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大元摄政王》 给读者 第一次写书,注册了一个账号陆续更新了几章,还没有彻底研究明白这个网络小说后台怎么操作。发表的文章自己都搜不到。 后台居然看到阅读量几百了,不知道这些个大神们是怎么个神操作能翻到我这本书。感谢吧,感谢能看我的书。 更新有点慢,希望翻到我书的读者不要着急,如果喜欢这个故事,这个文笔节奏,再坚持几天吧,等我熟练了操作系统会更新加快的。再者随着主角穿越到古代架空历史了,节奏会很快,也会搞笑,开始的铺垫是有点沉闷,还有点裹脚布,如果你喜欢这样的文笔,请留下来和我一起坚持着这本书。 第一章蚊子 又是一个下午,丁一被耳边嗡嗡嗡的蚊子飞舞声惊醒。前天叮了他胳膊的蚊子还没死,是的,他确定就是前天的蚊子,这是他住进这间小矮房之后,练就的本领。 说是房,其实就是木头支起来,外边再堆上土的一个大土包,如果不是有门窗的话,离远看和一个大坟堆没区别。当他躺在这张满是汗臭味土腥味的硬板床上时,蚊子从他头顶飞过,他或许能辨认出每只蚊子,如同分辨人一样,只不过他是听蚊子飞舞的声音来判断的,并不是记住它们的脸。丁一自己认为,这是自己练就的一项别人没有的特异功能,偶尔想想还有点沾沾自喜。 起初,丁一睡到这张床上的时候,整晚整晚的被蚊子叮,愤怒、咆哮,直到撕心裂肺的伤过后,他妥协了。干脆,躺尸吧,倒要看看蚊子吃人是怎么个过程。被蚊子强奸的丁一,既然反抗不了,那就接受蚊子给他带来的快感。 窗框上糊的黄泥巴,早在几天前就被清洗干净,当初糊泥巴是为了阻止蚊子从残缺变形的窗框裂缝里飞进来。蚊子没挡住,屋里却不透风了,让丁一总是半夜惊醒,汗水打湿床榻,气都喘不上来。 这下好了,洗干净的窗棂裸露着饱经沧桑的味道,夹杂着徐徐的泥土气息,仿佛十里飘香的老酒坊,告诉着这些爱喝的蚊子,这里有琼浆。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丁一静静的躺在这张棺材板床上,等待着蚊子的到来,他甚至想去外边裸奔一圈,给附近十里八乡没有得到消息的蚊子报个信。 斑驳的月光,从窗棂透进来照在地上,丁一看到有一道残影一飞而过,听不到声音,可能是外边的什么虫子飞过照的影子,至少,不在他身边能听到声音的范围内。他紧紧的盯着窗框的裂缝,盼望着能亲眼看到有蚊子或者什么虫子从那个裂缝里钻进来。也不知道几点了,没等来一只蚊子,徐徐的晚风从窗框的缝隙里飘进来,凉凉的,轻轻地,让丁一有点飘飘然了,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睡梦里,回到了他那三世同堂六十平米的筒子楼,看见了那辆除了大梁别的零件都换过的祖传大二八飞鸽,那个小叔叔战场上用一条胳膊换来的烙着大红奖字的纯牛皮挎包,那个巴掌不拍没图象的结婚彩电,那个咣当咣当能震塌楼的洗衣机,至于站在楼梯口等自己下班的母亲,那个盯着满屏幕广告等动画片的儿子,那个从早到晚守着洗衣机抱怨的妻子,却是怎么也看不清他们的面容。他哭过,喊过,就是看不清他们的脸,总是那么多模糊。 梗咽着翻了个身,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睡着了还是清醒的丁一,忽然听到一丝微微的,嗡嗡嗡的声音,他一下就清醒了,他马上把自己的身体摆直,一动不敢动,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蚊子误会,他想告诉蚊子,这是女体盛,不是空城计。不一会,嗡嗡嗡嗡嗡,声音越来越大,来了,是的,来了,丁一平缓的呼吸着,等待着这一刻的到来。很突兀的,一只蚊子从头顶划过,进入了丁一的视线,丁一从来没有感觉过自己的视力这么好,他甚至清楚的看清了蚊子尖尖的头,扁扁的肚子,长长的腿,嗡嗡声也是忽然的充满丁一的整个脑腔。兴奋,丁一甚至都感觉到自己的血一下子涌到脑袋里,满脑子的嗡嗡声,盖过了先前的呼吸声,心跳声。蚊子如同侦察机一般,低低的略过,向丁一的脚飞去,丁一慢慢的把胳膊抬起来,做一个躺在棺材板上的僵尸。蚊子盘旋一圈,又回来了,伴随着轰鸣声,丁一再次看到了这只蚊子,看的非常清楚,肚子饿扁的一只蚊子,或许,这只蚊子饿坏了,都不知道几天没吃了,和他自己是一样的遭遇。 蚊子没吃是找不到食物,丁一没吃是实在吃不下去,自从他住进这间屋子,除了半缸米没找到别的吃食,吃了不知道多少顿稀饭后,实在吃不下去了,拌着门口的野草吃,吃了不知道多少顿野草稀饭后,又实在吃不下去了。现在的丁一,除非是饿的头晕眼花感觉自己非得吃点什么的时候,根本没有食欲。他明白,躺着不动三天喝一碗粥,出去溜达,两天就饿。所以,丁一现在能躺着就不会坐起来,野草稀饭实在是不想吃了。 上次无意中逮着的一只蚂蚱烧了吃,也不是那么可口,保存逮蚂蚱那点体力躺着,划算的多。他也不明白,炎热的夏天,周边是茂密的野草,蚂蚱居然没多少,狂奔一圈也不见几个蚂蚱能飞起来。丁一瞟了一眼下半身,躺着都看不到自己的肚子了,这段时间自己的中年大肚腩无影无踪了,这正好让丁一躺着可以无死角的巡视,寻找他等了一晚上的蚊子,那是他的希望。 功夫不负有心人,轰鸣声又盘旋而来,丁一把胳膊微微的抬起来放到自己能看到的让眼球最舒服的位置,静静的等着蚊子爬上来,心中默默的许着愿,老天呐,一定让蚊子飞到我的胳膊上来,老子一辈子许愿没灵过,这是最后一个愿望,您老还不给我满足,咱就老死不相往来。 上天是公平的,总得满足一个愿望不是,所以,这只蚊子带着自己饿扁的肚子,带着丁一的希望,徐徐的落在了丁一的胳膊上。丁一清楚的看完蚊子落地收翅定位钻孔抽血一整套流程。 心满意足的蚊子拽着个大血包肚子,像喝醉了的敞胸大汉一般晃晃悠悠的飞走了,丁一也心满意足的舒了口气,他感觉自己飘起来了,像八岁时吸了一口爷爷的烟袋一样的飘起来了,像十岁时喝了一口父亲的散装白酒一样的飘起来了,像结婚晚上妻子羞红的脸旁凑近自己时一样的飘起来了。 醉酒大汉走了,但这并不算完。酒香不怕巷子深,或许是醉酒大汉本身就是个嘴杂爱八卦的,蚊子们陆陆续续的来了,一只,两只,三只,嗡嗡嗡,越来越多像偷袭珍珠港的飞机战队,轰鸣着,丁一的身体周围顿时嗡嗡嗡的都是,仿佛充满了整个世界的轰鸣声,丁一扛不住了,这痒一下那疼一下,不一会儿就感觉自己身上都是胞。 丁一想爬起来驱赶这些个尾随而来占便宜的畜生,可是没有力气,忽然,他感觉到自己饿了。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丁一选择了死亡,因为他真的感觉到饿了。直挺挺的躺着,任由蚊子们蚕食自己的身体,牧民说的天葬,是不是就是这种感觉,改天得问问老刘头。 每天躺着的丁一,从开始的烦躁到后来的厌恶,再到后来的恐惧,再到后来的麻木,自己也不清楚自己是个什么心路历程,也懒得想了,少动点脑子保存体力还能少吃一顿野草稀饭,现在对蚊子彻底妥协的丁一,慢慢的开始辨别蚊子的声音,吃饱的没吃饱的,新来的常驻的,都感觉飞的声音有那么一点点区别。他总想找出这一点点的区别,进而分清每个蚊子。甚至自己在半睡半醒的时候,在心满意足的时候,他感觉自己能分辨出这些个蚊子的性别,性格等等,比如脚下这只蚊子,冲动,大体格子,像极了自己的小学同学张爱民;旁边这只,吃的不如张爱民多的,腼腆型,是胡同口小卖部李阿姨家的傻儿子;在自己肚子上盘旋好几圈的这只,新来的,很谨慎啊;带着的这个也不咋地,半天不下口,绿茶婊,白来的美餐还想选个好位置。 丁一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分辨着蚊子,迷迷糊糊的睡着,迷迷糊糊的梦见自己的筒子楼,大飞鸽,迷迷糊糊的亲人的脸庞,迷迷糊糊的笑着,迷迷糊糊的哭着。 丁小郎,在不?老刘头佝偻的身体出现在门前的羊肠小路上,伴随他的是那只佝偻的老黄狗。老刘头,是丁一来草原上见过的两个人之一。还有就是传令兵哈图,见过一次。严格来说,应该是老刘头救了他的命,但是丁一却不买账,老刘头虐待他的仇,他迟早会报。 第二章出行 老刘头,是丁一徒步了九天快要断气的时候,见到的。 几个月前,丁一和往常一样,没等早晨的闹钟响就醒了,眼睁睁的盯着闹钟一秒一秒走到预设时间,滴滴的开始奏乐。 关闹钟。 起床。 最近,早晨起床总是比闹钟早那么几分钟,不由自主的睡不着。起床洗漱,热牛奶,故意把每个动作夸大,尽量弄出动静,为的是吵醒熟睡的儿子。赖床的儿子,好像对每天早晨这叮铃桄榔,已经免疫,根本没有清醒的迹象,倒是每天的响动,让楼下的更年期大姐很是恼火,时不时的在楼道里堵丁一。 妻子早班,每天这伺候儿子起床的任务,肯定是丁一的。丁一的工作唯一的好处就是朝九晚五,从来不用早起,从来不用夜归,单位不加班同事没聚会,让丁一养成了行尸走肉的守时,雷打不动。说起丁一的单位,不但不用加班,而且快倒闭了。名字挺响亮,华丰拖拉机厂。以前厂里效益好的时候,一年做三百多台拖拉机,在市里也是龙头企业。 当时大学毕业进拖拉机厂,还是丁一人品爆发,加上小叔叔裸露着断臂的肩膀,站在机械厂大门口一上午陪他面试,才从几十个面试大学生当中被破格录取。当了拖拉机厂的职工,让全家高兴了好一阵,印象当中,这是全家最开心的一段时间,光是父亲给街坊递的过滤嘴,就消耗了好几盒,说实话,父亲一辈子自己也没抽过这么多的过滤嘴,用父亲的话说,图个高兴,值。从此,丁一便继承了父亲那擦得油亮只舍得串亲戚才舍得骑的大二八飞鸽自行车,开始了两点一线的上下班。 后来,厂长下海了,书记被纪检带走了,员工们一个个的靠着亲戚、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飞走的时候,丁一才发现,机械厂发不起工资了,一年的工资只发三个月。 以前的车间主任现在的代厂长曹厂长,去市委闹了几次以后,终于给员工们拿回了福利,每个月额外的发一袋白面两块肥皂。这让丁一们这些个留在厂里没出路等死的员工,终于有事干了,那就是每天开会的时候除了打扫卫生熟背员工守则外,多了一项,歌颂曹厂长的功绩。而且从歌颂曹厂长的功绩开始一发不可收拾,天天的开会,让员工们把厂里几十年的大小事情彻底筛了个遍,谁偷拿厂里的扳手了,谁在小树林里打领导了,厂花被谁强吻了,车间里的电机被谁故意弄坏了,谁碰见财务和别人开房了,谁把厂里的围墙拆了砖搬自己家了,谁出去混好了,谁出去赚钱了,谁出去后悔了,谁出去流浪了,总之各种江湖传闻,风花雪月,黑暗操作,形形**都被晒到例会上。丁一每天开会,听得是惊心动魄,这比隋唐英雄的评书刺激多了,丁一才开始发现,自己待了这么多年的机械厂,原来这么多秘辛,这么多牛鬼蛇神,自己怎么从来不知道。 秘辛也听完了,卫生也没人打扫了,丁一发现,同事们陆陆续续的请假不来上班了。对于保持两点一线的丁一来说,这不是个好兆头。直到有一天,到厂门口被锁着的大铁门拦下的时候,丁一才明白,按时上班的就剩自己了。 门卫大爷告诉他,完喽,出去走走吧,想去哪去哪,换个心情换个活法,要不真完喽。丁一没去处,这些年别说出去走走,聚会都很少参加。 在家躺了两天后,在妻子的安慰下,决定出去走走。 也没朋友,自己走吧,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建设祖国多少年了,是该验收的时候了。于是丁一带着换洗衣服锅碗帐篷,骑着大二八,奔着有拖拉机的方向去。 沿路很顺利,一路向西,第一天远离喧嚣,第二天远离人烟,尤其是第三天,丁一看到大草原的时候,心潮澎湃,自行车骑得飞快。呼吸着草原那伴着青草味的独特空气,感觉自己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如同脱了缰的野马,飞快的蹬着车,高声的叫喊着,我操,草原,你太他妈的美了。 骑了一大截路,终于出汗了,丁一感觉自己全身毛孔舒泰,从丹田之中冉冉升起的一股股浊浪顺着鼻腔呼出来,吸进去的是青草、泥土的芬芳,偶尔还伴有一丝丝牛粪的味道,眼泪不由自主的湿润了眼眶,这是世界上最好闻的空气。从公路下来,推着车子走到一个小土丘上,远眺四周,蓝天白云,绿油油的一望无际,夹杂着些许白的,黄的,红的,蓝的小花,更远处,不知道是白云还是羊群的一片片白,绣在碧绿的草原上。 大字形的躺在土丘上,看着天上的朵朵白云,嚼着嘴里的草根,心旷神怡,妈的,白活了这么多年,这才是活着。丁一躺着躺着,迷迷糊糊睡着了,梦里还告诉自己,这么美的地方,以后死了也要埋在 第三章噩梦 丁一醒来的时候,是被冻醒的。睡梦中,自己回到了初中的一个初冬,那是一个刚入冬就下雪的冬天。下午最后一节课,张爱民从后排传来纸条,放学小操场后的小树林集合,张爱民上高二的表哥,找到了一个发财的路子。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书包都没来得及收拾,就被张爱民拉着连滚带跳的出了教室。小树林里,早有表哥带着两个叼着烟的同学等在那里。表哥说,煤气站大院的后墙,裂了一个缝,人能钻进去,大院的西南角,前几天刚卸了一大车煤气管道、阀门,还没来得及进库房。悄悄的拿出来,废品收购站的胖大爷一斤给两毛钱,比废铁价还高五分。 开始丁一是拒绝的,这属于偷。表哥说了,我们上了高中才叫偷,你们初中生被抓了也是小孩子胡闹,最多通知家长领回去揍一顿,有了钱,天天雪糕火腿肠管饱,游戏厅畅玩不限时,还不值得一顿揍? 听到游戏厅畅玩不限时,张爱民的眼睛泛着幽幽亮光,瞪着两只大眼珠子盼着丁一,看着张爱民那眼神,丁一知道没法拒绝了,其实,他是更中意雪糕火腿肠管饱那句话。 五个人两辆自行车,到了煤气站大院不远的一个十字路口,表哥说:“走着去,车放这里,别闹出动静。”丁一从车后座跳下来,扑通就跪到了地上,腿麻了。表哥瞪着他:“是不是怕了?”丁一红着脸低声回答:“坐的腿麻。”叼烟卷的表哥同学瞟了一眼:“**崽子,怕了也得上,今天坏了咱们的好事,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张爱民拉了拉丁一,小声道:“没事,我表哥罩着咱。”丁一的腿麻劲也过去了,拍拍土跟在后边。 分工很明确,丁一张爱民进去拿东西,裂缝只适合小身体进出;表哥三人外边接应,收购站称斤算账也不容易让骗。手法也很明确,进去只管拿阀门,能装书包里的,别的不碰。装满书包就撤。丁一心里死死的背着表哥告诉的这些程序步骤,看着张爱民斜着身子从裂开的墙缝里挤进去,屁股上挨了一脚,也跟着从墙缝挤进去。 理想很完美,现实很骨感。丁一刚挤过缝隙还没看清院子里的情形,就看到张爱民的黑影搜的一下从身边略过,扒开自己又挤回了墙缝,空气中只留下一个没追上人的声音:“跑。”丁一还没来的及问是怎么回事,就看到远处墙角站着两条大狼狗,虎视眈眈的看着自己,在那月光的衬映下,阴森森的大獠牙格外醒目。丁一冷不丁的一身汗哗哗的喷出来,额头的汗珠刷刷的就漩进眼睛里。顾不得擦眯眼的汗水,闭着眼睛挤进墙缝没命的跑。 直到丁一掉进下水沟,才被表哥众人追上,刚结了一层冰的臭水沟,丁一愣愣的坐在里边,再加上出了一身汗,这时冻的直打哆嗦。越来越冷,越来越冷,丁一感到自己快被冻死了。忽然一个激灵,丁一想着不对呀,当时张爱民把自己拽出来,给自己换了衣服烤了火,没那么冷啊。不对,怎么越来越冷啊,不对,不对。大脑经过短暂的纠结,丁一的眼豁然睁开。满头的汗,看着星星点点的星空,四周的杂草,发现自己还躺在小土丘上,尽是做了一个梦,自己从下午一直睡到半夜。 草原的夜,很冷。 又饿又冷,丁一爬起来搜寻着车挎包里的食物,找了个大毛毯披在身上。这毛毯还是妻子临行前强烈要求丁一带着的,当时丁一很愤怒,大夏天带个毛毯,自己是骑自行车不是骑摩托车。披着毛毯嚼着夹咸菜的馒头,丁一想着下次一定带妻子出来看看草原的美,夜晚的星空也是那么的绝伦。 吃饱喝足,想找点干草根点一堆火,如果能点一堆火肯定还能美美的再做个梦。转悠了一大圈,捡了两把干草叶子,不管用啊,这一下就烧没了,影影约约看见远处有个黑影,像一颗歪脖子树,真是想啥来啥,树底下肯定有干树枝。丁一双手举高把毯子当披风一样兜起来向歪脖子树跑去,兴奋的用那五音不全的破锣嗓子唱到:“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 越跑越近,距离歪脖子树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丁一的瞳孔一缩。草原上脸盆大的月亮下,月光白的渗人,渗人的月光下,是那漆黑的歪脖子树,漆黑的歪脖子树下,卧着两只眼睛冒着绿光的家伙,丁一一下子就想到了今生难忘的那两只大狼狗。怕狗,是丁一从那次以后落下的病根,三十好几的人了,有时候胡同里窜出一只小京巴都能吓得一身冷汗。这可能是他一辈子的噩梦。 视线清晰了,甚至他都能看到歪脖子树下那两双铜铃大的绿眼睛,眼睛下挨着的是闪着阴森森寒气的大獠牙,他一辈子忘不了的大獠牙。丁一嗷一嗓子,扔了毯子扭头就跑,汗刷的顺着脖子流下来,就和阴森森的大獠牙咬到脖子一样的冰冷。 不知跑了多久,丁一腿一软,一个跟头就栽进了草丛里,嘴里是热热的咸咸的味道,他吐了一口,借着月光看,黑黑一大团。试着爬起来,感觉不到自己双腿,用手一摸,腿在,使劲一抓,没感觉,再试着爬起来,两眼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四章老头 丁一醒来的时候,太阳正当空,刺眼的光芒让他好一阵眩晕。眩晕过后就是疼,两条腿如同上过老虎凳一般,弯不回来。两个大腿疼得厉害,全身也没有力气,丁一环顾四周,刺眼的大太阳照的天空银白,自己还是躺在草原上,绿油油的一望无际,夹杂着白的,黄的,红的,蓝的小花。 太阳偏西的时候,强忍着腿疼爬起来,歪脖子树没了,自行车没了,一只鞋也没了。除了贴身腰包里的身份证和三百块钱,丁一可以说是什么都没了,T恤也被撕开一道大口子。脱掉仅剩的一只鞋,软软的草地上光脚走着也挺好,不管怎么说,先找到自行车吧,吃喝拉撒一应用具都在挎包里呢。可是转一大圈之后,丁一发现自己迷路了,明明自己离公路不是很远的,在爬到一个小山包上眺望半天都没看到公路后,丁一没力气了,腿也更疼了,走不动了。 太阳快落山了,火红火红的,照着整个半边天都是殷红,丁一冷静的思考着,有着太阳的参照,方向肯定对,自行车应该就在附近。拔了几根粗草根,连插带划的做了个箭头,指向正南方,刨了些土,堆得高高的,把仅有的一只鞋放在顶上,他准备以这个小山丘为圆心,再试着搜索一下,只要在月光下看清土堆和鞋的半径内,肯定不会迷失。他可不想在草原的夜里,一个人饿死或者冻死在这。 饥寒交迫,当小土堆朦朦胧胧快看不清的时候,丁一不敢继续走了,今晚的月亮怎么就没有昨天的亮呢。两条腿还是不能盘着,大腿使劲弯曲就会钻心的疼,顾不得草地冰凉了,就地躺着。 冷。饿。疼。丁一有点想哭,想想妻子给带的大毛毯,多么的温暖,想想挎包里的大白馒头咸菜疙瘩,多么的美味。这些都是奢求,丁一现在就想烤堆火,坐着舒舒服服的喝口热水,如果能再加点表妹店里剩下的大砖茶沫子,给个神仙也不换。 他又想经营早点铺子的表妹了,店里的砖茶沫子,这些年没少喝。自己不喝也是浪费,招待客人可不能茶壶里搁碎沫子,每次切完茶砖,剩下的茶沫子都被丁一拿回家了。为此,丁一可是没少去表妹店里帮忙,切茶砖的工作算是他的专项。 自行车的挎包里有两个罐头瓶,一个大的,喝茶,一个小的,放茶叶,都是丁一用了不久的。原本丁一有一个玻璃保温杯,是单位五四组织运动会,打乒乓球发的纪念奖,这杯子被丁一盘的喝白开水都带香,后来被孙大圣附身的捣蛋儿子一个法术轰的稀碎,在儿子愧疚加撒娇的哭闹中,父子协商,买了个大罐头,罐头归儿子,瓶归丁一。 该死的自行车,你在哪呢…… 七天了,丁一迷茫的走了七天了,丁一自己都数不过来,一个大男人,这几天到底哭过多少次,晕过多少次。腿倒是不疼了,就是饿的没力气,四天前实在饿的没办法了,一口气嚼了几百朵小花,白的,黄的,红的,蓝的小花,草原上遍地的小花。嚼完后就开始拉肚子,足足拉了两天,拉归拉,他可是没有停下前进的步伐,他真的不想死在这里。一丝游魂般的丁一,即使晕倒了躺在草地上,本能的也要往前爬一米。 该死的自行车,该死的公路,本应该没多远的…… 第九天的晚上,早就不看太阳辨方向的丁一,漫无目的的不知道走了多少路,实在扛不住了,自己要死在这片大草原了。就在他决定放弃的瞬间,一丝丝微弱的亮光在远处的山坡上闪烁着,丁一的泪水又涌出来了,灯,那是灯光,不是星星,丁一很清楚的分辨出,那绝对是灯的亮光。有了灯光,胸口升起一丝希望,丁一又有些力气了,挪着步子向灯光走去。 越来越近了,越来越近了,听到狗吠了,看清灯光了,看清木栅栏围着的羊圈和蒙古包了,看清蒙古包前佝偻着身子的老人了,丁一如同回光返照般地迈了几步大步,眼前一黑,又直直的栽倒下去。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还没看清屋子里的陈设,一股子砖茶的热气就扑面而来,这个味道太熟悉了,丁一都怀疑自己又做梦了。升长脖子,管他梦不梦的,先吸两口再说。等适应了光线看清楚后,自己在蒙古包里,对面坐着一位佝偻着背的蒙古族老人,端着大瓷碗一口一口的抿着浓茶。 “大爷,我饿。” “哦,不急,油茶,给你熬好了。” “大爷,谢谢您救我。” “哦,不急,救不救的再说。” “大爷,我迷路了,东西也丢了。” “哦,不急,慢慢找会找到的。” “大爷,我该怎么感谢你呢,我差点就死了。” “哦,不急,喝完茶,睡一觉,休息好了再说死不死,大爷不急。” 第三天,丁一惬意的生了个懒腰坐起来,这是他这辈子睡得最舒服的一觉,佝偻老头告诉他,足足睡了三天。佝偻老头姓刘,并不是蒙古族,据他自己说,祖上就是候爷府里的,一直到现在包括自己和三个儿子,还是为候爷府做事。 老刘头告诉丁一,你来的不是时候,冬天来有馒头吃,这个季节放不住。丁一觉得这就挺好,喝着泡炒米的油茶,问老刘头见没见他的腰包,有他的身份证还有钱,老刘头只说“不急,不急。”老刘头笑着说,来这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快死了,来找活路;一种是不想活了,来这求死,问着丁一,你算哪种?丁一糊涂了,问老刘头这话什么意思,老刘头却说“不急,不急,慢慢想。明天给你熬蘑菇汤喝,草原上最美的蘑菇汤。” 蘑菇汤是喝了,的确美味。可是喝了蘑菇汤的丁一,总感觉迷迷糊糊的犯困想睡觉,睡一整天,刚醒来和老刘头没聊两句,又犯困了,又睡一整天,醒来还是模模糊糊,看人都是重影,全身酸软抬胳膊的力气都没有,老刘头告诉他,这是太累了,好好休息几天会好的。 丁一却是觉得,这感觉越来越像以前食物中毒那次。承包厂食堂的孙胖子,有一次黑了心,买了一车便宜菜,冻豆角、发芽土豆、臭柿子,没两天吃的食堂十几个人中毒,其中就包括打了三天点滴的丁一。趁着清醒跟老刘头说,这蘑菇是不是有问题,自从喝了蘑菇汤感觉中毒了,老刘头笑骂道,这后生不识好歹,老汉喝一辈子了,让你舒服几天还不领情,那行吧,从明天不喝蘑菇汤了。 蘑菇汤不喝了,丁一才明白老刘头说的让他舒服几天是什么意思。一个大土堆,安着个千疮百孔的木板门,两页破烂不堪的窗扇。丁一此时就在这间房子里。这间比东北的菜窖都烂的房子里。房子里有一张棺材板似的单人床,床边一截埋在土里的木头桩子。丁一不在床上,却被五花大绑在了木头桩子上。 第五章逼供 木板门吱呀的打开了。奄奄一息的丁一缓缓的睁开眼睛,他已经被绑在这里三天了,三天中,除了太阳月亮轮流交替的光照进来。嗓子早就喊哑了,回答他的是几声若有若无的蛐蛐声。绳子绑的很结实,越挣扎越紧,勒出血的地方已经结痂了。随着木门的打开,佝偻的老刘头进来了,寸步不离老刘头的佝偻大狗,只是探脑袋进来看了看,又缩回去了。 “为什么绑着我?”丁一盯着老刘头问道。这里除了他俩没别人,只能是老头绑了他。“哦,不急,吃点吧,会饿死的。”老刘头没有在意丁一那充满血丝怒气冲值的眼光,反而将一块黑乎乎的干面饼塞到了丁一的嘴里。 接连着三天,老刘头只是来给丁一塞一块黑乎乎的干面饼。“老头,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丁一有气无力的把嘴里的干面饼吐掉,有气无力的问着老刘头。他已经没有力气睁开眼睛盯着老刘头了,嘴里喉咙里全是血泡,说了这一句话都扯着整个胸腔疼。“哦,不急,该喝点水了。”老刘头说着从怀里抽出个水袋,送到丁一的嘴边,丁一便如同啼哭的婴孩尝到母亲的乳汁一般,疯狂的嘬了起来。 “老头,你到底要干什么,我就三百块,都被你拿走了。”丁一用尽最后的力气,和老头商量着。 “哦,不急,不急,你有多少钱我不关心。” “你到底绑着我干啥?” “你也不说点什么,我这把老骨头,不绑着你还真不放心。” “你让我说什么啊,你问呐。” “哦,不急,不急,慢慢说。你叫什么名字?” “大爷啊,我叫丁一,我早和你说了的。” “还不说真名吗?再绑两天?” “大爷,我真的叫丁一,从小也没起过别的名字啊。” “好吧,咱们换个话题吧,这么问我怕你坚持不住死在这里。” “……” “那你告诉大爷,你是来找活路的还是求死的?” “大爷,我真的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哦,没想好就等两天,不急,不急。” “……” 今天是被绑着十天了,还是十一天,丁一记不住了。此时的他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老刘头除了强行灌他蘑菇汤塞他黑干饼外,也不问他问题了。 门又被打开了,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堵住了门口的光,让小屋一下变得黑暗了起来。丁一使劲的把眼睛睁开一条缝,从缝隙中,看到门口站着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人,皮肤赤红,头发向后梳着,扎着个朝天小辫,刀子一样的眼睛盯着奄奄一息的丁一,瓮声瓮气的一句:“就这家伙?”壮汉的背后传来老刘头的声音:“就一个。”随后,门又被关上了。 门外,壮汉与老刘头有一句没一句的对话飘进来,传进了几近昏迷的丁一耳朵里。 “巴图,大瓮呢?” “我离开杭盖的时候……赵参事府里,中奉大人……去集宁……” “中奉大人?” “是的,大瓮让我转告你……等他回来,不可怠慢。” “不可怠慢?” “我也不是很明白。” “那还喝汤吗?” “大瓮说了……万事小心。” “放心,还有大黄呢。” “……” 丁一思考着,碰到邪教组织了。中奉大人,这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伙,自己这是入了黑窝了。要给自己洗脑,加入他们?不会,否则不会这么虐待自己。操,完了,这回彻底完了,肯定会把自己杀死,卖人体器官。 木板门再次被打开,丁一随即闭着眼睛装死,其实也不用装了,他本来就有一口气,马上死了。老刘头挪进来,伸手摸了摸丁一的脉搏,自言自语道:“不可怠慢是个啥意思。”紧随其后的壮汉再次堵着门口,瓮声瓮气的说道: “身份特殊,就这小鸡子一样的身板,我咋看不出来特殊在哪里。” “别瞎抱怨了,到太原晚了时辰,又要挨板子了,听说这几天和林路上闹狼灾。”老刘头头也不回的附和道。 “狼灾?上次二连的大虫,都挡不过我两个回合,狼灾怕个啥。” “小心驶得万年船。我给你熬好了茶,喝饱了身子赶紧上路。” “特殊,狗屁的特殊,就是他们想抢功劳。” “还抱怨?快去喝茶去。” “这小鸡子没问题吧?” “不急,不急,等大瓮回来再说。” 热气腾腾的奶茶,黑乎乎的干面饼。丁一看着眼前的食物,却怎么也吃不进去。他已经被带到老刘头的蒙古包里了,眼睛空洞洞的盯着奶茶碗,听着老刘头的唠叨:“你真来的不是时候,冬天来有白馒头吃。” 第六章松绑 通过老刘头的唠叨,丁一知道了一些事情:来的络腮胡子大汉,叫巴图,是侯爷府里的传令兵。巴图带回来的消息,是让老头看着丁一,等通知。老头的大儿子,一个叫大瓮的,其实在丁一第一次来蒙古包的时候就出发报信了,带着丁一的腰包,包里的身份证和钱。大瓮给老刘头的消息是,面见过中奉大人,中奉大人觉得丁一身份特殊,需要去落实。 最主要的信息是,不可怠慢,大瓮的原话是:“回去告诉我阿爸,对此人绝对绝对不能怠慢,尤其是他那点对付牲口的小伎俩,毒蘑菇、牛蹄绳,别用错了地方。惹恼了中奉大人咱全得掉脑袋,看中奉大人那表情,我估摸着此人不像是探子,绝对和集宁那边有关系。” 更主要的信息是,身份特殊,大瓮的原话是:“回去告诉我阿爸,此人绝对绝对看好喽,此事绝对绝对不能声张,中奉大人说了,出现一丝纰漏,知情人全部掉脑袋,绝对的。中奉大人看到包里的东西后,那脸色刷的一下就变了,我估摸着,此人绝对绝对的特殊。” 老刘头此刻绑也不是,放也不是,只能先把丁一哄好了,看看丁一是什么态度。撤走凉的奶茶,又满满的的换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放到丁一的面前,谨慎的试探道:“你真的不是探子?你真的身份特殊?” 丁一的头都大了,他彻底的懵逼了。他不明白,老刘头到底是什么人?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受着非人的待遇。老刘头怎么说自己是探子?探子,这个词还用着吗?他也搞不明什么是中奉大人,他也不明白看个身份证自己就特殊了?这都多少天了,去公安部查也该回来了。草原虽然是自治区,和自己的城市有所不同,但也不至于让他听不懂别人说什么吧。他又不是没见过内蒙人,热情、好客、实在、能喝酒。 丁一扪心自问,从小到大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大门不迈二门不出的,好好的出来散散心,怎么就遇上这档子事情。 “大爷,这他妈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能告诉我吗?” “哦,不急,不急,等大瓮回来再说。” …… 丁一又回到了绑着他的小土房里了,不过这回不是绑着了。小土房距离老刘头的蒙古包大约有三四公里,起初丁一恢复体力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拽着老刘头的衣领准备报仇,可曾想老头也无赖,说一切等儿子回来后再说,头倒是伸的干脆,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等待着丁一的反击。丁一也就是怒火攻心了,哪下得去手,打一个佝偻的老头。从小都没打过人。 仇人是不能住在一起的,丁一只好回到小土房里,等着那个叫大瓮的青年回来,落实的他的身份;等着那个叫大瓮的青年回来,带着警察回来。 他都想好怎么给警察看他的伤了,也想好了怎么给警察描述老头拘禁他了。非法拘禁,这仇不得不报。不能放走一个坏人,虽然是看着人畜无害的佝偻老头,但是最好判他个三年五载。 老刘头也不是坏人,告诉了丁一床底下埋的米缸和锅碗瓢盆。老头还告诉丁一,好好的住着,虽然人身自由了也别想着走,附近可是几百里路都是草原,走不出去的,最近又闹狼灾。 丁一没打算走,身份证也没有,伤也没好。老头不暗算他就行,他等着警察来的那天,等着老头被绳之以法。可是,这一等就是两个月了,那个叫大瓮的青年,还没有回来。这些天除了喂蚊子,丁一没有任何想法了,除了偶尔梦见一下自己那筒子楼、大二八,还有那永远模糊的亲人的脸。 直到老刘头找上自己的门,丁一才缓过神来。 “丁小郎,在不?”老刘头佝偻的身体出现在门前的羊肠小路上,伴随他的是那只佝偻的老黄狗。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丁一是准备臭骂一通老刘头的,没等开口,老刘头却道:“大瓮在回来的路上了。你的问题马上就能清楚了。”“你怎么知道?你有电话?”“电话?电话是什么?鹰隼都飞回来了。两只,错不了。”妈的,连电话都不知道,你这辈子出过草原吗?你的好日子也不长了,这回警察带你出草原。丁一心里嘀咕着,也没打算与老头继续说话了,省着这点力气等警察来。 老头佝偻着走了,大黄狗佝偻着跟着。丁一想着,养好体力,既然警察要来了,这么躺着总不是个事,于是爬起来准备去挖点野菜了。先吃饱再战斗。 第七章穿越 今天一大早,丁一就来到了老刘头的蒙古包。据老刘头推算集宁到这里的路程,今天大瓮必回。丁一心里期盼着,但是嘴上还是讥讽道:“谁给你的自信呐。”“草原上的路,老汉我闭着眼睛都能知道走到哪,大瓮每次回来的时辰没差过一个时辰。”再让你自信一会,丁一心里想着,这老头真是没见过警察吗?不知道法律吗?警察不管我早打死你了。 身边的大黄狗,突然站起来了,朝着南方汪汪的叫了两声,弓着腿注视着远处。随着大黄狗的目光眺望过去,草原的尽头,远处的地平线上,慢慢的升起两面大旗,赤红色的大旗,熔在清晨的阳光下,刻在碧绿的草原上,特别耀眼。旗子越来越高,越来越高,骑马的队伍也从地平线上冒出来,大约有几十人,全身黑色,胯下的大红马,飞快的奔跑着。 老刘头眼睛露出一丝精光,佝偻的身体突然绷得笔直“不是候爷府的人。”丁一此时确实张着嘴巴瞪着眼睛震撼着,这是什么鬼,警察呢?拍电视呢?随着马队越来越近,丁一看清了,除了飞奔在最前面的一匹棕马上的人,带毡帽、着灰袍,马屁股上鼓鼓囊囊驮着两个大包外,其余的清一色的黑盔黑甲,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幽暗的光,脚下清一色的枣红大马,两面迎风飘扬的赤红色的大旗,绣着两个金黄大字:暗夜。又近了些,丁一都能感觉到大地轰隆隆的颤抖,大黄狗弓着身子弯着腿,尾巴夹得紧紧的,嘴巴里发出呜呜的喘气声。老刘头也看清了,队伍前边那灰袍骑手,正是自己的儿子,笔直的身子又慢慢的佝偻着,笑眯眯的自言自语道:“回来了。” “阿爸,阿爸,我回来了。”灰袍骑手没等马站稳便从马背上一跃而下,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老刘头的面前,一把抱着老头“阿爸,我见到中奉大人了,绝对的。”后边几十骑阴深深的黑甲红马,则是整齐的排成两排,泛着悠悠的黑光。几十马几十人,纹丝不动,要不是偶尔有匹马“突突突”的咧嘴喘了两声,这几十骑如雕塑般的静止。这时,前边的一位黑甲战袍从马上轻轻一跨跳下来,单漆跪地拜在丁一面前:“想必阁下就是姓丁吧,我等暗夜六队八十一人,奉赵大人之命,护送阁下进城。” 丁一彻底的懵逼了,这是什么节奏,真人秀也没有这么演的,多么大的排场。“我可是没钱,第一次来草原,这算是旅游节目吗?”看着这八十一个包裹的只露着眼睛的黑衣黑甲们,丁一感觉不由自主的颤抖,杀气,真的能感觉到杀气,内蒙的旅游业这么发达吗,群演都这么高端。“末将不明白阁下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我们只是奉命护送阁下。” 老刘头早定格了,和他那大黄狗一样,佝偻着身子,夹着尾巴,大气不敢出,他可是知道这帮人是干啥的,从看到暗夜大旗那一刹那他就不敢喘气了,这帮杀才那可是真正的杀人不眨眼。北方的红毛兵,西域的也该兵,烧杀掠夺无所不干,可是听到暗夜的名字都得尿裤子,更别说他们这些小蚂蚁。大瓮摇着老刘头的胳膊,满面红光:“阿爸,阿爸,我是和暗夜的大人们一起回来的,你不知道有多么的风光,绝对的风光,我们路过乃依城的时候,城门的守卫兵都不敢抬头看我。” “赵大人是谁,这是什么节目,警察在哪里?你们谁能给我个解释啊,我差点死在这里,我要告你们,你们这是****。”丁一看着众人,他很生气了,把自己当猴子耍,旅游项目也要经过本人同意,这戏演得,有个心脏病的直接被吓死了。 “唰”八十一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老刘头,猛烈的一股杀气扑面而来,如同面前一颗**爆炸一样,空气都扭曲着。老刘头啪的就跪在地上了:“大人饶命啊,我真不知道他是中奉大人的贵客,我是侯爷府的人,这是个误会,这是个误会啊。”大瓮也觉得不对劲,阿爸肯定对丁一用了他那些欺负牲口的小伎俩,也跪着哭喊道:“大人饶命啊,这肯定是误会,绝对的,误会。”带头的黑甲武士缓缓地说道:“我希望这是误会,你的命,不由我说了算。”还是大瓮激灵,刷刷两步爬到丁一脚下,抱着丁一的腿哭着喊:“贵人,您就饶了我阿爸的一条狗命吧,我阿爸也是不知道您的身份,绝对的不知道,这真的是误会。” “整顿,扎营,明天出发集宁。”没有一丝慌乱,没有一丝响动,八十一人,八十一骑,静静的走了。大瓮扶着丁一的胳膊,嬉皮笑脸的引着路:“贵人,来来来,屋里坐,绝对的,我阿爸绝对的没坏心,请贵人相信我,绝对的。”老刘头则是还跪在那里,也不知道是哭着还是笑着,呼哧呼哧的喘着气。 “你就是老刘头的儿子?”丁一缓过劲来,看着眼前这个青年,二十来岁,一身灰布袍,扣个小毡帽,长得倒算清秀,眼睛总是笑眯眯着。 “哎呦,贵人真是绝对的折煞小人了,叫小人大瓮就行。” “你这个名字,真是有点,有点……” “回贵人,小人本名刘达文,阿爸希望我家出个文人,绝对的光宗耀祖,就给我取了这么个名字,有一次在侯爷府,侯爷说听着像大瓮,这是养了个饭桶,以后大家就都叫我大瓮了。” “你能不能告诉我这是哪里?这些节目是这么个情况?你阿爸虐待我的事情一会再说。” “回贵人,这里是希拉穆仁草原啊,我的家。哪里有节目,小人绝对的不知道。” “我是说你们这演的啥?这些骑兵演的啥?警察呢?” “贵人,你说的是啥?小的我绝对的没听懂。” “还他妈的给我演,我要找警察!警察!” “贵人别生气啊,警察是什么啊,您能告诉我么?小人绝对的给您找到。” “操,逼着爷生气是吧,爷要告你们全家。” “贵人哪,绝对的,小人真不知道警察在哪里啊。贵人哪,这里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您告诉小人呐。” “好好好,我不生气,来来来,你告诉我,我的身份证呢?” “你说的是您的包裹吧,连里边的东西一起被中奉大人带了,后来我就等,直到暗夜的大人们叫我带路,我就回来了,贵人呐,小人说的都是实话,绝对的。” “中奉大人是谁?” “中奉大人就是赵大人啊,我估摸着,不光是赵大人在,肯定还有大都的人,因为我看到黑龙轿子了,绝对的。” 丁一气急之下,忽然感觉不对劲,这个叫大瓮的青年,不像在演戏,于是试探道:“你说这是希拉穆仁草原?” “是啊。” “南边是集宁?” “是啊。” “集宁往东是保定?” “是啊。” “保定往东是北京?” “不是啊。” “?” “保定往东是大都啊,再说,小的只听过西京,没听过北京。” “?大都?” “你知道今年是哪年吗?” “大元六十八年。” “……” 大都,大元六十八年,一个个的字眼印进丁一的脑仁里,丁一的大脑空白了,整个人定格了。来了趟草原,来了元朝了…… 第八章出发 一夜之间,满头黑发变得灰白,双眼塌陷着,布满血丝,行尸走肉般的任由大瓮给他穿好了一件灰白的长袍,这扮相如同不出世的高人一般给人不可接近的感觉,神秘、专业。大瓮不由得打了个冷战,挤出一个笑脸:“贵人怎么一夜白了头?” 整晚石化的丁一,从大瓮的口中彻底确定了,自己穿越了,这么垃圾的剧情,落到自己头上了,而且是元朝末年,顺帝继位六年了。学机械的理工男丁一,从来都是理性的以科学解释发生的事,但是这件事,整晚了也没想通。 元朝(1271年—1368年)是蒙古族建立的王朝,定都大都(今北京),传五世十一帝,历时九十八年。 1206年,成吉思汗铁木真统一漠北建立蒙古帝国后开始对外扩张,先后攻灭西辽、西夏、花剌子模、东夏、金朝等国。1260年忽必烈即汗位,建元“中统”。 1271年,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改国号为“大元”,次年迁都燕京,称大都。 1279年(至元十六年),元军在崖山海战消灭南宋,结束了长期的战乱局面。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国土面积最大的朝代。冷兵器时代,蒙古铁骑可以说是所向披靡。但是,元朝推行了不少弊政,如诸色户计、投下制、驱口制、匠籍制、籍没制、人殉等,中断了唐宋变革的进程,整体生产力低下。后期政治腐败,权臣干政,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日益加剧,导致元末农民起义。 这是我们知道的元朝。 丁一对元朝,只知道历史时代表里“唐宋元明清”那个“元”字;只知道初中历史里那些蒙古兵,骑战马喝马奶打到欧洲;只知道电视剧里演的,朱元璋起义打败了元顺帝,元朝灭亡。除了这几样,对于元朝的历史,丁一一概不知。 天亮了,大瓮“吱呀”的打开门正准备出去,又闪了进来,挤着笑脸说道:“贵人,暗夜的大人们已经等着了。”蒙古包的外边,齐刷刷的矗立着81具雕塑,黑袍黑甲,枣红色的大马,静静的注视着蒙古包。“末将朝鲁,恭请贵人上路。”还是那个黑甲黑袍,还是那么轻飘飘的下马,单膝跪着说道。 大瓮先把发呆的丁一掺出了蒙古包,又把发呆的老刘头掺出了蒙古包,随后静静的跪着等待暗夜大人们发话,这个时候千万不能惹到暗夜大人们,阿爸的这条命,还悬着呢,据说阿爸折磨了贵人好几天。 丁一发呆,是还没有从穿越的事实中缓过神来;老刘头发呆,是被彻底吓傻了,窝阔台的探子转眼变成中奉大人的贵客,还是暗夜大人们来接,想想前段时间丁一那撕心裂肺的嚎叫,自己这条命,今天肯定是保不住了。 朝鲁瞟了丁一一眼,心道:贵人今天看着有那么几分高深莫测,昨天那状态差点以为自己接错人了。其实,他是不明白贵人一夜白了头,到现在还在痴呆状态中。 整装待发,丁一被扶到马上的时候还是迷离的样子。朝鲁轻声的问道:“贵人如何处置?”没有得到丁一的回答,朝鲁向背后挥了下手。大瓮哇的一声哭喊道:“贵人呐,行行好啊,饶命啊。”老刘头也反应过来了,扑通跪着,爬到丁一的马下,哭着道:“贵人呐,小老儿这条命,随便大人处置,求求贵人放过大瓮吧。”一老一小震天的哭声,把迷离的丁一惊醒了,丁一看着已经有两个黑甲士兵翻身下马,拎着老刘头与大瓮的脖领往蒙古包里拽,着急的喊道:“住手。”新世界的他,哪见过这阵势,两个大活人,随便就杀了,只因为老头欺负过自己。 老头还救过自己呢,丁一压抑着“咚咚咚”的心跳,稍稍整了下衣服,对着黑甲黑袍的朝鲁说道:“是朝鲁将军吧,杀人总是不好。”朝鲁对着丁一拱了下拳:“全凭贵人做主。”丁一的心“咚咚咚”狂跳不止,他尽量压抑着,把自己显得高深莫测一点,到现在不明白这些个黑甲武士是干啥的,但是看刘老头那怂样,能肯定这帮人是真的敢杀人。丁一还分析着,既然叫自己贵人了,这个中奉大人肯定有故事,看了自己的身份证就派部队来接自己,肯定认识自己的身份证,暂且看看这个中奉大人要干什么,或许和自己穿越有关系? 越是这样分析着,丁一的脸色越是平静了,首先能肯定的是自己没有性命之忧,而且这阵仗,不杀别人就不错了,八十一个黑甲勇士围着自己呢,谁敢来欺负自己。越平静,越显得高深莫测,配着满头灰白头发,灰白的长袍,越显得是个世外高人一般。 高人没装多久,就暴露了。两条大腿内侧都磨出血印了,屁股也咯的生疼,丁一不会骑马。这马还是大瓮骑回来的那匹,大瓮能骑着飞奔,自己骑着比走路也快不了多少,还是磨出了血,看来不是马的问题。“歇歇吧,实在走的太快了。”丁一抬手遮了遮太阳,假装抱怨道。朝鲁回头看了一眼绑在马队后边,能跟着马队跑不掉队的老刘头大瓮父子,低声说:“贵人,已经很慢了。”丁一没辙,只能厚着脸皮实话实说:“我的屁股都快烂了,我不会骑马。”“……”不知道朝鲁是嘲笑还是觉得好笑,黑头盔扣着也看不到脸,只能看到他的眼睛抽成一条缝。“整顿,安营。”随着一声令下,马队停下,朝鲁派几名士兵到附近看看能不能找个马车来。整个马队都在憋笑状态,所有的头盔下都是抽成一条缝的眼,仔细观察甚至还能发现不少抖动的肩膀。 在大元,还有不会骑马的男人。 第九章暗夜 三天的路,硬是让丁一拖成了六天,终于走出草原了。 远处是一条巨龙般的大山,躺在草地里,延延绵绵望不到边。山峰或高或低的插入蓝天,把整个世界分成两个鲜明的色彩。天是那么的蓝,云是那么的白,在那蓝天白云下,一张青葱的地毯铺泻开来,蔓延到脚下。青葱的地毯上,野花,树木,高高低低,肥硕的蘑菇,奏乐的蟋蟀,凤鸣的鸟儿……不远处,有一条清澈的小河,犹如缠绕在碧绿草地上的一条丝带。微风吹着,波光粼粼。 丁一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起来,下马,极目远眺,这天,这地,这山,这水,组成了一幅壮阔、**的画卷。悠久的年代,茁壮的力量,大元,老子来了。喊首诗吧: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贵人,这诗我听书记官老爷们唱过,比你唱的好听那么一点。绝对的。只是一点点。” “是啊,敕勒川,阴山下,过了山,就是八百里河套川了,我们就进中原了。山是漂亮,可这地下埋着多少亡灵,蒙古人和汉人,多大的仇恨,都能融成一家人。我说着有道理吧,贵人小郎君。” 老刘头父子谄媚的跟着丁一,说的话确实让丁一扫兴:“太没情调了,咱俩的仇没完。”随后一扭头对着大瓮:“那好,爷我给你来个没听过的。” “想当初,老子地队伍才开张……” “整顿,安营。”与朝鲁商量了一下,丁一打算今天就住在这里。 火堆旁,丁一与大家闲聊着,老刘头与大瓮则是一左一右围坐在他的身旁。自从知道丁一没有杀人的打算,这父子两总是傍着丁一左右,毕竟跟着丁一安全,那些暗夜的大人们,看一眼都觉得心颤。 “朝鲁,你是什么军衔?” “末将拜骑都尉副将。” “这是什么官?几品?” “从四品。” “四品就带这几个兵?”丁一不解的问道。旁边的大瓮插话说;“贵人不知,整个大元,暗夜的名声谁人不知,那是绝对的威武霸气。” 接着凑近丁一,神秘兮兮的讲道:“整个大元,最厉害的兵绝对是都敏郡主领导的暗夜,别看人少,红毛兵和也该兵,见了都绝对的跪着跑。”说着偷偷的看了一眼朝鲁,“将军,是吧。”接着继续讲;“传说当年也该兵偷了郡主的二百只羊,暗夜的大人们,一晚上追了三百里,血流成河,那是绝对的惨烈。”丁一看看朝鲁,坐在身边的汉子,这么无敌吗,杀神?不由自主的向远挪了挪屁股。 朝鲁笑着说:“没有那么远,传闻罢了。不过咱暗夜的兄弟们个个都是好手,两军交战,我自信的讲,我这八十来个弟兄对付几千人还是可以的。” 不吹牛逼你能死,丁一心里讥讽着,又听朝鲁接着说道:“其实,暗夜并不是我这八十个弟兄,暗夜分为三个大组,一组就是暗夜铁骑,共计九队,每队八十一人,末将不才,统领六队;二组是暗夜幽魂,具体人数不祥,负责情报打探;三组暗夜铃铛,分金银铜铁四个等级,铃铛的人个个都是富可敌国。” 丁一倒吸一口气,听着还是蛮厉害的样子。“怪不得能打到波斯去。”朝鲁却说:“都敏郡主认了一个师傅,乃是天神下凡,创建暗夜就是保护她,暗夜只听都敏郡主的指挥,连当今大帝都靠边站。我们只衷心郡主。”大瓮向丁一挤了挤眼睛小声道:“传言,都敏郡主是个大美人。”那表情一副你懂的样子。 “这么说,保护我的中奉大人,是郡主的人了?” “赵大人是郡主年幼时的课业老师。” “哦,这样子啊,那你知道大人为什么请我吗?我都不认识他是谁。” 朝鲁盯着丁一,看了看丁一那呆萌的表情,说道:“末将只是奉命行事,并不知情。”心想着,一个玩神秘,一个玩痴呆,自己的上司与这贵人玩什么鬼把戏,好像这贵人对大元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士兵端来了煮好的饭,野菜汤黑面饼,倒是羊腿不吝啬,直接架上来两大只,丁一抱怨道:“我说大将军啊,你们这队伍也是王孙嫡系了,怎么还吃这么差,我看着这黑饼子就反胃。”朝鲁满头黑线,心想这大野外的,你要吃什么,给你包饺子吗?老刘头倒是吃的津津有味,说道:“贵人小郎君,这荒山野岭的,有吃食就不错了。放心,到集宁了,就有馒头吃了。” “为什么要到集宁去,这里不能吃?” 第十章馒头 老刘头给丁一讲了一个故事: 老刘头本是奴籍,汉阳候打南宋的时候,救过侯爷的命,这才脱了奴籍,全家成了侯府的家拥,这本是一步登天的大好事,不料老头爱贪嘴,偷吃了侯府三少爷的酒,一下子被打发到草原做密探,这一探就是三十多年,大瓮年长怕阿爸一个人不能照顾自己,主动请愿随了父亲一起来到草原,侯府现在还有老二老三做事,不过没有父亲大哥在,平时总是受些欺辱。 这几年,只要和大瓮能存点钱,就会送回侯府,家丁丫鬟们见着银子了,两个孩子总能少受些欺负。这几年在草原上,见到个人,老刘头就希望是敌人的探子,可以换赏银,银子存够了,早日把老二老三接出侯府,一起来到草原上,虽然草原的日子清苦些,总少了那些莫名的欺负。 丁一可以理解,做父亲的,总有些私心,随即感叹道:“你绑着我就是打算换赏银?算了,咱们的账一笔勾销。” “贵人小郎君,君子一言,那咱可说好了,到了集宁,我请你吃馒头。”老刘头知道自己不用死了,心里美滋滋的,他感觉丁一这人说话还是算话的,不会敲他黑棍。 “你就这么爱吃馒头吗?想吃吃呗,很贵吗?” “贵人小郎君,这是在草原,哪里有卖馒头的,等到了集宁就有了。” “没有自己做呗,非得买吗?” “你会做馒头?”“真的假的?”“能吃馒头吗?”身边的几个人,都是瞪大了眼睛,看着丁一。 “这有什么难的?明天吃馒头。” “草原上没几个人会做馒头,必须的吃烤饼。冬天的时候从城里买来倒是可以尝尝,夏天就不行了,没等进草原,路上就绝对的坏了。” 丁一连比划带说的解释怎么做馒头,身后的士兵都坐不住了,有去挖坑建炉子的,有去捡树枝编蒸笼的,有去和面的,有去打水的。朝鲁看着这些个杀人不眨眼的兄弟,哑然一笑,放下杀人刀,集体做馒头,也是一桩美谈。 做馒头最关键的就是发酵,只要发酵好了,揉圆就可以,所以丁一嘱咐看着发面团的几个士兵,面团下边烘烤的牛粪,不能熄灭,夜里发酵得需要温度;更不能温度太高,四十度左右。几个士兵询问多少是四十度,丁一说比人体的温度高一点但是摸着不能烫手。几个士兵猛的点着头,“是和人血一样的感觉吗?”丁一无奈这帮杀才,叹道:“差不多。”只见其中一个士兵,猛然抽刀,“唰”划开自己的手心,殷红的鲜血马上冒出来,旁边的士兵摸了摸这个士兵的血手,又摸了摸烘烤的牛粪,**的向丁一表态:“贵人放心,肯定保证温度。” 丁一吓傻了,这他妈的是一群变态啊。量个温度,至于么。 馒头做好了,虽然是条件简陋,而且大家是第一次做,没有发挥好,但是总是有个馒头的样子,比那又干又硬的黑面饼子好了不止多少倍。士兵们狼吞虎咽的吃着。丁一看着这些个杀才们,动刀子不眨眼,吃馒头更凶悍,硕大的馒头,一口一大半,两口一个进肚。 朝鲁嘴里也塞着馒头,含糊不清的说道:“学会了做馒头,士兵们要是在野外打仗,能吃着香喷喷的馒头,那战斗力能提升不少,看看兄弟们的热情,气势空前的高涨。”丁一回答道:“你说的没错。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就是这个道理。” 馒头吃罢,大家都是兴致勃勃的,围着开始大联欢,这是丁一提议的。他想融入这个团体,进而融入大元,看看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怎么个样子。大家七嘴八舌的说着,从大家的言语中,丁一听出了一丝别的问题。 围着自己的这帮杀才,算是整个大元最精锐的部队。但是谈起当兵的感想时,尽然没有一个说:“一切为了朝廷。”这就是大头兵的实在,都是军户,都是用命换吃食,想法单一:用自己的命换银子,吃好、活着,能让家里的妻儿老小吃好、活着。 丁一尽量搜寻着脑子里的现代知识,感慨着:“世界上最伟大的军队,绝对不是银子换来的军队。军人保家卫国,为的是朝廷,为的是家,为的是家中的老妈妈,为的是家中的娇妻稚儿;朝廷,是军人的坚强后盾,保证士兵吃饱穿暖,用最大的力气守卫家园,保卫妻儿老小。这样的军民鱼水情,才能让这个国家更加的强大,让军队战无不胜。被逼着上战场和自愿的上战场,是不一样的。当每个人都心甘情愿的拿起武器上战场杀敌人的时候,那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军队。我们要在有限的物资里,做到无限的可能,把军队的每一个士兵,每一件武器,每一粒粮食,发挥到最大的作用。要让每一个人,发挥出他的光和热,要让每一个人明白,打仗是为了自己。”随后笑骂道火头兵:“就说你,粮食不缺,人手不缺,为什么就不能把黑面饼做成馒头,多想想,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吃食要做到精,每天四菜一汤,饼干罐头小零食,弟兄们杀敌人都是热情高涨的,打了胜仗头功就给你记着,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啊?” “贵人说得对,吃好了给你记头功。”“吃好了封你当将军,哈哈。”士兵们欢呼着开着玩笑,火头兵激动着手舞足蹈,原来自己不是没用的伙夫,自己的作用大着呢。 朝鲁听着丁一的阐述,并且一字不差的死记在心,等回去,一定要把这些话说给赵大人听,说的太好了,说的太对了。这丁一,几天时间能让自己带了这么多年的兵敞开心扉无话不谈,看来是个有本事的人,还是个有大本事的人。部队天天这样热情高涨,哪有打不赢的仗。 第十一章入城 长途跋涉十二天,越来越近,终于到了集宁路。 集宁,处在中原与草原的分界线上,夏商为冀洲,周为并州。秦并天下三十六郡属雁门、云中两郡地。汉属雁门、云中、定襄郡。北魏为代郡。隋属定襄郡。唐为冀州、并州。宋属云中府。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蒙古人统治中原后,集宁直属中书省,化为集宁路。 一座连接着草原与城市的城镇,是大元的军事重镇,贸易重镇。 越走越近,人越来越多,步行的、挑担的、骑马的、坐车的,络绎不绝的汇集到官道上。终于感受到了人气,终于感觉到了文明。 看到城墙了,看到城门了,看到城门楼上“集宁”那两个苍劲有力的大字了。城门口,重兵把手,检查着每一个进城的人。 一辆马车,黑马,黑轿,从城门里驶出来,城门口聚集的人顿时让开一条路,反应慢的老人孩子,则由力气大的拖着拽开主道,守城门的士兵们,笔直的站着行注目礼。 大家都知道,在集宁这边土地上,这辆黑马车代表着什么。尽量远离,胆小的甚至不敢盯着仔细看一眼,生怕自己莫名的死去。 朝鲁对丁一说道:“贵人,接应的大人来了,末将的任务算是完成了。”丁一问道:“你们不进城吗?”“暗夜的大营在城外。贵人,咱们后会有期。”“会见面的。” 马车停下了,黑色的帘子掀开,下来一位胖胖的中年人,圆圆的脸蛋上镶着一双小眼睛。朝鲁手捧兵检,交由这个胖子说:“下官不辱命,贵人带回。”胖子查阅了兵检,向朝鲁摆摆手,朝鲁反身上马,对着暗夜军团道:“回营。”然后向丁一抱了抱拳,用那后会有期的眼神看了一眼丁一,丁一不由自主的伸出手也学着朝鲁抱了下拳,朝鲁微微一笑踏马而去。 “贵人,在下乃集宁路中奉赵大人的家臣,您可以叫我赵全,我奉家主之命前来接贵人回府。我家老爷等候贵人多时了。” 坐着马车入了集宁城,丁一掀开帘子看了看,一条笔直的铺砖大街,两边的店铺玲琅满目,街上形形**的人,背包的跨篮子的行人,挑担卖货的小贩,牵马拉骆驼的大汉,发型怪异的少数民族,还有金发碧眼的白种人。 丁一一阵恍惚,这就是元朝吗? 成吉思汗铁木真建国,经由历代蒙古诸汗的经营及三次西征,疆域东起日本海、东海,西抵黑海、地中海地区,北跨西伯利亚,南临波斯湾,建立起横跨亚欧大陆的超级大国。根据《中国历史地图集》的记载,元朝疆域东起日本海、南抵南海、西至天山、北包贝加尔湖,元史称"东尽辽左西极流沙,北逾阴山南越海表,汉唐极盛之时不及也"。 蒙古人的统治方式,是草原贵族原有的统治体系,加上“汉法”推行的政策。通过制定能充分保障蒙古贵族特权地位的种种制度,确立中央集权制统治体系。汉地户口的一部分直接领属于大汗,一部分被大汗分封给诸王、宗戚和勋臣。同时又以款服入质、领军从征、缴纳差发为条件,允许自金末战乱以来出现的大小军阀世侯,继续行使在各自势力范围内的实际统治权。 整个大元基本以农业为主,但是贸易发达,蒙古人亚洲人欧洲人,形形**的各种种族,各种身份的人们,生活在这个超级大国的统治下。 哪记得这些,都是中学历史课本的知识,早就忘得一干二净。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丁一只感觉,比横店影视城繁华多了。 “偏壤之地,可是比大都差得远了。”接应丁一的中年胖子,嘲讽着这个乡巴佬一般的贵人。 穿过繁华的大街,走到尽头一拐弯,一处单独的大院与旁边的土屋草房明显的区分开来。青砖的高墙,朱红的大门,院子里的参天大树郁郁葱葱的,粗大的枝条从高墙上蔓延出来,大树的缝隙里是隐约的琉璃瓦大殿、阁楼。来到门口停马下车,两个巨大的石狮子雄壮威武的伫立着,铠甲士兵林列两旁,雕栏的大门头,上覆黑瓦,墙头砌成高低起伏的波浪状,正中间红漆大门,门上黑色匾额上书“赵府”两个烫金大字。 进入大门,大理石铺的小路,小路的两旁是一排石凳,石凳上排列着形态各异的花木盆景。正对着是一座二层楼的大殿,挑高的门厅和气派的大门,圆形的拱窗和转角的石砌。白色灰泥墙结合浅红屋瓦,清新不落俗套,连续的拱门和回廊,挑高大面窗的客厅,尽显**的气质。 小路往左一拐,是一扇月亮门,进入月亮门, 茂密葱茏的柳树沿着小路错落有致地站成两排,翠绿的柳叶则在顶端逐渐合围,形成了一个圆拱形的“屋顶”,浓烈的阳光和夏末炙人的热气就这样被隔绝在外了,顺着小路前行,始终都看不清道路前方的景观,翠绿高大的树林把整个院子隐密在其中,曲折处有通路,通路处又是花草满眼。曲靖幽暗处,一栋三层小别墅,白墙红顶,露着木头椽缘,没有一丝琉璃雕塑,反而显得格外清新。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