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阎凤传之百鬼朝圣》 楔子 第一卷 暴爱 楔子 本章字数4025 楔子 一,老夫老妻 朝如青丝暮成雪,昨夜春风今叶落。 梳妆台前,一位满头华发的老妪,身着朴素,她凝视着镜子中的自己,仿佛还记得自己十八九岁时,他抚摸着她的葱葱玉指,为她戴上一枚枯草结成的戒指。 十年又十年,整整五十年,她手上的“草戒指”已经变成了一枚金戒指,但他们的感情没有变,从那个时候,就没有变过。 一双苍老褶皱的手按在她正在梳头的手上,她微微笑着,眼角上出现几条微小的皱纹。她回过了头,幸福的笑着,嘴角轻轻扬起,嘟囔道:“为什么总是在我梳妆的时候来打搅我。” 女为悦己者容,无论什么年纪,总是这样的。 他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沧桑却似乎丝毫没有让他淡去对她的爱:“七月就是我们相爱五十年纪念,我本想带你去旅游,环球旅行,也许是我们最后一次了。”他的目光中闪过一丝不舍,七十多岁的老人,本已是知天命。 她却不以为然道:“我们会共死,会埋在一起。” 他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喜悦:“她来了,回来找我了。” “她?”她一开始不太明白,忽然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孔浮现在她的脑海中,“媚娘,她回来了?” 他点了点头。 她说:“她没有变?” 他点了点头。 她说:“五十年了,过去五十年了,她回来做什么?” 他深深的皱着眉头:“她说她爱上了一个人,一个男人,要我们帮她洒一个谎,办一场无悔的婚礼。” 她喃喃道:“无悔,无悔,有多少美好,又有多少无悔。” 世间,又有多少美丽,多少无悔。 二,无根。 夜,夜已深。 荒郊野岭,似乎连虫鸣声都几乎听不到,远处,传来一阵阵铜铃晃动的声音。 清脆、诡异。 “尘归尘,土归土,落叶终究要归根。” “阴人借路,阳人回避。” 两个人,一前一后,前面的人晃动着铜铃,手洒纸钱,他每走一步,所落下的脚印,后面的人便会按着他的脚印行走,分毫不差。在他后面还有七个“人”,他们有男有女,有的刚死不久,有的死了四五天,已经出现尸斑。 最后一个是人,手上拿着一把铜钱窜起来的符剑,似乎很是不耐烦。 赶尸人,这种行业已经消失近百年,但有的人,却还在做。 这一前一后两个人,将这六具尸体一前一后夹着,最后面那人很是不耐烦的说:“师兄,能不能走慢点,都是些死人,还怕跑了不成。” 最前面那人微微皱着眉头,嘴角出现一抹冷笑:“师弟,既然收了钱财,自然要敬业。”他说话的时候回过了头,嘴角的冷笑也消失了,一副憨厚可掬的样子。 最后那人是个骨瘦如柴,长相丑陋,还带着一身痞气:“赶这些尸体,要十来天,若是请张车子岂不是更快?而且路过益州,想去看看小师弟。” 师兄眼中闪过一丝杀意:“小师弟得罪了师父,已经被逐出师门。” “可是,我觉得小师弟并没有做错,当年师妹——” “小师妹的事师父已决定既往不咎,不要再提了。”师兄打断了他的话,“况且,我们师兄弟本应该互相照顾。” 师弟点了点头,这趟尸体若是送到,每人有十多万的酬劳,够他们潇洒一阵子了。 月光,明亮。 一阵风吹了过来,将第三具尸体的裙子撩了起来,修长如玉的大腿,在这寂寞的夜,也聊起的师弟的春心。他跑到前面,色眯眯的盯着这具尸体,虽然面色有些苍白,但却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子。 像这样的女人,生前一定有许多人喜欢吧。 师弟一往前跑,那些尸体便纷纷倒了下去,师兄慌忙往回看去,急道:“师弟,你跑过来干什么?” 那具女子的尸体倒在地上,更是撩人,师弟搓揉着手,舔了舔嘴唇:“师兄,这都死了,不要浪费了。” “师弟,不要。”师兄虽然这样说着,但并没有阻止,而是冷冰冰的注视着师弟扑向那具女尸。 在师弟脱开女尸的衣物时,师弟怔住了,这具尸体,还是热的。 他惊讶的回过头,看见师兄就站在自己的身后,满脸杀意。 师弟诧异:“师兄,这尸体已经运出三日,为什么还是热的。” 师兄冷冷一笑,说:“因为他们本就是活人,只是用控魂术驱使,现在,命短的已经死了有些日子了。” “这女子,真命长啊。”师兄恶毒的看着他们,“既然你那么喜欢这个女人,师兄就成全你。”说着,他手一挥,长袖里撒出粉末,师弟吸入鼻子里,立即觉得身体燥热,似乎觉得这个女人并没有死,而且还在挑逗他。 三,算命。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算命只要三元,样样三元,三块钱你买不了吃亏,三块钱,你买不了上当,算命只要三块钱。预测吉凶,婚姻嫁娶,老宅搬迁。”一个胖子,带着副墨镜,坐在算命摊子上吆喝着。 一个老太太,打扮倒是时尚,胭脂抹的也浓,往胖子摊子前一坐,很上妩媚的说:“小伙子,我要算姻缘。” 胖子拨弄着墨镜,惊讶的说:“老大妈,这大把年纪了,还想着第二春呢?” 老太太有些生气:“这叫什么话,老娘我男人多着呢,我是给我女儿算。她都二十七八了,还没嫁。” 胖子说:“你女儿想找个什么样的,我看看有没有这个命。” 老太太十分傲娇的说:“当然是三环内有独立别墅,有车有房有存款,才是好女婿嘛。” “额。”胖子一脸无奈,“把你女儿生辰八字给我。” 老太太写下生辰八字,胖子一核算,脸色大变:“你确定你女儿是八月十五十点出生的?” 老太太说:“恩,我儿女的生日,能出错嘛。” 胖子咂咂嘴,摇着头:“男怕初一女怕十五,何况你女儿还是八月十五,阴月阴日阴时。” “啪——”老太太一巴掌拍在胖子的脸上,墨镜都打掉了,怒气冲冲的站了起来,扔下三块钱,“干嘛咒我女儿,不就是要钱嘛,给你。” 说着,就走掉了。 胖子捂着火辣辣的脸,一脸委屈:“我胖子虽然爱财,但取之有道啊。” 这时,一个中年的秃发男坐了下来,放下三块钱,一脸贪婪的问胖子:“给我算算,这次的彩票大奖号码是多少?” 胖子本就一肚子火,要是有那本事,他还坐着算命,才收三块钱。看到这秃头男额头上的黑气,都聚集成一个黑色的人影了,他决定还是不发火了,郑重其事的问:“你真的想要发财?” 秃头男人说:“当然,不然我问你干嘛。” 胖子望了望他头顶的黑气,又问他:“你确定?” 秃头男人不高兴,说:“你烦不烦,有本事就说,没本事别摆摊了。” 胖子耸了耸肩,低声喃喃:“我又没问你。” 随后,胖子在纸上写了七个号码,递给秃头男人:“按这个去买,头奖倒是难,中个五六十万可能性很大。” 秃头***了起来,指着胖子,威胁道:“你别骗我,小心我揍你。” 胖子尴尬的笑了笑,把三块钱还给秃头男人:“你可以中了再给我钱,反正三即时兑奖。” 秃头男人满意的说:“这还差不多。”他收起了三块钱,往对面的彩票中心去了。胖子仔仔细细的擦着手,特别那只碰触过三块钱的手。他忽然把秃头男人叫住:“嗳,大哥。” “干嘛。”那秃头男人厌烦的回过了头,只见他头上的那团黑气也对胖子发出警告。胖子害怕的缩成一团,赶紧摇头:“没事,没事。” “哼。”秃头男人冷哼一声,往彩票店走去。 胖子失落的把摊子一收,压缩成一个黑皮箱子,无奈的摇着头:“嗳,今天真晦气。” 当他走到马路对面时,看到那秃头男人兴奋的冲出彩票站:“我中奖了,五十万——” 当“万”字才一出口,就被一张双桥车撞出十几米远。而那团黑气,嚣张的嘶叫着,却只有胖子能听见。秃头男人手上提着的五十万的钱也洒的到处都是,却不是冥币,而是真钞。那些钱被路人哄抢,一时间,乱作一团。 胖子摇了摇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 胖子不为所动,继续往前走着,这些钱,散发着股股黑气,依附在所捡钱路人的身上。 四,曾经。 一家普通的炒菜馆子,高朋满座,划拳声,嬉笑声,此起彼伏。 厨房,两个厨子正忙碌的炒着菜,左边一个精瘦的厨子翻着锅,往里加着佐料,还和右边炒的满头大汗的厨子说:“嗳,下班去玩玩儿,今来了几个楚国货,那身段——” 右边稍胖的厨子摇了摇头,说:“不好这口。” 精瘦的厨子一脸嫌弃:“真不会享受人生。” 忙碌了一天,客人走光后,大门拉到一半,丰盛员工餐已经摆好了。老板是个四十多岁风韵犹存的女人,男人死的早,独立支持下来一家店,确实很不容易。 精瘦的厨子为自己倒了杯烈酒,细细的品尝着。微胖的厨子劝他:“花花,等下要开车,就不要喝酒了。” 男人叫花花,确实很奇怪,他全名叫木子花,是半年前来的,没有身份证,没有户口,吃住都住店里。更奇怪的是,老板娘居然什么都不说。因为这里的另外一个厨子也一样是个没有身份的人。 “凤凤,你也该好好享受生活了。”木子花不以为然的继续喝酒,“我开车,必须要喝下烈酒才稳。” 阎凤白了他一眼,继续往嘴里扒饭。 此时,阎凤的手机响了,是一个外地陌生号码。阎凤接通电话,电话那头一个虚弱的声音:“小师弟,我——不行了。” 阎凤犹如电击一般站了起来:“我走了。”说着,穿上外套,走到门外打了辆车:“师傅,东郊。” 阎凤到了东郊,一般打电话确定对方的位置,在一个废弃的垃圾站,阎凤找到了他:“二师兄。” 这二师兄,便是那赶尸人中的瘦子。真名叫严雪山,长相奇丑,皮包骨头,但很好色。 严雪山干咳两声,伤心欲绝的瞟了眼自己的两腿之间。 阎凤还没走近,就闻见一股强烈的臭味,并不是垃圾的臭味,而是一股烤肉腐烂的味道。 严雪山一把拽住阎凤的手:“小师弟,你一定要为我报仇。” “什么?”阎凤大感震惊,二师兄虽然贪财好色,但胆子也小,平日里不会和谁结很大的仇怨,更何况是杀身之祸。 严雪山叹了口气,说:“是大师兄,他在活人身上藏毒,用控魂术将这些人的魂魄封印在身体内,哪怕是活人因为体内的毒品感染死亡,也一样可以控制。” 控魂术和赶尸术是有很大区别的,阎凤所在师门一脉并不会赶尸术,因此大师兄就用这种歹毒的方法运毒。 阎凤深皱眉头:“不会吧,大师兄这个人虽然阴险,但不至于用这种方法,要是被师门发现,是要受火刑而死的。况且,这么大秘密,就被你发现了?” 严雪山生气道:“你不信我?” 阎凤拍拍严雪山的手,安慰道:“你就好好安息吧,这件事我会调查清楚的。我一定会自掏腰包给你选块好墓地,也不往我们师兄弟一场。” 严雪山一巴掌打了过去,阎凤急忙躲开:“二师兄,都快死了还那么大力气。” 严雪山骂道:“你这个没良心的,谁告诉你我要死了。” 阎凤说:“那你还叫我给你报仇。” 严雪山说:“我又打不过大师兄,你不给我报仇谁给我报仇。” 阎凤满脸黑线,这都什么人啊:“哦,你一个大巫,要我这个小小的巫师去找大巫报仇,你是不是傻。” 严雪山下面疼的要命,伸出手:“先别说了,扶我去洗洗,不然真要化成烂肉了。” 第一章局势严峻 街边的路灯忽明忽暗,在小区大门不远处的灯下,站着一个看不清面貌的人,事实上,不仅是面貌,连身形都迷迷糊糊的。 阎凤扶着严雪山停了下来,面色凝重,左右瞳孔闪烁着微弱的光芒。瞳孔内,一道复杂而远古的符文刻印着,似乎某种可怕的力量即将喷发而出。 “低微的七级恶鬼。”阎凤舒了口气,他的左眼可以看到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天生的阴阳眼,但和普通的阴阳眼不同。他的阴阳眼可以看到鬼魂力量的强弱,虽然看似比普通阴阳眼要高级一点,但也不能长时间使用,否则会导致眼球胀痛。 鬼魂分七级,这并不是官方(驱邪师公会)对鬼魂的分级方式,而是阎凤自己给自己左眼中呈现出来的力量所分的级别。 严雪山也注意到了,但作为高级驱邪师的他,哪里会把这种低微的鬼魂放在眼里:“黄、色三星,刚死没两年,呵,这种鬼居然没有被抓,益州公会是怎么办事的。” 官方驱邪师公会则对鬼魂分级为天地玄黄,每一大级用五星标准,星级越高,则越厉害。阎凤之所以不用官方的分级法,是因为如果不用左眼来看,他是看不清鬼魂的力量的。 阎凤不免有些失落,面色极其难看,严雪山忽然想起阎凤给他寄去的信中说自己是益州公会驱邪师,尴尬道:“师弟,我不是在说你。” 阎凤笑了笑,道:“没什么,益州公会,本来就落寞了。” 路灯忽然熄灭了,一盏连着一盏,那股渗入的阴气也随着越来越近。忽然,那张可怕腐烂的脸出现在了他们眼前,阎凤的脸色突变,但并没有说什么,手依然抓住严雪山的肩膀,只是抓住严雪山的手更用力了。 严雪山不慌不忙的从怀里掏出一张黄符,往鬼魂脸上一贴,那鬼魂怪叫一声,瞬间化成了飞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心的臭味。 严雪山心里来气:“益州的鬼是有多久没见过驱邪师了,胆子那么大。”其他地方,这种低微的鬼魂见到驱邪师跟老鼠见了猫一样躲都来不及,哪会跑到前来送死。 阎凤抿了抿嘴唇,尴尬的笑了笑:“走吧,我就住在这个小区。” 进得大门,门卫是个中年大叔,愁眉苦脸的低着头,手上拿着手机,不停的哭泣。手上上显示的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正比着剪刀手开心的笑着。中年大叔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根本没有注意谁从外面进来,谁从里面出去。 在中年大叔身边,站在一个面色冰冷的小女孩,那面相,和手机里显示的一模一样。 “又一个小鬼。”严雪山准备掏黄符,阎凤阻止了他,对他摇了摇头,又对那中年大叔的方向说:“回去吧,回去属于你的地方。” 中年大叔抬起了头,不明所以,说:“小凤,你说啥?” 阎凤微微皱眉,笑了笑,说:“没事,李叔,你忙你的。”说着,架着严雪山就往家里走。 中年大叔伤感的看着手机屏幕里那活泼开朗的小女孩模样,七天之前,这个小女孩还是人,活生生的人。一场车祸夺去了她的性命,虽然事后司机赔偿了几十万,但人死不能复生,钱固然可以赔偿,却买不了命。 严雪山封住了自己的痛觉,所以下面也没那么痛了,但虚弱感还是不断袭上心头,让他的脚很难迈出步子:“益州公会,真如传言那样——”严雪山看见沿路来,碰见许许多多肆无忌惮的鬼魂,虽然都很弱小,但显然很不正常。 阎凤点了点头,说:“恩,益州公会,快要垮了。” 益州,地处秦国东南,与赵国都城樊城接壤,十年前,秦国王室担忧益州巫师勾结赵国意图谋取益州,因此下令将所有巫师驱逐到燕州安蓉城。有背景的巫师被驱逐出益州后都去往了别处,没有背景的散兵游勇大多都不安分,留在安蓉城,因此安蓉城便成为了暴乱之地。 益州十三城中的鹏城是益州驱邪师公会所在地,在整个驱逐过程中,虽然不像驱逐其他巫师那样连赶带杀,但也下了死命令,于共和十三年七月十三日前全部出境,只留下了一个中级驱邪师作为分会长留了下来。 从那以后,益州几乎成为了孤魂野鬼的温床,实在有对付不了妖魔鬼怪,都会从燕州调驱邪师过来处理,处理结束后,便立即离开。此次驱逐行动,说的更准确的,是围剿,那些不肯离开又没有什么背景的巫师,几乎都被秦军杀光了。 所以阎凤千叮万嘱道:“没有什么事千万别出门,若是遇到官家的人,最好说是燕州过来的。” 严雪山倒吸一口凉气,惊讶道:“他们真的连驱邪师都不放过?” “恩。”阎凤点了点头。 严雪山咂咂嘴,道:“秦军不愧是虎狼之师,胆子大了点。” 阎凤赶紧捂住严雪山的嘴,此时正在电梯里,电梯中有摄像头,他看了眼摄像头,低声道:“小心惹祸上身。” 阎凤他们所租住的套房在第三十层,已经是最顶层,这个小区和别的电梯房不太一样,这个小区越往上越便宜。驱邪师公会撤出益州后,虽然还是派了一个人来驻守,但所拨的经费已经寥寥无几,原益州驱邪师公会前任会长死后,经费更是象征性的每个月发放几百块,别说租房,就连吃饭都不够。 燕州驱邪师公会作为秦国驱邪师总坛,几位高层几次提议直接取消益州公会,都被最高层驳回,当然,也是因为如果贸然取消益州公会,会让世人耻笑。而前任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长死后,他的老婆赵佳媚把公会会长的位置接手过来。赵佳媚只是个普通人,按理来说是没有资格继承公会会长的,但不知道为什么高层居然一口就同意了,但益州几乎没有能力处理益州事物,都是由燕州总会派人过来。 益州公会算是彻底凉了,赵佳媚无奈将公会改成餐厅,生意居然也还不错。为了稳住新加入的两名驱邪师,管吃管住,而阎凤就是其中一位。 打开门后,阎凤吁了口气。 帮严雪山处理完伤口,严雪山伤势过重,就先去睡了。 严雪山睡的是阎凤的房间,阎凤就只有睡沙发,三室两厅的房子,平常两个人住,倒也舒坦,不得不说,赵佳媚不光做生意厉害,稳住人心也是一把好手。 睡到半夜,大门开了,进来的人个头和阎凤差不多,但足比阎凤胖了一大圈,憨厚可掬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惊讶。他走向沙发推了推阎凤,奇怪道:“你怎么睡这里了?房间里有女鬼?” 阎凤睡的迷迷糊糊的,看见是胖子进来,有些不高兴:“你房间才有女鬼。” 胖子名叫冷天渔,是益州驱邪师公会另外一名驱邪师,和阎凤一样,都是低级驱邪师,但不会驱鬼,主要手段是看风水,算命。因为太喜欢吃,又好吃懒做的,赵佳媚干脆打发他出去自谋生路,倒也做的有声有色的。 “让我算算是怎么回事。”冷天渔像模像样的掐指一算,摇着头说,“有朋自远方来,你惹麻烦了。” 阎凤从沙发上坐了起来:“你这都能算到?” 冷天渔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那是,冷哥我可不是江湖骗子。” 阎凤说:“那你算算这个麻烦是什么?” 冷天渔也是好奇,把阎凤的手拽了过来,在阎凤手上画了道符印,那道符印由红转黑,而此时,冷天渔的脸色也和那道符印一样黑:“劝你离这位朋友远点,否则伤身啊。” 阎凤白了他一眼,又睡在沙发上,盖好被子:“睡你的吧。” “嗳,你这人——”冷天渔没有再搭理他,而是转回了房间,走进房间前还回了次头,又望了望阎凤的房间,眼中闪过一抹杀意。 阎凤却也睡不着了,许多过往,在脑海中翻腾。 第二章阁楼密室 第一卷 暴爱 第二章 阁楼密室 本章字数2477 第二章 一夜无眠,很多时候,人想的太多,终究是无法入睡的。 第二天早上,阎凤的双眼布满血丝,匆匆忙忙的洗漱结束,推开自己的房间门,严雪山睡的正香,阎凤眼中闪过一丝寒意。两年前的那件事,虽然是严雪山来告诉他让他感激逃命才避开一劫,但那件事情,和严雪山也脱不了干系。 三室两厅的房子,阎凤和冷天渔一人一间,还有一间房间是空着的,那里面没有人住,也不是给活人住的。那间房间一直紧闭,里里外外加了三把锁,十六道封印。前任会长曾经告诫过他们,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用打开这间房间。虽然阎凤和冷天渔也很好奇,但为了身家性命,他们也不是那种会因为好奇丢了性命的人。 出门,挤公交,上班,似乎已经成为了阎凤每天都必须要去做的事。俗人的生活,几乎已经让他忘记了许多的事。如果不是时不时的就会有那种东西围绕着他,他都忘记了自己是一名驱邪师。 坐了大概十几分钟的车,下得车来,拐来两个弯,前面一间三层楼的楼房,就是益州驱邪师公会,但匾额上写的却是——铜雀楼。一家规模挺大的餐馆,门口两个穿着红色圆领制服的年轻小伙正在扫地,一见阎凤过来,马上客气的喊道:“阎师,早啊。” 阎凤微笑着点了点头,说:“小龙小武,挺早啊。” 小龙嬉笑道:“那是,今天可是好日子。” “对,好日子。”阎凤说着,往里面走去,今天不是什么大喜的日子,但对于铜雀楼的员工来说,就是好日子,今天发工资啊。 每次发工资的时候,铜雀楼全体员工都会起的特别早,就算天天迟到的另外一位炒菜师傅木子花也会来的特别早。 木子花是半年前来到这里应聘的,木子花没有身份证,烧菜手艺却很高明,因此老板娘也就把他留了下来,反正官府是不会来这里查的。 木子花眉开眼笑的朝阎凤打招呼:“凤凤,昨天是不是——”木子花挑了挑眉毛,以为作为阎凤风风火火的跑出去是会老情人。 “额!”阎凤居然无言以对,木子花搂着阎凤的肩膀,说:“别害臊嘛,都是成年人了。” “都瞎说什么呢,不用干活了,提菜。”老板娘赵佳媚从外面走了进来,瞅了他们一眼,跟着老板娘后面的小姑娘余一妹红扑扑的小脸蛋见了阎凤就更加红了。 木子花耸了耸肩,朝门外走去,他虽然好、色,但对赵佳媚却是敬而远之。 赵佳媚走到阎凤的身边,对阎凤说:“阎凤,跟我上来。” 木子花看着阎凤跟着赵佳媚走上楼,对抱着个大南瓜的小武低声说:“你猜凤凤和老板娘是不是——” 小武今年才十七八岁,对男女间的事情是懵懵懂懂的,但也明白木子花说的什么意思,赶紧摇头:“老板娘跟个母老虎似的,谁敢打主意。” 木子花点了点头,说:“也是。” 阎凤跟着赵佳媚上了三楼,三楼都是豪华包房,一共有三间,平常都是消费过万的大老板才有资格预定。走进楼梯左转第一间的春香阁内,宽阔的空间内摆放着各种陶器和摆设,赵佳媚对外说这些都是仿的比较真的赝品,其实,都是真品,随便卖一两样都能够吃一辈子。至于为什么她宁愿选择当摆设,辛辛苦苦的操劳这家酒楼也不愿意卖就不得而知了。阎凤虽然很好奇,但也没有问。在包间的厕所里,镜子后面有一道暗门,洗手台上的水龙头只要按下去,镜子后面的墙便翻转过来,显现出暗门后的电梯。坐上电梯,又往下移动到地下一层。 整个操作很麻烦,阎凤一直觉得还不如直接在一楼整个楼梯还方便些。 地下室内灯火昏暗,用的是长明灯和蜡烛,只有两个很小的通风口是通向外面的。 这里的摆设很简易,架子上房子几个盒子和一些驱邪用的工具,曾经这里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驱邪道具、法器,如今已经落寞了。 在墙上挂着一幅照片,这个人很熟悉,阎凤不会忘了这个人对自己的恩情。两年前,如果不是这个人,估计这会儿阎凤得饿死在外面。遗像前,供桌上摆放着一副灵牌,灵牌上写着“先夫宋亦文之灵位”。 “死鬼,我们来看你了。”赵佳媚点燃了三柱香,递到阎凤手上,“给你大哥上柱香吧。” “恩。”阎凤接过香,每次来到这里,阎凤都有种很不自在都感觉。每一次见到这个人都遗像,他都会想起这个人死的那一天。 阎凤鞠了三个躬,把香插进香炉里。 老板娘从遗像下的供桌抽屉里拿出一块竹简,放到阎凤的手上:“这是我争取到的,好好加油。” 阎凤皱起眉头,竹简,上面写着“丁级三等”四字,这四字后面画着弯弯曲曲的符文。阎凤深吸一口气,曾经辉煌一时的益州驱邪师公会,居然只能接到丁级三等任务,还需要争取。 驱邪师任务根据难度总共分为甲乙丙丁四个大等级,每个等级又细分为四个小等级。低等驱邪师最多只能接丁级二等任务,因为再高也没办法去做。甲乙丙丁的任务书简也有严格区别,甲等为黄金铸造,乙等为白银铸造,丙等为黄铜铸造,丁等为黑铁铸造。之所以丁三、丁四任务用竹简,那是因为这两个等级其实可有可无,也就是说,这种任务能做就做,不能做也没关系,这种任务大多都是些不愿离开世间的怨灵,无伤大雅,而且薪酬也低的要命,大多都是几千块。 阎凤拿出自己兜里的驱邪师身份令牌,催动真气,身份令牌发出莹莹光辉,照耀在任务竹简上,但竹简没有丝毫的异常。阎凤眨巴着眼睛,惊讶道:“假的?” 赵佳媚有些生气,道:“竹简是假的,任务是真的。” “所以?”阎凤不以为然道。 赵佳媚道:“鹏城第一中学内,一个不肯离开世间的怨灵,校长出五万让我们摆平,并且给了你一个实习老师的身份。他只有一个要求,低调处理这件事。” “五万?”阎凤乍舌,一般这种驱逐恶灵的小事,能给个一两千顶天了都。 赵佳媚道:“对,事成之后,这五万都给你。” 阎凤深深皱眉,上次驱逐一个怨灵,奖金八百,老板娘还抽了三百,这次怎么那么大方。 阎凤说:“行,具体怎么做?” 赵佳媚说:“高三七班,这是工作服和工作牌。”赵佳媚从供桌下拿出个箱子塞在阎凤的手上,然后又摊开手,“把身份令牌给我,待会儿给你。” 阎凤接过箱子,奇怪道:“你要那个干什么,你又没真气。” 赵佳媚的脸色刷一下绿了下来:“叫你给就给,哪来那么多废话。” “行,谁叫你是会长呢。”阎凤很不满意的把令牌交给她,令牌上的真气还没有消失,散发出莹莹光辉。 赵佳媚说:“在包房门口等我,我想和死鬼说几句话。” 阎凤点了点头,这说赵佳媚的习惯,每次交接任务的时候,赵佳媚都会多留一会儿。 阎凤出去后,赵佳媚又掏出另外一块书简,而这块书简,却是黑色的,朱砂符文上赫然写着——丙级一等。 第三章接受任务 第三章 昏暗的地下室内,斑驳的墙壁上布满了古老的阵法,虽然因为年代久远,阵法效果减弱了大半,但依然能感觉到其磅礴的力量。四周摆满了许多的架子,这些架子上原本有数不胜数的法器、秘籍、武器,但自从十年前驱邪师公会从益州撤出后,那些有价值的东西也都被带走了。 除了几本没多大用的秘籍和一些没有符箓刻印的兵器,最有价值的莫过于一个老旧箱子里的低级驱邪师令牌,总共有十个,两个给了阎凤和冷天渔。驱邪师公会并不太在意低级驱邪师,因为低级驱邪师满地都是,在做任务的时候除了一些有资质的,基本都是炮灰。 赵佳媚手上的驱邪师令牌还留有阎凤的真气,她将驱邪师令牌对准铁质书简,一道光芒照射下,书简上的朱砂符文。符文立刻有了反应,在眼前显现出一道文字——“任务等级:丙级一等。任务地点:鹏城第一中学高三七班,驱逐并收服厉鬼一只、怨灵二十三只。任务奖励:一百万。” 令牌上的真气越来越弱,文字也越来越模糊,直到消失。 赵佳媚收起任务书简,小心翼翼的放在供桌内的抽屉里,抽屉中有一个暗格。 赵佳媚舒了口气,嘴角轻轻扬起:“阎凤,两年了,差不多是时候了。” 她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个雨夜,阎凤和丈夫宋亦文活生生的出去,回来的时候,就只有阎凤背着宋亦文回来。而阎凤还活的好好的,宋亦文却死了。阎凤只是个巫徒,而宋亦文是巫师颠覆,要死也是阎凤死,宋亦文就算打不过,也一定能逃脱。 弱的那个还活着,强的那个却死了。 赵佳媚一直怀疑,是阎凤害死了宋亦文,只是苦无证据,也要依靠阎凤来维持住益州公会,否则,她早就下毒害死阎凤了。 阎凤独自坐在包房内,宋亦文的令牌再次让阎凤想起那一夜,鬼王血痕躲到益州疗伤,而这一消息被宋亦文得知。他没有通知燕州方面,为了让燕州总公会重视益州,他不得不独立完成这个任务。但鬼王血痕已经是大巫级别,以宋亦文巫师颠覆的实力,根本不足以抗衡。也因为这样,在出任务临行前,宋亦文与赵佳媚大吵了一架。 赵佳媚拉着宋亦文的脖子,不知是撒娇还是愤怒,手指指甲深深的嵌入宋亦文的皮肤:“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平平凡凡的过一辈子。” 宋亦文使劲拽开赵佳媚的手,几乎将赵佳媚推倒在地:“一个老娘们懂什么。” 赵佳媚流着泪,指着宋亦文就骂:“对,我不懂,整个益州连个巫徒都找不到了,你还不明白吗?秦国是要剿灭所有巫师——” “啪!”话还没说完,宋亦文一巴掌打了下去,气急败坏道,“你瞎说什么,不要命了。总之今天我一定要去,否则以后就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宋亦文带齐了所有的东西,叫上阎凤,这已经是他所有的家当。如果今夜能够擒得鬼王血痕,那么益州就不要被抛弃。 原本以为赵佳媚会百般阻挠,谁知她擦干了泪水,为宋亦文批上了外衣:“外面天凉,穿件衣裳。” 宋亦文深深的皱了皱眉头,对一旁一脸蒙蔽的阎凤说:“我们走。” 很疑惑的是,那一次擒拿鬼王血痕的任务以惨败告终。 宋亦文临死前的话不停的在阎凤脑中回想:“一定要重振益州公会,我——拜托你了。” 阎凤不知不觉留下了泪,他本来可以救宋亦文的,因为最后把鬼王血痕打成重伤逃跑的,就是阎凤。 “我——”阎凤握住拳头,如果当时不是顾及那么多的话,宋亦文也不会死。 “我只想活下去,活下去,找到那个人。”如果阎凤暴露出真实的实力,那么他的大名将会响彻整个益州,到时候,估计他都活不过三天。 他的大师兄一定不会让他活着,而严雪山的出现,也证实了这一点。严雪山是知道他来到益州鹏城,也知道他的联系方式,但大师兄黄行方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正踌躇间,赵佳媚走了出来,眉开眼笑的,看阎凤满面愁容,拍了拍他的肩膀,细声安慰道:“不过是一个怨灵,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 阎凤笑了笑,愁容一扫而光:“明白。” 鹏城第一中学作为数百年的古校,有着悠久的历史,一开始是秦国为培训巫师,增强国力所设立的学校。不过后来随着***的产生,培训一个巫师所花费的费用可以培训百名优秀的士兵,因此也被废除,成为一所教授文化课的学校。以前还收藏着一些珍贵的典籍,但很可惜,在十年前驱逐巫师的行动中,所有典籍都被销毁,偶尔教一些简单巫术的教师也被坑杀,活活埋在了学校后山的丛林中,成为了禁地。 不过才十年,当初那场灾难就被人遗忘在脑后。 阎凤站在校园中一座雄伟雕像前,这座雕像足有三层楼那么高,手握剑柄,怒视前方。在雕像底座上刻着八个大字“赳赳老秦,共赴国难”。昔年这座中学的立学之本,本就是为了加强国力,而这座雕像所雕刻之人,正是三千年前叱咤风云,横扫中原的帝王,天下唯一一位始皇帝赵正。 阎凤微微躬下身子,向这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帝王致以深深的敬意。他虽然不是秦国人,但三千年来,除他之外,无一人统一过中原大陆,其胆识魄力可想而知。 “这座雕像在这里已经数百年了,每年衙门都会派人来维护。”一个身材大约只有一米五左右的老年人,虽然矮小,但也匀称。他走到阎凤身边时,阎凤居然毫无察觉,他说话时,阎凤惊了一跳。 阎凤先是一惊,而后觉得失礼,尴尬的笑道:“哦?是嘛。” 其实阎凤也不高,也就一米七多一点,平常看大高个看得多了,突然冒出这么一货,还很不习惯。 中年人说:“你就是益州驻守的驱邪师?” 虽然十年过去了,但益州对巫师的打压依旧沉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把阎凤的身份说出来,这小个子也不简单。阎凤道:“您是——” “校长胡通玄,跟我来吧。”胡通玄上下打量一番阎凤,微微皱眉,然后朝教学楼边上的两层小楼走去。 小楼古香古色,很有几百年前的味道,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盖这种楼了,主要是造价太高也不结实。 走进小楼里,胡通玄关上了门,里面装饰很有从前书香门第的味道,温文尔雅。 胡通玄说:“还未请教阁下贵姓。” 阎凤楞了一下,读书人果然不一样,他连小学都没毕业,当然也看过电视剧,这点脸还是不能丢的:“免贵姓阎,单名一个凤字。” “哦。”胡通玄似乎并不感兴趣,只是随口问问,“请坐。” 胡通玄坐在茶几边,指了指对面。阎凤觉得很不自在,浑身如蚂蚁攀爬一般,但也还是坐下了。 能出得起五万抓一个小小的怨灵的人,肯定是人傻钱多。 胡通玄道:“任务阁下已经知道了吗?” 阎凤点了点头,道:“知道了。” 胡通玄道:“我给你一个身份,低调处理,时间一个月。” 阎凤又愣住了,一个小小的怨灵,居然给一个月时间,真是够看不起人的。但阎凤也不好说什么,说多了怕对方觉得自己是个没教养的娃:“恩,好的。” 胡通玄眼神怪异,用很不确定的口吻说:“你要后悔还来得及,我胡某人从不勉强别人。” 第四章条件 气氛变得很尴尬,一个五万块的任务说高不高,说低不低。一般来说,丙、丁级任务,都是由各驱邪师分会自己接收并谈妥价格,奖励是按照任务的等级来要求的。 怨灵一般战力不高,也不算很难驱除,对于低级驱邪师难度是高了一点,但对于阎凤还不成问题,毕竟,他不是普通的低级驱邪师。 “谢谢提醒。”阎凤淡淡的笑了笑。 胡通玄眉头一紧,低下了头,不知在想什么,又点了点头,说道:“这个怨灵曾经是我的学生,她从小无父无母,是在姨母家长大。但姨母对她并不好,她的父母死前为她留下一大笔遗产,都被她姨母给私吞了,只留给她一点生活费。后来她喜欢是一个男同学,那个男生玩弄她后就转校了,一时间她成为全班的笑柄,因此在学校跳楼自杀了。之后,全班的同学都出现幻觉,说是看见她还在教室里游荡。全班的同学一个个搞的精神失常,能转校的都转了,整个年级如今处于放长假状态。所以我希望你能尽快并且低调的处理这件事,毕竟闹大的对学校声誉不好。” 阎凤点了点头,道:“明白了。” 阎凤的办事规则就是,不需要知道多余的,也不想问其他的,用最快最短的时间把事情给办好了。 胡通玄道:“益州的阴阳道是不是在驱邪师公会里?” 阎凤警惕的看着胡通玄,因为这是每个驱邪师公会的秘密,别说他一个外人,就算是驱邪师总会,除了几位长老,其他人也无权过问。 胡通玄解释道:“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希望阁下能高抬贵手,给她一个投胎的机会,她是个可怜的孩子。” 阎凤说:“我会尽量的。” 阎凤当然不会以为胡通玄有什么意图,就算知道阴阳道在哪个位置,除了特级驱邪师,其他人也进不去。 “谢谢。”胡通玄很有诚意的说着,“她叫王小雪,是个善良的孩子。” 阎凤微笑道:“放心吧。” 善良?这个世界真的有善良的人吗?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阎凤走后,胡通玄又关上了门,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左手紧紧的拽住右手,喃喃道:“到底阴阳道在不在驱邪师公会内,在不在——” 阴阳道,顾名思义,就是阴阳两界的通道,更贴切的说是一道由冥界向阳间打开的一道门。每个驱邪师公会分会所管辖区域内只有一个阴阳道,就算是秦国燕州总公会也只有一个,不可能有多的。而益州公会的阴阳道就在那间不大不小的饭店内,如此重要的地方,总公会居然会搁置了十年,真是匪夷所思。 阎凤吁了口气,继续朝前走着。胡通玄给的身份最快也要明天才会做好,现在最好就是回去休息,养足精神面对明天的驱邪任务。只是一个小小的怨灵,没必要准备什么道具。 刚回到家,电话就响了。阎凤拿起手机,来电显示是木子花。阎凤微微皱眉,这个时候来电话估计没什么好事。 “喂。”阎凤接通电话,刚开了个口,对面就一个劲的使劲喷。 “你死哪儿去了,我去,今天定了十八桌,你就看我一个人干啊。” “额。”阎凤心里是很拒绝和木子花浪费口水解释的,但不管怎么说,一个人炒菜确实挺累人,“兄弟,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啊。” 电话另一头的木子花道:“坚持,真坚持不下来啊兄弟。” “什么?你说什么,我在郊区,信号不好,吱吱——”阎凤还故意冒了几声“吱吱”声,接着就挂掉了电话。 阎凤在沙发上看了会儿电视,严雪山才房间里走了出来,摸着肚皮:“师弟,你们这儿管不管饭?” 阎凤抬了抬眼皮,无精打采,道:“楼下有一家小吃,混沌还不错,要不然厨房有泡面。” 严雪山不满道:“我远道而来,你就这么招待我?” 阎凤道:“爱吃不吃。” “呵呵。”严雪山冷笑两声,走进厨房,倒不是说泡面有多好吃,而是当初跟着大师兄黄行方出来的时候没带钱,说好的管吃管住,谁料到后来会发生这么多事,还差点把命丢了。 严雪山走进厨房,整个厨房乱七八糟的,角落里堆了四五箱方便面。严雪山乍舌:“这得多大仇啊,买这么多。” 趁着严雪山去煮泡面,阎凤回到自己的房间,将门反锁。从床下拿出一面镜子,夕阳,落幕,腥红的余辉透过窗户洒落在房间内,镜子中的阎凤颇为疲惫,左眼瞳孔闪耀出白色的光芒。阎凤微微叹了口气,喃喃道:“眼睛里到底长里什么鬼东西,不会是谁把什么妖魔封印在我眼睛里了吧。”阎凤一直都很在意左眼中的怪异纹路,这只不同寻常的眼睛并没有给他带来更多的好处,反而让他的视力下降到一点五,虽然戴着隐形眼镜,但能好好看东西的只有右眼。幸好右眼还算争气,五点三的视力。 他的义父曾经告诉他,左眼中封印的东西能够帮助他找到答案——关于自己的身世。 阎凤的亲生父母是否还在世,当初为什么要抛弃他?他最早的记忆是八岁那年流浪开始,之前的事情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忽然,左眼瞳孔急速的扩张,几乎要将眼白遮蔽。剧烈的疼痛使他手上的镜子滑落在地,与此同时,他痛苦的瘫软在地上,一阵痉挛。 在他脑海中,一个可怕的身影浮现,而那个身体周围的景物虽然模糊,但也能识别出那是一座拱桥,某个人在拱桥桥下的桥洞内做一件不得了的事情。拱桥下没有水,是一座废弃的桥。 整个鹏城只有一座废弃的拱桥,由于河道改道,因此被废弃。那里荒无人烟,并不是荒山野岭,那里曾经是城市中心,只是后来居住在周边的人死的死,残的残,也就成了不祥之地被废弃了。 “一个大巫,很邪恶。”阎凤能在这一瞬间能感觉到那个人的存在,很强,却异常的邪恶。大巫实力,现在整个益州别说大巫,连个像样的巫师都难找。 天渐渐黑了,房间外传来阵阵泡面的味道。阎凤吐了口气,这味道,曾经伴随他很长很长的苦逼日子。 严雪山一边看电视,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见阎凤出来,还问了声:“想不到泡面的味道还不错,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 “呵呵。”阎凤尴尬的笑了笑,严雪山出身世家,别说泡面,街边小摊都不屑一顾,平常锦衣玉食习惯了,想不到对这种“宅男神器”还情有独钟。 阎凤道:“好吃就多吃点,我有事先出去。” 严雪山点了点头,目送阎凤出门,便拿出罗盘,根据罗盘的指引走到那间始终紧锁的房间外,刚伸出手去触碰,就有股力量在吸引他,仿佛告诉他赶快打开门。 严雪山的双眼瞳孔慢慢失去神色,忽然罗盘冒出金光,严雪山猛地一醒,赶紧退回,又灰溜溜的回到阎凤的房间,不小心滑了一下,跌在地上,手按在刚才阎凤打碎的镜子碎片上,被扎的怪叫。 第五章强敌 无星,无月。 天空铺满了灰白色的云,风,驱赶着灰云往前移动。 这里是一片废墟,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朽的味道,诡异的气氛在这里,似乎显得微不足道。 死气,无论谁在这里呆上一会儿,都觉得毛骨悚然。破烂的大楼上,似乎随时有几百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废墟外一公里处,却是怎么也被肯往前再开,哪怕是一米。 出租车司机胆战心惊的说:“帅哥,你自己进去吧,不能再送了。” 阎凤点了点头,这是情理之中,能把他送到这里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阎凤递上了一百块钱,那司机却是怎么也把肯收,司机说:“你还是自己留着吧,我可不收死人的钱。” “这位大哥,你这话说的——”阎凤心里来气,自己还没死呢。 司机以一种祈求的口吻说:“您就快下车吧,我老婆在家煮了汤再不回去喝就凉了。” 阎凤满脸憋屈的下了车,才一下车,司机连车门都没关的就调头跑了。 “额!”这也难怪,这片地方就没太平过,三千多年前,方圆五公里内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赵军数十万降军被活埋至此,后来虽然秦国与赵国关系修复,但三千年来两国常在益州用兵。前一百年这片土地可能还是赵国的,下一个一百年又变成了秦国土地。但这倒也不是这里冤鬼众多的原因,打仗哪里没死过人。 最离奇的是十几年前,这一段河天天都有人掉进去。一开始说的是有水鬼,益州驱邪师也来看了,看不出什么异常。后来死的人越来越多,无奈只能把河流改道,不怕死没搬走的那些人,也一个个死去,所有尸体都能在河里找到。 这里,也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鬼街,而这街有个很讽刺的名字——平安巷。 以前阎凤也来看过,刚进街口就能感觉到冲天的煞气。而今天,走已经能看到街头的拱桥了,还没有碰到一只鬼。 街角,冷清。 到处都充斥着腐败的臭味,十几年来虽然没有人居住,但这里并不是一直太平。那些想不开要自杀的,怀揣着好奇心走进来的,没有一个人活着出去,那些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街上,已经化为白骨。白骨上有明显的啃咬痕迹,像是某种野兽。 会不会是狗? 野猫野狗也有可能,毕竟没有人居住。人怕鬼,那野猫野狗就不怕? “呵呵。”阎凤想想真是讽刺,前面就是拱桥,拱桥下闪烁着微弱的光,似乎是谁在桥下燃火。 四五月份的天,蚊虫特别多。 难道在这片冤魂乐园内,还有人居住在桥洞里?这里可是连傻子都知道都必死之地啊。 “大巫!”阎凤很确定那个人就在那里,但如果是普通的大巫,是没有能力对抗数量如此众多的冤魂的。 阎凤沿着河堤走下了桥,桥洞内,一个穿着颇为讲究的中年人正慢悠悠的搅动着一口脏兮兮的锅。锅内飘出黑色的烟,这烟异常的腥臭。火光照耀在他的脸上,从侧脸看去,苍白的脸上毫无血色,如果不是阎凤的眼睛能识别出鬼魂的力量等级,他还真把这个人当鬼了。 “你在这里干什么?”阎凤的突如其来,倒是让这个正在专心致志的中年人吓了一跳,他扭过了头,阎凤看清楚,这个中年人长的还算俊俏,穿着打扮也很讲究,衣裳上没有一丝褶皱。 中年人反问道:“你是惠城过来的?” 阎凤道:“惠城?哪国的惠城?” 中年人道:“中原大陆的惠城很多吗?” 阎凤瞳孔紧缩:“你究竟是什么人?” 这个世界大陆板块从远古以来由汪洋大海分为三大内陆世界——中原大陆,东夏大陆,西华大陆。每个大陆都相隔甚远,像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世界,也很少有来往,以目前的通讯设备也很少能够通畅的连接。因此很少有人知道其他的大陆在做什么。 中年人又是答非所问:“看来你并不是那边过来的人。”事实上中年人根本没有把阎凤放在眼里,“我今天不想杀人,特别是男人,看你年纪轻轻就有大巫的修为,也挺不易。” 否则,中年人连话都懒得跟他多说。 说话间,中年人依旧不忘搅动锅中那团黑漆漆的液体。液体很黏稠,传出的恶臭令阎凤忍不住呕出声来。可见那中年人似乎很是享受,欣喜若狂的盯着锅里,贪婪的笑着:“成了,快成了,百鬼朝圣,我的礼物肯定是头一份。” 阎凤依旧没有想要走的意思:“这里的鬼?” “你怎么还不走?”中年人很不耐烦的说。 阎凤道:“你究竟在做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锅里黑乎乎的液体越来越少,恶臭味越来越浓,更是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声。 “快停下。”阎凤不知道锅里的是什么,但大约能猜出一些,他往前走了几步,“我让你快停下,你这么做,有悖因果轮回。” 中年人停下,脸色冰冷,他第一次回头正视阎凤:“你这样的臭虫,若是我以前的实力还在,掐死你再简单不过了。” “我劝你趁我没发火之前,赶紧滚,杀你,太浪费我时间了。”中年人继续搅动着,“因果轮回,哼,和那群臭特级驱邪师一个口气。” “妈,的。”阎凤冲将上前,意图踢翻炉火上的锅,只要能阻止他继续熬制,就能防止可怕的事情发生。 中年人连头都懒得回,从腰间掏出一把枪,枪口对准阎凤的脑门,一只手已经淡定的熬制着锅里的液体。 冰冷的枪口触碰到阎凤的脑门时,他也时很害怕的,这种感觉,让他想起了两年前对付鬼王血痕时的情形,明明感觉势均力敌,但对方发招时,依旧无力招架。 中年人的扳机已扣下,只听“砰——”的一声枪响,中年人盯着锅里的眼睛瞪著了,从惊诧转成了怒目而视。就在枪响的那一刹那,阎凤看见对方扣下扳机,在这时间里,阎凤的脑袋移开了枪口,并将一只脚伸向了火炉,将火炉一脚踢番。 火炉中的火才一碰触到地面,立刻燎原一般向四周散开,速度之快,将桥洞下烧成一片。如果不是阎凤跑的够快,可能就烧死在里面了。 “地狱烈火!”阎凤一边往后退去,一边惊叹的盯着这场大火。 地狱烈火水浇不熄,土盖不灭,一但沾染上阳间的东西就会永无止境的烧下去。只要一丁点火苗,都足以毁灭世界。而那锅中的液体泼在地上,立刻就被这场大火烧的直冒烟,发出凄厉的惨叫,渗入得很。 中年人怒不可遏,真想立刻冲过去将阎凤撕个粉碎:“你这个白痴,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好事吗?就算杀你千万次,也弥补不了我的损失。”只见他拿出一个小玉瓶,大手一挥,将火势压下,渐渐变成一团小火苗,收进了玉瓶中。 随后,他拿出一个苹果大小大绿色水晶球,水晶球发出耀眼的绿光,只见地上那些锅中被踢翻的黑色浓稠液体被吸入水晶球中。中年人颇为恼怒,咬牙切齿,道:“好你个不知好歹的东西,我叫你走你不走,反而破坏了我的好事,那便留你不得了。” “好事?呵呵!”阎凤干笑两声,但很快倾斜的嘴角便凝固住了。 中年人身形一闪,只在地上留下一道残影,下一秒便出现在阎凤身后,以极快的速度在阎凤后背打了一记手刀。手刀就如同真刀一般,在阎凤后背划下一道血痕。若不是阎凤警觉,急忙躲闪,估计得劈成两半。 阎凤滚落在旁,不禁倒吸一口力气:“风术!” 只有风术才有如此快的速度,以风术包裹手掌,使出破风一般的刀斩。这一下,阎凤更加确定此人不是中原大陆的人。因为从上古时期后,中原大陆便是以修行地罡五行为主,天罡三术——风雷雨很难修炼和速成,因此几乎所有天罡三术的修行典籍都遗落了。 能修炼到大巫以上的天罡三术的巫师在中原大陆已经没有了。 局势,对阎凤极为不利。 第六章外来者 桥洞下,阎凤与中年人一人站一头,天空呜鸣,雷声滚滚。片刻,便下起了小雨。 雨点落在二人的肩头,生出一片寒意。 阎凤右手手成戟指,左手拖于右手之下,真气随着心念飞散在空中,这一瞬间,便以对中年人形成包围之势:“千点锋针。” 就在这个时候,天上的雨似乎停顿了一下,雨点化成一根根雨针往下落,所过之处,入土三分。 中年人不慌不忙的走进了桥洞之下,雨针又化作平常的雨没入土中。阎凤瞠目结舌,还以为中年人再也跑不掉了,想不到对方如此淡定,而且不费吹灰之力。 中年人咂咂嘴,道:“实力还行,就是太嫩了。”说话间,中年人一拳朝阎凤的下巴打去,中年人似乎对阎凤产生了兴趣,并不想急于将他杀死,因此手上并没有动用真气。 中年人一步步向阎凤走去,阎凤嘴里一阵苦涩,鲜血的腥味充斥着他的嘴,死亡的感触也一步步逼近他。 中年人冰冷的盯着阎凤,他进一步,阎凤便退一步。中年人道:“我最喜欢看人死的时候哀求的样子,就好像猫戏弄老鼠一样。” “呸,变态。”阎凤吐出一口唾沫,夹杂着鲜血的唾沫落入泥土中。 泥土很湿很滑,阎凤只觉得自己的下巴快要脱臼了。 中年人道:“你不明白,让人哀求是什么样的感受。你求求我,再让我享受一回,这也算是你死前做的最后一件好事。” 阎凤深深的皱紧眉头,他早就听说恶人大多都有不良癖好。可惜阎凤虽有大巫的力量,却没有足够的实战经验,因此虽然双方境界相当,却被无情的碾压。 阎凤狠狠的咬着牙,牙骨的酸痛阵阵袭来,雨越下越大,雨水顺着嘴里的血液流淌而下,他狠狠道:“要是现在有人出来救我,我天天给他烧香烧纸,祈求平安。” “救?”中年人摇了摇头,手指勾了勾,在阎凤身后,出现三道与他差不多高的小旋风,将他的退路锁死。中年人道:“在我的手下还想有人救?如今整个益州,怕是只有你的境界稍微高点了吧。” 阎凤的心沉到了谷底,对,益州已经对巫师进行全面驱逐,如果不是驱邪师公会势力大,可怕连他这种低级驱邪师都不会留守益州。 “除非——”说这句话时,中年人忽然停住了。 “说啊,继续说啊。”在拱桥之上,一个年轻人戏虐的看着他们。 他打着一把黑色的大伞,单薄的身躯似乎都快承受不住大黑伞的重量。他双手拄着扶手,低下头趴着看他们。 中年人看着年轻人,皱紧眉头:“你什么时候来的?” 年轻人说:“刚来一会儿,就在这位小哥祈求的时候。要不说你这小哥真不厚道,烧纸烧香那是给死人的。” “惠州来的?”中年人冷冰冰的说着,今夜的雨水,确实很冷,而这些冰冷的雨水,却来自于桥上的年轻人。 年轻人说:“当然,你可了不得,区区一个巫王,居然让死神大人亲自下令捉拿。我呢,不自量力,就领了这个任务提你的头回去交差。” 中年人咬牙切齿,道:“可恶,来的这么快。” 年轻人说:“当然,你走的是小路,我可是正经八百走的传送阵。就是找你废了点时间,到每个城市都下场雨,真累人。” “什么?”阎凤暗自心惊,原来这场突如其来的雨是他下的,虽然雨术最广泛运用就是找人,只要他想找的人,雨滴在那个人的身上便能找到,但极其耗费真气。如此年纪轻轻就有如此修为,真是可怕。 “啊!我感到好惊讶啊。”中年人佯装吃惊的样子,其实他在雨滴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夹杂着真气的雨和普通雨,在境界高的人眼里自然能分辨出来。他在熬制锅中的东西的时候就已然察觉,只是手中的活还没干完,走不得,因此他才没有立刻与阎凤动手来浪费时间。中年人说:“反正我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可以好好陪你玩玩。” “已经做完了吗?”年轻人倒是真的犯愁,“你到底做了什么?” “哦?”中年人嘲讽的笑了笑,“我还以为死神手下的人什么都知道,原来也不过如此。” “百鬼朝圣!”年轻人表情露出恐惧,以他年少便有傲人的修为,本不该对那些无聊的传说感到恐惧。这世上流传的传说太多太多,也不知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年轻人道:“那种流言你也信?” 中年人道:“我信,自然有我的理由。” “孙海江,你恶事做尽,连最后一点良知也没有了。”年轻人咬牙切齿,就在这个时候,天上的雨渐渐变得腥红。阎凤淋到这腥红的雨时,身体竟然开始发软。 阎凤吃惊的看着这个年轻人,他的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居然举手投足之间,就能释放杀招。 孙海江虽然躲在桥洞下面,但这雨点居然渗透进来,桥也开始松软,坍塌。 “好厉害。”阎凤不禁退后两步,以免卷入战斗。这一场战斗,已经不是他一个只有大巫实力的人可以加入的了。 “你太烦人了。”孙海江大手一挥,一股巨大的风如浪一般席卷而来,将下雨的乌云吹散。在桥坍塌的一瞬间,孙海江出原地消失,只留下一个残影。 年轻人面色大变,以他的属性,对抗孙海江本来没有多少胜算,但他过于托大,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毅然决然的接下这个任务。八术之中,只有雨术能够进行大面积攻击,但最大的弊端,也是同样致命——很难进行精确打击。 孙海江已经出现在年轻人的身边,只是轻轻一撩,一记风刀便如风卷残云几乎将他撕裂。 高手过招,胜负往往在一瞬之间。 孙海江强行震开围绕自己的风刀,额头上的血液滴在眼睛里,一阵阵发疼。 “该死。”他想尽量捕捉孙海江的踪影,但孙海江移动实在太快,根本不给他丝毫的机会。 孙海江偶尔显现出来,疯狂的大笑:“毛都没长齐的小辈,就敢在我面前放肆,真是可笑。” “找到了。”年轻人眼前一亮,就在孙海江得意忘形的时候,手朝孙海江的位置凭空一抓,孙海江居然就动弹不得了。 孙海江被困在一个看不见的密封空间里,他左右撞击,都被这个无形的空间给弹了回来。孙海江对外大骂:“快把老子放出去,否则我出去打断你的狗腿,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年轻人已经维持着术,他听不见孙海江在说什么,这个空间绝对的密闭。他那只凭空成爪型的手努力的向内捏,想要靠挤压空间将孙海江压爆。 孙海江只觉得呼吸困难,四周空间被极度的挤压变形,他的脸一阵青一阵白。但他绝不会束手就擒,疯狂的向四周释放小型飓风,意图将封闭的空间撕裂。 第七章救命恩人 孙海江被年轻人的术困在半空中,他不停的挣扎,玩命的向四周释放飓风。一道道旋转的飓风打击在隐形的墙壁上。 年轻人也显得极为吃力,手臂上青筋突起,额头上汗如雨下,一头的短发在月光下都能看见在冒水。 阎凤张大嘴巴,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他帮不上忙,一点都帮不上。此时的他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该死!”年轻人维持住这个空间已经极为不易,再想往内压缩半分都做不到,“真是托大了吗?” “哈哈哈——”孙海江疯狂的笑着,一边释放飓风,一边享受的看着年轻人痛苦的面容,“等我出去,我要把你的头割下来当夜壶。” 年轻人的手臂筋脉一根根断裂,强大的真气在他身体中乱窜,这个空间再维持下去,只会导致整条手臂废掉。 孙海江的真气也差不多到了一个极限,看密封空间不再往内压缩,他也转变了从一开始的向四面八方释放飓风,变成向同一个位置释放。 只听“砰——”的一声,空间碎裂开来。年轻人的手臂也应声炸裂,断成了两截。年轻人痛苦的大叫一声,眼睁睁的看着孙海江朝他冲来。 “可恶,可恶啊。”年轻人的脸由于恐惧而扭曲,巨大的风力冲将而来,势必要将他撕碎。 就在此时,身后一只手将他拉朝后方,他一个趔趄跌坐在地上。他抬起头看明白是怎么回事,只见刚才那个不起眼的同龄人站在自己前面,和自己方才一样,同样是举着手,手成爪型,硬生生的将冲刺而来的孙海江困住。 “什么!”年轻人惊讶的看着阎凤,他不相信,一个只有巫师境界的人居然能使出空间封印术。 “任何呢,任何该怎么做?”阎凤一脸蒙蔽的回头看着年轻人。 年轻人手捂着断裂的手臂,防止更多的血液喷洒出来:“你,你不会——” 阎凤道:“恩,刚看见你用,后面呢,那种压缩空间的手法太深奥,我看不懂。” 年轻人瞠目结舌,空间封印术再怎么说也是高级巫术,不可能随便看看就能学会。 难道真的有这样的天才? 年轻人道:“试着想像捏爆。” “捏爆吗?”阎凤此时困住孙海江已经没有那么费力,孙海江的真气已经快到了油尽灯枯之时。 “对,捏爆,就像捏碎烂柿子一样。”年轻人谨慎的盯着孙海江,孙海江已是强弩之末,拼劲最后一丝力量使出一道旋风,这一道旋风和之前批量生产的旋风不一样,其力量和速度比之前高了数倍不止。 孙海江正试图冲破阎凤的掌控,空间内的术是雨术独有的巫术,可以短暂制造一个空间内的空间,压迫这个空间内的一切。当然,任何术都是有弊端的,在绝对实力勉强,任何巫术都是花拳绣腿。更何况阎凤只是看见了空间巫术的皮毛,真正的精髓还未领悟。 孙海江来中原那是几经波折,因此力量还未恢复,只能发挥巫师颠覆的实力。而同样的,这个年轻人走的是传送阵法,固然能够保存实力,但为了找孙海江,也是耗费了不少真气,因此两人算是旗鼓相当。 年轻人在说话的时候,从地上爬了起来,虚弱的身体已经没有办法再去帮助阎凤。而他,也没有打算帮助阎凤。 能够看一眼,就能把如此高深的巫术学到皮毛,这样的人,留下来必然是个祸害。三大世界板块相对独立,但也有高有低,东夏大陆以武力镇压其余两个大陆绰绰有余,因此也天生就有优越感。再加上近千年来中原一直没有什么天才,被其他两个大陆的人压的死死的。 “不能让这样的人活下去。”年轻人伸出了手,他要在不知不觉间扼住阎凤的喉咙,掐死他。 “捏爆!”阎凤张合着手,可是空间内毫无动静,反而让孙海江在这个空隙突破出来,强大的旋风朝阎凤袭来。 阎凤的脸都吓绿了,死亡一步步逼近,根本无暇顾及左右。而另外一只手,也在向他的喉咙逼近。 “糟糕,快走。”阎凤想往后去救这个年轻人,毕竟方才救了他一命,阎凤虽然不是什么救世主心理膨胀的人,但知恩图报还是懂得的,不然他也不会窝在那个扶不起的驱邪师公会。 就在他转身的时候,年轻人的手也扑了过来,与阎凤的身体擦肩而过。阎凤看着他,他看着阎凤。 “啪——”的一声,旋风打在年轻人的身上,余波将阎凤震开,心神乱窜。他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刚才还救过自己的年轻人,又“救”了他一次,为自己挡下这一招杀招。 “不——”阎凤愤怒不已,朝悬在空中摇摇欲坠的孙海江怒吼。孙海江真气即将耗尽,好汉不吃眼前亏,赶紧趁还有最后一点真气逃跑了。 阎凤眼看追不上了,扶起年轻人,想要把他抱去医院。年轻人摆了摆手,从怀中掏出一块玉佩,一边吐出鲜血,一边颤抖着嘴唇:“不用费劲了,没救了,五脏六腑皆已破裂。” 阎凤对年轻人颇有感激之情,眼见恩人为“救”自己而死,心中痛苦不已:“别说话,也许还有救。” 年轻人说:“如果有机会去东夏大陆,前往庆国惠城外的灵锋山,山脚下住着我的恋人,把这个交给她,她的名字叫作——。” 话还没说完,年轻人就死了。两道光点飞了出去,那死年轻人的三魂,但为什么只飞出去两道? 阎凤吃惊道:“难道刚才那一击,把他的一道魂魄打散了吗?” 阎凤摇晃着年轻人的身体:“快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帮你把魂招回来,快啊。” 可是任凭阎凤怎么叫,年轻人都醒不过来了。如果三魂不齐,连做鬼的资格都没有,不超过三天,三魂就将消散。 “嗳!”阎凤叹了口气,到附近看看有没有铲子之类的,把这位恩人给埋了。从前的鬼魂聚集地,如今已经半只鬼都看不见了。 在埋好这位不知姓名的恩人后,阎凤心中惆怅。手中捧着玉佩,玉佩上刻着个“香”字,也不知是不是名字,不知是恩人的名字,还是恩人心爱之人的名字。 “东夏大陆,等我把这边的事情解决了,就前完成恩公的嘱托。”阎凤决心已定,男人,有的时候明知这件事困难重重,也一定要去做。 刚才在找铲子的时候,找到了一个小玉瓶,正是孙海江用来装地狱火的瓶子。阎凤心中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要把这地狱火洒在杀害恩公之人的魂魄上,让他魂飞魄散。” 第八章益州五虎 孙海江拼尽最后一丝真气逃走,这样死里逃生的事,他不知经历过多少次。轻轻摸了摸身上的伤势,他的身上没有外伤,被空间封印术困住两次,身体内脏被挤压变形,如果得不到良好的调养,很有可能会落下终身疾病。 孙海江从怀中摸出一颗清香四溢的药丸,才含在嘴里便融化,很快在身体里出现一股缓慢勃发的真气。 他特地跑到一个荒郊野岭,虽然益州境内除了驱邪师外,其他巫师已经被驱逐出境,危险小了很多,但难保不会遇到小混混,现在的他虚弱到一个七八岁的孩童都能要了他的命。 他轻声吐纳,将药丸中的真气吸收,再吐出浊气,慢慢修复内脏伤势。 两三个时辰后,天边出现一丝肚白。 远处,走来了五个人,说话声音很大: “大哥,这次来益州,铁定又要和那小娘们吵上一架。” “尽快把任务完成,返回燕州,我可不想再和那小娘们见面,还记得上次,那抓的,裴狠了点。” 四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对益州驱邪师公会那是极度不屑。 一直闷不吭声的老大说:“都别说了,再怎么说,我们曾经和宋亦文也是出生入死的兄弟,如今他死了,他的遗孀我们不照顾也不该为难人家。” 这位老大身材清瘦,消瘦的脸庞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想起那个女人,他不禁摸了摸疤痕,虽然已经过去许多年,但那个女人愤怒的眼神依旧铭记在心。 老大名叫杨跃,曾经是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长,大巫实力。益州全部驱逐巫师时,被调回燕州总公会。当时他和总公会会长约定,凡是益州丁级以上任务,他都要求亲自带队。久而久之,原益州公会的驱邪师都不太愿意为益州做事,如今跟随杨跃的,也只有他的四位拜把兄弟。 “老大,不是兄弟们有意见,既然秦国对益州巫师全面封杀驱逐,就不该蹚这趟浑水。”老三李顺德想老许久,还是忍不住开口。 杨跃顿住,皱着深深的眉头,回头望着众位兄弟,四人皆是低下头,不敢去直视杨跃的目光。杨跃道:“你们也是这样想的吗?” “我们——”其他三位刚开了口,就不敢再说什么了。 杨跃叹了口气,道:“我们五人,都是孤儿,故而同病相怜,互相依靠,结为异姓兄弟。我们从小吃着益州百姓重的粮食,穿着益州地里种出的麻布制的衣裳,如果没有益州,就没有我们。” 杨跃似乎觉得话说的有些重了,毕竟人各有志,他们能跟随自己出生入死,已然不易。杨跃道:“这趟任务我一个人去吧。” 说着,杨跃自顾自的往前走,并不是赌气,而是很现实的问题。益州官府虽然没有对燕州过来的驱邪师进行武力驱逐,但言语之间颇为轻薄,几次明里暗里说他们狗拿耗子。他知道,兄弟们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都很憋屈。 “大哥。”四位兄弟异口同声的叫着,杨跃摆了摆手,没有回头。他不该把自己的坚持强压在他们身上,那样太自私了。 “大哥。”老二跑到杨跃前面,拦住了他,杨跃刚想开口,老二陈伟警觉的扫视四周。杨跃知道老二陈伟的能耐,方圆一里内有任何异动,都逃不过他的鼻子。陈伟最厉害的,就是能嗅出杀气。一般来说,杀气只能靠感觉,而他能靠鼻子。 陈伟面色难看,道:“好重道杀气,这个人起码残害了上千条人命。” “大哥,管不管?”陈伟看着杨跃,能杀死如此之多的人,杀气外露,肯定也很不好惹。 杨跃想都没想就说:“去看看。” 孙海江正运功调息,正说紧要关头,杨跃等人已迅速的找到了他。荒郊野外,没有什么干扰,老二陈伟的嗅觉能迅速找到目标。 老四梁立业看到此情此景,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以魂养魂,这等歹毒的手法。” 孙海江正用那水晶球中的鬼魂修复伤口,水晶球中有数万鬼魂熬制成的浓缩液体,一滴就有数百魂魄。以魂养魂的手法一般都是鬼怪会用,人类很少用,因为人类吸食其他人的灵魂虽然能够增强自身灵魂的力量,但相对的就会削弱体魄。魂和魄必须要保持相对平衡,否则平衡一旦打破,就会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孙海江眼球深深的凹陷下去,整张脸苍白如纸,嘴唇变得深紫,一副走火入魔的样子。他还不能动,一动气息紊乱,势必九死一生。他依旧猖狂的笑道:“哈哈哈,你们这些烦人,见到本尊还不下跪。” “本尊?哪里的本尊?”杨跃开口问着,心里也犯嘀咕,益州不是已经没有巫师了?怎么来了这么强的一个,还没有被官府发现? 孙海江见对方不惧怕自己,现在他还保持着盘膝而坐的紫色,双手放于腿上,保持着真气能在体内畅通无阻,调养伤势:“在你们印象中,你们见过最强的人是谁?” 最年轻的老五吴中看不惯他嚣张的样子,说:“整个中原大陆,自然是齐国的公子姜毅,才三十岁就快要突破,到达巫圣境,其天赋实力整个大陆首屈一指。” “巫圣!中原大陆居然有巫圣!”孙海江心里嘀咕,在他印象中,和东夏大陆的宣传中,中原大陆那是一片弱者,随便一个大巫过来都能横着走,“小兄弟,大话可不能乱说,本尊修行一世,也即将跨进巫王境了。” “大巫巅峰吗?”杨跃警惕的看着孙海江,“看来那受伤了。” 看孙海江的样子,显然就是在疗伤,用的邪门歪道的法子。如果孙海江没有受伤,以他大巫颠覆的实力,就算他们五个人加在一起都很难对付得了。 受伤就不一样了,何况,看孙海江的样子,连动都动不了。以此等心性,杀人如麻的性格,哪还会跟他们废话,直接就开杀了。 老五蹲了下来,扯下地上的一根将军草,在孙海江的鼻子上逗了逗,孙海江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一鼻涕喷了出来,鼻涕喷在老五吴中的衣服上,烧出一个大洞。 “别乱动。”杨跃看势头不好,冲上去把吴中的衣服脱了,甩在地上。那件衣服还在空中飘的时候就燃起了诡异的紫色火光,刚飘到地上立即化为灰烬。 吴中看的头皮发麻,如果不是老大,他刚才估计就化成灰了。 孙海江被破了功,痛苦的高声叫喊,七窍流出黑烟,浑身散发着紫色的火光,把他自己烧着了。片刻间,便化成了灰烬。 如此诡异的一幕,看的众人胆战心惊。 谁也不敢去碰触,也不敢上前查明真相,要是不小心碰了,方才那件衣裳估计就是下场。 老四梁立业似乎看出一些端倪:“这是——邪!” 邪分很多种,但大多数都是死后成的邪,很少有活着就成了邪,把自己练成邪,更是疯子。 “邪!”杨跃惊呼道,“东夏大陆。” 看的四兄弟一个个面面相聚,不明所以,杨跃解释道:“所谓驱邪师,驱的就是邪门歪道,人死后,魂魄分离,人死即魄灭,魄便是身体,而内中的阴魂若是不肯回到阴间,只能在人间呆到三日,无论生前多强大的人,死后也不能超过三天,否则便会灰飞烟灭。若是想要长期逗留,就要靠吸食其他人的魂魄,如此一来便成了邪。主动吸食成为的邪,有清楚的意识,被动吸食,被别人练成的邪,就只剩下杀戮了。” 第九章厉鬼索命(上) 很少有人会自己把自己练成邪,因为那样无意义自己把自己弄死,自己把自己练成杀人的兵器。 而眼前这个人究竟是有多疯狂,对自己下如此狠手? 孙海江被烧成灰烬,一个大活人,就只剩下一堆灰尘还冒着烟。 杨跃叹了口气,道:“我们快走吧,还有正事要办。” “恩。”四兄弟复议,他们对自己对大哥的实力从来没有丝毫的怀疑。如果不是大哥这十年来太顾及益州方面的事,让整个秦国驱邪师公会不满,估计这会儿至少也是长老级别。 就在他们刚走,那堆已经没有生命气息的灰烬中,忽然晃动了下,飞出一个水晶球,如流星般划过夜空。 杨跃忽然怔住,回过头。 老二李顺德奇怪的问道:“大哥,怎么了?” 杨跃仔细检查周围的情况,发现并没有异状,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有些颓废,道:“可能是太累了吧。” 李顺德说:“马上就要到城里了,找个桑拿舒服一下。” 说起桑拿,众人精神皆是一震,精神抖擞的往城里走。 阎凤回到家,一路上走来虽然也碰上一些孤魂野鬼,但都只是虎视眈眈的盯着,谁也不敢往前接近。 “为什么,最近孤魂野鬼的数量增加了不少。”阎凤心里嘀咕,虽然并不是所有鬼魂都要送到冥界,但也太多了点吧。自从益州被驱邪师放弃之后,冥界似乎也对益州的鬼魂采取了遗弃的态度。阴阳界都有自己的规矩,驱邪师将鬼魂送到阴阳界入口,无常鬼在里面负责接收。而且押送鬼魂的驱邪师必须是高级以上,自从益州没有了高级,甚至连中级驱邪师都没有后,无常鬼便不在益州阴阳道等候。因为只有高级驱邪师令牌才能开启阴阳道,所以益州阴阳道同时也荒废了十年。 益州鬼魂众多,在城里人口聚居,阳气重,因此很少能够碰到,大多在郊区,或者乡镇上。 鬼魂不能抵挡太阳的辐射,普通的鬼魂一照便灰飞烟灭。只有怨气重的鬼魂会长期停留在人类中间,否则只能呆在水里或者大楼、山洞等光线较暗的地方。而且以较弱小的鬼魂为食,或者躲在阴气重的地方以阴养魂,否则也是个灰飞烟灭的下场。 “益州最近死了很多人吗?”阎凤喃喃自语着,在他印象中,自从益州鬼王血痕受伤逃离益州后,其余大鬼小鬼各自为政,盘踞着阴气较重的地方,大有占山为王的意思。但城里应该不会出现这么多鬼魂,而且刚进大门的时候,守卫李大叔依旧出神的望着女儿的照片。他的女儿也每晚都在他的身边。 这很诡异。 倒不是说身边老站着一个鬼魂觉得瘆的慌,而是李叔的女儿已经死了八九天,即使是靠着亲人的思念成为怨灵长期留在郊区,也不大可能,因为怨灵和普通鬼魂不同。一旦鬼魂成为怨灵,他们第一反应绝对不是守候在家人身边,而是会一个个把他们害死,陪自己作伴。这也是为什么亲人死后变作鬼魂,执念太深反而会祸及家人的原因。 “难道益州已经成为阴气场,是我没有发现?”阴气场,就是阴气聚集的地方,阎凤没有发现也不奇怪,一是他境界太低,很难发现,再者,如果如同温水煮青蛙一样,循序渐进,就很难发现了。 还没到电梯口,电梯门就开了,一个满脸苍白的老头,低着头,站在电梯口处,手指指着按钮:“几楼?”说话阴沉沉的,感觉很奇怪。 阎凤打了个哆嗦,走了进去:“王叔可真逗,我住你隔壁啊。” “哦。”老头按下三十层的按键,门缓缓的关了。 现在是清晨四点,再过两个小时天就亮了,阎凤正盘算着吃点什么再睡觉,而家里除了泡面也没什么吃的了。 老头一直低着头,平常他并不是个很闷的人,相反的,老头很开朗,对年轻人也很照顾,因此阎凤对他印象还不错。 “王叔,今天起的可够早啊。”阎凤觉得有些不对劲,试探性的问道。 王叔没有说话,手一直拄着电梯门,他看起来很难受,另一只手摸着胸口,不停的喘气。 “王叔?心脏病犯了?”阎凤面上一紧,手想摸上去,为王叔拍拍背,但又怕王叔讹他。现在电视上老人讹钱的新闻都变旧闻了,有好些老人都跟着有样学样,他阎凤可是穷人一个。 忽然,王叔身上透出股股阴气,咳嗽的很厉害,随着咳嗽颤抖加剧,身上的阴气也随着增加。 阎凤的左眼中,王叔身上的阴气不断加深:“七级、六级,六级。” 阎凤吓的跌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咽着口水:“四级,我的眼睛——” 由于长时间使用左眼,眼睛胀疼的厉害,王叔居然死了,变成了厉鬼,四级以上,就是厉鬼。阎凤分等级,本来就是把鬼王血痕这样的级别定位为一级。虽然厉鬼也不算多厉害,但阎凤目前很虚弱,四级的厉鬼对付起来还是很吃力的。 王叔忽然回过了头,阴暗扭曲的五官上,露出了似笑非笑的表情。 忽然,电梯内的灯熄灭了,电梯“哐当”一下停了。 阎凤手摸索着四周,来不及,也不敢去擦脸上如雨下般的冷汗。 寂静,阎凤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向四周哀求:“王叔,咱也做了一两年邻居,晚辈以前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还望见谅,见谅。” 大约过了一分钟左右,电梯外有人臭骂:“嗨,这破电梯,刚还听见来了,怎么打不开。” “叮——”又是一声,随着门缓缓的开启,门外照进光亮,阎凤赶紧逃离电梯,冲出去的时候,站在门口的两人还一顿臭骂:“长不长眼睛啊,没看见人啊。” 阎凤跑了几步,看到前面熙熙攘攘挤满了人,有的在哭,有的在聊天。 是王叔家。 王叔家里还传出敲打木鱼和念经的声音,虽然巫师被驱逐出益州,但那些只会点超度,没有什么战斗力的人却留了下来。阎凤并不知道以前驱邪师是怎么超度的,因为他到益州的时候,益州已经没有驱邪师了。 阎凤曾师承永平门,曾经学过一些驱邪的皮毛,严雪山虽然不是驱邪师,但也学过一些,听说永平门祖上是一个很厉害的驱邪师,退役后才开创了永平门,在当时那种门派如林的年代,这种不大不小的门派多如牛毛。 王叔的儿子穿着孝服,眼睛哭的红肿。阎凤上前问道:“小王,王叔他——” 小王和阎凤就住在两隔壁,平常关系不是特别好,也不算特别差。楼房的邻居关系大多这样,见面打声招呼,仅此而已。 小王呢喃道:“昨天我爹买菜回来,坐电梯的时候心脏病发,等发现的时候人已经死了。” “哦。”阎凤拍拍小王的肩膀,“节哀顺变。” 阎凤回到自己家里,才一进门,双腿一软,靠在门后,怎么也起不来。 这个时候他才注意到,自己的身上,散发着一股股黑气。 第十章厉鬼索命(下) 阴气,并不是鬼魂虽特有的,但常见的会是鬼魂,其他会是精怪一类的。 人分三魂七魄,三魂,既是善魂,恶魂,人魂。善魂主善,良心、大义、忠诚这样的正面力量,都来自于善魂;恶魂主恶,自私,狭隘,仇恨这样的负面力量,都来自于恶魂;人魂主欲,通常是摇摆不定,多愁善感。七魄,既是人的体魄,人死魄灭,三魂便会合三为一,称为鬼魂。 大部分人死后,三魂俱在,但也一些因为受伤或者受到惊吓等会丢失一魂,如果三天之内不能把魂喊回来,三魂合一,再强的强者也会灰飞烟灭。故而那个“救”过阎凤一命的年轻人,水妙不知道他的姓名和生辰八字,三魂分离,回天乏术。阎凤倒也不是那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那种人,有办法一定要试,没有办法就没必要浪费时间了。 鬼魂不能在世间超过三天,人活着的时候,三魂七魄俱在,阴阳调和。身体死后,阴魂无法在人间长时间逗留,大多不舍得离开人间的阴魂都撑不过三天便灰飞烟灭了。如果硬要用科学来解释,就是太阳粒子能量属于高纯度能量,属阳,理论上来说地面上任何物质和能量在高强度太阳粒子能量面前都是渣渣。因此弱小的阴魂会被驱散,就是常说的灰飞烟灭。这个时候要是执念太深,便会成为冤魂。冤魂阴气较重,可以长时间呆在人间,只要不被太阳直接照射,理论上可以存在几年。冤魂一但杀人吞噬掉其他人的阴魂后,就像大鱼吃小鱼一样,便会成为厉鬼。厉鬼大多没什么人性,所有阴暗面性格都会暴露无遗,并且扩大化,极限化。 厉鬼再增强,就是鬼王。鬼王掌管一方鬼魂,与驱邪师成对立势力,理论上鬼王如果不被杀掉,不作死的跑去晒日光浴,是不会消亡的。驱邪师首要任务就是杀死鬼王,但鬼王通常就像割韭菜一样,杀完一波又来一波。因为厉鬼虽然不是满大街,但基数也不少,人想成王,鬼是人变的,当然也想。 这些资历在《驱邪师入门手册》上都有记载,鬼王之上是什么,就没有说明了,毕竟鬼王连高级驱邪师对付起来也不轻松,入门手册当然就不会记载了,毕竟篇幅有限,还得写其他东西不是。 鬼王也是把双刃剑,没有鬼王的地区厉鬼们会各立山头,找阴气重的地方修炼,传说很牛的厉鬼会修炼成鬼仙,重塑肉身。但这个只是传说,目前为止没有确实的记载。但许多鬼还是很相信的,毕竟鬼也要有奋斗的目标嘛。 阎凤的体质属于那种阴气特重的身体,容易招惹煞气。通常人在接触到厉鬼后,虽然会沾染一些阴气,但很快就消失了。但阎凤却需要其他手段来加速阴气的消失。 目前阎凤的真气消耗殆尽,不足以靠自己的力量驱散阴气。 等他稍微缓和下,才从门边站了起来,走到沙发上坐下,打开电视,淡定的看着早间新闻。 冷天渔从房间里出来,他每天早上准时六点起床,七点出门,他总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等洗涑完后,擦了擦脸,听见客厅的电视声音响,见到阎凤目瞪口呆的看着电视,奇怪道:“你昨晚去哪儿了?” 阎凤依旧看着电视,眼脸由于缺乏睡眠而发黑,但看阎凤的样子,却一点睡意都没有。 冷天渔抓了抓自己的小平头,道:“你这是准备要睡,还是准备要起?” 没有说话,阎凤仿佛没有听到,没有丝毫表情,就盯着电视。 不对劲! “小凤,小凤凰?”冷天渔试探的问了几声,确实不对劲,平常阎凤最讨厌谁叫他小凤凰,可是今天却一点也不在意。 冷天渔第一反应就是阎凤中邪了,赶紧跑房间里拿了一个驱鬼铃铛,拼命的在阎凤面前摇晃。 铜铃声清脆,把房间里的严雪山从梦境中拉了回来,如临大敌般从房间里跑出来:“大师兄,你当真要赶尽杀绝吗?” 等严雪山看清楚是冷天渔在摇铃,垮着脸,道:“你没事大清早大摇个屁的铃铛。” 冷天渔说:“关你屁事儿。” 铜铃声刺激着阎凤最深处的灵魂,眼睛忽然出现了神彩,内心深处一个声音怒吼:“孽镜轮回辨善恶。” 忽然,一股巨大的力量将附着在阎凤身上的阴气强硬的推了出来,发出一丝惨叫,便烟消云散了。 阎凤倒在了沙发上,冷天渔赶紧去扶他:“墙都不扶,就扶你。”方才那一手,冷天渔还手有自知之明的,阎凤居然能够从内到外的把怨气逼出来,这种实力起码是巫师级别以上。 严雪山则表现的很冰冷,他当然知道阎凤不是对外说的巫徒,早已是大巫实力。毕竟师兄弟那么多年,谁有几斤几两他还是清楚的。 很快,严雪山便收起了那抹冰冷,变作关切的样子,和冷天渔一起去扶昏迷的阎凤。严雪山掐着阎凤的人中:“师弟,你别死啊,师弟。” 冷天渔瞅了他一眼,问道:“你身上是不是有驱鬼用的符箓?” 严雪山一拍脑门,恍然大悟,道:“对,先把他身上的邪气逼出来。” 冷天渔不满道:“邪气已经逼出来了,去把门口贴起来,还不知道他究竟是从哪里惹来的邪气。” 严雪山表示赞同,赶紧去房间里把剩下的驱邪符箓贴在大门上和墙壁上。 而外面,三十层走廊上,上电梯后又出来的两人,面无表情的走了出来。 “你们两个去买早点回来的这么快?早点呢?”其他人看着他们两人两手空空的就回来,甚是奇怪。 他们两人一言不发,满脸杀气,走过站在门口哭泣的小王时,嘴角上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便走进了家里。 小王没有理会他们,和其他人哭诉自己的父亲有多伟大,多可怜。他背对着门,看着面前的人目光由漠不关心变成震惊,最后变成恐惧。 小王不明白他们是怎么了,但让他们恐惧的肯定是来自于他的身后。在一顿嘈杂中,小王回过了头,一把刀正好劈在了他的头顶上,他恐惧、不解的看着他们——那两个从电梯里走出来的人,他们之前走进厨房,一人操起了一把刀,而另外一把刀,砍在了他的肩膀上。 “你们——”小王由于恐惧吓的忘记了喊叫。 其中一人冷漠的开口:“你爹叫你下去陪他,他不怪你。” 小王瞪大眼睛,他的脑海中闪过一幕幕,和他父亲的一幕幕。 从小他就是一个人,独生子女,家里什么都是他的。本来他以为就这样幸福的活下去,但是,晚年的老王常生病住院,以前的积蓄如流水般花费。就在昨天,他把父亲的心脏病药从父亲的兜里拿了出来。他此时几乎能想像得到父亲当时在电梯里心脏病发找药吃的情形。 那两人在砍死小王后,捕快也赶到了,很快将他们制服、扣押。但他们口口声声说自己看到了鬼,是鬼上身,不是他们杀的。捕头横眉冷眼的说:“不是你们杀的,还是老子杀的,这么多眼睛看着呢。” 捕快来了以后,原先那些跑到一半的人都转回来看热闹,有没有中邪他们也不是很清楚。 冷天渔听见动静,开门探头出来看,就在人堆外,一个佝偻的身子的老头,浑身散发出阴气,缓缓的回过了头,对冷天渔诡异的一笑,把他吓的赶紧缩了回去。 第十一章宵夜 天亮以后,冷天渔有事出去了,严雪山守在阎凤的床前。自从严雪山来了以后,阎凤的房间就让给他住,但严雪山把房间翻了个遍,也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东西。 “会不会是这小子随身带着。”严雪山眼睛一转,趁阎凤睡着,在阎凤身上摸索着,刚摸到胸前,阎凤裤兜里的手机响了,响铃加震动。 阎凤恍然睁开眼睛,看着严雪山摸自己的胸,严雪山也愕然的看着阎凤,气氛极为尴尬。阎凤想了想,委婉的说:“二师兄,我,能理解你。”阎凤不经意间看了眼严雪山的胯下,言下之意,便是严雪山没了老二,有可能变成了男不男女不女,心理产生了差异。 严雪山被戳破计划,倒也没有顺着阎凤的思路走,缩回了手,尴尬的笑了笑:“你先忙,你先忙。”说着,就退了出去。严雪山微微皱眉,心想:“难道我想多了,那东西真不在他这里。” 阎凤浑身乏力,摸出手机,接通:“喂,你好。” 电话那头是个浑厚的声音:“阎师父,工作证已经弄好了,下午可以过来拿,明天就能工作。” 阎凤听出来,是胡通玄,第一中学校长。他所说的工作当然不会是去当老师,他一个小学都没学透的人,也不会有人聘用。阎凤道:“明白了。” 阎凤挂断电话,双手无力的瘫软着,一个舒服的大字型,真不想再动弹一下。 一夜未睡,苦战,回来还被邪气入体。这一天到底是有多悲催啊。 阎凤从枕头底下摸出一面小镜子,照了照苍白的面容,叹了口气:“为了生活,我四处奔波,到底是为了哪样,为了哪样。为了车子房子,为了票子女子。”说着说着还唱了起来,他试图运气真气,看看到底枯竭到了什么地步。 一试完以后,整个人彻底崩溃了,真气已经几乎找不到了。 一个正常人,没有修炼过,也一样有真气。不过那种真气和巫师的真气略有不同,正常人的真气更多能理解为力气。而巫师的真气,则是能运用变化。平凡人的也会有一些真气,这就是为什么通常会说凡人皆有慧根。 第一中学学校,校长办公室内。这里的校长办公室和其他学校的并没有两样。胡通玄是一个很喜欢古董家居的人,因此办公室内的桌椅摆设价格不菲。 两人面对面坐着,胡通玄的语气还算客气:“阎先生,这是您的工作证。”胡通玄把一个工作证推了过来,上面印着“鹏城第一中学,实习教师阎凤。” 阎凤接了过来,工作证上没有照片,阎凤对工作证还是有些了解的,如此马虎的工作证,真的不会有问题?阎凤道:“胡校长,这工作证,是不是太简陋了?” 胡通玄信誓旦旦,道:“请放心,本校对临时教师都有额外保护,防止身份泄密。” “哦。”阎凤明白了,所谓临时教师,就是临指派进学校做任务的。 胡通玄道:“不知道阎先生什么时候方便开始任务?” 阎凤道:“明天。” 因为今天确实累了。 胡通玄道:“好,明天早上九点,教导处主任王老师会安排课程。” “恩。”阎凤点了点头,起身站了起来,他实在太困太累太疲乏,只想吃点东西赶紧睡觉。 “等等。”胡通玄面色凝重,偷偷瞄了眼阎凤,阎凤还很年轻,也不知道靠不靠得住。 阎凤从他眼睛里看出里怀疑的眼神,虽然心里很不爽,但谁叫人家是雇主呢?阎凤道:“还有什么?” 胡通玄道:“还望下手轻一点,给他们一个投胎转世的机会。” “他们?”阎凤在想,胡通玄是不是说错了,不是只有一个怨灵吗?“尽量吧。” 拳脚这种事情谁说的清楚,搞不好一上去就开打,下手重了点弄个魂飞魄散不是也很正常吗?毕竟拳脚无眼,谁知道呢。 阎凤走后,胡通玄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合照,是两个学生的合照,他们看起来很亲密,一男一女,虽然没有搂肩搭背,但从他们羞涩的表情看得出来,他们是情侣。胡通玄的眼睛里流出累来,尽然一个人哭了起来:“都五十年了,你还回来干什么。” 阎凤就这样睡了一天,到了晚上十二点多的时候,被一阵嬉笑声吵醒了。 沙发的另一头,胖子冷天渔正抱着一女的拼命啃,要不是啃的太大声,阎凤都想装没看见了。 阎凤不满的叫道:“喂喂,合适点,这里还有个单身狗。” 冷天渔被打断了好事,瞅了他一眼:“还记得自己是单身狗呢,要不我说你这人 太自恋,老是拿个镜子照来照去,就不好好找个女朋友,这得撸到啥时候是个头?” 阎凤被说的“刷——”一下脸红了起来,争辩道:“我单身,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套套。” 冷天渔说:“得了吧,现在谁还用套套。”冷天渔很是骄傲的说,“老子要结婚了。” “额!”又一波狗粮洒的猝不及防,“你们好像只是认识了小半年吧。” 那女的叫胡媚娘,很老套的名字,媚娘这名字估计得几百年没人取了。长的和胖子一样胖,但是皮肤又好又白,肉嘟嘟的挺可爱,五官也漂亮,就是一胖颜值就掉线了。 胡媚娘脸一红,低下头,她平常和阎凤不说几句话,属于很内敛那种人。 冷天渔道:“这都叫快了,我告诉你,我媳妇和我那是上辈子的缘分,今生注定了的,要不是我在奈何桥耽搁了几年,我们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噗——”阎凤吐血,这秀恩爱都能扯上上辈子,真能耐了。 冷天渔比胡媚娘小六岁,但除了那份成熟的气息,他们看起来基本差不多。 阎凤使了个白眼,道:“能耐了,你们成功刺激到我了,煮泡面给我吃,我懒得起来。” 冷天渔道:“哥们,都快做我伴郎的人了,哪能给能吃泡面,走,夜宵去。” 阎凤眼睛一亮,立刻有了精神,敲了敲自己的房间门,走了进去。在外面的冷天渔听见阎凤和严雪山的谈话: “二师兄,走,夜宵。” “夜宵?吃什么?” “啤酒、烧烤、香辣蟹啊。” “大半夜吃那么多辣的,不怕吃坏肚子啊,我胃不好,你们去吧。” 冷天渔的目光中闪过一丝寒光,闪烁着一抹杀气。这股杀气很快就消失了,等阎凤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他又是那笑眯眯的脸庞:“咋的,你师兄不一起去啊。” 阎凤耸了耸肩,道:“随他,我可饿坏了。” 第十二章煞气 午夜一点多,街边夜市依旧熙熙攘攘。人们卸下一天的疲惫,偶然和朋友小聚,多喝了几杯,吹牛嬉笑,划拳碰杯的声音此起彼伏。 这里的夜市摊是附近生意最好的,价格公道,老板人也随和。 阎凤和冷天渔两口子选了张空桌子坐下,由于前面一桌客人刚走,桌子上吃剩下的东西还没收。冷天渔和阎凤很习惯的把桌子上剩下的烤串和盘子推到一旁没人坐的方位,用桌上的纸巾把桌子擦干净。 胡媚娘似乎有些不太习惯,也确实很少有女孩子大半夜的跑到这种地方吃宵夜。 当然,要美的女孩子通常也不吃宵夜。 阎凤扯着嗓子喊:“老板,二十串羊肉串,五十串牛肉串,一件啤的,记得拿冰过来。” 正在忙着翻烤串的老板应了声:“好咧。” 胡媚娘瞪大眼睛,咋舌道:“你们能吃东西点多少,我可不吃。” 阎凤和冷天渔相视一笑,这才哪跟哪儿啊,但也不好直接说自己吃嘛嘛不剩吧。 烤串还没烤好,啤酒先上来了,小摊的伙计利索的顺手把桌子上前面一桌剩下的烤串和盘子全收了。 他们各自倒了一杯,先喝了三杯,杯子是很普通的塑料杯。 冷天渔说:“最近你接了个任务?” “恩。”阎凤点了点头,深深皱眉:“一个看起来很简单,但还没做就觉得很复杂的任务。” 冷天渔道:“多少怨灵?” 阎凤道:“一个。” 冷天渔还是很相信阎凤的水平的:“一个恶灵,应该不难。” 阎凤自嘲道:“可我还没做,雇主就让我感觉里面起码有百八十个怨灵。” 胡媚娘已经知道了他们的是驱邪师的事,因此他们做谈论神神鬼鬼的事情,她也不觉得奇怪,反正听不懂,压根也懒得听。而是自顾自的玩着手机,跟自己闺蜜聊天: 胡媚娘:“亲爱的,睡了没?” 闺蜜:“还没呢,在工作。” 胡媚娘:“都几点了,小心熬成黄脸婆。” 闺蜜:“无所谓了,趁年轻不多挣点钱,难道还真指望男人啊。别说我,你不是谈了个小男朋友嘛,怎么样了?” 胡媚娘:“快了,准备过断时间去登记。” 闺蜜:“你可要想好了,婚姻不是儿戏。” 胡媚娘:“恩,想好了。” 胡媚娘放下手机,很是幸福的看了眼冷天渔,有时候幸福就是来的很快,就好像前世注定的一样。而她等待这一天,已经等待了很多年。 阎凤聊了聊这次的任务,毕竟这两年来,也就出过几次任务,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酬劳也就几百块,难得接了个五万的大单子,真可以说说脱贫致富啊。 “哎呀,不错哦,哪像我,给人算一次命才三块钱,还偏偏有人不信。”冷天渔感怀这世道不公啊,他并不会驱邪,唯一的拿手本事就手相面算命。偶尔有鱼儿“上钩”,帮忙改改命,多少能挣个千儿八百的。 隔壁桌一个又高又壮的男人,喝的七荤八素,眼前已经有四五个酒瓶,倒也算酒量好的,普通人早趴下了。这年月不比从前,一个人喝闷酒的倒也是少见。 这男人吐了口口水,刚好吐在冷天渔的裤子上。冷天渔和阎凤同时目瞪口呆的看着这汉子,却被汉子怒骂道:“看什么看,小心我揍你。” 阎凤一肚子气都不知道找谁发呢,豁然起身:“你几个意思,吐个口水在我兄弟身上,是不是想打架啊。” 那汉子也站了起来,歪歪斜斜的,站起来足比阎凤高出一个半头,横眉瞪眼,一口酒气:“怎么的,练练?” “算了,不就算泡口水嘛,没事,没事。”冷天渔在桌面上扯了张纸,把口水擦掉,一脸堆笑,“你看,擦了,就没有了嘛。” 冷天渔倒不上怕阎凤吃亏,如今在整个益州,能和阎凤过两招的人都没有了。巫师被驱逐出境,也只有阎凤这一个巫师拿着驱邪师的令牌在益州。剩下的人都是普通人,像这汉子这样的,来十个也照样打趴下。可是这样的话,县衙的人难免会惊动,到时候麻烦事情一大堆。 汉子指着冷天渔,说话又大声,口水直喷:“老子不是看你小子识相,早揍你们了。” “唉,你这人怎么这样。”阎凤气不打一处来,被冷天渔拉住:“行了,出来吃个东西,图的是喜庆。” 那汉子结帐走了,阎凤还是很郁闷:“你就是老好人。” 冷天渔说:“老好人也好,老坏人也罢,何必跟一个快要死的人争。” 阎凤道:“你也不用这么安慰自己吧。”阎凤还以为冷天渔是在咒那汉子,却听得冷天渔说:“你看他,满脸煞气,嘴唇发紫,本就阳气不足,还大半夜喝那么多酒。我看他最近是要大祸临头了,我不提醒他,已经是害他了。” 阎凤道:“这种人,提醒他干嘛。”恨归恨,但阎凤还是很好奇,“我看他年纪不过三十出头,身强力壮,怎么会死呢?” 冷天渔白了他一眼:“谁规定身体好就不用死,肾亏不行啊。不过——” 不过—— 阎凤微微皱眉:“不过什么?” 冷天渔摸了摸下巴,看着汉子离开道方向,琢磨道:“不过很奇怪,他的死,好像和这里的人有关,具体是谁,我看不出来,毕竟学艺未精啊。” 冷天渔的样子很好笑,但阎凤没有笑,每次冷天渔感叹自己学艺未精时,都很认真,也确实是一大憾事。 冷天渔的身家背景阎凤不是很了解,出门在外,老底也不能被随意掀开,但冷天渔透露过,他的祖上是很不得了的风水师。 小摊老板端着一盘子烤牛肉串过来,放在桌子上,先上满脸堆笑,随后矮下身子,在阎凤三人耳边轻语道:“幸好你们没有惹那个醉鬼。” “怎么,醉鬼不好惹?”阎凤眼中带着讥笑,所谓邪不压正,要是人人都怕恶人,那成什么样子了。 小摊老板道:“这世上有许多酒,也有许多人喝酒,就有许多酒鬼了。酒鬼通常分很多种,一种是喝醉了就睡,谁也不打扰谁;另一种是平常很闷,喝醉了就开朗起来了,这种人最有意思;但还有一种——”小摊老板的脸色沉了下来,“就是刚才那一种,喝醉了天老大他老二,谁也不放在眼里。而且极其暴力。” 阎凤的心也沉了下来,酒品不好人,喝了酒以后,确实不招人待见。 “吃好,喝好啊。”小摊老板抹了把汗,做什么都不容易,如果一个人大半夜还在外奔波劳累,那就更不容易了。 胡媚娘对男人喝不喝酒并不感兴趣,看看视频,聊聊天更有意思。她把手机歪着一点,录下阎凤的样子发给了闺蜜,并发去文字信息:“怎么样,我老公基友,有兴趣没?” 闺蜜:“一般般,太小了,我可不想找罪受。” 胡媚娘:“他可不是一般人。” 闺蜜:“我还是想等我的白马王子,下线了,明天还要早起。” 胡媚娘收起手机,看着他们拼命的吃起肉串,倒别有一番意思。 第十三章诡异校园 夜深,人静。 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哄完儿子睡觉后,蹑手蹑脚的走出房门。她温柔的笑了笑,轻轻的关上了门,走到沙发上,坐了下去。 相夫教子,是一条极不容易的路,曾经的她也曾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一个人不平凡时间长了,也会厌倦。有时候她会在想,这是不是她想要过的生活。 门外,门开了。 一个浑身酒气,又高又壮的男人走了进来。 她不由得全身一震,这个男人,正要凶狠的目光看着她。男人说:“你还不睡?” 她怯懦道:“等你。” “等我?”男人冲了过来,一巴掌打了过去,揪着她的头发,“对,等我就对了,男人还没睡,女人怎么能睡。” 她没有喊叫,哪怕这一巴掌打的脆响,她怕影响儿子休息,耽误了第二天的学业。 儿子是她唯一的希望,这个绝望的家庭里唯一的期盼。 男人打的更狠了,一脚把她踹到地上:“你叫啊,我喜欢听你痛苦的叫声。” 她摸了摸脸上被打的火辣辣的巴掌印,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你累了,赶快睡吧,明天还要——” 又是一顿拳打脚踢,她没喊叫,哪怕是打的吐血,她的眼睛都直勾勾的盯着儿子的房门,那是她唯一的温暖。 男人打累了,也就回去休息了。 她独自坐在沙发上,满身的伤痕,一阵阵刺痛传来,她很绝望。 她从怀中拿出一张画着一个小人的符箓,她只要稍微用点力,这张符箓便会燃起。当符箓燃尽,男人就会立刻死这梦中。 忽然,她的目光又看向儿子的房门。她收起了那股杀意,曾几何时,那个暴打她的男人是多么的温柔憨厚,为什么,为什么生活会变成这样?她当初是不是选择错了? 她哭了,哭的无声。 次日,阎凤出现在校门外,他走进去的时候,门外并没有拦他。阎凤左胸前带着工作证,但他能从门外的眼神中发现一丝恐慌。 整座校园里一个人也没有,清静的让人可怕。 教学楼下,那座三层楼房高的始皇帝雕像屹立在此,听说始皇帝便是东征叛乱,回程时死在了这里,并没有运回都城。当然,传言只是传言,虽然数千年来,也有些好事的盗墓者前来盗墓,但连墓地在哪里都不知道。 远处,走来一个身材窈窕,凹凸有致的女人,人还没到,就闻见了那股浓烈的胭脂味。手里抱着一本书,一本很旧的书。 “你就是新来的临时教师?”女人走到阎凤身边,是一个约摸四十岁的女人,穿着高腰短裙,身材火辣,丝毫没有受到年纪的影响,谈吐之间,颇为高傲。 阎凤却显得很谦虚:“是,您就是教导处主任王含微王老师吧。” “好说。”王含微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看他的眼神,如同看一个死人。 阎凤尴尬的笑了笑:“今天学生放假吗?” 因为整座学校,从他第一天进来的时候,就没有其他人,更别说学生。 王含微很不耐烦的说:“多的别问,好自为之。”王含微把书塞给阎凤,没有说多余的话。 说完,王含微一脸不屑的往校门走去,阎凤也懒得管她,走向了教学楼。 王含微不禁回头,看着阎凤远去的背影,咂咂嘴,道:“还真有不怕死的。” 高三七班在三楼最右边,一路走过来连个人都看不见。胡通玄也算是个能人了,发生这么大个闹鬼事件,居然能一点消息都没有传出来。 还没有到高三七班,就听见教室里传来打闹的声音。阎凤很是奇怪,既然整个学校都没有学生,为什么偏偏这里有? 门是虚掩着的,从窗子可以看见学生们正在嬉戏打闹,穿着学校的校服。 这种校服,曾在四五十年前很流行。 阎凤在门口顿了顿,敲了敲门,听见教室里学生低声喊:“老师来了。” 阎凤走了进去,一个女生站了起来,喊道:“起立。” 话音刚落,所有学生站了起来,毕恭毕敬的背着手喊:“老师好。” 阎凤虽然没有做过老师,但好歹也上过几天学,装模作样的压了压手:“好,坐下。” 学生们坐了下去,阎凤的注意力盯在了座位最后面的一个女生身上,她浑身冒着煞气,连阴阳眼都用不着就能感觉到这是一只很厉害的厉鬼。 阎凤打开刚才王含微塞给他的书,阎凤震惊,怪不得觉得很老,原来这本书是五十年前出版的。这并不是一本新书,它原来主人的名字写在了扉页——高三七班胡通玄。 阎凤好像意识到了什么,他微微的抬起头,眼前哪里还有什么学生,一个个方才还客客气气的芊芊学子,如今已经变成了一副腐烂的模样。有的甚至已经露出了白骨,烂肉上的蛆虫似乎都已经干枯。 “把书翻到,翻到——”阎凤不敢抬头,虽然驱过几个小鬼,但那是一个一个的,突然多了那么多厉鬼,而且每一只都至少死了五十年。要知道,普通的灵魂在世间呆不过三天,哪怕怨气重成为冤鬼,也只能呆几年。这么一呆就是五十年不肯离去,那怨气得重成啥样了。 “不对,如果真有这么一大群厉鬼,不可能以前的驱邪师没有发现。”这样想着,阎凤抬起了头,没有厉鬼,还是那群天真烂漫的学生。 只有最后一排的那个女生,一直低着头,怨气越来越深。 “翻开第五十七页。”阎凤之所以确定是这一页,是因为笔记只记到这一页,后面的都是新的。而且这一夜上有一摊血迹。 也就是说,在课上到这一页时,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导致课堂不得不中断。 阎凤拿起了粉笔,虽然写字写的特丑,但现在也只能硬着头皮写下去。 “巫师真气的储存和释放。”阎凤一边念着,一边写,心中却惊讶无比。 “在五十年前,这里居然是一所培养巫师的学校。”他联想到教学楼下的始皇帝赵正雕像,从***时代开始,培养一个巫师所需要的成本太高,因此这所学校后来改成了普通学校。 “这座雕像在这里已经数百年了,每年衙门都会派人来维护。” 他想起胡通玄的话,这里很可能还在培养巫师,只是由于某些原因不对外透露。而且这里没有培养巫师的器材和典籍,除了学习一般的理论知识外根本毫无用处。 难道这个班的学生还在活着的时候,就是最后一批培养的巫师? 胡通玄,是最后一任巫师导师? “老师,我有问题。”一个长相较为成熟妖艳的学生说。 阎凤笑了笑,说:“问吧。” 从头到尾,阎凤的左眼都没有发生功效,也就是说,他所看见的恐怖景象,都是有人故意让他看见的。 这个女生带着骄傲的味道,说:“我做了巫师后,可以恃强凌弱吗?” 第十四章大白天出现的鬼 “我做了巫师后,可以恃强凌弱吗?”女生说话的时候,很有一种把别人踩在脚下的骄傲,“我的祖辈都是巫师,他们告诉我,做了巫师,能力越强,越能将凡(普通)人视为蝼蚁。” 阎凤颇为惊讶,蝼蚁,是强者对弱者的称呼,强者可以任意残害弱者而不受到制裁,这样的事屡禁不止,在当今社会才稍微好一点,但在五十年前,巫师是可以随意处决一个凡人的命。 阎凤道:“这位同学思想很有问题,侠之大义,越是强大,责任也就越大,怎么可以去想恃强凌弱呢?应该是锄强扶弱。” 女生却话锋一转,说:“老师,你谈过女朋友吗?” 阎凤被问住了,女朋友,他算谈过吗?阎凤道:“没有。” “弱鸡。”女生很是看不起阎凤,同时也惹来全班同学的嘲笑。女生说:“弱鸡注定孤独一生,就像那个胡通玄一样,看,他现在连课都不敢来上来。蝼蚁家生的蝼蚁,还妄想与我们平起平坐。” 胡通玄! 女生说话的时候,眼睛还瞟了一眼座位的最后一排,不是那个低着头很诡异的女生,而是一个空位子。 那个位置原来是胡通玄的,胡通玄不是他们的导师,而是他们的同学! 也对,胡通玄当时才十几岁,和在座的这群冤鬼一样大。 阎凤尴尬的笑了笑,看了看书本,他在书本上看见一行小字,看完之后,他全身鸡皮疙瘩立了起来。 “我是益州驱邪师,当你看到这行字,我只能劝你,赶快跑。” 阎凤的心“咯噔”一下,额头上冒着冷汗,抬起头时,那个妖艳的女生已经站在他的身边,向他递过一块手绢:“老师,你怕什么,我们又不会吃你,顶多——杀了你。” 瞬间,全部的学生哈哈大笑起来,本来是已经腐烂的皮肉,变得更加狰狞可怖。那举止妖艳的女生一只眼皮已经完全腐烂,眼珠子转了转,阎凤真是害怕她的眼珠子会掉出来。阎凤赶紧闭上自己的左眼,眼前的女生才显现得漂亮妩媚,他们的校服是属于那种很老旧的款式,但这位女生把上衣拉高一点,露出白皙的***。果然,眼见不一定为实。 阎凤故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要是这个教室里的学生都是鬼,那还真是倒霉透顶了。阎凤向后退了一步:“这位同学,男女授受不亲,何况我是你们的老师,请你放尊重点。” “哟,还老师呢,你去问问,这学校里的老师,有几个没上过老娘的床。”这位女学生笑的那是相当【淫】荡和猖狂,听闻有的鬼死的时间长了,逗留在人间会暂时性忘记自己已经死了的事实。她撩开阎凤胸膛的衣服,顿时整张脸凝固住,阎凤胸前挂着一个八卦镜,在照到恶鬼的时候大放光明,作用在眼前的女生脸上无异于泼了强酸。只听得女生怪叫一声,指着阎凤大叫道:“快抓住他,他是驱邪师。” 既然已经被识破,面对如此众多的恶鬼,阎凤做了一个很明智的选择。 溜之大吉。 “他跑了,快抓住他。” “我草,一个人居然有这种逃命的速度,真是奇了怪了。” 教室门晃动了几下,而阎凤人,早就跑的没影了。 正在教学楼走道上狂奔的阎凤,那是心里一万句骂“娘”,既然有这么多鬼,还叫他一个低级驱邪师来送死,太没有人道主义精神了。 回头一看,一大群恶鬼张牙舞爪的朝阎凤追来。 “别跑,你跑不掉的。” “你站住,我们不杀你。” 阎凤心里一万个草泥马飘过,被你们抓住,还有不死的道理?那就太没有道理了。 校门处,益州五虎走进了校门,被学校保安拦住。保安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在这已经工作将近十年,相当爱岗敬业,谁要想从他眼皮子底下遛,那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这几个人都是长袍大褂,大褂上印着五行八卦图,手上都提着兵器,一个个凶神恶煞的,这种人要是被放了进去,校长还不得立马开除他啊。 保安道:“站住,站住,我叫你们站住你听见没有。” 益州五虎懒得理他,杨跃手上戴着拳环,拳环上镀了一层银,保安叫他们的时候,他回头冷冰冰的看了保安一眼,那张消瘦的脸上颊骨凸显,眼神更显犀利。那种眼神,是久经沙场才锻炼出来的眼神,俗称杀气。 保安被唬住了,虽然不敢再向前走,但嘴上可没有退步的意思:“嗨,还来劲了是不是?我可告诉你,道上的龙哥可是我哥们,惹毛了我分分钟叫几百号兄弟砍死你。” 老二陈伟面色凝重,倒吸一口凉气,道:“好多,我闻见,起码有数千只。” 杨跃听到这个数字,也是吞了吞口水:“现在是白天,应该不会出现这么多,先把出现的解决了。” 其他四兄弟点了点头,这个学校,起码有数千只鬼影藏着,但现在是白天,大部分鬼不会出来。胡通玄已经安排了全校房间,但只出一百万来解决这件事情显然是不太清楚问题的严重性。 老三李德顺身宽体壮,一脸的络腮胡子,一把大刀提了起来,架在保安的脖子上:“你再敢罗嗦,我现在就解决了你。” 杨跃摇了摇头,道:“老三,正事要紧,益州不比燕州。” 是的,益州不比燕州,益州此时已经是巫师禁地,不能在这里随意杀人,否则的话就算是驱邪师也会被驱逐甚至被就地正法。他们虽然至少都是巫师的境界,杨跃更是大巫,但再强也比不过枪炮,还是少惹事为妙。 “哼,算你走运。”李德顺冷哼一声,保安小哥大气都不敢出,刚才那把大刀架在脖子上冷冰冰的感觉真是不好受。 他们走近教学楼,看到正在狂奔下楼的阎凤,杨跃奇怪道:“怎么还有人?” 阎凤身后跟着一大群恶鬼,只见距离越来越近。能在大白天出现的鬼,怕是不好惹。 老二陈伟深深皱眉,这么一大群鬼,少说也有四五十,能在白天出现的鬼就算不是级别黄等的鬼,也是极为不好惹的。一般来说,能在白天出现还能明目张胆杀人的鬼,至少也是天地玄黄中的第三等级【黄】级,第二种情况,就是天时地利,将普通的【玄】级鬼强行提升至【黄】级,无论那种情况,遇到十只以内,他们兄弟五人都能轻松应付,但四五十难度就高多了,这种任务难度起码是丙级一等,甚至接近乙级四等任务,就不是区区一百万的报酬能够摆平了。 陈伟道:“老大,撤吧。” 杨跃面色凝重,抿着嘴唇,悠悠道:“先试试,不能让这群能够在白天都出现的鬼祸害益州百姓。” “也罢。”老二叹了口气,他能清晰的感觉到有一股比眼前面对的恶鬼还要可怕,而且这股力量已经很接近地级鬼。 杨跃喝道:“准备五行地网阵。” 第十五章任务失败 五行地网阵,是燕州五虎的拿手绝活,根据地罡五行——金木水火土而形成,当场他们兄弟五人皆是孤儿,想要在这乱世中生存,必须要有强大的实力。他们都不是什么天资卓越的天才,更不是世家子弟能够依靠天材地宝来强行提高实力。因此兄弟五人在进入驱邪师公会后,毅然决然的各自选择了一种修炼属性,来彼此配合。他们五人,可以说是缺一不可,而且越是心灵相通,所发挥的阵法效果越是强大。 他们五人各自拿出各自的看家本事,其中杨跃的修为最高,巫师巅峰的实力,各占据一方,形成一个五芒星,手同时按大地,大地上出现一张发着耀眼光芒的巨网。那巨网犹如实体一般,在那群恶鬼冲出教学楼一楼时,杨跃朝阎凤大喝一声:“不想死就赶紧给我滚。” “啊!”眼见那张巨网越来越近了,阎凤网旁边一滚,身上的驱邪师令牌掉落在地上。 “收!”燕州五虎同时叫道,将那一个个恶鬼全部收入网中,强行压缩,栓在一起。等这一切结束后,杨跃将网收了起来,放入一个乾坤袋中,放入腰包,这才松了口气。这群恶鬼并没有他们想象中那样难缠,很显然,恶鬼们的实力只是【黄】级鬼二星左右的实力。 这样的鬼,根本没有能力在白天出现。 就在杨跃收好乾坤袋的时候,他抬头看向教学楼三楼最右边的教室内,一个面容恐怖的女人,身穿着很古旧的校服,朝他们恶狠狠的看着。等他一眨眼,那个女鬼就不见了,更可怕的是,这个女鬼身上没有一丝怨气流出。 杨跃不禁打了个哆嗦,好歹消除了些,看来这个学校今后会成为一大隐患,必须想个办法调查清楚。 老三梁立业捡起阎凤掉在地上的驱邪师令牌,又摸了摸自己身上的铜制令牌,不禁嘲笑道:“哟嚯,这益州没了驱邪师之后还真是胆大妄为,连个小小的低级驱邪师也敢来接丙级一等任务,真是活腻歪了,要不是不知天高地厚,要不就是你小子傻。” 阎凤也见识到了他们的厉害,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腿上的灰尘,将手伸出去,道:“还我。” 梁立业心里不痛快了,说道:“呵,连声长辈都不会叫,真是没有教养。” 杀意,阎凤眼中冒出一丝杀意:“我见过你们,你们是益州五虎,啊不,应该叫燕州五虫,无胆匪类。” 当这个“类”字出口的时候,阎凤的左脸上结结实实的挨了一拳,老二陈伟应该算是兄弟五个脾气最好的,但当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第一个出手的居然是他。陈伟冷冷道:“年轻人,年轻气盛并不是坏事,但嘴上不干净可是要倒霉的。” 阎凤没有去捂嘴巴,更没有出口就骂,而是阴测测的笑了笑,道:“我说错了吗?宋亦文宋大哥的死,你们五个,我都不会放过。” 如果不是益州没有了驱邪师,如果不是杨跃这个曾经的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长撤走,那么宋亦文也不会独自去面对鬼王血痕。 虽然阎凤的杀意只是短短一瞬,而且阎凤的实力看起来也不过是巫徒境界,但那一瞬间的杀意,却只有大巫才会有的境界压制,而且这种压制,却只压制杨跃一个人。在杨跃听到宋亦文的死时,本来也想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的杨跃,也是全身一震,像个卸了气的皮球,道:“好了,够了,我们走吧。” 他们兄弟五人一条心,在阎凤说出宋亦文三个字的时候,就知道大哥的心是有多沉重。他还记得,去年宋亦文的妻子赵佳媚在抓伤杨跃的脸时,杨跃只需要轻轻的运气一点真气,就能把身为平凡人的赵佳媚震的人仰马翻。可是,杨跃居然忍了下来。 对宋亦文的死,他们五个,都有愧。 梁立业冷哼一声,将令牌扔到地上,道:“今天将便宜你小子了,下次遇到,要你好看。” 阎凤也没有得理不饶人,毕竟真的撕破脸皮,他不敢保证他们五个人是否真的会顾及颜面,不把他打的半死不活。 五个人走后,阎凤也抬头看了看三楼最右边的教室窗口,那个女生,与他四目相对。阎凤的左眼那道奇怪的纹路又出现了,那个女鬼给他的力量显示是二级,用官方的力量划分是玄级三星,这种等级的恶鬼,只比鬼王血痕低上一些。阎凤给恶鬼划分等级,是建立在鬼王血痕的基础上,也就是说,鬼王血痕是一级。这么一所学校,一个死了五十年的恶果,却有二级的实力,那是多么可怕。 在阎凤的左眼看到的力量是这样的,他所能估量的恶鬼实力和自身实力是一样的,鬼王血痕是一级,也就是说,当成宋亦文与他二人去血战鬼王血痕,他至少能与鬼王血痕打个平手,再多了一个宋亦文,他们本来两人都不会死。 但是,宋亦文却死了。 阎凤一直都不敢暴露自己的实力,那是因为那一年,那一年,发生了一件师门一幸的事。 他不敢再相信任何人,所以那一天,他初来益州,没有全力帮助宋亦文。 宋亦文的死,他也要负一半的责任。 而今天,听那个中级驱邪师说,自己接受的是丙级一等的任务,也就是说,自己暴露在外的实力不过是巫徒境,只比普通人强上一些,而老板娘赵佳媚告诉他的是丁级任务。 老板娘故意隐藏了任务等级,难道—— “如果真是这样,我——” 如果老板娘真要害死他,真是因为将宋亦文的死怪到自己头上,他——又该如何去选择? 阎凤没有完成任务,自然是一分钱都得不到,燕州五虎完成了任务,此时说不定正高高兴兴的分了那一百万的奖金。一百万啊,又不是一百块,要是当场不装【逼】,直接把那一群恶鬼消灭掉,这一百万就是自己的了。但是,随之带来的后果,就是被益州官府驱逐,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遭到师门的追杀,大师兄已经来到了益州附近,但不确定是不是来到了鹏城,此时低调对他是有好处的。他可不认为,自己全力一搏,会打得过大师兄黄行方。黄行方是大巫境界,如果不是天时地利与人和加起来的优厚条件,站在黄行方的面前无异于是找死。 累了一天不卑不亢,还一分钱好处没捞到,那是倒霉透了。 此时,自己的电话响了,是胖子。 “喂,胖子,有事说事,没事别烦我。”阎凤心情不太好,接通电话后,就自然而然的把气撒给了最信任的人。 胖子在电话那头倒是挺委屈:“哟,兄弟,你这可就不厚道了,我这不是给你找好出来了嘛。我老婆(女朋友)有一闺蜜,长的还可以,关键是那胸,唉,我都不忍心说,太大了,大的吓到我了,这么吧,我给我老婆一商量,决定介绍给你,别说兄弟不够义气,这够义气了吧。你也别给老子推脱,赶紧的,今晚七点,给你约了在小竹楼,你要是不来就不是男人。” “呵呵。”阎凤挂掉了电话,躺在了床上。 第十六章相亲 小竹楼是一家很有特色的餐厅,依水而建,全部都用竹子建造而成,夏天清凉,冬天就比较糟糕了。幸好现在正是盛夏,因此这里的生意相当火爆,位置也很难定,冷天渔能在这个时间段把位置定了,也是有些本事。 阎凤过去的时候,看到冷天渔坐在靠窗的位置,窗外是一片湖泊,环境幽雅,没有多余的点缀,却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坐在冷天渔旁边的是他的未婚妻,阎凤见过几次。冷天渔的未婚妻也有点胖,但皮肤白皙有光泽,再加上五官很精致,脾气和蔼,给人一种很好的感觉。冷天渔的未婚妻叫胡媚娘,媚娘这种名字很普通,好多书香世家都会给女儿取这么个名字。但胡媚娘这个名字听上去,总给人一种妖艳的感觉。坐在他们对面的是一个穿着时尚,烫了一头卷发,随风飘扬,透出股股清香。五官很精致,但眉宇之间给人一种高贵的感觉,特别是看冷天渔的时候,总有种很嫌弃的味道。 阎凤走了过去,挨着冷天渔坐了下去:“嗨,胖子,怎么,最近很闲?” 冷天渔笑道:“很闲?不不,我的好兄弟,我忙的要命,今天去算了日子,我们的婚期定在下个月初六,只有二十多天了,日子很赶的。” 阎凤和冷天渔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一句兄弟就能贯穿的,他们的关系好到有些暧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同性恋。阎凤没有太多去关注对面那位美女,她一开始打量了下阎凤,又不屑的瞟了一眼,之后就一直看着窗外。 阎凤道:“你不是自己会算命吗?怎么还去找别人算?” 冷天渔解释道:“算命这种东西很玄乎,自己给自己算的错误率太高,我可不想我的婚姻有什么闪失。” 阎凤道:“还有这种说法?” 冷天渔道:“当然,除非,我能像我爷爷那样厉害。” 冷天渔的爷爷,据他自己说的,是个中原大陆首屈一指的算命师,但阎凤并没有听说过。据他说他爷爷在生下他爸爸的时候就退出江湖了,所以在江湖上的名号很少有人知道。阎凤当然认为是他自己吹牛,这年头,谁还不会在自己脸上贴金? “哦。”阎凤今天本来就心情不好,只想好好的睡一觉。 冷天渔笑了笑,朝对面那位美女介绍道:“阎凤,这位是王娴王小姐,是媚娘的同学,她可厉害了,大公司老总的秘书,女强人啊。” 阎凤这才仔细的打量着王娴,人很漂亮,也很有气质,特别是那胸,就算是故意遮掩,也是呼之欲出。冷天渔还真没骗他,真大。 阎凤礼貌性的点了点头,道:“王小姐,你好。” “恩。”王娴似乎不感冒,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拿起桌子上的柠檬汁喝了一口。 冷天渔有些生气,微微的皱了皱眉,此时胡媚娘拉了拉冷天渔的手,在他耳边说道:“机会给他们了,让个空间给他们处处看。” 冷天渔真想马上把阎凤拉走,这鸟气不用去受,但一想想对方条件还真是不错,有点高傲也属于正常,再加上胡媚娘这么一说,立刻站了起来,道:“啊,我老婆说要去外面买些东西,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好好聊聊。”说着,还不忘在阎凤肩膀上拍了两下。 “额。”阎凤无语,这就想把他扔下了?说实在话,王娴确实很漂亮,也很优秀,但阎凤还是喜欢那种活泼开朗的类型,更何况他才十九岁,而王娴既然是胡媚娘的同学,现在至少也有二十五六了,年纪相差太大,阎凤并不是很有兴趣。 冷天渔和胡媚娘手牵着手就走了,留下阎凤和王娴尴尬了好一阵子。 “王小姐。”阎凤肚子有些饿了,想叫些吃的,就想问问王娴要不要吃点东西,谁知道一开口就被王娴堵住。 王娴道:“我就开门见山吧,我是一个很直率的人,我的要求是在一环内有间房子,不需要太大,一百平就可以了,有辆车,四五十万的车就可以了。月薪不能低于一万,这是我的最低要求,而且我看你不够绅士风度,这一点需要培养加强。” “额!”阎凤被这么一大堆要求吓住了,“王小姐,我看我们还是先吃些东西吧。” 这么一大天累的,什么都没吃,现在阎凤那是头昏脑胀,四肢酸软。 王娴皱了皱眉头,说道:“你是媚娘的朋友,我也不想和你打太极,你也知道,我年纪不小了,而你还年轻——” “我们可以吃完再聊吗?”阎凤真的没有太大的兴趣去聊这件事,如果现在有一只红烧肘子,他能抬起来就肯,“王小姐,你的条件真的很好,可是我觉得一个人温饱之后才会去谈理想。当你饿的时候,无论是残羹冷炙,还是路边的烤串,都会让你有幸福感。你不会明白,一个人若能活着,就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 冰冷,成熟,杀气,在一个只有十九岁的男人眼里同时出现了这三种目光。王娴全身一震,忽然有种不敢动弹的感觉。她不会明白,阎凤这一生经历了什么,每一次从死亡线上活下来的时候,阎凤都会觉得是种幸福。 “哈哈哈,王女士真是谈吐风趣,博学多才,人又漂亮,不知道今天晚上可否约你去畅饮?” 这个人说话很大声,在这种环境幽雅的地方忽然冒出这么一个声音粗狂,说话粗鲁的人,确实让人觉得格外突兀。而且这个声音很熟悉,阎凤敢肯定,这个声音至少在今天听见过。 餐厅所有人都看了一眼声音来源,原以为有如此粗狂的声音的人,必定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想不到却是一个穿着随意,又高又瘦的中年男子。至少这男子虽然嬉皮笑脸,但一看就是混社会的,一身的痞子像。 阎凤刚想点菜,被这声音打断,就循着声音望了过去。 果然,是早上遇到的那五个驱邪师中的老大,阎凤对这个人记得很清楚,因为就在去年这群家伙还堂而皇之的跑到他们饭店,要求老板娘赵佳媚交出这个饭店的所有权。他们当然不是要【逼】迫赵佳媚这个曾经的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长的遗孀,而是要求赵佳媚搬出公会,并且不得再以公会会长自居。主要有两个原因,江湖上都知道益州驱邪师公会没落,而且会长居然是一个普通人,还是个女人。第二,是因为益州驱邪师公会数千年都坐落在这里,虽然当时离开的时候把能拿的都拿了,但据最后统计,还有几件强大的武器没有带走。燕州方面之所以没有直接派人过来抢,是因为他们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这几件武器到底还在不在,怕落人口实,这个坏人就拿燕州五虎来做了。 当时杨跃被赵佳媚的指甲掐的很深,导致现在还有很明显的指甲印。但当时杨跃没有还手,而是就这么站着被赵佳媚抓的满脸是血,也算是条真汉子了。 第十七章喝酒 杨跃倒是个很风趣的人,别看平时办理案件(驱邪)的时候一本正经,平常也是个泡妞高手,今天也是来相亲的。这不,一回到益州,和益州的朋友一联系,就给介绍了这么一桩亲事。刚聊了半个小时,就已是相见恨晚。 而那位相亲对象阎凤也是认识的,这不就是今天早上在学校见过的那位风情万种的王含微王主任嘛。今天早上见那模样就好像天下男人都入不了眼似的,怎的居然和杨跃搞在一起了。杨跃从小就是孤儿,事实上,这种情况在驱邪师内部并不少见,毕竟是高危职业,报酬高,风险高,死的快。所以有家有室,家里条件好的,一般不会去做驱邪师。 王含微羞涩的点了点头,道:“那我回去补个妆,晚上联系。” 杨跃哈哈大笑,道:“静候美人佳音。” 杨跃叫来了服务生,结了账后,他们二人有说有笑的走了过去,杨跃看见了阎凤,但只是微微皱眉,倒是王含微吃惊的叫道:“哟嚯,阎老师,怎么在这里碰到你?” “啊!啊,是这样的,我今天——”阎凤想尽量说出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自己在相亲,不然自己这张脸就没地方搁了。 可是—— 王含微双手一拍,笑道:“相亲,你这么年轻,居然在相亲,而且对象,看起来就比你大上不少,想不到你还好这一口。” “额!”阎凤无言以对,无奈的笑了笑。 王娴则是黑着脸,提上自己的包,站了起来,冷冰冰的说了句:“很抱歉,我要先走了。” “你——”阎凤想解释解释,这个疯婆娘真是第一天认识,自己也是受害者啊。可是,王娴哪里听解释,径直走出了大门,头都没回一下。 阎凤索性也站了起来,他要比杨跃矮上一点,杨跃是高级驱邪师,按规矩,低级和中级驱邪师见到高级驱邪师要行礼作揖,可是阎凤本来就没多想做驱邪师,而且他的名字也没有在燕州总公会备案,这些破礼节他也不是很清楚。阎凤玩味的笑了笑,说:“咱们后会有期。” 杨跃身为男人,自然也不会在女人面前示弱:“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阎凤走后,杨跃似乎在思索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身边还有一位佳人,于是笑了笑,道:“今晚不见不散。” 但他的心里,已经在想阎凤究竟是什么人,而且,当日宋亦文和阎凤两个人出去,宋亦文巫师境巅峰的实力,而且经验老道,怎么可能宋亦文死了,阎凤却还好端端的活着。 其中必有蹊跷。 相亲失败后,阎凤多少有些失落,这算什么,天灾还是人祸? 相亲失败,任务失败,今天真是倒霉的一天,还能落点好处没有? 此时,躺在沙发上准备睡觉的阎凤被站在一旁的冷天渔推醒了。冷天渔刚和胡媚娘煲电话粥,今天他们也是什么都没吃就走了,对于冷天渔这种个头,一顿不吃都饿得慌。冷天渔说道:“你的事情,我大概了解了,哥们最近手头紧,但也不差这顿烧烤钱,要不,喝两杯?” “喝两杯就喝两杯,谁怕谁。” 这应该算是今天最好的事了,肚子饿了有人请客,还有酒喝。 今天的夜市摊生意特别火爆,这间夜市摊离他们住的位置大概有十分钟左右,老板是个忠厚老实的中年人,在物价飞涨的今天,他依旧是三年前的价格,这怎能不让忠实的吃货们为之鼓舞欢呼。 “老板,一百串牛肉串,三十串羊肉串。”冷天渔将自己吃货的本事暴露无遗,在老板答应了声后,将桌上的啤酒开了两瓶。 阎凤眨巴着眼睛,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冷天渔:“哟嚯,冷哥,这是刚吃了晚饭吧,才点这么点,我可是一天没吃东西了,你不会那么小气吧。” 冷天渔倒了两杯啤酒,笑了笑,道:“哪能啊,这不人家忙嘛,先点这么点,别把其他桌客人吓着,还以为我们是从难民营逃出来的。” 阎凤耸了耸肩,苦笑道:“我估计,我都快成难民了,你知道这次的任务奖金是多少不?” 冷天渔皱了皱眉,道:“不是五万嘛,挺高的啊,要不是任务失败了,今晚上铁定小歌的唱着,包房的开着。不好好宰你一顿心里总觉得对不起自己啊。” 阎凤道:“五万?啧啧,说出来吓死你,一百万。” “一百万?”冷天渔竖起一根手指头,这一根手指头,可就是一百万了,“不对啊,这种难度的任务,老板娘不可能接得到,而且她为什么要告诉你五万?这【TM】心也太黑了。她一个人能吃九十五万,酒楼生意不是挺好嘛,干嘛还要来刮民脂民膏啊。” 阎凤耸了耸肩,道:“嗨,管她呢,幸好有你,我才不至于饿死。” 冷天渔拍了拍胸膛,道:“放心,哥们,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一口吃的。” 由于肚子太饿了,刚上了五十串马上就消耗一空,不过这老板烤串的技术高,照顾那么多客人还能让每个客人都不会等太久,这服务不去开上市公司太可惜了。这毕竟是高兴嘛,多喝了几杯,就开始互相吹起牛来。 此时,听见一个声音有点熟,今天碰上的熟人还真多,阎凤有些怕又出什么事儿,那今天就不宜出门了。他扭头看去,一个又高又壮的胖子,穿着一件背心,满身是汗,正在和朋友喝酒吹牛。阎凤捅了捅冷天渔,努努嘴,道:“嗳,你看,这不就是那天那个大胖子嘛。” 冷天渔朝着阎凤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就是那天吐了口痰在自己身上那壮汉,看的挺结实,挺不好惹的。上次冷天渔忍气吞声下来,怕阎凤喝了几口酒气不过去揍人家一顿,毕竟今天阎凤可以说是倒霉透顶,心情糟糕。冷天渔先打了个预防针:“过去的事情就算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阎凤笑了笑,道:“你因为我喝醉了,去替你出气?别逗了,我会和一个快死的人呕气吗?” 冷天渔道:“呵呵,你还有想通的时候,不过——你相信我话了?” 上次阎凤说要去揍那壮汉,冷天渔制止的原因是看出这壮汉没多少日子可活了。当然了,阎凤一直就把冷天渔当神棍看,所以也是将信将疑,这一次,阎凤居然没有拿这件事来讥讽冷天渔,也是件难得的事。阎凤道:“相信了,他脖子上骑了个小鬼。” “他脖子上骑了个小鬼?”冷天渔惊愕的下巴都快掉了,冷天渔能看到人的气运,是因为他专业是看风水运道,他没有阴阳眼,故而看不到鬼怪一类的东西的。而阎凤的左眼能看到鬼怪,巫师修炼到巫师境后期,也能看到较为低等的鬼怪,想冷天渔这样在巫徒境打转了这么多年的巫师倒也乐得自在,有些东西,看不到反而更好。 第十八章倒霉鬼们 阎凤大概形容了下那个小鬼的样子和举动:“这个小鬼约莫一米左右,双腿骑在那个壮汉脖子上,眼袋很大,而且颜色是灰黑色,脸却很白,像涂抹了一层双飞粉。” 冷天渔听后,将阎凤正在盯着小鬼的脸急忙掰了过来,低声道:“小声点,别让那个小鬼看见。” 阎凤和冷天渔相识三年,每次他露出谨慎的表情的时候,通常都是要听的,冷天渔的境界虽然不高,但见识很广泛,据他说也是从他爷爷那里学来的,阎凤对他这位爷爷越来越有兴趣了。冷天渔低声道:“如果你描述的没有错,我也没有记错的话,那种鬼是霉运鬼。霉运鬼不是很厉害的鬼,但很麻烦,他们不归阴间管,阳间的驱邪师对他们也是头疼,他们很弱,一个稍微强点的低级驱邪师都能打的他们魂飞魄散,但一般就算高级驱邪师见到也不会管。因为他们正如其名,谁碰谁倒霉。一般人身上多少有会一些好运气,所以他们不会无缘无故的去接触。这种鬼一旦沾惹上,就会不停的跟着你,直到消耗掉你所有的运气,最后只剩下霉运。就算你杀了他们也没用,他们会层出不穷的跟着你,就像你家里的蟑螂。” 蟑螂! 阎凤不禁打了个哆嗦,喝了口酒压压惊。 冷天渔低声嘲弄道:“看吧,我就说,别跟一个快死的人计较,搞不好那倒霉鬼跟上你,我还要跟着你一起倒霉。” 阎凤白了他一眼,耸了耸肩,直到那个壮汉不舒服走了,他们才感觉身上那股无形的压力减少了很多。 壮汉叫刘大海,是附近菜市场的猪肉贩子,他有三大习惯,喝酒、骂人、打老婆。每次喝完酒之后,都会把所有的怨气撒在老婆身上,哪怕是心里没气也要找出气来。他跌跌撞撞的回到家,打开门,因为今天感觉到不舒服,所以回来的比较早,这个时候,他的妻子石婉还在教儿子做作业,左眼上还留在昨天被打的淤青,看到门开了,赶紧叫儿子进房间。儿子刘小海看见爸爸醉醺醺的回家,浑身一抖,收起桌上的作业就跑进了房间,把房间门关上。 整个家的气氛,根本不像一个家,更像是一个监狱或者——地狱。 刘大海见状气不打一处来,这算什么?把自己当瘟神,说着一脚把石婉踢倒在地上,石婉含着泪,捂着嘴巴,生怕发出痛苦的叫声,让原本就已经害怕的儿子更加绝望。刘小海躲在房间门后瑟瑟发抖,他知道外面正在发生什么,但是他太小,他只有十岁,连他爸爸的胸口都没有达到,出去,说不定自己也会被打。 刘小海绝望的倚靠着门,坐在地上,捂着嘴巴,眼泪哗哗的流淌着。冰冷刺骨的感觉不断的席卷着他的大脑,一只若隐若现的虫子正慢慢的朝他爬了过来,正处于惊惧中的刘小海却还没有发现,这只虫子,钻进了他的裤腿。 刘大海把石婉打的全身都是血,才摸了摸发昏的头,走进房间睡觉。 石婉全身的骨头似乎都已经散架了,半边脸已然肿得很高,脚被刘大海一脚踢断,骨头已经刺破皮肉,正在往外流着血。不一会儿,她听见卧室内传来深沉的鼾声。石婉从怀中摸出一个药瓶子,倒在断裂扭曲的左腿上,左腿小腿骨已经折成了六七十度角,森森白骨断裂出凸显在外,显得格外凄厉和悲惨。 当药粉倒在伤口处的时候,她用力将骨头接好,皮肉居然在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生长,虽然骨头还没有愈合,但从外面看,除了伤口处还要一些血渍,基本已经看不出来了。 巫蛊,石婉,一个普普通通的猪肉贩子的妻子,居然会如此高深的巫蛊术。 她坐在沙发上,愤怒、绝望、回忆,夹杂在这个可怜的女人的心里。曾几何时,这个家不是这样的,当场刘大海与她,也是和平常的千千万万的夫妻一样,婚后虽然多有吵闹,但从第一次动手打她开始,之后的十次、百次,一次比一次严重,一次比一次可怕。 她终于,还是将那张小纸人拿在手里,纸人只有巴掌大小,上面画满了密密麻麻的纹路和图案,厨房里正在烧的热水已经开了,发出刺耳的“滴滴”声。 她将小纸人用一颗木质的牙签大小的钉子插在了纸人的眉心,不一会儿,房间里的鼾声停止了。她走进厨房,提上开水,推开了卧室的门,卧室内,刘大海平躺在床上,眼睛睁的大大的,他没有死,却不能动,呼吸也很困难。他看不见,自己的身上正坐着七八个小鬼,就是之前他在烧烤摊子上阎凤看见的那种小鬼。 正在小鬼一般不会集体出现,除非—— 除非有人命令他们这样做。 石婉提着开水,慢慢的走了过去,刘大海看见石婉手上的热水壶,还“蹭蹭”的往外冒着热气,他惊恐的看着石婉,想要求饶,但不光不能动,连话都不能说,就像有什么东西卡在了喉咙里。 是小鬼的手,一个倒霉鬼正将手伸进了他的咽喉处,就停在那里,一动不动。 石婉自嘲的笑了笑,她的身上,腿上,脸上,都传来一阵阵剧痛:“自从我跟了你,没过过什么好日子,我们除了争吵就是打架,我哪里打得过你,你为什么,下手这么狠,我们是夫妻啊。” 刘大海拼命的摇着头,他想摇头,但头只是轻微的摆动了两下。 石婉嘴角轻轻一扬,将开始朝刘大海的脸上倒了下去。 刘大海只感觉痛,撕心裂肺的痛苦,但他喊不出来,也动不了。那些平常胆小怕事的倒霉鬼们,忽然变的异常的勇敢,开始倒下去的时候,骑在刘大海头上堵着喉咙的小鬼居然木讷的看着刘大海,哪怕自己的手都被烫肿了。 开始顺着刘大海的眼睛流了进去,瞬间两只眼珠子被烫的爆炸出来,一股股血液喷洒而出,混合着爆裂开后的眼珠浆【液】,气氛异常的恐怖恶心。 身后,响起门开启“吱呀”的一声,门外的刘小海目睹着这一切,石婉扭过了头,吃惊的差点叫了出来,水壶掉落在地上,水洒了一地,滚落到床底。 第十九章至理名言 四月初五,晴,微风。 【百年好合】婚纱店,是鹏城最好的婚纱店,婚纱礼服的质量和款式都是本城最好的,当然,价格也是最贵的。从来就没有什么物美价廉,只是互相让步而已。或许,婚姻也是一样的,两个人彼此相爱,为了对方所付出,所让步,走进婚姻的殿堂,最后走向人生的夕阳。 冷天渔坐在长凳子上,他的礼服已经试过了,男式礼服款式都差不多,只要大概的试试合不合身,穿上去感觉如何就可以了。他看着自己的未婚妻媚娘,正在一件又一件的试着营业员小姐姐递过去的礼服,不厌其烦的问冷天渔好不好看。 冷天渔则是应付式的点了点头,那笑容虽然看起来满面春光,但这心里直滴血。得了,这几年坑蒙拐骗攒的钱算是都交代了。连阎凤的存折都放到冷天渔的兜里了,估计这婚礼办下来也不剩什么了。 胡媚娘是个善解人意的女人,否则冷天渔那么年轻,也不会着急着想结婚。胡媚娘挑了件价格适中的礼服,让营业员给包起来,随后走了过去,坐到冷天渔的身边,俏皮的笑了笑,道:“怎么了,是不是手头上不方便,我那里还有——” “我挣钱就是给老婆花的,你这么说是看不起我还是咋的?”冷天渔立刻板着脸,脸上虽然不高兴,但心里却乐开了花,娶了这么一个体贴的老婆,那能不高兴嘛。 胡媚娘捏了捏冷天渔的胖脸,说道:“行了,我还不知道你。我们以后要生活,也要用很多钱,现在能省一点是一点,以后也不会那么困难。” 冷天渔搂着胡媚娘的肩膀,笑道:“还是我老婆好,是啊,以后等我们有了孩子,奶粉钱,尿布钱,以后还得上幼儿园,为人父母,真是不容易啊。” 此时的冷天渔,忽然想起了辛苦抚养自己长大的父母,那一年负气离开,就没有回过家,也不知道二老在家怎么样了。他没有看见当冷天渔说到孩子的时候,胡媚娘的表情很怪异,似在忧伤,又似在恐惧。 冷天渔摸了摸兜里的手机,掏出看了看时间:“嗨,这小子,怎么还没到。” 而另外一边,本来中午准备提早下班赶来婚纱店和冷天渔汇合的阎凤,遇到了一件很特别的事情,所以耽搁了。 中午的人比较少,也不是很忙,在他准备换衣服提早走的时候,进了五个人,他们一人点了一碗面,这种煮面条的小事,让学徒工煮煮也就是了,反正也挣不了几个钱。但面条端上桌子的时候,客人才吃了一口,就一拍桌子:“把你们老板娘叫出来,这都是什么东西,是人吃的吗?” 当时店里还有两三个客人,看出来是来闹事的,说不定是新来的地痞流氓,来收保护费的。于是匆匆吃了东西结账走了。 老板娘赵佳媚正在算账,拨弄着计算机,最近生意不是特别好,也是苦了她一个女人还得费心操持。所以这五个人进来的时候她没有去注意,此时出了事情,她抬头一看,本来觉得遇到这种客人就很烦了,想不到是他们五个。 燕州五虎! 赵佳媚皱了皱眉头,走了过去,没好气的一拍桌子:“爱吃不吃,不吃拉倒,当老娘好欺负是不是?” 赵佳媚可是附近出了名的母夜叉,连店里的员工都不敢随便招惹,几个服务员已经是在等着看这几个客人的笑话。而赵佳媚的嗓门倍响,在后厨的员工也出来看热闹,阎凤正在换衣服,拉住一个正在往外跑的厨房小弟:“小林子,外面什么情况?” 叫小林的厨房学徒赶忙解释道:“听前厅的人说,外面来了五个客人,点了面硬说是难吃,老板娘和客人吵起来了。” 阎凤皱了皱眉头,说:“今天面条谁煮的。” 小林脸上一红,不好意思的说:“我,我煮的,不过我发誓,今天这五碗三鲜面,绝对没有问题。”说着,小林信誓旦旦的作着发誓状,阎凤点了点头,松开了小林。 “去吧,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别让外人看笑话。”阎凤这样说着,小林答应了一声就跑到了前厅看热闹,倒也不是说怕燕州五虎大打出手,燕州五虎自持身份,当然不会对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女人动手。更何况益州是非常时期,一切巫师在益州都得低调,要不是驱邪师身份,在进入益州地界的时候估计都被打成马蜂窝了。 燕州五虎不是第一次来找茬了,上一次来的时候还是去年,约莫也是这个时候,被赵佳媚抓伤了脸,疤痕现在还隐约可见。 他们要的,是益州驱邪师公会彻底消失。阎凤深吸了口气,如果益州驱邪师公会不复存在,他又该去哪里? “小凤凤,你这是在感叹什么啊?”此时,阎凤身边木子花走了过来,满脸笑意,“听说你最近相了个女的,咋样,漂亮不漂亮,胸够不够大?” 一提起冷天渔介绍那位大姐,阎凤就是一阵苦笑:“漂亮是漂亮,胸也够大,只是——。” 木子花拍了拍阎凤的肩膀,诡异的咧嘴一笑:“这女人啊,就好像熬筒子骨一样,急不得也慢不得,太生,咬不动,还塞牙,熬的时间长了,化了,筋没嚼头,那里面的骨髓也流了,可惜,可惜。” 听到这番高论,阎凤忍不住竖起了大拇哥:“不愧是木大厨,说出的话就是不一样,我只是怕浪费时间,到最后钱和心思都花了,落的一场空啊。” 木子花则是晃了晃手指,说:“爱情嘛,就要看你愿不愿意了,有时候吧,你觉得挺美好一事儿,等你办成了,也就那么回事儿。正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但享受的,就是过程。可别忘了,鸡身上最贵的是什么,不是肉最多的鸡脯肉,而正是这没多少肉的鸡翅中啊。” 阎凤被说教的都快忍不住热泪盈眶了:“高,实在是高,不愧是花中圣手,简单粗暴说出了至高境界。” 木子花装模作样的摆了摆手,道:“嗳,江湖虚名,不说也罢,不说也罢。” 而前厅内,已经有了些许**味。 杨跃抿了抿嘴唇,皱眉道:“嫂子,我也不废话了,这次我们来,还是——” “你们都下班吧,下午放假。”赵佳媚说着,员工们倒是高兴得很,在这么一位铁公鸡般的老板娘手下,居然还有假可以放,那是多难得。 阎凤也走了出来,正踌躇着要不要离开,他虽然也是酒楼员工,但同时也是益州公会的驱邪师,遇到这种情况,还真不知是进是退。 赵佳媚却说:“阎凤,你也走吧,我想单独和这几位我丈夫生前的【至交】好好谈谈。”她故意把“至交”这两个字说的话很重,其目的就是要好好恶心恶心这几位所谓的“五虎”。果不其然,燕州五虎脸上皆是一红,心里憋气,但谁也没说话。 “恩。”阎凤点了点头,他是最后出去的,出去之后,把卷帘门拉了下来。 此时,酒楼内一片漆黑。 第二十章炼尸术 寂寞的大厅内,黑漆漆一片,只听得到六个人的呼吸声。冰冷的座椅上,杨跃的心浮浮沉沉。此次前来益州,除了解决益州频繁出现的恶灵,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收回益州驱邪师公会。 这件事情牵扯甚大,如果不能及时收回益州驱邪师公会,将来的麻烦将会数之不尽。秦国驱邪师总公会会长下达了死命令,如果三个月之内不能收回益州公会,总公会将会直接派人过来将益州公会内的所有人全部灭掉。杨跃并不想让曾经朝夕相处的兄弟遗孀落得如此下场,他也绝不会怀疑总公会会长说的是气话。 此时,赵佳媚点燃了一支蜡烛,她没有开灯,而是点燃了蜡烛,蜡烛灰暗的光在桌子上摇曳,有种说不清的凄凉。 赵佳媚则是微微一笑,道:“几位,喝茶吗?” 杨跃深深的皱了皱眉头,说道:“嫂子,请你交出益州公会令牌,并且离开公会。” 赵佳媚恍若未闻,说道:“我那个死鬼,临死前还买了不少好红茶,说是要等他的兄弟们回来喝。” 杨跃咬着牙,又有谁知道他的心酸和痛苦,他当场离开益州也是情势所迫,如果他不走,那么现在死的人就是他,而不是宋亦文。就算鬼王血痕没有杀死宋亦文,他敢保证,总公会也一定会派人来解决掉他。就算总公会不来人,秦国的军队也会把益州公会踏平,这是一步死棋,秦国王室不会让任何巫师留在益州。杨跃道:“我们兄弟这几年多少攒了些钱,一千万,把这里卖给我吧。” “够了!”赵佳媚歇斯底里的吼叫一声,她直勾勾的盯着他们五人,“我丈夫生前唯一的心愿,就是要保住益州公会,这里是他的家,你们是他的兄弟,呵——” 赵佳媚讥笑道:“对啊,从十年前,你们离开益州的时候,你们就不是兄弟了。” 杨跃回忆起他刚加入益州公会,成为一名驱邪师的时候,那个时候,公会内排挤新人,似乎很多地方都会排挤新人,但那个时候,只有宋亦文,那个和他年纪相仿,比他早入公会的男人,对他推心置腹。 杨跃的脸上变得苍白,他无力的举起了手,又放下:“两千万,我只有这么多了,益州公会的【阴阳道】已经关闭,就算你留在这里也没用,何况,你手底下,只有两名低级驱邪师。” “够了!”赵佳媚将桌子上的蜡烛拍飞,大厅内又回复到之前的黑暗,“你们走不走,你们不走,我可报官了。” 杨跃的心“咯噔”一下,事已至此,也不好再纠缠,要是官府来了,下面的事就更麻烦了。杨跃道:“好,我们走。” “可是大哥——”其余的兄弟很不服气,凭什么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女人,要占着益州公会,还堂而皇之的改成饭馆。 杨跃怒道:“走!” 卷帘门拉开,又放下,赵佳媚一个人伏在桌子上哭。她一个女人,为了守住丈夫的心愿,吃的苦太多太多了。 出去后,老二陈伟也是觉得可惜,询问道:“大哥,就这么走了,总公会那里不好交代啊。” 杨跃道:“还有两个多月,再等等看。” 陈伟道:“要不要我们把水电给她断了,这可不是我们不厚道,这也是没办法。” 杨跃苦笑一声道:“我们又不是拆迁队的,真那样干,估计我们的麻烦也不会少。” 老三李德顺道:“要按我说,直接找当地的小混混,三天两头去闹事,给她做不了生意。” 杨跃眼睛一横,道:“当场宋大哥对我们也是情真意切,现在他死了,要用这种卑劣的手段去对付他的遗孀,我扬某人还干不出这种事情。” 陈伟想了想,道:“益州公会母亲只有两名挂牌的驱邪师,我们不如把他们遣散了,给些钱财,断了她的希望。” 杨跃深吸一口气,道:“先等等看吧,如果实在不行,就只能用这个法子了。” 因为店里发生了这种事情,阎凤也没心思去婚纱店,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严雪山才刚从床上爬起来,看脸上伤应该好的差不多了,怕惹不必要的麻烦,严雪山自从来到鹏城,也只敢在阎凤的家里窝着,吃点消炎药,自己处理伤口,更惨的是连外卖都不敢叫,只能吃着阎凤留下来的方便面,那日子,怎一个惨字了得。 严雪山坐到沙发上,和阎凤闲聊了两句,阎凤拿着遥控器,因为心里有事,心不在焉的,频道调来调去也没发现有什么好看的。 冷天渔也回到家里,不知怎的,他就是觉得严雪山是有某种目的来找阎凤,但相处几天,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冷天渔今天心情倒是不错,刚被胡媚娘的温柔化的心都软了,随口道:“阎凤,你今天怎么没去婚纱店,我可等了你好久。” 阎凤道:“出了一些事情,没心情去。” 冷天渔道:“哟嚯,又是情感不顺?来来,伸出手掌,我来看看的桃花运来了没有。” 阎凤摆了摆手,显然是没那个心情和冷天渔开玩笑:“我已经吃过了,你们自己的饭自己解决。” 冷天渔耸了耸肩,刚要走,就听到电视里传来一个声音:“现在插播一条重要新闻,本市昨天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刘某某,今年三十六岁,本地人,于昨夜十一点左右被杀,死状凄惨,嫌疑人石某已被抓获,案件进一步调查中。” 画面大概就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被逮捕,然后就是邻居报案,说今天一天都没见到受害人去摆摊,还见到嫌疑人鬼鬼祟祟的拿着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出入。这邻居也够无聊的,这也能报案。 而令人奇怪的是,捕快冲进家门的时候,受害人刘某居然是被泡到一口药缸里,身上全是银针和药屑,还有很多奇怪的道具,这些都被打了马赛克,只有一些边角露了出来。阎凤看的目瞪口呆,受害人的照片虽然眼睛被打了马赛克,但还是依稀能认出,这就是昨天晚上吃宵夜的时候,那个头顶上有小鬼的壮汉。 “哦?是他,果然死了。”刚要走的冷天渔也注意到了这个,走到沙发上坐着,“我冷大师果然是算无遗策。” “额,咱能低调吗?”阎凤忍不住吐槽,转头看向一脸凝重的严雪山,“怎么,二师兄,你认识这个人?” 严雪山摇头道:“不,我不认识,但这种死法倒是有些印象,有一点,像在炼尸。” “炼尸?”阎凤倒是来了兴趣,“是不是像养小鬼?” 严雪山摇了摇头,道:“不是很清楚,这种手法就算是高级驱邪师都不是很了解,师门祖上十八代都是驱邪师,而且有几位还是特级驱邪师,所有有些相关的记载,但年代太久了,真实性很难考证。但据我了解,炼尸也有很多种,但大多都是邪术,几百年前已经被驱邪师打压的差不多了,隐藏极深,想不到啊,连邪道中人也被官府压的死死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官府遇到这种事情,会直接判死刑,然后把现场毁掉。” 第二十一章曾经 阎凤的师父姓岳,单名一个仓字,十七岁那年,阎凤拜入了岳仓门下,成为了岳仓的关门弟子。岳仓祖上十八代都是驱邪师,但他不是,他会一些驱邪师的巫术,而且岳家在当地也是颇有威望,只是晚年落寞了。阎凤在岳仓身上并没有学到多少东西,就发生了一件事,正是因为这件事,才让阎凤千里迢迢逃往益州鹏城。 阎凤似乎并不太愿意提起师门的事,和严雪山随口聊了两句,就说自己困了,让他们回房间休息,自己要睡觉了。 而严雪山瞅了眼原本阎凤睡的那个房间,自从严雪山来了以后,就让出来给严雪山住。严雪山笑了笑,道:“师弟,既然有三个房间,为什么不去房间休息,空出来也挺可惜的。” 那个房间,就在阎凤房间的隔壁,虽然看起来只隔着一堵墙,但似乎中间还有层隔墙,所以阎凤的房间显得比正常的要小。这句话问出来,冷天渔似乎听出了一些苗头,他没有说话,而是走进了自己的房间。阎凤微微皱眉,看着冷天渔走进房间后,对严雪山笑了笑,道:“因为那里封印着一个不得了的东西,我劝师兄还是不要好奇心太重。”说完,就躺在了沙发上,闭目养神。 严雪山尴尬的笑了笑,也起身回了房间。 不得了的东西,难道是—— 严雪山很怀疑,阎凤是不是把《控魂术》的秘籍放在了那个房间,而且偷偷在那个房间里养着鬼魂,用来修炼《控魂术》。但他现在实力还没有恢复,只能隐忍,寻找机会。 当年为了得到《控魂术》秘籍,他可是煞费苦心,阎凤忽然失踪,逃往了益州,肯定是师父那老家伙把秘籍给了阎凤。 阎凤躺在沙发上,看着苍白的天花板,咽了口口水,两行眼泪落到了耳根,落到了沙发垫子上。 三年前,一直在外漂泊的他遇到了一个老头,这老头六十多岁,头发花白,眯起眼睛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皱纹都挤到了一块儿。老头将他接到家里来住,收他为徒,这老头就是岳仓,祖上十八代都是驱邪师,但他不是,曾经岳家家族枝繁叶茂,但长久和鬼怪打交道,阴气极重,到最后也就剩岳仓这一个子孙了。所以岳仓没有再加入驱邪师公会,而是窝在一个小镇上做起了土财主。 岳仓并没有教授多少巫术给阎凤,但总体上对阎凤还是不错的。阎凤也很明白,他虽然是关门弟子,但不能厚此薄彼,一来就掏心掏肺的教他东西,前面两位师兄那还不想办法把他弄死。岳仓有一个女儿,比阎凤小两岁,按照规矩应该叫一声师姐,但阎凤就是不叫,最后也只能叫师妹了。这位师妹叫岳芯,是岳仓的老来女,所以特别疼爱,家里有钱,人长的漂亮,虽然有大把资源,但不刻苦修行,境界低微。一身的大小姐脾气,也不得不说长相决定待遇,人漂亮就算偶尔做些出格的事情,也不会让人讨厌。 但那一天晚上,他和两位师兄喝的酩酊大醉,最近他们师兄弟的关系有些微妙,因为岳仓有意想把岳家祖传的《控魂术》传给其中一名弟子,并且让小师妹岳芯嫁给他,但条件是改姓岳,以传香火。也就是说,在他们之中选择一个上门女婿,以《控魂术》秘籍为嫁妆。 阎凤对小师妹倒是有些好感,美女谁不爱?对《控魂术》只是好奇,但没太大兴趣。因为他的义父教给他一套更厉害的功法,但那套功法极其难炼。而其他两位师兄就不同了,他们跟随师父的日子比较长,学的本事也大,但岳仓似乎更中意这名关门弟子。 那一天他们喝的很晚,是在附近的一家酒楼喝的,阎凤已经喝的不省人事,他最后的记忆,是两位师兄把他扶回了房间。 可是,却不是他的房间。 第二天他醒过来的时候,他是躺在小师妹的房间里,而且自己和小师妹,都是什么都没穿。小师妹一声尖叫下,是二师兄严雪山第一个冲进去,阎凤没有解释,如果一个十四岁就家破人亡,背井离乡的出来闯荡江湖的人连这点小伎俩都还能大惊小怪的,那这三年江湖就白闯了。 “我没做过。”面对哭哭啼啼,拉着被子遮掩身子的小师妹,他还是象征意义的说了一句。他当然没做过,喝的跟条死狗一样,能做什么?而且事情明摆着是小师妹和两位师兄串通好了害自己,还需要解释? 严雪山恶狠狠的说:“走,跟我去见师父,当面解释。” 阎凤紧皱眉头,此时,大师兄黄行方冲了进来,一见此情此景,气的青筋暴跳,径直冲了过来,按住阎凤的后背,叹了口气,道:“小师弟,你怎的如此糊涂,你这样做,怎么对得起师父他老人家的厚爱。” 阎凤脸色一绿,黄行方所按的是后心处肺俞穴,一股股微弱的真气迅速侵略着阎凤的身体,阎凤怒目而生:“我记住你了。” 黄行方是要散掉他的真气,让他变成一个废人。但让黄行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一直以为阎凤的境界不过是巫师初期,想不到一下子就震开了黄行方,就这么赤条条的冲出了房顶。阎凤是风属性巫师,要讲逃命,同境界下,不会有人跑的比风属性巫师更快。 黄行方冷笑一声,阎凤是否抓住已经不重要了,只要阎凤不再对他构成威胁就行。 第二天晚上,阎凤就回来了,他独自跑到岳仓的房中想要把事情说清楚,可是岳仓却意外的说:“我知道,我知道你是无辜的。” “师父!”这很让阎凤感到意外,按常理来说,岳仓没有立刻把其他弟子叫来暴揍阎凤一顿已经很不错了,“你怎么知道的?” 岳仓苦笑一声,摇了摇头:“连你这么大年纪都不会上的当,难道我就是老糊涂了?阎凤,这样也好,你就趁这个机会,带着《控魂术》的秘籍离开。这里,已经是是非之地了。”岳仓似乎一下子老了很多,他本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者,但当一切都已不再是他能掌控的时候,他——剩下的也只是无奈了。 离开,又要离开了。 不知不觉中,阎凤已经睡去。 第二十二章唠嗑 次日,似乎是赵佳媚的精神还没有缓和过来,亦或者,她在想接下来的对策。赵佳媚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大大咧咧的女人,一个女人,苦心经营着丈夫留下来的基业,这样的女人,如果只是会耍耍嘴皮子,那益州公会早就垮了。 所以阎凤接到通知,后天继续上班,工资照发。阎凤认识这位老板娘已经三年了,虽然心里也知道赵佳媚现在的处境是什么,但那些都不是他该管的。所以回了一声“好”后就挂断了电话,此时电视里插播的新闻,是已经将昨天那位残忍杀害丈夫的女人判了死刑。 判的好快! 果然如同严雪山说的,遇到这种事情,官府一般都会尽快将案子结了,销毁一切证据,更何况还是在多事之秋的益州。 严雪山一直窝在房间里,阎凤送东西给他吃的时候,他还在睡觉。两人随便聊了两句,阎凤就回到客厅看电视。最近这段时间冷天渔有很多事情要忙,所以一大早就不见人影了,直到傍晚才回来,还带了一只烤鸡给阎凤吃。 七点多钟的时候,冷天渔接到一个电话,应该是胡媚娘打的,语气谄媚,一副“老婆大人你最大”的模样。挂断电话后,冷天渔就出去了,还说晚上不要给他留门了。 阎凤“呵呵”的怪笑一声,挑了挑眉毛,这小子,都快结婚了还不消停。 冷天渔出去后,阎凤觉得无聊,打了个电话给木子花,准备叫他出去喝酒,可是木子花没有接电话。他叹了口气,自己走出了门。 当他准备下楼的时候,路过隔壁屋子,那间屋子里的灯,却是亮的。 亮的! 不对! 这间屋子,不是已经被封了吗?前几天,王家父子发生了那件惨剧后,家里就没有人了,难道是遭了小偷? 阎凤好奇的走到门口,封条还在,而且完好无损,王家父子都死了,家里没有人,这间屋子会由衙门判断归属,一般情况下,会给近亲,如果没有近亲,则会由衙门收回。但没听说这间屋子到最后给了谁,阎凤天天从这儿过,封条也一直都是好的,而且小区的保洁阿姨从这里出了人命案子后就从没上过顶楼,门口也都是各扫门前雪。 “是小凤吗?进来吧,陪我唠唠嗑。”屋里,一个老人的声音响起,阎凤和老王头做了几年的邻居,当然听得出这就是王叔的声音。 唠嗑?一个鬼叫你进去他家陪他聊天,你去不去? 阎凤的心“咯噔”一下,完了,谁叫自己好奇心重,非得大晚上的趴死人窗户干嘛。阎凤想了想,道:“额,不了,我还有事儿,要不,改天吧。” “呵呵,小凤啊,你就别推脱了,我知道你不怕我,你不就是专门跟我们这种打交道的吗?”里屋的老王似乎不依不饶,阎凤抓了抓头,把封条小心翼翼的扯开一边,这封条可不能弄坏了,要不然衙门的人问起来不好交代。 阎凤推开门走了进去,果然,老王还是那副模样,只是精神气好了很多,当然了,魂魄脱离了病态的躯体,自然要好很多了。阎凤勉强的笑了笑,跟鬼怪打交道,说实在的真不太愿意,不过他还是礼貌性的说道:“王叔,您老找我有事儿?” 老王摇了摇头,道:“坐吧,我给你泡壶茶,也没什么事,就是要走了,临走前找街坊说说话,这层楼里,也就你我看着喜欢。” 阎凤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看着喜欢,这什么意思?阎凤道:“您老不会是,要我去陪你吧。” 老王说:“嗨,你小子,你王叔我是这种人吗?我那不听话的儿子,之所以让他下来陪我,是怕他又给我惹什么麻烦,我自己不会教儿子,让他走了歪路,自己惹下的祸,自己得兜着。好歹时候我都在想,要是我儿子有你一半听话,我也就死而无憾了。” “呵呵。”阎凤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被这么一夸,就算阎凤的脸皮再厚,也会脸红,“哪里哪里,要不,我送你最后一程?” 老王摆了摆手,说:“不了,益州公会通往冥界的【阴阳道】已经被关闭,那个通道在益州公会全体撤离的时候就被封死了,以你的能力,是打不开的。” 阎凤震惊,一直没发现,就住在隔壁这位其貌不扬的王叔,居然知道这么多!阎凤奇怪道:“您老是怎么知道这么多的?” “啊!”老王后知后觉,笑了笑,道,“忘了跟你说,我是这一届的守墓人,我王家已经在此守了三千年的幕,我和宋亦文是发小,所以驱邪师的一些事情,也知道一些。可惜啊,我儿子是个废物,衣钵是传不了了,所以我才在临走前想把这件事情告诉你,让你接着我的职责守下去。” 阎凤凝眉道:“守墓人?王叔,你别说电视剧看多了,我也没见你老往墓地跑啊,还三千年,真够能吹的。” 阎凤当然不信了,世代守墓,守谁的幕,还守了三千年。 见阎凤不信,老王倒是一本正经的说:“墓地就在这里,我又何必去别处?这墓地,是我和宋亦文一起守的。他当场坚持要振兴益州驱邪师公会,也是这个原因。一但‘墓地’里的那个出来,那死的人就多了,益州公会已经没有驱邪师了,照此下去,没有人能够在第一时间阻止悲剧的发生。” 阎凤将信将疑,这说的有鼻子有眼的,说的像真有那么一回事儿一样:“那你说说,墓地在哪儿,守的谁啊?” 茶已经烧开了,他们坐在一张老旧的茶几上,看起来挺贵的,要不是老王心脏病花了不少钱,又有个败家儿子,估计也是挺有钱一人。老王确实和一般的鬼不一样,之前在电梯里看见老王的时候,那可是活脱脱一厉鬼,连亲儿子都舍得杀了,这手段,真不是一般人能干得出来。现在老王一点戾气也没有,而且能触碰到实物。老王给阎凤倒了杯热茶,他是鬼,不能喝阳间的东西:“先喝杯茶,不然待会儿说出来吓你一跳。” 阎凤白了他一眼,举起茶杯:“切,说的牛哄哄,你倒是说出来吓死我,我也不找你偿命。” 老王笑了笑,道:“具体是谁,我也不是很清楚,这个厉鬼被封印了几千年,年代过于久远,祖上说什么的都有。” “噗——”阎凤刚喝下还没咽的茶水全喷了出来,因为老王不是实体,所以茶水都喷到了老王后面的墙上,“王叔,牛咱别随便吹行不?” 老王有些不高兴了,为了守护这个封印的厉鬼,他们一家祖上几百代人连远门都不敢出,哪怕是闹饥荒的年代,依旧死守着这片墓地:“我的先祖是位很厉害的驱邪师,当年他将这厉鬼封印在这里,命王家世代都得守着,不能居心叵测的人把厉鬼给放跑了。我那儿子,心肠歹毒,见利忘义,既然到我这一代已经是后继无人,不如把这个责任交给你。” 第二十三章见家长 阎凤这下明白了,王叔祖上是一位精通封印的驱邪师,他们把那厉鬼封印在一个瓦缸里,这瓦岗在制作的时候将参合了许多材料,其坚固程度相当于合金。外面又加固了许多的符箓和阵法,可以说是万无一失,但人心难测,为防有什么纰漏,所以王家祖上几百代人都由当代家主负责看守这个瓦缸。说起来也心酸,传来传去,后来传到老王叔这一辈,已经不流行什么分家主家,到王叔这一代,就只有他儿子小王这么一根独苗。而小王呢,又好吃懒做,心狠手辣,连自己爹都敢杀。王叔怕辜负了祖辈们的心血,干脆就用了手段把自己儿子给杀了,也是大义灭亲,用心良苦。 可见,这瓦缸里的厉鬼,不像阎凤原本想的那么简单了。能够被封印了几千年的厉鬼还没有魂飞魄散的,已经是魔了。 “此魔一出,那死的人就多了,所以,你万万不可大意啊。”王叔千叮万嘱,和阎凤相处了两三年,多少知道这孩子心地善良,所以选择把这个重担交给他。 阎凤眉毛一挑,道:“你既然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我,恐怕还另有原因吧。” 王叔看了看墙上的钟,刚到八点。 王叔道:“这么说,也是。” 阎凤嘴角一扬,邪魅一笑,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们屋里那间被锁上的房间,放的就是你说的那个瓦缸?” 王叔一拍大腿,可惜他是鬼,拍不出声响:“要不怎么说我眼光不错,被你猜对了。你说的没错,这瓦缸,就放在你们住的那间房子里,这是我和宋亦文的约定,我给他一间房子,他负责给我看着。” 比起那个恐怖阴森的厉鬼,阎凤更被王叔的这句话吓了一跳:“刚,你说什么?你是说,我们住的那房子,是你给的?” 十年前益州公会驱邪师撤出益州后,益州公会就已经没钱了,现在的餐馆是阎凤来了以后才开的,也挣不了几个钱。当场阎凤就很奇怪,这个小区离餐馆(益州公会原址)那么远,为什么会把员工宿舍租在这里。王叔这么一说他算是明白了,原来也是一笔交易。 “不,确切的说,是有人给我的。”王叔苦笑一声,他要有那闲钱,晚年也不会那么凄苦了,“但究竟是谁我不会告诉你,我已经死了,阳间的事就要交给你们活人去做,驱邪师守则从古至今有一条从来没有变过,那就是活人不管阴间事,死人不管阳间事。” 这是铁律,也是一种自保的手段,阴阳两界自古以来都是自扫门前雪,太多的干涉只会带来更多的麻烦,更大的窟窿。 “呵呵。”阎凤干笑两声,他还年轻,对这种事情总觉得不以为然,嘴服心不服。 王叔摆了摆手,道:“有些事情,知道的太清楚了,对谁都不好。阎凤,我们也认识两三年了,你刚来的时候,宋亦文就死了,所以有些事情他也没有交代的清楚。我跟你说这些,把这个重担交给你,已经是坏了规矩,到了阴曹地府免不了受几年罚。” 他抬头看了眼墙上的钟,已经九点了:“我的时间也快到了,这间房子,不会转给任何人,我一死,衙门就会收到指令。或许以后会有人来找你,就当王叔最后求你,不管谁来,那瓦缸,都不能给。” “不管谁来,都不能给!”这什么意思,也就是说,王叔死的消息一但传出,就会有人来带走他们家世代看守的魔物。会是谁?燕州的人? “好了,我得走了,不然赶不上末班车了。”王叔起身,朝阎凤躬身行礼,“一切拜托了。” 按理来说,王叔是长辈,这躬身拘礼是大礼,是不该对阎凤行礼的。但王叔觉得,这世代守护了几千年的重担就要担在一个跟这件事毫无关系的人身上,实在是对不起阎凤。阎凤慌了,也学着王叔躬身抱拳,他们这辈的年轻人,已经不太注重礼节了,所以行礼的时候总觉得很别扭。 一个小时前。 冷天渔到了胡媚娘的家里,这里冷天渔已经来了很多次了,羞羞的事情也做不了少,故而轻车熟路。胡媚娘把冷天渔让进屋里,显得有些拘束,他们两人坐在沙发上,冷天渔的手就不老实了,老是在胡媚娘的身上乱摸,特别是那傲人的胸膛,更是巴不得按个结结实实。平常胡媚娘都是半推半就的,然后就是羞羞的事。可是今天,胡媚娘却一把推开了冷天渔,说道:“别闹,我大姨妈来了。” 冷天渔一愣,眉头紧凑,不对啊,平常要是胡媚娘的大姨妈来了,她很早就睡了,怎么会这么晚了还叫自己出来。冷天渔倒还算老实,把手脚缩了回来,此时,厨房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嗳,媚娘啊,你牙签放哪儿啦。” “哦,在柜子第二层。”胡媚娘回了一声,这就让冷天渔奇怪了,胡媚娘的朋友这个点还会在的,除了王娴就没别人了。 不对,今晚处处透着诡异。 他有了不好的预感:“里面那位?” “啊,她是——”胡媚娘刚想开口,里面走出一个头发花白,面容却保养的极好的老人,手上端着一盘子水果,都是削好皮的,切成小块,用牙签插着。 胡媚娘笑了笑,道:“这是我的姨母,姨妈,他就是我男朋友,冷天渔。” 大姨妈,原来是真的大姨妈来了。 胡媚娘的姨母上下打量着冷天渔,除了礼貌性的微笑外,还有一些别的意思,冷天渔一下子觉得全身凉飕飕的。姨母说道:“不错,不错,胖乎乎的,摸起来还肉肉的。”说着,这位姨母居然还把手伸了过去,在冷天渔胖乎乎的脸上捏了捏。 忍耐,对,这位是未婚妻的大姨妈,必须忍耐。冷天渔又气又急却只能陪着笑,已经让他想到了三姑六婆的威力。 闲聊着,聊着聊着,大姨妈说了这样一句话:“你父母多大年纪了,什么时候见面聊聊。” 气氛一下子僵硬起来,终于还是到了避不开的话题——见家长。 “天渔的父母——”胡媚娘想解释,因为从认识冷天渔的那一天起,就从没有听过冷天渔谈起自己的父母,一直认为着冷天渔是个孤儿。 可是,冷天渔却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恐惧,脸上却堆笑道:“我的父母,他们很忙,有时间——恩,有时间我会联系他们。” 大姨妈说道:“当然了,所谓结亲结亲嘛,两家人是要好好约个时间把日子定一下,可不能亏待了咱家媚娘。” 第二十四章公交车 夜晚的灯火辉煌,鹏城的夜市最多的是两样,烧烤和歌舞厅,因为这两样几乎结合了吃喝玩乐所有特点。冷天渔穿过一条条发廊,昏暗的红灯里,一个个风姿妖娆的少女、少妇们,在对着来往的人群挥手微笑。 冷天渔不禁感叹道:“嗳,真是一群可怜又可爱的女人啊。” 女人,对于男人来说,是一个千古绕不开的话题,从古至今,多少英雄好汉,多少刻骨柔情。冷天渔深吸一口气,心中百般苦楚,袭上心头。他想的太天真了,以为只要日子算了,把婚礼一办,生米煮成熟饭就万事大吉。千想万想,没想到来了位大姨妈,还是走了正常程序。 走着走着,来到了公交车站,一阵冷风袭来,冷天渔迷离了眼睛。来了一辆公交车,“唰”的一下停在了他前面,他也是心里想的见家长的事儿,没看是几路就往上走。顺手从兜里掏出一枚硬币,习惯性的扔投币箱里。 可是,硬币却掉在了车厢的铁板上,滚到自己脚边。 冷天渔愣住了,他回过神,抬起头,此时,全车的人都看着他,谁也没说话,就这么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他看了看司机,司机穿了件很奇怪的服装,之所以说奇怪,是因为司机穿了件衙门里办公的差服,和现在衙门里的差服有很大的不同,颜色更深,款式也不大一样。司机没有说话,乘客也没有说话,他忐忑不安的捡起地上的硬币走到后门边上,找了个位置坐下。此时车上人不多,但一个个都很奇怪,而且感觉凉飕飕的。 “车辆起步,请拉好坐稳,下一站,鹏城北郊。”公交车内系统提示语音响起,鹏城北郊?不对啊,这公交车去哪儿? 他抬头四下张望,想看看这是哪路公交车,车内漆黑一片,车厢内也没有任何类似于路线图的东西,倒是有几行字:“尘归尘,土归土,阴阳路上你和我,讲文明,树新风,共建和谐靠大家。” 后面那句没什么问题,前面那句,那不是叫死人的吗? 这车,难道是拍戏用的车? 他想问问坐在后面的大妈这是去哪儿,但那大妈铁青着脸,像谁欠了她十万八万一样。他再抬头望去,坐在车后面最后一排位置上,不是隔壁王叔嘛,这下可见着熟人了。 “王——”冷天渔刚想喊,立刻就觉得不对,王叔,不是上个星期死了吗?自己还去烧了两柱香,而且,王叔还变成了厉鬼。 难道,难道! 冷天渔的脸色苍白如纸,手脚哆哆嗦嗦的,头慢慢的转向了司机—— 阎凤已经睡下了,今晚手机忘充电,手机已经关机了,放电视旁边充电。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觉得心里有事儿睡不着,就起身去拿手机,既然睡不着,明天又不上班,干脆起来玩会儿游戏,也不负了这大好春宵。 等着手机开机,阎凤想起了冷天渔,最好的哥们就快结婚了,这是多大的喜事啊。而且这哥们不愧是哥们,自己脱单了,还不忘把好的留给他。王娴虽然说年纪大了些,但肤白貌美,关键是这胸,真是欲罢不能啊。但人家又看不上自己,自己一穷二白的,虽然这心里有气,但转念一想,人家要是不想找个好的,哪能那么大年纪了,又这么好条件连男朋友都没有一个。 手机开了,刚信号一出来,就收到了好几条短信,是系统的提示,有人打电话给他,转到了短信信箱。一看,都是同一个人打的——冷天渔。 而且冷天渔在打不通的情况下,还发了好几句骂人的话。 “阎凤,你死哪儿去了。” “快接电话啊,我冷死了。” “求求你快接吧,我害怕。” 害怕?什么意思,难道是他们两人吵架,胡媚娘把冷天渔大半夜的给打出来了,不对啊,如果是这样,冷天渔应该直接回来的。 阎凤把电话打了过去,电话一接通,冷天渔哭哭啼啼的就说:“我的阎大哥,你可算是打来了,我害怕,你赶快来接我。” 哭的跟个孩子似的,让阎凤一阵莫名奇妙。 阎凤说:“嗳,你什么意思?” 电话那头的冷天渔抽泣了几声,说:“你赶快来吧,我在北郊十二时辰便利店,来的时候带件衣裳。” 阎凤一听,不对劲,肯定是出大事了,去冷天渔的房间带件大衣就走出了门。 等到了地方,阎凤一看冷天渔哆哆嗦嗦的坐在便利店门口的椅子上,身上衣裳脏兮兮的,脸都哭花了。 阎凤笑了笑,道:“哟,咱冷大帅哥这是怎么了,被媳妇打出来跑北郊吹冷风来了?” 冷天渔白了他一眼,抢过大衣披上,阎凤来了,他的心也落下了。冷天渔说:“别瞎说,我跟我媳妇感情好得很,我这是见鬼了。” “恩?”阎凤有些惊讶,按理来说冷天渔阳气旺,又没有阴阳眼,一般来说不会遇见邪门的东西。不过也很难说,毕竟现在的鹏城,人鬼同城,乱哄哄的。 原来,冷天渔转过头的时候,司机也恰巧转过了头,一脚油门踩了下去,指着冷天渔骂道:“嗨,你是人往我这车里瞎逛什么啊,赶紧给我滚下去。” 说着,车上的“人”七手八脚的把冷天渔往车门外一扔,扔花坛里面了,花坛里湿漉漉的,所以才满身是泥,车开走的时候还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嗨,这胖子吃什么了,怎么这么重。” 阎凤一听,心也放下去了,这车上的鬼没有恶意,不然冷天渔这条小命怕是要栽了。挺冷天渔说,公交车司机穿的衣服是衙门里的衣服,但款式和颜色都不一样。也就是说,这公交车不是出了事故游走在人间的恶灵,而是真的是冥界的灵车。 阎凤陷入了沉思,冷天渔摇了他好几下才摇醒了,冷天渔舒服了一些,问道:“你想什么呢?” 阎凤点点头,道:“你遇到的,应该是冥界送鬼魂的灵车,鹏城的阴阳【道】已经被封死了,冥差会定期来到鹏城接走死去人的灵魂,前往下一个阴阳【道】开启的城市。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那车应该是去北方的燕州,如今益州十三城的通道应该都被封死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燕州五虎来益州,应该是想做什么事,或许,秦国驱邪师总公会,是要彻底放弃益州。 如果照这个发展下去,最坏的情况,益州,将成为一个人和鬼混杂的地界,阴气一旦过甚,灵压过高,将出现真正的人间炼狱。 第二十五章富二代 “行了,别哭哭啼啼了,你能活着,就已经是万幸了。”阎凤在便利店买了几瓶啤酒,难得大晚上的还有机会在外面吹吹冷风,阎凤递过去一瓶啤酒,冷天渔顺手就接了过来,拉开拉环,刚碰到嘴皮,又放了下去,满脸愁容。 阎凤倒是来了兴趣:“哦?心情还没缓过来?” 冷天渔苦笑一声:“今天连续遇到两件倒霉的事情,实在是好不起来。” “两件?”阎凤很是惊讶,一个人究竟要多倒霉,才能连续遇到两件倒霉的事情,而且很显然,冷天渔所担心的事是另外一件。所谓心宽体胖,一个想不开的人,也很难这么年轻就有如此“福份”的身躯。阎凤道:“所以,另外一件事,比见鬼还可怕?” 冷天渔属于那种阳气特别重的人,见鬼他应该是头一次,一件比见鬼还可怕的事,那才是真的可怕。 冷天渔喝了几口,阎凤也笑了笑,刚喝下第一口,就被冷天渔的话给呛到了。 冷天渔说:“媚娘的大姨妈来了,而且,指明了要见我父母,再谈婚事。” “你的父母?”阎凤从没有听冷天渔谈过自己的父母,这件事听起来确实比见鬼可怕多了,“说起来,你的父母到底是做什么的?” 也难怪阎凤会好奇,一般来说,一个人不愿意提起自己的家人,大多是因为自己的不幸,比如阎凤自己,从小无父无母,跟着义父长大,可怜自己年纪还小,就成了孤儿。 冷天渔长吸一口气,看着满天的星光:“我的父母,是做水产生意的,益州大部分的水产生意,都是我家的。” 说到这里,作为在餐饮行业混迹多年的阎凤就明白了:“天冷渔业!” 阎凤摇了摇头,天冷渔业,顺序调一调,不就是冷天渔的名字嘛。果然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啊。 冷天渔皱眉道:“你不是一直觉得,我没有什么算命的天赋,一直以来都只能摆摆地摊,骗骗迷信的老大妈吗?那是因为我的爷爷!” 阎凤没有打断他,继续听他说下去,看冷天渔向往的神情,他之所以如此着迷于算命之术,连富家公子都不做了,跑出来摆地摊,他的爷爷对他的影响可想而之了。 冷天渔道:“我爷爷对我很好,他充斥着我整个童年的快乐。我的父母整天忙于工作,那个时候,就只有我的爷爷带着我。他老人家经常和我讲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那个时候我也当故事听,他说他有一本著作,等我长大了传给我,名曰《九经》。我问他为什么叫《九经》,他说天命不可违,但可以预知,预知天命,逢凶化吉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人不可过多逾越天命,九乃数之极,也就是说,所有数字最大的就是九,十便是满,永远不要把事做的太绝,只做‘九’就可以了。我一直以为爷爷是在讲故事,直到爷爷过世,我的父亲将爷爷所有的遗物都烧掉的时候,我在火光中看见了一本书,那本,便是九经。当时我很懊恼,拼命往火堆里冲,抢下了这本爷爷的遗物。可惜经书被烧了大半,我整天抱着研究,我的父母可能是想我是伤心过度,就没再管我。那本经书上记载着爷爷生前的一些心得体会,可惜啊,这本书过于残缺,我也是学的十之有一。于是我想边学边感悟,就偷偷来城里摆摊。我的父母也来城里找我,我就躲着,后来直接破口大骂。他们没办法,我妈偷偷给了我张金卡,让我好好照顾自己。” 说着,冷天渔把金卡拿了出来,递给了阎凤。阎凤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张大嘴巴,这种情节不都是电影里才有的吗?身边居然真的影藏了一个富二代,大声叫嚷着“这不是我要的生活”,任何离家出走。 阎凤颤颤巍巍的说:“里面有多少钱?” 冷天渔耸了耸肩,说:“不是很清楚,我妈说只要我不粘黄赌毒,就算花十辈子也花不完。” “呵呵。”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一个靠摆摊赚个三块两块的“江湖术士”,兜里揣着十辈子也花不完的钱,结个婚还跟自己借钱,真不知该说他是高风亮节,还是傻吊一个。阎凤把金卡还给了冷天渔:“赶紧拿好你的十辈子,我去,你也太牛了。” 冷天渔无奈的摇了摇头,长叹道:“我要回去,我爹肯定会把我关家里,这辈子就别想出门了,更别说结婚了。” 阎凤道:“可是,你户口本不是还在家里吗?” 冷天渔奇怪道:“是啊,你提这个干嘛?” 阎凤吐槽道:“你不会是不知道结婚登记要户口本吧。” “额。” 同样在深夜,还有一群人没有睡。 鹏城的衙门有六扇门,很宽,很大,很厚重。门前有两座石狮子,很高,很威严,很沉重。 鹏城是益州州府所在地,捕快的头头卫伟也是一个极为厉害的人物,他很瘦,一只手掌夸大而有劲,据说他的那只手,能捏瘪铁球,另外一只手,没了。两只眼睛如鹰一般敏锐,江湖人称独臂神鹰。境界大巫境,就算同境界的人见了他,也讨不到半分便宜。 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份空空如也的档案,他的左手在桌子上敲打着桌面,右手空空如也。而在他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女人,手上带着一副手铐,桌面上的台灯很亮,映照在他冰冷的面庞上,充满了恐怖。 卫伟的脸色很难看,审了一个晚上,什么都没审到,手下的人也什么都没有调查到。眼前这个女人,正是杀害了自己的丈夫,还把自己的丈夫炼制成行尸的石婉。石婉是一个很苦命的女人,这一点在调查案件的时候卫伟就得知了,家暴,多么可恶的名词。一个被家暴到忍无可忍的女人把丈夫给杀了,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女人,这也是卫伟之所以还在浪费口水,没有直接动手的原因。他绝对不是一个怜香惜玉的男人,但起码的是非观念他还是有的。他很痛恨那种有气就往自己老婆身上洒的男人,喝了两口猫尿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可是,偏偏这个女人不一样,她会炼尸,这一点就匪夷所思了。 卫伟苦笑一声,道:“石婉,你的罪名已经下来了,直接被判了死刑,所以不管你开不开口,你都已经是死路一条了。” 石婉不说话,她也没有什么再值得说了。 卫伟道:“可是你那个儿子,就太可怜了,我们调查过,你的丈夫有一个姐姐,是可以收养你的儿子,但我们也同时获悉,你丈夫那个姐姐,是一个尖酸刻薄的女人,被她收养,还不如去孤儿院。” 石婉抬起了头,她恶狠狠的盯着卫伟。 可是卫伟是条老狐狸,他相信整个益州,不,整个秦国比他更优秀的刑捕绝对不多。卫伟道:“可是你很特殊,我完全可以和上面沟通,让你加入我们刑侦部,你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我甚至可以帮你假死,换一个身份活着,这样你可以照顾你的儿子,看看,多可爱的儿子。” 第二十六章菜市场(上) 卫伟的手推过去一张照片,正是石婉的儿子刘小海,多可爱的孩子,听话,稚嫩,懂事。没错刘大海喝醉回家殴打石婉的时候,石婉都能清晰的感觉到刘小海在自己房间门户害怕的瑟瑟发抖。所以,每次石婉都默默的忍受着身心所带来的痛苦,每一次都不敢哭出声来,哪怕是一点点,她害怕将这份痛苦更多的带给自己可爱的儿子,眼泪,任何委屈和痛苦,都只能吞进肚子里,永远不敢发泄。 “啊!”石婉嘶吼着,面对如此的诱惑,她怎么能拒绝?她一生所遭遇的事,只是从一个地狱,逃向了另外一个地狱。她挣扎着,想从捆缚住她的座椅上跳起来。 卫伟深深的皱了皱眉头,有些恼怒:“我希望你能好好的想清楚——” 此时,电话响了,卫伟接通电话:“喂,大人,恩,恩?” “您说什么?”卫伟双目的瞳孔剧烈的收缩着,他极力的压制着愤怒,一双鹰一般的眼睛充满了杀气,“是,明白,不,大人,我明白了。” 挂断电话,卫伟“啪”一声拍在桌面上,桌面上嵌进深深的五指印,然后对着墙上的摄像头,说道:“关嫌疑犯暂时关押。” 过了两三天,酒楼再开门,赵佳媚的神情很恍惚,脸色也很难看。她是不可能把益州公会拱手让出的,当年自己的丈夫孤立无援,这群道貌岸然的家伙视若无睹,今天,他们又来欺负她一个寡妇。 可是,她又能做什么? 关了两三天的门,酒楼的生意淡了很多,员工们都在玩牌,而且还玩的挺高兴。 “抢地主。” “不抢。” “不抢。” 木子花抢到了地主,一开牌就是一个七连顺:“顺子。” 阎凤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数字牌,抓了抓脑袋,说:“要不起。” 和他们一起玩儿的,是点菜的小姑娘余一妹。余一妹今年才十六岁,算是童工,但餐饮大家都明白的,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嘛。余一妹长的很水灵,不算很出众,但性格很活泼,这也是赵佳媚选她去点菜的原因。点菜的人一定要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活泼开朗,这三个特点缺一不可。 “管上。”余一妹把牌打了出去,木子花拍了拍脑门,后悔不已。 “我应该出三带一的。”木子话后悔不已,拿着牌抖手抖脚的。 赵佳媚看了过去,看到阎凤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狠狠的咬了咬牙,说道:“阎凤,别打了,我今天忘拿猪肉了,你去城北菜市场去拿,钱已经付了,快点去,待会儿没得卖了。” 众人都是一愣,酒楼里有四五个学徒工,这种杂活儿都是学徒工去干,怎么会轮到阎凤。木子花愤愤不平,道:“老板娘,只不过是拿个肉——” “要不你去?”赵佳媚冷冷一笑,立刻就把木子花的嘴给堵上了。 阎凤皱了皱眉,道:“我去去就来。” 走在路上,阎凤也是想不通,怎么感觉最近老板娘怪怪的,怎么怪法?就是总找自己麻烦,这不对啊,自己不仅是酒楼的开店元老,还是益州驱邪师公会仅有的两名驱邪师之一,犯不上啊。 坐了两站公交车,又走了两公里路,到了城北菜市场,可是,今天却奇了怪了,菜市场周围原本热热闹闹的,却没有人,地上满是垃圾,还有一股股恶臭。 太不象话了,今天市场管理员居然没在,而且连地都不扫,更不像话的是,居然连菜市场摆摊的人都没有。 等等! 没有摆摊的! 那老板娘的菜是哪里买的,不是说只是猪肉忘了拿吗? 城北菜市场离酒楼最近,所以赵佳媚一直都是在城北菜市场买菜,而且价格各大菜市场也差不多。 菜市场外阴风阵阵,阎凤紧了紧衣裳,浑身抖了两下,看着菜市场门头上写的“城北菜市场”,这才确定是没走错路。市场内满地的菜叶子,显然是昨天的,如果连这一点都看不出的话,那他也不用做厨师了。 诺大个菜市场,还有昨天没有收的菜,一般来说,今天没有卖完的菜,摊主都会重新捡一捡老的黄的菜叶,再便宜卖出去。可是,菜市场不仅没有人,连昨天的菜都不管了。阎凤感觉不对劲,蒙上自己的右眼,用左眼视物。他一直没有对别人说,他有阴阳眼,但不是一对,而是一只,只有他的左眼能够看见鬼怪和常人见不到的脏东西。 左眼内,瞳孔渐渐变得雾茫茫的,与眼白的白色渐渐相融。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臭味,眼睛内,看到的也是灰蒙蒙的一片。阎凤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一般来说,他遇到的鬼怪一般都会呈现出不同的怨气,怨气的浓度高低,决定着这个怨鬼的强弱。他左眼见鬼的能力并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来到鹏城后,和宋亦文一起去对抗鬼王血痕的时候激发的。一般来说,巫师到了大巫境的时候就有能视怨灵的能力,而阎凤并没有大巫境,只是巫师巅峰,当初能够打跑鬼王血痕也是侥幸,因为鬼王血痕已经受了伤,再与宋亦文搏斗后灵力损耗过重,他才得以轻松打败鬼王血痕,但也没有能够抓住他。 鬼王血痕是益州的百鬼之首,自从血痕跑了以后,益州境内又没有驱邪师,也没有鬼王的约束,百鬼林立,各立山头,前几年倒是安分,近来时常出来作恶。 阎凤看不清虚实,不敢再往里走,而是努力的睁着眼睛,想要多看清楚一些。 可是,眼睛却越来越烫,瞳孔渐渐变得浑浊,瞳孔内隐约出现一个字。阎凤是看不见这个字的,但如果有旁人在的话,也只能隐隐约约看见一个犬字。这个“犬”字歪歪斜斜,仿佛鬼魅一般,至邪无比。 阎凤捂着眼睛,左眼眼球不断的传来剧痛敢,仿佛一股股火焰在灼烧。他不敢叫喊,哪怕再痛,也不敢坑一声。 过了大约一分钟左眼,灼烧感终于减退了许多,但左眼依旧迷迷糊糊的,他心想不会是瞎了吧。 还好右眼还是好的,眼睛一只模糊一只正常,看起东西起来特别难受。阎凤看见,前方一个肉摊子前有一个小孩坐在地上,右手拿着杀猪刀,左手按在地上,做着一副想要砍下去的样子,而且这个小伙子的模样很眼熟,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 阎凤心头一紧,这小孩子不会是脑子有病吧,或者,鬼上身? 阎凤走了过去,试探的问道:“小朋友,刀是不可以随便玩的。” 拿小孩约莫也就七八岁的年龄,估计还在上小学吧,书包还放在旁边。杀猪刀沉重,他不是很拿得稳,摇摇晃晃的似乎在寻找最佳位置——砍自己的手! “小朋友,你——在干什么?” 第二十七章菜市场(下) “小朋友,你在做什么?”阎凤试探的问了身,无论是这个孩子脑子有病还是鬼上身,都不能随意激怒,不然这刀子可就真砍下去了。 这个孩子还是嘟着小嘴,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左手,右手上的刀,越握越紧。 “小朋友,刀很危险,你把这刀给哥哥,哥哥带你去坐摇摇车。”阎凤缓慢的将手伸了过去,想趁这孩子不注意的时候把刀抢过来。 可是—— 孩子忽然抬起了头,诡异的朝着阎凤笑了一下,之后手起刀落,一刀朝自己的手腕处砍了下去。 阎凤下意识的缩回了手,血溅在阎凤的脸上。 阎凤惊呆了! 此时,孩子还在看着他,嘴里喃喃的说了一句:“你是斗不过我的。” “什么!”阎凤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他什么意思,这句话阎凤虽然没有听的太清楚,但从这个孩子的口型上还是明白了大概的意思。 鬼上身! 孩子昏了过去,阎凤因为刚才没有及时阻止孩子自残而内疚不已,赶紧抱着孩子,捡起地上断掉的手掌就往医院跑。他听说只要送医院送的及时,手掌接回去还能用。 他急冲冲的抱着血淋淋的孩子往外跑,将自己的衣裳扯下一块把正在往外飙血的手腕口子捂住。他想拦辆车,可是来往的车辆看见他满身是血,谁敢停下来。时间不等人,他只能先把人送到附近的小诊所,先把伤口处理一下。 他风风火火的冲进了医院,满身是血,手上抱着个昏迷的孩子,还捏着一只小手掌,这场面,诊所咨询台的小护士直接就吓晕了过去。阎凤朝着里面喊道:“大夫,谁是大夫,大夫在哪里。” 诊所的病人都被此情此景吓的哆哆嗦嗦,几个胆子大的赶紧去找大夫。 大夫出来一看,脸色也是不好看,但毕竟人家还是见过大阵仗的,指着一间病房道:“赶紧把孩子抱进去,马上准备止血。” 急急忙忙下来,血是止住了,但诊所的大夫做不了接骨手术,还得到大医院,只见大夫满头大汗,一脸怒容:“你这家长怎么看孩子的,这都能把手掌给剁了,我们诊所接不了,赶紧的,给市医院打电话,不然这手可就真废了。” 阎凤看了看病床上昏迷的孩子,这孩子是谁都不知道,现在怎么办,要管到底吗?这不是遇到碰瓷的了吧。阎凤解释道:“我不认识他,我——” 大夫愣了一下,经验丰富的他大概明白是什么情况了,说道:“不管认不认识,人命关天,赶紧的,顺便把这里的手术费结一下。” “我【草】。”阎凤抓了抓脑袋,掏了掏身上的钱包,里面就二百块钱,一滴冷汗从额头上滴落至脸颊。他小心翼翼的问了句:“多少钱?” 大夫眼皮抬了抬,带着些许蔑视,道:“不多,就两千多吧。” “什么?为什么这么贵,不是只包扎了下吗?用不了几块纱布吧。”阎凤气的牙痒痒,这算什么,要这孩子他认识也就罢了,关键这谁家倒霉孩子,被鬼上身了,还恰巧被自己碰上,难道真是好心没好报? 大夫冷笑几声,说:“我用的可是进口药,你——不会没钱吧。” “呵呵。”阎凤眼睛瞟了眼大门,这个诊所他从来没有来过,而且平时也不会从门口经过,按照自己的修为,全力施展的话,只要一秒钟他就能跑的没影儿了。自己从前被冤枉,不就是幸亏跑得快才留下小命一条。 冤,比窦大姐还冤。 正打着主意,突然听见一个 第二十八章上祭 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固然是吸引人的眼球,但真实发生的事情,往往比故事更经常,更匪夷所思。 阎凤道:“很久很久以前,人类也是妖族之一,但很弱小,长期被其他妖族所欺凌,杀戮。可以这么说吧,人类就是其他妖族豢养的食物。不过人类最大的特长就是能生,不知经历了多久的岁月,各大妖族之间互相战斗,谁也没有注意人类的崛起。最后人类把妖族驱赶到了一个地方,当然是人类获得的最终的胜利。而精却不同,是由动物经过修炼成为人形,和妖的区别是很大的。” 冷天渔乍舌:“你这都是听谁说的。” 阎凤耸了耸肩,道:“不记得了,可能是在某本书在看到过。还是专心看你的电视吧,电视的事你也能刨根问底,真是服了。” 他们没有看见,胡媚娘的表情很怪异,偷偷的看了阎凤好几眼。 此时,阎凤的手机响了。是王娴,这倒是件稀奇的事情,王娴可从来没有主动打过电话给阎凤,对于王娴的事情,阎凤几乎都快放弃了。 电话一接通,王娴是说了一件事情,阎凤点了点头,满口答应着。 冷天渔好奇道:“哟呵,你的好运来了。” 阎凤挂断电话后说道:“让我去参加她舅舅的葬礼,你觉得是好事?” “姨父?”冷天渔奇怪了,姨父的葬礼为什么要请阎凤去,既然对阎凤没什么感觉,那就当断则断,不然反受其乱啊:“咳,你管她呢,一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大龄剩女。哎哟——” 冷天渔腰上的赘肉被胡媚娘狠狠的掐了一大把,冷天渔刚想问这究竟是为什么,就见胡媚娘白了他一眼,冷天渔赶紧把嘴闭上,眼睛一转,立刻想起来,那可是胡媚娘的闺中密友啊。如果有人在冷天渔面前说阎凤的坏话,估计冷天渔会当场一阵厮杀。 “我觉得你应该去,一个女人需要你的时候,总是她最脆弱的时候,当一个女人脆弱的时候,她第一能想到的人,都是她信任的人。”胡媚娘平常很少和阎凤说话,她属于那种思维方式比较传统的女人,和丈夫的朋友也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而且每次胡媚娘和阎凤说话,都有种大家闺秀的感觉,既不亲密,也不排外,总保持着一种幽雅与成熟。 “啊——哦!”阎凤被说的一愣一愣的,王娴对自己信任?什么时候变成信任了,难道是昨天送她表弟去就医,觉得自己有见义勇为的侠义精神? 冷天渔微微皱眉,最后豁然开朗,在自己胸口上画了两个圈。阎凤和冷天渔是好基友,这种明显的手语当然是一清二楚了。阎凤咧开嘴邪魅一笑,冷天渔也是邪魅一笑,此时无声胜有声。 冷天渔问道:“她叫你什么时候去?” 阎凤道:“明天早上,公墓。” “这么赶!”冷天渔不禁嘀咕着,亲人死后三天之内抬出去埋葬,一般不看日子,超过三天之后就要选一个与仙逝的人和其家人都不犯冲的日子。这段时间去祭拜,通常叫上祭,也就是给死人烧纸钱,缅怀之意。 王娴会主动联系阎凤,这也是在胡媚娘的意料之外,介绍对象这种事情,主要就是牵线搭桥,成不成还得看双方的意愿,和以前的红娘或者媒婆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阎凤打了个电话请假,准备第二天去看看,买了些纸钱和香烛。胡媚娘和王娴是闺蜜,早在几天前就收到了消息,不过因为他们要结婚,去这种场合不太合适,所以就拒绝了。而现在,婚期还指不定推到什么时候,所以胡媚娘就带着冷天渔一起,和阎凤前往了公墓。整个鹏城就只有一个公墓,也不可能走错。等到去的时候,里面响起了礼炮的声音。 尸体在火化的时候火化场就会点燃礼炮,果然,等他们停了车,进去里面的时候,一个小孩正抱着一个骨灰盒往里墓里面放。小孩没有丝毫的表情,好像死的人不是他的亲人。这个小孩阎凤见过,不就是昨天那个倒霉孩子嘛。 阎凤特意的盯着小孩的左手,别说断了,就连伤口都没有一个。阎凤不禁想着,难道真是自己看花眼了?不可能,当时那么多人看见,怎么可能集体看花眼。可是这孩子的左手明明好端端的安在手腕上,这件事的确值得揣摩。 “滴滴——”一阵喇叭声响起,几辆刑狱司的车开了进来,刑狱司,又叫刑狱衙门,专管犯人和刑侦案件,刑狱司的长官就是衙门的捕头,没有什么官阶,但却很有职权。车上下来一个三十多岁,很高很瘦,却一副意气风发模样的人,他的手指很长很细,而且掌心布满了老茧。这个人给阎凤的感觉,就好像是一颗钉子,而且是水泥钉。 卫伟,鹏城市刑狱司司长,俗称捕头。他怪笑几声,朝后面的车招呼道:“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刚刚开始,来啊,把人带下来吧。” 从后面那张车上下来一个人,一个女人,披头散发,目光涣散,显然是被严刑逼供导致。这个女人,阎凤依稀还记得,这不是前几天杀夫炼尸的女人嘛,这个女人的脸很白净,也很憔悴,听说鹏城市的捕头卫伟,刑讯逼供那是出了名的,整个益州都找不出第二个这么厉害的。他不打你,也不用刑,就能把你祖宗十八代给翻出来。但听说用刑也是这一行里的佼佼者,通常让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么能干的捕头为什么没升官?在他手里可死了不少人,还有几个是冤枉的,非逼着画押,最后不从也被弄死了。总之这人,是光彩点一堆,污点也一堆。 狱卒们把女人带到卫伟面前,卫伟阴森的笑了笑,道:“石婉,我劝你最好想清楚,你是死刑犯,按规矩这辈子就算没被枪毙也要死在牢里。但今天本大爷特意带你出来见见你儿子最后一面,好好珍惜啊。”随后,卫伟又低声的说了一句:“是不是最后一面,全在你一念之间。” 石婉的瞳孔剧烈收缩着,她想要说什么,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经历了几天几夜的刑讯逼供,她的精神早就到达了极点。就连卫伟都很吃惊,按理来说,别说一个女人,就算是男人,意志再坚定,也撑不了那么长时间不吃不喝不睡觉。可是,石婉却撑过来了,而且仅仅只是看起来——憔悴且虚弱。 石婉咧开嘴,嘲讽似的笑了笑,道:“你永远不会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你想要的都的东西,不是你这样的人配拥有的。你——太弱了。”石婉忽然抬起了头,是的,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冷漠的眼神中带着不屑。 “你——”卫伟被激怒了,可是大庭广众之下,也不能对石婉出手,“你太嚣张了,带过去。” “呵呵,你太弱了,你太弱了。”石婉像疯了一样,嘀嘀咕咕的走了一路,带到离人群大概有三四米的距离,狱卒就将石婉团团围住,不让她活动,也不让别人靠近。 第二十九章又死一个 而这一切,都被阎凤尽收眼底。说实在的,看死人下葬的确没有什么值得看的,以前土葬的时候还有许多的风俗,多少还有点看头,像跳大神啊,跳花灯什么的。现在都埋公墓了,把骨灰往那小坑里一放,到门口焚化炉里烧纸,都不知道能不能收到。 卫伟冷冷一笑,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香烟的味道在肺里转了一圈,又吐出。 今天的天气很阴沉,都快九点了还没有出现阳光,乌云密布。火化场的位置一般都在离城很远的地方,而且地方很宽敞,设有一间间灵堂,收费也是贵的吓人。都说女人和孩子的钱最好挣,其实最好挣的,还是死人的钱。 卫伟瞟了一眼阎凤,阎凤刚好扭过头去。卫伟有些不高兴,慢慢的走了过来,走到阎凤的身边:“小子,我奉劝你一句,有的事情你看不得,听不得,看了听了,容易惹祸上身。”刚才阎凤就一直盯着他们这边看,距离隔的有十几米,说话声音也不大,所以阎凤其实也没听清楚。 可是,卫伟的态度还是让他很不爽:“哦?什么事情听得,什么事情看得,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既然是别人听不得也看不得的事情,最好躲起来干,这里是公共场所,还请捕头大人自重。” 卫伟捏了捏拳头,他可不是什么好惹的善茬:“我看你小子很嚣张啊。” 阎凤道:“彼此彼此。” “你——”卫伟道,“你最好别犯什么事儿落在我手里,否则让你知道什么叫后悔莫及。” 阎凤吃惊的看着卫伟,卫伟要比阎凤高出半个头,卫伟的眼睛凹陷进去,全身瘦的皮包骨头。审犯人,让犯人吃不下睡不着,自己也得跟着受罪。阎凤道:“我既不杀人,也不放火,真想不出会有什么罪名落你手里。” 卫伟冷冷一笑,道:“看来你还是太年轻了,我有的是法子让你落我手里。” “哦?”阎凤露出一丝怒意,又想用套路吗?阎凤今天之所以会流落益州,正是因为身边的人出卖自己,让自己背负骂名和罪责,“那我不介意拼个鱼死网破。” 冷天渔站在旁边,抬头看了眼卫伟那副模样,凝眉道:“我看你乌云盖顶,印堂发黑,近来恐有灾祸,不如孝敬我三千三百八十八,我给你个化解之法。” 卫伟咬了咬牙,冷哼一声,转头向车那边去了。 阎凤也是余怒未消,见卫伟如此落魄的走开,心里也是一阵痛快:“嗨,可以啊,真没想到对付衙门的人你挺有一手。” 冷天渔耸了耸肩,道:“不,我可没兴趣拿他消遣,我算命时灵时不灵,坏灵好不灵。只是我很奇怪,刚才你为什么盯着他看的那么愣神?不是我说你,衙门的人能不惹最好别惹。现在整个益州,有点能耐的巫师都是官门的人,民不与官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阎凤苦笑一声,道:“我对他这种瘦不拉叽能当柴烧的人可不感兴趣,可是我对他们说的事感兴趣。” 冷天渔奇怪道:“他们说什么了?” 阎凤摇了摇头,说:“他们并没有说的太露,而是感觉卫伟好像想在那个女人身上得到些什么,而那个女人好像觉得他不太够资格。” 冷天渔点了点头,说:“那句‘你太弱了’我也听见了。” 由于石婉一直念念叨叨的走过来,所以冷天渔多少也听到一些。冷天渔道:“不过我还是劝你别管,益州现在已经是一滩浑水,衙门的人不要搭理也不要管,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你比我清楚吧。” 阎凤点了点头,道:“但我总觉得——” 忽然,石婉指着骨灰盒大叫道:“不,他不是,他不是,他们,都不是。” 石婉的叫喊声,惹来众人的非议,今天来参加葬礼的人不多,也就十多个。在王娴身边的一个女人哭哭啼啼的,这个女人阎凤昨天在医院见过,是王娴的妈妈。脾气不是很好,而且说话老感觉谁矮她一截似的。 整个葬礼估计也只有这个女人哭的最伤心了,其他人不喜不悲,好像是在完成一个仪式一样。 王娴说是参加她舅舅的葬礼,那么王娴母亲的亲弟弟死了,哭的伤心也在情理之中。但王娴母亲一听见石婉的声音,好像疯了一样的指着石婉说:“你这个女人,你这个【贱】货,把我弟弟杀了还有脸来参加葬礼。” 石婉冷笑一声,好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好想是在说给王娴的母亲刘大梅听的:“我跟大海是在一次旅游的时候认识的,那个时候他是个温柔的男人。但结婚以后,他变了很多,对,就是你——”石婉指着刘大梅怒斥道,“就是你这个泼妇,在大海面前嚼舌根,我被打,被打的遍体鳞伤的时候,我们娘俩被欺辱的时候,你们这些姑姑、叔叔们,又在哪里?对啊,你们,你们肯定是在看笑话,因为我没有娘家,没有要你们刘家一分钱的彩礼。” “这女人怎么这样,做了这种事还理直气壮的。” “是啊,平时大海对她多好,都被她给杀了,还死的那么惨。” “不就是打嘛,谁家男人没打过婆娘。” “杀了人还感觉多有理,当初我就说这女人来历不明,要不得,大海哥还非得娶,你看,这不是连命都搭进去了!” 刘大海的亲戚们纷纷指责石婉的“丧心病狂”,石婉没有再反驳,而是直勾勾的盯着刘小海。从她的眼神中,看到的是熟悉的狂热,陌生的冷漠,还有一丝恨意。 阎凤很奇怪,为什么一个母亲看着唯一的儿子,会露出这种如临大敌的眼神。 “你这个疯女人。”王娴的母亲刘大梅好像疯了一样冲向了石婉,石婉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忽然,石婉的眼神一变,难以置信的看着刘大梅的头顶,嘴里叫喊着:“不,不会的。” 阎凤也看了过去,看到刘大梅的头顶有一团黑雾,好像是一个人形,像是骑在刘大梅的脖子上拍打她的脑袋。 倒霉鬼? 不对,为什么这次看到的倒霉鬼如此模糊,但那个动作和感觉阎凤还是很确定,这就是倒霉鬼。 难道! 阎凤吃惊的看着刘大梅,就看见刘大梅冲过去和石婉推搡起来,连一旁的狱卒都拉不住。就见刘大梅自己在那里推来推去,抓着石婉,而石婉却没有反抗,被拉扯着衣服和头发,不怒反笑。 刘大梅身子一个不稳,向后摔了过去,头撞在公墓的鱼台上,破开一个大洞,眼睛睁的大大的。 就听见一声凄厉的叫声:“妈!” 第三十章谋划 人群轰然间乱了起来,凄厉的哭喊声把很远的灵堂里正在打牌的人都吸引了过去,公墓这头一下子来了一百多人,怕惹麻烦,都离的有十几米远。有的拍视频发网上,有的正打电话报案。 而在场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卫伟则是又惊又怒,他也没想到事情会闹这么大,心里已经把王娴的母亲刘大梅骂了个底朝天。如果刘大梅只是重伤他还有办法摆平,可是现在人死了就闹大了。他抬头看着远处正在拍视频的人群,这些人要是把自己这边也拍进去,就算他有一百张嘴也难把事情推脱出去。 刘大梅的亲戚们不淡定了,这种时候还不出手,那还是人嘛?一个个的摩拳擦掌,就要找石婉拼命。卫伟见事态进一步扩大,赶紧把腰里的配枪拿出来,朝天开了一枪。 枪声一响,所有人都被吓得愣住了,就连哭哭啼啼的王娴都张大嘴吧看着卫伟。卫伟扯了扯嗓子,喊道:“这件事情衙门会派人处理,请大家尽量避嫌,否则全部抓进刑狱司盘查。” 这句话很明显,就是让围观群众不要把这件事再继续扩大化,谁要敢不听就抓谁。有的胆小的已经在往回走,有的胆子大的还留在原地看热闹。 阎凤一瞬间也不知道是去是留,看着已经哭成个泪人的王娴,轻轻的叹了口气,正想上去安慰两句,就被冷天渔给拉了回来,冷天渔对他摇了摇头,说道:“这趟浑水我们还是不要淌了。” 说着,冷天渔看了看王娴,又看了看胡媚娘,胡媚娘是王娴的闺蜜,发生这种事情,按理来说胡媚娘肯定是要上去做点什么,可是很意外的,胡媚娘居然也在往后退。阎凤本是这样想的,王娴此时正是最需要一个人在身边的时候,不管以后成不成,这个时候如果都不站出来,那就太不男人了。 阎凤没有听冷天渔的,而是往前走了两步,就听见胡媚娘说道:“阎凤,小渔儿说的对,这件事情你不要再管了,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王娴看着她母亲的一个个亲戚都往后退着,有意无意的避开王娴的目光,王娴又气又急:“你们,你们这些畜生,平常我母亲对你们如何你们心里清楚,这个时候就想抛弃我们娘俩?” “这——”十几个亲戚没有一个人再为刘大梅说话,虽然说看热闹不嫌事大,但如果这个热闹惹自己身上了,那就是麻烦,“小娴啊,这不是舅舅们不帮你,可这,要我们怎么帮?” 王娴指着石婉歇斯底里道:“杀了她,帮我杀了她。” 那些亲戚们倒是还有几个头脑清晰的:“这个,不妥吧,那个女人已经是个死刑犯了,这刑狱司的人在这里,我们都是普通人,想帮你也不行啊。这样吧,你母亲的后世,我们就帮着料理了,再怎么说,她也是我们的姐妹不是。” “姐妹!”王娴带着泪花,冷冰冰的笑了笑。 她看见一个人正向她走近,抬头一看,是阎凤。 王娴道:“你终于看到了我的笑话。” 阎凤没有回答,王娴是一个极度自负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感觉到无助和丢人也是情理之中。阎凤叹了口气,道:“现在刑狱司的人在这里,他们会把事情处理好的。” “你想睡我吗?”王娴突然说出这样的话,让阎凤惊出一身冷汗。 “什么!”不是疑问,而是惊讶,她不明白王娴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或者,是明白了,但不明白王娴为什么要这么说。 王娴说:“现在,马上,把这个女人杀了,我就是你的。” “额。”阎凤浑身冰凉,冷汗从额头上流下,嘴唇微微颤抖着,“我——” 王娴轻轻抽泣着,说道:“懦夫,你也是懦夫。” 胡媚娘因为紧张捏起了拳头,这个时候如果阎凤听王娴的,那简直是疯了。胡媚娘对冷天渔说:“对不起,是我害了你的朋友。” 冷天渔的手心里也捏了把汗,阎凤不是真的【精】虫上脑,做出这种傻事吧。冷天渔喊道:“阎凤,回来!” 阎凤咬了咬牙,这种事情发生了,谁对谁错还真是难以说清楚,这是一个意外,是一个自己找的意外。阎凤转身走了过去,真的很遗憾,倒也不是说失去了这么一个为爱轰轰烈烈的机会,只要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去干这种傻事。石婉已经是死刑犯,刘大梅的死虽然也是一个遗憾,但归根结底,自找的。 如果王娴能想得通的话,这件事情在石婉死后应该会释怀吧。 卫伟此时走了过去,和阎凤擦肩而过的时候说了句:“我还以为你是个情种,真是高看你了。” 阎凤冷哼一声,回道:“还是先顾好你自己吧,这条人命你得背一半。” “你——”卫伟怒目而视,“小子,落到我手里我要你尝尝什么叫生不如死。” 阎凤摆了摆手,继续走着:“这句话你今天已经说了很多遍了,小爷心情不好,懒得理你。” 卫伟收拾好心情,该做的表面工作他当然还是会去做的,他蹲在王娴的身边,王娴确实是一个很漂亮也很有韵味的女人,哪怕是伤心过度,也自带一种让人怜爱的感觉。卫伟对女人的兴趣并不是很大,他这辈子只有一个兴趣爱好——破案。能破最大的案子,能享受最高的荣誉,甚至进入让他想都不敢想的中原大陆刑捕最高荣誉六扇门。 卫伟说道:“发生这样的事我很抱歉,这件事情我们刑狱司的人会处理,会还你一个公道。”他伸手去扶王娴,这个时候把王娴的情绪安抚好,千万别再出什么岔子,要再死一个,别说什么荣誉了,饭碗肯定是保不了,这辈子都别想有翻身之日了。 “公道!”王娴忽然抓住卫伟的手,指甲嵌入卫伟的皮肤,“这世间还有公道吗?” 卫伟深深皱眉,手上的痛虽然让他又气又恼,但现在是公众场合,他也只有压制的份儿,他将王娴的手掰开,语气缓和道:“王小姐,死去的人已经死去,活着的人还要活着,你是个聪明人,只要你帮了我,我也能答应你一件事。” 王娴当然是聪明人,有时候聪明人会很糊涂,但大多数时候都要聪明。王娴道:“好,成交。” 整个经过发生的太快,也难以掌控,意料之中的,卫伟被骂了个狗血淋头,停职查办。当然,这只是过场,鹏城需要他,益州需要他。但这口气,他当然咽不下去,他正想弄死石婉的时候,却被县令大人一口回绝:“石婉暂时还不能死,我知道你心里那点小九九,你想得到石婉手里的炼尸术。我祖上八代都是宦官,对这些没兴趣,你能帮我升官我就帮你,你不能,我也能弄死你,卫伟,这一点你可是要记清楚咯。” 其实不用县令把事情说的那么透明,卫伟也知道的很清楚。卫伟说道:“属下以县令大人之命马首是瞻。” 县令冷笑一声,摆了摆手,道:“你卫大人行事风格,知道的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府台大人有令,石婉一案不能结案,得拖着。” “什么!”卫伟很是惊讶,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居然还拖着,“可是,外面——” 县令耸了耸肩,说道:“外面那些新闻媒体为的也是财,不用去管他们,有人花了重金想要把事情拖一拖,又死了一个也好,正好找借口拖着。府台大人后面,可是天啊。”县令指了指上面,一脸诡异的笑着。 卫伟张大嘴巴,惊呼道:“大秦——王室。” 第三十一章被迫 最近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太多,阎凤上班都是有气无力的,等一切工作结束后,他颓废的做在了厨房仓库里抽着闷烟。木子花走到仓库门口,本来想安慰阎凤两句,可是还是忍住了。阎凤前几天在刘大海的葬礼上遇到的事大家都知道了。想不知道都难啊,鹏城社交网上都传疯了,点击率那是“蹭蹭蹭”往上飙升。 身为情场浪子的木子花是多想把自己的泡妞绝技传授一二给这位难兄难弟,无奈这种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忽然,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余一妹端着个茶壶就跑了过来,泡了壶菊花茶,好像是刚泡的,看样子还挺烫手。 “快让开,快让开。”余一妹身材娇小,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很可爱,而且性格也属于那种特别能吹亏的。 木子花下意识的往旁边一躲,定睛一看,余一妹已经到了阎凤身边,递上了茶壶:“快喝吧,刚泡的。” 阎凤莫名奇妙的抬起了头,还没准备好,余一妹已经把茶壶递了过去,他也只有接着。刚想说什么,余一妹又风风火火的跑出了仓库,真是来去如风啊。 木子花笑了笑,道:“我觉得她不错。” 阎凤看着手中的茶壶,无奈的摇了摇头:“别瞎说,人家还是个小姑娘呢。” 木子花则是不以为然道:“十五岁,不小了,在农村孩子都能跑能跳了。” 阎凤刚想说什么,又闭上了嘴,木子花见已经说到这份上了,于是就接着说:“有些人,不是和我们一个道上的,你看,这多好,干活利索,会关心人,农村出来的,以后做个上门女婿,还能继续百亩良田。” 阎凤知道木子花故意开个玩笑的,于是道:“那么好,你怎么不去?” 木子花摊了摊手,道:“我是情场老手,别糟践了人家清清白白的小姑娘。关键是人家没看上我,是看上了你。这老婆啊,就跟鞋子一样。”说着,他把自己的工作鞋给换了,还现身说法,“男人就好比这脚,鞋子合不合脚,穿的人才知道,普普通通,平平凡凡没有什么不好。你还年轻,有时候爱与被爱之间,不需要轰轰烈烈,老婆孩子热炕头,生活不就这样嘛。” 阎凤倒是来了兴趣:“说的跟真的一样,你这么了解,怎么还没结婚生子?” 木子花的眼神飘忽了一下,马上又恢复到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嗨,错过了呗。” 阎凤狐疑道:“有时候会很好奇,你以前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三十的人就好像经历过多少大风大浪一样。” 这个感觉,是与木子花长久相处下来得出的结论,木子花刚来那会儿,总是一副很拽的模样,没有家人,没有来历,但后来相处久了,也就觉得他这人还不错,别看满嘴跑火车,但从来不对自己身边的人做什么越轨的事。但有时候,又觉得他身上一定发生过很惨烈,很悲伤的事,有时候会看见他一个人在那里发呆,甚至喝闷酒。 木子花,一个很矛盾,有故事的男人。 木子花忽然严肃的看着阎凤,就是盯着他的眼睛,仿佛洞穿一切:“你呢?你背后的经历,也一定很惊人吧。” 阎凤被看的浑身一颤,这个时候他更加确定木子花绝对不是一般人,就刚才,盯着阎凤看的一瞬间,所释放的压力,木子花的境界绝对在自己之上。但是,阎凤却一直没有感觉到木子花有真气流动的痕迹。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他身上有什么可以隐藏气息的法器,要么就是他有某种功法可以将真气隐藏起来。无论是哪种原因,都足以说明木子花绝对不是一般人,甚至,不是一般的巫师。因为无论是隐藏真气的功法还是法器,价格都是能让大巫境以下的巫师吓出屎来,也绝不是一般的某个家族能够承担得起的,至少,能在益州叫得出名号的。 阎凤笑了笑,既然木子花没有刨根问底的问自己的从前,那么自己也不该那么好奇。 阎凤回到家里,冷天渔很意外的,坐在沙发上等着阎凤。电视是开着的,但还在放广告,这个台的广告是又长又无聊,冷天渔最讨厌看广告,所以他平常都是看网络电视的。门一开,冷天渔像是回过了神,手上拿着的电话差点掉地上。 冷天渔立刻起身,紧张道:“阎凤。” 阎凤奇怪道:“你,你怎么了?” 冷天渔算是一个心态比较好的,不是有句话叫做心宽体胖嘛,有时候阎凤心情不好的时候,冷天渔还能进行心理辅导。冷天渔皱了皱眉头,手上拿着手机不知道是该放回去,还是该继续拿着,坐立不安的样子:“我妈,今天打电话给我了。” 阎凤上次听冷天渔说过,他的家人已经很久没有和他联系过了,他的妈妈在离开前给了他一张金卡。他也算硬气,一直没用家里的钱,这次准备办结婚的钱都是他们俩一起凑的。 阎凤道:“她,说什么?” “她说——”冷天渔咬了咬嘴唇,道,“她说,让我打电话给我爸爸,他们已经知道我要结婚了,但无论如何,宴席得在老家办,而且,结婚以后,我们得在老家一直住,一直到我们有了第一个儿子。” 阎凤当然不会蠢到去问冷天渔的父母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这世上没有多少事情是钱办不到的,也许从一开始,就有人在监视着冷天渔的所有动向。阎凤苦笑道:“都是难兄难弟,那你打算怎么办?” 阎凤是想先听听冷天渔的想法,毕竟这件事是他的事情,冷天渔既然坐着等他,就一定有想对他说的,或者,需要他的帮助。 冷天渔叹了口气,道:“我爸爸我太了解了,他不可能向任何人妥协,我怕我一回去,这辈子都别想离开家了。” 阎凤看冷天渔的表情,事态很可能比他说的要严重很多,冷天渔父亲的妥协,不仅会让冷天渔失去对整个人生的所有希望,还会葬送胡媚娘的一生。阎凤对这种极度自私的作法深恶痛绝,冷天渔虽然是他们的儿子,但他们并没有权利操控他的一生。 阎凤道:“媚娘知道吗?” 冷天渔苦笑道:“我哪里敢让他知道,我也不想——不想耽误她。” 听这口气,冷天渔想打退堂鼓,也不知道多少深爱的情侣因为双方父母不同意,因为彩礼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分道扬镳,甚至殉情。从古到今,有情人终究是要经历诸多磨难的。 阎凤道:“我跟你去,我就不信这世上还有如此蛮横无理的父母。” 冷天渔忽然抓住阎凤的双手,激动的流出了泪水:“真的?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会帮我的。” 阎凤道:“好兄弟,将义气。不过这件事情暂时先不要告诉媚娘。” 冷天渔道:“当然了,要是让她知道,她得多伤心啊。” 第三十二章无头女尸 最近的葬礼是参加完一个又来了一个,第一次是王娴邀请的,第二次也是。王娴母亲的葬礼上,除了阎凤、冷天渔和胡媚娘外,没有任何亲戚过来祭拜,甚至连问候一声都没有。这也难怪,上次王娴在刘大梅死的时候和那些亲戚撕破脸皮,他们会来才怪。平常刘大梅的性格乖张,经常有理无理都不饶人,邻里之间的关系也是势同水火。 这一次王娴的态度有很大转变,对他们颇为热情,一个刚刚丧母的女人,却没有太多的悲伤。 离开的时候胡媚娘说王娴变了,告诫阎凤和冷天渔不要再和王娴联系,特别是阎凤。阎凤想的不是很明白,再继续追问的时候,胡媚娘却是什么都不愿意说了。 有时候女人的心真的很难去理解,胡媚娘和王娴是大学同学,工作以后也时常联系,有时候看起情同姐妹,但胡媚娘却在这个时候像防贼一样防着王娴,冷天渔说,他偷偷看见,胡媚娘把王娴的手机给拉黑了,而且,也把冷天渔手机里王娴的手机号给拉黑了。 但这还不算是奇怪,更奇怪的是,王娴每天都会打电话过来和阎凤闲聊,聊的话题并不是很暧昧,只是很简单的家常。如此巨大的转变,倒是让阎凤受宠若惊。桃花运来的太猛烈,就会变成桃花劫。阎凤把这个疑惑问木子花这个情感专家的时候,木子花却是这样对他说的:“一个女人在无依无靠的时候,通常会有两种反应,一种是迅速找一个依靠,这是女人的正常反应,特别是攻于心计的女人,或许她认为在所有认识的人当中,你是值得依靠的。第二种,是离开这座伤心的城市,找一个都是陌生人的城市,重新开始。很显然,她选择了第一种,如果我是你,欣然接受,你利用我,我利用你,大家各取所需。” 对于木子花的建议和意见,不得不说,这很木子花,但阎凤不一样,他不是那种坐怀不乱的人,也不是很有追求很有抱负的人,但感情却要保持着那样的状态——我想念的人,刚好也在想念我。 爱情或许没有那么美好,却也没有那么糟糕。 阎凤道:“得,算了吧。要不然,让给你?” 木子花奇怪道:“你不会还是童子【鸡】吧。” 阎凤瞅了他一眼,说道:“说【鸡】不加吧,文明你我他。” “额!” 尬聊刚停顿的时候,就听见两个厨房学徒在聊天,神色凝重,好像在聊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听说了吗?昨晚的事。” “听说了,死的老惨了,头都没了,连电视台都不敢报。” “岂止是电视台,当时在场的所有人的手机都被收了,把相关的照片视频都删了个一干二净。” “你觉得这事儿是真的?” “真,比梅菜扣肉还真,今天中午的时候,我听两客人说今天早上发现了——人头。” 正当他们两个说的正起劲的时候,老板娘赵佳媚走了过来,怒斥道:“还能干不?谁让你们在这里闲聊了,水台里那两只鸭子洗了没,感觉给我洗干净,要发现半根毛扣你们工资。” 两学徒工吐了吐舌头,一溜烟的跑了。两学徒把这事儿当故事听,可阎凤听的一知半解的,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赵佳媚把两学徒赶去洗鸭子,径直走到的仓库里,一走进了,烟雾缭绕,还看见木子花刚想递过一支烟给阎凤,扇了扇手,很是嫌弃的看着满仓库的烟雾,说道:“说过多少次了,别在仓库里抽烟,要把仓库点着了,把你们卖了都陪不起。” 木子花和阎凤对视一眼,双方都不说话,只是对视一眼,彼此心照不宣的笑了笑,然后木子花说道:“哦,对了,我高压锅里还炖着东西。” 然后,就赶紧跑了出去,其实液化气里什么都没炖着,只是找个借口赶紧跑。在厨房里待过的都知道,和老板还有的谈,和老板娘,千万不要去试图谈任何道理,赶紧撤才是硬道理。木子花走后,赵佳媚带着一种幽怨的眼神,说道:“跟我来吧。” 益州驱邪师公会就两个巫师,一个阎凤,另外一个就是冷天渔。冷天渔只是一个挂名驱邪师,平常也就会算算命,毫无战斗力可言。所有一般做任务是不会找冷天渔的,但这次,冷天渔却意外的出现在了地下室。 “天渔?”阎凤惊讶的看了看冷天渔,又看了看赵佳媚,“整个益州驱邪师公会所有成员,都在这里了吧。” 益州驱邪师公会早就名存实亡了,只是赵佳媚一厢情愿的撑着,一个什么修为都没有的女人做会长,两个低级驱邪师,连门面都撑不起来。赵佳媚面带怒容,冷冷一笑,道:“你也不用讥讽我,益州驱邪师公会能存在的时间,也不多了。” 阎凤早就有想离开的打算了,一直杵在这里,什么时候才能突破大巫境,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杀害义父的凶手。如果不是因为三年前宋亦文的死或多或少和阎凤有关,他也就不会欠下这个人情,为宋亦文守着这个本就不该存在的驱邪师公会。 赵佳媚板着脸,原本娇媚的脸上已多了许多生命磨出的痕迹:“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们了,杨跃受燕州总公会的唆使,不顾多年的情义,逼迫我拿出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长令牌。如果我交出令牌,这间餐馆也将结束营业,他们答应给我一千万。我可以一分钱都不要,全都给你们,但你们要为我做最后一件事。” 阎凤和冷天渔并没有露出吃惊的面容,杨跃带人过来挑场子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燕州总公会当场之所以让赵佳媚担任这个益州公会会长,也是为了安抚其他七州公会的驱邪师,毕竟宋亦文的死让其他公会的驱邪师心凉了一大截。现在局势已经稳定,由于诸多因素的压力,燕州方面是不会让益州公会继续存在。 冷天渔皱了皱眉头,说:“阎凤,你说句话,我听你的。” 阎凤笑了笑,说道:“老板娘,你放心,燕州总公会不会称心如意的,他们不是想要令牌吗?凭什么要给他们?当场鬼王血痕已是重伤,本来可以不用做出如此大的牺牲便可将之除掉,还益州一片太平。燕州总公会逼人太甚,他们想要益州公会倒,我就偏偏要做给他们看,要比从前更加辉煌。你直接说吧,要我们去做什么?” 赵佳媚原本对阎凤的芥蒂开始动摇,眼神中闪动着一丝丝波澜:“昨晚,一具无头女尸被发现。今天早上,路人发现了一个头颅,头顶上破了一个洞,**已经被完全吸食干净,而这个头颅,正是昨天晚上那具无头女尸的。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个这样死去的人,从三天前开始,已经是第三例了。” 第三十三章公园偶遇 三天前,第一具无头女尸被发现,第二头在某一个角落里发现了被吸食掉脑髓的头颅,每一天都会有一位年轻女性遭到这样的毒手。而之所以今天消息才传出来,是因为之前衙门将消息封锁的太死,今天这一具女尸在衙门来之前已经被许多路人围观,虽然消息很快被封锁,但又岂能堵得住悠悠之口。 赵佳媚说:“是一个【裸】着上身,围着一床皮围腰的男子,个子很高,很魁梧,面容极其可怖狰狞。”赵佳媚说着的时候,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你们一定想不到是谁把这个消息透露给我的。” 能知道这种内幕的,十有八九是刑狱司内部,而且属于高层,难道是卫伟?这个可能性不大,别看卫伟这个人嚣张跋扈,看谁都觉得不顺眼,但办起案子起来,绝对是个疯子。看着阎凤和冷天渔都不说话,赵佳媚自嘲的笑了笑,说道:“是杨跃,这件案子,已经超出了衙门的办案能力,所以县令和燕州驱邪师总公会沟通,愿意以重新承认益州驱邪师公会为代价,要求燕州五虎介入。因此,杨跃也答应,如果这次我们能够把凶手抓到,那么益州驱邪师公会照样在我们手里,否则,将要接受他私人给我的一千万,之后交出公会会长令牌,永远的离开益州。” 杨跃这招很绝,不是我不顾及与宋亦文多年的友谊,而是给出一个你不可能完成的标准。但杨跃的意思也很明确,这个世界永远奉行着强者为尊,如果这件事情阎凤他们没有能力去完成,那么益州驱邪师公会也确实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如果他们能够抓到杀人凶手,也就能名正言顺的得到衙门的承认,希望很大,难度也很大。 这个凶手当然不会是人,如果是寻常的杀人案,刑狱司的人就能够解决,刑狱司的捕头卫伟是巫师境巅峰,可以说放眼整个益州,除了杨跃外,就属他实力最强。但对付非人的妖精鬼怪,卫伟也只有抱手干瞪眼的份儿。 阎凤道:“你是说,每天都会有一个少女遭到毒手?” 一个很变态的杀人狂魔,不是人,光着膀子,系着皮围腰。这是什么造型?皮围腰系的最多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厨师,因为皮围腰不用洗,而且可以抵挡大部分的油脂和血污,用帕子一抹就干净了,还有一种,就是—— “屠夫,午夜屠夫。”赵佳媚说道,“他每次出现都是这个样子,而且估计出现的时候是午夜,因此刑狱司这次的行动,给了凶手这样一个代号。并不能说每天都只有一个少女遭到毒手,因为具体失踪了几个人,还没有完全统计出来。” 冷天渔想想就不寒而栗:“专找午夜出门在街上瞎逛的少女下手,呵呵,这位午夜屠夫,不会是个练就超级麒麟臂的单身狗吧。” 阎凤尴尬的笑了笑,这种时候还能开得出玩笑的,估计也只有冷天渔了。阎凤道:“查找线索不是我们该去做的事,我们只要抓到凶手就可以了吧。这满街的摄像头,难道就没有拍出一点点蛛丝马迹?” 赵佳媚叹了口气,道:“有,但午夜屠夫每次出来,路灯都会熄灭,摄像头在没有灯光的情况下能拍到的影像很模糊,而且我们也得不到第一手影像资料,就连杨跃他们也看不到第一手资料,显然,衙门并没有诚意合作。” 阎凤点了点头,说:“明白了,从明天开始,我们就着手调查。” 衙门没有诚意合作也很正常,十年前,秦国王室忽然针对益州的巫师,一开始还算客气,只是口头驱逐,后来直接派军队镇压,现在整个益州内,巫师境已经是最高境界,而且只有两个,一个是刑狱司的捕头卫伟,是属于官家的人,自然不会驱逐,另外一个就是阎凤,阎凤是益州驱邪师公会的人,因为一直没有显露出实力,所以也没有被官方注意。 如果益州驱邪师公会一但被益州官府承认,也就意味着十年前的镇压驱逐将会慢慢削弱,被驱赶到燕州安蓉城的巫师将会以各种名头加入益州驱邪师公会,益州的巫师将会慢慢复苏,这是秦国最不愿意看到的。 第二天,又死了一个少女,头颅在相距尸体三里外的公园草丛里被发现。阎凤和冷天渔赶到的时候,痕迹已经被处理干净,虽然还有很多围观群众在指指点点,但已经什么都看不出来了。 阎凤和冷天渔站在人群外,一脸的愁容。 “你们来晚了。”杨跃坐在公园的凳子上,一脸严肃的看着他们两人。 阎凤和冷天渔走了过去,站在杨跃的面前,阎凤道:“你来的有多早?” 杨跃道:“比你们来的早。” 冷天渔对杨跃的风凉话甚是气愤,说道:“说的好听,给衙门做了狗,也不见得鼻子有多灵。” 杨跃青筋暴跳,恶狠狠的盯着冷天渔:“年轻人,说话客气点,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你什么意思,还想打我还是怎么的?”冷天渔那叫一个气啊,但如果杨跃真过来揍他们一顿,真打不过。 “天渔,算了。”阎凤一直盯着杨跃,一边将冷天渔护在身后,杨跃在,那么其他四个人也应该在,要是被群殴就划不来了。阎凤道:“我们还会见面的。” 说着,阎凤拉着冷天渔就往外走。走了很远,阎凤才松了口气,说道:“现在最好不要去惹他们。” 冷天渔当然也明白好汉不吃眼前亏,但心里就是气啊:“他们欺人太甚。” 阎凤道:“他们比我们强,被欺负也没有办法。对了,你能算出下一次午夜屠夫会在哪里出现吗?” 冷天渔乍舌道:“嗨,兄弟,你以为我是冷半仙儿啊,要是能算出来,早就算出来了。”冷天渔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也挺憋屈的,他爷爷还在世的时候,听他爷爷说,命术之法到至高境界的时候,天地因果,掐指可算,颠倒阴阳也不在话下,算个彩票中奖号码什么的,更是跟玩儿似的。但凡事皆有命数,当命术之法真到那个境界的时候,反而不敢轻易去算,更不敢轻易去改变。 阎凤深吸一口气,他倒也没怎么把冷天渔当作希望的指路明灯,而是这三年来隐姓埋名的生活,益州驱邪师公会的落寞,燕州驱邪师总公会的逼迫,让他明白了,弱小就要挨打。阎凤忽然说道:“你觉得益州这块地界怎么样?” 冷天渔眨巴着眼睛,又看了看周围,公园里,老年人有的在跳舞,有的在打牌,而年轻人要么是在玩手机,要么就是在卿卿我我。冷天渔说道:“还不错吧,益州空气清晰,交通方便,美女也挺多的。” “额。”阎凤尴尬的笑了笑,道,“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把益州驱邪师公会接手过来,你有信心吗?” 冷天渔张大嘴巴,愕然的看着阎凤。 第三十四章监视 冷天渔生怕自己的耳朵出了什么错误,又问了一遍:“你确定要把这个烂摊子接过来?” 阎凤奇怪道:“怎么说是烂摊子?” 冷天渔说道:“益州已经没有巫师了,就算这件案子我们能破了,把凶手抓了,得到了益州官府的承认,但燕州那边会轻易放过咱们吗?远的不说,你觉得老板娘会把公会交出来给我们?这不是转让一个餐馆那么简单,你又不是不知道老板娘把那块地方当成了什么。” 阎凤深深皱眉,看来还是自己自己忽略了这些问题,赵佳媚把益州驱邪师公会当成了“老公”,努力的维持着不让公会倒闭,权衡着各方面的压力。一个毫无修为的女人尚且如此,那么阎凤又该做些什么呢?阎凤漠然点了点头,说道:“是我考虑不周。” 冷天渔和阎凤找了个椅子坐下,倒像个老学究一样教育阎凤起来:“不是每一个人对天高喊几声【我命由我不由天】都会做什么惊世伟业,然后各种宝物各路大能帮助,也不是每个人掉下山崖都会得到上古秘籍,你想想,你一个连小学数学都没学懂的人去看高数,能看懂吗?” 阎凤记得冷天渔说过,他爷爷留下一本命算之术,虽然被他爹烧了一半,但还抢回了一半,看他那种愤愤不平的表情,估计也是没看懂。 冷天渔苦笑的摇了摇头,说道:“这世上,哪个男儿没有过梦想和追求。” 这世上,大部分男人都有过直上九霄的梦想,妻妾成群,家财万贯,挥金如土,好不自在。但现实呢?碌碌无为者比比皆是。 不过冷天渔话锋一转,露出了邪魅的笑容:“但我侵入了刑狱司的摄像头,那群蠢货抓不到人,不代表我们就抓不到。” 所以,冷天渔说那么一大堆,只是发发牢骚。 阎凤嘴角轻颤,奇怪道:“我原来以为你就只会打打游戏,想不到还会这一手。” 冷天渔竖起两个手指在阎凤面前晃了晃,道:“不不不,我真的就只会打打电脑游戏,但我有钱啊,联系了鹏城的一位黑客,意图黑进刑狱司的监控系统。” 阎凤拍了拍冷天渔的肩膀,要请一名有能力黑进刑狱司监控系统的黑客,得花不少钱吧。想不到冷天渔为了这个任务,情愿向最不愿意低头的父母弯下了腰,真乃大仁大义也。 接着冷天渔又语出惊人:“可是我也不认识什么厉害的黑客,就打游戏认识一个同城网友,他说给他两百块钱就可以试试,虽然他失败了,但咱是谁啊,算命大师,经过我一番推演,算出了监控系统的二十四位密码。” 阎凤愣住,从来没想过命算之术还能这么用。阎凤说:“那你怎么不顺便算算彩票开奖号码是多少?” 冷天渔摇了摇头,说:“你以为,凡事皆有代价,以我这点水平之所以能算出来,说出来是蒙的,但其实这都是在命数之中,用我爷爷的话说,我不知天意,只是天意知我。接二连三死那么多人,老天有眼,这次,站在我们这边。” 被这么一说,阎凤也觉得心里蛮激动的:“对,这次,老天站在我们这边。” 替天行道,这名头够牛了吧。 冷天渔把阎凤带到了一个鱼龙混杂的小巷子里,也不知饶了几个弯,在一间破房子里,一个年轻人,染着绿毛,一看见阎凤他们进来,眼睛“咕噜咕噜”的转了几圈。这绿毛男没有透漏姓名,用他的话说,就是这是犯法的事,当初也只是想图个新鲜,谁知道冷天渔还真没吹牛,把密码给算出来了,所以绿毛也是硬着头皮干,其实他也就是个半瓶水的水平。所以冷天渔是用网名称呼他的。 “嗳,我帅我帅我超帅,你看出什么没?”冷天渔蹲在绿毛男身边,绿毛男手上拿着笔记本电脑,显示屏上是各种街道镜头。 阎凤倒是对这里的环境感兴趣,从进巷子里,就没怎么见到人,见到的也大多是一些流浪汉。这里虽然不是繁华的商业街道,但也离市中心不远,为什么还会空着一大片?阎凤说道:“这里,挺冷清的啊。” 绿毛男眼睛一直盯着显示屏,大约是调了几个位置以后,觉得有些满意了,看了眼阎凤,说道:“不懂了吧,十年前,益州的军队镇压驱逐大量巫师,有身份有靠山的,都去了别处了,那些人啊,住的都是富豪区,人家也不稀罕待在益州。而那些境界不是很高,还没在益州混出名堂的巫师就惨了,只能住在这里,被清剿的时候死了不少人,大半夜的,清一色的机关枪见人就杀。” 说这个的时候,阎凤发现绿毛男的眼睛里满是恨意,但和绿毛男不是很熟,所以也没问。看着绿毛男的年纪和自己也差不多,如果是经历过十年前那场变故,估计那时也就十一二岁。 这个巷子周围几片民居,有大约一百来户民居,除了倒塌了几道墙外,从外面根本看不出当时的惨状。 眼见,天就快黑了,这里的水电早就断了,来这里住的大多都是乞丐,晚上都是点蜡烛。绿毛男显然是早有准备,带来了一组电瓶。三人就这么在黑漆漆的房子底下盯着显示屏看着,生怕错过了。 “我帅我帅我超帅,要不咱换个称呼吧,这名字叫起来绕口。”冷天渔今天下午到现在,起码叫了一百遍,也难怪他会不满。 绿毛男挥了挥手,发挥了夜猫子的长处,他那对招子,在黑夜中亮极了:“随便。” “绿毛——”冷天渔刚换个称呼,就看见绿毛男怀着怨毒的眼神盯着他,冷天渔心虚的继续说道,“要不要啃个馒头,今天早上刚出炉的新鲜馒头。” 绿毛男白了他一眼,回了句:“我姓蔡,你那么新鲜的馒头我怕吃了太养胃。” “呵呵。”冷天渔马上转过了身,走到阎凤身边,递过一个馒头。阎凤顺手接了过去,啃了起来,但眼神却很飘忽。冷天渔奇怪道:“你想啥呢?” 阎凤一下子回过神来,皱了皱眉头,说道:“我在想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总感觉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 冷天渔倒是来了兴趣,说:“说说看,我帮你分析分析。” “我——”阎凤刚想开口,就听见绿毛男小蔡兴奋的大叫道,“快过来看,目标出现了。” 午夜屠夫他们三人都没见过,但通过描述,还是一眼就在摄像头下发现了。一条脏兮兮的裤子,光着膀子,胸前系着一条皮围腰,但脸部看不清楚,总感觉灰蒙蒙的,像是打了一层马赛克。 冷天渔奇怪道:“怎么看不清脸啊,是不是我们被刑狱司发现了,在我们视频上打了马赛克。” 小蔡白了他一眼,面对这种无知的问题也是没法回答了:“要是被发现我们就被强制退出系统了,但发现只是迟早的事儿。”刑狱司恐怕还没有发现自己的监控系统被盗用,因为这不是木马入侵,而是像分系统一样,光明正大的输入账号密码进入的。 “是灵压。”阎凤想了想,也许只有这个解释最通。 第三十五章追踪 阎凤说道:“是灵压,所谓灵压,就是灵魂或者非自然灵体能量过高,对人类或者其他事物所产生的撞击或者破坏。常常用来形容非自然灵体的密度大小。摄像头本身也只是电子化设备,在能量波动不稳定的情况下无法将事物呈现出来,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多数的人肉眼是看不到鬼的,而摄像头下,也是无法拍摄到鬼魂的存在。只有某些经过特殊改装过的拍摄头是可以拍摄到鬼魂的存在,这和强制打开阴阳眼是一个道理。” “说了那么多,我一句没听懂。”冷天渔木讷的摇着头,“你能不能说的简单点。” 小蔡好奇的看着阎凤,恍然大悟道:“你是驱邪师?” 阎凤干笑两声,不想对小蔡进行过多的解释,礼貌性的点了点头,又对冷天渔说道:“驱邪师守则上这些基本运用和知识点都有,谁叫你平常什么都不看。” 冷天渔吐了吐舌头,转头向小蔡问道:“他在哪里?” 小蔡道:“有点远。” 小蔡把地址说了以后,二人感觉跑了出去,这几天闹午夜屠夫闹的厉害,半夜基本已经打不到车了,只能自己走路过去。 而刑狱司这边,一个小时前。 捕头卫伟被劈头盖脸一顿训斥后,心里极为窝火,将石婉挂在架子上,一顿皮鞭抽打后,石婉被打晕了过去,浑身衣裳破破烂烂,一条条渗人的伤痕触目惊心。卫伟摆了摆手,示意手下的狱卒出去。狱卒看这种场景早就麻木了,点了点头后就下去了。 刑房内如森罗殿般阴森恐怖,昏暗的灯光将一套套刑具倒映在墙上。 卫伟手握着水瓢,水瓢就放在水缸旁,但他没有把水瓢放进水缸里舀水,而是挪向了一旁一桶红色的液体。 辣椒水、老虎凳历来是刑狱司最常用也是最有用的刑具,千万年来,自有刑具开始,这两种“利器”就一直存在。 因为它们简单粗暴直接! 卫伟阴笑一声,将辣椒水泼在石婉的身上,辣椒水顺着裂开的皮肤进入皮肉之中,一声声凄厉的叫喊声此起彼伏。在伤口上撒盐算什么,洒辣椒水才是最毒最霸道的。石婉痛的全身发抖,她已经完全痛的连叫都叫不出了。 卫伟摇了摇头,咂咂嘴,道:“我生平最恨的,是两种人,一种是不听话的人,另外一种是打女人的男人。但为了惩治第一种人,我也不在乎变成第二种人。” 石婉只觉得全身火辣辣的疼,疼的全身的肌肉都在颤抖,口水和眼泪不停的往外流淌着,全身每一寸皮肉都在痉挛的抽搐着。 卫伟皱了皱眉头,道:“你的炼尸术要比我见过的都高明,如果不是因为时间不够,材料不够,你恐怕就要炼制出不得了的东西了。说,你究竟是谁,属于南疆的哪股势力。” 石婉完全都听不到,一个人真正痛到无以复加的时候,身上所有感觉都会被封闭,这是人类自我保护的一种本能。 卫伟气急败坏,拉扯着石婉的头发,怒吼道:“说,只要你把炼尸术告诉我,我可以帮你离开这里。” 可是无论卫伟如何的喊叫,石婉都无动于衷,他撕下石婉一大片头发,被扯破的头皮正在渗出血来。石婉已经翻了白眼,卫伟惊恐的睁大眼睛,用手试了试石婉的鼻息,还有呼吸,这才松了口气。 看来是什么都问不出了,石婉被折磨的不成样子,他也怕石婉死了,到时候不好交代。至于为什么上面的人要留着石婉的命,他真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如果石婉死了,就一定要草草结案,按照惯例,就对外说畏罪自杀。那么,案子就必须了结,这样一来,就会得罪王室,他卫伟连个七品芝麻官都不是,只是一个小吏,王室动动手指就要了他的命。 卫伟是巫师境巅峰,这个境界说高不高,说低也不低。当场秦国全面驱逐益州巫师时,他还在窃喜,为什么?因为他的公门中人,自然不在驱逐之列。如今整个益州,他自认为除了他自己,没有人再比他的境界高了。 但每个人都有一个小目标,他的小目标,就是成为六扇门中的一员。六扇门在诸子百家时法家代表,后来秦统一六国,又因秦国暴增,六国势力复苏,纷纷建国。但整个中原大陆,六扇门都是法家的权威,势力垮遍整个中原大陆。水妙时代,中原诸神撤离,整个中原大陆步入王权时代,但要说每个刑捕最终愿望是什么?毫无疑问,一定是六扇门。六扇门的地位有多超然?与驱邪师公会不煌多让,甚至,总体势力要大得多,因为驱邪师公会各自为政,各国有各国的势力,但六扇门不同,六扇门只属于法家,换句话说,只听一个人的命令。 中原大陆,天下九分,秦、魏、蜀、赵、燕、韩、齐、楚,这八方势力,土地辽阔,巫师实力更是出众,还有一方,就是最神秘,最不好惹的——南疆。南疆不是一个国,而是一个联盟,虽然各自为政,但一旦有外地侵入,就会出奇的齐心。 而石婉所使用的炼尸术,就是南疆的一种巫术,秦赵与南疆接壤,特别是益州,不仅与赵国接壤,还与南疆接壤,所以卫伟特别需要提升自己的实力,才有可能被六扇门看中。 卫伟生怕石婉死了,命人请了大夫查看。 与此同时,当阎凤和冷天渔发现了午夜屠夫所在,当然想离开前往,但谁叫他们穷呢!买不起车,就只能打车,但很遗憾,现在是非常时期,自从午夜屠夫的事情一出来,谁还敢半夜开车,虽然说午夜屠夫的对象只是少女,但谁能保证得了午夜屠夫的口味会不会改变? 何况,午夜还在街上瞎晃悠的人,能打车的大部分都是少女,都没生意了,肯定出车就少了。 好不容易打了一辆车,司机居然开价三百块。天啊,就四五公里的事儿,至于嘛。 但没没办法,人家说多少就是多少吧。 风风火火的赶到案发现场,但在这一段期间,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 朱琴是鹏城某公司的一个小职员,像鹏城这样只有一百万常驻人口的小城市,她也只是很普通的一员。益州与赵国和南疆接壤,时有战乱发生,所以这样的城市也很难发展。刚从歌舞厅里出来,朱琴与男友难舍难分,男友溥琪睿想要送朱琴回家,当然了,男人嘛,想的不过就是那点破事儿。 溥琪睿说:“你看都这么晚了,很难打车的,不如我送你回去。” “行了吧,你那点小心思,我家里管的严,还是我自己走回去吧,反正也不远。”他们虽是男女朋友,但还没发生关系,溥琪睿倒是想发生关系,但奈何女方不让。 溥琪睿眼睛转了转,这个点了,当然是宾馆比较实际,于是说道:“最近发生午夜屠夫的事件,我实在不放心你,要不——” “要不?”朱琴冷笑两声,这男人啊,一旦得手了哪里会珍惜,自己辛苦点,也得试试这人是爱上自己的身体,还是爱上自己这人,“我家就在街那边,出不了事儿,你就乖乖回去休息,有事儿咱明天聊,啊!” “啊!”溥琪睿那叫一个气啊,花了那么多钱,叫了一群哥们灌醉朱琴,可是这节骨眼上却还是不能睡,这朱琴也真是能喝,都喝了那么多酒了还不醉。 这女人没醉,男人哪里有机会。 溥琪睿只有说:“那行吧,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 第三十六章事故 眼看着到嘴的肉飞了,溥琪睿那叫一个气啊,但又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提枪硬上吧。眼看着朱琴越走越远,溥琪睿有着趁着酒劲冲上去的冲动,但还是忍住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一时冲动蹲三年可划不来。 朱琴摇摇晃晃的走着,今天街上人真少,别说人,连车都看不见一辆。路灯瞎了好几盏,昏昏暗暗的,再加上头实在是太晕了。她有些后悔了,这几天到处传什么午夜屠夫,专杀少女,她可不想这么年轻就死了,自己的大好青春还长着呢。 忽然,朱琴感觉身后好像有人跟着,闪现出第一个念头,就是—— 会不会是午夜屠夫! “不会的,不会的。”自己怎么可能那么倒霉,走夜路的那么多,午夜屠夫就只有一个,怎么可能就被自己碰上。她不敢回头,听说人的身上有三把火,只要这三把火还燃着,鬼祟就近不了身。一但回头,鬼祟就会趁着自己回头吹掉一盏,只要火都灭了,那么死期也就到了。 但,要是午夜屠夫不是鬼祟,而是杀人变态怎么办? 想到这里,她马上回过了头。 眼前,一个身材高大,光着膀子,身上系着一条皮制围腰,满身的油污,手上拿着一把斩骨刀,正高高的举着,而他的脸,却是一张腐烂扭曲的脸,正狰狞的看着她。 朱琴想叫,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发不出声音。在她最后的视线里,居然看见了自己的脚,自己的身体,正摇摇晃晃的倒了下去,午夜屠夫提起她的脑袋,怪笑两声。 后面的,她就不知道了。 因为,她死了。 溥琪睿想想觉得不放心,以其说不放心,倒不如说不甘心,钱也花了,人情也卖了,可就是还没到手,这心里要真割舍得下,那就不叫男人了。他急急忙忙追了过去,正巧和一个人撞个满怀,而这个人,一只手拿着一把刀,另外一只手,提着一样东西。 是人头,而且,是朱琴的人头,他高声喊叫着,只喊了半声,就看见自己的头好像在飘。 阎凤和冷天渔赶到的时候,地上已经满是鲜血,两具无头的尸体,很显然是一男一女。脖子断裂处还在流血,他们刚死不九,血还是热的。 “来晚了。”阎凤惊愕的看着地上的尸体,断口处很平整,而且死了两个人,附近的居民灯没有一盏是开着的,他们一路跑来,也没有听到任何的声音。 太快,太快了。 虽然在电视或者手机里看过不少残忍杀人的电影片段,但那些都是假的,当真正看见一具真实的尸体摆在自己面前,倒在了血泊中,那种震撼和触目惊心,不禁让人心神荡漾。久久,他们都说不出话来。 直到听见警报声,他们才回过神来,阎凤看见血不知不觉间已经流到了自己的鞋底,赶紧道:“快走,不要被刑狱司的人看到是我们。” 被刑狱司的人看见,说不得他们会因为迟迟抓不到真凶,而把他们两个顶包。 你看,人刚死,自己两人在案发现场,这还不是“人赃并获”? 解释?真要栽赃嫁祸,给你毛的解释机会。 说跑就跑,慢一秒钟都有可能会把这短短的一生给葬送了。 刑狱司的车停了下来,卫伟面色凝重的走下了车,死了,又死了两个。而且警报声一路过来,附近的居民都亮起了灯,正探头探脑的伸头出来望。有的甚至已经拿起手机拍摄,虽然灯光昏暗,什么都看不清楚,但恰恰就是看不清楚就可怕。一片漆黑,刑狱司的车过来,隐隐约约的拍到一些血迹,再配上一些类似于“又死人了,好可怕”这样的文字,明天整个鹏城一定会炸了锅。 卫伟吩咐道:“去,挨家挨户的收,把他们的手机、相机,只要是能拍摄的家伙都给我砸了。” 一个捕快觉得很难做,这大半夜的私闯民宅,还把人家手机砸了,人家会给吗?于是他说道:“要是他们不给开门,或者不把手机给我们,那怎么办?” 卫伟冷冰冰的看了他一眼,说道:“这还用我教你?” “是。”捕快们纷纷上了楼,一家家的去检查,随后,就是打骂声,哭声,更可怕的是,还有一个女人因为和捕快起了争执,为了保护手机从楼上跳了下来,当场死亡。 卫伟的心跌到了谷底,看着这具刚死去的生命,还在地上做着最后的抽搐。他走了过去,把女人身边一起掉下来的手机踩了个粉碎:“还真有人不怕死。” 刑狱司收拾了现场,凶手究竟是谁,卫伟是有些眉目的,但没有实足的证据,他也不敢乱说。如果以后死的人越来越多,纸就包不住火啦。 刑狱司大门**肃穆,门口两名狱卒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手握两杆机枪,眼见卫伟铁青着脸从车上下来,上了楼梯,气冲冲的进了大门。狱卒的额头上冒出两粒豆大的汗珠,弄的额头上痒痒的,可是他们谁都不敢去擦。 卫伟刚进了门又折了回来,盯着其中一名狱卒,问道:“你很紧张?” 这名狱卒被问的一愣,赶忙道:“回捕头的话,我们——我们......” 另外一名狱卒犹豫了下,说道:“卫捕头,您还是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进去看看!”卫伟眼睛转了转,手心捏了把冷汗,急冲冲的走了进去,办公大厅里,除了值班的狱卒外,还有六个人坐在那里。他们坐的坐,站的站,而其中一个四十多岁,身穿官服的男子,头顶的乌纱帽一边高一边低,正背负着双手,背对着门外。 卫伟心底凉了半截,走上前去,抱拳单膝跪下:“卑职叩见县令大人。” 县令一回头,铁青着脸,看到卫伟,原本还摆着的一张臭脸,居然笑了起来,而且笑脸盈盈,说道:“卫捕头,你可算来了,卫捕头连日操劳,本官甚感惭愧,身为鹏城知县,居然什么忙都帮不上。幸好啊,燕州派来五位驱邪师,主办此次午夜屠夫案件,剩下的,你就不要管了,趁着有人帮忙,先休息几天,给自己放放假。” 燕州派过来的五名驱邪师听闻早就到了益州,而且这次只是协助办案,没听说是主办。而且,听县令的意思,是要把刑狱司交给他们来调令。这哪行啊,卫伟才是刑狱司的司长,鹏城的捕头。 卫伟自然是不会把这个权利放出去,这个案件对他也很重要,能不能一鸣惊人,被六扇门选中,就看这个案子办的如何了。 卫伟义正言辞,道:“大人说的哪里话,属下办案是属下的本分,谈不上辛劳,更何况这个案子已经有了新的进展。” 县令一把抓住卫伟的手,真恨不得马上掐死这个不知好歹的下属,县令毕竟是朝廷的官员,在外人面前还是要保持朝廷的体面。于是附耳说道:“今晚你给我桶了那么大的娄子,我告诉你,最好知难而退,否则不光是你要杀头,连本官的乌纱帽都不保了。” 今晚的事情,明明已经处理的很好了,为什么县令大人那么快就知道了。 正当卫伟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一样当时忽略了却至关重要的东西。 摄像头! 虽然制止了附近居民有可能会留着的证据,但却忽视了自己本部门的设备,而且这几天一直在监控室观察的人除了本部的人,还有——燕州五虎。 第三十七章神秘公子 事已至此,卫伟再据理力争也没什么用了,只会是越争越糟糕。他强制的忍下怒气,十年了,他等待这个大案子已经等了十年了,可是,现在却要把这个案子拱手相让。只差一点,只要给他一点点时间,他就能把午夜屠夫给揪出来。 他只有先保住自己的刑狱司司长的位置,才有可能再次翻身。 卫伟只能抱拳行礼道:“是,县令大人。” “哈哈哈!”老三李德顺忽然笑了起来,卫伟和县令的头扭了过去,满怀怨毒的看着李德顺。李德顺却当作没看见,说道:“多简单的任务,把你们搞的神经兮兮的,真是没用。” 卫伟捏紧拳头,这里还是刑狱司,他还是这里的头儿,可是燕州五虎居然当作在自己的地盘嘲笑自己。他之所以没有发作的原因,是因为杨跃在这里,杨跃是大巫境,只要杨跃在这里,想动他们是不可能的。 如果这件事不是一个杀人狂魔精心策划的杀人案件,而是一件与邪祟有关的案件,那就不是他可以力挽狂澜的事了。换句话说,在他这里称之为案件,他破了以后,不仅可以名声大噪,还能被六扇门所注意,有可能进入六扇门。但在驱邪师公会那里,却是任务,一个用钱就可以交易的任务,而且这次的任务回报还有一个附加条件,那就是益州的驱邪师公会又可以死灰复燃。那么接下来,益州禁止了十年的巫师又都会回来,各大家族,各种乌合之众,他们会回来,他们不仅会回来,还会极力的打压益州的衙门。 到那个时候,在益州地界,大秦的法律就会成为各大家族的巫师摆布的一张空纸,他这个刑狱司司长,又算得了什么? 这是一场神权与王权的博弈,事实上,这种博弈,已经结束了十年。 可是,这个案子,来的太过于迅猛,太过于诡异。 县令大人在第二天拼命的向记者解释昨夜发生的事,这群看热闹不闲事儿大的,将案件无限扩大化,还将昨夜跳楼的女人说成是受了刑狱司的【逼】迫,更有甚者,说是杀人灭口。 “闹吧,闹吧,人类,最喜欢的就是窝里横。”而在记者会场最后一排最右边的位置上,有着几个人,其中一人闲情自若的坐着,以一副看好戏的样子,嘴角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站在他身后的两人,都带着墨镜,身穿一身黑衣。其中一人弯腰低声道:“公子,买通记者把事情扩大化,会不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这位公子面色苍白,面庞消瘦,一对柳叶眉如新月的月牙儿,他诡异的笑了笑,道:“现在的益州,越乱越好,如此对我们有好处。” 站在身后的随从不免担心道:“据线人回报,秦国王室那边好像有异动,他们会不会察觉我们——” 公子笑容凝固,不屑道:“就算他们知道了又怎么样,等百鬼朝圣结束,所有的人类,都得死。” 随从道:“那姑奶奶那边——” 公子的脸上现出了怒容:“如果这件事弄砸了,你们和你们的家族,也不用活着了。” 两名随从全身一颤,都不说话了。 第一次正面交锋,却还是晚了一步。阎凤和冷天渔垂头丧气的回到那片破烂的房子里。小蔡已经睡下了,折腾了一夜,就算能在网吧里扎堆几天几夜不睡觉,那是游戏比这有意思,当然能振奋精神。 阎凤和冷天渔总结了这次失败的原因,都是因为没有趁手的交通工具。 冷天渔提议道:“不如,我们去租辆车,租个便宜点的,万一要是在打斗过程中把车给弄坏了,我们也陪得起。”他的考虑还是很周到的,要是与午夜屠夫正面交锋,免不了一场恶战。 阎凤反问道:“你有驾照?” 冷天渔摆了摆手,道:“我没有驾照,不过我会开。” “啊。”阎凤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觉得心酸,人家是富家公子,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自己这穷苦百姓出身,比不了,“可是你不觉得租辆车过来停在这个荒废了十年的片区里,会不会太扎眼?” 冷天渔也反应过来,他们之所以躲在这个地方,不就是为了掩人耳目:“那买自行车吧,那东西方便。” 阎凤点了点头,说:“行,先休息一会儿,下午再去买。” 冷天渔的未婚妻胡媚娘正伏案在办公桌上,认真的做着文案,她是一名服装设计师,在一家小公司里工作,每个月也就三千多的工资。但胡媚娘天生皮肤就好,而且家里也挺有钱的,不施粉黛荷花色,不用胭脂也能如四月的桃花。五官精致,眼角透出一丝丝妩媚,如果不是太胖影响了整体五官,那也绝对是倾国倾城。 很多人劝她减肥,被星探看中了,以后拍几部电影,也不需要什么困难的,危险的动作都是有替身,自己只要露露脸,大把钱进账,何必要在这小公司里干熬着。她总是笑笑,不说话。 劳累的一天,已经快七点了,天边只剩下一点余辉。胡媚娘叹了口气,这都几天了,自己这个未婚夫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连面都见不着。她拨通了电话,揉了揉发酸的肩膀,电话是打了第二遍,冷天渔才呢喃着接通了。 “喂!” 胡媚娘生气道:“喂,喂什么喂,你是去哪儿了,招呼也不打,你这婚还结不结了,不结趁早说,别耽误老娘时间。” “啊,亲爱的,别啊,我这不是忙嘛,这边还有点事情,等处理完了我就过去找你。”电话那头的冷天渔忽然就吓的清醒了,胡媚娘那边突然杀出个大姨妈,非得要两边家长见面谈日子。冷天渔只能敷衍着说等找机会回去见见父母,可冷天渔哪里敢回去。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坦然面对,这不,又出现了午夜屠夫。 胡媚娘心里那是一个气啊,女人都喜欢胡思乱想,这还没天黑呢就睡下了,那还得了:“说,你是不是和哪个小狐狸精鬼混。” 冷天渔憋屈得紧,小狐狸精,这破房子里就三个大男人,别说狐狸精,连个大妈都没有:“瞧你说的,我是那种人嘛,我和阎凤在一起,不信我把他叫起来。小凤,小凤,快起来救命。”说着,冷天渔推了推正在熟睡的阎凤。 阎凤一听“救命”二字,吓的做了起来,一副警觉的样子看着冷天渔,脸上无限懵【逼】:“什么情况,救谁的命,你的?” 冷天渔哭笑不得的解释着:“哥们的终生幸福就捏你手里了,别瞎说啊。” “额。”阎凤接过电话,“喂,哦,媚娘啊,这几天是挺忙的,这不,等下还要去买自行车。” “自行车?买啥自行车啊?”胡媚娘当然是不相信的,“你们可别告诉我,这都七八点了还要去买自行车!” “什么!”阎凤和冷天渔对视一眼,都这个点了,店铺早关门了,“坏了,今晚又得跑步。” 胡媚娘说:“别蒙我了,你们在哪儿,我去找你们。” 阎凤一喜:“对啊,她有车。” 第三十八章寻找 破烂的居民房,一排排黑灯瞎火的,里面不断的传出一股股恶臭。自从这里破败后,就一直都被流浪者占据,这些人,大多数都是神经不正常,无依无靠,只能混吃等死。这些人很可怜,有的是因为身待残疾,神经错乱,被家人抛弃;有的则是因为战乱逃到这里,找个暂时安稳的落脚处。 胡媚娘一个细皮嫩肉的姑娘家,站在难民房片区外,愣是不敢进去,她来到这个城市也七八年了,都不知道城市里居然有这么一个地方。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这里灯红酒绿的娱乐区或者喧嚣的旅馆、宾馆,那冷天渔就死定了。 冷天渔和阎凤走了出来,冷天渔和胡媚娘一顿寒暄之后,小蔡也走了出来。小蔡很憔悴,一边走着,眼睛还一直盯着电脑屏幕,也算是尽职尽责了。坐在车上,阎凤让胡媚娘往郊区开,这里离郊区也不算远。下了车,小蔡和阎凤很识趣的下了车,在一处草地上抽着烟。 冷天渔在车里和胡媚娘解释着,和胡媚娘谈了两年恋爱,也没告诉她自己是驱邪师的事儿。一来是因为“驱邪师”“巫师”这样的话题,在益州算是敏感词了;二来是因为他本来就没打算长呆,如果不是和胡媚娘谈恋爱,估计他也不会在鹏城呆这么长时间。 胡媚娘狐疑道:“所以,你们是益州最后的驱邪师?” 最后的驱邪师,说出来真心酸。 冷天渔点了点头,说:“是啊,使命感很强烈啊。” “哦。”胡媚娘说,“你需要我帮你们做什么吗?” 冷天渔睁大眼睛,像是重新认识胡媚娘一样:“你——帮我们?” 胡媚娘揪着冷天渔的耳朵,冷天渔疼的哇哇直叫:“亲——亲爱的,轻——轻点儿啊。” 胡媚娘横眉瞪眼,道:“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看啊,我男人是不是只会摆摆摊,骗骗无知的老大妈。”胡媚娘从决定和冷天渔在一起,就没想过冷天渔会是什么富家公子,更没想过他会是什么凤凰男。 真诚,有时候女人只要男人对他好,其他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冷天渔搓着可怜的耳朵,说道:“肯定的,我又不只是会吃饭,我也能干大事儿的。这个午夜屠夫,杀了那么多妙龄少女,我——” 胡媚娘恶狠狠的看着冷天渔,冷天渔赶紧改口:“是无辜的人,我肯定不会放过他的。” 胡媚娘满意的点了点头,冷天渔和阎凤说了胡媚娘要帮忙的事儿,开始觉得很疑惑,一般人遇到这种事情连躲都躲不急。不过想想,平常胡媚娘那是掏心掏肝的对冷天渔,他们遇到困难,怎么可能有袖手旁观的道理。心里对冷天渔那是羡慕嫉妒恨啊。 如果有一天,有一个女人也这样无条件的爱你,你会怎么样? “来了。”小蔡忽然紧张起来,“他出现在了监控区域。” 话音刚落,所有人都是全身一紧,如临大敌。午夜屠夫有多厉害,阎凤从看见那个刀口的时候就觉得不简单。弄不好,比鬼王血痕还要强。阎凤自问,如果鬼王血痕全盛时期,要想在他手下全身而退,怕是有些困难。 阎凤道:“在哪里?” 小蔡估算着午夜屠夫的行进路线,四人赶紧上车,势必要在燕州五虎的前面赶到,否则的话,可能连喝汤都没得喝了。 阎凤不在的这几天,木子花是累的话都说不出来,心里早就把阎凤骂了从上到下。一天得问赵佳媚十几遍阎凤什么时候回来,赵佳媚告诉他阎凤回老家探亲,可能要过些日子才会回来。 木子花刚睡下,就是觉得心里憋屈,辗转反侧,无法入眠。一下子爬了起来,心里想着得找个温柔的妹妹抚慰受伤的心灵。 这几天打车是真心难打,木子花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十一点。实在打不到车,就只能走路了。这几天午夜屠夫把整个城搅的人心惶惶,都不清楚现在还有没有温柔的小妹妹在等着他,那里亮着红灯,总有一个婀娜多姿,穿着妖娆的小妹妹,温柔的叫一声“好哥哥,来玩儿啊!” 想想,心里都痒痒。 木子花吹着口哨,手插裤兜,走在街上,看着临街门都关的死死的。这大街上,就他一个人,多少有些寂寥。 忽然,一股强大而充满了死亡的气息,令他的口哨声戛然而止。木子花慢慢的坐到了地上,尽量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一直等,等着那股可怕的气息慢慢的远走。 等感觉不到那股子气息后,木子花才稍稍松了口气:“这就是午夜屠夫嘛,好可怕的气息,这种实力,至少也是大巫境巅峰了吧。” 大巫境巅峰是什么实力,不需要太高超的巫师,也能拍着胸脯指着阎凤:“你这样的,我要打十个。” 当然,阎凤还没有和午夜屠夫正面交锋过,还信心满满的正满城找他。根据绿毛小蔡的说法,午夜屠夫大概三分钟后必然经过对面那条的路口。遇到这种事情,胡媚娘一介女流当然是不可能去的,绿毛小蔡看起来也就会打打游戏,真打起来也帮不上什么忙。 至于冷天渔,阎凤语重心长的说:“你在车里等着,我完事儿回来叫你。” 看着阎凤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冷天渔可不干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为啥不让自己去看热闹。冷天渔不服气道:“你不把咱当哥们了不是,就算哥们帮不上,长长见识也是好的。” 阎凤笑了笑,没有搭理他,信心满满,开玩笑,要这点自我安慰的精神都没有,还敢跑出来抓午夜屠夫,阎凤是这样想的,管他打得过打不过,先打了再说吧。没想到却被冷天渔看作是板上钉钉的事,这种危险的事情叫冷天渔去,搞不好不过是多拉个人垫背而已。 阎凤朝着对面那条街走去,冷天渔坐在副驾驶,正准备解开安全带,却被胡媚娘一把拉住:“你不要命啦?” 冷天渔眨巴着眼睛,说道:“以后什么事儿我都可以听你的,这件事我必须自己作主。” 可是,胡媚娘却丝毫没有要松开的意思:“听我的?听我的就不要去,你们面对的敌人,不是你们可以理解的强大。” “你个老娘们懂什么。”冷天渔甩开胡媚娘的手,扯开的安全带,说道:“要是危险,我就更加要去了,多一个人也有帮衬不是。” “你——”看着冷天渔一路小跑带干颠的朝阎凤追去,胡媚娘的心里五味俱全。她最喜欢冷天渔的,除了他的柔情,还有,他的责任感。只要冷天渔认为是对的事,就一定会去做。但现在可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但是她又不能做什么,只好在车里默默的祈求着,希望他们不要遇到午夜屠夫。 跟上去?屁话,那是无脑偶像剧的套路,她跟上去除了做累赘,什么都做不了。聪明的女人只会待在安全的地方等待结果,以不变应万变。 第三十九章正面交锋 宽阔的街道上没有一个人,原本繁华的商业街,却在发生午夜屠夫案件以后,变得冷冷清清。这种情况并不只是在这条街上,而是整个鹏城,皆是谈虎色变。更可气的是,自从卫伟捅了那次娄子,害得一个人坠楼丧命后,刑狱司好像也沉默了下来。原本还有巡逻队在街上换防巡逻,可现在,鹏城,当真如鬼城一般。 萧风瑟瑟,空气中,弥漫着死寂。 还有一股臭味,对,是臭味,就像死老鼠的味道,死了很多天,又臭又恶心。 阎凤的身后,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阎凤猛然回过头,他怕吗?他怕,如果说这个世上还有人不怕死,那个人,一定是个疯子。因为只有疯子才不会怜惜自己的性命。但有一些人,他们不是不怕死,而是知道有些事情必须去做,哪怕是死。 阎凤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这么明显的跟踪手段都毫无反应的话,那阎凤就是有十条命也不够死的。 可是—— “天渔!”阎凤的拳头快要打在冷天渔胖乎乎脸上的时候,发现跟在自己后面的居然是冷天渔,立刻就撤开了力道,由于力道过于迅猛,整个人差点扑上去,和冷天渔撞个满怀。 冷天渔也是愣住了,因为他跟出来的时候阎凤已经走远了,他只能小跑追来,又害怕惊动了午夜屠夫,只能先跑到近处再说。谁知差点挨了阎凤一记闷拳,要是真挨打了,也是白挨了。 阎凤不满道:“你怎么回事儿,不是叫你在车里好好待着吗?” 冷天渔嬉皮笑脸道:“这不是怕你有危险嘛。” 阎凤虽然对冷天渔的举动很感到,但这个时候好像不适合前仆后继的去送死吧,再不济,也得有人收尸不是。阎凤皱紧眉头,板着脸说:“你——嗨,算了,来都来了,我们就在这里等等吧。” 要是真被一锅端了,就好笑了。 这个时候也只能想点好的,气氛变得压抑而诡异,一股股臭味越来越近,伴随着的,还有一股股压迫感。 “来了!”阎凤的头扭向了街脚,距离他们一百米的地方,一个身材高大,满身横肉的男人,手握着一把宰骨刀,刀锋在路灯下闪着寒芒,光着膀子,系着一条皮围腰。围腰上沾满了皮屑和血污,还有一些油脂。而头上,已经开始腐烂变形,眼眶凹陷下去,整张脸暗黑,头皮剥落,连接着头盖骨,说不出的诡异恐怖。 冷天渔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他想过,这位杀人如麻的午夜屠夫有可能是妖怪,也有可能是某个连环变态杀手。但眼前这位是什么,鬼?行尸走肉? 阎凤捏紧拳头,手心已经全都是汗。这种感觉是什么,他是再清楚不过了,杀气,单纯的杀气,不带着一丝其他的情感,只是单纯的以杀戮而生。还有更可怕的是,境界压制。对方的境界起码超过了自己一个大境界,才会有这种明显的境界压制的压迫感。 “不可能。”阎凤忍不住惊呼出来,是不可能,人死了以后,所谓身死道消,无论多强大的人,在死了以后,都会如灯灭,真气会迅速流失,最后和一般的死人没有什么区别。可是这个人,显然是死了七天以上,才会腐烂成这个样子。 但奇特的是,除了头颅在腐烂,脖子以下,居然还和活着一样。 阎凤怂了,他原本以为午夜屠夫再厉害,也不会比鬼王血痕更厉害,现在看来,就算鬼王血痕就摆在这里,也不够午夜屠夫喝一壶。 光凭直觉就知道已经输了,所有生物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现在,阎凤和冷天渔的本能正告诉他们——逃! 赶紧逃,片刻都不要耽误。 阎凤退后了一步,就这一步,已经让冷天渔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冷天渔退后了三步,直勾勾的盯着午夜屠夫。 午夜屠夫也注意到了他们,正一步步的走了过来,速度不是很快,但每一步,都似乎带着死亡的气息。 一步,十步,百步。 一分钟过去了。 阎凤的脸上已经全都是冷汗,他大喊一声,冲了上去,以其坐以待毙,不如拼上一拼。他一跃而起,朝午夜屠夫脖子上就是一脚,这这一脚,就像踢在了钢板上,只有头上原本还连着一点的头皮掉了下来。午夜屠夫没有丝毫的表情,挥刀就砍了过来,这一刀,实在太快。刀锋,略过了阎凤的身下,割下一块衣布,若不是阎凤及时在空中翻了一个身,恐怕已经被砍成了两半。 当看到那两具被割开头颅的尸体脖颈断裂处,阎凤也绝想不到一把宰骨刀会有如此锋利。因为一般来说,宰骨刀是不会太锋利的,因为刀锋太利,刀刃容易断。 这得多好的钢锻造的钢刀才有这样的效果! 当然了,世事无绝对,达到相同效果的,就是金属性巫师,用金属性真气注入钢刀之内,就能提高钢刀的坚韧性。但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注入真气,就像电流经过不同的物质也会有不同的损耗。 阎凤和午夜屠夫交手三招,仅仅只用了半分钟不到,自身的真气就已经耗损了一大半。午夜屠夫的出身很快,他只能用真气阻隔使速度放慢。但午夜屠夫的境界比自己高出一个大境界,要不是午夜屠夫看起来没什么应变能力,估计阎凤此时已经被劈成了两半。 对,没有应变能力,就像一台机器,使的招式也是简单的横劈,竖砍,斜划。 “控魂术!”阎凤第一反应,是他师父交给他的控魂术一类的巫术,但如果《控魂术》真那么烂大街的话,大师兄黄行方也不会设计害他了。 “跑!”阎凤大声叫道,打不过,当然得跑了,再不跑脑袋就得搬家了。阎凤想过午夜屠夫很强,但没想到已经强到这种地步。 虽然打斗时间尚短,但在一旁完全插不上手的冷天渔已经懵【逼】了,当听见“跑”的一声,哪还管得了那么多,撒腿就跑。但冷天渔的身材决定了速度,再加上他平常本来就很少运动,不一会儿就被追上了,冷天渔下意识的捂住头,全身颤抖,头皮发麻,已经在想像自己的头颅被砍掉的情形。 可是,午夜屠夫却从他们身旁跑了过去,直追前面的阎凤。 阎凤跑了一段路,想到胡媚娘和绿毛小蔡就在前面车里,要是把午夜屠夫引到了那里,岂不是害了他们?阎凤忽然顿步,扭过头去,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朝着午夜屠夫怒吼道:“来吧,你这陀烂肉。” 午夜屠夫庞硕的身躯离他只有五步,四步—— 第四十章意外收获 阎凤看着那把刀离自己越来越近,刀锋在路灯下闪闪发亮。 “他【妈】的,今天,老子就要死在这里了吗?”阎凤咬着牙,左眼眼球如火炭般滚烫,瞳孔内,那个如火炼般的摇曳的“犬”字越来越清晰,而在犬字旁,有一个字,也在渐渐浮现。 刀锋,离阎凤的头颅只有十公分。 突然,一只脚从午夜屠夫和阎凤之间向上一挑,直踹到午夜屠夫的手臂上,阎凤看到,有一个人,从天而降,一脚踹飞了午夜屠夫的手中刀。刀飞起,在空中不断的选择着,落到半空,插进了午夜屠夫宽厚的后背。 好霸道的一脚。 阎凤想看看这位恩公到底是谁,可是对方蒙着面,身材消瘦,比阎凤高处一些,能一脚踹出这样力道的人,境界起码也在大巫境。可是,整个益州,别说大巫境,巫师境的恐怕也只有两个人,一个是阎凤,另外一个,是卫伟。阎凤可不认为卫伟会蒙着面,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来救自己这一条小命。 阎凤那是千恩万谢:“多谢侠士仗义一脚,他日——” “还不快跑。”来救他的那个人,故意压低着声音,但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连他都没有自信可以打得过午夜屠夫。 恰巧,远处,街的尽头,约莫有四五辆车冲了过来,是刑狱司的车。 午夜屠夫拔掉后背的刀,可是却一滴血都没有流出来,一丝犹豫都没有的就往旁边的商场方向跑了。 阎凤不喜欢卫伟,也想离开,扭头看看旁边那位刚刚救他的侠士,早就跑的没影儿了。 阎凤正想跑,车上下来十几个刑捕,手上提着清一色的***,迅速将他和冷天渔围了起来。阎凤举起了手,遇到这种情况,感觉举手示意自己不反抗是最明智的选择。卫伟就算再为难他,也不敢当众杀了他。但要是阎凤还不知趣,卫伟找个理由,就说他“拒不受捕”,然后一枪打过来,阎凤可不认为自己有挡子弹的能力,更何况是近距离杀伤性最强的***。 冷天渔则是抱头蹲了下去,电视里不都这么演嘛。 而让阎凤很意外的是,车上下来的人不是卫伟,而是——杨跃! 杨跃挥了挥手,示意刑捕撤走,有些意外,道:“怎么是你们?” 阎凤耸了耸肩,道:“无聊,出来散散步。” 杨跃皱了皱眉头,燕州四虎也跟着下了车,但都没说话,一双双眼睛都看着杨跃。杨跃道:“你们遇到了?” 杨跃他们也是看到了监控,估算出午夜屠夫的行进路线,但是他们晚到了三分钟,一过来,午夜屠夫影子都没有了。 阎凤无辜的摇了摇头,他对杨跃的好感度几乎等于零:“你们在说什么,我们遇到什么了?” 杨跃挥了挥手,道:“收队。” 刑捕接了命令,立刻回到了车上。杨跃戳了戳还在举着手的阎凤,说道:“明天早上八点,公园里,有胆子就过来。” 阎凤冷笑一声,说道:“奉陪到底。” 杨跃他们走后,阎凤才放下手来,嘴上说的硬气,其实这颗小心脏早就吓的瞎跳了。冷天渔走了过来,询问道:“他刚才说什么?” 阎凤笑了起来,笑,可以掩饰恐惧。刚才他真的很害怕,那么多支枪抵着脑袋,那种感觉,就像在两座悬崖间套了根钢丝,而他,就在钢丝上摇摇晃晃的走着,而身下,就是万丈深渊。 死亡的恐惧! 笑了会儿,阎凤道:“没什么,我们回去吧。” 刚走了两步,阎凤忽然顿住,冷天渔问他怎么了,他说:“扶,扶一下我,我的腿好像麻了。” “哦。”冷天渔把阎凤架在肩膀上,阎凤的衣裳都已经被汗水浸湿了,大概只有真挚的朋友,才能理解他此时的恐惧。 回到车上,胡媚娘看到他们回来,居然什么都没问。这条大街上又没什么遮蔽的东西,虽然看的迷迷糊糊,但也看到了刑狱司的车过来,没多会儿又走了。 第二天,阎凤很早就起来了,去公园里要坐十几分钟的车,到的时候才七点半,但杨跃已经在草地的座椅上坐着了,而且只有他一个。 阎凤也坐了下去,冷冰冰的说:“我来了。” 他没有告诉冷天渔,是怕杨跃万一设陷阱害他,让冷天渔来也只是一起下黄泉。这倒不是说阎凤过于小心,而是他经历的已经太多太多了。 “额。”杨跃不咸不淡的回了一句,然后把一本文件夹扔在他的腿上,“这里是午夜屠夫目前为止的所有卷宗。” “恩?”阎凤将信将疑的翻开文件夹,里面果然是午夜屠夫的所有信息备份,那些一个个惨死的少女,从第一个开始,手法都是一样的。 杨跃没有去看他,而是看了看左右,这个时候公园里人还少,大多都是老头老太太。杨跃道:“从第一具尸体被发现到今天,一共死了七个人,其中六个是少女,一个是男的,年纪都在十八岁到二十二岁之间。这个男的死应该是一个意外,他们有两个共同点,第一,都是晚上午夜,也就是亥时到子时之间,头颅被割去,然后第二天发现了头颅,头颅上都有一个锥子大小的洞,不是很显眼,被头发覆盖住,所以也只有仵作和我们知道。” 阎凤很快看完卷宗,他不明白杨跃这是什么意思,好人也当,坏人也当?昨天晚上差点没把他吓的尿裤子。阎凤皱眉道:“你什么意思?” 杨跃道:“我知道的就这么多。”说完,杨跃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阎凤不是很理解,杨跃从宋亦文死后,就一直【逼】迫赵佳媚交出益州驱邪师公会的公会会长令牌,怎么可能会这么好心,既把驱邪师公会和益州知府的约定告诉赵佳媚,现在又把所有案件相关文件全部给自己。 他想做什么? “他想做什么?”同样的问题,在阎凤把文件给冷天渔看的时候,也是这样问的。阎凤白了他一眼,说道:“你觉得我是杨跃肚子里的蛔虫?” “额!”冷天渔猜测道,“是不是他也不知道午夜屠夫的来历,所以才把文件交给我们,让我们去抓?” 阎凤自嘲的笑了笑,道:“你觉得燕州五虎在整个秦国驱邪师公会里,是什么水平?” “什么水平?”冷天渔嘀咕道,“不是说杨跃只是大巫境界,其他四个也就是巫师境,境界不是很高。” 阎凤倒是稀奇的看着冷天渔,他一个巫徒境的,居然评论巫师境的不是很高。阎凤摇了摇头,说:“中原大陆的巫师,分为六个境界,分别是巫徒,巫师,大巫,巫王,巫圣,巫神。巫神在中原大陆几百年来都没有出现过,目前已知的最高境界,是巫圣,齐王的公子姜毅,是其中的翘楚,三十岁到达巫圣境,被称为三百年来的天才中的天才,而事实上,在已知历史当中,一千年都未必有一个。他是最有希望,冲击到与传说中的神比肩的人。自从神离开中原大陆后,巫神境就成为了传说。而整个秦国,已知巫圣境的人,只有一个,乃当今秦王的的王叔,贤君侯赵辛,但听说他已年近古稀,最近几年很少活动,有没有活着还尚未可知。其他国家我不知道,但就整个秦国来说,大巫境,已经很强了。” 第四十一章起哄 听阎凤这么一分析,身为小小的巫徒境的冷天渔算是明白了那么一点点。巫徒境也不过就是比普通人强上那么一点点,到了巫师境才会感觉到什么才是力量,所以冷天渔很难理解力量也很正常。 阎凤继续说道:“杨跃的名声,十年前在益州就很出名了,那个时候燕州五虎还不是燕州五虎,而是益州五虎。只要杨跃他们五个在益州,连益州的鬼王血痕,都不敢太嚣张。否则,杨跃去了燕州之后,燕州总公会的长老们,也不会任由杨跃他们五个在益州出出入入。而且燕州五虎,在燕州也同样威名赫赫,那是因为他们五个人的阵法,以他们的境界,能在瞬间结阵,他们的实力可想而之。” 其中阎凤和冷天渔说这么多作用也不大,没有亲眼见到燕州五虎布阵的人,是很难想像瞬间布阵是个什么样的概念。 “哦,原来是这样啊!”果然,冷天渔露出一个洞察一切的表情,其实内心也是懵【逼】一片。冷天渔说:“所以你觉得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阎凤摇了摇头,道:“捉摸不透,或许,他真的对宋大哥还有那么一点点情分。” “恩?”阎凤的电话响了,可他却露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表情,然后接通了电话,简单的说了几句“恩,啊,哦!”之后就挂断了电话。 冷天渔很好奇,难道是赵佳媚打来的? “不是,你绝对想不到。”阎凤有些哭笑不得,“是王娴!” 他当然想像不到,一个人在遭逢变故后,会发生多大的转变,一个人有恃无恐,多半有所依仗。 一向坚强的王娴,终于还是垮了。 阎凤出来找王娴的时候,冷天渔想说些什么,但却还是什么都没说。胡媚娘曾经再三告诫,这个时候的王娴,已经不是当初的她了。 王娴约见阎凤的地方,就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那个环境很好的水上餐厅。 “好久不见。”王娴主动打着招呼,似乎很多有着一点点暧昧的男女,都喜欢用这句话来作为开场白。 王娴今天很漂亮,事实上,她本来就很漂亮,而且,身材也很傲人。她之所以骄傲,眼高于顶,自然有她自傲的本钱。如果一个人什么骄傲的本钱都没有,还是那般高高在上的感觉,那这个人就不是骄傲,而是自大。王娴受了很多,眼袋也深了一些,但却还尽量的表现出轻松的表情,让人觉得很心疼。阎凤联想到最近发生在她身上的事,也不免生出怜惜之情。 美女,通常都会让男人很容易就生出这种感情。 “是啊,好久不见。”也不知阎凤回到这句话时,是个什么样的心情,要说阎凤对她有多深的感情,那倒也不见得,但一个女人要是长的太好看,身材又让男人想入非非,想说毫不动心,那绝对是句违心的谎话。 所以说,很多事情都是注定了的,比如说聪明的人,学习不用比别人用工,却比别人成绩要好得多;漂亮的人,不需要太用心,就一定要收获比平常人更多的爱。 这个世界,本来就很不公平。 “你还好吗?”阎凤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很后悔了,一个死了舅舅又死了娘的人,会好得到哪里去? “很好。”王娴露出一种很职业性的微笑,虽然不是很真诚,但配合着她姣好的脸庞,倒也事半功倍。 阎凤此时忽然想起胡媚娘的话——不要和这个女人又太过亲密的接触! 为什么?就连现在的阎凤,也不知道胡媚娘为什么说这样的话。如果有个面容姣好,身材火辣,还有一点稳定的事业的女人,和一个没什么前途,其他也很一般般的男人示好,哪怕是年长几岁,怕是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吧。 这个世界,是一个趋向于公平的世界。 女人经活不经老,男人经老不经活。所以一个女人长她的男人几岁,那么去世的过程所带来的时间差,就不会太长。而且扪心自问,一个男人对于同一个女人对于【性】,也就是三年。七年之痒也就是书本上的概念词,你能吃同样味道的红烧肉吃七年,算你厉害。 一个女人,在最需要人疼爱的时候,是最脆弱的时候。 王娴算是女人当中,比较坚强的那一类人。 她依然保持着她一惯的风度,但也要比之前弱势一些,她说:“我的那些舅舅们,占据了我母亲的祖屋,我现在还要还新房子的房贷,压力很大。” 阎凤露出一种很尴尬的微笑,阎凤的职业很特殊,也许一夜之间,就能买上一套房,也许买房买车,根本就不用去想。 此时,阎凤的电话响了,他的电话铃声,是某个他最喜欢的明星所唱的歌曲——“此时无声胜有声。” 这倒挺符合他现在的心情。 电话才一接通,冷天渔那杆子声音,马上就叫喳喳的说:“老板娘有事找你。” “哦,知道了。”阎凤挂断了电话,这个时候,老板娘应该是无限期的放假给自己才对啊。他尴尬的对王娴说:“我有点事情。” 谁知,王娴立刻站起了身,说道:“没关系,我刚好也有些事情,先走了。” 说着,王娴说走就走,留下一个暧昧的笑容。 阎凤说了几句客套话,王娴走后,她拨通了老板娘的电话:“喂!” “赶快回来,木子花那个王【八】蛋居然说他病了,赶紧回来,这掌勺的活儿还得你干。”赵佳媚是这样说的,阎凤很奇怪,木子花的身体,怎么忽然就垮了?饭店的生意要做,驱邪师的任务要做,这【T,M】得多苦逼才能混到这份上。也难怪阎凤会想接手益州驱邪师公会,那样就不会那么苦【逼】了。但他不会去想,赵佳媚身为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长,又是酒楼老板娘,还不是同样苦【逼】。 炒了一下午的菜后,在吃员工餐的时候,阎凤夹着一碟菜,久久不能入口。他当然有意见,又要顾着酒楼的生意,又要顾着驱邪师的身份,也是不足为外人道了,否则的话,他真想指着赵佳媚的头喷他几句。 到底是要自己干啥! 今晚吃饭的时候,还真有点特殊待遇,倒不是赵佳媚给的,而是——余一妹,余一妹又是加饭,又是拖凳子给阎凤坐下,还时不时的加菜。这还不打紧,从柜台拿出几凭啤酒,阎凤只要一满,就给他加上。 阎凤被搞的都不好意思了:“一妹,咱自家人,有些礼性能免则免吧。” “那哪成啊,你今天辛苦了不是。”余一妹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说的话,那一个二十岁的成熟男人都无话可说。阎凤只有说道:“不用,不用这么客气,我们——” 阎凤本来想说,我们只是同事,余一妹的心阎凤当然知道,可是——她才十五岁啊! “在咱们南疆,男人喝醉了,女人都会在一旁伺候的。”余一妹的表情很怪异,说不清的暧昧。 “南疆!”阎凤很是诧异,余一妹居然是南疆的人。 益州与南疆接壤,所有有几个南疆的人也不是很惊讶的事儿,更何况赵佳媚是什么人,谁的工钱便宜就用谁,木子花那样来历不明的人,不是一样的纳入其中? “听说南疆的女孩子,十五六岁就嫁了,看来一妹是春心洋溢了。”还有一个看热闹不闲事儿大的,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余一妹也不否认,直接说道:“我们南疆的女孩子都很率真,只要认定了的,就一定要认到低。”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直盯着阎凤。余一妹长相很普通,但性子刚烈,而且是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没点机灵劲儿,赵佳媚也不会让她点菜。 “额!”阎凤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那群看热闹不闲事儿大的,还在一边起哄:“阎师,你就从了吧,我看行啊。” 阎凤希望赵佳媚来解围,但赵佳媚还在算帐,大家都在吃饭,她都要把账算清楚了,才会过来吃饭。赵佳媚是没什么希望了,遇到困难还得靠自己,阎凤笑了笑,道:“我有些醉了,就回去休息了。” 说着,阎凤就站了起来,还不忘摸了摸脑袋,装作醉了的样子,余一妹的样子很怪异,她虽然年轻,但也不傻。 阎凤回到家,冷天渔还在看电视,看阎凤一脸臭臭的,随意说了句:“老板娘又骂你了?” 赵佳媚虽然爱骂人,但这件事,的确没赵佳媚什么事儿。 “恩。”阎凤随意搭了一句,看了看原来自己的房间,说道,“我师兄,今天没出来?” 冷天渔耸了耸肩,说道:“是啊,今天一天就没出来,真不知道靠什么生活。” 第四十二章请神容易送神难 三室两厅的住房里,冷天渔住在左边的房间里,而右边第一间房间原本是阎凤住,后来他师兄严雪山来了以后,就让他住在自己的房间里。而右边的第二间房间,听老王叔说,那个房间里放一个坛子,而坛子里封印了一个不得了的鬼魂。阎凤刚住进来的时候就感觉那个房间阴森森的,而且自己的房间明显要小得多,应该是有隔层,隔层里建立着某种强大的阵法。 阎凤很后悔当初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房间让出来,要是严雪山发现了最后一个房间里的秘密,偷偷的刨开一个洞,把里面的恶鬼给放了出来,先不说对得起对不起王叔的嘱托,那东西要出来,得死多少人,算谁的? 可是,要是贴着脸把严雪山轰出来,这点原本就微薄的师兄弟情分算是尽了,而且也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阎凤不放心的走了过去,敲了敲门:“二师兄,二师兄,在不?” “等等,我起来开门。”严雪山打开了门,把头探了出来,有些鬼鬼祟祟的意思,“怎么了,这么晚了。” 阎凤微微皱眉,该不是严雪山真的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啊,但面子总是要给的,于是尴尬的笑了笑,道:“啊,听天渔说你一天都没出来了,我以为你病了,你没什么事吧。” 严雪山摇了摇头,把门打开,把阎凤让了进来:“没什么事,就是今天头有点疼,所以睡了一天,这人,真是年纪大了。” 阎凤也不客气,直接走了进去,看了看房间里的动静。还好,是自己多心了,房间里没有任何异样,只是自己前几天失手打碎的镜子就剩下一个框在那里,玻璃碎片都已经被清扫干净了。阎凤尴尬的笑了笑,道:“啊,没事就好,有什么事尽管开口,我们怎么说也是师兄弟嘛。”但心里却盘算着,怎么把这尊瘟神送走。 要不,让他去住隔壁?反正王叔已经死了,而且在鬼魂临走之前,还把房子送给了他。但王叔作为守墓人,谁敢保证他家里没点什么东西是见不得人的,还是别给自己添堵了。等午夜屠夫的事情过了以后,就找个机会把人请走。 严雪山脸色已经苍白,但伤应该是好了不少,那地方毕竟私密,阎凤也不可能给他查看。严雪山心里的小算盘当然是有的,赖在这里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来是为了养伤,命根子已经没了,以后人生是要失去一大乐趣了,趁机找找阎凤会不会把《控魂术》藏在这里,当然这也只是想想,阎凤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藏在房间里,然后把房间让给他,好让他去找?二来,也是为了躲避大师兄黄行方的追杀,黄行方既然对他起了杀心,那是铁定不会放过他的,之所以还没有来找他,那是因为益州现在全面戒严,要不是阎凤藏着他,估计他已经被益州军方“突突突”了。 严雪山点了点头,说:“那是,我哪儿会跟你客气,行了,我有点累了,先睡觉了。” 这严雪山也不客气,打了个呵欠,阎凤这心里一万只羊驼奔腾而过,请神容易送神难。 阎凤脸臭臭的坐在沙发上,原来还以为可以借这次的机会,让严雪山给自己说说当年那件事情,证明自己的清白,可谁知道严雪山嘴严得很,阎凤一提当年的事情,他就顾左右而言他。这就更让阎凤明白了,严雪山肯定也是参和其中。他现在还打不过黄行方,不然的话也不会憋在益州受人鸟气。 这个场子他肯定是要找回来的。 冷天渔看他的心情沉重,手拐了拐阎凤的腰,低声说道:“要不,我找机会把他弄死?” 阎凤惊讶的看着冷天渔:“不是,你这什么意思?” “砒霜、鹤顶红我虽然弄不到,但老鼠药,蟑螂药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冷天渔挑了挑眉毛,他早就看严雪山不顺眼了。 阎凤咂咂嘴,道:“冷天渔同志,你这个思想很危险啊。” 冷天渔神神秘秘的说道:“蒙汗药虽然没有,安眠药还是能弄到的,然后分尸抛河里,放心,我一定能做的干干净净的。” “额!”这还是自己认识的那个冷天渔吗?说出的话都能把人吓死,“就算抓不到午夜屠夫,我们也不用把自己弄成神经病吧。”说着,他还把手伸了过去,想看看冷天渔是不是发烧了。 “你搞毛线啊。”冷天渔把阎凤的手拍掉,然后义正言辞的说,“我这是站在变态凶手的角度上考虑问题,我觉着吧,午夜屠夫很有可能是某个隐藏在鹏城的大巫境巫师,忽然受了什么刺激,专找夜不归宿的少女下手,以满足他变态的心理。” 阎凤惊讶的看着冷天渔,忍不住伸出一个大拇指:“哟,这分析的,头头是道啊。” 忽然,阎凤的手机响了,居然是余一妹。今天余一妹把阎凤搞的很尴尬,男女之间的感情,不是说勉强得来的,而且阎凤也不想把罪恶的手伸向未成年少女。电话打了一个又一个,阎凤都没有接。冷天渔就奇怪了:“你怎么不接电话,说不定有什么急事儿呢?” “咳,一个小屁孩能有什么急事儿,瞎闹呗。”阎凤把手机直接关机了,感情这种事情,快刀斩乱麻,能快点处理就快点处理,否则的话——剪不断理还乱啊! 第二天,阳光透过阳台照进了客厅,晒在阎凤的眼睛上疼的很。阎凤爬了起来,抓了抓脑袋,正奇怪现在几点了,闹钟怎么没响。拿出手机,手机已经关机了,他才想起来,昨天晚上余一妹一直打电话给他,他就干脆就手机给关了。现在想开,手机却没电了。 他找了充电器,把手机充上,跑厨房打开煤气灶,煮了包泡面吃。 正吃着,大门被“咚咚咚”的敲着,阎凤心里一慌,余一妹不会是电话打不通,直接上门来找了吧。不会随即想想不可能,因为他的住处一直都是保密的,店里除了老板娘赵佳媚,其他人不知道。 阎凤还是不放心的朝猫眼里看了一眼,果然,是赵佳媚。阎凤打开了门,这位老板娘平时可是忙得很,很少会来这里。 阎凤打开了门,勉强的笑了笑,道:“哟,老板娘今天挺有时间啊。” 赵佳媚则是满脸阴沉,没心情和阎凤打哈哈:“昨天晚上余一妹喝醉了,还提着两瓶酒走大街上边喝边到处游荡。” “你是说,她昨天晚上喝醉了,在大街上游荡?”阎凤的心凉了半截,余一妹昨晚肯定没有回宿舍,她是住店里的,和其他女服务员住在一起。要在平时也没什么,其他女服务员也正值青春期,免不了被男孩子约出去唱歌泡吧,来个夜不归宿也不稀奇。 但余一妹不一样,她平常就很少会晚上出去,也绝不在外面过夜。要是今天余一妹回去上班了,赵佳媚也不会出现在这里。 阎凤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问道:“她——还好吧?” 赵佳媚凝眉道:“她昨晚没有回来,今天也没有回来,她昨天晚上十二点多的时候打了个电话给我,说你故意不接她的电话,她很伤心。” 阎凤有些不高兴,道:“接不接谁电话,是我的自由吧。” 她不太明白赵佳媚是什么意思,大清早的来没头没脑的说这番话,如果是余一妹失踪了—— 半夜! 阎凤的心,沉到了谷底。 第四十三章条件 阎凤连脸都没来得及洗,拿上充了一点电的手机就想往外跑,赵佳媚却拉住了他,对他摇了摇头,说道:“你不用去找了,她已经被找到了。” 阎凤听见找到了,一颗心终于落了下去,要是余一妹不幸因为自己而被午夜屠夫给杀了,那这辈子就别想心安理得了。阎凤笑了笑,道:“咳,我不是说了嘛,她还小,等她长大了,成年了,说不定能找到更好的男人。” 这就跟女孩子不喜欢某个男人的时候最喜欢找的借口:“你会找到比我好的人。” 可是,赵佳媚却无奈的摇了摇头,说:“她不会长大了,也不会成年了,她的尸体,在刑狱司的停尸间,你想去看,就去看看吧。” “尸体”这两个字,在阎凤的脑袋里炸开,他惊讶的看着赵佳媚,嘴角轻轻抽搐着,他难以置信的看着赵佳媚:“她,死了?” 赵佳媚点了点头,说道:“她的头颅,今天早上被一个路人发现了,尸体和头颅现在大概已经缝合好了吧。” 这无异于是晴天霹雳,昨天还在嘻嘻哈哈,活泼开朗的女孩子,今天,居然就成为了一具冰冷的尸体。阎凤自以为这一生看过很多很多死亡,自以为已经不会再对任何人的死感到悲伤和惋惜。那是因为,那些人与他没有关系,甚至他连见都没有见过,所以别人的死,对他来说只是一个数字。这世上每天都有人死,都有人因为各种原因离开人世。但有一天,一个与他朝夕相处的人,那个活泼开朗,总是受了委屈往肚子里咽的小姑娘。她背井离乡,来到这座城市里打工,如果昨晚,他没有那么绝情,或者,他欣然接受了她的爱意,那么现在,她是不是还能每天给自己盛饭,每天还在嘻嘻哈哈的说笑? 昨天晚上,死了三个人,已经不局限于一个受害者,也不局限于半夜还在街上的少女。昨天晚上,除了余一妹是在街上喝的醉醺醺的游荡外,其他两个,是一对母子,妇女三十多岁,离异,独子抚养六岁的儿子,可是就在昨天晚上,这对母子在梦中被砍掉了脑袋。没有头颅的尸体,脖颈处的血液染红了铺盖,流下了床。他们甚至连挣扎的痕迹都没有,今天早上,三颗头颅被抛在了同一个地方。 三具尸体,停放在刑狱司的停尸间里,就这么安静的躺在那里,和这里的冷气一样冰冷。 余一妹的头颅和脖颈做了缝合,她苍白的脸上,失去了往日的神彩。昨天晚上,这个入世未深的女孩子,还红着面颊向自己表白,她欢快的笑声,还萦绕在耳旁。 穿着白大褂的仵作深深的皱着眉头,递过一本文件,说道:“刚有个女的说你是她的家人,在上面签个字吧。” 阎凤拿起了笔,他的手,不停的颤抖着,眼白布满了血丝,眼泪不争气的往外流淌。人在伤心处时,其实是哭不出声来的,尤其是男人。阎凤歪歪斜斜的把自己的名字写了下去,他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写下去的,也不太清楚自己是怎么回到停尸间外的椅子上坐着的。 他只感觉脑子很乱,手脚很软。 “阎凤!”走廊的尽头,一个人拄着拐杖,急冲冲的向阎凤一跳一跳的过来,他嘶吼一声,阎凤抬起了头,是木子花,他的右腿上打着石膏,看起来很严重的样子。 阎凤站了起来,如果说此时能有人可以倾述的话,那木子花就再合适不过了:“花花——” “啪!”木子花上去就是一巴掌,怒目圆睁。 阎凤惊讶的看着木子花,他不明白,不明白木子花为什么要打他。 木子花咬牙切齿,冷冰冰的说道:“你【T,M】的白白夹着根东西,算老子看错了你,你就不是个男人。” 赵佳媚从后面缓缓的走了过来,没有说什么,而是静静的看着他们。 杨跃从走廊尽头拐了过来,扫视了眼他们,对着阎凤说道:“你跟我走吧。” 阎凤很想跟木子花解释,可是,该怎么解释?如果他和木子花换个位置,此时此刻,估计阎凤已经暴打他了,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大嘴巴子。 所以阎凤没有解释,也没有说话,他默默的跟在杨跃的身后,也不敢回头去看朋友失望和愤怒的眼神。 杨跃的办公室,就是刑狱司司长的办公室,曾经,不,应该说几天前,这个办公室还属于卫伟,此时的卫伟已经放了个大假,至于放多久,也许是一阵子,也许是一辈子。但杨跃只是代表秦国驱邪师公会来到这个位置,行驶刑狱司司长的权利。所以杨跃并没有改动这个办公室内的所有布置,因为对他来说,这里只是发号施令的地方。还别说,只要一道命令发出去,刑狱司上下全体狱卒、刑捕、仵作,都会听命于他,或许,这就是权利。 杨跃并没有兴趣感受阎凤的遭遇,挥了挥手,指了指他对面的椅子,示意他坐下。 阎凤没有去坐,他的心已经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把那个该死的午夜屠夫千刀万剐。阎凤道:“有什么事,你直说吧。” 杨跃楞了一下,原本以为阎凤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辈,初生牛犊不怕虎,现在正急的满世界找午夜屠夫报仇,其实这种心情可以理解,自己在他这么大年纪的时候,遇到这种事情,不可能淡定的跟一个不太熟甚至有些仇怨的人平心静气的说句话。杨跃道:“我希望你和我一起合作,一起抓住午夜屠夫,功劳大家分。但这样的话,益州驱邪师公会就很难会继续掌握在赵佳媚的手里。” 当然,因为一旦阎凤答应合作,这件事就完全撇开了赵佳媚,功劳也和她没有半分关系。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当初总公会迫于压力把公会会长的位置给了赵佳媚,可赵佳媚这么多年一点成绩都没有,其他七个公会的分会长早就对赵佳媚颇有微词,只是碍于所谓的义气和公道,还卖着已经死七多年的宋亦文的面子。但赵佳媚一但在这件事上没有半分功劳,就算原本还在支持赵佳媚的分会驱邪师,也会立刻闭上嘴巴,从支持变成中立。 因为这个世界永远不会改变——强者为尊。 弱肉强食虽然被人类所美化,加上了公道,但本质是不会改变的。公道只会站在强者这一边,永远都不会改变。 阎凤不是很明白杨跃的意思:“我只是一个低级驱邪师,对你们的帮助怕是不大。” 杨跃挥了挥手,说道:“直说吧,赵佳媚虽然一直都在努力的改变益州公会的现状,她是个做生意的能人,但对巫师的能力和权利,根本就一无所知。这样下去,她只会彻底激怒总公会的几位长老。虽然我不是很清楚你的能力,而且你的资料上显示的是,你的境界只是巫徒,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你的境界至少是巫师境巅峰,你的真气在愤怒之下爆发的力量,居然会让我这个大巫境初期的巫师感觉到危险,说白了,我很看中你,我希望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长这个位置,可以借由这次午夜屠夫事件,交给你。” “呵呵。”阎凤笑了,连他自己都没有想过,今天的他,还能笑得出来。 第四十四章意外收获 办公室里充满了笑声,虽然玻璃是透明的,外面的人可以透过百叶窗帘之间的一点点缝隙隐隐约约看见一点点状况,但声音却是完全封闭的。从前在科技还不发达的时候,要想把声音完全密闭,靠的是阵法,而现在科技日新月异,隔音材质也是越来越先进、方便、高晓。 阎凤越笑越开心,他笑什么?笑的当然是杨跃的谈判条件,这什么意思,他不愿意做背信弃义的小人,不愿意被别人说宋亦文才死了几年,自己这个多年的兄弟就前把他的遗孀【逼】出公会。把阎凤推出去,不仅可以利用阎凤的能力,还可以把益州公会接手过来,让总公会掌握益州驱邪师公会。这种一石三鸟的计策,也真是难为杨跃还能一本正经的说出来,说的这样大义泯然。 杨跃没有阻止他,也没有问他笑什么,只是静静的看着他笑的人仰马翻,捂着肚子直摆手:“你——你真是笑死我了。” 阎凤笑了大约七八分钟左右,忽然收声,沉下脸来:“我阎凤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起码的操守还是要有的。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长的位置是谁的我并不关心,但是,我需要对你说明白三点。第一,赵佳媚如果莫名奇妙的死了,我敢保证,终有一天,我会把燕州总公会搅的鸡犬不宁;第二,这个位置我不稀罕;第三,燕州五虎无论谁成为益州驱邪师公会的会长,我都会把你们五个全部杀掉,一个不留。” 杨跃静静的听着他说完,牙齿已经咬的“咯咯”作响,他一把拉住阎凤的衣领,正在极力的压制着自己的怒火:“你太猖狂了,信不信我现在就杀了你。” “信,我信。”阎凤嚣张的看着杨跃,燕州五虎一起上他还有所顾虑,就杨跃一个,就算打不过他,也能全身而退,“你连自己最好的朋友的生死都不顾,还来想要【逼】死朋友的遗孀,你这份胆识都有,我还有什么不能信的?” 面对阎凤的嘲讽,杨跃怒不可遏,一拳打在阎凤的脸上,阎凤被打的退出两步,跌倒在地。杨跃在阎凤看来,不过是沽名钓誉,两头不得罪的结果,只会是两头都得罪,吃力不讨好。阎凤爬了起来,摸了摸自己的嘴角,嘴皮已经破了,而且牙齿也有几颗松动,牙龈现在又疼又肿,可是阎凤还在笑,或许是刚才在停尸间心情过于压抑,现在爆发出来反而觉得狂笑不止,觉得全天下的人都可笑至极:“这个仇我记下了,连同上次在学校的耻辱,我都会加倍还给你们。” “你现在要动手杀我吗?”阎凤耸了耸肩,“要杀可早点动手哦,不然,我就要走了。” “你——”杨跃真想一巴掌上去把他拍死,但这里是刑狱司,在里面打人问题不大,卫伟以前常常在办公室打人,只要不打死人,凡事都好说。 “哼。”阎凤冷哼一声,打开门,走了出去。 杨跃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他本想把所有的局面掌控到最好,他自然也知道赵佳媚是不可能长期呆在公会会长的位置上,这不仅对总公会是个耻辱,对整个秦国的驱邪师分会也是个耻辱,被天下人取笑。就算总工会不派人来杀了赵佳媚,其他公会的人也会出手的。 “如果赵佳媚还继续在公会会长的位置上,就连整个驱邪师公会,都会有灭顶之灾。”牵一发而动全身,赵佳媚不明白其中的厉害关系,是因为她从来不会去想这个问题,阎凤不知道,是因为他本身也是个局外人。但杨跃却知道的清清楚楚,这不仅是赵佳媚的机会,是杨跃的机会,也是秦国驱邪师总公会最后的忍耐限度。 阎凤在回去的路上,一边揉着自己的腮帮子,一边咒骂杨跃:“【TM]的。下手太狠了,这天杀的。” 之前阎凤想要得到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长的位置,还被冷天渔用一大堆道理堵了回去,但一下子被人推上这个位置的时候,他忽然就明白了,有时候同样是一个位置,在不同的局势下,就立刻变得危险万分,骑虎难下。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入其职,不知其中之奥妙。 之前阎凤想要坐那个位置,是很明显的感觉到了权利的职业性,没有一帮子人为自己所用,就算个人能力再强也没什么用。放眼望去,那些宗门、家族的天之骄子,天才人物,哪一个不是个人实力强,还有一个强大的后盾。所以他想要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就必须要有一个相对安稳的环境缓慢发展。益州现在能有巫师,不被益州军区的军队镇压的地方,就只有驱邪师公会。而且益州正因为没有其他巫师,就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安全的温床来培养自己的势力。但此一时彼一时,如果他这个公会会长是被总公会推上去的,就会成为一个架空权利的傀儡,那还不如卖个人情给赵佳媚,也报了她这么多年来供他吃住的情分。 至于燕州五虎,之前杨跃的公正还给了他一点点好感,好了,现在连最后一点好感都没有了。 阎凤回家一开门,就看见冷天渔正在看电视,反反复复的看同一个视频——石婉杀夫被逮捕的视频,而且还看的津津有味的样子。 阎凤倒了杯水,喝了几口,靠在沙发上,上下眼皮一直在打架。他又不是铁打的,几经波折,早就心神俱疲了。阎凤奇怪道:“这个视频很好看吗?” 冷天渔摇了摇头,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过了大概两分钟左右,才缓缓道:“你猜我今天看见了谁?” 冷天渔这句话就问的奇怪了,这鹏城还有谁能让他感到意外的,当然,还真有一个——卫伟。卫伟被暂时停职,而且从停职以后就销声匿迹了。但冷天渔好像并不知道这个情况。 阎凤问道:“谁?” 冷天渔说:“在刑狱司门口,我遇到了一个小鬼。” “大白天出现的鬼!”能在白天出现的鬼,至少都是玄级,天地玄黄四种级别的鬼,玄级鬼的战斗力,相当于巫师境的巫师,而且不能完全拉等号,在某种特地的情况下,玄级鬼的战斗力,能虐死一个大巫境巫师。 冷天渔对妖精鬼怪了解的不是很多,所以他说的是另外一种意思:“我遇到了一只倒霉鬼,他蹲坐在刑狱司大门旁的围墙边,当时我看见它的时候,他似乎有气无力的抬起头看了看我。我怕被他惹上,就赶紧跑回来了。” 被倒霉鬼盯上,可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那是干啥啥不成。 “不对,倒霉鬼不是种有实质性伤害的鬼,而且等级撑死也就黄级四星,他最多就是降低人的气运,让人运气极低。”自从上回第一次见到倒霉鬼后,他把倒霉鬼的外貌形容给冷天渔听后,发现冷天渔对鬼的种类都比自己熟,就私下查了查一些常见鬼类的性质。 冷天渔耸了耸肩,说:“所以我才说,这件事很蹊跷,黄级鬼是不可能在白天出现的,除非他在找死。你说,他用这种自杀式的方式到刑狱司门口干什么?”接着,他指着电视屏幕循环播放的石婉被捕视频,百思不得其解,“我们那天吃烧烤的时候你见到的那只倒霉鬼,是不是和我今天遇到的那只,是同一只?” 第四十五章挑衅 倒霉鬼,外表大多都是小孩子模样,脸色苍白,眼袋很大,而且多数都有黑眼圈,也不知道是不是生前没睡饱,而且大多都是没穿衣服,稍微条件好一点的,会穿条裤衩。会变成倒霉鬼大多都是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上辈子作恶太多,背负的业力太重,他自身没有抵抗这种业力的能力,所有转世为人运势极差,大多早夭,说简单点,就是被诅咒了。第二种,是天生的,人的命运,所谓三分天注定,七分靠自己,但有多少人能扛得过那先天性的三分?还没来得及去改变,就死翘翘了。克父母,克妻儿,克子女,有的人连娶妻生子的机会都没有,就把自己给克死了,你说倒霉不倒霉。 在王娴的舅舅,也就是石婉丈夫刘大海的葬礼上,当时害死王娴母亲刘大梅的人,不,确切的说,不是人,而是一个鬼,一个很模糊的小鬼。很凶,而且已经可以直接影响到人的身上,这种怨气就算不是玄级恶鬼,起码也是黄级一星。而那天在吃烧烤的时候见到的倒霉鬼,也是骑在了刘大海的脖子上,但并没有对其产生直接的影响。 而且,这么一想,那个午夜屠夫的身材,还有那已经腐烂到快要认不出的脸,还真有点像——刘大海。 刘大海,午夜屠夫,宰骨刀,光着膀子,皮围腰! 炼尸! 石婉! “走,我们马上去刑狱司,看看那个小鬼还在不在。” 阎凤火急火燎的拉着冷天渔就往刑狱司赶去,那个小鬼,如果是石婉养的,自己的主人都抓了快一个月了还试图去寻找,而且不惧怕烈日,担着形神俱灭的风险,这么忠心的小鬼,倒也不多见。 出租车在距离刑狱司一百米的距离停了下来,这是规矩,卫伟定的规矩,除了他惹不起的官方势力的车辆,所有车辆不得靠近,否则马上抓起来。卫伟这人有暴力倾向,落到他手上可不是开玩笑的,一顿毒打是家常便饭。 阎凤和冷天渔一下车,不敢耽误的跑到墙角,可是,那个小鬼,已经不见了。 阎凤很失望,他这一切的猜测,如果能找到这个小鬼,就可以定论了。但那个倒霉鬼,恐怕已经被晒的灰飞烟灭了。 此时,阎凤的电话响了。阎凤拿出来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阎凤不太喜欢接陌生号码,一般都是骗钱的,有一次他接到一个电话差点气死,对方谎称是刑狱司的,查到一个里面装有毒品的包裹,是寄给阎凤的。阎凤当时那叫一个慌,马上按着对方的指示又打给下一个人,接着又打回给刑狱司的那个人,也就是第一个号码,兜兜转转,把阎凤唬的一愣一愣的。直到对方开口说要他寄钱过去核实的时候,他才恍然大悟,要真有那么一个包裹,刑狱司回打电话提醒他,让他有跑路的机会?还不马上派人过来在他还一无所知的时候抓回去审? 阎凤当时那叫一个气啊,所以在接陌生号码的时候,他第一个念头就是——骗子。 “喂!”阎凤还是接了电话,但留着一个心眼儿。 “呵呵,你就是阎凤吧。”对方的口气很嚣张,带着威胁和轻蔑的口吻,“你是不是在找什么东西?” 一模一样的口吻,就和那年接到的诈骗电话一样。 阎凤警惕的问道:“你是谁?” “我?我是谁,我是卫伟,刑狱司的卫伟。” “啪!”阎凤把电话给挂了,这就是诈骗电话,还是打着刑狱司的名头。冷天渔问他怎么了,阎凤说是一个骗子,不用理他。 才过了一分钟,那个电话又打来了,阎凤接都懒得接,现在心情都坏到极点了,谁还有兴趣搭理骗子。 电话挂断后,很快,对方发来一条短信:“你们要找的小鬼在我手里,不想让他灰飞烟灭,就马上到对面楼上。” 阎凤看了看消息后,惊呆了。他看了看对面楼,楼层不高,就七层,他还能看得见有一个人朝他们挥手。 因为是背对着光,而且离的比较远,只能大概看见一个人影。 难道真的是卫伟? “走,我们去看看。”阎凤把短信给冷天渔看了以后,急冲冲的冲向了对面楼,一口气爬了上去。冷天渔因为身材的原因,在爬楼梯的时候歇了两次,而阎凤是一口气爬上去的,所以比冷天渔早到了两分钟。 此时正是下午两点,阳光正炎热,卫伟那张嚣张冷漠的脸,也被晒的有点红彤彤的。卫伟冷冷一笑,道:“虽然只见过你一、两面,但对你的印象格外深刻。” “哦?那我倒是要感谢你了。”阎凤的脸色并不好看,今天楼顶上并没有什么风,才晒了一会儿,就有点喘不过气的感觉,“说吧,我要的东西呢?” 卫伟左右看了看,凝眉道:“刚我看见你们有两个人,还有一个人在哪里?” 要不怎么说卫伟是干刑捕的,谨慎程度都到了疑神疑鬼的程度。阎凤正不知道怎么解释,冷天渔就气喘吁吁的跑了上来,还拄着楼顶的大门喘了好些时候的粗气。卫伟一见冷天渔爬上来,这身材,这体质,能不慢嘛。卫伟心里很尴尬,但面子是不能丢的,立刻黑着脸,说:“阎凤,来历不祥,益州驱邪师公会低级驱邪师,曾经做过几次丁级任务,完成的都不算很圆满,特别是最后一次,接了个丙级任务,以失败告终。境界——巫徒巅峰,但我看过你几次任务的完成经过,你的境界,至少是巫师巅峰。” 卫伟说着的时候,阎凤的脸也黑了下来,这种事情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机密,但驱邪师公会自然又驱邪师公会的规矩,有些事情,是保密的。一但泄密,而且在这么短时间内泄密,那就证明,驱邪师总公会内有不少人在卖情报。 卫伟接着说道:“一个人的名字可以造假,来历可以造假,但境界居然也造假,由此推断,你的身上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说完了吗?”阎凤不喜欢被人猜来猜去,他生下来,又不是被人猜的,“我在外面犯了事儿,来这里躲躲。益州这样的人,应该很多吧。” 卫伟的眼神中充满了杀气:“我不管你以前是什么样的人,但我就是看你很不爽,你不是在调查午夜屠夫的事吗?有眉目了吗?我可以告诉你,但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小陶罐,陶罐上被一张黄符塞着,“你要的小鬼就在里面,你打赢我不仅可以得到答案,还可以得到这个小鬼。不过我得提醒你,这个小鬼很虚弱了,在太阳下这么晒着,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 阎凤抿着嘴巴,其实他得到这个小鬼也不过就是想要印证自己的猜测。但他可不认为卫伟会说老实话,而且,这种指着脑门的挑衅,让他很不高兴。 第四十六章调虎离山 陶罐放在地上暴晒,里面的小鬼想必不会撑的太久。但有一点让阎凤很是起疑,并不是每个巫师都会抓鬼,把这种低级别的小鬼封禁在容器里虽然不是难事,但也不是每个巫师都会的。不过想想,脸驱邪师内部的档案都可以拿到的人,这点小巫术又算得了什么。 冷天渔见苗头不对,赶忙道:“小凤,不要上当,你打不过他的。” “额。”阎凤苦笑道,“能不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吗?” 阎凤才一回头,卫伟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一条闪闪发光的锁链已经拷了过来。阎凤急忙躲闪,而卫伟也注意到,当他的速度接近阎凤的时候,就变慢了一半左右。卫伟扑了个空,不怒反喜,说道:“哦?风属性,空间运用者,不错,空间运用的还不错,能让我的速度下降这么多。” “呵呵。”阎凤虽然笑的云淡风轻,但其中的苦楚也只有他知道了。卫伟的武器显然就是他手上那跳锁链了,能将一条如同钥匙扣一样粗细的锁链用真气放大到这种程度,至少也是巫师境巅峰的存在。而且就刚才那一击,虽然卫伟扑了个空,但对真气的消耗并不明显,而阎凤为了抵挡这一次攻击所释放的真气,是相当大的。空间运用的巫术,说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但对真气的消耗也是个相当庞大的数量。 头可断,气势不可灭! 阎凤抹了把自己那头小短发,蔑视的扬起嘴角:“就这么点本事也能混个州府刑狱司的司长,啧啧,要不这样吧,换我来当如何,比杨跃靠谱多了。” “你——纯属在找死。”卫伟这句话几乎在牙齿缝里蹦出来的,阎凤的话无疑是刺中的他的痛处,午夜屠夫的案件眼看就要破了,却被杨跃捡了个便宜。整个案件中,恐怕只有卫伟的进展是最快的,所以他把所有知道的事都隐瞒下来。 他想一个人把午夜屠夫安告破,但午夜屠夫究竟有多强,心里却没有把握。阎凤和午夜屠夫交过手,录像视频虽然离的远,很模糊,但能够看个大概。要是能把阎凤打败,那么他就有把握去抓午夜屠夫,如果连阎凤都打不过,就算知道午夜屠夫在哪里,他背后的指使者又是谁,那也是徒劳。 抓人破案,不仅要靠脑子,还得靠实力。 但阎凤的嘲讽,让卫伟有了真正想要杀死阎凤的心。 冷天渔则是看的整个人都懵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因为他不知道杨跃顶替卫伟的事儿,所以也不太明白阎凤说的这个埂到底有什么地方激怒卫伟的。但是,激怒卫伟好像对自己这边没什么好处吧。 阎凤看了看冷天渔,又看了看地上正在暴晒的瓶子,朝卫伟喊道:“你管我找死不找死,有胆子就放马过来。” 卫伟也不客气,锁链所释放的速度又快了一倍,阎凤向后退了一步,还没探清楚卫伟的实力,不能贸然去接下这一招。可是,锁链只是在阎凤面前停顿了一下,又继续冲了过去。 “缠绕!”卫伟将手一紧,锁链如蛇一般绕在阎凤的身上,速度之快,连阎凤是怎么绕上去的都没看清楚。 “收!”在卫伟手上的锁链将阎凤缠绕起来的一刹那,就立刻向内收缩,卫伟冷笑道,“今天,老子要把你屎都挤出来。” “【妈】的。”阎凤也没看见锁链有什么扣子,就是怎么也挣不开,急的他直骂娘。 卫伟冷哼一声,道:“别费劲了,我这链子,就算是大巫境也不见得有本事挣脱。”他对自己的术是很自信的,但心里毕竟没底,因为他没有真正面对过大巫境的巫师。 阎凤皱了皱眉头,往楼台边上跑了过去,再不想想办法,就真被挤处屎来了。卫伟的力气没阎凤大,被拽了过去,眼见阎凤居然忘楼下跳去,卫伟一把抓住锁链,但惯性太大,卫伟差点被一起拉下楼去。七层楼,就这么摔下去,自己估计也活不了。 冷天渔的心被提到了嗓子眼儿,一想起刚才阎凤的眼神,虽然阎凤被卫伟的锁链缠住,但现在这个局面,卫伟拉住锁链,脚抵着围墙,正和阎凤对骂。这个时机好啊,他立刻跑上去一把捡起地上的陶罐就往楼下跑。 卫伟拽着阎凤,阎凤属于那种微胖型,体质也在一百六左右,卫伟这么个一百一的拉的怪叫:“你这个疯子,居然真的往楼下跳。” 阎凤被紧紧的缠住,被这么拉着,吊在六楼与七楼之间,倒也显得轻松:“反正都要死你手上,不如自己跳下去,说不定还能拉你垫背。” 卫伟真想把阎凤给拉上来,然后掐死他,现在也没那么多精力继续收缩锁链,要不是脚抵着围墙,估计自己真被拉下去了。卫伟狠狠的咬着牙,怒道:“好,很好,你不是想要跳楼嘛,我成全你。” 说着,卫伟将锁链收了回来,锁链迅速变小变短,变做一条手链缠住他的手腕上。而阎凤没有了锁链的拉力,整个人也掉了下去。卫伟伸出头想看看阎凤摔成肉酱的样子,可是,出乎意料的一幕发生了。 阎凤每下降一米,就会有一堵看不见的力将他拖一下,就这样,落到楼下的时候,居然还稳妥妥的来了个前滚翻。不过姿势没摆好,来了个狗啃泥,被刚下楼的冷天渔扶了起来,两个人一溜烟的跑了。 卫伟的表情凝固了,他回头看了看地上的陶罐——没了! 发现自己上当的卫伟,那叫一个气啊。 阎凤和冷天渔的调虎离山计得逞后,拼命的往前面跑着,拦了辆车就到了郊区。下了车后,两人才敢松口气。冷天渔还心有余悸的说道:“我真怕他把你挤出屎来。” 阎凤耸了耸肩,说道:“不会的,他那招虽然厉害,但用真气把武器变那么大长时间他也是消耗不起的。我估量了下,他的境界和我不相上下,论消耗战,他应该耗不过我。他这个人如果不是那么自负,而是用真正的锁链来跟我对打,估计今天真跑不了。行了,赶快看看那小鬼怎么样了。” 陶罐还在冷天渔的手上,冷天渔点了点头,把符纸拔开,往里一看,那小鬼奄奄一息的躺在罐子底,身上正开始分解,零零碎碎的飘散出蓝色的荧光。 冷天渔惊呼道:“看这架势,是要魂飞魄散啊。” “我看看。”阎凤惊愕的抢了过来,一看,还真是,“得赶快找个极阴之地给他充充阴气,不然我们就白忙活了。老冷,看你的了。” “好咧。”冷天渔把吃饭的家伙拿了出来,一副八卦罗盘,煞有其事的念叨着,“阴分阴,阳分阳,阴阳相生生阴阳。” 第四十七章阴气 天边,太阳渐渐落下了山头,而在对面的山上,已经只剩下一点点余辉。山林之间,茂密之处早已将残辉遮蔽。 夜幕降临,隐藏在山洞之内的蝙蝠纷纷出洞,尖锐的叫声充斥着整个山林。 阎凤和冷天渔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着,极阴之地,大多都在人迹罕至的山林深处,那里多半有着或凶猛或毒辣的动物。 阎凤咽了口口水,看着四周怪渗人的,就想把手机拿出来打开手电功能。冷天渔说道:“别,今天晚上不算太黑,尽量不要弄出太扎眼的亮光,减少野兽的注意。” 阎凤打趣的笑了笑,道:“行啊,这都有经验了。” 冷天渔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嗨,自小在农村长大,小时候皮,老往大山上跑,也吃了不少亏,这点记性都不长,那亏不白吃了嘛。” 阎凤倒是有一件事有些担心:“我感觉从那次你在公交车上遇到脏东西后,就一直能看见他们,只是看的不是很全。” 冷天渔也感觉有些不对劲,别说他是驱邪师了,入门的时候还有本《驱邪师入门手册》可以看,就是普通人都知道,人的运气背的时候,就容易见到脏东西。冷天渔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又继续看了看罗盘,沿着罗盘指着的方向小心翼翼的往前走着:“你说错了,不是在公交车之后就倒霉,而是从见了媚娘的大姨妈之后,就开始倒霉了。我现在还不知道我这小命能不能愉快的回到家。” 冷天渔的父母提出的要求如果他都能答应,那他就不会连渔业大王的富家公子都不做跑这城里摆摊算命骗钱了。说的好听,有了一个孩子以后,你们的生活自己定。谁家父母生了孩子以后舍得抛下去寻求所谓的梦想,那就是瞎扯淡。 有了一个又要第二个,第三个呢?冷天渔父母有的是钱,就算养一百个人家也养得起,人啊,只要妥协了一步,就只能永远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到最后,走着走着也就习惯了。 “到了!”冷天渔指着前面一个阴森森的山洞,“就那个洞,是这一带阴气最重的。” 阎凤瞧了一眼,虽说今天的月光还明亮,但照到洞口,往里就照不到了,就好像里面有什么神秘的东西,正在吞噬着所有的光线。 “行吧。”阎凤和冷天渔往里走去,皆是小心翼翼,阎凤的境界要高一点,自然是要打头阵。阴气重也就代表着鬼怪多,这就跟人修炼要找洞天福地一样,阴气越重的地方,鬼魂越是聚集得多。阴阳两界,各有其道,在阳间,鬼要想生存下去,可不容易。 洞内阴森森的,阎凤打开手机的手电功能,这功能好啊,对于常走夜路的人来说,装一手机就能完成通讯、网络、照明的功能,那是再合适不过了。 阎凤一不小心踢到什么东西,灯光一照过去,原来是一个人头,还有许多动物的骨头。阎凤和冷天渔的心沉了下去,果然,这里不是一个无主之穴。 阎凤低声道:“要赶快了,估计那鬼出去了,让小鬼在这里先吸会儿阴气,保住他的魂魄。” 冷天渔和阎凤虽然没有同时出过任务,但长久的相处有了很大的默契。冷天渔把封住小鬼的符纸解开,那倒霉鬼似乎也感受到这里的阴气浓郁,贪婪的吸食着。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冷天渔等的有些发慌了:“你说这鬼吃了那么多的动物,为什么还要吃人。” 阎凤道:“哦,你说的这个,我倒刚好知道一点。人分三魂七魄,其实动物也是一样的,魂魄要分开来讲,魂属阴,魄属阳。不是有句话说嘛,阴魂,阳魄,魂,大概理解就是我们的思维,或者是精神力。魄,很好理解,就是体魄,阴魂和阳魄相互持平,就是生命,太极八卦中,阴极和阳极是平衡的,你想想,中间不是还有一个小圆吗?那就是代表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对于人来说,阴魂是没有什么作用的,动物死后,身体留给人或者其他食物链顶端的人实用,是一直能量的阶梯型传导,同样的,动物死后留下的躯体,对鬼也没有什么用,有用的是阴魂,动物的魂很弱小,只能存在很短的时间,而且对于鬼来说,没有什么营养价值,而人的阴魂,精神力充沛,对鬼来说就是大补。阴气只能暂时填补鬼怪的精神力损耗,但要向上提升,就需要其他个体的精神力来作为消耗,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冷天渔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说道:“原来是这样,所以,驱邪师的存在,是要驱逐这些邪物?” 阎凤摇了摇头,说道:“我的看法则不同,什么叫邪?就是和自己的立场不同的事物或者人。为什么有的教派,分宗教和邪教,宗教和邪教,同样是利用人类的迷信思想去控制人的思维模式,那为什么还要有宗教邪教之分?所谓的宗教,就是形成一定闺蜜,有爱和大义的宣扬,而邪教,就是为了自己的私欲残害别人。而驱邪师,也是这样,就是站在大众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有一句话不是说吗?法不责众,也就是说,有十个人,当中有八个人觉得是对的事,那就是对的。这和我们做菜一样,任何一道菜的推广,如果只有你一个人觉得好吃,那就不会成为一道名菜。” 阎凤用了这种简单易懂的方式向他阐述了所谓的邪和正,驱邪师也是一样的,凡以伤害别人为手段而达成自己的目的的,都是邪。 那么,驱邪师总公会为了自己的面子而要去迫害赵佳媚,这样的举动算不算邪?这就很难说得清楚了。 冷天渔瞧了眼小鬼的恢复程度,不免担心道:“就这恢复速度,明天早上能不能恢复都很难说,不然我们把他拿去月光下晒晒,说不定还能快点。” “有道理。”阎凤也是点了点头,晒月光有没有用,他也不是很清楚。 冷天渔拿着陶罐往外走,却感觉后颈处阴凉阴凉的,冷天渔还以为阎凤恶作剧,不满道:“嗳,先说好,我可不是同性恋,我们的关系虽好,但请别这样。” 阎凤奇怪道:“你说什么呢你,我们离的至少有七八米远,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冷天渔猛然回头,每次,阎凤确实离自己挺远的,刚才那种感觉,就好像有人在舔自己的后颈。和阎凤认识也有一年了,阎凤虽然一直没有女朋友,但性取向是很正常的,怎么可能会舔他的脖子。 冷天渔又马上折了回来,别看那些个电影里的愣头青,明知道有诡异的事情发生,还一股脑的往前冲,要发生在现实里,肯定是危险的事情强者上。冷天渔走到阎凤身边,把陶罐递给他:“要不你去吧,我老感觉有人舔我的脖子,怪吓人的。” “呵呵。”吓人还叫自己去,真没义气,而且自己一直盯着冷天渔后面,没发现什么异常,“行吧,你一个人待着可要小心。” “额!”冷天渔也是满心的后悔,在这破地方,落单可不是好玩儿的,现在就只有抱大腿了,“要不,我们一起过去。” 第四十八章大餐 冷天渔很快就跟了上去,但他们就走了几步,又感觉又人在背后舔了他们一下,更关键的是,冷天渔和阎凤同时感觉到了。 难道有两个鬼? 在这种鬼地方,不遇鬼还能遇什么,难道遇到老情人? 他们两人同时驻步,同时摸了摸脖子,又相视一眼,一股股凉意,从脚底板冲到了脑门。他们同时往头顶上望去,一个舌头足有一米长的女鬼,正盯着他们。 “鬼啊!”阎凤和冷天渔同时惊叫着,往山洞外跑去,跑到了山洞外,他们想起来自己是驱邪师啊,抓的不就是鬼嘛。 “这鬼,好厉害。” “是啊,好厉害。” 连阎凤的阴阳眼都摸不清虚实的鬼,这【TM]是什么鬼。 阎凤道:“赶紧的,把小鬼放到月光下晒晒。” “额!”冷天渔把陶瓷放了下去,这鬼地方,到底要待到什么时候。 忽然,一卷殷红的舌头卷到了冷天渔的脖子处,而且,他还听到了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小胖纸,我喜欢。” 阎凤猛然回头一看,冷天渔正被拉扯着向洞内而去。 阎凤一把拉住舌头,可是那舌头,却透着彻骨的冰凉。阎凤不敢撒手,但那卷舌头的力道却大得很,把冷天渔的脖子裹的严严实实的。冷天渔的脸色以为缺氧已经开始发紫,阎凤心急之下,冲了上去,一脚踢翻在洞内的长舌鬼。冷天渔是得救了,但这里已经是那女鬼的地盘,他们是想跑都难。 那女鬼长啸一声,已经被激怒了,张牙舞爪的向他们冲了过来。 “雨术——空间之术。”阎凤把女鬼封在创造的空间里,那女鬼拍打着空间的周围,阎凤封印的很吃力。他转头问冷天渔:“你会画符不?” 冷天渔一脸懵【逼】,摇了摇头:“那鬼东西,我都看不懂。” “额!”阎凤表示很尴尬,很无奈,他忽然想起了那位“恩人”教他的,空间之术下一步,就是空间压缩。阎凤立刻将封印着女鬼的空间压缩,那女鬼凄厉的惨叫着,直到把女鬼压缩到乒乓球那么大,阎凤的真气也消耗的差不多了。那女鬼失去了压缩的力道,被压缩成很小很小,害怕的赶紧就跑了。 阎凤松了口气,也幸好这次遇到的女鬼实力不强,也就是【黄】极鬼,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们两人跑到洞口看那倒霉鬼,这小鬼,已经大概成了形,飘出了陶罐,虚弱的躺在地上,向他们求救道:“救救,救救我的母亲。” 冷天渔和阎凤对视一眼,原来,这小鬼是石婉和刘大海的第一个儿子,因为没保住,所以胎死腹中,石婉就背着刘大海,把刚成的小鬼养了起来,但这小鬼倒霉透顶,就成了倒霉鬼。 “阻止我弟弟,他——已经不是我弟弟了。”那小鬼说完这句话后,就魂飞魄散了,想要再问,也没得问了。 冷天渔摊了摊手,无奈道:“得,白瞎耽误功夫。” 阎凤却不这么认为:“看来这个石婉,我们得见一见了。” 次日中午,一间装修雅致的餐厅内,杨跃拄着下巴,专心的看着对面的王含微。王含微翻着菜单,每个菜看起来都好好吃,但价格也是贵的惊人,随便点两道菜,就够她一个月工资了。菜单她已经翻了两遍,始终不敢下手。 杨跃微微一笑,道:“不如随便点一点吧。” 王含微惊讶的看着杨跃,只见他把服务生招了过来,说道:“你们这有没有什么情侣套餐什么的?” 服务生也见过不少来这里连菜都不敢点的,但服务行业嘛,礼貌很重要:“有的,先生,本餐厅最近推出豪华情侣套餐八折优惠活动,一份只要三千八百八。”语气上虽然是毕恭毕敬,但心里早就想着肯定是吃不起了。 “要不,我们——”王含微刚想劝劝杨跃,这里的东西实在太贵了,还不如到平价餐厅里随便吃点。谁知,杨跃说道:“可以,来一份吧。” 服务生道:“好的先生,您稍等。” 王含微埋怨道:“干嘛非得到这种地方来吃,花这份冤枉钱干嘛。” 杨跃嘴角一扬,眯起眼睛笑道:“为了你,我乐意。” 王含微楞了一下,随后脸红的像颗红苹果一样,都四十的人了,还像十八岁的少女一样害羞。 忽然,王含微朝窗外惊呼道:“咦,那不是阎老师嘛,真是好久都没见着了。” 杨跃也回头看去,果然,窗外那两个一瘸一拐,衣衫褴褛,脸上身上都是一条条瘀伤的人,不就是冷天渔和阎凤嘛。杨跃见到阎凤似乎很激动,起身道:“我出去看看,你先在这里等着。” 王含微点了点头,倒还真有点小家碧玉的感觉:“恩,我等你回来。” 杨跃出去后,拦住了冷天渔和阎凤,聊了大概一分钟,就被拉着进入了餐厅,当然,进来的时候门口的迎宾是不让进的,就他们二位的打扮,活脱脱就像难民。杨跃废话不多说,拿出了刑狱司司长的证件,拿迎宾吓的话都不敢多说半句。 他们进来坐下的时候,豪华情侣套餐也刚好上,冷天渔和阎凤像约好一样,抓起来就吃,那吃像,就跟三天没吃饭一样。说的豪华,其实也就摆的好看点,材料好一点,那份量,连塞牙缝都不够。 四周的顾客都扭头向他们这边看去,杨跃捂着脸,生怕被认出来。这脸,他哪儿丢得起。杨跃道:“行吧,我们开个包间再细谈。” 包间那可就贵了,这一桌子菜摆桌上,足花了杨跃三万八。但杨跃并不心疼钱,他更在意的,是阎凤的态度和案子的进展。等冷天渔和阎凤吃饱喝足后,才缓缓道:“二位这是去哪儿度假来了。” 冷天渔对杨跃没有什么好脸,但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语气上还是要客气一点:“度假?你看我们像度假?我们是迷路了。” 原来,他们去找极阴之地的时候是跟着罗盘的指示走的,但回来的时候却迷路了。当然,极阴之地如果只有一个阎凤能三两下对付的吊死鬼,那就不叫极阴之地了。他们很倒霉的,碰上了鹏城的鬼王,不,确切的说,是鬼母。自从鬼王血痕逃的无影无踪之后,所谓蛇无头不行,新的鬼王立刻就产生了。是一个极为妖艳的女鬼,【玄】级别的,与鬼王血痕也是不遑多让。索性那位鬼母昨天心情大好,给他们一晚上逃出去,但只要天黑之前还没走出去,那就死定了。 阎凤叹了口气,想想昨天晚上的事情,还是心有余悸:“我们遇到了鬼打墙,也幸亏小渔的罗盘没有失灵,否则估计这会儿还在树林里转悠。” 杨跃摇了摇头,道:“看来这位鬼母并不想杀你们,才设了一个小意思让你们去闯。” 【玄】级别的鬼,就算杨跃遇到也只有跑的份儿,如果是玄级别四、五星的可能还能有一战之力,到了玄级三星以上,想都别想,要么赶紧求饶,要么赶紧跑路。 阎凤心里本来就不是滋味,要不是看在杨跃请自己吃大餐的份上,估计已经开始动手了。阎凤道:“别说风凉话,我有件事想问你——”他说到这里,扭头看了看听的云里雾里的王含微。 第四十九章傀儡还是朋友? 看着阎凤欲言又止和看王含微的眼神,杨跃心里当然是不高兴的,这什么意思,不就是拿王含微当外人嘛。不过不爽归不爽,这件事情,确实也不能让王含微知道的太多。杨跃冷冷一笑,又朝着王含微温柔的笑了笑,道:“小微,我们有点事情要谈,你把去把账付了吧。”说着,杨跃把自己的卡递给王含微,并低声在她耳边说了密码。 王含微看了看杨跃,又看了看阎凤和冷天渔,纵有千般疑惑,也是忍了下去,不失体面的笑了笑,道:“那好,你们先聊着,我先去把账结了。” 王含微走后,杨跃一本正经的说道:“说吧。” 阎凤并不是很喜欢杨跃的态度,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但有求于人,又有什么办法呢:“你们刑狱司是不是有个叫石婉的人,我想见见她。” 杨跃嘴角轻轻一扬,既然已经开口要见这个人,那就证明,他们所调查的进展差不多。杨跃也是刚刚调查到了午夜屠夫很有可能就是已经死去被炼成行尸的刘大海,杨跃道:“当然,不过,我提的条件你是否答应?” “什么条件?”阎凤经历了一晚上的生死挣扎,此时正是头昏脑胀,很多事情真想不起来了。 但杨跃却认为阎凤是在装傻充愣,差点气的掀桌子,语气也不是那么客气了:“阎凤,不要以为益州驱邪师就只有你一个选择,你既然已经开口问到石婉,就证明你已经大概知道了石婉已经死去的丈夫很有可能就是午夜屠夫。既然你如此上心的去调查,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就真的是单纯的为了除暴安良?” 阎凤经这么个绕弯子的提醒,忽然就想了起来,杨跃想趁这个机会,扶阎凤坐上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长这个位置。曾经阎凤是想要得到这个位置,更多的是想培养自己的势力,但当真正接触到这个位置的时候,才清楚的明白局势已经不一样了。杨跃为什么这么费尽心机的想要把自己推上这个位置,就值得玩味儿了。阎凤道:“打开天窗说亮话,你为什么想要我坐这个位置,难道你自己不可以吗?” 杨跃微微皱眉,语气有些深沉:“实话告诉你,我有很大的把握会继承下一任的秦国驱邪师总公会会长。秦国驱邪师公会除燕州总工会外,还有七个分公会,明面上听从总工会的指令,但其实都是各自为政。我需要有一个真诚的朋友来支持我,统一整个秦国驱邪师公会。” 统一整个秦国驱邪师公会? 这种话托大了吧,燕州总公会虽然实力要强于其他把个分会,但除益州这个已经废掉的公会外,其他七个其中至少有三个是总工会不敢管的。一个是北方凉州公会,一个是南方交州公会,一个是东方青州公会,这三个分会,实力都是仅次于燕州总公会,形成四方对立,没有过多的接触,只是明面上和睦,其实都想把对方吞掉。 秦国九州驱邪师公会,只能用四个字形容——一盘散沙。 要不然当初益州州府出兵驱逐驱邪师的时候,其他公会的驱邪师也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后来赵佳媚说要继承丈夫的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长的位置,其他七州分公会不仅没有阻拦,反而推波助澜。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就是想看看总公会的底线。 阎凤耸了耸肩,说道:“是朋友,还是傀儡?” 阎凤要是相信杨跃才是信了鬼了:“一个连朋友的遗孀都要逼迫的人,你觉得我会把你当朋友?” 杨跃抿着嘴,双手在颤抖着,可以看得出来,他全身都在颤抖,正在压制着心里那团冉冉升起的怒火。阎凤也没有再激怒他,杨跃翻脸,对他们也没有好处。 约摸过了五分钟左右,杨跃才平复下心情,说道:“我可以答应你去看她,但我也想告诉你一个消息。” 阎凤笑了笑,道:“我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和你作为交换。” 杨跃皱了皱眉,道:“不用,但我说的那个条件你还可以再考虑。赵佳媚就算再执着,她也只是个平凡人,让她继续担任会长,会彻底激怒总公会。”杨跃没有再说下去,总公会是不可能让一个耻辱继续存在,他们一定会撕破脸皮,荡平整个益州驱邪师公会,那是再轻而易举不过地事情了。他们之所以还忍着,就是怕其他三个驱邪师分会联合起来以此为借口讨伐总公会。这种事情虽然在驱邪师公会内没有发生过,但在历史上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 真要发生那样的事,秦国驱邪师公会的势力一但减弱,就会被秦国王室一口吞掉。 杨跃继续说道:“我要跟你说的这个消息,是有两个午夜屠夫。” “两个午夜屠夫!”阎凤和冷天渔同时惊呼出来,一个就已经够头疼了,那丫居然有两个! 在杨跃调查的过程中,他也想起了石婉的丈夫,被炼尸术炼制成行尸。不管是体型还是已经腐烂剩下半张的脸,特别是那把宰骨刀,就已经基本确定了午夜屠夫的身份。虽然他也不是很理解为什么明明已经火化了的尸体,居然还活蹦乱跳的在街上杀人。 “刑狱司内部有鬼!”阎凤听完杨跃的陈述,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也是最合理的一个解释。 杨跃摇了摇头,苦笑道:“我不知道,虽然现在刑狱司是我在调配,可以得到很多消息和方便,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说,我被刑狱司监视了。而且,我总感觉鹏城县令和益州知府,好像有什么在刻意隐瞒。特别是关于十年前巫师大清剿的事,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午夜屠夫案,和他们也脱不了干系。” 十年前巫师大清剿,全部驱逐益州,虽然明面上说的是益州巫师和赵国勾结,打着“肃清”的幌子,益州巫师杀的杀,撵的撵,逃的逃。 阎凤正感觉自己卷入一场他根本无法控制的阴谋中,他想退出来,但已经无法抽身,因为,杨跃说了一句让他无比熟悉,又震惊不已的话。 “你们听说过百鬼朝圣吗?”杨跃很谨慎的控制阎凤,甚至是冷天渔,那种目光,似乎是在观察两个人是否藏着什么猫腻,这句话,是疑问,也是试探。 冷天渔自然是一脸【懵】逼的,但阎凤的瞳孔剧烈的收缩了下,那种目光,更像是隐瞒了什么:“我不知道。” “哦。”杨跃也没有追问,有时候,看问题的答案,不能太着急,“我感觉县令和知府一直暗地里做着什么事情,就和【百鬼朝圣】有关。” 杨跃嘴角一扬,话锋一转,道:“好了,跑偏了,说回两个午夜屠夫的事。就当我们已经确定午夜屠夫就是已经死去的刘大海的时候,我们密切监视着整个城区的监控,终于发现了刘大海的踪迹,可是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在监控录像里出现了另外一个人,身形不大,在监控里,呈现出来的,却是一团雾茫茫的黑气。而两个午夜屠夫,同时出现在相距一公里外。以同样的手法,在昨天,杀死了十三个人。” 杨跃道:“而那十三个尸体,今天早上被整整齐齐的摆放在刑狱司的大门口。我已经不安全了,所以我希望你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思路去查。就当——是为了鹏城的百姓吧。” 阎凤“啪”的一声拍打桌面站了起来,嚣张,太嚣张了,杀了人,居然还堂而皇之的把尸体摆在刑狱司的大门口。阎凤咬的牙齿“咯咯”作响,手紧紧的握成拳头,一个字一个字的从牙齿缝里蹦出来:“不管是谁,我都要把他们碎尸万段!” 第五十章家当 一夜之间死了十三个人,刑狱司门口整整齐齐的停放着十三具无头尸体,清一色的妙龄少女。鹏城发生午夜屠夫事件,别说是晚上了,就是傍晚都已经没什么人了。而这十三个人,都是在家里被取下了头颅,尸体被带走,只剩下一滩血迹染红了被褥。 发生此等骇人听闻的事件,平常叽叽喳喳的记者居然没有人采访报导。一天之内,刑狱司附近的居民楼全部搬离,就连刑狱司本部都已是人心惶惶,辞职信堆满了整个司长办公室。 闹出这样的事,县令的脸色很难看,他没说什么,只是因为杨跃是驱邪师总公会的人,但杨跃的压力已经很大了。整个刑狱司上下没有人再听命于他,一兵一卒他都调动不了。 县衙内,大堂之后的会客厅,县令那张阴沉的脸,直勾勾的盯着一张枯瘦而憔悴的脸。忽然,他哈哈大笑,道:“卫伟,你干的不错,你是怎么想到把那些尸体摆放在刑狱司门口的?” 卫伟抿着嘴,做出这样的事,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他的心情倒没县令大人的好,再怎么说,维护一方安定,是刑狱司的职责,而现在整个鹏城人心惶惶,每天都有大量的人离开鹏城。卫伟敲打着桌面,没好气道:“县令大人,我们这样做虽然可以让驱邪师公会在益州无立足之地,但午夜屠夫一日不除,鹏城的百姓也无一日安宁。那十三个少女虽不是我们所杀,却是我们所害,我的心情,可没县令大人那么乐观。” 县令的脸抽搐了下,卫伟这分明是在讥讽府衙无作为,冷哼一声,道:“卫捕头,我们都是为府台大人办事,他老人家交代的事情,无论做出多大的牺牲,都要去做。我等受天恩,食朝廷之俸禄,自然要尽人臣之则。”言下之意,这件事也是朝廷的意思,但朝廷为什么要容许做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就不得而知了。 “县令大人!”卫伟豁然起身,满眼怒火,他卫伟不是正人君子,但有底线,人不是为了达到目的,就可以放弃底线,“我们拿的虽是朝廷的俸禄,却是百姓的血汗钱,我会尽快处理这个案子,还请县令大人给个方便。” “你——”县令的脸色一会儿绿一会儿白,“你好自为之,送客。” 卫伟冷冷一笑,道:“不用送了。” 说着,卫伟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 昨天一夜之间死了十三个少女,但和此前一样的是,只是头颅被带走,而尸体却留在死亡地点。刑狱司天还没亮就敲开这十三家的门,给了一笔巨额的封口费,将尸体带走,就说是尸体也一起失踪。而这十三具尸体,在天灰蒙蒙的时候就抬到了刑狱司的大门外,整整齐齐的放着。 为的,就是激化百姓和驱邪师的矛盾。现在的刑狱司司长是杨跃,这就是一步用人命下的棋子。府台的意思是不要管这件事,最好的就是加一把火,落井下石,难道不是很容易的事吗? 入夜,刑狱司此时已经没有人了,谁还愿意待在这个鬼地方。 杨跃和四兄弟在办公室里垂头丧气,案件一筹莫展,现在更是雪上加霜,无兵可调,现在监控室里,连个看监控的都没有。谁也没有想到,以前只是在街上杀人的午夜屠夫,居然入室杀人。 此时,办公室的门被扣响,老三李德顺去开门,可让他们意外的是,门外站着的,是卫伟。 卫伟没有理会他们仇视的目光,而是对杨跃说:“出来一下,我们聊聊。” 杨跃楞了一下,刚站起身,老四梁立业拦住了他:“大哥,不要出去,我怕他——” 杨跃自嘲的笑了笑,道:“还有比现在更糟糕的局面吗?” 是啊,还有比现在更糟糕的事吗?对外,百姓已是怨声载道,随时都有可能冲进刑狱司把他们生吞活剥,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把午夜屠夫抓到,导致死的人越来越多,人就是这样,总要找一个牵强的理由去发泄。对内,刑狱司此时已经无人可用,甚至明天还有没有人来上班都是未知数。 而此时卫伟,这个前刑狱司司长,鹏城的捕头却出现了,他大可以躲在暗处看他们的笑话,看他们是怎么被鹏城的百姓用吐沫淹死。 卫伟没有说话,就杨跃一个人跟着他。事实上杨跃也不用去怕,因为杨跃是大巫境,卫伟除非是狗屎运相当好,再加上偷袭,否则的话,在杨跃面前动手就是找死。 卫伟带着他走到审讯室,在墙上摸了摸,打开一间暗室。打开的一瞬间,连杨跃都吓了一跳,墙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武器装备,***、***、**、防弹衣等等,这些武器装备,足以将一个二十人小队武装到牙齿。 杨跃皱眉道:“卫伟,你这是什么意思?” 卫伟冷冰冰的说:“这是我们刑狱司最后的家当,你不是在怀疑刑狱司内部是不是有午夜屠夫的内线吗?我可以告诉你,没有。但我感觉,这件事除了官方、驱邪师、午夜屠夫外,还有第四方势力介入,这一件事很复杂,像你我这样的小人物,恐怕连做棋子的资格都没有。”他自嘲的笑着,以前他总觉得自己能力强,人聪明,但真正有外来势力介入的时候,他才感觉自己有多脆弱。 “第四方势力?是谁?”杨跃也知道这件事的复杂程度,但没有想到,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期。 卫伟蹬了他一眼,说道:“我一直以为你很聪明,现在看起来,你比那个不知所谓的阎凤还不如。至少,关于午夜屠夫,他知道的事情,已经不比我少多少了。” 杨跃当然是不高兴的,论资历,论实力,他都要比阎凤要高出许多。但他也同样不得不承认,每一次抓捕午夜屠夫,阎凤在无人无背景的情况下,总是要比他快一步。 “军方?宗室?绿林?”杨跃接连猜了几个能在整个秦国都能呼风唤雨的势力,的确,对于整个秦国,甚至整个中原来说,驱邪师公会,实在是太渺小。 卫伟笑了笑,没有答话,要是他知道,他还会用“感觉”这样的字眼了。当初他真是把杨跃的智商想的太高了,还觉得杨跃可以作为一个敌人好好对待,现在看来,那个叫阎凤的小厨子,才是他应该去正视的。 卫伟拿下一支火箭筒,扛在肩膀上试了试份量,要在瞬间杀死一个大巫巅峰的巫师,看来也只有***能够做到,这也是他目前为止能拿出手的最有破坏力的武器。卫伟眯起眼睛笑了笑,道:“事不宜迟,我要去墓地看看,看看墓地里埋的人,是不是他。” 杨跃惊讶的看着卫伟,卫伟被看的有些不爽,皱眉道:“怎么了?” 杨跃缓了好久,才叹了口气,道:“看来你说的对,我的脑子,的确已经不如那些年轻人了。阎凤,已经去了墓地。” “什么!”卫伟紧紧的握住火箭筒,全身颤抖,他很兴奋,遇到难缠的对手的时候,他都会特别高兴,在整个益州,他几乎已经没有对手了。许久,他才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很好,有意思。” 第五十一章火化场 寂静的夜,穿过一座座山丘,在狭小而弯曲的公路上,阎凤痴痴的望着窗外的黑暗。月明星稀,却照不亮前方的路。 胡媚娘在驾驶座上开着车,好像有什么话要说,但又说不出口。一个女孩子家大半夜的给两大男人当司机,要不是冷天渔硬要陪着阎凤去疯,估计早拉着冷天渔的耳朵回家睡大觉了。 冷天渔倒是饶有兴趣的说:“不过我有一点不是很明白,骨灰也可以验DNA吗?” 阎凤刚才想问题想的太入神,冷天渔这么一问,把他从想象中拉了回来。阎凤木然的摇了摇头,说:“我不是很懂,估计、应该不可以吧。” 冷天渔似乎有些失望:“那我们去看什么,总不会,去看里面有没有东西吧。” 阎凤嘴角诡异的笑了笑,说:“对,就是看里面有没有东西,我一直在想,如果骨灰盒里面是刘大海的,那把鹏城闹的沸沸扬扬,谈虎色变的午夜屠夫会是谁?如果骨灰盒里的骨灰不是刘大海的,那骨灰盒里会是什么?是其他人的骨灰,还是什么动物的骨灰?而且,石婉一案被报导的惨绝人寰,刘大海的尸体应该是停放在刑狱司的义庄内,而且二师兄说过,石婉的手段很像是炼尸术,如果衙门的人有点见识的话一般都会尽快火化。如果午夜屠夫就是石婉炼制的行尸,那就有两种情况,第一,官府内部有人在超控行尸,第二,有人把行尸偷走,以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无论是哪种,我都要把这个人揪出来。” 杀意,阎凤很少会出现这种眼神,余一妹的死,对他打击很大。 冷天渔不禁打了个哆嗦,如今整个鹏城人心惶惶,被这股恐怖的气氛所压抑,无论是驱邪师总公会,还是刑狱司,都已经靠不住了。是否能为死去的人沉冤昭雪,只能靠自己。 但冷天渔很担心一个问题,就算找到午夜屠夫,他们能打得过吗?这个问题,不止是冷天渔担心,阎凤也同样担忧。冷天渔长长的吁了口气,有的事情,真的是无从选择,每天都听到或者见到一个个人被午夜屠夫杀害,他都感觉这些人是被自己害死一样,因为无能为力而感觉到的弱小,他相信,这样的感觉阎凤也不比他少。 “你会答应杨跃的要求吗?这或许——”冷天渔忽然想起那天在公园里阎凤提的那个想法,把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长的位置争过来,名正言顺的建立自己的势力。如果他们拥有和刑狱司同样的力量,那现在就不会有那么被动了。 “不会。”还没等冷天渔把话说完,阎凤就斩钉截铁的回答道。这个问题,他也考虑的很深,因为如果答应了杨跃的条件,那就等同于今后都要听杨跃的摆布。他并不太喜欢杨跃这个人,虽然他并不知道杨跃凭什么有把握坐上秦国驱邪师总公会下一任头把交椅,但如果连这种人都能坐上总公会会长的位置,那秦国总公会,估计也快完了。 先不说杨跃的为人处事如何,光说实力,他不过是大巫境,如果连这种境界都有希望做总公会会长,那驱邪师公会还有什么前途可言?别听他说的漂亮,画大饼的事情,这年头谁还会信。 “额!”冷天渔哑口无言,眼看前面就是公墓,他的心扑通扑通的剧烈跳动着。 胡媚娘一脚踩下刹车,皱眉道:“你们去吧,那地方,我实在不想去了。” 墓地里,埋葬着一盒盒骨灰,无论这些人生前是富甲一方的商贾,还是权势滔天的大亨,当失去生命的那一刻,他们就和其他的死人没有什么分别了。那里充满了忧郁和凄凉,更何况最近一个月死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了,连守墓地的守墓人都告假回家,谁也不愿意为了那点温饱钱面对这么多死去的怨灵。 相比墓地这边的寂静,在远处的火化场内,倒是挺热闹的,昨天,不,确切的说是前天,现在已经过了子时,新旧交替,正是阴气最盛的时候。前天,十三名花季少女在房间里被杀害,尸体不翼而飞(阎凤还不知道是刑狱司搞的鬼),昨天早上却齐刷刷的出现在了刑狱司的大门口,猖狂,太猖狂了,如果说不是有人在暗中超控行尸,他屁都不信。行尸是没有太多个人行为的,除了少数行尸可以有机会成为飞尸,恢复那么一点点理智。再加上杨跃告诉他,在监控下,发现两个午夜屠夫用同样的手法杀人作案。 而那十三具尸体的家人,正在那边办丧事。 阎凤忽然想起了什么,问一旁的冷天渔:“对了,上次我是不是说过,杨跃说每具尸体的头颅在发现的时候,头顶都有一个锥子般大小的洞?” 冷天渔一下被问的懵了,这几天事儿怪多,这哪儿记得住啊,于是随口敷衍的回答道:“啊,是吧,好像是的。” 阎凤微微皱眉,指着火化场方向说道:“走,我们去看看。” “看,看什么?你不是吧。”看着阎凤朝火化场方向走去,冷天渔先是被吓了一跳,随后也只能跟着上去,他并不是很明白阎凤此行的目的是什么,如果说是看刘大海坟墓里的骨灰是不是刘大海本人的,那为什么没有急切的去看? 最近一个月内,火葬场的生意那是好的不得了,这世界就是这样,总有人伤心落泪,也总有人闷声发大财。 停尸的灵堂是一间挨着一间,还有房间标号,当然了,门口的花圈是有死者名字的。阎凤扫视了下,从自己这边起第一间,看到尽头,正好十三个灵堂,因为原本只有十二间,最后一个灵堂,是临时搭建的。为什么要临时搭建?再往前走两百米左右,就又有另外一排灵堂,难道最近死的人多到整个火化场都放满了? 灵堂外摆放着四张麻将桌,四张麻将桌十六个人,阎凤注意到,他们洗牌的时间要比打牌的时间要长三倍左右,而且,在洗牌的时候,眼睛都是时不时的扫视着周围,更多的注意力,是放在灵堂内。 每个灵堂内三三两两的坐着人,他们不出来,在外面玩麻将的人也不进去,而且他们互相没有丝毫的交流。 阎凤和冷天渔远远的看着,忽然离他们最近的一张麻将桌上的人指着他们说道:“干什么的?” “哦,我在找我家亲戚,他们好像在2幢3号灵堂。”阎凤及时的说了个谎。 就在麻将桌上的人喊他们的时候,所有麻将桌上的人都不约而同的站了起来,他们虽然很疲倦,但所表现出的感觉,就像一只只夜晚等待猎物的猫头鹰。 那个人指着对面说道:“瞎了吗?这里是3幢,2幢在对面。” 阎凤感觉陪着笑脸,拉着冷天渔说:“哦,抱歉,抱歉,我们走错了,你们玩儿,你们玩儿。”又是点头哈腰,又是赔礼道歉,这态度,整的都不像是阎凤了,站在旁边的冷天渔都怀疑阎凤是不是鬼上身。 阎凤转过身的时候,听到了两句嘀咕声:“他们有点可疑。” 另外一个人说:“不要节外生枝。” 阎凤和冷天渔出走了几步,就消失在了黑暗中。阎凤把冷天渔拉到了花台的位置,瞄了眼麻将桌那边,从这里看过去,只能看到第一张麻将桌,其他的被隔板阻拦了视线。 冷天渔轻声道:“什么情况,你还真是来找人的?” 阎凤苦笑一声,道:“这么说起来,还真是。” 第五十二章偷入 郊区的公里上正飞驰着一辆车,他们的目的地同样是离城二十公里外的墓地。 卫伟开着车,车上除了卫伟,还有杨跃。他们两个人一路上都没有说话,他们两人互相都没有什么好感,同样骄傲的两个人,就像一座山里的两只猛虎,总有一天要决出个胜负。但他们都不是小肚鸡肠的人,否则今天也不会同时坐在同一辆车里,也不会去同一个目的地,完成同一件事。 “那十三位摆放在刑狱司门口的死者,是不是阁下的手笔?”最先打破沉寂的人是杨跃,从刑狱司的捕快请假或干脆不去,只留下一个空壳给杨跃时,杨跃就怀疑这件事是不是和卫伟有关系。两件事发生在同一天,这种巧合,总会往一处去想的。 卫伟楞了一下,嘴角露出一抹微笑:“是。” 他回答的倒很干脆,在卫伟看来,这件事完全可以大大方方的承认,阴谋虽狠,但阳谋更能让杨跃知道,鹏城的刑狱司,是谁的,整个鹏城,又是谁说了算。 杨跃压抑着怒火,他一但出手,卫伟绝对不是对手,境界上的压制,不是光靠技巧就能弥补的。但他不能对卫伟怎么样,否则衙门就会把这件事极度的扩大化,到时候吃亏的只会是杨跃。杨跃道:“你不该再去亵渎死者。” 卫伟握着方向盘的手明显的颤抖了下,但作为一名老司机,对行驶本身并没有带来太大的影响。卫伟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相信你对这句话的理解,要比我深得多。” 杨跃冷哼一声,道:“我大概知道一些,你在刑狱司任职,也有十年了吧。” 卫伟心里有着不好的预感,但他还是说道:“你想说什么?” 杨跃道:“十年前的事情,你知不知道?” “吱——”车子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一个急刹车,整辆车横在了路中央,轮胎上传来一个个脚臭味。 卫伟双目布满血丝,很显然,杨跃的这句话,触动到了他的逆鳞:“我劝你不要对十年前的事情太过于好奇,那是你我都惹不起的存在。” 杨跃讽刺道:“就你这点胆量,还想进六扇门,估计人家连门都不让你进。” “闭嘴,”卫伟嘶吼一声,咬牙切齿的看着杨跃,“如果你想活着离开鹏城,最好不要再打听十年前的事情。杨跃,我敬你是条汉子,不要像女人一样嚼舌根。” 杨跃闭上了嘴巴,卫伟虽然没说出太多的信息,但那句“惹不起的存在”就足以说明,这件事情,十有八九和王室有关,但王室为什么要偏偏对益州动手?驱赶所有的巫师,这无异于是与天下巫师为敌。秦国以武力立国,虽然***的兴起令秦国对巫师的需求降低,但拿着***的巫师自然是要比全副武装的精兵更强悍。听闻赵国已经借此由头网罗秦国境内的巫师,大有兴兵之意。届时,益州和燕州这两片与赵国接壤的土地,将岌岌可危。 秦国王室会做出这种愚蠢的决定吗?当然不会,如果会,那这么做的原因,那就绝对要比燕州和益州更重要。 卫伟已经掉了车头,继续往前走着。 而火葬场内,阎凤和冷天渔躲在花台后面,阎凤说道:“门外打麻将的人正监视灵堂内的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们是刑狱司的人。” 冷天渔吃惊的看着阎凤,又小心翼翼的探头出去瞧瞧那些打麻将的人,确实,他们都时不时的去关注灵堂的情况,而对麻将却没有多上心,这是一个麻友该有的表现吗? 阎凤道:“这里有十三个灵堂,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就是摆在刑狱司大门口的那十具尸体。刑狱司门口的十三具尸体,是刑狱司自己摆的,呵,卫捕头真是好手段。这么一搞,驱邪师就在鹏城乃至益州,都无法立足了。这场赌注,无论是我们赢还是杨跃赢,最后的赢家,都是衙门。” “只是我无法去接受,他们居然把死者当作棋子,连死人都不放过。”阎凤敢保证,如果卫伟现在出现在这里,一定会打得他满地找牙。 冷天渔咽了口口水,就算知道了又怎么样,胳膊还想拧过大腿?冷天渔扯了扯阎凤的袖子,低声道:“说吧,怎么教训这帮丧尽天良的混蛋。” 阎凤诡异一笑,道:“还是你跟我对脾气,待会儿,你就这样——” 冷天渔听着听着笑了起来,幸好没有太得意忘形,暴露行踪:“你这招,太损了。” 说干就干,冷天渔在手机上下载了段音频,点了循环播放,将手机贴着地面扔了过去。 四桌人正在打麻将,当然是心不在焉的,这种鬼地方,谁愿意大半夜的在这里搓麻将。 “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他们的手同时顿住,一股股凉意从脚底袭来,全身的汗毛塑立,头皮就像有个人在抚摸着,连手上握着的牌,都好像瞬间冰冷了下来。 “你听,什么声音!” 当他们仔细去听的时候,又什么都听不到了。他们左顾右盼,生怕某个方位,忽然跳出什么东西,把他们吓死。 “砰——”一声剧烈的响动,把原本就已经触目惊心的众人,全都吓的站了起来。 “还我命来!” 这一声,更加的清晰,在场的所有人,都听的真真切切。 “妈呀!”就连灵堂里的人,都被吓的跑了出来,尖叫声,桌椅背打翻的声音,脚步声,乱成一团。 阎凤和冷天渔趁乱冲进了一间人已离去的灵堂,阎凤伸手推开冰冻尸体的冰柜门,对里面的尸体抱拳行礼:“姑娘,在下打扰了。” 冷天渔见状不好,想要去阻止阎凤,但阎凤已经把尸体的头抬了起来,尸首和身体是缝合起来的,殡仪馆的手艺不怎么样,才轻轻一抬,针线就开始裂开了。阎凤拨开头发,冰凉的冷气扑面而来,心中对于死亡最原本的畏惧也是心中绽放,阎凤很讨厌这种感觉,但这种感觉好像无法避免。冷天渔已经在打哆嗦,有了一次见鬼的经历后,他原本就脆弱的心灵,更加容易破碎。 阎凤在头顶上果然发现了一个细小的洞,很小,就像杨跃给他的尸检报告一样,像锥子尖大小,不仔细看的话还真不一定能找得找。阎凤忽然想起什么,轻轻的放下尸体的脑袋,想要去掰开她的眼睛,被冷天渔一把拉住:“你想干什么?” 枉死之人,在死去时都要先把眼睛合上,若是死不瞑目,必化恶鬼,而且看见谁,就找谁索命。 阎凤没有搭理冷天渔,拨开眼皮,死者眼白上布满血丝,如一张密密麻麻的网一般,极其可怖。 “没有瞳孔。” 第五十三章挖坟 没有瞳孔! 整个眼球除了布满血丝的眼白,没有发现瞳孔的存在。而且根据杨跃给的尸检报告上说,大脑完好,没有破损迹象。 “【妈】的,被耍了,是手机。”外面,刑狱司的人已经发现了冷天渔的手机,在小小的心疼了下自己的手机喂了狗的时候,冷天渔赶紧拉着发呆的阎凤往后边撤走。 阎凤和冷天渔跑到了相对安全的地方,才松了口气。冷天渔不满道:“你不要命了,你就不怕那女孩变成恶鬼,来找你?” 阎凤深深的皱着眉头,冷天渔还以为是阎凤害怕了,正想安慰两句,谁知道,阎凤居然说出一句比见鬼还可怕的话。 “那个女孩,已经没有灵魂了。她的灵魂,在活着的时候,被强行吸走。”阎凤很愤怒,原来如此,难怪只是带着头颅留下身体,难怪脑部完好却有一个小洞。 阎凤因为愤怒而通红的双眼,盯着墓地方向:“我们去,打开坟看看,这位午夜屠夫,究竟还在不在。” 挖坟,那是绝子绝孙的活儿,入土为安是对死者最起码的尊重。但人有的时候,有些有损阴德的事情不得不去做。 公墓的坟不算很好挖,也不算太难挖,在敲开一层水泥板后,他们取出了骨灰盒。打开骨灰盒后,他们没有看见骨灰,而是看见了一个球。一个晶莹剔透,在月光下折射出莹莹之光,却感受到无比的阴寒,仿佛感觉到球体内有某种恐怖的力量正要挣脱束缚。 这个水晶球,阎凤见过,他立刻感觉到一种可怕的压力正从这边赶来。 阎凤立刻将水晶球放回了骨灰盒里,塞给了冷天渔:“带着这个东西,回到车里,尽快离开这里。” “那你呢?”冷天渔不是很明白,阎凤在看到这个球以后居然有那么紧张,“这个玻璃球到底是什么?” 阎凤都快被气笑了,真想一脚踹到他那个大肥屁股上:“你再罗嗦,我们都走不了了。” 一股恶心的臭味随风而来,阎凤和冷天渔同时扭头看去,远处,一个手持杀猪刀,光着膀子,头部腐烂严重,极其可怖的人,正跨步而来。 阎凤苦笑一声:“好吧,现在谁也走不掉了。” 杨跃和卫伟的车刚到墓园门口,就闻见了这股腐烂的臭味,就算没有闻到臭味,那股可怕的压力也感受到了。来自大巫境巅峰的压力,就算是同等境界的杨跃,也感受到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不禁感到全身一凉。 当然,他们也注意到了墓园门口的另外一辆车,他们走过去看,车里没有人,杨跃倒吸一口凉气,全身一震,道:“他一定是发现了什么。” 他,指的是阎凤,阎凤来挖刘大海的坟,刘大海的骨灰盒里当然不会是刘大海的骨灰。而卫伟,早就猜出午夜屠夫就是刘大海,但猜出来又能怎么样?他打得过吗?他抓得着吗? 况且,他还有自己的一点点小心思。 一个被炼制的这么短时间就有大巫境实力的行尸,那么背后操控他的那个人,才是最头疼的。 卫伟对炼尸术多少有些了解的,不然他也不会对石婉那么感兴趣。在卫伟心里,还是对石婉是否有能力炼制如此厉害的行尸感到怀疑,如果这具行尸(刘大海)真是石婉炼制的,那是我的境界至少都是巫王境,知道巫王境什么概念吗?就算对面拿着一百把机关枪“突突突”,对巫王境的巫师也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那么石婉还会被擒住,在刑狱司的大牢里等死? 所以卫伟比谁都想石婉活着,但有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左右的。他只是一个巫师境的小捕头。捕头这种职位,说起来高大上,但其实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做。不求立多大功劳,只要别捅娄子就行。 所以卫伟一直都希望被六扇门看中,六扇门是一个非官方组织,其性质和驱邪师是一样的,由一群能人异士组成,每一个国家都有其负责人。一但他们插手的案子,哪怕已经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都可以翻案,而且要绝对服从。经六扇门审查后的案子,除宗亲王侯外,其余一切人等,皆可依律处置。可想而知,他们的权利有多大。而且他们依照的律法不是案犯国家的法律,而是六扇门自己的法律。 可以这么说,所有刑狱司的捕快甚至捕头,终极梦想都是进入六扇门。 人有梦想是好的,六扇门的权利既然这么大,那么里面的人当然也就不会是酒囊饭袋,没本事的人连门槛都找不着。 所以,卫伟正等着这个案子一举成名,引起六扇门的注意。 非刑与法佼佼者,不可入。 当他的对手是杨跃的时候,他还是挺高兴的,因为杨跃对驱邪抓鬼专业,但对刑事案件,还是太业余了。 让他意外的是,这个原本只是一家普普通通酒楼里出来的厨子,哪怕是顺带着驱邪师的身份,那也是低级驱邪师,而且看得出来,阎凤和杨跃不在一条船上。卫伟也没有想过,自己第一次正视的对手,居然是这么一个出身低微的人。 但本事这东西,可不论出身,天下之大,一鸣惊人者虽少,但千百年来,也不是什么值得瞠目结舌的事情了。 原本卫伟还为突然杀出的阎凤感到恼火,但回头一想,红花还需绿叶配,有这么个对手,赢起来,岂不是更精彩? 而阎凤这边,午夜屠夫出现,距离他们一百多米远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看的真真的。其实就算是瞎子,也能闻见那股子腐烂的味道。午夜屠夫的脸已经完全腐烂,嘴唇烂掉了一半,露出里面森然的黄牙,一张嘴,那条快已经臭的发黑的舌头,僵硬的想要说些什么,只朝着他们大喊大叫。特别是那双眼睛,眼皮已经快要腐烂,一双眼睛已经发霉。 但奇特的是,他的脖子以下,居然完好无损,就跟活着一样,在星光下,还感觉白里透红。 “啊!”午夜屠夫几个箭步冲了过来,举着斩骨刀,迎面而来的,除了那令人恶心的尸体腐烂的臭味,还有狂暴的杀气。行尸和鬼怪不同,在“妖精鬼怪”这四大类除人类外拥有灵智的灵物外,行尸如果非要划分的话,按照特性,应该是“怪”。所谓怪,就是死物长年累月吸收天地灵气有了灵智,或者机缘巧合得了某种造化有了灵智。而行尸形成的过程,本身就是人死后被炼化成可以控制的“武器”。 大多数行尸是不会进化的,但也会有个例,毕竟世事无绝对。 但大多数被炼制而成的行尸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猛。 他们不会极具技术性的巫术,但自身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就比如说眼前的午夜屠夫,被炼制后居然有了一般人修炼二十十年才有的境界——大巫境。虽然这种境界说不上什么属性,但就是一个字——猛。 一刀之下,大巫境(含)以内千万不要硬抗,因为他已经死过一次,没有神智,而自己,还想多活几年呢。 第五十四章狱 在境界悬殊的情况下,不管能不能取巧,以弱胜强,在没有完全搞清楚对手的虚实的情况下就贸然的往前面冲的,那不是勇猛,那是傻。 午夜屠夫手中的刀飞驶过去,朝着阎凤两人的方向,距离他们大概有十米的距离,在这么长的距离下,午夜屠夫的一刀,就像一个**包一样,炸开了一个直径三木的坑。幸亏阎凤在拼命躲闪的时刻还不往一脚踹开冷天渔,不然的话,活渔随时变死渔。 但也就是这一刀让阎凤对午夜屠夫有了新的认识,上一次交手,午夜屠夫的举止很笨拙,除了强大的力量外,反应是很迟钝的。但这次不一样,除了反应和速度快了很多,还会“远程杀伤性”招式——扔刀。 午夜屠夫在扔完刀后,一个跨步冲了上去,刚才那一炸,把附近三四个坟都给炸没了,石块、灰尘飞溅出来,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午夜屠夫伸手下去把刀捡了起来,明晃晃的刀锋,在夜晚各位可怖。 “这什么牌子的刀,这都砸不烂!”阎凤忍不住吐槽,这就算扔块石头也碎成渣了吧。 只见午夜屠夫左右看看,目光没有在阎凤身上停留太久,就朝着冷天渔追了过去。冷天渔都胖成那样了,哪里跑得过午夜屠夫。阎凤一咬牙,也追了上去:“天渔,赶紧绕一圈,朝我这边跑过来。” 难道午夜屠夫是专挑软柿子捏?不可能,就午夜屠夫的境界来说,他们两个都是软柿子。 那么—— “对了!”阎凤忽然想到,刚才午夜屠夫在扫视自己的时候,并没有盯着自己的身上看,而是,自己手上的那个骨灰盒。他是来找自己的骨灰盒? 还是—— “那个球。”阎凤恍然大悟,难怪午夜屠夫不在城里祸害少女,反而跑来这荒郊野岭的坟地,他是来找那个球的。 果然,那个球,那个人,在背后操控着午夜屠夫——刘大海。 也不知是不是人在逃命的时候能激发潜能,冷天渔跑出了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到达的速度,就这速度,妥妥的能在学校百米赛上夺冠。冷天渔和阎凤又聚在了一起,阎凤把冷天渔手上的水晶球抢了过来,还特意的朝天举高,又装回了骨灰盒内,接着,把自己的衣服脱了下来,塞给冷天渔:“穿着衣服不方便,你先帮我拿回车里。” “啊!”冷天渔楞了一下。 阎凤忍不住踹了他一脚:“快去啊。” “哦!”冷天渔朝墓园门外跑去,阎凤光着膀子,朝午夜屠夫晃了晃手上的骨灰盒,骨灰盒内“咣当咣当”的硬物撞击声,“嗨,丑八怪,你是不是想要这个球啊。” 午夜屠夫跑到距离他们十多米的地方停住了脚步,看了看冷天渔,又看了看阎凤,朝着阎凤冲了过去。阎凤诡异的笑了笑,朝着墓地深处绕起了圈圈。午夜屠夫的速度虽然比之前快了不少,但比之阎凤还是差了一点,而且行尸的脑子都不太好使,只会沿着阎凤跑的路线去追。 冷天渔连滚带爬的跑向了墓园门口,在门口的时候从刚进来的杨跃和卫伟旁跑了过去,天太黑,人太急没有看到。可杨跃和卫伟却看到了冷天渔满头大汗的跑出去,杨跃皱眉道:“这胖子在这里,那阎凤也应该在这里。” 听到这句话后,扛着火箭筒的卫伟却停了下来,冷冷一笑,道:“那正好,我们就在这里等着,等那小子差不多死了,我们再进去。” “哼,那你就好好等着吧,等午夜屠夫顺便把火化场那边的人全杀了,你再去。”杨跃则没有停下,把手上的机关枪握的更紧了,接下来难免是一场恶战。杨跃已经好久都没有这种感觉了,这种用鼻子都可以闻到压力的感觉。 冷天渔跑到了车旁,敲了敲车窗,不一会儿,车窗摇了下来,看到胡媚娘满脸凝重的表情松懈了下来:“我们走吧。” “你先把这个拿着。”冷天渔把阎凤的衣服塞了进去,胡媚娘感觉到衣服里有东西,掀开一看,是一个水晶球,在夜晚,透出一股股冷冰冰的感觉。 胡媚娘奇怪道:“你给我这个干什么?” 冷天渔抹了把汗水,说:“别弄丢了,我去救阎凤。” 阎凤既然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个东西让自己带出来,就肯定有用处,既然东西已经安全带出来了,那自己也可以去和兄弟并肩作战了。 “回来。”冷天渔刚要走,胡媚娘却叫住了他,“你去干什么?去当累赘?” “什么!”冷天渔全身如同遭到了电击一般,咬着牙,一字一句的说:“就算是死,那也是我的兄弟。他能用命救我,我也能。” 说着,正准备要走,却感觉一股香气扑鼻,才迈出一步就倒了下去,但他没有倒在地上,而是倒在了胡媚娘的怀里。 “你!”冷天渔的意识渐渐变的模糊,他看到胡媚娘关切的眼神,还有最后一句话:“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阎凤已经是上气不接下气了,速度渐渐慢了下来,这午夜屠夫就跟不会累似的,虽然跑的比自己慢,但这么跑下去,自己迟早会被一刀劈死。“得赶快想办法绕到门外,也不知道那死胖子走了没有,得为他多争取点时间。”阎凤在这里瞎耗,就是为了给冷天渔能逃跑的机会。 可是,真的好累。 他只感觉脑子越来越不清醒,在高度剧烈运动下,已经出现缺氧的状态,忽然,他感觉到后边有一阵凉意,回头一看,那把斩骨刀已经朝自己飞了过来。他只能拼尽全力的往前一跳,但为时已晚,刀砸在地上飞溅起来的石块砸到了自己的后背,更倒霉的是,在砸到了后背以后,他往前落下的时候,头还砸到了一块墓碑上,顿时,感觉整个人血气上涌,一口鲜血喷了出来。他还来不及喊疼,午夜屠夫已经提刀赶来。 “我要死了吗?不,我还不想死,至少,不要被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畜生打死。”阎凤只看见手起刀落,他全力释放着丹田里仅剩下的真气,制造一个隔绝空间,但这个空间,也只能减慢午夜屠夫百分之五十的速度,境界上的压制,正在一步步敲碎他的禁制。 “前世善恶后世果,孽镜台前无好人。神魔只在一念间,阴律无私判炼狱。” 在阎凤脑子里重复的响起这段话,就好像一台老式的复读机,断断续续的,声音也不是很清晰。但每一个字,都好像用铁锤在敲打着他的脑袋,他的眼睛,他的瞳孔中,渐渐的浮现出一个字,一个血红且浮动的字——狱! 第五十五章险象环生 午夜屠夫被阎凤的空间阻隔着,但午夜屠夫的力量太过于霸道,阎凤所保命的空间阻隔根本就是一个笑话,那一把刀,那一把坚硬的斩骨刀,就要在下一秒,砍碎他的最后一道防御。 “我的眼睛!”阎凤的眼睛,他的左眼布满了血丝,那黑黝黝的瞳孔之内,一个血红的“狱”字,正如鬼魅一般飘忽。他只感觉整只眼球都要爆裂开来,和身上剧烈的疼痛相比,眼球上传来的痛感,更如崩崖裂石,痛不欲生。他的脸由于剧烈的疼痛而扭曲变形,一道道力量,犹如电击一般冲击着他的全身,脸色从猪肝色,变的苍白,最后变成黑色,七窍流血,甚至比鬼还要恐怖。他的手,颤抖着,缓缓的伸向了自己的左眼。那种痛苦,让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将眼睛挖出来。 长痛不如短痛! 他全身的筋脉,不断的扩张着,似乎要把他整个人崩裂。 他的脑海之中,似乎看到了一道门,这道门,布满了阴郁,沾满了血腥,似乎有一股股凄厉的惨叫从门内传来。门很高,看不到顶,头顶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四周,也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只有这一道斑驳的红漆大门,清晰可见。 忽然,眼前一阵爆裂,火红一片。阎凤还以为是自己的眼球爆了,他慌张的摸了摸自己,先前那种胀裂的感觉就好像是一场噩梦一样。除了满头大汗外,别的什么都没有留下。 午夜屠夫呢! 刚才那把刀,明明已经快要砍刀自己了。 他看见,午夜屠夫退后了两步,而午夜屠夫身上,被炸穿了一大片,握着刀的右手只有一块皮还耸拉着,刀也掉在了地上,刀锋插进了一座坟墓的鱼台上。 有人居然来救自己! 阎凤扭头朝左边看去,杨跃和卫伟站在离他十米的地方,而且卫伟正扛着一架火箭筒,此时正冒着青烟。 不管是敌是友,再怎么说,杨跃和卫伟确实救了自己一命。 “【妈】的。”杨跃眼见午夜屠夫的身子被炸掉一般,还心想着终于可以除掉这个恶魔了,谁知道,午夜屠夫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就好像种子发芽生长的过程在镜头下被调到了极快的速度。 三人的手心皆是捏出冷汗,火箭筒可以击中大巫境实力的人已经是难能可贵了,若果换作是正常人,那一下,此时已经倒在地上没有呼吸了。可是他们面对的是一个怪物,而且这个怪物究竟还有没有其他的手段还未可知。 “砍他!”还是卫伟最先从惊愕中反应过来,他毕竟是刑狱司的司长,鹏城的捕头,多大的阵仗没见过,但说实在的,他的心也是忐忐忑忑,做好随时就撤的准备。 “啊!”杨跃这辈子专门和妖魔鬼怪打交道,见过多少稀奇古怪的事,但这种情况着实没见过,拥有实体的鬼,还是什么鬼东西。行尸,难道就真的那么可怕?杨跃说道:“阎凤,快趁他还没完全恢复,赶紧过来。” 就在这说话间,午夜屠夫被炸掉的半边身体居然就这么完全恢复了! 阎凤连滚带爬的跑向了杨跃这边,这个时候还真不是闹矛盾的时候,面对共同的敌人,如果不枪口一致对外,今天晚上他们三个,谁也别想离开。卫伟喊了那嗓子之后,也没见动,反而把目光盯在了杨跃的身上。 开玩笑,对面一个大巫境巅峰的怪物,自己就巫师境,怎么打?而且看同为大巫境巅峰的杨跃都没出手,自己出手,那不是厕所里点灯笼——找屎吗? 杨跃先前还自信满满的,以为只要找到午夜屠夫就有能力抓到,现在看来,真不是那么简单的。而且杨跃也很清楚,午夜屠夫的背后,必定是更强的存在,两个午夜屠夫?用脑子想一想都明白,这个打头阵的行尸就是被人操控着,真正厉害的,是后面那个。 阎凤就更不会上前了,他现在是死里逃生,他很怀疑要是真打起来,还有没有抗击午夜屠夫一招之力。 午夜屠夫在完全恢复后定了两秒,就像电影忽然按了暂停键一样,这么好的机会稍纵即逝,这让他们三人都后悔不已。 两秒过后,还没等他们才后悔中出来,午夜屠夫一个怒吼,他们警觉的退后了两步,如临大敌。 午夜屠夫忽然转身就走,而且立刻的速度极快,就好像某人在远处召唤他,家里着火一样。 三人松了口气,但也失落得很。特别是杨跃,他在想是不是自己年纪大了,连拼上一拼的勇气都没有了。但是杨跃发现了一件事:“午夜屠夫的气息,变弱了,他的境界好像跌落到了巫师境。” 这让卫伟和阎凤都感到很奇怪,说白了他,在修行一门,他们也不过就是刚刚接触到“境界”这个概念,勉强算是一个巫师。 杨跃倒是见多识广,说道:“我想,他的境界,应该是某种外力强行注入的结果,所以在受伤之后恢复需要大量的力量,境界掉落,看来,也是我们的机会。” 阎凤奇怪道:“怎么说?” 杨跃道:“境界,我也是略懂一些,境界的高低是可以通过仪器来检测的,这种准确性比较高。但大多数时候我们遇到敌人是不可能用仪器去检查,都是用感觉。这种感觉的依据,就是气息,真气到达某个境界瓶颈后,当突破瓶颈,就会到达下一个境界,这是人类的修行方式。不是受到极严重的伤的情况下,哪怕是最后一丝真气用完境界也不会掉落,因为一旦掉落,也说明这辈子都很难再有所突破。所以巫师在选择某种修行方向,也就是元素属性的时候都要想清楚了再选择,一但选择错了,想要废掉再重新修炼就要毁掉丹田,想要再修炼的机率就很小了。重塑丹田的代价是很高的,而且也不一定就能成功,就像一口锅既然摔坏了,补起来再用怎么都会漏水。要是你们想说回炉再造,那就简单多了,直接死了投胎等下辈子就行。” 有时候阎凤也感觉自己修炼的巫术属性有点鸡肋,控制空间,说的高大上,但实际操作起来,就很考究运用的能力了。原以为可以重新修炼,被杨跃这么一说,回炉再造?开玩笑,下辈子还指不定做猫做狗,说不定还没等到投胎就魂飞魄散了。 既然午夜屠夫走了,他们也就散伙了,卫伟对阎凤是有芥蒂的,只是碍于杨跃在场没有下手,但既然车是卫伟的,那卫伟肯定不会让阎凤坐。 “门口不是还有辆车吗?不是你们的吗?里面又没人,不会出什么事儿了吧。”卫伟笑起来挺欠扁的,这什么意思,说的阎凤还有些小担心。直到他走到车旁,敲开车窗,胡媚娘用一双冷漠的眼神看着他时,阎凤被盯的手足无措。 “上来吧。”胡媚娘不咸不淡的说着,等阎凤上车后,胡媚娘忽然说了句让阎凤实在想不通的话。 胡媚娘说:“你的路太危险,请你,为他多考虑考虑!” 为他,为谁? 第五十六章我要做个好人 回去的路上,冷天渔一直都处于沉睡状态,胡媚娘本来已经想好了怎么跟阎凤解释,但阎凤却什么都没问。在阎凤的心里,他巴不得他们当时就开车离开,万一午夜屠夫把他干掉以后再追出去把他们也杀了,那不就是全军覆没了! 阎凤只感觉全身酸痛,又困又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可是,当他进入沉睡以后,他却又一次站在了那道血迹斑斑的大红铁门前。 “这是——噩梦吗?”难道是因为在墓地里眼睛太过于疼痛,出现了幻觉,现在睡着了又继续那个幻觉居然做出了一个梦?那么既然是梦,不如进去看看,里面有什么。 他有了这个打算以后,就伸出了手,去试图推开这道不知道有多高的门。原本以为要多大的力道,谁知道才一碰触,门就开了。阎凤自嘲的笑了笑:“嗨,说了是梦,怎么可能还会用到力道。” 门开后,他走了进去,从门外可以看到门口处有花岗岩铺成的地板,但能见度只有十米左右。他没想太多,径直走了进去。 “有人吗?”他还是很有礼貌性的问了一句,立刻又想到,自己的梦,有人答应才怪了。这里既没有风,也没有灯,在他走进去,一直走到可见度的边缘时,门就忽然关了。不,不能说是关,因为关怎么说都有个过程,而是直接消失了。大门消失后,四周一片漆黑,他赶紧往后跑,刚才明明才走了十几步路,可是往后跑了一百多步都没有碰到墙壁或者门。 梦魇总是荒诞的,总不会自己的梦把自己给吓死吧。 他倒也不跑了,而且慢慢的往前摸索,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他的膝盖碰到了一样东西,差点把他给绊倒了。他往下摸索着,摸着边缘,好像是一张桌子。当他再准备往前摸了时候,他眼前忽然有了亮光,刚好把眼前的事物照亮,就像舞台上的射灯一样。他抬头望去,头上除了黑暗,什么都看不到。 而在眼前,确实是一张长方形的桌子,桌子很老旧,是一张木桌,以其说是桌子,倒不如说是几。阎凤注意到,桌子上有三本线装书,书皮很旧,白中泛黄。书面上从左到右依次写着——神、魔、人三个字,字体铺满了整个书面。 什么意思! 阎凤看的不是很明白,他正想伸手去拿中间那本“魔”字的书,书面上的魔立刻就消失了,出现了一排字。 “温馨提示,选择之前请先阅读说明,一但拿起,既视为选择。” 阎凤顿住了,他越来越觉得这不仅仅是一个梦,他早就怀疑自己的左眼为什么这么特殊,可能是某个震惊世界的大能给他的造化,或者,他是某个牛【逼】哄哄的人物的转世,只是记忆被封印了,等他再次牛【逼】起来的时候,就能继承前世的一切力量?难道是因为今天那场惊心动魄的生死一线,让他激发了这个藏在自己左眼中的造化? 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今天在自己左眼发生变化的时候,那叫一个痛不欲生,当时还想把它挖出来扔了算了,现在看起来,幸好在当时的局势下不容许啊。 中间那本书上的字又开始变化了。 “魔者,生灵之极恶者,虽可为所欲为,最终世间难存。” 所以说,选择《魔》这本书的结果就是最后不得善终?不过想想也是,无论是传说还是影视剧,入魔者有几个好下场的。阎凤果断不选这本,如何又朝第一本看去,那本《神》书上的字体也产生了变化。 “神者,夺天地造化,不入轮回,不存世间,虽万世流芳,需放弃一切,秉持天地正义。” 阎凤愣住了,什么意思?不入轮回,不存世间?难不成是自己光想的造福人类了,最后还是落得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下场?这大好花花世界,舍己为人的事情还是留给其他人做吧,他阎凤可没那么高尚。 那么,就只剩下最后一本——《人》。 他很奇怪,现在他已经是人了,为什么还要去选,难道说,这藏在左眼里的造化,原本不是给人的? “啧啧。”阎凤盯着这《人》字书看,这书面上的字也产生了变化。 “人,历生老病死之苦,品七情六欲,一念成神,一念成魔。神魔皆不可入冥界,若选做人,需喊‘我要做个好人’方可传你无上功法。” 阎凤哑然,这什么意思,很明显了嘛,给你三个选择,最后告诉你三个选择其他两个都是错的,你选了就得遭天打雷劈,就选第三个了,第三个传你无上功法,从此走向人生巅峰。阎凤干笑两声,那还等什么,果断拿了起来。当他拿起《人》书的时候,其他两本也就消失了。阎凤拿起书大喊道:“我要做个好人。” 话音刚落,还在阎凤等着有什么奇迹出现的时候,一声叱咤从四面八方传来,差点没把阎凤吓死。 “孽镜台前无好人!” 接着,前方出现一个巨大的四方台,有一个约莫一丈宽的圆形水池。阎凤走了上去,趴在水池边往里看。水池的水面刚开始映照出他的身影,随后,水面慢慢荡起一层层涟漪,涟漪之中,投射出他的过往,那是他的小时候,什么掏鸟蛋,捣蚂蚁窝,砸村里人玻璃,偷人家地里黄瓜,种种“淘气”的事,都显现了出来。 果然,谁也做不了真正的好人。 那还让自己喊什么做好人,阎凤就根本没想过做什么大好人。 接着,投出来的影像,是他之前几年的事,宋亦文死的那一天,宋亦文被一鬼王血痕一掌拍死,他记得,当时他明明可以击退已经受伤的血痕,但是他没有,他选择了做旁观者。这件事情,也是阎凤最后悔的一件事,因为在宋亦文奄奄一息时,最后击退鬼王血痕的——是自己。 阎凤的愧疚心,忽然被无限的放大,他感觉胸口很闷,闷到快要喘不过气来。水池中的影像消失了,出现了一排字。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 字很快就消失了,从水池中升起一个人的脑袋,随后是脖子、四肢。一个完完整整的人出现在了阎凤的眼前,这个人,和自己一样高,一样的体型,甚至,是一样的面孔。所不同的是,这个人很冷漠,完全没有任何的感情和气息。他招呼都没打的直接一拳就打了过来,阎凤猝不及防,只感到鼻子上一疼,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五十七章石婉 “哟,怎么还流鼻血了。” 阎凤迷迷糊糊的,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是冷天渔的声音。他的眼皮很重,一下子睁不开,鼻子里渐渐灌入一股子消毒水的味道。他很无力,也很痛,特别是手背上。 他想要挣扎,却被冷天渔按住:“你别动,还打着点滴呢。” “点滴!”阎凤用力的睁开眼睛,他看到对面一个年轻漂亮的护士姐姐正红着脸,给他换药瓶。换好药水后,还白了他一眼,叮嘱道:“这是最后一瓶了,既然醒过来,先别忙着出院,再观察一下。” 说完,没好气的走了。 阎凤搞的那是一脸懵【逼】:“什么情况?” 冷天渔说:“还能什么情况,人家护士姐姐不就长的漂亮了点嘛,你至于流鼻血吗?” 冤枉啊,那可真是冤枉啊,他才刚刚睁开眼睛,而且,他的鼻血—— 鼻血! 他的鼻子被挨了一拳不是在做梦,或者说,他在梦里被挨了一拳,在现实里依然受伤了?据冷天渔说,他已经躺了三四天了,怎么叫都叫不醒,冷天渔还以为阎凤受伤严重,快要死了,那是吧他急的,赶紧送医院。阎凤的气息若有若无,虽然有些皮外伤,但也不致命。医生说可能是暂时性休克,先住院观察。 “原来是这样!”阎凤努力的坐了起来,做了一个梦,睡了三四天,难怪刚醒来肚子就抗议了,“午夜屠夫的案子怎么样了?” 冷天渔叹了口气,道:“这几天,又死了十五个人,都是年纪轻轻的少女,更可气的是,还有两个特别漂亮。” 这种让每个男人都无法忍受的事,真让人抓狂。 “是嘛。”其实阎凤蛮自责的,也许很多人都会有这种感觉,当听到新闻里哪里哪里发生什么事故,死了多少多少人的时候,会却感叹世间太残酷,但不会有多少人真往心里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大多数人的态度。但当有自己的亲人或者很熟悉很要好的人也在这场事故中死去,那种痛,是切肤之痛。 余一妹的死,他至少要负一半的责任。 在殡仪馆内,那些一具具躺在冰柜里的尸体,那些原本是鲜活的生命,花季少女,有着大好的将来。他试图去阻止过,与午夜屠夫正面对抗过,可是结果呢?他就算能原谅自己的弱小,也不能原谅那些本来可以阻止这件事发生的人。 如果刑狱司,乃至整个益州的所有力量都能团结一致的去清除这个杀人恶魔,那么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死去了。 可是呢?无论是刑狱司还是驱邪师,他们都有自己的小算盘,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随便一句话就能屠杀、驱逐整个益州的巫师,但现在他们呢? 谁来为这些弱小的生命申冤! “我要去,去刑狱司。”阎凤想要下床,现在每多过一天,就要有人因此而死去,他已经抓到一些眉目,或许——他还可以做得更多。 夜晚,刑狱司内。 杨跃同意了阎凤的请求,见一见囚禁在死牢里的石婉,由于每天都有夜晚午夜屠夫死去的百姓,衙门已经下令三天内必须破案,否则就将他们燕州五虎驱逐。这就意味着,杨跃的威望将大打折扣,别说继承下一任驱邪师总公会会长,他们会永远成为燕州总公会的笑柄,永远抬不起头来,这世上永远都不缺说风凉话的。 而今天,就是第三天。 阎凤见到了石婉,比电视上看见的时候,瘦了很多,也憔悴了许多,而且,在脖颈处衣服没有遮挡的地方,还可以看见许多皮鞭抽打的伤痕。石婉虽然不是罪魁祸首,但午夜屠夫确实是因为石婉的原因而被他人利用。 不过,这样折磨一个已经伏法认罪的女人,真的好吗? “我可以开门见山的问你吗?”阎凤首先开口,这个时候了,绕弯子意义不大。 石婉抬起头,木讷的点了点头。 阎凤感到很欣慰,毕竟过程没有太坎坷,开了个好头。审讯室里,只有阎凤和石婉,两人面对面的坐着。虽然只有两个人,但摄像头所拍摄到的画面和语音,都被燕州五虎盯着。 阎凤道:“刘大海,是午夜屠夫吗?” 石婉皱了皱眉头,但还是点了点头。 阎凤接着说道:“那个人是谁,操控他的人?” 石婉的瞳孔剧烈收缩着,她想要说什么,但看了看墙上的摄像头,又闭上了嘴。阎凤也看了看摄像头,很显然,石婉想把事情告诉他,但不想让其他人知道。阎凤倒也干脆,拿起凳子就往审讯室墙上的摄像头砸去,把摄像头砸烂后,杨跃气的牙巴骨咯咯作响。 但他们谁都没动,继续待在监控室里,因为审讯室里,除了摄像头外,还有监听器。 阎凤点点头,说道:“你可以说了。” 石婉却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了别的事:“我见过你,你是满回楼的师傅,和一妹关系很好。” 阎凤动容了,石婉,认识余一妹:“你认识余一妹?” 石婉点了点头,说:“那一次我送肉过去,看到了你们,我没有打招呼。我和她都是南疆的,她过来本来是想投靠我,可是我丈夫他——” 阎凤明白了,石婉也是南疆的,南疆的炼尸术,确实挺厉害,但他绝对不相信,一个平凡的南疆女子,能炼制出这么厉害的行尸。余一妹和石婉是认识的,而且余一妹到秦国来,就是要投靠石婉,只可惜石婉的丈夫是一个暴力狂,所以余一妹变成了无依无靠。 “一妹,她死了。”阎凤以为把这个已成的结果说出来是可以平平淡淡的说出来的,可是眼睛里还是忍不住流出了眼泪,有些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有些离别,却是永不再见。 “是嘛。”石婉语气很平淡,但两行热泪已经流了出来,她闭上眼睛,她以为自己的眼泪已经流干了,可是当伤心的时候,还是会流出来。 阎凤道:“我需要你,告诉我,后面的那个人,是谁?在哪里?”阎凤也不是很清楚,石婉究竟知不知道这件事。 石婉摇了摇头,说:“我可以告诉你,但你必须答应我,留他们一具全尸,让他们父子,葬在一起!” 阎凤的瞳孔剧烈收缩着,是他们! 第五十八章孤儿院 午夜屠夫案背后真正的凶手,抽丝剥茧般终于付出了水面。 在阎凤挖开坟墓,发现在骨灰盒里藏着的那个水晶球时,他就已经猜出那个人是谁,虽然匪夷所思,但最后的结果,确实如此。将水晶球藏在刘大海的骨灰盒里,不得不说,那个人,的确很聪明。 孙海江! 那个,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强者。 他在孤儿院,他当然在孤儿院,父亲“死亡”,母亲是杀害父亲的凶手,正在等候判刑的杀人犯,这样一个命运坎坷的孩子,自然是寄养在了孤儿院里。 阎凤是一个急性子,但今天他却没有着急,孙海江,跑不了。 他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洗了个澡,换了身新衣裳,一套全黑色的休闲装。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孤儿院,而是来到了石婉的家,这里已经被查封了,当他撕开封条的时候,左右隔壁的人都把他当作了怪物。没有人询问,只是奇怪的看着他,既好奇,又避恐不及。 人类难道不是很奇怪的动物吗?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但又充满了仇视。 这个时候,甚至有人已经拨打了刑狱司的电话。 阎凤走了进去,屋子里有一个字霉味儿,他走到客厅,一进门就是客厅,这样简陋的二居室,想要藏什么东西都难。他掀开客厅沙发,那套已经很老很旧,千疮百孔的沙发,可以看得出来,石婉的生活过的并不好。当然,一个经常家暴,没有一点温暖的家庭,收入只够温饱的家,会有多好? 有那么一下下的冲动,阎凤在听完石婉的故事后,他真的很想把石婉救出去,把这个可怜的女人,救出去。 可是他没有,一个人犯了错,总要承担他所犯下的罪孽。 沙发底下,藏着一条项链,一条坠子是一个恐怖人形的项链。很意外的是,这条项链居然是一份定情信物,而且,是石婉送给刘大海的定情信物。 “他原本是一个很温柔,很细心的人,那一年,他还很笨,总是记不住我交代给他的许多事情。但我嘴上责备他,但心里却暖暖的,因为他对我是真心的。我放弃了我阴傀门圣女的身份,隐姓埋名,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我的丈夫,曾经我深爱的男人,我知道我的父亲肯定在一直寻找我。我之所以告诉你,希望你带着这条项链,去告诉我的父亲,我死了,是我不孝,但我不悔。” 人生有许多无悔的事情,爱情,似乎是其中之一。 阎凤答应了他,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答应一个这样愚蠢的要求,或许一个人在临死之前,总会提出一些要求,而这些要求,总会让人无法拒绝。石婉是一个可怜的女人,但也是一个可敬的女人,任何一个为了他人而活着的人,都是可敬的人。 石婉的丈夫刘大海,他们夫妻二人一直都很恩爱,直到—— 直到第一个孩子出世,夭折! 石婉很舍不得,把孩子炼制成了鬼童。 阎凤不能说这个女人自私,因为爱本身就是自私的,一个母亲,看着自己的孩子出生,却无力挽回他的性命,连睁开看一眼这个世界的力量都没有。他的孩子,也就是那个倒霉鬼,谁若是绝对倒霉孩子用在了这里是一个笑话,那确实是一个可悲的笑话。死胎,一个女人十月怀胎,生下来却成了死胎,若是没有做过父母的人,是绝对想象不到,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 刘大海在发现石婉将孩子炼制成鬼童后,非常的害怕,而他,将这种害怕,变成的家暴。人就是这样的动物,越是害怕,越是要反抗。 石婉以为第二个孩子的出世,会让自己的生活好过一点,会让这个家,重新回到那个温馨的家庭。 可是她错了,刘大海已经染上了酒瘾,只要他一喝醉,立刻就会想到那个被石婉炼制成鬼童的孩子。他越害怕,他就越要打骂石婉,家暴,多么可耻的行为。 刘小海一天天长大,活在了惊恐与屈辱之中,她终于忍无可忍,将刘大海杀死,而又舍不得曾经的情义,将刘大海炼制成了行尸。而在炼制的过程,却被邻居发现端倪,报了案。 阎凤默默的留下两行泪,这一场场的悲剧,是因爱而开始,是不是也会因为爱,而结束? 阎凤握着那串项链,如果自己有一天,遇到一个自己爱的人,会不会也走向了这条路。爱,本身就会让人麻木,让人疯狂。 他将项链带在了自己的脖子上,终人之事,岂能无信乎? 他慢慢的走向了门口,出了门,隔壁一个中年女人叫住了他:“你破坏了案发现场,你不能就这么走了?” 阎凤微微皱眉,他很想掐着这个女人的脖子,但他没有。他只是冷冰冰的问了一句:“石婉被他丈夫家暴的时候,你在哪里?” “额!”女人被问懵了,阎凤笑了笑,是啊,自扫门前雪,你在落难的时候,总不缺乏落井下石的人,又有多少人,会真正的去帮助你? 阎凤走了,但他还是听到了后面那个女人疯狂的叫声:“关你什么事儿啊,你谁啊?” 对啊,他是谁? 这世上的大多数人,又知道自己是谁吗?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知道这种事情的人,得有多了不起啊。 城郊的孤儿院里,这个孤儿院,一直都处于半遗弃的状态,财政不拨款,经济有一半是靠被领养后出去有出息的孤儿回来捐款,另外一半,是靠自给自足。 “徐妈妈,我觉得,你是这个世界上,第一真心对待我的人。”刘小海那副瘦弱的身躯,正拿着一个铲子,拍打着沙土的表面。这是一个在孤儿院里,唯一一片孩子可以自由玩沙的地方,可是就在这一个月内,所有的孩子,以及孤儿院里除了现在沙里埋的那个人,都死了,都埋在了这片沙土里。 “不要,不要,你这个恶魔。”徐妈妈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她为这个孤儿院,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她正在祈求这个孩子,饶过自己的一条性命。 “不,徐妈妈,人总是要死的,你也不过是提前了一些。知道为什么我要把你留到最后吗?这个世界,真正关心我的人,就剩下你了啊。”刘小海诡异的笑着,徐妈妈被埋在了沙土里,就剩下一个脑袋还在地面上。 整个孤儿院,如同一个鬼屋,除了他们两个,再也没有人了。 徐妈妈只感觉,整个世界观全部崩塌,她又怎么能想到,这个可怜的孩子,会把整个孤儿院六十七条人命,全部杀死。刘小海从兜里掏出一个锥子,看着徐妈妈的头顶,贪婪的深吸一口空气:“啊,多么美丽的早晨,多么新鲜的空气。只可惜——” 刘小海猛然回头,一脸厌恶的看着后面的那个人:“只可惜,来了不该来的人。” 阎凤手上握着那个水晶球,向上一拋一拋的:“我们又见面了,孙海江,孙先生!” 第五十九章夺舍 “孙先生?叔叔,你在说什么啊,我姓刘,叫刘小海。”【刘小海】一脸无辜的看着阎凤,完全忘记了后面沙地上还留着一截半死不活的人头。 阎凤记得这个孩子,他当然记得,这倒霉孩子,不就是那个在菜市场自己砍掉手掌,还让阎凤送去医院,最后尴尬的要命。阎凤环抱着双手,歪着头瞄了一眼刘小海身后那个人头,那个人头,还活着。阎凤厉声道:“把你身后的人,放了。” 刘小海冷笑几声,那表情,哪里是一个孩子该有的表情,他无奈的摇了摇头,说:“我觉得你很讨厌,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很讨厌你。一点幽默感都没有,我最讨厌你们这号人,总是觉得自己是什么拯救世界的救世主,什么人你都想救,你——救得过来吗?这个人,可不能给你,她可是我的早餐啊,不吃早餐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 “你——”阎凤也讨厌这种人,人命在他们这样的人眼中,居然只是份“食物”,“你既然已经死了,就该好好回到阴曹地府,转世轮回。” “啧啧,你们驱邪师,无论是哪个地域的驱邪师,跟我说话都是一个口气。你不知道吗?像我这种作恶多端,死后还以阴魂养命的人,是投不了胎的,我的灵魂就算到了冥界,也会被关入饿鬼道直到魂飞魄散。对了,你知道饿鬼道吗?那是一个超级恐怖的地方,没有声音,没有亮光,只能感受到永恒的寂寞,直到发疯到自己把自己吃了。”刘小海越说越激动,“我已经是个万恶者,既然要恶,就该恶到万劫不复。” 阎凤是牙巴骨都咬紧了,他没有动手,在没有万全的把握下,他也不敢动手,在这里,还有一个活人,至少,能救一个是一个吧。而且,他还有一个疑问:“刘大海的尸体,本来应该在收入刑狱司的第二天就火化,为什么在你这里?” 阎凤曾经怀疑过刑狱司内部有内鬼,否则,刑狱司的停尸间可没那么好混进去。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当然是卫伟,因为卫伟是刑狱司的司长,而且他对这个人也没什么好感。但后面发生的事情让阎凤对卫伟有了新的认识,卫伟这个人不是什么好人,但不得不说,他的确是个合格的捕头,监守自盗这种事情他应该是不会干的。既然如此,能在连卫伟都瞒住的情况下把尸体偷出来,这个人的权利和手段,想必一定在卫伟之上。 【刘小海】嘴角微微翘起,他的眼睛已经快要失去光彩,瞳孔涣散,这副身体是刘小海的,孙海江在刘小海精神最虚弱的时候进入刘小海的身体,一个身体是不可能存在两个灵魂,想必孙海江第一个吃掉的灵魂就是刘小海的。但灵魂一死,身体自然也会渐渐死亡。如果阎凤没有猜错的话,这个时候,站在面前的刘小海的躯体,估计已经死了,躯体死亡后,在内寄身的灵魂无论有多强大都无法逆转,只能看着自己的身体一天天腐烂。 刘小海冷冷一笑,道:“我们来参加百鬼朝圣,自然有【接应人】负责接应,这个接应人帮了我一把,我自然不会把这个人是谁告诉你,因为他比你我强大得太多太多了。我想活,我想真真正正的成为一个活人。” “百鬼朝圣!”阎凤瞄了瞄左右,确定现在就只剩下三个人,但如果孙海江说的那个人真的存在,就算就站在他的身后,他也发现不了,“你说的百鬼朝圣究竟是什么?” 听孙海江那口气,百鬼朝圣当然不会是一个舞会,一百只鬼去参加的舞会,想想都可怕。 孙海江想尽量做一个嘲讽的表情,但无奈这具躯体已经死了,面部神经失去了活性,无法做出更多更细致的表情“这个你就没必要知道了,反正都是快要死的人了。” 阎凤不禁退后了一步,孙海江至少是大巫境巅峰的实力,阎凤之所以敢站在这里,就是因为驱邪师入门守则上记录,巫师死后,灵魂会比普通人强上许多,生前的境界也会因为躯体的死亡转移到灵魂上,具体的转移概率和损耗每个人都不一样。但在非阴气盛地,灵魂的境界和力量都会至少削弱一半。以此来推算,孙海江现在的境界就算是大巫境巅峰,但真正能发挥出来的力量,可能只能发挥到大巫境初期。 阎凤现在是巫师境巅峰,想要干掉大巫境还是太勉强了,但毕竟还是有希望的。 因为现在是朗朗乾坤,光天化日,对阴魂的压制更甚。他唯一需要提防的,是午夜屠夫的忽然出现。 在阎凤退了一步之后,孙海江却往前走了一步,贪婪的看着阎凤,虽然此时孙海江附着的刘小海的躯体已经死了,但那种贪婪的欲望,甚至都不用通过眼神和表情传达,欲望本身就是最原始的罪恶。孙海江说:“其实我这副身体早就不想要了,当然,不是我现在这副,这副更弱。是我原来那副,你见过的,啧啧,那副躯体我的母亲给我的,但我努力了这么多年,不惜走人魔道,吸食人的灵魂,但很无奈,我的躯体连吸食灵魂都要比其他妖魔鬼怪慢。太弱了,实在是太弱了。但我想起了你,我觉得你的身体就不错,那天你抱着我去医院的时候,我闻见了你身上那股很香很香的味道,你的灵魂很特殊,你的躯体,更特殊,我甚至都想不明白,以你这样阴气重到比鬼还重的躯体居然还能活着,你难道就是阴年阴月阴日出生的?你难道就是上天赐给我的最完美的容器?” 阎凤听明白了,孙海江想要自己的身体,但一个身体是无法容纳两个灵魂的,那么,孙海江就一定会吃了自己的灵魂,但自己的灵魂一灭,身体也会死去,他拿去也没多大用。阎凤说道:“你想的太多了吧,你觉得,你会成功吗?” 孙海江道:“会,当然会,你听说过夺舍吗?就是把你的变成我的。你的身体太特殊了,你的灵魂,居然是由两个人的灵魂拼凑起来的,哈哈,太不可思议了。” 阎凤越听越糊涂:“你到底是胡言乱语什么啊。” 孙海江搓了搓手,就像在享用大餐前的仪式:“你不需要知道,从十岁开始我就开始以魂养魂,这么多年来,我的那副身体早就已经承受不住自身灵魂的压力。要不是来中原大陆,我还不知道,居然有这等上品身躯,修炼食魂功再合适不过了。你是我的,我待会儿动手的时候,会下手轻一点,不用把我的身体,搞坏了。” 孙海江想动手,阎凤忽然指着他:“你别动!你再动,我就把这个水晶球摔碎。” 阎凤举起那个装满了怨灵的水晶球,孙海江既然处心积虑的把水晶球藏在刘大海墓地里,那这个水晶球对他应该很重要。投鼠忌器,寻找机会。 “哟,那你就摔吧。”孙海江耸了耸肩,做了个“请”动作。 第六十章蔑视 郊区的孤儿院,没有了孩子的哭闹声,没有了工作人员的责骂声,显然孤僻、死寂。风,吹过,树,摇曳。 沙土之中,只露出个头的徐妈妈已是在弥留之际,她活到现在,就是为了让一个嗜杀的恶魔,留下一份早餐。 阎凤震惊,孙海江既然毫不在乎这个水晶球!没道理啊,这东西对孙海江应该很重要才对。一定是试探,故意装作不在乎。阎凤又退了一步,他假意将水晶球举高,一副立刻就要摔下去的动作:“我可真摔了,你可别后悔。” 孙海江慢悠悠的走了过来,肆无忌惮的样子:“没关系,里面那一万道冤魂,给你就是了。据我所知,整个鹏城有三百多万人,区区一两万,收集起来也不费劲,还赶得上百鬼朝圣。” “我草。”孙海江一步步逼近,他也只有一步步后退,他可不觉得孙海江是在危言耸听,对于一个毫无人性的恶魔来说,杀一两万人,对于如今连个强一点的巫师都没有的鹏城,已经不是痴人说梦。 孙海江边走边摇头:“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摔,毕竟一两万个人,杀起来也要废些时间。等我占据你的身体,吃了你的魂,你的灵魂虽然没了,但躯体可以在我的英明神武下走向人生巅峰,你也不枉此生了。这球里的冤魂,可是我们融合以后的第一道美食啊,毕竟,这花草尚且需要养料,这人啊,更加需要营养不是?” 阎凤在退出十几步后,再往后退,就是墙了。他不退,也不需要退了:“你听没听说过一句话,叫做肆无忌惮,必有所依仗!” 阎凤的表情变了,从惊恐担忧,变成凶狠。孙海江愣住,他不明白一个弱小的蝼蚁为什么可以如此对他说话,难道不该是害怕的蜷缩在墙角,满口的求饶之声吗? 忽然,孙海江听到后面有沙沙声,他猛然回头,见到一个男人装双手抓住徐妈妈的肩膀,将她从沙土中提了起来,而那些沙土,就好像水一般轻柔。孙海江没有去管徐妈妈是否被救下,既然现在多了一个人,那自己的胜算自然就少了,时间拖的越长,变数就越多。 孙海江依然一副不把阎凤放在眼里的口气:“哦,以为人多就能改变什么吗?一起上吧,省得我一个一个杀。” 阎凤没有直接理会孙海江,而是对救起徐妈妈的那个人说:“二师兄,先把人送到医院,这里我可以处理。” 严雪山没有问,阎凤真正的实力究竟有多强,连他这个与之相识多年的师兄都不是很清楚。严雪山点了点头,扛着奄奄一息的徐妈妈,手触摸在孤儿院的墙壁上,只是一摸,墙壁立刻像散沙一样落到地上,出现了一个人那么高的洞口。严雪山就这样扛着徐妈妈走出了孤儿院,直奔医院。 阎凤将水晶球小心翼翼的放到了地上,还特意将外衣包裹在水晶球外。这一万条冤魂,自然是要把他们送回冥界,阳间的路由活人走,阴间的人自然要送往阴间的路。 孙海江觉得有些不对头,但哪里不对头,就不好说了:“你们有两个人尚且能和我一战,可你偏偏不珍惜,你觉得你一个人就能对付我了?” 阎凤扭了扭腰,晃了晃脑袋,一副赛前热身的架势:“之前不确定,现在确定了,以你这种人的性格,要是有把握把我干掉,哪里会废这么多话,既然你没把握干掉我,那很对不起,我就只有干掉你了。” 怯懦,是弱者的表现,就好像村里的大狗,要是遇到离你三尺就恶狠狠的叫唤的那种狗,不需要怕,以为它要是敢咬你,它早就下口了。最怕的就是那种,只哼哼不叫唤,上来就是给你一口的那种狗。 那种狗为什么可怕,因为它,什么都不怕。 阎凤泰然自若的一步步走向孙海江,居然把孙海江吓的退了一步,阎凤道:“我很爱惜自己的生命,所以有的时候,不需要拼命的时候,我都会把自己的命留下。真到了需要去豁出性命时,那我也会拼命,就算打不死你,我也会在你身上狠狠的撕下一块肉。” 你打我一拳,我避开不理你,你砍我一刀,我必灭你满门。 永远不要去挑衅别人的底线,因为这种代价,你负担不起。 “狂妄!”孙海江愤怒的冲了过去,他是风属性巫师,拥有同境界内最快的速度。他手上握着一把锥子,他就是用这把锥子,戳开了余一妹的天灵盖,吸走了她的灵魂。而现在,这把锥子,已经握在了孙海江的手中,正以极快的速度从侧边绕过去,只见孙海江一跃而起,他附身在刘小海的身体中,这副身体太矮,不得不跳的高一点,才能把这把锥子尖儿刺进阎凤的天灵盖。 可是—— “怎么会,慢了!” 孙海江无法相信,自己的速度,会被瞬间限制,他感觉他即将刺下去的空间就像一个弹簧,越是用力,越是反弹的厉害。孙海江借力用力,迅速的跳到了三步开外,谨慎的盯着阎凤,寻找最适合下手的时机。 孙海江道:“你究竟做了什么?为什么突然变那么强?” 孙海江原本是大巫境巅峰,一只脚已经迈入巫王境,就算死去后力量消失不少,但经过吸食那么多人的灵魂,自身境界也已恢复到了大巫境初期。他之所以一直没有出手,一是怕动作太大,阎凤的身体损伤严重的话,夺舍后是一副残破的身躯,损失就大了。二是因为阎凤是巫师境巅峰,如果阎凤跟他硬碰硬的话,阎凤是毫无胜算,但阎凤毕竟是打败过他一次的人,他一直都觉得阎凤这个人,邪得很。 对,阎凤打败过他一次,虽然那一次有那个人的帮忙,再加上自己当时确实很虚弱。但是,巫师境和大巫境,毕竟还是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瘦死的骆驼还是比马大的! “你一直都会空间之术!”孙海江恍然大悟,当时那个人在阎凤面前展示了雨属性巫术比较高深的巫术——空间术。对于空间扭曲的运用,是雨属性巫师独有的本事,当然了,每一种属性都是很特殊的,就看能不能用好了。但空间之术的运用,可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学会的,任何一直功法、巫术,都不可能在一瞬间就学会,要是真有这种天才,那还不举世哗然?还会待在这种默默无闻的小地方做个小火夫? 阎凤转过了身,他诡异的朝孙海江笑了笑,道:“是的,我一直都会,巫徒境的时候,我就已经尝试着雨术的所有可能性。知道为什么我明明可以和我的师兄联手干掉你,可我没有,我让他先走了,我可好久没有展示我真正的实力了。” 只见阎凤周身空间扭曲,他所释放的真气,居然有压过孙海江的势头,威严!凌驾于一个大境界才会有的气势,以绝对的力量,凌驾于众生之上。 孙海江双脚打颤:“你,你是——巫王境!不,不可能,我怎么会一点感觉都没有!” 阎凤冷冰冰的说道:“我十一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巫王境了。” 第六十一章孽杀 什么中原第一天才,千年不遇,三十岁即将突破到巫圣境的齐国公子姜毅,在阎凤眼里,根本不算什么。十一岁巫王境,那个时候的他,甚至连力量是什么都知道的不是很清楚,但他却天生就极易修炼,如果不是因为那一年,他的义父被仇家杀死,以他的天资,怕是早已突破到巫圣境了,五十岁问鼎巫神,成为中原大陆膜拜的对象根本不是梦想。 可是,就在那一年,那一个夜晚,都变了。他永远不会忘记,仇家在杀死他义父之后,盯着他的眼神:“你太弱了,我甚至连动手杀你的念头都懒得有。想找我报仇,等有资格的时候再来吧,在此之间,得小心活着,别死了。” 他不敢死,他要找到这个人,所以他很小心的活着,哪怕自己是巫王境,也只能低调的不敢露出一点破绽。可是今天,他积压十年所有的怨气,应该爆发了,就让这个丧心病狂的恶魔,也尝一尝,恃强凌弱是种什么感觉。 “你听说过秒杀吗?”阎凤诡异的笑了笑,“这种感觉,应该很妙。” “什么!”孙海江惊讶的看着阎凤,“不,你不可以杀我,你杀了我,他们,是不会放过你的。” “哦?”阎凤仿佛听到了一个笑话,一个既不好笑,又可悲的笑话,“你们?那倒也好,像你们这种嗜杀成性,毫无公理道德的混蛋,根本就不配在这个世界留存。来一个,我便杀一个,来两个,我便杀一双。让你看看,什么叫绝望。” 阎凤手上虚抓,迅速将真气外放,只是眨眼之间,便在孙海江周身密密麻麻布了一层网,这层网在形成的一瞬间,便急剧压缩,仿佛身置另外一番天地般。 “星罗密布!”阎凤杀机大起,将孙海江困在一个密闭的空间之中,这个空间,星光璀璨,仿佛置身于宇宙,不断的旋转变化。孙海江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爆裂,还没有来得及大喊大叫,便只剩下一滩血水和一副骨架。这是刘小海的骨架,阎凤微微的闭上眼睛,想不到这孙海江的灵魂还真是强大,在躯体爆裂的一瞬间毫不犹豫的放弃躯体,想要冲开阎凤制造的空间。阎凤猛地睁开双眼,他的左眼,出现一个“狱”字,这个狱字,犹如跳动的火焰般,阎凤看了一眼想要逃亡的孙海江,就这么一看,仿佛一股莫名强大的力量,将孙海江往阎凤眼睛里吸。 阎凤冷冷道:“你不是怕进饿鬼道吗?你如今恶贯满盈,我当即宣判,汝,进饿鬼道,永世不得超生。” “不!”孙海江的灵魂绝望的吼了一声,就被吸进了阎凤的左眼之内,也就在这个时候,左眼中的狱字也消失了。 阎凤收起所释放的术,虚脱的坐在了地上,他为什么不喜欢雨属性,就是因为雨属性无论使用什么巫术,所付出的真气都是用“不可估量”来形容,真气那是哗哗哗的往外流,跟不要钱似的。雨术是八种属性当中唯一一个可以开辟新空间,只要在这个空间之内,可以创造有利于自身的天时地利,但所付出的真气也是不可小觑。对单个敌人,那简直就是浪费,对多个弱小的敌人,又好像用不着多强大的巫术,属于很鸡肋的巫术属性。 八种元素之中,战斗力最强的是金属性,最强大最省力,唯一的确定是远战不行,但也是阎凤最想选择的属性。当时选择的时候还年幼,再加上他的义父非得让他选择雨属性,说是以后会超级牛掰,可是现在阎凤也没觉得牛掰在哪里。如果不是巫王境杀虚弱到只有大巫境初期孙海江,想要一招杀死他是不可能的。 也不是说巫王境击大巫境就想虐就虐,而是因为孙海江无力超控刘小海的身体,才使得风术原本占据优势的速度讨不到便宜,所以才被阎凤虐杀。 他望着凄凉的孤儿院,原本这里有多少孩子的欢声笑语,如今却只剩下一副副枯骨,他们原本就可怜的灵魂,永远得不到救赎和轮回。阎凤叹了口气,从兜里掏出一支烟,从昨天晚上回到家后就一直都没有抽过烟。在和孙海江动手之前,他还是提心吊胆的,毕竟从义父死后直到今天,他才敢露出巫王境的实力。这么多年都没真正动过底牌,未免会生疏。所以之前他想过离开益州,前往暴乱之地。他在鹏城待了三年,日子过的忙碌而安逸,已经几乎对战斗开始厌恶,开始对碌碌无为而感到麻木和习惯。 不过去暴乱之地前,他必须把之前的恩怨了解,有些恩怨,越拖,就越是理不清。点燃香烟,从怀中拿出一本用油纸包裹住的书,掀开油纸,里面包裹的书是一本手定本蓝皮书,他从来没有翻开看过里面的内容,更不知道,这本书中究竟有没有字。 “从今以后,这本《控魂术》就是你的了。” 阎凤长长舒了口气,为了这本秘籍,导致师兄弟相残,软禁师父,祸害师妹,究竟值不值得? 才抽了半支烟,阎凤的电话就响了,是冷天渔打来的,这家伙,这个时候打电话来不会是让自己请他吃早点吧。 “阎凤,你在哪里?赶快过来,燕州五虎疯了,居然用石婉吸引午夜屠夫。”冷天渔的声音很急促,显然很着急。 阎凤听话,叼在嘴里的烟都吓的掉在了地上。 疯了,疯了,真是疯了,居然用石婉的命去引出午夜屠夫。杨跃说过,他很有可能是总工会的下一任会长,所以这次午夜屠夫案对他很重要,一但失败,他将失去总工会长老们的支持。就算杨跃的本事再大,在这个关键时刻也不能做错一件事,况且,能不能抓捕午夜屠夫对总工会也是异常重要,这是杨跃唯一的机会,他是不会放过的。 阎凤道:“在哪里?” “菜市场,城北的菜市场。”冷天渔说完,阎凤立马起身。城北的菜市场,那不就是刘大海还活着的时候摆摊的菜市场,高啊,实在是高,看来杨跃是铁了心要干这种恶心的事了。拿一个女人来做诱饵,呵,就算午夜屠夫被你们抓到了,你们的名声也该臭的可以了。 阎凤走出孤儿院,在孤儿院门口放着一辆自行车,阎凤把车推了出来,这没个趁手的交通工具,还真是像断了条腿一样。城郊的孤儿院离城北菜市场有三十多公里的路程,还不算红绿灯、堵车这种外在因素,靠这玩意儿骑到那里,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滴滴!”正当阎凤郁闷的蹬着踏板,使劲往前冲的时候,后面一辆车正拼命的按喇叭。阎凤回头瞅了眼,是一辆加长型轿车,这车少说得几百万吧。阎凤最烦这种有钱人,仗着自己有钱,瞧不起他这种骑自行车的,老是想显摆。这路虽然不宽,但也是双车道。阎凤还是有素质的往旁边挪了挪,可后面那车还是不停的按。 阎凤这可就急了,心情正不好,还杀出辆豪车来气他。 穷,穷怎么了,吃你家饭了? 第六十二章诱饵 此时,这辆车已经和他并排,车窗摇了下来,一个长相好看但很嗲的女孩探出头来,那女孩约莫十八九岁,妆化的很妖艳,说话那声音,像见谁都撒娇:“嗨,帅哥,我家哥哥有话跟你说。” 阎凤皱了皱眉头,没有搭理他们,那车也很规矩,不快不慢,就这么并排走着,拐弯的时候也让出一条足够阎凤自行车通过的空间。 阎凤捏了捏刹车,停了下来。那辆轿车,也停了下来。 阎凤走上前,透过车窗往驾驶座上瞧,驾驶座上坐着一个高大帅气很有气质的年轻人,大概也就二十出头,年轻人朝着阎凤很有礼貌的笑了笑,道:“你好,我姓陆,想跟你交个朋友。” 阎凤可不想跟这种有钱的公子哥有太多的瓜葛,于是说道:“我这种身份低微的人,想必不配跟你做朋友吧。” 没钱的人和有钱的人交朋友,那得多真诚才能维持下去。 姓陆的年轻人笑了笑,道:“如果在益州地界,年仅二十就有巫王境实力的人都不配的话,那这益州可就没谁配了。” 阎凤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有一个陌生人,忽然出现,说出自己的年龄和境界,还说要和自己交朋友,那这个人,不仅不简单,而且是冲着自己来的。 阎凤想拒绝,可是他不敢,这才刚露出自己的真实实力几分钟,就有人来要挟他,这个人,能简单吗?阎凤尴尬的笑了笑,道:“你说什么我不清楚,不过我真不想和你交朋友。” 年轻人说道:“没关系,你不是要去城北菜市场吗?我可以送你一程,至于做朋友的事,可以慢慢说。我也是刚到益州,说不好有什么地方还得劳烦你。” “客气,客气。”阎凤倒还真不客气,这时候要是客气,那就真该扇自己几个大嘴巴子。他不是不想让石婉死,石婉毕竟杀夫罪名是跑不了的,所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就算抛开法律,这也是天理。他只是不想看到石婉就这么被利用,如果这样的可怜人,还要被利用来杀自己的丈夫第二次,那实在是太残酷了。 坐在车上,阎凤望着自己的小自行车渐行渐远,心中不免有些凄凉,有钱人和穷人,还真是不一样。 一路上,阎凤没有说,年轻人也没有再问他什么,只是一路上旁边那女的总是“哥哥”长“哥哥”短的撒娇,而且从举止看来,这两人可不是亲兄妹,要是亲兄妹,那就太乱来了。女孩一直粘着,说要到城里买什么“包包”最好看,买什么化妆品最划得来。 “那套化妆品啊,才十万一套,太便宜了,启明哥哥,你看我,是不是很为你省啊。”女孩撒娇的在年轻人胸膛上撩拨着,年轻人的脸色变了一下,口气也严肃道:“开车的时候,不要做多余的动作。” 女孩嘟起嘴,好像生气的样子:“哼,你干嘛对人家凶嘛,你是不是不想给我买啊,不想买你就说嘛,干嘛呀,小气鬼。昨天你开车的时候还让我给你口——” “啪!”年轻人一巴掌打了上去,打的那女孩捂着脸直流泪,就是不敢哭出声,流的眼泪太多了,妆都花了,跟个鬼似的。 这年轻人从女孩一路上的话可以听出来,身份很不简单,除了有钱,恐怕还很有地位,姓陆,启明哥哥,有可能叫陆启明。虽然阎凤很讨厌男人打女人,可从刚才这女人嘴里一路叨叨,不是说买这买那,就是说要吃什么玩儿什么,这陆启明什么话都没回,只是一直带着礼貌性的微笑。 这一巴掌,打的真及时,剩下的时间,她再也没有敢再坑半句话。 好车就是快,才十多分钟,就跑到了城北菜市场门口。阎凤客套的说声谢谢就下了车,前面的路就不是车可以进去的了。那是人山人海,围个水泄不通,足足围了有上千人,还有一群看热闹不闲事儿大的记者想上前采访,被燕州五虎直接就把设备给砸了。 记者还口口声声说要把这件事报出去,让广大群众声讨他们。 阎凤注意到,不管闹多大事儿,刑狱司的人始终都没有出现,不仅是刑狱司的,半个衙门的官差都看不见,这里,可是州府衙门所在地啊,不能这么无法无天吧。 杨跃也注意到,围的人越来越多,他当然也怕事情越闹越大,也很烦那些个记者,披露贪官污吏的事儿不见他们报几件,拉仇恨的事儿倒是乐此不疲。杨跃最关心的,万一午夜屠夫真过来了,这这千余号人,估计没几个能完好无缺的活着离开。 而且这才二十多分钟就聚了那么多人,再过半个小时不得聚上万人啊。 阎凤根本就挤不进去,又退了回来,刚好退到那辆豪车旁。陆启明问道:“怎么了,挤不进去?” 阎凤漠然的点了点头,陆启明下了车,阎凤看到,陆启明从腰间,居然拿出了一件东西。 “枪!”在益州,能有枪的除了刑狱司,就只有黑社会了吧。 这大白天的,陆启明居然敢拿枪出来。 只见陆启明朝天开了一枪,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了过来。陆启明又开了一枪,有些人已经开始乱了,纷纷逃命,尖叫声,咒骂声此起彼伏,还有人说要上去揍陆启明一顿。此时,陆启明高声喊道:“知府衙门办案,无关人员请速速离开,否则——” “否则怎么样啊,你还能把我们吃了?”刚才一个被枪声吓坏了的四十多岁的女人没好气的说,根本就不怕什么知府衙门。 只见陆启明居然笑了,而且,笑的很阴冷:“否则——与午夜屠夫同罪,当场处死。” “当场处死!” 阎凤看见,陆启明的枪口已经对向了那名不服气的妇女,阎凤赶紧上去按住他的枪:“陆兄,稍安勿躁。” 陆启明道:“我可以给你个面子,杀与不杀都无所谓,毕竟,这种人在我眼里,不过是蝼蚁罢了。” 阎凤愣住,蝼蚁,这叫什么称呼? 可还没等阎凤想这句话该怎么接的时候,在人群的尽头,又发生了更大的【骚】乱。这一次不是吓唬,血溅三尺,喊声此起彼伏,更可怕的是,什么人头,肢体,内脏到处乱飞。 “午夜屠夫,来了。” 午夜屠夫不是只有晚上会出来,炼尸术炼制的行尸,是不惧怕阳光的,但在阳光下,境界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杨跃宁愿孤注一掷也要用石婉来吸引午夜屠夫。他们的时间已经过了,这是杨跃唯一的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 “我是在救他们,可是他们却不见棺材不掉泪。”陆启明无奈的摇了摇头,他颇具意味的看了眼阎凤,随后开着车走了。 阎凤看着慌乱的人群,人踩人,人拉人,人推人,一千多人,有数十人是被其他人踩死,有一百多人是被午夜屠夫直接砍死。阎凤明白了,如果刚才陆启明真的开枪杀死那个女人,让这群人产生畏惧,在午夜屠夫来之前离开,那么,这些现在死去的人,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杨跃!”阎凤看着杨跃,杨跃看着午夜屠夫,死了那么多人,流了那么多血,也是在杨跃的意料之外。他哪里会知道,真有人会为了看热闹连命都不要的。 午夜屠夫并没有感到杀人是一个乐趣,他没有感情,没有愤怒,也没有快乐。他之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受了孙海江的操控,现在孙海江已经死了,他也有了一丝丝清醒。杨跃用石婉作为诱饵把变成行尸的刘大海引出来,这手段是杨跃唯一能想到的对策,可是他不知道,这对策之所以奏效,那是因为孙海江在半个小时以前死了。 第六十三章团聚 场面已经乱作了一锅粥,吓的杨跃脸色苍白,事情闹这么大,要是午夜屠夫还没有被他们抓住,那么整个益州将没有驱邪师的立足之地。这个时候刑狱司居然还没有出现,他们是想把驱邪师彻底排除在益州之地之外,更有可能,下一步,整个秦国,将不会再有驱邪师。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别人需要你,你才有存在的必要和价值。 幸好午夜屠夫的目标只是燕州五虎身后的石婉,石婉被五花大绑,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丈夫成为一个滥杀无辜的恶魔,可是这个恶魔,难道不是她亲手缔造的? “布阵。”杨跃高喊一声,要想打败午夜屠夫,唯一可以制衡的,就是他们一直引以为傲的五行阵。他们纷纷摆开阵势,将午夜屠夫困在中间。 人群散去,整个菜市场周围就除了燕州五虎和刘大海,就只剩下阎凤孤零零的站在那里,手足无措。 石婉惊恐中带着一丝期盼,阎凤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对儿子的关切。 可是,她的儿子刘小海,已经死了,在被孙海江占据身体后不久就死了,而且弄的个魂魄被吞噬的下场,连轮回转世的资格都没有。 阎凤不敢去直视她,纵使石婉罪大恶极,对自己孩子的关切却是真的,他不忍心去告诉她这个事实。 杨跃这一边,五行阵法虽然对刘大海有一定的克制作用,但很快就被刘大海的蛮力直接破开,虽然刘大海也受了重伤,但杨跃五人也不好过。刘大海执着的朝着石婉走去,口中还喃喃低语:“婉儿,婉儿。” 老五吴中眼见刘大海就要把石婉救下,冲动的冲了上去,杨跃高喊一声“不要”!可是已经晚了,吴中境界低微,虽然刘大海已经身受重伤,但毕竟是大巫境,回头一刀便把吴中劈成了两半,血溅当场。 如果阎凤不出手,那么不出意外,燕州五虎都会死在这里。 阎凤捏紧拳头,他对燕州五虎虽然没有什么好感,但他是有能力救下来的。可是,如果在这里暴露出全部的实力,那么他的麻烦将会不断增加,益州官方一定会不择手段的把阎凤杀死,以绝后患。 “可是,我——”可是他不能死,如果现在是冷天渔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他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去救下他,去把敌人大卸八块。 刘大海没有了孙海江的控制,恢复了一些神智,他还记得,眼前的这个人是他的妻子,是他曾经最爱的女人,也是他曾经伤害最深的女人。刘大海解开石婉的绳子,两人拥抱在一起,或许曾经的恩恩怨怨,都会在今天了结。 刘大海艰难的说着:“对不起,我——我不该——” 石婉露出了难得的笑容,从什么开始,她已经不再对这个伤害自己的男人有过笑容了:“没关系,没关系,我们一家人终于团聚了。”只见石婉咬破中指,将手按在刘大海的后颈,嘴中飞速的念叨着咒语,刘大海和石婉的身躯,渐渐的支离破碎,化作了灰尘。 石婉在消失之前,看了一眼阎凤,阎凤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发生的太快。或许,这才是他们最好的结局。 曾经最美丽的感情,若不能朝夕恩爱,又何尝不能同生共死。 就像电影里一样,刑狱司的人在石婉和刘大海消失后,几十号捕快举着枪,也不知是从哪里跑来的,口中纷纷念着:“不许动。” 阎凤无奈中带着鄙视的举手抱头,蹲了下去。 午夜屠夫案件迅速告破,不出意外的,刑狱司大力宣传他们是如何如何破案,付出了多少多少代价。 但暗面上,刑狱司还是履行了承诺,让驱邪师重返益州,但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这件事必须要通过阎凤的同意。阎凤把皮球踢给了赵佳媚,毕竟她才是益州驱邪师公会的会长。阎凤并没有像曾经想像的那样去夺了赵佳媚的权利,或许是通过这件事,他明白了,自己并不适合做个领导人。曾经,宋亦文死的时候,和今天的燕州五虎的老五吴中被刘大海一刀劈死的情形何其相似,他迫于种种无奈,终究还是没有出手。 阎凤还需要再历练,直到有一天,他心里那个敌人,不再是他的心理阴影,或许那个时候,他才能被称之为真正的强大。 (结语:第一卷完结了,但是其中有一些比较精彩的段落因为情节衔接的关系只能用几句话带过,所以可能会用一两章来进行补充,敬请谅解【微笑 微笑】) 【附身】 整个家的气氛,根本不像一个家,更像是一个监狱或者——地狱。 刘大海见状气不打一处来,这算什么?把自己当瘟神,说着一脚把石婉踢倒在地上,石婉含着泪,捂着嘴巴,生怕发出痛苦的叫声,让原本就已经害怕的儿子更加绝望。刘小海躲在房间门后瑟瑟发抖,他知道外面正在发生什么,但是他太小,他只有十岁,连他爸爸的胸口都没有达到,出去,说不定自己也会被打。 刘小海绝望的倚靠着门,坐在地上,捂着嘴巴,眼泪哗哗的流淌着。(衔接第十八章) “不可以,我害怕,好害怕。”刘小海眼泪哗哗的流淌着,从小就看见父亲喝醉以后殴打母亲,他不明白为什么,从前不明白,现在也不明白。每到这个时候,他只能默默的流着眼泪,听着母亲一声声闷哼。巴掌声,捶打在身体的闷响声,让刘小海的心一次次背痛。他怕,他怕母亲被打死,他怕父亲不解恨,冲进门把他打死。他只能靠着门,用自己弱小的身躯抵挡住这一场场的家暴。 冰冷刺骨的感觉不断的席卷着他的大脑,一只若隐若现的虫子正慢慢的朝他爬了过来,正处于惊惧中的刘小海却还没有发现,这只虫子,钻进了他的裤腿。孙海江被燕州五虎杀死后,他的灵魂逃离躯体,他在灵魂方面可以说是轻车熟路了,他需要找到一副意志力脆弱的躯体,而刘小海的躯体,刚好是最快最好的选择。他将刘小海的灵魂压制下去,占据着这副灵魂已经千疮百孔的躯体。 他站了起来,用着这副活人的躯体,打开了门,走到了石婉和刘大海的房间门口。他打开了门,看到一个小鬼骑在刘大海的脖子上,而石婉,正用开水,从刘大海的头上浇了下去。 孙海江叫了一声:“妈妈!” 刘小海也目睹了这一切,他很害怕,很绝望,可是他发现,自己的嘴角正在轻轻上扬,他看到母亲的眼神,充满了恐惧和内疚,可是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什么都做不了。 很快,他看到了一个男人,一个异常邪恶的男人,他正一口一口的咬着自己,而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 第六十四章第一卷完结篇 【鬼童】 刘大海并不是一个很帅气的男人,他很笨,却很用心,当他第一次看到石婉的时候,似乎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春天。他们恋爱、结婚,石婉和刘大海有了第一个孩子。临盆那一天,他焦急的等待在产房的门口。听到了石婉一声声的凄厉声,他抱着头,无力的看着地板。是啊,曾经说要保护一辈子的女人,却只能在门外等待着结果。 当大夫推开手术室的门,大夫手上抱着一件被褥,包裹着一个孩子。刘大海欣喜若狂的走上去接着,大夫却说难产,孩子一生下就死了。 刘大海只觉得天旋地转:“那我妻子呢?她——” “她很好,就是有点虚弱。”大夫也不太愿意再面对产妇的家属,遇到这种事情,谁的心情都不会好。 “我的孩子。”手术室的门再一次被打开,石婉穿着一条血淋淋的连衣裙,原本是黑白相间的连衣裙,已经被血染成了黑红色。她一把抢过孩子,放声哭泣。 之后,刘大海不断的安慰着石婉:“没关系,我们,我们还年轻。” 可是石婉,却始终抱着死去的孩子,还不停的哄着他睡觉。 “小宝贝,乖乖睡,妈妈在,妈妈不会离开你。” 刘大海觉得很害怕,孩子哪里是睡着了,孩子已经死了,已经死了两天了。第三天的时候,他发现石婉把孩子的尸体放到了一个土罐子里,房间里有很浓的药味,石婉正跪在土罐子前烧香,口里不停的念着听不懂的话语。 刘大海担心石婉会因此得了神经病,但是石婉从那天以后,却渐渐的恢复过来,刘大海当然也很高兴。很快,他们有了第二胎,可是,石婉依然每天都对着土罐子念着什么,就好像跟一个人有说有笑,刘大海害怕了。他每天都辛勤的屠宰猪,辛苦的赚着钱,他以为,第二胎生下来,石婉就不再这么神经兮兮的。 刘大海每天晚上,都会听见孩子的笑声,他害怕了。第二胎生下来,是个男孩,他以为生活会变的正常,可是,石婉还是每天晚上都对着土罐子说话。他把这种恐惧化成了愤怒,每当他害怕的时候就会喝酒,每次喝完酒之后就会不停的殴打石婉。他不敢去碰那个土罐子,那里面,好像有着什么东西,一直盯着他看。 【孤儿院】 刘小海来到了孤儿院,他不喜欢这里的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充满了无尽的悲伤。 “你是新来的吗?”和他第一个说话的人,是一个比他小两岁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得了先天性心脏病,一检查出来,就被抛弃在了医院。可是她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至于能活多久,就很难说了。 “是啊,我们能做好朋友吗?”刘小海忐忑不安的说着,他感觉到,说话的这个人,不是自己,而是每天都会来咬他一口的人。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躯体,但他能看见,看见自己的身体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当然,我们能做好朋友。”女孩这样回答着,可是她太弱了,身体已经不知道能不能撑下去。 刘小海看见,自己的身体,拿出了一把锥子,插进了女孩的头顶,而另外一只手,捂着女孩的嘴巴,不让她发生一点声音。他看见,自己正贪婪的吸允着头顶上飘出的白雾。 【停尸间】 仵作正在检验着新送来的尸体,他们都很害怕,因为这具尸体,据说是被什么奇怪的仿佛杀死并且泡在了一个药缸里。草草的检查了尸体,他们准备离开,事实上,这具尸体也没有什么好检查的,是被开水烫死,最终的死亡原因,是因为窒息。 停尸间的门被关闭后,一个小孩走了进来,他是被一个男人带进来的,那个男人,被称之为“接应人”。他走到了刘大海尸体的旁边,掀开遮挡的白步,贪婪的摸着刘大海的尸体,口中呢喃道:“对,对,接应人说的没错,这具行尸,完成的很好。” 刘大海的尸体,被某位大人物,调包了。 阎凤传之百鬼朝圣第一卷《暴爱》完结。 第一章自杀的女孩 【自杀的女孩】 车站的等候室已经人满为患,在这里,你能闻到很多种味道,这很多种味道结合起来,就是酸臭味,任何味道都抵抗不了抠脚大汉的脚臭味。 “开往水远庄的客车将在十五分钟后发车,请还未上车的旅客尽快上车。” 甜美的播报声音响起,旅客们纷纷拿起自己的车票,阎凤也不例外,看了看时间,他拐了拐一旁发呆的冷天渔,说道:“嗳,该上车了。” “啊。”冷天渔木然的回答着,等阎凤拿着行礼站了起来的时候,他说,“嗳,哥们,扶哥们一把,我腿软。” “呵呵。”阎凤把冷天渔扶了起来,真不知道他在害怕什么,这总要面对是事情,你还能逃?难道冷天渔的父母已经厉害到了让他如此害怕的地步? 冷天渔的婚事看来是不可能瞒着父母了,这不,阎凤就舍命陪君子,走上那么一遭,反正因为燕州五虎,唉,现在就剩四虎了,谁叫那个吴中那么冲动。被他们这么一闹,老板娘赵佳媚把店关了些日子,声音差到不行,也正好,阎凤可以陪着冷天渔去见一件他那双不讲理的父母,至于怎么对付,到时候再说呗,反正以不变应万变。 胡媚娘也想跟着来,被冷天渔拒绝了,为什么?胡媚娘在冷天渔父母那里本来不讨喜,这还跟着来,那不等于找死? 坐在客车上,冷天渔还不停的颤抖着,这得多严苛的父母才能让儿女有这种反应?冷天渔跟傻了半截一样,就发呆。车发动后,阎凤还一直劝他不要太紧张。可是要是能劝的话,也就不至于如此了。 车辆出了车站,正行驶在路上,忽然,一样东西从天而降,落到了地上,要不是司机眼疾手快,估计得惹事儿。 时间回溯到十分钟前。 某大型商城内,一个穿着时髦,长相美艳的年轻女孩,她最近常常来这里买东西,而且所买的物品价值都很昂贵。所以商场化妆品专柜的小刘对这个女孩格外注意,朝她抱以温和的笑容。可是这个女孩并没有理会小刘,她看起来失魂落魄的,好像是失恋了。小刘记得,女孩来的时候,有时候会带着一个帅气的年轻小伙,那个时候,小刘还忍不住夸他们郎才女貌。女孩听到后倒是听高兴,但那小伙很明显的有些生气。 女孩从一楼直接坐了电梯,上了顶楼,给她的男朋友打了个电话,电话直到打到第十三个男朋友才接的,一接听,对方就很不耐烦的说:“你是不是有病啊。” 女孩带着讨好的口吻说:“哥哥,让我回到你身边好吗?我真的好爱你,我不能没有你。” 对方带着不屑的口吻,说:“你是不能没有我的钱吧,不是都说清楚了吗?你想要什么我给你买,你的青春给我玩儿,我觉得这场交易应该停止了。” “交易?我跟了你三个月,你就说是场交易?”女孩很愤怒,她在想,在想怎么才能把这个男人追回自己身边,“好了,我知道错了,以后我保证不乱花钱,我真的好爱你啊。” 电梯到了顶楼,女孩走出电梯,爬上了商场的天台,天台上风很大,一个人都没有。三十几层的商场,往下看的时候,给人头晕目眩的感觉。尽管女孩是软是硬,对方都不买帐,直到对方电话里传出一个妖娆妩媚的声音,嗲嗲的,甚是好听:“哥哥,我们去哪里嘛,人家看上了一套化妆品,不贵,就两万块。” “你真会给我省。”女孩的前男友是这样说的。 女孩绝望了,一样的话语,比她还要会讨好男人,而且,听的出来,这位前男友是真心称赞。因为她随便买一套化妆品,都没下过十万。男朋友很有钱,挥金如土,这是她舍不得的一点,还有一点,男朋友不仅长的帅,而且身家背景强大,他几乎满足了她对男性的所有要求。 “亲爱的,我——” 女孩还下再说什么,对方却打断了她。说道:“好聚好散,可以吗?一场钱色交易,咱能不谈感情吗?” “你这个渣男,你这个混蛋,你骗了我的身子,骗了我的感情,你——”女孩怒了,她站在天台的边缘,摇摇晃晃,她既想死又不想死,她已经被宠坏了,她不想离开那个男人,不想离开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一但离开那个男人,她将一无所有,在昨天之前,她从来没有想过,那个男人兜里的钱会突然对她停止供应。 而对方显然也很生气了,正极度的压制着怒火,但并没有爆粗口,而是很平淡的说道:“神经病。” 电话挂断了,无论女孩多努力的拨打,对方都在占线中。 女孩绝望了,她又气又脑,从天台上跳了下去。 “啪!” 刑狱司封锁了现场,这一次倒来的挺快,阎凤被拉过去问话,在问话的时候,他瞟了眼地上的尸体,那个女孩长的怎么样倒没看见,脸朝地,三十几层,头都摔爆了,满地的鲜血混合着内脏、**,唯一还算完整的,可以就是她那身衣裳了。很漂亮的毛皮大衣,要不怎么说贵的就是好,人都摔成浆糊了,这衣裳居然没怎么坏。 她的四肢扭曲,因为极大的压力,大腿上的骨头被挤了出来,在烈日炎炎下,白骨森森。 不知道为什么,阎凤居然有想吐的感觉,他一生也见过不少妖魔鬼怪,但这么震撼的场面,倒还是第一次见。他在历练的那几年,认识了一位大巫强者,那时他为了剿灭当地的山匪,独自一人上山。当阎凤再找到他的尸体的时候,尸体已经被山匪大卸八块。当时阎凤并没有觉得恶心,而是将那位强者的尸身都收了起来,葬在了山脚下,将山匪头子的头颅放在了墓碑前。 他不知道那位强者的名字,但那位强者请他喝了壶酒,是一个很豪爽的人。他只知道是一位英雄,或许这个世界正是有了这一个个没有名字的英雄,才有了片刻的安宁。 “你见过死者吗?” “没有见过。”阎凤心里吐槽,这都摔成肉饼饼了,就算他爹妈来了,也认不得了吧。 问不出什么结果,刑狱司就收队了,反正是自杀,这种情况,就算是六扇门来了,也只能以自杀定案。 【老汉】 鹏城辖区内某镇某乡,一个头发花白的老汉正在捡着鸡窝的鸡蛋,他板着个脸,但心里却很开心。今天要去看他的女儿,他听一个同乡说,在鹏城看见他的女儿。这个女儿,已经离家快一年了,之前还时不时的打个电话回来,后面半年干脆就没主动联系,都是老汉的老伴去联系,但女儿很显然不怎么喜欢听他们讲话,更不愿意回来。 “我现在过的很幸福,你们不要来打扰我。”这是女儿的最后一个电话,已经是一个月前的事情了。 老婆子正洒着鸡食,嘴里还“咯咯咯”的叫唤着,见老汉只捡了一箩鸡蛋,很是不高兴:“你再拿点,咱女儿身子薄,多给她补补。” “补,补个屁,你没听村里人说,咱女儿——唉,我都闲害臊。”老汉嘴上这么说,却还是多捡了一箩筐。 老婆子揉了揉眼睛,呢喃道:“你说,你说咱女儿会不会真的给人家当小三儿了。” “她敢,我不把她腿打折咯。”老汉越想越生气,越生气就越担心。 他坐上了去城里的车,一到城里就懵了,这城里哪儿是哪儿都不知道,去哪儿找女儿。 “现在插播一条新闻,今天上午十点左右,一名年仅十八岁的女子从某某商场跳楼,根据监控显示,女子独自一人上了天台,三分钟后便跳楼自尽。根据捕快多方查证,此女子是鹏城某某村人士,姓名丁丽丽,原名丁娇娇,系因感情问题自杀。在这里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放弃生命。” 娇娇! 老汉的目光,停在了车站候车厅大厅悬挂着的电视上,照片、地址、姓名,对没错,是他的女儿。老汉浑身发抖,脑子“嗡嗡”炸响。 老汉来到了刑狱司停尸间认领尸体,他看到了自己的女儿,时隔一年,他再一次见到,已是阴阳两隔。 仵作把资料给了老汉,并且说道:“在上面签个字,就可以把尸体领回去了。” 老汉颤抖着双手,他痴呆的看了女儿的尸体很久很久,他并没有用笔签字,而是用笔尖划伤了他的手掌,将手印按了上去。 “女儿,我要为你,沉冤昭雪!” 第二章钓鱼惹了祸 客车行驶在坑坑洼洼的路上,有好几次阎凤想睡着了,都被颠醒了。特别是那股子汽油味,浓的让人怀疑会不会因为谁点支烟就把车子给炸了。 “你家怎么那么远?”阎凤都快忍不住要吐了,今天早上吃的东西,差点就浪费了。 冷天渔满脸抱歉的说道:“兄弟,真不好意思,还让你来跟我受这份苦。到了,快到了,估计再有个一个小时,就到我们村儿了。” 冷天渔的家,据他说是在秦国与南疆的边防线上,名曰丰收镇,看这名字,就是个好兆头。按理来说,边疆发展的都不是很好,而且战乱频繁。就像秦国与赵国的边疆景城,以前就挺乱,自从十年前益州全面驱逐驱邪师,所有原益州三教九流,杀人放火的恶徒,也都被赶去了那里,久而久之,秦国和赵国的恶徒也纷纷聚集,那里一下子成了三不管地带,秦国、赵国都不敢插手。 人们还送了一个贴切的外号——暴乱之地。 而丰收镇就好多了,往外都是连忙数千公里的大山和原始森林,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最重要是水好,养鱼业发达,整个丰收镇,几乎都是冷家的产业,镇上的村民,都是给他家打工的,要不渔业巨子这个称号,可不是白来的。 阎凤发现,距离丰收镇越近,冷天渔的情绪就越不稳定,流着冷汗,嘴唇发白。 阎凤越来越好奇,他爹到底厉害成什么样子,才能把他吓成这样。 车一停,阎凤一下车的时候就被吓蒙了。一路走来,都是跟渔业有关的厂房,原本想着一个边陲小镇就算不差,也好不到哪里去。乖乖,这完全就是工农业区,就连自己平常最喜欢吃的小鱼干都是这里生产的。 阎凤已经在想象,冷天渔家得豪成啥样子,才配得上他这一家人的身份。 “到了。”冷天渔指着一座民宅,很普通的住宅,说不一样吧,可能就大了点。 “到了!”也不怪阎凤吃惊,这土豪家的房子,居然——太朴素了,这叫什么,这就叫接地气。阎凤不敢相信:“你家的豪宅呢?你家的大豪车呢?你家的保镖黑眼镜呢?” 冷天渔嘴角挑了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家难道不是有着三千尺花园,上个厕所都开车去的那种?前后侍女簇拥,出名一排排保镖?还真不是,我爹说房子大了一家人住着空落落的,人多了,人多嘴杂,听着烦。所以一直以来,都只有一个老阿姨在煮饭,卫生都是我妈和老阿姨在做,至于保镖。” “我相信,在丰收镇没有人动我冷家人一根汗毛。”冷天渔说到这里还挺自信,这不废话嘛,全镇人都给你家打长工,谁会对你家怎么样。冷天渔接着说道:“只有出了镇子,才会有保镖跟着,但那是保护我妈,我爸爸,从来不需要保镖,至于为什么,我不是很清楚。” 冷天渔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转了转,眼神有些飘忽。他知道,只是他不说,既然他不说,阎凤也没问,谁还不许有个小秘密? 阎凤耸了耸肩,说了句大实话:“你家可真够低调的。” 冷天渔苦笑道:“嗨,财不露白,我爹说,骄奢淫逸,都是祸害自身的东西,清心寡欲,方得大道。” “呵呵。”阎凤敷衍的笑了两声,其实这句话他也听义父说过,不过是表述的不一样。他义父说,酒色财气,乃是虚妄,修行之道,若被酒色财气所困扰,则难以上进。阎凤奇怪道:“你爹不是巫师?” 冷天渔摇了摇头,他显然并不想提及这件事情,转头笑道:“我们进去吧,好久没回家了。” 冷天渔的表情很奇怪,对家的感觉也很奇怪,既害怕又期盼。年轻人大多都不喜欢被“家”所束缚,年轻人血气方刚,都想凭自身闯出名堂,用那句老话说,如果他没本事闯出自己的一番天地,他就得回家继承百亿家产,听的让人好羡慕,好心酸。 “妈!” 冷天渔的母亲在家,他的母亲是一个很普通的中年妇女,很平易近人,不会让你跟她说几句话就感觉到压力。她的母亲很激动,离家半年,一上来就捏着冷天渔的胖脸蛋。他的父亲出去了,干大生意的都挺忙,不过只要还在镇子里,晚饭都会回家吃。 这也是冷天渔最为担心的,搞不好还得贵在祖宗牌位前挨一顿训斥。 冷天渔家倒没有那么多规矩,她母亲听说阎凤在外挺照顾冷天渔的,都是万分感谢,搞的阎凤都不好意思了。他们是吃过饭以后,他爹才回来的,看见冷天渔的时候,冷天渔喊了他一声,他只是不咸不淡的回了一句:“回来了。” 这天晚上倒是没发生像冷天渔想的那样悲催的事,他爹冷傲没有多问什么,就叫他们自己出去玩儿,这倒是出乎了冷天渔的意料。 “我爹可能是给你面子。”冷天渔神神秘秘的说。 “给我面子?”阎凤指着自己的鼻子,自己有什么面子,还让这位百亿富翁给面子。 冷天渔说:“他估计是想等我先开口,然后将我一军,现在我已经是羊入虎口,都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他们一大早就到河边钓鱼,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冷天渔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而冷天渔也没有辜负他这个名字,天生就是钓鱼的材料,还没有办个小时,就掉了七八条鱼,而阎凤的箩筐里,还一条鱼都没有。钓鱼其实是种乐趣,如果想要鱼,直接往河里撒渔网不是更快?更何况整个丰收镇的鱼塘都是他家的,鱼估计是他见过最多的生物。 “我觉得还是你先开口,既然你爹等你开口,不如先把事情说清楚,我看伯母也是个好说话的人,可以先把事情跟她说清楚,让她站在你这边。”没有钓到鱼阎凤很沮丧,这技能确实很讲究技术。 冷天渔一听,立刻喜出望外:“你说的没错啊。” “不过——”阎凤有些疑惑,“你真的想好了,要和媚娘结婚?” 冷天渔不高兴了:“我说你什么意思,我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吗?” 阎凤尴尬的笑了笑,道:“这倒不是责任不责任,毕竟是终身大事,还是先得问问你自己的内心,不是兄弟罗嗦,婚姻这种事,想清楚了,对你对媚娘,都好。” 毕竟冷天渔和胡媚娘就谈了半年的恋爱,当时追胡媚娘的时候,阎凤也在身边,他这个两百瓦的大灯泡最清楚,冷天渔是如何死皮赖脸的追着人家,什么肉麻的话都敢说。最让阎凤记忆犹新的一句话就是“你看,我们两个都胖,是不是天生一对。” 要不是早点就吃了豆浆油条,阎凤都差点整吐了。 冷天渔很是坚定的,说:“清楚,早清楚了,首先说好我不是冲动啊,那是真想好了。对了,别光说我啊,你和那个王娴怎么样了,最近也没见你们怎么联系啊。” “呵呵。”联系,有时候联系吧,之前因为余一妹被午夜屠夫杀害的事情,阎凤确实冷淡了一段时间,现在他们的关系怎么个样子,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哟!来了。”阎凤喜出望外,好家伙,等了半个小时,终于等来一条大鱼,瞧这阵势,没个一二十斤没这个力气,“快,快帮把手。” 冷天渔先是一惊,后是一喜,这得踩了多少狗屎才釣得到那么大的鱼。二人直拉着鱼竿,可这鱼竿虽好,鱼线又不是铁丝,一下子就断了。阎凤心里那叫一个气啊,扔下鱼竿就开始脱衣服。冷天渔见状,感觉劝他:“为了一条鱼,不值当。” 阎凤把衣服往地上一扔:“这不是鱼的问题,这是面子的问题。” 笑话,好不容易拉条大鱼,就这么跑了?阎凤一个猛子扎了下去,这条喝很深,以前搞建设的时候到处挖河沙,深的地方能有十几米。 冷天渔在岸上等了一分多钟,真怕阎凤飘起来(死人才会飘起来),正忙着脱衣服下去看看,此时,阎凤一下子从水里跳了出来,拉着冷天渔就跑:“快,快走。” 阎凤捂着胸口,受了很重的伤,河面波涛汹涌,好像随时会从里面跑出什么东西。 他们跑到了一处鱼塘边,钻进木屋里大口大口的床着粗气。 阎凤靠在木屋墙边,木屋里虽然有凳子,可是他实在是坐不起来。他一直捂着胸口,五指之间,血液透过衣裳流了出来,看着他的表情异常的痛苦,冷天渔的脸都吓白了,还没来得及多歇上一会儿,赶紧问道:“你这是见鬼了?” “我——的确是见鬼了。” 第三章水猴子 “我——的确是见鬼了。” 阎凤脸色发白,嘴唇发紫,每说一个字,血液都会往外冒一点。冷天渔见状,哪里还敢再问半个字,这里离他家也不是很远了,冷天渔说道:“你先在这里休息,我回家拿医疗用具。” 冷天渔刚要起身,就被阎凤一把拉住,对他无力的摇了摇头,示意他不必去拿了。 可是—— 受了那么重的伤,真的能硬撑着? 阎凤没有多作解释,封住自身血脉周边几大穴道,长长的舒了口气,可是一口鲜血还是从嘴里冒了出来,等他把嘴里的血吐干净,才无力的说道:“现在外面太危险,你先去看看,门外是不是有青苔。” 冷天渔被搞的莫名奇妙,青苔!木屋旁有青苔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嘛。他打开了木屋的门,果然,门外有青苔,绿油油的,就好像刚被人浇灌过一样,湿漉漉的。因为最近几天丰收镇都没有下雨,所以不管是野草还是树木,叶子都不该是有露水的。 可是,偏偏木屋外的泥土,好像越来越湿润。 冷天渔感觉到不妙,但又说不上来哪里异常:“恩,外面有青苔,不过——” 不过不该是很正常的吗? “是不是很湿,而且,越来越湿润,就好像——泡在水里一样。”阎凤的脸色越来越白,白的如一张纸。 冷天渔凝眉道:“是啊,这是为什么?”只要他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事情的严重性和诡异。 阎凤没有多作解释,而是说道:“趁我刚才吐的血还没干,你赶快用来在整个木屋内部画一条线,线头线尾一定要连接到,尽量粗一点。” 冷天渔看了看地上阎凤刚才吐的血,又看了看阎凤,带着满腔的疑惑,道:“哦。” 可是地上的血没有多少,根本画不了一圈,冷天渔把阎凤扶了起来,阎凤又用手上粘的血把剩下的线条画完,才放心的坐在地上,从兜里掏出一个陶瓷小瓶,拨开盖子,抖出一粒药丸咽了下去。盘膝而坐,将全身的真气运行了九九八十一个周天,才吐出一口白烟。又从兜里掏出一支香烟,将烟丝取出揉碎,将衣裳脱掉,把烟丝敷在了伤口处。 冷天渔此时才注意到,阎凤的胸前一一片碗大的血口,不是很深,但看的血肉模糊的样子很是吓人。约莫过了一个多小时,见阎凤的脸色好看了些,才问道:“你这是怎么了?你的胸口——” “是心头肉!我胸前的肉被那东西扯下一块,幸好我反应的快,不然就回不来了。”阎凤侥幸活了下来,不禁感谢自己的机智和神勇。 冷天渔讶然道:“那东西?是什么?” “唉,刚才我下水的时候——” 阎凤讲起他刚才不服气跳下了水,他还会一点水的,这条河本来就不是很深,最深的地方有七八米。这条河比较特殊,以前丰收镇搞城镇建设的时候在河里捞沙,所以深一处浅一处的。有时候这一脚还在膝盖,下一脚就能把人都淹了,很是危险。渐渐地,河道越来越糟糕,就禁止在河里开采沙石,改用石块磨成碎石替代。但河道治理没有得到落实,所以在死了不少人后,就被禁止下河了。 就当阎凤跳下去的时候,他踩到了河底,水也刚好末过他的头,水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清的,他睁开眼睛,一眼扫过去,根本没看见什么大鱼。他当然是不甘心,往前踩了一脚,脚下失重,吓了他一大跳,正准备游起来的时候,却有一只毛茸茸的手抓住了他的脚腕子。阎凤一下子就响起有些地方的水里因为死的人太多,鬼魂无法离开水面,天长日久变成了水猴子。阎凤另外一只脚往下一蹬,想要把抓住他脚的手给蹬掉。可是这一蹬,另外一只脚也被抓住,阎凤被扯进坑洞,他看见一个头冒了出来,他长着一张猴子一样突出的嘴,其余部分和人很像,没有毛发,眼睛突起,好像随时都要爆开。 幸好那个坑洞不是很宽,阎凤赶紧用双臂撑住。水猴子见拉扯不下来,就往上蹭着阎凤的身体往上游,裂开嘴,露出森森白牙,似乎在笑。水猴子一把抓住阎凤的胸口就往外扯,活活撕下一块皮,血流了出来,在阎凤心想完蛋的时候,血液突然光芒大盛,他似乎听到了水猴子凄厉的叫声。阎凤趁机往上游,他往下一看,从许许多多的坑洞之中都冒出了一个个类似于人猴杂交的物种。他们似乎对阎凤的血液感到莫名的恐惧和憎恶。 阎凤一跳出水面,爬上案来,就拉着冷天渔往前跑。 可是阎凤回头的时候,看到水猴子也跟了出来,被阳光照射后立刻又缩了回去。但阎凤发现,身后的泥土湿润的很快,而且,迅速长起了青苔。 阎凤好过了许多,在长长舒了口气后,说道:“他们一定追到这里来了,当然青苔和湿润的泥土完全漫进来时,估计我们就死路一条了。”阎凤苦笑着,现在多少还能笑出来。他刚才服用了治疗外伤的药,因为刚才一直流血不止,他封住了胸膛附近的穴道,真气无法畅通无阻的运行,那么力量就很难恢复到鼎盛时期。 为今之计,必须要撑到伤势好了大半,否则,他们两人都得死。 冷天渔又不是笨蛋,现在听的也很清楚,他拿出了手机,准备给他爹打个电话叫支援。 可是—— “【妈】的,没有信号,居然没有信号。”冷天渔这个时候真想把电话给砸了,关键时刻掉链子。 阎凤苦笑道:“附近灵压太高,扰乱了信号覆盖,现在就希望不要下雨。” “轰隆隆!” 真是想什么好事儿偏不来,坏事倒是灵得快,说话间,乌云密布,雷声滚滚,阴风阵阵。天气一下子凉了许多,冷风从木屋的缝隙中透了进来,冷天渔仔细一看,木屋外的木板已经布满了青苔,而且木板已经渐渐湿润。 他惶恐的向阎凤望去,阎凤已经坐定,他必须要在青苔完全将木屋浸湿之前恢复到七八层功力。 阳光已经完全被遮蔽,天边闪过一道道雷电,木屋外,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伴随着一声声低吼。 木屋外,密密麻麻的爬满了数百只水猴子,他们四脚着地,虎视眈眈的盯着木屋,似乎就是在等待,下雨将木屋彻底淋湿的那一刻。 第四章雨水 天,乌云密布,山的那头,闪过一道道霹雳。 冷母站在院子前,手上拿着两把雨伞,满面愁容。看这势头,这场雨小不了,她准备送伞给冷天渔和阎凤,要没把雨伞,淋湿了生病了可怎么办。可是,她不知道他们两个究竟去了哪一段河钓鱼,她又怕送过去,没找着他们,他们自己就回来了。村里小路众多,走岔了是件稀松平常的事。 正踌躇间,冷傲回来了,他看见妻子站在外边,直张望着西山头方向,冷天渔他们出去的时候,走的是那个方向。冷傲问道:“这都要下大雨了,你站门口干什么?” 冷母道:“孩子们出去钓鱼去,这都响雷有个时候了,他们还不回来,我正要送雨伞去。” 冷傲看了看冷母,又瞅了瞅西山的方向,把手伸了过去:“行,我去找找看。” 冷母把伞递给了他,叮嘱道:“你可千万要快点,别让他们淋着。” 冷傲有些不耐烦的说:“行了,你就知道疼孩子,这臭小子都被你惯成什么样子了。” 冷傲拐过了几条弯道,朝着西山方向去,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跑了过来,步伐极快。冷傲停住了脚步,只见黑衣人跑到冷傲身边,在冷傲耳边轻语几句,就候在了一边。冷傲点了点头,他的面容除了愤怒外,更多是担忧。 从冷天渔跨进丰收镇的那一刻起,冷天渔和阎凤就被全面监视,每天见了什么人,去了哪里,大概说了哪些话,都会传到冷傲的耳朵里。他们两个遇到的麻烦,他自然是知道了。 冷傲倒吸一口凉气:“我以为拖上一拖,想不到还是来了。” 益州原本是一个古战场,秦赵两国的军队数千年来在此进行过许多场大型战役,丰收镇是最边上的战场,从此往南数千里的丛林高山,退无可退。无论是赵国军队还是秦国军队,一但被逼到了这里,基本都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战,要么死。 可是,每一场战争死伤最多的都不是军人,而是老百姓。 当时,在丰收镇死去的百姓都被扔进河里喂鱼,在河里困住的冤魂不得轮回,也不会消失,久而久之,它们沉寂在河里,互相吞噬,就成了河底内的水猴子。战争是苦难的,秦赵两国修书停战,毕竟两国再这么争执下去,国力消耗巨大,肯定是要被其他国家所吞噬。 时间长了,人们忘记了战争所带来的痛苦,但河里的冤魂却没有忘记,他们的灵魂,不断的被河水冲刷,一百年、两百年,它们出不来,它们恨。 它们之中最弱的也是【黄】级五星的实力,最高的,据说已经有玄级五星的实力,这就相当于巫王境了。而且在水里,没有人类巫师可以匹敌。他们有两个的缺点,不能离开河水太远,不能直照阳光。 可是这两个短处,现在看来作用也不大了。 而阎凤这边,正在静坐养伤,忽然,他听到冷天渔焦急的声音:“下雨了。” 下雨了,给他们的时间,也不多了。 雨越下越大,外面传来一声声低吼,冷天渔透过木屋木板间的缝隙望了一眼,四周密密麻麻的全是水猴子,他们有着猴子的轮廓,脸却更接近人型,四肢伏地,虎视眈眈的盯着木屋,喉咙里发出“呜噜呜噜”的声音。 “这【TM】的得有几百只吧。”冷天渔初步估算着,也在寻找哪里的布置薄弱一点,这么坐以待毙,不是好心态。 阎凤的伤好了很多,他解开胸口附近的穴道,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了,但他还是很虚弱。水猴子在咬下他胸口的一块肉时,他除了感觉到痛之外,还感受到冰冷的寂寞。在水底呆了上千年,他们一直在等待,一直想要超脱。它们已经没有了智慧,没有了人性,有的,只是——怨恨! 不甘心! 阎凤皱了皱眉,提醒道:“它们身上携带着某种奇怪的毒,我的真气一直都很难凝聚成形,这种毒应该不致命,只是会破坏巫师的真气凝结,就好像是麻痹了神经一样。” “我咋感觉好像在动物世界里听过这种情形。”麻痹猎物,再慢慢享用,“蜘蛛,我们被困在了网内。” 就好像蜘蛛猎食,猎物入网,先麻痹猎物,再慢慢享用美食。 啧啧,果然是物竞天择啊,真到了被杀的时候,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阎凤勉强的笑了笑,道:“不要那么悲观,如果这场是阵雨,阵雨过后,雨过天晴,那么死的就是他们。” “轰隆隆!”雨,越下越大,一声声炸雷不绝于耳,屋顶已经开始漏雨了,一滴雨水滴在冷天渔鼻子上的时候,他却是怎么也乐观不起来。 “我看,还没等出太阳,我们就被撕碎了。” 木屋受到了巨大的撞击,一下下,如同敲击着他们二人的心坎。木屋内那条用阎凤的血画的红线,发出淡淡的光芒,但那条光芒,正在开始弱化,等到成为一条暗红色、毫无光彩时,阎凤所辛苦布下的隔离阵,将会彻底瓦解。届时,门外成百上千的水猴子,将会吃他的肉,喝他们的血,把他们的骨头嚼的连渣都不剩。 “我当时就应该先让你走的。”阎凤后悔不已,如果当时阎凤没有存在侥幸心理,而是让冷天渔把自己放在木屋里,独自一人去村里求援,最起码,现在他们两人还能活一个。 冷天渔咬了咬牙,眼见着红线越来越淡,而外面的雨越来越大,撞击越来越猛烈,恨声道:“你说什么傻话,我怎么可能丢下你一个人不管。我只恨外面那群人不人鬼不鬼的畜生,老子只是在河边钓个鱼,用不着如此劳师动众,搞的我好像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阎凤的嘴唇惨白,看来毒已经攻心,他只是勉强的支撑着,以自己的血作为媒介,运行空间阵法,强硬的撑着整个木屋内的空间不至于崩坏。阎凤道:“我感觉他们并不是冲着某个人来的,而是无差别攻击。无论是谁今天去那里都会落到现在我们的处境,以前有什么人封印了那条河里的怪物,而现在,那道封印已经无法阻挡他们。我们只是开胃菜,整个丰收镇的人才是大餐。” 其实阎凤估计的没错,虽然只是结合了他的所见所闻得出的猜想,但也是目前最符合逻辑的。但猜的准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做了人家的开胃菜,如果阎凤不能把这群水鬼化成的水猴子拦截在这里,所料不错的话,雨水所经过的地方,都会成为一片废墟,废墟中的所有人,都会成为——盘中餐。 第五章征兆 雨势越来越大,木屋顶部被凿开一个洞,索性洞口还不算太大,还不足以供一只水猴子钻进来。而那些水猴子见被抛开一个洞,都争先恐后的往里面钻,一只只毛茸茸的手往里面捞,还发出“吱吱”的叫声。那条用血化成的红线,正在闪动着,每闪动一下,便沿着木屋上下发出一道道光圈,覆盖着木屋内部。 而木屋外,一只只水猴子生怕被前面的捞去了好处,你踩我,我踩你的往前奔去,木屋外边已经是密密麻麻的粘着一只只水猴子,谁也不肯放手。他们撞击、啃咬木屋,一块块木板被撕咬下来,直接就吞进了肚子里面。 阎凤的脸上已经没有一丝的血色,他狠狠的咬着牙关,随后对冷天渔说了一个字—— “逃!” 随后,阎凤用尽最后一点力量,将整个隔离空间阵法往外一荡,就好像超声波一般,四周的水猴子被震的前仰后翻,顶上的水猴子落到了下面垫背的水猴子身上,发出一声声怪叫。 阎凤在喊出一声后,倒了下去。 冷天渔上前撑住了他,将阎凤甩在了背上,嘴角一扬:“哼,难道只许你逞英雄,还不让我也逞逞能?” 没有了阵法的保护,木屋根本受不了水猴子的第二轮攻击,很快就被压散。 “轰隆”一声,在木屋承受不住重量倒塌的一瞬间,一个影子冲出了木屋。 “命术——超感知!”冷天渔背上阎凤,闭上了眼睛,不停的往前奔跑,所踩踏的地方,无论是水猴子的背还是地面,都准确无误、如履平地。无论水猴子如何的攻击,闭上眼睛的他都可以完美无缺的避开。所有的动作都是无意识的,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往前跑。 命术之术,命术师特有的巫术,冷天渔的巫术皆是学习他爷爷留下的《九经》中的术,【超感知】可以避开一切对自己的伤害,随着境界的提升,所能避开的伤害就越大。其术本身是无极限的提升自我的作为生命最基础的“趋利避害”的本能,但感知的能力越强,对真气的消耗就越大,当真气消耗殆尽时就会伤及寿命。 但现在这种情况,小命都不保了,哪管得了什么寿命。 才往前奔跑了一百多米,冷天渔已经感觉到自己的真气支撑不住了,如果他还不赶快停止,一但伤及寿命,越往后就会成倍增加,跑上一两公里就直接跑死求了。 “天渔,还不快停止!” 忽然,冷天渔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带着愤怒和严厉。冷天渔睁开眼睛,在睁开眼睛的一瞬间,术也停止了,如果术停止了,以冷天渔的境界来说,很难在一天之内继续使用第二次术。但那个声音,除了让冷天渔感觉到由内而外的惊怕,还有绝对的安全感。 “爹!”冷天渔平稳的站在地上,出现在眼前那个满脸怒容的男人,不是冷天渔的父亲冷傲又是谁? 后面的水猴子穷追不舍,冷傲周身十几名黑衣人纷纷与冷天渔擦肩而过,个个手持兵刃,将水猴子杀的节节败退。 但水猴子好像根本就不知道害怕,黑衣人再厉害,也架不住量多,一分钟不到,就已经有四名黑衣人被水猴子杀死,只要有一人倒地,其他的水猴子就会围着把他们撕扯吃掉,场面极其残忍。 冷傲将冷天渔和阎凤一手提着一个往后撤退,黑衣人也是边打边退,饶是如此,也依然相继有人被扑倒啃咬。 忽然,天空中响起炸响,一阵阵亮光,在雨中格外醒目。很快,雨势减小,乌云退去,阳光普照大地,水猴子不再往前追,而是一个个往河流的方向跑去,但局势转变的太快,水猴子一照射到阳光,立刻化为虚无。它们争先恐后的往后退着,只见一道道黑雾冒起,那是水猴子消散时留下的残影。 一千多号水猴子,能跑到河里逃过一劫的,只有寥寥数十只。哀嚎之声不绝于耳,水猴子消散前所散发出的黑烟,使得附近的草地和树木全部枯死,仿佛在水猴子离开人世之前,也带走了这些凡间的生命。 虚弱的冷天渔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容:“终于,终于都结束了。” “不,才刚刚开始。”冷傲表情凝重,如果这是一场生与死的对决,那么,对于这一场对决来说,现在只是“小荷才露尖尖角”。 “爹,是不是——”冷天渔想问清楚冷傲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因为阎凤之前也提过,如果事态继续发展下去,鹏城,乃至于整个益州,都会成为人间炼狱。当时他还觉得是危言耸听,那是因为阎凤毕竟还年轻,而且阎凤的性格也属于那种比较喜欢把事情往坏的地方去思考的人,冷天渔则是属于比较乐观的人。但如果是养育他,与他相知相处二十年的父亲冷傲也如此说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就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了。 但如果要把千里之外的鹏城和丰收镇的事联系起来,倒是有些勉强。这个世界每天都有人死,而且死法千奇百怪。有些事他们看见也知道,有些事情他们看不见也不知道。或许只是午夜屠夫的事件闹的太大,所以才会潜意识的把所有遭遇到的不好的事情联系起来,才总是觉得其中有什么瓜葛。 “你让我很失望。”冷天渔的问题才刚刚起了个头,立刻就被冷傲给打断了,冷傲板着脸,看着地上躺着的四具黑衣人的尸体。他们都是年轻人,其中有一个代号为“虎”的年轻人,今天才十八岁,比冷天渔还小一岁。他们都是孤儿,从小就被挑出来训练成为冷家的护卫。除了冷傲,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他们的存在,除了保护冷家人的安全,还要为整个集团做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 他们忠心耿耿,对于冷傲来说,他们既是仆人,也是孩子,他们一身的本事都是冷傲教给他们的。 冷天渔震惊的看着这位既熟悉又陌生的亲人,他从来没有看透过自己的父亲,他只知道父亲的本事很大,但究竟有多厉害,他从来也不知道。或许,他从来也没有真正了解过自己的父亲。 是冷傲不让他了解,还是他不愿意去了解? 他以为,冷傲不会对他产生任何的希望,但当冷傲说对冷天渔很失望的时候,冷天渔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自责。 即使是连冷傲都知道,河里的水猴子迟早有一天会出来,会杀死全镇的所有人。但现在,地上躺着的四个人,确确实实是为了救他而失去了生命。他宁愿冷傲暴打他一顿,他之所以独自一人想要出去闯一番天地出来,就是为了让冷傲刮目相看。但现在没有,不仅没有,而且已经让冷傲对他的最后一丝期待都变成了失望。 第六章饿鬼道 “我他【妈】的真不想做个好人。” 巨大而锈迹斑斑的大门前,阎凤坐在门口,他不敢去开门。这已经是他第四次梦到了这里,以其说是梦到,倒不如说,他在睡觉的时候会触发某种阵法,让他进入这个空间。阎凤的猜测是,有人在他的左眼中布置了一个空间阵法,当他触发这个空间时,他能以某种很奇妙状态进入。之所以说奇妙,是因为自己的肉身确实是在现实当中,但在这个“梦里”所受到的一切伤害都会原原本本的返还到现实中自己的身体上。而且他现在很清醒,清醒到都能感觉到大门外的地上冰冰凉凉的。 这个空间只要一推开门,人一走进去,门就会被关上。当说了一句类似于“芝麻开门”的咒语,就会有一个高台出现,高台中间有一汪水,看不清有多深,但能映照出自己曾经的过往,而且都是自己所做过的坏事。既然开启的咒语是“我要做个好人”,那为什么还要有一个声音反驳自己“孽镜台前无好人”?这种当面反驳的滋味很好受,很爽? 能布置出这么一个空间阵法的人究竟有多变态。 更可怕的是,从水面下回浮现出一个人,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这个人不说话,做事倒也干脆,一见面就动手想要干掉自己,那是有多大的仇恨啊。阎凤进去过三次,三次都差点被干掉。这次是第四次,打死他他都不会进去,不就是个梦嘛,就坐在门口坐等自己醒过来,看水台里面那个人能把自己怎么样。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阎凤听到四面八方传来很嘈杂的声音。 在他面前,浮现出一段段画面。 “你虽然天赋不错,但要记住,凡事不要与人争执,更不要在外人面前露出真本事。” “来,凤儿,我告诉你开启饿鬼道的方法。什么叫饿鬼道?等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但是你要记住,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你能开启饿鬼道,否则你将有杀身之祸。” 一幕幕都是自己与义父朝夕相处的画面,而看到的,没有自己的声音,也没有自己的画面,就好像自动过滤掉和自己相关的画面。 “义父!”阎凤已是泪流满面,八年了,义父已经死了八年,可是他却什么都做不了,仇人太强,太强,强到了一个他永远也无法达到的境界。巫神境?不,他一直怀疑巫神境并不是巫师修炼的巅峰。 阎凤埋着头,他不敢再去看那一幕幕,或许,这就是身为弱者的悲哀,连正视曾经的勇气都没有。 “凤儿,真正的敌人并不是别人,而是昨天的自己。真正强大的不是真气的强弱,不是巫术的优略,而是人本身的意志力和信仰。” 阎凤抬起了头,这句话,犹如醍醐灌顶。他没有再看到任何的画面,四周又恢复到了黑暗和死寂。真正的敌人,是昨天的自己! 那么,门里面那个人,就是昨天的自己。 昨天的自己很虚弱,被水猴子暗算以后,自己身中毒素,为了维持木屋内的空间阻隔阵法,他是又流血又付出了极大的真气。也就是说,昨天的自己是他十年来最虚弱的一天。 “好机会啊!”阎凤盘算着,现在自己的真气显然恢复了不少,趁“昨天的自己”还在虚弱,赶紧进去打败他,说不定后面又触发什么福利? 说干就干,阎凤兴高采烈的推开了门,水台出来以后,还没等自己多高兴一会儿,就看到了一个巨大的拳头朝自己脑门打了过来。 “啊!”阎凤一下子从床上爬了起来,连捂着自己的脸,“别打我,别打我。” 当他看清楚自己在哪里时,立刻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打回了现实。现在怎么办,梦里很残酷,现实也很残酷。 自己正躺在丰收镇的乡镇卫生院里,不出所料,自己的脑门肿起了一个大包。更悲观的是,自己记得在脑门挨了一拳以后,对方(梦里的另一个自己)还毫不留情的踢了自己的小腿一脚,他敢保证,当时都能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他赶紧掀开裤腿一看,左腿小腿前已经淤青肿胀,护士听到声音赶紧进来看,在高兴阎凤醒过来的时候也在奇怪他的脸和腿到底是怎么受伤的。 阎凤已经昏迷了一个星期,身体没什么大碍,就是真气透支需要得到安静的休养。但无论冷傲和冷天渔用什么办法,都无法把阎凤唤醒,要是阎凤再醒不过来,他们就要把阎凤送到市里的大医院了。而阎凤在观看自己与义父的过往时,梦里只是白驹过隙,现实早已过了一个星期了。 阎凤无故受伤,推进了检查室,检测出头部有些许震荡,但小腿胫骨裂开,需要打石膏,并且一个月内不要做剧烈运动。 “特别是你们年轻人,冲动的时候要忍着点。”检查的大夫意味深长的说了这么一句,推了推眼镜,“通知东家来领人吧。” 丰收镇几乎所有的产业都是属于冷家的,所以这里的人大多会称冷家为东家。 阎凤吊了最后一瓶针水,刚要爬起来,奈何腿上打了石膏,整条腿都是麻木的。门外走来一个人,面容憔悴,满脸的胡渣子,身上的衣服还挂着许多倒刺和枯枝,就跟刚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野人差不多。要不是这个人阎凤认识,还真以为走错了门。 “天渔!”阎凤目瞪口呆的看着冷天渔,这才几天不见,就被折磨成这样了?原来胖乎乎还带着可爱的脸庞,现在也是瘦了一圈,看起来还是瘦点帅。 冷天渔尴尬的笑了笑,问道:“你看起来精神还不错,对了,你的腿和你的脸是怎么弄的?我记得刚送你进医院的时候没这些伤啊,不会是你调戏了哪位护士姐姐被打的吧。” 前几天阎凤住院,也是看了人家漂亮的护士姐姐就流鼻血了。当然了,其中的原由阎凤并没有说明,遇到这种事情,阎凤也不敢随便往外乱说。阎凤的左眼太过诡异,当场他的义父教他开启饿鬼道的方法,就是用左眼作为媒介,将作恶多端的鬼魂镇压进饿鬼道。因为之前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对象,所以也没证实这种开启饿鬼道的方法是不是真的。原本阎凤是想把鬼王血痕作为第一个关进饿鬼道的恶鬼,但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孙海江。 当时阎凤问义父什么是饿鬼道,他的义父说他长大就明白了。成为驱邪师以后,驱邪师入门手册上有过说明。相传冥界关押惩罚有罪的恶鬼,分不同的性质和罪恶,共有十八层。一层比一层的刑法重,每一层都有执法者执法,但第十八层不停,第十八层地狱什么都没有,因为太过神秘,连地狱本身的执行者都不是很清楚。 而第十八层地狱,被称为——饿鬼道! 第七章要求 “所以,你爹让你在你家族的后山上面壁思过?” 乡村小路上,阎凤坐在轮椅上,冷天渔推着,面对阎凤的疑惑,冷天渔倒是没有丝毫的隐瞒,把阎凤昏迷过后的事情说了个大概。原来,冷天渔把阎凤送到医院后,就被冷傲罚到了后山悔过,没有电视里那么唯美,就扔进大山里自我生存。那深山老林里,豺狼虎豹不计其数,蛇虫鼠蚁更是扎堆的侵略可怜的小胖子。为了填饱肚子,他不得不徒手抓捕猎物,摘野果,喝露水。 “我已经习惯了。”冷天渔笑了笑,虽然笑的很勉强,也是掩盖心中的苦楚,“这是我家的家规,凡犯错的家人必须经历上天给的磨难,是否能够生存下来除了看自己的本事,还得看老天能否饶恕我。” 阎凤终于知道为什么冷天渔对他爹如此敬畏,如果不是冷天渔的妈妈对他的疼爱,阎凤真怀疑他是不是冷傲的儿子。家中独子,资产百十亿的公子哥,就这个待遇。冷傲真不怕冷天渔就这么嗝屁了,冷家断了香火? 或许这就是老话所说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阎凤奇怪道:“这么奇葩的规矩是谁定的?” “我爷爷。”冷天渔在说到他爷爷的时候,总会带着无限的崇拜和敬意,是那种很幸福向往的表情,“我父亲儿时也是这么过来的,他一向不喜欢我爷爷,以前我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我知道了。因为,我也不喜欢我父亲。” 要不是关系好的铁哥们,是不会和他说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的。 可是看冷天渔的样子,对他爷爷可没有半点惧怕的意思,就像冷天渔说的,他不喜欢他父亲,正如冷傲不喜欢冷天渔的爷爷一样。这就是隔代亲,对自己儿子那是态度恶劣,换成了孙子态度就是有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改变。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冷傲会提出冷天渔和胡媚娘结婚的条件就是让冷家有个后代。 老人或许并不是因为真的想要所谓的传递香火这种使命感,更多的,是对于孩子的心灵寄托。 阎凤道:“那你爹对你的婚事,你们谈的怎么样?” 冷天渔苦涩一笑,道:“谈?我还敢谈吗?我连话都不敢跟他多说半句,哪里还敢提什么婚事。” 冷天渔的家中,冷母正在门口织毛衣,冷傲则在房前的小园子里给花浇水。冷傲从来没有出过手,但能够训练出这么多大巫境的巫师作为看家护院的护卫,他的实力至少也是巫王境。现在整个益州处于非常时期,任何巫师想要在益州待,都必须要低调行事,哪怕你是富甲一方的豪绅也不外如是。 冷母还是和以前一样客气,她很高兴自己的儿子能有一个知心的朋友。而冷傲经历了这件事后,对阎凤的态度有了很大的改变,不再是冷冷冰冰的,倒是多了一些亲切。 “你救了我的儿子,我可以满足你一个要求。”冷傲倒是个很干脆的人,和大多数生意人一样,其实阎凤并不喜欢这种与人相处的方式,用感情做交易是很难有患难朋友的。而且这件事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并没有救冷天渔,反倒是冷天渔救了他。 “我——”阎凤没有想好,但他忽然意识到,这个机会不可以放过,阎凤可不是君子,他是穷人。一个富翁忽然对一个穷人说能答应你一个要求,那这个要求可值不少钱。 “你可以想好再说。”冷傲露出一丝厌恶的表情,他从阎凤的表情里看出一丝贪婪,那么这个要求,就没那么简单了。 阎凤笑了笑,道:“晚辈承蒙叔叔一家人照顾,哪里还敢有什么要求,要说有要求的话——”他看了看冷天渔,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我希望您能答应天渔的婚事,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相爱!”冷傲嘲讽的哈哈大笑起来,这种居高临下的嘲讽,让阎凤很不爽,要不是对方是冷天渔的父亲,现在自己又受了伤,估计此时能打起来。 冷傲道:“没有经历过风风雨雨的感情,凭什么说是相爱?”他放下手中的水壶,背负着双手,走到了冷天渔的身边,一双浓眉轻轻皱起,以一种质问的口吻对冷天渔说,“我承认,你的运气比我好,你有一个真正关心你的朋友,能放弃一个大好机会来为你说情。但据我所知,你和你的小女朋友只认识了半年,从相识相知相爱到结婚,半年的时间,你们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能够确定你们不会彼此抛弃?能够共患难,也能同富贵?” 冷母距离他们不过十几米,当然也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她放下毛衣,很复杂的看着冷傲和冷天渔。她不希望他们父子的关系一直僵硬下去,就像冷傲和他的父亲一样,到死都不能互相原谅。 这个场景,何其的相似,二十多年前,同样的一句话,同样的口吻,同样的身份。或许冷傲已经忘记了,当年冷天渔的爷爷也是想这样拆散他们。 “我——”冷天渔捏紧拳头,他一直估算着会发生的所有情况,现在这种情况虽然也是在意料之中,但真正发生的时候,还是打得他措手不及。冷天渔全身都在发抖,他很想撒手一走了之,他有这个资本,他还年轻,而且以他的能力养活一家老小完全不是问题。但现在,阎凤还坐在轮椅上,几百公里的路程回到鹏城,那阎凤只双腿怕是不想要了。 阎凤见事态越来越恶劣,本来他们此行的目的也是为了冷天渔的婚事能有个完美的解决,但这件事完全出乎了阎凤的意料。他相信,无论冷傲说出什么样的话,都会在这个边陲之地实现,因为冷傲就是丰收镇的王,说出的话,就如同圣旨一样有力。 可是阎凤还是很不合时宜的开口道:“叔叔,年代不同了,现在的年轻人有年轻人自己的想 法。” “狂妄,我冷家的事何时需要你一个外人来开口。”冷傲一个冷厉的眼神,顿时,强大的威压压迫而来,一阵阵气浪冲向四面八方。冷天渔真实的实力只是大巫境,根本驾不住巫王境的境界压制,顿时觉得整个人犹如置身深海之中,喘不过气来。他全身被压的趴在地上,努力的想要去抗争这股力量,他不能跪下,一但跪下,还谈什么给心爱的人一个美好的未来? 可是阎凤却安然的坐在轮椅上,伸手过去按住冷天渔的肩膀,冷天渔立刻就觉得舒服多了。 “恩?”冷傲能够感觉到,自己施加的压力不但没有让他们二人狼狈不堪,反而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袭面而来。冷傲大手一挥,双方力量抵消,四周顿时又安静下来。 冷傲饶有兴致的盯着阎凤:“好,很好。” 说着,冷傲背着双手,朝着门外走去。 冷傲前脚一走,冷母立马站了起来,冲进里屋,又跑了出来,往冷天渔手里塞着一样东西。冷天渔低头一看,红色的本本上赫然写着——“户口本”。 第八章老李 阎凤和冷天渔都没有想到,冷母居然还有这么一手。 “等生米煮成熟饭了再回来。” 冷天渔永远也忘不了,母亲在离别时的面容,好像老了许多许多。冷母好像已经早就做好了打算,她打好的毛衣也正好是为了冷天渔所打的。知子莫若母,当年冷傲一气之下,带着冷母离家出走,那是一个天寒地冻的夜晚,他们相互依偎,他们经历了太多太多。 冷母就怕儿子冻着,所以早就准备好了一切。可是现在是夏天,穿着短袖都觉得是多余的。 “我在镇子西边的老李家给你准备好了车,你们连夜就走。”冷母交代着,满目泪花,“别辜负了人家姑娘。” 镇子西边的老李家是烤酒的,几乎每过两三天就会往城里送一批酿好的酒进城卖钱,他家是少数不属于冷家的长工,所以他们并不会过多的去考虑冷傲的想法。 而今天傍晚,老李会开着车连夜送一趟酒进城。 老李是一个很健谈的人,人不高,一米六还差点,四十多岁,也许是常年和酒打交道,酒糟鼻看的人很变扭,所以他们二人也不太愿意直视老李。老李年轻时候老婆就跟人跑了,一直都没再娶老婆,在丰收镇一个人酿酒,一个人卖,倒也落得逍遥自在。 “我穷,长的吧,又对不起观众,所以没有女人肯嫁给我。”老李好像喝了些酒,说话还喷着酒气,要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他们还真不敢上这辆车。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点最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 老李一边说话,还时不时的回头,这可吓得阎凤和冷天渔脸色一阵后一阵白。冷天渔抹了把汗,尴尬的笑了笑,道:“老李叔,要不咱好好开车,有时间可以慢慢聊。” 老李呵呵一笑,道:“放心,我技术好得很,这条路我都开了十多年了,这车啊,翻不了。” 阎凤和冷天渔都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但没有办法啊,他们没本事走着回鹏城。 老李边开车,还边喝着矿泉水,但喝着喝着,老感觉他越喝越醉。 他那瓶子里,装的不会是酒吧! 冷天渔试探的问道:“老李叔,要不,你停个车,我尿急。” 老李好像完全没有听到,自顾自的说:“我年轻时候吧,长的就不好看,村里的姑娘都瞧不上我,死乞白赖的娶了个寡妇,生了个儿子,没过多久就嫌我穷,嫌我丑。” 喝酒说起伤心事?这个预兆可不好。冷天渔还想说什么,阎凤扯了扯他的衣裳,对他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 老李还说上劲儿了:“可我穷啊,这儿子养不起,就给扔了。扔了也好啊,要是死在外边了,被豺狼叼了去,也省得和我受苦遭罪,下辈子兴许投了个好胎,不要投在我这穷人家里,投去有钱人家。对,就跟你们一样,有钱人的家里,娶媳妇都不用愁了。” 阎凤听到这里,心里已经凉了半截。他很同情老李的遭遇,有钱是男子汉,没钱是汉子难,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残酷。但他相信,一个人只要不懒不笨,吃穿总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但阎凤可不是知心姐姐,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去开导一个正在开车的酒鬼。他已经调动丹田内的真气,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老李并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更准确的说,他是一定要把内心的话说出来。 老李又喝了一口酒,车已经在开始飘了:“可是谁知道呢,我这儿子福大命大,居然没有死,还给冷家做了护卫。我这老爹啊,太不是东西了,没有能力养儿子就算了,还非得死乞白赖的要儿子认祖归宗。我这儿子啊,长的很帅,也很有出息,能给冷家看家护院,这是咱的运气。可是啊,他死了,是啊,冷家要谁去拼命,整个丰收镇,又有谁不去呢?就在上个星期,我的儿子,死了!” 阎凤恍然大悟,上个星期,护卫,应该就是上次水猴子的事,死去的那四名护卫,其中一个,是他的儿子。 “我们走。”阎凤拉着冷天渔,一脚踹开车门,车门被整个踹开,落到地上“哐当”直响。阎凤拉着冷天渔就跳车,这是要给他儿子报仇来了。车开到了七八十迈,这个时候跳车对于巫王境的阎凤来说,不会受太大的伤。 “谁也走不了。”老李一把方向盘,就往路边山下驶去。 说时迟那时快,阎凤架起空间阵法,使他和冷天渔的下坠速度降低,一层又一层的空间架起,他们平安着地,可是眼前的车,在山坡上滚了几圈,早就砸的不成样子了。冷天渔惊魂未定,等稍微平复,他赶紧上前,试图将车辆翻起来,看看老李还有没有救。可是车身太重,根本就掀不起来,阎凤也上前帮忙,刚才连续十几个空间阻隔,已经让他的真气见底了。 车上的酒泄露,泼洒的到处都是,冷天渔踩着被酒浸湿的草地,他不敢相信,平常老实巴交的老李,居然要杀了他们两个。冷天渔毕竟还是涉世未深的小白,不太明白江湖的风险。冷天渔不停的问着为什么,阎凤没有说话,因为这种事情,他总要经历的。 为什么? 这种事情,很难说清楚谁是谁非。冷家的护卫,从加入的那一天起,就是为了冷家而卖命,或许这不公平,可是,这世间本来就没有什么是公平的。没有死的觉悟,就没有资格成为一名巫师,因为成为一名巫师后,就意味着,这个和平的世界不再属于他们。 他们的世界,就充满了腥风血雨。 “也许,当场我爹把爷爷留下来的典籍烧掉,是对的。”冷天渔喃喃自语,是啊,他爹是希望他能当一个衣食无忧的一方富翁。正是如此,富二代的标签狠狠的压着冷天渔,他很想做一番事业来证明自己,不是只会花钱的纨绔子弟。但亲眼见证了这么多的死亡后,他开始动摇了。 阎凤皱了皱眉头,说道:“你觉得成为巫师之后,可以欺凌弱小吗?” 冷天渔愕然道:“你是什么意思?” 阎凤苦笑一声,道:“如果再出现一个午夜屠夫,你觉得要死多少人?” 如果没有他们阻止午夜屠夫,查清背后的始作俑者,究竟是要死多少人?十年前的益州,大量屠杀巫师,那其中,又有多少的无辜百姓受到了牵连?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 阎凤道:“无论你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我都支持你。” 有些人不能辜负,有些选择,却不得不去选择。 “我们走吧。”冷天渔手按在车上,地上立刻出现了十多根粗壮的藤条,将车紧紧的包裹着,拖入了地底,这也算是把老李安葬了吧。 可是这一手,至少是大巫巅峰才能做到的。 所以,冷天渔的境界,至少是大巫境。 第九章半夜遇鬼 大巫境和巫徒境,隔着一个巫师境,那可就了不得了。冷天渔一直说自己的巫徒境,是想扮猪吃老虎?可是阎凤认识他大半年了,也没见他吃过什么老虎。难怪了,当场抓午夜屠夫的时候他敢跟着去。 但阎凤倒也没怎么生冷天渔的气,毕竟益州内禁止巫师境以上的巫师进入,有家族有背景的,不是隐姓埋名,隐藏实力生活,就是被杀的杀,驱逐的驱逐。换句话说,如果阎凤的境界被益州知府知道了,肯定是要请阎凤喝茶了。 不过,也就是说,冷天渔一开始就看得见那个骑在刘大海脖子上的倒霉鬼,只是装作什么都看不见。大巫境的巫师就自动开启了阴阳眼,能看到所有的鬼魂。 大巫境和巫师境的区别,力量得到了质的变化。用客观的角度来说,巫师境的巫师,能抵抗一般的子弹,但连续的“突突突”就抵挡不了。但大巫境,特别是大巫境巅峰,只有***以上的杀伤力武器才能对其产生伤害。所以即使是热武器的出现,也没有让其他国家的巫师地位跌落多少。但要培养一个巫师,所需要的成本自然是高的吓人。境界越高,所需要的资源就越多。并不是所以人都像阎凤和冷天渔这样,靠吸收天地间的天地灵气就能有如此高的修为。更何况,境界越高,想要突破就越是难。阎凤在巫王境待了十一年,而所谓初期,中期,巅峰,无非是真气的储存和释放的能力。 有些人,三年五年便可从大巫境到巫师境,而有的人,天资愚钝,又好逸恶劳,一辈子待在大巫境的数不胜数,境界光靠丹药和法器,想要提高是不可能的,打铁还需自身硬。 “我们走吧。”阎凤看了看远处,黑夜之中,有着说不清的危险。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回去是不可能了,只能往前走,看明天能不能有运气拦上一辆客车,回到鹏城。 “恩。”冷天渔的心情很失落,这件事情,要说没他什么事儿,倒也很难撇得清。虽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但善恶之间,本来就很难说清楚。 徒步旅行是很累的,特别是冷天渔这么胖的人,走到夜晚三点多钟的时候,体力就跟不上了。他们是沿着官道上着的,现在的官道和以前不同,就是沿着水泥路往前走。这样走是比较安全一点,碰上危险的机率很低。 “走不动了,歇会儿吧。”冷天渔一屁股坐在地上,幸好是夏天,不然这天气在这荒郊野外的,冷的受不了。 “恩,那就休息一会儿。”其实阎凤也是走不动了,那就顺坡下驴,先休息一会儿,只要冷傲不追来,那么他们就暂时是安全的。 冷天渔比出两个指头,凑在嘴巴比了比:“唉,精神粮食。” “额!”阎凤摸了摸口袋,把烟盒掏了出来,把剩下的两颗烟拿出来抽。冷天渔舒心的吞云吐雾一番,说道:“这大半夜的,荒郊野外,真是渗人,要不碰到鬼就好。” 阎凤瞅了他一眼,说道:“你个乌鸦嘴,少在那儿放臭屁。” 又吐了两口烟,听到远处有吹喇叭的声音,阎凤一个激灵站了起来,四处张望:“你听,这号子声,是哪家死人了?” 冷天渔则不以为然,道:“少在那儿唬人,谁会在大半夜抬人,又不是城里。” 阎凤摇了摇头,说:“不对,那喇叭声,好像越来越近了,嗳,不对啊,怎么会有敲锣打鼓的声音。” 喇叭吹的是抬死人的哀乐,不是那种“百鸟朝凤”的喜悦之声,而锣鼓,则是新人嫁娶的喜乐声。难道是在这后半夜,有人抬棺材,有人娶新娘? 这【TM】多背的命才会把娶媳妇儿的时辰算在后半夜? 冷天渔也有些好奇:“要不,去看看?” 阎凤一脑蹦子敲在冷天渔的头上,哭笑不得,道:“这大晚上的,这么诡异的事儿也敢去凑热闹,真服了你了。” 冷天渔有些不高兴,道:“兴许是好事,不是坏事呢?” 这大晚上的,能有好事儿才怪了。 那乐声越来越近,竟然是直朝着他们来的。 阎凤眉毛一挑:“我觉得我们还是找个地方躲起来,不然心里老不踏实。” “我觉得你说的对。”冷天渔和阎凤意见一致达成,刚准找个地方躲起来,就见前方一队人马,敲锣打鼓,洒着纸钱,却抬着一副轿子,由远及近。 阎凤苦笑一声,道:“看来是躲不了了。” 冷天渔把抽完的烟屁股往地上一扔,脚狠狠的踩在烟屁股上搓了搓,气愤道:“嗨,欺负人呢是不是。” 那对不知是送葬还是迎亲的队伍,走到他们面前时停了下来。一个长的撒是好看的女人走了出来,对他们鞠了个万福,说道:“我家主人知二位公子落难,特来迎接二位公子。” 免费的午餐你敢不敢吃,那么免费的晚餐的? 阎凤见对方没有敌意,说道:“这,怎么好意思,就是不知道你们家主子是谁?” 那女人微微一笑,道:“我家主人,是鬼王惜云,知道二位公子今日有难,特来请二位公子到府上做客,还望二位公子不要嫌弃奴婢怠慢。” 怠慢? 这还叫怠慢,那世间确实少有客气的了。 阎凤望后边一看,鬼王找来的迎接队伍,那么,在后边的,可就是鬼了。 “哦,客气,客气。”阎凤拱了拱手,来而不往非礼也,混到阎凤这个境界要是还害怕鬼的话,那就没得聊了。但鬼抬来的轿子,你敢不敢坐? 不坐,你还能坐什么? 阎凤和冷天渔上了轿子,就昏昏沉沉的睡着了,等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到了他们第一次遇到鬼王惜云的地方。要说这鬼王惜云,倒也还真是个女中豪杰,要是她还活着的话。 这件事情,可得追溯到在给那个倒霉鬼找极阴之地吸阴气的时候的事儿了。 说的轻巧,过程却很——愉快! 要说这大半夜的遇到鬼,那可是一件即倒霉又心酸的事儿了。 且说,当时把那个吊死鬼干掉后,他们二人在得知了倒霉鬼就是刘大海的第一个儿子后,那心里的滋味儿,可是百感交集。石婉被关在了刑狱司,刘大海又变成了午夜屠夫,那得多倒霉的孩子才能有这样的父母。可是人啊,能选择死,却不能选择生。 他们在回鹏城的路上,却遇到了鬼打墙。鬼打墙阎凤是不怕的,怕的是走不出去,那就麻烦了。他们是人,可不能光靠吸阴气就能过活。 茂密的森林里,他们走了一遍又一遍,不是很确定是不是迷路了,就在树桩上刻了记号,在走了一两遍后,他们很确定,自己迷路了。朝着一个方向走还能迷路,这又不是南北极,那么只有一个解释——鬼打墙。 第十章鬼王惜云 “好了,遇到鬼打墙了,就说怎么出去吧,我的算命大师。”阎凤干脆就坐在地上,拼命跑,那是普通人干的事儿,遇到鬼打墙或者更神迷的事儿,那肯定就是慌不择路的到处跑。可阎凤不该啊,他是巫王境的巫师,又是驱邪师,要是还干出这么不靠谱的事,那不笑掉大牙吗? “啊,容我想想。”冷天渔开始装【逼】了,他拿出罗盘,可是这罗盘,也是乱的可以,到处乱踹,根本不像他原来想的那样,按照原路返回就可以了。原路是哪里,难道说是在脚下? 冷天渔也是一屁股坐在地上,靠在了草地上,数着满天的星星:“你看,满天的星星,多好看,要不,今天晚上就在这儿数星星?反正明天太阳一出来,怎么都能出去了。” “呵呵。”阎凤心里纵然有一百只羊驼飞过,也只能化作一句呵呵,“就怕我们过不了今晚,就都嗝屁了。” 万念俱灰是不可能的,毕竟阎凤是巫王境,他不任务益州境内有鬼怪伤得了他。 一排排的灯笼,凭空出现,唱起了儿时的歌谣,让人陶醉。 “月光光,照地堂,你家可有夜哭郎。夜哭郎,不要慌,好人自有好人报。” 阎凤和冷天渔从草地上坐了起来,看着后边越来越近的白色灯笼,一名妙龄女子举着灯笼,哭哭啼啼的,站在他们面前,说道:“两位官人,小女子命苦啊。” 要说这女人,长的真好看,樱桃小嘴泪汪汪。不过这种情形下要是还问:“小娘子你为何哭泣?”那肯定是无异于找死,这大半夜的,荒山野岭,别说妙龄女子,就是抠脚大汉都不会来吧。 所以阎凤说:“得了,有事儿说事儿,没事儿就放我们走。” 那女子倒也停止了嘤嘤作态,反而笑了笑,说:“听闻益州现在就两位驱邪师,想必就是二位吧,我家主人有请,还望二位不要推迟。” 对于灵界的事来说,驱邪师就像官方组织,而妖魔鬼怪就像黑社会,有些妖魔鬼怪总想和驱邪师扯上点关系。 阎凤耸了耸肩,道:“行,反正也走不了,不如就走一趟。” 鬼王,就是一个地界鬼里的老大,益州的鬼王从前是血痕,失踪之后,自然要有新的鬼王出来。让阎凤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届的鬼王,居然是个女鬼,而且还很有古典之风,温文尔雅。 鬼王的府邸冷冷清清的,只有些许萤火虫漂浮在半空,有种说不清的凄凉。 “我叫惜云,爱惜的惜,云彩的云。”惜云鞠了个万福,这种能当鬼王的鬼,至少都有几百年的修为了,鬼分四个等级,天地玄黄,看这资历,至少都是玄级鬼,对阎凤他们还能这么客气,做的确实比血痕厚道。 阎凤道:“尊驾既然已是益州的鬼王,我们这两个小人物在你的面前,好像并不需要这么客气吧。既然这么客气,肯定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去办。” 惜云长的很漂亮,倒也不是说鬼在死后就可以随意变化,形体和外貌是不会有太多变化,惜云这样的身材和外貌,想必死的时候还很年轻。这么年纪轻轻就死了,身上的怨气想必轻不了。 惜云莞尔一笑,道:“公子说笑了,那些地痞流氓尚且与衙门搞好关系,我们这些孤魂野鬼,自然要和驱邪师搞好关系。” 阎凤道:“你们把我们叫过来,就是为了搞好关系,我看没这个必要吧。” 益州驱邪师公会,是一个随时都会被取缔的公会,说白了,阎凤自己都不知道能待到什么时候。 “公子说的这是哪里话,我看二位公子在林子里大圈圈,甚是心疼,不如在我这两看看歌舞,喝些酒,明日我就送二位公子下山,”惜云说着,拍了两下手掌。立时,一群美女在眼前歌舞,歌还算好听,属于古典乐器,舞就算了,跳舞的鬼修为太低,在阎凤看起来都是一个个骨架。 也不知看了多久,惜云笑了笑,道:“二位公子,该下山了。” 所以,后来就下了山,满身的狼藉。 想起这段往事,阎凤还打了个寒颤。 在轿子里,就这么个屁大点地方,阎凤的寒颤倒还真像完事儿后的举动,冷天渔一连鄙夷之色:“你不是吧,这么个女鬼,你还——” 阎凤瞅了他一眼,说道:“少贫嘴,你真觉得鬼王惜云找我们会有事儿?” 冷天渔又不是傻子,无事不登三宝殿,这能有什么好事儿:“我看啊,肯定有事儿求咱们。” “既来之则安之!”阎凤倒也不操心了,靠着就睡了过去。太累了,浑浑噩噩的过了三年,此时倒还真有种重出江湖的味道。益州自从十年前将所有巫师驱逐剿灭后,就真的没这么乱过,有时候连阎凤自己都搞不明白,这个世界,究竟需不需要能力超出常人数倍的巫师存在。如果没有巫师的存在,是不是就真的天下太平了呢? 也不知走了多远,只感觉轿子剧烈的震动了下,阎凤和冷天渔一个激灵,立马坐了起来,两人对视一眼。却听得外面惜云轻语道:“二位公子,到地方了,请下轿。” 到地方了! 要说人间也有鬼门关,或许就是在这里。 每方圆千里之内都会有一个极阳之地,而那里,大多是城市兴旺之地,而相对的,阴阳处于相对平衡,就会在某个地方有个极阴之地。极阴之地大多人迹罕至,树林茂密,却鸟兽稀少。在很久以前,极阴之地又被称为鬼城,而鬼王被称为城隍,统治方圆千里之内的众鬼。而随着时代的变化,城隍这个称谓也在慢慢消失。百鬼占据着诸多极阴之地,以阴养魂,食魂渐强。而最强的,便是鬼王。和虎狼一般,鬼王无疑在百鬼中最强的存在,但人有衰老,鬼也有盛极而衰的时候,所以鬼王也会随着易主。 上一代鬼王血痕受伤失踪后,惜云屹立在百鬼之上,成为新的鬼王。总体来说,惜云运气算好的,因为秦国对益州之地的巫师驱逐剿灭后,没有足够强的驱邪师对其造成威胁,小日子过的倒不错。阎凤与惜云的关系,就好比刑狱司司长和黑社会头目,听上去是水火不容,但总有些千丝万缕的关系,就看谁压得过谁,谁在利用谁了。 如果没有鬼王会怎么样? 没有鬼王,整个益州的妖魔鬼怪将会横行无忌,肆意妄为,因此鬼王的存在即是头疼又不能没有。 惜云是阎凤见过鬼王中最低调最讲礼性的鬼王,究竟她有多强,连阎凤都看不出来,他只能看出比自己弱的鬼,那么惜云实力的确是在自己之上了。 第十一章多管闲事 鬼城内的建筑还保持着几百年前的建筑风格,听闻惜云生前是一个青楼女子,花魁级别。琴棋书画,知书达理,也难为一个青楼女子会有如此的涵养,但后来是怎么成为厉鬼,一步步登上鬼王的宝座的,那就不得而知了。但显然并不是像人间那般蛊惑献媚,卖弄风【骚】就能做到的,因为鬼的世界,无论是否有家族或集团势力衬托,归根结底,还是看实力。 今天好像格外热闹,上一次来的时候还冷冷清清的,今天莫不是遇上了鬼节? 算算日子,现在还是五月份,离中元节好像还早吧。 家家张灯结彩,处处鬼声鼎沸。` 打牌,划拳,街边的叫卖声,好不热闹。 阎凤和冷天渔所经过的地方,都会有一双双不怀好意的眼神盯着他们,盯的那是明目张胆,毫不避讳,恨不得将他们二人生吞活剥。群鬼之所以没有动,那是因为惜云在前面开道,既然是惜云的客人,不说放眼整个益州,起码此时此刻在这鬼城是没人敢动他们的。 冷天渔打了个哆嗦,第一次被那么多鬼盯着,让他浑身上下都很不舒服。这些鬼有的是出车祸死的,头破血流,呲牙咧嘴。有的是掉河淹死的,头发披散着,湿哒哒的往下滴水,所滴下的水一碰到地面,就立刻消失不见。最可怕是被人砍死的,那是断手断脚,还有一个更夸张,左手被齐臂砍断,右手还拿着左手在指着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两只手一起动,那场面,诡异至极。真是一样的生,百样的死啊。 他们争吵的很厉害,旁边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正在哭哭啼啼的,头发上插着一根稻草。 阎凤想上去管管,两大人吵架,干嘛拿孩子出气。但是离的远,也听不见他们在吵什么。惜云却拦住了他,说道:“嗳,在鬼城,第一要注意的,就是少管闲事。” 阎凤耸了耸肩,他又不是什么救世主,哪爱管那么多闲事,就是看着碍眼睛。阎凤奇怪道:“那个孩子头上插着根草,为什么她家大人不拔掉,插着很好看吗?” 惜云皱了皱眉头,看了看阎凤和冷天渔的年纪,耸了耸肩,道:“也难怪,你们还年轻,没见过什么世面。那孩子自己把自己卖了,估计是两个鬼都看中了那孩子,价格没谈成,因此争吵。” 阎凤和冷天渔乍舌,这年头,还有人把自己给卖了? 惜云解释道:“在鬼的世界,越是老的鬼,越是强大,因此你看到的那些各式各样的鬼,有的已经死了几百年了,有的少说也有数十年。他们都需要下人来打点饮食起居,所以,一些刚死的鬼或者弱小的鬼,就会把自己卖了,用你们现代人的话说,就是养不活自己了。像这样长相清秀,年纪又小的小鬼,特别抢手。” 不听还好,一听阎凤就来气,这什么世道?秦国已经废除奴隶制几百年了,可是在秦国境内,居然还会出现这样的事,欺男霸女,公然买卖鬼口,那还了得。阎凤道:“你为什么不管管?” “管?” 阎凤认为,既然惜云是鬼王,而且看起来惜云的鬼品应该还是不错的,难道鬼界就没有法律了? 惜云瞟了一眼阎凤,说道:“怎么管?你以为你们活人就是人人道德品质高尚?人间如炼狱,地狱如人间。无论是人,是妖,是鬼,是魔,所谓的律法,不过是管束弱者,你强你有理,你弱就是罪。” 阎凤咬牙切齿,不可置否,当天下大乱之时,律法,人情都是狗屁,可无论天下如何改变,有一样是不会变的,那就是正义。阎凤冷笑一声,道:“你知道驱邪师是干嘛的吗?” 惜云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屑,驱邪师?恃强凌弱在驱邪师里,可不是件稀罕事了。可是惜云还是装作不懂的样子,说道:“干什么的?” 阎凤皱了皱眉头,驱邪师这三个字,已经不在是正义的化身,所以惜云有那种表情也是很正常的。正如她所说,人间亦如炼狱,谁的屁股也没多干净。但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人有底线,畜生没有。 阎凤冷哼一声,走了上去,一把抓住那个小女孩:“起来,把你的尊严也一起捡起来。” 那小女孩停止了哭泣,一脸懵【逼】的看着他:“你是人?” 阎凤道:“是。” 小女孩冷笑一声,道:“鬼界的事,人就少管了吧。” 阎凤哑口无言的看着小女孩,这口气,怎么可能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根本就是个老道的江湖太妹。 那满脸横肉的汉子正恼火,推了阎凤一把,臭骂道:“哪里来的野小子,敢管大爷的闲事。” 阎凤被推了一把,心里很不舒服,再加上他本来是大义泯然的想要帮助小女孩,可是这小女孩不但不领情,反而觉得他真是在多管闲事。阎凤眼露寒芒,盯了一眼那汉子,随后很不高兴的看着小女孩:“我是在帮你。” 小女孩摊了摊手,道:“若你是在帮我,就不该管这件事。” 阎凤愣住,他奇怪道:“为什么?” 小女孩苦笑一声,道:“因为我很弱,弱到连作为一个鬼都该死的地步。我死的时候只有七岁,病死的,所以灵体很弱,弱到连吸收阴气都无法再继续保持灵体的存在。所以我只能把自己给卖了,若不卖了我自己,我就会魂飞魄散。人有阳寿,鬼也有阴寿,不过鬼可以靠吸收阴气来延长自己的阴寿。” 阎凤心凉了半截:“所以我真是在多管闲事了。” 小女孩道:“我不怪你,我能感觉到你的好意,像你这样的好人,若是多一些,这个世界也许就好很多了。” 汉子已经举起脚踹了过来,阎凤举起手,释放一个空间阵法,将汉子困在其中。这汉子虽看起来壮,但实力并不强,不过也就是【黄】级五星,像这样的鬼,阎凤一巴掌可以拍死三儿。阎凤已出手,他缓慢的走了过去,汉子就像被点了穴道一样被钉住,直到阎凤掐着他的脖子的时候,汉子才能动弹。 “我本可以让你立马魂飞魄散,但我还是想给你一个机会,这个女孩的饮食起居,由你来照顾。”阎凤能做的,大概也只有那么多了,像小女孩这么弱小的灵魂,带回人类的居所,不用三个小时就会魂飞魄散。 汉子如果还有脸色可以看的话,估计已经吓绿了,就连那些原本在打阎凤主意的鬼,都纷纷扭过了头。 而惜云,冷冰冰的看着。 “我——怎么可能会答应。”汉子把求救的目光盯向了惜云,“这里可是鬼城,你不敢——” “好了,我知道答案了。”阎凤就这么轻轻一捏,那鬼立刻就魂飞魄散了。 “杀了他!”这一捏,激起了群鬼的愤怒,他们并不是为了那汉子保持,而是觊觎阎凤的灵魂,这么一具上好的魂,吃上一口,那得增进多强的灵魂力啊。 第十二章震怒 眼看着群鬼正如饿狼一般扑向阎凤,冷天渔想上去帮忙,却被惜云拦住,惜云对他说道:“你上去,反而会死的比他快。” 冷天渔咬牙切齿,道:“我不能就这么看着。” 惜云道:“如果我是你,就这么看着。在这座鬼城,没有人可以要了他的命,包括我。他的身体很特殊,就算同等实力的鬼在他的面前,都要被削弱很多。” 冷天渔不信,他当然不信,乱枪打死老师傅,更何况冲上去的鬼,少说也有百十来只,而且感觉越来越多。 惜云道:“你在我身边,他才能发挥最强的力量,因为在这座鬼城,没有人敢伤害我身边的人。但如果你过去,他必然会为了保护你而分心,那是死是活就很难说了。” 惜云也想看看,阎凤究竟有多强的力量,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惜云找上了他们,在上一次制造鬼打墙,又出来救他们,就是故意让阎凤欠她一个人情。惜云没次见到阎凤,都会有种想要逃跑的感觉,就好像孤魂野鬼,看到了高高在上的冥王! 冥王! 惜云眼睛一亮,随后打消了念头,有些事情,不要太深究,否则对自己总是不好的。江湖上总是流传着这么一句话,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虽然她已经死了,但还是不想死的不能再死。 一名矮小的老太太,估计死了也有个两三百年了,裹着个小脚,把手上的拐杖一扔,用了她生平最快的速度往前冲着。她这一生,包括生前的时候,都没有用过这么快的速度,急切的想要得到某样东西。她变成鬼后,吸食了不少小孩妇女的阳气,以延长自己的阴寿,但现在,眼前摆着一块大蛋糕,一位巫王境巅峰巫师的魂魄,只要咬上一口,就能增加几年,甚至十几年的阴寿,这可比在路边卖卖同情吸点阳气来的畅快多了。 “空间——静止。”阎凤的真气迅速铺满周围三百米内,这对于他来说是个极大的损耗,对手越强,他的空间真气密度就越大,这样才能控制敌人。幸好益州境内的鬼怪好像也不怎么强,最强的也就【玄】级二星,相当于大巫境巅峰的巫师,和冷天渔一个水平。但阎凤的身体很特殊,对鬼魂似乎有着绝对性的压制。按照品级来说,惜云是【玄】级五星,对阎凤巫王境巅峰来说,总体战斗力差不多,但阎凤全力施展的情况下,是可以对付地级一星的鬼魂。 阎凤这种体质虽然很特殊,也不是绝无仅有,驱邪师中几位强大的巫师也有这种体质,被称为最适合做驱邪师的体质。 “好强!”惜云不禁退后了一步,虽然他们的距离是安全距离,但这种强大的压迫感,依旧激发了她最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我——果然没有找错人。” 她对阎凤是既喜欢又惧怕,惧怕的是天性之间的恐惧,鬼魂惧怕驱邪师,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喜欢的是,惜云找阎凤来的真正理由,她需要阎凤强,越强越好,但也担心,一但阎凤更强,那么以后在益州,她就必然被阎凤掐着脖子走。 惜云高声喊道:“好了,可以了,住手吧。” 作为鬼王,惜云的话还是很有威慑力的。她本以为鬼王的权利可以高于一切,但她错了,欲望才是凌驾于一切的存在。 没有鬼听她的,哪怕是三百米外空间能自由活动的鬼魂,也依旧在往前冲着。惜云哑口无言,她不敢再去尝试自己的权威,否则,她的威慑力将会彻底扫地。 鬼魂不断的涌入阎凤的静止空间内,空间瞬间崩裂,这让阎凤很恼火,本不想大开杀戒,但这群鬼真是欺人太甚。此时此刻,又不好开启左眼内的饿鬼道。他的义父三令五申,一定不要在人多的地方展示这个本事。 “那么,就给我都化成飞灰吧。”阎凤手捏法诀,这是他压箱底的巫术,因为太惨无人道,所以不敢轻易使用。但此时此刻,若不用,定会被撕扯成一块块碎肉。 阎凤周围突起强风,一阵阵涡轮旋风横扫四周,与此同时,天空中也产生异样,空间极度扭曲,渐渐形成一只腥红的眼睛,犹如一轮腥月。 雨属性巫术对付单体的力量并不是很强,主要还是用以群体攻击,而这一招之所以被称之为压箱底的巫术,就是因为这一招不仅是阎凤最强的一招,而且是最血腥惨烈的一招。在攻击范围内,以阎凤目前的境界,【黄】级三星及以下所有事物,是所有,包括花草树木,三百米内所有地表以上被这道腥红的“月光”照耀下,都会化成飞灰。 腥月又退后了一步,并且迅速闭上了眼睛,虽然她也不确定这样有没有效果,但是,她就是不敢去直视半空中的那道腥月。 不光是惜云,三百米内的所有鬼魂都意识到了危险,他们纷纷闭上了眼睛,以为闭上眼睛就有作用。 “没有用的,凡在我光辉之下,皆为飞灰!”阎凤的语气很冷淡,连冷天渔都没有见过这么冷酷的阎凤,冷天渔忍不住拍手称赞:“好,好牛啊。”他可以肯定,上一次遇到水猴子的事情,如果不是阎凤一开始就中了毒,那肯定是牛的不行,区区水猴子算得了什么。 其实他错了,那一次就算阎凤没有中了水猴子的毒,也不可能也这种霸道的场面发生。纵然这些鬼的实力和水猴子差不多,但水猴子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在进行攻击,而且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阎凤再厉害,那里是水猴子的场子,阎凤在如此众多的水猴子面前也是死路一条,相反,那一次确确实实是冷天渔技高一筹了。 这就是一千个能打的壮汉,和单兵作战相当的士兵一样,一对一,很难说出谁更强一些,但一千名训练有素的士兵和一千名散兵游勇对战,那战斗力就天差地别了。阎凤之所以能在这些孤魂野鬼的面前狂上一狂,也正是抓住了这一点。 一群散沙,怎可敌得一拳之击。 那一轮腥红的月亮,散发出的是诱惑与震慑,至高无上的权威和绝对的杀意。 种种感觉交织在一起,令范围内的所有鬼魂不禁看的痴迷。 “消失吧。”阎凤不禁闭上了眼睛,那些稍微弱小的鬼魂已经开始鬼哭狼嚎的惨叫着,从头开始消失。他不忍,却又不得不去那么做。以其让他们在人世间流浪百年千年,害人害己,还不如让他们灰飞烟灭。 这个世界,很残酷,却也很真实。 “大哥哥,不要啊!” 阎凤忽然听到了一个稚嫩的小姑娘的声音,他恍然睁开眼睛,瞳孔剧烈收缩着,是啊,他不就是要来救这个弱小的鬼魂,所以才来到这里逞强出头?可是现在,他不也正在杀害他刚才想要救的鬼吗? 腥月,是无差别攻击啊。 第十三章好心没好报 腥月,这个巫术很特殊,不是他的义父教给他的,而是他自己悟的。说到悟,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因为像这样变态霸道的巫术都可以靠悟的话,那这世界还不变成“巫圣满街走,巫王不如狗”?阎凤能够感觉到,这是他灵魂深处就烙印下的巫术。 他是谁? 自己是谁? 这重要吗?不,不重要,因为没有人在乎你曾经是谁,你将来是谁,别人在乎的,是你现在是谁? 阎凤回过了头,他想强行停止巫术,但很可惜,巫术用老,无法收回,他想制造一个空间让这个小女孩躲躲,但无奈连续施展两个大型巫术已经耗尽了他的真气。 他已经没有能力再创造一个足以对抗如此强大杀伤力巫术的空间保护阵法。 小女孩看着他,他也看着小女孩。 “你不是爱多管闲事吗?为什么要如此心狠手辣,见死不救?”小女孩的声音忽然变得苍老而毒辣,从楚楚可怜的哀求,变成了威胁和质问。 惜云的表情变了,她的身形明显动了一下,不过也就是动了一下就没有再动,随后遗憾的摇了摇头,说:“他吃了这个亏,对他也是有好处的。” 冷天渔不明白:“你什么意思?” 惜云耸了耸肩,道:“人有阳寿,鬼有阴寿,一个鬼若是能存在百年,那就有特别的手段,扮猪吃老虎,通常都是老鬼和小鬼的手段。” 冷天渔听的不是很明白,但也听清楚了,阎凤要吃亏,他刚要出声提醒,因为他们不过是相距六百米,并不是太远。 可是,那小女孩已经抱住了阎凤的大腿,就在阎凤还在发呆的时候,一口咬在了阎凤的大腿上,狠狠的撕下一块魂。 痛,阎凤能够体会到的,就是单纯的痛。灵魂的痛和身体的痛不一样,身体在感觉到疼痛难忍的时候就会开启自我保护机制,麻痹神经,但灵魂痛就没有这个功能了,那种单纯的痛,已经无法用“痛彻心扉”来形容了。 小女孩咀嚼了几下,咽了下去,很是舒服的表情,说道:“巫王境巅峰的巫师魂魄,果然蕴含了强大的力量。” 阎凤的巫术“腥月”已经彻底发动,但因为阎凤受伤的原因,腥月的威力只发挥了一半多,【黄】级五星以下的所有鬼魂共一百三十三名全部灰飞烟灭,只有【黄】级五星及以上的鬼魂还存在,等级越高,受伤就越轻。 阎凤蜷缩在地上,极限般的疼痛已经让他痉挛,吐着舌头,不停的流口水,脸部已经完全麻木。冷天渔赶紧跑了上去,踢开一个个正在地上打滚的鬼魂,一只手架住阎凤,一只手伸了过去,把他的舌头放回嘴里,让阎凤咬着自己的手臂,以防他把自己的舌头咬断了。 “我好,我好热啊。”小女孩狂抓着自己的身体,全身上下的衣服都被扯烂,全身的肌肤都因为巨大的能量在身体中乱踹而感觉随时都要爆体而亡。 惜云皱了皱眉头,冷天渔刚好驾着阎凤走了过来。冷天渔没好气的瞅了惜云,要不是来这个鬼地方,怎么会遇到这种鬼事情。但为今之计,也只有待在惜云身边还算安全。其他的鬼见死了那么多鬼魂,哪里还敢往前冲。而且,看那个得手的小鬼,离爆体而亡,也不远了吧。 惜云斜着眼睛看了眼冷天渔,又盯着那个正在难受挣扎的小鬼,说道:“贪多嚼不烂,越是心怀正义,越是强大的巫师,所蕴含的阳气和真气就越纯粹,根本不是这些弱小的鬼魂能够抵抗的。” “啊!”小女孩全身浮肿胀大数倍,只听一声巨响,全身炸裂,所流淌出的能量将周围还在苟延残喘的鬼魂全部炸死。 惜云皱了皱眉头,将冲过来的余波挥手弹去,叹了口气,说道:“带着他,走吧。” 鬼城经此一遇,损失惨重,但对于惜云来说并没有什么,每天都会有人死,益州的阴阳道一句关闭,整个益州每天因为各种各样死亡的人至少也有千把个,就这么点死亡量,还不足为惧。更何况,弱小的鬼魂,也不敢是强大鬼魂的食物。 鬼界,就是这么残酷。 阎凤又来到那扇大铁门前,这一次,他乖乖的坐在门口,那是一步都不敢再往前走。而且他发现,自己的腿瘸了。被那个小鬼咬的地方,正在流着鲜血,他不停的颤抖着,天空,又下起了雨。他感觉到,被这场雨淋过后,自己受伤的腿,居然慢慢的痊愈了。 他忽然明白了,自己是以灵魂状态进入这个地方,但在这个地方所受到的一切伤害,都会回归身体,这种奇怪的地方,也不知是好是坏。因为,人的灵魂如果受到创伤,是很难治愈的,但在这里,只是下了一场雨,自己的灵魂居然就恢复了。 心境! 这种玄之又玄的东西,居然真的存在。 阎凤醒来的时候,已经感觉不到一丝的痛苦,反而那场雨淋过以后,原本虚弱的灵魂得到了滋润和修复。 他精神饱满的坐了起来,这里是一处别致的庄园,但在他的左眼内看到的,却是一片虚无。有眼内看到的是障眼法,而左眼看到的,是真实的场景。从他左眼内的饿鬼道地狱入口觉醒后,除了偶尔的会在睡着以后进入那个有着一道大铁门的地方外,自己的左眼渐渐能看破很多很高深的障眼法。 真实,或许并不是那么美好。 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二八芳龄,体态匀称,轻轻鞠了个万福:“阎公子,鬼王命我等请你就餐。” 可是这两个女孩子在阎凤左眼看来,却是满身的蛆虫,又黑又臭的肉,和已经发明的白骨,看上一眼都感觉不寒而栗。在真实与虚伪之间,阎凤同时被天堂和地狱包围,冰火【两重】天,用这个形容,是再合适不过了。 “啊,好,前面带路。”阎凤心中忐忑,这侍女都成这个样子了,那这饭还能吃吗?不得是树叶和蛆虫?要是好歹炸一下,弄的可口一点,肚子饿的时候说不定还真能咽得下去。 阎凤打了个冷颤,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 冷天渔已经在吃了,在他面前的,是一盘烤羊腿,香喷喷的,冷天渔正吃的起劲。一个高头大马的厨子正在分割羊腿,阎凤看到,这羊腿——还真是羊腿,不是什么奇怪又恐怖的东西。 除了不去看那厨子两只耳朵和半边腐烂的脸外,基本还能咽得下去。 惜云在阎凤坐下去的时候,莫名奇妙的问了一句:“你看到了?” “看到什么?”阎凤奇怪,难道这惜云真有那么神通广大,已经知道自己在梦境中的一切?不可能吧,有这么神? 第十四章请求 “你什么意思?”阎凤很不确定的问了一遍,自己在梦境中的东西,自己都不是很明白,但遇到这种奇遇如果被外人知晓,估计得惹不小的风波。 惜云微微一笑,说道:“你的身体发生了一些改变,特别是眼睛,你的眼睛,似乎能看到更真实的东西。你是要——” 阎凤正在接受着那位厨子递过来的羊肉,再怎么说他们也算是同行了,这羊腿没什么问题,而且自己也正好饿了。 “突破巫圣境了吗?”惜云的话才说完,刚拿起羊肉就吃的阎凤就喷了出去。 巫圣境?阎凤用了十几年都没法再进一步的境界,被咬了一口就突破了?真有那么好到达的巫圣境,那还得了。 冷天渔则是喜出望外,朋友嘛,越强大自然是越好了:“那好那好,今天真是应该多喝几杯。”说着,拿起桌子上的红酒就连瓶吹。 阎凤干咳两声,奇怪道:“你,怎么会这么说,我现在感觉和以前没有什么分别。” “哦。”惜云显然很失望,“你别误会,我只是感觉到你的身体好像恢复得很好,这种恢复灵魂的能力,只有巫圣境的巫师才有能力做到,而且你,不仅灵魂恢复了,眼睛,好像也不一样了。我施展的障眼法,除了巫圣境以上,是看不出端倪的。” 惜云对自己的障眼法当然还是很自信的,当初阎凤和冷天渔在深山老林里迷路,阎凤不也没找到出口吗?但如果是巫圣境就不同了,这点小小的“鬼打墙”障眼法,和小孩子过家家似的,要阎凤真有巫圣境的实力,那一眼就看穿了,河边要欠惜云一个人情? 阎凤道:“我天生就有阴阳眼,所以看的东西要比别人更透彻。” 也不得不说,惜云的障眼法真厉害,哪怕阎凤已经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左眼看的比之前更真实了,看到的惜云还是貌美如花。鬼是什么?人死后不远离开人世的灵魂,而且这种灵魂从本质上来说都是恶灵。阎凤既然能看穿真实,那定然能看到惜云现在这副已经死去几百年的身躯。 惜云的脸色变的惨白了一些,她并没有吃桌子上的烤羊腿,她在吃一些蛇虫鼠蚁,这些小动物昆虫的灵魂很弱小,从理论上来说,人的鬼魂吃的也是动物的灵魂。但惜云吃的东西在冷天渔看来,不过也和他们一样吃的是烤羊腿罢了。 惜云道:“我能答应你们一个要求,只要在我能力范围内的,都可以尽量满足。” 惜云很聪明,她没有拿上一次的“鬼打墙”那点圈套下的恩情来要挟阎凤和冷天渔,不过她没有想到的是,就算阎凤明知道惜云故意设下“鬼打墙”来让阎凤他们欠下一个人情,惜云的要求阎凤也不会拒绝的,不过以后那是肯定不会再联系的了。 冷天渔愣住,因为他还真没想过要什么:“我能想好了再说吗?” 惜云温柔的笑了笑,道:“当然可以。” 所谓天上不会掉馅饼,惜云出手如此阔绰,拿出“在我能力范围内的要求”来作为筹码,要知道,这就相当于给了一张空头支票,任你写金额,你甚至都可以要求她把所有“财产”赠与自己。 但报酬有多少,那接下来所要做的事情,可就不是一般的难了。 阎凤笑了笑,道:“你就直接开门见山的说吧,不用拐弯抹角,钱好还,情难还,我相信任何男人都不会拒绝一位美女的请求,所以很多男人也不太愿意和美女做生意。” 阎凤特意把“生意”这两个字说的语气重一些,就是让惜云想说什么摆明了说,谈钱伤感情,谈感情那是要丢命的。 惜云笑了笑,道:“瞧你说的,既然阎先生开门见山,那我也就说了。” 阎凤听着,冷天渔听着,和鬼做交易,他们也是头一回。 惜云道:“鬼城向来都是极阴之地,也就是阴气最浓厚的地方,所以这两百鬼聚集。但三年前来了一个很强的人,我之所以用【人】这个字眼形容他,是因为他确实不是鬼。但他也不是人,至少不是活人,他吸走了极阴之地三分之一的阴气,这让我们无法接受。我去找他理论,可是他却把我打了个半死。” 三年之前,也就是鬼王血痕离开以后的事情了。惜云的战斗力要比血痕低上不少,对方既然出死手把惜云打伤,那这件事基本就没什么好谈的了。怜香惜玉都不懂得的男人,那他们这两大男人过去,基本也就是开场白都不用讲就直接打了。 阎凤道:“你直接说他是个什么,人是不用吸阴气的,除非他是魔。” 魔,所谓魔,其实也就是介于人和鬼之间的特殊状态,人一旦走向歪斜,无论他是平凡人还是巫师,都会用一些极端的手段让自己变强,这种人就被称之为“魔”。 妖魔鬼怪,魔排第二,可见厉害。 惜云苦笑道:“他不是魔,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妖魔鬼怪,魔排第二,但在很早以前,这个说法还不是很广泛,因为一开始,流传了几万年的说法就是妖精鬼怪。” 妖精鬼怪,是四种人类划分的除人以外的四种灵异类。很多人以为妖精是一种,但其实妖是妖,精是精,是不一样的。而鬼和怪,也不是一种,鬼是指人死后怨气不散,变成了恶灵,流荡人间,害人害己。而怪,则是一种物件,比如桌椅,长期接触到人的阳气和天地间各种灵气,天长日久有了灵智,就开始修炼,比如山间的山怪,不是山变成了怪物,而是山间的灵气变成了怪物。所以怪也是分很多种的。 “他是僵尸!”惜云想起来,全身都颤抖了下,“很厉害的僵尸。” 阎凤全身颤抖了下,僵尸,能把惜云打个半死的僵尸,就一定不是普通的行尸,就好像刘大海这样的。能打的惜云无还手之力的,至少都是飞尸。就算是巫圣境初期的巫师,都不一定能够拿下,难怪惜云那么大方。 阎凤冷冰冰的问道:“是飞尸,对吗?” “是。”惜云很意外,年纪轻轻就懂那么多,因为冷天渔就是一脸懵逼,他听过飞尸,但并不是很清楚飞尸究竟有多厉害。 冷天渔嘴巴还挂着一丝羊肉屑,奇怪道:“飞尸,很厉害吗?” 阎凤苦笑一声,道:“非巫圣境最好躲远点,不是很厉害,但也不是我们能惹得起的。他在此长期吸食阴气,要是背地里还吸食点人血精气跟着,估计这会儿离魃不远了吧。” “魃?魃是什么?”冷天渔听的一脸懵【逼】。 阎凤站了起来,说道:“是魃吗?老实说。不然我们可走了。” 第十五章激将法 惜云见阎凤有意想打退堂鼓,一下子慌了:“不,不是魃,离魃还差一点,还是飞尸。” 冷天渔不解道:“魃,真有那么厉害吗?” 阎凤苦笑道:“厉害?人家走一步,脚踩过的地方都能百年寸草不生,你说厉害不?” “哦?”冷天渔的嘴巴卷成一个圈,心中无比惊讶,“这么厉害的东西,是怎么长出来的,你们说的飞尸,是会飞的尸体?” 阎凤点头道:“从字面上的理解是可以这么说,飞尸,是僵尸的第三个等级。俗话说,不蒸馒头争口气,但,做人要争气,死了要咽气,否则,一口气咽不下去,终究是要害人害己的。尸体在棺木之中,如果坟地过于潮湿,阴气太重,咽不下的这口怨气就会堵着尸体,阴气只进不出,久而久之,死而不僵,便为僵尸。僵尸第一道形态被称之为跳尸,就是电影里跳来跳去那种,不一定就要吸血,也吃一些昆虫等比较容易捉到的生物。”阎凤说到这里,不禁看了眼惜云盘子里的蛆虫,想想,僵尸和鬼,不就有许多共同之处? 惜云被看的脸上一红,僵尸的由来和大概的等级划分她多少还是明白一些,但阎凤这么一看,被惜云误会阎凤看上了她,不禁扭捏了下。惜云曾经是女人,就算做了鬼王也有着女人的许多特征,比如说喜欢把最漂亮的一面展示出来。 阎凤接着说道:“第二等级,也可以说是第二阶段,就是行尸,行尸走肉用来形容毫无追求的人类,但行尸却不是毫无追求。他们很强大,而且有了一些智慧,会思考简单的东西,比如说午夜屠夫就是行尸,而且属于比较厉害的行尸。” “什么?”冷天渔本来还想当作故事听,可一联系到自己接触过的事物,就离开明白了轻重。午夜屠夫曾经让多少人命丧黄泉,行尸暂且如此强悍,那么飞尸,或者说魃。难怪连阎凤在联想到魃的时候,都极不自然。 冷天渔忽然站了起来,朝着惜云嬉皮笑脸道:“这吃也吃饱了,喝么也没怎么喝,天也晚了,不如改天再聚。” 惜云哪里听不出来,这是要打退堂鼓啊。可是,惜云是女人,女人当然有女人的办法,特别是对付男人。惜云莞尔一笑,道:“这样也好,我这便送二位公子离开,毕竟,我这个女人都没办法对付的敌人,要二位去,太强人所难了。” 言下之意,便是她这个女人都敢去面对的敌人,两个大男人还畏畏缩缩的。请将不如激将,这就是阳谋,明明知道是圈套,还硬要往里跳。 “他在哪里?”阎凤说道。 冷天渔诧异的看着阎凤,低声劝解道:“这件事情,不是我们能管得了的。” 阎凤摇了摇头,说道:“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等他把极阴之地的阴气都吸完了,成了旱魃,就是你和我加起来,不,说轻了,就算整个益州的驱邪师加起来,都很难弄死他。僵尸,差一个等级,就天差地别了。而且我听说,僵尸在行尸变飞尸的过程中,极具艰辛,大多百不存一,但飞尸的真实战斗力,连巫圣境的巫师都不一定能够拿下。如果变成了旱魃,旱魃的真实战斗力,就算是巫神境的巫师也不一定能够匹敌。说的更严重点,一但僵尸成为旱魃,机缘巧合之下与巫神境的巫师合为一体,就能变成传说中能够毁天灭地的金毛吼,可以这么说,旱魃成为金毛吼,似是天地之隔,又似一线之间。不过幸好,中原大陆,已经没有巫神境了。” 中原大陆,被称为被神抛弃的地方。但也因为如此,其他的妖精鬼怪强大的也没有,目前已知地级鬼魂已经是中原大陆最强的鬼魂了,天级的,要是有那么一个天级的,也就不用去混了,直接抹鼻子算了,省得变成天级鬼的盘中餐。 阎凤紧紧的拽着拳头,咬牙切齿,道:“必须要在他变成旱魃之前灭掉他,这不光是我们作为驱邪师的本分,更重要的是,为了中原大陆数十亿的苍生。” 冷天渔诧异道:“从什么时候你变得这么有责任感了?” 从什么时候?从三年的碌碌无为,从三年前所有的屈辱。沉寂了三年,他以为所有的事情都会被淹没,但是没有,不光是他自己没有忘记,连那些给于他屈辱的人,也没有忘记。三年不鸣,一鸣惊人。 阎凤的眼睛闪烁着一股不易察觉的仇恨:“有些事情,是躲也躲不过了,既然躲不过,那就干脆来吧。” 从二师兄严雪山来到益州的那一刻他就知道,有些事情,真的躲不过了。 有些人,是注定变不了庸人,要么成为立于天地之间的强者,要么成为死人。 惜云想问什么,但又闭上了嘴,有些事情,不要开口去问,知道的越多,死的就越快。如果连这一点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得把握分寸,那她这个鬼王,也算做到头了。 惜云起身鞠了个万福:“二位公子好生歇息,等二位公子准备好,我这就命人带二位公子过去。” “恩。”阎凤点了点头,此时,窗外投射进一缕缕阳光。 惜云眯起眼睛看了眼窗外,说道:“白天是人的世界,我们鬼也该休息了。” 鬼王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鬼王多少懂些礼数,人属阳,白天是人的世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鬼属阴,晚上是鬼的世界,日落而出,鸡鸣而息。但随着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人已经在慢慢侵占鬼的时间线,所以鬼怪喜欢在晚上混进人类的世界里。 你真的确定,那个搭讪的女人,真的是人? 回到卧室,冷天渔很不满的问阎凤:“你丫是不是疯了?这么危险的事也敢答应?” 阎凤叹了口气,道:“不是我要答应,是你我躲不过去了。” 冷天渔则是有不同的看法,他拿出了三枚铜钱,也不知念叨着什么,扔在地上:“我看这卦象,我们本可以躲过这一劫难的。你还偏偏要——嗳,真不知道怎么说你。” 阎凤忽然想起来,这位冷天渔冷大师可是位货真价实的命术师,不跟那些招摇撞骗的一样。阎凤又问:“你再算算,我们这一次去,能活着回来吗?” 冷天渔苦笑道:“我也想算,可惜啊,命这东西,真算到自己头上就不灵了。” 阎凤撇嘴,嘟囔道:“是你自己功力没到家吧。” “嗳,你说对了。”冷天渔倒也脸皮厚,反正你说你的,他捡起铜钱,“算命的基本原理,就好像是算术口诀一样,用这一秒前的所有数据整理推演,算出下一秒发生什么。但这些都属于客观依据,如果是算自己,主观意识太强,就很难准确了,这也是为什么命术师老是把天机不可泄露提在嘴边,就是怕改变了将来的结果遭报应。但有些事情吧,牵扯太大,你我皆是局中人,而非掌局者,不过是水中的一片落叶,那就算知道了,也改变不了什么,这就是常说的【知天命,易天难】。” 阎凤眼前一亮,也就是说,只要往大了说去,就能推演出足够准确的结果:“那你算算,百鬼朝圣,究竟是什么?” 第十六章石楼 百鬼朝圣,阎凤一直都很不能理解,从字面上来说,就是一百只鬼去朝拜一个【圣】。那么问题来了,谁是【圣】,用什么去朝拜?如果所有鬼都像孙海江一样用万只恶灵去朝拜,那一百只鬼是不是就至少需要一百万的恶灵? 如此巨大的数字,如此险恶的手段,还能被称之为“圣”? 冷天渔并不是很了解百鬼朝圣的具体内容,只知道个名字是无法推演的。所以两人还是决定睡觉,等睡饱了以后再说。 就当阎凤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百鬼朝圣! 惜云不就是鬼王吗?难道他对在益州将要发生如此重大的事件一点都不知道? 他猛地睁开眼睛,对,如果惜云知道,那么一直困扰他的谜团就能解开了。鬼王嘛,难道百鬼朝圣会和她没有关系?说出来鬼都不信。 正思忖间,门外响起了敲门声:“二位公子,夜深了,请起来用早饭。” 早饭? 也对,对鬼来说,这刚入夜的饭确实是早饭。 “知道了,我们这就过去。”阎凤答应了一声,去敲醒冷天渔,“嗳,醒了,怎么那么睡得,起来了,起来吃饭了。” 吃饭! 对胖子来说,吃饭可是个致命诱惑,他立刻做了起来:“吃饭,吃什么?” 阎凤道:“吃什么不重要,我只知道,吃了这顿饭,咱们该上路了。” 仿佛是为了体现诚意,吃过饭后,惜云特意亲自送冷天渔和阎凤上路,说上路虽然不好听,但也很实在,这一趟,能不能活着回来怕是都很难说。 “就在那里。”约莫走了三里地,惜云指着前方一座石头砌成的楼房,有两层,这种楼房在冷兵器时代是用来抵抗匪徒和水患,但在今天作用已经不大了,而且住着还冷。但对于一个没有体温的僵尸来说,冷热对他来说好像并不重要。 阎凤点了点头,说道:“我们帮你这么大忙,你的人情怕是负担不起。” 惜云一听,笑了笑的,道:“还要什么回报,公子但说无妨。” 惜云也知道,想用一点点恩惠来让阎凤和冷天渔做这么危险的事,确实很不容易。但也没有想过,阎凤既然已经答应了人家,到这个时候居然还坐地起价。 阎凤道:“百鬼朝圣,你听说过吗?” 惜云的身体很显然的颤抖了下,如果她还有脸色的话,肯定也不会好看。惜云尴尬的笑了笑,道:“公子说的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但公子一定想要知道前任鬼王血痕的踪迹吧。” 鬼王血痕! 阎凤真真想不到,惜云手里还握着这么一个筹码。鬼王血痕按理来说还在养伤,因为如果血痕的伤已经好了,回到了以前的全盛时期,那惜云不得下台才怪。阎凤皱了皱眉头,对,血痕,他是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的,宋亦文可是血痕杀了,宋亦文在阎凤走投无路的时候帮助过他,虽然这么些年他也帮过赵佳媚不少,但血痕不死,阎凤终究心里是不安的。 惜云是知道百鬼朝圣的事,但她有意回避,没关系,只要知道就好,总有一天会有一件事情让惜云来求他。就算没有事情,阎凤也能找到事情。“钓鱼”执法谁不会! 阎凤道:“好,一言为定。” 惜云鞠了个万福:“拜别公子。” “后会有期。”阎凤也是回礼抱拳,真不知道这惜云活着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年代,那么多繁文缛节,弄的阎凤不得不跟着也是一套礼节。冷天渔懵了一下,也是学着阎凤弯身抱拳。 “跟这鬼王相处也是一件很不轻松的事情。” 他们向石楼走了过去,冷天渔发着牢骚,其实这也是阎凤的心里话,现代人之所以不再注重这些繁文缛节,改为握手挥手这样的礼节以示友好,也是为了避免浪费大家的时间。听说秦国王室还比较注重这些礼节,三拜九叩,话没说上几句,行礼就耗半天时间。 石楼因为时间的久远,石块已经开始裂开,风吹日晒,别说人了,连石头都无法长期保存,这栋楼,少说也有几千年了吧。 阎凤上前想要敲石门,刚抬起手,就觉得太蠢了,这石门哪里是能敲得动的。阎凤说道:“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机关,不然我们连门都进不去。” “哦!”冷天渔答应了一声,在石门周围左敲敲,右敲敲,终于敲到一个比较软的地方。冷天渔按了下去,忽然石门哐当一下掉落在地上,碎成了几块。阎凤吞了口唾沫,这要是站石门底下还不压成肉饼饼啊。 他们二人走了进去,黑漆漆的,只有一道天井照下几缕月光能够视物。几只蛐蛐叫声特别大,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 “咱不怕鬼吧,我怎么觉得慎得慌。”冷天渔嘀咕了几句,要是没得选,他还真不愿意待在这个鬼地方。 阎凤苦笑一声,道:“咱们刚从鬼窝里出来,应该不会怕鬼了吧。” 走进里屋,里屋里停放着三十几口棺材,到处都是杂草和灰尘,显然已经很久都没有人住了。僵尸和鬼一样,也是昼伏夜出,他们掀开一口棺材盖,里面只有几样物件,看起来像棺材内主人的生前饰品,看起来不怎么值钱。打开棺材后,本着尊重死者的初衷,他们又盖好了棺材盖。连续打开几口棺材,很奇怪,既然没有尸骨,为什么还要为准备棺材。 难道是为活人准备的,比如——冷天渔和阎凤! 想到这里,他们不禁打了个寒颤。 “咳咳。”一个若有若无的咳嗽声,由远及近,他们刚开始还以为是听错了,直到咳嗽声就出现在他们身后。 冷天渔和阎凤吓了回过了头,一个比他们矮上一头的老人,打着灯笼,站在他们身后。 阎凤定睛一看,这老头约莫七八十岁的年纪,双鬓斑白,脸上堆满了岁月的痕迹。那老头用一种沙哑而诡异的声音道:“你们找谁?” 找谁? 他们总不能说自己是来找僵尸的吧。 阎凤尴尬的笑了笑,道:“老人家,这里,还有人住吗?” “没有了,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没有人住了。”老人摇着头,一副苦瓜脸,在这种诡异而恐怖的地方,谁的脸色都不会太好看。 阎凤道:“那,您怎么在这里?” 这大半夜的,前面又是鬼城,方圆几十里,怕是都很难找到居住的人了吧。 老人说道:“我,在两千多年以前,就住在这里了。” 第十七章飞尸 两千多年以前,就住在这里了! 阎凤和冷天渔不禁向后退了几步,如临大敌的看着老头,这老头,不会就是惜云口里说的那个僵尸了吧。 飞尸,在刚成为飞尸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一些理智,时间长了,也和正常人无异,只是不能在太阳底下时间过长,倒也不是说会灰飞烟灭什么的,而是会压制飞尸的力量。要是碰上驱邪师,在太阳底下,飞尸最多只能发挥一半左右的战斗力。 老人摸了摸棺材,微微的点了点头,说道:“你们是不错的年轻人,还知道把棺材打开,再合上,所以我并不想杀了你们,你们走吧。” 老人这么一句话,就更加确定了老人的身份,不过很难想到,一个将鬼王惜云打个半死的僵尸,居然这么好说话。 阎凤把冷天渔推到身后,他境界比冷天渔高,抗打能力自然也要高一点:“老人家,我们来这里,是想和你商量一些事情,您看,您在这里,吸收着极阴之地的阴气,这鬼城里的鬼可就遭遇了。” 既然老人这么通情达理,那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老人摇了摇头,说:“我需要这股阴气来维持生命,要不然,只能去城里抓人血来吸。我们家世世代代,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民,不想和官府作对。既然益州已经没有了驱邪师,二位就回去,何不就这样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对大家都好。” 言下之意,老人已经知道冷天渔和阎凤是驱邪师了。 既然如此,干脆就把话说明白了。 阎凤说道:“天地之间,阴阳平衡,您老这么一味的把阴气都吸了去,说句不中听的话,您老做大了,我们可就头疼了。” 老人“咯咯”的怪笑两声,说道:“人间鬼事太多,我将这阴气吸了去,使得鬼怪减少,二来,我并没有去祸害人,难道这样你们还要与我作对?或者说,你们拿了那群鬼的好处,来为难我老人家?” 拿了好处?和鬼做买卖,还会有盈利的说法?吃了她两顿饭,就来对付一个巫圣境都要掂量着办的飞尸,这种好处鬼都不想拿。老人如此强悍的实力还能好言好语的和他们说话,已经是很难得了。 骑虎难下,左右纠结! 除了人类外,其他各方的灵异势力都处在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们之所以老实,也是因为目前为止还没有哪方势力出类拔萃到能够单独与人类抗衡的地步。可是,如果老人真的提升到魃或者更高的终极形态金毛吼,那么,别说益州,就算整个秦国的巫师都来了,也就是给人家送了一道道开胃菜。 看着阎凤和冷天渔一个纠结,一个彷徨,老人摇头叹息一声,询问道:“你们是驱邪师吧。” 阎凤皱了皱眉头,驱邪师,这个无疑是与各方灵异势力正面抗衡的身份,一但说出来,估计老人会直接出手。但阎凤既然来到了这里,那么就已经做好了随时出手的准备。 阎凤道:“是。” 老人道:“据我所知,益州两个驱邪师,一个是巫师境,一个是大巫境。可是我看二位,境界怕是不低,你的境界,只是是巫王境了吧?” 老人把头凑了过来,惨白的脸上布满了皱纹,离的近些,阎凤闻到了一股轻微的尸臭味。阎凤不禁退后了一步,勉强笑道:“瞒不过老人家,晚辈失礼了。” 说着,阎凤深深的鞠了一躬,就在刚才近距离接触之下,阎凤放弃了最后一丝反抗的念头。这老头,已经不是自己和冷天渔能够对抗的,他比以往见到的所有人都要强,强的让人感觉到绝望。阎凤心里想着,估计除了那个人,不会再有人是他的对手。 那个人,阎凤永远都不会忘记,对,就是那种感觉,那种居高临下,不用刻意去伪装高大上,而是本身的力量就能把他衬托的强到无边无际。 就算想低调,实力也不允许。 老人怪笑两声,他的喉咙里仿佛卡着口谈,说话和笑的时候,都感觉特别渗人:“现在很少有年轻人肯为老百姓出头不计较名利,午夜屠夫虽是你们破的,但你们却甘心让这个天大的功劳让官府夺了去而丝毫不计较,可谓是无私奉献了。而你们之所以来到我这里还能够活着跟我讲话,也是因为我很欣赏你们,毕竟好人死了一个,就会少一个。” 好人? 阎凤不想做好人,做好人太累。 但现在可不是装【逼】的说这种心里话的时候,要知道,老人可以随时杀了他们。阎凤谦卑的拱了拱手,道:“前辈言重了,除邪卫正,本是我们的职责。” “邪,正,千万年来,谁分得清啊。”老人背负着双手,背对着他们,“我是本地人,从前这里有一户村子,村子里住了一百多户人家,那时的极阴之地不在这里,虽离城稍远,但乐得安宁。这栋石楼,那时还没有。” 老人陷入了回忆,他仿佛有很久很久没有和别人倾诉过心中的苦闷。可是他们二人哪里有心情听这个,这老人的力量太强,是敌非友的可能性太大,再说,他们本来就是来找这老头麻烦的。搞不好老头把故事说完,顺手就把他们给解决了,那就呵呵了。 冷天渔扯了扯阎凤的衣襟,朝阎凤使了使眼色,阎凤哪里不知,他也想跑啊,可是他们能跑出去吗?僵尸不会太多的巫术,但速度和力量那是快出了人类的极限。别说他们这种逃跑不怎么专业的人,就是被称为“同境内速度第一”的风属性巫师也不敢随便开这种玩笑。 阎凤对冷天渔摇了摇头,继续装作很专心的听老人讲话,一边思考怎么才能从户口里逃出去。他心里真是后悔死了,看来好人没好报这句话总不会错的。 老人说:“两千多年前,益州很乱,秦始皇赵正统一中原,却在回都城的途中暴毙。而后秘密发丧,公子赵亥为夺帝位,伪造圣旨,将远在清剿齐国叛逆的赵苏公子处死。赵亥登基,称秦二世皇。届时,天下大乱,原各国贵族纷纷起兵,秦军虽勇猛,却也因常年动乱损失惨重,秦国皇室为保存根基,将所有兵马撤回,已保存实力。各国势力稳固后,【逼】迫秦二世皇撤销皇之称号,撤皇为王,至此,始皇帝的千世万世彻底破灭,灭于二世。但秦国王室依旧保持着三世、四世这样的称号,以表决重新统一中原的决心。” 阎凤严格来说是赵国人,所以对秦国的历史不是知道的很清楚,秦赵两国三千年来可谓是相爱相杀,几次和亲,几次撕破脸皮,总体来说,赵国始终要弱于秦国,不然也不会甘心把益州给让出来。中原大陆十几个国家,论单对单的战役,秦国是无敌的,但人家就是不跟你打单对单,秦国弱若要出兵,其他国家就会出奇的齐心对抗秦国,以防赵正的局面再次发生。但谁也不想主动出击损耗自身实力,就这么干耗着,一耗就耗了两千多年。 “可是,益州,我的家乡——”老人紧紧的握住拳头,这段往事,改变了他一生。 第十八章受教了 可是,益州就倒霉了,益州原本有一半的土地,甚至当时连鹏城都是赵国的。几百年来,益州之地几经易手,百姓不知自己是赵人还是秦人,百姓不知道,官府更不知道了。秦十三世王,这种局面更是达到了一个顶峰,赵国和秦国王室都怕益州的百姓站在对方那边,那是如宰鸡屠狗一般,见了就杀,百姓流离失所,山河破碎,血流成河。能跑的都跑了,但跑作用也不大,两国官府皆怕益州过来的难民是敌国军队所假扮,凡从益州过来的百姓,全部杀死,将百姓最后的退路封死。 益州百姓为求一条活路,纷纷占山为王,十数年间,益州百姓数百万人死亡,瘟疫横行,洪水泛滥。百姓被【逼】到了一条绝境,官府要杀他们,军队要杀他们,匪徒要杀他们,瘟疫和洪水,也要杀他们,饥荒,同样也在要他们的命。 老人姓周,而这座村子,却是李家庄。他们躲到了这里,以为可以过些平安的日子。可谁料山匪横行,将李家庄一百多户人家杀了一半多,剩下的,赶着夜把石楼建了起来,才勉强躲过一难。可是,最后杀死他们的,是饥饿。 周老头说:“这个院子,最后活下来的,就剩下三十几个人,我们太饿了,只能把老人杀了,做成干粮。石楼里的老人,都被杀了,做成一条又一条的腊肉,堂而皇之的挂在房梁上。我儿子怕我不得善终,将我那可怜的小孙子杀了替我,在石楼下挖了个坑将我藏了起来。可是,其他人发现肉少了,孩子的肉,能有多少?他们就上门要来搜,我儿子不肯,他们就将我一家三口人都杀了。我躲在地下,不敢出声,被活活饿死。而那些人也没有好报应,最后都饿死了。” 周老头饿死后,堵着一口怨气,又因为这块地下是块极好的养尸地,千百年后,成为了红毛尸,也就是俗话说的“跳尸”。等他有了一些理智之后,才发现已经过了一千多年,而极阴之地也因为岁月的变迁,转向了这里。 后来,他将家人还留下来的遗物都收集起来,用棺材收殓。 可悲可叹的故事,以前老用“里外不是人”来形容左右为难,可是,当这件事上升到一个极端的时候,换来的,就是无尽的杀戮,无尽的悲哀。 阎凤不禁叹了口气,说真的,在听周老头说的时候,他已经打消了逃跑的念头。一个经历了如此巨大冤屈的人还能平心静气的跟你讲这些往事,那他杀你的概率应该不大了。那么,他必然是有所求,一件,连他自己都做不到的事,而阎凤和冷天渔能做到。 阎凤道:“现在的益州,已经是秦国的固有领土,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了。” 周老头冷哼一声,道:“你知道为什么益州,赵国和秦国都一定要得到,最后,赵国会突然放弃?” 来了,终于要上正题了。 阎凤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这不废话嘛,他要知道,还听你瞎哔哔毛啊。 周老头说:“我经过几百年的明察暗访,得知了当年的真相,因为这里,就在益州的某一个地方,封印着秦始皇赵正的戾魂。” “啥?”冷天渔和阎凤同时惊呼出来,他们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无法却理解赵正究竟是个什么水平,而且,这么说来,秦国要夺益州是因为赵正是他们的祖宗,那赵国要赵正的魂魄干什么?而且,赵国要夺,秦国难道不会转移?非得在益州杵着,害死那么多无辜百姓。 周老头点了点头,说:“秦始皇赵正将重返人间,在其后代中选择一个人重生,借尸还魂,届时,将重新统一中原大陆。我也只是听说和猜测,具体是什么真相,只有秦国王室核心成员知道。” “这么说来,赵国还算可以,知道防范于未然,出兵占据益州,防止赵正复活。”冷天渔这么分析着,摸着厚厚的下巴。 周老头唾弃一声,道:“狗屁,赵国也不是什么好鸟,别忘了,秦国王室,也姓赵,秦赵两国,本是同宗,再加上秦赵两国时有联姻,在血统上,早就是五五开了。赵国王室,也有资格成为始皇帝赵正的转生人。” 果然,天下乌鸦一般黑,为了这么一个机会,害死了多少无辜的百姓,惨绝人寰。 赵国没有秦国战力强,所以赵国“委屈”了两千多年,而很显然,始皇帝赵正的转生宿体并没有找到,而刚好在十几年前,赵国频繁骚扰边境,大有东征益州的趋势。而秦国当时做出的应对是将益州境内所有巫师全部赶的赶,杀的杀,就是不让益州有足够的抵抗力量。 而恰恰这个时候,午夜屠夫案件引出了“百鬼朝圣”这个阎凤闻所未闻的事。 “百鬼朝圣!难道朝拜的,真的是始皇帝赵正!”阎凤惊讶的喊出了声,但看周老头的表情,也是什么都不知道,反而接口道:“朝圣?什么百鬼朝圣,你是说赵正要复活了?哼,百鬼朝圣,起的名字倒好听,圣,他也配?” 既然周老头不知道,那就没得谈了。不过也不奇怪,他是僵尸,又不是鬼。 周老头忽然皱起眉头,连连摇头,说道:“不对,是哪里不对,我不清楚。但以我感觉,赵正,确实快要复活了。而我在这里吸收阴气,也是为了到时候能与他有力一战,报了我一家老小之仇。” 还别说,这老头三观挺正,冤有头债有主,他直接就把矛头对象了“始作俑者”。 “您觉得,什么人能够称为【圣】!”阎凤和周老头聊的倒也还投机,就顺势问了这个他一直都想不通的问题。 周老头皱了皱眉头,可能是因为本来就是僵尸的原因,做一些复杂的表情时,脸部特别僵硬,总感觉怪怪的:“我读书不多,但所谓圣人,定然是舍己为人,大爱无疆。”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阎凤忽然想起某位先贤说的这句话,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或许这世上不少强大的巫师都会漠视生命,恃强凌弱,但也同样的,也有一些人在默默无闻的保护着弱小,让他们去生存,去选择该怎么样去生活。 “受教了。”阎凤拱手深深鞠了一躬,这一行礼是发自内心肺腑,有些人或许只是无心之言,但却让另外一些人如同醍醐灌顶。修行之路,除了提升境界,也要提升心境,若为杀伐之道,必遭业果,若是仁爱之道,必青史留名。 邪道亦走,正道沧桑。 阎凤和冷天渔拜别后,周老头在门外张望了许久许久,口中喃喃自语:“这个年头,这样的好人,实在不多了。” 他又看了看地上破碎的石门,苦笑一声:“得找一道合适的门来安上。” 第十九章下套 没有能驱逐周老头,阎凤的心里隐隐不安,就这样放任一个飞尸吸足了阴气成为旱魃,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更何况,太虚生阴阳,阴阳失调严重,必然会导致极其恶劣的后果。阳气太重,看似对人类有利,但所蕴含的危机也是不可预测的。 “那老头老这么吸阴气,感觉挺不好的。”冷天渔皱着眉头,他们离石楼已过了一里多地,但没见到惜云在等候他们,估计连惜云都觉得他们是出不来了。 阎凤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他倒没怎么把这件事放在心头,他更担心的是“百鬼朝圣”。孙海江说背后有人在帮他,那么,那个人是谁?而更巧的是,在阎凤将孙海江收入饿鬼道后,出门第一个人居然碰上了陆启明。陆启明的身份好像很不一般,有钱是肯定的,年少多金,大多都很高傲,却愿意在那个时候帮阎凤。当然,也不是说他帮阎凤是不对的,但显然存在很强的目的性,而且,他知道的好像很多。 能在秦国大庭广众之下把枪拿出来的,非富则贵,最后还能扬长而去。 在背后帮孙海江的,不会就是陆启明吧! 阎凤忽然抬起了头,在沉默了这么久后,忽然有这么大反应,倒还真把冷天渔吓了一跳。 冷天渔不满道:“你怎么了,一惊一乍的,不会是魂儿被勾走了吧。” 阎凤白了他一眼,见了一两千多岁的老头,就把魂儿勾走了,这口味也太重了吧。阎凤道:“你刚才说什么?” 冷天渔愣了一下,不耐烦的重复了一遍:“我说,那老头吸了这么多阴气,真的没问题吗?” “哦。”阎凤说,“这个你应该比我懂啊,怎么还来问我,我又不是百科全书。” 冷天渔瞅了他一眼,但天太黑了,这表情等于白做:“古人云,太极生两仪,两仪,乃极阴,极阳,阴阳调和,生万物。可是,当阴阳失调,阴强阳弱,则鬼魅横生,阳强阴弱,则天下大乱。” 阎凤说:“天下大乱,怎么个乱法,我倒觉得现在就够乱了。” 冷天渔道:“如果是发生战争呢?” 阎凤停住了脚步,眨巴眨巴眼睛,说:“不至于吧,就吸了几口阴气,我倒觉得,我更关心那老头是不是在忽悠我们。” 冷天渔想了想,狠狠一跺脚:“不行,不能让那老头吸下去。” 阎凤耸了耸肩,说:“要去你去,就算十个我也打不过那一个老头,我们能活着回来就已经是烧高香了。【妈】的,差点被那娘们害死,走,找那娘们算账去。” 阎凤没有把那老头怎么样,回去惜云肯定是不会把血痕的下落告诉他们的,既然如此,那就要找个信誓旦旦的理由,不然这一趟不白跑了。 惜云在看到阎凤和冷天渔安然无恙的回来时,笑容很是尴尬:“二位公子平安回来了。” 咋的,还想看我们死是怎么着?按常理来说,阎凤和冷天渔这么跑过去,那肯定是回不来了,就周老头那实力,他们根本活不了一分钟。 惜云这招毒啊,把阎凤和冷天渔好生招待,带他们去石楼见周老头,成功把周老头赶走或者杀掉,那自然对益州众鬼好处多多。反之,他们被周老头给杀了,那益州就没有了驱邪师,他们还不是想做什么做什么。被周老头吸走的阴气,他们势必会在益州百姓的身上获取。 阎凤皱了皱眉头,人家把热脸贴过来,自己也不好把冷屁股扭过去。于是说道:“啊,是啊,去的时候没见着人,在哪儿等半天了,就看见几口棺材,估计是那僵尸出去了吧。” 冷天渔看了看阎凤,听着口气,阎凤是对惜云有了防备,作为好基友,自然不会捅破,于是点点头,道:“是啊,那地方,甭提多恐怖了,就一座空楼,十几副棺木,打开棺木一看,里面除了陪葬,什么都没有。” 惜云将信将疑,随后笑道:“二位公子也累了,不如先休息,明早再回去吧。” 阎凤摆了摆手,说:“不了,已经叨扰许久,事情也没办成,你就把血痕的踪迹告诉我,我自己去找。”阎凤也算是退了一步,不要她告诉确切消息,只要有个大概,他自己去找。虽然有点像讨价还价,但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周老头的事,确实没办好。 惜云咧开嘴笑了笑,笑的很诡异。随后拍了拍手,阎凤以为惜云要撕破脸皮,把手伸向冷天渔,要是在这个时候没拉好他,估计他的命就得交代在这里。 可是,惜云却说道:“来人啊,把酒端上来。” 话音刚落,一排约莫七八名侍女,珊珊而来,手上端着茶盘,每一名侍女所端的茶盘上都分别放着不同的东西。第一名放着三个酒杯,很小的牛眼杯,最多能盛下五钱酒,粘粘嘴皮都不够。第二名端着一壶白玉瓶子的酒,也不大,壶手刚够拿,还得是像惜云这样的芊芊玉手才拿得稳。后面分别是翡翠做的小碗,毛巾,还有一些金银财物。 第一名侍女站在惜云身边,第二名走过的时候,惜云提起酒壶倒了三杯酒,好像这酒壶里就刚好能倒三杯一样,不多不少。 惜云笑了笑,道:“二位公子,虽说扑了个空,但也是劳苦,喝下这杯践行酒,还给二位准备了些金银,这些东西对我们无用,还望二位不要推迟。” 的确,钱是好东西,但也只是物品交换的凭证,等死了,就没有用了。 但阎凤他们还活着啊。 这么多财物,足够风风光光小半年了。要说不心动,那就是傻子。阎凤是穷怕了,冷天渔虽说是个富二代,但骨子硬,没用过家里一分钱,也是穷的叮当响,更何况马上就要成亲了,干什么都要钱往里堆啊。 他们二人不约而同的咽了口口水,要不怎么说活着好呢,活着才有希望啊,看,这不就是希望嘛。 侍女已经将酒杯端到了他们二人面前,二人毫不客气的端了起来,阎凤忽然想到,所谓人老精鬼老灵,这惜云少说也得有几百岁了吧,会这么好心? 好人不少,但也不多,好鬼还能待在这阳间的是非之地的,怕是也不多吧。 这丫不会往里面下毒了吧。 忽然,却听到惜云说道:“不如二位公子说说有什么心里话,咱们也算是朋友了,以后还得多多照应。” 也对,他们是驱邪师,猫总不能被老鼠吓着吧。 阎凤按住冷天渔的肩膀,对他使个眼色,如何把酒喝了下去,感觉也没什么很奇怪的味道,反而很香,很纯,是好酒。冷天渔见阎凤喝了也没什么事儿,就业把酒喝了。 “那就告辞了,鬼王盛情款待,我们自然不会忘记,等他日——”冷天渔上去把金银收了起来,嘴上说着客套话,但还没说完,就感觉头很晕,手脚无力,瘫软下去。 “天渔!”阎凤焦急的喊了一声,感觉上前护住冷天渔,恶狠狠的盯着惜云,“为什么,这里是你的地盘,要杀我们轻而易举,何必下套。” “因为,我要独享二位的灵魂,特别——是你的哦!”惜云笑的很甜,仿佛这不是在杀人,而是在讨论一条五花肉要怎么烧才好吃。 第二十章赌 阎凤目前还没有感觉到异样,但冷天渔的情况显然很不好,浑身冒冷汗,瑟瑟发抖,但脸色很正常,除了白一点,没有中毒的迹象,比如说脸色发黑,口吐白沫。阎凤咬牙切齿,道:“你究竟下的什么毒。” 既然惜云要独自“享用”他们的灵魂,那肯定不会大张旗鼓的,之所以选择下毒,也是因为她知道打不过阎凤。只要阎凤不倒下,惜云就不会动手。 惜云想到这里,那是心疼的要命:“毒?你把我想的太简单了,你难道忘了,我可是鬼,可是我却和你们喝了同一壶酒。” 理论上来说,鬼已经没有了人的躯体,就不存在消化系统,那么人间的东西肯定是不能吃了。他们吃一些昆虫枯叶,也是为了吸取里面的灵魂,阎凤是没见过鬼排泄,但理论上应该都差不多。 阎凤还是不明白:“少绕弯子,你要怎么才肯放我们走。” “放?”惜云仿佛听到了一个极大的笑话,“别逗了,我费尽心机的弄来一壶玉魂酒,就是要让你们留下。这玉魂酒可是好东西,当然,是对鬼来说,这么一小杯就能增加百年阴寿,但对活人可是毒物,会瞬间失去所有境界,但不致命,因为这酒是养魂的。这么珍贵的东西就是要让你们留下,特别是你,阎先生,你的灵魂好像是比这玉魂酒还要补的大补药,我可不像那些小鬼一样,虚不受补,吃了你,或许可以突破到地级,那个时候,放眼望去,益州百万鬼魂,皆臣服于我。我还去参加去屁的百鬼朝圣,那种虚无缥缈的事情,我可是个务实派。” 所以,惜云是真的知道百鬼朝圣的事情,但现在敌强我弱,找活下去的出路更实际。 但阎凤还是没有感觉自己怎么样,既然是失去修为,不知道是暂时的还是永久的。自己的修为比冷天渔高出一个大境界,药效估计不会发作的那么快。但要这么冲出去,惜云这大嗓门一吆喝,不独享了,改共享,死的更惨。 阎凤道:“放了我们,我以后不会找你麻烦。我可是益州的驱邪师,有我庇护你们,这总行了吧。” 这个时候,就是想尽一切办法逃出去,老子要是能逃出去,还不带齐人马灭了你们。 惜云冷笑一声,道:“别逗了,庇护,你能庇护什么?燕州已经过来人杀你了,这一次你是逃不了了,不如就做我的养料,你看如何。” “额,你过来啊。”阎凤勾了勾手指。 惜云哼了一声,道:“你的酒还没有发作,我就再等等,反正我等得起。” 惜云才不会过去,过去被阎凤来个狗急跳墙,那不是抓不到狐狸还惹了一身骚。 阎凤皱了皱眉头,这个时候,靠的是脑子,脑子转速够快,就能活。阎凤道:“你都说了,燕州已经过来人杀我了,不如我就把那个人弄来交给你,你吃了他的魂,不是增长的更多?” 既然燕州那边不仁,那就怪不得他不义了。理论上来说,会派来杀阎凤的,必然比阎凤更厉害,这得至少是巫圣境,吃巫圣境的魂肯定要比吃巫王境的要补。 惜云道:“别蒙我,你自己小命能不能活下来还是问题,我只相信到嘴的鸭子。” 看阎凤还没什么事情,惜云也觉得奇怪,按理来说,应该差不多了。玉魂酒是少数几种能够带到人间的东西,阴阳有别,空间不同,维度不同,东西带过来的时候,会产生巨大的差异,甚至是消失。但这酒是可以带过来的,而且效果不会相差太大,连装酒的酒壶和酒杯都是用昂贵的符纸泡过,才能装得了这酒。 惜云道:“既然还有点时间,不如我就说说我以前还是人的时候的事,嗳,这些事,也是好几百年没跟人说了。” “那就洗耳恭听了。”阎凤也不想跟他耗,但没办法,冷天渔正处于昏迷状态,也不知道怎么样,冲是不敢冲,拼是不能拼。只希望能给有点时间让冷天渔自己醒过来,不然带着一个人跑那是必死无疑,所以他只能赌,赌在自己毒性发作之前,冷天渔能醒过来。他敢赌的原因也是因为,这酒的毒性,对他好像没太大效果。 或许,真如孙海江所说,他的灵魂,很特别。 人活的久了,位置越高,就越少有知心的朋友,许多话不敢说,说了就会失去神圣的光环,让自己的身份掉价。但对于一种人,却是可以说的,比如说敌人,特别是快要死的敌人。从前的故事,深埋在每个人的心底。 “那究竟是八百年前,还是六百年前,我已经不记得了。”太久远的事情,人记不得,鬼也记不得了,“我是青楼的花魁,在你们这个年代,青楼已经不叫青楼,有了别的名字。但那个时候,娼、妓,娼和妓是不同的,【妓】女是卖艺不卖身,四书五经略知一二,琴棋书画却要精通其一,这样才能在百花丛中,鹤立鸡群。而我,谈的一手好琴。” 惜云,惜云这个名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跟着她的,她不记得了,用今天的话说,那叫艺名。她本会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和大多数花魁一样,众星捧月一般的过上几年,最后人老珠黄,要么选择一个有钱的老头嫁作妾室,要么选择和其他【娼】一般脱【光】衣服。她也不过是和其他大多数人一样,是没有选择的权利的。 直到那个人的出现,惜云永远记得,那个人很高,很强壮,很帅气。他每次出现,皆会为她挥金如土,他说他是过路的客商,和她温纯了一个月后,便离开了。惜云爱上了他,牵肠挂肚,茶饭不思。老鸨子怕她影响生意,立刻又捧出另外一个花魁,那个时候她才明白,不是因为她漂亮,也不是因为她有才能,而是老鸨子让她做花魁,她就能受男人们的宠爱,让她做娼,她便只能做娼。 她想为自己赎身,去找那个男人,被逼无奈下,只能放下身段接客。在经历了千疮百孔后,她的身价也是一落再落,到最后一两银子都没有人愿意为她付出一夜。 她终于离开了那个地方,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但出来后,她发现,外面,不过是更大的地狱。冷漠,嘲讽,她已经过了女人最美丽的年纪,染上了花柳病的她身上长出了一个个暗疮,纵然已经花光了所有的钱医治,终究是徒劳无功。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她遇到了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还算有良心,并没有嫌弃她是个残花败柳,只是深深皱眉:“你不该这样。” 她不该这样,那还能怎样?她从来没有试过做出选择,但现在,她选择来找这个男人,难道,她错了吗? “你死的那一天,我会来接你。”男人只是冷漠的留下这样一句话,死,对她来说,很可怕,但却也是一件无可奈何花落去的事情。 就在她寻死的那一天,她闭上了眼睛,幻想着那个男人说的那句话,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 第二十一章内忧外患 “他来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可是这天下的沦落人,却在互相残杀,眼看着就要变成别人的食物了,阎凤本也没那个心情。但他确实很好奇,那个男人,真的来了吗? “来了。”惜云苦涩的笑了笑,这个故事,她已经隐藏了很久很久,久到她自己都快忘了,还有那么一件事,“但我们并没有我想的那般甜蜜,我是个苦命人,小时候很苦,我没有吃过一顿饱饭,父母将我卖到了青楼,那里有很多好吃的,但老鸨子每天都要我们训练,我亲眼看见一个和我一起长大的女孩子因为没有天赋学习才艺,十一岁初红刚过就被迫接客,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女孩第一次接客的惨叫声,被殴打的声音,也永远忘不了,她的绝望,她的恐惧,也永远忘不了,她在跳井时指着我说,下一个就是我。” 人间本如炼狱! 阎凤明白了,为何一个女鬼会成为一界鬼王,这个世界只有强者才不会被任意摆布,才不会连选择死亡的权利都没有。 “我很羡慕你们这个年代的人,远离了战争,远离了饥荒,当你们还在选择跟什么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却只能选择被一个又一个的男人趴在身上恶心的放纵。”惜云此时已经完全看不见从前的端庄和娴熟,她就像一条恶毒的狼,上下打量着他们,阎凤,过了这么久,居然还一点要倒下去的征兆都没有,“当我以为做了鬼会好过一点的时候,却发现,我过的,连活着的时候都不如。那个男人出现了,他告诉我,他是一个鬼,他告诉我,等他强大了,他会保护我。可是,他却让我去出卖灵魂出卖色相换取作为一个鬼能够生存下去的任何资源,原来,不光人会死,鬼也会,我不想死,我已经死过一次,不想再死第二次。” 惜云等不了了,夜长梦多,等时间长了怕是会坏事。此时一个婢女跑了进来,神色慌张,连行礼都忘了:“主人,外面,外面,整个鬼城的所有鬼都聚集在门外,他们要鬼王交出这两个活人,否则,就要把鬼王撕碎。” “是嘛!”消息走漏了,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这鬼王府也不见得每个人都对她忠心耿耿,“好,非常好,你去告诉他们,谁敢跨进来,我就吃了谁。” 婢女全身一颤,说道:“是,鬼王。” 惜云笑了笑,看向阎凤他们,只能说,这惜云还是有些本事的,都火烧眉毛了,还能如此淡定,丝毫不输须眉男儿。 “好了,我并不是要你同情我,只是有太多的感触,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感触那么多,或许那个男人真该好好谢谢我,是我让他成为了鬼王。” 阎凤大吃一惊:“鬼王血痕!” 惜云的男人,居然是血痕,真没看出来,血痕居然是个超级渣男。 惜云笑了笑,道:“是的,是他,他也还算不错,当他慢慢强大以后,对我倒是好了很多。可惜啊,我早已对他心如死灰,男人啊,靠不住。既然他这个鬼王有我的一半,为什么不能干脆是我呢?” 阎凤皱了皱眉头,道:“不错,并没有哪条律法规定,女人不能称王。” 相反的,整个中原大陆,女鬼王还是有很多的,因为女人天生属阴,在修炼阴煞方面确实比男人要有很强的天赋。夫妻本是同林鸟,能共苦却不能同享福,确实是件悲哀的事。 惜云无论是做人还是做鬼,都充满了无尽的悲哀。她比许多鬼要好很多,许多的人死后,灵魂入不了地府,成了孤魂野鬼。他们有的才几天就烟消云散,有的靠吸收可怜的阴气勉强混完那短暂的阴寿,而有的,却靠着吸食别的鬼魂来延长自身的寿命,增长自己的力量。 惜云是不幸的,她的不幸,不仅仅是生前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她的不幸,更多的是死后,一步步成为了血痕的工具,变强的工具。她变的比平常的鬼魂更加长寿,也更加煎熬。 她活了多久,就受了多久的折磨,她死了多久,就忍受着多久的痛苦。 “我要吃了你,吃了你,就能成为地级灵魂,别说益州,就算整个秦国想要杀我,都是痴心妄想。”惜云露出贪婪而可怕的表情,手成爪型,原本乌黑亮丽的头发瞬间变成了干枯的白发,脱开束带,长发飘飘。手指上精心修葺过的指甲也突长了三分,张牙舞爪,一双如蛇一般的眼眸恶狠狠的盯着阎凤,好似随时都要把他吞下去,好成就那万年功法。 惜云的改变也是吓了阎凤一大跳,这才应该是惜云原本的样子,所谓现原形,理论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动现形,由于要保持非正常状态需要许多能量(人类的为真气,鬼的为怨气,妖的为妖气等等),而在这种非正常状态下,要压制自身至少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力量,境界越高,这种力量被压制的也就越多,一但主动现出原型,这股力量就会如同核弹一样爆发,威力惊人。而另外一种,就是被动现形,被某种极具克制性的方法(比如照妖镜等)或者比自己强的太多的敌人打到严重受伤现出原型,那么,自身力量就会被极大的损毁,当然了,如果是遇到比自己强大得太多太多的敌人,被打出原型后,一般只有三种结果。 逃!如果能逃得掉的话。 求饶,如果求饶有用的话。 不然就只能选择任人宰割了。 说回正题,惜云一直保持着人的模样,也就是生前的模样,自身实力被极大的压制,此时为了得到阎凤的灵魂,也是拼出了老命,不顾丝毫的颜面了。此时惜云可以说是内忧外患,内忧的是众鬼已经意识到惜云的目的也是为了阎凤的魂魄,毕竟那么大块蛋糕在那里摆着,之前是因为不够团结,被打残的打残,魂飞魄散的魂飞魄散,可现在不一样了,鬼城内闻讯而来了几位实力不俗,手段略低于惜云的大鬼,他们一直折服,就是等机会把惜云拉下来,甚至吃了她。外患的是阎凤,面对阎凤,惜云总是保持着几分忌惮,惜云的感觉没有错,鬼魂,特别是怨气极重的鬼魂,和阎凤对抗时,总会相对于的弱上一两分,这难道就是所谓的邪不压正? 正义! 笑话,真是笑话,如果这世上还有正义,那么她也不会死的如此冤屈。 惜云如长蛇出洞般飘了过去,嘴里发出可怕的“呜呜珑珑”的声音,好似在咽口水,又好似在笑。那一双锋利的指尖直冲阎凤的喉咙,鬼魂杀人,特别是像惜云这个级别的鬼,已经不用千方百计的把人杀死,再夺人阴魂,而是直接简单粗暴的抠出生魂,这样吃起来比较营养。就好像孙海江直接朝人的脑子里插根管子,把人的生魂吸出来,这方法有些像人吃猴脑,但不会伤及身体,人在受到极度惊吓的时候会昏厥过去,而这个时候,人的灵魂会迅速收回到大脑之中,身体属于休眠状态。 阳魄、阴魂,在这一刻会暂时性的分开,所以当初孙海江只要让刘大海把头带回去就可以了。 而阎凤不同,阎凤不是普通人。 第二十二章众鬼闹事 对于惜云来说,此时的内忧外患,对于阎凤和冷天渔来说,现在是雪上加霜。冷天渔已经昏迷,是死是活还未可知,本来对付一个惜云已经够头疼了,现在还来了一大堆的鬼,之前的巫术虽然霸道,但对付大批量的低级鬼还可以,要是有几个玄级的,那阎凤就死定了。蝼蚁再多,终究是蝼蚁,但多到一定数量,再有几头猛兽,就算是再有经验的老猎户也是死路一条。 不过阎凤相信,待会儿乱起来,估计惜云会比他们先死。 惜云冲将而来,要是普通人见到一个长相可怖,张牙舞爪的猛鬼估计已经吓趴下了,但阎凤不同,他不是普通人,他是驱邪师,见鬼多了也就麻木了。但现在的局势是,猫跑耗子洞被耗子咬着尾巴,这就够恶心了。 阎凤迅速允许真气,将周围地面铺开,建立了三道空间阻隔。但这只能阻挡一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阎凤的长处就是群体攻击力强,但对方个体攻击就比较头疼了,而他现在又不敢用左眼中所封印的饿鬼道,在对方敌人还有清醒意识的情况下,贸然把敌人吸收进饿鬼道是大忌,特别是敌人的实力和自己不相上下的时候很难做到。 饿鬼道,相传是冥界关押罪大恶极的怨鬼,能被关在那里的鬼,一个个都不得了,至少都是地级以上的厉鬼。说实话,当初把孙海江弄进去关着都觉得可惜了。 而知道开启方法的人必然是冥界的核心人物,当场他的义父把开启方法教给他的时候千叮万嘱,不要在外人面前显露,就是怕树大招风,怀璧其罪。也就是说,义父和冥界有着极大的关联,当场他还小,不明白那个杀死义父的人是谁,现在他大了,见的多了,想起了那个人所持有的武器,是一根缠绕着白布的棒子,这种棒子,虽不是什么稀罕物,但大多数都是冥界鬼差才会用。 这种棒子叫做——哭丧棒。 这种棒子,本就是不吉利的,能用哭丧棒作为武器的,除了邪教的人,那就是阴间的鬼了。 鬼差为什么要杀死他的义父而放过他,这件事情他百思不得其解,当然了,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因为惜云已经突破了第二道空间阻隔。阎凤抱起了冷天渔,正在考虑往哪里走,难道要撞墙? 对,撞墙,把强撞开,先跑出去再说。真气不是无限的,不能老用空间阻隔来对付惜云。 阎凤高喊一声,他真想把冷天渔这胖子的身体当作撞墙木,可这就有点不厚道了。所以也只能自己去撞,好歹自己身上也有一百多斤肉不是。 做准备,起跑、冲刺一气呵成,就当阎凤就要撞到墙的时候,他右边的墙却被从外面撞破了,满屋子激起阵阵灰尘,阎凤正觉得奇怪,自己没学过隔山打牛啊,再说了,这不还没撞着嘛。 此时,灰尘渐渐散去,从破洞外走进来一个人,是的,是一个人,不是一群人。刚才阎凤还担心是不是那群“愤慨激昂”的鬼已经冲进来了,现在看来不是,因为这个人,不,应该说这个鬼阎凤是认识的。 三年了,有三年没见了。 “血痕!”阎凤是又惊讶又愤怒,这丫的,还敢找过来,失踪了三年,阎凤一直在找他的下落为宋亦文报仇,今天可算是出现了。但是,现在不是报仇的时候,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刚听惜云说血痕和惜云是情侣,当然了,虽然他们直接确实有过恩怨纠葛,但毕竟还是有感情的,而且女人一般说恨谁,其实那是爱到不得了。得不到的爱,才会生出恨,可是血痕这次回来,估计是来认错的。 血痕看了眼阎凤,全身愣住了,估计他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阎凤。但他很快就把视线转移到了惜云身上,惜云已经露出了原型,看这架势,是要把阎凤炖了吃了。此情此景,血痕却叹了口气,说道:“对不起,我——” “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惜云已经把第三道空间阻隔给打碎了,第一道的时候,阎凤故意弄的异常坚硬,第二道的时候,比第一道质量还要好,但第三道的时候,就差了很多了,几乎一碰就会碎。这是阎凤故意给惜云一个心理暗示,一道比一道好,那么第三道估计会休整一会儿再破。因为每建立一道空间,都会极度的消耗真气,越是密度高越是要消耗大量的真气,真气这玩意儿,现在能省就省。 可惜呀究竟是有多恨阎凤,居然连破三道,丝毫没有要停下来休息下的举动。 “啊——滚,你还回来干什么?”惜云怒吼着,她已经不相信任何人,在抓阎凤的紧要关头,血痕却回来了,难道是来根她抢这“超级大补药”的? 血痕抿着嘴巴,可惜鬼是没有所谓脸色的,否则的话,血痕此时的脸色应该是尴尬的暗红色。他不敢去可惜云的面容,反而转头去看阎凤,阎凤和血痕只见过两次面,这是第二次,时隔三年,想不到血痕会主动站在阎凤的面前。阎凤真不想用踏破铁鞋无觅处这句话来形容此时的心情,因为血痕来的并不是时候,如果血痕和惜云联手,那阎凤和冷天渔的路大概就只有死路了。 沉默了一会儿,血痕没有出手的意思,反而道:“你带着惜云走吧。” “走?”阎凤很意外,血痕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带着惜云走,开玩笑,躲还躲不及呢。 血痕刚想要再说什么,婢女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主——”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一只手掌打中了后心,当场化作一阵血雾,消失不见。她的话已经不用说出来了,因为外面的群鬼已经进来了,密密麻麻,但不像之前那般冲动,而是以排头的四个鬼马首是瞻。 排头的四个鬼,级别都是在玄级,这种级别的鬼一个还好对付,一下子来了四个,那就麻烦了。更何况,在他们后面还不知道来了多少游魂野鬼,都想要分一杯羹。排头的四个鬼没有动,因为他们也看到了血痕,他们的顾虑和阎凤是一样的,血痕和惜云联手,谁也讨不到便宜,毕竟谁也不想死。 他们对血痕很是畏惧,第一个鬼左手是空的,从手腕处断裂,而手上上拿着那只断裂的左手手掌,刚才打的婢女魂飞魄散的手,就是他的。他不冷不热的笑了笑,道:“哟,想不到从前的鬼王回来了,要不,咱事情解决了,叙叙旧?” 血痕皱了皱眉头,他现在很虚弱,三年前发生了太多的事,而这几年,他的伤不但没有痊愈,反而越来越重。血痕道:“王丰,你们来干什么?” 那个叫王丰的鬼沉下了脸,说道:“我们来干什么?这还用问?百鬼朝圣在既,惜云那个臭婆娘不去,却霸占着请柬。每片鬼城只有鬼王才有请柬,她不稀罕,我们可稀罕,现在正好,连朝圣的礼物我们都有了。”说话间,他的眼睛直瞅着阎凤,看的阎凤全身发凉。 第二十三章画地为牢 百鬼朝圣! 阎凤倒没怎么把那王丰贪婪的眼神当回事儿,他更在意的是百鬼朝圣究竟是什么。之前惜云支支吾吾,故意遮掩,虽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但人家不说,又能耐她如何?现在多少知道点眉目了,原来所谓百鬼,不是普通的鬼,而是没个鬼城的鬼王,也就是说,秦国九州,只有九张,那么要凑齐百鬼,其他国家的各个鬼城的鬼王也肯定是有的,百鬼朝圣的范围已经涉及到了整个中原大陆。 是什么样的条件能把整个中原大陆的鬼王都聚集起来? 而且听王丰的意思,去朝圣还得带礼物,那显然,孙海江那个水晶球就是礼物。 惜云冷笑一声,说:“百鬼朝圣不是你们想去参加就参加的,你们四个人,我就算把请柬给你们,你们也分不了啊。” 百鬼朝圣的规则之一,就是一张请柬只能去一个鬼,那么他们四个鬼,当然就不好分了。 王丰旁边一个头凹陷下去一半的鬼冷哼一声,道:“马蚤货,少在那里挑拨离间,我们得了请柬,自然有我们自己的分法,看在血痕的面子上,我们只给你两条路,一条是交出请柬,并且,送请柬的邀请人所说的所有内容,你都必须要告诉我们,否则你就只有第二条路了。” “少废话,我就算拼个魂飞魄散,也要拉你们垫背。”惜云面露怒容,笑话,鬼的世界谁拳头大谁当王,她要是现在服软了,以后指不定被弄成什么样子。 血痕微微皱眉,道:“你们四个曾经都是我的手下,给我个面子,你们先回去吧。” “面子?血痕,别以为你现在还是鬼王,就算我答应,你得问问我的这只断手答不答应,得问问我身后的群鬼们答不答应。”王丰看清楚了,血痕的灵力很稀薄,一看就是快要魂飞魄散的前兆,既然都快死了,王丰他们就更加肆无忌惮了,说不得,连血痕最后那一点点灵力都会被这群恶鬼给吞了。 “不答应,不答应。”王丰身后的众鬼平常没看出那么团结,现在反而异口同声的喊着。 王丰指着后面,说道:“听到没有,不是我们这班子老兄弟不给面子,实在是大家都想玩玩儿这小妮子是啥味道!”王丰色迷迷的看着惜云,打量着他的全身,这要是在吞掉她灵魂前玩上一次,那滋味也不错。 身边的众鬼也是齐声附和,皆是哈哈大笑,瞬间也勾起了他们的欲望。 “你们快走!”血痕忍无可忍,从前他让惜云牺牲色相来换取生存下去的资源,可是他错了。三年前,他被惜云偷袭打伤,逃了出去,恰巧被宋亦文发现了藏身的地方,带着阎凤去剿灭。宋亦文就是因为那一次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被阎凤打伤,如果那一次,不是血痕已经受伤,阎凤想要把血痕差点打死还是很不容易的。 阎凤楞了一下,真是三年河东,三年河西,曾经还一副你死我活的架势,现在自己的命居然还得靠血痕来救。 阎凤也不含糊,朝着血痕刚才进来的时候砸开的洞跑了出去,和血痕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用很复杂的眼神看了一眼血痕。这三年来,血痕究竟经历了什么,能让他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 “别想跑。”而惜云,在看到阎凤抱着冷天渔跑出去以后,也是飞奔追去,和血痕擦肩而过的时候,正眼都没有再去瞧一眼。血痕苦笑一声,有些人,真的是,一但错过了,就不再是那个人了。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眼看着惜云和阎凤他们跑了,众鬼立刻就急了。王丰将自己的断手扔了出去,断手不断的张合着,向惜云的后背抓去。血痕一把抓住王丰的断手,放在嘴里就啃,就跟啃大猪蹄子似的。那只断手不停的颤抖着,流着暗黑色的血。王丰痛的惨叫,躺在地上嗷嗷直叫。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句:“他们跑了,快追啊。” 所有的鬼拼命的往里面挤,一鬼一脚,足足三千多叫把王丰踩的魂飞魄散,郁郁而终。 血痕的阴寿即将耗尽,但他的力量还在,同样不是这些乌合之众能够轻视的。血痕怒吼一声,化作巨大的黑影,将房顶撑破,足有三层楼那么高,巨大的手掌一甩,便倒下一大片。 却说阎凤拼命的往前逃,却和惜云的距离越拉越近。阎凤背着冷天渔往前面跑,带着一个人本来就不好活动,更何况冷天渔这体重。惜云不是用跑的,而是用飞的,一下子就飞到了阎凤的面前,阎凤赶紧刹车,掉头就往左边跑去。 “真是阴魂不散。”阎凤不敢正面应敌,怕把冷天渔这条命也搭进去。虽然这么跑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但也只能这么跑了。 不一会儿,惜云又追了上来,阎凤毫不犹豫的又往左跑,整个人就好像是在绕圈圈。直到惜云又追上来的时候,阎凤也就不再跑了,满头的汉都来不及去擦,直勾勾的看着惜云。 惜云没有实体,所有的举动消耗的都是灵力,而阎凤是人,他背着冷天渔这么跑,这体力哪撑得住。惜云冷笑道:“跑啊,你倒是再跑啊。” 阎凤慢慢的往后退着,惜云一步步【逼】近,满脸带着嘲讽:“怪怪的让我吃了,你身边那个小胖子,我或许会留他一命。” “谁相信你的鬼话。”阎凤可不想死,更不想被惜云一口一口咬死,“我要是你啊,就不跟在我屁股后面瞎跑,而是直接扑上来。” “你什么意思?”惜云意识到了不对劲,阎凤的战斗力并不比自己弱,巫王境的巫师,哪怕是单体攻击较弱的雨属性巫师,巫王境,毕竟还是巫王境。惜云想往后退,可是晚了,当她往后退一步的时候,在她周围忽然光芒大盛,一道道霸道的力量从地表冲击而来,将她全身所束缚。 “雨术——画地为牢。”阎凤迅速跳出光圈,这个光圈直径只有一米左右,就在阎凤背着冷天渔跑的时候,他已经在周围布置好了阵法,不要跟着雨属性巫师屁股后面转,不然怎么着道的都不知道。 光芒迅速缩了回来,在离地面十公分高的地方悬浮着一道纵横交错的符文,阵法不大,但一但进入,就跟地上洒满了强力胶水一样,想要再往前迈一步都绝无可能,除非比施术者境界高出一个大境界,否则很难挣脱出来。但这个术也不是那么好用,虽然被困着越挣扎黏的越牢固,但相同的,以阎凤的境界能把这个术维持十分钟左右,但被困者越是挣扎,就越是会消耗阵法内阎凤留下来的真气,实际被困时间就大打折扣了。 惜云怒喝道:“你卑鄙。” 阎凤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奔腾:“大姐,明明是你先翻脸不认人的好不好。” 阎凤背着冷天渔就往鹏城的方向去跑,留下来和惜云搏斗很不理智,后面的群鬼要是追过来,他连跑的机会都没有。 可是,他跑着跑着,还是觉得不太妥当,能活下来一个,总比两个人都死了强。阎凤放下冷天渔,咬破自己的手指,把手指塞进冷天渔的嘴里,这个举动够恶心,阎凤原以为这样的动作只会出现在某种浪漫动作片。 既然他的灵魂很特殊,可以抵抗惜云下的毒,那么血呢?现在也只能拼一拼了。 最后,阎凤把冷天渔藏在灌木丛里,用枯草盖住,现在就只能用那句老话来形容了。 看他的造化。 第二十四章拼上一拼 将冷天渔掩藏起来后,阎凤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每一场战斗都是生死决斗,每一次离开,都已成了不确定性的永别。 “再见了,我的朋友,祝你好运,也——祝我好运。”阎凤叹息一声,有些事情,不得不去做,或许,这就是一个巫师的选择。当成为巫师的那一刻,许许多多的事情,就由不得自己了。 就当他往回走了大概两三百米的距离,他碰到了一个人,不,准确的说,是一个鬼。一个很好看的女鬼。曾经这个女鬼在他的心目中,温柔、娴熟,知性,几乎有着男子欣赏女人的所有的优点。他不能说这个女鬼所有的优点都是装出来的,只能说,当不为敌人的时候,所有的美好都会展示在你面前,但当为不死不休的敌人的时候,所有的优点,都会化成泡沫。 阎凤停住了脚步,对方也停住了脚步。 惜云挣脱出阎凤的捆缚术后,第一时间朝他们奔逃的方向而来。惜云也很意外,阎凤居然会往回走,他至少有一半的机会是逃得了的。 “你居然没有逃走?”惜云说话的时候,也左右观望,那个倒霉的小胖子在哪里。 阎凤耸了耸肩,道:“我为什么要逃?我又不是打不过你。” 惜云一愣,她有把握打得过阎凤吗?之前以为用毒酒可以暂时克制住阎凤的力量,谁知道什么作用都没有。她追出来,只是因为不甘心。惜云冷冷一笑,道:“这里是极阴之地,我的力量是源源不断的,而你是人,在这里,你的力量会消耗得很快。” 阎凤抿着嘴巴,惜云说的没错,阴阳既是相生,也是相克。他是人,在阴气重的地方长期待对他的真气消耗很严重,而且很难恢复过来。阎凤无所谓道:“随便吧,不拼一拼,又怎么会知道呢?” “这句话,也是我想说的。”惜云的小肉瞬间凝固,冰冷下来。阎凤发现,若是一个女人开始板着脸的时候,通常都不会有太好的结果。而且,越是漂亮的女人,笑起来越好看的女人,发起疯来就越是厉害。 “好快。”阎凤忍不住惊呼,惜云的身躯以肉眼不可捕捉的速度消失在原地,能有这一手,鬼魂需要多强的力量阎凤不知道,但人类要是想做到这种程度,至少需要在巫圣境,而且非风属性元素的巫师不可。 人有人的长处,鬼自然也有鬼的长处。他们没有所谓的身躯,有的只是一缕幽魂,那速度自然是比不了的。但阎凤也不是站着挨打的主,他立刻建立一层空间障碍,一层很薄,由真气组成的空间阵法,往外一抛,惜云的身影立刻就出现了,出现在他头顶两点钟的方向。惜云一爪抓来,锋利的鬼爪抓向了阎凤的脑袋。阎凤立刻躲闪,并在躲闪后又垫起一脚往前一踢,正踢在惜云的腰间。惜云扑了个空正在下落,被阎凤这么一脚踢的不轻,怪叫一声,被踢到十几米外的树桩上被撞停了。 惜云捂着小腹,狠狠的吸了口四周的阴气,连阎凤都感觉到这股强大的吸力。果然,如惜云所说,她的力量是源源不断的。惜云又跳了起来,消失在了原地,寻找着最适合出手的几乎。阎凤左右观望,他最担心的不是在头顶出现,而是在地下出现,忽然拉住他的腿。 所以阎凤格外注意地下的情况,面对这种阴毒的敌人确实很棘手,惜云和血痕虽然都是鬼王,但血痕的战斗方式更狂暴,是以力量直接对抗,阎凤扪心自问,要是血痕没有受伤,阎凤还能这么快把血痕打跑?显然是很难做到的。 而惜云正面对抗阎凤,毫无疑问不是阎凤的对手,但惜云仗着对地势的熟悉程度和极阴之地补充阴气的便利,倒还真是挺棘手的。 天时地利与人和,有时候占了一样,也是天差地别的。要是这个时候冷天渔在,以冷天渔对危险性的感知能力,或许可以让阎凤可以针对性的施放巫术,节省真气的浪费。谁也不是地主家,谁家的余粮都不多。 目前为止,也只有一个办法。 而且,阎凤也正在这样做。 他将真气外放,触及到自我周围三米的范围,这已经是他可以做到的极限。忽然,他感觉到后方传来一阵发凉的感觉,而且这股力量已经进入他的感知范围内。三米的距离,太短了,短到来不及做出任何的反应。阎凤赶紧往左侧身,可是,惜云的利爪已经抓伤了阎凤的皮肤,血迹顺着衣服流淌出来,火辣辣的疼。 惜云在一招得手后,迅速消失,她并不着急,只要慢慢把阎凤熬死,就可以吞掉他的阴魂。 “【妈】的,拼了。”阎凤暗下决心,以前这么被慢慢耗死,还不如轰轰烈烈的同归于尽。他打算在下一次惜云攻击的时候,完全施放身上的所有真气,制造一个极大的减速空间,之后彻底将惜云困住。以阎凤目前的真气剩余量,无法将惜云困在空间内压缩。之前对方孙海江,用的是空间挤压的方法,但对付惜云就行不通了,因为惜云没有实体,根本做不到用压缩的方法把惜云压死。 阎凤将感知扩大到六米,六米范围内所有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感知。但这样,也极大的消耗了他的真气。如果这一击未中,那么他将彻底失去反抗的余地。 杀人放火金腰带,富贵总是险中求。 六米的范围,足够阎凤用剩下的真气制造一个空间了。 “来了!” 惜云一着得手,哪里会放过下一次的机会,在阎凤的正前方,这一次,惜云居然堂而皇之的出现在正前方,正以极快的速度冲向他。等阎凤感知到惜云的时候,惜云距离他只有四米,惜云的速度太快,等阎凤刚刚施放空间减速,惜云已经出现在阎凤两米不到的地方。 “啊——”阎凤将所有力量彻底释放,由于紧张和恐惧,让他全身的汗毛都直立起来,汗水顺着额头滴向眼睛,又流动到下巴,最后滴在地上。惜云张牙舞爪的定格在阎凤面前,她的手指甲,已经快要戳到阎凤的眼睛了。 阎凤不敢迟疑,因为她看见惜云的身子松动了一下,就这么一下,让阎凤狠狠的咬着牙齿,心中急迫的祈祷着:“一定要成功啊。” 阎凤的左眼内,瞳孔渐渐出现一条条血丝,这些血丝快速的组成一个正在滴血的“狱”字。将惜云关进饿鬼道,这是阎凤唯一解救自己的机会。 “是你【逼】我的。”阎凤由于过于恐惧,恐惧发出了连自己都觉得可怕的笑容。 惜云全身可以动了,但巨大的吸力让他感觉到危险,她不停的往后退着,臭骂道:“臭男人,你究竟做了什么,你到底干了什么。”巨大的吸力不停的吸引着惜云,无论惜云怎么退后,那股吸力始终要把她往前拉。最后,才过了一秒,惜云就被吸附过来,一种手已经被吸入阎凤的左眼内。 这短短的一秒,阎凤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痛苦,他是第二次使用开启饿鬼道的能力,之前将孙海江吸进去,是因为孙海江的力量发挥不出来,才在一瞬间被吸进去,那个时候不觉得痛苦。而现在,阎凤要把全盛的惜云吸进去,每一瞬间,眼睛都如在爆破一般,疼到了极致。就好像有一个人在他的眼睛上用力往里塞一块巴掌大的石头。 第二十五章又见故人 惜云的手已经被吸了进去,接着是头,随着时间的推移,阎凤的痛苦成倍增加,他已经疼的全身痉挛,口吐白沫,若不是开启饿鬼道的力量过于霸道,不让阎凤昏厥过去,他还真想痛快的晕过去。 “你休想把我怎么样。”惜云被强大的吸力吸进阎凤左眼的同时,将最后吸进去的手抓住阎凤的天灵盖,硬生生的将阎凤的灵魂剥离出来,一起拽进了饿鬼道。 左眼强硬开启的痛苦和灵魂被剥离的痛苦,双重痛苦早就超越了阎凤的极限。阎凤昏了过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四周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这里没有光,没有声音,没有味道,他努力的适应着这里的环境,也不知过了多久,才慢慢看得清这里的环境。 这里,不是说没有光看不见,而是真的什么都没有,就像一个黑暗的小宇宙,无边无际。昏昏沉沉的,阎凤走了很久,周围从黑漆漆的一片,变成了灰蒙蒙的。前方好像有一点亮光,很微弱,就好像是萤火虫的光芒,正在网上飘散,慢慢消失。 阎凤走了过去,他看到了让他瞠目结舌的一面,有一颗头颅正在咀嚼着什么,不停的吃着,他的头周围正发出萤火之光,这种情形,很像是在——挥发! 而这个人,不,应该说是这个头,他时而惊恐,又时而满足,但这个头,水妙居然是认识的。 孙海江,这个面容,就是第一次在那干涸的桥下见到的那个人。 “孙——”阎凤知道了,孙海江被吸到了饿鬼道内,而自己现在正身处饿鬼道。他记得,自己的灵魂被惜云的手抓住,强行剥离身躯,或许是那个时候,他的灵魂被惜云揪进了自己的左眼的饿鬼道内。 那么惜云呢?按理来说,第一个见到的,应该是惜云才对。 孙海江的头好像也听到了阎凤的声音,他睁开眼睛,停止了咀嚼的动作:“你——你为什么不直接把我打的魂飞魄散。” 阎凤不解道:“你怎么会弄成这样?” 孙海江恶狠狠的盯着阎凤:“是你,都是你,我一直以为饿鬼道是传说,想不到是真的,在这里,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但每天我都会觉得很饿,没有吃的,我就开始吃自己,开始只是吃腿,因为没有腿,我还可以用手,但后来,在吃完腿后,我实在饿的不行,又开始吃肚子,胸口,双手,现在,我已经吃无可吃了。” 阎凤惊讶的看着孙海江,自己吃自己,这得多有毅力才做得到:“那你刚才,是在吃什么?” 孙海江只剩下一个头,连脖子都被他给吃光了:“我在吃我的头。” 他说,他在吃自己的头! 阎凤头皮发麻,这里是饿鬼道,传说饿鬼道是许进不许出的,多强大的鬼一旦进来,就别想再出去了。 孙海江道:“我没有想到,连你也进来了,不过我能感觉到,这里,对你并没有伤害,反而,在滋润你的灵魂。是啊,用我的灵魂去滋润你,哈哈哈。” 阎凤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灵魂得以在被咬下一口后迅速恢复,原来是在以孙海江作为养料。阎凤道:“多行不义必自毙,你这样魂飞魄散,也是你的报应。” “报应?”孙海江道,“我是作恶多端,我是杀了不少人。可是,天道无情,视万物为刍狗,当你成为强者的时候,所有的弱者,就都成了你的养分。呵呵,你说的那么大义泯然,不也把我当养分了吗?” 阎凤语塞,一下子找不出更有说服力的说词去反驳。难道这就是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 阎凤也懒得跟他多废话,说道:“既然你快要死了,就和我说说百鬼朝圣的事吧。” “百鬼朝圣?”孙海江愕然的看着阎凤,“那个,不是我不愿意告诉你,只是我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啊。” “苦衷!”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居然还会有苦衷? 孙海江眨了眨眼睛,他已经没有了脖子包括脖子以下的所有东西,所有他只能用眨眼睛,来表示自己的说法是正确的。孙海江说:“是啊,有些事情,我怕告诉你了,对你不好。” 阎凤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你赶快告诉我吧,说不定我还会记住你的名字,让你死得其所。” 孙海江依旧是那副委屈的模样,说道:“你若真想知道,你把头低下来,我悄悄告诉你。” “好吧。”阎凤认真的点了点头,刚要把腰弯下去,孙海江的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就当孙海江以为计划就好得逞的时候,阎凤忽然直起了身子,还把脚踩在孙海江的头上,居高临下,一脸冷漠:“惜云,你出来吧,你根本用不着躲,在这饿鬼道内发生的所有事情,我都知道。” 阎凤刚进入饿鬼道的时候,完全是一脸懵【逼】,惊愕,恐惧,自己是整个身体进入饿鬼道,还是灵魂进入?显然肯定不是整个身体,因为饿鬼道既然是隐藏在自己的左眼内,那么就不可能连自己的身体也进入。既然是灵魂进入,就在惜云一把揪出自己的灵魂的时候,灵魂和身体剥离,那么自己这个状态应该叫“生魂”。自己是灵魂进入自己的身体内部,这种事情说起来都匪夷所思。 但连饿鬼道都能封印在自己的眼睛里,还有什么事情是想不明白的? 就在他遇到孙海江的时候,周围的视野渐渐开阔的同时,在脑海中,也浮现出饿鬼道的整个位面。这就像一个独立的空间,而且这个空间有自我运行的法则,阎凤作为这个空间的持有者,也享有这个空间的许多特有权利。不知道是因为他太弱了,还是因为这个空间受损严重,他现在唯一能享受的权利就是能看清周围三百米内所有事物,包括隐藏起来的惜云。惜云用的鬼怪特有的隐身法,但在阎凤看来,惜云就这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 “是啊,你都能把鬼魂带入饿鬼道,又怎么会傻到想要在这里偷袭你。”惜云缓步走来,好像又恢复到原来那种自信、大方,“怪只怪这个男人太没用了,连一丁点的用处都没有。” 阎凤皱了皱眉头,说道:“他以前很厉害,在活着的时候,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境界比我低,相同境界下,我真打不过他。” “哦?是嘛。”惜云深吸一口气,事实上鬼是不用呼吸的,只是人鬼魂多少还会保留着活着时候的习惯,“我不愿在这里像这个男人一样慢慢死去,那样的死法太痛苦。” 人死后会变成鬼,鬼死后会变成什么?这种问题阎凤虽然想过,但千万年来,从来也没有答案。 阎凤冷笑一声,道:“你是在求我把你放出去?” 惜云点了点头,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阎凤有理由相信,惜云活着的时候,能够成为花魁绝不仅仅是才艺。没有好的皮囊,好的手段,就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也是无济于事的。 阎凤道:“很抱歉,进了饿鬼道的鬼,是出不去的。” 惜云有些失望,在失望中带着愤怒:“就连你也出不去?” 阎凤耸了耸肩,道:“很抱歉,也许只有我能出得去。” 第二十六章秘密 “很抱歉,也许只有我能出得去。”阎凤的很抱歉,那是真的很抱歉了。 惜云疯狂的笑了几声,说道:“这里根本是地狱里的那个饿鬼道,只是你创造的阵法空间,我能感觉到,这个阵法很弱,只是我的能力出不去而已。如果你能乖乖的让我吃了,我成为了地级鬼灵,我就能出得去。” 阎凤苦笑道:“很抱歉,我不能让你吃。” 阎凤连续说了三次很抱歉,这三次很抱歉,并不是对惜云说的,而是对血痕。他曾经很讨厌血痕,甚至想要杀之而后快。但这一次,血痕给了他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再怎么说,血痕以一己之力抗衡鬼城数千鬼灵,让阎凤出来,无非就是想要阎凤带着惜云一起逃命。可是现在惜云和阎凤恐怕怎么都要死一个了。 这究竟是不是传说中十八层地狱最后一层,也是最厉害的一层饿鬼道,对于这个,阎凤也不是很清楚,这个阵法在外人看来,特别像惜云这种活了几百年的老鬼,已经能感觉到气息微弱。而只有阵法的持有人阎凤能清晰的感觉到,这饿鬼道,就像在幻境中那道斑驳的大铁门,巍峨耸立,**肃穆,却给人一直垂老的感觉。 “你——”惜云也不多废话,既然阎凤是饿鬼道的持有人,那么只要杀了阎凤,就能够出去了。她不知道,就算把阎凤大卸八块也没有用,因为这里,就是十八层地狱。惜云鬼爪已出,速度极快,和外面的世界一般无二,但在饿鬼道中,阎凤能在不耗费真气的状态下知晓三百米内所有事物,所以无论惜云动作多快,在这里,对阎凤都没有丝毫的作用。 惜云突然出现在了阎凤的身后,一个俯冲,正准备抓向阎凤的后心,但却感觉前方一道软绵绵的东西在阻隔着她,她的动作,至少放慢了十倍。 阎凤一把掐住惜云的脖子,咬了咬牙,或许在这么一刻,阎凤是不想让惜云魂飞魄散的。但以前让她在这里像孙海江一样痛苦的消失,还不如给她一个痛快。 “阎凤,你这个【贱】人。”惜云惨叫一声,化作点点白光,消失在了饿鬼道中。而与此同时,饿鬼道周围好像亮起了一点,只是很短的一瞬间,他看见脚下的地板不再是黑洞洞的,好像有了一点点光彩。 修复! 饿鬼道吸收了惜云死后的灵魂力,修复了一点点! 他转头看向孙海江,冷笑一声,道:“好了,孙先生,该谈谈我们的事情了。” “我们没有什么好谈的,我都已经这样了,大不了就是个魂飞魄散,该经受的痛苦,我已经熬过来了。”孙海江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阎凤道:“难道你就没有什么想要完成的心愿,说不定我可以帮你完成,我一向是个言出必行的人。” 孙海江不为所动:“你可能不太了解我这样的恶人,做恶人做到我这份上,留下了太多太多的遗憾,反而就没有什么特别遗憾的事情了。” 阎凤吃了闭门羹,看来想要把孙海江的嘴撬开是不可能了,这家伙是软硬不吃。阎凤道:“没关系,反正百鬼朝圣,死了你们俩儿,还有九十八,我总会找到的。” 说着,阎凤站起来就走,既然已经没什么好说的,那就最好先走,因为出去的办法他还真没有。阎凤走了几步,孙海江忽然说道:“我原来是中原大陆的人,否则,我也不可能收到百鬼朝圣的帖子。” 阎凤顿住,果然,不管和多强的人讨价还价,都得先走两步,这叫欲擒故纵。就跟买衣服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很粗俗,却屡试不爽。 阎凤回过了头,现在就是讨价还价的时候,就看孙海江提出的“价码”阎凤出不出得起了。虽然说孙海江怎么都是个魂飞魄散的命,但阎凤“言出必行”这句话,就算骗别人,也不会骗孙海江的,因为一个人快死的时候,真的不忍心再去骗他。 阎凤又走回到原处,说道:“请继续。” 孙海江动容了,他已经是砧板上的肉,煮熟的鸭子,可是阎凤从头到尾都没有折磨过他。 孙海江说:“我这次回来,除了参加百鬼朝圣,更重要的,是要找到我的家人。我死后,我的躯体藏在了那座干涸的桥下,如果你能找到我的家人,请——请把我的尸体埋回故里。” 落叶归根,人之常情。 阎凤说:“你找到你的家人了?” 孙海江说:“不,没有,我才刚到中原大陆,就被他找到了。” 阎凤奇怪道:“他?” 孙海江说:“他叫楚天尹,是东夏大陆死神旗下的驱邪师,别看他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他们这群东西大陆的人,最看不起中原大陆,觉得这里的人都是蝼蚁。其实,他只是一名弱小的低级驱邪师。” 阎凤诧异:“他应该不比我弱多少,也只是低级驱邪师?” 阎凤是低级驱邪师,是因为局势,否则以阎凤的境界,怎么着都能捞个高级驱邪师的牌子。 孙海江苦笑道:“东夏大陆,高强的巫师多的数不胜数。若不是我手段残忍,闯出些名堂,像我这样的人,给那些高强的巫师提鞋都不配。而那楚天伊,不过就是想把我抓回去,立一个功劳,可惜,他却死在了这里。” “而在东夏大陆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当然,像这样的传说到处都流传着。传说,天下三千年一乱,每逢乱世,必出一个圣人,而这个人,将领导人类走向光明。如今三千年已至,凡中原大陆者,都有机会得到一封请柬,去参加朝圣。圣人会带着我们这些恶贯满盈的恶人重新走向光明。嗳,我是没这个机会了,也不可能有下辈子了。你若有机会,一定要帮我把尸体送回家乡。” 孙海江说的诚恳,阎凤点了点头,说:“好,我答应你,那么你的家人是哪里?” 孙海江说:“我是被人贩子拐卖几手后,被卖到了一个神教组织(阎凤听到这里,真想吐槽,邪教就邪教,何必说的那么清新脱俗)。后来被带到东夏大陆,我的家人我已经记不清了,我的家乡应该就在这一带,只是具体在哪儿我不知道,我的族人在胸口处印着一块半月的印迹,这个我记得很深,这块胎记,只有在月圆之夜才会显现。” “我明白了。”阎凤点了点头,既然孙海江已经把百鬼朝圣的事告诉了他,那么作为交换条件,他肯定也会履行诺言。 “我好饿。”孙海江看起来是真的饿了,在咀嚼着什么,他的头颅又出现那一道道萤火之光,不一会儿,他自己就把自己给吃没了。 而就在孙海江彻底灰飞烟灭的时候,地上的地板,又清晰了一些。 “原来饿鬼道的修复,是靠灵魂的毁灭。”阎凤无奈的摇了摇头,死亡和新生,这不就是轮回吗? 地狱存在的意义,是惩罚恶人的灵魂,要让世人更懂得爱惜自己的生命,爱惜别人的生命。 阎凤叹了口气,他琢磨着孙海江的话,忽然他意识到,孙海江在骗他! 第二十七章交换 孙海江,就在魂飞魄散之既,还在骗他。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鬼死了,还是不老实。按照孙海江的说法,百鬼朝圣是件好事,但好事之前,应该也会有祥瑞出现。可是呢?百鬼朝圣的出现,却导致了许许多多的祸端,这好得了才有鬼。 果然,鬼话信不得。 百鬼朝圣,难道朝拜的,是鬼圣? 阎凤摇了摇头,先不想那么多了,出去才是正事。在阎凤渐渐熟悉了这里的情况以后,他就地盘膝而坐,将自己的心静下来,也不知过了多久,当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眼却看见了一张胖乎乎的脸。 “你醒了?”冷天渔充满了关切的问道。 阎凤有一些懵:“是啊,我睡了多久?” 灵魂出窍,出窍到自己身体里,这种狗血的事情也会被自己碰到。 冷天渔说道:“不是很清楚,因为我也是刚到。对了,我醒过来的时候嘴里有些血,不会是你的吧?”冷天渔的表情有些嫌弃,这让阎凤的心情很是不爽,这表情,莫非是怀疑自己有艾滋? 阎凤瞅了他一眼:“是,而且我还有梅毒、花柳等等不治之症,你怕了吗?” “我——我还没有结婚呢?”冷天渔抓住阎凤的双肩,前后推搡,把阎凤搞的晕晕乎乎的。 阎凤道:“行了,我开玩笑呢。” 冷天渔松开了手,耸了耸肩,道:“我也是开玩笑呢。” “额——” 阎凤站了起来,试试身体有没有什么异样,毕竟是第一次灵魂出窍,看看融合的好不好。扭扭脖子转转腿,没什么异样后说道:“走,回鬼城。” 冷天渔却一屁股做在地上,满脸不情愿:“那鬼地方我是不敢去了,惜云那贼婆娘太厉害。” “惜云已经魂飞魄散了。”阎凤说。 冷天渔怔住,他不可思议的看着阎凤,他从认识阎凤的那一刻就感觉阎凤比他强,想不到强的都沾着边儿了。鬼王都被他干掉了,那鬼城那些小鬼还有什么怕的。冷天渔道:“既然惜云已经魂飞魄散了,为什么还要回去?” 阎凤道:“惜云虽然没有了,但鬼城还在,群龙无首的群鬼恐怕会作乱,益州就我们两个驱邪师,一但群鬼作乱,形成鬼潮,那我们就真捅了马蜂窝了。再者,血痕为我们挡住群鬼的攻击,我和他之间的恩怨,也该彻底的算一算了。” “血痕,前任鬼王血痕?”冷天渔惊诧道,之前他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所以对这段期间的事情一无所知。隐藏了三年的血痕居然又出现了。冷天渔成为驱邪师的日子短,对鬼王血痕不是很熟悉,但鬼王血痕坐拥鬼城百年,他的手段在益州驱邪师公会内有许多的记载。 阎凤把冷天渔拉了起来,说道:“走,别让他跑了。” 鬼城已经彻底乱了,到处都是刚刚战斗过的痕迹,从街头打到巷尾,原来那些古旧的房屋被打的到处都是残渣断壁。阎凤原来以为鬼城的东西都是幻化出来的,但现在看起来不是,而是真真正正一砖一瓦砌起来的。鬼死和人死不一样,人死后,其实是魄灭。人有三魂七魄,所谓七魄,便是四肢百骸的统称,也就是身体。而三魂,相传人死后,灵魂会分成三股,天魂会飘入天上,地魂会入冥界,人魂会留在人间,当鬼魂投胎的时候,三魂合一,走入轮回。 但那些都是民间的传言,人死后,器官迅速衰竭,在闹死亡的一瞬间,灵魂会被弹出,就算用借尸还魂的方法再附身在自己的身体内,也阻止不了身体的腐烂。而且,没点能耐的鬼是没办法在刚死的时候就会借尸还魂术,阎凤作为巫王境的巫师,不算太强也不算太弱,也没有那个借尸还魂的本事。 人的灵魂比一般动物的要强大,在太阳磁场的干扰下,大约可以存在两三天,也是作为游魂的状态下出现。一但产生了不想离开人世的念头,就会成为怨鬼,需要靠其他手段维持自身的阴气。一但成为怨鬼,就没办法再投胎转世,被驱邪师抓到,也只有两个下场,要么被送到冥界,被打到地狱重新洗炼灵魂,那痛苦还真不是一般的鬼能忍受的。第二就是直接被打的烟消云散。什么上天有好生之德,能救一个是一个,那都是影视剧的加工,碰上真正的驱邪师,好心一点的会把鬼送到最近的驱邪师公会,交到鬼差的手中,碰上没什么耐心的,就直接打的魂飞魄散。 而像鬼王这种级别的存在,至少都是玄级别的鬼,这种鬼怨气重的要死,根本没有洗炼的可能。血痕这鬼生里,不知残害了多少弱小的鬼,以魂养魂,比以阴养魂要来的实际得多。 鬼城已经很少能见到鬼了,偶尔一两只胆小却又好奇的,会趴在墙角张望。等得阎凤他们看见他们,他们又一溜烟的跑了。 “血痕呢?”阎凤的心沉了下去,要是血痕跑了,还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抓得到他。 冷天渔拿出罗盘,嘴里念念叨叨的,罗盘上的指针到处瞎转,最后锁定在了西北方向。冷天渔欣喜道:“鬼王果然是鬼王,把这里弄成这样也还在。” 冷天渔在前面带路,阎凤跟在后面,前面一个瘦高个,满脸憔悴的男子靠着墙根,看见阎凤他们过来,疲惫的睁开眼睛:“是你们?” “是。”阎凤说道,“我很感谢你为我们挡住了那么多鬼的追击。” 血痕苦笑一声,他也未曾想过,有一天居然有一个驱邪师会向他道谢。他一生不知道杀过多少驱邪师,把他们当作盘中餐。血痕道:“惜云呢?” 阎凤皱了皱眉头,他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血痕之所以会帮助他们,无非也是想让他们把惜云带走。不过这种时候阎凤并不想骗他:“我给过她机会,我也并不想因此而跟你道歉。” 血痕愣住,长叹一声:“我之前很讨厌你,包括现在,我依然很讨厌你,你的这张嘴,难道就不会说点好听的?” 阎凤说道:“我也很讨厌你,我对讨厌的人实在说不出好听的话。” 血痕道:“她没了也好,省得到地狱里去受苦,十八层地狱,一层比一层厉害。” 阎凤刚想说什么,就闭上了嘴,要是血痕知道惜云是死在了最厉害的那一层,估计得站起来找他拼命。阎凤道:“我看你也快不行了,是你自己动手,还是我帮你。” 血痕摆了摆手,他没有实体,也无所谓什么内伤外伤,他的灵魂已经残破不堪,就算阎凤不杀他,他也挺不过三个小时。血痕道:“我帮助了你,而你没有救下惜云,所以,我想向你提出一个要求。” “说。”阎凤没有回绝,因为血痕说的没错,他们并没有什么很好的交情,也谈不上什么帮不帮,都是利用交换而已。 血痕道:“我这次决定回来面对她,也是因为我遇到了一个人,如果没有这个人,我可能就这么静静的躲着魂飞魄散了。” 阎凤道:“然后呢?” 血痕道:“我要你去帮助这个人,就当作是还我这个人情。至于我们之间的恩怨,反正我已经没有下辈子了,我魂飞魄散后,你也不能把我怎么着。” “好!” 第二十八章警告 这一个好字,让冷天渔忍不住扯了扯他的衣裳,示意他不要乱答应人家。君子一诺千金,答应了的事,就算是血痕已经不在了,也不好反悔。阎凤对冷天渔摇了摇头,如果还有这么一个人,能让曾经杀人如麻的鬼王血痕回心转意,那么这个人倒还真值得见一见。 阎凤道:“我要怎么去帮他,他又是谁,去哪里找他?” 血痕叹了口气,并没有对阎凤把惜云打的魂飞魄散的事耿耿于怀。有时候阎凤很佩服这些人,拿得起放得下,要是阎凤的脾气,谁敢弄死他的爱人,他敢弄死那个人全家。 血痕道:“我被你打伤以后,躲在了下水道里,只能抓一些蟑螂鼠蚁苟延残喘,有一天,我听到了地面传来沉重的敲击声,我觉得很奇怪,就过去看看,就看见一个七孔流血,满身怨气的女鬼。她刚死,她的尸体还流着血,血顺着下水道流了下来。我看着她,她看着我。大白天死去的人,鬼魂离开身体后,会选择阴暗的地方躲藏,所以下水道成为了那个女鬼唯一的选择。她疯了一样朝我扑来,她怨气很重,但没什么力量,我一下子把她按住,一口吞下了她。” 冷天渔听到这里,扯了扯阎凤的衣裳,血痕把一个刚死去的人的灵魂吞噬,却说的好像在吃一份难得的午餐。阎凤皱了皱眉头,这个女鬼,不会就是他们在客车上时遇到的那个跳楼女吧,真够倒霉的,才刚出窍就被吃了。阎凤问道:“是在某商城的楼下?” “是,就是你遇到的那个跳楼的女人,她很漂亮,如果不是因为我太虚弱,估计我会把她纳入后宫。”血痕得意的笑了笑,可能是他太激动了,灵魂居然出现了虚化消失的情形。 阎凤皱眉道:“你知道我们当时在场?” 血痕道:“当然,你的气息我一辈子都记得,我就是怕你发现了我,免不了有场恶战,才选择吃了那女的,暂时增加力量。不过你当时并没有发现我,而我也很快就走了。后来,我很不放心你,怕你已经知道了我就在那里,所以回来看看,但我看到一个老头,捧着摔成肉饼饼的女人尸体。他很伤心,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家庭并不富裕的农村老头。一个穿着时髦的女人,全身都是高档货,而却有一个朴朴素素的老父亲。这种女孩子我见多了,有几分漂亮就来城里傍大款,以为可以一朝飞上枝头变凤凰。” 阎凤并不是很了解,所以也不打算发表看法。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或许拜金并没有什么错,人都有虚荣心,也都有懒惰性,这两种心里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就会产生罪恶。但她不该去死,人总有走错路的时候,无论什么时候想要回头,家里的人,都会无私的接纳,这就是亲情,伟大的亲情。 这么想起来,惜云何尝不是这样的女人,却被血痕利用,最后走上了一条永恒痛苦的道路。 阎凤道:“既然她都已经被你吃了,有些时候,还是积点口德。” 血痕耸了耸肩,道:“有什么关系吗?这又不是什么人生哲理,不过是人生百态而已。” 阎凤道:“我并不觉得你还有时间继续你的高谈阔论。” 血痕快要消失了,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消失得很快,而且很难受:“本来我对这种事情并不感兴趣,但后来,我又遇到了那个老头,他被刑狱司的人扔了出来。呵呵,刑狱司的人还真是千百年来没怎么变过,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这老头被弄的一身伤,可第二天依旧跪在刑狱司的门口,这一次,却被打断了腿,抬到了荒郊野外,让他自生自灭。” “什么!”阎凤对刑狱司的人是没什么好感,但也不至于如此草菅人命吧。难道—— 血痕嘴角轻轻扬起,说道:“对,没错,这老头女儿为之殉情的凯子,就是府台的独子,别说这女人是跳楼自杀,就算被府台的公子打死,这官司刑狱司也不敢接。也许是这人啊,总有些感触的时候,我被这老头感动了,将他的腿骨接上,又把他送回了城里。现在那老头已经半疯半傻,所以我回来,想和惜云来个了断,再回去找那老头,为他讨个公道。真是想不到,一回来,发生了那么多事。果然啊,好人做不得,容易短命。” 血痕也挺倒霉的,这辈子估计没干过什么好事,突然想做件好事,回来却遇到众鬼反叛,而且也没得到惜云的原谅,估计血痕也不是很在乎。 阎凤道:“那老头现在在哪里?” 血痕道:“这我哪儿知道,估计还在城里吧。得了,你们走吧,就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的躺着烟消云散。” “呵呵。”阎凤和冷天渔走了,鬼城离鹏城大概百来里路,天也快亮了。 阎凤走到鬼城的大街上,朝着还剩下的众鬼喊道:“从今以后,凡益州境内所以妖魔鬼怪不得造次,否则,灭之。” 没有鬼敢走出来反驳一句,强大的鬼都已经被血痕给灭了,没有玄级以上的鬼出头,他们就是乌合之众。 血痕干笑几声,仰望着星空,缓缓的闭上了眼睛,化作一片萤火之光。 大江东去浪淘尽,多少英雄天骄,过眼云烟。 茂密的丛林中,依旧是阴气森森,天边已然出现肚白,朝霞满天,甚是好看。阎凤眯起眼睛,疲惫的仰望着天空,前方已出现光明,后方依旧黑暗。这一夜,发生的太多太多,转变的太快太快。这一夜,改变了整个益州阴阳两界的平衡,从此之后,又是多事之秋。虽说已经告诫过那些游魂野鬼,但他心里很清楚,告诫是没有丝毫作用的。他们今天会忌惮他,每天会,后天也许就不会了。鬼是人变的,和人的性子一样,记吃不记打。 冷天渔奇怪的看着阎凤,一些事情,想问,又不敢问。 “你有屁,就赶紧放。”阎凤勉强挤出个笑容,倒也不是说烦了冷天渔,只是因为他又饿又困又累。 冷天渔憨笑几声,说道:“惜云真是你杀的?” 阎凤摇了摇头,说:“是她自己杀了她自己。” 冷天渔白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不告诉就算了。” “呵呵。”阎凤的回答很敷衍,因为许多事情,并不是都能分享。从深层次来说,阎凤的回答也没有错,多行不义必自毙。惜云的一生是悲惨的,但人生有许多选择的机会,她却选择了绝路,从一个受排挤,随时都可能被吃掉的小鬼,一步步成为鬼王,她的一生是精彩而艰辛的。 究竟她自己有问题,还是整个局势有问题,谁也说清楚。弱小是原罪,她想要变强,对于她自身来说,并没有错。阎凤扪心自问,如果他是惜云,会不会比她做的更好? 也许会,也许不会,他不是惜云,人生也没有如果。 第二十九章挑战自我 胡媚娘已经和冷天渔失联两天了,永远不要去怀疑女人的猜忌心,因为那样会很受伤。在这两天里,胡媚娘猜测了无数种可能的结果。 背叛,始终,被外星人绑架,变性成了姐妹。 死了! “你怎么还不去死啊。”胡媚娘揪着冷天渔的耳朵,哪怕他是又困又累,也无法减轻胡媚娘心里的愤怒。虽然之前冷天渔都和胡媚娘有着网络聊天,但没见着人,这心里终究是放不下的。 “轻点,轻点,耳朵都被你揪掉了,真是的,你这是在谋杀亲夫啊。”冷天渔使劲的挣脱胡媚娘的手,揉了揉可怜的耳朵。在这一刻,阎凤忽然意识到,单身真好。 他们各自回了家,当然,冷天渔没有和阎凤回那幢阴森森的小区,而是回到了胡媚娘那温馨的小家。冷天渔把这两天的事情都和胡媚娘说了,还自信满满的把户口本拿出来,在胡媚娘勉强晃了晃。冷天渔自豪的说:“你看,哥有手段不?” “小样。”胡媚娘娇羞的戳了戳冷天渔的头,“等着,我给你下碗面条去。” 而阎凤就惨了,在街上随便对付了些东西,就回去呼呼大睡。在睡梦中,他又来到了那扇森严而斑驳的大门前,他不敢推开那扇门,里面那个“另一个自己”已经强到自己完全没有能力去对抗。他刚刚精疲力尽,满身是伤的回来,可不想再莫名奇妙的挨上一顿胖揍。 可是,天气骤然而变,原本黑漆漆的空间内,忽然下起了——冰雹。 鸽子蛋大小的冰雹,这砸在身上那是疼的哇哇直叫,阎凤忍不住吐槽:“我靠,这里面的天气是谁在控制的。” 之前下的那场雨,那是“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现在这场冰雹,可就不那么友好了,而且阎凤虽然知道是在做梦,但可不认为这只是一场简简单单的梦。他在梦里所受的的所有伤害都会返还到现实当中,也就是说,他这有是一种灵魂穿越到自己身体里,所以灵魂所受到的所有伤害都会呈现在阳魄上。 虽然说搞不清楚这是什么原理,但也不知是福是祸。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阎凤一拍大腿,要不是这场冰雹把他【逼】上了绝路,估摸着他还能再躲躲。在头顶上,肩膀上挨了几粒冰雹后,他毅然决然的走向了大红铁门,在他推开大门的一刹那,冰雹也停止了。 不带这么欺负的人的。 大门之内的大堂,已经漆黑无比,只有他周围的一点点地方能被照亮,就感觉有人在他头顶上打着一盏探照灯。 就好像,这是一个舞台,而他即是这个舞台的表演者,也是这个舞台的观众。 前方,那个四方台又出现了,而在四方台之下,一个人犹如演唱会登场的嘉宾,缓缓的从升降台上来。阎凤和那个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人距离仅仅只有三米,自己在台下,他在台上。 阎凤的心扑通扑通的跳着,他感觉眼前这个人,不管是虚影还是幻象,之前这个人冷冷冰冰的,就好像一个会动的机器人。而今天不一样,这个人,有了表情,是那种愤怒带着杀意的表情。 阎凤的心沉了下去:“你是谁,这里是哪里?” 阎凤小心翼翼的问着,之前他也问过这个问题,但换来的不过是冷冰冰的表情,可是,今天,那个虚影居然开口说话了:“七恶之首为欲,昌盛亦为欲,堕落亦为欲,本心亦为欲,我是你的欲望。” 阎凤已然是满头大汗,对方说了那么一大堆,他是一句没听懂,但看他的样子,是真心想杀了他,而不是像从前一样简简单单的吓唬吓唬他。阎凤脸上堆满了笑:“这几天我挺累的,额,不是不想跟你打,而是我实在是太累了,你以逸待劳,胜之不武,要是英雄好汉的,改日再战。” 以阎凤的经验,这个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家伙估计就是自己的心魔,而这个心魔有一个短板,就是不能下了那个四方台。那个四方台估计就是这个梦里才会进来的空间内的阵眼,他之前在那四方台内的圆形水池内瞧见了自己的过往,都是坏事,所以那个人,就是他的心魔。 而这个心魔为什么要打自己,估计打败他有奖励? 要是打不赢,身上会有伤害,但这次,这个人有些不一样,他不会杀了自己吧! 阎凤想到这里,整个人都懵了,自己在梦里被自己的心魔给杀了,这死的得有多委屈啊。 难道是因为,要突破到巫圣境,就得有那么一关? 打败了他,就能到巫圣境,到时候整个秦国,他可以横着走,三年前他被迫来到益州的屈辱,终于可以洗刷了! 有些事情放不下,有些事情,终究要面对。 就当阎凤已经决定要勇于挑战自我的时候,台上那个“自己”忽然跳了下来,这可着实吓了阎凤一跳,这就开始改人设了? “我靠。”阎凤不禁退后了两步,而对方已经出拳,一个箭步冲将上来,这一拳,干净利落,比阎凤的拳术有过之而无不及。阎凤头向旁一让,双手将这一拳推开,提腿向虚影踢了过去。虚影一拳直击阎凤大腿,一拳之下,只听得一声闷响,阎凤的大腿骨差点被打断了,整个人失去了平衡,往前一倾,虚影顺势一个手肘斜挎打在阎凤的右脸上,将阎凤打飞出去。 痛,很真实的痛,又痛又麻,嘴里直吐酸水。 可是虚影并没有就此停下,招招致命,不像之前那几次还留有余地,这一次,虚影是真正的想要他的命。虚影一爪向躺在地上的阎凤抓来,直朝脑门,阎凤迅速提起真气,将周围空间覆盖,往身侧一滚,滚出制造的空间结界。 阎凤站了起来,看着被他困在里面的虚影,心想得从长计议的时候,虚影不慌不忙的在空间结界上一画,一道光圈闪过,虚影从这光圈内跨了出来。阎凤暗叫不好,急忙向大门方向跑去,而就当他刚迈出几步的时候,自己却感觉撞在了一堵厚厚的水泥墙上。 空间结界! 他被困在了密闭空间内,空间剧烈压缩,所带来的压强越来越强大,他已经感觉整个人都快被压爆了。同样的招式,同样的境界,同样的力量,所不同的是,对方比自己要狠辣,毫不留情。阎凤迅速释放真气,将真气填充到整个空间内,又制造了一个小的防护阵,这才感觉稍微好过一些。两个空间互相挤压,外面的向内挤,里面的向外扩张。 “是你【逼】我的。”阎凤呐喊一声,一下子将空间掀开,巨大的力量互相撞击,发出巨大的爆炸声。 第三十章绝路 人,不逼一逼自己,还真不知道自己有多厉害。 两股力量互相撞击下,处在力量中心的阎凤首当其冲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只感觉整个内脏火辣辣的疼。他此时已是七窍流血,浑身皮肤大部分被烧死。 而在阎凤的家里,阎凤的阳魄正躺在沙发上睡觉,眼珠在眼皮下不断的滚动着,面色紧张、惶恐,就好像做了一个正在奔逃的噩梦。严雪山在听到阎凤回来的时候,探出脑袋张望了下,在确定冷天渔没有跟回来以后,蹑手蹑脚的来到了客厅。 阎凤这表情,是在做噩梦,也不知道是沾染了什么晦气的东西,整个人身上散发着黑气。严雪山低声试探性的喊道:“师弟,师弟?” 没有回答,阎凤这状态,好像随时都会从梦里醒来,但又好像被卡在了梦里。严雪山在确定阎凤一时半会不会醒过来的时候,把手伸进阎凤的胸膛。严雪山不是在没有了小【丁】丁后好上了这一口,而是在寻找,寻找他此前来的目的。 控魂术! 既然阎凤的房间里找不到控魂术,冷天渔的房间里也没有,事实上,整个房子在阎凤和冷天渔不在的时候,他就已经翻了几遍了,每一次后又原模原样的给摆了回去,就连弄掉的灰尘都重新找灰洒了一遍。 依旧没有找到。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这本秘籍,在阎凤的身上。 可是,他又失望了,阎凤身上,都找不到哪怕一本像书的东西,更别说不方便携带的卷轴了。 “怎么会,难道,当初那老头子根本就没有把控魂术给阎凤。”严雪山只能下这个定义,既然不在家里也不在身上,那会在哪里?不会是藏在了酒楼里? 应该不可能。 严雪山很快否定了,酒楼那地方人多手杂,阎凤不可能把这么珍贵的东西藏在那里。可是严雪山错了,在明确了严雪山的意图后,阎凤还真就把秘籍藏在了酒楼里,所谓大隐隐于市,阎凤就把秘籍藏在酒楼收银台柜子底下,用胶布给缠上。除非柜子烂了,否则不可能被找到,因为赵佳媚很少会去关注柜子版面下多了本书。 在没有找到秘籍后,严雪山看着阎凤的表情,他很想趁现在把阎凤给杀了,只要阎凤一死,整个益州就没有人能阻止他在这里找东西。哪怕是藏身也好。 在动了杀年后,他又摇了摇头,觉得还是不妥。要是阎凤藏秘籍的地方很隐秘,要想找到秘籍,就只有跟着阎凤,他不相信阎凤会不修炼里面的功法,只要阎凤修炼,他就有机会找到。 就当他准备把做噩梦的阎凤叫起来的时候,神奇的一幕发生了。阎凤全身上下皮肤溃烂,七孔流血,纵然如此,阎凤依然在睡梦中挣扎。这一下就把严雪山搞懵了,难道阎凤真的是在修炼控魂术?这就是控魂术所带来的后果? 严雪山不禁退后了两步,这是不是走火入魔,会不会传染,都还未可知,当务之急,应该是先去洗个澡,万一这种走火入魔后的症状会传染,那可不遭了?刚才严雪山在阎凤身上乱摸,说不定已经沾染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要是功法没练成,还惹了一身骚,那可不就划不来了。 严雪山跑进雨势,洗了个热水澡,把整个身子用肥皂擦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深怕哪里放过了,得了和阎凤一样的皮肤病。 阎凤所住小区的阴气本来就重,周围游荡着很多孤魂野鬼,闻见了阎凤身上所散发出的死气,纷纷涌了进来,但都徘徊在门口不敢进来。 孤魂野鬼们,感觉到了屋子里有另外一个强到他们都无法想象的存在,他们交头接耳,互相怂恿,却谁都不敢先进去。于是就在门口堵着,反正平常人也看不见他们。 “要不哥们,你先进去?” “你还真当我傻啊,里面有个大家伙,我进去还不被当点心吃了。” “但里面也有个快死的巫师,吃了他的魂,估计能成为【黄】级五星,甚至,玄级也不是没可能。” “你可拉倒吧,你往后看看,后面起码排了三四百只鬼,我们要是进去,就是敢死队了。而且,里面那厉害的,估计也在打那小子的算盘。” 后面排队的见前面的不动,催促着他们:“嗨,哥们,你们还进去不,不进去到后面排着队。” 而在梦境当中,阎凤被虚影打的遍体鳞伤,说到用所学巫术杀人的技能,自己还真比不过这虚影,分分钟被孽的不要不要的。 阎凤知道自己的伤势已然严重到自己的身体无法承受的地步,大口大口的鲜血往外吐着,可是虚影并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他要杀了阎凤! “雨术——画地为牢!”阎凤最后的真气铺天盖地的传输出去,地上出现了一个圆形阵法,将虚影死死锁在地面,虚影用力的挣脱了几下,一脚踢开了束缚的光锁,而他再踩踏下一步,又被死死的锁住。 虚影所经过的每一步都很艰难,很显然,他的境界和阎凤差不多,在使用了那么多巫术后,也是难以支撑住真气的持续消耗。 “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阎凤拖着满是伤的身子勉强撑了起来,画地为牢看起来很牛【逼】,其实就是一个辅助性的巫术,只有把敌人困在原地的作用,不会对敌人造成二次伤害。但阎凤惊讶的是,虚影不管受到怎样的攻击,自身真气消耗如何的快,都完全没有过放弃杀掉阎凤的念头。 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阎凤自问要是把自己逼上了绝路,也是会“兔子急了咬人”,有时候横起来自己都怕。但大多数时候,他多少都会留一点余地给自,也会留一线生机给对方。可虚影说起来是自己的幻象,可完全就是一台杀人机器。人会困会累会怕死,但机器不会,机器在没有得到停止的命令下,会一直运转下去,直到自身超负荷爆炸。 之前虚影只是想教训一下自己,就已经够让自己担惊受怕了,现在倒好,就是一心一意想杀了他。 这不就是把他往绝路上逼吗? “既然要死,那就一起死好了。”阎凤彻底震怒了,束手待毙不是阎凤的性格,相信任何人,在被逼到绝境的时候,都会不留余地的自我爆发。这世上不爱惜生命的人很少,但真被逼上了绝路,有了同归于尽的想法后,就会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求生,本就是生命最基本最原始也是最强大的本能! 第三十一章虚影 愤怒,在绝望中的愤怒,足可撼动山河,足可撼动天地。阎凤愤怒的看着虚影,虚影如一条饥饿许久的饿狼,一步步挣脱猎人设下的铁夹子,双方的表情变的一模一样,正如他们之间隔着一面镜子,映照出彼此的身影。 整个大厅内,开始结满了一层层的冰霜,也不知从哪里飘下来一片片雪花,雪花是红色的,如同一片片雪花用一滴滴鲜血染成的颜色。阎凤的眼睛瞬间变成了血红色,分不清哪里是眼白,哪里是瞳孔。阎凤完全感觉不到身上已是千疮百孔带来的疼痛,前方出现一道模糊不清的空间阵法,他疯狂的往前面奔去,速度超越了他以为所有的极限。因为速度太快,空间的摩擦力将他的身体摩擦出一道道血痕,本就已是伤痕累累的身体,更是雪上加霜。 只见一道血影飘过,虚影刚挣脱画地为牢的束缚,就被这道血影扑倒在地,一声咆哮,一对对拳头往虚影身上招呼着,没一拳在砸出之前,前方都会出现一道模糊的空间,好似空间在扭曲。 阎凤,在这即将失去理智变成完全疯狂的时刻,他领悟到了雨术的终极奥义——空间加速,成功跨进了巫圣境,在整个秦国,只有一个人是巫圣境,那便是当今秦王的叔叔赵辛,贤君侯赵辛。 这一拳拳如子弹一般砸在虚影身上,就在阎凤成功突破巫圣境的时候,他愤怒的情绪渐渐褪去,而虚影也被砸的血肉模糊。阎凤收住了拳头,他十岁前便是巫王境,这十几年来,直到这一刻,才突破到了巫圣境,这相比其他什么天才中的妖孽,已经是妖孽的不能再妖孽,整个中原大陆,号称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齐国的公子姜毅来说,那是快的如同做火箭。而且阎凤和公子姜毅不同,姜毅是齐国的公子,整个齐国王室的资源供他所用,而阎凤仅仅是靠自我修炼,什么天材地宝,灵丹妙药对他来说根本无福享用。 可是对于阎凤来说,这还远远不够,那个人,那个杀死他义父的人,比他现在还强的太多太多。 “你再打一拳,你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虚影好像还没死,事实上,那本来就是幻象,死不死的,倒也没什么特殊的关系。如果这是一场游戏的话,阎凤真想把这个游戏的设定者骂个体无完肤。 阎凤冷哼一声,松开虚影,天上,还下着血雪,而四周,已经是空荡荡,黑洞洞,只有周围一米多的距离能视物。 他朝着四周大喊道:“不知是哪位前辈高人在我的身体内部下阵法,用意为何,还请告知。” 没有回答,除了黑漆漆的空间,和正在努力挪动的虚影。虚影拼命往那四方台挪动着,阎凤冷冰冰的看着,雪落在他的头发,肩头,眉梢,他连眼睛都没眨一下。直到看着虚影爬上了四方台,犹如一条落魄的野狼,正在找一个地方安安静静的死去。 他掉入了四方台中的圆形池子内,没有发出任何落水的声音。 “哐当!”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声音,四周突然就变的一片漆黑。没有光,没有声音,只听得到阎凤自己的呼吸声和心跳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阎凤满身的伤痕渐渐治愈,这种治愈的过程他自己都能感受到,是的,就跟之前被那场奇怪的雨淋了以后伤害痊愈后一样。 很痒,有一点点疼,就好像身处在棉花堆里,很舒服,很自在。 突然,眼前出现了亮光,而亮光的方向,是那处四方台。四方台内映照出一个虚影,是一个成年人的影子,但从身材和轮廓看起来,那个人不是他。 虚影方向传来声音:“你战胜了欲望,却没有杀死欲望,这很好,人有善也有恶,极恶者有善良的时候,极善者也有恶的一面。” 阎凤虽然有些诧异,但肯定是猜到背后有人搞鬼:“你是谁?又为什么在我的身体里搞这么些东西。” 不管是谁,在身体里发现了莫名奇妙的东西,心都不会太舒服。 虚影说:“准确的说,这里不是你的身体内,而是你的心境内,所谓一花一世界,一叶一乾坤。普通人的心境,也就是所谓的梦境,在清醒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有自己和自己对话的行为,而在梦里,这种行为将会扩大化,具体化,这就是梦境。但巫师,境界越高,心境也就越稳定,越清晰。” “你是我做梦做到的?”阎凤冷笑一声,所以这算什么? “额。”虚影沉默了一阵,说,“如果你要这么理解也没错,如今你已是巫圣境,在外面的花花世界,你已是最高境界的绝顶强者,理论上来说,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在你的心境中,也就是在这里,有着你绝对理解不了的强大阵法,你可以用你的境界,换取这个阵法的启动。当然,选择权在你。” 阎凤皱了皱眉头,是啊,巫圣境,已经是中原大陆最顶尖的存在,二十岁,就已经有这种境界,去哪里都可以横着走。之前阎凤的境界是巫王境,但对付同样境界的巫师依旧不够看,原因是因为他是雨属性,雨属性论群体输出是最强的,也就是说,在巫王境以下,只要强者数量不多,他可以瞬间秒杀数百个巫师境,甚至七八个大巫境的巫师。但同样对付巫王境的就惨了,除了防御能力还能拿得出手,反击能力就差得远了。 但巫圣境,可以完全碾压十个以内的巫王境巫师。 阎凤犯愁了,放弃,这境界还可以放弃的? 阎凤道:“这又不是游戏,境界还能说放弃就放弃的?” 虚影道:“当然,你只是在心境中突破的境界,而你的身体还没有接受到这股力量的存在,此时此刻,理论上来说,你的阴魂和阳魄是分离的。但当你走出这道门,你巫圣境的力量就会灌输到身体中,成为一位真正的巫圣境巫师。而如果你此时放弃这股力量,把这股力量留在这座宝塔之内,就可以修复这个阵法。” 阎凤吃惊道:“这里,居然是一座塔!” “哦豁,说漏了。”虚影忽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你就别问那么多了,赶快选择吧,此时你的身体已是遍体鳞伤,怕是撑不了多久了。要是你的阳魄死了的话,我可不负责任。” 阎凤愣住,还以为只要灵魂修复了,那身体就能修复,原来还是要走出这道大门。也就是说,这个地方,虽然是在他的身体内,但是与他的身体隔绝的。制造小世界,这种手段只有巫神境才能办到。 有一位巫神境的巫师,在他身体里留下一场造化,而这场造化只有通过了这次的考验才能被激活。 他应该可以这么理解吧。 “我——我选择!”阎凤还没有说完,那个虚影就接过了话。 “我可要小心提醒你,你的选择,只有一次,而且,你要是选择带着境界走出这道大门,那么你终其一生的境界,将止步于巫圣境。” 虚影的话震撼到阎凤,巫圣境虽说已是天下无敌,可现在是火器时代,尖端科技已经能对阎凤造成威胁,巫圣境只是理论上的无敌:“一生,将止步于巫圣境,那么,你是谁?凭什么要我选择?” 第三十二章噩梦 阎凤只感觉自己这一生是被摆布着的,而且,虚影的话有意无意的引导着阎凤做出放弃境界的选择。阎凤又不是傻子,到嘴的鸭子还能飞咯? “额!”虚影说,“你别管我是谁,你要实在想不通的话,就当我是这阵法的守护者就好了。赶快做出选择吧,我怕你真死了,冥界的人不会放过你的。哎哟,糟糕,又说漏嘴了。” “额!”阎凤也不知道他是真说露嘴还是故意透漏的,但冥界和他确实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的义父,就是被冥界的人给杀了的。冥界的人为什么要杀他义父,为什么会放过他,如果当时那个人在杀了他义父以后直接顺手把他杀了,斩草除根,岂不少了很多麻烦? 阎凤猜测,那个人,是冥界的鬼差。而且在冥界鬼差中级别还不低。 阎凤道:“我选——” 可是虚影生怕他舍不得放弃境界,继续说道:“巫神境之上,还有更高级别的修炼方法,你只有足够强,才能知道一切,做到一切,改变一切。” 威逼利诱,这就是威逼利诱。 阎凤心动了,巫神境之上,既然还有更高级别的修炼方法,神难道不是最强的吗?阎凤在做最后的挣扎:“这座阵法开启后,我有什么好处?” 虚影道:“好处多多,敬请期待。” “额!” 最终,阎凤放弃了巫圣境的力量,在巫圣境的力量走出身体之后,他能感觉到一种失重感和失落感。 他又回到了现实当中,醒了过来,他揉了揉眼睛,真不敢相信,沙发居然已经被砸了个西帕烂。门外,响起了敲门声。被抽离的力量的阎凤觉得整个人都软到不行,更可气的是,牺牲那么大,那阵法启动后是什么样子,那座“宝塔”是什么样子,他都没有看见。 阎凤打开了门,是物业的。 “你楼下的邻居举报你拆墙,楼下人家正吃饭,你去看看,都是灰,连灯都砸在了桌子上,把人家一家老小给吓的。”物业的在解释的时候,一直往里看,看看这房子给拆成什么样子了。 阎凤尴尬的抓了抓脑袋,说:“你看,你们误会了不是,刚我在抓耗子,这倒霉耗子,就是抓不到,你看,我把沙发都拆了都抓不到。不信你们进去看,其他的真没拆。” 物业往里探头,确实,除了沙发烂糟糟的,其他的都没有破碎,就是沙发附近的地步都碎了。物业“哦”了一声,说道:“还请你小声一点,别让我们太难做。” “是,是,欢迎下次再来。”阎凤打着哈哈,他可不希望下次再来了。沙发破成这样,估计是在梦里打虚影的时候给弄的,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真不容易啊。 沙发坏了,当然要去重新买沙发,不然他可不想睡地板。 家具市场人不多,像阎凤这种消费级别的,也逛不起那些大牌子,只能在地摊货里逛逛,几百块钱买个将就着用。便宜的沙发没多少好看的款式,阎凤买东西好不好看在其次,关键是质量,要是睡着睡着沙发脚断了,那就尴尬了。 此时,阎凤的电话响了,刚开始还以为是冷天渔打的,这死胖子估计这阵子交皇粮要交成软脚虾。他拿出手机一看,却是赵佳媚打来的,一接通就是劈头盖脸一通骂:“你还想不想干了,请假请了半个多月,你不知道店里忙啊。” “额!”阎凤被骂的那是毫无还口之力,“知道了知道了,明天就过去。” 挂断电话后,还没把电话捂热乎,电话又响了,阎凤心里那叫一个火啊,逼急了,他还真不想干了。 “王娴!”阎凤愣住了,打电话来的,居然是王娴,这位可是稀客了。之前关系还挺暧昧,后来陪冷天渔去老家就没怎么联系,又前前后后遇到这么多事,差点就把她给忘了。 电话那头声音很热气也很妩媚:“怎么了,小弟弟,这么久没和我联系了。” “这不忙嘛。”阎凤倒真没敷衍她,这段时间确实忙的焦头烂额,而且鬼城那鬼地方,别说信号了,连电都没有。 王娴嬉笑了两声,问道:“那你现在在干嘛呢?” 阎凤回答:“我沙发坏了,在家具市场买沙发。” 王娴说:“那里的沙发不好,还得去某某家具城,那里的才好。” 呵呵!女人! 阎凤要是有那闲钱,直接就搬出去了,还用得着睡沙发? 阎凤说:“不了,这里的就挺好。” “哦,我还有事,那挂了哦。”王娴说话挺温柔的,但依旧掩饰不了语气中的鄙夷。 阎凤皱了皱眉头,差点把王娴拉成黑名单,一想想她那对大胸,又忍住了。 在某高级宾馆内,王娴那对大胸,正被某双手抚摸着,她后面传来一个充满了磁性的男人的声音:“小妖精,你在跟谁聊呢?” 王娴笑了笑,说道:“跟一个以前公司的同事。” 她转过了身,手挽在那个男人的脖子上,在他耳边轻语道:“怎么了,吃醋了?” 男人瘦高的个子,五官很精致,谈吐之间总是眯起眼睛:“你是我的小妖精,我可不想被别人套了去。” 王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说道:“不会的,只要你对我好,一辈子对我好。” 男人邪魅的笑了笑,道:“当然,一辈子都会对你好,一辈子,太短了。” 阎凤买了沙发,花了几十块钱让人家师傅送到家里,又把原来的烂沙发给抬走。阎凤才安安稳稳的躺在沙发上,准备睡一个回笼觉。在睡梦中,进入那个阵法空间里是很消耗精力的,严格意义上来说,那不是在休息,而是灵魂或者说意识进入了那里。想想,白天身体在消耗,晚上灵魂在消耗,整个就是白加黑,时间长了谁都熬不住。 在睡梦中,他梦见了烟尘滚滚,马蹄践踏,一列列骑兵犹如割草般杀掉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方士兵战斗力极强,而另外一方,却渐渐陷入混乱,最终投降。一位身穿银色盔甲的将军,满目杀意,从军队中走了出来,他犹如这个世界的主宰,手握万千性命,言语间便可将人间变成炼狱。 阎凤脑袋还是有些清醒的,这一幕幕好像看电影一样重现,他就像一个旁观者。 而在中原大陆,只有王族才有资格穿戴银色的盔甲,一名士兵从前方跑来,单膝跪下,抱拳道:“禀侯爷,赵国残余已悉数投降,约四十万,请侯爷定夺。” 银色盔甲的侯爷一双剑眉微皱,走入了后方一辆马车旁,毕恭毕敬的弯腰行礼:“王,赵军已降。” “好,很好。”马车的帘子掀开,从中走出一位年纪三十多岁,身材魁梧,浑身散发着阵阵威严,尽管是做梦,阎凤也能感觉到他的境界至少都是巫圣境以上,甚至是巫神境。而他所穿的盔甲,是——黄金铠甲。 在阎凤的认知中,好像没有人穿过黄金铠甲,不是说有多昂贵,而是没有那个资格。 此人深深吸了口气,仿佛很享受这种胜利的喜悦,仿佛天下,已尽在掌握:“黄河之水,三千年一清,黄河水清,圣人出,荡平四海,统一中原。就让这四十万降卒,成为我征服天下的垫脚石吧。” 一将功成万骨枯! “是!”侯爷微微抱拳,走入前方,下令,“杀!” 瞬间,胜利这一方的将士毫不犹豫的摆开阵势,形成一个巨大的圆圈,手捏法诀,将降军团团围住,哪怕降军哭天抢地的谩骂哭喊,他们罔若未闻。下一刻,天崩地裂,降军脚下的泥土土崩瓦解,出现一个巨大的坑,将他们一个个活埋。哪怕有些许人往上攀爬,也被一支支锋利的长枪直接戳死。 圣人无情,视苍生为刍狗。 第三十三章突如其来 见到这可怕的一幕,阎凤心知是在做梦,已经震撼到全身颤抖,口中默默的念叨着:“不要,不要。” 而在身穿黄金盔甲的男子冷冷的笑了笑,视线忽然看像阎凤这一边,磅礴的力量瞬间犹如泰山压顶,吓的阎凤醒了过来,坐在沙发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胃里一阵翻腾。 等他稍微好一些,窗外吹进一阵冷风,掏出手机一看,已经是早上七点多钟。 “想不到睡了这么久。”阎凤梳理了下心情,走到卫生间洗涑,打理清楚后,就去上班了。 时隔半个多月,酒楼的生意还是那么好,只有木子花一个人炒菜还能干得出来,不得不说他真是个很牛的人。 “辛苦了。”阎凤尴尬的笑了笑,满怀歉意。 木子花摆了摆手,脸色苍白,这得压榨成什么样子,才能虚成这样:“没事,我挺得住。” 阎凤点了点头,赵佳媚可真没良心,都这样了也不知道重新再请个人。 酒楼的生意一如既往,阎凤的生活又陷入了那种单调乏味的生活。 可是,就在这一天,被打破了。 这一天,是一个很平常的一天,要说不平常,也就是来了一个客人,一个老头,拄着拐杖,脸上的皮都皱在一块儿了,走三步,就咳两声,随时一副要挂掉的样子。他自己坐一张桌子,就算是客人再多,也不太愿意和他拼桌。 在他旁边一桌子客人喝的高了,说话声音特别的大,其中一个光子梆子,肩膀和后背都是纹身的壮汉起身去付账,随时在桌子上拿出一支牙签,挑着牙缝就往收银台走去,把兜里的钱包掏了出来,一副很拽的样子,说道:“多少钱?” 赵佳媚依旧保持这做生意的那副笑脸:“一千八百三十一,给您抹个零,一千八百三。” “什么?”壮汉原本还醉醺醺的样子,立刻就清醒了,“这么难吃的饭菜,也收那么贵。” 赵佳媚心里一沉,这不会是想吃霸王餐的吧,可开门做生意,总是要保持一副笑脸的:“您对我们的评价我们会多加改进,可我们都是小本生意,而且菜钱本身不贵,你们喝了那么多酒,我们也是做生意的。”心里却想着,记住这个人,以后来了直接说没桌子。 壮汉不耐烦的说:“再给哥优惠点,八百。你这东西这么难吃,服务又差,地方跟个收破烂似的,来你这里是给足了你面子。” 赵佳媚的眼睛都瞪大了,八百?这哥们可真有意思:“小本生意,您要这么说,我们可就做不了声音了,要不,再便宜你十块?” “啪!”壮汉一下子把钱包拍在收银台上,怒道:“怎么的,哥几个吃不起是不是?别说你这种破地方,大酒店咱都逛腻了,我告诉你,客人就是神,神你知道不?告诉你,老子叫你脱光了在这里跑,你都得脱,怎么,客人就是神,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赵佳媚的忍耐到了极限:“这位客人,你再瞎胡闹,我可要报案了。” “嗨。”壮汉一副流氓样,揪着赵佳媚的衣领,用手指戳着赵佳媚的额头,“我告诉你,就你这样的,得罪了我,你没好果子吃,神你都敢得罪,不要命了。” 赵佳媚是又委屈又气,可她确实是个弱女子,平常横也就对员工横。她把头扭向了其他的员工,希望他们出来帮自己,可平常她太刻薄,谁也不愿意,就站旁边看着。听到声音从后厨出来的阎凤和木子花,阎凤想上去帮忙,被木子花拦着,阎凤不是很理解,木子花在阎凤耳边说道:“吓吓她也好,真动手了咱再上去,省得她整天自以为是。” 阎凤坏笑道:“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两人相视一笑,都闷着,看好戏。 那些客人也看着,这种流氓地痞,还真不要去惹,不关自己的事儿,犯不着。 可是,就在此时,那个大家都很讨厌,躲着的老头,却站了起来,手拄着拐杖,一副随时都要倒下的样子,来到壮汉身边,一副沙哑而苍老的声音:“年轻人,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说话,不能这么冲。” 壮汉扭头瞅了老头一眼,松开揪着赵佳媚的手,把手指戳着老头的脑袋,口水都喷在老头脸上了:“怎么,老不死的,你想出头?别看老子不打你,是怕把你打死了。”和壮汉一桌的,看壮汉越闹越大,有的怕惹事,已经偷偷溜了,有的起来劝他:“行了,要不这顿我请。” 壮汉一巴掌把上来劝的朋友扇倒在地:“怎么的,你也看不起我?你再多说半句,我连你一块打。” 那朋友倒也还算理智,从地上爬起来后,走到赵佳媚的身边,掏出钱,一副息事宁人的样子:“老板娘,对不起啊,我这哥们刚和老婆离婚,心里气儿大,别介意。” 壮汉一听朋友接他短,又指着朋友骂道:“你个狗【日】的,揭老子伤疤是不是,信不信老子弄死你。” 朋友把钱付了,摇头叹息的走了出去,不再理他。壮汉好像也清醒了一些,见朋友都走了,没了底气,也想走,可面子上下不来,指着赵佳媚道:“要不是老子今天心情好,今天就一把火把你这里烧了。” 赵佳媚脸都吓绿了,她把求助的目光望向木子花和阎凤。他们当然是不会放任这酒鬼这么干的,但也不想这么便宜了赵佳媚,两人同时把头扭了过去,面对面闲聊着。 “你吃了没?” “没有,你呢?” “我也没有。” 赵佳媚那叫一个气啊,她气的眼睛都胀红了。 “下次可没那么便宜了。”壮汉撒完酒疯就想走,可被老头用拐杖留着。 壮汉吐了口唾沫在老头脸上:“你个老不死的,是不是真不想活了。” 老头把脸上的唾沫擦了擦,这老头倒是挺有意思的,都老成这样了,还能够伸张正义。这让阎凤的心里挺羞愧的。 “你辱我,我无所谓,你辱神,便是大不敬。我老人家心软,再给你一次机会,向天起誓,不再侮辱天地神灵,我便饶你一条性命。”老头疯言疯语的说着,众人都为老头捏一把汗。 壮汉刚消下去的气又被提了起来,一把推向老头:“我就是辱了,你想怎的,啊,我是消费者,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难道我不是神?” 这个神字话音未落,就被老头的拐杖把喉咙给捅破了。拐杖的另外一端戳破了壮汉的后颈,血从后颈喷涌而出,壮汉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看着老头,全身发抖,嘴几次想动都动不了,喉咙咽气的咽不下去,喉结上下浮动,敲打着贯穿而过的拐杖。顿时,整个酒楼乱成了一锅。 “杀人了,死人了。” “哎哟,这老头,好犀利啊。” 阎凤被惊的哑口无言,赵佳媚更是吓的脸都绿了。 老头把拐杖抽了出来,义正言辞的说道:“神圣不可辱,辱者,杀无赦。” 他把头看向了阎凤,说道:“你就是阎凤?” 阎凤的心沉了下去,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看着老头,如此,四目相对,纵然身边已乱成了一锅粥,都仿佛入不了他们的眼。 第三十四章公会长老 神,相传很久很久以前,主宰着整个中原大陆,但就在近万年之前,所有神离开了这片土地。因此,之后的年代被称之为被神抛弃的年代。中原大陆没有了神的信仰,但也有一些人,相信总有一天,神会重新降临这片土地。 而他,这个看起来半死不活的老头,就是其中之一。 老头身上的真气波动,和阎凤的境界一样,都是巫王境,之前阎凤相信,自己已经是巫王境巅峰中最强的存在,大巫境下无敌。但所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眼前这个老头,确实比他强的太多太多了。若不是这个老头太执着的话,估计已经看破世俗,晋升巫圣境了。 阎凤嘴角轻轻一扬,冷冷一笑,道:“是的,我是阎凤。” 此时,店里的客人,包括其他店员,都跑的一干二净,现在店里就剩下四个人和一个死人。 愁眉不展的木子花,如临大敌的阎凤,绝望沮丧的赵佳媚,不速之客老头,还有一个喝醉了撒酒疯把自己命都搞没了的壮汉。 老头点了点头,说:“不错不错,果然是少年英雄,可惜啊可惜——” 阎凤道:“可惜什么?” 老头道:“可惜你就要死了。” 这老头,莫不是疯子,居然把杀人说的如同吃饭一样简单容易。但阎凤相信,这个老头绝对不是一个疯老头,如果那个半步巫圣境巫师会是疯子的话,那恐怕没有一家精神病院愿意收容。 阎凤皱眉道:“你为什么要杀我?” 老头道:“因为你不识抬举,不识时务的人,很难生存在接下来的益州。” 阎凤奇怪道:“接下来的益州怎么了?” 老头反问道:“你不知道?” 阎凤摇头道:“不知道。” 老头道:“果然不识时务,不识抬举。” “额!”阎凤无语,现在店里死了一个人,就算众目睽睽之下知道是老头杀的,店里的生意估计也会一落千丈,而且其他员工是不会再愿意留下来工作了。只是他很奇怪,面对如此强悍的敌人,木子花为什么不走。赵佳媚不走还情有可原,木子花没溜就太不和逻辑了。 老头把目光转向了木子花,先是一惊,随后漠然的点了点头,更奇怪的是,木子花居然也附和的点了点头。 “我先走了。”木子花对阎凤说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不敢对你怎么样的,至少,短时间内,他总会卖我一个面子。” “可是——”阎凤很惊讶,为什么这老头要卖他面子?没感觉木子花的面子很值钱啊。 木子花离开了店里,老头朝木子花的背后深深鞠了一躬。转头向老板娘赵佳媚表示歉意:“很抱歉,益州驱邪师公会将由总公会直接管辖,请你交出公会令,你的损失我们会补偿,你想要多少,尽管开口。” 赵佳媚明白了,眼前这个老头,是秦国总公会的,这次来,恐怕目的就是来收回益州驱邪师公会。赵佳媚皱了皱眉头,道:“我要多少都可以?” 老头点了点头:“是的。” “十个亿。”赵佳媚想着,这破地段,估计也就值个几百万,开价这么高,应该会知难而退。之前杨跃给出一千万让赵佳媚退出益州公会,交出公会令,赵佳媚如果是为了钱的话,以她的姿色,随便找个身家几个亿的老头享受清福不是难事。但是她不会这么做,她要为她死去的丈夫宋亦文守住他最后的梦想。 老头眉头都没皱一下的说道:“好,一言为定。” 赵佳媚懵了,她没有想到,驱邪师总公会会这么有钱,随便就能扔出十个亿。而阎凤也从这里看出,总公会想要名正言顺的进入益州,就必须先得到赵佳媚的点头同意,并且交出公会令。对于驱邪师公会来说,只要是在益州境内,十个亿能盖出千亩豪宅,但那不是名正言顺的。名不正言不顺,就会被其他七州的驱邪师公会嘲笑,总公会已经是名存实亡了,其他七州若不是都打着小算盘,估计早就把总公会取而代之了。 阎凤看了看赵佳媚,赵佳媚整个人颓废的坐在椅子上,他知道,赵佳媚需要的不是钱,而是名分,不是她的名分,而是宋亦文的名分。 她想要为宋亦文讨个名分。 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先礼后兵都是这些所谓的名门正派人士惯用的伎俩,赵佳媚如果不同意,正如杨跃所说,总公会一定会用强,届时,赵佳媚,阎凤和冷天渔,都会受到池鱼之殃。 阎凤叹了口气,道:“鬼王血痕,已经死了。” 赵佳媚动容了,杀死他丈夫的凶手,时隔三年,终于死了?赵佳媚看着阎凤,眼眸闪动。阎凤实在不忍心,赵佳媚付出了这么多心血,最后落得个凄惨的下场,就让她死了这条心,安安稳稳的的过完下半辈子。要是她愿意,找个男人生个孩子,也能过完整的一生。 可是—— 赵佳媚反悔道:“不,我要为亡夫争取一个名分。” 老头的脸色不太好看,原本就病怏怏的脸上,出现了死灰色:“好,我就给宋亦文追加一个公会长老的名分。” 想不到,老头为了益州公会,居然能做出这样的让步。 赵佳媚道:“不,我要代亡夫,坐镇益州公会。” 老头脸色铁青,道:“这样你会死的很难看。” 老头释放真气,真气喷涌而出,形成了实质性。以气化形,这一手,连自认为是天才的阎凤都做不到。一道真气冲击而去,赵佳媚只是个普通人,被这么一道凌厉的气冲击到,必死无疑。 阎凤手一摆,在赵佳媚周围建立起一道空间保护阵,带着警告语气说道:“老先生,既然老板娘不愿意,还是请回吧。” 老头楞了一下,他想不到阎凤的手段比自己想象的要高明许多,老头杀心大起,此时,鸣笛声响起,刑狱司的人来了。刑狱司前前后后来了十几辆车,卫伟潇潇洒洒的走了进来,身边十几名捕快手持重型武器冲了进来,枪口直指老头。卫伟脸色很不好看,但言语上还是很恭敬的:“阁下可是驱邪师总公会四大长老之一的戚云路戚长老?” 老头转过头去,抬头望了一眼,说道:“哦,是官府的人,这是我们的家事,你们也要管吗?” 卫伟当然不想管驱邪师内部的事,那就是个马蜂窝,谁捅谁倒霉。卫伟看着地上的尸体,说道:“你们驱邪师内部的事,我们当然不想管,可是,你在益州地界杀了人,我们就必须管了,大秦国法,恐怕难以容得了阁下。” 老头道:“他亵渎神灵,就该死了,若是阁下也亵渎神灵,我也照杀不误。” “你——”卫伟被气的牙痒痒,老头威望啊,卫伟一直都是趾高气扬的,居然被老头说的连话都不敢回。驱邪师公会在秦国九州都有分布,而且势力庞大,这也就是为什么十年前巫师剿杀令出台时,驱邪师能够安然无恙的撤出的原因之一。别看他们平常你服我,我不服你,谁要敢惹他们,那就倒霉了。 正当骑虎难下时,卫伟的电话响了,卫伟接通,连连点头,又把电话递给了戚云路:“戚长老,府台大人想要亲自和你通话。” “哦?”戚云路把电话接了过来,“喂,啊,是啊,是我老头子,你大声点,我耳朵背,什么?可以,时间?” 他把头看向了阎凤,赵佳媚主不了事,要想动益州公会,还是要看阎凤这边。戚云路道:“你给个时间吧。” 第三十五章秘密 时间,什么时间? 阎凤奇怪道:“你什么意思?” 戚云路道:“当然是给我答复的时间,要么我杀了你们,要么交出公会,带着十个亿。” 阎凤看了眼赵佳媚,赵佳媚目前很难以接受,但相信慢慢劝说,她会慢慢接受的。阎凤想了想,道:“半个月。” 戚云路点了点头,对着电话那边,说:“七天。” 阎凤的心沉了下去,虽然很不爽,但没办法啊,自己打不过他啊。 只见戚云路把电话又递给了卫伟,卫伟又和电话里的人说了几句,挂断以后,挥手说道:“收尸。”说完,就往门外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还不望看了眼阎凤,有种说不清的怪异。刑狱司的捕快将尸体抬了出去,抬到车上带走了。 戚云路拐杖往地上一戳,立刻被戳了个三十公分深的小洞,对着阎凤说道:“今天是第一天。” 说完,就一瘸一拐的往外走。 厉害啊,阎凤都不禁乍舌,背景强大,连官府都不敢惹。 阎凤叹了口气,走过去想安慰赵佳媚几句,可是,赵佳媚却一巴掌打在阎凤脸上,指着阎凤的鼻子:“滚,你给我滚。” 阎凤耸了耸肩,真是好心没好报:“那行,你——” “滚。”赵佳媚又怒吼一声,阎凤搞的很尴尬,原则上来说,阎凤并不欠赵佳媚的,有些恩情,该还的也还的差不多了。只是她一个弱女子,又是宋亦文的遗孀,总不能就这么看着她被总公会欺负吧。 回到家以后,冷天渔也刚巧回来,看冷天渔的模样,这几天被榨的快干了,满脸虚汗,眼皮耸拉,走路都快走不动了。他不好意思的指了指茶几上的一个袋子,说道:“刚在楼下买的,麻辣小龙虾,快趁热吃。” 阎凤实在是没有胃口,把今天的事大概说了一遍:“看来,益州驱邪师公会,将会不复存在了啊。” 冷天渔也是神色凝重,说道:“你觉得老板娘会怎么做?” 阎凤看着小龙虾,还是剥开吃了一个,说道:“她不会同意的,给多少钱她都不会同意,她一定会拼命,哪怕是她死了。” 冷天渔叹气道:“有那么多钱,干什么都可以了,何必想不开。” 阎凤吮了下手指,说道:“不是什么事情都能和钱挂钩的,这一点,你比我深有体会吧。” “嗨,也是。”冷天渔作为渔业大王的儿子,还不是为了所谓的自由和爱情,钱都不要了,请客都只能请吃小龙虾。 此时,严雪山开门走了出来,看着茶几上的小龙虾,也是蹲下剥了起来:“戚云路,这个人很有名,秦国驱邪师四大长老里实力最强的一个,据说是巫王境,但一只脚已经跨进了巫圣境,行为古板,据说整个秦国的驱邪师公会,全靠他压阵。不过呢,都一百多岁的老头了,也活不了多久了,可以说,其他分公会都在等着老头死,老头一死,驱邪师总公会就要改天换日了。” 阎凤奇怪道:“二师兄,你怎么知道这些?” 严雪山倒也不遮掩,说道:“我在赵国驱邪师公会干过几年,他的风【骚】事迹,听的耳朵都麻了。” 阎凤想象得出,看他出手的方式,也一定有不少故事。 阎凤道:“你是赵国哪里人?” 虽然师兄弟认识这么久,这些隐秘的话题还没问过,大家都有各自的秘密,不好戳破。严雪山倒也没想遮掩,说道:“齐云州,羽城。” “赵国齐云州,羽城,是唯一一个赵国境内与蓉城接壤的城市,蓉城,俗称,暴乱之地。”冷天渔迅速打开搜索,要不怎么说网络方便,只要有网络,瞬间变成知识小霸王。 严雪山尴尬的笑了笑,没有多说话。 阎凤撇了冷天渔一眼,随后满怀歉意的对严雪山说道:“不好意思啊,二师兄,这胖子,就是有那么一点口没遮拦。” 严雪山摆了摆手,道:“嗨,没事儿。” 严雪山不太愿意提及从前的事,估计也和他的家有很大关系,暴乱之地,可不是就在那片地方,周围许多城市都会受到牵连。蓉城地处秦国益州境内,鹏城离的远,不是很感觉出来,周围的几个城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点动乱,特别是羽城,据说,羽城和蓉城都属于三不管地带,在那里,杀人都不需要理由。 看严雪山的表情,他的童年一定不会太幸福。 每个人都多多少少会有一定不愿回首的记忆,若是这段记忆是在童年,那这个人,无疑是个可怜人。可是,谁又不是个可怜人?阎凤呢?无父无母,自小跟随义父长大,可是义父却是被仇家所杀,他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活到了今天,谁又有多容易? 秦赵两国边境的百姓,大多朝不保夕,近几百年来虽然少有战事,但骚扰肯定是避免不了的。而王室之内,两国王室早就想兴兵,只是大局势下,两国的国力不在似从前,他们要打起来,其他国家可是会趁虚而入的。所以,纵然是心痒痒,也只有按耐。 严雪山也不想把这种悲伤的事情太深化,于是话锋一转,回归正题:“怎么,你们和他结怨了?” 阎凤道:“暂时还没有。” 严雪山点了点头,道:“那就好,和他结怨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只要稍微有些常识的巫师都知道,秦国境界最高的是贤君侯赵辛,巫圣境巅峰,但在他之下,就是这个戚云路。” 中原大陆自从神离开后,境界最高的就是巫圣境,而大多数国家也只有一位巫圣境的巫师,而巫圣境之下,就是巫王境,巫王境不说别的,就在秦赵两国,最强的,就是这位驱邪师公会长老戚云路。而这位戚云路,特别护短,也很爱面子。 “而杨跃,就是戚云路的外孙。”严雪山冒出这么一句,差点把阎凤和冷天渔呛死。 “什么?” 严雪山耸了耸肩,说:“这在驱邪师内部并不是一个秘密,我从赵国驱邪师公会退出后,就一直跟着师父,而师父满门九代也都是驱邪师,所以其中关系复杂,也知道一些小道消息。秦国总公会会长退休后,将由戚云路把持,他让谁当,谁就能当。” 难怪,杨跃很有把握,自己将是下一任驱邪师公会会长,至于是不是戚云路捧起来的傀儡,那就很难说了,那就要看戚云路对这位外孙究竟有多疼了。 就当时杨跃的表情,也还是在担忧这个问题,所以杨跃想要培养自己的势力,也算是为自己留条后路。 阎凤摇了摇头,说:“不对啊,我听说杨跃是孤儿,他不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吗?” 严雪山诡异的笑了笑,道:“这就是手段了,个中的原由我就不讲给你听了,你能不能想通对接下来的局势都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因为戚云路一但决定强硬的介入益州驱邪师公会,就证明秦国驱邪师总公会已是岌岌可危。” 阎凤道:“不至于吧,再怎么说驱邪师公会也是——” 严雪山露出一个阴险的笑容:“你知道当初我为什么要离开赵国的驱邪师公会吗?因为我知道来到一个秘密,各国驱邪师总公会,其实背后都是其本国王室成员支撑,也就是说,秦国的总公会可以在燕州,也可以在益州,也可以在其他地方。秦国,要改天换日了啊。” 第三十六章神降临 阎凤和冷天渔无比震惊,更震惊的应该是阎凤,他对驱邪师多少会有一些感触。因为他的义父和驱邪师之间也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所以当初来到益州时,在成为一名驱邪师之后,也是欣然接受。但他万万没想到,驱邪师公会居然也和王室有关系,因为据他所知,在很久很久以前,驱邪师属于神权,而王室属于王权,两方对立却不干涉。 想不到,神离开中原大陆后,驱邪师的地位也就一落千丈了。 严雪山把最后一只小龙虾吃了以后,还在咀嚼着,忽然想起一句话:“对了,戚云路以前曾经说过一句话轰动一时,他说他要迎接神回归中原大陆。” 阎凤的心抽紧,神?难怪了,戚云路会对神这么憧憬,可是,几千年过去了,有没有那么一回事儿还很难说。难道! 难道不是百鬼朝圣,是百鬼朝神? 有这个可能。 阎凤摸着下巴,专心致志的思考着问题,严雪山以一种很诡异的目光盯了阎凤三秒,就是这三秒,被冷天渔看在了眼里,也让冷天渔怀疑严雪山的用心。 反正肯定是没安什么好心,冷天渔也在想着怎么抓到严雪山的罪证,好让阎凤看清这个人的真面目。 而在鬼城那一边,鬼城里已经没有多少鬼了,没有了鬼王,再加上众鬼反叛,与前任鬼王血痕那有战,玄级鬼死的都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黄、级鬼,根本成不了什么气候,而且经此以后,谁也不相信谁,都躲的远远的各自修炼。益州区域内倒不敢说,反正鹏城区域内是完蛋了,而且鹏城作为州府,大部分的玄级鬼都集中在这里,现在都差不多灰飞烟灭,没有了高级鬼灵的束缚,也不知是好是坏。 而在离鬼城很远很远的那个石楼中,周老头正在修建之前阎凤他们弄坏的石门,巨大的石门属于拉放开关,没有个万把斤的力气是无法独立完成修建的。可周老头,虽然将整块万斤巨石搬动起来很费劲,但也并不是完全搬不动。周老头那佝偻孤单的身影,将整扇石门推起来合上的举动,将在三百米外正朝着石楼而来的一个人吓着了。 这个人,自然也不是普通人,普通人也不会无聊到一个人跑荒郊野地里。他一身白衣如雪,虽已是满头鹤发,却是青年人的模样,皮肤光洁细腻,仿佛岁月不曾在他脸上留下丝毫的沧桑。他缓缓而来,在距离石楼三百米出停顿了吓,又继续往前走着。三百米,本就不远,等到了距离石楼那扇正在往前合上的石门之前,他停了下来,等待着周老头将石门合上,将开启石门的机括关闭。 “你是谁?”周老头早就发现了这个人的存在,作为一为飞尸级别的僵尸,对于人的血液是最敏感的。 这位鹤发童颜的匆匆来客,却环抱着双手,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我是神。” “神?”周老头哈哈大笑几声,神?如果这世界真的有神的话,那岂不是太可笑了?为什么可笑,如果神是善的,为什么在弱小的人在受到欺辱的时候,却不管不顾,如果神是恶的,那么他们又岂能有活下去的机会? 来客没有说话,而是淡淡的看着周老头,那佝偻病态的身躯。 周老头笑的不想笑了,于是道:“你走吧,趁我没有发火之前,我对不会伤害我的人,基本还是比较客气的。” 来客摇了摇头,说:“我既然是神,那就容不得你这样强大的僵尸继续留着。” “什么?”周老头终于将身子完全面对来客,他要好好看看,这位自称为神的家伙,是怎样想把自己消灭的,“我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不要再踏入我的家园,你既然知道我是什么,就应该知道我的厉害。” 不知道为什么,来客居然笑了,很淡然,很冰冷,仿佛他笑与不笑,都与黑夜一样冰冷:“很抱歉,我也不过是受人之托。” 周老头背负着双手,佝偻的身躯似乎压着千斤的重担,若不是他身上环绕着一股股死亡的气息,当真与普通的老头并没有两样:“你是当真要与我为敌了啊。” 来客摇了摇头,淡然道:“不,是要除掉你,中原大陆,不需要巫神境,无论他是人,是妖,是鬼,是怪,还是僵尸。” 周老头散发的死气又浓厚了几分,周围的草地瞬间枯萎,还没有来得及逃走的蚂蚱瞬间变成了灰黑色,永远定格在将要跳跃的动作。周老头道:“那就试试你的本事了。” 周老头冲将而去,一双眼球通红,獠牙暴长,如狼一般,所踏之处,土地变成了焦土,花草失去了生命,浑身围绕的黑气浓郁,若是普通人,光被这股黑气沾染上一点点,都会瞬间死亡。这一拳,足以十万斤之力,可开山崩尸,就算是钢板,也会被洞穿。 可是,在这一拳将要打在来客时,对方只是轻轻的扬起了手,将这一拳接住。周老头感觉就好像打在了水面上,十万斤巨力被瞬间卸掉。 云淡风轻,甚至连衣角都没有被掀起。 周老头愣住了,他惊讶的看着对方,可是对方却毫无表情,无喜无悲。来客只是往前一推,就这么轻轻的一推,就将周老头推出老远,撞击在他刚修建好的石门之上,石门瞬间被撞了个西帕烂。周老头感觉整个身体都在跳动,每一块肌肉,都仿佛在崩裂瓦解。他好不容易将身躯稳定住,恐惧的看着来客:“你——你真的是神?” 来客还站在原地,微微的点了点头:“是的,我从不说谎。” 他并非是不说谎,而是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值得去说谎了。 好客气,周老头敢保证,眼前这个人,比他见过的,听说过的还要强的太多太多,这样强大的人,居然还能如此客气。 周老头怒吼道:“为什么,为什么我们被欺凌,被赶上绝路的时候,没有你,你为什么不拯救我们?” 在他全家都被逼上绝路的时候,在整个世界都陷入战火,人命如草芥的时候,这些神,没有来,没有出现。 来客微微皱眉,抿了抿嘴,说:“因为某位先贤曾经说过,中原大陆不需要神,我们不过是遵照约定,非覆灭之际,不得干涉中原大陆的发展。” “是哪个王八蛋说的,他,他根本不懂——”周老头真的很希望,在那个动荡无情的岁月,真的很希望能有一个人出来为弱者谋一个生机。 来客摇了摇头,说:“是你们不懂,当力量过于悬殊,凡人,就成了蝼蚁,人人都想追求力量的极限,谁来种地,谁来缝衣制鞋?你们可以把我们比做中原大陆力量的平衡者,凡超越巫神境,都不得留下。” 周老头震惊的看着来客,他想拼,他不能就这么没有结果的去死:“我要和你拼了。” 来客漠然道:“我要除你,只需一指,但你若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可以留你。” 第三十七章为什么 条件?来人还真是客气,都已经完全碾压了,还能讲条件? 但周老头想活,他还要留着这条残破的命,来做很多很多事,来留念他死去近三千年的家人,来等待始皇帝赵正,他要向赵正,为全家人,为那些年死在战乱中的人,讨回一个公道。 周老头咬了咬牙,丝毫没有犹豫,他也怕来人反悔:“好,你说?” 来人道:“中原大陆,群雄割据,周而复始,分久必合。若有一天有人将你换你,你需辅佐他,带他去他来的地方。” “你——究竟在说什么?”周老头听的那是一愣一愣的,若不是对方真的强的不像话,他才不愿意在这里听这个人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来人道:“我今天说的话,你且记住,你要的公道,自有天道循环,你应下了,我便饶你,你不应,我便灭你。” 周老头奇怪道:“难道你就不怕我骗你?” 来人摇了摇头,说:“就算你成了金毛吼,我也有杀你之力,不惧。” 周老头瞪大了双眼,金毛吼可以说是僵尸的究极体了,可来人还是有杀他之力,他究竟强到了什么地步,如此强大的人,来到这里,就真的只是为了让他带一个是谁都不知道的人去来的地方? 来人道:“等那个人来了,你只要听命于他就好,若他有德,自有辅助之人,若他无德——你就杀了他。” 周老头被一股强大的气浪拂面而过,太强了,对方只是一个瞪眼的动作,都能将他差点杀死。言下之意,就是让他等一个人,那个人很可能做件了不得的大事,但如果这个人没有这个才德,那么周老头就会成为一把深藏的匕首,杀死那个人。 好现实的社会。 “我不会答应你的,我的命运,不想再受任何人的摆布。”周老头讲全身血脉之力激发,僵尸无血,血脉中却蕴含着极其恐怖的怨恨之力,这数千年来,整个益州的阴气都被他吸的差不多了,这股力量可想而知。周老头脚步轻点,他想拼,尽全力,再为自己拼一回。 来人轻轻摇了摇头,道:“世人多愚昧,却不知接下来要做的事,乃是天命所归,你即能成羽翼,又何必再做挣扎。” 谁都知道,天命难知更难改。可是,无数的岁月中,又有多少英雄豪杰,不是为了改天换命而奔赴,而吸收。 来人身形毫无晃动,一股磅礴的真气如惊涛骇浪般席卷而去,周老头的速度已经超越的声音的速度,可是这速度,在来人的面前,还是犹如乌龟慢爬。僵尸最引以为豪的力量和速度,在他面前,似乎变得不堪一击。 就在周老头已经来到来人的面前,这一击重拳即将打在来人的面门时,来人一手按在周老头的天灵盖上,局势逆转而下,周老头被强硬按到地下,没入泥土之中,下一刻,周老头又被像拎小鸡一样提了起来,可提起来的时候,却已是满身泥土。泥土迅速干枯,浑身密密麻麻布满了符咒,来人按着周老头的天灵盖,嘴中迅速的念叨着咒语,当来人睁开眼睛的时候,周老头已经变成了一塑泥人。 来人道:“以后这天下是什么样子我不关系,我更关系的,是这阳光背后的阴暗,究竟是什么样的啊。” 来人拍了拍衣衫上粘了的泥土,长袖一挥,扬长而去。 而在这鬼城边缘的古老石楼前,却多了一尊佝偻矮小的泥人,面露惊恐,栩栩如生。 满回楼的招牌还在挂着,冷冷清清,没有几个人愿意从这里路过。前几天刚死了人,这家酒楼算是废了。满回楼的意思,便是满意再回头,但生意就是这样,不管你以前做的多好,只要出了人命,就不会再有人愿意跨进这道门。赵佳媚把所有员工都遣散走了,愿意留下来的员工,只有木子花一个人了。 赵佳媚坐在柜台那里,发呆的看着账本。 “我做错了什么吗?”赵佳媚绝望了,她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被如此的【逼】迫。 木子花正坐在柜台前的桌子旁玩着手机,突兀的听见赵佳媚这么说,他的心里也不好受:“不,你没有做错,是——” 是这个时代错了,是这个社会变了? 不,不是,是因为弱小,本来就是一件大错特错的事情。 木子花道:“或许,你应该接受这个条件,这个条件对你来说——” “我发不起你工资了,你还愿意做?”赵佳媚不想去接受这个条件,她有她的执着,她一生最爱的男人,她必须要为他守住这最后的一份基业。 最后的梦想。 木子花楞了一下,如果他是为了钱,那么他也不会留在这里。木子花摇了摇头,见到一个人走了进来。 阎凤! 这个时候,除了阎凤,估计也不会再有人愿意进入这里。 木子花微微笑了笑,他知道,有一些人,也和他一样,是不会离开的。木子花道:“你来了?” 阎凤冷漠的点了点头:“是的,我来了。” 木子花看阎凤的表情不对:“你是来——” 阎凤冷冰冰的说:“我是来劝她的。” 木子花的笑容凝固,他的心,沉到了谷底:“那你就不该来。” 阎凤没有回到木子花的话,而是对还在发呆的赵佳媚说道:“血痕已经死了。” 血痕这两个字,已经成为了赵佳媚每晚都会做到的噩梦,当阎凤把这两个字搬出来的时候,赵佳媚整个人如电击般跳了起来,愕然的看着阎凤:“死了?” 血痕本来就是死人,本来就是鬼魂,阎凤所说的死了,是魂飞魄散了。 阎凤点了点头,道:“我亲眼见到他魂飞魄散,你可以安心了,你可以——” 赵佳媚又坐了下去,在这一刻,她的内心百感交集,是痛苦,是痛快,是怨恨,是惆怅。赵佳媚又抬起了头:“你还愿意留下来?” 阎凤摇了摇头:“益州公会,没有必要再继续维持了。” 听到阎凤这些一说,赵佳媚怒吼道:“你住口,你住口,我不要听。”说着,她放声大哭,遇到这样的事,别说的女人,就算是男人,也会黯然神伤吧。 可是阎凤好像很不识趣,依旧说道:“益州公会,维持的太辛苦,它不像酒楼,只要一点点资金,一点点人脉,就可以做的红红火火。它需要更多的人,强大的人,来震慑整个益州,甚至是衙门。” 自从诸神离开中原大陆,神权就一直都压不过王权,处处受到限制,驱邪师是神权遗留下来的唯一产物,可是,比驱邪师更强大的存在太多太多,各大宗门,各大世家,军队,绿林,六扇门,哪一个拉出来,都能与驱邪师抗衡。 阎凤道:“宋大哥可以瞑目了。” 赵佳媚指着阎凤,歇斯底里道:“住口,你不配提他,当年,你们两人出去,只有你活着回来,为什么,你明明比他要弱,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你?” 赵佳媚多想当初死的是阎凤,而不是她的丈夫宋亦文,一个没有男人的女人有多难?她凭一个普通人,艰难的把益州公会维持下去。 阎凤看着赵佳媚,对赵佳媚怨恨的目光,毫不避讳:“因为在我面前,他如同蝼蚁。” 第三十八章妥协 赵佳媚愣住,她惊讶的看着阎凤,这还是她所认识的阎凤吗?那个瞎混混日子,随便接点几百块的小任务,在她面前畏畏缩缩的人。 “你,你说什么?”赵佳媚以为自己听错了,对于巫师的境界,她还是有一点了解的。巫徒境,巫师境,大巫境,巫王境,巫圣境,巫神境六大境界。但她终究是平凡人,不知道每个境界意味着什么,究竟有多强的力量。 阎凤冷冰冰的说:“我之所以一直为你维持益州公会,并不是因为宋大哥保护了我,他太弱了,却还指着的想要干出一番大事业,呵呵,真是笑话。我之所以还一直听你的,不过是因为当初我有能力救他的命,却没有出手。” 赵佳媚惊恐的看着阎凤,认识他三年,仿佛第一天认识他一样:“你——可以滚了。” 阎凤心里憋着一团火,怒吼道:“益州公会,就是一个笑话,从十年前所有巫师离开益州的那一刻,就已经是个笑话了。” 赵佳媚如雷暴击,她又何尝不知道,她又何尝不辛苦。 木子花放下了手机,叹了口气,道:“我一直都把你当朋友,不是因为你的境界,不是因为你的实力,而是因为,我觉得你这个人还挺讲义气。直到今天,我觉得我错了。” 阎凤冷笑一声,道:“你终于不装了吗?你是大巫境吧。” 赵佳媚吃惊的看着木子花,在这一刻她才明白,最傻的那个人,是她。 木子花道:“是,我是比你弱,当初我还认真的以为你最多只是巫师境,还天真的想要去救你。” 阎凤一直都怀疑,当初在街上和午夜屠夫正面对抗时突然出现的人,就是木子花,那种体型,会在那个时候出现,也只有木子花了。阎凤耸了耸肩,说:“我不想解释太多,我打不过戚云路,这是事实。” 心有余而力不足,被人骑在头上拉屎以为阎凤心里就好过?不,此时阎凤的心既愤怒又自责,抛开对宋亦文的恩情,三年来,他亲眼见证了赵佳媚为了守住益州公会做出的努力,三年的相处,赵佳媚再怎么尖酸刻薄,有时候对他们也是不错的。 阎凤看着木子花,木子花之所以还留下来,也有一部分是因为对这家店的感情吧。 木子花嘴角抿了抿,苦笑一声,道:“我也打不过。” “但是——”阎凤一本正经的盯着赵佳媚,赵佳媚已经是没有方向的苍蝇,阎凤道:“若你放弃,我会拼命护你周全,满回楼还会在益州地界重新开张。” 木子花惊讶的看着阎凤,他原本以为阎凤会弃之不顾,仔细想想,这也是一个折中的法子。可是,赵佳媚执着的,并不是这家酒楼,而是益州驱邪师公会,是宋亦文的遗愿。 赵佳媚,会同意吗? 赵佳媚全身颤抖,愣在当场,四周瞬间安静下来,木子花和阎凤都在等待赵佳媚的回答,看着她的脸色变得胀红,变成淤黑,又逐渐冷静下来,约莫过了五分钟,赵佳媚吁了口气,说道:“你们,都不相信我,能重振益州公会?”她这一次,是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木子花。 木子花尴尬的笑了笑,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江湖,什么是江湖?是在这个人类的世界中,一群游离在法律边缘的猛人,他们有他们的法律,他们有他们的规则。无论是世家,绿林,驱邪师还是各大宗门,就连一直都和官府挂上点关系的六扇门,都是这江湖中的一条条巨鳄,他们控制着江湖,却又被江湖所控制。 赵佳媚眼眸闪动,或许她曾经却了解过所谓的江湖,却永远也挤不进去这趟浑水。因为她太弱了,在这群江湖人的眼中,她只是一个女人,和其他平凡的女人并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也许就是她是益州公会的会长。 赵佳媚淡淡的笑了笑,道:“好,我答应你,我可以选择退让,不过我希望,六天之后,我才交出会长令。” 阎凤并没有高兴,他感觉自己是在【逼】迫赵佳媚,赵佳媚是弱小,可是他又曾几何时强大过,一名过江龙跳了出来,要他圆就圆,要他扁就扁。阎凤默默的流下了两行泪水,憋屈与不甘,在内心如波涛汹涌般。 阎凤道:“好。” 阎凤转身就走,木子花赶紧叫住了他:“戚云路是巫王境最强巅峰,你——并不丢脸。” 说完以后,木子花也觉得后悔,这分明就是**裸的打阎凤的脸。对于木子花好心安慰,阎凤感觉心里也舒服了些:“谢谢。” 阎凤走后,木子花又低头玩手机,不知道过了多久,赵佳媚忽然开口道:“花花,你会帮我吗?” 木子花楞了一下,又把手机放了下去,点了点头,道:“会。” 赵佳媚道:“戚云路,好像很怕你?” 木子花皱了皱眉头,道:“我曾经帮助过他,但我并不认为,这个面子能让他放过你,也不认为,燕州的人,会放过你。老板娘,阎凤说的没错,我们没有能力完成你的心愿,我们能做的,只是能勉强护你不死。能做到这一点,已经很不容易了,江湖这淌浑水,不是你能淌得起的。” 木子花站了起来,夕阳西下,故人几回首,不见故人。 木子花道:“很抱歉。” 赵佳媚瘫软的坐回了椅子上,她很想抓一根救命稻草,无论是谁,只要能在这个时候站出来,可是没有,也不会再有了。 “宋亦文!”赵佳媚眼眸含泪,看着夕阳的斜晖。 羊肠小道上,路上已经没有了行人,也不知道为什么,鹏城的人感觉越来越少了。是非之地,出了许多许多的事,如果是个正常人,估计都会远离这里吧。 一位老人,手杵着拐杖,拐杖在地上,很有规律的,一下接着一下,突然,拐杖声顿住,老人也停了下来,与木子花对立而望。 木子花深深的皱了皱眉头:“你不应该来找我。” 老人,便是戚云路,对他来说,杀了一个人,不会有任何的心理负担,他曾经消灭过许多许多的邪门歪道,也杀过许多许多无辜的人,他不敢说是有多正值,起码对得起“驱邪师”这三个字。 戚云路将左手捂在胸前,微微鞠躬:“秦王陛下圣安。” 第三十九章欺骗 空旷的郊外,一览无余的田野,田地已经荒废许久,杂草丛生,微风袭来,有种心寒的凉意。 木子花本想找个偏僻的地方静静,可是,有些曾经,却是怎么也挥之不去的。 木子花捂着脸,哈哈大笑起来,这世间仿佛已经没有什么比戚云路的话更可笑了。戚云路却淡然的看着木子花,既没有表现的太高兴,也没有表现的太生气。等木子花笑饱笑够,笑的连腮帮都酸了以后,他才板着脸,嘲讽说道:“我是不是应该说一句平身?” 戚云路摇了摇头,说道:“男儿本应该拿得起,放得下,当年李花皇后的死——” “住口!”木子花怒视着戚云路,戚云路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已经尽力在逃避,放弃了所有,去逃避,可是,命运就是在和他开玩笑,总是要让他面对所有的痛苦,“都是你们,都是你们非得要【逼】我,逼我去承受我不愿意承受的一切,我就想好好爱一个人,有错吗?” 戚云路毫不避让,他依旧坚持着,他曾经所认为的一切:“如果你是普通人,没有错,可你是秦王,大秦帝国的崛起,必须要靠你来完成。” 木子花的牙骨都咬的吱吱作响,从小,他就被选定为秦国的太子,十五岁,就成为了秦王,他的境界不高,大巫境,一些人一辈子也只能在大巫境打转转,他也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但没有关系,他是秦王,大手一挥,想要谁死就都得死。可是,他之所以在众多王子中被选择为太子,是因为他的命格和始皇帝赵正的一样,是最适合成为始皇帝的转生寄宿者。始皇帝转生,将统领大秦帝国荡平宇内,重新统一中原。届时,整个中原大陆,将只会飘着一种旗帜,将只会有一位王,四海之内,皆为王土,率土之滨,皆为王臣。 木子花怒吼道:“你住口,你住口,我不想把躯体让出来给一个死了三千年的人,我的灵魂,将会被吞噬,我的所有,除了我的躯体,都不复存在。凭什么要我去承受这一切,我的兄弟那么多,他们也留着始皇帝的血,他们也可以。” 戚云路摇了摇头,道:“始皇帝会在三千年后的今天,选择一位与他命格相匹配的后代重生,众多王子之中,也只有你最合适。你是天生就该为大秦帝国的强盛而付出生命,这是你的命,也是你的职责。” “哈哈哈。”木子花狂笑几声,落下了泪,梗咽道,“可是你们不该,把李花给害死。” 戚云路道:“李华王后是您的最爱,我们必须要完成最后一步,让你无情,只有无情的你,才能更完美的成为始皇帝陛下的转生寄宿者,只有始皇帝陛下重生,我大秦帝国,才有统一中原的那一天。” 李花,木子李,木子花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木子花原名赵构,登基十四年来,就只爱过一个女人,后宫也只有一个女人,就是皇后李花。木子花对她的爱,海枯石烂,但这群疯子,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不断的残害李花,木子花不惜与权臣翻脸,哪怕是放弃王位。可是这群疯子,居然危险王后,若不自杀,不断要逼秦王退位,还要让他们的儿子死于非命。李花无奈下,吊死在重华殿。木子花伤心欲绝,正逢他的弟弟赵烈带人【逼】宫,木子花假死逃走,从此游走在烟花柳巷,企图忘记李花,一年多来,不管他找过多少女人,终究无法忘记,心底那份最真挚的爱。爱,不是靠肉体换回来的,那是心中最纯洁的圣地。 木子花快要疯了,为什么这群疯子,还要来【逼】自己,他明明已经不是秦王了:“我的弟弟已经取代我成为新的秦王,而且他一直都很希望成为始皇帝的转生寄宿者,你们为什么老盯着我不放。” 戚云路摇了摇头,说:“赵烈没有资格成为寄宿者,你虽已不是秦王,但你还是始皇帝陛下的子孙,不是每一个始皇帝陛下的子孙都有资格成为寄宿者。” 木子花狠狠道:“你们难道真的要【逼】死我?” 戚云路道:“陛下切莫不可想不开,您死不得,还得多想想太子殿下,他的命格虽说没有您的适合,但始皇帝陛下重生日期将至,还是能勉强凑合。” “什么?”木子花愣住了,他的儿子,居然还是太子,而且,就如同他当初成为太子的原因一样,是被内定为始皇帝的转生寄宿者。整个秦国王室,为了这件事情,都是疯了的,根本无法用语言去劝说。而戚云路,作为秦国驱邪师公会的长老,同时也是把所有都压在了这一场豪赌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戚云路道:“还请陛下想清楚了,草民告辞。” 威胁,过了那么久,他们还是不肯放过自己,他以为自己一走,自己的儿子也能幸免于难,不至于像王后那样惨死。可是他错了,原来他的儿子,已经进入备用方案。 “苍天啊!”木子花仰天长啸,一瞬间,他似乎老了许多许多。 当年与心爱的女人一朝一夕,还如同昨夜,历历在目。无情最是帝王家,帝王又怎么能有情,若是有情,又何必叫那孤家寡人。 而同样作为难兄难弟的阎凤,也是很不好过的,睡了几个月沙发倒没什么,有房间谁愿意睡沙发?这严雪山也真是够奇怪的,这么一住,就住了几个月,既不走,也没说什么时候走。而且严雪山平常就在小区附近逛逛,也不走远,不会真要在这里住一辈子吧。又是师兄弟,当初又是他去把严雪山请进来的,现在阎凤才明白,什么叫请神容易送神难。 他看了会儿电视,躺在沙发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阎凤以前很少做梦,现在就更少了,一睡觉,他的灵魂就会进入这个空间阵法当中,推开铁门,整个空间豁然开朗,再也不是从前那种黑洞洞。但阎凤还是觉得自己被耍了,感觉这里根本不需要他牺牲掉一大境界来开启,就亮堂了,其他什么都没有。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光线,将整个大堂照亮,但其中什么东西都没有,就白茫茫的一片。 阎凤的脸铁青着,朝着四周喊道:“喂,那个谁,还不出来给我解释解释,这TM到底什么意思?” 过了一会儿,前方出现一个四方台,四方台中有一汪椭圆形的水泉。阎凤的心“咯噔”一下,生怕里面又跳出个厉害的家伙,把他打的满地找牙。 索性,里面只出现了一个虚影,一个浅浅的影子,看不清具体的轮廓,漂浮在水泉上,声音很稚嫩:“怎么了,这里不就是这个样子吗?” 所以,阎凤牺牲掉一大境界的力量,换来的,就是这么什么都没有,白茫茫的一片?阎凤都要后悔死了:“你这是在欺诈消费,我可以告你的你知道不?” “哈哈哈!” 第四十章入侵 “哈哈哈!”那需要的声音又变成了一个厚重霸道的声音,仿佛一位绝世强者,“告我,怎么告,跟谁告?这里是你的心境,你还能跟你自己告?” “额!”阎凤平常也不是那种寡言少语的人,有时候教训起人来,也能说得对方哑口无言,可是遇到这么一个无赖,就感觉自己处处受制。阎凤道:“你说让我付出巫圣境的力量,可以开启这个阵法,可是我开启了,怎么什么都没有?难道没有什么天材地宝,或者绝顶功法?再不济,花花草草总得有点吧。” 虚影的声音又变成了一名小萝莉的声音:“这里是你的心境,你可以说你是在做梦,也可以说不是,你听说过平行空间吗?” 阎凤被问的很是无语,这种事情,恐怕抓个小学生来都能回答吧。阎凤挤了挤眼睛,道:“知道,怎么了?” 虚影道:“这里就是平行空间,是人为创造的平行空间,你知道要多强大的人才能创造平行空间吗?” 阎凤皱眉道:“巫神境?” 现在已知最高境界是巫神境,除了巫神境,怕是也没有谁那么强大,可以开辟一个空间出来了吧。 “哈哈哈!”虚影的声音又变成了一个中气十足的老妇人的声音,“愚昧,巫神境算什么,蝼蚁罢了,你现在连巫圣境都没到,我跟你将也是讲废话。这么跟你说吧,当你足够强大的时候,你自然会明白,什么叫万物刍狗。” 阎凤满脸黑线,要是这虚影能抓住,估计他已经暴揍他一顿了。阎凤道:“你说这是在我的心境内,也就是说,我想变什么,就变什么,就像做梦一样。” 虚影反问道:“你做过梦吗?或者说,你像正常人那样,做过梦吗?” 阎凤愣住,因为他还真没像正常人那样做过什么稀奇古怪的梦,要说有,可能是那天梦到古代的将军和士兵那天。阎凤摇了摇头,说:“没有。” 虚影道:“没有就对了,年轻人,有梦想是好的,白日做梦就不对了。这里虽说是你的心境,却是在你心境中影藏起来的平行空间,不是你主观意义上的那种简单的梦境,这里的所有的东西,都要靠力量来实现。现在你连空间运用都还是菜鸟级别,就别想用真气在空间内添置什么东西了。至于说我骗你,就更是冤枉我了,这个空间是个受损空间,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我用你那一丁点可怜的真气为你争夺了空间使用权,已经是很不容易了。你要想在这空间里添置点花花草草什么的,估计你得有能力爬上三层。” 阎凤惊讶道:“三层?这里有三层?没见楼梯啊。” 虚影的声音又变成了一个知性的中年女人:“三层算什么,这里有七层,有人在第七层给你留了点东西,有本事,就去拿咯。” “人?什么人?”阎凤无父无母的,又没什么背景后台,谁会那么阔气,还给他留东西。 虚影道:“哦,那个人和你一样,也姓阎。” 阎! 阎凤的义父?阎凤喜出望外,想不到义父那么有能耐,居然还留了东西给他。可是,这么厉害的义父,居然也被仇家所杀,仇家的厉害可想而知。阎凤的心情一下子沉重起来,何年何月,才能给义父保持,手刃仇人。 阎凤道:“怎么上塔顶?” 虚影道:“塔顶?你看看,这里连楼梯都没有,怎么上?当然是把你那可怜的真气,每天都输送到这个空间里,先将第一层修复了。还有,我要提醒你,你的灵魂很特殊,别让什么妖魔鬼怪附身了,不然跑这空间里住着不走,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呵呵。”阎凤那能不知道赖着不走是什么感觉,外面严雪山还住着呢。阎凤奇怪道:“那么,我该怎么修复,真气也能外放?” 虚影道:“哟呵,真不明白,我是怎么遇上你的,你这么笨,真难登上第七层。” 看着阎凤的脸色很不友善,虚影软了下,说道:“好吧,就告诉你吧,这座平行空间,也可以说这座塔,连接着你左眼中的饿鬼道,之前你从饿鬼道出来,不也是走的这道门?” 阎凤想想,是的,之前从饿鬼道出来,只是心里念着要出来,眼前一晃,就来到了这里,要不是当场跑的快,还指不定被那个和他长的一模一样的人打的满地找牙。 虚影接着说:“空间内所有未修复部分,都由饿鬼道和塔内的真气共同承担维修所需,所以,无论是饿鬼道中的恶鬼被分解,还是你在这里释放真气,都可以达到修补效果。但我还是建议你抓恶鬼到饿鬼道内分解比较现实,就你那点可怜的真气,消耗一次少了十天半个月估计补不回来。要是不小心在外面死了,那就好笑咯。” 阎凤铁青着脸,他真不想和这个虚影再废话:“行吧,我走了。” 虚影说道:“七层宝塔,都有七个镇塔人,他们都是你的业果,每爬一层,就厉害数倍,第一次这个是最弱的,也是下手最轻的。要不是你太弱了他也不会想要下死手把你结果了,而上面的,他们都会毫不犹豫的把你杀了。” 阎凤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业果?什么意思?” 虚影说:“你连业果都不知道是什么,死了也活该。业果就是——” “咦,有一股强大的力量要侵入,阵法自动保护机制开启,你快滚吧。” “什么?”阎凤还没搞明白是什么意思,就感觉被人一脚踹了出去,浑身疼痛,头晕目眩。等他看清楚的时候,眼前,是一队长长的车队,足以两三公里这么长。 做梦? 不,阎凤感觉,这不是做梦,虽然他也没怎么做过梦,但很确信,这更像是一个人的回忆。难道是自己前世的回忆? “窝靠。”阎凤顿感自己高大上,他的前世是什么,不会是前面那辆拉车的马吧! 他往前走去,他就像一个透明的旁观者,改变不了什么,但能观望。 他走向队伍中间的豪华马车,几乎是一个念头,他就坐在了马车上。以其说这是马车,倒不如说这是间被马拉在车上的豪华套房,里面载歌载舞,酒肉筵席。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坐在正位,疲惫的欣赏着舞蹈,那些舞娘一个个姿色卓越,穿着暴【露】,搔首弄姿。阎凤记得,这个男人就是之前那个梦里身穿金色盔甲的男子,只是面容要沧桑许多,而且显得气力不足。在旁边一名太监,时刻在旁伺候,当见到这中年男子满面倦容,挥手将舞娘轰走,对那男子卑躬屈膝道:“陛下,圣体重要,不如早些歇息。” 男子挥了挥手,拧了拧鼻梁,纵然疲惫,也抹不去他身上自带的霸气和杀气:“长生不老药,寻找的如何了?” 那太监道:“回陛下,药正在加紧炼制,今中原已定,陛下可安心,中原大陆内所有资源,皆是陛下的了。” 男子愁眉不展道:“孤统一天下,上可比远古诸神,下可比姬周一族,这万世之基业,孤,要长生不死啊。” 第四十一章公道 长生! 自古帝王皆想长生,可偏偏事与愿违,帝王之家,平均寿命都要比平常老百姓要低得多。但他们已经坐享天下,天下之物,皆属于王。哪怕耗尽天下之所能,他们也要长生。人力之所及终究有限,他们不是神,哪怕是神,又有谁真正长生。 太监极限谄媚,毕恭毕敬,道:“徐福已寻得长生之药,待陛下回都,可得长生。” 画面急速倒退,又回到了心境的大殿之中,阎凤犹如身体被掏空,整个人扑倒在地上,上气不接下气。虚影啧啧道:“你还能回来,真是奇迹。” 一股股磅礴的力量灌入阎凤身体,这是他心境之内的恢复能力,这种恢复能力要消耗掉阵法的力量,因此阵法内的灯光也暗淡下来。阎凤爬了起来,吁了口气:“为什么,我会看到这些画面。” “画面?”虚影顿了许久,才说:“我不知道你看到了什么画面,但有一股强大的意识想要冲破你的意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有人想要夺舍。” 夺舍! 夺去人生平之造化,借尸还魂。 虚影道:“一个人最重要的,是魂与魄,但魄乃生来才有,死后不带走,但魂不同,他可以跟随一个人生生世世,直到魂飞魄散,化为虚无。而魂最重要的,就是记忆,他想夺去你的魂魄,将记忆占据你的身体,可是他打错了算盘,你的灵魂没有谁可以夺去,哪怕是神,也不可以。” “你这种说法,好流【逼】,为什么,你好像比我更了解我自己。”阎凤很好奇,这虚影究竟是谁,它扮演着一位隐士高人的模样,但又无法化形,或者说,故意以这种姿态出现。 虚影道:“有些事情,知道了对现在的你不好,还是想想怎么去变强吧,想多了,脑瓜疼。” “呵呵。”阎凤无言以对,只得说道,“谢谢你心疼我的脑瓜。” “不客气。”虚影的话语还在脑袋里回想,而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门外响起了敲门声,阎凤随口喊了句。 “谁啊。” 没有人回答,但敲门声依旧在响。 阎凤起身去开门,从猫眼里看见是物业的,难道自己又在睡觉的时候干了什么?阎凤看了看四周,没有什么东西被打坏吧。 他打开了门,有些不高兴:“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在打开门以后,他看到了一个人,是戚云路。戚云路正拄着拐杖,站在一旁,因为他身高有限,所以刚才是猫眼里没看见他。 物业的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这位老人家迷路了,他说他认识你。” 迷路?好借口。 只见物业的从戚云路手中接过两百块钱,高高兴兴的下了楼。戚云路拄着拐杖,缓慢的一步一步的走了进来,就在阎凤怀疑的目光下,毫不避讳。戚云路道:“我老人家老了,敲不动门了,找个年轻小伙代劳。” 面对戚云路这解释,敲个门都给两百,大方啊,怪不得一下子给了十亿的转让费。 “啊,长老果然懂得生活啊。”阎凤撇了眼戚云路,把门合上。 戚云路就跟自己家一样,坐在了沙发上,环顾四周,啧啧道:“看这装潢,差的要命,我养狗的地方都比这强。” “额!”阎凤差点没一口老血喷出,什么意思,赤【裸】裸的炫富?阎凤找了跟凳子坐下,他可不想和戚云路坐在同一张沙发上,主要是压力大啊。阎凤说:“不知道长老来有什么事,我记得期限还没到吧。” 戚云路点点头,说:“是啊,没到,我这不是怕你跑了嘛。你和那婆娘(赵佳媚)非亲非故的,估计也不会帮她到底吧。” “我——”阎凤要不是真打不过他,真不想做什么尊老爱幼的三好青年,直接上去就是两巴掌抽死他。 “啊,原来在这里啊。”戚云路突然眼睛直盯着深处的房间,脸色巨变,原本就满脸褶子的脸挤在了一块,“明天我会来早一点,千万别跑了。” 说着,戚云路就站了起来,往门外走去,阎凤巴不得他赶紧走,还不忘客气了句:“长老,慢走啊。” 待得戚云路走后,阎凤飞快的把门关上,所有锁全部锁死,靠在门边按着扑通扑通的小心脏。吁了口气:“这老头子是不是有病啊,大半夜的不睡觉来我这里找存在感。” 次日,冷天渔约阎凤去吃早点,这一天,风和日丽,楼上楼下的住户都还没起来,阎凤前往约定地点和冷天渔汇合。在走过一条路上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要饭的。这个要饭的很奇特,不要金不要银,不要饭,要公道! 公道! 这东西也能要? 路上的行人纷纷捂着嘴笑,给他钱他不要,给他饭他不要,这人也够奇怪的。阎凤也不是个有很大好奇心的人,但遇到这种天下奇闻,怎么也忍不住过去看看。人群已经围了起来,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还有人说他是不是想红。 阎凤看了看他在地上写的字,字不是很漂亮,勉勉强强看得清楚,地上写着:“官府草菅人命,老百姓讨要公道。” 要饭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穿着破烂,满身的臭气,一双眼睛通红,一位好心的大婶把一个馒头递过去,劝道:“我看你也跑了那么多路了,就先吃点东西对付过去,总有说理的地方。” 老头抬起头,没有去接这个馒头,而是声音沙哑的说:“公道,我要公道。” 阎凤皱了皱眉头,走了过去,说道:“老人家,你就接着吧,你要死了,就没有人为你讨公道了。” 老人似乎听进去了,摸索着把馒头拿了过去,含着泪啃了一嘴馒头,而他流下了泪,是血红色的。 他是瞎子! 大婶叹了口气,道:“这是怎么了,难道就真的没说理的地方了嘛。” 阎凤奇怪道:“大婶,为什么这么说?” 大婶环顾四周,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鼓起勇气的说:“这老头我见过,刚来的时候还像个人样,听说他女儿被人害了,就是上个月在商场跳楼那女孩。” 阎凤震惊,原来,这老头就是被血痕吃掉的那个怨鬼的爹,血痕曾嘱托他帮助这个老头,老头的事听血痕说过一些,这位大婶也说着。 老汉姓丁,丁娇娇是他的女儿,上个月,也就是阎凤他们去冷天渔家的那一天,在某商城,众目睽睽之下跳楼身亡。丁老汉一直觉得他女儿是被害死的,所以暗地里调查女儿生前的事。丁娇娇出事前一直跟着一名富二代,丁老汉觉得就是那个富二代把女儿害死,前去刑狱司和衙门申冤。可是刑狱司不但没有接他的案子,反而把老汉痛打一顿,去一次打一次,一次比一次狠,要不是看着的人多,估计得打死。 第四十二章陷害 丁老汉也算是百折不挠了,被打的老命都快没了,还想往上告,衙门的人直接见到他就揍。有人提议让他去报社找记者曝光,好家伙,前一天刚进报社,消息还没传出来,第二天报社就关门了。 丁老汉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眼睛都哭瞎了。 “黑啊,真黑啊。”大婶不禁摇头,“最近这城里不少人都死了,死的蹊跷,他们家里人上告,都跟这泥牛入海无消息。好在死的都是些无恶不作的混混,死也也活该。” 正说着,一名年轻人把大婶拉了过去,责备道:“妈,你又在这胡说八道什么啊,你是想把我们害死是不是。”这名年轻人看着阎凤,瞅了他一眼,“你想找死没人拦你,别祸害我妈。” 阎凤被骂的一懵,难道现在谈论点事儿也会送命?正想着,刑狱司的鸣笛声由远及近的响着,下来十几二十个捕快,将人群轰走。阎凤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七八只枪对着脑袋。 “把手举起来。” 阎凤心里那叫一个怒火中烧,但没办法啊,人家枪口可不长眼睛:“哥们,别激动,小心枪走火。” 卫伟从后边走了过来,面色不善:“又是你,怎么哪里有热闹都有你。” 阎凤眉毛一挑,说道:“因为我比较倒霉,坏事儿全到我头上了。嗳,再怎么说也是熟人,叫你手下把家伙都撤了?” “呵呵。”卫伟阴笑两声,摆了摆手,又走进两步,撇了撇头,说道,“想帮他?” 阎凤受到了威胁,那叫一个气啊,毫不示弱的也走前两步,两个人只差半步就鼻子碰鼻子了:“有这打算。” 卫伟道:“我知道你很强,但有些事情,不是你有本事就能帮得了的。”卫伟帮阎凤宽了宽衣襟,又拍了拍他肩膀上的灰尘,语气很不善的说,“驱邪师总公会戚长老既然来了,就好好处理你们内部的事就好,其他的事,甭操心。” “谢谢提醒。”阎凤撇了他一眼,走向丁老头,弯身把丁老头扶了起来,对丁老汉说,“你要的公道,我给你讨。” 丁老汉看不清阎凤,在丁老汉模糊的视线里,只能看到一点点黑影,从他女儿出事到现在,只有阎凤向他伸出援手。丁老汉无比的激动的说:“好,好,谢谢,谢谢恩公。” 恩公这两个字,太重太重。 卫伟道:“有些公道,你讨不起。” 阎凤满脸怒意,扶着丁老汉往回走去,听到卫伟这么一说,杀心大起,回过头说道:“本来还不想管你,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管管试试。” 看着阎凤就这么扶着丁老汉走了,捕快们想冲过去拦着,却为卫伟制止:“行了,收队。” “可是——”捕快们不能理解,既然上头交代了,要把这丁老头顺其自然的弄死,为什么还要放他走? 卫伟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道:“他要出手,我们谁也拦不住。但我不会就此善罢甘休,来日方长。” 人是救下来了,可是要送去哪里?家里?那里已经够复杂了,酒楼里就更不可能了,赵佳媚现在恨他恨的要死。现在手头上还有些钱,不如找家旅馆先住下。可是让他大跌眼镜的是,旅馆居然不收他们,就算付双倍的钱也不愿意。 老板倒也实在,直接说道:“你带着这么个老叫花子来我这里,那是要影响我生意的,要不然你就全都包下来,这样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呵呵。”阎凤干笑两声,这老板倒是会做生意。 昨天晚上戚云路说今天早上会来找他,他这个时候倒希望戚云路来,戚云路对他暂时不会动手,有戚云路在,衙门和刑狱司是人是不敢动丁老汉的。虽说阎凤和戚云路同样是巫王境,但这就是散修和有靠山的不同了,明面上大家都要给些面子,而像阎凤这种没靠山没财力的人,就要倒霉多了,连包个旅馆的钱都拿不出来。 阎凤只好把丁老汉先安顿在天桥底下,去给他买条被子和换洗的衣物,再怎么说,也要让丁老汉看起来正常一点,不然别说公道了,就连小道人家都不让过。 现在阎凤才明白“人间正道是沧桑”是什么意思,以前孑然一身,没什么心理负担,现在一下子所有事压了下来,才让他喘不过气。 阎凤刚买好东西,大包小包的,电话响了也只能先把东西搁地上,这个时候果然是冷天渔打来的。电话一接通,冷天渔就劈头盖脸的骂:“嗨,你爬过来的是不是,我早点酒都冷了,你看看现在几点了。” 十一点多,难怪冷天渔会生气。阎凤把今天遇到的事和冷天渔一说,冷天渔沉默了会儿,说道:“我去找你,顺便给你们都带点吃的。” “好啊。”阎凤笑了笑,别的朋友不敢说,冷天渔很少让他失望过。 阎凤走到天桥下,看到丁老汉躺在地上,而丁老汉身下,流出殷红的血液。阎凤一个激灵,暗叫不好,赶忙丢下手中的物品,跑了上去。丁老汉已经死了,血还是热的,是刀伤,一刀刺穿了心脏,对丁老汉这样的平凡人来说,根本毫无反抗之力。杀死他的人应该刚走不远,阎凤刚想去追,就听到一阵鸣笛,刑狱司的人刷刷刷的跑了上来,不由分说就是枪口对准阎凤的脑袋,还有几个狙击手在远处瞄准,随时准备爆阎凤的头。 一名捕快将证件随意摆了摆,就马上收了起来,带着讥讽的笑容说道:“阎先生,我们有理由怀疑你杀人灭口,瞧,地上还有你准备杀人后裹尸用的棉被,想要在上面提取你的指纹并不难。” 阎凤真想在他脑门上揍上几拳,这不废话嘛,他刚从商场里买出来的,能没有他的指纹?阎凤冷笑一声,道:“小捕快,你的资格不够,把你们老大叫出来,他应该就在附近吧。” 这名捕快被鄙视了,心里很不爽,揪着阎凤的衣领想揍他,捕快心想,只要阎凤敢反抗,就当场弄死他,给他个拒捕的罪名。 “够了。”卫伟走了过来,满脸严肃,眼神飘忽,他有意无意的看了眼丁老汉,吁了口气,走到阎凤的面前,说道:“人证物证俱在,跟我走一趟吧,大驱邪师。” 阎凤就算再憋屈,此时也是遁地无门,他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安然无恙的逃出这里。所以他把手伸了出来,给捕快拷上,没好气道:“我要联系状师。” 卫伟嘴角一斜,说道:“我们会给你申请法律援助的,先到班房里蹲着吧,你是不是没尝过什么叫辣椒水老虎凳?今天就挨个给你试试。” 阎凤的心,凉了半截,他被带上车之前,冷天渔刚好提着两份早点过来,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听见阎凤高声道:“去找戚云路。” “少啰嗦。”后边的捕快一脚把阎凤踢进囚车里,刑狱司的所有人员车辆迅速离开,甚至连取证的过程都没有。 冷天渔手中的早点掉在了地上,马上拨通了赵佳媚的电话:“老板娘,出事了。” 第四十三章贵人相助 自从从鬼城回来以后,冷天渔一直跟胡媚娘住在一起,商量着结婚的事情。别看女人平常觉得无所谓,真到结婚的时候,那是烦事琐事一大堆。更重要的是,胡媚娘还是一口咬定,要让双方的家长见面谈妥,不被祝福的婚姻是不幸福之类的话。 冷天渔也觉得自己很过分,想生米煮成熟饭后,让冷傲直接答应。但现在显然是不可能了,胡媚娘家也是有头有脸的家族,不可能像偷情一样的结婚。以冷傲的性格,没杀了冷天渔算是不错了,祝福这种事情,想都不要去想。冷傲的意思是让他们回去生个孩子后,不管冷天渔怎么折腾,只要冷家后继有人就行,但这样显然对胡媚娘很不公平。 所以混乱可能会无限期搁置,冷天渔心里那叫一个乱啊,弄的个里外不是人。想找阎凤喝点早点酒聊聊,却没想到酒没喝成,阎凤人进去了。 酒楼的门是关着的,反正没客人没员工,还不如直接把大门一关。不过让冷天渔很意外的是,木子花居然也在酒楼里。他还想着要不要找个理由把木子花支开的时候,赵佳媚说话了:“阎凤出什么事了,说说吧。” 听赵佳媚这口气,好像对阎凤很有意见,还没搞清楚状况的冷天渔不解道:“怎么,阎凤有什么地方得罪你了?” 赵佳媚语气不善,道:“哪敢啊。” 木子花听不下去了,把手机往兜里一放,说道:“事情是这样的。” 于是,把这几天的事情说了一遍,只是让冷天渔奇怪的是,木子花什么时候也参合进了。 冷天渔听完后,沉默了会儿,说道:“所以,现在不光是酒楼要歇业,连益州公会也不复存在了?” 其实出事那天晚上,他和阎凤在一起,也听阎凤提起过,但他想确定一下,赵佳媚的心态是怎么样的,益州公会,还值不值得他继续待。 赵佳媚脸色阴沉,说道:“你不是会算卦嘛,怎么不自己给阎凤算一卦,在这里瞎操什么心。” “哦。”赵佳媚虽然说的有些道理,但以这种口吻说,好像巴不得阎凤赶紧死掉的样子。他想起了曾经阎凤说要把益州公会接替过来的时候,还对他进行了一番说教,劝他不要这样做。现在看来,要是阎凤早点把益州公会弄过来,估计现在的局面也会好看一点。他是真觉得赵佳媚就适合开个酒楼过日子,不适合驱邪师公会会长这个位置。 冷天渔把几枚铜钱拿了出来,放在一个竹筒里,嘴里神神叨叨的念着什么,不断晃动着竹筒,每晃动一下,都有一层层真气波动。木子花看的皱了皱眉头,他原以为冷天渔就是驱邪师公会里凑数的,想不到还真有些本事。 “卜!”冷天渔的动作嘎然而止,将竹筒里的铜钱洒在桌面上,仔细研究着卦象,琢磨了会儿,把铜钱又收了起来,“龙游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泥牛入海难自保,落难自有贵人助。” 冷天渔说的倒是头头是道,说完以后就起身出去了,他不想再听赵佳媚任何一句话,在他看来,赵佳媚不过是个无情无义的女【表】子。这倒是把赵佳媚给气的直哆嗦,她把头扭向了刚开了一局游戏的木子花,眯起眼睛,媚笑道:“花花,这死胖子说的话,你可听懂了?” 木子花点了点头,没有理会赵佳媚:“恩。” 赵佳媚问:“那他说的什么意思?” 木子花说:“他说小凤是落难的王,想帮助别人,却自己都陷进去了,但不要着急,有贵人相助。”木子花打着游戏,还玩儿的挺激烈,就只是把经文大概意思说了一下。 赵佳媚皱眉道:“王?什么王,这死胖子没说清楚,就跑了,他去干嘛了?” 木子花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屏幕,放了个大招后,跑回去回血,在这回血的空档,木子花才开口道:“龙虎,一个是人的王,一个是兽的王,那从卦象岂不是王了?那死胖子,去找贵人了。” 赵佳媚一愣,贵人? “贵人,他去找谁?难道还真有贵人?” 木子花耸了耸肩,说道:“当然,戚云路,不就是眼前的贵人嘛?” 赵佳媚不屑道:“那老怪物会帮他?” 木子花瞅了眼赵佳媚,说道:“你真的很不配做益州驱邪师公会的会长,难道你没看出来?戚云路要的不是益州公会,而是要控制住益州公会,谁做会长对他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须要听他的话。而阎凤本身有实力,此时正是收复阎凤忠心的时候,戚云路巴不得有这么个机会去帮他。” 赵佳媚愣住,木子花之前还一直站在自己这边的,为什么突然倒戈相向了。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不帮我?” 木子花叹了口气,道:“有些事情,还真没法和你沟通。” 木子花想要的,是能够在一个相对安全、平静的地方待着,他之所以帮赵佳媚,也是因为觉得赵佳媚人还勉勉强强,路见不平尚且拔刀相助,更别说熟人了。只要木子花待在店里一天,戚云路就不敢对赵佳媚使用极端的手段。但赵佳媚如此希望阎凤去死,还是引起了木子花的反感。 木子花没心情玩游戏了,往楼上宿舍走去:“我去睡会儿,有事叫我。” 背叛,一个个,都在背叛她,她以为她可以驾驭这几个男人,可到头来,一个都驾驭不了。 赵佳媚咒骂道:“你们这群白眼狼,平常白对你们好了,一有事一个个就想甩开老娘,我告诉你们,你们会后悔的。” 说着,就趴在柜台那里哭了起来。 冷天渔急急忙忙的下了出租车,他跑向小区,想去问问严雪山,知不知道怎么去联系戚云路。刚跑到门口,就被门卫李大爷叫住:“嗨,小冷胖子。” 冷天渔停了下来,这都火烧眉毛了,李大爷难道是要他交物业费?冷天渔喊道:“大爷,物业费我有时间再过来交。” 李大爷说:“不是,你们的物业费这位老大哥给你们交了一百年的,够用了。” 一百年? 冷天渔惊讶的下巴都快掉了,他真想去看看哪位好心人居然做出此等大仁大义的事。冷天渔顺着李大爷的方向看去,那边坐着一位满脸褶子,手杵着拐杖的老人,不怒而威,虽只是平平常常的坐在椅子上,但一股股真气外放,显然是做给冷天渔看的。戚云路的境界要比冷天渔高一个大境界,所释放的威压令冷天渔浑身都不舒服。 “他,就是戚云路吗?” 第四十四章大刑伺候 戚云路一上来就弄了个恩威并施,在来之前,他就对益州驱邪师公会两位驱邪师有了大致的了解,反正就两个人,想弄到他们的资料并不难。更何况,戚云路作为巫王境下最强巫师,释放真气来压制冷天渔,就能真实的了解冷天渔的实力。 大巫境,冷天渔作为命术师,能有大巫境的境界已经是相当难得了。刚开始戚云路只想把阎凤收为己用,现在看来,益州驱邪师公会两名在册驱邪师,都可以纳为己用。 如果不能为自己所用,当然就是杀掉了。 戚云路收起真气,缓缓的站了起来,拄着拐杖,犹如一个垂老的平凡老头:“小伙子,你的朋友呢?” “他——”冷天渔大概猜出戚云路所指的是阎凤,要是平常冷天渔会打马虎眼混过去,可现在是要有求于人,“他有了一点麻烦。” 戚云路皱了皱眉头,道:“哦?” 刑狱司,法律最高执行部门,管制着一方地域的治安,而作为刑狱司司长,也就是俗称的捕头的卫伟才知道,所谓律法,不过是有权有势者手中的玩物罢了。 阎凤进入刑狱司,连审问都没有审问,直接定罪。在这里,要弄死一个无权无势的人是很容易的。监狱里有许多刑具,有一些是近几十年来才兴起的,而卫伟,在审讯犯人的时候,更喜欢传统的刑具,简单直接,屡试不爽。 阎凤被倒吊着,下面有一个巨大的水缸,水缸旁烧有火红的焦炭,焦炭上烧着几把烙铁。卫伟的脸色很难看,他早就想把阎凤这么吊着,将他弄的死去活来。但当这一刻终于就在眼前的时候,他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人家手底下的一条狗。 卫伟手上有一个按钮,按上健,困住阎凤的铁链就会拉上,按下键,铁链就会往下放。阎凤上上下下的在水缸里泡了四五回,差点整的人都岔气了。阎凤缓过口气,怒骂道:“喂,差不多行了,你要我招什么我都招。” 卫伟好像没有听见一样,又上上下下两回,这可惹怒了阎凤,他原本就是想拖延下时间,等着救兵来救他。他相信,戚云路不会看着他蹲大牢。可是卫伟一不过审,二不备案,就直接拉入大牢动大刑,这就过分了。 “你这是在找死。”阎凤真气顿然爆发,在牢房里激起一层层漩涡,四周的墙面,炸开一道道细微的裂缝。可是,也就是如此了,再想有更大的效果根本不可能。更奇特的是,捆缚住他的铁链,居然纹丝不动。不仅如此,刚才他虽然是全力爆发,但也不至于把丹田里的真气都耗光吧。 卫伟随便瞟了眼被气浪打翻的东西和裂开的墙壁,说道:“不用白费力气了,这里的刑具,就是专门对付巫师的,巫王境下,任何人都不可能逃脱。绑住你的铁链,虽是精钢萃取,但对于巫王境的巫师来说,要想靠蛮力挣脱并不困难。铁链之上,连接的是两台最新的科技,可以将巫师所释放的真气吸取,并且卸载到外面。这种铁链有个很贴切的名字——捆仙索,就算是传说中的巫神境,只有将卸载力量的终端负荷调整,也一样能让巫神境无计可施。” 阎凤听了一大堆,没怎么听太懂:“姓卫的,你生儿子没**,原来我以为你只是嚣张跋扈了些,没想到你这个人是非不分,活脱脱一畜生。” 卫伟听到阎凤的谩骂,不怒反笑,笑的很苦涩:“你还没听明白吗?巫师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从十年前开始,真正属于巫师的地域,就越来越小了。” 十年前?十年前,卫伟应该还只是一个小捕快,那一场对于巫师的驱逐血腥残忍,而且当时以为面对的是巫师,出面清剿的是军部,刑狱司都只是打扫战场的份儿。阎凤一直有一个大胆的猜测,十年前的巫师清剿,和现在的百鬼朝圣有着密切的关系,或者说更直接一点,十年前巫师大清剿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即将到来的百鬼朝圣腾地方。 阎凤道:“所以这也是你诬陷我的理由,也是为了把我杀掉,好让巫师大清剿更加干净彻底?” “你——”卫伟欲言又止,耸了耸肩,眼神飘忽,“你一定还没试过老虎凳吧,这可是一种流传了很久很久的刑具,要说所有刑具里,我最喜欢这一款。不是很残忍,看起来也不会太恶心,却能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阎凤怒骂一声:“变态。” 卫伟冷冰冰道:“我曾经很羡慕你,因为你是山林里的饿狼,而我只是这繁华中的一条家犬。现在我才明白,家犬虽说无可奈何,但入了尘世的狼,连狗都不如。” “在上老虎凳之前,还是先让你热腾热腾,就当是大餐前的开胃菜。”卫伟冷笑一声,挥了挥手,两名狱卒一人拿着个大钳子,一人从火堆里拿出一副烙铁。 阎凤惊恐的看着卫伟:“你想干什么,你不能这么做,反正也是一死,我不想受折磨后死。” 卫伟眯起眼睛,他再一次审视着这个他曾经视为敌人的人。卫伟这辈子见过许多犯人,各式各样的都有,有百折不屈,直到死都不肯松口的,有的则是硬骨头,才动了会儿大刑骨头就软了。但阎凤不同,阎凤是硬骨头,但也是聪明人,知道自己怎么都会死,所以才不愿意再受痛苦。 但卫伟错了,阎凤之所以不愿意受刑,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一定死不了。戚云路一定不会让他死,而莫说卫伟和他的刑狱司,就算整个益州,知府来了也不敢得罪戚云路。 卫伟抿了抿嘴,皱了皱眉头,说道:“让你在痛苦中死去,我也无可奈何。” 火红的烙铁隔着衣服烫了下去,衣裳的焦臭位和皮肤的胡臭味混合在一起,弥漫着这个牢房。阎凤挣扎不了,他的真气仿佛在被源源不断的抽出,只要他储存一点,就会被卸掉一点,想不到捆仙索居然有这么厉害,后面的狱卒用大钳子把阎凤固定住,让他毫无躲闪的余地。 阎凤怒吼道:“卫伟,你个狗{干}的,总有一天,我要你血债血偿,啊——” 一把,两把,三把,烙铁一把接着一把的烫上去,阎凤胸前,腹部的肉都被带字的烙铁烫的有个七八分熟了。而烙铁上,刻着一个“囚”字。 阎凤就算能活下去,将来,他都要带着着有罪的“囚”字,被人指指点点一辈子。 卫伟冷漠的看着,这样的场景,他看过很多遍,也做过很多遍,早就已经麻木了。他心中所认知的“法”,正在一步步面临着崩溃。 他想要什么,他到刑狱司,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捕快坐上了整个益州地位最高的捕快,为的是什么? 伸张正义,可是,他,为谁伸张过正义? 第四十五章残忍 每一个男儿,在年少轻狂的时候,都曾有过行侠仗义的梦想。卫伟也有过,因为他也曾年轻过,十五六岁,风华正茂。他和大多数捕快不一样,一般想要进入刑狱司,成为一名小捕快大体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考核,进入某个学校或者机构进修学习,再到刑狱司进行考核,还有一种,就是拜捕头或者资历教老的捕快为师,但也是要通过刑狱司内部考核的。 卫伟跟从上一任捕快,拜其为师,二十岁那年,他通过了刑狱司的考核,成为一名正式捕快,也是那一年,他的师父退休了。 但是,也就是在那一年,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件——巫师清剿计划。 计划前一个月,他被州府衙门喊去问话,卫伟当时就已经是巫师境,能力要强于常人,若不是因为他是刑狱司的捕快,估计也在被清剿的行列。而他被喊去问话,同时也被授予了另外一个任务,让他的师父离开益州,前往益州与赵国的边境“蓉城”。蓉城本是益州十三城之一,可是在很多年以前,由于蓉城本身的许多特殊原因,益州对蓉城放弃管辖。 他的师父已经六十多岁,为了益州安定辛劳了一辈子,老了,却要被赶到暴乱之地那种地方。他的师父,也不过就是巫师境巅峰。卫伟很为难,他和师父说了这件事后,表示自己不愿意再待在刑狱司,和他一起去蓉城。 师父沉默了许久,眼眶里泪花打转,深吸一口气,道:“你还年轻,师父老了,就算死在外面,也不可惜。” 师父早年有过老婆孩子,因为仇家报复,将他的老婆孩子都杀死了,之后,他也没在娶。师父苦笑一声,道:“小伟,我没有孩子,从收你的第一天起,我就把你当成了我的孩子。我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能成为六扇门中的一员,可惜,我的能力不足。可是你还年轻,你还有希望。” 师父选择了前往蓉城,但很不幸,他这种老头境界低微,蓉城大多数都是暴民,师父以前逮过不少人,才一过去,就被仇家给杀了。卫伟很后悔,他为了进入六扇门,一直以六扇门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也希望能破获一起惊天动地的大案子。直到午夜屠夫案件,他以为看到了希望,谁知,却被阎凤和驱邪师公会截胡。 由于被俗务缠身,他的境界也一直停留在巫师境,毫不夸张的说,阎凤想要杀他,就是动动手指的事。可是,现在阎凤却被绑着,连一点真气都施展不出来。而十年前,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夜,他也参与了清剿行动。 阎凤身上被烫了五六个火辣辣的印子,疼痛与屈辱,在身体中翻滚。他被放在一根长凳上,手脚捆缚着,在他的脚后跟下放了一块砖头。 “再放一块。”卫伟说道。 随后,狱卒又放了一块,这一下子,阎凤只觉这个人如遭电击,从脚后跟到小腿,犹如被锯子不断的拉着锯。阎凤大骂道:“你这个杂碎,你最好弄死老子,不然出去要你死的难看。” 卫伟又挥了挥手,道:“再放一块。” “你马。”阎凤刚想大骂,就被腿上传来的刺痛感给噎了回去,大腿不停的颤抖着,浑身冒着汗水,额头的汗水顺着脸流了下去,头昏脑胀,已经分不清哪里是腿,哪里是手。他感觉自己是在哭泣着,但感觉不到泪水在流淌。 卫伟冷哼一声,道:“十年前,我跟着军队前去围剿还隐藏在民居中的巫师。我永远也想象不到,自己国家的军队,有一天会用最尖端的武器对付手无寸铁的凡人。” 直升机飞到了那条巷子,所以枪支弹药配备齐全,此次任务所有军人全部都是巫师境和大巫境,外围全部架起激光阵防护罩,连一只蚊子都休想出去。卫伟就在外层看着,大部分人都没有反抗的能力,只有少数人是巫师,大巫境的更是只有一两个。那些有背景,强大的巫师,早就离开了益州,大部分人去了燕州。 整个巷子三千多条人命,不到半个小时全部杀光。 防护罩撤离,他永远都忘不了,军区将军不屑的目光:“你们这群杂碎,还不赶紧去收尸,还等着老子动手是不是。” 血腥,残暴,杀戮,对于才刚满二十的卫伟来说,这刺激着实大了些。 一张张双桥车开了进来,一车车尸体被运了出去。 卫伟道:“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在一夜之间,全部变成了尸体,为了杀几个无足轻重,没有后台的巫师,他们居然动用了益州最顶尖的军事力量。十年了,那一夜,仿佛就在昨天。” 那条巷子,对,就是阎凤他们之前为了追寻午夜屠夫,隐藏的那条巷子。那个绿毛,就是遗孤吗? 阎凤已经被折磨的奄奄一息,他勉强支撑着,说了句:“畜生!” 卫伟深吸一口气,这件事情,这种恐惧,他一种隐藏在内心,今天,把他说了出来,也许是想要结束他对六扇门的最后一点憧憬。从今往后,他不再会有梦想,不再会有奢望,只有乖乖的当一条豪门世家的狗就可以了。 卫伟道:“再垫一块,啊不,垫两块。” 狱卒皱了皱眉头,说:“再垫,估计就死了。” 卫伟一个凌厉的眼神,一脚踹了过去:“你想跟他一起死是不是?” “是是,遵命。”狱卒被踹翻在地,马上又爬了起来,在阎凤脚底下垫了一块砖,阎凤感觉到痛,但已经做不出任何反应。 此时,卫伟的电话响了,卫伟皱了皱眉头,接通:“喂?是,我——好吧。” 狱卒正在垫第五块砖,而阎凤的腿骨已经折断。卫伟又一脚踹了上去,骂道:“塞个屁塞,赶紧的,把人放了。” 狱卒心里那叫一个鬼火,说放的是你,说不放的也是你。他是敢怒不敢言,只好遵照卫伟的意思去办。 等冷天渔他们赶到的时候,阎凤已经被扔到了刑狱司大门口,像只病怏怏的死狗一样,大腿上的骨头已经断裂,有一根翘起来,戳穿了他的肌肉和皮肤,露出森森白骨。阎凤在地上颤抖,他睁着眼睛,却看不见,他耳朵没聋,却听不见。 冷天渔赶紧上前抱着阎凤,咬牙切齿的看着阎凤的伤势,残忍,太残忍了。冷天渔要报仇,就算今天死了,也要为阎凤讨回一个公道。他刚想动手,就被戚云路的拐杖压了下去,戚云路看了看阎凤的伤势,咂咂嘴,叹息道:“可惜啊,可惜,这么好的苗子,就这么废了。” 如何又对冷天渔说:“你再闹下去,这姓阎的小子,估计就真死了。” “哼。”冷天渔抱着阎凤,送往了最近的医院。 第四十六章阔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阎凤只记得昏昏沉沉的,跟着一道白光来到了一条陌生的路上。路上烟雾缭绕,摆放着一个个火盆,火盆中烧的纸钱还在冒着青烟,火盆前蹲着一个个赤【条条】的人,他们的皮肤都是暗淡无光,他们都抓着地上的饭吃着,长相可怖。 阎凤就这么跟着白光走着,路边的“人”一个个回头看着他,露出很不友好的表情。 突然,前面突兀的出现了一盏红色的灯笼,一只冰凉的手把他拉了过来,阎凤很惊讶,他看见了一张漂亮白净的脸。是一个陌生的女人,这个女人消瘦的脸庞上现出一丝惊讶:“你怎么在这里,这里不是活人该来的,你该回去了。” 忽然,女人一把将阎凤推了出去,身边的景象在迅速变换,又重新回到了黑暗。 “小凤,小凤?” 阎凤听到有人在喊他,是冷天渔。 阎凤睁开了迷迷糊糊的眼睛,看到冷天渔关切的脸上,充满了疲惫和倦意。看到阎凤醒了过来,冷天渔才松了口气:“你可总算是醒了,我还以为你——” 说着,冷天渔一个大男人居然哭了起来。胡媚娘也在旁边,鄙夷的瞅了眼冷天渔:“一大男人,哭什么哭,瞧你那点出息。” 冷天渔回应道:“我这不是高兴嘛,戚老头说,你今天晚上要是不醒,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阎凤皱了皱眉头,全身都跟散架又重新装起来一样,腿上还是没有知觉。他才想起来,之前被卫伟折磨的都不成人样了,后来他接到一个电话,就把自己给放了。阎凤道:“哦,是戚云路把我弄出来的?” “哦,那倒不是。”冷天渔把眼泪擦干净,他的眼皮都肿了起来,黑眼圈大的跟熊猫似的,“是陆公子,他把你担保出来,还帮你找了全益州最好的骨科大夫给你治理。不过这一个月里,戚老头倒也还真出了不少力。他说你丢了三魂丢了一魂,今天是七月十四,要是今天还找不到你的魂,估计你就没救了。” “中元节!”阎凤吓了一跳,他睡了一个多月,乖乖,一觉居然睡了那么久。自己的魂儿丢了,难怪了,刚才见到了很多孤魂野鬼,是在抢水饭。 冷天渔点了点头,说:“是啊,戚老头好几次都想放弃你了,都是陆公子说情,让他再给你点时间。” 时间,对啊,戚云路一直在等阎凤回应益州驱邪师公会的事情,想不到就出了这档子事。 阎凤道:“陆公子,哪位陆公子?” 冷天渔皱了皱眉头,奇怪道:“益州府台大人的公子,陆启明啊,他说他认识你,和你有过一面之缘。” “哦?”阎凤仔细回想,陆公子,陆启明,对,之前在干掉孙海江的时候,就遇到了陆启明,还说要和他交朋友。想想,有个有权有势的朋友,确实也是不错的。 阎凤道:“那倒是要好好谢谢这位陆公子了。” 胡媚娘嘴角翘了翘,想说什么,又憋了回去。给阎凤倒了杯温水,递了过去:“先喝口水,我家小渔也是为你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 冷天渔傻笑道:“嗨,你说这干什么,要是我也病了,阎凤估计比我还着急。” 阎凤笑了笑,把水接了过去,对胡媚娘说了声谢谢。胡媚娘的意思阎凤是懂的,不想自己家男人吃亏,但阎凤和冷天渔的感情,女人是不会懂的。 戚云路走了进来,看见阎凤醒过来,先是眉头一紧,带着怒意道:“刚才救你的人是谁?” 这一问,倒是彻底把阎凤问懵了,刚才救他,难道戚云路问的,是那个女人?阎凤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 戚云路冷哼一声,道:“也不知道你小子是不是狗屎运,一出事有那么多人帮你。也罢,你感觉给个痛快话,益州公会,你是交不交。” 阎凤现在是又累又困,哪里还有力气说这些,于是道:“尊敬的戚长老,你的大恩大德我会记住的,将来要是需要我阎某人帮忙,定是二话不说,但益州公会我不是会长,要不,你去问问木子花?” 阎凤猜出戚云路很怕木子花,所以故意把这个皮球踢给木子花。之前权宜之计拖延了七天,现在都过一个月了,实在没有理由再拖下去了。 “你——”戚云路这张老脸被气的吹胡子瞪眼,“好,好得很,我现在就杀了你,好给那个婆娘一点提醒。” “你想干什么?”听到戚云路要翻脸,冷天渔立刻拦在前面,面色铁青,“要想杀他,我就跟你拼了。” 戚云路哈哈大笑,道:“好,我就连你一起杀了。” 估计是戚云路的声音太大,把隔壁病房巡视的大夫引了过来,一进来就指着戚云路说:“这里是医院,要想吵架外边吵去。” 戚云路青筋暴跳,一把掐住大夫的脖子,刚想用力把他掐死,就感觉手腕一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捂着戚云路的手腕,脸色有些不好看:“戚长老,您与家父业算是旧交了,在我陆家的产业下,多少得给些面子吧。” 这座医院,是陆家的私人医院,陆启明是府台大人的公子,之前阎凤就觉得陆启明背后肯定是官府的人,想不到居然是知府。 戚云路手上一震,一道金光乍现,将陆启明的手挣开,又恢复到那副病怏怏的样子:“好,我就给你爹一个面子,不过阎小子,我的耐心是有限度的,保不齐明天早上,那个臭婆娘的尸体就会在那破酒楼门口倒着。” 阎凤勉强拱了拱手,说道:“戚长老,你这样做,就不怕被其他公会的会长取笑吗?我想,他们早就想推翻总公会,只是出师无名,你这么一来,人家正乐意看着,估计老板娘今天死了,明天就会有人以她为借口,铲平总公会。毕竟,现在做什么竞争力都挺大的。” 戚云路被气的冒烟,冷哼一声后,甩门出去了。 冷天渔不禁担心道:“这老头喜怒无常,他保不齐真会去杀了老板娘。” 阎凤道:“刚才我只是在试探总公会的处境,想不到总公会的处境真是到了最坏的地步。我也不愿意戚云路被逼到那一步,驱邪师公会内部大战,受伤的只会是平民百姓。希望那一天永远都不会到来吧。” 冷天渔想了想,说道:“也许你该把益州公会拿过来,这样也可以壮大我们的实力。” 阎凤摇了摇头,说:“现在益州公会已经是个烫手山芋,谁接谁倒霉,让老板娘这个平凡人掌管着,不尴不尬的存在,或许才是保持平衡最好的结果。” 阎凤说完,对戚云路拱了拱手,说:“真是劳烦了陆公子,想不到你我萍水相逢,却对我有救命之恩。” 陆启明摆了摆手,让那大夫给阎凤做全身检查,陆启明道:“阎兄客气了,我说过,我是真心想交你这个朋友。” 阎凤被大夫翻来翻去的检查,被检查的很尴尬:“啊,陆兄说的哪里话,你这么壕,你自个朋友我交定了。” 陆启明摇了摇头,说:“朋友和朋友是不一样的,好了,你先休息,等有时间我再来看你。你有什么需求可以直接说,你就算想要这家医院我也可以送你,告辞了。” 陆启明走后,冷天渔惊讶的说:“这位陆公子好阔绰,这么一家医院说送就送。” 阎凤耸了耸肩,道:“人家就是随口说说,你也信?” 那大夫检查完以后,说了些忌口的食物,并且交代可以做一些复健的运动,而且把话接了过去:“陆少爷本就阔绰,只要他高兴,他什么都可以送人。之前有个女孩就是因为少爷太阔绰了,舍不得这种生活,离开少爷后居然以死相逼,在陆家的商场上跳了下去,你说傻不傻。” “什么?”阎凤和冷天渔异口同声。 第四十七章路上捡了个乞丐 事件的发展已经超出了阎凤的预期,但既然已经知道女孩跳楼事件的始作俑者是陆启明,阎凤对他的好感荡然无存。这种事情也不好去当面指责,毕竟又不是陆启明把丁娇娇推下去的,真正的杀人凶手,是一个贪字。 但丁老汉的死,是刑狱司在作孽,还是陆启明授意?毕竟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现在还不是去质问的时候,等时机成熟,阎凤一定会为丁老汉要回这个公道。 如今,益州驱邪师公会危在旦夕,阎凤处在中间,里外不是人。说真的,益州驱邪师公会是否存在,或者是不是易主,他并不关心。只希望执拗的赵佳媚不会因为这件事情而送命,虽说木子花和戚云路关系不一般,戚云路多少会给点面子,但面子这东西,是和利益挂钩的。 阎凤的身体恢复的很快,他已经出院,正躺在冷天渔的床上,因为阎凤大病初愈,实在不适合睡在客厅里,而冷天渔也打算长期搬到胡媚娘家住,想再努力一把,看看有没有可能生米煮成熟饭,来个大胖小子,到时候水到渠成,双方都没话说。 次日清晨,阎凤打算出去逛逛,好久都没吃街头那家的羊肉米线了。看见对面严雪山的门虚掩着,就想约严雪山一起去吃。都来小半年了还一直窝家里,也不知道平常都是怎么过日子的。 “二师兄。”阎凤推开了门,迎面而来有一股酸臭味,整个房间乱七八糟的,不知道有多久没有收拾了。那一股股臭味,只觉胃中翻腾。只见靠门的墙面上,腻子粉已经脱落了一大块,上面有一个又一个像蚂蚁窝一样的小洞,阎凤正想走进去看看那些小洞是干什么的,刚一挎包,就被一只手给拉住。 “二师兄!”阎凤一个激灵,回头一看,是严雪山。 严雪山的脸色很不好看,苍白中仿佛又带着一团团黑气,乌云盖顶。 严雪山很紧张,勉强的笑了笑,道:“我这房间脏乱,师弟还是不要进去了,也没什么好看的,我过些日子离开,离开前给你恢复原样。” 严雪山要走?那真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是不是应该放串鞭炮,再开两瓶老白干庆祝一下。但面上肯定不能这么说:“啊,是这样啊,你这是要去哪里?” 严雪山走了会儿神,刚反应过来,就说:“啊,我要回赵国了,老这么躲着也不是回事儿,大师兄肯定不会放过我的,在这里也连累了你。” 如果阎凤这个时候说“不要紧”,严雪山会不会改变注意又继续留下来?那还是算了吧,这个时候真不用太顾情面。阎凤说:“哦,你什么时候走,我给你送行。” 严雪山道:“等忙完这阵子,我就走。” 忙?严雪山有的忙吗?整天就躲房间里,到处都脏兮兮的。阎凤道:“要不要去吃早点,街头那家羊肉米线不错。” 严雪山摇了摇头,说:“不用了,你去吧。” “哦!”阎凤应了一声,就走出了门。 严雪山把房间门关上,还特意反锁,看看门有没有关好,今天真是太大意了,还好阎凤没有进去。严雪山对着那面脱落的强说道:“我已经把一半的寿命给了你,你得信守诺言,给我我想要的。” 忽然,四周传来一阵怪笑,从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孔中益处黑气,瞬间,整个屋子的光线都仿佛被吃掉,只剩下阴森森的黑色。严雪山贴在墙面上,贪婪的吸收着这一股股黑气。而这些黑气进入严雪山的体内后,严雪山的细胞正在一个个破裂,破裂后的细胞,又重新组成,组成的细胞则是黑色的,但在严雪山的外皮表象,皮肤更加的苍白,就像一张洁白的纸。 阎凤出了小区大门,吹着小曲儿往前走着,眼看羊肉米线馆就在前面,自己却被一个人撞翻在地,按理来说,他巫王境的实力,在三米之内发生的大部分危险,都是可以预判的。但阎凤太高兴了,反而没有注意到身边的事。 “我的老天啊,是哪个这么不长眼睛,这么宽的路也能撞我身上。”阎凤那叫一个气啊,东西没吃到,却被撞地上来了个狗啃泥。 定睛一看,撞倒他的是一个身材瘦小,头发蓬松,浑身醉醺醺的乞丐。乞丐朝他傻傻的笑了笑,坐在地上就看着阎凤笑。阎凤无奈,站起来拍拍尘土,那乞丐也站了起来,这时候阎凤注意到,乞丐是个女的,年纪不大,十五岁到二十岁之间吧。弯曲着身子,看起来站直了身子要比阎凤矮半个头。脸很脏,看不清模样,看那精神状态,估摸是受了什么刺激,就知道傻兮兮的笑。 “这丫的不会是碰瓷的吧。”阎凤警觉的看了看周围,周围没什么人,都不知道鹏城什么时候人那么少了。 阎凤走一步,那乞丐跟一步,阎凤抓了抓脑袋,指了指前面的羊肉米线馆:“你想吃?” 乞丐拼命的点着头,生平阎凤会错了意,还指了指羊肉米线馆:“吃,吃。” “呵呵。”阎凤尴尬的笑了笑,朝羊肉米线馆走去,那奇怪耶跟着走了进去,店里的人不多,老板和伙计都在赶苍蝇,羊肉的味道很重,特别吸引苍蝇。 伙计见有乞丐进来,就想去赶,老板把伙计叫了回来:“小李,算了吧。” 阎凤看了看周围,之前这里生意挺好啊,有时候还得排队才有的吃。老板走了过来,客气的笑道:“两位里边请吧,都是熟客,今天就不收你们钱了。” 不要钱?那还不痛痛快快甩他几大碗。阎凤点了点头,道:“那就谢谢老板了。” 阎凤坐下,那奇怪也坐下,店里还有两个客人,见乞丐进来,都纷纷放下筷子走了。阎凤咂咂嘴,真是世风日下,这乞丐身上也不臭啊,干嘛一副嫌弃样。放佐料的时候,乞丐觉得好玩,就东放一点,西放一点,挺大一碗放的冒出了尖儿。看的伙计骂骂咧咧:“臭乞丐,吃不了那么多还放,真是免费的拿着瞎搞。” 阎凤的脸被丢尽了,虽然他也不认识这乞丐是谁,但毕竟是跟他一起来的。阎凤也只好赔不是:“真是不好意思,她吧,脑子有问题,理解万岁,理解万岁。” 老板摆了摆手,道:“嗳,没关系,招待完你们,咱这店也要关门了。” 阎凤皱眉道:“关门?不至于吧。” 老板苦笑道:“也不知怎么了,鹏城一下子死了很多人,都是些游手好闲的混混或者是名声不好的人,总之多多少少屁股都不怎么干净。按理来说,这些人死了也是对社会的贡献,但一下子死了那么多人,好多人都不敢呆了,都说是神降临,惩罚有罪的人。唉,谁敢保证自己的屁股干净。” “哦?”阎凤大吃一惊,真没想到,鹏城居然发生了那么多事。 第四十八章借尸还魂 事情的起因很可能和戚云路有关,一个多月前,某个喝醉了客人因为觉得自己花了钱吃了顿饭就胡说八道,说自己是神,刚巧不巧,遇到了神的虔诚信徒戚云路。戚云路是没有什么国法意识的,在他们这种人心里,神权大于王权。如果当时戚云路杀死的是一个权贵家的公子,那也许还会粘上一点麻烦,死了一个平民,那就白死了。 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鹏城不断的有人无顾死亡,而且死的大多都是些没什么口碑的坏蛋。虽说他们现在或者曾经有罪,但罪不至死,如果每个人都因为做了一点错事就要判死刑的话,那就太没有天道了。 天道,本就是怜悯苍生的。 阎凤的心里是五味俱全,对戚云路甚至整个驱邪师公会都有很强烈的排斥感。整个驱邪师公会,除了当初的宋亦文外,都没做过什么好事。 吃完羊肉米线后,阎凤再三道谢,但心里却极为气愤,为什么驱邪师做错了事情,却要普通人跟着遭殃。 那个小乞丐一直跟着阎凤,阎凤刻意在家附近绕着圈圈,想要甩开她,可是她却寸步不离的跟着阎凤,当阎凤回头的时候,还傻傻的笑着。一般遇到这种情况,阎凤只要把她带到刑狱司就可以了,由刑狱司的人来安排小乞丐。但自从卫伟一次次的为难他,甚至一个月前还在酷刑之下差点要了阎凤的命。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重新开始审视刑狱司。 说白了,都不是什么好鸟。 阎凤只有把她先带到旅馆住宿,不能把她带到家里,再怎么说,男女有别。但去了不少旅馆,明明空着不少房间,老板都回答说客满了,还有一位比较老实,直接说道:“这样吧,生意也不好,你要是连包一个月的房钱,我就勉为其难的让她住进来。” “呵呵。”阎凤干笑两声,笑话,一个月房钱那得好几万呢,再怎么土豪也不至于这样吧。于是,阎凤只有带着小乞丐回家里。但小乞丐好像智商有问题,自己洗澡换衣服都不会,总不能老这样脏兮兮的吧。男女有别,阎凤只有求助赵佳媚,女人照顾女人总要方便一点。原以为赵佳媚回拒绝或者刁难阎凤,想不到赵佳媚一口就答应了。 带回饭店后,阎凤觉得赵佳媚其实人还是不错的,因为阎凤并没有一定保证赵佳媚的安全,还以为赵佳媚会和阎凤划清界限。想不到赵佳媚把小乞丐带回房间,只字不提益州公会的事情。这倒是让阎凤很意外,而让阎凤更意外的是—— “瞧瞧,你带回来一个大美人。”赵佳媚把小乞丐带出来的时候,着实吓了阎凤一跳,之前小乞丐浑身脏兮兮的,却也看得出来五官轮廓好看,想不到把身体洗白白后,居然出落的如此大方漂亮。但小乞丐的模样倒是有些熟悉,就是不知道在哪里见过。 赵佳媚自从店关门以后,她一直都住在店里。 阎凤准备离开,赵佳媚说道:“这么晚了,不如就留下来,你可以住男工宿舍,今天晚上木子花不回来。” “额。”阎凤想拒绝,但想想,这一两个月以来,和赵佳媚的关系渐行渐远,毕竟相处三年,总不能真的断情绝义,“也好。” 除此之外,他也想看看,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乞丐,究竟是故意混迹到他的身边,还是他实在运气不好,遇到这档子事。在没有见到小奇怪洗白白的样子前,他还当真以为自己运气不好,但看了小乞丐洗白白的样子后,他就开始怀疑了。细皮嫩肉的,不像是长年在外风吹雨打的乞丐该有的样子。 阎凤大病初愈,身体各方面机能还没有达到最佳状态。男工宿舍原来阎凤也住过,在下雨天或者太累不想回去的时候,他就会住在这里。这里一共有四张床,很普通却很结实的钢筋焊接的高低床。而在男工宿舍,阎凤是一直有一张铺子的,木子花睡上床,他睡下床。后来阎凤没怎么来宿舍,木子花就干脆搬下床睡了。 忙了一整天,他也是很累了,盘膝打坐,聚拢元气,缓慢修复受损的经脉。而他的意识,也进入了那道铁红的大门后。推开大门,灯光弱了许多,周围还是空无一物,就连那座四方台都还没出现。虚影说过,有一位很强大的人把空间阵法留在了他的心境内,而这座阵法是一座有七层的宝塔,而这七层宝塔都是受损严重,所以需要冤魂的力量来修复。而虚影说,阎凤的义父在第七层也就是最后一层给他留下点东西。义父是谁害死的,究竟是为了什么目的,那个杀死他义父的人是不是阎凤所想的鬼差。 鬼差是什么存在,阎凤没有接触过,但一定强的不像话。阎凤的义父至少都是巫圣境,而能杀死巫圣境的存在,至少也是巫圣境,跨一大境界越级挑战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那得要做足许多准备,天时地利缺一不可。但仇人是突然来到这里,而地盘是阎凤生存了十年之久的地方。 阎凤只在一些野史典籍中知道一些仇人所用武器的资料,仇人所用的武器是哭丧棒,而会使用哭丧棒这种不吉利的东西的,除了邪教或者性格怪癖的散修,那就只有冥界的鬼差了。 但不管是谁,阎凤都要把这个人揪出来。而且,很显然,那个人当时明明还有余力把自己杀了,但那个人没有动手,听那个人的口气,背后还有人,而且背后的人给他命令是杀死阎凤的义父。 “唉,真累死人了。”突然,一个哀怨的女人的声音,从正堂内飘出。是虚影,他缓缓从四方台中出来,阎凤抬眼望去,有时候他真想问问,虚影的重生地,是不是就是那个四方台。 阎凤瞅了他一眼,说道:“你有什么好累的,对了,我昏迷了一个月,为什么意识没有到这里?” 虚影的声音,又变成了一个稚嫩的小童,而且还带着责备的意思:“你还好意思说,一个巫王境的大巫,居然被巫师境的小巫折磨的不成样子。你身上的真气都被抽干了,身体又是跟个破垃圾一样,灵魂处于沉睡状态,更可气的是,你的一魂儿居然跑丢了,你也是够了。” 阎凤也是对自己很无语,但这么打击怕是不对吧,再怎么说,这虚影住在自己的心境里,自己也算是房东了。阎凤道:“那我还算很幸运,我的魂儿回来了。” “呵呵。”虚影道,“你的确很幸运,就你那破残魂,要不是一魂丢了,那个人没法完成寄宿重生,不然,就你当时那身体状态,早就被别人借尸还魂咯。” 有人,在打他身体的主意! 第四十九章还要不要让人活了 还有,破残魂是几个意思? 阎凤不乐意了,说道:“喂喂,说事儿好好说,别人身攻击。” 虚影的声音又变成了一个沧桑老太太的声音,还带着一点说教的意思:“怎么了,老身辛辛苦苦把那些记忆碎片清理干净,免得你被人夺了躯体,不明不白死了,你还不知感恩图报?” 记忆碎片? 虚影说:“最近是不是总感觉做梦会梦的很真实,就好像真实的发生过?” “恩,恩。”阎凤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是啊,从老早以前就感觉,一开始只是很短很残破的影像记忆,后面的,越来越真实,越来越详细。 虚影说:“那是有人想要夺舍,把记忆慢慢灌入你的大脑,让你潜移默化的接受这个人的记忆,然后,当你的灵魂不排斥这个人时,他就会夺了你的七魄,吃了你的灵魂,重生于这个世界。” “哎呀我去,听起来好凶险。”说起来奇妙,这就跟打皮试的过程差不多啊,原来还以为夺舍是直接就来的,想不到还有那么一段过程。 虚影的声音又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萝莉:“那可不,只是宝塔内的力量已经用的差不多了,你得想办法补充,否则你将失去控制权。” 阎凤也是无奈了,还有这么一说:“要怎么补充,总不能又要我一大境界吧。” 再要,再要就成大巫境了,要不是刚突破的巫圣境被虚影要了去,现在也不用看戚云路的脸色了。 虚影说:“你的那点破境界就算了吧,这里的力量主要是靠冤魂分解后所产生的灵力维持,要不说你运气好呢,你不是有个装有万魂的水晶球吗?把那玩意儿收进饿鬼道,也算是超脱那些怨鬼了。” 孙海江的那个水晶球,里面有几万条怨鬼,如此庞大的数目能不能吸收还不好说,那些怨鬼虽都有怨气,不能直接投胎轮回,需下十八层地狱,但罪也不至于直接下第十八层吧。但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整个益州的所以阴阳道都被封锁关闭,水晶球老这么放着也怕出事。 阎凤叹了口气,道:“也好,就是对那些冤魂太不公平,没有再轮回转世的权利了。” 虚影说:“人间即将步入炼狱,又何须再入轮回受苦。” “几个意思?”阎凤对虚影的话似懂非懂,“你好像什么都知道,为什么不肯说?” 虚影也不打马虎眼,直接回应道:“你太弱,知道的多,活的痛苦死的快,何必呢,何必呢。” “额!” 忽然,听到一阵阵敲门声,阎凤从心境中出来,张开了眼睛。 “谁啊。”阎凤喊了一嗓子,酒楼里除了赵佳媚就那个小乞丐,莫不是木子花忽然回来了? “是我。”赵佳媚的声音,“开门,我有事和你商量。” 阎凤皱了皱眉头,沉思了会儿,说道:“夜深了,早些睡吧,有事明天早上再说。” 这孤男寡女的,半夜三更独处一室,传出去怕是不好解释。 赵佳媚道:“急事儿,怕是等明天就来不及了。” 阎凤抓了抓脑袋,硬着头皮过去开门。夜风呼啸,走廊上的灯昏昏沉沉,赵佳媚穿着一袭白色碎花睡衣,胸前两只小白兔若隐若现,修长白皙的大腿,还挂着些许水珠,身上传出淡淡的茉莉花的香味,近四十岁还保持着紧致的皮肤,有着比少女更迷人的韵味。 “进来说吧。”阎凤的脸一红,把赵佳媚让了进去。 赵佳媚羞涩的点了点头,一过去就坐在了阎凤的床上,说道:“小凤,我们也有好久没有好好聊聊了吧。” 阎凤的心扑通扑通的跳着,有种不安的感觉:“你有什么,尽管说吧。” 阎凤不敢关门,怕把门关了得出大事。 赵佳媚笑了笑,性感妩媚,让人难以拒绝:“你先过来坐下,我们慢慢聊。”说着,还拍了拍她旁边的位置。阎凤咽了咽口水,去还是不去,阎凤愣在原地,生理上的反应让他快要沦陷。 赵佳媚站了起来,含着笑,缓步上前:“小凤,你这个人啊,就是坏得很。” 三年了,阎凤认识赵佳媚整整三年了,什么时候见过她这样对自己?阎凤的心跳的很快,要说不心动,那就不正常了。这个时候说什么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都是场面上的话,兽性之下所带来的后果,就是阎凤无法承担的。一时之欢所带来的后果,可是要想清楚的。 赵佳媚走过来搂着阎凤的脖子,阎凤退后一步,一把推开赵佳媚,还差点按在了小白兔上。阎凤有些生气:“老板娘,我敬重你对宋大哥的忠贞,但请你自重,不要破坏了我们之间该有了界限。” 赵佳媚愣住,两行泪流了下来,歇斯底里的吼道:“你以为我很愿意吗?我只是一个女人,一个很平凡的女人,没有能力守护住丈夫留下来的东西。我知道你有能力,为什么不帮我?你帮我,我就给你——” “够了!”阎凤咬牙切齿,捏紧拳头,全身颤抖着,说:“就算只是看在你收留我三年的情分上我也会豁出性命为你争取益州公会,但事情结束后,我要离开益州,你也不要为难我。” 离开?要是阎凤离开了益州,那益州公会,将来谁来守护?赵佳媚转会了面孔,还挂着眼泪的眼角马上眯成了一条缝,莞尔一笑,道:“瞧你说的,为什么要离开啊,我的还不是你的吗?将来啊,益州公会还得靠你呢!” 说着,就马上缠了上来,将睡衣脱去,充满了无限诱惑的酮体一览无余,凹凸紧致的线条,在灯光下闪闪发光。阎凤的心跳的更快,就在他想逃的时候,赵佳媚已经冲了上来,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轻声细语道:“小凤凤,我真的很需要你。” 阎凤不敢用手去推开赵佳媚,只能默默的闭上眼睛,三年前在赵国岳仓门下。岳仓的女儿岳芯长相漂亮,属于邻家小妹那种类型,也很贴心。他和岳芯有过一段感情,虽说最大的亲密度就只到牵手和接吻,没有突破那一层防线,但当时阎凤已经想好去向岳仓提他和岳芯的婚事。只是后来的情形发生的太快,想不到会突然出现在岳芯的床上,还被“当场”捉奸。 阎凤默默的流下了泪,三年了,他以为自己已经放下这段感情,想不到今天赵佳媚的举动,又让他回想起这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你们在玩儿什么呢?在玩脱脱游戏吗?我也要玩儿。”突然,门外响起来一个清脆的少女的声音。小乞丐站在门口,拍着巴掌,说着也要把衣服给脱掉。 阎凤赶忙上前阻止,一把推开赵佳媚,转过身抱住小乞丐,防止她真把衣服给脱了。开玩笑,一下子屋子里来了两个光溜溜的女人,还要不要让人活了。 第五十章医院偶遇 狭小的房间内,瞬间变的很香艳,阎凤保证,自己从来都不是一个很有桃花运的人,但有时候桃花运来的时候,就是挡都挡不住。来一朵桃花时叫桃花运,来多了,就成了桃花劫了。他紧紧的抱着小乞丐,生怕她一冲动真干什么荒唐的事。一边回头对赵佳媚说:“我还是那句话,益州公会我会尽力去保证,但事后我也一定会离开,你在我心里一直都是一个忠烈的女人,请你自重。” 很多时候,阎凤很佩服赵佳媚,一个平凡的女人,为了守卫亡夫的心血,处在风口浪尖之中。阎凤并不希望赵佳媚继续这样,秦国九州,九个驱邪师公会,早已不是那个以燕州总公会马首是瞻的时代。也许她并不知道,益州公会有多特殊,为什么益州公会如此尴尬的存在了十年,却一直相安无事,不过是燕州总公会不想去触动那个霉头。但既然总公会最强的长老戚云路亲自出马,那益州公会如此尴尬的存在也不长久了。 赵佳媚迅速的穿好了衣服,淡淡的笑了笑,说实在的,以赵佳媚的姿色,要想在鹏城随便找个有权有势的男人,并不难。赵佳媚说道:“我想你也累了,早些休息。” 赵佳媚就这么走了,让阎凤感到很失落,他并不是不想去帮助赵佳媚,而是不能去帮,不敢去帮。既然戚云路已经出手,那就证明其他分公会也会相继出手,争夺益州公会的控制权。驱邪师公会和其他各路势力最大的不同,就是驱邪师公会是神权时代唯一留下来的产物,根基之深,涉及之广。之所以没有在整个中原大陆占有绝对的领导地位,不过是以为驱邪师公会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能够有能力将整个中原大陆数百个驱邪师公会聚拢。但那个人一定会出现,而且有许多公会驱邪师都想做那个人。 阎凤想做那个人吗?或许曾经想过,只是此时太累太累。 赵佳媚是走了,可小乞丐显然还是不想走,她捧着阎凤的脸,傻傻的笑着:“你长的真傻,傻傻的,像个傻子。” “额!”阎凤郁闷的掀开小乞丐的手,被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骂作傻子,换作是谁心情都好不起来。阎凤道:“你该回去休息了,等过段时间我带你去找你的家人。” “家人!好啊好啊,我可以回家了。”小乞丐高高兴兴的拍着手跑出了房门,阎凤深吸一口气,总算是安静了。幸好这酒楼里没有第三个女人,否则这台戏是下不了台了。 阎凤重新回到床上,看来有必要先回一趟那条破烂的巷子,那条十年前由于巫师大清剿而破落的巷子。阎凤把水晶球藏在了那里,用空间封印术将其封印,原本是想在下一个州府将那水晶球中的一万多条冤魂送回冥界,但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 阎凤叹了口气,道:“就当是我对不起他们了。” 百鬼朝圣究竟是朝拜的谁,又都有谁参与,背后的目的是什么,阎凤都不是很清楚。但有一点,百鬼朝圣来临前,益州将成为人间炼狱,到时候牺牲的人可就不止这一万冤魂了。 次日清晨,街上失去了从前嘈杂的声音,正如那羊肉米线馆老板说的,这一个月以来,鹏城少了很多人。鹏城在益州的州府所在地,常驻人口接近百万,这座城市里,少说也有一百三四十万的人。可是现在,看起来就跟鬼城一样,冷冷清清的。 阎凤有种世界末日的感觉,可是最近几个月,除了在鬼城还听见有百鬼朝圣的消息外,在鹏城内部并没有听见有关这件事的任何消息。但孙海江在被收入饿鬼道后,听他的口气是还有同伙,而且同伙还是不得了的人。 阎凤洗涑完毕后,正想出去,却发现被人紧紧的跟着。 小乞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跟在了阎凤的后面,阎凤吃了一惊,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低头想了想,还是说道:“你要出去?” 小乞丐摇晃着脑袋,嘟囔着嘴,斜望着天空,说道:“你说今天要带我回家的。” “额!”阎凤想说点什么,又重新整理了下思绪,他发现自己突然就变的不会说话了,“我说的是过段时间,不是今天。” 小乞丐点了点头,说:“是啊,从昨天到今天,不就是过段时间嘛。” “好吧。”阎凤被打败了,他发现不能跟女人讲道理,特别是脑子不是很好使的女人。 只是一句敷衍的话,却无可奈何的只能去履行。阎凤决定先带着小乞丐到医院里看看,看看小乞丐的脑子不好使是天生的还是受了什么伤。打了一辆车后就到了医院,挂号的时候却意外的碰到了熟人。 戚云路手上提着两包要,拄着拐杖,缓慢的往前行走着。阎凤想故意把脸扭过去,却还是被戚云路给贴了上来。戚云路佝偻着身子,抬着头,眯起眼睛说:“哟,这不是阎小后生嘛。” “啊,啊,原来是戚长老,有失远迎,失敬失敬。”阎凤装作惊讶的打着马虎眼,“您老也来医院来了?” 戚云路道:“是啊,最近血压又高了,来开了点降压药,这不,刚说开了药去找你,你就来了。” 阎凤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满脸疑惑的说道:“您老要找我干什么,我又不欠你钱。” 戚云路咂咂嘴,摇了摇头,说:“要不怎么说现在年轻人少吃剩饭,记性不好,忘性大,你答应我七天,可是呢,这都一个多月了。我在益州老这么带着,怕出事儿啊。” 戚云路一个巫王境巅峰,中原大陆巫王境之下无敌手在益州一个被称之为巫师禁地的地方老这么待着,官府肯定是不同意的。也不知道戚云路用了多少手段,才一直待到了今天。 阎凤恍然大悟,道:“啊,我明白了,您老是要我答应什么来着?” 戚云路青筋暴跳,手握着拐杖,真气流动,一股股威压释放,将周围的病人都弄的人仰马翻的,有些当场就吐了,有的直接大小便失禁,医院里顿时混乱起来。阎凤没有感觉到太大的压迫感,他们本就是同样的境界,同样强大的真气。但这戚云路下手可真不是盖的,根本不会去体会平凡人的感受,要真把他惹毛了,估计这医院得拆了。 阎凤手按在戚云路的肩膀上,一股股真气释放,将戚云路的真气给压了回去:“您老消消气,您这不是高血压嘛,死在这里可不值当。这样吧,再给我三天,我一定说服老板娘,把东西给你。” 戚云路面上一惊,真没想到,阎凤能把他的真气给压回去。医院里的病人和医护人员顿时觉得好多了,都很奇怪刚才是发生了什么事。戚云路皱了皱眉头,说:“好,好,真是后生可畏,后生可畏。” 阎凤想打败戚云路估计就在这两三天,之前戚云路的力量一直压制阎凤一头,现在不同了,戚云路血压高,他不敢把真气一股脑的释放太多,这就是把这老家伙打败的唯一机会。 戚云路说:“那好吧,我就跟着你,你去哪里,我去哪里。” 阎凤眉毛一挑,惊讶道:“戚长老,过分了啊。” 第五十一章害怕 “呵呵。”戚云路怪笑一声,满是皱纹的脸上,老人斑也跟着皱成了一团。 医院刚刚恢复了秩序,这里已经十年没有出现过巫师了,所以他们都没往这方面想,而是猜想是不是煤气泄漏。那些大小便失禁的就倒霉了,捂着屁股到处找纸,那场面,太酸爽。 阎凤扭头去看小乞丐,小乞丐正拍打着胸口干呕,对着阎凤说:“好难受,好难受。” 阎凤白了戚云路一眼,说道:“戚长老,麻烦您让一让。”说着,走过去扶着小乞丐,到等候靠椅上休息:“你先坐着,别瞎跑。” 也许是小乞丐太难受,没有去回应阎凤的话,而是低着头。阎凤拿着单子去诊室外边排队,戚云路却跟着走了过来,站在小乞丐面前,打量了好一会儿,才说:“你是谁?” 小乞丐全身都在颤抖,发出“咯咯”的怪异笑声,而那个声音,比小乞丐原本带着稚嫩的声音更苍老许多。小乞丐抬起了头,刘海之下,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内,同时出现四只瞳孔,几乎要占据整个眼白部分。戚云路堂堂巫王境巅峰,也被这一幕吓退。小乞丐苍老的声音说道:“老家伙,你少管闲事,这小子是我的,你要敢多说半句,小心老命不保。” 戚云路眯起眼睛,咧开了嘴,诡异的笑了笑,道:“原来听说南疆有一部落,圣女降临,天生双魂,还以为只是传言。想不到今天见着了,圣女不在南疆好好待着,跑我秦国来想必不会只是为了一个毛头小子吧。” 小乞丐道:“事情你少打听。”语气威严,不容侵犯,一股强大的威严震慑,如一道海浪般席卷而去,将整个医院的人全部震晕。 “巫圣境!”戚云路轻轻的吐出这三个字,嘴角流出一丝鲜血,眼白充血。巫圣境,戚云路虽然强悍,一般刚入巫圣境的巫师,戚云路都自信不落下风。但眼前这个女人,很显然已经一脚跨进了巫神境,要杀戚云路,简直就是抬抬手的事情。 “戚长老,你过分了啊。”阎凤冲了上来,戚云路正对着小乞丐,而小乞丐也和医院的其他人一样晕厥过去。阎凤以为之前的威压是戚云路释放的,就跑上前来质问,一把揪住戚云路的衣领。阎凤人年轻,方才只是觉得心神荡漾,缓和了会儿就没多大事了。可是医院的人就惨了,而且阎凤刚排上队,下一个就是他了,这可倒好,今天白来了。 阎凤盯着戚云路,戚云路双眼充满了血丝,鼻孔内还流着鼻血。有那么一瞬间,阎凤心软了。他太老了,老的半只脚都跨进棺材了。阎凤确信,戚云路此时很虚弱,要是出手,戚云路必死无疑。阎凤松开了手,调侃道:“戚长老,都说了你高血压就不要冲动了嘛,你看看,都流鼻血了。” 阎凤从兜里掏出半张昨晚上拉屎剩下没用的纸,递给了戚云路。戚云路皱了皱眉头,想说什么,看了眼座椅上假装昏倒的小乞丐:“她是你女朋友?” 阎凤脸一红,想想昨天和小乞丐抱的那么近,心一下子跳的很快,反驳道:“你说什么胡话,她是我捡的。” 戚云路冷哼一声,道:“看她一副短命相,劝你不要对她动情。” 阎凤白了他一眼,说道:“你胡说八道什么啊,真烦。”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戚云路在对面找根椅子坐了下去,闭上眼睛,调整内息。 “我去,刚是不是地震了,咋那么头晕呢。” “是啊。嗳,我裤裆里怎么湿湿的。” 医院里的人一个个都苏醒过来,小乞丐也醒了过来,一脸委屈的看着阎凤:“我怕怕。” 阎凤安慰道:“咱不怕,咱回家。” 小乞丐点了点头,道:“恩,回家。” 这个举动,差点把戚云路给气死,冷哼一声,扶着小乞丐就往外面走。忽然听到医生跑出来叫道:“嗳,谁叫阎凤,核磁共振还做不做了。” 阎凤扭过头,思量了会儿,说道:“做。” 做,都交钱了干嘛不做,虽然前前后后惹了那么多事端,也会有一些人觉得诡异会报案,但相信戚云路既然在这里,那刑狱司的人是不会敢造次的。 小乞丐被推进仓内的时候,有些慌乱,一下子逃了出去。把阎凤都搞懵了,阎凤也追了出去,戚云路在后面不快不慢的走着,跟个闲散老人差不多。 戚云路走在后面,心里想着:“做,她敢做才怪。” 巫师和正常人表面上不同,但在检查设备下会呈现不同的症状,首先是经脉要比一般人粗大,血液中会充斥着真气,在设备中呈现的,就是一条条如光带一般的现状,其次,巫师的丹田存储真气,境界越高,密度就越高,一照不就露馅了。 不过戚云路也是感慨,堂堂巫圣境的圣女,统领南疆一方疆土,居然会跑来这里装小乞丐混到阎凤的身边。究竟是何目的就很难说了,毕竟阎凤也不像他想象中的那样简单。 “呵呵,益州,真是多事之秋啊。”戚云路仰望着天空,长叹一声,他既然贵为燕州总公会长老,知道的事那是要比很多人都多得多的。巫圣境在中原大陆,满打满算也不会超过三十个,哪一个不是非富则贵,杀人如踩蚂蚁。 小乞丐突然停了下来,蹲在墙角瑟瑟发抖。阎凤楞了一下,心中不忍,难道是自己的行事错了?阎凤叹了口气,走了过去,拍了拍小乞丐的背,安慰道:“没事了,都过去了。” 小乞丐忽然转过身抱着阎凤,这一个举动让阎凤手足无措。 “年轻真好啊。”戚云路拄着拐杖,站在后面,酸酸的说了一句,“不然,咱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再秀恩爱?” 阎凤的脸“唰”一下子就红了起来,都到中午了确实是应该找个地方吃个饭。阎凤打了个电话给冷天渔,冷天渔在胡媚娘家里闲的发慌,胡媚娘去上班去了,就留冷天渔一个人在家里发呆。 餐厅里,菜点好后,上菜还需要一段时间。说到吃冷天渔自然是不会落人于后,到了桌子前一下子愣住了,阎凤的身边多了一个女人,身材偏瘦,没胸没肉,不过长的倒是挺可爱。冷天渔就在心里嘀咕:“这家伙什么时候找了个女朋友我居然不知道,说好的做一辈子好基友,怎么说变就变。我给他介绍个大胸妹子他不要,原来是好这一口。” 戚云路坐在阎凤对面,冷天渔也只好坐在戚云路的身边,对戚云路恭敬的拱了拱手,道:“见过戚长老。” 戚云路没有说话,而是怪异的看着小乞丐,阎凤又盯着戚云路,好像随时准备动手。笑话,趁你病要你命,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冷天渔打破僵局,笑了笑对阎凤说道:“怎么,找了个新女友不给我介绍介绍?” 阎凤吓了一跳,眨巴眨巴眼睛,才注意到冷天渔已经来了,于是尴尬的笑了笑,道:“哦,她不是我女朋友,她是——” “我害怕。”小乞丐忽然抓住阎凤的手,整个人蜷缩在阎凤的怀里。阎凤现在是想解释也解释不清楚了。 第五十三章救人 餐厅内的人员都已经被疏散,事实上,就算没有被驱离,也不会再有人愿意待在这个出人命的地方。所以餐厅内只留下了四个人,阎凤,冷天渔,戚云路,还有小乞丐。他们并没有吃上东西,而是喝了桌子上原本就放着的一壶茶水。 他们都没有谁先站起来,这种尴尬的局面持续了十几分钟,直到阎凤把最后一杯茶水倒在自己的杯子中,并一饮而尽。阎凤“啪”一下把杯子摔在了桌子上,杯子碎裂开来:“你想要得到益州驱邪师公会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戚云路抬起头,嘴角微微倾斜:“益州的水很深,远比你想象中的要深得多。” 阎凤皱起眉头,刚站起来,和这个满嘴胡言乱语的老头撇清界限,就看到了一个人。刚看到这个人的时候,连阎凤都吓了一大跳。 王娴! 是的,就是那个已经和自己失去联系一个多月的王娴。此时,餐厅外面,隔着一层玻璃,王娴正和一个又高又瘦,穿着讲究的男人亲密的手挽着手。阎凤的心有些失落,但想想,人家和自己也没有确立什么关系,只是关系暧昧了些,人家要找什么样的男人好像真的和自己没有丝毫的关系。 冷天渔以为自己看错了,在确定那个就是王娴以后,抓了抓脑袋,说道:“天涯何处无芳草,你身边的人就不错。” 连小乞丐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她又不是真的疯了,自然是看得出来,阎凤和那个女人有着一段往事。小乞丐看了一眼戚云路,想从戚云路身上找到一些答案,但很显然,戚云路对此事毫不关心,他只是指着王娴和那个男子,说道:“那个女人,你认识?” 阎凤楞了一下,应该说认识吗?阎凤还是点了点头,说:“是的,认识,不是很熟。” 戚云路摇了摇头,说:“她运气不错。” “是的,运气不错。”阎凤点了点头,是啊,能找到帅气多金的男人,不就是王娴一直都盼望的事情嘛,现在她如愿以偿了。 戚云路道:“被石精怪吸了那么久的阳气却还没有死,不得不说她也算是奇人了,不过呢,看她身上所缠绕的妖气,应该快死了吧。” “什么?”阎凤豁然扭头望去,若是有邪物,他不可能没有看到,大巫境以上就开了阴阳眼,能看到阴邪秽物,“戚长老,你刚说什么?” 戚云路道:“老夫气力不好,你却老要我重复,唉,算了,反正益州已经够乱了。那女子身上的阳气已经被她身边的那个怪物吸的差不多了,那怪物是石器成怪后所幻化的,因长期沾染人气,久而久之,有了灵性,幻化成怪。妖精鬼怪中,怪的力量最弱,但也最低调最不容易被发现。一般怪都是由人身边所使用的器物所幻化,有了些机缘,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也要靠吸食人的阳气才能生存和强大。这小女子身上的阳气所剩无几,要救啊,就趁早。” 阎凤豁然起身,把身边的人都吓了一大跳:“怎么救?” 戚云路道:“那就看石惊怪是用什么方法吸食阳气了,在吸食阳气的时候,把这个过程打断,兴许还能把石惊怪体内没有消耗掉的阳气返还回去。” “走,跟着他们。”阎凤跑了出去,冷天渔想起胡媚娘曾经告诫过阎凤不要太靠近王娴。以前的王娴一副高高在上,看谁都像屌丝的样子,但自从她的母亲惨死那一刻,她就不再是那个高傲的女人了。人有底线的时候,做事多少会有分寸,但一旦失去底线,那么就会不择手段。 阎凤和王娴的关系进展到那一步,阎凤是否能从这种悲痛中挣脱出来,这个时候,作为好基友的冷天渔就体现的至关重要了。 阎凤四人跟在后面远远的走着,根本不需要伪装,王娴的心思压根没放在其他地方,注意力都在那男子身上。 过了不久,他们有说有笑的走进了一家宾馆。四人停了下来,戚云路点了点头,说:“没错了,大白天的就迫不及待的想要行房事,那石精怪多半是靠交媾之时将阳气吸了去。这也是最快最直接的方法,这女子不简单啊,换作其他女人,估计三天不到就被吸死了。” 阎凤的心沉到了谷底,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原来如此,平常摆出一副贞洁烈女的样子,到最后也不过就是钱没到那个位置。 冷天渔弱弱的问了一句:“还要去救吗?” “救。”阎凤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就算是个路人,我也一样会去救。” 也不知道说这句话是真是假,冷天渔很少会见到阎凤认真起来的样子。 宾馆房间内的,王娴和石精怪相拥在一起,王娴娇嗲的拍了拍石精怪的胸口:“真是的,你个死样,大白天都忍不了。” 石精怪英俊的脸庞上现出一抹诡异的微笑:“是啊,最后一次了,怎么又忍受得了呢?” “什么?”王娴不是很明白石精怪的意思,眨巴着眼睛,“你刚说了什么?” 石精怪反应过来自己说露了嘴,赶紧打着圆场:“最后一次,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我打算,待会儿向你求婚。” 王娴脸上一红,虽然已经缠绵了一个多月,但也没朝那个方向去想过,她已经很成熟了,床第之欢,毕竟作不得数。有一天,一个又高又帅又有钱又温柔的男人终于被等到了,哪个女人不心动? “来吧,让我们融为一体。”石精怪张开宽厚的双臂,将王娴拥入怀中。 在这一刹那之间,王娴觉得整个人都快要融合,被包容,犹如畅游在快乐的海洋中。 整个人,都已被填满。 忽然,门被一脚踹开,一副拐杖飞了进来,打在石精怪的头颅之上,正在被满足的王娴惊恐的看着这恐怖的一幕,高声尖叫着。但王娴并没有等待到石精怪爆开的头颅上流下的**和血液,石精怪炸开的头颅变成了一块块碎石,落在王娴的酮体上,接着,石精怪整个散落,变成一块块碎石。 王娴尖叫着,迅速跑到床头抱着杯子瑟瑟发抖,嘴唇乌黑,面色发青。王娴指着阎凤他们惊恐的说:“你们杀人了,你们杀人了。” 阎凤抿着嘴巴,低下了头,他不忍去看这一幕。纵然王娴拥有着每个男人都很爱慕的躯体,但这一刻,她却显得如此可怜。冷天渔气愤道:“你再看看,那是人吗?自己都快死了都不知道。” 王娴的叫声把酒店服务员吸引过来,门被整扇踹倒,门口站在四个人,床上则蹲坐着一个快要发疯的客人,服务员怪叫一声,她哪里见过这种阵势,吓的跑了出去:“经理,经理,大事不好了,有人来拆房子了。” 戚云路一个老头子,别说还真有些道行,见到这么个没穿衣服的美女居然不闪不避,而是淡定的说道:“你都快死了,还瞎叫唤什么啊,呵,想死想活啊?” “你们,你们胡说八道什么啊,你们杀死了我的未婚夫,你,就是你。”王娴指着阎凤,歇斯底里的叫道:“就是你,我所有的不幸,都是你害的。所有爱我的人,都是因为你才死的。” 第五十四章输送阳气 其实王娴说的也没错,每一次她所遭遇到不幸的时候,阎凤都会在旁,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她的人生。 阎凤目露凶光,几个跨步走了上去,一下子掀开王娴抱着的被子,王娴还以为阎凤想要侮辱她,疯狂的手脚狂抓着,把阎凤的袖子抓的破破烂烂的,手臂上都是血。冷天渔真想上去打醒整个臭婆娘,阎凤却摇了摇头说道:“她的不幸——” 她的不幸,她确实不幸,短短的半年之间,她从一个备受瞩目,生活在星光之中的女人,变成了现在这种疯婆娘。 “关我屁事儿。”阎凤一把将王娴推开,露出极其凶狠的表情,把王娴吓的又缩成了一团。 阎凤道:“你母亲的死,是因为她太霸道,而你的不幸,也是因为你太骄傲,你的能力配不上你的骄傲,所以你不幸。”这样的话很熟悉,因为同样的道理,他似乎也对赵佳媚说过。当想要的一切已经超出自身的能力范围,那只能带来一件又一件的不幸。 阎凤怒吼道:“但你TM的都快死了,你跟我说这些有个屁用。你看看你找的男人,是个人吗?他就是块成了精怪的石头。” “石头!”王娴看着满床的碎石块,摇头嘀咕道,“不,不是的,你骗我,不。” 阎凤道:“你就好好的做梦,等你梦醒了,也该下黄泉路了。” 阎凤扭头看向戚云路:“她还能活多久?” 戚云路仔细观察着王娴的气色和所散发出的光彩,摇了摇头,说:“大概,两三天吧。” 阎凤和戚云路的话,王娴自然是听到的,遇到这样诡异的事,她也不得不去信,她哀求着阎凤:“求求你,救救我。啊,你要什么我都给你,都给你。” 阎凤看着王娴,很是为难,而这一幕,被站在七步开外的小乞丐看在眼里,眉目之间,杀气盎然。 戚云路道:“要救她只有给她输送阳气,但人体和灵异体不同,人体不能长期储存他人的阳气,只能每天都供给。但供给者也会受到极大的损耗,阎凤,你现在是巫王境巅峰,一旦决定对其供给阳气,你的境界会迅速跌落,或许过个三五年,你的丹田会全部破碎,届时,你的小命也会玩玩儿,而且阳气和真气迅速枯竭带来的痛苦,也是极其难忍的。” 戚云路把解救的办法说了出来,但也给了阎凤选择的机会。 王娴一下子抱着阎凤,用光溜溜的身体蹭着阎凤,楚楚可怜道:“求求你,救救我,你让我多活一天,我就给你一天的快乐。” 阎凤推开王娴,而王娴的心也彻底凉了下来,是啊,在生命面前,美色,权利,财富都只是空谈。更何况,除了美色,王娴也给不了他其他的。 阎凤叹了口气,道:“还有没有其他方法?” 戚云路摇了摇头,说:“有,但那已经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了,我能做的,只有这个办法。” 阎凤沉思了会儿,冷天渔提醒道:“为了这个女人,不值得。” 是的,不值得,阎凤还有许多许多的事情要去做,他需要力量,他需要活下去。阎凤说:“我能不能先给她一些阳气,让她回去处理后世?” 戚云路说:“可以是可以,不过被吸了阳气而没有阳气持续供给的话,这个人不会马上就死,而是会迅速的衰老,阳寿也会迅速的枯竭。阳气被吸干而死的人就算做了鬼也是个营养不良的鬼,呵,真可怜。”他说真可怜的时候,却没有丝毫的表情,仿佛就是在念一段台词。 阎凤扭头去看王娴,说道:“对不起,我救不了你,我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你——”王娴真想骂他是不是个男人,怎么能看着自己去死,但她毕竟不是真的胸大无脑,还是缓和道,“没关系,我还是很谢谢你了。” 阎凤对王娴点了点头,最后对戚云路说:“可以开始了。” 戚云路犹豫了会儿,说:“好。” 阳气的传递有许多种方法,交媾是其中一种,也是最快最完美的一种,因此也衍生出许许多多的阴阳双修的合体功法。而戚云路采用的,是以手掌传递,双方也还是要保持【赤】条条,否则传递的时候会出现误差。王娴自然是省去了这个步骤,她求胜心切,一点羞耻之心都不会有,反观阎凤就显得羞涩多了。扭扭曲曲的把衣服都脱去,有意无意的遮掩重要部位。 冷天渔乍舌道:“你不会还是童子鸡,吧。” 阎凤恼怒道:“就你话多,不知道说鸡不加吧,文明你我他?” “额!”冷天渔无语。 反倒是小乞丐笑了起来,笑的那是捶胸顿足,上气不接下气。阎凤开始后悔之前的承诺,如果不是反悔也补救不了什么,他真想夺门而出。 阎凤和王娴皆是盘膝而坐,双方手捏法诀,盘于胸前,戚云路瞬间真气外放,充斥着整个房间,房间内所有的电器和照明都炸裂开来,电路短路,整个酒店电路全部瘫痪。 阎凤没有想到,看那些妖魔鬼怪吸个阳气那么容易,自己就传口过去都那么费劲。他不知道,那是修炼果专门的法门,而戚云路作为名门正派,自然也有名门正派的矜持,做这些歪门邪道的事情的时候不是很专业,自然是要多绕弯路。 “要专心。”戚云路见阎凤双眉紧缩,自是有心事,他对这种功法也不是很了解,所以中间出了岔子也不知道有什么后果。 戚云路嘴轻快的启动着,念念叨叨,不知道在念什么,只见房间内的光芒迅速聚拢,聚成一个光点,光点周围旋绕着黑色的符咒,这个光点缓慢的落到阎凤的身上。戚云路道:“我现在将真气传到你的身体中,逼出一点阳气,这本是有违天道,对你的身体也会造次伤害。不要试图抵抗,否则发生什么后果我可不管。” 阎凤只感觉头顶上悬着一团很热的火,这团火正试图突破他的真气防御,就好像外来药物正试图侵入皮肤,皮肤发出最基本的反抗力。阎凤慢慢调息,将这个光点纳入身体,瞬间,只觉身体燥热,这团热气在身体内化开,又犹如泥牛入海,了无踪影。 房间内又恢复到平静的黑暗,失败了! 戚云路的眼神却亮了,他一下子冲了过去,一只手按住阎凤的肩膀,另外一只手按住阎凤的脉门,阎凤一个激灵,正想反抗,戚云路威吓道:“不许动,否则也是拼了个两败俱伤。” 阎凤全身冒出冷汗,难道戚云路已经知道自己起了杀心,想要先下手为强?但很快,戚云路惊奇道:“咦,你为什么没有阳气?” 戚云路发现,阎凤不光没有阳气,而且还把他刚才释放的真气完全吸收了,现在根本找不到他那团闪闪发光的真气。 “你说什么?” 第五十五章特殊 没有阳气?这是什么概念,阳气对一个活人来说,无异于汽车需要汽油。气氛瞬间变的诡异起来,连冷天渔都怀疑自己认识的阎凤是不是已经死了,而眼前这个人,是阎凤用了借尸还魂的方法重新站在自己面前。难道是因为那一次,在自己老家被水猴子围攻的时候,其实那个时候阎凤就已经死了? 好诡异。 冷天渔大骂道:“你个臭老头,瞎说什么啊,你信不信我揍死你。” “我还真不信。”戚云路说着,手摸向了阎凤的鼻息。阎凤的鼻子内还喘着热气,有呼吸,有脉搏,却没有阳气。 忽然,阎凤咳嗽一声,又打了一声嗝,从嘴里飘出一团耀眼的光芒,光芒周围微弱着复杂的符文印迹。是戚云路方才释放的真气,包裹着的,正是阎凤的阳气,这团阳气进入王娴的嘴里,在王娴身体中化开。王娴只感觉身体慢慢暖和起来,手心已全是冷汗。 成功了! 四周黑漆漆的,戚云路的眼神却在发亮,他松开阎凤,淡淡的说:“走吧,把人家宾馆都给砸了,估计再过会儿会有很多麻烦。” 阎凤犹豫了会儿,这个时候谁也看不见谁,都是各怀鬼胎,但待下去已然是无济于事。阎凤道:“今后,好自为之。” 四人走后,只留下王娴还躺在床上,宾馆内人声嘈杂,叫骂声,砸东西的声音,跑步的声音,可是王娴却丝毫不在乎。如果有个人快死了,那么她也不会在乎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因为她已经没有以后了。 戚云路和阎凤三人并没有一起出来,而是在走道的时候就从窗户跳下楼走了。阎凤也感觉到戚云路的怪异,但没有去管他。戚云路迅速离开了这片是非之地,越想越不对劲,他觉得有必要回去一趟燕州,益州的事情还没有开始。对他来说,益州驱邪师公会是否拿得过来,并不是最重要的事。 “有脉搏,有呼吸,没有阳气。”阎凤的怪异现状让戚云路很是在意,如果这件事情出现什么纰漏,很可能会在将来所发生的事情有所改变。事实上,在第一次听杨跃讲到阎凤这个人的时候,戚云路就很在意了,二十岁就有巫王境的实力,放眼整个中原大陆,千年以来也没有这个记载。哪怕是被称为千年以来最有天赋的齐国公子姜毅,也三十岁人了,几次突然巫圣境都没能成功。修行之路,年纪越大越是不易提升。 回去的路上,冷天渔一直沉默寡言,快到酒楼门口的时候,冷天渔才忍不住打破沉默:“你,还好吧!” 阎凤被搞的莫名奇妙,道:“你说什么呢,我当然还好了,不就是过点阳气嘛,又死不了人。” 是的,就过点阳气,说的轻巧。 冷天渔欲言又止,尴尬的笑了笑,道:“好,好就好,那我先回去了。” “啊,好啊。”阎凤正在思量今天的事,他对王娴很是可惜。其实王娴并不是什么坏人,一个人想要过上锦衣玉食,又有人疼爱的日子,并不是件过分的事。有很多的人也走了王娴的路,但她比较倒霉而已。 和冷天渔分开后,阎凤把小乞丐送回了房间,而他在员工宿舍内,迅速的睡着了。他只有睡着了,才能回到心境,他有许多的疑问,也大概只有一直住在心境内的虚影能回答了。 “我,真的没有阳气?” 阎凤没有拐弯抹角,和这个虚影,没必要拐弯抹角。 虚影倒也干脆,说道:“既然你都知道了,那你还问,你是不知道,今天有多凶险,要不是我及时释放一点阳气出去,估计你得穿帮。” 穿帮! 这什么意思,合着自己真不是人,连最简单的阳气都没有,要知道,连小猫小狗都是有阳气的好不好。 阎凤有些生气了:“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是人?” 虚影的声音变换成了一位老迈男人的声音,有种不怒而威,蔑视众生的味道:“是人,是妖,是魔,又有什么关系,你就是你,你是阎凤。” 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回答阎凤很不满意:“那么你又是谁?” 虚影意识到,有些事情,是可以慢慢的告诉他了:“我是倒影,是镜像,是幻觉,我是这四方台,也是这虚影,我是你内心最深处的渴望、恐惧、善良、恶念,不过我还有一个通俗一点的名字——孽镜台!” “孽镜台!”阎凤目瞪口呆,孽镜台,孽镜台前无好人,可照生人善恶业,若是罪恶已滔天,罚入地狱不超生,“哪个孽镜台?” 虚影道:“这世间,孽镜台很多吗?” 是啊,孽镜台,阴阳两界,只有一座孽镜台。 阎凤道:“那么,这里,究竟是什么?” 虚影叹了口气,道:“本不想让你知道太多的,知道的越多,反而活的越累。” “告诉我!”阎凤只感觉自己的人生就像一个笑话,一个被安排了一生的笑话。 虚影道:“行行,拗不过你。这里是七层宝塔,又叫七层浮屠塔,人一生之善恶,皆在于此。这里,是你义父留给你的宝藏,连同那座小地狱,都是他留给你的。他希望你好好活着,可你太特殊,没有这座七层浮屠塔,你连活下去的资格都没有啊。你不是奇怪你的阳气去哪里了吗?本不想告诉你,可你偏偏要问,你本是个死人,是你的义父留下的这座七层浮屠塔给你创造了阳气,让你活着,你的命不在天不在地,不在生死簿,他想要给你一个机会,一个活着的机会,能自由的想要活出自己的生活。” “义父!”阎凤跪在地上,他欠义父的太多太多,而他,却连为他报仇的能力都没有。曾经的斗志昂扬,却在一次次的现实中被冲击,磨平。碌碌无为,岂不是这世上大多数人每天都要面对的? 虚影道:“那座小地狱,和传说中的饿鬼道有着一样的力量,不过小很多罢了。饿鬼道究竟有多大,连十殿地狱之主都不清楚,但这座饿鬼道,是你的义父留给你的,是他从地狱偷出来的。” “偷!”阎凤愕然,那玩意儿也能偷? 虚影道:“当然是偷,不然人家还买一送一?”此时虚影的口气又变成了一个市井大妈一样,讨价还价的口气。 阎凤皱眉道:“他为什么要偷?” 阎凤之前猜测义父很可能是冥界的鬼差杀死的,看来也是八九不离十了,偷走了饿鬼道,那是什么概念,好比偷走了一国之神器。 虚影道:“没有饿鬼道,你的阳气从哪儿来,你的魂魄这么烂,用什么修复,你这辆破车难道不需要一座修理厂?” 阎凤将恶鬼纳入饿鬼道,恶鬼被腐蚀溶解,作为能量来供给七层浮屠塔,七层浮屠塔又供给阎凤活下去的能量。阎凤整个人都懵了,或许正如虚影所说,有些事情,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知道了,他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 第五十六章绝路 那一夜的场景,在脑海中翻腾而过,那个人冷漠的脸庞,犹如在昨夜闪过。 “你太弱了,我甚至连动手杀你的念头都懒得有。想找我报仇,等有资格的时候再来吧,在此之间,得小心活着,别死了。” 那个人的话,重复着在脑中回荡,不停的重复着,犹如一记记重捶,在敲打着他的胸口。 “啊!”阎凤的心在撕裂,他抱着头,撕心裂肺的喊叫着。太多太痛苦的回忆,又再一次又一次的在脑海中翻腾。 虚影冷冰冰的说:“我说过,有些事情你知道的太早,对你没好处。” “你,你这个混蛋,你明明知道的更多,更多,可是你就是不告诉我,我恨你,我恨你——”阎凤疯狂的冲了过去,双眉通红,杀意盎然。可是当他冲过去的时候,眼前一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我对你很失望,爱你的人,都在对你失望。” “啊!”阎凤从床上坐了起来,满头的冷汗,滴在了被褥上。耳边,还响起虚影的话,失望,所有的人,都在对他失望。 阎凤掀开被子,下床倒了杯水喝,连喝了几大碗,忽然感觉胃一阵翻腾,又把水吐了出来,直到吐出酸水。昨天什么都没吃,自然是什么都吐不出来了。 阎凤缓和了些,摸出电话:“喂,天渔。” “搞什么鬼,这么晚了不睡觉,还在想白天的事儿?”冷天渔迷迷糊糊的,被吵醒的确不是一件开心的事。 阎凤咽了口口水,忐忑道:“你——对我很失望吗?” 冷天渔道:“你说什么呢,失望什么失望,我对我自己都开始绝望了,不照样挺过来了,行了,赶紧睡,明天早上早点酒的时候再说。” 说完,不等阎凤说什么,直接挂了电话。 阎凤自嘲的笑了笑,是自己心灵太脆弱了? 冷天渔挂断了电话,把手机扔在一旁,又感觉哪里不对劲,摸了摸旁边,旁边没有人。胡媚娘不是应该睡着的嘛,或许是上厕所了?他拿起手机一看,半夜三点多。 一缕青丝,在夜幕中穿梭,她拥有着绝美的脸庞,完美的身姿,傲人的胸膛。她犹如这世间传说中才有的仙女,不染凡尘。她的脸庞冷漠而孤傲,脚步轻点,这一步在街头,下一步已到街尾。 “姑姑,慢走。”一阵突兀的声音,在夜幕中响起,一个年轻人拦住了她的去路。 她眉头紧蹙,不耐烦道:“你想拦我?” “不想。”年轻人面容冷峻,一席华发随风飘扬,月光之下,面容轮廓分明,气质优雅,高贵的气息毫不掩饰,“侄儿只是来提醒姑姑,那个人,是狐族的弃子。再者,她已是人,不再是我狐族的子孙。” 胡媚娘道:“她是我的表妹,也是你的姑姑。” 胡兮道:“曾经是,她已不再是狐族血脉。” 胡媚娘道:“她的灵魂还是。” “呵呵。”胡兮嘴角轻扬,冷笑两声,“妖族的世界,弱肉强食,她已经废了,你救不了她的。” “救不了也要救。”胡媚娘衣袖一甩,一股清风拂过,遮蔽了胡兮的眼睛。 等胡兮看清楚的时候,胡媚娘已经不见了。胡兮叹了口气,又现出那种骄傲的笑容:“人在局中走,亦为局中人。父王说的没错,你——终究难成大事。” 宾馆已经慢慢进入平静,王娴一个人坐在床上,自己抱着自己,在黑暗和恐惧中慢慢沉沦。一股诱人的清香味,缓缓地飘了进来,四周一片漆黑,不能视物,但她却看见了那个人,那个人从门口走了进来,不疾不徐,轻皱双眉:“你——终究还是错了。” 王娴木讷的看着这个人,这个人太美,太完美:“你是谁?” “我是媚娘。”胡媚娘冷冰冰的说着,“我曾经为你安排好了退路,你本可以照着走。” 王娴大吃一惊,媚娘,胡媚娘!不对,胡媚娘在她的印象中,虽说长相也是清秀,但身材肥胖,脸上堆满了肉,不是这般美貌:“你真是媚娘?” “你可以先看看。”胡媚娘摇身一变,变做原本的模样,又变回如今这副美貌的模样,就跟变戏法一样。 王娴吓的退缩到墙角,她摸到了自己身上褶皱的皮肤,她的身体,正在急速衰老。王娴道:“你不是人,你是鬼,你不要害我。” 胡媚娘叹息一声,道:“你我前世乃是姐妹,奈何你与人有了私情,自愿脱了妖骨,轮回转世为人。可是你这一世,却没有了上一世的痴情,没有了妖力,没有了妖骨,你终究成了一个世俗人。” 王娴瑟瑟发抖,她不明白胡媚娘在说什么,她还是以为胡媚娘是鬼。王娴道:“你不要杀我,我已经快死了,想再多活一天是一天,我不想死啊,不想死啊。” 胡媚娘抿着嘴巴,王娴此时的模样惨不忍睹,整个人老了三十岁,更糟糕的是,她的皮肤和头发都已经开始脱落。她会一天天的衰老,一天天的看着自己的躯体腐烂,直到失去最后一口气,在痛苦与绝望中死去。 胡媚娘手一挥,王娴身上沾满了一道道光芒,身体迅速恢复到最有青春最有活力的时候。十八岁,水灵灵的十八岁。王娴惊讶的看着自己的变化,不管遇到的是鬼还是妖,只要能救她就行。王娴跪下磕头:“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 胡媚娘摇了摇头,说:“我救不了你,能救你的人只有你自己。当初我把阎凤介绍给你,就是希望你前世的选择是对的,能够真真正正的去爱一个人。我爱的人,和你爱的人是最好的朋友,我们也可以永远做一对快乐的姐妹。既然已放弃了,但我还是给你最后一条路走,这是一条不归路,你将一生一世,活在肮脏的虚荣之下。” 活着,只要能活着,谁又会在乎是肮脏还是纯洁? 王娴不停的磕头:“谢谢你,谢谢你。” 胡媚娘失望的摇了摇头:“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好自为之。这是狐族的采阳补阴术,你原本就是狐妖贵族,只需激发便可,这是你自己选择的路,自己去承担后果。”说着,胡媚娘将手一挥,一股股神秘而诡异的紫色光芒犹如恶鬼般扑向王娴,王娴瞳孔一缩,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这光束冲击进入身体,观察她所有的神经和内脏。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却仿佛过了半个世纪。 胡媚娘叹了口气,道:“从此以后,你不再是人,也不会是妖,不过是个半人半妖的怪物。” 胡媚娘走后,电路也恢复了正常,房间内所有的灯已经坏了,走廊的光芒照射进来,宾馆的经理颤颤巍巍的走了进来,吞了口口水,手中的电筒照在王娴没有穿衣服的身体上,咽了口口水,某个部位起了基本反应:“小姐,你还好吗?” 王娴抬起了头,妩媚的看着他,对他勾了勾手指:“你过来,我和你说点悄悄话。” 第五十七章冷风 三日之后,燕州。 燕州州府北琴城和益州州府鹏城虽然只隔着一千公里不到,但俨然是另外一番景象。北琴城宗门林立,巫师穿行,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通常都会请些能力不是很强的巫师来做保镖,不像鹏城那般,人们都快把巫师给忘了。秦国九州,益州自从十年前将所有巫师驱逐或剿杀后,巫师在益州就不在称为主流话题。 戚云路的家就在驱邪师公会左边那条街左拐三百米处,他家那条街三十个门面楼房都是他的产业。但他平日里比较低调,穿着也不是特别的讲究。而在他家楼顶上搭建着一处木屋,木屋破破烂烂的,但很干净,很难想像,在繁华的街市楼顶,会搭建着这么违和的建筑。 可就是这么一间尴尬的木屋内,住着一位了不起的人。 秦国最有名的命术大师——姬隅,姬隅是一位女性,年纪已经过百岁了,究竟有多大,这就很难说了。从外表上看,她不过是一个平平凡凡的老婆子,和戚云路很像的是,她也拄着个拐杖,而且佝偻着身子。 但她的精神气头,显然要萎靡得多。 “师兄!”戚云路关掉了楼顶的门,这扇门除了戚云路和姬隅,不会再有其他人来开。因为这整栋七层的楼房,除了一楼是租出去的,往上全都是空着的。 姬隅的眼睛一亮,眯起眼睛,说道:“小路子,怎么,此去可有收获?” 戚云路摇了摇头,说:“正如你所说,益州公会,我们是收不回来了。” 姬隅笑了笑,道:“收不回来也好,益州即将进入非常时期,你啊,就别去趟哪趟浑水了。” 戚云路自然是不甘心的,燕州总公会想要重新掌控整个秦国的驱邪师公会,唯一的机会就是帮助始皇帝赵正复活,可是益州若要不回来,驱邪师公会的势力自然是进不去的。可王室之中,并不是每个人都希望赵正复活,各方势力斗争都比较大,驱邪师公会若要牵扯其中,那自然是很难脱身的。 戚云路叹了口气,道:“若我再年轻些,若是我有儿子——” 姬隅的眼神暗淡下来,叹了口气,说:“你还是怪我,当初劝你把外孙送走?你天生五绝,注定克妻克子克朋友。这,就是世世代代都与阴阳两界打交道的代价,外人总觉得我们驱邪师无限的风光,却不知道,我们所付出的代价,是有多痛心疾首。” 戚云路抿着嘴巴,地位越高的驱邪师,越是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阴阳道,阴阳道内所释放的力量,能让活人阴盛阳衰,从而自己命硬,克死家人,更有甚者,一代传一代,连未出世的孩子都能克死。戚云路一生劳碌,女儿死后,听从姬隅的话将杨跃送到了益州的孤儿院,杨跃是他唯一的后代,也是他唯一的希望。 戚云路道:“看来,我的心愿,只有跃儿来完成了。” 姬隅笑了笑,没有说话,上下打量了一番戚云路,问道:“我看你神色匆匆,在益州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戚云路益州之行倒也没有白费心思,发现了已经故去的秦国大王赵构(木子花),发现了奇特体质的阎凤,更重要的是,他发现,阎凤家有个不得了的东西。但戚云路有着他自己的小心思,只是对姬隅说了这三件大事中的一件。 “益州公会两名驱邪师中,一名的身体和灵魂都很特别,他的阳气,似乎不是很正常!”当下,戚云路把阎凤传输阳气给王娴的事说了一遍,这一点虽引起姬隅的兴趣,但也是稍纵即逝。 姬隅道:“世间之事,千奇百怪,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或许是他命不久矣,才会有此症状。” 戚云路自然是不相信姬隅的说词的,她连见都没见过,就下次判断,估计是老糊涂了。但戚云路哪里是个肯放弃的人,他为了让姬隅前往益州调查阎凤的事,故意说了另外一件事:“我在益州还碰到了一位小朋友,他好像对命术之法很有天赋。” 姬隅道:“恩,有点意思。” 戚云路道:“他姓冷,他的父亲,叫冷傲。” “什么!”姬隅整个人都在颤抖,很多年都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他很聪明,命术师中,他有望成为天下第一,可惜啊,可惜他永远都不可能有他爹的成就。” 戚云路嘲讽道:“我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和冷风的孙子相交。” 听到冷风这个名字的时候,姬隅整个人都振奋起来。六十年前,姬隅意气风发,她已经是整个秦国,甚至整个中原大陆最出名的命术师。她所占卜之事,无论天时变化,还是人之运势,鲜有难测。 她之所以隐姓埋名,生活拮据,孤独终老,冷天渔的爷爷冷风也是有着一部分的因素。姬隅乃上古姬周一族的后代,秦灭周后,一统天下,姬式族人各分东西。而其中一脉,继承了姬式五行术,开创先祖姬旦一族。姬旦当年回到封地后,虽国日益衰退,但其术算之术流传了下来。姬隅是这六千多年来,姬式一族中最强命术师,与当年先祖姬旦不遑多让。 但也就是在那一年,那一年,姬隅已经五十多岁,却遇到了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少年前来挑战,那少年一双剑眉,身材消瘦,却是自信满满:“我可与你三局定输赢,你若胜一局,便算我输,我当场自刎。若你输了三局,从此以后,凡我出现的地方,你不得出现,你可接受。” “狂妄!”姬隅已是久负盛名的命术师,面对一个小辈的挑衅,本可不必理会,但这少年太狂,狂到如果不接下,那便是自己徒有虚名。姬隅道:“若天下每个小辈都以此来挑战我,那我可不就忙死了。先自报家门吧,我来看看,你有没有那个资格。” 有许多年轻人想要一夜成名,都会找成名已久的前辈挑战,若输了,一死,若赢了,则富贵荣华。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贱命终究是贱命,每个人都想要往上爬,成为人上人。因此,有头有脸的巫师都不会理会这些小辈,一来是怕一朝不慎丢了名望,二来,若人人都想去挑战,那光挑战就得花掉他们的大部分时间。 年轻人点了点头,说:“说的有理。”他顿了顿,此时身边已围绕了许许多多的人,他们都是来看热闹的,但其中有很大部分的人是不看好年轻人的。 年轻人道:“我叫冷风,人王八卦占卜术正统,便是要挑战你姬式五行占卜术,看看谁家才是天下第一。” 第五十八章打赌 “冷风!”姬隅在冷风自报家门后,仔细端量着这位年轻人,年轻人意气风发,信心十足,仿佛已料定这次的挑战一定会胜利。 他在用自己的生命来做这一次赌注,这一次赌注,也是为了家族的荣誉。 姬隅哈哈大笑,道:“好,很好,我猜,你不姓冷,应该姓风吧。” 年轻人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上古男子称氏不称姓,中原大陆有名望的家族,也大多继承了这一点。冷风道:“你姬家的五行命术称霸了七千年,也该把位置让出来了。” 姬隅毫不示弱,以上视下,俯瞰众生:“那我也要看看,人王的本事,你学了几成。说说吧,怎么比,别让外人觉得我欺负小辈。” 冷风晃了晃手,说道:“既然是我挑战你,那自然是你出题目,输了我绝不抵赖,赢了你也要愿赌服输。” “狂妄!”姬隅豁然起身,巫王境的实力瞬间爆发,形成一道道气浪,席卷周围三百米,巫王境下,所有人都会感到心血翻腾。让她感到意外的是,冷风居然也表现出极度的不适应,这样的表现,说明冷风不过是个大巫境或者巫王境初期的巫师。在命术师中,境界的高低虽也不能说是不可跨越的鸿沟,但真气的存储量也代表着能够运算得高度更广阔、准确率更高。 姬隅一步步走下来,给了冷风一个下马威,她的心情也舒畅多了:“未来可知,眼前却不可算。测凶易,测吉难。既然你是风家的后人,那就按老规矩办吧,也免得其他家族的命术师笑我姬家浪得虚名。” 冷风被威严震慑,此时才稍微缓和了些,也是年轻,恢复得快。冷风道:“好,那就按老规矩。” 姬隅道:“命术师挑战,共算三褂,一卦算天,一卦算地,一卦算人。题目一出,看谁算的更准确更快,为公平起见,双方将答案写于纸上,你看如何?” 冷风点了点头,说:“姬家果然有大家风范。” 准备好笔墨纸砚,置于一广场之内,众目睽睽之下,皆是证人。双方各站一边,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姬隅,以为此次是姬隅出题,姬隅已是成名已久的命术师,而冷风是个初出茅庐的后边。有不明所以的观众问道:“这姬大家已是享有盛名的命术师,按理来说,是不该轻易接下这场挑战。这冷风是什么来头,居然能够让姬大家方下身段来接受挑战。” 有明白一些的围观群众解释道:“这你们就不明白了,姬家算术乃由上古姬周文王继承于人王八卦易经,后经多番精进,已大有所成,其子姬旦更是精炼成五行之术,更快更准确。而这冷风方才自报家门,学的是人王正统,故而姬大家才应下了挑战。” 先一人道:“这么说来,二人皆是人王传承,各持一脉,那还分什么高下?” “嗨,世人皆为名利起,莫说只是同出一脉,就算是兄弟二人,为了争个高下,死伤者又少了吗?” “这倒也是。” “别瞎琢磨,这一场,估计有看头。” 姬隅想了想,道:“天地人三挂中,天意难知,地意难测,就先算人意如何?” 冷风道:“也好,那要如何算法?” 姬隅道:“我命人将此处封闭起来,之后查验,我要比的,是此处的人数,是单还是双?” 冷风皱眉道:“妇女怀中胎儿可算?” 姬隅诡异的笑了笑,道:“自然是算的,这才有意思,不是吗?” 如果是目力好,记忆力好的,扫了一遍,有多少人也能看出来,但腹中的胎儿就很难这样做了。而且,腹中胎儿还未成形前,命格还不稳定,也不容易算出来。 冷风爽快的答应道:“好。” 姬隅一声令道:“封场。” 瞬间,出现了十六个卫士,将整个场地包围起来,手上长枪往地上一戳,出现一道道光束,这些光束又连接到一起,变成一圈网格状的围栏。这一阵仗,将不少人吓晕过去。姬隅道:“开始吧。” 只见姬隅拿出三枚铜钱,放在一竹筒里,心念一到,铜钱在竹筒里飞快的转动着。而她朝冷风望去,冷风则是笨拙的拿出铜钱,放入竹筒,眉头紧皱,用力摇晃了几圈竹筒,感觉就像个孩子在过家家。而这并不是过家家,这会死人的。 几乎同时,双方皆按下竹筒,解开,同时写下答案,同时公布答案。姬隅写的是双,而冷风写的是单。姬隅一看见冷风的答案,立刻哈哈大笑,道:“你真是,我还以为你有多大的本事,若和我写的一样,我还真不知道你是蒙对的,还是有我这水平。” 冷风含笑不语,姬隅觉得自己有失风范,笑容凝固,板着脸道:“开始数人数。” 场中的卫兵清点人数,并将孕妇都请到了前面,到场的一共有三名孕妇,并且已点算清楚,没来月子的有两个。未知数,才是最难的。请来了城里最有名的妇科大夫,检验清楚五名女性,并将具体情况写在了纸上,封存起来。 最后,负责检查的卫兵报出了数字:“在场人数,除已请出的五位女性外,男一百三十三名,女二十三名,共计一百五十六名。” “哦?”姬隅有些嘲讽的说道,“加上三位怀孕的妇人,也是双数,那变数,就是在这两名未来月事的妇人身上了,祝你好运咯。” 冷风无奈的笑了笑,道:“这两名未来月事的妇人其实都未怀孕,而是这三名怀孕的妇人中——”冷风走了过去,对这三名妇人拱了拱手,弯腰行礼,带着些歉意,道:“不知是那位夫人,腹中胎儿已夭折?” “什么!”场内外立刻沸腾起来,除了那位妇人的丈夫脸上无光外,其他人都在对此议论纷纷,有的持怀疑态度,有的则表示很神奇。 其中一名妇人叹了口气,道:“不瞒这位公子,我与丈夫路过此处,正是去堕了这腹中死胎。” “啊!”冷风又是弯腰一躬,“真是抱歉,这等事情,本不该说的。” 妇人摆了摆手,道:“我深知说出来回去会被夫家责骂,但若不说出,有关公子性命,愚妇不忍公子因此丧命。” 冷风又一鞠躬,她已是背负骂名,为救自己一命了,这三躬实在是受之无愧:“夫人深明大义,将来儿孙必然会光宗耀祖,相信你的丈夫也是个深明大义之人,否则,又怎么与你结成良缘?” 那妇人的丈夫本来心里蛮气的,被冷风这么一说,顿时也怒气全消,若还生气,那不显得还没自己的妇人大度? 妇人鞠了个万福,道:“谢公子吉言。” 第一局姬隅输了,姬隅的脸色立刻难看的要命,但她还是不愿意那么轻易认输,说道:“我不信。” 当她看见大夫留下的检查报告后,这个人傻眼了,当然,她也在筹划下一步如何去赢。 第五十九章翻脸 经过一次的失败,总结了下,姬隅不再轻视对手,还有两局,只要赢一局,这冷风就不得不死。 要怎么把冷风弄死,姬隅已经想好了一个对策,今天她若是输了,不需要冷风挑明,中原大陆,将不会再有她的容身之处。几十年来,她所付出的一切,都荡然无存。 “下一场,赌天命。我们各写下一张字条,猜对方写什么。”姬隅嘴角微微上扬,看冷风的表情,冷风开头不是很情愿,最后也答应了。 因为他不得不答应。 现场有许多的质疑声,大部分人认为这不是在算命,反而更像在玩猜猜看。 冷风笑了笑,道:“天下之事,无不可算。” “好。”姬隅装模作样的说,“你是小辈,就让你先写,我先猜。” 这一场,无论是冷风先猜,还是姬隅先猜,都会是姬隅赢。冷风写下一个“啸”字,用竹筒盖住,姬隅掐指运算,周身真气波动,一股股气浪升腾,却无法洞察冷风所写下的是个什么字。姬隅面色一变,若不是还有后手,她就真该着急了。 姬隅道:“我算不出,你把答案公布吧。” 众人哗然,在城民眼中,姬隅是如同神一般的存在,普通百姓根本就没有资格找她算上一挂,只有达官贵人,才有足够的能力请她卜卦算命。 冷风摇了摇头,说:“不着急,说不定我也猜不出你写什么呢?” 姬隅冷冷一笑,在面前的纸上写了一个“风”字,冷风的风,但其实这张纸是阴阳纸,若冷风猜对,她即刻撕开面上一张,露出下面的“凤”字,凤只比风多是一比,只要速度够快,不会有人发现端倪。 姬隅写好后,摊了摊手,道:“该你了。” 冷风从怀中掏出一把糯米,置于桌上,而后,洒上一把香灰,咬破手指,滴上一滴血。说也奇怪,鲜红的血珠滴在糯米香灰上,居然没有一点红色,反而成了灰色。而后,他招呼着一名围观群众:“这位大哥,麻烦你过来一下。” 围观群众走了过来,冷风在他耳边低语两句,只见他点了点头,出去了会儿,又走了回来,把一张湿哒哒的纸递给了冷风。冷风客气的说了声:“多谢。” 而后,用笔蘸水,没有墨汁,在纸上画了几笔,将糯米香灰洒了上去,这才转过了身,说道:“我想请一位公证人。” 姬隅冷笑一声,道:“众目睽睽,你还怕我使诈?” 冷风摆了摆手,解释道:“那倒不是,只是我们说起来关系也并不是很好,若姬家心里没鬼,又有何惧哉?” 姬隅冷冰冰道:“若你有此心,我请城主来主持公道。” 冷风道:“不必了,请一围观百姓即刻。” 姬隅摆了摆手,道:“随你。”说着,便环抱双手,而心里却嘀咕,若是自己的连环计没有得逞,那该如何。 冷风随意一指,指到一位身着朴素的老伯,老伯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他可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阵仗,心里直发毛:“我不行,我怕一个失望,害了哪边的性命都不好。” 冷风笑道:“老人家尽管放心,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而姬大家不会因此而丧命,顶多就是丢了些面子罢了。” “面子?”老人嘀咕一声,走上前来,依照吩咐,将双方答案用布遮住,置于托盘之中,老人同时掀开布,而呈现在大家眼前的是,是两个风字。顿时,一片哗然,众人刚开始还觉得冷风是在找死,此时看来,真是有些真本事。 方才为冷风拿纸过的小哥奇怪道:“要写字,一张即刻,他为何要我这样做?” 站在他旁边的人问道:“对了,他叫你去干什么了?” 那位小哥说道:“他让我把两张纸重叠在一起,放在水里浸泡,真不知是何意。” “等等!”姬隅坐不住了,她出声制止,冷风的实在,确实比她强出太多,若现在不将他置于死地,第三局就真的很难再有翻盘的机会,“我写的不是风字,而是凤字,你可把纸翻过来。” 老头楞了一下,好奇的将姬隅写下的字翻了过来,果然,是写的一个凤字,在阳光下,那一笔若隐若现。 “太不要脸了,居然玩这一手。” 围观群众纷纷为冷风叫不平。 “这一局应该是冷风赢,我们群众的眼睛的雪亮了。” “恩?”姬隅一个凌厉的眼神释放,威严直接将那个多嘴的围观群众镇压得大小便失禁,昏在当场。姬隅道:“这就是我的规矩,你们谁还有意见?” 众人皆是敢怒不敢言,但心里都希望冷风能赢了这个恶婆娘。冷风嘴角一扬,摆了摆手,道:“无妨,老人家,你也可把我写的字翻过来。” 老人叹了口气,不忍看到这年轻人身首异处,蒙住眼睛,翻开了冷风写下的字,而这些字,其实都是香灰和糯米写成。 凤! 围观群众皆是亢奋不已,谁也没有想到,这冷风已是料到了这一手。 “不可能,不可能的,你,你不可能那么神!”姬隅张大眼睛,这年轻人不可能有如此高的造诣,容易是他此等神人,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自己都没有遇到? 冷风翻开自己第张写的纸条,在姬隅面前展示出来。 啸! 姬隅不明白冷风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是为了进一步羞辱她? 姬隅冷冰冰的说:“我纵然是输了,也还有第三局,只要下一局你输了,就得死。” 冷风摇了摇头,道:“其实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第三局比不比已然不那么重要。你还记得,你姬家一名年轻人,叫姬啸的吗?” 讥笑! 姬啸,姬啸,从小就被人讥笑,她又怎么会不记得。姬隅冷冷一笑,道:“你是说,那个整天胡言乱语,说什么姬家的正统早已失传,只有他才能拯救姬家正统的那个——疯子?” 冷风紧紧的咬着牙,愤怒道:“他不是疯子,他是个天才,而你们,是怎样对待天才的?” “啊,我懂了。”姬隅道,“你是那个疯子的儿子,你是来报仇的?” 冷风怒道:“家师正是姬啸,他天赋异禀,悟出姬家五行占卜本就是缺陷,姬家正统,应是在人王八卦上的延伸,八卦之上,乃是八八六十四卦,再之上,乃是四千零九十四卦,千变万化,无穷无尽。这才是姬家正统。而你们,为了抹杀他,将他的双腿打残,扔在了万丈深渊,若不是天不绝他,你们这群坏蛋,就永远逍遥法外了。” “放肆,我姬家传承数千年的五行占卜,岂是你这个小辈有资格去评判的。”姬隅恼羞成怒,说道,“来人啊,把他拖出去打死。” 在这北琴城,姬隅的地位是相当高的,想巴结他的人多的是,一下子,就冒出了许多家族的护卫和杀手,跳出来要砍死冷风。冷风既无奈又气愤,他的占卜术明明比姬隅高那么多,为什么那些人帮姬隅而不帮他?他不明白,这就是地位,这就是名望,有很多事情,不是有本事就能办到的,其中的错综复杂,又岂是他能揣摩的。 “我不甘心啊。” 第六十章乾坤八卦命术 不甘心,冷风初出茅庐,学得一身旷世绝学,却要在这里,被这群宵小之辈害死。 姬隅的护卫一个个手持兵刃,前仆后继的向冷风砍去,冷风总是在千钧一发之际巧妙的避开攻击,这种巫术虽可以提前预知危险,但对境界本就不高的冷风来说,不足以长久支撑。 “既然还有第三场,为何不比?”此时,一个声音突兀响起,震慑着在场的每一个人,所有人犹如被定格一般,看见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不知从哪里突然出现在了场地之内,手上拿着两份纸条,正是姬隅和冷风所写下的阴阳纸。男子随手一挥,在场数百人又突然恢复了生机,一个个惊恐的看着男子,想跑又不敢跑。 男子满意的对比着两份纸条,点了点头,对冷风说道:“大巫境就能有你这等神机妙算,死了,着实可惜。” 姬隅既愤怒又恐惧的看着男子,威吓道:“你是谁,我姬家的事你也敢管,是不是不想活了。我今天便让你走不出这北琴城。” 男子像是听到了极大的笑话,笑的极为开心:“莫说是你姬家,就是这北琴城,我也覆手可灭。” 此时想来,姬隅也是全身发抖,那个男人身上所散发出古老而神秘的力量,只是看向姬隅一眼,她犹如千百年一样漫长,犹如置身地狱受千刀万剐。姬隅已经老了,但那一天发生的事,犹如在昨天发生的一样清晰。戚云路听后,也是百感交集,若不是那一场祸端,或许姬隅也不会甘心躲在这楼顶上的小木屋,一躲就躲了五十年。 戚云路叹了口气,道:“师兄,那个人是谁?” 姬隅命格属阳性,因此戚云路称她为师兄,他们拜在同一人门下,走的却是两条不同的道路。但姬隅辉煌那几年,也确实对同门师兄弟很是照顾,后来落寞了,也只有戚云路留下来照管她。姬隅虽不再出山,但戚云路本身命带富贵,因此也帮戚云路赚了不少钱。姬隅注定一生清贫,若是她也同样做了富婆,估计早已是身死道消了。而在戚云路结婚生子时,姬隅为他算过,戚云路一生大富大贵,却注定孤独终老。戚云路自然是不信的,后来戚云路的孩子大多夭折,只剩一个女儿长大成人。女儿结婚生子后,女婿一家连同女儿被仇家所杀,姬隅让他把三岁不到的杨跃送到了益州孤儿院,这才保住了杨跃的一条性命。 姬隅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不知是我能力有限,还是那人的实力太过惊人,他的身份,我未能揣度一二。” 戚云路道:“听闻第三场比试,你是自动认输,为什么?” 姬隅的瞳孔紧缩,第三场比试,才是她真正的噩梦开始,如果有选择,她宁愿第三场直接认输。姬隅惶恐的看着戚云路,怒喝道:“第三场比试的事,你最好不要知道,那里牵扯太广,我算不出,可冷风算出了,也正是我看了他所算出的卦象,我才后悔终生。” 第三场比试究竟有多可怕,才让曾经赫赫有名的命术师连提都不敢提。姬隅道:“但后来我去找了冷风,他却已经死了。他已经算出我会去找他,因此写了一封信留给我。我去的时候,是他的儿子冷傲将信交给我的。” 戚云路奇怪道:“既然冷风已经死了,那师兄也可以重出江湖了,也不算违背誓言。” 姬隅和冷风所作赌注,是让今后有冷风的地方就不得有姬隅,冷风去那里,姬隅只能退避三舍,像条丧家之犬。这种惩罚比死还要难受,姬隅忍受了一辈子,在见到冷风子孙的时候,那还不好好报仇解气?当时,冷天渔才十岁,还在家门口玩泥巴,冷傲面色不善,却还没有到不得不动手的地步,因此冷傲也没有动手。 姬隅道:“我当时真想把冷风一家老小全部杀了,以解我心头之恨,那冷傲似乎也看出些苗条,让他那胖乎乎的儿子先进屋。我之所以没有动手,原因有两个。” 戚云路一向知道,这位师兄可不是什么心软的人,说灭哪家满门,就灭哪家满门。她没有动手,而且还有两个原因:“是什么?” 姬隅皱了皱眉头,盯着戚云路:“这件事情,本与你无关,你若知道了,也会牵扯其中,弄不好,不光是你,连你那小孙子也会牵扯其中。” 戚云路耸了耸肩,中原大陆,还会有戚云路怕的?除了那几位巫圣境的强大巫师,他还会怕谁?戚云路道:“我是都快死的人了,哪里还会怕。”姬隅知道那个秘密五十年了,还不是一样等着老死,他又怕什么。 姬隅本想拒绝,但心念一想,她可能没有多久可活了,不如拉这位关系最亲密的师弟一把,黄泉路上也好有个伴。于是说道:“也好,这第一,是冷傲比我想象的要强太多。冷风在信上说,他的儿子已经是巫圣境,不是我能惹得起的,不如留下老命帮他做一件事。让我在十年之后,传他孙子姬家祖先留下的乾坤八卦命术。若应下了,就去我的堂兄姬啸墓里去挖乾坤八卦术。而他要我做的事,是在自那十年后,将五十年前第三场比试的内容和过程告诉他的孙子,并且传授乾坤八卦命术。” 戚云路皱眉道:“你应下了?” 姬隅自嘲道:“因为我很想知道,真正的乾坤八卦术,是什么。” 戚云路明白,一位痴迷了半辈子的人,被打败后,很想知道打败她的到底是什么。因为这一败,让她所拥有的所有的一切,都荡然无存。姬隅道:“这十年来,我每天都在专研乾坤八卦命术,但我老了,只能学到一点皮毛。我倒要看看,冷风的孙子,究竟有没有他爷爷那样的天资,或许,我也会在告诉他所有事情后——杀了他。” 戚云路全身一颤,那个小胖子死不死的倒和他没什么关系,只是阎凤是戚云路准备留给他孙子杨跃成为统一秦国驱邪师九个分会的棋子,要是死在了姬隅手里,那可就浪费了。戚云路说:“那冷天渔身边有一个朋友,他是我留给孙子的礼物,还望师兄手下留情。” 姬隅嘴角一扬,说道:“你那点小心思,怕是要枉费了。” “你——”戚云路气的要死,一跺脚就下了楼,原本是想请姬隅前去调查阎凤身上的怪异,谁知姬隅根本毫无兴趣,反倒对阎凤的朋友冷天渔有着莫大的牵扯。 戚云路走后,姬隅抬了抬眼皮,冷哼一声,道:“还想要你那废物孙子统一驱邪师公会,这天下即将大乱,连冷风这样的天才都只能算到天下大乱之前的事,你这行将就木的老头,又有何能耐扭转乾坤。” 第六十一章始作俑者 热闹的小吃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从脚下往前将目光移去,只见每个店铺里,皆是座无虚席,还有些生意特别旺的,摆设了摇号的机器。这种场景,在如今人心惶惶的鹏城可是很少见了。 冷天渔和阎凤这两大男人行走在小吃街上,一下子不知道吃什么好。而阎凤的小尾巴,那个甩都甩不掉的小乞丐,在阎凤带着去胡媚娘家找冷天渔的时候,却和胡媚娘一见如故,相见恨晚。 “你们出去买点吃的吧,我给妹妹好好梳洗一番。”胡媚娘满脸笑容,说要吃小吃街最出名的红烧兔头,让他们去找。而小吃街离胡媚娘家至少有十公里路程。 阎凤看的眼睛都花了,正寻找着哪家的兔头做的好,他毕竟也是有专业知识的嘛。阎凤埋怨道:“嗨,你老婆这口味挺怪的,喜欢吃兔子。” 冷天渔耸了耸肩,说:“她啊,平常就喜欢吃些山鸡野兔什么的,不奇怪。” 阎凤取笑道:“你倒是挺了解。” 冷天渔自豪道:“那是,要想抓住一个吃货女人的心,得先抓住她的胃。” 胡媚娘那么胖,说不好吃,那鬼才信呢。 阎凤奇怪道:“她喜欢吃这些,口味还真挺怪,难不成她是狐狸精转世?” 狐狸精在普通人心里,就是妖媚祸端,哪里出现狐狸精,哪里就会祸国殃民啊。冷天渔道:“你见过这么胖的狐狸精?” 阎凤白了他一眼,道:“你这话敢在她面前说不?” 冷天渔眼眶一转,要是阎凤真把自己给卖了,那回去不得跪搓衣板?于是赶紧圆场:“你懂什么,要想富,先讨胖媳妇,知道不,我老婆可是贤良淑德,最具传统美德。” “哟呵,你还真喘上了。”阎凤打趣着,忽然想起在墓地的时候胡媚娘跟他说的话。 “你的路太危险,请你,为他多考虑考虑!”胡媚娘当时这样说,感觉有种威胁的口吻,胡媚娘为什么这么说,这种话就很值得揣摩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自己是胡媚娘,也会认为自己是个不务正业的二流子,会把冷天渔推向万丈深渊。可要是阎凤过去跟冷天渔郑重其事的说:“我命犯天煞孤星,无伴终老,孤独一生,你跟着我会被我克死。”要是阎凤对冷天渔说这种话,会不会被他打死? 但也正如胡媚娘所说,阎凤的路是越来越不好走,麻烦也越来越多。 而另外一头,小乞丐在胡媚娘家里一个劲的傻笑,而胡媚娘也是微笑着,拄着下巴。两个人就一直保持这样的表情对望了许久,冷天渔和阎凤出去得有十来分钟,胡媚娘的笑容才渐渐沉了下来:“你——不简单吧。” “你说什么呐,姐姐!”小乞丐依旧歪着脑袋,一个劲的傻笑,“我很简单啊,简单得很,哪像你啊,三千多年的老妖怪。” 两个人的目光注视着对方,空气中弥漫着两股力量互相碰撞,她们虽然没有丝毫的动作,周围的空间却因为她们的气场比拼而变的扭曲。 胡媚娘和小乞丐势均力敌,谁也不肯让谁,而嘴炮也未停止。 胡媚娘道:“我是老妖怪,你是什么,两个阴魂的小【贱】人。” 小乞丐狠狠的咬着牙,冷哼一声,道:“我贱?还不知道谁贱呢,我又没勾引你家小胖子,倒是你,都三千多岁老黄皮了,还惦记着小鲜肉,怎么的,阳气还没吸够?” 空气互相碰撞,四周皆是闪电和气流,胡媚娘身体慢慢发生变化,全身凸显出洁白的毛发,将衣裳全部撑破,变成一只人形狐狸,她张牙舞爪,恶狠狠的盯着小乞丐:“瞧我不把你这【贱】人的嘴撕烂,看你还敢不敢胡言乱语。” 小乞丐双瞳变成血红色,哪里还有半点的疯疯傻傻,完全就是个喜怒无常的女魔头:“我贱怎么了,起码我肤白貌美,摸上去啊,滑滑嫩嫩的。” “哼,飞机场也好意思炫耀。” “你说什么,你这个老妖怪。” 阎凤打了个喷嚏,抓了抓脑袋,仰望着天空:“我总感觉把两女人留家里,很不妥啊。” 冷天渔的手臂一把搭在阎凤的肩膀上,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嗨,多余了不是,三个女人才一台戏呢,两女人,翻不了天,你瞧,那家不就有兔子肉卖嘛,走,去问问。” “哦,好。”阎凤心不在焉的回答着,跟着冷天渔走了进去。一问,还真有兔头卖,红烧兔头,阎凤和冷天渔对兔头都不是很感兴趣,所以让老板先打包,如何点了个红烧肉,两小菜,在等菜的时候,旁边桌坐下来一男一女,点了一盘兔子肉,菜上桌后,只见两人使了个眼色,男的把手机拿出来,点开视频录制,照向那女的。两人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女的打扮的很艳丽,开播后,还嘟起嘴,嗲声嗲气的对着桌子上的兔头娇嗲道:“好可怜的小兔兔,怎么可以吃兔兔,兔兔这么可爱。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我们要坚决抵制这种不道德的行为。” 录制完成后,两人把兔子头推向一边,吃起了香喷喷的红烧肉。阎凤看的那是瞠目结舌,他们的菜上桌后,阎凤完全没有了食欲,吃了几口饭后,就放下筷子,拿起了手机。冷天渔正对红烧肉大快朵颐,见到阎凤没有吃,奇怪道:“你怎么不吃啊?” 阎凤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冷天渔也懒得再问,继续吃着。阎凤打开某视频网站,翻到了视频推荐,看着视频里那女的很眼熟,再好好看看,那不就是隔壁桌刚才录制视频那女的嘛。点开下方的评论,乖乖,都炸开了锅,说什么的都有,但有几条评论引起了阎凤的注意。 “这么没有良心,店在哪里,我去砸了它。” “恩,兄弟姐妹们行动起来,保护可爱的小兔兔。地址是小吃街××饭馆。” 阎凤眉毛一挑,看那两一男一女得意洋洋的样子,心想不好,想叫冷天渔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是晚了,门外已经走来十来个人,个个凶神恶煞,手上拿着家伙,为首一个胖女人指着客人桌子上的菜,嗓门很大:“你们看,这里真有卖兔子肉的,真是丧心病狂,我们给他们点教训。” 随着附和声响起,那是说砸就砸啊,把店里的男女都给吓的不轻,这群人见人就打,把老板一家打的那是落花流水,躲到柜台下面,可是他们还是不依不饶,硬要老板跪下发誓不再卖兔子肉,老板被打的两眼紫青,哪里敢惹,赶紧跪下发誓,他们这才善罢甘休。阎凤和冷天渔躲在一旁看的那是目瞪口呆,居然还有这种操作。 阎凤扭头看了下那两个“始作俑者”,他们正低头窃笑,互相击掌以示胜利。 阎凤看到了这一切,吃惊的瞪大眼睛,无奈的摇着头。 第六十二章大变活猪 店铺被砸的噼里啪啦,老板的心里也是急的稀里哗啦,遇到这种事情,就算捕快来了也无济于事,不过是把打砸者拉回去批评教育,自己的损失还是得自己弥补。而那两个一肚子坏水的年轻男女,不过是利用他人泛滥的同情心来当作自己业余活动的一部分。他们才不在乎吃什么不吃什么,他们在乎的,是看到别人倒霉的样子,被自己玩弄于股掌之间,作为一个舆论制造者,他们很享受其中的乐趣。 等看到老板倒霉的样子和食客们窃窃私语的表情后,他们满意的离开了店铺。闹了这么一场悲剧,阎凤和冷天渔也没有了吃饭带外卖的心情,估摸着时间不早了赶紧回去。 “唉,出来一趟,还是两手空空啊。”冷天渔长吁短叹,还不明白怎么回事的他只感觉是自己倒霉。而阎凤并没有向他说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抬头看了看前边的公厕,说道:“我先去上个厕所,你在外面等我。” 冷天渔点了点头,从兜里掏出一只烟,观望着小吃街上人来人往。 阎凤走进厕所,找了一阁空闲位置蹲了下去,刚准备大展拳脚,就听见隔壁那间有两个声音,一男一女。阎凤呆住了,这可是男厕,这两家伙难道是想在厕所现场直播?玩的也太嗨了吧。 男的说:“要不咱们在这儿,呵呵呵——” 女的说:“还是算了吧,我感觉刚吃的猪肉有问题,肚子难受。” 男的说:“你不是想找刺激嘛,来这不是挺刺激的嘛。” 女的说:“刚我听见隔壁进来一人,而且我是真难受。” 男的说:“来人正好,让他们见识见识哥的雄风。” 阎凤听的那是内心崩溃,自己一单身狗,好不容易拉泡屎还得被虐,不过这声音好熟。 女的说:“我肚子真的不舒服,要不你先出去,我在这里解决。” 男的说:“嗨,你是不是心里有别人了,以前你可不这样,只要我需要你都会给。最近总是遮遮掩掩的,是不是成网红了,就望了哥的功劳。” 女的显然很生气,也很着急,说:“你这人怎么这样,我都说了,你——” 正当阎凤听不下去起身提裤子走人的时候,就听见隔壁那女的呕吐的声音,之后是男的尖声惊叫。接着,刚在拉裤带的阎凤就看见厕所隔板倒了下来,阎凤一声“喔草”刚出口,隔板就压在了他身上,诡异恐怖的一幕发生了,只见一个年轻女人全身胀红,在地上(隔板)上蜷缩着,全身经脉凸起,几乎能看到血液在经脉中快速流动。接着,整个人开始浮肿,皮肤上的毛发疯长,脸胀成了猪头,不,应该说,变成了猪头。 这个女人,在短短十几秒钟的时间变成了一头猪!还是白毛猪,估摸着也得有三百来斤。 白毛猪在隔壁上滚了两圈,爬了起来,四脚朝地,它眼巴巴的望着男子,男子眼见自己的女朋友变成了猪,换作谁都会崩溃。阎凤好不容易从隔壁下面爬了起来,眼见这头白毛猪朝着男子走了过去,压在了男子身上狂叫。男子狂叫着,眼泪鼻涕一直流,从兜里拿出手机往猪头上一直砸。白毛猪被砸的血肉模糊,一口咬在男子的脖子上,死命的咬。 在把男子咬死后,白毛猪也已是整个猪头都被砸烂了,也不知道男子用的手机是什么牌子,怎么能这么硬。白毛猪走了两步,沉重的身躯倒在了地上,它的血和男子的血混合在一起,场面极其血腥。只见白毛猪死后,身体渐渐又变成了那女子的模样。 对,就是他们,刚才在那馆子里的始作俑者。 “猪,猪,好多猪。” 外面已经乱成了一团,阎凤心叫不好,感觉出去看,小吃街上前面跑着人,后面跟着猪,横冲直撞,那些被踩死撞死的猪在死后又变成了人的模样。这种情形,似曾相识。 阎凤感觉去寻找冷天渔,路上,还在不断的有人变成猪,变异过程极其恶心。厕所门口,他看到了冷天渔的衣服,衣服拱起一个小包,阎凤迅速上去,拨开衣服,里面包着一头小黑猪,不大,约莫十几斤的小猪仔。 阎凤瞠目结舌,赶紧问道:“你是天渔?” 小猪仔眨了眨眼睛,似乎在流泪。阎凤心想着完了,这该怎么向胡媚娘交代,要么把小猪仔交给她,要么把尸体交给她,无论是那种结果,胡媚娘都会彻底发疯。场面很混乱,阎凤抱着变成猪的冷天渔往后面跑,小吃街的出口已经是乱成了一锅粥,反而往后面跑还安全一些。 “一百斤的女人变成三百斤的猪,两百斤的胖子反而变成了十多斤的猪崽子,这什么原理。”阎凤一头扎进刚才吃饭的馆子里,只见服务员还坐在地上,指着地上,到处都是缺胳膊断腿的桌椅和洒落一地的饭菜。 阎凤皱眉道:“你们老板呢?” 服务员一直指着地上,惊恐的说:“他,他变成了猪,就在那里,跑了。” 阎凤道:“今天早上你们吃了什么?” 服务员直摆手,道:“不关我的事,是老板贪便宜拿来了不要钱的猪肉,就是腥味重了点,他说做成红烧肉就没人能吃得出来了,我可没吃。” “肉在哪里?”阎凤真想一辈子打死这老板,都是干餐饮的,心咋那么黑呢。 服务员颤颤巍巍的带着阎凤进了厨房,锅里还有没上完的红烧肉,散发着一丁点血腥味。阎凤拿出一张黄符纸点燃扔了进去,红烧肉立刻就化成了血水,发出一股股浓烈的恶臭。阎凤咬牙切齿的对服务员说:“你们老板去哪里买的猪肉。” 服务员直摆手,道:“不关我的事,是那个人拿着猪肉一家家上门推销,老板见大家都在用,也就接受了,说是速成猪,带着一点腥味,要是能接受,以后便宜一半价卖给我们。” 阎凤伤心的闭上了眼睛,这么坑,也敢要,食品安全看来是很难得到保障了。阎凤道:“这里已经不是你们可以管得了了,赶紧离开这里,离开——鹏城!” 鹏城最近半年发生的事太多太多,事出反常必有妖,看来一时半会是安宁不了了。 “好好。”服务员连滚带爬的跑了,在出大门的时候回头说道,“这是老板要的肉,他说上面有屠宰场的印章。” 屠宰场! 阎凤抱着冷天渔火速赶往屠宰场,可是到那里的时候,彻底傻眼了,屠宰场到处都是鲜血,已经干透了,苍蝇围的到处都是。而内部,屠杀活猪的钩子上,挂满了一具具尸体——人的尸体。 第六十三章猪头怪 一具具尸体被从胸口处至胯下刨开两半,犹如一头头猪一样挂在钩子上,血已经干透,冷天渔在阎凤怀里蜷缩着,发出“呜呜”的声音。里面传出一阵阵剁砧板的声音,啪啪,啪啪,阎凤咽了口口水,朝里面走去,里面还在亮着灯,一个黑色的巨大人影,手握斩骨刀,啪啪的斩着骨头,而地上,到处都是人的断肢和头颅,说真的,他的刀法真不怎么样,比起阎凤的差远了。 而那个人,赫然长着一个猪头! 看见阎凤进来,那个猪头眯起眼睛夸张的笑着:“你要哪个部位,我都可以分割给你,不要钱。” 阎凤的第一反应是,难道又来一个午夜屠夫? 阎凤皱眉道:“你用了什么妖法,把人都变成了猪?” 猪头怪(暂且这么称呼)咯咯笑道:“为什么不可以,人可以吃猪肉,猪为什么不能吃人肉?天道无情,以万物为刍狗,在天道面前,你和我,又有什么区别?” 阎凤怒喝道:“妖孽,你太放肆了,看我怎么收你。”阎凤刚想冲上去,忽然想到自己还抱着冷天渔,要是开干,冷天渔势必会受到牵连。阎凤把冷天渔放到地上,说:“你先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不管见到人还是见要猪,都要躲着。” 冷天渔扭头望去,似乎是点了点头,猪的脖子抬不起来,所以扭头的时候特别费劲。冷天渔朝着外面跑去,阎凤此时已然可以大展拳脚:“我看你这猪头怪到底是何方神圣。” 猪头怪一脚踢开眼前的案板,气冲冲道:“我是受圣人指点,带着千千万万被你们人类屠杀果腹的猪灵向你们人类讨回公道!” 圣人? 哪个圣人,相传黄河之水,贯穿中原大陆,每三千年一清,每三千年,便会出现一位圣人。而圣人一出,天下必将一统,三千年前出现的那位圣人,正是始皇帝赵正。 他可不是一位宅心仁厚的圣人。 阎凤怒道:“你说的圣人,是谁?” 猪头怪举刀砍了上来,力量巨大:“圣人就是圣人,他让我们强大,他让我们报仇,向人类复仇。” 复仇! 复仇的火焰已在猪头怪心中燃烧,他就是为复仇而生。在阎凤的左眼内,猪头怪是由千千万万只弱小的怨灵的怨气产生的,它们都只有共同的心愿——消灭人类。 猪头怪的刀朝阎凤的头顶砍来,阎凤躲闪不及,使出空间阻隔,将刀下落的速度和力量削弱直到完全停顿。可是猪头怪的执念甚强,哪怕是刀下落的趋势已经不存在,它依旧拼命往下压,一股股黑色怨气迸发,敲打着阎凤的防御。 “欺人太甚。”阎凤怒喝一声,一道光芒将整个屠宰场冲击的只剩几堵矮墙,那些挂在钩子上已经死去很久的尸体被冲击成数块,洒的到处都是,场面诡异而恐怖。猪头怪身躯已完全化作黑色的怨气,其表现的形态时而是猪,时而是人。没有了外在的形态,猪头怪很不稳定,怨气四处飘散,一声声凄厉的参加着,怨气直冲云霄。顿时,风云变幻,一片片乌云聚拢,遮天蔽日,飘着毛毛细雨。 “空间封印!”阎凤迅速释放真气,一道道真气在猪头怪身边聚拢,将猪头怪困死在里头。阎凤本想压缩空间将猪头怪压缩成一团小小的气体,但猪头怪的怨气远比阎凤想象的要浓厚得多,才刚开始试图封印,就听到一声声炸裂的声音。 空间,被猪头怪的怨气扩张冲碎,一道道怨气朝阎凤袭来,伴随着一声声哀鸣。它们本来就是死去的猪对人类的怨恨所幻化聚集起来的怨灵,所以阎凤想要把这无数的的怨气压缩是很困难的。 四周,飘来一道道混杂的声音:“人类吃我们,我们就吃人类。” 这一股股怨气汇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巨大的黑洞,想要将阎凤吞噬。阎凤往身旁跳去,所经过的空间都利用空间加速,黑洞一次次扑空,更是恼羞成怒。这是阎凤在心境中打败他第一个心魔虚影的时候悟出来的术,空间加速。虽然后来自己辛辛苦苦修来的巫圣境不在了,但这个巫术被保留了下来。尽管如此,在施展这个术的时候,更加吃力。因为巫圣境的巫术在巫王境施展,会极度的消耗他的真气。 整整一个大境界的诧异,会在真气的存储量上有着巨大的差异。 猪头怪由于是诸多细小怨念集合而成,所以具体实力很难估量,就刚才几招之间,可以大概计算猪头怪最强的时候有着接近巫圣境的力量。但这股力量很难保持长时间,因此平均力量会在巫王境中期和巅峰之间徘徊。这就已经很难对付了,猪头怪的力量太难捕捉,很难集中进行封印或者打击。 这就比较棘手了,阎凤的术走的是空间一道,虽然雨术主要攻击是大范围攻击,但由于他专修空间一道,对特别广泛的打击就很难得到成效。三百米,阎凤的最宽覆盖面积,就只能覆盖周围三百米的范围。 “雨术——千鳞片。”天空中,飘散的细雨忽然变成了一片片冰片,犹如鱼鳞一般飘散而下,所过之处,留下一道道浅浅的割痕。落到猪头怪的黑色怨气上,被几次冲散又迅速聚拢。这就比较头疼了,要是猪头怪直接化鸟兽散去,那么千鳞片所带来的群体杀伤力将会给猪头怪带来致命伤。但这群原本是由千千万万头猪灵所产生的怨气,却异常的团聚,几次冲散,又继续合拢。 像猪一样原本智商就不是很高的动物,在死后所产生的怨气也要低很多,而且组合成的怨灵智商也会欠费。但就因为如此,他们的复仇怨念很单纯,很直接,越是弱小,在面对比自己强大得多的敌人的时候,就越表现的团结,越是牢不可破。 “杀你,人类。”猪头怪又再次聚拢,所吐出的人言越来越模糊,直冲阎凤而去。阎凤暗叫不好,在巫术没有完全释放完成前,是不可以强制性结束,否则会遭到术的反噬,特别是像阎凤这种纯走巫术路线的巫师,在对抗和自己差不多的单体敌人的时候,就很吃亏了。更何况,这猪头怪是能聚能散,打起来就很恶心了。 “我——”阎凤后面那句脏话还没说出口,就被猪头怪巨大的撞击力撞的是口吐白沫,翻滚在地。猪头怪在阎凤倒了以后,乘胜追击,四脚朝地,像一头发疯的野猪一样冲过来,想要完全碾压阎凤。 阎凤吃惊的望着这头怨气聚拢的猪,被它撞出十多米远,撞在还没有完全倒塌的墙壁上,只觉浑身血气翻滚,一口老血喷出。当他抬起头,还来不及想自己到底伤的有多重的时候,那猪头怪,又冲了上来,用最原始最有效的攻击方式,势必要将阎凤彻底撞死。 第六十四章重新装修 且说冷天渔(变成猪的形态)往屠宰场门外跑去,屠宰场位于郊区,门口连接着环城路,原本就鲜有人走的路,此时更是了无人烟。变成了小猪,路更宽了,天更高了。他想抬头看看天空,可是不管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把头抬起来。 真气完全被压制,大巫境境界所有的力量都无法发挥,他已经完完全全变成了一头猪,一头可以架在火上转来转去成为一头香喷喷的烤乳猪。在屠宰场看到的一切触目惊心,或许在餐桌上眼不见心不烦,无法去想象一头猪在面对死亡之前,是不是也像人类一样彷徨不安,恐惧。不会有人去在乎一头猪是什么样的想法,正如一名强大的巫师,是不会去在乎弱小平凡的人是不是会感觉到害怕和屈辱。 “或许人不会太设身处地的为别人去思量,更不要说去思考一头畜生在想什么。”这是事后冷天渔的真实感受,“弱肉强食,优胜劣汰本来就是天规,是这个世界不变的法则,若是有一天比人类更强大的生物以人类为食,那又当是怎样个情景?” 最简单的攻击方式通常也是最有效最致命的招式,阎凤紧密的注意着猪头怪的动向,已经化作虚影的猪头怪此时身上怨气满满,黑色的怨气直冲云霄,具有极强烈的腐蚀效果。周身破损的建筑物残渣碎屑。被缓慢的腐蚀,化作黑水。阎凤眼见,心里既恐惧又愤怒,眼见猪头怪冲了过来,阎凤将真气外放,护住自己的身躯,以免被怨气腐蚀。巨大的冲击力将阎凤撞飞出十多米远,虽然稳稳的站在了地上,但全身都在因疼痛而颤抖。猪头怪的攻势并没有停下,又直接撞了过来,阎凤一声叱咤,将身上可以调用的真气全部化作空间封印术。 “不要欺人太甚。”阎凤将化作黑气的猪头怪完全封印在空间内,不断的挤压着,若不一鼓作气将猪头怪压碎,那么最后死的就是自己了。 猪头怪被空间一直压缩着,痛苦的嚎叫:“人类,卑鄙的人类,你们吃我皮肉,喝我骨血,如今,还要压榨我的灵魂,你们,太卑鄙了。” 阎凤的身体已经极限,真气也即将消耗殆尽,他怒视着猪头怪,喝道:“我若为圣,必俯瞰众生,我若为神,必怜悯众生。但我既不圣,也不是神,我只是人,比普通人稍微不普通一点的人。” “杀,杀光人类。”猪头怪面目狰狞,极力的挣脱着阎凤的束缚,“可恶的人类。” “很抱歉,我不让。”阎凤左眼瞳孔变得通红,一个清晰如黑暗的“狱”字显现,“饿鬼道,也不答应。” “啊!”猪头怪被阎凤左眼中所释放的强大吸力吸了进去,四周又重归平静。而正在迷茫的冷天渔,也变回了人类的模样。 冷天渔警惕的走了进来,看到躺在地上的阎凤,阎凤的眼睛还睁着,每一次开启饿鬼道,都会对他的眼睛造成极大的负担。冷天渔将阎凤扶了起来,关切道:“小凤,怎么样了?” 阎凤松了口气,道:“还好,就是没力气。” 事情告一段落,他们回到了胡媚娘的家里已经是傍晚。 胡媚娘狐疑的眼神盯着他们,狼狈的阎凤疲倦的看了看胡媚娘,小乞丐看到阎凤,欢快的跑了上去:“你回来了?” 阎凤想努力挤出个笑容,可惜身体实在太疲劳:“我想睡会儿。” 而冷天渔的衣服变成猪以后,还留在美食街,所以是穿着一套从屠宰场死去工人的身上扒下来的衣服。当然,临走前阎凤给刑狱司打了个报案电话,叫他们去收尸。 胡媚娘皱眉,盯着冷天渔衣服上写着的某某某屠宰场,道:“你们买个东西要出去一整天?” “你能不能先闭上你的嘴。”冷天渔扶着阎凤,走进了客服里,“我的兄弟要好好休息。” 若是以前冷天渔和阎凤还只是比普通朋友要好,那么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患难之后,他们已经是比亲兄弟还亲的兄弟了。胡媚娘眉头紧锁,却听见小乞丐低声嘲笑道:“看来你也并不爱你的男人,若是一个男人如此狼狈的回来,他想要的是关心和理解,而不是责备。” “我是因为——”胡媚娘想解释,她想解释是因为关心则乱,但她马上就闭上了嘴,温柔的笑了笑,道,“看来你很了解男人?” 小乞丐诡异的笑了笑,道:“当一个人爱上一个人的时候,疯狂和自私,都会成为最后失去的原因。” “呵呵。”胡媚娘站了起来,小乞丐以为胡媚娘要和她打一架,已是严阵以待。胡媚娘笑了笑,道:“我该为他们准备晚餐和热水,他们起来第一件事,应该会想要好好洗洗,再吃上一顿可口的饭菜。” 小乞丐还是退后了两步,毫不示弱,道:“你学的倒挺快。” 胡媚娘冷冰冰的注视着小乞丐:“我已活了三千年。” 阎凤的丹田空荡荡的,估计要小半月才能恢复过来,要是有什么丹药补给只需要三两天,可是这里是益州,益州没有了巫师,自然就不需要那些补气丹的存在。客房内,冷天渔和阎凤横七竖八的躺着,早已是呼呼大睡。而在睡梦中,阎凤又来到七层浮屠塔中,当然,还是第一层。可是这一层有了明显的变化,灯光亮了,地板换了,墙上都有墙纸了。一楼到二楼的楼梯露出了一点点,大半部分还处于阴影和黑暗中。 阎凤眉毛一挑,道:“这是,重新装修过?” 虚影的声音变成了一个小萝莉的声音:“这里本来就是虚幻的,有了足够的能量,当然得弄的好看一点。” 纵然是好看,可还是空荡荡的。 阎凤道:“没弄点家具?” 虚影“咯咯”笑道:“那是你坐,我又不坐,我要是你啊,就不那么纠结,想要更好的东西,自然是要往上爬。” 阎凤道:“怎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变化?” 上次来还差点灯都瞎火了,这次居然搞的有模有样的。虚影道:“你吸进来的那团怨气,那是由千千万万头猪的怨气诞生的,所产生的能量自然很强,饿鬼道已经全部消化,所产生的能量也用在了浮屠塔内。” 阎凤想起那头猪头怪,其实他说的没错,人类已负其他生灵太多太多。阎凤叹了口气,道:“愿以后它们不再受到苦难。” “咯咯咯。”虚影笑道,“你少在那儿同情心泛滥了,没有百灵供养,你吃什么,你喝什么。” 阎凤白了他一眼:“我吃素行了吧。” 虚影道:“若有一天,大白萝卜也组成一个怨灵,你当若何?” 阎凤道:“我只喝水行了吧。” 虚影道:“一瓢水也有三千生命,空气中也有微生物,众生若是平等,为何有人生而为王,有的生而为奴?但这些,在苍茫的宇宙下,根本连个屁都不是。我若是你,就不那么百感交集,你若弱小,也同样屁都不是。” “你——”阎凤指着虚影,这家伙,说的好生在理,既然无言以对。 第六十五章何为神 睡了一夜后,冷天渔和阎凤才醒了过来,胡媚娘的晚餐和洗澡水是白准备了。小乞丐已经离开了,当阎凤问起的时候,胡媚娘说小乞丐想起了回家的路,已经回家去了。 “你就没留留她?”阎凤自然是不相信的,都傻了那么久,忽然就清醒了,“或者说,她没留下点什么?” 胡媚娘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诡异微笑:“你喜欢她?” 阎凤显得很尴尬,喜欢吗?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喜欢过一个女人,所以也不是很确定,心动是因为真心喜欢,还是一时的触动:“她走了就算了,反正也是萍水相逢。” 胡媚娘摇了摇头,道:“她说让你去南疆找她,她就在南疆等你。但我也有一句忠告要给你,你可以选择听,或者不听。” 冷天渔嘴里还插着牙刷,或许他觉得胡媚娘的话会弄伤自己的朋友,但他还没开口,胡媚娘就对冷天渔呵斥道:“你先别发布你的意见,或许我是女人不是很明白你们男人所谓的兄弟情义,但对爱情,你们永远也学不会去怎样爱一个女人。” 冷天渔楞了一下,又乖乖的跑到洗漱台继续刷自己的牙齿。 阎凤吃惊的看着胡媚娘,他从未见过胡媚娘如此的认真,认真到,好像阎凤若不爱下去,就会天理不容。阎凤道:“你说。” 胡媚娘道:“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这个男人心里装着的,是事业、有情、亲情,最后才是爱情。但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爱情已是她生命的全部。” 若爱,请深爱,若不爱,请离开。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就连胡媚娘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为小乞丐说话,或许两个不能相融的女人在一起时,谈论到爱情,都是疯狂的。 “爱本就是疯狂和自私的,你们男人不懂。”胡媚娘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留下了早餐就走进了自己的房间。这句话或许是说给冷天渔听的,昨天的话确实伤害到了她。 阎凤听的不太懂,但他还是看得出来,冷天渔要倒霉了。他指着冷天渔一脸坏笑:“你要倒霉了。” 冷天渔吃惊的吞下了漱口水,呆呆的看着胡媚娘的房间,眨巴眨巴眼睛,说道:“我觉得你说的对,我对危险的预判,还是挺准确的。” 告别了冷天渔,阎凤游走在大街上,其实他挺羡慕冷天渔的,有家,有爱的女人,有生气和不生气的理由。但阎凤,说起来,他几乎一无所有。除了满身的疲惫和深埋心底的仇恨与疑惑,没有什么正能量的坚守,在让他前进,或许这才是他所困惑的地方。而小乞丐的出现,让他尘封已久的心灵重新得到了光明,原来爱与被爱,是可以毫无保留的。 她好像一道细微的风,悄悄的刮了过来,你能感受到,却不是很在乎。但当她离开的时候,你才想起,原来那道风她来过,却抓不住。 街上的行人很少,每个人的心头似乎都压抑着一片乌云,总是心事重重。阎凤找了间奶茶店坐下,喝着奶茶,吹着风,想着事情。他想不明白,卫伟辛辛苦苦设计把自己抓进刑狱司受尽折磨,恨不得把他打死,可为什么卫伟会表现得无可奈何,难道把阎凤打死不是卫伟的目标吗?还有他说的巫师清剿计划的第二步,难道巫师不是已经被从益州驱逐剿灭了吗?原本以为阎凤和冷天渔之所以还没有被刑狱司下手的原因是他们是驱邪师公会的,虽然被驱邪师公会遗弃,但多少要给点面子,现在看来不是,至少,不是完全是。驱邪师公会根本就是一盘散沙,对于兵强马壮的秦国大军来说,他们就是两小蚂蚱。 “我们见过?”一个有力带着磁性却有些苍老的声音,在阎凤的耳边响起。 阎凤抬起了头,没见过,他一生见过很多人,也有很多相似的人,但这位老人,他确实没见过。这位老人看起来也有七八十岁了,除了有些许周围和满头的白发,却有着一股温文儒雅的气息和不可抗拒的威慑力。阎凤摇了摇头,说:“没有。” 老人笑了笑,道:“我可以坐下吗?” 阎凤点了点头,说:“请便。” 这里又不是他家,只要店家没意见,他又能说什么。 老人仔细端详了下阎凤,啧啧称奇,道:“像,太像了,请问,你姓什么?” 阎凤对这位老人倒没多讨厌,反而有种亲和力:“姓阎,单名一个凤字。” 老人笑了笑,道:“恩,阎凤,凤凰的凤?” 阎凤道:“是的,凤凰的凤,凤为公,凰为母。” 老人道:“你很像我一位故人,很像。” 阎凤倒不怀疑他是来搭讪的,只是,他看起来不像个老变态:“他叫什么?” “他叫——”老人似乎不太愿意把那位很像阎凤的故人说出来,遮遮掩掩道,“他是一位很了不起的人,已经死去很多年,很多很多年了。” “哦。”阎凤淡淡的回答了一声,既然对方不想透漏,那也没必要刨根问底。 老人道:“据说,冥界的冥王也姓阎,说不定,和你还是一家人。” 阎凤开始有些反感这位老人,一上来就没头没脑的说了一些莫名奇妙的话:“哦,或许吧。” 老人道:“我叫诺,诺言的诺。” 阎凤勉强笑了笑,道:“幸会。” 老人道:“看你愁眉不展,似乎有心事?” 阎凤道:“是的,一堆心事,但又好像无根无底,没有人能解答困惑,甚至,都不能说出来。” 老人道:“为什么不能说出来,你总该有知心的朋友。” 阎凤道:“我有知心的朋友,但我的朋友也有一堆麻烦事。” 冷天渔的麻烦事已经够多了,他实在不想把这些事情再告诉自己的朋友,让他徒增伤悲。 老人道:“王者总是孤独的。” 阎凤总觉得这老人话里有话,而且,就是准备说给自己听的:“哦?我可不是什么王者,我只是一个平凡人,很平凡的人。” 老人道:“这世上大多都是平凡人,但绝不包括你,你一出生就决定了,你将会在这乱世当中,成为一名很了不起的人,或许,和我认识的那位故人一样了不起。当然,前提是你得活着。” 阎凤已经很能确定,这位老人就是来找自己的:“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老人松了口气,或许他也不知道怎么去阐述这件事情,于是点了一杯奶茶,喝了一口:“中原大陆的东西,确实要好吃得多。” “你——”阎凤提起了一丝警觉,会以这种口气说话的人,多半是外面来的人,但他刚提起个头,那位老人就说。 “你知道何为神?哦,抱歉,中原大陆已经好久都没有神了,唉,这也是那位故人交代的,只是时局在变化,有些事情也应该改变一下了。” 第六十六章平衡者 行人不多,奶茶店的生意也不是很好,没有人会注意这一老一少谈论的事情,会引起多大的波澜。何为神?神对于阎凤来说,是虚无缥缈的,神,简单点来说,就是巫神境,可是中原大陆几千年来都没有出过巫神境,而关于这方面的记载也是寥寥无几。 阎凤想了想,道:“巫神境的巫师?” 诺摇了摇头,显然对阎凤的答案很失望:“神,乃天下至强之人,需心怀天下,大义泯然,他们是这个世界的掌控者,也时时刻刻在为这个世界牺牲。若只是空有一身本领而心怀叵测,那便是邪魔。简单来说,能为别人牺牲的人,就是神,这是主观意义上的神,而我们心目中所想的那个神,则是这个世界的平衡掌控者。” “平衡!”阎凤第一次听说,神可以这样定义,“何为平衡?” 按照这个诺的意思,神就干了一件事——平衡。 诺戳了戳奶茶里的珍珠,叹了口气,道:“所谓平衡,就是当这个世界走向极端的时候,能够站在弱者这一边,保持强弱之间的平衡。” 这就好像一把天平秤,当一端过于太重,那么就会往下压,平衡打破。而神的作用,就是将被抬起的那一端往下压,让世界重归平衡。 阎凤狐疑道:“你说的那么玄乎,难道你是神?” 诺摊开手臂,说道:“不像吗?” 阎凤摇了摇头:“不像,而且我也没见过神,中原大陆,早已没有神了。” 诺道:“神一直没有离开你们,巫神境也不是巫师境界的镜头,当中原大陆出现接近或超越巫圣境的巫师时,我们便会出手将其抹杀,尽量保持强弱之间的平衡。” “什么?”阎凤豁然起身,把正在调制奶茶的小姑娘吓了一大跳。 奶茶小姑娘诺诺的说道:“客人,您需要什么吗?” 阎凤脸上一红,摇了摇手,说:“不好意思,不要。”阎凤重新坐回位置上,看着这位鹤发童颜的老人,低声道:“如果你说的是真的,你这次来,也是为了抹杀某位巫圣境巅峰即将跨进巫神境的巫师?” 很让阎凤失望的是,诺却摇了摇头:“中原大陆,即将迎来新的共主,黎明前的黑暗,妖魔鬼怪,各方势力都会蠢蠢欲动。中原大陆,需要的是大破大立,自然也需要能够大破之人。” 这位老人越说越玄乎,但以鹏城来说,这一两年,确实不是很太平。不,应该说,从十年前开始,巫师清剿计划仿佛就是为了某个计划的实施而准备的。 阎凤道:“所以你跟我说了那么多,是觉得我是即将开始的这乱世中的——共主?” 诺很果断的摇了摇头,说:“不,当然不是,中原大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然已经分了三千年,那自然要有人来完成统一大业。” 自从周王朝以后,虽各诸侯国之间时有战乱,但相比始皇帝后的这三千年,大大小小的战争不胜枚举,死伤无数,那河畔中的水猴子,便是死伤的军民怨气所化,益州之下,埋葬着杀神羋起,四十万赵军,说杀就杀,三千多年前,四十万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但这也比不上始皇帝驾崩后,各亡国诸侯起兵,重新出现的群雄割据时代,百里之内遥望,不见人烟。 阎凤皱眉道:“要死很多人?” 诺点点头,道:“打仗当然会死人。” 阎凤恨声道:“既然会死很多人,为什么还要打仗?” 诺道:“因为平衡被打破了,因为强者越来越强,因为弱者越来越弱。” 阎凤沉默了会儿,说道:“我能做什么?你跟我说这些,总有些目的吧。” 诺笑了笑,道:“你有左右局势的潜力,却还没有那个能力,以后我会来找你,有些事情我有义务告诉你,但若你还是如此弱小或者死了,我便不会再与你相见。”诺意味深长的拍了拍阎凤的肩膀,“我在鬼城边上那座石楼里为你留下点礼物,有时间可以过去看看。” “啊,什么?”阎凤发了一会儿呆,他敢保证,刚才明明没有发呆,而是聚精会神的听着,开始那个人似乎用了某种手段,让阎凤的思想开了会儿小差,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对面已经没有人了。阎凤越想越不对劲,就问奶茶点的小姑娘:“请问,刚坐我对面的那个人,去哪里了?” 小姑娘也被问懵了,奇怪道:“从一开始就你一个人来啊,你一直坐在那儿发呆,还以为你失恋了。” “额!”阎凤被小姑娘的话说的无言以对,可是,若刚才是幻觉,大白天做白日梦?若不是幻觉,又怎么会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平衡?有意思。”幻觉不可能是幻觉,也许正如那位叫诺的老人所言,中原大陆维持了数千年的诸侯割据时代即将结束。那么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恐怕要比之前阎凤所接触过的所有的苦难加起来还要严重的多。至于那位老人没有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他,更多的原因是因为他太弱,对方并没有把太多的希望放在他身上。 礼物?那座鬼城边上的石楼里,会藏着礼物?那不是那个飞尸周老头的地盘吗?那么阎凤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自己就是一新手号,某位大神看重了自己的潜力,毕竟十一岁就有巫王境的实力的巫师是凤毛麟角,所以来跟自己说了一大堆,留给自己一个机缘,想让自己在这乱世之中成为所谓的平衡者。或许在中原大陆的许多地方,都有这些大神留下的潜力者,自己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阎凤很反感,但若诺说的是事实,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他就算不想成为这场乱世的牺牲者,也不能完全置身事外。 “滴滴,你有新的消息,请注意查收。”阎凤正想着事情,就听见自己的手机来了新短信,拿出来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但信息内容让他很困惑。 “我是陆启明,有时间过来聚聚,我在城北***等你。” 听这名字,潇洒的让人只想开飞机。阎凤本想拒绝,当没有看见,但自己住医院一个月,也是受到了陆启明的很多照顾。于是阎凤回复了消息:“好,我现在就过去。” ***,既然是万花,那自然有花魁,所谓花魁,就是酒店里最漂亮的姑娘,最多才多艺最受欢迎的那位。那是一家集餐饮、住宿、娱乐、桑拿等为一体的五星级酒店,是鹏城最高规格的酒店,听说吃上一顿相当不错的酒席都得几万块。 陆启明人长的很帅,也很有气质,***中的雅阁装修大气,颇为典雅。而陆启明身边坐着一名妙龄少女,火辣的身材,精致的脸庞,她第一眼看见阎凤的时候也很惊讶,因为像这样普通的屌丝,居然能得到陆启明这位富家公子的赏识。她很看不起阎凤,像这样的屌丝,追在她屁股后面的有一大堆,随便跳出一个都能把他比下去。 阎凤才一做下去,服务人员就为阎凤倒好了酒,陆启明很是客气的说:“请。” 阎凤端起酒杯,心事重重的把酒喝了下去。少女看着身边的陆启明,若是换作平常,估计陆启明早把桌子掀了砸对方脑袋上,可是对阎凤,却依旧是满怀笑意:“让思思姑娘过来。” 第六十七章屌丝 陆启明的话音刚落,他身边的妙龄少女立刻惊讶的叫了出来:“你没搞错吧,那可是很贵的。” 思思姑娘,就是***的花魁,虽说是卖艺不卖身,但价钱只要给到位,也一样能卖。妙龄少女很害怕见到那位思思姑娘,因为在思思面前,她就像一个暴发户家的闺女,虚有其表。而思思虽是风尘女子,但骨子里偷出来的气质,是她比拟不了的。而且,这面前的屌丝,真的配请这位价格昂贵的思思姑娘出来? “啊?什么?”阎凤回过神来,入了人家的席居然思想开小差,实在不应该啊。阎凤满怀歉意的举起酒杯,道,“啊,陆公子真是不好意思,这几天有些倦意。” 陆启明微笑道:“无妨,你大病初愈,也当好好调养,这***的思思姑娘谈的一手好琴,不如先听上一曲,就当是饭前活动,如何?” 阎凤没想到陆启明这么客气,富家公子这种人倒是不多:“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再谦虚推诿,就成了虚伪了,既来之则安之,他阎凤也不是享受不起的人。 “思思拜见公子。”门外走来一位妙龄少女,此女超凡脱俗,由内而外透露着一股柔和的美感,和陆启明身旁那少女直接就美不同,思思更有内涵,也更懂得礼节。思思对陆启明鞠了个万福,在她身后,站着个抱琴的姑娘,这姑娘年纪要小得多,约莫十四五岁。沉默寡言,紧紧的抱着琴。 陆启明微笑道:“思思姑娘,我今日约了位贵客,还望思思姑娘帮我招呼。” “思思明白。”思思走到墙边的桌几旁,席地而坐,那抱琴的姑娘将琴放好,思思便伸出纤纤玉指,所弹奏之曲,乃是一首悠扬的调子,听了总让人回忆起曾经。 谁的曾经不是年少轻狂,谁的曾经不是几多悲伤。 曲罢,阎凤和陆启明还沉浸在乐曲当中,陆启明眼中闪烁出泪花:“思思姑娘果然琴艺高出,天籁之音,余音缭绕。卿本佳人,夫复何求。” 思思姑娘起身,对陆启明和阎凤行了一礼:“多谢公子抬爱。” “哼,什么东西,就一个表子罢了,会谈两首琴了不起啊。”陆启明身旁的少女显然很不服气,她感觉,自己的美貌不输思思,但陆启明从来没有夸过她,哪怕是半句。 陆启明很尴尬,刚自己亲自夸出去的话,马上就被自己的女人打脸,固然是愤怒,陆启明依旧表现出谦谦君子的样子,说道:“怜怜,不可胡说,思思姑娘,我代她向你道歉。” 思思姑娘莞尔一笑,刚要开口,却被怜怜插嘴道:“我说错了吗?我没有,论长相论身材,我哪里输她,就你,你就是向着她。说,你是不是想把我甩了,去找这个表子。” 陆启明的脸色铁青,阎凤敢保证,若不是出于家族内的修养,换作别人估计少不了两大嘴巴子。阎凤说道:“思思姑娘品学才貌,内外兼修,我若是你,我会闭上嘴,否则从这道门出去的,第一个恐怕就是你了。” 怜怜拍着桌子,指着阎凤说道:“你算什么东西,我早就看你不顺眼了。” 阎凤忽然哈哈大笑,道:“有意思,太有意思了,不如这样吧,陆兄,把这女人甩了,我陪你过过单身汉的生活,其实那也不错的。” 陆启明摇了摇头,看了看怜怜,满怀歉意,道:“你可以走了,我会给你一笔不错的分手费。” 怜怜的心凉了半截,不可以,怎么可以这样,她才刚刚接触到上流的生活,不想那么快失去,但她并不明白是为了什么,她拍着桌子,指了指阎凤,又指了指思思:“凭什么,你凭什么这么对我,就为了这个表子和这个屌丝?” 阎凤和陆启明的接触也有三四次了,他以前总以为富家公子多半纨绔,想不到还有如此修养,若是换作常人,估计早把怜怜扔出去了。可他却只是略带怒意的说:“请你出去。” 怜怜依旧耍泼卖横:“不,你不可以这么对我。” 陆启明道:“你侮辱了我的朋友,这里我说了算,请你出去。” 也难得陆启明还能在这种情况下用出“请”字,但怜怜似乎不依不饶,她觉得她是对的,站在她的角度,她不过是说了句实话,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忍受自己的男人当着她的面夸另外一个女人。若是换作平常人,她发火耍泼都没有错。 她错就错在,陆启明不是平常人,她和陆启明的身份地位悬殊太大,大到她不过是陆启明的床上用品,却以为是生命的另外一半。怜怜怒吼道:“我是你的你朋友,是你最爱的人,你难道就要抛弃我了?你这个渣男,你这个混蛋。哼!”怜怜把手提包打在陆启明的脸上,气冲冲的离开了。在那一刻,陆启明起了杀心,虽然只是一瞬即逝,但阎凤能感觉到陆启明的威压。 他的境界,至少是巫王境,而且半支脚,已经跨进巫圣境。 不过也就是如此,阎凤对陆启明有了新的认识,不得不说,陆启明真是能忍的。 怜怜走后,阎凤松了口气,不好意思的对陆启明说:“真是抱歉,给你添麻烦了。” 陆启明则笑了笑,道:“你不是说要带我品味单身的味道吗?我的朋友。” “啊?”阎凤就那么一说,陆启明还当真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阎凤和陆启明天天混在一起,每天都喝的酩酊大醉,出入各自高档场所,渐渐地,冷天渔打电话来也不怎么接了。 话分两头,自从怜怜和陆启明闹掰后,收到了百万分手费,但她依旧过着奢侈的生活,才几天就几乎把钱都花光了。怜怜有个备胎群,自从和陆启明分手后,就一直在群里发自己好寂寞什么的,其中有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父母都是工人,而他也不过是刚刚毕业出来找工作的大学生。他第一次见到怜怜的时候,就被她的美貌所倾倒,经常发红包或者寄礼物,自从得知怜怜找到了男朋友就打起了退堂鼓,现在,怜怜已经是单身了,这可不就是机会嘛。 “妈,给我点钱。”王沙伸出了手,他都已经记不清这个月是第几次伸手要钱了,但他需要钱,没有钱,女神又怎么会和他这样的屌丝在一起。 老妇人辛苦了一天,九点多种才吃上一口冷饭,待会儿还得给王沙洗衣服。老妇人埋怨道:“你啊,就知道花钱,知道我们供你读大学多辛苦吗?家里就指望你能出人头地,可你呢,就知道呆家里,就知道要钱。” 王沙听的心里一阵恼火:“就说你给不给吧,不给算了。”可他依旧没有把手缩回来。 老妇人白了他一眼,扒了两嘴冷饭:“不给,我又养不了你一辈子。” 王沙一听,一巴掌把老妇人手上的饭碗拍翻在地:“不养我,你们当初为什么要生我,你们这两个老废物,连钱都挣不了,害我连喜欢的女人都不敢正眼瞧。你们知道我在外面多受排挤,都叫我屌丝,就因为你们穷,废物,废物。”王沙怒气冲冲的走出了门,只留下老妇人捂着脸哭泣,她已经将近五十岁,再过几年,厂里就不要他们这种年纪大的工人了,到时候,他们该怎么活。 第六十八章自由 王沙之所以那么着急,是因为十五分钟前,女神刚刷新了动态。 “好无聊,好饿,哪位好心的哥哥送点吃的过来。” 王沙一激动,无微不至的关怀机会来了,但他手头上确实没多少钱,说句难听的,开房钱都没有。但他还是硬着头皮的去了,在路边摊买了份麻辣烫,火急火燎的来到女神家楼下,让她下来拿东西。 怜怜下楼来,面色憔悴,这几天不是在喝酒,就是在睡觉,精神的确不是很好。怜怜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说道:“还是你最关心我。”她在王沙额头上亲了一下,接过他手中的东西,王沙那叫一个激动,兴高采烈的往家跑。而怜怜在转身回到家门口时,嫌弃的看了眼手上的麻辣烫,叹息道:“难道我就真的只配吃路边摊了吗?” 离开了陆启明,离开了优越的生活,她很沮丧,想想要是和这种屌丝一辈子生活在一起,还不如死了。此时,她的手机短信来了:“宝贝,在干嘛呢。” 怜怜想想这是谁,努力的回想着,是前几天认识的一名阔少,在喝醉的时候在某个会所的小房间里有过一次激情,后来就没联系了。怜怜摆出一副委屈的样子,嘟起嘴自拍了张,还把手提袋里的麻辣烫一起拍了过去:“好委屈,还没吃饭,就只能吃这个了。” “那怎么行,你这种级别的美女怎么能吃这种垃圾食品,出来,我来接你。” 怜怜很高兴,长的漂亮确实有优势,她顺手就把麻辣烫扔楼梯间垃圾桶里,汤汁洒了一地。 当然,她的节操也和汤汁一样,洒了一地,第二天天还没亮,那男的就提上裤子走了,扔了两百块在床上。 难道她就只值两百一夜了? 怜怜气愤的把钱撕了,气急败坏的打电话过去,可是人家早把她拉进了黑名单,一到柜台才知道,昨晚上的房前没付。 而被吻了下额头的王沙兴奋的一晚上没睡觉,都在幻想着怎么跟女神进一步发展,之后怎么去温存,连生孩子取什么名字都想好了。 怜怜此时非常后悔和陆启明分开,多方打听,知道这几天陆启明都在***里宴请朋友,过上单身生活。于是,她早早的计划了,怎么到***楼顶跳楼以得到陆启明的爱。她当然不可能真的跳楼,只是以之威胁。 而王沙却打发信息过来问候她,受了伤的她觉得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就回消息道:“我晚上到***楼顶等你,若是你真的爱我,就陪我一起死。”发完以后,她有了一点点满足感。 “好,我愿意为你而死。” 王沙的消息倒是让怜怜有点意外,不过想想,她这样的女神,一两个屌丝为她死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王沙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为爱而死,是光荣的。但他忽然想起,若是自己死了,他是家中的独子,父母老了,他死了父母该怎么办。为了不让父母伤心难过,他买了包毒药,买了些菜,把药放在汤里。父母下班回来后,很意外的,王沙摆好了饭菜。 “你这是——”昨天王沙的话语和举动,已经让他的母亲感到绝望和悲伤,所以王沙今天的转变,很让她意外。 王沙和颜悦色,说道:“爹,妈,你们辛苦了,这么晚回来肯定饿了,我给你们盛饭。”说完,盛了两碗饭,这让他的父母相视一望,都是一喜。他们的儿子本来就是乖儿子,昨天晚上肯定是魔鬼附身了,所以才做出那种疯狂的举动。 吃完饭后,王沙给父母都盛了碗汤:“爹妈,喝汤。” 他的父亲老怀安慰道:“唉,你能有孝心爹妈都很高兴,明天就去我们厂上班吧,也好挣点钱娶个媳妇,我们也可以提早退休了。” 王沙一愣,怪异的笑了笑,道:“当然,喝汤,喝汤。” 直到他们都把汤喝了下去,王沙的父亲奇怪道:“儿子,你怎么不喝?” 王沙摇了摇头,说:“爹,妈,你们先走一步,下辈子啊,我不想投胎到你们这种穷人家里,我要做有钱人,我要做阔少爷。” “你在说什么胡话——”忽然,他的父母都痛苦的挣扎着,桌子被压翻在地,他们皆是口吐白沫,眼睛珠子都快被挤压出来,腿在地上蹬着,不停的翻滚。约莫两三分钟后,他们不动了。 王沙忽然有种莫名的快感,恶毒的看着父母的尸体:“爹,妈,下辈子要还这么穷,就别生儿子了,做穷人家的儿子,苦啊。既然你们都死了,我就原谅你们了。” 说完,疯狂的笑着,走出了门,他要去找怜怜。 阎凤自从和陆启明交朋友后,和冷天渔越来越陌生,或者说,和原来的自己也越来越陌生。虽然出入各种高档的地方,接触各种地位显赫的人,但给阎凤的感觉,就是很不真实,甚至连自己都看不清自己了。 阎凤很不开心,出现的笑容也越来越少,有的,只是和其他人一样,一样的假笑。晚上九点多钟,***里最大的一间包房内,密密麻麻坐满了人,姑娘们在搔首弄姿,取悦着来捧场的客人,阎凤身旁的姑娘献着殷勤,一有机会就约他喝酒。阎凤应付着喝了几杯,忽然电话响了,是冷天渔打来的。阎凤犹犹豫豫的,没有去接,第二个,直到第三个电话打来,他才接通,对方一接通就是劈头盖脸一顿臭骂:“你这人是怎么回事,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怎么的,玩失踪啊。” “我——”阎凤觉得整个人都在颤抖,从前的一幕幕闪过,“我好累。” “累毛线,有我累吗?赶紧的,我在小区拐角烧烤滩等你。老子还有好多委屈要和你倾述,你得快点来啊,别等我酒醉了你才来。” “好——”阎凤艰难的回答着,不知道为什么,眼泪缓慢的往下流淌着,“我马上来。” 阎凤离开了包间,这半月来糜烂的生活,让他失去了自我。他走到走廊上的座椅上,默默的流着眼泪,为什么要哭,他也觉得很奇怪,明明感觉什么都没变,却又变的很荒唐。 一副曼妙的身姿走到他的面前,坐在他的旁边,话语轻柔:“你在哭?” 阎凤擦了擦眼泪,摇了摇头,道:“我要走了。” 思思很感谢阎凤当时为自己说话,但这几天,却没有和阎凤好好的说上一句话:“你每天都会走,也每天都会来。” 阎凤道:“我不会再来了,这里不适合我。” 思思道:“这里不好?” 阎凤道:“不,这里很好,但我失去了自己,我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孩子,没有钱,没有背景,渐渐的离开了原来的我。” 思思不解道:“所以你要离开现在的生活,人活着,不该就是为了享受吗?” 阎凤摇了摇头,他们眼前是一道巨大的落地窗,窗外,可以将鹏城的夜色尽收眼底:“若是别人给的享受,我会觉得很空虚。” “空虚!”思思摇了摇头,道:“我不能理解你的想法,因为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我的一切都是***给的,包括我的生命。” 阎凤皱眉道:“你没有想过离开这里?女人总都要找个好归宿。” 思思苦笑道:“像我们这样的人,不过是金笼子里的鸟,离开了这个笼子,也只能找下一个金笼子,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也很无奈,我没有碰过,也不敢去碰。我知道我没有自由,待我人老珠黄那一天,也是我的生命落下帷幕的时候。阎先生,请你要好好的活着,带着我想要而不敢要的自由而活着。” 阎凤触动很大,或许,人各有志这句话,更多的是带着无奈与自我的嘲讽。我的生活你改变不了,你的生活我也改变不了,两个世界的人,本不需要去互相包容。阎凤拱了拱手,道:“保重。” 思思也是行了一礼:“珍重。” 忽然,窗前掉下来两个人,阎凤看到的是,一男一女,他看到了男人那种邪恶而满足的笑容,死死的抱着那个女人,数秒后,沉重的摔到了地上,脑袋当场被摔成了三半。 阎凤倒吸了一口力气! 第六十九章凤舞九天 时间回溯到十五分钟前,夜晚的天台有些凉意,天已入秋。***并不是最高的建筑,十几层的建筑在鹏城内虽不说是随处可见,但也绝不稀奇。但就是这区区的十几层,却几乎成为整个鹏城最有钱有势者的玩乐之所,彻彻底底的消金窝。毫不夸张的说,若是在这里死了个把人,也不会有人追究。 怜怜已经坐在了天台边,这里曾经是她最熟悉的地方,原来每次来都不需要自己付钱,自从与陆启明分开后,她来到这里消费过一次,感觉只是简简单单的消费,却花了她二十多万。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惹陆启明生气是多么愚蠢的事情。所以她今天一定要重新挽回陆启明的心,但另外一方面,她却联系了王沙,已在王沙的身上寻求一丝丝戏弄别人的快感。 她买了许多电话卡,一个又一个的打着陆启明的电话,可是无论哪一张卡,根本就打不进去。她很气愤,很苦恼,很绝望。直到天台楼梯口的门打开,上来一个人。 是王沙,他终于来了,这种高档的地方,穿的一般般根本进不来,所以他花了所有能找到的钱买了一套衣服,人靠衣装马靠鞍,***的保安眼睛可是毒辣得很。所以王沙来的太晚了,怜怜就以此为借口,在王沙脸上狠狠的打了几巴掌:“你这个废物,这个时候才来,你知道我等了你多久吗?” 王沙低下了头,他觉得很羞愧,无论什么样的理由让自己的女神生气,都是可耻的行为:“对不起,我——” “算了,废物就是废物。”怜怜手上握着手机,还在试图联系陆启明。 王沙却迫不及待的一把抱着怜怜,脸颊在她身上磨蹭:“你知道吗,我想死你了。” 怜怜去推开王沙,她觉得王沙真的很恶心,就像一只厕所里的拖尾巴蛆虫,满身散发出穷酸的味道:“你想干什么,你再这样,我就叫非礼了。” 王沙不放开,依旧死死的抱着她:“我为了你,为了跟你一起死,已经把我家人都杀了,放心,我不会再有牵挂,只想和你在一起。” 怜怜拼命的挣扎:“你死开,谁想跟你一起死,我——” “一起死吧。”王沙满脸幸福洋溢,能和美梦中的女神一起死,确实是件幸福的事。他的力气大的出奇,推着怜怜走向了边缘,毫不犹豫的跳了下去。 —————— 阎凤跑向了落地窗前,看着被砸在地上的人,楼下四周渐渐围满了人,阎凤目瞪口呆的看着,久久才说道:“你们这里,是什么人都能进来的?” 思思也觉得奇怪,因为***的安保系统,不可能那么差,除非是熟客:“隔的太远了看不清楚,不知道是谁,不过肯定是熟客,否则安保不可能放他们进来。” 阎凤道:“我下去看看。” 思思却拦住了他,对他摇了摇头,说:“这件事情你不要管,***背后的势力自然会处理,既然你已经决定离开这样的生活,就不要再卷进去了。” 阎凤愣住,他没有想过,一再的隐忍,却成为一再的懦弱。他恨,他恨不得把这天捅破,一双温暖而柔软的手握住了他颤抖的双手,思思轻语道:“若你想要自由,就不该朝牢笼继续走去。我身在牢笼,深知牢笼的无奈与可悲,带着你的自由,离开吧。” “我——”阎凤刚想说什么,却被思思温暖的嘴唇堵住,阎凤愣住,却看到思思清澈的眼眸闪烁着泪光。 “离开吧,若是陆公子出来,你我他,都尴尬。”思思说着,其实她说的对,既然已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又何必一定要强硬的融合在一起。 阎凤点了点头,看了看楼下,皱着眉头离开了。 思思看着阎凤消失在视线中,嘴角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她对着前方说道:“公子,他走了。” 不一会儿,陆启明走了过来,看得出来,陆启明并不高兴,却隐藏着悲伤。思思很不理解,以陆启明的身份地位,为什么要选择和这样一个人交朋友:“他也许并不想做你的朋友,或许,他真的不适合与你做朋友。” 陆启明皱了皱眉头,深吸一口气,道:“你有没有朋友?” 思思果断的摇了摇头,说:“我没有,像我们这样的人,是不会有朋友的。”她曾经也有过朋友这个概念,直到她身边的人都把她当作垫脚石的时候,她就清楚明白,像她们这样的人,是不会有朋友的。 陆启明摇了摇头,说:“我也没有,如果说爱情是一个女人的全部,那么友情若是男人没有,那便不再是男人了。” 思思疑惑道:“你有很多朋友,只要你需要,他们一定会站在你这边。” 陆启明知道思思指的是谁,那些酒肉朋友,那些只要陆启明需要,就一定会站出来为他战斗的人,那些不是他的朋友。陆启明说:“那些人帮我,不过是因为我是陆家的少主,益州府台大人的公子,陆家最年轻最有可能成为巫圣境的巫师,如此之多的光环背后,却是我无尽的沧桑与心酸。我需要的,是一个无论我是谁,只因为我是我自己,就会帮我的人,那个人,才是朋友。” 没有任何的条件,只因为“朋友”,简单而直接的关系,就是因为这份友情,没有其他的附加条件,没有任何的利害关系,就是因为单纯的友谊。 思思无奈的笑了笑,道:“你说的那些我不懂,妈妈**我的时候,也不会告诉我这些。我只知道,楼下死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好像和你关系匪浅。” 陆启明沉默了下,说道:“谁?” 思思道:“怜怜,那个不识抬举的女人。” 陆启明表现的很悲伤,事实上,他确实很悲伤:“我并不是要她死,她为什么要跳楼?” 思思耸了耸肩,道:“她和我一样,是笼中鸟,一但离开了笼子,总是无法适应,总想回来。” 陆启明不解道:“可她从前不是,她与和相识,不过数月。” 思思道:“有时候鸟还是鸟,可人就不一定就是人了。野外长大的鸟总会向往自由,哪怕它只拥有过一天的自由,它也一样会向往和需要自由。而人,人不一样,人有鸟没有的虚荣心和懒惰心,一但享受过人间极乐,就已是无法自拔了。你知道吗,多少男人在与我春宵一刻后,都会为了见我一面而寻死觅活,甚至有一个男人,提着自己发妻的头颅和他所有的财产来迎娶我。而那些一无所有的人在享受过帝王般的生活后,就更是无法自拔了。” 陆启明摇了摇头,说:“我不懂。” 思思有些伤感,道:“你自然不懂,因为你从小就已经在这样的圈子里了。” 陆启明皱眉道:“可是阎凤,终究还是离开了,他好像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思思道:“因为他是凤,凤凰,终究是要飞舞在九霄云外。天地才是他的家。” 陆启明冷笑一声,道:“凤舞九天!” 第七十章明白 夜宵摊子上的生意变淡了许多,冷天渔坐着的桌子上,摆满了已经烤好的烧烤。他正在玩着手机游戏,并没有继续催促阎凤来的快一些。当他感觉到对面坐了个人的时候,他抬起了头,和他预想的一样,是阎凤。 “你最近憔悴了。”冷天渔眯起眼睛,他并没有一开口就问阎凤最近为什么不接他的电话,为什么不和自己联系。而阎凤,确实憔悴了许多,过多糜烂的生活,让他有些无所适从。 阎凤摇了摇头,道:“憔悴了,也是值得的,你知道最近这半个月,我和谁在一起?” 冷天渔猜测道:“女人?很漂亮的女人?” 阎凤摇头道:“男人,一个很帅气也很有钱的男人。” 冷天渔狐疑道:“你变口味了?” 阎凤白了他一眼:“陆启明,他是府台大人的儿子,唯一的儿子,这鹏城不多一半,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产业是他家的。各路富豪云集,有这些人陪我玩了半个月。” 冷天渔有些嫉妒:“你居然没叫上我,真不够朋友。” 阎凤笑了笑,道:“你本来就是富二代,有何必羡慕这种生活。” 冷天渔耸了耸肩的,道:“我的生活一向很拮据,从小就是这样。” 阎凤道:“不过,一个退休的军官说,益州将有大动作,他喝的很醉,他说,秦王将不日抵达益州。” “哦?”冷天渔忽然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益州最近可真够乱的,你看——。” 冷天渔把手机推向阎凤,面色凝重:“刚网上都传疯了,本市最豪华的星级酒店***,刚死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已经被人肉出来了,你看照片,好像是叫——” “怜怜!”阎凤在看到照片的第一刻几乎跳起来,照片里被摔的头炸成两半,却还是依稀能辨别出样子,而被人肉出来的照片,更是熟悉得很,“居然是她?” 冷天渔皱眉道:“你认识?” 阎凤苦笑道:“她是陆启明的女朋友,话说回来,他们分手多半也是因为我。” 冷天渔摇了摇头,道:“我觉得这种场景很熟悉,你还记得我们回老家的时候,跳楼自杀的女孩儿吗?就是那个丁老汉的女儿,丁娇娇。她的照片,就在刚才,也被曝了出来。” 而事实上,就在冷天渔和阎凤回老家的时候,丁娇娇的信息早就公布出来,只是当时才播放了两天,就被压了下去。所以在老家和鬼城待了一段时间的阎凤和冷天渔不知道而已。而当阎凤看到丁娇娇的照片的时候,惊讶更甚。 “她,也是陆启明的女朋友。”阎凤记得,这个女孩,就是从孤儿院回到城中,第一次见到陆启明时,坐在陆启明身边的那个女孩,“我明白了。” 丁娇娇和怜怜一样,都是陆启明的女朋友,而可笑的是,她们都是因为失去了陆启明而选择了轻生。所以丁老汉到城里想要为女儿讨个公道,想要状告的人,正是陆启明。一个普通的农村老汉,想要和官府斗,而且状况的是府台大人的公子,那自然是讨不了好。而偏偏后来阎凤被诬陷差点被卫伟打死,他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当时卫伟的表情很怪异。卫伟如果是个会用人命来制造冤狱的人,那阎凤早就不知道进多少回班房了。而卫伟之所以要用丁老汉的死来冤枉阎凤,是因为后面有人授意,而授意的人,多半就是陆启明。再之后,陆启明救了阎凤,给他提供最好的医疗条件,再接近阎凤,想和他做朋友。 陆启明做了那么多事,原因是什么,就为了和阎凤交朋友? 他阎凤何德何能。 阎凤暗骂自己真笨,在卫伟说出那种话的时候就应该明白,在益州能够把卫伟逼成那样的,只能是州府以上的势力,更有甚者,还可能是王室,也可能是秦王。如果再联系起来,十年前的事如果真的是为了今天而铺路,而这一切背后是王室操控,那他们究竟想干什么,十年后的今天,他们要走的第二步又是什么。 阎凤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你觉得像戚云路这个级别的人,他会又敬又怕的人会是谁?” 冷天渔道:“贤君侯赵辛?我想,整个秦国,只有巫圣境的贤君侯赵辛他会怕。毕竟他是巫圣境之下最强巫师,这个可不是吹牛吹出来的。” 在整个秦国,乃至整个中原大陆,戚云路的名号都是能叫得响的,若不是他年纪越来越大,病症越来越多了,估计阎凤是讨不到好处的。但要说秦国之内,戚云路之上是谁,那么只有一个人——巫圣境强者赵辛,被封为贤君侯的赵辛。 阎凤想了想,摇了摇头,道:“不对,他不可能是赵辛。”赵辛都七十几岁人了,年纪一点都不比戚云路小,肯定也是满脸褶子,须发全白。 冷天渔奇怪道:“你说的是谁?” 阎凤摇了摇头,道:“等以后告诉你,我先要去找一个人。” 木子花还躺在温柔乡中,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女正在给他做按摩,很正规的按摩。他的确觉得很舒服,舒服过后,他要做更舒服的事情,这本是他平常的习惯,可是他最近很不舒服——心里不舒服。 一个巨大的危险正在向他靠近,他几乎避无可避,就算他今天不面对这个危险,将来也同样要去面对,这一刻,迟早是要来的。 “你先出去吧。”木子花冷冷冰冰的说,像他这样怜香惜玉的人,是不会去拒绝一个即将成好事的美丽少女。可是他拒绝了,今天的他实在提不起丝毫的兴趣。 “哥哥!”少女气的直跺脚,像这样慷慨又好伺候的男人,实在也不多了。 “出去。”木子花把钱甩在了床上,然后闭上眼睛。 少女拾起钱,干笑两声,走了出去:“真是个怪人。” 之后就是很沉重的关门声,但木子花已经不在意,他陷入了沉思,许多往事侵袭而来,让他不堪回首。直到他发现窗边蹲着一个人,这个人的境界不在自己之下,他很难想象,益州这片地皮上,除了戚云路,居然还会有比他境界更高的巫师。 这个人打开窗户,走了进来,木子花的脸色凝重:“我没有想到居然是你。” 阎凤找了个地方坐下,这间屋子里能坐下的,也只有床了,这本来就是一个很廉价的温柔乡。阎凤摇了摇头,带着敌意:“我也没有想到,居然会是你。” 木子花有些不悦:“你特意来找我,就是为了说这种莫名奇妙的话?” 阎凤冷笑一声,道:“我不喜欢拐弯抹角,直说吧,戚云路此行的目的,是不是你。” 木子花愣住,他知道阎凤很聪明,他与他相处了半年,这半年来,他们几乎每天都在一起。饭店就他们两个人炒菜,所以彼此感情也会深一些。他以为自己已经有很多的秘密需要隐藏,但这一刻,他感觉阎凤身上的秘密,更多。他说:“关于我的事情,无论你想问什么,我都不会说的。” 第七十一章抢人 小小的屋子里就七八个平方,除了能够摆放一张像样一点的床,其余的空间就只够走走路。灯亮的是粉红色的暖灯,这或许是廉价的烟花之地惯用的颜色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很廉价的香水味,阎凤不喜欢这种味道,因为他毕竟不是一个【嫖】客。 “那天在街上救我们的黑衣人,是不是你。”阎凤说。 木子花冷冰冰的说:“这是我做过最愚蠢的事情,一个大巫境居然会去救巫王境。” 阎凤完全处理午夜屠夫完全是绰绰有余,只是碍于某种原因,不愿意展现自己的实力。可是戚云路的到来,也将阎凤的真实实力展现了出来,让木子花很心酸。 阎凤沉默了会儿,说:“谢谢你。” 木子花道:“你可以滚了吗?” 阎凤愣住,若他是木子花他会怎么样?估计态度也不会比木子花好到哪里去。欺骗与欺骗之后,换来的,只有破裂。 阎凤走了,走的也是窗户。 这让阎凤想起了陆启明,无论陆启明的目的是怎么样,对阎凤的好是真的。半夜一点多,阎凤走在街头,觉得还是和陆启明只会一声比较好。于是他拨通了陆启明的电话,在响了两声之后,传来了陆启明朦胧的声音:“喂。” “睡了吗?”阎凤有些不好意思,虽然猜测了陆启明很可能就是导致丁老头枉死的原因,但没有足够的证据前提下,是不该去冤枉陆启明。 “啊,是啊,今天喝的有点多。”陆启明的态度,还和之前的一样好,就好像阎凤的不辞而别,只是喝醉了,离开了。 阎凤道:“我们还是朋友吗?” 陆启明笑了笑,道:“当然。” “也许我们——”也许他们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并不需要强行的去融入那个世界。就好像冷天渔同样也是富家公子,但却和阎凤很合得来。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又何必强行扭滚在一起。 陆启明道:“我是喝醉了,但我们是朋友,我想这一点,无论是谁都无法去阻止,因为朋友和朋友之间,是可以包容一切的。” “是的,是可以包容一切的。”阎凤不忍心去拒绝一个和自己想做朋友的人,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感情,和女人和男人之间的感情是截然不同的,不需要承担太多,只要好玩就行。 或许是成年人的世界多了些复杂,忘记了友情最起码的,是公平。 阎凤回到了家,路过严雪山的房间的时候,听到很沉重的呼吸声,他想敲开门问问,但还是忍住了。 次日,严雪山的房间门是开着的,而里面却空无一人。墙面好像已经重新刷过一遍,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味道,地上还有一包没有用完的腻子粉。床上有一张纸,上面就写了三个字——我走了。 这倒让人挺意外的,严雪山居然离开了鹏城,难道他不怕黄行方报复?不过走了也好,走了,他就可以独享寂寞了。 此时,阎凤的手机响了,是冷天渔打来的,不会又是约自己早点酒吧,都快成已婚男士了还这么不老实。 “这小胖子被我绑架了,你想找他,就带着你的命来吧。”电话那头,居然是一个苍老的女人的声音。 阎凤愣住了,今天,应该不适合开玩笑吧。阎凤道:“你是谁?” 对方那个老妪说:“我们玩个游戏吧,我会带着这死小子往南方走,估计明天就能出境,你就到南疆来找我,别耽误太久,我可没耐心。” “你——”阎凤那叫一个气啊,但也怀疑是冷天渔在搞事情,于是拨通了胡媚娘的电话,“媚娘,天渔在不在。” “他说他去找你了。”胡媚娘的回答让阎凤很吃惊,“他已经出去四五个小时了,嗨,这死胖子,又跑哪儿去了。” “哦,估计路上堵车。”阎凤随便敷衍两句,鹏城现在都快没什么人了,哪里会堵车。他再次拨通冷天渔的电话,这次接电话的倒真是冷天渔。 “这老女人说我骨骼惊奇,暂时还不会对我动手,我会想办法——” “没有别的路了,我们已坐上出境的火车,别来晚了。”那个老妪的声音,伴随着火车上贩卖盒饭的声音,还有火车独特的“轰隆”声。 “搞事情。”阎凤马上奔赴火车站,买了张到南疆的火车票,鹏城到南疆只有一个站点,那个老女人只会带着冷天渔去南疆云山城,这是鹏城到南疆唯一的站点。 秦国——益州——鹏城。 鹏城,鹏程万里。 鹏城市第一中学,曾经秦国王室大力扶持培养巫师的学校,但随着冷兵器时代的消退,***的进步,培养巫师的成本比培养一名优秀的士兵高出百倍,因此,这间学校在四十多年前结束了最后一批巫师学子。而更诡异的是,那一批学子全部死亡,家人也不追究,但没有不透风的墙,而这堵墙唯一的风眼,就是现任校长胡通玄。 胡通玄很恐惧,他通过某种渠道,知道了某位朝中的大臣即将来到这里,来这里找他。他这一生很少出学校门,就是为了守住这个秘密,吃住几乎都是在办公室。但无论是他们,还是“他们”,都不会允许他活着离开这座学校。 他终日提心吊胆,手中握着茶杯,茶水已经凉了,待他稍微镇定一些,才举起茶杯想要喝上一口茶水。当他举起杯子的时候,敲门声响了起来。胡通玄的心“咯噔”一下猛烈的颤动着,他惊呼道:“谁?” “校长,是我。”是教导主任王含微,最近正忙着开学招新生的事,故而王含微也是忙的不可开交。 胡通玄放下一颗心,说道:“进来吧。” 王含微打开了门,走了进来,当她走进来的时候她并没有关门,而跟在王含微后面的还有一个人,是一个身着华服,气宇轩昂的中年男人。那个男人没有丝毫的表情,一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样子,当他眼神与胡通玄直视的时候,却露出了一丝诡异的微笑。 王含微把男人带到胡通玄身边,说道:“校长,这位先生找您,说是有很重要的事。” 胡通玄故作镇定,点了点头,说道:“出去吧,把门带上。” 王含微楞了一下,她听得出来,在胡通玄的话语中,透露着恐惧。但她也不好问什么,想着这改天换日的,应该不会出什么事。而且胡通玄平日里也不和谁结怨。 王含微走了出去,当门关上以后,办公室内安静下来。 胡通玄皱眉道:“你是谁?” 来人道:“益州,陆家。” 胡通玄怔住,而心中却如同起浪的海水一般波涛汹涌。 第七十二章故人 益州,陆家。 益州有许多姓陆的,但只有一家姓陆,打个喷嚏都能让益州抖三抖。 “陆亚希!”胡通玄惊讶的高声呼唤,这个名字,太震撼。 陆亚希,巫王境巅峰,益州府台。秦国异姓不封侯,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无异于益州的无冕之王。胡通玄这个人瘫软在椅子上,来了,终于还是来了,而且是他本人来。 陆亚希微微的笑了笑,他看起来并不像是个不通人情的人,将身边的椅子拉了过来,坐在胡通玄的对面,道:“我来拿回那件东西。” 胡通玄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怒道:“不可以,那个人一旦出来,中原大陆,将永无宁日。” 陆亚希摊了摊手,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大周之后,秦灭六强,统天下。中原大陆再次分离后,你瞧瞧,各国之间今天是盟友,明天就可以成为不死不休的敌人。秦女嫁赵人,秦赵修好之时,相安无事,秦赵两国交恶,则秦女受羞辱、责打,谩骂。若天下重归为秦地,那么,就再没有秦人,赵人,楚人之分,皆为秦人。” “那要死多少人?”胡通玄知道再劝无用,若是眼前这个人亲自来,那么这件事情,就已经不是他仅凭三言两语便可劝退的。 陆亚希道:“一将功成万骨枯,战斗越是持久,死的人就越多。我想胡校长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吧。” 胡通玄道:“时代已经不同了,巫师的时代已经结束,益州这几年没有巫师,比别的地方要安定,又何必——” 陆亚希冷冰冰的打断了他:“胡通玄,益州为什么要不计代价的把所有巫师都驱除剿杀,这其中的原由,我清楚,你也很清楚,又何必自欺欺人。我老实告诉你,要不是你是那位大人的转世,我才懒得跟你废话。” 陆亚希的话触碰到了胡通玄最痛苦的回忆,他愤怒的拍打着桌子站了起来,怒吼道:“你以为我很为此而骄傲吗?” “放肆!”陆亚希眼睛一瞪,一股强大的威压将胡通玄震慑开,肥胖而衰老的身躯冲撞到墙上,又落了下来。胡通玄只觉全身酸痛,眼睛一花,陆亚希已经到了跟前,提起他的衣领,冷哼一声,道:“敬酒不吃吃罚酒,好声好气与你交谈,你不领情就罢了,只要我一声令下,整个学校可以顷刻间连一只蟑螂都别想活着。” 胡通玄怔住,陆亚希的话不是空话,想想那些偶尔淘气,又可爱的学生,他们可能不是最好的,将来出入社会,也可能不会成为什么国之栋梁,但他们还年轻,可以去实现很多的梦想。想想那些早出晚归,将一生奉献在教育岗位上的老师,他们可能不是最优秀的,但他们有家庭,有老人,有孩子。 “我明白了。”胡通玄垂下了头,他想过自己可能这辈子都会在这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终老,因为他快六十了,快退休了,退休以后可以弥补年轻时候的遗憾。 可是从今天开始,从陆亚希踏进这个办公室的那一刻开始,所有的遗憾,就成为了终生的遗憾。 陆亚希将胡通玄放下,为他拉了拉衣裳,说道:“你看,这样不就谈妥了嘛。” 胡通玄泪水在眼眶中打着转转:“给我一点时间,我想去看看一位老朋友。” 陆亚希没有说话,却也没有阻止,而是跟在胡通玄的身后。 学生们已经下课了,师生们从胡通玄身边路过时,都热气的打着招呼,而胡通玄,也和往常一样回应着。原本以为自己会提心吊胆,原来当真正放下的时候,却又如此坦然。 那间教室,那间教室一直空着,高三七班,胡通玄一直为他们留着,可是自从燕州五虎把怨鬼们收了以后,这里就安静多了。 “你还在吗?我知道,你还在的。”胡通玄朝着四周喊着,他不确定她会在什么地方。而陆亚希则在一旁满怀深意的看着,真是自古多情空余恨啊。 突然,胡通玄的眼角扫到一个人,一个身穿校服,满身是血的女生,她低垂着脑袋,头发遮蔽了她的脸,看不清面容,在头发后面,那双眼睛恶狠狠的盯着胡通玄。胡通玄赶忙回头,女鬼伸出了手,狠狠的掐住胡通玄的脖子,嘴里还恶狠狠的说道:“你终于来了,我等了你四十年。”说着,嘴里还发出“咯咯咯”的渗人的笑声。 陆亚希眉头微皱,这个节骨眼上可不能让胡通玄死了。于是,他大手一挥,一掌将女鬼打了出去,女鬼怪叫一声,忌惮的看着陆亚希,又很不甘心的看了看胡通玄。 “小雪!”胡通玄喊了一声,却没想到,女鬼对他的怨恨已经恨到了刻骨铭心。 “住口,你这个废物。”女鬼真想跳上去杀死胡通玄,但他身边的人太厉害,只是一掌,就差点把她打的魂飞魄散。 胡通玄慌忙解释:“小雪,你听我说,当初是怪我没用,我不该杀你——” 女鬼仰头哈哈大笑,道:“你以为我是恨你把我杀了?不,绝不是,我恨你,恨你在我最绝望的时候,却在袖手旁观。” 陆亚希嘴角轻轻扬了扬,想不到自己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能亲眼见到这么狗血的事。陆亚希笑了笑,道:“胡校长,我听说想要超度鬼魂,就要把误会解开,不如把事情当面说清楚,这样你也好安心的走。” 女鬼一听胡通玄要走,恨的牙齿直“咯吱咯吱”响,下巴两行血液不停的滴着,说不清的恐怖诡异。 胡通玄叹了口气,道:“她叫王小雪,是一个清纯可爱的女孩,她不是我们班最漂亮的,但却有很多追求者。我们班很特殊,是秦国最后一界巫师培训班,所以我们班的同学,也不是一般人,死了,也不是一般的鬼。” 事情要回溯到四十多年前,那个时候胡通玄也就十六七岁,十七八岁,本就是花季雨季。秦国下达了最后的指令,今后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培训及选拔巫师,也就是说,平民成为巫师的可能性将会微乎其微,成为强大的巫师,就更难了。 所以当时学校乃至整个国家对他们都很看重,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毕业后都会直接分配到军方,或者被各大家族带走。而王小雪,她不是班里最强的,也不是最弱的,她就像一朵白莲花一样,总是给人一种圣洁的感觉。她平常不怎么说话,一放下书包就拼命的温习功课,练习巫术。她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这是他们家唯一一个翻身的机会。 而恰巧如此,班里许多学生都看不惯她。 一群班里的同学正在走廊上抽烟,这一层楼只有他们这一个班,他们班本来就很复杂,益州的各方势力、平民都在其中,而没有背景身份的人,就会成为被欺负的对象。 当王小雪低着头走过去的时候,一个长的很漂亮的女生深深的吸了口烟,喷在她脸上,撩了下她的头发,充满挑衅的说道:“会点巫术的小巫术,皮肤长的蛮好的,以后去青楼里坐个台,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王小雪瞪了她一眼,女生背景很大,这个眼神立刻引起她的不满,扬起手就要打,却被一旁一个长相帅气的男生拦住,说道:“嗳,都是同学,这样做影响不好。” 漂亮女生狐疑的看了看男生,虽然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没有再说什么,直到王小雪走了以后,她才说:“小三儿,怎么的,你又有什么鬼点子?” 李三儿耸了耸肩,道:“这么好的脸蛋,打了,今晚哥几个还怎么用?” 女生邪魅的笑了笑:“不错的主意。” 第七十三章石像之下 而李三他们的对话被从这里路过的胡通玄听见了,他一个激灵,头不自觉的往李三他们看了过去。李三瞪了他一眼,胡通玄没敢说话,慌忙低头往前走。 胡通玄和王小雪都是家境一般的学生,如果是普通的班级,大家都是普通人倒也没什么。但这是一个培养巫师的班级,大多数学生非富则贵。李三家就是巫师世家出生,别说恃强凌弱,就是杀个把人,也最多挨一顿训斥。 放学以后,王小雪像往常一样独自回家,李三等人尾随其后,胡通玄不放心,也远远的跟了上去。李三等人在王小雪行至孤僻之处,将其打晕,掳掠到河边棺木之后行了苟且之事。而胡通玄只能远远的看着,惊恐的睁大眼睛,看着他们一个个提上裤子走了出来。胡通玄想跑,可他的双腿方法已经灌注到泥地里,震惊的盯着王小雪的方向。李三知道胡通玄一直跟着他们,也没有搓破,与胡通玄擦肩而过的时候,李三嚣张的拍了拍胡通玄的肩膀,说道:“哦,对了,你好像一直都很喜欢那个臭娘们,还有一口气,趁热乎,赶紧,哥几个玩儿的时候没怎么弄坏。” “哈哈哈!”李三等人扬长而去,许久,胡通玄才反应过来,浑身冷汗已经浸湿,他慌忙跑上去看王小雪。王小雪全身衣服都已经被扯的破破烂烂,倒在了血泊之中。 “死了!”胡通玄颤抖着双手,将手凑近王小雪的鼻子,探探还有没有生气。 “还有一口气!”胡通玄欣喜若狂,但还没有高兴多久,他忽然想到,若是将王小雪送进医院,他怎么解释?他恰巧路过,遇到了同学被欺辱,顺手救下?若是王小雪半道上死了,他就是百口莫辩。 胡通玄的家境并不好,全家人等着他咸鱼翻身,他不能就这么背上一条人命。 所以他很可耻的走了,让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王小雪在屈辱与痛苦中默默等死。接下来几天,班里所有的同学接二连三的死去,胡通玄害怕得要死,整个教室,就只剩下他一个学生还活着。但他赶紧,所有的同学都还在,还在这间教室里,他们正恶狠狠的盯着他,不停的说:“你为什么还没死,你为什么还没死!” 胡通玄在几乎崩溃的时候,却意外的被保送到秦国都城的高级学府,在深造之后,被派到了这间学校做校长,这一做,就是三十多年。 而奇怪的是,这间学校每年都会有学生死亡,或意外,或压力过大跳楼自杀,或食物中毒等等原因。胡通玄知道,那是那间教室里的学生,不甘心就这么死了,所以每年都要以杀人取乐,他们,已经是永不超生了。 胡通玄满眼含泪,他老了,他的父母已经死了,但他还有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也有子子孙孙。他一直没有离开这间学校,除了对当初弱小的自己赎罪,还有一个原因。 “你这一生都是为了那位大人复活而活着,依照当初的约定,我们可以超度王小雪的恶魂,令其去投胎转世。”陆亚希淡淡的说着,可是,胡通玄却质疑的看着陆亚希。 胡通玄道:“益州的阴阳道已经关闭,你们要如何超度?” 陆亚希楞了一下,随后笑了笑,道:“看来你知道的也不少。” 胡通玄道:“你们之所以留下王小雪的鬼魂,不过是想滋养这座学校下面,那愤愤不平的四十万亡魂。你们让小雪每年都杀人祭奠,就是要稳住那些躁动不安的鬼魂,你们增强了小雪鬼魂的力量,让她回到这座学校报仇,让那些欺辱过她的人通通死去,这就是你们与她之间的协议。我们被你们利用了四十多年,你们究竟把我们当成了什么?” 胡通玄在学校这几十年并不是什么都没干,他多方调查,直到十年前的那场巫师清剿,才让他彻底明白过来。很多人以为十年前的巫师清剿是在为塑造一个无巫师的平等世界铺路,其实那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条路是注定要失败。若是整个秦国都进行这样的清剿,势必会引起秦国境内所有巫师的顽强抵抗,届时,秦国军力必然会大打折扣。更何况,以胡通玄所知,当初的清剿计划,虽然动静很大,但杀的都是些无依无靠的低等巫师,那些强大的、背景深厚的巫师依旧在别处逍遥自在。而在十年前那场清剿过后,居然十年没有了动静,很多人在看下一步,也以为清剿计划就是第一步。 世人错了,秦人错了,其实这一步棋,整整下了三千年。在始皇帝赵正驾崩之前,这一步棋,就已经在走了。在赵国四十万大军坑杀之时,整副棋局,就已经形成了。 当胡通玄问阎凤益州的阴阳道是否已经关闭时,胡通玄就已经将所有的疑惑解开了。可是就算他知道又如何,他依旧什么都做不了,依旧只能任人摆布。他连死都不敢死,他毫不怀疑,只要他一死,他的所有亲人,将会为他陪葬。 陆亚希诡异的笑了笑,没有回答,而是说道:“时机已经成熟,请随我这边来。” 胡通玄很意外,陆亚希的态度忽然好了很多,或许在陆亚希看来,今后,胡通玄将不再是胡通玄,而是那位即将转世重生的大人物。胡通玄跟随陆亚希来到学校的石像面前,这座屹立了三千年的石像,却依旧散发着不可侵犯的威严。 陆亚希深吸一口气,激动和敬畏这两种心情同时在他思想中跳动,他伸出手指,手指散发着一点莹莹光芒。手指在石像座子上画着极其复杂的图案,每一划过后,都会留下一道淡淡的光线,光线交叉在一起,直到最后一笔,石像座下白光一闪,出现一道门,门内漆黑一片。两人都怀中忐忑不安的心情,好奇的盯着这道漠然出现的门。 突然,一个人大声喊道:“谁,谁在那里。” 陆亚希奇怪的朝声源处看去,当看见来人时,眉头一皱,似乎这个人出现的很不合时宜,多么神圣的时刻,居然冒出一个绊脚石。 胡通玄也吃了一惊,他看见学校保安老王气冲冲的走了过来,当老王看见是校长胡通玄的时候,有些吃惊,叫道:“校长,您——” 老王话还没说完,陆亚希手指轻轻一点,一道白光射了出去,正中老王的眉心,当时便倒了下去。胡通玄怒目圆睁,满头的冷汗,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质问道:“陆大人,你这是什么意思?” 陆亚希耸了耸肩,道:“他自己倒霉。” 胡通玄震怒,老王不过是个兢兢业业的普通人,巡视着学校的每个角落,几十年来,恪尽职守,拿着微薄的薪水,却保护着学校的安全。 陆亚希冷笑一声,道:“若你还耽搁下去,死的人会更多。” 他的话并不是危言耸听,这件事情除了他们两个,任何人知道都是死路一条。胡通玄没有再争辩下去,而是跟着陆亚希走进了门内。刚一走进去,四周的烛火突然间就亮了起来,后方的石门关闭,而眼前,是一条狭长的走道。 陆亚希说道:“跟着我走,我踩哪一步石阶,你便走哪一步,走错一步,都会触动石墓中的机关。” 第七十四章怀璧其罪 胡通玄没有说话,而是选择了无言的抵抗,他不敢和陆亚希闹的太僵,但也不想再搭理他。 陆亚希眼睛一转,冷笑一声,朝小道里走去。胡通玄也还算识相,陆亚希走哪里,他便走哪里,很快,便来到了一个巨大的玄关。玄关处有着一副雕刻的画,斑驳的纹路中,透露着墓地主人的威严与身份。一人手持长剑,指着山崖之下数之不尽的人,那些人仿佛畏惧着这名持剑的将军。 胡通玄惊讶道:“这里是——始皇帝的陵寝?” 陆亚希摇了摇头,道:“当年始皇帝陛下在征讨西楚叛乱,叛乱未息,便已是深染重病,无奈班师回朝。回军途中,便已驾崩。世人以为始皇帝之陵寝必在都城,其实,当时始皇帝陛下虽已身死,但魂魄依旧禁锢在身体之中,这无疑是加速了躯体的腐烂和始皇帝陛下的痛苦。因此,在途径鹏城之时,便无奈下葬。而此处埋着的,不是始皇帝陛下,而是那位为我大秦忠心耿耿,令天下人闻名而丧胆的杀神。不,不应该是埋葬,而是沉睡,因为他的灵魂得以转世,当然,那就是你了。” “公孙起!”胡通玄倒吸一口凉气。 陆亚希笑了笑,道:“当然,这世上还有第二位杀神吗?你当真应该感到荣幸,像你这一生碌碌无为,前世却有着惊天动地的伟业。” 胡通玄的脚底板都已浸透了汗水,他大概清楚自己是某位大将军的转世,所以秦国王室才费尽心机的将自己软禁。但没想到,居然是那位赫赫有名的杀神公孙起。陆亚希看着胡通玄像吃了一个大鸭蛋噎着的表情,说道:“你本不应该有这样的表情,你本该自豪,因为公孙将军的一生,远比你想象的精彩得多。人类啊,有着了不起的祖先尚且骄傲的要命,何况这还是你的前世。” 胡通玄皱眉道:“那我们是来找什么?” 陆亚希道:“进去你自然就知道了。” 只见陆亚希走了过来,拉起胡通玄的右手,胡通玄惧怕的想要将手缩回来,陆亚希板着脸,道:“我劝你别动,嗳——”随后,胡通玄叹了口气,道,“真羡慕你的一生啊,可以为公孙大人重生而准备着,如果是我,我巴不得快点成为祭品。那么我陆氏一族,将成为王室之下第一家族。” 胡通玄此时已是什么都听不见了,他感觉,门后有什么东西在召唤着他。陆亚希在胡通玄的手上划了一下,胡通玄的手掌中便出现了一条血口。胡通玄像着了魔似的,痴呆的朝石门走去,将在按在了石门之上,白光大盛,而胡通玄这个人,没入了白光之中。陆亚希既羡慕又激动的看着,他真希望走进去的那个人是自己。走进去,就能继承公孙起的力量和记忆,也许走出来后,自己将不再是自己,但有谁的一生,能如公孙起一般精彩绝伦? 胡通玄的眼前一片漆黑,等视线慢慢恢复,才看见眼前悬浮着一个面容俊朗的年轻人,他身穿银色铠甲,手持七尺之剑,和墙壁上的刻画一模一样,虽不动,却震慑天下。 “你就是——”胡通玄忐忑的问了一句,但对方却忽然睁开眼睛,胡通玄作为他自己的一生,已经走向了尽头。 话分两头,在两个小时前,阎凤买好了车票。 “你去南疆干什么?” “打工。” “哦?南疆给的工资比秦国高?” “当然,不然我去干嘛!” “呵呵。” 坐在火车上,阎凤一想起售票员那副一副瞧好戏的表情就来气。南疆地处中原大陆以南,濒临南海,人口稀少,没有统一的政权,主要以氏族或门派为势力割据,保持着古老的统治手段。而在火车站的时候阎凤就发现,许多穿着古怪的人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倒也不是说针对谁,因为阎凤在这充满了**味的火车站内,根本就不起眼。 阎凤感觉很累,才一坐下,就昏昏沉沉的睡着了,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忽然被一股血腥味给呛醒了。醒来以后才骂自己大意,还没上火车就觉得身边的气氛不对劲,可却失去了防备。他睁开眼睛,看看周围,火车已经快要到站了,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身材魁梧,却五官精致的男人,男人大概三十多岁,看见阎凤醒来,笑了笑,带着一股痞气:“哦?小兄弟,你醒了?” 阎凤警觉的看了看对面的男人,说道:“我们认识?” 男人摇了摇头,从兜里掏出一支烟叼在嘴里,想了想,又掏出一支递给阎凤。阎凤下意识的想伸手去接,可马上就缩了回来,摇了摇头,道:“不了,我不会抽。” 开玩笑,陌生人的烟能随便接?万一里面有什么不得了的东西,那中招可就活该了。 男人秒懂的意思,把烟又装了回去,没有再搭理阎凤,点燃了香烟,满足的吸着。 此时,广播里报站点:“下一站终点站——云山城还有十分钟到站,请下车的乘客做好准备。” 阎凤的心一下子紧了起来,那个老人把冷天渔俘虏而去,多半是想引自己去救,至于原因是什么,他还没想清楚。但不管处于什么原因,他都绝不会让冷天渔有事。那么,下车以后估计会有什么提示或者指引。 看着对面的男人抽烟,自己也想拿出自己的烟抽,可刚才拒绝了人家,现在反倒不好意思拿出来,就只能憋着。 车到站后,阎凤刚要站起来,却被对面的男人按住,阎凤眉头一皱,刚想开口,就听见男人说道:“等会儿再下。” 阎凤很不爽,说道:“凭什么?” 男人笑了笑,道:“因为有人想要你的命。” 阎凤道:“他们为什么想要我的命?” 男人道:“因为你的血是滋养蛊虫的良物。” “蛊虫!”阎凤怔住,他倒不是说没有听说过蛊虫,巫蛊巫蛊,相传在很久以前,巫蛊之术是合起来的,不过蛊术过于毒辣也不是很好修炼,所以就很少有人去修炼。 男人点了点头,道:“当然,这里是南疆,巫蛊师到处都是。” 阎凤道:“你想不想要我的血?” 男人摇了摇头,道:“我也很想要,可是我不能,闻见没有?血腥味,之前有人用蛊虫想害你的命,被我弄死了。” 阎凤忽然感觉背脊发凉,漠然的点了点头,随后迅速打开窗户跳了出去。那个男人好像喊了他一声,但并没有追上来。真想不明白,自己的血什么时候变成了养蛊的良物?莫非在火车站那群人好像要打架似的,就是要争夺自己?阎凤不得不怀疑,那老太婆是不是故意把自己引到南疆借别人的手除掉自己。 所以阎凤出了火车站后也不敢走人多的地方,可一个约莫十六七岁的姑娘还是把他拦了下来。那姑娘手持一副皮鞭,约莫两米多长,饶有兴致的看着阎凤,说道:“是你自己放血,还是老娘帮你。” 第七十五章他乡遇故知 小街上,过往的行人并不多,那小姑娘横在路中央,手上的皮鞭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面容冰冷,小小年纪,眼中的杀气却已如同多年的**湖了。 “哦!”阎凤听出这小姑娘和火车上想害他的人目的一样,都想得到他的血。但他的血究竟有多特殊,他自己都不知道。所以,他也并不想在这上面浪费时间,冷天渔的命究竟是死是活尚未可知,哪里有闲工夫理会这些琐事。于是,他从另外一边走了过去,可那小姑娘不依不饶,一皮鞭就抽了过来,这可惹怒了阎凤。阎凤皱起眉头,盯着小姑娘,那小姑娘也在盯着他。 阎凤道:“好狗不挡道。”阎凤不算是什么绅士,但也同样不是什么君子,对这小姑娘已经算是客气了,从义父死后,他就一直都很低调,因为长久的漂泊让他明白,只有低调的人才能活的比较长。 小姑娘冷笑一声,道:“今天你是莫想从这里活着走过去了,你若死在我手里倒还好些,就算是我放过你,落到其他人手里,那可是生不如死的。” 阎凤深吸一口气,三年了,他混了三年的日子,早就忘了江湖上的是是非非。或许是益州大多数都是普通人,所以容易让人忘记江湖上的血雨腥风。可是在这里,那股血腥味毫无遮掩的扑面而来,让人猝不及防。阎凤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话音刚落,阎凤还未出手,那姑娘的皮鞭已挥舞而来,虎虎生风,只听一声炸响,皮鞭在空中抽了个空,阎凤已消失在原地,下一秒,阎凤出现在小姑娘的左侧,一记手刀劈下,小姑娘惊呼一声,却也没有慌乱,而是从袖子中抖出一把匕首,朝阎凤刺去。 “好狠辣的女人。”阎凤倒吸一口凉气,他本只是想把这姑娘敲晕,并不想过多的伤害她,想不到这姑娘是真想杀了他啊。小姑娘只觉得手上匕首刺去,越往后越是软绵绵的,瞬间抽出匕首,往后越去,警惕的看着阎凤,道:“就知道没有那么容易得手。” 阎凤方才使出空间阵法使匕首刺向他的速度减缓了数倍,用空间阵法加速或减速是阎凤最擅长的领域。 小姑娘皱眉道:“至少都是巫王境的雨术巫师,这可就棘手了。” 倒不是说雨术巫师有多高级,在独立战斗中,雨术巫师是最弱的,但境界上的优势是不可弥补的,小姑娘只是巫师境,高出的两个大境界,绝对不是她能够僭越的。 “你等着。”小姑娘缓慢退去,生怕阎凤突然对她出手,退了几步后就急忙的跑掉了。 而其他还对阎凤有着非分之想的人知道阎凤的巫王境后,都默默的走开了,估计是盘算着怎么组团。 阎凤皱了皱眉头,看到街边有一张海报,海报上是自己的照片,下面有一行字:“此人身负极阴之血,乃养蛊虫之大药,得之能事半功倍,不日便可抵达云山城。” 看到这张海报,阎凤差点气的吐血,这老妖婆,看来真是想借南疆人的手让自己客死他乡啊。但也可以证明,冷天渔确实是被掳掠至此。阎凤把海报撕了下来,揉成一团,刚想找个垃圾桶扔了,却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对,我看到那个人了,就在那里,你无论如何也得帮帮我。” 又是那个姑奶奶,还真是不依不饶啊。 阎凤回头看去,办事效率可真够高啊,这么快就找到帮手了,只见那小姑娘手上扯着一个男人,那男人看起来比阎凤年长几岁,手上大兜小兜的提着东西,有菜,有肉,有卷纸,有洗涑用品。那个人还一脸懵逼,嘴里咬着一个梨。 阎凤看到那个人的时候,心里也是吓了一跳。 “横!”阎凤脱口而出,心中的激荡无以言表。 而那个人在听到阎凤的话,也是看向阎凤,嘴里的梨掉了出来,声音颤颤巍巍:“凤!” 小姑娘看看阎凤,又看看自己身边的人,刚想说什么,又硬生生的憋了回去。 “真想不到你会在这里。”刘横尴尬的说着,带着阎凤回到自己的家。 刘横的家住在离城十几里的村子,村子富有的人家很少,大多是土基房,而刘横的家,比别人家更破烂一些,只是打扫的很干净,院里种了很多花,大多数是海棠花。 那小姑娘默默的跟在后面,一声不吭。 家里有条小黄狗,见到他们进来,还朝阎凤叫唤了几声,刘横招了招手,示意黄狗不要叫。 阎凤道:“是啊,我还以为你还在赵国。” “这几年发生了很多事,很多。”刘横的眼神流露出悲伤,“我认识了一个很温柔很善良的姑娘,并在这里定居。” 阎凤不禁回头看向后面的小姑娘,莫非是后边那个,不会啊,刘横这人向来不说谎,不会昧着良心说这小辣妹是个温柔善良的姑娘。刘横明白了阎凤的意思,解释道:“她叫珍,珍惜的珍。而后面那位,是她的妹妹,小莲,莲花的莲。” “哦。”阎凤点了点头,拱了拱手,道,“那倒是恭喜了,却不知嫂子呢?” “死了。”刘横苦笑道,“难产死了。” 一尸两命,可以看得出来,刘横这几年都在沉痛中度过。 阎凤和刘横认识的时候,刘横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家世显赫,其父是镇守边疆的大将,经常不在府中。而刘横也是个调皮的家伙,经常扮成要饭的,在街上乞讨,而那个时候的阎凤正是低谷之中,在街边要饭的时候认识了刘横。说起来好笑,刘横还带着阎凤到自己家里偷东西吃。 再后来,阎凤自然也是知道了刘横的身份,在一次秦赵两国交战中,他的父亲战死,丢失了关隘,赵王大怒,将全家满门抄斩,阎凤拼死将刘横救出。赵国是待不下去了,于是阎凤辗转来到秦国,而刘横与秦国有国仇家恨,因此与阎凤分道扬镳。 想不到刘横来到了南疆,确实,南疆虽然混乱,各方势力割据一方,但对于亡命之徒来说,却也是一种归宿。 “你有什么打算?”阎凤想把刘横拉入益州驱邪师公会,这样他们又可以在一起,说不定能闯出一些名堂。 此时他们正在烧火做饭,阎凤也讲了一些这几年遇到的事。刘横叹了口气,道:“我只想将小莲抚养成人,将来找个好婆家给嫁了,以告慰她姐姐的在天之灵。” “是嘛。”阎凤有些失望,毕竟刘横是大巫境的巫师,能拉他入伙,也是一个战力。 刘横笑了笑,道:“你的那个朋友我见过,在那个老妖婆张贴你的海报的时候,毕竟那种身材,隔着三条街都能看见。” “那他们往哪里去了?”阎凤苦笑,想不到冷天渔那胖子的身材,在危难时候居然有这种作用。 刘横摇了摇头,道:“当时并不知道是你的朋友,所以没有关注,但我想有一个人肯定知道。” “谁?”阎凤刚问出来,小莲那个小辣妹就慌慌忙忙的跑进厨房,小脸通红:“姐夫,他们又来了。” 刘横叹了口气,道:“真是不经念叨。” 第七十六章嘱托 第一中学内,夜已经很深了,整个学校安静得可怕,学校唯一值夜班的保安已经被杀死,而在那座雕像之下的密室之下。在那道巨大的石门前,陆亚希显然等的有些不耐烦了,但里面那位可不是他能惹得起的。 中原大陆,战国时代最有名的战将,排兵布阵,统领大秦数十万铁骑,踏平中原,统一天下,曾屠杀赵国四十万降兵,一战成名,号称杀神——公孙起。毫不夸张的说,此人要杀陆亚希,就只是抬抬手指的事,传说,公孙起已是巫神境,也是中原大陆最后一个巫神境。其实力之可怕,望而生畏。 在不满与畏惧之中,石门悠悠的开了,陆亚希复杂的心情不敢表露半分。从石门后走出一个身材高瘦,目光如炬的中年人,他深吸一口气,满怀敬畏的跪下磕头:“属下陆亚希参见武安君。” 武安君是公孙起生前封号,有着以武安天下的意思。 公孙起眼睛随意瞟了一眼,一双锐利的眼神中闪出不屑:“属下?你还不配。” 陆亚希全身一震,屈辱与愤怒在一瞬间升腾,又在一瞬间压下。他陆亚希从出生开始,就已注定是益州的主人,从小便是聪明绝顶,在秦国诸多世家之中,唯陆家可以数百年不倒,凭的就是陆家的财力和武力,放眼整个秦国,还没有几个人敢用这种口气和他说话,连秦王都要礼让三分。可是在这位威名赫赫,转世重生的杀神面前,他却连大气都不敢喘。冷汗大滴大滴的往下落,公孙起身上散发出的无尽杀气,已将他最后一丝自尊心完全践踏压碎。 公孙起踏出步子,不疾不徐道:“通知秦国王室,举国之兵皆由我统领,我要打下半个天下,迎接始皇帝陛下重生归来。” “是。”陆亚希见公孙起渐行渐远,从一下子瘫软在地上,曾经的骄傲是整个家族的伟大所给于,但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却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话分两头,南疆,云山城。 云山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之前阎凤随着刘横到达他们家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如今饭都没吃上一顿就又要折返城中。不过幸好是开车来的,所以也没走什么路。到地方的时候,本来是不让阎凤进的,但刘横的脸上挂不住了,撂下话来:“一起来的,要走,就一起走。” 那些接他们来的人显然是接到命令,无论如何都要把刘横接来。叫刘横来的人是位极有身份的大人物,保镖从进大门开始一直延伸到住宅,不包括巡逻的都至少百十来个,个个彪悍健壮,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到了正堂,管家先让他们到客房候着,这屋子的主人正在做手术,暂时不能打扰。好吃好喝已经送上,自然也不会让他们干等着。 阎凤好奇道:“这家主人,好像很有钱?” 刘横皱了皱眉头,许久才点点头,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借着满桌子的酒菜,举起酒杯,道:“来,我们兄弟二人许久未见,先干了这杯,就当是我替你接风洗尘。” 阎凤笑了笑,举起酒杯,道:“干。” 双方一饮而尽,许久,刘横才缓缓说道:“南疆和其他中原大陆的国家不一样,这里与其说是国家,倒不如说是联邦。各有各的政权,通常都是由各地方的首领或强大的世家所掌控,各地方有各地方的规矩,连法律都谈不上。而云山城之所以有与其他国家联系的火车站,也是拖了孙老板的福。” 阎凤倒不是很了解,但是对于这位孙老板倒是多了几分兴趣。一个人的存在可以超越律法的存在,那么这个人的魅力绝对不仅仅是力量所能替代的。因为残暴的力量虽然能让人产生敬畏,但更多的是恐惧,相反,若是这个人有着足够的人格魅力,那么就是超越了力量而存在的敬畏心理。刘横向来是一个吃软不吃硬的人,若刘横是一个欺软怕硬的怂货,那阎凤也不会与他交朋友,毕竟阎凤的朋友并不多。 就当刘横与阎凤要干第三杯的时候,门外有人走了进来,塑立在哪儿,似乎不会去刻意打断他们,但刘横还是先开了口:“手术成功了?” “不,失败了。”这个人好像没有太多的悲伤,也没有任何的情绪表露在外,似乎自己主子的生死他并不关心,“老板想见你。” “是嘛。”刘横放下酒盅,他仿佛知道,这一见,是永诀。他站了起来,刚想要走出去,当跨出一步的时候,又转身看向阎凤,阎凤也在看着他。刘横说:“可以陪陪我吗?” 阎凤愣住,刘横绝不是一个矫情的人,但看得出来,此时的他身体微微颤抖,正在极力克制着心中的激荡。阎凤也站了起来,只说了一个“好”字,就跟着刘横走了出去。 此时无声胜有声! 孙老板是一个六十左右的老头,苍白的发鬓显示了岁月的痕迹,手掌枯瘦,显然是受到了长久的病痛折磨,固然如此,一双如鹰一般锐利的眼睛,却在打量着刘横,艰难的挤出一抹笑容:“我知道你会来的。” 刘横漠然的点了点头,在这间房间里的人并不多,最为突出的,除了孙老板,还有两个人。一个身材很高,足比阎凤高处一个头,魁梧健壮,脸上的皮肤很红,但其他身体皮肤却和常人无异,一双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隙,满是失落;另外一个身材健硕,一顿捶胸顿足,脸色铁黑,满脸的大胡子,给人一种脾气很暴躁的感觉,事实上,他的脾气确实不好,从阎凤走进房间到床榻之前,他起码躲了三次脚。而且看向阎凤的表情很不善,一副想要随时揍阎凤一顿的样子。 孙老板干咳几声,似乎说每一句话都会牵扯全身的痛感神经:“我的嘱托,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刘横皱了皱眉头,说道:“我可以暂时接管,以免云山城百姓受到牵连,但孙羽公子回来,便会交给他。” “嗳!”孙老板无力的摇了摇头。 在一旁的阎凤算是听出来的,这孙老板是要把遗产交给刘横,但刘横不接受,想想也是,若刘横是那种贪图他人财产的人,那也就不是刘横了。但让阎凤很奇怪,这孙老板明明有儿子,为什么还要把财产留给一个外人? 约莫十秒不到的时间阎凤就明白了,那个孙老板宁愿把财产交给一个外人也不愿意给自己儿子是为什么,也倒是对那个他们口中的孙羽有了很深刻的了解。因为就在刘横拒绝孙老板的时候,门外响起了一个粗狂霸道的声音:“老不死的,你居然想把属于我的东西,双手捧给一个外人,可惜啊,那个杂,种还有点自知之明。” 第七十七章送终 门外之人的话自然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他声音粗狂,蕴含着极重的杀气,人还没有出现,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众人纷纷回头,只见一个身形高大的年轻人,手上提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人头脖颈断裂处还滴答滴答的滴着血。 刘横紧紧的皱着眉头,这位孙公子他只见过一两面,但给他的印象极其差,是一个视生命如草芥的人,不会因为对手弱小而留情,也不会因为敌人强大而怯懦。刘横并没有和孙羽有过直接冲突,但孙家大部分人都知道,这位孙羽少爷,天生神力,七岁时能举起门口重达五百斤的石狮,十岁时,便能一拳将一头成年巨象轰成碎块。他没有境界,因为他根本不需要修炼。 孙羽眼睛随便瞟了眼刘横,就将视线放在了孙老板身上,手上稍微一用力,那个人头就被捏成了碎片,如同脆弱的西瓜一般。孙羽道:“老不死的,你都快要死了,最后想见的人居然不是我!” 孙老板胸部剧烈疼痛,一口黑血喷出,缓了好大一会儿劲才指着孙羽骂道:“你这个畜生,还回来做什么?” 孙羽拎着的人头,原本那个人头的主人在十分钟之前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那个人是个大巫境的强者,从阎凤他们进入孙家的时候,就一直都是他在接洽,显然孙老板对其非常信任。可是一位大巫境的强者在孙羽面前,却如土鸡瓦狗,这不得不让阎凤生了几分忌惮。 孙羽怒喝道:“你从小就看我不顺眼,一直认为我是一个灾星,是祸害。我们明明是楚国第一大族,可以掌握整个楚国军权,可你偏偏抛下所有的一切,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天不亡我,二叔一直没有子嗣,我已主动过继给他,稳坐军方第二把交椅。” 孙老板愤怒的差点一口气接不过去:“你居然认贼作父,你难道忘记了你的母亲,就是那个畜生亲手所杀?” 孙老板原本是楚国大将军嫡子,楚国大将军世袭罔替,权倾朝野,孙老板却天生不爱争权夺利。但他的弟弟孙崇却不同,对权利有着极大的执着,孙崇明白,作为次子的他顶多就只能成为副将,而且根据以往孙家的惯例,大将军一但任职,孙氏其余子孙只能被分配到边疆,过着苦哈哈的日子。在其父病危之时,孙崇发起兵变,将孙老板一家赶尽杀绝,而孙老板只能带着年幼的孙羽逃往千里之外的南疆。 孙羽冷哼一声,道:“那又如何,女人罢了。” 阎凤感到很诧异,孙羽看起来粗狂豪放,却是如此的厚颜无耻,道德沦丧,但此一行他不过是个客人,主人家的事情,他也不便插手。 阎凤看了看刘横,刘横此时眉头紧锁,想说什么,却又都忍住了,估计也和阎凤是同样的想法,这是孙家内部的事,刘横插手算怎么回事。 “你——”孙老板两眼一黑,手扶胸口,尽量保持着理智。此时他被刘横扶在手腕之中,枯瘦的身体不停的颤抖着,“孙家没有你这种忤逆之子,从今往后,我的产业全部转交给刘横。” “不——”刘横诧异的看着孙老板,刚想开口,就被孙老板挡了回去,作为一世枭雄的他,就算在病危之时,也保持着该有的风范和态度。他指着孙羽道:“你——滚!” 孙羽爆喝一声,一拳向刘横砸来,如山崩地裂一般,周围的空间几乎都被撕裂。刘横紧紧皱眉,正踌躇着是不是该出手挡下这一击,可是这一拳却停了下来,只见阎凤双手接住这一拳,与此同时,孙羽周围空间被阎凤封锁,孙羽的速度被放慢了三倍不止。而阎凤接下这一拳并不轻松,当看到这一拳时,阎凤释放真气,将孙羽困在阵法空间之内,这一拳的威力被削减了一半,但饶是如此,阎凤在手掌接触到这一拳时,依旧是血液翻腾,若不是加以控制,阎凤怕是当场就要口吐鲜血了。 “好霸道的力量。”阎凤心里这样想着,但嘴上却说道,“刘横是我的朋友,在我面前,你休想动他。” “哦?”孙羽眉头紧锁,他已感觉到周身有股力量封锁着,再看看站在床榻前的二人,已是蓄势待发,只是极力的克制着。这两个人都不是好惹的,而且与刘横是拜把子的兄弟,若是没有阎凤在场,孙羽尚可一战后全身而退,但多了个强劲的对手,再闹下去就不太好了。况且孙老板在云山城势力盘根错节,孙羽也很难离开云山城。 孙羽冷哼一声,道:“好,很好,老不死的,这次来,我可不是空手来的,送你个礼物我就走。”说着,四五个人从门外抬着一个用黑布包裹着的东西,这东西约莫两米多高,放在孙羽身边后就迅速退去。孙羽诡异的笑了笑,扯下黑布,而黑布后的东西,竟然是一副巨大的钟。 钟! 那黑脸的虬髯大汉已是忍无可忍,怒道:“孙羽,你太过分了。” 孙羽哈哈大笑,手抱胸前,转身就要走,可被阎凤的空间阵法困住,他回头看了眼阎凤,道:“巫王境,有意思,下次遇到,定杀你。”孙羽最后三个字从牙缝中迸出,一拳轰踏阎凤的禁锢,扬长而去。 孙老板面如死灰,时间不多,他必须把最后的事情交代完成。孙老板朝着踏前二人说道:“小张,小关,你们先下去吧。” “是。”那二人毫不犹豫的应着,临走前皆是看了一眼刘横。 阎凤自觉留着碍事,也想离开,却被孙老板叫住:“你就是阎凤吧。” 阎凤一惊,心想这孙老板果然神通广大,自己才来一天,就已经知道自己是谁了。不过想想也对,满大街都是自己人头的悬赏通告。阎凤点了点头,道:“是的。” 孙老板道:“悬赏你的被抓到了南海悬阴岛,那个是你惹不起的人。” 孙老板能够在云山城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白手起家,手段果然不凡,才一见到刘横带着阎凤过来,就知道阎凤所求为何。阎凤由衷的佩服,拱了拱手,道:“多谢孙前辈,在下告辞。” 孙老板点了点头,阎凤便退了出去,刘横想叫住阎凤,却被孙老板如鹰爪般的手紧紧抓住。刘横心下一惊,究竟是什么样的事,是只能自己知道的? 等屋子中只有孙老板和刘横两人时,偌大的屋子显得沉浸而死寂。气氛瞬间压抑到了极点,只见孙老板的手颤颤巍巍的抓着刘横的手,眼睛却异常的明亮:“横儿,我一直待你如何?” 刘横紧张的咽了口口水,道:“不是父子,胜似父子。” 孙老板道:“我要你答应我,今后无论如何,若与羽儿对阵,切记留他一条性命。” 刘横诧异道:“您——何出此言?” 孙老板道:“我要你答应我,对天发誓。” 刘横虽然也不太明白孙老板的意思,但还是不好违背,戟指于天,说道:“我刘横对天发誓,他日若与孙羽对阵,必留他一命,若有违誓言,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孙老板点了点头,仿佛卸下千斤重担。 “我要死了,人固有一死,有些事情,我要与你交代。” 门外,忽然想起了滚滚雷声,划破天际。 第七十八章天下一统 阎凤走到门口,又走到了远处的回廊,回廊暗处,起码潜伏着四五个暗哨,无声无息,若不是阎凤对空间阵法颇为熟悉,也是发现不了的。他们盯着阎凤的一举一动,却没有出手的意思,而阎凤也不畏惧,他是跟着刘横来的,此时刘横已经是这座豪宅的主人,就算真要动手,他相信自己还是有全身而退的能力。 他默默的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支,叼在嘴里,点燃,深吸一口。姬隅为什么要抓走冷天渔,难道仅仅是为了借南疆人的手把自己除掉?那在秦国动手岂不是更方便。百鬼朝圣究竟是什么样的,他所遇到的种种,和百鬼朝圣又有什么关系,最近这一年所发生的事情,是否又有所联系?他那位二师兄严雪山突然离去,在离开之前变的很怪异,是不是师门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找借口离开? 不知不觉间,他已抽了三支烟。 雨,也在雷声之中,落了下来。 屋内,孙老板很平静,但说的事情,却一点都不寻常。 “天下安静了三千年,平静的表面下却暗藏波涛汹涌,现在只需要一点引子,立刻就能掀起涛涛巨浪。而那根***,这个时候,估计已经出现了。” “是谁?”刘横不是很明白孙老板为什么要和自己说这些。 孙老板道:“一个沉睡了很久很久的人,当他出现的时候,天下将再次陷入纷争,而那个人,也在等待一个契机,这个契机,便是百鬼朝圣!” 刘横倒吸一口凉气:“百鬼朝圣!” 听这名字就很矛盾,鬼,待之天下诸多邪恶势力,魑魅魍魉,妖魔鬼怪,但既然是恶,又何必朝圣?圣,乃天下至诚至信,有着天下归心之德,又岂能容忍百鬼朝拜? 孙老板道:“南海悬阴岛的屠月魔,其实力深不可测,恐怕已超越了巫圣境,他一直隐忍着,等待的,也是百鬼朝圣。若不是他走火入魔,在机缘巧合下被我所救,他也不会将此等绝密的事告诉我。所谓百鬼朝圣,是妖族献祭,百鬼以万魂珠作为献礼,助大妖脱胎换骨,完成心中所愿。完成献祭后,大妖的身体已超越了神体,身体四分五裂,被百鬼抢食,便可迅速提升功力境界,巫师境的巫师,可以提升到巫圣境,玄级鬼怪,可以提升至天级下品,届时,天下动荡,百鬼尽出,人间便如炼狱。而你,便可召集天下有能之士,荡平四海,天下大统。” “我——”刘横懵了,他是想做出一番大事业,想要拥有权利,想要为整个家族复仇,但从未想过要统一天下,做第二个“始皇帝”!这个梦想太大,太大。 要知道,三千年千,天下动荡,当时的大秦武力何等的强悍,虽已统一天下,但天下并不归心,收天下之兵器,依旧无法阻止各国旧势力的复苏,最后还是个群国林立的局面。但天下一统,已成为中原大陆各国君王势必要去完成的梦想。 “我很累了。”孙老板努力的摆了摆手,这是他最后一句话,也是最后一个动作。 亲眼目睹着孙老板离开人世, 刘衡只觉天塌地陷般瘫软的靠在孙老板已渐渐失去体温的身体上,往事种种,似又映入眼帘。四年前,身为边关守将之后的他被朝堂构陷,落的个满门抄斩的下场。之后,与唯一的朋友阎凤逃出赵国,来到了南疆,或许是同为军旅之后,孙老板很看重刘横,几次想收为义子都被刘横拒绝。但这位老人却一直将他当接班人培养,而刘横为了报答孙老板,也在为他尽心尽力的做事,因为刘横很佩服孙老板,若不是他,云山城恐怕此时还是个多方势力混战的地方,这也让刘横明白,若要天下太平,必须天下一统。 若不是他妻子和孩子双双不幸罹难,或许,他还有着一统天下的梦想。 刘横没有哭泣,甚至连眼泪都很少流出,孙老板的离去,本就是做好了心理准备的。但无声的悲愤,远比痛哭流涕要来的更痛苦,欲哭无泪,正如当初失去妻子和孩子那般绝望。 门开了,刘横一个人走了出来,孙府的管家姓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看起来要远比实际年龄大很多,当看到刘横走出来,立刻带着孙府所有家丁,各孙家名下商号掌柜跪下:“孙府各部从今以后以刘老板之命事从。” 阎凤远远的看着,看来这孙府要变刘府了。他即为好朋友高兴,也为好朋友担心。刘横一直胸怀大志,却苦于命运坎坷,说不好他日真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担忧的也正是如此,爬的越高,死的越快,多少风流人物,满腔热血,都以埋进那黄土之中。 因为刘横要操办孙老板的后事,所以要耽搁一些时间,而阎凤已没有太多时间耽搁,冷天渔此时性命攸关,阎凤必须要去救他出来。 刘横道:“此一行凶多吉少,若是在从前,我就算赌上性命,也要陪你一道。” 阎凤没有说话,这并不是说阎凤在怪他贪恋富贵。而是曾经的刘横无牵无挂,自然可以勇往直前。而现在,他的牵挂太多,希望太多,束缚自然也多了。 刘横道:“南疆不是一个国度,而是类似于联邦,或者说部落城邦更准确,各方势力你不服我,我不服你,但城邦势力之间并不干涉彼此。若有大型冲突,南疆圣女必然会出手干涉,也就是说,南疆虽无直接管理者,却是听从统一号令的。” 阎凤点了点头,这就有点像先秦始皇帝时期,大周虽不直接管辖各诸侯国,但周王室还是有号令的特权的。 刘横道:“此一去南海,必然会通过海山城,那里就是圣女领地,此地以女性为尊,若要少些麻烦,悄悄经过最好。而南海的那个老怪物......” 刘横交代了很多事,也让阎凤对南疆有了新的认识。南疆很大,总的来说有两个秦国难么大,但多属于山区,沼泽,原始森林,真正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并不多,再加上连年内斗,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则,死伤过重,人口较少。 抓走冷天渔的老女人叫姬隅,原本是周室血脉,但自从秦始皇帝灭周一统天下后,周室就没有那么珍贵了。但周室姬家的推演术依旧还是很霸道的。而南海有一群岛屿,岛上的主人名叫关何,据说已经是巫圣境巅峰,差一步步入巫神境,那是何等的厉害。 而远在千里的鹏城,一座不起眼的拱桥之下,一团黑乎乎的气体正在凝聚成一个人形。他很痛苦,深藏在污泥之下,身体正在慢慢的拼凑成人的模样,他带着无比强大的怨气,仇恨着这世间所有的一切。 第七十九章目的 他,在深渊中不断的哀嚎,咆哮,挣扎。为何,为何世间如此的不公,所有的冤屈,被埋藏在泥土之中,正在发芽,正在生长。一团团浓烈的黑气向四周扩散,所经过之处,无论是花草、虫鸟还是人,生命力瞬间被吸干。在这座废弃的河道边,桥洞之下,一个满怀悲怨的灵魂正在渐渐凝聚成一个人形,犹如一个影子一般。 他还不够强大,还只能存在于黑暗之中。 而恰恰此时,一道绝美的身影,踏在这黑暗的浓雾之中,散发着萤萤之光,她轻轻踏着黑物,那团黑雾也仿佛在惧怕着她,刻意的避让。 “我好恨。”黑影难以聚合成人形,但满腔的冤屈,又能靠谁去洗刷? 来人也是轻叹一声,摇了摇头,动作轻盈,却仿佛带着人世间最美好的祝福,与这黑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说:“力量既是正义,力量既是公道,没有人会去在意一只蚂蚁会是怎样的想法,随脚而踏,不会增加一分的罪恶感。你想要的公道,只能自己去讨。” 黑影道:“我还很弱,还需要更多的力量。” 她说:“你生前是个老实本分的庄稼汉,不敢与谁争,不敢与谁抢,临死之前,也被冤屈害死,我很可怜你,所以我来帮你。” 黑影道:“你是谁,为什么你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味,我会如此的畏惧。” 她说:“八月十五,是一年之中月亮最圆的时候,而今年的八月十五,则是三千年以来月华最强盛的一天。百鬼夜行,万人精魄,朝拜于我。”说着,她轻轻抛出一颗晶莹剔透的珠子,这颗珠子,比一颗红透了的苹果要稍微大上一些,“此为万魂珠,可吸纳万条枉死之魂入其内,每吸纳一条灵魂,你便增长一分本事,待八月十五之时,你带着珠子来朝拜我,我便送你无上力量。” 黑影木然的看着地上滚过来的水晶球,他本是灵魂之驱,是碰触不到实物的,但这颗珠子,他却是能捡起来的。当他再抬头望去,那女子已经不见了。而更奇特的是,他原本凝聚不起来的身形,也在渐渐的凝聚起来,而最终蜕变的样子,赫然正是——丁老汉。 那为女儿申冤却被毒打害死,丁娇娇的女儿——丁老汉。 话分两头,冷天渔被姬隅俘虏后,一路来到南疆,刚到云山城,就被那个老怪物给抓到了。所以,姬隅和冷天渔一样,也成为了一个阶下囚。姬隅这两天倒是很安静,像是早就预料到现在的情况,不急不躁,倒也安分。但是冷天渔就不这么想了,在火车上的时候,冷天渔可是亲而听到姬隅把电话打给了阎凤。 如果姬隅真的有什么歹心的话,大可在半路上就把冷天渔给杀了,带着一个人多麻烦。所以,冷天渔不得不把最后的目的联想到了阎凤身上。 “你这是调虎离山计?”冷天渔说道。 姬隅闭目养神之间,依旧舍不得睁开眼睛,道:“可是,可不是。” 冷天渔这就不理解了,什么叫可是可不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哪里有什么模棱两可的说法。冷天渔道:“咱都一个囚室了,能说实话不。” 事实上,这个囚室很不理想,除了坚不可摧还有某种他都不能理解的阵法在内外,还有七八具尸体已经腐烂,臭味随时都能闻得见。倒不是说冷天渔有多怕死尸,关键是那臭味,确实难以忍受。 姬隅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手捏莲花指,说道:“你很关心你的朋友?” 冷天渔眼睛转了转,心想,这老婆娘肯定在套自己的话,要是说了关心阎凤,肯定会得到更多的价值,还不如说是自己的根不在乎阎凤的死活:“你在说什么呢,那个人,我怎么可能关心。他就是一穷二、逼,吃饱了上顿没下顿,我可是名正言顺的富二代。” 姬隅忽然睁开了眼睛,说:“他来了。” “谁来了?”冷天渔还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抓,会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要说姬隅怎么样,说实话,除了抓了自己外,其他没什么,好吃好喝的,直到到了云山城,就被这个奇怪且可怕的人给抓了,就一直关到现在,就连这个人是谁,为什么抓自己都不知道。 姬隅盯着牢笼之外,乱七八糟,恶臭熏天的牢房,却没有狱卒,只有一个主人,而且这个主人不太爱收拾牢房,所以牢房除了一个送吃的,其他的好像就没有别的服务人员了。此时,一个长相消瘦,两颊淤青的人,正站在牢房之外,阴测测的说:“姬隅,终于见到你了。” 姬隅叹了口气,道:“难道这就是关岛主的待客之道?” 关何,南海悬阴岛岛主,除了倒是剩余的几个仆人,倒也没有其他人了。关何为人孤僻,除了自己的起居之外,其他的地方他并不关心。来岛上的人都被他吃了,若不是还需要仆人为他服务,估计连仆人都被吃的一干二净。 关何倒是言简意赅,说道:“我要你为我卜卦。” 姬隅说道:“你已是巫圣境巅峰,就差那么一步,就是巫神境,你居然还需要我为你卜卦?” 关何道:“每个人都有自己所畏惧的事物,我隐隐约约觉得,巫神境后,还有更多的境界,更强的境界,但整个中原大陆,是被诅咒的世界,凡事到达巫神境后的巫师,都会无疾而终。” 无疾而终,多半也意味着不得好死。 姬隅道:“所以你需要我?” 关何道:“我想要更强,才不会被侵害。” 姬隅震惊,或许冷天渔未了解关何究竟有多强,但姬隅是多少有些了解的,关何可以说是巫圣境内最强巫师,一步即将跨进巫神境,却久久不进一步,原来是害怕。自古以来,凡是想要跨进巫神境的巫师,都会遭到“天谴”!说白了也就是不得好死,有些理想化的传说,是跨入巫神境后,便可以进入另外一个世界,得到永生,因为神是永生的。 可是关何不相信,他一直认为,巫神境并不是修行界的尽头。整个中原大陆,要说命术之术谁更准,那当然是姬隅莫属了。 姬隅冷笑一声,道:“你想要我为你推演,那为何又得非我莫属?” 整个中原大陆,除了姬隅外,还真没有谁敢自称自己为天下第一命术师。若不是关何借助了红枫叶的力量,还真不知道姬隅已经到了南疆。至于红枫叶,那是一个很古老的阻止,至于有多古老,还真没人说的清楚。这是一个靠贩卖消息为生的阻止。总的来说,只要想要得到的消息,基本都能在这里买得到,只是价钱不一样而已。至于像关何这样的人物,钱早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我专程等你,就是为了这个。”关何诡异的笑了笑,中原大陆很多强者等的,也就是这个答案。 姬隅却哈哈大笑,道:“我最多只能称为第二,第一,就是这里。”姬隅看着姬隅,而姬隅,却直盯着冷天渔,把冷天渔看的都懵了。 第八十章囚禁 被姬隅这么一盯,连冷天渔都是全身一哆嗦,这叫什么跟什么。冷天渔自然是不知道,姬隅曾经风光一时,却只输过一场。那一场,彻底改变了姬隅的一生,他曾经最看不清的哥哥,最看不清的家族,到最后,却是输给了姬家的传人。 冷风,姬隅曾经找到过这个男人,却才知道这个男人已经死了。 是啊,姬隅今年已经是快要百岁的人了,那个男人,还能年轻到哪里去。可是那个男人的孙子,却还好端端的活着,而且还活在自己的身边。 “没应该问他。”姬隅的目光盯着冷天渔,把冷天渔都看懵了。 关何皱了皱眉头,说道:“我不管你们如何的关系,明天日落之前若不能给我消息,你们,都得死。” 姬隅自然不会怀疑关何所说的话是废话,直到关何lik,姬隅依旧相信,关何在这整座悬阴岛,就是神。关何是什么样的人她自然很清楚,她看了看冷天渔,说道:“你父亲叫冷傲,你的爷爷,叫冷风。” 冷天渔懵了,他原以为自己被抓是因为阎凤的关系,毕竟阎凤处于风口浪尖之中,但未曾想过,原来自己是因为祖辈被抓。 姬隅道:“阎凤是死不了的,你尽管放心。” 冷天渔将信将疑道:“所以你抓我,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大局。”姬隅邪魅一笑,道:“阎凤是唯一影响整个局面的人,而益州,也成为了整个天下祸乱的开端。若阎凤不在,益州所行之事,必然畅通无阻。若有他在,也只是多了些波折而已。” 冷天渔愕然,因为整个益州,就只有他和阎凤是益州驱邪师,说起来很悲催,那也确实很悲催。而且,阎凤赢了与驱邪师总公会的协议赌注。驱邪师明面上说的是管理邪物和鬼魂,但听说最厉害的时期,管理的是整个修行界。但修行界早就已经崩溃了,至于从什么时候开始,要严格来说,就是两三百年前的工业革命时期,很短的时期,却很致命,也是整个巫师的致命期。 冷天渔惊呼道:“你们想干什么?” 姬隅盯着冷天渔看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把冷天渔看的全身一颤,紧了紧衣裳,心想,莫不是这老太婆人老心不老,想老牛吃嫩草! 姬隅咂咂嘴道:“阎凤那混小子,误打误撞成了整个秦国大人物的眼中钉,肉中刺,就算我不杀他,他也一样要死在要,而且会死的很惨。” 冷天渔不懂:“不是说好了,只要能解决午夜屠夫的事,益州公会就能继续持牌上岗?” 之前整个秦国驱邪师公会,还有益州的各方势力都拿午夜屠夫没办法,阎凤将整件事摆平来换取一个驱邪师公会的存在资格,难道那些人想反悔?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阎凤和冷天渔都很重要,阎凤想借此壮大自己的势力,虽然之前冷天渔各种泼冷水,那也是为阎凤好,怕树大招风哪天死于非命。但后来冷天渔明白了,一天是江湖人,一生便是江湖人,而且他们早已卷入某种利益链中,就算想退出也是不可能了,除非找个坑把自己埋了大方的让他们。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而对于冷天渔来说,益州驱邪师公会是一个证明自己的地方,特别是经历了午夜屠夫的事后,他更加确定,这里就是一鼎上好的炼金炉。 “笑话!”姬隅佝偻的身躯在冷天渔身前来回渡步,冷厉的目光中隐射出一丝丝阴狠,一字一句,仿佛在说一件无可争辩的事实:“能跻身于人上之人的人,除了要有强悍的实力,广布的人脉,还要有逞强一样的脸皮。数万年来,史书永远都是由胜利者书写,更何况一个小小的承诺。益州驱邪师公会若不是顾及诸多的利益层面,就凭你们几个毛头小子,早就被抹的连渣渣都不剩了。姓阎的那小子不知天高地厚,妄想蚍蜉撼树也就罢了,你何必要与他蹚这趟浑水。” “因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冷天渔不假思索的说道,他坚信,若是有人向阎凤问同样的问题,阎凤的回答也会一般无二,“他为我做了很多事,我总该为他也做些什么。” 姬隅眉头紧蹙,久久才释然道:“你和冷风那个老混蛋,真不愧是祖孙俩,一样的天真,一样如同倔驴。” “你——”冷天渔怒不可遏,“你才是老混蛋。” 姬隅的身份曾经有多牛,冷天渔不知道,但一路走来,姬隅好像认识很多曾经风光一时的大人物,就连这次被抓,她好像也是知道的,也是能避开的。 姬隅叹了口气,道:“是啊,我也是老混蛋。” 此时,一个浑身散发着恶臭的人,走到了牢笼前面,冷冰冰的看着他们,最后把目光积聚在了姬隅的身上,他沉声道:“臭婆娘,一路上我问你的问题,总该说了吧。” 姬隅嘴角轻轻一扬,苍老的面庞下,依旧掩饰不住当年的风华:“你一直问我,你何时才能突破巫圣境,到达巫神境,你一个活了一百多岁的老妖怪,巫圣境巅峰的至尊强者,问我一个连巫王境都快保不住的老太婆,岂不是可笑至极?” 这个浑身散发着恶臭的男人就是关何,这座悬阴岛的主人,虽是住在岛上,四周也都是水,但他好像并不太喜欢洗澡,冷天渔敢打赌,这个人生下来到今天,恐怕都没怎么洗过澡。 关何全身颤抖,他抬起眼睛,那双浑浊的眼睛里,毫无光彩:“不可能,你一定知道,你曾经是整个中原大陆最强大的命术师,你的祖上,是大周王室最杰出的命术师姬旦,你不可能不知道的。” 姬隅冷哼一声,道:“祖上再怎么辉煌,我老太婆今天还不是混成这个鬼样子,大周王室末代君王的头颅,还不是一样被秦王赵正一刀斩下,你看看今天中原大陆诸多王室,有哪一个姓姬?” 关何木讷的站着,是啊,若姬隅真有那么强的命术之法,哪会混的如此潦倒。但他很想知道,以他有生之年,是否能够再跨进一步,能否成为巫师之神。千万年来,中原大陆仿佛受到了诅咒一样,所有强者都止步于巫圣境巅峰,就算偶然有些天纵奇才,与巫神境只有一步之遥,也会死于非命。所以关何才逃到了悬阴岛,才把自己隐藏起来,但他发现,在此之后,他的境界也是止步于此了。 姬隅诡异的笑了笑,道:“你什么时候再进一步,成为巫神境的至尊强者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什么时候死。” “什么?”关何全身一震,紧紧抓着牢笼的铁栏,直勾勾的盯着姬隅,那双浑浊的眼睛,渐渐变的清明起来。 第八十一章步来 阴暗潮湿的牢房之中,夹杂着一股股腐臭的味道,也不知道这牢房的主人是有多赖,只管杀不管埋。只有一点点亮光,从牢房大门处透了过来,因为牢笼年久失修,牢房的大门已经破烂不堪了。但牢笼却坚固得很,生怕牢笼里的人跑了出来,看来牢房的主人很看中这一点,牢笼周围暗暗发出一股股力量,使牢笼内的一砖一瓦,一根铁柱也是牢不可破,就算是巫圣境的巫师,怕也是无可奈何。 看着关何接近疯狂的表情,姬隅露出一丝玩味儿的表情,之后居然装模作样的闭上眼睛,一副无关紧要的样子,说道:“颠簸了许久,我这把老骨头都快要散架了。” “说吧,你想要什么?”关何毕竟是活了一百多岁的老怪物,在歇斯底里的咆哮过后,很快就冷静下来。姬隅是何许人也,中原第一命术师,境界不高,战斗力也不强,但命术却是不可小觑的。难道她会不知道此行有风险?无事不登三宝殿,虽然姬隅是他“请”来的,但以姬隅的本事,是可以完全避开风险的。 “来自地狱的东西。”姬隅忽然瞪大了双眼,她很渴望这件东西,所以不得不以身犯险。 关何愣住,良久后才说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哦?”姬隅摆了摆手,道,“那就把老身杀了吧,反正留着也没什么用处。”言下之意,姬隅是想一物换一物。 关何咬了咬牙,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说道:“我考虑一下。” 姬隅说道:“那请快些考虑,我可有三高,身子弱,耽误不得。” 关何皱了皱眉头,没打什么招呼就离开了,连牢房大门都没有关。事实上也不用关,牢房大门形同虚设,真正厉害的是这破破烂烂的牢笼。 “还以为这次死定了。”冷天渔吐了口气,他还以为关何要大打出手,毫不夸张的说,关何要杀他,跟掐死一只蚂蚁也差不多。冷天渔坐在地上,尽管地上真的很脏,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或许是排泄物,亦或者是干枯的血液、腐烂的肝脏。 姬隅说道:“你不会死,只是有惊无险罢了。” 冷天渔来了精神,说道:“你算出来了?” 姬隅说道:“是,我本来也不没想害死你,虽然你爷爷与我有想过节,害我下半辈子孤苦无依,只能在贫困疾病下了此残生。” “谢谢啊。”冷天渔尴尬的笑了笑,“那我朋友呢?” 姬隅皱了皱眉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不是每个人的命都可以用命术之术算出来,而且命运本来就充满了无尽的未知。” 冷天渔说道:“要是我有你的本事就好了,以我的本事,就只能在路边摆摆摊,算算姻缘什么的。” 姬隅道:“以你的年龄和本事,确实侮辱了你爷爷的名声。” 冷天渔心中一凉,他不知道自己的爷爷在年轻的时候究竟有多大的本事,但既然号称天下第一命术师都忌惮三分的人,自然也是厉害至极。 姬隅道:“我本来也打算教你,否则关何想要的答案我是算不出的。” 冷天渔差点想跳起来往这个老太婆脸上招呼:“所以你是在忽悠关何?” 姬隅道:“当然,否则我们刚才就已经死了。尽管在掳掠你时未你算过你有惊无险,但并不代表你就一定不会死,毕竟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简单来说,就是不作死不会会死呗,但姬隅刚才那张作死的行为,现在想来也是后怕。冷天渔坐不住了,连姬隅都无法算出来的东西,他冷天渔就能? 姬隅道:“所谓医者不能自医,而命术师也是一样的,无论多厉害的命术师,都无法测试自己的命运,只能算出身边的人的命运转而推算自己的命运,也算是一种曲线自救吧。我们能不能活,就看你能不能在关何考虑清楚之前推演出关何的死期。” 冷天渔愕然,这简直就是在赌啊,拿自己和别人的命在赌,而赌注—— “来到地狱的东西是什么?”冷天渔想起来,姬隅冒险而来,为的就是关何手上的东西,能让关何和姬隅都如此重视的东西,怕是不简单。 姬隅刚想开口回绝冷天渔,但还是咽了回去,也不知道在考虑什么,良久才缓缓说道:“听闻天下大乱前,必有奇人奇物现世。中原大陆有史以来,经历过四次大统一,夏、商、周、秦,每一次大统一,人类几乎都差点灭绝,所谓乱世造英雄,无论是凡人或者修行界,都逃避不开。每一次大统一之前都有很多预兆和奇人奇物出现,而关何手上的那件东西,便是其中一件。而且,相当厉害,这也是为什么关何可以活一两百岁,虽不是巫神境,却好比神一般的存在。看见这个牢笼了吗?关何是雨术修行者,空间布阵厉害着呢,别看这牢笼乱七八糟的,毫不夸张的说,中原大陆最顶尖的巫圣境修行者,也休想从这里逃出去。” 冷天渔听闻后,敲了敲铁杆,说道:“你少糊弄人。” 姬隅道:“不信你可以试一试。” “试就试。”冷天渔好歹也是大巫境的巫师,卯足了劲往铁杆上一撞,在身体与铁杆接触的一刹那,发现这铁杆牢固得很,自己反而被反冲力撞了回来,一屁股坐在地上,痛的哇哇直叫。 姬隅“咦”了一声,冷天渔还以为她有什么新发型,毕竟是**湖了,刚才也没见牢笼有什么变化。姬隅道:“看来你太弱了,这牢笼上有很强大的阵法,在牢笼遭到破坏的时候会启动自我保护机制,甚至灭掉牢笼的人。这阵法居然没有感受到你是在破坏牢笼,也真有你的。” 姬隅在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选错了人,要知道,冷天渔的爷爷冷风,在他这个年龄的时候已经是一等一的高手了。 冷天渔就像一个卸了气的皮球般一屁股坐到了脏兮兮的地上,抬头望着牢房门的方向,此时此刻,阎凤会在什么地方,会在做什么? 阎凤在一辆很宽敞的车里,车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行驶着,太过颠簸,把沉睡中的阎凤给颠醒了。他抬头看了看驾驶座,驾驶座上的人让他一个激灵,瞬间睡意全无。 “怎么是你?” “当然是我!”驾驶座上的人微微一笑,“没有我,你怕是很难走出这片地方。” 阎凤的心“咯噔”一下,这个人是什么人,为什么三番四次的来到自己的身边,而且每次看见他,都是自己刚刚醒来。自然,每次睡前,也不是正常的睡去,而是被人迷晕了。难道南疆的人都喜欢用**? 在阎凤的回忆中,刘横派人送阎凤离开,前往悬阴岛的路上,车还是那辆车,可司机却不再是那个司机。而在眼前这个坐在驾驶座上的人,却是那个在火车上口口声声说救了自己一命的人。 “你要带我去哪里?”阎凤警觉的看着这个男人,自己除了被困在车上,其他倒也没什么,全无中毒迹象,而且也没有被捆缚,“是谁让你来的?” 男人没有回答,而是说道:“我叫步来。” 第八十二章活死人 “步来?你是不是有个兄弟叫不去?”阎凤意识到步来的来历就算再问下去意思也不大了,但能够两次三番的在自己昏迷不醒的情况下都没有干掉自己,那估计在他手上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 步来扭了把方向盘,淡淡一笑,道:“你很幽默,可惜我没有兄弟,我是家中独子。” 阎凤道:“我们要去哪里?” 自己的性命仿佛已经在对方的手上了,自己要多套套近乎。 步来说道:“自然是你想去的地方。” 阎凤诧异道:“悬阴岛?” 步来说:“是的,不过去之前你得经过一个地方,那个地方你是怎么也绕不开的。如果想要绕开,你得多走半个月,或者,你根本就到不了你想要去的地方。” 阎凤道:“哦?我觉得你说的不对。”阎凤听刘横说过,想要去悬阴岛,必然要经过海山城。那是一个以女性为尊的地方,也是南疆最有权势的地方,相当于武林盟主的地位。刘横还告诉他,要经过这里,悄悄经过就好。听步来的口气,悄悄经过是不可能了,而且这个步来,显然就是想要自己大张旗鼓的到达海山城,而且还害怕自己错过,所以亲自来当了司机。 步来说:“有什么不对的。” 阎凤道:“我可以把你弄倒,如何超小路绕开海山城。” 步来说:“我觉得你说的也不对,如果你有把我弄倒的本事,现在坐在驾驶座上的人就是你,而不是我了。” 阎凤道:“那原来的司机呢?”他推断,步来不可能是巫圣境,因为步来身上没有那种压迫感,南疆巫师的手段向来以蛊而主,让人防不胜防,但真正较量起来,也不见得会输。 步来说:“原来那个开车的哥们,技术太差,所以我把他弄死了。我当然不会把他放回去让人知道你的行踪。” 阎凤皱了皱眉头,那毕竟是刘横的人,如今死的不明不白,心中有了些许愧疚。不过也只是些许而已,阎凤又不是白莲花,自然知道江湖险恶这个道理。阎凤道:“我有些搞不明白,你究竟是在帮我,还是要害我。” 步来说:“我既没有帮你,也没有害你,我只是在执行任务。” 阎凤道:“什么任务?” 步来说:“你到地方不就知道了。” 阎凤没有再问,步来也没有再说。 路过一个小村庄的时候,阎凤开口了:“我饿了,我要吃饭。” 步来笑了笑,道:“人是铁饭是钢,饿了当然要吃饭,你饿了,我也饿了。但这里不能停下,不光不能停,还得开快点。” 阎凤奇怪道:“为什么?难道这个村里的人会碰瓷,然后来个劫杀?” 这种事情并不新鲜,在某个不起眼的村子,看起来普华无实,但村民会故意设下路障,会弄怀路人的车子,只要司机一下车,立刻就有一堆管杀不管埋的强盗跳出来。 步来说:“你看看村子,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村子里都是泥路,刚刚下过雨,坑坑洼洼的还黏糊糊的,怕车子打滑,所以步来并没有把车开的太快。阎凤看了看村子,村子不大,约莫四五十户人家,也没有形成镇子,一路过来并没有见到集市一类的地方,仿佛就是一座被孤立的村子。村子很安静,虽然是白天,但并没有看见有人出来,更奇怪的是,连门前的菜地都是荒着的。像这样一座村子,连家门口的地都没长菜,他们吃什么? 阎凤皱了皱眉头,道:“看起来很诡异。” 步来说:“当然,因为这里本来就没有活人?” 阎凤有些不高兴,既然没人,直接说没人就行了,何必卖关子:“没有活人,难道都是鬼?” 步来摇了摇头,说:“鬼倒不至于,但都是活死人。” 阎凤道:“活死人?” 步来道:“我们应该祈祷,希望不要引起这里主人的注意,否则我们两个都别想安然无恙的离开。” 阎凤道:“这里还有主人?你不是说这里没有人了吗?” 步来说:“当然,哪里都有主人,而且——这里的主人,好像已经想要留下我们了。” 阎凤抬头望去,在车的正前方,已经密密麻麻的站了不少人,他们耸拉着脑袋,脸色苍白,眼睛闭的死死的,更可怕的是,上眼皮和下眼皮,被用线缝合上,衣裳又破又旧,手指僵硬的弯曲着。阎凤终于知道为什么叫活死人了,就像一具具傀儡木偶一般。 只见步来不慌不忙的打开车门,走了下去,走到活死人前,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开始还和颜悦色的,到后来板着个脸,又转头回来,看了看阎凤,良久,才折返回来,探出脑袋,对着后座上的阎凤说:“这里的主人很不给面子。” 阎凤点了点头,道:“看出来了。”步来应该是把自己背后的人搬出来,也不知道为什么那群活死人居然还可以交流,但显然并不给步来和他背后的人的面子。 步来说:“他说你的身体很特别,灵魂也很特别,如果你答应让他制作成傀儡,那就放过我。” 阎凤耸了耸肩,道:“你的想法呢?” 步来苦笑一声,道:“我觉得你应该可以去见一见这里的主人,如何我去前面搬救兵,兴许还能赶得上。” 阎凤叹了口气,道:“现在好像也只能这样了。” 步来道:“在我没有回来之前,你可千万得活着。如果你死了,那我也只能为你陪葬。” 阎凤笑了笑,道:“那你为什么不现在就告诉我,你们找我,究竟为了什么?” 步来道:“如果说是为了找你喝喜酒,你信吗?” 阎凤在南疆可没什么熟人,而且他很赶时间:“我觉得你应该快去快回。” 步来淡淡一笑,打开车门,思量了会儿,道:“你得活着。” 阎凤道:“当然。” 他当然得活着,不然死的人可就多了,不说别的,冷天渔还等着他去救,虽然中间出了很多岔子,但终归是越来越近了。 车子开走了,就在阎凤下车的时候,前面挡着车子的活死人也让开了一条路。阎凤对傀儡一类的术法并不是很了解,也很奇怪,这么多傀儡究竟是怎么控制的。车子走后,那群活死人向他走了过来,将他围在了中间。忽然,最里面那犬的傀儡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刀,离他最近的五六个活死人齐齐向他出手,刀子已经有些生锈,在时阴时晴的天空下,散发着阴冷的寒意。 第八十三章幕后人 白云,遮日。 时而有一股股凉风袭来,吹在阎凤的脸上,有一股刺鼻的味道。所谓活死人,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活着,却不能动,一种是死了,却能动。傀儡术,或者用蛊术来形容围着阎凤的这群活死人,在很久很久以前,蛊术和巫术是一体的,随着时间的延续,巫蛊术被分开,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发展体系。而控制活死人就是其中的一种蛊术。所谓蛊术,相传一般是将多种带有剧毒的毒虫如蛇蝎、晰蝎等放进同一器物内,使其互相啮食、残杀,最后剩下的唯一存活的毒虫便是蛊。蛊的种类极多,有蛇蛊、犬蛊、猫鬼蛊、蝎蛊、蛤蟆蛊、虫蛊、飞蛊等。虽然蛊表面上看是有形之物,但自古以来,蛊就被认为是能飞游、变幻、发光,像鬼怪一样来去无踪的神秘之物。造蛊者可控制其杀人于无形之中。 而用人做蛊并不比用虫做蛊难上多少,当然,阎凤属于门外汉,对蛊术的了解不多,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如今,对于蛊术根本连最起码的认识都没有,要破解大概也只有一个法子了。 那便是——战。 “想要我的命,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阎凤一声暴喝,全身股股力量迸发而出,一道道强大的力量形成冲击波向四周散开。围着阎凤的几个活死人刀还未粘到他的衣裳,便被击退。但是,还未等他喘上口气,后面的活死人便已经冲了过来,密度过于聚集,身子根本施展不开,就被五六个活死人紧紧抱住。阎凤心中一凉,这些活死人的力气比平常人起码大出三倍,难以挣脱。活死人一抱住阎凤,后面的立刻蜂拥而至,抱着阎凤的身子,逮到哪里咬哪里。阎凤吃痛,手臂被扯下一大块皮肉,鲜血淋漓。 阎凤怒喝一声,一股力量迸发而出,急速的向四周扩散,继而又回转而来,在他周身三米以内的空间冻结。阎凤将周身的活死人踹开,幸好他们不是强大的巫师,否则想把他们困在阵法之中根本不可能。周围的空间并不是完全冻结,而是将速度放到了最慢,慢到肉眼都无法察觉。 “星罗密布!”巫师的八种属性元素,金木水火**雨风,八种元素属性都有其特有的力量,或攻击,或防守。阎凤属性是雨术,雨术属于大范围攻击特性,而他专修的是空间阵法一道,像之前遇到的那个来自其他大陆来追杀孙海江的人,虽然也是雨术,但专修的是寻人找物,或者大范围降临某种物质达到伤人的效果。 阎凤三大招式,一是放慢或加快某个特定空间,二是迅速释放空间阵法,将某个特定空间内的物体随意超控,想捏圆捏圆,想捏扁捏扁,换句话说,就是控制空间内的空气密度,修炼到极致可以使空间内达到真空状态,这招就叫作星罗密布。而第三招,阎凤很少使用,名唤腥月,可以召唤月华将周身范围内比自己弱小的敌人压制并且杀戮,看起来吊炸天,但很耗费真气,也是压箱底的巫术了。 招式祭出,周围闪烁出一道道光华,将所有活死人包裹其中,那些活死人战斗力本来就不高,被包裹其中后,不消片刻,既化成一一副副枯骨和脓水。阎凤左眼中隐隐约约出现一个字,这个字越来越明显,阎凤努力的闭上左眼,以左手遮蔽,这个过程极其痛苦,整个眼球仿佛就要炸裂开来。 “不可以,这些都是无辜的人。”阎凤很明白,左眼中的“狱”字一出,这些人的灵魂就会被吸入饿鬼道,化成他体内那座塔的养分。这些村民活着的时候都是平凡人,被邪恶之人炼制成活死人,灵魂被困在躯体之中不得超生已经很惨了,若是被剥夺转世轮回的机会,那岂不是罪孽深重了嘛。 阎凤极力的克制着,终于将“狱”字压了回去,手臂被扯下一大块肉,隐约可见森森白骨。他扯下一块衣裳,将右手手臂包住,以免流血过多而死。看着满地的白骨,粘稠的血水,他叹了口气,对幕后的那个人更是恨之入骨。但很显然,背后的人不止只有这点手段,否则在他收拾了这些活死人后,那个幕后的人就该出来了。 果然,从四面八方又涌过来近千个活死人,他们耸拉着脑袋,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却没有急于攻击,而是在他十步之外停了下来。其中一个活死人开口道:“你很好,我开始舍不得杀你了。” 阎凤很诧异,幕后的人居然可以控制活死人传达自己的话,这声音听起来就像指甲在黑板上刮来刮去的声音,很让人厌恶而恐惧。 “那为什么不放我走呢,这样的话,我也许会感念你的不杀之恩。”阎凤想做一个比较潇洒的动作,表示自己还有余力,在敌人面前示弱就等于加速自己的死亡。但无奈身体的疲惫和痛楚,实在做不出太好看的动作。 而另外一个活死人开口道:“我要的猎物,从来没有可以离开的,我决定把你做成标本,好好陪着我,毕竟我太寂寞了。” 此话一出,阎凤全身一个激灵,这幕后的人实在是太变态了,居然想把他制作成标本。阎凤道:“你说的标本,就是这些活死人?” 此时,第三个活死人开口道:“可以这么说,但你是块好材料,应该可以做成不错的收藏。” 阎凤冷笑一声,道:“如果我拒绝呢?” 阎凤已经做好鱼死网破的准备,被做成活死人可不是件好受的事,那还不如就在这里战死。 “你可以过来见见我,也许你看了我的杰作后,会有不一样的想法。”也不知是哪个活死人发出的声音,但话音刚落,这近千人的活死人居然让开一条路,整整齐齐的站成两排,像列兵一般为阎凤指引道路。 阎凤皱了皱眉头,还是强忍着走了过去。如果他可以拖延时间等步来找救兵过来,说不定还有生还的机会。 阎凤走在两排活死人的中间,走进了村子,这种感觉很奇怪,若是说光荣,被千人开道,这种壮举他可没体会过。若这些是活人的话,加上欢呼和鲜花,说不定他会高兴的飘起来。但很可惜,这些可不是活人,而且随时有攻击自己的危险。阎凤很好奇,是怎样的一个人,居然可以控制数量如此之多的活死人。若非出类拔萃的蛊术大师,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而且这个人步来估计是认识的,所以才没有做任何抵抗的回去搬救兵,而且步来背后的人一定能够对付眼前这位操控大师。 南疆,还真是卧虎藏龙。 第八十四章恶心的屋子 荒废的村子总给人一种恍如隔世般的凄凉,阎凤不敢想象,曾经这个村子有多繁华。从所经过的民屋建筑和那些变成傀儡的村民看来,这里曾经既是谈不上繁华,也是个丰衣足食的村落。何以至此,让一个本是安居乐业的村子瞬间变成了惨不忍睹的行尸村? 他再一次想起来在益州时流传的一句话,若世上没有巫师,那会不会所有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大部分巫师都不会太把普通人当回事儿,事实上,在大部分巫师看来,普通人和小猫小狗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在维持着某种表面上的和平。虽然说巫师都是普通人通过修炼的方式成就不一样的人生,成为了一名让人敬畏的巫师,但无论是人或者动物皆是如此,有了一些权利和力量,总会把弱小的同类当作榨取的对象。 想想真是可悲,却又那么的无可奈何。 两排的活死人规规矩矩的立在那里,而尽头,是一座宽大的房屋,院门开着,院内杂草丛生,传出一股股恶心腐烂的味道。阎凤擤了擤鼻子,在这股浓烈的腐臭味中,夹杂着同样浓烈的药水味,而这股味道,很是熟悉。 走进正堂内,场面更是惊骇,屋内密密麻麻站着数十具活死人,虽然看起来数量没有门外那近千人的村民变成的活死人多,但屋内的这些人,隐隐约约间透着一股股被压制的真气。阎凤倒吸一股凉气,这些人,居然都是巫师。 “你是谁,从哪里来的。”屋内,传来一个苍老而无力的声音。 阎凤正在避开一具具活死人,也在提防他们会不会突然出手,这些活死人要是出手,就不是他一下子能应付的了。阎凤道:“我从益州来,至于我是谁,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说出来你也未必知道。”阎凤言语中带着敌意,对于这种霸道的主人,自然是没有什么好的耐心去讨好。 “我能闻到,你的身体和灵魂,都是难得一见的练蛊珍宝。”那个声音说,声音中不带有丝毫的贪婪或贬低,就像仿佛在说一道家常小菜炒的还不错。 能把这么多人变成蛊的人,自然也不会太注重什么生命的意义,这种人都是疯子,也让阎凤很反感:“你连面都不敢露,是个躲在后面的胆小鬼。” “你可以放心大胆的走过来,让我看看你,好久好久,都没有见过活人了。”这里的主人声音中透出悲凉,也不知多久,陪伴他的,一直都是这些没用感情,没有思维的活死人。他们会动,会跳,但不会说话,也没有思想。 阎凤当然不会傻到真的完全放松警惕,当他穿过活死人时,在一张太师椅上,坐着一个枯瘦苍老,头发花白的老人。这个老人的左手从手腕处断裂,森森白骨外露,看起来像是风中的腊肉,毫无活性。 “莫非这家伙狠到把自己都变成了活死人?” 阎凤是这样猜测的,他直勾勾的盯着老人,老人很虚弱,阎凤敢确定,如果这个老人像看起来那么虚弱,那么他可以在三秒之内把他弄死。 老人没有动,连嘴都看起来并没有张合,但却从他身上传出声音:“你从益州来,你去过鹏城吗?” 阎凤道:“我就是从那里来的。” 老人身子好像动了动,说道:“你认识,一个叫石婉的女人吗?” 阎凤不禁动容,对,就是这个味道,难怪觉得熟悉。石婉曾经说过,他是从南疆来的,而且,以石婉把一个普通人都能炼制成大巫境巅峰的实力,这种手段绝对不可能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而眼前这个人,和石婉的关系,怕是不一般。 阎凤道:“见过几次面,你是她什么人?” 老人没有回答,反而问道:“她还好吗?” “她死了。”阎凤本想说谎,告诉这位老人,那个叫石婉的女人过的很幸福,用来拖延时间,等待步来找人救援。他之所以没有说谎,是因为从老人的声音中透出关切之意。 老人沉默了会儿,显得很悲伤:“她——死的时候,痛苦吗?” 阎凤皱了皱眉头,摇头道:“没有,她死的时候很快乐。”虽然在临死之前发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但最后,她确实没有太多的遗憾。 老人叹了口气,道:“我开始有些明白了,她为什么要离开我。” 阎凤奇怪道:“她是你什么人?” 难道石婉是这个老人的姘头?阎凤的脑子里闪过这个奇怪的想法。 老人道:“她是我女儿,我在这世上唯一的牵挂。我一生有两个挚爱,一是炼制蛊,我喜爱炼蛊,喜欢用人炼蛊,我敢说,在这世上以人炼蛊比我强的,绝对没有。” 阎凤听着,反正他对蛊术不是很了解,就暂且听他吹吧,反正争辩意义不大。 老人接着说:“第二,就是我的女儿,我带着她来到这个村子,保护这个村子,让这个村子越来越繁荣。可是这群白眼狼,却教唆我的女儿离开我,说什么出去寻找幸福,难道在我的身边,她不幸福吗?她想要的,我都给了,她还想要什么?” 阎凤刚想开口,却又沉默了下来,她对石婉的印象已经不深了,但最后那几天,石婉毫无遗憾的与自己的丈夫双双离世。她想要的,或许是爱情和家庭,或者说,亲情? 阎凤道:“正因为你把她保护的太好,她失去了自由。” 老人道:“自由?自由就是背叛吗?就是,把唯一的亲人置于孤独之中吗?我害怕孤独,所以把村里的所有人,包括我的弟子们都炼成了蛊,这样,他们就不会像婉儿一样离开我了。” 阎凤忽然感到很恐惧,这两父女还真是像,一言不合就将身边的人炼制成蛊,让人死了也不得安宁。造成如此多的杀戮,居然就只是因为自己害怕孤独。当然,阎凤固然气愤,却也不会傻到在人家的地盘上指着人家的鼻子骂老混蛋。 阎凤道:“你有那么多蛊,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 老人道:“那怎么行,好不容易等来这么好的炼蛊材料,白白放过,岂不是违背了我当初刻苦钻研炼蛊术的初衷?” 阎凤苦笑道:“我就不明白了,你是怎么确定我就是个上好的炼蛊材料?” 老人怪异的笑了笑,也不见动,仿佛面前的这个古怪的老人就只是一副木偶一般:“这世上大部分生物,无论是花鸟鱼虫,还是飞禽走兽,都离不开阴阳平衡。而阴阳平衡在生命中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魂魄,所谓魂魄,魂为阴,魄为阳,魂有三魂,分天地人,魄乃七魄,为四肢百骸。你三魂缺一魂,倒也不是说三魂缺一魂者没有,三魂若缺失一魂,便失去心智,不是疯子就是傻子;三魂失两魂,能知冷暖,身体却无法控制,那边是植物人了,而像你这样,三魂没有一魂却还活着,而且活的好好的,你说奇不奇?” “奇!”阎凤的内心五味杂陈,曾经有一些人也提过他是个很特别的人,却从来没有说过那么细。 第八十五章爬的高,才有信号 阎凤静静的听着,有些事情难以理解,想必有着曲折的故事。 有些回忆不愿意去想起,却又血淋淋的站在自己面前,过去很久,却恍若昨天。 他过去了平平淡淡的十一年,却在十一岁那年背负了所有的罪孽,他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一直和师父生活在一起。用着和师父一样的姓,却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曾几何时,他也想过师父会不会就是他的亲生父亲,但又想想,若是如此,师父何必要绕个弯子,难道还会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这种曲折离奇的故事又何必呢,他已经和师父情同父子,哪怕真有仇家追杀,也不可能不灭他满门吧。 也就是在那一年,他的师父真的被仇家杀害。 那个人的话,他永远都不会忘记! 老人说着,忍不住想要解释道:“灵魂不齐的人更容易被炼制成功,可这不仅仅是你特别的地方,要不然,我随便抓个傻子过来,也一样能行。” 要说到重点了吗? 阎凤听着,他仔细的听着。 老人道:“你最特别的,就是你的身体,你身体内的每一根血管,每一组细胞,每一副器官,看似完整,却又如同拼接起来一般,完美的拼接,毫无瑕疵,就好像一副完美的艺术品,而我,就是欣赏这件艺术品的艺术家。” 说着,屋内所有的活死人的头忽然之间扭了过来,直勾勾的盯着阎凤,脸上露出贪婪而略显得麻木的笑容,有着阴测测的诡异感。 而在同一时间,所有活死人嘴里发出同样的话语,同样的语调:“这是我所追求的完美艺术,做出这副身体的人,简直就是无与伦比的天才。就连你的血液,也饱含着地狱的魔咒,我敢肯定,把我的大脑移植到你的身体里,一定会更完美。” “你这个——疯子!”阎凤一声暴喝,一股股气浪冲击开来,将所有活死人冲击倒地。他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一把抓起太师椅上的老人,用力过猛,老人的头一下子从脖子上掉了下去,在地上滚了几圈,阎凤看见,这具没有了头颅的身体,皮肉早就已经风干了,只剩下一张皱巴巴的皮包裹在骨头上。 阎凤愕然,却听见从四面八方传来那个老人的声音:“我的灵魂早已融入到所有蛊当中,他们就是我的手,我的脚,我的耳朵,我的眼睛。我就是所有人,所有人就是我,我就不怕再寂寞了。” 这个疯子居然把自己弄成这样,忽然,两只手犹如铁钳一般握住他的双肩,阎凤回头望去,刚才一下子失神,忘记了自己还深入困境之中,此时,一左一右两个活死人抓住他的肩膀。阎凤往后一瞪,将他们踹开,活死人虽然被踹开了,但感觉就像踢到了钢板一样,反冲力将他推出去三四步才稍微站稳。果然,这些带着修为被炼制成活死人的更难对付,身体强硬度如钢铁一般,看来今天想要从这里出去是不可能了。 在屋外时灭掉数百活死人虽然痛快,但也消耗了他不少真气,而用同样的招式已经不可能灭掉眼前的活死人,等级太高,没有见到这些活死人使用巫术,实在不好判断他们究竟是什么等级。 “乖乖束手就擒,这么好的炼制材料,可不能被你给毁了。”从四面八方涌来这么一句话,可把阎凤气的半死。 阎凤道:“你大可放心,就算死了也要把身体给毁了,就是不让你如愿。” “哼,小朋友,小小年纪就手段狠辣,无论如何,你可是难得的材料,就算这些傀儡全废了,能抓到你,把你好好炼制了,也能作为我优秀的容器。”那老头不依不饶,而且在控制活死人上也明显柔弱了很多,不以杀死阎凤为目的,而是活捉。 “该死。”阎凤躲了几次,就被一个活死人一把从身后抱住,双手如铁钳一般,阎凤使出浑身力气,方才在外面被活死人咬掉的一块肉的伤口崩不住飙血出来。好不容易撕开一个空钻了出去,另一个活死人从他的左前方冲了过来,阎凤师父一个空间阻隔延缓了活死人的速度,这才离他们远了一些。 阎凤捂着伤口,扫视了下屋内薄弱的地方,这间屋子年久失修,只要找到有裂缝的地方,从那里撞出去,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不得不说他很幸运,那个布满了斑纹的地方就离他只有七八步远。说时迟那时快,他一个箭步冲了过去,这是他有生以来冲的最快的一次,却听得强外有刹车的的声音,一个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还未等他做出反应,就见墙壁被冲开,碎裂的砖头朝他飞了过来,更糟糕的是,从外面冲进来的车一下子就撞上了他,将他撞出四五米远。还未等哭爹叫娘的发泄一番,自己就被一只手牢牢的抓住。 阎凤心想这下完了,再抬头望去,他望见了一个人——步来! 步来不是去找救兵了吗? 还未细想,步来拉着他朝车撞出来的洞口冲去,这个时候想要在短时间内回到车里,再启动车子驱车离开已经不可能了。 待得冲了出去,阎凤才问道:“你的救兵呢?” “来不及了,莫说救兵,我再晚来十分钟你都得死。”步来的表情严肃,回头望去,屋内的高等级活死人速度丝毫不比他们慢,双方的距离也就十来米。 阎凤满头大汗,手臂上的伤口再次被止住,但他已经没有太多力气缓和,能保持这种逃跑速度已经是极限了。 阎凤道:“可是现在,我们都得死。” 步来道:“你死了,我也活不了。” 阎凤才想起,步来是受到了上级的指派过来带着阎凤回去,若是阎凤死在这里,那步来恐怕也是活不了了。 阎凤打趣道:“看来就算为了你,我也得活着。” 步来道:“活着我觉得挺好的。” 说着,步来突然回头,脚在地上一跺,顿时间,脚下泥土颤抖,一座十米的泥柱子拔地而起,直伸到三十米高才停了下来。步来松了口气,一屁股坐了下去。阎凤担心道:“这么高,他们不会攻击?” 阎凤所担心的,是活死人难道就不会攻击柱子下,只要柱子一倒,他们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去,不死也得残疾。以步来的谨慎,是不该做出这种饮鸩止渴的事的。 步来摇了摇头,说:“石蝎子的傀儡还没那么智能化,这里离他的控制范围应该很远了,这些活死人追出那么远,不过是本能而已,他们感觉不到我们的存在,自然就不会再追了。” 阎凤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可是,我们爬那么高,难道要等活死人都离开了,再下去?” 步来道:“不是,我的目的是,爬的高,才有信号。” 第八十六章自私的爱 爬的高,才有信号? 这又是什么鬼操作,只见步来掏出手机,南疆和其他国家是不同的,这里常年争斗,所以通讯公司分点很少,特别在这种根本没什么人居住的地方,又都是大山包围,想要获取信号很难。步来努力的找寻着信号,可是手机显示依旧是“无信号”。阎凤自告奋勇,让步来骑在他的脖子上,依旧是毫无作用。 “三十米已经是我的极限了。”步来本想再把土柱子弄的再高一些,但这已经是他的极限,再高也无能为力了。 阎凤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我能活着看今天的晚霞,还是多亏了你。” 夕阳西下,红彤彤的太阳染红了山峰,多了几分悲凉和惆怅。 阎凤道:“若我们能活出去,你便是我过命的兄弟。” “我不过是奉命行事。”步来耸了耸肩,他很疲惫,这土柱子并不是一劳永逸,要维持下去,要不停的消耗真气,他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这算不算是苟延残喘? 阎凤道:“即使是奉命行事,你也救了我很多次。” 步来摇了摇头,苦笑道:“或许是你命太好。” 阎凤道:“我觉得我的命一点都不好,我也是很艰难的在活着。” 步来道:“在这世上,又有几人不是在拼命的活着。” 阎凤道:“人间或许如炼狱。” 步来叹了口气,道:“此时此刻,或许我们都已活不长,你为何不问问我,派我来的是什么人?” 阎凤摇了摇头,道:“你会告诉我吗?” 步来道:“不会,但我觉得你应该想知道。” 阎凤道:“若等下我们就死了,黄泉路上,你有的是时间告诉我。” 步来道:“石蝎子的本事你怕是不知道,若我们就这么摔下去死了,还未等我们死透灵魂离开躯体,他就把我们做成了活死人,黄泉路都是种奢望了。” “你看,太阳快下山了。”阎凤趴在土柱子边缘向下张望,地面上,密密麻麻的站满了活死人,它们在游离着,等待着他们掉下去。 “是啊,太阳——下山了。”步来缓慢的闭上了眼睛,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本想着能登上高处找找信号,可却是妄想了,估计在他闭眼前还想着,若是能活下去,肯定要在南疆各处装置信号塔吧。 没有了步来的真气支持,土柱子也在急速的崩塌。阎凤一把抱住步来,释放了几个缓冲空间阵,土柱子崩塌极快,倒下的泥土压倒了很多活死人。 若逃离不开,那便直接面对! 当他们落地的时候,活死人似乎也找到了目标,向他们蜂拥而至。阎凤深吸一口气,释放一个空间将昏迷的步来保护起来。 “活死人,也是死人,既然你们已经死了,就当我阎凤对不住你们,不是所有人,都会有来生。”阎凤左眼流下了一滴血泪,每一个生命,若是走到了尽头,都会留下一些残留,若是这些残留便是灵魂,那这些灵魂也有重新选择的机会,而这个机会,便是投胎转世。 但有一种情况能让人失去重新来过的机会,那就是魂飞魄散。 “饿鬼道,出来吧!”夜幕,降临,比夜幕还要可怕的,是死亡,灵魂的死亡! 在阎凤的左眼中,瞳孔渐渐扩散,将眼白遮蔽,散发出比黑夜还要浓郁的黑色,吞没世间所有一切的生命力,那些活死人还在疯狂的朝阎凤扑来,碰触到那浓郁的黑色,瞬间就被吸入了黑暗之中。若不是走投无路,他不会出此下策,生命应该被尊重,哪怕是死亡也应该被尊重。 数千活死人被纳入黑暗,吸入饿鬼道,永世不得超生。 不到一炷香的功夫,所有活死人都被吸了进去,阎凤的左眼迅速的崩裂着,脑袋仿佛要炸裂开来,瞳孔剧烈的收缩着,收缩到了极限,左眼只看见眼白,瞳孔消失了! 阎凤还来不及为失去一只眼睛而悲伤,此次事件的始作俑者,必须得到惩罚。 村里最宽大的屋子内,此时已是静悄悄的,借着月光,阎凤推开了门。“吱呀”一声,划破了寂寞。他缓缓走向那把太师椅,椅子上还坐着那个枯瘦的老头。 “你的灵魂已经破碎了。”石蝎子的声音很虚弱,被阎凤吸收掉他的所有傀儡,已经伤及了他的根本。 阎凤咬了咬牙,说道:“你把所有无辜的人,都沾染上了你的恶。”阎凤能全部吸收掉活死人的灵魂,也是因为石蝎子在制作他们的时候,把自己灵魂的一部分植入其中,这样才能完美的控制。而阎凤把那些活死人的灵魂吸纳入饿鬼道,也是因为他们身上沾染的恶的灵魂。但数量过于庞大,几乎将阎凤的灵魂撑爆,因此饿鬼道暂时关闭,连同阎凤的左眼瞳孔也消失了。 此时,在那些活死人倒下的地方,摆放着一具具尸体,他们失去了灵魂,正迅速的腐烂,连骨头都在腐烂。 石蝎子说:“你说我恶,我不过做了件我自己想做的事。” 阎凤道:“若是每个人都为所欲为,那这个世界,早就消亡了。” 石蝎子说:“弱者是没有资格为所欲为的。” 阎凤道:“强者也会变弱,弱者也会变强。” 石蝎子道:“但强者不会在乎弱者的感受,弱者在变强以后,也会继续欺压弱者。弱肉强食,从未改变。” 阎凤道:“总有人会去改变。” 石蝎子道:“亘古不变的道理,便是真理。” 阎凤道:“你废话太多了。” 石蝎子道:“我已成弱者,已是你砧板上的肉,给个痛快。”他已经不能动了,已经残破不堪的灵魂,勉强寄存在他那副同样残破不堪的肉体上。 阎凤嘴角轻轻扬起,随后板着脸,道:“你的女儿曾经很爱你,正如大部分人家的女儿爱自己的父亲一样。” “够了。”石蝎子疯狂的叫着,那副几经破碎的身体,正在颤抖。 阎凤道:“你和石婉一样,都喜欢把留不住的强硬留在身边,用最极端的方式,最后你们什么都留不住。” 石蝎子道:“我说够了,你在折磨我,我不怕你。” 阎凤正在一寸一寸去剥离石蝎子的伤疤,石蝎子在愤怒,在颤抖,在恨。 阎凤道:“但她毕竟比你善良,她留下的,是她本不该留住的,她的儿子,她的丈夫,她在受到摧残,已经想要把美好的都留住。可是你,却为自己的私欲,残杀生灵。” 若没有孙海江的利用,石婉是不是正在过着她认为平凡而幸福的生活?每天回家,看一眼正在每天都溃烂的丈夫,看看被自己制作成鬼傀儡的儿子,或许那种爱太自私,太邪恶。 石蝎子的身体正在溃散,他愤怒的睁开眼睛,那双眼睛早就已经腐烂。石蝎子早就死了,但他把自己也做成了活死人,若不是阎凤他们路过,还不知道这座恐怖的山村要沉沦到几时。 渐渐地,石蝎子的身体化成了脓水,和他的罪恶一起,消失在了这座无人的村庄。 次日,步来醒来,他摸了摸自己的脸,还有知觉,这是值得庆幸的事。阎凤坐在后座,左眼用布包着,他一夜没睡,怕睡着以后发生什么无法预料的事。他和步来,总有一个要醒着。 步来松了口气,道:“你真不简单。”步来不知道阎凤用了什么仿佛解决掉石蝎子和活死人的,但这种方法一定很霸道。 阎凤疲惫的说了句:“至少我们还活着。” “大难不死,必有艳,福。”步来耸了耸肩,他恢复了不少,将车倒了出来,行驶在前方的路上。 阎凤摇了摇头,倒了下去:“我想多睡一会儿。” “好。” 一辆被撞的破破烂烂的车,颠簸在乡间的小路上,时不时的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 第八十七章说教 “滴答——滴答” 在颠簸的车中睡的很沉的阎凤,听到水滴落在地板上的声音,脸上冰冷而潮湿,那些水滴,好像滴到了自己的脸上。 车里,怎么会漏水? 接着,他听到有怪异的低吼声传来,那股声音,仿佛就在身边。他努力的睁开眼睛,太累了,之前的战斗几乎让他感觉到崩溃。眼前的一幕,让他这个人瞬间就精神了。眼前,一双双恶狠狠的眼睛在黑夜之中盯着他,仿佛野兽在低吼,可是那些眼睛,很显然是人的眼睛。他一屁股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确定,身边有很多人在盯着自己,仿佛随时要出手将他撕碎。 “醒了?”不知道是谁的声音突兀的响起,此时,阎凤眼前又一变,眼前,是一间装修精致,古香古色,却什么家具都没有的屋子。 七层浮屠塔! 七层浮屠塔的第一层已经有模有样的了,而且通往第二层的阶梯若隐若现,听那个不知到怎么会在自己心境中的幻影说,这是他义父留给他的礼物,连同那影藏在自己左眼中的饿鬼道,俗称十八层地狱。 “恩,醒了。”阎凤松了口气,还好不是刚才幻觉中的场景,不然肯定已经被撕碎了吧。说起饿鬼道,他一下子把那么多沾染了石蝎子邪恶灵魂的一千多具活死人的灵魂吸纳进去,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还有,自己的左眼,好像已经瞎了。阎凤闭上右眼,眼前果然是漆黑一片。 阎凤无精打采道:“我瞎了一只眼睛。” 幻影道:“一只眼睛换两条命,无论怎么看,都是你赚了。” 阎凤苦笑道:“是啊,是捡回了条命,以后也变成睁眼瞎了。” 幻影道:“若你真变成了睁眼瞎,那你就离死不远了。” 阎凤一个激灵:“为什么?” 幻影道:“你的左眼作为饿鬼道的载体,连通着阴阳两界,若是通道被堵,你就会被饿鬼道反噬,尸骨无存还是好的,毕竟死的就你一个。要是饿鬼道留在了人间形成了黑洞,那死的人就多了。” 阎凤诧异道:“那我还真不敢随便死,不过,饿鬼道不是只会吸入那些十恶不赦的人吗?如此一来,世间没了恶人,也倒是好了。” “脑子这东西,是用来思考的,不是用来当摆设的。”幻影的声音显然很不屑,最近他也不爱切换各种各样的声音了,就好像之前是买了件新衣裳总爱显摆,现在衣服旧了反而生出了平常心。他说:“善与恶,谁来规定?小恶和大恶,谁又来评断?就好像一把切菜的刀,它可以做成美味佳肴,也可以变成杀人无数的屠刀。刀本无错,善恶,又怎么来区别?一个惯犯杀了十人,烧杀抢掠,到最后下了地狱,可一个保家卫国的将军,却杀了百人,入了天堂?同样是杀人,又是谁却判断,谁下地狱,谁入天堂?” “是谁?”阎凤被绕晕了,这叫什么鬼问题。 幻影没有回答,而是说道:“你再想想?给点提示,一个屠夫杀死了一头猪,贩卖于菜市口,而一个刽子手杀死了一个犯人,将其剥皮砍杀,同样贩卖于菜市口。你觉得他们二人有什么区别?” “是人!”阎凤明白了,幻影的意思是,饿鬼道本来就没有判别的功能,而做出是否符合“十恶不赦”的不是饿鬼道本身,而是人,饿鬼道的拥有者。 幻影似乎感到很满意:“嗳,还有点脑子,杀百人而救一人,为魔,杀一人而救百人,为神。众生本是平等,但又相生相克,兔子吃草,狼吃兔子,狮子吃狼,狼死而秃鹰分食。天道准确来说不是为了平等,而是为了平衡,如此才能生生不息。” 平衡!这句话好像在哪里听过,不过一下子想不起来。 阎凤道:“你一下子冒出来说了一堆大道理,不会只是为了说教吧。” 幻影道:“当然不是,我告诉你这些,只是为了让你先明白道理,如何去做一件事。” 阎凤皱眉道:“什么?”幻影可没那么好心,就算不弄死他,也不会让他好过。 幻影道:“你吸入饿鬼道的那千余条魂,想好怎么处理了吗?” 阎凤愣住,总的来说,饿鬼道和他心境中的浮屠塔有着共生关系,阎凤,浮屠塔,饿鬼道,现在的关系就像一条完整的消化系统。阎凤是嘴,判断什么样的人入饿鬼道,之后饿鬼道再吸收转换成养分,再供给受损的浮屠塔。 可是—— 幻影说出阎凤的疑虑:“他们之中大多数人生前都是平凡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做过什么好事,也做不了多大的坏事。可能有些人会偷偷东西,有些人会嚼嚼舌根,偷偷情,打打架,算不上是恶人。可他们沾染上了大恶人的恶魂,所以才被吸入饿鬼道,你是这样认为的,对吗?” 阎凤沉默了会儿,他不知道幻影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但很多时候,幻影都像他肚子里的蛔虫,阎凤甚至怀疑,这里本来就是他的梦,幻影也本来就是他自己的镜像。阎凤道:“是,我的确是这么想的,他们已经不可能回头了,若不消灭他们,他们也会继续作恶,但这并不是他们的本意,他们也是迫不得已。” 幻影没有说话,一团黑乎乎的虚影,上下漂浮着,看那架势,仿佛在观察着阎凤。 阎凤心虚道:“我说错了吗?” 幻影道:“不,你没有,可以继续。” “继续?”阎凤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之前说的,也是他一直在安慰自己的话,“我还能说些什么?” 幻影道:“当然是说说你作为弱者更多的理由,白莲花似的爱心泛滥。这些都会成为一次次让你濒临死亡的原由,害人害己的说词。” 阎凤有些怒了:“你是在嘲笑我?” 幻影道:“不,我没有嘲笑你,毕竟你还年轻,没有碰触到更多的东西。你这样想,不能说你不对,人总要找个理由来原谅自己。否则自己就是十恶不赦的大恶人了,又怎么好意思说别人?” “我——”阎凤想要反驳,因为他说的不对,难道要把所有人都想像成恶人才是最正确的? “行了,有些道理你总要去亲身体会才明白,那饿鬼道中的千余灵魂也出不去了,只能在这里魂飞魄散,理由也好,真理也罢,结局已经改变不了。你的左眼瞳孔因为疲劳过度暂时罢工,过几天就好,你的手臂已经帮你恢复,尽快开启第二层楼,那里有个血池,可以修复大部分伤痛,也可以掩盖你身体的不足。” 阎凤道:“什么不足?” 幻影道:“难道你没发现自己和常人之间有着很显著的区别吗?” 阎凤愕然,原来幻影早就知道,那么—— “那我究竟是谁,是个怎样的存在?”阎凤怒吼着,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说他不是人,可他却好好的活着,没有阳气,三魂缺一魂,身体是拼凑的。是什么,生化人? 幻影没有再答话。 “你说啊!” 阎凤一下子爬了起来,他醒了,满头大汗。他还在车里,一声大喊把正在开车的步来都吓了一跳。步来说:“哟,你要我说什么,我不是说了嘛,很快就到了,前面那个镇子上加下油,再开个两三小时,就到目的地了。” 阎凤吁了口气,抹了把冷汗,他很饿,肚子已经咕咕叫了。 步来说:“我也很饿了,都开十几个小时的车了。” “是嘛,这么久了。”阎凤看向窗外,天又黑了。 第八十八章他回来了 从石蝎子的地盘一路出来,都没有人居住,这座小镇已经出了石蝎子的地盘,难怪当时步来去而复返,要是步来真跑这边求援,估计阎凤此时已经凉凉了。刚入小镇,手机就有信号了,阎凤打开短信,除了提示自己的话费余额不足的,一共有三个人发来短信。第一个是刘横,刘横派出的司机被步来弄死扔下车,刘横的手下在找到那司机的尸体时就连忙告知刘横。刘横似乎是打了不少电话,但阎凤都没接。可不是嘛,连路都没什么信号,于是发了条短信过来。 刘横的语气仿佛很急切,但阎凤有意想和刘横划清界限,于是发了条信息过去:“我没事,放心。” 刘横与阎凤算是生死之交了,但刘横已经掌控的云山城,也算是一城的城主了,以后他还有可能真的统一南疆,甚至,统一中原。至于像他这样的穷朋友,也不会是一路人了。阎凤想起了陆启明,陆启明从小就是世家子第,虽然很努力的和阎凤交朋友,但他们似乎从来就不是一路人,难以融合,也不快乐。 第二条是赵佳媚发来的,还以为赵佳媚已经和自己撇清关系了,他为赵佳媚争得了益州公会 的存在权,也算是和赵佳媚两清了。其实明白人都知道,益州驱邪师公会根本就不会持久,也很难发展壮大。要建立势力,要么依靠某个强大的世家,要么在乱世之中鹤立鸡群。赵佳媚发的信息内容大概是,有人想要杀她。 阎凤皱了皱眉头,赵佳媚暂时应该不会有危险,如果益州公会那边真出问题,那些人最先要的应该是他的脑袋。赵佳媚会成为一个很好的要挟工具。所以阎凤没有回她消息,他这边没消息,赵佳媚那边就是安全的。 第三条信息是木子花发来的,没头没脑的就几个字:“那件东西,是不是在你那里?” 阎凤很奇怪,木子花所说的那件东西,难道是益州公会的会长令牌?那东西已经给了赵佳媚了啊,而且木子花也知道这件事。 阎凤想直接给木子花打电话,刚拨通放在耳朵边,就被一只手按住,并且挂断了电话。阎凤惊讶的看着,是一个手脚宽大的中年妇女,透过车窗满脸怒容的看着阎凤:“你是不是傻啊,加油站你也敢打电话。” 阎凤这才注意到,原来现在在加油站里。阎凤满脸抱歉的连声道歉,在哪妇女的骂骂咧咧声中,阎凤躺了下去,步来也启动了车子,往饭店开去。 步来说道:“先去吃饭,吃完饭找个地方住宿,明天再看看能不能找辆好点的车开回去。” 阎凤点了点头,这辆车能开进这个镇子,简直就是奇迹了,车头盖都被撞的翻了起来。 此时,他的手机来了条短信,是木子花来的:“他回来了,他要复活了。” 就这么短短几个字,说的云里雾里的,刚想回过去问问,步来已经把车停在了饭店门口。不管怎么说,先填饱肚子,现在真的没什么精力了。 点了几个菜,选了个靠窗的位置,这种小镇上的餐馆环境都比较随意。东西还可以,他们二人早已是饥肠辘辘,吃起了羊肉火锅,牛羊马这种火锅店里的食物大多是制作好的,只要把汤打在火锅盆里就能吃。 “你们这里好像特别喜欢吃火锅。”阎凤吃了几口饭,好不容易才缓过劲儿来。 步来笑了笑,说道:“因为这里气候一年四季变化不大,火锅制作方便,经济实惠,上菜快速,特别适合赶路的人吃,再配上每一家点最具特色的蘸水,总能吃出不一样的感觉,你会喜欢这种生活方式的。” 步来若有若无的笑着,阎凤还没听出步来话中之意,而是点了点头,看向墙上的电视。像这种小餐馆一般都会在墙上挂一台电视,不管看不看吧,总能提起几分气氛。 老板正百无聊赖的翻找着电视节目,看起来最近生意不是特别好,他们也挺闲的。餐饮生意向来是有的吃撑了,有的饿死了,就算是同样的东西,同样的装修,也逃不过所谓的命运。 “专家你好,听说最近秦赵两国边境突然调动了许多兵马,能具体说说秦国是否会开战?”此时,老板正好调到了一个新闻频道,看样子是赵国的电视节目。 那位赵国的专家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说道:“秦国就是虚张声势,他们不敢打,也就调点兵过来。秦赵两国边境常年多有摩擦,也死过不少人,自上一次短兵相接至少都过去两百年了。秦国王室最近几年可不太平,没那么多余力来向外扩张土地。再说了,现在又不是战国时代,谁想打谁都不容易,他们(秦国)要真敢打,边境的几个国家一定会趁虚而入,灭掉秦国。现在秦国就九个州了,还猖狂什么。” 主持人说:“好的,现在我们看看前方发回来的报导。” 播到这里,老板就换台了,正好换成了秦国的新闻频道,阎凤在秦国的时候也经常看这个节目。 阎凤奇怪道:“这什么电视,居然哪里的电视节目都能搜到。” 步来说:“哦,锅盖(卫星电视)呗,咱们南疆没有几个正经电视台,毕竟经济水平很难提升啊。” 说着,他捧着根羊腿骨就啃了起来。 “哦。”阎凤随意的回了一声。 电视此时也在放着关于秦赵两国关于边境屯兵的事儿。 而秦国电视台采访的不是什么专家教授,而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将军,不是那种穿着什么正式装或军服的将军,而是——银色的盔甲战衣。 那位将军看起来年纪四十岁左右,脸很消瘦,目光如炬:“关于此次两国边境屯兵,媒体和民众都很关注——”之后的说了一大堆很具有威慑力的话,阎凤没听清楚的原因是木子花打电话来了。 阎凤接通,木子花的语气很紧张:“你在哪里?” 阎凤道:“我在南疆,怎么了,你的信息是什么意思。” 木子花说:“你的手机还能接收到秦国的网络吗?感觉看新闻。” 阎凤道:“我正在看。” 阎凤并不太关系秦国的军政,毕竟从出生来说,他是赵国人,而且赵国的专家分析的也对,秦国自己都是四面楚歌,哪还有余力攻击赵国。 木子花说:“是他,他回来了。” 阎凤被说的莫名奇妙:“谁?” 此时,新闻里那银甲将军说道:“我——公孙起,正式向赵国宣战,为始皇帝陛下,为大秦帝国,荡平环宇,统一中原。” 电话那头,木子花喊道:“他,那个曾经坑杀赵国四十万降兵,一生斩杀数百万人,被称为人屠的白起,公孙起。” 阎凤手里的电话从手中滑落,掉落到了地上。而电话那头,还在喊着: “喂,阎凤,你听到没,你知不知道始皇帝赵正的阴魂封印在哪里?喂,说话啊。” 第八十九章逼婚 黄金铠甲,自古以来只有帝王才能穿戴,但帝王所穿戴的黄金铠甲并不具备实用性,大多很花哨。但历史上只有一位,也紧紧只有那么一位身为侯爵却有资格穿戴黄金战甲的。 这个人的名字说出来,无论隔了多久,都依然让人不寒而栗。 “公孙起?这名字挺熟的。”步来咽了口肉,满不在乎的说,“是哪个大明星吗?要拍新的电视剧了?” 因为步来是背对着电视机的,所以对刚才发生的事不是很了解。 阎凤嘴角颤巍巍的说:“是啊,是哪个大明星吧。” 那个梦境,梦见的身穿黄金战甲的男子,一声令下,数十万人被坑杀。对,梦境里的那个穿戴黄金战甲的男子,和电视里的那个人,几乎一模一样。 “他回来了,他要复活了。”阎凤一个激灵,捡起地上的手机,手机已经摔坏了,他皱了皱眉头。当务之急,须得先把冷天渔救下来,再回到鹏城看看,如果他料的不错的话,他家那间被封闭的房间里,关着的,就是那个要复活的人。 木子花在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心里也是乱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当下,也坐不住了,冲向阎凤的家。阎凤家门锁着,木子花手握住把手,只见把手上冒起一阵烟雾,锁周围被烧成黑炭,轻轻一推就推开了。 一推开门,屋内有一股很浓烈的臭味。木子花干咳了两声,走了进去。才一走进去,就仿佛掉入了黑洞,四周黑漆漆一片,不可视物。木子花的心咯噔一下,前一脚还是阳光明媚的正午,下一步就如坠深渊。 “你,来了。” 一个声音响起,很平淡,仿佛知道他要来一般。 木子花咽了口口水,轻声试探道:“你是赵正?” 那个声音有些怒意:“你竟敢直呼寡人的名字。” 木子花丝毫不俱,要是他怕,他便不来了:“你早已作古,何必执着于世间,大秦帝国已是昔日的辉煌,若这一仗下来,还不知要死多少人。” 那个声音说:“优柔寡断,枉为寡人子孙。你特意来寻找我,难道不是想继承我的力量?” 木子花咬了咬牙,道:“我是来为秦国的百姓,天下的百姓,祈求老祖宗入土为安的。” “哈哈哈——”那个声音说,“可笑,天下本就是秦国的天下,是寡人的天下。你既已来了,那说明他已重生。” 木子花点了点头,道:“是的,他来了。” 那个声音说:“比计划的早了几年,那个叫阎凤的小子身体不错,我很看中他。若你能助我夺舍,可以考虑放过你。” 木子花惊愕道:“他不是你的血脉,即使强行夺舍,也不可能完整的融合。” 那个声音说:“他三魂缺了一魂,血脉中有很强的融合性,是我最新看中的目标,虽然和计划中有些出入,但也无妨。莫非,你要阻挡我?” 木子花面色凝重,说道:“我想试一试。” 小区保安听到楼上有打斗声,依声寻来,原来是传言中闹鬼的那一层,而这一层也只有一户住户。 “又是这家人,真是不省心。”保安骂骂咧咧的走了过去,要不是大白天,他还真不愿意跨进这条走廊一步。当他走过去时,才看见门锁坏了,好像是被什么烧过一样。难道有贼?他一脚踹开房门,只见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站在最里边的房间里,他警觉的拿起警棍,蹑手蹑脚的走过去,大声呵斥道:“你什么人,改天换日敢闯入民宅?” 木子花全身颤抖,保安还以为是对方害怕了,谁知听到木子花疯狂的笑声,木子花扭头向保安走了过去,眼睛冒着阴测测的光芒:“肚子饿了,居然还有食物自己送上门来。也好,就让你成为我的祭品,你该好好磕头谢恩才是。” 木子花朝保安一步步走去,保安想要跑,身体却不听使唤,前一秒还战战兢兢的,后一秒就已是呆若木鸡,整个人跪了下去,口中喃喃念道:“草民谢恩,吾皇千秋万世,一统中原。” 木子花的手朝保安头按了下去,几个呼吸后,就只剩下一具焦黑的尸体。 木子花背负着双手,大步跨出房门:“让寡人来看看,没有我的世界,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 阎凤坐在车上,打了个喷嚏,心里失落得很,好像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他们把原来的车舍弃了,找了辆新车,看步来借车的样子,这哪里是借车,简直是征用,而且看起来对方还笑脸盈盈的,仿佛就算把自己老婆送上步来的床也是件荣幸的事。 阎凤道:“看来你人缘不错。” 步来道:“这里是我们的地盘,这里所有的一切,无论是人还是物,都是圣女的,我不过是个跑腿的,百姓们给面子而已。” “圣女!什么圣女?”阎凤敢打赌,他和这位圣女是素不相识,而且自己就是一届平民,哪里会和尊贵的圣女扯上关系。 步来道:“圣女自然就是圣女,将来的圣王。” 阎凤道:“越说越奇怪,不管是圣女还是圣王,和我扯不上半毛钱关系吧。难道你们圣女还想嫁给我不成?” “嗳,你说对了。”步来一把方向盘来了个急转弯,袖子忽然向后一挥,“不过你只说对了一半,不是嫁给你,而是娶你,圣王后。” “你——”阎凤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只觉眼前一黑,就人事不知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却是身处在一座巨大的澡堂内,自己正什么都没穿的泡在澡堂子里,水面上铺满了花瓣,却难以掩盖水中蒸腾而出的药味。四周站着十几名年轻的女仆,规规矩矩的站着,低着头。身后有两名女仆为他擦拭着后背,一边拉着他,以防昏迷的他掉进堂子里淹死。 “这里是哪里,我是谁,我在干什么?”阎凤只觉头晕目眩,口中呢喃道。 “圣王后,这里是圣王殿,您的私人浴池,再泡半个时辰,您便要与圣女完婚,切莫耽误了时辰。”阎凤左边的婢女说着,小脸红扑扑的,显然并没有和男性有过于亲密的接触,表情很是羞涩。 “圣,我什么时候姓圣了。不行,我得起来,我得走了,我朋友还在等着我。”阎凤摇了摇头,头还很晕,不知道步来那个混蛋用的**太厉害,还是这澡堂子里的药起的作用,浑身使不出力气,头昏脑胀,要不是他意志坚定,真都快忘了自己是谁了。 右边的婢女道:“圣王后莫要开玩笑,若我等有失,尽管责罚便是。若你走了,我们都得受万毒撕咬而死。” 说着,那些站着的婢女都纷纷下跪:“请圣王后开恩。” 阎凤愣住了,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浴池边走过来一个熟人,一个阎凤很想掐死的熟人。 步来苦笑道:“不要那么看着我,毕竟接下来的婚礼仪式上,我可算是你的娘家人了。” 第九十章离开 “娘家人”三个字,让阎凤既尴尬又气愤,他也不是笨蛋,这个时候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那就是真傻了。阎凤道:“有那么一小会儿,我还真把你当成过命的朋友了。” 步来委屈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阎凤不解道:“莫非你们南疆的圣女是个丑八怪?” 步来脸色一变,赶忙摇手道:“切莫亵渎圣女圣颜,我虽未见过,但应该不会太差。” 阎凤道:“那就是了,位高权重,长的也不差,能为圣女,自身实力怕也不差。我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在火车上就被你们给套路了。虽一路有惊无险,平安到达,我就不明白了,好端端的,怎么就选中了我,这南疆的男人都死光了?” 步来脸上有些挂不住了,虽心里有怒,但与阎凤一路多少生出了些感情,而且这件事本来就是从阎凤上火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况且今天大喜的日子,阎凤再怎么说也是“新娘子”,这个时候冲撞他没什么好果子吃。莫说是阎凤,就算是换成了步来,知道自己一步步进入一个荒唐的陷阱,没有暴跳如雷,已是忍耐再三了。 步来道:“圣意不好猜测。” 步来看了看四下,低声道:“不过之前圣女到秦国益州一代游玩,阎兄的名气当时在益州不出其二,估计是那个时候看中了也说不定。” “哦!”阎凤似乎还有些不甘心,“我从这里逃出去的概率是多少?” 步来煞有介事的帮阎凤分析:“从卧房出去便是前院,前院有二十个大巫境护卫,当然,以阎兄的身手,不说把他们打趴下,要逃离还是很轻松的。出了前院便是回廊,有数百藤甲军巡逻,大部分境界都不高,也就统领是巫王境,当然,阎兄的手段我还是相信的,像石蝎子那么厉害的人都给收拾了。“ 阎凤干笑两声,估计他也只能走到回廊了。但还没完,估计是步来想彻底让阎凤死心。 步来说:“从回廊出去,会路过祭坛,平常祭坛冷冷清清,但今天可是大喜的日子,圣女麾下三十六洞主,七十二门派,门主都会亲自前来贺喜,当然了,他们的境界都不高,巫王境嘛,也就四五十个。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圣女出手,圣女乃巫圣境巅峰,我想,阎兄还是多掂量掂量。这么跟你说吧,就算我这里放点水,你也难以踏出这块地方。” 阎凤越听越心惊,惊讶道:“如此盛况,我要是走了,岂不可惜?” 步来微微一笑,心想这阎凤总该是老实了,于是道:“咱们南疆的女子,多是性情爽直,不喜拐弯抹角,这件事是唐突了些,但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虽说要你上门确实委屈了些,以阎兄的才华今后小姑娘大把,但圣女却只有一个,整个天下,能与我南疆圣女平起平坐者,又有几人?” 面对步来的威逼利诱,阎凤愤怒油然而生:“我的朋友生死未卜,而我却在这里洞房花烛,若有必要,我也可以闯上一闯。” 步来拍拍阎凤的肩膀,说道:“那你就更应该完婚才是,你要去的悬阴岛,岛上的主人可不是你能应付的。你这一去救不了朋友不说,还得搭上你的小命。与圣女完婚,圣女便可奉上天之意为圣王,你作为圣王后,我们岂有坐视不理?” 阎凤冷哼一声,道:“你是要我傍女人的大腿?很抱歉,我没有这个习惯。龙潭虎穴我亦敢闯,你们未经得我同意自作主张已是无礼,现在又要拖慢我的行程。我在这里多待一天,我的朋友就会多一分危险,若我不为此而来,现在还舒舒服服待在益州。” “你——”面对阎凤的冥顽不灵,步来也是不知道怎么劝,如果能用武力解决,估计他们现在已经打起来了。 “我的一厢情愿是我的不对,你现在便可离开。”一个威严的女声响起,阎凤循声望去,只见一身着红色喜服,身姿妖娆,头戴凤冠,面遮纱巾的女人走了过来。 步来赶紧低头拱了拱手,道:“属下参见圣女。” 阎凤显得很尴尬,方才还义正言辞,现在碰上正主却不好意思起来,他抿着嘴唇,活脱脱像个羞涩的小姑娘。 圣女也不罗嗦,说完这句话后转身便要走。阎凤赶紧道:“等等!” 圣女驻步,却未回头。 阎凤道:“你给我一点时间,我救回我的朋友,一定回来。” 步来担心圣女一个不高兴把阎凤杀了,对他挤了挤眼睛,示意他不要再说了。这位圣女的脾气古怪,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现在所有宾客都已经来了,“新娘”却要走,那不是让圣女的颜面扫地嘛。 圣女道:“你当真要走?” 阎凤坚定道:“一定要走。” 圣女道:“你当真会回来?” 阎凤道:“若我活着,一定回来。” 圣女一甩手,冷冰冰的说:“步来,送客。” 步来楞了一下,在想自己有没有听错,在确定是这么回事儿后,恭敬的回答道:“遵命。” 圣女走后,阎凤忽然有了点失落感,难道是在为辜负了一片好意而失落?步来却抹了把冷汗,说:“你若真要走,就随我来吧。” 阎凤换好衣物,穿过许许多多前来道喜的宾客,心中的负罪感似乎更深了。当他快要立刻祭坛时,祭坛上一婢女高声道:“诸位,新圣王后惹圣女不喜,已被击毙,婚礼取消,请诸位回吧。” 阎凤愣住,当他听到各种闲言碎语时,心中更是五味杂陈。 步来开车送阎凤前往悬阴岛,路上,阎凤问步来:“看起来圣女很失望。” 步来道:“你也别想那么多,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你这件事做的太不地道了,但错也在我们先。” 阎凤看着路上的人,有的忧心忡忡,有的如丧考妣:“他们为什么不开心?” 步来叹了口气,道:“圣女今年已经十八了,南疆规矩,圣女成人礼就是成婚。南疆以女性为尊,许多习俗还保持着远古时期母性时代的规矩。圣女成婚则为圣王,就可以实质性的掌控南疆的权利。此时多事之秋,南疆各势力不服管教,人们都希望南疆圣女能起到共主的作用,能让南疆长期保持和平,这样老百姓就不要再受内耗之苦。” “是嘛。”阎凤听步来的阐述,再加上一路走来的所见所闻,陷入了沉思。 第九十一章地狱钥匙 在阎凤奔袭的目的地,一座孤独的小岛上,住着一个孤独的人。他天生皮肤白皙,双目灵动,天资聪颖,在十二岁时,已是大巫境,二十岁时,便已是巫王境,三十岁不到,就已一脚踏入巫圣境,四十岁出头,便已是巫圣境巅峰。当他触及到巫神境的门槛时,已是天下无敌,名盛中原。他踏遍天下,修炼成痴,找便天下秘籍,只想窥探那数千年来无人到达的顶级境界——巫神境。 可是,当他翻越古籍之后,忽然意识到什么,将所有亲人、朋友皆屠之。之后,销声匿迹。 冷天渔得到姬隅的指导,命算之术突飞猛进,刚开始的时候不得要领,连姬隅都几次想出手杀掉冷天渔。 冷天渔兴奋的跳了起来,欢呼道:“成功了,我终于成功了。” “你终于算出来了?”姬隅的心砰砰的跳着,“你莫要欺骗老身,结果对与错,我还是能判断的。” 冷天渔眼睛一转,有了要挟的筹码,就如同姬隅要挟关何一般,姬隅是心甘情愿被关何抓的,他可不是,他还想平平安安的回到鹏城,与家人朋友团聚。冷天渔道:“当然,我看见的很清晰。” 当冷天渔用“看见”来形容命术结果的时候,姬隅舒了一口气。她教给冷天渔的命术算法,名叫“瞬算之术”,这是姬隅晚年悟出的命术大道,什么卜卦算命,占卜之术,都是迷迷糊糊的,模棱两可,但这瞬算之术却不同,有了走偏门的意思,但却可以很清晰的在脑海中演练推算,触及天道,唯一的缺点是耗时耗力。比常规的推演法和占卜术更牛的,就在于其可以如同电影片段一样被推演出来,在脑海中形成幻影片段,如水中观月。 “快说!”姬隅忍不住抓着冷天渔的手,可是冷天渔却好像知道姬隅要抓他的手一样,立刻避开了。姬隅吃了一惊,惊呼道:“想不到,你居然把我的瞬算之术练到这种地步。” 冷天渔冷哼一声,道:“当然还是要好好谢谢你。” 姬隅所创的瞬算之术,除了能够清晰准确的推演出某一段命术,更厉害的是,能在危险的时候提前预知,如本能一般避开。 姬隅道:“多长时间?” 冷天渔道:“三秒。” 姬隅倒吸一口凉气,忍不住赞叹道:“真不愧是冷风的孙子。” 三秒,是瞬算之术的极限时间,能够预知三秒之内即将发生的危险,而身体能迅速作出逃避反应。据说这本来就是生物的本能,只是越强大的物种,这种本能越弱。而姬隅的瞬算之术固然厉害,也极大的限制了修为的提高,同样资质之下,别人花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努力,可以在二十年从巫徒境到巫王境,他就得花四十年甚至更长。固然可以趋吉避凶,但身体会一日不如一日,这也是为什么姬隅晚年后,可以神机妙算的她,对命术之术越来越迟钝,甚至高深的命术她都发动不了,要依靠冷天渔来为她计算。 冷天渔拱了拱手,看起来有些虚情假意:“承让承让。” 姬隅冷笑一声,道:“那就快告知我吧。” 冷天渔笑了笑,道:“告诉你,然后让你好杀我?” 姬隅道:“你已习得瞬算之术,能以最快的速度趋吉避凶,我能奈你何。” 冷天渔道:“得了吧,老太婆,大家都是干这行的(命术师),就不要像骗三岁小孩一样编瞎话给糖吃,瞬算之术虽然牛掰,但也不是万试万灵,我的境界远比你低,真要动起手来,没几个回合就被你干掉了,这里可是牢笼,我能跑哪儿去?要我告诉你,还不如直接告诉关何来换我一条命。” “你——”姬隅气的直跺脚,要不是人老了腿脚经不住老是跺脚,估计都能把地板跺穿了,“你果然狡猾,这一点,和你爷爷一点也不像。冷风可比你正值多了。” 冷天渔也不生气,激将法而已,要是冷天渔真是木头脑子,就不要出来闯荡江湖了。冷天渔道:“我可以助你达到你的目的,但你得告诉我,你要的东西,来自地狱的东西,是什么?” 姬隅楞了一下,踌躇了许久,叹了口气,说道:“也罢,告诉你也无妨,反正那东西,你要了也没用。” 冷天渔倒不是想截胡,而是对那东西真的挺好奇,能让曾经天下第一的命术师铤而走险,那东西肯定不得了。 姬隅道:“你听说过天堂地狱吗?” 冷天渔点了点头,道:“知道,只要不是傻子,就连小孩子都知道,天地人三界,天堂美好,地狱可怕,中间便是人间。” 姬隅摇了摇头,道:“其实只有两界,天堂既是地狱,地狱既是天堂,或者说,本来就没有天堂,所有人死后,都得下地狱。” 冷天渔全身颤抖了会儿,怎么说呢,美好的幻想破门了吧。都说好人能上天堂,无忧无虑的生活,坏人就得下地狱,受尽所有的痛苦与惩罚。冷天渔嘴角颤巍巍的说:“那十八层地狱和十殿冥王,也是假的咯?” 姬隅道:“不,是真的,要严格说起来的话,十八层地狱便是我们所描述的地狱,而之外,也可以算是天堂了。试问世间谁人没有犯过错,杀过生?毕竟冥界和人间一样,也是以人为尊。而那件东西,关何手上的那件东西,就是打开地狱的钥匙,至于是什么样子,我不是很清楚。但关何在四十多岁时,得到了那件东西,突然就销声匿迹,躲在这破岛上几十年。原本风流倜傥的偏偏公子,人之龙凤,忽然就变成了一个邋里邋遢的杀人恶魔。而他之所以想用那件东西与我交换他的死亡期限,大概也是因为那件东西他实在参悟不透,留着也没用。而生死大事,他很看重,否则也不会躲在这破地方近一百年。” 冷天渔道:“不明白,像他这么老的人,死不是很正常吗?” 姬隅冷笑一声,道:“初生牛犊不畏虎,年轻人怕死的不多,却不知道,越老的人,活的越久的人,越接近死亡的人,越怕死。更何况,他几近巅峰,巫神境近在咫尺,不成神,何以瞑目?听闻中原大陆一直有一个诅咒,中原大陆,无人成神,欲成神者,死路一条。” 冷天渔皱了皱眉头,这个他倒是没听说过:“这个,没听过。” 姬隅嘲讽的笑了笑,道:“你当然不会听说,像你这种境界的人,一辈子也不用去想成不成神的事。但数千年来,凡事越接近巫神境的巫师,就会突然之间暴毙。” “哦。”这种事情应该是天大的消息了,可是冷天渔听了以后,却没有多大反应,正如姬隅所说,冷天渔这辈子是不可能成神了,所以也不关心这个。 姬隅道:“好了,赶快把命算结果告诉我吧。” 冷天渔犹豫了会儿,说道:“在我脑海中出现的画面,推测出关何的死亡时间是——” “等等!”忽然,姬隅捂住了冷天渔的嘴。 第九十二章结果 冷天渔被姬隅紧紧的捂住嘴巴,生怕他再多说出一句话,冷天渔不明所以的看了看姬隅,此时,一个细微的脚步声停在了牢笼外。冷天渔看见,那个脏兮兮的关何,正冷冰冰的盯着他们。 关何道:“你能给出我想要的答案了吗?” “能,不过——”姬隅卖起了关子,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得不谨慎,“我也想要看看,我要的东西你究竟有没有。” “我不喜欢被人质疑,更不喜欢被人耍。”关何面无表情,但很显然,他在生气,“但那件东西我不能给你看,它能夺取人的心智,我并不怜惜你们的命,但我很想知道那个答案。”关何完全不用巧言令色,就好像一只山林中的猛兽,不需要对一只已是无力挣扎的野兔掩饰自己内心的残暴和杀戮。 姬隅微微一笑,满脸的褶子在此时看起来各位狰狞:“好,我相信你,但我们要是说了,你是否真的能放我们一条生路。毕竟如果我们死了,就算拿到那件东西,对我们也毫无用处。” 关何道:“我并不屑于杀你们,我只想要答案。那件东西,来自于地狱的钥匙,我从未窥探到其中的奥秘,它就是一个烫手山芋,无论我怎么丢弃,它都会来到我的身边。” “哦?”姬隅日有所思的看着关何,“它确实能让人长生不死?” 关何的嘴角轻轻颤抖着,良久,才悠悠道:“能。” 姬隅松了口气,对冷天渔说道:“小子,告诉他吧,关何乃是老前辈了,说过的话总会算数的。” 冷天渔怕关何,但更怕的是姬隅,因为姬隅看起来更难对付。但冷天渔还是信守承诺,说道:“我看见你死了,就在今天。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死的时候,却是那种表情?” “什么表情?”姬隅也不得不怀疑瞬算之术是不是出现了错误,关何,一个活了一个半世纪的巫圣境巅峰大巫,却要在今天死去,岂不是无稽之谈?若是说在一年后,或者十年后,或许还会有转机。但冷天渔这傻子,却说是在今天,关何一定是在等待什么契机,一击突破巫神境,如此一来,他便是中原大陆最强之人,关何隐姓埋名一百多年,难道不就是为了这个? 关何轻轻叹了口气,他仿佛很期待,期待今天的到来。关何道:“我是怎么死的?” 冷天渔道:“被人击杀而死。” 关何道:“是谁?” 冷天渔道:“他快来了,当然,也许我测的不准,毕竟——” 毕竟这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情,此时离日落不过还有三个小时,而这座向来没有什么外人的小岛之上,又怎么会突然来一个能够杀死巫圣境的关怀? 关怀没有说什么,将一个盒子扔了进来,就扔到冷天渔的脚边。姬隅疯狂的扑了上去,将盒子捡起来,那是一个布满了纹路的盒子,像是某种阵法一般。关何皱了皱眉头,对于姬隅的举动他很反感,术数结果是冷天渔告知的,这个盒子也应当属于冷天渔。关何吸了一口,道:“小子,或许你他日前途无量。” 冷天渔忽然被关何的七魄所折服,由衷的对关何拱手行礼:“多谢。” 再看关何看向姬隅的表情,那是一种嘲讽的表情,就好像看见了一条饥肠辘辘的野狗在啃食路边被人抛弃,没有一丁点肉的骨头。关何走了出去,牢房大门却没有关,但也没有把冷天渔他们放出来。冷天渔记得姬隅说过,这间牢房最厉害的不是这几根血迹斑斑的铁柱,而是这里的阵法。 能够编排设置如此厉害的法阵,那关何的属性定是雨术无疑了。这也是因为他就有一个对空间阵法相当厉害的朋友告诉他的,虽然其他属性的巫师也会涉及到阵法,也有许多出名的阵法巫师,但真正事半功倍的只有雨术属性的巫师。这就好像鱼儿要在水里游一样,每种属性本就是有其所长。 姬隅本想打开盒子,但想想现在打开怕不妥,于是将盒子收了起来,满不在乎的坐在牢笼之内,或许真如冷天渔所说,关何今天就会死在这里。只要关何一死,这个阵法就会变弱,届时,凭借着姬隅本身的力量,要突破这里并不难。 冷天渔忽然哈哈大笑,道:“我觉得他本来就是想要把盒子里的东西给你的,哪怕是你不想要,他也要给你。” 姬隅楞了一下,狐疑道:“小子,你这话什么意思,莫非里面的东西,你也想要?” 冷天渔摆了摆手,道:“这种烫手的山芋,我可不敢要,难道,你就不想知道,我最后看见了什么,关何死的时候,究竟是怎样的表情?” 姬隅满不在乎,甩甩袖子,说道:“人死了还会是什么表情,屈辱,不甘,愤怒,怨恨,难道还会是喜悦?” “是喜悦,你说的倒没有错,那种,解脱的喜悦。”冷天渔似笑非笑的看着姬隅,而姬隅却冷笑一声,白了他一眼。 悬阴岛离陆地还有半个小时的水路,还未到时阎凤便担心会不会有船去悬阴岛,而步来却宽慰他一定会有的。一到那里果然真有,像那种几乎不会有外人进入的岛,居然会有条船在等着,而且还是一艘远扬的大船。步来和船家商量好了价钱,便开始启程了。 “为什么这里会有船?”阎凤相信,任何做生意的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像悬阴岛那种地方,连港口都已破旧不堪,却还有条半旧不旧的船,像这样的船,船上少说也有七八个伙计。 步来道:“因为圣女说要送你上岛,那这里就必然有一条船,若是十倍的价格不足以令船家铤而走险,那便百倍,千倍,万倍,总有一个价格能让有条船送我们过去。” 阎凤哑口无言,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原来不是哄人的假话。他认为并不是所有事都能用钱解决,但不得不承认,钱确实能办妥很多事情。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 船靠岸后,阎凤和步来下船,船便开走了。阎凤担心船不会再回来,因为他们有可能不会活着离开。而步来却说:“他们会回来的,而且无论我们死活,都一定能离开这里。” 阎凤不明所以,却没有再问,圣女在南疆的势力虽不说只手遮天,却也能办成很多事情。钱与权,自古都是不分家的。 阎凤感叹,若不是出门遇到了“贵人”,此行还真是凶多吉少。 悬阴岛不大,除了茂密的树林外,连只蹦蹦跳跳的动物都很难见到。而在一座不算很高的小山峰上,盘膝坐着一个穿着邋里邋遢,头发与胡须几乎都遮蔽了整张脸的人。不用多问,这个人一定就是关何了。步来停止脚步,拱手道:“晚辈乃是圣女座下护法,听说前辈请来了两位客人,不知可否让我们带回去。” 步来一上来就搬出圣女,也是希望这一趟能不动手就不动手。 而关何似乎不是很给面子,直接说道:“给不了。” 步来皱了皱眉头,还是满脸堆笑,道:“此次来的匆忙,下次一定给前辈带些上好的酒水,还望前辈给个方便。” 关何道:“活人没有,尸体——你要吗?” “什么!”阎凤和步来同时脱口而出,看来这一仗是免不了了。 第九十三章严阵以待 回首一幕幕,阎凤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中,已被泪水浸染。在他脑海中,一具冰冷、血肉模糊的尸体摆在眼前,胖乎乎的身体,不在有了欢声笑语。 “别冲动,这件事还需要从长计议。”步来试探的宽慰着阎凤,他希望阎凤能够冷静,毕竟对方可是巫圣境的高手,就算他和阎凤加在一起,也未必能在关何手上讨得了好处。 阎凤咬牙切齿,极力的克制着怒气,他很想怒吼几声,然后不顾一切的冲上去与关何厮杀。但如果咆哮有用的话,那驴早就统治世界了。越是面对强大的对手,越是要冷静。阎凤道:“这件事本与你无关,若我死了,替我收尸,如果——有可能的话,把我和我的朋友葬在一起。” “可是——”步来看向关何,关何依旧云淡风轻的盘膝坐着,对于阎凤的愤怒,不为所动。一百年前就已是巫圣境的关怀,是他们所能抗衡的吗?不,那只是以卵击石。步来摇了摇头,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还年轻,等你到了巫圣境,我们可以再回来。”他相信以圣女的眼光,绝不可能会看上一个废物,而且几日的相处下来,他发现阎凤有着无比强大的潜力,以南疆圣女的资源,要培养一个巫圣境的巫师,绝对不是难事,如果他在这里死了,自己能不能交差还是两说,若是一死,那就太可惜了,毕竟他们也算是生死之交的好友了。 “十年——”阎凤努力的平复着心情,他又何尝不知道,十年之后,或许他真有与关何一战的资本,可是—— “十年之后,我的朋友,早就成为了一具枯骨。”他绝不会让自己的朋友尸骨在这种地方长眠,“关何的信息,你知道多少?” 步来已知无力再劝,既然要战,那肯定是要知己知彼的。步来说:“关何,南疆关式一族虽人丁单薄,但其家族中的天才数千年来都不负盛名,特别是关何,说是天之骄子也不为过。雨术,擅长空间布阵,群体攻击巫术,虽然对单体攻击较弱,但一个大境界终究是无法逾越的。一百年前忽然销声匿迹,将家族屠杀干净,关式一门就此没落,旁支也对其恨之入骨。十余年前,他的行踪被发现,就在这座悬阴岛上,却没有人敢越雷池一步。要说我们有什么胜算,那应该就是我们还年轻,他已经老了。” 他已经老了,而且很老很老,很少有人能活到他这个岁数。巫师和常人一样,老了以后,身体机能和力量,都会大打折扣,虽然境界不落,但实际战斗力已经不复从前了。 步来继续说道:“他的成名绝技是‘拘牢术’,能制造一个异度空间,将人困死。而在他的巫术中,一但被困住,空间内所有的法则将由他自己说了算,时间,空间,甚至一草一木,可以是天堂,也可以是地狱,像是幻术,又似现实,险有人能逃脱,关式一族主家被屠杀之时,皆是死在此巫术内,相当诡异霸道。” “空间之术的绝顶高手。”阎凤呢喃的说着,想不到关何和自己一样,也是练就空间一道,若是今天关何所面对的敌人是单体攻击最强的金属性巫术,同等境界下,面对面直接对抗,关何只有被虐的份。但雨属性最强的从来都不是单挑,而是严阵以待,一步步将猎物引入陷阱。空间一道的巫师,擅长的本来就是狩猎。 阎凤朝关何道:“老贼,是你下来,还是我上去。” 关何悠悠的看着阎凤,说道:“巫王境,太让我失望了。” 若是冷天渔所言非虚,那今天来的人必然是远超过他的巫师,但无论是阎凤或者步来,都绝不是他的对手,就算两个人加起来,也不够一盘菜。关何道:“圣女为何不来?” 步来道:“若是你能卖给圣女一个面子,自此我们井水不犯河水。”步来希望能用圣女的名头让他和阎凤活下来。 整个南疆,能杀死关何的,只有圣女。圣女与他同为巫圣境,更年期,更有活力,也更有手段。关何道:“她什么时候来?” 步来说:“最快明天。” “嗳!”关何微微起身,“来不及了,也罢,一个小毛孩子的话又岂能当真,就先送你们两个上路吧。” “来了嘛!”步来咽了口口水,警觉的看着关何,看来关何是不太愿意卖这个面子了。 阎凤的心有种莫名的冲动,对于冷天渔的死他似乎已经想开了许多,只要能手刃仇人,定要将关何的脑袋用来祭奠冷天渔的在天之灵。阎凤摩拳擦掌道:“来的正好。” 忽然,阎凤眼前出现一团黑影,一张丑陋恶心的面孔出现在他面前不足三公分的距离,几乎是脸对着脸了。 “好快!”阎凤惊呼一声,就算关何是巫圣境,也不可能有这么快的身手,更何况他已经一百五十岁的人了,再快,也不可能瞬间就出现在眼前。 空间! 拘牢术! 对,可以改变空间的运行法则,就连阎凤身为巫王境,也可以改变一定的空间法则,比如说他可以制造一个薄弱的空间来加速或减速,这是阎凤惯用的伎俩。 大意了,想不到自己常用的招式,却被敌人用的如此淋漓尽致。 关何一拳轰出,很快,根本就无法躲避,或者说,他根本就躲避不了。四周的空气变的粘稠,仿佛置身于非固体也非液体的物质当中,可以移动,却异常缓慢,越是挣扎,越是动弹不得。这种感觉很熟悉,是的,就像他跳楼逃生时所制造的减缓速度的空间,可是在这里,关何将这种手段提升了不知多少个层次。 这一拳,缓慢,沉重,仿佛一根巨大的树桩,在搅动着他的腹部,肠道。但是在下一瞬间,自己就往后飞倒而去,速度被加快了三倍以上。天真,太天真了,原来自己一开始就已经跨入了关何的巫术之中,而自己平常灵活运用的小巫术,居然能在关何的手上玩的这么好,玩的敌人毫无还手之力。 “似幻非幻,似实非实,这才是拘牢术的真正厉害之处。” 阎凤的耳边,想起来关何那苍老而沉闷的声音,像是一个电台主持人解释着一个沉闷的道理。阎凤撞上一棵三人环抱的大树,就在即将撞到大树之前的三分之一秒种前,阎凤如见缝插针一般,在关何制造的空间之内,又制造了几堵小型空间来减缓自己被击飞的速度,让自己减少了一半以上的伤害。 步来已经在旁边看呆,虽然他很想帮忙,但身体就好像在一个巨大的湖泊里一般,无论怎么挣扎,都在原地蹦跳。 关何皱了皱眉头,说道:“明明有着卓越的天赋,却用着最厉害的巫术来做着过家家的举动。如果你不能让我看看你的能力,那么,就这样去死好了。” 说着,关何手上一捏,阎凤身后的具树一声爆裂,碎成了数块,将阎凤轰击而出,口吐鲜血。 阎凤恐惧的看着关何,那张面无表情的脸。 “好强!” 第九十四章寻找机会 面对根本不可能战胜的强敌,境界上的差异让他深刻明白了,小孩再会使用技巧,终究不可能直面战胜一个成年人。更何况,关何除了境界比他高出一个等级外,还有更丰富的战斗经验和阅历,这都是阎凤本不具备的。关何在一百年前就已经是天之骄子,这一百年来,哪怕他闭门不出,也不是阎凤这样的年轻后辈可以比的。科技会进步,但战斗方式,这几万年来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可是对于阎凤的弱小,关何那张冰冷的脸上,却显出格外的失落。 “算了,也许,这就是命。还是痛快的杀掉你吧。”关何随手一捏,这个空间所有的事物都已在他的掌中握着,只要在这个空间,他就是神。 可是—— “恩?”这让关何很意外,他看着费了好大劲才从地上爬起来的阎凤,此时的阎凤已是伤痕累累,若非强大的意志力,绝不会再愿意爬起来挨揍,若是要死的话,十有八九的人都愿意选一个舒服一点的死亡方式。而关何意外的是,他能明显感觉到,阎凤周围的空间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控范围。 关何吐了口气,道:“你让我很意外,也让我很讨厌,若你乖乖的去死,或许会舒服一些。” 在他看来,阎凤的举动,不过是让自己死的更难受一些,蚍蜉撼树,终究是无用的。 阎凤目光如炬,而嘴角却露出一丝笑容:“呵,有些事情,不试试,又怎么会知道。” 关何道:“每个人都以为自己能做些什么,正如年轻时的我一样,总以为天资聪颖,再加上不懈的努力,总能做出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总能在史书上千古留名。” 阎凤正在调息,他希望能尽量拖延一点时间,也好在这座关何所制造的空间内寻找一些契机,创造一些奇迹。阎凤道:“你已经很出名了。” 关何道:“一代新人换旧人,一百年前或许我的名头拿出去还能吓吓人,而现在,就算消息再灵通,出了南疆,也不会有人知道我是谁了。就不如大周的武王,大秦的始皇帝那般,尽人皆知。” 阎凤有些诧异:“莫非你还想做皇帝?” 关何好像在笑,但脸上依旧没有丝毫的表情:“远古有三皇与五帝,皆为盖世之英豪,人生在世,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才不枉此生。而始皇帝以秦阔八荒,扫六合,天下一统,这是就连三皇五帝,以夏商周数万年来都从未有过的创举,大丈夫当如是,不是吗?” 阎凤的气息正在渐渐平稳,他需要从某些地方调用一些能量,如果可以暂时能将境界提升到巫圣境,哪怕只是三分钟,他也可以有把握与关何一战。 巫圣境,他曾经是晋升到的,只是当时被幻影那家伙调用去修补浮屠塔,现在想来真是后悔,他也未曾想过会踏出益州,会与这危险的世界接触的那么快。本想着能突破一次就能突破第二次,只是需要一些时间,而此时,已经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他了。 阎凤道:“莫非你还想称皇帝?” 阎凤故意把话题越扯越远,人家关何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当然是想做皇帝,始皇帝已是前无古人,又没说后无来者。 关何道:“我自然是想做皇帝,那至高无上的荣耀,言语间,便可让世间荡漾。可是我已经做不了了。” 阎凤正试图与自身幻海内的幻影取得联系,之前不是有大量的行尸走肉的灵魂被吸入饿鬼道嘛,如果这个时候能调用一点出来,那磅礴的力量,那么就能度过这个难关。但他发现,无论用什么样的方法,都是无法触及到自身内镜。那个幻海中的世界,浮屠塔之内的幻影,仿佛只有是睡觉以后才能与之沟通。 现在这种情况,能进入睡眠?那还不被关何秒的连渣都不剩。 再说,能不能成功调用那股力量还两说。 阎凤道:“为何?以你的实力,重出江湖也可以独霸一方。” “因为我已经死了,或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渴望死亡。”关何言尽于此,冷冰冰的看着阎凤,“拖延了那么久,你找到打败我的方法了吗?” “什么?”阎凤愣住,原来关何是故意让自己拖延时间的,这就比较尴尬了。阎凤道:“我还没有找到,你能再给我一点时间吗?” 关何道:“不能,因为我们并不是在决斗,而是在厮杀。” 阎凤道:“你的能力和我很像。” 关何道:“巫术本就只有八种属性,但战斗技巧却是千变万化,用能力来谈像不像很不准确,应该说方向,控制空间本就是一件很难也很鸡肋的事。” 阎凤道:“可是你还是做到了,很强,很霸道。” 关何道:“是的,我做到了,那是因为我早已将整座岛布下了阵法,所以我的巫术才得以得心应手,若是从头开始,我不一定会比你强多少。” 阎凤苦笑一声,道:“你开什么玩笑,你可是比我高出一个境界。” 关何叹了口气,道:“可是我老了,正如你们之前划算的一样,我虽然境界未衰落,却已是后劲不足,其真正能发挥的实力也不过是巫王境中期。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想要打败一个八九十岁甚至百岁的老人,并不困难。” 阎凤愣住了,原来关何什么都知道,只是不说破,也并没有嘲讽的意思。他很尊重自己的对手。 关何道:“在这个空间内,所发生的所有的事,我都听得见,甚至——看得见。” 也就是说,其实在牢房内冷天渔和姬隅的所有对话,甚至表情动作,都已经被关何知道了。所以在冷天渔对姬隅说出关何最后的命数的时候,就算他不出现,没有打断冷天渔告诉姬隅的结果,关何也能知道,只是关何不屑于那样去做,既然是交易,那便是一诺千金。 “整座岛,都已在我的空间之内。”关何并没有洋洋得意,他不过是在告诉阎凤一件事实,也在告诉阎凤一个信息。 阎凤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百年来,这个男人究竟做了什么,难道就只是在这座岛上布下他最擅长的阵法,那么,目的是什么,整个南疆,能杀他的人已经不多了吧,莫说南疆,就连整个中原大陆,能杀他的人,恐怕不会超过三个。 阎凤道:“感知!” 关何道:“是的,在整个空间内,哪怕一只蚂蚁在地上翻了身,我也是知道的。” 这就是空间之术修炼到极致的可怕,在前期是个鸡肋,在同等境界中是个弱鸡,但一旦修炼到大成,就算不是天下无敌,也是最可怕的存在了。 “你在防备谁,或者,谁会来杀你?而且,你知道了谁会杀你?”阎凤似乎明白了什么?联系到之前步来告诉他的信息。当年正春风得意的关何忽然失踪,来到这座小岛上隐居起来,不,就算说是躲藏也不为过。而在一座布满了杀机的小岛上,关何可以说是无敌的。 关何沉默了会儿,说:“你很聪明,让我想起了年轻时候的我。你可知道,当年我游历了天下,看遍了天下古籍,让我发现一件很可怕的事。中原大陆不是没有巫神境,事实上,三千年前的始皇帝就是巫神境,不,甚至说,还要更高,而当时,并不只有始皇帝,还有当年名噪一时,闻其名便吓破胆的天下第一战神——公孙起!” 阎凤的眼睛瞬间睁大。 步来的瞳孔,也在此时放大到了极限。 第九十五章采访 黄昏,夕阳的余辉洒满大地,透过窗户落在了一张古朴的书桌前,一个身材高大,略显消瘦的中年男子,正饶有兴致的看着一本书。他正在阅读一本历史杂谈,纪录了从三皇武帝到秦始皇帝一统天下的记事,纪录的很简单,偶尔用些修辞手法,却不同于其他小说或杂谈那般声情并茂。 但中年男子却看的格外痴迷。 “司马文长,何许人也?”公孙起没有抬头,他依旧说不定书中的字里行间,问起在一旁伺候的陆亚希。 陆亚希对这种枯燥乏味的“伺候”有些厌烦,却不敢表露出来,因此在公孙起问他的时候,有些走神,想了想,才说:“啊,司马文长是司马家的嫡长子,世代在秦为官,为太史令司马炎之子,其父司马炎记录正史,而这司马文长却背道而行之,喜欢记录野史,且用词有些接近古怪杂谈,虽颇有学问却不学无术,被其父逐出家族,如今正满世界游走,还说要将有帝王以来的所以历史记载下来,实在可笑。” “哦?不学无术吗?我看这司马文长却颇有见识,他家还有什么人?”公孙起不禁为司马文长可惜,因为他所记载的史料,看起来滑稽可笑,却真真实实存在过。 陆亚希道:“司马炎有三子,除了司马长文外,也就剩下三子司马懿还算有些文采,却无心朝堂,二子司马诞中规中矩,脑子虽不灵光,也算有些实货,有望接替司马炎的太史令一职。” 陆亚希将司马家的男丁大概的介绍了下,不明白公孙起为何对司马家饶有兴致,因为太史令在秦国确实不是很大的官,史官也一向不受人待见。 公孙起摇了摇头,道:“那倒是可惜了。” 此时,大门外有人敲门,陆亚希走了过去,打开了门,一名身穿重甲的士兵走了进来。有时候陆亚希不是很明白,冷兵器时代已经过去近一百年了,为什么公孙起还要组建一对重甲兵,又笨又重,要真打起仗来,那不是拖后腿嘛。士兵走了进来,抱歉道:“禀报将军,外边有一记者求见。” 公孙起明显的皱了皱眉头,但很快便微微一笑,道:“让他进来,但你要告诉他,我不喜欢人多,他一个人进来。” 士兵应声道:“是。” 士兵出去后,公孙起道:“我最不喜欢你们这个时代的,就是这些记者,总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军事机密本是一国最大机密,却总是想探知。” 陆亚希道:“那要不要回绝?” 公孙起道:“既然已经让他进来,那便由他去了。而且,有些事情,他们也可以起些作用。” “是。”陆亚希恭敬的站在一旁,他不是很明白公孙起到底打着什么算盘,此时秦国的王室已经派人过来益州,但公孙起好像并不把王室放在眼里。准确的说,在他心中,除了始皇帝外,就连当今秦王,他也没有放在眼里。 记者是一个身穿公装的少妇,约莫三十来岁,举止沉稳,举手投足之间没有过于谄媚或者恐惧。第一面,公孙起对她的印象还不错。 记者坐在公孙起的对面,自我介绍道:“你好,公孙将军,我是大秦晚报的记者林白露,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接受采访,我有几个问题想问您,可以吗?” 不卑不亢,简单直接,对于阅人无数的公孙起来说,很喜欢这样的说话方式。公孙起道:“可以。” “请问,您是要对赵国用兵吗?这会不会引发中原大战,令生灵涂炭?”林白露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切中要害,对于这种大人物来说,时间就是生命,过于委婉反而会令他们反感。她打开录音笔,因此只能她一个人进来,所以摄像人员是不在现场的。 公孙起放下书,说道:“秦不是对赵用兵,而是志在统一中原,从此天下止戈,太平于世。” 林白露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淡然,秦的武力可以单体中原大陆任何一个国家,却无法与天下为敌,在听到这样的回答时,冷汗已经不自觉的冒了出来,她咽了口口水,说道:“若是引发中原大战,天下百姓难免尸横遍野。” 公孙起道:“据我所知,自始皇帝陛下驾崩后,各地豪强并起,各国争战三千年,死伤百姓不计其数。今日还是我国百姓,明日便已是他国奴隶。天下,分久必合,天下之子民,皆为我大秦之子民,则享万世之安平。” 林白露完全被震撼到了,虽然这三千年来,也有权贵叫嚣着统一中原,却也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林白露道:“秦,这是要与天下为敌啊!” 公孙起淡然道:“凡降我大秦者,皆可用。阻挡天下一统,将为天下之罪人。起之剑,定斩不饶。” 林白露已经不敢再往下问了,而是问了最后一个问题:“听闻您的名讳与三千年前号称人屠的大将军公孙起同名,您是那个人吗?” 陆亚希浑身一震,也许只有他知道,今日之公孙起,就是那个被恐惧了三千年的公孙起。说不定,公孙起此时会一拳将林白露轰成碎肉。 但公孙起却笑了笑,道:“哪有人能活三千年,你看我那么年轻,但战神是我的偶像,因此我才与之同名。” 不知道为什么,林白露居然松了口气,想想也是,哪有人能活三千年而不死。 林白露站了起来,说道:“谢谢您的配合,我们改日再聊。” 公孙起道:“慢走。” 记者走后,陆亚希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这是正式向天下宣战了吗?” 公孙起道:“可以这么说。” 陆亚希的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什么时候?”这是一个令人既兴奋又绝望的消息。 公孙起道:“百鬼朝圣后。” 陆亚希道:“百鬼朝圣,究竟会发生什么?” 公孙起鬼魅的一笑:“天下大乱,人间如炼狱,无论是妖魔鬼怪,还是人,还是神,都会撕破伪装,从你从未想像过的地方,跳出来。” 陆亚希的头皮发麻,他已觉得自己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也是个视人命如草芥的人,益州之内,他可只手遮天,可翻云覆雨。但在公孙起面前,他如同一个脆弱不堪的婴儿。 陆亚希说:“能阻止吗?百鬼朝圣!”他不是个善良的人,或者说,他不是个好人,他做过很多坏事,有时候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罪该万死的人。但现在,他不想去面对那样的世界。 公孙起道:“不能,谁也不能。各种势力,人的势力,非人势力,都在盯着这件事情,就算正在筹备百鬼朝圣的人放弃,也会有其他人去替代他。这件事情,本就不是人力所能阻止的。”他忽然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因为整盘棋他并不是执棋者,他能否成为执棋者,也成为了人类生存下去的关键。 换句话说,公孙起,能否统一中原大陆,能否凝聚所有人类的力量来抗击百鬼朝圣后所产生的一系列后果,也是人类的唯一生机。 第九十六章难以匹敌 夜幕,降临。 当最后一丝光亮在阎凤的脸上消失时,他的心情也更加的沉重。 当白天与黑夜最后一次交接时,也是人最恍惚的时候,而这一刻,也是阎凤的机会,最后的机会。他的真气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但不敢贸然行动,在关何的空间阵法之内,任何一丝微小的举动,都会被其察觉。 阎凤道:“所以你觉得是他们要杀你?” 关何摇了摇头,说:“不,就连他们,不过也是猎物罢了。有一双手正压制着中原大陆的巫师,无论谁到达巫神境,都会被抹杀。史书记载始皇帝在巡视途中毙命,而公孙起则是运送始皇帝尸体途中旧伤复发而死。” 阎凤奇怪道:“史书错了?” 关何道:“史书错了,在我游历时,找到了当时的权臣赵高所留下的书信,这封信是写给丞相李斯的,上面记载着,当时巡游途中,遇到了来自其他大陆强者的暗杀,始皇帝与公孙起联手将其击退,之后与那名强者达成了一个约定,他们可以用任何手段复活,时间为三千年,三千年后,中原大陆将不会再受到限制,但也会迎来一场浩劫。而这场浩劫的开始,则是——百鬼朝圣!” “百鬼朝圣!”又是百鬼朝圣,看来刘横说的对,整个南疆能知道这件事的人,也只有关何了,“那究竟是什么?” 关何冷冰冰的说:“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再过不久,你就要死了。” 阎凤道:“你故意放任我拖延时间,难道不怕我反扑?” 关何道:“我想死,所以给了你一个机会,也给我一个机会。” “那就去死吧。”阎凤一声暴喝,在他面前,忽然出现数十道光华,每一道光华,都是一道光门。这是阎凤筹划已久的反扑机会,既然这里是关何的空间,那么就只有试图在其空间之内释放空间。他无法做到迅速强迫占领关何的空间阵法,那就只有在他的空间内做些小手脚了,而且这些手段,必须在瞬间完成,这已经是阎凤的极限了。 “哦?空间内的短暂传送吗?”关何也是空间告诉,自然能看出一些门道。关何大手一挥,十几道光门被打碎,在黑夜中化作星点散开,消失。阎凤钻进一道光门中,下一刻,从关何的左边三步地方的光门钻了出来,正试图轰出第一拳。而关何一抬手,在他们之间建立一堵透明的隔离墙,阎凤在恍然间看见,关何的手像只风干的鸡脚。还来不及惊讶,当他触碰到隔离墙时,又迅速后退,钻入光门之中。 但无论阎凤如何试图接近关何,都会被其阻隔击退,阎凤已经做出了最后的努力,他的真气正在急速的消耗着。 而在牢房内的冷天渔和姬隅二人,还在想办法离开这里时,牢房却整个突然消失了。他们此时正置身于一片荒芜之中,冷风袭来,阴风阵阵。 姬隅忍不住庆幸道:“看来关何那老家伙真是遇到对手了。” 冷天渔不解,还以为是见鬼了:“这牢房怎么——” 姬隅道:“本来就没有什么牢房,都是关何那老不死的制造的空间幻术,他此时估计是与人恶斗,后劲不济,只能缩小空间阵法来维持不败。” 冷天渔兴奋道:“那还等什么,赶快走啊。” “等等。”姬隅一把抓住冷天渔,那手劲,似乎要将冷天渔掐死一般,“你先把盒子打开,然后把里面的东西交给我。” 冷天渔看着盒子,犯起嘀咕:“打开盒子,怕是不妥吧。” 冷天渔又不是傻子,关何的话说的很明显,这里面的东西可不是随便能招惹的,于是打起马虎眼:“我手疼,开不了。” 姬隅手上一用劲,几乎快把冷天渔的手给拗断了。冷天渔疼的嗷嗷直叫:“疼疼,快松手,我打开,打开就是了。” 姬隅这才松手,然后将盒子扔给冷天渔,自己则退出了七八步。她自信,哪怕冷天渔耍手段,自己也能把冷天渔给擒住。 冷天渔装模作样的,几次掀开一点又合上,就是要吊吊这老巫婆的胃口。冷天渔说道:“你就不怕我拿着里面的东西跑了?” 姬隅道:“少罗嗦,我不是找不到人打开,不想死就快点。” “哦。”冷天渔只能乖乖听话,缓缓将盒子打开,就在即将露出里面的东西的时候,冷天渔猛的将盒子往姬隅方向一扔,赶紧一个转身往后边跑去,“再见了您咧。” 顿时间,盒子摔在地上,一阵光芒大盛,姬隅被这阵光闪的眼睛都睁不开。待得光芒散尽,她才缓缓的睁开眼睛,盒子中,有一把黄铜做的钥匙,已经有些生锈,有了绿色的锈迹。姬隅摸了摸自己身上,完全没有什么变化,无论是好的变化,还是坏的变化。姬隅感觉自己被欺骗了,拿起钥匙,想愤怒的一扔,但又转念一想,还是先收起来,也许真能从其中找到永生之法。 姬隅冷哼一声,道:“当年始皇帝赵正为寻求长生不老术,寻遍千山万水,才找到了这件宝物,若没有作用,那关何是如何能活得这么长时间的。” 关何已经将空间阵法缩小到了三百米,他的真气正在迅速的消耗着,而且恢复力很小,已然是入不敷出了。 阎凤看准时机,喊道:“步来!” 一直都被困住的步来忽然挣开束缚,脚下一点:“土术——画地为牢!” 就在关何周围,泥土一阵松动,关何陷落下去,半截身子被困在泥土沙石之中,若是这样就能困住关何,那也太小看他了,出其不意或许能让他暂时落入下风,但绝不会长久。阎凤再一次空间跳跃到关何面前,在他周围制造一个空间囚笼,将其囚禁,并且不断压缩,势必要将其挤爆。 关何感到巨大的压力袭来,无论是被土埋住的下半身,还是被阎凤困住的上半身,都被快速的压缩着。 “痴心妄想!”关何一声怒吼,全身真气压缩又急速扩张,所形成的爆炸力将阎凤的和步来震飞出去,就在他们还未落地之时,关何一抬手,他们二人就被关何困住,并且空间不断挤压,他们二人瞳孔被挤压的胀红,全身肌肉都要被搅碎一般。 此时,透过月光,阎凤看见关何方才震爆开来的力量震碎的衣物,衣物之内,关何的全身肌肉都已风干,就像一条被腌制的腊肉,皮肤也已经干瘪褶皱,看起来格外渗人。 “原来他没有说谎,他确实已经早就死了。”阎凤愕然,一开始的时候关何就说过,阎凤还以为他在开玩笑。 “让你们看看,拘牢术真正的厉害。”关何显然愤怒了,在他的操控之下,阎凤发现,自己的伤口,原本只是缓慢的流的血,居然快速的流淌着,身体仿佛被抽干一样。 他在改变空间内的时间! 而步来这边更糟糕,从脚开始,慢慢开始变成一块枯木。 拘牢术内,关何难道真的是神! 第九十七章绝处逢生 关何可以在自己创造的空间内为所欲为,这对阎凤与步来来说简直是噩梦,生命不断的在流逝。 关何或许已经死了! 那么,现在的关何,是人是鬼! 阎凤有一个大胆的猜测,也有了一个大胆的做法。 “饿鬼道,给老子鬼出来。”阎凤用尽最后一丝力量,左眼之中,一个血红的“狱”字清晰可见,一行血泪从左眼眼角流出,这给阎凤带来巨大的疼痛感,但与血液流失带来的无力感来说,这点疼痛感不算什么。 “恩?”关何很诧异,因为他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吸力在吸引着他,似乎要将他吞噬。他扭头看去,这个强大的吸力,居然来源于一个快要死的人。 “你做了什么?”关何只感觉整个身体都不受到控制,脚边一点点的向阎凤靠去,哪怕是他用尽最后一分力量,也抵挡不住这股力量的吞噬。他感觉到,一个让他恐惧到极点的地方正在召唤他,作为空间术强者,他能感觉到那个空间不是他所能抵挡和承受的。 “不——”一声呐喊,关何被吸进了饿鬼道。 失去了关何,他所制造的空间也在瞬间瓦解,那股压迫感顿然消失,四周又恢复到了平静。阎凤躺在地上,以为自己快死了,这种无力的虚脱,感觉身上有几万只蚂蚁在爬动,撕咬。步来的情况要稍微好一些,他努力的爬了起来,看向四周,因为关何被吸入饿鬼道的速度太快,他看的也不是很清楚。步来爬向阎凤,摸了摸他的鼻息,感觉到阎凤还有呼吸后,松了一口气:“还好,还没死。” 阎凤咽了口口水,奄奄一息道:“我想睡一会儿,好累。” 累,累对于阎凤来说,是比较乐观的状态了。 步来道:“在这里休息,以你的状态,恐怕是活不下去,你最好别睡,我设法通知外边,你可千万死不得。” “放心吧,死不了。”阎凤真的很累,很困,很想睡觉。可是眼泪却流了下来,千里迢迢来救他的朋友,可是那位朋友却已经死了。 “嗳,那边躺着两个人!” 阎凤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他眨巴着眼睛,是的,没错,是冷天渔的声音。 “是你来接我了吗?”阎凤以为冷天渔死了,当听到冷天渔的声音时,还以为是冷天渔的灵魂来接他下地狱。当他看见那胖乎乎的脸蛋,那肉嘟嘟的手拍打着他的脸时,实在坚持不下去,晕了过去。 步来看见冷天渔,疑惑道:“你就是冷天渔?” 冷天渔不是很明白状况,对于完全陌生的步来,产生了敌意:“是,你是谁?” 步来说道:“你莫管我是谁,反正我不会害你,我这里有一筒信号弹,朝天上一放,自然会有人来救我们。” 冷天渔皱眉道:“我为什么要信你?” 步来苦笑道:“你可以不信我,那么我们就一起死在这里好了。” 冷天渔将信将疑的将信号弹接了过来,往天上一拉,一股烟火冲上云霄,在半空中炸裂出五彩缤纷的烟花。而就在冷天渔将信号弹扔在一旁时,姬隅也是追了过来,没好气道:“好啊,人都齐了,这下可以一起送你们下地狱了。” 冷天渔慌忙摆手道:“等等,你不能杀我们。” 姬隅道:“哦?我觉得我可以杀,杀了你们灭口,就不会有人知道我上过这座岛,拿过什么东西。”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姬隅是深有体会的。既然钥匙已经在她手上,那她自然是要杀人灭口的。 “你还是不能杀我们,我们——我们”冷天渔支支吾吾的找不出什么理由来拖延,就凭他是拦不住姬隅的。 “我们有船,我们可以达成协议,你的事我们不说,我们的事也请你行个方便。你若杀了我们,我们的人一来,你一样逃不了,你看如何?”步来倒是机警,在弱肉强食的时代,任何的威胁和恐吓都是无用的,交易往往能出现奇效。 姬隅道:“我为什么要相信你们?” 步来自然还是知道姬隅的大名的,毕竟姬隅的名头在几十年前很是响亮,但来着座岛上是为什么,他只听阎凤提起,大概是被关何抓来的。其中细节始末,只有冷天渔知道了。步来道:“你可以不信,大不了一起死好了。” “死?”年轻人或许不怕死,姬隅这种年纪,倒不是说怕死怕到多深的程度,但若他真不怕死,也就不会来与关何做交易,寻得那个关何不死的秘密了。但姬隅自然是不知道,关何不死的背后的代价。 忽然,一个身穿紫色袍子的年轻人从天而降,轻轻的落到了地面上,轻蔑的看着众人:“感觉到这里有着很有趣的东西。” 他的目光扫视着众人,他的手上拿着的武器很特别,像似鸡毛掸子,只是都是由白色的纸条粘合而成。 冷天渔奇怪的看着步来道:“这是你叫来的救兵?” 步来道:“不,我不认识他,而且他的身上有着强大的压迫感,这种境界,怕是已经超越了巫圣境了。” 来人没有理会躺在地上的阎凤,也没有去看好奇的冷天渔和步来,而是指着姬隅说:“你身上好像有什么东西,不属于这个世界。” 姬隅被这么一说,也是心知肚明了,她身上要说有什么不得了的东西,那当然就是关何交给她的钥匙了。可是这么一把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钥匙,会是去开什么锁的? 来人招了招手,说道:“拿出来吧,别逼我动手。” “哭丧棒!”冷天渔诧异的看着来人,“你是邪教的人?” 邪教,不指某个教派,而是一群极端的****,他们崇拜死亡,做事也没什么底线。 “呵!”来人冷哼一声,也没有理会冷天渔的诧异,依旧招了招手,说,“快点,我的时间可不多。” 姬隅哪里舍得就这么把东西交出去,可是来人太强,不是她可以面对的。姬隅道:“老身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那就太可惜了,本来是不想出手的,那毕竟是破了规矩。但如果是那件东西,就很值得了。”来人刚想动手,就听见一大群人从远处而来,举着火把,声音嘈杂。 来人皱了皱眉头,说道:“你最好把东西收好一点,得空我会找你拿。” 冷天渔见有人来救他们,抱着阎凤激动道:“小凤,你撑着点,我们快要得救了。” 来人白了他们一眼,说道:“三魂都丢一魂了,离死不远了,还救什么救。” 说完,也不顾冷天渔仇视的眼光,脚下轻点,就“飞”走了。 步来松了口气,道:“总算是走了,好厉害,都看不出是什么路子,唉,境界低的悲哀啊。” 姬隅缓步走了过来,步来和冷天渔皆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姬隅说道:“我和你们的协议可以达成。” 步来嘴角轻轻一扬,但也没说什么,怕姬隅狗急跳墙。 第九十八章为何朝圣的是百鬼 众人得救后,坐上了回程的船,船上没有大夫,但幸好有急救的包扎药物,做了简单的包扎后,阎凤的气色看起来好了一些,但还处于沉睡之中。 冷天渔也是困的不行,但终究是因为阎凤的伤势太过令他担心,所以不敢睡觉。尽管他知道守不守着对阎凤的伤势都不会有什么帮助,但还是不肯离去。 而阎凤,因为沉睡过去,可以进入心境之中。 此时的心境浮屠塔内,第一层已经像模像样了,而且进入第二层的楼梯已经形成了实体,也就是说,他可以进入第二层了。 阎凤叹了口气,或许进入第二层,也并不像想象中那么激动。 “关何,还在饿鬼道吗?”阎凤问着,看着第二层的楼梯入口。 幻影说:“还在,他的怨念很深,不容易被消化。” “是嘛!”不知道为什么,阎凤在提起关何的时候,有的不是对他出手,差点将他杀死的怨念,而是可怜,亦或许是时过境迁后,对对手的一种尊敬。这种感觉很复杂,总想要最后在见他一面。 阎凤道:“我想去见见他。” 幻影叹了口气,道:“他似乎也在等你。” 这一点倒是让阎凤很诧异,按理来说,关何恨不得一巴掌拍死阎凤。 饿鬼道还和以前一样清静,充满了腐臭的味道。空旷,黑暗,死亡,若人会死两次的话,那这里无疑就是第二次死亡的地方。 关何所在的地方并不难找,饿鬼道有一个好处,就是能无限扩张或缩小空间,阎凤并没有完全掌握饿鬼道的规律,但饿鬼道却给了他使用权,这里是一个很诡异很神奇的空间,也不知道是人工创造的,还是古以有之。 “你来了。”关何的脚已经被腐蚀掉了,但身体却直挺挺的坚持着,屁股没有了双腿的支撑,还是立的很稳。 阎凤点了点头,道:“你在等我?” 关何道:“有些事情,总该有人去做,你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不算是好人,却也不算是恶人,我不喜欢好人,因为好人总喜欢牺牲自己,成全别人,总会忘记自己有着更重要的使命。也不喜欢恶人,因为恶人总会把自己的价值看的太重,忘记了舍己为人,才会使自身的价值更高。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把自己装成一个冷漠的人,却总在关键时刻,做一个好人。” 阎凤摇了摇头,说:“或许这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人大多都是这个样子的。” 关何似乎在笑,但因为脸上已经没有了肌肉,只剩下一副枯骨,所以看起来有些别扭。之前关何就总是冷冷冰冰,毫无表情,也是因为脸上带着层面具,现在没有了面具,却也还是冷冷冰冰,毫无表情。关何道:“之前差点把你杀掉的时候,那一刻我的心情,你可知道?” 阎凤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他又不是关何肚子里的蛔虫,他怎么会知道。 关何道:“我很失望,若你不能结束我这半死不活的生命,那就太失望了。我活的很痛苦,我的灵魂活在这幅臭肉里,总是在玷污我的灵魂,我高洁的灵魂。” 关何一出身就是翘楚,出身名门,天资卓越,自身努力,几乎所有强者所具备的优点他都有,所有就算成为了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他也要死在值得的那个人手上,而绝非是某个阿猫阿狗。关何道:“一百多年前,我已是巫圣境巅峰,走遍中原大陆,寻找到达巫神境的方法。在翻越了大江大海,阅读了天下古籍后,依旧一无所获,直到我走到了极北之地,在一个山洞中找到一个木盒,很难想像,这种普普通通的盒子,居然放在那里近万年。木盒放于一座石像前,石像早已被腐蚀的看不清模样。当我打开那个盒子的时候,里面放着一封信,一封打开的信,很普通的纸,而纸上用的墨水却很不普通。当我把第一页看完后,已是震惊不已。当我想去触摸翻开下面一页时,纸一碰就成了灰烬。我很讶异,正当失望之时,灰烬之下,有着一把很普通,很老旧,带着一点锈迹的钥匙。” 阎凤皱眉道:“钥匙!” 因为紫衣人来的时候,阎凤已经昏迷了,所以对钥匙的事情一无所知。 关何道:“我触摸到这把钥匙的时候,仿佛被其所吸食,之后神智一度萎靡不振,特别容易动怒。回到家中后,兽性大发,将家中所有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就连养的狗都杀了个干净。” 阎凤道:“一把会迷失心智的钥匙?” 关何摇了摇头,道:“原来我也以为是这样,所以隐姓埋名,到了这座岛上,避免同样的悲剧发生。但后来我才感觉,这把钥匙并不会迷失心智,真正扰乱我心智的,其实我是内心处的不甘和恐惧。那盒子里的那封信,写的是——杀神计划。” 阎凤倒吸一口凉气,道:“杀神计划?难道,中原大陆数千年来没有巫神境的原因,就是因为杀神计划?” 关何道:“我不甘心,我本可以成为神,却要被抹杀,在杀掉家族中人后,我来到了悬阴岛,布置阵法,防备被杀。而那把钥匙的真正作用,是让人死后灵魂依旧可以存活在躯体之中,看着躯体一点点腐烂,直到剩下一副枯骨。而每到月圆之夜,极阴之时,失去的肌肉和内脏又会重新长回来,那种痛苦,像是用一把刀在骨头上不停的刮蹭,每到这个时候,就需要吃掉一个活人来减轻痛苦。所以我只想死,堂堂正正的去死。” 这就是他最后的骄傲了。 而这把钥匙,是一个诅咒。 阎凤忽然想起那个在奶茶店看见的老者,他似乎和杀神计划有关。虽然之前有猜测到,中原大陆没有巫神境很可能与外力有关,但听到关何这么说,依旧被震撼到了。 阎凤道:“百鬼朝圣是什么?” 关何那副枯骨居然还有眼珠,若不是阎凤看这种事看的多了,恐怕已经起鸡皮疙瘩了。关何道:“百鬼朝圣,是妖族的祈祷,可以用无上法力完成一个愿望。” 阎凤道:“妖族?愿望?妖族不是已经在上古时期就消灭干净了吗?” 关何反倒奇怪道:“哦?普通人在听到妖族的时候,通常都会默认为妖精,你倒是很特别。”或许是因为关何快要被融化的关系,并没有过多的去延伸这个话题,“准确的说,妖族不是被消灭,而是被放逐。但放逐总会回来,妖族大术‘百鬼朝圣’,靠一己之力难以完成,就需要各种势力带着各种各样的贡品前来朝贺,大妖在吃掉这些贡品后,则会完成一个难以完成的愿望,而她的躯体将会被啃食,她的躯体所蕴含的巨大能量被分食之后,百鬼将会得到进化,蜕变。届时,人间将如炼狱。” 阎凤终于明白,何为圣,舍己为人,岂不为圣?为何朝圣的,是百鬼! 第九十九章再次相见 阎凤在这一刻的震惊,是一种很复杂的情绪,百鬼朝圣从很久以前就已见端倪,但一直都是断断续续的,来的并不猛烈。百鬼朝圣本身就是一个暗箱操作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仿佛无法去阻止。 阎凤道:“具体什么时候?由谁来完成,在哪里完成?”阎凤一连问了许多问题,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关何能回答,而且会回答他。 关何如果现在不是枯骨状态的话,一定会嘲笑阎凤,作为一个存在这世间一百多年的老狐狸,又岂会不知道阎凤所思所想。或许阎凤会认为“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人总要在死之前做些什么,影响着什么。但阎凤错了,有些事情,哪怕是魂飞魄散,关何也不想说,并不是不想说,而是已经觉得无所谓了。或许之前他也曾为人类的未来而担忧过,但这一刻,关何的内心居然无比的平静。 关何道:“八月十五,月圆之夜,圣者出,百鬼朝拜。极阴之地,万骸作基。这是我收到请柬时所给的时间地点,至于谁来完成,本身并不重要,既为百鬼朝圣,所为圣者,必是意志坚定非凡,他想要做的事,也许并不那么伟大,也许也只有爱才会平凡而伟大。” “爱!”阎凤怔住,爱,需要细细的去品。爱并不是人类所独有,也并不是妖魔鬼怪这些与人类智慧相当的生命或非生命所拥有,乌鸦反哺,百鸟归巢,爱包括了许许多多,却也是执着与想念,是这世上最可怕的感情,也是最脆弱的感情。 此时,关何已经被腐蚀的剩下半截胸部,他觉得很疲惫,这究竟是种什么样的状态,肉体死亡后,所剩下的灵魂也在一点一点的消失。 “你能答应我一个要求吗?”也不知道沉默了多久,关何忽然说,“或许我一生中做对了很多事,也做错了很多事。百鬼朝圣你终究是无法阻止,人间或如炼狱,你是一个很有潜能的空间制造者,若有一天,人间灵魂无处归去,请不要让他们消失,让他们,在一个所谓天堂的地方,完成生前所有的遗憾吧。” 阎凤震惊道:“你觉得我有这种能力,能创造出一个类似于冥界的地方?” 关何如果能摇头的话,他说不定会摆摆脑袋:“你既然能够把一个饿鬼道藏在身体里,那你就有创造天堂的能力。或许冥界是残酷的,但每个人都应该有选择一次的机会,若下世,无论成为苍蝇臭虫,还是豺狼虎豹,还是再世为人,都应该有一个机会吧。若人间如炼狱,尸横遍野,血流成河,那么在人世间所行走的无辜灵魂,将无处容身。” 在很多很多年前,具体是多少年,连他都忘了,他在人间,遥望着死去的人们,并不是每一个人死去都有机会进入冥界,进入冥界的灵魂也并不是每一个都有机会投胎转世。 阎凤心情很复杂,七层浮屠塔的真正意义是什么,为什么会在他的心境之中,与饿鬼道连接着,但又相对独立。既然饿鬼道是惩罚冤魂恶鬼,那是不是也应该有一个让平凡和善良的鬼魂容身的地方。 阎凤道:“我以为你会为自己要点什么。” 关何道:“我为自己要了,要了一个我自己的遗憾,让千千万万个遗憾,不再成为遗憾。” 阎凤道:“因果吗?想要让那些遗憾的‘因’,有一个能够填补遗憾的‘果’?” 关何道:“我总觉得,你就是来做这个的,拥有饿鬼道的你,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但你留在这个世界,一定有你自己的‘因’,想要完成的‘果’。” 阎凤道:“你很罗嗦。” “哼!”关何哼了一声,此时他的脖子已经被腐蚀干净,“总想说点什么,总想留下点什么,却又什么都留不下。永别了,姓阎的小子。” 阎凤并没有留下来看完关何完全消失的情景,是不忍。或许关何这一生有很多的传奇故事,手上沾满了血腥,但在最后一刻,也如清风拂过,荡然无存。 在浮屠塔一层,幻影漂浮着,说道:“你多了很多想法?” 阎凤吁了口气,道:“你能看穿我的想法?” 幻影道:“你的脸上写满了惆怅,就算我想当作没看见,恐怕也很难。” 阎凤耸了耸肩,不可置否。 幻影道:“你为什么不去二楼看看,上面有什么。” 阎凤道:“是的,我当然要去看看。” 阎凤走上了楼梯,当他距离二层还有两三个阶梯时,向里张望,却什么都看不见,黑茫茫的一片。或许二楼和当初的一楼一样,也需要更多的能量来修复。所以现在二楼其实什么都没有。 幻影道:“每一层楼刚刚修复的时候,都是虚无的。但二楼我给你留下了点小礼物,你可以爬上去看看,或许有不一样的新东西。” 阎凤皱了皱眉头,还是爬了上去,当他的脚踩在二楼的地板上时,恍然间,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他面前展开,四周白茫茫一片,但在中央有一个水池,水池中的水清澈,就像一个澡堂子,还冒着热气。 “温泉?”阎凤此时也只能想到这个,水池中,有一个金边镶嵌的盒子,难道也和第一层一样,念着什么奇葩的咒语,如何打开后,出来一个强劲的对手,把他打败后获得第二层的使用权? 阎凤走了下去,水温很舒适,像是幻觉,但又很真实,所有的触感所带来的的感觉都是真实的。 他弯腰下去捡起盒子,盒子很轻,阎凤问道:“这是什么?” “你打开看看。”幻影也已经走了上来,可是声音,却让阎凤全身一颤。对,这个声音,浑厚而熟悉,阎凤手上的盒子差点点掉在了水里。他回过了头,眼前,一个中年的汉子,宽阔而坚挺的臂膀,目光有神,眼角有些许褶皱,看向阎凤的眼神,有着无比的关爱。 “义父!”阎凤整个人呆若木鸡,这个人,这张脸,充斥着自己的整个童年。但他很快就冷静下来,有些不满道:“虚影,我不喜欢你这么做,我的义父已经死了。” 而眼前这个人却摇了摇头,似乎有满腔的话语要说,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一直都看着你,陪着你,在你走进这间浮屠塔时给你指引道路。” 一番话让阎凤整个人冲了出去,是的,他的义父死后,灵魂进入了他的心境中,为他铺路搭桥,建立了这个空间,帮助着他。阎凤冲进了他的怀中,像个孩子一样哭泣着:“义父,我以为——” 我以为我们不会再相见! 义父抚摸着他的脑袋,就像儿时一样,如果能回到那个时候多好。 阎凤道:“你的灵魂还在,这样的话,我就可以天天来这里见你。” 义父摇了摇头,说道:“我之所以现身,也是想与你见最后一面。” 阎凤惊恐的看着义父,不可以,怎么可以,才刚刚重逢。 义父道:“当年,我带着你隐遁乡里,就算不能永远陪着你,至少可以看着你长大,成家立业。但他们还是找到了我们,我就知道结局不会那么圆满。” 第一百章无悔 义父道:“当年,我死于哭丧棒之下,本也以为是魂飞魄散,幸得一丝残魂进入你的心境。” “那我们,又可以在这里继续生活。”阎凤自然是兴奋,哪怕是一丝残魂,只要能够相见,他心愿足矣。 义父摇了摇头,苍白的嘴唇发出一声苦涩的笑:“呵!” “若是有那么简单,我又何苦躲在这里,不肯与你相认。”义父已是老泪众横,他一生经历过很多很多,决心离开是非之地,带着幼小的阎凤,与他隐居在乡野之中,鲜与人接触。但那些人还是找到了他,那些人,还是不肯放过他。 阎凤的瞳孔闪动,他不再是十岁的少年,岁月让他明白了很多人情世故,义父在怕杀他的那股势力:“是谁,他们是谁?” “他们是——”义父刚想说出口,随后又闭上了嘴,“他们是你还撼动不了的力量,我的心愿是让你好好的生活,有保护自己的力量,能够让这一生无怨无悔。这是我的心意,也是你自己的心愿。” 好好的生活,是的,十一岁之前,义父被杀害之前,他的确是这么想的。但若杀父之仇都能视若无睹,还要怎样好好的生活。阎凤道:“他们——来自于冥界?” 义父的脸色变的很难看,通过一件武器判断出敌人的来历,阎凤果然是长大了。义父忽然哈哈大笑道:“他们来自于哪里,又能如何。阴阳两界,我想来便来,想走便走,我这一生已经够了。就算在此刻烟消云散,我也值了。” “义父!”阎凤低声呐喊,“我不想,也不愿意,就这么永别。” “老家伙总要让位给后来的人,只要义父有的,全都给你。无间地狱饿鬼道,已认你为主,这七层浮屠塔,乃远古大神留下的法器,其中奥妙无穷,我也未能参透,法器已然破损,需要很多力量去修复。你不是一直都奇怪自己的身世吗?一楼那方泉水,唤作孽镜台,它能指引你前进的道路。你一直走下去,一直不断的变强,你就能明白所有的一切。若不能平凡,就让这世界,踩于你脚下。”义父的手正在消失,他本来还想多陪陪阎凤,但有些事情,他也必须要去做了。他一脚将阎凤踹进池水中,阎凤惊愕,正当他想爬起来时,却感觉那本不深的池水将他拉扯住,他想喊,却喊不出,仿佛整个人都被定住。 义父缓步向池水走去,一跨入池水中,水就变成了殷红的血色,慢慢染向整个池子。而池水也冒出一股股刺鼻的血腥味,这些池水,如同有生命一般,不断的翻滚着,在阎凤面前,一个血水形成的人形慢慢站了起来,向阎凤走来。 义父的身体也在不断的快速消失:“这就是义父给你的礼物,你的灵魂三魂缺一魂,很容易被精通巫蛊之术的巫师盯上,也很容易被那些人盯上。这一魂,给你补上——” 阎凤拼命的想要挣扎,他不可以让义父就这么魂飞魄散,如果用义父的魂补上他的魂,那么终其一生,他都会在不安中度过。 但是那股力量过于强大,根本不是现在的他可以挽回的。 “第一层空间的孽镜台,可以分别出灵魂的善恶和等级,这就是你左眼能力的来源。第二层内的这汪泉水,可以洗涤你身上的污秽之气,治疗你身上的伤病。我只能为你打开这七层浮屠塔中的两层,我的孩子,剩下的五层,已超出我的能力范围。等你登上第七层时,你也应该找到自己的方向和使命了。远古大神留下这残损的七层浮屠塔,是一个造化,也是一种使命。”义父的眼角流下一行血泪,哪位父亲不愿意留在自己孩子的身边,可是这世间,总有些身不由己的事。 “义父!”阎凤一把抓了上去,却是一只胖乎乎的手,和一双略显尴尬的眼睛。 冷天渔眨巴着眼睛,将阎凤的手脱了出去,尴尬的笑道:“你这么抓着人家,怪不好意思的。” 阎凤也坐了起来,在心境中发生的一切,似梦似幻,却又真实的发生着。阎凤没有心情开玩笑,看了看车窗外,他们正在穿越一片荒林。似乎刚刚下过雨,车胎在稀泥上艰难的转动着,步来身上裹着绷带,没有穿上衣,略显疲惫的注视着前方。 四周路过许多落魄的村庄,几乎没什么人居住,偶尔遇上几个村民,都是惧怕的看着他们,充满了敌意。 阎凤不解道:“他们,为什么这么看着我们?” “醒了?你身体可真够硬的,都这样了还能恢复。”步来似乎有了一点精神,却似乎不敢停下,一直往前开着车。阎凤之前伤的极重,若是换作普通人,估计都死多少回了。 步来道:“他们,是这座村落里活下来的人。南疆数万年来都是由强大的巫蛊师掌控着,这些巫蛊师为了强大自身,用人炼蛊,圣王虽然是南疆官面上的统治者,但也有些巫师是不听调令的。若是圣王强大时还好些,大多数人民还是能够保证基本的存活条件的。若是圣王衰弱,那就是南疆人民的黑暗时代了。” 阎凤不禁心乱如麻,若是天下皆如此,民,何以聊生!阎凤道:“此间,和炼狱有什么区别?” 步来嘲讽的说道:“人心,与魔鬼何异?” 阎凤皱紧眉头,之前被带到圣王殿,听步来说,圣女要成为圣王,需要举行成人礼,而成人礼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完婚。阎凤道:“如果圣女不完婚,成为不了圣王,她会怎么样?” 阎凤很少会去关心一个不认识的人,但若是这个人因为自己而受苦,心里多少是有内疚感的。 步来叹了口气,道:“长老们会重新培养一个圣女,将原来的圣女作为养分,这样可以在极快的时间内培养出巫圣境。其过程是什么样的,我并不了解,但也不亚于抽筋剥皮吧。” 阎凤心情有些失落,只是找一个人结婚,并没有特定的规则和要求,为什么圣女偏偏要选择自己?他却不知,曾经在鹏城,他捡回来的那个少女,那个装作痴呆的少女,只想与他在一起。 阎凤道:“她为什么那么傻?” 步来想说什么,随便被苦涩一笑取代,苦涩的,想要哭。 也许爱,本来就是那么傻,不在乎时间的长短,不在乎距离的远近,只为痴痴的,默默的,守候,相爱。 (第二卷,完) 第一章共死 共死。 秦国,青州,一家大型妇产医院内,一名高龄产妇待产,产房内乱成一团。 “手术刀,快,快!” 大夫满头大汗,正准备给产妇进行剖腹产,这名产妇有多高龄?七十多岁,虽然保养的很好,体质也不差,但对于生育来说,还是太勉强了。产妇的丈夫正在门外焦急的等待着,他无数次的拍打着手术室的门,签着一份份协议书,只要老婆孩子能够平安,他做什么都愿意。听着妻子在手术室里声嘶竭力,他的心也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媚娘,救我!”产妇在产房内高手喊叫着。 “林大夫,麻醉药无效,怎么办,要强行开刀吗?” “不,再等等,再等等。”林大夫从业二十多年来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七十多岁的高龄产妇,只能剖腹产,但意外的是,麻醉药无效,他敢保证,这些麻醉药的剂量,就算一头大象也未必扛得住。 “产妇大出血。”护士高声叫着,在门外的丈夫全身一震,当他听到他的妻子喊的名字的时候,他忽然一个激灵。 对,这个时候,也只有那个人,能帮助他们了。 他颤颤巍巍的打开手机,拨通了那个人的号码。 现在是半夜,那个人,那个叫媚娘的人,不一定会接。可是那个人却接了,不知道是喜还是忧。 “媚娘,救救我们!”丈夫颤抖着声音,他多么希望电话那头的人能够顾全多年的情义出手帮帮他们。 可是电话那头的人,却显得很冰冷:“你们的大限将至,生老病死,本就是天道。我已念及我们多年的感情帮她续命,这已是有违天道。况且你们已经一起生活了五十多年,该知足了。” 丈夫哭泣道:“好好,我都听你的,只要你能让他们母子平安,就算立刻让我去死,我也愿意。” “母子!什么母子?”电话那头的人很震惊,“不可能,她不可能怀孕,况且你们都七十多的人了,等等——” “你们做了什么?” 丈夫解释道:“我们做了试管婴儿,我们只是想有一个孩子,对,只要这个孩子能够平平安安活在这个世上,哪怕我们死去,也不后悔了。” 电话那头立刻火冒三丈:“蠢货,她早就已经是个死人了,去死吧。” 电话一挂断,产房内传出了护士激动的声音:“大夫,快看,婴儿的头出来了。” 林大夫那叫一个激动啊:“快,快,接生,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 可是,当林大夫将手伸过去即将接生的时候,在他眼前,那个原来还是新生婴儿的头,下一秒,就变成了一股黑气飘了出来。他愣住了,就在他愣住的那几秒钟,护士叫道:“林大夫,产妇死了,而且,啊——” 护士看见,那高龄产妇的身体快速的腐烂,化成一滩恶心的脓水,脓水之下,是一副阴森森的白骨。灯光闪动着,在洁白的墙面上,映照出个动物的影子。瞬间,整个医院传来惨嚎声,医院内冒出腐烂的臭味和黑气,黑气在医院急诊楼外形成一只巨大的狐狸黑影,舞动着九条尾巴。晃动了几下,就消失不见了。 杨跃咳嗽了几声,他最近来青州开研讨大会,说是研讨大会,其实就是聚集各州驱邪师公会的代表,谈谈谁做秦国总公会的老大。杨跃不是傻子,一但秦国总公会的总会长选定,那么接下来就是一场中原混战。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直以来,驱邪师公会也是和各国王室一样,打来打去,谁也奈何不了谁。驱邪师公会有一点比较特殊,他是依附于一国势力存在,理论上来说,国家的势力范围越大,驱邪师公会的地盘也就越大。在神权与王权分离的时代可不是这样的,神权高于王权,但自从诸神离开中原大陆后,驱邪师,原本神之下最强战力也是四分五裂,从神权的军队一般的存在变成了公会组织的存在,那无疑是所以驱邪师的痛。 他们比谁都清楚,只有团聚才能改变局势,但彼此也清楚,谁也不服谁,其中的关系错综复杂。因此此次开的研讨大会看起来是很重要,但都是在打嘴仗,莫说统一中原大陆驱邪师,就连秦国内部的驱邪师都没一人有资格服众。 和那些人打嘴炮喊的自己嗓子都哑了,再加上水土不服偶感风寒,这才来到了医院,刚才门诊开了些药揣兜里,就看见急诊楼处一只巨大的九尾狐虚影晃动。 “太嚣张了。”是的,太嚣张了,如今整个秦国数一数二的驱邪师都聚集在青州,可还是有妖邪公然作祟,的确太嚣张了。 相传狐狸精修道,每三百年修炼出一条尾巴,九为极数,之后无论修炼多少年都是九尾,九尾妖狐实力可见一斑。但杨跃还是走向了急诊楼,那条九尾妖狐的虚影普通人是看不见的,而且事情发生的太快,外面的人也没有察觉到异样。里面的人没有出来,要么就只是虚张声势,要么就是—— 里面的人都死光了。 杨跃冲了进去,一推开玻璃门,就见两三个病人坐在等候厅的椅子上躺着,七窍流血,一摸鼻息已然死去。他习惯性的翻开病人的眼睛,眼珠里只有眼白了。 “好厉害。”他不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那股力量不久将人杀死,还摧毁或者摄取了他们的灵魂。杨跃冲上怨气最重的地方,是一间手术室,门外椅子旁躺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他掏出手机将场景拍摄了下来,幸好电力未受到损伤,所以灯还亮着。他冲进手术室,手术室没有想象中恶心,大夫护士横七竖八的躺着,显然受到了极重的惊吓,而手术台上一位老婆婆正岔开腿,手术台上都是鲜血,血还在留着,显然刚死不久。 “她到底生出个什么玩意儿。”从现场的情景来看,也只能得出这么个结论,这个老人七老八十了还怀孕,如何难产生出个不得了的东西,将整个急诊楼的人都杀死,并且摧毁了灵魂。那这件事就很值得推敲了,究竟那东西摧毁灵魂是有意为之,还是力量瞬间释放过猛,导致魂飞魄散。驱邪师和一般的捕快有很大不同,他们不需要去根据现场的证据推断案情,查到凶手,只需要逮到一两个刚死的鬼魂问一问就清楚了。 现在什么都问不了,就只能像捕快那样去推断案情了。于是他将现场仔细拍了一遍,就跳窗离开了。这里毕竟是青州,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好不要喝当地的刑捕有纠葛,更何况现在是非常时期,整个秦国驱邪师公会都在等着拿对方的把柄打压对方。 第二章阻挡 益州,鹏城。六月初一。 益州最近好像一下子就平静下来,上半年还闹的沸沸扬扬的公孙起也消失在了众人的视野。但普通百姓当然不会知道,公孙起已经几乎获得了整个秦国的兵马大权,王室一开始还有些反抗的声音,但后来谁反对就会莫名奇妙的死去,谁还敢反对。而秦王也好似与公孙起达成了某种协议,对公孙起所作所为默不作声。 而冷天渔也回到了家中,有过一系列惊心动魄的经历后,这个小胖子老实了不少。值得庆幸的是,原本家里还反对他们的婚事,让他们一定要在老家有了孩子以后才可以想干嘛干嘛去。现在忽然有了很大的转变,同意他们结婚,而且婚期,就在六月下旬,因为七月鬼门关开,不适合办喜事。 冷天渔睡的正香甜,最近他老是做着一个奇怪的梦,梦见在一片荒野之中,长满了叫不出名字的野花,那些野花很小,很可爱。前面,有一个身宽体胖的女人,穿着一条碎花裙子,在前方赤脚奔跑。 “媚娘,媚娘。”冷天渔很清楚的意识到,前面那个头也不回一直奔跑的女人就是自己的未婚妻胡媚娘,但无论自己怎么交换,她就是头也不回的跑着,与他的距离越拉越远。 “你跑什么,你再跑,我就生气了啊。” 在梦里,胡媚娘就这么跑着,一直跑着。但今天的梦与往常不同,今天的胡媚娘忽然停了下来,冷天渔气喘吁吁的撵了上去,拍拍她的肩膀:“我叫你你怎么不答应啊。” 忽然,胡媚娘转过了头—— 冷天渔被吓醒了! 他什么都没看见,但就是感觉很恐怖,突然就被吓醒了。身上已爬满了冷汗,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身旁——媚娘不见了? 打电话关机,也没有在家里,这大半夜的,她难道出去散心了? 不可能啊,自己没惹她生气吧。 夜半的街头,了无人烟。 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长相奇美,举手投足间拥有着无限的魅惑,他将一个急匆匆赶路的女人拦了下来:“姑姑,这么晚了,还要去哪里?” 这名女子柳眉如新月,高挺的鼻梁在月光之下,层次感分明,更奇特的是,她的声音也充满了柔情的悦耳声,只是,此时她的声音中,带着很浓烈的愤怒:“胡棋,你想干什么?” 胡棋咂咂嘴,摇了摇头,说:“姑姑,你这态度就有问题了,我们是一家人,我能对你干什么!” 女子冷哼一声,道:“那么你最好别插手。” 胡棋忽然板着脸,道:“姑姑这是要离开益州?” 女子道:“我离不离开,也轮得着你管?” 胡棋道:“管,我当然是不敢管,毕竟姑姑是父王的亲妹妹,狐狸一族的长公主,九尾狐大妖,就算是人类的巫圣境大巫,在您面前也得掂量掂量。我只是来提醒姑姑,百鬼朝圣在既,离开益州可不好,人类号称杀神的公孙起已经复活,他对妖族可没多少好印象,还是少走动的好。” 女子皱眉道:“那又如何,杀神公孙起,复活之后还有几分实力?妖族要做的事,他管不了。” 胡棋冷笑一声,道:“正是因为这是妖族想做的事,才要更加小心谨慎。姑姑可别忘了,公孙起在三千年前,可是巫神境,今日他复活,就是要对付我们。他之所以还没有公开与我们为敌,正是因为那个人还没有复活。” 女子道:“找正死后灵魂被他自己的后代封印并交给了驱邪师镇压,此时怕是已经魂飞魄散。他纵然再强,三千年的岁月也能把他吞噬干净。妖族的事情我不想管,人类的事情,我也不想管。做这件事是我心甘情愿,待百鬼朝圣后,你们走你们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姑姑——”胡棋显然很愤怒,作为狐疑一族的公子,背负着狐疑一族的未来,面对着即将迎来的曙光,却不得不步步为营,“你一日为妖,终生为妖,就算你做了人,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女子道:“我无意与人为敌,无意与妖为敌,请不要逼我,否则拼个鱼死网破。” 女子欲走,胡棋一把想要抓住他,但他太弱,她太强,女子已经飘出很远,连影子都看不见。胡棋怒吼道:“那个男人,值得吗?” 没有回应,她已经走远。 胡棋气不打一处来,冷静了些许,说道:“来人。” 黑夜中,走出一人,弯身拱手道:“公子。” 胡棋道:“速速回去报告父王,姑姑很有可能会背叛,随时准备第二套计划。” 那人瘦的跟个竹竿似的,自然也是知道狐狸一族的长公主身份何等尊贵,实力何等可怕,这个时候准备第二套计划,怕是有些欠妥当,当下道:“公子,这个时候和姑奶奶撕破脸皮还不是时候,我倒是有个提议。” 胡棋道:“有屁快放。” 那人道:“据属下所知,姑奶奶的相好有个朋友,与之关系要好,要不要杀鸡儆猴,而且那小子一直在调查有关百鬼朝圣的事,说不定也会成为绊脚石。” “就是之前破了午夜屠夫案的那个驱邪师?”胡棋对这个人有点印象,虽然午夜屠夫案不在百鬼朝圣的计划内,但益州忽然出现这么厉害的驱邪师,也是不得不防。 那人道:“是的,就是他。巫王境巅峰实力,雨属性巫师,空间造诣不浅。上次对陆亚希施压,让他动些手脚,可陆亚希的儿子陆启明对其包庇,否则上一次他就死了。” 提起陆亚希,胡棋就是一肚子气:“陆亚希那狗,东西,拿了我们的好处却瞒着我们复活了公孙起,本来好好的一场计划,却多出了一个绊脚石。”其实胡棋也清楚,公孙起哪里是绊脚石,简直是一座大山。 那人道:“公子,那公孙起虽然厉害,但他也有私心,想借着百鬼朝圣天下大乱的契机,统一中原大陆,中原大陆势力分布复杂,人类可一点都不团聚。但若是真被公孙起统一了中原,那妖族可就没有半点可乘之机了。妖族潜伏了那么久,就等着百鬼朝圣后,伺机鼓动人类自相残杀,我们妖族坐收渔翁。三千年的布局,有岂是一个公孙起能左右的。” 胡棋点了点头,道:“既然陆亚希已经靠不住了,那该派谁去除掉那块绊脚石。” 那人道:“杀人自然还是人类专业一点,只要有钱,要杀掉这么一只小蚂蚁还不是信手拈来。钱我们有的是,对我们又毫无作用,益州最大的黑暗组织凶虎堡可以利用一下,那些人,只要有钱,亲妈都会杀。” 胡棋咧开嘴笑了笑,道:“凡是阻止计划的人,都得死。” 第三章有钱能使鬼推磨 凶虎堡,顾名思义,帮派内的人个个都是凶神恶煞,杀人如麻,但最近几年却过起了相对平凡的生活,之所以说相对平凡,是因为他们开始做白道生意,背地里还是干着老本行。就好像黑夜与白天,看似无关,却息息相关。 那个与胡棋对话的人,乃是妖族狐狸一族的千年大妖,并不是所有狐妖都姓胡,事实上他们叫什么并不重要,随个人喜欢。此妖在人间的名字叫住丁一,他认为自己绝顶聪明,事实上,他的确也很聪明。狐狸一族在妖族中笨的妖并不多,而丁一最聪明的地方,是至于他懂得审时度势。因此,虽是千年狐妖,但对武力的追求并不大,因此战斗力也不强,相当于人类的巫王境。 丁一优雅的走向一栋酒店,走向客房电梯时,又向左拐了两个弯,这里有另外一部内部人员才可以走的电梯。这栋电梯是往下的,而且没有楼层选择按钮。大楼地下有两层停车场,在停车场下,也就是负三层还有一层。就好像常言说,每个坏人家里都有一个密室,这里也有,而凶虎堡就在地下三层。 电梯门一开,随之而来的是高亢的音乐声,电梯外有一个高大健硕的保镖,灯光很暗,保镖瞅了眼丁一,伸手拦住了他:“请出示会员卡。” 会员卡,说白了就是这地下世界的通行证,能来到这里的人非富则贵,而且屁股都不怎么干净。丁一当然有会员卡,他虽然来人类世界不久,但规矩是懂的,要想在一个地方屁股坐热,最先打交道的往往都不是白道的人,而是黑道的人。 白道的人讲法律,黑道的人讲规矩。白道的人不一定人人都讲法律,但黑道的人却一定都守规矩,他们有他们自己的规矩,而且往往都比较残酷。 丁一将一张纯白色的卡交给他,上面什么字都没有,就一张白色的磁卡。保镖也不奇怪,拿出一太手掌大小的机器,将卡插进卡槽里,会员信息就显示出来了。保镖看了看信息,楞了一下,随后说道:“消遣还是谈事?” 丁一自认为吃喝嫖赌他都不喜欢,只喜欢玩弄人心,这才是聪明的妖该干的事。丁一道:“谈事。” 这地下城可不简单,吃喝嫖赌一应俱全,是益州最大的消金窝,倒不是说刑狱司的人不知道有这个地方,所以不来查,而是有阳光的地方,就一定有黑暗。以其让黑暗分散,还不如让他们集中起来,好管理。 保镖道:“老板在三号房。” 丁一点了点头,将一沓钞票放在保镖的兜里,别小看这些保镖,他们就是进门的钥匙。走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周围都是一间间房间,房间内传出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有唱歌声,有麻将声,有女人的**声,还有动物惨叫的声音。三号房并不是进去的第三个房间,这里的房间序号很乱,不是从一排到最后,而是乱七八糟的排。 三号房约摸是中间的位置,由一个侍应带着他去的,门口站着两个同样高大健硕的保镖,由侍应去跟保镖谈。保镖点了点头,走进去约莫一分钟左右就走了出来,对着丁一说道:“先生,老板请你进去。” 老板,就是这座城市黑道的主人,凶虎堡堡主下山虎。 丁一点了点头,走了进去,下山虎正在喝酒,他身旁坐着两个美艳的女人,正在与他说说笑笑。待得丁一进去,下山虎摆了摆手,让她们出去,随后站了起来,笑嘻嘻道:“真是稀客,稀客,丁先生大驾光临,蓬荜生辉啊。” 丁一笑了笑,道:“哪里哪里,单老板最近气色不错,想必生意越做越大了吧。” 下山虎姓单,单名一个萧字,但不会有人去记他叫什么,因为道上的名号远比名字更重要。下山虎四十来岁,光头,圆脸,个子不高,说话倒是很客气:“都是朋友们给点面子,有了些小钱,不足挂齿,不足挂齿。” 客气话也说的差不多了,丁一道:“我想麻烦单老板杀个人。” 下山虎依旧满脸堆笑:“我早就不干杀人越货的买卖了,那玩意儿,出力不讨好。” 丁一明白,黑道要是不干这买卖,那就不算是黑道了,下山虎是养着一批专门杀人的杀手,关键是价格要谈拢。 丁一道:“三百万。” 下山虎笑容凝固了,究竟是杀什么人,居然出三百万。而且丁一是什么身份,下山虎多少还是了解的,他们要杀的人,自然也不简单。 下山虎道:“什么身份?” 丁一道:“这个人。” 丁一将一张照片递给了下山虎,下山虎见照片这个人微胖,看样子也不是什么厉害角色,但丁一既然开出三百万的高价,那这个人就不会简单了。下山虎道:“有些话,摆明了说。” 丁一自然也不想瞒着,目标人物的身份说清楚了,他们也好要价和下手,要是故意隐瞒,万一凶虎堡吃了亏,那就算给自己树敌了。丁一道:“阎凤,实不相瞒,他是巫王境,空间一道的高手。” 听到“巫王境”这三个字时,下山虎明显脸色变的很难看。益州已经没有巫师了,要不也轮不到他一个区区大巫境坐镇老大的位置。当然了,巫王境也不是就说天下无敌,下山虎道:“他有什么靠山吗?” 丁一当然不会傻到说阎凤是益州驱邪师公会的会长,虽然益州驱邪师公会没什么实力了,但光“驱邪师公会”这几个字,也不是他一个地方黑道老大能惹得起的。丁一道:“没有背景,只是以我的身份不好下手,如果你觉得有难度,我可以找其他人,听说燕州方面那位老大,最近也缺钱啊。” 燕州的黑道早就想把手伸过来弄弄,丁一背后的势力虽然见不得光,但在黑暗之下的他们,在妖族对付起来就毫无顾忌了。丁一掂量了下,道:“一千万,这样的人物就算让燕州的人过来也只高不低。” 丁一笑了笑,下山虎以为自己要价高了,正准备再往下压一点时,丁一道:“可以,成交。” 丁一放下一张银行卡,说道:“先付一半定金,事成之后再打过来,还是这张卡,密码后六位。” 下山虎将卡收了起来,看这样子应该能要的更高一点,是自己太仓促了。钱对妖族来说没有丝毫的价值,丁一户头上的钱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想像得到的。 丁一站了起来,往外走去:“三天,三天之内,我要见到尸体。” 下山虎道:“丁先生慢走。” 丁一走后,下山虎脸色的笑容立刻僵硬下来,往地上啐了一口:“哼,狐狸精,得瑟个屁,满身的狐臭。” 狐臭是臭,可钱是香的。 第四章来者是客 鹏城最近死了很多人,两个月以来死的人比两年还要多,有很多人死在了家中,面色惨白,七窍流血,嘴巴张的很大,眼睛半张着,不见瞳孔。死掉的大多是一些独居的男女,死的时候都是已经喝醉,回到家后就呼呼大睡,谁料一睡就醒不过来了。 阎凤没有回到酒楼,而是回到了自己的家里,酒楼已经重新开张,事实上酒楼的使用权已经归属他了,那里本来就是驱邪师公会的财产。在南疆的时候木子花曾经打过电话给他,他回来后也找过木子花问木子花有什么事,可木子花说没什么要紧的事,就问问他最近在干什么。 他回到家的时候,发现自己家的大门换了,虽然款式和颜色变化不大,但新旧程度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他那一排已经没什么人居住了,但门卫大爷还是小心的告诉他,他走后有人把他的门给踹破了,小区一个年轻的保安还死在了里面。但很快,就有人来处理这件事,不但死人的事情被盖了过去,还把现场弄的跟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 阎凤起初也没多在意,因为另外一件事让他心里堵的慌。 从南疆把冷天渔送回来后,他又折返回去,找到了步来。步来在南疆圣地海山城的地位不低,当场跟阎凤说的是圣女的跟班,其实这么说也没错,护法不就是跟班嘛。阎凤虽然不想娶圣女,但有些事情还是要说清楚的,毕竟圣女之前帮了那么大忙,没有圣女帮忙,他在悬阴岛就死定了。要不说阎凤艺高人胆大,换作别人早就跑的没影了,他还敢回来。步来赶紧把他拦了下来,并且送上了回秦国益州的车。 “大哥,算我求求你,你就赶紧走吧。之前你算是得罪了大半个南疆的势力,现在多少人等着将你抽筋剥皮,这地方啊,你还是别来了。圣女对你很失望,她说她不想再见到你。” 再是难却美人心,虽然阎凤不知道这圣女是不是美人,但莫名其妙的就得罪了。 阎凤点燃一支烟,在沙发上吞云吐雾起来,沙发旁全都是烟屁股。 等冷静下来一些,他才感觉有些不对劲,要说什么地方不对劲,那就是最后一间屋子里,少了那种阴测测的感觉。老王的鬼魂在入冥界之前说过,最后一个房间里封印着一个鬼魂,都不知道是多少年的大魔头。之前在家里睡觉的时候,就感觉有一股意识在侵犯着自己的意识,企图占据自己的身体,不过被幻影驱散了,之后知道幻影其实就是自己那死去多年义父的一缕残魂,伤感之心又袭上心头。此时心境内已经看不见那一直为自己指导方向的幻影了,更见不到,心中徘徊不去的亲人。 话说回来,老王说会有人来找他接洽,但到了这个时候了还不见半个人影。 此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阎凤皱了皱眉头,抬头看了眼电视,电视上显示的时间是凌晨三点。都这个时候了,来敲门的是人是鬼! 阎凤站了起来,从猫眼里往外看,外面黑漆漆的一片,阎凤说道:“谁?” 会不会是贼?可他家确实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偷了,而且谁见过这么礼貌的贼,来偷东西还先敲门? “阎先生,我可以进去吗?有个业务要和你谈一下。”门外的人说着。 这倒让人很意外,都这个时间了,是什么业务员还这么敬业。阎凤打开了门,门外昏暗的路灯下,一个只到阎凤胸口那么高的人,身材倒是匀称,脸略显老辣,穿着一套看起来像官服,却又显得小一些。 这人倒是不客气,没有过多的去观察阎凤,而是自我介绍道:“太史令司马府,段力。” 阎凤没怎么跟当官的打过交道,拱了拱手,道:“久仰,久仰。”这倒是令他挺意外的,出人命案的屋子,来的居然不是刑狱司的人。 段力仰头扫视了眼屋子,说道:“恩,恢复的还不错。” 阎凤心中暗叫不好,这人没有看自己,反而看屋子,还说恢复的不错,那这间原本发生命案的屋子后来却被掩盖过去的幕后人,就是眼前这人了。阎凤当下不说破,打着马虎眼道:“恩,我身体一向还是很不错的。” 段力也没有理他,而是走向了沙发,看了眼地上的烟屁股,皱了皱眉头,但也没说什么,将一份文件放到茶几上。阎凤把门关上,也走了过去。段力说:“闲话我也不多说了,王伯既然死了,那接替他的驱邪师应该就是你了,毕竟在益州地界上能有点实力的驱邪师也就你了。” 言下之意,就是除了阎凤还有选择的话,那肯定是轮不到阎凤的。那么估计这就是老王说的和阎凤接洽的人到了。 可是这个时候才来,晚了点吧。 阎凤木然的点了点头,封印的大魔头已经没了,该不是来兴师问罪的吧。 段力接着说道:“鉴于目标已经失踪,我们毕竟和驱邪师只是合作关系,这是一份关于事情原委和一份承诺书,这两份文件只有在目标失踪的时候才会拿出来找到责任人。” 果然,下面的内容可能就不太乐观了,他才接手多久,就出了这档子事。但看对方那种表情,显然来这里也不是光明正大的,既然是官方来人,却选择在凌晨三点,这不得不说也算是一个转机。干脆来个黑吃黑,把账给赖了,反正他对这件事知道的也不是很清楚。 那是一份很古老的羊皮所制作成的,上面的字有着符文一类的阵法保护,不得不说官方果然有钱。 阎凤在脑子里想着如何去把事情敷衍过去,毕竟那间房间里所封印的东西,不管是什么,都不是阎凤所能承担得起的。阎凤刚想说话,就被段力接过了话。 段力道:“你的能力我们调查过,甚至于你的出生和身边所有朋友的底细我们都调查过。”言下之意,就是阎凤要是敢耍什么小心思,那就别怪他们不客气。这让阎凤很反感,威胁这种手段,也不能说是卑鄙下流,但总也能让人无可奈何,阴谋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阳谋。 阎凤嘴角轻轻一扬,道:“既然你们神通广大,为什么不自己去找,我无权无势,境界也不高,恐怕爱莫能助。” 段力皱了皱眉头,就知道阎凤没有那么好糊弄,而不方便出面也是他们的软肋,于是说道:“明人不说暗话,我来这里也不是要威胁你什么的。据我所知,你的出生很神秘,或许是很低调。因为像你这样二十出头就拥有巫王境的巫师,没有大宗门大势力依靠的可谓是凤毛麟角。你第一次进入秦国境内,是从赵国进入益州,沿途并没有多作停留,直接到了益州鹏城。在益州驱邪师公会管辖内的餐馆做了厨子,你今日秦国境内一直都很低调,依我推断你应该出生于赵国,赵国人一般恨秦国恨的要死,不会跑到秦国来避难,除非惹了赵国不该惹的人。我们在赵国的情报网是在中原大陆内最薄弱的,当然,我说这些并没有要威胁你的意思,而是要告诉你,我们很强大,你助我们,我们不会忘了你。” 第五章推断 威逼利诱,不得不说这招的确很厉害,对方既然有那么大势力却愿意低头来找阎凤“合作”,的确已经很有诚意了。 阎凤道:“既然说到这份上,我不帮好像说不过去,但我好像并没有太多要你们帮忙的地方。” 段力那张阴沉的脸诡异的笑了笑,道:“秦国驱邪师公会的总瓢把子,对阁下可有吸引力?” 驱邪师公会总会长?这玩笑开大了吧,杨跃一直都想挤在燕州公会会长的位置都是难得很,别说秦国总公会会长了。他阎凤实力不弱,但益州公会会长也是个有名无实的职位,要不然也轮不到他阎凤。 可是太史府,好像还没那么大权利吧。 阎凤将信将疑道:“他是谁?” 段力摆了摆手,道:“整个益州,现在能办这件事的只有你,也只有你最方便,至于你要找的目标是谁,我可以告诉你,也有个心理准备。” 在之前阎凤就有所猜测,心里也有个底,但究竟是谁,把他封印在这个不起眼的地方是为什么,阎凤还是想不到。 段力道:“三千年前,始皇帝陛下统一中原,虽然国内局势不稳,各方原势力诸侯蠢蠢欲动,但也还不至于分裂。但有一股势力突然介入,以一人之力扭转了整个局面。始皇帝陛下暴薨,秘密将其运送往都城,但消息不胫而走,原秦国势力分成了两派,一方是由丞相李斯与赵高为首的‘护胡派’,修改遗照,鼓动人心,把控朝堂,立公子胡亥为帝。一方则是大将军蒙恬一族和战神公孙起为首的军方大佬的‘护苏派’,拥护公子扶苏为帝。两派僵持不下,各地又爆发内乱,帝国瓦解,扶苏公子担心就此秦国危难,自杀身亡。天下又进入纷争时代,各国三千年来死伤无数。” 段力显然是抹了把眼泪,秦之强大,旷古烁今,在强大中消亡,岂不可惜?段力道:“就此,公孙将军失踪,蒙恬一族被灭,但天佑大秦,始皇帝陛下将转世重生,就在三千年后的会选择一位秦国王储,夺舍重生。” “哦?”阎凤这一惊不小,想不到自己居然和始皇帝的鬼魂相处半年多,难怪会梦见许多战争场面和军队,再听义父曾经说过,有人想浸入他的灵魂夺舍。大概是始皇帝已经苏醒,却被封印在这里不见天日,想找个人夺舍出去,被封印了三千年的灵魂,那得多暴虐。 阎凤皱眉道:“可是我能理低微,无从查找啊。” 段力拿出一张照片,说道:“这个人,在当日曾经出入过这个小区,你可以去和他接触,当然,你们本来就是朋友。” 阎凤看见照片,被吓了一大跳,这不就是木子花嘛。 段力道:“他的身份比较特殊,我们不便介入,你要做的,是肯定始皇帝陛下就在他身上,之后的事由我们处理就可以了。” 阎凤道:“身份特殊,有多特殊?” 段力道:“他就是上一世秦王,那个传出抑郁而死的秦王赵构。” 阎凤道:“你们会怎么处理?”阎凤和木子花认识两年多,感情深厚,若没有猜错的话,他们所谓的处理,很可能是杀掉。再从之前段力所诉说的事一结合,推论出一个结果。 阎凤愕然道:“你们就是以李斯为首的那一派,是吧。” 段力诡异的笑了笑,站了起来,放下一沓钱,说道:“时间晚了,多有打扰。” 阎凤深吸一口气,刚想说什么,又憋了回去。 段力忽然想起了什么,又说道:“不要企图做什么无谓的事情,公孙起不是蒙恬,他只在乎始皇帝陛下是谁,不在乎谁做始皇帝。” 言下之意,就是公孙起虽然已经复活,但他不会在乎谁被始皇帝夺舍,而只在乎始皇帝夺舍谁。那么就算阎凤想救木子花一命都很难了,他只希望木子花还没有被夺舍成功,这样把始皇帝的灵魂驱逐出去,就能救木子花一命。而且,阎凤也不希望始皇帝赵政夺舍成功,因为一旦夺舍成功,那木子花也相当于是死了。 “慢走不送。”阎凤心里来气,重重的把门一摔,气呼呼的反悔沙发上。 一夜无眠。 天还灰灰亮,阎凤就一屁股从床上爬了起来,随便洗了把脸,穿上件薄一些的外套就往外走。他一定要找木子花,历史正在重演。如果阎凤没有推论错的话,三千年前发生的事应该是这样的。 正当秦统一天下,始皇帝赵正巡视天下,然而,某个人出现要杀了他们,而那个人,一定和去年在奶茶店遇到的那个老头有关,因为那个老头貌似也在干同一件事,抑制中原大陆的单个个体过于强大,在强大到无法压制的时候就抹杀。 始皇帝和公孙起显然在那一战输了,但他们想到了某种办法重生归来,或者与那个前来抹杀的强大巫师有了某种协议,始皇帝和公孙起的灵魂被封印了三千年,直到今天被复活。而那个在奶茶店遇到的老头是不是就是来抹杀掉复活的赵正和公孙起的,这个很难说,因为目前为止还没有丝毫的动静。如果自己是那个要来抹杀的人,就不会等他们两个都复活再动手,而是在公孙起复活的时候就动手,解决一个比解决两个要简单得多。 也就是说,那个老头的真正目的不是来杀重生后的始皇帝赵正和公孙起,想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后,那个老头要杀的是另有其人,那么单从始皇帝这边说。当场他驾崩后,子嗣争位,一方是以蒙恬和公孙起为首的军方大佬支持公子扶苏为帝,而另外一方是李斯与赵高为首的内政大佬支持公子胡亥。结果当然是显而易见,扶苏被设计害死,登基的是胡亥,而秦二世而亡,后中原大陆以原六国贵族为首的诸多势力纷纷造反,秦短暂的统一结束,天下又陷入诸侯割据时代,甚至比先秦时代更猖狂,七国变成十三国,数千年间征伐不断。 而后封印的公孙起却先复活了,而被封印的始皇帝赵正的灵魂落到了以李斯一派为首的政客手中,与秦国驱邪师公会有了协议,世代由驱邪师镇守,对,是封印镇守,秦国王室居然这么对待自己的老祖宗。而后,秦国驱邪师总公会一直都依附于秦国王室,或者说是李斯一派,而十年前,益州所有巫师被清除剿杀,就连驱邪师公会都没有幸免,只留下了一个名义会长和一个老头看守始皇帝赵正的灵魂。最后,身为上一任秦国君王的木子花,原名赵构,来到这里,被始皇帝夺舍,完成了一个三千年的计划。 为什么偏偏是这个时候? 为什么,偏偏是益州! 因为再过两个月,那可怕的百鬼朝圣,将会来临,是巧合,还是早有预谋? 或许,找到木子花,会有答案。 第六章暗杀变明杀 天才灰灰亮,阎凤披着件灰白外套就匆匆出了门,昨夜无眠,眼睛还有些生涩。 路边卖油条的中年汉子精神饱满的接受一天的工作,他还有老婆孩子要养,刚三个月大的老二嗷嗷待哺,是一个清秀的小女孩,刚学会咧开嘴笑,甚是可爱,他也算是苦并快乐着。 平凡的生活有时候对于某些人来说确是一种奢侈,阎凤就是这样的人,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平凡就已经是件不容易的事了。 所以在小小酒楼中的三年时光,无疑是他一声奔波的海港。木子花,他原以为这个男人和其他餐馆的厨师一样,混混日子,每个月拿着工资喝点小酒,找个小妞。他从没想过,这个看起来不算很特别的三十出头的精瘦男人,居然是秦国的“先王”。 此时,手机响了起来,是冷天渔打来的。说是胡媚娘回娘家有事,自己一下子觉得空虚寂寞冷,找阎凤吃个早点,喝点小酒。 阎凤让他先到酒楼等他,冷天渔显然迟疑了下,许久才答应了一声好。或许冷天渔都未曾想过,阎凤还会想要回去那个地方。那个地方,不得不说是让阎凤充满了惆怅与仇恨的地方。他二十岁前的人生是在那里结束的,他二十岁后的人生也是从那里开始的。有时候不禁想来,若那里不是益州驱邪师公会,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酒楼,他会不会就此在那里庸庸碌碌?但人生没有如果,在进入秦国之前,他的人生是刀口舔血的日子,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年轻人来说,那样的日子是绝望而无助的。 对于赵佳媚阎凤并不恨她,若是自己站在她的角度,或许比她还要急功近利。她并没有多大的志向与抱负,就只是想守住丈夫留下来的遗产,留下来的愿望。一个可敬可叹可悲的女人,一个弱小平凡人却想卷入本就复杂而血腥的巫师社会,这样的女人,若没有足够强大的人保护,实在是死的太快。 那么,木子花为什么会选择站在赵佳媚的背后?按理来说,木子花既然已经决定退出那种纷扰的日子,选择做一个平凡的人,那为什么还要为一个非亲非故的女人再次站在风口浪尖上,成为众矢之的? 莫非木子花爱上赵佳媚了? 阎凤淡淡的笑了笑,虽然赵佳媚确实妩媚动人,但木子花会为赵佳媚不顾一切,显然还不够分量。 正思忖间,天空已出现一轮火红的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但在背后,阎凤却感觉到有一股阴寒的气息。 阎凤下意识的往旁边一闪,一样东西擦过他肩膀射,了出去,肩膀上被擦出一条血痕。那样东西击打在前方的墙壁上,冒着青烟。阎凤愕然的看着前方的墙壁上一个小小的洞口,不禁脱口而出道:“子弹!” 他迅速隐蔽起来,向后方高处遥望,在阳光下,正后方闪烁着一点反光。狙击手?为什么,阎凤最近在益州得罪过什么人吗?就算得罪了,对方也应该派巫师过来解决,不可能会派使用热武器的杀手。 巫师有巫师的骄傲,强大的巫师是不可能使用热武器的,而且也不需要。 那亮光一闪而过,很快消失在了阎凤的视野中,街上还没有多少人,但一个高大健壮的汉子却进入了阎凤的视线中。那是一个身高两米左右的高大汉子,光着膀子,肩膀上扛着一把加特林,身上缠着数千发子弹。那汉子看着阎凤,舒了口气,显然身上的武器对他这样的身材的人也是极大的负荷。 那个人咧开嘴笑了笑,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照片,和阎凤的脸比对了下,什么都没说,把枪抬了下来,只听机械转动的声音,一声声枪响传出。街上的人哪里还能淡定,疯狂的逃命去了。 “这什么操作!”阎凤避闪不及,就算加特林的瞄准度不高,但这么近的距离,如此快速的枪击速度,也足以在一秒钟之内把他打成马蜂窝。 阎凤立刻在前方建立一堵减速墙,并且不停的往后退去。说时迟那时快,子弹穿过阎凤建立的空间阻隔,在半路就落了下去。那高大的杀手还洋洋得意的时候,却见子弹根本打不到对手,也是皱起了眉头,嘴里骂道:“巫师,该死的巫师就真的这么强吗?” 若阎凤不是巫王境,估计此时早已是马蜂窝了,他脚步极快,因为除了那高大汉子手上的加特林外,***也在放着冷枪。更让阎凤意外的是,以他的实力和对空间巫术的掌握,居然无法全部抵消掉***所发射的子弹威力。 那拿加特林的壮汉显然急了,自己的武器不仅没用不说,抖动的力量还将他的手震的麻痹。他一下子将枪和剩余的子弹扔在了地上,疯了似的冲向了阎凤。身后影藏着的狙击手楞了一下,咒骂一声,立刻打开联络器:“呼叫总台,我是猎鹰,目标比想象中难对付,野猪已经失控,启动乙方案。” 那代号猎鹰的狙击手就这么冷冰冰的看着自己的同伙冲了出去,试图寻找机会枪击阎凤。 阎凤见杀手居然扔掉武器想要肉搏,顿时松了口气,制造空间阻隔是需要许多真气的,若是代号野猪的杀手能再坚持一会儿,估计阎凤也是撑不住的。那“野猪”力气颇大,一拳轰击过来,阎凤躲到一户商铺柱子后面,“野猪”居然直挺挺的就打了过来,柱子外皮脱落,但他的手也是血淋淋的一片。受了伤的野猪更是发狂,极其彪悍,绕过柱子就像阎凤抓来,阎凤手上一点,一个空间术发了过去,野猪被困在,拍打着空间内的阵法结界壁。 阎凤皱了皱眉头,手上一捏:“去死吧。” 那野猪瞬间被捏薄成一团血肉,那身后的狙击手纵然是个冷静的人也被吓的咽了口口水,手上的枪走火,打在阎凤身后的墙壁上。阎凤狠毒的笑了笑,还忘记有只小老鼠。 阎凤并不嗜杀,但生命既然已经受到了威胁,他也不介意把这些阻碍全部清除掉。 就在他想动手的时候,四面八方传来枪声,阎凤一个激灵,撞碎玻璃冲进了一家店铺。此时,街上走来约莫七八十人,手上清一色的手枪。 动静闹这么大,当然有人早就报案了,而作为鹏城刑狱司的司长的卫伟,却如同蚂蚁一样的坐在椅子上。他想要带着人,立刻,马上出去将这伙胆大妄为的黑帮分子一网打尽,但他接到了上级命令,让他就待在刑狱司内,哪里都不准去,手下全部召回,关上刑狱司的大门。 为什么? 他没有问,就如同十一年前一样,有些事情,不是他可以作主的。十一年前的巫师清剿计划,那一直是他的噩梦,这十一年来,每当想起,都会惊恐的发抖。 第七章土鸡瓦狗 那一年的卫伟,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小辈,怀揣着对律法的敬畏,加入了刑狱司。除暴安良,捍卫一方和平,他日成为整个益州的刑狱司捕头,进而进入那所有捕快都梦寐以求的六扇门。但也就是在那一年,他惊奇的发现,自己的能力,其实什么都做不了。 那一年,是七月,七月十四中元节刚过,益州州府陆亚希下达最后警告,还留在益州的所有巫师都必须在三天之内离开益州。驱邪师已经全部撤离,卫伟还记得,留住鹏城的最后一名驱邪师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看见他身着胸前印有大大的“捕”字的行装,卫伟一直都忘不了那个眼神,那种怀着无比怨恨的眼神。 他还记得那个人的名字叫做——宋亦文。 刑狱司的座机电话响个不停,但是没有人敢接,因为接了也是同样的话。 “商业大街上发生枪击案,好多人,好多枪。” “你们在干嘛,纳税人就是养你们这群狗东西的吗?怎么还不行动。” 多难听的话都有,搞的所有捕快都很郁闷,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坐在椅子上沉思的卫伟。手下人大多都充满了怨恨,他们曾经有过心酸,有过血泪,但从未向今天一样——屈辱。 终于,卫伟豁然起身,怒视着前方,一字一句道:“操家伙,干这群狗,日的。” 商业街周围的住户都是心惊胆战,闭门不出,偶尔有几个好奇胆大的把头探出去看看热闹。街上的那群黑衣人,蒙着面巾,皆是朝着同一个方向射击,一家卖童装的店铺。店铺的大门和墙壁早已打成了马蜂窝,子弹像不要钱似的往外打。 而住在最高层的一间办公室内,一人手捧着一杯热腾腾的茶,俯视着下面,轻轻叹了口气,道:“现在的茶,确实没那个时候好喝了。” 门虚掩着,但门外的人还是敲了敲门,在得到屋主人同意后,陆亚希走了进来,抱歉单膝跪下:“将军。” 陆亚希对公孙起,越来越只有崇拜和畏惧,那是一种天生的,对强者才有的情感。公孙起微微笑了笑,号称杀神的他也并不是个整天板着脸的人,他说道:“是谁,在杀谁?” 陆亚希道:“杀手是凶虎堡的,目标是阎凤。” 陆亚希又觉得这回答似乎简单了些,于是又补充道:“凶虎堡是本地最大黑帮,一直都比较安分,有些见不得人的棘手事官方也会交给他们去做。只是这次似乎有些过分了,明目张胆的闹出这么大动静,过后恐怕不好收场。” 公孙起对这种事情不是很感兴趣,他反而对目标人物感兴趣:“阎凤?这个名字倒挺特别,他似乎是一个很有点水平的小辈。” 陆亚希道:“这个人的底细之前查过,但不是很详细,似乎是赵国人,四年前进入秦国,就在益州驱邪师公会任职,对外公布的消息是巫徒境,但从午夜屠夫案后,他的实力也暴露出来,巫王境巅峰,雨术空间巫术,武功似乎也会一点,身手不错,现在益州驱邪师公会的当家人就是他。” 在陆亚希得知凶虎堡要杀的人是阎凤后,陆亚希刻意让刑狱司按兵不动,就是想借凶虎堡的手除掉阎凤。毕竟阎凤的身份特殊,益州驱邪师公会会长,如果是官方出手,势必会与驱邪师公会闹僵,任何组织或是势力都是要面子的,就算益州驱邪师公会是被遗弃的,也不会让外人插手他们的事。 但公孙起似乎对阎凤很感兴趣,说道:“很不错,我很喜欢。” 陆亚希皱了皱眉头,说道:“要不要官方干预下,不过,阎凤似乎是赵国人。” 公孙起说道:“秦赵两国本是同宗,在我秦国土地上便是我秦国人。静观其变,若是他活着,才有资格谈接下来的事。” “是。”陆亚希点头道。 公孙起道:“一起过来看看吧,很久都没有那么热闹了。” 陆亚希点头道:“遵命。” 此时阎凤正躲在商铺内,下面只见黑衣人不停的开枪,是没多大看头的。公孙起道:“所有的计划进行的都很顺利吧。” 陆亚希道:“是的,为了今年的百鬼朝圣,十一年前就将益州境内的所有巫师全部清除,就是为了防止计划夭折。所有的变数都被压到最低,对外称是要在益州作为示范点,没有巫师的社会是怎样的世界。民众对一直以来高高在上的巫师也是嗤之以鼻,反响很好。就是蓉城糟糕了些,如今已是赫赫有名的暴乱之地。” 几乎所有被驱赶的没有背景的巫师都前往蓉城,为了防止那群巫师再折返回来,也是废了不少心思和手段。 公孙起点了点头,道:“很好。妖族那边呢?” 陆亚希道:“妖族对这个结果当然满意,我收了他们很多钱,也让他们很放心。” 公孙起道:“这是妖族灭亡人类的第一步,也是我大秦一统天下的第一步。” 百鬼朝圣很微妙,既是秦国的机遇,也是很危险的一步,妖族处心积虑走的最重要的一步棋,公孙起想在其中捞好处,形同火中取栗。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听起来美妙极了,但即使是公孙起,也不敢保证那一只黄雀就是自己,也不敢保证黄雀之后有没有猎鹰。 但这一步棋,他筹划了三千年,妖族也筹划了三千年。 公孙起道:“紧盯死守,我要百鬼朝圣能完成,但又不能完成的太完美,否则结果不好控制。” 陆亚希道:“是,属下这就去筹划。” 公孙起指着下面,道:“若是他活着,就让他做马前卒。不能让他知道,推一推就可以了。” 陆亚希并不喜欢阎凤,但既然公孙起那么说了,也只有照办。 而躲在店铺内的阎凤,也在暗暗谋划着,一群手持武器的凶徒,街上没有无辜百姓,凶徒几乎没什么境界,也没有防护措施。 “呵,这群傻缺。”阎凤捏着法诀,真气不停的往外喷涌着,原来还晴空万里的天气,此时已渐渐暗下来,在黑衣人头顶上,悬浮着一团黑气,黑气旋转着,偶有几道亮光。 “雨术——星罗密布!” 瞬间,那团黑气降下一道道空间法阵,法阵组合成一个大阵,将所有黑衣人全部困在其中。黑衣人们顿时慌乱起来,拼命的往外冲,在这个空间内,犹如置身宇宙,星光璀璨,而那些黑衣人,也如同星光一样爆裂闪烁,化成一团团血肉,只剩下一副一副枯骨。而天空中那团黑气也渐渐消失了,这一切只在数秒间,连观望的公孙起都不由得一惊,随后淡淡的笑了笑,道:“不错,不错的棋子。” 而凶虎堡的老大单萧被吓的脸都绿了,他坐在远处的车内,本想好好欣赏一番,灭杀一名巫王境的巫师,那是何等的荣耀,若阎凤一死,凶虎堡的大名必然会传出益州,届时,凶虎堡必然是名声大噪。 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的这群手下居然如土鸡瓦狗,不堪一击。 “开车,快开车。”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一点对于起起落落已经习惯了的单萧自然是再清楚不过的了。可是车子刚启动,车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轰成了两断,前方的司机和座椅都被轰飞到哪里都不知道了。坐在后排的单萧惊恐的看着前面,他的脚前,就是地面。 一个又瘦又高的年轻人走了过来,满脸笑意:“单老板,要去哪里?” “丁,丁一——”单萧惊恐的看着来人,说话颤颤巍巍。 丁一咂咂嘴,道:“既然失败了,就可以去死了,人类还真是废物啊,都这个时候了还想活下去,要是在妖族,早已以身殉族了。” 丁一露出狐狸真身,巨大的狐狸足有一层楼那么高,一口将单萧吞了下去。随后又变作人行,擦了擦嘴,扭头望向店铺内,拍了拍手,说道:“阎凤,就让我这两兄弟陪你玩玩儿吧。” 说话间,两个高大的汉子冲了出来,他们长的一模一样,而屁股后边,甩动着根纹路斑斓的老虎尾巴。 丁一道:“虎痴,虎啸,把他撕碎。” 话音未落,两名虎妖已冲向了那间破烂不堪的童装店。 第八章及时施救 眼看着战斗升级,公孙起手中的茶已冷。他轻轻叹了口气,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若是妖族肯乖乖的躲在人类的背后,利用人类自相残杀,他倒是可以理解。这个世界,毕竟还是人类的世界,但若是像此时一样,妖族已经大庭广众出现,那情况就很不一样了。 “他们已经不肯躲了。”公孙起全身都在颤抖,若不是当年始皇帝陛下将大量的精兵镇守在妖族领地外以防妖族祸乱,六国余孽也不会死而复生,将大统一的中原大陆重新分割。纵然中原战火重燃,赵正也下令不让这数十万精兵回来救国,以李斯,赵高而首的胡亥一派也不会奸计得逞。 “蒙将军死的冤,(扶苏)公子死的冤啊。”不知不觉,那个杀人如麻的杀神将军,尽然也落下泪来。他将茶递给了一旁的陆亚希,示意他再重新倒一杯热茶,茶冷了,都很苦。 陆亚希皱了皱眉头,他同样也意识到了危险性,陆亚希身亡益州州府,什么样的阵仗他都见过,什么样的人他都接触过,与妖族的接触只是缓兵之计,但如今妖族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他的领地上,心中甚是不快。但公孙起没有发话,他也不敢轻举妄动。 陆亚希为公孙起倒了杯热茶,又站在公孙起旁恭候着,但还是忍不住道:“我看阎凤那小子是撑不住了。” 他虽然讨厌阎凤,但更讨厌妖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公孙起道:“若是棋子废了,那便再找一颗棋子,现在还不是和妖族撕破脸皮的时候。我若出手,妖族背后的那些大家伙,也会按捺不住,全面战争不是我想看见的,更不会是始皇帝陛下想要看到的。” 一点一点将妖族吃掉,这才是他们当初的计划,为今之计,是要找到始皇帝赵正的转世重生体,以公孙起和赵正巫神境的实力,用最快的时间统一中原,再用中原所有的力量剿灭妖族。 陆亚希不解道:“妖族,究竟来自何方,为何数千年来未曾有过大动作?”陆亚希很疑惑,若是妖族的实力很庞大,为什么数千年来一点动静都没有,只有零星小妖出现为祸人间。当然,那一点零星的小妖还不够驱邪师喝一壶的。 公孙起紧皱眉头,那是他不太愿意提起的回忆:“是我的错,是始皇帝陛下的错,当我们意识到错误的时候,已经晚了。” 作为古往今来第一战神,公孙起居然在一个小辈面前说出这样的话,显然愧疚已深深埋在心底很多很多年了。 公孙起道:“还记得那一年,秦国日益壮大,楚国建议周天子合六国而灭秦国,六国心怀鬼胎,都不肯出力,最后宣告失败。但这也让秦国认识到了危险,秦国第一谋事丞相李斯,提议灭周而乱中原,周天子一灭,则六国必会互相征伐,毫无顾忌,最后互相削弱则秦国方可扫六合,定中原。当我带领着兵马冲进周王殿时,面对着那强大而古老的九鼎时,忽然意识到了。周武王筑九鼎并不是用来震慑中原的人类,而是震慑那古老森林中的妖族。但为时已晚,周灭亡后,秦一统天下,本想着千秋万代,却被自己人给坑了。我大秦帝国瓦解后,那九鼎也被诸侯势力抢夺,九鼎在,中原在,看来,九鼎已经不在了。” 九鼎不在,妖族则冲出禁锢。 “这天下若能统一,无论是周,还是秦,妖族都不敢放肆。”公孙起握着的茶杯“砰”一声碎裂,许久,他才平静下来,“但这天下,还是秦的好。” 他似乎已经对此不再感兴趣,又转回坐在书桌之前,阅读起了那本书,那本被传是“误人子弟”的史书。 而楼下,所有的居民都震撼到了,谁见过人身虎尾的人,那不是妖怪是什么。 “遇到事情先不要慌,拿出手机,先发个朋友圈。”一个年轻人颤颤巍巍的掏出手机,而在他旁边的女人却打了他一巴掌:“你,你还有心情,我,我可要走了。” 那年轻人说道:“走,往哪里走,下面很危险,我愿意待家里,还安全些。” 且说阎凤在释放了星罗密布后,体内真气所剩不多,但现在哪里有机会给他恢复,外面那凶神恶煞的两名虎妖已是快要冲到店铺门口。 “唉,死定了。”阎凤默默的掏出一支烟—— 却听见外面传出打斗声,阎凤惊奇的探出头去,在门口,一个人摆开架势,警觉的盯着两名虎妖。丁一也看见来人,不悦道:“姓陆的,快滚开。” “陆启明!”阎凤对这个变故倒是没想到,在他印象中,陆启明是个有钱的公子哥,除了喝酒泡妞外,好像没见过干别的。 阎凤站了起来,朝着陆启明喊道:“你来干什么,这里很危险,还不快走。” 陆启明没有回头,而是盯着两名虎妖,嘴角一扬,道:“若你不在此,我还懒得来。” 不知为何,阎凤心头一暖,以前总觉得他们不是一路人,一个富家公子,一个穷家小子,哪里是一路人,可是此时,这个本可以置身事外享受生活的富家公子,却为自己挡着危险。 阎凤道:“你撑得住吗?” 陆启明道:“我觉得可以试试。” 阎凤道:“好,我需要十分钟,你可以给我吗?” 陆启明道:“可以。” 可以,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无比的信任。瞬间,陆启明的真气已充斥全身,做好万全的战斗准备:“好久没活动筋骨了。” 站在最后面的丁一怒道:“陆启明,你们陆家是想和我们撕破脸皮吗?” 陆启明轻蔑一笑,道:“我和你们,并没有交情。” 在阎凤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一秒钟都不敢浪费,他需要借力,他需要到浮屠塔的第三层恢复真气,不敢肯定十分钟是否能全部恢复,但只要多一分力量,就会多一分胜算。 在楼顶上,陆亚希看到了自己的儿子陆启明,那个他总是严厉对待,总是抱着期望和失望的儿子。作为一个父亲,不希望陆启明涉险,但同样作为一个父亲,也不希望儿子是个懦夫。他曾经对陆启明很失望,他知道,陆启明也同样对他很失望,陆启明没有平常人家的父爱,父亲给他的,只有严厉和冷眼,陆家是个庞大的家族,没有点实力怎能作为家族的继承人。 陆亚希想说些什么,但又闭上了嘴,他紧张的观察着下面的局势。 那两名虎妖又动了,虎痴已化作巨虎,一口咬了上去,而虎啸虽然还保持着人型,但尾巴如钢鞭一般甩了上去。 “突木桩。”陆亚希单手按地,两根成年人才能环抱的巨木从水泥地下突破出来,在两名虎妖身下冲出,将他们冲击出去,打在它们的头上,推出十几米远。 丁一恨的牙痒痒,怒道:“虎痴虎啸,不需要留手,用最快的速度解决他们。” 顿时间,两名虎妖化作巨虎,斑斓的皮毛在阳光下闪烁光芒。 第九章失望 “吼——”两声巨大而威猛的虎啸声传出,引得所闻之人瑟瑟发抖,有的居民按耐不住心中的恐惧,从楼上跳了下来,结束了短暂的生命。这样的举动,更让周围的住户惊恐万分。 陆启明的额头流下了冷汗,嘴角却轻轻上扬。丁一道:“陆启明,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退还是不退?” 陆启明哈哈大笑,道:“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 此话一出,陆亚希忽然有种想要冲下去为自己的儿子遮风挡雨的冲动。他的儿子是个男人,是个真正的男人,他全身颤抖着,激动的颤抖。而这也引起了公孙起的注意,公孙起走到了窗沿边,俯身而视,奇怪道:“这个后辈,又是谁?” “我的儿子,他是我的儿子。”陆亚希从未像今天这样,为他的儿子感到自豪,声音颤抖着,无比的激动。 “哦?”公孙起环抱着手,“拭目以待。” 两只一模一样的虎妖,但所使用的招式却不一样,虎痴修炼的主要是牙齿,咬合力足以咬穿十公分的钢板,而虎啸则修炼的是尾巴,一甩之力少说也有两三千斤。面对如此可怕的两名大妖,对陆启明的压力不小。陆启明,木属性巫师,木属性巫师最大的特性是辅助,很难直接面对与直接实力相当的对手,可单一或群攻,虽然比较灵活,但相对于五行内的金属性巫师,单一战斗力过于薄弱。而人类的身躯,在没有真气的加持之下,身体本身是很脆弱的。不像妖族一般,实力的增长之下,身体的强度也会增强,所以理论上来说,人要打败妖族是很困难的。 虎啸尾巴一甩,它的尾巴似乎可长可短,如收缩的钢鞭一般,一甩之力横扫而下,陆启明赶忙躲闪,尾巴所过之处,地板接是被扫得粉碎,巨大的水泥柱子一击之下被敲成了数十块。烟尘滚滚,飞沙走石。 陆启明身形灵活,朝远处大喊道:“剑来。” 突然,从远处飞来一把长剑,这剑当然不会是自己飞过来的,陆启明手中的剑乃是精钢所铸造,但并没有灵性,这把剑是从陆启明的左边远处一名壮汉仅凭一双肉掌掷出,恰巧落在了陆启明的手上。陆启明也不敢怠慢,抽出长剑,剑鞘飞掷而出,射向了虎痴。虎痴一口咬住,在嘴里嚼了几下,略微一惊,以他的咬合力,居然只是把剑鞘咬弯,无法嚼碎。 虎痴怒吼一声,朝陆启明扑来,一张血盆大口由上而下,势必要将陆启明撕碎不可。 陆启明右手持剑,左手一抬,一根根粗壮的藤蔓拔地而起,将虎痴缠绕起来。陆启明也不迟疑,一剑击出,朝着虎痴那巨大的脑门上的“王”字刺去。虎啸见状不好,一甩尾巴,连虎痴一起甩中,藤蔓被巨大的力量甩开,连同虎痴那巨大的身体甩飞出去,陆启明一剑刺空。一招未得手,下一招就很难了,同样的招式第二次使出来怕是就不好用了。 “弟弟,你想干什么,是不是想把我杀了当哥哥。”虎痴从地上翻滚起来,朝着虎啸怒吼一声,很是不满。虎啸很无辜,自己明明刚才在那千钧一发之际救了虎痴一命,却不得一声好。 陆启明也不耽搁,又朝着虎痴一剑袭来,剑光之下,眼花缭乱,虎痴怒吼一声,一掌拍下,陆启明手上剑招一转,在虎痴脚掌处一转,割破它的肉掌。陆启明道:“眼见入秋,恰好缺那么一张虎皮垫子,来的正好,我就收下了。” 陆启明判断出这两虎兄虎弟虽然勇猛,但脑子不好使,而且彼此之间也有间隙。故而说话激怒他们,若是此时在从林或平原,陆启明怕是连跑的机会都没有,但此时在都市之内,钢筋水泥的房子再怎么不经敲,也比树要硬得多吧。而且陆启明也想多拖延一些时间,此时三分钟已过,他只要再拖延七分钟就可以了。 而在店铺内的阎凤已趟了下去,进入了心境之中,躺在第二层的水池之内。水池的水在迅速修复他的伤口,也在恢复他失去的真气和体力。同时在他脑海中,飞快的想着对策。但在心境之中,阎凤对外界的进展毫无所知,换句话说,此时若是陆启明跑了或者坚持不下去让那两名虎妖进来,那阎凤就死定了。 陆启明的如意算盘打的再好,那两名虎妖也是愣头愣脑的,只知道拼杀。陆启明的剑术再高明,没有相得益彰的巫术配合,终究难以成事。 五分钟,五分钟过去了,陆启明已经觉得后力不接前力,而那两名虎妖,却是越战越勇。陆启明虽然也是巫王境,但久疏战阵,吃喝玩乐对他的意志力和体力都是极大的损耗,和在古老森林内每天过着你死我活的两名虎妖自热是没得比。 练武不练功,到头一场空,目前这个局势,怪责自己疏懒已经毫无意义。陆启明是怎样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他记得,他永远都不会忘记。 陆启明,陆亚希的独子,益州陆家未来的继承人。但陆家和很多大家族一样,也有旁系和主家之分。旁系不甘于旁系,只能得到很少的资源,主家日益衰落,而陆亚希也自然将所有的希望放在了陆启明的身上。豪门的争端从来没有放过年幼的陆启明,要么强,要么死,深深的烙印在陆启明的身上,他比任何人都要刻苦,有着大把的修炼资源。十五岁就已进入巫王境的他,却是寸步难进。而就在那一年,益州发生了一件事,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巫师清剿计划! 他被迫离开益州,当三年后再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一个玩世不恭的阔家子弟。 “十年了,好久都没有这种,死亡里拼生存的感觉了。”陆启明狠狠的咬着牙,在巫师清剿计划那一刻开始,陆亚希不再对儿子有要求,也无需去争什么陆家第一,益州第一。可也就在那一刻开始,陆启明感到了生活失去了所有的盼头,他终究一辈子生活在父亲的影响下,旁系再强,也无法去撼动陆启明的地位。 “行尸走肉十一年,今日,就要让你看看,我与你,谁更强。”陆启明指着头顶,指着陆亚希所在的位置怒吼着。 陆亚希愕然,陆启明居然知道自己就在这里,在这一刻,陆亚希百感交集,他似乎感受到了这一生对儿子的漠视,十一年前巫师清剿计划时,陆亚希对陆启明失望的眼神。没有了可以证明的机会,自然就永远都不会有超越的那一天。 “启明——”陆亚希默默的念叨着,不知不觉眼泪已从眼眶中流了下来。 第十章他乡遇故知 益州驱邪师公会内,冷天渔坐在那里很是尴尬,最近生意淡了很多,赵佳媚坐在柜台那里扫着苍蝇。服务员和厨师都不怀好意都看着他,好像觉得这么一个大男人坐在这里,即不点东西也不走,究竟是来干嘛点。不过老板娘不发话,员工也不好说什么。这里点员工,除了木子花外,谁都不认识他。年前在都工人都因为酒楼歇业而离开了,今年刚招都工人都没见过冷天渔。 冷天渔在想干脆随便点一点东西吃着,不然坐着特别尴尬。 更气愤点是,阎凤的电话居然打不通。 大堂内有一台电视,播放着没什么营养的肥皂剧。木子花提着一壶酒走了过来,他们是见过面,但没怎么接触过。木子花依旧和从前一样,总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感觉。木子花说:“我听说过你一些事情,你和阎凤是很好的朋友。” 冷天渔接过木子花的酒,虽然现在什么都没有吃,但有酒喝总是不错的。正好今天心烦意乱,一醉方休也好。冷天渔说道:“我也常常听阎凤提起你,他说你是个不错的朋友。” 木子花显然有些错愕,因为他和阎凤相识满打满算也不过一年而已,而且最近一直隐瞒着很多事情,虽然平常嘻嘻哈哈,但想不到阎凤会这样看待自己。但只有木子花心里明白,他早已将阎凤当成了能够生死与共的朋友。 木子花叹了口气,道:“有些事情,都是很无奈的。” 冷天渔则在想其他的事情,顺口接道:“是啊,感情的事情,都很无奈。” 未婚妻不辞而别,留下一张不痛不痒的纸条,电话打不通,人又找不到,可不是愁死人了嘛。 “哟,客观,您两位?”此时,一名服务员笑脸盈盈的走了上去。好久都没什么生意了,再这么下去,酒楼怕是要关门了。 木子花刚把自己的酒斟满就来客人,心里有些不情愿,但为了生活也是无可奈何。但一看来人,他的心里也是“咯噔”一下。 客人是两个人,一大一小,一对父子。大人年纪和木子花差不多,三十出头,但保养的特别好,眉目之间,和木子花还有些相像。而那孩子,在见到木子花的第一刻,居然兴奋的叫道:“伯父。” 木子花显然迟疑了一下,尴尬的笑了笑,道:“小明。” 而那大人,也是客气的说道:“大哥,我们,好久不见了。” 赵佳媚摇着扇子,冷眼旁观,木子花居然有亲戚找上门了,说不定以后还要住在店里,吃在店里,那可就糟糕了,因为店里现在实在没什么生意。但她也没说什么,就这么冷眼旁观的看着。 木子花显然不太愿意见到这个弟弟,眼神闪烁,第一时间,居然是对冷天渔说:“要不,改天再喝吧。” 冷天渔愕然,但也在情理之中,在他乡遇到了最近的亲戚,自然是要叙叙旧的。 而木子花的弟弟则径直走向柜台,看着老板娘赵佳媚,放下一锭黄灿灿的金子,说道:“今天,这里我包了。” 赵佳媚立刻表现的很热情:“当然,当然,快,快,把能吃的能喝的都上了。”她没有想到,木子花的亲戚居然这么阔绰,她也出奇的没有让木子花做这么,而是叫厨房的人员去看看有什么吃的,能上就上。 木子花抿着嘴,许久才说:“我已经让开你了,你为什么还要来打扰我。” 此话一出,赵佳媚立刻判断,这就是一场豪门争端,木子花是个心肠软的公子,所以把财产都让给了弟弟,可谁知道弟弟却不放心,追来想对哥哥下手。这是电视剧都演烂了的套路,但她没有想到,她猜对了,但也猜小了。 木子花的弟弟,就是当今的秦王赵闲,而他的儿子赵明,以前木子花很是喜欢。但木子花也很清楚,赵明之所以跟自己亲,不过也是赵闲的套路而已。但孩子是无辜的,木子花依旧很喜欢这个孩子。 赵闲笑了笑,道:“大哥,你这是什么话,我还感谢你当初把位置让给我,不然,我还要去想别的办法,把位置夺过来。” 木子花怒道:“既然你已经即位,为什么还把放过我。” 赵闲笑了笑,道:“若是换作平常,我自然不会再来打扰你,毕竟我们是兄弟,再怎么说,打断骨头连着筋。虽然朝中还是有一班老臣心向于你,但我有自信解决。但今时不同往日,老祖宗,要复活了。” 木子花咬牙切齿,道:“那是你的事,我已经心灰意冷,老祖宗,不会选择我的。” 赵闲摇了摇头,道:“可是我得到的消息却是,老祖宗已经选择了你。” 木子花道:“你想多了。” 赵闲笑了笑,道:“是的,或许是我想多了。” 而此时,赵明跑了过来,只有十岁的他,正是最可爱的时候。赵明道:“大伯,好久不见,好想你。” 木子花心里一暖,抱起赵明,道:“我也很想你。” 而此时的冷天渔已经听乱了,他在猜测木子花的身份,但怎么猜,自然也不敢把木子花身为前任亲王的身份猜出来。 可是此时,木子花却将赵明扔了出去,是的,是扔出去,并且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手捂着肚子。而那可怜的孩子赵明,却从地上爬了起来,手上多了一把匕首,他正阴沉沉的看着匕首,这实在不是一个十岁的孩子该有的表情。赵明道:“好可惜,没有一刀捅进心脏。” 而此时,其他员工都惧怕的往门外跑去,趋吉避凶本来进是生命的本能。所有赵佳媚并没有叫住他们,而实际上,赵佳媚也想跑,他越来越能感觉到,目前的情况,已经不是她能控制的了。所以她躲在了柜台后,瑟瑟发抖。 而赵闲并没有去理会那些逃跑的人,而是把目光聚集在了木子花的身上。 此时,电视插播一条新闻:“今日发生特大新闻,传说中的妖怪居然当街出现,而他们并没有去攻击其他人,而是去围剿益州唯一的驱邪师,当初闹的沸沸扬扬的雨夜杀人屠夫案,就是他所破,更令人惊讶的是,益州最强富二代陆启明陆公子显然是为了保护那名驱邪师,与妖族搏斗,当真是大仁大义。” 木子花皱了皱眉头,他显然是知道些什么,但这个时候解释已经毫无意义。,木子花道:“快走,阎凤正在等着你,这里已经不是你能对付的了。” 冷天渔奇怪道:“那你呢?” 木子花道:“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第十一章一击必杀 就在阎凤的局势吃紧时,在酒楼里等待阎凤吃早点酒的冷天渔,也亲眼目睹了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认识了一年多,吃喝嫖赌的木子花,居然是曾经秦国的王。也把知是幸还是不幸,当今的亲王和公子,居然出现在了这个边陲小地的小小酒楼之中。 “那好,我就先走了。”冷天渔瞟了一眼赵佳媚,赵佳媚就这么愣直直的站着,或许她此刻终于明白,作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处理不了非常之事的。冷天渔警觉的盯着赵闲,赵闲没有拦他,连看都没有去看他一眼。此时在赵闲眼中,只有一根钉子——赵构。 赵构不死,他终究是睡不着的。 赵闲笑了笑,说:“杂鱼都已经走了,现在来谈谈我们之间的事。” 木子花坐了下去,捂着胸口,掏出一支烟,颤颤巍巍的点上,烟头上沾着血,看起来各位可怖。木子花道:“我们之间还用谈吗?我不死,你终究是永无宁日的。” 赵闲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那没办法,谁叫朝中有一帮老臣还是忠心于你,虽然有的已经清除了,但有的权势太大。而驱邪师中,也有不少人还中找寻你的下落,比如说那个老不死的戚云路,这种人不得不防,巫王境没人是他的对手,在驱邪师总公会中威望极大,不得不防啊,而偏偏这种人是忠心于你的,你这种,为了一个女人,连王位大业都可以弃之不顾的人。” 木子花抽烟的动作停住了,他的表情变得阴冷,为了一个女人,在他们眼中,死去的,就只是一个女人,一个代号。而那个女人,却是活生生的烙印在他的脑海之中,一颦一笑,挥之不去。死去时的惨状,他也无法忘记。 木子花怒道:“李花,是你下手杀的?” 赵闲耸了耸肩,道:“我是干过很多坏事,但我没干过的可不要赖我。那可是大嫂干的,他到如今还想把持朝政,等你回去。你们没有儿子,王位就只能便宜我了。” 木子花道:“可我有一个女儿。” 赵闲哈哈大笑,道:“对对对,你还有一个女儿,你那个女儿今年也有十五岁了。可是你能期盼一个女人做什么,继承王位?等你死后,我就把他嫁去北方的燕国,就给燕国那个没用又蠢的太子。哦,看你的样子心疼了,别啊,你那心爱的王妃,可是你大嫂策划,你那可爱的女儿亲自下的手。啧啧,十几岁的小姑娘,杀起人来可一点都不手软。不愧是无情最是帝王家。” “什么!”木子花双目圆睁,这不可能,这怎么可能,虽然他早已猜出,多半是王后下的命令,但没想到,执行者居然是他的女儿,他唯一的骨肉。是啊,如果是假手于人,他早就查出来了,正是因为是公主下的手,所以无从查起。 赵闲看到这一幕,都忍不住要拍手叫好了:“很惊讶吗?是啊,谁会想到,自己的亲生女儿居然将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杀死,而且杀的还如此残忍。不过想想也是,谁叫你这个废物抱着别的女人,还整天幻想什么诗和远方。” “不,你骗我。”木子花目光森寒,他很冷静,冷静的让人可怕,让人想起,当初那个杀伐果断的秦王。 赵闲道:“我骗你干嘛,你都快死的人了,要不是这件事太好笑,我都懒得跟你废口水。” 赵闲和赵明在一旁冷笑着,这是开餐甜点,要是木子花没有那么愤怒,就一点都不好笑了。而赵闲也没有撒谎,下手杀死李花的人确实是公主赵欣,一边是心爱的女人,一边是心爱的女儿,木子花会怎么样,会杀了赵欣?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木子花长长的叹了口气,此时整个酒楼就只剩下赵佳媚,赵闲父子,木子花四人,门外的阳光璀璨,屋内却阴寒至极。木子花道:“说够了吗?” 赵闲父子被这么一说,显然很说尴尬,赵闲干咳一声,道:“够了,差不多也该下手了。” 木子花道点了点头,朝着还在惊愕道说不出话来道赵佳媚道:“老板娘,看着我。” 赵佳媚被这么一喊,一下子惊醒过来,愣愣道看着木子花。而木子花眼中闪烁妖异道光明,只是一瞬间,赵佳媚便晕倒过去,人事不知。 赵闲也是一头雾水,木子花怎么一下子变的这么强了,难道短短一年,木子花就从巫王境初期,成为巫圣境了?不可能,木子花要是有这么强,怎么可能还会诈死离开。但这种以威压晕人的手段,除了巫圣境,根本不可能使出。 “来人,快来人。”赵闲紧张的喊着,一声令下,数十名穿着统一服饰的人冲了进来,他们都是禁军乔装打扮的,个顶个的好手,从巫王境到大巫境不等,就算木子花真是巫圣境,也插翅难逃。 木子花冷哼一声,压根没把这些人放在眼里,一下子,酒楼的卷帘门落了下来。赵闲正感到奇怪,为什么会突然关门,也没人去按按钮。 “神之傲视。”顿然,赵闲感到无比的威压降下,仅凭威压,木子花就将在场的所有禁军和赵明全部杀死。他们痛苦的在地上哀嚎,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所有人七窍流血,当场毙命。赵闲抱着赵明的尸体痛哭流涕,为什么,为什么所有人都死了,只有他一点事都没有。他恐惧的看着木子花。 此时的木子花,哪里还是人,简直就是地狱来的恶魔。 赵闲下的眼泪鼻涕直流,如果是单纯的威压杀人,不可能有这么强大的效果,而且,所有人都死了,就只剩下他,这是一种巫术,是的,不然单纯力量释放是不可能有精准打击的效果。 赵闲的下面屎尿横流,他仰视着木子花,颤颤巍巍道:“不,不可能,你不可能那么强,没道理,没道理。” 木子花冷冷一笑,道:“我可怜道弟弟,你从小就不如我,我知道的,所以我一直没有提防你,因为你太弱了,弱到我根本就不想去正视。秦国的王位,你想要,我看的出来,你处处不如我,就连我舍弃不要的王位你也爱的要死。” 赵闲道:“不,不对,你,你不死赵构。” 木子花忍不住拍了拍手,道:“嗯?有点意思,继续说,说到我满意了,觉得你这条贱命还有点价值,说不定会放了你。” 赵闲笃定,木子花没有杀自己,肯定是自己还也利用价值。赵闲道:“我这次要来杀你,不仅仅是因为朝中老臣还支持你,还是因为,祖先始皇帝赵正即将轮回转世,秦国王室没落,到了我们这一代,就只有两个巫王境,一个是你,一个是我。而赵正能够夺舍的躯体,只能是他的血脉,你一死,我便可获得强大的力量。刚才你的力量,我大胆猜测,你已被赵正夺舍成功了。” 木子花抱着手哈哈大笑着,目光灼灼的盯着赵闲。 第十二章拼死维护 通过一连串的分析,木子花当真是对赵闲有了刮目相看的意思,或许是从前对这个废物弟弟太轻视了。木子花的笑容忽然凝固,这让跪这地上祈求的赵闲不由得心里一凉。 木子花道:“你确实比我更适合做王,既然先租选择了我,那么他想要走的路,就由我走下去。我之所以留着你,是因为秦国确实需要一个王,我愚蠢的弟弟,从现在开始,我将会是你一生的噩梦,直到你死的那一天。” 木子花疯狂的笑着,卷帘门忽然在此时开启,赵闲像离开虎口的脱兔一般逃离出去,在他的耳边不停的响起木子花的声音:“你记住,要是敢把今天的事说出去,你将不得好死。” 赵闲几乎快要疯了,他跑到街上,剩下的禁军不明白怎么回事,纷纷问到:“王,您这是怎么了,公子呢?” 赵闲两脚一软,被禁军搀扶着,摆了摆手,许久才镇定道:“我们走,快走,回宫,回宫。” 而“送”走了赵闲后,木子花的表情也恢复到冰冷,大手一挥,地上已死去的禁军和赵明躯体迅速腐烂,一股股白色的雾气被木子花吸入体内。木子花长叹一声,道:“这一世,我得好好活着,还是活着好啊。” 他究竟有没有被始皇帝赵正夺舍,连他自己都不是很清楚,因为他能感觉到,他还记得从前的一切,也保有着自己的人格,但同样也有赵正的一部分记忆。或许是三千年时间太长,长到赵正已无力夺取木子花的躯体,反而吸收了他的力量和巫术。 话分两头,阎凤泡着七层浮屠塔第二层的温泉水中,吸收着来自泉水给他的力量。他只感觉全身发热,身体中仿佛有种强大的力量冲进大脑,试图冲破他的躯体。 “要突破了。”阎凤紧紧的咬着牙,不可以,如果在这个时间突破,会不会浪费很多的时间,陆启明正正以命相搏为自己争取时间,而自己却在这里浪费时间突破。但突破给他带来的好处,就是能快速的解决外面的麻烦。巫圣境和巫师镜的天壤之别带来的力量,也正是此时他所需要的。 而此时,脑海中一些信息钻入进来,这是义父的残魂所夹杂的记忆在与他融合。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初义父的残魂会躲在他的心境之中,为什么他在与第一层的心魔搏斗的时候就已经突破巫圣境而义父(虚影)要他放弃一境的功力来修复第一层。原来阎凤一出生就少了一魂,天地人三魂少了人魂的他,也是一个异数,虽和正常人一样,但极易招惹阴气和鬼怪,而且,三魂少一魂的他若是巫圣境,则灵魂无法承受巨大的力量而撕裂。而融合了义父一部分记忆的他,终于验证了自己的猜测。 “义父是冥王!”他的义父,是冥王,记忆中义父中雨夜中抱着还中襁褓中的他躲进了偏远的山区农村,没有任何修炼资源的他,却中十一岁那年突破了巫王境,但他依旧不是那个杀死义父的凶手的对手。因为那个凶手是——七色无常之主,黑白无常中的白无常。黑白无常的实力是仅次于冥王的存在,但义父中抱走自己之前,显然受了很重的伤,那些伤是谁打的却没有这段记忆。 而这融合了一部分记忆后,阎凤也知晓了掌控这七层浮屠塔的方法——可用一大境界之力修复一层。第三层需要阎凤主动放弃一境之力开启,此时的阎凤已经三魂融合,可以安然无恙的到达巫圣境,巫圣境可以解决他目前面对的很多困难。但现在又没有那么多时间让他巩固境界,他将如何去选择,在左右为难的他很快做出了决定。 散功,开启第三层,回归现实世界,与朋友肩并肩对抗外敌。 而在商业街上,已经被打的满目疮痍的街道,陆启明已经浑身是血,十二分钟过去了,可是阎凤却没有出现。陆启明没有去怪责阎凤失信,他现在唯一想做的,将是争取时间,直到他倒下为止。 陆启明恶狠狠的盯着那虎啸和虎痴,从兜里掏出一把豌豆,这一招他本来不想用的,太耗费真气,但此时,想要拖住虎啸和虎痴,用这招再好不过了。 丁一喊道:“陆启明,我劝那乖乖投降,我可以看在那父亲的面子上饶你一命。” 毕竟陆启明是陆亚溪的独子,将陆启明给杀了,陆亚溪必然会与妖族鱼死网破。这里毕竟是益州,面子多少还是要给一点的。 “做梦!”陆启明掏出豌豆往地上一撒,那些豌豆迅速膨胀,露出绿色的豆芽,那些豆芽生长成一个个人形,手上皆是手持一把七尺长剑。 十八个绿色的人,五官与陆启明相似,皆是剑拔弩张的看着虎啸和虎痴。 丁一倒吸一口凉气,惊疑道:“撒豆成兵!想不到陆启明还有这般造诣,不过——” 不过陆启明只是巫师镜,这么玄奥的巫术,必然长久不了。 而陆启明也没想过长久,他只要坚持到阎凤醒来,将这一场残酷的战斗交给他。 “杀。”陆启明一声令下,十八个绿人冲将而上,陆启明首当其冲,配合着十八个绿人与虎痴和虎啸战斗。而虎痴虎啸两头巨虎,也不甘示弱,占着强悍的身躯和巨大的力量,与陆启明杀了起来。 “你们为什么不和我玩?”年幼的陆启明眼睁睁的看着同族的兄弟远远的离自己而去,他不明白,不理解,为什么他们对自己敬而远之。 “你是族长的儿子,就不跟你玩,你占用着巨大的资源,而我们,却只能被你们宗家欺辱。” 长大后,陆启明终于明白,他为什么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因为高处不胜寒。 朋友,已经成为陆启明这一生的遗憾。 这看到阎凤和冷天渔的友情,他很羡慕,他也想要这样的一个朋友。可是阎凤和自己这一起并不开心,是自己错了吗? 虎啸一个甩尾,将七八个绿人甩飞,严重受损的绿人炸裂开来,消失了。而陆启明,手中的长剑刺进了虎啸的身躯之中,虎啸吃痛,一尾巴插进了陆启明的胸膛。陆启明从虎啸的身上掉了下去,忽然,一个人影从天而降,大声喊道:“休伤我儿。” 陆亚希从天而降,将陆启明护住,两眼两泪纵横:“启儿,启儿,是爹的错,爹不该强迫你。” 陆启明口吐鲜血,手上的剑却不肯放下:“我不可以倒下,我还要等——等我的朋友,醒来。” 吃痛的虎啸又一甩尾甩来,直插向陆启明的额头,这一下,迅猛之极。 丁一苦笑一声,看来这次,陆亚希是不得罪不行来,看陆启明的样子,就算没有这一击也必死无疑。 忽然,空间被某股强大的力量迅速笼罩,从那间破烂不堪的童装店铺内,阎凤眼神冰冷的走了出来,那虎啸的一击变得缓慢,比乌龟还要慢。 阎凤伸手将那一尾弹开,带着歉意的看着陆启明:“我若不让你死,你就偏偏死不得。” 第十三章合二为一 商业街上,整条街上只有三个人,三只妖。虎啸虽然被陆启明所伤,但凭借强大的肉身,依旧虎视眈眈的与阎凤三人相抗衡。方才阎凤的力量,很显然已经让虎啸和虎痴兄弟忌惮,那不是之前的目标所能发出的力量了,在这短短的十五分钟之内,究竟发生了什么,能让一个人能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丁一倒吸一口凉气,喃喃道:“巫圣境,怎么可能,他不是躲在里面恢复伤势吗?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能一如此巨大的突破。” 丁一虽然不知道阎凤是用怎样的方式在修复伤势,但一个人就算有了突破的松动,也至少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准备突破,再用几天的时间来稳固境界,否则很容易走火入魔。 阎凤怀着敌意的盯着阎凤,但他发现自己的身体根本就动弹不得,周围的空间仿佛很粘稠,想要动一个手指,都要耗费很长的时间。阎凤手按在陆启明的额头上,将周围空间停顿的力量压缩在他身上。之后对陆亚希说道:“我已封印住他的身体,尽快安排恢复手术,这个阵法只能维持一个小时。” “当初真该下死手杀了你。”陆亚希在身体恢复正常后,怒骂道。当初他确实想杀,如果阎凤死了,那么陆启明也不会因为阎凤身受重伤,差点死亡。但此时但陆亚希已经感觉到阎凤不是自己能杀死的人了,巫圣境,巫圣境所展示的巫术和威势,已经是截然不同的境界。整个秦国,只有一个巫圣境的巫师,可想而知,就算巫王满街走,只要有巫圣境的存在,巫王也只能退避三舍。 而陆亚希也不是个毛躁的人物,坐到他这个位置,自然是个杀伐果断的人。他立刻抱着仿佛被冰封一般的陆启明,迅速离开。 而站在顶楼的公孙起也很是讶异,能坐短短时间内突破到巫圣境的人怕是凤毛麟角了。当然,公孙起也能预估到,阎凤所展示的力量并不长久,因为每突破一个境界都需要一段时间的巩固,阎凤在突破后强行出来战斗,怕是要吃苦头。 而现实也如同公孙起的猜测一样,阎凤在突破后,放弃了用一境之力开启第三层,而是选择立刻出来,用不稳定的境界扫平敌人,也是因为一个承诺,对朋友的承诺。 阎凤冷冷道:“你们可以死了。” 在突破到巫圣境后,他也很快领略了悬阴岛岛主关何的空间阵法巫术,毕竟有前车之鉴。之前阎凤能够做的只是“面”的空间,而现在,他能做到三维立体空间阵法,这种强大的巫术,没有巫圣境的修为,根本不可能使用出来。 但现在境界不稳,他必须尽快结束战斗,否则一但时间拖的过长,体内气息紊乱,那么今天他就必死无疑。 受伤的虎啸在得到身体支配权后立刻展开攻击,这是他的侮辱,他必须自己讨回来。又是一甩尾,如同狂风卷浪般使了过来。阎凤不避不让,空间阵法再次展开,像提小鸡一样拎着虎啸的尾巴就是一抖,空间再次加速,抖动的力量将虎啸的全身骨头震碎。所谓技巧,只是面对和自己相当或者比自己强大的敌人长会去使用,而碾压般的战斗,根本不需要多余的技巧和手段,只需要直接去打就可以了。 虎啸一声闷哼,全身已动弹不得,身体中的内脏也因为骨头的碎裂崩坏而挤压破碎,躺在地上口吐鲜血,不停的抽搐着。 虎痴愤怒的正欲扑将上去,丁一喝住他,说道:“虎痴住口,这个敌人你对付 了,赶快退回来。” 退! 虎痴双目通红,自己的亲生弟弟就这样被打的奄奄一息,却叫自己退?虎痴退了回来,走到虎啸的身边,却是张大嘴巴,一口将虎啸吃了下去。 这样的举动惊呆了阎凤,但他可不认为这是这自相残杀。虎痴在吞下虎啸的身体后,身体迅速变形,身体又壮大了一倍,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脖子上生出一个头,尾端上生出一条尾巴,居然是虎啸那种带着尖刺的尾巴。 合体了! 妖族的妖术果然霸道。 巨大的双头虎妖所展示的力量极具威胁力,居然有撕开阎凤阵法空间的势头。阎凤的阵法空间毕竟和关何的没法比。一来是因为阎凤初到巫圣境,境界还未巩固和加强,二来是因为关何的阵法空间之所以强悍,也是因为有着其他物资在运行着,关何的阵法空间一半靠自身驱动,一半靠阵法法器,蓄势待发。 要不是关何已经老去并且一心求死,阎凤早就命丧于悬阴岛。 双头虎妖破开阎凤的空间,阎凤胸口一闷,一口黑血喷出。但双头虎的攻势没有停下,一脚踩了下去,身体一摆,商业楼立刻倒下一冻,轰隆一声,楼房变成了一块又一块的水泥块,里面住着的人皆被压死,到处都是残破的躯体和四肢。见到这个情形,其他楼房内的人哪里还会淡定,都是冲出了门,逃命去了。原本以为就算他们的战斗再强悍,也被至于破坏坚固的钢筋水泥,可是现在看来,这些坚固的水泥房确实只是水和泥。 双头虎妖已进入疯狂,拼命的朝着阎凤踩踏,攻击。阎凤偶尔能回击,但力量过于巨大,他也不敢直接硬抗。在看到这么多人死去后,他只得把双头虎往宽敞的地方引。 冷天渔打了辆出租车赶了过来,刚好看到大楼倒塌,双头虎妖的强悍也让他咽了口口水。而出租车司机却是怎么也不肯把车开过来,催促着冷天渔赶快下车。 冷天渔无奈只好付钱下车,而出租车司机却把钱扔了出来,驱车而逃:“我可不要死人的钱。” 冷天渔满脸黑线,却也没有搭理他,径直跑向阎凤。 “阎凤!”冷天渔高喊一声,阎凤此时正架起空间阻隔阵法在阻挡双头虎妖的攻势,这虎妖拼命的往阎凤身上咬,两颗虎头撞击在阎凤的空间墙上,绕是他境界突破后劲有力,不然真被啃个稀巴烂了。两个头果然比一个头要厉害得多。 阎凤喊道:“快走,这里不是你能应付的。” 冷天渔不服气道:“小瞧谁呢。” 冷天渔手捏剑指于胸,这种捏决手势在使用巫术的时候虽然不一定要表示出来,但很多人都还是有这个习惯。所谓“诀目者,生于于神机而运化,修仙炼真,降魔制邪,莫不基之于此。” 而在冷天渔的身边,一个圆圈从冷天渔的脚下飘出,迅速扩大,扩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又成了一个八卦图。八卦图又继续扩大,成为了一个八八六十四卦的伏羲八卦图。 在倒塌的那栋楼旁,顶楼上的公孙起眼见,也是感到百感交集:“哦?周公姬旦的六十四卦阵法术,有意思,看来这小小的鹏城,却是藏龙卧虎啊,可惜啊,可惜境界太低,使不出应有的威力。” 第十四章挤爆 八八六十四卦阵法术,在命术之术中乃顶尖巫术,失传数千年。事实上,命术师之所以几乎绝技的原因,还是因为随着神权的没落而显得微不足道。所以如今大多数命术师都只会看看风水,改改楼盘什么的,虽然还是比较吃香的行业,但用于战斗就基本没什么作用了。 八卦阵法术起源于上古三皇中人皇伏羲,但真正发扬光大但却是周朝的姬旦,姬旦乃是周文王姬昌的小儿子,将八卦阵法术推演到了六十四卦乃至无数卦,但每进一步,所需要境界和力量都是成几何增长的。传说姬旦已是巫神境甚至更高,功力深不可测。而冷天渔之所以能习得这种失传的巫术,也是因为他的爷爷冷风机缘巧合之下救了姬式一族的传人,姬隅的哥哥。虽然姬隅在命术师一道已是当世第一,但也只学会了五行之术。 正因为冷天渔的境界低微,所以要想轻车熟路的驾驭六十四卦阵法术,很是吃力,但此时也只能赶鸭子上架,这是他最强的巫术,此时不把压箱底的功夫用上,恐怕也只是来陪葬的。 而在双头虎妖这边,压根就没把这渺小的小胖子放在眼里,看都懒得去看他一眼,而是正视阎凤。阎凤强忍着血脉喷涌的危险,与双头虎妖丝毫不让。 双头虎妖一脚而下,阎凤划出一道空间屏障,向后退去,忽然出现在双头虎妖的脊梁出,这是双头虎妖最没有危险性的地方,也是最为柔弱的地方。双头虎妖一脚踩空,正感脖颈吃痛,脖颈处骨头断裂,整个身躯摇晃几下爬在地上。 阎凤终于松了口气,从双头虎妖身上跳了下来,可是就在此时,虎尾一甩,将阎凤打飞出去,正要撞击地面之时,忽然觉得地下软绵绵的,像掉在棉花上一样。而这是冷天渔改变了阎凤周围的地貌所至。 双头虎妖摇晃了几下脑袋,脖颈的骨头居然恢复了,朝天怒吼一声。 目前的形势依旧严峻,两辅助打一攻击型猛虎,确实很吃力。 阎凤朝着冷天渔喊道:“天渔,加强我的真气。” 冷天渔愣了一下,但还是点头道:“明白。” 冷天渔脚下的阵法图迅速转换着,阎凤感觉身体内的境界稳定了,虽然只是暂时的,但巫圣境的力量不是虚的。阎凤大手一挥,将双头虎妖笼罩在阵法空间之内。阎凤迅速收缩空间,将双头虎挤压,如此庞大的身躯,对于没有强力手段的阎凤来说,只有将双头虎妖在空间内挤扁,这需要庞大的真气驱动,因为双头虎妖的身躯如钢铁般扎实,其力量也是强大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收缩。”阎凤冷汗直冒,仿佛直推动一座大山前进。双头虎妖的身躯在挤压下寸寸断裂,浑身鲜血直冒。 而在加强阎凤真气的冷天渔,却是感觉整个人都要被抽干一般。 “我好虚!”冷天渔只有这种感觉,感觉好像十天半个月没有吃一粒米,没有喝一口水。 丁一见状也是浑身一怔,想不到阎凤还有这种手段,看来是对阎凤过于小觑了。但此时出手已经晚了,而且自己只是相当于人类巫王境的实力,远远不是阎凤巫圣境的对手,况且丁一的强项的头脑,对于战斗不是很专业。 眼见双头虎妖的身躯被像挤果冻一样挤爆,在挤爆的同时,骨头和削弱喷的到处都是,冲击波将阎凤吹出十几米开外。而在这一刻,冷天渔也是浑身一颤,虚弱的坐在地上,抹了把冷汗。 丁一咬牙切齿,道:“你们,这是对我妖族的宣战。” 阎凤也是浑身虚脱,勉强支撑起身子,道:“你们在这条街上对我们大打出手的时候,就已经宣战了。” 丁一道:“我妖族千万勇士,定要将所有人类,杀的片甲不留。” 而此时,一阵警笛声响起,刑狱司能出动的力量几乎都来了,只是浪费的时间太多,来的时候战斗都结束了。 “不许动。”刑狱司一百多号人提着枪冲了过来,有的指着阎凤和冷天渔,有的则围着丁一。卫伟见到此情此景,满街的狼藉,倒塌的大楼,满地的血肉和一张巨大的虎皮也是惊讶不已。 卫伟走到阎凤身边,想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出口。卫伟这个人虽然自负,但他并不是个不知廉耻的人。 卫伟朝着丁一道:“你是什么人,跟我回去接受调查。” 丁一冷笑一声,道:“做梦,弱小的人类,居然妄图俘虏比你们高级的种族。” 卫伟道:“高不高级回去就知道了,放心,十八般酷刑一样一样招呼你。” “要是老朽不答应呢?”远处,一个身材矮小,佝偻着身子,满头白发的老人,拄着拐杖,后背背着一个巨大的乌龟壳,不紧不慢的走了过来。 卫伟皱眉,道:“你又是什么东西。” 可是下一秒钟,那老者居然出现走出现走卫伟的身前,一巴掌将卫伟扇飞。捕快们很是惊讶,有的已经朝那老者开枪了,可是子弹却在那老者一米周围掉了下来。是的,是掉,将好像那些子弹不是枪**出来,只是随手扔过来一样。 那老者懒得去看刑狱司的人,丁一欣喜道:“武长老!” 武长老点了点头,看了看地上的血肉和虎皮,又看向阎凤,道:“好小子,杀我妖族战将,今日那必死。” 这个人气息太可怕,绕是阎凤已经是巫圣境,都感觉到自己到渺小。武长老一下子出现在阎凤的身前,这身法,不是像阎凤一样能改变空间出现,而是快,谁能想到这慢悠悠的老者,居然能有如此快速的身法。武长老一下子甩出拐杖,阎凤心叫不好,这一下上去,死定了。 可是这拐杖却停了下来,而这拐杖的另一端,被一只苍劲有力的手握住,阎凤看向来人,是一个魁梧有力,目光如炬,三十多岁的汉子,是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帅哥。阎凤也认出了这个人,这不就是电视上出现的那个人嘛。 “战神,公孙起!”阎凤哑然失色,这下,可算见到活的了。 公孙起一下子出现在了这里,很显然,他已经认可了阎凤的战力。而这武长老,已经不是阎凤可以对付的了。公孙起道:“小乌龟,这么久没见,很是挂念啊。” 武长老见到公孙起的脸时,立时吓的浑身哆嗦:“公孙,公孙起,你,你居然还活着。” 公孙起笑了笑,道:“当然,你在东海,不看电视的吗?” 第十五章树皮书 来者是一头乌龟妖,唤名三千岁,世居东海。 妖和精虽然同样是有先天灵气的生物,但妖比精高贵的多。妖有世袭继承的力量和功法,有完整的社会体系,有自己的地盘和家族历史。而山精野怪一类的,就属于散兵游勇了,故而在同样修炼年数的情况下,妖要比精强大数倍。但妖与精通常情况下会统称,不会区分的那么清楚。 三千岁之所以叫三千岁,是因为他已经三千一百岁了。妖的力量体系叫妖气,当然,精的力量体系也是妖气。妖从生出来那一刻就已经继承了父母的一部分力量和修炼知识,这是人类无法比拟的,就算从出生时父母双亡,没有人教导修炼,它们也能自我修炼并成长。 可是这倒霉的三千岁,就这一百岁时爬上了海边,那个时候他已经可以杀人吃肉,恰逢乱世,那是吃的不亦乐乎。但倒霉的是,他吃到一百人时,始皇帝巡逻的大队经过,被公孙起一举拿下,逼入东海,三千年没敢露头。就在去年,他接到了百鬼朝圣的消息,这是妖族扬眉吐气的日子,于是伺机等待,谁知今天一露头,就遇到了这个丧门星。 三千岁哆哆嗦嗦的,那可是童年阴影,本来就身材矮小的他,此时更是要跪在地上了:“饶命,饶命,公孙大爷,小子有眼不识泰山,又撞你手上了,这三千年来我没吃过人了,求求你,放我一马。” 这戏剧性的一幕,阎凤和冷天渔也是看呆了,就刚才三千岁所使的手段,阎凤身为巫圣境初期,也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居然与公孙起一个照面就吓的萎靡了。 丁一哑然,不过很快清醒过来,喊道:“三千岁大爷,你已是三千岁的功力,一点都不用去怕他,就算他是巫神境,你也可以战胜的。” 三千岁哪里敢,不光是童年阴影,就刚才公孙起轻描淡写的接下那一招他也能看出来,自己根本不是公孙起的对手。三千岁的功力,不等于境界,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活的长那是龟妖的本能,就算同样的修炼条件下,同样的修炼时间, 龟妖的力量也是远远不如其他妖精的。 三千岁忽然怒喝一声:“别说了,那住口。” 令丁一震惊的是,三千岁怒喝的目标却是自己,这让他很是恼怒。 公孙起笑了笑,道:“树皮书可还在?” 三千岁一惊,羞愧的低下了头,连连说道:“还在,还在。” 公孙起道:“那就回去吧,毕竟契约还在。” “好,好,”三千岁居然就这样真的离开了,丁一见状,哪里还敢留,早就跑的没影了。 刚刚他们提到的树皮书,阎凤很是熟悉,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公孙起走了过来,扶住阎凤的肩膀,笑了笑,道:“年轻人,你很好,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帮助,可以来找我。” 阎凤皱了皱眉头,他不是很明白公孙起的意思,但还是点了点头,道:“明白。” 阎凤站在公孙起的面前,犹如蝼蚁一般,是的,虽然阎凤很讨厌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比作蝼蚁,因为他觉得谁把是两只眼睛一张嘴,凭什么谁就比谁高级,但站在公孙起面前,与公孙起近距离接触那一刻,他终于明白了,强大是不需要释放什么威压,也不需要做出什么傲视群雄的态度,只需要简简单单的一站,哪怕是态度温和含蓄,也能感到他们之间的差距。 公孙起走了,刑狱司的人抬走了卫伟,卫伟虽然没有昏迷,但巫师镜的他在挨到三千岁一巴掌时,也差点被打死。他清醒的明白了什么,这场短暂的战斗,让很多人都明白了什么。 妖族归来,中原浩劫。 阎凤走到冷天渔的身边,扶起这个虚弱的胖子,冷天渔不解道:“那个大妖怪就这么走了?” 阎凤漠然的点了点头,强大,他们都太强大了,强大到阎凤内心的小火苗一窜一窜的。 冷天渔道:“那么他们所提到的那个树皮书是什么?” 阎凤摇了摇头,他好像有点明白,却又不是很明白。 “老朽可以告诉你。” 阎凤的耳边,忽然出现了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声音,当他回头寻找,却是什么都看不见。冷天渔也注意到阎凤的举动,奇怪的问他:“怎么了?” 阎凤摇了摇头,走到前面跟卫伟交代了什么,卫伟躺在担架上点了点头,招呼冷天渔上了一辆车。 阎凤又回到当初与那名老者相识的奶茶店,店铺没有人开,但座椅还在。那名老者就坐在那里,看见他的时候,点了点头。阎凤在老者的身上依旧感受到了那股莫名强大的气息,但很是温和,比起公孙起若有若无的杀气,这名老者更让人感觉到亲近。 老者说道:“我们走吧。” 阎凤愣了一下,但还是跟着老者上了一辆车,路上,阎凤很是疲惫,老者边开车,边说道:“休息一会儿吧,到地方了我叫你。” 阎凤的眼皮早就在打架了,这句话都是迷迷糊糊听到的。 当阎凤醒过来的时候,那老者的车刚好停下。阎凤注意到,这是一个荒郊野地,但四周的植被却很规整,似乎是人为制造的。前方有两个人走了过来,那两个人和老者攀谈着,能感觉到那两个人气息很强,皆是巫圣境,而且那两个人对老者很是尊敬,似乎是下级对上级一般。阎凤很讶异,益州什么时候有这么多巫圣境的,而且看那架势,似乎只是看门的。 老者说道:“我们下车吧,里面的地方,已经不适合开车了。” 阎凤点了点头,跟老者下了车,而阎凤也回头望了望那两个人,如两名士兵一般,直挺挺的站着,肃穆**。 “他们是神之守卫,这里是水晶宫。”老者解释着,这让阎凤很是错愕,以老者的实力,居然会对自己那么客气。 往里走,皆是百花盛开,一路的野花野草,没有人工修饰,自然的生长着,如同一片世外桃源。再往里走,是一片瀑布,瀑布不高,只有三十多米左右,下面是一片深谭,老者停住脚步,回头说道:“你会游泳吗?” 阎凤皱了皱眉头,道:“不是很会,但可以试试。” 老者笑了笑,大手一挥,水潭终于掀起一个漩涡,而他们面前,水居然形成了一座桥,直通那个漩涡。这神奇的一幕,让阎凤惊叹不已,老者走了上去,踏走水桥上,阎凤停顿了下,也跟着走了上去,他发现,这水做的桥,居然和真的桥一样,坚实无比。他们走进漩涡,漩涡内的水隔开,再往里走,是一个宽阔的洞口,洞口内似乎有结界阵法,将水阻隔开。洞口上写着三个字——水晶宫。 第十六章使命 龙王庙?阎凤自嘲的笑了笑,跟着老者走进水晶宫,水晶宫内别有洞天,却没有其他的装饰物,只是只当中有一座三层楼那么高的石像。 石像所雕刻的是一个女人,面容清冷,高高在上,所穿着的衣物很是特别,有点像先秦时期的衣物。 老者对石像抱拳鞠了一躬,动作很缓慢,阎凤也只好跟着老者一起拜见石像。老者立身走了过来,笑了笑,道:“不要那么拘束,到这里就当做是到家了。” “嗯,好。”阎凤很客气的回答着,人家客气自己要心里有数,怎么可能真把这里当家,往那边随意一躺?何况这里连张桌子凳子都没有,空唠唠的。 老者说道:“很好,这么短的时间就到达巫圣境,这里有颗培元固体丸,吃下吧。” 阎凤倒也不客气,这正是他所需要的,气息紊乱再不加以控制,估计真会走火入魔。阎凤没有发问,吃下药丸,盘膝而坐,调理好气息后,对老者行了一礼:“多谢老先生,还未请教尊姓大名。” 老者道:“我叫诺,诺言的诺,你眼前这位,是第一代水神,” 阎凤又向石像行了一礼,老者则看着阎凤的五官,说道:“像,真像。” 阎凤奇怪道:“像什么?” 老者倒也不打马虎眼,道:“你不觉得,你和祖师,五官很像?” 阎凤仔细看了看神像,之前只是瞻仰,不敢直视,倒也没看出来,现在看来,倒还真有几分相似。所以这老者才盯上自己,是不是想要 给自己什么传承或者宝器? 那可就赚大发了。 阎凤尴尬的笑了笑,道:“或许只是偶然。” 诺道:“本来就是注定的,他走了,你来了,但这个世界,已经不属于你。” 阎凤有些生气,但言语中还是很恭敬:“不知道老先生是什么意思。”虽然知道名字,还是不敢直呼其名,故而以先生代之。 诺道:“这要从树皮书说起,但故事太长,就不说了,简单说下。树皮书,是人类与妖族的契约,妖族世代居住这古老森林内,那片地方资源匮乏,地方倒也不算小,以东方神殿为界。但妖族不肯死心,数次想进攻中原大陆,夺回这片大陆。” “夺回?”阎凤讶异,这难道不应该用侵略来形容吗? 诺道:“是,这片大陆,原本就是属于妖族的,当然,这扯远了。树皮书约束着妖族,虽然偶然有妖族会偷渡过来,但人类能应付,也就懒得说了。树皮书的契约结束时间,就是以今年的百鬼朝圣为准,一旦开启百鬼朝圣,则树皮书作废,妖族可以大势进攻,神不得干涉。” “什么?”阎凤想过很多关于百鬼朝圣的原因和作用,却没有想到,会只是一个开端,“神?什么神,是巫神境吗?” 中原大陆没有巫神境,所以巫神境被认为是神,也是无可厚非。相传中原大陆是神遗弃的世界,虽然还是有人依旧相信神会归来,但时间长了也就当传说看待了。 诺摇了摇头,道:“很抱歉,中原大陆的修炼体系,只是一个谎言。哪怕是巫神境,也是难以与真正的妖族大能抗衡的。” 阎凤听的浑身直冒冷汗:“也就是说,一但百鬼朝圣后,人类将会灭亡?” 诺道:“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世界有三片大陆,除了中原大陆外,还有东夏大陆,西华大陆,中原大陆是人类的起源地,为了保证人类能够一直繁衍,初代神开创传送法阵,将一部分人类移居到其他两片大陆。” 阎凤看着神像,想不到这座神像,生前居然有这么伟大。诺似乎也看懂了阎凤的意思,解释道:“初代神,不是这位,他们更强大,更古老。你心境之中的七层浮屠塔,也是一位初代神所创造。” “你居然还知道这个?”阎凤更加惊讶,今天是什么日子,讲神话故事的日子? 诺笑了笑,道:“你是很特别的,你的使命,是结束一些几代神遗漏下来的一些问题。” “为什么是我?”阎凤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很特别,当然,缺一魂还能活的这么潇洒的,估计也只有他了。 诺道:“这个问题得能自己去找答案,其中细节不方便透露,知道的太多对能也没有太大的好处。”诺长叹一声,道,“毕竟你太弱了,能不能解决问题,还未可知,但按照约定,这件事情,只能你去做,若你死了,才会由其他人去做。” 阎凤明白了,简而言之,他不是唯一的所谓救世主。但是他是第一选择,一旦他这整个过程中一死,就会启动第二个人来完成。正是应来那句老话,谁也不是一定就离不开谁。但是谁这选择他,是眼前这个自称为“神”的家伙,但很显然,就眼前诺对阎凤的态度而言,诺并没有把自己当作高高在上的神,而是平等的,类似于合作关系。这让阎凤很受用,毕竟谁也不想寄人篱下。 阎凤道:“所以,我的存在,是做完神这离开中原大陆后遗留下来的麻烦,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 诺摇了摇头,道:“不可以这么说吧,你是自由的,但人活着总要做一些事情,就算你选择逃避,也一样会卷在这漩涡之中,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这倒是点破了阎凤此时的被动状态,既然妖族重新回到这个世界,那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残酷性就显现出来了。不光是人类要铲除妖族,妖族也一样要铲除人类,这是一个不死不休的局面。 阎凤道:“所以我将来要带领人类对抗妖族?” 诺又摇了摇头,道:“不,那是人王要做的事情,而你,是冥王继承人,自然要回到冥界拿回属于你自己的东西,了断前人留下的一些恩怨。” 阎凤惊讶的看着诺,他仿佛什么都知道一般,但又什么都不说的太透彻。阎凤道:“你在说什么,我是听不懂,我一个大活人,为什么要去死人的世界去管死人的事情。” 诺狡诈的笑了笑,这还是阎凤第一次见到这个老人有这样的表情,他一直以为这位仙风道骨的老人是个老实人。诺道:“你的父亲,或者养父,或者义父,亦或者说是监护人,不管怎么说,他把所有能给你的都交给了你,你总要做一些事情来报答他吧。毕竟他是冥王——阎啊!” 因为诺对他们父子之间的事情也不是很了解,也不清楚阎凤的义父是怎么死的,固然打打亲情牌,毕竟他这一趟来就是为来干这个的。中原大陆的事情因为某些原因他们是不会出手的,甚至干预也只能干预阎凤一个人。 第十七章人王 阎凤对诺开始产生了惧怕的心理,诺知道很多事情,知道自己甚至自己背后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这不得不让他忌惮。更让他担忧的是,接下来的生活,会被彻底打破难得的平静。 阎凤已经害怕的全身颤抖起来,他默默的低下了头,拽紧拳头。 诺长叹一声,道:“我只能作为引导者告诉你一些你可以知道的事,你也可以问一些问题,我能告诉的一定会告诉你,因为这也许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阎凤思索了很久,才问道:“为什么是最后一次,不是有传送阵法吗?”诺很快的就找到了自己,很显然在中原大陆,是有神的使者、探子一类的职位潜伏在中原大陆。 诺道:“因为明天之后,所有与中原大陆无关的人都将撤出,在百鬼朝圣之前,三界大陆的传送法阵会暂时性关闭,直到人王出现,解决妖族的问题;或者你死了,我们需要解决你未完成的使命;或者中原大陆所有人死光,妖族重新掌握这片大陆,我们会倾尽全力剿灭妖族,从其他两片大陆调人过来繁衍生息。除了以上三种情况外,我们不得踏入这片大陆干预,这是《神之盟约》的条款。” 阎凤惊讶道:“神之盟约?又是什么?” 诺道:“神之盟约,是那位大人与诸神签订的盟约,事实上,神不是抛弃中原大陆,而是被驱逐,他重新规划中原大陆的修炼体系,压制中原大陆的巫师能力。凡是巫圣境巅峰的巫师皆会被抹杀。以达到自然平衡,不受到天罚。” 阎凤更加听不懂了,但他大概明白,为什么中原大陆没有巫神境,为什么关何这巫圣境巅峰之后,要躲这悬阴岛上,驾驭阵法来保护自己。阎凤道:“他是谁?你说道那位大人,他是谁?” 诺刚想开口,又闭上了嘴,显然这个话题就是超出了阎凤所能知晓的范畴了。他抬头忘了眼神像,又看了看阎凤,摇了摇头,苦笑道:“你必须遵守这个规则。” 阎凤也不知道这口气是怎么忍下来的,但也没再问相关的问题,而是说道:“百鬼朝圣,是什么?” 这个问题不得不说是重点了,好像所有的事情都集中在这里,又从这里开始。就好像小溪汇集入江,江又流向大海。 诺有点欣赏阎凤了,成年人的游戏规则和小孩子的不同。小孩子不懂就问,才是好孩子,求知欲是成长的必经之路。但大人则要学会适可而止,小孩子可以随地大小便,其他人会觉得不快但不会说什么,但大人就不行,大人必须遵守大人的游戏规则。特别是这样一个是非之地,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诺道:“百鬼朝圣,百指的不是一百两百,而是多数,成千上万,或者更多。鬼,指的也不是通常认为的人死后的怨灵,而是心术不正者,或许是妖,或许是魔,或许是人。而圣,解释和人类的解释一样,凡大爱者为圣,必须是心中有大爱,并且爱无比强烈,才能称之为圣。百鬼朝圣,是妖族的大阵,百鬼带着无数的宝物进贡,供于圣在仪式中完成愿望,愿望实现后,则圣身躯作为养料被百鬼啃食,如同鲸落一般滋养万物。百鬼则能在瞬间提升境界,届时,人间如炼狱。” 阎凤惊讶的下巴都快掉了,这是哪门子大爱,根本就是祸害。阎凤道:“你们能摆平吗?” 诺斩钉截铁道:“能,不过要付出很多代价。” “那么为什么,你们不能?” 阎凤刚激动的说出口,就被诺堵住话头:“我们不能,这是约定,是规矩。这是上天给妖族的机会,也是给人类的机会,上苍无情,视万物为刍狗。在上天看来,无论是人,是妖,是猪,是狗,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有的只是优胜劣汰。我们不能插手,这也是那位大人为人类争取的机会,若我们插手,举所有人类之力消灭妖族也不是不能办到,但届时,人类就会被苍天彻底抹杀。因为人类破坏了公平的机会,苍天给了人类一个翻身的机会,自然也要给妖族一个翻身的机会。” 阎凤点了点头,道:“我明白了。” 诺苦笑道:“有些事情还是不要太明白的好。” 阎凤也苦笑道:“是啊,有些事情,确实不要知道的太清楚。” 阎凤此时更希望诺一开始就对他说他说天选之子,注定是要拯救人类的,那么他还好受一些,前因后果,确实不要知道的太清楚。 阎凤道:“那么,人王是谁,这是最后一个问题了,也是个很关键的问题。” 是的,诺之前提过人王这个词,人王,显而易见就是人类的王,引领人类对抗妖族,实现中原大陆统一的人类之王。 诺道:“这个就很难说了,百鬼朝圣后,局势会变的很复杂,各地群雄都会揭竿而起,人类最后面对的敌人会有两个,一个是妖族,一个是人类自己,千万年来,人类很少会团结,毕竟谁也不服谁。只有德才兼备者方可成人王,远至夏王,商王,周王,秦始皇帝,皆莫不是人中之龙凤,天地之人杰。但我们按照约定,培养了一个人王,但中原逐鹿,鹿死谁手,就很难说了。” 阎凤道:“他是谁?为什么要说按照约定培养?” 诺道:“这个可以告诉你,因为你也很快就知道了。那位大人答应过周武王姬发,若周室衰落,可以再给周室一个机会。因此我们按照约定,寻找到周武王的直系后人,将之培养至巫神境,为什么能做的也就那么多,之后的事,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而你,是否能成为冥界之主,也是你的努力和造化。你比人王的使命更艰巨,因为你要面对的敌人更强大。” 阎凤问出了一个他一直都很想知道的问题:“冥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王的义父作为冥王,却被无情的迫害?” 诺摇了摇头,道:“有些事情,要你自己去探索,我虽然知道一些,但不是很全面,而且,知道的多了,烦恼也就多了,毕竟——” “谢谢。”阎凤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是啊,毕竟,他还太弱了。 第十八章变故 在告别了这个远方的强大巫师,自称为神的老家伙,阎凤又到了医院里,在确定冷天渔没有什么大碍后,他休息了一会儿,继续回到那间酒楼当中。在冷天渔的口中,阎凤得知了在酒楼里冷天渔看到的事情。 而当阎凤回到酒楼之后,酒楼已经关门了,在门外都可以闻到一股很浓郁的血腥味。但门是怎么也叫不开了,因此阎凤想先去木子花的住处问问。这个时候,他遇到了一个人,这个人也来到了这里。 戚云路,他依旧拄着那根拐杖,在见到阎凤的时候,眼神有些闪烁,仿佛不太愿意和阎凤攀谈。而阎凤却走了过去,戚云路能感觉到阎凤的境界已经比自己高了。巫师的境界,虽然分为初阶,中阶和高阶,但真气储存量大体差不多,不同的只是对巫术的运用。巫师内不存在越阶挑战,更不可能越境挑战,虽然阎凤刚刚跨入巫圣境,但戚云路这种巫王境内无敌手,就不够格了。 阎凤道:“你来找老板娘?” 戚云路深深的皱了皱眉头,随后摇了摇头,道:“不,找她并没有用,因为时局不同了。” 阎凤道:“那你是来找我的?” 戚云路苦笑一声,道:“你会把公会权利让出来?” 阎凤道:“当然,我会。” 戚云路显然有些惊讶,才半年不见,阎凤居然会做出这样的让步。 “但我有一个小小的要求。”阎凤也想了很多,死守着一个已经不可能再恢复的益州驱邪师公会,意义不大了。要重组一个组织,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绝对不是此时的阎凤可以拿出来的,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是现在的阎凤没有的恰恰就是时间,能够在短时间内聚集足够的实力,只有一个办法。 阎凤道:“我要成为秦国驱邪师总公会的长老,据说只有四个位置,我想要一个。” “哦?”戚云路虽然很诧异,但这也这情理之中,放弃一个地方上的分会长,自然有更高的条件,而且此时的阎凤已经是巫圣境,秦国总公会能有这样的战力,以后面对王室的压迫,也更有底气,“可以,我正好也要退休了。” 戚云路是想把自己的位置让出来,来解决益州驱邪师公会的尴尬处境,也能够把阎凤这样的强大巫师吸纳入驱邪师公会,不得不说,戚云路确实是大公无私。 而恰好的是,戚云路此来要找的人,也是木子花,但戚云路什么都不肯说,他也没有再问下去。他们二人一同来到木子花的住处,木子花却失踪了,一同失踪的,还有赵佳媚。 北方,燕国。 燕国是最北方的国家,姬式一族的宗亲,最近几百年发展的并不是特别好,常受到魏国和齐国的打压,最悲惨的时候,打的只剩下一座都城。但就在上个月,燕王姬扩忽然让位,说是找到了周幽王的嫡系子孙。 “燕王让位后,燕国改国号为周,短短一个月之间,魏国与齐国尽皆归降,并联合赵、韩两国攻打蜀国,蜀国如今已如危巢,不日便可攻破。”戚云路边说边露出担忧之色,阎凤看得出来,他身为秦人,心系秦国。 阎凤若不是从诺的口中得知他们培养了一个巫神境的姬式子孙,可能也会和戚云路一样感到突然。阎凤道:“既然天下重新归于周,中原大陆又重新统一,百姓也可得到太平,好事一件啊。” 妖族即将入侵,中原大陆若是能拧成一股绳,当然是一件好事,不然等妖族大举突进,人类还在自相残杀,岂不是坐等灭亡。 “好事?”戚云路摇了摇头,干涉的笑了笑,“周都灭亡三千年了,这三千年来,谁去找过什么周朝天子,都巴不得周朝永远都不要复燃,自己做王,享尽荣华富贵。” 阎凤没有接话,戚云路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但只是个普通百姓的他,又能做什么。中原大陆都打了三千年了,死了多少人,城下又有多少含冤莫白的枯骨,哪路诸侯真正在乎过老百姓的死活。他还记得在赵国遇到刘横的时候,被赵国大军围剿,刘横一家被屠杀,连只活着的狗都不放过。若不是当时刘横来找自己玩,估计此时也是地下冤魂了。 在秦国的这四年,可以说是他最快乐的四年。没有巫师之间的争斗,没有政客之间的征伐,但这一切却只是假象,所有阴谋的假象。阎凤不禁在想,若是木子花真被赵正夺舍,赵正重新回到秦国王位之上,是周朝的联军荡灭秦国,还是秦国再次扫六合?但无论是哪种结果,受苦的终究是百姓,当真应了那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此时,阎凤的电话响了,拿起电话一看,却是木子花打来的,这让他吃惊不已,刚才打木子花的电话是关机状态。阎凤接通电话,拿头却抢先道:“别说话,安心听我说,我在东城外三十里处废弃的城隍庙中,挂断电话马上来找我,不要和任何人说,我们单独见面。” 阎凤挂断电话,随便找了个借口就走了,戚云路也没搭理他,毕竟戚云路也不太愿意和阎凤一直这么走下去。 城隍庙,木子花还真会找地方,自从巫师剿灭计划后,城隍庙自然就废弃了,那是一片极阴之地,鬼王血痕的老巢。城隍庙的鬼王大抵有两种,一种是自立为王,就像血痕这种,一种则是驱邪师默认或者受封的,就会在城隍庙建立相当于人类政权的意思。 自从阎凤在鬼城那么一闹,益州也没谁敢称鬼王了。 城隍庙很是破落,这个地方本来就很阴森,在接近城隍庙的时候,偶然会遇到几个孤魂野鬼三三两两的走过,那些鬼都是不怀好意的瞟了眼阎凤,低下头窃窃私语。估计是想找替身,但阎凤看起来不好惹,就谁也没敢动。 天色已经渐渐暗下,阎凤来到城隍庙的时候,天已经黑尽了。木子花正坐在城隍庙那座雕像下生火烤肉,毕竟是厨师,烤肉技术还是不错的。阎凤没有立刻喊他,因为木子花已经抬起了头,对他笑了笑,在柱子下躺着一个昏迷的女人,而这个女人正是赵佳媚。 阎凤没有问为什么赵佳媚会在这里,因为冷天渔离开以后酒楼里发生的事情他并不知晓,但酒楼里传出的血腥味,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他们吃饱后,天已经完全黑了,四周阴森可怖,但没有鬼敢靠近。 “好久都没有吃那么爽了。”木子花躺了下去,抬头看着顶上的房梁,又看看从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的阎凤,不由得笑了笑,“别板着个脸嘛,来,给哥笑一个,实在不行,哥给你笑一个也行。” 第十九章识破 木子花的话把阎凤逗乐了,木子花还是原来那个木子花,没变过,这也让阎凤心放了下来。 火焰在夜风中飞舞,发出“噼里啪啦”的炸裂声,陈旧的破庙,不禁让让心中悲凉。人和鬼的世界,本是紧密相连,却又阴阳两隔。留在这人世间的鬼魂,因为对人世间的留恋而不愿前往冥界,违逆天道留在人间所换来的代价,就是成为恶魂。只能待在这阴寒之地,靠着阴气苟延残喘,受这阴寒之苦,值得吗? “来,吃鸡。”木子花手上的烤鸡已经烤好来,股股的香气扑鼻,阎凤确实是饿的不行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 但阎凤没有马上接过来,而是看了看赵佳媚,皱了皱眉头,说道:“我先看看老板娘怎么样了。”说着,站起了身,准备过去看看昏迷的赵佳媚有没有受伤。 木子花则是叹了口气,道:“她受到了惊吓,还是让她好好休息一会儿。” 阎凤闻言,顿住了身子,又回到火堆前,唉声叹气,道:“老板娘这样的女人也是很无奈,明明是一个平凡人,却不自量力卷入巫师之间的纷争,妄想霸占驱邪师公会的财产。” 木子花嘴角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接口道:“是啊,女人啊,不都是些贪图荣华富贵的动物嘛。” 阎凤的心沉了下去,接过木子花手上的烤鸡,虽然烤鸡味道很香,但心情沉重的他吃起来味同嚼蜡。吃了几口,又放了下去,木子花的脸色很难看,询问道:“怎么了,是味道不好吗?” 阎凤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只是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们三人还在野外吃肉喝酒,现在却演变成了这样,时局动荡,我们都是局中人啊。” 木子花也感叹道:“是啊,那个时候我也是刚来,老板娘对我们特别好,想不到今天会成为这个样子。对, 赶紧吃一点吧,你今天肯定饿了。” “嗯。”阎凤点了点头,刚拿起烤鸡,忽然,一脚踹向火堆,火星四起,迷雾了眼睛。阎凤趁机冲向赵佳媚的方向,将之抱起,快速的退到门边。他探了探赵佳媚的鼻息,呼吸均匀,似乎真的只是昏迷了。 木子花怒道:“阎凤,你想干什么。” 木子花的衣裳被火烧了几个大洞,皮肤也被烫的火辣辣的疼,他恶狠狠的盯着阎凤,眼白中充满了血丝。 阎凤冷哼一声,道:“干什么?别装了,你装的再像也掩盖不了你身上的护理骚味。” 木子花愣了一下,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的诡异狰狞,顿然,皮肤开始撕裂,脱下来的皮肤如同树皮一般干枯。而显现出来的面容,却是白天见到的丁一。丁一拍了拍手,说道:“你既然怀疑我,却还要吃我给你的东西。” 阎凤道:“自然,因为我还不是特别的确定,直到我说了老板娘的坏话,你不但没有反驳,反而说她是个贪图荣华富贵的物质女人。” 丁一耸了耸肩,道:“难道不是吗?据我所知,她很爱钱,也很骄横跋扈。” 阎凤道:“她是很爱钱,也很骄横跋扈,但有一点不同,她很爱她的丈夫,也是一个很有本事的女人。一个普通的女人靠一己之力将益州驱邪师公会强撑到今天,是靠着对死去亡夫的爱,为她的丈夫坚守着唯一留下来的产业。否则以老板娘的姿色和能力,多大多豪华的酒楼都能经营,何必守着那本就是是非之地的益州驱邪师公会。再者,老板娘这个人很保守,不会与两个大男人相处一室,更别说吃烤肉,喝烈酒了。” 丁一第一次怀疑了自己的智商,他一向很聪明,他的战斗力不强,但对人心的把控一直都很自信,他沉下脸,说道:“我的信息不会有错,我的判断也不会有错,我的演技更加自信。” “哦?”阎凤冷笑一声,道,“木子花不喜欢在自己做的菜里加很多香料,事实上,他的厨艺很高,对原汁原味的菜品有着很崇高的热爱,因此酒楼内几乎所有需要加很多香料的菜式都是我在做。可你却在烤鸡里加里很多香料,当然,是我也会加,否则掩盖不了毒药的刺鼻性气味。” 丁一道冷冷的说:“可是你还是吃了,明明知道有诈。” 阎凤耸了耸肩,道:“我无所谓,对了,忘了告诉你,我是百毒不侵,之所以吃了两口没吃,是因为,你用我朋友的脸欺骗我,我不高兴而已。” “什么?”丁一彻底炸了,想不到自己聪明一世,今天居然被耍了。 阎凤道:“你的失败,不是在于你的信息出现问题,而是因为,你把人心中所蕴含的情感,看的太淡了。” 有的人相处很多年,却不知道彼此的习惯与喜好,有的人却在短短时间内却成为知己好友。人心是险恶的,会因为一点点利益刀剑相向,但人心也是高贵的,会为一点点信仰而抛弃性命。 丁一怒不可遏,一爪袭来,那一抓迅猛伶俐,阎凤本是避得开的,但白天的消耗让他一时间发不出任何的巫术抵御,再加上怀中抱着老板娘,更加难以抵抗。但他还是抬起了脚,想一脚踹出去,就算死,也不能坐以待毙。 此时,他感觉后面一个人抓住了他的肩膀,将他拉向后方,一个人影窜了出来,一拳轰向丁一的那一爪。两招相碰,力量在空气中挤压迸发,双方皆是退后三步。 阎凤看清来人,这人不是木子花是谁。 阎凤欣喜道:“你来了?” 木子花顺了顺他那乱糟糟的头发,说道:“你先休息,这个人,啊,不,这只妖,就交给我了。” 阎凤点了点头,抱着赵佳媚道角落里,建立起一道防护阵法。就木子花刚才那一手,估计这城隍庙都会给他们拆了。 “可恶的人类。”丁一幻化成一只一人高的白色狐狸,但让人意外的是,这只狐狸却只有一只耳朵,左耳上的伤疤还是新的,“就是因为你们,我才会被公子施了耳刑,我会让你们付出代价。” 耳刑,顾名思义,就是割去耳朵的刑罚。丁一在商业街闹事闹出这么大动静,不仅没有清除掉阎凤,反而失去了两员虎将。若不是念在他还有些作用,估计早就被干掉了。 “关我屁事。”木子花一跃而起,整个身体包裹着薄薄的一层金色光明,一拳向丁一的脑袋砸下。阎凤没有见过木子花真正的实力,自然也不是很清楚他是什么巫术属性。这样看来,木子花修炼的是金属性巫术,拳脚一道的功法,金术能够最大限度的提升身体的力量和强硬度。 丁一脑袋一甩,居然以头硬磕木子花的拳头,这一拳下去至少有千斤之力,却被丁一一脑袋甩了回来,木子花手被震的有些麻,甩了甩手,皱了皱眉头,道:“呵,这头还挺硬,正好拿来当夜壶。” 第二十章妖族阳谋 话说的虽然轻巧,但木子花也在这一招之后意识到了妖族的可怕。妖族天生比人类妖强,虽然很多传说或者影视剧都会以妖族化为人形战斗,但那只是人类的猜想,一方面也是为了方便拍摄。而人类的思想观念中总是会把妖族和山精鬼怪同日而语,但其实是大相径庭的。山精鬼怪是吸收了天地灵气,在开智后,学习人类,甚至于崇拜人类,因此总会有些自卑感。但妖族不同,妖族是比人类更古老的种群,曾经统治着这片大陆,他们强大,骄傲,传承着数万年,甚至数十万年的战斗技巧和修炼方式。 所以,原型才是他们最强大的战斗形态。 木子花当然不知道这些,他对妖族并不了解,在融合了赵正的一部分记忆后,他才知道了这世上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妖族不是传说,他们被逼迫到大陆的东方,一片巨大而古老的森林之中,由一种古老的阵法禁锢着。 当然,木子花对《树皮书》的存在并不知道,赵正的一部分记忆因为年代久远已经缺失,只能记得比较深刻的一些巫术和事迹,否则,赵正早就夺舍成功,哪里还会保持木子花的人格。 木子花全身包裹着金色的光芒,他大喊一声,瞬间金光大盛,身体膨胀数倍,将房顶都顶穿了。 丁一那张狐狸脑袋显然恐惧的晃动了下,这哪里是巫王境该有的实力,恐怕巫圣境也不一定有这种可怕的战斗力。 “战神金身!”木子花一声暴喝,一拳轰下,大有“一力破万法”的攻势。丁一将爪子抬起,硬生生接下这一拳,瞬间,地面崩裂,整个城隍庙被轰的七零八落,瓦砾飞溅,灰尘四起。 阎凤整个人都呆住了,这,还是他认识的木子花吗?但赵正夺舍木子花的事,他也是记在了心头。 丁一的爪子被打的血肉崩裂,三只脚站立着,朝着天空叫道:“少主,救我。” 木子花也不迟疑,再一拳轰下磅礴的力量轰然而下,丁一满眼惧色,整个身体,仿佛就要崩溃一般。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人突然出现,挡在木子花那一拳之前,一掌接下。但这一拳力量太过于霸道,那个人也是退后了一步,之后一掌推出,将庞大的木子花推倒在地。木子花被推倒后,身体也恢复到之前的状态,从地上爬了起来,扭了扭身子,看着来人,说道:“你就是幕后主使?” 来人正是狐妖一族的公子胡琪,胡琪温和的笑了笑,道:“若按照你们人类的说法,是的。” 木子花冷哼一声,道:“你倒是干脆。” 胡琪道:“这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现在信息那么发达,不出一个月,整个中原大陆的人类都会知道今天白天所发生的事情。但有契约在,我是不会主动向你们出手的。毕竟,我们要的,只是这片中原大陆。” “什么意思?”不明就里的木子花当然是听的云里雾里的。 胡琪看了眼角落里的阎凤,有些失望道:“唉,我当初就不应该派这个废物去杀你,有些事情杀了就好,杀不了,就很容易穿帮了。” 阎凤嘴角轻轻一杨,道:“哦?我也正觉得奇怪,为什么你们要杀我,如果我杀你们的话,这几个月应该不会有什么大动作,毕竟,约定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木子花虽然一肚子疑惑,却没有问,这个时间,并不是我问你答的问答时间。 胡琪道:“你是不是很想问,百鬼朝圣,是谁作为献祭者?” 阎凤道:“当然,你会说吗?” 胡琪道:“但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的好,毕竟你是阻止不了的。我们有备用方案,就算你知道了,也无济于事,乖乖等契约到期,毕竟这是上天给我们妖族的机会,我们足足等了七千年。” 阎凤皱了皱眉头,他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诺和妖族都说,这是上天给妖族的机会,明知道妖族反扑会给人类造成灭顶之灾,明明那些离开中原大陆的神是可以阻止的,但为什么不阻止。 阎凤道:“百鬼朝圣之后,你们,会把人类怎么样?” 胡琪毫不掩饰,毕竟现在也不需要再掩饰什么了,他傲慢的说:“你们人类不常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吗?对于我们也是一样的,当然是要把你们都杀光。在那之后,妖族将是第一梯队,站在生物链顶端,精怪将是第二梯队,那些什么精灵,树灵,反正他们无欲无求,什么梯队他们并不在乎。不过没有鬼,也没有魔,因为没有人,哪里来的魔鬼!” 胡琪并没有像阎凤预料的那样得意的哈哈大笑,而是目光灼灼的盯着阎凤:“你很危险,但是碍于协议我不能把你怎么样,这一次闹的太过,那边的人没有动手,已经是很意外的事了。那边的人接触过你,我闻得出来,但他们并没有告诉你阻止我们的办法,显然,你不是所谓的‘人王’。但我也不好奇,他们究竟找你干什么,因为有些关系,还是暧昧一些比较好。” 对于胡琪的回答,阎凤显然是很愤怒的,但愤怒是弱者的表现,大家也只能保持相安无事,一直到“那一天”的到来。 但阎凤绝不会坐以待毙,胡琪的话并不是完全无用,也就是说,还是有办法对付他们的,只是那些人没说,那些离开中原大陆的“神”们。但胡琪绝对想象不到,那些妖族忌惮的神们,是打算在妖族将中原大陆的人都杀光之后,履行另外一个协议,重新夺回中原大陆。这一点阎凤倒是想得通,毕竟不能让妖族做大做稳,或许那一次,妖族将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但那样的话,付出的代价太惨痛了。 百鬼朝圣后会有两个结果,一个是中原大陆的人都死光了,诸神回归,荡灭妖族,重新掌握大陆;另外一个是中原大陆内部出现一个“人王”,统一大陆,将所有力量集中起来,荡灭妖族或者将妖族重新赶回那片古老的森林之中。 但诺却叫他不要管人家的事,因为他注定要做冥王,人间的事自然是交给人间去完成。 这是不可能的,阎凤绝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他既然为人,自然要尽量保全人类。 狐族乃妖族第一大族,百鬼朝圣由狐族来掌控无可厚非。但那三千岁的出现让阎凤意识到,妖族还有很多强大的力量没有展现出来,未来,将是一场血战。所以在那场血战来临前必须做好两手准备。 第一,提升己方实力,这不仅仅是阎凤自身的力量,还是团队的力量。个人的力量再大也是渺小的,不然也不需要“人王”的出现来领导人类。所以阎凤才对戚云路提出进入秦国驱邪师总公会,这是他掌控权利很重要的一步。第二,削弱妖族的力量,在百鬼朝圣还未开始的这两个月中,从中作梗,不明面上撕破脸皮,但可以暗中削弱仪式的一部分力量,能做多少做多少。 第二十一章吃肉 既然妖族认为阎凤很危险,但并没有现在就动手,那就是有所顾忌,而这个有所顾忌的时间就是百鬼朝圣之后。百鬼朝圣的时间是八月十五,也就是一年之中阴气最鼎盛的时间。 很多人认为七月十四才是一年之中阴气最盛的时间,其实不是,那只是鬼门关大开的时间。八月十五,月亮离地面最近,潮汐涌动,阴暗物质会如同泉水一般喷涌而发,阳气衰弱,阴气鼎盛。 之前阎凤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不是去年,不是明天,一定是今年。 因为今年,有着数百年来最大的“巨型”月亮。届时,人们会满怀期待的等待月亮出来,观赏着这百年难得一遇巨型月亮,而这也是妖族最期待的日子,因为可以堂而皇之的大举攻击。 时间已经知道来,但地点是哪里? 他们会选择什么地点作为百鬼朝圣的祭祀场,这很关键,可以提前埋伏好,做好最完全的准备。 阎凤道:“多谢你的抬举,我们终究是势不两立的。” 丁一则是痛的站都站不起来,当然,三条腿也很难站立,所以他幻化成人形,对胡琪说道:“公子,幸好有你在——”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胡琪一把抓住头,丁一满脸恐惧的看着他,还没来得及发问,就被胡琪一爪捏爆了头颅。阎凤和木子花都惊讶都说不出话来,这又是什么鬼操作,难得胡琪不是来救丁一的? 阎凤皱眉道:“你下手的确狠。” 胡琪满不在乎道:“既然他惹了那么大祸,那边的人也没有出面干扰,我自然要显出一些诚意。” 相互制衡! 妖族之所以现在还没有撕破脸皮,还规规矩矩的守着那一纸协议,就是因为相互制衡。 胡琪看了眼阎凤,说道:“百鬼朝圣后,我会亲手拧下你的脑袋。”说着一跃而起,提着丁一的尸体离开了。 他们走后,木子花也是松了口气,看着阎凤,说道:“看来在你身上发生了很多事情。” 阎凤收起保护阵法,将赵佳媚留在了角落里,走到木子花到跟前,他要比木子花矮半头,但似乎不怯懦:“在你身上,也发生了很多事情。” 木子花耸了耸肩,道:“所以,我不问,你也别说,就让这些小秘密隐藏下去。” “不。”阎凤正色道,“司马府的人已经找上门来了。” 木子花眉头一拧,说道:“哦?他们开出了什么条件。”木子花自然是知道司马府的人找来会有什么结果,也不会问司马府的人为什么会找他。 阎凤道:“他们会扶持我成为驱邪师公会总会长。” 木子花有些伤心,因为在他看来,阎凤不是那种很势力的人:“你心动了?” 阎凤道:“是有些心动。” 木子花道:“那你准备怎么做?” 阎凤道:“但我更想知道,我的朋友还在不在。” 在不在,有没有被夺舍,身体虽然还是那个身体,但灵魂早已不是那个灵魂,那就证明木子花已经死了。 木子花刚有些愤怒和伤心的心,平复下来,微笑道:“还在,当然还在,否则,我早就去统治世界去了,哪还有功夫理会你。” 闻言,阎凤也是哈哈大笑起来,木子花还是原来那个木子花,若他真心贪恋权利,又何必诈死来到这么一个小县城做个被黑锅的厨子。木子花也跟着笑了起来,他们离开了这片废墟,回到了鹏程。当然是要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喝点酒。 阎凤把一些自己知道的关于百鬼朝圣的信息分享出来,而关于更高级的事情,比如诺和他谈论的一些秘密,是不能说出来的。 木子花也是担忧道:“这么说,百鬼朝圣后,人和妖就展开大战了?” 阎凤道:“确实是,再过两个月,你我就不能像这样安稳的喝酒了。” 木子花道:“那狐妖说的上天给的机会,是什么?”胡琪的毫不掩饰,也让阎凤很为难,因为这些事情实在不方便说的太清楚。 阎凤道:“我也不知道,或许是山水轮转吧。” 木子花笑了笑,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他还是看得出来,阎凤有所隐瞒。木子花道:“你真的很想做驱邪师公会的总瓢把子?” 阎凤叹了口气,道:“驱邪师公会,相传是神座下第一战队,现在四分五裂,根本提不起丝毫战力。我想把这方面的力量再凝聚起来,我也想做一些事情。” 义父的仇,不得不报。 说不定有一天,不,应该说,只要阎凤还活着,就一定有这么一天,会和冥界开战。所以诺才提醒他不要管人间太多的事情,把心放在冥界上。 木子花道:“你可以把我卖了,换取荣华富贵。” 阎凤苦笑道:“我的荣华富贵若是用朋友的命去换,那我也不用去混了。”出卖朋友换取的权利和地位,那么将来谁还敢和他交朋友。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想起了陆启明,那个渴望友情的男人。 木子花倒了杯酒,这是他的第三杯酒,刚倒上,就一饮而尽。他咂咂嘴,回味着酒的香味和烈性,说道:“你若想,我便助你,莫说秦国的驱邪师公会,整个中原大陆的驱邪师,都将听命于你。” 阎凤笑了笑,道:“好,这片天下,神权之内,你我驰骋。” 木子花愣了一下,想不到阎凤会说出如此霸道的话,但也表明了,阎凤并不想染指王权。木子花道:“你想做神?” 阎凤将脸凑了过去,神秘一笑,道:“你敢吗?” 木子花道:“你敢,我就敢,冥界,可是有十个王呢。” 这回该阎凤愣住了:“你说什么?” 木子花摆了摆手,道:“我就打个比喻,你以后成神了,跟着你,你不得分我块肉?” 阎凤也放下戒心,抬起酒,道:“有道理,咱们,都吃肉。” 而另外一个也想吃肉的家伙就倒霉了,冷天渔躺在医院里,这早点都没吃呢,这会儿也吃不下了。吊着盐水,嘴里发苦。 他仰望着窗外的星空,眼睛里含着泪花:“媚娘,你在哪里啊,我好饿,我好困,我好想你。” 虽然这么说着,但念着念着,就睡着了,在梦里,他进入了一片花园,花园里的花朵很鲜艳。前方,一个身材丰满的女人,蹲在花园里踩花,冷天渔高兴的跑了上去。忽然,狂风大作,花园里所有的花都变成了血红色,红色的花朵,在往外盯着鲜红的血液,将整片大地,都染成了红色。而蹲在花园里的女人,也站起了身,缓缓的转过了头。 “狐狸!”冷天渔从梦中转醒,大口大口的呼吸着,为什么,为什么老是做这样的梦。 第二十二章吊唁 秦国,青州。 六月初三,晚,月淡星明。 杨悦已经在这里等了三天,这三天可谓是像做贼一样,白天不敢出来,晚上还得藏着。医院死了医生和病人,青州刑狱司的人过来,封掉了整层楼。按理来说,遇到这种事情,刑狱司的人会直接通知驱邪师公会过来处理。青州刑狱司的捕快虽然不像益州刑狱司那样都是普通人,但境界也不是很高,处理“非正常事件”的经验自然也没有驱邪师那么拿手。但青州刑狱司的人居然把案件就这么搁着,不管不问,就是一直封存,就连尸体都没有移动,好像就这么任其腐臭下去。 这种异样也是让杨悦有了很多疑惑,太过于反常了,反而让驱邪师公会的让也在打这里的主意。但目前秦国驱邪师总公会的局势比较复杂,谁都不愿意在明面上和官方的人有冲突,就不了了之了。 杨悦不同,正是因为非常时期,驱邪师公会将会迎来大洗牌,这个时候稍微有所变动,就会引发很大的反响。 就在今天晚上,这一层封闭的楼层来了第二个人,是一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无论是身材或是五官,都是绝对的无可挑剔。白色的纱衣在昏暗的星光之下,显得格外凄美。 楼道里充斥着尸体腐烂的味道,女人捂着鼻子,微微皱眉。杨悦看不出这个女人的来路,但显然不像是人类,因为除了风属性巫师外,没有任何一种属性的巫师可以驭风飞行,可是这个女人,从窗外就这么飞了进来。这个女人有影子,不是鬼。 “唉!”女人长叹一声,推开的产室的门,走了进去。 隐藏在产室隔壁第一间病房中的杨悦就看不见这个女人了,但他并没有慌乱,因为这一层医院,都被他安装了窃听器。他戴上耳机,将频道调到了产室内。听见轻盈的脚步声,之后,才听见那个女人说话的声音,这个女人说话很好听,就像这入秋的晚风一般。 “你们本来还可以活几年,这样安安稳稳的,难道不好吗?为什么,非得要个孩子,你们可知道,我为了要一个孩子,需要付出多惨痛的代价?” 杨悦听到这里也是云里雾里的,但他没有吭声。从这里听出,这个女人是认识产房里的妇人的。刚进来的时候,连杨悦都很惊讶,床上躺着的人虽然已经变成了干尸,但从身份牌上,还是可以看出年龄和照片。七十多岁的人了,还想着要个孩子,这得多执着啊。 产房之内,女人留下了泪水,她们本是很多年的朋友了。曾经结伴而行,游山玩水,那个时候,手上台上的这位妇人还年轻,她叫小玲,是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有个深爱她的男人,他们刚刚结婚,幸福快乐的日子还在等着他们。 但也就是那次旅行,小玲不甚跌落山坡,头撞击在山坡上的石头,奄奄一息之时,女人忽然问那个男人:“你为了救她,当真愿意付出所有?” 那个时候,男人也还年轻,他信誓旦旦的说:“是,我愿意,哪怕是生命。” 女人沉默了会儿,说道:“有时候,死亡并不可怕。” “媚娘,求求你,救救她,无论是什么,我都不怕。”男人跪下不停的磕头,额头上满是鲜血和泥土。 媚娘,胡媚娘,妖族狐狸一族族长的妹妹,三千年的大妖,就算放在整个妖族,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妖了。但她和很多妖族不同,她渴望爱情。 她出手救了小玲,让他们白头到老,唯一的代价,就是没有后代。 胡媚娘叹了口气,她又何尝不是那梦中人。她还记得,自己小的时候,那个时候,她有个要好的姐姐,是蛇族的千年大妖,爱上了一个人类,但被人类的高级驱邪师无情的拆散,但那男人已是执迷不悟,他们逃离了世俗。在一次端午节,那位姐姐误喝了雄黄酒,现出原型,一口将那男人吞了下去。 那位姐姐后悔不已,还是回到了妖族,却被妖族排斥绞杀,在行刑前,身法显赫的胡媚娘见过那位姐姐最后一面。 “姐姐,你后悔吗?”胡媚娘当时还小,不是很明白男女之间的爱,她只是觉得,为了一个人类,放弃了千年的修行,放弃了珍贵的生命,那是多么的不值得。 那位姐姐苦笑了一声,摇了摇头:“媚娘,若你有一天,也爱上一个人类,你就会知道,为了爱,什么都是值得的。” “可是你依然吃掉了他啊。”年幼的胡媚娘自然是快言快语,这让那位姐姐的眼神暗淡下来,却是什么也不肯说了。 或许,生命,总会有很多的悲哀。 数千年后,人间有人将这段人与妖的爱恋编撰成了一个美满的爱情故事,蜿蜒曲折,荡气回肠。虽然知道真实的结局是个悲剧,但也再一次让胡媚娘怦然心动。 百鬼朝圣,那是唯一一个,能让她用千年的修为脱胎换骨,成为人类的机会。为了她心爱的男人,为了和他长相厮守,延续香火,她铤而走险,毅然决然的接受了,那个传说了七千年的妖族祭祀。 百鬼朝圣成功后,她的妖体将无比强大,妖体脱落,长出新的肉身——人的肉身,和真人无异。她的妖体则会被百鬼啃食,滋养百鬼。 这是她唯一的机会。 她将小玲夫妇的尸体化为骨灰,不知从哪里变出个骨灰盒,将骨灰装入骨灰盒中,又不知藏进了哪里。 她推开了手术室的门,一个黑影忽然冒了出来,朝她的脑袋就是一拳轰下。媚娘随手一摆,一股霸道的力量冲击而去,来人被打的内脏崩坏。就一招,简单的一招,那偷袭的人自然就是杨悦,他没有想到,这个女人会如此厉害。杨悦也不纠缠,冲进一间病房后,跳窗而逃。 胡媚娘本来想去追,但如今整个秦国驱邪师公会的精英都在青州,还是早走为妙,因此离开了这间医院。 杨悦身受重伤,没有回去驱邪师公会找人,也没有去找他那几位兄弟,而是驱车上了高速,直达益州。 这个时候,能帮助他的,就只有阎凤了。 两天后,阎凤家的门在一大早就被敲开,阎凤打开了门,让他很意外的是,居然是杨悦来找他。 杨悦的脸色很苍白,脸上多了很多黑斑。 阎凤闻到一股腐臭的味道,揉了揉鼻子,说道:“你拉屎没擦屁股?” 杨悦则是冷冰冰的说:“我已经死了。” “死了?”阎凤惊讶的打量着杨悦,不错,那哪里是什么黑斑,分明是尸斑,而且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你什么时候死的?” 杨悦依旧没什么表情:“两天前。” 第二十三章故交? 这让阎凤大感意外,杨悦居然封住了自己的灵魂,不让灵魂脱离躯体,跑了两天来找自己。但身体已经死了,自然是会腐烂,和正常尸体一样。杨悦是驱邪师,难道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人一旦死了,灵魂就像是坐在有弹射功能的座椅上一样,会被驱逐出尸体,这样能够保护灵魂不被感染。尸体会僵硬,所以杨悦的举止僵硬,且面无表情,也是因为驱邪师知道一些干尸秘法,所以,杨悦居然赶着自己的尸体来这里。 意欲何为? 自然,杨悦的代价,就是在第三天,魂飞魄散。 魂飞魄散,说的轻巧,违逆天道的后果,就是灵魂不断的被躯体腐蚀,之后魂魄一点点消散。之所以感觉不到杨悦的痛苦,那是因为这已经是一具尸体,自然表达不出痛苦或者其他什么情绪。 “很重要的事?”阎凤把他让了进来,若是换作普通人,估计早就吓死了。 杨悦没有点头,他的力量即将耗尽,连最简单的点头动作都难以完成。杨悦没有多说什么话,他将手机递了过去:“里面有一段视频,我能做的,只有这个了。” 说完,杨悦张开了嘴,一股白色的烟雾从嘴里喷出。阎凤瞳孔剧烈的收缩着,立刻去捂住杨悦的嘴,可是说什么都来不及了,杨悦已经魂飞魄散了。 “杨悦!”阎凤呆住了,虽然杨悦有些自负,也做过一些过分的事,但作为驱邪师的他,已是尽职尽责了。 阎凤默默的流下泪水,无论从前有着如何的过往,在这一刻,起码在这一刻,杨悦的形象是光辉、高大的。他打开了手机,滑动屏幕,令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手机锁屏! “我有一句CNM,不知当讲不当讲。”现在杨悦就剩下一具正在腐烂的躯体,灵魂已经魂飞魄散了,阎凤就是再牛, 也没办法让人死而复生。 当然,这也不是说就没有办法,他走上了街,路过保卫室的时候,那年长一些的保安忽然叫住了他。 “最近外面可不太平,最好不要出去了。”保安似乎有些惆怅,像死了爹娘一样,苦着个脸。 阎凤不明就里,笑了笑,说:“哦?何出此言。” 保安叹了口气,道:“我有个亲戚昨夜暴毙,也报了案,可是刑狱司的过来随便查了下,做了个笔录就走了。” 阎凤耸了耸肩,道:“刑狱司不一直都这样嘛,他们能查出才怪了。” “那不一样。”保安望了望昨夜,把头探了出来,压低声音说道:“这已经不是第一件了,在之前,起码这样死了几百个人。” “什么?”这次轮到阎凤惊讶了,死了几百个人,而且都死夜晚突然死亡,查不出死因,刑狱司来做个笔录就草草了结。这不像是卫伟的作风。卫伟这个人虽然自负,但还是尽职尽责的,更何况几百条人命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的没了,不查也不作为。 阎凤道:“你那个亲戚,死状如何?” 保安浑身一个激灵,满脸恐惧:“没了。” 阎凤皱眉道:“什么没了?” 保安道:“魂儿没了,听老人说,七窍流血,两眼翻白,找不到瞳孔,就是魂儿没了,你说,是不是有专门吃魂的妖怪。” 妖怪,这个词这几天在鹏城闹的可是沸沸扬扬的,之前没见过还可以说是幻想什么的,这次不同,那可是有照片有视频有真相,刑狱司就算想压都压不住。 “好,谢谢你的提醒。”阎凤礼貌性的回了一句,但还是要出去的。吃人魂魄的妖怪,那不可能,妖怪对人的灵魂没有什么兴趣,它们只对吃人的身体感兴趣,要说只吃魂不吃魄,那就只有一种。 而且是阎凤最熟悉的一种。 可以装纳灵魂的水晶球! 鹏程还在有百鬼中的一员?没道理啊,午夜屠夫案结束后,鹏城都多久没来一个了。这就是为什么阎凤一直不会把百鬼朝圣的地点想在鹏城,主要有几个原因,第一,鹏城有公孙起,公孙起一定是知道些什么,但以阎凤但实力,公孙起不会把这种核心秘密告诉他的。第二,鹏城一直没有什么大动作,当然,阎凤也不是很明白其他国家是不是也像鹏城一样安静。第三,水晶球至少要装纳万人以上的灵魂,这一点是从孙海江那里大概猜到的,鹏城太小,总共几万人的城市,突然死了一万人,那得多大动静。 当然,一切还只是猜测。 阎凤找了家手机店,这间手机维修店不大,也没多少客人,老板正在低头敲着键盘,似乎在打游戏,还挺着迷的。 阎凤走向柜台,老板意识到有人走过来,立刻合上了笔记本电脑,生怕别人看见他在用电脑干什么。阎凤有些尴尬,把手机递了过去:“帮我把手机锁屏密码解开。” 老板留着齐刘海,男人留这种发型的可不多,发质有些干枯。他抬起头,看见阎凤的脸的时候微微皱了皱眉头:“没想到你还活着。” 这叫什么话,阎凤拍着桌子,没好气道:“活着,活的好好的,赶紧的,我赶时间。” “哦。”老板接过手机,把手机连接他的笔记本电脑,不到一分钟,又把手机递了过来,“好了。” 阎凤接过手机,手机一滑,果然,已经没有屏幕锁定了。从兜里掏出一百块钱,放在桌子上正要走,那老板说道:“冷天渔,他——还好吗?” 阎凤愣住,这个老板居然认识冷天渔,阎凤木然的点了点头,说:“还不错,能吃能睡的。” 老板说:“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阎凤仔细打量了下,说道:“有点眼熟。” 老板站了起来,有些生涩道:“我是冷天渔的网友,绿毛,我叫蔡小鑫。” 阎凤想起来了,之前这个蔡小鑫帮他们利用刑狱司的监控调查过午夜屠夫的行踪,不过时间过去那么久了,阎凤也就把他忘了。阎凤尴尬一笑,道:“啊,小蔡,那个绿头发的小蔡。” 小蔡嘴角勉强的杨了一笑,说道:“我也想不到会在这里遇见你,我看过前两天的视频,虽然离的远,但我看见了你和冷天渔在一起。之前没想到你这么强,所以忽略了你。” 忽略?这小蔡说话可真奇怪,阎凤压根就没记住他。 小蔡说:“我的父亲,也说巫师。”说起来,他的神情很严肃,带着一点点悲凉。他按下卷帘门的遥控器,将门关了起来,屋内只有几盏不知道是什么仪器的灯还亮着,昏昏暗暗。 小蔡说:“当然,我的父亲只有巫师镜的巫师,对于你来说,很弱小。但他依旧没有逃离那场巫师清剿计划。” 巫师清剿计划! 阎凤没想到,隔了那么久,还会有人提起这件事情。 第二十四章转机 蜀国,蜀国都城外,高耸的城墙下,黑压压的站着六十万兵马。六十万训练有素的士兵蓄势待发,数百门高射炮架在当前,城墙上的士兵恐惧的瑟瑟发抖,只要一旦开战,他们就会被轰成渣渣。 王宫内,文武百官只剩下不到三十个人,其余的都已逃之夭夭。年迈的蜀王坐于王座之上,双腿颤栗。三日前,蜀国派遣使者前往楚国,楚国与蜀国相邻,本着唇亡齿寒的道理,楚国势必要发兵救援,可是楚王一口回绝,根本连考虑都懒得考虑。 蜀王坐于王座之上,如坐针毡,剩下的文武大臣已有半数有了投降的意思,蜀王虽然伤心,却也无可奈何。 “那就依各位卿家的意思,降--降了吧。”蜀王满脸汗珠,肥硕的身子不甘心的扭了扭,可已是无济于事。 燕王走上大殿,左右看了看,这蜀国果然富裕,宫殿修的是富丽堂皇,可惜蜀王昏庸,楚王怕事,否则要攻下蜀国还真是不容易。 燕王从身后随从那里拿出一份诏书,宣读道:“奉天子诏,收复中原,一统天下。凡违令者杀无赦,降者已可封侯拜相,蜀国即降,即日起遣太子入天子殿。” 这已经是惯例了,蜀王虽然不甘心,但也不敢说什么。 楚国,都城大朝堂之上,大臣分为两派,一派指责楚王懦弱,使蜀国沦陷灭国。一派说天下本就是周的天下,楚国本就是周天下封的诸侯,此时归周并没有什么不对。朝堂之上,吵的不可开交。 “诸位爱卿,诸位爱卿--”楚王本来想说两句,可是哪里有他插嘴的份,只能罢朝。 楚王的权利大部分都已被权臣瓜分,虽然心里不痛快,也只能憋在心里。 而远在秦国,自然也是收到了蜀国灭亡的消息,这件大事想瞒也是不可能瞒得住的。 而下一个目标,自然就是秦国,只是秦国的战力不是蜀国可以比拟的,更何况秦国还有个战神公孙起。 阎凤听了蔡小鑫的话后,也是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蔡小鑫居然是十一年前益州“巫师清剿计划”的存活者。当时蔡小鑫应该只有十岁左右,父母在那一场清剿计划中丧生,从那以后,他就一直在调查和“巫师清剿计划”有关的一切事情。 而就在今年年初,他居然黑进了陆亚希的私人电脑,通过电脑的耳机偷听到了关于“巫师清剿计划”的大概内容,手段不可谓不高明。 巫师清剿计划的内容是:秦国王室同意开启肃清计划,两益州境内所有巫师全部驱赶或灭杀,以配合始皇帝和战神公孙起的转世重生,待百鬼朝圣后,天下动乱之时,收复中原,一统天下,延续秦王朝千秋万世的神话。 在这场计划中,是以无门无派无背景的巫师为代价,而最终受益者,当然就是秦国王室。只是这之后发生了很多变故,也是秦国王室始料未及的。 之所以腾出益州这块地,是为了让百鬼朝圣不出意外的有序进行,这无异于在虎口下抢食吃。 但想这些已经无济于事,和蔡小鑫告别以后,又到医院看望了下冷天渔,为他削了个苹果。想的太入迷,不小心削到了手,阎凤皱了皱眉头,细小而狭长的伤口,正在溢出鲜血。他习惯性的往嘴里一塞,鲜血有点甜有点咸。 冷天渔看他的脸色很不好,奇怪道:“你这是怎么了?” 冷天渔想着,也许是最近阎凤的压力太大了,最近确实发生了很多事,而且都很棘手。糟糕的事好像都是这样,不出就不出,一出就扎堆的出。 “啊,没什么,只是--”阎凤不敢去看冷天渔的眼睛,“杨跃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冷天渔也很诧异,很久都没有见过杨跃了,“他怎么死的?” 冷天渔虽然很惊讶,但没有太多的关切,因为他并不喜欢杨跃这个人,事实上,还有些讨厌。这怪不得冷天渔,毕竟他们曾经是站在对立面的。 阎凤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了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我有一天成魔了,你会对我出手吗?”阎凤放下削了一半的苹果,将小刀也放在桌子上,要不是提起杨跃的事,都快把杨跃的尸体给忘了,此时他的尸体还躺在自己的沙发上。 冷天渔沉默了会儿,说:“瞧你说的,我又不认识如果,干嘛要操心如果的事。” 阎凤愣住了,好半天才抖了抖身子,说道:“这个冷笑话真冷。” 他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会儿,阎凤就走了。当他拿到解锁后的手机时,视频上的内容吓了他一大跳。这个时候他不知道该信任谁,于是找到了木子花,木子花算是除冷天渔外阎凤最信任的人了。 木子花看着杨跃的尸体,这句尸体腐烂程度很快,比一般死了两天的尸体还要快得多。木子花摸了摸下巴有些扎手的胡子,沉声道:“不得不说他确实是条汉子。” 阎凤道:“人都死了,能不能说点有建设性的建议?” “能,当然能。”木子花说,“既然你有那么大把握确定那个人就是百鬼朝圣的祭品,为什么不把实话告诉冷天渔,毕竟--” “我想再等等。”阎凤觉得很累,虽然以前遇到过很多麻烦,但眼前的麻烦永远都是最麻烦的事。阎凤搓了搓脸颊,叹了口气,道:“先把地点找到。” 木子花耸了耸肩,当然,当下最重要的,还是把杨跃的尸体处理掉。杨跃可能这辈子都不曾想到,自己会死在益州。当年不得不离开这片故土,此时也算是入土为安了。 他们把杨跃的尸体装进了行李箱,找了张车运到郊外烧了,收好骨灰,埋在了一棵树下。等结束这一切,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 阎凤回到了家,晚饭都没吃,直接就睡下了。事实上他根本什么都吃不下,客厅里还有一股尸体腐臭的味道,他喷了点空气清新剂,走到房间睡下。 他又来到七层浮屠塔内,有时候阎凤觉得很尴尬,自己这个样子算是醒着,还是算睡着了。 他在第二层泡了个澡,感觉舒服了很多。然后,他听到流水声。阎凤睁开眼睛,看见第二层墙角处流下了水,是从第三层流下来的。阎凤奇怪的看了看楼梯处,第三层的楼梯若隐若现。 阎凤万般惊喜,倒霉了许久,终于有点好事情发生了,那么在第三层,有什么好事,在等着他呢? 第二十五章第三层 七层浮屠塔,是由阎凤的义父“搬”进阎凤的心境之中,总共七层,皆已损坏。由上古大神创造,其力量与功能无比强大,每一层都有其独特性,且匪夷所思。第一层是有一面镜子,一开始阎凤以为镜子是义父留给他的,后来他才从义父零散的记忆中得知,这面镜子并不属于他的义父,这面镜子可以帮助他的灵魂往返现在和心境之中,也是连通“饿鬼道”的桥梁。可以说,没有这面镜子,七层浮屠塔将全面瘫痪。 而且第一层可以幻化出房间,理论上来说,只要脑子一动,想要的所有居住环境都可以幻化。 第二层则是一个阴阳八卦阵,所呈现出来的是一个水池,清可见底,而阴阳八卦阵就在水池底,可以快速的修复阎凤身体和灵魂上的创伤。而这里也是阎凤与义父分离,不,应该说是结合的地方。阎凤本来只有两魂,极易受到邪祟的附体,当然,以阎凤的修为,也不是随便一个邪祟都能对他附体。但因为灵魂缺失,因此若是他境界到达巫圣境,则很容易被强大的境界撕裂崩溃。因此义父用最后一点残存的灵魂来弥补阎凤的灵魂缺失问题,但阎凤也从此永远失去了他的义父。 而第三层,此时从第三层的地板下漏出水流,直到第二层的水池之中。第二层通往第三层的楼梯也在此时若隐若现,阎凤不禁感到诧异也激动,第三层,快要开启了。 他有出水池,水池边的台子口就是楼梯处,往下走是第一层,往上走是第三层。而第三层的楼梯并没有因为他的靠近而显得更真切,依旧是虚虚实实,阎凤咽了口口水,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踏上了第三层的楼梯。 每走一步,脚下都会传来针扎一般的痛苦,而且每一步又比前一步更加痛,如此叠加,当他走到第十阶时,脚哆嗦的已经迈不开步子了。 阎凤的汗水已经浸透了头发,顺着眉毛滴了下来,这就是七层浮屠塔的神奇,可以和外界现实感触一模一样,似梦又非梦,似实而非实。 “吁!”阎凤长长的舒了口气,喉咙处如针扎一般,哪怕是气体从那里经过,都会感觉到疼痛。他再次再跨一步,整个人又如置身于无边浩瀚的沙漠,孤独而绝望。又走了两步,那种疼痛感消失了,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无尽的黑暗与恐惧,仿佛身边又无数双充满怨毒的手,在将他拉入深渊。 阎凤恐惧的退后了一步,也就是这一步,感觉没有多长的楼梯,瞬间变长了十倍。 “什么!”阎凤在心中呐喊,他已经说不出任何的话,事实上也不需要说话,这里只有他一个人,没有人会救他。 他被困在了楼梯上,只能前进,不能退后。 那深入天际的楼梯尽头,让阎凤感到无比的绝望! 他感觉他快要疯了,或者,干脆直接疯掉还好一点。他继续往前走,前方,后方,都看不到任何的东西,到却有强大而恐怖的压力在压着他。不是那种境界上的压制带来的压迫感,而是恐惧给他带来的压迫感,仿佛置身于无边的炼狱,一双双毫无血肉的枯骨,正从炼狱中爬出,向他爬来。 再继续往上爬,他已经没有退路了,此时的他懊悔不已,要知道会如此可怕,就等境界再高一些,再来尝试。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开弓没有回头箭。 再往上爬,就感觉有双手在遏制住他的脖子,他往下一看,这双手,居然是自己的,自己,要掐死自己! 他努力的控制住自己的手,爬,只有爬,才是他唯一的生路,他毫不怀疑,在这里等着,自己会把自己掐死。 他的眼睛已经因为缺氧而充满了血丝,凸起。他忍不住自嘲,在心境之中,居然还有“呼吸”这种概念。 快了,快了! 他安慰着自己,努力的凭着双腿往上爬,因为自己的双手,正掐着自己的脖子。 也不知道爬了多久,他已是视线模糊,满口留着口水。 终于,他可以控制自己的双手了,他拄着楼梯,往上看去,让他诧异的是,自己已经身处于一个巨大的平台之中,而身后,就是那段恐怖而漫长的楼梯。 他想笑,却是满脸苦笑。 平台之上,一个巨大的八八六十四阵法图,由地而生,飘在空中,碎裂,化成点点星辰,星辰点亮了整个空间,空间内大放光彩,等他适应了整个空间的光亮,就看见洁白的空间之内,出现了一段文字。他感觉这段文字似懂非懂,看不懂任何一个字,却能明白它的意思。 “世间之道,于乎平衡,无论正邪。邪极而正,正极而邪,杀一人而救一百,则此人必杀。天地苍穹,人非为贵,人之为贵,则因平横之,否则天地幻灭,重入混沌。” 那段字消失后,这层空间的作用和操作方法也进入了阎凤的脑海之中。 原来如此! 为什么公孙起如此强大的人,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妖族的“百鬼朝圣”完成,甚至还要推波助澜。是因为盛极必衰,人类统治这片大陆时间太长,而妖族被打压时间太长,山水轮流转,妖族重返中原大陆,与人类争夺,若人类足够团结,则可以将其继续打压,但不可覆灭,因为妖族如果彻底覆灭,人类以及这世上的任何事物,都会被重新洗牌,然后继续开始,无分正邪,适者生存。 为什么?是为了让人类更珍惜得之不易的生活?笑话,天道根本不在乎统治这世界的是人类还是妖族。 第三层的功能大概是,可以创造出一片空间,将除阎凤以为的灵魂吸纳进来,变成一个如同人间一样的小世界。这个世界必须要吸纳善良的灵魂,可以暂时保存灵魂,之后将灵魂送入冥界。在人世间,人类死后,灵魂脱离肉体,也就是所谓“七魄”,将大致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尽快进入冥界,时间大概是三天之内,否则会受到太阳离子的影响,而被摧毁,也就是通俗说的魂飞魄散。要是三天之内不能进入冥界,则会进入第二种结果,吸纳阴气得以长存世间,但灵魂会收到污染,改变心性,很难再次进入冥界,就会变成恶魂,就只能被当做邪祟处理了。 而第三层空间则可以停顿这个转化成恶鬼的过程,不得不说创造这个七层浮屠塔的大神当真牛。而这一层会直接与恶鬼道挂钩,在阎凤心中会有一个阴阳图阵,恶鬼道吸纳的恶魂越多,阴极部分就会向阳极部分侵占,但同样的,吸纳入第三层的善魂也会影响到这种平衡,一但平衡失衡,阎凤就会被力量反噬,身体崩裂而亡。 但好在恶魂与善魂的比例不同,大约是多少现在还无法计算,现在还在处于一个平衡状态。 第二十六章醒来 七层浮屠塔阎凤可以掌握到第三层已是很不容易了,这让他差点丢到了半条命。心境每个人都不一样,别人的心境是什么样子阎凤不知道,但阎凤的就很特别了。七层浮屠塔外是一片虚无,如苍茫宇宙,无论朝哪个方向走,都会又回到这座塔前。他抬头望向塔顶,下三层灯是亮着的,而上四层则是漆黑一片。 当初创造这座塔的先贤大能究竟是什么目的阎凤还不是很清楚,但恶鬼道仿佛本来就是和这座塔是一体的。而且,阎凤也隐约感觉到,这座塔并不完整,不是如他义父说的那样塔破损了,而是还有其他东西是和塔配合使用的。但现在也无从得知,不如走一步看一步。 当阎凤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在医院里,一个年轻的小护士看见他睁开眼睛,用极度夸张的表情指着他叫道:“张--张医生,他醒了,他醒了!”然后,就疯了一样跑了出去。 阎凤一头雾水,手一抬,手上正打着点滴,身上插着各种生命体征测量仪器,随便一动,都是钻心的痛。 “搞什么啊!” 十分钟后,一个戴着厚厚镜片的老医生用食指捅了捅眼镜,不停的摇头,惊讶的说:“奇迹,这就是医学史上的奇迹。” 说着,医生摸着阎凤的身体,上下滑动,被这么一个老头子摸来摸去,阎凤显得很不自在,他想反抗,但却一把被按住。老医生不停地感叹道:“真是奇迹啊,昏迷了一个多月,居然能完好无损,肌肉没有失去弹性。”说着,还在阎凤腰间捏了一把,痛的阎凤哇哇直叫。 原来阎凤已经休眠了一个多月,是冷天渔把他送到医院的,这一个月以来,这小胖子每天以泪洗面,魂不守舍,但又检查不出是哪里的问题导致昏迷,只能用药水吊命。因为冷天渔身上的钱都花光了,不得不接受父母的苛刻要求,接受父母在金钱上的资助,只要阎凤一醒过来或者嗝屁了,冷天渔就不得不回到那个鱼村继承万亿家产。 这说起来怎么也不像很惨的样子吧! “今天是七月十四,还真怕你挺不过来了,你到底是怎么倒下的,旧伤复发?”接到阎凤醒来的通知,阎凤赶到医院,也是在阎凤身上摸来摸去。此时阎凤身上的仪器已经摘除,阎凤一把将冷天渔推开,说道:“你居然就这么回去继承家产了?” “是啊。”冷天渔心里也很不甘心,虽然以后衣食无忧,不用像现在一样坑蒙拐骗,但也没有了自由。 “或许,这就是命吧!”冷天渔苦笑着,但阎凤没有事情,他也很宽慰。 他居然在心境中待了一个多月,可是自己并没有察觉,心境之中的时间流逝他是可以察觉的,难道是因为在上三楼楼梯的时候?对了,那个时候,楼梯忽然多出了无数倍,连自己都看不清到底爬了多久。 “你什么时候走?”阎凤虽然也挺内疚的,但冷天渔能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也挺好。 冷天渔长叹一声,他一直都想像他爷爷一样成为一流的命术师,看来只能看看能不能成为出色的商人了。冷天渔说:“八月十五以后吧,虽然我父母说等你醒来再去,这样我也可以走的安心一些,不过媚娘说等八月十五过后再去。” “是嘛,毕竟她在城里还有很多工作要交接吧。”阎凤这样猜测,因为媚娘在这座城市生活工作了很多年,要放下一切跟冷天渔回去,还是有很多割舍不下的。 冷天渔则是摇了摇头,说:“不,是因为他父母死了,最近在操办后世。” “额!节哀顺变。”阎凤也显得很尴尬,但这样也好,虽然冷天渔要八月十五才走,但百鬼朝圣的事就不和他说了,希望那个时候,还有时间让他们逃命。 阎凤回到家里,虽然冷天渔要送他回来,但阎凤拒绝了。 阎凤立刻拨通木子花的电话,木子花在接到阎凤电话的时候也很诧异,但很快恢复平静。 “好,我马上过来。”木子花这样答应着,电话里很多事情说不清楚。 二人见面也不寒暄,直接进去正题,时间紧迫,比想象中紧迫得多。 “现在是晚上九点,亥时。“木子花看了看手机中的时间,阎凤注意到木子花的手机屏保换成了一个女人的照片,是的,就是杨跃拍摄的那个在医院中女人的照片。这个女人有点眼熟,刚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阎凤就这么觉得,但阎凤敢保证,这个女人他绝对没有见过,或许只是某个人和这个女人有点相像,毕竟都是两只眼睛一张嘴。 阎凤不解道:“亥时?” 木子花用了两个时间,那么,这个有什么意义? 木子花道:“亥时,是一天中的最后一个时辰,也是鬼门关即将关闭的时间。” 是了,今天是七月十四,冥界会从七月十二开始释放鬼魂到人间探亲,每个鬼魂手上都会发放一个通关令牌,时间一到,鬼魂必须通过令牌回到冥界,否则就会被冥界除名,成为孤魂野鬼。 他们都是贪恋人间的,所以在最后一刻会有大量的鬼魂涌入冥界,虽然普通人看不到,但这个时候所造成的灵压是相当可怕的,丝毫不亚于春运的壮观。 不过,木子花为什么要说这个? 木子花道:“你不是曾经怀疑益州为什么会进行巫师清剿计划吗?那是因为,鹏城,就是古战场,那个坑杀四十万赵军俘虏的长平。” “可是--”阎凤很是惊讶,这里?不可能,长平之战是秦平定天下最出名的一战,地点并不在这里,甚至当年的古秦国都不在今天的秦国地面上。确切的说,今天的秦国,应该是古楚国的地盘,而古秦国,应该在今天的齐国。为什么当初始皇帝赵正要把都城迁移到这里,还有,木子花是怎么知道的,难道-- 木子花道:“我继承了赵正的一部分记忆,很重要的记忆残留了下来。他在统一中原之后,发生了很多事,但这些记忆大多都已经失去了,只有一些比较深刻的记忆会留下来。” 毕竟时间过去的太长了,又不像公孙起那样是力量和记忆彻底封印,所以保持的比较完整。这些,就是赵高一派的手段,他们是希望就算赵正能够复活,在记忆只能留下来一部分的情况下还能控制住赵正。而公孙起则是由他们一派进行封印,因此可以保持完整。 利益不同,结果不同。 第二十七章寻找 街上已经几乎没有什么人了,街道两旁满是烧成灰烬后的香纸和“包”。烧包,将冥钱和衣物装入纸袋中,送祖时,纸钱冥财烧得很多,以便“祖先享用”。同时,在写有享用人姓名祭祀时焚烧,称“烧包”。 活着的人将纸钱和一些衣物等烧了以后,下面的人就可以收到,但大户人家烧的太多,会请“鬼”帮忙抬入地府,那么,在进入地府之前,包是不能拆封的,所以家人会多烧一些零碎的纸钱当作好处费。 街上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正在烧着手上所剩无几的金银锭和黄纸,泪眼婆娑,她没有哭出声来,一个人真正伤心的时候,是没有哭泣声的。因为不会有其他人能明白,自己究竟有多伤心。 一阵风吹过,地上的纸灰被吹了起来,在天上打着漩涡,一个没有穿衣服的小孩蹲在那里,看着地上的纸灰,他想伸手去拿,却被另外一只手按住,一脚踩在了地上。小孩好像完全没有痛苦,手已经被踩的变形了,可他依旧伸出了另外一只手。那个踩着小孩手的人。不,那个不是人,而是一个灰蒙蒙的人形影子,像是张开了嘴一样,将那个小孩一口吃了下去。 阎凤惊讶的看着这一幕,他想冲过去,把那个吃小孩的灰影抓住。可是,却被一旁的木子花给拦了下来,对阎凤摇了摇头,说:“没用的,你已经救不了他了。” “是--是啊。”阎凤在这一刻,心中的怒火被点燃又强压下去。弱肉强食,森林法则,那两个都不是人,那个小鬼只是想捡起烧给自己的钱,却被比自己更强大的鬼怪一口吞掉,为什么,凭什么? 那个灰色的影子好像蹲了下去,将地上的纸灰捡了起来,在捡起来那一刻,那些纸灰变成了一张张冥币,阎凤仿佛听到了,那个鬼在得意的笑。 “我的孙儿啊!”那烧纸的老人忽然放声大哭,她仿佛意识到,自己的孙儿,已经被吃掉,魂飞魄散。但她看不见这一幕,只能哭。 刚走两步的阎凤,和那个鬼擦肩而过,就在这一刻,他出手了,将那个鬼一把按住,释放真气,将他压扁,揉捏。 木子花看到这一幕,想说点什么,却又闭上了嘴。时间紧迫,他觉得阎凤没有必要把时间浪费在这里。 老人的儿子听到老人的哭声,从门里走了出来,用怪异的目光看着阎凤二人。中元节大晚上的不睡觉,出来在街上瞎逛的,估计脑子也是有病。老人的儿子安慰了老人几句,扶着老人走进了家门。 而阎凤将那鬼压成了一坨,引起了这条街上的游魂野鬼的注意,它们迅速的以极诡异的步伐移动过来,将他们二人团团围住。木子花自然是不怕它们,但解决起来也是很麻烦的事情,必然要耗费一点时间。阎凤虽然是空间属性巫师,但也不可能真的在街上开大招,不然这条街估计都难以幸免。 阎凤皱了皱眉头,从嘴里冷冷的说道:“滚。” 可是这群游魂野鬼,却没有散去,整条街上,密密麻麻的占满了数以百计的虚幻人影,这种场面普通人是看不到的,巫师境的人就会开启阴阳眼,但整个益州几乎没有什么巫师了。而且,这么多鬼魂,哪怕是大巫境的巫师,也会被撕的粉碎。 这些都是很低级的鬼,按照品级来划分,也只是黄级一星或者二星。 阎凤也不知道是怎么把这口怒气压下去的,他从兜里掏出一块木牌,上面写着“驱邪师”三个字。鬼魂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迅速的作鸟兽散去。看到这里,木子花不禁闪过一丝杀意,这一丝杀意不易察觉。 驱邪师与秦国王室之间的相爱相杀,已经过去了几千年,依旧没有太大的改变。纵然驱邪师此时的经费很多都要依赖王室,所以表面上驱邪师是与王室之间有着从属关系。但只有王室自己人知道,对于王室来说,驱邪师就是长在大脑上的肿瘤,割了会损伤其根本,不割又总是在隐隐作痛。 他们就像吸血鬼一样在吸食着秦国的财政预算,但又不得不依靠他们摆平江湖上官方不能出面或者不能解决的事。 神权,是远古时期所存在的至高无上的权利,比王权更早,更强大。而驱邪师,则是神权时代的遗留产物,远古时代的驱邪师权利之大,哪怕是大统一时代的夏,商,周的历代君王都无法比拟的。但由于诸神的离开,驱邪师的地位也是一日不如一日,强大的巫师集团反而成为是那些宗门和世家。工业革命以来,巫师的地位虽然有所动摇,但依旧是各国的主战力,哪个国家的强大宗门多,世家显赫,哪个国家的战争实力就雄厚,千百年来,从未改变。倒是曾经呼风唤雨的驱邪师,变成了只能驱邪抓鬼的组织,但也依旧不可小觑,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依旧掌握着很多上古的秘术,依旧有许多强大的巫师作为后盾。 譬如说最强巫王境的戚云路,他虽然老迈,但在巫王境内,没有人是他的对手。就连当初阎凤还是巫王境的时候,被戚云路咄咄逼人之时,也想在戚云路病重的时候下手。但好在当时没有下手杀掉戚云路,否则就要和秦国驱邪师公会彻底闹翻,那个时候,别说进入驱邪师总公会,说不定还会受到驱邪师总公会的无尽追杀。 话说回来,虽然木子花对驱邪师有意见,但对阎凤是没有的。他反而觉得阎凤是个可造之才,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虽然阎凤才23岁就已经突破的巫圣境,比被称之为千年鬼才的齐国公子姜毅,三十岁便已到达了巫圣境,但今年已是近四十的他,对于那传说中的神之境界巫神境依旧是遥不可及。 那么,对于23岁就依旧到达巫圣境的阎凤来说,姜毅又算得了水妙? 木子花松了口气,将提到胸口的心又放了回去,还以为要免不了一场恶战,现在却是不必了。怕他倒是不怕,但时间是不等人的。 他留有一部分赵正的记忆,那部分记忆告诉他,每年的七月十四,亥时与次日子时之间,那被坑杀的四十万赵军冤魂,将会破土而出,阴兵游道。 他们必须要找,过去了三千年,早已是物是人非,必须要在那些冤魂将出未出之时找到他们的埋葬地。 时间——只是一瞬! 忽然,听到一阵阵鬼哭狼嚎的声音,那声音充满了冤屈与悲愤,仿佛来自远古的丧钟,在这一刻敲响。 木子花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来了。” 第二十八章树皮书誓约 浩浩荡荡的马鸣声,自远方传来,一阵光束冲天而起,在半空中戛然而止。 “那个方向!”在这一刻,阎凤和木子花的心情都是无比激动的,那四十多万亡魂,过去了三千年,只有满腔的怨恨,他们只有回归地府的执念。但有某种更强大的封印在,将他们封印了三千年,才刚刚露出个头,就被按了回去。所以他们重复了三千年,始终回不去。 阎凤和木子花朝着城东跑去,所有的动静都已散去,这个时候只能凭着记忆去寻找了。 而与此同时,一个身形高瘦,但浑身充满了力量的男人迅速从阎凤他们所要寻找的方向离开,回到了那堆满了书籍的书房之中。 公孙起,那个自三千年前重生的男人,恐怕是这天下唯一一个巫神境了。他悠悠的坐在书桌前,拿起了一本书。这本书他看了很多遍,但已经意犹未尽。这是一本描写历史的书,而作者,却是一个年轻人。他很感叹这样的一个年轻人居然有如此的胸襟和毅力,能将古往今来的大事件都记载下来,而且,几乎没有什么错误。 陆亚希端着一杯浓茶走了进来,将茶放到了书桌前,没有说话,站立在一旁。这哪里看得出来是益州的真正实权老大,简直就是公孙起的小跟班。他对公孙起的仰慕,并不带着似乎的利益心理,就单纯的只是仰慕,仰慕到可以为他做一切。 但今天这位“小迷弟”仿佛并不开心,阴郁的站在一旁。敏感的公孙起端起茶杯,没有喝,又放了下去,说道:“陆亚希,你对我今天的决断有意义?” 若是旁人,肯定会以为是陆启明的伤让陆亚希抑郁寡欢,但公孙起知道,陆亚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冷血人,这种人,只对权利和认为正确的事感兴趣,亲情对他这种人来说只是副品。所以陆亚希的心中,是有一个疙瘩的,这个疙瘩,就是公孙起刚刚做的事。 公孙起在一刻钟前,模拟了阎凤他们所看到所听到的一切,这对身为战神的公孙起并不困难。那么,公孙起故意误导阎凤他们的行为,又是为了什么? 陆亚希微微躬身,抱拳道:“属下不敢。” 公孙起本来对这种事情不屑于解释,但他已将陆亚希当作了下属,他对下属一直都很不错。于是道:“你是在怪我,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为妖族的百鬼朝圣做铺垫,完全不顾忌人类的利益?” 公孙起的话完全说到了点子上,陆亚希也明白了其中的一些事,但并不知道其厉害之处。 陆亚希道:“我只是不能理解,我们明明可以阻止一场浩劫的诞生。”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你听过吗?”公孙起淡淡的说。 陆亚希道:“是的,属下明白。”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他是最刻骨铭心的,越是站在高位,越是能明白,虽然他们这样的人可以改变一些规则,但根本的事物还是无法改变。归根结底,他们能改变的,终究只是弱小的平民,而对强大的存在,是无力去改变的。就好像明明知道水往低处流,可以用一些手段改变一些水流的动向,但是终究无法改变所有江河湖海的运行规则,越是想要去改变,付出的代价越是沉重。 “不,你不明白。”公孙起叹了口气,道,“天地无情,视万物为刍狗。并不是说上天将我们视之为猪狗,冷漠无情,而是对于天道来说,无论是猪狗,人类,蚂蚁,还是妖族,都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你想想,若是真有一天,天下苍生都是一样的,平等的,那是多可怕的一件事。” 你杀死一个人,要以命抵命,但你杀死一只蚂蚁,踩死一颗草,谁也不会要你抵命,最多说你没有公德心。法律在你踩死一只蚂蚁的时候没有惩罚你,天道自然也不会,因为天道根本不在乎死的是一只蚂蚁还是一个人。弱肉强食,是天道的运行法则,但同样的,还有另外一条法则在运行,那就是平衡。 当某个种群太过于强大时,就会破坏整个世家的平衡,那么这个时候,天道就会用某种手段来进行大清洗。 公孙起道:“在很久远的时代,人类是妖族的奴隶与食物,妖族过于强大,因此人类受到了上天的启示,出现了一批更强大的人类,这群人类带领所有的人抵抗与反扑,将妖族驱赶到了一片广袤的森林之中,而这片森林,就叫住‘古老森林’。当年,我带领大军攻入大周,懦弱的周王却在这一刻奋死抵抗,他说,杀掉他,我会后悔一辈子。可是我依旧割下了他的头颅,但当我看到那象征着天下的九鼎之时,我是真的后悔了。” “那九鼎上是什么?”陆亚希自然是不会明白,身为战神的公孙起,居然也会有后悔的事情。战争本来就是残酷的,残酷的令人发指。而九鼎,已经消失了很多很多年,或许是在周王朝覆灭之时就已经消失了。所以对后来的人来说,九鼎只是一个神话,只是由一堆青铜铸造的巨大的铜鼎罢了。 公孙起道:“九鼎就摆在周王宫内,我带兵冲入王殿时路过,也是感叹其鬼斧神工。但也不能说有多特别,和普通的鼎一样,只是大了很多,上面所雕刻的花纹漂亮壮观一些罢了。但当我砍下周王的脑袋之时,那九鼎,忽然大放光彩,那些雕刻的花纹根本不是普通的花纹,而是符文,做封印用的符文。那些光明之中,飘出一卷巨大的树皮,深绿色的树皮闪耀着妖异的光芒。” 陆亚希愕然道:“树皮书?”这个陆亚希也是有所耳闻,当然是听公孙起提过,这是人类和妖族的盟约,以“百鬼朝圣”为信号,妖族可以肆无忌惮的争夺中原大陆的地盘。但其中的细节,就不得而知了。 公孙起点了点头。 他还记得,那天的场景,格外的诡异,天空中仿佛传来一阵阵嘲笑的声音。 “树皮书,是以十万年树妖的皮所制作的盟约,其用两种文字描写,一种是人类的文字,一种是妖族的文字,而大概意思就是,以万年树妖之皮立下誓约,妖族不在入侵人类,以保中原大地和平。以百鬼朝圣为誓约期满,届时,妖族可夺回中原大陆,人类的神不得干预,若百鬼朝圣不能完成,则苍天降罚,重归混沌。” “为什么?”这种事情,刷新了陆亚希的三观,他对妖族的事是一知半解,也不太了解上古时期所发生的事情,那毕竟太久远了。 第二十九章条件 有些道理过于明显,却又看起来很荒谬,那是因为太过于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去考虑,所以觉得自己占便宜是理所应当的。但对于天道来说,无论是什么物种,甚至于是一块石头,都毫无区别。所以,树皮书的誓约在人类的眼中看来,就是一道霸王条款。但他们自然是不知道,这一份特殊的盟约,让人类安安稳稳的生存了七千年。 山水轮流转,对于人类来说,在这片大地上生存的太久太久,久到都忘记了,人类不是这片大地的主人。对于天道来说,他可以孕育出人类,妖族这两大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生命,同样也可以重新洗牌,也就是传说中的大灾难过后,再次孕育出新的生命。 不是天地离不开人类,而是人类离不开天地。所以,当初这片大地的神选择背井离乡离开这片大陆,也要获得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活下去的机会。 而之前,阎凤他们所看到的地方,自然是扑了一个空,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荒郊野地。或许在他们固有的思想观念里,埋葬着四十多万人的地方,如此高的灵压,自然是不会有多好的风水,所以不可能在城内。 而恰恰相反,那个地方,此时正有一双双枯手,伸出地面,像豆芽菜一样铺满了地面,地面像豆腐脑一样裂开,没有所想象中的鬼哭狼嚎,像死一般的寂静。就在这些手的主人要露出那没有一丁点血肉的头颅的时候,一副高大的雕像闪烁了一下光芒,就像流星一般短暂,没有冲破天际,而仅仅只是周围的一小片地方。就在这亮光闪过之后,地面又重新恢复到了那光滑如新的水泥地面。 而这一切,被一只穿着红色衣裳的鬼魂,看在了眼里。 扑了个空的阎凤回到了家里,是的,火都已经烧到了眼眉毛,却不得不看着他烧下去。这种滋味,就好像千万只蚂蚁在心头上乱爬,却又挠不着。 七月十四,不,应该说现在已经是七月十五,还有一个月,还有一个月就是百鬼朝圣的祭祀仪式开始的时间,那个时候,鹏城内将聚集说不清的妖魔鬼怪,像娶妻嫁女一样热热闹闹的来参加宴席,那个时候,将是整个人类的噩梦。 又过了几天,还是毫无头绪,那些曾经来找阎凤麻烦的妖族,仿佛人间消失一般,这难道就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 七月二十,某大酒店包房内,圆桌旁,冷天渔的父亲冷傲和他的名字一样,依旧是那般冷峻,环抱着双手,一言不发。而冷天渔的母亲就和蔼多了,和胡媚娘有说有笑的,拉起了家常,在得知胡媚娘的父母刚刚去世的时候,也是深表歉意。 冷母道:“那婚事得尽快办了,若今年不结婚,就要等三年后才能再办。” 中原大陆很多地方都有这个习俗,若是老人去世,当年不办喜事,就得等上三年,也有的地方是当年都不可以办的。 当然,冷母也希望快点抱上孙子,其实很多老人在老了以后都希望儿女快点结婚,能看到儿孙满堂就心满意足了。 胡媚娘羞涩的低下了头,坐在冷天渔旁边的阎凤拐了拐冷天渔,眉毛挑了一下。冷天渔结婚,阎凤是妥妥的伴郎,所以这次商量婚期,阎凤也是一定要出席的,这也是给冷天渔壮胆。冷天渔见到冷傲,就像老鼠见了猫似地。 胡媚娘道:“等八月十五过了,随便哪一天都可以。” 冷母笑了笑,道:“当然,当然,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办起来也很仓促,就定在九月吧,那个月日子都挺好的。” 胡媚娘含笑点了点头,她的性格属于那种古典保守的性格,这一点让冷母格外喜欢。冷傲似乎也没有什么意见,招呼道:“服务员,点菜。” 但冷傲却不怎么喜欢阎凤,可能是因为上次冷天渔回家遇到的种种事情,虽然冷傲表面上说会报答阎凤救了冷天渔一命,但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跟一个危险人物在一起。 吃过饭后,冷傲忽然说道:“天渔,你们今天就跟我们回去。” “什么?”冷天渔很是震惊,“凭什么,你不是说要在结婚以后才——” 冷傲道:“凭什么?就凭我是你爹,告诉你,你回去还则罢了,不回去我可就动手了。” 冷天渔立刻暴跳如雷,道:“我就是不回去,若你动手,我就死给你看。” 场面一下子陷入了僵局,阎凤想开口劝几句,但觉得还是算了,冷傲本来对自己就有意见,就不去火上加油了。 但有一件事他一直都很在意,胡媚娘的侧脸,很像一个人。对,就是杨跃用魂飞魄散的代价所带来的那个手机,视频里那个女人的侧脸,和胡媚娘的极为相似。在第一次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阎凤就已经感觉到很蹊跷了,此时再次看来,确实是太像了。不过,从正面看去,她们还是有很多不相同的地方。 那个女人从面相上看,就是一个无比冷酷且美艳的女子。但胡媚娘的性格则是属于典型的贤妻良母型,和冷艳完全不搭边,而且身材,和冷天渔有的一拼。 阎凤并不是那种很健硕,身上也没有什么八块腹肌,他只有一块,而且还有些微微隆起。 会不会是她? 阎凤很清楚,妖是可以随意幻化的,但他当然不希望是她,因为那是他好兄弟的女人。 如果是呢? 阎凤已经不敢再想下去。 这顿饭吃的很不开心,虽然大家嘴上都没再说什么,冷母和胡媚娘也保持着闲聊的状态,但很显然,冷天渔和冷傲之间,也保持着最后的底线,而这底线,一旦崩溃,将会彻底点燃他们父子之间的仇恨。 吃完饭后,他们就各种离开了。正好阎凤要去逛逛街,最近街上少了很多人,有一种很沉重的气息在压抑着他们。 此时,一辆豪华的越野车停在他的身边,并迅速的拉开车门。阎凤警觉的看着这张车上的人,他自然是不会觉得这辆车停在这里是件偶然的事情,必然是冲着他来的。 车上下来几个人,将阎凤拦住,说道:“我们老板想见你。” “你们老板是谁?”阎凤皱了皱眉头,这几个人是拦不住他的,如果这几个人用强的话,他也不介意把他们当场打翻。 “阎凤,上来,有几句话想跟你说。”车上传来一个中年男人沉闷的声音,这个声音很熟悉。 阎凤探头往车里看去,居然是刚刚还在一起吃饭的冷傲,可是,冷傲这个时候就算要绑架,也应该绑架冷天渔啊,干嘛来找自己? 可是阎凤还是上了车,车门关上,他们坐在最后一排,一路上都没有说话。车辆驶入了前往郊区的路,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停在了一段废弃的公路上。 第三十章详细情况 这段废弃的公路,是因为修到一半的时候,钱被上一任县令给贪污了。县令下马后,这段路也就永久搁置了。 周围并没有什么人居住,显得很空旷,路面也是豆腐渣工程,几乎没有什么车走的路,已经被压的裂开了几个大口子,歪歪斜斜,很是颠簸。微风吹来,冷傲那如鹰一般的目光,也在此时柔软下来,向阎凤说道:“你是天渔最好的朋友,他从小性格就很孤僻,很少和村里的其他孩子接触,当然,这个我也知道,是因为我们家太有钱了,村里的人也都刻意的避开我们。” 阎凤也是听过冷天渔抱怨过,不过那个时候只是当笑话听,难道村里人都是傻子,不懂得巴结?但想想冷傲把家盖在离村里很远的地方,也是在刻意与那些村民发生交集。他忽然想起了陆启明,陆启明和冷天渔,一个是***,一个是富二代,但性格相差太多。陆启明的性格比较清冷高傲,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而冷天渔则不同,他在努力的逃离那个家,那个束缚着自己自由和感情的家。 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很渴望感情。因为陆启明放弃不了自己的家族地位和家族带来的好处,所以总是患得患失,最后很难得到真正的感情。而冷天渔,就像净身出户一样,反而活的很潇洒,收获了他的爱情,和与阎凤的友情。感情这种事情,本来就是很纯粹的,一旦夹杂了太多的金钱和利益,就会变的像纸糊的一般。 阎凤回答道:“叔叔,你可以直接说出你的来意,毕竟,我们都不是普通人。” 冷傲的境界至少是巫圣境,连阎凤都不觉得自己能够打得过他,当然,他也不可能真的和冷傲动手。 冷傲深邃的目光聚集在阎凤的身上,说道:“你是个很出色的巫师,年纪轻轻,就有如此修为,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冷傲所要说的事情,想必很难以启齿,否则以冷傲今时今日的地位和实力,根本不需要和阎凤打马虎眼,更不需要这虚假的恭维。阎凤道:“若叔叔不方便说,那下次再说吧,告辞。” 说着,阎凤就要走,他当然要走,因为冷傲所要说的事,肯定是与冷天渔有关,而且,一定是让自己很为难的事情。可是,在周围站着把风的保镖却围了过来,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手上都拿着枪。阎凤当然不会惧怕枪支弹药,他有自信,只要不是用高射炮以上级别的热武器,他都有能力对付。 “等等。”冷傲走了过来,对保镖们摆摆手,保镖离开又收回武器,回到原来的位置把风。冷傲叹了口气,道:“我也不想隐瞒了,想必,你也知道百鬼朝圣了吧。” 阎凤是益州的驱邪师,而且是实际的会长,这种事情,他应该是知道的,冷傲很确信。阎凤点了点头,回头面对着冷傲,冷傲似乎老了很多岁,百鬼朝圣,纵然是冷傲面对也是无可奈何。事实上,对于这件事情,整个人类都会显得很渺小。 而阎凤也不意外冷傲是怎么知道的,这件事情,再过不久,想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阎凤道:“然后呢?” 冷傲道:“我希望你,和天渔绝交,让他离开鹏城,远离这场祸端。” 这就让阎凤很意外了,就算知道百鬼朝圣的事情,为什么就知道鹏城就是百鬼朝圣的地点?就算是参加百鬼朝圣的“百鬼”中的一员,也是不知道具体的地点的。当初孙海江漂洋过海来到中原大陆,也是恰巧来到了鹏城。阎凤道:“你居然知道百鬼朝圣的地点在鹏城?” 冷傲深深皱着眉头,想了很久,才下定决心,说道:“只要你能让天渔和媚娘离开鹏城,我就告诉你百鬼朝圣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这是文章六要素啊,实在想不明白,冷傲究竟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他是一直都知道?这就很匪夷所思了。 可是,阎凤该如何去劝解冷天渔回去?冷天渔已经知道百鬼朝圣的事情了,而且看那势头,也想去参一脚,当然,不是去朝圣,而是去捣乱。以冷天渔的性子,除非打晕带回去软禁起来。不过让阎凤感到意外的是,以冷傲的性格,居然会为了儿子去求阎凤,他不为人父母,自然是不知道,父母为了子女,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 “好!”阎凤几乎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快到让冷傲都有些信不过阎凤。 冷天渔只是大巫境,对于百鬼朝圣这样的重大事件来说,他就像土鸡瓦狗,不堪一击。就连身为巫圣境的冷傲,提及此时也是瑟瑟发抖。冷天渔毕竟还年轻,初生牛犊不怕虎,什么热闹都想参一脚,但是这一脚,想必会要了冷天渔的命。而阎凤也不想看着冷天渔就这么白白丢了命,如果要死的话,他希望冷天渔活着,起码还有人逢年过节的给烧张纸。 冷傲叹了口气道:“这件事情,是很难避得开了。” 知天易,逆天难。 天命难为。 这件事情,要从冷天渔的爷爷冷风和姬式一族的姬隅的那场比赛开始说起。冷风原本学过一些奇门遁甲之术,但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后来冷风遇到了姬式一族六十四卦奇门遁甲的最后一位传人姬啸,姬啸所传承得来的也只是残篇。后被冷风所修复,在那年与姬隅比试时,二人所比试的题目是——百鬼朝圣的细节。 这就不得不令人惊叹了,推演之术涉及越广,越是难以推演,当初姬式一族的文王可以说是当时推演之术的巅峰人物了,但也只能算出事件的大概,模模糊糊,太过泄漏天机,自然是要受到天罚。 而在当时,冷风极其骄傲,不仅推演出来,而且还把结果与姬隅分享,这也是姬隅这辈子最后悔的事。 “孤独终老,不得善终,这就是那件事后,我父亲和姬隅的最终结果。”冷傲还记得年幼之时,冷风经常避开家人,而导致他们父子一直不合,后来知道真相后,他们的关系虽然缓和了一些,但依旧不可能像正常父子那样父慈子孝了。 冷傲道:“八月十五,月圆之夜,极怨之地,百鬼朝圣,圣者为狐,至真至爱。无论谁都无法去阻止,我奉劝你——” “你的要求我会办到的。”阎凤没有让冷傲继续说下去,说下去的意义已经不大。说完,阎凤居然想要自己走回去,冷傲也没有再说什么,而是上了车,驱车离开了。 阎凤需要自己走上一段无人的路,好好冷静一下。 八月十五,当年公孙起活埋赵军四十余万降卒的地方,一只狐妖为了至诚至真的爱,成为百鬼朝圣的祭品。但是三千年过去了,很多地方都已物是人非,要怎么找到原来令人闻风丧胆的长平之战的地点。就在鹏城,可是不可能是整个鹏城。鹏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当然,他可以等到那一天跟着百鬼去,但那一切都晚了。最好的就是提前知道具体的地点,然后在下面埋**! 第三十一章交换 冷清的街道上,一名身上裹的严严实实的老妪,拄着拐杖,不紧不慢的走在街头,在一个小区门前停了下来。她掰开手指算了算,然后抬起了头,两个年轻人朝小区慢慢的走了过来,她露出一丝微笑。 冷天渔和胡媚娘腻腻歪歪的走了过来,走到门口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浑身臭烘烘的老太婆,刚开始冷天渔还有些嫌弃,在看到那严严实实的头巾之下的那张脸时,顿时吓的整个人脸都绿了,他颤颤巍巍的说:“你,你是——” 姬隅,这个老太婆,居然还没有死。 冷天渔将胡媚娘护在身后,指着姬隅道:“有什么事情冲我来,我告诉你, 我可不怕你。” “咯咯——”姬隅阴恻恻的笑着,说,“小胖子,这次,我不是来找你的。” 冷天渔道:“那你找谁,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赶紧滚。” “找我。”胡媚娘忽然脸色一变,叹了口气,“我们,重新找个地方吧。” 说着,胡媚娘就走了出去,冷天渔想要拉住她,胡媚娘却笑了笑,说:“没事的,我很快回来。” 冷天渔很难明白,为什么最近媚娘越来看看不懂了,做事越来越神秘,而且,胡媚娘这种文职工作者,和姬隅那种危险的神婆,是什么时候有交集的? 也不知走了多远,胡媚娘停住了脚步,他们沿着河边走了很久,感觉冷天渔并没有跟着,才停了下来。胡媚娘冷冷道:“你既然找上了我,那肯定是知道些什么了。” “呵呵呵。”姬隅阴恻恻的笑着,原本就有些怪异的她,在得到那把通往地狱的钥匙后,姬隅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不在生病,不再感动生命的流逝,甚至,不会再恐惧死亡。 因为她感觉到自己——已经是不死之身! 她的力量得到了很大的强化,原本境界只是巫王境的她,此时的境界,一越到达了巫圣境的巅峰。当然,她很清楚,自己的强大离不开这把钥匙,所以,她想要获得更强大的力量,然后摆脱目前的困境。 而她的困境,也和关何一样。 地狱,在召唤着她。 姬隅现在说话的声音,更是觉得诡异至极:“老身当然知道你是谁,很多年以前,我就知道你是谁,要做什么。” 胡媚娘生起了敌意,她的事情,不是可以让人类知道的。而她,就是百鬼朝圣的主角。 胡媚娘已经开始准备动手了,就算姬隅再诡异,也不见得是三千年大妖的对手。而姬隅却笑了笑,那笑声,令人毛骨悚然。姬隅掀开那裹的厚厚的衣裳,而那衣裳之下,胡媚娘赫然看到,那不再是苍老而褶皱的皮肤,而那皮肤,正如死人一样,因为腐烂而被蛆虫不停的啃食着。 所以,姬隅才会裹着厚厚的衣裳遮盖住,但那股臭味,却是掩盖不了的。姬隅在得到那把钥匙的时候,理论上就已经是个死人了,但灵魂依旧依附在身体上,只能看着身体一天天的腐烂。这听起来就像个活死人。但和活死人不同的是,而她,却是有知觉的。 有知觉,却无法控制身体的腐烂,只能看着,并且感受到身体在一天天的腐烂,溃散,直到只剩下一副森森白骨。这根本就是一个诅咒,一个最恶毒的诅咒。 胡媚娘纵然是活久见,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场景,顿时觉得胃里一顿翻滚,但她很快忍住了,姬隅让自己看她那副样子,当然不是在存心恶心她。胡媚娘皱了皱眉头,她想说些什么,却还在不敢开口,怕刚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 姬隅阴恻恻的笑了笑,道:“五十年前,我和一个男人打了赌,进行了三场比赛。很不幸,我三场都输了,但同样不幸的,还有那个男人。也是我们的报应,我们在进行了第三场比赛后,都遭到了抱怨,注定孤独终老。而第三场比试所要预知的,就是这百鬼朝圣,那个男人算出来以后,脸色大变,他本不想告诉我结果,但那毕竟是比试。所以,早在五十年前,我就已经知道,今天所要发生了事,但这与我无关,既然是天意,必须要完成的天意,那么我也不会横加阻拦。” 事实上,就算姬隅要阻拦也没有用,她哪怕是得到了地狱钥匙,境界提升了一个大境界,也还不是胡媚娘的对手。 姬隅道:“所以我来找你,是想要和你交换一样东西。” 胡媚娘皱眉道:“什么东西?” 姬隅道:“纳魂珠。” 纳魂珠,顾名思义,就是容纳灵魂的珠子,就是孙海江手里的水晶球,将那个水晶球装满,可以容纳将近三万的魂魄。而且那个珠子很特殊,只要被吸入其中的灵魂都会被珠子所污染,成为恶魂。成为恶魂的灵魂哪怕是到了阴曹地府,也只能下十八层地狱,可以说,这种珠子的存在,是相当恶毒的。 一般纳魂珠都是邪教的人用来练邪功用的,但此次百鬼朝圣,却是用来进贡给“圣”的贡品。当祭祀开始后,人类的灵魂将被作为最基础的燃料去燃烧,直到祭祀结束。无论这些灵魂的人生前是默默无闻,还是功名显赫,都毫无意义,只是作为那一滴滴的燃料而存在。 胡媚娘诧异道:“你要来参加百鬼朝圣?” 姬隅道:“当然。” 百鬼朝圣,虽然胡媚娘是作为祭祀者,也就是那个“圣”而存在,但归根结底,她也只是牺牲品而已。在百鬼朝圣开启前,她和其他的妖怪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更现实的是,她相信如果她出尔反尔不去主持祭祀百鬼朝圣,妖族随时都能找出比她更适合的妖去完成祭祀。 胡媚娘冷冷道:“那么,你用什么来交换。” 姬隅那已经生出尸斑的脸,毫无表情的说:“我会告诉你,祭祀的结果。但你纵然知道,也是无法改变的。”姬隅当然不会像某些故事那样,说什么用灵魂交换,灵魂,哪怕是最罪恶的灵魂,在百鬼朝圣中也只是一份比较精纯的燃料,毫无意义。 胡媚娘睁大了眼睛,她听说过人类之中的祭师(命术师)异常的强大,可以知过去未来,想不到连百鬼朝圣这种层次的事件也能计算出结果,不得不说,是何等的强大。 “结果是什么?”胡媚娘还是忍不住问着,她想要成功,她想要变成一个真正的人,为冷天渔生孩子,和他一起白头偕老,共享天伦之乐。很多人都想自己的一生是不凡的,但其实如果人生真的不凡,反而倒渴望起平凡来。当年,那位蛇妖姐姐,若也是为人,或是不在那一夜喝了雄黄酒,将自己心爱的男人所吓死,他们,会不会也能恩爱到老死的那一天? 所以,胡媚娘终究是相信,幸福是自己争取来的,不是谁去施舍的。 第三十二章再次相遇 在废弃公路上的阎凤,走了三个多小时才走到了城郊,坐在车上不觉得,真正要走路的时候,才会觉得挺远的。 很多城市都因为方便扩张而把城门楼拆除了,古代为了抵御外敌而辛苦修建的城门楼,在今天这个时代却是很鸡肋,最多只能当哨塔用。而鹏城的城门楼则更多的是一种景观,也会在上面张贴广告或者告示。 城门楼下,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蹲在城墙下,刑狱司的捕快有三四个都围着小乞丐,想下手,又不敢。这个小乞丐三四天前就蹲在这里,既不进城也不离开,捕快路过的时候警告过好几次让他走,他却置若罔闻。估计是捕快们被惹火了,才要动手抓人,谁知这乞丐只要一靠近就又抓又咬。 阎凤看见卫伟好像也走了过去,最近好多事情都弄的他焦头烂额,他虽然有时候脾气差了点,但也不是横行霸道的人。他走过去,叫左右两边的捕快拿着麻袋,并且叮嘱道:“等下我说动手你们就动手,注意别弄伤了他,不然我还得出钱给他医治。” 忽然,卫伟的肩膀被人拍了拍,他回过头,看见了阎凤。阎凤打趣道:“哟,卫大捕头,好兴致啊。” 卫伟白了他一眼,他和阎凤也可以说是相爱相杀好几回了:“没看见我忙着嘛。” 阎凤耸了耸肩,道:“看见了,那你忙。” 阎凤刚要走,就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是一个很细很尖的声音,是个女人的声音。阎凤回过头,就见那个被捕快围住的乞丐冲出包围,扑进了阎凤的怀中。这一下,把所有人都搞蒙了。 阎凤低头看去,是她! 居然是她,那个,去年在街上捡到的小乞丐。 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这个时候的鹏城,是个是非之地。 既然是熟人,阎凤也愿意收留这个乞丐,那么卫伟也没有再为难她。卫伟开着车,将他们送回去,在路上,阎凤问了一个他很想问的问题:“有时候我不是很明白,你究竟是好人还是坏蛋。” 卫伟楞了一下,他这一生做过很多好事,也做过很多坏事。有人对他恨之入骨,也有人对他感恩戴德。卫伟道:“成为六扇门中的一员是我的梦想,这个梦想很久了,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儿时的梦想吧。” 阎凤对六扇门这个组织不是很了解,那是一个维护中原大陆,惩恶扬善的非官方组织,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不听从任何一个人的指令,他们有他们自己的法律,自己的信仰,听说大部分捕快都会有想要加入六扇门的想法。 所以,卫伟为了加入六扇门,为了想要表现,做过很多坏事,但不可否认,他也的确为了鹏城付出过很多。他不是一个好人,却是一个好捕快。 阎凤道:“那么现在呢,还想去吗?” 卫伟摇了摇头,苦笑一声,道:“有些人天生不幸,有些人却是天生幸运的。我被很多事情,压的太死,也让我看清了很多事情,现在的我,只想为益州的老百姓再多做一些事吧。” 在风起云涌的今天,谁也不能幸免,卫伟不过是夹杂在这风云中,怀揣着梦想却很不幸的其中一个人而已。 回到家后,小乞丐洗了一个澡,换上刚买的衣裳。她依旧是那么灵动,依旧是那么楚楚可怜。但这个人,让他想起了一件事,在南疆遇到的南疆圣女。阎凤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这件事,但此时这个念头总是挥之不去。 传闻南疆圣女,年方十八,天生双魂,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有些人纵然天生强大,内心却依旧柔弱,仿佛与天涯海角的某个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纵然隔着千里,也会彼此思念。 “彼岸花,花开花叶落,叶生花不开。生死两茫茫,我为君而来,君已忘却我。” 小乞丐,不,阎凤很想问问她的名字,总这么称呼也是件很不礼貌的事。而且她显然并不是乞丐,或许正如言情剧的狗血剧情,她是某个大财团的千金小姐,出来体验生活,傻只是她的伪装?说不定周围就有几十个胸肌都会颤抖的保镖注视着,朝阳台张望着这间屋子? 她趴在阳台边上,吹着刚洗完还没有干透的长发,哼唱着歌,那是一首委婉而凄凉的歌,像是一首情歌,曲子像是某种久远的调调。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阎凤想着,总是要问问名字的,于是先开了口,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他眼前的场景,忽然变了,不再是家里那摆设简陋的阳台,而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花海。红色犹如精灵一般的花朵,在风中摇曳,花香鬼魅,具有着一股神奇的力量,像是在指引着迷途的鬼魂。 一个五官清秀,个子不高,却格外迷人的女孩子,背着双手,朝他招手:“我们在这里,快过来,快过来。” “我们?”这是什么意思,自己的面前,周围一望无际的花海之中,明明只有那个女孩子。 阎凤走了过去,女孩子拉着他的手摇摆着,就好像许久不见,多了相思之情的情侣:“我们想和你都好好再活一次,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好。” 那个女孩子的容貌,明明就在自己的眼前,可是就是看不清楚。不,不能说是看不清楚,而是记不清楚,这是一种很诡异的感觉,明明近在咫尺,明明看的很清楚,却不记得这个女孩子长什么样子。阎凤喃喃道:“你是谁?” 女孩子说:“我们深爱着你,我们会来找你。” 突然,女孩子就这么消失不见了,阎凤想冲过去找到那个女孩子,因为他感觉,自己也同样深爱着他。这种感觉,就好像前世就已经认识一样的熟悉感。 可是—— 一双手扯住了他的胳膊,一个男人的声音在背后大喊道:“你想干什么?” 阎凤一回头,是木子花,木子花什么时候进来的,什么时候站在自己的身后,他完全没有感觉。阎凤木然道:“什么跟什么?” “你是受了多大的刺激,居然想跳楼?”木子花指着前方的阳台,阳台离着阎凤只有一步的距离,以阎凤刚才冲刺的状态,下一步就会一头栽下阳台。 阎凤瞬间吓出一身的冷汗,他还没蠢到真的去跳楼,但是—— 但是刚才那种感觉,好像真的身处在一个异世界中。 阎凤松了口气,小乞丐正坐在沙发上,拄着脑袋看着电视屏幕傻笑,电视没有开,她是在朝着屏幕倒映出的自己傻笑,真够奇怪的。 阎凤走了过去,坐在小乞丐的旁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啊珠!”她说着,然后又朝着电视屏幕傻笑。阎凤皱了皱眉头,打开电视,播放着广告,可是,她已经津津有味的看着,像是在看一部精彩绝伦的喜剧。 “她就是你上次捡到的女人?”木子花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任谁都能看出,这女孩脑子却是有病。 阎凤耸了耸肩,道:“找我什么事吗?” 木子花道:“你想要的东西,我找到了。” 第三十三章找帮手 找到了! 阎凤要木子花帮找的东西,是一种无色无味的**,中毒的人昏睡个三天三夜,其实不管多久,只要能够让人像喝醉了睡觉一样就可以了。 “千日醉,这种药很贵,一两黄金一瓶,直接兑在酒里就可以了。”木子花解释着,一两黄金一瓶确实已经贵的很离谱了。可是,木子花的话却让阎凤感到很诧异。 阎凤道:“一两黄金?什么时候买东西要黄金了?” 木子花苦笑道:“周灭蜀后,天下一统就只剩下秦国和南疆,南疆人少且势力众多,自古以来都很难管理,所以无论哪个大统一王朝都不会过多的去强硬管理。因此,最后要灭的国家,就只剩下秦了,秦一但灭亡,谁还会用秦国官方的货币。在这个青黄交接的时候,黄金白银就会成为硬通货。” 阎凤道:“你居然还有黄金?” 木子花道:“离家出走,总会有一点存货的。” 阎凤想想也对,木子花,原本就是先秦王赵构,这么大个王,就算要假死遁走,也总会带上一些钱财,而钱财最保险的,当然是金银珠宝了。只是想不到天下的时局居然演变成了这个样子,但就算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对于死灰复燃的大周王朝来说,他们这些平民,不过是脚底下的蚂蚁,路过的时候,谁会在意有没有踩死一只蚂蚁。 木子花道:“你确定要这么做?” 阎凤点了点头,道:“嗯。” 阎凤想要将冷天渔约出来,当然,能把胡媚娘一起约出来更好,不过那样会引起冷天渔的怀疑。只要把冷天渔约出来,酒过三巡,再扔上冷傲准备好的车,那样,冷天渔就能安然的回到家,避过这场风险。 以冷天渔的能力,想要在百鬼朝圣中活下来,确实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如果有必要的话,他自然是希望鹏城所有的人都能迁出去,但那太困难,谁会相信阎凤这样一个无权无势的人的话?难道还要去挨家挨户的敲门,告诉他们,这里很快就要被妖魔鬼怪占领了,你们这些凡人,只能作为它们的饲料?那人们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拨打精神病院的电话,把阎凤抓起来,那如此的话,必然会惹怒公孙起。 阎凤没有那么强的大局观,也没有公孙起那么冷漠,如果百鬼朝圣不可阻止,他希望,能少死一些人,至少,该让他们能多活一天是一天。 所以,阎凤打算着最好的结果就是,在百鬼朝圣那一天,能把多数的邪祟驱除,让更多的百姓能够有时间逃出去,否则,鹏城怕是要真的变成炼狱。 现在就是要先找到百鬼朝圣的祭祀地点,埋藏的**和阵法符箓,能用**炸的就用**炸,炸不到的灵体就用符箓和阵法驱散。而做这一切之前,就是要先把冷天渔送走。 夜晚,来的匆匆忙忙。 “长夜漫漫,求醉,速来。” 阎凤更希望时间就停止在这一刻,不用去面对即将迎来的一切苦难,和好友畅饮,不醉无归。冷天渔还和往常一样,提了两斤猪头肉过来。当然,他知道阎凤是厨师,好吃的自然是不会少。 炒上三两个菜,将酒杯倒满了酒,谈谈从前的过往,冷天渔的话题中,总是会感慨自己与胡媚娘相遇,相知,相恋的场景。 不知不觉,酒醉了。 阎凤默默的拿起手机,拨通了冷傲的电话:“他醉了。” 他醉了,他睡了,他——要离开了。阎凤有着无比深重的罪恶感,但他必须要这么做,若是此次玉石俱焚,又何必陪上冷天渔一条性命。 冷天渔被冷傲带走了,阎凤恍恍惚惚的坐在沙发上发呆,从前的种种,映入眼帘,眼泪打湿了他的眼眶。 可是时间还是要继续! 他推开房门,看到啊珠正在熟睡,又轻轻的关上了房门。诺曾经说过为他留下了一点东西,让他去找。于是他拨通了木子花的电话,他希望在这个时候,身边还能有一个朋友说说话。 木子花在前面开着车,他们却一路无话。穿过鬼城,鬼城此时也是一片虚无,连半个游魂野鬼都看不见。再往前走,就到了那座石堡,石堡外有一个泥人。 “这就是你要找的——东西?”木子花打着手电筒,仔细观察着这座泥人。石像五官清晰,线条流畅,看起来就好像是活的。 阎凤记得上一次见到这个人的时候,还是个了不得的行尸,不说别的,那力量,扛个几十吨东西没有任何问题。别看这老头表面上是个七八十岁,走路都要人搀扶的老人,真硬钢起来,阎凤都不一定能和他打平手。一个死了两千多年的老头,吸收阴气与月华一路从僵尸变行尸,再变飞尸,再进一步,便是传说中僵尸至尊旱魃,那可是吐口气都能让方圆百里寸草不生的存在。 阎凤不是很肯定的点了点头,说:“应该是,这老头姓周,还算好说话,不过现在已经被封住了,需要念动口诀打开封印。” “哦!”木子花淡淡的应了一声,然后往后退了几步,他总感觉这个泥人很危险。 阎凤将手按在泥人的头顶上,念着生涩的咒语,这是诺告诉他的打开周老头身上封印的方法。随着咒语的念动,周老头身上的泥土层开始崩坏,生出一条条裂缝。与此同时,一股令人胆寒的阴气也在不断外泄,木子花又退了两步,他感觉这股阴气正在与他身上的阳气相互搏斗,仿佛要把他身上的阳气耗尽一般。 终于,听到鸡蛋壳剥落的声音,而此时,周老头却一拳轰出,这一拳,少说也有万斤的力道,这一拳要是结结实实轰在阎凤身上,全身的骨头都得打散了。再强大的巫师,在毫无真气抵御的情况下,也和普通人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也就是在这一刻,阎凤感觉到了危险,瞬间驾驭起空间阻隔,将力量卸去十分之九,他继续往后退着,这一拳剩下的力道,还是打在了阎凤的胸口处,若不是真气及时抵御,纵然是十分之一的力道,也能把阎凤当场打死。 这一拳的拳风朝着阎凤周边飞过,所过之处,草地皆是迅速的枯黄,死去。木子花正准备动手,阎凤叫住了他。 阎凤捂着胸口,调整内息,说道:“按住约定,我现在是你的主人。” 主人! 诺交给阎凤的咒语并不是简单的解开封印,更重要的是签订契约,这是一份十年的契约。只要在不触碰底线的情况下,周老头都必须要遵从阎凤的命令,而这个底线是什么,阎凤是不知道,但周老头是知道的。这个底线,就是“德”。若阎凤是个仁义之人,自然是要追随的,但如果阎凤是个嗜杀的暴君,那么,周老头就是诺安排在身边的匕首。 周老头稍微犹豫了一下,他毕竟是有智慧的,随后,他缓缓的跪下:“拜见主人。” 在这一刻,契约算是签订了。 第三十四章荣升长老 七月二十三日,阴,偶有小雨。 丰收镇,冷天渔从睡梦中醒来,昏昏沉沉的,才一醒来,就觉得屋内的摆设很是熟悉。他的身体犹如被雷击一般颤抖着,是的,这里是他的家,他生活了二十年的家。屋内的摆设,还和自己离家出走时一模一样。他努力的回忆着,忽然想起了昏倒前的一幕幕。 在阎凤家喝酒,然后就喝醉了。就算冷天渔是什么榆木脑袋,这一刻也意识到了,是阎凤在酒里作了手脚。他立刻起身,他要回到鹏城,找阎凤问个清楚。可是,才一出房间,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房门外,依旧是自己的房间,他立刻往回走,又关上了门。等他再打开的时候,门外,还是自己的房间。他猜测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离开奔跑进去,又打开了第二个房间的门,而门外,还是自己的房间。 一模一样的摆设,一模一样的格局。 他马上意识到,是不是自己的父亲布置了一个阵法,将自己困住。他朝着四周大喊道:“冷傲,你究竟想干什么?” 他直乎父亲的大名,也是想激怒冷傲,否则就算他喊破喉咙也没有用。 果然,冷傲的声音带着怒意,不知从哪里传了过来:“臭小子,你就别想了,无限空间阵你是走不出去的,老老实实的待着,哪儿也不许去。” 好大的手笔,这种阵法光布置的法器和消耗的资源每一天都在千万以上,难道冷傲想把冷天渔困在这里一辈子? 八月一日,清晨,益州靠近赵国边界的三座城池的人逃到了鹏城,周朝大军已集结二十万在一天之内攻破城池,将大军驻扎在离鹏城五十里外。这倒是出乎公孙起的意料,他原本以为周朝的军队再怎么着急,也会等百鬼朝圣后再大举南下。 鹏城,陷入了史无前例的恐慌之中。 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公孙起下了自重生以来第一道命令:“将秦人撤离益州。” 恐慌中的秦国百姓,却只有十分之一的人离开了益州,而其他的人,却舍不得这一生积攒的财富,选择留了下来。 八月五日,秦国驱邪师公会总会长,在戚云路的带领下,找到了阎凤。那是一个九十多岁,精神有些萎靡的老人,因为年纪太大,耳朵也是不好使了。 总会长叫关少鸿,年轻时候也是个风云人物,那时的秦国驱邪师公会,风头无二,是最有希望统一整个中原大陆驱邪师公会的人物,可惜他生性慈悲,不愿造就杀戮,因此一直致力于培养新一代的驱邪师,但很可惜,至今也没有培养出什么出类拔萃的人才。 关少鸿抬起眼皮,两撇八字胡在一阵咳嗽声中不停的颤抖着:“很好,年纪轻轻,就已是巫圣境,三千年来,你是天赋最高的一位。” 戚云路站在关少鸿的身边,恭恭敬敬的倒了杯茶,见面地点是阎凤的家里,他的家里依旧充斥着一股发霉的臭味。阎凤并不知道杨跃是戚云路的外孙,所以杨跃的死,和私自处理杨跃尸体的事情,阎凤并没有告诉戚云路。 戚云路道:“你要进总工会任长老的事,我已告知总会长。” “哦。”阎凤虽然表面平静,但心里却跟第一次去找工作面试一样紧张,“我需要完成什么条件吗?” 关少鸿也被阎凤的状态给逗乐了,他想不到境界如此之高的年轻人,居然身上没有太多的傲气。正常情况下,遇到这种事情,对方一定会趾高气扬的问公会能给他什么好处,而不会反过来问自己需要完成什么条件。不过这也让关少鸿更欣赏阎凤了。关少鸿道:“自然是以驱邪师公会的利益高于一切为原则,我就要退休了,也很希望在之前能够见到年轻一辈的风采。” 显而易见,关少鸿似乎想把阎凤当接班人培养,但站在一旁的戚云路显然有些不是很高兴。因为总公会会长的位置,他是想为杨跃去争取的。于是戚云路道:“总会长,我的外孙杨跃,最近几年也是颇具风采,而且,阎凤毕竟才刚去总公会,怕是要先立威信。” 这句话让阎凤整个人都僵住了:“杨跃是你的外孙?” “当然,他一直都是个负责任的驱邪师。”戚云路虽然知道杨跃的境界并不高,要想在同辈人中脱颖而出,确实很不容易,“难道你觉得他不配?” “不,不是的。”阎凤的回答倒是让戚云路很意外,因为阎凤和杨跃本来相处的并不愉快。 “只是——”阎凤手紧张的在大腿上搓揉着,他不知道该怎样去向戚云路解释这件事情,“他的确是个铁骨铮铮的男子汉,也是个了不起的驱邪师。” 但是,他已经死了,而且是魂飞魄散。 这让阎凤怎么说得出口。 对于年迈的戚云路来说,自己的外孙能有长进,的确是骄傲的事,但他唯一的亲人就这么惨死,估计戚云路当场得昏死过去。 戚云路冷哼一声,倒也没在说什么,毕竟关少鸿在这里,他也不好说的太多,反而让关少鸿反感。 关少鸿眯起眼睛,笑了笑,道:“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但也过于优柔寡断。我年轻时候就是太过于优柔寡断,才导致整个公会青黄不接。要说条件,我希望你能履行自己的职责,能让秦国的驱邪师公会所有的驱邪师,少一些伤亡。” 戚云路哪里听不出,关少鸿,已经是将阎凤当作了半个继承人。关少鸿年轻时候就已经是个慈悲心肠的烂好人,错过了很多机会,如果关少鸿能像戚云路这般手段铁血,也就不会导致今天驱邪师公会被秦国王室处处压制。 阎凤点了点头,道:“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的。” 再过十天,不,或许最多七天,整个鹏城将会聚集从整个中原大陆而来的妖魔鬼怪,如果阎凤想要为将来打算的话,他最好的选择就是离开益州,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但他不会的,如果要走的话,他早就走了。 关少鸿拿出一块白玉打造的令牌,上面写着“长老令”三个字,做工精细,白玉圆润,和自己拿的这块木质的低级驱邪师令牌真的是天壤之别。关少鸿道:“这块令牌,是戚云路戚长老所有。驱邪师总公会有四名长老,有人上就一定会有人下,他既然推举你坐上长老的位置,你也是该思考一下。” 关少鸿的意思,阎凤还是明白的,戚云路作为四大长老最强的长老,将位置让出来,自然是想让阎凤来为杨跃的上位铺桥搭路。可是,杨跃已经死了,从戚云路对杨跃的关怀来看,杨跃的死更不能让戚云路知道了。 阎凤接了过来,关少鸿也没久留,直接走了,这里充满了那股腐尸的臭味让他很不适应。这倒是让阎凤很诧异,关少鸿居然没有问这股味道是怎么来的。而这股腐尸的臭味,正是那周老头留下来的。因为关少鸿要来,周老头提前出去避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 将他们送出去的时候,阎凤不禁喊了一声:“戚长老——” “嗯?”戚云路回过了头,纳闷的看着阎凤。 而阎凤话到嘴边,却是怎么也说不出口,只得说道:“杨跃,他的确是条汉子。” “哦。”戚云路皱了皱眉头,淡淡的回了一声,又继续跟在关少鸿的身边走了。 第三十五章曾经的人 驱邪师公会总会长的到来,本来阎凤也想把百鬼朝圣的事情说一说,好得到驱邪师公会的帮助。但转念一想,这么大事情,难道作为秦国驱邪师总工会会不知道?但他们也和公孙起一般听之任之,顺其自然,想必也和公孙起的决定是一样的。 那就真的没有必要再多做口舌了,还不如靠自己,就算天塌下来,他也要顶回去。 秦国,益州,明域城,益州十三城之一。 此时的明域城已被周军攻陷,城民死的死,逃的逃,只留下不到三分之一。一队三百人的军队集结在广场之上,为了防止瘟疫和腐烂尸体的臭味,将一具具的尸体搬运到广场上烧毁。 赵国大将军刘广福手插着腰,一身轻薄的军装,帽檐压的很低,冷冷的注视着正在燃烧的尸体。这些尸体,在昨天还是鲜活的生命,而现在,已是不会说话不再动弹的尸体。 赵国丞相叶昌已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按理来说早该退休了,但身居高位的他还是不肯放弃打拼一辈子才换来的荣华富贵。只是,他也不是很确定,这些荣华富贵,今后还属不属于他的家族。 刘广福自然不是很待见这个行将就木的糟老头子,也没有搭理他。反而是叶昌饶有兴致的欣赏着这一切,说道:“好久都没有见到这样的景象了,想不到,秦国也有这么一天。” 而刘广福的脸色很显然变的很阴沉:“这不是我赵国的功劳,天下诸侯都在看我们的笑话,待秦国灭亡后,周天子重新分封诸侯,还不知道赵王会受到何种待遇。” 叶昌则是笑了笑,道:“至少我们的荣华富贵,是有保障的。而赵王,呵呵,今后说不定周天子会将这些诸侯王一个个都撤了,学着秦始皇帝,设为郡县制。毕竟,一个个土皇帝不好管理,赵正开了先河,其中的甜头,难道周天子不想尝尝?” 刘广福说道:“我赵国,第一个不答应。” 叶昌冷冷一笑,道:“别逗了,你代表不了赵国,就算是赵王,也不见得敢忤逆周天子。三千年前,秦荡六合,统一天下,书同文,车同轨,这可是连三皇五帝都没干过的丰功伟绩。秦国亡了,我们这边帮凶,也该是兔死狗烹的时候了。” 刘广福惊讶道:“既然你知道其中的厉害,为什么不向赵王禀明情况,难道你是想做赵国的千古罪人吗?” 叶昌道:“哟,你可真看得起我老夫,赵国算什么,要是不同意向周天子称臣,也是蜀国的下场。那么今天,烧掉的尸体就不是秦国的子民,而是我赵国的子民了。” 刘广福的手仅仅的握着,他虽然是巫圣境,但与周天子比起来,接不过三招。而且,周天子背后,显然有更强大的势力在支撑着。大军在此地驻军,不能进也不能退,而其他诸侯的军队,正在其他边界线上驻扎着,只等周天子一声令下,即刻覆灭秦国。当然,秦国也不是软柿子,秦国最强战力公孙起,能轻易的将他们引以为豪的巫圣境巫师斩杀。而秦国的军事力量,也能让各国闻风丧胆。这三千年来,几次联军都被秦国打退,但现在所不同的是,所有的军队都听从周天子的号令,结局,会不会有所改变? 刘广福道:“我们在等什么?” 叶昌道:“这个就不是很清楚了,但我收到了一些消息,是和上古的某件事有关,而且,最近也会有大动作,我们能做的,就是等,和避让。” 而在鹏城内,公孙起的内心也是在蠢蠢欲动,天下所有的军队都集结在了秦国的周围,他们就像一条条饿狼一般,正准备将秦国一口口吞下去。 陆亚希已是热锅上的蚂蚁:“他们,怎么还不动手?” 公孙起轻轻吐了口气:“他们在等百鬼朝圣。” 人类和妖族的契约,没有人,甚至没有妖可以阻断,这就是天所注定的。而只有阎凤的微薄之力,是否能改变结局?他并不知道妖族的强大,因为自古以来,妖族就一直都被人类所克制,这是人类的固有思维,所以就算前段时间妖族在人间现身,也没有人感觉道恐慌,因为自从那一天后,妖族就仿佛失踪了一般。 八月十日,阴,有雾。 雾气忽然在这一天弥漫整个鹏城,车辆都不敢轻易的驶出家门,可见度不足五米。已是中秋,天气也冷了很多,而今天这种冷,则是从脚底板开始直到头顶的阴冷,就好像有鬼魂在人的背后吹着冷气。 走在街头一筹莫展的阎凤,忽然听到有人高声叫喊,凄厉的叫声,让阎凤一个机灵。他冲向了居民楼,很多居民都已经搬离,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还在这栋楼里。阎凤在三楼的楼道上看见一个影子,那影子看到阎凤的时候也是楞了一下,随后朝着对面的屋子穿了进去。阎凤冲了过去,又听到一声凄厉的叫喊声,鲜血从门下流了出来。 阎凤一脚踢开门,门被重重的甩了出去,他看见,从玄关处一直到客厅的沙发,躺着四个人,有老人,有孩子,是祖孙三代一家四口。而家里的男主人显然还没有断气,在地上抽搐着。阎凤震怒了,他冲了进去,看到黑影正准备离开,阎凤立刻释放空间阵法,将黑影困住,整个家都被笼罩住。而此时,阎凤也看到那个黑影,是一个满脸溃烂,身形有些佝偻的老人,这个人有些熟悉,但一下子想不起来。 阎凤怒道:“你居然敢闯进民宅杀人?” 那个“人”先是低下了头,然后缓缓的把头抬了起来,那张腐烂的面孔,慢慢变成了一张正常的脸。 “丁老汉!” 丁老汉,那个从农村来城里,为女儿丁娇娇到处讨冤屈的丁老汉。他怎么,会变成了一个厉鬼?不,他比普通的厉鬼还要厉害,而他的手上,拿着一颗水晶球! 纳魂珠,原来,丁老汉也变成了百鬼朝圣中的一员。不可能,百鬼朝圣不可能是丁老汉这种冤死不久的鬼魂可以参与的,那么,他就一定知道些什么。 阎凤冲了上去,试图将丁老汉抓住,丁老汉释放纳魂珠中的力量,想要强行破开阎凤的阵法。阎凤一把掐住丁老汉的脖子,质问道:“是谁,是谁把你变得如此强大的。” 丁老汉嘴里吐出绿色的液体,他还不会熟练的使用纳魂珠的力量,但整个身躯都被阎凤压的死死的。虽然阎凤压住的只是脖子,但阎凤的空间封锁,已经将丁老汉整个封印住,根本不是此时的丁老汉能够匹敌的。 丁老汉说道:“你说过要为我讨回公道,公道呢?”丁老汉是鬼,已经不用嘴来发声,他因为愤怒和仇恨,一双眼睛流出血红色的眼泪,身体开始迅速的腐烂。 阎凤道:“你的女儿是自杀的,就算走法律流程,陆启明也不会受到多少损害,你又何必呢?” 丁老汉道:“那我呢?我被他们活活打死,我们这种底层人的心酸,你们这种强大的巫师,又怎么能明白?” 阎凤的手松开了,他呆呆的站着,自从义父死后,他一个人漂泊在外,就很清楚权贵们从来都没有把平民当作是人。弱肉强食,从来没有一刻消停过,只是在换着方法不停的上演着。 丁老汉瞬间从地上爬了起来,怒喝道:“既然人间的法律制裁不了他们,那就用阴间的法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突然,阎凤感觉到自己的空间阵法被强行破开,一个人朝他飞速的掠来,阎凤赶忙回头,就见到一张熟悉的脸,之后,他就被这个人一掌拍晕。 第三十六章执着 当阎凤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在一座监牢之中,监牢的阵法很厉害,不是人类所习惯用的阵法,所以阎凤一下子想不出破解的方法。 而牢门外,一个女人缓缓的走了进来,正是那视频中出现的女人。她走到了监牢外,微微皱了皱眉头,说道:“你本不该阻止我的。” 阎凤冲过去想要抓住这个女人,可是手一碰到牢房的铁栏,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弹射开,摔到地上。阎凤努力的挣扎起来,说道:“你究竟是谁?” 女人摇了摇头,道:“我是谁并不重要。” 阎凤道:“胡媚娘,你是胡媚娘!” 女人怔住,叹了口气,道:“既然你已经认出了我,那就不能再留你了。天渔的朋友本来不多,你又何必急于求死。” 胡媚娘本来并不想杀他,但既然阎凤已经知道了,那就留不得了。胡媚娘缓缓的抬起了手,又放下,叹了口气,道:“我们毕竟是有些交情的,就让你活到明天吧,明天早上,我亲自来送你上路。” 说着,胡媚娘转身就要离开,但又回过了头,说道:“想吃什么喝什么,都可以提出来,在醉梦中死去,也是一种福气。” 胡媚娘走了,就剩下阎凤一个人坐在冰冷的囚笼之中。这里是哪里,还在鹏城吗?他不是很清楚。 八月十五,阴,多雾,可见度不足一米。 公孙起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现在是中午十二点,他朝着窗外看去,楼下,一队队人井然有序的在街上走着。以公孙起的境界,看见这些一点都不奇怪。而这些人,长的各式各样,有身体正常,脖子比长颈鹿还长的,这种是吊死鬼。有比侏儒还要矮小,长着一对红色的犄角,面目狰狞,这种是山中横死的野鬼。不光有鬼,还有山精,水怪,长长的队伍,在引诱着他们走向同一个地方。 而此时,公孙起的电话响起,是一个陌生号码。公孙起先是皱了皱眉头,之后接通,电话那头,说道:“大哥,好久不见。” 而公孙起的全身犹如被电击一般颤栗着,之后,才缓缓道:“陛下。” 阎凤的家中,木子花正手持电话,翘着二郎腿,手上捏着一支烟,说道:“你应该猜到我已经复活,为什么不来找我?” 公孙起道:“我想把天下打下来,再送给你。” 木子花叹了口气,道:“那么现在呢,你觉得还能不能打下来。” 公孙起道:“不能,我已无能为力,事情发展的比我们预计的快很多。” 木子花道:“休息吧,你已经尽力了。” 公孙起道:“可是我想试试,我可以杀一次周天子,就可以杀第二次。” 木子花道:“他们不会让你这么做的,听我一次,我在这三千年的封印中想了很多,统一天下又如何, 我的儿子,孙子,为了争权夺利,已让我伤心欲绝。” 公孙起道:“这是我的信仰,大秦的铁骑,能再次踏遍中原。而他们,他们自百鬼朝圣后,就不会再干扰我们的计划,而今天,是最后一天。” 木子花抬头看看周围的人,是的,在阎凤的家里,来了十几个人,都在直勾勾的盯着木子花。木子花挂断了电话,耸了耸肩,道:“我已经劝过他了,他比较执着。” 一个带着眼镜的年轻人,很显然是这群人的头,笑了笑,道:“没关系,我们已经有人去处理这件事了。” 木子花皱眉道:“你们想怎么处理?” 年轻人说道:“既然冥顽不灵,那当然是解决掉了。毕竟今晚以后,我们将不得再踏入这片大陆,公孙起太强了,就连姬浩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我们会按照约定,直到中原大陆最后一个人类死去之前,是不得踏入中原大陆的。这里是人类的起源,十几万年前诸神就开始布置的后手,一个真正能让妖族覆灭的计划,又不违背上天的旨意。直到中原大陆的人类死绝,我们将再次踏入这片人类的发源地,一举将所有妖族剿灭。当然,如果你们运气好,能抵御妖族,将他们再次赶回古老森林,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木子花道:“中原大陆的命运,我们会自己解决,只要我们团结一心——” 年轻人道:“团结一心,你自己信吗?千万年来,自相残杀的而死去的人类,还少吗?你当年统一天下时,不也是人心向背?” 木子花不再说话,有些事情,他也是无能为力。他曾经一统天下的时候,也想过将天下治理得繁荣昌盛,但秦国的军队打了几百年的仗,已经不懂得治理天下,他们在得到天下后,江山不稳,就开始在享受得到手的一切。 木子花沉默了会儿,说道:“你们会怎么对待我,对待武安君?” 年轻人道:“这个问题问的好,你已经元气大损,此时的境界不过是巫王境,很难在掀起太大的风浪,待周天子一统天下后,你也就不再是威胁了。毕竟当初诸神骗了你,也是很内疚的。” 当年,赵正和公孙起被神打败后,编了一个谎话,让他和公孙起一起沉睡,到时候他们复活时一样可以一统天下,诸神将不再过问。而此时,突然冒出个周天子,这怎能不叫人气愤。时过境迁,他手上已经没有强大的军队,没有超越巫神境的实力,居然成为了待宰的羔羊。 年轻人道:“公孙起就惨多了,只能送他上路。” “不,不可以,你们不可以。”木子花瞳孔剧烈的收缩着,怒喝一声,强大的气息朝四周喷涌而出,这是他目前为止最强的杀招。 神之傲视! 可是,周围的那些人只是头发凌乱了一些,其他就没有什么影响了。木子花惊呆了,不可能,就算是巫圣境,也会受到影响,虽然木子花的境界只是巫王境,境界过于低微,但这一招是神留下来的巫术,本身就强大无比。 年轻人捋了捋头发,推了推眼镜,道:“不错,很厉害,早就听说秦国的先祖为神养马,功劳卓越,被赐予神技。但很可惜你境界太低了,连原本的十分之一都很难发挥。毕竟,你所看到在场的所有人,都是巫神境啊。” “什么?” 第三十七章营救 八月十五,下午四点十三分。雾,正浓,飘起蒙蒙细雨。 公孙起的正慢慢的合上一本书,这近一年来,他像个好学的孩子一般孜孜不倦,正是要为将来一统天下做基础。他本来就是一个好学的人,这三千年来,人类发展的很快速,但他明白,如果仅仅靠目前的科技手段对抗妖族,是远远不够的。 陆亚希已经带着陆启明远离了这里,他很清楚,自己的力量太过于卑微,自然是要把重伤未愈的陆启明转移到较为安全的地方,而目前整个益州都是危险的。 窗外,还在灰蒙蒙的,却有着黑夜即将来临的前兆。 “砰——”随着一声巨响,那扇精雕细琢的木质大门,被一脚踢开。碎屑和木块飞溅进来,朝着公孙起的方向喷来。天花板上的吊灯摇了几下,就因为支撑不住随之而来的起浪而掉落下来。木屑冲将而来,在距离公孙起只有三十公分的地方突然静止,就如同有人按了暂停键。公孙起眼神随便一督,这些碎屑就沿着来的路径又返回而去,速度更加惊人。 就在这些碎屑冲往大门的时候,被一道金光斩下。 灰尘散去,门口站着一个身高一米八作用的中年汉子,身形魁梧,目光如炬,光着膀子,身下穿着一条看起来七零八落的夸大裤子,他并没有穿鞋,腿上裸,露的地方有许多浓密的汗毛。中年汉子留着八字胡,头发却是很短的短发,看起来年纪不大,却已是白发苍苍。 公孙起看到这个中年人流露出来的气息,也是眉头微微一皱。 “那边的人?”公孙起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了这么一句,而对方,却是微微一笑,点了点头,笑的很是爽朗,和所显现出来的霸气有些格格不入。 公孙起道:“你们曾经答应过我们,不会再插手。” “计划有变。”中年人手上拿着一把短剑,看那剑的纹路和制式,却是秦剑。这倒是让公孙起有些诧异。 公孙起道:“所以,你是来铲除我的?” “是。”而说这个字时,中年人却丝毫没有犹豫,这本来就是他此前来的目的。 公孙起将书放下,叹了口气,道:“我觉得你似曾相识,可以有资格让我知道你的名字。” 中年人道:“白鹤,白色的白,鹤立鸡群的鹤。” 突然,公孙起消失在了椅子上,下一刻,却是出现在了白鹤的面前,一张拍出,白鹤被拍出十几米远,在空中一个翻身,直挺挺的又站了起来。这倒是让公孙起有些诧异:“你明明可以躲,为什么不躲?” 白鹤被挨了这么一拳,也是很好受,虽然只是公孙起三分力道的一拳,但这一拳也有崩山之力,足有万斤。白鹤深吸一口气,调整好气息,道:“杀你,我总有些过意不去。” “哼,狂妄。”公孙起疾步向前,跑到白鹤面前时,只过了不到一秒钟,整座楼都似乎在晃荡,公孙起之厉害,在整个中原大陆,不出其右。公孙起一腿扫出,白鹤一掌压下,不出十秒的时间,已过了十余招,虽皆只是拳脚,但每一招都蕴含了山崩地裂之势,整座楼都承受不住这一股股巨力而倒塌。 而他们,也在下落。 几十层的大楼就这么倒下,所造成的威力不亚于一场小型地震,烟尘过后,二人却都是立与废墟之上,被一层金光包裹着。 金属性巫师,都是体巫双修,巫术早已贯穿这个身体的神经系统,骨骼,甚至皮肤。公孙起不禁为这个中年人的实力感到惊讶:“你今年多大。” 白鹤道:“四十有余。” 像这样强大的人一般都有驻颜之术,所以实际年龄要比看起来大很多,他原本以为如此强大的人至少也有百岁以上,想不到如此年轻。 公孙起道:“不错。” 白鹤却是客气的说了句:“谢谢。” 下午,五点整,夜幕却是突然降临,雨,越下越大。 在一间废弃的仓库中,偌大的仓库,外围却是什么人都没有,而在最里边,却是一个强大的法阵,法阵之内是一座囚笼,囚笼之内,是阎凤。 阎凤试图将真气侵入整个阵法之中,改变阵法的走向,以图控制阵法而逃离这里。但很可惜,这种事情不是一时半会儿做得到的,因为这个阵法在封闭着周围的真气,将所有在内试图打开阵法的力量拒绝。这样诡异的阵法阎凤倒是第一次见,他也算是阵法比较厉害的了,毕竟空间法阵是他主要修炼的,但对于这个阵法却是无计可施。好在胡媚娘好像并不想杀了他,所以这个阵法只有囚困的作用,不会对他的生命产生威胁。 “不用再试了,没用的,困兽奇门阵,八大阵法之一,别说是你,就是我也不一定能很快从里面脱困。” 阎凤看到了一双鞋子,这双鞋子很干净,他还是听得到外面在下雨,因为这间仓库是由铁皮搭成的,雨点落下来声音很大。而这个人的鞋子,却是一点都没有湿,别说是泥土了。阎凤抬起了头,看到一个令他感到很意外的人。 “诺!” 是的,那个神秘而强大的老头,总是温文尔雅,像个谦谦君子。 诺道:“这个阵法虽然强大,但有个致命的缺点,从外面就很容易破除了。” 只见他走到一根柱子前,把一把电闸往下一拉,只听到电流碰撞的声音,仓库内的灯也灭了。可是阎凤却是能看见,他的左眼可以在夜间视物,虽然不能说是像白天那样清楚,但也可以看清周围是什么。他释放真气将周围的牢笼挤压变形,然后在出现一个巨大的缝时走了出来。他也是无语,这么强大的阵法居然是用电来维持。更可笑的是,电闸居然就在旁边。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八大阵法他也听过一些,基本都是靠强大的能量石来维持,胡媚娘并不想杀他,也不想让阎凤在这里饿死,只要阎凤够聪明,应该能在一两天内找到这个阵法的漏洞。 阎凤道:“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诺道:“你的小情人带我来的。” 阎凤搞的懵了,他一个单身汉,哪里来的小情人。诺和阎凤走到仓库门口,门口听着一辆车,车上坐着的,正是啊珠,那个捡回家两次的小乞丐。阎凤不是很明白,啊珠本身脑子就有问题,怎么可能知道他在这里。 诺似乎知道了阎凤所想,毕竟任谁都会有些懵。于是诺解释道:“她和你有些渊源,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能够提前知道。而且,她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阎凤道:“什么?” 诺这句话就说的不明不白了,但阎凤的提问,诺却没有再说,似乎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在走出仓库后,在上车前有几步路会淋雨,这个时候,阎凤很好奇诺是怎么保持如此风度翩翩的。可让阎凤惊讶的是,诺居然一丁点雨都淋不到,甚至脚下的水都自动远离他。 太牛了。 阎凤道:“你不是已经离开中原大陆了吗?” 诺道:“我们做完这件事后,就不会再回来了。” 上车后,阎凤看了看啊珠,阎凤回来,啊珠很高兴,一直对着他傻笑。 阎凤道:“什么事?” 诺道:“杀公孙起。” 阎凤整个人惊呆了,公孙起是对抗妖族最后的堡垒,他们为什么要杀他,难道真的要置中原大陆的人于死地?阎凤道:“为什么?” 诺沉默了会儿,还意外他不会再回答,但还是说道:“任何威胁到周王的人,都必须铲除,这是诸神的决定,也是诸神的诺言。” 周王,周天子,诸神为人类寻找的人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第三十八章原来在这里 “好了,下车吧。” 车缓缓的停了下来,诺的表情很淡然,在那张优雅的脸上,岁月并没有造成太大的痕迹。阎凤看得出来,他是个很稳重的男人,稳重到甚至有些冷漠。在这里,诺将他们二人放下,接下来的事情,也变得越来越棘手。 八月十五,下午五点二十一分。雷声滚滚,暴雨倾盆。 阎凤打着一把很大的伞,一把宽大的黑伞,这是诺在临终前留给阎凤的最后的礼物,而下一次会不会再见到这个男人,就很难说了。阎凤有这种感觉,诺口中所谓的诸神,对中原大陆的所有人都很苛刻,但却不包括他,这种感觉就很诡异了。从诸神要对公孙起下手就看得出来,任何威胁到周天子的人都将被铲除,而且任何影响到此次百鬼朝圣的人也会被铲除,至少目前为止,他依然联系不上木子花。但阎凤好像是个例外,无论他做什么事情,那边的人都不会阻止他,不仅不会阻止,还会给以一定量的帮助。 形形**的妖魔鬼怪,手上都捧着一颗珠子,纳魂珠。胡媚娘想要献祭,纳魂珠是必须品,这就好像一份请柬一样,在指引着百鬼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进。而在街上站着的阎凤二人手上并没有纳魂珠,这些妖魔鬼怪已经在用不善的目光注视着他们。 阎凤有纳魂珠,就在之前住的宿舍内,他利用空间法阵将纳魂珠藏了起来。 时间,下午五点三十分。 公孙起和白鹤已经斗了数百回合,不分伯仲,方圆一里内的所有事物,包括建筑,树木,设施,和人,都成为了废墟的一部分。周围还活着的人纷纷逃窜,但一走到街上,就被正在赶路的妖魔吞噬,就好像只是随口吃掉了一根小黄瓜。 公孙起已是满头大汗,他的灵魂终究不稳定,若不是夺舍重生的对象是自己的灵魂转世,估计这副身体早就崩溃了。身体内强大的力量终究不是这副身体可以承受的,他的皮肤已经在开始撕裂。 白鹤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手上的剑沾染了血,可惜那血不是公孙起的,事实上,公孙起从头到尾都没有受伤,反而是白鹤被公孙起打伤了右手,右手破开的皮肉正在流血,流到了那把短剑上。白鹤此时才明白,他和上古的神究竟有多少的差距。 公孙起道:“你在你们那里,是什么水平?” 白鹤紧紧的握住剑,说道:“我是战神。” 公孙起道:“三千年前,打败我和始皇帝陛下的,也是战神。” 白鹤被说到了痛处,若是此时面前站着的,不是转世重生的公孙起,而是三千年前,那个中原大陆的第一杀神,那么白鹤早已是个死人了。白鹤道:“那是我的师祖。” 公孙起道:“你已经很强了,可惜实战经验不足。既是杀人之技,自然要在生死之间感悟。我看你用的是秦剑,难道你们那里,也有秦国?” 白鹤道:“没有,这把剑是你的。” “嗯?”公孙起就纳闷了,自己的剑,怎么会由远方的人带回来。那只是一把普通的剑,并没有太特殊的功能,只不过比普通的铜剑又稍微精致那么一点罢了。到了他们这个境界,甚至已经不需要武器,柳叶,枯枝,亦可杀人夺命。 白鹤道:“我并非最强,但却是最适合杀你的。用你的剑,来结束一场千年的恩怨。” 公孙起猜测道:“哦?你是赵国的后代?”赵国被坑杀四十余万人,他们的后人远走他方,到今天回来报仇,也不是不可以理解。 白鹤摇头道:“不,我的先祖,乃是白氏,公孙姓,名起。” 公孙起的瞳孔剧烈的颤抖着,公孙起,而在先秦的叫法,应该是白起,那么,眼前站着的这个人,正是自己的后代。确实,最适合杀自己的人,难道不应该是自己吗?他是杀神,也是战神。 公孙起道:“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不会手下留情。” 白鹤将剑一横,说道:“正是因为要在生死之间战斗,才会有所突破,这是我们白式一族最远古的教条,今天,我要亲手将你埋葬。” “好。”公孙起有一种莫名的兴奋,他仿佛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三千年前的自己。 下午,六点。 雨忽然停了,空气有些潮湿,阎凤和啊珠依然打着那把黑伞,这把黑伞可以遮挡住他们身上的人气,不被这些妖魔鬼怪发现。 此时,他在裤兜里的手机在震动,阎凤拿起手机一看,是个陌生号码。他奇怪的接通,可电话那边,却是张口就骂:“你NND,姓阎的,你究竟想干什么,你知道老子差点没跑出来吗?” 冷天渔! “嗳,不是,你在哪儿呢?”果然,阎凤还是小瞧了冷天渔,他不仅破开的囚困他的阵法,而且还拿到了一个手机。 电话那头的冷天渔道:“你往左边看一看。” 阎凤的视线往左边一移,立刻吓了他一大跳,冷天渔正站在离他十多米远的地方,而手上,同样打着一把黑色的雨伞。看来冷天渔这两年的驱邪师没白当,知道黑伞能遮蔽住人的气息。 冷天渔笑了笑,走了过来,他自然是不会怪阎凤的,百鬼朝圣有多危险,他是知道的,那么,如果换作自己,估计早就把阎凤的双腿打断,扔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阎凤捂着脸,摇了摇头,道:“你真不应该来。” 冷天渔道:“若我不来,你死了谁替你收尸。” 阎凤苦笑道:“这么多鬼,别说收尸,还能不能剩下点囫囵的肢体都很难说。” 冷天渔朝着百鬼行走的方向看去:“是啊,覆巢之下无完卵。” 阎凤和冷天渔,啊珠三人跟着百鬼一起走,事实上,在阎凤拿到纳魂珠的时候,忽然就从纳魂珠中得到了准确的地点。原来如此,难怪得到纳魂珠的人都不知道百鬼朝圣的地点是什么,原来这纳魂珠不仅可以装纳人的灵魂,还有通讯提示的功能。无论怎么走,什么时候走,都会在纳魂珠内提示,要是早知道这样,他也就不用到处奔波去找地方了。 他一直人物纳魂珠是邪恶的,所以就把这东西给忽略了。 而他们走到的地点,居然是——鹏城第一中学! 那座巨大的始皇帝石像,依旧矗立在那里,此时却显得格外的诡异。 原来这里,就是长平之战的原址,而那座石像,其实是用来镇压四十余万冤魂的阵法,难怪一直都在修葺。 此时,操场上聚集了近千名妖魔鬼怪,各种各样的都有,全都全神贯注的看着,漂浮在空中的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身材凹凸有致,面容精致,目光冷然,扫视着操场上的纵鬼。 而整个团队中,只有两把雨伞就显得很突兀了。但放下雨伞,又怕人气泄漏,到时候就被百鬼撕成碎片。此时,冷天渔从怀里掏出一瓶味道很浓的东西,递给阎凤,说道:“抹上。” 阎凤有些嫌弃:“这是什么。” 冷天渔道:“米田共。” 阎凤默默的闭上了眼,打开盖子,在自己和啊珠身上涂抹了一点,此时,前面有只犀牛精很不满的回头道:“你们踩屎了吧。” 阎凤本来心里就不爽,朝犀牛精骂道:“你少管。” 他们把伞收了起来,果然,污秽之物也能混淆视听,暂时遮掩住了。 第三十九章百鬼朝圣 之前阎凤的各种忐忑不安,真到了地方倒也没那么紧张了。放眼望去,四处是有人有鬼有妖有怪,有不少都是人类的模样,但阎凤大体能嗅得出这些人模人样的,都是灵魂堕落的人,和孙海江一样,他们虽然是人,却已堕入魔道,成为心魔的奴隶。中原大陆是没有魔界这种概念的,所谓魔道,是人走了邪路后,所思所想都会偏离正轨,在用了非常手段修炼了邪法后,身体内属于人类的部分就会越来越少。不是鬼,因为他们没死;不是怪,因为他们先天是人,不是毫无生气的物,不是妖,因为种族不同。他们是人类堕落化后的产物,会用尽一切方法使自己强大。 恶人在这群恶魔眼中,根本就是善良得像个小绵羊。 狐妖的公子胡琪现身了,他显得很憔悴,脸色煞白,但心情大好。他走到胡媚娘的身边,低声耳语几句:“可以开始了。” 胡媚娘点了点头,但心中的疑虑终究挥散不去。她虽然是三千年的大妖,但此时就好像是个第一次在大舞台的小明星,生怕自己的演出搞砸了。她深吸一口气,缓缓的飘了起来,飘到离地约莫二十来米的时候停了下来,大概是她觉得差不多了,抬头看看天空,雨停,雾散,夜幕降临。 空中一轮圆月,发出耀眼的光芒,将周围所有的星辰掩盖。而胡媚娘,就像是天空中的那轮圆月,在下面的人,就是被遮挡住的星辰。所有的妖魔鬼怪都在抬头仰望,他们露出的目光,却是贪婪而凶狠的。他们带来了献祭的礼物,自然是想要丰厚的回报。 冷天渔离的远,看胡媚娘的样貌看的不是很清楚,但他是有这种熟悉感的。冷天渔喃喃道:“咦,这个女人,好面熟啊。” 阎凤心里一凉,但很快他也确定冷天渔是绝对看不清胡媚娘的样貌的,于是打着马虎眼道:“嗯,漂亮女人都眼熟。” 冷天渔伸了伸舌头,他的心思要比阎凤单纯很多,如果不是阎凤从小经历了很多残酷的事,他也能够像冷天渔那样的单纯。 月光,照耀在胡媚娘的身上,如同圣女一般圣洁无暇,所有人,包括阎凤三人,一时间都被这神迹一般的场景给迷住了。光芒四射,如同春雨一般滋养万物,百鬼手上捧的纳魂珠,在这一刻飘向空中。胡媚娘嘴里念动着咒语,先是一段阎凤完全听不懂的咒语,但不知道为什么,阎凤就是知道这段话的意思。 妖族的语言,虽然妖族千奇百怪,但也和人类一样有着统一的官话。 咒语并不多,祭祀大典严肃而神圣,自然不会像开学典礼那样冗长。而说完妖族官话后,胡媚娘又念动着人类的官话。 “敬远古妖族之神明,人族之神明,苍天为鉴,今妖族尘封九万年,奉天之命,妖族得以重返大陆,与人匹敌,不死不休。” 很短,很短的一句话,是妖族重返大陆,与人类宣战的宣言。 胡媚娘张开嘴巴,吸取着来自纳魂珠内的数百万人的灵魂,过程并不像阎凤想的那么长,很短,大概一分钟左右,所有的灵魂就被吸食干净。那可是数百万人的灵魂,却好像一盘豆芽菜一样,分分钟被吃的一干二净。 在这一刻,阎凤忽然明白了驱邪师在人类中的重要性,上古时期,驱邪师听随统一号令,压制着所有的妖魔鬼怪,而那树皮书,也是在那样的情况下与妖族签订的。可是现在,随着诸神的离开,驱邪师四分五裂,甚至互相攻击。别说是国与国之间的驱邪师都会互相攻击,就连秦国九州中的八个驱邪师公会,也并不完全听从于总公会的号令。或许这也就是为什么关少鸿会对百鬼朝圣的事情绝口不提。如果这次秦国驱邪师公会参与阻止百鬼朝圣,那么,不仅一点用也没有,反而会被这群妖魔鬼怪杀的片甲不留。人性终究是自私的,其他国家的驱邪师公会,必然会把秦国驱邪师公会当作是蛋糕,一口一口的吃下去。 明哲保身,虽然无耻,但也情有可原。 胡媚娘在吸收着纳魂珠中灵魂的力量,在这一刻她是不是最虚弱的,那很难说。月光照耀在她的身上,却丝毫没有减弱半分,或者出现什么异样的光芒,依旧是圣洁的。 阎凤忍不住想要自嘲,在某些人看来,杀人吸魂这种事,是罪恶的,是黑暗的,所以身上飘出来的气息也应该是恶心的黑气。但那只是对于人来说,对于妖来说,吃人就好像人吃牲畜一样,似乎不会一罪恶感,当然也就不会影响自身的气息。 你会因为今天吃了一盘糖醋鱼而感到内疚吗?你会想到这条鱼也有父母,兄弟、子女吗?而对于妖来说,无论是吃掉人的肉体,还是人的灵魂,都跟吃掉一盘刺身毫无区别。 百鬼贪婪的看着这一切,他们都清楚,在拿到纳魂珠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这所有的游戏规则。阎凤也知道,但却不是从纳魂珠那里得来的信息,因为纳魂珠本来就不属于他,自然也不会给他什么信息。 百鬼朝圣,在胡媚娘吸食掉所有的灵魂后,月光会帮助她消化掉,然后她会变得无比强大,甚至可以与远古的神比肩。但一下子来了这么强大的力量,她的身体会撑不住临近崩溃的边缘。而最后,她会吸收掉满怀怨念的灵魂,也就是那被坑杀的四十多万赵军的灵魂,然后身体就会爆裂。 爆裂,是的,也就是说,胡媚娘会在那一刻死去。身体会化作养分被百鬼吸食,就如同深海中的鲸鱼,庞大的身躯死亡后,又会滋养着海中的生灵。 胡媚娘千辛万苦的,居然是来找死,将自己所有的修为和力量分给其他的妖魔鬼怪?那可就真是圣人了。 胡媚娘的眼睛,变得通红,皮肤也似乎要崩裂。就要到最后一步了。 胡琪兴奋的看着这一切,他等了太久了,所有的妖族,也等的太久了。他负责着这里的安保工作,因为百鬼朝圣完成前,妖族是不可以大量的来到古老森林外的。但他也不担心,因为人类的诸神,也在这一刻,齐聚中原大陆,保护着百鬼朝圣的完成。 这很矛盾,人类最顶尖的强者,难道也在帮助妖族? 木子花恶狠狠的盯着看守他的人,这些人,居然都这么强大,那么为什么还要坐以待毙? 木子花怒骂道:“你们这群冷血的浑蛋,就这么看着中原大陆覆灭。” 第四十章过河拆桥 阎凤的家中,木子花坐在沙发上,他和想挣扎,却被一股强大的威压镇住,他的力量毕竟太薄弱,他也立刻意识到,眼前的这些人,个个都是巫神境,但却不是所谓的诸神,他们只是那些神的弟子,负责来保证百鬼朝圣的有序进行。 “你们这群冷血的浑蛋,就这么看着中原大陆覆灭。你们还是不是人,不,你们根本不是人。”任凭木子花怎么辱骂,那些人都是无动于衷。 冷血,都不足以形容他们。 年轻人说道:“你也省省吧,不要用激将法了。”这个时候,门被打开,又被关上,一个满身是血的中年人走了进来,脸色很不好看。这群看管木子花的人见到来人,纷纷弯腰抱拳,恭敬道:“战神大人。” 白鹤皱了皱眉头,说道:“起来吧,我们准备回去。” 木子花瞳孔剧烈的收缩着,怒吼道:“你们为什么不连我也一起杀了。” 他明白了,这个人身上的血,是谁的。白鹤的出现,也就意味着,公孙起已经死了,死了! 这个中原大陆第一战神,居然死了。 白鹤并没有因为杀掉公孙起而感到自豪和兴奋,事实上,他根本打不过公孙起,而是公孙起意识到,就算白鹤杀不了他,其他的神也会陆续来杀了他,那倒还不如死在自己子孙的手中,以成就白家战神之名。所以,公孙起并没有躲开白鹤的最后一招。 白鹤叹了口气,道:“赵正是吧,公孙起临死前让我转告你,他不能再为你平定天下了。他让你好好活着,至少这一次,能够寿终正寝。” 白鹤他们倒也不啰嗦,任务完成后即刻离开,木子花想要追出去,但他们已经远走了。 三辆私人飞机在天空中飞行着,诺最后再张望一眼这片大陆,有很大的感慨。白鹤擦拭着脸上的血渍,问道:“水神大人好像对这片大陆依依不舍?” 诺摇了摇头,道:“不,我是对某个人依依不舍。他是我儿时最崇拜的偶像,这次也算是见到他了。” 白鹤疑惑道:“哦?他很强大?” 诺道:“不,他现在还很弱,但总有一天,他会变得无比强大。” 白鹤道:“一个弱小的人,居然是您儿时的偶像?” 诺笑了笑,道:“有些事情,本就很矛盾,却又是顺理成章。中原大陆即将进入数万年来最黑暗的时代,时间,会让很多人发生改变。” 白鹤道:“您认为他们自己就能解决困境?我不觉得他们能够团结,毕竟,他们已经分离的太久了。” 诺道:“困难会让人类团结,这也就是为什么十万年前,人族与妖族的大战,会是人类获得最终的胜利。我们限制中原大陆时间太久,这是上天给妖族的机会,但同样也是给人类的机会。千万年来,人类布置了很多后手,想要一举消灭妖族,这也许会是一个机会。” 白鹤将沾血的毛巾扑在了脸上,他已经很疲惫,身心都很疲惫。 百鬼朝圣,还剩最后一步,阎凤能做什么?他此时才感觉,其实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枚火箭炮向胡媚娘飞了过来,在剧烈她十几米的距离爆炸,爆炸威力被瞬间吞没,化作一团光圈。 “所有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赶紧缴械投降,否则我们就开火了。” 是卫伟的声音! 阎凤整个人愣住了,想不到卫伟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四周,有着四驾直升飞机向胡媚娘飞来,猛烈的开火。但很遗憾,所有的子弹在刚发,射就被弹了回去。飞机也因为失控而坠毁。 而妖魔鬼怪,却丝毫没有去注意这场变故,依旧紧紧的盯着胡媚娘。 阎凤一咬牙,开启了左眼中的饿鬼道,但才刚刚开始,饿鬼道就被强行关闭,一阵剧烈的刺痛感传来,就好像骨头在燃烧。 为什么? 难道,这就是天道的力量,连天,都在帮妖族! 阎凤不信,他强忍着痛苦,一跃而起,向胡媚娘冲去。而在这一刻,天摇地动,地下那尘封了三千年的冤魂,鬼哭狼嚎的飞向了胡媚娘,就这么被瞬间吸收。太快了,快到还没等阎凤做出什么反应,胡媚娘的身躯,就崩裂了。 完成了! 百鬼朝圣,完成了。 “不!”阎凤腾空而起,已经会扑个空,可是,谁知又一团光突然冒起,胡媚娘的血肉正在下坠,成千上万的肉块,碎骨,内脏碎片飞向周围,百鬼拼命的抢夺着,在吃下这些碎肉后,百鬼们身体获得了无比强大的力量,开始互相啃咬,厮杀。 而卫伟也带着人冲了进来,不停的用枪扫射着,但子弹对这些妖魔却丝毫不起作用。冲进来的人类,包括卫伟,也被无情的吃了下去。在卫伟死去的那一刻,他看到了阎凤,阎凤被一个巨大的光团吸了进去。 阎凤在光团之中,看到了胡媚娘的身体正在一点点重新组成,完美奥妙的身躯,绝美的脸庞,丰润的酮体。胡媚娘睁开了眼睛,满怀怨恨的说:“阎凤,我本不想杀你。” 阎凤道:“你——做了什么?” 胡媚娘道:“我变成了人,一个女人,一个真正的女人,能为天渔生儿育女,白头偕老的女人。” 现场一片混乱,人类,在这里,显得那么渺小。 胡琪一跃而起,拿着一件衣裳将胡媚娘包裹住,落到了地上,而阎凤,也被胡琪一脚踹了出去。冷天渔赶紧跳上去接住,双双落下。 “天渔。”在胡琪怀里的胡媚娘,看着冷天渔,但还没有说什么,就被胡琪一掌朝脑门拍下,当场死亡。可怜胡媚娘一生为爱执着,却在完成祭祀后被无情的杀死。 “你既为人,便是妖族的耻辱。”胡琪化身为巨大的狐妖,一口将胡媚娘的尸体吃了下去。 阎凤瞪大双眼,指着胡琪道:“妖族,当真是冷血无情。” 冷天渔还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但他的心,却在这一刻无比的痛,很痛,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最爱。死去的胡媚娘的灵魂,化作一点点白光,侵入冷天渔的大脑。阎凤以为胡媚娘死了还想缠住冷天渔,想要一把去抓住,谁知道按在了冷天渔的脑门上。冷天渔莫名其妙的看着他,说道:“你干嘛。” 阎凤道:“你——没事吧。” 冷天渔摇了摇头,说:“没事吧,但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很伤心。可能看到这么多妖魔死去,觉得太残忍,毕竟我是个同情心很泛滥的人啊。” 阎凤皱眉道:“你,不会是老婆死了,傻了吧。” 冷天渔白了一眼,道:“你老婆才死了,我老婆——对了,我根本没老婆好不好,你傻啊,我都单身二十多年了。” 原来如此,胡媚娘,把自己灵魂的最后一点力量,用来抹去冷天渔对她的爱。 或许,这样也挺好吧。 胡琪化身为巨大的狐狸,足以三层楼那么高,一脚朝着阎凤他们踩下,阎凤还没来得及躲闪,就被一个人推了出去。阎凤看到,啊珠将他推了出去,而自己则落到了胡琪的脚下,被一脚踩成了——泡沫! 啊珠居然不是人,只是泡沫! 第四十一章终章 怎么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而最可怕的,是百鬼朝圣的既得利益者——这些吞噬掉胡媚娘妖体的百鬼们,他们迅速的强大起来,为了争夺更多的力量,他们互相厮杀,啃咬,吞噬。 “走,快走。”阎凤眼见事态严峻,立刻拉住冷天渔就走。冷天渔早就想走了,这么危险的局面,谁不走谁是傻子。 他们逃出城去,身后,整座鹏城已经处于火海之中,惨叫声,哭喊声,此起彼伏。而冷天渔,却不知道为什么,留下了泪水。阎凤扶着他,问道:“你怎么了?” “我——”冷天渔闭上了眼睛,这个地方不能待太久,最聪明的选择,就是立刻离开这里,越远越好。而阎凤好不容易迎来的四年安逸的时光,就在这一刻,宣告结束。 阎凤叹了口气,道:“还好,你能够忘记也是好事。” 冷天渔摇了摇头,道:“她想要我忘,我却没有忘。” 想忘,却无法忘却,想见,却也无法再见。 秦国九州边境外,周朝大军在见到火光的那一刻,就下令攻城略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忧外患的秦国,结束了其光辉的一世。万年前,秦国先祖虽身为皇帝后裔,却无权无势,后为神养马,得神器重,后代被赐予神技。七千年前,周一统天下,被封为大夫,国土仅为方圆五十里。五千年前,周式衰弱,秦人救驾有功,封赐为侯爵,独霸一方。三千年前,秦人公孙起灭大周,时年,秦王赵正称帝,扫六合,定中原,前无古人,认为功绩已盖过三皇五帝,于向天祭奠,称始皇帝。建神殿,复封印,以抵御妖族。其死伤者无数,故而,天下人不解,曰“天下人苦秦以久”。而后三十年,始皇帝崩,六国原贵族诸侯纷纷起势,秦朝帝国亡,立国于南,天下纷争,而后三千年,称战国时代。今,周天子复位,一统天下,战国时代结束。 周朝归位,南疆圣殿归服,中原大陆,又重新回归统一。 而妖族的入侵,也才刚刚开始。 周天子担忧周重蹈秦之覆辙,承秦制,立县郡,加强中央管理,这也让原本的诸侯国心生不满。妖族入侵,犹如遍地开花,民不聊生,各方诸侯再次拥兵自重,天下一统后的安宁犹如昙花一现。 天下重新划分九州,寻九鼎以御妖族。 原南疆云山城,今交州云山城。 刘横已经将云山城发展成一个及经济、军事、农耕为一体的大城市,他本以为百鬼朝圣后就可以大展拳脚,谁料后几经变故,不过好在南疆这边一直没太大变化,当然,现在应该叫交州了。百鬼朝圣后,南疆圣殿突然毫无抵抗的宣布解散,那也就意味着,统治这片地方的,已经变成了各方势力,虽然明面上是听大周调遣,但其实也是各自为政了。 而其实刘横多少也是知道一点,南疆圣殿这几百年来威信越来越低,大多数豪门势力已经不再听从圣殿的命令。既然大周复国,那还不如借坡下驴。只是奇特的是,圣殿好像从此消失,那些长老、护法,就连圣女也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云山城外,刘横走在汉水河畔,一直唉声叹气,二弟关霸走到身前,询问道:“大哥,为何愁眉苦脸。” 刘横叹了口气,道:“今周王初立,诸侯多有不服,但碍于他过于强大,又是上古周王后裔,诸侯虽是隐忍,但却不听号令。而外,妖族生性残忍,所过之处,皆是尸骨堆积如山。(周)天子虽下令寻找九鼎以御外族,但若九鼎一直未寻得,那人类终究是要面临灭顶之灾的。” 关霸摸了摸长须,想说什么,却又闭上了嘴。反而是身后一人大喊道:“我倒观这天子不过如此,我大哥仁义无双,不如让你来当这天子。” 刘横全身一震,这种话哪里敢说,传出去,如同造反。还好这河边只有三个人,除刘横、关霸外,还有那个黑脸的汉子,名叫张飞扬,人如其名,做什么都大大咧咧的。 刘横怒道:“三弟莫要信口开河,周武王伐残暴殷纣,立大周朝,今天子乃仁义之君,只可惜时局动荡,妖魔横行,我们不能为天下百姓做出贡献,已是内心有愧了。” “咦。”关霸微眯着眼睛,轻抚长须,眼见水面上忽然波涛汹涌,皱眉道,“大哥快看,那水面上是什么?” 刘横也是看去,只见水面上被水下的某股力量托起一样东西,很巨大,渐渐的,他们看清,那是一口一人多高的大鼎,鼎上依稀可见一人头鹿角的图案。 九鼎之一的鹿角鼎,当年尧帝收天下之兵铸造九鼎,将鹿角鼎赐给了镇守交州的蚩明,蚩明乃战神蚩尤的后裔,虽在逐鹿之战被赶到了交州,但后止戈后,也被赐予了爵位。后周王集九鼎以镇妖族,周朝灭亡后,九鼎失落,想不到这鹿角鼎又回到了交州,就在这汉水之中。 只见鹿角鼎被托起后,又迅速下落,在水中跳出一条三层楼那么高的巨大白蛇,那白蛇逃到岸上,见到刘横三人,说道:“我被这九鼎所伤,正元气大伤,想不到就有三盘小菜送上门来。” 关霸欲上前杀之,被刘横拦住,刘横道:“今天,就让我斩了这白蛇,以表我救民之意。”说着,刘横取出腰间两把短剑,这短剑一雌一雄,配合之下,将白蛇砍成两断。白蛇气绝之前诅咒道:“妖族必将踏遍中原大陆,将所有人类,都杀掉,我族十大妖帝,即将复苏,你们,就等着死。” 刘横一剑刺进白蛇的大脑袋上,鲜血喷在他的脸上,刘横冷冰冰的说道:“那就看看,鹿死谁手。” 刘横收起武器,对着汉水发誓道:“我刘横向天起誓,若不将妖族斩尽杀绝,复我中原,我刘横如同此妖,断腰而死。” 关霸和张飞扬走了上去,向天抱拳道:“大哥之志,也是我等之志。” 而后,他们下水打捞鹿角鼎,却是怎么也捞不到。刘横意识到,要想做成一番事业,就要勇于涉险,于是前往荆州(原赵国),荆州英城城主刘牧是他的远方亲戚,之前有过一些交情,现在带兵去投靠,想必是会收留的。 阎凤和冷天渔没有再待在秦国,而今至百鬼朝圣后已过了三年,很多事情,已是时过境迁。 大街上,阎凤一人独自走着,人来人往,心里却更加孤寂。 只见一个女孩子大包小包的,提的很是费劲,阎凤看那女孩子的容颜,也是吓了一跳,走了过去,激动的叫道:“啊珠。” 女孩子放下手中的东西,抹了把汗,好奇的看着他,说道:“你这个男人真奇怪,一上来就朝着人家叫嚷,怎么的,想泡我啊,告诉你,这种手段过时了。” 像,太像了,无论是身材,样貌,甚至是给他的感觉都很像。但显然不是,啊珠已经化成了泡沫,呵,怎么会是泡沫呢。 “对,对不起。”阎凤摸了摸脑袋,既然认错了人,那还不赶紧走,等着人家骂? 阎凤刚要走,就被那位姑娘叫住:“我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儿,既然想泡我,还不帮我搬东西,真是的。” 阎凤被这么一说也是一愣。 “还愣住干嘛,快过来啊。”姑娘插着腰,好像有些生气。 幽暗的冥界,四处充斥着痛苦的哀嚎,而在那座忽明忽暗的桥上,很多灵魂正在拍着队,看不清表情,但有一个灵魂却从他们面前飘过,木讷的往前移动。 “等等。”一名鬼差奇怪的看着她,“怎么回事儿,这鬼魂怎么插队,不知道这里是冥司专用道吗?” 那鬼魂留下了两行血泪:“我很痛苦,我要回去找他。” “你——”鬼差正要给她套上枷锁,却被另外一个浓妆艳抹,五官精致的女人拦了下来。鬼差见到这个女人,弯身恭敬的拱手道:“孟大人,这个女鬼——” 孟云姿晃了晃手,示意鬼差下去,然后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个新来却不是很懂事的女鬼。笑了笑,说:“妖魂,很有意思的妖魂。” 她在女鬼身上闻了闻,掐指一算,道:“哟,大功臣啊,既然上天愿意给你一个机会,我也不好逆天而行,至于以后你的人生如何,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随即,她命手下前往人间一趟。 地狱鬼差,以无常为尊,黑白无常座下,七色无常。赤橙黄绿青蓝紫,以帽子和衣服来区分,越是靠前,越是强悍。而这一次,她派出的是七色无常中最厉害的赤色无常萧眯,萧眯个子不高,身材却很匀称,一张人畜无害甚至有些可爱的脸庞,但手段却是极其残忍。 她一身红衣,来到那已经残破不堪的鹏城。三年,这座城所活下来的人,除了成为奴隶,就只能成为食物。 胡琪作为此次百鬼朝圣仅次于胡媚娘最大的功臣,本来应该得到很多的好处,但他一时冲动,将胡媚娘吃掉,他的父王震怒之下,不仅什么好处都没给,还将他贬到了这座城市中。胡媚娘再怎么说,也是狐妖一族的长公主,就算再制裁,也还轮不到胡琪。 胡琪当然是愤愤不已,但是没用,狐妖之王并不太喜欢这个胆大妄为的儿子。 他只能整天饮酒作乐,人类之中最漂亮的那几个,为了活命,成为了他的泄欲工具。她们赤,身露,体的给胡琪灌酒,胡琪已经喝醉了,他很少有不醉的时候。 萧眯走了进来,冷冷道:“奉我主之命,来剥开你的肚子,乖乖配合,可留你一命。” 胡琪色眯眯的看着萧眯,那玲珑有致的躯体和可爱的脸庞,立刻让他又燃起的兴趣。当然,胡琪从那身行头和萧眯身上所散发出的阴冷气息,看出她的来头,他还从来没有玩儿过无常,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胡琪道:“有趣,有趣,一个小小的无常,也敢在我面前放肆,若是你们黑白无常一起来,我还会忌惮。不如你就留下吧。” 说着,胡琪化身一只巨大的白色狐狸,将房顶都给顶破了,身边的人惊叫着纷纷逃窜。萧眯眉头微皱,长袖之中,飞出一条锁链,而另外一只手,一把形状很像镰刀,却又很弯曲的武器已经握在了手中,身形一闪,就在胡琪被锁链捆缚住的一刹那,肚皮就被割开,散落的肠道和内脏滑了出来,滚落出一个没有穿衣服的女人,已然沉睡多时。 萧眯抱起那个女人,消失在了那里。 百鬼朝圣,终究画上了句号。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