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世界背面》 第1章:幻梦人生 或许是巧合,或许是命运的安排,在不知不觉中被其操控着来回摇摆,幻梦飘渺,有的时候不知道是在梦中还是现实。运气好了有好事降临,然而又觉得这种感觉有点虚幻,感觉有点不真实,至于为何有这种想法呢?可能是之前的种种不如意吧。除此之外,因为不好彩了,比如学生时期上课迟到了挨罚,考砸了沮丧,萌发的小恋爱高考完后忽然不声不响的就不在了,诸如此类的事多得数也数不清。埋怨这的那的,感觉就更加不真实了,毕竟谁都不喜欢这种现实。 20世纪90年代末,林墨出生在一个南方边陲的一个叫夏河的小镇,身高一米七二,长相普普通通,但脸蛋倒是挺白净的,长的还算可观,可惜顶着的可以防弹的高度近视眼睛和那猥琐的小眼神让整张脸都透露出屌丝的气息,就差没大声讲出来了。我算是在当时出生较晚的一批了,我母亲32岁才怀的我。家境不好不坏,凑合着过吧,父亲是一个中医小诊所的医生,母亲是一个全职主妇。 林墨时常想一个问题,人类或其他生物进化的尽头是什么,是毁灭?还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人类真的是诞生于五百万年前吗?还是数千万、亿年或更久之前就已经存在了?答案未可知,毕竟这颗星球在过去经历过什么,我们不能完全获知。 林墨本以为自己的人生轨迹也是和普通人一般匆匆忙忙地在读完小初中高和大学后在社会上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娶一个三观相符、适合的妻子,然后在这之后顺其自然,老老实实地就在命运的操纵下度过这平庸的一生,然后在时间的夹缝里偷得浮生半日闲后。直到在他24岁那年,在公司的团建中一道光将林墨带进了世界的背面,那里隐藏着许多远古秘辛,那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模样。 那道光渐渐将林墨的身体覆盖,待它将林墨吞噬殆尽后,林墨开启了他全新的人生。 第2章:同事张伟 第二章:同事张伟 大学本科四年毕业后林墨没有选择考研,进了一个不大也不小的外贸公司的小职员,领着勉强过活还能给家里寄个两千多块钱的工资。2022年的夏天,那时林墨24岁,在得知他们公司老总计划两天后全体员工去五百公里外的云省的蟠龙雪山进行团建,他的内心是相当拒绝的,说实话,作为一个除了工作时间外就宅家里玩吉他、刷手机熬夜自嗨的骨灰级肥宅屌丝,林墨一点都不想去,但两天后林墨还是拖着丧尸般的身体到了那里。 平时同事加死党的张伟看我生无所恋的样子,一脸贱笑打趣道:“年轻人这是咋了,半夜又过度发泄自己的精力了?”这就是林墨的基友,一米八的身高,较好的脸型,就是因为经常熬夜练习祖传手艺练成的煤炭黑的眼圈暴露了他是一个猥琐肥宅的身份。 林墨当时不想和他扯,又困又累的,只回了三个字,“滚犊子!”。 还有他那由内而外的猥琐气息,这个人天天开黄腔,还经常不分场合,就拿他买早餐时的操作来说,本来很正常的行为,结果硬生生被他搞成了变态场面。张伟经常在他们公司对面的一个店铺买,而且那里的老板的女儿长得很漂亮,细腰长腿,面容姣好,叫芹芹,是那种特别容易害羞的女孩子,结合种种因素,吸引了很多的痴汉到那里帮衬生意,其中就有我们的张伟同志,而且是其中最突出、最优秀的一位。 “哈哈,芹芹,给我来十个肉包子!” 林墨一直记得他经常盯着人家的胸口笑着大喊这句话,说完还一直盯着看,是真的猥琐,把人家都看得忍不住要逃回家多穿两件衣服。咳咳......不过芹芹确实是算童颜**型,林墨有时候也忍不住会多瞄两眼,“好白好凶”心中难免感慨道,但没张伟这么不要脸的。他还经常跟林墨说:“芹芹是他这辈子老婆唯一的人选,你不要跟我抢,她可是你未来的嫂子啊!我是不会放弃的!”林墨翻了翻白眼,道:“虽然芹芹是很不错,但是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你放心,再说了人家也不一定会看得上你。”除此之外,对于他的决心我是抱有很大的怀疑的,因为每次几乎公司有新的漂亮姐姐入职,这货的眼睛就跟夜晚狩猎的狼一样,绿的发光、发直。他几乎都会厚着脸皮去搭讪,只不过结局都很感人,“你是一个好人。”是林墨听人家对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不过别看张伟他一副痴汉的模样,其实这小子是一个富二代,没错,而且这小子还是难得一见的超级富二代。这个林墨本来不知道,后来有一次他们在常去光顾的路边摊吃烧烤时发生的一件事才知道原来这小子家原来这么有钱。 可能是老天爷开眼了吧,这个千年业绩垫底王居然拿下了一个三十多万的订单,记得当时这货那暴发户样,啧啧啧。不过林墨还是没忘记这货前两个月跟他借的八百块还没还,总算是可以让它们回到我身边了。这货当时还说要请我去吃大餐,他这次提成少说也有几万,于是我很少见地信了他一回。 结果,到了见到烧烤摊大叔那见到顾客时饥渴的目光,林墨就焉了,还真的是“大餐”,不愧是张伟“大富翁”,这货抠门不是一天两天的了,林墨还是忍不住问他:“就这?” “哎呀,这家烧烤摊的东西比饭店里的东西好吃多了,相信我啦。”张伟贱笑道。 “算了,认识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能让他请一顿就很不错了,不过等下可要使劲点,必须让这货掉点血。”想到这里林墨嘴角微微上扬,看着张伟轻轻地笑着道:“行~”此时张伟的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期间有一个小插曲,林墨当时喝多了果汁饮料尿急到附近超市上了个厕所,没错,这货对酒精重度过敏,不过也亏得他这样,不然之前公司聚会后,张伟都得睡大街了,因为每次都是他送张伟回这货租的靠近他家附近的一个套间。 在林墨舒服地放完水后准备回去时,突然他听到了隔壁厕所间里有个声音:“东西准备好了吧?行,到时候你去拿奶茶时多加点,这女人我老早就想上了,今晚我一定要得手,马的,追了两个月了还给装清高!放心吧,事成之后哥哥我少不了你好处,嗯,嗯,行了,我现在就回去......” 第3章:偶遇 “唉,这世道,这又是那个女生要落入虎口了?” 林墨心想,虽然他知道今晚将会是一个女生的噩梦,但他并不想多管闲事,这社会的不公和残酷让他变得麻木了许多。在他听到那个人打开门的声音后过了十秒他才接着出来,他可不想被人家惦记上,毕竟他听到了不该听到的东西。 不过在林墨走到厕所门口时他还是见到了那个声音的主人,他正在门口打电话。林墨对声音非常敏感,这可以说是他的一个天赋技能,他非常确定就是之前厕所里的那个人。这个人长着一张邪魅的脸,嘴唇很薄,跟张伟差不多高,头发染成了金黄色,而且从他一身的范思哲可以看出是一个富二代。林墨不想让他碰见他,躲在门口处又等了几分钟,他才离开。 “呼,上个厕所都能遇到这档事。”林墨感慨了一会,然后回到烧烤摊继续撸串。 过了半小时左右,林墨他们吃好了后,林墨看着张伟颤巍巍地打开支付软件扫二维码付完账准备离开时,突然,林墨愣住了,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让他至今为止都很难忘记的身影,李曼,他的初恋,同时也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他看到她正在被一个男人拖拉着上一辆宝马,很明显李曼此时已经醉了,不过林墨此时已经快要爆发了,他很愤怒,因为那个扶着她的人就是之前在厕所遇到的那个人! “走啦,愣着干嘛?”张伟看他呆着不动,于是就问他。 “你在这边等我一下,我去去就回。”林墨回道。 张伟此时虽然也喝了许多酒,但是他头脑还是清醒的,他看出来林墨的表情不对,于是不顾林墨的话也跟着去了。 “终于栽在我手上了,这身材真诱人啊,看着我都快要炸了!”邪魅男人心里非常高兴地想着。 而此时李曼感觉到自己身体想火烧一样,她看到自己闺蜜不在自己身边,在身边的是她的表弟陈飞。顿时李曼就慌了,想要挣脱他的手,可是身体就像烂泥一样,浑身松松软软的,使不上力气。 此时陈飞也发现了李曼的酒醒了一点,笑着道:“别乱动,我送你回去。”李曼道:“不用,谢谢,陆琴呢?让她送我回去。”陈飞回道:“她已经被我妹妹送回去了,你不用担心她。” 虽然自己的身体不听使唤,不过李曼还是不愿意让他送自己,她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个人很危险。 正当李曼快要绝望时,一只手挡住了快要关上的车门,她看到了一个即陌生又熟悉的面孔——林墨。 “林墨!”李曼下意识叫了一声,然后立马就要挣扎着起来,可是白费力气,她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说话。 此时陈飞也反应过来了,“喂!你谁啊?我们认识吗?我要送我女朋友回家,别自找麻烦!”陈飞怒问道。 林墨不理他,直接将他推开,伸手将李曼从车里抱了出来,陈飞眼见煮熟的鸭子要飞走了,这怎么能忍,于是直接一个拳头就朝林墨的后脑勺锤去。但他并没有得逞,张伟用手挡住了他的攻击,并且将他摔倒在地,然后压在了他的身上,一时间他动弹不得。 陈飞现在快要气炸了,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对他,他可不止是一个富二代,他妈是市里前百强的副总,而且他爸还是市工商局里的一个主任,平日里凭借着自己的家庭背景作威作福,各种各样的女人他只要将他的身份和银行卡余额亮出来几乎没有拒绝的,但是他却在李曼身上屡战屡败。今晚计划让妹妹联系他表姐出来聚聚,并且让他表姐顺便带李曼出来唱KTV,然后让妹妹在饮料里动点手脚,就是之前林墨在厕所听到的信息。本来就快要得到她了,可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两个人把他的计划破坏了。 “赶紧放了我,不然后果你们承受不起!” 陈飞怒吼道,可张伟却不为所动。 “可恶!早知道就不让妹妹他们走那么快了,不然可以帮我叫人干死他们两个!” 没过多久,不知道是围观的那个人报了警,一辆警车开了过来,下来了几个警察。陈飞在看到其中一个警察后就放心了。 他大喊道:“刘队,是我啊,我是陈飞,这两个人不仅无理取闹殴打我,还想掳走我女朋友,蓄意强奸!” 那个被陈飞称作刘队的中年警察见陈家少爷如此情况立马就喊道:“小吴,小伍,给我把这两个犯罪嫌疑人拷了!” 然后那两个警察就亮出了手铐向我们走来,喊道:“不要反抗!” ? “你们就这么确定我们就是犯罪嫌疑人?是他想**这个女生。” 林墨见他们就只听信陈飞的话就将他们给定为犯罪嫌疑人了,于是立马怼道,同时张伟这货也各种脏话出口,都快要把他们祖宗十八代给骂完了,对此林墨捂着脸很无奈,这下是彻底没有商量的余地了。 那个刘队似乎被骂怒了,说:“居然还敢辱骂警察,有什么疑问等回局里再说!快点,将他们给我拿下!” “是!” 那两个警察很快就将林墨和张伟拷住了,任凭林墨怎么说他们都冷着脸,可是林墨不能就这么被抓到警察局,明显刘队和陈飞这两个人是有关系的,而且还连累了张伟。 “住手!刘队长好大的官威啊!” 就当他们快要被送上警车时,一辆劳斯莱斯挡在了警车前面,并且从上面下来了一位身穿黑色西装的干练男子,随后还有两辆黑色奥迪紧随其后,也下来了好几个黑色西装打扮的人,几乎每个都是壮汉。 在听到该男子的话后,那个刘队就立马让那两个警察停下了动作,想要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子敢阻挠他办事,但是见到该男子的长相后他彻底怂了。 “哎呀,原来是张经理啊,您来这里是有什么事吗?” 刘队冷汗直流,此时虽然陈飞并不认识这个张经理,但他也不是傻子,分不清楚情势,也清楚这时候不能乱说话,又看了几眼那辆劳斯莱斯,这是限量版的,不要说这个广海市,就是整个光东省都没有几个人能开得起的,看来是踢到铁板了...... 第4章:往事 第4章:往事 这个被刘队称作张经理的男人没有回复刘队的话,而是走到张伟面前,笑着说:“小伟,张叔来得不晚吧?”张伟这货贱笑道:“不晚不晚,能不能让他们赶紧把手铐给我解开,难受极了,呵呵~” 然后都不用张经理开口,那个刘队就立马喊道:“快把这两位的手铐给我解开!” 解开手铐后,林墨立马冲到那辆载着李曼的警车,见李曼的神色迷离,药效已经奏效了,她应该快坚持不住了,得马上去医院洗胃。 林墨见状就问能不能让他先去送她去医院,那个刘队此时一点意见都没有,而那个陈飞却按捺不住了,紧忙道:“这样不行吧刘队,这两个人还没有确定是不是犯人就让他们走?这不符合流程吧,应该先去警局。” 陈飞心里计划到了警局后他就给他爸打电话让局长帮帮忙,他就不信这样还对付不了他们两个。 然而,那个冯经理见他这么不上路,于是就走到他面前。 冯经理的身高起码一米九,虽然长得不是很魁梧,但是给人一种很危险的感觉。陈飞见这个男人走到他面前,并且笑了笑。 他觉得这个人很危险,但他应该不敢在警察面前动手吧? 不过接下来他就傻了,张经理突然掐住了他的脖子,速度快得不像话,而且直接将他举起来砸在了警车上,一时间把他给砸蒙了。 林墨此时心里:“卧槽!张伟他这个冯叔这么牛批!” 与此同时,那些警察也反应了过来,做势就要去阻止冯经理。 “等下!你们看看这是什么?” 冯经理此时从陈飞的口袋里摸出了一瓶无标签的药剂,然后那些想要有所行动的警察全都停下了动作。 陈飞无话可说了,在这个男人面前,自己的一切都被洞悉,只能怪自己当初怕李曼中途清醒,多备了一瓶,不过他还是抱有一定希望的,毕竟他的父母掌握了雄厚的财力和权力,他打算暂时认怂,等他被他父母保出来后一定要把这两个混蛋给打残,打死!李曼这个女人他要在享用完后让他的兄弟们轮个几十遍! 不过他这些想法怎么能逃过张经理的眼睛,总之,陈飞只要进了局里就别再想出来了!这一切都源于冯经理对自己老板的信心。 冯经理心想:“敢对那个人的独子下手,活腻了不是,虽然这小子跟他爸的性格几乎两样,但是好歹也是自家公子,只是,只是莫名地对他猥琐的样子感到尴尬,唉,真是苦了老板了,有这么个奇葩儿子......” 这么说来林墨还多亏有张伟这么个兄弟,不然事情就没那么好解决了。 在解决了这事后,冯经理还让人开车送林墨他们去最近的医院给李曼洗胃,对于冯经理帮他的这些事他连连道谢,而冯经理只是笑着回道:“叫我冯叔就行,既然你是小伟的兄弟,就不用跟我客气什么。”张伟也跟着说:“你就把冯叔当自家人就行了。” 说是这么说我也不能直接不把自己当外人,不然显得很没有礼貌。在到达医院后,将李曼安排好后,林墨就问冯叔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有麻烦时,这是林墨最大的一个疑问,然后冯叔告诉我是张伟见状不对提前打电话给他。 然后我又问了一些关于张伟的事情,冯叔也没有回避,说张伟把我当兄弟,我想知道的话告诉我也没关系,然后把他超级富二代的身份给暴了出来。 ...... “万万没想到啊,这货居然真的是富二代,我还以为他以前跟我说是闹着玩的,没想到居然是真的,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富二代,准确的说这货也是***,他爸是我们光东省的首富,而且他爷爷还是军区内的一位大佬。” 林墨惊讶地消耗着这些信息,过了好一会才缓过来。不过就算他再怎么有权有势,他还是那个奇葩的张伟,既然他都不在意跟我这个普通人交朋友,那他就更加没什么好想的了,毕竟认识了他也有两年了,这两年间他一直都是那痴汉逗比样,反差太大。 期间刘队甚至还亲自开车护航,看来这货是怕了,想做点什么表现表现自己,不过也多亏了他,本来半小时的路程,结果十分钟不到就到了。 不过这路上一直承受着李曼药效发作时的煎熬,林墨可以说是痛并快乐着,但是他还是很好地控制好自己,这是原则上的问题,不然自己跟那陈飞有什么区别。 ...... 隔天早晨,一间高级病房里躺着一名女子,此时她脸色有些苍白,但并不影响她的美艳,不过从她那疲惫中带着惊吓的眼神当中可以看得出来她经历了不好的事情,其中还有蕴含着庆幸和愧疚。 在她的旁边坐着同样一个美女,这是她的闺蜜,叫许丽娜,就是之前带她去和陈飞他们唱KTV的那位,她现在满脸的自责和愧疚,虽然李曼说不怪她,毕竟她当时也被下了药,不过只是安眠药,然后再加上喝了酒,很快就不省人事了。 这次的遭遇也给李曼提了个醒,无论身边有多么亲近的人陪伴也要警惕其他人对她的不怀好意,说到底还是她太天真了,社会阅历太少。 她现在还是一个学生,当时毕业后她选择和林墨分手,是因为她想要出国留学,而且还有她父母来到校园里当面的劝说,再加上考虑到林墨的家庭条件,不想让林墨苦等她毕业回国,而且她也不确定到时候还回不回来...... 俗话说快刀斩乱麻,但其实没那么简单。爱情并不等于面包,在成年人的世界里面包是第一,爱情是第二,有情饮水饱是个笑话。在苦思一段时间后,她最后还是决定狠下心来结束这两年的感情,她不想浪费林墨的时间。 当时林墨也试过挽留,但是她还是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坚决告诉林墨他们是不可能的,好聚好散吧。 在确定李曼的心后,林墨也放弃挣扎了,其实他也明白,自己一个穷学生,也是一个成年人了,不应该不懂事去追求遥远的她,在他的理解中,女人找一个能给自己一个确定的、好的未来的男人是一件很正确的事。简单地说,她可以不懂事,但是你不能,最重要的是,她懂事了,你却还在死缠烂打,那就没有意思了。 但感情不是理智的产物,是冲动。 多年以后,林墨有时还会想起李曼,他不怪李曼,他只怪自己无能,这是那时林墨的感慨。 “我跟你,本应该,各自好,各自坏.....(歌词)” 林墨每每听这首歌心里就会有些许唏嘘。 ...... 好比一张纸上的两条平行线,因为纸张的意外折叠让二者重合在了一起,但时间久了,没有胶水的粘黏,最终还是会分开。 ...... 一个陷入太深,一个陷得不够深,有缘无分,分开后各自走向各自的路,今后的好坏自知,各自安好。 就让这段感情成为自己青春的记忆吧。但说是这么说,想要缓过来可没那么容易。 自此后,林墨茶不思饭不想,身体每况愈下,终于大病了一场,一个月后他才缓了过来。其实按道理她没错, 后来李曼也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是林墨救了她,并且和他朋友将自己送来医院,然后用打电话叫自己的闺蜜来照看我,毕竟当时我闺蜜是他们班的,有她电话也不奇怪。 “这下该怎么好?”李曼叹息低声道。 ? 这时候林墨已经在公司正常上班了,对于昨晚的事情,林墨不想再去多想了,反正事情已经解决了,虽然他很想去和李曼相处一下,但是他不想丢掉他的自尊心,既然分手了就不能再去打扰人家的生活。 “滋滋滋......”就在他想要开始打开电脑里的一个业务文案查看时,他的手机振动了,屏幕显示李曼,林墨呆了很久,就在电话快要被李曼挂断时,他接通了,说:“刚才在忙,没注意,感觉好点了吗?” “嗯,谢谢你。”李曼回道。然后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最后李曼决定打破僵局,“有空出来聊聊吗?我想请你吃顿饭,感谢你昨天的帮助。” 林墨没有马上回答,又过了几秒钟后,林墨回答道:“不用了,我只是恰好碰到,以后不要一个人随便在陌生人面前喝酒。”李曼沉默了一会后,道:“嗯,有机会遇到你我再请你。” 林墨这次没有拒绝,应了下来,神情平稳,手里握着一条蔚蓝色手绳,上面挂着一个金属小海豚,上面刻着两个英文字母--LM...... “唉,这世界真小,有两年没见她了吧……” 第5章:异梦 第5章:异梦 2022年的夏天,那时林墨24岁,在得知他们公司老总计划两天后全体员工去五百公里外的云省的玉龙雪山进行团建。 当时得知这个消息后他的内心是相当拒绝的,说实话,作为一个除了工作时间外就宅家里玩吉他、刷手机熬夜自嗨的骨灰级肥宅屌丝,林墨一点都不想去,但是不敢拒绝啊,这是老板的安排,他可不想被炒鱿鱼。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林墨隐隐约约感受到他此行非去不可,仿佛有什么在召唤着他...... 两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林墨和张伟他们此时站在民宿的门口等着店主来开门。 林墨望着被云雾包围的高山,先前的那种感觉更加强烈了。 不过很快这种状态就被一个猥琐的声音打破了。 “嗨!你好,美女可以交个朋友吗?我先前夜观天象,我在群星之中看到了你的面容,你等一下,我还画了一张你的画像。” 此时张伟像极了发春的猩猩在不停地向着一个女生疯狂地搭讪 就差没双手拍胸了。人家小姐姐的距离一直在跟他拉大,这货却一直在靠近。 “墨子快帮我把行李拿一下,我要找一下画。” 突然间,这货冲林墨喊道,林墨真的很无语,真的,如果可以,他真的不想来这地方,他怕张伟和他会被当做变态抓起来。 “爷爷,这里有个变态,他想非礼我!”那个女生突然对前方一个穿着戴着草帽、拿着锄头的老头叫唤道。在听到声音后,林墨就感觉这下完蛋了,希望那老人家不要一冲动拿锄头干死我他们。 但最不想见到的画面还是出现了。 “怎么回事,你们想对我孙女干嘛!?”老头将那女生挡在身后后怒瞪着双眼质问他们。 “大爷,别冲动,别冲动,张伟只是想跟她交个朋友而已,对不对,张伟?”我立刻回道并且用手肘顶了一下张伟。 “对对,我只是想跟她交个朋友而已,我很喜欢她。”张伟贱笑道,林墨此时欲哭无泪,人家现在几乎已经把他,不对,是他们当做变态了,你还说你“非常喜欢她”这种会让人误会加深的话。 幸运的是,就在他们刚要打电话报警时,他们老板回来了,他问道“你是杨大哥吗?这两个是我的员工,你们发生了什么事?” 然后,他们得救了,还好人家相信了他们的话,林墨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这个挺着大肚腩的扒皮老总。这杨大爷也就是这民宿的主人,同时也是老板多年以前的老基友,那女生是她的孙女,叫杨琼,大学毕业后就回到了这里,在民宿帮她管理杂物,不过不是就这么一个民宿,而是这个区域的都归她管,只不过她和大爷也住这里,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妥妥的富婆。不过人家看张伟和林墨的眼神一直都是怪怪的,总之,四个字,百口莫辩。 “呼,终于能躺一会了,我亲爱的伟哥啊,你可别再去骚扰人家了,不然真的会被赶出去。”林墨擦着额头上的汗对张伟说道,这次被这货坑惨了,无缘无故被当成了变态的同伙,总之,也是变态…… “不会不会,没有下次了,小琼只是害羞了而已,我会让他对我产生兴趣的。”张伟对林墨道。 “看来还是得把这货给看好,他可不想被赶出去甚至被请到局里蹲到团建结束,不对,也有可能结束了他和张伟也回不去,泪目。”林墨很无助、很无奈地想着...... 起初林墨以为他跟人家是在开玩笑,结果在到民宿房间里后他还真的拿出了一副画,对此他只能说牛批,尤其是当他看清那副画的整个面貌后,他彻底服了,果然是张伟大师,名不虚传,这画比梵高的星空还抽象,头画得跟身体一半大,不过……林墨怎么越看这画越觉得像个猪头吹风筒,半饷后,服了,这特么不就是佩奇吗?! 林墨果断在心里给张伟这绘画奇才点个大大的赞。 休息了一晚后,林墨的精神比之刚到时好了许多,毕竟他只是一个没工作时就宅家里的屌丝,而且他还很少见地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来到了一个非常荒凉的地方,太阳竟然是黑色的!而且非常巨大,虽然没有正常的橘黄色,但是林墨还是能够感受到被架在烤炉上烘烤般的难受,同时也在炙烤着这片大地。 “吼~”突然他听到了一声巨吼,他抬头向一处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他瞳孔顿时紧缩,在几座山峰之间,他见到了一个人手持一把血色长刀与一头身长长达数百米、肩高数十米的长着两对弯曲巨角的黑色的恐怖巨兽在不停厮杀着,场面相当震撼,那个人时不时斩出数十米的刀芒将那巨兽给斩飞,而后那黑色巨兽的两对弯曲巨角的颜色迅速变深,同时发出深紫色的光芒,然后一道紫光一闪而过,之前那个男人所站立的地方已经变成一个半径达五公里的巨大焦黑坑洞。 正当林墨觉得那个人已经死了的时候,那巨兽头顶的空间突然一阵扭曲,那个人还没死! 巨兽似乎已经察觉到危险,想要转移位置,可是一切行动都太迟了,只见那人的刀发出红得发黑的血光,巨兽的头颅骤然被斩首,同时一声刺耳的切割声在林墨的耳边炸起,地面仿佛被切开一般,一道长达数公里的裂缝在巨兽的位置扩张开来。那个人从空中落下时林墨终于看到了他的一部分长相,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远的距离他还能看得那么清楚,可能由于是他的梦境,他在里面能够使用上帝视角吧。 他首先看到了那个人的左眼很特别,居然是银色的,而且在眼睛处向上和下延伸出类似纹身的黑色图案,那是林墨从未见过的形状,透露着远古的洪荒气息。 突然间,当林墨看全他的样貌后他完全无法思考了,因为那人除了林墨没有银色的左眼和那里的纹身外几乎跟他长得一模一样! 正当林墨想要走进一点去看看时,林墨眼前画面突然模糊…… “碰!” 正睡得一动不动的林墨忽然坐直在床上,直接把床板震得生响。林墨此时像个溺水后刚被救上岸的人,全身湿透,大口呼吸着空气。 “这梦,好真实……”林墨第一反应就是感到非常奇异,自己怎么会做这么奇怪的梦,扭头看向旁边的床位。此时张伟还在呼呼大睡,他是跟张伟一个房间的。 在懵逼了一会后就起身到厕所洗了个澡,然后在白天坐车和收拾行李的疲劳的作用下很快又沉沉地睡着了。 第二天七点半,林墨就醒来了,他这次睡得很舒服,没有再做任何的梦,既然没有什么问题,他也就不多想了,还是想着怎么熬过这次登山吧,林墨如是想到。 转头看向张伟的床位,结果没有发现这货,居然这么早就不见踪影了,算了想也不用想肯定去找杨琼小姐姐了。 林墨果然是张伟的好基友,他在洗漱完后就在楼下大厅见到他和杨琼了,不过并没有见到他被人家拿菜刀追砍的画面,相反,还挺和谐的,不也太和谐了吧。张伟居然在帮忙布置碗筷,而且还跟人家有说有笑的。 “行啊,伟哥,功夫见涨了,人家居然没有把你赶出去。”林墨打趣道。 “胡说什么啊,你伟哥我是那种人吗? “......”你要不是那种人那就没人是了,林墨心里暗道。 见林墨没有说话,张伟接着说:“算了,我不跟你计较,哥的魅力你不懂~啊啦,啊啦,啊啦啦啦……” 看着张伟一副狗腿子的模样跑回厨房。 林墨:“像极了舔狗” 没过多久,全部人都到位了,在吃早餐的时候林墨总算是知道为什么杨琼会对他态度变好了,因为他在去厨房盛粥时在门口听到了...... “小琼啊,你怎么让那个小伙,就是很像变态的那个帮你啊?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爷爷,你怎么还这么说人家,怎么可能!主要是这人太难缠了,虽然他是变态,但如果我不找点事情给他做,他就会一直在我身边转来转去。” 林墨当时差点就笑出声,张伟大兄弟啊,节哀,你是一个好人,他心里默默同情了张伟一下下。 第6章:神秘的呼唤与光 第六章:神秘的呼唤和那道光 林墨他们的落脚点是在俪江古城里的一个民宿,海拔五月的天气正好,也不知道是不是每一年这个月份的天气都是如此,这里的气温很令人很舒服,阳光明媚,远远望去,那洁白的雪山反射着缕缕柔和的阳光,宛若一座神山。 在两天短暂的简单登山培训和古城游玩后,林墨一行人在第三天去和老板联系好的导游汇合,毕竟此次登山的路线是比较困难的主峰南面,不过只要受过培训的人几乎都没有什么大碍。 除此之外,关于高原反应的药品和氧气罐等等与登山有关的物品也都安排好了。 导游是当地的一个中年人,培训期间的教练也是他,大家都叫他老木或木叔。他长得虽然看起来不是很壮,但是那黝黑的皮肤下的肌肉说明了这个人的不好惹。据说他以前还是云省军区里的一个特种兵,只不过由于在一次任务中不幸被炸dan的碎片击中了右手伤了神经,导致他不能在跟以前一样轻易地百步穿杨,这让他不能接受,然后就主动退伍了。 “既然人都到齐了,那我就开始了,你们叫我老木就行,在登山之前我要先跟你们说明一下注意事项......”老木见人都到齐了就宣布出发。 过了大概十分钟的时间,林墨他们终于可以开始他们的登山之旅了。这次登山杨琼也在队伍中,之前在民宿吃早餐时的聊天中她就说了这次她也会同行,理由是要上山拍摄一下风景照更新一下她旅游网站中自己页面的图片。不过这下张伟乐了,于是现在正在杨琼面前疯狂地献殷勤,又是抗包又是拎水壶的,活脱脱一个拜倒在是石榴裙下的又一个小伙。 不过,这雪山的风景是真的棒,一开始是高山融雪水汇聚而成的怡人水景,然后按顺序是大片的原始森林、高山草甸、冰川美景等。另外,整座山是由十三座峰组成的,在主峰南面登山途中可以欣赏到所以山峰的景色。 尽管有先前的登山者们修建了登山窄道,但林墨他们爬地还算轻松,但他们毕竟没有几个人是有过登山经验的,其中就包括林墨,他现在已经有点轻微的高原反应了。但他并没有选择停下,因为他感觉有东西在召唤他,如果他就此放弃让队里的救援人员带下去的话,他感觉他会后悔一辈子。 山上的空气令人无比舒服,仿佛给自己的肺部做了一个SPA,令这群平日里常被大都市里废气包围的人们感到非常的舒服、轻松。当然除了林墨和另外几个吸氧的人,这里也才海拔两千五百米不到的高度,一般来说人在海拔两千七百米左右人才会出现高原反应,当然也有例外。撇去高原反应带来的稍许不适,这个高度的风景已经初现出这座雪山的魅力了。 “挖槽,杨琼你看那,杨琼你看这,杨琼你看……” 林墨看着一脸黑线的杨琼,脑里想起一句以前网上看过的话:看这风景美如画,本想吟诗赠天下,奈何自己没文化,只能卧槽浪好大!? 张伟一直在旁边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发出一声声“哇”“卧槽”,彻底暴露了这货之前在杨琼面前努力树立的文人君子形象(虽然林墨觉得杨琼根本就没在意过......)。 这里氧气含量的虽稀薄,但其质量确实没话说,仿佛能在空气中嗅到一丝清甜,之前还听说有人卖这里的空气,还挺贵的。不过林墨觉得这操作纯粹是收智商税,如果是钱多到没地方花的话当他没说过。 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在服用了一些应对高原反应的药物和吸氧后,林墨感觉好多了,几乎没多大问题了,反正高原反应也是人体为了适应这种高海拔的自然环境时所出现的正常现象,就如同过敏时起的红点和感受上的燥热。 此时林墨一行人在经过数小时的长途跋涉后已经可以看到著名的雪山大峡谷的观景点,这里的海拔已经达到了五千多米。 也不知道是不是由于那不知来源的神秘召唤的影响,林墨居然硬生生地适应了山上的环境,高原反应的症状已经消失不见了,不过另外几个跟他一样先前出现反应的人早已被沿途据点的工作人员带下山去了。 在抵达大峡谷处的观景平台后,人们都显得很兴奋,纷纷与此处的里程碑合影或自拍、拍摄自己喜欢的风景,期间还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噗~噗噗噗……” “好臭,谁啊?!这么没有公德心,这是吃了元子蛋啊……” 一个正在摆姿势拍照的大姐突然捏着鼻子不停抱怨着,此时现场充斥着一种迷之恶臭。 在这大姐旁边也站着一样捏着鼻子的两个人,他们脸皮通红绷紧,眼角弯曲,仿佛在憋着什么。 张伟可能是因为早上吃太多红薯了,连续放了好几次屁,“噗噗”连续响起后,在高山低温的作用下,张伟的裤子后面出现了一片雪白,这把发现这个事情杨琼和林墨差点笑哭。 “哎哎,林墨帮我挡一下,丢脸死了。”张伟听到那大姐的抱怨后哭丧脸对我叫道。 “这样挺潮流的嘛,很不错。”说是这么说,林墨还是帮他从包里拿一条长袖绑在腰上挡着。 过了几分钟后,天气突然变了,本来还有风吹过,但此时仿佛被人拔掉电源的风扇,一点风都没有。而且天空中的太阳正在逐渐变暗,虽然这个过程很缓慢,很多人都不以为然,但登山经验丰富的老木的表情逐渐严肃。他有种预感,这里等下会变得相当不安全。 老木对自己的直觉很有信心,后面也证明了老木预感的准确。觉得不能在这里逗留了后,老木立马打开喇叭冲人群喊到。 “大家赶紧收拾行李,天气有变,我们要在还没起风之前赶紧回到先前的营地中。” “啊?我还没看够,照片也没拍完…” “......” 很多人对这突如其来的安排感到非常不解,但也没敢说什么,毕竟自己不是专业人士,上山前就已经保证服从安排,所以人们唏嘘过后还是乖乖听从老木的安排。 与此同时,发现这一切的不仅只有老木,林墨也发现了,不过已经晚了,此时不知道从哪吹来一阵强风,将在场所有人都吹得人仰马翻,同时天色迅速暗了下来,虽说现在是下午五点,但此时的天空的太阳就像被一个人用黑布盖上,瞬间陷入无尽的黑暗。 “这到底是怎么了?!我还不想死啊!” “嘿!大家冷静点,冷静!都抓好自己身边能够东把自己固定住,别让狂风把自己吹下峡谷!......" 此时到处都是哭喊声,虽然期间老木极力想让他们保持冷静,但每个人几乎都是普通人,都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 而其中有个特殊的人,林墨。他和其他人不同,在他前面有个光点,在这个绝对黑暗的环境下显得异常夺目,但是好像只有林墨能看到。林墨就那么呆呆地望着眼前这个光点 “来吧!我等你很久了” 从光点那里传来一句话,这句话一直在林墨的脑袋里重复又重复,他仿佛被催眠了一般一步步走那里,一步又一步...... 最后消失在那道光中。 在林墨消失后,一切突然又恢复了正常,狂风消失了,黑暗被光明取而代之,唯一不同的是这里少了个人,那就是林墨。此时张伟也发现了林墨不见了,告知老木后就开始带人赶紧搜索,但在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一无所获,期间张伟还请了专业的登山队来搜索,用他的话来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然而在搜救过了一年后,每个搜找林墨的人都放弃了, 这些都是林墨失踪后的后话了。 第7章:重生和末世的起因 第七章:重生和末世的起因 林墨看着镜子里稚嫩的模样感到非常地不可思议,他居然回到了小时候,暗骂为什么要重生6到这个年纪,就不能往后靠点? 林墨看着面前墙上挂着2006年的日历,是的,他回到了自己六岁的时候,看着深藏在自己记忆深处的老家,老旧的手工桌椅,高大的药柜,每个小抽屉的外面都清清楚楚地写着药名,这个药柜是林墨最为熟悉的,即使是林墨还未重生之前,每次他回到家一如眼的就是摆放在柜台后面的它。在它旁边是忙着给病人看病的父亲,门前是林墨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他的母亲,应该是刚刚从市场买菜回来,手里拎着几袋东西。 由于林墨是做外贸销售的,而且还是要经常出差的那种,所以很少有机会回南方县城里的老家,甚至过年时都没有机会,各种业务纷至沓来,不接就没这个店了,并不是每次都能有这么多的订单,有时候甚至没有,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大多数平凡人都只能这样生活。但重活一世,林墨绝对不会让这些让他后悔的事情在此发生,而且他这次重生也是带着使命重生的,他也有能够改变这一切的底牌,其一就是他脑海中携带着未来的知识和能够让他一夜暴富的信息,其二就是他重生之前进入那道光中所发生的事情。 在还没到达古城民宿前听到的和雪山上听到的呼唤,还有之后进入那道光中,随后消失在众人的面前的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的真相林墨都明白了,这源于林墨在那道光中所了解到的一切。 在那道光中,林墨如同一个带着VR眼睛的人在观看一部很长的电影,而且电影里的主角还是自己。 混乱始于一场全球大雾天气,在公元2024年11月6日的晚上12点,各国航天局人员频繁走动,几乎没隔几分钟,控制室内的巨大液晶公屏更新一次数据,这一晚对他们来说是无眠之夜。地外的太空卫星观察到,地球外貌正在被一片白色慢慢覆盖,从最初的星星点点到最后卫星只能拍到一片灰色的地表图. 此时,从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的溶洞到山河湖海的湖底坑洞、海洋蓝。除此之外,华国的昆仑山深处的宫殿,渼帝国的黄石公园,鹰国的巨石阵等等国家的某些地方也都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 本来还担心这迷一样覆盖全球的灰色大雾会不会一直不散,但奇怪的是,隔天早上就逐渐消散殆尽。这来得快去得也快的迷雾让全世界之前焦虑的科学家们感到有点莫名其妙,他们没有就此取消关注,而是继续跟进,但一个月过去了,地球还是以前的地球,照常转动,人类和其他生物也没有出现什么异常情况。 然而,在12月7日中午12点整,世界变了。 饭店里本来还好好坐着跟面前的男友聊天的年轻女人突然感到异常恶心,刚开始只是有点咳嗽,但没过多久就将刚才吃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并且继续低头不断呕吐着,最后吐出来的是一大摊黑色的血液,此时脸上、脖颈和双手不断暴起黑色的青筋,眼球逐渐浑浊,并不断发出“嗬嗬”的声音。 “小丽你怎么了!?” 男友见女友状况不对,立马拨打求救电话,然后急忙年轻女人靠近。 “啊!小丽,你干嘛,我是,是......” “啊,杀人了,救命!救命!” 由于女人低着头,男子看不到她面部的变化,他一靠近就被突然暴起的女子咬住颈部的动脉,并且猛地一扯,一大块血肉就被撕扯出来并迅速咀嚼吞下,连反抗的时间都没有,几瞬间毙命,然后女人朝着周围的人嘶吼着扑了过去。 看着面前的修罗场,周围的人们立马被吓得四处逃窜。 然而,这个还不是最恐怖的,那个被咬死的男子的手突然动了起来,最后竟然慢慢站了起来,外貌变得跟女子一样狰狞,然后也一样嘶吼着冲向正在逃跑的人群。 这仅仅是异变的一角,在全世界,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公司的办公楼,家里等等都发生了类似的事件。 后来,鹰国的帝国大学研究室的一位教授发现了事情的源头。原来先前的笼罩全球的灰色大雾中隐藏着一种恐怖的病毒,这种病毒并不会立马致人于死地,而是会从慢慢侵入并瓦解人体的基因结构,从而引起基于突变,突变成一种只会攻击的嗜血怪物。 然而,更令人心惊的是,它居然还具有极强的传染性,被感染者的大脑细胞将会被病毒完全占据,从而变成上述的怪物。后来人们称其为丧尸,因为它们就跟电影里的丧尸的外型几乎一样,只不过没电影里演的那样弱,这些怪物的奔跑速度快,动作也不迟钝,有的甚至比正常人还灵活。后来这位教授将这种恐怖的病毒命名为Death Virus,简称D病毒,死神病毒,一经感染,无药可医,只能静待死神的到来。 在后来的研究中,科学家们发现了一个令人更加恐惧的事实,这些怪物似乎还会进化。在D病毒爆发后一个月,出现了更加可怕的变种。它们的皮服全部裂开,露出了血淋淋的肌肉组织,与此同时,舌头变得和科莫多龙般长且灵活,指甲脱落,取而代之的是生长出的尖锐锋利的指骨。还有一种巨人丧尸,高达十米多,一拳能够轰塌一栋三层楼的房子,虽然这跟之前林墨梦见的那巨兽根本无法比较,但也相当恐怖了。 此时他也明白当时的自己有多么强大了,能够斩杀如此强大的生物。而像林墨这种拥有能够与这些恐怖生物对抗的力量的人被称为进化者,林墨更是其中的至强者之一,除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恐怖生物。 随着画面如幻灯片般不断推进,在灾厄纪18年,即公元2042年,这个世界已经完全变样了,到处都是爬行的异兽,各种建筑的残骸清晰可见,还有一种可怕的人形怪物吸引了林墨的注意力,它行走在废墟之中,十五米左右的身高,浑身覆盖着坚硬的外骨骼,双臂长至膝盖,手肘处延生出骇人的骨刃…… ...... 很快,林墨终于看完了整个电影,或者说看完了他自己在灾难发生前后的所有经历,此时他也回到了过去。 第8章:神秘的第三只眼睛 第八章:神秘的第三只眼睛 在灾变期间,没有变异成丧尸的那部分人有一部分很幸运进化了,但这种进化只是身体素质的优化,不过也比大多数不能进化的人好太多了。 关于进化的原因,在后面的研究中发现跟人体大脑里的神秘区有关,即存在于人脑的间脑脑前丘和丘脑之间,有人体第三只眼睛之称,在医学上被称为松果体。 在末世两年后,华夏国的一位名为董小明的生物学教授发现在腺体中有一种神奇的物质,他将其命名为S因子。 该物质能够与迷雾中的D病毒发生反应,然后刺激人体发生有利变异,即促进人体进化。但前提是松果体中是S因子要足够多才能引起觉醒。 为了能够让普通人也能开启进化,董小明发明了一种进化药剂。该药剂可以增加他们进化的几率,大概在70%到80%之间,不过后来随着药剂的不断优化,几率提升到了95%。 不过开启进化的过程可不轻松,甚至很有可能会在其中丢掉小命,这是因为开启的同时伴随着深入骨髓的疼痛,一旦在疼痛中昏迷就别想在醒过来了,而且在过几分钟后服用者的躯体还会发生突变,变成一种实力可以跟进化者相比较的怪物,这种怪物没有自我意识,只懂得进食,即先前所说的丧尸。 这是进化药剂的最严重的缺陷,而且是无法避免的,因此只有意志坚定的人才能成为进化者,这同时也导致也进化者的人数一直不是很多。 另外,除了简单的身体进化外,还有一种更高层次的进化,名为觉醒。 觉醒成功意味着将拥有异能。异能的觉醒可以分很多种,大体可以分为:超能系、元素系、异化系、诡秘系、时空系这五种。 觉醒异能成功的人被称为觉醒者,他们也是进化者,只不过更加高级。为了区分二者,所以才有觉醒者一说。 林墨在末世初期并没有成为觉醒者,只是一个普通的进化者,但这也很幸运了。 在末世,能够进化的人只占全球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可以说每一个进化者都是珍贵的,而能够觉醒异能的更是少之又少,只占这类人群的百分之五左右。 全球人口大约七十亿人,进化者也就一千四百万人左右,觉醒者大约就七十万人。另外,包括进化者的全体人类数量在末世爆发时就锐减了一半以上,只剩下二十亿人不到,而且这还只是灾厄纪前期的人数统计情况。随着时间推移,到后期几乎人类的数量甚至只剩下四百万,进化者也所剩不多。 此外,觉醒的几率其实也不是很低,只不过像林墨这种连超能系中最弱的力量强化都没觉醒的倒霉蛋确实不多,就连后来奢侈地将击杀丧尸跟变异兽的绩点换取的一瓶初级进化药剂也无法帮助他觉醒,哪怕是刚刚说的废异能。这种能力也是大多数人都会觉醒的,也是最为垃圾的,但比不能觉醒的人好多了,这类人一般都是炮灰的存在。 然而,林墨在接受自己普通进化者的身份一段时间后,一次基地的任务改变了他的命运。 这是一个营救任务,内容是去营救董小明博士,此时他被困在大华市的研究所中,本来基地方面是不同意他亲自前往的,但是他坚持要自己去取里面的设施和资料,他怕别人将其弄丢或破坏。 然后,在董小明的强烈坚持下,他们也就同意了,本来基地军方认为有三个进化等级为六阶的强者同行就能放心了,结果意想不到的是三个强者中有两个牺牲了,从传来的求救信息中基地方面得知研究所里藏有一只九阶的变异兽皇。 如果不是因为董小明对他们来说相当于黑暗末世中唯一的一盏明灯的话,他们就放弃他了,上一次讨伐变异兽皇还是在牺牲一名九阶超级强者才能完成任务。 也就是在这一次任务中,林墨机缘巧合地落入被那九阶变异兽喷出的能量炮轰出地洞中,偶然发现了上古文明留下的遗迹,而且意外融合了一块散发着五彩斑斓光芒的石头。 后来他才知道这叫文明之心,是洪荒文明的圣物,这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大小不一、年代不同的文明残留在地球上。 除此之外,他还在融合了文明之心后觉醒了,而且还觉醒了两种能力!这在末世中并不是没有,但极其稀少。而且他还从中获取了一卷名为洪荒无极决的修炼秘法。 这两种能力之中甚至还有一种非常罕见且强大的时空系的能力,名为掌控,可以掌控一定空间的变化,比如禁锢敌人行动或使空间成真空状态、甚至操控该区域的气压等等逆天操作;另一种则是元素系中的火焰异能,这个异能不说普通也不说稀有,以破坏力大而闻名。 关于文明之心,林墨不认为就只有帮助他家进化这么简单和赋予他一本秘法那么简单,在后来,事实证明了林墨的想法。 至于林墨为什么在末世陨落后会重生,而且还有之前末世前的林墨在山上的经历呢? 这主要的原因在于文明之心和他的异能掌控。也许有人会说林墨会不会是重生到了另一个宇宙? 即平行宇宙理论。 其实林墨重生的也是他原本所处的宇宙,他的这种重生是灵魂层面上的重生,简单地说是末世时的林墨的灵魂重生到了末世前在山上的林墨的身上,并且机缘巧合下将其送到了过去,其当时身体分解转化并融入灵魂中,与六岁时的小林墨的灵魂融合。这也是为什么后来他不见后人们连他身体都找不到。 重生后,最让林墨庆幸的是他的异能都还在,只不过需要重新开发进阶,这也让他发现了异能的本源是存在灵魂之中的,基因的开发只是打开了进化的大门,个人伟力最终都会归于灵魂的强大。 还有他为什么会身陨,原因林墨暂时也不清楚,他仿佛丢失了这段记忆,怎么都回忆不起来,可能是当时身陨时遭受巨大冲击丢失了,也有可能是在重生的过程中丢失的,可能未来会想起来,也有可能不会,一切的一切只能靠林墨自己去探索,但有一点是非常确定的,如果不拼命变强,强到超越一切,未来还是一片黑暗...... 另外,这次重生对林墨来说也是新生,重活一世,他要逆天改命,他不想做救世主,他只想他生活的这个世界保持安宁的模样。 第9章:灵能 第九章:灵能 林墨看着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唉,一步一步来吧,先弄到自己行动的启动资金吧” “重活一世,自己不仅要扭转这个世界的命运,还要弥补自己灾变之前人生的种种遗憾,不管是父母的期望还是其他方面,自己都要尽全力去完成,从前我只能在这个世界上苟且偷生,如今我拥有了追求完美人生的机会。” “墨子,墨子?!” “哦哦,妈,刚刚看电视有些入迷,有什么事吗?” 林墨因为之前一直沉思在自己的世界中,没有意识到林妈叫自己,在回过神后就立马应到。 “你呀你!还不给我赶紧上楼给我写作业去,以后要是让我发现你再给我没把作业完成就偷溜下来看电视,看我不抽你屁股!” “让他看一会也没多大事,冷静点~” 林妈的话音刚落,林爸就开口劝到,一直以来林妈和林爸在林墨面前都扮演着两种角色,一个唱黑脸,一个唱白脸,很明显,林爸就是唱白脸的那个。 想到还得去做小学年级的作业,林墨这个小孩身体、成人灵魂的人想想就脑壳发疼,不过他还是乖乖地应下来,不然的话据他对二老的了解,他们又得开始唱“大戏”了,最后的结果肯定还是自己被老妈用木条抽着,老爸在旁边劝着,有时候还会混合双打,这主要还是因为林墨小时候特别调皮,比如有次暑假偷偷摸摸和几个要好的小伙伴跑去临近村子一个山坡上捉野鸡烧烤,结果因为玩嗨了,见天色太晚也不敢回去,于是就到自己儿时玩伴家里躲着。然而好巧不巧,刚到那里自己就被老妈逮了个正着。 林墨一直清楚记得那时候自己被母亲带回家后那难忘的男女混合双打,但令他印象更为深刻的则是二老当时的眼中将要失去自己的最爱的惊恐。 虽然自己被揍得很惨,一个月的时间内屁股都不敢完全坐满椅子,只能小心翼翼地靠在椅子的边缘,但林墨并不记恨他们,看着母亲边给他擦药时眼中的愧疚和心疼,还有父亲连续好几天跑去当时还没普及多少的肯德基店里买了许多林墨喜欢吃的炸鸡薯条,也就没什么了,毕竟他们只是担心自己,只想让自己以后长点记性,离危险远点。 在林墨那遭受了社会蹂躏过许多次的灵魂中,父亲母亲永远都是自己最亲近的人,没有任何人能够比他们更为令他信任,即使是日后有可能会有的爱人。 ...... 林墨在耐心听完母亲的唠叨完后就上楼回到自己房间乖乖完成作业,要是按他以前的话肯定会没等自己母亲讲完就逃命似的跑掉了,但他至今却非常享受这个过程,也非常珍惜这个过程,能够有机会在家听到自己亲人对自己的唠叨对于一个迫于生活远离他乡的人来说无疑是最好的礼物,多年以来的外地读书、工作让像林墨这类的社会工具人很少有机会能够回家陪伴自己的亲人过节过年。 很多人都说阶级的差距不是靠努力学习工作就能改变的,在这个二八原则确立已久的时代,那八成的人没有意外只能永远成为为那二成的打工一辈子的辛勤的蝼蚁,就算你某一天成功,渐渐地你会发现这只不过是别人的起点。 但林墨认为如果连接受自己现今蝼蚁身份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以后的诗与远方,逃避现实的背后是一望无际的黑暗平原。虽为韭菜,但不能被乱割。 “趁我现在对未来世界的记忆还未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模糊,得先把一些重要的信息记录下来。” 林墨在感慨结束后就想到得赶紧把一些关于未来的重要信息给记录下来,以防自己以后忘记。类似零七年的牛市、零八年的金融危机、互联网崛起等等的一些重要信息都被林墨用只有他自己才能看懂的特殊符号记录在一本笔记本上。 晚上九点左右,林墨才把所有需要注意的信息全部记录完成,几乎就没走出过自己房间。除了中途只被林妈叫出去夜宵,期间林妈还问他作业写完了没,这差点翻车,林墨当时的思维都沉浸在对未来的规划中,于是把这茬给忘了,不过还好林妈没有立马叫他拿给他检查,之后他赶紧扒拉完饭后回去房间写完,不然可就得挨打了,这对于有着一颗成人心灵的林墨来说不可谓不羞耻。 试问身为一个未来人什么是他最大的依靠,毫无疑问肯定是那些能够让他一夜暴富的财富信息,更别说还是这种特殊的重生者,他的异能可不单单干等着就能成长的,他需要大量的资金去为他获取进化的资源。 先前所说的觉醒的条件是大脑松果体中有足够多的S因子和迷雾中的D病毒结合,从而产生促进人体进化的进化能源,相当于催化剂的作用,想要提升异能和进化等级可不是单单需要进化能源就可以了,进化究其根本则是源于宇宙能量对基因的升华,因此,宇宙能量才是能够人进化者快速进化的源头。 宇宙能量有很多种,其中占比最大的是暗能量,同时也是进化的主要能源,但没有经过提纯转化成基因能源的暗能量是非常狂暴的。 而进化者可以将暗能量提纯转化为进化能源,从而稳定有效地帮助自身进化。 暗能量几乎无处不在,但由于末世前没有D病毒的存在,所以人们大部分都开启不了进化,除了某一部分人群。 对此林墨并不担心,因为他重生后就开启了进化,而且还有两大异能。但想要快速进化可不容易,单单靠吸收暗能量来进化的话进展太慢,不过这种情况在末世后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可能是由于D病毒的作用,末世后进化者对暗能量的吸收速度剧增。这烦恼只是对别的进化者而言,林墨的洪荒无极决对暗能量的吸收转化速度甚至在末世前都是极快的。 在末世的时候可以通过击杀高级丧尸、变异兽和其他通过获取一些神秘物来迅速提高进化等级,而在这个时代可没有这些东西。 不过林墨还有一个方法可行。在未来对进化能源的研究中,除了能够通过击杀丧尸和变异兽获得进化晶核外,董小明还发现了进化能源的另外两种获取方式,那就是从各种天材地宝获取,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玉石,尤其是那些品质高、年代久远的玉石。 众所周知,玉石一般都具有放射性,尤其是那些极为美丽的翡翠玉制品,其中的最广为人知的就是夜明珠,将其放置在黑暗的环境下能够明显地看到它散发出夺目的华光,然而,这美丽的光彩就如同那些色彩斑斓同样美丽的昆虫一样甚至更为危险,因为这光芒是由于其中的放射性元素,但科学家们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其中还有暗能量的作用在里面,在当时暗能量根本没有办法被捕捉,甚至测量到,所以被他们忽略了。 还有一点就是并不是所以的玉石都有暗能量,只有极少的那一部分才会有,通常而言这些玉石都是极品,因此价格都非常昂贵。 除此之外,珍贵的药材和一些特殊的历史物件也可以,其中的暗能量已经被高度提纯了,高度提纯的暗能量更加容易被转化为进化能量。 最后一种快捷方式即通过修炼秘法,从而将游离在天地间的暗能量提纯,不过这种方法速度较慢,这种方法在和平年代就有一类人就一直在使用了,而且几乎贯穿了几千年的时间,这类人就是修炼者。 修炼者是其实算是成为进化者的另一条路。他们有的修炼古武术,有的修炼玄术,修炼的方式多种多样,但目的都一样,将自身生命升华,即进化。 他们是一群逆天者,靠从上古传承下来的秘法修炼打破基因锁,有的传承血脉浓厚的话还能觉醒异能,他们称其为神通。 但由于数千年一场天地大劫,导致天地间的暗能量急剧减少,而且还变得极难提纯并转化为灵能。 到现在可能一个普通人修炼一辈子都不会有开启进化的可能,或者好一点就是刚刚踏进进化的大门,但这也慢了别人一大步,而且自身寿元也跟不上。 除了暗能量匮乏而无法迈入进化大门的情况外,也跟自身天赋有关,说到天赋就不得不说血脉了。 其实在上古先民的时代,那是距今数百万年前的时代,试想地球几十亿的寿命,怎么可能就只出现那么几个文明,还有一些远古文明尚未发觉,而且林墨融合的洪荒文明之心正是当时最古老、最强大的文明之一。 在那遥远的时代,几乎每个人都是强大的进化者,跟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几乎没什么差别,当时的异兽也是一样,个个恐怖无比。 这些强大生物的血脉都极其强悍,虽然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存在,但他们传承下来的血脉都蕴含着他们恐怖的力量。 其实每个人和其他生物或多或少都有这些存在的血脉,差别就在于其的多少,而且不一定血脉浓度高的就一定比稀薄的激发后强大,主要还得看其激发程度。 另外,有的妖孽还打破了自身身体的基因极限,成功开启了自己的血脉。 一旦成功后,自此一人或一就是一个种族!(PS:这里的种族指的是血脉的不同,例如是人族还是人族,但已经与之前那个族群有所差别了,或者说是近亲族群,还是能与之繁殖后代的,只不过会变得比同族的艰难很多,但比生殖隔离好多了) 另外,在那时候,进化能量也被称为灵能,灵能的多少又被称为灵压,从灵压的高低可以最直观地看出进化者或其他生物实力的大小,另外,普通人是没有灵压的,因为他们没能开启进化。 ...... 纵使上古如此强大的他们,结果还是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虽然后面也慢慢恢复过,要不然他们的强大基因怎么能遗传至今?但最终还是差点被磨灭消失。 这种看似偶然实则有着某种规律的大毁灭就像是地球文明的克星。他们也不是没有抵抗过,在林墨的印象中,一些遗迹的壁画就记录了他们的拼死抵抗,然而结果仍然是惨烈的。 尽管不知道未来如何,但拳头就是硬道理。上古时期和前世林墨所经历的应该都是同样的大毁灭,其中覆灭的最根本原因还是自身太弱。 这一世林墨身为未来人,前期的准备他必须要做到无懈可击。现在他能够做的,最简单的,也是力所能及的就是赶紧积累财富,从而尽快打通他的进化资源通道。 这也是为什么林墨在记录未来的信息时特别注重那些能够给他带来巨大财富的,毕竟这还是文明时代,不能用抢的办法,不然犯了事后被人关注就不好办事了,更何况他也不屑于这么做。 第10章:上学与后山的秘密 第十章:上学与后山的秘密 看着那一个个或是双手摆好坐在椅子上或是交头接耳捣乱的小屁孩们,林墨心里一片茫然。 “我是谁?我在那里?我要到哪里去?”此时林墨脑海里浮现出哲学三大问题。 “林墨,放学后我们去找小雪玩,我们到学校操场旁边的斜坡草丛那去捉金龟子!” 一声稚嫩的童音出现在林墨的背后,转头一看,记忆中模糊的人脸与这个小屁孩的面容逐渐重合,原来是以前的发小符元,而他口中的小学则是这小子经常去捉弄的对象,记得这货经常扯人家的头发,但奇怪的是这两个人的关系还是挺好的,后来听说还成了男女朋友。 林墨一回想起这个人嘴角禁不住上扬,因为这个名字发音谐同“夫人”,所以林墨小时候经常叫他夫人,额,有一说一,我们林墨同学确实有点恶趣味(小声哔哔)。 自从初中毕业后两个人就很少见面了,因为当时林墨的成绩说不是很好也不是很坏,处在班上中上游的位置,人也比较沉默寡言,总之在班上相当于一个小透明。 而符元的成绩则是倒数那记名,他记得因为他们两个的家相隔只不过一栋房,于是两家人经常串门,期间符元他妈妈经常吐槽自己儿子的试卷是用红笔做的,确实,林墨经常见那扎眼的满江红。 “不了,你们去玩吧,我要回家把今天的作业早点完成。” 林墨在走神了一会后立马回道,开玩笑,怎么可能会去陪一群小屁孩去耍。然而话音刚落,一道厉吼在耳边炸响。 “林墨,符元!你们两个,出去罚站十五分钟!” 林墨:“......” 微风习习的下午,两个小屁孩举着双手正对着前方,林墨他们的教室位于教学楼一楼,时不时有视察课堂的校领导或主任走过,教室的对面生长着一颗飘撒着花朵的桂花树,虽然现在已经是九月,但对这个祖国最南的小镇子来说,天气还是比较炎热的,但好彩雨水充足,隔几天就下一次雨,倒也舒适。 林墨此时感到非常害臊,都四十出头的人了,居然还会被罚站。尽管自身目前的身体还是一个8岁孩子的模样,但他的心理年龄可不是,这对于他来说却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煎熬。 叫他们两个罚站的是他二年级的一个叫杨丽琴的数学老师,这个老师其实一直就对林墨不感冒,因为林墨的父母拒绝了她想要给林墨补习的要求,因此经常一有机会就想罚林墨,当时林墨也不敢多讲什么,所以这个老师也是林墨最讨厌的老师,没有之一。 至于为何林墨父母会拒绝补课这件事,是因为林墨家当时的条件并不好,而且这老师在家长耳中的风评也不咋地 因为她经常借着某些同学某次考试成绩差而强迫收钱补习,同时还打电话告知家长,于是班里不只林墨,其他人也很讨厌这个贪财小人般的老师,只不过只敢私底下画个圈圈诅咒罢了。 目前林墨也不想跟她计较什么,相反他还挺喜欢站在外边,当然旁边的符元小朋友并不这么认为。 在前世符元只跟林墨同校到初中,中考完后由于符元的老爹被公司调到江北省去任职后,他们一家也随之搬了过去。 闻着桂花香,看着斑驳记忆中那一个个场景,回忆着儿时的童年时光,这对于能够重活一世的林墨而言弥足珍贵。 清新的桂花香承载着林墨梦中的童年,是自己步入社会后所能想起的最真的、最纯粹的一段记忆。 二十分钟后,下课铃响了,林墨和符元解放了,这也是今天下午最后一节课。 “林墨你真的不跟我们去吗?今天上午下完雨,肯定会有很多好玩的昆虫出现。” “不了不了,我是真的不想去,你们玩吧,我就不去了。”林墨说完后赶紧撒丫子拎起书包狂奔跑掉。 林墨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跑到了一个镇子后面的小山上,在那里有一座废弃的小木屋,远远望去简直就是鬼屋般的模样,听说这是以前山上护林人或山上采药的人留下来的,但林墨知道那里没那么简单...... 在经过半小时的路程后,林墨终于到了该小屋门前,但映入他眼帘的是一把生锈的门锁。 “得赶紧进去确认一下东西到底在不在,不然等下太晚回家就要被揍了。” 一想起自家老妈拿起常抽他的鸡毛掸子,林墨就赶忙加快了速度。 林墨不一会儿就找到了一个很重也很结实的书本宽的大石头,用了吃奶的力气举起它砸向门锁,“哐当”一声后,门锁还是坚强地锁在门上。 “嘿呦,都绣地这么厉害了,居然还不断,再来!” 又是一声巨响,这次门锁光荣牺牲了,林墨推开门走进去,里面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也没有镇子里传得火热的妖魔鬼怪住在里面,屋子里只有一张快被被白蚁蚕食地摇摇欲坠的木床和一张木桌,外加一把摇椅,几乎就没其他多余的东西了。 林墨走到那木床边俯下身子,然后伸手在床底敲了敲,摸索了几秒后站起身来。 “找到了!”林墨喜上眉梢。 林墨接着花了几分钟将床移开,露出床下面地板的面貌,这可把他累得不轻,毕竟他现在只是八岁小孩的身体,力气很小,不过也多亏了这床的寿命将近,他一拉就整个散架了。 然后,他拿起刚才砸门的石头在刚才摸索的地方猛砸了一会后,这块地方的地面的水泥已经被砸得裂开,露出了透明的塑料,包裹着一个东西,像是一个黑色皮包,林墨见状用找来的一根木棒挖开裂开的水泥片。 不一会儿,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大约二十寸的黑色大皮包,由于外边有塑料袋包裹着,所以皮包出来没有多大破损。 “呲呲.......” 将包的拉链拉开后,呈现在林墨眼前的是一片红到晃眼的纸币,目测应该有两百多万,而且在包的下面还藏着几个木箱子,在他将这些箱子撬开后,没有列外,这些箱子装满了黄金。这无论在林墨此时还是往后十几年的社会里都是一笔惊人的财富。 林墨本来也是抱着碰运气的心态来这座小屋的,没想到还真的被他找着了。这些钱和钞票是以前一个**大官贪污的钱财,由于数额巨大,几乎举国皆知。 但没过多久,钱都没动一分他就被人举报了,他应该是得罪人了。那个举报的人应该也是一个很有能量的人,不然中央也不会那么快就派人将他带走,但他的口头非常严,全然否认他的犯罪事实,然后他就被判了有期徒刑十五年,不过没等他出来末世就爆发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在当时他已经死于变异的狱友口中了。 这些信息是他和末世时的战友闲聊时听到的,林墨万万没想到这位大贪官的钱财居然会给他做重生后的嫁衣。 林墨将藏匿钱财的地方整理了一下后只拿了几万块钱离开,他目前也没有能力把这些东西全部转移,只能让它们先放在这里,等后面他把一些事情安排好后才能处理,而且这里平时几乎没有人来,毕竟这里已经荒废了许多年了,而且还有那各种版本的鬼怪传说,所以这里暂时还是安全的。 第11章:生财之道 第十一章:生财之道 林墨在处理好小屋的一切事务后就急忙跑回家,感受着书包里沉甸甸的感觉,他的脸上露出了暴发户的笑容。 “这下子,我应该是全世界最有钱的小孩之一了吧。” 不过这钱一次性不能用太多,不然怕有麻烦,毕竟其来历不能暴露,得想办法弄可以大胆使用的。 就在林墨走在回家的街道上苦思生钱大计之时,一个声音从一个房子里传来。 “你给我滚粗去!你今晚别想和我睡,你自作主张投资给你堂弟酒店的钱都赔了,不把钱重新给我赚回来你就别想碰老娘半点!” “不是啊老婆,你听我解释,哎,哎呦好疼,别别别,那东西很锋利,我出去我出去,别激动......” “唉,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尤其是家中还有一个河东狮,微微摸下眼角以表对这位兄弟的同情。” “不对!” “投资!”对啊,林墨眼中突然灵光一闪,他想到了他可以拿这些钱去做投资,到时候可以利滚利,而且他并不担心会赔本,因为他脑海中有许多保投必赚的生意,而且经过投资赚到的钱也好出手。 “感激啊兄弟。” 林墨在内心里感谢那位被老婆家暴老惨的大兄弟后微微摸了一下眼角后就离开了。 没过多久,林墨回到家中就立马跑回自己房间将那带回来的钱给藏好,不然被自己爸妈找到都不知道怎么解释得好,说是自己买彩票中的?别开玩笑了,不知道未成年人不能买彩票吗?而且就算说出真相自己爸妈也不会信,就算信了,按自己爸妈的性子,可能就直接上交,然后换来一副鲜艳的锦旗,还有五百块钱的奖励金,不对,还不一定能有五百块钱的奖金...... 一想到这些,林墨就藏得更加严实了。 “墨子,下来吃饭了!” “好,我这就来!” 终于藏好了,林墨把钱藏在了自己书柜下面,就算自己老妈打扫也基本不会移动这么笨重的东西,最多帮他整理一下书。 “最近学习还好吗?” “还行” “你可别给我偷懒啊,来,这个部分是你最喜欢吃的” 吃着这最普通不过的饭菜,看着自己家人说说笑笑的样子,幼小的身子丽那沧桑的灵魂感到前所未有的慰藉。 “爸妈,我以后一定会让你们住上别墅,过上这世界上最好的生活!” 林爸林妈停下筷子,呆呆地看着自家小子,随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我们不需要你以后有多少钱,只要你今后能够衣食无忧快快乐乐地生活,爸妈就知足了。” 这应该就是大多数华夏国父母对自己孩子最真实的期盼了,只要孩子以后幸福就够了。这更加坚定了林墨想要报答父母的迫切心愿 在重生之前,林墨虽然每个月都会给家里打一一些钱过去,但他也清楚那些钱他们都没用,相反,这都存起来给他今后买房结婚用的。这是有一次林墨回家*****时无意中翻证件翻到了一个信封才发现的,里面装着一张银行卡和一本记录着林墨每个月打回来的钱和他们省吃俭用下来的钱的账簿。 记得当时看到这信封时,林墨心里五味杂陈,看完后他将其原位置放回,同时心里暗暗下了个决心,今后不管怎样都不能让他们失望。 考虑到这个时候的网文还没崛起,林墨打算写一些前世比较火的小说赚取他的发展资金。 虽说他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赚到许多的财富,但他目前能做的、最保险的也就是这个了,他可不想表现太出众,然后被相关部门注意到。 除此之外,尽管他是这个时代“唯一”的进化者,但是这个“唯一”是指他身为未来进化者的身份。 事实上,进化者一直都存在,无论哪个年代,他们就是前面所提到的修炼者,他们大多数都隐居或者大隐于市。另外,还有一群特殊的存在——异人,顾名思义,异于常人的人。他们是上天的宠儿,他们是有的天生就觉醒了,有的则是因为某些难得的机遇。 这类人一出手就是各大势力的香饽饽,他们天生身体的各项素质远超常人,再进过系统修炼后更是厉害,不过由于末世前 “就写《幻城传说》吧,记得这个在前世非常火爆,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小说,而且距作者发布的时间相差起码七年。”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但连刀都没有,连根木条都砍不了。 隔天早上,林爸跟林妈要出一趟远门,晚上才回来,正好当天是星期天,林墨不用去学校。 待父母都出门后,将昨天弄到的钱取出一部分装进黑色塑料袋后,林墨就出门奔向家附近的一家电脑店。 一开始店老板见林墨这么小,坚持要林墨的父母来才卖给他,这无可厚非,毕竟是谁都怀疑一个六七岁小孩能一个人携带那么多钱,他父母不担心? “看着我的眼睛。” “什么?” 店老板很奇怪为什么林墨会突然让他看林墨的眼睛,不过他下意识还是盯着林墨的眼睛看,大约三秒后,他的眼神变得呆滞了起来。 “叔叔我钱就放这里了,那个64g的U盘我也要了。” “嗯” 林墨就这样带着电脑大摇大摆走回了家中。林墨离开后不久,店老板就清醒了,嘴里嘟囔着“小孩?电脑……”,他感觉自己仿佛失忆了一般,想不起刚才发生事情经过,甚至连林墨的面貌都模糊了,一开始他见自家笔记本电脑不见了一台还很着急,但看到桌上放着的软妹币,验证其为真钞,想了大半天后干脆放弃了,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事实上是这样的,林墨见店老板不肯卖给他,直接将其催眠了。进化者的精神力远超常人,如果学过一些催眠技巧的话,很容易能将一个普通人催眠,而林墨恰好末世时跟一个队友学过。 回到家后林墨熟练地打开电脑,立马就建立文档哒哒哒地敲着键盘,幸好林墨比较喜欢重温看过的小说,不然他可记不住几百万字的剧情。 时间很快就过去两小时了,可能是由于进化者的身份,他对剧情的回忆非常顺利,甚至可以说是看着小说把字抄下来,还有他那前世写策划书和文案等练出来的手速和思维,小说字数居然已经达到了三十万字左右了。见字数差不多了后林墨停下了敲击,将文档保存到优盘中。现在他只是有电脑即写文章的工具而已,想要上传的话还需要网络。 下午,林墨跑到学校附近的网吧,家里没有网络可上不了网,只能通过网吧来将写好的一部分小说投档。 “多少钱一个小时?” “一块五。” “不对,小孩,你几岁?” “八岁半了” “没有大人陪你来?” “......” “叔叔你看我眼睛里有什么?” “......” 林墨实在是受不了这个网管大叔的啰嗦了,直接用催眠术把他催眠了。 这个网吧是个黑吧,不用身份证,林墨成功进入网吧,在找到一个空位后就坐下启动眼前的古董级电脑。 虽然电脑看着很残破,而且键盘还有几个键的套不见了,更加酸爽的是不知道是哪个缺德的二货把吃剩下的方便面盒藏在桌子底部,散发着阵阵的臭味,总而言之,环境相当“舒适”,但这些问题都不打,只要电脑还能用就行。 林墨熟练地打开浏览器,找到几个前世的几个巨头中文网后用自己先前买的手机注册账号,手机和卡是林墨忽悠加利诱成功让店老板办理的。 在注册完后林墨登录进了网站,然后拿出优盘插入电脑主机的优盘接口,之后在一系列操作后,林墨在投稿的章节末尾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他相信不用多久就会有人打电话找他了,思索片刻过后林墨将优盘收好后就离开了网吧。 在林墨回到家后他的父母没过几分钟也随后回到了,“还好还好,不然被二老发现我偷偷跑出去,估计又是一顿训了。”林墨心想。 如果被末世时期的大佬们听到堂堂死神之刃居然会怕被父母打屁股,估计会直接傻掉。 第12章:基因锁 第十二章:基因锁 之后的日子里,林墨边等着小说那边的回复一边过着他苦逼的小学生生活。 是夜,林墨在照常将作业给林妈检查完后就回到自己房间,期间林妈还想要辅导一下林墨。 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这小子居然都懂了,所以也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开玩笑,小学的知识还要辅导?林墨这个“四十好几”的老男人苦逼地想到。 林墨双腿以一种特殊的姿势盘坐的床上,一呼一吸之间有着奇妙的节奏韵律,他的每次换气都会带动身上的肌肉,肌肉随着他的呼吸收缩了起来,而且他的身上不停地流着汗,仿佛在做什么剧烈的运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身上开始冒着热气,整个人就像是煮熟的虾子一样变得通红。 很快,在这种状态持续了十秒后,林墨的体温开始慢慢回归正常。 这洪荒无极决是林墨获得文明之心时得到的,它藏于文明之心内,只有被文明之心认可才能获得。林墨此时已经没有文明之心了,有可能是因为有关时空的悖论,同一个时空间不能有相同的存在 也有可能是因为重生的时候把其给消耗掉了。 虽然林墨现在感应不到身体里的文明之心了,但洪荒无极决已经在他的脑海里深深扎根了,所以就算没有文明之心,他也能修炼该秘。 洪荒无极决其实就是一种锤炼身体的法门,其中还有各种各样的战技,此外,洪荒无极决有9层,每练成一层就能将自身实力翻倍,没错,就是翻倍,而且还是全属性提高的,不像其他秘法只能提高其中一项或以上的属性。 就拿洪荒无极决来说,比如你此时的进化等级是五,你其他属性的系数也是五,但翻倍后就是十或更多,可以说是一部逆天的法门。 能够将自身实力在同级间拉开这么大的差距的秘法几乎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而且这部秘法可以说是其中最顶级的,没有之一,这并不是因为它的属性全加的功能,而是因为它除了能够和其他秘法一样能够直接通过吸收游离在空间当中的暗能量,进而转化为进化能量,它还能吸收其他能量转化成灵能,狂暴的星辰力、阴阳力或热能等等各种能量都可以被它吸收转化成灵能,但对这些的吸收转化也是有风险的,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随随便便成功的。就好比一台电脑,虽然它的硬件都是顶配的,但如果使用它的人是个菜鸡,到时候也是白搭,这就相当于秘法跟修炼者的关系。 暗能量虽然占宇宙空间的八成以上,但剩下来的其他能量也是份巨大的资源,尤其是一些特殊的能量,甚至只要一点就能抵过巨量的暗能量所带来的进化效果。再加上洪荒无极决无论是对暗能量还是其他能量的吸收与转化速度都是极快的,这就就相当于开挂了。 洪荒无极决的特殊性是所有秘法中独一无二的,这也给林墨在这灵能匮乏的时期能够快人万步提升实力! 至于为什么修炼法门能够将进化者的实力提升这么多,这主要源于其与基因锁的关系。 在前面所述中,人类的基因和其他动物的基因中隐藏着某些从上古遗传下来的基因,即血脉。这种存于血脉中的基因在和平年代也有人成功将其激发,而这类人就是前面所讲的异人。 另外,在发现异人的特殊能力后,各个国家的科学家都对此进行了许多研究。在长时间的研究后发现这类人的基因多出了一条螺旋结构,这让他们感到非常惊讶和奇妙,而后在末世才成为进化者的人身上也发现了这种结构,但他们的战斗力又普遍低过末世前的进化者,这使得那些科学家们很疑惑,难道是因为输在了起跑线上? 后来,在进一步的研究后,历时五年,他们发现在多出来的螺旋结构上有一处神秘的基因片段,这个基因片段的神奇之处在于它仿佛不存在一般,如何的检测方式都不能测出它包含的遗传信息,只能通过检测其他遗传片段时通过排除而发现在这个基因的位置,因为这里仿佛与前后断开,但基因螺旋结构的正常运作又说明着这里存在着什么,因此科学家们称其为幽灵基因。 带着这个疑问,接下来,他们将末世前就是进化者的人的相同位置的基因与末世后才进化的普通进化者的相比较后,他们发现末世后的普通进化者没有发现这个基因,只有末世前的异人才有。 然后,他们又将其与和那些战斗力远高于普通进化者的觉醒者的相比较,发现这他们也跟异人一样拥有该基因,自此,基因锁的存在被证实,在后来它有了更正式的称呼,名为秘钥基因,即打开进化大门的神秘钥匙。 这是以前人们从未了解过的地方,这里藏着更深层次进化的钥匙,一旦获得这个钥匙就能让自己的进化程度加深,注意,是进化程度,而不是进化等级,每一个进化等级是分程度的,程度越深说明你在这个进化等级进化得越完美,同时也在这个等级的时候越强。 而且每一个进化等级都有与其相应的秘钥基因,只要你能成功从中获取进化的钥匙,那你就能比别人在进化的大道上走得更远。 另外,基因锁的打开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通过修炼进化法门促进基因锁的开启,这是后面的研究得出的结果;另一种则是在遭受外界对自身致命的打击时挣开基因锁。最后一种途径很困难,也很危险,像上面所说的那个打开基因锁的人,他只是一名普通的士兵,而他能开启基因锁是用命来赌的。 在当时还只是末世初期,那些藏于各个文明遗迹中的修炼之法还没被发掘出来,想要打开基因锁何其困难,但他还是打开了,后来研究分析的结果是因为他当时在与异兽战斗的九死一生之际,对生的强烈渴望让他无意中冲破了基因锁。 当然这两种只是众人皆知的办法,还有一些别的办法,就比如林墨当时在融合文明之心时就莫名其妙地打开了第一层基因锁。 基因锁层数据说有十二层,听说能够打开第十二层的话就能成为神一样的存在。但在末世时,也没听说过有人能达到那个层次,最多的也就第十一层,林墨也只是能打开第七层而已,不过由于他秘法的强悍,他当时是七阶强者,甚至能跟八阶的同样也打开第七层基因锁的人一决高下。 第13章:成交 第十三章:成交 在林墨投稿完《幻城传说》第一卷一星期后,林墨收到了两条短信,其中一个是一个叫吴烨的人发的,是龙腾中文网的负责任人,另一个则叫张扬,是优云中文网的负责人。 “没想到这么快就上钩了,而且还是未来两个网文界的巨头,谈可以,但当面谈可不行,不然他看到我这副模样,百分之百不相信我能够写出这种小说。” 短信的内容大同小异,都是想约林墨出去谈一下小说的。 吴烨是龙腾中文网的话事人,他最近很苦恼,非常烦,每天浏览各种各样的小说文章,但没有一个让他起鸡皮疙瘩的。公司最近的业绩也不温不火,处于一个稳定但又危险的境地,主要是最近也有很多网文网站如雨后春笋般逐渐冒出,同行间的竞争愈发激烈,而且他的死对头优云中文网最近又签了几个很有潜力的作者,自己这边却一直没有找到好的种子作家。如果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下去的话,那公司的未来绝对不是光明的。 吴烨认认真真看完了第一卷里的一百多个章节,可以说是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放过。在看完后,他就非常确定这本小说一定会掀起一场文学界的风暴,于是他立马就让助理帮他找到林墨的联系方式,并且亲自发短信过去询问。至于张扬,也跟吴烨差不多,在看到林墨的投稿后眼里也是一片火热,越看越惊为天人,看完后也是第一时间联系林墨,只不过这两个人恰好同一时间联系了林墨。 林墨看着自己的小胳膊小腿无奈地叹了口气。他思索了一会儿后给吴烨跟张扬分别回了短信,内容也是非常简单直接,就问他们是不是想买这本书的版权,他不想露面,想要的话就给出三百万,这个价钱在当时可以说是非常大的了,对于普通人来说也是一笔巨额财富。 林墨的态度简单明了且自信,但如果不明白人看来的话是有些自信过头了,堪称自负。两家互联网大公司邀约见面,言辞可以说是丝毫不客气地拒绝了,不过林墨也是有绝对的自信才敢这么做的,他深知未来《幻城传说》这部小说所带来的巨大利益。 “滴滴。” 将短信发过去后过了几个小时,林墨先后收到这两人的回复,吴烨那边说没问题,但有个要求,希望林墨能够签约龙腾五年,字里行间态度非常好。 看到要签约,而且还是五年,林墨想都没想就回绝了。不过没过多久,林墨就又收到了吴烨的短信,内容表示林墨可以不签龙腾,但要求林墨今后若是还有新作要发布,龙腾将是第一发布网站,并且能够有将其转载到其他媒体和授权翻拍成电视剧或电影的权利。 听起来有些霸道,但林墨想了想也没多大问题,反正他今后都不会再写了,他只是想用这本书赚的钱来利滚利。不过他也没有立马同意下来,他要看看优云那边的态度是怎么样,但这可能要让他失望了。 张扬表示要见面谈,而且语气还阴阳怪气的。 虽然说坚持见面林墨可以理解,但后面说什么你一个新人作家什么什么的,林墨就不爽了,说白了就是林墨只能签他们的公司,不然就会被封杀,态度非常强硬。 对于这种态度林墨只能呵呵回敬了,林墨现在想想为什么未来网文界两巨头为什么就只剩下龙腾能够一家独大了。 此时,一件古色古香的办公室内,张扬正在细品着极品大红袍,房间里茶香四溢,葛优躺在老板椅上半眯着眼睛沉思。 “一个新人而已,胃口就这么大,小李,告诉他只能给一百万,不行就算了” 张扬低语自道,现在唯一勉强能跟他较量的就只有龙腾,不过也只是勉强而已,优云现在虽然还没有被摆在明面上称第一,但大家都心知肚明。 然而,张扬万万没想到仅凭林墨的一部小说就能让他被昔日看轻的龙腾给掰下来,而且就算林墨当时没有投这本小说,未来该小说真正的主人也会投的,而且也是跟龙腾合作,所以说优云的下台是迟早的,这些都是后话了。 “看来优云当初会从王座跌下是原因的,眼光是有的,但太飘了,完全失去了纳贤时的谦逊。”林墨想道。 此时,吴烨正在办公室里不停踱步,时不时看看手机,他心里不可谓不着急,他怕林墨把版权卖给其他公司。不过他的担心纯属多余了,就在他刚想要再发短信去询问林墨的想法时林墨就回复他了,林墨表示可以卖给他,此外他要求到时候带一百万现金和一张两百万余额的信用卡。 吴烨看到林墨的短信后心里的石头算是落下了,对于林墨提出的要求吴烨也回复没问题。 后面林墨跟吴烨越好交易的时间和地点后,林墨就开始赶工把小说的后面的全部内容码出来。 ...... 一星期后,一个戴着金丝眼镜、国字脸的标准体型的三四十岁的男人提着一个黑色公文包走进一家糖水店在靠门的位置坐了下来。 “老板需要点啥?” “来两碗冰粉吧。” “好勒!” 吴烨环顾四周看了一下店内店外,店里没有空调,只有一部老式吊扇在天花板上苟延残喘,不一会儿他的额头就冒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 他今天应约从广海市开了两小时的车来到了夏阳镇,此时的夏阳镇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等了约莫有十分钟后,冰粉也吃完了,店里除了刚才只进来了一个穿着多啦A梦图案短袖的小屁孩,其他什么人都没有,这让大中午的跑来偏远小镇挨热的吴烨感到被耍了一样。 就在他感到疑惑和不爽,准备再等二十分钟就离开的的时候,刚才进店的小屁孩朝他走了过去并坐在了他的对面,而且拿起勺子作势要开动。 “哎哎,小朋友这不是点给你的,是叔叔朋友的。” 林墨不理他,直接舀了一大勺冰粉往嘴里送。 “喂!你这小屁孩赶紧给我......” “钱带来了吗?” 就在吴烨想要发飙将这个小屁孩赶走的时候,耳边响起了这句话。 “什么?” “我是林墨,你钱带来了吗?” “你是林墨?!别逗我了,小朋友,林墨是你爸爸还是什么人,他为什么不亲自来?反而叫你来。” 吴烨此时心里有一万头曹尼玛在他心头疯狂践踏,他搞不懂为什么林墨要让这个小孩来冒充自己来跟他见面。然而在接下来的对话后,吴烨发现自己想错了,这个看起来八九岁的小孩还真的是林墨。 在接下来的一小时,林墨跟他讲了一些关于《幻城传说》第一卷的相关内容和后续部分的一些内容后,他信了。毕竟他之前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去阅读,其中的内容可以说是非常熟悉了,当然仅凭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是他被林墨缜密的逻辑和语言折服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他是不会相信一个八九岁大的孩童会有如此的表达能力和文学素养。 除此之外,他还从林墨的眼神中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威压,说起了他自己都笑了,他居然会被一个小孩的眼神给惊住,林墨这时候可没用催眠术。 “现在信了吗?” “你真的是林墨?” “如假包换,我当初不想跟你们面谈也是有原因的,就如你现在所见的这样,如果你见到我现在的样子,后面你还会跟我好好聊下去吗?” “额……你说得有道理,不对,你为什么会用你们?还有谁想跟你面谈吗?” “优云,不过我们后来没协商一致。” 吴烨眉头顿时皱了一下,没想到优云也找上了林墨,不过幸好二者没谈拢,还好自己没有刚才没有立马离开,想到这里吴烨放松了许多。 在看完《幻城传说》的第一卷后,吴烨当时就有种直觉,这是一部能帮助龙腾度过困境并将其推向第一的小说。 可惜林墨不会读心术,不然他肯定会多敲吴烨一笔。这本小说在未来可以说是连续火了好几年,主要是以其为剧本拍摄的电视剧和大电影在市场上赚了巨量的金钱,而且还帮其中的几位主演和配角迅速地火了起来。这么一说起来,林墨只卖了三百万像是血亏了一般,确实,林墨是要得少了,但在这时的市场上来说已经是非常好的价格了,乱开价的话可得不偿失。 在确定面前坐着的小孩是林墨后,吴烨也没仗着自己是大人就临时改口压价,而且他也没觉得自己面对的是一个小孩,更像是面对一个久经沙场的杀神,让他有点发怵,这种感觉非常奇怪,这原因可能是因为林墨的气场太强大了,虽然他的身体是幼小的,但是灵魂已经是四十好几的人了,并且经历了太多普通人想象不到的残酷战斗。 “既然都没问题了的话,那我先走了。” 二人后来又谈了十多分钟后,双方都没问题了后就分开了。 吴烨看着林墨那幼小的身子提着有他半个人高的公文包慢悠悠地消失在眼前不仅感慨:“现在的小孩太妖孽了!” 其实不是现在的小孩妖孽,而是林墨重生作弊了,这可以说是重生者的特权吧,能够在起跑线直接起飞。 第14章:睡神庄磊 第十四章:睡神庄磊 在得到龙腾的三百万后,林墨并没有马上进行其他操作,而是安安心心上学,说是那样,其实林墨每次都会逃课,但学校也拿它没办法,林墨在学校就是妖孽的存在,还在二年级的时候就已经能够将六年级的试卷做满分了。于是为了能够让这个妖孽老老实实留在学校也就随他一些了。 林墨在教室上课期间几乎都是趴在桌子上的,他坐在教室最里面的一个角落。常言道,教室角落不是学渣就是学霸,但林墨都不属于这两者,他是属于开挂的那种,或者说是老天爷的私生子。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八年,转眼间林墨就上了高一,高中还是原来的高中,此时的他已经十五岁了。 在这八年间他在学业方面都表现得非常妖孽,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别人就只能称第二,但除此之外他都非常低调,他本来也不想在学校表现那么高调的,但看爸妈那期盼的眼神他决定还是表现突出一些,然而没想到过火了,每次有什么全国学科竞赛校领导都指名要林墨去,这在以前林墨想都不敢想会有这种待遇,既有全年的奖学金也有各老师的追捧。 虽然他们说干了口水,但无一例外林墨都委婉拒绝了,他可不想到时候被媒体采访出名。 见林墨这么不上路,那些领导也就不再求他了,觉得林墨太自负了,后来他们就对林墨冷淡了很多,只当他是一个成绩好的普通学生对待,希望到时候高考能给母校争光。 自此后林墨算是松了口气,平时修炼和处理其他事情的时间就够紧凑了,还要搞其他事情的话那就真的不够用了。 林墨现在的进化等级已经打到三阶巅峰了,基因锁也突破到了第三层,最近他遭到了瓶颈,需要通过一些特殊途径或物品的辅助突破。 林墨坐在教室的角落处思绪飞转,这些年来林墨不管是换教室还是升年级,他的位置始终都是这里,与此同时,身边总坐有一个面显苍白、留着一头板寸的骚年。 “今天咋地啦伙计,昨天又掏空了?” “没没没,你石头大爷没那么虚!” 此时一脸苍白的少年是林墨的同桌,名为庄磊,林墨一般都直接叫他石头。可能别人听了二者的对话后会觉得这货是昨天去整活了,其实深知庄磊的林墨知道他只不过是晚上老祖宗的手艺修炼过头了。 庄磊也是林墨重生前的好友,只不过二人那时在高二才相识的。庄磊可以说是一个奇葩中的一朵艳丽的菊花,脑子非常灵活,就是人太懒散,而且还是一个网瘾少年加资深**。记得他说过他从一年级就开始博览群片了,林墨当时听到也是直呼狼灭。 对于这么个奇葩的朋友,林墨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这货这么整活还发育得这么好,一米八二的身高,还特么是学校两只篮球队中的小前锋。 那时高中毕业后,二人就分道扬镳了,说起来还挺怀念跟这货扯皮的时光,林墨回忆着二人的过往。 另外,每每跟庄磊扯皮,林墨都会想起张伟,嗯,两人一样骚浪贱的可爱有趣。也不知道现在的张伟过得咋样,反正也差不到哪去,毕竟有一个未来省首富的老爸,虽然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公司的老板。 “过几天就去找张伟他爹聊一聊吧。” 林墨现在要找一个合适的人帮他运用他脑子里的未来信息,毕竟这具未成年的身体行事比较不方便。而张伟他爹最合适不过,是一个难得的计算机和金融天才,最重要的是,为人人品也可信,还能跟张伟重逢。 “那好吧,待会我就不给你打掩护了,等一下睡过头被屁股脸抓到可别怪我。” 一听到屁股脸三个字庄磊顿时就焉了,连忙说道:“你这可一点都不仗义啊,平时我可没少给你资源,我又不像你那么变态,天天睡觉,除了那个屁股脸班主任会说一下,也只是点一下,其他老师都不说,我只要脑瓜子一歪,白眼一翻,那屁股脸的粉笔就跟追踪**一样进准,搞得我额头生疼,而且,而且也挺丢人的......” “嗨哟,没想到我们石头大爷脸还在呀,平时体育课蹲边上打望女同学的勇气哪去了?” “你就别打趣我了,求求你啦,小墨哥哥~呜呜呜.......” “好好好,你别再恶心我了,快点放手,不然我直接举报你。” 看着庄磊那一副猥琐加上演的悲伤欲绝的样子,而且双手死命保住林墨的双肩,还一直晃来晃去,林墨差点吐了。 这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林墨隐约听到一些低语...... “你们说这两个人是不是同性恋啊,我发现庄磊经常抱着林墨嘤嘤嘤,虽然我不歧视同性恋,但也得注意一下场合吧。” “就是就是。” “对,太伤风化了,啧啧啧.......” “.......” 林墨身为进化者,听力非常发达,发达到十米外一只苍蝇飞过都知道,想听不到都难。他听着班里正在观察庄磊对他耍宝的画面的女生的对话,其中还有班里喇叭著称的袁琴,这女生最喜欢跟其他人聊八卦,要是被她误会了......后果不堪想象! 林墨现在恨不得将庄磊送去拘留所里让里面的基佬操练一百遍啊一百遍,看他还敢不敢这样耍! “我就知道小墨哥哥人最好了,mua~” 林墨心里:当场就想掐死他。 “上课!” “老师好” 没过多久,上课铃就响了,一个下巴分叉,极似屁股的脸出现在讲台上,这是林墨的班主任,秦寿,注意,不是禽兽。 秦寿是林墨的数学老师兼高一十的班主任,虽然名字谐音禽兽,但人一点都不禽兽,相当严肃,见不得一个在课堂上捣乱的学生,可以说是一个相当负责任的好老师了,就是这个名字跟他的实际形象有点反差,再加上那屁股似的下巴,说实话有点搞笑,但看到他一脸认真的模样又笑不出来。 “翻开书的第78页,今天我们继续学习空间立体几何。” 看同学们都准备好后,接下来就是秦班主任的表演了。 “还记得昨天我们讲过的那道题吗?如图,在圆柱O1O2内有一个球O,该球与圆柱的上、下底面及母线.......” 林墨没等他讲完就已经先一步倒头趴在桌子上了,看似是睡着了,其实林墨是在修炼洪荒无极决,对外界的情况还是很清楚的。 一开始庄磊也以为林墨睡着了,但不是很确定,有一次他很无聊地靠在趴桌上林墨的耳边说了一句“我是你爸爸”后他就明白自家大错特错了,一说完林墨就给他二弟来个回首掏,自此他再也不敢了,也不再认为林墨睡觉是真的睡觉了,这意识比醒着还清醒啊。 “那个谁?庄磊,你上来做一下这道题。” 这时,林墨桌子底下的脚朝庄磊的脚踝踹了一下,见这货没反应,林墨加大的力度再一次踹了过去。 只见庄磊这货一下子站了起来,嘴里磕巴道:“老,老师有事吗?” 见庄磊一副懵逼的样子,林墨一点都不奇怪,刚才林墨趴下没多久,坐他旁边的庄磊也渐渐进入了梦乡,只不过不像林墨那么大胆,敢直接趴下。 庄磊一只手托住下巴,右手握着笔不停动着,一副很认真听课做笔记的样子。 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要说课堂睡觉睡得最正经的人,林墨舅服庄磊,影帝级的睡神。 手托住下巴是不让自己睡太死趴下,握笔的手不停动只是营造出一种认真学习的假象,实则笔只是在草稿纸上瞎画着,远远看着像是在做笔记,这个技能林墨只能直呼牛顿的妹妹牛批,能够一边睡觉一边搞出花样,也就庄磊这个人才才能做到了。 “嗯?没听清?我看你刚才很认真做笔记的样子啊,笔都没停过,我说你来解一下这道题。” “那个,这个,好......” “铃铃铃......” 就在庄磊快要迈出第一步时,下课铃响了,此时他的心里:老天爷眷顾!然而,下一秒他就悲催了。 “既然下课了,那庄磊你下一节课再上来接着做吧。” 庄磊:“.......” 这时林墨也起身了,这是今天最后一节课,简单收拾一下书本后林墨就出去觅食了。 “等我一下!” 庄磊将书本随便整理一下后跟上林墨。 第15章:飞起来了 第十五章:飞起来了 二人在食堂吃完饭后,他们边扯皮边朝停放自行车的地方走去。林墨和庄磊都是走读生,林墨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而庄磊则是本地人。 林墨的高中名为蓝海第一中学,位于林墨老家三十多公里的蓝海市,该市是东天省的一个二线城市。 蓝海一中对学生的住宿不做硬性要求,住校或走读学生可以自己决定,但大多数学生还是会选择住校,因为大多数蓝海一中的学生的家庭都是普通家庭,虽然说是二线城市,但学校附近的出租屋的租金还是非常高的,因为学校周边是商圈,随便一个一室一卫的十八平米房间都要一千以上一个月。撇去这个原因,毕竟住校也便于上学。 林墨自己一个人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100平的公寓住,说是租的其实也就是对外,其实林墨早就把租的公寓买下来了,后来他还把公寓的地下室也买了下来,在里面还有他购买的各种健身工具。不过这样下来,以当时的房价,先前写小说赚的三百万几乎全花光了,但还好林墨并不担心。 这些年间,林墨花了当年获得的两百万黑钱打通了黑市的途径和在丝国开了一个私人账户。然后他分好几批处理了当年他获得的黄金,前前后后总共在黑市卖了三亿。 “小心!” “嘭!” 就在林墨刚要坐上单车,庄磊刚喊完,林墨左手向前一抓,一个篮球被他牢牢抓在手里。 林墨此时眼神一凝,盯着旁边篮球场中的一个发型中分的男子,原来是孟钢这货,刚才砸向林墨的球就是他扔的,其实就在庄磊提醒前他就已经感受到一种针对自己的恶意了。 “卧槽,菊花,你是不是有痒了,你会不会打球啊!?” “庄磊你给我住口!” “哈哈哈,菊花,这个人的名字很好特别,咋一听还以为是**” “......” 庄磊见状,立马开口怒骂,自己的基...好朋友居然差点被篮球爆头。 搞笑的是,这货一开口就叫人家菊花,惹得路过的女同学晓得花枝招展,而孟同学脸上则写满了羞耻二字,不过把孟钢的名字倒过来念倒也像。 “不过没看出来啊,小墨子你指力这么大,从球场到这边的距离大概有五米,你居然能在这么短的距离牢牢抓住高速飞来的篮球,咋做到的?” “好好练老祖宗传承下来的东西” “就这?别逗我,你......” 庄磊听完后一脸黑线,听林墨的语气明显是在忽悠他,要是能勤练那手艺就能练成林墨那样的大力金刚指,身体掏空了也要练练。 “喂!我还在这里,别无视我!林墨,敢不敢跟我球场上一对一单挑一回?是爷们就来!” 见庄磊跟林墨居然无视他没心没肺地在聊天,孟钢气不打一处来,开口喊道。 “我性取向正常。” “什么?我跟你单挑跟你性取向有什么关系??” 二人的声音飘向众人耳里。 “哈哈哈哈.......” 旁边见有瓜可吃的吃瓜群众已经明白了林墨表达的是什么意思了,一个接着一个笑了,而孟同学还是一脸懵逼状态。 “嗯???” “老大,那个,他说你是弯的。” 听边上凑过来的小弟一说,孟钢的脸都涨红了。那个小弟看自己老大一脸的不知所措,忍不住上去说了。 “靠,林墨,有本事别耍嘴皮子!” “我就耍了,肛门同学” “你!.......” 庄磊对林墨道:“看来这小子上次被你抢了风头,对你还怀恨在心啊。” 上星期三,林墨在学校举办的田径中抢了他的第一名的风头,当时林墨也正好无聊,于是也参加了,然后不出意外得了第一,但没想到遭到这货的记恨,后来才知道他想在自己班的班长刘雨薇面前装逼,结果不成反被草,咳咳这只是一种形容,并不是真的被林墨草。 刘雨薇是林墨隔壁班的班长,同时也是学校各大绅士公认的校花,长得高挑靓丽,皮肤如羊脂玉般结白,就是给人的感觉有些冰水,不过貌似也就是这些特点激起了众多牲口的征服欲,孟钢是其中的狂蜂浪蝶之一。 当时,刘雨薇虽然没兴趣看孟钢的表演,但身为班长,自己班同学比赛邀请自己来观看也不好拒绝,于是就同意了。 然而,很不幸,没想到校队的孟钢,同时也是这次比赛热门的选手,最后竟然被平平无奇,浑身上下看不出一点肌肉的林墨给虐了,面子算是丢尽了。 看到刘雨薇坐在篮球场旁边的亭子下面拿着一本历史书在看,正好林墨也在附近,于是孟钢想到这是个绝好的机会让女神重新看上他(其实人家自始至终都没关注过他)。 孟钢这次发誓一定要把面子找回来! “你真的想要跟我单挑?” “没错!敢不敢?!” 林墨一点都不想理孟钢,他心里的那点小心思,作为过来人的林墨看得一清二楚,不就是想在小姑娘面前出风头嘛,本来不想理的,但鉴于这小子的性格,林墨改变主意了。 林墨不说话,用脚挑起篮球,用手接住,径直走向孟钢。 “我可以跟你单挑,但有个条件,如果你输了的话,以后别来烦我,最好见到我就绕路走。” 孟钢回道:“没问题。”反正他也不想见到林墨,只不过心里咽不下那口气,说白了就是小心眼。 “那快点来,我还有事情要忙。” 孟钢见林墨应战,他发誓这次一定要干死他,至少让他骨折。 但结果真的会如他所想的那样吗? 此时,球场上的其他人见二人剑拔弩张的画面,很默契的把场子先让给他们。刘雨薇似乎也来了兴趣,美眸朝球场看去。 “一球定胜负。” “行。” “我让你先攻,来吧!” “那个,你能不能先给我讲讲规则,我之前没打过篮球。” “噢,听好了,等等,啥,你说什么,你不会打篮球??” “是啊。” 听完林墨的回答,他简直不敢相信,之前他可是亲眼目睹林墨单手接住了篮球,至少是会的,可特么居然告诉他没打过。 孟钢稍稍惊讶后就露出了基佬的笑容,孟钢心里想着,本想着这小子球技应该挺可以的,结果根本不会,看他一脸无辜的样子,还有那菜鸟的运球方式,看来确实是不会。他刚才应该是运气好接住了球,手实则被震得生疼,只不过碍于面子,不把痛苦表现出来而已。这小子唯一的优点就跑得比较快而已,而篮球拼的可不只是速度。 想到这里他露出了自以为很帅的笑容。 “没问题,规则是......” 五分钟后,林墨很快就消化了规则的内容,然后告诉他可以开始了。在这之前庄磊劝林墨还是不要上,他怕孟钢使坏,但林墨坚持要上,并让他放心,见林墨这么坚决了,他也只能在旁边留意孟钢的动作。 “这死菊花虽然人比较恶心,但球技还是可以的,希望他到时候别乱来,不然让他菊花染血。” 庄磊在场下默默想着,要是孟同学知道庄磊的想法,可能最近见到庄磊都要注意保护一下自己的后门。 其实就连林墨也搞不懂,为什么庄磊想揍人揍的第一个部位居然是菊花,以前听他说他在初中把一个欺负自己班里女同学的社会混混的菊花用棒球棍给......爆了。 “嘭,嘭,嘭嘭......” “我要上了,你准备好了吗?” “你尽管放马过来。” 林墨也不磨叽,单手运球奔向篮筐,而且还是径直对着孟钢怼过去。 见林墨居然连弯都不拐一下就正面朝他怼过去,孟钢一时有些懵逼,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嘴角裂开一个弧度,心想道:“正好苦恼怎么把你这小子给撞飞,没想到自己送上门来了。” 很快,二人的身体接触了,这是男人与男人的较量,这是灵与肉的碰撞,这是咳咳不好意思跑偏了。 这时,球场上飞起来一个男子,他面露惊恐,身体呈大字展开,双手挥舞着,双腿有节奏地一伸一缩地跳动着。 菊花哥哥他飞起来了。 没错,孟钢被林墨撞飞了起来,林墨在把他撞飞的时候自己也跳了起来,而且他跳起的位置还是三分线。 林墨单手抓着球对着篮筐就是一顿猛灌,嘭的一声篮球落地,同时林墨落下,双腿微曲,伸出左手稳稳地接住了刚刚落下的篮球。 刘雨薇的美眸在此时折射出异样的神采。 “呃啊,噗,咳咳咳......” 与此同时,我们的菊花哥哥也结束了他的飞行,平沙落雁式落地,给坚硬的水泥地来了一个热烈的拥抱。 此时他看林墨时的眼里满是恐惧,他怕了,他一个一米八几、一百六十斤的人居然被一个一米七的瘦子给撞飞了,而且刚才格挡的右手好像骨折了。 见孟钢被撞飞摔倒在地,他的两个小弟连忙赶到将其扶起。 “老大,你没事吧!?可恶,小子你等着,我现在就叫人。” “怎么着?想打架啊??”庄磊见状,立马出声回应。 “揍的就是你们!” “闭嘴!” “老大?可是……” “我说你们给我闭嘴!” 见自己老大发飙了,二人也就不说话了。 孟钢很郁闷,输了比赛就算了,但还输了人的话那脸可就丢大发了,说实话,凭这一点林墨就想给他点个赞,还好脑子没摔坏。 “认赌服输,我以后不会再找你麻烦。” 听他说完后,林墨也不拖拉,将球扔到地面后跟庄磊一同离开了。 “咔嚓,咔嚓,噼里啪啦......” 在林墨刚离开没多久,刚刚还健在的篮球钢化玻璃板就出现了蜘蛛网似的裂纹,最后整个破碎掉了下来。 吃瓜群众:“卧槽,牛批啊,这是人能干得出来的事......” 孟钢跟他的小弟此时是目瞪口呆,口水一口接着一口,心里不一而同地想道:还好没有跟他打起来。 他看着林墨骑着单车逐渐缩小的身影,他该不会也是跟秦爷一样的人吧...... 第16章:机场邂逅 第十六章:机场邂逅 在解决孟钢这边的问题后,林墨还没清净一天,本以为第二天放国庆大长假他能马上离校,结果隔天下午刚放学不知道从哪里杀出来一个痴汉让他足足待了一小时才能走人,而且还是逃走的。 林墨现在很后悔,相当后悔,当初就不该理孟钢这死菊花。 此时,在班主任办公室里,他正在遭受眼前这个留着络腮大胡子的高壮中年男人的唾沫攻击,如果给他一身袈裟,再摆一个手势,活脱脱的唐师傅在世。 “林墨同学啊,你要考虑清楚啊,这个机会可来之不易呀,多少人想要进CCBA都没有机会啊......” “林墨,你要不再仔细想想,这个机会确实难得。” “......” “胡先生,我真的不行,我现在最想做的是学习,然后考个好大学,我对于进队打比赛真的没有兴趣。” ???? 林墨先前在球场的惊人大灌篮恰好被国家队前来准备挑选有潜力新生代的胡猛看见了,这种大灌篮如今只有国外那几个最顶级的篮球运动员才能做得出来,国内他还没见过有人能够在三分线起跳暴扣,还特么把篮板给扣爆了。 身为主教练的他求贤若渴,遇到如此好的苗子,不,是大树,就像看到了没穿衣服裸奔的美女,林墨甚至被他看得心里发毛,这就是为什么林墨说他像痴汉。 “哎哎,别走啊,我还没说完啊,你听我说,进去后,哎?人呢?跑这么快.......” 林墨趁胡猛不注意一溜烟就跑了,二人一直追赶到了楼梯口,不过待林墨一到楼道就身影如同被光线折射扭曲了,不到一秒整个人就消失不见了,这让刚刚追到楼梯口的胡教练感到很疑惑。 此时,一棵树下有一片空间突然扭曲,一道模糊的人影逐渐变得清晰,林墨的身影忽然诡异地出现在离教学楼十米外的树下。 这是林墨的空间异能掌控的一项技能——瞬移,他现在最多只能移动十米的范围。虽然这技能听起来很逆天,其实也是有代价的,每使用一次,林墨的灵能就被会急剧消耗,他现在还只是三阶巅峰的等级,最多使用十次他就被掏空了。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使用的,可见胡猛对林墨的杀伤力有多大。 “没想到我的异能会在这种时候派上用场,算了,可算是逃过他的念经了。” 林墨无奈苦笑,他居然会用自己的空间异能来逃跑,而且还是因为一个普通人。 总而言之,孟钢事件也好,胡猛发出的邀请也罢,都是林墨生活中的小插曲。林墨回到宿舍后,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准备明天启程外出。 ...... “前往广海市的旅客注意:您乘坐的CG2233次航班现在开始办理乘机手续,请您到18号柜台办理。谢谢! Ladies and Gentlemen, may I have your attention please: We are now...” 一个穿白色衬衫坐在机场咖啡厅的青年在听到广播后伸了个懒腰,然后拿起手边的咖啡一饮而尽,提起他旁边的旅行包,朝着广播里所说的第18号柜台走去。 “时隔多年,广海市,这个葬送我许多宝贵东西的地方,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了。” 林墨此行的目的地正是前世工作和读大学所在的城市,他要去找张伟的老爹聊聊,此行关系到他未来的发展。 “啊!” 就在林墨还在感慨过去的时候,在林墨右边上有个身着黄色百褶裙和脚穿小白鞋、肩背一白色包包的的女生,突然失去重心朝跟前的地面摔下,。 女生内心:“死了死了,这下要毁容了,呜呜,早知道绕点路,前面人家刚刚擦完地板,小心地滑牌还那么明显,呜呜.....” 就在女生以为自己的尴尬现场就要开始的时候,一只白皙、手指修长且骨节分明的手抓住了她的胳膊,她前倾的趋势被这只手的力量给制止了。 女生抬起头见到原来是有个陌生的手抓住了她的胳膊,所以她才没扑街,但看到林墨的手背快要与她的胸部接触的时候,她的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脸颊渐渐升起两朵好看的红云。 当女生抬起头的瞬间,她的长发拍打出一阵带有兰花般的幽香钻入林墨的鼻孔,林墨顿时有些呆了。绝色佳人,林墨脑海里浮现出这四个字。眼前的女生有着一张标准的鹅蛋型脸,素颜的脸上面点缀着一双就美艳的红唇,颜色比任何口红的色号都要好看,那粗细恰到好处的柳眉配上琥珀色的眼睛,令人一看就无法移开双眼,还有那笔挺的俏鼻,微微一皱显得俏皮可爱...... 林墨看到女生脸红,一时间脑海里充斥着一句话: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 “好美的女人,跟我在末世时见过的冰雪女皇的面貌不相上下,我以前没见过她吧?难道我重生后魅力上涨了?连这么美的美女都对我动心了?” “谢谢,那个可以把先手松开吗?” “哦哦不好意思。” 刚才林墨有些看呆了,于是忘了自己还抓着人家的胳膊,说实话,这触感惊到他了,丝滑无比,柔嫩非常。 说实话林墨心里微微有些失望,他还以为人家看上他了,馋他的颜值,没想到啊,唉。其实林墨现在由于每天都修炼洪荒无极决,在达到二阶后就进行了一次类似洗精伐髓的身体优化,虽然脸没有那些电视上的明星帅哥那么帅,但也可以算是一枚帅哥了,尤其是哪双仿佛可以从中看到整个星空的黑色瞳孔,当时女生也是因为一抬头就看到林墨的这双眼睛。不过她很意外,她居然没有从中看到欲望,而是欣赏,到现在他还没遇到如林墨这般的男人。 “那个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沈沐娆,三点水的沐,妖娆的娆” “林墨,双木林,墨水的墨。” “你也是去花城的?” 深沐娆问道,花城是广海市的别称,因四季常绿而著名,这还只是其的其中一个称号,除此之外,花城还是东天省的金融中心,在那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公司的总部,张伟老爸的公司更是其中的一匹黑马,虽然现在距离东天省首富还有点距离,但也差不了多少。 “是。” “太好了,我是那的当地人,林墨,我知道很多当地有名的小吃,等到了后我请你吃饭。” “不用这么客气的,换做是其他人我也会这么做的” “......” 广播:“尊敬的各位旅客,距离前往广海市CG2233的飞机还有二十分钟就要起飞了,请还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乘客及时办理,谢谢!Dear......” “好吧,祝你旅途愉快,希望我们到时候还能再见面,到时候你可不能拒绝咯。”沈沐娆见距离飞机起飞时间已经不久了,于是也没再继续聊下去。 “嗯,你也是” ...... 广播:“女士们,先生们,如果有什么需要的话按一下左手边的按钮就可以,再次感谢您们乘坐本次航班。” 此时林墨很意外,刚才差点扑街的那个女生居然这么巧就坐在他旁边,此时沈沐娆的眼睛也瞪大了,没到这个青年居然这么巧跟他同坐。 “你好。”两人异口同声说道,随后二人都笑了。 “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见面了,我们还挺有缘的,只不过下次别再扑街了。”林墨开口道。 “哈哈哈,确实不能再扑街了,现在国庆节放假,你是去花城旅游的吗?” “不是,我要是去见一个朋友,他家就在花城。” “原来是这样啊,你今年多少岁啊,我觉得你应该比我小一点,我今年20岁。”沈沐娆问道。 “我今年十五岁,不过很快就十六了。” “哇,你居然才十五?为什么我见你觉得你已经十八了,我不是说你显老啊,你别在意啊。”沈沐娆压低声音惊呼道。 林墨听完后内心毫无波澜,他被这样误会不只一次了,不是林墨显老,而是他这个人比较老成,说话不紧不慢,语气平稳,毕竟内心住着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 “哈哈,我经常被人这样误会,没关系” “那我以后叫你小墨吧?” “可以,我就叫你娆姐吧。” “......” 然后,颇有缘的二人交换了电话号码,接下来的十五分钟二人都是在你问我答中度过,随后二人开始各忙各的,沈沐娆拿出她随身携带的画册,上面有很多素描和其他动物或植物的绘画。沈沐娆翻开一面空白的页面,然后开始在上面涂画着。从刚才的聊天中,林墨得知沈沐娆是川西省星辰市艺术学院美术学系的学生,这所学校算是华夏国最顶级的艺术大学了。 在沈沐娆开始绘画的同时,林墨已经开始闭目假寐了,他要一直睡到飞机降落。而此时,沈沐娆的画纸上慢慢出现一张人脸,随着她一笔一划地勾描着,这张脸与林墨的越来越像。沈沐娆见林墨睡着了,自己又找不到什么可以的物体画画,于是她就把目标放在她以为已经睡着的林墨身上。 这个小男生真有意思,一般来说,与她接触过的大部分男生基本上都会非常珍惜跟她聊天的机会,而且还会极力显摆自己,但林墨是个例外,跟他聊天还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感觉跟自己父亲聊天一样,像个老男人。 林墨此时不知道沈沐娆已经把他打上老男人的标签了。其实林墨当时只是被她的美貌惊艳到了,对她没有其他意思,完全出于欣赏的目光。 另外,林墨虽然闭着眼睛,但他能够感受到沈沐娆的目光时不时盯着他看,猜也猜得出她是在以他为对象作画。不过他也不反对,画就画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而且还能享受美女为他作画的待遇。 第17章:云霄之上 第十七章:云霄之上 云层上方,飞机在云层间穿梭自如,今天飞行的天气很好,没有遇上积雨云,也没有什么鸟类飞过,一切都按照飞行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机舱内,睡觉的安静地睡着,看电影的也戴上耳机安安静静地边喝乘务员端上来的咖啡边看飞机座椅前面播放着的电影......人们各自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打发时间,然而,在飞机的最后座,有一个人身穿黑色西装的金发碧眼的男人,左眼上眉梢有一道不明显的刀疤,他神情肃穆,从飞机起飞到现在都没怎么动过。 与此同时,在距他位置不远的九点钟和三点钟方向各有一个年轻女人和一个中年男人一直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 女人留着齐耳短发的美女,眉目之间透露着一股英气,身着一身蓝色休闲上衣和黑色牛仔裤,完美突出了她久经锻炼出的魔鬼身材。而她右边对面的中年男人则是一身黑色西装,身材魁梧,眼神犀利,虎口布满了老茧,看样子应该是经常握枪或刀具造成的,身上隐隐约约有一股血腥味,这个人应该上过战场,杀过人。 “雪狐,到时候你一定要听我的命令行事,,切忌轻举妄动,打草惊蛇,我知道你很想将卡斯杀了,我很理解你对他仇恨,毕竟他就是十年前杀害你父亲的凶手。” “老狼我会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的,我发誓一定不会因我个人原因导致这次历时一个月的抓捕计划失败。” “好,等飞机降落后他走到我们指定的行动区域,到时候在那时埋伏的兄弟会配合我们二人将卡斯抓住或击毙的。” “......” 这个代号为雪狐的女子就是我们上面所述的英气女子,在看着眼前不远处的杀父仇人,她回想起了当时在总部时与她一同行动的老狼的对话,老狼是跟她一个小队的,同时也是她的队长,他们是国家特殊部门天组的人。 天组是由修炼者组成的特殊部门,该机构专门处理国内民间修炼者和国外超能者(对外国修炼者的别称)的事情,有时候也会被公安机关委托处理一些重大案件。 这次的目标是渼帝国的超能者卡斯,卡斯是当年杀死身为国家科学研究所主任的凶手,而这个主任也是雪狐的父亲,并且卡斯从中窃取了极为重要的关于异人基因的科研资料,由于当时是孤本,导致研究所损失严重,一切研究都要从头开始。 自此卡斯成了华夏国的头号缉捕对象和必杀对象,毕竟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到最后竟然为别人做了嫁衣,而且还杀害了研究所重要的主任。 一个月前卡斯改头换面重新出现在华夏国,而且行迹诡异,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然后最终被天组所知,之后在密切监控卡斯一个多月后,发现卡斯的目标是一家与国家有合作的科技公司,他伪装成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上了一个月班后突然离职,而且在他离职不到三天,公司的负责人发现有关新材料的机密有被人复制过的记录。 于是,他们不能在等下去了,立刻开展抓捕行动,但没想到卡斯的反侦察能力那么强,他没有直接飞回渼帝国,而是转了飞机,这让原先埋伏好的人们扑了空。雪狐跟老狼得到消息后立马联系航空公司**了卡斯现在的这班航班,但由于身边普通人太多,雪狐跟老狼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不得不说卡斯的狡猾。 “居然还有麻烦的老鼠跟着,其中那个女人看着有点熟悉,不过也没关系,幸亏我留了后手。” “Times up!(时间到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表,然后低声说完这句话后,一直面无表情的卡斯露出了一丝邪笑。 “呲呲呲......(电流声)” 乘客:“怎么回事?!” 此时林墨忽然挣开了眼睛,他感觉到了危险。 就在这时,飞机上的灯管忽明忽暗,忽然之间全部熄灭,此时在机翼的引擎在发出一阵呜鸣声后慢慢停止了转动,机身歪向左边朝下急速降落。 “啊!我不想死啊。” “不要啊,飞机失事这么倒霉的事情居然落我头上,我还是纯洁的处男啊......” “......” 此时人们的身体纷纷随着机身的不稳而左右歪曲并伴随着一声声哀嚎。 “乘客们,麻烦你们先冷静下来,我们机长此时正在努力想办法让飞机恢复正常,在这之前我们必须冷静下来共同渡过难关......” “放屁,现在连电都没了,我们死定了,呜呜呜......” “小姐你有没有纸,我想在飞机落下之前写完遗书......” “......” “林墨,我们会不会死啊?”沈沐娆呜咽着对林墨说。 林墨笑着安慰道:“不会的,我们没那么简单就跟码课丝做汇报的,飞机很快就恢复正常了。” “林墨!这种时候你还开玩笑,呜呜......” 然而,巧的是林墨刚说完没多久飞机内的灯管又重新亮了起来,机身也渐渐平稳了。 “哇,林墨你该不会是先知吧?!”沈沐娆瞪着有些许眼泪的眼睛看着林墨道。 林墨不语,只是笑了笑,然后他的眼睛瞄向后面,心里暗想似乎事情没那么简单,刚才都还只是开胃菜,现在才上主菜。 “啊!血!杀人了!” 随着一声惊呼响起,人们注意到在机舱后面有一个中年男人被一名外国男子一手洞穿腹部,顿时鲜血直流,在旁边的地板上,还有一名短发女子睚眦欲裂地盯着眼前发生的一幕。 “老狼!” 中年男子气息微弱地说道:“我们低估他了......” 在他说完这句话后脑袋一歪就失去了意识,同时卡斯将其甩到旁边的地上。 短发女子跟腹部被洞穿的男人正是雪狐跟老狼二人,而造成二人惨状的就是卡斯。他们二人万万没有想到卡斯居然是个觉醒者,而且能力是那么诡异,能够将自身融于黑暗中,刚才在灯光熄灭的瞬间,尽管雪狐和老狼他们精神高度集中,但还是被卡斯逐一击败,尤其是老狼,他的腹部被其直接洞穿。 卡斯见二人已失去了战斗力,操着蹩脚的华夏语开口说道:“你们可真不死心,之前的一个多月我就感觉到一直有老鼠在后面,我换了好几处地址你们都还能找上来,这一点不得不夸一下你们。” 卡斯其实从二人一上飞机他就已经感知到了,在雪狐和老狼观察他的同时,他也一直在关注着他们。虽然由于在天上且有许多乘客,雪狐和老狼不敢轻举妄动,同时他也不敢轻易动手,双方顿时僵持住了,但大概还有半小时飞机就要降落了,到时卡斯可就危险了。 雪狐:“你别得意,等飞机降落后,等着你的就是我们的其他兄弟,其中还有我们总部的地级巅峰的修炼者,我迟早会为我父亲报仇的!” 在听到雪狐讲有地级巅峰的修炼者也参与到这次的行动中后,地级巅峰的修炼者相当于三阶巅峰的修炼者,而卡斯还只是A级超能者,A级超能者相当于地级初期的修炼者,只有他达到AAA级才能与之争锋。 卡斯的瞳孔顿时缩了一下,眉头微皱,但随后就露出了狐狸般的笑容,道:“你说这飞机会飞到哪里?” 就在此时,机舱广播响了起来,“尊敬的各位乘客,很抱歉,由于飞机导航出现了一些故障,此次航班可能会晚点。” 驾驶舱内,机长和副机长二人此时满脸大汗,一头雾水,刚才飞机发动机不知哪里出现了故障停转,就连飞机的电力系统也失效了,二人紧张不已,但过了几分钟后飞机又忽然自己恢复了正常,二人还未将提着的心完全放下,飞机就又出现新问题了,飞机飞行的路线忽然改变,飞向石油国那边。 “是你干的!?”雪狐质问道。 卡斯只笑不语,脸上沾了些许的老狼的献血使得这个笑容变得极为恐怖。 此时乘客们已经明白了,他们被眼前这个恐怖的男子绑架了,这架飞机已经被劫持了。 飞机的飞行路线是他改的,刚才引擎和电力系统出现的问题也是他弄的,他不只是一个强大的超能者,同时还是实力极高的黑客,他必须得让飞机飞出华夏国,只有到了境外,他才能完美脱身。 然而,发现雪狐跟老狼他们的行动后,他不难猜出飞机降落后他会面临的险境,于是他在登机前就悄悄绕过机组人员对飞机做了一些手脚。 雪狐:“你,你别高兴太早,就算你这次逃走了,下次我一定会为我父亲报仇的!” 卡斯疑惑道:“你父亲?难道你是......” 雪狐:“我是叶华的女儿!” “哦,原来你是那个主任的女儿,难怪我看你有点眼熟,叶华是一位很有才华的科学家,可惜了,我开出了那么多的价格他都不愿意来为我这边的势力工作,于是......” “我只能将他宰了!” “你混蛋,该死!”雪狐见卡斯边说边笑,尤其是说出将他父亲杀了的那句话她就失控了,拼命挣扎起来朝卡斯扑过去,但以她现在这种状态根本对卡斯构不成任何威胁,还没等她摸到卡斯的衣角她就又被卡斯一拳打轰向腹部,随后跌倒在地痛苦地皱着眉头。 “放心,你没有下次了,你就别逞强了,别说是我偷袭你,还有旁边的躺着的那位,就算是你们面对面跟我交战,我也能轻易将你们打倒,就凭你们两个普通的玄级修炼者,还妄想将我拿下?做梦!别担心,你很快就能与你父亲见面了,但在此之前我想请你到飞机卧室里面坐会,如此美丽的小姐,我想与你深入交流后再送你上天堂。” “放心,只要你们好好配合,到时候你们都会安全下地的,但如果有人想动歪脑筋的话那下场就如他一样,你们觉得怎么样?” 卡斯对众人说完后随手指了指了此时躺在地面的老狼。 众人一脸慌乱和恐惧,只能边点头边应到,卡斯见众人配合心里很满意,他不想一次性杀太多人,这样会给他未来的一些行动带来一些影响,但他也不介意一次性杀这么多人。 但此时却有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 “我不同意。” 卡斯突然发现在他的身后突然出现了一名年轻男子,他顿时眼神一肃,向后急退了两步,手从腰带摸出几个菱形飞镖将机舱上方的灯管打碎一大半,随后身体瞬间融入黑暗中。 “你是什么人?!” 卡斯现在慌得一批,这个年轻人居然能够悄无声息地如鬼魅般出现在他身后,要知道他的感知能力在超能者中可是数一数二的,而他在其开口后才后知后觉,虽然后来感应到林墨身上的灵压只有玄级中期的层次,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仍然从林墨身上嗅到了危险的气息,眼前这个年轻人不简单。 卡斯对他对危险的感知非常有信心,这种感知让他度过了好几次险境,而且他知道有些人能够使用某些秘法将自身真实灵压隐藏。 不过雪狐似乎并不知道这些。 ...... 雪狐见这个陌生的年轻人将卡斯逼退,心里一喜,但感应到林墨身上只有玄级中期的灵压后她瞬间又堕入了黑暗,心想:你没实力就别装逼啊,等他放松警惕后阴他啊...... 见林墨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她连忙提醒道:“小心!他是A级超能者,相当于我们修炼者的地级初期,别正面跟他作战!” 然而林墨仿佛没有听见一般,继续说道:“哎哎,我在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一言不发就把灯管打坏了,飞机的灯管可贵了晓得不?” 就在雪狐想要说林墨的时候,她发现眼前的男子突然凭空消失了。 “我刚才说的你听清楚了吗?” 此时林墨的声音忽然在卡斯的耳边响起,他朝他的右边一看,瞳孔瞬时间缩成针孔状,这人居然瞬间出现在他的旁边。 然而正当他想再次逃离林墨的魔爪时,他的肩膀仿佛被一个强力的钳子钳住,顿时动弹不得,定睛一看,林墨的右手此时正死死抓住他的左肩。 此时他知道这时是躲不开了,只能先发制人,主动进攻,他左手成拳,猛地轰向林墨的面目,霎时间,空气仿佛被点燃了,卡斯的拳头携带着巨大的风压力急速砸向林墨。 卡斯此时想到:虽然我不是身体异化型的超能者,但零距离我的拳头照样能爆发出十八吨以上的拳力,卡斯看着自己的拳头正在一点点逼近林墨的脸庞,而林墨此时却一动不动地等待他的攻击,他心想看来只不过是速度比较快的异人而已。 然而就在卡斯的拳头距离林墨的鼻子还有几毫米的距离的时候,林墨消失了。 卡斯脑中:??? 就在发现林墨消失后一秒,一股极为灼热的感觉从他的腹部传来,而且有一道亮光从他的腹部一闪而过,他感到身体的五脏六腑越来越热,越来越热,他甚至能闻到一股肉烧焦的味道。 如果此时有人能近距离看到林墨的轰在卡斯腹部上的右手,他会发现林墨的右手如烧红的烙铁,灼热无比。 卡斯瞪着眼睛看向林墨,发出嗬嗬的两声后就没了动静,林墨见其不动后将他推倒在地,然后若无其事拍了拍衣服,仿佛刚刚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而众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林墨,其中也包括雪狐。 沈沐娆表情呆滞,道:“这个新认识的小弟弟居然这么厉害......”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