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长夜外史》 第一章楔子 夜凉如水,冷风如刀。天上悬挂着一轮圆月,圆月上蒙着一层浓厚的雾。王穿骑着一匹披上了鱼鳞甲的战马,看着眼前的朔狄荒原,朔狄荒原依旧和往常一样阴沉死寂,空气里弥漫着会让人感觉到不详的气息。 “伍长,”秦天佑在王穿的背后,望着那轮圆月,在黑暗中压低了声音叫道,“要到了没有啊,我都快冷死了!”他把长矛夹在腋下,对着双手哈气,不停地揉搓取暖。 “就要到了,”王穿道,“我们先去前面的那个山坡,从那里下去,再有五里地就到了。” 这是王穿成为玄唐武卒踏白营的伍长以来,第三次带领斥候进入朔狄荒原的深处游弋巡逻,为了向天神祈求此行无忧,他每次都要去绿水湖的东岸,因为那里有一片被荆棘丛和灌木丛包围的鹿血林。殷人认为鹿血林中有天神创世之初所留下的灵气,而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灵气可以让人避免邪恶和灾难。 王穿双腿夹马肚,他的黑色母马便向着那个山坡跑去,其余四人跟在他后面。到了山坡后,一队人都拉了拉缰绳,让马儿们缓慢前行。 不知不觉中,雪花落下了,山坡之上有一片银杏树林,枯黄的银杏树叶落在同样枯黄的草地上,增加了朔狄荒原中的凄凉和肃穆。 “这鬼天气,”秦天佑哭丧个脸抱怨道,“说下雪就下雪,还下的这么大,我的骨头都要冻僵了。” 比起这片朔狄荒原来说,王穿更不喜欢这个叫秦天佑的新兵,不过这个新兵倒还真的得到了上天保佑似的:秦天佑原本只是一个成天游手好闲的浪荡子,几个月前他父亲抱病而亡,母亲改嫁给了踏白营的军侯上官伦,才让这个浪荡子没有经过训练和选拔就成为了一名斥候。 “你要是不怕一个人遇见骨奴人,”四十四岁的老兵张义回头望了秦天佑一眼,讥讽地笑道,“可以先回青陵邑去,不过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出来一共走了多少天了?” 秦天佑楞了楞,哼了一声,朝着张义翻了个白眼,又打了个寒颤,从马鞍下右侧拿出了一只羊皮水囊,喝光了水囊里最后的一口水。 九天了,王穿心想,我们出了青陵邑后先是先北走了三天,之后转向东方,又走了六天。他很想对着新兵冷笑一下,但还是忍住了。他知道秦天佑是绝对没有独自一人穿越朔狄荒原回到青陵邑的本事的,他甚至觉得秦天佑就连回去的路都不知道。 “赵全,”王穿喊道,“你看看我们的粮食还剩下多少。” 赵全是一个又高又壮的人,他的食量和体型在整个玄唐武卒中都是少见的,他的马背上搭着两袋行囊,本来是鼓鼓的,现在干瘪的就像是三天没有吃过食物的牛肚子。 “不多了。”赵全道。“伍长,我看这些粮食只够我们吃上四天的。” “我看你是按照你的食量算的吧,”庞龙笑了笑,表情充满了戏谑,“还是说你是按照咱们每个一天要吃四顿饭算的?” “看你那瘦不拉几的样子,”赵全回击道,“要是遇见了骨奴人一准被骨奴人一拳打碎脑壳。” “别说废话了,赶紧赶路,今晚就去鹿血林里扎营,明天一早我们就回去。”王穿历来注重在队伍里的威严,所以说话时总是要一本正经,绝不轻易地开玩笑,“还有,赵全,回去的这几天里,你得少吃点,我们吃一个烧饼,你就只能吃半个,不然我们大家在这荒原里饿着了,万一要是真的遇见了骨奴人,那是万万打不赢的。” 王穿一骑领先向山坡下面的平地奔去,他听到了身后的马蹄声还有起哄的笑声,笑的最开心的人是庞龙,庞龙本就是他所认识的人中最爱笑的,他也笑了,他今天才知道,自己在无意间也能开玩笑。 雪越下越大,就好像是天神把装雪的容器直接打翻了似的。等到他们一行人到达白水河的时候,雪花已经洒满了他们全身。王穿做了一个停止前进手势,马儿们嘶叫一声后停下。他隔着白水河的浅滩向北望去,鹿血林中那些和鹿血树同生同灭的绯红色树叶犹如是天帝有意挥洒到凡间的庇护之光。 “下马。”王穿压低了声音的命令道。“快点取水。” 他们脚下的土地被千百年来以来的腐朽之物所覆盖,土壤变得十分地松软,人类脚步声踩在这种土壤之上也就被掩盖了一大半,虫鸣和水流细小的声音也就听的越发清楚了。在白水河的周围的土地生长着古老的松树、樟树、橡树、槐树和柏树,众多树木的阴影和寂静的环境为这里增添了几许寒意。 “啊——”刚一下马秦天佑就踩在了一块长满青苔的石头上,一下子就把脚崴了,惨叫了一声后,嘴巴让张义用手捂住了。 “别叫,叫什么,有什么好叫的,乱叫什么?”张义死死地盯着躺在地上的秦天佑,原本还算是和善的脸已经变成了凶神恶煞。 王穿知道,张义已经平安地在北地荒原上巡逻二十七次而毫发无伤地回到青陵邑,他可不想因为这个不懂事的新兵瞎吼瞎叫而惊动经常出没于白水河附近的毒蛇和狼群。 张义的手离开了秦天佑的嘴巴,威胁道:“你要是再叫一声,小心我把你的舌头割下来拿回去炒一盘菜,下酒吃。” 秦天佑还是忍不住嘶哑地**,张义又抽出了靴子里的匕首,在秦天佑的眼前晃了晃,秦天佑吓得把自己的嘴巴捂住了。其余人看了都忍住了不笑话他。 白水河里的水很凉,王穿把手伸进水里,手指几乎就麻木了。装好了水后,庞龙用胳膊肘撞了一下张义,轻声道:“我说,张老头子,你也不用太小心了,你看你,入伍都快二十年了,不就是因为手上没有沾过骨奴人的血,一个铜钱的赏金都没有领到。这不,到现在还没有娶上媳妇,你在看看咱们伍长,早就砍下过四颗骨奴人的脑袋了。” “你懂什么?”张义反驳道,他把水囊塞上,他明白庞龙说他太小心的意思就是说他太胆小了。“你以为这个地方是拼命挣赏钱的地方?我可告诉你,要是张客没有在这里被毒蛇咬上一口,你今天也就不会顶上他的位置来到这里了。还有,不是我杀不了骨奴人,而是我没有遇上,我可没有那么好的运气,遇上几个零散的骨奴人给我来杀。” “张客?”这个名字让庞龙一脸茫然。“张客是谁?” 张义并没有理会庞龙,走到了马旁边,用很轻松很熟练的姿势翻身上马。这时候,赵全过来,拍了拍庞龙的肩膀,叹了口气,说道:“张客是张老头子他弟弟,上次我们到这里来的时候被毒蛇咬了一口,在回青陵邑的半路上就死了,和张老头一样也没有成亲,可怜呀。”他瞟了一眼秦天佑,“我们这个斥候队以前还死过一个人,是个女人,她说要去林子里撒尿……唉……后来就被两个骨奴人发现,被他们给拖走了……” “你们没有去救她?”庞龙关切地问道。 “我们倒是想救她,可等我们追上骨奴人时,她就已经死了,”王穿从他们的背后走过,“她的内脏被骨奴人全部都掏出来了,扔得一地都是,你知道的,在骨奴的人眼里我们关内人就是可以大吃特吃的两脚羊。” 庞龙惊悚地睁大了眼睛,道:“那两个骨奴人怎么样了?” “当然是被我们伍长给解决掉了。”赵全插话道。 “那两个骨奴人既不是他们大祭司宠爱的邪牙,也不是像幽灵一般的妖弓猎人,他们跟我们一样,都只是斥候而已。”王穿看着张义的后背,他一向敬重像张义这样的军中老前辈,虽然有时候这些老前辈说话过激,而且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但说出的话却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所以我杀掉他们没有那么难。” “我要是遇到了骨奴人,”秦天佑咬着牙道,“我一定要把他们的肉一块一块地给割下来,然后带回去喂狗。” “哟,小白脸也学会杀人了?”庞龙骑上了马背,他的身手矫健而灵活。“不知道你有没有杀过小兔子?”他的年纪不大,但秦天佑却比他还小,他很喜欢跟比自己小的人打趣说笑。 秦天佑面色一沉,瞪了庞龙一眼。“别以为只有骨奴人恨我们殷人,我们殷人一样也可以恨他们。” “你怎么了,一下子火气就上来了?”庞龙的笑容消失了。 秦天佑沉默,低着头,呆呆地看着马背上光影。 “我知道,”张义的目光注视着远方,“他的祖父我认识,以前是背嵬营的一个都伯,有一次骨奴人的骑兵从北牢隘口来犯,他祖父刚好在那一天在北牢隘口驻守,后来战死了,听说临死之前还咬下了骨奴人大腿上的一块肉。” 庞龙表情凝固,怔了怔。 王穿也回头看了一眼秦天佑,他为自己从前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个年轻新兵而感到惭愧。“你之所以要来当斥候,就是因为能有更大的机会遇上骨奴人好给你的祖父报仇?”他问。 秦天佑默认了,在这个时候他的手抓紧了长矛。 “你要想为你祖父报仇就得好好地跟伍长学武,”赵全喝了口水,费了点力气才爬上了那匹黑色大马,“我可告诉你,伍长的剑可是要了两个邪牙性命的。” “伍长杀过邪牙?”秦天佑脱口而出,王穿看得出来他很惊讶。 “他没有骗你,”王穿在马背上,右手拿着马鞭,他语气刻板地说道,“邪牙的确可怕,上次也确实是我的运气太好了些。”他看到了秦天佑眼中的好奇,“那一天,我们那队人是遇见了那两个邪牙时,他们虽然满身的伤口,但也还是杀掉了和我一起去的另外四个人,如果不是一个弟兄替我挨了一刀,那我也就活不到今天了。” 王穿的面色越发地沉重,语重心长地接着说道:“我们耽搁的时间够久了,弟兄们,走,该去睡觉了。” 于是,五人五骑渡过了白水河的浅滩,向鹿血林飞奔而去,从他们的身后传来了狼群的叫声。越过荆棘丛和灌木丛之后一队斥候顺利地进入了鹿血林,王穿找到了树林里的一片平地,他和四个弟兄一起在平地上搭建好了帐篷后,就听见了几只乌鸦在鹿血树的树枝上飞来飞去的声音,庞龙向乌鸦们吐了一口唾沫,可却吐到了鹿血树青绿色的树干上,说了一声真晦气。他不喜欢庞龙做的事和说的话,但没有来得及阻止。鹿血树是天帝的精血所养育的,不尊重鹿血树就是不尊重天帝,不尊重天帝是没有好下场的,他心里叹息道:“庞龙,你爹娘难道没有告诉过你?” 五人不一会儿就找来了足够今天晚上用的干柴。张义从怀中掏出了一个火折子,点燃了篝火,篝火带给了王穿些许温暖,对于他来说,这些温暖在这漫长的黑夜里已经足够了。 赵全把一口铁锅架在了篝火之上,从粮袋里舀出了一碗稻米,又拿出了一些大豆、生姜和风干的猪肉,他要用这些食物煮一锅粥。而后王穿从腰带里掏出了一段红色布带,把布带系到离他最近的鹿血树的树枝上,闭上眼睛,嘴里念叨着:“愿天帝保佑,我们几个兄弟能平安回去。” “天帝一定会保佑我们的,”赵全笑着道,“放心吧,伍长。” 王穿对着赵全微微一笑,他走到秦天佑身边时,发现秦天佑双腿在哆嗦,这个新兵是今天晚上的第一个守夜人,他不仅年轻而且还瘦弱,长着一双没有什么神光的褐色眼睛。 “看看你自己,”王穿用拳头往秦天佑胸口上一碰,秦天佑就站不稳了,像是快要散架了,“就你这样,也是背嵬营前辈留下的种?我现在可是怀疑了。”他不是一个没有怜悯心的人,他更是一个伍长,他不想让他手下的兄弟冻得半身不遂地回家,“好了,好了,你快去火堆旁边坐着去吧,别在这里逞强站着,坐着一样可以守夜。” 秦天佑发着抖去篝火旁边坐着了,背靠着鹿血树粗糙的树干。 庞龙开始练剑,他的剑法在王穿眼里并不怎么样,王穿心想,就他这样的身手,公孙大人的牙军就算是让他两只手都能把他给撂倒。 忽然间,鹿血林的外面响起了陌生的脚步声。脚步声似乎离他们很近。在这种地方,任何地异常都足以让王穿的神经绷紧。他猛然地一个转身拔出了他的剑,又后退到鹿血树旁边,在他的左边是举着长矛准备进攻的秦天佑,秦天佑的长矛虽然举起,但却在没完没了地随着双手而抖动。 “有可能是骨奴人。”张义在他的右边,紧握匕首,沉声说道。“大家小心了。” “他娘的,饭都让人好好吃了。”赵全虽然充满怒气,但话音很低,他咬了一口硬邦邦的烧饼,急忙地弯弓搭箭,对着前面的树林。“这群该死的家伙……来吧……让我也挣点赏钱好回去给媳妇和娘做几身好衣裳。” 庞龙屏气凝神,仔细观望兄弟们的身后,骂道:“这群天杀的胡人,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一双我就要杀一双,有种的都别躲躲藏藏的,出来啊——” “别瞎吼,”张义的神情和语气显得比其余四人都要镇定,“注意听,要是他们人多势众,咱们几个就能跑回去几个算几个。” “怎么,老头子,”赵全拉满了弓,但他的手依旧稳定,他的弓是足足有三石力的铁胎弓。“你怕了?” “哼,”张义冷笑一声,“我还就是怕了,你就没有听过别人说人要越是老就越是怕死吗?我可不像你,才活了三十来岁,就把七十岁的饭菜盐巴和糖果蜜饯全吃了,我可还想等着退伍了过几天舒心的好日子呢。” 赵全也哼了一声,“要逃你逃好了,别在这里说些风凉话。” “都别吵了。”王穿平时挺喜欢他们几个斗嘴的,但是现在可不是他们斗嘴的时候,更不是分心的时候,他要想法设法地提高他们这队斥候的胜算。“秦天佑,你去张老头旁边。” 秦天佑抹了一把鼻涕,站到张义的身后,“你……你不用怕,我……我可以保护你。” “好孩子,你可真是个好孩子,”张义轻蔑的笑着,将匕首插进战靴里,接着拔出了自己腰间的佩剑,“我看你,除了长相和你大父有几分相像,其他的那老家伙什么也没有留给你。”他和王朝对视了一眼,“你知道吗,你大父像你这般年纪都能独自一个人上山去杀野猪了,我看你这个样子,杀只鸡都要费上好大的劲。” 秦天佑看着从前方的树林中慢步走出来的七个人影。“谁说的……我……”他道,“我不只杀过鸡……我还杀过牛……” 七个人影的靠近让秦天佑身体僵硬,犹如站立着的死尸。那七个人都戴着狰狞恐怖、怪异骇人的青铜面具,身穿浮屠冷锻甲,手持一面圆盾和一支长矛。他们的圆盾是木制,四角镶嵌了铜皮,而圆盾的中间是一轮红色的弯月。他们的背后除了一把被叫做“骨奴钩”的重铁弯刀以外,还有一面与众不同的旌旗,那面旌旗上没有任何文字和图案,只不过是一块染成黑色的布。 王穿只觉得那几张青铜面具上充满了对他的讥讽、厌恶、嘲笑和轻视。他的脚下似乎多了一个深渊,深渊里有种力量抓住了他的双脚,把他往深渊里面拉。他眼看着秦天佑一步一步地后腿,后来被一块石头绊倒了,秦天佑的长矛就像是一根被遗弃的烧火棍一样落在了地上。 “嗖”的一声,赵全的羽箭脱弦,站在最右边的那个邪牙脑袋一偏,羽箭贴着青铜面具射向了无尽的黑夜。赵全并不甘心,当他的第二只羽箭搭好后,王穿就向敌人冲了过去,在这种情况之下,想要去解开战马系在树上的绳索,在骑上战马飞奔逃走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所以他除了拼死一搏没有了任何的选择。他希望在身后能有自己的弟兄们,和他共同作战,但他不敢也不能往身后去看一眼。直到一支羽箭和一支长矛同时划破空气的声音响起。 王穿停下冲锋的脚步,他距离最近的一个邪牙还有三丈远。他看到羽箭射进了一个邪牙的眼睛里,而一支长矛却飞入空中,最后刺入了赵全的胸膛。庞龙这时从他身边冲了过去,他来不及拉住庞龙,只好跟着庞龙冲上前去。 最让王穿意想不到的是秦天佑居然也会捡起长矛跟着他们冲上来,还挑选了一个比他要高一尺有余的对手。 王穿横剑当空,对着敌人的头颅劈下,敌人用盾牌格挡了下来,然后,敌人的长矛刺向了他的肚子,他身形一转,长矛刺空,敌人又用盾牌用力一推,他借力后退六尺,一眼就看见庞龙的头颅就滚落到了他的脚下,庞龙鲜血也洒在了他的脸上,张义也和杀死了赵全的那个邪牙交上了手。秦天佑被对手夺走了长矛,他的对手将他打翻在地,又把脚踩在他的胸口上,用他的长矛洞穿了他的咽喉。 王穿不知道接下去会怎么样,但只要他不死,战斗就不会结束,这是他目前仅存的一点信念了。 他望了一眼张义,张义的身躯一弯,用剑砍断敌人的右腿,敌人发出一声痛苦的惨叫后倒地,但是另外一个敌却趁着张义还未起身,将长矛从张义的后脑勺刺了进去。他看到了张义死之前留给他的眼神,那个眼神中只有无助和不甘。 王穿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和恐惧。他发疯似大吼了一声,死死地盯着面前的敌人,然后发起了进攻。他的每一招都用了所能发挥出来的最大力量,但是他的攻击要么是被盾牌抵挡,要么就是被闪避了过去,甚至有几次他根本就没有看清楚敌人在什么位置就白白地耗费了体力。连续的挥砍之后他的理智和力量已然所剩无几,但他的对手像是个审判之神一样站在他的面前,而其他的邪牙并么有参加这场公平的决斗。 一记对着敌人咽喉的横削后,敌人后退一步。王穿的双腿发软,他咬着牙齿尽力不让自己倒下,冷汗和风雪迷蒙了他的双眼。他的灵魂拖着疲倦的肉身转身后仰起头,面对着鹿血树,用冰冷无比的剑锋抵住了自己左耳下面的脖子。 第二章上官隐娘 正午,昨夜的雪正在阳光下融化。这时候的阳光虽然明媚,但是终究没有能使空气变得温暖多少。上官隐娘明确地感知到这个殷王历第七百三十六年的冬天是她这十二年的人生历程中最寒冷的。即使她穿上了她最为保暖的白狐裘衣,在这去往北林苑的路途中,她的脸颊、手指和耳朵也在寒冷的风中逐渐的麻木。 今天早晨这支队伍启程时,上官隐娘才好不容易才让父亲大人点头同意,让她和这支队伍一起出行。在支队伍里有三十个人都是从驭风卫里挑选出来的精锐铁骑,父亲这次让他们随同出行唯一目的便是要去铲除一伙最近两个月以来经常出没于北林苑附近的强盗。听说那伙强盗个个都杀人不眨眼,就在一个月之前,居住在荡城五十里之外的百姓都遭到了那伙人的打劫和屠戮。更为可恨的是,他们还会杀掉百姓的丈夫、父亲和兄弟,抢走他们的妻子、女儿和姐妹。这些都是梁伯侯府的下人告诉她的,她自己原本还无从辨别其真假,但今天却从大哥的口中得知,原来父亲早就下令让荡城总管派出不良人去协助乡兵追捕那伙强盗,可是过了半月有余,那些被派出去的不良人都已经成了浑身发臭的死人,他们的尸体于昨日夜间才被几个乡兵给带了回来。 自从上官隐娘记事以来这大概是梁地发生的唯一一桩大案子。梁地民风质朴而剽悍,治理不易,古往今来都是大殷王朝中律法最为严苛的地方,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敢在梁地兴风作浪、胡作非为的只怕世上还没有几个,特别是现任的梁伯侯又是以铁石心肠闻名于朝野的这种情况之下。 上官隐娘还没有自己的马,她这次只能和以前一样和三哥同骑一匹马。三哥的马走的很慢,以至于她现在已经看不到了人群中父亲的背影了。父亲骑马时喜欢走在最前面,因为他们这是要去和敌人交战,作为主帅父亲从来都不喜欢被四面八方的甲士所保护,他需要给他的将士们无所畏惧的榜样,在父亲看来一支军队能否赢得战争的胜利依靠的就是自信和血性。她心里很清楚,身为一方诸侯,如果麾下要是没有一支勇猛的军队就无法在统治地域对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威慑,也无法保证一个家族血脉很好地延续。 “隐娘,”三哥扯了一下缰绳,让他的黄骠马克制了想要冲上去寻找兄弟的念头,然后又把水囊递给她,“喝口酒吧,可以暖暖身子。” 她很拿起水囊喝一口酒,那毕竟是五姐亲手酿造的青梅酒,可是她一想到三哥这么做无非是觉得她还太小,身体太弱需要精心照顾,就没有伸出手去接水囊。 “不用了,”上官隐娘盯着三哥的后背,如果三哥转过头来看到她满脸的不高兴,便是她的目的,“我从不喝酒,也不会喝酒,更不需要喝酒。” 三哥笑了一声,笑容依旧潇洒和难以捉摸。他摇了摇水囊,水囊里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上官隐娘判断那里面的酒不多了,最多只有两三口而已。“真的不喝?”三哥朗声道,“那我可就得喝光了,等会要是有人后悔了就别生气,谁要是生气以后就嫁不出去。” “谁稀罕生你的气。”上官隐娘哼了一声,一手将水囊夺了过来,打开木塞,就把酒往肚子里灌,但这并不是她第一次喝酒了,她喜欢青梅酒的香气和甘冽。 “隐娘,”三哥用异常镇定的语气说道,“你看前面,他们好像发现了什么。” 三哥在黄骠马的脖子上拍了一下,黄骠马就向人群中奔去。 他们追上了队伍,距离他们最近的是一个父亲的侍卫长,名叫王休。黄骠马刚刚停下来,上官隐娘就听到王休怒骂了一声:“这些畜生,简直和骨奴人没有区别。”王休跟她说起过,他有一个弟弟现如今正在玄唐武卒中任职,每天都有面对骨奴人的危险,她疑惑地想,这世上又有什么人能够和骨奴人的可怕残忍相提并论呢? 她的目光越过了三哥的肩膀,她看见前方队伍中的一人一骑奔向了远处,远处有一颗白杨树,白杨树下用一根麻绳吊挂着一具尸体,尸体身上不着寸缕,尽管尸体的面部血肉模糊,但只要不是傻子和瞎子都知道那是一具女人的尸体。 “如果尸体还是热的,”三哥转过头来,看着她的眼睛里似乎充满了怜惜。“今天说不定还有能捉住他们的机会。” 上官隐娘没有说话,她只看了一眼尸体,她被吓到了,但不是因为那具尸体的缘故,而是被三哥的表情吓到了。三哥的表情太过于冷静,冷静得近乎于无情。三哥的目光锐利且具备常人在这种年纪难以拥有的洞察力,他的脸颊瘦削,再加上那两片薄薄的嘴唇,使他整个人显得既冷酷又残忍,就像是一只精力旺盛的小豹子。 “你居然没有吓得叫出声来,”不知什么时候二哥也靠近了他们,二哥笑得看似天真无邪,但笑容中却满是邪气和阴郁,“小妹,你可真厉害,我都不得不佩服你了。” 二哥这个人不像三哥那样沉默寡言、惜字如金,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的言语总是会有那么一种刺耳的感觉。上官隐娘想在他身上找出一点让人觉得亲切的东西简直要比登天还难得多。 “这没有什么可害怕的,”上官隐娘故意用平淡的语气说道,“我可是上官家的人。” 二哥敛去笑容,他不笑的时候面庞要英俊得多。他摸了摸上官隐娘的头发,轻声地揶揄道:“小妹,你不愧是往后的一代侠女。” “这不用你操心,二哥。”上官隐娘知道二哥这是在笑话他,她也没有必要给他好脸色看,反正二哥也不会在乎。 三哥的黄骠马忽然往前走,前面的人纷纷让路,他们通过了武士甬道后,那具尸体已经被放下来了,在尸体的小腹上有几处血迹,像是文字,但是她看不清楚那上面写的是什么。而后大哥骑行到尸体旁边,低着头朝着尸体上看去,将那些字念了出来:“杀人者,布衣人。” 大哥还没有抬起头,军卒中就有人大声喊道:“是布衣军!” “君上,在下本以为兖地的布衣军早已被肃清,”对父亲说话的是是他们六个兄弟姊妹共同的剑术教师钟离无缺,他长着一只鹰钩鼻,眼睛里时常会露出阴鸷光芒,“今日看来,或许还有一些余孽存留于世。” “布衣军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大哥的表情像是不相信布衣军会滥杀无辜。 “大公子,”钟离先生面无表情地盯着大哥,“他们这样做无非是想让梁地百姓觉得他们不安全,百姓自然会因为这样而对君上不满,而百姓们的不满情绪就很有可能促使他们加入布衣军。” “可是布衣军又为什么非要把杀人的罪证留在尸体上,”大哥道,“这不是摆明了说这人是他们杀的吗?” “大哥,”二哥慢悠悠地从武士甬道里骑行出来,“你也不看看这是何处,平常的百姓如何敢来这里?他们将尸体放在此处无非是作为一种宣战和挑衅罢了。” 大哥终于明白了,但他的脸上依然有困惑。在上官隐娘的眼里,大哥不是比二哥笨,而是太善良了,他同情布衣军,也就不会布衣军往坏处想。上官隐娘对于布衣军的名字也并不陌生,在奶娘的故事里,他们最早是出现在十九年前,是一些平民为了推翻暴君赢叔牙的统治而组成的一支起义队伍。 其实,最初起义的布衣军不过就只有一千人左右而已,攻打的城池也仅仅是限于王域的北境行省,但在他们号称替天行道发动起义之后,又派人联络了各地落难和不满朝廷的百姓,其中有不少的百姓都响应了他们的号召,加入了布衣军,甚至于有的富商巨贾也在布衣军发展壮大了之后加入了他们的阵营,给了他们粮草兵器上的资助,才让他们的队伍短时间之内迅速壮大了。 布衣军壮大了过后,人们才知道他们的首领是一个叫高恩的人,高恩自称是布衣军的大将军,后来,那个高恩把布衣军除了老营以外的兵力分成了八股,分别交给了八个渠帅所统领,然后又让那八个渠帅带着自己的兵进入了八方诸侯之地,妄图全面侵吞大殷王朝的土地。可布衣军最后还是失败了,后人评价,他们的失败是因为高恩是个不懂兵且自负之人、一个想用鸡蛋撞破石头的人和一个只知道痴心妄想的人。 上官隐娘不忍心再去看那个可怜人的尸体,她一转头,就看见了面若寒冰父亲,父亲坚毅的脸因为克制怒意而可怕的扭曲,毫无疑问,无论这伙强盗是不是所谓的布衣军,把尸体吊在属于上官家族狩猎场的必经之路上,这种做法绝对是一种对于梁地统治者地位的挑战。父亲会觉得这是一种耻辱,他绝不允许耻辱。 “爹,尸体还是温的,”大哥下马后,脸色难看地用手摸着尸体,抬起头来凝望父亲时,表情中有悲伤的神色。大哥作为上官家这一代的嫡长子——梁地之君的继承人,想要捉住强盗的心情不比父亲差多少。“他们跑不了多远。”他站了起来,往前走了几步,弯下腰从地里捡到了一颗豆蔻,他继续向前走,而后猛地一回头,“父亲,这些豆蔻都撒在了去黑石乡的路上,” “君上,”齐婴在父亲的右边,舔了舔嘴唇,他是父亲的侍从兼任掌旗官,红底黑字的梁伯侯旗帜正被他的手紧握着,“就让小人带人去追吧。” 大哥把一些捡到的豆蔻放进了那具尸体的嘴巴里,这是梁地百姓们传统的丧葬礼仪。他从地上抓起了一点雪擦掉了手上的血迹过后,面带忧伤地说道:“可是,父亲,万一这是那群畜生给我们故意布下的迷魂阵如何是好?” “大哥,你也太多疑了,”二哥笑着说道,“那些人虽说都是心狠手辣之辈,可不见得有多么高明。” “才不是呢。”上官隐娘替大哥说话,因为大哥对她更好,她对二哥做了一个鬼脸。“大哥做事总是要比你谨慎多了。” “好了,你们兄妹两个别吵了,不管是不是迷魂阵,这总是一条线索,”父亲坚定地回答,“大家一起出发,进入黑石乡后分散搜寻,如果抓到他们后就马上带到我这里来。” 黑石乡是一片在荡城西边的土地,这里遍布各种各样的岩石,土地贫瘠,山丘林立,道路崎岖,耕地在荡城周围十乡中是最少的,只有六千多亩土地,人口还不到一千户。 飞鸟尽,走兽藏,雪已融化得很薄,上官隐娘看着雪地上留下浅浅的马蹄印记,她就更加觉得替大哥出头是正确的,因为那伙强盗至少还知道用布裹住马蹄,不会让人察觉到他们在雪地里留下的踪迹。她并没有把追寻强盗的事情放在心上,而是开始了对春日之后的无限遐想,她兴许可以和父兄在雄鹰展翅高飞的季节里去北林苑,说不定还不能射中一只公鹿,到时候梁伯侯府的人就都不敢小瞧她了。 就在上官隐娘想象之时,队伍就分散了。他们有的往左过了木桥,有的往右进了柏树林,剩下的十个人都一路向黑石乡的尽头追去。三哥的黄骠马本就是一匹难得的好马,它奔跑起来的速度实在快得惊人,她不得不牢牢地抱紧三哥,把脸贴在三哥的后背上。她十分清楚三哥的骑术非凡,但他一直也没有超过父亲和大哥,他从来都不会那样做,因为他是庶出子,还有她和五姐,他们三个是一母同胞。二哥的母亲是李茯夫人,李茯夫人的身份虽然比她的母亲高贵得多,但也只是父亲的一个如夫人而已,在旁人的眼里二哥和他们三个的地位差不了多少。 到达一片红木林时,上官隐娘看见了不可思议的炊烟,队伍进到红木林后,发现在树林中的一个小湖边有一座茅草屋。茅草屋外两个身穿粗布麻衣的男人正在把五个女人赶往一个并没有养猪的猪圈里。 那两人发觉了他们来了之后,立马拔出了身后的铁剑,同时吹响了口哨。他们十骑包围两人后,从茅草屋内又冲出来了十五人,他们有的持生锈长矛和鱼叉,有的只是拿着砍柴用的刀,有几个人还穿着破破烂烂的皮甲和鱼鳞甲。而这些人唯一相同的就是都在头上系上了一根小拇指粗细的麻绳,表明了他们是布衣军的身份。 “你们投降的话,还有一条活路。”大哥骑到了最前面,他的身影倒映在湖面上,他的容貌更像是主母那样和蔼,而不是和父亲一样拥有刚硬坚毅的轮廓。“还不快放下你们的兵器!” 强盗们没有听从大哥的好言相劝。 “离儿,他们没有活路可走,动手!”这是父亲的命令,父亲的命令一向没有人会违背。 上官隐娘刚刚从右脚靴子里抽出匕首来,被包围的两个人就一命呜呼了。他们一个人的脑袋被踩烂了,另外一个人的脑袋被王休一剑砍掉了,他们死的真惨,不过她可不会同情这些作恶之人。 大哥的坐骑一声嘶鸣,双腿人立,原来是一个强盗的鱼叉差点刺进了大哥的左腰,大哥匆忙中拔出剑,削掉了那人的半个脑袋。之后,所有人都向强盗冲去,在重甲骑兵的强力冲击之下,强盗们一个个都倒在了地上,而驭风卫的兵卒无一伤亡。最后有一个被三哥砍断了右手的强盗想趁着混乱去骑马逃走,却被关进关进猪圈的一个女人拉住了,那个女人咬下了他的一只耳朵,是二哥上前去结束了他的痛苦。 女人们被放出来后,父亲下令让几个府兵送她们回家,王休告诉那几个女人:“你们要记住,这就是对抗梁伯侯的下场。” “王休,”父亲喊道,“带几个人把尸体抬进屋子里,然后放一把火烧了。” 王休回应道:“是,君上。” 上官隐娘没有能用上她的匕首,实际上她的这支匕首从来也没有用过。她将匕首放回去之后三哥去大哥旁边。大哥呆呆地望着那个失去半个脑袋的尸体,**和血液流进雪里,加速了雪的融化。 “大哥,不必太在意,”三哥道,“他们都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这样杀死他们算是便宜的了。” “错儿,”大哥低声道,“我本以为布衣军里都是些受苦受难的穷人,他们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战斗,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难道不是违背他们的初衷吗?” “大哥,依我看这些人根本不是真正的布衣军,”三哥道,“布衣军十多年前就被剿灭了,他们只不过是一群打着布衣军名义的土匪。” 大哥听到三哥的解释像是舒了口气似的,他望向燃烧起来的熊熊火焰,火焰燃烧了一会过后上官隐娘闻到了烤肉的焦香,是人肉的香味。 然后,他们把火焰丢在了身后,带着胜利回归。 人肉的焦香还没有完全的消失,上官隐娘突然听到了来自身后的一种稚嫩的声音,听到这种声音不禁会让她联想到刚刚冒出土壤的植物。她向后看了一眼,一只背部皮毛被烧伤的小白狐正追着三哥的马,她看到了那只小白狐的眼睛,她感觉小白狐是在追着她跑。她拉扯三哥的衣裳,叫他让马停下来。三哥的马停下来后其余的马也都停了下来,他们都看着她在雪地上摔了一跤,她爬起来抱住了小白狐,这时小白狐的声音像是在哭泣。 “怎么了,小妹,你想吃狐狸肉了?”二哥又在拿她开玩笑,她讨厌他。 “隐娘姑娘若是想吃狐狸肉可以把这狐狸交给我媳妇,”王休哈哈大笑,说道,“我媳妇炖的狐狸肉那可真是一绝。” “我才不吃它,”上官隐娘道,“我要把它带回去养着。” “我没有听错吧,”大哥道,“小妹,你养只狐狸有什么用?” “它和我一样,我们都没母亲了,”上官隐娘低着头,想起了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面的母亲,母亲在她出生时因为难产大出血而死,她总觉得是她害死了母亲,她看着小白狐身上那块被火焰灼烧的地方,“它受了伤,我不把它带回去,那它就死定了。” “就由着她吧,”是父亲比较柔和的声音,“咱们走。” 上官隐娘上马前看到了三哥惨淡的笑容,有谁能懂得那笑容的意义?她不懂,应该说是不完全懂。 第三章宫灵素 宫灵素从来没有喜欢过梁地的冬天,因为梁地一到了冬天空气中就仿佛有一种让人感到压抑的沉重的气氛。她是上一代韩伯候唯一的女儿,更是身兼嫡长,可在她十五岁嫁入上官家之前的那段岁月里,她从来没有感受到像今日这般如此的惶恐不安。 她本来一生都不用来到这个她根本就不喜欢的梁地,也不用住进这大部分都是用玄武岩堆砌起来的城池之中。奈何,父亲在收到了晋梁两地的聘礼后,挑中了梁地的聘礼,父亲事后还跟她说,他第一眼看到上官衍就认定了上官衍会是他的女婿,在父亲的眼里,她和上官衍的结合是上天注定的,也是对于宫家最有好处的。 宫灵素最初见到上官衍时他还不满十七岁,还没有能继承梁伯侯的爵位,可是在迎娶了她的第三天之后,夫君的母亲就因为保护她而被晋伯候世子李重派来的死士所刺杀。夫君发誓要为母报仇雪恨,一怒之下没有听从他父亲的劝告,就率领了三万军队北上,而后就与晋军在靖原城外血战了三月有余。那场战事的结果是梁人的三万军队以损失了一万多人的代价击败了晋人的六万大军。最后,为了能和上官家达成和解,晋伯候就心不甘情不愿地献出了自己的女儿,直到夫君娶了那个女人做了如夫人,又在朝廷的大力干涉之下后,夫君才带着军队撤出了晋地。 宫灵素这时候站立在一颗六尺高的老槐树面前,老槐树上挂满了风铃,只要是从梁伯侯府的高墙外面吹来一点微风,那些风铃就会发出令她心旷神怡的清脆声音,那种声音对于她而言似乎比热水更要容易消除一身的疲倦。可是现在存在她体内的不是疲倦,而是无法形容的恐惧和担忧。 一刻钟之后下人来向她通禀夫君已回到府中的消息。 她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有勇气才走进了夫君的书房中。夫君坐着,书案上放了一盆清水,他正在用一块丝绢擦拭他的“天阙”,“天阙”是一把拥有古老历史的青铜宝剑,是上官家族世世代代传承的两把宝剑之一。“天阙”的剑柄上有蟒蛇般的纹路,剑首中间镶嵌了一颗眼珠般大小的绿松石,而剑格的一面雕刻成了鹰头状,用了一颗红宝石作为它的眼睛。剑身上则布满奇妙繁复的花纹,时不时地还会散发出迷人的幽蓝色。她看着眼前宝剑的剑锋在擦拭后发出了森寒的光芒,又看见了夫君眼角的血迹,心里就不由得一紧。 “夫人,”夫君望着她的眼睛里含着喜悦之情,“你来了,有什么事吗?” “夫君,”宫灵素忧心忡忡地说道,“你流血了?” “哦?”上官衍照了照铜镜,微笑着说道,“你不用担心,这不是我的血。” “你又杀人了?”宫灵素不想听到那个答案,虽然她知道夫君杀人是必要的,但是她不想再让心里多一份害怕了。 “嗯,杀了三个,”上官衍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不过,他们不是人,是畜生,杀了几个畜生而已,算不了什么。” 宫灵素坐到夫君的身旁。“你杀的就是那伙强盗么?” “不错,就是他们,这群该死的。”上官衍心中怒气还没有消退。“我看他们还不只是有这么多人,只是其他人我们还没有找到而已。” 宫灵素手心冰凉,她自己感觉到了。“你怎么会这样看?” “我也说不明白,但是错儿说他们是假冒的布衣军,你也知道,错儿的直觉一向很准。话说回来了,这些年我们梁地的百姓生活的好好的,哪有放着良民不做去当土匪的道理……好了,不用害怕,我的好夫人,”上官衍将她的手攥紧,他的手非常温暖,“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世上的坏人本就是杀不尽的。” “我知道。”宫灵素当然知道,这些年以来这句话夫君不知对她说过多少回了。“孩子们都没有事吧?” 她所问的孩子们中只有一个是她所生,但他们都是上官家的后人,她作为这个家的主母必须要一视同仁才可以。 “没有,他们呀,好着呢,”上官衍道,“你不知道,隐娘那丫头捡了一只罕见的小白狐,不过受了点伤,现在迎仙和玲珑都去帮忙照顾小白狐了,那丫头我还从来没有见到她那样高兴过。” “看来我这个做主母的好好劝劝这个孩子了,”宫灵素道,“这孩子要是再不学点妇道人家该做的事情就要变成个大男人了,她就要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了。” “没办法,这事你还是不要操心的好,”上官衍道,“谁叫她是玉姬生下的孩子,从小就喜欢刀和剑不喜欢锦缎、胭脂水粉和绣花针,她可不是我们的迎仙啊。” 宫灵素无言可对了,但是她心里难免升起埋怨,因为夫君拿自己的女儿和别人的女儿做比较时,很明显表露出了他更喜爱和欣赏别人的女儿。 上官衍喝了一口刚刚煮好的苦茶,幽幽地说道:“对了,忘了给你说了,离儿今天也杀人了,他没有让我失望。” “什么?”宫灵素有些气恼,他不希望自己的好儿子变得和他父亲一个样。“是你逼他的?” “我怎么会逼他,”上官衍冷笑了一声,“是他自己差点让别人给杀了,他也是出于自卫,现在想来,离儿原本应该是想放过那群土匪的。” “这还差不多。”宫灵素的心思从儿子那里回来了,她的另一只手拿出来一个用来装信件的竹筒,竹筒外面的火漆封缄已被破坏。“你还是先看看这个吧。” “这是谁来的信?”上官衍收剑入鞘。 宫灵素小心翼翼地说道:“是丹姬的信。” 上官衍打开了竹筒,抽出了一张羊皮纸,她看见上官衍脸上的皱纹都在抽搐,这样的消息实在是太令他痛心疾首了吧。宫灵素心想。 “上官平死了……”上官衍放开了她的手,“暴病而亡……怎么可能,他怎么能会暴病而亡呢?” 上官平是夫君年纪最小的亲生弟弟,宫灵素才嫁进上官家时,他不过就是一个喜欢狩猎小孩子。而这个小孩子也在十年之后成为了一代名将,在跟随王上讨伐吴伯候一役中立下了赫赫战功,得到了大良造的爵位,还被任命为刑部大臣,在他当上刑部大臣的第二年燕伯候就将自己的小女儿嫁给了他。 “夫君,节哀顺变,丹姬信中还说,天子下诏赐了四弟以诸侯之礼安葬于王都西方的戚阳山,丹姬也带着良儿回下都了,你不担心他们,也不要过度伤心了。”宫灵素想找一点能安慰夫君的话,可是夫君似乎对她所说的话充耳不闻。 “回下都了……”上官衍自言自语,“怎么会回下都……他们怎么不回曲灵?天子赐给平弟的食邑和府邸都在曲灵啊……这个女人,她把良儿带到下都去做什么?” “这个……我不知道,”宫灵素着急道,“兴许是因为丹姬觉得下都是他父亲的封邑,良儿在那里会得到更好的照顾。” “但愿如此吧,”上官衍仰天长叹,眼泪掉下来,打湿了衣裳,“他就这样走了,夫人,你能想得到吗?” 宫灵素摇摇头。“我不能。” “夫人,”上官衍闭上眼睛,“你真的相信四弟是暴病而亡?” “不然呢?”宫灵素可不愿意去想什么可怕的事情。“夫君,你别多想了。” “我怎么不能多想,”上官衍神情恍惚,“那是我四弟啊,夫人。” 看到夫君这样地悲痛,宫灵素后悔在今天把信拿给他了,这时她才瞥见信已经从夫君的手中掉落,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对夫君的伤害有多大是她无法想象的。 “夫人,”上官衍道,“信中可还有说其他的事情。” “丹姬的信里就只有这些,”宫灵道,“但是我们还收到了另外一封信,是屠岸大人送来的。” “是屠岸盾?”谢天谢地,夫君的眼睛终于明亮了。 屠岸盾是大殷王朝鲁地的主君和天子的岳父。十三年前,当今的大殷天子赢烈在扫平了王域北境的白氏叛乱后就回师京城,和当时镇守京城的天策军一起发动了政变,那场政变过后,赢烈逼迫了先王退位,自己坐上了王位,改年号为神观,而就在神观三年时,屠岸盾入王都担任朝廷的执政大臣。 “是。”如果宫灵素所记不错,屠岸盾曾经参加过她和夫君的婚宴,从那以后他们就在也没有见过面。 “信在哪里?”上官衍问道。 “我没有带来,”她道,“但我看过了。” 上官衍皱了皱眉,“信中说了些什么?” “屠岸大人说天子已经决定任命你为新的刑部大臣,”宫灵素道,“不日之后屠岸大人将会亲自把天子诏书和绶印给你送来。另外,信中还提到姬王后的两个兄弟,还有两位王子殿下都会随同屠岸大人一起来。” 听到这样的消息,上官衍的面部表情仿佛就是从梦中惊醒的样子。宫灵素知道夫君一直对于姬家在清剿布衣军事情上耿耿于怀。想当年,布衣军的最后一支势力集结在韩地的庭阳城外,庭阳不光是韩地中最大的一座城池,更是宫家的都邑,庭阳被围,宫家的处境艰难,夫君念在上官家和宫家有联姻之情,便出兵相救,可是夫君的人马出动后不久就被布衣军拦截在了距离庭阳百里之外的鹰骨山,要去往庭阳,必须经过鹰骨山,所以夫君也一时无力救援。夫君迫不得已就给姬家写了封求援信,但姬家的人行军太慢,直到布衣军攻进庭阳城过后,才与夫君的军队汇合。 宫灵素想尽力让夫君冷静下来,却没有想到一点办法,说道:“屠岸大人说姬氏兄弟来荡城是为了比武。” “比武?”上官衍捏紧了拳头,“他们要和谁比武?” “和钟离先生,”宫灵素道,“你该不会忘了钟离先生是周臣先生的高徒吧?想来那两个姬氏兄弟都是习武之人,一定很想见识这个天下第一剑客传人的剑法。” 上官衍放松了拳头,紧张的神经似有点放松下去了。“你说还有两个王子要来,”他问道,“是哪两个王子?” “是太子赢无霜和四王子赢楼,”宫灵素道,“至于这两位王子来荡城意欲何为信上就没有多说了。” 上官衍沉思了一会儿。“我好大的面子啊,一个是当今太子,一个是姬王后的嫡长子,一时都要来驾临我上官家这个小小的荡城。”他的目光漂移不定,但带有哀思,“夫人,你看我要不要去做这个刑部大臣?” “这种事情全凭你自己定夺好了,”宫灵素觉得夫君的这番话另有深意,“不用问我的意见,再有你,你可别在那样说那两位王子了,屠岸王后都过世十多年了,他们现如今可都是姬王后的孩子。” 上官衍沉默了很久才开口,喃喃说道:“这下子可就要麻烦我们的百姓为了迎接这几位大人物做好准备了。我们还得准备十几车酒来招待他们的卫士们,还要防备有刺客趁机行刺,这些麻烦事就要多让你费点心了,夫人。” 第四章赢无鸾 碧绿的湖水里面映照出了赢无鸾的脸庞,尽管水面的倒影不像铜镜那般的清晰,他也敢肯定遍布在脸上的是一种叫做疲倦的东西。 疲倦,这是离开故土的这两年多以来,赢无鸾习以为常的感觉。可这种感觉还没有能令他彻底地灰心丧气,也还没有能让他想要去找一根绳子或者一条白绫把自己处死地步。 赢无鸾用双手捧起了一些水,水很冷,冷得刺骨,他把刺骨的水泼到了自己干燥发痒的脸上。虽然他来到晋地边关已经七年有余了,但还是没有适应这里折磨人的鬼天气。在他看来,想要适应这里的鬼天气至少还要在这里受苦十年。 晋地的边关深入漠北,夏季每天都会有一轮太阳高高挂起,下雨的时候又少的可怜,会让人热得想要直接跳进一个冰窟窿里。但这里的冬季一旦来临,就会冷得要命,赢无鸾在早在儿时就听说过北方的冬天会把人的耳朵都冻掉,所以,这时他的脑袋上才戴上了一顶靺州女人用狼皮做成的毡帽,穿着塞满了西域棉花的硝皮靴。 “无鸾,”姐姐走到了她的身边,手里面拿着一只冒着白气的羊腿,“饿了吧,快吃吧。” 赢无鸾望了望羊腿上的油脂,然后就从硝皮靴子里抽出了这些年来始终没有离开过他的一把青铜小刀,这把青铜小刀是他三岁时祖父给他的,也是这些年来他唯一的武器——如果它能当做一把武器的话。 青铜小刀从未饮血,但它却锋利异常,因为,这是当年中都城中最好铸剑师打造的。赢无鸾用青铜小刀割开羊肉,一块一块地送进嘴里。他每一口肉都咀嚼得非常细,他懂得珍惜各种称得上是食物的东西和它们停留在自己嘴里的滋味,因为不论是什么样的食物,在他五岁过后想要得到就变得不再容易了。 姐姐站在湖边一颗胡杨树的树荫下,静静地看着赢无鸾,眼中不知是希望还是苦闷,逃亡天涯的这些年以来赢无鸾就很少再看见姐姐的笑容了,即使偶尔露出了笑容,那也未必全是因为欢喜。 姐姐笑了,笑容很淡很淡,“无鸾,为何要这样看着我?” 姐姐的名字是赢娥,她要比赢无鸾年长十岁。她是个很美的女人,就算她现在已经不再年轻了,可还是有那一笑可倾城的绝代风华。 赢无鸾认为,姐姐的这种遗世独立和超然物外的风华是被这个无情的世界磨砺出来的。 姐姐母亲长得很像,笑起来,就更像了,赢无鸾恍惚了,说道:“没什么,就是想多看看你。” 姐姐笑道:“你以为你以后就在也见不到我了吗?” 赢无鸾摇了摇头,道:“姐姐,你这么说不吉利的。” 姐姐蹲在赢无鸾的身边,叹了口气,说道:“无鸾,你可以跟我一起去草原上的,只要你愿意。” 姐姐今日穿着和往日不同,她今日穿了一件用上等丝绸缝制的白色衣裳,衣裳上面用金丝绣了一只朱雀,头发里面还插着一枚由殷朝匠人制作的精美珠花。不管是这件衣裳还是珠花,都让姐姐看起来和真的公主一样,而这些东西都是燮城守备薛器送给姐姐的成婚礼物。 ——薛器这个人并不是一个纯种的殷人,或者也可以说这个人不是一个纯种的靺州人,薛器的祖父是一个来到殷朝的靺州商人,后来和一个殷朝女人成婚生下了薛器的父亲,而薛器的父亲又娶了一个殷女,那个殷女就生下了薛器。薛器从小在漠北草原长大,但是会说一口流利的殷朝官话,他的父亲死后,他就带着他的母亲回到了殷朝,因他武艺出众,又了解靺州人,晋伯候才将他提拔成了掌管三千戍边军的燮城守备。 假如这一路上没有什么差错,姐姐今天就会见到她的未来夫君。姐姐未来的夫君是一个漠北的汉子,全名叫做元宪布斤·扎冥,扎冥比她的年纪要还要小三岁,没有一般漠北汉子那样的壮硕身体,但地位却很高,因为他是靺州人中颜孛部可汗的小儿子。另外,赢无鸾也听燮城的百姓说过,那个颜孛部可以说是近年以来漠北草原之上最强大的一个部族了。 “姐姐,你和他只见过一面,”赢无鸾道,“真的想好了要嫁给他了?” “无鸾,你真的以为我答应嫁给扎冥,是为了报答薛器的恩情吗?”姐姐反问道。 姐姐的反问让赢无鸾想起了过去的很多事情。 十七年前,大殷王朝的天顺三十一年,六月十六日,那一日,赢无鸾出生在一座位于建安城的王宫之中,那座王宫极尽奢华、富丽堂皇、有许多地方都宛如人间仙境一般。可是,他至今对于那座王座记忆最深刻的只有兄弟阋墙后,冷酷无情的屠杀、凄惨无比的叫声和在青石板上流淌的鲜血。那些鲜血有的属于为了尽忠而死去的将士,有的属于他的母亲和父亲。父亲和母亲丧命的那一刻已经成了伴随了他十三年的梦魇。 赢无鸾的记忆中,先掉下来的是父亲的头颅。母亲见到父亲的头颅掉落后就晕了过去,然后就有几个人叛军一起撕碎了母亲的衣裳,像是发疯的公狗一样,从母亲的身后**她。当那些疯狗满足以后,一个人才举起了手中的环首刀,砍掉了母亲的头颅,最后还有人把母亲的头颅拿在手里,用羽箭的箭簇撬开了母亲的嘴巴,正对着他们的下身,肆意地践踏母亲死后的尊严。每当回想起这一幕幕时,他的心脏就如同要裂开一般。他很想忘记这些记忆,可怎么也挥之不去。 一想到这里,赢无鸾的眼前就出现了幻觉,他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又看见了那个恶魔一样的人,还有那个恶魔手里拿着一把流着血的剑。 赢无鸾忘不了那一把剑,那把剑的剑身上刻有一个“武”字,就是那把利剑的主人带领着叛军洗劫了王宫中太子的寝宫太平宫。 当时,负责保卫太平宫的是三百多人组成的太平卫,可那些由贵族子弟充当的太平卫都是些银样镴枪头,他们最后不是被叛军所杀,就是放下了手中武器给叛军跪下投降了。失去了太平卫后,赢无鸾的母亲和父亲就成了叛军手中任人宰割的鱼肉。 父亲和母亲的尸体倒在地上时,赢无鸾和姐姐躲在一间暗房中。那间暗房是父亲在他还没有出世就修建好了的,暗房中还有一个密道,密道直通王都建安城的郊外。 赢无鸾的父亲生性是比较软弱的,可父亲的父亲就不一样了,他的那个癫狂暴躁的祖父可不是什么好的天下共主,更加不是什么好父亲。要不然祖父死后也就不会得一个哀王的谥号了。 殷哀王在位时不顾吏治的腐败,贪婪享受,沉迷酒色,在雾华台里豢养的美姬如云,掏空了国库为自己在王宫中修建起了一座有十丈高,占地六百多亩的倾宫。不仅如此,殷哀王还滥用民力、横征暴敛,从天顺三年至天顺八年期间,用了差不多五年时间在离州边境修筑的一道三千多里长,有三百座烽燧的长城。修筑那道长城之时一共征集的民夫不下二十万人,可是那二十万人最后回到家乡的还不到三成。紧接着,天顺十六年时,他又因为喜欢到吴地去欣赏奇观美景,就下令征用了三十万民夫,开凿了一条从汉丘到翼城长达一千八百里的大运河,而那被征用的三十万民夫中就有十万以上的人被活活地被累死。 这些父亲都看在眼里,父亲也劝阻过父亲不要在荒废朝政,不然就要失去天下了,可是祖父可不会听父亲的话,祖父甚至还威胁父亲,说,要是父亲在多说一句难听的话,他就把父亲扔进油锅里,还要把母亲弄到雾华台去让他好好地享受一番。 父亲听了祖父的警告后就害怕极了,所以才让人暗中修建了暗室和密道,最终,宫廷政变发生了,除了赢无鸾和姐姐以外,父亲和母亲还有太平宫中的仆人们都没有来得及使用暗室和密道逃生。 姐姐那时候很有先见之明,一听到叛军的消息就带着赢无鸾进了暗室中,但到了最后他们两个也没有等来父亲和母亲。对此,姐姐以前说过,父亲是过于信任别人了,父亲他直到叛军进入了太平宫中,都还是相信他的弟弟是来扶持他登上王位,还天下以太平的。可惜的是,父亲并没有如愿以偿。 赢无鸾依稀记得,姐姐和他待在暗室中时,姐姐将那道暗门打开了一条足够看见外面世界的缝隙。看见父亲和母亲被几个叛军抓住后,他当时很想冲出去,可是他被姐姐的双手紧紧地拉着,嘴巴也被姐姐的双手蒙住。后来他问过姐姐为什么要让他看见那些,姐姐说一定她要让他知道自己究竟背负了多大的仇恨。为此,他有一段时间对姐姐产生了恨意,直到姐姐为了让他们活下去,用自己的身体换取了屠夫的一只黄羊和五斗黍米。 他们过去四处逃亡的生活中,先是在道路封锁,面对没有选择余地的境地,逃出了建安城后南下楚地邕城,再从邕城向西,穿过了王域和戎族人之间的危险地带,经过山高林密的胤地,北上到了一马平川且民风淳朴、风景秀丽的韩地境内。那时候,姐姐十七岁,他才七岁。 逃入韩地时,赢无伤和姐姐几乎快要饿死,但就算是沦落到那种地步,姐姐也不肯向人乞食。姐姐说过,他们是贵胄之后,死也不能接受嗟来之食,他们不能给祖先丢脸。可他觉得,为了活命,就算丢脸,也没有什么不妥的。 到后来,为了能生存下去,姐姐就将自己以十缗铜钱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商人做奴婢。那十缗铜钱让他们姐弟两个在韩地平安地生活了三年。可是,三年后,姐姐因为生得太美而让那个商人动了纳妾的心思,就被那个商人的原配夫人赶了出来。 于是,一个二十岁的女人带着一个十岁的孩童离开了韩地,去了北边的晋地。到了晋地后,他们遇到了几个腰带上佩戴着铁鱼符的乡兵,那几个乡兵怀疑他们要么是黑户,要么是出逃的奴隶,要么就是出逃的罪犯,就让他们交出能够证明他们是清白之身的名牒来,可是他们当时身上哪里还带着名牒那劳什子?他那时心想,要是真的被那几个乡兵当成是来历不明之人抓起来,再上报给一心想要巴结朝廷的晋伯候,那他和姐姐可就真的是在劫难逃了。可就算是再笨的人也知道,那些无缘无故非要检查落难之人名牒的乡兵,无非就是想要从中得到点好处罢了。姐姐是不想多生事端的,索性就给了乡兵十个铜钱,可乡兵说还不够,姐姐又交出了十个铜钱,自然,乡兵说还是不够。 那些只晓得盯着姐姐身体转圈的人,想要的是什么,赢无鸾心里可谓是一清二楚。 赢无鸾只要遇到那种事情就想抽出青铜小刀来,直接割开那些人的喉咙。 如果赢无鸾真的选择了极端的办法处理问题,那他现在恐怕已经杀了不止十个人。 赢无鸾每一次都忍住了,这都要归结于姐姐的眼神示意。姐姐那种时候的眼神中似乎在说:“住手!不要冲动,你只要一冲动,我们就都完了,杀了人,别人就会发现我们的行踪,还会画影图形来追捕我们,到了那种地步后,来追杀我们的人就会成群结队,那些人做梦都想割掉我们的头颅然后装在食盒里去献给赢烈,以换取爵位和富贵。” 那时候,不怀好意的乡兵一共有四个。 姐姐不是愚蠢之辈。她很聪明。 姐姐为了能免去后顾之忧,就跟那四个人说道:“去,把你们的亭长找来,不然的话我们怎么知道你们的铁鱼符不是偷来的?” 那几个乡兵真是傻,他们当真去找来了他们的亭长。 ——在大殷的律法里,城池以外的土地被划归为“乡”。为了方便统治者的治理,在乡中居住的百姓,便以五户为邻,十户为比,五十户为闾,两百户为里,五百户为一亭,每一亭中设置亭长一人、乡兵十人,而这亭长就要带领着乡兵负责调查户口,课置农桑,检查非法,催纳赋税。给治下平民制作名牒也是在亭长的职权范围之内。 姐姐给了那个亭长想要的之后,作为交换条件,那个亭长就给他们两个制作了新的名牒。名牒上的信息,包括他们的姓名,当然都是假的。 他们拿到了新的名牒后就一路再往北走,来到燮城,刚到燮城时,他们全身上下只剩下了三十个铜钱。 赢无鸾那时还太小,一个十岁的孩童,别人不会雇佣他去做工,不能做工,又没有土地,他就不能赚钱,不能赚钱就没有饭吃,没有饭吃就意味着死神离他不远了。 迫不得已,姐姐再一次地出卖了自己,那次是出卖给了燮城中的一家青楼,卖身所得到的是三枚一两重的金锭。 进了青楼,姐姐要做的便是这世上最古老的行业之一。 姐姐所在的那家青楼里,把女人们分成了九个品级,每个品级中又有甲乙丙丁四等,姐姐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成为了第一品级甲字等,男人想与她一夜温存的话,花粉钱不得少于一两黄金。 没有过多久,姐姐的声名远播,成为了当地贵族富商们口中花魁,之后,姐姐遇到了一个慕名而来的客人,那个客人在与姐姐同床共枕后,说殷哀王长子曾今代天子巡狩燮城这座边塞重镇时,他有幸见过殷哀王长子的容貌,而姐姐的容貌和殷哀王长子相比,五官虽差距太大,但那种相似的神韵是很容易就被看出来的。 姐姐承认她的身份,那个客人也说出了自己的身份。那个客人就是薛器。薛器的选择是帮姐姐赎身,让姐姐和赢无鸾都以奴隶的身份住进他的府邸。在那之后的四年里,姐姐成了一个被深藏在楼府中的美娇娘,赢无鸾成了一个马奴,但却从来没有被当成一个马奴使用。 可是现在,一切都要发生改变。 两个月之前,扎冥和姐姐在燮城里的榷场相遇,过了一个月之后,颜孛部那边就派出了一个使者来到燮城,那个使者暗地里向薛器提出了一个保持颜孛部和晋地边疆和平的方式,那个方式就是让姐姐嫁给扎冥。后来,薛器找到姐姐,想请求姐姐为了燮城百姓不受战乱之苦而嫁给扎冥,赢无鸾没有想到,姐姐一口居然会答应了下来。 赢无鸾咽下了一口羊肉,说道:“姐姐,你难道不就是觉得我们应该报答薛器对我们的恩情么?要不是为了这个你怎么会嫁给扎冥,你总不可能是喜欢上那人了吧?” “无鸾,那我先问问你,”姐姐道,“你还知不知道我们现在脚下的这片土地叫什么?” 赢无鸾说道:“我怎么会忘呢,姐姐,这里是漠北,是属于于靺州人的草原。” “好在你还没有忘记这一点,”姐姐欣慰地一笑,“无鸾,你难道就不想回到那座天下间建造得最为宏伟的建安城吗?这漠北草原上可没有我们的家啊!” 家——这个字赢无鸾还知道是怎么写的,可是他早已经忘了家是什么样子和拥有一个家是什么样的感觉了。 家对于赢无鸾来说,在十三年前的那一天就不复存在了。 赢无鸾吃掉所有的羊肉后,恢复了一些元气,他丢掉了骨头,心不在焉地看着姐姐,问道:“姐姐,你说,我们还能回得去吗?” 姐姐听起了胸膛,脸上的神色中充满了自信的光芒,赢无鸾知道,只要姐姐的脸上出现了这种表情,那就是姐姐心中的希望在燃烧了。 “无鸾,我们一定了可以回去的,”姐姐道,“你不是问我为什么要答应嫁给扎冥吗,这就是原因。无鸾,你知道颜孛部有多少牛羊多少人口吗,我听扎冥说,他们的部众和奴隶加起来足足有三十万之多,牛羊不计其数,上好的战马大约就有十万匹。如果不是如此强大的军事力量,这些晋人怎么会害怕和他们开战呢。无鸾,你可知道这些都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姐姐要嫁的人将来会有五万乃至更多的骑兵勇士为了他去战场上搏杀啊。无鸾,你看,只要我们有了这些草原上的勇士,我们迟早能带着一支军队南下席卷整个大殷的疆土,去夺回那个本就应该属于你的王位。姐姐希望有朝一日,能亲眼看见你杀死那些仇人,坐上王位,君临天下,为了那一天的到来,姐姐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是心甘情愿的。” 赢烈——赢无鸾再一次听到了这个名字。 赢烈现在是坐在天命殿中决定千万人生死存亡的大殷天子,是赢无伤的血缘至亲,也是一个为了王位,下令杀死自己亲生哥哥的人。不,在赢无鸾的心里,赢烈是一个丧失了良知,心狠手辣的畜生,简直连畜生都不如。 姐姐正在笑着,笑容中带着几分疯狂和痴迷。 每次看见姐姐这种笑容时,赢无鸾的心里就会陡然间生出一股寒意,那股寒意像是在他的内心深处慢慢地凝聚成了一把尖刀,随时都能刺穿他的心脏。 赢无鸾站起身来,把手放到姐姐的肩膀上,说道:“姐姐,你说错了,就算你成了扎冥的妻子,那些草原勇士是不会为我所用的,他们凭什么为了我去打江山呢,再说了,靺州人已经有上百年没有南下入侵我们大殷的土地了,他们的骑兵再怎么勇猛也不可能越过长城的。这你该知道的啊,姐姐,要不是那几道长城耸立在那里,靺州人早就想把大殷的江山收入囊中了。” “无鸾,”姐姐用痴迷的眼神审视着赢无鸾,“你说,姐姐嫁给了扎冥后,下一步该做什么,或者说又会做什么呢?” “姐姐会给扎冥生儿育女。”这个答案不需要多想。 姐姐微微一笑,说道:“对啊,不过还不仅如此,无鸾,我一定会给扎冥生一个孩子,而且,那个孩子以后还会继承颜孛部的可汗之位。无鸾,你想想看,假如你的外甥成为了颜孛部的可汗,你以赢氏宗族公子的身份和颜孛部结盟不就顺其自然了么。姐姐这时候已经可以想象得到你和我的孩子日后一起并肩作战、攻城略地时的飒爽英姿了。至于那几道长城,你别把它们太当回事了,它们根本就构成不了什么阻碍,因为你才是大殷的真命天子子,只要是你带着一支大军南下,那些只知道维护自己利益的诸侯和勋贵们一定会望风而降的。” “可是,”赢无鸾不想让姐姐生出这样疯狂的念头,“姐姐,我听说靺人的可汗之位是靠天意,谁能继承可汗之位只有他们的萨合勒说了算,因为在靺州的心目中,他们的萨合勒是可以在祭祀仪式上为他们传达神灵意愿的。” ——靺州人信仰长生教,主神是阙满,而这萨合勒就是指对阙满忠诚的仆人。 “无鸾,”姐姐问道,“你真的相信这世上有神灵吗?” “我不信。”这世界上若是真的存在神灵,十三年前,赢无鸾求他们保佑时,他们怎么就没有显灵呢? “好,那我再问你,”姐姐道,“假如这世上没有神灵,怎么可能会有人懂得向人们传达神灵的意愿?” “姐姐,你究竟想说什么?”赢无鸾没有心情和姐姐猜谜语。 姐姐嘴角上扬,浮现出笑意,那是一种带有三分邪气和七分魅力的笑意。 姐姐说道:“无鸾,我认识扎冥的当天夜里,他就骑着马把我带到了这里附近了,那天晚上天上有好多的星星。” 这里是燮城往北的一百七十里之外,周边有上百户的人家,那些人家大多都是晋人和靺州人混血所生的牧民。 “姐姐,那天晚上,你和扎冥他……” “没错,那天晚上我们就野合了,”姐姐道,“其实,在我见到扎冥时,我就听到了他的伴当叫了他一声单于勒,要不然,我又怎么会让他把我抱上马呢,我那天晚上可是对扎冥使出了我所有的招数了,还好,你现在也看到了,我的这番心机总算是没有白费。” 单于勒——这三个字在靺州语中是世子的意思。赢无伤从小就和姐姐学习靺州语,姐姐的靺州语则是从前跟着王宫里的夫子学来的,而那个夫子本身就是一个靺州人,现在不知是死是活。 “姐姐,你又说起这些做什么?”赢无鸾不太想跟姐姐说起这种事情。可是,他却知道很多姐姐关于男女这方面的事情,这些年以来,他和姐姐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的秘密。 “无鸾,那天晚上,”姐姐神秘兮兮地说道,“扎冥对了我了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赢无鸾好奇了。 “关于他的世子之位。” “他的世子之位能有什么秘密?” “你好天真啊,无鸾,”姐姐道,“你以为扎冥的世子之位真的是靠所谓的天意吗?” “那是靠什么?” “我告诉你吧,无鸾,扎冥的世子之位是靠一个人。” “什么人?”姐姐越说越邪乎了。 “他的母亲。” 赢无鸾没有多想,随口说道:“扎冥的母亲?怎么可能呢,扎冥的母亲又不是萨合勒,靺州人的萨合勒不论男女都是不能成婚的。” “ 这个我当然知道了。”姐姐道。“不过,无鸾,你认为一个人想要摆脱本性难不难?” 赢无鸾道:“很难,这世上没有几个人能够摆脱本性。” “是啊,即使是靺州人的萨合勒也是如此,”姐姐道,“而颜孛部的萨合勒就是一个还在贪念女人身体的老男人。” 赢无鸾被震惊了,人们都传说靺州人的萨合勒是无欲无求的通灵者,是漠北草原上最忠实的守护者。 “姐姐,你的意思是说扎冥的世子之位是他的母亲用身体贿赂萨合勒得来的?”赢无鸾惊讶地问道。 “的确是这样。”姐姐道。 “我还真的没有想到会是这样,”此话刚一说出,赢无鸾心中就增加了疑问,“姐姐,等你有了和扎冥的儿子,你该不会是也想效仿扎冥的母亲去……” “啪”的一声,姐姐怒视着赢无鸾,给了他一巴掌,打出的声音很响亮,这一巴掌也打断了他的话和心思。 脸上被打的地方火辣辣的疼,赢无鸾眼里已经噙满了泪水,他努力不让那些泪水流出眼眶。“姐姐,弟弟知错了……你别生气。” 姐姐面对着他,姐姐虽然不再年轻,可她的脸上还没有出现一道明显的皱纹。姐姐伸出了手,她的手指如同春葱般细腻柔滑,她摩挲着赢无鸾被打痛的皮肉,痴痴地看着他,说道:“无鸾,姐姐为了我们两个都能好好地活着,就算是要我去和一千个,一万个男人睡觉,那又算得了什么呢?可是,你想一想,我们若没有自己的人马,迟早有一天还是会被赢烈派出的人所杀的。我们这样一直躲避下去不是办法,也不是什么长久之计。这个世间就是这样弱肉强食,要是不做一个强者,你就只能在这天地间苟延残喘,那样活着又有什么用呢?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道理,你懂吗?无鸾,等到扎冥成了颜孛部的可汗,而我也为他生下一个儿子过后,他会让我的儿子做单于勒的,他对我立下过誓言,我相信他,他是个男子汉,而且,草原上的人不像我们殷人,他们对誓言非常看重。扎冥不会说谎的,无鸾,你跟姐姐一起去草原上,好吗?这么多年了,姐姐离不开你了,你能忍心和姐姐分开吗?就算是你能忍心和姐姐分开,姐姐心里也放不下你啊!” 当这些肺腑之言说到最后时,姐姐的声音就已经哽咽了。 “但愿你的愿望都可以实现。但愿大殷北方的长城坍塌崩毁后,他们不会去修缮,更不会去派兵驻守。但愿你有了自己的夫君和孩子以后能自私一些,你为我做的太多了,姐姐。”赢无伤在心里说道,但从他嘴里说出的却是:“姐姐,我会跟你一起去草原的,我也想去喝他们的马奶酒和酥油茶。” “无鸾,”姐姐破涕为笑,笑颜如花,“颜勃部的王庭那里等着你的绝不会只是马奶酒和酥油茶的。” 姐姐还没有擦掉眼泪,薛器就走了过来,赢无鸾的思绪纷杂,没有听到薛器走路时的一点声音。 薛器年纪不大,四十来岁,下巴留着山羊胡,皮肤偏黑,眼睛大如铜铃。他身穿一件绣有胡文的翻领袍,露出了让人讨厌的微笑,说道:“你姐姐说的不错,公子,靺州人那里还有黄金和宝石,勇士的弯刀和美人的嘴唇。可是,他们的食盐非常之少,而且就是因为他们的食盐太少了,需要来大殷的榷场购买,这才让他们不敢轻易地攻打南方,假如他们明天就和大殷开战的话,我相信只需要三年,他们就会吃光剩下的食盐,到时候,那些只知道骑马的野蛮人就会向大殷的天子低头啦。” 赢无鸾不喜欢薛器,从一见到他的时候,就不喜欢。“你刚才偷听我们说话了?” “真是抱歉了,公子殿下,小人不知听到了你和令姐的什么秘密,公子殿下要是不高兴,小人这就给你赔礼道歉了。”薛器说完还真的向赢无鸾鞠了一躬。 “这个薛器,称呼我为公子殿下,又自称是小人,不是在挖苦我又是什么?他难道又想向小时候那样激怒我,好让我对他动手,他再将我击倒,就可以在姐姐的面前展示他的勇猛?”赢无鸾心里想道。 “我没有不高兴,”赢无鸾道,“但我看你挺高兴的。” 薛器没有做出回应,但板起了一张历经风沙而皮肤粗糙的长脸。 “我们是要启程了吗?”姐姐突然问道。 “不是,我们不会再启程了,你们看见前边的那边胡杨林没有,那里就是晋地和颜孛部领土的分界了,平时我们不会过去,他们也不会过来,我们就在这里等他们的人来就是了。”薛器看着姐姐的胸脯说道。 赢无鸾现在很想把薛器的眼珠子挖出来下酒吃。但他像从前一样忍了下来,他心里真希望自己今日过后再也不用忍受像薛器这种贪念姐姐美色的人。 赢无鸾不想看到那张让自己感到恶心的脸,于是就去看那片胡杨林,那是一片很大的胡杨林,大到他无法估计其到底是有一千亩还是两千亩。那一株株的胡杨树就像是一个又一个的美姬,它们不知为这片戈壁滩增加了多少颜色和多少悲情。 “守备大人,他们来了!”一个穿着合甲,手持长枪,戴着黑色头巾的侍卫朝着他们这边喊道。 四野开阔,从这里观察这片戈壁滩他们好像是无边无际,一直蔓延到天边似的。前方传来了阵阵的马蹄声。赢无鸾离开故土的这十二年里,除了学会了怎么逃避危险,也学会了听马蹄声判断马群数量的本事。 穿过胡杨林的靺州骑兵大约有一百人,和赢无鸾所估计的一样。 听着马蹄声,赢无鸾的神思不由得被那浩瀚无垠的草原所吸引。众所周知,靺州人生活的土地是由一片又一片的高原组成的,高原上的生活多有风霜肆虐的考验,所以在他们靺州人中不管是男人或是女人,每个人的身上都像是被一种坚韧的意志力量包裹着,而他们的战马也和他们一样。靺州人的战马并不高,体型要比一般的骏马矮小,如果将它们比成人的,那就叫做其貌不扬,它们的头很大,脖子很短,皮肤厚实,毛发粗壮,体魄和它们的主人一样地强健。关于靺州马的最后一点,赢无极认识到的是,靺州马的鬃毛要比起一般的马来要长很多。 迎接这些靺州人的,除了赢无鸾和他姐姐,就只有薛器和他的十个侍卫了。 赢无鸾心想道:“比起这些由部曲充当的侍卫们来说,那些长相粗犷精悍的靺州骑兵们,的确才能算是真正的军人和勇士。” 薛器一个朝着靺州骑兵走了过去,用靺州语给那个人打招呼,寒暄了几句过后,马上的那个汉子就不厌其烦了。那汉子跳下马来,看见了姐姐后,一双带着点琥珀色的眼睛一下子就明亮了许多。姐姐对那汉子莞尔一笑,赢无伤就知道那汉子是扎冥无疑了,扎冥和姐姐描述的一样,他比任何一个跟他随行的男人都要瘦弱一些。 扎冥的身上穿着闪亮的铁甲,一件厚厚的左衽羊皮棉袄,两边的头发扎成了两根长到腰间的辫子,在辫子的尾部系上了两个金铃铛。他的这些打扮和其他同行的靺州人没有什么不同,要说不同的只是他的铃铛是金子做的,而别人的铃铛只是青铜和铁做的,另外,他的腰后有一把弯刀,那把弯刀的刀柄上镶嵌了一颗红宝石,脖子上挂着一只被去除了所有内脏的白貂。 扎冥和姐姐走到了一起,他满目含情地看着姐姐,轻柔地拉起了姐姐的手,把一颗“答鲁”放在了姐姐的手心里。 “答鲁”是一种只有在漠北才能找到的白色宝石,这种宝石是天然的,就和白狮子一样罕见,很久以来,它都被靺州人视为神灵肉体的碎片。靺州男子若是将“答鲁”交给一个女子,就相当于在说他会像对待神灵一样对女子忠诚。这也会被靺州人看做是婚姻仪式的第一步。 “公子,你看见了那个人没有,”薛器看着一个骑士,介绍道,“他可不是靺州人,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剑客,是我们大殷的子民,好像是叫孙涓。” 赢无鸾向那个可能是叫孙涓的人看去,那人胡子和头发皆以花白,满脸皱纹,但目光如炬,身上的肌肉结实,身子骨还很硬朗,约摸有五十岁上下。只是因为殷人和靺州人的相貌特征并没有多大差距,再加上那人又穿着靺州人的服装,也就不容易辨认到底是不是一个大殷子民了。 当然,赢无鸾更无从辨认这一个好像叫做孙涓的人是不是他以前所认识的那个孙涓。 关于孙涓这个名字,赢无鸾可一点也不陌生,但是他现在除了记得见过孙涓以外,也就只是知道他的剑术之高超是世上所罕见。他记得有人对他说过,孙涓的剑法和当年被誉为天下第一剑客的周臣相比肩。 在祖父做大殷天子期间,周臣是虎贲卫的上将军,孙涓是王都守备,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都被人们说成是王都里的两位武术大家。但在后来,周臣因为在天命殿中激怒了祖父,被祖父和他身边的御前十大力士合力所击杀。至于孙涓,赢无鸾和姐姐流落民间后就再也没有听到过有关孙涓的事情。 “是么?”赢无鸾道,“那你可知道他为什么会和靺州人在一起?” 薛器阴恻恻地笑了,说道:“公子,我想这位孙涓之所以会和靺州人在一起,应该和你们来到晋地的原因是一样的。” 赢无鸾心中一凛,想到了什么却不说出来。他抬头一看,天空的云朵完全散开了,呈现出一种让他看了心里会感到十分美妙的湛蓝色。 姐姐被扎冥抱起,又放到了马上,随后扎扎冥也骑上马,在姐姐的身后拉住了缰绳。他们可真像是幸福的一对情人。赢无鸾心想。 姐姐对着赢无鸾说道:“无鸾,快上马,我们该走了。” 赢无鸾点了下头,他在离开这里之前,远望了一眼只剩下模糊轮廓的晋地长城烽燧。 第五章上官衍 未牌时分,礼乐响起。上官衍和他的荡城迎来了一支浩浩荡荡、军容整齐的队伍,被这支包围保护的则是三辆四驾马车。在这支队伍里面除去一少部分的随从和侍卫以外,其余的全部都是专程护送客人们来访的天策军骑兵,而在天策军的队伍中每相隔十人都会高举象征着王族的旗帜。那些旗帜以紫色为底,上面用白线绣着一只朱雀。 朱雀旗帜第一次出现还是在七百多年以前。那时候,南方唐族人之间和平的联盟时代早已经不复存在,相反,因为最后一任天下共主离奇亡而迎来的六国时代已经持续了上千年。千年之后,原本生活在漠北草原上的越族人穿越了廖无人烟的北地荒漠,又翻过了绵延千里的北夷山脉,一路向南,最后踏入了南方的土地。他们在殷水和秦山之间修生养息了二十年之后,就趁着南方的六个国家因为常年混战而离心离德之际,发动了对南方的征服战争,在短短地的十六年时间里,越族陆续地消灭掉了北离国、大夏国和九苗国。再那之后,越族人为了更好地统治那片土地,就要求所有的越族人都必须要学习了唐族的文化,他们不但将姓氏改为了唐族的,还同唐族一样信奉了天帝,并且他们的王还自称自己是天帝之子,是派来人间管理四方的大首领,接着就以传说中能够将人类灵魂引渡到天界的朱雀为王族的图腾。 当越族人稳固了被征服土地的统治后,就把目光转向了西方。西方的有梁国、天晋国和韩国,在越族人强大军事力量的威胁下,从而摒弃前嫌,组成了一支联军,三国的联军在东出霸王谷后和越族人在妫原进行了一次决战,而那次的决战由于人数和武器上的悬殊,三家联军最终被越族人打败。 越族人虽然打败了三家联军,可是却没有更多的力量来吞并霸王谷以西的土地,三家联军的首领也为了保护唐族人不再受到战争之苦,就放弃了自己的王号,向越族之王臣服,接受了越族之王授予的爵位和在各自封地之内的自治权利。至此,大殷王朝就算是正式地建立了。 上官衍在天策军的队伍中看到了一个熟人,那个熟人的坐骑行走在队伍的最前方,他是屠岸盾的幼子,叫屠岸膑,现任天策军中的飞骑营军候。 上官衍怎么也没有想到率领这支军队的会是屠岸膑,他一直以为屠岸膑不会再来荡城这个令他伤心的地方了。 队伍停下了,礼乐中的鼓声又敲响了九下,以此来表达王族对这片土地间接但至高无上的统治权利。然后,那几位待在车厢里面的人才走下了马车。数次去王都朝拜两位王子的声音和相貌早就刻在了上官衍的脑海中,屠岸盾虽然已经年迈,头发和胡子都已花白,但依然能从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看出从前的神采和光芒。 之后,上官衍很熟悉的姬氏兄弟就朝他走了过来。那个身材魁梧、穿了一件黑色大氅的是姬武,他是姬王后的兄长,也是日后胤伯候爵位的继承者,他从来不像别的贵族一样头戴高冠,而是用一根牛皮绳将脑后的头发简单地系上,任由两边的头发随风飘扬,倒是颇有蛮族人的古风。走在姬武身旁的那个人则是被江湖上称之为病剑客的姬青君,有些不怀好意的人也会叫他病虫剑客。原因是姬青君不像他的哥哥姬武生那般高大勇猛,相反,他的身材很像是个羸弱的女子,而且他的脸色苍白,眼神憔悴,手上还拿着一块绢布,走几步路就会停下来咳嗽不止。听说姬青君从娘胎里生下来身体就不好,能活到现在堪称人间奇迹,现在看来,姬青君最近似乎是又染上了难以治愈的痨病,而在江湖上早有传言姬青君的时日已不多。像他这种人理应在家好生休养的,没事跑出来就等于是找死。上官衍心想。 上官衍带领着上官家族的人以及梁伯侯府的官吏和客人们相互施礼后,客人们就只带着亲近随从和侍卫进了城。荡城之内已经有了一个军营,实在没有多余的房屋能让这支将近三百人的天策军骑兵住进去,屠岸膑也就下令让队伍在城外三里处安营扎寨。 通往梁伯候府的街道上站满了前来围观的百姓和谨防有不轨之人的驭风卫军卒。 百姓中没有人高呼大殷万岁,这不会让上官衍感到高兴,也不会让他感到难过,因为这本就是梁地百姓对于王室该有的态度。这也证明了梁地在经过上官家三十七代人的苦心经营下,这里的百姓们没有忘记自己先是一个梁人,而后才是一个大殷王朝的子民。 现如今,这个表面上看似一派祥和的大殷王朝也曾在先王在世之时有过几度的风雨飘摇。那时候,王域里有许多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们在殷哀王的狂征暴敛下不堪重负,再加上农人起义的布衣军四处点燃了战火,这个国家几乎走向了崩溃的边缘。但是梁地乃至于各个诸侯封地的百姓们都没有太大的影响,要说他们受到的影响,不过就是看见了那些从王域逃出的百姓太惨了,不忍心,就将自己的口粮拿出来救济他们而已。 赢烈为了做一代明君,为了平息民怨,在继承了王位后的第一道政令就是大大地减轻了各种徭役,同时颁布了笼络人心的《保民法》。《保民法》中取消了人丁税,将农户税从十抽三改成了十五抽一,商税中的过税从十抽七改成了十抽三、住税从十抽六改成了十抽二,并且还在最后一条中规定,但凡是为国家服徭役者,事后都会得到一定的钱财奖赏。凭借新法的力量,新天子很快就得到了民心,百姓们也就自然地忘记了那个让他们恨得牙牙痒的先王,转而对新王的爱戴也理所应当了。 上官衍此时的心里想道:“赢烈让这个曾经陷入泥潭的国家又重新走上了正道,史家将来为他立传时也一定会说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中兴之主,对待他残酷的夺权之事只会是寥寥数语,甚至有人会说那是他拯救这个国家,救百姓出水火的必要手段。可这个国家现如今所呈现出来的也终究不过是表象而已,它到底是不可思议地重生了,还是年迈老人回光返照了,就只有天神才知道了。” 将一行人送至梁伯侯府后,除了屠岸大人和屠岸膑,客人们都被下人带去早已收拾好的房间休息了。 “上官兄。”上官衍正准备和屠岸盾一同去后院里谈话,屠岸膑就叫了他一声,这时他宛如从梦中惊醒,他已经意识到很多年没有人这样称呼过他了。 “膑儿,”屠岸盾道,“你有何事?” 屠岸膑答道:“父亲,我是想让上官兄带我去一个地方。” 上官衍就知道,屠岸膑还是没有能忘记自己的妹妹,从妹妹去世后屠岸膑就去了大梁在天策军中任职,要是有一个他心爱的女人陪伴着他,他现在也不至于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变成一个丝毫没有锐气的中年人。 “什么地方?”屠岸盾看着自己的幼子,“你可曾去过?” 屠岸膑看了一眼上官衍,上官衍分辨不出来他是在求助还是羞愧难当。 “膑还不增去过那个地方,”上官衍道,“这样吧,鲁伯候,我们三人一同去,不知你意下如何。” “这是当然。”屠岸盾想必是知道他们要去的是什么地方了,可他当着上官衍的面又不好说屠岸膑的不是。 “君上,可需要臣去备马?”梁地的大司徒杨吉向他请命。 “好,”上官衍道,“去吧。” “诺,臣告退了。”杨吉退下了。 他们三人走出府门时,三匹马就备好了,三人骑上马后在上官衍的带领下出了荡城,接着又一路往郊外以北的地方奔去。 在白杨树、竹林和雪松的掩映中,白色大理石修建的坟墓隐约可见,这里位于丘陵之下,再加上冬日里鸟兽几乎绝迹,仅有的一座坟墓显得孤独而凄凉。 他们下马后把马拴在附近的树上,屠岸膑朝着那座坟墓走去,上官衍看得出屠岸膑虽然和他一样都老了,但他的脚步依然沉稳而有力,不像他,一遇到恶劣的天气他身上的旧伤就会发作,旧伤一旦发作他就痛的要命。但当他看到屠岸盾下马后气喘吁吁,差点就跌倒的模样,心中就有了几分宽慰。 上官衍扶着屠岸盾时摸到了他手臂上那松弛的肌肉,这时他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时代正在离他们这代人远去,这是不幸的事实,好在他们都有后人可以继承其遗志。 “梁伯侯,”屠岸盾说笑道,“你的心里现在正在笑话我吧?” “岂敢,鲁伯候是长辈,在下是晚辈,”上官衍没有笑,松开了扶着屠岸盾的手,“晚辈岂有笑话长辈之理。” “可是阁下的弟弟,上官平可就和你不同了,”屠岸盾笑了笑,“上官平的性格要比你开朗,也很爱笑,说的难听一点,你和他一比简直就是一块又臭又硬的石头,怪不得人家可以得到燕地第一美人的芳心哟。” 他对我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难道只是跟我一时闲聊提起?上官衍心想,这只老狐狸到底要和我玩什么把戏?“鲁伯候,”他故意板起脸道,“我的妻子难道不也是一个天下难得的美人吗?” 上官衍没有必要说出自己还有一个尚在人世的如夫人,他一想起那个女人在十九年前的婚礼当天如何让他丢尽颜面的就想立马休了她。在他的心目中一直都没有那个女人的半分位置,她不过是她父亲和兄长在战争失利后一个交换的货物和一个为了挽留住李氏一族颜面的工具而已。 “梁伯侯不要见怪,”他的眼神中可没有半点在赔罪的意思,“老夫一时嘴笨了,梁伯侯的妻子还有两位如夫人那可都是美艳绝伦,天下闻名,不过说实在的,梁伯侯你还是得感谢天子登基得及时呀。” “鲁伯候,此话怎讲?”上官衍不知道这个老狐狸到底想说什么,又有何深意?为什么不对我直言相告? “你想啊,天子若不是登基及时,先王要是得知你上官衍有三个貌美如花的美眷,”屠岸盾道,“他可指不定会动什么心思呢,到那个时候请问梁伯侯你又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呢?” 上官衍真不敢相信这种话是一向以清高自居的鲁伯候说出来了,他真的怀疑他是不是真的认识这个老狐狸。“前辈你说笑了。” “父亲,你不能在她墓地说出这样的话。”屠岸膑用手摸着妹妹的墓碑,就像是妹妹活生生地在他眼前似的。 恍惚间,上官衍仿佛回到了二十年前的那一晚,那一晚他与宫灵素在梁伯侯府成婚,婚礼上,屠岸盾也向他的父亲提亲,想让上官情嫁给屠岸膑。屠岸膑曾对上官衍说起,上官情是他一生中见到过最迷人的女人,看见她的一眼他便下定决心要娶她。 “膑儿,为父知道你对情姑娘情深义重,”屠岸盾叹了口长气,“但你不能总是活在过去,你的三个哥哥都已亡故,为父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了,你早就该娶妻生子,延续我屠岸家的血脉了。” “我以前说过,我不会介意她被布衣军那帮畜生掳走的事情,”屠岸膑似乎对他父亲的话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她为什么要那样傻,为什么么……为什么……这都要怪你……都要怪你,你知道吗……你当初为什么没有保护好她……” 屠岸膑虽在质问上官衍,但他声音很低,已将泪水落在了妹妹的墓碑上。妹妹本应该在十八年前就嫁入屠岸家,但那时候梁地的布衣军一天比一天猖獗,所以婚事只能延后。直到十七年前的秋天,他才开始准备妹妹的嫁妆,可正当他外出剿灭布衣军时,布衣军的人就袭击了荡城,还掳走了妹妹,四个月后妹妹被商玉姬带回了荡城,谁能想到在那三个月后她便郁郁而终了。 直到如今,只要是上官衍一想起妹妹临终时的样子和对他说的话,他的心就如同刀割般。父亲和母亲双双去世之后他本应承担起照顾所有兄弟姊妹的责任来,可他现在无论做什么都是无法挽回弟弟和妹妹的生命了,可是这世上唯一一个还能叫他大哥的人,却因为自己娶了仇人之女而离家出走,甘愿去那数千里之遥的边塞苦寒之地,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都没有给他捎回过一封信。 “这是我见到她的那天从她身上抢的。”屠岸膑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绣有上官情三个字的香囊,他对着香囊时表情不知是伤心还是快乐,大概两者皆有。 屠岸膑用佩剑挖出了一个坑,把香囊放了进去。 屠岸盾像是不忍心看到屠岸膑那个模样,就将上官衍请到了一边去,屠岸盾眨了眨眼睛,说道:“梁伯侯,老夫还有要事要告知阁下,差点就忘了。” “鲁伯候,你的事先不急,”上官衍道,“在下也有事情想请教阁下。” 屠岸盾定睛看着上官衍,“梁伯侯可是想问令弟的死?” 这个老狐狸最好给我说实话,上官衍心想。“是,比如他究竟是得的什么病,我知道他的身体一向没有什么毛病,他比我要年轻多了,”他道,“我受的伤也比他多得多,可我活的好好的,他倒是先死了,这个在下怎么也想不通。” “我知道令弟的死听来的确会觉得匪夷所思,让人不得不怀疑,”屠岸盾道,“但我也知道这次来荡城,阁下一定会问我,所以我在临走时去问过替令弟验尸的宫中御医,御医说令弟的暴病身亡是因为一道旧伤。” “什么旧伤?”上官衍知道上官平身上所有的伤口,因为上官平经常拿伤口来和自己攀比。 “是箭伤,”屠岸盾道,“我想那箭伤应当是令弟身上最有名气的一道伤口了吧,阁下可否还记得?” 经过屠岸盾的提醒上官衍就像到了,“阁下可说的是十年前曲灵之战时,我四弟为了保护天子而中的那一箭?” 屠岸盾惋惜似的回答道:“不错。” “可那是十年前的箭伤,怎么会致命?”上官衍道,“那御医还有没有对阁下说起其它的?” “有,我想阁下不会不知道那一箭是差点射穿了令弟的心脏吧,”屠岸盾道,“阁下心里一定在琢磨这有何关系,但御医说,就是因为那支箭并非是普通的箭……” “那支箭上有狼毒,这个在下是知道的,”上官衍道,“的确,十年前我四弟的生死就在那么千钧一发间,如果稍有差池当时可能就保不住性命了,还好天子御驾亲征时带着最好的御医,我记得四弟后来说御医对他的伤口处理的很好,不会有什么大碍……”他思考了一下,想到了一个答案,“难道说是当年的狼毒没有清理干净,还有一点残留在他体内,十年过后那点残毒就让他突然间死去了?” “阁下既然已经猜到了,”屠岸盾道,“我又该说些什么呢?” 关于狼毒的毒性上官衍了解的不多,但他知道那种毒物的配方和是吴伯公家族从七百多年以前就祖祖辈辈口耳相传的,从来没有任何的文字记载。他还听说过在上官平中狼毒之前,任何一个身中过狼毒的人都没有成功地将毒物去除,而且都不会活出超过一年。十年前上官平之所以能活下来也不光只是靠医术高超的王室御医,最为关键地在于他们抓住了一个田氏家族的人,那个人告诉了御医如何去除身体里的毒物。 看来我只能选择暂时相信这个老狐狸说的话了。上官衍心里一边想着,一边向屠岸盾施了一礼。“多谢屠岸大人给在下解惑。” “阁下没必要这么客气,”屠岸盾笑道,“举手之劳罢了。” “那么,”上官衍道,“现在就请鲁伯候说说你的要事吧。” 屠岸盾抿嘴一笑,说道:“老夫说之前还想先请问阁下,不知道阁下的嫡长女今年芳龄几何了?” “小女迎仙年方十五,”上官衍心中一惊,预料到了一些事情,“鲁伯候问这个做什么?莫不是……” “这可真是太好了,令爱已然过了及笄之年,”屠岸盾摸了摸他的胡子,大喜道,“这样迎仙姑娘过几天就能随我们一道去建安城了。” “去建安城?难道说——”上官衍想问屠岸盾,但见到屠岸盾从衣袖中取出了一张用红线系上的金黄色绢布。 “梁伯侯,你看看吧,这既是一封让你去建安赴任内阁刑部大臣的诏书,同时,天子也写明了要赐婚于上官迎仙和太子殿下。”屠岸盾喜笑颜开地说道。“梁伯侯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啊,你说是不是?十七年前我们两家不能成为亲家,十七年后老夫这个心愿倒是由天子的一封诏书满足了。” 上官衍手里拿着天子诏书,心里面没有一点欢喜之情,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他望着周围树叶凋零的树木,又望向天空的云朵,刚来到这里时看到的几片乌云也都消散了,最后把目光落在了妹妹的墓碑上。 屠岸盾皱了皱眉毛,面目僵硬,说道:“梁伯侯,你怎么了?难不成你不想接受这门亲事?还是说你不想去王都任职?” “怎么会呢,鲁伯候,”上官衍道,“天子之命,为臣者自当遵从,天子能为小女和太子殿下赐婚,乃是天恩浩荡,在下只是感到了些许的意外,失礼之处,还望鲁伯候见谅。”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