星球上的害虫!因为这个多劳多得直接或者间接的导致了动物们和其他生命的灭绝!它们死了,死光光了!所以整个世界就他妈的和末日一样!所以你他妈的才落魄到成为一名拾荒者。就因为这个多劳多得!”他拿手指头指着我说。非常不礼貌。“如果多劳多得是正确的话,那么那些生存能力差的,抢不到饭吃的人怎么办呢?他们就活该去饿死吗?” “我知道,可这是大自然优胜劣汰的法则!我们也没有办法。”我说。 “优胜劣汰?这个法则不应该放在人类的身上,虽然人也是动物的一份子,可人和动物不能简单的这样归类,混为一谈,因为我们有理智,有情感,人应该有同情心去帮助那些生存能力差的其他人,而不是一味的榨干他们身上的油水,眼睁睁看着他们冻死,饿死,被“优胜劣汰”!这也是人与其它动物区别开来的重要原因——人拥有伟大的人性!” “是吗?可西区的那帮杂种们和动物可没什么两样!” “你说的不错。人也有像动物那样的残忍和冷酷无情,但这些都是人性的弱点,我们都应该抛弃这些弱点。另外一方面,人还拥有动物们没有的东西——那就是爱!这其中就包含了对弱者的关怀和同情,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爱,那他就真的是一只彻头彻尾的动物了。”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或者都愿意奉献自己的“爱”,我们不能指望富人们个个都是大慈大悲的活菩萨!” “所以这又说到了一开始我们谈论的话题——战争。战争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它能够把那些曾经属于你的某些东西从鳄鱼嘴里夺回来,如果你不去反抗,人性的恶就会使他们变本加厉!我希望——人人生而平等!” 自从我和他谈了这些,所以我说在评论一个对于不了解的人的时候,应该小心谨慎。因为你不知道他们是否是一个有着崇高理想的人。对,你不知道。也许你瞧见一个你喜欢的女孩嫁给他们的时候,你的心里不应该太难受。那些看起来无聊的人中间的大多数为人大概并不太坏,他们私底下,内心里说不定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一个有着博爱精神的人,一个富有爱心的人,一个有着人人生而平等理想的人。 15 我们在那张桌子上坐了好一会儿,她一直在东张西望,那个害了红眼病地打手冷冷得瞅着我们。我一时间感觉很无聊就对着何君淑抛起媚眼来,因为她现在看起来很漂亮,在平时她极少穿这件拉锁马甲,可这件衣服穿在她身上的确很酷,还有她那淡黑色的眼彩。尽管她那蛇窝似得马尾辫已经不流行了,可她身上得这一切我都很喜欢。 我又开始对她抛起媚眼来,我也不敢做得太过火,太过于明显就让她轻易的察觉到。我只是时不时地冷冷的那么瞅上她一眼。最后她还是发现了我的这个猥琐的行为,她一看见我对她这样就像只母鸡一样咯咯笑,她以为我太年轻,不应该跟她这样比我大的女人抛媚眼,然后她就给我泼了一瓢冷水—— “别拿这种眼神盯着我,我大的可以当你的老妈啦!”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提醒我她22岁我17岁。 “不,你当不了。首先我的老妈早已经死了。”我说。“你要抽支烟吗?”我开始把嗓音装的很深沉,想让她忘记我的年龄这回事。 她四周望了望,她也看见那个疯狗病快要发作的打手在看着我们。 “我不信这里是可以抽烟的场所。” “没关系,我们可以抽到他们开始向咱们嚷嚷起来,”我说完就从衣兜里拿出香烟来,可她还是不肯抽。我只得给自己点了一支。 我翘起二郎腿,把打火机的火开了关,关了开。这是我的一种神经质行为,我可以这样子玩上一天都不觉得腻烦! “你知不知道你很像那个电影明星?就是老在《战,战,战斗》里面演女战士的那个?”我说这话的时候把烟都吹到她的脸上了,这件事做的非常傻,非常不礼貌,可我不是故意要干这种蠢事的。 “不,我不看电影。”她拼命拿手扇动空气,“喂,如果你非要抽烟不可,干嘛不到外面去抽?” 我看她有点不高兴就在烟灰缸里把烟头擦灭了。对于这种漂亮的女孩子你是不会惹她生气的,因为她们大可以撇下你一走了之,甚至连招呼也不用打,这是美女们的特权。大部分美女似乎都知道自己是个美女。 一时间,我停止了玩我的打火机,探过身子过去想离她更近些。我的脑子忽然有许许多多话要对她说—— “嗨,君淑,”我说。 “什么?”她转头过来看着我,她一直心不在焉,在到处东张西望。 “你可曾想过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呢?”我说:“我的意思是在贫民区,这一切都在变得越来越糟,而你却没有办法去改变它,生存,穷人,高墙,坏蛋,战争,甚至是每一天的恐惧等等这些玩意儿,你可曾对此腻烦透顶?” “你对我说这些干嘛?”她拿眼镜瞥着我,好像对这个话题不怎么感兴趣,我心里有数,大部分人都和我聊不来。 “没什么,我只是想事先知道一下,如果将来我要是滚出这个地方了,好做个心理准备。” “嗯,这一切确实让人腻烦透顶……”她说。 “我是说你有没有痛恨这一切,我们都知道它腻烦,可你有没有恨到想离开这里,越远越好,越快越好?有没有?告诉我,有没有……”我越说越激动,摇着她放在桌子上的手说。 “别说这么响,放松点,别嚷嚷,拜托。”我根本没冲她嚷嚷。 “嘿,他妈的!我可恨死这一切了!我不仅仅只是嘴上口嗨而已,我可痛恨这一切。我讨厌住在贫民区这地方,每天担惊受怕朝不保夕,每个人都是为了活着自私自利,对我而言贫民区没有好人,全部都是强盗,西区的人老是拿着刀对着你,大声吆喝,要你给他一切他想要的东西,要是你刚好没有你就会为此丢掉小命。在东区也没有多好,一天到晚总遇见些假仁假义的伪君子,开口闭口讨论着什么‘资产阶级’,或者把董国平这样的家伙说成‘英雄’!或者一天到晚被人坑,还有南区那边……” “说话声音小一些,劳驾。”她虽然还在东张西望,可你看得出她在听。 “还有南边码头渔村,就拿码头那边来说吧。”我说,说话的声音很小,“那边的人个个都是势利眼,他们把钱当成生命看待。妓女为了钱可以和任何一个人上床,赌徒为了钱不惜抛家弃子,商人为了钱能宰一个是一个,就连他们的头子阿奎为了钱可以让大街上的人都变成瘾君子和他的走狗!我亲眼看见他们把一个穷鬼像拖一只死狗一样扔出了渔村大门,任由他自生自灭,要是没有钱你甚至都进不去渔村的大门!你几时去看看……” “我甚至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君淑说,“你一会儿谈这,一会儿又——” “你知不知道?”我口口声声说:“我为什么这会还坐在这里瞎扯淡?” “为什么?” “为了你!” “你真好!”她说,听起来有点刺耳。 “要不是你在这儿,我此时已经都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了。在墙那边,或者其它什么鬼地方,在这里简直是生不如死!”我声音又有些大了起来,“我现在还在这里活受罪,完全是为了你!” “嗳,听我说一句。”你看得出她希望换个话题。“据我所知有不少人在这里同样过得很好,他们也不会因为某个人离开了就会难过的要命,大部分人也不会轻易就离开这里的,不是所有人都有你那虚无缥缈的想法!” “我同意!我同意大部分人在这里过的不错。可我在这里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的快活,一点儿也没有!明白不?我就是这个意思!”我有点生气她和我拌嘴。“我生活在这里简直就是一个窝囊废!” “你当然是!” 你看的出她也似乎在憋着一股气,因此我必须让我们的谈话停止一下,好让彼此的火气平息一些。 接着我迫不及待想对她说我要去高墙那边的计划—— “你看,”我说:“我认识三楼的一个从高墙那边偷偷跑过来的阔佬,他说只要我帮忙找到他那在贫民区走丢的混账儿子,就答应告诉我去高墙那边的方法,到时候我可以带走你,咱们一起去富人区吧?你看,那里的风景好极了,我们不用为了生存问题而发愁。我说这话一点不假。”我越想越兴奋,不由得伸手过去,握住了她一只手,在平时我大概不敢怎么做,可今晚我吃了熊心豹子胆。“不和你开玩笑,我能找到他的龟儿子,早晨天蒙蒙亮我就动身。等我找到他的儿子就找他要通行证,我们一起去高墙那边,谁也不带走。到了那里咱们可以住在海边的小屋里,我会出去工作,或者咱们可以另外找个地方呆着,比如大都汇那里,假如你喜欢热闹的话。到时候我们可以结婚,就像电视里放的那样去教堂里面,我们不用叫任何人,就光是我们俩个!到了冬天我们也可以放烟花,火炉里的火烧得很旺,你和我的孩子一家人围在餐桌前面吃饭,宠物狗就在你的旁边,我们脸上全部都带着笑容。我的天哪,我们能过多么美好的生活啊!你看呢?想想看,说吧,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去?” “你怎么能干这种事呢?你为什么总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总有这些虚无缥缈的想法?你说你你要去富人区,那简直就是痴心妄想。”听她说话的口气,她好像憋了一肚子火。 “为什么不可以?他妈的干嘛不可以?”我着急起来。 “别对我大声说话——” “他妈的你说为什么不可以?为什么不?”我小声对她说。 “因为你不可以,就是这么回事儿。首先你还只是个小孩,再说了你怎么知道你说的那个人会带你去呢?万一你过去了找不到工作,或者那边的人不愿意接受来自贫民区的人,你会被活活饿死!那时你怎么办呢?你自己也并不知道那边的情况,这整件事情简直是异想天开,一点儿也不现实。” “一点不是异想天开,一点不是。我会找到工作的,别为我担心——” “没人担心你!”她说话有时候真伤人。 “怎么啦?你是不是不愿意和我一起过去?要是你不愿意就直接说出来好了。”我有点对她失望。 “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你完全抓不到重点。”她把双臂抱在胸前,淡淡的说。 “那是什么问题?” “你现在还只十七岁,等以后有的是地方可以去,你现在到处乱跑简直不知道世间的险恶,完全是在找死!这是一种自杀式的行为。” “不,不会的。不会有什么地方可以去了,到时候情况就都变得不一样了。”我开始有点恨她了,心情也变得十分沮丧。 “没什么不一样,到时候唯一不一样的倒可能是你变了。” “到那个时候就没地方可以去了,那时候的情况可能会因为打战,高墙大门就会关得死死的,三楼的阔佬也会回家,如果战争蔓延到这里,我们甚至连基地也会呆不下去。外面全部都是到处乱窜的兵,强盗,兵,强盗。一个好人都没有。到那时候情况就会不一样啦!你只是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不明白,也许你自己也不明白!”她气呼呼的说。嘿嘿,这会我们都变成冤家了。 “唉,算了。和你这种人谈心简直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我的确有点后悔不该和她说这些,因为她不是那种值得和你谈心的人。 我一说这话她简直气得头上冒青烟!我知道我本不应该说这句话的,可当时她实在是惹得我心情烦的要命。 我发疯似的向她道歉,可她不接受——“对不起,我不该说这些话惹你生气。” 她哼了一声就把脸转过去了,让我看她的后脑勺。嘿,和她这样的女孩子打交道可得注意点,因为你随时会因为哪一句说话不对头就会惹恼了她们。 我不知道我对她来这一套为什么她会生气,就是带她去富人区什么的。可我在对她说的都是真心话,有时候说真心话真会挨骂,你得知道这一点。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