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糊糊探案》 第一章:我的美国经历(1) 我叫糊糊,我出身在马来西亚的砂捞越,当然我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华人,我们家族应该是马来西亚第三代华人了,所以对于中国以前发生的很多事情,到我这个年纪,记忆里就有些模糊了。 我爷爷千辛万苦的偷渡到了南洋就是希望我们能够生活的更好。我老家是广东的潮州,听说那是一个成长商人的摇篮,著名的李嘉诚的故乡,世世代代的人都以勤劳勇敢善于拼搏为人生理念,宁肯做一分钱的买卖也不打一千元的工。 但是在砂拉越我接受的文化和中国的福建或者广东没有什么差别,我们过中国的节日,春节一样放鞭炮玩龙灯,说一口地道的普通话和粤语。 我在砂拉越正常的读完小学初中高中以后,就来到美国留学,我永远不能改变的东方面孔还有我永远奔腾的中国血统,让我在美国的经历充满不平坦。 大学我读的法学院,大学四年都是和女朋友简一起,不过快毕业的时候,我和女友简的关系已经不太友好了。 那阵子,我在美国每天都过得浑浑噩噩,于是就有了回砂拉越发展的想法,可简死活不同意。教育、医疗、华人区……连肯德基麦当劳不好吃,都能成为她打击我回去意愿的理由。 简是一个普通的美国中西部女孩,幼儿园老师,家里的冰箱上贴满了班里孩子的照片。她希望我留在本地大学任教,或者去警局混一个闲职,然后和她结婚生子看棒球什么的。而我却希望在堕入那种由啤酒、遛狗和修剪草坪构成的“美国式”中年之前,再多陪陪父母,多亲近我的同胞。 对于我的想法,简却不以为然,她笃信要从生活本身获取快乐——比如花一上午烤一块味道刚好的香草蛋糕。 我想反驳说,我重视的是生命,而非生活——可惜这两个中文词在英文里都是“life”。我始终说不清自己想说的话,最后不无气馁地承认:英语不是我的母语,我的母语却没法和身边这个人说。 渐渐地,简失去了耐性。 她居然骂我:华人猪。 为这个我和她吵架。午夜十二点用外语吵架,打起十二分精神吵架。我们越吵越兴奋,越吵越丑陋。正当我夹起枕头,准备去客厅的时候,电话铃声大作,我俩都愣了。 她先反应过来,继续冷嘲热讽:“接吧!你们华人该吃饭、喝酒,在饭桌上编造梦想,多了不起的传统啊!” “得了吧你,是鲁斯打过来的!”我反击道。 鲁斯是简的二哥,在本地警局工作。平时我们很少见面,顶多是圣诞节、感恩节在简的父母家打个照面,每次寒暄过后,我和鲁斯就坐在各自的沙发里,摆弄电脑,他深夜打来的电话让我很意外:半夜十二点,公事还是私事? “嘿,哥们,你讲汉语吧?”鲁斯来自美国南方,口音浓重。 “汉语?当然会讲了,我是华人嘛。”我瞄了一眼简,她比我还要不知所措。 “听好了,哥们,我现在当差,在一对中国夫妇家里,学生公寓,妻子报的警,丈夫现在被捕,明白么?” 午夜,寂静。电话那端的警笛声,对讲机的“嘟嘟”声,嘈杂而急速的说话声顺着信号传了过来。 我深吸了一口气:那边不是在拍警匪片,而是货真价实的犯罪现场。 “电池,你明白么?”鲁斯重复一遍,他用的词是“battery”(法律英语中battery是指以暴力攻击他人身体或造成他人身体的伤害;而在日常生活中,battery指电池)。虽然我在美国待了很久,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连枪都没养过,所以我以为鲁斯说的“battery”,是电池的意思,便问道:“嗯,明白,是电器引起的失火么?” “什么?火?简在么?”鲁斯警官发现我不是在不懂装懂,就立刻转向了他的妹妹。我摁下免提,简接过电话,兄妹俩三言两语就说明白了。 “家暴,家庭内暴力,中国老公欺负中国老婆。警察要现场问几个问题,你帮忙当翻译,清楚么?”简递给我电话的时候,脸上居然是克制不住的兴奋。 而她这种兴奋,我并不陌生。 她曾偶然发现班里的一个中国男孩胳膊上有淤青,就询问是不是家长打的,孩子摇头不说,简立即打电话找来了孩子的父亲。 那位父亲开宝马车,英语很溜,应该在美国混得不错。他犟嘴说是孩子自己碰到钢琴弄的,简二话不说就了报警,理由是“很难想象那个部位会是孩子自己碰伤的”。 这个父亲被警车带走了,接着传讯母亲,一个家庭主妇。案子很简单,当天就审出了结果:父亲打母亲,儿子在中间挡,被父亲推了一把。虽然这位父亲最后没坐牢,但是被剥夺了子女监护权。 “真不理解中国人,妈妈和孩子为什么要替那个畜牲遮掩!就因为他支付了所有的账单?”简跟我说起这件事时,一脸的义正严辞和兴奋。 当然,还有掩不住的胜利喜悦。 第二章:我的美国经历(2) 简那两张兴奋的脸渐渐重合,鲁斯的话把我拉回了现实中。 “哥们,你帮我问他:到底有没有在身体上侵犯妻子?”这是鲁斯警官让我翻译的第一个问题。 “对不起鲁斯,你是说他强奸了他妻子么?”紧张的我居然联想了到婚内强奸,赶紧跟鲁斯确定。 “不对,鲁斯问的是他有没有揍她,”简越来越兴奋,这个幼儿园老师在一旁对我做着击打的手势,“侵犯你不懂么?身体上的,揍!” 案发现场,中国丈夫接过了鲁斯警官的电话,对我说道:“喂?你是中国人么?会讲鸟语么?告诉他们,我不讲鸟语,也别欺负我不讲鸟语。我老婆能讲鸟语,一直都是她在跟他们说,哭天抹泪!妈个×的,欺负我不会讲!” 我一下子就听出了对方的口音,这个语无伦次的家伙一定来自大男子主义横行的中国东北。 鲁斯接过电话,问我嫌犯说了什么,一旁的简也拿出她的录音机。 “这家伙很紧张,他说他很感谢警方能提供翻译帮助。” 想到这个陌生人接下来的命运就落在我手里,我的头皮一阵发麻。 鲁斯在那边快速做着笔录,又提出了那个可怕的问题:“他到底有没有对妻子施暴?” “我没打她!谁也没打谁!我脖子是被抓了几道,但那是她抓的!要说动手也是她动的手!”东北男人在电话里喊了起来。 “他说他谁都没打。”翻译时,我壮着胆子把“脖子抓了几道”略掉了。简在一旁摇头,嘟囔一声“骗子”,好在电话那头的鲁斯警官没听见。 男人用中国话说自己姓王,老婆在国内是副教授,这次出国是做短期访问。他们俩今晚只是“很正常的争吵”,是由他们离婚后,孩子该怎么判这个问题引发的。 他认为儿子应该判给他,但妻子坚决不同意。“这个女人啥都想要,儿子、钱、还有房产”,于是两个人便吵了起来。他承认是他先“嘴里有一点不干不净的”,然后妻子就爆发了——哭、喊、掐他、挠他,最后还用英语报了警。 男人越说越镇定,不再冒脏字了。 “他说他和妻子只是有一点争吵,关于离婚后孩子应该怎么处理。就是一点争吵,不涉及暴力。”我有限的同情心愈发地偏向这位男人了,简还在录音,那副怀疑的神情愈加让我厌恶。 “问问他脖子上的抓痕是怎么回事。”鲁斯问。“啊,抓痕!这些中国男人!抓住他,这里是美国,容不得他们撒野!”简被“引爆”了。 中国男人在那边又接过电话抢道:“警察说什么了?太欺负人了!没翻译之前,警察全听我老婆的,把她说的全录下来了。他们为啥这么偏向女人?就因为她会讲英语?不管是在中国还是美国,我都有说话的权力,为自己辩护的权力,对不对?是,我在美国谁都不认识,不会英语,但也不能让他们欺负了对不对?我在国内是开公司的,挺大的生意,啥时候吃过这种亏?美国的法律不就是拼律师么?你告诉他们,咱啥律师都请得起……” “大哥,我能做的只是帮你翻译。警察想知道你脖子上的抓痕是怎么回事。”面对他那一大堆的反问,我有些无奈。 “我不告诉你了么?是她先挠的我,还想把我掐死呢!” 一个想掐死自己老公又主动报警的女教授?我毫不客气地把这话翻译给了鲁斯,鲁斯警官又把这句话转告给了其他在场人员。我听到电话里有女警官说:“老婆掐死老公?想想老公那块头吧!” “胡扯!”简也大声说。她是故意想让电话那边的二哥听见。 我关掉免提,她劈手就抢过电话,打开免提:“鲁斯,他有些词还是不熟,需要我帮忙,可以开着免提让我旁听么?” “当然可以,谢谢你帮忙!” 简把电话递了过来,一脸的“磨刀霍霍”。 鲁斯警官继续发问:“请解释你妻子手臂上的淤青。” “我不知道,她上来掐我,我把她胳膊扳开,应该就是那么弄的。本能反应,至少也是正当防卫。”我给鲁斯翻译时,简对着我的手机竖起中指。鲁斯又问,“他是否强迫过妻子发生性行为?” 婚内强奸?这是要判重罪的!我的太阳穴猛然间涨了起来。警察能当场问这个,肯定是他妻子在那边说的。这真的是要置人于死地啊! “他们问,你有没有强……强迫过妻子……”我没法把那个字眼儿说出来。这座大学城有上千中国人。公园,超市,教堂,图书馆,停车场,到处都是他们的身影。或许在公交车上,或许在人行道上,我和这个姓王的东北人擦肩而过也说不定。如果面对面,谁能问出“你强奸过你妻子”这样的话? “婚内强奸?中国男人死定了!”简压低声音,拍手道。 “强迫过她?你是指那个么?美国警察脑袋里想啥呢?她胡说八道!她出国一年多,我他妈一直没碰过她!还我强迫她?她不强迫我就不错了!” 东北男人又大吼起来,跟着就是往外倒出一堆婚姻细节,“你以为她出国是为了学术?是想嫁老外想疯了!天天摆弄她那破电脑,和老外发鸟语。她觉得美国啥都好,不是老外,有绿卡也行,绿卡往床上一摔就行!” “中国丈夫没有强奸他的妻子。”我只翻译了一句话给鲁斯,还有简。 简在卧室里来回踱步,越走越快,她摇头,脸上闪烁着鄙夷、正义和兴奋的光。仿佛中国男人婚内强奸已经被定罪,而且被强奸的不是中国女人,而是和她一样的美国女人。 “他们吵架时,孩子在干什么?”鲁斯警官提出了最后的问题。孩子成了问题的关键。 在中国,父母们会毫不遮掩地在孩子面前吵架,孩子对此也是习以为常,要么回屋继续写作业,要么就像看电视剧那样,看爸爸妈妈动粗。可是在美国,父母即使是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都会被剥夺监护权,老王和他的妻子,竟然还当着孩子面,用肢体点燃对彼此的仇恨。 “警察想知道你们吵架时孩子在干啥,这事儿你不能瞎说,美国法律往死里收拾这个。这关系到以后孩子的监护权。”我偷偷嘱咐道。 自从和简在一起以后,我用汉语的机会就更少了,偶尔讲两句,也夹了英文单词,不伦不类的。电话里,老王的东北话唤起了我的乡音,作为翻译,我早就越权了,可我却说不清自己为何要帮他。 沉默数秒,“儿子当时在卧室睡觉,啥都没听见。” 听了我的翻译,简叫道:“见鬼吧你们!上次跟你去中国,你家人当着你,还有我的面吵!” 我慌忙捂住了电话,因为这个电话可能是老王这辈子最重要的一个电话了。打完这个电话,他可能会坐牢,也可能会失去儿子。一个毫无理智的念头瞬时占据了我的心:跟交往一年多的简相比,我更在乎这位素未谋面的老乡。 “好的,我会和负责问询他妻子的警官核对,然后由你来把我们的决定通知给这位丈夫。”鲁斯想必对案情已有了判断,他的声音开始透出午夜应有的疲惫。 “警察要怎么处理?我儿子怎么办?”老王接过电话问,“他们会信谁呢?她先报的警,她还讲他们的鸟语。公平么?” “应该没事儿,美国警察基本按规章办事。”我安慰道。 “规章也是他们的规章,对不对?”老王的话,我无言以对。 “你跟他说什么呢?你只是给警方做翻译的吧?”简越发愤怒了,恨不得把电话抢下来,“看着吧,他们会抓住那个混账的!” 电话那头传来几声嘶喊,是汉语,老王和他妻子。没等我听清,鲁斯和其他警官就阻止了他们。那个“想留在美国想疯了”的女教授开始后悔了么? “喂,你在么?”鲁斯给出最后决定,简也屏住呼吸听,“告诉那个丈夫,他今晚会被监禁,现在就跟我们走。明天上午我们带他回来取衣物行李。他有权保持沉默,但他说的一切将成为呈堂证供,审问前他有权与律师谈话,受审时有权让律师在场,如果他无法聘请律师,法庭将为他指定一位律师。你都听清楚了么?” “听清楚了。”我的头脑一片混乱,没法用它组织语言。 “好样的鲁斯,你们干得漂亮!”简对着电话竖起大拇指。 “依据他们的法律,你今晚会被带到监狱。明天带你回来取行李,花点钱,找个好使的律师,不用怕。”这是我能想到的给老王最好的翻译了。 “我他妈就这么坐牢了?在美国坐牢?”他一时难以接受。 “就是监禁,拘留一下。没办法,这是他们的国家,得守他们那套规矩。” “我儿子呢?” 鲁斯说,这个七岁的男孩会被转移到一个**办的领养所,因为“他的监护人在他面前使用暴力”。 电话那头,老王在骂,女教授在哭,不出声响的反倒是他们的儿子。三口之家瞬间瓦解,简在旁边点着头。 “谢谢你,哥们,”该收工了,鲁斯的疲惫中透着满意。“也谢谢你,简。那家伙已经坐上警车了。祝你们晚安!” 第二天,简起得很早,她要给班里过生日的两个孩子烤蛋糕。黑色巧克力蛋糕给黑人男孩Ricky,白色奶油蛋糕给白人女孩Mandy,摆在烤盘里,活像太极图。 我昏沉沉地给自己煎着鸡蛋,想着简肯定会跟她的美国同事大讲特讲。冰箱上贴了一张简班上的集体照,十六个孩子,我仔细数着,有九个白的,六个黑的,只有一个黄的。那个黄的,就是曾挡在爸爸和妈妈中间的那个男孩。 一整天,我都无法专心备课,想给鲁斯打电话问问那中国人怎么样,却知道自己不该问。打开本地报纸,没有任何相关消息,想想也是:一个中国男人揍了他的中国老婆,一个中国男孩进了领养所,谁会在乎呢? 混到下午五点下班,我去了中国学生和学者聚居的公寓小区。 刚到美国留学的时候,我就住在这里。这儿有隔音效果极差的木质小房,一东一西两间公共的洗衣房,阳台上晾晒着贴身衣物,每月只要六百美元的租金…… 后来我搬出去找美国人当室友。一晃五年过去了,毕业,工作,和简交往,我差不多要把这个小区彻底遗忘了。 三三两两的中国老人在小区里散步,低语,用着天南海北的中国话。东洗衣房前的一小块空地上,几个黄皮肤的男孩儿挥舞着紫色的塑料棍,嬉戏玩耍。那是荧光剑,电影《星球大战》里的道具,在美国家喻户晓。 我下车问他们:“你们有谁认识一个姓王的小朋友吗?”他们停下,疑惑地看着我。 “Do you guys know aboy with Wang as his last name?”(你们知道一个姓王的男孩么?) “Nope.”(不知道)男孩们一起摇头。他们听不懂中文。 小区里,美式小房的门牌号已排到了三位数,但全是按一个模子造出来的。我继续开车转着,想窥探出昨夜警车到底停在了谁家的门前。可是每家门前都那么静谧,邮箱的影子被阳光拉成一个令人舒服的角度,我降下车窗,中餐特有的炊香传了进来。 回到家,简已经健身回来了。“中国女人撤回了昨夜所有的指控,那个男的,那个混账,被放了出来。”她说。 “孩子呢?” “不知道,收容所那边找了儿童心理医生,得看他们的报告。”简往冰箱上贴她和小寿星的合照,一边欣赏,一边自言自语,“中国人到底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放过那个混账?” 中国人到底怎么想的?我实在没法告诉她,连我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星期后,我只能屈服于简的安排,向当地警局投了经历,希望能够当一名美国警察,用我华人的智慧向高头大马的欧美人解释,中国人到底怎么想的?对,我来了,我的汉语同胞,你们的问题,用国语表达就行了。 第三章:思考博物馆 在美国当警察,特别是城市警察是非常辛苦的,基本是三班倒,而且美国的治安非常差,警察随时都可能遇到危险,所以很多家境好的家庭不会让小孩当警察。 我们法学院毕业的大学生选择去法院或者实验室的偏多,即使当个文书也比站岗巡逻强。我因为有鲁斯的推荐,再加上简的撮合,面试和考核还算顺利,结婚后也顺利的拿到了美国护照。 我因为懂华语,和华人打交道就非常多了。华人朋友都喜欢我这个“糊糊”的称呼,因为在古老的中国,米糊糊,面糊糊,都是美食,加上我人和气,外表帅气,中国朋友都喜欢我。虽然只是一个普通巡警,但是很多华人圈子的事情都需要我的帮忙。 比夏普拥有一座宏伟的私人博物馆,它坐落在洛杉矶繁华的市中心,比夏普是个中国迷,他的很多宝物都来自中国,他也经常去中国淘宝,带回来让欧美人无法识别的古董。 当然每次有了宝物,他第一时间会想到我的。比夏普给这个博物馆叫做:思考博物馆,因为紧挨着一座天主教堂,比夏普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忠诚的信奉上帝。 比夏普花了毕生巨大的心血,收藏了许多价值连城的宝物放在他的博物馆里面,其中非常珍贵的有来自埃及图坦卡蒙王寝陵的法老面具,还有从中国带来的马王堆汉墓的木乃伊。 先说这面具,用纯黄金手工锻造而成,黄金的表面又镶嵌着璀璨夺目的珍珠宝石,尤其是法老的两只眼睛,更是难得一见的珍品,那是两块发着幽光的蓝紫色宝石。比夏普花了重金买下了已经流传几世的这副面具后,决定把它当成“镇馆之宝”。 而木乃伊来自古老的中国,是古代人的干尸,用反腐香料处理过的尸体,晶莹透亮,人体器官栩栩如生,像石蜡一样光滑,是世界各收藏家争相购买的上品。 这两样佳品我都有幸亲自看过,作为比夏普的朋友,我建议他光密码是不够的,保险柜必须用特殊材料制作,而开保险柜必须由他本人操作才行,指纹加脸谱识别一样都不能少。 今天是思考博物馆成立十周年,比夏普心情非常激动,他完美保存的这两样珍品他非常想拿出来炫耀一下,因为平常他都是锁起来的,从来都不敢见人。 这天的阳光明媚,比夏普增加了非常多的守卫,各个都表情严肃的样子,想必都下了非常严峻的问话,交代了守卫的重要性。 当天,比夏普穿了一件非常名贵的西装,也请了一些比较有名望的政界朋友,商业精英到场,我们警局派出了以我为首的三个巡警,在我们警局除了我这个华人,还有叶子和小英,他们父母都很早移民到了美国,不像我是个留学生,他们都是美国通。 展览有序的进行,剪彩,发表贺词,然后嘉宾进展馆,展馆的正大厅摆放着这两件宝物,一排的保镖分别守在宝物的两侧,看起来任何人想打这个宝物的主意都是自取其辱,一只苍蝇也是会拍死的。 也许是大家太好奇了,宾客都围着宝物舍不得离开,一致要求比夏普馆长把宝物取出来观看,用手摸摸,或者细细瞧个清楚。 特别是收藏家鲍里斯,他可是赫赫有名的拍卖家,他经手的宝物在市场上一定可以卖个好价格,今天他细致非常高,一直呆在比夏普身边,手上拿着放大镜,一副贪婪已久的嘴脸。 第四章:馆长在楼上 当比夏普把这美轮美奂的珍宝面具和木乃伊展现在来宾眼前时,全场一片哗然,所有的人都被它做工精美所折服,惊叹这世界上居然有如此宝物,比普斯心里得意洋洋,男人的虚荣心得到了膨胀,于是也就非常慷慨的让来宾拍照,用放大镜仔细鉴别。 鲍里斯手微微颤抖,也许他这个年纪还能够看到如此宝物也算开了眼界,凭着和比夏普的私交,他斗胆耳语给比夏普:“能不能收馆以后再细细看看,就半个钟。” 比夏普镇定的把宝物收进盒子里,这个宝物的收纳是个开关,宝物只展览这两个小时。 时间一到,马上盖回一个由特殊材料制作成的盒子里,然后上锁进入一个通道送入楼上比夏普的私人房间,和比夏普的办公室连在一起。 作为馆长,他必须亲自检查保存的严密性,即使保安队长约翰也从来没有亲自看馆长放宝物的程序,因为这可能会触发报警装置。 当看到宝物升上去一刻,比夏特就和各位来宾做了一个简短的说明,然后就亲自上楼处理宝物去了。这个时间正好是三点钟。 鲍里斯目送比夏特上楼,他想到三点半他必须出席一个重大的会议,此刻也要离开了心里非常焦急,他拼命叫住比夏特:“让我再看看,今年拍卖会我一定给你拍个好价格。”说着也不顾约翰的阻拦,三步两步的就搭着馆长的肩膀搀扶着上楼了。 足足有半个小时,鲍里斯才下楼,脸上带着满意的笑容对约翰交代道“你们馆长今天累了,说要休息一下,晚点下来招呼各位,特地托我问候大家,馆内宝物众多,各位慢慢看,慢慢观赏,美酒佳肴任意享用,本人先走一步。”客气完就开着自己的老爷车扬长而去。 闭馆的时间是六点,现在时间已经五点四十分了,老馆长还是没有下楼,我感觉哪里不对头,因为凭我对馆长多年的了解,他是一个非常重视礼节的人,不会无端的一声不吭,可是上楼会不会不妥当。 我使了一个眼神给约翰,约翰也明白我的意思,他开始客气的招呼来宾有序的离开,接着根据清单把珍宝一一清点好。现在除了馆长那两件宝物,其余都没有问题了。 约翰邀请我一起上楼,因为比夏普馆长不下楼有可能有几种原因。 一个也许是近段忙十周年纪念确实累了,一下子睡过了。 二个是今天有非常多的重要来宾,也有一些不能前来打电话庆贺的人,馆长处理花费时间太长一下子都脱不开身。 三个原因是馆长也许又一个人把宝物做了一些修缮,毕竟宝物见了光以后,很多细节需要慢慢封存,馆长一下子没有忙过来。 我们上了楼,看到馆长办公室是一个非常单独的房间,古堡式建筑,只有唯一的扶梯才能上来,门紧紧的锁着,里面没有任何声音。约翰敲门好久也没有回音。 第五章:燃烧的雪茄 “不对,约翰,你一定有钥匙,立马打开门,出事了!”职业的敏感告诉我,只里面一定有问题。约翰也变得非常紧张起来,门立马就用备用钥匙打开了。通过一个宽大的客厅才进入馆长的内室,一张大大的书桌边,馆长安静的坐在椅子上,手边上还放着放大镜,胸口赫然的插着一柄匕首,一摸已经没有呼吸和脉搏了,他的眼睛还没有闭合的那种,阴冷阴冷的露着眼白。奇怪的是边上的烟灰缸里还有一根冒烟的雪茄,正在燃烧,好像刚刚放下的感觉,难道罪犯刚刚离去吗? 接着检查保险柜,两件宝物已经不翼而飞,盒子就丢弃在一边,所有的报警装置都没有触动,看来是馆长亲自把宝物取出来然后才被盗走的。 我变得有点焦虑,马上安排小英和叶子排查室内的脚印和指纹,我走到窗户边上,看到窗户是有红外线感应的那种,也装有摄像头,也就是说如果盗贼想通过窗户爬上来必须敲开钢筋的护栏,然后会引发报警器,可是现在窗户完好,这种可能性完全可以排除。 我接着检查馆长的伤口,发现胸口的匕首插的非常深,在匕首插入胸口之前应该有手绢捂住了口鼻,所以并没有发出声音,难道是凶手事先就躲在房间,蓄谋已久吗?可是听约翰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是密室,每个角落都不能藏身,除非是一只昆虫,有可能攀爬在墙缝里。 房间是有闭路电视可以看,但是老馆长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为了隐私他经常关了,然后离开的时候才打开,也就是说监控可能没有,但是报警系统是一直开着的。 现在可疑的人员有工作人员,有来宾,有家眷…… 我感觉到凶手的严谨,因为匕首上并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老馆长死亡的时间难道是我们上楼的不久,你看那冒着缕缕青烟的雪茄………凶手又是如何凭空消失的呢……如果不是熟悉的人作案,老馆长不可能没有防备,他只要轻轻一按桌上的按钮,一切监控都会启动,宝物也会立马启动保护程序。 这么防备森严的博物馆,究竟是谁这么轻而易举的攻破了。 我又走到窗边,看到对面高耸的哥德式的教堂,隐隐的有唱诗的声音传过来,落日的余晖洒下来,拉着长长的影子一直拖到博物馆的墙边,我突然拿起老馆长桌边的放大镜瞧起来,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交代约翰把老馆长一天的工作流程告诉我,然后他见过的人,他的日常习惯,还有这个房间布置图都一一写好,我依然是探长了,想想非常开心,当然我也向上级做了汇报,博物馆现在一切都封存起来,不准任何人进出。 非常奇怪的是,馆长上楼只有和鲍里斯一起,鲍里斯当然是最大的嫌疑,但是鲍里斯是三点半离开,离开以后一直在开一个重要的会议,这个可以有视频和参加会议全体人员证明,而且会议期间也没有离开过,不可能在五点半这个时间作案,以后的时间馆长没有接见任何人,大门紧闭,如果是突然袭击,凭借馆长强劲的体魄,一定会反抗。凶手如果从窗户进来,窗户没有破坏的痕迹,基本这些都可以排除。 “马上传唤鲍里斯过来!”我吩咐下去,我才不相信有鬼来了。 第六章:无可狡辩 鲍里斯是一只狡猾的狐狸,我才到这个城市就听到过他的名声,因为在收藏界,他的嗅觉非常灵敏,几乎三教九流的人都知道,他无孔不入,为了探宝走遍了全世界。 更加离奇的事情,他这样有钱却无儿无女,一个人像一个鬼魂,他为人非常吝啬,即使是家里的仆人,他也是非常精简,只有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仆陪伴了他二十年。他朴素的不需要添置任何新衣,但是他的宝藏听说很多都存在世界各地的银行,他不愿意每天提心吊胆的守着它们,他认为太操心,只有拍卖的时候他才会调用专门的飞机运送,当然那个守卫都是保险公司的事情,即使丢了也可以获得赔偿。 鲍里斯是看不上我这个无名小卒的,所以我请他,他是会用忙,要预约时间来拖延的,或者安排律师来配合调查,这样对于破案非常不利,我必须给他一个下马威,我回总局,汇报了博物馆的案情,申请暂时拘留鲍里斯,因为有最大嫌疑,而且在案件查明过程需要他的口供和配合。 鲍里斯被警局下了拘留的命令,是的,我需要这样强制的手段,因为他很容易消失。 在馆长办公室,我来了一个对峙般的审问。 “鲍里斯,你交代一下,馆长是不是你害死的?” “拉倒吧,糊糊探长,我和馆长交情很深,我不差钱和宝物,不需要谋财害命。” “好,那你解释为啥只有和你会面以后,馆长就遇害了,是你安排的,只有你才有这个机会。” “探长,我早早就离开了,馆长死亡时间是五点半,那个时候我在开会呢……” “好,我承认你非常足智多谋,你把宝物藏在哪里了,如果你交出来,也许可以轻一点判,算你自首。” “探长,我要是拿了宝物,我为啥不逃,逃了你很难找到我的,我一个人无儿无女,哪里不逍遥自在,而且我这么有钱!” “好,我知道你是不会承认的,现在你看看我手上的放大镜,你应该也经常拿着吧……这个就是你的作案工具!” 我看见鲍里斯嘴角动了一下,这个轻微的变化更加肯定了我的想法。 “你是一个地理学家,我太低估你了,你早就计算出了太阳照射的规律,很早以前你就勘探了馆长房间的地理位置,对面尖塔的教堂你一定是非常熟悉吧,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在塔顶上也安排了一个聚焦的镜片。” “当然现在你肯定拆除了,你用地球仪的刻度算出了下午五点半时候阳光,然后用聚焦镜控制射向馆长的书桌,而烟就是你的接收点,烟的前面你再放上这个放大镜,即使落日的余晖仍旧有非常大的热量,在你控制的这个时间一定可以点燃这支雪茄,这样我们进来的时候就可以看到徐徐冒烟的雪茄,为你洗脱罪名。” “更加可恨的是老馆长其实是三点半以前就被你杀死,可是你为了让他死得慢一点,你放了这种毒物注入了他的心脏,那就是这种锋利的冰块,这个是我刚刚从尸检报告里面得到的,它像钉子一样,但是是冰块制成打人心脏以后,血不会马上流出来,等足够的热量烤了以后,**化掉侵蚀到血液,可以瞬间夺去人的性命,然后血液才开始通过匕首渗透,但是正常的死亡时间就被你混淆了,你说,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好,就算你推理一切成立,你有人证物证证明一切都是我干的吗?” “鲍里斯,你不要忘了,天网恢恢,你逃不掉的,我知道宝物你不可能藏在家里,但是也不可能带在身上,但是我知道你会把它藏在哪里?不信,你可以陪我走一趟吗?” 鲍里斯惊恐的看着我,仿佛看见了一个恶魔,因为我太年轻,他当时认为派我们这些大学生来看管这样的宝物简直就是笑话,在美国一切都是要讲究证据的,我也是冒着初生牛徒不怕虎的精神扛着,能不能找到宝物把鲍里斯绳之以法完全靠运气。 我们开着警车到了鲍里斯庄园,庄园非常大,花草茂盛,也没有任何人来迎接我们,我吩咐小英和叶子,一定要找到院子里任何活着的生物,因为都是嫌疑。 叶子比较机警,听到一声咳嗽就向一间阁楼走去,看到他奄奄一息的女仆躺在床上,就马上呼唤我,我立马过去,看到女仆已经昏迷状态,全身包裹着胶带,这不就是一个活着的木乃伊吗?“快,送医院!” 在医院活的证据面前,鲍里斯终于认罪了,他原来的计划就是如此。 原来木乃伊是用人体风干的器官做成,同样可以植入人体,再肉体排斥期间不会造成人死亡,等活人死亡以后,木乃伊的香料进入刚刚死去的尸体上继续发挥作用,如果重新埋入地下,新的一具木乃伊尸体会诞生,那可是一举两得。 而这个面具同样具有百年不腐的功效,它只要镶嵌在身体的表面,就可以防止细菌滋生蔓延,最后留下一个完好的干尸。 第七章:不可能平静 到了80年代,美元兑马币的黑市汇率约是8:1,手上美元资产若换回去,还算一笔丰厚的财富,想过回砂拉越,因为父母老了,纠结许久,终未成行,便在美国买了第一栋房子,总算安定下来。 我们的房子在伊利湖畔的一个小镇上,坐落于湖畔平原的碧树绿茵之间。250平米,4个卧室。厨房是敞开式的,有三面玻璃墙,尽头连着一个酒吧式柜台,还有那间50多平米、带壁炉的“Great Room”,一家人待在里面,聊天、娱乐或者各自阅读、工作,总是其乐融融。那时,我的第一个孩子即将出生,我想着,这里的冬天异常寒冷,孩子也要有地方玩耍,又将百余平米的地下室改装成了游乐室。 屋后是数亩自家的树林,时常有成群的野鹿光顾,它们平静而慵懒地躺在松软的草坪上,野兔则在不远处机警地张望,悄悄地啃食嫩叶,高大的树木枝头,闪烁着跳跃的松鼠。 林中的树木则品种各异,高低不同,枝叶色彩斑斓,季节轮替,花叶缤纷,仿若伊甸园。这一带曾经是美国重要的水果基地,西至印第安纳,东连宾夕法尼亚,再到纽约,丰腴的果树带像晶莹闪耀的项链,镶嵌在伊利湖的边缘,如今那些残存的果树,桃、葡萄、苹果,散落在人们屋前、后院,招揽逡巡而过的野鹿和松鼠。 更远处是一片森林,那里有新建的鹿果园小区,远远望去,错落的别墅外形不一,各具特点,在夏日清晨,朝阳初升时,那里的草坪上喷洒出高高的泉水,形成细密的水幕,将初升的太阳光折射成细瘦的彩虹。 这家园的样子,正是我梦寐以求的。 那正是美国互联网经济高歌猛进的年代,我亦混迹于这时代的浪潮,享受着经济繁荣与互联网科技快速发展的馈赠。小镇上的生活悠闲自在,岁月平静流淌,本以为,余生会就此平顺了却,不料还是起了波澜。 作为小镇上的第一家华裔,始终有一种诡异的氛围萦绕在我们周围,我感到,到处面对的都是警觉的眼神,人们表面上客客气气,实际却跟我们保持着距离。 最初认识的邻居是一对“空巢”老人。他们从50年代开始在此居住,儿女长大后便各奔东西,留他们在此相依生活,安度晚年。 老太太是教师,为人友善、和蔼,说话客气,彬彬有礼,老头是退役军人、退休警察,平时寡言少语,一脸阴沉,但面子上倒还过得去,只是不能跟他多聊国家、政治层面的问题。老头当年从朝鲜战场上活着回来,他的许多战友却永远埋在那个半岛的沟壑里。 美国人有5、6年挪一次家的习俗,加之10年左右一次的经济周期,也总会使人改变社会地位。这对老两口因工作都在公营部门,又受工会庇护,遂能平稳度过一次次危机。如今,在这个片区里,像他们这样的早期定居者只余3家,更多的街坊们都是近年搬过来的。 刚搬来时我们曾预想,附近应多多少少有几家华裔或亚裔,族裔多元化对我们的生活应有好处:根子里,还是怕被人欺生;再者,如有华裔同龄小孩,对孩子成长也有帮助。然而,我的愿望却落空了,镇上的亚裔只有一名韩国女人,她的丈夫是白人,他们的故事是,美国大兵驻扎韩国期间,娶了个韩国媳妇回家。韩裔女人年岁不小,但她英语口音浓重,不好听懂,交流不便,就走得少了。 后来在邻居里,相遇时能多拉几句家常话的,只有离婚后独居的凯文和做生意的戴维斯。凯文是在高中部教社会学,有个女友,每周花一天时间陪女儿,风雨无阻;戴维斯的工作,简单讲就是倒卖翻新二手房——他买下相对破旧的房子,改造、装修好再抬价卖出,镇上许多房子已上百年,能保存至今,多是此类人的功劳。 关系不错的邻居还是汤姆一家,在美国的互联网经济泡沫破灭以前,汤姆的妻子纳尼娜在一家初创的互联网公司工作,那个时期,一个概念一个网址,就能拉来大笔风投。得益于泡沫破灭前的资本盛宴,纳尼娜事业顺遂,还被公司送到凯斯西储大学读EMBA,那是一所出过17位诺奖得主的私立研究性大学。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纳尼亚一直宅居在家,我们总是很难遇见,她失业的消息,我们过了很久才知道。 我感觉这些邻里关系非常微妙,凯文,戴维斯,汤姆,纳尼亚,他们会经常在一起聚会,我作为一个小警察,不贪名利,只求安逸的混混自然很容易融入他们的世界,简是个牙尖嘴利的家伙,我很怕她惹事,多管闲事,所以我处处提醒她,还有我们的孩子,我希望她健健康康,不要受到打扰,这世界表面风平浪静,但是种族歧视依旧无处不在,还有各种不明身份的黑人,他们偶尔穿出来,身上充满荷尔蒙和毒品的气息,熏得我只想回避。 一早我就开始实行修剪迎春花的决定,也早就和汤姆说过。11月,正是迎春花枝叶凋零的时节,我终于决定动手了。下午4点,看见汤姆正在桑树下剪枝,我便喊他过来帮我一起做。在这之前,我俩已经合作干过许多类似的事情。 我俩配合着,半个小时就差不多完工,我将剪下的枝条按照回收标准捆起来,拖到自家门前靠路边的草地上,足有十几捆,排了一丈多长。堆好的枝条,第二天会有镇里的人来回收,然后将树枝打碎,再进行发酵处理,最终回到大自然。那正是修剪枝叶的季节,每家门前都堆了许多捆扎好的枝条。 正当我俩心满意足,准备剪完收工时,纳尼亚忽然在后门口喊汤姆,声音分贝不高,却明显语气粗急:在生气。汤姆听到喊声,灰溜溜地回屋去了。临走时还跟开玩笑,说是“危机控制”。 汤姆回去后不久,从他家屋里断断续续传来纳尼亚时高时低的说话声。我心里咯噔一下,但也没多想,只是默不做声,打算继续减掉最后几根枝条。听见正在做饭的妻子忽然在屋内隔窗喊了声:“醒了!”,声音比纳尼亚高得多,随即传来小女稚嫩的哭声,我赶紧回屋抱起小女,又回到灌木丛附近,想等汤姆出来,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在为这位哥们儿担心,也在担心纳尼亚,她失业在家,可能状态不好。 可是等了好久也没有看到汤姆出现,我有点好奇,可是纳尼亚我不太了解她,她经常和汤姆吵架,咆哮,也经常发生的事情,所以就也把门关上,当个不闻不问的哑巴算了。 第八章:莫名其妙的大火 汤姆家是一栋精致的木质房屋,两旁原来是高大的梧桐树搭配着根系发达的阳春花枝条,我们剪掉花枝以后,树就显得非常突兀,我想这可能是纳尼亚不高兴的理由,可是花草太多虫也多,这样修剪一下不是看上去更加美观吗? 到了半夜,我被一阵犬叫惊醒,然后凯文和戴维斯一起到我们门前敲门。“糊糊警官,汤姆家起火了!” 我听到声音,第一反应是让简带着孩子起床,然后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呆着,因为这边所有的房子都有木,虽然不像汤姆家一样全木结构,但是烧起来一样非常快,我跑到大街上,看到汤姆家房子完全是一片火海, 应该已经打过消防的电话了,我看见消防车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来, 我想起和汤姆的友谊,刚刚在一起修剪花枝,现在就遇到火灾,心里非常难受,我冲到他们家门前,看到纳尼亚抱着孩子居然安全无恙的呆在房子外面,哭泣着喊着汤姆的名字, 而熊熊大火完全吞并了他们的房子,我想冲进去完全不可能了,眼睁睁看着大火吞噬了汤姆的血肉之躯,我居然心如刀绞。 我想到目前浇花的水管,立马抽出来打开龙头拼命的对着房子淋起来,但是水管的水太远,我再想如果今天不剪掉花枝,也许火势不会蔓延的这么快吧…… 想到这里我又开始自责起来,虽然我才搬到这里居住,对他们没有什么了解,但是直觉故事我,汤姆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珍惜生命,对妻子对孩子都忍气吞声,绝对是个一等一的好男人,为啥命运要这样不公平,想到这里,我难过的心情无法言喻。 等消防车的大水柱冲天而下,一栋焦黑的建筑已经毫无生气了,我们左邻右舍都去看汤姆,他直挺挺的摔倒在楼梯间,应该是当时他在楼上,等发现火灾下楼的时候被浓烟熏倒,就一直没有爬起来,而她的妻子孩子因为都在客厅,所以安全无恙。 纳尼亚三岁的孩子一直叫着“爸爸,爸爸”,纳尼亚被带到警局问话,我作为知情人士,也需要录个口供,作为一个警察,凭着我不错的口碑,又有离家便利的条件,镇警署希望我把这个事情查一下,如果确实是不小心造成的火灾就协助保险公司做一个赔偿,然后办一个立案了结。 这样的事情让我和这个女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一个乖张喜怒无常又聪明的女人联系在一起,简可是对这个女人一点好感都没有,因为明显的可以感觉到她目光里面的种族歧视,白人股子里的傲气,即使你低声下气的和她说话,她依旧要趾高气扬,但是现在我一定要打败她的气焰,如果让我发现她对汤姆不轨的话,我一定可以查的水落石出。 我先参观了一下房子的内部构造,一楼是客厅,厨房,还有一个小孩子的游戏厅,面积非常大,连接厨房的是一个餐厅,餐厅里面摆放了许多备用物资,可能是不想购物的缘故,大桶的食用油,大袋的米,我估计三个月也吃不完。 汤姆的尸检报告出来了,没有任何外伤,没有任何有疑点的药物在肠胃,汤姆生前经济条件一般,除了这个房子,一部价值不高的车,积蓄也不多,汤姆生前是一个小公司职员,长的也是个头不高,加上头大腿短和身材一米八左右的纳尼亚站在一起就像武大郎一样,我再考虑如果要深入的问她们的情史,会不会自讨没趣,为啥一个邻居的案件让我这样畏手畏脚,我该从哪个地方下手呢…… 第九章:真想给她一个耳光 “好吧,现在我们正式谈谈这次火灾!”我示意纳尼亚坐下,这是警局,她的孩子应该也由家里人接回去了,纳尼亚要不住酒店要不住朋友家,她的小木屋是不可能住了,毁得一塌糊涂。 我感觉纳尼**绪稳定,一点也不像失去丈夫后痛不欲生的人。 “我承认,这几天都在吵架,警官,你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我们吵架和你们搬来是有关系的。”纳尼亚看我的眼睛充满怨恨。 “你有没有搞错,谁惹你了,我承认对汤姆充满好感,这难道有错!难道你不是因为他厚道直爽嫁给他的吗?” 我话刚说完,纳尼亚气势汹汹地朝我走站起来,张口就嚷,语速飞快,还有些语无伦次,想是气得急了。我听明白她的意思:我没有得到她的许可,就砍掉了她家的灌木丛,她所以很生气! 纳尼亚接下来的话,更让我发懵,和她们家相处,在我的印象里,她一直是个温柔淑雅的知识女性,现在说出如此不得体的话,着实令我吃惊:她说,你该知道自己有多幸运,她的国家给了她想象不到的优待和福利,如果在“你们国家”你们养不活两个孩子,还说,就是我这样的华人抢了“他们美国人”的工作,最后,纳尼亚让我“滚回你们的国家!” 我喷的一下火就冒出来了……我下马威的敲着桌子,我现在要记录了,火灾到底是如何发生的? 纳尼亚终于败下阵来……嘟嘟囔囔的说,我在厨房做饭,孩子在客厅玩,汤姆在楼上玩电脑,那天汤姆说想吃煎排骨,我开大火在煎,客厅小孩子不断的吵,应该是被什么东西夹到了手,流血了……我丢下锅铲去给小孩包扎,汤姆应该是公司有事,他那种小程序员肯定是胆子小小的,我又没有上班,压力有点大吧……反正我也没有叫他,后来我看见厨房煎牛排的锅开始冒火,我丢下孩子手忙脚乱,可是我太紧张了…… “只是锅里着火了……那很容易就扑灭了呀……”我插话问道。 纳尼亚突然抬起双手痛苦的捂着脸说道:“是呀,可是我当时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我当时脑子蒙了,再加上一直不高兴喝了一点酒,我应该是完全糊涂了,我随手拿起身边的东西去铺油锅,可是我一拿是一瓶油,可是我恍惚觉得应该是一瓶水,我慌慌张张的浇上去,火一下子从锅里扑出来,周围的东西很快就烧起来,我再一看,原来满屋还有好几瓶油,然后管道也开始爆破,我吓的来不及叫汤姆,抱起小孩就冲出来,整个厨房立刻化成熊熊大火直接冲向二楼,等汤姆发觉下楼,火势应该封住们和楼道,他应该是担心我们,所以匆忙中也没有保护自己,一下子被烟呛到……说到这里,纳尼亚掩着面又哭起来。 “你不要演戏了,纳尼亚,我认为你犯了故意纵火罪” “你是打击报复……为刚刚我骂了你” 纳尼亚只有和我吵架就凶神恶煞吗?我才不相信呢……我认为她是个蛇蝎美人,她应该很早就嫌弃汤姆,否则能让煎牛排这样的小事变成毁灭性的火灾,她为啥囤积这么多油,油助燃她一定知道,如果囤积酒精会非常明显,作为一个家庭主妇囤积食材不会让任何人怀疑,但是美国是一个讲证据的国家,我需要更多的证据证明他们之间感情破裂……这个娘们一定有不可告人的动机。 “先拘留候审吧……” 第十章:蛇蝎美人 我一定可以发现什么?虽然我住过来不久,可是凯文和戴维斯可是老邻居了,而且关系看起来不错,经常看到他们把自家院子里面的青菜互相送来送去,感觉纳尼亚除了对我非常反感,其他人还是非常友好的,特别和男人交往,那种粘腻的感觉,感觉像壁虎爬到了喉咙,有一种想吐的欲望。 得承认,身材高挑的纳尼亚如果当一个模特,依旧是光彩夺目的,偏偏还学习好,这样的女人呆在家里确实可惜了,应该是保姆请不到合适的,加上纳尼亚难以相处的性格,才让她无法融入社会,我不觉得她的强势代表了所有的白人女性,我感觉当人家厌恶她的时候,其实她的内心非常脆弱。 抱着一肚子火和一肚子愁,我估计现在很难结案,这样想着我就去拜访两个老人,希望能够从他们口里听到什么。 老头是军人退役警察,他应该会有啥说啥,我先试试,到老人家,我简短的把目前调查的情况告诉他,并且说明纳尼亚是有故意纵火的嫌疑,现在正在搜集证据。 老人点点头“你应该去问问戴维斯,因为她们这套房子就是戴维斯卖给他们的,而且戴维斯还送给他们一部二手车,汤姆搬过来的时候并没有孩子,听说结婚好多年了,但是一搬过来没有几个月就怀上孩子了…… 我和老伴一直怀疑有点问题,而且你看这个木屋,周围全是藤呀花呀树呀,木屋散热慢,我当时都和老伴说,一旦火灾,等于是包起来的粽子,扯都扯不开,女人不可靠哦……我们一大把年纪了,见过世面的,这样的美女会在我们小镇过清贫,难哦…… 听说她家境好,父亲还是一个什么州的议员,应该是汤姆太痴情了,鲜花怎么可能插在牛粪上……”当然这是我的翻译话语,他们两个老人早就在背后怀疑这对夫妻了。 戴维斯,我开始考虑这个人,确实是个神出鬼没的人物,听说他的中介业务挺好,不过和汤姆比起来也许帅气一点,但是也强不到哪里去吧……油头滑脑是有一点,健谈……还有就是单身,行为开放,难道汤姆的孩子是戴维斯的,把木屋卖给他们是一个预谋,这是一场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海外版,想到这里我自己都笑起来。 当然工作一定要去做的,给孩子做个DNA非常简单,如果证明孩子不是汤姆的,那这个说服力就更大了,我相信戴维斯也许是喜欢纳尼亚的,他有没有参与进来呢……从火灾看来,不像是一场阴谋,也没有那么多疑点要挖坑,我相信中国的一句古话:人之初性本善。一切问题只要纳尼亚承认了,就是对汤姆的一个交代…… 当然结果就是孩子既不是汤姆的也不是戴维斯,究竟是谁的,无可奉告,我最后一次提问了纳尼亚,她已经再也不趾高气扬了,她的精神出了问题,这是警局告诉我的,每天都在骂人,就像纳粹分子一样想独裁,统治一切。好吧……我无可奈何的说道。 终于我在纳尼亚的一篇脸书上找到答案,那应该也是她和汤姆夫妻生活的真实写照吧……摘录…… 【我不明白Tom为啥把自己窝在小镇上,把我窝在什么狗屁家里,把自己吃成一个胖子。他以后怎么办?糖尿病?高血压?老死在那辆活见鬼的BMW后备箱?我试着吃下整张芝士披萨,喝掉整瓶Mountain?Dew,任凭那些让Tom长满横肉的卡路里涌进我的血脉。我给他发短信,他回说good?luck?buddy(祝哥们儿好运)。我把收音调到FM,却如何也找不到那个放老式民谣的频道。 到了新的地方,认识新的朋友,你也就把旧的都忘了。你在帮谁割草,还忙着烤他的鸭子。谁知道。 感恩节之类的什么party,一群新朋友问我住过的小镇到底怎么样。怎么样?我一时想不起来别的,便讲了Tom和他妈的故事。男的听了耸肩,说this?guy?is?interesting(这家伙有点意思)。女的就都很唏嘘,有个穿鼻钉、怀抱苹果头吉娃娃的还说,“I?want?to?marry?this?kind?of?guy,?where?can?I?meet?him(到哪儿能认识这样的汉子,我想嫁给他)?” 等等,等等,谁想嫁给他?是你么,姑娘?你是认真的么?说这话之前,你最好想想那个胖子的体重,那些令人头皮发麻的卡路里,他仰脖灌Mountain?Dew的模样,他脑袋上扣着京字厨师帽的模样,湿透了的汗衫紧贴在他双乳上的模样。 他是你鼻子上的小银钉儿么?他是你怀里吉娃娃么?他可能很痴情,但对不起,他痴情的不是你。他这辈子完了,他就是个无用的伙计,你还要说要嫁给他么?】 汤姆不能让女人怀孕……但是我相信一定会有女人真心爱他。 第十一章:光彩照人的好莱坞 整个洛杉矶地区占地10,575.47平方公里,由88个联合城市组成洛杉矶县。洛杉矶市只是诸市之一,面积为1,204.34平方公里,为全美面积最大的城市。 好莱坞只是隶属于洛杉矶市的一个小镇。洛杉矶的大多数地区及其毗邻社区都匍匐于一个东北环山、西南面海的平坦盆地之内,正东向广袤贫瘠的沙漠腹地蔓延百余公里。 从四、五十年代开始,好莱坞逐渐走向衰落,从一个风景如画的住宅、创作和旅游麦加蜕变为熙攘喧嚣、**低级、充满罪恶的闹市,到处充斥着低俗的旅游纪念品商店、毒品贩子、乞丐、游民和妓女,到八十年代末这片衰败景象达到谷底。 洛杉矶是世界上种族最多、文化源流最为多样化的城市。在洛杉矶的居民口中能够听到80多种不同的语言,这些常住人口分别来自140多个国家。洛杉矶种族比例大致如下:42%拉丁裔(主要为墨西哥人)、36%盎格鲁裔(白人)、12%非洲裔(黑人)、10%亚裔。洛杉矶的以下人种数量仅次于其本土:墨西哥人、亚美尼亚人、韩国人、菲律宾人、萨尔瓦多人、危地马拉人、日本人、柬埔寨人和越南人。 在洛杉矶,100多万人只是把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每天有50多种外文报纸在洛杉矶出版,17种外文电台在洛杉矶广播。西班牙文是听得最多的非英语语言,几乎成为洛杉矶的第二官方语言,大多数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的告示标牌都同时使用英文和西班牙文。在洛杉矶街头常常听见的语言还有:越南语、粤语、他加禄语、希伯来语、俄语、韩语、亚美尼亚语、柬普寨语等。 各种菜式的餐馆也足以表达洛杉矶的多元文化源流。正是这些来自于世界各国的移民帮助建立了洛杉矶的特殊文明,使之成为一个永恒的故事之源。 我们警队执勤最多的地方就是这一片区,80年代的好莱坞只能用五颜六色来形容,看我的小舅子鲁斯一直爱看西部牛仔片,那个酷,那个拽,都是他津津乐道的资本。 今天是星期天,我们趁着红日高照,兴致勃勃的来参观琳琅满目的电影城,到处都充斥着明星的海报,当然我们的打扮也是一副牛仔的模样。我和鲁斯的个头都比较高,穿上这红白相间的牛仔服还是一景色,今天广场有一个盛大的游行,你看那头会跳舞的骡子莫娜也来了,它也算一个角色,只要好莱坞有什么大型活动,鲁斯一定会带着它。 “你的皮护腿套裤可真是可爱。”一位姑娘说着,弯下身子向鲁斯缀满了白色毛绒绒的羊毛皮护腿套裤轻轻地摸了又摸,她应该是个可爱的西班牙女孩,她的英文非常的不标准。 “看起来就像是在他又瘦又长的腿上穿了一大串美丽的木棉花。”另一位姑娘色迷迷的打量着我,我想她应该是热情奔放的墨西哥女孩,她们和男人搭讪都是非常主动热情的,一点都不像收敛的东方女性。 “小姐姐们,我可不是为了扮滑稽,我也不是小丑,我是必须要这样穿,要知道我们扮演的是真正的牛仔,这些皮毛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双腿不受伤,骑马的时候也不怕风,起保暖的作用。”鲁斯一本正经的解释起来。 广场上各种装扮都有,有的是童话里面的公主,有的是女巫,还有些是精灵,吸血鬼……反正穿上衣服,或者戴上面具,都体现了对电影人物的一种喜爱。 “您的靴子在发亮呢……”一位小姐姐挤过来 “是的,因为我在上面镶嵌了自己喜欢的银粉,还喷了雄鹰的标志。”我害羞的回答。 然后我又打趣道:“红色的皮夹克,白色的衬衣,黑色的牛仔帽,难道我不像电影里面的牛仔吗?” “咯咯咯………”姑娘们笑成一堆,显得我们格外的引人注目。 当然鲁斯的骡子是不能骑的,但是它会一直围着我们拱来拱去。 第十二章:马术表演刚刚开始 不一会的功夫,只见好多高头大马奔进了场子,速度倒是不快,但是马上的骑手时而侧骑一会,时而双手抱着马脖子身子紧贴马侧骑一会,时而单手支撑马鞍骑一会,时而还在马上打个翻身。那根本不是在骑马,而是正在马上随意起舞! 大家的兴致一下子高涨起来。 记得小时候,爸爸特别爱古代诗词,他的手抄本上关于描写马的句子我都非常喜欢,马在古代也是非常主要的交通工具,不管是在草原,还是在平原,只要马蹄一响,就有壮志凌云的感觉。 风急千里横云怒?傲啸苍茫天地间 曹植?: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李白:龙马花雪毛,金鞍五陵豪。李贺: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孟郊: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都是绝佳的好诗句。 想到这里,我满怀向往,我喜欢西部牛仔,但是骑马对于我还是一个陌生的领域,只是在砂拉越的时候,我们那儿有一个农场,经营农场的老板把它改成了马场,让小孩子学习骑行,我也去了……不过没有多久,我读书就更远了……距离那个马场就遥不可及了,慢慢学习压力大,就没有时间了,而且妈妈担心骑马不安全。 我正发愣着,鲁斯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他的骡子莫娜也被他牵走了,我到处找他。 看见他了……他神色非常紧张的样子。 “咋了……哥们…………” “刚刚有人死了……” “不要这样扫兴好不好……” 我知道鲁斯向来不喜欢开玩笑,所以也变得紧张起来。 “是的,一个西部说唱歌手,唱乡村歌谣的那个,你有没有印象,一把吉他,胡子拉碴的,但是现在比较红呀……听说好多剧院都有他的档期,他自己写歌写曲,然后嗓音雄厚,充满浪漫气息……他也是好莱坞出来的,演戏就不行了……唱歌还是不错的。没有想到人红起来,命没有了。” “他是咋死的?” “今天早上有人发现他死在马厩里,估计是喝了酒,骑马摔下来,他准备骑那个暴烈有名的“西部龙”呢。” “这个马很厉害吗?” “当然!” 鲁斯看向我,又看看远方。 这匹马,是汉子的都想征服它…… “它曾经上过好多电影,每个明星都是用替身完成的骑马表演,听说,它认主人的,它主人在一次车祸后死亡,以后就没有人敢驾驭它,越养越肥,这个邱里应该也是不信邪的,想试试自己的运气,毕竟非常年轻……” “好了,这个消息现在是封锁的,因为所有的人都在广场上欢呼,这个也是邱里的女仆刚刚发现,第一时间告诉了我,她有我的电话。” “要不去看看。” “可是我更想看马术表演呢……” 我伸长脖子,看向热闹非凡的人群。 “你看,好节目刚刚开始,踢踏舞……看看,好有节拍的步伐……” “不行,不行,好不容易休息一天,能不能放松了……” “谁叫我们生活在乱世,你想知道好莱坞这个广场上一年有多少死人吗?这些搞表演的,穷困潦倒追求梦想,天天街头饿死的乞讨的都可能是才华横溢呢……梦想很可怕的,有些人一辈子都死在梦想上。” “好吧……我服你了……” 第十三章:邱里.伦 邱里.伦:1955年出生于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思黑人家庭,从小对摇滚乐就很有兴趣,并自学吉他、口琴和钢琴。 他的嗓音粗糙,带有鼻音,自己弹吉他伴奏,有时还经常出现口琴独奏。 特别是他的歌词创作,含义深刻,富有文学性和哲理性。 20世纪中的美国是一个充满了动乱和麻烦的时期。肯尼迪于1963年被暗杀以后,约翰逊继任总统。局势动荡不定,社会问题层出不穷。首先,是民权运动。严重的种族歧视问题一直干拢着美国社会,不断地引起反抗和斗争。直到1964年美国国会才正式通过民权法案取消了种族隔离制度。 其次,是美国发动的越南战争给美国带来了巨大伤亡。青年学生反对美国卷入越南内战,到处举行群众集会、游行示威。但约翰逊不顾国内外舆论的反对,继续扩大战争,使越战在整个60年代逐步升级,造成年轻人对现实社会的强烈不满。加上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如空气和水的严重污染;石油、煤气的短缺;森林被乱砍乱伐等,也使许多人对现代化工业社会的发展前景产生怀疑。 即使到了70年代,很多年轻人还是选择离开了大城市、离开家庭,来到郊区或乡下,组成社团,过着一种简朴的群体生活。他们反对权威、反对传统(包括传统文化)、反对既有秩序。他们在服装和发式方面也反其道而行之,越古怪越好,而且还普遍服用致幻药物。 邱里.伦的音乐超越了种族以及文化的疆界,将乡村音乐、布鲁斯音乐以及山地摇滚乐融会贯通,形成了具有鲜明个性的独特曲风,强烈的震撼了当时的流行乐坛,并让摇滚乐如同旋风一般横扫了世界乐坛。 尽管除了在少数的电影。歌曲中,他从未录制过外语歌曲,并且除了在三个加拿大城市的五场演出,他也从未在美国国外举办过演唱会。英俊不凡的容貌,天赋的音乐灵性,不羁天性而富有感召力的舞台表现力成为了他的标签,也使他成为当时狂热崇拜的明星。 他虽然出生在美国一个贫穷的农场工人家庭里。但是天赋异禀,1973年的一天,他在Sun唱片公司老板萨姆名下的一家录音棚录制送给母亲的歌曲时,邂逅了著名经纪人梅森。 1974年6月,梅森介绍邱里去SUN公司录制一首来自纳什维尔的歌曲,征服了当地的歌迷。 此后梅森又帮邱里推出了几张唱片,并开始进行了巡回演出。 他那种体现了乡村音乐和节奏与布鲁斯结合的音乐以及狂野不羁的姿态引爆摇滚乐前所未有的风暴。从此走上成功之路。 所以,梅森是邱里的伯乐,也是他一手打造了这颗黑人巨星。 “今夜好好摇摆” “我不管太阳出不出来” “奶牛布鲁斯布吉” “你是个伤心人”“亲爱的,让我们去看戏” “我在左,你在右,她走了” “我忘了是否记得” “我永远不叫你走,小宝贝” 此外,他还推出了一些专辑,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从他开始出演的一大串好莱坞音乐片中选出的插曲组成的。 但是到了80年代,年轻人开始喜欢嬉皮士风格,爵士乐,现代风格的迪斯科受到了大众的推崇,民谣开始走下坡路。 邱里.伦也就这时候喜欢上毒品,天天醉酒,彻夜不归。成为地地道道这样一个瘾君子……所以在药物的作用下又去惹这匹暴烈的马,看起来结局是非常难以预料。 我和鲁斯来到了邱里.伦家里一栋两层的木结构建筑里,听仆人说,这匹马是邱里要求马场送过来的,开始只是说只是喂养一段,并没有要骑它的意思,为何突然改变主意了呢…… 马厩与房子连在一起,事情发生以后现在用围栏保护起来,隔离了与人的距离,邱里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有血从口腔里面冒出,衣服也沾满草屑,整个脸都淤青,应该是摔得厉害不说,人事不醒的情况下被马当成了攻击的对象…… 马确实是一匹强壮的雄马,一身枣红色的棕毛,两只像树叶一样的耳朵,又黑又有神的大眼睛。奇怪的是它的眼睛和鼻子离得很远,而鼻子和嘴巴却又挨得很近。两眼也相隔较远,而且中间居然还有一条白线把它们分隔开来。它的头部有一掇红棕色的毛,尾巴也长满了毛,看起来就像猩猩毛发一样可以竖起来,那蹄子筋力饱胀,一看就是很有力的,如果发怒,估计300斤的汉子也会踢飞三米开外,它既像野牛,也像豹子,警觉力非常强……鼻孔喘息不停,发出牛一般的呼呼声,我和鲁斯都不敢靠近,好在现在用铁栏杆隔离开来,若是再不小心被它踢着的话,那可是伤不起的呢…… 第十四章:快速锁定嫌疑人 “现场有没有其他疑凶?”我问道 万斯是邱里的唯一亲密的朋友,邱里是个同性恋者,他所有的爱都给了万斯,特别是这几年随着乡村音乐的下滑,赚的钱越来越少,万斯依旧不离不弃的陪伴在身边,更是体现了他们坚贞不渝的感情。 “邱里现在越来越不受欢迎,昨天刚刚和经纪人梅森吵了架,因为邱里害怕坐飞机,拒绝去开演唱会,为此梅森很是恼火,两人都打起来了,结果邱里扬言要炒掉经纪人梅森。” “瞧,嘿嘿,你看谁来了!” 我一看到停在马厩旁车道上的黄色雪弗莱维特跑车就认出来了。只见从车中走出一个个头很高、瘦得像皮包骨头一样的家伙,这个人不仅头小,眼睛也小,稀疏的小胡子就好像是临时用铅笔在嘴巴上画出来一样,他就是邱里的经纪人梅森。 “出什么事吗?”梅森问。 “恐怕是个坏消息。”我答道。 “邱里出事了,他死了。” “噢,不,我早就对他说过要小心!我告诉过他要离那匹马远一点儿!这匹马就是野马,是个地地道道的杀人魔王!” 没有等我说完,梅森就激动的喊道。 “你就是死者的经纪人吗?” 在一旁逗弄骡子莫娜的鲁斯突然走过来问。 “你是哪位?”梅森反问道 “这位是鲁斯警官!”我连忙做介绍。 我们都穿着牛仔马衫的打扮确实和警官形象相差很远。 “我看这有可能不是一场事故。” 鲁斯嘴角浮出一丝笑容。 “你这是什么意思?”经经人梅森急忙问道。 “你是说他是被人谋杀的?那会是谁干的呢?” “我看你的嫌疑最大。”鲁斯的话非常直接。 “我只是对他害怕坐飞机感到恼火,怎么会干出这种事情?再说我也需要他,他可是我最大的客户。梅森辩解着。 “这么说你肯定给他买了巨额的保险?”我插了一句。 “但他活着参加表演会更值钱,你们没有理由怀疑我!” “实际上,除了杀人动机之外,我们还有很好的理由怀疑你是凶手,那匹马难道会因为不喜欢乡村音乐就多踩他几脚,我刚刚问过马了,它说它是冤枉的!” 鲁斯狡猾的笑起来,然后对我使了一个眼神,我太了解我这个搭档的智慧了,立马把梅森扣住,然后打电话把他带回警局侯审。 梅森气急败坏。 等警察把梅森押走后,我问鲁斯“你干吗一口咬定他的嫌疑,万一搞错咋办?” 他居然吊儿郎当的搭住我的肩,神秘兮兮的说。 “好戏还在后头呢……你相信我就对了,因为我对梅森非常了解,你不觉得他今天露出了马脚!” “邱里是个好歌手,虽然他现在不红了,而且是个黑人,但是我们要还他一个公道!” “今天人太多了,现场不用保留了,尸体送回警局解剖……” 至于这匹马吧……不知为啥我特别喜欢,我一定要为它讨个公道,还它清白,让他成为我的爱驹。 我感觉得到我这个兄弟的爱马情结,说话间,我们的不远处一场真正的马赛正在开始,人群的欢呼声此起彼伏,我们也放下案子,先欢度这千载难逢的节日吧…… 第十五章:鲁斯的运气 回到警局,鲁斯才慢条斯理的和我解释邱里的案件为啥咬定是梅森。“糊糊,我们这些探员实在很容易受所谓的证物的误导,比如你们对于一个脚印,一辆停在门口的汽车,或者一个指纹争论不休,难道你不明白这个案件如果这样去破是多余吗?” “你看,我只是告诉梅森邱里死了,他立马就说出是被马踏死的,这就是漏洞,因为邱里的死外界并不知道,即使和马有关当时也是不能一口咬定是马踩死的。” “另外,我观察了邱里的伤口,他全身淤青,嘴巴里面有好多血迹,你想马在马厩里范围小,并没有把他甩出马厩,唯一可能是踩踏而死,可是你们对动物了解的太少了,特别是马这种如果没有外力去侵犯它,它不是牛并没有攻击性,所以不可能对倒地的人继续攻击。而且死者全身都是伤痕,马要不正面要不反面,怎么可能两面踩踏,而且即使邱里吃了**人事不省,遇到这样的攻击他也可以躲开,不至于死去。所以我认定是梅森的问题,邱里是被人打死的,然后丢在马厩,马在正面是有过踩踏,但是力量绝对没有构成死亡。” 我佩服的竖起拇指,感觉我这个小舅子确实非常厉害。 鲁斯受到我的鼓舞继续给我上课,他平静的说:“有些证据非但丝毫无益,还有可能惹来麻烦。我们干警察的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调查一起案件的时候,已经有一套固定的模式定格在脑海之中,觉得疑犯要了超级聪明,要不就是大盗,难道你从来都没有想过,警探能够发现的线索,疑犯不一样也能够看到,他就不会毁灭证据掩人耳目吗?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高手在作案的时候可能会有意留下一些线索引你们上当,这些警探不愿承认表面证据经过设计的可能性,其实就是掉入真凶为了误导办案精心设计的陷阱。” 我非常赞同,人作案一定有动机,梅森一句话露出的马脚暴露了所有的破绽,我相信邱里九泉之下一定会为开心的。 当然从梅森那里让他认罪是有个过程的,犯罪如同艺术品,没有人可以看到犯罪的过程,这就像是人们无法亲眼目睹艺术品创作过程一样,一位可怜的歌手遭受虐待致死,我们一定可以找到他被虐待的凶器,也能够找到梅森作案的地点,没有哪个凶手面面俱到,在案件发生的前后都会留下蛛形马迹,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无论凶手在作案前花费了多长时间,经过多少周密的计划,都会留下很多疑点,而这些疑点往往在关键时刻出卖他。 “恶有恶报仅仅是一个荒谬的迷信,一般人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传统观念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是要和他们斗智斗勇的,好多案件破不了确实是运气不够,跟犯罪技巧高低没有直接关系。”鲁斯自信的说。 “运气不好———”我提高嗓音。“那是一个借口吧……聪明人是不会把一切归咎于运气不好的。” 我拍拍鲁斯的肩膀:“不过我承认,你的运气一直很好。” 第十六章:变成奶爸 邱里的案件引起了全国的重视,梅森因为有着黑社会背景,所以我们接连受到恐吓,我们的家人也受到保护,梅森请了非常有名的律师,开庭一共开了三次,每次我们拿出证据,他的律师不断提出争议。 在庭审时,我们找到了替梅森殴打邱里的拳击手,居然是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小孩,虽然他承认殴打了邱里,但是因为年纪小需要审后动议有没有被我们收买。 更多的证据是梅森动用了邱里的财产,在幕后用邱里的名义购买了大额保险,私藏邱里的有价值的物品,保险收益人也是梅森,这是一个预谋很久的事情。 通过艰难的一年多的努力,两次上诉驳回,梅森终于认罪,终生监禁是他唯一的选择。 本来我和鲁斯两家应该去好好休假一番,毕竟案件取证的过程揪心又琐碎,但是简的父母因为年龄大,双双病倒,在美国请一个护工非常难,简的幼儿园工作有长长的假期,她回家照顾父母去了。 鲁斯也担心放弃旅游计划。 我现在已经有两个孩子了,大女儿琼和小儿杰克。琼已经三岁半了正上幼儿园,每天要接送,杰克刚刚满六个月,因为简父母家,所以狠心的把奶断了…… 杰克又感冒了,整夜流鼻涕、打喷嚏,又因为鼻塞而喘不上气,我感到从来没有过的恐惧。 一大清早,我穿上衬衣下楼,做好琼爱吃的三明治蛋糕和鸡蛋,这以前都是简的日常,我只能手忙脚乱了。 “老爸,你真帅!”琼费力的爬到椅子上。 “老爸,没有马麦酱了,你记得要买!” 小嘴叭叭的,不歇气的说话。 我知道家里还有好多事情要干,衣服要洗,地板要拖,还要购物……… 现在我发现了,地球上所有的孩子一出生,他们就具备一瞬间让父母情感决堤,毫无招架之力的神奇能力。 这正是作为父母,尤其是作为父亲的所有美妙体验中最妙不可言的地方。不管这个角色让你多忙乱,多紧张,多有压力,它都会让你突然间或者某一个瞬间体验到幸福感爆棚的感觉。因为孩子,你不但觉得自己真实地活在这个世界上,更能感觉到自己的一部分正活生生地存在于另外一个生命里。 我如果工作而拒绝了他们,我将有负罪感的反复折磨。 如果琼在公园或者商城离开了我的视野,哪怕几秒钟,我都会觉得五脏六腑都挤作一团,仿佛马上要从身体里冲出来一样。 我想作为一个警察,我更需要保护我的家人。 我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我安抚我焦躁的内心,我要慢慢进入角色,成为一个像样的保护者、养育者。 睡眠不足现在是最难受的一件事情,以前办案我也会经常熬通宵,但是熬完一定会美美的睡一天,简一定不会来打扰我的,可是现在我是天天从熟睡中惊醒,杰克晚上要冲两次牛奶,然后他感冒以后,我怕他踢被子,怕他因为不舒服哭闹, 杰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他可以翻身了……他的四肢还是没有力量,他喜欢爬,用小手撑起脑袋看着我笑,眼睛可以追随走来走去的人。 琼喜欢去抱他,真是一个恐怖的行动。 “不行,简,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需要一个保姆!” 每次给简打电话,这是第一句。 “再熬一熬,等老人稳定了我就回家!”简安慰我。 “你可以戒掉杰克晚上吃奶的习惯,不要太累了!” 简也是非常担心我的身体。 第十七章:非洲女佣 “我给你请了一个非洲女佣,很便宜!” 简在电话里说。 “你开车带回来就行,是朋友介绍的,原来在她们家干了一年多,手脚干净。” 我明白简说手脚干净的意思,就是说不会偷主人家东西。 “照顾孩子有经验,比较有耐心,做饭好吃。” 这都是简的原话。 “行,老婆大人,谢天谢地!我终于脱离奶爸,上班的感觉太好了!” 我去幼儿园接琼,顺便去社区接佣人。 “我叫莫妮卡!” 一个黑的发亮的胖妞,非常年轻,应该才30出头。有着非常整齐的牙齿,头发编成了几十条脏辫,然后又一起扎在脑后。应该是精心打扮了一下,香水浓郁。 “你好!莫妮卡!”我伸出手握了一下。 “上车吧,我还有一个小朋友要接。” 接到琼,介绍莫妮卡给她认识,我让她坐在副驾驶,把书包放后面,她呆呆的样子,看到莫妮卡也不笑。 “爸爸,我不喜欢黑人!” “为什么?” “因为她们不干净。” “她们是皮肤黑,其实很爱卫生的。” 我抱歉的对莫妮卡笑笑,我看她也没有放在心上。 杰克就不用担心了,谁抱都可以,就爱流口水,小手一直在嘴里捣,指着莫妮卡叫“mu……ma……” 我交代了家里东西放置的位置,小孩子一日三餐注意的要点,如同放下了千钧重担一样松了一口气。 “琼,你不用担心,每天接送都由我,你主要帮我照顾杰克就行了!”我交代莫妮卡,也怕她忙不过来。 “这是你的房间,这是钥匙,有什么需要可以跟我说。” “杰克的婴儿床放你这里,你房间离洗手间近,方便洗涮。” 这一段时间的磨练,我越来越会理家了…… “挺好!”她又开心的露出大白牙。 我看见她进房间脱掉外套就进了厨房。 等她从厨房钻出来,居然下身穿一件长裙,上身是一件无袖背心,露出健硕宽阔的肩膀,蓬着爆炸头。把我吓了一跳。 每天早晨七点,我一起床,莫尼卡都做好了早餐,还背着我那熟睡的小儿子杰克,她先煮咖啡,再把面包抹上黄油放在烤箱里烤,有时候煎几个鸡蛋,有时候用清水煮。做好后就把食物摆到桌子上,再摆好刀叉餐具,然后用碗倒扣着把食物盖好,好让我们一起床就能吃到还是热乎的食物,喝上温热的咖啡。 琼慢慢改变了对莫妮卡的印象,一边吃一边看着我:“老爸,莫妮卡做的比你好吃。” 我也会买些蔬菜教莫尼卡做中国菜,我比划着让她炒一炒,不要煮。莫尼卡用力点点头,说她会做。但是做完后端上来,还是一锅煮。 到了下午,莫尼卡会把我们的衣服洗好放在床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还带着阳光的味道。 晚餐,莫尼卡通常会煮牛肉或者鸡肉:把肉切好,放上洋葱,土豆,再放一些辣椒,所有原料放在锅里一直煮,非常下饭。 第十八章:莫妮卡 和莫妮卡相处还算融洽,小孩子也算喜欢她。杰克喜欢去抓她丰满的胸部,扯她的头发,越来越调皮的丢东西。 一哭闹就不睡觉,一定要满大街的游,不断的哄,看得出来莫妮卡带孩子非常有经验,虽然有时候也会忍不住做鬼脸吓她们,但是大部分时间是温和的。 我曾去过一次莫妮卡的家。两个房间,空间逼仄,家俱只有一张床和一个沙发,一个电视柜。 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披了一条毯子,坐在一个有大洞的沙发上,看着电视中的MTV节目。里间的卧室地上,睡了一个七八岁的男孩。 一张大床上睡着另外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莫尼卡说她也睡在这张床上。 两个房间被各种杂物塞得满满当当,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原来,莫尼卡自己有个男孩子,她姐姐也有两个孩子,这么小的空间,足足挤了五个人。 莫妮卡出去当女佣,孩子就让姐姐带看。她负责出钱养活他们。 我很难想象她怎么把我们的住处整理的那么好,可自己的家这么乱。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还有,她一个单亲妈妈,一个月那么少的钱,是怎么养活这个家的? “这比在乡下好很多了……” 莫妮卡和我说她的家乡。 “女人被套在驴车上(在贫瘠的土地上开荒),男人推着犁。不管怎么说,女人都是负重最多的。” “男人轻松自如地修剪葡萄枝。女人呢,像牛一样用镐挖地,捆柴火,施肥,头上背水。” 莫妮卡看起来非常伤感。 “男人有休息时间,女人没有。男人有聚会、有朋友,可以自己去小酒馆。女人有点时间都要带孩子。整个家族的孩子。” “如果男人喝醉回来,女人就得挨打!并且很多时候都在怀孕,怀的是哪个兄弟的孩子都不知道,整年时间,忍受双重痛苦。” 莫妮卡几乎要哭出来了…… “现在家乡又流行肺结核,死亡的人越来越多,我不能回去,就是死,也要死在美国,我不怕歧视,只要不驱赶我们就行。” “糊糊警官,我知道你是个好人,谢谢你雇佣我,我以前的那户人家,女主人会对我咆哮,小孩子养的猫抓破我的衣服,饭菜做好也是天天骂不好吃……” “你喜欢好好干就行,但是简回来后——我可能不能再请你了。”我诚实的告诉她。 天气越来越热,即使休假我也不想出去,吹着空调的感觉非常爽快。 我住在楼上,休息天,我交代莫妮卡——没有我的允许不要上来打扰我,除非是早上的清扫时间。 她居然直接上楼来……我听到脚步声…… 我大声的告诉她,我在洗澡。 她说,“那我进来帮你按摩吧?” “不用不用。” “没事的,我等你下来。” 我赶快爬出浴缸关上浴室的门,说:“你千万别进来!” 莫妮卡在外面敲门,我不敢应,我说,“你不能进来。” 过一会,外面没有声息,我洗完穿上短裤到了卧室。卧室灯关着,床上有个人,莫妮卡就直挺挺地躺在那里。 我穿上外套,坐在餐桌旁,开始吃晚饭。 我眼睛也没有看她一下。 莫尼卡走过来,她问我是不是不喜欢她。我说不是。她问那为什么?我说我有妻子和孩子,她说没有问题,她是自愿的,如果简回来,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我说我做不到。 她看我这么坚决,又像没事一样,抱着杰克出去游玩了。 我承认我不是不喜欢她的丰胸翘臀,可能是我传统思想作祟……那种由腹部奔腾不息的热情被我理智的大脑熄灭的一干二净,简,什么时候会回家? 第十九章:雨夜报案 简回来以后,家又恢复了平静。我也忙起来,莫妮卡慢慢退出了我的生活。 但是几个月的相处,我已经记住了这个黑的冒油的性感姑娘,我相信她会继续到下一家工作,希望她运气好。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小镇街上已经空荡荡无人影。房子里亮的灯火也是寥寥无几。大地笼罩在漆黑的夜幕中,只有几盏路灯,射出昏暗的光线。 我今天值班,看到这样恶劣的天气,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响起来,小叶立马拿起电话,听到一个男子断断续续的说:“我要报案……我在小河边发现了一具尸体……” 我听到这个消息立马和小叶一起,开着警车冲进黑暗的雨幕,往河边飞驰而去。 车子到达小河岸边的公路时,在车灯的映照下,我远远看见有一个人影。 我们下了车,打着手电筒,往小河边的人影走去,直到走到人影身边,我们才看清那是一个瘦高的黑人男子,只见男子全身上下湿漉漉的,湿透的衣服紧紧的贴在身上,他好像吓的不行,眼睛是一种绝望的光,浑身哆嗦着。 我拍拍他的肩头,让他稳定一下情绪,然后走向他旁边的尸体。 看到尸体,我突然胸口一阵疼痛,原来死的居然是莫妮卡,她依旧穿着那条花裙子,泥水虽然盖住了她的脸,但是这身材,这头发,这衣衫,却是我根本不能忘怀的。 但是光线依旧不好,她的长头发紧紧的缠绕着头和脖子,我想等法医过来才能够鉴定。 我反而对这个报案的男子引发了很大兴趣,我问“你是莫妮卡的什么人?” “警官,我是她老公呀……我不可能谋害她的” 说着他又可怜兮兮的哭起来。 “好了,你们不是离婚了吗?” 我因为听莫妮卡说过她的故事,她说她是单亲妈妈。 “警官,她的话不能信,她是逃出来的。” “那一定是因为你虐待她……” “警官,冤枉呀……莫妮卡是一个妓女,谁都知道她。” “她是你老婆,你也这样说她吗?” “警官,我对她不错的,她偷偷带着孩子跑到美国来,我找的好辛苦。” “如果家里好,她干嘛要跑?” “好了,你说一下怎么回事?”我嗓门突然挺高起来。 “警官,今天天气不好,但是我知道她又会到这个河边捞鱼,她天天都来,但是一般不会太晚,她是撒网捕鱼,她认为晚上运气会好一点。” 男子说完抹了一下脸上的水继续说。 “我看天太晚了,就到河边来找她,我也没有拿伞,我慌慌张张……”男子又紧张的哆嗦起来。 “我一边走一边喊着她的名字” “警官,您知道下雨了,河水涨了很多,突然我脚底一滑,我掉进了河里。” “幸亏我水性好,我又游回了岸边,刚刚要站起来,但是有水草拌住了我的腿,然后我摔倒了,等我重新爬起来往岸上走,我的脚又碰到东西了……” 警官我说的都是实话。 “我低头一看,居然是莫妮卡的尸体,我很害怕,我马上报了警。” “风雨这么大,天又这么暗,你看清楚没有?” “警官,我看清楚了,我看到她脖子上有一道伤口,深深的刀口,她是被人谋杀的……” 男子又拼命哭喊起来……… “就在这个位置,一刀下去,一刀致命呀……” 男子不断的重复着,比划着,很恐怖的发出唉叹声,不知道是不是过分悲痛造成的。 “我可怜的莫妮卡呀……我刚刚找到你,你咋丢下我走了……” 我心里也非常难过,但是呆在河边冒着这么大风雨,这也不是办法。 我安排小叶把男子带回警局,现场先保护起来,天亮以后还需要好好勘查才行。 第二十章:漏洞百出的供词 莫妮卡姐姐因为和莫妮卡住在一起,了解的东西比较多,所以我把她带到警局,听听她的意见。 一进门,我就感觉又看到莫妮卡一样,原来姐姐和莫妮卡是一对双胞胎,这样的事情还真的不多,不过姐姐看起来更老,也许是因为操劳的缘故。 “警官,你看看,他就是个疯子” “不要再跟我老婆乱搞,不然我杀了你。”这就是奥利天天威胁任何靠近莫妮卡的男人的话语。 “我因为长得和莫妮卡一样,无数次被他跟踪。” 我们都是赞比亚人,他在那里谁都知道他的德行,因为他多疑,所以经常殴打我妹妹。我妹妹才跑出来。 “这个阴魂不散的蠢货!”我心里骂着,他难道想把一切跟莫尼卡接触的男人都杀掉。 “糊糊警官,不过我告诉你实话,其实他是个胆小鬼。” “他还是很爱我妹妹的!” 我又开始录奥利的口供。 “天那么黑,你咋看见莫妮卡脖子上的伤口的?” “警官,血呀……我最怕血了……小时候看到血会晕倒的!” 我继续问:“你抚摸了身体吗?” “警官,我摸了,我摸到脖子了……” “难道伤口也是摸出来的?” “警官,我有电筒,对,还有火柴……” “你不是掉到水里去了吗?你确定它们还能用?” “警官,我说错了,当时我看到有闪电,对对,就是闪电,趁着闪电我看见她脖子的伤口。” “闪电,闪电时间非常短,而且闪电是下雨刚刚开始的时候,中途下雨闪电躲都来不及,怎么可能看得清楚?” “警官,我是爱她的,我怕她,她想干啥干啥,我从来管不了她。” “你知道她为啥网鱼吗?” “我不知道?因为没钱?” “警官,我也没钱呀……家里面也是靠她种地,她走了,我也没有办法活了。” “你为啥要靠她,你难道不能干?” “警官,这是风俗。我是好人……我没有虐待她……” “这样吧,你的供词漏洞太多,你要继续留在警局,至于莫妮卡脖子上的刀伤,我们怀疑是你所为,你要好好想想,你干了些啥?” 我严肃的告诉他。 “警官,我们那里经常有殴打老婆至死的,我这么爱她,把地都卖了来找她?我为什么要杀她?你不能冤枉我!” 奥利嘶哑着喉咙,我突然有点可怜他,莫妮卡的死好像也摧毁了他,起码他没有道貌岸然的装出悲伤,我感觉他也是接近崩溃的边缘。 “那你认为凶手会是谁?” “那些占她便宜的臭男人,fox it……” “你知道我的意思,她就是一个烂人,一个**,她自作自受,她不得好死……” “够了,你咋知道,你有凭证吗?” “我知道的,我知道的。” “我天天把她关起来,我就是缺乏勇气没有打死她,她骚到美国来了,她不知又和多少男人上了床,这个不要脸的烂货!” “这里不是你骂街的地方。” 我突然非常气愤,我觉得莫妮卡是个好姑娘,她善良有勇气,关键非常勇敢。 可是现实呢……为啥是个黑人? 为啥自己奴役自己? 第二十一章:真相其实不重要 真相其实并不重要,有很多犯罪分子在犯罪的瞬间都是缺乏理智的,当他们下手的时候,同时也知道等待自己的将是什么? 美国的监狱实行的是比较人性化的管理,好多流浪汉走投无路的时候就去偷窃商场,打劫超市,然后故意让警察抓到,以此在监狱混口饭吃。 黑人群体的生存环境一直都没有得到改善,愿意请黑人打工的老板并不多,一来是因为黑人比较好斗,不服从安排的多。二来黑人懒散,吸毒的多,造成的影响非常不好。 我估计奥利已经准备在监狱度过他的下半生了,他也请不起律师,更不会有人来保释他,他得不到任何同情,他狭隘的爱情故事就是一场烟灰飞灭。 真相往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面对真相的勇气。 在这个动荡的年代,我们一个小小的镇每天接到的报案都有七八起,有打架斗殴,有偷窃抢劫,有枪击,有强奸放毒,有绑架小孩和老人。 有谁能够详细的告诉我,他们为啥犯罪? 有谁能够保证明天继续活着?太阳继续高照? 只有当下,珍惜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作为一个警察,能够快速结案的,罪犯认罪的,我们都不会拖延,这既是给生者一个交代,也是给死者一个告慰。 我没有权利指责他的思想,生活态度,我只想说:身体受之于父母,当你漠然结束他的时候,你考虑过家人的感受吗? 这种淡漠让我忧虑。 我希望我的孩子不仅有健康的身体,还希望有健康的心灵。 一早,大街上乐器店老板匆匆来找我:“糊糊,糊糊警官,店里被偷了,你要不去看看?” 我还在想着莫妮卡的事情,没好气的说:“几个破乐器有啥好报案的?我这里有人死了都无声无息的?暂时没空!” 我只想打发他走。 他狡诈的对我使着眼色:“不就是一个黑人吗?你知道街上有多少乞讨的饿死?天气冷呀……你以为**管的过来?还有前一向黑人斗殴,就在桥底下,拿刀砍呀,死了十几个呢……” “糊糊警官,我请你吃饭,你抽空过来,记得哦……我可是你的老朋友——永远的伯克哦……不见不散哦……” 我没有兴致理他,最近太焦虑了……我这脆弱又敏感的小神经适合当一个诗人,让我当一个警察,真是一个挑战! 莫妮卡的丈夫每次提审就是骂人,他不能够安静的面对讯问,给他打过镇定剂,他好像已经睡去。明天他会送去州警局,因为刑事案件现在都不由我们镇警署管辖了,现在地方骚乱不堪,警力都安排巡逻,上街处理多如牛毛的偷窃。 我好久没有和鲁斯喝酒了,他给了我侦破的好多启发,他现在调到物证鉴定处,每天也非常忙。 鲁斯还是那个痞帅痞帅的样子,看见我一定会高谈阔论,直言不讳的。 “糊糊呀,你吗一定不知道一种犯罪说叫‘先天性犯罪’——这是二十年前由皮尔逊对职业犯罪所作的一连串调查报告。他们的观点是:首先,罪犯实施犯罪的时间大约是十六到二十岁左右开始的,其次,百分之九十的罪犯智力水平一般,最后,许多罪犯的兄长或者父亲有犯罪前科。” “你见过几个受过高等教育,出身良好的去犯罪,他们的高智商让他们足够成功,所以罪犯不可怕,比他们狠就行了……你呀……太仁慈了……” “哦……上帝……我被你的博学打败了……”我悲伤的叹息。 第二十二章:伯克琴行 你们觉得凶手一定会返回凶案现场吗? 答案是:倘若凶手回到被害人尸体旁的目的,不是为了收拾他所犯下的某些错误的话,那他这样做岂不是将自己当成了百货公司橱窗里的展示品。 如果这个不合逻辑想法是真的,办案对警察来说是不是太简单了? 我们只需要坐在凶案现场打打麻将,悠闲地等待着凶手返回现场,这样就可以逮捕归案…… 这是不是太容易了…… 正常的逻辑是:倘若一个人犯下滔天罪行,他一定会逃之幺幺,越远越好! 上面这些都是我在学校学到的东西,现在翻起这些笔记还心潮起伏。 前面几个案件当事人都没有逃,他们等着我们逮住,这是不是太幸运了。 想到这里我又开心起来。 小镇还是有许多快乐的时光,我和我的孩子们就是世外桃源……没有什么比家庭带给我更多的幸福感。 伯克又来电话了…… “糊糊神探,有没有空呀……天气那么好,热情好客的伯克琴行欢迎你的光临!” 我想起和他的那个约会。“行,我马上就来。” “小偷是砸碎了商店一扇门上的玻璃窗后钻进店内的” 伯克激动的搓着手,晃动的他那秃顶的大脑袋,带我看犯罪现场……这几天他一直没有营业,就是等我来呢。 伯克哭丧着一副脸对我说:“小偷撬开了两个钱箱,不过白天我刚整理完钱,所以箱子里没有多少钱,小偷只拿走200美元。” “200美元!”我愤愤的说。“你当我闲的无聊吗?这么小的数额也要报案,你是不是小题大做。” 我准备离开,这个伯克,我早就听说他抠刻员工工资的故事,奸商一个。 “别生气,别生气……我的好警官,我知道,200美金对于我来说也没有关系,我不心疼,我心疼的是我的镇店之宝,一个价值1.5万美金的吉他丢了。” “说起这个吉他可是历史悠久,价值不菲呀……” “你一定听过吉米的歌!”伯克拿着我的衣袖神秘的说。 吉米·亨德里克斯(James Marshall Hendrix,1942年11月27日——1970年9月18日),生于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美国吉他手,歌手,作曲人,被公认为是摇滚音乐史中最伟大的吉他演奏者。 “可惜死的太快了,但是正因为这样,记得他的人好多的。”伯克崇拜的眼神。 “这是他的遗物,好多收藏家想买都被我拒绝了,我也是当宝贝一样悬挂在店里的。舍不得碰它。” 你知道吗?一把好的木吉他,做工非常重要,面板要不选用云杉(又名白松,以欧洲云杉和加拿大英格曼云杉为佳);要不选用雪松(又名红松,以美国产西部红松和加拿大英格曼雪松产的为佳)。 “这个材料就是选用地地道道最好的红松,所以声音才怎么好听。是非常有名的工匠做的。” “好了,你不用介绍了。”我知道了,我打断伯克的夸夸其谈,他一说起来可是没完没了。 “我认为偷窃吉他的,一定对商店非常了解,否则不会这样顺利。”我想想说道。 “是呀,是呀……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小偷偷走的时候,这个片区正好停电,所以摄像头也没有拍到什么,应该是趁天黑,砸碎窗户,偷走以后顺便用桌布包起来带走的,我的桌布同时丢了。”伯克一边带我参观一边说着自己的见解。 我环视了一下店铺,确实没有什么死角,如果不是停电,小偷是很容易被发现的,这个机会应该也是观察了很久才决定下手的。 “可是我刚刚看到你们琴行的伙计都是小孩子呀……”我侧过脸问伯克。 “对呀,对呀……你知道现在经济形势不好,我哪里能够固定请搞音乐的,他们价格太高了。我请的都是音乐学院的高中生,他们水平也非常高,而且是真正喜欢音乐,我让他们在琴行开party,过圣诞节,也可以谈情说爱,创造浪漫的氛围给他们。我的琴行如果买乐器,可以免费学三堂课,你知道现在的父母都认为小孩子要学音乐,毕竟好莱坞的吸引力太大了。” “音乐剧,就是上周,所有的乐器都是我们琴行提供的,这些高中生在这里教小孩子,他们感觉很有成就感,我也会分些利润给他们的。” 伯克的笑容暴露出他的贪婪。 “你不用付工钱给他们吗?”我反问他。 “当然,我会付吃饭的费用,如果晚上过来,也是会有补助的。” “好吧,我不想管你的经营,孩子们是不是都会反对你呀?”我大胆的猜测。 “怎么会?我可是正规经营,我可是爱好音乐的良好公民,警官,你不能这样污蔑我。”伯克的大脑袋晃得像拨浪鼓一样。 “你觉得他们可疑吗?谁最有可能?”我又问。 根据美国的未成年人法律规定,如果未满十八岁犯罪,根据情节严重,即使不会关进监狱,也要受到**监管,或者由监护人出一笔赎金,写下保证。这些孩子都是寄宿生,我估计他们爱面子的程度不会亚于我们成年人,他们更不愿意让他们的父母和学校知道他们有这样的恶行,如果一旦曝光,他们的前途将彻底完蛋,一辈子都会背上不好的名声,以后到社会上不仅找不到工作,而且性格从此扭曲,我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妥善的处理好。 “好吧,我答应你三天之内,我一定破案,帮你把吉他找到。”我看着伯克的眼睛。 “但是,我希望你放过这群孩子,不要声张出去,警察局也不立案,就当我私人帮忙,你看咋样?” “行,行,行。我的大侦探,我知道你菩萨心肠,我知道你爱才惜才,我也很爱这些孩子,我保证,只要东西找到,既往不咎。”伯克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 第二十三章:我们不是贼 我记得耶稣.基督的预言:他说精神上贫乏的人会进天国,悲伤的人会得到安慰,驯良的人会成为人世的主人,渴望正义的人会得到正义,慈悲的人会得到慈悲的对待,心地纯洁的人会见到上帝,为和平而努力的人会称为上帝的儿子,为正义而遭受迫害的人也会进入天国。 信仰上帝的基督教徒,他们作恶的可能性比没有信仰的民族少很多。所以我认为有信仰的年轻人前途一定是开阔的,也许有磨难,但是终点一定是光明的。 伯克琴行的年轻小伙子,他们的前途应该也是光明的。 我把他们召集到一起,当然我没有介绍我是警察,但是我告诉他们我是一个作家,我正在写一本有意思的侦破故事,现在正在积累一些素材。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孩子们,你们店里名贵的吉他被偷了,你们知道吧……”我开门见山的说。 “知道,可是我们不是贼,一定是外面的人偷了。” 小伙子们异口同声的说。 “当然,我知道你们都是好孩子,可是外面的人进来偷伯克先生的东西,你们是不是也有义务提供线索呀……” “嗯……”大家交头接耳。 一起来开会的一共有五个人,四个小伙子,一个小姑娘,不过一眼就可以看出小姑娘是约翰的女朋友。 “我觉得街上的威尔嫌疑很大,他每次到店里来都会盯着这个吉他好久,而且他从来没有在店里买过任何乐器。”小伙子约翰说。 “嗯,有道理。”我拿起笔把威尔的名字和地址记录下来。 “还有吗?近来不正常的人?” “还有旁边杂货店老板十六岁的巴克,从小喜欢乐器,但是他爸爸特别反对,说学乐器赚不到钱,他经常来店里玩,他对吉他特别喜欢,对我们店也非常了解。” “好,巴克。”我在本子上又记录一下。 “还有吗?举报有奖……我给一千美元。”这在孩子们的眼中也是一笔可观的费用。 “嗯,嗯……”小姑娘看了看大家,指着新来的汉森说:“他上次问我这个吉他是不是店里最贵的乐器,他想得到送给他的女朋友,我笑他异想天开。” “哦!”我侧过头看了一眼汉森。他脸一下子红了。 “我只是说说而已,我连女朋友都没有,这肯定是一句玩笑了。”汉森可怜兮兮的看着我。 “行!”我假装高兴的说,我知道你们都是从有教养的家庭出来,不会干违法犯纪的行为,但是现在外面的坏人很多,你们既然是伯克琴行的小老师,一定要保护好店里的财产,这样伯克先生才能放心的把店交给你们管理。 “好了,我现在认识一下你们。约翰,克利尔,吉姆,汉森,女生名字是丽娜。” “我想以后我想起什么会继续拜访你们,希望你们配合我呀……这样我的作品会写的更加精彩。” “我会去查查威尔和巴克,今天就这样吧。大家继续干活。” 我其实只是试探一下反应而已,我交代伯克先生,开门营业,不要让他们紧张,凶手很快就会浮出水面。 第二十四章:出个题目考考你们 我怎么能分辨 你真正的爱情 与别人不同 看他的纸帽和权杖 还有他的鞋靴 他已经死了,太太 他已经死了 他的头上是长青草的土堆 她的脚边是一块石头——— 歌声如此悠扬配合着钢琴的弹奏。 我看见约翰一边弹琴,一边深情的看着丽娜,这么美好的瞬间,让我想起了我和简恋爱的美好时光,也许情窦初开才特别美,会愿意赴汤蹈火。 威尔和巴克我都调查了,案发时间不在场的证明。威尔学校活动去了郊外30公里的地方踢足球,他是校队主力。 而巴克,因为奶奶病了,近段都没有上班,他老爸也和他一起,目前也没有回来。 但是这些我不能告诉孩子们,连伯克我也隐瞒起来。 时间已经过去两天了,我看到伯克怀疑的目光。三天确实非常紧张,但是吉他是个不小的东西,这五个店员都没有离开店铺,吉他会去哪儿呢? “好了,孩子们,今天要进行考试!”我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大的琴房,五个人的桌面上都有一支笔,一张白纸。 “今天的题目是:《假如我是江湖大盗》为啥这个题目呢,我是希望你们帮我的忙,想象一下店里有什么漏洞,如何安全的进来?如何转移视线?拿什么东西最方便?如何拿到最值钱的东西?东西放哪里最安全?怎样安全的逃走?因为我相信你们都比我聪明,我需要你们给我指点迷津。” “大家不能交头接耳,不能讨论,时间是两个小时,写完以后大家评比,写的最好的是一千美元的奖励,加一把同样价值不菲的乐器,可以自己挑选。” 题目安排下去,我开始闭目养神,伯克假装忙一个人喝咖啡去了。 开始大家互相看看,显得不知所措,但是奖品确实很诱人,而且时间也非常紧张,没有更多思考的时间,就像是毕业的一场考试,即兴表演,还要非常精彩才行。 克利尔举手:“老师,我可不可以放弃?” 我说:“你为什么放弃,是因为没有自信吗?” “老师,我只是作文不好!” 我说:“没有关系,想到啥说啥,因为你们都是优秀的,以后到社会上去,也许成为警官也不知道呢。” 伯克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说:“这是年度考核,不写不行,会当成嫌疑对象的。” 大家这才刷刷的写起来。 两个小时以后我顺利的把卷子收了回去,至于他们都写了什么,伯克也不知道,五个人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也许都在为自己的文采沾沾自喜呢。 人的一切行为,不论大小,都是其个性的体现。从一个人的行事方式上就可以看出这个人的性情如何,因此,音乐家可以通过一节乐章得知曲的作者是贝多芬、舒伯特还是肖邦。 艺术家能够从一张画里看出作画者是柯尔、赫尔斯、梵高。 世界上也没有两张完全相同的面孔,当然也不会存在两种完全相同的性格。 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独特的个体,何况这些渴望表现的年轻人。 第二十五章:谁的文章更精彩 我想我应该公布一下这群孩子的文章内容,满足一下观众的需求,也安慰一下伯克探究的心。随着第三天的到来后,伯克该用多少紧张的神态面对我,对于他来说,吉他离开视线一分钟都是煎熬,现在失踪整整一个星期了。 约翰的文章是:这几天每天下午,我都来乐器店进行仔细观察,终于发现后院是最理想的下手地方,周六晚上,片区通知停电,我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决定单独行动,我带上手电,打碎一扇边门的玻璃窗,爬了进去,我先拿了一些钱,然后来到店里最值钱的那把吉他面前,毫不犹豫的撬开橱窗,拿起吉他溜出了商店。我知道吉他太大,我不能留在宿舍,所以我给了前来接应的弟弟手上,让他马上带回家。 丽娜的文章是:我一直认为女孩子力气是不够的,对于撬开玻璃窗的事情干不了,所以我请了一个帮手,我没有告诉他我为什么要偷东西,我只是问他:“爱不爱我?为了爱愿不愿意帮我干任何事情。如果他说可以,我想我是会当他女朋友的,如果他是个胆小鬼,我会看不起他,哪里谈得上爱不爱?撬开玻璃后,我会直接去偷吉他,因为它是店里最值钱的东西。偷了之后我也不知道咋办,我希望我的爱人把它藏起来,用来见证我们的冒险。 克利尔的文章是:我是吉米的忠实粉丝,我知道有一场纪念他逝世十周年演唱会将在他的家乡西雅图举行,我不能亲自参加,可是吉米用过的吉他却被千万粉丝牵挂,我知道老板是绝对不会让吉他拿出去的,但是我可以偷出来,我趁着停电撬开玻璃门,直接拿了吉他给接应的粉丝,让他们不要耽误演出。 吉姆的文章是:我知道我学吉他是为了像吉米一样,成为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可是我觉得差距是那么的大,我太向往吉米那把音质绝佳的吉他,可是老板盯得那么紧,好在星期六终于有了机会,我撬开玻璃门,非常顺利的拿到了吉他,我不知道吉他放哪里才能不被发现,我只好寄存在一个我认为安全的地方,我现在天天都想着它。 最后汉森的文章是:我是店里的学徒,来店里的时间不长,但是我的胆子最大,小时候我就梦想成为一个江湖大盗,能够识别各种密码机关,终于机会来了,星期六停电,我穿上黑色隐身衣,带上金刚刀(一种硬质合金制成),我轻松的撬开玻璃门,我首先看到钱箱,我看到只有200美元,非常失望,但是也足够我一个月的零花钱了,我又用金刚刀轻松的撬开装吉他的橱柜,我拿走了吉他,为了避开别人的怀疑,我随手用黑色的桌布把它包起来,我知道它很值钱,我是穷人家的孩子,我希望能把它卖掉,我想变成很多的钱,但是我只能给一个可靠的朋友,让他快速的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第二十六章:完璧归赵 第三天到了关门的时候,伯克先生收到了一个邮政包裹,打开一看,正是那朝思暮想的吉米的吉他,他兴奋的打电话给我:“糊糊警官,吉他是你送过来的吗!”我笑着打趣道:“阿门,一定是神知道了你的故事,派上帝给你一个惊喜!” 伯克是一个探知欲很强的人,不断的求我告诉他真相,我一直认为真相不重要,很多时候糊涂就是福气,所以我的“糊糊”也是取自中国人的“难得糊涂”。难道清醒时候的痛苦焦灼不是普通人的噩梦吗?“婚”这个字都是女人发昏才会干的,中国的文字太有哲理。 大概又过一年时间,这群孩子各奔东西了,约翰和丽娜两个人读的是同一所大学,感情非常好。 克利尔和吉姆继续学习音乐,成绩都非常不错,特别是吉姆,他的才华在音乐节上获得专家的认可,都有自己的专辑了。 汉森因为家境不好,早早就参加了工作,不过因为非常聪明,当了修车行的大师傅,赚的钱估计所有人都望尘莫及。 而当年这个吉他失窃案的真相,在伯克的穷追烂打下,我给他看了我当时的笔记,虽然记得非常简短,但我相信他非常明白,整个事情这些孩子们经历了一个计划、谋略、分歧、统一的过程,也许他们把我当成了朋友,才会完整的透露出整个细节。 约翰是当之无愧的总设计师,他和丽娜情投意合,丽娜一直充满冒险的精神,她不知道约翰有多爱她,她变着法子试探约翰的真心。两人在琴房约会私定终身。天天唱歌弹琴耳鬓厮磨,约翰有一个唱歌非常棒的弟弟,经常来看哥哥约翰,这个弟弟在西雅图,西雅图举行纪念吉米逝世十周年纪念演唱会,约翰的弟弟准备了好几首吉他弹唱,他想到了店里的吉他,就偷偷找约翰和丽娜商量,想把它偷出去,然后看老板如何处理,如果报案就找个替罪羊出来,反正吉他非常值钱,值得去冒险一次。 丽娜是个天生的交际花,她知道吉姆和克利尔也偷偷的暗恋她,所以他让他们一起参与进来,她知道克利尔非常讲义气,一定会暗中保护她,不会把消息泄漏出去,也会帮他们放风。而吉姆是真正的吉他高手,让他检查一下吉他的性能是再好不过,可以先试试吉他琴板和琴弦是否完好,是不是能够发出最美妙的声音。 星期六停电是他们下手的最好时机,天衣无缝的配合,所有一切都缺不了出自机械师家庭—汉森的帮助,而汉森是真正的江湖大盗,所有的细节都天衣无缝……知道如何操作,知道用什么装备,为何桌布也丢失了,是因为用它包了吉他。只有他的文章写出了完整作案的过程,其他四个人因为没有真正操作,与事实都不吻合。好一个初生牛犊不怕虎呀,汉森因为来店的时间最晚,所有的人都喜欢使唤他,他虽然不服气,但是哥哥姐姐们会给他买好吃的东西,也会教他弹各种乐器,加上汉森也是非常听话的大男孩。 他唯一瞒着他们的是拿了钱箱里的200美金,没有和大家分享,所以丽娜老是怀疑他不坦白,认为钱箱应该有很多钱。 演唱会结束后大家意见非常不统一,贪财的汉森想卖掉吉他换钱,吉姆想占为己有,约翰和丽娜想把琴私藏起来。 我其实很早就知道演唱会的事情,我一直等到演唱会结束后才采取行动,我先通知西雅图的警察局表演完后扣留了约翰弟弟的吉他,但是不要为难这个孩子,他只是一个爱音乐爱吉米的粉丝。他只是通过我的手借了一把吉他,然后让西雅图警察立马用邮政的方式按照我给的地址,抓紧寄回来,让它完璧归赵…… 这就是整个事情的发展过程。 我知道这些孩子们他们是幸运的,他们没有想过后果,差一点犯了大错,伯克先生虽然没有追究他们的偷窃行为,我相信他们已经后悔了。这样的结局难道不圆满吗? 我的笔记非常潦草,我总是在喝醉酒的时候有一种冲动的豪情,觉得自己是个英雄,和中国古代的李白一样,写出万丈诗篇。 第二十七章:大学城的枪杀 大学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即使你只是一个穷人,只要你具有某种美德,比如勤奋,比如聪慧,也可以过上一种富于尊严与简朴的生活,并从中获得纯粹的乐趣。 加利福利亚州有许多有名的大学,但是医学研究还是这种小院校比较适合,它地处郊外,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 这里的建筑显得那么的质朴,于细微之处彰显着优雅之妙,那黑色屋顶的小教堂,长廊环绕的厅室,装饰着盾形徽纹的玻璃。图书馆也是低矮的,漫步其中,可以看到陈列在四周琳琅满目的画像,显得既高贵又厚重。 发出枪声的是这里的博士楼。 “我想你应该知道艾文教授这个人。”鲁斯说:“今天清晨,负责打扫卫生的工人发现他穿戴整齐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头部中弹身亡,这个工人立刻报了案。总局派我来取证,要求我们尽快破案。” 坐在驶向大学城的计程车里,鲁斯表情都非常忧郁,我想是因为他和艾文教授的友谊的缘故,在医学领域,艾文教授攻克了很多难关,对各种细菌病毒都有非常权威的理论,所以对我们警方来说也是一个专家。 “哦,上帝,也许我们应该把鞋袜脱掉,以免和歹徒留下的脚印相混淆。” 鲁斯对于我带来的警察非常不放心,他十分严肃地说:“这个案子很有可能轰动全城,而且侦查过程会出现许多猜忌与纷争。实际上,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这个案子现在应该由刑事局的警官负责,我想他们一定认为我接手是为了出风头,其实我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你,我们又可以在一起工作了。” “你是我永远的上司!”我讨好的奉承着他,接下来应该要有更多的赞美之词,我觉得肉麻,又吞了回去。 博士楼从外形看,它与附近的几栋没有一样区别,路边与房子前面的阶梯之间留着一小段水泥路,周围则全部用铁栏杆围住。唯一的进出口就是大门,大门建在十级台阶的顶端,高出马路六英尺。大门的旁边是水泥的楼梯直接通向二楼。这楼梯是唯一能够到二楼的通道。 看热闹的学生老师将门口挤的水泄不通,当我们疏散了人群以后,通过橡木大门来到客厅,客厅有两扇十英尺高的对开式大门,门口朝向街道。室内呈正方形,十分宽敞,客厅连着的是实验室,里面有很多做实验的瓶瓶罐罐,实验室进去就是教授的卧室、洗手间、厨房。 艾文教授的尸体就倒在藤椅上。 教授的尸体随意地倾斜在椅子上,仿佛会随时准备训斥人的样子。他的头靠在椅背上,跷着二郎腿,右手搭在长桌上,左手轻轻依靠在椅子边上,桌上摆放了好几本书。 他是被凶手一枪击中前额毙命的,弹孔随着血液凝固已经变成黑色,椅背的地毯上有一大块从脑部流出的血迹。 教授身穿一件白色的长大衣,实验室里的那种服装,脚上穿着红色的拖鞋,他体型肥胖,脸大,秃头。 我带来的两位同事开始检查铁窗,又不断的摇动铁栏杆,考察它的坚固性。用放大镜检查地毯,检查水杯上的指纹。 鲁斯走到尸体的正面,像上课一样的把几个警员叫过来。“你们看,他是被凶手从正面射中的,这一枪力道非常大,子弹穿过脑部射入墙壁。”说着他顺势指向了窗边的位置。“弹壳已经被我们找到了。” “凶器是一把威力巨大的点四五口径柯尔特自动手枪。” “那么枪口距离艾文教授有多远?”鲁斯比划了一下。 “大约五到六英尺。”近距离发射,所以穿过了头,脸上没有什么伤痕。 第二十八章:教授的四个学生 一楼侧边楼梯上去是二楼,就像一个碉堡一样,而不是居住的那种复式的房间,可以通过一楼的客厅上去二楼。二楼就是一个宿舍,楼梯上到顶部是一个走廊,然后左右分别是两间卧室,卧室的尽头有一个客厅,客厅又有两扇门,分别是厨房和卫生间。 接到报案是早上八点了,不过根据法医的判断其实死亡时间应该更早,应该是半夜十二点到一点之间,这个时候都是睡眠时间,但是枪响的声音在寂静的夜晚还是会非常清晰的,难道楼上没有听到吗? 我带着疑问在二楼客厅传唤了这四个博士后学生。 他们分别是:杰克、马克、拜伦、科尔。 我先问杰克,杰克说:“我的睡眠不好,所以晚上睡觉都带着耳塞,真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马克一撅一拐的走到我面前说:“我昨天晚上和女朋友喝酒去了,大概十二点回来,在走廊往客厅走的时候,被地上什么东西绊住了,扭到了脚腕,我掏出打火机一看,是一条电缆线,我坐在地上打算揉揉扭痛的脚,我好像听到一楼发出一声像枪响的声音,但是我脚动不了,脑袋又很痛,我想应该是教授在加班,打破了什么东西,也就没有在意,回房间睡觉去了。今天早上才知道是教授死了。” 我开始讯问第三个人拜伦:“你听到枪响没有?” 拜伦说道:“我昨天睡得比较早,大概十二点被马克吵醒了,他可能是扭到脚了,一直在骂,我不想理他,等他回房以后我才起来去厨房,打开冰箱准备倒杯果汁喝,我听到“哎呀”一声,我立马从厨房的窗户往外面看,什么也看不到,我准备继续倒果汁喝,差不多同时听到枪响,没错,但是当时我已经吓到了,一杯果汁从手中滑落,立马回房间睡觉去了……我还以为出现幻觉了。” 最后是科尔,他开车晚上出去,回来应该正好是十二点的样子,但是汽车开进后面车库的时候突然熄火了,我看到车库的灯非常暗,就又搞了一个灯泡,但是车库的插头坏了,我看到灯泡的线比较长,就让线从二楼一直垂下来。教授一般这个时候已经睡觉了,但是昨天我看到实验室和客厅一直有亮,想到教授应该在加班,也就没有打扰他,我大概十二点多确实听到一声巨响,但是我当时以为是爆炸的声音,因为我的汽车一直在发动着,发动机的轰鸣声音非常大,我以为轮胎爆了,但是看起来又不像。我还“哎呀”大叫了一声。 “好了,大概事情我已经了解了。”我看向这四个小伙子,如果不吝啬赞美的话,我认为他们都是朝气蓬勃,风度翩翩,有才有貌的青年。 “你们能不能介绍一下你们的教授,让我多一些了解,毕竟天天和他朝夕相处,相信对教授非常了解,他有什么爱好?有没有仇人?每天的生活是如何安排的?”你们可以先想一想,晚一点我和鲁斯警官可能要一一问话。” 说到这里,我又检查了一下房间,在厨房的冰箱旁,我找到了一个破碎的杯子,地上湿了一片。在走廊的地板上,我看到一条电缆线,电线一端的插头已经被扯出了插座,电线另一端连接的灯,从楼梯处掉下来悬挂在科尔的汽车已经打开的引擎盖上。 第二十九章:矛盾重重的实验室 在外人的眼里,艾文教授是非常成功的,起码在他的学术领域,获过很多奖励,他也是终生成就奖,有两次还被提名诺贝尔奖的候选人之一。但是名誉多,并不代表他就有很高的人气,事实是他带的博士生最后都和他闹矛盾,甚至到了要闹上公堂的尴尬境地。 “有些事情很难用语言表达,要说清楚还真不容易。”杰克是来自俄罗斯的小伙子,他跟随教授有一年时间,命案发生的晚上他戴着耳塞,完全没有听到外面发生了啥。即使现在听到教授死了,他也没有表现得有多么惊讶,在他眼里教授太过严谨,甚至到冷血的地步。 “你能不能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我看着杰克,他有着高大又健美的身材,高高的鼻梁,皮肤非常白,浅棕色的眼睛。 杰克告诉我艾文是个犹太人,非常精明也非常有钱,这个学校很多都是他的投资,不要看他接近七十岁,但是西装笔挺,颇有几分欧洲绅士的派头。 给教授打工,每个月都只有3000美金,这是他定下的标准,听说以前更低,2000美金都有过。但是他们现在住的公寓租金每月要1000美元;而且房租要预付半年,杰克付不起半年就像教授申请可不可以三个月。 后来退而求其次,“租金可以接受,但房租预付必须由半年改为三个月。” 教授还是冷冷地:“NO.” 眼看着要谈不下去了,我当时都准备放弃了,但是我们博士留校生如果教授不带,有可能就要失业,为了前途只好妥协。 马克和拜伦家境也不好,他们虽然是美国人,但是教授也没有让他们占到便宜。我记得马克对拜伦说,“起码也应该稍微妥协一下吧,如果四个月可以的,我可能会开心一点。” 教授依旧摇摇头:“NO.” 科尔是伊朗人,脾气暴躁,当时就骂起来:“妈的,死老头,居然一点都不让,老子不学了……”教授也变得气急败坏,这个学校教授就是神一样的存在。他最后“哐”的一声,把一个杯子狠狠摔在了地上,大家都不敢吭声了。 即便如此,三天后,教授把签过他名字的合同给了我们,预付依旧是半年。 “这么说,你们四个人都对教授这种行为非常不满哦。”我敏感的看着杰克,希望在他脸上找到慌乱或者一丝惊恐也行,可惜,他非常平静。 拜伦正好从房间出来,我立马叫住他,我想他应该是整晚失眠,看起来整个人晕乎乎的,“我能和你聊聊吗?”就现在吧。” 当时已经是晚上九点,他居然说他太累了:“有点晚了,你想问啥?” “好吧,我就想简短的要你评价一下教授的人品?”我感觉我不像是警察问话,反而在求他们一样。 也许我也是经历过求学的艰难,当导师的百般刁难中长大的吧……对于他们的处境感同身受。 “我们有一次大家一起聚会,我当时谈了一个韩国的女朋友,他没有绿卡,毕业很快就要回国了。我当时又不想结婚。后来教授向她许诺给她办绿卡,我女朋友就和他睡了,可是事后又说办不了,要我女朋友去申请庇护,庇护要非法滞留半年以上才可能有答复,我女朋友觉得时间太长,而且她不喜欢教授,我又不理睬她,就回韩国了,一直没有联系过。”拜伦的语气像说别人的故事。 而且教授的脾气相当暴躁,最笨的是科尔,有次上实验课,解剖一只老鼠,然后还要向血管注入药水,科尔全搞砸了,教授眼睛都要鼓出来咆哮道;““你敢不重视?就凭你那水平,也想在美国找到工作?没工作,你能留在美国?”他接着抱怨道:“这是阿拉伯种不好,人都太笨,连个老鼠都搞不了……”当时两个人就干起来的架势,好不容易才扯开。 而且实验室各种资源都比较缺乏,我们只是一个学生,再怎么说,有任何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也帮他搞定了许多学术研究,但是最后都归功教授的功劳。 扭了脚的马克,一直都爱喝酒,我考虑要不要继续去询问他,没想到他可能听到外面的声音,一拐一拐的出来了。“我感觉足足浪费了我半年的宝贵时间啊!教授考试不让我们过,我们一直要待在这里,每个月吃饭加租金3000美元不够用,而且教授把任何实验室的费用都算在我们身上。”说到这里,马克说话的音量不自觉地提高了。 我没接话,心想:“你对我吼什么?我可是警察!”估计他们都把我当成乳臭未干的毛头小伙。 从他们的谈话里,我感觉科尔和教授的矛盾是最深的。难道是因为***教徒更加顽强的抵抗精神。 我好不容易等到科尔飙车回来,我知道科尔其实家境还不错,出身一个比较大的名门望族。他的家乡盛产石油,所以比较富裕。但是正因为如此教授把科尔同学的工资由每月一结变为一季一结。说是资金紧张;另外一方面,他还扣留一部分工资,防止科尔同学犯错、撂挑子。这让科尔难以接受,科尔本身开销大,开豪车,泡美女,他又不能去求教授,爱面子,所以积怨越来越大,好多课都不来上,其他人加班,他天天玩。 而且,美国的办公用具实验器材也很贵,但教授为了省钱,好多东西都要自己组装,科尔也忍不住发牢骚:“我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干这种活?” 教授一听就大骂:“你干不干?不干给我滚!” 科尔被教授一骂,就以各种理由拖延、消极怠工。 还有一次,实验室节约成本,不请工人搞卫生,垃圾天天要我们学生来收集,又要付费拉走,否则要罚钱的。教授就要求科尔每天下班后,把垃圾处理好才能走,但科尔坚持认为,干如此低级的工作,关乎尊严。坚决抵制,最后,垃圾处理的事情就大家分摊了。 还有一次,一个医疗样品要求科尔送去检测,结果科尔不小心打碎了,一个月过去,检查结果影子都没看见,教授大发雷霆,科尔还假装打电话说已经催了,其实是报复性的骗教授,后来教授的科研流产了,非常记恨科尔。 当时洛杉矶种族歧视还是非常严重,当地人办事效率不高,好多合作的项目,如果科尔去办,都容易被拒绝,科尔又喜欢吵闹,但是教授一口咬定是科尔的能力不行。给科尔的评分也非常低。 他们暂时相处在一起,但又互相埋怨,在三番五次的矛盾中,逐渐将对方逼向容忍的底线。他们都很清楚对方的底牌。 他们俩的矛盾一触即发。 就在教授规划下一步对付科尔行动的时候,科尔给教授打了一个电话,“我生病了,要请假一个月。” 教授曾夸下海口,“任何人来我这里学习后,找工作如反掌,升教授也非常容易,”可实际呢,来应聘的人很少,极个别需要工作的博士,一听他的情况就摇头。 科尔的反叛,慢慢教授也感觉到不可调和。 科尔还是天天开着他的丰田到处游玩,每次出现在实验室都就成了教授的噩梦。 教授百般无奈,只能让科尔暂时“带病上岗”。也不发工资给他。“你不是嫌弃我差劲么?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是差劲!” 教授也低估了这颗**的破坏性,就在他“带病上岗”的第二天,教授收到一张银行的通知——他开的一张8000美元的支票已经被兑现。 签字的笔迹是科尔伪造的,但因为是他的学生,教授不能报案。他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把剩下的支票统统作废。 虽然大家都对教授有看法,但是科尔是在和教授战斗。 为了讨要工资他偷教授支票的事情暴露以后,教授把他列入****。 “他给我的工资支票,2000美元,我第二天去银行兑钱,银行说,签发人已经通知银行,把这张票作废了。”他天天和其他几个室友骂教授,大家也不敢附和了。 听到这里,我沉默了一会儿。 “科尔…他是太过分了。” 一听这话科尔就不高兴了,眼睛开始瞪大了,好像要吃人一样。我冷冷敷衍:“算了,今天就到这里吧……“ “我跟他没完!”科尔提高音量,声音有些颤抖,“如果他去告我,我就向美国劳工局和移民局,举报他非法雇佣留学生。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他举报你?” “是的,我向他要钱,他不给,居然还威胁我,要举报我非法打工!”说到底,科尔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学生,她担心被举报就再也不能进入美国,到时候大学的文凭也没指望了。 “放心啦,他不至于这么傻,举报你对他也不利。” 沉默了一会儿,我说:“你也要改你的性格!” 他“嗯”了一声,一副不屑的样子。 第三十章:鲁斯的判断 鲁斯点燃一根烟,慢慢地站起身来,说:“首先我会从调查凶手的身高入手,毫无疑问,这个发现可以列为重要证据之一了吧?” 我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哦,看在上帝的份上,你怎么办到呢?” “这个简单,用最原始的演绎法就行。”他回答得很轻松,“现在,让我们回到案发现场去。” 说着,他已经向门口走去,我闷闷不乐地跟在后面。 “可是尸体已经被运走了,”我提醒道,“况且那个地方已经被整理了一番。” “上帝!”鲁斯发出一声低呼,“我对尸体可没多大兴趣,并且我不喜欢现场有太多人,像闹市一样嘈杂,你知道的,那样的话我会头脑发昏的。” “教授四个学生中,谁最矮。”鲁斯问。 “科尔,大概五英尺五吧。”我比划了一下。 “那就对了,其余三个都是大高个,身高都在六英尺以上,我已经和专家根据子弹的射程和相关数据,精确判断:开枪的人一个是非常熟悉教授的人,一定是一个身高大约五英尺五高的人,三呢,教授丢了一只手枪,型号和作案手枪的型号一致。”鲁斯给我看了一份他出具的调查报告。 “所以,从我目前显示的数据来看,科尔的嫌疑最大!”鲁斯又抽了一口烟,然后看着我:“你从他们的口供中发现了什么?” “我也是怀疑科尔的。”我淡定的说。 “但是他这么年轻,而且他也应该有一个更好的前途,但是调查显示,他非常冲动易怒,和教授矛盾也深,关键是你看我记录的案发当晚的口供。” 说着,我翻出最早的几页。 “马克扭脚的时间大概是十二点,那个时候案情还没有发生,但是马克摔倒的原因是拌住了电缆线,而且插头都连根拔起,我检查了线头断了,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科尔的灯应该没有电了,但是科尔的口供里面却没有这一条,反而说他继续检查轮胎什么的。” 我继续说:“然后拜伦喝水的时候是案情已经发生了,他听到“哎”的一声,这个声音也是科尔发出来的,但是科尔说他发出声音声因为听到像爆炸一样的响声,也就是枪声后发出来的,然后去看轮胎。你想灯都灭了,怎么可能看轮胎,所以我判断他在说谎,他干啥去了呢?最好的解释就是他看见教授的客厅有灯光,他冲进去和他理论去了。” 我咽了一口口水,继续说:“至于他们说了什么,现在没有人知道,但是从教授死之前的神态看出来,他一定又是训斥了科尔,他们又发生了剧烈的争吵,如果你刚刚调查的教授的枪如果是科尔偷的,那他肯定是早就有对教授下手的心思。” “科尔在冲动之下开枪打死教授以后,他就没有到汽车那里了,直接上楼睡觉了,所以灯灭的这个情况他居然一直没有发现。”我指给鲁斯看。 “你作的很好!”鲁斯拍拍我的肩膀。 “现在我们必须马上拘留科尔,免得他有逃跑的可能,”鲁斯安排到。 我也安排警局马上派人手过来。 第三十一章:逮捕 进入科尔的房间,“脏”和“乱”已完全不足形容——地上堆满各种垃圾,几十个啤酒罐,数不清的报纸杂志;盒子里残留着发霉的披萨;地毯上布满烟蒂烫伤的痕迹;各个角落都散布着臭袜子、汗衫、内裤等;茶几上有一堆伏特加酒瓶;蟑螂有恃无恐地觅食,各种昆虫横行霸道……唯一干净的墙角里,摆放着一匹小孩玩的摇摇马,周围散落着一些玩具。 这和房子光鲜的外表简直是天壤之别。我胡乱推测,大概科尔结过婚,还有小孩,看起来他们应该已经离婚,他孤身一人,然后又受到不断的打击,渐渐“沦落”到如今这般份田地。 走在房子里,食物腐烂味、尿骚味、臭味、霉味等等,各种难以言状的恶臭扑面而来,科尔还在睡觉,丝毫也没有要逃跑的迹象,我只得强作镇定地叫醒他:“科尔,跟我们回警局一趟吧,你已经被铺了!” 他头发凌乱,看到我们都持着枪,心里也非常恐惧,教授枪杀后,公寓也安排了警察一直监视着,防止他们外逃。我让他以最快的速度换好衣服,强忍着不适感,加快脚步离开。 “你有枪吗?”我冷不丁地问他。他很快的摇头说:“没有!” 我们立马搜索起来,除了一些修车的工具,确实没有找到教授丢失的枪。 我们押着科尔朝大门走去。 “前几天,有贼进入我们公寓偷东西。”科尔没头没脑地扯出一个新话题。 我说:“是吗?” 我又说:“教授的枪被偷了!你知道吗?” 我看见科尔有点神经质地抖了一下,“我知道,他还偷走了弹鼓,里面有100发子弹。” “啊。难道是让你抓到了!”我反问 科尔沉默了,看来他不承认都有点难了。 他嘟嚷了一下,“我听说的,教授自己在查。” “带走!”我把科尔押上警车。 我想刑事处的一定会对付他的,这都不是我愿意面对的东西。 案件后期我又和鲁斯有过一个碰头,他说,整个事情非常顺利,觉得和我合作非常愉快。我没有说啥,其实我每次看到罪犯,都发现他们有和常人不一样的地方,要不眼睛会特别狠,要不会特别灰暗。 第三十二章:回家乡遇故人 思乡的情绪开始疯狂的蔓延,简因为记挂着她的父母,带着儿子和女儿回父母家了,我一个人呆在这个小镇上,我的父母也年事已高,虽然有姐姐可以照顾他们,但我是他们唯一的儿子,本来计划把他们接到美国住一段时间,但是我爸的腿病又犯了,天天都需要理疗,他又特别信中医,药膏贴草药泡,还有古老的针灸。我近段接触的凶杀案太多,死人的形态在我眼前像鬼魅,总是半夜出现在我梦里。 我请了公休假,加上我以前加班可以换成假期,足足有差不多两个月,而且我手上有一个案子,牵扯到十年前的一个高中同学,我需要回去一趟,和简和鲁斯告别后,我坐上了回马来西亚吉隆坡的飞机,在吉隆坡下飞机后还要转机到古晋机场。我毕业以后上班又生孩子,我居然有五年没有回家,当我一下飞机,激动的心情简直无法用语言表达。 古晋,这个词翻译成中文的意思是猫城,确实街边的公园还有城市的标志都是一只可爱的猫,这个城市的华人非常多,是砂拉越的首府,整个砂拉越因为靠近文莱,加上又盛产石油所以非常富有。但是**把大部分资源都给了本地人人,有着***血统的马来人,他们一生下来就受到非常完善的保障,他们的孩子可以免费读书医疗,所以各个马来人都是生育机器,孩子的数量和中国的旧社会一样,尽情的生育,不需要考虑后果。 当姐姐姐夫的汽车在机场接到我,回到熟悉的有泥土气息的家里,我感觉天是如此蓝,前后院子还有我小时候栽的树,水果蔬菜都打理的井井有条,有着丰收的迹象,我们这样独栋的房子,也许是别人眼里的别墅,但是对于当地人来说非常平常,因为砂拉越地方非常大,居住的人不多,整个古晋没有五十万人,买块地建个房子非常容易,为了不孤独,兄弟姐妹往往住在一起,或者距离不远,可以相互照顾。 回家的第二天,我就想约我小时候的一些朋友吃饭,熟悉的环境也勾起了我好多回忆。很多的同学知道我回家都来我家玩,想起来我当时也是因为长得帅获得很多女孩子青睐。 今天去街上city one购物,这里的超市比较大,东西齐全。 一个漂亮的姑娘一下子跳到我面前:“糊糊,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点点头“唔”了一声。显然,我确实想不起来了。她对这声“唔”很不满意,于是有点闷地看着窗外灰色的人群。我听到她说:“我以为你还记得我,……” 我不得不扭过头去,认真地打量着她。对于一个准确无误地说出你的姓名的人,你就必须要表现出足够的礼貌,哪怕你压根就记不清她是谁。我读书的大名她居然也知道,因为毕业以后在美国我一直用我的笔名“糊糊”,已经没有人记得我的大名了。 我的态度让她有了活跃的反应:“我叫小樱。” “嘿,小樱,你好。”我作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去握她的手,就在我们的双手相握的一刹那,我的购物车正好处于一个坡道的地方,一下子向负一层滑去,我立刻用手去扶,由于惯性的作用,向前扑过来,我的额头狠狠地撞在她的嘴角上。 居然是一个亲密接触。 对于一个撞破了她的嘴角又被她的牙硌破了额头的人,我不能去埋怨她。而且这似乎让我们亲密起来,于是我决定用一种乐观的态度来解决这件事。我约她晚上一起吃饭,她很乐意地答应了。 那是一顿愉快的晚餐。小樱对我点的菜很满意,也吃得很开心。不过她最开心的似乎是看着我龇牙咧嘴地吃印度咖喱蟹,辣的我额头上的创可贴都掉了。 按照她的说法,我应该是她的高中同学,但是不在一个班。我不时瞄瞄她修长的双腿和高耸的胸部,心想她高中时肯定还没发育,否则我不会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但是这不影响我对她产生好感,而且我觉得她对我也有同样的感觉。于是事情按部就班地发展下去,甚至比通常要快些——送她回家的时候,她突然冲过来吻了我一下额头,说我是她初恋情人。然后又心疼的摸我的脸,然后我们已经在黑暗的楼道里接了吻。 说起来,我算是一个比较传统的男人,所以,接吻这件事对我而言就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标志。我已经有老婆和孩子,我必须非常坦白的告诉小樱,让她对于这种认定没有表示出异议,于是,我就当她认可了。 然而,对于两个认识了不到24小时就发生恋爱关系的男女,回忆和介绍彼此的历史似乎就成了约会时唯一的谈资。好在我们的历史有一个交叉点——高中生涯,这让我们很容易就能找到一些共同的话题。 我们谈起那些破败的楼房,荒芜的操场,喜欢或不喜欢的老师。我不止一次问她怎么会认识我,她总是说:“哦,你很有名。”虽然这话听起来很受用,但是我可以肯定那不是一句真话。因为高中时代的我虽然也个子高挑,会打篮球,踢足球。但是我非常害羞,学习中上,既没受过奖励,也没挨过处分。我不知道她如何能将我从同年级300多人中准确无误地认出来,况且,我和那时候相比变化了很多,无论是相貌,还是性格。 但是无论如何,小樱是我的追求者,这么多年居然一直没有结婚,她像蜜糖一样粘着我,这是一个多么不可改变的事实。也许回到美国我就要忘记她,但是谁能够抵抗如此大的一个诱惑,我们像所有的正常恋人一样认认真真地谈起恋爱来。打电话聊天。一起吃晚饭。一起逛街。吵架。偶尔**。 我觉得我是一个还算称职的男朋友,至少恋爱中的男人们所做的事情,我大半都能做到。至于小樱,我就不能肯定了。她像其他人的女朋友一样给我选内裤,撒娇,告诉我她的生理周期,也同其他成年男性的女朋友一样,不是处女。不同的是,她有突然失踪的习惯。 是的,我将其形容为一种习惯。我想不出还有谁比小樱更喜欢突然失踪。任何地点,任何场合,她都会突然无影无踪。比如我们正在吃饭,她说要去一下卫生间,然后就有去无回了。有一次在宾馆开房,做完爱之后,我先去洗澡。出来的时候已经人去屋空,除了床上零乱的被褥和空气中淡淡的香水味之外,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我刚刚在这里和一个女人上过床。我当时打她的手机,总是无法接通,第二天联系她,她总会给我一个解释,诸如公司突然有急事,家人丢了钥匙无法进屋等等。我从疑惑到无语,再到习惯。这其实是一个很可悲的过程,更可悲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我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小樱。 我们都还没有老到需要用很多时间去回忆往事的程度,即使我们曾经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一起度过了三年的时光,回忆,仍然是一件简短的事情。很快,我们就在约会时无话可说。偶尔会说起高中以前或者大学以后的事情,但是彼此都兴趣不大。我并不想知道小樱以前的故事,而且我相信,她也一样。 在一个午后,我和小樱躺在她家里的单人床上,百无聊赖地看蔡琴的演唱会。小樱安静地躺在我的怀里,用手指绕着我的头发玩。 忽然,她轻轻地问我:“你们班是不是有个叫叶非的?” “是啊。”我懒洋洋地说,“你认识他?” “不认识。” 沉默了一会,小樱又开始用指甲一下下刮我的胸口,“他现在干什么呢?” “谁?” “叶非。” “这个我可没法回答你。”我拿开她的手,因为我的胸口已经有些疼了,“叶非已经死了十几年了。” 叶非是我的小学、初中和高中同学,而且一直在一个班里。我们都住在同一条街上。我们都是读的华校。所以每天上学和放学,我们都在一起。很多人都认为我们是好朋友,我也认为是这样。十多年前,邻居们经常看见叶非挥舞着书包,叼着烟卷,手里拎着一根树枝或者其他别的东西,晃晃荡荡地走在校园,他的身后是一个斯文腼腆的男孩,那就是我。 实际上,叶非比我大两岁。我和他的差距也体现在各个方面上,无论是身高、体重、力量,甚至在性启蒙方面我都要远逊于他。我唯一强过他的地方就是学习成绩。这也是叶非妈妈一直要求儿子跟我在一起玩的原因。叶非并不排斥我,因为他的确需要我帮助他对付麻烦的家庭作业,而且每次考试前,他都会要求我坐在他的前面。叶非之所以能完成高中教育,很大程度上是我的功劳。作为回报,他自告奋勇地担任了我的保镖。 在学校里,总是有一大帮男生心甘情愿地围在他的周围,还有几个发育较早的女生。这是一个让老师头疼,让学生敬畏的团体,夸张点的说法,叫“校园黑恶势力”。我和这样一个“大哥”级的人物形影不离,自然没有人敢招惹我,甚至有人认为我是这个团体的二号人物。实际上,我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但是叶非经常带我去参加他们的聚会。 我们会聚集在某个人家里,看猫王的演唱会,抽烟,喝啤酒。这样的聚会在现在的高中生眼里毫无疑问是十分无聊的,然而对那个时候的我们而言,却刺激、叛逆、令人向往。我在聚会中往往是最格格不入的一个,经常坐在角落里翻看任何我能找到的带字的东西,捧着一瓶叫格瓦斯的廉价饮料。它跟啤酒在外观和颜色上都很相近,然而却没有啤酒带给我们的迷醉和飘飘欲仙。有一次,我在包装上看到了酒精度1%的字样,立刻觉得全身燥热起来。 后来,我渐渐知道叶非为什么带我去参加那样的聚会,因为他回家后可以理直气壮地跟他妈妈说:“我跟糊糊在一起。”我有种受欺骗的感觉,但是下一次聚会的时候,我还是会去,因为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可做。要知道,那是个无聊的年代。 第三十三章:我们之间是叶非的存在 我想我必须对所有的读者坦白,我这次回砂拉越就是和叶非有关系,虽然我不愿意提起过往,但是在美国,无数次的噩梦里我都发现他站在我床边,这也是造成我失眠的原因。我觉得欠叶非一个交代。 而我只所以现在还坚持不懈的扮演着小樱的男朋友,让她一直当我的小情人,一个心底的秘密就是,她经常和我提起叶非,她究竟和叶非之间有什么联系,依旧是个谜。 叶非成了我和小樱之间新的话题,这让我们行将就木的爱情重新焕发了生机。我们又像从前那样约会、吃饭、聊天、逛街、**。叶非是我们谈论得最多的一个人,毕竟,任何人的任何离奇的境遇都会成为他人有趣的谈资,更何况他是我那么熟悉的一个人,而且下场悲惨。 他在18岁生日的第二天凌晨——也就是18岁的第一天,酒后坠下六层高楼,当场身亡。 任何人对这样的事情都会记忆深刻,可是小樱偏偏在这件事上表现出她的健忘。每隔一段时间,她就可能在任何场合——诸如吃饭、洗手,或者在床上的时候——突然问我:“叶非是怎么死的?”于是我只能不厌其烦地一次次告诉她:18岁,酒后,六楼,当场身亡。 渐渐地,我感觉这可能不是小樱的健忘,而是我记忆的错误。我开始怀疑我的说法的真实性,甚至开始怀疑我是否跟小樱提起过叶非的死,以至于下一次小樱向我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会想上好半天。 小樱很热心地帮我回忆这件事情。叶非的确死了,这是一个不容辩驳的事实,那么关于他的死的其他细节,就是我们要探求的真相。这让我们兴奋不已,因为它让我们略显平淡的恋爱带有一些神秘刺激的味道。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和小樱在一起就是为了研究那个已经死去的人。叶非,就坐在我们中间,用他那双无形的手,牵起了我和小樱的手。 叶非属于那种在任何地方都能引人注目的人,尤其在60年代初期,那时候我们都十六七岁,正处在叛逆期,是非观念混淆。像我这种埋头读书的男孩子是没多少人搭理的,相反,整天在校园里领着一帮小流氓呼啸而过的叶非是大多数女孩子青睐的对象。 她们在他面前高傲地走过,用眼角的余光瞟着口衔香烟的叶非,然后在下一个转角处回头看一眼。叶非对这种注视习以为常,偶尔会回望过去,直到那张脸一直红到耳根。在我的印象中,他的身边总是不缺乏女孩子。 周一和女生A在花坛上吃豆腐串,周三就跟女生B在单杠上嬉笑了。凡是和叶非“有过一腿”的女孩子总会在一段时间内,成为其他女孩孤立的对象,但是很快她们又聚在一起叽叽喳喳。 我想前者是因为嫉妒,后者是因为好奇。叶非如此频繁地更换女孩,所以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遇到幽怨的目光。对此他很得意,他用一种厌倦的口气来表达这种得意: “哎呀,真他妈烦人哪!”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和他站在公共浴室的莲蓬头下。我扫了一眼他下体,一言不发地扭过身去。他捕捉到我的目光,又看了看我的,哈哈大笑起来。 叶非把自己的生活搞得凌乱不堪,表现得像一个老手,但是我可以肯定那时他还是一个处男。因为当他在更换到一个走路外八字的女生Kiss的时候,才兴奋不已地跟我谈起接吻的感觉。 他躺在他家里那张摇椅上,说,那有点像吃橡皮糖的感觉。说完,他就吱吱呀呀地摇晃起来,盯着天花板,眼神迷离,不时咂咂嘴,发出“噗嗤”一声笑。我垂着眼睛做一道几何题,却怎么也做不出来。后来叶非抄我作业的时候,他居然解出来了,我们都很吃惊。 “橡皮糖……”小樱咬着吸管,看着窗外的某个地方,忽然笑起来,“你别说,还真有点像。” 这回轮到我笑了。 这是一个阴霾的天气,我和小樱走出餐厅,决定去看一场电影。 这是一部内容和片名都很诱惑的电影。电影的名字我记不清楚了。小成本电影,没有什么名气。是一部法国片,法语,然后底下有中文字翻译。湿漉漉的影院里,漂浮着荷尔蒙的味道。我们坐在包厢里,小樱很温柔地搂住我的脖子,一点点试探着跟我接吻,我的手有点不听使唤…… 她一下子推开我,站起来,沿着黑暗的过道走了出去。 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以为又是一次突然失踪,正当我兴味索然地准备离开的时候,她回来了,还递给我一小包东西。是一包旺仔QQ糖。 小樱的头发里有雨水的味道,她撕开手里那包,目不转睛地盯着银幕,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中,慢慢地嚼着。 第三十四章:那么多快乐时光 我费力地把两个大塑料袋都换到左手,右手从衣袋里摸出电话。 “喂?” “你在哪儿呢?” “家乐福,怎么,你下班了?” “嘻嘻,公司派我出来办事,我有一天的时间呢。哪个家乐福?” “cityone那个。” “正好,我就在附近,你等着我。” 五分钟后,小樱站在我的面前,盯着我手里的塑料袋。 “买了这么多东西啊。” “是啊。” “回家么?” “不,去老人院。” “老人院?” “是啊。我天天都去,你去么?” 小樱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她还是认不出我来,只是坐在凌乱不堪的床上傻呆呆地看着我,口水从嘴角一直垂到胸前。我掏出一罐八宝粥,打开来,塞进她的手里。她仔细分辨了一会,认得那是个吃的东西,笑起来。 我趁她吃八宝粥的工夫,把凌乱不堪的房间简单整理了一下。小樱站在门前,默默地盯着我。我环视了一下四周,实在没有第二把椅子可坐,就朝单人床努努嘴。小樱看看污渍斑驳的床单,没有动。 我抱歉地冲她笑笑,把我带来的东西一一摆放好,又拆下被罩、床单和枕套,对小樱说:“你帮我看她一会,别让她乱跑就行。”说完,我就起身去了洗衣房。 我把脏卧具送进洗衣房,又把昨天洗净的卧具领出来。回房间的时候,看见小樱正在给她梳头发,花白凌乱的头发在小樱手里变得服服帖帖,很快成了一只辫子的形状。 “好看么?”小樱平静地问。 其实那时候叶非的妈妈对我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希望她的宝贝儿子能跟我一样好好学习,尊敬师长。自从叶非的爸爸去世后,这个女人完全是为了儿子活着。她拼命地赚钱,很快使家里殷实起来,在那个年代,是很少见的。 我当时并不知道我还担负着这么神圣的使命,之所以没有拒绝,是因为我并不讨厌和叶非在一起。这能带给我很多有趣的生活体验。在和叶非以及他的那些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往往是最沉默寡言的那一个,这听起来似乎很尴尬,但是我并不觉得。我可以站在一旁,静静地观察每个人。 我喜欢听他们说话。听他们讲起某人的糗事,互相开一些粗俗不堪的玩笑。而无论叶非说起什么,总会引起一阵大笑。我不得不承认,同样的事情,从他嘴里说出来,似乎就好玩了100倍。那时候,似乎经常是一些艳阳高照的天气,从窗户里投射进来的阳光中,烟气缥缈,灰尘隐隐浮动。他们仿佛是一场电影中的人物,对白简单,表情夸张。他们不遗余力地演出,我在一旁,静静欣赏。 我是一个合格的观众,因为他们的每段对白我都记在心里。回到家,在饭桌上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把那些话翻出来和米饭一起咀嚼,我妈妈看到我边吃饭边自言自语,奇怪地问我怎么了,我说我在背课文。她不能想像二年一班的团支部书记我的脑子里,是多么邪恶的语言和画面。 那时候,很多个下午,就这样过去了。 小樱约我去公园玩。上一次去公园好像是10年前的事情,去看一个什么展览,印象中只有干巴巴的树和衰老的猴子。所以我对本市那个所谓的公园不抱什么幻想。 然而事实不是这样,它比我设想的要干净得多,也热闹得多。小樱看着新增设的游乐项目眉开眼笑,拉着我要逐个尝试一下。我觉得有些难为情,两个30多岁的人坐在旋转的咖啡杯里一定很傻。但是我很快发现来游玩的以成年人居多。不知道他们想找回什么。 我们坐在小铁车里,沿着轨道飞速前行,马上要出轨时来了个急转弯。我们坐在一艘大大的龙舟里上下翻飞。我们驾驶着碰碰车四处撞击。 小樱兴奋得高声尖叫。我能感到她的指甲深深地嵌进了我的皮肤,随着体温的升高,小樱身上香气蒸腾。身着黑色风衣的小樱宛如一朵盛开的大丽花。 我想,真是个活泼的姑娘。 最后我们去玩跳楼机,我还在犹豫的时候,小樱已经买好了两张票。扣好安全护栏后,我看见小樱把什么东西塞进了嘴里。我问她是什么,她张开嘴巴给我看,是几粒QQ糖。我正要告诉她容易呛到,跳楼机就腾空而起。 跃起。坠落。 回到平地上,我终于忍不住吐了。在我扶墙大呕的时候,小樱一直在轻轻地敲打着我的后背,她的另一只手被我捏在手里。我很丢脸地握着她的手不松开,仿佛依靠它来对抗地球引力。 小樱看着我咕咚咚喝下了半瓶水,笑眯眯地说:“再玩一次好么?” 不。我马上松开了她的手。 第三十五章:生日晚会 离开公园的时候,走到门口,小樱忽然说脚疼,想歇一会。我也吐得无精打采,就陪着她坐在花坛上。 五月初的微风轻柔,但并不清新,里面混杂着公园门口无数摊贩那里散发出来的烟气。我和小樱每人买了一支冰淇淋,慢慢地吃。 小樱吃的很不专心,始终盯着那些卖烧烤和凉皮的小贩。我问她想吃什么,她没有回答我,而是去公用电话亭打了个电话。 十几分钟后,一辆城管的小卡车呼啸而至,公园门口的小贩们顿时作鸟兽散。一个衣着油腻的姑娘迈着八字脚,端起滚烫的烧烤炉拼命地跑,不料脚下一绊扑倒在地,双手按在一堆火红的焦炭上,顿时大哭起来。 小樱已经吃完了冰淇淋,站起来拍拍手说,走吧。 那次聚会是在五月的一个下午。我和叶非的其他朋友都在忙高考。叶非也在忙,他在忙着办理出国的手续。说他忙,其实是他妈妈在忙,所以他家里经常没有人,于是,那里就成了我们的天堂。 叶非告诉我不要把他即将出国的消息透露给他人。我当时的理解是,他不想让大家为了这件事显得伤感,尤其是在他18周岁的生日聚会上。 我自然也参加了聚会,还送了一本数学习题集给叶非,我估计他压根就用不上。我不知道其他人是否会嘲笑这个礼物,因为聚会一开始,我就拿着一瓶格瓦斯坐在角落里看书。 我很熟悉叶非家里的书都放在哪里,平时他在抄我作业的时候,我就坐在一边看书。我们认识了12年,这真是一段很长的时间,长到他家里的书我几乎都看遍了。我找不到没看过的书,最后干脆钻到柜子里翻找。等我捧着一摞杂志出来的时候,发现聚会上多了一个人。 那是个女孩子,似乎是女生K带来的。当K向其他人介绍这个女孩的时候,恰好一排啤酒罐被逐一拉开,在“嘭嘭”声中,我只听到了“班长”的字样。我之所以肯定是这两个字,是因为当时大家都爆发出一阵惊叹,还有人朝我这边看。我心里也大为惊讶,一个班长,怎么会参加这样的聚会呢? 我低下头去,觉得她这个班长应该像我这个团支书一样,捧起一瓶格瓦斯,坐在墙角里看书。可是她没有这样做,而是坐在他们中间,还坐在了叶非的身旁。 她显得既羞涩又拘谨,始终低着头。从我的角度,只能看见一头垂下的直发。我想当然地认为,有了一个班长,这个聚会的格调应该变得高雅。但是大家似乎都没有这个想法,竭尽所能地表现他们的庸俗不堪。 叶非,你这个笑话讲了几百遍了。我心里说。 靠,这个笑话也太黄了。我心里说。 那女孩子似乎并不这么认为,虽然低着头,但是从她耸动的肩膀来看,她笑得很开心。这鼓励了其他人,于是聚会的气氛空前热烈起来。 音乐愈发变得震耳欲聋,成打的啤酒被拉开,几乎每个人的嘴角都在冒着烟。透过浓烈的烟气,我看见叶非的手搭在了那女孩的肩膀上,她没有反抗。所有人鼓起掌来。 我忽然意识到,那个班长其实也是这个圈子里的,或者,已经变成这个圈子里的人。那么,我也要表现出跟她的不同。 于是我收回目光,带着一点怨恨继续翻看手里的杂志。 忽然,一本花花绿绿的杂志出现在我手里,封面是一个一丝不挂、岔开双腿的外国女人。 我的脑袋“嗡”的一下,立刻觉得口干舌燥。 我把一本杂志拍在上面,随手拿起瓶子,咕咚咚喝下一大口格瓦斯,偷偷地朝那边望望,恰好看见那女孩子也在仰头喝啤酒,她细细的脖子已经变得通红,右手的小指微微翘起。 没有人注意我。我小心地翻看手里的画报。 如果一个人的脑子“嗡”得太多,他就会对周围的一切充耳不闻。 我咬着嘴唇看着那些纠缠在一起的人体,轻轻发出一些混合着**与咒骂的怪异声响。 我知道我的身体出了问题,我眼睛模糊,全身燥热,忍不住轻轻扭动。 原来是这样的。原来是这样的。 突然,一阵“欧欧”的起哄声让我清醒过来。我本能地想到:被发现了。我“啪”地合上杂志,手忙脚乱地正想把它塞进什么地方,才发现被“欧”的人并不是我。 是叶非,他明显已经喝醉了。可是他旁边的女班长似乎醉得更厉害,完全瘫软在叶非的身上。 叶非摇摇晃晃地把她扶起来,还腾出一只手冲大家敬了个美式军礼,他的样子像一个即将去完成任务的可笑的美国大兵。 我知道,他的任务就是身边这个女孩子。在一片哄笑声中,叶非和女班长相拥进了卧室,“嘭”地一声关上了门。 男女主人公突然在舞台上消失,于是大家在那一瞬间都有点静,似乎失去了焦点。 我的目光和女生K相遇,她的眼神中有一些奇怪的东西,看起来是兴奋,但更像是掩饰不住的悲伤。 “嘿!书呆子,你干嘛呢?”她夸张地大叫一声,捧起一罐啤酒蹬蹬蹬走过来。 她走得如此迅速,以至于我把那本杂志往屁股下塞的动作只做了一半就被她阻止了。 “看什么呢?这么神秘!”她一把拽出那本杂志,只扫了一眼,眼睛就瞪大了。紧接着,她就兴奋地尖叫起来。 “哇哈哈,原来你在看这个!” 大家都围拢过来,看看那本杂志又看看满脸通红的我,纵声大笑。 “哈哈,想不到你也这样。” 他们似乎在一天之内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班长也可以被拽上床,团支书也喜欢看色情画报。 我马上成为这个刚刚冷场的聚会的新的焦点。 他们大概都很好奇,团支书看了色情画报后会有什么反应?突然有人喊了一声:“把他裤子扒了!”这个提议马上得到了其他人的响应。 几双手伴随着不怀好意的嬉笑伸向了我的裤子。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知道一声不吭地奋力抵挡。 很快我就被拽倒在地上,裤子也被拉了下来,我扭身死死趴在地上,把身体压在身下,忽然,我感到一双手狠狠地捏住了我,紧急着,就听见K的尖声大笑:“快投降吧!” 我痛得弓起身子,膝盖却把格瓦斯的瓶子碰了过来,我一把抓过它,没头没脑地抡起来。瓶子“嘭”地一下砸在某个人的头上,并没有像我设想的那样裂开,然后露出锋利的茬口,但是足以把所有人都吓得愣住。我一骨碌爬起来,提起裤子跑了出去。 第二天我没有去学校上学,第三天也是。我的借口是病了。好在学校很快就给所有的高三学生放假回家复习,我也不用在学校里再次面对他们,我无法想像那该是怎样的一幅场景。事实上,我再没有见过他们,包括K。 我现在还没来由地想起那个女班长,不知道她怎么样了。我已经完全不记得她的样子,印象中只有她环绕在叶非脖子上发红的胳膊。 第三十六章:安息吧……朋友 叶非的生日晚会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一无所知。晚会上狂热的女人把我吓着了。我感觉我像小白鼠一样,而那些女人就是母夜叉,我一不小心就会成为她们钉板上的肉,开膛破肚,狼狈不堪。 等我三天后再去学校,我才听到那个可怕的噩耗,当晚十二点,这个时间听说非常精确。 叶非听到这个钟声从教堂里面传出来(叶非家不远有一个印度教堂,香火非常旺盛,古晋的印度人即使半夜都有人去朝拜)。 “18岁万岁!他激动的跳上有护栏的城墙上,护栏非常低,而他的鞋子非常滑,他手上的啤酒瓶失去平衡,飞快的向楼下坠落。 他也像一只笨重的鸭子,扑腾着随着落下,他是否抓住了栏杆,他是否在心里默念我的的名字,我永远也不知道。 “后来呢?”小樱和我并排坐在天台上,她目光炯炯地盯着我。 在越来越深的暮色里,她的样子很像一只鹰或者其他等待捕猎的猛禽。 “我离开了以后,他从这里,这么高的地方摔下去,叶非必死无疑。”我站在当年叶非摔下去的地方,心情非常沉重。我低着头。 “听说当时只有她们俩——我不想过份的猜测她们究竟发生了什么。” “当时警察结案也是:醉酒后失足。属意外死亡。” 小樱哦”了一下就不再吭声了,又坐了片刻,她起身走到天台边上,小心地探出半个身子。 太阳正慢慢地消失在地平线上,一个火红的圆球渐渐沉没下去。夕阳映在小樱的脸上,反射出淡淡的金色的光。有那么一会,我以为她会跳下去,然而她没有,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夜色一点点吞没大地。 “我曾经是叶非的女朋友,或者说,我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小樱咧嘴笑了笑,“我的中文名字叫宋丽芬,非常土的一个名字。我妈妈嫁给了当地一个华人。这个名字还是我亲生父亲给我取的。我成绩非常好,还是三班的班长。我们班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叶非,但是有一次校园运动会的时候,叶非亲了我,他说他喜欢我,那是我的初吻。我第一次跟叶非在一起,是在他18岁生日那天。”小樱——宋丽芬舔了一下嘴巴。 “那天我俩都喝醉了,他跟我上了床。对于我们来说,毫无疑问都是第一次。我并不后悔,我那时以为我会是他最难忘的初恋。” 但是你们都走后,我们到了顶楼的天台看月亮,我问起他的感情经历,他开始絮絮叨叨的说出很多女人的名字,我的闺蜜K,居然是他第一个亲吻的女人。我当时就崩溃了,因为所有的女同学条件都比我好,家境富裕,我算个啥,我只是一个痴情的傻孩子,渴望爱情就像乞丐渴望面包一样。我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爱过我。” “这问题折磨了我十几年,直到我遇到你。” 宋丽芬,或者小樱回过身来,对我充满歉意地笑了笑,“我知道这么做对你很不公平。但你是叶非最好的朋友,我认为可以从你那里得到答案,而且,我能够在你身上依稀看到叶非的影子。但是很遗憾,我不能忍受和你长时间在一起。所以有时候我不得不提前走掉。很抱歉,我瞒了你这么久。” 我点点头,“没关系。” “我想再呆一会,你能陪陪我么?” 我们牵着手坐在天台上,彼此一言不发。小樱的手很暖,也很柔软,这让我感到些许安慰。我想我还是不了解她,就像我不知道此刻的她究竟在想什么?” 一直呆到临近午夜的时候,我靠着墙睡着了。 又过了不知多久,隐隐约约地听到一个女人在大喊:“我不再爱你啦!” 我很想睁开眼睛,可是强烈的倦意又让我沉沉睡去。 我还梦见了叶非,就是18岁生日的那晚,我拉着他的手,他在掉下楼的一瞬间, 我始终没有放开,我相信我宁肯和他一起掉下去,我也不会放开,因为我们有如此深厚的感情,它超越一切,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美好。是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醒来的时候,宋丽芬已经走了。 这一次她是彻底消失了。从那天起,我再没有见过宋丽芬。 直到我回到美国,我收到一封从英国寄来的一个明信片,上面有她的地址,她希望我有时间去看她和叶非的妈妈,她说自己一个人,又没有什么亲人了,希望下半生能够赎罪,把叶妈妈照顾好。 我想到了叶非这十几年经常晚上出现在我床头,他反反复复告诉我,当我把手伸给她的时候,她原本可以拉住我,但是她没有,她为什么不救我………也许她脑子里想的是,要我死,我该死……是她把我推了下去的——,糊糊……糊糊……你在哪里………她爱不爱我——不——我爱不爱她………可是我不明白……我需要长大……我需要长大……我不能让他爱别人———我怎么能让她爱别人…… 第三十七章:西蒙的冒险之路 从十九世纪以后,许多迁移者从艾奥瓦州和密苏里州的肥沃地区西进冒险,前往气候未知的达科他州、内布拉斯加州、堪萨斯州和俄克拉荷马州。 新定居者,尤其是来自气候适宜地区的欧洲人,并未做好应对北美洲大草原恶劣气候的准备。该地区如今被称为龙卷风地带,这是一个有着严寒酷暑的地区。在夏季,炎热气候总是伴随着干旱,给该地区带来了严重灾难。 例如发生于1934—1936年夏季的“灰碗”黑风暴事件就是发生在这里。但是,对于农场主家庭或主要家畜的生存而言,恶劣气候并不是唯一的障碍。 草原火灾的发生、冰雹、干旱以及蝗虫都会侵害农业生产,都会使在这片肥沃但脆弱的地区投资的人们收入锐减。对该地区缺乏了解以及免费土地的可获得性,诱使移居者到这片气候危险的地区冒险。 西蒙就是这样的冒险家,虽然在加利福利亚州安家,有着和他一样高大的儿子和女儿,但是寻求发展的西蒙还是看好西边这些廉价的土地,他的农场也是越来越大,以至于开车都非常费时间,龙卷风的阴影虽然过去几十年了,依旧让人胆战心惊。 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四处一片漆黑,只有山路上不时地有汽车灯射出的白色光柱扫来扫去。此刻,蒙西正独自驾车从堪萨斯州返回洛杉机。蒙西坐在车里,听着噼噼啪啪的雨点敲打着汽车玻璃时发出的单调刺耳的响声,烦得简直要发狂。 蒙西打开音乐听起来,抬起胳膊看了看手表,巳经是晩上十点钟了,离加利福利亚州边境还有300英里,蒙田不禁破口大骂了起来,这鬼天气真是变化多端,早知道会下这么大雨,他无论无何是不会开车上路的,但是走的时候天气明明还是好好的.而且随着雨越来越大,风也不可一世的在耳边呼啸,看来一场台风是在劫难逃。 蒙西一边小心地驾驶,一边伸手摸烟盒,他想抽支烟平静一下情绪,可是,掏出的烟盒打开也是空空的,蒙西又骂了一句脏话,突然想起来工具箱里应该会有一些烟的,于是他左手紧紧握着方向盘,身子稍微向右侧过一点,让伸出来的右手能够伸到工具箱里面.蒙西心里一喜,果然有烟,因为他的手指巳经碰到烟盒了。 可是突然,蒙西看到刺目的远光灯影中出现一个弓着身子的人,在山路中间步履蹒跚地前行着,他的背影沧桑的像一棵移动的树根,穿着用芦苇干草编织的一个披风,看不见披风斗篷下穿的什么衣服。 蒙西赶忙打开车窗大叫着让那人快点往路边靠,同时狠狠的按响喇叭,可是他的声音和喇叭声全都湮没在雨声中,或者这个人就是一个聋子。眼看着车子要冲过去,说时迟,那时快,蒙西拼命踩住刹车。 但是一切都太迟,大雨和惯性让失去动力的汽车继续飞速前行,蒙西又往左边猛打方向盘,当那人转过头来,蒙西看到一个像布娃娃一样的脸,这根本不是一个真人,就像田里的稻草人,但是他又分明是有四肢的,灵活的走动。 蒙西一下子也怔住了,在大脑一片空白之际,汽车像一个庞然大物,已经来不及了,只听“呯”的一声,那人应了一声倒在地上,更加离奇的事情发生了,一股血柱一下子从稻草人身体里喷出来,飞溅在汽车的轮胎和前面的挡风玻璃上。 西蒙仿佛听到骨节破碎的声音,又像听到像人一样发出的痛苦的哀鸣。西蒙的脑袋一片空白,汽车像疯癫了一样脱离了公路,向边上的农场压过去。 第三十八章:诡异的植物 蒙西的车开始偏移公路,当汽车冲出去与马路的树擦边而过,他感觉到梧桐树摇动起来。这个夜晚是有风,但是风不是在摇动树枝,而是在拔树的根,就好像地下来了一个魔鬼,树根怎么就摇动了呢?就是几个人的力量也不可能摇动这棵有年头的梧桐树。蒙西正在吃惊,树突然静止下来了。他突然又听到了清脆的笑声,他抬起了头,发现笑声是从树上发出的。可树上没有人,他判断笑声是出自一个女孩子之口。 蒙西的身上顿时冒起了鸡皮疙瘩。他左顾右盼了一会儿,四周一个人也没有。不一会儿,树上的笑声又出现了,他又往树上看去,还是没有人。他十分紧张,他的双腿在发抖。他颤抖着声音说:“是谁?”没有人回答他。 更加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刚刚压过去的“树人”,他只能这样说,那个像人一样的树,突然从地上爬起来,蒙西听到了修复关节的声音,咯嘣咯嘣的好像是扭动着木头关节,然后树人站起来迈开腿向着汽车的方向追过来。 此时,蒙西的脑袋一片混乱,车速变得越来越快,车子像弹簧一样蹦出了公路,冲到靠着路边的农场里,他害怕那个树人会伸出手来掐住他的喉咙,他也害怕公路上突然摇动的梧桐树,那个奇怪的笑声,他什么也不能顾了,方向也不能辨别,继续开着车子在农场里胡乱猛闯,那些可怜的农作物在蒙西的车轮下碾压得惨不忍睹。 这样不知过了多久,直到雨停了,直到汽油耗尽,蒙西才停了下来。他只觉得浑身疲惫,头脑发涨。不一会儿就昏昏睡去。好像是在梦中,蒙西看到一个高大的警官朝着他的车子走过来,砰砰的敲着他的车窗。 “你是不是出车祸了?” “你为啥违章驾驶到农田里面了? “你酒驾吗?” 蒙西一下子吓醒了,睁开眼睛一看,一道刺目的阳光射进来,蒙西伸出手挡了挡,又眨了眨眼睛,才真切的看到了警察的脸。 “警官,我要报案!有人追杀我!” 说着蒙西下车来,当他看到自己的车时都吓了一跳,整个车都被血液冲刷了一遍,轮胎,车身,前后挡风玻璃都沾满了鲜血,难怪会被当成凶车被市民举报。 蒙西被带到了警局,他说起整个过程,大家都不相信,怎么可能会有一棵树,然后又像一个人,这可是现代社会,不是魔幻世界。何况这是真正的人的血液。 蒙西的案情报给了能够提炼血液样本的鲁斯的科室里,作为一个小小的负责人,鲁斯非常忙,但是蒙西车上提炼出来的血液特征,确实把他吓了一跳。因为从轮胎提炼的数据看,居然揽括了人体的A、B、O,三种血型。 我想有必要我所有读者普及一下血液知识。 血型不只是反映血液情况,它还是关于整个人体的学问,是分布在人体细胞、脏器、体液以及毛发、指甲、牙齿、骨骼等硬组织内的物质特征。当然,人的中枢机构即大脑的神经细胞中,也有血型。 如前所述,血型表示人体内部血型物质的化学差异,也就是说,血型代表人体组织材料的不同性质,即人体素质的不同类型。 如果根据血液提炼的结果来断案,蒙西应该压死了三个以上的人体,才能够有这么多种类的血液。 可是这些人体的尸体确荡然无存,因为当地警局已经顺着蒙西驾驶的路线进行了搜索,除了马路上压过的一些树的藤条,农场里面压过的一些植物,当然农作物的护栏网完全冲破,青菜和一些豆荚、各类瓜苗是稀烂一堆,但是损失并不是非常大。 蒙西精神恍惚,感觉像从鬼门关回来一样。我们只能让他暂时回去休息,扣留下他的汽车作为物证,这个事情真如蒙西所说,大家都非常怀疑。这些奇怪的血液像迷一样引导我们进一步调查。 第三十九章:凶路漫漫 当鲁斯把我摇醒的时候,正是我睡得最香的时候,我承认自己是一个贪图安逸的人,看到过那么多无辜的生命一下子就没有了,珍惜当下才是最重要的。鲁斯知道我是一个爱探秘的行家,虽然他能够通过对一根头发丝判断凶手所有的体态生命特征,可是我却是一个能够通过心理思考快速找到作案动机的人,这是我们两人惺惺相惜的地方。 “哥们儿,你疯了,能不能考虑一下基层人士的生活?”我推开鲁斯。 “我刚刚执了一个通宵的班,最近酒鬼太多了,打架闹事特别多,放过我吧……” “糊糊警官,我们吃火锅去,你们华人的最爱,咋样?” 我知道鲁斯这样讨好我,一定是有所求,凭着多年的经验。 “不就是一个血型之谜吗?” 我胸有成竹的拍拍胸脯,我最近呀问过我读书时候的一个教授,他呢是中国人,他出自警察世家,我下次带你认识他,我可以当你翻译。他告诉我呀,你不要小看植物,植物一样是有生命的,有些植物如果长期是吸食人体血液成长起来,那它的根茎就会有很多人血的成分,还能感受人的召唤呢。不过这样的事情非常诡异,一般发生在一些古堡阴冷的地方,一些坟地,很少会在公路农田这样与活人共处一室,不太符合血藤的特征。 “真有学问!”鲁斯伸出大拇指,“中国的巫术,天下第一!” 在鲁斯的印象里,中国几千年文化,都是研究巫术。 我们沿着长长的人行道走过好几条马路,然后穿过路旁高大的樟树,我们在路灯下投下了一道又一道影子,终于来到了一处不起眼的地方,这里居住着很多华裔,所以华人开的火锅店相对于其他地方便宜很多。店内传来的歌曲声热闹非凡,虽然已是半夜凌晨时光。 火锅的香气氤氲了整条街道,又吸引来几条流浪狗。 我一向同情流浪狗,同情他们被人类背叛的忠诚。看见他们哀怨地低鸣,在地面上搜寻残羹冷炙,嘴里发出失望的呜咽声,我总是为之动容。我的手里正好有许多刚刚啃下的骨头,便都扔给了它们。 它们开始争夺食物,其中一只狗大约年纪太大,腿有点跛,踉跄中显得非常吃力。 “好吧,鲁斯,你又遇到什么离奇的事情了?”我直接开门见山。 “糊糊,我遇见鬼了,吸血鬼!” 我知道很早美国就有很多吸血鬼的传说,他们白白的皮肤,长长的牙齿,只有吸食人血后才不会死亡…… “别瞎扯了,鲁斯警官!”我一边吃,一边用我黑眼睛严肃的盯着鲁斯那双幽灵一般的蓝眼瞳。 “好吧,你如果感兴趣,能够放下你警局的工作,就过来帮我吧,我和上级申请一下,我最近太忙了,而且案情诡异,如果不快速破案,估计会引起市民恐慌。” “这么严重吗?难道还是那条凶路上发生的怪事?有怪兽出现吗?”我调侃的说。 “就是吸血鬼!糊糊。” “又死人了,这次可没有蒙西幸运,司机直接吸干了血液,尸体还在我那里呢……现在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恐怖的事情,但是发生命案的地方也是半夜,也是雨天,也是蒙西说的那棵梧桐树下,我现在相信蒙西不是骗我了,现在那条路不能封,因为是通往两个州的主要干道,如果封了,会造成交通堵塞不说,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你知道现在很多农场物资都是那里种植的,那里是供应我们城市农产品的基地。” 鲁斯说完又热切的看着我,好哥们,我现在只有快速破案,才能够对得起我不安的心,我的神探弟弟,哥哥只能靠你了。 我有点开心,虽然我无官一身轻,但是在鲁斯的心目中就像他的男神一样存在,我感动我们之间的默契,我从来不和鲁斯争功劳,这也是他最喜欢我的原因。 “好吧,哥们,你可以借调我过去,我们一起来看看杀人魔王的真面目!” 第四十章:奇异的尸体 第二天,我就和鲁斯回到了他所在的科室,我对这个吸血鬼充满了期待。虽然现在一无所知,但是一种探秘的激情又开始在我体内燃烧。 鲁斯告诉我尸体是昨天早上送过来的,当时男子身上的衣服全部被抓破了,处处裸露出皮肤,惨不忍睹。他给我看了一些照片,是男子送进来拍摄的。天气比较寒冷,男子穿着衬衣,毛衣,外套。但好像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划开了,有一种被猥亵了的感觉。 然后鲁斯和我一起去了停尸房。 死的是个日本男子,个子不高,他以前的皮肤应该是正常健康黄颜色,现在却是惨白惨白。他的面孔,一看就知道已经死去多时,面上毫无血色,白得像蜡,皮肤因为僵硬而绷紧,眼睛瞪得极大,张大的瞳孔里,似乎仍旧残留着恐惧的神色;嘴大张着,仿佛临死前仍旧在大声呼喊着什么,整个面部都扭曲变形,在这种死亡的惨白之中,他的脸上,他的身上都分布着一大团一大团的淤青,那团青色边缘布满一些细小的痕迹,仿佛是一些浅浅的凹痕,仔细一看,却又仿佛什么也没有。每一团都有拳头大小,盖着他没有生气的脸,平添了几分诡异和恐怖,仿佛一朵朵死亡之花盛开,让这张寻常的死脸,变得如鬼魅般莫测。 难怪鲁斯说是吸血鬼所为,正常的逻辑都解释不了这么奇怪的尸体。 那样深的颜色,对我的视力造成了强烈的刺激,我忽然有窒息的感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逐一用镊子碰触这些地方,我大概的数了一下,这些浅浅的凹痕,在他全身,比如脚踝处,手臂处,还有大腿,躯干,总共有上百处。 如果是这样,也就算正常情况了,我只所以说是奇异的尸体,朋友们,那是因为尸体会自己发生变化。 又过了两天,这两天我们都忙于去马路上进行勘查,同样在日本人的汽车上取到了各种血液的指标,和蒙西车上的一样,A,B,O,三种血型都存在。 第三天我们又去了停尸房,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第一天我们看到的那些青色的痕迹消失了,他在这两天时间内,突然都迅速地变淡、缩小,一处处,像阳光下的花瓣一样萎缩、凋零,最终消失。尸体脸上那些淤青的地方在修复,然后又牵动了他面部的肌肤,感觉是个活人做出了许多古怪的表情,甚至对我眨了眨眼,我全身寒毛倒竖,冷汗早已湿透了几重衣服。如果不是鲁斯在身边,我真的再没有一丝勇气留在这里。鲁斯也吓得脸色苍白,好像真的面对的是一具即将复活的丧尸。 我先平定下我的紧张,然后安慰这个可怜的美国人,在他们内心对鬼的故事绝对没有我小时候多,小时候我爷爷奶奶经常用鬼故事吓我,不许我四处游荡。 “这个尸体的体内有古怪,鲁斯,我想明天请那个中国教授过来看看,你觉得咋样。” 鲁斯点点头,医学领域都无法解释的问题,他不知道去哪里寻求答案。 第四十一章:东方教授 如果医学要归类,东方教授你可以把他想成一个继承了某种特殊医学的人。 他的过去,他的神奇,对于我们没有太大意义,我想就此省略,节省篇幅。 他的眼中的世界,是我们眼中看不到的世界。 虽然教授也是用英文交流,但是太多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一下子让鲁斯理解是很难的。 教授要亲自做尸体解剖,他严肃的表情让我感觉到他内心的不安。 教授告诉我,他是中国的苗族人,他们的家乡有一种妖术,那就是苗疆蛊术人,这是一种很神奇的学术,但在中原,也有一种和蛊术很接近,而且很普及的学术。 你可以称为中医学。蛊术的媒介物是虫,而中医的媒介物是药。地上所有的植物,动物,都是可以入药的。 人,也是一种药。本草纲目里面说:人血又名竭,用的好可以生死人,肉白骨,有起死回生的作用。 鲁斯像听天书一样的看着我,我让他不要怀疑的看着教授,我知道这个超出他的理解范畴,在中国曾经有个文豪写过,用馒头蘸刚死的人血吃可以治疗哮喘病,当然我只是一知半解,人血的用途,不是这样的。 古代的皇宫里,有个专门机构叫太医院,负责天下药材的收集。太医院下有一个秘密机构,专门培育某些不可见光的药材。比如有一种叫 药彘的,就是从小用药材喂养乳猪,从而养出有药用价值的成猪。然后用这种药彘专门给犯人食用,这个人就也成了一种药材。叫血参,太医院需要用药的时候,就放这个人的血入药,有很好的壮阳滋补效果。 “那为什么不直接用药来培养人呢?”鲁斯问。 因为中医讲究五行相生相克,阴阳互补,君臣调剂,必须通过药彘把药材的猛烈性过滤掉。 “这个血液的来源不是人体,而是培育出来的一种血液,如果用西方的仪器检测,它和人体的血液一模一样,但是我接触过这种血液,它的提炼来自动物。”教授小心地拿起手术刀,准备从颈部下面的胸膛下手。 “这样的现象在西医里面是无法解释的。不过这个利用植物树根为营养培养蛊虫的,我是第一次看见,我想这是人为的,不是植物本身可以做到的。”教授认真的下结论。 “那他是如何做到的?” “应该附近有人控制,而树根的体内已经安装了先进的技术,如同机器人,接收装置在方圆五十公里以内。” 罪犯专门培育了一种吸食血液的虫子,它像细菌一样小,但是会慢慢繁殖,它侵入内脏,改变内脏的功能,如果不及时遏制它的生长,虫子就会控制尸体,让尸体活动起来。 我把教授的话解释给鲁斯听,他就像听天书一样,觉得不可思议。 “要我再详细解释一下么?”教授看看我。 “当然!洗耳恭听。”我开心的说。我以前大学的时候,教授的中医课,我一定会去听的,我相信这门古老的医学。 如果你是一个培育药材的园丁,水性的、木性的、土性的、金性的,额,还有最后的药引,火性的。五行调和后的五种混合在一起的血液,它对人体有特殊的用途。 至于什么用途,你以后会知道的。 一边说话,教授已经完成了解剖,他掏出了完整的内脏。“立刻把这个内脏严密的封存起来,我要带回去做切片。” 越是诡异的事情,它的真相往往平淡无奇,只是人们的想象力会让真相不断膨胀。 比如这次的吸血鬼事件。 “我想如果这个罪犯是因为对起死回生术感兴趣,他会继续犯案的,你们应该要想办法遏制。”教授肯定的说。 第四十二章:出现好多“吸血鬼” 东方教授的话,让鲁斯和我都增加了对罪犯的认识,我们也一直等待那个“树人”的继续出动,至于那棵梧桐树,鲁斯和我勘查了两次都只发现是一株普通的树干,虽然枝繁叶茂,根系发达,有上百年历史,20年前就已经列为城市保护植物,如果现在连根拔掉,地面会形成一个巨大的坑,确实非常不美观。 难道罪犯就此罢手了吗?还是有其他计划,一切都像一团迷雾。 气候完全进入了雨季,阴冷潮湿,我想起教授说过的话,陷入了沉思。听教授说,这种五行具备的蛊虫提炼的时间非常长,用药讲究天时地利,加上罪犯有着超强的探索精神,我想他一定在计划一个更大的行动,我的预感总是非常灵,这让我非常不安,好像阴谋就在眼前一样,而我无能为力。 如果“树人”是机器人,那控制机器人的罪犯一定不远,因为机器人在当时还是一个新鲜的东西,像手提电话一样,也是刚刚出现,如果手上拿着一个砖头一样的东西,那一定知道是非常有钱的象征。被称为:“大哥大”。 果然,当地农场引起了恐慌,根据报案就是“吸血鬼”来了…… 开始大家没有发现人与人有什么不同,后来发现有一部分人,特别是孩子和妇女皮肤越来越白,没有一丝血色,特别到了夜间,在灯光的照射下,如同鬼魅一般,恐慌情绪一下子蔓延开来。 我们立刻通知东方教授,希望他和我们一起出警,调查原因。 我们立刻出现在报案的村子里。 东方教授查看了得病了的症状,确实如村民反应的那样,皮肤白的可怕,可以喝整桶水也不解渴。 东方教授了解了他们水源的来头,原来全村的人都是在一条相同的河水里面挑水喝,按道理河水是流动的,不可能只有这个村子里有这个问题。 教授在山头上转了两圈以后,突然问村民,最近有什么奇怪的商人出现没有? 一个意大利的孩子手上拿着一根棒棒糖进来。 我突然对这个孩子的糖感兴趣,我向他讨要了一根,让鲁斯拿回实验室化验。 然后东方教授让大家不要吃任何外来食品,对当地的庄稼、水源,进行一级保护。 教授指着他带进来的一瓶水给村民演示,“知道这里面有什么吗?嘌呤,处理过的浓缩嘌呤,无色无味,喝下去后会阻碍人体血红素的生成。” 我现在怀疑你们吃了含高度嘌呤的食物,所以要检查你们的水源、食品。 “哦,喝下嘌呤的后果我一定要告诉你们。”教授把村长叫过来,问他敢不敢尝试一下,村长立马恐慌的摇头。 “比如说这个糖,就有可能添加嘌呤,小孩子,妇女因为爱吃糖,不知不觉就中毒了……这个糖你们明不明白,当然我还要拿回去化验一下,但是我现在给大家演示一下,我先吃一口,对,确实非常甜,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但是到最后,我发现糖棍上残留的不是奶油,而是一种非常黏的像胶一样的东西,小孩子觉得嚼口香糖一样,其实里面就是嘌呤,我希望大家明白,长期吸收这个,就会口干舌燥,喝多少水都不解渴,营养通过水分变成了尿,特别是血液中的营养,血红蛋白降低到最少,人的皮肤会越来越白,对吸取外界血红素产生强烈的渴望,只有补充血液才能够救命,人在非常虚弱的情况下,喝血会缓解虚弱,它不断的降低人控制力,这样的药粉,就让一个吸血鬼出现了。” 变成“吸血鬼”后,你们暂时只是找动物的血喝,但是蔓延到全村人都缺血,会不会想到更多的血液,是不是非常可怕。 村民们开始回忆,好像发现了什么一样……那卖糖的可是村里的糖果加工厂,难道问题出现在那里? 第四十三章:糖厂不起眼的保安自叙 警察局后来找我去问了话,但也问不出什么名堂来,还是我自己承认比较好。 我都这么大年纪了,本来想继续研究下去,毕竟我可怜的孩子需要我寻找新鲜的血液,可是最近他也死了,我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了。 很多事都是这样,发生时轰轰烈烈,过去后黯然无声。 何况是这种谁都不愿多提的事情。 我已经不能再算是保安了,在这个糖厂里我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保自己的安。 我想过逃走,但想到我这么一大把年纪,我顿时失去了勇气。 没准我走后出什么事情,把所有的罪名都归我。毕竟很多人对我的研究都非常感兴趣。我觉得还是自己捅出去比较好。 我现在成了彻底的门卫,自己将自己关在了自己保卫的门里。 折腾吧,村民们,折腾吧,警察,折腾吧,谋利的商人,我现在不再过问你们任何事情了。 只有我儿子是无辜的,我那么爱他,我帮他做了那么多事情,却不知道自己处在什么样的危险之中。 他只知道躲在房间日夜玩他的电脑,方便面和饮料都是我去买。 说实话,我是自私的,我没告诉他我的计划,因为知道起码家里还有一个正常人陪我,会让我的心安定一点。 而且照顾他,让他康复是我最大的心愿。 但厂里越来越鬼气森森了,每天夜里都会响起夜行动物的惨叫。 往往是猫或者狗,偶尔还有夜鸟的一声悲鸣,凄惨无比,然后无声无息,第二天醒来,却在厂中找不到任何痕迹。 我一直怕老板发现我,我现在听到叫声连门也不敢出。 终于有一天当我养的两只鸡也没了的时候,我忍不住对老板说,我想吃肉。 老板奇怪的看着我说:老哥哥你找错人了吧,要知道你的薪水可是按时发给你了,你天天让儿子喝血,什么时候才是尽头。你儿子到底得了什么病,为啥不能去医院?如果真的象你说的那样,你可得查个清楚。要知道,提供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可是你的本职工作。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地方你只管说,但你必须自己去查。 这下我想不查都不行了。 其实我就是虚张声势,因为这一切混乱都是我刻意而为的。 我就不想让他们好好的活着,既然是乱世,乱世必定出英雄。 天已经渐渐的秋了,夜里已经能感到弱弱的凉意,我在白天会扫出一堆一堆飘落的黄叶,堆在小区里如黄土的坟茔。 新来的那个负责整个街道的清洁工也许听说了附近村民的一些不正常的事情,来的次数越来越少,我做的清扫相对也就多了。 我开始想念他了,他在的时候我是不需要做这么多体力活的。 也许哪天我的人生也如这堆堆黄叶终结,最后被拉到不知什么地方去烧掉。 希望给我做最后美容的不是老头,我希望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活的时候没有美女看我的身体,死的时候想有更多的人欣赏他。 我并不是对女人有意见,女人其实也是很可怜的,每一个凶残的女人背后必然有一个无情的男人。 就像我的妻子当年一定要狠心的离开我。 我发现和老板走的很近的女人都命不长,老板越是殷勤献的很足,我也越是不断的靠近她们,让她们吃更多的糖。 当女人的眼睛里似乎也有了一些说不清道不白的东西后,我发现她们渐渐变的稳重了起来,见到老板来找她们,也打不起精神。 我拎出去的包袱越来越大,拎回的包袱越来越轻,终于有一天,她们再也不来了。 我知道我已经清理完了厂里的存货,我在满心喜悦的迎接一场新的恋爱。 但厂里的包袱放下了,我心里的包袱也能放下吗?如果你知道老板是怎样的一个人后,又是如何发迹的,你们还会爱他吗?会不会像我一样,拿起手中的剔骨尖刀呢…… 每次我看她们哼着爱情的小曲进出,我都在思考要不要告诉她厂长的真面目。 我的最后决定是明哲保身,不要乱说了。 我还是要制造更多的血液,虽然它们来自动物,但是和人血一样有营养。 我还看到儿子也趴在阳台上冷冷的注视女人的进出,一动不动。 我想他长大了。长大就思春了。他的病什么时候会好起来。我感觉越来越吃力了。 他依然笑的那么阳光温暖,他永远看不到我心里凝聚着一颗寒铁铸成的心。 这就是糖厂的白天,但晚上呢? 晚上秋风会吹起落叶堆尖的孤叶打转,远处有夜鸟在嘀嘀咕咕的暗语,有月亮的时候街道一片惨白,没月亮的时候街道一片漆黑,而今天多云。 当月亮被云遮盖的时候,院子里传来一声急促而凄惨的犬鸣,似乎有只野狗被什么咬住了脖子。 而我偏偏喜欢狂风暴雨的天气。 街头那棵梧桐树,就是我的发射塔,我让所有经过这条街道的人都害怕,可是我实验了两次,整个村子都害怕,我怕儿子害怕,我又放弃了。 我拿着电筒到街边远距离照了照,天空似乎有好多夜鸟掠过,别的什么也没看到。 如果汽车压坏了我的稻草人,血会不会全部撒掉,不,不,我还需要培育七七四十九天呀…… 刚才的声音似乎是在花圃里发出的,花圃里堆着几团我倒在那的落叶堆,我站在里面四处张望,总觉得落叶堆里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 悄悄的,不声不响的搭上我的肩膀。 人老了,总会有些疑神疑鬼的。 有几根脱落的松针随风落在我的领子里,痒痒的不太舒服,我用电筒照着前方,忍不住将背靠到雪松上蹭了蹭。 啪,一团毛茸茸冷冰冰的东西落在我的头上,我吓了一大跳,连忙把那东西从头上拉下来扔在地上。 是只死麻雀,我用电筒照了照,喉管被什么动物咬断了,似乎血也被吸光了。 我用电筒照着鸟落下的方向,照到了一个天然的树杈旮旯口,还有个鸟尾巴落在外面。 如果全村的人都变成吸血鬼,是不是会特别好玩。 反正儿子也死了……实验要不要继续下去。 后记:原来这个保安曾经是有名的生物学家,儿子生下来得怪病终身靠父亲寻找血液活着。 第四十四章:不要相信律师 在英剧《皇家律师》中有这样一个场景:一名皇家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保释,但是法官却表示,嗯,这个犯罪嫌疑人很可怜,不要说家徒四壁,人家压根连家都没有,要是放出去非成为社会不稳定分子不可。别的不说,你说我法律文书应该送达到什么地址呢?所以还是关起来吧。说着就要敲法槌。 这时候律师的嘴上露出了一丝诡诈的笑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头高高扬起,得意地说:“法官大人,我已经为犯罪嫌疑人申请了福利院的床位,她可以免费得到这个居所。”法官看了律师一眼,无奈地一敲法槌:“同意保释。” 律师,在美国就像餐厅需要厨师一样,属于必备物资,律师拿着镀金的名片,穿得光鲜靓丽,如果被法官青睐了,接的官司要不是大的经济案件,要不是政客委托授权。那佣金变的非常可观,最关键的是积累了名气,会有更多的富人慕名而来,一下子也成为了地位很高的名门望族。 在美国的法庭,被告方可以申请三种方式的辩护,一种是有罪辩护。一种是不可申诉辩护。一种是无罪辩护。原告律师即使手握犯罪分子一大堆证据,检查院的公诉词也证据确凿。公诉人眉飞色舞,义正言辞的把罪证列举的非常详细。辩方律师代表被告傲气的上场了,他们往往有实力、口齿伶俐、后台稳固,辩方律师最喜欢挑战无罪辩护,因为在美国,有罪辩护和不申辩都不需要花大价钱了,任何律师行都可以胜任,只要他条文背的清楚,说话流利,给陪审团留个好印象,就算是点头哈腰了,为自己的罪行自首了,认罪态度好一点,找一个从轻处理的台阶。客户的心理平衡了,自然也无话可说。 可是律师为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申请无罪辩护,一定会引起大家的关注,也是为自己扬名的好机会。在金钱的诱惑下,没有什么东西是解决不了的。美国是一个标榜讲人权的地方,即使你已经判了罪,他的人权一样可以争取,何况还没有定罪的情况。那些有钱的恶棍,他们花着大把的钞票专门研究法律的漏洞,律师就像他们必不可少的杀手,对于不利的证据采取堵杀,篡改,恐吓,销毁……所以穷人是做不到这样的手段,谁又会为他伸张正义呢? 层层上去,国家的利益爆发了,名气最大的是联邦调查局出现了,他们的特工可是遍布全球,即使是有权有势的有钱人也要畏忌三分。 我们这些基层的小警察,即使拿到了罪犯的犯罪证据,即使把证据送到了刑事处,即使上层也愿意为他公诉,最后的结局如何,完全取决于你的对手有多么强大,有多大的背景,是不是请到一个本领强大的辩护律师。这才是整个案件的关键。 我承认我每周和律师打交道的频率不少于我和简作爱的次数,稍微有点头面的人,即使你去拜访他,他一看你的身份,立马打电话给律师,然后客气的答复你:“对不起,先生,稍后我的律师会跟你详细面谈。” 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吧。 前一阵,在我辖区发生的一起命案。甲(男)和乙(女)系情侣。某天乙的尸体在公园里被发现。有目击者称案发前一天晚上看到二人在公园里散步,而甲当天晚上并未回自己家中,而是去了5公里之外的朋友家中。警方在甲朋友家中发现了带有乙血迹的衣服,种种迹象表明,凶手很有可能就是甲。 这看起来是一个不需要太费脑的案件。 刑事科开始阅读卷宗,看起来证据非常丰富,但却不太充足。现有的材料有: 1.路人1的证人证言,称其目击到甲和乙在公园里散步。 2.路人2的证人证言,称其目击到甲在9点多离开,并且当时脸上表情很慌张。 3.甲的衬衫一件,衣角沾染了乙的血迹。 4.甲身体检查报告一份,证明甲某的脖子处有乙的抓痕。 5.乙的尸检报告一份,证明乙在案发当天晚上10点左右死亡,死因系头部受到钝器重击。 接下来是警局对甲的询问笔录一份,内容如下。 警方:“案发当晚你和谁在一起?” 甲:“和乙在公园里散步。” 警方:“那之后你为什么离开了?” 甲:“有人狠狠地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昏了过去,醒来以后发现乙流了很多血,我很害怕就离开了。” 警方:“为什么你不回自己家,而是去了别人家?” 甲:“当时我身上有血迹。” 警方:“那你为什么不报警?” 甲:“我太害怕了,忘了打电话。” 然后甲痛不欲生的样子,也愿意承认杀害乙的事实。 通过这些材料,犯罪的过程仿佛已经跃然纸上:月黑风高夜,甲和乙在公园散步,交谈之中一言不合打了起来,甲一怒之下用铁锤敲击乙的头部,导致乙死亡,并在审讯的过程中想抵赖,但是在强大的事实面前,在警官的严厉追问下,终于承认了整个犯罪过程。 案子完结,是不是非常完美。 问题来了,甲有几个小钱,他的父母开始焦虑,他们才不愿意自己的儿子这样送进监狱。 接下来,当我们提审甲的时候,甲一言不发,他告诉我们,他请了律师,有什么问题和他的律师谈。 而乙家境贫寒,是一个不起眼的学生。 这时候律师上场了,我们开始面对的不是罪犯,而是一个头脑清醒,和你一样标榜站在法律层次,针锋相对的对手。 这与其说是一场内部战斗,严重的甚至是一场改朝换代的阴谋。你会错觉,你应该改变立场,和律师一起来对付这毫无还手之力的,化作冤魂的乙。 第四十五章:法庭判决 后来这个案子开庭了,乙的家人也来了,因为乙是个留学生,我们警局通过立案调查的凭据逮捕了甲,公诉人提供了案发以后的口供。 警方:“那天晚上你和乙在一起?” 甲:“是的。” 警方:“她为什么死亡?” 甲:“我们发生了争吵,一怒之下,我就用铁锤重击她的头部。” 警方:“铁锤呢?” 甲:“被我扔到垃圾桶里了。” 警方:“后来你为什么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朋友家里?” 甲:“我不想让家里人知道,朋友比较讲义气,不会揭发我。” 然后是甲,画押,签字,手印。 现在甲的律师S登场了。他走到他的当事人面前。 S:“你是否在案发当天晚上与乙在公园散步?” 甲:“……” S:“你不要怕,这里有法官,有各位评审团,他们都是非常公正的。希望你如实回答我的问题。” 甲看了S一眼,还是不说话。 然后S看向陪审团,我当事人因为受到警局人员的恐吓,现在已经回忆不起当时发生的事情了,我怀疑我当事人签下那份口供的时候处于不清醒状态。 接着S又走到甲面前,盯着甲看了一会,然后笑了笑:“我知道你是被冤枉的。” S的话说完,甲开始抽泣,最后大哭了起来:“人真不是我杀的,但是我心里难受啊!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然后甲对着陪审团说到:“因为乙是我当事人的女朋友,她们之间感情深厚,所以当他知道乙被杀害以后,心灰意冷,也想一死了之,而当地警局利用了我当事人的脆弱,逼他承认了整个犯罪过程。” 然后甲在法庭上说的事实变成:当天他们碰到了几个小流氓调戏乙,甲反抗的时候挨了打就认怂了。小流氓让甲先走,甲也就乖乖地走了,等甲回到现场的时候却发现乙已经倒在血泊当中。甲抱着乙痛哭一场,然后越想越害怕,便跑到朋友家中躲了一夜。 至于小流氓究竟是谁,这是警局的事情。律师不负责破案。 那个时代公园又没有监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实真相谁也无法判断。 最后,S居然质问我们晚上没有找到作案的凶器,既然你们断定是我当事人谋杀了乙,为啥作案的榔头一直没有找到?难道约会会带着榔头去约会吗?发生争吵是意想不到的事情,我当事人和死者一直感情非常好,然后列举了(省略200字)书信作为凭证,证明没有犯罪动机。 凶器其实我们警局确实去追踪了,但是因为全城的垃圾处理非常快,全部都压碎处理了,而且这个榔头也有可能被拾荒的老人变成工具也不知道,让它完好的保留甲的指纹,乙的血迹可能性不大。 而狡猾的S居然又收买了一个目击证人,他一口咬定,当时他在现场,看到一群流氓围攻一个女子,至于结果咋样,他不知道……但是现场没有看到甲。 最后S把声音提高了几个分贝,借着大幅度的手势加重语气,“所以,我要大声疾呼,在座的十二位公正而明智的陪审团,难道凭着这些连他们自己也质疑的‘凭据’,连凶器都没有找到的事实就断定我的委托人便是‘凶手’,你们相信吗?” 我想大家也猜到结果了,法庭以“凭据不够”驳回这个案件,宣布甲当庭“无罪释放”! 第四十六章:律师S 律师S的成功,大半也是因为警局条件受限,假如犯罪分子特别狡猾,不留下任何凭据,在法庭上就容易让聪明的律师有空可钻。有的案件拖的时间变长,最后也成为无头案。 因为工作上的关系,我和S的交道比较多,我非常了解他。为了利益,他无所不能。他很多地方也需要我们的帮助。毕竟我们代表权利。我知道S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为啥不让他成为我们的人呢? S行居不定,经常驾驶着一条只有16米长的小游艇随风漂荡。可人们需要找他的时候,又都知道应该到哪里去找,因为他基本上都是把他的游艇停靠在佛罗里达的港口里。 美国的犯罪率很高,被敲诈、被偷盗的事情时有发生。有些富豪人家中出了事,为了不张扬出去被记者包围,有时他们根本就不向警方报案,而是通过一些熟人找到S,委托S帮他们找回失去的财物,私了完事。当然S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有时也会出现财物找不回来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S喜欢向我请教,听听我有什么高见,也许在他的心目中,我还是他数量稀少的朋友之一,S办事有他自己的风格。 每当他失败的时候,他总是要在夕阳西下的时候站在游艇的甲板上望着远处的大海沉思,让带咸味的海风吹在他那刚毅的脸上,好像只有这样才能从失败的痛苦中解脱出来。 S也总是面带苦笑说:“干我们这行的,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买卖。实际上,我只不过是个身体不错的码头无赖。况且我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我不必为那些讨厌的所得税而烦恼,更不用为盖什么样的房子或者如何在草坪上打高尔夫球而操心,因为那种生活不太适合我这种人。” 正像S所说的那样,他不隶属任何律师事务所,他就是单打独斗。他凭借自己的本领和才干,活跃在法律圈。难怪他的当事人都将他描述成为一匹孤独的狼。 虽然S没有自己的办公楼,整日泡游艇。但他的才干是有口皆碑的,就连警察局有时遇到一些棘手的案子也要私下里找S帮忙。 这一天S收到一张光盘。S知道这张光盘是来自警察局,这是他与警局局长的约定,不直接见面而是通过光盘传递委托。 我怀疑S的另外一个身份就是特工一样,因为当他收到光盘的时候,我正和他一起喝酒。S在收到光盘说:“操,这次又是什么样的委托呢?” 我和他一起看了视频,原来警察局在本市发现了一名与正在通缉的诈骗犯长得十分相象的女人,近来似乎与某个黑社会集团接上了头,需要获得她的指纹来加以证实。 但是侦探跟踪她已经有3个多月了,却始终没能取到她的指纹。就连一些指纹鉴定专家们也产生了怀疑,难道真的存在没有指纹的人吗?但是在通缉犯的指纹档案中,又确实存有这名女诈骗犯的指纹。 S看完光盘,随手把它丢到了海里。 “这不可能,世上绝对不存在没有指纹的人,请给我一些时间,我会把它弄个水落石出的。不过,我需要声明一点,我可以帮助你们获取指纹,但此人是不是你们通缉的罪犯,只能靠你们的指纹鉴定专家来判断了。”S站在他那小游艇的甲板上,对我说。 “当然,有些事情还是要依靠警局,市民的资料你们也不知道呀。”我夸他。 S很快就捕捉到了目标,这对于他来讲,简直太容易了。并且这次机会不错,那个女人进了一家酒吧。S也跟了进去。他找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正好可以看到坐在柜台边的那个女人。S选的角落里光线很暗,相反那个女人正好坐在靠近柜台的地方,光线很亮。所以S可以很清楚地观察到那个女人的一举一动,而S那边是不会有人注意到的。 “啊,她可真是美人呀!”S被她那美丽的容貌所吸引。 她的确长得很美,用涂得腥红指甲的纤纤细手握着酒杯,正在悠然自得地喝着鸡尾酒,举手抬足间显示出一副高雅气质。 S从始至终一直注视着她的那双手,心里想,这难道就是那双没有指纹的手吗?可它与平常人的手没有什么两样呀! 那个女人喝完了那杯酒,放下杯子站起身来朝门外走去。S赶忙走到女人刚才坐过的桌子边,趁别人都没有注意,用手帕将那个女人刚才用过的玻璃杯包好,揣进怀里,然后冲出门去想继续跟踪那女人。 可能是因为S刚才用手帕包酒杯时耽误了一些时间,那个女人出了酒吧后就招手叫了一辆出租汽车,走得无影无踪了。 S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沮丧,他觉得今天已经有所收获了,这一趟总算没有白跑,他急忙赶往警察局。 S到了警察局,将他所得到的“战利品”放在了指纹鉴定专家的面前。专家立即拿去鉴定,但是结果仍然使所有的人都很失望,玻璃杯上是留下了指纹,而却没有那个女人的。 “那个女人喝酒时,是不是戴着手套?”指纹鉴定专家问S。 “绝对没有,我当时看得非常清楚。” “那她是不是发现了你在注意她,便悄悄地将指纹抹掉了呢?” “不可能,我当时坐的那个地方不会有人注意到的。” S从警局里出来,径直向一家商店里走去,他想去买几瓶啤酒,在底楼大厅里,几个漂亮的小姐正在推销一种无色指甲油。麦吉忽然想起那漂亮女人的手。顿时恍然大悟,他匆匆向警局的走去。 几天后,化名为汤姆的S一身服务生打扮出现在一家旅馆,这是那个女人住的旅馆。而S到这里干服务生并不是改了行,而是警局的特意安排。 “服务生,”这时一个美丽的女人穿着睡衣出现在他的面前,正是那个嫌疑犯,柔声对他说道:“我正在洗澡,但好像喷头坏了,你能给我看一下吗?” S随着那女人进了房间,三弄两弄把喷头修好了。 “啊,谢谢。”那女人递给她一张十美元的小费,S接过钞票,用服务生应有的口气说道:“没什么,小姐,有事再找我,晚安。” 从那女人的房间出来,S小心得将那十美元的钞票塞进一个小袋中,然后交给另一个扮成服务生的警察。 经鉴定,那张钞票上果然有那个女人的指纹与资料上的指纹毫发不差,警方立刻逮捕了那个女人。 事后警察局长问他为什么一定要扮服务生才能搞到指纹。S回答道,那女人很狡猾,只要在公共场合出现,她就会用无色透明的指甲油涂在手指上。这样一来,无论她用手触摸什么东西都不会留下指纹。 但是,只要一经水,指甲油会被洗掉的,我在她房间的喷头上作了手脚,她在洗澡的时候,喷头就会坏掉,那么她一定会叫人修理,我为她修好了,按礼貌她会付小费的,而这时她的手已经沾了水,指甲油被洗掉了,钞票上自然会沾上她的指纹,我就这样得到了她的指纹。 警察局通过S收集的证据,很快就破获了这个案件。 第四十七章:法庭上假设 伟大的王啊,高贵的人所宣称的理解力的精华是什么呢?伟大的王,这样的理解力有四种:对词义的理解力;对义理、语法和注释的理解力,以及流畅的口头表达能力。尊敬而伟大的王啊,一位僧人具备了这四种能力,无论他面对的人们的态度如何,无论他面对的是一群武士或者一群婆罗门,还是一群百姓或者一群出家人,他都可以满怀信心地走近他们,他会平和、无畏、镇静地,而不是毛骨悚然、浑身发抖地面对他们。 ——佛教寓言 法庭上在开庭审理一起预谋杀人案。 A和B是一对夫妻,C是B的妹妹,现在C发现姐姐B失踪,报案。 A被警方控告在一个月前杀害了B,因为警察方面,从犯罪动机,作案条件,人证,物证都搜集了一些证据,但是警方还没有找到被害者的尸体。 但公诉方认为可以将A定为谋杀罪。 A想请律师S为他辩护,但是S却已经接受警方委托成为控方律师。 A是一个有钱的农场主,为了洗脱自己的罪名,花大价钱请了一个更有名的律师W,他希望幸运的得到“无罪释放”! A的律师W的辩词是:A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一直对妻子B非常忠诚,至于B为啥会失踪,自己也不太明白,因为B喜欢独自旅行,而且不喜欢告诉家人,A承认和B有过矛盾,但是是夫妻之间正常的分歧,不构成谋杀的动机。(后备有人证4个供词,分别是农场工人,管家,A的父母) 控方C的证据是:B一直和C相依为命,没有父母家人,C几乎每天都会收到B的问候,但是这一个月失去联系,最后一次联系时,B说发现A的一个秘密,还说这个秘密欺骗了自己很多年,她一定要搞清楚,还说A经常不回家,家里的钱财下落不明,她跟踪了好几天,,又说马上会有结果。然后C去A家找姐姐B,A态度冷淡,说C无理取闹。C只好报警,希望警察参与调查。 警方的公诉词是:虽然没有找到B的尸体,但是已经找到证人看见A殴打B,此后B才消失,有目击证人看到A多次去湖边丢弃肉块喂鱼,也有清洁的员工发现多处血迹,证明血迹是B的血液。(证人2个) 到了交叉提问的时候,控方律师S走到A的面前,S从容不迫的说道: “毫无疑问,从这些证词听起来,A先生很难逃脱谋杀罪名,对吧?”然后他盯着A的眼睛说。 A只是礼貌的看了S一眼,显得毫不在乎,因为A相信自己的律师一定比S强大。 “好,现在A既没有反对也没有点头,这是因为迄今为止我们都没有找到B的尸体,当然,也可以作这样的推测,便是凶手使用了巧妙的方法把被害者尸体藏匿在一个十分隐蔽的地方,或者是毁尸灭迹了,但是我想在这里问一问大家,要是事实证明B女士现在还活着,甚至出现在这个法庭上的话,那么大家是否还会认为A先生是杀害我当事人B女士的凶手?” 听到这里A先生和律师W都开心的笑了,他们知道S一直都是非常贪财的,也许A先生获胜以后就要来讨好处费了,他为C辩护不过是给警察局一个面子罢了。 A对胜利更有把握了。紧张的神经慢慢的松懈下来。 听到控方律师这样毫无根据地将内容转换了方向,陪审团和旁听席都发出窃笑声,大家都在讥讽律师S提出这样一个缺乏法律常识的问题来。 只有我,开庭前S悄悄的交代我,带上摄相机,把A的每个表情都要录下来。所以我一直坐在被告席位的正前方,在我的身边放着摄像机,但是用一个纸盒巧妙的包装起来,外人是看不出来的。 第四十八章:继续假设 辩方律师W起身向着法官抗议,其实嘴角带笑:“我觉得控方律师思维模糊,表达的意思让人产生质疑!” “请你说吧,你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法官看着律师S说道。 “我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律师S边说边走出法庭和旁听席之间的矮栏。然后又快步走到陪审团旁边的那扇侧门前面:“现在,就请大家看吧!欢迎我们的B女士旅游归来!” S用很大的声音说着,同时“哗啦”一下拉开了那扇门…… 法庭上在场的所有人目光齐刷刷地转向那扇侧门。 我没有把目光转向那个侧门,我忠实的完成我的使命,紧紧的盯着A。同时守着我的摄像机。 等了一阵,大家鸦雀无声,足足沉默了五分钟之久,大家看到门外空空如也,没有一个人影,哪里有B女士的身影…… 人群又发出“哧哧”的笑声,大家感觉S越来越离经叛道。 还没等大家回过神来,S轻轻地关上侧门,走回律师席中,慢条斯理地说道:“请大家心里不要恼怒,认为我刚才是在戏弄你们或者是对法庭的不尊重。” “我只是通过一个即兴的心里测试,向大家证明一个事实:即使公诉方提供了许多所谓的‘证据’,但迄今为止,在这法庭上的各位女士,先生们,包括各位尊敬的陪审员和检察官,法官大人们,谁都无法肯定那位所谓的‘被害人’确实已经不在世上了。” 说着S的眼睛瞟向A,然后又向W看去,似乎像对上眼的合伙人一样,有着乞求,有着献媚,战场投降,打白旗,降身段的委曲求全,缴枪卸甲的意思。 A的嘴角一直带笑,他思想已经游离开来,想到很多后续要办的事情。 接着S突然转向陪审团和法官,“是的,B女士并没有在那个门口出现,这只是我在法庭的法律许可范围之内采用的一个心里测试,我希望大家能够原谅我,事先没有打招呼,刚才整个法庭的人们的目光都转向那个门口,说明大家都在期望B女士在那里出现,我说的对吧?” 法官和陪审团都点点头,法官敲了一下法槌,“镇定!S先生,你通过这个测试到底要表达什么?” “好,法官先生,我暂时不想说什么,我只是认为善良的人们是希望B女士活着的,确实是如她的丈夫A先生所说,只是出去旅游了,暂时与家庭失联而已。” 好了,我现在有一个问题要问一下A先生,希望A先生能够如实回答我。 接着S走到被告A身边。 S:“4月15日有证人证明你们发生了很激烈的争吵,你能够回忆一下为什么吗?” A:“那天我喝了酒,我情绪激动,我发现B一直在跟踪我,然后为一些小事对我发脾气,我一下子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打了她,她后来威胁我要离家出走。” S:“你看到她出去了吗?” A:“当晚没有,但是第二天我就没有回家,我去了我另外一个农场,因为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S:“你什么时候回家的,具体日期?” A:“我一个星期才回家,4月22日。” S:“4月22日回家后,有人晚上看见你去湖边了,你去干什么了?” A:“我只是心情烦闷,去钓鱼,然后也带了一些肉喂鱼。” S:“晚上去钓鱼?晚上喂鱼?为啥工人说你为了保养身材,很少吃肉,管家 也没有看到你从外面采购大块肉回来?” A:“我一般回来较晚,管家都睡了,我自己农场养牛,猪,羊,肉产量丰富。” S:“你也喜欢钓鱼?我其实也喜欢晚上钓鱼,一个人开车过去,因为非常少人,不会被打扰,你应该见过住在湖边的老约翰吧,他天天晚上钓鱼!” A:“老约翰晚上八点就回去了,我一般十点以后,有时候更晚。” S:“是吗?你为啥那么晚?怕被人看见吗?” A:“这是习惯而已,习惯……” W站起来,“反对控方律师用不正当语气!” “反对有效!”法官说。 S:“好,可是有一天老约翰没有回家,他看见你把大块肉丢向湖水,分明是人的四肢!” A:“不可能,天气那么黑,老约翰根本看不清楚。” A惊恐的看着S。 S:“对对对,老约翰说他没有看清楚到底是什么肉,所以你走后,他看到鱼因为吃得太饱,吐出来很多,没有沉下去的当时就被他的网捞上来了……” A:“不可能,肉我分解的很仔细,骨头都剔除出来了。” A的脸色变得雪白,好像看到恶魔一样。 S:“你要不要亲自看看,他捞上来的是什么?” 我立马按照S的吩咐,把从鲁斯那里取出来的人体标本递上去,都是一些有女性特征的细小的关节和皮肤组织。我看见A瞳孔放大,神情恐慌。 第四十九章:这就是凭证 W不愧是老牌律师,他感觉自己的当事人有点招架不住,申请暂时休庭。 S的状态非常好,只有在法庭这样的战场,我能够感觉到S饱满的斗志,好像被红布激发的斗牛一样,我点拨一下他,希望他要态度更加柔和,对A不要逼迫太紧,万一让他识破,对我们警局是非常不利的。S神秘的笑笑:“糊糊警官,下次我一定给你免费上一堂心理学课,放心,我不收你的费用。” “等下,你还需要配合我,把摄影机里面的东西放映出来。”我点点头。 经过短暂的休庭,大家都各就各位了。 S继续向A发问。 S:“你的珠宝确定收好没有?” A的脸色又变了。 A:“绝无此事。” S:“这是十年前当时整个事情的报道,我相信大家都有印象,当年博物馆珠宝盗窃案,有两名罪犯被抓,听说是有市民提供了非常有用的情报,除了缴获大部分珠宝,依旧还有部分没有找到,我想应该都在你那儿吧。” A:“你胡说。” W提出反对,不能用猜测这样的东西当凭据。 S:“看看你同伙在监狱里的日常生活照吧……” 这个也是S交代提前为他准备的,当然照片都有点恐怖,一些邋遢的体态,一些受伤的躯体。 S:“哦,我提醒你一下,他们出狱的时间是明年的五月份。” A感觉神经扯动了一下,一阵寒气从脚底一直往上冒。 S:“4月15日,不过是B的生日,你说多好的烛光晚餐,你们结婚也有很多年了吧,你为啥不相信B女士有多么爱你呢……她如果不爱你,她会这么紧张,她有抑郁症你应该知道吧,她一直吃治疗精神的药。你如果晚上不回家,她一定不能睡觉,她会抱着枕头一直等到天亮。” A低着头。一言不发。 S:“是你掐死了她?” A:“………” W提出反对,法官同意反对有效。 S:“是自己撞到大理石桌面,对吧!” A居然点点头。 S:“是你推的?” A:“我不是故意的!” “好!我的问题问完了。” 然后,W向控方问了一些有没有指纹,有没有证人之类的一些反驳。然后抗议S的提问超出法律范围,不能打击当事人的神经等等。 “最后,各位尊敬的陪审团和法官大人,我需要给大家展示我在现场拍摄的一些相片,我知道法庭本来是不可以摄像的,但是因为我把这些相片当‘凭据’,我想各位大人应该给我这个小小的权利。”S突然把声音提高。 然后我上场了,清晰的投影画片里可以看到当S说出那个‘B在门口出现’的假设时,大家的目光都齐刷刷看向门口,只有A漠然的低着头,嘴角上扬,好像在嘲笑。 当人体的碎片展现在A面前的时候,他的极度恐惧和身体抽动。 然后S让我关掉投影,他最后陈述了一些没有在公诉词里面的证据,我想应该是他私底下的调查,毕竟S是个神通广大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办不到的。 “其实被告A只是一个胆小懦弱的人。”S向看朋友一样看了一眼A。 “十年前的那个抢劫案,总共是三人,A通过私底下举报,瞒天过海的保存了一部分珠宝,我相信监狱的两个同伙,一定是知道A是个胆小鬼所以放过他,准备出狱后敲A一笔的。”S看着A,“我说的没错吧。” “但是问题来了,B发现了这个秘密,她非常紧张,她建议自首,不想A因此受到要挟,她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B知道自己说服不了A,所以她把珠宝藏了起来。” S的话让大家恍然大悟。法庭非常安静。 “B一直认为A非常爱她,所以不愿意告诉A珠宝的藏匿处,A就在B吃完生日蛋糕的时候,和A发生剧烈的争吵,他不希望B插手自己的事情,争吵时失手让B撞在大理石桌面上,流血不止,但是仍旧没有告诉A藏匿地方。” “为了问出来,A继续撞击B的头,直到B不能动弹,他才发现B已经死去。这些是从他大理石桌面上采取的血迹,我根据它扩散的面积计算了当时A用了多大力量。” “凭着A对B的了解,他很快他就找到藏匿的地方,因为B其实只是吓唬吓唬A,根本没有到认真的地步。” “至于尸体是如何处理的,相信大家都猜到了,确实有点残忍,但是农场里面A经常杀牛,杀猪,我承认他的截肢技术是非常专业的。” “新农场正在平整路面,我想大家一定不知道。我相信B的一些尸骨已经和着钢筋水泥的搅拌,埋在了地下。” “至于喂鱼的那些,通过一个星期的冷冻,仍旧非常新鲜,那些嗜血的鳄鱼,牙尖嘴利的非洲鲨一定等待好久了……” 法庭的最后,A没有坚持完成,因为一阵心绞痛让他败下阵来,当医院的救护车赶到的时候,法院的判决也下来了。 第五十章:保护女证人 走在冰一般冷漠的走廊上,我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在空荡的空间里传来的回音。镇流器响着吱吱的声响,日光灯一闪一闪的,竟然让我的全身不由自主地颤栗。 这鬼天气,冷得要人命,我不由得裹了裹身上的大衣。这个时候我到医院来,是因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人要送到这所叫兰草医院的精神病专科治疗中心。想起真郁闷,这是一个贩毒老大的情妇,只有保护好她,才可能把毒贩老大引出来,老大有可能是救她出去,也有可能杀人灭口。不管咋样,这都是一个陷阱,一个警察局布下的陷阱。在这深夜,所有的精神病人都喂了安眠药,都睡得死死的,显得特别安静。 转了一圈,天下太平,我回到了医生值班室,心想应该可以歇一会了吧。可愿望和现实永远存在着无法避免的差距,因为在这个时候我的值班室里的电话刺耳地响了起来。 我接过电话,是我的那位秃头的上司打来的,他告诉我马上就要送来一个二十三岁的女病人,让我找个单人房间,因为那个女病人是极度危险的精神病人!就是我需要保护的证人,是个华裔女孩。 有点意思,在这家兰草医院里,已经很久没有女性的病人,特别是年轻的女性病人入住了。现在医院里的女病人很少,就算有,也全是些疯疯癫癫的中年妇女或者老太婆。年轻的女病人还一个都没有。马上要来的病人就算是极度危险的精神病患者,那也没关系,就算养养眼对这些医生病人来说也是好消息。 我准备好了就回到了值班室,值班室的窗户正对着电梯的大门。电梯是最老式的一款,门已经漆过无数次了,绿得让人的眼皮发涨。“当!”的一声,电梯升到了我所在的四楼,门慢慢地张开了,像是魔鬼的嘴一般。我看到四个结实的护工拉着一张移动担架走出了电梯。 我领着他们进了我安排的单人病房。我一直都在奇怪,刚才秃头上司打来的电话说这个年轻的女病人将会是个危险的病人,一再嘱咐我要安排一间单独的房间。我好奇地转身望了一眼这个女病人。她好漂亮!一种令人窒息的美丽!因为注射过安定针的原因,她正陷入最深沉的睡眠中,脸色苍白,白得像是透明的一般。微微凌乱的发丝搭在她的额头上,遮住了她的眼睛。她的鼻孔微微地翕动着,如此地沉静,我的心跳仿佛停止了。这么漂亮的女人怎么偏偏是个精神病患者呢?一个毒贩,一个隐君子。这个世界真是不公平!为什么还说她是最危险的病人呢?我的心里不由得泛起一个重重的问号。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在我的心里,竟莫名其妙地涌动起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奇怪的感觉。 正当我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可能安定针的效力到了,漂亮的女病人挣扎了一下。但是她的四肢已经被结实的钢箍固定在了移动担架上,她不能动弹,只能徒劳地扭动她的身体。 我走近了她的身边,对她说:“小姐,这里是医院,你放心好了,这里的医生会好好安排你的。你不要紧张。” 接着我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的身份,我奉警局上司的命令保护你的安全,希望你不要紧张。 她睁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我。从她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丝怨恨,而更多的是一片无可叙说的迷茫。她的眼神里游离着一丝丝光芒,她似乎是在睡梦中,哦,也许安定针还在继续着它的作用。 突然间,我看到她的头往后仰了一点点,深深陷进了柔软的枕头里。她的眼睛依然幽怨地看着我。猛的,她的身体向前倾了出来,用尽了她全身的气力向我所在方向吐出了一口浓痰! 我连忙侧过身体,这口飞速而来的痰被我轻而易举地躲开了。痰液射在了雪白的墙壁上,形成了一摊微黄的痕迹。液体缓慢地向下流淌,我竟觉得自己的胃有点翻涌了,不知道是为什么。 护工快速地把漂亮的女病人送进了病房。当他们把担架推进房间后,我在担架上的名牌上看到她的名字:Liyun(李芸)。 第五十一章:李芸 医生立马给这个叫李芸的女人注射了一定剂量的安定,我又回到了值班室。我承认,我开始对这个漂亮的证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更重要的是我对她为什么会成为极度危险的人产生了好奇。 给李芸注射了相当剂量的安定后,她平静地睡了。我坐在值班室里对着闪动跳跃的电脑屏幕却提不起一点精神。我开始阅读她的案卷,知道她是台湾人,从小父母双亡,李芸在孤儿院长大。由于非常漂亮,十六岁就有男朋友了,然后一直在男人堆里混迹,吸毒上瘾,十八岁认识这个毒贩,毒贩比她大二十多岁,也有老婆。 送她进来的护工问我:“糊糊警官,她呀?她是不是一个危险的犯人!是法院送来的吧!听说她亲手杀死了她情人的老婆,还把尸体藏在她的床下整整三个月。要不是邻居闻到了臭味,还不定要放多久呢。知道吗?她还把那个女人的大部分尸体煮来吃了,当时警察撬开她家大门时,高压锅里还煮这一只手臂呢,砍成一截一截的。她呀,真的是心如蛇蝎!” 我安慰了一下胆小的护工,案卷上确实显示了她的罪行有护工所说的杀人截肢,但更多的一些勾当是和她贩毒的情人一起,利用毒品获取了大量的不义之财,还贩卖人体器官到世界各地……我感觉背上的寒毛也一根根都竖立了起来。真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看来女人发起狠来真的是让人叹为观止。 因为她有长期的精神分裂,暂时不需要负法律方面的责任,所以把她送到了兰草精神医院,成为一个需要治疗的对象。希望通过治疗后,她能够主动供出毒贩的一些信息,对我们警方也是一个帮助。这样也好,在精神病院这个混沌的地方看到一个漂亮的女病人,虽然是个危险的病人,但是无疑也是可以算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调剂调剂这单调的眼球。 时间一天天过去,一转眼,一个月就这么过去了。 一切都非常平静,也没有看到犯罪分子靠近医院。李芸也非常配合医生按时吃药,按时做检查。 天气越来越凉了,当我在医院的空地上看到一片片落下的梧桐树叶时,知道原来是深秋了。 在药物的治疗下,李芸的病情有一些好转,我也每天下午推着绑着她的轮椅在空地里晒晒太阳。 每次,她什么话都不会说,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的手掌上那一条条的纹路,思想在空旷的思维里四处乱窜。我总是想方设法地寻找着话题,可她却老是把我当作空气一般,任我一个人在那里表演单口的相声。 为了让她对我产生好一点印象,我想给李芸送件礼物,我看了她的档案,再过几天就是她的生日了,我想给她一个惊喜,尽管在她的眼中警察都不是好人。 我无聊地坐在值班室里,又是一个深夜,我没有什么心情玩电脑,我再也找不到网路聊天的那种慰籍了。我翻开了一本书,是一本关于治疗精神分裂的医书。打从心里说,在我的私心里,存在着想要亲近她的想法。应该不完全是因为破案吧。 不知道看了多久,也许两个小时,也许五个小时。我的眼睛有点发酸了,我合上了书,闭上了眼,自己做起了眼保健操。 突然,一个幽幽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是一个女人的声音:“现在几点了?” 我抬起头,在值班室发药的小窗口外,站着一个女人,因为是逆光的原因,我看不情她的脸,只觉得她的身影很熟悉。 我条件反射地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四点半。” 那个女人哦了一声,就转过了身。她慢慢地向电梯的绿色的门踱去,一头的长发披在她的背上,在穿堂风的作用下微微飘动着。她的膝关节好象没有动弹,似乎是在漂浮一般。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浑身哆嗦了一下。我猛然反应了过来,我这是在精神病医院的特护病区里,这里是全封闭的,绝对不会有外人进来的。她是谁? 我连忙冲出了值班室,我看到这个女人四肢肆无忌惮张狂地张开,站在电梯的绿色大门前,双手紧紧帖在了电梯冰冷的门上。我跑到她的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当我拍到她肩膀时,我听到从她的嘴里传来微微的鼾声。 她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转过了身。我看到了她的脸。呵!她是李芸! 她的眼睛半闭着,面对着我,鼻孔里慢慢喷出着一丝一丝气息。她的脸和我的脸之间最多只有两公分的距离,我真切地感受到她温暖的呼吸。 她的眼睛睁开了,一股寒冷的感觉向我扑面而来。李芸浑身摇晃起来,突然之间,她跌倒在了我的面前,她晕倒了。 我在这一刻醒悟了,她这是在梦游! 梦游在精神医院里是再常见不过的事了,可我今天这是怎么了?脑子里混混噩噩的。梦游的病人是绝对不可以把他叫醒的,这样会加重她的病情的。我连忙抱起了李芸的身体送回了她的房间。 我推开她的病房木门,把她平躺在了她的床上。她的屋里没有开灯,透过铁制栏栅,月光像纱一样铺在了她的身上。李芸的胸口不停地有节奏地起伏着。脸上略微泛着一点潮一般的红。我就这么看着她,竟有点不自觉地痴了。 我使劲吞了一口唾沫,竭力压抑住了自己的欲望,退出了她的房间,仔细地合上了她的门。 第五十二章:罪恶感 我回到了值班室,在我的抽屉放着关于李芸杀人事件的案卷,我一直没心情看下去,我始终不能说服自己相信这么漂亮沉静的女人会是个冷血的杀手。可今天的我却异常地兴奋,我从抽屉里取出了案卷仔细地看了起来。 我们这个城市的记者可以说无孔不入,不仅仅是报导了警方公开了的信息,还采访了命案发生地的小区保安。 凶杀案发生在一个叫森林小区的地方,那里我早就有所耳闻。森林小区是位于这个城市靠南的一隅,紧挨着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那里全是一套套装修豪华的小型别墅,据说价格是不菲的。那里大部分的别墅和套房都是些有钱人给二奶买的房,所以那里又叫二奶村。 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李芸的情人到底在哪里。因为只找到那个女尸的尸体碎块,却始终没找到她的头颅,而且那些尸块也始终没办法拼凑成一具完整的身体,所以那个死掉的女人是谁一直也没有查到。究竟尸体的头颅和没找到的碎块到哪里去了,一直是个难解的谜。市井中有传闻,说那些没找到的尸体都被李芸吃掉了。但这只是传闻罢了,谁都没有真实的证据。 李芸一直守口如瓶,什么也没说,所有的一切都被她藏在了她的心里最阴暗的地方。因为不知道杀的谁,法院一直没判她,但是因为证据确凿,她又有严重的精神分裂,所以才送精神医院的。 有一张报纸上采访了那个小区一个叫汉森的保安,是他发现案件现场的。他说得非常详细。 李芸搬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奇怪的是,几乎从来没有她的男人到这个小区来找她,她也很少打扮了出去。这样说来,她认识的那个男人一定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进出都避开了保安们的视线。 李芸很怪,她也不到小区的花园散步,只是一个人呆在家里。 只到有一天,她楼上的来的一个漂亮的华裔女人,闻到从李芸家传来一股恶心的臭味,告诉了这个叫汉森的保安。 汉森跟着这个华裔女人使劲敲着李芸家的大门,可大门紧紧地关闭着。只听到里面传出了女人嘤嘤的哭声和混杂着的脚步声。 汉森怕出事,就叫来了附近的警察,一起撬开了门。里面的景象把汗森吓了个半死。 殷红的血液淌满了一地,一个身穿睡衣的女人埋着头陷在了柔软的沙发里哭泣着,她满头的长发遮住了她的脸。但是汉森仍然认出了,这就是漂亮的李芸。在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样东西,汉森凑进了一看,立刻呆坐在了地上。李芸手上拿着的竟是一只死人的脚! 当汉森还在呕吐的时候,警察已经在李芸的床脚找到了一具支离破碎的女人的尸体,而在她的灶上,还炖着一锅汤,在昏红的液体里,警察捞出了一只已经炖得皮肉分离的女人的手臂! 我郁闷地合上案卷,心神不宁。看来李芸是个危险的凶手,这一点确凿无疑了。我禁不住叹了一口气。 因为警局有事,我过了两天,才又去值班室,可一来医院主任就叫我去他办公室一躺。我进了办公室,里面除了主任外还有一个男人坐在里面。看到我进来,医院主任居然自己先出去了,只留下我和那个陌生的男人。 陌生的男人原来是刑事处的领导,他说刚刚和医院主任谈过,认为李芸的病情有稳定迹象,希望我能够通过正常审讯的方式,尽量了解案情,掌握更多资料。也可以通过保释的方式让她回家一趟,通过她来往联系的人获得线索。我答应试试。 当我出了办公室,回到值班室时,才发现天气越来越冷了。我猫在值班室里打开了取暖器,然后把值班室的小窗关了下来,只留了一点点出气的口子。 我喝了一口水,在暖和的空气里,我的睡意想潮水一般涌动而来,令我无法抵抗。我觉得有点热了,于是脱去了身上的大衣,躺在了小床上。我的眼皮像是灌了铅一样,合在了一起就不想再张开。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像是在空气中漂浮一般,一点也不受我的神志控制。我知道我正陷入不可遏止的睡眠中,我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切。管他什么病人。所有的病人都已经吃过了安眠药,包括李芸。他们睡得比我更安稳。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身体突然有了一点异样的感受,我慢慢张开了我的眼睛,我看到了一个模糊的影子。当我的瞳孔缓缓调整着焦距的时候,这个影子已经贴在了我的身上,软软的,像是一团温柔的小猫,是的,我的身体准确地告诉我,这是一具女人的散发着香味的健康的身体。我已经认出她了,是李芸!!! 她抱着我,嘴里哼出的热气在我的眼前变成了一团团白色的烟雾。 我喃喃地问:“我这是在梦中吗?” 我感觉到她在我的脸颊上亲吻了一口,湿湿的感觉。她在我的耳朵边上轻轻地说:“是的,你是在梦中。” 我笑了。在梦中!为什么会是在梦中?我是多么地希望这一切可以是真的啊! 不过在梦中也有在梦中的好处。我似乎像是沉醉了一般,我呢喃地说:“还好这是在梦中,我就没有罪恶感了。” 我微微地翻过身来,像压住了一团棉花一样压过去……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一切都宛若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依然躺在我的值班室里,哪里有什么李芸的影子。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可奇怪的是,我身体上什么痕迹都没有。就算是个春梦,也应该在我的身上留下一点什么痕迹吧?可是现在却什么也没有。我傻笑了一下,对自己说:“呵呵,真是个奇怪的艳梦!” 当上午的阳光慢慢穿透了清晨的雾霭,照射在了医院的草坪上时,我又和以往一样推着李芸的轮椅在草坪上晒着太阳。 我总觉得有点怪怪的,可能是因为昨天那个艳梦吧,当我看到李芸时总是让我觉得不自然。特别是当我的手触碰到她那软如凝脂一般的身体时,真的像极了昨天晚上的感觉。 为了打破尴尬,我竭力寻找着话题像要和她聊聊。可我在徒劳,她依然不理我,只是一个人呆呆地看着天空中不停变换的白云。 眼看晒太阳的时间要到了,我把她推到了草坪边缘的长椅边。我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摸出了一根烟点上。当烟草的芬芳慢慢在我的口腔里氤氲的时候,我突然发觉李芸的眼睛正注视着我。她的眼睛很漂亮,像是两刻剔透的猫眼一般。但是眼神却炯炯有光,盯得我竟有点毛骨悚然起来。 我声音颤抖地问:“怎么,有什么不舒服吗?” 她缓缓地张开嘴,对我说:“昨天晚上好吗?” 我全身抖动了一下:“什么,你说什么?” 她定了定神,然后一字一句地说:“昨天晚上你感觉好吗?” 第五十三章:计谋 刹那之间,我的冷汗从我的背脊簌簌地冒了出来,浑身竟然湿透了。我似乎掉进了寒窖,透体冰凉。 我脸部的肌肉抽搐了一下,然后声音颤抖地问李芸:“你在说什么?怎么我听不懂?” 李芸的脸上满是诡异的微笑,她看着我,语气很缓慢地说:“你以为那是一个梦,可是那却是实实在在发生的真实的事情!” 我的身体猛然抖动了一下,什么,难道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不是一场春梦?而是真正发生了的? 李芸继续残酷地说:“医生以为我吃了安眠药后会睡着的,其实我只是压在了舌下。我在你的茶杯里放进了我最近攒下来的安眠药。我在你昏昏沉沉的时候进了你的值班室,和你做了你以为是在梦里做的事。”她说话条理分明,哪里像是一个精神病病人。 “你也应该知道,警察和他的证人之间做了这样的事会有什么后果吧?我已经把昨天晚上从你身体里流到我身体里的那些液体用我的方式保存好了,你明白我的意思的。” 我感到自己的头有点晕了,我知道后果的,这会让我再也没有继续做警察的可能性,我不禁诧异地问:“你对我做这些,究竟是为什么?” “我要你带我出去!不需要假释,因为我一个人住非常不安全。我只想在外面见一个人,亲口问他还爱不爱我!只出去一天,我生日的那天!”她一句一字地说,斩钉截铁! 我似乎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说实话,我一直对李芸有好感,可现在她的所做所为却让我觉得她像是一个诡计多端的女人。她精心的设计了一个圈套让我钻,我却没有任何逃脱的余地。 她之所以选择了我,是因为在晚上,只有我才有电梯的钥匙,只有我才可以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带她出去一天。 两天后,这天就是李芸的生日,我必须在这天做出行动。 其实要带她出去对我来说是件很容易的事,我只要找个借口说带证人回警局问话就行。然后带好她必须吃的药物。 当天,我请医院的医生护士们喝酒,没几杯就灌得他们晕呼呼的。然后我找了件漂亮的衣服给李芸穿上就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戒备森严的兰草医院。 等出了医院大门,我问李芸到哪里去,她指了指离医院不远的一幢大楼说:“在那幢楼的地下停车场的第44号车位停了一辆红色的车,车钥匙放在车左边的垃圾桶的底座下。你去开来接我吧。”李芸知道我们的警车都有定位系统,她不想暴露行踪。 我有点好奇,她怎么会在那里放一辆车呢?她又怎么知道我会开车呢?当我把红色的车开来接了李芸后,问起了她我心里的疑问。 李芸笑了笑,说:“别想这么多了,我是不打无准备的仗的。我早就设计好了,当我在我的床脚发现了那堆切碎了的尸体,我就知道自己陷入了一个圈套,而这个圈套只有我自己,才可以解开。我以前大学就是学的是医学,而且专修的精神病医学,我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做出什么事,可以让所有的人,都以为我是精神病。 我也知道你会是我的保护人,对你,我早就有了认识。你也是华裔,心地正直。沟通也比较方便。在这里放一辆车,是我早就准备好了的,就是等着今天出来。” “你不会是准备开车逃跑吧?”我笑着问。 她开心的笑起来,显得非常爽朗的笑声。“不会,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还要帮你们抓坏人呢……” 我听了后,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怎么,你说你陷入了一个圈套?这么说那个女人不是你杀的了?” 李芸瞪了我一眼:“当然!我怎么会杀了一个我根本就不认识的女人?我又不是冷血!” “那你为什么不给警察说呢?让他们去调查啊!”我有点紧张。 “跟他们说有什么用?所有的证据都说明了是我杀的,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而且我知道凶手是谁,但是他却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所以所有的事只有我自己来做。”李芸的神情很坚毅。 “你知道凶手是谁?” “是的,就是包养我的男人。你们说的那个毒贩,其实他干的那些勾当我真的没有参与,你相信吗?哼!在那个女人的尸体上留下了他的秘密!他在**的时候,到了**就喜欢用牙齿咬女人的肩膀。他以为他能抹去女人身上的指纹就能让人怀疑不到他吗?他错了!”李芸的表情露出了一丝狰狞,她扒拉下了她的衣服,向我展示了她肩膀上的一个宛若月牙的齿痕。 我又想了想,问她:“那你为什么要把那个女人的尸体煮在锅里?” 李芸的脸上满是一种奇怪的充满兴奋的表情:“我要处理那具尸体,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这里会有这么个东西。 我在网络上看到过一篇怎么处理尸体的帖子,就是在锅里煮烂后,切成一块一块扔进下水道里。谁知道我还没处理完,尸块就发臭了,引来了保安和警察。也怪我自己,忘记了把尸体放在冰箱里,那冰箱也太小了一点……” 我定了定神,向她提出了最后一个问题:“那个男人现在在哪里?你可不可以让我们找到他? 李芸的神情黯然失色:“他……他……他……来无踪去无影,我也在找他……” 第五十四章:李芸罪行坦白 “好吧,你可以坦白了,这不是警局,我们只是私下的好友,如果你要勉强算我是你的恋人话,我也承认,我败了。不上报不录音,你满意吧……”我讨好的看着李芸,我感觉一直顺利的我遇到了一个坎,这个女人,即使是坎,也谜一般的吸引了我。 “行,我就喜欢你老实!”她又笑了,笑起来非常妩媚。 “你应该知道,在美国,贩毒可不是什么罪行!你不要小题大做。”她盯着我的眼睛。 “对,我承认,美国是世界唯一的**合法化国家,持有贩卖运输种植均合法,而且越来越多的州通过了**合法化法令。这是世界唯一视《国际禁毒公约》如无物的国家,***、**……均泛滥。”我点点头,感觉非常无奈。 美国即使在**合法化以前,对吸毒贩毒量刑也是世界最低的。美国法律反而对交通、晒衣物之类的事情严格,但是对吸毒、强奸这些刑事犯罪却非常宽松,是全球最宽松地区,是吸毒者和强奸犯的天堂。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最新调查显示,美国青少年吸食**人数超过吸烟者。 “可是没有强大的关系网,这个行业就会玩完,因为谁都知道,这里面的暴利,糊糊警官,你那点小工资我可是不满足的。”李芸显示出无比贪婪的样子。 “可是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调查显示,23%的美国高中生称他们吸食你们的**,18%的高中生原来只是吸烟。近年来,青少年吸烟人数在持续下降,但吸食**人数一直上升趋势。今年吸食**的青少年比吸烟的多出两倍。你们不该向青少年下手。”我愤愤的说。 “这个其实还是和每个国家国情有关,你是华人,你一定知道鸦片战争,所以你对毒品深恶痛绝。” “毒品让人快乐,不是吗?你一定没有尝过,飘飘欲仙,你为啥不试试……” “好吧,我不想和你讨论政治。”李芸摇了摇头。 “我承认,美国12岁到18岁的人群中,吸食过***的人数今年已经增长了63%,死亡人数增加3倍。所以你们警局也开始重视起来,想查找代号K的头名贩毒分子,遏制局面。但是你知道毒品非常有钱赚,而年纪越小,越容易上瘾。“ “所以现状——世界最大毒品消费国” “最大,世界最大,你明不明白,全世界生产的毒品60%以上输往美国。” “你难道不动心吗?”她几乎咆哮。 “好吧,我告诉你你们一直关心要调查的毒贩是谁吧!他就是大人物**,代号‘K'。” 对不起,李芸说的这个大人物,我不能直接引用那个男人的名字,真的,态度名字太敏感了。在我们这个城市里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他,他也每天都会在我们这个城市的报纸和电视上和我们见面。 李芸说之所以不敢向警察说出他的名字,而宁愿伪装成一个精神病病人,也是因为怕惹来更大的麻烦甚至杀身之祸。 “因为是大人物,所以我们才能够垄断市场。吸毒是个人问题,只要个人控制、不产生严重后果就没问题,对吧!” “至于年轻人“以身试毒”,你也不能怪罪到我们。” “但是为了垄断经营,需要好多手段,这个我承认。” “我们与南美洲的毒品产地只有一海之隔,毒品非法交易要避开你们警察就非常不容易,所以你们警察局都是我们的耳目,你难道不知道?” “你们每年在美墨边境查获的***在500千克以下,你相信这个数据吗?我们起码每次要交易6000千克以上,一年多次交易,这个我相信你这个小警察是管不了的。贩毒集团的猖獗,是因为市场的“诱惑力”太大。我们的价格更低、路线更容易获得,多少人感激不尽呢……”她说着,又笑起来,我承认非常好看。 “但是你们加剧了社会公共卫生危机。”我反对的说。 “你为啥不说镇痛剂等处方药物滥用。开具处方也是一个难以破除的利益圈子,处方药增加,医生、药店和医疗保险公司都有利可图。你为啥不去抓他们?” “至于你们警局说我们杀人,贩卖器官……我相信证据还是不足吧……” “好了,警官,我都坦白了,怎么说我也是你的同胞,你难道还认为我十恶不赦吗?”李芸撒娇撒痴,又有点疯疯癫癫的样子,我感觉是不可思议的诱惑。 第五十五章:不能放过他 我也不想问李芸她下一步的计划,我知道她是个坚强的女人,她的心思之缜密是我难以想象的。我坐在车上只是淡淡地问了一句:“我们现在去哪里?” 李芸的眼睛直直地注视着挡风玻璃:“回森林小区!” “回森林小区?你不要命了?” 她惨然地笑着说:“往往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当我驾车来到她那幢洋房前,她却指了指旁边不远的一幢楼说:“停在那边!” 下了车,她没有带我去她住的那套房,而是上了另一幢楼。 “这一套房是我用他的钱另外买的,我原来只是用来观察对面那套房子用的,没想到现在却成了我避难的地方。”她慢慢地对我说。 我问她:“现在你准备怎么做?” 李芸想了想,说:“今天是十八号,他每个月的这一天都会到他挂名的一家公司去拿他的顾问费,拿了之后就会到万金酒店的雪茄房享受享受。我们就到那里去找他!” 我又问:“你准备杀了他吗?” 她笑了:“当然不是,我又怎么杀得了他?他知道我没有供出和他的关系,就知道我对他没有害处的。 我只是想问他到底还爱不爱我,为什么要把那个女人的尸体放在我的房间里。” 说实话,我觉得她的理由很牵强,但是我可以理解女人的心思总是让我无法了解的。 李芸洗了一个澡就和我一起出了门。我们把车停在了万金酒店的大门外,可只到了中午才看到那个肥胖的大人物夹着公文包进了主楼。 说实话,我长得也算一表人才,而李芸又称得上女人中的极品,所以我们一路上去都没人拦住我们盘问。 站在那个男人常常包下来的那间雪茄房外,李芸对我说,让我在外面等她,如果她在里面尖叫的话,我就马上冲进去救她。毕竟那个男人杀死了一个女人,他会对李芸下手吗?可李芸竭力不准我跟她一起进去。 看着她妖娆地走进了包房,我有些郁闷地点燃了一根香烟,我的耳朵都竖了起来,时刻准备听到是不是有李芸的尖叫声出现。 但是,我什么都没有听到,她进去了最多只有一分钟就冲了出来,身上的衣物凌乱不堪,手上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刀锋上满是红艳的鲜血。 我一把抱住了她,问她:“怎么了?发生了什么?” 她的声音有些颤栗:“我杀了他!我杀了他!”然后就倒在了我怀里嘤嘤地抽泣起来。 这个时候有个服务员从我们身边经过,我连忙搂住了李芸,用我的嘴唇堵住了她的嘴,同时也堵住了她的哭泣声。 我们装做一对热恋的情侣,掩过了服务员的注意。我承认,她的嘴唇是那么的柔软,比蜂蜜还甜。 等服务员走过去后,我们飞快的走到车库,坐在红色的车上,我沉默不语。 李芸絮絮叨叨地说着她走进雪茄房的经历。当她进了烟雾缭绕的房间,那个大人物就把她搂在了怀里,什么都没说,就是不停的一阵狂吻。 李芸对那个大人物的恨意竟在一瞬间消失了。在这间私人包房里,他们曾经来过无数次,也知道没有服务员会进来骚扰他们的。 李芸满心以为那个大人物会和以前一样与她在这里云雨交欢。可她错了,当她在迷幻中睁开她的眼睛时,却透过房间的一面镜子看到那个肥胖的男人手里正拿着一把切雪茄的锋利的刀,刀尖正慢慢地上移,对准了她的咽喉。 女人恐惧的力量真的让人难以置信,在最危险的之后往往会做出最惊人的反应。李芸猛的抓住了男人的手腕,用力的一转,刀锋就插进了男人的身体。长期的酒色已经严重地腐蚀了男人的力量,让他虚弱不堪,手腕上的力量竟然经不起一个柔弱女子这么轻轻,也许不是轻轻的一扳。 我扔掉了手里的烟头,问李芸:“现在我们干什么?” 李芸麻木地说:“我们回森林小区,我们吃个饭,洗个澡,换身衣服,就回医院。没有人会知道我们来过这里,再过最多一年,我就可以因为症状的减轻出院。我是学精神病病学的,我知道自己应该在什么时候装做症状好转。 “等我一年,好吗?你也可以继续在医院当我的保护人,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你要答应永远不说出我们之间的秘密。” 她冲我暧昧地一笑,我的心竟酥软了…… 第五十六章:你就是K 回到了屋,李芸就开始忙碌了起来,不知道炒的什么菜,满屋都是浓郁的香气。 我帮不上什么忙,就无聊的到处看看。我看了看房间的摆设,非常简单,欧式风格的床和柜子,简单的沙发,当然客厅的窗户边上有一个立起的望远镜,正好可以看到对面李芸的那套房子的卧室,看来她经常躲在这里观察大人物的一举一动。我又奇怪的打开她的冰箱,看到冷藏柜有很多新鲜的蔬菜,冷冻柜有很多新鲜的肉,其中冷冻柜最下面有个黑袋子引起我的注意,我正准备翻开,李芸一把拉住我把我拖到了卧室。 “你就在这里乖乖的等我,马上要吃饭了!”说完她又到厨房炒菜去了。 没过多久,一桌子的菜就摆好了。糖醋里脊,水煮肉片,红烧狮子头。李芸的中国菜手艺真是非常好,色香味美形,样样俱全,我的食指也不由自主跳动了一下。如风卷残云一般,我狼吞虎咽下了整整一桌的饭菜,竟然没有留下一点剩余。李芸只是一直喝酒,一种很烈的威士忌。菜都让给我吃,她非常欣赏我吃饭的狼狈像,不断的给我夹菜,发出咯咯的笑声。 我吃完了饭,靠在椅子上点燃了一根烟。李芸看着我,目不转睛。 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在她的注视下有点发热,我问她:“怎么了?” 她笑了笑,两只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就像一弯新月一般。她吐气如兰地说:“重温一下那天的梦,好吗?” 我的心在狂跳,但是我借口吃得太饱,需要休息,就和衣躺在那张有着薄荷香气的大床上。 当李芸收拾好餐桌,到我身边时,我已经是打鼾状态了,她不满足地用双足来纠缠着我。 终于她也累了,闭上了眼睛,我突然觉得有了点口干。我站起了身,想去找点喝的来润饿我的喉咙。我打开了冰箱,翻找起了里面的物事。我又想起什么,在冰箱的最下层,又翻看了那个黑色塑料带,里面包的东西已经冻得硬邦邦,我好奇地打开来看了看…… 当我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回到了床上,心里若有所思。这个时候李芸被我惊醒了,她又缠上了我的身体,像一条蛇一般。她喃喃地说:“亲爱的,我要!” 我攒积起我所有的力量,向她发起了进攻,在某一个时刻,我感觉到了她的身体在不停的颤抖,我也竭不住自己想要释放力量的念头。当我快要达到快乐的颠峰时,我从床头对面的镜子里看到了一柄透着幽光的刀锋!正捏在李芸的白皙的手中。 我的精神猛的一震,我伸出手来,紧紧扼住了她的手腕。我不会像那个所谓的大人物一般没有抵抗的能力,我的力量令李芸的手腕无法动弹。 她面如死灰,脸上满是失望的表情。她迷乱地说:“你一直都在防范我,对吗?” 我点了点头。 “你怎么知道我会杀你?”她又问。 我笑了笑,说:“因为我一直都知道,你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你也是神通广大的毒贩头目,你就是K” 她有点崩溃了:“你为什么不相信我说的话?” 我笑了。 “你一直在调查我,你发现了什么?” “你爱杀人!你虽然看起来非常弱,但是爆发力好强!”我一边和李芸私斗,一边开她玩笑。 三下两下,我就把李芸手上的刀丢在地下,她也精疲力尽了,她的手弯在背后,我的大手像钳子一样把它卡住,她根本不能动弹。 我又随手解下我的领带先把她手捆结实,然后在房间里找到绳子,我用刀打绳子切成三根,两条腿,整个手臂,都分别牢牢的捆住床栏上,她像个粽子一样,就像在兰草医院,她也是天天捆绑起来着,我想她应该已经习惯这个感觉了。我怕她对我吐痰,又把毛巾塞住了她嘴巴,干完这一切,我才舒服的坐在椅子上。 李芸的脸憋的紫红,我想她也是不敢叫唤的,恻隐之心发起,我又把毛巾从她口中取出来。 然后我准备离开,李芸开始着急,脸上满是哀求,“糊糊,别这样,我刚刚是和你闹着玩的,松开我,咱们好好谈谈!” 我承认对眼前这个女人恋恋不舍,但是理智告诉我,一切已经结束了,剩下的应该由警局,我那帮呆在楼下的兄弟完成。 “我知道我杀不了你,但是我也不想活了,不如你把我杀了吧……反正你什么也知道了,你能告诉我,你怎么发现我一直在骗你的吗?”李芸的声音有点抖动。 “好吧,我探了口气。” “其实要你死的不是我,是那个大人物,我不过是奉命和你玩这出游戏。” 在那个她勾引我的晚上之前,我回了警局,我的秃头主任把我叫进了办公室,里面有个男人等着我的。这个男人就是那位大人物,他和我的主任已经沟通好了,至于他们达成了什么协议,我也不是非常清楚,可能是自首,或者是缴纳巨额财物等等。 是他让我找个时间把你放出来。他说是你杀了那个女人,因为你一直没供出他的身份,所以他以前的想法是让你呆在兰草医院,不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那个死掉的女人是这位尊敬的大人物新包的一个小姐,本来想趁着你回老家的时候,到森林小区这个香巢里温存一下,没想到你提前回来了。或者是你根本没有回家。你就当着大人物的面,一刀刺死了这个女人。 然后你又威胁大人物,必须在两个月内把你从兰草医院放出来,不然你就会公布他所有的真相。大人物不想亲自杀你,他念念不忘好你五年的感情。不得已,大人物找到了我们警局,希望我们配合他。 李芸用异样的眼光盯着我:“你早就知道了,那你为什么不在我去找那个男人时告诉我是他救了我,反而一任我去找他的麻烦?你明明知道我是去杀他的!” 我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缓缓地说:“你真认为大人物死了?你见他的时候难道看不出他又发福了吗?” “他身体是有保护的,你顶多只伤到他皮肉,你的刀也是他提供的吧……刀的长度也是精确计算了的。” “但是酒店那个视频却是你罪恶的凭证!即使女尸事情你可以千般抵赖。” “至于你的精神分裂鉴定,应该由兰草医院重新起草了。” 李芸又问:“那你怎么知道我要杀你呢?你为什么不相信我会和你一起回医院?” 我坐到床上她的腿边,但是还是和李芸保持一定距离,我摸摸绳子,有点心疼的感觉。一边摸了摸结实的接口。一边说:“外面的世界多好,你既然出来了,谁也不会自己想回到医院去的,这个谁都知道。更重要的是,我刚才在你的冰箱里找到了一个黑色的塑料口袋,打开一看,竟然是一颗冻得僵硬的女人的头颅!我已经知道了,那就是那个死了的女人的头!你既然杀人如麻,又怎么会放过我呢?” 没有过多久,我听到了楼下传来警笛鸣叫的声音。 “我真的要走了……”我最后看了一眼李芸。 李芸的神色变得非常灰暗,她幽幽地看着我,对我说:“今天的菜好吃吗?” 我点了点头,说:“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可惜了,以后我都没机会尝试了。”言语间,我竟然有了点莫名的感伤。 李芸凄惶地笑了,笑声着竟有一些肆意。 我有些奇怪地盯着她。 她慢慢地一字一句地对我说:“那些菜当然好吃啦,那是我从冰箱里拿出来的肉,足足冻了一个多月,是那个女人大腿上最嫩的部分……” “我早就知道,有些肉看起来不那么地道,但是我觉得口感还是不错,最后的晚餐,亲爱的,谢谢你的热情款待,美人,再见!” 说完这些,我又用毛巾把她的嘴巴堵上。 当警察走进房间的时候,我已经开着她的红色轿车离开了,我现在最迫切的是找一个地方好好洗一下胃,彻底的洗一下,我安慰自己道。 第五十七章:最贵的画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 一辆豪华的阿尔法-罗密欧轿车在洛杉矶华人街上停了下来,司机迅速下车,快步走到汽车后座,打开车门。 从轿车里走下来的男人,应该比他的名牌轿车更引人注目:他三十多岁,身材高大,面容英俊而硬朗,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不同凡响的气质。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面前这家店铺的招牌,冲司机挥了挥手,自己一个人走进这家叫做“梦特芳丹”的画廊。 这是一家大概有两百平方米的画廊,装修极富品味,墙上挂着各种尺寸的油画,每张画下面都标着不菲的价格。但这个男人昂着头,对这些精美而昂贵的名画视若无睹,径直走到画廊最里面。 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着报纸的画廊老板注意到了这个男人,他眯着眼看了他一会儿,然后扬了扬眉毛,从沙发上站起来,向来者迎了过去。 “欢迎光临,请问您是?”老板微笑着问候客人。 我就是这个男人。 我望着面前这位六十多岁的长者,礼貌地点了点头,说:“您好,我是文远,**跨国集团新任董事长。“说着我递上我的贴金的名片。 虽然我知道,当警察时间长了也许会有人认出我来,但是我这样的行头打扮,估计我太太也以为是另外一个人。 “不知道董事长光临我这个小画廊有何贵干?” “您太客气了。”我环顾画廊四周,“您把自己这家画廊称作‘小店’,实在是对不起华人街第一画廊这个名号。我想,你这家画廊不比我的财团小吧?” “董事长过讲了。”画廊老板谦逊地笑着说,“你来这里,是想选几副画?” “是的。” “你打算买几幅?” “就一幅,放在我新家的客厅里。” “买一幅画这种小事,何必劳驾你亲自登门呢?”老板说,“你派个人来买,或者是打个电话让我们送过去不就行了吗?” 我—文远,开口大笑:“您把我当成粗俗之人了。买画这种雅致的事情,怎么是随便找个人就能代替的?不瞒你说,我也是爱画的人,所以,当然要自己来选。” “可是,刚才你进来的时候对我墙上这些名画都没正眼看过,像是对画没什么兴趣啊。” “不,你误会了。”我摆了摆手说,“我知道你这家画廊的特点,最名贵的画一般都不会摆在外面。所以,我专门来请你帮我推荐一张最好的。” “你是要最好的还是最贵的?” “这有什么区别吗?” “怎么说呢,画这东西可不像家俱,越贵就越好。有的时候,你喜欢某一幅画,并不意味着它就会很值钱;而那些昂贵的画,却又不是人人都会喜欢的。” “但我想,那些出自世界一流画家的名画之所以价值连城,总是有它的原因,对吗?” 画廊老板眨了眨眼睛:“这么说,你是想买一幅价格昂贵的画?” “坦白地说,就是这样。”我说,“我喜欢收藏名贵的画,也喜欢欣赏我的朋友们看到这些名画时惊叹的表情。” “我懂了。那么,我想我这里有几张画会让你满意的。” “是哪些画家的?” “我想想,最贵的几张画……它们分别是毕加索、米罗、杜尚和达利的作品。” “这些画值多少钱?” “每一幅的价值都在两千万以上。” “我能看看它们吗?” “当然可以,这些画锁在我的保险柜里——你决定就要它们当中的一幅了吗?” “这几张画就是这个画廊里最贵的了?” “怎么,这个价格的画您还嫌便宜了?” “我想买最贵的那一幅画。” “嗯……最贵的一幅是凡高的作品。”老板面有难色,“可是,我却不想把它卖出去。” “为什么?” “因为这是我这家画廊里最后一张凡高的画了,是凡高在蓝色时期的作品,算得上是我这家画廊的招牌,所以……请原谅。” “这张画值多少钱?” “三千五百万。” “也不算太贵嘛。”我扬起一边眉毛说。 “是美元。”老板强调。 我轻轻地张了张嘴,随后露出笑容:“太好了,这就是我需要的画,请你把它卖给我,好吗?” 老板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说:“好吧,董事长,如果你真的这么想要这张画的话。” “那我们去看看这幅画吧。”我有几分迫切地说,“这张画应该是整个洛杉矶价值最高的画了吧?” 但出乎他意料的,画廊老板并没有说话,他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说什么,又忍了下来。 “怎么?”我望着他,“有哪张画比这张还贵?” “不,”画廊老板说,“在一般的画里面,这幅就是最贵的了。” “一般的画?”我挑起一边眉问,“难道你这里还有什么特别的画吗?” “算了,董事长,就当我没说过。”老板极力掩饰着自己的不自然,“让我们去看那张凡-高的画吧。” “等等,”我的好奇心被激了起来,“是不是还有一张稀世珍宝般的画,比这张凡-高的画更贵重?所以你舍不得拿出来?” 老板沉默了片刻,说:“是的,我这里确实有一张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画,但它的价格,恐怕是连你这种身份的人也无法接受的。” “哦?”我来了兴趣,“你倒是说说看,这张画究竟值多少钱?” 老板小心地伸出手指,比出一个数字。 “什么,你是说,需要……” 老板点点头。 我眯起眼睛看了这个六十多岁的画廊老板一会儿,说:“老实说,就算是这个价格,我也是买得起的——可我不明白,我为什么非得要用能买一架私人飞机的钱去买一张画呢?这张画到底是什么来头,能值这么多钱?” “你是问,这张画是谁画的?” “当然,据我所知,世界上最出名的画家的杰作,它们的价值也根本不可能达到你刚才说的那个数字。” “所以说,它并不是名家的作品。”老板带着一种神秘的口吻说。 “那我就真是不懂了,不是名家的作品,为什么价格还是这种天文数字?” “我刚才说过,这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一张画。” “我想,世界上任何一张手绘的画都应该是绝无仅有的。” “不,董事长,你误会我的意思了。” 老板说,“我说它绝无仅有,并不是针对它的画面;而是指,这张画有某些特殊的地方。” “那你说说看,它特殊在什么地方?”我非常感兴趣的看着老板。 “我说了,你大概不会相信。” “那可未必。”我笑了笑说,“我虽然年龄不算大,但见过的稀奇古怪的事也不算少了。” 老板抿了一下嘴,说:“这幅画特殊的地方在于——看过它的人都可能会死于非命。” 我愣了一下,他凝视着画廊老板的眼睛:“你在跟我开玩笑吧?” “不,董事长,你不了解我。”画廊老板耸了耸肩,“我这个人不喜欢开玩笑——尤其是在做生意的时候。” 我埋下头思索了一会儿,再抬起头说:“我早年在马来西亚的时候,曾听说过这样一些怪事:某些画家将自己的怨恨和不满倾注在作品之中,使看画者受到某种诅咒——可是,我却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这些迷信的说法。” “不,不,不,董事长。”画廊老板摇着头说,“你完全搞错了,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和诅咒、迷信什么的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那是怎么回事?” “嗯,怎么说呢……我再说明白点吧。这张画你如果光是看它,是一点事儿也没有的,可是如果你同时又知道了它叫什么名字,并且把名字记下来签到合同上的时候,就活不长了。” 我用一种怀疑的眼光看着画廊老板:“你要我怎么才会相信这种怪事?” “董事长,既然您对这画这么感兴趣,那这样吧——”画廊老板说,“我给你讲个故事,是关于这张画的来历。” 第五十八章:画是凶手 我为啥会对一幅画这么着迷,也是因为一个朋友杰尼克的缘故。他是我大学同学,我一直想不明白,为啥这样一个聪明的人会因为一幅画命丧黄泉。整个过程又如此离奇。 杰尼克是我纽大的同学。加拿大人。但是他自己在纽约有一栋并不算特别大、特别奢华的房子,我知道在加拿大,他的家族非常有钱。但是他更加向往美国。很早他一个人就来到美国,在美国他有一个身价不菲的叔叔,这个房子应该是他叔叔给他买下的。 他经常邀请我们去他家玩,房子挨着公园,非常美丽。一进门,走廊两边都挂着他的照片:在非洲某地的探险,在东非小国刚独立的立法大会,在老上海的奇遇等等。 杰尼克还随手从旁边拿起一个木头手杖,开始讲这是非洲多哥的古老兵器,以及这种兵器为什么打不过邻国。 我逐渐了解到,年轻的他已经通过法律工作游历过世界,帮东非刚独立的国家完成了立法,帮非洲小国与国际石油巨头打过官司。 “我希望也有您这样精彩的经历。”我对他说。他对着我微笑,眼神狡黠而充满引诱,仿佛在说:世界就在那里,你去啊。 杰尼克也是学生会的代表。他平时永远带着腼腆的微笑,然而在课堂与聚会上说起自己的理想从来不含糊:“我希望终结世界的贫穷。”在他生日的时候,他跟大家说,节省买生日礼物或者吃喝,而是用这个预算买一本《贫穷的终结》,送给身边的人。 这些事情,让他在我们同学中极为引人注目。在他看来,你只需要去追求自己想做的事情,并且把它做到极致就可以了。 有天,他带着笑容对我说:“如果用经历来衡量人生,我的人生极其富有。”那一刻,我和我身边的青年同学们,对他都是充满艳羡的。 当然, 我在纽大的外国同学平均年龄30岁左右,大多是工作过一段时间再来读书。他们的工作经历闪闪发光:麦肯锡、华尔街律所、国际NGO、总统办公室。他们的国际经历让我惊叹:非洲、拉丁美洲、东南亚小国、太平洋小岛。他们知道自己的人生激情在哪里,勇于寻找一种有意思且有意义的人生。 大学毕业以后,我当了警察,而杰尼克回加拿大继承了他的家族企业,生意越来越红火,然后他又回到美国办分公司,整个生意完全由他一个人说了算。他越来越爱好收集名画,他赚的钱都用来买各国宝物,他纽约的住所应该像一个博物馆了,但是他依旧不满足。 但是他也从来没有这种财富悬殊而忘记我们的友谊,只要有时间,他会开着他的豪车到处旅游,如果经过洛杉矶,他一定会来看我。 有一天,他神秘兮兮的告诉我,在洛杉矶华人街上看到一幅画,太震撼了……他一直念念不忘,一定要想办法搞到手,不惜一切代价。而且为了这幅画,他还要到中国的上海,只有在那里签完合同,才能够真正拿到画。 “你疯了,我吓他,中国现在非常不稳定,你会不会遇到危险。”我惊恐的忘着他。 “不会的,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我不会相信鬼的,虽然听起来有点诡异。”他的眼睛里有一种琢磨不透的东西。 “我认为这幅画可以拯救世界,拯救我的心灵!” 我太相信我这个朋友说干就干的决心了,他特立独行的思维,一直让我自叹不如。他认为值得的事情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我只能摇摇头,拍拍他宽大的肩膀,赞美他条件优越,有钱任性、纨绔显摆。别无他法。 但是此后没有多久,他在美国的叔叔找到了我,他说杰尼克在中国上海,因为拆开了一个信封,反复读出信封里面的文字以后,就暴病而亡。边上有中国公安局下属的公证机关亲眼目睹。绝对不存在谋杀,也没有任何不正常的东西在纸上,杰尼克只是反复看那个文字,五分钟之后倒地身亡。 杰尼克的尸体经过美国过去中国的法医鉴定,结论是:心脏破裂,造成血管堵塞,如同心梗一样,即使马上抢救也不能起死回生。 杰尼克人死了,但是死之前却把5000万的巨款划给了洛杉矶华人街的一家画馆,是自愿的,完全是杰尼克亲笔签名,不可能有假。 这么奇怪的一张画,难道我不该来冒险一下,何况有杰尼克叔叔的大力支持,我这身行头,这豪车都是他叔叔操办的,他希望我帮他这个忙,如果能够追回这笔钱,他将给我一个诱人的费用。 第五十九章:与众不同的孩子 “你相信这幅画是一个孩子的作品吗?“画廊老板眼睛眯起来,好像和你说话的是一具空壳,而魂确飘走了一样。 我是这个孩子的父亲,我们也是晚年得子,不知道有多么开心。下面我就告诉你这个封存已久的故事。 1960年,美国休斯敦一个普通的家庭里,一个褐发碧眼的男孩降生了。 小男孩长得既聪明又乖巧,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灵气。孩子的父母对这件上帝赐予他们的礼物爱不释手,他们为他取了个漂亮的名字:迪奥。 很快,惊喜就开始频繁地出现在迪奥的父母身边——他们惊讶地发现,小迪奥竟然是一个百年难遇的天才! 半岁的时候,迪奥就能准确而清晰地叫出爸爸妈妈,甚至爷爷奶奶的名字;不到十个月,他就能下地奔跑、玩耍;一岁的时候,一百以内的加减法就不能再难住小迪奥了。 更令人惊讶的是:迪奥对于绘画有着不可思议的天赋和领悟力。四岁的时候,他就能拿起油画画笔,创作出一幅幅让人叹为观止的绘画——这些作品让所有的绘画教师,甚至那些大画家们跌破眼镜。一位五十多岁的老画家在看了迪奥四岁半时创作的一张作品后,惊讶地五分钟没合拢嘴,并激动地向在场的所有人宣布“这孩子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绘画天才!” 唯有一件事,让父母有些隐隐不安,那就是迪奥的另一个嗜好——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 与迪奥同样年龄的小孩们,总是吵闹着要父母带自己去游乐场、动物园、或者是玩具城,但这些充满童心稚趣的地方似乎对迪奥没有任何吸引力。迪奥喜欢去的地方只有一个,只要父母一闲下来他就会要求他们带自己去——基督教的教堂。 迪奥第一次和父母去教堂,是在他两岁的时候。从那以后,他几乎每个星期都会要父母带自己去两至三次。一开始,迪奥的父亲以为儿子喜欢来教堂纯粹是觉得好玩。但很快,他就发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有一次,教堂牧师在祷告完后再一次向人们讲述起了耶稣基督的生平事迹,当讲到耶稣被他的门徒犹大出卖,最后被钉在十字架上处死的时候,迪奥的父亲无意间望了儿子一眼,他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只有两岁的迪奥泪流满面,神情悲愤而痛苦,他一声不吭地坐着,正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似乎牧师的这段讲述唤起了他的某些回忆——整个场面让迪奥的父亲目瞪口呆。 他不明白,仅仅两岁的孩子,怎么会对这些东西产生如此大的反应和共鸣。 父亲用手拐轻轻碰了碰儿子,指着唱诗讲台上的牧师,问:“迪奥,你能听懂他讲的那故事是什么意思?” 迪奥缓缓转过头,回答了一句让父亲更为吃惊的话。 他满脸泪痕地说:“不,爸爸,他说的……不是一个故事。” 迪奥的父亲愣了半晌,轻声问:“你怎么知道他说的……我的意思是,你是通过什么来判断的?” “爸爸,我不想说。”迪奥忧伤地低下头。那一天,他没有再说话。 后来,迪奥的父母发现,他们的儿子只要一听到关于耶稣受难的任何事情,就总是会流露出黯然神伤的表情,那神情真切而伤感,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几岁孩子该有的。 迪奥的父母匪夷所思了很长一段时间。 后来,他们想通了,迪奥本来就是个百年难遇的天才——天才总是会有一些异于常人的地方,这没什么好奇怪的。而且,除了这一点以外,迪奥的其他一切都很正常。 所以,他们也就渐渐习惯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孩子。 就这样,迪奥一直长到五岁。 第六十章:画的规则 一天早上,五岁半的迪奥和父亲一起上街买吃的东西。他们到附近一家超级市场买了两袋食物后,准备穿过另一条热闹的大街回家。 刚拐过街口,迪奥和父亲就同时站住了脚。他们发现这条大街上聚集了几百人,他们纷纷抬头望着一幢大厦的楼顶,伸出手对着上方指指点点。 迪奥和父亲走近人群,顺着人们的目光向上望去——这幢大楼大概有十二层高,在顶楼的边缘,站着一个年龄约莫三十岁的女人,她头发蓬乱,木然地看着楼下的人。这个时候,几辆警车出现在了人群中。 迪奥的父亲明白这里即将发生什么事,他牵起儿子的手,说:“迪奥,我们快离开这里。” “可是,那个阿姨站在这么危险的地方,她要干什么……” 没等迪奥问完,人群中有人惊呼道:“天啊!她真的跳下来了!” 迪奥和父亲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听到“砰”的一声,那个女人的身体直直地摔了下来,刚好掉在距离迪奥不到五米远的地方。 一片血肉模糊的鲜红出现在迪奥的眼前,他一动不动,似乎被吓傻了。 迪奥的父亲大叫一声,赶快上前捂住儿子的眼睛,一把将他抱起,迅速跳上一辆出租车,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 回到家,父亲发现儿子的表情仍然是一片呆滞,他倒了一杯温水让儿子喝下去,担忧地抚摸着他的头,问:“好点了吗?迪奥。” 迪奥的脸上没有任何反应,他一句话也不说,眼睛直愣愣地望着前方。 “太可怕了!真是太可怕了……”父亲满头大汗的念叨着,“可怜的孩子……才五岁,竟然看到了这么可怕的场面!” 大概过了十分钟,迪奥缓慢地抬起头,望着父亲,问:“她死了,对吗?” 父亲怔住了,他不知道该怎样回答。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迪奥又问。 “孩子,我们别管这件事了,好吗?我们忘了这件事吧!” “不,爸爸。你告诉我,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不知道。” “她这么做,总是有原因的吧。” “……我想,她有可能是破产了,当然,也可能是感情问题……但是,你瞧,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真正理由的。因为,让她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迪奥,我们能不说这件事了吗?” 迪奥低下头,眉宇间透露着忧伤和困惑。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问道:“她……很痛苦,对吗?” 父亲打了个冷噤:“迪奥,我真的不知道。” “一定是的!她很痛苦,所以,她才想逃离痛苦。”迪奥大声说道,“爸爸,你知道她为什么痛苦吗?” “因为她是人。”父亲说,“只要是人,就会有痛苦。” 迪奥望着父亲的眼睛,过了半晌,他垂下头,神情暗淡地低吟一声:“是吗……” 接下来,迪奥没有再说话。父亲摇着头叹了口气,离开了儿子身边。 迪奥静静地走进自己的房间,锁上门。那一天,他除了吃饭以外,几乎没离开自己的那间小屋。 晚上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父亲到迪奥的房间叫儿子起来。推开门后,他大吃一惊——迪奥根本就没有睡觉,他双眼通红,显然是熬了夜。迪奥手里拿着油画笔,正将颜料往一张大画布上涂抹。 父亲惊讶地上前询问:“迪奥,你没睡觉?难道……你画了一个通宵?” 紧接着,父亲发现了更令他震惊的东西。他望了一眼迪奥面前那张几近完成的油画,大叫一声:“我的天!这是什么!你画的是什么?” 迪奥赶紧把画从画架上取了下来,将画背过去,神色惊惶地说:“糟了,爸爸,你看了这张画!” “我看了这张画……那又怎么样?”父亲不解地问,“你画的到底是什么?实在是太可怕、怪异了,为什么……我看了之后会感到浑身发冷?” “因为这张画……人类是不能看的,否则,可能会死。” “你说……什么?” 迪奥严肃地望着父亲:“爸爸,你答应我一件事,绝对不要去问妈妈,这张画叫什么名字。而这张画,你也绝对不能让妈妈看见!” “什么意思?我为什么不能知道这张画叫什么名字?那你妈妈又是怎么知道的?” “昨天晚上妈妈到我的房间来,看见我在准备画具,问我准备画张什么画,我就告诉了她这张画叫什么名字,但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开始画,所以她没有危险。” “危险?”父亲眉头紧皱,越发不解了,“你到底在说什么?我完全听不懂。” “爸爸,你记住,这张画不是凡人能看的,如果一个人看了这张画,同时又知道了这张画的名字,大概就活不长了。” “凡人?难道你不是凡人?你现在就看了这张画,当然也知道它的名字……” “是的,我现在也是个凡人。”迪奥低下头,带着几分忧伤,“所以,我……” “好了,迪奥!”父亲突然一脸正色,生气地说,“不准再说这些奇怪的话了!并且,以后也不准再画这种诡异的画,否则我就要没收你的绘画工具。今天你就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哪儿也不准去!” 说完这番话,父亲恼怒地转过身,摔门而去。 整个上午,迪奥就安静地呆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父亲是这样认为的。 第六十一章:天才儿童离奇死亡 几小时后,该吃午饭了,父亲再度来到儿子的房间,推开房门。 迪奥平躺在床上,似乎在睡觉。他闭着双眼,睡觉的姿势有些奇怪——双手合十摆在胸前。 父亲走在床前,喊了几声儿子的名字,但迪奥没有任何反应。 父亲去推儿子,刚接触到迪奥的身体,他猛地大叫一声。 迪奥全身冰凉,手脚僵硬。父亲颤抖着将右手伸到儿子鼻子前。 这一试,父亲只感觉脑子“嗡”地炸开,双腿发软,跪了下来。 迪奥已经停止呼吸了。 “迪奥,迪奥!天啊,儿子,你怎么了!”父亲抱着迪奥的身体,声嘶力竭地狂喊。 母亲闻声赶来,听说儿子没有了呼吸,当场昏死过去。 十分钟后,救护车载着医生赶到迪奥的家,医生诊断后,遗憾地告诉迪奥的父母——他们的儿子在两个小时前就已经死亡了。 “不可能!天啊!我的儿子!”迪奥的母亲发疯般地抓住医生的衣服,哭得昏天黑地,“他早上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就死了!” “我儿子……是怎么死的?”父亲强忍住悲痛问。 医生满脸难色,困惑地摇着头:“说实话,我们都没有遇到过这么奇怪的事,您的儿子……身上既没有外伤……而且,我们刚才在检查过程中,也没发现他患有任何能够致命的疾病。一切迹象看起来,就像是……” “就像是什么?”父亲赶紧问。 “我知道这么说很荒唐,但是……”医生犹豫了一下,说,“看起来他像是自然死亡的。” “自然死亡?你的意思是……寿终正寝?”迪奥的父亲难以置信。 “对不起,看起来就是这样……当然,不一定准确。如果您允许,我们会把您儿子的尸体带到医院做近一步的尸检……” “你疯了!”这个时候,迪奥的母亲冲过来,冲医生大叫道,“你们这些庸医!我儿子才五岁,比任何同龄的孩子都要健康、活泼!你们居然认为他会死于寿终就寝……” 话没说完,她又一次哭昏过去。 “我儿子……不能让你们带走,我要为他举行葬礼。”说完这句话,父亲眼眶中的泪终于滑落下来。 年仅五岁的天才儿童竟然无故地离奇死去,这件事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人们纷纷猜测着迪奥的死因,报刊杂志和电视台的记者试图通过各种途径采访到迪奥的父母,但夫妻俩拒绝在任何媒体面前说一句话。 迪奥下葬后的那天下午,心力交瘁的迪奥父母回到家中。 在客厅相视无言地坐了二十分钟后,迪奥的母亲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儿子昔日的房间门前。 “你干什么?”丈夫问妻子。 “我把迪奥房间里的东西全都收拾起来,以后的日子里,我无法面对他用过的每一件东西,我会受不了。”说完,她推开房门。 就在这一瞬间,迪奥的父亲猛然想起了什么,他大喊一声:“等等,你别进去!” 妻子回过头,望着丈夫:“为什么?” 迪奥的父亲想了一会儿,问道:“迪奥死的头一天晚上,你是不是到他房间去过一次?” “……是的。”迪奥的母亲想了想,“怎么了?” “他当时正在准备画一张油画,对吗?” “噢,”迪奥的母亲露出疲倦而痛苦的神情,“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思?” “不!你仔细回忆一下,那天晚上,他是不是在准备画一张油画?而且,他还告诉了你那张画叫什么名字,对吗?” “……是的,他告诉我,他准备画一张名字叫做……” “不要说!”迪奥的父亲大喝一声,“不要把那张画的名字念出来!” “为什么?”妻子不解地望着他。 迪奥的父亲没有回答,他快步抢在妻子前走进儿子的房间,找到那张他仅看过一次的油画,用旧报纸将它严严实实地裹了几层,塞进储藏室的最里面。 丈夫做的这一切,让妻子惊讶万分,她一脸迷惘地问:“你在干什么?为什么这么在意这张画?” 迪奥的父亲满头大汗地回过头,一字一顿地对妻子说:“你记着,永远不要看这张画。” 第六十二章:赌一把 故事讲到这里,画廊老板停了下来。 我凝视着他,露出一种复杂的神情。 半晌之后,我问:“后来呢?” “后来,迪奥的父母做了一件让他们后悔的事。” “你是说,他们最终还是都看了画,并知道了画的名字?” “不。”画廊老板摇着头说,“他们对待这件事的态度比我们想像的要谨慎——他们找了一个人来做试验。” “做……试验?” “他们请了一个朋友到家中来,先由迪奥的父亲把画拿出来给他看,再由迪奥的母亲告诉他那幅画的名字,结果——” “结果怎么样?那个人真的在看完画后死了?”我把身子朝前面探了探,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是的。” 我撇了下嘴:“怎么死的?” 画廊老板耸了耸肩膀:“我不能再说了,事实上,我能告诉你的就到这里为止了。” 我把手放在下巴上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这张可怕的画现在就在你这个画廊里吧?” 画廊老板淡淡地笑了笑:“你不相信,对吗?” “我的确不相信。”我扬起一边眉毛,“除非,你现在就能把这张画拿出来给我看。” “董事长,你真的要看?” “是的。”我肯定地说。 “那好吧。”画廊老板站起来,“你等一会儿,我这就去把它拿来。” 说完,他转过身打开最里边一间小屋的门,走了进去。 几分钟后,画廊老板拿着一幅被厚牛皮纸包裹着的油画走了出来,他将画放在我面前的茶几上。 “就是这张?”我看了看这张尺寸并不大的油画,抬起头问。 画廊老板点了点头,开始拆覆盖在画面上的牛皮纸。 “慢点!”职业的敏感告诉我,一定不能冒失。 “你有防毒面罩吗?给我拿一个过来,另外还要一副手套。” 画廊老板呆了一会,不情愿的说:“没有必要吧,你是不是害怕了,害怕你可以不用买。” 我笑了笑。 “因为我有过敏体质,而且有洁癖,怕弄坏你的画。” 等老板拿来面罩和手套,我小心翼翼的拆开牛皮纸。 不一会儿,这张画的真实面目就展现在我面前。 我刚接触这张画一眼,立即尖叫一声:“天啦!这是张什么画!太可怕了!” 我后悔没有把鲁斯叫到,后悔一个人参加到这个危险的游戏里,虽然看起来是一笔大买卖,但是预兆总是这样不吉利。 整个画面就像一滩扩散的血迹一样,但是又像出了血的眼睛,瞪出毛骨悚然的光,隐隐约约是一个十字架,儿童的手笔,但是惊讶的地方是色彩,比凡.高的‘向日葵’更加震撼的视觉体验,神经和意识都停滞不前了。 因而在我看来,形而上学体系中认为痛苦和不幸是否定之物的观点,大部分都荒谬至极。其实,事实刚好与之相反,痛苦和不幸恰是肯定的,是能够引起我们感觉的事物。如同这血液浸润的画,它让你感觉所谓好的事物,即所有的幸福和心满意足,都是否定的,意味着愿望的消失,痛苦的终结。 还有一事实与此相吻合,那就是:快乐总是远远低于我们的期望,而痛苦则永远超出我们对它的想象。 过了三、四秒钟,画廊老板迅速地用牛皮纸将画再次包裹起来,像是生怕别人多看一眼。 我的叫声吸引了画廊里另外几个顾客的注意,他们纷纷向这边望过来,老板赶紧将画又放回到那间小屋里。 画廊老板从小屋出来,已经过了好几分钟,我仍然是满头大汗,一脸的惊魂未甫。 “怎么样,董事长,知道这幅画的厉害了吧?”画廊老板小声说。 我紧咬着嘴唇不吭声。 他的表情显得有些难堪,像是输掉了什么一样。 几分钟后,我吐了口气,说:“这张画的确让人觉得诡异,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让人感觉恐惧和压抑的画。” “董事长,现在你相信我说的了吧?” “你还是不用买了吧……” 令画廊老板意外的是,我听了这句话后,竟昂起头,仍然一副怀疑的表情。 “这张画确实不同一般,这我承认。”我说,“可是你说只要观看过的人一旦知道这张画叫什么名字,就必然会死于非命——这未免有些太夸张了吧?” “关于这一点,我就没办法向你证实了。很显然,我也不知道这张画叫什么名字——但我知道,曾经有人为了证实这个传说是不是真的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当然,董事长你是不可能去这么做的,因为你是个聪明人,知道爱惜自己宝贵的生命。” 说完这番话,画廊老板做了个“请”的手势:“好了,让我们忘了这件事,去看那张凡?高的画吧!” 我坐在沙发上没动。 我感觉自己受到了挑衅,过了几秒钟,我缓缓抬起头说:“好吧,就让我去证实一下这个传说到底是不是真的。” “董事长,你在开玩笑吧?”画廊老板笑着说。 “我不喜欢开玩笑。”我说,“如果你那个故事是真的,那么在中国的上海就应该住着迪奥的母亲,而我只要找到迪奥的母亲,就可以问到这张画叫什么名字,然后在上海签下正式的购买合同,对吧?” “可是,事情距今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迪奥的母亲未必还活着,也未必还住在原来的地方。” “只要这件事是真的,我一定会查找些线索,这样的话,要找到迪奥家的人并不困难。” 画廊老板望着我说:“董事长,你为什么非得要证实这件事的真假?难道就仅仅因为好奇?” 我摇了摇头,说:“三个原因。第一,如果这张画真的有你说的那么神奇,那就绝对是一件稀世珍宝——那价格再贵我也非收藏不可;第二,我很想和你赌一把,关于这个传说究竟是不是真的;第三——” 我停下来,走到画廊老板身边,低声说:“我不喜欢有人对我说谎。” 画廊老板的目光和我对碰了一刻后,老人说:“董事长,恕我直言,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那你在听到它的名字后就有可能会死去,那时——你怎么跟我赌输赢?” “这很简单,我们立一张字据:如果我输了——也就是说,我在得知这幅画的名字后真的死了,那么你就可以凭这张字据和法律合同去**跨国财团领取五千万美元。” “好吧,董事长,我就陪你玩一把。”老板笑着说,“如果你去了中国,发现根本没这回事,打听到这幅画的名字后并没有发生什么意外情况,你可以签下购买合同,那我就付给你五千万美元。” “还有这幅画,老板。”我立马加上。 “那是自然,你要到画廊做一个小小的交割。” “路途我会有私人保镖的,你不要以为可以暗害我。”我挑衅的看看老板。 “好。”我说,“你这里有纸和笔吧?” 十分钟后,我们签好了这份奇怪的赌约合同,一式两份。我将合同放在自己的上衣口袋里,站起身来,准备离开这个画廊。 老板送我到了画廊门口。 “不出意外的话,一个星期后我们就知道这个赌博的结果了。” “这是上海的旧地址,希望你旅途愉快!”老板递给我一份备忘,里面有他签字的一份购买合同,除了画的名字没有填上,需要在上海我亲自填写,最后还需要按手印,签名。老板告诉我在上海有公证处完成这些手续。” 我看看老板,“最后问一句,这幅画你和其他人这样赌过吗?” “对不起,董事长——商业机密。”画廊老板神秘莫测地说。 第六十三章:上海的犹太城 我看到画廊老板提供的地址是:舟山路的摩西会堂附近。 我想摩西会堂历来是犹太人来上海必逛的地方。 近日,听说一座全新的史料陈列馆要对外开放,所以知道的人非常多。 这使得刚被修葺一新的摩西会堂会再度成为参观旅游的地方。 因此,周边霍山路舟山路这片当年犹太人的“诺亚方舟”,成了我的这次上海之行的主角。 如果对历史有了解的人应该知道,1937—1941年,大批从德国、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拉脱维亚、立陶宛、爱沙尼亚逃出的犹太难民辗转逃到日本神户,因日本**拒绝接纳,想去美国、加拿大的犹太难民先后来到了上海。当时的上海是二战中世界上唯一不用签证或任何官方文件就能入境的城市,因此在虹口地区的长阳路、霍山路、高阳路等地方,聚集了两万多名犹太难民,上海人热情接纳并帮助这些背井离乡的人们重建了家园。 当时的日本人同样是典型的纳粹分子,在上海继续迫害犹太人。 日本人在犹太人居住地出口焊上铁栅门,禁止出入达一年之久,被困在此路段弄堂里的二千余人,最后大部分都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是居住在周围的上海市民,采用“空投”——将面饼等食物掷过去——的原始方法救助了他们。 难道迪奥的父母是幸存的犹太人。我心里好像明白了啥,但是又不能一下子说清楚。 这次的上海之行我告诉了杰尼克的叔叔,他坚持要派两个保镖护送我,但是我感觉这反而会坏事,有勇无谋再多人也没有用,我只想到了我的老搭档鲁斯,我相信他的智慧一定可以为我解开很多谜团,我没有把详情告诉他,只是说我办一点私人业务,顺便邀他来上海旅游,上海是他向往已久的城市,一下飞机他就非常激动,不断的向我打听中国文化,其实他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来上海。 没有费多大的劲,顺着舟山路的摩西会堂走200米,看到一些石库门房子,我用流利的中文问路,热情的上海人马上把我带到一个弄堂里,我看见一个头发全白的老太太,正靠着一处剥落了油漆的木栏杆上打瞌睡。这样老式的门应该是不能防贼,看起来都不是特别结实。 老太太听到动静就醒了,笑起来还是非常慈祥,这让我心里宽慰了不少,我告诉了她来的目的,希望签下合同,完成迪奥这幅画的交接,然后问她是不是迪奥的母亲,洛杉矶画廊老板有没有预先告诉她。 “我接到电话了,签合同的事情我会安排,你们先进来休息一下,逛逛上海也不错。”老太太的眼睛直钩钩的看着我,鲁斯并没有在我身边。 我们看到这里原来她居住的整条街就像一个小欧洲城,有面包房、饮料铺、百货店、咖啡馆,学校、诊所、报纸,甚至屋顶花园、舞厅,居然是这一片繁荣一时的社区商业中心。有份“小维也纳”的情调。 在霍山路舟山路口,还有一座不大的霍山公园,五分钟就能逛完。 也许是舟车劳顿,我突然感觉肠胃特别难受,这个头都旋转起来,人特别想呕吐,鲁斯看起来非常健康,一点都没有不良症状,他看我这样,立马按照老太太的意思安排到内侧的房间休息,看着我精疲力尽的样子,他告诉我,他一个人出去溜达一圈。 我放下简单的行李,看到一张古典雕花的大床,大床上有丝棉绸缎面料的被子,感觉像回到砂拉越自己的家一样,有一种特别温馨的感觉,我太需要睡眠了。 等我一觉醒来,天已经黑了,鲁斯也回来了,兴奋的跟我汇报他的所见所闻。“太震撼了,糊糊,我以为我没有到中国,这里太不像中国了。你看,我拍下的相片,全是欧洲风情。你看这些孩子,鹰钩鼻子,眼睛多漂亮,你看这些小店,卖首饰、日用品、全是美国制造。” “我还到犹太人的商店里去看项链胸针了,我还买到我们洛杉矶生产的香烟,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犹太人,总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在店铺我看到他跪在阁楼上念念有词,他说,这是在做‘法事’,保佑家人平安呢……” “哦。”我正欣赏鲁斯的照片,老太太已经做好了饭菜叫我们去吃。 一起吃饭的还有三个犹太小孩,一个年轻的女子带着他们,我想老太太怕寂寞,应该是经常款待附近的小孩子,看到这些孩子一定会让她想起小时候的迪奥。 “奶奶,我们要重建家园,什么时候才能够回家去?”我看到一个大一点的孩子用英文问老人。 “会的,会的,我们现在有强大的祖国以色列了,不久我们一起回家去。” 我知道以色列是犹太人民1948年独立的国家,但是这个国家一成立就战争不断,和阿拉伯国家因为宗教信仰分歧打得水深火热,这是一个灾难的民族,二战期间遭遇了德国纳粹疯狂的屠杀。 “对你们遭受的苦难,我们表示深切哀悼!”鲁斯和我在吃饭前净手,然后行礼,非常虔诚。 饭菜非常简单,但是空气非常沉重。 在二战期间,犹太人是在困难的条件下开展反抗的——但是得不到任何直接支持,而且在一些国家也得不到当地居民的支援。 个别国家的犹太人则面临着两个敌人——德国纳粹和当地居民。 应该说,犹太人为了维护他们的民族精神和财富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他们在犹太隔离区互相支援,哪怕这种支援是极小的,在死亡笼罩的犹太区和集中营出版报纸,设法保藏从被捣毁的犹太教堂的瓦砾堆中找回来的托拉文卷,潜伏下来的犹太人则为其他未被审查的犹太人制造假证件等。一切能拯救犹太人的办法都被他们尽最大可能地利用起来了。 最著名的华沙犹太人起义是犹太人愤然抵抗法西斯的一个光辉例证。1943年,当德国人企图彻底清除华沙犹太区的时候,遇到了秘密武装起来的犹太人战斗队的殊死抵抗,战斗异常激烈,犹太人两次将德国人击退。 后来,由于敌我力量悬殊过大,加之犹太人处境的恶劣,在德国大炮、坦克、*****的威逼下,犹太战斗队转入了殊死的巷战。德国人为将隐藏起来的犹太人赶出来,放火烧了住宅,向掩体内投掷发烟罐,炸毁了下水道和地下避弹所,最后以犹太教堂的被炸毁而宣告犹太人起义的失败。在这场持续28天的战斗中,有数以万计的犹太人奉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据德国围攻部队的头子通报的战斗结果表明:被消灭和俘获的犹太人总计达56065人,烧死和炸死的犹太人的具体数字则无法统计了。 华沙起义表明,尽管参加战斗的犹太人都清楚地知道他们的抵抗不可能在当时获得胜利,更不可能来拯救深重灾难的犹太民族,但是与其苟且偷生不如反抗而死的民族精神却给他们增添了无穷的力量,为了维护犹太民族的尊严和荣誉,他们战斗到底了,写下了可歌可泣的篇章。 纳粹德国将犹太人像牲口一样用火车从欧洲各地运到奥斯威辛集中营,并实施大规模屠杀。 “打倒法西斯!”我大声的喊了一句,我告诉他们二战期间日本侵华的“731部队”还设立了用活人进行“医学试验”的专门“病房”和实验室。南京大屠杀万人坑等等恐怖的事情。中国人和犹太人一样恨法西斯。 老太太眼睛湿润的看着我,“你知道,德国法西斯挑选了许多被关押的犹太人进行医学试验,如试验便捷的绝育方法,对孪生子女进行活体或尸体解剖等。 奥斯威辛总共建有4个大规模杀人的毒气“浴室”及储尸窖和焚尸炉,同时操作一次可杀死12000人。1944年,这里每天要焚烧约6000具尸体。纳粹甚至在焚尸前敲掉受害者的金牙,剥下纹身人的皮肤做灯罩,并剪下女人的长发编织成地毯,还有“人体肥皂”…… 整个吃饭都索然无味,突然我又感觉我肚子一阵绞痛,几乎不能直起身来,更可怕的是我的心脏跳得非常快,像要从胸膛里面爆出来一样,我感觉我不能听血腥的话语,也不能回忆任何血腥的画面,难道是迪奥的那副画进入了我的脑子,控制了我的心脏,我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这样难受过,是一种赴刑场被刀割到肉的痛,我开始额头出汗,慢慢意识模糊起来,一下子栽倒在地上。 第六十四章:真相到底是什么 我承认是一个办事情雷厉风行的人,莫名其妙晕倒以后,鲁斯和老太太把我送去了这条街的一个私人诊所,医生也没有检查出什么毛病,只是开了一点安神助眠的药给我,我晕晕的睡了一个晚上。早上起来虽然头还是疼,但是我依旧打起精神,第二天我又找到老太太提出要签订好合同,准备早日回美国完成交接。 鲁斯认为,要调查清楚才行,他怪罪我的冒失。他想知道的事情并不难。在警局摸爬滚打十几年的他明白“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道理,即使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行得通。 而事情更是出乎意料地顺利。到中国的第三天,鲁斯就收到美国同事寄给他的调查文件,在休斯顿一家大医院的档案里,他找到了迪奥的死亡记载。 果然,在20年前,一个名叫迪奥的五岁小男孩在该社区,在自己的家中无端地死亡。医院档案里“死亡原因”一项填的是“原因不明”。 我心里一阵狂跳,他认定这就是自己在寻找的那个“迪奥”。可惜的是,医院档案里并没有对迪奥父母的记载,只记录着迪奥家美国家的地址:威斯康星大道53号。 但是鲁斯已经通过警局的档案,证实了画馆老板就是迪奥的父亲,至于他的母亲,在迪奥死后两年,因为查找失散的家人来到了上海,但是有名字和护照的复印件。他们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迪奥父母都是二战逃出来的犹太人,这个不容置疑。 老太太看到我态度坚决,一定要完成合同,才告诉我,她只是迪奥家的管家,迪奥的母亲以前是住这里,后来怕人家打扰,再加上腿瘫痪了,已经住其他地方,如果要签合同必须到那里去。 我和鲁斯赶紧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迪奥母亲的家——尽管我不敢保证那里还有没有住迪奥的其他家人。 四十分钟后,我和鲁斯站在了一幢二层套房的门口,门牌上是老太太给的门牌号。 我整理了一下衬衣领口,按响门铃。 半分钟后,门开了,一个留着褐色短发的年轻女孩出现在我眼前,她将门打开一半,疑惑地面前的陌生男人。 “我有什么能帮你的吗?”年轻女孩问。(为方便表述,所有英语对话均用汉语表示。) “对不起,”我说,“我想打听一下,这里有没有住着一对老夫妇?” 年轻女孩摇了摇头:“先生,你大概找错了。” 我心里一沉,但他仍不死心地问道:“那你能不能告诉我这里现在住着的是谁?” “这里只住着海伦夫人和我,先生,您还有什么事吗?” 听到“海伦夫人”,我眼睛一亮,他赶紧问道:“海伦夫人有多大的年龄?” “她是个65岁的老太太。” 我尽量压抑住自己激动的心情,说:“我能见见她吗?” “恐怕不能。”年轻女孩说,“海伦太太的双腿瘫痪了,不方便见客人。而且,她也不喜欢见客人。” “对不起,请你告诉海伦太太,我有重要的事,必须要见她,所以……拜托了。” 褐发女孩犹豫了一下,说:“好吧,你等我一会儿。” 说完,她关上门,走了进去。 五分钟后,女孩再一次将门打开,对等待在门口的我们说:“先生,对不起,我问过海伦夫人了,她说不想见任何客人,所以……”她摊开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姿势。 我没想到进展到这里都如此顺利的事情会在这个地方碰壁,我非常清楚美国的法律——如果主人不想见客人的话,自己是不能够强迫进屋的。 但是在中国,我还是想努力一下。 “先生,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要……”褐发女孩准备关门了。 “等等,”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我对女孩说,“麻烦你再转告海伦太太一声,就说我想找一下迪奥。” “迪奥?这里没有这个人。” “拜托你了!请你将原话转告海伦夫人,如果她还是不想见我,我马上就走。” “……好吧。”褐发女孩再次转身进屋。 几分钟后,女孩带着一脸困惑的表情回来了,她从头到脚仔细地打量了我一番,自言自语地说:“还真是奇怪了。” “怎么?” “知道吗?海伦夫人已经有很久没见过来访的客人了,但是,她刚才听到我转述的那句话后,竟然提出想见见你。” 我一阵激动,他知道,自己找对人了。 “先生,请跟我来吧。但是必须只有你一个人。”女孩将门完全打开,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我让鲁斯去外面逛逛,一个小时以后再到这里找我。 在这幢豪华洋房的客厅,我终于见到了做在轮椅上的海伦夫人,这是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面容比她的实际年龄显得更苍老一些,她的衣着素净而端庄,给人一种有着良好素养的感觉。 我坐下来后,褐发女孩给他倒了一杯水,放到我的面前。这时,海伦太太对女孩说:“格温妮斯,你先回自己的房间去吧。” “是的,海伦太太。”女孩说完后向二楼走去。 女孩走后,海伦太太用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儿,开口道:“年轻人,我不喜欢兜圈子——你坦白告诉我,你是怎么认识迪奥的。” “我当然可以告诉,海伦太太。”我说,“但是在那之前,您能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吗——你是不是迪奥的母亲?” 海伦太太的脸部肌肉明显地抽搐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她缓缓地说:“是的,可是……已经二十年了,我身边的人几乎都忘了这件事。现在,已经没几个人知道我曾有过一个叫‘迪奥’的儿子——你是怎么知道的?” “海伦太太,这件事说来话长,让我从头告诉你吧。” 接下来,我把在“梦特芳丹”画廊的经历原原本本地告诉了老太太,包括我和店老板打的赌,以及我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听的过程中,海伦太太始终保持着平静的神情——我无法判断她在想什么。 “整个事情就是这样。”半小时后,我叙述完毕。 海伦太太长长地吐了口气,喃喃自语道:“原来是这样,你到这里来,就是想买下我儿子的画,知道我儿子画的那张画叫什么名字……那么好吧,我会告诉你的——” “先生,你信犹太教还是基督教?” “这个和买画有关系吗?”我突然紧张起来。 “你难道不承认犹太教是一切宗教的起源吗? “《旧约圣经》,你读过吗?” 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 “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诅咒你的,我必诅咒他。地上的万族却要因你得福。” 由此看来 “耶和华才是唯一真神上帝的名称。” “可是我们为啥会这么凄惨?”海伦太太哭起来。 “你没有信仰,你不要买我儿子的画。”她突然激动的说。 我不禁又紧张起来。 “听好了,年轻人。”海伦太太说,“你在美国听到的那个故事是千真万确的,而我,也确实知道那张画的名字——可是,我不会告诉你。” “为什么?” “因为我说了,这件事是真的——你已经看过了那张画,现在要是再知道了那张画叫什么名字,你就活不了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去死——再说明白点儿吧,你和我无怨无仇,我不想杀了你。” “可是,海伦太太,我千里迢迢来到中国,就是为了证实这件事啊!” “用你的生命来证实?”海伦太太一脸严肃地说,“年轻人,你正值风华正茂,是该做一番事业的时候,却冒着生命危险和别人打这种无聊的赌,这对你来说有什么意义?” “生命危险?海伦太太,您言过其实了吧?我不认为知道一幅画的名字对我来说会有什么危险。” 海伦太太摇着头说:“你不相信我说的话?” “……抱歉。” “好吧!”海伦太太有些生气地说,“随便你相不相信,反正我不打算告诉你,没有别的事,你就请回吧!” 说完,她转动轮椅,准备离开客厅了。 “等等,海伦太太!”我着急起来,“您真的不告诉我?” 老妇人没有再理我,她冲楼上喊道:“格温妮斯!” 我尴尬地站在原地,我没有想到自己的中国之行竟然会卡在这最后一个节骨眼上,现在老太太下了逐客令,他没有理由再厚着脸皮呆在这里了。 我怀着沮丧的心情准备离开,突然,我想起了什么,猛地回过头来。 “我明白了。”我对海伦太太说,“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海伦太太皱起眉头看他。 “这根本就是一个骗局,对不对?”我说。 “你说什么?” “我猜,20年前迪奥的死根本就不是我知道的那么回事,和那幅‘画’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海伦太太眯起眼睛望他:“你到底想说什么?”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迪奥死于某种不能说出口的原因,而你和迪奥的父亲为了掩饰儿子死亡的真相,编造了一个诡异的故事,让所有人望而却步,不敢去打听迪奥死亡的真正原因,对吗?” 听完我这段话,海伦太太满脸涨得通红,她显得既惊讶又愤怒,甚至试图从轮椅上站起来,她颤抖着声音:“你……你说什么!” “你不愿意告诉我这幅画叫什么名字,就是因为我一旦知道了画的名字,却又并没发生什么事的话,你们的谎言就被揭穿了,所以,你才坚持不说,对吗?” “你……你……”海伦太太气得全身发抖,“你真的要逼我说出来……那好吧。这都是你自找的……我告诉你吧,明天,我们到上海的公证处去签合同,到时候我会给个信封给你,里面有画的名字,你记好了名字也不要告诉别人,自己签在合同上就行,我不想再经历死人风波了……” 明天,你会告诉我那幅画的名字?这么简单?”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我有些没回过神来。 突然,我的脑海里惊现出一些画面,那张画仿佛在一瞬间跳到了他眼前,我喃喃自语道:“行,明天九点,公证处。” 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慢慢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一颗豆大的汗珠从我的额头滑落下来,我惊恐地睁大了眼睛。我感觉天昏地暗,肚子不争气的又绞痛起来。 “好吧,那就这样……”我说完这最后的一句话,突然“啊”地尖叫一声,双手抱着头,走出房间,我看到鲁斯没有在外面等我,我看了一下时间,和海伦太太也就交谈了二十分钟。我一个人跌跌撞撞的向门外的大街冲去。 这时,一辆双层公共汽车从街道的左侧驶来,我径直冲到公车面前,司机根本来不及煞车。 一声闷响,公车停了下来。 车内的乘客一片惊叫,一位老人探出头看见车窗外的情景后,当即休克过去。 从海伦太太那里出来到被车撞,仅只有不到20秒钟的时间。好在我潜意识躲闪一下,但是我一条腿,半边身子被汽车撞飞,摔在花坛上,幸运的是汽车是转弯过来,降低了速度,如果直行,必死无疑。 整个过程,我想如果海伦太太在窗边,她一定可以看到整个过程,这是不是她早就预料到的结果? 第六十五章:画的名字 出了车祸的我,整个人像一个木偶,我的一边腿打上了厚厚的石膏,一边手上也是固定的石膏板,左边胸骨骨折两根,医生说我命大,让我回忆当时为啥会如此不小心。我也说不上我的头疼症什么时候开始的?鲁斯更是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乱转。我们在上海无亲无故,鲁斯不会中文,无法和上海人沟通。只能不断的打手势。 而我两天来一直昏迷不醒,因为失血过多,血库的血又不够,关键的时候,鲁斯的血型正好与我吻合,看到我这样,毫不犹豫的让医生抽他的血救急。为了不让我感染,医药又用了最好的抗生素,我年轻体质好,这么危险的关口居然让我挺过来了。 当我睁开眼睛,看到鲁斯红肿的眼睛,心理真是非常感动。我想要是父母知道我这么严重的伤,一定会非常心疼。我也交代鲁斯千万不要把我出车祸的消息告诉简,怕她一着急跑到中国来看我。那家里的场面一定会混乱不堪的。我也不敢告诉杰尼克的叔叔,怕他担心,如果真派些保镖过来的话,会不会造成犹太人的恐慌局面,毕竟我现在接触的不是老人就是孩子,她们带着二战的阴影,一点都看不出要害人的迹象。 我也不能去求助上海的公安局,毕竟我和鲁斯的身份暂时都不能暴露,交易一定要继续,到目前为止,我也没有后悔我的选择。没有后悔上海之行。 我交代鲁斯,让他通知海伦太太,交易明天进行,我坐轮椅去,我已经从鬼门关回来了,还怕什么? 令我惊讶的是,海伦太太并没有亲自去,她委托她管家交给我一个信封。 我顺利的完成了合同的签订。 后来的一段时间我继续在上海住院,一些事情只能委托鲁斯帮我完成。 鲁斯是个基督信徒,一直是信仰耶稣的,在摩西会堂因为弥赛亚的问题为此还遭到犹太人的攻击。 弥赛亚,是受膏者的意思,也就是神派来的人。 在基督教里认为弥赛亚必须死去才能除净世人的罪孽。然而,大多数犹太人觉得不需要有人为他们的罪而死。他们以为自己既是亚伯拉罕的后代,就自然在上帝面前享有正义的地位。《拉比选集》说:“亚伯拉罕功德无量,足以抵消世上犹太人的一切虚荣和谎话。”犹太人不肯承认耶稣是弥赛亚,正好应验了圣经论及弥赛亚的预言:“他被人轻看,我们都藐视他。” “摩西死前不久预言,以色列人会背弃正确的宗教而招致灾祸。以色列人再三背弃上帝,招致一次又一次的灾祸。到耶利米先知的日子,由于以色列以全国而言都不顺从上帝,上帝任凭他们给掳到巴比伦去。公元70年,上帝也任凭罗马人攻陷耶路撒冷,摧毁圣殿,这次又是为了什么缘故呢?以色列人信赖上帝的时候,上帝总会保护他们。既然上帝如今不再保护他们,他们究竟在哪方面得罪了上帝呢?他们的罪就是:不肯承认耶稣是弥赛亚。”鲁斯义正严辞的说着,我知道他有点不服犹太教。 但是犹太人的聪明他不得不佩服,多少成功的商人、政治家、科学家出自犹太人。 鲁斯神秘的告诉我:“糊糊,我觉得你应该是中了一种毒,要几天后才发作,你回忆一下去看画的时候,有什么不正常吗?房间正常吗?老板在什么地方给你下了毒?” 我笑了笑,我再想如果有毒,也是血液传播过来的,我当时可是戴了防毒面具,也许没有看画之前就已经中毒。犹太人的诡计多端确实非常可怕。 这次车祸,我流了很多血液,换了一些新鲜的血液,身体反而越来越安全,而且用了这么多抗生素,及时遏制了病毒的蔓延。 而杰尼克,一定是管家已经观察到病情严重的时候,再用画的名字催化回忆,造成病情恶化。杰尼克是一个多么感性又善良的人。 事情后来的发展,是我躺在上海的病床上听鲁斯说的。 海伦老妇人推动着轮椅,缓慢地移动到客厅的茶几旁,她颤微微地拿起电话,拨通一个号码。 十几秒钟后,电话里传出一个老男人的声音:“你好,请问找谁?” “是我。”老妇人说。 “……是你,海伦?” “这么多年没跟我联系,你已经忘了我吧。” “怎么会呢,海伦。” “我猜,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你打电话吧?” “……是的,你会打电话来,说明那个人已经去过你那儿了。” “不只是来过,他刚才已经死了,和前面来过的那个人几乎是一样的死法。”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老男人说:“你把那幅画的名字告诉他了?” “我本来不想说,但他用激将法来故意惹我生气,我没有控制住,就告诉了他。” “……是吗?” “老头,这次你赚了多少?5000万美元?或者更多?” “海伦,别说得那么难听,别把我说成那样。这次不是我主动的,是那个年轻人非得和我赌一把不可。” “哼,”海伦冷笑一声,“又是赌,你一直就跟富翁赌,把他们骗到我这儿来,结果他们死后,你得到了一个画廊——价值连城的世界名画。我猜这次你又想得到些新东西了,对吗?” “海伦,我说了,这次是他非得要……” “好了,我不想管这些,我只想问,你还想杀多少人?或者说,你还想让我杀多少人?” “海伦,能别说那个字眼吗?” “那你要我怎么说?” “海伦,你要知道,当初我要是不那么做的话,在美国根本就无法立足,那样的话,我又怎么每年跟你寄钱来?还有……怎样能保护我们的同胞?” “听着,老头,我不需要你寄钱来,特别是用这种途径得来的钱,自从迪奥死后,你就带着那幅画回了美国,你把我一个人留在中国……” “海伦,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害怕你会哪一天在无意中看到那张画。” “恐怕,你更担心的是我会在无意中讲出那张画的名字吧?”海伦太太冷笑着说,“我们的儿子做梦也想不到他的父亲会利用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张画来发财!” “够了,海伦。”电话那头的男人有些厌烦起来,“我不想再听你说这些了。” “是的,够了,我也觉得够了。我刚才想通了,我要结束这一切,我不能让你再亵渎那幅画,再玷污我们可怜的儿子。” 电话那边的男人有些紧张起来:“海伦,你要干什么?” “我告诉你,那幅画的名字叫……” “不!”老男人大吼一声,猛地挂断电话。 “天哪,她疯了!”画廊老板放下电话后,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张手帕,擦拭着脸上的汗水,“她居然想告诉我那张画的名字,她想杀了我!” 过了一会儿,他平静了些,走到他那豪华住宅的阳台上,深呼吸一口,仍为刚才的惊险而心有余悸。 就在这时,客厅里的电话铃声再一次响起,画廊老板像惊弓之鸟般抖动了一下,然后厌恶地看着电话。 电话铃响了几秒钟后,他猛然想起了什么,张大了嘴巴,低吟一声:“我的天哪!”然后发疯般地朝电话机跑去。 但已经晚了,没等他跑过来,那个有自动留言功能的电话机里已经传出了海伦绝望而无奈的声音:“那张画叫‘犹太人的仇恨’! 我的故乡/有百万坟墓。 我的故乡/让战火烧尽。 我的故乡/是多么不幸。 我的故乡/有奥斯威辛。 这句话就像一道闪电击中了画廊老板,他在电话机前停了下来,双眼发直,接着,他发出一声低沉的、似哭非笑的**:“原来……是这样,犹太人的仇恨……优秀的犹太人……太悲惨了…… 说完这些话,他神情呆滞地走回阳台,这一次,他站在了阳台的围栏上,这里是19楼。 坠落的时候,那张和我签订的单据从他身上飞了出来,飘在空中,像一只白色的鸟。 与此同时,中国上海的海伦也在一声枪响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说完结局,我和鲁斯都有点伤感。 我回到美国以后,我收到了海伦太太管家汇给我的5000万美金,说是海伦太太让我归还给杰尼克的。 我之前说过,这是一个特殊又离奇的故事,原因就是——你听完这个故事,就等于知道了那张画的名字。 当然,你并没有看过画,所以暂时还是安全的。 但那张画仍然还在这个世界上——所以,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一张血腥又怪异的画,可千万不要联想到“犹太人的仇恨!“这个名字。 第六十六章:小区巡逻 人活着有好有坏,有富有穷,但死了都一样。 我们都躺在一个小盒子里。 所以如果说真的要选出一个大公无私的人物:我推举死神。 我和死神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是在我12岁的时候:那是春节前的一个晚上,我边剥鸡蛋边和爷爷看电视,爷爷就在我旁边坐着,头一点一点的昏昏欲睡。 突然我感觉到一种说不明白道不清楚的情感,或者磁场,或者电流,反正不知道是什么,但很黑暗,很绝望,瞬间穿越了我的身体。 片刻后我感觉到房间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的呼吸。 我试图把爷爷闭上的眼睛睁开,我去摸他的脸,用手帮他暖和,但他的身体就像要熄灭的火堆一样渐渐变冷。 他死了。 多年以后我知道是死神从我身边带走了他,就象它迟早要带走我一样。 不同的只是爷爷躺的盒子比我将要躺的盒子大很多。 我当警察以后,见过的死人特别多,有时候看到生命如此的脆弱,也会变得越来越消沉,不愿意去冒险,不愿意离开小家,只喜欢安逸度日。 像近期我们片区的怪事就特别多,向上级请示需要增加人手夜间巡逻,可是迟迟没有人来,因为谁都不愿意夜间干活,真是没有办法呢,责任都堆给我,谁让这警察的差事又辛苦又危险。 这可能是全洛杉矶最破的小区了,也可能是最小最偏的小区了。 里面一共只有三座公寓,每座楼12层,楼内住的人都不满,华裔特别多,可能是因为租金便宜的缘故吧,每天夜里每座楼里有一台老掉牙的电梯叽呀上下。 说是巡逻,其实我还是喜欢呆在办公室,只是偶尔出来逛逛而已。 晚上气候冷,特别难熬。 经常来我这办公室窜门的是租B楼202室的张‘S,他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天天猫在屋里玩电脑。 据他自己说他电脑水平很好,好得可以在我面前吹嘘。 但我还是欢迎他来的,否则我只能坐在办公室里观察出入的居民解闷。 他有时候会热心的推荐我使用他研究的摄像监控系统来监视小区,我摇头说这个你得找上面。 他总是诡秘的一笑:糊糊,用过你就知道这种乐趣了。我说好吧,那你先装一个给我试试。 他就不再提了。 但其实我真的应该让他在楼道里装上这玩意,那样我就能知道C楼306室林’S失踪的女孩哪里去了。 今年四月三日的一个傍晚,林家 6岁的林小雨提着一个垃圾袋下楼去丢垃圾,从此就没有回家。 林的父母哭得死去活来,在警方介入的一个月后,这件案子最终宣布为悬案。 悬案的意思,就是说从此林小雨这个名字,将不再代表一个6岁的可爱女孩,而是成为警察局里一堆厚厚的档案里的一个符号。 但在父母的心中,林小雨永远是曾经带给他们快乐的心肝宝贝,只是现在成为他们心中不可触摸的伤痛。 并不是警察不卖力,确实是这个女孩消失的太离奇了。 首先我在门口绝对没见她出去。 当时在院子里的人也异口同声的证明绝对没有看到小雨走出楼道。 警察发现的证据也有力的证明了这一点:翻遍了小区的垃圾箱,也没有找到小雨当时带下楼的那包垃圾。 就是说:在4月3日18:00林小雨出门到18:10分她父母开始寻找的这段时间里,一个六岁的女孩居然就这样在楼道里失踪了。 在轰轰烈烈的搜索活动结束后,父母选择了放弃,他们不得不离开这座让他们不停回忆起女儿的房子,在搬家公司收拾好一切东西,所有的人都下楼以后,林母恋恋不舍的回头看了自己曾经居住过的房子最后一眼。 最诡异的事情就在这一瞬间发生。 林母尖叫一声,指着窗台说不出话来,头一歪,晕了过去。 当她醒来后,不顾一切的要冲回房子里去,谁也拉不住,她声称刚才很清楚的看到林小雨的脸贴在窗户上悲哀的注视着她,嘴唇蠕动着象急切的要和她说些什么。 大家又跟她冲了回去,但室内空空的哪有什么女孩子的存在。只看到林母喃喃的到处摸着,看着,嘴里喊着:女儿,女儿,我知道你在的,你出来啊。。。 原来,她疯了。 当林家一家搬走以后,晚上,对门的王家妻子夜里哭了起来,丈夫问她为什么哭,她含泪说:多好的一个孩子,说没就没了,我想起林嫂那样我就难过的不行。 丈夫愣愣的没有说话。 不久,丈夫突然问妻子:下午林嫂叫的时候,你看见了什么没有? 妻子摇了摇头。 丈夫打了个寒噤:我看到了,小雨真的就趴在窗台上,脸色白的根本不象个活人,象,象个幽灵! 突然门外传来了小孩子似有似无的哭声。 妻子尖叫一声!丈夫脸色更加苍白。 夫妻俩一夜就在这样的惊恐中渡过。 次日王家也搬走了,然后陆续有人搬出小区。 恐慌继续在传播,再然后附近几座楼房的住户也逃离了。 他们走的时候都悄悄告诉了我他们搬走的原因,每一座楼里,大家都看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往日里就冷清的小区越发凄冷,渐渐院子里开始长起草来。 草长多了躲在草里的流浪动物也多了起来。 我希望他们都搬走,这样也就不需要让我们天天提心吊胆的守在这里,等着奇怪的事情上演,就好像小时候爷爷和我说的恐怖片一样,总是折磨着我的神经。 第六十七章:童童 夜里总有黑影在小区里拱来拱去。 剩下的居民们已经是个位数了,他们也许不是不想走,而是没有地方可去。 洛杉矶是个大城市,但能让他们立足的,也许只有身下这几十个平方。 林小雨的失踪,使我特别注意院里剩下的小孩的行踪。 其中一个是13岁上6年纪的童童,她和林小雨是一座楼上的。 女孩很懂事,很讲礼貌,和她那个离异了的妈妈截然不同。 那个女人,身材矮胖,脾气暴躁,天天拉了一张苦瓜脸,丑得就是上帝看见她也要哭泣。 我常常听见夜深的时候她开始打孩子,边打边骂,大意是孩子怎么不听话,怎么和抛弃她的丈夫是一个德行,然后孩子哭她也哭,搅的楼上楼下都睡不好。 我那时候站在她家门外,几次想推门进去劝劝都忍住了:人家一座楼里的不劝,我说了干什么?而且我是警察,会吓到她们的。 对吧? 我能做的就是每次童童放学的时候都喊她进来给几块糖她,她会很礼貌的说:“谢谢叔叔。” 就高兴的拿着糖走了。 很久以后我在一次清洁中发现了她扔在垃圾堆里的糖。 都是我送的,一块也没吃。 我那时候才知道这个孩子不简单,但那已经在事情发生的很久以后了。 孩子并不总是象我们想的那么单纯,尤其是单亲家庭的孩子。 这天下午我又拿了几颗糖给童童,然后想用针缝不小心撕裂的袖子,就想让童童帮我穿下线。 我没想到的是,当我拿针走向童童的时候,她的脸忽然变得发青,睁圆了眼睛看我一步步的走近,猛然怪叫起来。 我没缓过神来,把手里的针又递上前一点,不想她一把抢过针,死死的朝我眼睛扎来。 我连忙闪开,好在没扎到眼睛,扎在了右脸颊上,痛的我只叫唤,连忙后退几步,童童尖叫着追了过来,拿针没头没脑的在我腿上狠扎。 我立刻把她推倒在地,但她飞快爬起来拿针又对我扎来,我抱起凳子上的枕头才把她和我隔离开来。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我目瞪口呆的看着童童咬牙切齿的瞪着我,还在拼命的望前冲,一抬头正好看到童童妈妈鼓着一双金鱼般的眼睛站在门口,盯着办公室发生的事情。 我连忙打喊:“童嫂,童嫂,快看看你家童童怎么了?快快,拉住她,拉住她啊。” 童嫂又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抢上前去就扇了童童几个耳光。 童童被打后忽然停止了举动,茫然的抬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她妈妈,垂首低头走出了警务室。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突然觉得两条腿痛痒的不行,一下子坐在了床上,低头一看裤管上都渗出血斑来。 我苦笑着对童嫂说:“这算什么事啊?” 我以为她要向我道歉,没想到这个女人压低了嗓门,很快的对我说:“别惹她,她是个小妖怪。” 然后她就走了。 我在窗户上看着母女俩隔着一前一后很大的距离往家走去,半天没有说话。 从那以后我远远的见童童放学就赶紧把门关上。 时间一长我的警戒心也就放松了。一个周末的下午我看见童童拿着一个脑袋被扯开的布熊宝宝在警务室门口哭泣。 我想了想,还是打开了门。问她怎么回事。 她进来后含泪说:“宝宝坏了,妈妈不给我缝。” 我说:“那你自己可以缝啊。”童童说:“妈妈不让我拿针。” 想想也是,我也不敢让她拿针。 我把小熊拿了过来,离她远远的掏出针线,帮她缝小熊。 童童欢喜的看着我手指缝线的动作,高兴的要笑起来。 孩子就是孩子。 我缝好小熊,递给童童。童童接过后说:“叔叔,你真好,不象我妈妈拿针只会扎我。” 我听了心立刻抽紧了,一把抓住童童的手:“她扎你哪里了?” 童童指着左手臂对我说:“这里。”然后又指指右手臂,还有这里,然后指的是双腿。 我飞快的捞起她的袖子,上面密密麻麻的是结疤后的针眼。 双腿也是这样。我的心愤怒起来。 童童哭着说:“每天晚上妈妈都要拿针,扎我,我痛,她就捂住我嘴,不让我哭。” 我感觉自己的眼睛也酸酸的。 我帮童童整理好衣服,决定趁她上学的时候去和她母亲谈谈。 当我按响门铃,童童母亲开门后,我刚坐好,这个女人就冷冷的说:“童童和你说了什么?” 一听就知道她心里有鬼! 我很严肃的告诉她:“童嫂,我不管你和童童父亲有多大恨,你也不能拿孩子出气。” 我顿了一下:“尤其不能拿针扎孩子,否则,我就要拘捕你,因为在美国的法律里面是不能虐待儿童的,在中国,小孩子不听话父母可以任意体罚孩子,但是美国,小孩子也有至高无上的人权,父母不当的行为可能会被剥夺监护权。” 第六十八章:童童妈妈告诉我 我说话的时候,童童妈妈一直在摇头,一等我停住话,她就插话道:“那个孩子的话,你一句也不要相信。” 我很生气,站起来义正严辞的告诉她:“你不要再抵赖了,我看的很清楚。你是不是希望我把童童身上的针孔给其他警察看?” 那个女人一把捞起袖子:“我身上也有针孔,我现在告诉你这都是那鬼孩子扎的,你信不信?” 她的膀子上确实密布着针孔,我一下愣住了。 童童妈将嘴套在我耳边,声音尖细而低沉,刺进我耳朵,寒在我心里:“警官,从那个林小雨没了以后,我怀疑童童就不是原来的童童了。” 我家的童童,决对不会乱拿针扎自己,更不会乱扎人的。 我坐了下来,继续听童童妈越说声音越冷: “你们不要老看着我打骂孩子,谁家女儿不是妈身上掉下来的肉?我痛孩子,不痛在明里。你们有哪天看见我家童童穿过一天脏衣服吃过一顿冷饭?那个林家的孩子没了以后,我连下楼都不敢让童童一个人下,哪天不是前前后后的跟着?” “就是睡觉,我也没让她一个人睡过,晚上都跟着我睡。直到一天夜里,我一觉醒来。发现童童不在我身边。” “我开始还以为是做梦,一激愣,才知道童童真的没了,那个急啊,披了衣服就跑出房间找。出卧室一看,童童就在桌子旁,那,就是你坐的旁边,还是睡觉时穿的衣服,披个头发,拿个针,在那缝一个不知道哪来的布熊娃娃。” “你说早春的天这么冷,穿这么点衣服我看了能不急吗?我上去就给她一巴掌:‘还不滚回被窝睡觉,哪来的破娃娃。’ 她抬头看了看我,我从来没看过她眼睛有那么黑,没说话,又低头缝那破娃娃。 我那个气啊,伸手拎住她耳朵就想往床上拖,谁知道,她一下把针深深的扎在了我的手上。 我愣住了,一时都没感觉到疼痛,看着她,她手捏着针,就这么看着我,眼睛冷的能冻死人。我这下才疼的叫出声来,捂着手跳了好几下,她又低下头去,缝那破娃娃。 边缝边柔声说:宝宝乖啊,不哭不哭,姐姐把你缝好了等小雨来玩啊。那声音一点不像童童的声音,象,象个五,六岁的孩子。 我打了个寒噤,突然想起来下午童童手上拿的破娃娃,继续听童童妈说: “我抱着手,不敢再说话,倚在门边看她一针一针的扎在哪个娃娃身上,缝了一针,又缝了一针,缝过来,缝过去,好容易看她咬断了针线,站了起来,以为她就要去睡觉了。” “谁知道她往我身后一招手:小雨,来玩啊,姐给你缝好了。你来啊,来啊。” “我身后就是防盗门,她在对门外什么东西招手。我忍不住对身后看了看,什么也没看到。” “我那时候一直以为她是在梦游,不敢再说话,好容易看她站了起来,看她跟收针时插线圈一样,一下子把手里的针扎在自己左腕上,然后就爬上床,睡着了。” “把针扎在手腕上啊,警官,你说那种痛什么梦痛不醒啊?她却一点感觉也没有,就这么去睡觉了。” “我愁的一夜没睡着,轻轻把她手上针拔下来,陪在她旁边看她掉了一夜的眼泪。” “一夜没合眼啊,第二天天一亮就出房间给她做早饭,想打两个鸡蛋给她补补。” 童童妈诡异的看着我,声音压的更低:“你知道我看到什么了?” 我摇摇头,听她声音压的更低:“那个熊娃娃的脑袋又给拽断了。但我一夜都看着童童,她绝对没走出房间。” 我开始怀疑这个女人说话的真实性了,但她那种急切而紧张的表情真的不是很容易装的出来的,于是我决定继续听下去。 童童妈继续说道:“但第二天白天她也挺好的,好像一点也记不得晚上发生的事情,我等她上学后一把抓起那破脑袋的小熊,走到楼下就扔进了垃圾箱。” “晚上我接她放学回来,先看了看房间里面,确定没有那娃娃熊,就先监督她做作业。做完了作业已经快到上床的时候,我一掀被子,那只小熊就躺在那里。” 童童抱起了小熊,静静的对我说:“妈妈,你不要再动我的小熊。不然,我会把你的手缝上。” “我当时全身都发抖起来,一半生气,一半是害怕,真的,我当时真的害怕面前这个孩子,她一点不像我的女儿,她根本就是一个妖怪。” 突然门外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童童妈立刻停住了说话,倾耳听门外的动静。 脚步声上楼去了,童童妈没有再说话,沉默的看着我,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决定起身先告辞。 童童妈把我送出门外的瞬间,轻声说:“我知道你不相信我的话,但我迟早证明给你看的。” 第六十九章:小区有异常 我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我女儿琼也上小学了,我承认女孩子总有一些小怪异,突然会冒出许多奇怪的问题,也会闹情绪,也喜欢布娃娃,可是童童的问题已经超出了这个范围,如果真的如她妈妈所说,那一定是鬼片在人间上演,让神经出现混乱。 但是小区的人很多是怕的,他们陆陆续续搬走多数以后,小区的草就开始疯长,隐在草里的野生动物越来越多。 我有次白天看到一只黄鼠狼窜了过去,跟在后面追了一段,没追上。 但那是白天,晚上我就不敢追了。 白天是黄鼠狼,晚上它可能就是黄大仙。 但我还是要巡夜,巡夜是工作,不工作我就要打瞌睡了。 春天的草白天绿油油的,晚上就是黑乎乎的,比那更黑的是高点的灌木从,猫儿就在里面叫春,交配,滚来滚去。 猫的寻欢声有种特殊的凄惨味道,我巡夜的时候,经常拿电筒朝叫的最凄惨的地方晃晃,然后扔块砖头进去。 这样第二天小区里的人就不会红肿着眼睛去上班。 但这次草丛里的猫叫的声音怎么听也不是味,我扔了两块砖头进去了,它还是叫,越叫越大声。 我终于听出来了,这次的猫叫是真正的凄惨,而且草丛里的动作越来越大了,一浪接着一浪,我用警棍分开外围的灌木想看个究竟。 一分开灌木我就发现草丛里有双黑黑的眼珠在月光下反着光,一动不动的盯着我。 不是猫儿的眼睛,猫的眼睛是绿的。 我还没来得及把电筒调准,一条黑线沿着草皮哧的游了出去,似乎有条巨大蜥蜴一样的东西贴地飞奔着进了童童家那座楼。 眼珠消失了。 我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没时间顾上那个,眼前几只猫疯了一样转着圈子,脸半仰着对月亮鬼叫,脸上的表情跟人笑似的。 听老人说:猫哭起来就跟人笑一样,但奇怪的是我没有看到绿油油的猫眼。 我小心的提起一只猫,用电筒照了一下它的眼睛。 猫的左眼皮有个小小血疤,右边也有一个。 它们的眼睛都被尖针刺瞎了。 身前两只高大的雪松象两个黑色的巨人在冷冷的俯视着眼前的一切,不知道我转身离开后雪松上会不会也隐藏着一双黑色的眼睛暗暗地盯着我。 三座楼上还有3家的窗户里有亮光,一家是B楼202室张‘S家的,他一准又在通宵玩电脑。 还有A楼的908,这家灯亮也正常,住个女的叫佘花花,每天晚上它的主人都迟睡,但是我一般不会去家门口巡夜。 还有一家就是C楼406的童童家,这就很不正常了。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女儿,这么晚了还亮灯干嘛? 想起白天童童妈说的那些话,和刚才看到的不知道是不是幻觉的黑影,我呆呆的在草地上站了一会。 初春的夜,有些冷。 我把电筒调的更亮,向C楼走去。 C楼自从林小雨失踪后,搬走的人最多,除了电梯还能正常上下,楼梯间的灯早就被供电局停了。 406的童童家楼层不高,我没乘电梯,沿着楼梯往上爬,刚到2楼就有点喘,扶住楼梯扶手想靠一会,突然感觉左手扶着的扶手在轻轻震动。 我收回左手,在裤腿上绰了绰,再次靠上扶手。 没错,楼梯扶手确实在震动,虽然很轻微,但是在持续震动。 这说明楼上,虽然不知道是几楼。有人在楼梯间走动。 我看看手表,凌晨三点了。 这座楼除了童童一家,还有就是807有个男人住。但那个男人一个月才回来天把,我最近都没见他。 我抬头往上看去,黑黑的楼道就象一张长长的大嘴,冷幽幽的等着我钻进去。 手里的电筒,只能照亮我脚下的这层楼角,更多的黑暗中,谁知道有些什么。 是什么人,在凌晨三点的时候,走在空旷黑暗的楼道里? 电筒光是直的,而楼道却是蜿蜒曲上,我无法照到三楼以上,而当我爬到四楼的时候,扶手已经不再振动。 我关掉电筒,站在童童家门外,将耳朵贴在门上想听听里面的动静。 铛,不小心电筒碰到了防盗门,我没来由的一阵心慌意乱,转身就想下楼。 毕竟这么晚站在人家门口也不是一件好解释的事情。 刚掉头走出几步,身后叽呀一声,门开了。灯光透过打开的大门冲出来,把我的身体印出一个长长的影子留在对面的墙上。 我只好转过身来,看见童童抱着玩具熊站在门口,身后站着童童妈,面色苍白,母女俩面无表情的看着我。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们也不说话,大家就这么僵持着。 我舔舔嘴唇,决定打破僵局:童童妈,我在底下。。。 我没说完,童童妈伸出手来,啪的拉上了房门。 瞬间我清楚的看到那只伸出来的手上扎满了绣花针。 我没勇气再去敲门,慌乱的想离开这里,几乎是小跑着到电梯前按下按键。 电梯上显示的是3楼,不管我怎么按,它都停在三楼不动。 我忽然明白了:电梯里有人,那个人固执的停在三楼。 三楼有什么?有林小雨的家。 我已经按过两次按键了,依然不见电梯门开,忽然想到,现在如果我奔到三楼,正好能捉住在电梯里的人。 可是当我跑到三楼,电梯大开着,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他走了,就在我下一层楼的短短时间。 我正要走进电梯,突然306的房间一声大响,似乎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 难道电梯里的人进了306?自从林小雨失踪后,她家的房子已经很久没有人住了,谁会在里面? 作为一个警察,我不得不查,毕竟要是钻个流浪汉什么的进来,出来事咋办?今天可是我当班。 我没进电梯,走到306前拼命往猫眼里望。 猫眼里当然是一片死黑,人就是这样,有时候明知道什么都看不到,还要拼命看。 里面也没有再发出什么声音。 我想了想,曲起指头轻轻的敲了敲门。 依然没有动静哎玛,太刺激了~~~好可怕呀!! 也许有什么野猫野狗的从窗台翻进去了吧,我回到电梯前,按下了开门键。 一丝光亮从电梯缓缓打开的门中爬了出来,我眼角正好瞄见楼道里天花顶上有个黑影溜溜的闪了出去。 还是那个蜥蜴一样的影子,我定睛去看,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想了想,快速的进电梯下了楼,冲到楼下才长舒一口气。 黑夜如此漫长,但终于太阳还是会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我有些犯困,打盹中忽然想到:昨夜要是我趴在306门口望猫眼里看的时候,里面也有什么东西趴门后往外面看,那我看到的也会是一片死黑。 张’s一早就来问我:“警官,听说你炒股?赚了多少?” 我看看他:“要赚了钱我就改行算了,当警察太累了。” 他讪讪一笑:“那你想过没想过要继续炒下去?” 我嘀咕说:“不要看小区啊?哪有时间去证券所?” 他精神一振:“你用个专门的电脑呀,我帮你从我房间辟根网线过来,晚上你在办公室看股票分析多好。” 我想了想:“你小子是不是要卖电脑?他嘿嘿一笑:我朋友正好有台2手电脑,便宜,只要1000美元,保证能炒股。” 他看我有些心动,又说:“你和上面说说,我帮你在每家楼口装个无线监视,先试一个月,有用再给钱。” 那个时候,监控还是一个科研项目,我们警局还没有给所有小区配备。 他压低声音:“我给你那台电脑做回扣。” 我没吱声,心里想着那台电脑,回他:“过几天吧。” 他就站起来要走,出门回头问:“警官,你现在还有几支股在手里?” 我想了想:“有五支呢,压着。” 他嘿嘿一笑:“那不炒多可惜啊,涨了你也不知道。” 我点点头,他就走了,出门正好遇见A楼908的佘花花骑个电瓶车,拎个大包进来,他就盯着佘花花的E罩杯吹了声口哨。 佘花花朝他白了一眼:“死样!” 停车扭头对我说:“警官,有没有我的信那?” 我连忙低下头,不敢看她火辣辣的眼光,连连摇头:“没见着,没见着。” 她哦了一声,跨脚就要上车,突然又停了下来,对我一笑:“警官,我家厨房下水的阴沟道老不通,你能不能上来帮我看看?” 我恨不能把头埋到桌下去:“我有家政公司的号码。待会帮你打,帮你打。” 佘花花又一笑,走了。 张‘s立刻凑过来:“哎。警官,警官,有戏哎,人家要你去通******,通******哎。你看她那骚样,随便上呀……” 第七十章:我想给她治疗 我拿起桌上一份报纸就敲了张‘s的头:“没个正经,连警官都敢调戏。” 张’s淫笑着走了,我看着佘花花的背影,擦了擦头上的汗,心想:张‘s这个兔崽子要是知道这女人的真面目,没准腿都吓软了。 每隔几天夜里,就有不三不四的男人去佘花花家找她,但我只看见他们进去,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的,佘花花根本就是一个妓女。 我一直认为,女人的事情最好别参合,尤其是漂亮女人的事情。 有那点爱心,不如关心关心下一代:比如现在在我门口哭着的童童。 虽然弄不清楚她们母女是怎么回事,我还是赶紧把她拽进值班室:童童,哭什么呢? 她哭着伸出小手:警官,我痛,我妈妈又用针扎我。 我拿起童童的手一看,怒火顿时升了起来:童童的食指上口,指甲缝里只露出一个最小号的针头,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这个女人疯了,一准疯了,我拿出针线盒,摸出最细的棉线穿过针鼻,打了个短结,掉过头不敢看童童的手,轻轻地拽了下。 童童没叫。我掉头看看,她头上渗出汗珠,脸色苍白的看着我,牙齿咬着嘴唇。 我一咬牙提着线使劲把针拔了出来。 孩子痛哭了起来,我的心跟刀绞似的,也跟着想掉眼泪。 这个天杀的女人,猪再听你的鬼话,我拽起童童的手:走,童童,不上学了,跟我找你妈算账去。 童童惊恐的往后退:我不去,我不敢去,那不是我妈妈,她,她是个妖怪。 我的心寒了一下,倒不是害怕,而是不久前才听童童妈这么说过自己的女儿。 童童哭着说:她每天半夜起来,用针扎完自己就扎我,边扎边骂我爸,说他带给她那么多伤痛,报复不了他,就要我记住,爸爸是怎么伤害她的。 她就拿针扎我,边扎边问我记住没有,记住没有。 我突然想起来那天晚上童童妈关门的手,手上扎的跟牛毛似的针,都怨我,我早听孩子说过,却被童童妈的鬼话骗了。 我问童童:那个熊宝宝是谁给你买的?她老实的回答:妈妈给我买的,她发脾气的时候就会把小熊脑袋撕下来,不发脾气了又一针针的把它缝上去,我喜欢小熊,总想自己缝好。她就发了疯的打我,用针扎我,说我想缝住她的嘴,不想听她说我爸的坏话。 够了,我终于知道了:这个女人,童童这可怜的孩子的妈妈,确实疯了。 我低声对童童:童童你胆子大不大? 童童懂事的点了点头。 我把穿了线的针线头剪短,递给童童:童童你现在继续去上学,要是你妈发现你手上的针没了,你就说自己拔了,知道不? 童童把针别在书包上,抽泣了说:可我不敢回去啊!晚上她又要扎我。 我低声对童童说:我晚上一定去救你,你放心,我们会劝你妈妈不再扎你骂你的。 童童伸出小指头:那你和我拉勾。 拉完勾,童童背起书包高兴的蹦跳着去上学了,我到看不见童童的时候,拿起了电话。 我打给了警局,临时增调两个人来此片区。 天又黑了,今天夜里要去童童家的,不再是我一个人。 整个上半夜,我都注视着C楼,终于在午夜三点的时候,406的灯亮了起来,我带着警局另外两个,共三个人一起上去。 两个人看了看406的灯光,一下子来了精神:糊糊,原来你说的还真有这回事。 我无语了,掏出电筒:我们走吧。 他们跟在我电筒光的后面,一行人走在寂静的夜间小区里,身后两人不停的嘀咕:别说,你这小区夜里挺静,有点糁人。 我淡淡的说:也没啥,那小女孩没丢前,这里还挺好的。 胖警立刻警惕起来:什么,那报案丢女孩的就是你们小区?我指指C楼亮灯的406:就是那下面,306林家。 两个警察停住了脚步,瘦警说:我突然想去厕所解个大手。 我指指A楼:在那后面,里面没灯,仔细着点。 他没去。 胖警咒骂起来:鬼天,连个月亮也没有,明天准下雨。 瘦警接着说:我TM总觉得周围有人在看着我,心里毛得慌。 我没告诉他我在草丛里看见眼睛的事情,加快了脚步,他们连忙跟上。 到了楼下他们死活不肯进电梯,说万一卡里面不是闹了玩的,我只好带他们走楼梯。 两警察这回坚决要走我前面,我拿电筒在后面给他们照着。到了三楼的时候,他们忽然不走了。 胖警回头说:糊糊,还是你来前面开路吧,说实话,我总觉得进了楼道口后我们后面还跟了一个人。 瘦警低叫一声:我还以为就我有这感觉呢。刚我瞄后面一下,好像还看见一黑影。 我叹口气,正要走前面去,突然四楼传来一声尖叫,两警察对望一眼,脸色认真起来,迅速向楼上冲去,我紧紧跟在后面。 刚到四楼口我就看见406的门掩着没关好,于是一把拽住了两个片警,做了个嘘的表情,三人轻手轻脚的摸过去趴在门缝上看。 深夜里,淡淡的灯光从门缝透出,三个黑影悄悄的趴着窥视着室里的一切。 童童妈背对着我们坐在沙发前面的椅子上,左手死死按着不断尖叫挣扎的童童,声音很慈祥的说:不怕不怕,童童勇敢,你看,妈妈也扎自己了,妈妈不哭,你也要勇敢啊。 她右手举起,在沙发后的墙上投出一个黑影,一个尖长的黑影在她指间闪烁。 绣花针!! 我和两个片警对望一眼,胖警怒吼着一脚踢开了门,冲过去拽住了童童妈的手腕,一耳光扇她脸上:你这个毒妇。 我抱住扑过来的童童,听她在我怀里泣不成声:叔叔,妈妈,妈妈又拿针扎我。 我边安慰童童,边恶狠狠的朝童童妈看去,她正在胖警手里挣扎扭动,边歇斯底里的放声大叫: 放开我,放开我,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她身体里有毒,不扎出血不行。 瘦警忍无可忍,也扇了她一耳光:我看是你身体里有毒,虎毒还不食子,你TM比老虎还毒。 童童妈对着童童尖叫:童童你告诉他们,告诉他们,妈是在帮你放毒啊,你看,你看,妈怕你哭,妈也扎了,妈陪你一起痛。 她朝我这里伸出手来,手上和我那天晚上看到的一样,扎满了绣花针。 胖警一把把她手上的绣花针使劲按了下去,骂道:痛醒你个疯子。童童妈鬼嚎起来。 我厌恶的掉过头去,童童缩在我怀里颤抖不已,尖叫:妈,妈,你不能再扎我了,我痛,我痛啊。你看我身上没针,我身上没针啊,我真的没扎过你啊,我没毒,我没毒,你不能再扎我了。 突然胖警一声**,我连忙掉头,看见胖警捂着手跳在一边,童童妈举着针要扑过来,却被瘦警死死抱住,在瘦警怀里挣扎大吼着:是你算计好的,是你这个小妖怪算计好的,你根本就不是童童,你没中毒,你骗我,你骗我,你算好了害我的是不是? 片刻瘦警就被她推个仰叉,她一个趔趄,举针直朝我和童童冲了过来。 我连忙把童童拉在身后,挡住了童童妈妈,她一边鬼叫一边竭力想拖开我,急了就拿针往我脸上乱扎,童童在我身后拉住我衣服下摆惊得直叫唤,两个片警醒过神来连忙要过来帮忙。 也不知道混乱中是童童妈妈推倒了我,还是我拽倒了她,还是我们两都被吓得乱钻的童童绊倒了,反正三个人都倒在了一起,在地上纠缠不休,乱挥乱舞着叫骂,片警也扑了上来想摁住童童妈妈,场面混乱的不能再混乱了。 突然,我们中间一声凄惨到极点的悲叫,一个女人尖利的惨叫声,我们一惊,同时停下手,连滚带爬的站起来。 童童妈茫然的坐在那里,披头散发,一只眼睛里什么神气也没有,另一只眼睛上眼皮耷拉着,一小截针鼻露在外面,一条血线沿着下眼皮流下来。 我看了看片警,片警看了看我,童童环在沙发边上吓得直哆嗦,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是谁不小心把针给扎了进去。 那么混乱的时候,谁都有可能,谁也有嫌疑。 也许童童妈自己知道,但她就那么呆呆的坐着,一只没瞎的眼睛茫然的盯着缩在沙发边的童童。 不说话,也没动作。 胖警壮着胆子在她面前晃了晃手掌,她的眼光都没游离一下。 我知道中医是有扎银针治病,但是那个针非常细小,哪里有绣花针这么大,成年人也许可以接受针灸治疗,但是一个小孩子一定是非常害怕的,而且小孩子哪里中毒了?这明显是有问题呀。难道这里面真有什么误会? 第七十一章:不可言喻的诡异 那针看来已经深扎到了她脑子里的某个地方。 瘦警咽了下口气,试探的对我说:长官,她刚才是自伤,对吧? 我没吭声。 胖警看着我都要哭出来了:长官,糊糊警官,她是自伤的,您看见了,对吧。 我长叹一声,点了点头:是!还不快叫救护车! 两个片警如梦初醒,急忙跑去叫救护车,童童哭着看着眼前的一切。 但这时候已经没人顾得上她了。 救护车的声音响到了楼下,我手忙脚乱的帮片警把童童妈往门外搭,突然! 突然! 我搭着童童妈的头部时无意中分开了她披下来的头发,一根白色的很短很短的线头从她头发根部闪了一下,立刻又被头发遮住了。 但我已经看清了线头上打着一个小小的结。 一根针深深的扎在她天灵盖正中,一根针鼻打了线结的针。 这才是童童妈突然痴呆的原因吧。 我手一松,胖警连忙扶住了童童妈的头,低声对我说:长官,你吃不消就休息一下。 我听着他的声音觉得那么遥远,脑袋里好像一个一个雷闪过,扶住墙尽量不让自己倒下。 童童还环在沙发边,抱着小熊,楚楚可怜的睁着无辜的眼睛看着我们。 我的手在颤抖,我的脑海在闪动: 我把穿了线的针线头剪短,递给童童:童童你现在还去上学,要是你妈发现你手上的针没了,你就说自己拔了丢了,知道不? 童童把针别在书包里,抽泣了说:可我不敢回去啊!晚上她又要扎我。 我们上楼时406掩着没关好的门。 童童缩在我怀里颤抖不已,尖叫:妈,妈,你不能再扎我了,我痛,我痛啊。你看我身上没针,我身上真的没针啊。 我真的不会扎你啊! 童童妈大吼:是你算计好的,是你这个小妖怪算计好的,你根本就不是童童,你没中毒,你骗我,你骗我,你算好了害我的是不是? 我,童童妈,两个片警,还有童童翻滚在一起。 童童妈瞎了的眼睛,茫然的眼神。 童童妈压低了嗓门,很快的对我说:别惹她,她是个小妖怪。 童童妈将嘴套在我耳边:我怀疑童童早就不是原来的童童了。 童童妈头皮上轻轻晃动的白线头。 一切越闪越快,我忍不住抱头**起来。 童童,面前十二岁的女孩,看着我死死盯着她的表情,嘴角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狞笑,对我竖起右手食指,放在嘴唇中间,轻嘘了一声。 她静静的拧下了玩具熊的脑袋。 我这才发现房间就剩我和她了,我慌忙逃出了房间。 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三天后,童童妈从医院回来了,对这件事情,我和两个片警选择了相同的沉默。 于是小区里多了一个呆呆游荡的疯子,眇着一只眼睛,见人就嘿嘿的笑。 只有童童放学的时候,会到她面前牵起她的手,轻轻的对她说:妈,我们回家吧。 童童妈就幸福的牵着女儿的手,一声不吭的跟在女儿后面,往家里走。 大家都说这是多么孝顺的孩子,以德报怨,生女一样防老之类的话,我一般都不插话。 我那段时间晚上闭眼就想起那个线头和女孩那丝狞笑。 对那个疯女人我总是愧疚的不行。 不料不久后院子里居然又多了一个疯女人。 对童童感到深深的畏惧后,我开始想念院子里曾经另一位可爱的女孩子。 C楼306,住在童童家楼下的6岁失踪了的林小雨。 林小雨的出身和童童不一样,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母亲是教师,父亲呢也是教师,所以家教非常好。 童童很文静,基本很少和别人说话,而林小雨见人就喜欢红着个小脸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就连眼睛只朝异性看的佘花花,见了小雨都要忍不住要下车亲上几下。 我桌子里的糖正常都为她和童童准备着。 不知道她的失踪和那个诡异的童童有没有关系,以前做为邻居两孩子的关系挺好。 我边想边对着C楼看,夜色中楼房象个蹲着的黑兽,只有406的灯光在闪烁。 不对,我揉揉眼睛,亮灯的不是406,而是它下面的306,早就没人居住了的306。 灯光一闪一闪的,象是眨着眼睛的鬼火,亮的时候,可以看到里面离窗户不远有个披发的女人头影。 暗了就看不到了。 我拿起桌上的杯子吞了口茶,心里暗叹:这小区看来是凶宅! 好在去306不要通过406,我拿起电筒向C楼走去。 夜空里隐约传来断断续续的儿歌声: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 是个沙哑的成年女人的声音,一会就听不见了。 我打了个寒噤,拉拉衣领:这个小区里古怪的事情已经太多,我真没兴趣去追跟究底了。 按开电梯门,见我自己的影子印在电梯里的钢板上,脸色苍白的怕人,我摇了摇头,进电梯转身按了3楼。 电梯上升时,我总觉得背后自己的影子在窃笑着盯着自己。 我额头顶着门透过306的猫眼往里面看,里面依然是一闪一闪的,电压好像很不稳定,哎,不对啊,306的电不是人搬走就停了么? 里面怎么会亮灯? 我恨不能把眼睛伸到猫眼里去看个究竟,但只看到里面灯光闪得我眼花,我试着敲了敲门。 砰! 猛然房间里什么东西一下子扑到了门上,我只觉猫眼里一片黑暗。 瞬间猫眼里又亮了,一只充满血丝的眼睛趴在猫眼上飞快的眨动着看着我。 我这才发现猫眼从里面被人摘了下来,而且这个人就趴在门内死死的盯着我。 我吓得后退几步,挥舞着电筒给自己壮胆:什么人,什么人在里面,快出来。 门一下子被从里面拉开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冲了出来,冲着我大哭:女儿,你回来了?我就知道你在,妈妈一直在等你啊。 是小雨的妈妈,她什么时候回来了? 我鼻子一酸,看她朝我冲了过来,刚想闪身让开,不想她绕过我,朝我身后扑了过去。 我这才明白,她从门内开始注意的就是我身后,她的话都不是对我说的。 而是在我后面的东西,她在我后面看到了什么? 我连忙转过头来,只看到小雨妈追着我所看不到的人向楼下跑去,边跑边哭喊:小雨你别跑,别跑,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你永远是妈的宝贝,你别跑啊。 很快听声音她已经跑出来楼道,在小区里追逐只有她能看见的女儿。 也许是她的幻觉吧,但也有种说法:只有疯子不会骗人。 每次进入C楼我就有种被一双看不见的眼睛监视着的感觉,难道这也是我的幻觉? 还是总有一个我看不见的影子悄悄潜在我的身后。 我看看楼上的406,这座楼里充满了太多的古怪,谁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如果没有答案的话,就让天快些亮吧。 天亮了。 一早小雨父亲就到了我的值班室,连声对我道歉后,告诉我他按照医生的嘱咐,必须单独让小雨妈妈在老房子里住上一段时间,以此让她接受小雨已经不在的事实。 否则,小雨父亲苦笑着说:她这一辈子也不会正常了。 原来小雨妈妈每天夜里就会发作这种游魂症。也是我们所说的相思病。 从此小区里白天童童妈呆呆的在徘徊,遇人就嘿嘿的笑。 夜晚小雨妈妈哭喊着追逐她那别人永远看不见的女儿。 好在小区里住的人也不多了,倒也没有什么人投诉。 也许大家都有着自己的心事,顾不上去注意别人来,并不是人人都象我这样要关心小区的。 小雨的母亲在白天和正常人一样,一样去上班下班,路过大门口依然亲热的和我打招呼。 可她的脸色一天天的憔悴了,毕竟夜晚应该用来休息的时间她在用来游荡,虽然她自己不知道。 突然有一天,她的脸色红润了起来,眼睛里也有了神采,在路过门口的时候,她压低声音对我说:警官,小雨回来了。 那天夜里,我惊讶的看到小雨家的窗口闪过一个孩子的头影。 今天小区里又搬走了两户人家,走的时候跟我诉苦:警官,我们也不想走,实在吃不消了啊。昨天晚上,我们听到有小孩子的哭声啊,不是就一个人听到,全家人听到吓得都不敢睡觉啊。 就是在林家那座楼里传出的,太清楚了,糁人那,这日子没法过了,你看,林家女人一回来,这楼里就有小孩子哭了,准时把她女儿鬼魂给招来了。惹不起我们还躲不起吗? 我们走,行了吧! “对了警官,你夜里听到什么动静没有?” 我连连摇头:我睡的死,听不到。人少,也没巡夜。 于是他们就这么走了。 我是没把我看到听到的实话告诉他们,人家都要走了,还吓人干嘛?对吧。 事实上,那天林家女人告诉我小雨回来了,我叹了口气,劝慰她:林嫂啊,不要再想小雨了。她都走了这么久了,你就放开点吧。你和小雨爸爸都还年轻,日子还长。 林嫂焦急的看着我:警官,你不要不信我啊,你跟我家去看看,看看就知道了啊。 对小雨的事我还是关心的,于是我锁上值班室的门,跟林嫂走进电梯,上了三楼。 林嫂指着门口说:你看你看,这不是她回来了么?我一看倒抽一口冷气。 地上是团团的小孩子光光的手脚印,印在林家门口很久没打扫的灰尘中,格外醒目。 看脚印的走向,应该是想走进房间去,但被门挡住了,急的在外面乱转。 林嫂抱怨着自己: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我晚上为什么要关门啊,你看孩子回来了也进不来,该有多急啊,是我不好啊。 我没吭声,低头仔细看了看,没错,除了脚印,还有手印。 地上怎么会有手印呢?难道:这孩子是在地上爬的? 深夜,黑暗的楼道中,一个孩子在林家门外慢慢的爬来爬去。 不管他是不是小雨,这样的孩子会是人吗? 林嫂还在抱怨:今天起我晚上睡觉不关门了,这样小雨就能进来了。 我听了牙关打战,立刻跟林嫂说:别,可别,林嫂,你晚上千万把门关好。这就算是小雨来了,也不象是活着的人那。 一向说话细声细气的林嫂突然凶狠的对我吠道:就是鬼也是我家小雨,也是我的女儿,你知道个屁! 砰,她头也不回的进了门,没关,反过来把门一直摔到墙上,门扇一阵风擦过我的鼻尖,险些砸了我的鼻子。 我尴尬的进也不是,走也不是,但最后还走了。 下午佘花花路过门口的时候给我送来一瓶小装的中国药酒,说是感谢上次我帮她找人修水道,我推了几推,没推掉,就收下了。 张‘s几天没见了,不知道哪去了,我有点想他说的那台电脑。 仔细想想,现在小区里就住着四户人家了: C楼406的童童母女。 童童家楼下306的林小雨家,她妈妈还住里面。 A楼908单身的佘花花。 B楼202室一样单身的张’s 对了,还有C楼807 也住人,但他总是来天把就走,跟我的工作没多大关系。 今夜跟我关系最大的就是C楼306开门睡觉的林小雨家,我一下午脑袋里都是满地爬来爬去的小孩子。 只看清手脚,总是看不清它的头脸。 人家都说人站着走,鬼趴着爬。 今天多云,没有月亮,夜很黑。 已经没有片警愿意来这个小区巡逻了,经过上次童童家发生的事后,警察局听到小区的名字立刻看向我,感觉就是华裔闹鬼只有你们华裔能够解决一样。 我想睡觉,但怎么也睡不着,值班室里的床放得也不好,床头正对着C楼,我一睡下,眼睛正好看到童童家和林家的窗户。 这叫我怎么睡的着。 但我还是躺了下去,尽量把眼睛闭上,不去想睁开后可能会看见的东西。 可是每天的巡逻习惯还是让我不由自主的在凌晨三点睁开了眼睛。 倒霉的是,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壁虎一样的黑影正在C楼的楼壁上蜿蜒上行,一路爬了上去。 我看到的时候,它正爬到1楼2楼之间,看看就要到2楼窗玻璃了,尺寸正好有一个6,7岁小孩那么大,趴在墙壁上不紧不慢的爬着。 我一下想到了林家门外那些爬来爬去的脚印,慌忙起来拿起电筒跑到门外,向C楼那边照去。 它似乎感觉到了有光亮,我还没看清楚,它忽然加快了速度,一下子直窜进了306开着的窗户,我好像看见一根粗长的尾巴在空中打了个尾花,就消失在了306的阳台上。 就是鬼魂也不会长成这样吧,这到底是什么怪物? 306里一心等着女儿的小雨妈妈太危险了,我牙一咬,穿着睡衣就往C楼奔。 第七十二章:打死一个怪物 初春的夜风很冷,我跑上306的时候却已经是满头大汗,小雨妈果然没关大门,跑到楼口我就看见屋里从门口印出一团灯光。 同样和灯光一起从门内出来的还有哇……哇的孩子的哭声,非常诡异的孩子哭声,你可以说那是小孩子哭,但更像是野兽幼崽憋闷的叫声,或者! 鬼怪的声音就是这样的吧! 我冲到门口望里面看去的时候,看到的那副景象一定会成为很多人终身的噩梦。 小雨的母亲坐在沙发上,目光慈爱的落在趴在她身边沙发上的一个孩子般的身影上,用手轻轻的抚摸着这孩子的头。 她已经被失去女儿,找到女儿的两种情绪落差彻底蒙蔽了双眼,一点看不出面前这个正在轻轻啼哭的怪物和她失踪女儿的区别。 但我一眼就看出房间里这个冒充小雨的怪物绝对不是小雨,不,它绝对不可能是人。 它是只有在我们噩梦中才会出现的生物。 这个生物的身体是扁平的,看上去就象一条硕大的壁虎,皮肤都是疙疙瘩瘩的粗糙的突起,两只眼睛分布在额头两侧,闪动着邪恶的光芒盯着小雨母亲轻轻抚摸着它的手,扁平的大嘴里不时发出哇哇的啼哭声。 也许就是这种声音有催眠的作用,蒙蔽了小雨母亲的神经。 我来的正好,推开门的时候,正好看见这东西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舔小雨母亲的手,小雨母亲高兴的笑了,而怪物的口水顺着舌头一直滴到地上去,邪恶的眼光转移到了小雨母亲的喉头,正张开了大嘴,露出里面细细密密而尖尖的牙齿。 哇,哇,它便叫着便往小雨母亲上身攀去,大嘴就快接近小雨母亲的喉头了。 我正好看到门后有个扫把,柄子是不锈刚的,随手倒拿起来,冲过去一下子把它从小雨母亲的身上挑了下来,掉在地上,怪物趴地上怪叫着愤愤的盯着我,象是怨恨我打搅了它的美食。 小雨母亲这才从梦游中惊醒,看到了地上那个怪物,惊叫着跳上了沙发。 我一把将杆子朝那东西戳了过去,正好戳中它的脊梁,它怪叫着往后爬了点,不过我第二下就没那么幸运了,死东西把我伸过去的杆子咬住了,把头一甩,我一个踉跄,扫把丢了不说,人差点甩倒。 好大的劲。 还没站稳,它就快速朝我爬了过来,第一口就咬住了我的裤管,把我拖倒在地,好在小雨母亲吓得从沙发上跳了下来,恰巧蹬翻了长条沙发,把我和怪物大半都遮在了下面,我的腿和怪物的头,都被狠狠的砸了一下。 怪物吃了一惊,丢开了咬住我裤子的嘴,使劲从沙发下面爬了出来。这下更狂暴了,疯狂的啼叫着,看着我的眼睛象是要蹦出火星来,我这时候还没撑起身来,眼看它就要扑在我身上。 突然它死死的看着我后面,惊恐的后退着,然后一个转身,飞快的朝门外逃去,一会就溜出了门,我连忙回头望身后看了看,什么也没有看到。 小雨母亲在房间里哭喊着,我想要是被这怪物逃了我以后都得心慌慌的,不如追住它,想着就也朝门外追去。 刚追到楼道进口,我愣住了,刚才房间里那怪物仰天躺着,白白的肚皮朝上,上面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肚肠流了一地,舌头从张开的大嘴里耷拉了出来。 它被什么东西咬死了。 远处警车的声音响了起来。 应该是有居民报了警,警察及时赶到了。 我腿一软,瘫在地上,没想到我居然生捉了一个怪物,不,是死捉了一个怪物。 这么凶悍的怪物,是什么东西能在瞬间咬死了它? 突然我看见值班室的窗户有红点闪了一下,好像是从什么地方映过去的,抬头正好看见807的窗户里有个红点闪烁。 象是黑暗的阳台上有人在抽烟。 来的警察是我一个警局的同事,他们怕我有危险,飞快的赶来,因为我工作上总是帮他们,这片区谁都怕,值班的重担都是我来担当,心里也是非常感激。 我简单的把事情的经过描述了一下,就让他们把那个怪物尸体送上车,又拍了一些照片,我把照片让他们传给鲁斯看看,同时希望他派个法医过来解剖一下,我好容易回到值班室,一早就接到鲁斯电话,让我去警察局。 我一夜没睡,还是困的撑着眼皮去了警局。 进去鲁斯第一句话就让我把眼睛睁的无大不大:“你知道不知道,昨天晚上你可打死了个国家保护动物,珍贵着那。” 我惊的一时说不出话来,听鲁斯摇头晃脑的说:“可惜啊,这么大的娃娃鱼,一下子就被你打死了。” 我气愤的回鲁斯:“合着我被咬死就不可惜,就是活该。” 鲁斯看我气急败坏的样子,开心的笑了。 我一下把心里话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连忙辩解:“那也不是我打死的吧,我再有能耐也不能咬它肚子吧,何况没听说娃娃鱼会跑城市里面的,还吃人。” 鲁斯又开始挑衅我,扯着我袖子说:“怎么你就不能咬它呢,听说娃娃鱼的肉是很鲜美的。” 我火冒三丈:“鲜美的那是熟的,地上爬的那是活的,你这洋鬼子,说话怎么这样呢。” 我们两人呛了起来,一个穿白褂的打圆场,应该是鲁斯请来的法医。“算了算了,我们请您来不是追究别的,主要是想问您点问题。我们一起去看看那娃娃鱼的尸体吧。” 我气哄哄的跟那人到了冷藏室,那人边走边说:“警官,您别生气,娃娃鱼所并非鱼类,而是体形最大的一种两栖动物,体长一般为1米左右,最长的可达2米,体重为20-25千克,最大的达50千克。体色随栖居环境色彩而有差异,背面有棕色、红棕色、黑棕色等,有不规则斑点,腹面浅褐色或灰白色。” “它生活环境较为独特,一般在水流湍急,水质清凉,水草茂盛,石缝和岩洞多的山间溪流、河流和湖泊之中。” “但是有时也在岸上树根系间或倒伏的树干上活动,并选择有回流的滩口处的洞穴内栖息。食物包括鱼、蛙、蟹、蛇、虾、蚯蚓及水生昆虫等。” “现在咬死它的东西无法判断?还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小区有喂养娃娃鱼的地方吗?你以前看见过它吗?小区有什么可疑的人吗?娃娃鱼一般产自中国,美国的产量非常少,所以希望你能够提供一些线索。” 第七十三章:抖动的干尸 我问穿白衣服的:“你不是警察啊?” 他说:“我是法医,您送来的这具鱼尸很奇怪啊。” 他掀开停尸桌上的白布:“首先,娃娃鱼,又叫大鲵,因为声音象小孩子啼哭,而且你看,它有小手小腿,所以我们一般叫它娃娃鱼,出现在城市也不奇怪,有些人拿它当宠物养然后丢了或跑了都有可能。” “可是,娃娃鱼不应该这么肥大啊,而且,你看这牙,锋利的跟刀似的,娃娃鱼是不应该长出这种利齿的,这分明违反进化规律么, 它又不是专门吃肉的。” 我插嘴说:“吃肉算什么,我还见它在墙上爬呢。” 法医一口否定:“绝对不可能,墙上爬的那是壁虎。” 我插嘴说:“没见过那么大的壁虎。” 法医说:“那也不是娃娃鱼,不可能就是不可能。不争这个,我们说重点。” 法医诡异的看着我低声说:“警官,您跟我说实话,这娃娃鱼真不是您咬死的。” 我的火又上来了,正要拍桌子,法医连忙把鱼尸翻过来:“你看,这肚子上分明是人的牙印,真不是您那您看到谁咬了?” 我一惊,是啊,鱼尸上确实是人的牙印。 我晕头晕脑的回到值班室,也不知道那个法医有没有相信确实不是我咬的,反正他一直强调娃娃鱼是种温顺的动物,言下之意好像是我追着那娃娃鱼满小区乱窜了咬它一样,听了总叫人不舒服, 但好在有个让我舒心的消息,小雨母亲经过昨夜的惊吓,终于接受了小雨已经不在的事实,居然恢复正常了。 小雨父亲连忙来接走了她,连声对我道谢,还把他家钥匙留给了我,让我帮他照应照应房子。 我把钥匙留了下来,但照应么。。。别忘了,楼上住的可是那个煞星童童。 我还是住我的值班室吧。 张‘s也回来了,听到我夜战怪鱼的消息惊叹不已,连连抱怨自己不在,居然错过了这么精彩的事情。 晚上小区也没有了小孩子的哭声,在气温渐渐走入初夏的温暖里,变得生气勃**来。 上面也接受了我的建议,给小区楼道装了监视器,没准想逮条活的娃娃鱼。 当然业务是给张’s做了,同时张‘s把那旧电脑免费送给了我 ,我在值班室也可以看到楼道的情况,巡夜的工作也少了。 原本以为情况会一直这么好转下去,谁知道。。。 还是从小雨目前走后的C楼306说起。 这夜,306的灯又亮了。 严格来说,也不是灯亮,实际上是一闪而灭。 但偏偏让我看到了,我连忙用电脑去调看306的门前。 这下我真的被吓住了:我看见306的门轻轻开了,林小雨的头从门中伸了出来,左右看了看,又缩了回去。 门又关上了。 从此我知道306里面囚禁了一个鬼魂,可怜的小雨一直没能走出那个门。 由此我决定再也不去C楼转悠了,可是工作是半点由不得人的。 一天深夜里C楼响起了凄惨的呼救声,我连忙爬起来一看:不得命了,406的阳台上童童两只手摽住窗户,整个身子悬在空中,正叫着救命。 阳台上,童童妈正把童童的手指一根根的扳开,边疯狂的笑着。 我不管那楼里有什么鬼了,吓得大叫:快住手啊,边玩命的往406跑。 但已经来不及了,还没跑到C楼,眼睁睁看着童童已经掉了下来,我便跑边闭上眼睛,不忍看要发生的景象。 没有我想像中的惨叫,等我到楼下睁开眼睛,看见童童一点伤害也没有的站在306的阳台边上,然后一下从306的窗户里迅速窜进了306的阳台,像是被什么东西拉了进去。 我一下想到了林小雨的鬼魂,心里一颤,跑到306门口正要掏钥匙开门,门自动打开了。 童童咬着嘴唇站在门口,眼中闪着愤怒的火花,见我站外面,轻轻的说:“叔叔,您来的正好,和我一起上楼吧。“ 后面还有脚步声,我一看,是张’s也被呼救声惊醒赶来了,我的心这才定了点,就答应了童童,和张一起陪她回家。 童童家里童童妈惊恐的缩在地上,嘴里喃喃的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东西,我想,恐怕只好把她送精神病院去了。 童童冷冷的说:“妈,别装了,我知道你已经恢复了。” 童童妈惊恐的看看我们,又看看女儿,嘴里呀呀说个不停,动也不动。 童童叹了口气,对我和张‘s说:“叔叔,麻烦你们把这张床翻过来。 她指的是房间里一张两米的大床。 我和张互相望了望,正要往房间走,童童妈突然站起来向老虎一样朝我们扑了过来,眼睛里寒光闪烁。 同样闪着寒光的还有她原来藏在身后的一把菜刀。 我还真没想到童童一句话能让她妈妈有这么大变化,更没想到她妈妈背后还藏着一把刀,眼看那刀光已经闪到了我鼻子尖那,居然吓的呆了,动弹不得。 好在张一把把我往后一拉,刀锋擦着我鼻尖落了下去,这下我可火了,操起一张凳子就要跟童童妈拼命,童童妈舞着菜刀狂乱的站在房门口:你们不要过来,谁过来我就砍死谁。 我和张对望了一下,他也操起一张凳子,两人正要左右包操过去,听见童童静静的说:妈,没用的,你再怎么掩饰也没用的,我早知道了,大家也迟早会知道的,你就不要再费劲了。 童童妈听了这话,陡然好像有人把她的力气全部从身上抽走了一样。将刀扔掉,瘫在门框大哭:你个妖怪,你个小妖怪,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你害死我了,你害死我了。 我和张从她身上跨了过去,揭开床垫,把床板翻了下来。 “啊”,我和小张吓得大叫起来,床下有个跟长盒子一样的夹层,里面放满了石灰,石灰中一只干枯的人手斜斜的伸在外面。 不知道童童什么时候过来了也站在我们旁边,面无表情的说:麻烦叔叔把我爸爸的尸体刨出来吧。 我和张又互相看了看,谁也不敢先动手。 童童妈扑了过来趴在石灰上,诅咒的骂道:你个小妖怪,你是怎么知道我把他藏在这里的,你是怎么知道的? 童童轻轻的说:妈,你夜里从来就没觉得有人在床下敲着床板吗? 童童妈妈一下子站了起来,惊恐的看着石灰堆里伸出的那只枯手,连连后退。 童童走过来把石灰抚开,一具滋牙裂嘴的男性裸体干尸呈现在我们眼前。一只手紧紧的握着石灰,另一只手向上举着,身体奇怪的扭曲着。 依稀能看出是童童爸爸的身材,两年前我们见过,那时候他和童童妈已经离婚了,但时常还来看看童童。 来了就和童童妈吵架,后来就不来了。 我现在才知道他不来的原因是因为一直在这,在这床底下。 童童继续对童童妈说:两年前我就奇怪,为什么爸爸突然没有了,我明明下楼的时候他还在楼上和你睡觉,回来时他就不见了。 但你告诉我他走了,我也就只好相信。 直到不久前,我夜里总听到床板下有轻轻的敲击声,于是我用电筒照了望床板的缝隙里一看,看到了那只手,我才明白,爸爸根本没走出这座楼,他被你埋在了预谋好的陷阱里,天天都在这屋子里。 就象你对我说的:他会一直陪在我们身边。 我就想替爸爸报仇,但又不想让你坐牢,原本希望你就这样什么也不知道的陪在我身边,没想到你还是恢复了,还想害死我,那么。。。 童童静静的看着童童妈妈:你猜的对,我已经报警了。 童童妈吼了起来:你个小妖怪,你不是我的种,你简直就是那个狐狸精的种,你连你妈都要害,你知道吗?我不杀他,我不杀他,他就要抛弃我们娘两,你以为他回来是看你啊?是看我啊?他回来是为了看佘花花那狐狸精,那个骚狐狸,千人骑万人压的小浪货。。。 底下的话都不能听了,我和张恨不能捂上自己的耳朵。 童童也忽然吼了起来,指着尸体说:可他是我爸爸,你再是我妈,你也杀了我爸爸。 童童妈怪笑起来:那又怎么样,你是我养大的还是他养大的?她朝着尸体一步步走过来:他还是我男人呢,他还说过要永远陪我呢,结果呢? 她也指着尸体:是我杀了他,怎么样?我没动刀,没动枪,我就给他打了麻醉针,然后活活的把他埋进石灰里,你知道吗?我埋他的时候,他的眼睛还半睁着,他还哀求的看着我。看什么呀,有什么好看,你不是说会永远陪我么?我不过是帮你兑现诺言罢了。你看,你死的又不痛,石灰很快就会烧坏你的肺,*********会让你一点痛苦也没有,你知道还是老婆痛你了吧,让你走的一点痛苦也没有,没准,你还能活过几天呢,对吧? 话说到一半,童童妈已经变的对着干尸自言自语,轻轻的把脸靠过去,把干尸伸出的手放在脸上,温柔的蹭着:石灰很快就会吸收掉你身上的水分,这样你永远也不会腐烂,等童童大了,我就进去陪你一起,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永远都不腐烂,永远在一起,亲爱的,哦。 她在恍惚中把那天的谋杀又上演了一遍,我和张面色苍白,都快倒下去了。 童童身体抖得跟秋风里的落叶一样。 忽然,童童妈脸上干尸的手猛地抖动了一下,然后又是一下,最后从她脸上滑落。 我们3个人都看见了,童童妈也感觉到了,3个人同时大叫起来。 干尸活了。 童童妈没叫。 她直接晕了过去。 留下我们三个面对这无以言喻的恐怖。 如童童和她妈妈所说,她爸爸两年前就被埋在了这石灰里,我们也亲眼看见了这确实是死的不能再死的一具干尸。 那他怎么可能会动? 正想着,那个干尸竖着的胳膊慢慢掉了一个方向,又指向了我。 小张和童童立刻盯着我看,我更是连连后退。 突然,胳膊倒了下去,我看到,在白色的石灰里,有什么黑黑的东西拱了上来。 童童妈也悠悠的醒来过来,大家都看着我。我咽了口口水,拿起张报纸卷成杆状轻轻的拨开了那黑东西上面的石灰。 一只脸盆大的蝎子举着双螯,翘起端部有尖尖毒针的尾巴,骄横的趴在尸体上看着我们。 原来刚才是它在干尸底下,晃动了尸体胳膊。 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钻进床板的,蝎子这玩意,就喜欢阴凉干燥的地方,可能就待在里面没出来,靠吃尸体过了两年,长成了这么大块头。 我们看着这异物,一时都没敢说话,蝎子也看着我们,警惕的抬着头。 忽然,蝎子扭动了几下,然后又是几下。 第七十四章:可怕的蝎子 蝎子好像非常痛苦的模样,张捅捅我:巧了,它要下小蝎子了。 真被他说中了,母蝎子的背部突然裂开,无数白花花的跟小蜘蛛似的蝎仔从它背上爬了出来,在石灰里到处乱拱。 最糁人的一幕开始了,母蝎子举起双螯,钳住离自己最近的蝎仔往嘴里送去,嚼食起来,然后是比较远的蝎仔。 不过那些蝎仔也不是善类,爬了一会,象是被母蝎的举动激怒了,团聚着对母蝎发起了进攻,一会就又白花花的聚了母蝎一身,啃食着。 母蝎很快就只剩下了一个壳皮,我们冷冷的看着面前这自然界残酷的一切,都没敢说话,直到警车声又传了过来。 忽然一阵狂笑响了起来,是童童妈,女人扑到了尸体上,在石灰里乱抓,大口大口的吞食到处乱爬的蝎仔,边吞边咬牙切齿的诅咒:“我叫你们吃,我叫你们吃,畜生,畜生,连妈妈都不放过。” 我看到她的一只眼睛在斜譬着童童,童童冷冷的看着,一句话也不说。 很快白花花的蝎仔又爬满了女人的全身,她吞吃的幅度越来越小,突然抽了一下,趴在尸体上不动了。 不知道她是被毒死的,还是被石灰烧死的。 我和张小心的把她翻过来,一只小蝎仔从她鼻孔里钻了出来,很快又钻进石灰里不见了。 女人翻着白眼,她死了。 警察来了后,我让他们把尸体清理一下,特别要防范蝎子咬人,下楼的时候,张拽拽我衣服:你觉得这母女俩象不象蝎子? 我看看他,没说话。 我想起了一根针,象蝎子尾巴上毒刺般的一根针,幽幽的闪着蓝光。 突然我想起来,童童父亲的尸体会藏在406,那会不会林小雨的尸体也被人藏在了306? 我打了个寒战,拉着小张就往306跑。 306里,我和张快诧异的疯了。 童童妈走的时候,这里被打扫的干干净净,但现在却被糟蹋的一塌糊涂,地上满是苹果核,饼干渣什么的,象是有小孩子一直待在这里。 更离奇的是:墙壁上,天花板上步满了小孩子的光手脚印,这可不是以前我们在小雨家门口看到的那怪物娃娃鱼的手脚印,而是真正的人的手脚印。 娃娃鱼的手脚印和人类似,但趾部粗短,稍微注意,就可以把它和人脚印分别开来。 可这人的脚印怎么会走到天花板和墙上去呢?张拉住我胳膊就往外拖:“糊糊警官,我是来陪你救人的,可不是来抓鬼的,快走快走。” 我就没敢把那天在摄像头里看见林小雨的头从门内伸出来的事告诉他。 下楼的时候,我们看见警察抬着两具尸体,押着童童一起上了车。 童童正焦急的四处张望,看我来了才松口气,对警察说:“我有句话和叔叔说。” 警察挥了挥手,对我打了一个手势,我看到童童向我跑过来,她拉着我俯身低低的在我耳边说:“把我家窗户打开!” 我没听懂,她声音大了一点:“把我家窗户打开!”然后警察把她又带到警车前。 我点点头,她这才放心的上了警车,车子开动的时候,她又伸出头来大喊:“记得我刚才的话。” 我朝她挥了挥手,警察带着她远走了。 可她家都没人了,要开窗户干嘛?何况张又不肯跟我上去,我哪敢一个人上去? 我就没去开窗户。 我回去了值班室。 院子里的人越来越少,小区工作相对轻松,只要注意进出的几个人和一个清洁工就行了。 小区晚上更不需要巡夜了,但我还是经常在夜里三点钟醒来。 这天我醒来的时候猛然看见——林小雨的脸贴在警务室的玻璃窗户上,扁平而苍白的注视着我,估计没想到我会醒来,她也一下愣住了。 我更是吓的愣住了,双方对峙着,隔着玻璃连眼睛都不敢眨。 还是我先醒悟了过来,跳下床就往外跑,是啊,她再是鬼也只是个小孩子,我怕她什么? 但等我绕过门跑到窗户那,林小雨已经不见了,只有她的脸在玻璃窗上留了一个印子,还有点热气。 草丛中象是什么东西在草皮上滑过,留下一条蜿蜒的线,不知道游到哪里去了。 我突然想起来那天在草地上见到的眼睛,那不是娃娃鱼的眼睛,娃娃鱼的眼睛是分布在头的两边的,而我看到的那双眼睛是集中在一起的。 那还是人的眼睛。 还有那在月光下被刺瞎眼睛的悲号的猫们,一切似乎在306的林小雨和406的童童之间搭起了一条看不见的线。 可惜这条线随着童童的离开而断裂,现在我只知道在小区里游荡着一个幽灵。 林小雨的幽灵。 然而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在童童被警察带走的第五天,林小雨在白天出现了。 所有的居民,还有她的父母,以及警察,都再次找到了这个可怜的孩子。 不在C楼306,而在A楼的楼道口。 她仰面躺在楼道出口,身上还穿着消失时的小花棉袄,光着脚,脸色一点红嫩都没有。 死人的脸当然只有苍白。 只能看到她的脖子上有两个人牙印一样的痕迹,还有干了的血滴。 她的父母哭的死去活来,我做为警察,亲自把尸体交给了法医。 法医确定的说林小雨是昨天夜里才死的,死因是大量脱血。 有人咬着她的脖子,吸干了她的血液。 还有,法医疑惑的说:这具尸体太不正常,那女孩的手脚都起了厚厚的丙。这是长期的摩擦才能造成的,难道她不是象人一样直立走路,而是在地上爬的? 我看着法医不说话,法医摇着头走了。 我想:“也许不光是在地上爬,很可能也在墙上,天花板上爬吧。” 童童暂时不会回来,林家最后的指望也断了,8楼的那个人一直不见回来,C楼就这么空了。 我又何必去想一座空楼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呢?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并不是所有的疑问都有答案的。 很多人都会从我的眼中消失,最后成为我的记忆,就象有一天我也会从别人的眼中消失,成为记忆一样。 只是,谁又能记得谁多久呢? 可能是经历离奇的事情太多,对于生死我变得淡漠了吗?还是在犹太孩子那幅画以后,有了透视世界的功能,这样的变化,我自己也说不好,就像心中藏着一头野兽,躯壳是我,思想不是我。我有些问题需要问东方教授,东方人的血液和欧洲人、非洲人、阿拉伯人有没有不同的地方?血液需要净化吗?血液有毒素了咋办?人类会变异吗? 第七十五章:佘花花 天越来越热,人们的衣服穿得越来越少。 我经常穿个汗衫大裤头在值班室前乘凉,反正警局谁也不愿意到这片区当班,我乐得图个清净。 童童不会背着书包放学了,林小雨不会满院子跑了捉蝴蝶了,张最近迷上了一款叫什么传奇的游戏,基本不下楼。 唯一定时定点上班出去,下班回来的只有A楼908的佘花花,依然每次遇见我都要亲热的和我打招呼。 小雨就是死在她住的那栋楼楼道口的。 好吧,我承认,她的胸只有篮球那么大,并不是张以前说过的E罩杯,但这样已经让很多男人流口水了,而她也在院子里以艳名远播,不光和院子里曾经住过的基本所有已婚男人都有点暧昧的名声,隔三逢五还总有外面的男人来找她。 那些男人来的时候都遮遮掩掩,让你看不到他的脸,走的时候一定也算准了我不在门口的时候出去,因为我就没见他们出去。 要不是我知道佘花花有一份收入很丰厚的工作,我一准怀疑她已经堕落到做皮肉生意的地步。 其实她对男人只是单纯的性趣。 但佘花花只对已婚男人有兴趣,张‘s之流没结婚的只能看了流口水。 这样的兴趣是有原因的,其实原来佘花花也是个好女孩。 两年前,佘花花是个让小区里所有女人嫉妒的幸福女人。 那时候,她和她男朋友总是同居同出,笑声不断,她男朋友比她高了半个头左右,很英俊,也很体贴,如果佘花花上夜班回来晚了,他就坐在警察室里一面和我同事聊天一面等她回来。 那时候佘花花的眼睛还没有现在这样勾魂,连玩笑也不会跟其他男人开。 小区里女人虽然嫉妒,但也找不到她可以说道的地方。 直到一年前一个冬天的晚上。 那天刚刚下过雪,佘花花发热在床上已经躺了好几天了,她男朋友每天都早早回来照应她。 好像是八点左右,一个女人带着个四五岁的孩子来到值班室,问佘花花的家,同事好心把她送了上去。 过程就不要说了,你们知道这个女人是佘花花男朋友的妻子就行了。 男人离开的时候,佘花花高烧的爬不起来,就拉住那个男人的裤腿,一直拖进了电梯,然后拖出了一楼的楼道,再然后在厚厚积雪的小区地面上拖着。 她死也不松手。 小区里所有的男人女人有的在阳台窗户上观望,有的在雪地上围观,冷冷的看着,没人说话。 这个和小区里所有别的男人话都不说的女人,幸福得让小区里所有女人——嫉妒的女人,居然是一个抢别的女人丈夫的女人。 她男朋友的妻子抱着孩子,远远的、愤愤的看着佘花花拖着自己的丈夫不说话,最后男人急了,抬脚把佘花花远远的踢了出去,在雪地上滚了几滚,趴在那不动了。 男人连忙跑了,大家一哄而散,还是我叹了口气,把佘花花扶上了楼。 从那以后佘花花就成了个睁着眼睛的幽灵。 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了很久。 更不幸的事还在后头。 好像是童童妈吧,不知道从哪个途径搜到了佘花花的真正职业。 她是火葬场的美容师,专门给死人火化前做整容美容的那种。 这消息立刻在小区的女人里炸开了锅,所有女人都在佘花花背后指指戳戳,好像靠近她就会招来厄运。 她在众人的排斥中渐行渐远,孤独的一个人来去。 有一天我碰到她,看她脸色不好,我劝她不要把对男朋友的恨转移到别的人身上去,她冷笑说:“他?他连畜生都不如。” 她推着电动车走了,我看着她的背影只是叹气。 一个下午,佘花花突然跑到我值班室,高兴的对我说:“警官,我请你看戏。” 我还没会过意来,就听到C楼406童童家传来吵骂声,女人叫,孩子哭,男人骂,不时还有东西从阳台上飞下来。 然后童童的爸爸妈妈揪打着出了楼道,童童追在后面哭。 佘花花吃吃的笑,笑得弯下了腰,突然冷了脸,说了一句:“妈的,痛快!” 后来童童的爸爸妈妈就离了婚,再后来佘花花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知道佘花花对我好是因为什么,在她生病了男朋友跑掉以后,我派警局的同事去照顾过她,怕她想不开。那时候我这个警队还有小叶和小英两个华裔,后来他们都调走了。她在那几天内只是端端的坐在床上出神。 大家也不知道她父母电话,只是轮流照顾了她三天,终于等她的高烧退了。 她恢复神志的第一件事就是哭,抽泣,嚎啕,哭到最后眼泪都没有了,整个人都抽筋,一抖一抖的让人慌神,我们吓得都不敢说话,只好搬张凳子坐她床头轻轻拍她。 她才沉沉睡去。 不久后的一天,她下班时买了水果请我上楼吃,她把苹果削了皮,切成片,细心的剔了籽放在碗里拿牙签挑了给我吃,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和手,吃了几片就要告辞。 她突然站起来拦住了我,但又不知道要说什么,急得直掉眼泪。我心慌慌的看着她,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心头打起了鼓。 边打鼓边往门边溜达,她真急了,一下解开了上衣扣子,颤着声说:“警官,你是不是嫌我脏?我,我。。。” 我口干舌燥,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的好,她迅速的解开衣服。(省略200字)哭着说:“你摸摸,你摸摸,它还是硬的,除了他,我还没有过别的男人。” 我象触电似的抽回了手,她的胸脯挺拔而富有弹性,但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对我敞开,而我更不敢接受。 她又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抬头看着我,泪汪汪的不说话,她的手冰冷而细腻,但我还是轻轻的抽回了手。 我觉得不管从哪个方面,我都不是随意的男人,我不愿意让自己背上不该有的负担。虽然她们都是我的同胞姊妹,也许是真诚的喜欢我。 她看着我的手慢慢抽回,突然大哭起来,边哭边把手指塞进嘴里死命的咬着,咬的血滴滴的流,边咬边含糊的诅咒:“我知道你们嫌我这是一双摸死人的手,我知道你们都嫌我的手晦气,我咬断它,我咬断它你还要不要我?你还要不要我?” 第二天她的手包扎着去上班,见了我面依然亲热的叫我糊糊警官,就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 后来就见她不停的和各式各样的男人交往,小区里的,小区外的,她脸上的笑越来越妖媚了,小区里的女人越来越看不起她,只有我还记得以前那个曾经总是幸福的微笑着的姑娘。 但我一直没有再到她家去,直到有一天,片区同事接到小区楼下808室的嚷嚷着说908室太阳能水漫了,都快流到她家木地板上了。 然后和佘花花一时又联系不上,于是我只好从1008室的空调支架上跳上了佘花花家的阳台,关掉了太阳能的上水阀门。 正要出去的时候,突然听到卧室里哗啦一响,我愣了一下停住了脚步,然后听见里面又是一声。 难道有小偷? 我走到门前,发现门是锁着的,于是一鼓作气撞开了房门。 门一开,我吓得大叫起来。 佘花花以前的男朋友们正微笑看着我。 是她男朋友们! 就是那以前常在警务室和我说话的她那高大英俊,后来抛弃了她的有妇之夫,但这里他不是一个人。 是他们! 就是有站在那里的,有坐在那里的,有睡在那里的,有趴在那里的,无数个佘花花的那个男朋友,各种各样的姿势,一模一样的长相,挤满了房间,带着诡异的微笑看着站在门口看着我。 突然大门外传来了钥匙转动声。 佘花花推开了门,走了进来,看我站在卧室门口一动不动,惊叫道:你,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面无人色的指着房间里:他们,他们在这里干什么?怎么会有这么多他? 佘花花掩住嘴格格娇笑起来,推开我走进卧室,拿起桌上的杯子狠狠的砸在离我最近的一个她男朋友头上,我大叫一声。 她男朋友脑袋碎了开来。里面白白的,原来是个蜡像。 佘花花指着里面的人像:这个,这个,还有这个,他们都是我用蜡做的,我们做最后美容的,要经常拿蜡像练习,否则会生手。 她瞟了我一眼:因为非正常死亡的尸体都是残缺的,少了的部位都要用蜡拼凑。做我们这行的真功夫就看这一手了,所以要不停练习。 我张大嘴说:那也不要全做成他的样子吧? 佘花花轻描淡写的说:也没什么啊,只是做了做了不自觉就变成他的样子了,他不是不要我吗? 第七十六章:老蒙和王经理 在小区里还有一个人,我以前可能提过他,但很可能小区的人都将他忽略了。 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容易被别人忽略的人。 他的工作时间是每天早上五点以前,工作半小时,然后离开。 小区里居民基本都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就象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没有这个人万万不行。 他是一个清洁工,小区垃圾的清运都是他负责的。 我认识他是因为我每天早上都要给他拉开铁门让他进来,半小时后再拉开铁门放他出去。 还有就是每次被家政公司派来通佘花花家下水道的也是他。 通完以后他会停留在门口和我说几句话。 这是个脸上布满如刀皱纹的看不出年龄的寡言男人,瘦高个,看不出具体年龄,他说自己姓蒙,我喊他老蒙。 老蒙不愿意提起过去,也看不到未来,他会在短短几句话后擦肩而过,似乎看到自己的影子渐行渐远。 他说话生硬僵直,象是喉咙生了锈,不仔细听基本听不懂。 难怪他不多说话。 但这天清晨他运走垃圾的时候多说了一句话,我拉开门后,他站门边迟疑了一会,对我说:这个小区里的人不正常。 我以为他说的是佘花花家,也许这个女人留在下水道里的东西,让老蒙发现什么? 但老蒙接下来的一句话是:C楼806,最不正常。 我没会过意来,他就走了。 C楼806,住的是不经常在家的王经理。 我不知道老蒙发现了什么,但我觉得这个院子在我看来只有王经理最正常。 就连张我都觉得有点怪怪的。 一个傍晚,王经理开着车回来,见我坐在值班室里发呆,特地走过来递了一根中华烟给我,打量了值班室一下,夸道:警官,收拾的很干净么。 我苦笑了一声:就这么点事,这么点地方,哪有收拾不好的。 正好老蒙那天在值班室,可能是没有地方可去,他喜欢到我这里看电视。王经理就和老蒙唠嗑起来。 王经理问老蒙:您今年多大呀? 老蒙说:58了 王经理马上尊敬起来:哥哥,叫你一声哥哥。你还是壮年呢,未来是不可以预料滴。没准哪天就发迹了。 老蒙叹息一声:除非一切从头再来,不然这辈子也就窝囊下去了。唉,我做梦都想换个身份重活一次,不然,死了也不甘心。 王经理又摇摇头,连说:没必要,没必要,随手拿起桌上的笔和纸,写了KFC三个字母在纸上,问他:老哥哥,你知道这什么意思吧?、 他点点头:知道,肯德基么,开饭店的。 王经理激动的说:知道就好,知道就好,你可知道这个肯德基的老板原来只是一家学校的清洁工,他名字叫哈兰·山德士,就是人们常说的肯德基上校。他开的这个肯德基饭店,就凭会一手油炸鸡,最后遍布全球,每年收入几百亿美元哪。几百亿哪,还是美元,你想想,你想想。。。 王经理激动的一下哽咽住了。 我连忙倒了一杯水给王经理。 老蒙怀疑的问:就是那饭店老放门口的白胡子老头?怎么看也不象有钱人那。 王经理伸出食指左右摇了几下,NO NO NO ,老哥哥,真正的有钱人是不会跟暴发户一样打扮的。你知道这个老板不做清洁工,出来开饭店的时候已经多大了? 老蒙摇摇头。 王经理一把握住了他的手,激动的摇晃着:六十七啊,六十七。你想想,你想想,你才五十八,什么概念啊,你这简直就是年轻有为啊。 老蒙想了想,还是摇摇头:我又不会油炸鸡。 王经理高叫道:错了。错了。任何事情,你要透过表象看到它的实质。KFC成功的表象是什么?就是油炸鸡。但实质呢?实质是肯德基上校他释放出了自我,另一个 内心的自我,只有这个自我才是完美的,抛开你,我,他的表象,其实里面任何一个内心的自我都是平等的,抛除外貌,身份,年龄,美丑,善恶,任何一个里面的自我存在都是平等的,都是在一个起跑线上。 他忽然直勾勾的看着老蒙,说不出话来,我想他又噎住了。 我连忙给他茶杯里又加了水,端到他面前,他咕噜噜几口后,才又缓过神来,点点头,平静了下来。 他慢慢说:我也曾经只是一个普通的销售员,刚做销售的时候,连说话都脸红,但你看看,我现在出国去和那些老外谈生意都能把他们唬的一愣一愣的。 “凭什么?”他拍了拍老蒙的肩膀,就因为我坚信:每一个人的内在自我都是平等的,都是在一个起跑线上。 他抬头眺望远方:我曾思考,我的使命,就是要让人们认识到内在的另一个自我,认识到在自己的内里总有完美的存在。 夕阳将余晖洒在他微秃的秀顶光上,镀起一圈神圣的光环,我只觉阳光耀眼,突然想流眼泪。 王经理一指草丛中翩舞的一只蝴蝶:“看,蝴蝶,这就是我最喜爱的生物,但如果没有丑陋的毛虫褪皮释放自我,,谁又能知道在丑陋的毛虫下面其实隐藏着世界上最美丽的生物---蝴蝶。 他语重心长的对老蒙说:老哥哥,你要相信,也许,你就是那只还没被别人看出来的蝴蝶。 他用手擦了擦眼角,想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心理阵阵激流涌动的不行。 王经理上楼了,老蒙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又看了看那只蝴蝶,就告诉我发现这个王经理不正常。 我也忍不住走到草丛,想近距离膜拜一下这完美的生物。 蝴蝶亲热的落在我的肩头,我幸福的闭上眼睛,忽然觉得耳根一阵刺痛。 睁开眼睛,见美丽的蝴蝶吸管插在我的脖子上,冷冷的复眼邪恶的盯着我的目光,发出无数个棱采的绿光。 痛,我一巴掌打死了蝴蝶。 那天晚上我脖子都痒的不能过,天明起来吓了一跳:脖子上鼓起来一个大包,还流着黄水。 一早王经理就开车出去了,经过值班室的时候,他伸出拇指和小指比了个蝴蝶飞舞的形状,握起了拳头。 我知道他在激励所有人要挣开年龄的茧缚,释放出内心的蝴蝶来。 我朝他勉强一笑,我想老蒙要是在这里,王经理一定又要发表演讲了。老蒙会不会让他说动了? 他走了以后,我摸摸脖子,脖子又痒了。 去你妈的蝴蝶,害老子要去医院。 我要上路的时候想,去医院应该没有必要,也没什么熟人,对了,熟人。。。 我在草丛找到了那个蝴蝶尸体,准备去警察局给那个法医看看。 随便问他被咬了碍事不碍事,没什么大事就不去医院花那冤枉钱了。 法医见了蝴蝶尸体眼睛睁的比牛还大,我推了他半天他才醒悟过来,对着我大叫:你们小区难道以前是个珍稀动物园?你下次来是不是要给我捎只北极熊掌来? 第七十七章:蛙的突然攻击 我抓抓头皮都不知道法医他在说什么。 他叹了口气对我解释说:你知道不知道,上次你送来的娃娃鱼尸体,不是普通的娃娃鱼,而是一种凶猛的大鲵,它不是吃鱼虾蟹长大的,看起来像吃肉的猛兽,它应该经常在水边对人畜发动攻击。是我们国家严禁进口的。 “而你现在送来的这只蝴蝶,”法医指着蝴蝶的尖吻说,你看到这尖嘴没有?这是只有法国马赛山区特有的一种食肉蝴蝶,靠吮吸动物体液生存,好在这次叮的地方是你脖子,要是按它们习惯先吸食眼球部位,你现在眼睛都会瞎掉…… 我打个冷战,突然想起来月光下一群哭嚎的瞎猫,难怪它们的眼睛上都有一个针孔。 难怪现在小区里猫啊狗的都绝迹了。 我连忙问法医我脖子上的包碍事不碍事,他想了想说:问题不大,一两只蝴蝶毒性不是很大,我给点消毒药水给你回去擦擦就好了。 我千恩万谢。 送我走的时候法医困惑的说:这些动物都不是国内应该有的,你们那到底撞了什么邪?也许我应该抽个时间去查查。你多注意,这种蝴蝶多了要成大害的。 我没说话,我心里在想:经常到外国去的,小区里只有王经理一个人。看来这个人真的不正常。 但蝴蝶终究没有成灾,事实上,不久以后,别说食人蝶,就是普通蝴蝶小区里也一只找不到了。 我想王经理一定很伤心,他最欣赏的美丽蝴蝶终于离他远去了。 因为小区中多了另外一种动物。 那年夏天,当飞舞的蝴蝶越来越多,小区里的游荡生物彻底绝迹了的时候,伴随着一场忽来的暴风雨,雨水淹灌了小区的每一寸可以落脚的地方,每个人进出小区都得穿上高帮雨靴。 连王经理的汽车都不能进小区了,只能停在外面望洋兴叹,我在警务室的门槛上又用木板竖了一层提高了渗水线。 整个小区变成了沼泽,下水道好像彻底失去了排水功能。到处是水茫茫的一片,到了夜间连虫鸣都听不见。 夜间的小区变成了一片游离于洛杉矶城外的异域,没有死像,也没有生气,有的只是一片彻底的寂静,静的让人想发疯。 然而暴风雨还带来了另一种生物。 下半夜的时候,我听到了一片死寂中的第一丝动静:那是一声蛙鸣。 忽然,似乎整个小区都被蛙塞满了,震耳欲聋的蛙声从四面八方叫了起来,象是在上半夜中不声不响的包围了小区,然后终于在下半夜发起了进攻,大有不把小区炸平誓不罢休之意。 三座楼上余下的四家人都被蛙声惊动了起来,先是张‘s,然后是佘花花,童童,最后王经理家的灯也亮了。 这一亮就是一夜,四户灯火如灯塔一般闪耀于小区这个孤岛上,我在床上坐起从值班室中向窗外看去,室外小区道路覆盖的水面上在灯塔照耀下,点点亮环不断激起涟漪,我用手电筒照去发现一个个蛙头浮于水面上,如雨水又开始向小区发起冲击。 随着电筒光的亮起,开始有东西不断的撞在警务室的门上,碰碰的比子弹射击还密集,越撞越快,快到最后已经分不出有不同的节奏,感觉如一个巨物在不紧不慢的撞着大门。 在时起时落的蛙鸣中这巨声尤其醒耳,我缩进被窝中擞擞而抖,感觉自己的小房间在蛙的海洋中如一页扁舟随时都有覆灭的可能。 蛙们持续了一夜。 天明的时候,我推开了门,门前台阶下的水塘中堆满了密密麻麻的死蛙,而满小区的水中再也见不到一只活蛙。 死蛙都只有我的指头大小,通体碧绿,头部有三道白纹,死掉反过来的肚皮却是血红的,于是在水面上浮出一片集中的红焰。 我套上雨靴,盘水向C楼走去,值班室门口死蛙被我踏起的水纹荡开,如火星点点向四周燃了过去。 水面异常的寂静,但刚到楼口,突然听见一声轰雷般的蛙鸣,差点吓掉了我的魂。原来成千上万的蛙都集中在了楼口,堆成了一个硕大的立方体,无数只蛙眼睁大了看着我,眨动着,让我不寒而粟。 到A,B楼也是一样。 我突然想到,别乘我不在,蛙们再把我的值班室也占领了,我那小庙可容不下那么多的大菩萨。 我连忙跑回去,还好,里面一只蛙也没有。 就这样和蛙们僵持了一个上午,白天的蛙很沉默,你不去惊动它们,它们也不发出声响。 我不知道在那一天被蛙们封锁的三座楼上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要到中午的时候,突然水开始退了,然后不知道突然从哪里钻出来无数活蛙在我的门口,每只活蛙都叼起一只死蛙,沿着水退的方向游去。 我想留下一只死蛙给法医,但弯腰的时候,一只小蛙突然跳在我的手背上,我似乎被电流接触了一下,手一麻。 我连忙甩手把它抖了下去,它落在地上,蛙眼看着我,终于也叼起了一只死蛙,随撤退的蛙军一起游去。 我看看手上,多了一个红印,却没出血,应该是被蛙吻吸出来的。 到了傍晚的时候,小区里水都退光了。蛙们也随着水退去,连蛙影也找不到了。 蛙们来的跟这场暴风雨一样莫名其妙,走的也和暴风雨一样莫名其妙,如果不是它们留下了纪念,我简直无法相信它们来过。 它们留下的纪念就是。。。就是什么也没有留下:所有的昆虫,草丛,灌木,一切隐蔽性的东西,都没有留下。除了高大的雪松,别的周围的水面以下的植物都给它们吞食了。 小区里一片光秃秃的干净,连垃圾都无法找到。 小区从沼泽变成了沙漠。 虽然不久以后草丛一样要长成,昆虫一样要出现,小区在蛙们的扫荡净化后反而再次呈现出一种勃勃的旺盛生长力,但那不是我底下要说的事情。 第七十八:奇怪的王经理 我底下要说的是一件非常诡异的事情。 这件事情就是,王经理回来了。 因为蛙们的原因,我一直停留在大门口,就没见他出去,但他居然回来了。 那,在蛙鸣的夜晚,在他楼上开灯的又是谁? 蛙们消失后的第三天中午,佘花花找到了我,面色古怪的问我:你帮我找的那个经常去我家通水道的人呢? 我说你说的是老蒙吧,你家水道又堵了? 佘花花摇摇头:不是,我就问问。 我想难道她对老蒙也有兴趣? 没准,老蒙也想老牛吃嫩草。 她难道变成喜欢追老男人么? 佘花花继续对我说:那个人很奇怪,你知道他怎么帮我家通水道的?我问:用手掏? 佘花花摇摇头:不是,他都是放蝌蚪进去,说是比泥鳅还管用。 她压低声音说:是一种头上有三道白纹的蝌蚪,跟前几天出现的蛙很象。 佘花花走了,我坐在警务室里发愣,老蒙我一直以为他是过着单纯而简单生活的人。 没想到他身上也有一种诡秘的味道,我想明天早上和他好好谈谈,我觉得象我这种身份的人,他应该不会和我坦诚的说话的。 但第二天来清洁的不是老蒙,老蒙就象那场暴风雨中出现的蛙一样,也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他脸上如刀的皱纹后面,究竟隐藏了多少故事?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 我放清洁工出去的同时,王经理也和司机一起出去了。 这比王经理没出门就能开车回来还奇怪,因为他昨天是一个人开车回来的,结果现在出去的时候却是司机送他出去。 车子停在小区里,司机是怎么进来的? 我看着他车后冒出的青烟远去,想起老蒙以前的话:C楼806最不正常。 也许老蒙在向我提示什么信息,作为警察,我不能再因为两三根中华烟不问事情了。 我起身准备去806门口看看。 在8楼的楼道里,我就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 象是商场里,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嗡嗡人流声,就是那种低语,讨论,争吵夹杂在一起的声音。 要是在人多的地方这种声音是非常正常的,可这是在里面本应空无一人的806这空房子里,就太离奇了。 我停在门口听了一会,确实里面有很大的人流声,门都被震得轻轻抖动,说点不含糊的,好像是千军万马在里面奔驰一样。 这也太离奇了,我怎么也想不通这是怎么回事,迟疑了一会,我壮起胆子敲了敲门。 嗡嗡声截然停止,门也不颤抖了,四周寂静的可怕。 我使了劲的扑门,只能听到楼道里回荡着砰砰的门响,最后我的手发麻了,只好停了下来。 凑近门上听了听,还是寂静的可怕。 我只好转身下楼,走到楼口的时候,周围又开始响起了那种嗡嗡的声音。 我使劲跺了跺脚,那种声音噶然而止。 我毛骨悚然,连忙钻进电梯,飞快的逃跑了。 老蒙说的没错,这个看似正常的王经理身上隐藏了太多的秘密。 傍晚王经理回来的时候还是一个人,我喊住了他:警局要整改楼道监视线路,可能要在你门上房凿个洞装新闭路摄像,我先跟你打个招呼。 王经理愣了一下,然后笑眯眯的说:装吧装吧,也是为我们好么。 我等他进来楼道,立刻打开了8楼楼道的摄像,看他笑眯眯的进了楼道。掏出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 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看来一切只有等神出鬼没的张‘s回来装上监控才能知道这个王经理到底是何方神圣。 可是张还没有回来,院子里就发生了意外。 这件意外就是佘花花和童童的冲突。 总的来说,我认为这次意外并不是佘花花的错,但你也很难说童童做错了什么。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很巧的是佘花花的电瓶车停留在传达室门口的时候,王经理也回来了。 我应当承认是男人就对女人胸前的篮球感兴趣,何况是王经理这样不明真相的男人。 我不知道王经理的真相,就象他不知道佘花花的真相。 虽然我没有看到王经理在车中有没有眼睛一亮,但我看到他急吼吼的从车里跑了出来,也奔到值班室中和佘花花搭上了汕。 正常的男人头上会顶个色字,不正常的男人一样会在头上顶个色字。 所以造字的人才会把色字造成某巴上一把刀,我便在旁边冷眼看王经理口沫横飞,佘花花格格娇笑。我一边感慨着。 也许他再殷勤点我就不要等张回来了。因为啥都发生了。 不巧的是童童这时候也放学回来了,看到这一幕停住了脚步,冷冷的看着。 也许她忽然想起了她的父亲吧。 王经理突然惊喜的招呼说:这不是老童家的童童么,你爸爸最近好吧?我好久没回来了,都没和他打过招呼。 童童眼里闪过了冷光,佘花花收起了笑容,我往后面退了退,只有王经理还亲切的笑着,我看了看桌上,又跑过去把水果刀锁进了抽屉里。 童童也慢慢的走进了警务室,我看见她的手放进了口袋里,连忙跑了出去。 谁也不会相信底下发生了什么。 在我的想象里,童童掏出的一定是她常带的寒光闪闪的尖针,而如果我不把水果刀收起来的话,被扎了的佘花花没准就会抓起刀直接削了童童。 事实证明,我确实有点过虑了。 童童掏出的是两块糖果,带着甜甜的笑递过佘花花,高兴的说:花花姐,我请你吃糖。 佘花花也高兴的接了过去,细心的放在口袋里,微笑了说:你花花姐怕胖呢,留了瘦了以后吃啊。 王经理呵呵的傻笑着,看着两个女人的交流。 童童甜甜的笑着说:花花姐哪胖了,你这么漂亮还怕什么啊,你看王叔叔眼睛都看直了。 王经理的笑容立刻僵硬了,尴尬的说:这孩子,这孩子怎么说话呢,这孩子怎么说话呢。 佘花花格格的笑弯了腰:那是你只看到了叔叔的眼睛,没看到他的心里想的呢,你王叔叔没准现在心里恨的想一口吃了我。 童童甜甜的笑着过去拉住了佘花花的手:花花姐我晚上搬你那去睡好不好,我一个人睡家里害怕呢,我去跟你做伴好不好。 佘花花的笑容僵了片刻,立刻高兴的说:好啊,不过姐姐最近晚上不怎么回来,你睡那也是一个人睡。 童童难过的崛起了嘴:那我不敢去了,你不在家,里面那么多人我害怕。 我的心咯噔了一下,想起了那天晚上在电脑里看到童童趴在佘花花家门口。 佘花花的脸也变了,冷冷的盯着童童,慢慢的说:童童你刚才说什么呢,什么人多? 王经理哈哈笑着说:这傻孩子,你花花姐不在家,那叫人少,怎么人多呢。 我看了看他,没插嘴。 童童歪头看着佘花花,没回答她问题,忽然说了一句:花花姐,我昨天在街上看见你以前那个男朋友了。 这句话象尖针一样一下子刺进了佘花花的心里去,她再也不能露出高兴的笑脸,象只被扎中的野猫尖叫起来:你说什么,你说什么? 童童奇怪的回:我说看见你以前的男朋友了啊。 佘花花一把握住了童童的手腕,尖声追问:你在哪看见的,在哪看见的? 童童的脸也沉了下去,突然浮现出来我曾经看过的那种毛骨悚然的成熟。 佘花花马上又镇静下来:有些人,有些事,你以为他们都消失了的时候总会再次出现,你看到他有什么奇怪? 童童把脸凑近了佘花花的脸,一字一顿的说:比如小雨,不也在你都认为她消失的时候突然又出现了? 佘花花愣住了。 但她很快反应了过来,吼道:林小雨关我什么事情,我问的是他。 童童抽回来手,冷冷的看着佘花花,突然也对她吼道:那他也不关我的事,小雨是我唯一的好朋友,不管谁害了她,我都要。。。 她突然停住了。 我觉得她的眼光余角朝我瞄了一下,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突然想起她对我说过的:把我家窗户打开,千万! 难道我无意中又得罪了这小煞星。 佘花花也被她吓住了,退了一步:你别乱说,我跟小雨的死没关系的,我干嘛要害她啊,我很喜欢她的,你别乱说。 童童甜甜的笑了起来:花花姐,你别误会啊,我只是突然想到小雨心里就难受的不行,对了,我在街上看到你男朋友,跑过去一看,就是长的象,不是一个人啊。 佘花花愣愣的看着童童,说不出话来。 童童继续说:不是他也没事啊,你看王叔叔不对你也挺好么?你们继续聊,我先回家烧饭了。 王经理见她的袖子被佘花花握了上去,好心的想把她把袖子拽下来,突然鬼叫一声,忙不迭的甩手,童童冷冷的看着他说:别碰我,你不知道我爸死了么? 我连忙过去,看王经理中指给扎出了个血珠,痛的眉头直揪,见我过来,苦笑着说:青春期啊青春期,好坏的脾气。 我递了个面纸给他,点点头:青春期。 佘花花看着远去的童童,愣愣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第二天王经理出去的时候递给我一根中华烟,我接过的时候顺势一看差点把烟吓掉了:他的手掌心里,明显还有几个针孔。 王经理没发现我注意到了这点,点点头出去了。 我坐在传达室里静静的发呆:昨天我明明看见童童只扎了他一下,怎么会冒出来几个针孔?难道夜里他去。。。 我决定去童童家看看,说到底她也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学生,万一。。。但我刚站起来,看见童童正常的从大门口走过上学。 我的心放了下来。 底下是佘花花正常的走过门口去上班。 底下是张正常的从大门口打着哈欠进来。 等等,这个人不正常,找的我好苦。我冲出去一把揪住了他,把他拽进了值班室。 在我说明请他帮我装个摄像头监视王经理家后,他一口回绝:不可能。 我问他为什么,他坚定的说:我对男人的生活没兴趣,尤其是那种秃顶大肚的男人。 我作势要告他装摄像头偷窥女人房间,张再次坚定的说:要不要外带装根无线麦,只要里面声音大你这里也可以听见。 我说要,两个人就成交了。 下午小张就通知我装好了,晚上王经理回来了,我终于要揭开这个神秘男人的真面目。 从王经理走进家门那一刻开始,电脑上出现的画面就让我叫出声来,我做梦也想不到出现在我面前的会是这样一幅景象。 屋里没有别的什么,只有一样,就是:人。 非常多的人,男人女人,瘦骨伶仃的人,目光呆滞的人,喃喃自语的人,耳机里发出我曾经在楼道里听到的那种嗡嗡的人流声。 在这不大的客厅里,居然挤满了近二十个人,每个人见王经理回来眼中都发出了狂热的光芒,一起张开双肩做了一个蝴蝶飞翔的姿势。 王经理对每一个人都点头微笑,慢慢的走去了洗手间。 出来的时候,他甩着手,大声的问道:兄弟们姊妹们好吗? 近二十个人一起吼道:我们都好。 王经理高兴的拥抱着离他最近的一个人:大家都好就彼此真诚的拥抱一下。 近二十个人眉开眼笑,你抱我,我抱你,男人抱女人,男人抱男人,女人抱女人,一个个都抱了半天,才抱完。 第七十九章:罪恶的王经理 王经理一指刚才他最先抱过的女人,大声道:小玲,你告诉大家,你有没有做好准备离开这里? 女人兴奋的说:我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我已经从茧到蝶,净化了自己的肉体和思想,我相信,我才是最好的,只有我才能净化这个世界,让每一个认识我的人都能脱茧成蝶。 我抓抓头皮,这是演的哪一出戏?难道王经理他开了私人精神病院? 王经理高兴的点着头,兴奋的在女人肩膀上拍着,轻轻凑到女人耳边说了句话。 女人立刻瞪大了眼珠看着王经理,突然转身对着众人跪了下来,嚎啕大哭,边哭边使劲扇着自己的耳光,边扇边说:我自私,我肮脏,我中午不该偷偷多吃了一勺粥,我侵占了大家的口粮,我罪该万死。可我实在太饿了,我忍不住啊。。。 她的脸很快象气球一样鼓了起来,红中透着紫,但女人还是用力的扇着,一滴滴血沿着嘴角滴了下来。 王经理笑眯眯的看着跪在地上的女人,突然鼓掌道:让我鼓励一下小玲这种勇于自责的精神,来,来,大家鼓掌。 疯狂的掌声响了起来,女人扇自己扇的更狠了,落在地上的已经分不清是血还是泪,王经理大声的伸指指着天对众人说:一勺粥,一勺粥,一勺粥意味着什么?如果你们每人、每天都多占别人的一勺粥,就意味着别人,一天要少吃,十分之一的粮食,如果一个人连续不吃饭,可以坚持一星期,那么,你连续七十天多占别人的一勺粥,就可 以饿死一个人。 也就是一个人多占一勺粥,一天可以饿死七十分之一个人,全球一共七十亿人,一个人多占一勺粥,一天就要饿死一亿人。一亿人那,一亿活生生的生命那。 王经理哽咽了起来,擦了擦眼泪:只为了自己的饥饿,就要毁灭一亿条生命,人怎么可以做这么残忍的事情,太残忍了,太。。。他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众人鸦雀无声。 啪,突然,女人身边的一个男人狠狠的一脚踹在了跪着的女人的头上,女人在地上滚了半圈,连忙爬起来跪好继续狠狠的扇自己的耳光,呸,身边站着的一个女人又狠狠的一口吐沫吐在了女人头发上,女人擦都不敢擦,低头继续狠扇自己的耳光。 无数穿鞋的脚如雨点般,鄙视的、踩在跪着的女人头上,踩倒了爬起来,踩倒了爬起来,我看到那个女人的脸上皮被扇掉了,肉也被扇掉了,露出了白生生的颧骨,依然浑如不觉的扇着自己耳光。 王经理擦着眼泪看着这一切。 终于王经理的眼泪流干了,大叫着制止了这混乱的一幕,女人跟一堆烂泥一样瘫在地上,王经理抬起她的脸看了看,对着人群悲伤的说:你们。。。你们。。。她再不好也是你们的姐妹,你们怎么可以下这样的毒手?难道,你们可以用残忍对待残忍吗?你们。。。你们。。。 他泣不成声,众人互相望了望,惭愧的低下头去。 他愤怒的叫喊:我们要对抗的是——这世界上丑恶的狰狞,我们正义的拳头,是要向那些执迷于肮脏的现实,而不肯悔悟、不肯和我们一起净化自己的心灵,最终导致地球毁灭的罪人打去的。 王经理握紧了自己的拳头高举着:要象这样,握紧,握紧,再狠狠的挥出。他击打着面前的空气:要这样,这样,狠狠的打击他们。。。 众人激动的也高举起拳头,高叫着:打击,打击。 我揉揉自己的眼睛,暗想:这家伙简直就是一个演员。 王经理高呼:即使他是我的邻居。 众人高呼:打击。 王经理高呼:即使他是我的朋友。 众人高呼:打击。 王经理高呼:即使他是我的亲人。 众人高呼:打击。 打击!打击! 王经理兴奋的已经不能自己,挤开人群冲到关闭的内室门前,掏出钥匙打开门,高叫道:兄弟姐妹们你们看这是什么? 突然房间变得鸦雀无声,众人纷纷惊默的后退着,我听到清晰而熟悉的哇哇叫声,倒抽一口冷气,。 果然镜头里一只比我上次见到的,还要大的多的大鲵慢慢的从房间里爬了出来。 王经理看着后退的人群嘴角颤动了一下,竖起一只手指轻轻晃动,低沉着声音说:看着它,看着面前的这个怪物,看着这个凶狠的异形,你们听到了它声音的诱惑力么? 听,它象才出生的婴儿一样,呼叫着你们,它伪装成你们的儿子,它伪装成你们的女儿,它。。。 忽然王经理猛的一击双掌,众人身体一抖,象是从睡梦中醒来,王经理高叫道:但是,它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咬死你们,就是要吃掉你们。那,阿拉应该怎么办?怎么办? 众人看着惊慌的大鲵,眼中射出仇恨的怒火,高吼着:打死它!打死它! 不对,王经理一声大吼。 众人惊愕的看着他,他一指大鲵,它要咬我们,我们就要咬它。它要吃掉我们,我们就要吃掉它! 王经理再次一指在地上打转的大鲵,简短的说:吃了它。 恍然大悟的众人低吼着扑了上去,大鲵在地上怪叫着,挣扎着,但很快就被扑上去的人群围的看不见了。 当人群散开的时候,地上只有一摊血迹,还有众人嘴角有点血痕,大鲵就这么被众人生吞活嚼了。 原来上次那个大鲵就是从806逃出来的,虽然它最后也被不知是什么咬死了,可至少比留下被活吃了的好。 第八十章:不能让他逃了 我相信王经理手指之处,就是这些人的亲生骨肉也一定豪不犹豫的被他们活吃了。 王经理满意的看着嘴角滴血的众人,笑的眼睛眯了起来。 王经理扶起地上那个不成人形的女人,高兴的对大家说:我相信,经过今天晚上的沉痛忏悔,小玲已经最后排除了她思想的杂质,成为一个纯净的,完全的,一心只为他人利益做想的人,她,现在就是一个完美的蝴蝶。小玲,你说对不对? 那个女人嘴唇蠕动了几下,声音太小,我没听见。 王经理高兴的鼓掌:让我们一起为小玲妹妹高兴吧。她已经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传道者,马上她就要离开我们 去到这肮脏的世界,尽她的一切力量,来净化人们的肮脏思想,让整个世界蝴蝶飞舞,成为理想的柏拉图,永生的天堂。 众人兴奋的鼓掌欢呼起来,王经理的脸却突然转的忧郁,捂脸痛哭起来:我对不起大家,我对不起大家。 众人愕然相望,王经理咽呜着说:大家这样的纯净,这样的升华,为未来净化人类的罪孽而在炼狱中焚烧自己的心灵,但是,我却让你们食不裹腹,衣不遮体,我罪孽深重,我罪孽深重啊。 王经理捶地痛哭了起来,众人默认无语,有人开始悄悄擦拭眼角感动的泪珠,突然王经理站了起来,愤怒的咆哮:而那些自私自利,永不开化的蛆虫,永远成不了蝴蝶的垃圾,他们却吃着山珍海味,穿着名牌招摇,你们说,这公平吗? 众人愤怒的咆哮:不公平。 王经理吼道:大声一点。 众人嚎叫了起来:不公平。 声音差点把我耳机震坏了,我跳了起来,好在是八楼,不然小区里都能听到。 王经理呼呼的喘着气: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众人也呼呼的喘着气:杀了他们。 王经理大声说:哪怕他是我们的邻居,朋友,亲人。 众人依然大声回答:杀了他们。 王经理兴奋的说:对,就是要杀了他们。凡是无法理解我们伟大事业的蛆虫,都是污染地区的不净源,我们不但要杀了他们,还要拿走他们从我们这里拿走的金钱。因为是金钱使他们变的肮脏,我们不能让他们纯净的活着,至少可以让他们纯净的死去。 王经理简短的说:把钱交给我们,我们会让它有纯净的用途。 众人崇拜的看着王经理,王经理点点头:首先我要改善这里的生活。众人欢呼。 王经理低头问那个女人:小玲你知道出去以后要怎么做了吗?众人期待的看着她。 女人慢慢的点了点头,王经理兴奋的叫道:让我们鼓掌,让小玲知道她出去以后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如雷的掌声响起,王经理跳着叫道:你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天使,你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天使! 众人幸福的跳着说:天使,天使。 王经理等人群安静下来,挥挥手说:大家都进房间吧,锁上门,我还要交代小玲一点事情。 瞬间房间里只留下了王经理和那个女人两个人。 底下的事情才让我知道整个事情原来比我目前看到的要复杂多了。 当大厅里只剩下王经理和那个女人两个人的时候,王经理脸上终于失去了他一贯的招牌笑容,换上了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冷笑。 王经理一巴掌把女人扇到了地上,一脚踏住了女人的头部,弯腰低声追问着什么。女人艰难的摇了摇头。 王经理狰狞的笑了,抬腿一脚使劲的踢在女人的肚子上,女人痛苦的在地上打滚,王经理追上去迅速的捂住了女人的嘴,恶狠狠的又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 女人痛苦的点点头,王经理狞笑着放开手,女人恨恨的吐了一口吐沫在王经理脸上。 王经理举起胳膊用袖子擦了擦鼻子,狞笑起来,一脚踢在女人脑门上。 底下的事情我不敢细看,只见王经理在女人身后,左手捂住女人的嘴,胳膊圈住女人的脖子,右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瑞士军刀,迅速的在女人身上划出一条条深可见骨的口子。 女人的身子在抽缩着,但怎么也推不开王经理,王经理划完口子,扔掉刀,从口袋里掏出大把大把的不知道什么东西,扒开女人的伤口,一颗颗塞了进去。 有几颗掉在地上,我看到象黄豆一样圆圆的,也不知道是什么。 女人被剧痛刺激的颤了起来,王经理放下女人冷冷的注视了一会,突然伸手捏开女人的嘴,把手上剩下的东西硬塞进了女人的喉咙。 女人轻轻咳了几声,不动了。 王经理拾起地上掉下的颗粒,邪邪的一笑,全部塞进了女人的下身。 底下我终于知道王经理是怎么能在我眼皮底下把这么多人带进带出了:王经理脱下自己的衬衫穿在女人身上,然后从包里拿出一件T恤穿上,就是我常见他司机穿的那件T恤。 不,也许根本没有那个司机,我从来没有看过那个司机下过车,只见过司机的背影在楼下扶喝醉的王经理进楼道。 穿着司机衣服的王经理,把那个穿王经理衣服的女人扶出了门,不久我见王经理的车开到了门口,车里隐约是开车的司机和垂头的王经理。 我知道是伪装成司机的王经理,带着被伪装成王经理的那个女人走了。 我立刻打电话给警局,把车牌号告诉他们,我有点担心警局同事抓不到已经出去的王经理,假如王经理回来报复我,我该如何面对?因为看起来王经理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疯子。 好容易等到九点钟,也没有接到警局的电话,那个女人究竟咋样?小区我又不敢离开。 王经理走后房间灯关了,从监视器里面看不到任何东西,我现在怀疑我刚刚看到的那些人都是木偶,只有小玲是一个真实的大活人, 我又去806房间外面听了一阵,什么声音也没有。 想到那只被活吃了的大鲵,那么真实的出现在面前,我又觉得不能够袖手旁观。 先等等,过了今晚,明天我亲自到警局问个清楚。我这样想着。 第八十一章:警察局一片恐慌 第二天一早,我就到了警局,警队的同事都非常客气的和我打招呼,但是我感觉到他们都有点怕我,看我的目光也不像以前那样阳光,也难怪,我每次出现都带给他们带来一些重磅的怪物,连鲁斯也把我当成了怪人。 值班的正是那个怀疑我咬死娃娃鱼的警察,一见我就大惊小怪的说:哎呀,糊糊警官,你不是要告诉我你打死了金丝猴还是活捉了中华鲟了吧。 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心想跟这种人没话说,美国人永远都理解不了东方文化,认为是故弄玄虚。 正好带眼镜的法医走了进来,我对他的印象还是不错的,他也是鲁斯放在警局专门配合我工作的。我连忙跟他打招呼。 法医热情的拉我去他的解剖室,我想想先问问他也不错,就随他去了解剖室。 进了解剖室,法医关上门,低声说:这回又打死了什么?拿出来我看看。 看着他急切的眼光,我真想把他眼镜甩下来,有这么问的吗?我瓮声瓮气的回他:人! 法医眼睛一亮:难道是北京猿人?快拿个牙齿出来我给你核对一下。我气得搬了椅子坐在停尸台旁:普通人!死人! 法医失望的摇摇头:那个不稀罕,我天天见,那,你后面就有一个死人,还是你的同行---警察呢。新来的同事,听说是因为跟踪一个,她认为可疑的犯罪分子,为了接近那个疑犯,打入人家内部。 昨天夜里局里接到你的电话,然后我们也马上派人,追踪你提供的那部车,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这个尸体,是今天早上河边发现的,等我验尸呢。 我好奇的问:警察怎么会死?法医边带手套边说:去做卧底了。多危险呀。那是你们外务的事情哦,我们内勤不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回避一下? 我问他外面除了那话多的混蛋警察,还有没有别的警察值班,法医说很快还会增加人来的,边说边揭开了尸布。我一把捂住了嘴巴:尸布下正是昨晚被王经理带出去的女人。那个叫小玲的姑娘。 法医连说:不要害怕,不要害怕,人死难道还能动啊?对了,你后来见没见过那种蝴蝶,我想找个完整的标本。 我说不出话来,心里寒到了点:我终于知道王经理昨天在逼问那个女人什么了,他一定发现了这个女人是警察,怕泄露秘密,所以杀了她。那个王经理连警察都敢杀,他根本不怕警察! 突然法医咦了一声,把手放在女尸心脏部位按了按,困惑的摇摇头,退后几步奇怪的看着女尸。 我大叫起来,那具女尸在停尸台上剧烈的抖动起来,趴的一下摔下了停尸台,面朝下轻轻的起伏,象是在呼吸。 法医和我同时怪叫起来。 女尸的身体撑动了几下,终于还是没反过身来,突然身体奇怪的向左移动,不抬手不抬脚的移动,片刻又反了过来,开始向右移,最后急剧的在地上打着圆圈转动,越转越快,忽然啪的一声,女尸肚子朝地,头却向天扭了过来。死白的眼珠直直的盯着我们。 法医吓得一把抱住了我,我急得直叫唤:放开我,我要开门。 他想放,就是手脚不听使唤,反而抱得更紧了。突然女尸面部抽是动了一下,挤出来一个诡异的微笑,法医腿一麻,我们两个人都倒在地上。 这一抽动女尸就停不下来,整个身上此起彼伏,跟波浪一样,似乎有什么庞然大物要冲破她的躯壳钻将出来。 突然,女尸的嘴猛然张了开来,这回法医吓的一把抱住我越发不放,我也开不了门。好在片刻之后,从女人的张了的嘴里,一只毛虫伸头出来看了看,又缩了回去。 我和法医对望了一眼,舒了口气,挣扎着站了起来,刚要说话。 突然女人的身子崩裂开了,无数条毛虫争先恐后的爬了出来,在地面上向我们飞快的游来。 我从来没见过游的这么快的毛虫,感觉就是一片五颜六色的浪潮朝我们涌过来,法医可能见惯了尸虫,不慌不忙,上去一脚就踩死了一大片,在地上留下了一片模糊狼藉的绿色粘液,回头笑着对往门边缩去的我说:没事,毛虫不会跳到你身上吃了你的。 话音没落,一条毛虫弓起了身子,尾部在地上使劲一撑,弹跳到了法医的裤腿上,迅速在裤子上咬出洞钻了进去。 法医哀嚎起来,接下来无数条毛虫纷纷弓起了身子,尾部在地上撑跳着蹦到了法医身上,啃咬着他的身体,钻进来他的体是内。很快法医站在那里,整个身体里象那个女尸一样涌动起来,象是又一个庞然大物要从里面钻出来。 我吓得连忙开门跑出去,紧紧的拉住了门把,嚎叫道:救命啊,救命啊,法医被虫吃了。所有的警察纷纷跑了过来,连声问:怎么了,怎么了? 我拽住门把,结结巴巴的把事情说了一遍,那个讨厌的死警察盯着我,怀疑的问:警官,你该不是个道友(吸毒者)吧?你松手,把门开了我看看。 我真急疯了,吼道:你才道友,你才道友,你们全家都道友,你怎么不进来看看,你爸妈没叫你尊重别人。 那警察被我一骂也不好意思起来,我咋样也是警队队长,虽然手下兵越来越少,但是来警局时间长。 他一把推开了我,嘀咕着:我就不信,天下有这么恐怖的事情,门被他一脚踢开了,里面确实没有毛虫-------一群群美丽的蝴蝶从踢开的门中涌了出来。 警察们赞叹着:好美的蝴蝶,我的血液却要凝固了起来,这正是法医和我说过的食人蝶。 这时房间里的蝴蝶都涌到外面来了,我立刻排开警察冲进房间,反锁上了门:这时候这里面才是最安全的。 法医上半只眼镜腿耷拉着,手拼命舞动,驱赶蝴蝶,好在他手上有一些杀毒的药水,对自己身上一阵猛喷,用手拍打身体,蝴蝶慢慢死掉了,但是身体上留下许多血痕。 门外传来警察们鬼哭狼嚎的叫声,一个警察玩命的扑门:开门开门,让我进去躲躲,我是上面交通部派来的。 我顶住门,在里面吼道:你马上打蝴蝶,不要让它们飞去咬别人。 他咒骂着声音远去了。 终 于外面的杂乱声音渐渐变得有规则起来,好象有人在指挥着和那些蝴蝶战斗,我把门拉开一条缝,看见警察局里地上密密麻麻的都是鲜艳的蝴蝶尸体,还有些警察趴地上一动不动,几个老警察指挥着,手里拿着灭火器喷射着,每道白雾喷出空中就堕落一阵鲜艳的流星雨。 还有的警察拿着电话簿,档案袋之类面积大重量足的文具死命的向空中挥打着。 空中蝴蝶已经不是很多了,我推门就往警察局外面跑,路过那个守门的警察旁边忍不住说了句:警官今天你可双手粘满了珍稀动物的鲜血啊。他全神贯注的拿卷起的报纸挥落空中两只要袭击他的蝴蝶,边诅咒说:你个糊糊,珍稀你个肺啊。 他没骂完我已经推开拉门,跑出了警察局,刚深吸了一口气,忽然我呆住了,王经理的车就停在警察局的车位那边,微笑朝我挥手让我过去。 我站在警察局们口的台阶上,前进也不是。回头也不是。 前进,就是在向恶魔走去;后退,能指望被折腾的奄奄一息的警察们来抓他? 没有更好的选择,我只好蹭到他车子旁边,王经理笑着说:事情办完了? “是……是……”我说。 那上车吧,我顺路送你回去,王经理说。 。。。。。。我站着没动。 警官,我们都是老朋友了,你难道不相信我?你倒是上车啊,王经理笑着说。 “好吧。”我答应了,我倒要看看他到底是人是鬼。 车上,王经理边看着前面的道路,边对坐车后排的我说:警官,我对你说过,我是销售员出身,那么,你知道历史上最伟大的销售员是谁吗?不不不不,不是比尔盖茨,比尔盖茨和最伟大的销售员比起来就象蚂蚁站在大象面前。 最伟大的销售员分别是西方的耶稣,印度的释迦牟尼,中国的孔子,他们能将最廉价的产品分销给最多的人群从而获得最大的回报,那么这个廉价而不可抗拒的产品是什么?那就是理念。二十一世纪什么最重要?理念! 王经理谦虚的说:我只是以他们为榜样而努力奋斗我的目标,努力做一个合格的销售员而已。 警官,你要相信自己的感觉,不要被你看到的假象所迷惑,我残忍吗?不不不,耶稣的理念可以让人倾家荡产,释迦牟尼的理念可以让人绝情绝欲,孔子的理念可以 让人成为一个白痴,有人说过他们残忍吗?没有,因为人们只看到了最后的目标:灵魂的净化。而达到目标的前提必然是要付出代价。从这一点上讲,我一样给了一 些人目标,他们当然必须对我付出代价,这是有卖有买,公平交易的原则, 所以,他简短的说:我没错。 “哦……我不太明白你说什么?但是可以理解。”我假装点头,因为他说的我不是很懂,但我知道,这个开车的男人是我暂时惹不起的。 他很可能随身带着虫卵,万一突然感染给我呢? 王经理激动了:但有的人就是不能理解,他们非要阻碍我的理念,非要破坏那些纯真而善良的人们的梦想。 他的声音有些哽咽,那些可怜的人儿啊,一个人追求自己的梦想有错吗?一个人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奋斗难道不光荣吗?我,就是他们的保护神,我,绝对不可以让他们成为殉道者,我的心,我的灵魂,我的思想,都在呼喊 自己要清除这些破坏别人理想的障碍,搬开这些通向净化大道上的石头。。。 王经理激动的挥舞双手,我惊呼:方向盘,方向盘,前面,前面,车,车。 王经理才放下一只手握住方向盘,避开了前面的一辆货车,毫不在意的说:没事,为了理念,生命算什么?我的生命算什么,你的生命算什么?没有理念的生命,那只是一具僵尸,生命,只能为了理念而存在。。。 我又一次惊呼:方向盘,方向盘,车,车。 王经理再次收回挥舞的双手,握住方向盘回头看我:警官,你,会做那种万恶的破坏别人理念的石头吗? 我连连点头:是,是,啊!不是,不是,不会,不会。 王经理简短的说:我相信你。 车子到小区里,我立马的抢出车门,王经理在我背后叫道:警官,你要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蝴蝶。 第八十二章:张’s 早上佘花花上班的时候看着我象是有话说:但最后嫣然一笑,象蝴蝶一样飘走了。 王经理出门的时候朝我点点头:警官,辛苦了!我感觉一阵寒意袭来。 童童不声不响的背着书包上学去了,眼圈有点发黑。 唉,都走了,终于都走了,我可以补补昨夜的睡眠了。 不,还有一个人,张’s终于下楼了,脸上带着自信的光芒,看样子象中了100万彩票。 他挺胸凸肚的踱进我的警务室,咳嗽了两声,我不知道他发什么病,没去理他。 他傲慢的说:警官。。。我跳了起来:我在这个小区已经被吓够了,但还轮不到这家伙又来糟蹋。 我拿起电话就拔号,张’s忙问:打给谁? 我头也不回的说:打给警局,谈谈某猥琐偷窥男的事情。 张‘s连忙按住电话:别,可别,警官,你就是我亲爹,那可是你让我装的。 我斜眼看他:证据呢?反正是你亲手装的不会错吧。 他立刻软了下来:饶了我吧,警官,我跟你说,我发财啦,以后我们多靠拢点,隔三逢五我送点烟酒给你。 我对他的话是一句不信的,冲口说:你啊,不是我说你,别每天泡那网上,有时间找个正经工作,做点正事,否则以后你想找个佘花花那样的老婆,人家都没眼啾你。 张’s呸了一口:佘花花?早被人睡烂了,我找她谋杀亲夫啊?告诉你警官。。。额。。网上,网上怎么了,上网一样可以发财。现在我可是生意人,你以后就得叫我张老板了。 我怀疑的问:你在做什么生意?说心里话,我怕他贩毒。 张’s哼哼一笑:我现在在网上成立了一个全球淘宝无限贸易公司,倒买倒卖,大到***,小到绣花针,你要什么,我给你弄什么。 他环视了一下我的值班室:缺条警犬那,警官你说,要德国牧羊犬还是纯血藏獒,西伯利亚雪橇犬还是法国雪狮,只要你跟上面说说,同意拔钱我立刻给你弄来。 或者,他压低声音说:老爹你要嫌狗不够威风,我们弄头华南虎来看门,不是周正龙那孙子拍的年画,咱们玩真的。。。 我啐了他一口:你就没一句正经话,有多远给我滚多远去。 张‘s急了:我怎么就没正经了,不怕告诉你,娃娃鱼你知道不?我几个月前就倒卖了两头,赚了这个数。他伸出五个指头。 我一拍桌子跳了起来。 张’s得意的说:你看你,5000块钱就把你激动成这样,哎,我当时可进了四头呢,都才生的,才壁虎大,进口的,比当地的正宗娃娃鱼便宜多了,你知道多少钱? 才四百一只,反手当地产娃娃鱼一卖就是三,四千一只,可惜啊可惜,在我家跑掉两只,一直没找到,不然起码赚一万,听说这东西长的贼快,估计跑下水道里。。。 哎,警官,警官,你掐我干嘛,脖子,脖子,松手,你松手。。。 我死死掐住张’s的脖子,牙齿咬的格格响,我基本已经理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那大鲵根本不是我们想的那样,也不是王经理神通广大走私回来的,全是这兔崽子在网上交易后溜进下水道的。 第八十三章:要理清事情的头绪 “大鲵来到小区,吃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于是性情和饮食习惯产生了某些异化?”我大胆猜测。 好在其中一只被我打死,另一只不知什么时候落在了王经理的手中,成了他的教材。 我当所有事件中张‘是最无辜的,没想到他就是个催化剂,他好容易推开我,又被我一把揪住他衣领,吼道:说,你还有没有卖给别人外国蝴蝶? 他便扳我手指边赌咒发誓:卖过蝴蝶那是孙子,我发誓,我只卖过蝴蝶蛋,就是毛虫卵,批发价,一斤才三十块钱,进口的,还有培育说明书呢,成本特高,我没赚多少,孙子就骗你。 我头上青筋乱爆,喘道:你把它卖给谁了?小张委屈的说:这谁知道,网络上人家下订单,我再找大买家手上买了倒给他,谁认识谁,谁见过谁?警官,你也太落后了。 我颓然松开手,瘫在椅子上叹道:你个孙子害死我了,张’s整整衣领:你这就叫落后,落后,现在高兴你可以在网上买只黑熊放家里泼硫酸玩,只要没人开门就没人发现,谁知道你干了什么? 我在椅子上疲倦的看着他点了点头:好,您先进,您开放,我求求张老板您赶紧告诉我,您还进了什么好东西在小区里,就是见了动物就吸血那种。 张‘s连连摇头:你说的那叫吸血蝙蝠,我没卖过,也没听说别人卖过,你别栽我。 我盯着他眼睛看了一会,他被我盯的有些发毛,试探的问:警官,你没什么吧。 我一拍桌子:滚,他拔腿就跑。 我一上午都瘫在椅子上,想象着网络上到底都能在卖些什么古怪东西,越想越寒,直到佘花花回来和我说话。 这是我在佘花花男朋友走后第一次见到她的表情居然有一丝羞涩,好像她又回到了第一次谈恋爱的时候。 我瞬间看到当年那个姑娘又回来了。 她低声问我:警官,你觉得王经理这个人怎么样?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随口说:不错啊,人挺好。 她忽然高兴的说:我就知道你也这么想的,我就没见过这么懂我的男人,好像以前就很熟悉一样。 她又压低了声音:警官,我知道我以前做过许多傻事,但希望你能祝福我。 我眨了眨眼睛:什么你们? 佘花花红着脸说:阿拉准备同居,年底结婚。 我一下摁住了心脏:同居?和谁同居,你们同居?你住他那还是他住你那?你们都商量过了吗? 佘花花看着我的反应奇怪的说:谁到谁那有什么区别?随便吧。我和他商量过了,他在上海还有一个离婚的老婆和女儿,以后上海的房子就给她们,阿拉结婚也不请什么人,婚后我把房子卖了,不去火葬场上班了,以后阿拉再生个孩子。。。 佘花花的脸上流露出幸福的憧憬,看着窗外涛涛不绝的说下去,我小心翼翼的推了推她,低声说:我看你们不合适。 佘花花掩嘴笑了起来,同样低声说:警官,我知道你心里不快活,不过我告诉你哦,我以前是很喜欢你,真的,发自内心的喜欢。但被我喜欢可不是什么好事,现在我喜欢王经理,对你来说也绝对不是什么坏事,可惜你不明白。 我苦笑了说:为什么呢?心里想:这话倒也不错,做蜡像确实不是什么好事。 她笑着对我说:秘密。 我试探了问:你去过王经理家?她点点头,昨天刚去,有点乱,我收拾了半天。 我突然想起来最近王经理都不接佘花花上下班,出入次数却多了起来,原来他也腾空了房间的存货。 难道他们彼此都是真心的?想过正常人的日子了? 如果真是这样,对我而言倒算是种解脱,否则在这里做警察简直就是活受罪。 我真心真意的对佘花花说:我祝福你们,希望你们都是真心的,过去的不愉快就让它过去吧。 佘花花感动的拉住了我的手:警官,我一直就知道你真是个好人。 我轻轻的抽回来我的手:祝福你们,真的。 王经理的车也回来了,他连忙下了车一直把佘花花送去楼上,我看着这未来的小两口嬉笑着走远,终于舒了一口气。 回头我一定建议他们去买个新房子,就不买也建议他们做个长期蜜月旅行。 这样我的心脏也可以休息几天,正想着,突然看到童童站在大门口咬着嘴唇看着王经理和佘花花的背影,一动不动。 哎呀我可怜的心脏啊! 虽然咋听这消息能让我心脏爆炸,但仔细想想,王经理和佘花花发生真的爱情也并不奇怪。 佘花花一直就对已婚男人有浓厚兴趣,只是她喜欢的不是躲她就是为了她的肉体。而王经理从他口头看对精神方面的追求还是很执着的,要不他天天喊着蝴蝶干嘛。 所以他对佘花花的那些风流烂事估计也不是很在意,我想他一定坚信:**经过他的讲教也能变成贞女。而佘花花抱着的那颗寂寞的心么。在王经理的弹簧舌下,有什么打不开的心结? 我看到A楼那边楼下王经理指着天上的晚霞,佘花花格格娇笑着弯下了腰,我想王经理一定在大叫:看,晚霞,美丽的晚霞,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道晚霞。 佘花花脸上的笑容发出幸福的光辉,我知道那是从心里发出真正的感情。 谁的心不曾柔软?也许,这样以毒攻毒反而能治好他们彼此的心灵,就这样,不也挺好。 我正想着,童童推开了门走到我面前,冷冰冰的问:警官,刚才佘花花跟你讲了什么? 我老实的回答:你花花姐可能要和你王叔结婚了。 童童尖叫了起来:不可能,不可能,你撒谎。 我叹了口气:童童啊,我知道你对你花花姐有成见,毕竟她破坏了你爸妈的感情才有这些事情发生,但你长大就知道了,有些事情,也不全怪你花花姐。。。 童童尖叫着打断了我的话:我不是为这个,我不是为这个。 我接口说:你要是为了小雨的死怪你花姐更没道理了,我跟你说,那没可能和你花姐有关系,你不能对她有陈见。 童童盯着我:我知道,那和你有关系,如果当时不是你关了窗户,小雨也不会因为进不了我家,而在院子里去别人家找吃的,然后被人掐死。 童童的话,让我莫名其妙,是不是大家的神经都不正常了…… 第八十四章:东方教授给我的解答 王经理,佘花花,童童,张‘s,现在小区的四个人其实都在犯罪,按照我以前的思维,应该全部抓起来,然后在监狱慢慢熬过他们的下半生,可是我呢……我同样摆脱不了控告,在美国偷窥人家隐私罪名也非常大,不能成为呈堂供词。而且我既然啥都知道,又不及时上报,这也不对,究竟咋样才能够解开谜团,解开我的内心谜团,我想到一个人:东方教授,他曾经帮我破获过吸血鬼案件。我还没有好好感谢他呢…… 趁今天有空,我约上鲁斯,一起去看望东方教授,顺便请他们吃饭。 在饭桌上我给他们说了我最近的工作,在一个偏僻的华人小区,一直值班,最先报案是一个13岁小女孩失踪,后来又有一个孩子妈妈因为谋杀亲夫被带走,接下来小区出现不正常的动物,各个动物都凶猛过人,还有可怕的王经理,我亲眼看见他杀害一个警察,但是我偷窥发现的。等等…… 还有我每天都感觉自己身体异常,失眠还是次要的,就是感觉血热,有一种想咬人的冲动,我现在都怀疑我是不是真正的咬死了一只巨大的娃娃鱼。 东方教授一直非常认真的听我说话,偶尔会问我一两句,我看见他脸色越来越沉重,好像在考虑什么。 “除了这几个人,小区还有其他人吗?”教授问。 我告诉他自从小雨离奇失踪,慢慢三栋公寓搬走了几十户人,都没有再回到小区,如果算经常出入小区的,除了我,还有一个清洁工老蒙,不过他也好久没有来了。 “嗯,我大概知道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小区是被一个高手布了局,最后留下来依旧居住在小区的人,都是经过挑选的。”教授认真的说。 “比如你,糊糊,你也是这个局的棋子。” 教授拿起我的手,号了一下脉,然后又翻了翻我的眼皮,又让我伸出舌头看看,然后围着我又转了几圈,突然一掌向我后背打去,他的力气非常大,有一股强大的力量,穿透过我的脏腑,然后牢牢的吸附在这股力量下,我感觉喉咙有一股血腥,伴着腹部的疼痛,一起要往外喷发,我立马止住教授继续发功的手,飞快的跑到洗手间,一阵剧烈的呕吐,呕吐的不仅是刚刚吃的食物,还有一些腥臭味的血块。 几分钟以后,我感觉舒服了一点,我洗干净脸,涮了口又来到桌边。 我问教授,难道是我中毒了…… 教授说:你不是中毒这样简单,你是被一种东西蒙住了心智,如果不及时排出,你轻微的话会意识模糊,感觉自己也变成野兽,力大无比。严重的话,你会慢慢被自己吃掉,变成虫或者真的是一只蝴蝶。但我相信你意志坚强,暂时还是没有问题,但是现在要开始排毒,控制发展。我会教你一套运功的方法,你记得每天都要练习, 这样吧,两天以后,我还要偷偷潜入你小区,你不要陪我,免得打草惊蛇,我要实地勘测一下,早点找出这个高人布局的方式,尽量去破解它。 两天之后,东方教授来警务室找我,教授冷冷的告诉我:这个小区有点奇特,我这两天用罗盘计算了方位,你小区的位置东南方向,但是地势非常平坦。有奇怪的磁场存在,所以白天能够充分吸附阳光的热量,晚上又彻底释放出来,有利于动物的进化。所以是一个动物繁殖的好地方。 接着他带着我在小区转悠:让我想想,假如小区就是一个大罐子,五个人是不是可以代表的就是五毒吧? 林小雨代表的是壁虎。 教授叹息道;壁虎无毒,性情温良。 但是外形可憎,总被人们列入五毒之一。 “你是不是一直很同情它。” 但要布局,布人心的毒局,它总是不可少的。 教授又告诉我:童童是蝎子。 我问教授:只有蝎子才会生下来吃掉母体吗? 教授说:童童妈妈是蝎子王。蝎子会母蝎吞噬公蝎,童童和她妈妈谁赢了谁就是最后的蝎子。 佘花花是花蛇。 但是这条蛇毒性不够。 我哦了一声,教授看看我:你如果不是意志力比较强,你是理想的公蛇,布局的人觉得你的毒性本来应该是最强的,因为你的血液,动物沾了都得死,普通人也根本无法对付你。 但是,布局的人看到了王经理这样的毒虫。 “ 蝴蝶也是毒虫吗?”我问教授。 王经理是吸血蝙蝠。蝴蝶只是他的理想。 我再次苦笑了。 教授又看看我:我认为布局的人发现王经理是一个意外,属于一个突然出现的不安定因素。 “为什么这样说?”我问教授。 “我说不好,他毒性太大,后面布的局,我感觉都是为了除去他,他太强盛,就是成了布局人控制不了。会蔓延成祸害,遭到全民攻击,惊动社会以后,布局人也会害怕,毕竟这样的毒局是越隐秘越好。” 我点点头:是啊,谁也不知道这个人之前到底遇见过什么,他身上好像有一种令我都恐怖的气息,我看到他都感到害怕。 教授笑了起来:再强盛的人也是有弱点的,只要他是局中人,终究摆脱不了布局人的安排。 教授想了一想:是啊,张‘s也确实是布局人最佳选择,他是蜘蛛。 “他只能是蜘蛛了,活在网上,现实里也在小区里布满了陷阱,一举一动都瞒不过他,专门设圈套害人。” 教授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两个人都不说话。 然后教授笑了:你都问完的了吧……现在该我问你了。 “曾经院子里的那场蛙灾,应该是老蒙布的阵吧?这个阵他布了多久?为了什么?净化么?我一直想找他好好的谈谈,最好今天晚上。” 我点点头:不错,我后来也知道是他布的阵,蛙阵有净化毒虫的力量吗?他应该是发现王经理的不正常以后,就借她家的水道种下了蛙阵,他为啥要这样的运作? 教授想了一下:老蒙,我现在怀疑是那个布局的人,但是现在已经找不到人,我想,最后他想收回布局。蛙有吞噬一切生物的能力。但是应该是暴风雨提前激活了蛙阵,他破不了自己的这个局,遗憾那。 我摇头笑了起来:老蒙啊老蒙,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只是你自己都不知道失在哪里? “他的蛙阵失败不奇怪,就是你运作,也会失败,知道为什么?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想到是那种结果,他布蛙阵,浪费了前面的布局。” “但我看到蛙们的时候,我当时以为又是你们苗疆的蛊术人来了。”我笑着对教授说。 “老蒙应该是精通蛊术,因为你们小区确实有一样东西,也是院子里五个人都吃过这样东西,是什么呢?没你想的那么神奇,只是一种强效药,就是催眠师催眠之前常给对象服用的那种药粉,它只有一个效果,就是降弱人的控制力,把人内心的欲望释放出来。” 这种药一次性服用多了会有一个效应,就是进入假死:比如林小雨,她就是吃多了这个药粉。 “如果真的是个局,那局现在就在他们心中。已经没有办法驱赶了。” “我想,那个布局人也许只是帮你们把内心深处的想法释放出来而已。”教授最后说。 第八十五章:童童的死亡 我一直想找机会向童童解释,我之所以没有打开窗户,是因为我觉得不住人的房间,窗户关起来更加安全。为啥会妨碍到小雨呢? 一早看到童童去上学,我向她问好,她又要那种眼神瞟着我,好像我是杀人凶手一样。 我跳了起来,对着童童说:小屁孩子,你知道个啥?小雨关我什么事,小雨即使是壁虎,也不要爬到你家玻璃里去呀……再说谁说她被人掐死的,你那时候不在家,没看到她脖子上有牙印。 童童也惊讶的叫了起来:脖子上有牙印?难道是他?难怪他骗我。 我紧张的问:谁? 童童正要说话,突然闭上了嘴,看着王经理从佘花花那的楼道走出来,眼里冒出火花,恨恨的说:不管怎样,我是不会让他们成的。 我拉着她,劝道:孩子,和你没关系,你别去多那个事,哎呀。。。 我火烧般的抽回手,童童拿着刚扎过我的针,尖叫着:和我没关系?和我没关系?你知道他是谁?你知道他是谁? 我惊讶的看着她,她一步步的后退,忽然转身跑了。 这天夜里,发生了我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 因为白天佘花花对我说她去过王经理家,我当时立刻联想起王经理这几天频繁的出入,很可能是在腾清房子里的人。 他很明显故计重施,伪装成司机不停的把伪装成王经理的房间里的人带出去,然后又换回自己衣服单独开车回来。 就这样房间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当佘花花去的时候已经没有人了。 我不得不佩服王经理的谨慎,其实他早就知道我知道了他的秘密,当然也一定知道张在他房子里装了监视,但是在处理事情的时候依然低调。 这个人真的很厉害,可我今夜真的太想看看这个谨慎的人腾空后房子后,一个人在房子里会干些什么了。 只是碰碰运气,如果他把监视弄坏了我也没办法,但我总觉得他会留着。 我一直觉得他并不是怕我看见,反而觉得让我看见他的举动对我来说是一种震慑,是一种警告。 有实力的人才这样,他认为我也就看看。 没想到我在王经理的房间里看到了一个绝对没有想到会在那里出现的人。 出现在我镜头里的是童童,哭泣的童童,她的对面坐着王经理,正一根接一根的抽着中华烟。 不知道是张的技术问题,还是王经理做了手脚,我只能看到画面,却听不见声音了。 似乎童童在哀求着什么,而王经理一直在摇着头。 突然童童扑了过去,一针扎在了王经理的手上,看的我一颤。 王经理动也没动,注视着童童,眼光里闪着复杂的表情。 童童发了疯似的用针连连扎着王经理的手,嘴里似乎在吼叫着什么,象一只被激怒的山猫,但王经理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就这么静静的坐在那里注视着童童。 我第一次没在他的脸上看到那种虚假的笑容,似乎第一次看见这个人有真实的感情。 终于童童瘫在地上,似乎在嚎啕大哭。 王经理伸出滴血的手,一只手在童童头发上轻轻的抚摸着,另一只手想把她扶起来。 童童一把推开了他,自己站直了冷冷的看着他。 王经理掏出钱包,掏出一达钱递给童童,童童毫不犹豫的撕碎了钱扔在王经理脸上,转身砰的甩上门哭奔出去了。 王经理看着关上的门愣了半会,看他的表情似乎叹了一口气,然后弯腰一片片的捡起地上钞票的碎片。 这一刻我感觉那个邪气逼人的王经理不再存在,面前的只是一个提前衰老而心事重重的男人。 我突然有点可怜他的感觉。 但也许我更应该可怜童童,虽然我不知道她和王经理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我做梦也没想到,她离开王经理的房间后并没有回到406。 她永远也回不去了,第二天我在406的门口发现了倒在地上的童童,她的钥匙插在门上门却没有打开。 她死了,脖子上有两颗牙印。 我有一种隐约的想法,院子里这个吸血的东西并不是张说的那种吸血鬼,也不是什么十分强大的东西。 它似乎只能伤害猫狗和未成年人,而没对成年人下过手。 这也是警察们的想法,在轰轰烈烈的又一次搜藏活动结束后,童童成为了警察局里的又一卷终将蒙上灰尘的档案。 警察的意思:一个月内,大家都搬出小区,一劳永逸。否则,洛杉矶这么大,怪事这么多,他们只是警察,又不是道士,抓不了鬼。(警察原话)。 这是句让人愤怒的话,但已经没有亲人会为童童愤怒了。 只有一个也姓陈的高个警察,也是亚洲人,走的时候真诚的对我说:真相,总有浮出水面的一天,有些人,有些事,连时间也沉淀不了。 我一直看他走出门口。 童童的那个亲戚设了灵堂第二天就走了,从此没有回来,只是委托我帮童童守过头七。 我边值班边随时去童童家照应,说实话,也没什么亲戚来,如果有,在门口我看见领去看下也就结束了。 等我离开人世的时候也应该和她情况一样吧。 第四天起就没亲戚来了。 但在头七的最后一天,灵堂里来了三个客人。 小区里的最后三位邻居不约而同的都到齐了。 表情最悲伤的是王经理,那是一种掩饰不住的从内心发出的感伤,以至于最后跪着的他发出一种狼嚎般的哭声。 我都惊讶的看着他。佘花花的眼圈有些红。 神情还是很淡定的,她弯腰低声的劝着王经理。 只有张的神情很奇怪,他的眼睛滴留留的四处张望,神情十分紧张,胳膊下夹着台笔记本电脑,进门就站在了我的身后。 终于佘花花扶起了伤心的王经理,正要出门,一直不说话的张突然叫出声来:大家都等下,童童死的那天晚上,佘花花去过C楼。 王经理刷的转过来身,冷冷的看着张:你刚才说什么? 张吞了口吐沫,后退了一步,说:佘花花,在童童死的那天夜里,去过C楼。 第八十六章:她是凶手 佘花花叫了起来:张‘s你不要血口喷人,你哪只眼睛看到我那天晚上出去了。 王经理推开了佘花花,一字一顿的对张说:你说。慢慢说。把你知道的。一字不漏的。说出来。 佘花花跳了起来,叉着腰对着张叫道:你不要栽我,你居心不良,你喝不着汤就往汤里拉屎,你就是想破坏我和老王的关系,把害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子的罪名加在我头上,你算什么东西? 王经理猛地一下将佘花花搡了开去,砰的一声佘花花的头撞在了墙上,血沿着额头从鼻子一直流到了脖子里去。 佘花花扶着墙,愣愣的看着王经理,王经理看都不看她一眼,对小张凶狠的吼道:说! 小张和我都一激灵,张连忙将笔记本电脑放在灵台上,调弄了几下,回头对我们说:你们看。 屏幕上路灯下佘花花站在C楼楼口徘徊着,似乎在犹豫不决,最后好像下了决定,离开了C楼往A楼走回去,走了没几步,一跺脚,转身又回头走进了C楼。 录像的时间正是童童遇害的那天晚上,我看了下具体的正是童童离开王经理房间后一分钟。 我知道童童是8点45离开王经理家的,而录像上佘花花进入楼道是8点46分。正相差童童从八楼下到3楼的时间。 我怎么就没想到呢:那时候我在值班室,张在电脑面前,王经理在房间的监视屏幕上,如果童童的死和人有关,那只能是佘花花。 何况小区里和童童矛盾最大的就是佘花花,只是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杀害童童的。 三个男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佘花花身上,冷的象尖刀一样要把她刺透。 佘花花慢慢滑在地上,身子蜷缩了起来。她不看我,只看着王经理。 终于她颤抖着张开了嘴:是,是的,我那天晚上是在C楼。 我和张情不自禁的后退了一步,王经理的脸抽了一下,没说话。 佘花花看着王经理说:可我那是想去你家找你,又怕你看我晚上主动去找你看不起我,我才那么犹豫不决。我真的跟童童的死没有关系。 王经理吸了口痰,呸的吐在地上。 我和张对望了一眼,没说话。 佘花花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我是进了C楼,可我没上楼道,也没上电梯,我想我马上就要结婚了,我知道我名声不好,我怕提前找你你会看不起我。老王,老王,你要相信我啊。还有张’s,张‘s,你告诉大家,你看到我进去应该很快看到我出来才对,我真的和童童的死没关系。 我们都看着张,张摇摇头:你进去后电脑就死机了,我真的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出来。 佘花花张开肩膀向王经理走去:老王,老王,他们不相信我,你也不相信我吗?我心里只有你,我要害童童干吗?我真的没杀她啊。 王经理一动不动,等佘花花走到他身边,突然一把揪住佘花花的头发,把佘花花拖到灵堂前,将她的脸推到童童的遗照前,咬牙切齿的说:**,你给我看清楚,人命,是要人命来还的。 佘花花突然爆发起来,一把推开了王经理,王经理手上紧握着一把带血的长发,佘花花象老虎一样咆哮着:好,是我杀的,是我杀的又怎么样?关你什么事,和你有什 么关系?你不是口口声声说爱我么,要陪我一生一世么?你为了个毛孩子你打我,你打我,好,人就是我杀的,我就是要杀掉童家最后的孽种。 怎么了,怎么了,她爸爸不是要和我睡觉么?她妈妈不是看不起我给尸体美容么?我就不给她美容,她不也来火葬场了么?我用刀一刀刀割碎了她再缝起来烧,怎么了?我把这个小**也割碎了一片片烧,怎么了?你心痛啊?你怎么了,你和她什么关系啊?你为她打我? 王经理一巴掌把佘花花扇得飞了出去,碰倒了灵桌,上去一脚踏在了她胸上,指着她鼻子恶狠狠的说:我和她什么关系不需要你问,你只要记住,命,要命来偿。 他收回脚,在地上擦了擦鞋底,对我和张冷冷的说:今天的事情,谁告诉警察,谁死。。。他没说完就转身走了。 佘花花突然慌张起来,拼命向王经理走的方向爬,边爬边喊:老王你回来,回来,我乱说的,人真的不是我杀的,我和童童的死没关系啊。。。 王经理头也不回的走了。 佘花花转过身来,眼睛喷火的看着张。 张慌忙收起电脑要溜,却在门口被佘花花一步步逼了回来。 佘花花盯着张,一把撕开了衣服,露出了丰满的胸膛,尖叫着:你满意了,你高兴了?你不就是想和我睡觉么,你来啊,你来啊,有本事你在这和我睡,现在就睡,睡完了你就娶我,你敢不敢?敢不敢? 张被她逼到了灵桌前,退无可退,乘她不冷静一把把佘花花推了个跟头,一溜烟的跑了,嘴里都囊着:莫名其妙,你这个毒蛇,谁想和你睡,我还嫌你脏呢。 佘花花趴在地上喘息着,突然爬过来抱住我的腿,激动的说:警官,警官,还有你,还有你,你是好人,你相信我跟童童的死没关系,没关系对吧?你帮我说说,跟老王说说,我刚才是急了乱说的,我,我跟童童的死真的没关系啊! 我轻轻抽出了脚。 叹了口气说:你要我相信有什么用?除非,我指指童童的遗像:你能让她相信。 佘花花抱着童童的相框失声痛哭,我摇着头走了出去,身后传来佘花花歇斯底里的叫嚎和相框的碎声: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你们都冤枉我,我要杀了你们,我要杀了你们。 头七以后,童童的灵堂拆了,小区里的最后3位住户都不下楼,冷秋的空气中似乎在酝酿最后一场秋雨。 第八十七章:童童日记 听到佘花花的哭声,天也要哭了。 凌晨三点,我被啪的一声惊醒,发现窗户被人砸了一个洞,凌乱的玻璃片撒了一桌子。 是谁这么深的夜里不睡觉在这撒野?我大声骂了几句,但外面什么动静也没有。 我只好披衣服爬起来看看到底谁这么缺德。 电筒照开的一刹那,我的心揪了起来:花圃里,童童穿着生前的白裙子趴在地上,一阵风吹过,裙子的下摆飘了起来。 轻飘飘的好像衣服里面什么也没有。 我连忙关掉了电筒,把被子蒙上了头:我一直觉得这院子里闹鬼,这次终于看到了 片刻以后,夺夺响了两声敲门声,我把被子蒙得更紧,动都不敢动。 然而底下再也没有别的动静。 终于我躲在被子里自己都快把自己憋死了,只好掀开被子把自己放出来,正好看见门边的窗户闪过白裙子的一角。 原来它还躲在门外!悄悄的等着我! 这孩子活着凶悍,死了也是厉鬼! 我壮起胆子高声颤道:童童啊,冤有头债有主,你的死我一定会为你做主,该谁你找谁去,啊! 外面似乎起风了,我听到它在轻轻的用指甲刨着门,越来越快。 难道她终究认为是我没开窗户导致林小雨的死去吗?死了也要找我算账? 我看到窗户里门后飞扬的裙角也舞得越来越快,配合着刨门声,似乎它就要冲门而入。 左右是死,等她进来房间,这么小地方我逃都逃不了,我大叫着自己把门拉了开来,冲了出去。 门把上挂着童童穿过的白裙子,正象鼓足了的风帆挥舞着,撞在门上发出扑扑的声音。 我松了一口气,一定是不知什么时候这裙子飘落在了花圃里,让我产生了错觉,起风的时候又漂落到了我的门口,恰好挂在了门把上。 可是谁打破了我的玻璃,而且风吹衣服撞在门上怎么会有扑扑声? 我抖着手摘下了裙子,拿在手上好像还有点坠,我在裙子中摸索了一遍,发现了一个很破的日记本,封面上歪歪斜斜写着两个幼稚的字:童童。 我连忙转身看了看小区里的3座楼,楼上都没有灯光,一个个漆黑的窗户象怪兽的无数巨口等着吞噬什么。 回到值班室打开看到第一页第一行字,我就啪的合上了笔记本,心里一抖:原来他就是王经理! 日记让我回忆起两年前,现在看来应该是童童爸爸躺进石灰里的那天,院子里来了一辆救护车,是当时C楼806的王经理被淋浴的开水烫伤了,紧急抢救去了医院。 因为王经理经常出国不回来,我也很少见他,他只有在家的时候偶尔找童童爸喝点酒,只有他们才互相熟悉,身材也差不多。 关于这件事,童童日记开头是这样写的:6月6日,我从床下放出了爸爸,爸爸的身上沾满了石灰,我帮他冲了水,皮都烂了。 王叔叔来找爸爸,我和爸爸杀了王叔叔,王叔叔被埋在了床下,只有我知道,爸爸变成了王叔叔。 我是个坏孩子,我不浇水,爸爸皮肤就不会烂,妈妈更是个坏女人,她不把爸爸埋在床下,我就不会往爸爸身上浇水。 王叔叔是个好人,对我很好,会带外国的巧克力给我吃。爸爸摁住他,我看他打爸爸,就拿妈妈缝衣服的针扎他,针扎进了脑袋,他就倒下了。 他倒下看着我,爸爸把他推进石灰里,从那以后,我一直知道他在床下象倒下时看着我。 我很害怕,妈妈也害怕,她一直以为床下的是爸爸。 爸爸告诉我,不要告诉别人,他一定会回来看我,他会和王叔叔一样带外国巧克力给我,我说他走了我会害怕,他拿起从王叔叔头上拔出的针,告诉我:有人欺负我就拿针扎他。 我看着爸爸跌跌冲冲的走向八楼,手里拿着王叔叔身上的钥匙,我藏起了针。 里面有很多错字,但我能看懂。原来当年的王经理早就死了,活下来的是伪装成全身烫伤去了医院的童童爸爸,没人会怀疑一个全身没了皮肤的病人是不是本人,估计连指纹也烧掉了,然后他整了容,断断续续整了两年多,在没彻底整成王经理之前,他只能深夜回来处理事情。 难怪他那么迷恋蝴蝶,他本人就是一只脱茧而出的蝴蝶,从童童爸爸到王经理,他一样是获得了新生,美丽的人生。 他就是一只食人蝴蝶。 在这样的秘密下生活了两年的童童,会长成一个怎么的孩子? 底下和王经理有关的就是两年后的日记里,童童这样写: 我又看到了王叔,我知道他是我爸爸。 爸爸在楼道里告诉我:他有好多钱了,他准备和我一起过,但我妈妈必须死去,否则他迟早会被认出来。 我回到家,拿出来我藏了两年的针。 妈妈不是个好女人,她要杀爸爸,她没钱,还夜里打我。 爸爸说:有人欺负你就拿起你的针,我是个听爸爸话的好孩子。 我浑身陷入了寒冷之中,不敢再看下去,但我不得不看下去,因为这里面还提到了林小雨。 我记起了当时小雨家发生事情的时候那天晚上,我在楼下看到806里的红点,原来那就是童童爸,不,王经理在里面抽着他的中华烟。 他那时候已经回来了。 但在童童日记中对林小雨的记录却是十分离奇的,时间是从林小雨失踪的那天开始: 4月3日:6点钟,我下楼去看妈妈什么时候回来,在楼道里,遇见了小雨。 小雨是我最好的朋友,她见了我就叫姐姐,我知道她是真心把我当朋友,不象她爸爸妈妈那样看不起我和离婚的妈妈。 我想起家里还有门口糊糊警官给我的糖,就让小雨上楼和我拿糖,小雨拎着垃圾袋高兴的蹦跳着和我回家。 我吃了糖,小雨也吃了糖,然后我下楼,我开了门,小雨却没有跟过来。 我回头看见小雨倒在沙发上,好像已经停止了呼吸。 我害怕,我不敢告诉人家,我怕警察找小雨的时候会翻过来我家的床。 王叔叔就在下面,我怕人家发现。我只好把死了的小雨也藏在了床下。 其实妈妈不知道,床头有块活板,不费劲就可以拿下来。 我当时就是这么把爸爸放出来的。 大家都在搜索着小雨,我哭的很伤心,我是真的伤心,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大家都没有怀疑到一直哭着的我。 晚上妈妈没敢睡床上,她好像听到了什么,我见她开始总是把耳朵贴在床板上。 我也好像听见了呼吸声,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床板下面。 但我和妈妈都没敢承认。 于是从那天起妈妈总是早早离开家,晚晚才回来,我自己放学后烧饭洗衣服,我觉得我一个人也可以过的更好。 但中午我真的听到了床下有声音,听到小雨微弱的叫我姐姐。 我拉开活门,放出了床下的东西,再出来的小雨已经不是小雨了。 我不知道是小雨死去又活了过来,还是她根本就没有死,但看到现在的小雨,我哭了。 小雨虽然还穿着那个小花棉袄,但她的皮肤因为石灰吸水而失去了水分,变的干燥粗裂。 就象披着一片片的鳞片。 更惨的是,她的关节僵硬了,只能慢慢在地上爬着,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哭了,我不敢让她回家,我想拿针扎死面前这个不象小雨的小雨,永远的把她埋在床下。 但她看着我,微弱的叫我:姐姐,我饿。 我哭了,我扔掉针,搂着她哭,我告诉自己不管小雨变成什么样子,她都是我唯一的好朋友。 我告诉小雨,如果她这样回去一定会被家里人当怪物打死,她必须等我找到药给她吃,让她恢复原样才能回去。 小雨趴在地上懂事的看着我点着头,我知道她相信我。 但我根本无法弥补我的错,我在骗她,我是个坏姐姐。 我该怎么办? 我合上日记,擦了擦眼睛,原来是这样,但是还有很多我不明白的,我打开日记又看下去。 日记:我还是将小雨藏在床下,妈妈不回家我就放她出来在屋子里乱爬。 但奇怪的事情继续发生,有天中午我放学回来,发现小雨正在天花板上爬行,我吓的捂住了自己的嘴,书包掉在地上。 小雨下来了,我一把搂住了她,哭了起来。 我发现她的手脚指上长起了壁虎一样的肉垫,这就是她能在墙壁上游走的原因。 在小雨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是我唯一的朋友。 但小雨爸爸妈妈就要搬走了。 我一直看着小雨,但她还是狂暴起来,她发狂的时候力气相当大,还会咬人,我被她咬了一口,推了个跟头,在后面追着她往楼下游去。 好在她没有游到楼下的人群里。 我见小雨趴在自己家窗户上呆呆看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心里发酸,心想算了吧,让她见她爸爸妈妈吧,我反正都错了那么多事情。 但小雨静静的对我说:姐,带我回去吧,我不想让爸爸妈妈见我这个样子伤心。 小雨是个懂事的孩子,不象我。 她爸爸妈妈不在,我会一直对她好的 底下关于林小雨的都是偶尔提起,分别是: 某月某日,小雨开始在晚上到院子里游玩,她回来告诉我院子里还有和她很象的可怕东西,我就不准她夜里出去,但她不听。 某月某日,小雨妈妈回来了,小雨开心的经常往楼下跑,我不高兴。 某月某日,院子里死了个怪物,据说是晚上要吃小雨妈妈,我知道它一定被狂暴的小雨咬死的。 最后提到小雨的是: 某月某日,我走了,糊糊警官是个坏蛋,他没开窗户,小雨回不来了,只能在院子里游荡。 我回来了,小张哥告诉我小雨被人掐死了,在A楼的楼道里,我知道那里住着佘花花这个坏女人。 我要替小雨报仇。 再底下重要的还有关于佘花花的几句话,还有关于童童妈的。 我没接着看下去,我在想:张‘s怎么会告诉童童小雨是被人掐死的? 很快我想通了,一定是他觉得怕吓住童童,换了一个缓和的说法,可惜这样让童童和佘花花的矛盾更深了。 关于佘花花,童童这么说: 夜里我偷偷去佘花花门口,想在她家门上浇上汽油烧死这个狠毒的女人,但我贴在门上听的时候,里面一会男人叫,一会她在哭,迟迟都不睡觉。 她就这么哭了很久,我怕火起来就被她发现,只好走了。 她是一个夜夜哭泣的女人,我等的太迟又怕白天起不来上学,只好放弃。 但我绝对不能容许爸爸再找这个女人。 对于童童妈,童童说: 自从小雨躲在我家里后,妈妈更加疑神疑鬼了。 有一天,她在厨房出来看见了客厅里小雨爬过的黑影,从那以后她就不正常了。 她看我总拿着针,就很奇怪,我给她看我被小雨咬过的牙印,告诉她是晚上在床上被什么东西咬的。 第八十八章:婚礼 童童日记,我继续阅读。 其中说到我们上门去抓她妈妈的那天:我用针扎自己告诉她是在放毒,她毫不犹豫的相信了。不但扎自己,还要帮我扎。 但她稍微清醒点,又开始怀疑我,疯了一样的打我,说我是个妖精。 我受够了,妈妈你去吧!我一个人可以过的更好。 日记后面还有几张被撕掉了,不知道本来就这样,还是有人故意撕的。 是谁把日记装裙子里让我发现,这个院子里有谁需要这么做呢? 被撕掉的几张上面写了什么? 第一场秋雨连绵下起的时候,佘花花来找我,告诉我她明天就要结婚了。 她让我做她的证婚人。 这个无声无息却又如惊雷般袭击来的消息将我吓了一跳,我连忙问她新郎是谁,佘花花笑笑说:到时候你来我家就知道了。 我怀疑的问:在家里办?结婚不是应该在饭店或者教堂?她笑了回答:从简,从简。我名声不好,不敢招摇。 我一下子噎住了,看她大笑着朝家里走去。 佘花花结婚的日子到了,下午四点半她就打电话让我去她家帮帮忙,我想了一想,还是去了。 她居然还是穿着平常的衣服,还围了一块围裙,我和她疯狂过的餐桌上放满了菜,看得出是她亲手用心做的。 我的脸红了一下,有点手足无措,她热情的招呼我坐在沙发上,我问她新郎呢?她笑了说:就到,就到! 四点三刻的时候,新郎真的敲门进来了,真真正正的新郎,端端正正穿着新郎服的新郎。 二十四个新郎! 首先敲门进来的一个礼仪公司的职工,他问:这里是佘花花小姐家吗?佘花花微笑着回答:是啊,我定的新郎都到了? 那个职工怀疑的打量着佘花花:到是到了,确实是您定的么? 佘花花笑着说:你看这个房间里还有第二个女人需要新郎吗?快请他们上来吧。 那个职工慌忙走进了电梯间。 一个接一个的穿着新郎衣服的人体模型被抬了进来,放在房间里,客厅,卧室,都放满了,结束的时候,我暗数了一下,一共24 个。 佘花花一直格格的笑着,象是看着一件有趣的不得了的事情,我汗毛都竖了起来,不知道这个疯狂的女人又要玩什么花样。 五点的时候,佘花花对我说:警官,你先坐,我进房间换个衣服。有人来你帮我招呼一下。 她微笑着进了房间,关上了门,一直到五点半才出来。 在这期间,五点一刻的时候,门又响了,我开门一看,是王经理。 两个人面面相觑,当然他还是走了进来,闷不吭声的和我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着一屋子的新郎。 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五点半的时候,佘花花从房间里走出来,穿着洁白的拖地婚纱,脸上化了淡妆,美艳动人,娇羞欲滴。我和王经理看的目瞪口呆。 她看着我的呆样,抿嘴嫣然一笑,微仰起脖子,伸出带了白纱手套的右手:好看吗?你们看,我不但会替死人化妆,替活人化妆更加漂亮。 我听着她说的话,看着满屋的新郎人模,立刻想起了曾经的蜡像,只想夺门而出,可是佘花花已经有意无意的站在了门口,我只好压抑住了自己逃跑的冲动,听佘花花开始数新郎。 1,2,3,4,5,6.。。。17,18,。。。23,24。 我和王经理对望了一眼,看他脸色发白,我想我脸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佘花花数完新郎,高兴的拍着手说:看,我今天25岁生日,已经有了24个新郎,再有一个和我年龄一样了。 那么,谁愿意做我25岁的最后一个新郎?警官,你愿意吗? 她的眼睛盯着我,我吓得连连摆手:不能,不能,我已经有家有室,我不适合。 佘花花叹了口气:原来我始终是个嫁不掉的女人,宋辉,那你愿意在我25岁这天娶我吗? 她对着离她最近的一个新郎人模说,当然人模不会回答,但佘花花却把耳朵套到新郎人模嘴边,微笑着连连点头,但最后还是悲伤的摇了摇头,叹道:你总是这么多的理由,其实还不是一样是看不起我这样一个女人。 她轻轻随手把那个新郎人模推倒在地,人模立刻在地上分成了几块,白色粉末散了一地,原来是石膏做的。 我注意到人模的领带上还有刚才佘花花念过的名字,猛然想起这正是佘花花以前那个男朋友的名字,也许他早已经成为第一个蜡像了吧。 我站起来就要走,王经理沉声说:坐下,警官。 接着又看着佘花花,冷冷的说:你继续。 佘花花掩口浅笑,说不出的妩媚,慢慢走近王经理,逼视着他:他们都不愿意呢,那你愿意娶我吗?王得福?或者,我该叫你:童明? 我一个哆嗦,偷偷的看王经理一眼,王经理脸色没什么变化,只是眼神有点复杂。 佘花花搂主他的脖子,眼睛却看着我:我这25年看对一个男人,可惜他不要我。更看错第二个男人,一个我以为他会要我,但他没要我;一个我以为他不会要我,谁知道他心里真的有我,所以我这辈子,遭罪也是活该。 我低下头不去看她,抬头时王经理已经拉开了佘花花的胳膊,把她推到一边,佘花花淡淡一笑,也不在意,继续看着王经理:我还是叫你王,老王,他们都不要我,你呢?你愿不愿意做我25岁生日的新郎。 王经理冷冷的说:不愿意,我不想娶一个死人!佘花花笑着说:我还没死,王经理盯着她说:我确定,你很快就会死了,而且死得不会比我女儿好看。 佘花花后退一步,脸色白了一下,立刻又恢复了正常,笑着从婚纱折纹里拿出破烂的两张纸,用指头夹着对王经理说:这不是你放在我门缝里的? 王经理伸手说:什么东西,我不知道。 佘花花脸色真的变了,没把纸给王经理,而是递给了我。 我接过来就一惊:这笔迹,纸质和童童日记里的都一样! 这是我收到的笔记本里原来就少了的两页,上面写着: (前面破了)月5日,我发现爸爸和佘花花走得很近,我不高兴。 我在警务室当面说佘花花的破事,拿她男朋友臊她,不知道她为什么反应那么大。 爸爸居然不帮我,我很生气,我拿针啊刺了他。 晚上我找爸爸,爸爸说他对不起佘花花,说看那个坏女人现在这样,他很心痛,他要娶她。 我气的拿针扎他的手,他不动给我扎,他说他的皮肤早被烧死了,感觉不到疼痛。 但我在他眼睛里看到了疼,他宁愿给我扎也不愿意放弃那个坏女人。 我告诉他那个坏女人很多男人进了她房间。 爸爸说这样他更对不起那个坏女人。 我哭了。 如果爸爸不放弃,我一定会想办法杀了那个女人,我没有了妈妈,不能失去爸爸。 底下纸张太破烂,看不清了。 王经理看我盯著纸片,一把抢了过去,迅速看完,颤抖着抬起头来,对佘花花说:因为你知道童童要对付你,你就先下了手,你知道她是我女儿还下手,是这样吧? 佘花花神经质的笑了:不要再说了,不要再说了,我知道我错了,我准备了这么多表演,以为你是真的舍不得我,我贱,我现在才知道我多贱,我还以为你会吃醋,我贱的要死了我。 王经理看着她:自从你对我女儿下手后,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贱货,我现在只想你去死! 佘花花哈哈大笑,突然跪下说:王,老王,你就相信我好不好,我真的没杀童童。我真的没杀童童啊。王经理看都不看她,冷声对我说:吃菜,人家都请来了,干嘛不动筷子? 我慌忙夹了一口菜吞下去。 佘花花连忙爬起来,婚纱底下跪出两条黑痕,拼命给王经理的碗里夹菜:王,你也吃,你也吃,都是我亲手做的。 王经理冷冷的看着碗,筷子都没抬,说:不客气,我怕有毒。 佘花花的筷子僵在半空中。 终于她的筷子落了下来,却是落在我的碗里,眼睛却看着王经理,颤声说:警官,我请你吃。 王经理动也没动,只是看着,我哪里敢吃。 佘花花放下筷子站了起来,默默走到王经理身边,弯下腰低低耳语了两句。 王经理的脸色终于有了变化,看着佘花花,脸上露出惊讶和犹豫不决的表情。 佘花花凄苦一笑:我说的我一定会做到,但我只想在我25岁生日的时候有个男人娶我,这个心愿不算高吧。 王经理终于慢慢点了点头,缓慢的说:好,你做你该做的,我做我能做的,今晚,我娶你。 佘花花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激动的对我举起杯子:警官,你今天就是我结婚的见证人。 盛情难却,我一口饮干了杯中酒,看王经理也端起了酒杯,放下时杯中酒面丝毫不减,不禁大惊,好在自我感觉没什么异样。 佘花花也没什么异样,笑颜如花,不停的给他夹菜劝酒,很快王经理的碗里就堆了一个小山起来。 碗里的,就是碗里的,永远不会吃到嘴里去。 王经理只是不停的看着表。 六点差五分的时候,佘花花从婚纱下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盒子是一对钻戒,递给王经理,撒娇的说:你给人家带上么。 王经理一言不发,接过戒指站起来,捡起一只迅速给佘花花套在指上,冷冰冰的说:我,童明,今天愿意娶佘花花为妻。 佘花花也掏出一只戒指,开心的笑着细心的把戒指套在王经理中指,兴奋的说:我,愿意嫁给童明为妻,不管贫穷还是富贵…… 王经理打断了她的话,对我说:快点,快点,该你了,我赶时间。 佘花花的脸立刻刷白了,看着王经理,王经理慢慢的坐了下来。 我苦笑着学着电视上看过的神父那样拿腔拿调的说:我,在这里见证一对新人的婚礼,童明先生,你愿意娶…… 王经理打断了我的话:那段就算说过了,跳过去,底下还有什么…… 佘花花突然吼道:让他说! 王经理愣了一下,我赶紧问佘花花:佘花花小姐,你愿意… 王经理又打断了我的话:她愿意,刚才说过了。 我和佘花花都看向他,王经理举起手臂,指了指腕上的手表:六点了! 佘花花的嘴唇颤抖了起来,突然一把掀翻了桌子,吼道:别吃了,吃什么吃? 我和王经理都站了起来,地上尽是石膏碎像和盘子碎片,夹杂着碎散的没怎么动过的菜肴,王经理继续看了看表:六点零2分了。 佘花花微微一笑,擦了擦眼角,那我再耽误2分钟,补个妆可以把? 王经理点点头:可以。 佘花花说:谢谢,就走进房间,关上了门,然后我听到房间里不断砸碎东西的声音,还有捂住嘴呜咽的声音,我看了看王经理,他如铁杵般的站着。 佘花花过了10分钟才出来,确实重新化了妆,依然美艳,还穿着婚纱,对我微微鞠了个躬:我走了,警官,一向蒙您照顾,您是个好人。 我没懂她意思。 她又对王经理笑了笑:王,你有没有什么最后想和我说的? 王经理冷冷的说:你走后我会告诉你的。 佘花花笑着摇摇头,走向阳台,拉开了908的窗户。 窗外最后一线夕阳落在她的身上,把雪白的婚纱染成彤红,象似要滴出血来。 佘花花看着天空,突然转头一笑,对王经理说:王,天上这么好看,我突然不想死了,怎么办。 王经理走到离她不远的地方,淡淡的说:我可以等到太阳下山。 佘花花叹口气说:要不你来吻我一下表示鼓励吧?我走的也就没什么遗憾了。 王经理站着不动,说:我也想,就是怕你婚纱下冒出一把刀来。 佘花花笑着摇了摇头,反手拉开了脖子后面的拉链,婚纱滑落地上,里面什么也没穿。 她对王经理伸出手臂:现在呢? 她的裸体在夕阳下犹如雕塑,柔软的毫毛在晚霞下闪着金线般的光泽,美得让人不敢逼视。 第八十九章:结局 王经理的喉头滚动着,终于走上前去,抱住了她,两个人吻在一起,忽然背对着我的王经理挣扎起来,似乎努力想推开佘花花,佘花花却死死搂住他不放,眼睛从王经理肩膀上朝我看过来,脸上露出诡异的表情,象是小孩子终于吃到了大人藏起来的糖。 王经理终于推开了佘花花,指着她却说不出话来,佘花花一把搂住了要倒的他,淡淡的说:没什么,我只是含了高速麻醉胶囊,王,跟我走吧,没你我会寂寞。 佘花花对我挥了挥手,搂着王经理从9楼的窗户翻了下去,我呆了片刻才反应过来,连忙赶到窗边,看王经理和佘花花仰面倒在楼下的地面上,血从他们身下流出来,佘花花的一只鞋子从脚上脱落,露出白生生的脚。 两个人尸体上还有一个人背对着我,似乎在舔食尸体上的血液,当他转过头来,我终于看清楚那是张‘s。 张’s朝我狰狞的一笑,很快的跑开了,我立马追过去,我知道他不仅知道每个人的结局,整个事情他推波助澜,罪不可赦。 “不要跑了,你陪我去警察局一趟吧……”我边追边喊。 “都死了,我也不想活了。糊糊警官,再见!” 然后我看见他往小区后面的山上跑。 我跟着他,我看到山中的景色真是很美,小路上开满了野花,林子里各种各样的鸟叫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是一曲不用乐器演奏的《维也纳的森林》。淡薄的雾在林间慢慢地流动,天边的云层一点一点红起来,象一个在化妆的少妇,正一层一层地涂着唇膏,美丽而精细。 我以前很少来这里,因为这里有很多坟地,而且山洞也多。 我追张有了十几分钟的样子,发现路已经越来越难走,山上没有路了,我看到张顺着山洪冲积的水道和微裸的山石向上跑,以绕开那些茂密的树林和小灌木丛。 我叫着张的名字,让他不要跑,但是慢慢就看不到他的身影,好像消失了一样。 突然,我脚下一空,一脚踩进一个洞里,跟着整个人摔倒,就象在一个斜坡上似的,跌跌撞撞地向下滚,中间不时撞到洞壁。我顾不了许多,只是用手抱着头,任由自己一路滚跌下去。不知撞到了什么东西,我滚落的身体才停下来。 我确定不再往下跌落,才慢慢松开抱住头的双臂,睁开眼看了一下。这似乎是个山洞,但不知为什么,洞中并不黑暗,有很微弱暗淡的光不均地洒落在他面前的地面上。我很快地从地上爬起来,张眼四顾。 这确是一个山洞,但首先印入我眼中的,却是山洞壁边的人骨骼!那是一架架横躺在那里的骨骼,每一副骨骼的骨头很完整! 山洞一侧的壁上有一盏很暗淡的油灯,它在山洞壁的一个凹槽里。这让我感到极度的诡异,这个装满人骨骼的山洞,还有油灯在燃着,莫非常常有人来添油? 我慢慢地转过身,他觉得好象浑身骨头都生了锈似的,那种怪异的感觉让我不由地发抖。“……九,十,十一,十二……”他数着那些骨骼,十二具,整整十二具!莫非,这里就是王经理从房间转出来的尸体。 随着我慢慢转动的身体,我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最后我的目光定住了,我的脸色苍白的好象死人似的,为啥那么恐惧,我看见了什么呢? 我面前一米之遥的地方有一个用泥土拓成的土台,土台上放的却赫然是一个人头! 而那颗人头却是颗仍有血有肉的人头!他被放在一个木制的盘中,盘中有些透明的液体,透过那液体我可以看见那颗人头的颈项,似乎这颗人头是被从颈项上切下来的,在切口处还可以看见皮肤和连着的肌肉微微向外翻起。 那颗人头的双眼紧闭,他看起来就象是一个睡着的人,正是我刚刚追着的张‘s。 我一下子感觉呼吸困难,好像被人掐着脖子一样,我练了一下东方教授传给我的定心功法,跌跌撞撞的攀着石头又上到路面上。 小区里,我站在王经理与佘花花的尸体前,愣愣的看着地上就要凝聚的褐色血滩。 一个人的血开始都是红的,但慢慢就会转成黑色,在体外是这样,在体内也是这样。 人心也就是这么黑的吧。 我走回值班室,摸黑掏钥匙开了门,拖下外衣扔在床上,拿起桌上的电筒往外走去。 一个黑影突然出现在门口。 我推亮电筒照过去,出现在光环下的是一张满是刀般皱纹的脸。 老蒙回来了,挡住了我要出去的路。 老蒙站在门槛上,没有让开的意思, 我叹了口气,按亮了灯,在椅子上坐了下来,老蒙也走了进来,问:可不可以把这当成让我进来的邀请。 我指指沙发,都进来了,就随便坐吧。 老蒙坐下说:一直以来,没你的同意,我是不敢进来的。 我呵呵一笑:警民一家,还讲什么规矩。你喝不喝茶? 我打开抽屉想找茶叶,老蒙对我摊开了手:不客气,你吃不吃糖。 他青筋爆起的大手手掌朝上,上面有着几颗糖。 我摇了摇头:谢了,你放在我这里的糖,我都给小雨和童童吃了。 老蒙拿起一颗糖放在嘴里,吞了下去,脸上的刀纹眯了起来:我知道的,你只给孩子吃糖,自己从来不吃。 我用指节轻轻敲着桌子,问他:你确定不喝茶吗? 老蒙又拿起了一块糖吞了下去:你泡的茶不好喝。 老蒙吞下了糖:一个小区里发生的任何事情,可以瞒得过别人,却瞒不住打扫这里的清洁工。只要你生活在这里,你扔下的东西总有些蛛丝马迹的。 比如童家扫除的垃圾里会突然多出林家小孩喜欢吃的一种零食,而之前童家小孩从来不碰这个。 比如佘家的垃圾中突然多了一个门卫的几颗纽扣。 再比如王家的垃圾太杂,怎么看都是一群人生活的产物。 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比如糖纸,比如饮料瓶, 我再次笑了起来:老蒙,我真的看错了你,我从来没想到你这么能说。 老蒙又吞了一颗糖:我只是不想说话,其实我年轻的时候很会说话,曾经说动过很多人,但后来我知道话太多了秘密就容易泄露,泄漏了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老蒙在我这里坐了一晚,我一个人闷闷的喝了一些茶,老蒙后来又说了啥?我有点模糊了。我睡着了,非常深的睡眠。因为第二天醒来,我看见警局的好多同事,他们从小区抬走了所有的尸体,老蒙是抬出去的最后一具。 第九十章:印度旅途 我每年都去印度,从美国洛杉矶去印度,距离实在有点远。但我不得不去,这归功于我有一个生死相交的好朋友,他的名字非常长,用中文翻译出来足足有十二个字,伊奇科夫阿玛·吉利斯巴而汉,我感叹他名字太难记忆,就简单的叫他伊奇。 伊奇是我大学同学,在学校的四年时间里我们形影不离,他古铜色的肌肤,壮实的身材,非常健谈,幽默风趣又搞笑,但是我非常了解他,他的传统习俗有点像中国的古文化,不可动摇的大男子汉主义,但是古道心肠,热情奔放到你无可抗拒。 伊奇大学毕业以后也和我一样去警局上班,估计是受不了单调又死板的工作时间,现在自己搞起了一个侦探社,居然取名叫:糊糊侦探社。我笑他借用我的名号,他立马反击我:“糊糊,糊糊,完全和你称呼无关,这里糊糊就是我们的一个饮食习惯,我们吃的任何食品都是煮成糊糊状,然后手抓着吃,不过你要是感受到我这个印度朋友的热情好客,也可以理解是打着你的名号,谁叫我这样崇拜你,就像崇拜我的神一样,欢迎着你的到来加入,只有你能解决我的相思之苦,解救我苦难需要帮助的印度朋友,来吧,糊糊,伊奇恭候您的光临!” 自从他的糊糊侦探社开张,只要碰到稀奇古怪的事情,哪怕是三更半夜,他也会打电话过来聊他的困惑,我呢……最怕的是他说不明白的剧情,激动到让我没有办法安顿下来的电话轰炸,终于,我败下阵来,我答应他有时间就去印度,履行我的承诺,成为糊糊侦探社有存在感的合伙人。 伊奇呆的地方是印度北部圣城瓦拉纳西,名字长我老是记不住。在新德里下了飞机,正赶上北印度的胡里节,买不到飞机票,于是不得不选择了足有12小时的长途火车。 旅途的开端就不怎么愉快,列车长啸而来,卷起沙尘股股,在一旁候车的我起身跳跳拍拍,抖出沙土足有两层。风扇车厢的乘客能挤就挤,一会儿从窗户塞进一把货物,一会儿又伸出一只脚,爬出一个人来。 我站在一旁,等乘客上得差不多了,才开始上车。车厢十分吵杂,有人一手捏着票一手指着床位,示意床位上坐着的人让座,言语不够时,就伸出右手扭扯对方衣领;有人速速往铺位赶,好为行李占足空间,路上不知踩了多少双无辜的脚,也吝于拧头道声抱歉。 过道本就狭窄,乘客的大包小包躺在地上堵住前路。眼看着属于我的25号铺位就在几步开外,却怎么也找不到迈步空间,我只好站在那里,等身边乘客塞完货物和行李。 这时,一米开外有两个坐在上铺的男孩,把头从人堆里努力地露出来,他们看向我:“你几号床位?” “25”,我说。 于是两个男孩缩肩弓腰、左躲右闪地穿插在行李和货物中,他们来到我面前,领着我,一路叫其他乘客让开,总算把我引到了25号床位上。 男孩们用印语叽里呱啦地聊着天,聊天中我得知,他们竟比看起来还年轻,一个15岁,一个16岁。我身边的乘客则是一位穿着纱丽、披着纱巾的印度老太太,骨瘦嶙峋,倚着我的床位看向窗外。她的儿子搬好行李后,也坐在我身旁,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天。 但我毫无聊天的心情,夜里10点多,我佯装要睡觉,老太太和她儿子回到自己的铺位。我把围巾裹在身上当被子,背对着大伙,没有留给任何人交谈的空间。 直至卧铺灯光熄灭,我才转过身偷偷观察身边的人们。两个小男孩睡一张床铺,位置狭小,他们一人躺着,另一人倚床边坐着入睡;老太太睡我对铺,她骨架瘦小,显得毯子里像是没人;定睛一看,发现老太太的儿子竟睡在床位间的地板上。而我的床铺脚边居然也坐着一个人,他侧身倚着卧铺爬梯,头半靠着爬梯把手,露出半睡未睡的疲惫模样。 我想这个人该是坐一会就走,便没理会。 半小时后,他还在。我忍不住拍他肩膀问,“你的床呢?”,他听不懂。我指指他,又指指床,“你的床呢?”,他手乱指一通,最后停在对床上铺的方向,呜呜囔囔不知在说什么。 我猜那就是他的床铺,既然是有床铺的人,应该晚些时候就会回去睡了,便又躺下去。但出于初到异国的谨慎,我把值钱的东西暗暗握在手里。 睡了一会,窗外下起大雨,虽关了窗,仍有风源源不断灌入,吹得头疼。我想把头脚对换方向,偷瞄了床尾一眼,那人竟还在! 我心里始终不踏实,这次有了撵人的理由,就又拍他。他怕是睡着了,被这一拍惊住,转头愣愣看着我。 我没好气,指着他身后的方向,又指我的头,说:“我要头朝这边睡。”他神情慌张又抱歉,噢噢地应答,还用英文连说了几声对不起。 我脚对着窗户躺了下来,头枕在他臀后的空位,想着这回他总得走了吧。十几分钟后醒来,抬头看他,还是在!我气得一屁股坐起来,再不客气,用力拍他,指着那所谓的“他的床铺”,“你回去睡!”他看我怒气冲冲,赶紧起身,唯唯诺诺地点头。我这才放心躺下。 夜里,我起身去上厕所,漆黑一片中伸手去摸自己的鞋子。一摸地板,触到一片衣角,发现那人居然睡在过道上,只在身下铺了一张极薄的被单,冷得缩成一团。 原来他没有床位,一直坐我床边,大概是想等大家都睡去,过道空下来。我心有歉意,于是蹑手蹑脚地穿鞋,不想吵醒他。 但过道实在拥挤,中间睡着老太太儿子,一边又睡着那个人,我找不到地方落脚,还是不小心踩在那人被单上,把他吵醒了。 他一看是我,慌得立马坐起,给我腾出空间。直到我上完厕所回到床铺,他仍缩着身子等我回来,看我跨过他的“床铺”,回到自己的床上,他才终于躺下。 我躺下后,下意识用手去摸抠机,摸不着。 明明记得我的抠机是放在铺位上的,起身翻随身小包,还是没找到。找出电筒照亮床边和床底,也没有。我看那人,他也看我。 那个时候,抠机是非常值钱的东西,走到哪里都带着,可以和家里人联系。花了我好几百美金。 我直觉他就是嫌疑人。 他似乎也着急了,站起身拍醒上铺的两位男孩。男孩开了头顶的阅读灯,问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我向他们看到我抠机没有。男孩犹豫着,可此时列车在轨道里飞驰,没有灯光。 动静太大,老太太的儿子也醒了,他问我怎么了。我说起抠机不见的过程,阐述间隙还用余光去瞥过道那人,想观察他的表情。老太太儿子听了,去翻自己外套好几层里的口袋。他翻出一个厚纸包,把纸巾层层剥开,取出外层的一些硬币,又继续一层层打开,最后居然也取出一个抠机,看起来老太太应该是一个富裕人家。老太太儿子递给我说,“你拨给自己吧,看会不会响。” 我接过他的抠机,这次终于有了信号,我却发现压根不记得自己的印度号码,只能拼凑出一个大概,也不知对不对。 不想拨错号码浪费钱,也担心大半夜的扰人清梦,左思右想,忽然记起火车票**单上,我填写了自己的联络信息,便伸手去摸随身包里的小口袋。不摸倒还好,这一摸,竟然在口袋一角摸到了自己的抠机,我楞住,足足用了5秒来酝酿演技,故作惊讶地取出抠机,万分歉意地看向大家。 过道那人最开心,哇哇地叫着,还转身去拍两个男孩。其他人也笑了,场面顿觉轻松。我也不明白他为何如此开心,是否是察觉到了我对他的猜疑。 终于又再睡去。 没多久,车厢外的夜幕渐渐撕裂,漏出蓝紫的晨光一片。远处过道传来茶水的售卖声,印式拉茶的浓香在车厢里弥漫开来,中途要下车的乘客也缓缓起身交谈,睡眼惺忪。眼看着身边过道就要热闹起来,我不禁担心那人还怎么睡,于是起身去看他。 过道空了。他走了。 脑中浮现他慌张又抱歉的神色,那蜷缩起的瘦弱身板,和他身下那张并不御寒的薄被单。我不知他去了哪里,不知昨晚那份不信任有没有刺伤他的自尊,而他曾睡过的过道,只剩下匆忙的脚印。 虽然我初次来印度,火车上的这次经历却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承认美国的物质条件好过印度很多,但是我必须尊重这个国家,尊重他们纯朴的民风,这是不是一个犯罪率不高的地方呢……这有待我进一步考察。 第九十一章:骗人的老头 火车到焦代的时候,我下车了,我想要赶在日落前,爬上古堡旁的城墙。 焦代普尔古堡曾全天候开放,近期却在黄昏时分闭门谢客。 听说是前不久,一位印度青年登上古堡最高处想拍照,人却重重摔落下去,尸体挂在檐尖上。自此古堡黄昏后不再待客——这就是印度人的逻辑,明明可以设置围栏或加强管理,却选择懒政。 眼看就要到城墙,我累得喘不过气,无暇留意身旁歇脚的老头。老头正清理着鞋里的沙砾,指指我手里的相机,冲我笑:“拍照,给我拍张照。” 在印度,这样的人太多了,只要我拿出相机,就遇见好多孩子围着我,一起呼叫“拍照,拍照!”我想他们不是想揩油,就是想讨钱。 因此当老头也这样说的时候,我瞥他一眼,没搭理。 坐下一会,老头还是一直巴巴望过来。我不禁心软,招招手,让他过来,“喀嚓”一声随便给他拍了一张,敷衍得连背景是一片灰黄的土墙都不在乎。 他从裤袋里掏出纸笔,边写边问:“我给你写下地址,你可以把照片给我吗?” 想着他对一张照片的期待,我点头,说当然可以,猜想他留的是电子邮箱。 不料他却写下家里的邮寄地址,写得不全,门牌号都欠缺。我无奈:“实在很难给您寄过来。” 老头执意:“可以的,请你尝试一下吧。” “您没有电子邮箱吗?”我问。他摇头。 “您孩子没有电邮吗?”他低头,沉默一会,抬头说道:“我,没有孩子。” “您太太不懂上网吗?”我不死心继续问。 他还是不作答。我无奈:“您的朋友总有电邮吧?” 他又低下了头,还是沉默,半晌后说:“我没有太太,没有孩子,我没有结婚……我甚至连朋友都没有,一个朋友都没有。” “不可能呀!” “我真的没有朋友”。头垂得更低了,微风在他发白的胡须间柔柔穿过。 我有些心酸,开始认真打量他:眉梢和鬓角的发须都细致修剪过,卡其色的长裤连褶子都难见,衬衣有致地束进裤腰里,干净齐整。街头的印度男性多趿拉一双简陋的皮凉拖,后跟处踩在脚板下,边缘磨得稀烂,老头却讲究,穿的是软质登山鞋。 我答应他:“我试试吧。” 老头笑了:“谢谢,不勉强,我叫尼古拉,但也请你尽量尝试一下。寄不到的话,没关系,放轻松。你开心就好。” 见我不语,老头又安慰我一句:“真的,你开心就好。” 他身后是北印蓝城焦代普尔,身上的卡其长裤和白色T恤衫,同这一水的蓝根本搭不上界,更显孤单。联想起老头连家人朋友都没有,还拾掇得洁净体面,想来定是很有自尊的人。 跟老头儿告别后,我拿出字条来细看。他没留电话号码,我没法寄快递;门牌号也没写,怕是平信也寄不到。 再细看,“焦代普尔”,这就是本城的地址嘛! 我盘算着给他送照片,准备把照片冲洗出来。 打印店不好找,近40度的沙漠天气里,我步行了90多分钟才找到一家。细心分好尺寸,全景的那幅大张打印,好让他摆家里;纯人像的那张,既洗了标准的相框尺寸,又印了钱包相格的小尺寸;再细想,干脆印了一张人头照,想着万一老头要征婚寻偶,也用得上。 一路走一路问,在喇叭轰鸣声里寻了近一小时,总算找到老头的家。还没敲门,一旁房间里走出一个男人。我指着字条上老头的姓名问他,他颇热情:“进来吧,进来吧,他就住这。” 不敢掉以轻心,我问他:“你确定是这个人?” 他说:“确定得很呢!” 凭什么? 他更疑惑,“他是我父亲呀!” 我惊得合不上嘴了。 随他走进大屋子,见老头正坐在地板上,和家人们喝着茶,其乐融融。见了我,老头又惊又喜,拖鞋都顾不及穿,站起身迎上来。 我好气又好笑,“原来你骗我呀?” 他也不解释,只尴尬地摸摸头,笑着邀我去和家人们坐。 老头儿的孙子英文很好,在当地念的是学费高昂的英式私立学校。我问他,老头儿干嘛的? 他回答,爷爷以前在焦代普尔大学做行政工作,现在退休了,“私人工作”是闲时去古堡让人家给他拍照。 “他最大的兴趣就是收集各种他自己的照片,但外国游客都不搭理他,没人给他拍照,更别说洗照片和寄照片了。” 我损老头:“你爷爷演技好着呢。你是没看到,他当时那副低着头沉默,眨着眼说自己没结婚没孩子的模样。” 小孩子笑着翻译给奶奶和姑姑们听,女人们纷纷指责老头。老头也不怒,挠着头,还是乐呵呵的。他满嘴的牙都掉光了,只剩一颗虎牙,孤零零地晾着,一大笑,那颗牙更是摇摇欲坠。 孙子责怪他骗我。我说,我没生气,我本来忧愁他一把年纪却没有依靠,现在看他家族大维系紧,也就安心了。 老头的屋子很大,足有四层,至少10间客房,4个子女里有医生,有律师,皆事业有成,6个孙子则在印度各地求学。一旁站着的儿媳,肚里还怀着女娃娃。他家装潢大气、颜色讲究,不是焦代普尔普通民众住宅能比的。 老头儿和他家人留我吃饭,我怕打扰,找借口开溜。他执意送我到街口,劝我:“把旅舍退了吧,过来住,我太太每天给你做饭吃。” 得知我第二天就要离开蓝城,又真诚地说:“下回再来访,别住旅舍,直接住我们家里。” “好,一定。” 也不知是真答应他,还是我也撒了个谎。但是我已经记住了这个撒谎的老头——尼古拉。 在酒店住了一晚后,我起了一个大早。 第二天中午,我终于见到了我朋友伊奇,他非常开心的开车来接我,到他家里,我看到他有一个大家族,他的太太是个贤惠的女人,看得出来伊奇在家里地位非常高,他足足有六个孩子,整个院子里都是孩子丢下的木棍和一些玩具,泥土堆成的灶台,大量的蔬菜摆在屋前屋后,有很多木材也堆在屋的角落,看来他还是坚持用木材生火做饭吃。 第九十二章:瓦拉纳西 伊奇带我去看瓦拉纳西,感受印度文化。 他说他每年都要来这里朝拜。 国外媒体对印度 “牛粪满街、臭气熏天、脏水横流、恒河浮尸”的报道说的正是瓦拉纳西。 但也正是这座卫生条件堪忧的小城,同耶路撒冷、麦加和梵蒂冈一道,被视为全球的精神圣地,六千年来受着无数印度信徒的朝拜。 白日里的瓦纳拉西,街巷里人声鼎沸,喇叭声此起彼落,而清晨拂晓和黄昏入夜却又是另一番光景。 日出时分,大批印度教信徒来到恒河边上晨浴净身,他们称此为“晨间圣浴”;入夜,恒河边有四处祭坛,由种姓制度里最高阶的婆罗门男祭司,主持这场已有数千年历史的夜祭,圣坛边烟雾缭绕,梵音钟声环绕着会场。 印度教徒认为,瓦拉纳西是天堂的入口,若能在此死去,便可得到湿婆神的庇佑,免受轮回之苦,直接进入天堂。 瓦拉纳西在恒河边上有两处24小时工作的手工烧尸庙,不仅本地人死后在此焚化,也有大批外地的信徒嘱托家人在自己死后将尸体运到此焚化。 遗体被放入恒河水中净身3次后,被裹上灿金色麻纸,按重量配以适量木头焚烧,烧为灰后象征性取出几把放入瓦瓷骨灰盒,再用小船载到恒河中央敲碎倒入河中。 逝者家属在仪式后要下恒河圣浴,象征与逝者脱离关系,家中不摆遗照不设灵堂,因逝者已进入轮回,不再眷恋往生。 我也认为这是印度宗教观念里,最打动我的部分:一切情感一切外物都无法逃脱生老病死,人们该看淡生死,学会豁达。 我与恒河边上的船夫闲聊。我好奇伊奇对瓦拉纳西的感情,想知道这座小城的哪个方面吸引他每年来一次。 他问我哪里让我动心,我答,“烧尸庙。” 他诧异,问原因,我说,“烧尸庙旁的逝者亲属,大多冷静,连看见包裹遗体的金色砂纸被牛舔舐,都毫不动容,由此可窥见印度教徒对生死的从容。” 看我说得头头是道,自以为对这个国度有了深层次的认知。 不想伊奇会反对我的观点。他说:“不,我们对待死亡一点都不从容。” 他问我,“你知道为什么烧尸庙没有本地女性吗?因为女性感情太丰富,很难压得住情绪。她们总是停不住哭泣,而在我们印度教观念里,这会让逝者不快乐、难以轮回。” “两年前”,他继续说:“瓦拉纳西有一对年轻的夫妇,在新婚后驾车旅行度蜜月,没想到遇上车祸,丈夫当场死亡,而妻子仅受皮外伤。丈夫的尸体被送到恒河边的烧尸庙,用人工以木头火化。可那天,在火化行进到一半、正是火势最大时,妻子忽然扑向火堆。由于火太大,没人敢救她,她被活活烧死。 在那之后,为防止再出现‘殉夫’行为,也为了不让女性的恸哭失控、拉慢逝者升天的脚步,瓦拉纳西烧尸庙谢绝逝者的女性家属近距离参加火化仪式。而男人们,尽管表面不哭泣,不过度悲伤,但他们的心在哭泣。” 伊奇说着,掏出自己的钱包,给我看相格的黑白照片:“我的父亲去世几年了,我一直揣着他的照片,每天都为他祷告。对于任何国家的人来说,死亡都不是轻松的事。” 这番话,使得我对印度教生死观的见解全数坍塌,原来他们也一样,即便相信轮回,也并不觉得生死是可从容面对之事。 我去烧尸庙看告别仪式,看得多,也自然熟悉那一带的讨钱手段。只要外国游客走近烧尸庙,就有印度人迎上来,说作义务讲解,可几分钟的简单介绍后,就会让游客付钱,理由是,“用作尸体焚烧的木头运费昂贵,你们给的钱会捐作买木。” 印度教徒深信,以人手用木材焚尸这样的方式,才能使灵魂缓缓进入天堂,因此家中只要付得起木材费的,都会选择手工焚烧。贫苦的人,只能在感知到生命将终结时,步行到火化场处,在焚化炉旁择地而睡,死后被电化焚烧,这笔费用由印度**拨款支付。 伊奇告诉我,一般而言,在火化后,男性会被烧剩胸骨,他的解读是,因“男人用胸腔扛起人生一切责任”;而女性被焚后,会余下盆腔骨,他认为,这是“因为女人最伟大之处在于孕育新生命。” 瓦拉纳西**规定,有几类尸体是不接受焚化的,包括苦行僧、孕妇、处女、幼童、被蛇咬死的人等。这几类尸体都会被直接放入恒河中,任其漂向下流、泡胀腐烂或进入鱼肚。 烧尸庙的前方就是恒河浴场,人们毫无忌讳,在此圣浴、刷牙、嬉闹。瓦拉纳西,生死之间仿佛没有界限。 第九十三章:职业小偷 在伊奇的城市里,最多到侦探社报案的居然是失窃案。 印度的警察办事效率极其低,这是一个安逸的国家,除非你失窃的是大额财产,向警察局报案,答应付给他们较高的费用,否则警察会回答你,不急,慢慢来,排队吧……回去等结果。 伊奇是个性急的人,办事非常有效益,一来是他人脉比较广,二来因为出手大方,眼线密布。当然他会根据报案人损失财物的数额收取10%到20%的好处费,尽管如此,好多当地商人都不相信警察,非常相信私人侦探社。 城市大市场有多个顾客报案,分别丢失了一万卢比到十万卢比不等。 钱的数目这样少,我以为伊奇会置之不理,没想到他全部接下来。 “走,糊糊大侦探,伊奇带你去见识这些“职业小偷”吧!” “这些小偷朝九晚五,上午七八点钟“上班”,傍晚五六点钟“下班”,在一个大市场里一偷就是半辈子。”伊奇给我介绍。 我们先到一家服装店,访问了一下老板。 老板左右看了一下确定周围没人,就偷偷的告诉我们:前些年,我就打算开一家服装店,趁着这几个多月是旺季,赚点钱。 听说当时市里有一个破旧的大市场,专门卖服装,租金便宜,于是我就在那里租了一个店面,租期四个月。 市场位于河边,是一个两排三层的小楼,200多米长的样子。据说二十多年前,这个大市场刚刚建好的时候,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方。 市场一层和二层是门面,卖服装、布料、鞋子、床上用品之类,三楼是住房。两排楼房之间还有个连廊,连廊下面就是警察岗亭。 租好了门面,我又花了600卢比雇了一辆面包车,本来打算再租一小间住房,但对面卖牛仔裤的大姐劝我,就住在店里,还主动把她的折叠床借给了我,我想自己一个人也好对付,就这么定了下来。 店里没有洗手间,只有50米外的公厕。出门时只能让邻居帮忙照看,我不放心,就把店里的录像打开,当摄像头用。录像机是黑色的,又厚又重,像一块石头,待机时间超长,录几个小时的视频没问题。我在服装店的角落里挂了一件很不起眼的黑色外套,把摄像机装在外套的口袋里。口袋太深,又垫了些废纸团,调整了一下,刚好把摄像头露在外面,又扯过一只袖子盖了盖。站在店里,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到这个隐藏的摄像机。 之后我每次离开后回店里,都会悄悄把摄像机从外套口袋里抽出来,快进一遍,没什么情况就删掉。 正是通过这部摄像机,他第一次见到了这群“职业小偷”。 有一天,我还没到店门口,右边服装店的大姐就喊我:“老板,你快回去,有两个姑娘在你店里等着买衣服呢。” 我赶忙跑进店里,招呼她们:“有喜欢的衣服吗?” “你把那一件取下来我试试。”一个姑娘指着一件湖蓝色的短外套。 我取下来递给她。姑娘把脱下来的外套放在店中间的柜子上,换上新外套站在镜子前左右看。 这时,一个瘦瘦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我走过去招呼他,并按他的要求取下一件男款外套,他试了试,又脱下来放在中间的柜子上,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 这个姑娘试了一件又一件,终于选定了一件红色半长款。讲定价钱,拿起外套,去掏钱包。手往口袋里一插,便惊慌起来:“唉呀!我的钱包不见了。” 我以为她是不想要了,又怕试了这么久我会生气,才故意这么说的,于是无奈的回她:“不要没关系的。” “我真的是钱包丢了……” 也许是丢得钱不多,她们没有报警便离开了,扔下一堆试过的衣服。 右边的邻居大姐伸头往我店里看了一眼,“怎么,试了这么久没买?” “她说她钱包丢了。” “不想买就直说,扯什么钱包丢了。”大姐冲着那个姑娘喊。 那个姑娘扭过头,胀红了脸,眼泪刷地就下来了。我吓坏了,急忙跑过去安慰她,并代邻居大姐向她道款。姑娘大概也从没见做小生意的会这样,像看怪物一样看了我一眼,扭头便走了。 回到店里,我本想看看时间,一摸口袋,才想起来摄像机没有关,还在角落里录着像,便打开看了看,快进中,忽然看到刚才进店的那个中年男子一直鬼鬼祟祟的。 倒回来再正常播放一遍,我才发现,他试衣服的时候,一直在偷偷地观察。趁我们不注意,伸手捏了捏姑娘放在柜台上的那件衣服的口袋,随后便脱下试穿的衣服,盖在姑娘的衣服上,手缩回时,可以清楚地看到手中捏着一个黑色的东西——显然就是姑娘丢失的钱包。 原来那姑娘真的被偷了!我的心咚咚直跳,想打电话报警,这摄像机的视频就是证据呀,但就偷这么些钱,逮住又能怎样,拘留几天就放了,他肯定会回来找麻烦……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中年男人又回来了。他掏出200卢比往我手里塞。我没接,惊讶地看着他,心想:你这个贼还敢回来?他可能理解错了,以为我不明所以,就解释道:“刚才不好意思,扰了你的生意,这些钱就当你的利润吧。”说完,把200卢比丢在我的柜子上,扬长而去。 我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一时没了主意。便问对面店里的大叔:“这事该怎么办?”他听我说完,只是摇了摇头:“可别多管闲事呀老板,他们惹不得的。你以为就他一个人,他们可有五个人呐!” 大叔往两头望望,警惕地说:“看见东头那个穿黑衣服的没?那个也是,还有那个正在伸头探脑的小个子也是。这里面的水深着呢,你根本管不了。给你钱你就拿着,不给你也别要。他们也是讲规矩的,一般是把所偷钱数的一部分给店主。这次给你多少?” “200卢比。” “那他们这次就得手了2000卢比。” 第九十四章:猖獗的小偷 没多久,那几个小偷我就认全了。虽然不知道他们叫什么,但在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 经常来的也就是五个。领头的是一个高大的黑胖子,满脸横肉,看上去十分凶狠,主要负责望风,以及震慑那些想反抗的人;两个瘦子和两个小个子专门负责偷东西。他们手法熟练,袖管里藏着一把大摄子,可以快速地把钱包和手机夹出来。 据周围的店主们说,有两个年长些的小偷已经在这个市场偷了20多年,所有的老店主都认识他们,甚至这些小偷儿住哪儿、叫什么、家里都有谁,店主们也一清二楚。 这样专门守在自己固定的地盘上的小偷,叫“熟偷”;而那些偶尔看到的被抓的小偷,大多是流动作案的“生偷”。一旦市场上有“生偷”前来,立刻就会被“熟偷”举报,然后很快就会被抓住,当地的新闻也会跟着报道出来。 旁人很难看出谁是小偷,可那些有多年盗窃经验的熟偷,似乎一眼就能认出来。 对面店的大叔告诉我们,“前年的时候,我的店里来了一位顾客,正选衣服呢,有一个小偷就把他的钱包掏了出来。这个我不认识,应该是个生偷。我往店外一看,还有三个是熟偷,我起初还以为他们是一伙儿的呢。谁知道,这个生偷刚得手,他们三个就围了过来,当场抓住了他,痛打了一顿,并把偷的东西还给失主。失主激动地握住他们的手说:‘你们三个真是好人呐!你们这样的好人要是能多一些,小偷就没有啦!’” 我们无言以对。 后来,我亲眼见到过好几次他们作案,印象最深的还是他们偷一个姑娘的挎包。 这个市场乍一看客流量还不小,其实其中有不少小偷混在人群中,来来回回地走,有的空着手,有的跟顾客一样,提着一个小包。 一天下午两点多,我们几个店主正站在过道中间聊天。和我隔着两个店面的一家女装店里来了一个漂亮的姑娘,一进店门,就随手把挎包挂在门后的衣架上。女店主见了,还好心提醒了她一声:“别挂在那里,小心丢了。” 姑娘不屑地摆摆手道:“没事儿,我看着呢。”我们都看到,有一个小个子已经盯住她了。 刚开始的时候,姑娘还会用眼角的余光看着自己的包。但在试了两件衣服后,她似乎松懈了,专心试起衣服来。 小个子早就在外面观察多时,看姑娘正专注地照镜子,便走过去,伸手把包取下来提走了。女店主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但就是不敢上前提醒一声。 当时开店的时候,我订做了一个广告牌,2米高80厘米宽,就立在店前的过道中间。小个子拿着包,只往前走了10多米,蹲在我的广告牌下,把挎包的拉链拉开,把里面的钱和手机翻出来拿走了,包还敞开着放在那里。 我们等了一会儿,见那个姑娘没有出来,两个中年女店主就嘻嘻哈哈地走上前,翻找了一遍,把一些首饰和化装品拿走了。 此时,包里只剩下一些证件和他们看不上的东西,仍然敞开着放在那里。那个姑娘还是没有察觉,依旧在女装店里试衣服。 忽然,那个小个子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跑回去,快速俯身把挎包的拉链拉上,提起来往那家女装店门前抛了过去。没抛到地方,有人又用脚往前踢了一下,正好踢到了女装店门前的衣架下面。 此刻,我们几个店主,还有那个小偷,全都站在过道里,望着那家女装店,等着看那个姑娘怎么办。 过了一会,便看到姑娘撅着嘴巴,红着脸从店里走了出来。她往过道的左边看看,又往右边看看,像是想看看是不是有人拿着她的包在跑。姑娘看到我们正在聊天,便上前问道:“你们看到有谁拿了我的包吗?” 当然看到了,所有人都看到了,不但看到是谁偷了你的包,连整个偷窃过程我们都看得清清楚楚。而且此时,小偷就站在我们旁边。但不可能有人告诉她说看见了,于是我们都摇了摇头。 姑娘借了女店主的电话,想要报警。那个小个子忙指着地上的包,提醒她说:“那个包是不是你的?掉地上了。”她这才看到衣架下的挎包,忙弯腰捡起来,拉开一看,嘴巴撅得更高了,她还是报了警。 不到10分钟,两个警察就骑着警用摩托车来了。站在女装店门前,问了她一些情况,另一个警察做笔录。我们,还有小偷,都站在四周看着。笔录完,警察走了,随后那个姑娘也走了。 天冷的时候,我爸妈一起来店里帮忙。他们来的时候,我正在给两个顾客拿衣服,就让他们先坐在旁边等一会儿。 突然我发现,那五个熟偷全都来到了我的店门外,大概是看到两个老农民来了,觉得容易下手。 他们一齐拥到我的店里,我爸妈很高兴,还以为是一下子来了这么多的顾客,赶忙起来招呼:“你们看这件衣服咋样?试试这件吧……” 我叫了一声:“爸,妈,你们不用管,站到里边来,别碍事儿。”并一边使眼色给那些熟偷。 他们听我叫爸妈,也就没动手。只是挤来挤去,只把其中一个顾客的钱包掏走了。 他们得手之后就迅速离开了,这两个顾客还在试衣服,虽然知道她们已经不可能买了,但我们还是只能耐心地等着她们试完。最后,这衣服自然也没有卖成。 等那两个女人走远,一个小偷进来,塞给我了30卢比。 “他咋给你30卢比?”我爸问。 “噢,他昨天借的。”我回答。 我爸疑惑地看了我一眼,没再说什么。 其实我们这些开店的也非常讨厌小偷,既扰了生意,又会平白受气。但没一个人敢惹他们,别说举报了,连他们递过来的钱都不敢不收。只能在自家店里的醒目位置上挂着一个牌子,“注意小偷!小心财物!” 可顾客大多都像没看见一样,仍然随意放置自己的东西。 3个月之后,租期没满,我就搬走了。 就在这3个月中,我的店里总共被偷了4次,我得到了几百卢比的“提成”。 最近再去时,城市扩建,市场已然没落了,而那些我熟悉的以偷为生的人们也不知去向。 “嗯,我们知道了。”伊奇拉着我,我知道他在想办法对付那些惯偷,在美国,警察会把他们拘留起来,强迫交出偷的财物,如果有人拿钱来保释当然更好,这种一般是家境比较好的,没有保释的,一般根据财物大小,入狱一年至三年,但是偷窃是没有办法杜绝的。 我们的目的是找到钱财,知道这伙人能够咋办?和他们谈判吗?伊奇说不用,他会和警察局的朋友打招呼,全部抓起来,至于能够回多少钱,完全是个运气。 第九十五章:金币丢了 一天,伊奇接到史密斯太太的电话说:“我的管家怀疑一个工人偷走了家里的20个金币。 史密斯夫妇是这个城市的有钱人,他们家一直从事香料生意,家里的佣人非常多,房子也非常大。 我和伊奇听到有生意,立刻就动身前往。 我们赶到史密斯太太屋子里时候,那个看起来非常凶恶的管家正在训斥一个低着头,浑身发抖的一个佣人。 看到我们进来,管家的脸上马上挂起一副笑脸:“欢迎欢迎,探长光临,我正等着你们呢!” “把头抬起来,我问你一点话。”伊奇对那个佣人说。 当佣人把头抬起来的时候,我看见一张稚嫩的脸,顶多就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他的神态使我想起了,火车上那个睡在过道的可怜的孩子。 这时,管家在一旁殷勤地说:“别看他是个孩子,十足的一个机灵鬼。让他干活经常偷懒,成天脑子里想着偷鸡摸狗的事情,要不是史密斯太太看在他父母的份上,早把他逐出家门了。” “他是我的陪嫁女佣苏菲的儿子,两年前,苏菲和他丈夫回乡下探亲时遇到车祸,双双过世,当时这个孩子才这么高,现在抽个头了,像个大人,我看他可怜,就让他在我这里打工,也没有让他干什么重活。” 史密斯太太不知什么时候从楼上下来。 “哦,这样呀……这个孩子应该是个感恩的孩子。”伊奇说着。 “我想家务事不要惊动警察,对吧?” 寒喧了几句,我看到这个孩子一直跪着,于心不忍,就扶他起来,看他一幅胆小怕事的样子,就让他坐在椅子上。 然而管家一直拿眼睛瞟他,愤愤的骂:“今天早上,史密斯太太交给我50个金币,让我放在书房的抽屉里。正当我放好准备出去的时候,他推门进来报告说,昨天邀请的那个园艺工来了。我就去客厅接待园艺工人去了。不久我就又回到书房,准备取跟园艺工人要签订的一份劳动协议,但是当我拉开抽屉时就发现少了20个金币,侦探,你评评理,这一会儿,不是他,还可能有谁?” “您再回到书房,是过了多长时间?其间还有没有人进来过?”伊奇问。 “大概是30分钟以后了吧……没有谁进入书房。因为除了我和史密斯太太,没有人能够进书房的。除了女佣人凯利,她是负责打扫书房卫生的,可是现在已经接近中午了,凯利是清早打扫干净的,这个时候不需要再进书房了。”管家说。 “行,让凯利小姐过来一下吧。” 伊奇看到一个穿着裙子的中年妇女过来了,她把手在围裙上搽了又搽,她告诉伊奇八点之前就打扫好书房卫生了,然后她就一直在厨房,厨房昨天搬进来好多土豆,需要削皮,然后还要准备午餐,所以八点以后就没有出来过。 “管家先生,你说书房只有你跟史密斯太太进来,那你离开书房后,门一定是上锁的对吧?”我问管家。 “是的,正常情况是马上上锁的,但是当时我有点着急,那个孩子告诉我园艺工来了的时候,我大脑一片空白。好像忘了给书房上锁了……只是带关了一下。”管家有点紧张的说。 “这个孩子只是在门外敲门,并没有进到书房对吧?”我继续问管家。 “那到是,因为我和这个孩子一起来看园艺工了,当时他是不可能进去书房的,但是我放金币的时候,他一定在附近,透过玻璃窗看到了。然后又看到我没有锁书房的门,有机可乘,趁我不注意把金币偷走了,他有足够的时间。”管家理直气壮的说。 第九十六章:偷金币的是他 我到了书房的外面,我看见有正门和后门两个门可以进入书房,两个门都非常结实,材料是红木,一看就是选自优良上等的木材,即使用好多年也不会出现开裂变形的缺陷,门的上半部有一小段是玻璃,应该是方便透露阳光,而且也当是窗户,玻璃是推拿开的,全部都扣得死死的,为了防止小偷,玻璃里面有铁栏杆焊死,人如果想钻进去是完全不可能的。玻璃的高度,我这样一米八五高,正好可以让眼睛看到屋内。 玻璃也是非常讲究的,用厚重的双层夹玻璃,正门的玻璃外面一层是毛面有菱角状,里面是光面,这样我站在外面,即使睁大眼睛往书房里面看,也非常模糊,而且视角非常有限,看不到书桌,如果有人在里面外面是可以看到,但是这个人在书房里面干什么,长什么样子,应该是看不清楚。 我接着绕到书房的后面,看到是一块草地,绿油油的草地上开着一些叫不出名字的小花,看得出来主人非常爱惜这块草坪,经常修剪,这样所有的草看起来是一般高。没有任何杂草。 “后门应该和前门一样结实。”伊奇看我向后门走去,一边说一边跟上来。 我看到后门同样也是红木门,同样材质同样厚重,门上也是双层玻璃。 “前两天,几个工人在这里踢球,把玻璃打坏了,我让马克把玻璃重新换过了。”管家告诉我。 “可是,我看看,这个马克做事有点马虎。”管家看了一下安装好的玻璃。 我若有所思的从玻璃里面往书房看了一会儿,然后问管家:“今天上午是不是安排人来修了草坪?” 管家想了一下,“马克一直负责这块草坪,所以前两天踢球砸坏了玻璃,我骂了他,今天上午应该只是巡查一下,修没有修草坪还不知道。” 我对管家说:“马克就是那个偷金币的人,你立刻把他抓到我这里来。” 管家摇摇头说:“不可能,马克是我们这里的老佣人了,服务史密斯太太有十年了,他不可能干这个傻事。” 伊奇也奇怪的看着我,怀疑我判断错误。 我指着玻璃告诉他:“问题就出现在这个玻璃上,你有没有发现这个玻璃和前门的玻璃有什么区别吗?” 伊奇摸了摸玻璃,“对呀,正门是毛面在外面,光面在里面。这个后门是光面在外面,毛面在里面,应该是马克装反了,刚刚管家说马克做事有点马虎,而且只要起作用,咋装不是一样吗?” “而且你看到那个孩子身高没有,顶多一米六,他要透过玻璃看书房,顶多看个人的上半身,而且要把脚垫起来。” “马克是个成年人,身高应该和我差不多,我猜。”我笑着告诉伊奇。 很快,马克就被管家带过来了…… 我看到马克还真被我说中了,是个大高个。 “马克,我知道你不是真心想偷金币,现在把金币交出来,我相信史密斯太太不会怪罪你的。”我一开口就直接面对他的眼睛,好像一直看到他的内心。 “侦探,我可真没有偷!而且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进了书房,20个金币可是非常值钱,我没有那么大胆子,而且我在太太家工作十年了,太太对我这么好,我不可能干出这样的事情来。” “我知道,你一个人是没有这么大胆子的,假如我知道你是伙同管家一起呢?”我眼睛看向管家。 管家又堆起那讨好的笑,“侦探,糊糊侦探,我知道你是美国人,你不明白我们这个小地方,这里的人老实又忠厚,不会干违背良心的事情的。” “好,既然你不承认,我只好请史密斯太太了!” 我让伊奇请史密斯太太过来,因为我要告诉她真正的小偷了…… 管家有点慌张,偷偷的把一个小包放进我深深的口袋里,然后附着我的耳朵悄悄说:“别这样,警官,你就说金币在后面的花丛里面找到了,应该是黄鼠狼偷的,我门没有关好,从前门溜进去的,发现不是吃的,又丢在后门了。” “好吧。下不为例哦。” “假如我和伊奇发现史密斯太太依旧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次事情的真相我一定会告诉史密斯太太。” “还有,你不要再为难那个孩子,他无父无母,难道你让他成为一个流浪儿,你应该发发善心,多做点积德的事情。” 我用一根根头戳了一下管家,他拼命的点头,在后门的除了伊奇就是马克,史密斯太太应该去餐厅了。 我拉着伊奇,绕到前门处,然后让那个孩子去叫史密斯太太,当我一边把金币亲自交到了史密斯太太手里,一边赞不绝口的夸着这个孩子,说他非常聪明,提醒了我们,多亏他的帮助才找到金币。是你们大家错怪他了。我看到孩子害羞的一溜烟跑了。史密斯太太非常高兴,答应不会再冤枉他。然后请我们一起用餐,为了表示她的感激,拿出两个金币作为酬谢。伊奇爽快的收下了。 路上伊奇忍不住又问我为啥这么厉害,凭一块玻璃抓到小偷,我告诉他:“这个小偷自己太傻了,你看后门应该是长期封死的,即使管家从前门进到书房,他是一定不需要开后门的,而且搞卫生的凯利也不会去仔细抹后门的锁链,但是刚刚我透过玻璃看到锁链非常干净,是刚刚搽过的痕迹,能够从书房里面开门的只可能是管家本人。” “你的意思是说,管家在书房自己打开后门,把20个金币交给了马克。”伊奇问。 “对,这是一个有预谋的盗窃案,首先马克在后门假装除草,实际是透过玻璃观察书房,等看到管家进去以后,他立刻到后门等候。”我告诉伊奇。 “而且这个时候距离吃午饭时间很近,所有的佣人都去餐厅帮忙去了。” 本来玻璃装反是没有什么关系,但是装反以后视角就不一样了,前门看不到书房的下部分空间,但是如果毛玻璃在里面,光面在外面,上午的阳光直接照射过来,就可以清晰的看到书桌,所以玻璃装反是为了这次偷金币,有意装反的。马克没有这个胆子,管家可是胆大包天,而且他一直想找机会赶走那个可怜的孩子。 “那你为啥要放过他们?”伊奇看着我。 是呀,我为啥要放过他们,难道我真的相信:恒河之圣水啊……洗清这里所有的罪恶吧……挽救这圣洁的地方吧……为了死后不被鱼直接吃掉……一直做个高尚的人吧……我没有办法回答伊奇。 第九十七章:丢了一颗珍珠 在印度最不习惯是——吃饭时用手,而不是干净的刀叉或者筷子,印度人吃饭的时候,会在面前放一个盘子、一杯水,他们把米饭或面饼放在盘子里,把菜糊糊或汤汁浇在上面,然后用手抓着吃。 当然,印度手抓饭并不是随便抓,而是有技巧的。印度人吃手抓饭时,一般会用右手的三根手指来完成(一般是拇指、食指和中指)。看到他们灵活的动作,我感觉食欲也慢慢在打开。 今天伊奇请我到他们家,吃他太太烹饪的印度飞饼。我欣赏的看见他直接按住面饼的边缘,感觉手就像叉子一样,然后中指弯曲,用力将面饼按住不动,再用拇指和食指撕下一小块面饼,然后三根手指一起合作,将面饼裹住菜糊糊,再捏住面饼送入口中。在整个过程中,他都不会使用左手,在印度认为左手不干净,上厕所用左手,握手吃饭等所有的动作都必须是右手来完成, 我也只好学着他这样,虽然有点手忙脚乱,又怕食物烫手,显得非常笨拙,让孩子们取笑一番,但是还是非常快乐的。 正吃饭,伊奇家里的电话响了,伊奇不情愿的抹了一下手,就把电话按成免提,然后继续吃饭。 “伊奇神探,我是您忠实的好友翁德呀,你不会忘了我吧。” “翁德大爷,我咋会忘记你这个地产大亨呢……说吧,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又是保险柜被偷了吗?”伊奇一边说话,一边把饼塞进嘴里。 “不是,不是,神探,我遇到一件奇怪的事情需要你的帮助呀。你记得有次来我家,我给你展示了一个首饰盒吗?我告诉你那是著名工艺大师卢米埃的杰作,在卢米埃去世之前,一共完成了三个这样的首饰盒,我非常幸运,在五年前我得到了其中一个。你有印象吗?” “有印象,大爷,那个首饰盒金光闪闪,全是用金线挑织而成,镶嵌了好多宝石,很漂亮呀。当时我都爱不释手,难道你让它被小偷偷了。”伊奇好奇的问? “偷是没有被偷,你也知道我买下这个首饰盒是为了送给我亲爱的妈妈,为了庆祝她老人家100岁生日,我又专门找了一家珠宝店定做了一根珍珠项链,项链是整整一百颗璀璨的珍珠组成,我母亲非常喜欢,一直都把首饰盒珍藏起来。去年她老人家不幸过世了,我心情非常沉痛,同样把首饰盒当成对母亲回忆,一般人面前是不会拿出来展示的,首饰盒的金钥匙也一直挂在脖子上,从来没有离开过。” “这很好呀,翁德大爷,你一直都是谨慎的,难道会出什么问题?” “昨天晚上,是我母亲的忌日,我在家举行了一场晚会,当然我不喜欢沉闷的日子,所以我就说是我的生日,其实我是为了纪念我母亲的,邀请了一些亲戚,还有母亲生前的好友。” “晚会举行到一半,我突然想起这个有纪念意义的首饰盒,我想拿出来给大家展示,于是我叫管家去取出来。首饰盒拿过来后大家都非常欣赏,所以的客人都轮流在手上传看了一圈,然后大家提议应该打开看看。”翁德说到这里语调急促起来。 “难道首饰盒里面的珍珠项链丢了吗?”伊奇问道。 “不是那么简单,神探,你先听我说。我取下脖子上的金钥匙准备开盒子,可是令我惊讶的是,盒子上的金锁居然被弄坏了,好像有人强行要把盒子拉开一样,金钥匙根本不管用了,怎么也打不开。没有办法,我只好让人把金锁撬开。” “项链不在了吗?” “项链完好的躺在首饰盒里,虚惊一场。” “那不是挺好吗?你想办法把首饰盒的锁修一下,应该是哪个贪财的佣人想打开盒子,弄坏了锁,既然东西没有丢失,我看你就自认倒霉,不要报案了吧……”伊奇在电话里安慰翁德。 “我也是这样想的,伊奇神探,我当时虽然不高兴,但是也不想扫大家的兴致,就举行晚会的其他项目,一直到11点多钟把客人全部送走。” “后来,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又打开首饰盒,我拿出这副珍珠项链,你知道我发现了什么?神探!” “发现什么?大爷?难道不是以前那副项链吗?” “那到不是,还是那个品牌的链子,只是我反复数了珍珠的颗数,不是100颗,只有99颗,千真万确,神探,我数了几遍都是这样。“ “昨天晚上我一夜未眠,神探,我就非常不明白呀?你说小偷为啥要偷一颗珍珠呢?他是不是有什么目的?说不通呀……所以,也许你能够帮我发现什么?神探,我可是马上派车去接你,你一定要快点来,否则我茶饭不思,只有你来了,才有答案呢……” “好吧,虽然我觉得你的事情有点蹊跷,但是大爷,一颗珍珠对你真的那么重要?伊奇神探上门可是要收费的哦……” “没事,神探,翁德大爷从来不会在乎那点小钱的。” 挂掉电话,我陷入了沉思。伊奇以为我没有吃饱,问我要不要在做一些,我立马摇手,我起身洗手去了,肚子吃得要爆了,我们准备出发去翁德庄园。 第九十八章:翁德的首饰盒 我们很快就到了翁德山庄,那是非常大的一块土地,翁德喜欢清静的生活,所以庄园绿树环绕,好多美丽的玫瑰迎风招展,与古堡一样的建筑相呼应。印度的有钱人的生活和欧洲人没有什么两样,他们衣着讲究,住宅也是非常气派。 我看到翁德是一个接近70岁的老人,他看起来非常沮丧,而且还有些焦虑不安。应该是生意非常超心吧,我在想。我知道印度人身上的有种宗教的天性,而且这也正是很多人健康状况不佳的原因。“他母亲去世以后,他这种症状已经相当明显了。”伊奇告诉我。 我心下暗想:“他确实是上了年纪了,不管他说什么,我们都不该感到恼火。应该有足够的耐心。” 这又让我想起在焦代遇见的那个老人,他也生活富裕,可是依旧喜欢骗人,特别是看起来像我们这种和善,一看就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如果能够让我们同情他,而不是阿谀奉承的盲目的去崇拜他们,会让他们心安。有满足感。 “只有心存与人为善的愿望才符合上帝的要求……真心诚意地践行祂的宗旨,哪怕是无能为力,也能赢得祂的赐福。”翁德念叨了一段佛语,我们也双手合十,向佛像行了礼,他把我们带进了客厅。 “善意、善意,我们要满怀更多的善意。即使看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事情。”伊奇又在我耳边莫名其妙的冒出一句。 当翁德把首饰盒拿给我的时候,我和伊奇还是惊呼了一下,因为实在是太精美了,它的原材料并不是金属,而是一种非常坚硬的动物骨骼,工艺师经过反复的掏空,用化学物质浸泡,让它像金属一样坚硬无比。如果不是翁德提前告诉我锁坏了,从外表是看不出来的,首饰盒非常重,当我小心翼翼的打开盒子,拿出珍珠项链的时候,我看到伊奇的眼睛也发出光泽。 “这是那个有名的‘女王之星’牌项链吗?听说非常有名呢……”伊奇凑近看起来。 可是我却不感兴趣的把它挂在手上,我看着翁德先生,“不好意思,如果我告诉你这幅项链是假的,冒充‘女王之星’你会不会感到奇怪?” “怎么会呢……糊糊侦探。” 翁德一定听伊奇经常提起我,对我判断也严肃起来。 “至于我为啥说它是假的项链,我等下会向你解释。翁德先生,你应该打个电话请女王之星的老板派一个鉴定师马上来鉴定一下。” 翁德听了我的建议,立马安排下去,没有多久时间,女王之星的鉴定师就来了。 “对,翁德先生,确实这条项链做工和我们店差不多,但是市场都是认牌子的,只有我们的牌子才能够卖到高价钱,这个杂牌的价格只有我们十分之一,正常珍珠项链有33颗就行了,然后是66颗,最后是99颗,这些是规格,99颗的可以绕脖子三圈,要这种99颗项链的人不多。而翁德先生的项链是我们店专门定制,整整100颗,为了保障项链的质量,所以每个扣和绳索都非常结实,要从里面单独取出来一颗,又丝毫不损坏项链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我的结论和糊糊侦探的一致:这不是你以前那根项链了,它是假的。” “是吗……是吗……难怪我觉得奇怪?” “可是我不明白,他既然是偷项链的,偷走就是,完全没有必要再留下一根给我。他一定是认为我发现不了项链有区别,可是首饰盒坏了,比项链的丢失损失更大,它可是独一无二,不能够修复的呀……”翁德先生几乎哭出来。 我站起来,围着客厅转了一圈,突然问翁德:“当时吃饭你们就是在这里吗?你能不能把当天来吃饭的人的名单给我?” 翁德进书房,拿出一叠请帖。“所有的人都在这里,我当时可是印了请帖,这是门卫回收的。” “行,翁德先生,我三天之内一定给您一个答复……我一定会帮您找回来。您放宽心,不要焦虑,神会保佑您的,您的母亲一定会以您为骄傲,您也不会让她失望的。”说完这些,我给伊奇使了一个眼色。伊奇不解的看着我,我拉着他快速的离开庄园。 第九十九章:偷梁换柱 “糊糊,我有时候真的无法理解你。”伊奇一路上开始抱怨我。 “亲爱的朋友,我已经很有耐心了。”我一边开车一边应付伊奇的盘问。 “你一定是发现什么了?我明白,但是我们去庄园就是调查这个事情,你应该按照程序来,首先把翁德的所有佣人都叫过来问明白当时的情况,还有,对,对,还有那个管家,你要问他当时是如何拿出首饰盒?最近庄园有没有异常?有没有陌生人来访?等等……问题是你问了吗?” “还有,如果项链被偷了?一定要搞清楚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女人都喜欢首饰,也许是翁德的太太拿了,或者是哪个女佣人呢……这些难道也不要调查?” “糊糊,我是想配合你,但是我们思维完全不一样呀……”伊奇一味的数落我。 “好吧,伊奇神探!”我学着翁德的口吻。 “其实,当翁德打电话给你的时候,我就查了一下资料,特别是关于卢米埃首饰盒的信息,翁德先生说过,相同的首饰盒一共有三个,一个现在保存在印度新德里的一个博物馆里,一个是翁德手上,你知道另外一个是谁收藏吗?”我看向伊奇。 “是谁收藏?这个重要吗?我们可是调查珍珠项链失窃案!人家的首饰盒只是坏了锁扣,并没有被偷!”伊奇不理解的反问我。 “对,看起来是项链丢了,可是你知道这个首饰盒现在市场的拍卖价格到多少了吗?它的设计师已经死了,这个世界上再不可能有人能够生产,一个坏了的首饰盒一文不值,可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工艺品现在已经炒到了5000万卢比,项链就是是女王之星,也就50万卢比。如果你是小偷,你为啥不直接偷走首饰盒,为啥搞这么多名堂。” “也是哦……”伊奇好像也受到了启发。 “那就是说,小偷不是为了偷项链,而是为了首饰盒!” “对,但是小偷并没有偷走首饰盒,只有一种可能,小偷自己手上有一个坏了的首饰盒,他只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和翁德的首饰盒来个偷梁换柱,不想让翁德发觉。” “你知道另外一个首饰盒是谁收藏吗?你一定猜不到!” “哦……”我话语才落,伊奇就殷勤的探过身子,崇拜的看着我。 “好吧,我告诉你,因为我们现在正在去他家的路上。他是翁德的表弟,叫塞布尔,也就是说塞布尔的妈妈是翁德妈妈的妹妹,开始是塞布尔得到了一个卢米埃首饰盒,后来翁德看见了也非常喜欢,所以几年以后他也幸运的得到了。” “翁德的晚餐人员名单在车上,你看看是不是有塞布尔的名字,如果有,那一定是他搞的鬼。” 伊奇立马拿过名单,确实塞布尔的请帖赫然在最前面。 “可是,他们是亲戚,你为啥不告诉翁德,让他自己去要就行了……我们怎么好插手人家的家务事。” “塞布尔拿首饰盒是为了钱,而翁德完全是一片孝心,这是他们本质的不同,翁德现在并没有凭证咬死是塞布尔拿了,如果让他们兄弟相残,不如让我们来帮他这个忙。” 因为不久又有一场拍卖会,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第一百章:塞布尔的交易 史前的世界,已无路折返。 没有繁星似锦, 森林、河流和大海。 何以安慰、福佑心灵。 树木、河水、动物。 又如何企及内心; 于你,那心中的安慰, 独有觅自同类之人。 ——印度歌谣 塞布尔同样是个富豪,他的庄园距离翁德大概二十公里。处于闹市繁华区。 在印度,大多数人都信仰印度教,印度教徒一生有四个乐趣,即信仰湿婆神、洗恒河圣水澡并饮用恒河圣水、结交圣人朋友以及居住在瓦拉纳西。 我相信居住在瓦拉纳西的印度人,一定认为自己是神的子民,有更加充分的幸福感。 塞布尔居住的周围布满了庙宇,神像显得非常**,这里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我问伊奇,塞布尔既然是印度教徒,我们不能用侦探的身份去拜访他,我们应该去拜访名人一样,让他对我们没有防备。 于是,伊奇找了一个理由,让我继续当美国人,来印度只是来学习,顺便收藏宝贝。 当管家通报以后,塞布尔挺着大肚子,一身传统的白色衣服,应该是刚刚做完礼拜回来。伊奇认识他,不过打交道非常少,塞布尔没有翁德的名声好,好多方面他显得粗俗缺乏耐心。 “尊敬的塞布尔大人,我一直崇拜你!”伊奇行了一个90度的鞠躬。 我只是微微点了一下头。 “这位是……”塞布尔傲慢的看着我,因为我表现的不够恭敬。 “哦,我介绍一下,这是来自美国**集团的董事长,我的朋友糊糊先生,他听说你有很多印度宝贝,特地慕名来拜访您。” 印度曾经被英国统治多年,所以对欧美人有着敬畏,或许还有一点感兴趣。 “欢迎欢迎,糊糊先生,我一定不会让你对古老的印度失望的。” 一阵寒暄之后,我就非常直白的表示我非常有钱,想买一些珍宝回美国,问塞布尔有没有可以推荐的,或者他的收藏也行。 伊奇马上插话,塞布尔可是收藏卢米埃工艺品的三大收藏家之一,大名鼎鼎的卢米埃首饰盒,糊糊先生,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不行,首饰盒现在出现了一点问题,不能够看。”塞布尔马上说。 “是因为不能够打开,对吧?” “你怎么知道?”塞布尔惊讶地看着我。 “因为钥匙丢了,对不?” “钥匙不在我这里,但是我一定会想办法拿到的!”塞布尔闷闷的说。 “假如我帮你拿到钥匙,你愿意给多少钱?”我看到伊奇一副贪婪的样子。 塞布尔知道伊奇是个私人侦探,所以就诡异的笑了笑。毕竟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生意人。 “我先要看看首饰盒是不是完美无缺的,如果有破损,我是不可能要的。”我假装诚恳的看着塞布尔。 “这个你一百个放心,我就是不要命,我也要保护好它,它现在非常值钱。” “首饰盒是女人的最爱,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也这么喜欢。”我开玩笑说。 “哎呀,别说了,这个东西就是千万不能让女人看到,女人都是嫉妒狂,她一定认为男人买了是送给情人的,不破坏它,不会心甘的。” “哦,难道你的首饰盒被你太太破坏了。” “没有,没有,我纯粹是假设……”塞布尔马上更正。 接着我看见他进了一个房间,大概过来十几分钟,他拿出一个金光闪闪的首饰盒,确实和翁德的一模一样。 “我查了资料,你表哥翁德先生也有一个同样的首饰盒,不知道他会不会卖?”我假装问伊奇。 “他那个没用的,坏了,真的,前天去他家吃饭,我亲自看到的。”塞布尔肯定的说。 “可是你这个打不开,我买了也没用呀。”我假装失望的说。 “其实是这样的。”塞布尔艰难的说,我这个首饰盒的钥匙让我表哥翁德拾取了,他以为是他自己的,天天戴在脖子上,我现在正想办法呢……我相信他现在应该觉得钥匙没有啥用了,因为他首饰盒坏了。” “可是他首饰盒不正是我手上这个吗?”说着我立马把首饰盒高高举起。 “不要,千万不要,我终于知道你们的目的了,是不是那个可恨的翁德让你们来的,我就知道他是个老狐狸。” “不是!”伊奇严肃的说。 “如果你现在忏悔还来得及,你只要让我们把首饰盒还给翁德,我答应你这件事情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你的首饰盒我们会让翁德还给你,这个首饰盒是他母亲的信物,也就是你的姨妈,如果我们告诉你妈妈或者你太太,你孩子,难道你不会羞愧吗?” “我的天呀……”塞布尔一下子好像心脏病激发一样,哭号起来:“这可是一大笔钱呀……警官先生,侦探大人,你行行好吧……这是我们家里的事情,我哥哥说不定愿意送给我呢……” “行,塞布尔先生,你可以拨通你哥哥电话,如果他同意给你,我们是不会为难你的。”我认真的说。 “哎呀,这是不可能的啦,这个翁德,我太了解他了。这样吧……侦探先生,我们做一笔交易,你看行不行……” “你们帮我从翁德那里拿到钥匙,我打开首饰盒,首饰盒里面的项链才是他母亲的心爱之物,老太太生前一直戴着这个项链的,我把项链交给你们,你们还给翁德。首饰盒留给我行不行,我会给你们一笔钱,相当于首饰盒价值的十分之一。” 塞布尔可怜的看着我们。 接着塞布尔扯下他自己脖子上这把,“把这个偷偷给他。” 伊奇眼睛眨呀眨的看着我,我知道他在给我暗示,我明白印度人都讲究实惠,伊奇一定会答应下来,老翁德哪天会不会突然明白,是我们伙同他弟弟一起骗了他,他会不会到死都不原谅我们。 伊奇看我犹豫不决,居然丢下我,自己和塞布尔交易起来,他接过塞布尔的钥匙开心的说,没有问题,你招呼好我这个美国朋友,我去去就来,说着就一溜烟的跑了。 后来的结果我相信朋友们猜到了,当翁德拿到项链,非常感谢我们,又给了伊奇一些卢比,珍贵的首饰盒对于翁德来说,居然真的仅仅是——一个装项链的盒子。 第101章:印度新娘 来印度之前,我就听说过印度女人在家里地位非常低,成家以后,不仅要照顾丈夫,孩子,还要照顾男方家的父母亲戚,而大部分的印度男人都是大男子汉主义,殴打老婆是家常便饭。 宝莱坞的电影总是让我魂牵梦系,女主角能歌善舞,性感的身材,诱人的大眼睛,到印度以后发现美女都非常丰满,特别是生了孩子以后,各个腰臀肥硕,像个大圆盘一样,白皙纤细修长美腿的实在不多。 印度人的姓名也比较复杂,常因民族、地区、种姓、宗教而不同。如西印度人,一般先说本人名,再说父亲名,最后才是姓;南印度人则往往还把村名和姓名连在一起,冠在姓名之前,使人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直接知道他是什么地方人。一般,印度人的名在前,姓在后,如Ashwarya Rai,“Ashwarya”是名,“ Rai”是姓。 夫妻之间不直呼姓名在中国也很常见,如有“孩了他爹”、“老公”、“老婆”来氏替,直接叫名字也可以。但是,在印度是完全不可以的,其严重程度有比法律规定还历害,因为这与宗教信仰有密切关系,谁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女子婚后随夫姓,如印度总理尼赫鲁的女儿英迪拉·尼赫鲁与费罗兹·甘地结婚后,随姓甘地,即英迪拉·甘地。再如,家喻户晓的印度世界小姐艾西瓦娅·雷(Ashwarya Rai)在嫁给阿布舍克?巴强(Abhishek Bachchan)之后就变成了Ashwarya Rai Bachchan了。 所以在印度这么久,我居然叫不出女人的名字,我还是用中国人习惯,简称加代号吧…… 艾琳和艾玛是住在伊奇附近的一对姐妹,也是我在印度见过比较漂亮的女人。 当时正好是艾琳的婚礼,她盛情的邀请伊奇和我参加。 艾琳的婚礼盛大、热闹、**、感人。 印度整个婚礼一共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洗脚,新娘的父母用牛奶和清水为这对新人洗脚,祝福开始他们的新生活。 第二个部分是牵手,新娘的右手被放到新郎的右手中,牧师诵读完圣经,在新郎和新娘的肩头缠绕24圈白布,象征他们的结合。 然后,在帐篷中央点燃一小堆火焰,新娘的兄弟或表兄,表弟带领新娘和新郎围绕火焰走数圈(至于具体走多少圈,不同地区有各自的规定)。另外,新娘和新郎的手中必须拿着大米,燕麦,树叶等,象征着财富,健康,繁荣和幸福。 最后,新郎的兄弟们向新人抛洒玫瑰花瓣以驱除邪恶。典礼仪式过后,新娘要喂新郎满满五口印度糖果吃,说明照顾丈夫和给全家做饭是她应尽的义务。然后新郎再同样喂新娘糖果,说明供养妻子和全家是丈夫的责任。双方的亲戚给新人额头点上红点,并向他们抛洒大米,祝愿他们能长久,幸福的生活。 我看见艾琳穿着金边的红色婚纱,佩带很多黄金首饰和珠宝等。新郎穿着白色衣服,上衣是宽松的镶金边衬衣,下衣穿着围裙式的白色布裙。头戴着精致的头巾和一串串的花朵,几乎把新郎的脸都遮住了, 然后是婚宴,宴会过后,开始了婚礼的**,本来这时大家要开始陆续离开,但是大家依旧不依不饶地闹新郎新娘:香蕉绑在新郎裤裆处让艾琳去吃;一个生鸡蛋从左裤管里塞进去从右裤管再拿出来——滚到裆部时一个表兄上前一记反手,把生鸡蛋拍碎在新郎的裤裆里,一片湿,一片喝彩。 后来我问伊奇才知道,艾琳的丈夫是个警察。是伊奇原来的同事,所以关系比较好。 吃饭的时候,我看到艾玛呆呆的样子,好像并不怎么兴奋。 后来大家开始随着音乐跳舞,帐篷里有鼓手,贝斯手,我看见各个宾客都扭动起来,老的少的。我挤到艾玛身边,想邀请她教我跳舞,她拼命的摆手,“太多人。下次吧,这里的人不行。”我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富丽堂皇觥筹交错的婚礼,样样陈设物件都那么诱人,艾玛一定是哪里不得劲——或者是姐姐和姐夫,还是这些亲友们,他们实在油腻粗俗得让她难堪。 那年艾玛22岁。在本地一所大学读财会,大四。 我笑她,“这么一来,接下来的人生,也要找个“姐夫这样”的男人好好嫁掉了。 不过这话真让我说准了,联想到她姐姐艾琳的婚礼,觉得梦幻到不行——活生生现实版的抄袭到妹妹身上。 那是她经过我们院子的时候,伊奇神神秘秘地问:“艾玛,你有男朋友了没?” “没啊!” “那我给你介绍个呗?” “干啥的呀?” “警察。” 艾玛就淡淡的笑一下,灰心地走了。 艾玛的美。有点像东方人,内敛含蓄,她五官比较平淡,不像姐姐,别人提到都说是“那个大眼睛的姑娘”。艾玛的眼睛小一点,鼻梁也不算挺,鼻头圆润,按照中国相书上说这代表“仓廪丰实”,也就是说,艾玛将来可能有点小钱,但现在的确是没有。嘴巴轮廓分明挺漂亮,可惜唇色又略暗,让她失去了少女感。惟一比较傲人的是身材算挺玲珑,但刚够一米六的个头又把这项分数也拉低了。 接下来是艾玛告诉我们,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 当一米七八的警察鲍比站在她面前时,她冷静地在心里叹了口气:帅,也成。 鲍比长得非常周正,沿着鼻尖到肚脐画一条中轴线,他左右估计能极其对称。听伊奇说,相亲的那天,鲍比穿着深色的牛仔衬衫,卡其色的布裤子,脚上似乎是双布面的球鞋,戴个棒球帽。衣着打扮四处没有 logo,艾玛认不出牌子,但隐隐就是觉得他这整套行头透着一股贵劲儿。 艾玛简直丧气起来,借口去洗手间,躲在厕所的隔间里把两边腋下的肉使劲儿往中间捞了捞,出来对着镜子定睛一看,还是觉得不满意:你真是个平淡的人啊艾玛。 所以喝完咖啡,鲍比提出再一起去吃晚饭时,她着实愣了一愣。 他们在一家新开的日式餐厅,艾玛发现店里灯光微暗,幽幽地飘着如泣如诉的日本调子。 微醺之后艾玛终于有点放松下来,时不时抬手,冰一冰烫热的两颊,心里活动着:我笑起来也挺好看吧?宿舍里不止一个人说过,像尾野真千子。 那晚到家都11点了。鲍比一只长胳膊伸过来帮她打开副驾驶的门,手肘似乎碰到了她的胸,又很快拿开,电光石火间艾玛都不确定自己的胸上刚刚到底有没有挨那么一下。 要进门的时候,鲍比从车里出来,一手摁着车顶,微笑着对艾玛说:周六中午有空吗? 一橱衣服没件像样的!艾玛边挑边烦躁。终于还是去买了条白色镂空的双层短裙,可吃完饭在海边一逛,冷。 沿着河边的小楼二楼挂着一条横幅,写着:有房出售,电话********,鲍比伸手扶了一下她的背:“你冷咱们干脆去这房子里避避风。”说着他记住了横幅上的电话,说找个地方打电话过去问问。 “咱们先上去。”鲍比就这么自然而然地牵起了艾玛的手。 房子好极了,大窗落地,阳光满屋,地板铺好了,没有家具,反而让房子更像嗷嗷待哺的小孩在等待女主人。 鲍比问她:“房子怎么样?” 艾玛心里有点蠢蠢地蠕动,回说:“好啊,真大,真亮。” “那买了。咱俩住。”说完鲍比一手把艾玛的腰揽向自己,一个吻就堵上来了。 我的初吻啊!多年之后艾玛都无法确定,那个吻是不是有十分钟那么久,只记得自己从那个吻中醒过来的时候,手心脚心都胀胀的,麻麻的,全是汗。 闪婚闪得,直到婚宴,艾玛才见到婆婆第三次。婆婆胖,纹着眼线纹着眉,左手右手的中指无名指上分别套着四种不同花色的戒指。后来鲍比跟她解释,做这行生意的,都这个打扮,你不这样,人家跟看怪物似的看你,根本不跟你做买卖——说得好像他妈不情愿这样打扮,可艾玛觉得婆婆挺享受这行头。 鲍比的大姐艾玛两个月后才第一次见,妹妹和弟弟倒在婚礼上都出现了,不过四姐弟明显不大亲密。辗转从鲍比姨妈家的表姐那里听说,这四姐弟竟然都不是婆婆带大,分别寄养在叔叔伯伯家,鲍比的父亲已经过世,婆婆是个寡妇。 “木材这一行嘛,不是女人干的买卖,我姨特殊。”表姐随口给了这么个评价。 海边的房子说买就买,原来婆婆娘家是本地第二大的木材批发商。艾玛被这个大馅饼砸得晕晕的,又有点不安:是不是哪里不大对?怎么这个馅饼就落我头上了呢? 鲍比第一次打她是在那位嘴巴很松的表姐的婚宴后。 他们结婚后半年。其实挨打的时候艾玛还在后悔自己多嘴:一家六七口子到市郊来吃婚宴,只有婆婆包了个两千卢比的红包,这大概就是人家的规矩啊,我多话干啥呢? 她跟鲍比提议他们小两口也包个红包意思一下,当时并看不出来鲍比有什么不高兴,甚至吃婚宴的时候还给她夹菜,直到都吃喝完,别人去新房参观了,鲍比拉着她来到表姐新房不远的河边。 直接就是一个嘴巴:妈做事你叨叨什么! 艾玛的左脸好像立刻成了木制的,脸上的什么器官她都控制不了了。她哆嗦着,极度的意外让她不知道要说啥,像个没看懂剧情的观众似的问:啊?什么? 拳头就上来了。 鲍比的手真快啊,哐哐地捶在她身上背上。她倒下去,皮鞋又跟上来。艾玛勉力从脚影中抬起眼:中午的河边怎么连个人影都没有?来救救我啊。 她卧在地上,鲍比站在一边抽了根烟,才过来把她拉起来,拍她身上的土,一拍一疼。艾玛觉得衣服仿佛小了一码,绣花都在辣辣地磨她,鲍比拍到哪里,哪里就惊疼得一跳。 闹哄哄的一屋子人,竟然没有一个发现艾玛跟出去时有什么区别。艾玛的眼里转出大泪珠子,急速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可每个人都在跟每个人寒暄,没有一个人留意她。 赶回市区的家里,已经傍晚,夕阳如血,万丈霞光都停在橙色的海面上。艾玛不知道该不该上楼,鲍比突然揽住她,奇怪的是艾玛觉得那手虽重,竟然满是柔情。 第102章:不好管 婚后殴打就更勤了。 一次是去姐姐家玩,没有及时赶回家做饭。还有一次是两个月后,同学聚餐,好多男同学在,艾玛本来不想让鲍比知道,敷衍说去同学家有点事,结果吃完饭出来,鲍比端坐在大堂。 被殴打的绝望总是伴随着他海量的道歉、剖白、对天发誓、家庭秘密、甚至母亲的坏话,以及当然,昂贵的礼物。艾玛实在无法就这么结束这段童话般美满的婚姻,她想求鲍比去看看心理医生,鲍比总是在当晚一口答应,当然,再无下文。 艾玛怀孕四个月时,迎来了一次剧烈的殴打。艾玛都不知道自己挨打竟然能挨这么久。 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咬住牙护着肚子蜷在床边一动不动,被扳起脸来扇。——鲍比是警察,是很会打人的,之前总能打到她浑身青肿,却不会露出一点在衣服盖不住的地方,让她可以继续出门。可这次大概是太生气了——艾玛单位组织的采摘活动,被暴雨浇在乡下,走前没想久待,乡下交通不便,只好在外面住宿了一晚,鲍比以前还是能找到她,这次是直接当着她的同事拖上车拉走的。 艾玛的鼻梁骨断了,右眼肿得像个酒盅扣在眉毛底下,青紫色。给打到午夜才住手。 艾玛爬到卫生间,伏在马桶上,想,要不上吊算了。想了一会儿,两腿间好像有股热流涌出来,那一瞬间,艾玛竟然松了口气,好像一个犹豫着选 A 还是选 C的题,被告知题目出错了,统一都给分一样。 姐姐见到艾玛,放声大哭。姐夫跟鲍比动了手,鲍比没还手。可惜姐夫不太会打人,艾玛在病床上冷冷地看着,怀疑鲍比连疼都不怎么疼。 艾玛连工作都辞了,专心在家做太太。 她胖了点儿,说话比以前更加柔声细语了。她不知道自己要养多久才能复原——也许根本就没法复原,她再也不是那个嫌姐夫油腻的少女了。 艾玛说起这些,就像说别人家故事一样。 我问她:“你既然也受了高等教育,现在又怀不了孕,还是应该去上班,否则时间不好打发。” 艾玛低下头,“有饭吃就算了,我也不想抗争了,我嫁给他,他一直嫌弃我没有什么嫁妆,在印度,我已经非常幸福了。” “如果下次他再打你,你可以告诉我,我相信比你姐夫有力量。”我比划了一下我的中国功夫,艾玛居然笑了,这是结婚以后我遇见她最开心的一次。 伊奇告诉我:“糊糊,你不要同情心泛滥,你同情同情我吧……我可是六个孩子要养。“ 我擂了他一拳,伊奇的肉非常结实,像沙包一样,我知道他脾气大的时候像头牛,打起人来也非常厉害。 “你知道寡妇城的故事吗?”伊奇问我。 “听说过,感觉比中国的封建社会还可怕。” “那是,人家都认为寡妇不吉利,克夫。所以娘家夫家都不接纳,印度生存本来就难,何况是一个女人。” “就没有女汉子。”我比划着强大女人的形象。 “拉倒吧,口水都会把她淹死,长得好看,也许会有人同情,长得不好看,谁都嫌弃。” “**救援呀……到处不是有妇女协会吗?” “我觉得你当妇女代表挺好。”伊奇回敬我。 “以后见到带鼻环的女人你最好不要搭讪。”伊奇交代。 “万一她报案也不行……”我惊讶的问伊奇。 “这种情况是有,比如说有人**了她,或者被抢呀……但是她一般是回去告诉家人,有家里男人来处理的,不会在街上到处嚷嚷。” “小城维伦达文,距离这里不远,那里成为各地寡妇的聚集之地。听说追溯到500多年以前。在传统的印度神话中,维伦达文所在的地区是英雄之神克里希纳居住的地方,因此这个只有十几万人口的小城里共修建了超过4000所供奉克里什那的庙宇。” “根据印度的家族文化,女人在家庭中扮演相夫教子的角色,而失去丈夫的妇女往往不能再婚,很多人要离开家庭独自生活。” “最初,一些寡妇来到维伦达文并在克里什那庙宇里安顿下来,以表示自己愿意终身侍奉这位英雄之神。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此,逐渐形成了今天的规模。” “规模很大吗?”我刨根问底。 “起码有上万人吧……都是贫民,靠救济,或者**安排去制衣厂,清洁工等等。” 我打了一个寒战,想到简在我身边的飞扬跋扈,我应该给她讲一个印度寡妇的故事吓吓她。 后来再见到艾玛,是在鲍比的葬礼上,怎么也没想到此生还能看到鲍比的脸,他那张左右极其对称的面孔被放在报纸的一个小黑框里。是一起高速公路袭警案,死了三个警察,他是其中之一,被追认了烈士。 艾玛真的成为了寡妇。 我想到她那个强悍的婆婆一定不会把房子留给她,何况她还没有生孩子。 葬礼以后,我出于一个朋友的角度安慰她,“你只有一个姐姐,虽然你姐姐姐夫对你比较好,但是你不能长期住在那里。你可以去上班的。” 我给艾玛讲了一些女人励志成功的故事,我看她还是呆呆的样子。 “你在印度找不到工作就来美国吧……你英文那么好,找个工作非常容易,我也可以帮你。” 她的眼泪在眼睛里面打转,但是还是没有说一句话。 “要不继续找男朋友,反正年纪不大,又这么漂亮。” “我不想再找了……”她终于开了口。 后来我回到美国,头几年伊奇给我打电话,我会来问过几次她的下落,伊奇告诉我……她好像也那么一直单着……也32了啊……好像在一家地产公司上班,应该是住单位吧…… 我挂上电话,听见自己鼻孔里大出了两股气,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哭,还是在笑。 第103章:犹豫不决 告别印度,告别伊奇,我回到美国。假期休的时间较长,我想孩子们了,她们慢慢长大,父母的陪伴永远是最珍贵的记忆。我又要开始那按部就班的上班。想起来非常郁闷。 简看出来我有心思,打趣我说:“老公,美国多好呀,自由之城,你肯定有什么艳遇的想法,喜欢特意离开我们?” “我只是不喜欢沉闷。”我垂头丧气。 “你知道吗?我以前值班的公寓,最后剩下五户人家,全死了……我现在一回到警局就有阴影。”我告诉简。 “你是说那个出怪物的小区吗?太吓人了……老公,你确定你已经排毒了吗?你有没有练东方教授传授的气功?” 我告诉简,在印度我用恒河之水沐浴的故事,还有一些奇特的经历。我虽然不是印度教徒,但是觉得心灵有了一些感悟,特别是对于生死,有了一些超脱的境界。 简斜着眼睛听我说话,对于她理解不了的东西,她一直选择藐视它的态度。 “有些事情我一下子说不清楚。”我只好做个总结。 回忆我在印度的生活,我觉得那里挺自由,精神彻底的放松,而不是现在这样被体制束缚。伊奇是一个完全自由的灵魂,而我却不是。我心事重重,我经历过的每个人我都刻在心里。让我时时牵挂。 “反正你不能离开我们,我也不想当全职太太。”简高声大叫起来。 “你如果工作不稳定,又不能照顾家庭。我就把孩子送孤儿院去。”简威胁我。 看到简这样反对,我有点害怕。她可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 我究竟要不要辞去警局的工作呢?当个侦探不是挺好吗?如果实在混的不好,我还可以当律师,我可是有律师证的。 在警局这样碌碌无为的混着,升官发财也轮不到我,最关键是,我已经厌烦天天巡逻,天天值班,天天和同事摩擦,天天在办公室里被上级训话。天天朝九晚五不能迟到。 在我的内心里有一个扬帆远航的梦想,我不敢告诉简,我觉得可以和鲁斯分享。 星期天,我请鲁斯过来聚会,老朋友好久都没有见面,真的非常想念。鲁斯一见我,就幽默的说,你晒得黑不溜秋的样子,远看就像印度人呢,是不是去印度为了不用***,改头换面了。 趁简不在身边的机会,我悄悄告诉鲁斯,我有不想当警察的想法,鲁斯的眼睛瞪的大大的,“不会吧……你是不是脑袋进浆糊了,你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自己单独干累不说,风险多大呀……你敢一个人深入虎穴斗坏人,像个杀手一样的生活,他们杀你就像杀小鸡一样,你看看你,强壮吗?我承认你脑袋好用,可是哥们,你拿枪都哆嗦,我问你开过几次枪,杀过人吗?征服过悍匪吗?拉倒吧,你没有警队的哥们,你就是熊猪一个,你不知道人家都认为——你就是一个文职。” 我被鲁斯骂得头都没有抬起来,我承认我懦弱又多情,心慈手软,胆小怕事,见到血腥就想吐。我是不是真的异想天开呢? 天天带着这些小折磨,我才觉得糊糊的名字,用在我身上太恰当了,就像我在印度吃的糊糊汤,我这些美国朋友吃不惯,在印度为啥是美味? 是因为个体思想差异吗? 到了秋高气爽的时候,我砂拉越的爸爸打电话给我,说我爷爷过世以后,奶奶想去看望她日本的姊妹,问我有没有时间陪着去,爸爸妈妈都腿脚不好,不想离开马来西亚,只有我是最合适的。 小时候我曾经陪奶奶在日本生活过一段时间,那里还有奶奶的妹妹和弟弟,都是高寿老人了,日本侵华以后,联系越来越少,我知道日本的老百姓并没有参加战争,也反对战争,但是战争留下的阴影却一直挥之不去。 第104章:日本寻亲 雾散江口港, 小船满白霜。 只听水鸟声, 对岸人家美梦长。 乌鸦鸣树上, 归人踏麦场。 暖冬真悠长, 错当春天花开放。 暴风吹云落, 天黑冷雨降。 若无灯火光, 不知野外有村庄。 ———日本诗歌 当我和奶奶千辛万苦的按照地址来到冲绳,我已经深深的被这个美丽的小岛折服,难怪我的姨奶奶和舅爷爷能够那么安逸的生活在这里,虽然是冬季,但是气候并不冷,这里被称为“日本的夏威夷”,旅游业非常发达。 1945年著名的冲绳战役就发生在这里,据资料记载,有10万日军被打死,1万多美军阵亡,近10万平民遇害,占当地总人口的四分之一,1972年,美国向日本归还了琉球群岛的施政权。经过战后几十年的建设,县城已经非常繁荣。 想到这个历史我为老人能够躲过这场战争,感到非常荣幸。这也是奶奶一直以来的心病,当年我奶奶的父母,一直希望他们的三个孩子不要分开,每人打造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玉观音,我奶奶一直挂在脖子上,几十年都没有摘下来过。 听奶奶说,舅爷爷年轻时很帅,又高又白净,以前在老家,许多女青年都在偏僻的山路上截过他。想和他谈恋爱。他人不但帅,还写得一手漂亮字,平日里做人也实在,借钱准时还,碰上别人吵架,他总是站出来说公道话。 “他当时之所以来日本,是想多赚一点钱。” “他是见过大世面的。” “他去的那是大地方啊,要撑船过水的……” 奶奶经常这样评价她这个弟弟。 从日本打工挣了钱回来,没多久舅爷爷又带着姨奶奶去了日本。姨奶奶也是一个高大的女人,家务农活无不爽手麻利,他们在日本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舅爷爷成家后没再离开过日本,他讨了一个漂亮的日本姑娘,生了三个儿子后又得了个女儿,旁人都羡慕不已,可因为子女多,一家人的日子也日渐拮据起来。 我没见过舅爷爷帅的时候,记忆中他是黑红黑红的,留着两撇八字胡。那是我三岁的时候,我曾经和奶奶一起来过日本,住了差不多有一年。听奶奶说,早年我爷爷被人欺负,他帮过许多忙,所以我爷爷恭恭敬敬地叫他小舅,但他却经常拿我开玩笑,总说你姑呢?我说不是姑,是奶奶,他说,就是姑,你是你姑从河里捞来的。 每到这个时候我总会很生气,我还养了一条狗,取名大毛,我的狗也陪着我生气,朝着他一顿吠,谁都喝不住。平时,我一扬声,大毛就会乖乖地摇尾巴,但面对舅爷爷,这招毫不奏效,有一次狗为了帮我咬了他。 我不能理解大毛为啥对舅爷爷仇恨,便问奶奶,奶奶说舅爷爷身上有酒味,难怪在我的记忆里,为啥每次舅爷爷出现,都是黑红黑红的脸,满身酒气。奶奶经常说,我那个酒鬼弟弟,整天喝得踉踉跄跄,夜路走多了,有鬼跟着。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我依稀记着当年他们住的地方,所以当我们到达村子,奶奶看到他们依旧住在老地方,心里不知有多么激动。 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了,都是没有牙齿的然后满脸皱纹,但是亲情随着年纪,终究像野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第105章:他乡遇贵人 我终于见到了舅爷爷,奶奶拿着他的手就是不放下来,毕竟有三十年没有见面,如果不是战争的原因,也许她们三姊妹都是形影不离的。我邀请他们去砂拉越居住,他们也爽快的答应了。 姨奶奶一生都没有结婚,她一直和舅爷爷住在一起,身体非常硬朗。我听奶奶说过,她年轻的时候有一个情人,是个军人,在战场上牺牲以后,就再没有找对象。 舅爷爷介绍了他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我都称呼他们为表叔,表姑。年纪都比我爸爸年轻,才50出头,为了我们的到来,从日本各地赶来。大表叔是东京警署的警部,叫羽太郎,二表叔是大阪警署的刑部,叫山本君。三表叔继承了舅爷爷的生意,在冲绳经营船上运输。舅爷爷叫他三郎。听到我居然是美国洛杉矶的警察,三个表叔都非常兴奋,一下子话题就多起来,他们拿着我的手问东问西。 一个家里现在有三个警务人员,真是非常难得,我问表叔日本警察好不好干,他们都拼命摇头,大表叔居然说,我是因为想混个退休,否则早就不干了。二表叔说,我想成立一个自己的侦探社,但是老婆不同意,怕我不安全,我要是有合适的合作伙伴,单干比在警察局干轻松很多,破案拿的好处比工资强很多,警察局的同事还是会帮忙的,查个信息非常方便。 “好呀……好呀……不愧是一家人,居然想法都是一致的。”我开心的说。 然后我就说了我美国的一些生活,华裔的不容易,然后说自己工作有多么不开心,想单干也是得不到家里人支持。 “到日本来呀。”大表叔说,“我退休了就是一个闲人,我肯定要干律师或者侦探这一行,一年多少能赚一点,关键不会让自己衰老,我还有两个儿子,一个也在警局,一个也是公务员。我可不想让他们嫌弃我。糊糊,你年轻有为,大表叔罩着你。” 我说,我美国人,可以在日本开个分部。他们都笑了。 “ 不用你开,你就经常到日本来看看我们,一定不会让你闲着,你就到两个表叔这里,所有表叔有的,你也有,房子汽车,都是你的,当然美女没有,我怕你媳妇骂我,其他的只要你开口。日本黑帮厉害呀,我们警局好多案子都破不了,非常需要你这样的高手帮忙。” “我可不是什么神探!”我谦虚的说。 “糊糊,我的好外甥,你的才干委屈了,这么多年还是个巡警,就是巡警队长又咋样?那些高头大马的洋鬼子就会欺负我们华人,在日本,我们肤色正宗,强悍有力,不会输给那些洋人的,你好好呆着,我会让你喜欢日本的。” 一家人都笑起来,我的心像进了万丈光芒,我感觉他们都是我的贵人,除了父母,还没有人这样贴近我的内心,让我在孤独的跋涉里看见了太阳。 第106章:初露锋芒 冲绳小镇是浪漫的海边风光,来这里度假的人非常多。奶奶喜欢吃鱼,三郎的妻子是个非常安静的女人,但是做料理确实是一等手艺,日式料理真的是又美味又美观。你看那生鱼片切得那么薄,日本人的干净整洁有序,让散漫的我肃然起敬,如果两个字来形容她们的生活,那就是“精致”。 三郎带回来一个震惊的消息,我看见他急切的告诉舅爷爷,春木被谋杀了,春木是舅爷爷的朋友,家里非常富有,在这个小镇上谁都知道他的名字。 “警察局也来人了,二哥你要不要去看看。”三郎对二表叔说。 “小县的案子我可管不到,可是警察局长正好是我同学,我去见见老朋友也确实不错。” “糊糊,要不你也去吧……也许可以给我这个朋友提供一点意见。” “行呀!”一听到有案情,我情绪一下子就高涨起来。 我和二表叔很快就开车到了春木的别墅门口,我们看见春木浑身是血的倒在正在动工装修的别墅一楼地上。 二表叔的警察朋友也到了,他们在寒暄。 我却没有太多寒暄的兴趣,一种直觉故事我,一楼不是案发现场,我顺着楼梯上到二楼。 “二楼是春木的卧室。” “因为其他房间都在装修,只有这里的一二楼可以住人,一楼住的是春木弟弟,二楼住的是春木。一楼和二楼都是木板结构,房子并不高,在日本为了预防地震,房间楼高应该不会超过两米,因为采取的是地热取暖,所以所谓的二楼,其实就像阁楼一样,楼板也是安了加热装置。” 二表叔翻过春木的尸体,看见背部有个黑乎乎的枪洞,但是伤口周围的皮肤已经被灼烧的血肉模糊,跟随一起来的法医被局长叫过来。 “这是为什么?”法医看了看伤口。 “这是因为近距离开枪,枪口直径比较大,所以会烧焦背部。” 说着法医拿着一个尖尖的镊子,小心的从背上夹出一个子弹头。 “应该是*****的子弹。”法医把子弹头放到一个专用的盒子里。 我走到二楼春木的床边,看到二楼的床和一楼床基本是一个方位,二楼春木的踏踏米床上赫然有个枪洞,一直通向一楼。 我立马来到一楼春木弟弟的房间,看见木头的天花板上也有一个被灼伤的洞。 “应该是贴着天花板开的枪,这个洞口也正对着春木弟弟的床。” “非常明显,是春木弟弟枪杀了哥哥,听说他们之间矛盾很多,为别墅的财产已经闹到法庭了。” “春木弟弟人呢?”我问警官。 “那是一个酒鬼,现在还没有醒过来,案发时间是半夜三点左右,因为附近没有什么人居住,所以暂时还没有找到听到枪声的证人,你知道呢……海浪这么大,有些声音人家以为是开山放炮,或者是机器的声音。”警官回答。 “春木弟弟一口咬定那个时候他没有在别墅,一直在外面喝酒,通宵未归,有酒馆老板提供的证词是他喝醉了,一点左右离开酒馆,去哪里了酒馆老板不知道。” “难道他一晚没有睡觉?”我又问。 “ 也许是睡在车上,因为早上是在汽车里面发现他的。” “那是谁报案的?” “工人,一早工人准备施工,用钥匙打开门,发现春木倒在地上。” “哦,我大概知道了。”我问警官:“能不能把那几个施工的工人叫过来?” 警官看看我,然后看看二表叔,不知道我是什么身份? “对,对,对,我忘了介绍,这是我美国的外甥,大名鼎鼎的糊糊侦探。” “没有听说过?”警官怂了一下肩膀。 “老同学,听他的没错,他可是洛杉矶警察,他破过的案件你是听都没有听过,只能用离奇来解释。早点破案,你拿好处,不要忘了我的帮忙就行。” 看到二表叔这样挺我,警官才正式的打量了我一下,他很快就去交代了一下,把所有负责施工的五个人带到了现场。 第107章:向工人们问话 为了不让读者被名字的复杂浪费宝贵的时间,我用A,B,C,D,E,代表这五个工人。 “A,你是工头,对吧。“ “是的,警官。” 工头看起来年纪35左右,长期的户外工作,让他的皮肤变得黑黝黑黝的。 “你干装修有多少年了?” “五年,警官。” “这种木式的房子你是如何保证冬天不冷的。我请教一下。”我问他。 “哦,是这样的,如果是水暖的话,地下我们铺了管道,墙边也要有管道,整个房间由很多管道组成,然后让管道充满水,透过电加热,也和冲凉的水管想通,这样用的水也是热的,房间也非常温暖。” “这样的缺点是到处可以看见管子,非常影响美观,管子一两年可能要维修一次,温度也不好控制,太热的时候需要关掉电,让它冷却一下。”A说起自己的专业非常流利。 “像春木先生这种是最新技术。远红外光波加热,房中所采用的发射器为100%纯陶瓷质地,所发射的远红外线严格控制在5.6—15微米,与人体本身所发出的远红外为同一频率。” “温度可以自己设定,范围在10—75℃。还可以时间调节。” “难怪,我就觉得你们的装修是非常先进的。”我夸他。 “对,警官,所以我感觉我们市场前途非常好。” “安装这个应该非常复杂吧。” “是的,要用到非常多的电热材料,当然主要有电加热膜,温控器,防水胶带等。建筑安装材料上主要有保温板,防水板,木条,凳板,竹帘等。” “好,我觉得你非常专业。”我赞不绝口。 接着我继续问B,他告诉我他是木工,负责木加工。主要是木家具之类。 C,说他是油漆工。 D和E都是A的亲戚,一个是电工,一个是杂工,负责一些吊装,材料购买。 我把D叫过来,我让他和我一起上楼去,D看起来就是一个刚刚装修不久的新人,他显得非常胆小。 “不用怕,警官问什么,你如实回答就是。”A高声的鼓励他。 “好吧……师傅们……实在不好意思……因为发生了春木先生被枪杀这样不幸的事件,我希望你们配合警察一起调查。” 我让D拿一个可以撬动板子的工具过来。 “现在,我需要你把这个塌塌米撬开。”我对D说。 A怕D力量不够,也过来帮忙。 当把第一层板子撬开,我看到板子下面密布了好多线路,还有一些像石棉一样的东西密封起来,看起来歪歪斜斜,只是外表看不出来而已。 我让工人打电闸关了。 我可是一根一根的闻线路。 “这是220伏安全电压吗?” “是的,警官。”D回答。 “这一根为啥有烧焦的味道?”我拿起一根给A闻闻。” “没有的,这是电路本身的味道。”A淡定的说。 “好吧,你看这个打枪的口,为啥会有烧焦的印子。”我问A。 “应该是近距离打枪吧。” “如果开枪的人是一楼对着天花板开枪,天花板靠一楼这个面确实有烧焦印,这个可以理解。但是枪的速度非常快,凶手又是近楼板开枪,二楼楼板是不会留下烧焦的印子才对。”我高中理科成绩可是非常棒的,我肯定的说。 “也许开枪造成了电路故障也是有可能的。” “对,我也是这样想过。” “但是,我还有一点不明白,醉醺醺的春木弟弟,他怎么知道哥哥的心脏位置正好在这里呢?还隔着厚厚的楼板。” 我看见D的身体抖动了一下,然后又看着A。 “这个别墅的钥匙,我想除了春木,春木弟弟,就是A你有吧。” “是的。”A小声的回答。 “ 下面,大家都到一楼来吧。”我把二楼的人都招呼下来。 “我现在给大家演示一下整个案件的全部过程。”我自信的对大家说。 第108章:这本来是一起安全事故 我的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充满了好奇。我看到二表叔的同学,冲绳警署的那个警官鼻子哼了一下,因为按照他们破案的程序,还要解剖尸体,审问重要的嫌疑人:春木弟弟。要汇报给当地媒体,要回警局写下厚厚的案宗,如果这样就破案了,以后的一切不都省下来了,警局要那么多人不是摆设吗? “你外甥很神呀!”我看见他对着二表叔诡异的笑一下,虽然非常短暂,但是已经完整的印在我脑海里。 “快速出击。”这是我的特点。我想起布局的老蒙,他一直认为我应该是一条剧毒的毒蛇,因为我可以快速置人于死地,没有任何还击的机会。也许这个世界上,老蒙是最了解我的人,比我自己还了解。 “先生们,我知道我是一个不速之客,本来我应该谦虚更谦虚的,我鞠躬的姿势也不标准,我是一个黄皮肤的美籍华人,我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我叫糊糊,也是一名警察,未来是一名侦探。” 我这样啰嗦一下,其实也是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维。因为我看见有媒体有记者过来了,我不希望自己失去一个曝光的机会。 “其实,春木先生是死于一场安全事故。” 我的话一落,人群里非常一片不信任的吱吱声。 “事情其实是这样的,昨天晚上大概三点的时候,春木先生想在自己的别墅里面试验,刚刚装好的远红外线保暖装置,他打开了身边的电开关,应该也调好了温度,因为春木先生还是一个非常谨慎的老人。然后就躺在这个二楼的塌塌米上,开始还不错,温度慢慢上升,春木先生年纪大了,加上最近装修非常累,一下子就进入梦乡。但是可怕的是,电路发生故障,强大的电流一下子穿透了他的身体,发生故障的位置是一段脱皮的电线,我刚刚已经闻到糊味了,但是被重新包扎好了。应该也是D今天早上才包好的。春木先生的心脏承受不了这个负荷,立马就死亡过去。所以塌塌米线头的位置,木板被电线烧了一个洞,好在没有多久线路短路,电就断了。” “但是为啥你们看到现在电路是好的呢?因为早上A把别墅门打开,发现房间没有电,一切都是早上维修好的。A,D,E三个是亲戚,住在一起,早上最先到达别墅的,B和C来的相对晚一些。然后他上到二楼,看到春木先生已经僵硬的尸体,心里一定非常恐惧。” “塌塌米面上这块板子也是重新换了的,我想A和D都一起,对吧!” “这时候,A还让D去通知E,打开所有机器,你们看见外面停的吊装机器没有,还有锯木机,都是E操作的,开起来声音非常响,震耳欲聋。” “ 接下来你们知道A他干了啥?要不要他自己说。”我死死的盯着A的眼睛。 A和D都黑着脸,我知道他们不会说任何话的,侥幸的心理每个人都有。 “可怕的是A,居然不去报工伤事故,他为了他宏伟的生意目标,他不想因为这个事故让自己败下来,他非常看好自己的未来。” “所以,他的操作程序是,用枪在春木被电的位置,背上,这个靠近心脏的位置,贴着一块厚木板补了一枪,让他看起来是从一楼隔着木板打的枪看起来一致。” “塌塌米的板子已经抬走了,如果大家找到那块板子,线头把木板已经烧黑。” “A当时想了一下,觉得塌塌米上还是要留一点印子才正常,这时候他头脑很糊涂,他站在塌塌米上,就像我现在演示给你们看的一样,从这个大概春木躺下位置,向一楼开了一枪,所以新的板子上留下一个烧焦的印子。” “然后A把春木的身体搬到了一楼,让人家感到是他自己下的楼梯,但是先生们,你们看到楼梯上有血迹吗?没有。所以我一进门,我就知道案发现场不在一楼。” “A在一楼布置好以后,最后一枪是站在春木弟弟的床这头,对着楼板相同的枪口位置又补了一枪。” “所以,尊敬的先生们,我们的法医将会在这个别墅里面再找到两个弹壳证明我刚刚说的话。” 我的话刚刚说完,法医就在一楼的地板上和二楼天花板找到了一模一样的两个弹壳。 大家都鼓掌起来,二表叔非常高兴的抱向我,“好你个,糊糊,我看你是休想离开日本了。” 第109章:逃到日本 从不知名的远方小岛, 一只椰子漂到我身旁。 远离故乡的海岸, 你在波涛上度了过多少时光。 旧木繁茂, 头枕沙滩, 孤身漂荡。 我将椰子放在胸口, 感受到痛苦的热浪, 踏上新的流离之旅, 看太阳沉入大海, 猛然落下怀乡泪, 重重叠叠温柔的海浪。 不知何日能重返故乡。 你一定想不到,这样优美又忧伤的诗歌是一个小学生的作品,他出自我一个新加坡朋友之手,他从小就是一个有文采的神童,他运用文字的能力大大超过同年级的学生。确切的说,他也生活在马来西亚,只是新加坡国籍,因为两个国挨得比较近,所以他的小学初中都在马来西亚,后来大了才彻底移居到新加坡,小时候我们无话不谈,是知心朋友那种。到美国以后,我就失去了他的信息。偶尔回砂拉越,也没有时间去新加坡,新加坡什么东西都比马来西亚贵,生活节奏快,和**差不多。我只听说他结婚了,是当地一个富商的女儿,婚姻咋样我也不是非常清楚。作为一个浪漫又多情的诗人,我相信他的伴侣应该也美丽风情万种。 在东京的街头,当他突然叫出我的名字的时候,有一瞬间时间是停滞不前的,因为我们都长大了,而且岁月沧桑,不是有深深牵念,是绝对认不出彼此。 “秦川,哦塞,大才子呀……你为啥在日本,我是不是做梦呀……”我一把抱住他。他现在长得太帅了,是那种女孩子看了都会流口水的那种帅,甜甜腻腻的,就像韩国明星欧巴类型,雌雄难分的那种。皮肤出奇的光滑,眼睛炯炯有神。 秦川把我扯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他问我住在哪里?我告诉他我有一个大表叔是东京警署的,我暂时在他那里玩几天,一直住冲绳。 他听了神色暗淡了下来,“我以为你是到日本旅游来的,和我一样呢!” 我不想扫他的兴,就开心的提议不回大表叔家住。问他在哪个酒店,方不方便,“我也可以开个房呀,我们要像小时候一样谈谈心聊聊天呀……” 秦川像孩子一样笑起来,那张如花般俊美的脸庞,让人不得不喜爱万分。 “好呀,我住的有点远,我们叫个车吧。”他说着就在路边招手,我看看时间也不早了,等下给表叔打个电话告诉他晚饭不回去了。 出租车转了好几个圈,居然停在郊外一个非常偏僻的酒店,是个带温泉的酒店,我想应该是秦川喜欢泡温泉的缘故,也没有多想什么。 到酒店后,我发现出来旅游的居然只有他一个人,没有任何同伴,我奇怪的问他:“你这样的享受,居然不携带妻儿,太可惜了吧……” 他淡淡的一笑,“我哪有你那么幸福,我一直没有孩子,两人世界。” “那不更好,符合你这种天马行空的生活方式,你可是文化人,怕束缚。”我打趣他。 “糊糊,说句实话,我现在心灰意冷,如果我告诉你我的故事,你一定会不理睬我这个朋友。”他显得很沉重,他女性一样的长睫毛看起来非常忧郁。 “朋友,你遇到什么困难了吗?我可是警察,我相信一定可以帮助到你。”我拍着胸脯,生怕他不相信。 “我是新加坡人,没用的,即使在美国在日本,你也不一定能够帮到我。” “因为我也快要死了,能够见到你,我真的非常高兴,我一直苦闷,一直徘徊,我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朋友,苍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等到了你,我终于可以放下了,我不想让罪恶带到地下,我需要解脱,需要有人指导我应该咋办?”秦川的手有点抖动,在我的记忆里,他一直是个骄傲的人,没有什么难题能够摧毁他。 “好吧,我的朋友,相信我的判断,我可以救你,不管你遇到多么奇怪难以启齿的困难,我都可以帮你解决。”我坚定的说。 我觉得我敢这样说,我也敢这样做,这些年的经历已经把我的内心撑的非常大,虽然我没有亲自开枪打死坏人,但是被我们抓获的罪犯已经一个连了,我想他可能只是遇到坏人了,是勒索吗?是恐吓吗?这都算个啥? “我其实是从新加坡逃到日本的!”秦川说。 “哦,不奇怪,我已经猜到了,你是遇到仇人追杀了。”我说。 “不,我不敢说,我真的不敢说,是我杀人了,你一定想不到,我杀人了……我是凶手……” 第110章: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 上面的雪, 很冷吧, 照映着清冷的月光。 下面的雪, 很重吧, 背负着几百人的重量。 中间的雪, 很寂寞吧, 望不见天空,也望不见大地。 ———雪(日本诗歌) 秦川镇静了一下,喝了口水,才努力的从惊慌失措中回到现实,我看得出他内心非常挣扎,其实我是一个不能承载别人秘密的人,我希望他后悔了,一句话也不要说,就让秘密烂在他肚子里,多好呀。我的人生经验告诉我,当一个人向你敞开心扉,你的压力就随之而来,就像诗歌里面描写的雪,上面,下面,中间,都是非常痛苦的存在着,哪怕融化了,那种凉,也让你挥之不去,你成为他一个新的隐患。有多少人死在好奇上,有多少人后悔为啥不能无知的活着。 下面是秦川讲述的自己的故事,我只是听着,从头至尾我都没有说一句话。 上个周五中午,我收到了一包特快专递,拆开来,两块伪造的车牌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开始打电话,约刘青和另外两个朋友打麻将。约好之后,我对慕容霞说,晚上要在茶楼里和刘青他们玩通宵麻将,不回来睡了。慕容霞是我老婆,她一向对我很放心,所以立刻就批准了我的请求。 清晨六点,我精疲力竭地回到家。慕容霞为我开了门,问我:“秦川,你今天白天要好好补一补瞌睡吧?”我摇了摇头,说:“夜里打麻将的时候,我忽然构思了一个非常棒的故事,今天想把它写出来。” 我是一个作家,平时为各家杂志写小说,但是悬疑小说是最成功的,正有一个电视台准备买我的版权。写小说是我唯一的爱好,也是我唯一的生活来源。其实家里都不需要我的钱。 我的妻子是一个富商的女儿,虽然谈不上惊艳,但是知性优雅,他父亲开了三家超市,她是他父母唯一的女儿,她基本不用去上班,偶尔去父亲公司看一下财务报表,签个字,好让下面的人可以按期发员工工资。 我看见,慕容霞善解人意地从冰箱里取出两罐补充能量的牛奶,又抱出了我的笔记本电脑与备用电池,最后给王东打了个电话,王东是一位与我相熟的出租车司机。 每个作家在写作时都会有一些怪癖,我的怪癖就是,喜欢去偏僻的地方写作。比如荒山野岭,比如郊外的公墓。每当我准备去郊外写作时,都会花上三百元钱,包王东的出租车半天,让他载我去事先挑选的写作地点。 这一次,我准备去远郊的一处公墓写作。不过,在笔记本电脑的拎包中,我不仅放入了电脑,还把那两块伪造的车牌也放进去。 王东开车很快,半个小时后,他将我送到了那处公墓的大门外。 我抱着放有笔记本与车牌的拎包下了车,对王东说:“今天我的构思还不是很完善,不知道会写多久才会出来。所以请你留在这里等我。” 王东笑着说:“秦先生,今天您出了三百块钱,我的车这半天都跟着您姓秦了。” 与王东告别后,我径直走入了公墓大门。在大门右侧,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天干物燥,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鞭炮”。大门左侧,则有一条便道,沿着便道走上十多分钟,我就看到了路边停着的一辆绿色伊兰特轿车,轿车的车牌被卸掉了。 我从拎包里取出伪造的车牌,装在伊兰特轿车的前后,又从衣兜摸出一把车钥匙,打开了车门。坐了驾驶座上,我从后排座上翻出一套蓝色的套头运动衫,脱下西装,扔在后排座上,很快换好了这件运动衫。接着,我又戴上了一副可以遮住半张脸的墨镜,为了不被人打扰,我关掉了所有的通讯工具,最后,我发动引擎,将车驶上便道,开出公墓大门。 出公墓大门时,我看到王东正坐在出租车里看报纸,他根本就没留意到驾驶伊兰特轿车的人就是我。 这辆伊兰特轿车,是我昨天去茶楼打麻将前,在一个无人值守的支马路边偷的。而我刚为这辆车换上的伪造车牌号码,则属于刘青的,刘青有一辆绿色的伊兰特轿车,颜色和这辆一模一样。他还有一件蓝色的套头运动衫,和我现在穿在身上的这件一模一样。 我是在一个月前发现慕容霞与刘青有私情的。他们总是趁着我去郊外荒山野外写作时,偷偷在家幽会。 我不是一个冲动的人,可是自从我知道这些丑事后,就通过网络,从沿海某城**了与刘青的轿车车牌号码相同的伪造车牌。 我和我妻子有十年的感情,我们没有孩子,我觉得我非常爱她,但是是那种非常自私的爱,我绝对不允许别的男人玷污她,哪怕是我的朋友。 今天王东来接我前,我用一根很结实的绳索,从后面绕过慕容霞粉嫩的颈子,狠狠使劲用力,将她勒死在了我的怀里。 看到慕容霞断气的一瞬间,我又后悔了,糊糊,我真的是第一次这样狠心,她是一个好女人,我没有想到我会这样做,我想应该是我的抑郁症复发了,自从和她结婚以后,她的父母就一直嫌弃我赚的太少,让她和我离婚,不让她给我生孩子,但是我依旧很爱她,我从来没有做对不起她的事情。你要相信我,我事后有多么后悔。 秦川平定了一下思绪,继续说。 然后我将她的尸体扔在卧室里,再打开了卧室空调,并调到了热风状态,热风会阻止尸体变得僵硬,防止尸僵形成,这将阻挠警方对慕容霞死亡时间的调查。 其实我的计划并不复杂。刘青与我的身材相仿,我开着挂有他号码的伊兰特车,又穿着蓝色的套头运动衫,戴着墨镜,再耸着肩膀走入小区中,小区里的摄像头会忠实地记录下这一切。凭着对小区监控设施的熟悉,我只会让摄像头拍下我的背影。这样一来,所有看过监控录像的人,都会认为进入小区的人是刘青。 我回到家中后,会关闭卧室里的热空调。空调停止运转后,室温回复正常,慕容霞的尸体才会渐渐僵硬。当警方验查尸体时,会误认为她死于摄像头拍下刘青进入小区的前后时间段。 而在这段时间里,王东将会向警方证明,我一直呆在远郊的公墓中。那处公墓没有开通公交车,更不会有人知道我偷了一辆绿色的伊兰特,暗中回到了小区。为了让不在场证明变得更加充分,我甚至在打通宵麻将的时候,就向刘青和另外两个朋友透露了第二天我将去郊外写作的事。 同样在这段时间里,刘青却无法找到不在场证明,因为当时他会在家里补瞌睡。昨天夜里,我邀他打了通宵麻将。他住在一幢老式公寓中,车停在公寓外的马路上,没有摄像头监控,也无人能够证明车一直停在那里。 干完这一切后,我会离开小区,驾车回到公墓中,拆下车牌,埋在荒山野岭中,最后拎着笔记本电脑慢悠悠地走出公墓,让王东驾车带我回小区。到时候,我会成为慕容霞尸体的发现者,打电话报警。 糊糊,你说,我这个计划是不是万无一失,非常完美。 第111章:剧情出现意外 在回小区的路上,会经过刘青所住的那幢老式公寓。我看到刘青的那辆绿色伊兰特果然停在马路上,很顺利,一切都和我设想的一样。 我在小区地下停车场中,把车停在了一个监控摄像头前。我把连在蓝色运动衫上的帽子套在头上,走入电梯中。电梯的监控摄像头由上至下,正好拍不到我的脸。 走到住所前,我戴好手套,拿出钥匙,扭开门锁。推开卧室的木门,看到慕容霞的尸体依然躺在床上。在拿空调遥控板时,我顺便触了触慕容霞的脸,果然,她的尸体还保持着柔软,就像她还活着一样。 看着这鲜活的尸体,我不禁悲从心来。我无声地哭泣,对慕容霞说:“对不起,如果你不背叛我,我是不会这样的。”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脸。 但突然之间,我的手指传来尖锐的疼痛。睁开眼,我看到慕容霞的眼睛竟睁开了,她的嘴张开着,牙齿正好咬住了我的手指。 是我出门前并没勒死她吗?而现在她又正好醒了过来?来不及再做多想,我一拳砸在了慕容霞的脸上,她又晕了过去。这个小意外并没有让我惊慌。关掉空调后,我摸了一下她的脉搏,她确实还活着。也好,她的死亡时间不用再伪造了。我从厨房里取出一把刀,放在了她的脖子上。 这一次,慕容霞的眼睛再不会睁开了。 糊糊,你觉得我是不是太残酷了,但是如果不这样,后果不是更加严重。我害怕呀……我真的好害怕……我管不了这么多了。一不做二不休,不能让她活着咬我一口谋杀妻子。 我将绿色伊兰特轿车驶出了小区。出城去公墓的路上,依然会经过刘青所住的那幢老式公寓。可当我来到那条支马路时,却正好看到刘青钻进了他那辆轿车,发动引擎。他穿着的衣服,正是那件套头的蓝色运动衫。 糟糕,他竟然没在家睡觉!他现在要去哪里?如果让他碰到什么熟人,就能拥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于是我驾车跟在了他后面。但越跟踪,我越生气。刘青竟然是向我所住的小区驶去! 刘青是去见慕容霞的,他一定是在昨天打通宵麻将时,得知我今天会去郊外写作,所以在家里只休息了一会儿,就跑到我家里与慕容霞幽会。 意识到这点后,我决定改变计划。我踩了一脚油门,超过了刘青的轿车,先他一步回到了小区。不过这一次我没把车停在小区地下停车场里,因为我担心刘青的车也停在停车场里,要是摄像头拍下两辆车牌号相同的伊兰特轿车,那就完蛋了。 我开着车,沿小区转了一圈后,竟发现在距离小区不远的一条支马路里,竟有一处无人值守的路边停车点,已经有很多车都停在这里了,看来是一个自发形成的免费停车处。早知道这里能免费停车,我又何必每个月花三百多在小区地下停车场里租车位呢? 我把车停在这里后,来到小区大门,然后混在出入的人流里走进了小区。我从紧急楼道上楼,来到我的楼层,刚将头探出楼道门,就看到刘青已经站在了我的房门外,掏出钥匙准备开门。 真该死,慕容霞为了偷情方便,竟把家里的钥匙都给刘青了。刘青开门的一刹那,我踮着脚,走到他身后,抡起了拳头,砸在他的后脑上。 我把瘫软的刘青拖进卧室中,将他扔在慕容霞身边。趁他还没苏醒,我又朝他脑袋给了几拳头,让他继续陷入昏迷之中。 我从厨房里端出一盆热水,还拿出一根擀面杖和一柄锋利的水果刀。 我把刘青的一只手放在水盆里,然后用水果刀割断了他手腕上的血管。鲜血流出血管,浸入水盆的热水。因为水温,伤口上的鲜血无法凝固,只能继续淌出。而因为疼痛,刘青不断醒来。但只要他一醒,我就用包裹着床单的擀面杖,狠狠砸在他的脑袋上,让他继续昏死过去。擀面杖因为包裹着床单,所以并没在刘青的头部留下任何伤痕。 十分钟后,看着满面盆的殷红鲜血,我探了探刘青的鼻息与颈项处的大动脉,确认他已经因为失血过多死亡了。 现在,刘青与慕容霞的尸体并排躺在床上。慕容霞的颈子被菜刀砍断,菜刀就扔在地上。刘青的手腕被水果刀割断了血管,他的手还搁在水盆里,而水果刀就放在他身边。 我开始设想警察进入这间房后,会做出何种判断。 警察会认为,刘青准备与慕容霞殉情自杀,但慕容霞不从。于是刘青用菜刀砍死慕容霞后,最终选择了割腕自杀。警察或许会在刘青脑袋上发现一些淤青,但完全可以视作是慕容霞在反抗中造成的。 我现在想起来,我是如此的沉着冷静,但是糊糊你了解我的,小时候,我可是一个胆小鬼。 我写过许多侦探悬疑小说,我想现在的我,已经深谙各种反侦察伎俩。我花了十分钟时间,将卧室布置成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打斗之后的凌乱现场。最后,我离开了住所,又混在进出的人流中,来到小区附近的那条支马路。 我上车启动引擎后,看到车外有个年轻人似乎正冲着我这边叫喊着什么。我没有理会,径直踩了一脚油门,将这辆绿色伊兰特轿车开走了。 现在,我该回郊外的那处公墓了。但当我开车来到公墓外,却看到公墓的山坡上,飘出一股浓烟,还有劈里啪啦的爆炸声。 救火车和救护车正呼啸着驶入公墓,我扭开车载电台,听到电台里正在播报十分钟前,扫墓的人在公墓里违规燃放鞭炮,因为天干物燥,引燃了公墓栽种的松柏。松柏树叶富含油脂,再加上今天风很大,火借风势,瞬间便将整座公墓变成一团火海。 太糟糕了!如果按照事前的计划,出租车司机王东会以为我一直呆在公墓里写作。而当山火被引燃后,我应该第一时间就下山,逃离火场。但我却没下山,这会令我的谋杀计划生出破绽。 看来,为了弥补这处破绽,我必须做出一点牺牲了。 我把伊兰特轿车停在一处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卸下车牌,埋在路边的土里。然后背着笔记本电脑,冒着山火上了山。在火势较盛的地方,我把笔记本电脑扔在火场里,再顺势倒下,在燃烧的火焰里滚了几圈。我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顿时感到一阵疼痛,眉毛和头发都烤焦了。 扑掉身上还燃着的火焰,我发了疯似的向山下跑去。 很幸运,有惊无险,尽管身上满是火灼的伤痕,我还是活着来到了公墓大门外。 “你看,糊糊,我的胳膊其实已经烧伤,但是我穿着衣服,你看不出来而已。”秦川挽起袖子,我看见确实有一些烧灼伤口,但不是非常严重。 王东还留守在大门外,一看到我,就大喊道:“秦先生,您总算是活着出来来!急死我了,火一燃起来,我就不停打你抠机,可你电话关机……” 王东又说:“因为刚才和你联系不上,我又给你家里打电话,可电话怎么都没人接。我又给你那小区的物管中心打电话,让他们联系你老婆。物管中心的保安说,没看到你老婆离开小区,电话却没人接,担心出事了,所以派人到你家里去查看情况了……” 我悚然一惊。这么说,现在保安应该已经撬门进了我家里,找到卧室里那两具尸体了? 在公墓外,我接受了救护车简单的包扎了,便让王东载我回小区。 路上,我不停告诫自己,一定要显露出悲伤与愤懑相交织的复杂表情。刚才与小区物管中心的通话中,我已经知道保安在我的房间里找到了慕容霞与刘青的尸体,而且警察也来到了我家,正等待着我的归来。 我一定要装作才知道慕容霞与刘青之间的私情,不仅要为他们的私情感到愤怒不已,还要为他们的死感到悲哀。 第112章:无言的结局 穿红鞋子的小姑娘 被洋人带走去远方。 在横滨的埠头坐上船, 被洋人带去远方。 如今她的眼睛已变蓝, 生活在异国他乡。 每当看到红鞋子, 我就会想起这位小姑娘。 每当遇到洋人, 我就会想起这位小姑娘。 ———《红鞋子》 “最后,我完全是没有预料。”秦川继续说,我继续沉思,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我进了屋,一个警察看到我后,安慰性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秦先生,节哀顺变。”看来我很适合做个演员,脸上所浮现出的悲伤、无奈、愤怒与郁闷,轻轻松松就唬过了查勘现场的警察。 警察说,从现场上看,他们初步断定,刘青杀死了慕容霞,然后割腕自杀。 我窃喜,警方的判断与我设想得完全一致。 但警察却话锋一转:“但我们还是有些事没想明白。小区里的监控摄像头确实拍下了刘青驾车进入小区中,而且进入了两次。 我们估计第一次进来,他与你妻子慕容霞发生了争执。而第二次进来,他进屋杀死了慕容霞,并割腕自杀。 不过在刘青第二次进入小区时,在距离你们小区不远的一条支马路中,有一个路边临时收费停车处。那里的收费员说,有一辆绿色伊兰特轿车趁着他上厕所的工夫,没交费就把车停在了路边。为了索取停车费,收费员记下了那辆车的车牌号码。” 我的瞳孔骤然紧缩,然后我听到了最不愿意听到的一句话。警察说:“那辆绿色伊兰特轿车的牌照,正是刘青的。很奇怪,为什么同一辆车会同时停在两个地方?而且还相邻这么近?”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只好耸耸肩膀,说:“我也不清楚,或许有人套了他的牌照吧。现在套牌车蛮多的。” 而警察顿了顿,直视着我,说:“确实有可能是套牌车,不过更巧的是,那收费员是个年轻人,曾报考过三次美术学院,但却都不幸落榜了。后来那辆绿色伊兰特的车主来取车时,收费员正准备上前收费,但轿车却一溜烟开走了。不过,收费员还是看清了车主的模样,并且画了一张素描。”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警察已经将一张素描画扔在了我的面前。素描画上,绘着惟妙惟肖的图案,正是我穿着一件蓝色的套头运动衫,打开了绿色伊兰特轿车的车门。 与此同时,警察又冷冷说道:“你能解释一下,为什么在命案发生时,你穿着一件与刘青一样的服装,并开着一辆与他牌照相同的同款轿车吗?” 这一下,我彻底无法解释了。 但是,我非常聪明,我假装非常仔细的看看图片,“怎么会像我,你看看我眉毛都没有,这个小伙子这样帅,我比他丑多了,不信你再比较一下。” 多亏了我刚刚经过公墓的火灾,不仅鼻青脸肿,而且眉毛和头发也烧焦了,衣衫不整,完全没有图片里的帅气和神采。 警察一下子也失去判断能力,只好说,“行,秦先生,这件事情还需要你配合调查,收费员现在正好不在岗位,如果方便,你明天来警察局一趟。” 当天,我等警察把尸体抬走离去的时候,我拿起护照,带了一些现金,买了当天最晚一班到东京的飞机,我想趁警察也判断不了的时候,立马逃离新加坡。 我到东京已经是第三天了,我像一只无头苍蝇,我不明白这么精心设计的案情败在一个小小的收费员手上,我真的不知道咋办? 秦川把所有的事情都说完了,然后无助的看着我。 “我已经知道你不是以前那个秦川了,你现在是个冷酷的伪君子。”我实话实说,小时候,我们也是这样吵架,但是能够和解。 但是现在,我看到俊俏的伙伴却没有一丝同情。 “秦川,如果你不想自首,你也要做最坏的打算,当然现在你已经不好出头露面了,剩下的事情只能交给我了,虽然我不情愿帮你,但是我不想让你死去,你就住在这里,等我的消息吧。”我目光炯炯的看着他,他已经不敢直视我了。 我离开秦川以后,首先找到大表叔的东京警署,大表叔是警部,相当于一个局长,级别挺高,我假装要学习学习,趁他不在,查看了他的邮箱,确定没有任何来自新加坡的邮件和通缉令之类的东西,才舒了一口气。 然后我联系了马来西亚警署的朋友,问他们有没有新加坡警方的熟人,要他们传递给我秦川那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没有结案。很快,朋友就打电话给我,说原来警局认为是情人殉情,后来发现原来两人是失散多年的兄妹,兄妹刚刚相认,为啥要一起自杀?咋样都说不通。刘青是慕容霞父亲在大陆妻子所生,两人本来想告诉秦川,但是怕他不相信,疑神疑鬼。所以刘青准备把母亲接过来的时候,再和慕容霞父女相认。所以,现在秦川疑点比较多,但是秦川人已经失踪几天,一切事情都只能找到他才能定案。 我叹了一口气,看来我只能如实告诉秦川了。 等我再回到酒店,发现秦川已经不在那里了,前台说我离开的当天,秦川也离开了。也许他还是不信任我这个朋友,或者他只是需要倾吐,剩下的事情他又有了新的计划。 第113章:东京公交车里的摩擦 “日本男性为何不喜欢成熟女性,反倒偏爱声音娇柔的少女?”这对身在日本的欧美人来说,基本是个永恒之谜吧。在大多数日本人看来,少男少女时代并非只是成年的过渡时期,(不像多数欧美人所想的那样)那不是一段恨不得尽快结束,让人不想提起,或者说不完美的岁月,反倒是一直想浸淫其中的失乐园。 正因为如此,一把年纪的大人房中还是会摆满玩偶,专为儿童设计的角色主题商品也都有成人用的尺寸,这些其实一点都不奇怪。每个人来到这个国家,好像都知道一点:“可爱”是比“优雅”更有效的赞美。日本的女生给我的感觉都非常可爱,说话柔柔的细细的,有春风拂面的感觉,特别舒服。 东京是全世界少数几个拥有超过千万人口的现代大都市之一。与人们一般印象或许不同的是,东京非但不拥挤,更多的时候竟显得冷冷清清。无论是在大街的路面上,还是在住宅小区里,通常我们看不到多少人。 自然也有例外。比如,作为年轻人集会热门地区之一的涩谷,就一直是人头攒动。近年来,秋叶原作为日本动漫文化发源地与商品销售中心,则聚集了另外一种特殊的群体——动漫的“御宅”,相当于“重度发烧友”,因而也总显得人满为患。其他一些著名之处,诸如保留了许多江户平民文化的浅草、东京高级商店街的银座、廉价商品集散地的上野、流行文化发源地之一的原宿等,平日也可见到人潮汹涌。 东京的大多数公交车都显现出一种特有的清闲感。人们有条不紊,或坐或立,但皆专注于自己的事情——埋头阅读手中的读物,也有人打盹睡觉。 提到读物,人们首先会想到日本的漫画。这种联想非常准确,没有什么比东京人在公交车中埋首阅读漫画更常见的风景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许多乘客下车后随手将手中的漫画放到头上的行李架上,而车上的其他人,则可任意取下阅读。当然,人们也可以随意带走;若未带走,最终要被当作废弃物回收。为此,东京的许多车站台上都设有回收漫画或报纸的专用垃圾箱。 在东京,乘坐公交车时常有机械之感:进站、等车、上车、下车。由于多数是随着人流走动,除了脚步声外,悄然无息,这种高度的秩序性所带来的机械感就愈发强烈了。或许正因这种日常过度的单调状态,有一起特别的事件一直留在记忆中。 那是两个乘客之间发生的冲突。 到东京半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乘坐公交“东西线”回大表叔家,时近午夜。由于已经过了晚上高峰期,车厢显得宽裕。不知为何,两个人发生了口角。日本人的公共意识保证他们严格地遵循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原则。所谓的“动口”,其实也只是简单的语言交换,而不是毫无节制的谩骂。因为简单,也就听得清晰。双方怒目相向。 “你要干吗?” “你要干吗?” 说法虽然简单,不过双方用语气表达着各自的愤怒:语句简短、低沉,因而富有威胁性。 只听一个人说道:“那么,下一站我们下车……” “好啊。”另外一位干脆地回应。 按照我的猜想,这应该是一次公交车摩擦事件,两个人的姿体发生了碰撞,也许触犯了忍耐的底线。一定要下车解决,解决的方式是打架吗?日本的警察会不会管?我感到非常好奇,所以看到他们下车,我也跟着下去了。 公交车还没有停稳,车门还没有打开,我看见一个高一点的男生就一脚向那个矮个男生的腿踢去,矮个男生保持着节制的态度,车厢内的乘客既没有人劝架,也没有人注视,大家依旧我行我素,一副各人自扫门前雪 ,莫管他家瓦上霜的状态。 等车门打开后,我也随着人流下到站台,我才仔细的打量了他们,看起来应该是哪个大学的学生,东京大学或者其他的,两个人应该是校园里就有仇怨,车里面就是一个挑衅的开端。 我看到高个的拳头开始猛烈的砸向矮个子青年,作为警察的职业感立马爆棚起来,“住手。”我一把拽住高个的手。 “有话不能好好说吗?你们都是大学生,是有素养的人,啥事不能够和平解决吗?” 高个看着我,“你是警察呀……我看你也不像,让开点,不要碍手碍脚,小心连你一起打。” 我的臂力非常大,暗暗的我又施加了几分,高个有点承受不了,“哎哟……你放手呀,你知道我是谁吗?不要把我惹毛,我的事关你屁事,我看你就不像本地人呢……” 我知道我日本话说得不咋地,他肯定听出了我不是日本人的口音,所以想给我下马威。 我放下手,说了句:“滚,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高个回过头来,咬牙切齿的说了一句:“你们等着。”就灰溜溜的跑了。 然后我扶起倒在地上的矮个子,我问他有没有受伤,他摇摇头,很有礼貌的连续说着谢谢。 然后他告诉我,那个高个是个***人,也就是家里有权有势,他们都是东京大学二年级土木工程专业的同学,因为同时喜欢一个女同学,相互争风吃醋,高个已经威胁他好几次了,要他从学校消失,但是他读大学不容易,所以忍气吞声。 “一定是女同学更加青睐你,所以他才这样不平衡。”我猜到。 “是的,我和春信是青梅竹马,我们是不能分开的。”他神态非常坚定。 “那学校有管这种事情的组织吗?你不能这样被欺负呀。”我问他。 他摇摇头,“大家都怕他。” “这样吧,这是我的电话,我叫糊糊,如果你再遇到他欺负,你可以打电话给我,我相信一定能够制服他。” 矮个青年感激的看着我,他眼睛忧郁,但是却透着倔强的光。 “谢谢你!谢谢你今天搭救我。”他鞠了一个90度的躬。 “我叫铃木,认识您非常高兴,给您添麻烦了。”他变得非常客气,也非常害羞起来。 后来我又继续等下一班电车回家,这件事我也没有太放在心里,直到一个星期以后我接到了一个恐吓电话。 第114章:自行车惹的祸 那个年代,自行车依然是最庞大的交通工具。 我因为也是非常闲,大表叔让我熟悉东京的局势,也是想我以后留在日本和他一起工作。 东京大学确实是一个好的骑行的地方,正是三月,樱花也开了,漫天的粉色花朵,像极了烂漫的爱情。我看见成双成对的年轻大学生,说着甜言蜜语,特别是像樱花一样美丽的女学生,各个都乌发,明亮的眼睛,她们的衣服看起来非常整洁,举手之间,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警察是东京街上一种常见的自行车族。日常生活中人们看到的警察多是“巡查”,也就是骑自行车进行巡视活动的“片儿警”。 日本实行单一警察制度,所以警察什么都管:从协调邻里摩擦、维护日常社会治安、维持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到调查刑事案件。只要有人拨打110报警电话,警察随时都会到场。 在东京的警察主动盘查的事项中,自行车或许居于首位。 日本的自行车管理非常严格,实行实名登录制度,在购买自行车时,要额外进行“防犯登录”——为防止发生盗窃事件,自行车的经销商将车主的信息报告给警察局,同时,自行车会粘贴上相应的登录号码。有了这个信息,一旦自行车被盗,就可向警察报案。 我骑自行车的第二天,也不知什么原因,车架上粘贴的登录号码缺失了一半,这成为警察对我额外关注的主要原因。 在自己骑自行车行走的途中,经常听到有人从后面喊:“对不起,请停一下!” 最初有些吃惊,但不久就熟悉了,这是身后的警察在叫我。他们偶尔会从正面与我擦肩而过,从后面确认好自行车有可疑之处后,再折回来拦住我。 “这个自行车是您的吗?”警察单刀直入地询问。 “是我的。”我回答。 “为什么没有登录号码?”警察接着询问。 我据实以告,回答说:“有,您看这里……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掉了一半。我记得号码,是……”说着,我就将号码以及相关的登录信息告诉了警察。 警察通常对我的解释未置可否,而是按照自行车车身自带的钢印编号,通过手中的无线呼叫设备直接查询信息。自然,他们会查到我的姓名和最初登录的住址。确认好后,警察会很客气地说:“对不起,耽误您的时间了。” 后来,类似的情形发生过几次——只要碰到警察,通常都不免会被盘查一番。 因为一个自行车,我感觉自己登上热搜。 后来我回到大表叔家,我开始抱怨:“这东京警察真是吃饱了撑着,就没有一个值得他们调查的刑事大案要案吗?天天围着我一个破自行车问来问去,烦不烦呀?” 表婶安慰我,“其实也不是呢,你表叔最近很忙,听说东京大学有学生被绑架了,你去那里骑自行车要小心,警察也是加强了那里的巡逻。” “哦,真的。”听说有案情,我立刻神经兴奋起来。 后来,我就接到这个恐怖的电话。 电话响起来的时候,一般是表婶接,她接过以后递给我,“找你的。” 在东京我也没有什么打交道的人,找我的电话确实是出人意料之外。 我接过电话,里面是嗡嗡的声音,好像是摩托车发动不起来,不断的踩踏板,哄哄哄的非常吵,接着一个男的声音传出来:“你是铃木的哥哥对吧,铃木在我们手上,知趣的话,准备5000万日元,明天你骑自行车的时候,把钱放在自行车后面,按照你以前的路线,记得不要改变,不要耍花招,自会有人来取的。” 铃木,我想起来了,那次去公交车上打架的那个,我当时是给了一张有我名字电话的名片给他,不说我还忘记这回事了……难道这给我惹下麻烦了……还是我天天在大学城里面骑自行车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我想到了那个凶神恶煞的高个,和他最后恶狠狠的那句:你等着。 我镇定了一下情绪,“我需要和铃木通话。” 接着我听到一张铁门咣咣的声音,然后我听到公车上那个矮个的声音:“不要理睬他们,糊糊,对不起,我不知道找谁帮忙,你不要管我,他们都是疯子。” 接着,电话里面没有声音了。 我马上对着电话,“喂,喂,不要伤害铃木,我怎么相信你铃木会是安全的?” 过了差不多一分钟,电话那边才传出来刚才那个声音。“收到钱,铃木会出现在教室,没有钱,学校后面的池塘里会发现他的尸体。如果你敢报警,你全家都会死。” 啪,电话彻底挂断了。 第115章:东大一霸 你是那, 唯一的一个, 你高扬的旗帜, 在美丽深邃的空中, 正发出辉煌的光芒; 诸君堪称天宠之子, 朋友啊,朋友,就在眼前的山冈上, 树立起东大的旗帜吧! 那是传统之旗,那是东大之光…… ———东大校歌 我在东大的骑行是傍晚,现在是中午,到明天傍晚还有一天半的时间,我必须马上行动,否则就来不及了。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行动,我只是和表婶说我出去一下,就穿上衣服,快速出门,我一定要去东大好好调查一下,在我的脑海里浮现了两个关键的人,一个是铃木告诉我的春信小姐,一个是那个打人的高个,他们一定可以告诉我一些绑架案的线索。 这让我想起了日本社会频繁发生的“集团欺侮事件”。这一现象通常发生在从小学到高中的学生中间;被欺侮者通常被切断了与他人的联系,陷入精神上的极端孤立状态。由于许多不堪忍受欺侮的学生选择了自杀,这一现象已成为日本社会日益深重的病疴。每次发生令人遗憾的自杀事件时,媒体都会大肆报道一番。数年前,日本文部科学省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防止这类事件发生。从现状来看,效果不明显。 大学难道还有这种现象吗?我为铃木和春信感到担忧。 我拿着大表叔为我准备的‘实习警务’的工牌顺利进入了校园,也没有费多少周折就找到铃木告诉我的土木工程二年级教室,铃木和春信是同班同学,所以关于他们的情况知道的同学非常多。 据同学们说,铃木和春信是一起失踪的,至于是不是绑架大家也不确切,报案是春信的父母,她们说自己女儿每天都要打电话回家,但是连续两天都没有接到电话,打她宿舍电话也找不到人。学校这边也是发现两人同时旷课,也没有见到他们回宿舍,采取了报警处理。 铃木的家里只有一个奶奶,奶奶年纪大了,不想惊动她,铃木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双去世,所以学校把情况都向警局做了汇报。 东京片区的警署好几个,我算了一下东大的片区正好归大表叔管辖,我这样也算是给他帮忙了。 高个叫什么名字?我想了一下,就向同学们打听,“除了铃木,还有没有其他男生追求春信呢?”同学们都有点犹豫不定的样子,后来一个胆子有点大的女生,趁我刚刚走出教室,跑过来瞧瞧告诉我:“佐藤一直追求春信,同学们都知道,偏偏春信就是不答应,我们也不敢掺合,反正我劝你也不要去问佐藤,他可是东大一霸,学校谁都不敢惹他,他是一个很可怕的人,他还有好多同伙,都是社会上的混混,天天在学校骑摩托车转悠,你一定要小心哦……” 我又问了这个女生佐藤的外貌,完全符合公交车那个男生的特征,我判断佐藤有重大嫌疑。 我问了佐藤宿舍的地址,我决定先去会会他,我想他既然能够进入东大读书,应该以前也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学生,只是让社会上的人把性情带坏了而已,我能不能感化他呢? 刚刚进宿舍的楼道,我就听到有人上楼,那不是在上楼,而只是用力蹬踏楼梯,发出“咚咚”的声音;紧接着传来用力带门的“咣当”声——噪声巨大,甚至可以感到房间的震动。随后,又传来开窗时故意制造的“咣当”声响起,不是一次就停止,是不断的响起来。当这些噪声依次出现之后,一个男生的怒骂声随之传来。 “爱管闲事的洋鬼子,是什么风把你吹过来了?”我抬头一看,正是那个公交车上闹事的高个,佐藤。 我现在已经知道他的厉害了,但是我依旧非常藐视他,我想他那个同学铃木的性格也许也和我一样,选择藐视作为回应,所以才有绑架这样的事情发生。 “如果单单这样就判断是佐藤干的,未免太轻率了吧,证据呢……不行,我一定要冷静下来,不要被挑衅坏了头脑,我必须要问点实情出来才行。”我这样告诫自己。 所以,我不仅没有作出生气的样子,反而挤出一丝微笑。“佐藤君,你可是大名鼎鼎的人物,怪我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公子,我可是来赔礼道歉来的。” 第116章:绑架的真正原因 佐藤听到我道歉的话,愣了一下,但是很快就又变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态。 “我觉得我们之间有点误会。”我已经踏上响声有点大的楼梯,应该是被同学们拼命的摇拽的缘故,木质的板子走在上面有种要塌的感觉。 “你不要和我谈这些,过去的事情我不太感兴趣。”佐藤回避了一下,不过我看出来并没有要攻击我的想法。 “好吧,我开门见山的说吧,我其实是来自美国洛杉矶的一个警察,在日本也就寻亲访友而已,我只是出于一种道义帮助了铃木,至于你们之间的任何事情我一无所知。”我非常诚恳的样子。 “哈哈,我猜到了,像他那种下层人士,是没有什么朋友的。”说着,他居然作了一个“请”的举动,微微弯腰。 “可是现在铃木和春信都失踪了……你有没有他们的线索。” “我……我也是刚刚听说……” “佐藤同学,你应该懂日本的法律吧,如果是绑架这样的案子,可是大案,要判刑的,十年以上哦……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都在监狱,你觉得合算吗?” “我真的不知道,我是不是要称呼你警官先生,好,好,警官先生,我正式告诉你,我不知道……” 我看见他的脸色由红变白,一副不可一世的倔强又浮现出来。 “好吧,佐藤同学,那我告诉你吧,我今天中午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居然明天让我带5000万日元去赎铃木,你觉得我会去吗?”我装出一副很无奈的样子。 “你要知道我与铃木无亲无故,我一定会选择报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管这个片区的羽太君正是我的大表叔,我想,他知道我接到这个电话,一定会更加上心,他也怕威胁到家人呀……” 我看到佐藤的胳膊刺疼了一下,他起身从书桌上拿起一盒油,打开小心的搽起来。 “警官,你不要威胁我,我只是一个学生,我胆子很小的。”佐藤的手一直没有放下。 我看了一下他住的地方,居然是单独的一间房子,东西摆放有点凌乱,面积居然只有十个平方左右。这在东大,应该是最好的宿舍了。 “还有一点我一直不明白,你们三个都是一个班上的同学,你们这样闹不是让其他同学看笑话,中国有句俗话,不知道你听过没有,那就是‘强扭的瓜不甜’,春信和铃木是青梅竹马,你难道不知道?” “警官,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我帮不了你,我承认也喜欢春信,但是我没有那么傻,非要得到她,我只是觉得那个小娘们喜欢那个小窝瓜心里来气……” “你一个呼风唤雨的公子,一定是要啥都有,可是铃木却是从小没有父母了,靠奶奶含辛茹苦的拉扯大,他能够和你比吗?”我这番话完全就是一个顺水推舟的说法。 “你知道个屁!”佐藤居然怒发冲冠的样子。 “我和铃木是从小玩到大的同学,你一个洋鬼子知道个啥?我之所以现在对他不好,是因为他背叛我!” “哦……”我顿时感兴趣起来。 我想到我小时候也会玩那种站队的游戏,看到不是这个队伍的同学,就把他们当成叛徒。 “同学之间幼稚吧……叛徒那是革命时代,掉脑袋的事情。”我打趣的说。 “警官,你太小看我了……我像那么幼稚的人吗?这说起来话长,我知道铃木家境不好,这么多年都是我罩着他,不是我吹牛,就是我爸爸的势力,整个东京也休想有人欺负我们。” “你爸爸是黑帮老大?” 来日本的时候,我就知道日本黑帮组织非常庞大,甚至已经左右了日本的政治。 “我爸爸才不想去当什么黑帮头目,但是他经营了非常有名的“帝都”娱乐城,我是大家族,所有的黑道白道都喜欢去我爸爸那里玩,娱乐城有酒店,K歌,饭店,商场,应有尽有。高中的时候,我就介绍了铃木去我爸爸的娱乐城打工,他只有晚上有时间,我就让他去K歌厅上班,当然,为了赚钱,我们也有一些经营的小秘密,我最信任的人就是铃木,爸爸让他当了领班,当他自己人,可是没有想到他就是个叛徒,他出卖信息,他不是个好东西,我看错他了……” “你是不是误解他了……” “才不会呢……” “我就想打他,看见他就来气,我不会原谅他的。” “你这样不是办法,好吧,如果我愿意帮你调查铃木泄露秘密整个事件的真相,你是不是能够放过他们?” “你……” “对,我……” “我大概知道了,铃木得罪了一些重要人物,也许你是个帮凶,但是我想你不至于要对同学下手,但是起因一定是你,佐藤,你是一个有责任感的青年,你应该相信铃木,当然你也要相信我一定可以搞清楚真相,你想办法去通融一下,然后让我去娱乐城为你找出那个真正的内奸。” 第117章:潜入K厅内部 银座是东京最繁华的商业区,相传从前这一带是海,后来德川家康填海造地,这一块地方成为铸造银币的“银座役所”。这里有“东京的心脏”之称。 银座大道全长一公里半,北起京桥、南至新桥,大道两旁的百货公司和各类商店鳞次栉比,专门销售高级商品。银座大道后街有很多饭店、小吃店、酒吧、夜总会。 有卖文具的百年老店伊东屋(Itoya),日本第一间面包店——木村屋总本店。从1970年8月起,银座大道禁止一切车辆通行,成为步行商业街,街上有许多茶座,游客可以坐在街心饮茶谈天。 入夜后,路边大厦上的霓虹灯变幻多端,构成了迷人的银座夜景。银座一丁目至银座八丁目,全部八个丁目由中央通道贯穿,其中银座四丁目与银座五丁目之间被晴海通道分隔,而此十字路口也为银座最繁华的区域。 “帝都K歌城”就处于这个最繁华地段。 佐藤家族的娱乐城是个集洗浴、K歌、餐饮为一体的大型娱乐场所。 但是这个K歌娱乐,实际主要项目一是提供歌舞表演,也就是大家从影视作品里面看到的歌妓表演。 第二是,小包厢形式,用的是荧幕方式,台下配话筒,自己上台表演。 包厢里会提供小姐和少爷,顾客自己挑选,她们主要任务是帮K歌厅卖酒,从里面提成。 铃木以前的工作就是管理小姐和少爷。他主要是分配她们的工作,收酒钱,安排日常酒水的进账出账,所以是非常有油水的。如果不是佐藤公子的介绍,他是不能够干到这个肥差。 这些小姐、少爷的陪酒服务基本都是“陪吃,陪喝,陪玩。”再进一步的服务却是没有的。在娱乐城里也是有规矩的,如果一定要上床,不能在K厅,只能出台,缴纳更多的资金,包多少时间出去,这个费用非常昂贵,K厅老板只负责收钱,不需要负责后果。 K歌在80年代刚刚兴起,不是老板不想开成色情场所,而是当地负责治安的官员曾警告过他“有些事情不能过线,否则连我也兜不住。” 老板明白其中厉害,不敢太过张扬。 生意一开张就非常红火,客人给的小费一多,小姐们自然会和客人玩得很“疯”。但只要不过份,老板都睁只眼闭只眼。然而,最近却有客人投诉,说他们在娱乐城和小姐“玩闹”时,居然被人拍了照片,还遭到了勒索。 这些被勒索的人,多半是公职人员。他们先花钱买平安,转脸就对老板大发雷霆,“在你的地盘上出的事,不找你算账,找谁?” 为了安抚他们的情绪,老板前前后后付出去很多钱打点,然而,坏影响持续发酵,生意自此一落千丈。为此,老板私下安装监控录像,也悄悄调查过一些员工,并没有什么发现。 后来员工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领班铃木的身上,认为铃木了解的情况最全面,监控录像也只有他能够看到,然后有员工反映,看见铃木和警方接触,还看见他鬼鬼祟祟的在上班时间溜出去会客。 老板开始还是非常相信铃木的,但是当宫本的事情出来以后,谁都知道要有替罪羊了,否则会全军覆灭。 宫本那天是安排一笔大的买卖,他秘密的约在K歌厅,一来是客户唱歌特别棒,也想让他展示一下,二来宫本认为K厅比较隐秘,不会引起怀疑,当时老板安排铃木亲自送酒水进去,也是讨个喜欢。买卖是个商业机密,当时双方都非常开心,在K厅就签署了一份合同。 没有想到,合同第二天就被泄露出去,宫本是一个**部门的要职,这份私下合同是他受贿的凭证,他受到了举报,然后有反贪局介入调查。这样帝都K歌厅一下子成为了焦点。 宫本在关押受审期间是不好派人找麻烦的,但是宫本的党羽都蠢蠢欲动,第一个要下手的对象就是当天频繁进出的铃木。 事实上,类似的事我在美国也曾碰到过一些,多半都是“内鬼”里应外合敲诈“肥羊”。他们敲诈的对象大多都是有头有脸、有家庭、事业正处于上升期的人。他们拍不雅照,虽然不雅照不能被当成犯罪证据,但对于这些人来说,绝对是一颗重磅**——一旦被曝光,不仅会葬送前程,多半还会妻离子散。 对于铃木来说,如果他为了钱是不是会这样做,我还一点把握都没有。 但是现在人命关天,我咋样都要试一试,我不希望年轻的大学生因为这个,命丧黄泉。 于是,我和佐藤商量了一下,他要我按照老板的计划实行。 因为铃木是老板的员工,他也不希望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就发生员工不测。这也是给宫本一个交代。 第二天傍晚,我让K厅老板的司机来接我,开了一辆崭新的豪华奔驰。 按照事先的约定,我的身份被设定为一个附近县级市的干部,因为老丈人的关系,仕途才渐入佳境。这几天,老婆带着孩子去国外度假,自己是乘此机会才能到娱乐城潇洒一把的。 在高速上,司机交给我一个大纸袋,里面是一套名牌休闲衫和长裤,还有一双Gucci的黑白色皮鞋。我在车上换好,尺寸大小都挺合身,心想,老板能把生意慢慢做大,绝不是偶然。 在高速上开了一小时,车子下了高速就拐上了一条公路。进了繁华地段,转了几个街区,我远远就看见一座犹如白宫般宏伟,门头上闪烁着各色LED灯的建筑。 司机将车靠边停下,拔下钥匙丢给我,“老板吩咐让你自己开车去,做局做全套,到了娱乐城,会有专门和你对接的保安经理,有事找他就好。” 他下车的时候,瞥见我还穿着自己的灰色袜子,笑着提醒,“一定要把袜子脱掉,光脚穿皮鞋。很多来这里玩的‘凯子’都是这样打扮的。” 我不情愿地把袜子脱下来,团成一团,塞进了纸袋里。 几乎没怎么踩油门,我就到了“白宫”。这时我才看清楚老板的娱乐城闪亮的招牌。 还没等我停稳,副驾驶窗上就贴上了一张笑嘻嘻的胖脸,殷勤地指挥我停好车,嘱咐我关好车窗门,特别叮嘱我要将手里的车钥匙收好。我不由自主地多看了他两眼:光头,身材魁梧,身穿黑色西服,白色衬衣,耳朵上挂着副空气耳机,手里攥着一部摩托罗拉GP2000型的对讲机。估计不是保安,就是负责安全的什么人。 果然,我一下车,他就笑容满面地凑上来,小声冲我喊了声“鬼哥”,接着就介绍自己是龟哥,是娱乐城的保安经理。 他就是老板给我安排的内线,我客气地寒暄了两句,他就偷偷地塞给我一个厚信封,我捏了一下,估计有好几百万日币,这也是老板给我准备的道具之一。 一进大厅,就看到一排身材曼妙的“公主”捧着精致的手包在门口迎宾,脸上都堆着职业化的笑容。通常,客人们只要记住自己看上的公主手上的号码,告诉领位的服务生就可以了,那被选中的公主会被直接安排进包房。 我打量了一番那排装扮精致的公主们,差点就按自己的喜好选人了。可惜,这次“打入敌人内部”的行动是都被安排好的。我“随意”将几个老板怀疑的公主号牌告诉了服务生,还悄悄塞了一张大钞票,“紧张”地问:“这里玩,安全么?” 服务生心领神会,微笑着回答:“在这儿玩,没任何问题,大哥!” 前台给我安排的包厢在走廊的尽头,包厢里的沙发都是真皮的,电视机是液晶55寸的,明晃晃的水晶吊灯。当然,但来这儿消费的人,可不是为了欣赏什么布置的。 趁公主们还没来,我先用“狗耳朵”(一种专门侦测监听监视设备频率的仪器)检查了一下包厢内部,并没有异常,这也在我意料之中。 这个娱乐城,除了大厅的歌妓表演厅,大小包厢总共有100多间,装潢基本都差不多,客人进哪个包厢,是根据人数多少随机安排的,偷拍的人不可能每间都去动手脚。更何况,那保安经理龟哥,一看就是个精明人,在他眼皮下藏猫腻,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那么,问题十有八九就出在这些来来往往的“公主”和“少爷”的身上了。 第118章:找到内奸 铃木不在以后,很快就升了一个新的领班。应该是老板的什么亲戚,所以大家显得更加小心起来,但是我相信,狐狸的尾巴迟早会露出来的。 很快,几位公主欢笑嬉闹着走进了包厢,她们看我一个人大模大样地坐在沙发上,都开心极了。 她们兴奋的原因我也知道,通常单身来这种地方,还大咧咧地叫上四五个姑娘的,不是公务员当官的,就是平时难得出来玩的土豪。无论我是哪一种,在这些江湖经验比脸上的粉还厚的小姐们眼里,都是个厚厚的钱包。 很快,她们左右簇拥着我,不住地恭维劝酒,在她们地劝说下,我叫了两打嘉士伯,两瓶芝华士,还有朗姆酒、杰克丹尼……不一会儿就铺满了面前的桌子。 我这才发现日本姑娘有多么的开放,她们的和服下居然什么都没有穿,如果你够大胆,一定啥都可以摸到。我开始坐立不安,我的汗也出来了,在美国都没有这样紧张过。 喝酒的间歇,就有‘公主’嗲声嗲气地询问我的来历,我按照事先编好的说辞,将自己的“背景”透露给她们。 酒过三巡,又有‘公主’开始在我面前扭动身躯,可我是带着任务而来,只能傻笑着应付,伺机寻找脱身的机会。 见我如此“腼腆”,有姑娘开始动手动脚,我只好半真半假地警告她们,“要温柔点,不然让我家里那位发现了什么,我麻烦就大了。” 就在我有些招架不住的时候,口袋里的抠机如约响起,我假装着急要走,“我太太给我打电话,询问我在哪里呢……”说着我装作慌乱的样子,应付了公主们几句。然后掏出一叠钞票大方地分给大家。就在我掏钞票的时候,一张某**机关的“出入证”掉了下来,又恰好被一个公主捡了起来。 我的“身份”就此暴露。 我手忙脚乱地把证件揣进衣兜,又掏出几张红票赏给捡起证件的姑娘,扣衣扣,衣冠不整地抓起车钥匙,在一片欢声笑语中离开了包厢。 当晚,我在老板安排好的一家酒店里休息。然后开始看我偷偷装下的摄像头,我提前让老板把看监控的电脑安装在不远的酒店房间里,我走出K厅不远,然后又迂回到酒店。 老板给我打电话询问情况,我让他再给我一点点时间,当然我不忘问铃木,春信的消息,我要确认人质是安全的,看了一阵,我也没有发现什么,心里显得有些急切。 “饵已经撒出去了,就看鱼咬钩不咬钩了。”我想。 接下来,我几乎每天都就开着奔驰去娱乐城,成功地给那些欢场上的姑娘们留下这样的印象:“公务员”、“有钱”、“前途无量”、“怕老婆”…… 老板给的钱差不多要花完了,可我想找的人却仍然没有出现。因为怕露馅儿,我带去的一些专业设备不能正大光明地拿出来用,一时陷入了僵局,让我也十分苦恼。 大表叔那里我汇报了一下我的工作,他问我要不要帮手,我说暂时不要,我让他们不要打草惊蛇,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直到我第五次光临“帝都”,事情才终于有了进展。 当晚,我又照例找了几个相熟的公主花天酒地,很快,我注意到一个男服务生来来回回更换零食果盘,十分卖力。一会儿工夫,不但收拾好了一片狼藉的桌面,还主动俯下身捡拾散落一地的果皮纸屑之类的垃圾。 这个服务生之前几天也出现过,但是我并没太留意,因为每个包厢都会有固定的服务生端茶送水,提供热毛巾等,这很正常。但出于职业敏感,我觉得他卖力得有些过头。 他身着会所统一的黑色马甲套装,贴身穿着一件白衬衣,脖子上打着一个黑领结,看上去和其他服务员没什么不一样,可我总觉得他在若有若无地观察我。 于是我悄悄打开测试光源的一种最新仪器,然后又迅速打开一个相机,大喊一声:“啊呀,你们看,这位帅哥多像明星三浦友和啊!来!给你拍张照!”就在那个服务生还不知所措的时候,我已经从相机屏幕上清晰地看到,他领结扣上有个微弱红点。我顺势按下了拍照键,拍照留作证据。 这家伙的领结里暗藏了一个微型的偷拍机,这种偷拍机有遥控开关的功能,因此机头上会有红外线发光二极管。普通的发光二极管发出的是可见光,但偷拍机因为隐蔽的需要,发出的红外线凭肉眼是看不到的,但用照相机或测试摄像头却能看见。 我心里有数了,立即推开身边的公主,拨通了保安经理龟哥的电话。不一会儿,龟哥就带着一帮人冲了进来,我冲着龟哥点了点头,抬手指了指,“就是他!” 一帮人立即扑了上去,扭住这名服务生,龟哥从他身上搜出了一个连着电源的微型偷拍摄像头,还有一个无线遥控器。 我起身伸了个长长的懒腰,然后俯身在那几个目瞪口呆的‘公主’脸上轮流摸了一把,转身将车钥匙丢进龟哥的怀里:“好了,人交给你们了,车也还了,我这就算交差了!” 出于对铃木,春信的安全考虑,我需要老板立马通知宫本,释放人质。当晚我没再住老板安排的酒店,而是连夜赶回了大表叔家。 第二天我还在睡懒觉,老板的电话就打了进来。他告诉我,接到我提供的报告后,宫本的党羽也赶回了“帝都”,那帮公主,龟哥一个也没放走。 服务生被揍了一顿后,招供自己串通了某个公主,合伙勒索多个客人的全过程。至于宫本的合同偷拍到,是一个意外的收获,他们认为可以卖个好价钱,就找到狗仔队,得到的好处大家分摊了。顺藤摸瓜,龟哥当夜就带着人抓到了他的另外两个同伙。据说他们还是流窜作案。 原来娱乐城很多公主,少爷都是学生,她们都是临时的,来去都非常不定,铃木出事以后,一直都不敢出来,看到没有闹出动静才又出活动的。 当天,老板就把他们扭送到了当地的警局,当然找的理由是“偷窃”。 后面的细节我不想知道,但我知道,这些人一定都不会好过。 事后,老板提出要好好感谢我,我却不想和这些人再纠缠下去。我让他们立马放了铃木和春信,我相信他们都是东大的栋梁。 佐藤给我来过一次电话,说他和铃木已经和好如初了。 星期六,当我又一次骑行在校园的时候,我听到后面有人追我,我想,是不是警察又要查我自行车信息不全的事情,就加快了脚的力度,结果发现还是有人追,还呼哧呼哧的喘粗气,我回头一看,居然是铃木,他看我回头,一屁股坐在地上,过了好半天才缓过气来,我诧异的看着他,他害羞的说:“我只是想叫你一声哥哥,可是不知为啥一直叫不出口,就围着你的自行车追了这么久……” 第119章:准备去警署上班 在大表叔警署,压着厚厚的案件卷宗,这使我想到在美国的时候,我们的桌上同样如此,这倒不是因为警方没有努力,而是有许多实际的原因。一个是人手永远不够。警队精英喜欢现场抓获一群吸毒,或者盗窃团伙,打架斗殴团伙,带着枪那种,一大伙人冲进去,快速的制服罪犯,电视新闻啪啪啪的播报,看到自己英武的形象,家人骄傲,自己也得意。 谁也不愿意花很多的心思去思考,取证,暗访,追踪,这个时间你熬尽了大量的精力,最后也许无功而返。在警队还落个不好听的名声,警察也是人,也是有血有肉要吃饭睡觉的人。 第二个原因是现在的罪犯都非常狡猾,知道自己犯下刑事案件以后,都畏罪潜逃,躲到你根本无法理解的地方,网络不是那么发达的时代,查找一个人的行踪存在困难。身份信息也需要反复核对,很多罪犯也多个身份,辨别起来非常考验警方的能力。 所以,巡警也许非常忙,忙着登记,处理团地纠纷,刑警却天天打发时间,死个人调查半年也结不了案,冤假错案又非常多,喜欢屈打成招,喜欢严刑逼供。反正手段之恶劣,不亚于黑社会。 大表叔问我有没有兴趣挑战这些破获不了的刑事案件,我笑着打了个哈哈。我已经不是那个等提升,需要领导赏识的年纪了,何况我的经济都交给了简,手头并不宽裕,不想过多的折腾。 大表叔看到了我的犹豫,拍拍我的肩膀,“放心,好外甥,我知道你的难处,我给你申请了一个临时岗位,你是我高薪聘请的美国专家,特侦科,糊糊探长,你对这个职位还满意不?” 我承认从事警务工作十几年来,从来没有贪过钱财,所以能够保持公正的态度,如果是贪图钱财,律师是一个非常理想的工作。 “比如,这个案件,看起来好像不复杂,半年了,口供有100多人,全是废话,没有任何价值。”大表叔丢给我厚厚一本案卷。 “现在人家急了,怪我们警方办事不利,我们只能回答,在继续调查,这个罪犯石沉大海,看不出有任何犯罪动机。” 我大概翻了一下卷宗,两个字“头疼。” 做笔记的警员非常认真,整个村子左邻右舍,亲戚朋友,相关的不相关的八卦的都记载在案。 我告诉大表叔,任何罪犯,你一定要当面指证他,你要看着他的眼睛,抠出他的内心,抓住他细小的不正常的地方,像逮蛇一样,一定要找到它七寸的位置。 “行,那你花时间看看这个案卷吧……求求你,贤外甥,这个报案人是我一个多年朋友,我实在是推不开呀,你帮我琢磨琢磨,需要什么人帮手,马上告诉我,新的办公室明天给你腾出来,记得明天准时来上班哦。 “这,这不好吧……我都不知道能够在东京呆多久呢……美国催我回去呢,我递了一个修养身体的申请,现在还没有批下来呢。”我实话实说的告诉大表叔,以免辜负他一番好意。 “行,行,你看,你奶奶现在住日本多开心,你呢,就放心让她老人家呆在日本,我爸爸这几年身体不错,三个老人一起生活,你随时都可以来日本,这里就是你第二个家。” 我非常感动。血缘关系决定着我们难舍难分。 第二天一早,我开始收拾自己,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没有肚腩,身板挺拔,穿上表婶烫好的西服,依旧帅气十足,没有任何油腻感,“嗯,振作吧,糊糊侦探。”我学着日本人的礼节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鞠了一个躬。 第120章:接手第一桩悬案 大表叔推给我的第一桩案件是这样的。 我只能简单的把案情述说出来,不能依照卷宗那么复杂的描述。其实很多东西当你简单的理清楚脉络,真相就越来越清晰。 东京郊外有一户大院子,院子里面就像中国的古时建筑一样,分东西厢房,东厢房住的是哥哥,西厢房住的是弟弟,一天,哥哥发现弟弟不知道什么时候外出了,因为一直没有看见他出来。 弟弟没有结婚,是单独一个人,哥哥是个大家庭,有儿女有太太,所以哥哥非常关心弟弟。但是弟弟性格非常古怪,他爱清净,不喜欢热闹。更加离奇的事经常一个人独自出去旅行,一去就是十几天,当然他怕哥哥担心,一般是会提前告诉哥哥的。 可是这次旅行为啥哥哥不知道呢……而且最近弟弟情绪不好,他会不会有什么意外呢? 哥哥想到这里,又在家等了两天,他看到弟弟房间一点动静也没有,不禁有点迷惑,但是弟弟不喜欢人家打扰他,特别是干涉他的隐私。这个事情说来话长,当年他们的父母在战场上死去以后,弟弟就一直没有走出失去亲人的阴影,虽然父母留了好多家产给他们,足够让他们衣食无忧。但是弟弟一直都非常忧郁,再多的金钱也买不来过去的笑容。 弟弟还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他会到庙里吃斋念佛,记住菩萨的好多特定日子,然后去参拜他们。 所以,像弟弟这样一个踩死一只蚂蚁都要念经祷告的人,是不可能有什么仇家的,弟弟还经常捐钱给村民,他的很多钱都拿出来修村里的马路,建学校,资助困难家庭,他是村里公认的大善人,大家都从心底爱戴他。 这样一个完美的人,也会发生意外吗? 哥哥的心情非常复杂,他之所以这样忐忑不安,有大半原因是弟弟一直深爱一个女人,一个不应该爱的女人,为啥要这样说呢,因为那个女人有丈夫,而且丈夫也是一个富人,在隔壁的村子里有良田百亩,但是因为战争,屁股以下全部失去知觉,双腿安装是假肢,但是他却有一个美丽的太太,他的生活完全依赖他太太的照顾,他非常需要一个后代,他允许他太太有其他男人,因为他想有个孩子继承家产。 当然这位先生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男人,他害怕他太太找一个品质恶劣的男士,万一不断的敲诈他们,或者非要剥夺他们的监护权,都是不能接受的,他们想用一点点钱就能够解决是最完美的。 这位太太,我姑且称她为千子吧。 千子小姐年轻的时候是父母做媒的,当时年纪非常小,现在先生没有了能力满足她,她其实非常苦闷,所以也是非常信佛。因为佛的缘分她认识了被我称为‘弟弟’的慈善家,一下子陷入情网,两个人真心相爱了。 没腿的先生发觉了妻子的不正常,但是他没有过分干涉,他也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人,他想,只要不离婚,就让他成为一个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吧……而且他看起来还非常优秀。 哥哥担心的就是这一件事情,因为村里人茶余饭后就喜欢嚼舌根,对弟弟的名誉非常不好。 我啰嗦了这么久,其实不是别的什么意思,因为确实发生了惨案。当哥哥不放心的撬开弟弟的门,发现弟弟房间的地板上有许多血迹,血迹已经干掉了,不是新鲜的。门窗完好无损,床上被子有点凌乱,像是才从床上起来然后去开门,然后就留血在地板上。 但是不知道是用的什么凶器,因为现场没有留下凶器,凶手什么时候进来房间的,如何进来的,是弟弟认识的人吗?这些都无法推测。 但是可以肯定,凶手不是小偷,因为桌上有五十万日币就明晃晃的摆在那里,还有一些珠宝首饰都丢在桌上,凶手难道就一点不贪财?还是故意散放的?不能够理解。屋内任何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丢失,当然弟弟失踪了。 哥哥立马报案了,这位哥哥就是大表叔说的他交往多年的朋友,也是一个成功的金融人士。 大表叔马上安排手下进行调查,床头发现有几根女人的头发,椅子旁边的墙壁和地板上都有血迹,床头发现有一封信,应该写好不久,还没有来得及交给人或者寄出去。信非常伤感:“昨天晚上回家后,我反复琢磨下午的事情,事到如今,我好为难,问世间情是何物 ,直教人生死相许。我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忘掉你的,除非我死去的那天。” 看到这个信,哥哥哭出来,莫非我弟弟自杀了? 但是警察又发现了弟弟的日记,在日记的最后一页他写下:悬崖勒马,回头是岸。端正作风,才是正道。我相信自己,一定能够走出困惑。 根据哥哥的判断,弟弟是一个有远大目标的人,一定会处理好自己的情感,不会干傻事。 报案后的当天晚上,热心的村民就开始帮助警察寻找弟弟,马上有人来告诉警察,在村外不远的一口废井里有一股臭味,像尸体腐烂的味道,但是井非常深,应该有三米多深,曾经淹死过孩子,所以村里人都会绕开井走,弟弟应该也知道这口井。 警察立刻派人打捞,发现死去的就是弟弟。尸体经过了几天的净泡已经发白。发出腐烂的味道。 法医鉴定应该死去起码有三天以上。死去的原因是脑部受到重击,根据伤口的形状,大小,应该是石头砖头之类不规则的硬物,井的周边有尸体拖到的痕迹,尸体应该是从其他地方拖过来的,井附近的草木有折过的痕迹,留下一个大概43码的鞋印,鞋印经过雨水冲刷,不是非常清晰。所以也无法通过鞋印判断凶手的身高体重。除鞋印以外,凶手没有留下其他痕迹。 “可以肯定是他杀,不是自杀。”警察告诉哥哥,“但是究竟是谁杀了弟弟呢?”警察问哥哥。 “我觉得我弟弟不可能有仇家,爱戴他的人那么多,谁会对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下手,我想像不到。”哥哥撕心裂肺的表达悲伤,弟弟在他心目中是完美无缺的。 我把整个案情写成了这个故事梗概,就是为了让读者避开繁琐的调查取证,特别是证人废话连篇的文字。勉强看完整个卷宗,我站起来,迎着大表叔热切的目光,我告诉他,我欣赏这个书记官,明天你给我安排他过我办公室。我实在看累了,明天我想去案发的村子走动走动,请记录这个案情的书记官给我开车就行。 第121章:偶人节 当我和书记官赶到村子里,正是一年一度的偶人节。 三月三日——偶人节,又称桃花节,是女孩子的节日。 因每年3月3日在祭坛上摆供用土、纸等制成的外饰服装的偶人而得名。过偶人节最早源于古代日本人流放偶人的习俗。所谓流放偶人,即给烧制成的泥娃娃穿上红色纸服,连同祭品一起放在稻草筏上,让其顺水漂流而去。据说这是为让偶人把人身上的污垢脏物顺水带走,以消灾灭祸。 在村子里转悠时候,我看到许多女孩子穿上自己最漂亮的和服,想尽办法来展现自己千姿百态。我想也许可以更正为:寻偶节。 我感觉和服对于日本女性来说,最主要的作用不是显示身材线条,而是为了掩饰身材的不足。日本女子身材太瘦小,看上去很不起眼,且腿部,尤其是小腿粗壮强大,对此日本男同胞有形象的称呼——“大根腿”,就是萝卜腿的意思。 丰子恺当年留学日本时,也一眼看穿了日本女人身材上的不足:日本女子最缺乏当模特儿的资格,因为那岛国的人身材异常矮小。平时穿着长袍,踏在半尺把高的木屐上,看去还不讨嫌。等到脱了衣裳,望去样子真是难看,只见肥大的一段身子,四肢短小如同乌龟的脚。 由此可见,李兆忠和丰子恺都不约而同地认为,和服最主要的作用是掩饰日本女性身材上的不足,而非凸显她们的苗条秀丽。 所以当我第一眼见到千子的时候,我并没有惊艳的感觉,虽然她的和服是非常的名贵,她整个给人的感觉是特别温婉,不会拒绝任何人,也不会为任何东西显示出不高兴,因为她太注意她的体态,以至于忘了她的精神状态。我相信她看到杀鸡的血也会晕倒的弱不禁风。 我和她谈起死去的弟弟,希望她能够提供一点线索,看到这样娇小玲珑的美人,我的语气神态也变得非常柔和,我怕她像那些瓷器人偶一样,一碰就碎。 “先生,我知道你是警察,我知道的都录在口供里了,没有什么需要补充,我是真心爱他的,我相信他也真心爱我,我本来想能够怀上他的孩子该有多好,可是我这身子骨太不争气,我非常羞愧,算起来他死去那天我们还在一起,他提出和我分手,我虽然很伤心,但是也下决心再也不见他,我没有想到这是最后一次,即使过去这么久,我还是没有从悲痛中走出来。” “你觉得会有谁想对弟弟不测吗?” “我真的看不出来,如果你让我猜测,弟弟就是太有钱了,除非有人贪他的钱财,他存在银行的钱估计下辈子也用不完,而且他喜欢救济穷人,让大家都羡慕他。” “是吗?这附近穷人多吗?” “村子里的穷人不多,但是不远处是个工厂,那里生产化肥,气味非常大,而且有毒,在那里打工的都是一些穷人的孩子,好多得了病,弟弟经常去看他们,为了改善他们的环境,投了好多钱。” “这里治安好吗?有没有发生过偷窃抢劫的事情?” “这个不好说,偶尔被抢被偷都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所以晚上我们都不出门,但是被杀的事情是非常少见的。” “好,谢谢你,千子小姐,希望你开心。” 我把书记官叫过来,对他说:“正好,今天也是个节日,你曾经录过口供的村民,你应该还有印象吧,你看你穿着警服,非常显眼,你去和他们打个招呼,表示一下感谢。我等下上台去,为弟弟放一个花灯,然后告诉村民我们的破案成果。” “有成果吗?糊糊先生。” 我没有理会他的提问,一直向讲台走去。 在台上,我看到好多人聚集过来,我相信附近那个工厂的年轻人应该来了好多,我平静了一下自己的内心,然后不急不慢的说道:“各位村民们,你们看我们的衣服,一定知道我们的身份是警察,我们是保护大家而来的,同时也要纪念去年差不多这个时候,我们可爱的‘弟弟’大人被残忍的杀害了,警方获得了大家提供的帮助,现在案情有了很大的进展,我们获取了罪犯留下的多处指纹,通过罪犯的鞋印,我们用最新技术也知道了他的身高体重,但是罪犯还是非常狡猾的,他也许就隐藏在我们中间,你们愿意继续协助警方破案吗?” 大家都表现出高度的积极性,这正是我需要的。 “行,今天这么高兴,是女孩子们的节日我们就不扫兴了,但是从明天起,我们两个就要给大家录个指纹,记录一下脚的尺寸,大家会配合吗?” “会的,警官,我们一定会帮助你们抓到凶手,让村子更加安全。”村长带头鼓掌,大家都对我们表示欢迎。 第122章:在化肥厂 “糊糊警官,我确认卷宗没有记载,什么罪犯留下了多处指纹。”书记官追着我说。 书记官是个刚刚警校毕业的新人,办事非常认真,生怕自己工作有什么闪失,对于任何现场或个人嘴里冒出来与案卷不符的地方,他都会及时提醒我,然后他用他认为合理的办法一一纠正,包括我文档写作的格式和语法错误,或者因为忙忘记登记在案的细节。但是他有点怕我,所以每次一说话就会先看我的脸色,说起话来也软绵绵的,带点娘娘腔,明显的感觉是底气不足。 “没事,这只是我自己的一个发现。你配合我就行,不要说什么废话。” “是,长官。”可能是想到我和大表叔的关系,只要我一开口,他第一句话一定是说:“是,长官。”然后是鞠躬,谨慎的低着头,表现得非常谦卑。 “明天我们去化肥厂办公,你去准备一下,要有完善的文本记载,要准备印泥按手印,要提前准备所有化肥厂职工名单,你现在去安排一下吧……我累了,没有重要事情不要打扰我。” 书记官答应了,准备退下去,我想起什么又叫住他,“不要告诉警局其他同事我们是去录指纹,就说去调查证人。” “好的,糊糊侦探,我一定会按照你的吩咐去办。” 我回到办公室,把书记官记录的证人好好过目了一遍。对于化肥厂当晚上夜班的十五个人的记录又温习了一下。他们都是18到30岁不等的年轻男孩子,当天他们夜班是五点钟下班,那个时候离天亮还有一个小时的样子,也许能够干点啥?如果案发时间推断是半夜的话,他们也许都有作案时间。这是距离有点远,一趟下来估计也要一个多小时吧,但是看记录,中途并没有人离开岗位,这里面有没有什么隐瞒呢? 你看他们青春洋溢的照片,都那么可爱,但是事实是一半的人都来自孤儿院,一半的人都是家庭姊妹多或者父母无力供养,所以早早的到社会上赚钱,成家立业的不多,几乎就是一个单身王国。这么年轻的孩子,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难道不是爱情和金钱吗?隔着一里多路的村子对他们不是很大的诱惑吗?又是女孩子,又是有钱人。“如果他们真的犯下了什么罪行,一定逃不过我的火眼金睛。”我这样想。 警局留下的档案都是例行问话,这些小孩子都是住单位宿舍,繁重的夜班下来,睡觉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弟弟’先生,死去前应该没有任何发出任何声音,当晚他完全沉浸在与情人分手的痛苦里,如果当时他发出尖叫,他的哥哥应该是第一时间听到。 只有试试这个办法了,我相信我自己身体的灵感,很多时候,我的血液会从在我的血管里发出暗示,这是一个秘密,我一直没有和任何人分享过,他让我心跳加速,有要咬住毒物的欲望,我幸运我是一个警察,如果是个罪犯,一定是一个嗜血狂魔。想到这里,我马上练习东方教授的定心功法,慢慢的我感觉血液安定下来,平和的心态又在体内恢复。 化肥厂是村里投资的私人企业,‘弟弟’也是投资股东之一,工厂有员工300多人,外来务工人员居多,少量几个是村里人的孩子,他们一般从事比较轻松的管理工作。 工厂占地面积有100多亩,隔成一个个车间,有很多搅拌的设备,有些原料来源于地下开采,所以还有高耸的烟囱,加热用的高压炉,工厂生产的农业杀虫剂,滴滴畏,灭鼠药,产量都非常大,我和书记官进来都戴着防毒面具,生怕沾惹到身上。 “其实不用那么紧张。”厂长是村里的一个社长。他淡定的告诉我们,为了保证员工的安全,所有的车间都是机器化作业,员工都有防护衣服,基本接触不到危险化学品。 我有时候想,万一这些孩子变坏,偷偷把毒品带出来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 厂长看出了我的心思,我们这里有点像监狱式管理,进出都要搜身,外面都是电网,不会把有毒化学品带出去的。 我又来到原料车间,看到里面有上十多个工人,里面像防空洞一样阴凉,他们都戴着防毒面具,根本看不到脸。 突然,我听到“哎呀”一声,一个个子瘦小的孩子,丢下一块黄磷,发出痛苦的尖叫,立马就围过去三个工人,只看到这个孩子的手像烧起来一样,一股热气从手上冒出来,“快冲水!”一个管理人员马上冲过来,把一杯水冲到他手上,他的手发出‘哧’的一声,但是他忍住,没有再发出声音。“快.快。送医务室包扎。”领导立马吩咐在边上看热闹的工人,有两个年纪偏大一点的簇拥着这个孩子到医务室去了。 “这是违章操作造成的。”管理人员介绍到,“这些孩子做事性急,正常黄磷一定要用仪器装起来,而且保存非常讲究,若是在实验室里面的话,可将其放在水中,在水下要进行隔绝空气,或者是使用惰性气体进行密封。” “我们这里用黄磷的数量较大,所以选择这样一个阴凉的地方,还应该保证良好的通风,温度也要低,还要避免热源,特别是不能有明火,而且也不要被太阳直射。” “取出来也要非常小心,千万不能直接用手去拿。” 管理人员耐心的给我介绍。 “好了,我想不需要录指纹了,书记官,我们找到真正的罪犯了,你把刚刚那个烧到手的孩子带去警局吧,他就是杀害‘弟弟’的凶手。” “不会吧……他可是一个老实的孩子,怎么会犯下这么大的罪。”管理人员不相信的叫起来。 第123章:胆小会杀人吗 “糊糊侦探,你判定他是凶手依据是什么呢?”书记官胆怯的问我。 “我以后会和你解释的。你立刻把他送到警局来,我要马上提审他,他这样胆小的人,说不定有什么变数。” 我话语才落,真的就听到工厂办公室的电话响起来,负责原料车间的领导接过电话,电话是医务室打来的,说刚刚那个送过来包手的男孩包完手就逃跑了。 “ 马上封锁所有通道,不要让他跑了。我会报告给厂长,拉警报。”小领导立马跑出去安排。 我也打电话给警局,让他们开一部警车过来。 整个工厂都搜索了一遍,也没有看到小个子的人影。 领导告诉我小个子叫:春木,年纪其实有30岁了,一直没有女朋友,听说去年偶人节认识一个村里的姑娘,春木非常动心,但是姑娘嫌弃春木没有钱,当时就拒绝了他的追求,后来结果咋样不知道,反正春木就变得失魂落魄,天天都不在工作状态,好像神经有点问题。 我让领导去春木的宿舍搜索一下,把他所有穿过的鞋送到警局来。 “去村里,快。” 当我按照车间领导告诉我的地址,找到春木追求的女孩住处,发现大门敞开,女孩的双手双脚全部都被绑在了椅子上。椅子靠在门边,我看了看周围全是茅草,女孩用力挣扎,就在这时,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里面传过来,“别挣了,没有用的。”话音刚落从门里走出来一个人,我抬头一看竟是化肥厂那个男孩春木,只见他恶狠狠的看着我。他的手上缠着绷带。 “你要干嘛?”我有些恐惧的问。 “哼哼哼!”春木一阵的冷笑,“我要干嘛?你说呢?你就不该来这,你知道吗?或者你就应该安安稳稳的,不应该多管闲事,我都很奇怪你是怎么找到我这个地方的!你是怎么会怀疑我的?” 看着春木那露出凶恶神态的脸,我又看了看女孩:“弟弟大人,是你杀的?” 他一阵的冷笑,“我发现你是真蠢还是假蠢啊!这么明显的事你还用再问吗?” “那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什么,哼,因为讨厌有钱人,因为女人都不是好东西,都该死!”他看着那个女孩,“算了,我也没必要和你说这些,本来你不会死,但这是你自找的,这怪不得我了,但我呢,实在舍不得你,没办法只能在这间茅草屋中把你烧死了,下去了,你也别怪我啊!我怕寂寞,我太想你了,太喜欢你了,哈哈哈!”那个男孩说完一阵狂笑,不一会外面火便从里面着了起来,火势迅速将我们包围,看着周围窜动的火舌,我死命的冲进房间,帮女孩挣脱手上的绳子,然后迅速解开了脚上的绳子,可此时周围全部都被无情的火势所包围了。 就在我不知所措之时,突然听见了村民们的声音,他们都过来帮忙,他们拿出龙头对着火一阵冲淋,我扭过头发现那个男孩一直还在房间里,也不见冲出来。我又裹着一个毯子,冲进去,发现房间那里竟有一个不太大的洞,男孩正用手去掰洞周边那些松散的泥土,不一会就掰出了一个足够容下他身子大小的洞,他立刻钻了出去,一会儿就不见了。 我马上告诉村民春木是杀人犯,问他们房间地道通向哪里?让他们帮忙去追。 然后我扶着女孩坐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春木给村民抓到了送到了警局。 我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一句话也不说。 “我知道整个事情是这样的。你追求这个女孩,下了夜班还偷偷出来看她。你想到自己那么穷,所以贪财的打起弟弟大人的主意,你悄悄爬墙翻到院子,透过门缝,正好看见弟弟大人在六神无主的清理财务,他拿出了钱,拿出了珠宝,他写好了信。也许明天就准备去旅行,可是这时候他听到门外有声音,所以他开了门,门边的你,拿起一块石头砸向大人的头,血一下子射到凳子上和墙上,大人晕过去了。你非常害怕,居然忘了拿桌上的钱财,直接关好门,把大人尸体背在背上扔进了800米处的深井里,大人是在井里闷死的。” “我在门上留了指印吗?我记得我非常小心,关门是包着衣服的,我也没有碰房间任何东西。”春木突然问我。 “这个吗……你的凶器上有。” “凶器我包起来丢到了山下,你骗人。” “只能说你留下了鞋印。” “可是第二天就下了雨,虽然没人去井边,但是鞋印不会保留那么久那么清晰。” “因为你背了个人,所以鞋印非常深。” “我一直怕这件事情暴露,我太害怕了,我终于解脱了。”说着春木突然从口袋里拿出一点什么,快速的塞进口里,等我发觉的时候,他已经全身抽动,从口中吐出好多白沫沫,我想到他化肥厂有好多可以让人立刻死去的毒药。马上拍他的背,想让他吐出来,可是一点用都没有,春木就像一段木头,眼睛都已经直了。我立刻通知警队派车,送医院紧急抢救。 春木在去医院的途中,大脑完全失去知觉,我知道抢救不过来了。 车间的小领导,这时候匆匆忙忙的赶到警局,提着一双43码,鞋底还有血迹的鞋子表功道:“我发现了,我发现了,居然真是这个小子干的,他一直胆小,我不是看到这双鞋,打死也不会相信。” 第124章:向往伦敦 我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的一次欧洲游览中,得到一些英国伦敦的别墅图片,一直爱不释手,有一些不成文的说法,人生最如意的事情是,吃中国菜,娶日本妻,住英国房。看起来我就差最后这一个没有达到。 大表叔家墙上钉着一些英国的剪报、泛黄的菜谱和一些新闻条目。在房子后部那永远氤氲着松节油气味的厨房里,还贴了一张伦敦的俯视图——我花了不少时间观察这个神秘的图景。在这张海报底部,写着那句我现在已经听过——被无数次重复、糟蹋,或是改述的塞缪尔·约翰逊名言:“当一个人厌倦了伦敦,那他肯定也厌倦了生活;因为在伦敦,有生活可以给人的一切。” 我到现在不甚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画里的伦敦塔桥看起来灰暗又令人生畏。脑海里这样一个问题浮现出来:“什么样的人到头来会在伦敦落脚?” 大表叔曾经在英国留学,他是痴迷伦敦,才会在家里墙上挂着伦敦的地图。但是为啥没有在伦敦落脚? 我向大表叔、大表婶请示,先把奶奶留在日本,和舅爷爷一起居住,我自己一个人去英国呆一阵,大表叔非常赞同,他向我推荐了他在英国伦敦警署的巴克先生,是他的同学,也是他最好的朋友。我答应有时间一定去拜访他。 东京到伦敦的距离有点远,但是一到伦敦正是早上九点,我感到一切都非常方便,有24小时大巴来回穿梭,同时抵达维多利亚汽车站。 M25高速公路上,挤满从这个国家别的地方来的车辆,车上装满行李箱和盆栽。在过去十年里,非英国出生的伦敦人口数量翻了一番,现在超过200万人,占这座城市总人口的大约1/3。除了早已长期存在爱尔兰人、印度人、牙买加人和孟加拉国人群体,现在突然又多了来自尼日利亚、斯洛文尼亚、越南和索马里的许多移民。 伦敦就像一台呼吸着的手风琴,人如气流一样,进来又出去。这些移民挤进伦敦这个大盒子里,这盒子的内墙闪闪发光又滑滑腻腻,人们死死地靠在墙上,想办法抓住些什么。 我很容易的就找到巴克先生,他看起来是个精神饱满的绅士,穿着烫得笔挺的西服,一见面就给我来了一个热情的拥抱,“哈哈,哈哈,糊糊大侦探,我听你表叔经常提起你,说你是个神探,今天一见你,果然名不虚传,高大帅气,正义凛然,不错,不错。” 巴克先生这样一夸我,我感觉有点不好意思,我告诉他,“我在不断学习,学习,顺便来个环球旅行……多谢巴克先生。” “不用,不用,不用那么生分,现在全世界都是动荡不安,哪里都需要你这样的人才,你就住我家,我家大,整整一栋三层楼房,就住了我和我太太,欢迎欢迎,不用客气,等下和我一起回家。” 巴克先生是警署的高级官员,对人这样平易近人,伦敦一下子在我心中变得非常美好。 其实一下飞机,伦敦的寒冷就铺面而来,我想天气好的时候,伦敦其实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好天气让人的心情也好起来,每个人都在微笑。但是现在天气有点糟糕。我在雨中站着等公交车,在站台瑟瑟发抖地等火车。天好像总是在下毛毛雨;毛毛雨,给你的就是阴沉的天加上无尽的寒冷。在伦敦的第一天,我真的感到好冷,那种寒冷好像深入骨髓一般。我好想泡热水澡,想要暖和起来。 我裹紧大衣,加快脚步,我需要更多的时间来了解这个城市。 第125章:伦敦初相处 巴克先生住在伦敦北部,距离警署差不多一个小时车程,确实是非常漂亮的一栋英式联排别墅,满足了我对英国建筑的所有向往。维多利亚式的建筑风格。一进门,可以看到作为英式住宅象征的壁炉,大大的客厅,地板铺着非常古朴的花岗岩。我来到二楼,主人卧室。 “现在你看到的起居室,其实原来是两间房子,我打通并成了一间。”巴克介绍。太多房间反而累赘。大得可以用来当舞厅的长方形起居室,总让人猜想,主人一定是好客的。何况一角还摆着钢琴,落地的大幅镜面白天映出绿荫晚上照亮人脸,很适合派对的气氛。 巴克先生让我住三楼,面积虽然没有二楼大,但是在伦敦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已经是非常奢侈了。巴克太太已经退休了,家里还请了两个佣人,巴克的两个孩子都不在伦敦,家里非常安静。 “糊糊侦探,你有什么计划吗?”巴克先生礼貌的问我。 “如果你警署需要,我想去当你的助手,也是一个锻炼。”我恳求的说。 “行,你喜欢就行,我有案子一定会带着你。你安心住下,自由行动。”巴克是个幽默的好人。 据说早在莎士比亚时代,英国就有专业的特工机构,当时在英吉利海峡对面,天主教的欧洲大陆对她怀抱敌意,屡屡派出杀手刺杀伊丽莎白女王。对于那个充满阴谋诡计的秘密世界,英国人早在16世纪就相当熟悉。写过“特务”的英国作家,我们扳着手指可以数出一大堆,克里斯蒂、格林、毛姆,还有约瑟夫·康拉德——他的《在西方的眼睛下》和《诺斯特罗莫》,很值得你一本放在枕头边,一本放在卫生间。 弗莱明的“007”,克敌制胜使用各种古怪兵器,好像封神榜人物祭出法宝,那是学龄前男童的英雄主义白日梦,与“SPY GEAR”玩具套装同属一类——著名的间谍夜视仪是一只红色小灯泡加两块凹凸透镜。罗伯特·陆德伦笔下的特工也只是一群内植高敏传感器的机器人,两厢对峙比赛的是各自的反应速度,看谁出手出枪更快,好像西部牛仔,迎合放学路上玩打架的高中生趣味。这些角色在勒卡雷的小说里,随手一划都归在“剥头皮组”和“点路灯组”里,连个帅气点的名字都不肯给。 还有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尖锐的眼睛,观察入微的判断。复杂多重的情节被层层伏笔拆成碎片,散落在小说中人的观察、推测和判断之中。堪称经典。 这里就是间谍特工的故乡呀……令人神往呀…… 我到圣保罗大教堂参加晚祷,那里真是太美了。我居然可以坐在那个美丽的穹顶之下。那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教堂之一,是克里斯多佛·雷恩的大作。我记得好像是建于1666年,我还去了西敏寺,要知道,除了两任君主,其余每一任君主都在这里加冕。我还看到了加冕椅。真是太让人激动了。 我来到伦敦塔,去了珍宝馆和白塔,想起亨利八世的妻子们,她们就被关在那些小小的监牢里面。沃尔特·雷利曾经也被关在这里。我走上被称为“绞刑山”的山丘,以前犯人们就在这里被行刑。我想,这类故事应该多多少少都被加工修饰过了一番,但是这些地方仍然十分有趣,值得一看。 我终于知道伦敦为啥称为“雾都”?因为大多数时候,所有东西都是灰色的,云低低地压下来,根本看不到远景。高楼大厦之上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地平线。你永远都身处在钢筋水泥之间,属于你的空间就只有你面前的这个街区和旁边的两个街区,而这片空间的中心永远是一片低沉的云翳。 我想,如果你住的地方很拥挤,那么在伦敦,你的精神一定也很压抑。伦敦真是一个让人幽闭症,恐惧症发作的地方。 第126章:游泳池边的尸体 深夜,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听到外面急促的敲门声,我睁着惺忪的睡眼,勉强起来把门打开,我看见巴克先生衣冠整齐的站在门前。“快,糊糊侦探,有案情,我们第一时间赶过去。” 听到巴克的话,我一下子激愣了。 “好,好,马上。”我三下两下穿好衣服,就跟随巴克先生出门了。 汽车在黑乎乎的路面上行驶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停在一个豪华的酒店门口。 我们下了车,穿过大堂,坐电梯直达15层楼顶,看到一个巨大的游泳池,游泳池是室内封闭的,水温保持在25度左右,整个空间都按照标准场所建造,有中央空调保持室内25度。也就是说理想状态下,它就是一个恒温舒适的温泉。整个酒店处于繁华区,这是一个适合商务会谈的地方,餐厅,娱乐,电影,健身,运动应有尽有,住酒店的人也是一些商业巨头,他们需要这样一个既能放松神经,又有情调的地方,完成一个一个赌博一样的项目。 死去的男子叫:查理,经营一家金融企业,在行业中被称为“狼”的猎头公司,专门收购,吞并,帮企业策划,为上市公司发行债劵,帮助小企业融资等等,是一个无孔不入的公司。查理是公司资深的股东之一,在公司有举足轻重的权利。 负责这个片区的两个巡警第一时间接到报警,就赶到了现场,但是没有任何破坏,立刻打电话通知了我们。 我看到一进泳池,门口就有一个50米高的救生梯,顶部是一个不大的平台,能让真正喜欢刺激人士高空跳水的。游泳池建成了国际赛道的形式,水池有一定的深度。具初步观察,查理先生是准备爬到高台上,但是不知为啥没有踩稳,滑落到游泳池旁,倒地死亡的,死亡时间初步估算是半夜两点左右。 我看见死者系带的睡衣敞开着,他还没有来得及脱下就摔倒了,我又摸了摸死者的尸体,已经变凉了,但是他嘴巴里面,还是散发着浓烈的酒味,年纪应该是50出头,头发已经秃顶了,体型看起来非常结实,看得出经常运动。全身充满肌肉。 难道是查理喝了酒,醉醺醺的跑到顶楼,还想来个刺激的跳水,然后滑倒,然后出现心力衰竭,立刻死去…… 我看见巴克一直没有说话,他眉头紧锁,好像在思考什么,围着游泳池转了一圈又一圈。 “死者酒店的房间在哪里?我想去看看。”巴克问巡警。 “哦,死者房间就在泳池下去一楼,查理先生应该是从走楼梯上到泳池的。因为楼梯比电梯方便。”巡警说着,带我们从楼梯下去。 我踩在木楼梯上,听到有点咔咔的响声。 服务员帮我们打开查理的门,查理的护照,记事本,钱包都完好的放在桌子上,没有偷窃动过的痕迹,床上非常凌乱,外套脱在椅子上,查理先生是穿着酒店厚厚的睡衣上到泳池的。 我打开查理的记事本,翻到最后一页,我看到他的日程安排,今天他会见了三个重要客户,分别是下午四点,晚上六点,晚上九点。 服务员说最后一个客户离开的时间不晚,差不多就十点半左右,那就是说晚上九点这个客户应该是查理最后相处的人。 从记事本登记的看,这个客户叫威廉,是个汽车制造商,找查理的目的是想融资,加速公司上市。据服务员反映,他们有过剧烈的争吵。 “我需要知道这三个客户的资料。特别是这个威廉的所有信息。还有,通知法医把尸体拉走,尽快解剖尸体。”巴克先生快速安排下去。 “这个时间,泳池除了查理,就没有目击者吗?”巴克问酒店负责人。 “警官,天气冷,游泳的人非常少,除非是真的热爱游水,谁会选择这个时候游泳,而且恒温的前提是非常费电,到半夜电就关了,水慢慢变冷,正常人都会觉得不舒服的。” “也许查理不过是觉得顶楼宽敞,上来溜达,看到泳池,突然想到游泳的。”酒店负责人自言自语,泳池摔死人了,酒店也是逃不脱要追究责任的。 “你怎么看?糊糊侦探?”巴克先生看向我。 “我觉得查理死的有点可疑,泳池又没有摄像头,看不到当时的情况,暂时封闭现场比较好,也许尸体解剖了就会发现什么?”我回答巴克先生。 第127章:威廉之死 天已经亮了,巴克和我匆匆吃了一点早餐就来到警署,巴克有自己的办公室,作为警署的高级探员,他不仅可以发号施令,而且可以享受自己的私密空间,当他放下窗帘,关上门,几乎就与外界隔绝,外面的声音都传不进来。 “你可以休息一下,晚上没有睡几个小时,现在一定有点累了。” “没事,以前在美国,经常值夜班,习惯了。我可以一次性补觉,说起来你不相信。” “神,我老了,没有你们年轻人的干劲了。” “你哪里老?你应该和我大表叔差不多吧,有没有55岁?” 打听年纪,好多人是忌讳的,但是巴克就像我的亲人一样,我居然一点都不怕他。他也喜欢我的放肆,巴克不是贵族出身,听他太太说,他家一直经营农场,他也是出名的野孩子。 “我吧,性子急,伦敦本地人都悠闲,喝咖啡可以喝一上午,看报看一下午,一天就没了,我的生活节奏是他们的两倍,我可不喜欢那样,我喜欢有激情的生活,糊糊,你到伦敦还没有好好去玩过,我下次带你去刺激的地方,你一定会喜欢的。” “我当然高兴了,巴克先生,你可是真正的英国神探!” “也老了,我现在精力不足,偶尔要抽**提神,不过那个东西也不是好东西,抽多了,经常失眠头疼,我现在都控制自己,我觉得你没有任何不良嗜好,真是不简单。” 我们正在聊天,听到敲门声。 “进来。” “巴克先生,我们按照你的吩咐去传唤查理先生的三个顾客,发现都出现了意外,四点钟的顾客托马斯和查理会面后就下落不明,他太太说通宵都没有回家。九点钟顾客威廉被死在酒吧间,六点钟的顾客说他当天有重要会议,已经打电话给查理取消了约会,那个时间他根本没有去酒店,有公司证人。现在您要不要亲自去看一下威廉的被杀现场?” “怎么会这样?这么说又多出一起凶杀案,看来案情复杂了。” “快,糊糊,我们马上去现场看看。” 威廉去的地方是一个24小时通宵的酒厅,我们早上去的时候,所有夜班的人员都下班了,换了白班的一批,发现威廉死去的是一个刚刚换成白班的服务生,他发现威廉一个人坐在一个靠墙的位置一动不动,开始他以为是睡着了,就拼命的摇醒他,但是一摇他的身体,发现他完全倒下去了,一摸他的鼻子,没有气息,才吓得叫起来。 我和巴克来到这个叫“梦境”的酒吧,发现是一个成人俱乐部,难怪生意非常火爆,特别是半夜的狂欢舞,酒吧的舞台会有热辣的艳舞,钢管舞,还有脱衣表演。是宅男们的最爱,不睡觉的瘾君子,把大把的钞票花在这里。 我和巴克正看着,一名女招待正小心地收拾着空酒杯,巴克向她示意:“美女,来两杯啤酒。”然后他拉着我坐在吧台,他一口喝干手中的啤酒,整齐的山羊胡上沾了点儿白泡沫。杯子才放下,女招待马上又走了过来。 “站在那儿就行了,亲爱的。”我一手抓起杯子,猛地放到桌子的另一边。“你要是再靠近点儿,某人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喽。” 巴克笑笑,我是喝点酒提神。 “来,让我们看看可怜的威廉。” 确实如服务生所说,威廉已经僵硬,他穿得非常讲究,看上去一点痛苦都没有,嘴角还挂着笑容,嘴里是扑鼻的酒气,这个气味和查理的一样,都是刺激性非常强的,有这么厉害的酒吗?不知为啥,我心里突然咯噔了一下。 我摸了摸威廉的身体,冰凉冰凉的,居然和查理一样,白的透出一股阴森。 “巴克,让法医过来吧……巴克的尸体也要尽快解剖,我老感觉是中毒的迹象,只是什么毒,一下子说不好。” “放心,不耽误事的。你的性子比我还急呢……” 倒酒的女招待挤出一抹微笑,又凑过身子问巴克,“啤酒还要吗?” “不要了。”我快速的回答。 女招待飞快地收起杯子准备离开。 巴克的眼光紧追其后,像一块被超强磁铁吸住的金属似的,还不禁地舔了舔嘴唇。 这时我使劲的在他手上拧了一下,巴克痛的回过头看我,这才把他拉回现实。 “你这个老男人,能不能正经一点,小心我告诉你太太。” “怎么了?” “还敢问我怎么了?巴克,你舌头都要伸到地板上了!你可是来办案的!”我大声的提醒他。 第128章:警署日程纠纷 从酒吧出来,巴克和我又去警署。 “看来我们只有等法医的结果。”巴克说。 “伦敦这个环境真是有毒。没有阳光,没有新鲜空气。你揉揉眼睛,擤擤鼻子,里面出来的都是黑色的东西。这个环境对人体有害,对健康生活无益。” 巴克一路上不断抱怨。 “太多人争着挤上公车,每个人都在赶路,每个人都心情不好。你不能跟陌生人说话。当你独自走在人行道上,旁边车水马龙,感觉有一百万人在街上——比如在高峰期的牛津街上——没有一个人会给你让路。然后你要开始走得越来越坚定,越来越强硬。你必须使用这样的态度:我就是要直走,要让路的人是你。最后,这样的态度就变成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你完全不跟任何人产生眼神接触。即便大家看起来都是不开心。也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你在伦敦住久了,就一定会形成这种态度。” “看起来全世界没有哪个地方是净土,除了我的家乡。因为我的家乡非常干净,人也少。”我告诉巴克。 “缺乏乐趣的地方也不好,人生还是吵吵嚷嚷,热热闹闹过得充实。” 到了警署,巴克感觉很累,他打电话询问了一下法医报告什么时候出来,然后挂掉电话——告诉我,再等两个小时。 警署外面突然非常吵,声音非常大,巴克开门出去,原来是巡警抓到了一个小偷,是在农贸市场偷电动自行车的。 这种小偷小摸的惯犯全世界哪里都能碰上,抓到了,关个十天半个月出来,又会继续作案了。 今天巡警应该心情不太好,就正好拿这个小偷来出气了。 踹几脚解解闷什么的。小偷也不敢言声,只是密封着眼睛看着巡警。 见他这种表情火就更大了,巡警直接上去又给了小偷几个嘴巴。 小偷嘴角被打出血了,却跟以往的犯人不一样,不叫唤,也不求饶。 我听到声音也跟随巴克出去了,因为跟警署的人都不熟,但是这个巡警还是有点印象,查理在游泳池摔死,也是他报的案。 想不到这个巡警脾气特别倔,他可能心想,小偷要是说几句好话也就算了,跟他又没什么仇。谁知道就给他这样一幅表情,巡警彻底恼火了,狠狠的用铁椅子砸小偷的脚。他力气大,手上又下了狠手。 小偷还是没叫唤,我心说:他的脚这样记下都该烂了,这个小偷不是神经病吧。 我刚这样想,就看到巡警拿出台灯使劲照小偷的眼睛,还喊着不许闭眼。 这一下把我吓了一跳。我希望巴克马上制止。 结果巴克说,这个小偷臭名远扬,是个惯偷,“你看,你看见他在笑呢。是那种特别渗人的笑。打死活该。” 然后巴克特别特别轻的跟我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好像卯足了劲撞在我胸口上。 他说:放心,我们警署经常这样,只要不打死,我都当作不看见。 这要是在美国,哪个长官敢说这样的话,我肯定觉得他会被投诉。 不过那天我是真害怕了,这个小偷给我一种视死如归的感觉。 巡警也汗毛倒竖,毕竟这次只偷了一部价值不高的电动车,不能够太过火。他赶紧放下台灯佯装点了一个烟,起身的时候特地弄的动静很大,还假装跺了跺脚,其实是无法控制的打冷战。 我正准备继续看下去,法医送报告过来了,我一看表是差不多两个小时,巴克借势把我拉进办公室,然后把门关着,我们一起研究法医的鉴定。 法医的结果和我预料的差不多,查理和威廉都是中毒死的,这样就可以解释成,查理在摔死前已经中毒,毒发作有一段时间,发作的时候他正好去游泳池,给人感觉是摔死的。 威廉中毒以后去酒吧,然后再发作而亡。 是什么毒品这样厉害又诡秘呢……法医鉴定是一种类似于特别激烈的性兴奋剂,吃下以后开始全身热燥,想喝水想发泄想脱衣服降温,如果得不到满足,会肾衰竭而亡。然后皮肤变白变冷。 “应该是一个浓缩成的400倍的毒品,我原来听说过,但是没有看过人吃了是什么反应。”巴克告诉我。 “那下毒的人是谁呢?不可能无故消失吧……” “看来要盘查所有进出酒店和酒吧的人。” “这个难度有点大哦。”我把真实想法告诉巴克。 第二天我又和巴克一起到他办公室。 我突然想到昨天那个小偷,心里有点不舒服,我想到他的眼睛,蓝蓝的,透着冷光,让人害怕。 我跟巴克打了个招呼,就准备在警署到处看看,因为大家都知道我是巴克的助手,至于我是什么来头,应该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既不怕我,也不躲我,好像也不反感我。 小偷这种小案子,不过是让小偷摁个手印的事儿。拘留一段,不是刑事案件。 下午的时候,我看到那个巡警又来向巴克报告,说那个小偷主动交代了自己杀过人。 巴克也不想管了,就交代下面刑事科把人带走。 “我也没想到无意能碰见这么一个主,不过也好,抓着了也就算我们拣着了便宜。” “如果是个杀人犯,对那个巡警以后升职,评选什么的都有帮助。对吧?”我问巴克。 “哈哈,你以为伦敦是天堂吗?进了警署,我让他们有进地狱的感觉。” 当晚巴克又带着我去喝酒了,我坚决不去“梦境”,因为那里的女招待太漂亮了,穿的太暴露,我怕巴克控制不住自己,你看他这精气神,明显比我这小伙子兴奋,有激情。 我俩也喝的很尽兴,散场的时候,感觉都有点多,我们打个车回去。不敢自己开车,到巴克家门口,自己就寻思着在外面先醒醒酒,因为我这人有个毛病,肠胃不好,喝完酒之后会晕车。 吹了会儿小风,我看头不那么沉了,就也寻思回去睡了。 谁知道刚上楼一会儿,巴克电话就打上来了,我以为他真喝大了,回去太太埋怨了。让我来作证的。可是接了电话,巴克却说,告诉你一个事情,刚刚刑事处打电话给我,那个小偷死了。 我敢说当时我头皮就麻了一下,酒意立刻就全无了。为啥短短两天,我身边就死了三个人。想起来有点恐怖。 第二天早上到了警署,我看见那个巡警正满脸通红的在那抽烟呢。看我来了,一把把我搂到旁边低声问我:巴克是不是认为是我打死他了? 我一听就更害怕了,因为我的的确确是看见巡警动手打他了,可是具体我也不知道呀…… “我是分得清轻重的,出手即便重,那也肯定打得都是些非要害部位,怎么可能就死了呢?”巡警和我拉关系。 “你一定要在巴克面前帮我说话,那个小偷是自杀的,和我没有关系,记得哦……” 于是我也低了声问巡警,“你没怎么打啊,怎么死的?” 巡警摇摇头,表情很费解。 我问:刑事处动手了么? 巡警又摇摇头。 我更担心了,“这要是责任落下来,你就惨了。” “我只能希望巴克警长能给我指条明道,毕竟他比我经验丰富多了。” 巡警可怜巴巴的看着我。 然后他又突然问我,“大哥,我觉得和你特有缘,你和巴克那么好,你又是一个侦探,你说我咋办好啊。你得帮帮我啊。” 我又点着了根烟,说:你得让我想想。 说着巡警又拉着我走到大门外面,低声问了我一句话:昨天我打小偷的时候,巴克昨天都跟你说什么了。 这一下就把我问慌了,昨天那个小偷的神态又出现在眼前,巴克亲口讲的那句话又开始在耳边徘徊。我下意识的把脖子缩进外套里面。感觉浑身冰凉。 巡警也点着了烟,用力的吸一口,才平复了一下情绪,把昨天我进去办公室以后的详细经过都跟我讲了一遍。 “你后来不是报告小偷自己承认杀人了吗?”巡警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双手忽然抓着我的肩膀,想大声却又不敢发出声音,只能把头探到我耳边又问我,“对呀,我说的是真的呀,可是那个小偷到刑事处啥都不承认,只是说我打了他,他才屈打成招的。” 听他这么一说我更害怕了,从没想过自己会这样害怕过。也许是因为未知吧,未知的东西才会让人恐惧。 大概是环境渲染了我的神经,我开始觉得大晚上站在外面让人特别不安。 于是我又回到了屋内。 巴克听我说完,皱了皱眉头,说:这事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咋办好,不过我最起码能告诉那个巡警,以后不要这样做,现在最好就回家去收拾收拾,躲到哪里都可以,不要再来警署上班,免得给我找麻烦。 我很诧异看着巴克,怎么弄的好像要巡警畏罪潜逃一样,这样不合适吧…… 如果上面查下来,他这么一走,不是不打自招了么。况且即便巡警打了他,相信那也不是致死的原因。我想着,就想问巴克那个小偷尸体在哪里?也需要法医解剖一下。 “为什么要我这样做。”他却一边推着我向外,一边跟我说。 “ 我让巡警去躲一个星期,一个星期以后再回来,什么事都没有了,你要是相信我老巴克,我就这么做,我不会害他。” 我被巴克推出去了几步,总觉得这个事不能这么一走了之了,转过头却看见巴克的脸,很**。跟个雕像似的,我压根从来没见过他这种表情。 第129章:躲一躲 接着我看到巴克把那个巡警叫进来,大概是他也知道我完全了解这个事情的全部,所以没有避开我。 “我知道你也不愿意这样事情发生,但是既然已经这样了,我觉得你暂时出去躲一躲,等事情平定以后再回来上班。”说着巴克就把手搭在巡警的肩上,两个人眼睛对在一起,又做了一个可以走了的手势。看得出来,他们的关系非常不错。 我看见巡警木纳的一动不动,巴克见他还是不情愿离开,手上就又下了劲推他,巡警没想到巴克忽然会用这么大力气,一下就被推了个踉跄,颠簸了几步,就摔倒了。 巡警从地上艰难的爬起来,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却说不出是哪里不对劲,总觉得事情是不是被我想的太复杂了。 犯人死了,也许就是得了个急病什么的,并不至于牵扯到巡警,而巡警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巴克就非要他出去躲一阵子。 这完全说不通,因为从刑事处接手这个小偷,到听说小偷死了,所有的消息都是巴克通知我的,既然小偷主动交代了杀过人,到现在小偷不清不白的死了。都只是巴克的一面之词而已。 巡警很快爬了起来,晃了晃头,坚决的跟巴克说:“我觉得逃跑还是不妥当,事情既然出了,该面对还是要面对的。” 我想,巡警的话是对的,可能是巴克胆子太小,把简单的事情想的过于复杂了.... 巡警还要继续说下去,巴克忽然把他的嘴捂上了,压着声音对巡警喊:“***(陌生的符合,听不清)你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啊,你就听我的没错的,***你知道你杀的是谁吗?” 巡警这次被问住了,本能的想反问什么?巴克就又推了他一把,说:“你今天要是信我,你就立刻照我说的做,如果你要是不信我,你就后果自负吧。” 说完,巴克把烟头扔到地上踩灭,转身走了,留下巡警木讷的站在这里。那几秒钟一下子被拉长了,我脑袋里本来自以为已经捋顺的事情脉络,一下子又乱成了一团糟。 巴克说的话仿佛不容置疑,他是警署负责人。如果巡警不去躲一个星期,恐怕真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 巡警在犹豫,好像无法,无法马上做出选择。 这件事对于警署到底是什么影响? 我也说不清楚,可是我仿佛被蛊惑了一样,我觉得我以后,也必须时时听巴克的话。不能够随便推心置腹。 巡警看看我,说:“麻烦你转告巴克先生,就说我听他的,先出去躲一躲,有事情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于是我看见他脱下工牌,钥匙,还有一把枪,衣服,帽子,全部放在巴克的桌上,临出门的时候他回头看了看办公室,好像非常不舍,似乎永远不能再回来了一样。转过头咬咬牙,“老子就躲一个星期,权当是放了个长假而已。再见。” 直到第二天,我才有精力开始又想弄清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既然查理和威廉都是死于中毒,我们应该从哪里下手呢?巴克究竟在想些什么?看来英国人的思维我还是不太懂,我感觉自己啥都干不了,就像一个傀儡一样。 警署怎么好端端的抓了个小偷,现在反而巡警像个杀人犯一样东躲西藏了。 我想了一整天,也弄不明白是什么状况。期间我忍不住看看邮箱,发现并没有任何人找过我,我的抠机开通了信息提示功能,即便关机有人给我打电话,我也会收到提醒的。可是抠机就那么安静的躺在桌子上,一声不吭的。 我在办公室里转着圈,想了想还是把抠机关了。办公室有电话呢,巴克不知道去哪里了,一直没有看到他回来,天晓得他到底卖的什么关子。 连着三天,我都没有去警署,巴克也再没有要求我和他一起上班,估计也觉得我有点碍手碍脚。我现在必须靠喝点酒来帮助我睡觉,到了第四天,我终于沉不住气了。心里盘算我总不能就这么闲得无聊吧。可是我又想起巴克跟我讲的话,内心挣扎很久。最后我喝了口酒,决定单独行动,去周边打探打探情况。我这样想着,时间又熬到了半夜,眼皮子都已经打架了。心想,我困了,想必巴克也已经睡觉了吧。 一大早,我就在楼下草地上锻炼,巴克也起来了,巴克太太叫我吃早餐。我和巴克打招呼,我看他神态疲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又很担心他,毕竟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我第一次有了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开始遗忘我,在我的心里,起码应该有些狐朋狗友时时联系我一下。我仿佛就跟人间蒸发了似的,还无人问津了? 所以出门前,我拿巴克家电话拨了下自己的抠机,居然可以通。我才放心了。 为了确认,我又重拨了两遍。 然后我又用巴克家电话先打给简,了解了全家都好,孩子也健康。然后又打给鲁斯,知道警署继续给我放假,一切正常。打给表叔,知道奶奶状态不错。这才松了一口气。 “看你这么无聊,还是一起去警署吧,昨天你大表叔给我电话了,一直夸你非常能干,不要让你憋坏了。” “哦,谢谢表叔和巴克,是你们对我太好了,真的是无以回报,我这人,也没有啥大出息,只是个混日子的。” 一路无话,车很顺利的开到了警署,巴克一下子轻松起来,是不是我刚才的客套话起了作用。之前出门的时候他还一直忐忑不安的样子,仿佛自己成了恐怖片的主人公,我一路上心神不宁的,我让巴克给我办个警查证,让我找回现实上班的感觉。巴克居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我外表跟平常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内心却发生了很多变化。 下班后,我给巴克说不想那么早回去睡觉,我想在伦敦逛逛夜景。 巴克奇怪的看看我,只能表示同意,他也不想看到我越来越憔悴。等巴克走后,我沿着警署墙溜到了楼后面,看见好几个屋里的灯还亮着,我尽可能的竖起耳朵,想听听那些屋里的人都在聊什么。听了一会儿我很失望,因为都是些家常琐碎,不过这也许是个好兆头,因为如果那个小偷的事情真的是警署一件大事,恐怕几日内这些警察嘴里聊的,都会多多少少能跟这件事扯上关系。这是不是也可以让我明白一点什么。 可是现实就是喜欢在你窃喜的时候扇你耳光,我刚寻思着回去睡觉,明天再大摇大摆的回来上班的时候,忽然我在窗口听见了巡警的声音。 我立刻警觉了起来,巡警像个没事人一样在打电话,语气严肃,然而说的话却很让人捉摸不透,只是不断的说,“有。”和:“没有。”还有说:“是。”或者:“不是。”好像在接受什么任务一样,打电话的人一定是个大人物,威慑力从巡警的语调里可以感受到。 巡警不是去躲一躲了吗?咋又回警署了?而且我确定白天没有看到他?难道他只有晚上才上班? 我又耐心的听了一会儿,发现他说的话一点价值都没有,听不出什么意思。想想还是回去睡觉吧,我不能打扰他,我偷摸进去,万一他要对付我,我也不知道如何求救,而且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仅仅是为了好玩吗? 我悄悄离开了那个地方。 第130章:太多内幕 我刚走两步,就听见巡警咦了一声。我心说坏了,不是发现我了吧。下意识的转过头看向他在的那个窗户,并没有人探出头来。长须了一口气,我也不想呆在这里了,还是回到巴克家吧,巡警回来了也是好事,终于能放下心头的石头好好睡一觉了。 第二天,我朝气蓬勃的又和巴克去警署了,因为昨晚睡的安稳,精气神又回来了。这绝对完全可以用喜气洋洋来形容啊。我走在早上的阳光下,心说我今天准备和我见到的每一个人微笑打招呼,我要对今天见过的每一个人和蔼可亲。 刚进了警署的院子,迎面就碰见档案室的几个女警,我还微笑的跟他们点头示意。谁知道,她们见我脸色就变了。接着我接到了一个平地惊雷一样的消息。 原来,巡警死了。 昨天半夜,死在警署后面的院子里。 而昨天晚上,我被人看见鬼鬼祟祟的,一直在警署里不肯回家。 估计全警署的人都以为这件事跟我有关。 我听后立刻双脚一软差点摔倒,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巡警昨晚上我还听他打电话来的,怎么好端端的就死了。 几天之内警署里面就死了俩人,犯人死了的事情还没搞清楚,巡警又死了? 我脑子里一下浮现出那天巴克要他出去躲躲时候的那张脸,难道巴克当时真的知道了什么?为了他的安全让他出去躲一阵子?可是昨晚我偷听到他打电话的语气明明就是很轻松,很正常的,应该并没有什么事情啊。 我努力压了压心跳,问女警察:“巡警是怎么死的?” 谁知道刚问出这句话,那个户籍警的脸一下子扭曲了。 我一看她这表情,我自己就先吓了一跳,难道还真跟邪魔歪道扯上关系了吗。 等了几秒,她才缓过来。说:“主要是有点恶心,他们早上都说看见现场了,想起来就有点想吐。” “巡警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昨天半夜一个人在警署一个房间分尸。不知道他从哪儿找来个尸体,弄的血肉模糊的,夜里正好被另外一个,也就是经常和他一起巡查的麦巡警发现了。巡警也不管别人如何想,还镇定自若的继续用刀切开人体。” 我听完立刻吃了一大惊,我心说不是吧,昨晚上难道我来偷听,正好是听见他在打电话呢……可是他那语气也不像是正在分尸的样子啊,况且要是被人发现了,起码发现他的那个人也会喊吧。为什么我什么都没听见? 最让我捉摸不透的是,巡警再怎么不济,也是正牌学校毕业的,刑侦常识即便不懂,也他妈的不至于傻到在警察局里杀人分尸。 再者说,如果这些哪怕再不符合常理都成立的话,那他杀的那个人是谁?难道是之前已经死了的犯人吗? 犯人已经死了,他为什么又要分尸? 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这么迷惑过,明明太阳照在我身上是暖洋洋的,我却感到一阵阵寒意从我脚底向上蔓延。户籍女警可能看我表情,猜到我诧异,接着说:“你也甭觉得吓人,我说的这些啊,还是昨晚上撞见巡警分尸的那个麦巡警说的,我告诉你啊,我跟你讲我都一身鸡皮疙瘩,麦巡警还是刚刚分来的大学生呢,当时就吓晕了,刚醒没一会儿,还在那儿哆嗦呢,你说这事,谁碰上不得吓晕了啊。” “而且最渗人的还不是这个呢,你知道吗,据说被分尸的尸体是一个五岁大小的孩子。” 听完我就打了一个冷战,这怎么哪儿哪儿都不挨着了。麦巡警看见巡警分尸,巡警一边分尸还一边镇定自若打电话,结果早上大家发现被分尸的尸体居然是一个孩子,然后巡警自己又死了, 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接着女警察又说:“巴克警长刚刚正找你呢,你还是听巴克跟你说吧。这班儿也没法上了,谁敢在里面呆着啊。” 说着就要走,我回身拉住她,现在最让我有疑问的是,那个小偷哪儿去了。如果巡警分的尸体不是他,那么我肯定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于是我问她,“你知道咱所里死了一个犯人吗?” 她很意外的摇摇头,说,“哎呦,还死了别人了?我完全不知道。” 我见状还是赶紧打住吧,看情况,好像死了犯人这件事压根就没人知道。 这要是个彻头彻尾的恶作剧,我肯定要问巴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现在我对巡警死因也抱有怀疑态度了,不是巴克正找我么,我看看他怎么说,巴克怎么着也不能跟我开这么无厘头的玩笑吧。 见了巴克却更让我沉重了,因为他确认了两件事,第一是,巡警真死了。不过没有分尸什么孩子。 第二,那个麦巡警的大学生一口咬定看见巡警午夜分尸,现场却检查不出任何证据。 不过让我放心的是,巴克没有问我昨晚我在警署逗留的事情,我随便编了几句搪塞过去了。 巴克再没有提及任何有关于所谓的犯人死亡的事情。 跟巴克聊完我也不敢进道楼里面了,赶紧出来喘了几口气。 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 我是完全没有心情来警署上班了,虽然死的几个人跟我没有任何交情。是伦敦压抑的空气和漫天的谜团压迫了我。我完全发挥不出我的灵气。 一个人说死就死了,而且死的比电影里还蹊跷。光这一点就够我喝一壶的。 我干脆跟巴克请了个假,回去装病去了。 到了巴克家,我才想起来抠机和衣服还在警署呢……反正没有人抠我,我不想来回折腾,但是万一有呢? 又折身回去拿,再回到家已经是中午了。 也没胃口吃东西,只想好好睡一觉。也许睡一觉再醒来就会发现就是个毫无逻辑性的梦吧。 躺下,随手把抠机打开了。瞬间铃声不断,快要把抠机撑爆了。 我拿起来看,都是些某某在什么时间给我打过电话的短信通知。 我一条一条看,一个激灵就坐了起来。昨天半夜有一个号码在不停的给我打电话,是警署的。 足足打了有几十遍。 最后一次打给我是在午夜3点多的时候,那时候应该是我睡得最香甜的时候。 那个时候警署谁会给我打电话?没有其他人,只可能是巡警,我记得他准备出去躲一躲那天,就一直说和我有缘。 可是他为什么要给我打电话呢?是想在临死之前告诉我什么? 我睡意全无了,都这样了谁还敢睡觉啊,起床随便套了件衣服我就又出了门。我想安静的走一走。 因为我想起,当时那个犯人的笔录肯定是有的,不管犯人是不是这件怪事的源头,起码也让我知道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顺着犯人的个人信息我说不定还能找到他家的什么人。 我走了一个小时就回来了,在一楼我轻轻的刚打开门,门缝里就掉下一张纸。 第131章:奇怪的白纸条 我记得大表叔告诉我,他的大学朋友们最后留下来的只有两个人。这两个人都是他在这世界上最亲密的两个朋友,他们都是热爱伦敦,但是都有点自闭。那个学名是什么来着?阿斯伯格症。伦敦确实是一座住满阿斯伯格症病人的城市。他们都很内敛、不活泼。如果你也是那样的人,恭喜你,那伦敦应该适合你。 门缝里什么时候夹了张纸?我打开一看,上面什么都没有写。说真的,我又开始怕起来,但这就是张白纸,不是小广告也不是轮子的宣传页。我只能安慰自己不要疑神疑鬼。把纸随手装在兜里,就上去睡觉了。 去警署,虽然真不愿意,现在我十分忌惮那个地方。可是好奇心又推着我一步一步的走,我必须去了解真相,这光天化日之下,我就不相信有鬼来了。 到了警署门口,我就一直在深呼吸,鼓足勇气迈步前进。刚走两步,抠机响了。 我掏出来一看,抠机差点掉地上,因为是警署打来的。和昨天晚上的那个电话一模一样。 我马上到巴克办公室,按照抠机上显示的电话拨过去。 我手指控制不住的在颤抖,好不容易用双手才能抓住电话。心慌的不行,合着之前的准备活动根本就是不堪一击啊,勇气早就飞没影了。 摁下接听键的那一刹那我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屏住呼吸听电话那边的声音。 那边没有人说话,不过倒不是很安静,偶尔能听见汽车的驶过的声音,八成电话是靠窗户。 这让我就安心不少,因为巡警当时打电话也在窗户边上,起码应该是有太阳光照射,不是躲在哪个黑暗的角落,小时候爷爷告诉我,管他什么牛鬼蛇神,太阳光一照,全都给老子玩完。 于是我更仔细的听,很幼稚的想听出那边还有什么细微的声音,我这么一想,自己又把自己吓了一跳,因为我眼前冒出三个字,死人电话。 心跳到嗓子眼了,感觉要把我憋死了,我赶紧捂住话筒大口的喘气。 我咬着牙,又把耳朵贴了上去。 就立刻觉得不对劲,那边忽然嘈杂了一下。 很快就又平静了下来,我忽然要抓狂了,电话那边一定是有人的声音,也许他只是回拨一下,看到底是谁会打过来,我千万不能上当,我不能出声,电话机显示的是巴克办公室电话,他一定不敢轻举妄动。 我最快速度跑到窗户边,搜寻那个房子的影子。 然而我却什么也没发现,因为电话很快就挂掉了,除了巡警和巴克,我记得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抠机号码,巡警是那天他要离去的时候,在巴克办公室死缠烂打要的,我心有余悸,这多亏是没看见人,这要是亲眼看见一个昨天刚得知死讯的人隔着不远跟我打电话,在我发现他的时候还跟我招手,我肯定当时就吓死了。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我再拿起电话,回拨那个号码,嘟嘟嘟,那边挂断后再没有人接了。 我放下电话,站了好一会儿才敢动地方。 我已经没有勇气再去追查那个犯人的背景了,起码今天不能了。 我想要吃很多很多的安眠药,足够到我从现在一直睡到第二天的。 我也有点害怕回家,因为那里还是感觉不安全。 我想了想,还是找了个酒吧,伦敦酒吧非常多,跟着音乐,勉强找了把椅子迷了一宿。第二天一大早,我迷迷糊糊的回到巴克家里,想趁着白天有安全感大睡一觉。 我刚用钥匙打开门,就又从门缝掉出一张纸来。我打开一看,竟然又是白的。 老子立刻血就往头里面冲,现在的事一个比一个邪乎,连他妈回家都不能让人安心。 我扯开嗓子就骂起人来,说他妈谁家小孩不长眼玩这种恶作剧。因为是大早上,巴克还没有起床,两个佣人挤过来,“这边有个小学,经常有孩子从这里经过,糊糊先生,你就不用那么生气了。” 骂完了,我也算是一种发泄了吧,准备进屋睡觉了。刚转身,一个戴眼镜的男的就拍了我一下。 他说:先生,塞到你们家门缝里的是这种小纸条吗? 我低头一看,这个年轻人文质彬彬,看不出是什么职业,应该是租在隔壁公寓的,这个人手里拿的正是我这两天捡到的这种。 我连忙点头,问他怎么了? 他把头凑过来,居然还挺神秘,说:我们家也有。 我一听就舒服点了,看来就是哪个孩子玩的恶作剧,这还有别的受害者呢。 我问那个男人:那你逮着是谁吃饱撑的了吗?老子想揍他。 男人摇摇头,这个怎么可能抓得到。谁能没事,在门镜这里守啊。 我想了想觉得也是,随口跟男人交代了句——抓到是谁记得来通知我就好。就要上楼睡了。 男人却拉住我,问:你真不知道这张纸是干什么用的吗? 我摇摇头,看着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男人却不肯继续说下去。 我觉得他好像在这纸条的问题上瞒了我什么,我说: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他连忙摆手,回隔壁公寓去了。 头痛,特别的头痛,让我奇怪的是,事情发展成了这个样子,我似乎不那么害怕了,也可能是白天的缘故,反正我躺下就睡着了。睡的到不能说是多香,起码没有做梦,一觉醒来已经11点多了。随便吃了点东西,就揉着太阳穴又开始整理这件事的脉络。 然而想了很久却还是没有头绪,转念,又想到白纸条,巡警,查理,威廉和那个犯人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上面。 我看了看门,好奇心一下被勾起来了,蹑手蹑脚的走到门前,从门镜里面看向外面,外面黑漆漆的,隔着花园,马路那边什么也看不到。我心说,这要是看见什么又得吓一跳。 坐到沙发上,发现烟没有了,穿了衣服去买。 打开门,他妈的真的又有一张白纸条落了下来,我没有立刻去捡,而是快跑到马路上,环视了一圈。 并没有什么发现,只好又把纸条装进衣兜里。 第132章:半夜女人 白天睡得太多了,晚上我怎么也睡不着。 我下了楼,已经接近凌晨三点了。我在别墅大门外站了十多分钟,我看到挨着别墅的是一栋公寓,应该是七到八楼高,因为没有电梯,踩楼梯发出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非常清晰。好多窗户还有灯光,看来伦敦的夜猫子也非常多。 我忽然觉得有点冷,毕竟已经是凌晨了,深宵的寒风多多少少有些凛冽与刺骨。我不停地跺着脚,想让身体暖和一点。 就在这个时候,我又听到了一个干巴巴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先生,您看到一只走失的黑猫了吗?"我的天,那是一个穿着黑衣的老太太。她怎么走路一点声音都没有呀?难道存心是想吓死我? 在英国,黑猫是一个忌讳的东西,一般讲礼仪的家庭是不会养黑猫的。 我没好气地对她说:"没看到,我什么都没看到。" 突然之间,从远处飘来了一阵哭声,是女人的哭声:"呜呜呜……"这声音悠扬婉转,忽高忽低,我分辨不出是从哪个方向传来的。正如我刚才所描述的那样,这声音给我的感觉真真切切就是飘来的。 我忽然想起了在砂拉越家里的时候,砂拉越首府是古晋,中文翻译过来就是猫城,那里家家户户都有猫,因为猫是吉祥物,不像英国,养猫的家庭非常少。 我当时养了一只公猫,一只母猫,它们在亲热的时候,就会发出类似女人哭泣时的声音。莫非我听到的女人哭泣的声音,其实是两只猫在亲热吗?难道其中有一只就是眼前这老太太走失的黑猫? 我瞟了一眼老太太,我看到她的脸色陡然一变,眼里露出一道寒光,皱纹全挤到了一起,显得格外狰狞。 "这骚蹄子,又在和野汉子厮混了。"老太太张开嘴,露出了漏风的门牙,狠狠地说道。她飞快地向附近的一处灌木丛走去,怎么看都不像个动作颤颤巍巍的老太太。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突然心念一动,紧紧跟在了老太太的身后。也许是老太太太诡异了,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扑通乱跳。 越过了两堆灌木,是一堵灰色的墙。在墙边,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从体型上看,她的年龄大约三十左右,身着一套做工考究的黑色曳地长裙,背对着我和老太太。她的背微微起伏,哭泣的声音就是从她那里发出的--是的,她在哭泣,她在轻轻地抽泣。 她是谁?她为什么在深夜里的草坪上哭泣? 我还没有来得及问出心里的疑问,身边的老太太就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一把使劲抓住了那年轻女人的头发,狠狠地说:"你跑出来干什么?给我回去!" 老太太认识这个女人,可她为什么下手这么狠?她们又是什么样的关系? 我走上前了一步,对老太太说:"有话好好说,怎么也不用下手打人吧?" 老太太瞪了我一眼,说道:"这是我的家事,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你少管闲事。" 听了这话,反倒激起了我的情绪,我一把捉住了老太太的手腕,说:"我偏要管管这闲事怎么样?我最看不得欺负人了。" 老太太哼了一声,反手就冲那年轻女人的脸颊上给了一巴掌,大声叫道:"你这骚蹄子,还不承认外面有野汉子了。这个多管闲事的男人就是你的野汉子吧?!" 老太太这一说,我立刻就没了言语。她居然把我当作了那年轻女人的野汉子?我耸了耸肩膀,正想反唇相讥的时候,却看到那年轻女人向我眨了眨眼睛,示意我不要再说话了。我只好好闭上了嘴。 这身着黑色长裙的年轻女人站直了身,垂下头,默默不语地跟着老太太向不远处的那幢公寓楼走去。当她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嗅到了一种名牌香水的味道。 而在她就要消失在灌木丛后的时候,她突然做出了一个奇怪的举动。她把颈后的长发突然撩了起来,露出了光洁的颈项。我吃了一惊,因为我看到她脖子涂得白白的,居然是个日本歌妓,因为在日本我见到她们是这样化妆的。然后她又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眼睛里是楚楚可怜。 我想,日本女人是温柔著称,所以她才能够忍气吞声。 等她消失之后,我才反应过来,她最后的眼神到底代表什么?难道需要我去救她吗? 这个年轻女人已经没有了踪影,但是我还在发愣,百思不得其解。 我快步向她们消失的方向跑去,可等我绕过了灌木丛,空荡荡的草坪上竟一个人也没有。那神秘的老太太与年轻女人在公寓门前都凭空消失了,就像沙漠里的两滴水珠。 她们应该是住这栋公寓……我想起洛杉矶的那个华人小区发生的怪事,不自觉的打了一个寒战。 第133章:不是幻像 我问起巴克别墅旁边的公寓住的都是什么人?然后我告诉巴克,那个公寓如何诡异,我如何接连收到通过门缝塞进来的白纸条,如何在深夜看到一个黑衣老太太虐待一个日本女人,我说得津津有味,巴克认真的听着。直到我完全说完。 “在伦敦,你会无可避免地留意到其他人的生活方式,听到他们在街上所说的话。你会看到他们如何适应在这里的生活;因为他们来自世界各地,我边上这个公寓现在是**的,有好多无家可归的穷人,流浪汉被收编在那里,你最好不要靠近他们,他们都仇恨富人,这一片区域,就我们这一排是几户别墅,公寓住的人都是小单间,臭哄哄的,我见到他们都回避。”巴克的语气,一下子让我感觉到英国人地位的悬殊,我想如果我不是大表叔的关系,有可能也是公寓的一份子呢…… 伦敦中上层的有钱人,会根据喜好散居在伦敦的东南西北各处别墅里,而泰晤士河从城市中间静静穿过。这正是伦敦如此伟大的原因:伦敦之所以为伦敦,就因为这里聚集了所有来自天南海北的人,形成了天南海北的文化。 大概是听了巴克的话,也因为白纸条,奇怪黑夜女人等事情的原因,我下去散步都小心翼翼的,刚走出大门,就看见公寓前面的坪地里有人搭起灵棚。公寓确实比较老,因为租金相对便宜。几乎都是穷人。这里长住人口很多老人,所以隔三差五的总会有老人过世,我也就习以为常了,不过在我目前的现状下,听见哀乐,看见花圈还是战战兢兢。因为这是亚洲人的习惯,火化以后会搞一个仪式,或者拜拜神。 我头也不抬的想绕道走过去,却还是好奇的瞄了一眼遗像。这他妈一眼就差点把我吓躺地上,这不是几天前还跟我说话的那个戴眼镜的男人吗? 我疯了一样的跑过去,一直跑到小超市,脑子里只有一句话,我是不是见鬼了 ,我是不是见鬼了。还是就真的那么巧,他居然就死了? 这怎么可能啊,这比政治课本里面讲的还不靠谱。况且,这跟白纸条有什么联系吗? 我住这里有段时间了,可是这个男人好像真的是第一次见过。 是不是我看花眼了,刚才也许走的急,加上紧张,也许这个人只是和他长得像而已。 是不是外国人长相差不多,我认错了,但是这个戴眼镜的小伙子,我可是仔细瞧了好久的。 我决定再回去看一眼那张遗像,否则我真的会精神崩溃了。 这一次,我告诫自己,一定要看清楚。 我一步一步的走向灵棚,总感觉走向一个诡异的背对着我坐着的女人。 我即将走到她的面前,看见她的脸,这种心情真的无法用文字形容。 我担心我的意志力会立刻坍塌,心理面一直在给自己打气。我点着烟,又扔掉,又点着,又扔掉。 终于我能看见遗像了。还好,刚才是我看错了。这明明是一个老人的遗像。 我心说我他妈真是被吓得快出现臆想了,来伦敦,真是要把我害死了。 拍着胸脯,长出了一口气。悻悻的走回家里。 上楼的时候我还在想,如果就我出去这么一会儿功夫的时间,我的门缝里还是有白纸条的话,我今晚上就是不睡,我也要抓到这个人。 没想到真的被我预料到了。门打开,又一张白纸条缓缓的飘了下来。 在空中晃晃悠悠的,说不出来的诡异。 我捡起来,这次的纸条有所不同 ,里面竟然有字。 是个毛笔字,应该是个“赠”字。 我很诧异,难道是要送我什么东西? 我又掏出之前的纸条出来,摊开,一起放在台灯下比对。 我才发现,这三张纸条可能都是从一张上面撕下来的。 因为相互之间的边沿是吻合的。 我就更奇怪了,我觉得这肯定不是个恶作剧,如果是恶作剧的话,没必要按照顺序去撕一张纸,然后每次将这张纸的一部分给我。况且这次的纸还有字。我对着这几张小纸条,百思不得其解。如果说真的是我想多了的话,但这也未免太让人惊恐了。 我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开始回忆第一次发现小纸条,一直到我刚刚收到小纸条的这段时间里,我都做了什么。我都在哪里。却分析不出个所以然来。我走到窗前,看见楼下灵棚若隐若现的亮着黄灯,我忽然像是被人从头泼了盆凉水。 我又拿起纸条放在手里仔细的看,为此我不放心,我又开了门出去,这次我直奔灵棚。 我终于确认了一点,这纸条是从哪里来的,这纸张,这毛笔字,这尺寸,分明是他妈花圈上的挽联撕下来的。 这是怎么回事?谁会每天从花圈上撕挽联的一部分给我?这又是谁的花圈上的,会是送给谁的花圈上的?上面这个赠字又是什么意思?是要提醒我什么?还是要告诉我,我也即将会收到花圈?或者,这是一个人的名字?我并不认识有叫什么赠的人。 想到这,我忽然又发现了一个问题,纸条是在巡警死后我才开始收到的,我然后又接到了电话,警署职员死了,他们一定不会搭起灵棚的。除非是中国,日本人。那么又是谁这样做?他的目的何在? 我浑身止不住的颤抖,我不敢想象,那么真相又会是怎样的? 我一夜未睡,第二天天蒙蒙亮,我就准备大着胆子去公寓看看,我要找到眼镜的家,看看他收到的白纸条。 我找到公寓的管理处,说出我要寻找的人的外貌,公寓的人让我自己看一个登记住宿的本子,我翻了半天,终于看到一个相片和他非常像,原来是个伊朗人。 我敲了敲门,一个老人来开门,我想眼镜应该是他儿子,老人迟疑了一下,让我进来。我先稍等了一下才把腿迈进去,我恐怕把他门缝里的白纸条错过去,现在对于我来说,白纸条并不是特别会让我怕的东西,反而是一个线索,虽然我甚至都不知道这个线索要怎么应用——才能解开我面前的谜团,但线索越多对我应该是越有利的。 眼镜家是应该两房的结构,老人示意我进去,我想和他们不熟,怎么好进去。但是能找到地方。也算认识一个朋友,未免不是一个好事。 我这样想着,进到房间,没有人?我正诧异,可是结果却让我一点都不意外,这里虽然并没有我所设想的花圈和哀乐。但是眼镜带着黑框的遗像树在房间的桌上。应该是昨天刚刚死去,所以老人以为我来祭拜他。 我心说这是怎么回事?我没有走错吗?我仔细看了看遗像,确实是那个眼镜,露着大板牙,怪怪的笑容。是有什么引导我吗?从下面的灵堂提示我找到这里。 要是眼镜有灵棚,那我就可以从灵棚周围的花圈入手,我想如果白纸条真的跟眼镜有关系,说不定就会有某一个花圈上面的挽联被撕掉了一块儿,而那个花圈也许就是冥冥中谁要提醒我的线索。 现在的情况让我有些措手不及,但是既然来了,肯定还是要去跟老人打个招呼的。 我自报了家门,给老人看了我的警察证,我问老人眼镜是如何死的?老人语气好像恍然大悟一样,用英文说:我儿子说,等你半天了,有东西给你。 我应承着,心说伊朗是个宗教国家,但是人还是非常厚道的。 老人翻着书桌,一会儿就翻出一个本子,然后递给我。 我打开一看,可不是吗?和我的一模一样,三张白纸,一张白纸上同样有个“赠”字。 第134章:闹鬼 我问老人他儿子是如何死的,老人的眼睛非常空洞,看着一个地方发呆很久,我知道他一定在平复波涛起伏的内心。 “我儿子说,有个年轻人会来这里取这个本子,其他什么也没有说。” “你走,你走,你不吉利,你是犹大,你是灾难……” 老人嘴里念着咒语,对我非常不欢迎。 “你不要以为我耳朵不好,脚也不好使,就来欺负我,我可精明呢……我儿子是被警察杀死的,可是他啥坏事也没有干,他就是爱管闲事,他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他死得好冤枉呀……” 说着,老人做了一个挥手告别的动作,就要把门关上。 我知道问不出什么东西,老人连尸体也没有看到,只是警察通知他,人已经没了……这是一个多么严酷的社会。 我能够干啥?这花圈上的三张白纸能够说明啥?难道说明我也快要死了吗? 我脑子里已经组织不出解释的话了。 我正准备离开。 然后我听到BB机尖锐的响起来,我以为是我的,可是一看并不是,是房间里面的。 眼镜家在只有60平方的样子,所幸并不大,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耳朵听着BB机里的声音,到处找了起来。 老人见状,也模仿着我小心翼翼的搜寻了起来。 我先去找了一个卧室,静下心去感觉,似乎不再这间屋里。 不过我现在更加能确定,这个BB机就在这里。 我在眼镜屋子看看,这时,BB机忽然被挂断了。 这一下我又没了神。 但是我凭着感觉BB机就在眼镜房间的床上,我翻开被子,翻开枕头,赫然看到一个黑色的拉链钱包,我拉开拉链,里面有个BB机,刚才声音一定是这里发出来的。 我马上去看电话号码,不看而已,一看我就感觉天昏地暗,因为那个号码和巡警打给我的号码一模一样,居然来自警署。警署有好多分机,我在巴克那里查询过,那是一条公共外线,可以接受市民报案,投诉,处理各类纠纷。每天警署都有不同的人值班,这样的外线警署有好几条,要查找谁用它拨的电话相当难。 我不好意思的看看老人,然后告诉他,这个BB机我要拿回警署有用,老人没有表示反对。 难道警署有什么事情找一个死去的人…… 我忽然很无助,这种感觉你不经历你永远体会不到。 脑袋实在想不出究竟是我撞邪了,还是我已经产生幻觉了。 回去到家我已经不是睡着了,而是直接昏倒在了床上,做了无数个梦,梦里发生的事情都特别恐怖,我明知道是梦却无论如何也醒不过来。 等到我睁开眼,天都已经黑了。 这样的日子生不如死,别墅死气沉沉的,我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才感觉安心了点。 我开始不停的抽烟,一根接一根的抽,说不上来的害怕。 我想把一切都查清楚,可是我越想弄清楚越觉得事情难以解释的超乎想象。 坐了多久我不知道,肚子开始叫了我才清醒了点。 正准备出去吃点什么。 就听见有人敲门。 我看看时间,说晚还不算太晚,可是怎么着也是快十点钟了。 我犹豫着走到门边,蹑手蹑脚的,我猜可能是佣人叫我去吃饭吧,因为她们也发觉我这一阵不正常。 透过门镜,外面黑糊糊的,这倒是在我意料之中的。我在等对方喊话,我想通过声音辨认一下是不是我认识的人。 然而对方就一直慢慢的敲着,好像知道我肯定在家一样,不离开,也不着急。 我手心已经攥出汗了,门外的人还是那么有耐性。 我感觉他就是故意在和我僵持,而且他坚信他是会坚持的最后的哪一方。又过了小十分钟,我还真就是沉不住气了。本来我还是很惶恐的,但是外面的人这么敲下去反而让我满腔怒火。他妈的整天跟老子装神弄鬼,老子今天跟你拼了。 这么一下定决心,我说话就来了底气,冲门外使劲喊:他妈谁啊? 敲门声立刻停住了,半晌,外面说话了:啊,上次咱们见过的啊。 是个男人的声音。 我一听就更来气了,直接提高嗓门:***就说你是谁不就得了吗?我问你是谁呢! 对方估计也没想到我有这么大火气,又犹豫了半天,才开口说他和我因为纸条的事情聊过。 “妈呀,难道是那个戴眼镜的男人,他不是死了吗?”我惊跳起来,我刚刚去了他家。我考虑了一下,才小心翼翼把门打开了。 我先把门欠开一个缝,看看是不是鬼,并没打算放他进来。 我的语气也把他吓到了,门外确实有个人,扶了扶眼镜唯唯诺诺半天也没张开嘴。 我一看,真的是那个眼镜,我打了他一下,确实不是梦。 “我还以为你死了……吓死我了。” “我哥哥死了,我是他弟弟。”眼镜男平淡的说。 “不是吧……你们长大一模一样。” “对,我们是双胞胎。” 我说,你有什么事情就直说吧,我挺累的。 他忽然慌张了起来,不停的跟我使眼色,说你先让我进去,我在外面害怕。 我心说你害怕,我放你进来我他妈也没什么安全感。我知道你是谁啊。 不过打量了两下,他这体格估计也没什么威胁,多个人,说实话我还能安心点。 就放他进来了。 眼镜男,进了屋倒是干净利落,一点废话没有,说着就从兜里掏出几张白纸条来。一一摊开放在茶几上。说,哥们我今天得跟你说个事。 我一看见白纸条,心跳就开始加速,但在他面前我还得强装一下镇定。点了点头,意思是你说吧。 眼镜男,说,哥们其实这个事吧,应该不算个大事,可是吧,我就觉得怎么这么邪乎呢,这才大晚上跑过来特地跟你说一声。 我又点点头,心说,你倒是说啊。 眼镜男,咽了口唾沫,说:“哥们,上次跟你说白纸条的是我哥,他不是跟你说白纸条他们家也有吗?其实都是从我这里拿过去的,啊,我忘了告诉你,我哥住二楼,我们家住6楼,我才搬来没多长时间,我哥住的时间比我长。” “估计公寓的人也不认识我。或者把我和我哥搞混淆。我今天就是来告诉你,这白纸条都不是我家的,都是我儿子从你家门缝里捡回家的。然后小孩子恶作剧放到我哥门缝里,我哥特别奇怪,一共收了三张,压在本子里,交代我父亲还给你。今儿要不是孩子主动说,我都不知道这事,你看给你添麻烦了,我寻思万一这是什么重要物品呢,还是大晚上给你送过来了。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孩子被我训完还在家哭呢。” 说完眼镜男起身就要走,我一把拉住他,他就又被我拽回到沙发上。 我说你先别走,那天你神神秘秘的问我知道这是干什么的吗?那天和我说话的不是你哥,明明是你。 眼镜男一听就打了个冷战,说:“咳,哥们,你听我说,确实是我,不是我哥,但是我哥死了,我才重视起来,我那也是害怕,这纸和字的感觉,看着就不对劲啊,我寻思着就像是给死人用的,你瞧,我这上面还写着这些吓唬人的话,你当时都气成那样了,我在跟你说,我觉得这纸是扎纸人纸马用的,你当时不就得揍我啊?谁没事给自己找那麻烦啊。” 听他的语气,他家的纸上面还有字? 接着眼镜男又掏出几张白纸放在我桌上。“全在这里了。” 我立刻挨个打开,又拿出我之前的几张。 拼起来,我自己也吓了一跳。 这真是有人塞到我家门缝里的么,这个人究竟想干什么? 不多不少九张纸条,拼到一起竟然真是半幅挽联的规格,只是上面一共加起来写了四个字:赠命赠命。 这是什么意思?是要告诉我送我一条命吗?送我命干什么?我能多活一辈子?还是说我本来就该死了,又有人送了我一条命? 我正思考,眼镜男就又要走。我瞪了他一眼,他就又坐下了。 浑身不自在的想找话跟我说,又明显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头要炸开了,强忍着抽了根烟,我问他,第一次发现纸条是什么时候? 眼镜男摇摇头,说他也是早上上班才发现的,这估计得问他儿子。说着就又要起身说把他儿子带过来让我审问。 我摆摆手赶紧说算了,我心里面已经有了个猜测,越想越觉的自己的猜测是对的。越觉得自己的心被抓紧了。 一张纸,被分成了九份。 我这里三份,他哥那里三份,这里三份。我这里有个赠字,他哥正好也是赠字,两个命字,都在他弟弟这里。 伊朗人根本不认识中文字,只是觉得赠字笔画多,命字笔画少一点而已。 我是不是要躲这些纸条。 这纸条的内容究竟包含了什么讯息。 眼镜哥哥的死和纸条有没有关系。 还是我推算错了,后面还会有别的纸条?这还是谁给我线索? 我混沌了,咬着牙才没叫出声来。幸好眼镜男就在我旁边,我还不至于感到这个屋子是那样的空旷。 我一直在胡乱的推测,眼镜男又趁机告辞。这次我没留他,估计有他在也帮不上什么忙。 谁知道他刚起身,房间的灯一下全灭了。 眼睛男吓了一跳,我明显感觉他摔到了沙发的那一边。 我到没觉得有什么,因为有更大的恐怖罩在我头顶上,这种偶尔停电,反而不会让我感到害怕了。 眼睛还不能一时适应黑暗,我只好朝着黑暗问他,你没事吧。 他竟然不回答。 我也就懒得理他,双手揉着头,继续想一个星期以来的这些事。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听见楼下佣人开始欢呼来电了。 别墅的灯也一起亮了起来。 我抬起头看见眼镜男哆哆嗦嗦的站在茶几前面,目瞪口呆的看着我。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我心说一个停电至于把你吓成这样吗?一低头,看见他裤子都湿了,地上一滩水。 我一下没忍住笑了出来,心想放他进来是对的,摆明了给老子解闷来的,这样我还能心情不那么压抑了。 嘴上也就跟着问他:你都摔到沙发上了,就甭起来了啊,老实在沙发上呆着不就完了么,乱跑什么? 他听见我的话,嘴一下张的更大了,哆嗦嗦的才挤出几个字一听差点也把我吓尿了。 他说:刚..刚..刚..那那那那不是我!!!我立刻转过头去看沙发的另一边,空空如也。 我上下牙不停的在撞击,我完全控制不住我自己的身体了,我不敢眨眼睛的盯着沙发,仿佛沙发那边会随时蹦出一个人来。 其实我到很想真的蹦出一个人来,起码我还能跟他搏斗拼命,人最害怕的,永远不是摆在面前的恐惧,而是来源于未知。 过了一会,我稍微平静了一些,便起身在房间四周查看。眼镜男明显已经吓到不能动弹了,就站在原地压着嗓子问我,你..你..说.是什么?他是不是还在这个房间里。哥们我求求你踹我一脚,我自己动不了。 说实话,我现在的心境比他强不了多少,我也只是装着胆子,咬着牙,在房间里面转。 刚转了一圈,就听我身后的眼镜男轰隆一声摔在地板上。我以为他发现了什么,谁知道他却指着我,干张嘴死活说不出话来。 我也恼了,这种时候他妈的这不是要吓死人吗?过去就给了他一脚。这他才能勉强断断续续的说出话来:你背...背后.后..贴贴了个个人!!! 我听见,立刻双手向身后抓去,感觉背后有一张不小的纸,我慌慌张张的将纸揭了下来,一看又双腿一软,这他妈什么时候贴在我后背上的!我揭下来的应该只是一部分,花花绿绿的纸。我双手继续在后背摸索着,觉得应该还有剩余的没被弄下来,我背过身让眼镜男帮我。 第135章:不可思议 我提醒自己这是在伦敦,不是在华人区,而且我不想动作太大吵醒楼下的人。 眼镜死活不肯帮忙,他也是一个宗教徒,忌讳好多他认为不吉利的东西。我被逼得没法,只能告诉他如果他不照我说的做,今晚上,他会像他哥哥一样死在这里。 他这才摇晃着手,把我后背的纸一点一点撕下来。 我把这些纸重新拼好,就又诧异了。 竟然是个人的模样,大概有半米长,穿着红衣裳绿裤子,脸笑得十分僵硬,看着就说不出的诡异。 简单看了两眼,我也后退了两步。 这是什么啊?这不是给死人烧的童男童女的纸人皮吗? 是谁贴在我后背上的?是眼镜男?还是真的刚刚进来了什么人? 贴我后背上干什么?我一想冷汗就下来了,心说这不是要让我当纸人给谁陪葬吧! 眼镜男给我揭干净纸,就一直缩在一边。想走又动不了,只能浑身的哆嗦。我猜他肯定把今天晚上来找我当成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了。他见我望着纸人出神,也好奇的爬过来看。 刚看了一眼,他就嗷了一声,彻底晕过去了。我伸手探了探他还有鼻息,也就放心让他这么在地板上躺着了。 能晕过去对于他来说也算是一种解脱了。我忽然觉得房间里一下冷了不少。心里倒是没有之前那么害怕了。 人总要有一个接受恐惧的过程,我盘算着如果这种事情天天围着我阴魂不散的出现。是不是过一阵子我也就见怪不怪了。 我回到卧室穿了件衣服,又开始端详这个纸人皮来。 越看越觉得心里毛毛愣愣的,想随手从窗户丢出去,又怕这是什么关键的线索。 干脆拿了个毛巾盖了起来,又去研究那几张纸条。 我回到沙发上从眼镜男身上迈过去,落脚的时候还要留神踩着他那一滩尿。忽然觉得他这么躺在这里特别碍事,我就推了他一下,想让他起来把他的尿收拾干净。 一推这孙子不仅没反应,还借力翻了个身。我一看这种状况,也就懒得理他了。 自己拿了拖布把地板弄干净。 拖着地,我就一边低着头想着那个纸人皮。 心理面有了个疑问,为什么眼镜男看见那个纸人皮立刻就晕倒了。 难道他曾经见过? 于是我又把毛巾掀开,带着疑问又去看。 如果要不是我面临的这些局面让我不得不看它,我想我怎么着也没有这决心。 幸好屋子被灯照的十分亮堂,但也掩盖不住纸人皮散发着这种无孔不入的诡异。 仔细打量起来,这张纸人画工还是比较粗糙的,脸上的五官一看就是随手勾勒了几笔。 说抽象不抽象,说儿童简笔画还没有那份孩子气。 可是我这么一直看下去吧,竟然看出来点特别的感觉。 因为我觉得这个纸人不是凭空随手画出来的。 它是照着一个人被画出来的。可是他像谁呢?我应该见过这个人。 想着我就看向眼镜男,心说不会又是这么邪乎的事情吧。 但手还是没有耽搁的伸向了他的脸,我把他的眼镜轻轻的取了下来。 屏住呼吸,生怕他这个时候醒过来。 卸下眼镜之后,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产生了心理作用,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张纸人是照着眼镜男的模样画下来的。 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如果要真是这样,这张纸人所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难道并不是来害我的?而是救我的?提醒我眼镜男其实根本就是个,死人? 我一个激灵,站了起来,余光瞄了眼镜男一眼。 他睡得很香,像是做了什么美梦,嘴角若有若无的上翘,好像在笑! 这下我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胆怯了,直感觉血在我身体里四处乱涌,要把我的身体撑爆了。 我现在是不是应该叫他起来问个清楚?还是我应该离他远点,躲得越远越好。 我有些束手无策,只能站在原地安慰自己。不管他是什么,他这个体格我还是有把握保证自己安全的,没什么好怕得,没什么好怕得。可是 越安慰,就越害怕。我竟然躲到了门边上,心说你要是有什么举动老子立刻开门逃跑。 靠着门,我才发现自己还拿着他的眼镜,也不知道怎么想的,随手就戴了起来,想腾出两只手来拿点什么顺手的家伙。 又过了一会儿,我见他还是一动不动的。也就不那么警惕了。 心说,每次都是这样,没什么大事,都是自己把自己吓得半死。 我打算去洗个脸清醒一下,到了洗手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都快没血色了。然后我就又发现了一个让我重新头皮发麻的事情。 镜子里的我是戴着眼镜的,我竟然忘记了还戴着他的眼镜。 可是这眼镜,我戴起来为什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视力一向很好,戴近视镜多多少少也会应该不适应、 我摘下眼镜,又戴上。才明白他的眼镜根本就是没度数的。 我又一下紧张了起来,把头从洗手间探出去看他。 幸好他还是烂泥一样的摊在地上。 可是我却很奇怪,他为什么要戴一个没有度数的眼镜呢。 是为了装饰么,还是说,恐怕别人认出他来做的伪装? 我刚刚已经摘下他的眼镜看过了,我已经铁定没有见过他。我现在脑子里有无数个关于他的问号,恐怕只能等到明天他睡醒了才能揭晓答案了。 而今晚我已经无力再去想纸条和纸人皮的事情,我的脑袋再也不想装下这些东西了。 我回到卧室,竖了个枕头靠在床上,觉得不放心,又去厨房拿了把菜刀放在旁边。 也不敢闭眼,就是勉勉强强的靠一会儿。我不能确定外面的眼镜男到底是不是安全的,我想我是草木皆兵了,但这也是没法的事,换谁经历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谁都会处在崩溃的边缘。 我看了看表,从他进屋来,折腾了快三个小时了。心就没平稳的跳过,眼看着时钟还有几分钟十二点。我叹了口气,不知道今晚要怎么才能熬过去。 一想到今晚,我才又反应过来今晚巴克不回来,他还问我介不介意和他一起去“梦境”玩个通宵。我当时就拒绝了。可是我现在咋办?如果巴克在,我还可以让他帮忙,我会照他说的做,也就不会不明不白的死了。毕竟他是大侦探,而且手上有枪,一定会救我。现在纸条我也收到了,纸人我还他妈也收到了,我到底下一步该怎么做?今晚不会还有什么事情发生吧。 想着我就局促不安起来,在冰箱里找出了一罐忘了在里面多久的啤酒。 一口气灌下去,才舒服了点。 躺着躺着,眼皮就有点抬不起来,索性全闭上。到也是没睡着,一直处在半梦半醒之间。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仿佛听见有BB机铃声飘进耳朵里。 不过也还是懒得睁开眼,权当作了幻觉。 可是BB机铃声并没有收敛,一直在响,我摸到腰上,发现不是我的。 那么肯定是眼镜男的,我走回客厅,才发现手机铃声似乎不在我的家里。 而是,在门外面。 我走出门,听出我的判断没错,手机铃声的确就是门外面传进来的。 就跟贴在我家的门上一样,声音那么近。 我深呼吸,心里还是朝着好的方向想,也许是巴克把BB机放在家里了。 他今晚一定喝了好多酒,现在也肯定是靠着酒吧的柜台在睡觉。 因为这声音太近了。 如果不是巴克,那会是谁不小心把BB掉在了这里呢…… 我明知道外面肯定是一片漆黑,我还是透过门镜看了一样。似乎有若隐若现的微光。 一晚上的经历,让我已经没有勇气打开门了。 可是好奇心却一再促使我把门打开,看看门外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心里一直在猜测,难不成是巴克回来了? 最终还是好奇心站了上风,我发狠的哼了一声。一下子就把门拽开了。 我下意识的闭了下眼睛,恐怕真的看见巴克就面无表情的站在我面前。 一两秒的功夫,我又把眼睛睁开了。 因为BB机就在我脚下,不知道是谁,深更半夜的把他放在我的门底下。 我捡起来,BB机被人设定了一个十二点半的闹钟。在我手里摇晃着发出铃声,听着让人胆战心惊。 我关上门,猛咽了一口口水。这又是怎么回事? 我打量着BB机,心理面就开始犯嘀咕。按照我目前的境况推理,这个BB机肯定不是谁给我的惊喜礼物。然而又是谁把这个BB机给我?出于什么目的? 我翻过来调过去的看着BB机,有点面熟。这个BB机,我见过。 思索了几秒钟,我找到了答案。心里忽悠的一下,手上的BB机差一点就掉到地上。 我奔向卧室,拿出自己的BB机,我要打一个号码,来验证自己的猜测是不是真的。 随着巡警的号码被拨通,手上的BB机也嗡嗡嗡的开始震动起来。 我的猜测是对的,这个BB机,是巡警的。因为我曾经用房间电话拔过这个BB机。 我啊的一声就把BB机丢到了床上。这个BB机所包含的内容让我不敢靠近。 从最初的那几个诡异的电话,到现在这个BB机离奇的出现在我的门根下。 这中间究竟都发生了什么,都有谁用过这个BB机。 我真有些扛不住了,本能的就想瘫倒在地上。 这次我缓了很久,足有一两个小时的时间我才又能站起来,走进巡警的BB机。 我觉得,不管送给我BB机的是人是鬼,他还是想告诉我什么的。以现在的状况,他似乎并不想伤害我,否则停电的时候我可能就已经死了。 我小心翼翼的翻看抠机的每一项功能,发现通话记录和短信被删除的很干净。只有我刚刚打过来的那一条记录孤零零的摆在屏幕上。 整个抠机,只有相册里面的几张照片。 我点开照片,第一张照片,这应该是仰拍下来的,拍摄的地点很低,已经快要贴近地面了。 画面很模糊,这是因为抠机像素不高没有闪光灯有关系。 总之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我端详了一会儿,换到了下一张。 这一张,倒是清晰了一些,拍摄的位置也比刚才那张高了一些,似乎拍摄的时候拍摄者很快的抬起手,想要抓拍什么。然而画面里并没有什么东西被照下来,除了一小部分能看清楚应该是墙壁,剩下阴暗的部分都只能留下是大片的色块,模模糊糊的。 接着第三张,这张和上一张貌似没什么区别,而且拍摄的位置又变成了贴近地面,加上前两张照片,我综合起来觉得这拍摄地点应该就是在警署。 我的心跳开始加速,难道这就是巡警死亡当晚他拍下的么? 那么他一定是想记录下什么,而今天这个抠机出现在我手里的原因,也是有人希望这些照片被我看到。 我想着,就又翻到了下一张。 这一张,应该还是在那个房间里,只不过换了一个方向,这次是拍向门口的位置。依旧是不好辨认究竟拍没拍下什么东西。但我现在已经能断定,这就是在警署,毕竟我在那里呆过,警署的环境装饰感觉都很熟悉,这不会错的。 可是这些照片如果真的是巡警拍的,他到底想拍下什么呢? 我又翻了一张,这次和上一张一样,依旧是拍向门口的。我心跳开始加速,因为这一张粗看起来和上一张没什么区别,但细看起来,似乎在外面有什么东西被拍下来了,在门框的一侧,似乎有有一条腿?我并不敢确定,因为这条腿很不清晰,也许是当时拍摄光影综合起来给画面留下了这么一块儿阴影。 我是我越看,越觉得像一只人腿,这个人应该是正在向门外走,巡警拼命只记录下了那个人离开前的消失视线外迈出的最后一步而已。 第136章:麦巡警 我又翻了一张,最后一张更是黑的离谱,完完全全什么都没有拍摄下来。 画面只是漆黑一片。我又从头翻看这几张,觉得最有价值的可能就是那一张像是拍摄到人腿的。 如果我的设想成立,巡警一定是临死前看见了谁,在那个人走的时候,想要拍下他来告诉别人?这样分析,是有人杀了巡警,还是想告诉我别的什么事情? 而这个BB机难不成真的是巡警的冤魂送来的?想让我为他洗脱冤情?如果不是,那又是谁? 我边翻着照片边想,却没想到让我发现了另一处不对的地方。每一张照片都是用日期来命名的,好比第一张的是 19850909001。 第二章以此类推就是19850909002。 这几张照片也是这样排列的,只是让我觉得奇怪的是。 第五张的名称19850909005,然而第六张的名称竟然是19850909007。 这也就是说明,在第五张照片和现在的第六张照片之间,还应该有一张照片。19850909006,去哪里了? 然而却不知道被谁给删掉了。删掉的原因是什么?因为记录下了什么人?还是拍下了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又是谁删掉的呢?是那天在警署捡到BB机的某个人?还是本来自始至终这个BB机就一直在一个人手里。 为什么巡警死的当天却没有任何人,注意他的BB机不见了? 我头痛欲裂,这一晚真是太惊心动魄了。 我拿着抠机百思不得其解,甚至都忘记了还有纸人皮和白纸条的事情没有解决。 也许这一切根本就是一件事情,只是我现在还找不到把他们串起来的线索。 过了很久,外面的天已经蒙蒙亮了。 我捂着头,再想去洗把脸,走到客厅猛地发现,眼镜男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他是什么时候走的?我竟然一点察觉也没有。 门关的好好的,我也没注意有开门的声音啊。 即便他要走,也可以跟我打个招呼再离开,况且他的眼镜还在我手上。 一想到眼镜,我才反应过来了。这个眼镜男现在这么奇怪,是不是巡警的BB机就是他放在我门前的? 在他敲门时候设定好闹钟,然后进屋和我聊纸条的事情。等到闹钟响了,他算到我会去把抠机捡进来,并且会在卧室里面研究,这样他就能不慌不忙的悄悄离开? 那么这又是为什么?至于这么大费周折么。 万一中间的任何一环有了偏差,岂不是他的计划就流产了? 我越想越觉得眼镜男身上布满了疑点,是不是就连纸条和纸人皮也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可是回想起昨晚他哆哆嗦嗦的样子,并不像是装出来的。如果是,那么他的演技未免也太好了。 他跟我说过他住在六楼,我想我有必要再去公寓一趟,上楼去查一查,如果他没说谎,那么他之前所说的一切还勉强可信些。 想着我就走出大门,向不远的公寓走去。天刚刚亮,负责管理公寓的人还没有上班。我没有打扰他们,直接就奔六楼去了。这栋建筑的规格一层有十几户人家,但是六楼七楼没有住满,六楼一共有两户人家有动静,门口放着垃圾桶。我打量了几眼,左边的门口脏兮兮的,不像爱干净的人,门口丢了好多垃圾,也不像是年轻人住的,我就抬起手敲了右边的门。 敲了几下里面就有隐约的脚步声,接着门镜透出的光被堵住了。里面的人正在向外看。 我就后退了一点,想让对方看清我的全貌,特地挤出点善意的微笑。 然而,等了一会儿,里面的人还是没有下一步动作。既不问我是谁,也不离开。 我感觉他就趴在门上盯着我,这个门镜就像是一只漆黑的眼睛,看的我有点发毛。 我又抬手敲了几下,怕对方有所顾虑,我还边说我是楼下的邻居。 我觉得里面的人在犹豫,可是依旧迟迟不肯打开门。 我心说早知道我就带着证件上来了,何苦费这么大的事。 手上也加大了力气拍着门,虽然我知道里面的人早就听见了敲门声,但我现在的动作完全就是做给里面的人看的。我要让他知道老子有急事。 结果一两分钟过去了,里面就是咬着牙不开门。我有些肯定了,眼镜男就在里面了,如果不是他,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会问一句我是谁,毕竟隔着门,我还不能对他的人身安全造成什么威胁。可是眼镜男不给我开门的原因是什么呢?他害怕我? 经过昨晚的事情,估计他现在还没缓过劲来。 我身后的那家可能是受不了我大清早就这么拍门,反而抢先把门打开了。 探出头一个中年男人,也不说话。一直在我身后默默的盯着我看。 我回过头,吓了一跳。这他才对我笑笑,说大早上的,急着找人啊? 我赶紧点头,问他这间是不是住着一个戴眼镜的青年人? 他愣了一下,露出一副不知我所云的表情。 我以为他没听清,就又重复了一遍。 中年人听了脸上竟然有些慌乱,张嘴就问,你认识他们家的人? 我看中年人的表情有点不对劲,心里面也犯了嘀咕。 难不成真跟电影里演的一样?这间屋根本就是没人住的? 可里面那个现在还趴在门镜上盯着我的人是谁? 或者,就是眼镜男随口撒了个谎,他根本就不住在这里。 现在这样,我宁愿相信后者。 寻思着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中年人好,还不如就说实话算了。 于是我说:这一户不是住了一个戴眼镜的男人么?刚搬来的?我们昨天刚认识的。 我觉得我这个回答可信度还是挺高的,中年人听了反而摇了摇头,眨了两下眼睛,又问:你是不是记错了? 我说:那也许是我记错了?那这间房没人住的吗? 问这句话我还真就把心提了起来,生怕他很肯定的告诉我,嗯,就是没人住的。 还好中年人,摇摇头,说,有人住,不过不是年轻人。 我吁了一口气,又问,那你在这楼里平常上下班的时候——见没见过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岁数不大,很瘦的。 中年人,又摇摇头,反问我:你也是这楼里的吗?我连你都没见过。我一想,那得了,眼镜男肯定说谎了。 他为什么要骗我呢?是不是纸条就是他每天塞到我家里来的。 又为了什么目的,又亲自把纸条送给我一趟? 这样的话,巡警的BB机八成也是他给我的。那他是不是杀害巡警的凶手?可是这一切的初衷是什么,我完全琢磨不透。回到家,才感觉到身心疲惫,体力和精神都透支的太厉害了。 是太早了,干脆赶紧躺下眯了一觉。 做了好几个不挨边的梦,最后一个梦我梦见回到了警署。 我梦见自己沿着楼梯一直向上走,我预感到前面不久就能看到巡警死时候的情景。 然而我的脚步却停住了,视线只能停留在楼梯口的墙边。 而转角过去的楼道里,我听见巡警打电话的声音。 接着我咦了一声,楼道里面就再也没了动静。 我在梦里干着急,想要壮着胆子哪怕探出头看一眼,却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视线探出去。 忽然我感觉有人正在朝着我这个方向走来,我很害怕,想躲起来,脚却一步也不能动。 我感觉那个人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从墙角探出了一张脸。 我看见这张脸,立刻就吓得大叫了起来。 一股脑从床上坐了起来,浑身汗都已经湿透了。 这竟然是一张纸人的脸。 和那个从我后背上揭下来的一样。 都是笑的那么的让人毛骨悚然。 我捂着胸口喘着粗气,赶紧找出巡警的BB机。 再去看那一张照片,门外被拍下来的。 也许并不是人腿,而是,纸人! 巡警临死前究竟看到了什么,那个纸人是有生命的吗?还是有人在旁边操控着它。 我不敢想象,这太荒诞了。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无论如何挣扎,也许最后都只能步眼镜哥的后尘。也许我现在经历的,仅仅只是眼镜哥死前几天经历的而已,我们的结局,是一样的。 我看着照片,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巡警究竟是如何死的?难道还是中毒?似乎当时出现了他意料之外的事情。 可是又会是什么事呢?那个麦巡警的大学生会不会知道?他说亲眼看见的,巴克却说却并没有发生?他口口声声说看见巡警解剖一个孩子的尸体,可是巴克却否认了。他是真的惊吓过度么?难道他说的事情就完全没有价值? 我想我下一步应该去找麦巡警,我看了看时间,还不算晚。立刻打了电话去警署,我问一个和我关系不错的女警,知道麦巡警家的地址不,麦巡警才来警署实习没多久,我听说他一直在休假。他和谁都并不太熟,如果不是这件事,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警署有这么一个人,所以找到他家的地址还费了一番功夫,那边又转问了很多人居然没人知道,最后只好从电脑里调出了他的档案。 我看了看他家的位置,离警署并不是很远,时间上应该没问题。拿了件衣服就出了门。随口吃了点东西,路上无需赘述。到了他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我在他公寓门口的水果摊上买了点水果,就直奔麦巡警家。 给我开门的应该是麦巡警的妈妈,是个肥胖的蒙着面纱的女人,而他爸的岁数显然就要大一些,两个人都挺和蔼,笑眯眯的。 我借口一直工作忙,说巴克让我代表警署,对他表示感激。本来就该早点探望一下他,拖到今天才来。 便问麦巡警怎么没在家? 麦巡警妈妈说,因为上次惊吓过度,醒来精神就有些不正常,我和他爸说带他去看看心理医生,他也不同意,在自己房里躲了一天,谁叫也不愿意理,我们俩生怕他落下什么病根,那也只能干着急,没想到孩子闷了一天,竟然没事人一样出来了,说要出去旅游散心,我和他爸说孩子去散心是好事情,就让他去了,这都走了好几天了。 听到这,我心里就暗暗觉得不妙。 这麦巡警不会也是出事了吧,还是他也警觉了什么,选择躲出去了? 难不成巴克也跟他说了什么,让他出去躲一个星期? 我问麦巡警的妈妈他去哪儿了,麦巡警妈妈说他走的时候也没说,不过昨天快递了张照片,说他现在在一个高原上,说着就要找给我看。 我接过照片,嘴上还说着你两口子对孩子还挺放心。 谁知一直不吭声的麦巡警他爸忽然就插了一句,我们这哪儿是放心啊,我们是不敢留他在家里住了! 话刚说完,麦巡警的妈妈就一副给我闭嘴的表情,麦巡警的爸爸看了看,只好拿了张报纸,把脸挡上了。 我心里一惊,看来还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么?看样子他们两个也不打算告诉我。会是什么呢? 我心里想着,就看向麦巡警寄回来的照片上。 一看竟然又吓了一跳。 照片上的这个人,我一眼就认出了,竟然是眼镜男! 麦巡警就是眼镜男?我努力按捺住心里的激动,却还是感觉喉咙发紧。 照片上的麦巡警并没有戴眼镜,对着镜头微笑,我越看越躁动不安起来。 我立马问麦巡警妈妈,“麦巡警有孪生的兄弟吗?” 麦妈妈拼命摇头。 那更加奇怪了,公寓死去的和眼镜男长相一模一样的那个男子又是谁?难道我看花眼了…… 我看照片上的环境,应该不是英国,天空清澈压得很低,一伸手就能摸到。是西藏高原。 麦巡警站在应该是个寺庙的前面,旁边还有一个经过的中国藏民。他去中国旅游去了吗? 时间应该是傍晚吧,阳光似乎不那么强烈,我越看麦巡警的笑越觉得脊背发凉。 这张照片说不出的诡异,我脑子里飞速旋转着,揣测麦巡警假扮眼镜男出现在我身边的目的。 是不是所以一切都是他一手策划的,包括巡警的死? 然而这一切是为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做?而且,最让人心惊的是,麦巡警明明刚刚伪装成眼镜男消失不久,又是什么时候跑去中国并且还能寄照片回来的?难道是他从我家悄悄溜走就立刻去了机场?就为了去拍摄这张照片?还是照片原本早就准备好了,他算到我会查到他家里来,就等着这个时候给我? 这么说来,他还了解中国的文化风俗。 是什么目的让他能如此的费尽心机? 我盯着照片上的麦巡警出神。 第137章:尸体不翼而飞 我继续端祥着照片看,感觉麦巡警这张脸明明在阳光下,却这么阴森。 然而我看着看着,就又发现了一点不对的地方。照片上的麦巡警没有影子。 这个发现让我的心跳马上就快了起来,我又仔细的看,还是没有影子。 看照片上的光源,他不可能没有影子的,而且,旁边经过的藏民的影子明明就拖在地上。 难道是拍摄的原因? 我越看越觉得不对劲,不管是照片上的,还是我的记忆里的。 他的笑容都是阴惨惨的,我又看着照片,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 麦巡警的面色铁青,这他妈分明就不是人!。 我心里面翻江倒海,脸上还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关于麦巡警的这些事,我没办法跟他父母讲,一来他们完全可能认为我是疯子。 二来我觉得他们也许就是知情的,他们跟麦巡警是一伙的。 但是他们想做什么? 我脑子乱了,额头的冷汗不知不觉就往外渗着。 这时一只手缓缓伸了过来,出现在我视线中的时候吓了我一大跳。 我“啊”的一声就把那只手打开,刚才积蓄的恐怖一下爆发了。 我猛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站起来我才发现刚刚伸手的是麦巡警的爸爸,也许是我刚才的一动不动的冒冷汗让他奇怪,就伸手想推我一下,他一定也没想到我有这么大的反应,现在正捂着胳膊呲牙咧嘴的。 我一看,他手臂上的睡衣都被渗出了一小片血。 我有些不好意思,赶忙问他有没有事,心说我刚刚没这么大威力吧?打一下就流血了? 麦巡警的爸爸连忙摆手说没事,他妈妈也一边帮腔,说麦巡警爸爸是昨天不小心划破了,缝了针伤口还没愈合,刚才打了一下流点血正常的。 说着两个人就跑去里屋止血去了。 我重新坐在沙发上,又拿起照片端详。 这次我倒是没那么怕了,恐惧总是突入袭来的时候让人手足无措。 然而缓一会儿,人清醒一下,就会好很多。 我又看向照片,这次我发现了一个更让我奇怪的事情。照片上的麦巡警之所以看起来阴森,因为他的身子完全和环境没有处在一个色系上面。 我仔仔细细的沿着麦巡警的轮廓研究,基本可以断定这张照片应该是PS出来的。 我一下恍然大悟了,他妈刚刚自己又吓了自己半天。 可是随后就又有无数的问号冒了出来。 看样子这张照片是事先就准备好的,估计就是用来应付我或者别的什么人的。 麦巡警肯定没有去西藏,说不定他现在就在我的身边,潜伏在暗处。伺机窥探。 可是,这造假的技术连我都能看出来,证明造假的人手段并不高明,或者也许伪造这张照片的时候很仓促。 然而既然已经决定用照片来糊弄别人,为什么不弄一张以假乱真的呢? 我心想,这些问题还是留到回家慢慢思考,我现在脑海里已经有了大致的分析。 那就是这一切不能说全部,但起码多多少少都跟麦巡警这个人有联系。 下一步只要找到麦巡警,相信就能了解了很多真相。 我心情舒缓了不少,因为这样一来,什么白纸条,纸人都可能就是麦巡警的招式。 而且巡警死的那晚,麦巡警也在场,他一定知道什么。说不定巡警就是麦巡警杀死的。 于是我起身准备和他的父母告别,刚站立来,就听见里屋麦巡警的爸爸哎呦了一声! 我一听下意识的就跑到里屋,一把把门推开了。 这一下反而麦巡警的父母目瞪口呆了。 我也吃了一惊,麦巡警的爸爸**这上身,身上竟然有好几个很长的刀口,缝伤口的针密密麻麻的,让人看着就心惊胆战。 麦巡警的妈妈正在给他擦药,见我进来,手一哆嗦,药瓶就掉到了地上。 我心说,这是怎么一回事?麦巡警的爸爸被砍了?谁下了这么狠的手?他怎么不报警? 我转念一想,不对,我回忆起他爸爸之前似乎说漏嘴了一样,说了一句不敢留麦巡警在家里住了。 难不成麦巡警真的得了精神病?会伤害自己的父母?所以他父母才把他放出去旅游了? 可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送到精神病院去呢?这样老两口能放心? 他妈的如果是真的,麦巡警就是有极端的暴力倾向,我一回想他就在我们家客厅躺了一宿。 我就开始后怕起来。 我正想着,忽然麦巡警的妈妈哇的一声就哭了。 这一声哭的声嘶力竭的,十分悲怆。 麦巡警他爸爸只能在一旁拍她的背。 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一样,忽然抬起头,跟我说:我也不想啊! 说着他爸竟然也失声痛哭。 这场面让我一下被动了,我该怎么做?安慰他俩?我安慰什么啊? 刚要说话,他爸就把双手递到我面前。说:你抓我走吧,我不想这么活着了。 我更懵了,麦巡警他妈也跟着凑热闹,一把把麦巡警爸推开,也一个动作伸着手让我抓她。这两口子八成是犯法了,我后退了一步,说:你们俩怎么了?有什么事咱先说出来。光哭解决不了问题。 过了好一会儿,麦巡警爸才点点头止住了哭声,坐在床沿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跟我讲:“我真没想,反正我也不想活了,麦巡警从那天早上回来就不正常。我和她妈以为把孩子吓着了,担惊受怕的,恐怕孩子落下心理阴影。见孩子从屋里憋了一天也不出来我们着急啊,我就拿备用钥匙开了他的屋门,一进去把我吓坏了,满屋花花绿绿的纸人啊!贴在墙上床上,哪儿哪儿都是。” “他什么时候对纸人感兴趣的,那可是东方人祭祀用的。”我问麦巡警爸爸。 “说来话长,麦巡警谈过一个中国女朋友,两人感情非常好,准备结婚的,可是你知道我们宗教规矩特别多,女人又要蒙面纱,地位又低,那个女孩不愿意,就和麦巡警分手了。”老人搽了一下眼睛。 “后来那个女孩也留在伦敦,两人还是不断联系,感情还是非常好,女孩也没有继续谈其他男朋友,女孩是学美术的,画画非常厉害,两年前女孩一个人跑出去写生,结果被一个变态佬强奸,残忍的杀害了,我不太知道细节,反正很惨,发现的时候听说是一个地下仓库,被关起来的,捆绑,还有好多老鼠啃呢。” 我听了心里像收缩抓起来起来一样。 “我儿子因为这个事情性格就越来越怪,特别喜欢看和摆弄中国的祭祀品,经常在家画纸人,说要按照中国风俗烧给她给她作伴。我心疼啊,连我自己也害怕了,这算是怎么回事啊。别神经了呀……今年感觉好了一点,因为去警署实习,好好的去实习怎么又变成这个样子了啊。” “我拉着儿子的手,跟他说爸带你去看病,花多少钱都得给你治好了。儿子死活就是不动地方,就是看着我笑,我寻思找个亲戚朋友什么的把他抬到医院去,这不能眼看着让孩子这样啊。还没等去找人呢,他就拿出一把刀来,直冲过来就冲我砍,我说我是你爸爸!他也不听,你看我浑身上下的伤!我也觉得我活不下去了,就赶紧叫孩子他妈跑,孩子他妈也想救我,就回来举着家里的椅子给了儿子一下,儿子当时就躺下了啊,我害怕他再起来,我也控制不住我自己了啊,就又掐住了他的脖子。等我缓过来,孩子已经没了啊!!!” 说完这些麦巡警他爸泣不成声,他妈也跟着哭。 哭的我心烦意乱的。 “这怎么回事?杀人案?两口子自卫把儿子弄死了?” 我心说怎么老天爷就是跟我过不去? 把我放在这么一个烂事里面,还让我最重要的线索断了。 麦巡警死了?就这么寸巧? 听他爸的描述也不像是假的啊,而且也联系上了那些破纸人就是麦巡警鼓捣的。 我扭过头看着两口子还哭呢,我也有点难过。 想安慰几句,也没开的了口。不过如果他爸描述是属实的,应该也没什么大事,撑死是个防卫过当。 我拿不准要不要告诉巴克,真出了命案了。 一想又不对,死是要见尸的啊,万一这两口子涮我呢?于是我借着问麦巡警他爸,麦巡警尸体呢? 他爸一听还是流泪,断断续续说当天晚上他跟他妈也不知道怎么办,光知道害怕了。 就半夜偷偷开车出去到高速旁边给埋了。 我说你俩也别光哭了,你们现在带我去看一眼吧。 麦巡警他爸点点头说行,问我孩子他妈可不可以不去,怕他妈又看见受不了。 我说行,我们只要确认了地方就行,我就让警署来接手这事。一路上仅是沉默,我心情也很沉痛。 开了很久才到了麦巡警他爸说的地方,又在高速旁边坑坑洼洼的小树林里走了一会儿。 他爸忽然站住了,说就是这儿了。 我心话这两口子真有劲的,都被人砍成那样了,还能拖着尸体在这种路况下走这么久。 刚想问他确定了没有,我准备给警署的人打电话了。 就看见麦巡警他爸,忽然跪下了。 我在的位置正好在他身后面,他这一跪下,我的视线反而顺畅了。 但是我却并没有看见什么,我心想不是老头身心交猝扛不住了。 说着我就要去扶他, 往前走了两步。 我也立刻愣住了。 我把麦巡警爸拽起来,又很严肃的问了他一遍,你到底埋哪儿了? 我之所以这么问,因为我面前根本就是个一米左右见深的空坑。 挖坑铲出来的土还在外面呢。我多亏没给警署打电话。 合着老头耍我呢是吧?难道他能跟我解释说他挖了坑忘埋了? 麦巡警爸哆哆嗦嗦的,就指着坑,不停的点头,说没错,肯定就是这儿。 我不会记错的,我不会记错的! 我忽然就打了一个冷战,又再次拿手电筒照这个坑。里面空空如也。 这天的月光出奇的干净,视线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况且即便受到影响,也不至于连个尸体都看不见吧! 本来一路上我尽是沉重,并不觉得害怕。现在恐惧一下找上了我。 我感觉浑身上下的汗毛都在微微上翘。 麦巡警他爸为了证明他说的是真话,也拿出手电筒仔细打量着他坑旁边的那棵树。 说:你看,这里有我四天前刻的记号,我怕以后想祭拜儿子找不到地方,特地留下的。 我也要走过去查看,刚迈了一步,我腿就软了一下。 我大声冲他喊:你说什么?你什么时候留的记号?你告诉我,麦巡警是什么时候死的???我也要走过去查看,刚迈了一步,我腿就软了一下。 麦巡警爸回过头,说:儿子走了四天了,我在家的时候不是跟你讲过了么,说着就又要掉泪。 我刚刚微翘的汗毛这一下全都腾的竖了起来! 麦巡警死了四天了?四天前他就死了? 老子昨天还他妈见过他,他还在在我客厅里尿裤子呢! 这怎么可能?我毛骨悚然。 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我猫下腰,已经快站不住了。 如果说麦巡警真的已经死了四天了,那这几天我见过的眼镜男不是他? 如果眼镜男真的和麦巡警是一个人,那在我身边的那个人究竟是人是鬼? 我平静了好一会儿,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风。 吹得我身上一阵发冷,但也清醒了一些。 我劝自己要平静,也许麦巡警当时只是假死状态,或者是装死的。 然后在他爸埋了他之后,又自己扒开土跑了出来。 然后化身为眼镜男出现在我身边。 可是这他妈的不是没谱的事吗?一米多的深坑。 说自己扒开就扒开? 已经窒息的人说醒来就醒来? 可是即便真的他活过来了,那也应该继续发疯才对啊。 他为什么会去找我呢? 难不成,他想抓我当,替死鬼???! 而且,现在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空坑。 是空坑,如果麦巡警真的死了,尸体去哪儿了? 第138章:诡异的纸人 难道尸体被野兽吃了?这地方连耗子恐怕都没有。 尸体被人挖出来带走了?什么人会挖尸体?他要尸体干什么? 这完全解释不通嘛! 难道要我相信麦巡警的尸体自己跑了? 如果这样,我还不如相信——他的尸体已经烂光了,变成了化石。我正琢磨着,麦巡警他爸就嗷的一嗓子喊开了。 本来此情此景就已经足够让人不安了,他爸又忽然来了这么一下。 我差点就仰过去摔一个跟头,谁知他爸嗷完这一下就猛地朝小树林里面跑了过去。 而且跑的非常快,我愣了一下的功夫,他怕已经跑出去一段距离了。 我心说不好,不管怎么样也得跟上。 我也撒开腿跟了上去,麦巡警他爸边跑边哈哈哈大声笑了起来。 笑的我很诧异,心说完了,又疯一个。虽然有月光,能见度还可以,但我还是不敢跑的太快。 因为毕竟是在树林里,一不留神我怕撞到树上。 然而麦巡警他爸却跑的很顺当,一点都不耽搁。好像已经对路线很熟悉的样子。 我一想,完了,我今天是中计了,麦巡警他爸肯定是特地引我到这个地方。然后趁机逃跑的。 可是他好端端干嘛设计这么繁琐的逃跑方式?明明在他家里是他主动承认——他失手掐死他儿子的。 谁知道就这么一走神的功夫,我脚底下一软,不知道被什么拌了一下,一个狗啃屎就摔倒了地上。 我边顾着爬起来,边赶紧抬起头看。生怕麦巡警他爸跑没影了。 哪成想我这么一抬头,就立刻弄了个心惊胆战。 不知道什么时候,麦巡警他爸旁边多了一个人影,也跟着他一起跑着。 我使劲眨了两下眼睛,以为自己看花眼了。 谁知道反而看的更真切了,千真万确还是有一个人! 这个人是谁?什么时候悄无声息的来到这片树林里,又在什么时候也加入到我和麦巡警他爸之间来的? 为什么我一点察觉都没有,我拼命想爬起来,越着急反而越不知道怎么站起来了。 等我再撒开腿追的时候,麦巡警他爸和另一个人的身影已经朦朦胧胧看不太清了。 我一下就懵了,真是什么事都赶一起了,刚刚还挺好的月亮,这会儿被他妈云彩遮上了。 这样一来我前进的速度就更慢了,只能依稀辨认着麦巡警他爸哈哈笑的声音,凭感觉朝一个方向跑了。 我心里默念这片小树林一定不要太大,否则真是彻底无处可循了。 然而很快麦巡警他爸哈哈大笑的声音也开始听不见了,也不知道是他不笑了,还是已经跑的太远。 事到如今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追下去了,尽管晕头转向,起码我也总比坐以待毙强。 又跑了没一会儿,我忽然听见一个男人在前方‘啊’了一声。 也不知道是不是麦巡警他爸。 我一听就暗叫了一声糟糕,恐怕刚才也跟着麦巡警他爸一起跑的人——不会是来灭口的吧。 一定是刚才麦巡警他爸提前发现了那个人存在,为了自保才玩命逃跑的。 那么这个人肯定跟这件事情有关,说不定就是打开让我头疼的这些乌七八糟事情的钥匙。 脚上一步不敢耽搁的赶紧朝着叫声传来的方向奔了过去。 没有多远,我就看见了麦巡警他爸的轮廓,不过看起来矮了很多,好想是跪在了地上。 我见已经能看到人了,就减慢了速度,寻思着慢慢摸过去。 万一刚刚也一起跑的那个人会对我不利,这没准就是个套,等我去钻呢。我一步一步的走过去,已经能看出跪在地上的人的确就是麦巡警他爸了。 他好像嘟嘟囔囔嘀咕着什么,我听不清。只好左右看看四周,又不敢贸然过去。 等了一两分钟的功夫,我也有点沉不住气了。 心里一横,反正是死是活老子也跟他妈你拼了,迈了几大步就跑到了麦巡警他爸身边。 我立刻原地转了个圈,四周没什么动静。 难道是我看错了?不应该啊,于是我拍了拍麦巡警他爸,想问问他跑什么,看没看见刚刚有人跟着他跑。我刚伸手碰到他肩膀,麦巡警他爸“啊”的一声就站了起来,一把抓住我肩膀。 跟我不停点头,嘴里不停的重复说着什么。 我立刻慌了,下意识的就给了他一拳。 这一拳打得相当重,麦巡警他爸一下就栽倒了地上。 然而没等我喘口气,他爸又突然站了起来。 还是拉住我跟我嘀咕,我心说难道他是有话想告诉我?于是我也就竖起耳朵仔仔细细的听,想听清他究竟讲的是什么。 刚刚也是慌了神,其实静下心来听,并不难分辨。 只是我刚听到他爸嘴里的话,我就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哆嗦。 因为他爸讲的是:“麦回来啦,麦回来啦,麦回来了。麦回来了……”麦没死?难道刚刚跟着麦巡警他爸后面跑的人就是他儿子麦? 这个我倒是愿意相信,那个空坑也说明了麦巡警完全有可能没有死。 而且现在这状况,我甚至都能相信,麦巡警他爸才是真疯了,他在他们家给我讲的完全都是他的幻想。 想着我就跟麦巡警他爸点点头,问他,“那你儿子在哪儿呢?” 麦巡警他爸满眼放光就伸手指给我看,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并没有看见什么人。 回过头又看看他爸,他还是很肯定的指着原来的那个方向。 我心说麦巡警就藏在哪儿呢?那他为什么不出来?还是他爸又用了什么鬼点子? 可是我不亲自去看一眼,自己心里也没底。 即使我很怀疑,我还是慢慢的走了过去。 我一边走一边回过头看向他爸,他冲我还在点头。 又走了几步,我见他爸冲我点头的频率一下快了起来。 我立刻警惕的看了看四周,心想到了? 可是我四周除了树,什么人都没有啊。这能藏住个大活人? 我想了想,还在思考难不成是藏树上了?我忽然觉得不对。 妈的这个才是圈套吧,立刻回过身看向麦巡警他爸,幸好他还在那里。 我心说麦巡警他爸肯定是疯了,没跑了。 害的我跟着一惊一乍的。说的全是些没边没影的事。 就转过身打算走回去,刚走一步,我余光就扫见一个东西。 我定睛一看立刻心里一凉,纸人! 就在我身边的这棵树上,不知道被谁贴上了一个纸人。 看大小估计和当时在我背上找到的是一样的。 我是被吓了一跳,但是经过上次的事,这样的惊吓对我来说已经没那么有冲击力了。 即便我身体微微发抖,我也知道我应该立刻掏出手电筒照亮了查看。 手电筒光一照,整个纸人一下就清晰了。看颜色,做工,哪怕是脸上的描摹, 都跟那天的那个一样。 我看了几眼,心里就很奇怪。麦巡警他爸说的儿子回来了难道就是这个纸人?的确,这个纸人要是你看得时候稍微往麦巡警身上联想一下,倒是会觉得长相不说太像,但起码是及其神似的。 可是那也不至于让他爸觉得是麦巡警回来了啊,我越想越觉得想不通,想把他爸拉过来问个清楚。 正走着,我就又猛然想起,是不是这个纸人就是麦巡警贴上去的?而且就是在刚才?那么这样说跟着麦巡警他爸一起跑的人就一定是麦巡警了。 那他是来干什么的呢?贴这个纸人有什么目的吗? 我走到麦巡警他爸身边,拍了拍他,问他麦在哪儿?你是说那个纸人是他吗?还有刚才好端端的跑什么?有没有看见有人跟在你后面? 我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麦巡警他爸却没事人的看着树林发呆,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他眼球都不带转一下的。 这下到我无奈了,老头估计真是受了太大的刺激了,这回是真疯了。 可是事情就到这样一点头绪都没有。 我打了个冷战,心说在这地方这么耗着,也不见得能想明白什么。 还不如先回去算了。 直接就领着麦巡警他爸又沿路走了回去。估计是来时候太紧张,跑了很远也没觉得有多累。 这一走回去,才觉得没想到跑了这么远。 麦巡警他爸似乎还记得路,反而走在了我前面。 我见反正这也不是在原始森林里面,怎么走也不至于迷路。 也就在后面不紧不慢的跟着。 后半夜的气温冷的出奇,刚刚一直在折腾,倒不觉的冷。 这么一走回去,我就冻得直打哆嗦。我就催着麦巡警他爸快点,走快点还能暖和点。 他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又走了很远,他忽然停下了。我见他停下了,就用手去摇他,问他怎么了。 我手碰到他身体,才感觉到他浑身都在发抖。 我心也被提了起来,赶紧凑到他身旁看。 并没有什么啊。 可是麦巡警他爸还是一动不动看着一个地方打哆嗦,我只好顺着他的视线看去。 是一棵树。树有什么好怕的?我也走到树跟前,摁亮了手电筒看了一眼。 我心说不对!赶紧又低下头四下用手电的光晃着,我越看越心脏越感觉被拧紧了。 我害怕自己看错了,又扩大了范围,在地上不停的用光晃着。 他妈的是不是撞邪了? 麦巡警他爸盯着的那棵树上,正是有他之前给我看得他留下的记号。 可是他妈的应该就在这棵树旁边的坑没了! 我首先的反应就是我看错了,可是树上的记号是麦巡警他爸特意给我看过的,况且,如果不是他忽然停住,我也不可能会注意的到。 然而那个坑就是离奇的消失了,我俯下身子,一步一步的围着树寻找。 倒是通过地面上的土,找到了那个坑。 可是不知道被谁填上了。 而且就在我们刚刚跑出去又走回来的这段时间里。 有人来过了? 来干什么?填坑? 这不是有病吗? 我百思不得其解,可是眼前的事实告诉我,坑还真就是被人填上了。 我说不对,我把麦巡警他爸拉过来,我问他,你是不是看见树上你做的记号了? 这个地方是不是你当初挖坑埋你儿子的地方? 麦巡警他爸不吭声,沉默半晌,忽然有碎碎的嘀咕。 我想他可能是说的阿拉伯语言,我也听不懂吧…… 但是很快他又开始用英文说,这下我听明白了,我的心一下又提到了嗓子眼。 因为他说:麦回来了,麦回来了,麦回来了。几句话让我肌肉都抽了一下,难道他刚刚说的麦巡警回来了,是指,麦巡警的尸体又回到坑里了吗?? 我头皮开始发麻,我心说,是不是要把土挖开看一眼? 如果里面真的有麦巡警的尸体,我他妈非崩溃了不可。因为这太骇人听闻了。 一个已经死了的人,自己挖开土出去乱转,最后还知道死回来?这又不是棺材,谁帮他填的土呢? 我望着这个已经被填好的坑,浑身控制不住的在抖。 难道真的要挖开吗?我现在手头任何工具都没有。 我颤抖着点着了根烟,猛吸了一口,才好了一些。 正思考着我该怎么做,就听身后的麦巡警他爸忽然不知道冲谁问了一句:“你是谁呀?” 这一声问的我冷汗直接就下来了,赶紧转过身战战兢兢的看他爸跟谁在说话。 只见他爸就猫个腰在地上找着什么似的,我有点恼火,他爸总是在关键时刻一惊一乍的。不过怎么着还是得看一眼他究竟在跟什么东西对话,难道是个小动物? 我走过去,竟然又发现地上有个纸人。 说实话这次我倒不是害怕,只能说用意外来形容。 因为看见纸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后退。 而是能原地屏住呼吸立刻蹲下去查看。 我把手电筒的光对着纸人来回扫,心理面其实也没抱多大希望能发现什么。 可是扫了两遍我就发现这个纸人有不一样的地方。虽然大小还是跟之前见过的差不多,可是细看起来,觉得脸上好像有了变化。 好像,不像麦巡警了。 第139章:心神俱疲 发现这一点,我脑袋里立刻就情不自禁的联想起和这件事情有过关系的人来。 这么一想,居然觉得这个纸人似乎像小偷。 纸人画的是个长头发的男人。这棕色的长头发,还有那一抹小胡子。只有小偷具有,其余大家都是短头发。 这一下我就彻底摸不着头脑了,怎么着纸人还不仅一款? 是他妈哪个天煞的特地做出来让我收集的? 而且这个纸人怎么又回平白无故的出现在这里? 是埋坑的人丢到这儿的?还是坑里真的有一个人被埋进去前丢这儿的? 可是我为什么会觉得这个纸人画得是小偷呢? 我这么一想,竟然又开始害怕起来,难道真的死了的人就会出现他的纸人吗?是专门有人祭奠他们,对,除非这是一个人为的陷阱。 我转过头问麦巡警他爸,这纸人是你从这儿发现的?还是你从别的地方捡来的? 话刚问出口,我又反应过来问也是白问。 不出我意料,麦巡警他爸还是没表态,我甚至都怀疑他听没听我在讲什么。 他疯的真不是时候,跟我出来了一趟,回去就疯疯癫癫的了,我怎么跟人解释啊? 想到这儿,我冒出个想法,是不是他是装疯的? 因为今晚上这些诡异的事,都是他第一时间发现的,如果没有他的提醒,我会忽略很多细节。 可是这真的是巧合?还是他一直在引我走一条他早就为我设计好的路? 这么一想,我对麦巡警他爸还不得不防了。 可是从外表上看,麦巡警他爸忠厚老实。 要是我的推测是真的,那么下一步他会计划怎么做? 换位思考一下,现在眼前的事情这么诡异,尤其是那个被填满的坑。 那么他再计划之中,是算到我会不会把那个坑重新挖开呢? 如果我没有按照他事先的计划行动,那么他会做什么来应对我? 想到这儿,我就又走回到坑旁边。 考虑了再三,还是没有勇气把纸人装到兜里带回去,即便这个纸人看似目前对我没什么威胁,但光是丧气,我就受不了。 还是先从这个坑下手吧,说到下手,我就又犹豫了。我刚才想了一下,我觉得这些故布疑云的邪乎事情,可能就是为了让我不敢挖开这个坑的。 所以我哪怕装也要装一下要挖开它,我想看麦巡警他爸有什么反应。 可是我手头连个工具都没有,真的要用手抛开吗? 这怎么可能我又起身转了一小圈,寻思看能不能找到什么趁手的工具。 结果除了几个烂树杈什么都没找到,不过还是随手捡了回来。 寻思难道现在就打道回府吗?这一晚上折腾的我的确也是精疲力尽了。 可是眼前的这个坑,对我仿佛有了极大的吸引力,虽然心里忐忑,但我总觉得坑下面被人可以隐藏了什么。 想了半天,觉得还是动手吧,记得之前看过这个坑还不是很深,而且新添的土也应该不会太实。 用个结实点的木叉子扒拉扒拉,也就是费点时间的事。动手干了起来才发现,我想的太简单了,刚挖了没一会儿,我指甲和手指头就生疼。 麦巡警他爸也甭指望能帮忙了,我累得气喘吁吁的,只能坐地上抽烟干瞪眼。 歇了一会儿还是不甘心,就又挖一会儿。这次我决定就瞅准一小块地方,一直朝深了挖。 起码先让我知道下面到底埋没埋什么东西,如果埋了,那就再想办法也不迟。 一边挖着我还得一边提防着麦巡警他爸,心说这老头不定——现在心里正在盘算什么,这要是突然给我来一下,我还真就交代在这儿了。 歇歇停停的也不知道干了多久,总算让我鼓捣出来两个巴掌大的小坑。 我见挖的差不多深了,就又把树杈伸进去搅和了几下。 感觉里面并没有什么,似乎就是下面的实土了。 我拿着手电筒照了照,还真发现不了什么。 想了想,还是不甘心,一咬牙,我直接把手伸了进去。 胳膊这么一进去旁边的土就又灌进去不少,都挤在我的袖子上,手还能稍微活动。 其实也就是给自己个心安,我随便试探着摸了摸,什么都没摸到。 立刻就轻松了不少,心说要是还不放心,就白天带好了家伙再回来。 把手拔出来,拍干净了土,我就准备带麦巡警他爸回去了。 我就感觉指甲缝里似乎有什么东西,用手这么一捏,我刚刚长出的那口气,又一下提了上来。其实不需要确认的,可是我还是用电筒照着确认了一下。 没错的,就是人的头发。而且是长头发。 坑里面,真的埋了什么? 难道里面埋的不是麦巡警,而是那个小偷? 我安慰自己这就是巧合,可是这种环境下,我怎么能说服我自己啊。 我喘着粗气,盯着刚刚我挖开的小坑,这里面,被埋了一个人吗? 而且就在我和麦巡警他爸离开的时候? 这是被人特意安排的?麦巡警他爸是特意引开我的吗? 而现在这个坑,我还要不要继续挖? 我头要炸开了,我宁可被活生生的吓死,也不希望被这么折磨死。 我点着了根烟,心理面就在给自己打气,舌头都快被我咬出了血。 心说,老子他妈豁出去了,直接把外套脱下来套在手上,三下两下就沿着刚刚的坑往外拔土。 幸好土还很松软,我也是玩了命的干,甚至都已经有点控制不了自己了。 很快,我就挖出了一只人手,我不敢耽搁,因为我怕,我停下来就再也没勇气挖下去了。 我判断人头的大概位置,寻思老子今天就算因为什么死在这,我也得看看里面到底埋的是个他妈什么样的人。 我指头已经流血了,火辣辣的疼,可是进度却很快,我已经能看见这具尸体的头了。 第140章:完全是迷雾一团 我继续挖着,心里面承受已经到了极限了,我开始祷告,千万别是麦巡警,否则我所有辛苦建立起的勇气会再今晚直接崩塌了。 头已经露了出来,我用衣服扫开尸体脸上的土。 打开电筒照过去,眼前就是一阵发黑,大脑嗡的一下就空白了。我这一次真的差点没吓晕过去,好几秒都没喘上气来。 我侧过头瞄了一眼麦巡警他爸,他蹲在地上,好像也正在看着我。 我感觉头昏脑胀,四肢全没了力气,勉强控制着我才没尿裤子。 因为我刚刚用电筒照过的那个死人,怎么这么像麦巡警他爸,简直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事,这个人头发变长,看起来好像年轻一点,或许是因为皮肤发白,显得年轻一点。 他皮肤显示的白,和查理,威廉一样,是那种没有生命以后,好像血也被吸干以后的白。 难道他也是中毒? 如果死去的是麦巡警他爸?我身后的这个人是谁?是鬼吗? 我这一宿一直跟鬼在一起? 我不敢声张,生怕他发现我已经发现了他的尸体。 可是我就这么杵在这也不是办法啊。 我双腿一直在抖,想站起来,却一点力气也使不上。身后的那个麦巡警他爸因为蹲着,头耷拉着,反而让我有些看不清他的脸。 可是我越瞄,越觉得他再看我。 我心脏已经要跳炸了,我心说要冷静,这不定怎么回事呢。 可是嘴里除了猛咽唾沫,我浑身上下一点都动不了。 就这么僵持了足有一两分钟,我他妈觉得比一两年还漫长。 我心说,我是不是得离他远点,一会儿他不小心看见他的尸体土了吧唧。 会不会迁怒于我? 我卯足了劲,才勉强站起来。 而且最让我揪心的是,我还得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挪了两步,我视线一直悄悄在看他。我知道我说了不一定有人信。 我这一看不要紧,我又慌了。 我这么一走,他就应该能看见他自己的尸体了啊。 本来刚刚我的后背正好能挡住他的视线,这下完了。 万一他真是什么冤魂,我今天就真是交代在这里了。 我额头的汗一滴一滴的直往下掉,但是就现在这样的境况,我什么动作也不敢有。 麦巡警他爸见我动了地方,也似有似无的把头往我这边偏了一下。 幸好,他应该没看见尸体。我心说我现在该怎么做?难道把尸体再埋回去? 还是报警? 正寻思着,我就又有了个疑问。 我跟麦巡警他爸也就是今天第一次见面,加上现在这么黑。 是不是在第一次麦巡警他爸往树林里面跑的时候被人掉包了? 现在带着我往外走的这个是假扮的?因为我和他并不熟悉,这种环境下,他稍加伪装,只要不太假,我恐怕还真看不出来。 那这么说,就在我追出去的时候,跟在麦巡警他爸身后跑的人就是他? 或者,是他的另一个同伙? 他们难不成是来灭口的? 在树林里面这个假的麦巡警他爸特地装神弄鬼的在树上挂纸人,就是为了拖延时间? 然后由他的同伙把真正的麦巡警他爸弄死,再埋到这里来? 可是这也太说不通了,这么远的距离,为什么非要再将麦巡警他爸埋到这里呢? 因为这里有个现成的坑?埋的时候就少了挖坑的功夫了?这到时说的过去。 那么,现在这个假的麦巡警他爸为什么又要将我引回来呢? 这不是自己戳穿自己吗?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么一想吧,我倒是没那么害怕了。 可是我又无法验证我的猜测,万一这真是个实打实的鬼。 我这次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我举棋不定,实在想不出我现在应该怎么应对眼前的境况。 如果真的有人来灭口的话,是不是我现在也一直在危险当中。 只是他们还没找到下手的机会? 我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试探一下这个麦巡警他爸的真实性,虽然我并不知道结果是什么,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我稍微清了清嗓子,眼睛连眨都不敢眨。 深呼吸了一下,我心说不管真的假的,我这一嗓子出去,气势上就不能弱。 鼓足了气,冲着麦巡警他爸就大喊:你说,“***究竟是谁!” 这一嗓子出去,麦巡警他爸仿佛愣了一下,也不知道是被我突然吓到了。 我心说,难不成被我猜对了?他这下意识的举动,可不是装疯能伪装过去的。 不过他却没有任何举动,他和我在僵持。 这样,我反而心里有底了,可是如果这是真的,我居然跟一个已经掉了包的麦巡警他爸在树林里晃荡了这么久,我真是后怕,是不是他一直没找到下手的时机?否则我觉得我应该死过无数回了。心里有底了,我喊的声音也更有底气了。 我趁热打铁,赶紧冲着麦巡警他爸有喊了一声:“我他妈早就知道你是装的了,我就是想看看你跟老子耍什么花招,现在你就甭跟这儿装了。你以为我***那么好糊弄呢?” 这段话我喊的义愤填膺,掷地有声。 喊完后我就立刻紧张的观察麦巡警他爸的表情,看不太清楚。 我估摸着应该快天亮了,现在正是最黑的时候。 一会儿这要是打起来,我就吃大亏了。就在我考虑还要不要继续喊的时候,麦巡警他爸忽然就一下窜了起来。 活生生吓了我一跳,我刚反应过来,他人已经向树林深处撒腿狂奔了。 我脑袋嗡了一下,居然真被我猜对了,可是我现在追还是不追? 上次的经验告诉我,不管是真的麦巡警他爸还是后面跟着的那个。似乎都比我熟悉地形。 这么跑下去,不会又将我引进圈套吧。 可是不追,这么好的线索就活生生的断了? 我不甘心,老子整天被弄得杯弓蛇影,就是他妈这些畜生害的。 这么一想,我顿时满腔愤慨啊。 心说老子今儿跟你玩命了! 我立刻追了过去。 这个假冒的麦巡警他爸跑的比我预想中的快很多。 我紧赶慢赶,也只能朦朦胧胧感觉一个背影。 几次差点撞树上,我也就不敢跑的太快。 跑着跑着,我有些跟不上了,咬咬牙喊了声操,拼尽力又追。 可是没跟多远,最终还是被他甩了个没影。 虽然已经见不到对方的背影了,我还是咬着牙凭着感觉又追了一会儿。 直到实在跑不动了,我才栽倒地上。 这时天已经蒙蒙亮了。 我心中忽然特别失落,眼看着线索就在眼前,我却死活抓不到。 这种感觉让我觉得我彻底被戏耍了,现在眼前这么多疑团,而且又死了人。 我真不知道像谁诉苦去,即便有,可能也对方也不会相信我。 我想抽根烟,才发现衣服还落在埋尸体的地方。 揉了揉头,一步三晃的又走了回去。一路我就在想,麦巡警他爸会不会从一开始,就不是麦巡警他爸? 麦巡警家的所谓的他的父母,都是别人冒充的? 真正的麦巡警他爸已经很早前就被杀死在这里了? 这事情发生的实在蹊跷,不过如果麦巡警他爸从一开始就是假扮的话。 那恐怕他所谓的麦巡警已经死了四天了的言论也就是无稽之谈了。 那么那个眼镜男应该就是活生生的人,可是他现在在哪里呢? 他神出鬼没的来到我身边给我送纸条,又是为了什么? 还有,如果麦巡警的父母是人假扮的,那么麦巡警真正的父母那里去了? 被杀了? 越想越头大,所幸我就不想了。 这一夜太费神费力了,走了很远我终于走了回去。 只想回家好好的睡一觉,可是毕竟还一个尸体在这里。 我又打了电话给巴克,让他带着警队的过来吧。 我估计盘问我起来,我说的话他们还是不可能相信的。 他们都是洋鬼子,一定会说我这个东方人装神弄鬼。 我现在特别想家,来到伦敦就是他妈的一个巨大的错误。 可是事到如今,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听说死了人,警署这群人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 等了一阵子,就来了一大批人。 刑事处来了好几个人,有几个人我是认识的,见了面我也无精打采的跟着打了招呼。 巴克把我拉到了一边,先问了我事情的经过。 我就把从我去麦巡警家开始发生的一切讲了一遍。 没成想,这一天,我没闲着的把这套说辞讲了好几遍。 我也正好趁着这个功夫跟刑事处这几个人打听,无论是麦巡警还是麦巡警他爸,我现在都很茫然。 然而这些人也都是摇摇头,哪怕是跟我关系还算不错的几个女警,也跟我说不知道。 我心说难道他们是真的不知道?还是都跟着我打马虎眼呢? 巴克让法医把尸体拉走了,然后安慰我说我神经太紧张了。我看天也晚上了,决定安生的回去睡一觉了。也许醒来啥都想明白了。 谁知道巴克又要拉着我去喝两杯,我是实在不想去,但想了想又觉得能套出点话来也行。 还是强挺着去了。 喝了几杯,我见巴克的话题一直就是拉家常。还不断的问大表叔的家庭情况。 我心理面就开始着急,不想扯那些没用的东西。最后我实在憋不住了,我干脆单刀直入的问算了。 我就把我想知道的问题都直截了当的跟巴克讲了。 不出所料,他还是跟我东拉西扯的回避问题。 最后也是喝多了酒,我火气就往头上冲,心说他妈的老子现在都成了什么样了,你们洋鬼子知道事情还瞒着我,嘴上说话也开始冲了起来。 都这个节骨眼上了,瞒着我不就是等于害死我吗?反正我也是喝了酒,就直接借着酒劲连娘都骂开了。 巴克刚开始还给我个笑模样,骂着骂着他脸色也变了,我心说你再不给我好脸看,我也得说,什么都不如命重要。 我就接着灌自己,反正都是骂一次,还不如直接把心里的气都撒了算了。 骂了半天,巴克也不接茬。 我就更来气了,想质问他,可是想想,有不知道用什么来质问他。况且,我知道的他还不一定知道呢。 我正盘算着该怎么套他话呢,巴克见我不骂了,反而好像要开口。 我一见他像是要张嘴说话,整个人也紧张了起来。 巴克叹了口气,忽然问了我一个问题。 他说:你觉得他们真的死了吗? “他们是谁?你的意思小偷,巡警,麦巡警都没死,敢情都是你耍我?”我一生气,加上一股酒劲,立马冲到巴克面前。 这个问题一下子也把我问住了,对呀,目前为止这三个人的尸体我都没有真实见过。都没死?我靠,巴克那天大早上在警署可是他亲口跟我说的。 况且这个功夫了,巴克的每句话我都相信他,他为啥要这样对我?我不是他的助手吗?他还问我这问题?我拍拍脑袋,完全听不懂他问的是什么意思。只好反问巴克,你说你觉得他们都没死?你是不是想说他们永远活在我们心中,老子天天碰见的这些怪事,让你遇上一件,你也不知道现在跟我这儿说风凉话。 话一开口,我感觉巴克若有所思的点了下头。 这一点头又把我点懵了,他点什么头?表示体谅? 我就接着等他说什么,谁知巴克又开始没事人一样夹菜喝酒了。 难道洋鬼子都是冷血动物? 我立刻郁闷了,合着蹦出这句话就是涮我的? 但脑子里还在情不自禁的思考,都没死?是我得了神经病? 想到这,我心中的疑惑就更大了。 就接着问巴克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问了两遍,他却好像刚听见似的跟我摇摇头。 这表情就是告诉我,甭问了,你小孩子不懂的感觉。 我看既然我话都已经说到这份上了,他还是不愿意告诉我什么。 难道是真的有他的苦衷? 我开始回忆巡警BB机里的那几张照片。 这个BB机一定是麦巡警带出来的,他为什么要把巡警的BB机带出来给我呢? 而且又刻意删了一张照片,还是说,手机不是麦巡警带出来的,而当晚在现场的,还有另一个人? 如果真有另一个人,那这个人是谁呢? 我一边想着一边就又随口问了巴克一声,巡警死前几天经手了一个小偷,你有印象吧…… 话一出口,巴克眼睛就亮了一下,好像我能告诉他什么有趣的事情。 我问出这句话就后悔了,巡警说那个小偷死了,可是后来什么风声都没有,巴克啥都知道,却要反问我,我都不知道怎么解释了。这不整个一不打自招吗? 巴克也是个有问题的警长?那我应该去相信谁?雾茫茫……夜茫茫……我是好奇害死猫呀…… 我恨不得抽自己俩嘴巴,巴克还想追问我什么?我只好胡诌了几句。 好在巴克估计也是喝的有点多,就让我这么给糊弄过去了。 第141章:变成一只猫 我感觉头晕脑胀,和麦巡警他爸在坟地,整整折腾了一晚,在酒吧我靠着椅子睡了两个钟头,巴克什么时候走的我也不知道。等我醒来,已经是半夜,我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上,来伦敦这段惊悚的回忆令我黯然神伤。冷风从车窗灌进来的时候,让我感觉自己头晕得实在厉害。我让司机停下车后,站在路边痛痛快快吐了一场,把胃里的污秽之物全留在马路边上。 重新回到车里,我才觉得自己的脑子清醒了很多。这时,我才想起自己竟然这样狼狈,这样做实在是有违风度与一贯的作风。 要不就回东京或者回美国,我是一个如此爱安逸的人,颠沛流离一直都不向往。而且现在我非常寂寞,寂寞到说个知心话的人都没有。我不想把我伦敦的经历告诉大表叔,或者简和鲁斯,我怕他们嘲笑我的懦弱,连自己还没有搞清楚,所有事情的真伪。 我给司机说了一声我的地址,司机嘟囔了一句,估计不太愿意,距离有点远。我刚下车,黄色的出租车就像一阵风般驶走了。过了很久我才想起,我给了司机一张百元大钞,竟忘记了要他找钱,难怪他走得这么急。 我梭巡了一下四周,在月光下,周围一片寂静,有点点星光,路灯把我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 这时,我又听到身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先生,您看到一只走失的猫没有?全身都是黑色的。" 我回过头去,遇到又是上次那个黑衣老太太。 我刚才下车的时候明明看到四周没有人的,不知道这老太太是从哪里突然出现的,她真是形同鬼魅。 虽然我对黑猫素无好感,但我还是抱歉地摇摇头,说:"对不起,我没看到。" 老太太木然地呆立了片刻,转过身去,踌躇着向远处走去,瘦弱的身躯慢慢隐没在了一片黑暗之中。 我没理会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老太太,在经过了一条低矮灌木丛中的小道后,我来到巴克别墅门前,看到上次那个奇怪的矮小女人正从大楼门洞往里面看。不知为何她竟蹲在地上,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 "女士,你在干什么呢?怎么这么晚了还没回家?"我大声地问她。 妇人抬起头来,对着我说:"我刚才去小卖部买了点火腿肠,正在喂这只猫呢。"在她的脚下,一只黑猫正趴在那里,享用着细长的火腿肠。 什么时候别墅钻进来一只黑猫。 一看到黑猫,我就感觉到不自在,体内的肾上腺素在急速地分泌,心脏突突突地跳着,似乎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我情不自禁登登登向后退出了几步。 一只预感不吉利的猫。我的预感一直非常准。 "先生,你怎么了?你看,这猫咪好可爱啊。"妇人露出了她柔弱温柔的一面,声音像银铃一般清脆,此刻还充满了天真与童趣,一下子让我感觉非常亲切。 我想其实不是怕猫,我是看到了猫的眼睛,还是这只猫有奇怪的磁场。让我想起了小偷的眼睛,也是这样蓝幽幽的。 我当然不能在她面前露了怯意,于是深深吸了一口气,让心脏稍稍回落了一点。黑猫不管怎样,只是个十多斤的小动物,我又怎么可以害怕呢? 我在妇人身边也蹲了下来,妇人对我说:"来,你来摸摸它吧,它好温顺的。" 我不由自主地摇头,说:"算了,我怕有跳蚤。" "先生,你把这猫抱回去养,你说好吗?"妇人突然看着我,眼睛里满是哀求。 "不好!"我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几个分贝,看着妇人诧异惊恐的脸,我知道她被我吓住了,连忙说,"刚才有个穿黑衣的老太太在四处找丢失的黑猫,这只黑猫一定是老太太养的,要是我抱回去了,人家老太太会伤心的。" 其实还有一个理由我是怕巴克太太忌讳黑猫。 妇人也想起了那个找寻黑猫的老太太,她又可怜楚楚地望着我,说:"我马上就要回去了,我真的喜欢这只猫啊。你看,你和它好投缘,它好乖巧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妇人放弃她这个会让我恐惧的想法,这时,我听到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我抬头望去,谢天谢地,正是那个穿着黑衣的老太太。 我连忙抬高的声音,对那老太太说道:"嘿,老太太,您的黑猫在这里呢,我们找到了。"我说这话的时候,看到身前的黑猫突然哆嗦了一下,钻到了妇人的腿下,身体不住地颤抖着。 老太太缓慢地走到了我们的身边,垂下头,默然地看着这只黑猫,然后摇了摇头,说:"先生,这不是我找的那只黑猫。我的猫是只母猫,这只猫是公猫。"说完,她就死死的盯着妇人,“还不马上跟我回家,骚货。”妇人害怕的转过了身,和老太太向一旁低矮的灌木丛走去,然后又回头看看我,又直指黑猫,只是一瞬,她就消失在了灌木丛后,如同影子一般。 "这只猫不是她的。难道注定要让我成为它的主人。"我抱起黑猫,看到它在我怀里发抖,应该是饿了,我的恻隐之心又来了,然后我想那个妇人因为这只猫,可能还会经常来看它,我岂不是多了一个可以说话的朋友。 "那你就叫黑贝吧。"不知道为什么,我竟脱口而出这句话。一说完,我就后悔了,我觉得自己的胸口好闷,一口气憋在这里,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 "那是狗的名字。高大威风的狼狗才叫黑贝呢。"我心里反对道。 "反对无效,我说它叫黑贝,它就得叫黑贝。"我自己和自己说话,否决了我反对的想法。 回到楼上,我浑身都觉得不自在,背心的地方有冷汗在不停渗出,几乎每根毛孔都张开了,这种难受的感觉正呈放射状向我身体的每个部分慢慢蔓延,令我不由自主地感到不寒而栗与毛骨悚然。仅仅是因为--这只黑猫的眼睛实在太像那个小偷了吗? 那天晚上,因为我的确对黑猫充满了难以言说的恐惧,我想我绝对没有办法与一只纯黑的猫呆在同一间房里。我就跟佣人说,让她帮忙喂点东西给猫吃。 佣人立刻就被四处乱跑充满好奇的黑贝吸引住了,她一把拎住了黑贝的后颈,对着它说:"明天我就给你买好吃的猫粮,还有,你不可以随地大小便啊,不然我会打你的。对了,我还要给你买玩具,就给你买个橡胶做的老鼠吧……"她的语气就像是在哄自己的小孩一般。佣人如此专心的时候,我悄然打开了房门,离开了家。 下了楼,已经接近凌晨三点了。我在小区大门外站了十多分钟,抽了一根烟,我忽然觉得有点冷,毕竟已经是凌晨了,深宵的寒风多多少少有些凛冽与刺骨。我不停地跺着脚,想让身体暖和一点。 在接近天明的时候我才上楼回家。我一到了家就躺在了床上,不过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只要一闭上眼睛,我就会看到身着黑衣的老太太与年轻女人。她们俩的身影不停在我的脑海里萦绕,到了最后莫名其妙幻化成两只黑猫的影像。 中午我被楼下佣人的电话惊醒的时候,已是冷汗连连,内衣全被浸润湿透了。她欣喜地告诉我,黑贝好可爱,已经学会了在猫沙盆里大小便。我无奈地对她说:"好了,太太,我早晨七点才闭上眼睛呢,你就不要为了黑贝小小的一点成就来打扰我的美梦好不好?" "嘁,爱听不听!"女佣道,不过她马上又问,"晚上回来吃饭好不好?” 女佣是个朴实的菲佣,对我一直都非常好。因为在巴克家工作年限长,巴克非常信任她。巴克太太把家都基本交给她打理。 菲佣告诉我,正好巴克太太回娘家去了,估计要回去一段时间,巴克先生现在也经常不回来,如果我也不回来,家里就空了。 到了家里,菲佣不厌其烦地在我面前逗弄着那只叫黑贝的猫咪。可惜我对黑猫还是充满了恐惧,只是远远地看了几眼,就摸出了香烟点上。这时,菲佣小声抗议道:"你会熏着黑贝的,上外面吸烟去!" 我夸张地叹了一口气,要知道以前吸烟她从来都不敢有意见的,今天却为了这只叫黑贝的猫咪要我去外面吸烟,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看来女人爱宠物超过一切。 我走出去,摸出一根烟点上,然后美美的吸了一口。眼睛半眯着享受烟草给我带来的快感。突然之间,我的眼睛睁开了,瞪得圆圆的,直勾勾望着不远处的那幢楼。 “黑衣女子消失的地方就是这个公寓,我要不要去探访一下?”想到这,我又自嘲了一下,算了,不要对什么都充满好奇。 白天吃过饭后,我有点无聊,我打开窗户,发现站在我三楼卧室的阳台上居然可以看到对面的公寓,只是看不太清楚人。 我继续观察,我拿出了一个望远镜,这还是从东京带过来的,我私人宝贝之一,这是一个高倍望远镜。 我居然意外的发现,对面那幢楼的同一层阳台上,一个老太太正站在那里用鸡毛掸子打扫着窗户玻璃,我一眼就认出她就是昨天晚上神秘的老太太。她所在的那套房,所有的窗户都紧紧关着,拉上了深色的窗帘布,漏不出一丝光来。 “难道,对面也拿望远镜研究过我?”想到这里,我为这个小小发现开心起来。 看来我需要把黑猫放在卧室里,万一对面的妇人需要看到呢……我还是把黑贝关在厕所吧,我还是不想看到黑猫的眼睛。一晚上都听到黑贝在门外叫着,还拿爪子挠着门。不知为何,我渐渐不再害怕这只黑猫,相反还有一点点喜欢上了它。 第二天一早,我给黑贝喂完食,去了一趟警署,还是不想去探那些没有头绪的事情。巴克也知道我心情不好,不让我插手,我没有啥事可干,又回到别墅。 "我还是早点找几个伦敦朋友吧,不然当心变得心理变态。"我这样想。 我向巴克借一款照相机,这种照相机有很独特的红外线摄影功能,可以高强度地对纺织品进行透视。换句话说,在晚上对着穿着衣物的人拍张相片,最后照片上出现的会是裸露的人体。正因为这个功能所以市面上是买不到的,但是这款相机是私家侦探的最爱,我知道巴克当成宝贝。因为他曾经对我炫耀过。 “糊糊侦探,你是不是色情泛滥了,我看你是要偷窥某个姑娘,拍点过瘾的照片。”巴克一边不情愿的拿出宝贝相机,一边调侃我。 不过他猜错了,我只是想用这部相机透过对面那幢楼的深色窗帘,看看神秘老太太家里究竟是怎么个状况。 回到了家,一开门,黑贝就黏在我叫边叫个不停,像个受宠的孩子一般。我给它喂完食后,就关上了所有的灯,拉上了窗帘。 我把相机搬到了阳台上,对准了对面那幢房老太太所住的那间房。 那间房的窗帘死死地关着,但依然可以分辨出里面的灯是亮着的。只要里面没关灯,这款相机就可以发挥它的作用。 我把焦距与方向调好后,就勾下头来,将眼睛慢慢凑向镜头孔。这时,脚下的黑贝突然焦躁了起来,不停用头拱着我的脚,还用嘴咬着我的裤腿,想要把我拉到一边去。我轻轻踢了一脚黑贝,对它说:"别闹了,等我看看对面究竟在干什么。" 我的眼睛已经凑到了相机上,在一片朦胧之中,我渐渐分辨出了那间屋里究竟有什么。当我看清楚了屋里的一切后,不禁大吃一惊,差点一屁股坐在了阳台上。等我反应过来后,不禁大声咒骂道:"变态!太变态了!真是太变态了!" 在镜头里,我看到了那个年轻的女人,头戴项圈,脖子处涂得白白的,像只猫一样趴在地上,舔着面前一个盛慢了饭的碗。而一旁,那个老太太手里握着一只皮鞭冷冷地看着年轻女子,眼里全是狰狞的寒芒。 天哪,这个老太太竟然把那女人当作了一只猫在饲养!她疯了吗?如果她没疯,那一定是这个世界疯了。 我必须要阻止这一切! 我冲出了房间,下楼,又上了对面的那幢楼。我使劲敲着老太太的房门,可是一直没有人开门。我又用脚踹了几下,可直到我的两只脚都踹疼了,门也始终紧紧关闭着,倒是隔壁一家打开了房门。一个肥胖的中年妇女皱着眉头对我说,我踹门的这家人,早就搬走了,里面是间空房。 我大声说不可能,因为我才从相机里看到里面有人。中年妇女见我不相信她的话,耸了耸肩膀自顾自地回了屋。我又踹了几脚,可这时我自己也有点怀疑是不是走错了楼层,否则怎么会这么久都没人开门呢? 终于我停下了动作,准备转身离去。可当我刚一转身,就听到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我回头望去,透过门缝,里面是深邃到极点的黑暗。 里面会有什么?我要不要进去?突然之间我感到了莫名的恐惧,我不知道进去会遇到什么样的事。可一想到那个被虐待的年轻女人,我就心里一荡,顿时平添一股侠义之气--我一定要想办法把她救出来。 门慢慢打开了,门缝变得越来越宽。里面很安静,静得像座巨大的坟墓一般。 我侧过身体,走进了房间。刚走进一步,一股诡异的穿堂风"呼呼"掠过,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浑身打了个战栗,竟被吓了一大跳。 绕过玄关,我走进了一个面积不小的客厅,看来公寓也有大的套间。 实在是难以想像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太太和一个被当作猫来饲养的年轻女人竟然这样明目张胆。 我在客厅里踱了几步,却没看到一个人。屋里一片寂静,一根针落到地上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屋里的人在哪里?那个神秘的老太太和戴着项圈的年轻女人呢?她们在哪里? 还有三间房的房门紧紧关着。我回忆着从相机里看到的那一幕,判断着看到的景象是在哪个方位的房间里发生的。当我确定完毕后,我走到了一扇门前,抬起脚来,狠狠踹了下去。"砰"的一声,腾起一阵细碎的木屑后,门应声而开。 屋里什么都没有,我却嗅到了一股奇怪的气味。这种气味有着难以言说的味道,我以前从来都没嗅到过。但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当我嗅进了这种气息,我开始感觉头昏脑涨、四肢无力。 我暗暗叫了一声不好,可那个时候我的身体已经不再受自己的控制。我两腿一软,"啪"的一声倒在了地上,眼前一片漆黑。 等我再醒转过来的时候,视野模糊,所有的东西都朦朦胧胧的,过了很久我才适应过来。 醒来后的第一眼,就看到在我对面优雅地坐着一个人,正是那个神秘的老太太。在她手里,还拿着一个长线穿着的金属球。 "你想干什么?"我大声叫道。我想冲过去制服她,却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在了一张花梨木椅子上,双手双脚被勒出火辣辣的疼痛。 我大声地咒骂着:"你这变态的老太婆,你究竟在做什么?你为什么要把那个女人当作一只猫来喂养?你现在又想对我做什么?" 这老太太看着我冷笑了一声,说:"原来你都看到了啊,真是厉害。不过,你知道吗?这个女人现在的下场都是她罪有应得!"她撮着嘴叫了一声,"猫咪,出来。" 我正对着的一扇门"吱呀"一声打开了,那个年轻的女人身着一袭黑衣匍匐在地上,弓着背飞快地爬了出来,一溜到老太太身边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用身体不停蹭着老太太的小腿。老太太用手轻轻抚摸着女人的背,女人半闭着眼睛,露出了一幅很受用很舒服的神情。 难道她真的以为自己是只猫?一只黑色的猫? "她有什么罪?你对她做了什么?"我歇斯底里地质问她。 老太太叹了一口气,说:"其实她倒没犯多大的错,不过她老公却犯下了滔天的罪行,害死了我心爱的女儿。所以,我也要让他最心爱的妻子也受到我的折磨。" "你变态!"她的这个理由让我很难接受。 "呵呵……"老太太又是一声冷笑,"要让这女人都以为自己是只猫,其实是件很简单的事。同样,我也可以用某种方法让你也以为自己是只猫。你要不要试试?"她最后一句话声音陡然提高了几个分贝,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说实话,看了这个身着黑衣的年轻女人趴在地上舔着饭盆,我已经相信了这变态的老太太有着神奇的力量。我可不想也变成一个终日趴在地上舔饭盆的可怜的猫,于是连忙用力地摇着头。 老太太狠狠地瞪着我,然后一字一顿地对我说:"不想变成猫,可以!不过,你只有一个下场--死!"她站了起来,手里的金属球落了下来,线的一头牵在她的手里,金属球悬在空中,有节奏地在我眼皮前左右摇摆着。 我突然感到了一阵眩晕,眼皮沉重得抬不起来,就像灌了铅一样。睡意像无边无际的潮水一般向我涌来,我突然心里一惊,这是催眠!我真的会死在老太太的手里,看着她如刀锋一般的眼神,我知道她说的绝对不是玩笑。在这时候,还是保住命最重要,哪怕变成一只猫也无所谓。我拼尽了全身的力气,虚弱低声对老太太哀求道:"别让我死,还是让我变成一只猫吧。" 老太太狞笑了起来,她在我的耳边,缓慢地说:"我这么做,都是为了我的女儿报仇。我那美丽的女儿啊,她死得好惨。她曾经是那么漂亮,你要不要看看她的照片?" 她从怀里贴身的地方摸出了一张照片,凑到了我的眼前。 我的视线已经模糊了,只看到一个光圈在慢慢地聚拢。良久,我终于看到了照片上的那个年轻的时尚女子。我忽然笑了,我用尽了最后的气力,缓慢、绵长地说出了几个字: "哈……非常漂亮,她叫什么名字?” 我又一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依然被绑在花梨木的椅子上,而那个神秘的老太太坐在我对面,手中拿着女子的照片,脸上老泪纵横。 她看到我醒了,立刻问道:"你认识她吗?" 我摇摇头,确实没有印象。 但是,我猜这是一个逃出生天的最好机会,于是连忙说:"你放心,我是侦探,我一定帮你找到她!” 虽然我说得语无伦次,但我的声音却异常颤抖,就如激动莫名一般。老太太点了点头,然后满带深意地望了我一眼,说:“没用的,她已经死了,你觉得谁是杀死她的凶手?" 我思索了片刻,立刻恍然大悟:难道杀死她的是巴克家的人?或者是巴克带领的人,所以老太太怀恨在心,一直想办法报复? 老太太见我发呆,她冷冷地说道:"是的,没错,真正的凶手就是他!她的男朋友,她的小情人,可惜他死于车祸,没死在我的手里,这是我最大的遗憾。不过,他的原配老婆被我捉来了,然后我用催眠术让她以为自己是一只温顺的黑猫。我让她做什么她就会做什么,我每天给她吃馊了的饭菜,她也一样地甘之如饴。哈哈,这女人真是蠢透了!" 我的心里一惊,原来这个年轻的女人就是她女儿那个男人的妻子,难怪老太太要如此百般折磨她。不过现在我和老太太相谈甚欢,也许她会放过我。只要我安全出了这个门,立刻就会叫人来解救这年轻的女子。不管是谁,都没有禁锢他人的权利,哪怕她用的是催眠术。 这时,老太太又抬起头来仔仔细细地注视着我,她一双如刀锋般的眼睛似乎要把我的五脏六腑都看个穿,冷冷的眼神令我无处遁迹。我被她打量得不自在了,不由得垂下了头,试图避开她的眼神。 老太太对我说道:"除了那个男人,还有个凶手,那就是它!”说着她拿出黑贝的照片,她的这句话似一块寒冰一般,让我浑身一个激灵。 难道黑贝是一只会杀人的猫? "滴滴滴……滴滴滴……" 从我的裤袋里突然传出了抠机的铃声,这声音很短促,是有短消息到来。 老太太从我的裤袋里搜出了抠机,拿在手中,按了几下后,在我耳边念道:"糊糊侦探,我今天把所有事做完了,发现你不在,你回来吃饭吗?看来你没有好好照顾黑贝。它一直叫个不停。” “发信息的人是谁?我要杀了她?” "不要!"我歇斯底里地大叫。 老太太却说:"你叫也没用,我现在先要让你因为自己是只猫,和那只小骚蹄子在饭盆里抢食去吧。"她蹲在我的身边,手里提着金属球,金属球不停左右摇摆。 她用一种魅惑的声音细声缓慢地念道:"现在你已经感到疲倦了,你马上就要睡着了……你马上就会认为自己是只猫,一只黑色的公猫……我数三声,你就会变成一只猫……一、二、三……" 之后的事,我一点也记不得了,我只知道在我晕过去的一刹那,我的胸口忽然变得好疼,那是一种心如刀割的感觉。 第142章:会杀人的猫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医院里,四周都是雪白的墙壁,而我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巴克。 我激动地抱住他,就如害怕他突然消失一般,大声说道:"巴克,我还活着啊,真是太好了!" 巴克打了一下我的手,嗔怒着说:"你都说什么呀,你这不是好好的吗?"他的白色的脸上微微泛起一点红晕。 我连忙松开手,问道:"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那个神神怪怪的老太太又是怎么被你制服的?" 巴克眼神怪怪地望了我一眼,说:"是警察查到老太太家庭地址后,打开门找到了你。我们怎么叫你,你都不答应,只会发出猫一样的叫声。" "那时我是被催眠了!"我连忙辩解道。 "我知道,后来把你送到医院后,医生也是这么说的。给你注射了镇静剂后,你睡到现在才醒。醒了后就没事了。" "你还没说那变态老太太是怎么被你制服的呢?莫非你一直隐瞒着我,你练过什么失传的武林绝技?"我耐不住心里的好奇,问题如连珠炮一般。 "呵呵,你让我慢慢给你说嘛,别那么着急。"巴克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他眼睛里有一种慈祥的光。 巴克告诉我:我那天晚上到了家之后,心里很是不爽。房间里突然有一只黑猫,怪怪的眼睛,我看到黑贝的饭盆里盛满了猫粮,可却没有看到你。我给你发了个短消息,打了电话,你也没有回,我不由得暗暗咒骂起这个没良心的人来。以为你真的出去找乐子去了。后来我又有其他事情要办,吃完晚饭,我又急匆匆出门了。 女佣她给黑贝洗了个澡后,她说她就百无聊赖地打开电视,看着一部无聊到极点的韩国连续剧。快到午夜的时候,她正准备搂着黑贝睡觉的时候,忽然听到门铃响了。她猜,应该是你回来了。 女佣掀开了趴在身上的黑贝,黑贝发出不满的嘟囔声,身体弓了起来,抖动着身上没有一根杂色的黑色皮毛。 女佣走到门前,先透过猫眼望了一眼,可是走廊上却什么也没有。 女佣心里暗暗不安,但是她还是打开了门。 门外一个人都没有,但是一边的太平门似乎在微微颤动。 "你还玩?糊糊侦探,别以为躲在太平门后我就不知道了。我已经看到你了,快出来。"女佣大声叫道,可她也不知道你是不是躲在太平门后。她走到了门前,然后轻轻推开,门后什么也没有,只有空荡荡的一些空架子。女佣耸了耸肩膀,心想刚才或许是谁按错了门铃吧,又或许根本就没人按门铃,只是自己出现了幻听。要知道现在是半夜,自己实在是太累了。 女佣沿着顺时针揉着自己的太阳穴,慢慢走回了自己的房间。她正准备关上门的时候,只听到"砰"的一声,一只苍老的手帮她关上了门。一个老太太站在了她的面前,应该就是那个前一夜里,在小区草坪上寻找丢失黑猫的老太太。在她的手里,还拿着一个拴上一根线上的金属球。 女佣惊慌失措地叫道:"你是怎么进来的?你要干什……"可她还没来得及说完,那只像树皮一样的手掌已经遮住了她的嘴。在她惊恐的眼睛前,那个金属球正闪动着神秘莫测的光泽,有节奏地左右摇摆着。 老太太用鬼魅般地声音,一字一顿地说道:"你现在很疲倦,你需要睡眠,你马上就要睡着了……" 女佣看到这闪动着诱人光泽左右摇摆的金属球,铺天盖地的倦意立刻如黄昏时垮下来的天幕般,笼罩了她的全身。她无力地闭上了眼睛,等待睡魔慢慢侵入她的整个身体。 就在她即将睡着、成为老太太手里的猎物时,女佣突然听到了一声怒吼,她顿时清醒了过来。这声怒吼是那只叫黑贝的猫发出来的,它像个愤怒的将军一般,浑身的毛都倒竖了起来,雄赳赳地一跃而起,向老太太扑了过来。老太太猝不及防,被这突然的袭击吓了一跳,手里的金属球也落到了地上,她也一屁股摔倒在地。 黑贝跳在老太太身上,张开嘴露出了尖利的牙齿,一口咬在了老太太的咽喉上,一股鲜血立刻射了出来,溅了女佣一身。 女佣大声尖叫着,她的声音引来了隔壁的住户,隔壁的人一冲进了女佣的屋里,立刻就忍不住弯下腰来呕吐了起来。等他呕吐完了后,还是挣扎着强打起精神拨打了警局的电话。 这些都是后来女佣告诉我的,我那天出去以后一直没有回家,你说女佣不知道有多害怕,好在是这只黑猫救了她。 老太太的咽喉被黑猫一口咬断,鲜血喷溅得整个屋里到处都是。这还不算,愤怒的黑猫还用爪子抓破了老太太裸露在衣物以外的每一寸皮肤,就连她的外衣也被抓得丝丝缕缕。 警察叹着气,黯然说:"为什么会这样啊?只要对猫咪好,猫咪不会这样袭击人的!这个老太太应该是罪有应得。” 此时,黑贝躲在了女佣身下,趴在了地下,伸出舌头梳理着被溅上鲜血的皮毛。女佣对警察说:"真的要感谢这只猫咪,它会奋不顾身地来保护我。没有它,可能现在躺在地上,没有了呼吸,身体渐渐变得冰凉的尸体就是我了。" 原本警方准备将黑贝带去人道毁灭,但在老太太房间的那个妇人被救出来后,她慢慢的清醒了,不再像前面那样当自己是猫了,她一把抱过猫咪,说这只黑猫是她的,是当年她和她老公的爱情信物,后来她老公有了小情人,也就是那个老太太年轻的女儿,这个黑猫为了保护她,居然咬死了那个女的,就和咬死这个老太太一模一样。 妇人知道理亏,她也是自愿陪着老太太的,虽然她看起来这样可怕。 听妇人这样说,警察只是把黑贝带到了动物收容所。每到了周末,妇人都会开着车去看黑贝。而我也消除了对黑猫由来已久的恐惧,一看到了黑贝,都会满心欢欣地搂住它。 后来我听说黑贝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先是连续拉了几天的肚子,然后不再进食,最后终于离开了这个世界,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妇人把黑贝埋葬在了郊外的草坪下,在处理完它的葬礼后,她对我说,“谢谢你,侦探,好在你收容了黑贝才让我们得救,我一直以为你也是日本人呢……” 我点点头。告诉她我来伦敦之前是呆在日本。 妇人又补充道:"我又准备买两只黑猫,一公一母,它们才不会寂寞。" “你还住在那个公寓里吗?”我指着我对面的楼房。 “对呀,那本来就是我的房子,这个老太太只是完全控制了我,她的妖术真的好可怕。” 我没有告诉她近段我遇到的更可怕和离奇的事情。 “我可以去找你玩吗?”我害羞的问。 “当然,我要让猫咪认你为干爸,你要经常来看我,我就一个人,特别孤独。” 三天后,妇人从宠物市场带回了两只浑身油光水滑的黑**咪。当她从篮子里拎出猫咪的时候,第一时间就带它们来看我,我完全愣住了。 这两只黑色的猫咪都有一双蓝幽幽的眼睛。它们瞪大了眼睛望向我,眼神似曾相识…… 第143章:跟踪 经历了黑猫事件以后,我的神志慢慢得到了恢复,我冷静了一些,我想伦敦可能太压抑了,我头脑的灵光一直都像被乌云遮住一样。迟钝的不行。 巴克大概知道我的心事,因为他发现我即使有了想法,也不喜欢和他分享。我偶尔去看看那个日本妇人,当然借口是想那两只黑猫了。妇人的温柔让异乡的我感觉到丝丝温暖,但是我对天发誓,我和她纯粹只是友谊。 周末,巴克请我去吃火锅,中餐厅,在伦敦牛津大道上,我想起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我决定改成:我是一颗水草,投影在这看不见的波光里,挥挥手,伦敦留下的,仅仅只是回忆。 这一顿饭吃的我浑身都不得劲,巴克请我吃饭八成是想套我话的,他又问起坟地的事情,没成想被我质问了半天,最后他也没得到什么有价值的消息。 “继续回警署上班吧……你的警察证依旧有效,我准备申请给你一把枪防身,还有每个月给你1000英镑的津贴。”巴克说完,看着我,他以为我会非常感激他。可是我却摇摇头。 “巴克,不知道为啥,我一到伦敦就发现头脑不对劲,全身也使不到劲,整天晕头转向的,这不像以前的自己了?巴克,你能不能坦白一点,不要欺负老实的糊糊,你是不是给我下了套?或者改变了我的基因了?”我沮丧的说,我相信巴克完全明白我的感受。 接着我告诉巴克,对警署我很失望,我只是拜托他,麦巡警他爸妈那边有了什么近况和消息就通知我一下。因为我要寻求答案,但是目前我需要休息…… 我摇晃着不太灵光的脑袋,但是并不想马上回家,火锅的味道不错,我和巴克都喝了好多酒。 睡眠严重不足,加上还喝了不少,走路头重脚轻的。我从餐厅出来,就和巴克分了手。 我寻思就沿着马路溜达吧,这要回去睡觉半夜得头疼死。 一边走我就一边回味巴克的话,觉得这个老狐狸肯定什么都知道,就我是个傻瓜,欺负我头疼想不明白。 而且巴克他知道的内幕,没有档案记载,就一直在他心里,整个事件就是一个谜团。一个机密。说不定英国高层方面有个什么吞并世界的计划之类的,只是让我一个外国人不好参与而已。我这样想就一直走就到了公园,小树林里不少谈恋爱的小青年在哪儿搂搂抱抱的。 我一阵恶心,又不好意思跑树林里边吐,忍了忍,还是没忍住,一下吐了。 吐了之后倒是清醒了不少,我就看着小树林出神。 不知道怎么脑袋就转了一下,我忽然醒悟了一个问题。 那天晚上那个假的麦巡警他爸带我在树林里面乱转,是不是我已近转的晕头转向了。 所以他最后带我走到的并不是我之前看过的那个空坑。 而是一个可能在另一个方向参照那个空坑挖好的? 还是他也是不小心迷了路,碰巧碰见别人故意设置好埋了人的坑? 然后他自己也很诧异坑为什么被填上了,就提醒我想让我帮他看看坑里埋的是什么? 他并不知道里面埋的是真正的麦巡警他爸的尸体,所以在我质问他的时候以为自己露了馅,才跑的? 如果是真的,那么这个坑又是谁挖的?就是为了提醒我不要中假的麦巡警他爸的计么? 我觉得我有必要立刻回去看一看,不能再耽搁了,我要证实我推测的究竟是不是真的。 我跑到路边拦了辆出租车就直奔那天的那个地方。 车一开起来我就开始紧张,心跳的特厉害。 因为酒还没全醒,开了没一会儿我就想吐的不行,一直在克制。 赶紧到地方就好了,谁知道越着急吧,就越他妈不顺利。 一路的红灯都让我赶上了,又碰了个红灯,我是实在受不了了,准备把头探出去猛吐一下。 头刚伸出去,我忽然看见麦巡警坐在和我隔着一辆车的出租车里。一看见他我脑袋就又是一沉,把胃里的东西吐了个干净,吐得时候我还害怕他看见我,还得用手蒙着脸,这种感觉别提多难受了。 我视线一直没离开过他,还好,他并没有注意我这边。 我本来就紧张,这一看见麦巡警我就更紧张。 心说他消失了这么久,今天忽然让我碰见了? 他不是也叫了辆出租车跟在我后面的吧? 我盯着他看了半天,觉得也不像是鬼或者僵尸啊? 正想着,变绿灯了,麦巡警坐的那辆车一个加速就出去了。 我一看觉得不对,怎么着也得跟着他看看。我让司机一路尾随,麦巡警也不知道是去哪里,一路七拐八拐的眼瞅着就要出了市区。 我心里就有点没底,就问司机这个方向能去哪儿啊。 司机想也没想,直接来了句:这个方向,火葬场最近。 我知道司机说着也就是无心,可是把我听了个心惊胆战。 大晚上的,麦巡警去火葬场干什么? 我见路上的车越来越少,就不敢让司机跟的太近了,恐怕麦巡警会发现我。又开了一会儿,路过了火葬场。 我这心才平稳了点,看来麦巡警有别的目的地。 车一路开,最后竟然又绕了回来,停在伦敦另一个方向的边缘。 我见麦巡警远远的停车了,自己也悄悄摸摸的下了车。也不敢靠近,只能一直拿眼神观察。 我很诧异,为什么不直接从市里的道路上穿过去,非要绕这么一个大弯呢? 我就借着掏钱的功夫问司机,司机挠挠头,说这时间有可能有的路堵车吧。 我倒是同意这个说法,心说难道他赶时间? 绕这么一个弯也省不了多少时间啊。 正说话的功夫,麦巡警已经走了很远了,我抓紧就跟了上去。 眼瞅着麦巡警进了一个挺大的院子,我凑到墙边,觉得这个院子好像是已经废弃的什么老办公楼的样子,外面爬满藤蔓,没多久肯定就垮了。 麦巡警大晚上跑这儿来干什么? 不敢多想,我也蹑手蹑脚的跟了进去。 跟着麦巡警拐到了楼后面,又看见他朝着一个黑洞一闪,就进去了。 我没敢轻举妄动,万一他要是上厕所什么的再出来我就暴露了。 等了一会儿,我见他好像是真的进去了,我这才也凑到洞口。 这么一打量,我才知道,这八成就是个废弃的防空洞。 很多城市都有这种大大小小在特殊年代修建的东西,记得我上初中那会儿我同学家的附近里就有一个,我们经常进去探险,后来总听说有人在里面被强奸,又闹鬼什么的,就不敢去了。 现在有站在防空洞门口,里面感觉比外面低了起码四五度。 我迟疑了一下,心说, 都到这儿了,怎么着也的进去看看。 刚走进去,我就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战。 觉得自己有点冲动了,一来根本不知道这个防空洞有多长,通向何处。 而来多数的防空洞都有好几个出入口,里面就必定会有岔路,我也不敢确定他究竟往哪儿拐了。 我听了听,能听见麦巡警前进的脚步声,洞的回音很大,我走路就情不自禁的踮起脚尖,生怕被麦巡警听见我在后面跟着。 可是这么走实在太慢了,这完全会被甩掉的,我也没别的办法,把鞋脱了,这样走路的声音就没有了。我顺着洞壁望去,似乎看不见光亮,是前面有转弯么,还是麦巡警压根就没用照明的东西? 我这一想,也就不敢用电筒照亮了,关了之后,洞陷入了一片漆黑。 我只能摸着墙边,一步一步的走。 仔细从麦巡警的脚步声判断我俩的大概距离。 说实话,其实很冷,但是还是不停的在冒汗。 因为我发现这么走起来太费劲了,而麦巡警为什么也不用照明呢? 难道是他走的太熟练了? 那也不至于需要这样啊。 恐惧忽然就在洞里面弥漫开了,我每一步都开始战战兢兢了起来。 又走了一会儿,我忽然特别想打喷嚏。 忍了半天,还是打了出来,虽然我已经尽力把声音压到最低了。 我立刻屏住呼吸,一听。 我心说完了,麦巡警的脚步停下了。 他似乎听见了!最让我恐惧的不是这一点,而是,几秒钟后,麦巡警的脚步又响起来了。 我刚要长出一口气,我才猛然觉得怎么脚步声是离我越来越近了? 他发现我了?正在朝我这边走过来? 我一下就腿软了,这要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一拳就能把麦巡警撂倒。 可是现在的境况,我浑身竟然止不住的在哆嗦。 眼看着脚步越来越近,我总不能坐以待毙。 本能的我就开始后退,一步两步,起码离他越远越好。洞里实在太黑了,眼睛即便适应了黑暗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我想打开电筒,就又怕他就更直接的发现我了。 正当我准备拿电筒照亮撒腿逃跑的时候,麦巡警的脚步又仿佛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心说,这是怎么回事? 他知道把我吓跑了? 那我现在是跟还是不跟? 心里一直在给自己打气,可是脚死活就是不敢迈前一步。 我咬着牙,给了自己一拳,说他妈不就是条命吗? 死也不能死的这么窝囊,老子跟你拼了。何况我练过武术。 这么一鼓劲,我就又跟了上去。 又走了一会儿,我才发现原来在我刚才不远处的地方就有一个岔路口。 麦巡警往哪边走了? 那合着刚刚他并没有发现我?他也是因为没有照明的东西不小心把路口走过了? 还是他又因为什么事情折了回来? 我正犹豫,忽然一个人从我身后猛地就把我拽了过去。 我还没等喊,嘴已经被捂了个严严实实。 脖子勒的死死的,让我喘不过起来。 我本能的挣扎,忽然这个人从我耳边压着气息,阴阳怪气的说了一句话。 他说:别动,我是巡警。 听见这句话我脑袋一下懵了,身体不自觉的就要挣脱开。 刚动了两下,手里拿着的鞋都掉到了地上。 声音不大,但在这么空旷的防空洞里就听的十分清楚。 我身后的人见我还要折腾,就又加大了力气勒住我。 有些急促的又在我耳朵边嘀咕了一声,我没听太清,只感觉真喘不上气来了。 求生的欲望就又让我玩命的向后拱了一下,我身后的人也没想到我能忽然这么一下,两个人就一起踉跄着要向后倒下去。本来我们两个这么僵持脚就会在地上蹭出动静。 这一下动静更大了,我脖子这才有了点空隙呼吸,我赶紧大吸了几口空气,刚张开嘴,他妈的脖子又被后面的人勒住了。身后的这个人宁可眼瞅着摔倒了,也得要累死我?是来要我命的吗? 还没等多想,我们俩就一块儿摔倒了。我正好压在这个人身上。我心说,你想要老子命,老子今天就要了你的命。 于是我就想趁机把他的手腕掰开,双手这么一抓,我忽然觉得很奇怪,我身后的这个人很瘦弱。 不像是有这么大力气的,莫非是我这两天都没睡觉太虚弱了? 手上也就下了气力卯足了劲,后面的人显然知道我要是掰开他的手,我肯定会回击了。 我明显感觉他很急促,手上也下意识的又勒住了我,不过这次他忽然又找急忙慌的赶紧凑到我耳边嘶哑着说了一声:我真的是巡警,你快跑,被巴克知道你看见我了就死定了!我还没来得及多想,这个人猛的就撒开了我,把我推到了一边,爬起来就要跑。 我伸手想抓住他的腿,却捕了个空,马上站起来,人却已经跑远了。 我想找电筒,手一着急根本摸不到,等到我摸到电筒打开灯,,人早就跑没了影了。 我的一双鞋还在地上,捡起来穿上,我又在地上寻摸着刚才那个人留下的痕迹。 别说还真让我找到一颗扣子,我用光照着看了看,觉得没什么特别的,索性就装到了兜里。 刚才一切发生的太快了,我都没来得及想是怎么回事。 巡警没死?所有人都在骗我? 即便是这样,那巡警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再等着跟麦巡警会面吗? 他说别让巴克知道看见过他是什么意思? 我晚上刚他妈的跟巴克吃饭喝酒来的。脑袋里又填进来无数个问号,可是就在这儿这么想也不是办法。 我盘算着是应该出去?还是顺着刚才那个人逃跑的这个通道出去。 或者,继续跟着麦巡警? 一想到这,我就情不自禁的回头看了一眼。 仔细一听,心立刻到了嗓子眼。 麦巡警走的这条通道有脚步声,而且还是朝我这个方向来的。 我心一沉,说他妈也别装勇士了。这情形,我是真不敢跟麦巡警打个照面了。 可是心里又很不甘,因为麦巡警一定掌握了很多秘密,光冲他大晚上一个人悄悄默默的跑到这里来,完全就证明他有问题。 我犹豫了几秒,由远而近的脚步声就像踩在我神经上,这种压迫感让我快喘不上来气了。 没办法,我觉得我无论如何也不敢待下去了。 转身逃出了防空洞。 出来就没那么多避讳了,撒开腿就一顿狂奔。 跑出洞口已经出了一身冷汗了,看了看,麦巡警没追出来,也不敢耽搁,直接打车先回家再说。 车开到一半,我又忽然觉得回家是不是也不安全? 因为我想起很关键的一点,那就是我进了洞没一会儿我就把电筒关了。 也就是说我也是在一片漆黑中前进的,而等在黑暗中得那个人,即便知道有人过来,能很准确的勒住我。可是他又是怎么知道是我的呢? 他应该看不清我的脸才对的啊! 我越想越害怕,难道说…… 这个人,能在那么黑的情况下,看见我? 还是他神不知鬼不觉的跟着我进了洞? 这完全没有可能的,因为这个防空洞**静了,一点声音也会很容易察觉的。如果这样的话,那么那个麦巡警是不是也早就发现我了? 或者,我后来弄出那么大动静,他已经发现我了? 第144章:巴克太太变了 我想起麦巡警在我那里客厅躺过的那一宿,感觉就在昨天一样。 我必须好好睡一觉,我觉得我明天就应该去找巴克,无论如何,也要让他把他知道的告诉我。 躺下没一会儿,我眼皮子就开始打架。虽然心里面还是很不安,可是毕竟太累了,我尽量让大脑放空,一闭眼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的太沉了,到了下午才算睁开眼。 洗完澡趁着抽根烟的功夫,我就又拿出那颗扣子来看。 左看右看都觉的这个扣子太普通了,任何一件衣服上都可能会用到这样的扣子。 就又装回了兜里,收拾好也不给巴克打电话,直接就奔警署去了。 到了警署,我直接到巴克办公室,我也就没绕弯子,直接开门见山的问了巴克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也就是和他吃饭时候我问他的,那就是,到底巡警死了吗? 我这个问题把巴克问的一愣,歪着头看了我半天,也不说话。我猜到他会这副表情,于是我也就很安然的坐下,跟他这么耗着。 大不了我就一直这么耗着,过了半晌,巴克忽然下意识的摇了摇头。 而后,凑过来,问了我一句:那你觉得死了得那个人,是谁? 这句话问的我有些无言以对,巴克的语气里面似乎包含了什么暗示。 但是从字面上理解来说,这又像是一句反问表示肯定的感觉,就像他直接在告诉我,死的人不是巡警能是谁呢? 我又些摸不透巴克的意思,但我觉得我已经打开了突破口了。想了想,我实在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就反问巴克:那你觉得死的人是谁呢? 巴克摇头,我见他这德行装的啥都不知道。 不过却让我肯定了一点,那些死的人,巴克都知道咋回事。 可是如果没死,巴克又为什么会说他们是死了呢? 这中间有什么隐情? 那死的人现在都没查出来是谁吗?是具无名尸?会不会是那个小偷?我琢磨到底应不应该把麦巡警那天晚上的那些话跟巴克讲。 这么一寻思我就又脊背有点发凉,因为昨晚上巡警在我耳边跟我说的,是别让巴克知道看见他。 可是现在我就坐在巴克面前啊。人身也没受到什么威胁。 但我觉得巡警那件事,不到迫不得已我不会主动讲出来。 因为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一点头绪也没有。 说不定说出来最后受到损害的反而是我。 我见好一会儿巴克也不吱声,我就又问了一句:“那你知道死是谁吗?” 巴克摇摇头,忽然斩钉截铁的跟我说:“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死的那个人不是麦巡警他爸。” 他这句话一说出来我就彻底闷了,妈的和着就是他的感觉啊? 这不是犯神经病还非得拉上我吗? 我有些来气,但还没办法直接发火。 这毕竟是在警署呢,没辙,只好接着问,我说那现在嫌疑犯定下来了吗? 巴克摇头。 我说那你能告诉我巡警的死因吗? 巴克这次终于点头了,不过他张嘴说出的巡警死因却让我有些意外。巴克抿了下嘴,才告诉我:噎死的。 这句话让我即便有那么多诡异的事情围绕在我周围,我也差点他妈笑出来。 这要不是开玩笑嘛?啊?巡警是噎死的? 我去他妈的吧。 我有点恼火,巴克即便想搪塞,也不至于给我这么一个离谱的死因吧。 看了看巴克,他的表情却很严肃,不像是在逗我玩。 我心里就有些不安,这种不安的原因我也不清楚,可能巴克给的离谱的死因让我会联想到我自己吧。 我又问了问细节,巴克显然不是想说,但估计又怕我跟他墨迹没完。 索性就透露了点给我,就打发我走人了。 他告诉我,巡警吃了很多花花绿绿纸噎住才导致窒息身亡的。听到巴克亲口说出来,我脑袋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那些奇怪的纸人。心说,巡警那晚也看见纸人了?能把他噎死,看来纸人的数量也不少。可是他为什么要试着吞下去呢?还是杀他的人逼他或是强迫他吞下去的。 我百思不得其解,或许我之前的分析都是正确的,死前一定见到纸人了。 而且他还为了告诉别人什么,专门拍了照片。 可是他既然有时间拍照,那么证明他就有求生的机会啊。 当时警署不止他一个人,即便其他的人在一楼,他大声呼救的话,也应该会有人听到赶过来的。 然而他并没有这么做,还是那时候他已经被噎住了,想叫叫不出,只能在临死前想拍下凶犯的样子? 我觉得这点倒是靠谱一些。麦巡警那个精神病讲的肯定就是他他妈自己意淫的。 可是巴克为什么会觉得巡警没有死? 而且我昨晚上也碰见了一个自称是巡警的人,难道巴克也碰见过他? 我脑袋快想破了,只能先回家。 当我推开我家的门,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肚子有点饿,煮了碗面我就做到沙发上一边吃一边琢磨这事。 之前的那些纸条和纸人我也把他们重新摊到茶几上,虽然是白天,但当我又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还是有些抗拒。 我觉得这些日子来我的精神力慢慢的都跟着强大了,然而这对于我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左看右看,还是毫无头绪。揉了几下太阳穴,我又忽然想起我之前是要去确认那个坑是不是参照着另一个坑挖的。 看了看表,觉得趁天黑之前能赶过去,我就立刻动身了,我可不想再大晚上跑到那个地方去。 一路无话,到了地方,说真的我没怎么费功夫就找到了一个坑,土都是在外面的,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第一次见的那个空坑,因为麦巡警他爸的尸体被挖出去,肯定埋尸的那个坑现在也是空的。 我在地上做了个记号,便参照着这个坑的方位,换着方向去找。 这次倒是耽搁了些时间,不过却让我很兴奋,因为我的猜测是对的。 妈的果然还有一个坑,而且树上也他妈有麦巡警他爸做的记号。 虽然印证了我的推测,可是还是陷入了迷茫,因为这个坑除了能证明我猜对了之外,它什么也证明不了。我抽了根烟,琢磨了一下,我发觉我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麦巡警他爸究竟是什么时候死的,麦巡警他妈现在身在何处。 我后悔的直想拿头撞墙,这他妈这么重要的一个点居然被我疏忽了。 如果麦巡警他爸是假的,那么必定那个麦他妈也是假的。 然而现在找肯定是没戏了,人估计在我跟麦巡警他爸出门之后没多久就已经消失的没影了。 那要是这么推断,麦巡警他妈九成也遇害了,只是尸体还没找到而已。 我很懊恼,觉得这么违背常理的犯罪方式和方法,这些人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为什么会把我卷入其中的,难道真的是那个小偷的原因么。 我心说那我还是继续从这个小偷下手?可是好像现在的状况来看,这个小偷并没有留下什么记录的样子,还是这个小偷的案子太小,并没有任何人注意? 但我倒是相信一点,那就是这个小偷并没有死。然而他就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我决定想办法查一查,小偷应该会有巡警给他做的笔录的,应该会被留下来吧。 我做了这个决定,就有些紧张,上次我本来就想从这里入手,却在关键的时间又被纸条弄糊涂了,然后我就一套一套的像是被人牵着走一样。现在我再这么贸然行事,会不会还是会有人用什么方式阻止我? 那我干脆不要去算了,打电话问问警署的同事。 电话拨过去,我大体说了时间。就等着那边帮我找了。 可是很遗憾,同事竟然告诉我并没有我描述的偷电动自行车的小偷的笔录。 我说那你能不能把巡警经手签字的笔录都大致给我讲一下。 电话那边就按照顺序报了几个打架闹事的案件记录。 我听了听,其中有几个我知道。 这我就纳闷了,我亲眼看见巡警审讯小偷,怎么着也不至于没有任何相关的东西留下来吧? 还是被人毁掉了?或者,是巡警有意而为之的? 挂下电话,我又抽了几根闷烟。就只好悻悻的回家去了。 到家的时候外面已经黑了,我脑子里光想着这些事。 走到三楼家门口才抬头看见一个人站在我家门前,楼道里有些黑,我赶紧咳嗽了一声让声控灯亮了起来。 我这才看清这个人居然是巴克太太。 我见是她,心里就一紧。我感觉好久没有见到她了。 巴克太太看到我非常高兴,但是我却感觉她有了很大变化。不是她亲热的叫我,我心里说这个巴克太太不会也是假冒的吧…… 我又铁定我没产生幻觉,那么这两个巴克太太里面必定有一个是假冒的。 因为我跟巴克太太是呆在一起吃饭过,但是要说记忆深刻说不上,现在看她,头发颜色都变了,穿衣风格也变了,声音也有一点变化,好像洋气了好多。所以即便她以前那个是假的,或者以前那个是真的,我也确认不了。 而现在站在我面前的,究竟还是不是以前那一个? 我本能的停住了,然后我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巴克太太也没说话,不过对我笑了笑。 我见她笑了,心里也就没那么忌惮了。再怎么着也是巴克家的当家人,我一定要尊敬的。 万一她是真的呢?是我神经错乱了。 我也就只好跟她笑着点点头,算是回应了。 我估计我笑的比哭好看不到哪儿去,嘴里想说两句寒暄的话,又开不了口。 因为我总觉得这个女人看着我,即便笑着,也是来者不善。我已经打扰人家很久了。 沉默了几秒,我寻思这么尴尬的站着也不是那么回事啊。 可是我真没胆子跟她说我上楼了,你还有事吗? 实在没辙了,我只好问:巴克太太找我有事? 巴克太太没言声,既不点头也不摇头。 我就纳闷开了,心说这眼瞅着天黑了,她堵我在这大门口算怎么回事啊。 但她堵着门,我也不好直接把她推开闯进去。 正想着呢,巴克太太忽然凑过来往我手里塞了张纸条,然后东张西望了几眼。 然后放开我,自己下楼回卧室了。 我掏出来一看,上面居然写着:今天晚上方便的时候想和你谈谈。 我看她的英文有些潦草,猜测可能是她急匆匆写下的。 可是她都已经到了我卧室门口了,谈什么事就直说不就得了么? 至于跟特务似的吗? 难道还让我大晚上去她卧室,万一让巴克看见了,我靠……还以为我俩暗地里私通呢。 我本不打算去,可是又怕万一她能够告诉我什么重要的事呢? 见她给纸条前东张西望的样子,似乎是怕有人偷听? 家里除了两个保姆,也没有什么外人呀…… 这么一想,我就警觉了起来。 仿佛真感觉我这家里,藏着什么人,正在竖着耳朵监视我。 越这么想,越觉得渗得慌。 或者巴克安装了非常多摄像头,360度无死角的窥探我。 我寻思了下,还是晚上再说吧。 我知道今天晚上巴克有应酬,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家,冲好凉,我下楼来,看见巴克太太像是已经恭候多时了。 她赶紧把我让进屋,满脸堆笑的对我询寒问暖。 我受宠若惊,心说我靠不是看上我了,想改嫁吧。洋鬼子太开放了…… 又一抬眼,却发现巴克太太在向我使眼色。 看她瞟的方向,像是里面屋。 我心立刻悬了起来,她这么反常,难道是演给里面屋的人听的? 这屋里有坏人?于是我假装喝水然后用眼神示意她是不是里屋有人? 巴克太太又跟我轻微的摇了摇头,用手示意我转过身去。 我不解,但还是照做了,心里提了十二分小心,生怕她偷袭我。 谁知巴克太太一把凑了过来,双手伸进我的衣服在我的后背一顿摸。 这他妈一下把我就吓毛了,我心说趁巴克不在,这老女人还真是想找男人。难怪我怎么感觉她一下子性感起来了。 我赶紧站起来,跟她保持了一段距离。 我心说,不要过来,我不会因为暂住你家就从了你啊。这样我对不起巴克。 谁知巴克太太又用眼神示意让我看桌子上。 我定睛一看,心里面一下紧了起来。 我又看看巴克太太,忽然觉得整件事更加扑朔迷离了起来。 因为桌子上摆着的,是一枚扣子。 一枚和我昨晚上在防空洞里捡到的,一模一样的扣子。 我看见这枚扣子就感觉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战。 那枚扣子实在是太普通了,也许是我看错了。 但现在的情形看来,这个女人不会平白无故的让我看这枚扣子。 是谁委托她转交给我的吗?还是,她就是防空洞里的那个人? 我脑袋乱成一锅粥,但我必须镇定下来。 一时间我们两个人都没说话,互相心怀鬼胎的看着对方。 我很想质问她什么,但我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贸然开口似乎会把我陷入不利的局面。 最好的状况就是等她主动开口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打量了一下巴克太太的身材,努力想通过防空洞里的记忆看看能不能将这个两个人重叠起来。 难道昨天巴克太太一回来就跟踪我?还是她也发现了巴克什么秘密? 但当时实在是太紧张了,而且事情发生的太突然。 现在回想起来,竟然只能觉得那个人的身材很单薄,其余的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都没有。 就这么相互沉静了好一会。 我看巴克太太也没有开口的意思,我还是沉不住气了。 她的表情太镇定了,像是知道我一定会先沉不住气一样。我问:“防空洞那个人是你?” 巴克太太眨了两下眼睛,像是没听清我讲的是什么。 我就又小心翼翼的重复了一遍,虽然我努力提高了声音,但现在的这个气氛,让我说话情不自禁的会压低了声音。恐怕会惊动谁似的。 巴克太太目不斜视的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没有回答。反而问了我一句:“你说什么?” 这句话把我问楞了。这话什么意思?她不知道?那这个扣子是我想多了? 那她把我约到晚上来是干什么? 我该怎么回答?我说我晚上比较无聊,找巴克太太聊天吗? 可是看她现在的神情好像要和我谈什么机密的东西。 还是像才用暗语旁敲侧击的问我其它的事情。我猜想莫非这个房间被人监视了? 她不得已才会用这种方式提醒我?想到着我把注意力赶快放到周围。 恐怕会有人从某一处冲出来偷袭我。 然而却并没有什么异常的感觉,我看了看巴克太太的脸。 她的脸很平静,什么也读不出来。 我的心又提了起来,忽然很不安。 经过这么短暂的对话,两个人又从刚才的对峙进入了新的一轮对峙。 我不自觉的后退了一小步,万一一会儿开打了,我们相距的距离足以让我有时间反应保护自己。 片刻,巴克太太眼珠子转了一下,忽然对我点了点头。 然后她对我做了一个跟我来的手势,转身就开门出去了。 我满头雾水,却只能跟了出去。我心说这又什么意思? 刚才算是怎么回事?这是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巴克太太走的很快,我在后面又不敢跟的太近,这个女人现在看似对我没什么危害,我也不敢保证她这不是为了放松我的警惕。我得时刻提防着点。走到了路边,巴克太太拦了辆出租车,也不叫我,径直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车却没有开走。 看样子是等我上车。 我心里一直在犹豫,因为我总觉得这他妈会是个陷阱。可是我分析起来,如果她真的要设计陷阱,恐怕她家里就是一个很完美的机会了。没必要又大费周折的将我骗上车吧? 我暗骂了一声:“鬼来了。”反正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今天就见识见识她跟我耍的什么花样。 把心一横就上了出租车。 巴克太太做了一个开车的手势,车飞快的向前驶去。这车坐的我很累,我既要暗暗观察巴克太太的一举一动,又要时刻通过窗外的景致分辨车究竟是要驶向哪里。 开了很久,知道前方出先了一片熟悉的建筑。我才恍然大悟,她是要带我去防空洞! 我上次来的时候跟着麦巡警的车绕了很大的一个弯,所以起初我并没有发现我们的目的地。 我的手心里开始不自觉的出汗,有种不祥的预感从我心底冒了出来。 我假装干咳了一声,我不想让巴克太太注意到我的紧张。 现在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不管怎么着,我都得硬着头皮看看这一切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我跟着巴克太太一起下了车,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就继续轻车熟路的带我朝着防空洞口走去。 我眼睛一直在四处张望,想给巴克太太找个顺手的家伙防身。地上除了几块破砖头,也没有什么能派上用场的武器。 迟疑之间巴克太太已经进了洞口了,我咬了咬牙,还是跟着迈了进去。 刚进了洞迎面就是一阵凉意,让我缩了一下脖子。即便上次我来过,每一步走的还是战战兢兢的。 我们俩人的脚步声清晰的在洞里面来回反弹。乍一听感觉洞里面不只有两个人在走路一样。 我的汗毛一根一根的全立了起来,腿越走越软。 因为我感觉前面就要到了上次碰见那个自称巡警的人的地方了。 可是我没办法退缩,只能用手指狠狠的掐了自己大腿一下。 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跟着。 又走了几步,巴克太太忽然停住了。 我只顾着走,一时间没看清前面的人,差点撞到她。 我没敢问她是怎么回事,没准是她记不得路了,在回忆。 她只用了一个随身的小手电做光源,而我只能把电筒摁亮了跟着她。 我站在她身后,虽然比她高出一块,可是我看不见她前面的情形。 然而过了好一会儿,巴克太太依旧就这么站着。我觉的不对劲,于是把电筒的光也举了起来照向前。 想试试能不能看见什么。 然而电筒发出的光线昏昏暗暗的,在无尽的黑暗中,照射不到多远。 恐惧不知不觉的袭来了,我轻声嗯了一声。 然而巴克太太并没有任何回应。她就像个假人似的那么站着。 我心里越来越虚,手都已经开始发抖。 我想拍一下巴克太太的肩膀,却死活不敢触碰到她的身体。 第145章:仍旧是谜团 我害怕我手掌下面,摸到的并不是人类给我的感觉。可是也不能就这么一直站着啊,我鼓足了勇气抬起了胳膊想拍她一下。 正当我的手马上就要触碰到她后背的时候,巴克太太的手电忽然灭了。 这一下太突然了,瞬间整个防空洞就只剩下我手里昏昏暗暗的电筒。 我下意识的闭了一下眼晴,才勉强没让自己叫出来。 我也顾不上拍巴克太太了,只能把手电举起来想照亮我的周围。 因为黑暗太让人揪心了。一只手一下抓住了我胸前的衣服,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手电已经被夺走了。 接着巴克太太的对我发出了一个‘嘘’的声音,把我的手电关了。 整个隧道一下陷入了绝对的黑暗,我不敢出声,在黑暗中,竖起耳朵听。 一听之下,似乎在洞的不远处,有若隐若现的脚步声。 但似乎这个人距离我们太远了,听的十分不真切。 我感觉巴克太太抓着我衣服的手微微的在颤抖,似乎她也十分的紧张。 接着她缓缓地一步一步朝前挪,尽量让脚步声变轻。 我被她的手拽着也在后面一步一步跟着。 又走了一会儿,我们似乎到了一个岔路口的位置。 她带着我朝左边拐去,停了下来,用手示意我蹲下。我只能照做,巴克太太似乎对这个洞很熟悉。起码比我要熟悉。 我和她一起蹲了下来,我心跳的要炸了。却又大气都不敢喘。 很快,之前遥远的脚步声似乎越来越近来。 脚步声越来越清晰,看样子就朝着我们这里走来。 我紧张到了极点,双眼瞪大的朝着脚步声传来的方向,即便我明知道黑暗中我什么都看不见。巴克太太这时压着嗓子,在我耳边说:他来了,我们一起干掉他。 我脑子已经僵了,已经没有多余的脑细胞去思考了,只是机械性的点头。 完全忽略了她也看不见我点头。 过了几秒,我忽然反应过来。刚才巴克太太压着嗓子跟我说那句话的声音,这不就是那个自称巡警的人的声音吗? 巴克太太就是那个巡警,她为什么要自称巡警? 她上次是什么目的?这次又是什么目的?叫我帮他杀人? 杀谁?这个正在朝我们走来的人是谁? 她为什么要杀他?而且又为什么是叫我来帮忙杀他? 我本能的看向巴克太太,隔着黑暗我看不见她的脸。 我很难想象她现在的表情,我心里面有太多的疑问。 然而也许只有这个女人才能解答给我,但在这样的情形下,我又什么都不能问她。 这种感觉太难受了,甚至都盖过了恐惧。 我已经生活在疑团之中太久了,而现在离我这么近的一个人也许就掌握了太多我要知道的答案。我却不能开口问他。那个脚步越来越近了,脚步声越来越清晰。 我看向洞的深处,只有无尽的黑暗。 显然这个脚步的主人没有用任何的照明设施。这个人是谁?还是麦巡警吗? 如果是麦巡警的话,为什么巴克太太要干掉麦巡警? 我感觉巴克太太听见了脚步声越来越近,身体也紧绷了起来,似乎是在做准备突然冲出去袭击对方。 然而黑暗中,我们根本看不见彼此。防范对手太困难,攻击对手同样也不简单。 我心里也在斗争,看情况这个女人是一定会去攻击对方的。 我帮不帮忙?我帮忙的话,我甚至都不知道我们要杀的人是谁。 可是我不帮忙,如果巴克太太被对方杀掉了,那么我就失去了我最大的一个线索。 这太矛盾了。我正想着。巴克太太忽然就大喊了一声冲了出去。 我都没来得及反应,她人已经消失在黑暗里了。 瞬间我就听见了厮打的声音。 我心说我怎么办?按兵不动?等他俩打得两败俱伤我再去坐收渔翁之利? 可是我手上没有任何光源,而他们两个显然又比我熟悉地形。 我贸然冲上去,是不是就是白白送死了? 然而我还在犹豫,厮打的声音忽然停止了。 我心说坏了,这种情况下,除非有一人被彻底制服,否则是不可能平白无故的停止的。 巴克太太是个女的,肯定不是对手啊。 我开始后悔,早知道我去帮一下好了。巴克太太这边是带着杀机去的,对方想必也不是善茬。 现在巴克太太也许只是被打晕,如果我再不动手,恐怕她就会被对方杀死了。不能再迟疑了,我站起身小心翼翼的向黑暗摸过去。 走了两步我发现我和那个人距离太近了,再小心对方还是会听见我的动静。 还不如直接冲过去,也许还能在对方有准备之前撞飞他。 于是我卯足了劲一下朝前方冲了过去。 本来我从刚才打斗的声音判断,那个人没有多远。 然而当我冲过去却一下扑了个空,我因为惯性一个踉跄竟然扑到了地上。 这下摔的我不轻,感觉膝盖一阵剧痛,小臂也一定是擦伤了。 我挣扎了想赶紧站起来,忽然就感觉头后被人猛的来了一下。 我张开眼,四周还是一片黑暗。 我刚才一定是被打昏了,我坐起来,努力清醒了一下。 用手摸了摸周围,看样子我还是在防空洞里面。 可刚才的那个人哪去了? 把我打晕之后,他并没有加害于我。这让我很奇怪。 我活动了一下四肢,觉得胳膊腿都还在,我就更加奇怪了起来。 我趴在地上摸了一遍,没有摸到巴克太太。 我心里就沉了一下,她是凶多吉少了。 但转念一想也觉得很诡异,如果她遇害了,想必尸体就应该在附近啊。 难不成那个人把她的尸体带走了?这又是什么逻辑? 我不甘心,继续用手在地上探索着。又摸到了一个细长的东西。 我捡起来,长出了一口气。是巴克太太的手电筒。 我摁亮了手电,赶紧向四周照去。 这样的环境下,有了光源让我安心不少。 我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就又让我发现一件更诡异的事情。 我的鞋和裤子被人换掉了。 我之前穿的是一双黑色的皮鞋,休闲的棉布裤子。 然而我现在竟然穿着一双白色的慢跑鞋,裤子也变成了牛仔裤。这什么情况?我动了动脚趾,觉得这双鞋大小也正合适。 在我晕倒的时候被人扒光了?然后那个人觉得我的鞋比他的好?就跟我换了鞋? **这人不是神经病吗?我随即用手电这这自己的肚子,妈的果然上衣也给换了。 我拿着手电沿着洞两侧照去,光线所及并没有看见巴克太太。 我心里的问号越来越大了,我现在该怎么做?回去吗?还是试着找寻一下巴克太太? 地上并没有血迹,这让我放心不少。起码巴克太太并没有受伤。也许她也仅仅是被打晕了。 然后那个人把她拖到了其它的地方? 那这样说来,是不是他也没想到我会这么快醒来,一会儿也是要来拖我去哪里的? 想到这我屏住呼吸竖耳聆听,并没有听见脚步声。 可是我站在这里,进也不得,退也不得。 我想了一下,觉得起码还是应该试探性的去找一下巴克太太。 如果她真的是巴克太太,我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刚走了几步我就停住了,因为我猛然想起一个问题。 我的衣服裤子乃至鞋子都被换了,可是每一件都他妈的正好合体。 难道那个人知道我今天会来?特地按照我的身材鞋码准备了这身衣裤? 这怎么可能?除非这个人是特别熟悉的我的人,而且已经熟悉到类似于家人的地步了。 还是这个人是警署的人?定制服的时候我的裤长裤腰鞋码是会被记录下来的。 这点倒能说的通,可是即便对方知道我穿什么尺寸的衣服鞋子,那他给我换装的目的又是什么? 我百思不得其解。 然而在这个不知道通向何处的防空洞里,这些问号永远找不到答案的。 除非我找到那个人。 我在原地停了一会,随手翻着上衣的兜,想看看有没有烟。没找到。 我就靠着洞壁喘了几口气,调整了一下。 继续朝前方走去。 我没想到这个防空洞竟然修的如此的庞大。 走了足有十几分钟的功夫,前方又有了一个岔路。 我站在岔路前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走哪一条。 我用手电在地上扫了几下,右边洞没多远的地方有一个东西。 我走过去,竟然是我的手电。我心中一阵窃喜,巴克太太没死! 她一定是通过这种方式提醒我她们朝着那一边走了。 我用手电向前方照去, 光束在远处被黑暗吞噬了。 显然这条路也不短。我活动了一下筋骨,这时候我心理面已经不害怕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莫名的兴奋。 也许是我压抑太久了,真相也许就要不远方,不管这个真相有多恐怖,我也一定要去看一看,哪怕是死了,我也不能这么不明不白的死。 我继续向前走,每走一步我其实都很忐忑。 但我并没有退缩,而且更坚定的向前走。 可能是因为巴克太太的手电没多少电了,其实这条路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长。 走了没一会,路的尽头有一个转弯。 踏入这个转弯后,我明显感觉心里面紧了一下,也许是人本能的对危险的畏惧。 但我只能更小心的警惕着周围,还是要继续走下去。转完后没多远,狭窄的防空洞忽然就到了尽头。 前方只是光溜溜的一面墙壁,我心说难道是走错了? 走上前查看,才发现,路并没有断掉。而是转而向下延伸开来了。 路的尽头有一个木板,我低下头听了一下,并没有异常的动静。 于是我把木板掀开,个洞露了出来。我没有直接下去,而是在洞口思考了一下。 因为在下面的状况也许要比上面复杂的多,我得做好心理准备。 稍微调整了一下,我用嘴咬着手电,顺着洞的梯子爬了下去。 洞的四周并不工整,泥土甚至有些潮湿,蹭在我身上就留下一块一块的泥斑。 爬了三四米的高度,我向下照去,能看见地面了。我就小心翼翼的落地,恐怕弄出大的动静。我面前的有是一条不知通向何处的走廊,很矮,我走进去,刚刚才能站直。 我继续用手电打量了一下环境,貌似没什么危险。 就开始继续前进。这一节路程很短,我就进入了一个大概有一百多平方的大房间。 刚刚的局促一下子忽然豁然开朗,我还有点不适应。 我第一个反应是蹲了下去,听着四周的动静。 然后我看见手上的手电光,心说自己真胆小,,自己手电还亮着呢,躲什么啊,要有人早就发现自己进来了。 现在并没有听见什么动静,那么估计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这里面根本没人,二是有人也是个瞎子。 于是我站了起来,开始肆无忌惮的用手电来回扫着。 屋子中间有一个大大的试验台,摆了很多试管烧杯一样的东西。 还有一些我不认识的小型仪器,都连接到一个大电瓶上面。 手电光扫过去,很多仪器的显示器都会反射出光点。让人看不太清楚。我正想仔细看下去,就忽然听见我右边的方向有动静。 我用手电一照,他妈的什么时候冒出一个人来! 我本能的后退了几步,随手抄起不远处的一个折椅。 等我再抬起头看向那个方向,人影却已经不见了。 我赶紧用手电在这间屋内来回扫着,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 这会恐怕我是要完蛋在这儿了,看架势对方应该是早有准备的。 可是我啥武器都没带。 第146章:这不是我 我额头开始不停的冒冷汗,但是这时候我也没别的选择了。 除了玩命就只有等死的份了。 我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因为毕竟对方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如果真玩起命来,他只要是没枪的话,我还是有胜算的。 我一手紧紧攥着折椅,摆了一个好发力的姿势,他妈的你要过来老子先给你来这么一下也够你受的然而那个人却一直没再出现,我有些发憷,难道是我刚刚看错了?太紧张产生幻觉了? 不应该啊?为了求证,我就一步一步的朝着有人影的那个方向走了过去。 刚走了三四步,我身后就传来了一个动静,我急忙回头一看。 手电光下一个人正向我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我看了一眼就立刻认出来,他妈的是麦巡警。 正当我分神的功夫,身体的另一方也猛地有了响动。我下意识的用手电光扫了一下,只见一个人正猛的向外跑去,恍惚之中我觉得这个人似乎很面熟,她跑出屋口的时候居然回身看了我一眼。时间很短暂,我俩却正好打了照面,这个人是巴克太太。 我一定是认错了!只有一瞬的功夫,我很可能是看错了。可是刚才那一眼看的太清楚了,她穿着警察的制服,但是脸确实是巴克太太。 不容我多想,因为这边还他妈有个麦巡警呢。 我再次回过身,看见麦巡警已经走到了距离我很近的位置,我卯足了劲抡起了折凳直接给了他一下。这一下我用了全身的力气,就听嘣的一声,麦巡警就被我打的重重摔倒了地上。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本能的只想保护自己。 我不允许麦巡警站起来,我不知道他会对我造成什么样的威胁。 直到麦巡警倒在地上,无力站起来。 精疲力尽的我才瘫坐到地上,身上已经被汗水浸透了。 过了很久我才能站起来,我很想抽烟,不停的喘着粗气。 我从麦巡警的身上摸索想看看是不是能找到烟,裤子的兜里没有。我把他的身体反过去,想看看有没有屁兜。手电光下,我却看见了让我最毛骨悚然的东西。 我瞬间说不出话来,只感觉有什么哽在我的喉咙里。 拿着手电的手竟然一点力气也没有,我用双手才能勉强把手电拿住。 因为麦巡警的背后,贴着一个纸人。 这不是我第一次见到纸人了,然而当我再一次从他的背后发现,却被恐惧占据了全身。 我忽然想到之前在家,巴克太太为什么会摸我的后背了。 难道,她是在看我背后有没有纸人?我用了很久才平静下来,具体有多久我完全已经没有了概念。 我甚至都忘记我是怎么一步一步的走回的地面,我看看手表,才发现时间都到了凌晨5点了。 我给警署打了一个电话,就瘫在了防空洞门口。我甚至连眨一下眼睛的力气都没有。 不知道多久,刑警队人才赶到。我向他们说了大致的情况,本来我还想带着他们重新走回到哪里。我却根本站不起来了。 又隔了一会儿,我看见警署的人来了,每个人看我的表情都很诧异。我也无心和他们攀谈,只是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跟着警署人来的最后面的是巴克,我喊了他一声。他看我,忽然脸色就变了。 但很快,他又恢复了常态,忽然向我抛出一句话:我太太在哪? 巴克说完这句话就招呼旁边的人,说:你们怎么办事的?还不把这人带车上去? 几个警署的同事应声过来拉我,把我塞到了车里,用手铐锁到了车里的钢架上。 然后麦巡警被担架抬出去送医院抢救。 我其实很恼怒,可是我实在没有力气说什么了,一切等回了警署再说吧。 我现在只想狠狠的抽上一支烟,然后在车上眯一会。 我管所里的一个同事要了一只烟,他冲我皱了皱眉,迟疑了一下还是给了我。 我狠狠的吸了一口,随意的从车窗里看见刑警队的人已经把部分的仪器搬了出来。 有人还在喊:头,一具男尸,剩下都是制毒的设备。非常先进,估计都是美国货。 我把目光收回来,忽然我就愣住了。 我无法形容我现在的感受,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怖。比在这一场是非里面的任何一次都叫我恐怖。 那一刻我感觉我要窒息了。后视镜里面的我瞪大了眼睛,满眼的红血丝。表情非常狰狞。 只是这张脸,却不像是我了……真的,为啥一点都不像我,我摸摸下巴,啥时候粘上了胡子,眉毛也成了浓密剑眉。 我浑身都在颤抖,镜子中的这张脸,是那个小偷的。我的头脑一直是僵硬的,无法做出任何思考。一闭上眼,之前经历的种种记忆都像是要爆炸一样。我头痛欲裂。我只能昏昏噩噩的盲目的跟着回到了警署。 直到我坐在巴克面前,我的头还是无比的剧痛。 巴克看着我半晌没说话,我想解释,解释我并不是那个小偷。我是侦探糊糊。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被换了模样。 然而这一切太错综复杂了,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记忆里那些片段突然就模糊了。我一下又什么都想不起了。我只能看着巴克。 巴克等了很久,他抽了两根烟,终于开口问我。 “托马斯,你真记不得自己是谁了吗?” 第147章:托马斯是谁 不对,我什么时候变成了托马斯的模样?托马斯是谁?巴克为啥叫我托马斯? “托马斯是谁?”我盯着巴克问。 “托马斯是最大的毒品经销商,难道你忘了自己的身份。”巴克嘴角挂着一丝不容易觉察的笑。 “不对,我怎么是托马斯?我明明是来自美国的侦探糊糊,一直住在你们家呀……真的,我认识巴克太太,我在警署上班,还是你的助理,你难道认不出来了。”我焦急的对巴克喊道。 “慢,慢,我知道,你现在意识模糊了,你脑海里面保留的是我告诉你的信息,你被洗了脑,其实你是托马斯,你在1985年8月23日的下午和查理在酒店见面,你忘记了吗?你想要查理融一笔资金给你周转,查理拒绝了你的要求,所以你就趁他不注意,偷偷在他的咖啡里下了毒,这个毒要10到12个小时才能发作,难道你忘记了吗?威廉是自己寻死的,咖啡壶里剩下的那点咖啡让他喝了,所以也发作了……你不会不记得你犯下的罪恶吧……” “你骗人,我完全记不得我曾经做过这些,你血口喷人,我根本不是英国人,我是地地道道的华裔,你看我的皮肤,黄色的,你搞这么多名堂出来,只是为了向上面交差,你们需要一个能够永远消失的替罪羊,但是,巴克,我告诉你,我头脑一点都不乱,我非常清晰,非常清晰……”说着说着,我眼皮打架,一下子就感觉头脑发涨,像孙悟空被唐僧念了紧箍咒一样,完全不能把持住自己的身体,我感觉一下子晕过去,而且非常享受这种过程。 我不知道睡了多久,等我意识有点清晰的时候,我看见我躺在一个白色的单独的房间里,所有房间的一切都是白色的,白色的墙,白色的床,白色的瓶瓶罐罐,隐隐约约有白大褂的医生经过。 “我这是在哪里?”我开始思考。 难道我住院了? 接着我听见巴克的声音,虽然有一点点远,应该在走廊那里。 “我觉得用他的血液作解药是可行的,他的血液里有正常人没有的一种解毒能力,而且成分非常特别,不容易被毒品污染。”巴克对一个人说。 “对,我也觉得他是一个稀奇的宝贝,我们要加快研制,不能让他完全清醒过来,那会加大取血的难度。”另一个人说。 “什么,难道他们要榨干我的血?”这真是一个惊人的发现,这是洋鬼子的一个阴谋,彻彻底底的阴谋,我不能够让他们得逞,我感觉自己一下子变得强大起来,也许是身体慢慢恢复的缘故。 我偷偷下床,看到自己穿着医院里病人的服装,正好我看到一个医生进来,我快速的从门后把他打晕,我脱下他的白大卦,穿在我自己身上,然后把病号服给他换上,让他躺在那张小床上,然后我大摇大摆的从护士台前面经过,也没有引起她们怀疑。 到了楼下,我才发现这是一个非常偏辟的科研基地,到处是铁丝网,外面黑茫茫一片,好像在一个岛上,因为我听到水拍击岩石的声音。 “不好,我一定要出去,趁着还没有人发现我。”我看了看四周,发现大门口有两个带枪的守卫,除了这一个出口,不知道咋样出去,如果是一个岛,即使出了这个门,没有船还是没有办法。难道我真的要死在这里了? 这里一定是个隐秘的研究基地,研究什么?我猜想是毒品的提炼,因为巴克告诉我,查理中的毒,是来自对毒品高浓度的提炼,这种毒品有强大的致幻功能,回忆在伦敦的日子,发生了这么多诡异的事情,也许都是科研项目,巴克什么都知道,而我什么都蒙在鼓里。 突然,我看见大门在徐徐打开,有一部车正要开进来,我看到守卫的士兵敬个礼,应该是一个比较大的长官,但是人坐在车里,看不见外貌。然后车向车库开去。 “机会来了。”我对自己说。 当车停好,车里的人下车的时候,我突然用一个硬东西顶住了他的后背。 “不要动,小心我打死你!把手举起来,举高一些!”那个长官听到我的声音,迟疑了一下,还是把手缓慢的举起来。 我马上摸到了他腰上的枪,心里一阵高兴。 我转手换成他的真枪,然后拿着他的枪直接对着他的头,我看到这个洋鬼子满头白发,神态显得非常儒雅,也许是个高级的科研人员?反正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必须让他带我出去。 我搜了一下他的身体,看到一个身份牌,原来是一个博士,叫什么汉普森,我不了解他的身份。 “我们谈谈咋样,汉普森博士,现在你继续做回车里去,快,上车。”然后我打开车门,用带枪的手把他推进去。让他继续坐在驾驶室。 同时我用另一只手打开后门,自己坐进去。 “博士,我们在车库呆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以后我们开车离开,你必须把我带出去,就说我是你的助手,反正我现在也是白大褂,你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听到吗?如果你想耍什么花招,我立刻让你头脑开花!”我凶狠的说。 第148章:逃离研究所 我一直紧张的留意大楼的动静,非常幸运,我居然没有听到大楼里传出什么报警之类的声音,我想可能是夜晚来临的缘故,整个研究所难道没有发现我逃跑。还是他们对我形象模糊,真的把医生当成了我。 在车上汉普森博士一言未发,我本来想打听一下研究所的事情,看到他不配合也决定暂时放弃。 半个小时一到,我确定外面一切正常以后,才觉得应该马上离开。 “走,开车,按原路开回去。”我拿枪抵着汉普森博士的后背。 他顺从的发动汽车,到大门口,警卫依旧是敬礼,但是对博士马上离去不理解,特别是对我看了又看,我从口袋摸出医生的工牌在守卫面前比划了一下,“我是博士的学生,我们是过来取样本的,取到后马上要拿回去测试,不能耽误。” 汉普森博士也点点头,然后守卫一挥手,门缓缓的打开,是厚重的防弹金属门。 一出大门,我立马打开汽车里面的定位系统,原来这里离伦敦中心有一百公里的地方,是一个废弃的小岛。但是从外面看这个研究所,就像是岛上的一个灯塔。 “我是从家里开过来的,大概有20公里路程。”博士说。 没有多久我们就到达一个社区。 这是一个个漂亮的河畔社区。水岸交错,大树参天,空气中弥漫着森林的气味。草坪工整,房屋鲜亮,有私家园林,不远有游艇码头。 我想找个本地人聊聊天,但始终没见到人影。四周一片寂静,只剩下乌鸦的惨叫声在密林中游荡。一阵微风吹过,几片红叶毫无生气地坠落在我脚边。 汉普森博士告诉我,他就住在小岛上,但是要离开小岛还要另外坐游艇。 “你的游艇呢……快,坐游艇离开这里!”我马上命令他。 “我可以带你上游艇,但是游艇是我儿子的。”博士回答我。 突然,我前挡风玻璃中出现一个魁梧的身影。身高大约一米八,肥头大耳,上身穿卡其色工装,下身穿了一条皱巴巴的迷彩裤,全身脏兮兮,仿佛刚从工地钻出来。 他正在路边查看油箱,注意到博士驾车而来,抬头瞟了我一眼。 “Hello!”我和他打招呼。 他眼神疑惑:“你是谁?” “哦,你好,我来自研究所,我是你爸爸的学生,我路过这里,觉得很漂亮,想了解下当地人的生活而已。” “研究所?”他愣了一下,指着对面的一片空地,说:“你可以停在我车库前的空地。” 博士告诉我,这是他的儿子。 他叫Tom。 他的车库是纯木结构,屋檐和门套被漆成纯白色,很别致。 车库有两个车位,停着一辆雪弗兰大皮卡和哈雷摩托车。车库外还停着一辆老款的福特 SUV,车窗上贴着一张不干胶,上面印着:Guns kill people like spoons made Rosie fat.(与其说枪能杀死人,还不如说勺子让罗茜变得肥胖)。 罗茜是美国一个喜剧演员,她提倡严控枪支,是一个极富争议的左翼人物。因体重过剩,常被右翼共和党人嘲笑的对象。 从这句标语可推测,Tom的政治立场偏右。和这样的家伙打交道要小心,如果你喋喋不休地说自己是个美国人,那简直就是在给自己找茬。 我开始对博士尊敬起来,虽然我想利用他逃出去,但是我不能把他变成我的人质。而且我感觉这个Tom也不是好惹的。 博士居然知道我一些情况,虽然我已经被人重新化妆成了托马斯,我挡不住的黄色皮肤引起了他的怀疑。 “你为啥会被抓到研究所,这是军方重地。” 我大概告诉博士我的经历,然后说警署高级警长巴克是我的上司,我隐约听到他在研究所和一个人说,我是什么解药之类,然后我就打晕一个医生换成我,我又如何遇到他等等。 “你就是那个‘解药’?”博士惊呼一声。 “我大致了解你了,你是一个华人,对对,叫糊糊,但是军方不想让别人知道你的真实身份,把你化妆成了一个罪犯,托马斯那是一个毒枭,我也没有见过,但是我知道你不是他,因为他根本不是亚洲人,他体毛重,哪有你这么细皮嫩肉的毒枭的,简直是乱来,如果你是冤枉的,逃出来是对的,我其实去研究所,也是取你的血液样本,看来完全不费功夫,你就是那个叫解药的样本,我咋听说你是有不同凡响的分子结构呢……”说着博士大声笑出声来。 “我会帮助你,放你走,不过有个条件,我要抽你身上一点血液样本,万一研究所告我一个叛国罪,我好交差。” “谢谢博士,你放心,我在伦敦没有干任何坏事,我保证可以证明我的清白,现在关键是恢复我的身份,然后我要安全的离开伦敦。” 说着,我主动把胳膊伸到博士面前,“先抽血吧,加快速度。” 教授马上从车上拿出药箱,抽取了大概200cc的血液,Tom就主动邀请我去坐他的游艇,还问去不去周围的水域逛逛。看得出来,他们都没有什么敌意。 这里虽然风景如画,但也冷清寂寞。对他们来说,陌生人的拜访也算是一种福利。而对我来说,自然是偶遇的惊喜。“只要上路,一切皆有可能。”我满心欢喜。 Tom告诉我,从他的游艇码头出发,就可以进入附近的沼泽,我来的正是时候,前段时间刚下过雨,水位足够深,而且,在这里度假的人大多都已经返回南方——果然是有钱人的避暑之地!我们可以在沿途看到各种野生动物,乌龟、水獭、野鹿、水蛇……光听这些名字,我已十分心动。 游艇装载着一台老式发动机,Tom试图发动它,可发动机在“轰轰”几声响动、精疲力尽地抖几下后,总不能启动。 Tom有些沮丧,我在一边安慰:“没关系,快点试试,我们要赶时间。” 他勉强地挤出一丝笑容,摇了摇头:“这是**病,我得换新发动机了。”言毕,利索地取出螺丝刀,打开发动机,埋头修理。 我帮不上什么忙,唯一能做的就是陪他聊天。游艇上一个木结构装置让我很好奇,问他:“这是什么?”他说:“这是我造的滑梯,我喜欢沿着滑梯直接滑入水中游泳。” “对我来说,秋天最适合游泳。夏天水太热,不够刺激,人也太多,冬天水太冷,只能浅尝辄止。出门在外,野游的前提是确保安全,尤其是安全的下水点。”Tom一边修理发动机,一边和我聊天。 现在有本地人带路出去,我夫复何求?我一定要尽快离开伦敦。 第149章:Tom的无私帮助 我正和Tom说话着,突然听到外面一阵嘈杂,有脚步声渐渐的靠近游艇,我一下子警觉起来,我这才发觉博士并没有在游艇上,“不好!研究所已经找到这里了。”我马上顺着游艇的楼梯下到水里,Tom不知所措的站起来。 入水的瞬间,仿佛从白昼跌入黑夜。我壮着胆子,睁开眼皮,水色深沉,却不刺眼,眼角膜告诉我,这水质没问题。湖水不深,大约只有一米五,湖底软绵绵,累积了一层厚厚的落叶。 也许是这些树叶长期浸泡的缘故,水体看上去才像是中药一般。光线吃力地射入湖底,照亮了水泡,我看着它们慢悠悠地升起,视野所见如同电影里的慢镜头。当我潜入水下半米时,就已伸手不见五指,方向感完全丧失,犹如迷失在无边的夜色之中。 经过大约五分钟试探,体内的能量不断释放,我的身体仿佛达到了最舒适的状态,之前不祥的预感也被我抛在脑后。相比岸上那毫无生气的寂静,顺势滑行时,皮肤和水体摩擦而产生的轻微的声音,被清晰地传递到我的鼓膜,让我感觉不能放松。 就这样闷头游了大约几分钟,正当我考虑是否要不要抬头的时候,远处传来一声熟悉的“咔嚓”声,对于喜欢射击的我来说,这声音再熟悉不过了,这是子弹上膛的声音。 没有多久,脚步就越来越清晰,我已经一个迷糊游了两百米远,但是还是可以听到博士问儿子的话:“糊糊侦探呢,他刚刚不是在你游艇上吗?”我听到Tom结结巴巴的说:“我不知道呀……他一下子就不见了……” “不好,他跑了!”这次我听到的声音是巴克的,估计他带着警队的人过来了,有狗发出的呼呼的声音。 “你知道他走哪里去了……”巴克问Tom,然后有好几个人上了游艇,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之后,我听到一个警察报告给巴克,说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员在游艇上。 “他应该沿着岸上跑了,我的游艇发动机坏了,我正维修呢……也没有太注意周围,你看游艇都停在港口,没有船离开。”Tom的声音。 “也是,我们会在附近密切监视,如果糊糊侦探回来,请你转告他,我们不会伤害他,我们只是需要他配合我们做好一个实验或者说一个检测,拿到数据就会放了他,不会为难他的。”巴克对Tom说。 “行,我想他不会回来了,他说他不喜欢伦敦。”然后我听到Tom拉动他那把猎枪拉轴的声音,慢慢的那群人的声音越来越小了。 我并没有游出太远,在距离Tom游艇200米的地方,有一艘废弃的游艇,巴克他们来的时候我沉在游艇的下面,等他们走后,我悄悄爬上去,大大的喘了一口气。 “OK,搞定了!”远远的我听到Tom说,然后听到他合上引擎盖。 我看了看他的周围,没有看到警察,也许博士和巴克一起又开车拿着我的血液样本回研究所了,反正完全安静了下来,我又跳下水,慢慢的向Tom的游艇游过去。 游到Tom身边时我悄悄问道:“你真的修好了吗?” Tom马上让我上船,然后附着我耳朵说:“我可以送你出去,但是速度快一点,不能走码头,只能绕过那片樵石,把你放在另一个岛上,那里有去伦敦的航班,证件你用我的吧,反正我们身高差不多,你现在胡子拉渣的,外表看不出和我的护照有什么区别,祝你好运。” 我心里发出感激Tom,没想到他这样乐于助人。这次,他发动机快速运转起来,我和他击掌相庆。游艇缓缓离开码头。我躲进机仓里,不敢出来。 可恨的是船还没有开多久,距离小岛还有一段距离,Tom游艇的发动机又坏了。 Tom一脸沮丧,他尝试再次启动,但不管怎么努力,发动机都毫无反应,没有声音,也没抖动。每失败一次,Tom的表情都变得更加严肃。 我正好在机舱里,我看到Tom不说话,也不看我,恶狠狠地盯着引擎盖,牙关格格作响,咬肌隐隐抽动。 终于,他像一头野兽似的爆发了,怒吼道:“what the f**k!”他青筋怒爆,满脸通红,使劲儿踹着发动机,发动机安然无恙,他却疼得直跳脚。那一刻,从他鼻孔里喷出的仿佛不是空气,而是两道炽热的怒火。 我愣在一边,满脸惊愕。我对Tom说:“别急,哥们,让我看看。” 我看了一会,知道是皮带出现问题了,问Tom有没有备用皮带,Tom说有,过了一会儿,他的语气突然变得异常平和,因为我已经帮他修好了。他面带微笑地对我说:“还是你行,谢谢你。”从“愤怒”到“微笑”,情绪变换没有任何过度,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连我都开始怀疑那是幕幻觉。 见识过他那如暴风骤雨般的怒火之后,我们开始聊天,我不安的感觉在心中挥之不去,伦敦留给我的阴影一直都存在。我想Tom为啥要帮我,我是不是该找个借口道别。不过,Tom很快又恢复了友善健谈,我对他的好奇渐渐战胜了不安。 Tom说,自己有八分之一德国血统,他是二战的退伍老兵,因为受伤提前退役,虽然今年才36岁,已过上退休生活。 “你属于什么兵种?”我问他。 “步兵。” 我心头一紧,脑海里立刻闪现出那一幕幕惨烈的巷战场面:子弹在空中乱窜,鲜血从身体涌出…… “你……杀过人吗?”问完我就后悔了,但覆水难收。 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呆滞地盯着我,然后,嘴角微微一颤,脸上露出一种有些扭曲的表情。短暂地沉默后,从他的喉咙里挤出几个字:“是的,大概二十个。” 我不知如何接话。 “但他们都是****!”他突然提高声调,仿佛是在为自己辩护:“我只是杀死那些想杀死我们的人!” 我木然点头。 他转身,继续向主屋走去,看起来六神无主,边走边重复:“是的,我只是杀死那些想杀死我们的人……” 我跟在他身后,气氛有些尴尬,我想起二战惨死的犹太人,心里有点害怕,Tom居然是个法西斯。 “你有枪吗?”他冷不丁地问我,我指着自己湿漉漉的衣服问他,你看我会有吗? “听说你也是一个警察,警察抓警察真好玩。” “研究所这些人太无耻了!”他透着鄙视和愤怒。 他的反应让我很快回想起那张不干胶上的口号。我可以肯定,他应该是一个狂热的枪械爱好者,也是私人持枪权的坚定捍卫者。我敷衍道:“嗯,其实美国持枪挺自由。” “前几天,有贼进入我的游艇偷东西。”他又没头没脑地扯出一个新话题。 我还是有些敷衍:“是吗?” “是的,我的AK47被偷了!”他有点神经质地补充道,“他还偷走了弹鼓,里面有100发子弹。” “啊。” 他又神秘兮兮地向我靠过来,轻声说:“很奇怪,我有很多枪,他没偷那把更贵的M16,只偷走了AK47。” 他似乎也没有丝毫不悦,船继续向小岛开去。 湖水平静,像埋藏着屈死的冤魂 我看见Tom又开始摆弄着一把长枪,要么是***——枪管粗,子弹大,被击中的物体呈蜂窝状,俗称***;要么是来福枪——比***更精确,射程更远,可以用来猎杀大型动物。但不管是哪种枪,都足以将百米之内的人一枪毙命。 他拿着枪想干嘛?我下意识转过头,不想让他注意到我正在看他。 在美国我认识一个阻击手,他曾经参军,在海豹突击队服役期间,曾射杀255名敌军,为美军史上确认狙击人数最高记录的保持者,被五角大楼认为是美国最致命的狙击手之一。 他毫不掩饰自己简单粗犷的美国右翼价值观:狭隘的爱国主义,美国人都是好人,***都是坏人;强烈的江湖义气,为了同袍,可以两肋插刀;视敌人为恶魔,务必斩草除根,二战就是为了保家护国。 他退伍后长期失业,被确诊患上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最残酷的讽刺就是:战场杀人无数,死里逃生的他,却在治疗心理创伤过程中,被其他来治疗的病人开枪打死。事发之前,那个病人刚从一家精神病医院出院。 美国兰德公司研究数据显示,在参加过战争的老兵中,至少20%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由于备受折磨,患有这种精神疾病的退役老兵,暴力和自杀倾向都偏高,甚至有人无缘无故杀死亲朋好友。 Tom也没怎么读过书,也在战场杀过人,死里逃生,也是一个右翼保守主义者。我不确定Tom是否也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但在和他短暂的交流中,我可以确定,他语言逻辑混乱、情绪善变易怒,甚至有暴力倾向。 之前的一幕幕——Tom隐隐抽动的咬肌、对发动机的无名怒火、惊魂未定的眼神、还有那前言不搭后语的话题——开始在我脑海里如幻灯片似的闪动。 对了,他说他还有很多枪!他想和我聊关于枪的话题,但我十分不耐烦地敷衍了他,他会不会一念之间就对我起了杀机? 我开始发抖,仿佛他正举着枪,瞄准镜里的十字架,正对着我的后脑勺,食指扣动扳机……如果真的是这样,我简直是上门送死。 也许我死后可能还会被搅拌机搅成肉泥,洒入这片中药般的湖水之中,葬身鱼腹,毫无痕迹地从人间蒸发……我就这么胡思乱想,愈发头昏脑涨。 想到最后,我心一横:在这鬼地方,就算喊破嗓子,也无人答应。湖面开阔,他要真想杀我,我插翅难逃。即使跳下水去,就算他不杀我,我也会被湖水冻死…… 于是我硬着头皮,看着Tom的一举一动,直到离小岛只有二十米远的地方,我才抬起头,看到Tom正拿着一个公文包笑呵呵地看着我,仿佛是欢送他亲密无间的战友一样。 “这是你想要的证件,糊糊侦探,愿你一切平安!” 上岸后,我接过公文包,看到里面有护照,有一点钱,还有一把小型的手枪。我故作轻描淡写地问道:“我刚才好像听到子弹上膛的声音,你准备打猎吗?” “哇!你真厉害!”Tom竖起大拇指夸奖道,“居然能猜得出来。这里经常有猛兽出没。” 还没等我谦虚一下,他就用手掌往我肩膀使劲一拍,然后自顾自地放声大笑。我忍住肩部的隐隐痛感,勉强地说了声:“谢谢你,谢谢你爸爸汉普森博士。” “我刚才是在卸子弹。”他一边说,一边从手提箱里取出一把黑色的***,“你看,这就是我的枪。”他说这话时的神态,就像一个小男孩在向同伴炫耀玩具。 原来他只是想给从给我见识一下他的宝贝。为了确保安全,先把子弹卸下而已。 可是,虽然这只是一次误会,但刚才的恐惧却已深入脑海,我怎么都回不过神来。 接着Tom就迫不及待地切入话痨模式,滔滔不绝地向我讲解枪械常识。 其实,我知道这些,也知道他这支黑色的***就是大名鼎鼎的Mossberg 500。 Tom说得口沫横飞,我偶尔以“嗯、啊、哦、呀”来敷衍,并时不时以看手表这一拙劣的动作暗示他,但他丝毫没有觉察出我的不耐烦。 后来,我只能直截了当地说:“不好意思,我们告别吧,我还要赶路!如果一切顺利,你放心护照和钱我一定会还给你。但是枪我想没有必要了,我相信现在是和平年代,不会再打仗了。” 我看见Tom左手拿着来福枪,右手握着Mossberg 500,还在脖子上挂了一串沉甸甸的***子弹。那场面无比霸气。 我如释重负,总算可以说再见了。 “给你!”他又急匆匆地从游艇里拿出一个白色塑料袋。 “给你,路上吃。”他把那袋子塞给我。 我打开一看:三包威斯康星奶酪、两瓶可乐、一包薯片、一罐熏鱼、一件T恤…… 在后视镜里,我看到他站在路口,向我挥手,我也挥手,示意他先回去。但他不走,坚持要目送我离开。那一刹那,一种隐隐的内疚涌上心头。 也许是战场上的刺激和生活上的不如意,让他脾气有些急躁;也许是被妻子和社会抛弃,让他变得有些古怪。除此之外他还算一个热心肠的好人,而我却唯恐避之不及。 在慢慢的自责中,我犹犹豫豫离开Tom的游艇,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我是不是真的已经脱离了危险,等待我的是好运气吗? 第150章:忘忧岛的夜宵 告别Tom以后,我又陷入了一种新的恐惧当中,因为我现在呆的地方叫忘忧岛,至于为什么会起这么一个有诗意的名字,我一点都想不明白,是岛上有迤逦风光吗?可是我却看到寸草不生,只有一些突兀的岩石,海水也并不清爽,好多鱼被冲到岸上摔死了,留下许多死鱼尸体。 岛上的居民还是有很多,这也许是因为有几搜大船会经过这个岛屿,爱好旅游探险的英国人会在这个岛上钓鱼,这里盛产一种美味的蟹,听说吃了以后会让人魂不守舍,忘记忧愁,这是不是忘忧岛名称的来源呢? 不管咋样,能够快点离开这里,离开伦敦,离开不安全的研究所,都成为我的梦想。我跑到码头想去看看游轮的时间,发现因为航道维护,必须要一周以后才有一班邮轮去伦敦,看来我必须在这个岛上呆一个星期,这是多么漫长的一个事情。 我知道Tom给我的钱不多,住酒店是完全不够的了,天越来越黑,越来越冷。我在昏黄的路灯下穿梭,身影忽明忽暗。现在已经进入深夜十二点了,路上寂静无声。 我下了公路转向了条低洼不平的小路,我借着淡淡地月光继续走。周围黑漆漆地,我心里发毛,肚子咕咕的叫起来。路面坑洼不平,我只能不断的走着御寒,如果停下来,一定会冻出病来。街上有个人骑自行车颠得哗啦啦直响,好像随时都可能散架,我看了一下这个骑车的,是个老人,裹着一件风衣,就在这时“喀”的一声,我看到老人脚上失去了支撑,好像两腿悬在半空不停的蹬圈。他赶紧停下来,原来是链条断了。他焦虑的下了车。我看了老人一眼,他也没有让我帮忙的意思。在他眼里我像一个来历不明的流浪汉,说不定还是个劫匪。 月亮藏进了云里。夜,黑不见底。老人点上支烟,在夜里忽明忽暗。这时我发现前面不远有一盏橘黄色的灯,若隐若现。这让老人激动不已。这里有很多小巷,老人在想:为啥他从来没有留意过呢?也许今天并没有倒霉透顶,能把车子修好也说不准。打定主意,老人推着车进胡同去了。 我又变成了一个人,整个街上就我像个鬼魂一样。 我无赖的也跟着老人拐进来,我需要人,我需要有人的气息来排解我这段时间的恐惧和疑惑。这条胡同看起来不深,但好像永远都走不到尽头。我远远的看见老人佝偻的身影,可是一转眼又不见了。就当我准备返身回去的时候,发现老人两只发黄的褐色眼睛死死的盯着我,上面是明晃晃的路灯。 “你为啥跟着我?” “不好意思,我是外国人,不了解这里的情况,害怕又冷又饿,你放心,我不是坏人,我也没有喝酒,我完全没有恶意。”我摆着手,让老人看到我没有武器,然后我拿出Tom给我的护照给他看,证明我是正常的人。 老人戒备的心慢慢放下来了,他耸了一下肩,告诉我年纪大了但是一直打工,上一个非常苦逼的班,现在才下班,如果我不介意可以请我喝一杯。 我受宠若惊,我说我先帮你修车吧。 然后我问他要了扳手,把链条接上去,几下就搞好了,老人非常感激。夸我能干。 我看见焦黄的灯泡悬在一棵歪脖子大槐树上,树干上还悬着一个白底红字的木牌,木牌上写着几个英文字:供应牛奶,面包,牛排。一个人正蹲在灶台前添火。灶台上冒着蒸腾的热气,空气中弥漫着浓浓地香味。那个人缓缓地转过身来,笑呵呵地说:“吃夜宵吗?”这个人也就三十多岁的年纪。 当我的目光落在对方的脸上时自禁的倒退了一步,脊背一阵阵发凉。怎么这个人没有眼睛!眼眶里竟然空无一物!我说:“你……你……”年轻人笑眯眯地向我走来,在灯光下他的眼眶里闪出一丝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炯炯有神的看着我,我悬起的心才落了下来。年轻人的短发硬撅撅地挺立着,像个刺猬,再加上那双明亮的眼睛显得格外精神,这让我不禁对这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多了一丝亲切感。 年轻人说:“要不要尝尝我做的牛排?” 我闻着扑鼻的香气,肚子还真有点饿了,老人也非常高兴,拉着我说要请我吃,然后我们便坐到一张小桌子面前随口问:“来两个汉堡,两份牛排吧。这么晚了还营业?” 年轻人说:“我专做你们这种上夜班人的生意。”我心里一紧,难不成是开黑店的?老人也警惕的看看四周,这时对方已经把吃的端上来了。 牛排散发出一股迷人的肉香,这让我很快就把所有的顾虑都忘记了。我咬上一口汉堡,用刀子切开牛排,顿时觉得五脏六腑都如沐浴春风一般。我一连吃了三份,老人吃了两份,直到在也吃不下为止。老人知道我饿了,一直慈祥的看着我。 这时小伙子说:“明天再来吧。” 我和老人摸摸自己凸起的肚子打趣的说:“做生意害怕大肚客啊?”年轻人笑呵呵地说:“今天的食材都卖完了,只有明天才有。”我心里一暖,感到肠胃热乎乎的。 我和老人分了手,他踩单车回家了,老人住的地方不远。我又剩下一个人了。不知为啥感觉怪怪地。这个年轻人岁数不大,怎么大半夜的这么僻静的地方卖吃的?不但热心肠,而且价格物美价廉,我们吃了这么多才收了两英镑,这么好的人,这么好吃的面包牛排,如果白天在闹市经营肯定会大卖特卖。真是让人想不通。 之后我呆在岛上的几天,都是在附近公园的椅子上度过的,但是每天晚上都要去吃牛排,这牛排不但好吃,而且我还吃上了瘾。只要一天不吃就觉得浑身没力气。奇怪的是每个晚上都能遇见那个老人,他居然和我一样吃牛排上瘾,而且一定是这个巷子这个老板。 我得知这个年轻人叫汉,是个韩国人。汉说自己白天到一个小公司上班,晚上就来卖夜宵只是想多挣几个钱。虽然他的解释打消了我之前的一些疑虑,但我总觉得这个汉浑身上下都透着一丝古怪。这是不是我当侦探的职业病,我还真说不准。特别是最近,汉突然腿瘸了,而且一天比一天瘸得厉害。正当我想问个究竟的时候他的腿竟然又好了,可他的胳膊似乎又出现了问题,衣袖总是湿漉漉地像被水泡过一样。 这天晚上我又来到了他店里,老人也在,汉依然热情地招待了我们,我一边大口吃着牛排边问:“你这牛排是怎么做的?这么好吃。是不是放了大烟壳?我都吃上瘾了。” 汉笑而不答。其实吗啡的味道我尝过,绝对没有这样香气扑鼻,我想:也是,如果把这绝活的做法告诉别人,让人把这配方做法偷了去那不是砸自己的生意吗? 汉说:“这是偏方。”我忙说:“知道,知道。”汉说:“你还只能吃两天了。”我一惊问:“你咋知道我要离开这里了,还是你不开夜宵铺了?”汉笑笑说:“不开了。你们已经把我的牛排快吃没了。”老人问:“牛排没了可以进货啊!不瞒你,只要我一天不吃你的牛排我就浑身没劲,做事也犯糊涂。” 汉说:“两天以后你就不会想吃了。”我疑惑的问:“怎么可能?” 汉略带诡异的说:“可能,可能……”这时我发现汉的脸惨白的像一张纸,看得我心惊肉跳。他忙低下头,回避我的眼睛。 晚上我怎么也睡不着。公园又多了几个流浪汉,相互嫌弃,我白天在海水里面泡泡,尽量让自己显得干净一点。我还在想汉的话,我用舌头舔舔嘴唇,口中还满是肉香。我想不通为什么汉两天后就不卖牛排了,难道是他生病了?牛排到底是用什么特殊调料做成的? 当天晚上我让汉打包了一块牛排,我准备研究研究。 第二天一大早,我拿出昨晚打包的饭盒。口水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打开饭盒昨晚那块牛排已经变成了灰黄色。舔舔嘴唇,我迫不及待的拿起就放进了嘴里。“咯吱”我咬到了一个硬邦邦地东西。他忙用手把嘴里的硬物拿出来,是一个金属一样的东西,我不禁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像个人手上戴的戒指。 我“哇”一声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房间内顿时充满了恶臭。我冲进厕所不停的呕吐,五脏六腑如翻江倒海般的翻滚。牛排里怎么会有戒指,难道汉做的是人肉手骨,莫非他是个杀人犯?不行,得报警!我拿起电话,又犹豫了,我自己是个通缉犯,现在邋邋遢遢像个流浪汉,谁会相信我。汉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怎么看也不像是杀人犯,是我最近脑袋有问题,不要胡思乱想,更不要冤枉了好人。 正午的阳光晃得人头昏目眩,街上连个人影都没有。我浑身开始出汗了,但心里却冷的像块冰,一想到早上的事情,全身就不住的打冷战。特别是想到好吃的牛排上有戒指,一想起就让我恶心。 我想找到那个胡同口,但是在那条路上来来回回走了三遍,却怎么也找不到。奇怪了,怎么会找不到呢?黑灯瞎火的自己都能轻易找到,怎么这大白天到找不到那条胡同了?真是活见鬼。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不留神撞在了电线杆上。这下撞得不轻,手背上被划了一道口子。疼得我直咬牙。这时一个声音说:“是你呀,伙计!”我一看居然是那个和我一起吃牛排的老人。。 我马上拉着他,像遇见救星一样。 “老先生,你…你…是不是也遇见不干净的东西了,或者感觉有什么不对劲?” 然后我又吓了一跳,老人是那个老人,但是白天望去他根本不是上班的人,只是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背驼的很厉害,斜靠在墙角的阴凉处打盹。他身边还放着一个缺了口的瓷碗。居然是个讨饭的乞丐。 我踉踉跄跄地走过去,忍着心疼问:“你想说什么?”老人说:“我在这里找这个店铺,一直找,一直找,失魂落魄的在这条路上转来转去也没有找到,我没有劲了,所以就当了乞丐。”我紧张的问:“你怎么知道店铺失踪了?”老人说:“因为有警察来问过我。” 第151章:鬼王牛排 我继续问老人:“你天天吃汉的牛排,你感觉遇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吗?” 老人看看我说:“我感觉我遇见鬼了。” 我惊出了一身冷汗,忙问:“是吗?我也觉得不对劲……那我们该怎么办?” 老人拿出一张名片给我,我不得不对他肃然起敬,原来他是一个有三十年经验的兽医,名字叫约翰。在一个有名的动物保护组织里工作。退休后出于对动物的喜爱,还一直做义工。 老人不紧不慢地说:“你现在去买一只公鸡,把鸡血和水混在一起,晚上泡在混有鸡血的水里,不要出来直到天亮。可能要连续两个晚上,如果你能平安渡过,就会没事的。” 我诧异的看看老人,忙问:“这是有什么依据吗?如果不能平安渡过呢?” 老人悠悠说:“那你只能继续吃牛排了,因为你已经中鬼王的毒了。”说完竟然别过脸不想说话。 夜幕慢慢降临,我找了一个便宜的小酒店,将公鸡血放到浴缸里,水慢慢变成了红色。我把房间中所有的灯都打开,我觉得通明的灯光可以驱散我心中的恐惧。然后沉在浴缸里,心里却七上八下,莫名的恐惧萦绕在他心头。 房间里的一切都静静地待在原地,温顺的像一群奴隶。我迷迷糊糊中感觉到自己又走进了那个深邃的胡同。锅上有蒸腾的白汽,有油煎牛排的滋滋声,空气中还弥漫着肉香。汉正在向自己招手。我想离开但脚却不由自主的向汉走去。 汉端上一碟牛排,我所有的恐惧和不安里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脑子里除了牛排就是牛排,我贪婪的把牛排放到嘴里大口的吃了起来,顿时嘴中满是香气。很快牛排就被我吃一扫而光。 不知什么时候汉已经站在了我的身后。汉说:“好吃吗?”我机械的点点头。汉咧嘴一笑,露出残缺不全的牙齿说:“想知道牛排的做法吗?”我刚想说话,突然发现汉竟然没有身子,只有一个脑袋悬在半空。我大惊:“你……你……你的身子呢?”汉嘿嘿地笑了起来,说:“都被你吃了。”我大叫一声,便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已经过去了整个晚上,天已经亮了,我看见浴缸本来红色的水变成了黑色,发出一股难闻的腥臭。应该是从我体内排出来的毒素,把我自己吓了一跳。 但是整个人清爽了很多,我想起应该去感谢那个叫约翰的老人,他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不知道他现在咋样了? 我迷迷糊糊的走在大街上,靠着记忆不断的走着,头还是剧烈的疼痛,也不知多久我觉得走不动了,一屁股靠在哪里又昏睡过去,醒来时竟然发现自己倒在路边,也没有人理睬我。我支撑着身边的一棵大树站起身子,突然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当我发现自己依靠着是一棵歪脖子大槐树时,才发现这里竟然就是汉卖牛排的地方! 我忙四下扫看,却没有任何店铺的痕迹。我顿时冒出一身冷汗!看来自己真的遇见鬼了,这里根本就没有人迹,就是一个死胡同。 我走出胡同,刺眼的阳光,让整个世界都白茫茫一片。在白色的世界里我依稀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是那个老人约翰,现在已经是个老乞丐。我像遇见了救世主一样扑过去,紧紧地抓住老人的手说:““救命,救命,救救我。”老人扶住我说:“慢慢说,别着急。”我赶忙把自己昨晚到今天的经过说了一遍。听完我的话,老人面露凝重。我急迫的问:“老人家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已经用鸡血泡了整晚。” 老人说:““还有一个办法,但我不知道行不行。”我忙说:“无论什么办法,你说吧。我一切都照办。”老人说:“今天晚上你把自己锁住,就像我一样,你不用住酒店,找一个空旷的地方,有木就行,用木来克制它,然后……” 老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在这时响起刺耳的刹车声打断了老人的话,紧接着老人单薄的身子就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血很快就从身子下边渗出,在红白的世界里,我只觉得天旋地转。 我醒来时已经在医院了,我猛得从床上坐了起来。床前的人被吓得提高了一个声贝。我从床上翻下来说:“这是在那里?”身边人回答说:“医院,你快躺下。现在你很虚弱。”原来是一位护士。我忙忍着全身的酸痛问:“那老人呢?”护士冷冷地回答:“死了。你可真够命大的,整个身子都钻进车底下了,竟然一点伤都没有。快躺下,你……”护士转过身却发现病人已经不见了,只有房门还在动。 我必须飞快的逃离医院,我想到我现在的身份,而且我的血液不同寻常,不能留在那里。我按照老人告诉我的办法,找到一个空旷的草地,这个草地的中央有一株茂盛根基巨大的榕树,我用铁链将自己锁在了树的根上,铁链将我的整个身子和树枝连在一起。当然是天黑下来的时候,完全没有人注意到树下有个人的存在,我想把所有的恐惧也都关在心中某个角落。但是恐惧就在我心中突突地跳,跳的我全身都不住的颤抖。 我坐在地上,无力的斜靠在树上,想老人未说完的话,他还会说什么呢?如果不出车祸他是否可以解救自己? 世界安静极了。我看看表,已经接近十二点了,现在我能做的就是慢慢地等待天亮,一分一秒对我来说都是煎熬。我望着手表怔怔地发呆。 朦胧中我看见手表上有一个人影在晃动,我一惊猛地站起来,手表掉在地上。我想跑,脚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我马上回过神来,告诉自己不能出去,不能跑。我蜷缩在树的一个角落里,用脚将表踢离自己的身边。 一缕肉香钻进了我的鼻子,让我昏昏沉沉的脑袋立刻来了精神,我依着身子寻找肉香的来源。终于发现香味来自不远处垃圾箱里面,我探过头去,一只干枯的手缓缓地伸了出来,手里还端着一碟热气腾腾地牛排,我惊叫一声,慌忙伸手将垃圾盖上。牛排散落到地上,一只皱巴巴地手,被夹在垃圾盖下,不停的抽动,并不时传出骨头被压碎的声音。我双手紧紧压在垃圾盖上,此时我似乎已经忘了什么是恐惧,我只想让眼前这双手在自己眼前消失。“砰”的一声,垃圾盖重重地盖上了,那支手被硬生生地被夹断,掉在地上,干枯的五指一张一合。 牛排原来是一只只手,难怪我在牛排上看到戒指,现在牛排静静地躺在地上,勾人的肉香让我感到情不自禁。我的手不停地抽搐,抖动。潜在的意识让我把手狠狠地摔在地上,地上马上印出了血痕。如果继续这样摔打,我知道我的手一定会断掉。 我完全不能控制自己,我马上意识到我除了正常的思维。我的手,我的身子,我的一切都被一种力量接管了,我的手抓起地上的牛排,我感到自己仿佛悬在半空中,满身的力气用不出来。牛排已经被拿在了手里。我的眼睛死死地盯在牛排上,缓缓送到我的嘴边。这时,我的手停了下来。草坪上出现了一张狰狞的脸,在冲着我嘿嘿地笑。我很快就认出了汉的脸,那张斯文白净的脸,现在拧成了一团。“你吃了这最后一片牛排,我就可以投胎转世了。”我刚想说话,最后一个牛排就塞进了我的嘴里。我喉咙里发出低吼,然后一头扎在树上。 我的额头渗出血来,染在树的根径上,我完全不觉得疼,反而顿时觉得一身轻松。我抬起头来,手挣扎出来,感到嗓子里卡了东西。我干呕几下,从嘴里吐出一个硬物,掉在了草地里。那东西在草地上沉沉浮浮,飘飘荡荡,像一个活的东西。 待我清醒一点,我睁大眼睛,发现掉在地上的竟然是一只黑白分明的眼睛,眼睛在草地里打着转,正在盯着自己。 我腾出手来从口袋里拿出钥匙,想打开铁链,刚打开却被绊倒在了地上,铁链被挣得哗啦啦直响。我在地上拼命的往外爬,脚一紧,身子猛然间被拖了回去。我回头望去,竟然是一双手正在拽自己的脚。我想大声呼救,声音却堵在嗓子眼发不出来。 然后额头上的血又开始冒出来。 夜深似幕,寂静无声。一只黑猫蹲在远处墙头闪着幽灵般的眼睛。一个人影急匆匆地向这边赶来,黑猫尖叫一声,窜下了墙头消失在了夜色里。 终于太阳又出来了,我应该又经过了一晚的搏斗,等我醒来,我发现自己不是在那棵大榕树下,而是胡同尽头,一块牌子写着:供应夜宵,汉堡,牛排的那棵歪脖子槐树下,我蹲在灶台前,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嘴里轻轻地叨念着:今晚会不会有人来吃夜宵呀…… “不,这绝对不是真的!” 我开始看我的手表,我在岛上的时间刚好一个星期,也就是说今天有邮轮开往伦敦,我不要继续噩梦下去了,这会不会还是我血液的毒素作怪,还是我真的成为了一个鬼王,不是生活在人间,我需要验证一下。 我摸摸我的背包还在,Tom的证件也在,我飞快的向着太阳的方向望去,爷爷告诉过我:孩子,当你迷惑的时候你一定要寻找太阳,任何妖魔鬼怪都躲不了太阳的照射。 我开始练功,东方教授传授的心功秘诀一遍一遍的在脑海里翻滚,约摸两个时辰以后,我又开始呕吐,大块大块的腐肉从我的口中排出,精气神开始在腹部升起来,有一股气慢慢充满胸腔,我如凤凰涅磐一样重生了。 第152章:忘忧蟹 我知道忘忧岛的蟹非常有名,想到自己马上要离开这里,虽然手上的钱买完到伦敦的船票后已经所剩无几了,但是自己仍旧时时感到非常饿,吐完牛排以后更是感到胃里一无所有,饥肠辘辘。 为了混口饭吃,我在上轮渡的一瞬间,突然看见一家餐厅,而且它的招牌是忘忧蟹,我想到岛上最好就是蟹,如果美味错过了,是不是会非常遗憾,我可是吃货一枚。我找到老板,我对老板说我想帮他打工,搞卫生洗盘子都行,不要工资,管三餐就行。老板看了看我硬朗的身材,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我开心极了,能够吃到忘忧蟹就是我最大理想,我想打工两天再离开这里,也让自己身体彻底得到修复。 老板人非常好,是个和善的中年人,他餐厅的蟹应该也在岛上非常有名,他既是老板又是员工,生意忙起来,前前后后都要跑,他正缺乏工人,除了他,我看到还有一个前台小姐,其它帮工一个都没有,我想我既然满怀信心地来到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这是一个很好学习的机会,我以后做给简和孩子吃多好,想到她们我有点伤感,我离开美国太久了,我太想念他们了。我希望自己能够干好点,吃得饱饱的,变得强壮起来。 想到这里,我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工作也特别的用心卖力。 老板还给我在店里选择了一间安静的,楼上靠近海边的小屋,让我把行李放好,休息时就上楼来住。然后我也买好了三天后离开的船票。我现在还是会发头痛的毛病,时间不会非常久,痛过以后,意识会慢慢变得清醒一些,到伦敦以后的安排,我也需要时间计划一下。 进到老板的餐厅,我没有休息一下,拿出了全身的干劲干活,我整理橱柜,洗刷碗筷,切土豆、洋葱等配菜,把新鲜的蟹小心的用稻绳捆好,免得它到处爬。趁着好时光,我就是一个工作狂,我一直干到半夜,一直到客人都走了,肚子开始咕咕直叫。我这才想起自己还一直没有吃饭。 我收拾好了碗筷,清扫了最后的桌面,我想到应该让自己吃点好吃的。 现在已经半夜了,外面基本上已经没有人,这条街上很多可以吃饭的店铺都已经关门了。我问前台,“请问店里可以让员工吃饭吗?” 前台小姐说,“我们店24小时都经营哦,厨房那里肯定还有吃的,你去冰箱找找,自己弄一点吃吧,你快去看看,有现成做好的你热热就行,你也可以找到剩下的蟹,自己蒸煮都行。” 我说了一句谢谢就往厨房走,我一直往里走,肚子饿很饿,这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我打开冷柜,看见许多包装好的冻肉,我想起汉的牛排,怪怪的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最后我挑了一包老板做熟的蟹,是店里的招牌小吃,名字叫忘忧蟹,应该是做多了剩出来的,我拿到后马上就在厨房狼吞虎咽起来,我正吃得开心,老板正好进来,老板笑着说:“你就是今天新来的那个吧。你是不是华人,你尽管吃,不要客气,你今天辛苦了。” 我很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是华人?难道是我的口音还是我的外貌?” 我想起我还是大胡子一直没有刮,我怕刮了就和Tom的护照上的相片不像了。 老板笑着说,“这到不是,因为我们这里平时来的都是世界各地的人,很少有中国或者像亚洲华裔过来,虽然这是一个小吃店,但是哪个国家的人我还是能够分辨出来。你有点与众不同,皮肤是黄色的,我只是猜测而已,你不要介意。” 我觉得有些奇怪,我问道,“难道这里平时来的不是岛上的居民?不是熟人?你不是希望来的人就越多越好吗?为什么不做做推广,让岛上更多的人知道这里,这样你们的生意也会好一些。” 老板笑着说:“这里的位置其实不好找,很少有人找到这里。以前这里的人很多,但是后来改造了以后就变得很少了。这个邮轮码头开了没有多久,岛上的居民出远门的并不多,而且你看到,邮轮越来越少了,经常不定时,这里风光不好,外面的游客也不多,什么时候取消这个码头也不一定。我在这里做了很多年了,对这里有了感情,也就舍不得离开这里了。来的都是白人,你这样皮肤的来这里呆,我肯定过目难忘。” 我笑着说:“你做的小吃很好吃,如果是在人流量大的地方,你的小吃一定很受欢迎。特别是招牌忘忧蟹。” 老板愣了一下,“这些我以前考虑过,但是现在我已经习惯在这个地方了,不想离开了,而且我的年纪也大了,不想再折腾了。” 我点点头:“也是哈,在一个地方久了,就会对这个地方有感情。这个是是人之常情。但是就可惜了你的手艺。你做的东西那么的好吃,真怕以后吃不到了。” 老板诡异的一笑:“不会的,你以后有很多机会可以吃到我做的东西。只是怕你到时候不愿意吃了。” 我尴尬的笑了:”不会的,有机会的话,我会再来这里吃东西。” 刚说完,只见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人冲了进来。男的手里拿着一把刀,恶狠狠的瞪着老板。 老板大叫一声,“你想干什么?你不要乱来,把刀放下。” 男人并不理会,也好像看不见我一样,男人激动地说,“快把钱拿出来,别耍花样,要不然我立刻捅死你。” 老板吓得大气不敢出,他立刻举起双手,慢慢的向收银台走去。他打开收银台的机器,将里面的钱全部拿出来了。 黑衣男人一把抓过钱,他没有就这样离开。而且用刀狠狠的捅了老板几刀。我被吓呆了,这个男人会不会连自己一起杀掉。男人杀死了老板以后,好像根本就看不见我一样,他径直逃走了。 过了很久,我才恢复过来,我第一反应就是报警,然后逃到我认为安全的地方。 后来警察找到了我,警察用一种非常怪异的眼神看着我,我很惊愕,我说:“你们为什么这样看着我?你们抓到凶手了吗?” 警察生气的说:“你说的凶杀案我们没有看到,我们倒是看到了一处废弃的美食店,里面根本就没有人,现场只发现了你一个人的脚印,根本就没有其他人存在的痕迹。” 我激动地说,“我没有说谎,我是店里打工的,刚才还在这里吃东西,突然,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人冲了进来,抢走了老板的钱,还捅死了老板。有人被杀了。” 另一个警察非常的生气:“你知不知道,报假案是犯法的!” 我忽然觉得很委屈,我是亲眼看见老板被杀的,现在却找不到任何的痕迹,我只能想到自己是撞鬼了。 警察将我带回警察局,警察看见我不像是故意来找麻烦的,然后又看了一下我的护照,虽然有点怀疑,但是也没有多说什么,也就将我教育一顿后就放了。 我不甘心,我打算再回到那个小吃店,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来到小吃店的时候,已经快天黑了。整条街显得非常的破败,不像有人的样子,地上的杂草长得很深,有被踩踏过的痕迹。我知道,这是昨天自己来过的痕迹。我感觉头脑胀痛,因为昨天这里还是灯火辉煌的小吃店,但是今天看到的小吃街,却象是荒废多年的地方。 我感觉全身瑟瑟发抖,昨天一定是遇到了鬼,自己在鬼开的店里面吃的东西,还目睹一起凶杀案。我感到惊恐万分,仓皇地想要逃离这个地方。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先生,你又来了。看来你真的很喜欢吃我做的小吃,今天我请你,好好的给你露一手。” 我只觉得头皮一阵的发麻,我转头一看,刚刚还是破烂的小吃街,又变成昨天般的灯火辉煌。 我本来想逃跑,但是双腿却不听使唤。我动作怪异的走进了小吃店,老板笑呵呵的说:“你现在是我尊贵的客人,不是我的工人,我做的小吃是最好吃的,忘忧蟹,整个岛上最畅销的,我今天要用最新鲜的食材做给你吃,保证让你满意,现在我给你介绍我还有其它拿手的小吃,保证你也会喜欢。” 我吓得快要哭了,牛排已经让我失魂落魄了,这一个冤鬼要让我吃他做的点心,这样的东西,我敢吃吗?我的意识好像变得非常的清晰,我不想进去,不想吃老板做的东西。但是我的身体却一点都不受控制。 吃到一半的时候,那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人又出现了。一切都跟昨天一样,黑衣男子杀死了老板。 老板最后倒下的时候,用一种乞求的眼光看着我,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应该想起自己曾经是个警察,我冲上去和黑衣男子扭打在一起,最后,我竟然制服了这个黑衣男子。 当我把刀插进黑衣男子的胸膛时,黑衣男子就像一个气球一样爆裂了。他的身后,被杀死的老板缓缓地站了起来,向我深深地鞠了一躬,也消失不见了。我眼前的幻觉都消失了,我正坐在一片荒芜的草地上。 我一刻也不敢停留地离开了那里,头脑一片模糊,汉的影子又在头脑里浮现,我迷惑起来,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是被像鬼一样的人操纵。我想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可是会有谁相信呢?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命中安排的,冥冥之中,有人把我带去了那个小吃街。让我进这家店,这样的经历,也许我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忘记。也没有办法对其他人解释。 第153章:流浪 后来我才听说忘忧岛经常出现鬼怪,是因为二战期间岛上有一个大监狱,关押了许多重要的罪犯,二战结束后,为了销毁证据,曾经用万人坑的方式活埋了许多士兵和军官,这些人的尸骨随着海平面的扩大,浮出水面,成为当地虾蟹的食物,所以尽管这里虾肥蟹美,当地人却喜欢吃外来食物,怕沾惹晦气。 更加恐怖的事情是,这里有一家最大的精神病院,病人天天鬼哭狼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亲人都不愿意来看他们,每年听说得麻风病的患者达到30%以上,**也不愿意救治,死了尸骨都没有人收,怕传染,慢慢的这个岛孤立起来,到处可见铁丝网,写着:闲人勿入,你也不知道为啥不能进入,看到牌子就已经非常恐怖了。 我为了等船又花了一天时间,终于第三天的时候我看见了一艘写着:和平号……一艘有着两层船仓的邮轮经过,在岛上短暂停留两个小时后启航了,目的是伦敦港。 邮轮上游客不多,他们应该是喜欢泰姆士河的缘故,千里迢迢的抱着沿途观光的心态。 “三天前,我从苏格兰搭乘邮轮出发,我要在伦敦与已经流浪将近五个月的查尔斯汇合。”一个穿的像吉普赛女郎那种长裙子,头上戴着一顶大大帽子的女子凑过来和我说话。 “你去伦敦干啥?”她好奇的问我。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她,不过我感觉她是个热情奔放的姑娘,我没有反感她的意思,我带着忧伤的口吻说:“我要回美国,但是我完全没钱,看来也只能流浪着回去了……” “查尔斯是我的大学学长,大我两届,在伦敦是职业流浪汉。你放心,我们一起玩,我们从伦敦南下,日行百里,赶路呀,也可以向好心人讨点硬币坐公交,体验一下流浪的生活。”女孩居然非常高兴。 “我叫玛丽,你叫什么?” 我告诉她我的真名是糊糊,她觉得我的名字非常可爱。 我想象一下我们的流浪,绝对不是那种你脑海中美好的想象,搭上一辆陌生姑娘的车,跟她去远方。有说有笑,而现实应该是,跟着她这个不靠谱的朋友,或者会有一个老司机,在伦敦往北美洲的方向不断的前进,不到三小时车程的公路上,我们可能要整整折腾了三天。 玛丽告诉我,他朋友查尔斯有车,让他想办法让我回美国。 “可是我买不起飞机票呀?” “没事,车到山前必有路。” 一天之后我们下了船,一个头发乱糟糟的腿麻杆一样的男孩子在码头接了玛丽和我。 看得出这个查尔斯长情流浪,营养不良,他并没有开车过来,他说车让朋友借走了,让我们一起去公路搭顺风车。 在这条公路上,每天都有成千上万辆车从我们眼前飞驰而过,竟然没有一辆愿意搭我们。所有关于伦敦人民热情友好善良的印象都在那烈日下打碎成一地的阴影,我算了一下阴影部分的面积,得有我的脸那么大。 晚上,我们就只得睡在路边。 第一晚,在一个大型超市门口,停着一些正在售卖的移动板房。刚跟查尔斯和玛丽飞了一会儿叶子的我,躺在硬硬的地板上,感觉天旋地转。不知道是地真的不平,还是药物的反应,站在板房里就像站在那种游乐场里重力倾斜的房间。 我想和查尔斯说话,他不理我,只顾一个人抬头看天花板,自言自语。我想他也许不怎么欢迎我,看得出玛丽是他喜欢的人。 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我再也不想飞叶子了。 第二天,我和他们商量,改变了策略,或者说终于妥协。我们改乘公交,一个镇子一个镇子地倒公交,终于在天黑之前来到一片海滩。海滩很美,夕阳像少女羞红的脸庞。 查尔斯说,最后一点叶子没法带去美国那么遥远的地方,不如就让我烧了吧。 当然,是在我们的嘴里轮流烧掉的。其实飞叶子的精髓,不在于叶子本身,而在于分享。你一口,我一口,大家轮流一圈过来,好像一起扛过枪打过炮的战友一样,亲密无间。 那晚,叶子的纯度不够,没法帮我们抵御寒冷,我在温暖的伦敦冻成了一条狗。我没带帐篷和睡袋,而玛丽的只够她一个人。我和查尔斯只能躺在帐篷外,紧挨着,有一块罩子刚好把我们罩住。 我把冰冷的双脚伸进背包,盖着玛丽厚实的外套,枕着海浪,告诉自己,明天,就明天,当我眼睛睁开,就能到达温暖的洛杉矶了。 早晨,伦敦的警察先太阳一步,把我们叫醒了。因为我们闯入的露营区是收费的,而且是汽车露营区,要收六英镑,我迷迷糊糊地从泥地里爬起来,温柔地看着警察叔叔,他露出了善意的微笑。 这让我对英国,又重新充满了热爱。 不说英国了,说说法国吧。从伦敦坐一趟轻轨,穿越几个小镇,就到了法国边陲。在法国的青年旅舍,所有得知我们要去美国的人,都惊恐万分,WTF,are you crazy? 我知道他们的意思,美国太远了,和英国只隔了十几公里的法国边境,是著名的罪恶之城。黑帮,毒枭,火拼是那里的日常。用查尔斯忽悠我前行的动力来说,法国是浪漫的国家,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在那里。 妈蛋,活着就已经不错了,如果不是我逃的及时,巴克是如何让我中毒的,又如何让我完全没有防备,没来得及,我已经永远错过了生命,这次豁出命去也得要回家。 Tijunan,在西班牙语里,是华纳阿姨的意思。得名于该城最著名的一个老鸨,她的名字就叫Juana。我想如果她还活着,应该已经比这座城市还老了吧。我们流连在红灯区,寻找年轻的Juana们。 我的身体大脑需要彻底的放松。虽然我们三个都没有钱。 我跟查尔斯说,如果你要深入拉丁美洲,学习西班牙语,最快的方式就是跟妓女们聊天。 我们用现学的最简单的法语,找了街边最美的两个墨西哥姑娘,结果还是面面相觑,只能掏出手机里的计算器询问价格。价格公道,比泰国芭提雅的便宜。不过服务不够周到,由于语言不通,通常我的套路,先聊个半小时的人生理想完全行不通,只能草草了事,三分钟就逃了出来。 为了不让查尔斯笑话,我在旅馆楼下的沙发上坐了十分钟。查尔斯以为我遇害了,跑过来慰问。我说,雷已踩过,心已揉碎,请洗洗先睡。 从红灯区往旅店的方向走,会经过一个大教堂。我在教堂门口站了一会儿,想起了我崇拜的一个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他在一本写逃亡的神父的小说中的一句话,“最好是没有信仰,做个勇敢的人。” 我长吁了一口气,把嘴上并不存在的烟,往地上一扔,用脚踩了踩,然后我们三个向夜幕中走去。开心原来是这样的简单。 第154章:去巴黎 我和查尔斯、玛丽商量,既然到了法国,一定要去巴黎。 “为什么一定选择巴黎?”玛丽问我。 “因为巴黎是一座充满永恒熟悉感的城市,它是远近闻名的法国首都,吸引的游客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都要多。你一定会喜欢它的。”我看着玛丽空洞迷茫的眼睛,她有一个及时行乐的性格,看得出她小小的崇拜我。 “在这座光之城中,你可以凝视流光溢彩的街灯,细品黑咖啡,找寻神秘的哲学回声。巴黎由一些独立又亲密的村落拼凑在一起,便形成了这个生机勃勃、不断蔓延的大都会,这使巴黎拥有比其他城市更加清晰的切割特征。巴黎是一个充满强烈对比的地方。” “好吧……听你的。”查尔斯附和着我。 从哪里开始我们的旅程呢?大家把护照准备好,希望能够安全过边境。 我们的行李都非常少,过安检非常方便,出了边境有小火车去巴黎,三月阳光还非常不错,一切都非常顺利。 巴黎以螺旋状的形式向外延伸,好似一只蜗牛,它的壳分成了20个区,每个区都拥有着独特鲜明的色彩和特点。你可以将最著名,最为人熟知的巴黎标志性铁网格——埃菲尔铁塔(the Eiffel Tower)作为旅行的首站。之后可以造访极具街头艺术特色的郊区酒吧,一探新艺术的遗迹;你还可以逛高级定制服装店——跳上任意一趟公交,走进那些很快便会消失的快闪店,深深感受波西米亚文化。此外,你还可以随着汹涌的人群,闻着新鲜松软的面包、可口的奶酪和香甜的蛋白杏仁饼的香味,流连于玛黑区(Marais)堪比迷宫的小吃摊间。享受完美食,来到巴黎之肺,巴黎植物园(Jardin des Plantes)繁茂的绿色空间中,或者躲入街头的ZZZ室享受隐秘时光。 你或许会爱上巴黎,因为这里是欧洲神圣文化狂热又典型的结合体,即使在穷尽一生的探寻之后,巴黎还会有惊喜等待着你去发现。你可以在巴黎的地标建筑中流连忘返,在花神咖啡馆(Café de Flore)点上一杯拿铁,那里曾是知识分子的聚集地,加缪(Camus)、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之流,曾在这里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沉思存在的毫无意义性,他们也可能在漫不经心地小口吃着牛角面包。你还会为巴黎这块拼凑物的特质和不为人知的秘密所惊叹,这些都会让你的巴黎之行成为一次难忘的体验,并给你留下强烈的记忆,足以诱惑你对巴黎产生一次次蠢蠢欲动的念头。 你或许会被巴黎悠久的传统和进步的现代感所折服:你会发现这里有令人自豪的烹饪文化,它具有独特的配方,还有人们所熟悉的伟大艺术作品,如藏于卢浮宫(the Louvre)的达·芬奇所做的蒙娜丽莎画像。你还会被圣心大教堂(the Sacré Coeur)的白色穹顶迷得神魂颠倒,并亲眼目睹法国时尚优雅的古典风貌。不过,巴黎也有新的明信片,从13区向东眺望,你会看到古老的工人阶级社区养兔场上高耸着的玻璃塔,那里的时尚潮流在以最快的速度被吞噬着,巴黎新一代的创新者们正在向巴黎的新兴艺术中心路易斯·魏斯街(Rue Louise-Weiss)进发。若历史掌握在巴黎手中,那么现代化和新启蒙运动则在巴黎的指尖气泡般发酵。 因为巴黎的生机勃勃和欣欣向荣,你也许会爱上它;巴黎有幸证明了一个城市既能热爱现代世界的外表,又能不忘自己的过去,或者说是不僵化自己的过去。 我们三人流连在巴黎,肚子开始咕咕叫。我提议大家来个表演说不定会讨些硬币买点东西吃,因为广场实在太大了,街头艺人比比皆是,有画画的,有吹萨克斯的,有跳舞唱歌的,有杂技表演的。 “我可以跳舞,可是没有乐器咋办?”玛丽摆摆手。 “这样吧,你们配合我,我表演魔术,你们两个就是我的活人道具,你们要充分的放松,绝对的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们毛发无损。”我对查尔斯和玛丽交代。在他们眼里我充满着东方人的神秘感,他们不得不对我刮目相看。 “你先表演给我们看看,如果骗过我们的眼睛,我就配合你。”玛丽看着我的表情就像一个好奇的孩子。 “我表演的是一个幻术,如果成功了,应该会搞到饭吃,如果不成功,只能够去餐厅打工了,那个又苦又累,大家就没有时间这样流浪到处玩了,多闷呀,巴黎是艺术之都,你们要发挥充分的想象力哦……”我摊开我的手,表演给他们看一无所有,但是当我的右手对着空中抓了一把空气,然后灌入左手,对着左手我吹了一口气,然后用右手从握成拳头的左手里不断的扯出一条红色的丝巾,越扯越长,足足有两米,然后我才摊开左手,我握着长长的丝巾送给了玛丽,她开心的笑了,大赞有能力,表示一定好好配合。其实暂时我只是表演了一个雕虫小技,真正赚钱的把戏我是不会轻易告诉他们的,我需要时间来验证我特殊的实力,目前为止都是一个秘密。 第155章:催眠术 我把玛丽和查尔斯叫过来,我告诉他们我有着非凡的经历,我来自古老的东方,我问他们愿不愿意听从内心的使唤,放下…放下…彻底的放下,当自己死去一样。 查尔斯马上摇头,只有玛丽半信半疑的看着我。 “——你确信你属于你自己吗?”我问他们,也许是太饥饿,他们也想不出其他可以快速来钱的办法。 “催眠———亲爱的朋友,我亲自看见一个老太婆把正常的人变成了没有自我意识的猫,你们要不要试试?”我一本正经的说话,他们虽然打了一个寒战,但是都没有反对。 “好,你们听我说,催眠术,尽管它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尽管它已经被科学渐渐接受,尽管它神功奇效……但是我坚定地认为,它是一种黑暗的法术,不正派。它利用了人类自身心理的弱点,把人变成玩偶。” “说出来你别害怕,我一直在研究催眠术,可以这样说,我发现我有这个天赋,我也会催眠术。” 这不是小说中的话,而是现实——我,糊糊,我也精通催眠术。 “而且,根据我所了解的世界上催眠术的情况,我敢说,多数催眠师的技术比不上我。我不需要坐在你面前,只是通过文字就可以让你进入催眠状态。” 玛丽崇拜的看着我,我相信她一定想听我说催眠术的故事。 好吧,先说说小时候,我在马来西亚读书的时候,业余那时候我还是个记者。 一个人成为强盗,经常是先被强盗抢过。我之所以精通催眠术,是因为那个时候我曾经被人催眠过。 开始,那个催眠师仅仅是我的一个采访对象。那时候我还是个非常胆小懦弱的人,谁都不会预料我长大当个警察,虽然是个没有出息的警察。 我姑且叫他小宙吧,他刚刚从美国回来,在砂拉越本市开了一家心理诊所。据说,他利用催眠术,解除了很多人的心理甚至生理疾病。 主编安排我去采访。我们的杂志是个非常八卦的杂志,对敏感的东西都是第一时间派我们这些童子军去挖掘。 本来,我在心理上十分排斥这种人,因为害怕,万一自己糊糊涂涂就催眠了,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些江湖邪术,我作为一个东方人都感到不可思议。但是为了赚一点小钱,也为了满足我猎奇心理,却不能抗命。我那个时候可是立志当一个作家,因为一个作家可以决定自己想写什么都可以,当记者就是锻炼自己而已。 那个诊所在一条很偏僻的巷子里,让人觉得有些鬼祟。 我一步步走向它,忽然有一个预感:我即将掉进一个无底洞,不见一丝光明,在没有尽头的坠落中,我将被转换。这种转换无法用语言描述,举几个相近的例子,就是真人变成照片,现实变成梦,木头变成火。 我为什么对催眠有这么深的恐惧呢? 这只能借助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法,在潜意识里寻找答案。而进入神秘的潜意识深层,惟一的办法就是催眠。于是,我钻进了一个怪圈:要清除对催眠术的惧怕,必须得进入被催眠状态…… 我走进了那栋二层小楼,里面的光线竟十分明亮。有三个工作人员,都是男的,他们都穿着白大褂,戴着白口罩。我看不到他们的脸,他们正在工作,动作似乎都有些缓慢。说不准这也是某种文化的组成部分。 小宙医生大约五十岁左右,他坐在办公桌后面,笑吟吟地等着我。他的办公室在最高层。 他不高不矮,长相很普通。只是,他的眼睛炯炯发光,好像一下就穿透了我的大脑,在这种目光的注视下,我的身上有些冷。这个感觉让我意识到,实际上我是一个受暗示性极强的人,也就是说,我不是一个强大的人,而是一个像水草一样飘摆不定的人,是一个像羔羊一样容易被俘获的人。 我避开他的眼光,开始工作。我从背包里拿出采访机,放在他面前,然后,盯着采访机的RECORD键,对他说:“小宙老师,你讲一些催眠个案吧。” 我不想对他提什么问题。我没有问题。 于是,这次采访成了没有对话的采访,我只是听他讲了一堆故事—— 一些可信不可信的故事 某大学做教学示范。 一位普通的女生,平平地躺在床上。 穿白大褂的催眠师出现了。 他俯在女生的耳边,嘀咕了一些什么,那女生的眼睑就慢慢地合上了,身体变得越来越硬,像一根棍子。 催眠师命令他的两个助手,将女生的头和脚架在两个椅子中间,她竟然悬空了。 催眠师又让一个男生站在了女生身上,女生竟像一座桥,纹丝不动,而且面部的睡态很安详…… 这就是催眠产生奇特的生理效应。 大家都想知道,催眠师到底对那个女生说了什么,但是,催眠师守口如瓶。他的助手也不知道。 某催眠师家中。 一个患者,光着上身,在床上端坐,他已经被催眠。 催眠师把一个金属片贴在他的胸口,然后,轻声缓语地告诉他,这是一个通了电的熨斗,不停地加热,加热,加热…… 过了一会儿,移开那个金属片,催眠师看见,患者的皮肤上出现了被烫伤的斑迹。 这是感觉超敏现象。 更奇怪的是,那个患者说,恍惚中,他看见催眠师拿的就是一个蓝色熨斗,电源线很长,是灰色的。 他是第一次到催眠师的家。 催眠师的熨斗放在柜子里,和这个患者描述的一模一样。 催眠师在暗示这个患者时,想象的正是他家熨斗的样子。 有一个画家,他的作品不断获奖。 西方的艺术观猛烈冲击美术界,大家都越画越抽象,而他却越画越写实。 不论哪种风格,只要攀上最高峰,就是大师。 在写实的画法上,他走到了极端,也成了大师。 他画的人让人害怕。 那画上的人和真实的人比例一样大,纤毫毕现,眼神咄咄,让人觉得随时都可能从画中伸出一只手,摸摸你的脸。 令人惊叹的是,这个画家没有进过任何美术院校,也没有拜过什么师,因此媒体认为他是一个难得的天才。 他画画时有一个怪癖,那就是必须闭门造车,不许任何人观看。他的同行,朋友,亲人,没有一个人亲眼见过他画画。 很神秘。 一天,画家接到电视台一个编导的电话,要请他做一期访谈节目。他答应了。 第二天,一辆采访车把他拉到了电视台。 开始录制之后,他才知道,除了访谈,还有一个环节是现场作画。节目组已经把笔和纸准备好了。编导说,画一幅简单的素描,做做样子就行了。 画家愣了愣,脸色一下就不好看了。 现场观众席上有几百双眼睛,电视机前有成千上万双眼睛。 编导就解释说:“我们请每个画家做节目都有这个环节,作品赠给现场的幸运观众。” 这个画家语无伦次地说:“不,我不画,我今天状态不好……” 编导又说:“您随便勾勒一只鸟都可以。” “实在对不起,我画不出来……”他一边说一边冒汗。 ……这件事传出之后,圈里圈外对这个画家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一天深夜,这个画家正在创作的时候,太太闯进了画室——房间里灯光昏暗,画家拿着一支笔,一下下在画布上涂着。他眼神呆滞,竟不像一个活人。 太太试探地说:“这房子多暗呀,再开个灯吧。” 他好像没听见,根本不理她。 太太以为他是因为自己突然闯进画室生气了,又说:“我在跟你说话呢。” 画家还是不理她,继续画,嘴里还叨叨咕咕的。 太太有点害怕了,她走过去,看见他画的是个清朝女子,都画完了,就差一个嘴了。她推了推他的肩:“你怎么了?” 他猛地回过头来,看着太太,双眼充满惊恐。突然,他直直地指着太太的嘴,说:“妈呀,嘴在这里啊!” 谁都不知道,这个人其实不会画画。每次,他都是先进行自我催眠,然后再开始画画。他在催眠状态中画出的作品,竟然每一幅都是神来之笔! 而这一天,他在催眠状态中,被太太吓着了,一下就走火入魔了。打那以后,深更半夜,他经常提着红油漆溜出去,到处画嘴。胡同的墙,立交桥,公共汽车站牌……到处都是鲜艳的红唇。 一个贪污犯,他的罪足够枪毙三次了。 在潜逃半年之后,他终于受不了那份颠沛流离的艰苦,那种惊弓之鸟的恐慌,回到家中,看了最后一眼,然后畏罪自杀。 他是上吊死的。 他的个子跟高,躺着床上长拖拖的,好像增长了一倍。 警察来验尸,确定他已经气绝身亡,回去销了案。 家里人为他注销了户口。 这个人永远地消失了…… 半年后,一个雨夜,这幢楼里一个女人有急事出门,下楼时,正巧看见有一个举伞的人上楼。 他是个男人。他身上有两个特征让这个女人惊怵: 一是他的个子太高了,很少见,只有半年前死的那个邻居才有这么高。 二是那个雨伞的颜色很少见,是紫色的。那个邻居原来出出入入坐的那辆轿车,也是紫色的(已被没收。) 女人害怕极了,愣在楼梯口,等他走上来。 那个人一直用伞把脸挡得严严实实,慢慢从女人身旁走了过去。 女人一直没看到他的脸。她越琢磨越觉得可疑,正想着打电话报警,突然听见上面的楼道传来乱糟糟的声音。接着,她看到三个便衣押着那个人走下来。 原来,这个贪污犯花钱请了个催眠师,通过催眠,使他进入了“人工假死”状态,呈现的却是一系列自然死亡的特征,比如呼吸中断,心搏停止……骗过警方之后,催眠师又把他唤醒了。 警方抓捕犯有包庇罪的催眠师时,发现他已经死在了他的住所里,呼吸已停,心跳已停,脉搏已停。 然后小宙医生看着我,说他的故事讲完了,那个死去的催眠师就是他的师傅,警察发现催眠大师死后,就把尸体放在太平间,你大概可以猜到,半夜催眠大师就自己活过来了,然后安然无恙的离开警察局,从此消失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我作为他的关门弟子也是一直查找恩师,恩师生前是我读书学校的大学教授。他没有回学校,他的家人也没有他的消息。我估计他已经改头换面生活在另外一个国家,不希望别人去打扰他。 我当时听得一头雾水……但是催眠术却像磁铁一样吸引了年轻的我。 第156章:进入表演角色 “你准备好了吗?”小宙医生突然问我。 “你是要亲自催眠我吗?”我有点紧张起来。 “你不用怕,慢慢的你会喜欢这种感觉的。”小宙医生手修长,像抚摸键盘一样轻轻的划过我的脸庞。 他对我做了最后的安抚暗示,让我躺在一个舒服的椅子上,他选择了凝视诱导法,“你现在注视天花板上的吊灯,不要移开视线……你的身体越来越放松,开始犯困……” 跟随诱导,我全身肌肉松弛下来。 “眼睑越来越沉,感觉非常困……深呼吸,心情越来越放松……” 我双眼阖上,呼吸越来越沉。 “你现在走在一条黑暗的隧道里,前方就是出口……再走十步你就会进入催眠状态……一,二,三……” 以后我就完全失去了抵抗力,我说了好多话,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的秘密都毫无保留的告诉了小宙医生,我的心情像一只放飞的小鸟,不知道为啥那么开心那么舒畅,我闻到了世界上最清雅的香气,我看见了妈妈像小时候一样慈祥,她一直给我搽洗身体,一直用柔软的手按摩我的肌肤,我在回忆里告诉他,我想念谁和谁,当然我也会不喜欢谁和谁,我只是没有表现而已。然后我又哭起来,我说我看见老师骂我胆小,我还恐高,我怕看见血,我看见谁死了,真的,是自杀的,我说了好多话,一直说………一直说……… 我居然醒不过来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房间突然一片黑暗,虚空中只有一点青光闪烁不定,映在眼前一张苍白的脸上,显得狰狞可怕,虽然我的眼睛都紧紧闭着,如同沉睡在梦中,但我仍然担心我会露出血红的獠牙,猛扑过来咬断他的喉咙。 “杀人吧,杀掉他,死去吧,你快点死去。”一个空灵的声音从黑暗中响起,激起我一阵寒颤。 我抬手,轻轻拨动椅子,我的身体开始左右转动,哗啦啦啦,如同前朝古棺材被拉开的声响。我像要从里面爬出来,那张脸依旧在我眼前反复出现,毛骨悚然的感觉再次袭来。 终于那张脸停下,它黑色的双眼直望向我,对面我这张英俊的脸庞,霎时间,那张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我深吸一口气,握紧了双拳,杀气让我非常疲惫,我又闭上眼睛,我等待黎明的降临。 当我拳头慢慢放下,我被课堂那种玲玲玲的声音吵醒,我睁开眼睛,看见小宙医生手上拿着一个铃铛一直摇,一直摇,看到我意识慢慢正常了,他才虚了一口气。。 其实我没有告诉他,我开始应该是非常快乐,但是最后我一直想杀人,然后是自杀。即使清醒了,这个念头就变成了心结。 我说起我的催眠过程,玛丽和查尔斯都听得非常入迷,只是最后我说的话他们不太明白,我也不想重复了。 “你确定广场能够催眠吗?”查尔斯问我。 “环境是不太理想,所以我对玛丽表演催眠的时候,你必须维持秩序,让他们沉默不语,起码不要作出侵犯我们身体的行为,我相信我的意念随着我天天练功非常强大,不会受到外界干扰,但是起码的栏杆围着还是必须的,只要我们表演成功,讨一些钱还是非常容易的。”我开心的说。。 “好吧,只能这样了。”查尔斯终于妥协。 然后我们三人布置了一些简单的维护,又捡了一个小桌子,一把椅子,又买了一些道具用的布,一个可以放钱的盘子,然后就等我当众表演了。 我拿出一块怀表,带链子的怀表,这是我最亲爱的爷爷留给我的遗物,它放在我身体最温暖的地方,天天感受我的能量,我相信它已经凝聚了非凡的功法,足够让我眼前两个伙伴顺从我的指挥。 我先让玛丽坐在椅子上,然后开始吆喝,查尔斯声音更是洪亮无比,我完全不会法语,查尔斯能够说简单的法语,他有着超高的语言能力。 一下子我们身边就来了几个妇女和老人,看得出是经常在广场喂鸽子的爱心人士,虽然我们在一个偏一点的角落,但是我们围起来的红绸布比较显眼。 “快过来看看呀,谁都可以亲身体验,来自亚洲顶级玄幻术呀,让你飘浮,让你飞,让你灵魂出窍,让你解除抑郁,让你彻底释放的‘东方魔幻’马上就要开始了,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好看才给钱,不好看分文不取,各位先生太太,各位爷爷奶奶,小朋友,你们生活幸福吗?你们要找到真实的自己吗?不要吵,不要闹,静静的看着这位大神,从此改变人生………” 我没有想到查尔斯的口才这样好,一下子对我自己的表演有了自豪和成就感,自信才是催眠最大的名片,我虽然内功越来越强大,但是催眠我完全是自学成才,想到这,我为自己捏了一把汗。 第157章:玛丽的恶梦 “玛丽,你准备好了吗?”玛丽看到一本正经的我,有点不太适应。 我让玛丽坐在椅子上,这是一个可以调节的椅子,然后我面对观众,我希望他们安静下来,尽量不要大声说话。 玛丽这回只愣了片刻,笑道:“你说在催眠中像是做梦,哈哈,这次我得在梦里做梦了,来!” 我在心里松了口气。噩梦可以说是最令人恐惧的心理现象,我要把玛丽引入到她的梦中,虽然我对她的过去完全不了解。只有进入一个人的潜意识才知道她最害怕什么,噩梦正是来自于潜意识内的恐惧根源,没有多少人愿意再次经历噩梦,所以我原本以为玛丽会拒绝。 看来眼前这个看似开朗的女子内心,远比她文弱的表面看上去要坚毅得多。 “那么,开始了。”我站起身。 玛丽咬住牙根,平稳地躺好。 “凝视我手上的这个怀表,你能够听到它的滴滴答答的响声,注意不要移动视线……” “全身变得很轻,意识被吸走了……” “现在你躺在一张双人床上,夜很深……” 接下来就是见证我功夫的时候了,我轻轻的走到玛丽的身边,像念咒语一样在她的耳边喃喃的细语,这个声音除了玛丽谁也听不到,然后我用手摸她的头发,像一阵一阵的清风。玛丽安静的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时,大家都看到玛丽流泪了。是鲜红的血泪,从她的眼眶中涌出,一滴滴的落在地板上。 “是血………”有人轻声的说,查尔斯马上制止了。然后所有的观众都感觉到有股冰凉的寒气,瑟瑟发抖起来,然后有股嗡嗡的声音,像一只阴魂不散的乌鸦,用尖锐的爪子有强烈痛感的刺进他们的大脑深处。 玛丽的面容正在变得扭曲,一种莫名的痛苦在折磨她,就要把她撕裂了,她大张着嘴,想要求救,但又喊不出声。 我的手开始舞动起来,随着我手的运动,玛丽就像一个梦游的僵尸一样慢慢的从椅子上站起来。 然而她全身都被裹在一件宽大的黑色长袍里,长袍的后摆拖到地上,她的脑袋也被长袍上的兜帽完全罩住,脸上布满血痕,看起来凶恶无比,围观的群众都害怕的往后退。 这样的装束,我们也只在西方惊悚电影中看到过,那就是……这是我学电影的打扮。 “死神。”一个青年人哆嗦着说,一股穿堂冷风从他们身旁吹过。 噩梦,我清楚的意识到玛丽已经陷入了噩梦的魔泽,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醒来,即使她想睁开眼睛,眼皮也似灌了铅般沉重。 她慢慢的走到我布置好的一个台子上来,没有人知道我是为何,让她被我束缚在一根高高的柱子上,这时候大家放眼望去是一片湛蓝的天际,没有云彩,只有毒辣的太阳炙烤着她的脸庞,她没有挣扎无法躲避,犹如受难的耶稣基督,只能承受凡人的原罪带来的惩罚。 血液在她的血管里沸腾,五脏六腑在她的腹腔里翻滚,太阳就要让她的身体燃烧了。 她反转头颅,想要避开灼热的阳光,忽然我拿出一根又粗又硬的皮鞭,然后把皮鞭围成一圈,皮鞭打在地板上发出可怕的呼呼声,我开始用皮鞭抽打玛丽的身体,她居然感觉不到一点点疼痛,柱子把她的手紧紧捆绑着,和正常人一样,她也在用生命挣扎着,但她的身躯快被晒死了一样。 人群有点骚动,有人丢下钱快速的逃离,也有人来不及给钱就蒙着嗡嗡作响的头快速的离开。像电影的灾难大片一样。 看得出玛丽非常痛苦,奇怪的是她非常享受这个过程,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虽然这个笑容看起来非常恐怖,但是绝对是发自肺腑的开心。 最精彩的是最后面,明明太阳非常厉害,在我的挥手之间确开始下雨,人群中每个人都感觉到了,这是甘露,他们都用手去接天上的雨,雨的颗粒非常大,但是下雨的时间并不长,完全是我的手在控制,一瞬间雨又停了,但是身上并没有淋湿,人群变得越来越大,好多人都聚过来观看。 我一看局面太嘈杂,就给查尔斯一个眼神,查尔斯马上拿着装钱的盘子一个个讨要赏钱。 第158章:查尔斯的精彩表演 查尔斯在人群里讨了一圈回来,我看到法国人还真的慷慨,有好多张100元的法郎,这让我非常开心。 等人群慢慢散去,我才走到玛丽身边,她绑在柱子上继续睡觉,根本没有醒过来的意思,我又开始对着她的耳朵小声的召唤她,她的元神才开始回来,然后她惊讶的看着我,好像不认识我们一样。 “你没事吧……”查尔斯不放心的看着她的眼睛,脸上确实是红色的血水,怪吓人的。 我拿了毛巾把她的脸搽干净,没有任何伤口。然后我检查了一下她的手和被鞭子抽过的身体,有一些伤的痕迹,我不好意思的向玛丽道歉,她反过来安慰我。 “没事,糊糊,真的,只要能够赚到钱,我不知道有多开心。我的造型是不是吓到他们了。” 我清点了一下钱箱差不多有3000法郎,这已经是非常不错的收入了,我提议大家租一间房子,最好能自己搞饭吃,暂时在巴黎安定下来,最近太累太脏,我们迫切需要睡眠。 大家都表示同意,趁玛丽走开,查尔斯偷偷找到我,想明天的表演改成他,他也想体验神奇的催眠过程。 我想了想,我对他说:“我们的表演要创新,每天扮演的角色不能一成不变,如果你足够的配合,我相信你明天的表演会比今天更加精彩。” “是吗?我好期待呢……” 当天我们找了一间便宜的酒店住下来,冲完凉后又美美的吃了一顿法国特色小吃,才心满意足的睡觉了。 第二天我们继续到广场上去,我想好了今天的节目,我告诉查尔斯身体要彻底放松,完全用心来感应,如果有不对的时候我一定会马上停止,绝对不会伤到他。 查尔斯用诧异的眼光望望我。他的样子他自己都很难认出来,因为我给他画了一个像小丑一样的妆,脸上涂成白色,嘴唇涂成红色,眉毛垂下来,闪闪发亮的白衣服上缝上了一个马的脸。 玛丽干的活和昨天查尔斯的一样,维持秩序,收钱。 “查尔斯,该你出场了!”我站起来,一瞬间显得非常高大。 玛丽放了一点音乐,广场上很多人吸引过来,今天我们来的比较晚,已经是下午了。玛丽生动的介绍了我,我也非常有礼貌的和大家打招呼,依旧是非常有标志性的大胡子,这样看起来显得我非常酷。 我走到外面场子上。查尔斯跟着我跑出去。大家看见场子上是一个可爱的小丑,都快活地拍手。查尔斯有点心慌了。我开始摸着他的手说:“查尔斯,记着不要怕,你不是你,你是………” 我拿出怀表来,让查尔斯坐在地上,手放在腹部,开始对他催眠。 “看着我,看着我,现在你在哪里?对,你在草原上,你在奔跑,你是一头雄壮威武的马,看……好大好大的草原……”接下来我开始靠近查尔斯的身体,我附在他的耳朵上一直念叨,没有其他任何听见我说了什么,只有查尔斯随着我的话语慢慢闭上了眼睛,然后随着我的指挥开始转动,踢腿,像一匹马一样他的手支撑到了地上,整个背拱起来。 它安下心来。我抽抽马鞭,然后我指挥他手脚着地像马一样跳过桌子。 所有的人拍手喝彩,可是玛丽却让大家保持安静。 我对查尔斯说: “查尔斯,想吃巧克力糖吗?” 我给了它一块糖,查尔斯吃了。 我说: “马也知道好味道的!” 然后我指挥他在场子上打转。嗬,观众哈哈大笑! 接着木桶搬到场子上来。让查尔斯跳上木桶,我一面跨到查尔斯身上去一面嚷: “瞧你就是一匹野马,我需要训练你!” 大家又拍起手来。 然后我让玛丽支起几个大的竹圈。 竹圈撒上酒精,火把一点就是一个火圈。 “来,哥们,随着我的指挥,勇往直前。” 我骑着查尔斯,真的就像骑着一匹马,我们跳过了第一个火圈,完好无损。 然后第二个火圈。 第三个。 最难的是三个火圈一次跳过。。 非常成功,查尔斯完成的十分完美。没有被火烧到。 接下来查尔斯又表演了武术,都是在我手势的配合下,各种高难度的翻跟头,跳跃都做得非常到位。 当天散场我们又讨到了比昨天多的钱,玛丽心情非常好。 等宣布表演结束,人群散去以后,我又附着查尔斯的耳朵把他叫醒,他好半天才清醒过来,至于发生了什么事,一点都回忆不起来。 当然查尔斯也没有任何伤痕,整个过程他说非常释放,像做了一场穿越一样,他说他回到了小时候的梦里,可以飞天可以入地,感觉非常神奇。 我虽然觉得对玛丽和查尔斯的形象影响不好,而且也怕我操作出现什么闪失,但是看到他们都是真心的拥护我,而且确实赚到了钱,心里还是非常满足的。 第159章:遇到麻烦 这样的表演持续了一个多星期,我们用讨来的钱租了一套便宜的公寓,玛丽和查尔斯一直配合的不错,表演一般是两场,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观众来亲自体验我的催眠术,法国人冒险精神强烈。他们提出很多古怪的要求,比如整个过程要拍照留念,或者要治愈他们内心的精神疾病,他们需要扮演一个自己设想的形象,或者一个设想的场地。也有夫妻两人一起来合作表演的。反正只要我们三人出现,广场都是非常热闹的。 一天我们正在表演,忽然来了一个警察,牛高马大的一个年轻人,他好像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他让我停住表演,警察严厉地对我们嚷道: “谁准许你们在这里表演的?你这是妖术,是骗术!” “我想不需要人准许吧……这是公共场地。”我镇静地回答,“我们只是一个艺人,街头艺人而已。” “走开!”警察对着人群嚷着,他开始驱赶人群。 “你这样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不要让我再看见你,快点滚蛋!” 他见我不理会他,恼羞成怒,马上把我的事情报告给他的上司,然后有警车开过来,我们只好收拾东西和他来到警察局,在警署小房间拘留了一天后,我们被传到法庭里去,那个警察想要我们吃官司,罪名好像是破坏了社会的安宁。可是我们什么安宁也没有破坏呀,我让玛丽和查尔斯尽量少说话,完全由我呈堂理论。我就把我们的表演对法官说了,我讲到使用催眠术能够治病的问题,是心理学领域的一门科学,玛丽和查尔斯都是我的助手,我没有任何强迫他们的意思,至于参演的群众都是出自自愿,没有任何违法的行为。也没有造成人员伤害。 后来法庭判定我没有罪。 “看来那个警察是个新人,他想更多的表现自己。动不动就报告,动不动就想让老百姓吃官司。”玛丽抱怨道。 “看来以后我们的表演要更加小心,不能出现什么不良状况。”我严肃的告诉他们。 我们继续在广场表演。这个事情过去了大概十天以后。 这次,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来了一个疯疯癫癫的法国女子,大概有五十岁左右,她强烈要求我给她催眠,她说她经常失眠做恶梦,在梦里她认为自己是一只熊,攻击性非常强的熊,她可以表演给大家看。 我最初判断的是我能够治好她,因为催眠以后她彻底释放了,这个噩梦就可以解除,而且我会对她心里疏导。 她让我把她关进一个大大的笼子里,然后让她自然进入意境,她会有熊的表现,这在外人看起来不可思议,可是我却完全认同,这也许就是她的潜意识,来源于小时候受过此类动物的影响。 表演起先一切都很好。我给她穿上了一套像熊一样的外套,所有的观众都聚集在广场上瞧我们的表演,我望了女人好久,她的眼睛非常迷离,真是一个挑战。直到我认为我的眼神已经控制了她,然后我对蹲在笼子里的她轻语耳语,她慢慢进入睡眠。 我想让她在笼子里表演一些规范的动作,不用出来,开始她配合的非常好,一会儿来个翻滚,一会儿来个跳跃,惟妙惟肖的扮演一只肥胖的母熊,吃饭的神态,睡觉的神态。没有想到人群中有个像教授一样的人吹口哨,他应该是一个从事动物研究的人,她听到口哨后完全不能控制,她用手掌拼命去摇笼子门——那门是推得开的,女人在催眠状态下也并不是一个傻瓜,她打开笼子,一点儿不迟疑就从笼子里跳出来。围着的人都朝后退了。没有一个人来得及弄清楚是怎么回事,这个女人——熊咆哮着扑到吹口哨,像教授一样的人身上去的…… 教授虽然有学问,但是偏偏很柔弱,要对付女人——熊,力气明显不够。 我“哎呀”一声。我把一切忘记了,就向熊跳过去,用一只手抓住它毛蓬蓬的毛皮的衣服,用另外一只手伸到她的嘴里去,开始用尽力气要撕开她咬人的嘴。 可是这个疯女人咬住那个教授,叫得更加厉害。教授像一只普通、无辜,尽量有教养的人一样,不反抗,也没有挣扎,只是被她死死的咬住胳膊,女人又用嘴拖着他往前走,完全疯掉了。 没有办法,我把嘴伸到她的耳朵边,开始唤醒她,她一点反应都没有,我用力咬了她一下耳朵,想用痛激起她的清醒,女人感到了痛,眼睛开始冒火。她松开那个教授,反过身体看向我,脚步忽然逼过来,要把我推到笼子里去。我躲避她的攻击,我越退后,她越向前,她把我们三个都挤到墙的栏杆边上,力大无比,咆哮不停。这时候查尔斯看见墙角有根棍子,就拿起棍子抵抗,女人用手掌去抵挡棍子,完全像疯子一样,查尔斯没有办法拿棍子打了女人的胳膊几下,但是打她打得越厉害,她把我们挤到铁柱上的力量越大,我往下一看,下面是一条沟,排城市污水的,千万不能摔下去。 这时候,我头脑镇定了一下,我知道这个女人是长期严重的精神病,我完全不了解她的经历,她进入催眠以后,不受控制的犯了癫痫,一点理智也没有了。 “只有把她打晕才能够解救她。” 我这样想,就用手连续击打了女人头三下,都是几个穴位,力量并没有多大,她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头朝地倒在地上,晕了过去,玛丽和查尔斯才恢复自由。从墙边栏杆处脱身,我满脸都被女人抓伤,那个教授的手更是被她咬的鲜血淋漓。 人群中有人报了警,当警车赶过来的时候,女人和教授被送去医院,我们三人被带到警署,我又看见了那个牛高马大的年轻警察,他的神态是幸灾乐祸。 “终于逮到你们了,这次我看你如何脱身!”年轻警察一边把我的手铐住,一边不忘讥笑我。。 我知道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但这次,我们应该遇上真正的麻烦了。 第160章:在警署 “如果你是一个正直的警察,请你放了我这两个朋友,因为他们啥都不知道,催眠师就是我一个人,他们只是我请来的助手。”我对着铐我的警察说。 “不要废话,带到警局再说。” 其实巴黎的治安让我来评价是“脏、乱、差。” 警察都是吃着公家的饭,完全不务正业,街头抓抓小贩就是业绩了,真正的凶杀抢劫比比皆是,他们根本无法破案,我在巴黎的这些天,对他们的那一套办事流程是太了解了,所以和他们打交道,你一定不能够老实巴交,你越横,他们反而会忌惮你几分。毕竟命值钱。 如果你作为一个日常在巴黎上班的人, 我可以负责的跟你说, 非!常!严!重! 不安全——!!! 到了什么地步呢? 如果你是一个女子,你根本就不敢在巴黎租房买房, 你可以每天坐火车上班, 或者坐公交只从市中心的某站到另一站, 为了省钱,你可以买月票, 但是千万不要乱跑. 任何时候, 你不要让人家以为你是游客, 左顾右盼, 四处拍照的事儿千万不要做, 衣服鞋子全部跟风法国人, 包包只拿法国普通范围内的, 不要背旅行包,身上不要戴任何值钱的首饰。 为什么一个人在巴黎要熊到这种地步? 我用呆在法国广场的履历告诉你, 他们真的没底线, 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会打架也没用, 人家是玩:套路+不要命, 而且是团伙作案。 哦? 为什么我要赖在巴黎?我经常这样问自己?因为我看到太多的罪恶在身边发生,说它是一座罪恶之城,一点也不夸张。 世人熙熙皆为利来, 世人攘攘, 皆为利往呗。 —— 城乡密集的地方,逃窜起来非常方便,警察干瞪眼。 没有去过巴黎的,都会觉得我有点夸张了,但是,你们也可以同情一下,我见到普通游客在这里被抢的遭遇留下的阴影。 在广场表演了一个月,我看见一个卖小吃的亚裔女孩,天天会和我打招呼,她告诉我,她忙里忙外一个月攒钱买的macbook Air,转身就被人抢走了,顺带着还有她的钱包护照… 然后我又知道在大楼上班的bilin,刚刚毕业,来巴黎工作,好几次被抢,抢了以后要回家补***,重新买需要的电脑,又再累死累活的干一个月,还得大早上跑警察局补titre de sejour…… 她告诉我,你真不知道我刚来法国一年多,法语勉强B1水准,是用什么心情坚持下来的! 巴黎人们如此水深火热,警方能力可见一斑。 我们三人又开始蹲巴黎警署的小黑屋,也没有什么不舒服,有饭吃,而且不需要风吹雨淋,我有点想家了……这样的情绪在晚上会比较明显,玛丽和查尔斯是天生的乐观派,一点都没有抱怨,反而不断的来安慰我,对于他们来说,遇见我让他们衣食无忧。 警方本来的设想是那个教授和疯女人会联合起诉我们,所以他们两个在医院包扎好伤口后就被带到警署,为当天的事情录笔供,令警察意想不到的是,这两个人都来保释我,对我的催眠术赞不绝口。 既然没有市民报案,也没有任何赔偿要求,让警署的人反而变得不爽,特别是那个牛高马大的年轻警察。 “不管怎样,你们的表演不能够在广场举行了,因为有一定的危险!” 我点点头。 “另外,作为当事人,你叫Tom吗?” 我又点点头。 “从护照上看,你是英国人,是白人,可是你的肤色是黄种人?” 负责审问我的女警问道。。 “警官,是这样的,我是混血,这个相片是几年前拍的,现在我感觉皮肤越来越黑了。” 女警不信任的看着我,那时候还不流行指纹录入电脑系统,如果放在今天就完蛋了。 “好吧,你两个同伴可以走了,你需要拘留15天,因为你妨碍社会治安,除了罚款你两个当事人帮你出了,你依旧要在我们的看守所学习改造15天,然后根据你的表现来决定要不要起诉你。”这是他们最后的宣判,我知道是完全照顾警署人的面子,立马放了我,体现不了他们的业绩和办案能力。 我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对于我来说,玛丽和查尔斯平安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你们可以继续流浪,不要等我。”我交代他们。 “不,糊糊,我知道你不叫Tom,15天非常快,我们在公寓等你,你放心,我和查尔斯去打工,我们也可以赚钱,等你出来我们再一起玩。”玛丽焦急的说。。 我看见查尔斯一言不发。 我知道他有回伦敦的计划,可能玛丽不愿意和他一起,他正苦闷呢…… 我非常聪明的感觉到了,我开始做玛丽的工作。 “好玛丽,跟查尔斯走吧,把公寓退了,剩下的钱我一分不要,你们回伦敦吧……伦敦的治安比巴黎好,你一个女孩子不能单独留在巴黎,太危险了……如果我出来后找到合适发财的机会一定会通知你们。” 玛丽嘟起嘴,看得出来她是一个非常怕孤独的人。 交代完以后,他们走了。 教授给我交的保释金,看得出来他经济条件不错,他告诉我对我的“东方催眠术”非常感兴趣,他是研究动物的,希望我出狱后去他那里工作,给动物催眠,如果给动物催眠成功了,动物可以在舞台上表演,可以创造很多财富。 “可是动物更难催眠,你知道和动物沟通更难。”我摇摇头。 “你错了,动物更加简单,你可以用食物代替奖励,不断的鼓舞它们,它们都是天生的表演家。” 我告诉教授其实我是一个美国侦探,我的奇遇慢慢告诉他。 “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改变主意了……或者生活遇到困难了……都可以来找我,你一定会喜欢上我的动物们的,它们比人友善多了……” “行,谢谢你,毛姆教授。” 我接过名片,心潮起伏。 “嗨喽,我亲爱的大胡子先生。”那个疯疯癫癫的胖女人头上缠着白色胶带,见面就来拥抱我。 “你真的治好了我的癫痫,特别是你把我打晕之后,我醒过来发现我十几年的头痛病居然好了,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我居然记起了以前的好多事情,我感觉我能够正常的睡觉了。你真是一个神奇的人,我要好好的感谢你。” 我摆摆手。“太太,你那天吓到我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先生坚持要把我送疯人院,你不知道我有多绝望,我是被他们逼的,你是一个好人,我知道我的问题了……” “你心里有热,用东方人的解释是痰火攻心,无法控制魔性大发,回去以后多吃绿色蔬菜,不要生气,你会好起来的。” 我只能对她说这么多,而且是英语,她听懂了多少我完全不知道。 “好了,不用啰嗦了,探视时间已经超过了,现在要把你押走,你服刑的地方有好几十公里呢……” 我对他们挥挥手,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未来究竟还有什么? 第161章:监狱刺青 最后法庭判下来违警罪名成立,拘役三个月,轻罪而已,我原来以为半个月差不多,想不到法国也有严打时期,我这种造成了人员伤害,又被巴黎警察盯紧了的混混,岂可善罢甘休,就让我反省反省吧。 只是我一直没有和家人联系,这是我一个心病,我反复要求狱警能不能让我打个电话回家,狱警是个胖子,我一直认为胖子比瘦子好说话,他犹豫了一下,问是不是打给本地,我说是打到日本或者美国,他立马摇头,说不能打越境电话。 得承认法国的监狱条件不错,虽然一个房间有六个人,但是还比较干净,厕所不是臭气熏天,床和被子都没有散发难闻的气味,想到我自己一个警察居然被关进监狱,心里酸酸的。经过一些检查登记以后,我正式住进来了。 每天要劳动,都是一些手工活,大概工作八小时,学习站队两个小时,其余自由时间就是吃饭,睡觉。我感觉比我流浪的生活还好。 平素吃的都是法式粗面包,嚼起来如同硬馒头,我不怎么爱吃。但是偶尔会开荤。 酱油汤煮熟的白鲢鱼,盛在犯人们奶黄色的塑料饭盒里,香气氤氲。因为抢在复活节前完成了一批手工活,我吃到了进监狱来的第一顿鱼肉。不克制着嘴馋的急躁,多刺的白鲢肉极易变成入喉之鲠,我小心翼翼地处理着这顿得来不易的美食。 抢劫犯黑人杰,走到我的面前,他端着饭盒,里面的鲢鱼比我的大上两倍,鱼尾被他拎在手上倒着吸吮。他一边大口吃鱼一边冲我说话:“哎,待会儿刺不要丢,有用。” 一顿鱼肉吃完,黑人杰的面前已堆了一小堆鱼骨,他细心挑选,那些锋锐而硬度合适的鱼骨被他选进饭盒,剔牙的犯人们不清楚他的意图,直愣愣地围在一旁。 “都给老子让开,该干嘛干嘛去!” 黑人杰端着饭盒,径直去了水池边,十几根鱼骨被他洗的白亮通透。 第二天是复活节,原本需要劳动半日的假期任务,在管教的疏意之下,被犯人们自行取消了。几乎所有人都围在黑人杰的铺位边上,我也挤在人群中,看着那堆新鲜的鱼骨被他修磨成一根根绣花针。 一件蓝色运动裤上的边线被拆下一段,缠绕在鱼骨针上,黑人杰专注的神情埋没在若有若无的光线里,像个姁姁安详的绣花匠人。 一番弯弯绕绕之后,他满意地把露出棉线之外的两毫米针尖示人,我这才知道,这个看似粗糙的抢劫犯竟然是位囚徒纹身师。 黑人杰准备在自己的左臂上刺个字,撸起袖子,他粗壮的小臂上已整齐排列了四个硬币大小的烟疤。半瓶蓝墨水是他事先准备妥当的,当然,这玻璃瓶子也属于严重的违禁物品,作为“顺犯子”的他还是靠门路才弄到的。 黑人杰先用圆珠笔画出绣案底图,在烟疤上画了四个头骸,一把利剑从底端穿刺而上。然后,把针尖上蘸点蓝墨水,保持着均匀的节奏和力度,开始沿着绣案钻刺。 鱼骨针刺过,鲜血好像荷叶上的露珠,一小颗一小颗从皮肉里面往外渗。墨水和血滴淹污了手臂,他一遍遍用卫生纸擦拭干净,额头上也已经遍布细汗。 犯人们围着看了很久,保持着缄默。我甚至有意识地控制起自己的呼吸,因为不仅畏惧这痛感,更折服于伤痛之下的图案之美。黑人杰的每一次下针都坚决而又果敢。 狰狞的图腾似乎昭示出一个只有高墙内才感知得到的无畏灵魂,依靠图腾和疼痛凝聚起来的信念亦善亦恶。 随着图案一点点展开,围观的队伍逐渐骚动起来,争先恐后地要求他给自己刺青。 节日里的温度怡人,十点之后的日光铺满半个监舍,几个迫不及待的犯人已经裸露出大腿、手臂、肩胛和脖颈,排起队来。不同的身体部位在皮屑轻扬的光线之中等待着召唤。 第一个接受刺青的是聚众斗殴犯小巴,是个巴西人,他要在背上刺一对翅膀。 犯人们取笑他:“小屁孩刺翅膀干嘛?要当鸟人啊?” “给他刺一对新奥尔良烤翅。” 17岁的小巴也在哄闹之中笑出了声。三个月前在学汽修的他参与了一场无聊的酒后殴斗,在凌晨的大街上,他们四五个同学和一波从网吧出来的混混干起了仗。在混乱的场面中,他口袋里一把折叠刀派上了用场。被带到警署后,他完全不记得刀扎的是谁,扎在哪个部位。因为没有18岁,所以轻判一年。 然而,经历了一个无眠的夜晚之后,警察告诉他有人因为那把刀失血过多手足残废了。 自由的大门也就在那次意外的冲动之后,对他暂时关上了。 鱼骨针在小巴的背上徐徐前行,扎进一排新长的青春痘里。一对青色而又模糊的翅膀在疼痛的挣扎之中生长而出,飞翔在他整个牢狱青春的幻梦里。 32岁的伯爵,是个英国人,听他说自己家是贵族,我们叫他伯爵,他方才狠狠嘲笑了小巴,当他端坐在铺板之上,敞开干瘪的胸脯准备把太太的名字绣在心口的时候,小巴嬉笑着在一旁说起了顺口溜:“头年你等女人等,二年你等女不等,三年你已变废人,女人已成他**,绣个啥?有意思吗?”我听明白他的英语含义。 因为斗殴被捕的伯爵冲上去就要揍小巴,我听说伯爵斗殴的原因也是因为她太太,看起来他太太是他最爱的人。犯人们罕见的拉架劝和。重新坐回铺板的伯爵一边接受着针刺,一边冲犯人们宣布:“我要做父亲了,进来的时候她刚刚怀上,几天前她来信了,决定生下来,她等我的。” 犯人们听后喝起了倒彩,异口同声地质疑他:“是隔壁家的吧?” 一群本地法国犯人尤其笑得出齿露龈。被激怒的伯爵又一次躁动起来,可在黑人杰几次加重后的高频率的针扎之中,他不得不忍耐,任由那群密集在胸口的钻心之痛刻下了“Linda” “fox,真疼。” “爱一个人咋能不疼?” 黑人杰挑选完新的鱼骨针,漫不经心地说了第一句话。 很快就到了午餐时间。节日里的加餐是每人有个披萨,黑人杰的饭盒里却堆的满满当当,那是准备刺青的犯人们对他预先表示的谢意。 午后的日光更加浓稠,枯木枝桠的日影和墙角的蛛网重叠,在腐朽斑驳的窗棂和发黄潮闷的墙壁上摇晃呼吸。 鱼骨针的刺青倒像是成了一种仪式,一种疼痛而古老的仪式。在这种极端的窘境之中,焦虑不安的人们试图通过这种仪式坚固某些遗落的东西,那些容易忽视却宝贵的东西。 死刑犯波,是最后一个接受刺青的,34岁的他带着一副崭新的5公斤镣铐,这个重量已经吞没了他所有的生机,因为这是死囚坐等复核之后即去赴死的标配重量。 他的右臂上原有一个老旧的龙腾刺青,黑人杰正在龙腾的旁边刺上了一句梵文,那是他在一本盗版的刊物学来的超度咒,据说可以消解怨业。他学会之后每日默念七百遍,可杀死情妇的悔恨之感仍旧经常幻成噩梦,几乎蚕食了他所有的睡眠。 残阳隐没的霞光之后,黑人杰结束了最后一个刺青作品,鱼骨针被他悉数扔进了便坑。 我们宿舍里,身体上有了新图案的五个犯人还在相互欣赏,触碰着彼此红肿的伤口,仿佛所有人脸上洋溢出的兴奋中,一股嬗蜕的力量已悄然发生了。 只有我没有刺,因为我是一个警察,我一直不愿意和黑帮混为一谈。 但是我非常欣赏他们身上的图案,手法不错,闲下来我就向黑人杰请教,他忙不过来的时候我打个下手。 复活节之后,又开始了繁重的劳务,铺板上的犯人们在紧张的忙碌之中,一如往常的易怒和暴躁。 一天,小巴踩翻了身边一盆成品二极管,被号长跳着打了两个耳光。这个17岁的少年趴在铁门的探视口哭了一个上午,哭着嚷着要回家,当然,并没有人理会他。 号长拧着他的耳朵,让他站在过道的中间,“黑人杰给你绣了一对翅膀,你倒是飞回家啊!” 少年的目光变得涣散而恐惧,更加沉重的东西开始在他的眼睛里凝聚。 在胸口刺名字的伯爵,也没有逃过忧虑的困扰,他在一个雨后的周日把自己的塑料水杯摔了个粉碎。所有充满毁灭性的愤怒皆源于他心口的女人没有如期给他写信。 那个被针扎出来的名字,依然飘忽不定,无论怎样都无法熨贴在心底。三年的牢狱岁月,还需要多少次担忧失去太太的风险,那个青色的刺字并不足够消除掉他如此多的自寻之恼。 手臂上加印了超度咒的波,依旧摆脱不了无休止的噩梦。几个需要值岗的深夜,我都看见他在被褥里蠕动和抽搐。 在生命的减法之中,那个虚幻的梵文又何以带给他生的安慰或死的勇气? 第162章:在监狱 一个月后,黑人杰弄进来一药瓶透明液体,犯人们以为是酒,都想凑过去解馋。黑人杰拧开瓶盖,一股刺鼻的味道驱散了所有馋酒的犯人,那是一瓶盐酸。 他从棉被里揪出来一团棉絮,沁在水杯里,潮湿的棉团蘸着盐酸涂抹他手臂上的图腾。手臂上四个狰狞的头骸经历了三天缓慢的腐蚀之后,已面目全非,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皱巴巴的、流着脓的创口。 因为寻衅滋事和参与黑社会抢劫性质罪第五次进看守所的黑人杰,15岁出道,凶狠著称,曾经把老大的仇人砍成重伤,在少管所一直服刑到成年。 三年的少管时间,很多时候都需要铺着被褥睡在缝纫机的旁边,饮食、睡眠、如厕、劳动,这四件事几乎是这三年全部的记忆。 苦闷又找不到出口的日子里,黑人杰学会了用缝纫针扎肉的方式来抗拒麻木。后来,他开始尝试给自己刺青。略有美术天赋的他,从安全员那里要到半瓶墨水,用挤出来的睡眠时间在大腿上刺了一只模糊的凤凰。 出狱的前一个晚上,管教发给他一支烟,抽到半截的时候,他摁灭在自己的手臂上。那是为了让自己记住教训,永不再踏进监狱。 然而,之后,他的手臂上又相继有了三个同样的烟疤…… 春节期间,黑人杰的母亲因为脑梗,平静地躺在了公交站台上,再也没醒来。他的父亲在妻子火葬之后,捧着骨灰想要见儿子一面,却被“犯罪嫌疑人不接受会见”的规定挡在了监狱的铁门之外。 在这一切之前,黑人杰刚刚收到了家里寄来的一封家书,家书非常简单,从头至尾就是希望杰当一个好人,不要打打杀杀。 黑人杰决定了,在第五次的审判即将来临之际,他坚定了一条黑路走到底的决心。 把手臂上四个烟疤化作了邪恶的图腾,可能仍然不够“坚韧”,不坚定的善念和不彻底的恶怨一样,都需要新的痛感来巩固。 于是,四个可怖的骷髅便在黑人杰的手臂上结成了一团巨大的新疤…… 天气越来越热了,号子里再没有吃过鱼。春季,肮脏的天窗里透出一道道温暖的光线,号房的铁门总是开开合合。有的人接受审判,有的人投送监狱,有的人出去了再来,也有人去往了另一个世界。 至于那些接受了黑人杰刺青的人,也都带着漂亮的伤疤离去了。 我始终没有在身上刺过一个图案,一个是比较怕痛,二个我不知道要刺什么,我在日本看到黑帮的纹身,满背都是,看起来真是有点触目惊心。但是没有什么美感,更谈不上性感。少少的在腿上手上纹一点还能够接受,这样大面积的破坏皮肤,也许留下疾病都不知道。 监狱的日子是非常单调枯燥乏味,但是没有人欺负我,应该是我为人和气,没有他们身上的那个匪气,像个绅士,礼貌节制,而且我会帮他们疗伤,很多受过伤的骨头经我校一校就好了,非常神奇,而且我没有任何帮派种族歧视,大家一视同仁,拉不起他们之间的仇恨。 最让我羡慕他们的是,每个星期有两天探监,他们都会有女朋友或者妻子来探望他们,他们的家人送很多好吃的来,可是我却像一个孤儿一样,一个家人都没有,玛丽和查尔斯应该回伦敦去了。如果要来看我早就来了。我完全可以理解他们,巴黎的开销非常大,回伦敦是查尔斯的老穴,在巴黎他们和我一样,没有什么朋友,连家人也越来越疏远,一个人在外面漂泊,探险,能不能回到家乡,回到家人身边都是一个未知数,想到这里我非常伤感,出监狱以后我一定要和大表叔,简和孩子们联系上,不要让他们以为我人间蒸发了。 第163章:出狱了 三个月很快就过去了,拘役期间表现良好,所以出来那天,所有扣留在监狱的东西都归还了我,虽然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一个怀表,一个抠机,一本护照是我必不可少的,我把它们放进我的背包里,潇洒的和室友告别。狱警长还是那个胖子,他拍拍我的肩膀: “我知道你是一个人才,我相信你是一个正直的人。”我听了他的话,小小的感动,从小到大都是老实著称的我,如果让他们知道我不平凡的经历,一定会当成天书来听。 阳光有点刺眼,我眯起眼睛,监狱是一个非常偏的地方,我看来还要叫一辆车才行,我这样想着,就到处张望,“哎,老兄,你不认识我了吗?”我回头一看,居然是毛姆,那个动物专家。 “我总算把你等到了!你知道吗?我不是你的亲人,探监就被拒绝,然后我算了你应该是这几天出狱,所以我天天在附近转悠,这里汽车都不让停,怕是劫狱的,周围五公里没有任何信号,全部屏蔽了。我等你可是辛苦……” 看到有人惦记我,我心里真的非常开心。 我坐上毛姆的车,先找了一个餐厅美美的吃了一顿。我说我要打电话到国外去,问他有没有办法? 毛姆告诉我街上这些电话亭是可以打,但是对方的电话上显示不了你的电话号码,你家人肯定不会相信,特别你很久没有与家人联系了。这样的电话亭收费也是非常贵,因为开通了越洋电话权限的不多,一般是有人看守的那种,确认了你的区域,根据远近收费的。 “这么麻烦?看来我得到处找找。” “不如这样,你去我家,我让你电话聊个够,而且也方便你家人打过来找你。” 我犹豫了一下,我知道毛姆是想让我去训练他的动物,不是我不去,而是我一点把握都没有。 毛姆看到我犹豫,马上解围道:“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糊糊先生,你可以到我那里做客,那天的事情是个意外,一点都不能怪你,是我吹口哨挑逗了那个认为是熊的女人,那是公熊对母熊的暗语,所以那个女人才那么疯,让你蹲了监狱,我心里非常不安,你去我那里,胡吃海喝都没有关系,我就一个人,除了喜欢动物,对人反而失去了兴趣……” 毛姆笑起来非常妩媚,没有多少阳刚之气,可以感受到他的真诚,我是一个很怕受恩惠的人,目前为止,除了毛姆这一个朋友,我基本走投无路。我爽快的答应了,我说非常感谢,如果我能够帮上忙,一定尽力。 汽车向巴黎的郊外开,沿途的风景我来巴黎这么久都没有参观过,毛姆问我要不要买点什么?比如衣服或者生活用品,我摆摆手,我现在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喜欢帅和时尚的青年了,我没有什么奢望,活着,尽可能舒服一点活着,不要头痛欲裂,不要失眠多梦就是最好的状态了,巴黎监狱的三个月我已经很少做噩梦了,我的身体是不是会完全康复起来,我想,也许时间久了自然一切都好了。 天有点黑了,足足开了三个小时,到毛姆的农庄太阳快落山了,很远我就闻到动物粪便的味道,毛姆把马,猪,羊,狗,骆驼,大象,牛都关在他的庄园里,他像和朋友们打招呼一样,一一问候一遍,都有名字,可惜我记不住,每个动物都悠然自得,看来它们之间相处的还不错。 毛姆拥有好大一块土地,听他介绍是祖上留下来的,他们家三代单传,前面的父辈都是种庄稼种菜发家致富的,轮到他变成了这些动物,不仅没有钱赚,还要贴进去好多钱,杀掉它们又不忍心,所以前两年他搞了一个马戏团,专门训练它们,想让它们登台表演,可是不幸的很,请了几个工人都被动物伤了,巴黎又是一个神经兮兮的城市,大家都讨厌动物,没有办法,就这样变成了孤家寡人。 我听了他的故事非常惊讶,我觉得毛姆非常可爱,能够这样爱动物一定是个善良的人。 “看起来它们很开心很健康,不错!” “为了它们,我学了好多医学知识,它们的病都是我治好的。” “你有这么大的一片地方,完全可以变成一个养牛基地,奶牛,不是很好吗?” “我知道,我知道,不该养这么杂,你看,你看,家里还有三只猴呢……表现欲特别强烈,你要当心。” 毛姆的话刚说完,我看到面前‘嗖’的一声跳出来一个黑东西,快速的抢走了我的包,我惊讶的叫出声来,毛姆马上严肃的吹了一句口哨,那个黑东西跳到面前,包丢还给了我。 “它们都这样调皮吗?” “熟悉了就好了,我曾经带它们表演过,那时候我很有野心,想让它们都成为明星,现在不表演了,它们也越来越懒惰了。” “如果对动物催眠是可以让它们乖一点,但是其实和动物是可以建立感情的,毛姆,你要相信自己,你就可以把它们训练好,你们这里应该也是一个镇吧,哪天我们到中心广场上去,让它们都会表演。” 毛姆开心的笑了,是那么纯净的笑,这样的感觉好像迷失很久了,现在我明白,和动物打交道比和人打交道开心好多,毛姆年纪不小了,但是他的内心是那么柔软,让我一见如故。 第164章:可怕的喂食 我之所以到毛姆农场来,是为了和家里人有个联系的地方。 第二天,我开始和家里人联系,简是我最重要的人还有孩子,我急切的要打电话给她们,可是电话拨了几遍都没有人接,让我十分恼火, “这个娘们,难道带着孩子们改嫁了?”我不停的拨电话,依旧是通了无人接听。 没有办法,我开始打给大表叔。 电话通了,是表婶的声音。 “表婶,你好,我是糊糊呀……”我刚说完,那边电话挂了。 “怎么那么奇怪,我要发飙了。”我对着毛姆说。 “不要急,你大概有多久没有和家里人联系了?”毛姆问。 “差不多两年。” “你这么久不联系他们,他们肯定以为你出意外了,不过你放心,他们如果真的关心你,会打电话过来的,你安心好了。”毛姆特别善解人意。 我想也是,我天天打电话过去,迟早会让他们相信是我的声音。 呆在毛姆的农场除了动物还是动物。 有一天,毛姆对我说:“糊糊,我好久没有开我的飞机了,我想撒种子,飞机是最快的,你会开飞机吗?” 我抓抓头,摆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没事,我会开,我本来想你会开我就干活,如果我开,那你帮忙干活也行。” 我开心的和毛姆一起,看到飞机挺大,是个滑翔机,可以坐五六个人那种,飞机比较新,装备齐全。 毛姆几下就发动起来了,巨大的声音把动物也吸引过来,特别是那几只调皮的猴子,抓住飞机扶梯就是不放。 “这是一桶一桶的牛肉,你下去先喂点食物,它们一定是闻到飞机上的肉味了。”毛姆交代我。 我听了毛姆的话,拿出了一个大箱子,可是动物们都聚过来了,飞机完全被它们包围了。 “它们一只一桶,喂吧。”他催我。 我不甘愿地爬出平板,猫科动物的尿味骚极了。毛姆把肉桶递给我,一次一桶。我把桶子提下飞机,向动物的笼子走去,我把食物放在饱经风霜的木制台阶上,拼命憋住气。 每个大猫笼舍都隔成两半。我左手边是一对狮子,右手边是一只老虎和一只黑豹。它们四只都很硕大,抬起头嗅着,胡须一抽一抽的。 这些是凶猛的动物,不喂饱怕它们造反。 “好啦,喂吧。”我对自己说。 “怎么喂?毛姆,难道把门打开,把东西直接扔进去吗?” “是啊,你有更好的办法?” 老虎攀在笼边,将近三百公斤的硕大体魄,黑、橙、白的毛发,大大的头颅,长长的胡须。它来到门口,转身,就这么走了。等它回来,它低吼着挥打门锁。那门闩撞到铁条,咣当咣当响。 “你可以先喂那个狮子,因为它容易激动疯狂。”毛姆说,指指狮子。它也在笼子里踱步。“就是左边那个笼子。” 狮子比老虎小得许多,鬃毛纠结成一一簇簇,黯淡皮毛下看得出肋骨。我硬着头皮提起一只桶子。 “等一下。”毛姆指另一只桶子,“不是那桶,这一桶。” 我看不出差别何在,但我明白跟毛姆争辩不是好主意,便乖乖照办。 狮子见到我过去,朝门扑来。我当场僵住。 “怎么啦,糊糊?” 我转过头,毛姆的脸庞焕出光采。 “你该不会害怕狮子吧?它不过是一只会撒尿的小花猫。” 狮子停下脚步,抵着笼舍前面的铁条搔痒。 我手指哆哆嗦嗦,将门闩拔掉放在脚边,然后提起桶子等待。当狮子背对门口,我便将门拉开。 我还来不及把肉倒出来,它巨大的齿颚便冲着我的手臂来了。我惊声尖叫,桶子咚咙摔到地上,将碎内脏洒得满地都是。狮子放掉我的臂膀,扑向食物。 我猛力关门,一边用膝盖抵住门,一边检查胳膊是否还连在身上。还在。虽然被唾液沾得滑溜溜,而且红得仿佛泡过沸水似的,但我并没有破皮。片刻后,我察觉毛姆在我背后捧腹大笑。 我转向他。“你这人到底有什么毛病?你觉得那很好笑吗?” “没错,是很好笑。”毛姆说,丝毫无意掩饰他的欢愉。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