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止水湔》 介绍 各种脑洞故事大集合,类型杂七杂八,如无意外,基本都是短篇。 咳咳,因为一旦写成长篇,那就不是写了,那就是挖坑了,管挖不管填的那种。 关于封面 封面主体是用了花瓣网的图片,作者我不确定是谁。疑似作者我也联系了,但没有音讯。 所以就先斩后奏,这么用了,作者如果有缘见到,请您勿怪,在此先赔个不是。 新卷?千秋纪年 内容便如卷名,是樱总千秋万岁系列的同人短篇,收集在此。 为什么?因为评论区实在发不出去。 不定时更新,但仔细想想,也许不会有玩家过来看(挠头.jpg) 白沙在涅 蓬生麻中不扶则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人,由于受到生存法则的限制,也是会被同化的…… ─ 题记 “小赵,以后好好干……” 这是当年赵先生被现在所在的公司录用时老板和他说的话,原话他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但他仍然记得自己当时的那一腔热血和那张还比较“稚嫩”的脸。回想着,赵先生看了看眼前镜子中的脸,皱了皱眉头。他拧开了水龙头,双手掬起一捧水,很是随意的朝脸上一泼,他愣了一下,看看镜子,又仔仔细细的,不留边角的,把脸好好洗了洗。水龙头没有关紧,滴滴答答作响,在没有人说话的洗手间里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滴答……滴答……”水一滴滴的落下,赵先生就一动不动的看着还满是水的洗手池和他那张倒映的不太清楚的脸。突然,赵先生抬起头来,双眼直勾勾地看着镜子中的那张脸,空洞的眼睛里仿佛有个黑洞一般。赵先生的右手,抚上了脸颊,轻轻摸着,像一个在镜子前面顾影自怜的女人。 有关他的脸的故事,是在半年前发生的。 半年前的某一天,赵先生照常出门上班,一路上,他有意无意的感觉到有人在看着他,一脸嫌弃的看着他,他并没有在意,毕竟自己走得匆忙,说不定自己头发还乱得和鸡窝一样呢!赵先生用手理了理头发,朝公司大门走去。“等等!你……好了,你走吧!”保安拦住了他,神色古怪地看了他一眼,仿佛不认识他一样。 “你看,你看……” “哎呀,他这是得了什么病吧?!” 同事指指点点,而且个个都避开了赵先生,就像是和他之间走的太近,也会变得像他一样。赵先生揉了揉自己的脸,除了摸到一些还没来得及剃掉的新生胡子,没有什么脏东西在脸上啊?所有人的目光,都在赵先生的脸上快速扫过又快速游离而去,看得赵先生脸直发烫。下一秒,他冲进了公司的洗手间,看看镜子,脸上并没有什么啊?赵先生洗了洗自己的脸,刚刚抬起头就撞上了自己邻桌的同事钱先生。“赵哥……”钱先生顿了顿,看着赵先生的脸,把想说的话咽了回去。“我的脸上有什么吗?我怎么没看到?”“赵哥!这么大的一颗痣,不不不,一块黑斑,你都没看见?!”钱先生扶了扶自己的眼睛,右手在赵先生右脸颊前方的半空中,画了一个一元硬币大小的圈。“哪有什么黑斑?莫名其妙!”赵先生嘟囔了一句。这一天,赵先生在公司里过的很不好。 然而,第二天,情况似乎变得更加严重了,赵先生脸上的黑斑变成了成人的拳头大小。第三天,黑斑已经覆盖了赵先生的大半张脸。在其他人眼中“愈演愈烈”的黑斑,赵先生依然没有看见…… “小赵,你手里的客户和单子你就先全交给别人吧……”老板对面前的赵先生说着,眼睛却是看着手里的手机,他不想看见赵先生的脸。“为……”赵先生的疑问还没有说出口就被老板厌恶的表情给生生的塞了回去。“另外,你快去医院看看吧……”老板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就摆摆手,示意让赵先生离开。 离开的时候,赵先生一个不注意,撞到了一个人,他的“前”女友Sunny。“哎呦,你不会看着点儿?!”声音虽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在情绪上来讲,可能是多了些愤怒,但在赵先生的耳中听来,却再也没有从前的那种温柔。 赵先生最终还是来了医院。一见面,医生就问到:“你怎么才来?!……”医生说了一大堆,赵先生听不大懂,但他明白了医生的解决方案,立刻动手术,要不然情况会更严重!想到几日以来,受到的白眼和即将不保的工作,赵先生同意了,动手术! “恭喜赵哥出院!手术很成功啊!比以前更帅了!” “恭喜……恭喜……” 没有了来自别人的异样的目光,工作也保住了,第一天回来上班的赵先生身心俱疲,步伐比以往更加沉重的回到了家里,到现在,站在镜子前。 这是怎样的一张脸? 焦黑如漆,遍生长毛。 奇怪的是,这一次,除了赵先生以外,所有的人都看不到这张脸。 赵先生麻木地拿起了一把剪刀,剪,剪,剪……然而,赵先生看见自己剪的速度远远赶不上长出来的。“哈哈哈……”赵先生开始大笑,他接下来的举动更为疯狂,他直接将自己的肉剪下来,没有痛,只有为了能够把不属于他的这张脸去掉的疯魔。最终骨头都被赵先生剪了出来,骨头,竟然连骨头也是黑的! “哈哈哈……” 赵先生疯了。 溶玉 燎沉香,消溽暑。鸟雀呼晴,侵晓窥檐语。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故乡遥,何日去。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五月渔郎相忆否。小楫轻舟,梦入芙蓉浦。 天气虽热,却可谓是“良辰美景”,一间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客栈就这样突兀地立在这青埂峰上。这青埂峰上一向是人烟缥缈,但自从传说中的宝物最终的下落是被人抛下青埂峰后,江湖上人人趋之若鹜,客栈的老板也就是那个时候来了青埂峰。身边,带着一个年纪不到七岁的小女孩。 “呦,客官!您是打尖儿呀?还是住店呀?”老板兼跑堂小二,缓缓吐出一口烟说着,打量了一眼来客,顺手在鞋底磕了磕烟锅。 “你,可曾从别的客人嘴里听说过‘通灵宝玉’?” “有有有,别说宝玉,还有宝石,宝珠,宝匣呢!只要您在本店包一年‘天字第一号’房,小的就送您一对,外加绝世好剑一柄……诶诶诶,客官,您别走喂!” 刚来的客人被这老板的话,弄得是哭笑不得,觉得是浪费了功夫,连倒的茶水也没喝一滴便走了。 “生意又没得做了吧?我就说让你把一年改成一个月的……”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跑跑跳跳的从客栈楼梯上下来了。“又来了,你缠着我都一天了,都说了不告诉你就是不告诉你,这鸟不拉屎的青埂峰哪来的什么宝物?”老板继续吸着他的烟锅,一脸惬意的样子。老板人很年轻,但头发却是花白,脸上还有一道横跨了整张面孔的刀疤。“我不管,我不管,我就是要问,有没有嘛?!”小女孩气呼呼地耍赖坐在地上,小脸红扑扑的,像是熟透的石榴。“真正麻烦,那我就大慈大悲的告……来给你讲个故事……”老板说着,席地而坐,顺带着用小女孩的脑袋轻轻地磕了磕烟锅。 “话说,当年江湖分划成四门势力,贾史王薛,贾家世代习武,为正派大门;史家书香门第,门客桃李满天下;王家乃杏林之门,医术一绝;薛家则通商贾之道,再世陶朱。四门之间又是世代联姻,可谓是“我道日兴隆”。但花无百日红,百年荣华岂无衰败之理? 单单看这一代的四门后人,史家人不知何故,近年来,极少在江湖走动,常年闭门谢客,朗朗儒音不见,倒是“人道渺渺。仙道莽莽。鬼道乐兮”的日日念他百遍千遍。王家呢,乐得自在逍遥,上山采药,下山晒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薛家人,这一代嫡系倒只剩得薛蟠和他妹子薛宝钗两人,做生意,风尘奔波,这个月在金陵转转,下个月指不定又去浮梁买茶了。贾家人呢?贾家素来是人丁兴旺,不过贾家主事贾政上了年纪后,到是又得了个儿子,生下来嘴里含了一块玉,便从此叫他贾宝玉。” “我知道了,他们说的那件宝物,就是他嘴里的这块玉了,错不了!”小女孩听到这儿,插了一句嘴,老板没有搭理她,自顾自地讲了下去。 “就说说这贾宝玉,因为生带异相,惊动了先帝,这先帝也没觉得有什么忌讳,一高兴,就赐了个‘通灵宝玉’的名号,还说以后他如果立了功,就封为大将军。 在他快满十四岁的时候,他们家里来了两位贵客,一个是他的表姐薛宝钗,一个是他的郡主表妹林黛玉。不知是不是因为他觉得姐姐不好亲近,所以他常常和那小郡主一起玩。他老爹让他练功读书,他也通通不管,反正是抓不着他,即使抓着了,也有疼他的祖母,史老太君教训他老爹。” “我饿了……”话音刚落,老板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两个糯米鸡,其中一个,他从半空中扔下来,稳稳地落在小女孩的手里。另外一个,则是送进了自己嘴里。 “这一个表兄一个表妹,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在寻常人眼里,他们将来必成一对佳偶,但世事不尽如人意,当今的皇帝即位后的第一年,不知从哪里听来的传闻,龙脉禁地的龙钥在贾薛两家人手里,便派北静王水溶去办这件事,这一办不要紧,结果就是,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了亲,那个小郡主被指婚给了北静王水溶。但最后贾薛两家人最终没能交出龙钥,这下场就很凄惨了,两门被赶尽杀绝,另外两门也受到牵连,在江湖上自此一蹶不振。” “诶诶诶?那龙钥去哪儿了?”小女孩拍了拍肚子,砸了咂嘴,很是满意糯米鸡的味道。老板磕了磕烟锅,看了一眼她的脸,摇摇头,“啧啧啧……”究竟是个孩子,既是个孩子,就和他不一样,嘴边总有些米粒。 “怪不得从不见你弹琴,在贾府这样,在我北静王府也这样,原是这个缘故。呵……”面如冠玉的温润公子,眼见着自己手里的茶杯被他的妻子用琴音震碎,一点也不讶异,反而觉得有趣得很。他用手里的扇子将自己身上的碎瓷清了清,站起身来,踱步来到了眼前人面前,扇子缓缓托起她脖子上挂着的一个玉坠。“龙钥吗?没想到他竟然就这么给了你。你知道吗?这既不是什么龙钥也不是什么通灵宝玉,不过是先帝和他为了歼灭四门而说的一个谎罢了。”“咯嘣”一声,琴弦毫无征兆的断了。 “后来呢,后来呢!”小女孩很是着急的问。 “后来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儿,北静王和她从那边跳下了青埂峰。” “那龙钥呢?宝物呢?” “他们只留下一个宝物,就是你啊,蓉儿……” “你真无聊,每次都拿我寻开心,诶,对了,你这故事里是不是少了点儿什么?” “少了?少了的地方,等你和你娘给那边的玉和尚送饭的时候问她去。”老板说着,似是忿忿不平,狠狠地在地上敲了敲他的烟锅。 十年一梦 “麻烦,借个光,谢谢……”“王炸!”“啦啦啦,啊啊,啦啦……”人头攒动的车厢里,溢满着属于不同人的荷尔蒙的味道,中间夹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泡面香,明明会是淹没在各色气味里的,却偏偏如同一个街头一闪而过的热辣美女,不见也罢,一出现,便是撩拨得让人食指大动,口舌生津。每个擦肩而过的人不意间看上一眼那桶刚刚用开水泡好的方便面,手也忍不住开始翻寻自己的行李,急于找些东西来祭一祭自己的五脏庙。很快,卤蛋的咸香也好,芝麻糖的甜香也好,香肠的蒜香也好,鸡腿的卤香也罢,总之,不过两三分钟的功夫,大家都开始“打牙祭”。而泡面的主人,一路上这里“借光”,那里“请让让”,总算到了自己的目的地。 “吃饭,不然你胃疼。”周翰将桶面放下,左手大拇指反常地被他用其他四个指头包在手心里。刚刚一直在路上小心翼翼护着泡面,有些汤料洒出来在他的手指上,倒没什么大碍,只不过和他手掌上其他区域的皮肤比起来有些红而已。 “嗯?嗯……”被从行李上刚刚叫醒,嘴巴咂吧了几下,睡眼惺忪的李纳清恍惚间还以为自己是在寝室的床上,室友把自己叫起来是因为她帮忙买饭回来了。鬓边碎发零零散散地黏附在印了一个红印子的额头上,增添了几道纵横交错的纹路。“食堂的酱香饼吗?怎么今天没打菜?”“口水自己擦。”“啊!什么什么?我居然流口水了,有没有,有没有人看见!”李纳清一下子清醒,犹如三魂七魄归位。手连忙接过周翰递来的纸巾。 “刚刚是没人看见,可是你的分贝已经足够让人记住你嘴边的口水了。”一向毒舌的吴尚在手机里发出一声“defeat”后,看了一眼李纳清说道,又顺手从旁边的郑辛那儿钳来一根卫龙辣条,叼雪茄似的含在嘴里,“秀气”地,如蚕食桑,一点点,一点点吃了进去。“你要不要脸,自己不带零食,就知道抢我的。”郑辛忿忿不平,抓了两根辣条,一起塞进嘴里。“诶诶诶,吃你根卫龙怎么了?至于这么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吗?”“你你你你你!你说谁是狗呢?”“嘿嘿,没有没有,人家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现在可是嘴里吐得出卫龙,高级多了!咳咳咳……咳咳……”吴尚看着面前的郑辛嘴里一边半根没吃完的卫龙,笑得呛了口水。“活该!”郑辛嘟囔了一句,恶狠狠地把两半根卫龙咽下了肚,大快朵颐之时,在两片薄唇和辣条之间若隐若现的两颗小虎牙显得她倒有些像吞天噬地,最后把自己都吃得只剩一张嘴的饕餮。 虽然只不过是隔了一小臂的距离,但吴尚和郑辛这边修罗场上的唇枪舌剑丝毫没有打扰到李纳清这边的用餐。她和周翰两人坐在一起,周翰在外,李纳清在内。“我不喜欢吃玉米肠。”周翰从行李里翻找出一袋玉米肠,扔在李纳清旁边。“面汤和它味道搭起来还不错,你不试试?”李纳清用面叉叉起来一根香肠,举到周翰的嘴边,周翰微微皱了皱眉头,脸稍稍向后躲了躲,然后用自己的面叉将玉米肠叉了过去。“味道确实不错。”周翰淡淡地说了一句,完全没留意到李纳清已经是笑容可掬,尽管这可掬的笑容是伴随着她激动得不能自已的上下颌运动。 四个人就这样吃着,虽然是在高铁上,但多重食物的气息混在整个车厢里,似乎并没有人在意泡面和辣条的味道太过浓重。几乎每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口腹之欲中,不能自拔。 这四个人,是同班的大学同学,也是2V2情侣拍档。四个人常常是这样“结伴而行”,在成为两对情侣之前,则是同性别的“两两成行”。或是下课后去学校的体育馆打场羽毛球,或是周末出去嗨皮,“推杯换盏”地在学校卖麻辣小龙虾的店里来一次“大胃王”比赛。这一次,四个人是出来旅行的。一次很匆忙的旅行,临时起意,随便得好似中午打算去吃食堂,却又突然在手机上点了外卖。因为是临时起意,所以一切计划得都很潦草,就连车票也是冲进高铁站才买的,他们将会在车上待上整整4个小时26分钟,刚刚好错过平时吃午饭和午睡的时间。目的地是鹭岛,也就是厦门,一个充满海味的城市。 14点16分,火车不早不晚,准时停在了厦门北站。 急急忙忙用滴滴打了一辆车,四个人就奔向了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中山路的步行街。 夜晚,不凉也不热,温度刚刚好的时间,四个人出来开始“扫荡”。由于口味的问题,四个人默契地分成了甜咸二党,李纳清和郑辛跑去一家糖水铺子里尝尝她们各自心心念念的“小甜甜”,而周翰和吴尚则去了不远处的汤包店。 糖水铺子,靠近门口的圆桌,李纳清低着头,正在品尝她的南瓜椰汁西米露。充分混合椰汁和南瓜,在灯光下看起来像是小米粥的颜色,尝一口,细软绵长的椰子味让李纳清满意地舔了下自己的嘴角。她的目光向面前碟子里黄橙橙的还冒着热气的炸牛奶扫去。然而,下一秒,她开始感到有些冷了。 “那个,清清啊,你觉不觉得最近你家翠翠好像……有些怪怪的?” 翠翠是这两个女人之间对周翰的称呼,这昵称的由来话说起来到也不长。食堂里有一道万年不变的菜,白菜炒豆腐,虽然这道菜被炒得菜汁尤为的多,被人戏称为“翡翠白玉汤。”但丝毫不影响李纳清对于豆腐的执念。所以,周翰和她常常是打了两份同样的菜,将自己的豆腐全都换到李纳清的餐盘里。于是,翡翠,翠翠,小翠等一系列“爱称”就这样诞生了。 “我觉得吧,你们之间好像一直是这样不冷不热的,要不是他和吴尚讲他喜欢你,我还真怀疑你们两个是兄弟……” 是啊,他和她两个人之间,还真的是这样,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用来形容是再恰当不过了。 他和她,仿佛两个极端,一个是“阳春白日暖”。一个却是“雪罢冰复开”,无论李纳清对他说了什么,到了周翰这里,皆如石入深潭,仅仅泛起个不大不小的涟漪就没了消息。但李纳清知道周翰是关心她的,比如说,在给她发的消息里再三强调,要早睡早起,少吃垃圾食品,一日三餐按时吃,不要吃太辣的。到现在,李纳清仍然记得她第一次去他的宿舍,是接受了他的邀请。他给自己准备了一杯手磨咖啡,还跟贴心的给了他自己的咖啡杯让她放心用。是什么时候开始,他和她之间开始愈发得疏远了呢? “诶诶诶,想什么呢?吃个东西还能这么出神?”郑辛看着李纳清呆呆的样子,感觉自己说错了话,连忙夹起一块炸牛奶,塞进李纳清的嘴里。自己也开始闷下头解决自己玫瑰桃胶龟苓膏。“啊?啊!是啊,是啊,都凉了呢……”李纳清口齿不清,含糊地说着。 碟子里,四块炸牛奶,李纳清整整吃了42分钟,这件事,是郑辛后来和她说的。 后来呢?李纳清记得不大清楚,她依稀记得他们四个人漫无目的的在步行街上走着,像是赶庙会的小孩子,哪里人多,热闹,就去往哪里。 第二天,在一家小店点了鸭肉粥作早餐后,四个人就跑去了厦门大学。 在一眼望不到出口的芙蓉隧道里,李纳清看着时不时用手机拍照片的周翰,左手指尖无意间划过墙壁上一对情侣留下的签名。签名下方还有一行小小的字,“我终于抓到你了。”“哈……”李纳清的嘴脸微微抛起一个弧度。“清清,清清,过来,来,来。”对面的郑辛向李纳清招了招手,示意让她过来合照。吴尚和郑辛平常腻得两块扭在一起分不开的牛皮糖的两个人,拍照的时候分开站在李纳清两人的旁边,就像郑辛最爱的,日日不离口的两片奥利奥饼干一样,把李纳清和周翰夹在中间。但结局是意料之中的,这两个人各自友好地拿着周翰的摄像机的一端,微笑着,看向郑辛自拍杆上的手机。 四人穿过芙蓉隧道,走了很久很久,终于在走到脚快断了的时候,找到了一家冷饮小食店。又渴又累的四个人各取所需。 刹那间,只听得“觥筹交错”。 “不准吃这么多冷饮,如果你不想胃疼的话。”周翰在李纳清打开菜单点第二杯冷饮的时候,用手里正在吃番茄意大利面的不锈钢叉子直接指向了右手边的李纳清,一副耿直的威胁模样,不动声色,看起来正气凛然。“哦。其实,我是看你好像很渴的样子……”李纳清淡淡地应了一句。耳线上的星月装饰在从外面斜射进来的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郑辛和吴尚深深埋下的两颗小脑袋转向对方,心照不宣地笑了笑。其实,这两个人都很关心对方的嘛! 夜晚回到旅馆,李纳清和郑辛洗了澡,换了自己的睡衣,舒舒服服地躺在比宿舍大了一倍的床上,像长妈妈一样,摆成一个“大”字型。两人就这样静悄悄躺着,让自己全身的筋骨都松懈下来。如果按吴尚的话来讲,这两人就好像是两条被摔晕了头,刮干净了鳞的鱼,当然不会有人要拿她们开膛破肚。“喃德斯噶?!”“噢……噢求撒嘛!”不知是不是因为**静,郑辛忍不住摘掉了耳机,把手机的声音调大。 “辛儿,他说他偏向于独身主义,不希望有另外一个人来闯进他的生活,他自己一个人,生活就已经很美好了。” 动漫的声音戛然而止,郑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夸周翰的觉悟高?有先见之明?等等,这话不能这么说。 “你说他究竟有没有喜欢过我?我有时候觉得我根本就没有谈过恋爱。”李纳清将双手枕在头下,闭上双眼,太阳穴隐隐跳动,她感到有些头疼。 “你们两个毫无疑问是正在谈恋爱啊!” “可是……我,我觉得我好像要抓不住他了。” 另一边,吴尚和周翰安安静静地坐在旅馆外木廊的一张茶几周围。沉默是金,这两个年轻的男人一向是将之奉为圭臬。 “咳咳嗯……你是怎么想的?我听小辛说,李纳清好像觉得你对她很冷淡,可你明明是热情如火嘛!” “我不知道。” 两个男人之间的这个夜晚的对话就此终结。 翌日,四个人搭上游轮去了鼓浪屿。“你坐。”好不容易找来的一个座位,周翰让给了李纳清,自己则站在她旁边,靠着一根柱子,刷起手机。李纳清感觉不太好,她不是身体不舒服,她是感到有些……怎么说呢?这种感觉很奇怪,她觉得她和周翰两个人好像处在两个异度空间,相通的时空通道越来越少了。 穿梭于房子间的街道,仿如隔世,人在异国。 今天的天气很热,非常之热。七月份的鼓浪屿,就连风也是“热情”的,李纳清后悔今天早上自己出门的时候,怎么就忘了涂一层防晒霜呢?热气蒸腾,怎么形容来着?对,蒸笼里的包子,哪怕是她今天穿了一件她最凉爽的白色百褶长裙。 将凉鞋拿在手里,李纳清被郑辛拖来拖去的自拍,时不时还要小心地提起裙摆踏足海水。变换着各种各样的角度,找寻着最适合两人的光线。因为疲劳而动作僵硬的李纳清,被欢快的郑辛带动着,仿佛是在cosplay老电影《窈窕淑女》赛马场上那精彩的一幕“帽子戏法”,但两个人没有帽子。旋转,旋转,再旋转。这个时候真的应该找人给这两人配上那恰如其分的背景音乐:旋转 跳跃 我闭着眼…… “阿翰,今天天气真不错。”好不容易趁着郑辛拍她和吴尚的时候脱逃的李纳清,来到了一直在不远处默默坐着的周翰旁边。周翰还是穿得是一本正经的模样,和吴尚一副来夏威夷度假的清爽风全然不同。只见斜躺在沙滩上,只起左腿和左臂,将左手搭在膝盖上的周翰微微抬起了头,看向李纳清。李纳清微微低着头,嘴角牵动着30°的微笑。散下的披肩长发被风吹动,千丝万缕拂面,就像众多电影里经典镜头。此时此刻,毫无疑问,有人应该夸她一句你今天真漂亮之类的。但,周翰周先生“八风吹不动,独坐紫金莲”,也是微微笑着,配合上这坐姿,样子像极了印度神话剧《摩柯婆罗多》里的在宇宙之海的蛇床上飘荡的毗湿奴。如果这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吴尚和郑辛这一对身上,吴尚吴先生已经是舌灿莲花,从头说到脚,青丝如绢,眉目如画,琼鼻高挺,玫瑰含雪,齿若含贝……手如柔夷,说完了还不忘毒舌:“其实呢,柔夷就是古代的蹄膀,齿若含贝是指牙齿像含贝这种野兽的一样……”之类云云。 “你的裙子湿了,头发进嘴里了。”好吧,还真是直男的想法。李纳清心里嘀咕着。 下一次眨眼,就被郑辛又“拎”了过去。瘫软无力,在郑辛手里的她,就像食堂里清真面馆里的正在做的拉面,如面团的她,在郑辛的手里被一拉一折,一抻一扯,反复七次,还要再来甩两下,然后被拗成几段“嗖嗖”几声扔进旁边的汤锅里。李纳清真是欲哭无泪。 又待了几日,四人就回去了,在回去的高铁上,吴尚和郑辛又在“兴高采烈”地说着什么。 “诶!我说,将来我们的婚礼在鼓浪屿的沙滩上举行也不错,就像我们看见的那一对一样,虽然我觉得你穿婚纱的样子可能看起来像棉花糖,但爷喜欢吃甜的。”吴尚像对待一个好哥们一样,用拳头锤了锤郑辛的胸,满脸笑意地说着。“甜你妹啊!老子到时候要穿西服!”郑辛本着“投我以桃,报之以李”的原则,用她豆沙包大小的拳头给了吴尚一记重拳,让吴尚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胸口碎大石”。李纳清看着这两人,不说话,默默用牙和舌头磨着周翰刚给她递过来,拆了包装的零食海苔。 变了,淡了,两人之间的关系和情感,因为即将毕业和考研的压力。周翰越来越少找李纳清聊天,逐渐演变成每次都是李纳清主动找周翰聊天,直到有一天,周翰告诉她,不要找他聊天,他的心很烦躁。 “这周好多事要忙。” “嗯……” “对了。” “记得早点休息。” 这是他和她毕业前最后的聊天记录,随着考研结果的出来,李纳清和周翰南辕北辙,一个去了秦淮以南,一个去了秦淮以北。 不知是太认真的对待这段感情,还是因为习惯了那个人的不冷不热的陪伴。李纳清在作为一名外科医生难得有空休息时,总会想起有人曾像一个老父亲一样,耳提面命,叮嘱她早睡早起,按时吃饭。 身上常年存在的消毒水的味道,或多或少让她想起某个在实验室的下午,带着蓝色一次性手套的她拿着解剖刀,戏谑着要刮干净周翰的胡子茬。 学校里的每一家冷饮店,都留下过两人的身影,虽然,每次周翰都是千篇一律的柠檬茶。味道淡淡的,李纳清一直分不清是他衣服上的气息还是茶的香气。 她时常感到嘴巴里少了一种味道,让她感到生活都寡淡了许多,是啊,好久没有人费尽心思替她找来茉莉海盐味的怡口莲。咸咸的,但又甜甜的,非常默契的组合,就像端午节她老妈做的红枣肉粽…… 一个很难得的假日,李纳清又是舒服的在床上躺成一个大字,过了一会,又蜷成一团,臂弯里夹着她床上的海绵宝宝。“嗡嗡……”手机振动不停,李纳清头痛地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想着自己的假期又报销了。 “清清啊!我要结婚了,下周六上午九点在鼓浪屿……你一定要来给他当伴娘!” 李纳清感到头大,但心里却是真挚的祝福,郑辛果然让吴尚当了她的“新娘”…… “老子太喜欢你这身装扮了,真真是如仙美眷,似水流年,从今以后你就随我夫姓叫‘郑尚’吧!”不见多年,吴尚仍旧是屈服在郑辛的豆沙包拳头下,并且,是永久性的。 “周翰,你说好的结婚礼物相册,为什么好多都是清清的照片?”吴尚翻看着照片说着,却被郑辛的一筷子夹来的四喜丸子塞住了嘴。 “这是送你的,我还记得你说你喜欢这个味道。” 周翰递过来的,是一袋紫和绿色包装的怡口莲。 “嗯,一起吃吧。”纤长的手指,挑棋子般地夹起一颗,递给那个她没见了十年的人。 “以后也一起吃。” “嗯。” 谁寄来的明信片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 熟悉的歌谣,是“王先生”每日起床的闹钟。日复一日,她每天都要从不记得内容的梦里飞快地从床上爬下来,然后关掉它。紧接着,才慢悠悠地开始洗漱。常常是等前一日晚上在烘焙店里买的打折面包被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撕扯成小片塞进嘴里的时候,“王先生”那双肿着双眼皮,还在回忆梦境温存的眼睛才会勉强睁开一只,另一只还要等她在吃早餐的过程中才会慢慢醒过来。早餐是一天当中最重要的一餐,“王先生”对这话表示赞同,表示自己向来是恪遵不疑。虽然碰上整整一个上午都没课没事的时候,她会跳过早餐,直接吃她一天当中的第二餐,也是旁人眼中的最后一餐。诚然,她自认为的晚上吃点果子,来点酸奶,在别人眼里算不得是“饭”,顶多是“食”,还是零的。都说美好的一天从早餐,“王先生”的早晨是从她的打折面包开始的,自然她的一天,是“打折”的一天,不过,是打骨折的“打折”。如果以轮回之说来比喻她的生活,那真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了,就像那个著名的“跟随者”实验里花盆上的毛毛虫,周而复始,循规蹈矩。 “王先生”是一位女性,至少她的出生证明,户口本以及身份证上是这么写的。但她身边绝大多数不这么认为,她一板一眼,霸气外露,所以叫她“王先生”,或者,“王总裁”。 单调的生活,单调的人。 “王先生”把她的生活爽快地分成黑白二色,但她是透明的。 透明,说的就是她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无论何因,她总是很没有存在感。 没有存在,便生了寂寞。 她知道教室通往食堂的路上一共有23棵桂花树,其中三棵的桂花总是要比其他的晚开一两个月。 她知道她的宿舍空调外机上住着一只斑鸠。而学校里四散而飞的黑鸟不是乌鸦,是林八哥。 她知道食堂每一家哪个最好吃,哪个最难吃。 她知道,她一直都知道。 在外漂泊的孩子,没有在家里过得舒坦。但却远比在家的时候要自在得多。 “王先生”时常会想起一句话,“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想着,想着,她的笔总会划向一边,给纸的空白留下一个漂亮的弧度。 这个时候,她知道她的手又抖了,她需要她的白色小药片。 “您好,你有一封信件……” 真是奇怪,谁会给她寄信呢? 拿到信件,来到计划中的图书馆顶层,她决定先看完。 “唉……” 也许,日子就该是这样平平淡淡,不该起什么波澜。 “王先生”从餐盒里拿出她的果子,“嘎吱嘎吱”咬得牙爽。 信封里,有一张被故意装在里面的明信片。 “你最近还好吗?” 明月·十三 又是一个和往常一样的挨饿的日子。 这年头,就连讨饭也是不好讨的,自己尚且都吃不饱,哪里来的残羹冷炙去施舍给旁人? 我真的好饿,好饿。 我的家在城外十里坡,也就是乱葬岗里的那个早晚都要塌了的烂草棚。 猛然间,一个惊雷。紧接着,便是一场大雨。 我说不上对这场雨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下了雨,我在外面和在烂草棚里没什么区别。 下了雨,我可以直接用我唯一的碗来接雨水喝,不需要小心翼翼走上好久的路去找水源。 下了雨,那些闻到味道的乌鸦会少,我就可以放心地从那些死人身上翻东西了…… 运气好的话,今天就不用挨饿了。 腐败的气息浓厚混合着土腥味,但我早就已经习惯。 是半个馒头,虽然硬邦邦的,不知道是被留了多少天,但这东西已经很好了,虽然,干烧饼比干馒头要顶饿得多…… 嗯? 这个死人显然要比其他人有钱,我咬着被雨水渐渐泡软的馒头,仔仔细细翻着他的全身。 嗯?这是什么?这就是酒吗? 从他的手里我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瓷瓶,和庙里观音的玉净瓶差不多,只是小了许多,玉净瓶里有圣水,这个瓷瓶里总该有些好东西的吧? “别动,有毒。” 一只飞镖穿过瓷瓶上的布封,本来我人小就没什么力气,更何况本来我也就没抓多稳。瓷瓶被飞镖带着飞了出去,中途布封掉了下来,里面果然有着和水一样清亮的东西。但是它洒在别的死人身上了,那个死人登时就没了影,连根死人骨头都没剩下。 再后来,那个扔飞镖的人带走了我,他让我叫他“师父”。师父给我取了个名字,十三,他说,丫头起个这样的名字才好。 和师父在一起生活,和下雨一样,我说不上是讨厌还是不讨厌。 在师父身边,有饭吃,有床睡,有衣穿。 在师父身边,他总要带着我东奔西跑,常常是清早我们刚进了城关,半夜又要赶路。 在师父身边,他一有时间就要走和他学飞镖,练什么劳什子武功…… 师父的身上总有一股酒味,但他从来不让我喝酒。他说,我要是敢碰一滴,他便饿我一天。真是残忍! 好像,这样的日子,我和师父过了很多年,很多年。 师父和我说过,既然跟了他,那就要知道这一行的规矩。 收钱,夺命。 没错,我和师父是杀手。 乱世浮生,这个行当算得上是最好的了。 有命就有的吃。 有的吃就有命。 师父似乎生意做得很好,不然,我和他为什么总要东奔西跑的? 师父的生意似乎也不怎么样,不然,东奔西跑的时候,为什么总有人要在后面追我们? 但有一点,师父很懒。 自从我用筷子抢走了手里他筷子夹着的一块红烧肉也是盘子里的最后一块红烧肉后,他收了钱,就常常要走去“收货”。美其名曰,为师要颐养天年。 但当我真的去了的时候才发现,这生意原来真的不好做。 先不说要杀的人难对付,有时候,光是主顾就很难对付了。 “我要你挖了他的心,剖出他的肝,截出他的肠子,最后只剩一副臭皮囊!哈哈哈哈哈……” “把他大卸八块!” “让他死得干干净净,我连他一根头发都不想看见!” 各种各样的要求,我只能满足他们,毕竟我和师父还是要吃饭的嘛! 所以,每当有主顾只说要人死,什么方法都行的时候,我是最开心的了。 快剑去首不留头,是我惯用的方式。 因为这样,才不会被那个等着我来给他颐养天年的人笑话。 “啧啧啧,十三啊,十三,这次又有人要你把货大卸八块了吗?为师看你以后改行做个屠户也不差,哈哈哈……” 不再是一个打不过他的小孩子的我这时候,会明目张胆地把他手里的酒壶抢过来,仰头便灌。看着他心疼,我心里却是欢喜得很。 说我是屠夫?那你也是屠夫,没有人比你更像屠夫,络腮胡子一大把,黑黢黢的布衫裹身上。 不过,他也确实不像屠夫,我见过许多屠夫,比如最近我们停留的小镇口的那个,他的身上总是带着陈年的深褐色血迹混着油污,经年累月,原本是该白白净净的围裙,渐渐油腻成褐色。 他的衣服总是干干净净的,当然,免不了有一些补丁和缝线,还有,酒味。我仍然记得有一天夜里他回来的时候,他正喝着一坛女儿红。显然,师父喝酒喝得太潇洒,忘了他腋下衣服还有一个大窟窿的事情。我可是看的清清楚楚呢! 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冬日,但,冷却是格外的冷。如果真的能呵气成冰,那我第一个就先呵出一把刀,宰了那个把所有买卖都交给我,跑去喝羊肉汤的人,也就是我的师父。明明知道我最喜欢喝羊肉汤了,却偏偏今天让我出门去“收货”!哼! 呵了几口热气在手上,我拿出一张画像,画像上的人是我这次要杀的人,人长得一般般,名字一般般,叫做步封。好在这次的生意没什么特殊要求,那就老样子,快剑去首不留头。 然而,这一次,我有些失手了。之所以说是有些,是因为我人是杀了,但我受的伤也很重,而且后面还有很多人追来。看来,羊肉汤我恐怕是喝不成了。 “扑通”一声,我掉进了一个冰窟窿里。冷,真的好冷。可笑的是,这个时候,我居然想起了我那个不知道在哪儿喝着羊肉汤的师父。 师父啊,师父,如果我还能见到你,我一定要在你的羊肉汤里狠狠加上一碗大理国的辣椒。 下一刻,我阖了眼,睡去。 等我再睁开眼的时候,有一个男人正在摸我的脸。 “哪里来的混账东西!也敢摸我的脸!”怒骂一声,我顺手给了他一巴掌。一个巴掌下去的后果就是他的半张脸变得绯红,和另外半张的白白净净泾渭分明,一张“阴阳脸”。 “这位姑娘您的火气着实大了些,连我这个把你从冰窟窿里钓出来的恩公也要打……” 也真是奇怪,打了他,也不恼。顶着一张“阴阳脸”,笑嘻嘻地从身后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粥。粥是红豆粥,老实说,我并不喜欢吃甜食,吃那么多,牙疼,还不顶饿。但,我是饿急了,像喝酒一样把粥往自己的喉咙里灌。 阴阳脸似乎被我这举动吓着了,连声说道,“慢点吃,慢点吃,我又不同你抢。” 好吧,这粥确实有些烫,那我就耐心等等。摸着青瓷小碗,丝丝烫意隔着瓷片穿透过来刺着我的右手的几个指尖。 “诶!你说你是从冰窟窿里把我钓上来的?还有我睡了几天了,这是什么地方?你又是谁?为什么会跑去冰窟窿那边钓鱼?” 我问一句,喝一口粥,他也答一句,倒也老实得很。“我叫康良,我和一个老仆出门四处游览,在这七星河附近暂时歇脚,我和老仆打算从冰窟窿里捞几条鱼烤的时候,发现了你,你已经睡了三天三夜了,这位姑娘。” 三天三夜!糟了,臭老头的羊肉汤肯定也早喝完了。粥不等喝完,我已经急急奔了出去。 “你还知道回来啊!不就没让你喝上羊肉汤嘛……”我回来的时候,师父还窝在客栈的被窝里,睡眼惺忪,一身酒气。但他见到我,立刻酒醒了。 按他的话来讲,他完全没认出来我是他的徒弟十三,哪怕我和他东奔西跑了十多年。如果不是因为额上那个以前留下的疤,他完全不能接受我是他的徒弟这个事实。以前,为了行动方便,所以他将我扮作一个男人,后来又因为额上多了疤,所以干脆将疤上刺了蛇纹刺青来掩盖疤痕,平常我又时常带上蒙面,防止仇家认出来。可现在呢?我浑身上下,除了蛇纹刺青没变,衣服,头发通通不一样了。一身粉缎绒衣,外面还穿了一件纯白不带一丝杂色的曳地狐裘。一改往日的高马尾,一瀑黑发被编成三股辫子,缠在脑后。 我没有瞒师父,告诉了他康良的事情。师父没觉得惊讶,也没有很平淡,只是说,我们是杀手。 师父让我去杀了康良,提头来见。 等我再赶到七星河的时候,万幸,他还在那儿,奇怪,我问什么要说万幸? 他在河边生了一堆火,正和一个老者在烤鱼。 我突然有些下不去手,他救了我的命,我却要因为师父的一句话而杀了他。很奇怪不是吗? “你穿女装的样子很好看,为什么还要穿男装?对了,刚烤好的鱼,一起来吃吧!” “我要杀了你,因为你看见了我的脸。” “我知道你是杀手……”康良放下鱼,右手扶在腰间的剑柄上。这样子,好似是等着我来杀他一样。 双刀破风,直冲其要害。却在离他只有三寸的地方,被他轻巧躲开了。我扑了空,冷不防被他一把拖进怀里。“十三是吗?我在城门口看到了通缉你的告示,画告示的人将你画得一点都不好看。不如让我帮你画张像,如何?”“哼!油嘴滑舌!”又是一个巴掌,这次打在另半张脸上,他又成了“阴阳脸”了。 我逃了回去,没错,是逃,我觉得我应该不是康良的对手。半路上,我随手取了一个路人的头,趁着夜色,也不需遮掩,就这样血淋淋地带回去,又血淋淋的甩在师父面前,有些已经冻住了的血冰碴迸溅在他的女儿红里。师父看了一眼人头,什么都没说,将剩下的女儿红一股脑的都灌进嘴里,末了,抹了抹嘴,看着我,道:“今夜就动身离开,城里现在都是抓你的告示。” 既然是走,那就静悄悄的走,我和师父半夜就从最险的崖上遛下去。虽然是杀手,但我却恐高。这也是我为什么,轻功不好,被之前那伙人追得那么狼狈还掉到冰窟窿里还遇上了康良的原因。康良,我突然又想起了他,这次给他的这巴掌是不是重了些? “哈哈,你今儿怎么出息了?往日让你爬个树可都是大呼小叫的。”师父稳稳接住我,问到。“臭老头,下次再有这样的生意,你去,我不干了!连口汤渣都没尝到!”“哈哈哈哈,好好好,为师答应你,这是最后一次……” 接下来几个月,我们一直小心翼翼地躲在附近,好像,这次,生意挑的太不好了,一个步封,让我们两个居然被方圆百里都通缉了。躲吧,也只能躲了。 说来也巧,那个康良,我每次出去找点猎物的时候,都能碰见他。这算不算缘分?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我,好像有点喜欢他了。 一夜,我骗师父说我去看看白日里布的陷阱,有没有猎物,就这样又跑出来见康良。 “好酒啊,好酒,月亮也好美。” “是啊,空中月皎皎,但不如十三你美。” 我大概是酒喝得太多了,又或是不知怎的想起了师父,一边打着嗝一边啰嗦起来。“哎,阿良,你不知道,我师父肯定是因为自己没有个好名字,所以才给我取了这么个名字,还骗我说这是好名字,呃……他自己呢?还叫什么明月,一点也不威风!明明我们两个的名字该换过来才是!呃!” “明月,好名字……” 喝多了酒的我,待到第二天酒醒的时候,就看见屋子里师父和康良在互相看着对方。这情形好像不大对劲。 果然,下一刻,两人就这样打起来了。我突然间知道了许多我不知道的事,比如说,我师父明月,十多年前,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杀了步封一门上下三百五十九口,但从那时起就销声匿迹了。比如说,康良他骗了我,其实他不叫康良,他的名字叫做步封。 高手之间的对决,大抵如此,不需要第三人来干预,所以我被师父定了穴道,留在屋里,可他不知道的是,我已经有了能冲开穴道的本事。 林子里,遍地皆是被砍断的残枝败木,剑痕刀痕,看得我心悸阵阵,我好怕师父他死,又好怕康良他死。 “你师父他已经死了!”衣服残破不堪的康良从我身后冒出来,他的剑冷不防地戳穿了我的躯体,不过,大概是他疲惫不堪了吧,伤我竟不是要害。“我不是康良,我是步封,名门正派怎么可能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 是啊,康良是康良,步封是步封,我爱的是请我吃烤鱼的康良,不是杀了我师父的步封。贴臂小刀,被我一下子戳进他的小腹,他抽离了他的剑,向后连连退去,我闷哼了一声,从马尾里摸出几枚不起眼的骨钉,果断的打在他的双眼和喉咙上。突如其来的刺痛和失明,又不能叫唤,我眼睁睁看着他直接栽进我为了抓猎物而布的深坑陷阱里,里面,或许应该还有些猎物诱饵,是生是死,那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深秋时节,路过一家私塾的我,正好听见教书先生在讲这句。天凉了,我也好久没喝到羊肉汤了。 随便找了间羊汤铺子坐下来,我要了一碗羊肉汤,还有一碗大理国的辣椒。 店主显然被我这惊世骇俗的举动吓到了,一碗辣椒都倒下去,边哭边吃,鼻涕眼泪一起流,这算什么事儿啊…… 突然,有人一把从我手里抢过了羊肉汤,咕咚咕咚喝着,这等潇洒豪迈,好像在哪儿见过。 “哈哈,十三,你怎么知道师父好这口,爽,太爽了,小二,再来两盘儿羊肉!” “臭老头,你从哪儿冒出来的!” 正当我捏着师父的脸看上看下的时候,耳朵,不偏不倚,听见了别人说的关于步封的事情。 “哥几个听说了吗?那个步封居然死在一个陷阱里了,不巧那陷阱里有一只饿了几天的狼啊,哎呦呦,啃的那叫一个干净……” 饿梦 “哒哒哒......”,是客厅里墙上挂着的石英钟的声音,秒针从未停歇,时间未曾止步,这点点滴滴的流逝被卧室内失眠的女人听得格外清晰入耳。 “咕噜......”同样清晰的,还有来自她肠胃的欲求不满,大肆抗议。失眠的女人正是因此而失眠的。来自胃部饥饿所造成的灼烧感,此时此刻,折磨得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像铁板上的秘制梅花肉,像摊了一个黄澄澄鸡蛋在上头的烤冷面。 “不,我不吃,我不能吃,我要减肥......”女人嘟囔着,直愣愣的双眼如凹陷的深邃空洞,里面似乎什么都没有,只有向深处发掘,才会发现里面有点点光亮,那是本能的渴求之光。“我不饿,我不饿,我好困,睡着了就不饿了......”女人在连续几回合的翻转,用被子把自己捆成墨西哥鸡肉卷模样之后,喃喃着,双眼皮终于放了下来。 入境黑甜,女人开始砸吧嘴,像是在梦里品尝美食。事实也确实如此·,梦中的女人正放肆纵容,左手一只猪脚,右手一只猪肘,左咬一口,右咬一口,好不快活!下一秒,女人整个人“徜徉”在一盘巨大的奶油蘑菇意面上,大口大口吸入,顾不上细细咬嚼,倒颇有些“海纳百川,鲸吸虎吞”的风范。再下一刻,女人来到了她最喜欢的五香花生前,咸咸的汁水,软软的花生,怎么吃也不嫌多。女人扒着一个又一个的花生,左手捏开花生壳,右手捡花生送进嘴里,双手动作熟练,行云流水,女人的两只眼睛雪亮,仿佛像是燃烧着的两个火把,只不过,燃料的名字是“贪婪”。“还不够,还不够,好吃,好吃......”女人似乎陷入了一种疯狂状态,现在她直接是把面前大锅里放着的五香花生直接抓进嘴里,连壳也一并吞进肚里。突然,她愣住了,锅底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花生,足足有一人那么高,看壳子的形状,似乎有三个花生。女人爽快干脆地跳入锅中,双手双脚合用,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大花生。第一个,这个花生煮的有些奇怪,咸味怪异,不是正常的五香汁,不管它,女人三下五除二,像啃猪肘一样利落地吃了第一个花生。第二个,这个花生怪异的咸味似乎比第一个更为浓重,本该是像漂白的红肉色的外皮确是暗红色的,似乎还有丝丝纹路在上面,而且,第一口下去,女人感到这个花生有些硬,像是没煮熟。第三个,这也许不该被称作是一颗花生了,女人分明看见了一个小小的脑袋和一只小小的手,这是不见天日的“美食”!瞬间,女人双眼中贪婪的火焰变得极其炽烈,女人像一只恶狼,直接扑到在这“美味珍馐”前,吮,然后轻轻咬下去,嘬吸,好嫩,嫩得像豆腐脑,滑得像打在海胆盖饭上的生鸡子...... “呼,呼,呼......”女人猛地睁开眼,像穿着清朝官袍的僵尸一样从床上弹起,当然,她的手可没像僵尸那样伸直。“呀,都早上七点了。”女人拖拉着鞋来到客厅,看着墙上的石英钟。“不如来称体重吧!”女人踏在体重计上,但那数字没有如她所想的一样减少,反倒还增加了...... “怎么会这样?啊啊啊啊啊啊!!!”女人呜呼哀哉,想着减肥好难,完全没注意到自己嘴边的一点残留的奶油和睡衣上的墨鱼汁。如果她现在去做早餐,也许还会发现一个完全空了的冰箱。 冯大小姐和她的小道士 “阿嬷,你为什么和阿祖一样姓冯呢?难道不应该姓陈的吗?”冯三小姐献宝似的拿出一包桃酥问着眼前的冯二小姐。冯三小姐,并非是这个手拿桃酥的女孩子的名字,而是家中人对她别有深意的爱称。冯二小姐亦然。这边,因为患有糖尿病而被家人“严加看管”不准碰甜食的冯二小姐,稍稍低着头,眼睛却是向上瞟着,从掉落在鼻梁处的老花镜缝里看着那包桃酥,随即就已经左手右手各拿一个在手里。“你想知道啊?那阿嬷就给你讲一个冯大小姐的故事......” 冯大小姐并不是一出生就是大小姐,相反,她出生在山里的一家姓冯的猎户家里,在她之前,猎户已经有了一个儿子,猎户取名字很随便,老大是个男孩,就是家里的劳力,就取名叫大力,这次是个丫头,那就叫二丫。于是,冯大小姐的名字就叫冯二丫,这个名字有些入乡随俗,所以冯大小姐对这个名字,并不喜欢。 冯大小姐刚生下来的时候,猎户就曾抱着她说道:“也不知道怎么生的你这丫头,白白净净的,不像你哥黑黢黢的。”毫无疑问,冯大小姐是个被人疼爱的主儿。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都先归冯大小姐。 冯大小姐四岁的时候,皇帝没了,满城满街的人都剪了辫子,包括她的猎户爹和黑黢黢的哥哥。冯大小姐有些得意,从今之后,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可以被娘梳好看的辫子了。但是,为什么不见阿爹他们笑呢?还有,阿爹的枪去哪儿了? 在剪掉辫子,又被收了枪后的几个月,猎户家里粮食越来越少。有一天,猎户看了看家里空空如也的米缸,又看看家里除了他还要吃饭的三张嘴,终于,咬了咬牙,头一次把冯大小姐和她的哥哥带到了山下的镇子里。 “阿爹,我想吃冰糖葫芦。”猎户的大手将冯大小姐的小手握得更紧了,将她从卖冰糖葫芦的小贩边上连忙拽走。冯大小姐没敢作声,因为她觉得手好疼。猎户拽着冯大小姐走得越来越快,快到冯大小姐本来能看到眼前大人们的一条条走动的腿,现在只能看到黑灰的一道道残影。她的哥哥也只能在猎户身后跑着,尽可能地追上来。半晌,猎户停了下来,冯大小姐听见有人在笑,是很多人,笑得还很开心的样子,她抬起头,她看到了有好多穿着花花绿绿好看衣服的姐姐们。没错,是青楼。猎户在同样的位置站了很久,很久,冯大小姐觉得她的手更疼了。 “还卖不卖了?说好的价钱……” 下一刻,冯大小姐突然感觉像飞了起来,她趴在猎户爹的肩头,一晃一晃看着周边的景物都在倒退,仍旧是一片残影,不过,这次是有些花花绿绿的。很快,她就被放了下来,一根冰糖葫芦被猎户塞进了她的手里。但是她哥哥没有。 “二丫,拿住了啊……你就在这里和你哥等阿爹一会儿……” “嗯……”冯大小姐完全被这糖葫芦吸引了,小嘴容不下一颗完整的糖葫芦,而且,她也有些舍不得吃它,只是用舌头舔着外面凝着的冰糖汁,她完全没有注意到,她阿爹真正的企图。更何况,她今年还不到五岁。“二丫,走,哥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冯大小姐的哥哥看猎户前脚刚走,后脚就带着冯大小姐跑了。 “二丫,哥肚子疼,你就在这儿等着我。”冯大小姐的哥哥看看不远处的一个小院子,让冯大小姐乖乖坐下来,便头也不回地跑了。 “阿爹,哥,你们在哪里啊?!”冯大小姐吃完了糖葫芦,继续耐心地坐在镇子山脚下的镇子界石旁等她的猎户爹。就这样,等啊等啊,一直等到她开始数星星。数够了一百颗星星,冯大小姐数不下去了,因为她只会数到一百。 “阿爹,哥,哥……哇……哼……”冯大小姐朝着她自己认定的家的方向一直走着,一边哭,一边喊。天越来越黑,已经黑到不见五指。也就是在这时,冯大小姐撞上了一道门,巧的是这道门还没有关,冯大小姐就这样跌跌撞撞进来了。这一进不要紧,倒吓了院子里的两个人一跳。准确说,也是两个小孩,不过,大了冯大小姐很多,一个看起来八九岁,一个看起来十一二岁的样子。“欸~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师父。”小一点的那个孩子说着,说完,继续忙着他原来的事情,在院子里的生的火上烤山鸡。大一点的那个孩子,走了过来,低头看向不说话的冯大小姐。冯大小姐默不作声,肚子却正合时宜地“咕噜咕噜”响了起来。大孩子笑笑,将冯大小姐带到了火堆边上。“师兄,我看估计不是走丢了,是……”小点的孩子最后几个字,没出声,向他的师兄作了口型。一边,把本来就瘦瘦小小的山鸡身上最肥美的鸡腿扯下来递给冯大小姐。“嗯,等师父回来再说,对了,快把红薯也扒出来,一会要焦了。” 冯大小姐一早就饿了,更何况,她也好久没吃过肉了。所以,当她拿到那条其实小且瘦的可怜的山鸡腿的时候,双眼都冒着精光。后来成了她小师兄的双仪曾经这样形容她,像一只半夜偷溜进来的黄鼠狼。当然,他只说过一次,毕竟被师父揍了一顿,再说会没饭吃。 且说,冯大小姐吃鸡腿吃得正欢的时候。身旁两个男孩子冷不防地被人各揪住了一只耳朵。“哎呦,师父,师父,你轻点儿,耳朵要掉了!”小点的孩子叫着,看向他身后的一位道士。这道士已经是花白的胡子一大把,但性情,和眼前他这两个小徒弟一样没什么分别。“叫你们两个去画符,结果,跑来在这里烤红薯?!还偷着烤山鸡!哼!”老道士说着,坐下来,从小徒弟手里的烤山鸡身上扭下另一只鸡腿。然而,他刚刚要把鸡腿塞进嘴里的时候,他注意到了冯大小姐,此时此刻,冯大小姐吃完了属于她的鸡腿,骨头缝都啃得干干净净,眼下,正盯着老道士手里的鸡腿,直出神。老道士把鸡腿给了冯大小姐,回头来看时,烤山鸡也只剩了鸡屁股给他。 就这样,冯大小姐成了老道士的第三个徒弟,老道士给冯大小姐的大师兄,小师兄取名为元一和双仪,到冯大小姐本该轮到三,奈何,老道士道号叫做清山,山和三,老道士觉得一个女孩子,和三有关的好听的道号,真的很难想。“师父,你看,师妹她叫冯二丫,冯就是二马,冯二就是四匹马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咱直接把三给跳过去吧……”元一说得头头是道,老道士也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冯二丫有了一个道号,云泗。泗,有三有四,冯大小姐后来学会写字的时候,深深觉得,不得不说,她师父还真会取名字。 在这个勉强被称为“道观”的小院子里的生活是平淡的。每日晨起做早课,上香,打扫,洗衣,做饭,画符,出门做法事。一开始的时候,云泗因为年纪小,不能留在观里,所以老道士带着元一和双仪出门做法事,还是同时带上云泗。往往就是这样,老道士开坛做法事,元一和双仪在旁边进进出出的帮忙,云泗就乖乖地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来,怀里,是老道士,元一和双仪给她买的各种吃食,米花糕,芝麻糕,卤花生,板鸭......虽然道观小小,但平日里的香火钱倒也不少,云泗反倒比在她阿爹身边时还愈见圆润。 “阿嬷,这个冯大小姐和你好像哟,真会吃...” “麦打岔,安心听我讲。”讲故事被中途打断的冯二小姐,又从她那老花镜缝里觑了眼前孙女一眼,舌头顺便舔了舔嘴角的桃酥渣。 这样安生的日子,云泗一直以为可以过下去,就这样,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道观里当个道姑,没事偷偷拿点收来的香火钱瞒着师父出去胡闹一天也蛮好。然而,老天爷并没有让这样的美好在冯大小姐身上持续多久。 “生逢乱世,元一愿随师父出世济人......”年满十八岁的大师兄元一和老道士说走就走,只留下才十四岁的双仪和十岁的云泗,这一走,云泗直到二十岁就再也没见过二人。 民国十六年,《神祠存废标准》出。一夜之间,摧枯拉朽,已经二十岁的云泗恍然间才意识到,这一次,自己真的没有家了。“怕什么,有鼎鼎大名的陈双仪,本道爷在,还怕养活不了自己和你吗?!”趁着夜色双仪拉着刚刚还在一堆废墟前面嚎啕大哭的云泗逃走了。二人神色仓皇地急急奔走在道观附近的一片竹林里,云泗和双仪都不明白,明明已经拆毁了他们栖身的道观,为什么还不放过他们!“双仪师兄,他们追上来了,领头的还骑着马,我们根本逃不了。”云泗不住地回头看向身后,那些身着军装,身背枪械的士兵。“逃不了?逃不了那就不逃!”双仪一听,反倒停了下来,和云泗一起静静站着等那些追上来的士兵。不过片刻,二人就被这一堆士兵包围了。奇怪的是,这些士兵好像并没有想要抓他们的意思。云泗和双仪互相看看对方,也是一头雾水。云泗还在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她从来没这样拼命跑过,哪怕是她在外面胡闹了一天,忘了画符,老道士从道观追她追到镇西的乱葬岗的时候也没这样疯跑过。云泗想着,自己现在一定狼狈极了,双仪都是跑了两脚泥,自己一路跌跌撞撞,磕磕绊绊,肯定比他还要狼狈许多。许是跑了太久,云泗感到力竭,眼前的一切渐渐变得和士兵手上的火把上窜动的火苗一样摇摇晃晃。她在最后一丝意识消失之前,听见的是双仪惊慌失措的声音。“云泗?云泗?云泗!” 等再次醒来时,云泗听见她的二师兄陈双仪在同人吵架。吵得她头疼。 “陈元一,你对得起师父吗?!!!” “陈双仪,云泗她有心悸的毛病,你觉得现在我是应该站在这里同你吵架吗?” 原来带人拆掉道观的竟是多年未归的大师兄。云泗恍惚中想起以前在道观的日子,师父,两个师兄,和最小的她。年年镇子有集会,师父会格外允许三人在外面胡闹到天亮也不管,因为他知道自己想管也管不了,每每都会嘟囔一句:“咳咳,留我这个老唐僧忙里忙外,你们三个别忘了‘化斋’回来......”师父,总是开玩笑说自己是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双仪师兄也总会连忙抗议,说自己不是猪八戒......三人还各有一个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的面具,只不过,已经和道观一样,碎在那里。 再后来,云泗就成了陈将军家里的冯大小姐,陈双仪不愿留下,毅然决然离开了。 “大小姐,这个小姑娘是...”某一天,陈元一家里的管家带着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出现在云泗面前。云泗这时候正坐在茶馆里,刚夹了一筷子的烫干丝张了嘴。 “和谁生的?看着不像他啊...”小女孩没等管家开口,就自己跑过来,一屁股坐在冯大小姐对面,用两只手各抓起一个干菜包子,一边一口。“他说我应该叫你姑姑。” 就这样,冯大小姐带着便宜侄女回了自己住的小院子,是的,因为当年的别扭,冯大小姐情愿自己在外面当私塾老师,也不愿意住在陈元一家里。“好你个陈元一,把自己女儿扔给我就算了,让你和我姓,叫冯聿珍,这算怎么!”“我本来就叫这个名字......”小女孩嘟囔了一句,然而,冯大小姐并没有听见,其实,后来,她再仔细看看这便宜侄女,倒有几分像他的二师兄,陈双仪。 同室操戈,冯大小姐想着,也许在陈元一亲自带人拆掉道观的那天,她就该想到会有这一天。冯大小姐在带着冯二小姐一年后某一天,收到了陈双仪的死讯。死因是由于陈元一同僚的围捕,当场击毙。 争吵,冯大小姐连夜跑到陈元一家,和他大吵了一架,程度不亚于陈双仪和陈元一最后一次争吵。但最终,因为心悸,冯大小姐败下阵来。不久,陈元一就以治病和安全为借口将冯大小姐和冯二小姐送去了很远的地方。冯二小姐后来想起,在船上明明已经晕得七荤八素的时候,她的这个姑姑仍然有力气在甲板上气得直跺脚,嘴里还一直骂着她的陈叔叔。“有本事就好好活着,别让我见到你,见到你,我就直接给你几个耳刮子,让你尝尝鲜......” “啊,阿嬷,那后来呢?阿祖就和另一个姓陈的男人结婚了?这就是你......哎呀,阿嬷,你怎么把桃酥全吃光了!” “嗯嗯,要想听后来的故事,再给我拿一包龙须酥来。”讲完故事的冯二小姐,心满意足地回味着桃酥的滋味,不经意瞥见在墙上挂着的一张黑白老照片,是一张全家福照片,照片里的冯二小姐坐在冯大小姐身边,两只手被冯大小姐紧紧抓牢,眼睛滴溜溜地看着冯大小姐身旁男人手里的一包桃酥。那个男人,虽然没了一只眼,但还是不失当年大师兄的风采。 浮生盗 一 “皇上,皇上!不好了!内府国库又被盗了,库里上个月匠人们刚打好的那批金钗全都不见了!” “又……好吧,这是今年第几回了?!内府的那些禁卫是都睡着了吗?还是一个个没长眼睛?!朕莫不是养了一群废物?!” 炎曦三年,八月里的某个清晨,不等玄国的女帝轩辕庚踏入未央殿去上早朝,随侍内监就急匆匆地从寝殿外跑了进来,他跑得太急,以至于,都没注意到门槛,一个跟头便直接栽到了轩辕庚的脚下。 玄国有怪盗,不知名,亦无人知其相貌。自轩辕庚继位后,每年,似乎总有那么两三个月,这神出鬼没的怪盗都要来如此拜访这么一回,熟门熟路,不动内府中的金银元宝,玉佩,各方御贡珍品,偏偏只盯着那金钗。 一次,两次,三次……每一次,轩辕庚都有增派禁卫严加看管,可每一次的结果都是同样,内府里原本盛放着金钗的匣子空空如也,只是在地上,多了一片金制的枫叶。 就这样,到如今,轩辕庚手里已留了一模一样的七片金枫叶,她想,一日抓不住这怪盗,任他这般逍遥来去,待她登基个十几载后,她是不是都能留出一棵金枫树来了? “不能再如此了,这怪盗行径是在藐视君威……” 早朝过后,轩辕庚来到内府,一如既往地在地上拾到了第七片金枫叶,多次的冒犯,已是让她觉得这是莫大的羞辱,于是,她即刻便派了宫里的暗卫,她不信,这一次,还抓不到他吗?! 二 “古来圣贤皆寂寞……今朝有酒今朝醉……” 邺城里,除了平日里一众万紫千红争奇斗艳的红玉楚馆和梨君楼外,最热闹的,当属文人雅士们最常来的仙客来。 仙人青袂动,松鹤迎客来。邺城里,谁人不知,这仙客来的酒最是香浓?何人不晓,这仙客来的菜肴最是五味争鲜? 当然,仙客来除了文人雅士,也不少那江湖行客。今日,仙客来比往常来得更为热闹,也不知是哪位皇亲贵胄府上有何喜事,居然是同时请了红玉楚馆和梨君楼里旁人最难得一见的花魁与楼主,同聚于此,大开盛宴,不拘身份,不拘穷富,人人都能进的这仙客来共进一杯酒水。 “唔……欢儿,花了这么大的手笔只为捉我一人,我若不亮亮相,岂不是辜负了这她一番美意?” “唔吱吱吱!” 仙客来顶方的红漆横梁上,一个戴了半面金色假面的男人正对着自己肩上的一只猴儿说着,一边,用从面前横梁上摆放着盘子里用两根指头夹起了一颗胡豆扔进了嘴里。 待这胡豆被他咬嚼着,吞下了肚,他抱着猴儿便是纵身跳下了横梁。如枭掠水,明明是旁人眼里胆战心惊的一跳,可换作了他,即将坠落于地的一刹那,他却是好端端地翻了个身,稳稳地落在了仙客来正中的戏台上。 是惊了看客,更是惊了戏台上水袖轻摆的楼主与一旁的花魁。 “唔……古来圣贤皆寂寞……今朝有酒今朝醉……”嘴里嘟囔着,这从天而降的男人,脚下的步子,仿佛也是因为多饮了几杯,而歪歪斜斜地走了出去。在场的众人无不愣着看着他,都还以为,这也是特地被请来的哪位贵客。 然而,当他大摇大摆地担着肩上的猴儿走出去的时候,戏台上的的楼主和花魁这才发现自己头上的金钗不见了,而戏台的一方立柱上,倒是有一片明晃晃的金枫叶插在那里。 “来人,快追!” 彼时又随处寻了个屋顶,躺下呷了一口从仙客来带出来的美酒的男人,一边轻拍着吃着馒头的欢儿,一边又空出一只手来,习惯性地用纤长的指头在檐瓦上敲了敲,指着邺城街上后知后觉,才从仙客来中跑出抓捕他的官兵们。 “欢儿啊,你看他们,只知看前看后,看左看右,偏偏就是不肯看看下方的那些贫苦百姓,也不敢抬头来仔细看看这皇城。” 三 炎曦三年,十月,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戴着半面金色面具的男人又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带着欢儿潜进了皇宫的内府国库。 “呼……”随着轻吹眼前的香粉盒子,内府大门前的禁卫们纷纷都闻到了不知从哪里传来的香味,很香,很香,香到,他们直接睡了过去也没察觉到那是不善的迷香。 “唔……看来她是聪明多了,知道有再多的禁卫也一样拦不住我们,怪不得这次安排得禁卫这么少。” 怪盗说着,担着欢儿,又是同往常一样,熟门熟路,大摇大摆地从大门进了内府,直奔了那些放了金钗的匣子而去。 然而,正当他和欢儿小心翼翼地从匣中取着金钗的时候,突然间,周遭光亮了许多。回头,确是看见了一个宫女模样人,正举着一盏宫灯,愣在那里。 “你,你在做什么?这里可是皇宫!” 怪盗停了手,转身,却出乎意料地将眼前的宫女退到了墙上,两臂各拦住一边,迫得那小宫女只得乖乖地站在这两臂围住的地盘里,倚靠在了身后的墙上。 “你是宫女?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朕……我叫甄玄七,你呢?你又是谁?” 粲然一笑,假面下的男人嘴角始终保持着那样的弧度,喃喃着,将“甄玄七”这个名字反复念叨了几下。 “玉…浮…生,怎么样,是不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玉浮生抓起了眼前小宫女的一只手,一笔一画地在她的手心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仿佛生怕这小宫女记不住一般。 “玉浮生,玉浮生?好名字,可惜偏偏为何要作梁上君子?” 下一刻,宫女从袖中翻露出了一方匕首,直冲玉浮生的面门而去,可玉浮生,只轻轻一闪,便远远又带着欢儿躲在了梁上。 也正是这一瞬,宫女的头发挣脱束缚般地完全披散开来。宫女一怔,摸了摸脑后束着头发的发钗,没了踪影,倒是摸了一片金枫叶下来。 这时,梁上也传来了那玉浮生悠悠的声音,“轩辕庚,你这宫女装的委实不太像。这些金钗我就不要了,不过你头上的这只钗,我要留下。这样吧,你若能再抓到我一次,我就改行,哈哈哈!” 翻窗而出,玉浮生身形极快,轩辕庚见状,也顾不得自己还散着头发,径直便追了出去。那玉浮生也好似在等她一般,刻意放慢了些脚步,直到把轩辕庚引出了皇城。 “你,你怎么不跑了?!” “哦,你不是要抓我吗?在你抓到我之前,我想先带你去看一个地方。” 就这样,轩辕庚随玉浮生来到了东街,那是邺城里最为繁华的所在,红玉楚馆与梨君楼相依并立,门前人头攒动,你来我往,熙熙攘攘,明明已是深夜,却还是恍如白昼一般。 “玉浮生,这我见得多了。” “那你可曾见过他们的另一面?” “另一面?” 随着玉浮生的带领,轩辕庚又是来到了红玉楚馆与梨君楼的背处,在此之前,她从未来过。可接下来,她亦是不敢相信眼前的所见。 眼前的一切,和方才的一比仿佛是两个世界。 这是怎样的一番景象?黑漆漆一片,唯有从前面映照而来的灯火微光。有人不时从偏门而出,手里提着一个个桶,桶里装的,是里面客人吃剩的酒食。他拎着桶,并没有走远,因为,一早就有一大群衣衫褴褛的人们在那里等他。 轩辕庚亲眼见到,那人将桶中的酒食尽都泼撒在了地上,那些迫不及待,衣衫褴褛的人们一拥而上,不顾这这残羹剩饭上是否混着口水,还是地上的泥尘,他们统统都是一概狼吞虎咽地吃下肚。 “曾经,我也同他们一样,都是北街那边的孤童。或许你会问,为什么我们会流离失所,我们的父母呢?那么,我也只能告诉你,他们都饿死了。你知道吗,玄国每年的春秋二税,不知是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可是你们这些王孙贵胄呢?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我为何要同你说这些,即便是亲眼所见,你也还是不会懂得吧?” “你可知,你那些匠人们打造出的金钗,哪怕是一支,也足够一家五六年的过活。” “你可知,每一个人,为了活下去,是有多么的艰难,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终生不得安宁……” “吱吱吱……”仿佛感受到了主人的悲伤,站在玉浮生肩头的欢儿,居然伸出一只爪子来,抹着玉浮生的眼睛。 “原来如此么……” 是夜,轩辕庚独自一人披散着头发回了宫。 四 “三四更圣明,民载乐行行……” 欢声笑语,童言稚趣。也不知从何时开始,邺城的街头巷尾里开始流传起这样的童谣。自东街一别,轩辕庚确实有所顿悟,大刀阔斧,庙堂也确实是一天天清明起来。 可这样“任意妄为”的裁决似乎并非某些大臣们的心中所愿,他们要的,是一个同享其乐的国君,而非一个为国为民的国君。 “此去,留尸不留命…” 一众刺客在昏暗的不见天日的所在发下了生死之誓,众多刀光剑影,相互敲击,声声催心震耳欲聋。然而,有一剑,却不曾出鞘。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刺客,青天白日,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了某日刚下了早朝,一身便装出了宫的轩辕庚面前,一剑未中,只是刺死了一旁的随侍内监。趁此机会,轩辕庚连忙拔出了随身佩剑,她堂堂一国之君,不是战死沙场,也不是崩逝朝堂,而是如此轻易地做了这不明不白的剑下亡魂,岂不遗笑万年? 然而,轩辕庚似乎错估了刺客的能为,既然是谋划已久的有备而来,又怎么会只有单单一人? 在仅能通过一人的长巷里前后夹击,不得不说,真是算计的妙啊!一人双手难敌四拳,交锋不过片刻,轩辕庚又受限于长巷,已然失了上风,不多时,更是被后头的刺客,毫不留情地刺穿了右肩,顿时,右肩处,只见一片朱红。 “玄七!快上来!” 就在轩辕庚被步步紧逼,毫无转圜余地之时,玉浮生居然出现在了她面前,向她伸出了援手。 “你好歹也是国君,出门在外,怎么也不带上几个侍卫?” “学武也学得这般疏松,花拳绣腿倒是不少!” “玉浮生!你居然私自叛逃!” 仓皇中,玉浮生拉着轩辕庚在屋顶上急急而奔,他说的每一句话,都随着风流在轩辕庚的耳边一瞬而过。可唯有那追赶而来的刺客的话,让她听得颇为清楚。 追上来的刺客是越来越多,玉浮生脚下步法也愈见生风,可到底,二人是逃不过这乌蝇似围剿而来的刺客。 “我来断后,这里离北郊行营已不远,你快去找许将军!” 重重的一掌,不伤筋骨肺腑,却是将轩辕庚同欢儿一起推出去好远。轩辕庚自知留下也是拖累,便只好转身奔向北郊行营。 离别前的最后一眼,轩辕庚入目的是玉浮生身上触目惊心的一道横跨了脊背的剑伤,和更多潮水般追击而来的刺客。 “玉浮生,你要等我!等我呀……” 虽是早有预谋的弑君之行,可终究不敌训练有素的许家军,一场谋逆,终究是草草收场。 可是玉浮生到底是没等的了轩辕庚,援兵赶到时,玉浮生已是身中了多箭,却还在那里苦苦支撑,临行叛变的代价,就是性命相抵。 “玄七,这是你二次抓到我了,咳咳……我,是该改行了……”口角缓缓流下一丝朱红,玉浮生说着,抬起了颤着的手,抹去了轩辕庚眼角的那滴晶莹。 下一刻,却是谁都没想到的,他直接跳下了深不见底的矜河。 “哈哈……盗亦有道,盗亦有道,今日我玉浮生终于自由……” 五 炎曦六年春,轩辕庚二十四岁。 她早已不是当年被宠坏了的公主,亦不是年纪轻轻登基不知百姓疾苦的国君,玄国上下,无人不感慨称赞她是难得一见的圣君。 可唯有一点,让朝臣们都很心急如焚,轩辕庚早就到了大婚的年纪,可这件事,她只字未提,亦是不准任何人提起。 这样可如何是好? 然而,被丞相明里暗里提了不知几回的轩辕庚却是装傻充愣,每日一如既往地下了朝便去寝殿批公文,再是带着欢儿去御花园栽枫树,拾枫叶,到了夜里,便带着欢儿在寝殿歇下,一成不变的生活,比城内西街灵奉寺的老和尚们还循规蹈矩。 直到某个晚上,轩辕庚临睡前,听见一旁矮榻上欢儿的奇怪的动静。 “唔吱吱吱!唔吱吱!” 轩辕庚知道,那是欢儿在笑,可无缘无故,为何它会如此兴奋? 就在轩辕庚纳闷的时候,有人突然从后面抱住了她,轩辕庚感到颈上传来一阵异样的冰凉,就像是不平整的金属。 “在下重出江湖第一次采花,自然要采这至高无上之花!” “唯有牡丹真国色……” 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声音,轩辕庚连忙回了头,果然啊,是他,仍然戴着那金制的假面。 “玉浮生,你?!” 轩辕庚“甚悦”,将玉浮生回手整个人手脚朝天地摔打在了自己面前。 偏偏玉浮生还顺势斜躺在了地上,翘起了二郎腿。 “刚重出江湖,就被你抓,这是第三回了,不知这次我该改哪行?” “朕这里还有一个君后的空缺,没有俸禄,全年无休……”轩辕庚伸手挑起了玉浮生的下巴,两根指头游移,又玩起了玉浮生新蓄着的两撇眉毛似的胡子。 “事不过三,若是真做了这行,那我可就再不会改行了。” “你以为你还有考虑的余地吗?!”轩辕庚不怒而威。 “……”玉浮生想着,这似乎不是他认识的那个轩辕庚,可他如今确实是心甘情愿的为她而留下。 “你当初没死,怎么不早日来寻我?!”下一刻,轩辕庚揪起了玉浮生的领子。 “哎呀……说来你也不信,我竟是在矜河河底住了三年……” 老四的秃头 “鹤为秃头之说,都是无稽之谈!只有你这样的昏君才会相信!” 轩辕霁看着那裹着一身雪岚长衫的人气呼呼地甩手而去,就连平常顶爱吃的荔枝也都丢在了桌子上。 她不明白,只不过是开了个玩笑,缘何他会如此生气。 “你若是知道他从颂国买了些什么回来,就该晓得,他对此最为忌讳。” 天师看了全程,他一边给盆里的孢子松着土,一边漫不经心的说了句。 “朕知道,听说是颂国特产,名医秘方叫什么什么生发水来着,可看不出来,他不像是秃头啊?” 轩辕霁翘起了二郎腿,一边剥了颗荔枝送进了自己嘴里。 “这事说来话长,早先我也是听刘命讲来,他说,他们兄弟几人生于蓬莱,天生白鹤仙形,只有他们的小弟独独是一只蓝羽仙鹤,也远比他们三兄弟要晚降生好些时候。所以,到了刘命他们三兄弟能化为人形的时候,这小四也还是只幼鹤……” “天师大人啊,后来呢?后来呢?”轩辕霁津津有味听着,面前的荔枝,更是一个又一个地被她快速地送进了嘴里。 “刘命说,化为人形后,他便随着一位仙长终日奔波四海,留下了当时还不怎么会讲人言的许曦和谢瑜驻守洞府和照料小四。这谢瑜也当真是爱护他这幼弟,几乎是终日抱着幼弟在怀,只不过,他似乎有些爱护得过了头……” “爱护得过了头?” 没有回应,天师却伸出了手来,“老规矩,想听完,就交金子。” 轩辕霁撇撇嘴,从腰间取出了一个金饼递到了天师手里,又亲眼看着他将那金饼递给了“嗷嗷待哺”的孢子。 在孢子咀嚼金饼的“嘎嘣嘎嘣”的声音中,天师小心地瞥了一眼远处那雪岚衣衫的一角,贴近了轩辕霁的耳朵。 而那远处,雪岚色的身影,也似乎再次回想起了当年谢瑜终日抚着他的脑袋,一日复一日,直到刘命与仙长出游回来时,他的头顶已寸草不生。 归根结底,在于谢瑜那时刚刚学会的一个词,聪明绝顶。“好小四,都说聪明绝顶,聪明绝顶,这个忙,二哥自会帮你……” 长安一念(一) 千秋同人短篇1 轩辕炘 吾名轩辕炘,是玄国的太子,亦是父皇与母后所出的公主,唯一的公主。 玄国立储,向来不是限于皇子,也不拘于长幼。只要是嫡出,又天资出众,便可得青睐。 吾非是长女,在吾出生之前,父皇和母后还诞育过两位兄长,只不过,大皇兄因先天不足,没几年便病逝夭折,如今还在世的,也只剩了二皇兄长安哥哥一人。 大抵是几年前元宵宫宴那生的一场大病的遗症,长安哥哥几乎常年都是缠绵病榻,更不见他出屋子,就连父皇同母后也不许他的寝殿内有外人随意走动。 “禁令”归“禁令”,可它拦不住吾。吾总会在下了书房的功课后,甩开了身后的宫女内侍,跑到他的寝殿里来。 长安 吾名长安,长安长安,吾时常在想,吾真能长安顺遂一生吗? “兄长!长安兄长?长安哥哥!” 吾之所居,掩云殿,是比冷宫还要僻静几分的偏僻所在,可每日近了午时,总有一个团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有时是树上,有时是屋顶,有时又是窗外爬进来。 她是吾的妹妹,轩辕炘。 “好呀,堂堂太子,居然也学人家爬窗户,成何体统?” 虽然是板着脸拧着眉头,可到底也是说完了这句话吾便忍不住破功。同面前故意作出了一副可笑鬼脸的她一齐笑个不停。 父皇与母后下过禁令,为了吾的病,吾的身体,不许外人进出掩云殿。是以,除了阿炘、太医和夫子,偌大的掩云殿内,终日不曾有过访客。 就连父皇与母后二人,也极少来,许是他们太忙了。 罢了,吾又该喝吾的汤药了。只是,这汤药,吾一如往日地将它倒进了院后的花土。 袁琅 吾名袁琅,是玄国负责教导东宫的袁太傅的幼子,可是恐怕也无人知晓,其实吾是从他在几年前的元宵灯会上从外带回来收养的儿子。我的生身父母,就像元宵灯会上那些磷磷冉冉的烟火一般,将吾留在了一棵梅树下便愈走愈远,湮灭在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养父一家待吾极好,更是将吾送入宫中,去当了太子的伴读。 吾记得,在见到那未来的玄国之君前,吾先见到的,是她的父亲,吾玄国的君王。 “抬起头来。” 不知怎地,这声音莫名地熟悉,仿佛是在哪里听过一般。谨遵圣令,吾小心翼翼地抬起了头,抬头仰望着那玄国最为至高无上的人。 吾在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犹豫不决,可这很快就被他的口谕否决了。 虽然一同来参选伴读的王公子弟不在少数,吾虽天分出众,可圣上是连其他人见到没见便直接定下了吾,不像旁人一样沾沾自喜,吾反是再拜谢圣恩后,疑惑不解地向养父问出了这个问题。 “大概……圣上觉得你很适合成为太子的伴读,你与太子……很有缘分……” 养父身为太傅,从来不会这般吞吞吐吐,没头没尾的说话,吾当时听了,更为地疑惑。直到,吾见到了那玄国的未来之君,太子轩辕炘。 吾也是那时才晓得,太子殿下原是女儿身。 轩辕炘 在吾年满十岁的时候,父皇为吾亲选了一位伴读,是袁太傅家的小儿子,名唤袁琅的。袁琅与长安兄长同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吾那时还想,这样也算是吾多了一位兄长。不过,可惜的是,因着宫里的规矩,袁琅虽是父皇为吾亲选的伴读,但到底也是外男,吾只能隔着一方绣屏看见他有些模糊的身影。 青衿端礼,隔着绣屏,吾隐隐约约觉得,他有些像长安兄长,大抵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大概都长得差不多吧…… “臣袁琅拜见太子。” 奇了,他的声音……也与长安兄长出奇的相似。 吾不禁好奇地让他靠近了些。“走近些,抬起头来。” 然而,一旁的太傅却出声制止了吾,“太子殿下,小儿初入东宫,不懂规矩,让您见笑了……” 闻言,袁琅乖乖地退了下去。没有看清袁琅的模样,在宫中也无机会看清袁琅的模样,这让吾愈发得好奇。 长安 在吾十四岁,阿炘年满十岁的时候,父皇将太傅的小儿子选入了宫做她的伴读,听说,那个名唤袁琅的少年和吾长得很像。 但,究竟是长得有多像,将此事说与吾听的阿炘也说不清楚,吾并没有在意,父皇与母后恩爱甚笃,奈何子嗣缘薄,父皇也不肯广纳后宫,到如今,膝下也只有吾和阿炘二人还活着,宫里也没有其他的皇子,阿炘见到一个,便说与吾很像,想来只是错觉。 “阿妙呢?” “这还用问,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阿妙的性子,自打父皇送了它给吾,抱进了这掩云殿里,没有一天不跑去翻花土的!” 吾说着,推开了窗,透过窗子,能看得见后院花圃里,有一只纯白如雪的猫咪,在用爪子刨着花土。 “哈哈,兄长你也不好好管管它,回头,你这院里的兰花又该遭殃了!” 阿炘半跪在吾的榻上,趴在窗子上,直盯着刨土的阿妙乐个不停。 袁琅 自第一日被父亲呵斥退下后,吾没有一日不好奇,吾好奇太子的模样,但比起这个,吾更好奇闭宫不出的大皇子。听说,是早几年前的元宵时节,染了重病,所以落了腿上的残疾,终日缠绵病榻。不然,太子之位,合该是他的。 不知怎地,吾很想见上这位大皇子一面,或许,只是因为太子当日在父亲不在时,偶然谈及,吾与大皇子很像,起码声音是近乎一模一样。 这无心的一句,让吾好奇到非入宫不可。 是以,在那日,冒着天大的风险,吾借着要替父亲送给太子批复好的功课为由,私自入了宫,没有去东宫,而是转身顺着一条不起眼的小路去了掩云殿,这也是太子她告诉我的,太子……阿炘,她说她每日总是从这里偷偷避开皇上和皇后,还有其他的宫人。 按着她平日所说的,吾果然很顺利地就溜进了掩云殿的偏门。 “是什么人在那里?!”好似有宫人发现了吾,惊慌失措下,吾随便就跑进了一间屋内,躲了起来,吾可真是太大胆了,要是被人发现,便是阿炘来也不成的。 “你还真大胆,你难道不知道,掩云殿是不能让外人随意进出的吗?” 一片昏暗中,有一个沙哑的声音,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但听上去,他似乎并没有想将吾抓起来的意思。 吾不做声,左顾右盼,却是怎么也见不到声音的主人。 “宫人们走远了,快些出宫吧,离开这个地方!” 斥责一声,吾愣了一下神,就突然便感到衣领一紧,被人急扯着拽出了掩云殿的后门。 发现了吾,扯着吾离开的人,是父亲。 吾从没见过父亲发过那样大的火,那一日,任凭母亲和两位兄长怎样劝说,父亲的雷霆大怒化作了施加在板子上的力道,尽数都打在了吾的身上,很疼,很疼。可吾知道,吾不该躲,这是吾该受的。 板子像雨点一样,落在我的脊背上,每一下,都留下了灼热的红肿,附加到极致,皮开肉绽,鲜血淋漓。若不是最后母亲和两位兄长跪下抱住了父亲,吾当日几乎要被打个半死。 “掩云殿,你休要再去!” 轩辕炘 最近宫里头变得怪怪的,宫人们总是会交头接耳地窃窃私语,但一见了吾,就立刻散开来,似是刻意不让吾听见。不但宫人,就连父皇,母后,长安兄长见了吾,也各自变得怪怪的,吾说不上来,若是袁琅能入宫就好了,可惜,听说他前些日子贪玩,从树上摔下,断了腿,这两三个月,再加上快到了年关,恐怕要等明年吾过生辰时才能见到他了。 生辰,听父皇说,算算日子,到那时,长宁也差不多满月。是了,母后腹中又有了一个孩子,虽然要等生下来才知男女,可父皇和母后已先为吾这尚未出世的皇弟或是皇妹取好了一个乳名,长宁。 “长安兄长,你说母后会生一位皇弟还是一位皇妹?” 吾躺在长安兄长的榻上,就像小时候一样倚在他的怀里看着书,不同的是,以前是他教吾认字,现下,吾已不需要再问他了。 听了吾的问题,长安兄长反常地默不作声了好久,就像是深思熟虑过了一般,手上却不停,为吾剥着一颗石榴。 待他手边的青瓷碗里的石榴已堆成一个小山的时候,吾终于忍不住摇了摇他的手臂。 “兄长,兄长,你就猜猜嘛……” “是皇弟也好,是皇妹也好,只是……都会叫长宁不是吗?” 长安兄长顿了顿,皱了皱眉头,吾以为,他是腿上的旧疾又犯了,连忙给他捏起了腿。 “可吾只认你一个……” “长安兄长,你说什么?” “无事……”长安兄长拧着眉头,看向了窗外,那一团雪白,还在花圃里乐此不疲地翻着。 长安 阿炘所言着实不差,她的伴读,确实与吾长得一般无二。无缘无故,哪怕是同一株兰花不会有生有两片相同的叶子,那么,世上亦是不会有两个毫不相干又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来。 或许,父皇与母后都以为吾那时年纪还小,什么都不记得,可他们不知,吾记得清清楚楚,曾经,吾有一个孪生的手足。 那时,父皇的长子,还尚在人世,只可惜,他生来不足,就同吾一样只能终日缠绵病榻。 自吾有记忆起,母后便不喜吾与吾那孪生的手足,父皇倒不厌恶,却也对吾与他,谈不上喜欢。也是,自古双生不详,更何况,吾与他,本就是不容的存在。 十余年的元宵盛宴,宫里却是一片哀凉凄然,父皇的长子,吾该称他一声兄长的那个孩子,被自出生起就存在的病痛折磨了几载,终于再也支撑不住,在元宵前夜夭折病逝。 也正是那一夜,在松开兄长再也暖不起来的手后,她转身,便狠狠地掐在了吾的脖子上,吾被她整个扑倒在地,颈上桎梏渐重,吾连一声叫喊也发不出。 “都是你们这一双孽障克死了安儿!还我安儿的命来!” 双目猩红,母后死死掐着,几乎置吾于死地,吾的孪生弟弟也被吓得碰倒了身后的花瓶,砸破了脑袋。 就在吾将要晕死,满眼只剩吾孪生弟弟额上的汩汩而流的殷红时,及时赶来的父皇解救了吾。 争吵,针锋相对,疯狂…… “让我掐死那双孽障,安儿就能活过来……” “够了,安儿是你的儿子,难道他们就不是吗?!” “哼!若不是你想要琅琊王替你生一个健壮的皇子继承皇位,算计了我和他,不然,怎么会生出这两个孽障来?!” “够了!若不是当年朕是唯一嫡出,皇位本该就是皇弟的,不该是朕……” 吵到难分难解,父皇将母后推倒在地,母后登时便抚着已有了几分隆起的小腹,惨叫一声,不久,母后的身下,便流出一股和阿弟额上一样的殷红, 那一夜,很漫长,长到吾一边看着宫人们忙进忙出,捂着阿弟额上的伤口便昏睡了过去,等到吾醒来时,他已经不见了。 “长安,以后你便是长安……” 母后疯了,阿弟被送出了宫,而吾,承了兄长的乳名“长安”,这还是吾第一次有了名字。 疯癫了的母后,时而抱吾哄吾,视吾如珍如宝,时而却又打吾掐吾,口口声声的孽障。 吾偷偷听到太医同父皇讲,母后当日因兄长过世太过悲痛,又失了腹中骨肉,这才失了神智,既是因接连失子之故,或许再有一子,便可好转。 看看吾,又看了看终日疯疯癫癫的母后,父皇却是默然。 几个月后,母后宫里的一位宫人,替父皇诞下了一位公主。算算时间,若母后当日没有滑胎,也该是这时候生子。 父皇很高兴地将那白玉团抱给了母后,并且不顾众臣的反对,当场便为她取了“炘”这个名字,更是将她立为了太子。 后来,母后的精神,神智果然一天天好转起来,只是,宫里头,再也没见有那位宫人的一点痕迹留下。 袁琅 被父亲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吾一个多月都没能下得了床,两位兄长和母亲时常会来看吾。每每为吾换药的时候,母亲总会万分疼惜地抚着那刻意被藏在额前偏发下的一道陈年的旧伤痕。 有一位道者曾替吾看相,他说,这一道伤,损了天庭,折了吾的气运。吾从此至亲无靠,虽得享富贵荣华,却要半世凄苦,是谓“笼里金雀”。 吾向来是不信的,无论僧道,他们只晓得拿那混混沌沌不知所谓的话来唬人。吾现在,有父有母,更有两位兄长。哪里来得至亲无靠? “早知道,就该当初骗过皇上,说琅儿夭折,送到乡下老家养着,便没如今这回事,皇上他……” “那……” “事到如今,天子脚下,你又让琅儿哪里去?” 迷迷糊糊中,吾常听到母亲同父亲,还有两位兄长说着什么,听不清,但听起来总是那样万般的无奈。 身上的伤好了,等到过了年节,有消息从宫里传来,皇后为皇上诞下了一位皇子,只先取了乳名,长宁,待满了三岁,再正式赐名。 皇子出世,又值元春,本该是件可喜可贺的事,可太子……阿炘她,却不见她像以前那样笑意盈盈。 虽然是住在东宫,也从未去过前朝,可有些话,总能从各种缝隙顺着风,刮进她的耳朵。皇后想要让皇上废掉她的太子之位,立长宁为太子。 也有不少大臣,纷纷上奏,进言,当初大皇子夭折,二皇子病弱,立阿炘为太子本就是无可奈何之举,前代虽也不乏有女皇继位的先例可循,可到底该是立皇子为储。流言蜚语,近来皇上和皇后也冷落了阿炘许多。 阿炘常常说,吾越来越像她的长安皇兄,只可惜,那一次,吾没机会见到……可很快,吾就验证了这个事实…… 在宫中平凡的一日,东宫的书房里窜进来一只雪团似的猫,猫啊,最爱的便是爬高,再跳到别处。 如果不是这只叫“阿妙”的猫闯入,吾恐怕一辈子也不会晓得,后来的真相。 锦屏倾倒,吾与阿炘之间没了障碍,她亦瞧见了吾的脸。她当时便愣住了,呆呆地望着吾,喊了一声“长安兄长”。 父亲急忙带吾出了宫,为吾父子二人一齐告了病。 “父亲,吾之身世……” 父亲没有回答,只是摇头。 没过多久,只听得宫里又传出消息,太子炘患了天花痘疫,已连夜送至郊外养病,除了一个贴身的小内侍,再无他人照料。 这天花……患得可真是时候…… 是夜,吾从后门带着随身的行李,溜去了郊外那间破落的草棚,走前,在后门先吾一步等在那里的父亲和母亲塞给了吾许多细软,碎银,还有厚厚一沓地契田契。 “除非为父让两个兄长去找你,不然,你千万莫要回来!” 吾预感到大事不妙,再要问时,父亲和母亲已将吾推了出去,严严实实地阖了门。 待吾跑得远远的,到了郊外时,在山头上,吾看见冲天的火光,包绕了整座太傅府。 至亲无靠,半世凄苦。当日那眉间有一点朱砂赤痕的道者,所言果然不差。 轩辕炘 吾之幼弟,长宁,光化二十三年二月初二诞于凤仪殿。 恰好满月之时,便是吾之生辰。 母后的凤仪殿热闹非常,可东宫里头却是冷冷清清,吾等了很久,父皇,母后,谁都没有来,直到宴上的菜肴都冷出了冻油,才有宫人们来送贺礼说父皇与母后会晚些时候过来看吾。 这一回,吾总算听清了那些宫人们的窃窃私语,还有下首的几个朝臣,他们再也不顾忌吾了。 “既是又有了皇子,也不似二皇子那般体弱,皇上是该改立皇储了……” “可……这废长立幼……虽说太子是公主,可先代也不是没有女皇的先例……” 宴散了,父皇与母后终究还是没来。 渐渐地,吾亦感觉,父皇和母后的目光,也远离了吾,不知怎地,每日吾也愈来愈没了精神。 “太子殿下,宫人的闲言风语,不必理会……嗯?哪里来的猫?” 那一日,原本在掩云殿的阿妙,不知为何跑进了吾的东宫,高高地一跃,弄倒了吾与袁琅之间的锦屏。 那是一张与长安兄长何其肖似的面容,吾并不是傻子,当场吾便隐约猜到了,长安兄长与袁琅,定是一双孪生。 太傅急急忙忙地扯着袁琅出了宫,而吾,也即刻被父皇叫去了御书房。 不等父皇开口,吾便迫不及待地问了那个问题。 “父皇,袁琅亦是吾之皇兄,对吗?与长安兄长是那不详的双生……所以您才将袁琅送出了宫外……” 汗岑岑地,吾身上立刻就出了冷汗,掌心也汗淹淹的,直刺得吾手腕,小臂乃至全身都一阵发痒。这般大胆无礼的高声质问,从古至今,除却篡位的逆臣,怕是只有吾这一个太子敢这么做了。 然而,吾从未想到,父皇看了一眼吾忍不住抓痒的手后,却告诉了吾一件秘辛。 父皇说,他不到弱冠便继了位,多年无子,好不容易得了一位皇子,偏偏一生下来就患了厥心症,他不愿广纳后宫,便暗自从宫外抱来了一双被弃养的麟儿,什么双生不详,他向来是不信的,他同母后,将那一双柔弱的麟儿,视如己出。 可吾那有厥心之疾的大皇兄没过几年便病重夭折,母后悲痛过度,认定了是双生不详,克死了大皇兄,人当时也有些疯疯癫癫了。父皇忧急母后身子,和彼时还尚在母后腹中的我,连夜将袁琅送出宫外交托给了太傅,又是让长安皇兄顶了大皇兄的乳名,哄骗母后。一直到吾出世,母后也才渐渐好起来,父皇也就随即将吾立为了太子。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吾不记得那日吾是怎样回到了东宫,昏昏沉沉地,吾莫名地心痛如绞,不知是为长安兄长和袁琅而悲痛,还是为自己而悲痛。 只记得,那一夜,吾的眼皮很沉,怎么也抬不起来,浑身也阵阵滚热,就像被人放在火上烧灼着一般。 混混沌沌中,吾依稀看见东宫有许多人进进出出,却又一个个惊慌失措地退出去,吾好似亦被人从榻上拖拽而起,放在一顶小轿中,颠颠簸簸地不知带去了何处。 “是天花恶疾!太子……太子殿下生了天花!” “皇上有令,即刻送太子去城外北郊养病,还有东宫一切物什都要送去烧掉……” “那个新来的……一起送去北郊,照料太子。” 接下来,吾便彻底地昏睡了过去,人事不知。 长安 阿炘被送到北郊的时候,吾是被阿妙吵醒的。 睡眼惺忪,夜里,吾感到有一团东西贴近了吾的脸颊,睁开眼,却是看见了钻进吾的被子里,瑟瑟发抖的,见吾睁了眼,便将一块被烧了一角的红绸放在了吾的面前。 吾认出来,那是阿炘最喜爱的一件便服衣袍的一角,可是,如何会被烧了? 阿妙仍然瑟瑟发抖地窝在吾的被子里,抬头,看着吾,发出了一声沙哑的叫声。“喵~” 就像是,冬日里头,它被火盆的烟呛熏到了一般。 心下突然不妙,远远地,吾也才听到从东宫里头传来的嘈杂,吾叫来了一位宫女,指了指缩在被子里的阿妙,即刻便披衣而起,从窗子上跳了出去。 “照料好它,不然,可别怪吾像对待之前几位宫女那样,捏碎你的骨头!” 从窗子跳出去后,吾便趁着夜色,一跃而起,攀上了宫墙,不过片刻,吾便装作一位内侍混在了被送出宫去的阿炘身边。 吾知道她太子之位不保,可吾没想到,除了太子之位,更是有人想要她的命。 几乎透明的存在,掩云殿终日倒也没见有多少外人打扰,这也给了吾方便,吾看遍了宫中藏着的江湖武林各门派的典籍,不期能天下第一,仅自保足矣。 吾亦想不到,昔日,本是为了自保而学的医术,如今,却还要用来救阿炘。 意外的是,吾在那北郊破落的棚屋里,再次遇见了他,与吾生的一般无二的孪生阿弟。 他浑身很狼狈,滚了一身的泥水,衣服也被树枝荆棘,扯开了几道口子。 他见到吾的时候,只是诧异了一刻,眼睛便又黯淡了下去。 吾大抵知道为何,来北郊的路上,吾便看见了从太傅府上空发出的冲天火光,有人,下了死手。 “虽然幼时的事情已经记不大清,但吾知道,你是吾的兄长,对吗?” “或许你以为这是你吾兄弟二人时隔多年的第一次见面,可很久前,在掩云殿,吾就已经见过你了,虽然只有半面一眼,但吾,也认出了你是吾那个被送出宫的亲手足。” 袁琅说,太傅一家葬身火海,他已没了亲人了,他唯一所求的,是真相,是手刃元凶。 真相……吾将吾这些年查到的,偷听来的,尽数都告诉了他。 “那他……父亲……知道我们吗?” “他并不知道我们的存在,他还以为自己是遇上了一位宫女,他还想着边疆立功便向父皇求个恩典,当年,还是他将你带出宫,送给了袁太傅。事后,他便领兵去了北疆,谁料染了时疫,尸骨也不知去向……” 吾看见袁琅又嗫喏着,不问也知道,他是想问母后,可是,吾二人这一双孽障,想想就知道,母后巴不得两个都死了才好。 “袁琅,你与吾都想要复仇,而吾这里,眼下正好有一个可以祝你复仇的大好机会……” 袁琅果然想都不想地便应了吾,就这样,吾与他换了身份,吾助他潜回了掩云殿成为了二皇子长安,而吾,则是替他跑去丞相府,成了大难不死,却因大火毁容,带上了半个假面的袁琅。 袁琅 掩云殿果然冷冷清清的,远不似别处热闹。吾替了他来做皇子,他替了吾,投入了丞相府去做袁琅,一边又在北郊暗中照料阿炘。 父亲还在世时,他曾说,皇上太过宠信皇后一族,以至兵权失握,又要改立幼子,怕是要出大事。 可在大臣们有意见前,皇上却先下手为强,首当其冲的,却是太傅府和昔日所剩无几的琅琊旧部。理由也荒唐得很,说是旧部骑兵逼宫,一路杀进皇城,半途失利,全军覆灭,太傅府不幸遭难。 没了一个袁太傅,昔日的琅琊旧属,只剩了想要扳倒阿炘和皇后一族的丞相一派的大臣。 当了袁琅的长安,远比吾要聪明得多,他想尽办法,说服了丞相,表面以吾这个病恹恹的“二皇子”为首,来辅佐尚在病中的阿炘,到时皇后一族,太子两派尽诛,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便可坐收渔翁之利。 而他,作为“拼死抵抗”逼宫的琅琊旧部,满门忠烈的袁氏孤子,自然而然地,得了个不小的官职。 说起来,掩云殿里的宫人们,似乎都怕吾怕得紧。尤其是那个叫作“青梨”专门负责照料“阿妙”的侍女。 “你为何怕吾……吾本就不需人怕的……” “奴婢怕您……怕您捏碎奴婢的骨头……” “哈哈……吾原不过是一时说笑的……” 看来,不但常年被关在掩云殿的长安日子不好过,就连宫人们也都要忍受他这个脾气怪异的主子,想必更是战战兢兢。 接下来的日子,吾在掩云殿里安心地整日无所事事地当着二皇子长安,一边又是不断地收到他从宫外的书信,有丞相一派在后倚仗,他得了许多差事,职位也升了上来,而且,阿炘的身子也已大好,不日便可回宫。 “青梨,若是有朝一日,你能离宫,最想做的,是什么?” 吾问这话时,阿妙正沐浴在它最喜欢在日坠西沉的偏阳里,窝在榻边的窗沿上,而青梨正在给它打理着毛发,它很是舒服,“呼噜呼噜”地,眯着眼兀自酣睡了起来,吾也安心地轻轻抚着它的脑袋。 “离宫?青梨是孤女,在宫内,还是在宫外,都没什么分别的,不过……” 青梨抚着阿妙的尾巴,顿了顿,小声地在吾耳边嘟囔了句,“若是真能放出宫去,奴婢只想找个好儿郎嫁了,有间小院,院子里栽棵青梨树,再生两个孩儿,平凡地过这一生便好……” “好儿郎,青梨,那你看,吾可算是好儿郎?” 玩笑一句,青梨脸上顿时便生了两抹绯红。她抱走了阿妙,顺便还带走了吾正吃着的一碗冰葡萄。 “哈……好青梨,吾说笑的……阿妙和葡萄留下啊……” 轩辕炘 “长安兄长……长安兄长……阿炘好难过……” 生了天花的日子,并不好过,吾起了一身的红疹,又痛又痒,两只手偏偏又被人缚在床榻两侧,动弹不得,真真是活受罪。 再次见到他时,吾曾以为,真的是长安兄长来看吾,可马上吾也就想起来,他该是长安兄长的孪生兄弟,吾的伴读,袁琅。长安兄长他……如何能出得了宫呢? “阿炘,你醒了……” “父皇,长安兄长,你……” 吾不知该说些什么,现在,吾与他,还有被困在掩云殿的长安兄长,皆是……被抛弃的存在。 “阿炘,你看清楚,吾是长安兄长……” “怎会……怎会如此?” “说来话长……” 吾听着长安兄长的话,不敢相信,父皇居然会如此狠下杀手。思及至此,吾当即便口吐朱红,胸口更是刀绞般的痛。 “哈,人言少年吐血,朝夕不保,看来吾是熬不过了……” 话还没说完,长安兄长便捂住了吾的嘴,又是轻轻地在吾的肩头拍打了一下。 “说什么不吉利的话,快些喝了药来,身子才能好起来!” 吾依言接过了他手里的药碗,不知怎地,吾闻到了丝丝缕缕的腥甜味,许是方才吾吐的那口血,还留了些在喉头。 “张嘴,啊……”明明自己也是面色苍白,疲惫不堪的一副模样,长安兄长却还是将吾当作小孩子来哄,唯恐吾怕这药苦,连忙将早就剥好的石榴拌了蜜糖来喂吾。 虽然在甜味的冲击下,药的酸苦亦是被对立激发到了极致,可吾还是笑了笑,从他手里自取了那碗石榴来。 “照料吾多日,如今吾已醒了,时辰亦是不早,兄长你快去好生歇息罢,阿炘这里,能照顾好自己。” “吾不累,这里没有其他的人,吾陪你坐坐,再回也不迟……” 话音刚落,只听得远远传来了尤为喧闹的炸响,虽隔了不知几远的山头,但吾还是从窗户里窥得见,那是宫城上方漫天绚烂的磷磷冉冉的烟火。 是了,每年母后的寿辰,父皇总是会让人在宫内各处,放上许久的烟火。幼时,吾亦总是喜欢在父皇和母后膝下一边跑着,一边也自己亲手燃上几柱,抬头看那五彩缤纷的异象美景,直到脖颈酸软,到最后,在父皇和母后抱在怀里睡去。 如今,再看这五色神绚的烟火,吾心中,却只剩了孤寂与悲戚,它们,在吾眼中,到底还是成了盛华过后落于掌心中的那拈指即逝的齑粉,失却了颜色。 “你身子已大好,再过些时日便可回宫了……” “好……” 回宫,再度回那个已经抛弃了吾的人的身边吗?吾不知晓…… 长安 光化二十三年冬,阿炘病愈,不久后,父皇便派人将她接回了宫。只是,东宫还尚在封闭,东西也不甚周全,父皇索性便让她暂时搬去掩云殿居住。 本是要还假扮着吾的袁琅将主殿让与阿炘的,可阿炘推辞,兄长本就是主人,她身为客人,本就该住在偏殿。 见她执意如此,父皇也就没再多说什么,随了她去。 “袁大人……你这身子本就有痼疾,又以血和药,驱了太子的疾患,您也是懂医术的,如此不惜,伤了本元,这是半条命都没了……” 府里头,吾从北郊偶然带回府里的医者,那名唤石樨生的,一边为吾诊脉,一边又唠唠叨叨地念个不停。 “若换作是你,你又会如何?” 石樨生看了看吾,摇摇头,长叹了一声,只听得他嘟囔了一句,“痴人,痴性,痴情……”便下去,为吾去煎药了。 呵,痴情吗?究竟是痴情,还是情痴,吾不知,不知她的心意又是如何…… 光华二十四年春,长宁满了周岁,父皇为他特地叫礼部安排了抓周礼,除了三品以上众臣,也只有王公贵胄得了邀赏,而吾,因为近来差事办得妥帖,官职升了,人也是得以坐在了丞相的下首。 时隔数月,吾在这当年阿炘都没有的盛宴上,再次见到了她,而替了吾的袁琅,坐在她的一旁,群臣聚首,王公与宴,令人讶异的是,一国凤后却是没见人影。 (未完待续) 长安一念(二) 千秋同人短篇2 听说是昨夜里起了风寒,头痛而见不得人。依吾看,得风寒是假,是不想看见吾与袁琅二人,头痛才是真。 吾冷哼了一声,转头却看见阿炘目光向吾投来,她向吾笑了笑。 数月不见,阿炘看起来整个人都瘦削了下去,名为太子,却不能回东宫,任是谁,都该知晓,阿炘这个太子,早晚都会被废除。 随着宗祀鼓乐的停止,司礼长篇大论的祝祷后,抓周礼开始了。 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诸珍必备,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亲表聚集,致宴享焉。 拼接而起,直至末席的长桌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新制的小玩意儿,弓,纸,笔,印,书,墨,砚……没有不好的东西,即便是长宁抓到了吃食珍宝,也断不然会有什么不吉祥的从司礼嘴里说出来,虽是试儿,也不过看看涂一乐罢了。 可关键就在于,你永远不会知道,也不会想到,这众望所归的小鬼,居然摇摇晃晃迈出几步后,扑到了阿炘的怀里,手里更是抓着阿炘头上的冠带怎么也不肯松手。 无奈之下,阿炘只好笑着将她的发冠解下来,任由长宁胡闹地抓在手里,又啃又咬。 父皇爽朗地大笑,众臣们也才松懈下来,一同跟着大笑,嘴里无非也都是和那司礼一样万年不变翻来覆去的吉祥话。 阿炘也在笑着,但却是那样的勉强。 宴后,吾,袁琅同阿炘,第一回同聚在了掩云殿,促膝而谈。 “待父皇正式为长宁赐名后,吾便会向父皇请辞太子之位……” 一颗黑子,蓦地落于檀木棋盘之上,吾与袁琅皆不说话,阿炘她,自己将自己置于了死地。 半晌不见吾落下手中白子,阿炘这才回神看向棋盘,明白了其中端倪。 眼见着,她暗暗地低了头,没有发冠束着的碎发突然就松散下来,发梢一直垂到了棋盘上。 “时辰不早,宫门要上钥了,还请回吧……” 轩辕炘 吾之幼弟,长宁,生得极为可爱俊秀。 虽然年纪小小,可他无论是见到谁,都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他总是喜欢将见到的东西放在没长几颗牙的嘴里啃咬。 吾曾以为,他会怕吾,可每次一见到吾,他却是总哭闹着要我抱。等再大了些,每日一睁眼,便是嘴里喊着要找吾。 “看来长宁这孩子很喜欢你这长姐……” 父皇也欢喜长宁与吾的要好,他下了令,乳母可以带着长宁来掩云殿看吾。 那一日,是一个晴朗无云的下午,乳母一如既往地将长宁带来找吾,吾正好刚从丞相府回来,便和他抛起了藤球。 那藤球上,装了许多铃铛和彩绦在上头,是长宁最喜欢的玩具。 吾蹲着与他一抛一接,引来了远远蹲在墙头晒着太阳的阿妙的注意,它轻巧地跳了下来,走了过来,将爪子搭在吾手里的藤球上,轻轻拍打着。 “喵!喵!”发音尚不清晰的长宁叫喊着,同时嘴里发出来“咯咯”的笑声。 接下来,长宁的乳母便过来,一把拎起了阿妙,阿妙最怕生人,更何况,还是拎着它的脖子的生人。 吾知晓,乳母定是以为长宁看上了阿妙,这便要不问自取地将阿妙带回去给长宁。 “嬷嬷,那……那是二皇子养的……您轻点,轻点……”一直负责照顾阿妙的青梨,看不下去乳母的“重手”,忍不住出了声,可到底还是越说声越小。 “二皇子养的又怎么了?左右不过是只猫,明日再去抱一只便是,三皇子喜欢,身为长兄,自然要让着幼弟,前些日子,三皇子还拿了太子的发冠,太子都没说什么,你一个下贱婢子,哪有你说话的份儿?!” “算了,青梨,便让阿妙在长宁那里待几天,再抱回来。” 屋里传来了袁琅的声音,乳母一听,更是趾高气昂,准备带长宁回去,更是又要拎起阿妙来,一旁的青梨看不下去,便索性抱着阿妙,一同回了凤仪殿。 不知怎地,吾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你就这样让阿妙和青梨过去吗?” “不然呢?你也听那乳母说了,长宁连你的太子发冠都能随意拿去,吾这个废物二皇子养的一只猫,又能算得了什么?呵……” 屋内,袁琅躺在一张斜榻上,一边说着,一边将手里的书页翻得很响,便不再理吾。 袁琅 “好好的,你怎么突然要换过来?宫外的情况,吾怕是不熟……” “先别问了,这一个月,已先替你告了病假,你先回清河袁家祖宅待一段时日,熟悉情况,至于……宫中的一切你大可放心。” 就这样,在那日抓周礼后,宫门上钥之前,吾再次做回了袁琅,他也再次做回了长安,如果没有变故,他说以后应是再也不会交换了。 吾知道,他要动手了。 阿炘已经将请辞太子之位的秉文写好,不日便要交给皇上。 没了太子之位,名头上是嫡公主的庶出公主,一等笄礼完毕,和亲他国,皇上恐怕早已想好了打算。 可是,要他亲眼看着阿炘这样离去,一辈子再也见不着,如何能呢? 罢了,这到底都是他们的家事。 一个月,吾即刻动了身,回了袁家祖宅,虽说是祖宅,但也因为没有人打理,已成了破败不堪的荒地。 吾找了人,好好地将这传了不知多少代的小院子修葺一新,青梨树,一小块田,不多不少。 哦,对了,青梨还说若是以后开个酒铺也不错,正好吾手上还有几张商铺文书地契,等她出了宫,吾和她就去看看,在哪处开张比较合适…… 一个月的时日,过得很快,吾在清河一边熟悉着他平常料理的人情世故,一边想着,等办完了所有的事,吾一定要马上辞官。 然而,左等右等,吾等来的,只有飞鸽传书上简简单单的二字,速归。 回到邺城,王公大臣们都在议论纷纷,零零碎碎的,吾也只听出来这些。 三皇子长宁,夭折了。 因为天花,病了数月,一夜高热惊厥,当晚便没了。 皇后忆子成狂,疯了,被皇上软禁,顺便,皇上还把皇后一族握着的兵权讨了回来,交给了二皇子长安。 皇上亦是思子心切,犯了旧疾,如今,只好让太子代政。 一切发生的太突然,吾感于长安的雷厉风行时,却隐隐生了疑虑,不是季节,好好的,三皇子是如何得了天花? 吾没等细想,就即刻被阿炘召进了宫,不是去东宫,却是直接去掩云殿。 在踏入殿内的一刻前,吾已想好了辞官的理由,和带走青梨的理由,反正,阿炘,她也是知道的…… 然而,入了殿,却是分外的冷寂。 阿妙不见了,青梨整个人也是病倒在了榻上。 “青梨,青梨!”一声两声,吾喊得一声盖过一声,青梨却始终是愣愣地,看着半空,充耳不闻。 “负责照看长宁的乳母,向吾讨走了阿妙,青梨放心不下,一同跟了去。你是知道的,一两岁的孩子,下手总是没轻没重,阿妙被弄得疼了,抓伤了长宁的脸……” 意外地,本该是召吾来的阿炘没来,来的却是长安。不,吾早该想到,既是来掩云殿,自然召吾来的,不会是阿炘。 吾身后的长安见吾停了呼唤,便又接着说了下去。 “母后很生气,让宫人摔死阿妙,青梨不肯,一同被拖了出去,赏了打,下手的宫人,嬷嬷手下得极重,等到吾赶过去时,阿妙不见了,青梨就成了现在这样……” 没等他说完,吾即刻起身,一个拳头便打在了他的脸上,他没有躲,揉了揉自己的脸,朝地上吐出来一口血沫,血沫里,还带着一颗牙齿。 不知为何,吾明明恨他怒他,却在打了一拳后,再也没了气力,身子更是无力地瘫软在地上。 若是他之前把青梨一同带回了袁家祖宅,是不是她还能好好的? “还有什么要做的,尽快下手,了解之后,吾同你们……再无瓜葛!” 轩辕炘 吾之幼弟,长宁,一见吾便笑着要吾抱的长宁,终究没熬过那个秋天,没来得及等父皇为他正式赐名,便因为一场恶疾,一夜便去了。 长宁夭折的那个夜里,母后赤着脚跑来了掩云殿,不由分说地将袁琅从榻上揪起,死死地掐住了他的脖子。 “是你!是你害死了我的安儿和宁儿,我要你偿命!!!” 听宫人们私底下说,母后坚信,是不见了的阿妙当初抓伤了长宁,被宫人摔死后,一道怨气成灵,缠上了长宁,最后更是勾走了他的魂。 见到母后手上力道不断加重,袁琅的颈上已经渐显青紫,吾连忙拖住了母后。 未曾想,母后却是将吾一把推倒在地,两眼直勾勾地,看了看吾,又看了看袁琅。 “哈哈哈!孽障!都是孽障!都是因为你们这一双孽障……” 母后痴痴笑笑着,往日绮丽繁复的发髻都披散开来,她坐在地上,明明空无一物,却还像是在怀抱着长宁,轻声细语地为他唱着歌谣。 待父皇赶来时,母后膝行着,将那一怀虚空露向父皇。 “皇上,快找太医救救长宁,他昨夜咳了一个晚上,他说他喘不过来气,他说他好难受……” 母后说着,还轻轻摇晃着那一怀虚空,偌大的掩云殿里,静得只听见她还哼着的歌谣。 “皇后,长宁已经死了……” 吾头一回,看见父皇流泪。 “怎么会呢?皇上,你让太医署的人都过来,我的长宁他还活着,他还活着,他的手还是热的……皇上……皇上……你救救他,救他……” 母后哽咽着,将那一怀虚空贴近了自己的胸膛,她不信,她的长宁明明还活着! “来人,将皇后带回凤仪殿,无谕不得外出!” 母后被拖回了凤仪殿,远远地,还能听见她对父皇叫喊着。 父皇看了跪倒在地上的吾和袁琅,一字未说,缓缓地走了出去。 母后疯了,母后她……这次,彻彻底底的疯了。 长安 长宁死后,疯了的母后便一直被关在凤仪殿,听宫人们讲,每天夜里,母后都执着地抱着一个枕头,轻声哼唱着歌谣,就像以前长宁还活着的时候一样。 皇后疯了,掌握兵权的皇后母族一干人等即刻便被父皇所厌弃贬谪。 在丞相的力荐助推下,袁琅成了新一任的护国大将军。而朝堂之上,不知不觉中,已是形成了太子和吾这个二皇子在朝堂上平分秋色的局面。 长宁下葬的那日,父皇摸着那小小的灵柩,久久不肯合棺,直到他将一块小小的金牌,放在了长宁胸前。 那是他一早就为长宁想好的名字。 别人眼中,他或许是个中年丧了幼子的慈父,悲痛欲绝不能自已,可对吾而言,那所谓的悲恸,不过是毫无愧疚的悔恨交加。 料理完了长宁的丧事,他便病了,国事便交与了阿炘,吾等在侧辅佐阿炘。 这般大好时机,丞相愈来愈不安分,那颗压抑多年的谋逆之心已经蠢蠢欲动。 这事让阿炘很是头痛,她常常要在御书房批奏折批到很晚。 “太子殿下,二皇子来了。” 内侍一连多声禀告,忙着批折子的阿炘却是连眼都没抬,吾便直接走了进来,直至走到她面前,她才猛然讶异。 “长安兄长,你……” 摇动不安地烛火映照下,她的眉宇间,吾窥见了疲惫不堪,还有一丝欣喜。这欣喜,是为吾吗? “吾正式有了名字,自此便是‘轩辕爔’,兄长二字,太过生分,不如唤吾一声阿爔,可好?” 吾说着,整个人更为靠近了她,御书房的内侍已被吾方才吩咐退下,如今,此处,只有吾和她。 “阿爔……吾不知道……虽然,你并非父皇血脉,可在宫中,你与吾,到底还是兄妹……” “那又如何,太子殿下不该如此畏惧,吾认识的阿炘,可从未有这般怯懦。” 灯影迷离,坦诚以待,犹豫再犹豫,不断冲破那所谓的顾忌,最后的最后,阿炘搂住了吾的颈项,直接吻了上来……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可父皇这一病,却是行将就木了。 终于,在那一日,趁着阿炘出巡未归,丞相矫诏,秘令让袁琅去凤仪殿给皇后送毒酒,而吾等,则是守在只剩了一口气的父皇面前,只待驾崩,即刻登基。 可被蒙在鼓里的丞相,并不知晓,此刻,来到凤仪殿的是吾,轩辕爔。在父皇面前跪着的,才是袁琅。 “乖啊……乖啊……”歌谣在吾步入凤仪殿内的一刹那戛然而止,吾有些惋惜,那歌谣,其实吾还想再多听一会儿。 “你来了,是他让你来的?” 神清目明,除了身上脏乱,她母仪天下的气度却是一点没变。 “你们能放过炘儿吗?这江山由你们去夺,不要再牵连无辜了……” 吾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没有答话。 吾那么爱阿炘,又岂会杀了她? “奉皇帝秘令……什么!你!”还不等吾宣读完旨意,眼前这个一身华衣的女人,却直接从吾手中劈下来那杯酒,没有一丝犹豫地,仰头饮得一干二净。 “你……你过来……过来……” 鬼使神差般地,吾依言走了过去,跪在了她的面前,她瘦骨嶙峋的手,颤抖着,攀上了吾脸上面具的额角。 “安儿……宁儿……长安……你走……快走……再也不要回来……” 她眼中黯淡了下去,抬起来的手,没等拿下面具,便垂了下去。 直到一丝暗红的血液从她的口鼻蜿蜒而出,吾才突然想起,她从来不会叫兄长为“长安”。 “母后……母后……母……后……” 原来她知道是吾,即便有面具遮掩,她也认得出是吾,天下间,怎么会有认不出自己骨肉的母亲呢? “母后……”那日,吾真正地叫了一声“母后”,可惜,她再也不会有机会听到了。 袁琅(此处又名前结局) 自皇上大病,太子监国以来,吾时常听到宫人们说,阿炘,和袁将军在朝里朝外的那份默契,同进同退,宛若一体,待他日太子登基,君后非袁将军莫属。 宫人们的嘴很碎,不止阿炘他们,连吾也不放过。 只不过,在她们的眼中,吾只不过是终日陪在一个昏沉不醒的人身边意志消沉的二皇子罢了。 吾不管,吾只管陪着吾的青梨。 每日,吾都要抱着青梨去掩云殿的院子里坐坐,一边给她轻轻梳着头发,一边和她说着,吾很早之前,就该和她讲,却一直没机会讲的那些事。 “吾在院子里种了四棵青梨树,到时,一棵归吾,一棵归你,还有两棵,就归你与吾的两个孩儿,孩儿的名字,吾想好了,大的叫阿妙,小的那个,就叫葡萄,好不好?” “你曾说你想开间酒肆,不知道愿不愿意招吾这么个笨手笨脚的店小二,吾可以刷碗,不要工钱的……” 可是,青梨依旧是终日不是昏睡便是愣愣地盯着前方,一动不动,也一句不应。 “咕……咕……咕咕咕……”一只尾羽被染了枫红的鸽子安稳地落在了离吾不远的所在,它的脚上,系着一角白绫。 这是丞相送来的信使,是时候了。 不久,太子南巡,除了吾这个冒牌二皇子手握的一部分重兵外,剩下的悉数都随她一同南下了。 丞相的如意算盘打得很精,皇上重病,行将就木,太子却南巡,若是皇上出了变故,不孝恶名即刻远扬,储君在外,宫中只剩了一向软软弱弱的二皇子和虎视眈眈的丞相,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父皇……”咬着唇齿,吾隐忍着,向那个瘫软在御榻上的人说着。 明明是不可一世的尊贵天子,如今头发花白,腿脚不便,真是何其可怜。 “呼呼……朕……朕没有生你这么个孽障!” 颤抖着,他抓起来一把折扇向远远跪着的吾同丞相砸了过来,可惜,命烛将息,残余力道只勉强将折扇扔到了吾面前。 “父皇,儿臣自己得了新名字,轩辕爔,爔昇东岳,耀扬山河。有吾在,玄国定然世世代代千古流芳。” “呼呼……”他似是气急了,大口大口喘着,胸不断起伏着。 “孽障……孽障……凭什么朕的皇位……最终还是要归了琅琊……你们……你们谋朝篡位!” 随着吾站起,一点点靠近,又同丞相合力将一束白绫紧紧环住了他的脖子。 挣扎着,吾没想到,他居然还有力气抬起手来抓吾,只不过,他也万万没想到,他会看见吾额发下挡着的那块疤。 绝命的一刻,他大抵也才知晓,一切都该结束了。 “皇上……驾崩了……”随着门外内侍一声尖利的通传,丞相也拍了拍手,召进了许多士兵。 “二皇子大逆不道,杀君弑父,罪该万死,即刻诛杀!” 然而,话音刚落,离他最近的,领兵而来的“袁琅”,却是将一把匕首,直接捅进了他的心窝。 一番风云落幕,阿炘南巡行至半途,便急急忙忙赶了回来,登基成为了玄国新君,年号长安。 登基后的第一道旨意,是免了二皇子轩辕爔的死罪,封了“琅琊王”的名号,“发配”到了清河袁家祖宅。 第二道旨意,便是立了袁琅为君后。 “吾二人与一干太医都为青梨诊过脉象了,她……恐怕醒来很难,也许,以后连眼睛也无法再睁开,一直昏睡下去……直到……” “不必多言,吾同青梨要走了,照顾好阿炘。” “阿弟,有缘再会……” “不了,江湖无见……” 吾推辞了琅琊王的名号,打算独自一人推着轮椅上的青梨回清河。 最后,吾还是回头看了一眼,戴着面具的他,怀里抱着阿炘,阿炘同他,都在与吾和青梨挥手告别。 “哈……只羡鸳鸯不羡仙……” 转过身,随着轮椅的辗转,吾离身后的那二人,愈来愈远…… 轩辕炘 袁琅与阿爔换了身份。 虽然阿爔一再挽留袁琅,可袁琅还是带着昏沉沉,身体与况日下的青梨走了。 他心里,其实是怨吾同阿爔的吧…… 做太子时,吾已开始监国,待真真正正成为玄国至高无上的帝者,吾也才知晓,这担子的辛苦,真的让人疲惫不堪。 “阿爔,等与你有了孩儿,生下来,无论是男是女,吾打算立刻封为太子,过个十几年,吾与你就把这累人挑子扔给太子……” “哈,要吾说什么好,吾是该说皇上为政太过辛苦还是该为将来的太子而感到不幸?居然有这样一个偷懒的母皇……” 阿爔说着,一边将剥好的石榴放在水晶碗里,挪移到了吾的手边。 他瞟了一眼吾桌上堆着的如小山一般高的折子,看了看吾,却正好对上吾扑闪着的双眼。 吾想,那时的吾,看起来肯定像极了平时像他讨食的阿妙。 “朝政军务,后宫一律不得干政,还请皇上要多多辛苦了……” “阿爔……” 吾更为拼命地眨了眨眼,嘴角也歪了起来。 “好吧,下不为例。” 一次又一次妥协,百试不爽。阿爔也不止一次摇头抱怨,问吾立了他为君后,到底是为了找人帮忙批折子还是…… 当然是后者。 吾登基为帝后,北疆又起了战事,吾同阿爔一同出征,顺利的班师回朝,朝政也真正开始安稳下来。 吾同阿爔也开始考虑起太子的事情。 长安三年,上巳节后的不久,太医署的石太医便为吾诊出了喜脉。 吾同阿爔欢喜得很。不过,吾更欢喜,这样,再过十几年,吾同阿爔就可以彻底抛开这沉甸甸的担子,游遍天下山水。 吾理所当然地,以害喜为借口,找了那叫石樨生的太医作证,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折子统统都堆到了阿爔的怀里。 “皇上,这样不好吧。”ヽ(  ̄д ̄;)ノ “不用管他,这些难不倒他,你陪朕去一个地方。” 就这样,片刻后,吾坐在了掩云殿里新做的秋千上,一边拿着剥了一半的石榴,边剥边吃,一边小小地在秋千上晃着。 这可把石樨生吓得不轻,远远就跑了过来。 “皇上,皇上,你快下来,秋千危险!” “站住,你给朕老老实实在那里翻土,换土,不然……不然朕就开始荡秋千!” 说着,吾用脚蹬了一下地面,秋千小小地摇摆了起来,石樨生见了,二话不说就挥起了锄头。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阿妙不见了后,掩云殿里阿爔花圃里的兰花是一日枯似一日,到最后一株也没剩下,不单是兰花,别的花草也是同样,掩云殿的花圃从此寸草不生。 吾想着大概是土质腐朽的缘故,便打算换了花土,顺便让人在好好地修缮一下掩云殿,将来,吾与阿爔的孩儿,就住在此处。 一边吃着石榴,一边轻轻在秋千上晃着,思及至此,吾下意识地腾出了一只手来,搭在了吾的小腹上,这里,是吾与阿爔血脉相连的骨肉,尚不知是男是女,不知他/她是会更像吾还是像阿爔? 想着,吾眼前渐渐浮现出昔日长宁一边跌跌撞撞跑向吾,一边嘴里却是唇齿清晰地喊着“皇姐”的模样。 惟愿吾儿愚且鲁,无病无灾乐百年。 “母皇不求你聪慧机颖,可你一定要健健康康的……” 吾说着,眼前却又注意到石樨生那边出了异状。他停了手上的锄头,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地面,那那样子觉不该是累了。 随即,吾起了身,就要走过去看。 “皇上,小臣不小心刨断了花草,您别怪罪……” 何等拙劣又漏洞百出的借口,他自己说到最后都几乎没了声音。 虽然,他挡在吾之身前,可那土坑里的,终究还是让吾看见了。 那是一具骸骨,那个骨型……是一具猫的骨骸。骸骨十分的白净,一如它生前的皮毛一般。 吾知晓……它就是阿妙,从前吾曾听人说,猫死前,总会提前离开主人,找一个静悄悄,却又是最让它舍不得的地方,孤零零地死去。 阿妙……阿妙它,当日是如何拖着自己被打残的身躯,一点点地爬回了掩云殿,把自己埋在了它平常最喜欢待着的花圃里的,无人知晓。 吾蹲下了身子,不顾石樨生的阻拦,将阿妙的骸骨小心翼翼地挖了出来,骸骨离土之时,吾看清了那两只黑到发紫的前爪,就连指甲都透着紫湮湮的色泽。 是长年累月的剧毒侵染所致。 “呕……” 不知是因为花土中散发着的腐朽气息还是害喜所致,吾没来由地感到一阵胃痉,既而眼前的一切都绕着吾转了起来。 “长宁……母后……父皇……原来竟是如此……” 在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眼,吾看到阿爔赶来,将吾整个人慌忙地抱起。 “都是臣的错,都是臣的错,不然陛下也不会沾染了那烈毒……” “胎儿不保了,吾只要你全力救回阿炘!立刻!马上!” 吾听见阿爔同石樨生在争论,声音愈来愈大,好吵,吵到吾睁开了眼。 “阿炘,你醒了……” 阿爔连忙将吾扶起,可下一刻,吾却厌恶地推开了他的手。 “吾要一个真相。” 自知事情不对头,石樨生借着煎药的名头,匆匆地和一众宫人退了下去,寝殿里,只剩了吾同阿爔。 阿爔默然不应。 “你为何不说话,是无话可说吗?长宁,你杀的!母后,你杀的!父皇……也是你害死的,对不对……” 阿爔静静看着吾,沉寂了许久,他笑了笑,平平淡淡,却只回了吾一字。 “是。” “对不起,阿炘,吾不能说,吾不能告诉你真相。” 沉默,再沉默,良久,终是阿爔再开了口。 “你染了烈毒,不如,这个孩子就先不要了,性命要紧……” 说着,阿爔颤抖着,轻轻抚上了吾的小腹。吾想,那时,他也很为难吧…… 似被这一句话触动了逆鳞,吾将阿爔狠狠地推开,抬头看着他。 “为何不要,吾偏要生下他,他父亲做下的恶事,便该由他来偿还!” 那一日,寝殿里,吾同阿爔争吵了许久,到最后,以吾动了胎气晕倒过去而收场。 也正是那日后,吾再也没见过阿爔,来寝殿的,只有亲自来送汤药的石樨生。 吾曾问过他,烈毒在身,腹中胎儿可有影响。每每石樨生却是千篇一律的囫囵话,既而就是千劝万劝地亲眼见吾饮下汤药。 有了身孕后,吾之五感比往常更为敏锐,这一次,吾闻清楚了,那汤药中,蕴藏在辛涩中的一抹淡淡的甜腥。 分明是血的味道。 “阿爔人呢?!” 石樨生不答话,直接跪倒在了吾的面前。 吾连忙跑出了寝殿,连鞋子也来不及穿好,一路上见人便问,君后何在。 直到,石樨生在后慌张地随吾跑到了掩云殿。 屋内,有两个阿爔,一模一样的阿爔,只不过,一个是面无血色,苍白无力地安静卧于榻上,一个是坐在榻旁,胡髭沧桑,抬头看了吾一眼。 是多年不见的袁琅,他怎么会在这里,难道是阿爔叫他回来的? 吾步至了榻旁坐下,阿爔的胸口小小起伏着,他喘得很费力。 “阿炘……你来了啊……咳咳……” “吾不让石樨生告诉你的,没想到……你还是来了……对……对不起……原谅吾……” 阿爔呼出了最后一口气,他探向吾小腹的手,就这样在半途中,猝然坠落。 “吾原谅你……你醒来,朕命令你,醒来!” “醒来……” 那一日,这同样的一句话,吾不知念叨了多少次,可阿爔的眼睛,始终再也没有睁开。 袁琅 从邺城回到清河后,吾就同青梨在祖宅旁开了一间酒肆,还请了一位老师傅负责酿酒。吾也同他学了如何酿酒,只不过,奈何手艺不精,说是酒,却比隔壁醋坊的醋还地道。 “小子,你不去醋坊当师傅还真是可惜了……”每每老师傅在尝过吾酿的酒后,都几乎要将满脸的皱纹纠结成像酒肆对面的包子摊上的包子褶的模样,末了,还不忘挖苦吾一句。 回到清河的第三年,某一日的清晨,青梨在睡梦中安安静静地去了,她做了一场永远不会醒的梦。 梦里,不知可有吾在? 吾又酿了一坛新酒,照旧去拿给老师傅尝。这一次,他舌头砸了半晌,看着生了胡髭的吾,嘟囔了一句。 “从前你酿酒只是酸,如今你酿的酒里,只剩了苦了……” 吾将院子里的梨摘了,尽数都去酿了苦酒,自饮自酌,喝到只剩最后一坛的那日,老师傅告诉吾,说有客人从邺城来寻吾。 不是熟客,也算不上是生客,吾当年曾在那个人身边见过他几回,他名字吾也还记得,石樨生。 石樨生说,是君后让他来寻吾的,那个人托他转告吾,轩辕爔恐要食言,还望琅弟永远的代替他。 石樨生告诉了吾发生的一切,阿炘她烈毒在身,这一次,轩辕爔本想再施当年以血入药的法子来救回阿炘。奈何,毒性猛烈,当年本就只剩了半条命的他,这次恐怕熬不过了。 所以,这才要寻吾回去。 吾听他讲着,将剩下的半坛子苦酒仰头喝得一干二净,将地契,房契一类的杂七杂八的物件都翻出来,扔给了老师傅。 “臭小子,你这是做什么?!我老人家可不要!” “那便先替吾保管,平常还有清明,替吾多去看看青梨……” 待吾同石樨生回宫时,他只剩了一口气吊着,他与石樨生千瞒万隐,还是没挡得了过来寻人的阿炘。 “醒来……吾要你醒来!醒来!” 一遍,十遍,百遍,千遍……阿炘又哭又骂,感受着他胸口的最后一丝温热也消逝殆尽,她整个人也晕倒了过去。 她的身子并不乐观,轩辕爔舍去一身药血也没能祛除得了她身上的烈毒。 也不是没有法子,石樨生曾提议,施针将毒血尽数逼至阿炘腹中胎儿身上,再服下汤药,将死胎排出,或可换来阿炘十年生机。 听了这个提议,阿炘直接就把手里的药碗杂碎,拿着一块瓷片就对准了石樨生的咽喉。 “想法子替吾保住这个孩子,吾可以死,但吾同阿爔的孩儿不能!” 阿炘的脾气一贯固执,她认定的事情,没人能够动摇。 最后,石樨生施针,将烈毒逼迫停留在了她的左臂上,成了一块好似梅花的红记。 随着胎儿一天天在她腹中安稳的长大,这梅花便会顺着左臂一点点朝上游走,先至左肩,再下行,直至心脉。 而她,更是要忍受着那烈毒所在,每日对她筋骨的侵蚀。 吾问她,这值得吗? 她却反问了吾一句,如果是你,这样能换回活生生的青梨,你又会如何做? 答案心照不宣。 局势初安,微澜未息,阿炘又出了这般状况,为公为私,吾到底还是又做回了“袁琅”。 (未完待续) 长安一念(三) 千秋同人短篇3 长安三年冬,邺城下了一场好大的雪,上次下这般大的雪的时候,吾还是个幼童。 寝殿里,阿炘声嘶力竭,痛苦挣扎了整整一日,听宫人讲,她十根指头,几乎都要把身下御榻抓出十道沟来。 “哇……哇!!!” 在雪霁出月之时,拼尽所有气力,阿炘终于诞下了一位公主。 这边呱呱坠地,阿炘的梅花红记也游走至了心口。 吾从稳婆手里接过了孩子,抱去给阿炘看。 虽然浑身还是红彤彤的,但她显然是结合了阿炘和那个人的长相,将来定是一个大美人。 不知是不是受到了母体影响,虽然石樨生在她身上诊不出有剧毒,可一出生,这孩子的左肩头便有一块红色的梅花印记,只不过,边影模糊,看起来,与其说是梅花,不如说更像猫爪印。 “呵,阿爔,阿爔,你说,该给吾与你的女儿取什么名字好?” 命烛飘摇,吾不知是她的错觉,还是故意将吾认作轩辕爔来看,她只唤吾一声“阿爔”。 “像吾,更像你。不如……不如,就取名‘少玄’可好?” “好……” 气若游丝,阿炘的眼皮不住地开始打架,她皱着眉头,嘴巴一张一合,嘟囔着。 吾将少玄小心递给了一旁的稳婆,俯下身子来,听她讲。 “吾看到了,是蓬莱,仙音缭绕,飞鹤盘旋,和南皇陵的一模一样……是长宁,母后,父皇,还有……还有阿爔,他们来接吾了……等吾啊……” 阿炘阖上了眼,稳婆怀里的少玄似知道母亲的故去,也开始嚎啕大哭。 长安三年冬,帝炘产厄崩逝,遗命太子少玄为继,太后袁琅辅政。 番外 不知不觉,这是吾被困在这宫中的第十四个年头。 这担子委实太重了,也不知少玄什么时候才亲政,真到那时,吾也可以回清河了吧,石樨生每年都会从老师傅那儿带回来厚厚的一卷书信。 没有一卷是他没有骂吾骂得狗血淋头的。 除了骂吾在宫里躲清闲,留他一个,既要酿酒,又要顾酒肆,还要帮吾看宅子,给院子里的梨树浇水施肥捉虫…… 可每一卷的最后一句,他也总是会问上一句,问吾何时回去? 哈,吾也想,天下的担子,压吾压得脖颈酸痛,头痛眼痛,浑身都痛。 “父亲!” “都说了,叫吾‘三叔’……” “哎呀……反正石太医说了,说你同吾的父亲是一模一样!” 半大不小的少玄,每日还是和个猴子似的在宫里乱窜,摸鱼打鸟,太傅已在吾这里告了不止百回的状。 那一日,她顶着灰扑扑的脸,拉扯着还在看折子的吾,非要带吾去她住的掩云殿。 她脾气和阿炘是与生俱来的如出一辙,吾被她扯着,去了掩云殿。 “父亲,三叔!你看!兰花开了,开了,开了!” 她又蹦又跳,一边指向那多年寸草不生的掩云殿的花圃。 花圃中,有一抹初出的嫩黄。 “真好……真好……” 吾在院子里的躺椅上看着,又是一阵没来由的头痛,最终,吾阖上了眼,可以真正地好好歇息了。 (完)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