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自我转生到异世界之后》 少年 少年静静地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坚硬的身体既没有了温度,也没有了呼吸的起伏,仿佛死了一般。 是的,这个少年现在已经仅仅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鼻子里只有出的气,早没了进的气,脸色铁青,是没有丝毫血色的,很苍白,眼神早已没有了活人的灵光,昏暗得似是嵌在玩偶眼眶里的两颗玻璃珠子,睁得很大,十分渗人,似是有数不尽的不甘,嘴巴依旧张开着,似是有什么话没说完,最糟糕的是他的脖子,十条手指印分明的在他的脖子上凹陷下去,红的发紫,蓝得发青,里面的淤血还没散去,像是被捏过的泥巴一样不成样子。 这些种种,可见少年死前是经受过何种痛苦,而凶手对他又是何等的憎恨,进而变成了如此这般的残忍。 可是,后面的一切让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仔细一看,也不知怎么的,可能是眼花,少年的脖子上的淤青似乎在缓缓散去,原本发黄的皮肤正在慢慢浮现,渐渐恢复血色,脖子周围一圈,因为挤压而凹到骨头里的皮和肉似乎也在逐渐恢复起来,过了一会儿,终于形成了一个正常脖子的形状。 鼻子已开始了吸气,嘴巴也配合着呼吸,胸膛此起彼伏的律动,那是从肺膜处传出来的律动,两颗眼珠开始转动,并且逐渐有了神彩,泛起了灵光,后又迅速闭上,苍白的脸色不再铁青,而是泛起了红晕,凑近他的身体,似乎已经可以感受到活人特有的温热了。 他复活了,是吗?好像,是的,真的,是的! 可是他为什么还是一动不动。 在少年所在的房间外,是一条金碧辉煌的过道走廊,采用欧洲中世纪的哥特式风格的布局。走廊很长,每隔一定的距离就有一间套房。每扇房门是用红木制成的,不知甄选了多少次,上面竟没有一个黑色的年轮层,色泽很是天然,很是亮丽。连门把手也是由黄金制成的,门的两边各有一盏壁灯,皆是由黄金制成的灯架,水晶制成的灯罩,灯光并不亮,因为主要是用作装饰。真正照明用的,是位于屋顶上的大吊灯,在每间套房的中间都有着一个,偌大的水晶制灯罩被雕琢成了不同的抽象形状,左右两边的墙面涂抹上了一层厚厚的金粉,在灯光自上而下的照射下,闪着金灿灿的光,亮瞎了我等穷人的钛合金狗眼。墙面与地板遐接的是一整片的白玉石板,经名家雕刻上了生动的壁画,似乎画的是当地的神话传说,以及风土民情,既高大上,又接地气。 在走廊的尽头,数道脚步声正向这里袭来,脚步声很是凌乱,很是匆忙,似是比赶着去投胎还急。 脚步声慢慢逼近,不一会儿,就赶到了少年所在的套房门前。 同时,位于房间门上的铃铛便不假思索的就被拉响了。 “叮呤呤呤……叮呤呤呤……叮呤呤呤……叮呤呤呤……叮呤呤呤……叮呤呤呤……叮呤呤呤……叮呤呤呤……” 少年床头边的铃铛几乎在同时响起。 “叮呤呤呤……叮呤呤呤……叮呤呤呤……叮呤呤呤……叮呤呤呤……叮呤呤呤……叮呤呤呤……叮呤呤呤……” 少年猛地起身,睁大了眼睛,吼道:“加油,奋斗,离高考还剩……” 少年顿了顿,叹了一口气,补充说道:“……负,1天!” 说完又直接躺平了,双手不耐烦地揉了揉眼睛,嘴里不停的念叨着:“前天是星期六,昨天是星期日,虽然今天好像是星期一,不过今天是暑假,被压迫的人民已经解放了,还有62天才正式开学……” 少年名叫周明浩,是一名刚参加完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正在悠闲的过着等待出成绩的每一天。 少年嘴里一边念叨着,一边翻了个身,侧着脸,准备接着睡。 可是,他好像觉得自己似乎忽略了什么重要的细节。 他再一次睁开了眼睛,把眼前的景象再次收入眼底。 “为什么我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的样子”少年目光呆滞的说道。 “Ma的!,这哪里是什么地方不对劲啊!这明明就是哪里都不对劲,好不好!我可不记得我家是这样的呀!”少年说着说着,就大叫了起来。 因为眼前的事物实在是,太超出了他的想象了。 他缓缓地把四周的一切都仔细的尽受入眼底。 真的是,贫穷限制了自己的想象! 首先,这间房的大小,就实在是太不一般了,以自己这种普通人家的经济状况而言,连在梦里梦到,都十分的不切合实际。 再看这间房的装潢和布置,看着就很贵。感觉就算自己不吃不喝,不眠不休,辛辛苦苦干一辈子,以自己这样的工薪阶级家庭的经济收入来看,就算再加上自己厚着脸皮向所有的亲朋好友开口,把能借的,都借过来,把他们全部的积蓄也都一扫而空,也应该还是一件也买不起。更超乎自己想像的是,甚至还有些似乎是无价可估的古董。 自己身下睡着的床就柔软得不可思议,也不知道这床垫是什么材料制成的,比棉花还要软,而且还会发散出丝丝的热气,好像插了电一样。床架采用的是古代欧洲贵族们喜爱的四柱床设计,所用的木头似乎是某种带有香味的昂贵木头,不仅色泽非常红润,而且还用金丝在上面绘制出了简易的图案,似乎这间房里大部分的家具,好像都是用得这种木头,因为总可以闻到一些淡淡的香味,这种香味不像是香水散发出来的,倒是十分接近花朵,或者树木本身的那种自然的香味。 不过最让他浮想联翩的是,这张床的大小,打个比方,如果只是2P的话,你会觉得整张床都是在浪费。 少年自我满足的点了点头,他对自己的推理秉持着迷一般的自信,并对这张床发生过的故事,开始想入非非。 唉!有钱人的快乐你我是不会懂的! 男人的想象力在某些方面总是那么丰富,相信读者们是可以理解的。 …… 、 穿越 周明浩思考着这里的一切,实在是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间总统套房里。 难道自己被拐卖了! 其实,这是一场阴谋,自己现在身处的是某位大富豪的别墅,他因为患上了某种不治之症,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所以向黑市悬赏,不知道黑市的商家运用了什么不正当的手段,发现自己的器官刚好与他匹配,所以才把我拐卖到这里来,随后可能会被偷摘走一个肾,或者是被偷拿走一颗心脏,要不就是移植自己的视网膜…… 实在是太可怕了,但是,为了帮助读者朋友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发展,是万万不可能这么发展的。 好吧,说实话,如果事件这么发展,实在是编不下去了而已。 想着,想着,少年忽然又有了一个十分不客观的想法。 他认为自己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被绑架了,其实自己的老爸是某个国家的高官,来这是为了与自己所在国家达成外交合作,为了躲避与自己不同党派和敌国的间谍的追杀,所以隐藏身份,假装成一个普通的工厂的工人,其实暗地里却在秘密执行任务,与国家首脑秘密接触,以求达成共识,但身份无奈被敌方识破,也有可能是被叛徒泄漏,所以绑架了自己,希望借由自己威胁自己老爸,要他出卖自己的国家。 要不,就是自己老妈其实是每个大财阀的千金大小姐,是家族唯一的正统继承人,当年因为爱上了我一无所有的老爸,而离开家族,与我老爸私奔,但是背地里依然掌握着家族的财政大权,对家族的大小事务无论巨细都需由她拍板,才所通过,这自然就引发了自己其他亲戚们的不满,他们在亲情与权利的抉择中,被权利所左右,这才绑架了自己,逼迫自己老妈放弃家族的控制权和继承权。 也有可能是某个富婆看上了自己的颜值,想要把自己占为已有,从这张大得离谱的床就可以看出来,还有这房间的香味可能是某种催情的良药,难怪自己总觉得自己的肾上腺素十分的上头,自己之所以会胡思乱想完全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为什么,自己仿佛可以感觉到许多读者毫不掩饰的嘲笑声。 好吧,其实,自己也知道好多人都是这么想的,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可能性与买彩票中头奖的概率有得一拼,发生在本人身上的概率,只能说这个人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 按照自己十几年看片的经验判断,谁都想的到,自己这样的情况,万万没想到,自己现在就是真的被传说中的异世界穿越了! 当,当,当,当,当…… made!什么异世界穿越,这根本就不科学,完全不科学,好不好,自己宁愿相信上面这些的可能性更高一点,虽然概率低,但也起码考点谱啊。 周明浩作为一名21世纪的Z国青年,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又刻苦进行了三年的高中进阶学习,别的虽然不敢保证,不过,对所有不科学的行为他还是敢于说NO的,崇尚科学,相信科学是他从小的座右铭。 他觉得自己之所以会把自己的房间看错,是因为自己是在做梦,还没醒。 所以周明浩再次躺下,默数着:“1,2,3,4,5,6,78910.” “睡”了差不多十分钟左右。 他再一次睁开眼睛。 眼前的景象,还是,那么的,土豪。 因为实在是找不到什么其他的形容词来形容了。 通俗点,就是有钱。 地板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的,总感觉一直在发光,不知道是不是黄金做的。不过,床两边的壁灯,台灯,吊灯,以及落地灯真的都是用水晶做的灯罩,黄金做的灯架,为了炫富,甚至还镶上了几颗钻石,就算不开灯,也可以亮瞎我等穷人的钛合金狗眼。 周明浩咽了口唾沫,突然感觉就算是做梦,但是睡在这样的套房里,也都怪不好意思的了。现在可是一直在提倡节俭生活。 好吧,其实自己的自尊心受伤了,不带这么欺负人的。所谓,富,不是你的错,但是,富,又出来炫,那就是你的错了。 作为穷人的自己只好默默流下代表贫穷的泪水。 就在周明浩感叹自己生而平凡的时候,一声强烈的刀剑碰撞声响起,虽然从声音上来判断距离应该还远,可他还是犹如受惊的老鼠般环顾了一下四周。 这样环顾了几遍过后,决定了房间内没有其他人之后。 他才匆匆下了床,拿起了柜子上的台灯,仔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掂了掂重量,再摸了摸上面镶嵌着的钻石,甚至不可置信的咬了一口由黄金制成的灯架。 周明浩再次掂了掂重量,并说道:“好硬,隔得我牙疼,而且还很重,看起来一定是真的黄金了,用它来防身,刚刚好。” 不过,让他难以置信的是,这盏台灯居然没有电线,为什么这年头,竟然还有不用电的灯,这里竟然连电都不通,那么支持环保的吗。这地方该不会是缅甸(免电)吧。 完了,自己学得基本是哑巴英语,而且语法也不怎么会,还有单词似乎也忘得有点多,不过整体应该还是可以的,基本上一句话加上差不多一半的中文词语替代也就可以了,如果可以加上手势的话就更容易理解了,也难怪自己当年可是连在玩游戏的时候,都在听英语的。不过现在说中文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了,估计这里就有几个中文过了十级的翻译君在。 而且更让他觉得更不好的是,自己的衣服都被换了,自己原本那件熊本熊睡衣,换成了身上这件金光闪闪的大浴袍,不用解释了,猜的没错,这件衣服上面也是撒得金粉,说实话,这里的黄金是不是一点也不值钱,在这地方黄金比石头还多,因为破环了生态平衡,所以,这里强制要使用黄金家具啊。 不过,他更加伤心的事,他发现自己的衣服怎么就被换了,也不知道自己保留了十八年的童子之身,是不是已经…… 实在是太可怕了,自己可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啊,真的是亏大了。 周明浩的眼角似是含着泪水,像极了被流氓非礼过后的良家妇女。 “时代变了,看来男孩子出门在外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啊!” “万一,对方是个丑八怪的吗?那我岂不是……” 周明浩实在不敢再想下去了…… …… 我的新妹妹 就在周明浩感概着自己的初心不再之时,门口处正有声音传来,他很清楚的听到,房间的门被人打开了,而且是被人很粗暴的撞开的。 人类与生俱来的求生本能告诉周明浩,危险的气息正在向他袭来。 周明浩回到床上,裹紧棉被,捏紧了手里的台灯,假装睡着了。 琐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周明浩也显得越来越紧张,依自己从小看片的经验判断,类似于这种情况,主角一般都必须假装睡着,待敌人走近后,再一击制敌,最后逃出升天。这个成语似乎有点不吉利,应该是逃之夭夭才对。 你问原因,自然是担心身为主角的自己发现他们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啦。 周明浩趴在床上,故意把自己的脸几乎整个埋进枕头里,只留下眼睛的移光,双眼闭得只剩一条缝,仔细观察着身旁的一切,身体下意识的假装得很轻松,却显得很不自然的坚硬,连呼吸的频率与起伏都刻意放得很缓慢,耳朵却用力的竖得很直,生怕自己听漏了半点声响。 脚步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清楚,他可以很清楚的感觉到这个人正在他的床前,而且很近。 周明浩感觉到了自己的棉被她一把掀起来了,对方的动作干净利落,似乎从没把他当成一种威胁。 他随即意识到自己已经暴露了,几乎同时,不做任何思考的跳了起来,举起手里的台灯,卯足了力气,猛得向对方的头顶砸去。 就在距离那名不知道是什么人的头顶0·1毫米的时候,周明浩停住了自己的动作,不,应该形容为被闪过了。 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年纪并不大,大约十三岁左右,但却有着不输于同年龄女生的美丽。 眼前的少女与周明浩影响中的亚州人的长相大相径庭,他是偏向欧美人的那种美,她的头发与眼睛皆不是单一的黑色,而是拥有着一头如瀑布般直披到腰间的橘黄色长发,以及一双似是包裹着火一样热情的深红色眼睛,极致欧美人的立体美。但是她的五官确实有着亚州人的含蓄,那是一种含苞待放的美,无论大小还是位置都恰到好处,鼻子可谓是如新生的婴儿般小巧,薄薄的嘴唇像是刚开放的红玫瑰上摘下的花瓣一般粉红。皮肤更是如从未见过阳光的大家闺秀般白里透红得不可思议,又如刚破了壳的鸡蛋般富有弹性。 虽然如果单看长相的话,就仅仅只是一个很可爱的小萝莉,虽然身高只有一百五十公分左右的中间值,但是最要命的是,这货身体的发育却是有着她这个年龄段本不该有的成熟。她的身上穿着的是一件宽松的红色连衣裙,红得如火般鲜艳,又薄如蝉翼般,更轻如鹅毛,在衣服的衬托下,身材的曲线简直凹凸的恰到好处,好身材可谓是呼之欲出般,让人不免多看,或者想多了。为了显示出她的高贵与神秘,在衣领处还沾有几片黑天鹅羽毛,羽毛的纹理十分清晰,相信是经过了不知多少次的删选,才会用上如此好的羽毛。 实在美丽得让人不可思议,根本不像是人类所能达到的美丽,像是某个女孩新买的洋娃娃在不经意间活了过来一样。 对于某些具有着萝莉控的直男们来说,可谓是十分致命的杀器。 真是个美人,无论是哪个男人, 只要稍有不小心就会被她的美丽所迷倒,可是周明浩是个例外,因为她是现在的自己的妹妹。 没错! 各位读者可不要想多了,就只是很正常的兄妹之情,虽然偶尔会进行些打情骂俏。不过,真的是亲妹妹,是同父同母的亲妹妹,不是临时领养,以后也一定是亲妹妹,这关系是绝对不会出什么意外的。 别指望什么哥哥爱上了妹妹或者什么妹妹爱上了哥哥之类的,然后一个攻,一个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上演一场打破伦理传统,冲破封建思想的禁忌之恋,最后随便再重点描写一下,他们为爱鼓掌的全过程。 哇塞!好有看点!想想都精彩! 虽然我也很想这么写,曾经也学习过一段时间很多相关小说的类似写法,可惜我是不会这么写的,因为这部小说的三观可是很正的!我等作者要为读者们树立一个正确的伦理观和恋爱观,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有骨气的作者,我可不是害怕过不了审,我压根就不是那种向黑恶势力低头的贪生怕死之辈。绝对不是,我是为了读者! 就在周明浩还对眼前的情况将信将疑的时候,在少女身后的两名女仆首先开口说道:“艾尔少爷,您早安!” 随后便再深深的鞠了一躬,显得很是端庄和恭敬。 艾尔!?这个名字是……刚刚自己做的那个梦里…… 周明浩实在没想到,自己刚才做的梦既然成真了,而且自己还成为了之前梦里描述的那个主角,那个梦,更像是以自己为第一视角回顾了某个人的前半生,就好像是那个人的记忆灌输入自己的记忆了,并且由自己取代了他。 周明浩越想越觉得,他麻的,这情况咋这么熟悉,说白了,不就是“转生”吗!自己何必去理解得如此复杂呢!也就是说现在自己成为了另一个人,既眼前少女的哥哥。 这实在是不科学,作为一个出色完成国家规定九年义务教育,并且努力进行过高中三年的再教育深造,现在已经是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合格的准大学生了,别指望自己会相信这种完全不符合科学逻辑的灵异事件。自己是打死都不会屈服的,问题是现在自己没被打死,所以自己也就只好屈服了。 不然怎样! 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自己现在的名字应该是叫做艾尔卡尼亚·布拉格弗伦,是这个家的大少爷,也是现在屋头唯一的男丁,既唯一继承人,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贵族,就是那个传说中非常有钱又单身的公子哥。 有钱,又,单身,那不是…… 在不知不觉中,周明浩又多想了。 …… 肚子叫了 “哥哥,你在想些什么,你那**,猥琐,下流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你所有的想法!” 眼前的少女一边数落着他,一边揪着他的耳朵,把他的头使劲的往下拉,完全没有给予他任何当哥哥的地位,使得位于他们身后的两名女仆不免捂着嘴,啼笑不已。 周明浩的头被压得很低,而且似乎位置还有距离有点太不好形容。 周明浩一边发出拟声词不停地求饶,一边把头使劲往上抬,一边在心里默念着,小心,还差一点,差一点就要碰到了,危险啊!眼神却还是不自觉的往下瞟,随着视线的远近变化,大小也是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虽然这只是视觉的错觉。不过说句实话,周明浩还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直视着……。 作为一个男性动物,他甚至还有点享受这样的变态感觉。 …… 被扭了十分钟的耳朵后,周明浩终于获得了解放。 不过,少女还没有解气的打算,她伸出自己柔软的小手,轻盈的薄纱从手腕处向下滑落,露出洁白如美玉般的手肘,几乎没有多余的肉,纤细得像是有人故意用刀削出来的一样,娇嫩得使人不免心生怜爱。 她伸出了自己的食指,动作如花开般绽放的美丽,指着周明浩的额头,说道:“艾尔哥哥,你是不是终于发觉自己爱上了媞娅了!” 说完,她还故意把头撇到了一边,简直傲娇到萌死人。 随后,她继续说道:“没想到,自己的妹妹越长越可爱,每天看着她,不免有了一些非分之想,越是相见,心里就越是难以割舍,为什么这么可爱的女生竟然是自己的妹妹,为什么自己与她不可能。虽然我们是不可能的,但是媞娅是可以理解作为一个男人的你的某些无法克制的想法的。当然也只是理解而已。哈!哈!哈!” 她一边自信而且认真的阐述着自己毫无逻辑的推理,一边还努力的在脸上挤出一些歇斯底里,怨天尤人的表情,像是在模仿她的哥哥的痛苦一样,不时的,还会用上不少动作用以表现自己压制到极致的情绪,像是一个完全投入到剧本中的话剧演员,而她现在所在表演的角色就是自己这个对可爱妹妹爱而不得的哥哥。 看着她手舞足蹈的样子,周明浩并没有因被捉弄而刚到生气,反而觉得十分好笑,这个妹妹与自己刚才所做的梦里的妹妹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还是一样那么爱捉弄人,她还是从前的那个少女,没有一丝丝改变。 说实话,虽然自己知道她其实自己在第一眼见到她时,确实对她有了某些男性动物该有的某种生理反应,如肾上腺素在那个时间点的分泌快速升高,体内的男性荷尔蒙远远超出了平均值等。用人话说,就是心动的感觉,自己心动了。 可就在自己在快要产生某种冲动的前一秒钟前,自己的情绪却被某种不知名又不可抗的力量给压制了下来。继而转为了,符合自己身份的正常情感。现在回想起来,这可能就是自己之前看过的小说中的所谓的系统干预,其目的就是为了自己能够更好的扮演好自己现在的这个角色,以免暴露自己。 但为了符合自己好哥哥的人物设定,他只好义正言辞又有点假不正经的回答她道:“是啊!我的妹妹真的很可爱呢!可惜你还太小了,完全没有女人味,哥哥现在喜欢的女生,可是要很成熟的哦。” 周明浩的话刚一说完,媞娅便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脸在一瞬间便涨得通红,像是一个熟透了的苹果,默默的把头扭到一边,似是赌气般,不再说话了。 话说回来,其实,自己原本还担心他们会不会怀疑自己的身份,在自己的言行举止中,从而发觉到自己,其实并不是艾尔卡尼克·布拉格弗伦的这个事实,既自己与真正的艾尔卡尼克·布拉格弗伦的灵魂对调的这个事实,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所拥有的魔法会不会有什么不为人所知的方法可以把自己和他的灵魂对调回来,甚至于囚禁自己的灵魂都有可能,不过按照一般的转生文逻辑来看,是从未有这样的剧情出现的,所以自己还是暂时放宽心了。 想着想着,周明浩也不免担心起来,他担心的是,自己现在成为了艾尔卡尼克·布拉格弗伦,那么真正的艾尔卡尼亚·不拉格弗伦人呢?他是不是如自己一样,变成了周明浩,现在正在我的世界里以我之前的身份进行着我往后未完成的人生。 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样的交换对他来说,实在不公平,自己原来的家庭就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级,勉强步入小康水平的普通人家,与他原本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一国之中最显赫的贵族身份可谓是相差着十万八千里,就好像是你有一个好不容易升满级的游戏角色,却因为游戏官方运营的错误,被改成了1级,而且你还无法申诉,这对于一名游戏宅而言,简直不要太残! 而自己就恰恰相反,自己不用刷怪,也不用开挂,更没充钱,就白白继承了一个满级号,简直美呆了。 这样想来,不免觉得他是在为自己顶罪受苦一样,而自己反而夺走了本该属于他的一切,自己可以想象到如果他还活着,那他该有多恨自己,怎么感觉这么像某都市爱情伦理剧的剧情啊,这不是异世界转生热血小说吗! 咕噜噜…… 周明浩下意识的看向了自己的肚子。 咕噜噜…… 又是一声长长的悲鸣。 周明浩的脸随即便红了起来,自己全身上下最不争气的东西就是,肚子,从不知道分场合,还有时间,更学不会忍耐,叫就叫了,还非要叫得那么大声。 现在,自己现在的亲妹妹,也就是索菲娜媞娅·布拉格弗伦小姐,已经是笑得合不拢嘴了,而且还是连嘴都不捂的笑,很明显是故意的。 就在这个尴尬的时候,又是一阵声音。 咕噜噜…… 媞娅大小姐随即合上了嘴,改为捂住了自己的肚子,尴尬二字随意写在了脸上。 周明浩也礼貌的拈嘴一笑,以使回礼。 …… 不许笑 看到周明浩如此有礼貌的嘲讽她。 为以视回礼。妮娅也不甘示弱,便使出了自己有史以来最为凶恶的一个眼神,恶狠狠的盯着他,两颗眼珠子睁得老大,像两颗会反光的玻璃珠在眼眶里转来转去的,嘟着嘴巴,小脸蛋鼓鼓着,一双小手插在自己的腰上,挡在了周明浩的身前,像是一只随时准备要干架的丑小鸭,简直可爱死了。 她的小嘴巴抽动了几下,似是为了表现自己的愤怒一般,竟然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妮,娅,生,气,了!不,许,笑,妮,娅!” 声音刻意压低了许多,语调也刻意保持得很是平稳。 似是因为有了什么默契一样,周明浩很自然的就停住了自己的笑声。可能是这个身体之前的主人,也是经常与这位少女像这样打情骂俏的过日子的吧。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身体的条件反射。 就在这时又是那个熟悉的声音传了出来。 咕噜噜…… 周明浩觉得自己有必要哄一哄这个被惯坏了的妹妹了,毕竟自己是真的饿了。 咕噜噜…… 周明浩故意装出了一副苦瓜脸,用十分平和的口气对着妮娅,说道:“妮娅,看在上帝的面子上,你就不要跟你这个不争气的哥哥计较了,再耽误下去,你的这个坏哥哥就要饿死了。” 说完,还不忘,仰天长叹,似是哭得撕心裂肺,却没有一点眼泪。 咕噜噜…… 咕噜噜…… 周明浩和妮娅的肚子又不约而同的叫了起来。 妮娅觉得自己也是饿了,但又不甘示弱,反而更插起双手,踱着脚,似是看淡一切的说道:“虽然作为哥哥,你真的是很差劲,而且非常差劲,但是妮娅是不会和哥哥计较的。” 周明浩使劲的点了点头,乖巧的像是一只哈巴狗。 说完,她又摆了摆手,似是与周明浩讲和了,接着说道:“那艾尔哥哥还不快去换衣服。” 周明浩也下意识的回了一句:“好啊!我现在就去。” 从这具身体里,上一个艾尔卡尼克·布拉格弗伦传输来的记忆里,周明浩已经完全掌握自己的更衣室在哪里,就在自己现在所处的自己的卧室的左手边的第二间,随便提起下,在像自己现在所在的这个家一样的贵族家里,每个家庭成员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专属更衣室。 既然知道了目的地在哪,也就好办了,周明浩迈着雀跃的小脚步,走出了房间,屁颠屁颠地向隔壁的更衣间走去。 走出房门的那一刹那,一道金光迎面袭来,闪瞎了周明浩的钛合金狗眼。 周明浩心里就只有两个字,炫富!炫富!炫富!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周明浩不免觉得在这工作的男佣和女仆们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对于这满屋子的百万巨款还能如此淡定,要知道,就算是随便找一面墙,随便撬下一块砖带回去,就够一个普通人过上一辈子衣食无忧的充裕生活。 周明浩走得很慢,一边走,还一边摸了摸墙上的装饰,用金粉当油漆涂抹的墙壁正在反着光,接着是水晶灯罩和黄金灯架组成的壁灯精致而又典雅,下面是一整块延伸到看不见尽头的,雕琢着壁画的白玉板。 周明浩觉得这仿佛就如漫步在古代皇宫一般,每一寸,每一厘都仿佛散发着金钱的味道,摸得每一下都像是在数着一大沓,一大沓的钞票。 几分钟后,周明浩便走到了自己专属的更衣间的门前,他凭着前一个艾尔卡尼克·布拉格弗伦给他留下的记忆,扭开门把手,顺势推开了门。 不过…… 如果不是自己知道这只是一个换衣服的地方,或许自己真就信了你他喵的鬼话。 为什么,因为,这里简直就像是一个服装店!而且还是很贵的那种服装店。 首先,这个大小就十分不符合更衣间的这个称呼,因为就这个大小完全足够设计成一间三房两厅商品房,就算改装成服装店也是绰绰有余。 里面的衣服也可谓是玲琅满目,目不暇接,让人眼花缭乱,无从选择。 走近去,最先看到的是鞋子,鞋子的款式与古代中世纪时的欧洲极为相似,占绝大多数的是皮靴,分为长筒靴与短筒靴两款,色调是一致的偏棕色与黑色为主,皮面很是厚实和光滑,看起来十分结实,想必要制成这样的鞋,光是取材,就可能会有不少人因此丧命,自然价格应该也不会便宜,甚至在这个就连人命都分贵贱的世界里,有时候一双鞋有可能比很多人的命都还要值钱。 除了鞋子外,帽子的款式也是较古代中世纪的欧洲贵族们偏爱的设计,如果真是偏向与古代欧洲的文化的话,那么礼帽就是必不可少的,大小都会备齐,帽冠的高度也会有所不同,上面的装饰也是不惜钱财,就算在任何高贵的场合,如此出场都能让人眼前一亮。还有在表演马术的时候佩戴的马术帽也有放置在这里,还有用于打猎的时候的猎鹿帽等等,无论是在用料,还是做工上,完全是无可挑剔。 马夹,衬衣,短裤,长裤等也都是效仿西服的样式,其用料似乎并不是自己平常穿的衣服所用的棉,麻,丝等价格低廉的材料,像是某些不知名动物的皮毛制成的,上面的纹理很是自然,缝和得几乎像是天然生成的,设计上极尽奢华,如此技艺简直巧夺天工,不知又是多少人,呕尽了多少心血,才凑成了这一件件难得的手工艺品。 周明浩绕了一圈,自己的感觉就像是逛一圈高档服装店一样,虽然他在服装设计,以及穿衣打扮上没有什么过多的研究,更没有什么自己的独到见解,但是他还是看得出来,这里的衣服是以前的他一辈子也买不起的,有些衣服甚至因为用料等原因,有可能还买不到。 他不免感叹,自己竟然也有机会穿上这样的衣服,真是天意弄人。果然是,轮到你中奖的时候,你躲都躲不掉。 …… 更衣 周明浩不经陷入了沉思,回想自己当年,不,可能应该称为上辈子了,那可是兢兢业业,锲而不舍,艰苦奋斗,投入到了对私人控股彩票事业的研究中,经过自己的深入探讨,总结出了上百套中奖号码,自自己上初一开始,便从未放弃,几乎每一期都买,对每一期都进行总结与分析,不断学习深造,结果自己高中三年都读完了,连个安慰奖都没中过。 常言到,失败是成功他妈,可惜我摊上的这个妈,患有不孕不育。 让我沉默几分钟…… 老话还说得好,上帝为你关闭了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没想到,自己前面二十年的运气全压在这里了,自己现在可是不达罗米尼亚王国,最古老,最有权势,金钱还有地位的上层贵族之首的布拉格弗伦家的少爷,既唯一的正统继承人,通俗点讲就是屋头里唯一的男丁。 想到这里,以及自己以后的美好生活,周明浩差点笑出了声,但是,“哈!哈!哈!……”的第一个“哈”字还没喷出口,他的情绪就被那股不知名的力量,既不可抗力给强制平复了下来,他迅速收拾了心情,再次重新投入到自己的角色之中。 他随手挑好了一件衬衣,一条西裤,还有马夹,以及一双矮筒靴。他之所以选择这件衣服,并不是因为这几件更好看,或者更贵,反而是因为这几件看起来没有那么多花里胡俏的装饰品,通俗点就是看起来不那么值钱。对于周明浩来说,他还是不愿意大大方方的接受那种富家权贵们穿金戴银的生活,原本的生活习惯还是保留在了他的思想行为里,他还是那么自然的把最好的衣服留了下来。 既然挑好了衣服,剩下得就是脱掉这一身金光闪闪的睡袍,然后再把衣服换上了。 可是在那之前还有一件事,他非做不可。 那就是…… 还没等他开口,一个女性便在他的耳边,用温柔得像是刻意的声音,轻轻的说道:“艾尔少爷,今天挑的衣服也是格外的有品味呢。” 距离很近,近得他都可以闻到她身上的气味,那种浓郁的女性的体香。 对!没错!她们从自己走出卧室开始,就一直跟着自己,一直跟着进入了自己的更衣间,而且到现在一步都没有离开过,甚至一点也没有想要出去的想法。 她们想干嘛?为什么还不出去?自己可是要换衣服啊!到时候自己的私密地方可是全部都暴露在外了!到时候,她们可是一览无遗了!莫非这是什么特殊服务!不过,自己可不是那种随便的男人! 不行!自己可还是良家妇男!清清白白的黄花大宅男!这是自己身为男人的尊严,最后的底线,绝对要守身如玉! 欧里给! 周明浩慢慢地开口道:“你们,是要,在这看着,我换衣服吗!” 另一个女人的声音回答道:“艾尔少爷,我们是来伺候您更衣的呀,难道还要您亲自动手吗!” 说得也对啊!自己以前看的电视剧里,无论国产,还是外国片里,那些有钱人都是由下人帮忙穿衣服的,之前还被自己称之为,有手有脚的残疾人的不良生活癖好。 现在,只觉得自己的脸好疼。 嗐!竟然这是她们的工作,那么自己不就不好意思拒绝了吗! 周明浩下意识的露出了一个狡诈的浅笑。 各位读者,你们可千万不要误会,作为本书的主角,正派中的代表人物,自己可不是那种男人。绝对不是!自己是迫不得已的! 其实男人都一样,在做那种事情之前,都说自己是迫不得已,结果,最后都是明知故犯。 周明浩连理论都懒得理论,连挣扎都懒得挣扎,就从了他身后的两个女仆。 她们的手指如春风拂柳般划过周明浩的腰间,为他解开衣带。 她们的每一次触碰,都让周明浩不免觉得自己像是久旱的干田恰逢了甘霖的滋润般轻松和享受。 她们半蹲着,似乎一点也不紧张,简直比周明浩还男人。但是,作为一个男人,一个24k纯种的男人,他自己竟然先脸红了,而且红得像是涂了油漆,感觉自己的脸都可以煮一壶白开水了,这可怎么办啊!还没到重要部分呢!简直是失败! 不过也难怪周明浩他会害羞,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与女性动物有如此亲密的肢体接触。而且对方还是美女,而且不是一个,而是两个都是美女。 首先,从穿着上,就足以让男人想多了。 她们的打扮是最惹宅男们怜爱的,真真正正的女仆装。 与传统的女仆装一样,黑色的连衣裙配上白色的大花边,显得大方中又带着点可爱,裙摆相当的短,在裙撑的衬托下,若隐若现得让人浮想连篇。衣袖的上部分故意露出了肩膀,雪白的皮肤与白色的大花边相得益彰。由于连衣裙的设计似乎太过紧身,显得呼之欲出般半露着,这设计师实在是同道中人,必须加个大鸡腿。腿上穿的自然就是宅男们再熟悉不过的白色丝袜,再配上芭蕾舞鞋了。 至于她们的长相自然是美女,但是却比起妮娅还是稍有逊色,在头发上并不是妮娅的橘黄色长发,而是绿色与黄色的短发直到自己的肩膀上,发间插着黑白色的发饰,显得加倍的可爱。五官虽说也是精致,但是与妮娅相比,还是略显不足,在大小与位置上,看久了,还是会让人有所挑剔。 她们在周明浩的身边撞来撞去,难免会发生撞车事故,每次都是在挑战周明浩作为男人的底线。 周明浩配合着她们的工作,尽量不抵触她们的触摸,也压抑着自己内心的冲动,双手一伸一缩,双脚一抬一放。周明浩便完成了从穷酸小子向富家公子的蜕变。 替他换好衣服后,她们便退到了一边,似是在等待着周明浩的肯定,低着头,什么也没说。 不是吧!这样就完了吗!自己还以为会…… 以为什么,这可是一本很正经的小说。你以为会有那些情节吗!自己想想就好了! 周明浩看了看自己面前的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 …… 吃饭了 周明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越看越不对劲,越看越是陌生,好像是看着一个从未认识的陌生人。也就是说自己不仅身份发生了改变,就连长相也已经被发生了改变,自己现在所使用的身体与自己其实并不是不同平行世界中的同一个人,而是两个不同世界里的两个不同的人。 那自己与原先的那个艾尔卡尼克·布拉格弗伦就是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不同个体,那么自己的意识又为什么会与其的意识发生交换呢?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或许在小说后面的章节中会给出答案吧! 虽然他并不讨厌现在的自己,不过自己原本的那张脸,好歹用了二十年,在那上面可谓是花了不少心思,还有自己舍不得花的钱也都花那上面了,多少也有了些难以割舍的感情存在了。这一下子全都推倒了,再重建,把原来脸上的主要特征几乎一点不剩的都被完全颠覆了。虽然自己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自己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不过,实在还是多少有些不习惯。 周明浩认真的看了看眼前的自己,他需要快速的记住自己的样子,以免日后被别人问起时,自己因不认识自己而惹来什么麻烦。 现在的自己拥有着一头金黄色的短发,额头上是向左边梳起的斜刘海,刚好遮住眉毛,留下一双如天上的星星般闪着冷光的眼睛,鼻子很是立体,在整张脸的中间很好的起到了点睛之笔的作用,下面的嘴唇很薄,很是粉嫩,甚至比那些画上口红的成年女人更就有女人味,脸上的皮肤更是如新生的婴儿般白里透红,如刚成熟的红苹果般,让人忍不住很想咬上一口。说句实在话,现在的自己的年龄虽然已经十几或者二十岁了,但是小脸蛋几乎如同一个几岁大的小孩般毫无瑕疵,带着儿时独有的稚嫩,还带有点儿天然呆,实在算是个十足的呆萌小正太,对于那些有正太控爱好的御姐们来说,可以说是十分致命的职业杀手。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周明浩不免有些激动,但依旧被那股不知名的力量压制了下来。 虽然觉得没有了自己之前的成年男子的成熟而可惜,但也无可奈何,自己还是选择了接受,不过不是因为自己以前长得太普通,现在变好看了,而笑的。 作为一个人,我们不能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只可惜,我们能看到的只有外在。 他往下看了看自己的衣服,这不看还好,一看到自己现在的打扮,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有一种盗版夏尔·凡多姆海威的赶脚, 虽然他作为一个原创人物实在不想承认这个事实,不过他真心觉得自己特别像是一个二次创作的同人角色。 因为他现在的造型很明显就是仿造那位夏尔·凡多姆海威打扮的,占据表面最显眼的是外面的那件很长的黑色夹克大衣,大衣一点也不显得肥大,相反的在皮带的衬托下,显得十分紧身,想来是为其量身设计和定做的,大衣的边角留出很长,一直向下遮盖住了他的膝盖。在他的脖颈处扎着一个白色的大蝴蝶结,从大衣衣领间的缝隙中可以看出里面穿着的是一件纯白色的衬衫,一竖象牙制成的纽扣由上往下,间隔整齐的排列在大衣的正面。下半身是一条黑色的皮裤,黑得发亮,看来造价似乎很是高昂,鞋子选得是那位夏尔·凡多姆海威常穿的长筒的皮靴。 还别说,真的挺像,不过这衣服似乎是他自己选的吧。 周明浩的新身份,不达罗米尼亚王国的知名贵族布拉格弗伦家的大少爷,艾尔卡尼克·布拉格弗伦正式上线。 变成艾尔卡尼克的周明浩扭扭捏捏的走出了房门,故意在门前停了一下,以便妹妹妮娅更好地看清自己,说实话,现在的他对自己的长相是相当的有自信,脸上仿佛写满了大大的三个字:快夸我!快夸我!快夸我!…… 可是妮娅似乎并没有在意,甚至都没有正眼看过,她一见到周明浩就拉起他的手,说道:“艾尔哥哥,别愣着了,还不快走。” 随即,便拉着他,飞奔了起来,速度快得像是要赶着投胎般,完全没有给周明浩反应的机会。 周明浩都无暇观看房间内的布置,心里很是不解。忽然一个念头下意识的闪过,他心想,不会是这家人得罪了国王,国王要来问罪了吧? 我的天爷呀!自己就觉得天上是不会掉馅饼,会掉下来的只有陷阱,自己就知道没有那么好的事,六合彩可不是什么人都能中的,游戏的运营商也不会平白无故就给一个买充钱的屌丝玩家加个VIP,“少爷”这个职阶看着就不是那么好当的,这不就出事了吗! 这不主要剧情开始了!…… 跟着自己的妹妹妮娅跑了十几分钟后,她停在了一个大厅里,随即走到她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只剩周明浩呆呆的待在哪里,他定睛看了看身边的一切。 在这个大厅的墙壁是选用上等的大理石铺陈而成,上面挂满了大大小小的油彩画。在中间是一张大大的长方形餐桌,桌上铺着白布,绣着金丝编织成的图案,白布上整齐的摆好了三副白银制的餐具,在屋顶的大吊灯光芒的衬托下,仿佛在象征自己的高贵般闪烁着。桌子很长,每隔五米就摆有一张椅子,设计紧致,采用大理石雕刻而成,为了让使用者做得更舒服,在靠背和座垫处,嵌入了棉垫。 周明浩在脑内调查了一遍,自己从上一个艾尔卡尼克·布拉格弗伦的记忆,发现这里应该是这个家里的餐厅啊,这个小妮子跑得像是逃命一样,原来就是为了吃饭吗!不是吧!果然人不可貌相,这货是个小吃货铁定无疑了。 妮娅又开口了,说道:“艾尔哥哥,你还不快坐下,要开饭了,妮娅早就饿了!” 周明浩凭着感觉走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个座位旁边,按了按了椅子的座垫后,坐了上去,一旁的女仆帮他围好了围巾,后又再退到一旁。 周明浩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桌上,中间的碗和碟叠在一起,上面还放着一只汤勺,从右边的小刀,和放在左边的叉子,可以看出接下来要应该是西餐,但是却又多布置了一双筷子,这不免让他觉得很是突兀,对于这个世界的文化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 那个女人 看到周明浩已经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得端正了些后。 坐在这张长得夸张,也大得夸张的方桌的主位的那名女性终于开口说道:“既然人都到齐了,那就开始用饭吧。” 女性的声音像是一只伸向男人心里的魔爪,牢牢地抓住任何男人的心,是那种令男人都无法抗拒的成熟女性的骚与媚,但是却又不缺乏这个家里当权者至高无上的威仪。 这个柔美而又娇媚的声音,如富带磁性般吸引住了周明浩,周明浩的心头仿佛猫抓般瘙痒难耐,不知不觉的便转过了头,向着那名女性的方向看去。 这一看,周明浩便愣住了,这个女人是天上掉下来的吧!这也太漂亮了吧! 周明浩带着猥琐的眼神,把自己仅有的想像力发挥到了极致,由外至内,把她从上到下扫描了一遍。 那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性,一头亮丽的紫色长发直披到腰间,像是把漆黑的夜空披在了肩上。一对如鲜血般深红的双瞳,散发出让人不寒而栗的杀气,让胆怯者绝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她的脸蛋却是如刚破壳的鸡蛋般光滑,让男人们都忍不住想要去一亲芳泽。鼻子很是娇小,粉嫩的嘴唇薄得如刚摘下的桃花。 她的身上仅仅穿着一件花白色的大连衣裙,很大胆的采用露肩的设计,故意把自己的脖子和肩膀都露了出来,稚嫩的肌肤像是乳白色的青瓷般光滑细腻,迷人的曲线勾勒出男人难以忽视的美感。腰很细,根本没有一点多余的肉,这是任何女人看了都会妒忌的完美比例。但到了屁股处,却又是毫无顾及的凸起,很是夸张,让人不免觉得就像是两个不同人的部位拼凑而成。裙摆很长,几乎包住了整双脚,故意仿照旗袍的设计开了一个很大的口子,几乎把整只大白腿都露了出来,白净得像是披着一层流动着的牛奶。脚上的高跟鞋镶嵌着大大小小,数不清的钻石,故意只穿了一半,不停地摆动着,不知是他的胡思乱想,还是真的如此,他总觉得,她似乎是在有意的挑逗着他。 周明浩脑内,有关艾尔卡尼克·布拉格弗伦的记忆再次浮现。在那记忆里,这个似乎是叫做阿朵贝尔,至于姓氏似乎是因为是不入流的下级贵族,所以他并没有记下。她似乎是他的大嫂,也就是现在的自己的大嫂,是这个布拉格弗伦家的现任当家。 你们是想说当家为什么是她,而不是她老公,也就是主角的哥哥。因为根据剧情的安排,其实主角的哥哥早就死翘翘了,估计现在尸体都快成白骨了。 什么?你们问他是怎么死的?其实他是在床上的时候死的。 …… 哎呦!不是上床的时候啊!你们不要往那些夜里发生的事情的方向想啊!,他不是不行了,而是…… 还有,在他继承的记忆里,原来的那个艾尔卡尼克对这个女人的影响可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很差。从他的记忆里对这个女人的评价,无外乎就是**!**!…… 诸如此类的种种形容词。 甚至还一直在怀疑自己的哥哥的死也与她有着很大的关连,因为从现在种种的情况来看,自己哥哥的死,最大的得利者就是这个女人,他至始至终都想不明白,自己的哥哥为什么会把布拉格福伦家当家的位置交给她,要说里面没有阴谋,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就仅凭一个自己年幼的借口,就想让自己信服,实在是在把自己当成三岁小孩打发。 不过,会对她有这么多负面的评价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按照这个世界的继承法,父亲死后,其地位,财产,声望等,必定是由其长子继承。那么长兄死后,如果其没有儿子的话,自然就应该是由他这个弟弟来继承整个家族。这点倒是与他原来的世界以前所谓的“嫡长子继承制”很像。 周明浩陷入了沉思中,他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一边感叹她的美丽,又一边思考,她对于自己究竟是敌?是友? “艾尔哥哥,你怎么还不吃,是准备让给妮娅吃吗!如果艾尔哥哥,你执意要让给妮娅吃的话,妮娅会非常感激的全部吃光光的。”妮娅措不及防的对着周明浩喊了一声。 周明浩从思考中被叫回了现实。 妮娅故意顿了顿,双手插在胸前,义正言辞的说道:“艾尔哥哥,话说,你从进来到现在就一直盯着阿朵贝尔姐姐看,对于你们这些丑男人的龌龊想法,妮娅可是太清楚了,艾尔哥哥你可不能有那些不好的想法啊!” 妮娅的话一出口,周明浩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令人奇怪的是,那个女人的脸也变红了,话说,女人你红什么,看来有戏啊! 那个名叫阿朵贝尔的女人立马展现了自己一家之主的权威,大声的呵斥道:“不要再吵了,到此为止,现在你们要做的就是吃饭!” 此话一出,妮娅也沉默了下来,大口大口的吃着自己盘里的肉。看来妮娅对于这个莫名其妙的当家还是很是尊敬的。 不过,要是原来的那个艾尔卡尼克在,听到她在这大放厥词,一定会立马甩脸色,直接走人,鸟都不鸟她一眼。 因为在他的心里,她现在的那个位置,本来就应该是他的,在这里发号施令的人,应该是他,自己那个短命的哥哥已经死了,在这个家里,本应该再没有人可以这样强制命令他做任何事,谁都不可以! 说实话,现在的艾尔卡尼克可没有那个底气,敢跟这个女人当众撕破脸。看了这么久的宫斗剧,直觉告诉周明浩,这样的女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傻白甜女主。 周明浩慢慢把自己的目光从她身上移开,并且故意向她耍了一个臭脸,自己毕竟成了他,自己的行为举止也应该刻意的模仿一下,如果太反常未免会遭人怀疑。 阿朵贝尔也并未多在意他,因为要换作上一个艾尔卡尼克,估计就该掀桌子了吧。 周明浩也装作平日里一个很平常的举动,低头看向桌子为自己准备好的饭菜。 …… 我开动了 在周明浩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女人,还对她不怀好意的想入非非的这段时间里。 在他身旁的女仆可是一刻也没有闲着,两只手可是忙得不亦乐乎,重复得接过男佣端来的美味佳肴,再放在桌子上周明浩位置的用餐范围内,这样重复着不下十几次后,直到大大小小的盘子东拼西凑的堆得像小山一样后才停下了手。 随后,女仆们故意退得远一些,想是为了不妨碍周明浩吃饭吧。 可他迟迟也没动手开吃了。因为他从感觉每道菜都特别好吃,而自己又吃不了那么多,万一自己吃到的是不那么好吃的,那他可就亏大了。他边看边数,不多不少,足足有二十一道,而且还没有一道菜是重样的。 周明浩感觉自己痊愈多年的选择困难症又再次复发了,而且还一发不可收拾。 看来看去,周明浩实在是有点不忍心下嘴,为什么?因为他的心里总是忍不住的在感慨,在这儿做饭的人是真的很不容易,要是你想在这里做饭单单在新东方学过厨师恐怕还远远不够,你还要去再学几年的艺术设计,等毕业后,才能勉强达到来这上班的最低标准。 要不然你无法保证能每道菜都做得这么好看,这已经不能称之为烹饪了,该称之为艺术也不为过。打个比方,和自己现在见到的饭比起来,我老妈做的饭,就像是拉出来的一样,那种一坨的,一条一条的,一块一块的什么东东。(你猜猜!看是什么!) …… 周明浩看来看去,迟迟不肯动手,这所谓皇帝不急,太监急,他的嘴巴倒是没说什么,可是他的肚子倒是看不下去,像是在抗议般,长长的叫了一声。 咕噜噜…… 这声猝不及防的长叹,一时间,把他身旁的女仆逗笑了,她伸出手,遮住嘴巴,轻声的嬉笑着。 周明浩很是尴尬得低下了头,毫不思索的拿起了勺子朝着距离眼前最近的一盘蛋黄芝士,尧了一口,直接送入口中,大快朵颐地吃了起来。 他下一意识的动了动嘴巴,嚼了嚼,在他猝不及防的一瞬间,仿佛遭到电击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冷不丁的刺激到了他的味蕾,他的味觉在一时间变得从未有过的敏感,虽然刚刚送入口中的蛋黄酱已经被咽了下去,但是他仍不舍的在细细地回味着口中残留的些许味道。 那是他难以置信,又拼命留住,不断回味的幸福。那蛋黄如蜂蜜般浓稠,如牛奶般丝滑,入口即化,融在自己的舌尖上,如春雨润物般慢慢地渗入自己的味蕾,过后是淡淡的轻微甜味,在往后的几秒中,却是越来越刺激的甜,很像是吃面包片时,夹层里抹上的炼奶。 周明浩的吃货之血随即沸腾了,他流着垂涎欲滴的口水,用手里的勺子又挖起了一大块的蛋黄芝士,如黄金般的新鲜蛋黄如蜂蜜般粘稠,勺子上的蛋黄与盘里的蛋黄依旧粘和在一起,看着就特别有食欲。 他又往嘴里尝了一口,里面似乎不仅有蛋黄,好像还有别的其他东西,有的很脆,咬起来像是炸鸡块,有的又像是珍珠般Q弹,还有的像是烤过的某种肉类…… 周明浩伸了伸舌头,舔了一圈满是油的嘴唇,招手示意旁边的男佣,问道:“这道菜是怎么做的,里面都用了些什么?为什么那么好吃。” 说完,周明浩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感动得就差泪流满面了,好吃两个字都写在脸上了。 位于他左侧的男佣不紧不慢的上前一步,向他深深地鞠了一躬,而后答道:“这道菜能有幸被少爷喜欢上,我相信对于烹饪出这道菜的厨师来说,简直是无以复加的无上光荣。” 然后,他又慢慢地向周明浩解释道:“能为少爷献上小人的浅薄见识,实在是小人的荣幸,据小人所知,这份蛋黄芝士所选用的蛋黄是生活在王国的西北边西伯利亚高原上的菲洛普鸟下的蛋。” 菲洛普鸟!这个词在一时间又再次调动了周明浩从艾尔凡卡那继承来的记忆。 在那段模糊的记忆里,这种鸟的外形类似于自己原来的世界里的鸵鸟,羽毛的色泽偏暗色,在种类上分为红的,棕的,蓝的不等。任何种类都不会飞,但很能跑,所以两只鸟爪和强壮,但是肉不多,又很硬,基本上没有愿意吃。所产的蛋很大,几乎与恐龙蛋差不多,与其他的蛋不同,里面的蛋黄几乎占据了一大半的位置,呈现出明亮的金黄色,十分的粘稠,但是味道却很好,可以说是这个世界里排得上好的美味,更是受到很多有钱人们的喜欢。但是,由于这种鸟跑得很快,而且攻击性很强,又极具母性光环,基本上很难捉到,所以价格特别贵。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不贵,那些有钱人可能还不会喜欢吧。 那名男佣接着补充说道:“家厨们把蛋打破,只取用里面的蛋黄,一点蛋清也不留的分离开,再与面粉混合,加入些许布尔羊奶和蜂蜜,搅拌均匀,有些粘浊后,就可以放进烤箱烘烤了。” 就在此时,周明浩难耐不住的开口说道:“里面好像还加入了些其他的东西吧!” 这时,男佣再一次低头以显示自己的卑微,说道:“是的,少爷说得很对,是小人的疏忽,在烘烤前,还加入了用炭火烤过,去了根茎的黑头菇,和爆炒过后的青豆,还有油炸过后的小文虫,以及刨了皮后的红玫果等” 在艾尔凡卡多的记忆里,这一个又一个名词都不陌生,自己吃进嘴里的黑头菇,应该是来自于死亡丛林里生长的那种迷你蘑菇,比自己在原来见到的蘑菇都还要小很多,如汽油一般的黑色,吃起来很美味。还有青豆,应该格洛思平原种植的青豆,颗粒爆满,而且较一般的豆类都大,皮很薄,咬破后有汁水流出,味道甘甜,爆炒后会很脆。刨了皮后的红玫果其实就像是没有果核的梅子,酸与甜都恰到好处。油炸过后的小夫虫,吃起来就像是油炸过的虾仔。 不过,这些食材都不是那么容易买得到的,一般人别说用来吃了,可能连见都没见过。 …… 太好吃了 因为这些食材大多会因为所在地理位置,当地的政治制度,或者季节与气候差异等原因。在产量,保鲜水平,和用于贩卖的数量上都会有或多或少的限制。 就比如说,那个小不点的黑头菇的生长地,就是所谓臭名昭著的死亡丛林,在那里面可是生活着数不清的,难以对付的怪兽以及毒物,敢去哪里摘蘑菇的人,不仅要胆子大,还要身手够好才行,而且最必不可少的还是要在高额的雇佣金的诱惑下。市面上,一斤这种蘑菇少说也要上百金币。 还有格洛思平原的青豆,那可是限量发售的,每年量产不到百斤,而且除了格洛思平原,在别的地方无论如何种植都养不活,即便养活了,也不会好吃。因为这种青豆所用的水可是被当地人民奉为圣泉的千年泉的水,据说这座泉的水的味道是天然带有的甜味,具有美容,益寿等功效。正因为产量少,所以当地的领主雷布恩侯每年只会拿出一部分卖给那些对自己有利的权贵,其他的人有钱都可能买不到。 还有小夫虫,在自己继承来的记忆中,应该是来自于波罗斯蒂海海底两万米以下的小虫子,样子只有半截小指那么大,但一只却贵得离谱,肉质香嫩,味道像是虾仔,营养价值很高,听说还能用来美容。 另外,还有所谓的红玫果是…… 这都是些什么神仙食材啊!这厨师该不会和这家人有仇吧!通用使用超级昂贵的食材做饭,勾起这家人的胃口,使这家人不能自拔的在一日三餐中花费很多的钱,就这样日复一日地把这家人吃穷,以达到他复仇的目的。 天啊。看来这家人陷入了一个大阴谋中啊! (能想出这种办法的人,也实在是让人招架不住了。) 周明浩越想越觉得现在的自己一份早点就要吃掉了自己一年的薪酬,简直细思极恐,真的是太可怕,吓得他立马丢下了自己手里的勺子。 他的目光又转向了在他不远处的类似牛扒的黑色烤肉。他觉得像这种单一的肉应该会便宜点吧。 他站起身,伸出手,把那盘烤肉端到了自己的面前。 这盘烤肉犹如焦碳一般黑,却很厚实,而且几乎看不到一点肥的,连筋,骨也没有半点,上面还浇上了丰富的酱汁,看上去特别的有食欲。 周明浩右手拿着小刀,左手握着叉子,像吃西餐一样,切下一小块,送进自己的口中。 切下后的轮廓很像是牛扒,但吃下去的感觉更像是叉烧,很甜,但却不腻,还带有点恰到好处的酸,却不辣。 说实话,确实好吃,但他的表现明显比之前淡定了许多,因为通过之前的切实体验,他对这个家已经有了更深的理解了,要是再一惊一咋的,难免有些出奇的格格不入,甚至可能会被人当场质疑自己新身份的真假。 为了突出自己“身经百战”,见过不少大世面,周明浩故意挺直了腰板,摆出一副“你们都是傻逼,然而机智的我早已看穿了一切”的样子,说道:“这肉真不错,很好吃。” 还用你说,谁都知道这是一大块肉,好吧,厉害的话,你倒是说说这是什么肉啊! 在周明浩旁边的男佣觉得自己又行了,插嘴的机会又来了,他再一次不紧不慢地说道:“少爷您真是见多识广,这确实是卡吕冬山地的野猪。” 卡吕冬山地!野猪! 看来这块肉又要花掉自己一年的薪水了。首先卡吕冬山地那可是号称这个世界上的冻土大陆,常年都在冰雪覆盖下,一年四季不是在下雪,就是在下雪,别人是四季如春,这地方那可是四季如冬,至于温度从被发现到现在就没听说过在负数以上过,估计和地球的北极和南极有得一拼。 再来说说,在那里生活的野猪,不仅长得比一般的猪矮小,而且全身还披着厚重的毛皮,身上的肉不多,但却很美味。对于佣兵团的偷猎者们来说,如果能捉到一只,可以说是大半年的生活费都不用愁了。但是一分钱,一分货。好东西可不是那么容易弄到的。这种猪与自己认知中的猪可不用,它们可是名副其实的食肉动物,锐利的牙齿,强壮的猪蹄,再加上几乎如狼一样都是群体活动,简直就是天生的掠食者,人要遇到它们基本上是死定了,死在它们口中的人,可是数都数不过来。 “当你撒下第一个谎后,你就会撒下第二个,第三个谎来圆第一个谎。” 周明浩为了显示自己之前“早已看穿了一切”,故意又吃了几块肉,样子就像是一个很欠揍的美食鉴赏家,再次说道:“有点甜,还有点酸,不过恰到好处。” 不是吧!这个B也装得太差劲了吧,无论是谁,只要是味觉没什么问题的话,是酸的,还是甜的,谁都吃得出来吧。 这时,这货旁边的那个男佣又插嘴道:“少爷,您说得没错,在淋上的汤汁中,加入了一种花,名为红罗丹。” 什么!红罗丹?在自己继承来的记忆里好像没有有关于这种花的记忆啊。看来这种花的来历也一定不简单,而且可能也是有钱也买不到的。 周明浩并没有多问,应该说是不好意思多问,他不想再听到那些乱七八糟的名词,他甚至觉得自己在吃的这些东西都是别人用命换来的,几乎每份食物都沾染着一两个陌生人的鲜血。 想到这里,周明浩沉默了,他的表情变得凝重,再次吃了几口面前的烤肉后,转而吃起了旁边的大龙虾,然后说道:“不错,很好吃。” 在他旁边的男佣再一次解释道:“少爷,这可是按您的吩咐从波士顿海运来的波纹对虾,里面还用针管在肉里打进了西门达垃刚分娩的母牛的奶。” 周明浩没有说什么,因为他很清楚这两样食材可不是那么好弄到的,波士顿海就在卡吕冬山地的隔壁,在那么冷的水里抓龙虾,实在是,想都不敢想,简直就是在折磨人。 周明浩还是一样,只吃了几口后,就不再吃了. …… 曾经的剑圣 周明浩思索了片刻,还是打算把刚才的猪排吃完。随后一言不发的埋着头吃了起来。 不论怎么吃,就算是鸡蛋里挑骨头,也找不出毛病来。每一块肉都熟得恰到好处,都保持在最有食欲,最为美味的时候出炉。这无疑是他出生以来吃过的最为好吃的烤肉了。但他还是不由自主的想到,那些为了这块肉死在这些怪兽口中的人的生命,就为了我等权贵的口腹之欲,有些人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那他们的生命是多么的不值一提,而我们的生命难道就更高人一等吗! 他不免觉得自己吃得满嘴的油,那不是油,而是那些死去人的血,是那些死去人的不愤,那这世界还真是不公平。 周明浩一口又一口地把面前的蛋黄芝士,酸甜猪排,以及奶油炸虾,吃了个一干二净,说实话,这是他自出生以来吃得最饱的一次了。不过吃得这么干净,想来自己也算是这个世界支持“光盘行动”的第一人了,毕竟支持环保,人人有责嘛。 不过二十一份早点,也还仅仅只吃了三个。想来未免十分的浪费。若是之前的那个艾尔凡多卡,一定会把二十一份早点,每个都吃几口,无论自己爱不爱吃,无论是肉,还是菜,来者不拒,满桌通杀。这样对比来,自己也实在是有点不尊重下人们的劳动成果。 想到此处,自己也只能是笑笑,不说话了。因为自己突然实在不想这么做。 周明浩忍不住打了个很响饱嗑,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胃袋被撑得大了一圈,吃下的食物混着胃酸,顶到了自己的喉咙眼,看来自己是真的吃饱了。 他起身离开了自己的座位,身旁的男佣后退了一步,随后再深深的鞠了一躬。 周明浩慢悠悠地走开了,没走多远,他还是选择回过头去,朝自己的座位看了一眼。 他不敢相信,他们真的在吃! 没错,自己没有看错,虽然自己真的很想相信自己的眼睛骗了自己,不过,他们确确实实在吃着自己剩下的饭菜。 在自己身旁的那几个男佣全都凑在了一起,他们围在一起,像是期待已久般。他们吃得是那么的狼吞虎咽,甚至是那么的津津有味,像是一群饿极了的家犬在主人的面前争先恐后的摇尾乞怜。 他们或许不会知道,支持着人生活下去的,除了生命,还有一个便是,尊严。他们显然已经忘记了何为自尊。 他们每个人的样子都让自己很是震惊,但又是那么的深刻,如同有把刀子一刀又一刀地刻在了自己大脑的海马体上,成为了他永远也忘不了的记忆。 他们躬着背,似乎早已忘记了要怎么抬头和立正,或许跪得久了,都忘了要怎么站起来了,也或许是不愿意再站起来了。 这些人,不,他们已经不配再称为人了,他们已经完全被驯服了,他们更像是这个家里养的许多条“狗”中的几只而已。 没有生在这样的世界,自己无疑是幸运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还是觉得自己的眼睛不知不觉的就红了,心里也很是不舒服,或许是同样生而为人,难免会有点感同身受。 周明浩转过身去,这次他没有回头,因为他已经不想再看下去了,他只是默默的站着。不知不觉中,他又想起了妮娅,她曾经因为要和这些仆佣们一起吃饭,而被他们的父亲狠狠的责骂了一番,记得当时她还顶嘴道,她不想让下人们吃她剩下的东西。想到这里,自己还真是有点感动。而且日后,她都是尽量点得少一些,就算点多了,也都会全都不剩的都吃完。 想到这里,他不知觉的撇了一眼妮娅的方向,发现她还在埋头苦吃。 这时,阿朵贝尔柔美的声音再次响起,对他说道:“艾尔,你不会忘记了吧,再过不久,剑道修行的课程就要开始了,范斯特海威先生或许已经在等你了,你现在也应该要过去花园了吧。” 周明浩似乎没有被她柔软的声音打动,而是头也不回的,撂下一句“我知道了”。 算了,每个人的人生中都会有一段无法避免的叛逆期,而表现就是不顾一切的模仿那个自己期待的人的行为,但是,多数人都会像我一样被人当成,傻逼! 周明浩凭着感觉,走出了房子,通过哥特式走廊,来到了后花园。 这花园实在是有点大,一眼望去,如同一片此起彼伏的青色大海,每相各几米处,就会种下一株高大笔直的橡树,枝叶被修剪得很整齐,与树干组成了一把大大的圆伞形状,树枝上零零散散的开着几朵叫不出名字的花,说来奇怪,红的,黄的,白的,紫的……开得五花八门,什么颜色都有,似乎是有人把彩虹摘下,披在了树枝上。草地上,也时不时的冒出几朵小花,在一望无际的祖母绿里,犹如几颗发光的各色宝石,美得无与伦比。 周明浩迎着上午最凉爽的清风踩在了草地上,风里是青草和花朵的淡淡芳香,厚实的草坪很是柔软,就算是狠狠的摔一跤也无伤大雅,落叶在空中与风儿一起嬉戏着,如同调皮的蝴蝶般在他的身边起舞,一会儿停在他的头上,一会儿又落在他的手边。温柔的阳光撒在他的身上,像是母亲的手掌抚摸着自己疲惫的身心,在一刹那便获得了安息。 在花园的中央伫立着一个男人,如果自己是女主角的话,还真会让人以为他就是这本小说的白马王子。 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这货应该是教导自己剑术的老师,这个家里最强的执事,曾经的剑圣——范斯特海威·哈姆斯特朗先生 你问他的剑术有多强? 我打个比方,他在这个世界的地位,对于剑道的领悟,就相当是海贼世界的鹰眼米洛克,《dnf》里的g.s.d,浪客剑系列里的主角浪客剑心…… 你问这么厉害的人,为什么会在自己家里?这个嘛?我不告诉你!想知道,你自己看小说吧。 不过,曾经的他虽然信奉身为剑士的忠君之道,却并不想效忠于任何一位主人,只到那件事的发生。 “艾尔少爷,您还在磨蹭什么,还不快走过来,不对,用跑的,您忘了吗?对于一名剑士而言,所有没用在钻研剑道上的时间,都是在浪费。” 范斯特海威先生粗犷的声音传来,那声音像极了草原之上可以吓死人的狮吼,虽然刻意使用了敬语,但每个字都可以听出他这位曾经的王者的余威。 如果不是因为他现在是自己的家臣,又是自己的老师,自己早就扭头就跑了,而且绝对不回头。 …… 剑的修炼 周明浩虽然有点被吓到了,不过,他还是要强装镇定,因为,毕竟所谓的艾尔凡多卡可是一个极为注重自己贵族身份的人,在他的心里自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丢了自己身为贵族的风范,特别是在这个家的那些下人的面前。 说实话,其实在他心里,所谓的下人就是他们家的“所有物”,是连狗都不如的存在。虽然他在表面上很给这位曾经的剑圣面子,但是在心底里这位曾经的剑圣也仅仅就只是这个家的下人而已,他也是有一百个看不起的,甚至于在他对自己出言不逊之时,更是生出了一百个想杀了他的心。 但是无奈,就算是这个家所有的卫兵一块上,也绝不是这个老头一个回合的对手,不,人家可是曾经一个人单挑整个王国军队的老东西,可能整个不达拉克都会被他连锅端掉。想到这里,自己实在是,不得不想再说一句,为什么?怎么厉害的家伙会甘心到自己家里来打工啊!? 像这种家伙,不应该是在大陆上到处乱跑,遇到个人就装个逼,然后分享一下自己的人生哲理,再随便拯救一下世界的嘛?对啊!你想想看,像什么阿甘左啦,西岚花啦……不都是这样的吗!这简直就和自己看过的异世界小说不是一个逻辑啊! 说实话,自己现在可是害怕极了。就好比在竞技场决斗,遇到一个全身史诗的满级玩家一样,对于全身白装,等级只有个位数的自己来说,实在是想不到有任何翻盘的可能。这无疑是送羊如虎口,没错,就如同自己现在这样。 周明浩缓缓走到他的面前,与他四目相对,他的眼神竟犹如老鹰般锐利,像一只老虎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猎物,散发出的凌厉杀气如同一把利剑穿过双目,直插入你的心脏。 自己可以真切的感受到自己全身的骨头在瑟瑟发抖的声音,那是自己对于随时都有可能迎接死亡的本能的恐惧。 他举起了手里的木棍,正好指着周明浩的眉心,用粗犷又沧桑的声音,开口说道:“今天的我,依旧有东西要教给你。” 他手里的木棍离周明浩很近,几乎只有一条头发丝的距离,可是周明浩并没有躲闪,更没有后退,因为他早已克服了对于剑的恐惧。 那是几年前,他答应传授自己剑技的第二天,也是他教授给自己的第一课的一天——克服对剑的恐惧。 所以,这货就让那个之前的艾尔凡多卡睁着眼睛,站着不动,然后,他拿着剑对着他拼命地往下砍。砍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什么,自己会把握好分寸的,在剑落到你头上的一瞬间就会停住之类的,别担心,一根头发都不会伤到你的…… 本来,上一个艾尔凡多卡还很放心,结果,他随后却又补了一句,其实自己从没这样教过别人,如果一时收不住,砍死了你,我也会赔你一起去死的! 另外,每次“自己”的头发都会掉了好几根? 我CNMD,谁TM希望和你一起去死了,万一被人误会我和你是同性恋可怎么办? 以上,是上一个艾尔凡多卡的原版吐槽。 在以后的相当长的时间里,上一个“我”终于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厦”(吓)大的就读生了…… 对于一个久负盛名的剑士,装逼是少不了的技能,所谓装逼,首先就必须要从说话开始。 对于这方面,在自己从上一个艾尔凡卡多的记忆里可以了解到,他直到现在还记得这位曾经的剑圣当时说过的…… 就比如: “剑是什么?杀人之物,生命在它的面前可谓是不值得一提的脆弱,世人都会害怕剑的存在,但作为持剑之人的存在,你不应害怕。” “因为畏惧,会让你的剑变钝,如果害怕,你便无法斩下。” “剑,是你心灵的体现,你越勇敢,你的剑就越锋利。” …… 大哥!请容我问一句!你到底是哪个游戏里穿越过来的npc啊! 为什么?自己总有一种在《地下城》里选了鬼剑士的赶脚! 就这样,在这俗不可耐的各类游戏npc的心灵鸡汤的灌输下,上一个艾尔凡多卡同学在措不及防中开始了自己长达五年的剑道修炼…… 直到现在,自己顶替了这个烂摊子。 对面是曾经的剑圣——范斯特海威。说实话,这货总感觉在哪里,见过?比如他那白了一半的黑色短发,在额头处,留出了几根稀松的刘海向左倾斜,遮住了半张脸,露出了一双如血般鲜红的双瞳,眼窝深陷,看着有点肾虚,却让人觉得如同地狱爬出的恶鬼般可怕,高耸的鼻梁如老鹰的啄般将脸分割成两边,最为标志性的是,他那包围了整个下巴,却短而茂密的胡子,而且几乎已经全白了,反而更加有成年男性的成熟魅力。 等等,自己怎么觉得这货在哪见过,让我想一想…… 这不是换了个配色的阿甘左吗!?唯一有点区别的就是他右边脸上的那个十字形的刀疤。不过,这不是浪客剑心的标志吗! 这家伙的衣服倒是没什么特别的,是一个中规中矩的执事打扮,一身深黑色的燕尾服,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衣,再打上一条黑色的领带,领口处还别着一朵白玫瑰,显得异常优雅。不过因为格外的强壮,衣服隆起得很多,手臂也是异常的粗壮,手上象征性的戴着白手套,一条黑色的西装裤,脚下一双黑色皮鞋。 这衣服总感觉那么眼熟啊!这,该不会是从骨王的那个大管家,赛巴斯那偷出来的吧! “喂!你到底在发什么呆呀!艾尔少爷,请您马上站好。”就在周明浩陷入这种种回忆之中的时候,他突然崩出了这句话,话语中完全没有任何下人的谦卑,反而尽是绝世高手和授业恩师的高傲,让人肃然起敬。 …… 剑的气息 周明浩装模作样的站得很直,故意大声的冲他吼道:“Yes,sir。” 剑圣范斯特海威先生微微点了点头,眯着眼睛,缓缓说道:“很好,今天,我们就来学……” 他突然停住了,然后很是惊讶的大声喊道:“您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请恕在下实在是无法理解?您应该给我说的是,是。” Cao,看来这的人听不懂英语啊!自己要不要在这办一个英语补习班呢?没想到自己这个每次考试都只有三分之一的英语都能用来装B,想着,想着,自己心里还真是有点小兴奋。 周明浩含着浅笑说道:“是!” 不对,为什么,自己总有一种在当兵的赶脚,在自己的印象中,艾尔凡多卡的相关记忆里,似乎没有说过,这个老头当过兵啊?可是从他的说话口气和各项行为来看,总有一种老兵痞子的赶脚。难道这个老家伙还藏着什么别的背景故事,等着我刷副本吗?看来是另有一番剧情啊! 我的老师,范斯特海威,这次很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艾尔少爷,今天,我要教给您的是,如何躲避剑的攻击,感受剑的气息。” 这句话一说出口,周明浩懵B了,剑的气息?难道说是剑气吗?剑气,对于这个东西,身为一名21世纪的90后青年的自己,也必定是一个受过武侠小说熏陶的中二青年之一。 曾经闲着没事干的时候,倒是百度百科过,在百度百科上,对于这东西的解释是,一般出现于武侠小说世界中,指的是用剑高手在出招前,在剑的周身缠绕上的一层真气,具有很强的杀伤性,且具有远程攻击的属性。 为什么,总感觉好科学,好有逻辑,好真实可信。当年自己猝不及防也就信了,看来,还是太傻,太天真了。 为了支持这一观点,自己可是在贴吧论坛里,就“现实世界中,剑气是否能存在”这一观点,与几百名网友鏖战了三天三夜。最后,还是我方一位物理学博士生给出了有利论据。 当时的发言是这样的: “根据空气动力学原理,剑气作为一种物理现象,是极有可能存在的,用物理学的相关公式可以被表示为F=kSv2,根据公式,可以得出空气动力与发力物体的面积与速度有关,其中受速度影响最大,因为速度的头上有平方在,所以只要挥剑的速度和姿势合理,就可以产生类似于武侠小说中的剑气。” 当时吓得我立马百度了一下,TMD,还真有这条公式,还是空气动力学的必背公式,看来“金老”与各位网络大神诚不欺我。 周明浩如同一个常年全班倒数第一,终于找到了题,证明自己在班里的价值般,兴奋得不得了,举起手示意了一下,然后说道:“老师,这个我知道。” 范斯特海威还真信了,很是满意,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周明浩继续滔滔不绝地说道:“所谓剑的气息,即剑气,是指……,在剑的……,具有远……,主要与……有关,所以…………” 周明浩同学把刚才的想法,又重新复述了一遍,力求语句得体,吐字清晰,还加上各类动作,用以辅助自己相关表情的变化。 让人吃惊的是,范斯特海威并没有打断他的说辞,反而还是认真的听他说了下去,认真得让人觉得他才像是一个学生。 说来也是,这就是范斯特海威·哈姆斯特朗,对于与剑有关的知识,他都是无比的认真,只要是用剑方面的强者,无论是男,是女,无论是出身高贵,还是活得备下落魄,他都会无比兴奋的去与他战斗,征服一个又一个与剑有关的高手,这点倒是像极了,dnf里的征服者-卡西利亚斯。 等周明浩讲完,已经过了半个小时,范斯特海威也听得差不多了。 随后,他递给周明浩一条毛巾,说道:“绑在脸上,把眼睛全部遮住,任何东西都不能看到。” 虽然,很不清楚,这个糟老头子究竟要干什么,不过,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就对了,但是自己还是照做了。因为,自己是真的打不过他啊,王国第一剑圣啊! 周明浩绑好了毛巾,一动不动的站好后,他顺势借用木棍在周明浩的身旁挥了几下剑,动作虽然很流畅,但却是点到为止,连周明浩的一根头发都没有打下来。所谓剑道高手,就是如此,胜在无招胜有招,草,木,竹,石皆可为剑,大开大合,收放自如。 周明浩的眼睛被蒙住了,一点光都看不到,只觉得有风在耳边拂过,不过,他也略微猜出了个大概,不过,他却不敢往那边想。 范斯特海威紧接着问道:“艾尔少爷,您记住这个感觉了吗?” 周明浩想了想,不会有坑吧,随后慢慢说到:“记住了个大概,能不能再来一次。” 范斯特海威显然是故意的,说道:“那么训练开始了,请您先站着不动,容在下手中的木剑快打到您的时候,您再进行躲闪。” 听好这番话,周明浩仿佛被雷到了,心想,你要揍我,你就直说。 周明浩很有礼貌的笑着,其实心里已经Cao遍了他的十八代祖宗,说道:“我觉得,我还是需要磨练一下上节课,你传给我的那个剑技,我认为,现在学这个实在太早了。” 哐! 一阵敲锣声响起。 “就在您说这些废话的时间里,训练已经开始了。”范斯特海威毫不客气的说道,眼神变得很是凶狠,表情也随之变得狰狞起来,像是一只嗅到血腥味的野兽。 周明浩也在这一瞬间,切身处地的感觉到自己身旁的气场变得很恐恶,而且他知道一定是从这个老头子身上发出来的,你个糟老头子,果然坏得很。 哐! 好痛!在这分神的一秒钟,周明浩又挨了一下。 周明浩快速地往后退了一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迈开腿就往回跑。 但是,不愧为剑圣,范斯特海威更快抓住了他的衣领,说道:“您要去哪,您只需要站着,在闪开就好了,不需要跑。” 虽然还是那个人熟悉的声音,不过周明浩却觉得那仿佛是魔鬼的呼唤。 就这样,周明浩开始了艾尔凡多卡今天的剑道修炼,也是他作为艾尔凡多卡的第一天剑道训练。 随后,一阵阵声音重复响起: 哐! …… 哐! …… 哐! …… 王宫的来客 位于首都不达拉克正中央的不达罗米尼亚王国王宫的大门被缓缓打开了。 在门的另一边,也就是王宫里面,正慢慢走出一队骑兵,骑兵过后是一辆马车缓缓走出王宫的大门。 说是马车,恐怕有些不准确。因为正在拉车的,不是我们世界中那种已经见怪不怪了的马匹,而是,龙,是那种只存在于奇异幻想世界中的龙。 不同于我们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龙却是很普遍的存在,数量和种类也是很多,有些甚至是普通到可以被拿来拉车用的存在。 不过,一般也只有有钱人才养得起,也才会去养。另外,龙的种类也会有高低贵贱之分,相应的,其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也会有所增减。在权贵们日常无聊时的竞争游戏中,往往代表着不同的意义,是类似于自身身份与地位的一种象征,即面子的问题。 现在在拉车的这头龙,看样子,应该是纯种的拉布拉多公龙!好巧啊!和我们世界里的,某种狗的名字一样!不过,这头龙在这个世界可不是什么便宜货,就这头龙可以抵得过一千个奴隶,而且还是那种最上等的奴隶。光是这种龙的幼崽都要卖到一千个大金币以上,这可相当于我们世界的一千万人民币了。 (所谓金币是这个世界的货币计量体系,在往后的章节中会详细讲到。) 所谓的拉布拉多公龙,是曾经生长在王国边陲地区罗布尔克沙漠的食肉性巨型龙类,要论体型,这类龙在这世界的所有龙类中,也是很巨大的,体重更是名不其实的大胖子,然而其也有和一般的胖子一样的毛病,如行动缓慢,动作迟缓,饭量过多等普遍问题存在。所以根本就不能用来拉车,不说速度,就说饭量,就已经够呛了,因此,其经济价值很低。一般来说,能养个这玩意的,十个里有九个是权贵,还有一个是更大的权贵。 这头龙与描述中的拉布拉多龙一样,都是通体呈现赤色,全身遍布密密麻麻的黑色斑点,表皮很是厚实,极为粗糙,远远看去像是一只几百斤中的犀牛,头上生有龙类标志的一对角,眼睛很小,但是鼻孔很大,像是在配合着脚步一样,每走一步,就会喷出一缕白色浓烟。 它的脚步格外的很重,远远看去,似是有人驮着大山在行动着,每一步,都犹如泰山压顶。大地在震动,房屋在摇晃,街上的人们怕得要死,纷纷放下了手中的工作,全体低下了头,卷曲着身体,双膝着地的跪着,双手抱着自己的肩膀,一动也不敢动。 这头龙很是嚣张的走在街道正中间,从他们的身旁一个又一个的经过,街道很长,每当这头龙经过了他们的身边老远后,街上的平民才敢喘一下大气。 本来以为不会有什么事态发生,可是,正当这头龙刚经过时,一个小女孩再也忍受不了内心的恐惧和压抑的气氛。她哭了,哭声很大。她的母亲惊了,迅速跑到她的面前,抱起她,捂住她的嘴巴,不让她哭出来。 可是已经迟了,她已经“冒犯”到了这头龙,它转过头去,伸长了脖子,如星星般小的眼睛故意睁得很大,以彰显自己的愤怒与不可冒犯的权威,与那个女人四目相对,女人的表情因恐惧而扭曲,脸部不住得颤抖着。 女人的畏惧似乎并未传达到那头龙的眼中,或许它毕竟不是人,怎么会理解得了人类的情感呢。它张开了自己的血盆大口,那是足以吞下一个成年人的大小,它合上了自己的血盆大口,动作很快,但它的嘴还是染满了鲜血。刚才的那个女人,只剩下了半个身子,她的头被吃掉了,鲜血染红了地面和周围的人,还有她身下护着的女儿,她已经全身泡在了血里,她呆住了,连哭都不会再哭了。 街道上的其他男人捏紧了拳头,表情因愤怒而压抑着,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敢反抗这头龙,或许他们最怕的并不是这头龙,他们或许更怕车里的那些人吧。 害怕!那或许是自然,龙的身后拉着的车,无论是用料还是设计都是当时权贵间最流行的格式,车子整体呈长方形,长达五十米,采用流线型设计,选用的木头是这个国家进口来的红杉木,车轮很大,车前与车后各有两个,四个角上还挂着四个灯笼,想来是为了夜里照明用。不过,灯笼上的标记可不得了,那是法兰克西里家的家徽。所谓法兰克西里家,那可是和布拉格弗伦家被称为这个掌控国家的贵族之一的家伙。 车子的窗户被人从里面推开,从窗户里探出了一个人的头,这人一开口就不客气,带着责问的口气说道:“怎么回事,连车都赶不好了吗?” 在前面开路的一个士兵带着一脸的无奈,回过头,像那个人解释道:“有个刁民冒犯了大人们的龙。” 那个人随即略带愤怒的说道:“龙没什么事吧!” 那个卫兵随即回答道:“请大人放心,大人的龙很好。” 那个人随即松了口气,拉下脸说道:“给我把那个刁民抓起来。” 那名卫兵再次答道:“大人,她已经用死来像大人的龙赔罪了。” 那个人随即拉下窗户,什么也没说,更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悲伤,反而很是心安理得的向车内的另一位大人物汇报说:“大人,只是一件小事而已。” 让他如此低声下气的回复的是,坐在车内中间的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因为衰老,脸型很是消瘦,脸上也早已布满了皱纹,由于衰老,眼睛也早就失去了神采,比雪还白的长胡子拖到了胸前,看样子就是一个早已无能为力的老人。 但是,他身上的穿着却极尽奢华,身上的大袍子是效仿古欧洲时期的装扮,为显示身份的高贵,还多绣上了几层金丝和宝石,头上戴着一个黄金制成的皇冠,上面还镶嵌着数不清的宝石,十个手指都带满了金色的戒指,右手还卧着一只黄金制的手杖。半躺在座位上,看样子既像是在浅睡着,又像是在沉思着。 老者并没有回应他,他也没有再说什么,也不敢再说什么。 …… 王位的继承人 豪华的龙车咣当咣当地前进着…… 所到之处,街道两旁的平民们都成片,成片的跪在一起,人群中没有窃窃私语,就连呼吸都刻意的压得很低,很慢,气氛格外的压抑与紧张。 与车外的气氛正好相对应,车内的氛围更是格外的安静。不过,这所谓的平静也只是表面现象而已。 虽然那名老者依旧半躺在座位上,什么话也不说,似是睡着了一样,表情很是安详,但又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一样,让人不敢忽略他的存在。 但是,与老者安详的模样不同的是,车内的其他人可不那么悠闲,他们似是火烧眉毛般坐立不安,更像是大祸临头般如坐针毡的动来动去。 他们几次想要与老者对话,但又欲言又止,因为谁也猜不准,这个高深莫测的老东西到底是睡,还是醒,若是一不小心触怒了这个老家伙,谁也不想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开玩笑。 如此过了许久后,老头开口道:“你们三个若是有什么事,就快些与老夫我说,不要动来动去的。” 老头的声音很是低沉,却有着深不可测的权威。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那个中年男人先开口了,他说:“大人,对于王上的决定,您……” 他的话很是直接,想来是极度的信任眼前的这位老者,也可能是性格如此。 说这话的,正是上一章的那个中年男人,脸庞消瘦得比年迈的老者还要严重,颧骨很高,眼窝深陷,且有很重的黑眼圈。脸上还有密密麻麻的黑斑。鼻梁不仅不高,还很塌陷。嘴唇很厚,并且呈黑紫色,颌骨突出,所以嘴巴看起来很尖。 但衣服却很是华贵,白色的条纹衬衣和喇叭裤,用玉作成的纽扣,腰间配着一条黄金腰带,一双尖头鞋的鞋底却没有沾上多少泥巴,看来又是一个自认清高的纨绔子弟。 从这些特征来看,这位大叔实在是长得不讨人喜欢。按照小说的情节安排,对于这样的人一般都不会是什么好鸟。在这自然也一样。 这位大叔名为艾扎克夫·法兰克西里,是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贵族法兰克西里家族的分家之一。曾经因为在战场上临阵脱逃,致使前军孤立无援,而导致王国军大败,后来虽说打胜了,不过却造成了不少不必要的损失。本来据说要判重刑,后不知怎么却不了了之。后来又听说,因为贿赂某位公爵的原因,至于是哪位公爵自然就不用多说了,一年前刚被提拔为侯爵,管理着王国的一角。 还有此人还是一个好色之徒,每晚可谓是无色不欢,简单说,就是打几炮,睡不着觉就对了,而且专挑那些……。 至此,他已经筹齐了异世界小说死亡角色各大要素,所以他一般是活不长了,各位读者朋友们可以数一数,他还能活几章。 老者依旧闭着眼睛,说道:“我自然同意王上的决定。” 老者的话还未说完,又有一个人开口道:“可是布拉格弗伦家的那小子毕竟是个外人,大人为什么不让我们法兰克西里家的人来坐这个位子呢?” 这句话是坐在老者左边的一个又矮又胖的胖子说出的。 他的样子很像个小屁孩,脸胖得都能把眼睛挤小了,鼻子有小又塌,黄色的头发理成锅盖头盖在头上,看样子很白痴。身上的穿着倒是价值不菲,白色的宽松皮大衣上面绣满了各样宝石,光是大拇指的钻石戒指就足够买好几十个年轻又漂亮的女奴隶了。 他自然也是法兰克西里家族的人之一,不到三十岁就被授予侯爵的有为青年,可是其治国与带兵的能力,却让人不敢恭维,因为实在没什么可以拿的出手的功绩,在这就不细说了。 老者并没有马上回答他,而是陷入了沉思中。 这时,那个中年男子又不淡定了,他立马开口说道:“大人,布拉格弗伦家与我法兰克西里家可是很少来往,那个小子一旦坐上了那个位子,会不会对我法兰克西里家不利。” 老者的嘴角轻轻上扬了一秒,不过,就仅仅只有一秒而已,然后说道:“你们知道王上,为什么要找布拉格弗伦家的小子来坐那个位子吗!” 此话一出口,三人更是不解,相互看了看。 老者又说道:“那是因为,首先那个小子是王室的旁系血脉,能够让其他贵族信服。最重要的一点是,王上知道我们这些贵族都想要,与自己有关系的王室坐上王位,他不仅与我法兰克西里家无甚往来,其他贵族也一样。” 老者说道一半,止不住的咳了几声,之后才说道:“所以王上才找了他,这个与其他贵族都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来坐这个位子。还有各大贵族之间各有恩怨,如果新王公报私仇,王国一定大乱。” 老者说完叹了口气,顺了顺自己的呼吸,三人似是明白了什么。 老者看了看他们,接着补充说道:”能想到这一层,我们的国王当真可谓是昏而不庸。” 此时,坐在离老者最远的那个男人才开口说道:“大人,您真是细致入微,有幸能听您这一番话,我等实在是荣幸啊。” 老者的嘴角又一次轻轻的扬起,用自己眼神的余光撇了他一眼,目光中带有些许的蔑视。 这是一个披着一头褐色卷发的中年男人,眼睛如老鼠般细小,却总让人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奸诈,最让人无法忽略的是他的鼻子,又大又红,像是被人打肿了一般,嘴巴上还留着一小撮短短的胡渣,脸色很白,却并不好看。 他的穿着也与之前的两个人差了许多,身上的红色皮衣与皮裤想来是订制的,除了边角出的花边,没有其他过多的装饰,只在胸前别了一朵金花,才显得奢侈了许多。 这人名为尤尼克西·法兰克西里,虽然出身在法兰克西里家的最末家,又不是长男,更是旁出,不过却很会拍马屁,看形式,占队伍,四十多岁了终于被授予了侯爵,当然这与他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不过,在这车内的这四个人中,从身份与地位上来论,他依旧是没有话语权的一个,也是最该谨言慎行的人。 老者什么也没说,毕竟对于这些好听的,他早就听多了。 他显然失去了兴致,说道:“我困了,等到了,布拉格弗伦家再告诉我一声吧。” 随即闭上眼睛,沉沉地睡去了。 三人也不敢再多说一句,一下子都安静了下来。 ……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