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故乡之路》 第一节.山中老潭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也许现在站到塬上的田野看老潭干枯的河床正是这种令人叹惋的感觉。 可遗憾的,不只是夕阳,还有那带给我们无限喜悦的老潭。 多年以前,那时我还只是个小屁孩儿。那时的老潭,宽阔并且明净。自来水并未普及,大人们要下山里去挑水吃(在这老潭旁几米处曾生发出一汪泉,人们于是因地制宜,凿琢此泉做得一口井)。山路崎岖难以行走,担在肩上的水桶发出怪声异响。曾经跟着母亲,在这条旮旯小道上,走了不知多少来回。 所幸老潭美丽的风景让我们如沐春风。 黄土地上水土流失严重,老潭周别边却有天壤之别。四周的水草,野蛮地生长着。蝴蝶飞过找寻花蜜朵,也不忘驻足,留恋这此时的美秒,不小心一头撞在埋头苦吃的老牛头上。有时候,鱼儿也会窜出水来,呼吸新鲜空气。婀娜的身姿,犹如技艺娴熟的跳水者。老潭并不算大,但是鱼种丰富,从草鱼到鲤鱼,应有尽有。 老潭在村人一代代的守候下,存在了约三十多年的岁月。老潭的身世和它的离去,多少有点神秘。 上世纪80年代某天夜里,村里人都已酣睡如昨。“夜寂静,寒声碎”。然而一声巨响,顿时雷雨大作,倾盆直下。那夜,小孩子哇哇直哭,大人们也没能睡着。第二天雨停之后,道路泥泞。几个胆大的男人们出去干活。却在瞥见山间地里的那三株大柳树消失了踪迹。之后一汪长而宽大的潭水。男人们是又惊又喜庆。待到天晴,修好了路,凿泉做进井,日子兴荣。 那些围绕老潭的有趣故事也值得一提。在我小做小孩时,老人们说老潭中有宝贝,是一匹金马,是老潭的守护神。这不足为信,只那年我亲眼见到两个喇嘛说要开潭寻宝。念念叨叨的,似乎真是那么回事。至于有没有找到金马,我也无从知晓。 只是老潭还是那老潭,村里人没想过用它来发财致富。 老潭里死过牛和羊,也有小孩出事在里头。 没有人去怪罪它,因为在质朴的人们心里,老潭就是一处荫庇,一座份寄托。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时代的发展,生产了越来越多的闲人。老潭不在只属于我们。它处来的人,一有时间便来捉鱼,玩耍。垃圾袋,啤酒瓶横七竖八地躺在那里,让人厌烦。潭里的水不在只是单纯的,夹杂着污秽的老潭早已不堪入目。 就这样,秋凡风席卷了落叶,垃圾漫遍了四野。 同样,一个死寂的夜。虽只不过,没有雷雨,没有哭声,没有睡不着。 老潭,离开了。 老潭离开的那个年夏天,我和同伴闻强看见,河床上数不清的生命,已经汗干瘪。那是不是一种控诉! 这几年,到四处闯荡的我。曾在西湖畔眺望雷锋宝塔,到青海湖中感受和风。 可是,什么时候,能见到家乡的那汪老潭? 第二节.世纪古柏 村东头的那块地里有一株古老的柏树。树身高大有十几米,枝叶苍翠繁茂。 远远地望去,其实这株柏树并没有多少特异之处。可是当你走近之后,瞅瞅那爬满树身的裂纹,再抬头仰望树冠深处。一股发内心的震撼油然而生。古树的历史,已逾百年。 而在这古柏下还埋着一个秘密,是村里已逝的先祖。 时间还要回到清朝末年。那时列强的魔爪已经伸向中华大地。 我们的那位先祖,自小爱好习武,又能写会画,所以十里八乡多少有点名望。每逢乡人操办红白事,或者哪里有钱人被土匪抢了钱财,他总是有求必应。因此虽然他身形五大三粗,而且脾气耿直。但是别人称他总是叫作“柳艺人”。 村里有个姓李的教书先生,前朝的贡生。因为参与义和团而受到打压,无奈逃回到家乡教书维持生计。 有一回,柳艺人到邻村艾大嫂家给写副对联。碰巧遇到李举人在学堂唉声叹气地抽着一袋水烟。 “咋地啦,老李,是孩子们惹你生气啦”? 李举人皱着眉头,一语不发。却从身后那出一张皱巴巴的报纸。 柳艺人接过报纸。半晌,不语。 那夜,柳艺人躺在土炕上。心中忧虑。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破胡虏出玉关。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体还。” 秀美的笔迹掩盖不住纸上的泪痕。 国破了,匹夫尚有责。 一个大胆的想法闪现在他的脑海。参加义和团,抗击列强。 可是,自己单枪匹马,而招募志同道合之人又怕连累他们。 正思绪间,门“吱呀”一声,门里走进一文质彬彬的长大褂。 “唉!是老李呀,快坐!” “我正有事发愁哩,巧,你来了。” 李贡生理一理衣襟,正坐间,开口道:“以前一起的幕僚来信说,清朝势孤力竭,有意联结义和团残部,诛列强,复中华。” “我正有此意哩!莫非你也。” “读书人当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目的。如今国破如此,我怎么能袖手旁观呢?” 第二日,天蒙蒙亮,二人来到村子的学堂旁。 “此次行动,是为国家,九死一生。” 说话间,柳艺人从布袋取出一株刺柏幼苗。 “松柏代表常青,希望后背辈子孙奋发图强”。 君不见拂云百丈青松柯,纵使秋风无奈何。 战争的惨烈不言而喻。 腐败无能的清**在列强的打压下卑躬屈膝,开始了对义和团战士的彻底围剿。 那天村子上空,夕阳红得出奇。可谁知道,是夕阳昳红了天,还是鲜血染红了的。二人此后杳无音信,只有那株刺柏在拼了命地生长。 是夜,噩耗传来,不见尸首,只有柳艺人随身而带的毛笔和李贡生的烟袋。 钩月夜,徒悲斜阳,恨故人尘归是矣;谁无死,剑断花谢,未血之仇吾之罪。 …… 多年以后,当初的小刺柏已经长成参天大树,用自己的躯体守护着曾经亲手栽培它的那两个人。 “爷爷,能给我讲一下老树的故事吗?” “从前……” 第三节.家犬之思 农村人外出劳作,全凭养条狗来看家护院。 我家里总共养过两条狗,各有不同,但是却都给我们的回忆上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第一条狗我素未谋面,因为是父亲小时候养的。那时还是七八十年代,父亲家里人口很多,当时国家施行包产到户。家里人都在山崖下的窑洞里住着,白天大人们要去地里劳动,父亲又要到镇上读书。最后爷爷买了一条毛色较杂的狼狗,并起名“花花”。而从这之后,对于这条狗来说,陪伴父亲上学是它的必修课。 上学对父亲来说,也算是头痛的一件事。 崖下住人的窑洞几乎就在山沟上,每当冬季,去往塬上的那唯一的五十度斜坡路十分光滑,上去时勉强能走,但是下来的时候就变得特别困难,因为这,父亲至今觉得后怕,一个狗吃屎,真能痛死人。 路滑不过是第一关。 那个年代,读书可不是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村子本来不算很大,和父亲能作伴的娃几乎没有,何况父亲性子孤独不爱说话,所以大多时候父亲只能一个人摸爬滚打。 花花刚买来时体格已格外长大了,四肢健壮,目光有神,特机灵。经过爷爷的**,花花对于家人的意图几乎心领神会。 那时候电灯只是城里人的玩意儿,农村人都用蜡烛亦或是煤油灯照明。一到晚上,天气凉了下来,山中的兽类也出来活动,伤人害命时有发生,搅得人不安宁。花花似乎天生机敏非凡,每天晚上天一黑便蹲守在门口,直到凌晨四五点,有时也出去巡视一番。有一回,父亲早上起来发现花花爪上流了血趴在门口,于是便顺血迹找寻,只见不远处草堆里,一只奄奄一息的箭猪恶恶地**着。 再说父亲上中学时每天早上都要步行好几十里路途,早上四五点天又很黑。洗漱完,挎上包。花花已在一旁整装待发,探探舌头,孩子似的来回撒几个欢儿。于是乎,一人伴一狗,一狗护一人,一同走到学校门口后,花花伸出爪向父亲“再见”,然后它便径直狂奔回家里。中午,父亲在学校食堂吃饭,晚上十点准时下自习。父亲偏科严重,英语成绩一直不尽人意,为此没少挨批。心灰意冷踹出校门,不知所措。却未见小树下一只狗已经在树下等他,父亲转悲为喜。可能,对于那时的父亲来说,花花不只是一份守护,也是一种安慰。 父亲在镇上总共读了五年中学,花花也从一只小狗变得苍老起来,但年岁并没有减掉它的热忱。每天几十里路,来回两趟,还是依然如故。至于花花后来的命运,我只是听父亲说是被车撞的。依稀记得,父亲说这句话时是流着泪的。 之后,父亲成家立业,可那只狗的事一直是他的遗憾。 奶奶知道父亲的心事。在我八岁那年,她从铁匠仁军叔家牵来一只大狗,毛色黑中带黄,是一般人家都爱养的土狗。 村里小一轮的小伙子都娶上了媳妇,只有仁军叔依然是单身汉。仁军叔自个儿心里也清楚,有家才有温暖,有归宿嘛。于是他干脆租出了铁匠摊,狗也送了人,说要和阿奎爸去修铁路,好多赚点钱早日成家。 凡是狗都得有响亮的名字,那时候我也算上了两年学,看到这只大土狗透着欢乐气,于是擅作主张起名“洛洛”。说也奇怪,仁军叔以前总“旺财”、“富贵”地乱叫一气,此刻当叫它“洛洛”时,它立马摇起尾巴来,冲过来用舌头舔舔我的手。名字起好了,家人又给它在大门口(那时家里已盖好了新的砖瓦房子)做了一只小窝,用长铁链子栓在树下。 洛洛在我家前后生活了很长时间,从来都是糟糠作食,风霜为伴。 农村的狗都有一种共性。就像务农人那样经得起苦难。无需金窝美食,却仍然健康,夜以继日为主人服务。这一点让城市的名犬望尘莫及。 城里人养狗像伺候孩子,自以为面面俱到却不知狗的无奈,农村人养狗却像对待老友。 真正的知已,不在乎出身,更不重物质。乃是以心换心,真情永驻。 有一回,家里老母鸡孵化出一窝鸡仔,长了几周大就放开到院落里行走。一旁的洛洛盯着小鸡们“汪”地吠了一声,一只体形最小的鸡仔慌了方向,被洛洛一口吞掉。对于农村人来说,这不是小事。盛怒之下,父亲操起棒子,在洛洛身上重摔几下,洛洛杵在那里就跟赌气似的,呜咽过后竟将那只鸡仔完整吐出。那一天,洛洛滴水未进,只是呆呆地卧着。而自那以后,只要是家里的猫和鸡,它是理都不会理的。 狗的智力没有人类那么高,但是狗的忠诚谁人能比? 我平生不愿看到生命逝去,无论是人或是动物。而它仿佛也能体察人心,前年暑徦,八月中旬,它可能大限将至,连续几天不曾进食,弟弟晨阳急的大哭。终于,一天中午,它忽然起身,向着自己生命终点走去。 我和弟弟发现它是在山沟的一片向阳的草地上,也许这是处风水宝地。于是,在弟弟的哭声中,小小的草地上隆起一座小小的坟墓。只是没有墓志铭,没有…… 第四节.求学轶事<一> 春天的一个清晨。荊城县内空气新鲜,朝阳刚从东边播散出令人兴奋的光芒。枫树的叶子已满是豆子般的颗颗露珠。街道早被昨晚的夜雨洒扫得不见灰尘。 似乎,除了阳腾一中,所有的事物都在半睡半醒之中。 而在占地几十亩的阳腾一中校园内,西墙边的塑胶操场里高二年级已经按班排起了整齐的队列。每个人都是端起自己的凳子并拿好课本资料的。在这个十六七岁的年龄,他们所要面对除了来年的高考,这场没有硝烟的残酷战斗。还有属于那个时段内心的悸动和性格的叛逆。 高二一班的墨云峰,是班里的体育委员。健壮而高挺的身材,直直的短发下是一双大而明净的圆眼睛,红润的国字脸庞透出一种质朴和阳光。对于这个帅气的男孩来说,必不可少的事情是在学校篮球场驰骋,不过他也时常在图书馆一待就是一整天。 可是,眼前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自在,没有任何忧虑了。他的心里有过太多的事情,显然不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所能承受的。 一周前父亲打电话过来时泣不成声,含含糊糊地支吾着。墨云峰心里明自必然是家里出什么事了。种田哪里有好种的道理,如果说只是卖力气种和收,父亲是上过前线的老军人,自然能应对过来。只是有人群居之处,必然会有矛盾,又说哪个行当没几个刺头呢?前年郭交大叔为了地畔之事和邻居勤大嫂起了干戈,郭交大叔冲上去左一拳右一脚,把人家勤大嫂打得进了医院。后来村委会丈量田地,郭交大叔理亏,又拿烟酒讨好勤大嫂,勤大嫂啐一口唾沫,连酒带烟扔出院外。可是,自己的父亲——多么忠厚的人啊!他是连句大话都不会说的人啊! 墨云峰思绪万千。第一节课是自己最擅长的语文。 “墨云峰同学,请问‘心事浩茫连广宇’的下句是什么?”语文老师问道。他左手拿着书本,沾满粉笔沫的右手正在黑板上舞蹈。 墨云峰一怔,“嗯?”呆呆地望着讲台上严肃的老师。 “你怎么回事?下课到我办公室一趟!”语文老师批评道。 墨云峰低着头,脸胀得通红。 后排靠墙的女生夏雨婷,默默地注视着墨云峰,轻叹了一口气。 求学轶事<二> 在夏雨婷心目中,墨云峰一直是个非常优秀的男生。 第一次和他邂逅是在学校的篮球场上,当时墨云峰撒欢跑着去捡滚向操场的篮球,毛头小伙却没见到远处一个留着剪发头,皮肤白皙,中等个头的女生正在跑道上看书。 “哎呀……”女生娇嗔一声,倒在地上,似一朵弱不禁风的花朵,正在风中摇曳。 “真是不好意思,对不起对不起。”墨云峰一愣,腼腆的他不知说什么才好,眼睛还在看不远处那枚波澜不惊的皮球。 女生没说什么,只是抬头望着墨云峰傻乎乎的样子,微微一笑。 自那以后,墨云峰发现每次自己打球时。球场的空晾一角,有个单纯的身影正在注视着他——是上次那个被他撞倒的女孩。 墨云峰来自乡下一个贫困的村子。从小到大,他都是一个勤恳的孩子,他知道脚下的路要自己努力。但是,与同龄人相比太过争强好胜的他内心是自卑的,他并不是一个开朗的人,在学校里,陪伴他的或许只有书本和篮球,他也只愿将心事分享给他们。 可是这个女生却每天这样看着他。当自己投出一记漂亮进球时,他看见她的笑,那么的天真烂漫。他的心被这微笑融化着。他突然惊奇地发现自己的内心一种不知明的东西正涌上来,促使他的心脏呯呯直跳着,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自豪吧! 他和以前相比简直变了一个人。 学校的各种文体活动,他都表现积极……更重要的是,他的学习成绩跃居年级前三。是学校当之无愧的优秀学生。 他也开始主动问那个女生打起招呼,原来她叫“夏雨婷”——多么优雅动听的名字。 在后来他们时常一起在操场上跑步,一起分享自己的学习时光。他们逐渐彼此欣赏,他喜欢她甜甜的笑,她则喜欢他的阳光和憨厚。 高一第二学期末,学校组织分科。 墨云峰和夏雨婷都填报了文科,因为文学是他们共同爱好的,就像他们都喜欢绕着操场跑步那样。 天公作美,他们都被派分到了高二一班。 第五节.儿时回忆 成长是一段曲折的路程。 而历尽过往,依然记得童年有一群我爱的人。 小的时候,老舅家是我常去的地方。 那里的气候十分宜人,景色特别优美。 可在那个年纪,我最需要的是爱与快乐。 母亲总是骑着一辆飞鸽牌自行车载着我驶过一段长长的泥泞土路。将近老舅家时有一段石头铺成的十分难行的窄路。自行车跌跌撞撞过了这段路之后,远处的几棵秋桐树下炊烟袅袅。一阵激烈的狗吠声震动着人的耳朵,那是老舅家的狗哎。母亲便唤我下车步行跟在她身后,她自己则推着自行车去敲门。 不一会儿,门中探出一个傻乎乎的女娃,扎着两个小辫儿,是老舅家的大女儿小裕。跟着一起出来的是我姥姥,她身材廋高,穿件黑色毛妮大衣,微微驼着的脊部诉说着她的勤劳,但稳健的步伐说明她依旧硬朗。 “哦,我会莲来啦!天气冷,快把云娃儿带屋里歇着”,姥姥说道。她急忙接过礼当,让小裕带我们到上房里,她自己则走进灶房忙个不停。 上房里,老舅正飞快地卷起一支纸旱烟,坐在炕头看着电视。小裕倒了两杯水后也去了灶房洗菜。 “老舅,富栋(表弟)和贵凝(二表妹)去哪儿了?”我调皮地问。 “天气这么冷,会连你和娃咋过来的嘛?”老舅笑着起身。“你妗(qìn)子带那两个小家伙去你大姑妈家了,云儿娃,来舅给你一个好东西”,老舅说完从兜里掏出一个木头削成的马驹,“谢谢老舅”,一旁的我喜笑颜开,高兴得直扑向老舅怀里,老舅用他硬硬的胡茬扎扎我的脸,痒痒的。 母亲和老舅闲侃着,不多时。麻利的姥姥已经做好了热气腾腾的饭菜。坐在上房里的我闻到一股香味口水在嘴里打转。 老舅展开油布,平铺在炕中间。小裕和姥姥盛来饭菜,我迈着小短腿飞跑去拿来老舅家的“土筷”(用“葫儿杆”做的,老手艺人的玩意儿)。 “云儿娃,快过来吃,尝尝姥姥给你做的饭可口么?”姥姥招呼我说。 “姥姥您做的饭饭我都爱吃呢!”我回答道,讲将取来的筷子递给姥姥。 “我云儿娃小嘴巴真甜,姥姥真心欢喜你呀!”姥姥说完,又补充道:“瞧瞧我这记性,咱快吃吧!” 橘子色的油布上,各种菜色整齐的排列着。 红烧茄子弯弯腰,鱼香肉丝色泽鲜,豆牙炒粉丝……还有我最爱吃的玉米面馍。 “咱妈手艺还是这么好”,坐在凳子上的母亲夹了口饭菜,说道。神情间一副回味的样子。 老舅点点头,面色喜悦。 “会连,云儿爱吃肉,多给娃多夹些吃,玉米面馍,不够盆里还有很多呢!”姥姥关心地说。 正午的阳光分外骄艳,空气中漫布着一股温暧的气息。瓦楞上不时有蝴蝶飞来飞去,院中的杏树下斑斑点点的是穿过树缝的阳光,老狗正睡得酣熟。 油布上的菜盘渐渐狼藉。 吃完饭后,母亲和姥姥一起嗑起了闲话。老舅揣着一把锄头,出去拉着老牛颈上的缰绳,转过身来说:“我要到山上放牛去了,云儿娃去不去?”“娃儿上次不跟你去过吗?弄得灰头土脸的,缸里有蜂蜜酒,一会我给娃再做饺子吃。”姥姥应答着。去山上放牛的确也是快乐的时光。大片的山野上草木一簇一簇,家养的老牛一般比较听话,放任他在山坡上去吃,人只要不走的太远便可放心无事。老舅是十足的野外高手,每次和他一同放牛都不会无功而返。利用山上的树技或者石头等等,他巧妙地做出各式各样的机关陷阱,笨拙的野兔野鸡一旦走进圈套,几乎都是我们的猎物。当然老舅也是一个水上好手,山沟里有一片池塘,他放牛下来的时侯都要卷起裤管,脱掉上衣,露出健壮的肌肉。然后在里面舒服地泡上一澡,有时候他潜进水里十分钟也不上来,看到老舅停在那里,我害怕的大哭,老舅却又生龙活虎地将头探出水来,哈哈大笑。 不过这次我并没有去,姥姥做的蜂蜜酒固然好吃,只是我想玩捉迷藏而已。 于是在老舅家周围的草垛,田地,壕沟,土房。其间四个五个欢快的小孩伸出稚嫩的小手,捉迷藏的游戏开始了。 只是我并未等到舅妈他们。下午吃完了饭,姥姥他们一行送我们到村口,母亲骑着飞鸽自行车载着我在婆娑的树影中渐渐远去。其实,我并不想急着回去。 如今,数十年过去。老舅家盖了新的房子,可是亲爱的姥姥却永远离去了,长大的表姐也相继出嫁。 或许,有些东西正开放在当下,有些东西却只是炫烂于回忆之中。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