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作家的研讨会》 关于写这篇小说的缘头 我觉得自己写这些短小的随笔或琐碎的文字上了瘾,有些文字是重复的,即便没有百分之百,但意思是相差无几。我说得最多的好像是吐槽别人。 这是人的劣根性。 我至今还记得某人的独白让我笑喷。你想想他的那番话就觉得好笑,他说“我辛苦写文出来免费给你们看也就算了,你们居然好意思看了不回复,当个白食者真的好吗,再这样下去,我就不发表了。”大义凛然一番后,说什么对文坛发展不好之类的话,情绪激动得使他恼羞成怒了。 我批他的文字就不复述了,大意就是关于作者与阅读者之间的关系是自由与相互成就,而不应是敌视。最近我又想到了读者有选择权,不应强迫别人发言。 回想起他的话好像是别人欠他的一样。为此他还曾发誓甚至赌气说不达目标誓不再贴。不贴也是一种自由,但以威胁的方式,我认为他首先就惩罚了自己。 为什么这么说? 一个喜欢写作文的人,写作文首先是表达了自己的写作欲望,其次才是寻找认同感。为了博取别人的认同就必须把它贴上来正是契合这种情感的需要。 对于自负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贴后寥寥无几的回复更加难熬。好比一个人做菜一个人吃,老觉得不那么好吃,没有欣赏的人总提不上劲。这不难理解。问题在于你的初心,你做饭首先想到的难道不是自己饿了吗?其次才想到别的。正如人在吃饱后才想到一事。 他把自己看得太重了,自负得很。自负有时并不是坏事,但把责任全推到别人身上起码不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 我看了他的独白,可以得出不过是他发骚一通委屈后,还不忘问候阅读者,最后才与文坛挂钩,以此显得自己不是泼妇骂街,不是小心眼。他就差没说出来,“你们这些混蛋、白食者,我跪下来求你们啦,但凡你们还有点良心,麻烦给我点回复吧。再这样下去,文坛变成地毯,就是你们害的。” 他之所以这么做,一来是他自身的骄傲受不了,令他大受刺激。二是他贴之前他肯定没想过他这个名人效应与之前有了很大落差。三呢,愚蠢之极,要挟读者。于是就说别人吃相难看,换个角度想想,贴文上网的那一瞬间不也可以满足了自己内心极大的快感么。 人有了太多的欲念总是轻佻浮躁。你可以说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也从不自诩自己是君子。 做人不应该这样的,话也不是这么说的,他混文坛也有好些年了,应该有个平常心,信心受挫时,除了反思自己作文外,还要想想当今流行的题材有哪些变化,如果自我感觉良好,那就是他们水平跟不上,自我安慰也罢。完全没必要摆高自己姿态了,搞得你对他错的极端化。 对石头那家伙的言论旧事重提 难道我的时间就不值钱吗?我为什么要写,因为我觉得有点意思,我从来不要求别人看我写的东西,也不会因为这个而选择骂人——想看就看,不看也无所谓。这是我一直以来提供相对自由的态度。 我不会因为自己的文章受冷却而骂人,更不会因此扯大旗拉他人下马,拉到自己阵营为自己的理论做合法根据。 说实话,我不是很在乎,更不会舔着老脸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为自己谋取私利。这种做法实属恶心。 凡是有那种想法的人是很笨的,都是中二患者。觉得都是别人欠他的,凭什么他敢要求别人去做。太不可思议了。我有时看回爱因斯坦的那段名言都深怀愧怍,提醒自己不要犯那种错误。他曾说: 我每天上百次地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着别人(包括生者和死者)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分量来报偿我所领受了的和至今还在领受着的东西。我强烈地向往着俭朴生活,并且时常为发觉自己占有了同胞的过多劳动而难以忍受。 这句话的意思要懂得谦卑,我们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享受到他们带给后人福泽。没有前人栽树,后人哪会乘凉。 所以在我的眼中,现阶段我拥有的都是基于前人的基础上。没有前人的付出(自己努力不算什么),凭什么有勇气去要求他人,而不多想想自己做的够不够好。 一味地要求别人明白自己的辛劳付出才算对得起自己的努力吗?他真好意思说。难道不是有感而发,出自真心实意?为了评论而评论或逼着别人去给自己写评论,真够流氓的。 就像有一天我在街上看到有人派发面包,我上去领了一个,吃了几口觉得不合味口就走了。这时他拿着大喇叭站在高处指着我说,那个谁谁,你怎么不把我的面包吃完。必须要给我吃下去,而且你在吃完面包后,要写吃面包的感想,它是用什么材料做的,做得好吃不好吃。必须给我一个答复,不然我以后就不提供了。 这无关白食与否,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到了他那儿就开始变成歪理了,打着正义的旗号为自己谋取利益。也就是说他的付出与得到不成正比,他这个大名人,被微嗔封起的大作家受到了观众的冷却看待,过于强烈自尊心使他无法承受。 于是他又说,我免费提供面包养你们这群白食者,难道有错?我是有病还是你们不知错?吃了还不说声谢谢,为什么不说感想?对得起我免费派发的面包吗?混蛋,去你的。我的目的是要你们感谢我,舔着老脸表扬我做的好事啊。一群笨蛋。这个小小的愿望都不能满足我。 我讨厌你们,你们不知好歹,知识是应该付费的。一直伸手拿好意思吗?我都不好意思点破你们这群白食者。 这里,以我简陋的解释,我说明一下,一个网站的存在,能活下去,首要靠的就是引流,是活跃用户,是怎么能稳住用户,自然作者固然重要,但不是绝对。作者与用户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是粘性,捆绑在一起的,也是应该一起共同成长的。 也就是说,我看了你的东西,引起共鸣,所以发自内心,要写点感想,而不是你自我感觉良好贴出来就要按着别人的脑袋,威胁说,你不点赞,不回复,白读好意思吗。继而傲然屹立道,我不写了或得不到我的评论数量,我不贴了。潜台词就是,我这么优秀的人,不贴是你们的损失。不贴也是一种自由,但不应该威胁读者啊。 可最后还不是乖乖地贴出来,打了自己的老脸。再好的饭菜,如果没有欣赏的人一起来,一个人嚼着也是乏味。 这种中二犯,对于一个三十来岁的人了,哎,都不知说什么好! 明人不说暗话,石头这家伙,我也不知为什么这么讨厌他。也许从18年8月开始无意中看了他和微嗔自吹自擂的把戏吧。那时仅仅看不惯他们,没有真正写作文揭穿他们的虚伪面目。到了19年8月,石头的那番言论怪恶心的,至今我批他的还保留在那里。不做修改也不删除。 当时有两个人说着同样的话,我都怀疑是他的小号了,差不多同一时间写骂白食者的话。 这货挺逗的,愈是看他评论别人的作文,愈好笑,那副趾高气扬的态度真让我受不了。 也许跟他出道后成为利益者阶层有关,凭借大作和评论,得以与微嗔狼狈为奸(去年有人留评论说微嗔挺好的,我不作解释),坐享资源。所以他给人的气质是懒惰而轻浮,从他身上你看不到人生被开凿过的痕迹,看不到攀爬进化中被激发的生命力,更看不到试炼后的沉静,自省。所以不难理解他的文章反应不佳后,第一时间考虑的不是自己的问题,而是先指责别人没眼光,恼羞成怒。 石头的作文自去年八月后,我不再看,但我刷别人作文下的评论会偶尔见到。他尤其喜欢在别人的作文下给自己打广告,人家客气几句,他当真了,竟然给自己作文打广告,这老脸与微嗔不相上下了。难怪他们会成为评论界的双子座(我自封他们的)。 基于上述情况,我实在无法写他们了,写来写去都是旧观点,都是在重复自己。包括这篇作文也有重复以往的内容。限于才力与看书太少,继续挑下去就有点当恶人的意思了。 双子座,各自安好吧! 辩驳微嗔与石头的观点 看到微嗔在2018年6月16日他发的向懒惰伸手党宣战,看到文章我就笑了。他的好意我能理解,为了网站使良性发展。但我始终认为有好的文章才是激发网友的活跃性。 人生下来就是很艰苦,要努力打拼,尤其是刚开始时的起步阶段,能得到别人赞赏自然是很快乐的一件事,可是别人也没义务帮你,最终还是靠自己。别人帮不了一世,也千万不要卖惨博取他人同情——这些都是老话了。 看来我对他的了解还是不够啊。 现在我说这些,目的很单纯,他们原本就有一些小问题。人无完人,我自己也有不少缺点,但我不会被人迷惑(也没那条件啊,哈哈),不会因为文章的不好而攻击读者“不识相”,说他们不尊重自己劳动,我以前没说过,今后也不会说这种糊涂话。 有些事,有些人,我一直在想,假如能容忍一些异己的作文也不是什么坏事,既能让读者对比,又可以知道写作人能不能做到应有的公正中立。 因为保留下来的好处就是看到有容人之量也好,让后来者看了嘲笑作者也罢,不全是没有一点用处的。 这个是建议,其实是老问题了。在上个世纪就有人做了,当年有人收集鲁迅与梁实秋,陈西滢等人对骂的文章编在一个文集出版,据说销量不错。供读者观众自己评论孰是孰非。我不是自比他们,但上个世纪的人有这类的观点很有意思。 我觉得现代小说的作者与读者之间界线逐渐在泯除,作者不是高高在上,读者也不是低人一等,一定要接受作者的灌输。作者与读者的地位是平等的,最好不要有那种想法说我写小说,你看,看完了你还得给我评论点赞。不是这样的。 现在的读者是自由的,他不愿听人驱使,也不想大作家们大喊大叫教他怎么做人,指手画脚地骂读者不尊重自己,这样是会叫读者反感的。 读者本人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脑去想,他觉得文章是好的,符合自己口味的,自然不用大作家本人亲自下跪苦口婆心地求评论也是会给的。况且这要来评论,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不过是读者怜悯大作家的行为而为之,不是真心实意发自内心的。 现在读者他们的口味杂、叼,供他们选择的小说实在太多,他们选也选不过来,在偶然机会下读上你的文章,难道不是一种缘分么?我不敢说自己在讨好读者,也没这必要,至少不应该为了赢得读者,故意去做一些自己违心又惹人讨厌的行为,我以为不仅不负责任,而且是非常不道德的。 文学(看到这词我就想笑,可能被石头、微嗔他们过于正襟危坐解释文学有些反感,这里借用一下。用“小说”更合适,有意为之),应该使人看了有所感触,有所收获,也是我之前所讲,“凭什么让人读你的而不读别人的,”除了文章有附加值,至少让人觉得浪费的时间看你的作文花得值吧。 淡泊,是人品,也是文品。一个甘于淡泊的作者,才能不去抢行情,争座位的;才能真诚地写出自己所感受到的那点东西,不耍花招,不搞牛鬼蛇神。 也许有人误会我在推销自己,我没有,因为我作文写的很一般,也没想过卖文。别人我管不着,但我不会去做。我纯粹在说自己的看法,看到有人没有了常识。所以,我在普及常识,虽然我说的都是老常识了,很平淡,不过能有机会“老调重弹”还是蛮高兴的一件事。如果说我好为人师,那也仅仅是针对作者这个群体而言。 我从来没有想过写作文卖钱,能力有限是一方面,另一面我比其他人实在,想靠小说发财(维持生活)的人转数慢,不想说愚钝,千万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不要以为看到几个上千万收入的网络作者就信心爆棚加入这个行业。 主流网站写小说月入几千上万的不到整个行业的5%(2016年看到的新闻,题目好像百万人写小说之类的,当时匆匆一瞥,说出现今写网络小说写手收入的惨状,随即记住了)。 靠写文养家糊口真不知那些人脑袋怎么想的。其实早在传统纸媒时代,很多出名大家都不是靠写书养活自己的,著名如金庸,他靠办报,在**也许只有倪匡和他妹是纯写书发大财。 说句实话,当我看到有个作者靠写这个以此营生,我是很愕然,当我知道他人到中年时,更加震惊,他就是**。 听说现在他退出了卖文了,不如说被市场淘汰。其实也好,早点清醒是件好事,有家庭加上人到中年了。写小说,还是玩票性质,当业余爱好来得好,个人看法。如果在不影响到个人家庭生活的前提下,又可以挣取外块,自然是好事。但起码心态不要过于浮躁,过于把长期的工作当作短期,把别人当傻子来收割韭菜。除非不在这行混了。 咦,我好像跑题了,明明是说微嗔、石头这两家伙,算了,赶紧扯淡走人罢! 大历史学家石头的无知 写明朝历史文,鼓吹明朝的人基本不懂明朝历史或者他们根本看不懂明史(文言文是一大门槛,可怜的娃,上天啊,请原谅他们的无知吧),也懒得翻阅民国以来的历史学家写的明朝著作。更懒得看被网友推崇的电视剧《大明王朝1566》,在电视剧第一集开头,就有文官被梃杖活活打死,吹大明王朝的人到底是吹什么?吹晚明思想?资本主义萌芽?还是永乐的功绩,抑或系经济生活方面? 历史是朝前发展的,前面的终究比后面好一些。 评论一个朝代要看全方位的,谁能有精力看完明朝的历史书,估计也懒得写书了,因为他自己知道得愈多就愈觉得好无知。他觉得要再等等,等考古挖掘,等其他资料,或许想着有没有还发现出来的东西呢,不可贸然下笔。 而我们的明朝历史小说学家可牛逼哄哄了,知道一点皮毛,又欺负那些不能翻古籍的草包们,(虽然作者他自己本是个沽名钓誉之徒),却大肆宣扬他眼中的明朝历史。 实话说,我家中就买有二十四史中的十二本,一本书那个厚度,跟红砖差不多。它不是白话文,可以一目十行,全是古文,一边看,一边要查工具书,如古代汉语常用字字典。 我买回来翻了十几页就困了。没有一定的耐心,没有甘愿做冷板凳的毅力,就靠上网,然后从别人嘴里嚼过别人的东西就信口开河,还敢带有自己的观点。敬仰,佩服!也不怕被人笑死。 网友这个群体很奇特,有人不学无术,唯别人马首是瞻;有人学富五车,大胆怀疑,小心求证。当然,不是指我,我也做不到,我连史记也没啃完。人人都有一双眼睛。有人甘愿被蒙蔽,有人想自己睁开眼去看看真假。 他们常见的战术除了反当今主流外,还有他们爱打自己嘴巴——原来他们爱的朝代对文人那么惨,偏要凑上去说,“啊,我爱你,大明王朝。” 其实反过来证明他们都有被虐待倾向罢了。明朝官场黑暗,世人所知。对文人简直就是一个个噩梦,我之所以推崇朱元璋就是因为他爱打文人,尤其那些爱出风头而肚子又没墨水的吹牛犯。要是如今这些吹牛犯活在明朝,想想该是怎样的画面,哈哈。 有人分析明朝毁于东林党,现已成为共识,我却不认可,单是东林党背锅不太好吧,皇帝呢,太监呢,近些年来出现给太监洗白,更是有趣。我不知那些人的脑袋到底塞了什么东西进去,好玩,真好玩。 (明清两朝的文字狱是历代王朝最深严的,我一开始就表明,这两个朝代我都不喜欢,偏偏有两大吹,xswl!) 你太狂了,小人心态!我从不掩饰自己是真小人。何为真小人,不过是普通人一个,只是很少会有人承认,胜在自己能说实话,对他们的鄙视是真心实意的。没事多翻历史书,做好功课再出来发表自己意见,特别是阐述一些自以为是的观点,愚蠢且可笑。 其实,说实话吧,他写的历史文并非全无用处,至少对塑造人物形象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不过也得看跟谁比,跟我比的话,他们胜出。要是跟网站的其他历史文的优秀作者比,还是差一大截。 但他瞧不起网络小说,尽管他写的也是网络小说。这个人挺没有自知之明的,我寻思他是怎么活到今天的,一个食古不化的老古董,偏偏历史功底不够看啊,又爱显摆。真是怪事! 不像我心知自己事,我写人物形象不好,不会吹自己文笔怎样,故事架构能力如何,我不敢吹也吹不了,毕竟观众有眼睛看的嘛。 上天吧,劝他多沉淀,花一些时间多看书,再来写明朝历史小说吧。一个没有自知之明又不谦虚却爱亮自己“观点”的大历史学家,但凡有一点会尊重人的我都不会卖力且刻意宣扬他做的“好事。” 打脸的行为愈做愈开心。 大部分作者往往是半桶水的人晃得铛铛响,如我,到处针对与自己同一半桶水的大作家,大历史学家。 在思想方面,我稍微胜他一点点,他在小说技巧里又扳回一局,算是平手,可我始终瞧不起他有着“精英意识”。 活在这个时代,绝大多数人都可以享受到受教育的权利,有上网写作的自由,这个也成为某个人的借口,说什么降低文学门槛,我真想爆粗。 如果在古代,那还得了?再者他一面把文学看得太过于神圣,一面又将文学门槛踩得很低,文学家岂是因为人数太多,所以想当就当得了的,我毫不谦虚的说,绝大多数人写的作文写的都是感想,包括我也是。他眼里以为文学家、思想家随便一个阿猫阿狗写作就是吗? 我从不反对人人写作,我反那种把人人写作拉低文学门槛的,以为破坏文学神圣性的人,搞的好像人一多当今文学就起不来似的。他凭什么代表文学,自己又有几斤几两?何况严肃文学要是太多,才是这个时代的悲哀呢? 石头从不放弃自吹自擂的机会,在自己文章还好说,毕竟是自家平台,居然跑到别人的文章底下评论自己的主张,在他人的作文下面大言不惭扯自己的文学理论与主张,他可真够厚脸皮的! 这样的人居然有读者受得了那样的口气,换我实在欣赏不来。 我的动机是源于我的出身在平民家庭,我反“精英意识”是必然的,如果说他原本的生活就是精英阶层,瞧不起人是正常的,因为有着阶级偏见,对平民百姓生活不了解,不知艰苦,我能理解。但如果他也跟我属于同一阶层,那么他就背叛了原有自己的阶层,也就是说,有些东西腐蚀了他的思想。 最可悲的,他一直往上爬时,上面的人瞧不起他们,自己又把下面的人得罪了,或根本不愿面对下面的人,搞得他自己上下都不是人。 真够可怜的! 致爱吹牛的自己 写作文不应该太频繁,这是我亲身经历得出的教训之一。以前的我渴望像那些网络作者那样,日更数万字。但其实天天写作对自己的脑力极为不负责,同时也为自己辛苦积累的阅读者带来失望。前提是如果我有的话,哈哈。 之所以我认为写作不要太频繁,因为我不能确定人在每次吃饭摄入能量时,都能维持超大强度的脑力消耗。但间隔太久不动笔也不好。 古语有云:三天不念口生,三天不写手生。 “手生”这个词,放在不同的语境有不同的理解,原意是不写字手会生疏,这里我引申为“写作”的意思。一个人长时间从不写作,只看书。贸然动笔就跟大家说能写一个长中篇小说出来。在我看来,可靠的成份正如一口馒头吃出一个肥仔来。本来就是值得怀疑→_→的一件事。 我相信很多人,即便心知也不会说出来,怕是为了给人家留面子,毕竟满足他人虚荣心也算是功德无量的一件事吧。再有就是到了自己身上也会值得炫耀,试想下二十左右出头就扬名天下难道不值得吹嘘吗?说什么没有大纲立马给你整出七八十万字的小说,你能信吗? 对于年少成名的人不是说没有,而是像这样勤奋又出众的人实在太少了,在我们这个社会里,还是脚踏实地比较好,哪怕有一天摔下来了,旁人也不会只是讥笑。至少能博得同情——原来我们都是凡人一个啊。靠着自欺欺人有意识吗,顶多就是满足一下自己,就像在网上吹自己很有钱,很有能力,虽然说吹牛不上税,但这能有什么意思。或许心情不好时可以调节下自己情绪,让自己不那么压抑,但老是那样吹牛,与啊Q又有何异? 如我以前开始吹牛时,谦虚的同时略显虚伪,因为当时我说过xx是我的处男作,认为他是我第一次尝试去写的作文,实际上这话半真半假。真呢,他确实是我第一篇贴在网上的作文。说他假吧,在这之前我不知在电脑文档里练笔写了多少,几乎篇篇太监,但虚荣心迫使我这么做。没办法! 现在,我想我明白了,作文写完后就已经满足了自己绝大部分的虚荣心,而贴上网就是为了寻找更多的虚荣心。因为我想要锻炼自己,不得不拿出来献丑。一个人躲在自己小天地里自娱自乐,不贴在网上,你很难知道自己的水平如何?自我感觉良好是一回事,但也要市场的检验吧。 我亦曾经说过一句话,是这样的:作文一经贴上网,就不再属于自己,这句话我说了很多次。理由是作文一旦贴上网,来自网络上阅读者的体验以及其笔下的评论构成了作文的另一个组成部分。(一部作品的好坏,从它贴上网的那一刻起,在一定程度上就不属于作者自己了。阅读者的感受和评价也是作品完整性的一部分。作者对自己作品的自信也来自他对待作品的态度,任人评说。) 我不反对,也不会要求别人在我作文底下评论,因为我明白,我有权利贴在网上,别人也有权利看与不看。至于评论,更不能强迫别人去做,我总觉得那是一种很流氓的做法。与此同时,我非常反感以前自己作文的点赞数量多。这绝不是妄自菲薄,也不是矫情。 在我看来,一方面是认为自己写得不够好,德不配位,有种受宠若惊忐忑不安的感觉;另一方面,我怎么就成别人眼里的乞丐呢?这是我不愿看到的!特别是我之前写的一些软文(为了证明我也能写那些),赞数打破我以往的记录。看着甚是扎眼,老觉得这是我的耻辱。诚然作为一个业余爱好者,我也不愿写作掺杂一丝利益,性质就变了,变得不再纯粹。 说了那么多,还是个人有洁癖啊,再有就是个人定力不够。 等我日后长本事了,再来恭维拍马屁时,那才是我应得的,我绝对会嫌有人拍得太少,不足以满足我的虚荣心哩。 遭了,话说得那么直白,真的好么?哈哈! 第一章你谈恋爱了? 体重一百四十以上的石老师走进了作家研讨会,看到了娜娜在一旁认真地整理访问稿,他打了一声招呼便将身上的西装脱下放在墙上的挂钩后,坐到自己的位置打开了电脑。 石老师是这间作家研讨会的主要负责人之一,除了他,还有两位。 石老师浏览着自己作文上的评论,就连娜娜来到他背后也没察觉,更别说娜娜与他一同观看那些读者回复的评论。石老师快速地浏览的一遍后便关上了电脑,按照他之前的理论,他给自己定一个要求,同时也硬性地给读者下了一个规矩,那就是读者的回复如果不达标,他是不会再继续发表文章的。这是他前几个月的说法了。 其实石老师这样的做法可谓是良苦用心,他打算以己之力来改变整个大环境,同时也让一些白食者吃光了抹嘴离开要有脸皮,再这样下去,论坛还了得。石老师一副感动自己的理论实在是太伟大了。但现实是狠狠地抽了石老师一巴掌,他还是过于天真,高估了自己的影响力,以为其他人都是糊涂蛋,要盲目地崇拜自己。 这事说来也是话长,当时石老师的大作贴在网上,回复者寥寥无几,他有些灰心,在某一天,一个自称微嗔的家伙开始为他的著作点评,于是这么一来,石老师像是找到了知音,两人开始互相吹捧,在商业互吹的路上愈走愈远。 石老师想着电脑上的事情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像是为他人不理解自己而发闷,还差那么一点点就可以达标了。他曾说过自己不喜欢刷屏,要读者回复到他的规定后石老师就会一次性将他们的问题全部解答出来。作为一个声名在外的大作家,他心里肯定积压了很多想法,快要到了崩溃的边缘,再不说出,恐怕自己也会得病。于是乎,在时隔几年之后,石老师捧着自己的大作重新出现于江湖。 娜娜不知石老师为何叹气,也许跟电脑上的文章有关,她没有多问,而是从背后悄无声息地拿出自己今天买的早餐递给石老师,“石老师,我今天给你准备了早餐。” 石老师不是一个虚伪的男人,在接过娜娜的早餐时,诚心地表示感谢。他从桌上打开的塑料袋,发现有面包与牛奶。这段时间以来都是吃这种,他有些腻了,口虽不说出,但脸上的不悦表情已经出卖了他。 娜娜看到他表情,开口道,“怎么了,不合口味?” “那倒不是,”石老师很违心又说了一句。“我挺爱吃的。” “那你快点吃,我知道你没吃,今天我特意跑到其他地方给你买的。” 石老师听了娜娜的话诚恐诚惶,他不明白娜娜为什么会对他这么好,是为了感激还是看上他了,石老师不愿多想,事实上,石老师是一个肥宅男,平时话不多,但一旦接触到自己熟悉的领域,简直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石老师曾不止一次大言不惭公开说自己从事这方面工作十几年,对方一句话他就能知道是什么样的水平,这不是炫耀,而是一种基本的能力,想他辛苦这十几年的辛苦研究,难道这一丁点的自由装逼的机会都不给他,这合适么,他妈还是人干的事嘛。 况且石老师总体来说还是一个很谦虚的人,他不敢说自己是第一个时常把阅历挂嘴边的人,但起码不会是最后一个,石老师就像那些失恋的人,会把他的感情创伤血淋淋地展示在众人面前博人同情,又或者像上战场的战士,时过境迁,脱衣展览自己身上的金疮旧疤,使人敬佩。 石老师从塑料袋里面信手拿了一块面包吃了起来,边吃边跟娜娜说,“对了,我们这个月的营业额怎样?” 娜娜看着石老师吃了自己爱心早餐,面色潮红,一双小手捏得紧,里面全是汗渍也没有察觉,现在的她看到石老师吃了早餐,一脸花痴样看他。在娜娜心里——其他人不知道不要紧,但娜娜知道自己是喜欢上了石老师,缘由她与石老师是同一类人,是他带入自己进了这个行业,可以不受码字的辛苦了。 以往娜娜还是一个耽美口味的小作者时,她为了能晋升作家这个称号,可是努力了很长一段时间,拼了老命的发表文章,可是得来的回应寥寥无几,但她因为有了一个新身份,是个女的。所以也引起了一些读者的关注,到底还是女孩子适合写耽美文啊,最主要是心思细腻能站在不同的角度想问题,何况对于情感这块,女性的第六感尤其精准。 天道酬勤,很快娜娜就晋升了作家称号,这让她高兴了一阵子,但她发表的文章与之前并没有多大区别,回应不多,点赞更是与之前区别不大。为此,她决定索性一边怒骂白食者一边下跪求他们点赞回复。像这样的事不是一两回了。其实早在她没有荣升作家之前,在她的作文里经常问候白食者,单凭这一点,她与石老师就很像,两人的共同性就是说白食者看了不回复不点赞好意思么,不过娜娜作为一个女性更加感性,言辞更为激烈,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出来。 刚开始娜娜的写作是不为钱,可是看着自己辛苦了那么久,无偿付出得不到好的回应,干脆像其他收费作者那样,组建了一个收费群,开定制文,投其所好,读者喜欢什么就写什么。她开始了收敛自己的暴躁脾气,没过多久,娜娜的生活有了好的起色。 娜娜沉浸于以往的回忆中,石老师说了那番话并没有跑入娜娜的耳朵,所以石老师故意咳嗽,引起了娜娜的注意。 “石老师,你在叫我。” “娜娜你是不是谈恋爱了,看你刚才沉醉的样子。” “才不是呢,石老师,你刚才想说什么来着。”娜娜问道。 石老师重复了刚才的话。 “其实也不是很多,你请的那些大神都不按我的稿子来,他们喜欢自由发挥。” “那不是很好,谈话气氛舒服啊。” “这个,我承认,他们这些大神平易近人,说话谦虚,但也因为这个,我们将稿子整理出去时,他们的粉丝兴趣不大,打赏自然少得可怜。粉丝常说偶像聊一些陈年往事这类的没意义,他们想了解大神们谈写作方法。这个才是粉丝最关心的。” 第二章抢饭吃 石老师沉思了一下,抬起头来看向娜娜,他问道:“娜娜,我想你也明白,你以前也是一个作家,你应该知道,写作哪有什么好窍门,无非是多看书,多练习而已,”他缓了一口气,又继续道,“而且据我所知,那些大神中,有一个叫雪大,他出道早,估计现在也有十来年历史了。直到三四年前才算有名气,我打算以他为典型,打算做下一期的节目。” “雪大?”娜娜好奇问道。 “是啊。勤能补拙,”石老师说了一句,又看着娜娜迷茫的眼神逐渐开朗,“这是一个大器晚成的好例子。你先准备稿子,我打算这几天请他来一次。” “好的。”娜娜回应着石老师,见他低下头继续工作,不再打扰就离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过了一会儿,她又跑过来,跟石老师讲:“石老师……”话到一半,不知该怎么说下去。 石老师那时正对着电脑比对数据、业绩,耳闻娜娜说一半就停了下来,他有些不耐烦了。 “有什么事就说,对我不要藏着掖着。” “石老师,其实我想跟你说,这个月我们挣得不多,不能再倒贴了。” 石老师明眸皓齿地望向娜娜,他推了一下自己落到鼻梁上的眼镜眶,“其他的事你不用操心,放心吧,有我们在呢。刚才我跟你说的,你还要收集下那个作家写的长句。”石老师这时抓着手里的面包啃了一口后,娜娜还没走,“娜娜,有事?” “我想知道你叫我收集雪大作品的长句,他作品那么多。”娜娜咂舌抱怨道。 石老师笑了一下,拍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还好你提醒,我也是糊涂,你说的很对,就拿他连载的都市题材里找吧。” “哦,我知道了,”娜娜打算回去工作的岗位。 “你不好奇我为什么叫你做?”石老师又开口说话。 “你做事自然有你的道理。而且我会立马将这个作家的这部作品看完的。”娜娜应了一声,眼神坚定地望向石老师。 “很好,你的态度我喜欢,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先给你提个醒,这个作家的某些长句有问题,曾经有个粉丝向他提出,他不承认罢了,还扯了一些语法知识出来,刻意卖弄自己,纠正自己没错。其实这是一个很常见的语法错误。用太多的修饰词来组合一句话时,不宜出现太多,会让意思表达不清楚,出现他那样的语法错误。”石老师心里想着,终于又给了他找到一个吐槽的对象了,他有些激动。 最后他看了看娜娜的脸色,问了一句,"娜娜,你吃早饭没。” 娜娜看着石老师桌上的早餐,只剩下了几块面包,看着他喝牛奶,吸得滋溜响。娜娜的食欲被勾了起来,她小声地回答,“还没有,今天太匆忙了,买了你那份忘记我的了。” 石老师听了很不好意思,因为自己耽误了娜娜的早点,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他打算将刚喝的牛奶递给娜娜,可又不知道娜娜愿意不愿意接受。 娜娜看他犹豫的动作,她果断地回答,“石老师您吃饱了么,您不介意的话,那我帮您吃剩下的。”说完娜娜的手伸了出来,将石老师放在桌上刚喝一点的牛奶被她横插过来的双手死死地抱住,仿佛那就是自己的宝贝一样。 “这怎么行,”石老师一脸地恐惧,他没想到娜娜这个女人居然不嫌弃他的口水,甘愿吃剩下的面包牛奶。石老师在娜娜夺走食物之后,也反应过来了,一把抓住了娜娜的手,连带压着了装着牛奶的包装盒,“不劳烦你费心了。” “你问我吃早餐没,我没有吃呀。”娜娜对自己手指上的力量极有自信,她曾经就是靠着这十个指头敲打键盘,铿锵有力。所以,她也不准备把牛奶让回去,一想到这是喜欢的人的口水,她的心快要被融化了,虽然娜娜是一个成年女性,但她心里还保留着童稚状态,对爱情还是有些许渴望的。 可是,此情此景无论如何,石老师也不可能把自己吃过的东西让娜娜喝的,这不是卫生部卫生的问题,而是对她的不尊重。他也在奋力争取,“我说了不用了。”他生硬死扯着牛奶面包盒子。 “哎呀,”就在两人争夺得火热时,被一个突如其来的沙哑声音惊吓了一下。 两人望向门外,看到了他们的合伙人——微嗔。他一身雪白,宛如一个鬼的影子,躲在门缝里偷看了很久,好不眼红。一个大老爷们居然躲在门缝背后偷看年轻人打情骂俏。 微嗔皱着眉头咳着嗓子来到他们两人的前面,“我说你们两个秀恩爱也该找个地方,当着我这个孤家寡人,你们的良心过意得去么,当面撒狗粮喂我吃。我看这样吧,这牛奶给我喝了。也省的你们闹矛盾,是不是这个理?” 他看似笑意满满,实则居心不良。微嗔这个人很讨厌办公室恋情,个中缘由不说也罢。说起微嗔这号人物,也是一个大人物吧,前面交代了他与石老师的一些片段。微嗔是一个写序言或评论的好手,但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小说者,曾经在别人的恭维下,发表了自己的得意之作,引不起波浪,由此可见水平一般。但他持着有些许名声、地位、学问、经历,还有一副多愁伤感的心,全部拿来卖弄。 作为一个评论家兼且作家,微嗔骨子里其实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写作爱好者,他有着其商业嗅觉,在他看来,现代的文学早已向传媒蜕变,传统的宣传和炒作俨然成了当今文学成就的主流且是唯一的标准。大作家们不但不以为耻,反而争相与传媒调Q。 书评家成了指导人们阅读的权威,一个作家如果未在传媒上亮相,或者说没有用钱贿赂微嗔这个职业评论家吹捧一番,他的作品就必定是默默无闻的。而文学评论家就是干着这样的勾当,如同昆德拉所说,在他们手中,批评不再以发现真正有价值的作品及其价值所在为己任,而是变成了“利益交换。” 其中不乏有哗众取宠之辈,为了能在文坛混得出人头地,得到微嗔们的赏识和信任,他们往往会殷勤侍候,以邀其亲;投其所好,以邀其宠;大表忠心,以邀其信;溜须拍马,以欢其心。这样的代表人物有郡主、石头等马前卒冲锋前头效力于微嗔。在这样一个浮躁的时代,文学的安静已是过时的陋习。 无论别人承认与否,他与他的前辈不乱先生很相似,在某方面功力颇深。当年的不乱先生凭借四部曲奠定了他的地位,被人史称“太史公笔法”。可他本人从没有参加过征文活动,曾有一次口出诺言,结果不了了之,引起当年的读者愤慨,从不乱也是一个要脸的人,他的脸皮很薄,还专门道歉,从此消失于写作界。 微嗔有个怪癖,喜欢被人恭维,其实这也不算什么,但凡是个人都爱受别人吹捧,可做到他那样对自己的作品感觉良好也许只能与石老师相提并论,两人不相上下,在商业互吹的路上走得老远,估计是没希望回头是岸了。 娜娜被他那张着实让人讨厌的损嘴如此挖苦,两个人还是不肯放手,继续着无言地较量。微嗔面带忧色地看了他们半晌,随后换上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轻轻地朝石老师点了一下头,便转身去了办公室。 在他要关门时,转身望着石老师,淡定地说了一句小石子,等一下请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微嗔像是自言自语般的说,将手背在身后,转过身,像往常一样关上了门。 第三章见面之前 娜娜重新坐回到电脑前在校对自己亲手准备好的稿子,她整个上午的时间都是用来看雪大的那个都市作品,一百七十来章,就整理出几十条长句,一面看着,一面将那些长句复制粘贴出来逐一分析。 石老师他们出来的时候娜娜并不知情,“哎呀,”石老师从微嗔那里出来,回到自己的座位准备歇息一阵,手忙脚乱地摘下自己的西装。他这时候才注意到娜娜还在盯着电脑看,该不会还在看文章吧,这小妮子倒勤奋。 石老师面有得色,果然没有看错人,当初他将娜娜介绍给微嗔认识还一脸得不乐意呢。石老师好说歹说,说成立一间文人的访谈节目,怎么可以少得了一个女人呢。屁股还没坐热,他就从座位上起身悄悄来到娜娜背后。 半个小时过去了,娜娜还是没发觉。 就在她脖子酸痛时,用手揉搓自己的脖颈,发现触碰到了什么东西。 “你出来了,谈的怎么样。”娜娜一仰头发现石老师站在自己背后大吃一惊。 “老样呗。倒是你勤奋的样子让我怀疑,所以就过来看看你是不是在偷懒,哈哈。怎样?完成到哪个程度了。” “基本上是没什么问题的,就你说的长句问题确实很多意思表达不明了。” 石老师哦了一声,很正常的回应。 “我们几时约好了跟他来一次访谈挣钱。” 石老师笑了起来,“你掉钱眼里去了,以前你不是这样的,哪怕你组群收费也是贪图一时乐趣,是玩票性质,你是不是最近很缺钱。你跟我说。” “那倒不是,我只是爱钱而已,钱是个好东西,它能换来自由。” “说得好!”石老师大为赞赏娜娜的那句“钱换来自由。”以前石老师做一名文青时,视钱财如粪土,后来到了结婚后,父母生病,孩子出生,这些变故让他明白钱的重要性,更为关键的,没钱你就没有女人。 女人爱钱是不假,但男人说不嫌弃女方家庭条件,那简直就是睁眼说瞎话。 随便聊了几句,娜娜从石老师口中得出雪大暂时没有空闲的时间腾出来。所以她觉得这次的准备的功夫泡汤了。 石老师安慰她,“千万不要这么想,我们很多时候不能以有用功与无用功来简单的划分。” 娜娜不想与石老师做这种低水准的争论,在她的认知里,钱就是一切,爱情也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 石老师自讨无趣,尴尬的笑了笑,不再说话。 这时微嗔从茶水间出来,他又叫了石老师进去,石头紧跟随他身后也进了微嗔的办公室,他问起了研讨会最近的工作动向,石老师如实汇报。微嗔听了愣了一会儿,不作回答。他的心思飘向了远方,回到了他年轻的时代。 那时的微嗔熟读各大理论学派,什么书评家,评论家,大作家的理论他倒背如流,他实在不相信一个好作家会是热衷于交际和谈话的人。据他所了解到,最好的作家都是一些交际和谈话的节俭者,他们为了写作而吝于交际,为了写字而节省谈话。 他们懂得孕育的神圣,在作品未写出之前,忌违向人谈论酝酿中的作品。凡是可以写进作品的东西,他们不愿把它们变成言谈而白白流失。维斯瓦娃说她一生只做过三次演讲,每次都备受折磨。海明威在诺贝尔奖授奖仪式上的书面发言仅千字,其结尾是:“作为一个作家,我已经讲得太多了。作家应当把自己要说的话写下来,而不是讲出来。福克纳拒绝与人讨论自己的作品,因为他觉得:“毫无必要。我写出来的东西要自己中意才行,既然自己中意了,就无须再讨论,自己不中意,讨论也无济于事。”相反,那些喜欢滔滔不绝地谈论文学、谈论自己的写作打算的人,多半是文学上的低能儿和失败者。 好的作家是作品至上主义者,就像福楼拜所说,他们是一些想要消失在自己作品后面的人。他们最不愿看到的情景就是自己成为公众关注的人物,作品却遭到遗忘,因此,他们大多都反感别人给自己写传。海明威讥讽热衷于为名作家写传的人是“联邦调查局的小角色”,他建议一心要写他的传记的菲力普·扬去研究死去的作家,而让他“安安静静地生活和写作”。福克纳告诉他的传记作者马尔科姆·考利:“作为一个不愿抛头露面的人,我的雄心是要退出历史舞台,从历史上销声汇迹:死后除了发表的作品外,不留下一点废物。” 简而言之,对于一个严肃的作家来说,他生活中最严肃的事情便是写作,他要把他最好的东西都放到了作品里,而不是夸夸其谈,因为其他的一切已经变得可有可无了。 微嗔的回忆就像自由的水一样四处流淌,没有约束,二十多年过去后,现在四十来岁的他早已经完成了娶妻生子的人生大事,回想起以前有着文青梦的日子,以前不该犯的他现在全沾染了毛病。 现在的自己,他嫌恶自己,文学不是生命的事业,而只是一种表演和姿态。往往戏演得愈真,愈需要观众。他确实在想象中看到了读者的踊跃雀起,自己被这种人为的刻奇感动得一塌糊涂。 他挥了挥手示意石老师出去,一个人靠在椅子上继续发愣。石老师出来时,一直守在门旁偷听的娜娜就问他到底怎么回事。石老师笑了笑说不碍事,做你自己的事去吧,说完就离开了。这反倒使娜娜生了一肚子闷气。 几天后,因为石老师约见了另一位大作家罗珅,说在第二天晚上见面,届时娜娜也会在场。 这个男人是石老师一直想要的采访的传奇对象,此时他端详手里的照片,眼前的男人。状貌魁梧,骨骼刚劲,下巴留着一攒胡须,听人说他为人强势,小气狭隘。这难不倒石老师,据石老师收集得来的资料表明: 罗珅以前也是一个乡下人,不过在他很小时就离开了。离开乡村几乎是所有乡下人的愿望。想起父亲当年把他们几个户口迁到城里,在乡亲父老面前赢得了面子,以为他有出息,大大地有出息。 可出来这么些年,罗珅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一个乡下人所谓的大出息,得通过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他父亲罗雨这一代只能走完从乡下人变成城里人这一步。也算是为儿子罗珅创造了条件,让儿子比他再高贵一些。以后孙子比儿子又更高贵些。只有这样,他的家族才会慢慢进入社会的中上层。 凭借着罗雨几十年对社会现状的认识,他也有意传授这样的知识给他的儿子罗珅。于是,他在自家的家训中添了一条:阶层固化。并且还注解一番大道理,不管你承认也罢,不承认也罢,社会已经在事实上存在了阶层。生活在下层的人,你可以傲骨铮铮地藐视上层,可你休想轻易地接近和走向上层。所谓上层,向来都是指受命于天的人,既寿永昌。可这些年上层行列里又增加了新的成分,那就是赚了大钱的人。 罗雨只是真切地感到这社会的确越来越阶层化了,有些人更是越来越贵族化了。事实摆在眼前,下层人想快进入上层,拿刘德华的话来说,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 第四章两女比较 第二天旁晚五点半,娜娜他们直接从公司出发,她坐上了石老师的车子前往目的地,那是一个非常高档的会所,门童殷勤上来待客泊车。刚一下车就碰到了罗珅,不过在他身旁还有两个中年男人,据罗珅介绍说,都是旗下的写手,一个叫覃寿,一个叫米楠。 娜娜与石老师跟着罗珅他们三个走进金碧辉煌的大厅,坐电梯到了四楼,一出电梯,空气中就飘来胭脂的香味。走廊里的灯调的微微有点暗,两旁是一个个的KTV房,沉重的大门紧闭,却依然可以听到男男女女的唱歌的声音。这时早有咨客迎上,问了罗珅的姓和手机号码末四位之后,径自带着他们一行人来到罗珅定的房间。 KTV房间很大,足足摆着四张长沙发。罗珅趁服务员没进来,对石老师他们谈起了今晚的内容,他首先详细介绍起覃寿是一个写小说的好手,同时也是一个写杂文的高手,但罗珅这个朋友不知从哪得知最近听说起有这么一个人,特别擅长发掘文墓和揭开文幕的一切的丑陋,于是他问起了罗珅,结果罗森第一时间便想起来前不久石老师这个包打听来,他知道石老师有能耐能搜出那个家伙来。    五人刚结束了一小段话题,这时一位高个子的西装革履先生就开门走了进来,他边走过来边说失礼失礼,接着伸着双手朝罗珅伸去,在他身后随了一位很有风韵的女士。 高个子先生握住了罗珅的手说:“罗大作家,有失远迎,我是这里的老板从不乱。在电视上我可是老见着你,你不知道,我全家人都很喜欢看你的大作,特别是我自从看完了您写的《作家们的日记生活》后一心寻着心思找你拿签名呢?实在是久仰久仰!” 罗珅没有理会他,反而冷冷地看向那高个子男人,看得他毛皮发怂。从不乱也是不知哪里出了差错,干站着脸红心跳。 一旁的石老师见状,心想这次捡到宝了,罗珅这人果然名不虚传,不但名气大,架子也大。文人么,都是那么一回事。他阴恻恻地暗笑,可一想到自己也包括在内,立马止住了笑容。 这时在一旁的米楠却开口说,“从总您好,我们兄弟几个今日儿到您这儿玩耍,有什么好菜介绍吗?您可要多关照啊。”说时用手肘戳了几下罗珅腰肢示意他不要那么无礼。 “哪里哪里。一定,一定。”从不乱点头哈腰,一脸的卑逊。 罗珅尴尬地朝他笑了笑,最后才说,“从不乱老总,承你夸奖。不过您刚才说得《作家们的日记生活》那篇文章不是我作的,而是我身后这位覃总覃大作家。”说时又把覃寿推了上来。 从不乱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在短暂的功夫内做到面不改色,接着他又拉起覃寿的手恭维起来。当时覃寿的右手被从不乱硬拉着也不好意思挣脱,直到从不乱刚想松来,覃寿以为可以喘口气时,一只强有力的手又紧紧地握住了。 从不乱说,“覃大作家,我实在是有眼不识泰山,竟然会认错了人,你不知道,我们一家都爱看你的文章,明明一句很平常的话,一经你笔下写出,顿时生出灿烂的莲花。我极羡慕覃大作家的本领,能写得一手好文章,那种土味情话我想说许久又说不出来,结果被您轻松地说了出来,一方面固然以作者“先获我心”为快,而另一方面也不免心怀惭怍!为自己没文化说土味情话而感到惭愧。” 覃寿看向四周,面有得色,他知道自己有名,可没想到在这里也能遇到自己的粉丝,但对于眼前这个老总的行为,覃寿有些不满,居然能把人认错不说,自己的得意作品居然被说成是好友的,他心生不快,故意脸朝罗珅探问道:“这位是?” “这位是咱们叶城走得开的人物啊!从总嘛。”罗珅介绍说。 从不乱忙摆手说:“什么从总?托朋友的福,混碗饭吃,开了这间KTV。”说着就掏出名片递了上来。覃寿双手接了名片,看了看从不乱的大名:从不乱前辈。心想这名字还有点意思,便说:“久仰久仰。从不乱前辈的大名可真有意思有意思。” 从不乱前辈又摆着手说:“让覃大作家见笑了,农村人没啥文化,所以爸妈给我起了这个名字,不过能为你们这些文化界的朋友服务也是我的福气啊!”从不乱前辈然后又忙介绍身后的女士:“这位是我们KTV出了名的服务周到的客户经理,李梅小姐。希望能带给你们宾至如归的感觉。” 在从不乱前辈这么一番介绍,覃寿自然也打量起李梅小姐来,他觉得前面这位李小姐比起石老师带来的娜娜更觉得秀气,在他眼里,娜娜有着一种风尘气味,扑鼻而来。而眼前的李梅常年混在这种环境里,居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总觉得她身上有淡淡的清香,而她的面相也有些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老觉得她眼睛在释发出耀眼光芒来,让他不敢多看李小姐。 覃寿的目光在李梅和娜娜两人来回转移许久。倾听了一番李梅与人交谈的话后,他更确信自己的看法。李梅长得很秀气,笑不露齿并且谈话时常扯到文学,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显得很有修养,何况她的身材高挑,秀发香腮,面如花玉。尤其是她那一头齐腰乌发,不晓得用了哪种牌子的洗发水,隔很远就能闻到一股清香。 而娜娜却很会打扮自己,穿着也大胆,别的女人都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谨防春光外泄,而娜娜偏不。她很慷慨地把自己雪白的胳膊和大腿展示给在场的男性,丝毫不忌惮男人们饿虎饥鹰的目光。 第五章各怀鬼胎 李小姐在这会儿却微笑着伸出手来。覃寿同这女人握手的一刹那,心跳加快,这是好几年没有过的事情,自打他结婚以后,他也碰见了不少女人,但没一个女人像眼前的女子使得他胸口闷着一口气。“很高兴认识李小姐!”他在努力使自己气度显得很有涵养。在一旁的罗珅看到自己往日的好友突然变得涵养起来也是硬憋着脸通红不让自己发笑。罗珅的这个行为很不自然逃不过作为记者出身的石老师,他也在观察了这几位,目光来去在几人身上转换了好几遍。 李小姐妩媚一笑,说:“能认识你们文化界的朋友,真是三生有幸。今后覃大作家可要带着你这些朋友多多来这里关照啰!”这女人的声音很温柔,虽然声音有些低沉仍不乏妩媚动听。 覃寿那时没来得及回味,一个刻意的声音响了起来,“我说李小姐,认识新朋友就不要老朋友了。”罗珅佯装生气道。“哪里哪里,罗大作家也是我李梅的朋友。”客套完了,大家才分宾主坐下。 从不乱招呼服务员快点上酒菜,又对覃寿说:“我这里条件不好。罗珅、覃寿等大作家、大名人是见过大世面的人,那就请你们多多包涵了。当然,在座的各位也是我从某的朋友,不必客气。”说完就离开了,他吩咐李梅要好好招待罗珅这帮朋友。 李小姐点了一下头,神情恢复说,“早就听说您们这些作家才气外露,这次亲眼看到,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我因为从小念书不好,所以特别佩服一些能写文字的文化名人,这次终于见到了咱们市里的大名人,我再也没有遗憾了。为了表示我对您们的敬仰,就近原则。由我先敬覃大作家一杯,大家说好不好。” “自然是好之不过了,李小姐的话谁敢不服从。”罗珅他们两人自然迎合李小姐的话,覃寿却难为地说,“李小姐,你这是折煞我覃某人,我只不过是个码字的小人物,被你这么一说,我都不好意思了。”李梅并没有理会他的话,反而敬他一杯。 覃寿到底还是饮了一杯,酒刚下肚就有些头晕。石老师趁机说道:“覃大作家,果然是英雄,美女敬酒,一杯就倒。”说完就哈哈大笑,带动了周围的气氛。 覃寿只是随和地笑笑,并不说话。心想这真有意思。本来他对石老师就有一点偏见,也不知从何说起,也许是看到他的肥胖身材吧。他是见不得肥人的,听说他们身上的狐臭味很重,况且他又靠近自己,覃寿身子略一歪斜,果然闻到了那股狐臭味,简直臭不可闻。 这时,头道菜上来了,李梅柔声报了菜名。覃寿不曾听清,只见椭圆形的盘子上一大份黄灿灿热腾腾的玩意儿。米楠第一个就夹起来尝了一下,连说好菜,够味儿。这里的老板很不错,能请到这样的厨子过来,这菜有京津那边的风味。 原来米楠是个吃货,别看他四十来岁的人了,对吃是很讲究的,今日能得到他的夸奖,自然评价不低。罗珅是知道自己这个朋友的脾性,要是不好吃,绝不会多说,难得第一道菜就被他赞扬,想必是好菜。 于是他也夹起来,自然也少不了一阵跟风。大家齐齐举起筷子。 覃寿也就尝了一点。味道还真不错,只是不知是什么东西。 六个人的席,菜却都是大份的,每样吃不了一半就撤下了,再上新的。石老师心里真是不舍,一想到今天是自己埋单就肉疼,但他不好说什么,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这次他出了大本钱,想必应该也有回报吧。于是在每样都斯文地尝了一点儿。 覃寿在一旁眯着小眼睛看他,略有所思。 米楠频频举杯,他对坐在自己对面的女孩很有意思,那女人今天的装扮很泼辣风情万种,正是符合米楠闷骚型的,一杯下来,米楠嫌不够劲儿,又是一杯。 惹得娜娜有些应付不来,也只好豪爽的应和,而李梅却总是拉着覃寿搭腔。场上只有罗珅和石老师两人是独孤的。两人对视了一眼,尴尬地笑了笑,那眼神告诉了石老师,今晚有戏,于是他举起杯,向罗珅敬了一杯。这种落寞正好给了石老师的一个机会,很有可能请到罗珅做他的访谈节目。尽管他那时非常不爽,他心里看上的娜娜也正跟米楠喝酒,他一直在安慰自己都是为了业务。却又不知觉眼光朝他们望去,看到他们欢颜笑语,石老师又是一阵难受,只好强压下来心中的不忿。 覃寿发现眼前这女人的目光很是特别,仿佛是一种水一样的东西向你无声无息的流泻而来。覃寿心里就有些发毛,总是想躲过这目光。可即使他埋头吃菜的时候,似乎也感觉到有一种温柔的水一样的东西向她悄悄地漫过来。他心里就开始打鼓。猛然想起有关外眼角的说法,他就装着很自然的样子同李小姐搭话,却眼睁睁地望着这女人的眼角。 果然是一双翘翘的外角眼!那外角眼向上轻轻一挑,这双本来不算大的眼睛就飞扬着一种迷人的气息。李小姐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嫣然一笑。女人已喝了几杯王朝白,脸上飞起了红云。覃寿看不出这女人的年龄,大约三十来岁。再年轻几岁也像。 “覃大作家,我一定要再敬你一杯,不知道你赏脸吗?”李小姐眼睛往上一扬,举杯望着他。 覃寿心里很是乐意同这女人喝一杯的,口上却说,我是不喝酒的,免了吧,你们几位尽兴就是了。 石老师、娜娜二人就连忙劝道,不行不行,我们俩都还没有敬你哩!李小姐打头了,这杯酒是一定要喝的。李梅小姐敬酒不好推辞啊! 覃寿笑笑,装出无可奈何的样子,说:“我是真的不能多喝酒的,刚才那杯就惹你们见笑了。既然李小姐这么看得起,我也只好再破例了。不过我提议,既然要喝,你也就不喝普通的啤酒,那没意思,感觉就像喝猪潲水一样,要喝,我俩都喝茅台。” 李小姐看看石老师,娜娜二位,发现他们都没意见,于是狠下心来说:“也好,难得覃大作家这么爽快。服务员,先给覃大作家满上!” 服务员过来为覃寿斟上了茅台。李小姐一边示意服务员为自己斟酒,一边玩笑说:“我冒昧的叫你覃大作家,您不介意吧?” 覃寿说“太生分了,不如叫覃寿或覃先生吧。”李梅见状,立马说:“承你看得起李某,那我以后叫您覃先生了。”覃寿立刻摆出无所谓的样子,说:“哪里哪里,是你给了我这个机会认识你。要我说,叫我先生都还嫌见外了。要是李小姐看得起我,今后你就直呼其名,叫我覃寿吧。” 六人在酒杯交叉后,又谈了不少话,后来覃寿禁不过李小姐的轮番敬酒,他有些微醉了。酒能使人壮胆,自然也是给了他机会表现,让覃寿有机会卖弄自己的才华引起李小姐的注意。 接下来的主题是由覃寿主导了,因为有了李梅小姐随身附和,他意气风发,表现得非常有表现欲,更是难得的与石老师互动了几句,尤其是他谈到作家爱表现这个话题时,他悲愤交加,说起了这么些年来文坛的浮躁之气。覃寿说当下文学向媒体靠拢,传媒的宣传和炒作已经成为文学成就的唯一指标,作家们不但不以为耻,反而争相与传媒调Q。 石老师投其所好,听了他的话深以为有理,他有意攀附道,“覃大作家说得在理,刚才听了覃兄一番话,我也想起了这几十年来文坛种种怪现象……” 覃寿听了这话深得他心更是频频举杯,李小姐豪爽地迎合,酒刚下肚,在听了石老师的话后,自然才气涌上心头,这时娜娜不显山不露水地岔开话题,将话题引回正轨,紧跟罗森,不让这个主人公太过于落寞。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很快这次宴会到了尾声,覃寿对李梅依依不舍,相互间留下了联系方式,而米楠在餐桌上下来更是对娜娜有所好感,更觉得她能顾及别人了脸面,是个好女子。他的种种行为惹得石老师踹紧拳头想要揍他一顿,偏偏他又是罗珅的得意门客不敢得罪,只能吃哑巴亏。好在今晚终于把罗珅搞定了。 第六章好消息 石老师和娜娜在跟罗珅他们散场后各自回家。 第二天一早,石老师一脚踏进作家研讨会事务所时,他发现公司的大门被人打开了,他寻思昨晚和娜娜离开时明明关好门,这怎么回事。打扫卫生的阿姨干的?绝不会。她的为人还是信得过的。 石老师以为有小偷进来了,但一想,这里也没什么好偷。便大为放心,可又一想,即便是小偷也不能放过他,蹑手蹑脚地走进。果然偌大的办公室空荡荡,没有物品落到地上,台上摆放的井然有序,不像是有人进来的样子。 石老师看了一下手表才八点十分。此时还没有工作人员来上班,打扫卫生的阿姨要到九点以后才来。 石老师走了进来,在各个角落转了一遍,发现没人,奇怪了。怎么会没人。 微嗔似乎在那里等候了石老师很久似的,在看到石老师进来时,决定吓他一跳。他在看到石老师转身准备出去时,忽然兴奋地跳出来抱住他,脸上溢出愉快的笑容。那时的石老师一阵慌乱,以为是贼,胡乱挥手乱打一阵。直到听出了微嗔的声音,他又骂道,“你疯了,跑出来吓人,都老大不小的人了,你知道不知道会吓死人的,真要不得。” 微嗔连说抱歉,没想到你这么胆小,是他不对。石老师还没缓过来,说,“这不是胆小不胆小的问题,算了,不跟你说了。真缺德。”骂了一句他准备回去工作。 微嗔听到那句“真缺德,”顿时脸涨红了,他怒骂道:“说谁缺德呢?” 石老师没好气道:“谁应我就说谁。” 微嗔强忍着不让自己发火,过了一阵子,他才说:“小石,我有事跟你说。” 石老师没好气地问:“有事快说。”显然刚才微嗔带给他的惊吓还是没有缓过来,还在生气着。 微嗔看他发急,刚才那样的做法是自己不对,笑道:“瞧你开不起玩笑的样子,你自己不做了亏心事怎么会被我吓到。” 石老师没理会他,直接开走。微嗔急了只好不再卖关子了,跟他说,他已经搞定了雪大,准备给他来一个专访。地点落在他家,雪大说他前段时间没怎么有空,很抱歉。恰好前几天完结了新的作品,才抽出时间来。 这个消息对石老师来说自然好之不过,是因为前段时间娜娜的功夫没有白费,虽然他那时说娜娜功利心太重,但他还是很关照娜娜的。这个消息一定要告诉娜娜。他心里暗想。 “正好我也有一个消息跟你说,”石老师说,“昨晚我和娜娜出去应酬,想必你应该知道了。”话没说完,微嗔迫不及待问:“莫非又成功了一单生意。” 石老师点点头,不说话,他在观察微嗔的反应,果然如他预料的那样,高兴地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的笑容就像开水沸腾一样,溅满了整个办公楼。 “你准备什么时候去?”微嗔的步伐凌乱,“那罗珅那边他是什么时候?” “时间应该不会很长。据我昨晚得到的资料来说,私下我们聊得还算不错,如无意外,这个周末应该是没问题的。” “那就好,起码没有冲突,雪大说最好是明天,他送女儿上学就回家,他妻子也不在家,正好给足了时间给我们。所以等下娜娜来时你跟她说说,叫她好好准备。” 石老师道:“没问题。” 听到石老师的满意答复,微嗔很为之前的行为感到抱歉,又说,“刚才的事,真不好意思,我就是太兴奋了。” “行了,我还不知道你。 “你真不生我气了。” “我哪敢生你气,只要你以后不吓死我就好。”石老师没好气道。 “你看你看,我就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等你们完成了作家采访,我请你吃饭行了吧,算我赔礼道歉。最好带上娜娜。” 石老师一脸的不乐意,喉咙里干笑道:“你这是公私报私仇,以往我们完成了任务哪一次不是要出去庆祝一番。老嗔呀,你真没诚意啊,枉我跟了你那么多年。” 微嗔听了后很尴尬,仍不失大手一挥道:“我这不是补偿你之前的损失嘛。” “行了,不跟你贫了,快去做好你的跟进做工吧,等下娜娜来了就不好了,”石老师刚说完,娜娜就进来了,今天的娜娜的打扮很朴素,一袭职业套装,显得身材轮过凹凸有致,嘴上的口红淡红,没有了昨天的鲜艳,咄咄逼人了。 听到有人谈论自己,娜娜问道,“出什么事?” 微嗔咳嗽了一下,他恢复了往日的表情,板脸说:“娜娜,我交代了一件事给石老师,他会跟你说的。”有意掩饰刚才斗口的痕迹,有意哈哈大笑离开。 娜娜很狐疑,她瞧着微嗔,又看了几眼石老师,问道:“老实说,刚才说我什么坏话了的。” 石老师有些哭笑不得,这娜娜真有意思,非要是坏话才说她吗,她怎么就不能往好的地方去想。可转而一想,男人与男人的嘴里说女人,哪有什么好话可听的。想到这里,他也懒得解释了,忙说:“微嗔刚才跟我说,雪大答应接受采访了。” “真的?”娜娜大笑,为自己的准备没有白费而高兴,总算没有做徒劳功。她想起了胡适曾经的一句话叫“功不唐捐”。意思是说,没有一点努力是会白白地丢掉的。在我们看不见,想不到的时候,种下的种子早已生根发芽了。 娜娜忍住了笑,“那你们为甚么刚才说话怎么有股**味,是不是因为我。”说时羞红了脸,声音低低地:“我就知道微嗔他一直就看我不过眼,当初是你拉我进来的。” 石老师没想到娜娜会误会到这个地步,他想不解释也不行了。 “娜娜,你别想那么多,我们刚才真没说你。”石老师为了使她放心,继续道:“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们真的没有说你坏话,要是说了半句,我天打雷劈出门被车撞死。” 娜娜没料到石老师会为了自己发这么狠毒的誓言,她被石老师的话感动了,娜娜用食指止住了石老师蠢蠢欲动的嘴唇了,声音变得温柔了许多,“别说了,我信你就是了。”脸蛋泛红,她的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很多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满脸,腼腆地迷人。 娜娜见石老师没有再说话,以为他不好意思,石老师那时确实被娜娜这种小女人的情绪感染到了心想坏事了,他不是对娜娜没有心思,只是还没有到喜欢的程度,就拿昨晚来说,米楠刻意逢迎娜娜时,多次与娜娜交杯时石老师只是看不惯而已,他心里不认为只是一种情感,石老师只是觉得娜娜是他一个人可以使唤的,别人不行也不能,他就这么霸道。 见石老师还没说话,娜娜的眼皮有些抬不起来似地说:“我没想到我在你心里位置那么重要。”两只小手来回搓弄。 石老师一听到这里,完了,真的完了。这不耽误人家吗,自己完全没那意思,再看向娜娜,她明显不给石老师解释的机会,一说完就溜掉了。 石老师躺在自己的办公椅上,嘴里叼着一根香烟,仰面问天花板,喃喃自语说:“我刚才这是怎么了,怎么平白无故乱发誓。” 石老师愈想愈生气,想不理那番誓言不可能,娜娜显然误会自己了,自己又不好明说,万一说出来又伤人呢。算了,以后尽可能离娜娜远一点就是了,让她知道知难而退,断没有那样的想法。 石老师平复了自己的情绪,不再像乱七八糟的想法,眼前的工作要紧。他起身,走向了娜娜,问她:“雪大的采访不能含糊,要资料齐全,除了我之前提到的长句有问题,我想了想,还是不要再提了,毕竟他之前就否认了,再提那就是我们遭受了,他也不乐意。现在我们主要攻他的现有的作品,还有他以往的作品,从中提问。” 娜娜那时见他来找自己,心里跳的厉害,后来知道是这件事,她的心没有乱跳,也没有之前的呼吸紊乱,娜娜瞥他一眼低下头说:“好的,我知道了。” 石老师没有听清,再问了一次,在得到满意的答复后,他满意地笑了笑,以为娜娜为即将到来的采访紧张。他安慰道:“娜娜,你不用多紧张,雪大这个人,我以前接触过,他为人很好的,在这么多作家里头,他为人最谦卑,说他第二没有人敢排第一。要不是以前的雅词兄退出不写,可以跟他一较高下呢。” 娜娜疑惑,睁大了眼睛,“雅词兄?” 石老师说:“是的,雅词兄也是一个大名人,只是他退出也有快十二年了。这家伙前期也是狂得很,有点目中无人,后期时却突然变得很谦卑了,那时他才三十岁。” “三十岁?”娜娜说,“你今天也三十三了,怎么你还是那样。” 石老师看着娜娜,尴尬地笑笑。娜娜知道自己口误,忙说,我不是那意思,你别放心上。 石老师愤恨回到了办公地方,被娜娜气得要死,可转而一想,娜娜也没说错,自己三十好几了,说话无所顾忌,又爱给被人扣帽子,说什么读者不尊重自己的劳动,骂他们白食,这不是一个好作者的做法。自己凭什么教训他们,就因为他们看了自己的书而不给评论么? 这太也说不过去了。虽然这不是一个平等的世界,但起码的尊重也要有的,最起码人家读者没有辱骂时,就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说他们种种不是,读者看了就走,怎么到自己嘴里就可以恶意骂人呢。他们是有选择权的。 石老师愈想愈觉得娜娜的话有点意思,自己一直推崇的偶像,他们是怎么做人的,再看看自己,自己怎么就学不到偶像的半点做人谦逊的态度呢,实在不应该啊。这时他真应该感谢娜娜。 第七章唐如诗 到了下午时石老师才想起既然要采访雪大,必要是摄影师是必备的,他心目中的理想人选是唐如诗,可是这个女人在三个月前已经跳槽到了电视台,但无论如何,石老师还是打出了这个电话,不论出于公心还是私心。 那时的唐如诗正在电视台里录节目,自从她来到这里,要比一般人更要勤奋,事无巨细,事事亲力亲为,工作严谨认真,也正因此,旁人在她背后经常指指点点,有人说她狗拿耗子当令牌,有人说她是靠不正当才进来的,更有人冲她工作方面吐槽,说什么互相给个面子。差不多得了。大家都是出来混的,都不容易,要将心比心。 这话气得唐如诗三天吃不下一口饭,她不明白现在的人们怎么了,什么时候工作认真也成了一种罪,难不成正应了那句话,当敷衍成了主流,认真便是犯罪。 在那些人眼里,唐如诗是没有正规传媒学校的毕业证书,她只是一个半路出家的人,凭什么一来这里就当上了录制节目的监制,这搁谁也不服气,搁谁也不信她是凭借自己的实力上来的,更何况让这里的人兢兢业业几十年的人怎么想,平白无故空降一个人下来顶替原有空缺的位置。 电视台里原本就有一个威望很高的女人,她叫张婉清,她今年三十五岁,是正规传媒毕业不说,而且工作兢兢业业,相貌俊俏,又是单身,成为了电视台里众多未婚男士搭讪的对象,自然也成为一些其他女人聊天时候的话题,但总的来说不是什么好听的话,女人三十五岁不结婚还是女人吗。张婉清也不在乎那些流言蜚语,她自认是一个很有实力的女人。自从上一个监制走了以后,这个位置一直在空缺,节目也停下来,说是重新调整。已经过了两个礼拜了。 那时很多人跟她要好的同事劝她多走动走动打好关系,但张婉清不屑于去做,很快终于到了那一天到了公布新任的《有一说一》的监制,张婉清踌躇满志地自以为囊中取物,易如反掌,却没料到来了这么一个比她年轻的女人,她就是唐如诗,听人说才二十九岁,之前在一间文人开的事务所里当采访记者。有过不少业绩,采访过不少名人。 唐如诗很清楚知道自己,明白电视台领导能答应她出任新的《有一说一》的的监制,除了对她以往的业绩认可,更重要的是对她原先的资源看重,想必她知道了不少名人的消息,这对于一些喜欢看小道消息,爱偷窥名人隐私的小市民来说更是满足其心理欲望。节目做了几期,反响热烈,但好景不长,上面下来了一批文件,禁止揭露公民的隐私。也因于此,唐如诗的地位可谓一落千丈,很多人看她笑话哩。 电话响了起来,唐如诗正忙得不可开交,她很看重这次领导给的机会,根据之前领导给她的约定,如果这次收视率再不上去,她就要捡包袱走人,这反倒让她很困扰,不知道选哪个题材比较好,这次石老师的电话正是让困扰许久的唐如诗带来的新的机会。 唐如诗与石老师原本是很好的情侣,又是很合拍得来的同事,两人的默契程度已经到了一个眼神就可以明白对方心里想什么,可是也得看情况,譬如这次通电话就未必能达到那种效果,那时的唐如诗才从领导的办公室出来,肚子里受了一股闷气。恰好这电话来得及时,使她有了发泄不满情绪的机会。 电话铃声依旧不饶人地响个不停,像是在诉说对方的喋喋不休,唐如诗眼睛没看号码是谁就接了这个电话。 那边还没有开口,却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在咆哮着,“你他么是谁?敢在老娘气头上打电话,你好大的胆子。” 石老师许久不见面的唐如诗的声音,有些哭笑不得。他没有想到许久不通话会是这样的对白。 “我不管你是谁,今日儿碰到老娘心情不好。” 接着又来一句——难听。尴尬。 石老师怔了一会儿,便恍然大悟,他很清楚唐如诗的为人,毕竟相处了那么久,起码也知道她的一些情况,如果不是情感不顺利的话,断然不会发这么大的脾气。他总觉得在情感方面很对不起她,要不是因为他出轨让唐如诗抓到,她也不至于离开作家研讨会事务所,这自然是原因之一,而且还是很重要的一点。 “如诗,出了什么事了?”石老师弱弱地问,底气明显很不足。 那边的唐如诗没有想到会是他打来的,她将手机从耳畔拿来,看了一眼号码,果然是他。如果说声音有欺骗性,那么号码绝不会骗人。 见那边不说话,石老师又问:“如诗,到底发生什么事,你干嘛那么久不接我电话,我知道以前对不起你,可都已经过去了。再说了,分开还可以做朋友的嘛。” 唐如诗被石老师的话正懵了,他显然不知道这边的事,难得有个主动送上门的出气筒,不要白不要。 “你也知道对不起我啊,你个没良心的。天底下的男人都一个样,寡情薄意,没得到之前就装出一副大好人,温柔体贴的好男人形象,到手以后就不管不顾了。”唐如松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通,那边却沉默了,她在心想自己刚才的戏是不行演得太过了,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老爱说以前的事,别人岂不是以为自己走不出那个困境。丢脸可耻。 不行,不行,我唐如诗绝不是那样的女人,一个弱女子的形象在她离开石老师之后就已经死了。现在的她早已脱胎换骨。 唐如诗对石老师虽有恨意,但还没有你死我活,断绝来往的地步,石老师的傲慢无礼,她是领略过的,唐如诗知道石老师在学不靠谱见小地方代表谈判的态度。他想把这种独裁的威风,压倒和吓退自己,绝不能再上他的当了。还是以感情攻势比较妥当,起码最低程度能使他内疚。就当是自己一厢情愿也罢。 石老师的回答姗姗来迟:“你有那么恨我。” 语气说得很平淡,没有一丝一毫的生气,完全符合国外宣传部的政策,平日里铺天盖地说怎么严惩不法分子,肃清国之蠹虫,一般都是小事,真正的大事往往是三言两句,里面涵盖的消息却无比惊人,不足为外人诉说个中道理。 “哪里啊,我也是刚才才知道电话响了。”唐如诗咂咂嘴,一脸的求饶,好在不是通视频,不然她现在的脸上表情与之相映成趣。 ”知道就好,你现在在哪,”石老师又将她一军。 “我在节目部里想节目啊。” “巧了,我这次正是给你送了一个好礼。” 唐如诗迫不及待追问:“什么好礼。” “到时你自然会知,不必多问,现在你只需要知道明天你要跟我们去一趟。” “不行,”唐如诗不乐意了,“你不说清楚我不会跟你出去的,免得我给你卖了还帮你数钱,我可算是领教过你了。” “相信我。”在电话里的石老师意气风发,知道他吃定了唐如诗,就像孙悟空怎么能逃得出如来的手指呢。 “信你?”唐如诗说:“我不如信我领导呢,有什么事快说,我很忙的。手头上要做的事很多,没功夫跟你闲聊。”她一脸的不耐烦,急于想挂电话。 石老师惶恐道:“别呀,好吧,我老实跟你说。” 唐如诗了解了大概情形,在心里盘算了一阵,这下可有救了,可是她脸上的深情颇凝重,意味深长地说:“我知道了,先这样吧,我要跟领导商量商量,毕竟现在不像以前,没那么自由,出去回去总得要批示。”说完不给石老师机会就挂了。 气得石老师在另一边张牙舞爪地在空气中舞动自己双臂。 娜娜那时正好完成了雪大的采访稿大致内容,她过来跟石老师商量怎样的采访方式,好让双方的谈话更加放松,惬意。不料看到了刚才了一幕,真够孩子气的,娜娜心里想道。 她咳了一声,“石老师,我这边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你那边进行的怎样?”末了还加上一句,“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石老师一副老鸭子嘴硬的态度,他马上否认,“谈好了,放心吧,明天早点出发。”说完从衣挂上拿起西装,匆忙忙地边穿边离开作家研讨会事务所。 第八章万山的往事 唐如诗此刻笑歪了嘴,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她能想象到石老师那副吃瘪的模样,肯定是张牙舞爪,跟他相处了两三年,唐如诗还是有一些知情权的,何况她又是一个女人,女人天生有着敏感细腻的嗅觉,对于观察男人尤为在行。她现在高兴不止是石老师吃瘪,更是给她带来了一个好机会,现在她急需要去找领导,这话她没有骗他,要跟领导说明一切,唐如诗有信心,肯定能说服。 唐如诗嘴里的领导他叫万山。 万山现在也有着自己的烦心事,他的老婆现在正闹着跟他离婚呢。尽管他心里一万个不愿,但女人想走的心总是留不住。万山不明白,以前那么要好的一个女人,怎么说变就变呢,他不是没有想过自己方面的问题,但万山还是觉得自己的老婆的问题才是重要的。 万山与他老婆相识于高中时期——在高三时,万山喜欢上了踢足球,但万山球技一般,有一次在课余时间后,万山和盛强、阿邦他们等五人在球场上玩耍,本来玩得挺好的,后来球由阿邦传给万山时,万山凌空飞起一脚,球没踢到,反而将球场上的一块石头踢了起来,把自己的左脚扭伤了。 万山伤了以后,阿邦赶紧扶万山回宿舍,又给万山拿药来擦。刚开始时,万山把鞋子脱下,又解开袜子,看见脚趾头确实肿了起来,阿邦在一旁见了安慰万山说,“擦了后,过一宿明天准好。”可是谁能想到,第二天脚肿得更厉害。万山必须请假回家。 万山请了两天假,是阿邦帮万山请的。回来时,万山的左脚被白布裹着,走路很难,几乎是右脚在前走,左脚在轻微挪动。所以每次下课时,万山都是最后一个走,万山生性不爱与人争,一下课就跑,万山也无法想明白是为什么。不但在这方面,万山连追女孩方面也不爱竞争,一个很漂亮的女孩,自然竞争者很多,万山会望而却步。觉得没必要花费时间在那个女孩身上。 事情到了一天晚上,万山遇见了一个心目中完美的女生。 那是一个下着雨的夜晚,晚自修后,万山在教室里呆到了十点半,听着楼梯里没多少脚步声,万山才慢悠悠起身往宿舍里走去。 万山从五楼一直到楼下,万山看着淋淋细雨,在黑暗中,在灯光下飞絮,雨下着不大,心想到宿舍时应该不至于全失身,于是万山慢腾腾地从教室走廊踏出回宿舍的步子,万山知道万山的头发,双肩,还有万山的脚,进而全身上下都会被那蒙蒙细雨打湿了。 就在万山走到到高二的文理楼时,突然一个人扶住了万山,她那股身上的香味朝万山鼻腔里涌入。万山知道是一个女人,但不知她什么模样。 她一手扶住了万山,一手用伞撑着万山俩往前走,并且说,“你去哪里,我送你吧。”她的声音不够柔软甜美,也不似男性的沙哑,而是处于两者之间。 “回宿舍。” 短暂的那一刻,万山的心跳得很快,事情来得太快。万山不知道为什么要望向她——缩着瘦削的,但并不露骨的双肩,万山开始注意着她的美丽了。美丽有许多方面,容颜的姣好固然是一重要素,但风仪的温雅,肢体的停匀,甚至谈吐的不俗,至少是不惹人厌的,这些也是加分项,而这个雨中的少女,万山事后觉得她是全适合这几样的。 她将伞往万山身边靠,挡着扑面袭来的雨的箭,但这个少女却身上间歇地被淋得很湿了。薄薄的衬衣,两支手臂已被画出了它们的圆润。这时雨愈下愈大,像是有意跟人过不去一样,这轻薄的雨之侵袭她的身体。肩臂上受些雨水,衣服也被打湿了。她不要紧吗?万山曾偶尔这样想。 当然,万山也不好受,可万山是个男生,就算全身被雨淋湿万山也无所谓,万山看到她努力地用手护住上身,万山不懂那时的万山为什么有了那种意识,万山极想知道她被雨打湿后的情状,这个意识就在那时不早不迟的觉醒了万山。但现在它觉醒了万山将使万山做什么呢? 万山要偷看她吗?他脑里一团乱七八糟的想法。 万山脸红了,但并没有低下头去。万山将用何种理由来解释万山的脸红呢?没有! 万山大着胆子望向她,奇怪的事,那女孩也羞赧。万山竭力做得神色泰然,而她一定已看出了这勉强的安静的态度后面藏匿着的万山的血脉之急流。 她凝视着万山半微笑着。这样好久。她是在估量万山这种举止的动机,学校里不能说是没有坏人的地方,高二时,万山所在的班里听女生在教室里跟人谈论说女生宿舍有人偷内衣,不少女生开始恐慌。高三时,有个女学生和他男朋友分手了作出了疯狂的报复行为。万山不知她那时是怎么想着。人与人都用了一种不信任的思想交际着。她也许后悔当初不应该那样主动,现在雨又下的很大,几乎全把她身上的衣服淋透了。 “我帮你拿着伞吧,”万山说着,从她手里接过她的伞,万山已经很小心了,但还是触碰到了她的上身,万山一脸地尴尬。 可是她对万山并没有表现出抵触的情绪,反而是点了点头,极轻微地。 ——谢谢你。朱唇一启,她迸出柔软的江南音。 转进靠西边的综合楼的路径,在响着雨声的伞下,在一个女生撑扶下,万山开始诧异万山的奇遇。事情会得展开到这个现状吗?她是谁,为什么要帮万山,现在又和万山身旁同走,除了和万山家人之外,万山并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 万山回转头去,斜乜看她,她的表情很严肃,又一丝不苟地。 隔着雨滴,万山看得见路过的学生们的可疑的脸色。万山心里吃惊了,这里有着万山认识的人吗?或是可有着认识她的人吗?再回看她,她正低下着头,拣着踏脚地走。万山的鼻子刚接近了她的鬓发,一阵香。 无论认识万山之中任何一个的人,看见了这样的万山的同行,会怎样想?他们会不会像万山谈恋爱了。 于是万山故意将伞沉下了些,让它遮蔽到万山们的眉额。人家除非故意低下身子来,不能看见万山他们的脸面。这样的举动,她没有说话,但走了一段路程,她看似无意的用手将伞扶正,不经意间提高了一点,视线又变得正常。 走了五十米左右,万山的心又痒了起来,万山想侧眼看她,刚才万山没有认真去看清她什么模样,声音是好听,可是脸蛋呢,正当万山侧眼偷看时,万山恨那个伞柄,它遮隔了万山的视线。从侧面看,万山发现她很像一个人。 谁?万山搜寻着,万山搜寻着,好像很记得,一个万山以前认识的女孩,就像现在身旁并行着的这个一样的身材,差不多的面容,但何以现在百思不得了呢? 啊,是了,万山奇怪为什么万山竟会得想不起来,这是不可能的!万山的暗恋的那个少女,她不是很像她吗?这样的从侧面看,万山与她离别了好几年了。 但她何以这样的像她呢?这个容态,还保留在万山的脑海中的余影,难道就是她自己么?天下有这样容貌完全相同的人么?不知她认出了自己没有——万山应该问问她了。 “同学,你是江南镇上的人吗?”看似不经意,其实万山紧张得要死。 “不是,我是这里的人。” 啊,万山禁不住脱口而出,她看出来了万山的诧异,“怎么了。” “没什么,你很像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 这时她才转过身,看着万山娇笑道:“你是不是经常用这样的桥段认识女生?” “我没骗你”万山开始急了,他急需要证明自己不是那样的人。刚想在解释一番,然而她噗嗤一声笑,她道,“我知道你没骗我。”说完便正眼看向前方,似乎不想多谈。 万山了然无趣,偶然向道旁一望,看到不远处有个小卖部,那样的熟悉,啊,是了,不就是宿舍的小卖部么,这么快就到了。万山不想错失了这个机会。万山想要知道她更多一些,她叫什么名字,在哪个班,万山依然一无所知。 眼看着离宿舍愈来愈近,万山依然没有想出好的法子重新打开话题,万山们这算不算友谊呢,是的,至少也得是友谊?或许在她的意识里只不过是帮助一个不相识的男生而已?没有交集的必要性。 万山开始踌躇了。万山应当怎样做才是最适当的。万山似乎想到她快要离万山而去。 万山为什么不敢问她的名字,为什么不问她有没有男朋友。 还是再考验一次罢。 “同学您怎么称呼?” “姓叶。” 名字呢,她怎么不说,也许她根本不想说,我又何必自作多情呢。万山心里暗道,叶吗?一定是假的。她根本就不算认识我,所以才那么敷衍,所以随便找个姓来哄我了。她不愿意再认识我了,便是友谊也不想继续了。 万山的天地快要塌下来了,他在心里怒吼着:女生!你为什么要撒谎。 一阵微风,将她的衣缘吹起,飘漾在身后。她扭过脸去避对面吹来的风,闭着眼睛,有些娇媚。万山记起有点像中森明菜的模样,略胖的脸,动作有些喜态。从她鬓边颊上被潮润的风吹过来的粉香,万山也闻嗅得出和香味一样的味道。她的嘴唇似乎太厚一些了,脸上也有不少雀斑。万山忽然觉得很舒适,呼吸也更通畅了。 她送万山到了宿舍后,万山将伞还给她,除了手臂太酸痛之外,没什么感觉。在身旁由万山伴送着的这个不相识的少女的形态,好似已经从万山的心的樊笼中被释放了出去。 “谢谢你,我到了。” “那再见了。”她在万山耳朵边这样地嘤响,感到略微失落。 万山蓦然惊觉,这时在宿舍管理员墙角的一缕街灯的光射上了她的脸,显着橙子的颜色。她快要走了吗?可是万山不想她离开自己,万山能不能设法看一看她究竟到什么地方去呢? 但万山终究没有开口说话,面对着哀怨不情的天气,万山终究没有勇气问她名字,她转身跨前一步走了,没有再回转头来。万山站在宿舍管理员的大门口,看她的后形,随即消失在黑暗里。 那一晚的晚上沉睡难眠,之后几天更是茶饭不思,无心学习。 本以为再也看不到心目中的女神了,可谁能想到上天还是给了万山一个机会。几周后,他们在学校的运动会上又重逢了,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就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地生长,一直到了大学毕业后就结婚,风雨走来十八年的历程,到底还是没能相携白首继续走下去。 万山刚接完了妻子最后下达通牒的电话,心情很是颓丧。 这时一阵敲门声响起,“请进。”万山临行公事地重复这句老掉牙的礼貌用语。 二十分钟后,唐如诗笑道:“谢谢领导,这次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的,策划部那边我会过去跟他们打招呼的。”说完唐如诗就离开了,剩下万山一个人,他起身走向玻璃窗,俯视着楼下的众人,望着车如马龙的行人和车辆,他禁不住在想,也许很快都会过去的。 伫立了良久,然后回到办公椅上,打开的电脑,输入一段文字,很快网页就被打开了,他看得津津有味,“就他了。”万山心里宽舒,笑着对着电脑说了没头没脑的一句。 第九章张婉清来电 如果说世界真有那么小的话,此话必定对万山与石老师而言,两人虽然没有交往过,却是神游已久。说起这段故事必定会扯到那么几个人身上。 前任监制詹理想离开时留下了一个大摊子,其中就包括《有一说一》的前身《有话就说》,那时的电视台节目《有话就说》的创作已经遇到了一个瓶颈,同样的内容说一两次观众就会腻,何况这进行了十来年呢。尽管这些年来万山也试图进行电视节目改革,但效果不甚明显。 万山显然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所以在与詹理想商量后,他给出了一个馊主意,说在网上开始开征文活动。这次的活动是由詹理想引起的一个头,短短几天,就收到来自****的人们成千上万篇投稿。 万山看着这些征稿内容愈看愈不是滋味,他想着立马就要取消,再这样下去非气死他不可,尤其是那个署名木子李的家伙,他觉得那个家伙非常狂妄自大,居然给他写了一篇《分分钟教你做人》的文章来应征。 妈的,万山一看到题目就想骂娘的,这年头真是什么人都有,老子吃盐比他吃米饭还多,居然敢教训老子来。 万山气归气,但他也很想知道里面写了什么内容,所以他用鼠标点开了木子李的作文,他细心地浏览一遍,凭借着毛伯伯的信条: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文中颇有乾嘉学派的余影和胡适“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的学风。 说来也是难为了万山,逐字逐句地将木子李的狗屁作文看了下来,里面居然提及他自己之所以看上万山您这档《有话就说》完全是跟他本人性情吻合,而且他在文中说自己是难得的一个是非分明的人,是什么就说什么,绝不含糊,并且他还举了一个例子来证明自己就是那样坦荡荡的真小人,他说自己曾经讨厌一个女人,当场说她坏话,惹她生气,尽管如此,他还是愿意承认那个女子的腿很好看,眼睛也很漂亮。 通篇看完后,万山觉得这个人有点意思,除了情商这块有点低之外,也并不是毫无是处嘛,他在里面还说了自己不是那个圈子里的人,所以他才有胆量说一些不好的现象出来,换言之假如他愿意融合那个氛围,想必他比谁都更像一个孙子。 万山这时才发现木子李也并没有他说得那么高尚,俗是俗了点,作为一个无名小卒,他喜欢拿前辈开涮,这份胆量也着实使人敬佩,因为在其他人看来,认为他是有目的的,而在万山眼里,他不过是在向人证明那些人是王八蛋,是贱种罢了。 万山又将鼠标上移,里面提到一个作者,他叫石老师。木子李说那个作者又要骂读者又要跪舔读者,这不自相矛盾么,其实并不是。万山难得乐呵呵一笑。这些日子万山过得并不好受,先是她老婆跟他闹离婚,后是被工作困扰地痛苦不堪,再然后是张婉清这个女人一直跟他纠缠不清,他就不明白了不就是大伙儿出了一次差,在阴差阳错之余发生了一次关系么,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应该拎得清才对啊,如果再加上他奶奶最近离去,万山差不多算是从鬼门关走了一回。 尽管木子李的那篇作文极尽挖苦之能事,但万山并不喜欢这样的人,用詹理想的话来说,“志大才疏,兼且无德。”与此人交往,难免背后不遭他口舌之非。 所以万山把那篇作文删掉了,并且也拉黑了木子李。万山也有这么做的理由,一来他的作文并不符合有话就说这档节目,他需要的是正能量,而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博人眼球。二来木子李也骂过阅读者。为此,万山对于他提出的“阅读者”颇为好奇,其他人都喜欢以读者来称,独独他喜欢用阅读者来指示,想必他认为能浏览他的作文的人一概称之为阅读者较为合适吧,至于读者是不是有别的含义,万山没多想,也不打算搭理下去。 万山深知这个人是有毛病的,得出这个断言并不是因为他起的名字《分分钟教你做人》令万山心生厌恶,而是他与他提到的那些大作家并无区别,都是喜欢骂人,何必区别读者与阅读者呢,解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并且在文章中看出木子李向来自命清高,不爱跪舔,也厌恶被人吹捧,这么一来看似他也有清醒的一面。 非也,此人的虚伪,不过藏得比较深罢了,以万山这么多年的社会打拼,加上他目光如炬,洞察一切,任何妖魔鬼怪也休想逃离他的眼光。 退出了网页后,万山双手抱着后脑勺靠在椅子背上休憩,他看着天花板,冥想了一会儿,突然又想到了那个那个清高的家伙,不由得一乐,太阳底下果然无新鲜事。 万山正打算起身找詹理想商量,他拿起了手机,想给他打个电话,叫他不要弄《有话就说》的征稿活动了。突然电话响了起来,一看正是让他困扰许久的张婉清。 万山吓得手机差点找不稳从手机掉下来,好在他反应够快,两三下子就抓住手机。寻思了半晌,电话铃声依旧不饶人地响个不停,万山没辙,光是躲着也不是事儿。所以他接了这个电话。 万山没有开口,对面传来一个女子声音在咆哮着,“万山,你干嘛不接我电话,我有那么吓人么。” “哪里啊,我也是刚才才知道电话响了,你的电话我怎么敢不接,”万山咂咂嘴,一脸的求饶,好在不是通视频,不然他现在的脸上表情与之相映成趣。 ”知道就好,你现在在哪,”张婉清问。 “我在节目部里审核节目啊。” “巧了,我正准备找你有事呢,你现在在那个位置等我,我去找你。”从电话里传来张婉清步伐稳健的脚踏声。 万山慌得要命,忙阻止说,“这不太好吧,张婉清,我在上班,况且你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做。这样吧,等晚上有空我们聚一聚,就在咱们的老地方见面。” 其实万山不过是缓兵之计,但更重要的是想解决这个问题,张婉清这女人阴魂不散,难怪三十五岁还嫁不出去,不,是不想那么随便嫁人,野心大着呢。 但万山的一番话自然使张婉清顿时有些生气,她说,“万山,看来我在你心里的地位果然如你所说那样。” 万山感到可笑,不就是一两次床上朋友么,至于说得那么严重,但他也知道不能再刺激这个女人,鬼知道她会闯出什么祸来要自己擦屁股。自找麻烦的事万山还没那么蠢,在他心底早已认定张婉清是一个很有心机的女人,却不得不好话好说地哄她:“我们不是朋友么。” “哼,朋友,”张婉清顿时发了脾气,声调变得尖锐,“朋友也能上床么!” 又来了。真讨厌,要不是她手里握着那份见不得光的证据,万山真想一脚踢她出去,再说了他已经给过她机会了,将她从南方调到这里来。 张婉清的声音很大,万山手里捏着手机都出汗了,他不想太多人知道这件事,忙贴近手里,低声细语安慰张婉清。 张婉清说什么也不听,独自挂断了电话。万山这边却没有了注意,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觉得这辈子迟早要栽倒在女人手里。先是他老婆,后是她,自己完全没有掌握主动权,像他那样当个领导的男人真可怜。谁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呢,万山开始为将来担忧。 第十章 万山愣了一会,又拿起了电话打给詹理想,在等待中,他脑子里乱得很,完全不知想打电话给詹理想干什么,电话那边通了,“万山,万山?” 詹理想说了好几遍都没人说话,正准备挂时,万山的声音飘了过来,声音很慵懒,像是没有精神的人一样。 “万山,找我有事?”詹理想问他。 万山一脸地没好气道,“废话,”他将从张婉清那里受到的气发在了詹理想身上,有个朋友就有这样的好处,你可以将自己的不满发在他身上,充当你的出气筒。 詹理想那边明显被万山毫无逻辑一骂也反应过来了,“你丫的是不是有病。发脾气也找到我身上来了,有事说事,没有我就挂了。” 万山那时的心情糟的很,“没有就不能找你聊聊,”语气缓和了许多,突然想起了找詹理想根本原因,直接了当地向他停了那个征稿,万山在电话里大发一通言论,并且又说了那个木子李的神经病,惹得詹理想脾气也上来了,抛下一句就挂了电话。 “爱管不管,我詹理想以后再理你的事我就不姓詹!” 万山完全没有想到詹理想也有这么大的脾气,都说人倒霉连朋友也不会帮你。至少在万山身上得到了验证。万山觉得最近的自己好倒霉,改天有时间一定要去佛门拜拜菩萨,问他是不是自己前生遭了什么孽。 张婉清来找万山时,他真的在录《有话就说》,万山看到张婉清来找他,大吃一惊,“你怎么来了。”完全不留意到张婉清身边站着个男人。他们俩手挽着手。 张婉清上前一步,像是老朋友见面一样,拍着万山的肩膀,使劲用力的一拍,痛得万山的有些想骂她,但一想到现在的场合还有她今天穿着十分漂亮,而且那件衣服看着眼熟。 万山想起来了,那是万山第一次和张婉清逛街时缠着万山给她买的。 当时张婉清试穿好了从里面走出来站在万山前,俏皮地转了一圈道:“怎么样?好看吗?”  ? 张婉清一头瀑布般的飘逸长发,随着身体的转动,飘散成一道美丽的弧形,万山忍不住想起电视里那支洗发精广告。 “真、真美,很好……看。”万山结结巴巴地说道。那时他在张婉清面前第一次失态。 万山拉着张婉清到一个角落里,问她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张婉清俏皮地点了一下他的额头,说,“你忘了?” “忘什么忘,”话到一半,万山想起了在宾馆里张婉清与他的对话。 “我给你前妻找了一个工作,你也给你前情人找一个工作吧。” 万山当时叫她别闹,我这不还没离成功呢。当初张婉清第二次约万山见面时,就扬言威胁万山,他没想到竟是真的,忽然又想起了张婉清提到了台长,等等,刚才不是有个男人领她过来的么。 万山想起来了,那个男人正是台长。 他的声音变得颤抖起来,“你跟台长什么关系?” 这是万山第二次失态。他觉得自己这句话好笨,不提还好,一提这,张婉清点着自己的鼻子:“是我让他占了我的便宜。”接着眼中涌出了泪。万山愣在那里。 两人又回到了节目组里,万山的心情百味杂陈,不敢面对张婉清,即便想把张婉清安排到这里来,也要看上面的意思。 这时正与剧组里交谈的台长似乎突然想起什么,问起万山的《有话就说》是不是正招考女主持人的事。 万山一愣,又想起了张婉清的话,看来真的做实了张婉清的能耐,两人车轱辘话问了半天,副台长看似无意间说:“对了,有个叫张婉清的女孩也报考了,你知道吗?” 万山只好点点头:“知道。” 副台长意味深长地:“这个人我见过,虽然是个疯丫头,但不怵场,说话也有特点,好像很有潜质。”又拍了拍万山的肩膀:“当然,你是《有话就说》的负责人,初步意见,还是你们拿。” 万山愣在那里。 万山第一次认识张婉清是在南方。去年夏天,《有话就说》在那里做一期节目。张婉清在当地电视台里当一名小主持人。当地的制片人也正在南方开年会。《有话就说》的编导詹理想和当地电视台的社长老贺是大学同学,双方都住在南方宾馆,晚上便合在一起吃饭。 这顿饭吃下来,万山彻底喝大了。吃过饭,大家又借着月光到如琴湖散步。张婉清后来在酒桌上也喝大了。渐渐两人落在了后边。由于喝大,两人不知不觉拉起了手。张婉清一伸腰,月光下,露出腰间一抹雪白的肌肤,比月光都白。 万山的手便伸向了那里。张婉清弯下腰“咯咯”笑了,突然将脸贴近万山的鼻子:“你是不是想跟我**?”看到万山惊慌失措的样子,张婉清又弯腰“咯咯”笑了。 突然她又用手掰过万山的脸:“我住102房。”然后撇下万山,追前边的人去了。 我的天,万山在世界上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解渴”。同时证明包括老婆在内,顷刻间变得味同嚼蜡。但让人解渴的还不止是这些,而是在整个过程中,张婉清嘴里都在说着世界上最脏最乱的话。 万山被她勾得,也把心底最隐秘最脏最乱平时从无说过的话都说了出来。从凌晨两点,到清早六点,两人一直没有消停。身体解渴还不说,肠胃也好像被脏话洗了一遍。彻底脏了以后,反倒像脱下脏衣服换上新衬衫一样,浑身倒干净了。 这次的艳遇之旅,让万山有了意外的收获,从此他的生命中又多了一个不一样的女人——张婉清。 张婉清不像其他女人,也许愈是受教育愈高,他们视道德伦理于无物,更加离经叛道,做起事来无所顾忌。 这样的事曾发生过一次,那时万山从南方回来后,他想在张婉清身上得到了另一种体验重新再过一遍,所以他不知天高地厚,也以为老婆跟张婉清一样,当他说出了那么一番话,他老婆真的不但给他一巴掌,令得他在床上直跳。 她说:“我是妓女吗?我是妓女吗?你的花样怎么这么多!我要是答应了,你明天是不是还要带个女的来啊!我告诉你,老娘今天不干了!” 这事让万山反思了自己,万山明白自己老婆在周公之礼上枯燥无味比不过张婉清在床上的表现倾向于主动奔放,有侵略性的,带给万山狂野的气息。但万山没有想过老婆会婚内出轨,并且首先提出了离婚。 自从尝到了张婉清这道野味,万山对于平时的清淡小菜有了一丝抵触,所以一有空闲他又叫来了张婉清。 他没有试过车壁咚,尝试跟张婉清聊了一次,张婉清大为兴奋。万山正在车里淘气。跟他一块儿淘气的女孩叫张婉清。张婉清那时正理一男孩头,脸盘长得并不漂亮,嘴角左边还有几粒雀斑,但身材好,细腰,翘臀。 冬天,张婉清爱穿短夹克,走在街上,稍一伸腰,便露出一抹雪白的腰肢。最勾人的是她的两只细眼,老蒙着,半睁半闭;偶尔睁开,看你一眼,就将你的魂勾了去。活脱脱一双狐狸精的媚眼。 第十一章石老师的极品前女友 石老师从作家研讨会事务所里出来后,立马驱车前往唐如诗所在的电视台。在车上他打了一个电话给唐如诗,无论如何都要给他一个答复,唐如诗在电话里讲,这样吧,在中午时,我会在“味道小馆”里等你。 那时正值下班高峰期,他望着人山人海的场面竟有时呆了,好不容易才赶到“味道小馆”,竟然发现唐如诗还未到。他进去了后,才发现人满为患,最后还是给石老师找到了位置。他向服务业要了一杯柠檬果汁后,就打开微信,给唐如诗发了几条信息,唐如诗说自己很快就到,见他先点好菜。 忙好了一切,石老师在等待时,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就在自己的前方,他禁不住轻喊了一声。 那女人回过头来,“咦,怎么是你,好久不见啊。最好好么。” 果然是她——路璐。 石老师回答:“跟以前一样,你呢。” “很好啊。”路璐边说边看手机,“不好意思,我有点事先走啦,有机会出来聊聊。”说完便大阔步离开,正是应了那句话——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完全忽略了石老师身后的话: “你有事就先忙吧。” 路路璐不带一丝痕迹,就像没有出现过一样。石老师心里却不能平静。 那时他还是一个怀着文学梦想的文学青年,在写了很多篇作品后,始终没能大火起来,于是他给自己发誓,如果这部再不火,就再也不写了。在当时他遇到了一个贵人,这个贵人不用多说,自然是微嗔。 那天是一个阴翳的天气,他因编辑的要求来到这间名为“味道小馆”里听等候,石老师趁着有时间,于是就在那里修改起大纲来,恰好微嗔也在附近。 作为一个深知评论深邃和熟知读者口味的评论家来说,微嗔匆匆一眼瞥过就知道石老师的小说是不是合格的。本着助人为乐的态度,微嗔身上的好为人师的病又发作了。 两人就这样开始认识,时常约在来这里交流写作心得。后来有一天微嗔因为自身有事,忘了通知石老师,害得他在这里白等了一上午,结果却有意外收获,等来了他人生中第一个女朋友。 那女孩叫路璐,长着一张圆脸,脸蛋白皙,近距离看发现微有雀斑。一双大眼睛,却分得很开,使她常常带着惊异的表情,有时望上去颇有几分可爱。她打扮得很朴素,最主要的她还是一个文学爱好者。 两人认识后就像那些文艺青年那样,彼此为对方的才华所吸引,他们俩之间的友谊就像热带植物一样飞快地发展着,认识不到一周就发展到了同居的地步,当时是石老师便提出,路璐也正有此意。 没过多久,由于在微嗔的指导下,石老师进步神速,他的那篇纯情肉麻小说《想着你抱着她爱着谁》火得一塌糊涂,石老师趁着这股热潮推出好几篇纯情小说通通博得众人欢喜,独独是他的女人路璐看不过眼。每次在他写作的时候,路璐都要冷嘲热讽他一番,惹得石老师狂翻白眼之余更是狠狠说她不懂文学。 文学啊,石老师曾不止一次说过,文学是一个严肃的话题。但想归想,石老师的遭遇也是颇让人同情的行为。譬如她的女人路璐就说过他是一个可怜人。这话着实难听,石老师不以为意,他认为路璐是在妒忌他的才华,同是写作高手,路璐的《囡囡》连载时就被其他女性骂得天翻地覆,问候祖宗十八代。相比于石老师的新作《大神带你飞》更是博得众网友满堂喝彩。 两人渐渐开始有了缝隙,因为大家都是一类人,彼此都是行家,所以谁也不服谁,谁也不能崇拜谁,这段关系很快就走到了尽头。 一天,路璐突然约石老师在她的公司下附近见面。当时在电话里石老师就说了,有什么事不能在电话里好好谈。路璐说,你这是讲废话,要那么容易,我也不想找你。这话说得哪像是求人的样子,当时石老师就有点生气了,好在路璐又拿好话哄回了他。 路璐在她中午下了班,径直去了“味道小馆”。她知道石老师不会那么准时的。认识他那么久,只有干那事他才会破天荒地早到早退。到了那里路璐便找了个位子坐下来。小姐过来问她要点什么,她要了一杯咖啡。这地方静得好,间或来坐坐,也蛮有情致的。等了半天,石老师才慢悠悠地挪着慵懒的身子进来,自他成名以后总是那样,不这样, 不足以代表他的繁忙以及身份带来的含义。 尽管路璐那时已经跟他什么话可说,也很不愿见到现在的他,但她有求于人。眼前这个样子的石老师也实在是给她丢脸,她还是举手招呼石老师过来。 “味道小馆”里备有快餐,石老师随便点了一份,又从电脑包里拿出电脑,路璐看着他在一边旁若无人地打字,不屑地说:“瞧你忙的。不知道的以为你是什么大人物呢,知道的还会替你丢脸,一个码字的小人物,你倒表现得很光明正大。” “我从不理会世俗人的眼光,我总觉得文学嘛,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石老师又是重复这句一万遍的话,路璐听得已经耳朵起茧了。石老师看到她这样,话到嘴一半,咽在喉里,硬生生地将它吞下去,好不痛快,道,“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懂。” “我怎么不懂了,我当初也是文学爱好者啊。” “你跟我不一样,你现在是文字商人,我是正经的严肃文学领军人物。不可同日而论。我求求你别侮辱文学两个字好嘛。”石老师义正言辞指正她道。 路璐咋舌不已,闭口不言。石老师继续在键盘打字,过了一分钟,他抬头看向路璐,问她,“你不是找我有事?” 路璐端起咖啡小抿一口,放下说,“也没什么事,这次叫你过来主要是我想请你约稿。” “什么?”石老师大吃一惊。他觉得奇怪,眼睛睁得老大望着路璐,说:“你神经了?你也是作家啊,要写你自己写。” “不是,我不当作家好久了,况且我只有写耽美的经验,其他类型我不会,再说了,我好不容易当了主编怎么能走回路呢,”路璐的话到这里,石老师更是气得不轻。”你——”路璐知道说漏嘴了,干脆低声下气求他,“你帮帮我好不好,老公。” “有你这么说自己丈夫的。”石老师还是气在头上。“何况我的文在你眼里一向是不入流。” 眼见石老师不肯就范,路璐干脆和盘托出,“我说你别那么小心眼儿了。我那么说你,是见你太狂了,有意压压你的锋芒。你就当回事了?说实在的,你的小说并不差,只是你出名后有点飘了。你该知道毕加索的笑话。这位大师后期画风越来越怪诞,几乎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据他晚年私下透露,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画出这么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只是他的名气太大了,不论怎么画,都得到世人的喝彩。人们越是欣赏他的怪,他就越画越怪。这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媚俗。也不知当时人们争相购画和收藏毕加索画作的时候,那些自命高明的美术评论家为他的作品大吹大擂的时候,毕加索老头儿躲在一边是怎么想的,说不定暗自发笑吧。” 石老师听完只是看着她笑,“你别以为用这招指桑骂槐!我知道你是妒忌我出名了,你呢,还在原地踏步,坐井观天。知道这条路走不下才去转行。说了也是白说,你根本不懂文学是一件很严肃的问题,怎么谈也谈不完。” “我没有!” “就知道你嘴硬不承认。” “好好,我不跟你吵。”路璐妥协道。 石老师自以为胜利了,没想到路璐紧接着说了一句,“我们分手吧。” “什么?”石老师大吃一惊,这简直是太突然了,没有心脏病也被吓出,完全没有逻辑铺垫,女人就爱整这些,石老师强忍着心中不忿,质问道:“就因为这个我不答应你,你就拿来威胁我。” 路璐叹了口气,“本来呢这事能成最好,还想着是我们分手最好的纪念品呢,没想到会成这样,你倒是一成不变,永远就想着你自己,你甘心花一辈子码字,我可不愿。跟你生活了这么久,我每一步都在努力,往更好的方向走,你呢,始终在写字,有没有想过开工作室或成立文人公司,你要知道,才华总有枯竭的时候,而人才呢,取之不尽的,只要将他们牢牢攥在手里,不怕没钱挣。这是我最后送你最好的礼物。” 石那一天是老师最后看到路璐,望着路璐的背影渐行渐远,到最后逐渐模糊,才发现眼眶湿润。他没有想过竟会在这里相见。 唐如诗早已经到了“味道小馆”,她发现石老师有些不妥,没有细想,一来就问:“你就吃这些菜啊,我不是跟你说了。” 第十二章采访雪大(上) 第二天一早,石老师一行早早就前往雪大的别墅奔去。因为路途遥远,雪大住在郊区,那里偏于安静。因为雪大曾在网上向他的粉丝说过,之所以选在这里,是因为郊区野外亲近大自然,让人的心灵恬静。当然,写作也不会受到繁闹都市喧哗的影响,所以能写出好的作品。 雪大的这番话自然也引来粉丝们的起哄尖叫,在微博、朋友圈疯狂转载。 一行人在路上没有多说,娜娜在当时见到唐如诗时也有疑惑,没想到会是一个女人,而且比她还漂亮,娜娜瞬间就感到了一阵危及感。石老师互相给俩人介绍一番便上车。 仙城;雪大别墅。 石老师一行人站在别墅外,他主动按响了门铃,看着铁艺大门内的花园,心道:“大作家果然是大作家,自己以前也风光一时,怎么就没想到过享受呢,悔之不及哎。”石老师恨恨不已。 “你们找谁?”这时一个沙哑且浑厚的中年男人的声音响起,透过监控录像,对着无线喇叭向他们喊道。 “你好,我们是应雪大的要求前来给他进行文学采访的。”石老师笑眯眯地对着监控说道。 没一会儿石老师一行人便听到嘟嘟几声响,接着别墅的大门被打开了。 第一时间映入眼帘的果然是一个中年男子笔直地站在那里等候,他谦卑地跟石老师一众人等说:“哦,原来您们呀。这位想必是石先生啊,”他对着石老师讲,“这边请,主人在之前吩咐我今早会有人过来,我现在就带你们去大厅里稍等片刻。” 随后石老师一行人尾随管家进去别墅之后,他目之所及,发现别墅面积大约有四百来平方,算上草坪与游泳池,足足有六百多平方。石老师再次心里不禁感慨道,“有钱人就是会享受啊。”心中更是恨自己达不到他的高度。 后来石老师他们穿过一个游泳池,引起了娜娜和唐如诗的尖叫。 “天哪,泳池这么大啊,我好想也有这么一个个人的游泳池。”俩人难得的异口同声道。 在管家的带领下,他们进了大厅,石老师粗略打量了室内的格局,是一间比较靓丽的大厅,干净而无纤尘。管家很快就沏好了茶送上来,说了客气话便出去了。两女好奇心重,这儿盯盯,那儿瞧瞧,好不快意! 石老师本想躺在柔软的沙发上喝茶享受有钱人的快意,但一杯茶还没喝完,雪大就回来了。他看到了屋里的两个女人,都是职业的套装,却又不相同:一个穿着显得干练,一个迸发出青春的靓丽。 不必多说,前者是唐如诗,后者是娜娜。 “石老师果然言而有信。”雪大开怀笑道:“比约定的时间还早哩。不知各位吃早饭没有?” “雪大的美意心灵了,实不相瞒,我们已经吃了过来。雪大您呢?” 不等雪大回答,石老师接着又说: “再说,我们也不理打扰雪大太久,要是耽搁了雪大的写作计划,我们怎么能跟您的粉丝交代呢。” 石老师简短的几句幽默令得雪大大笑,“既然石老师你们已经有备而来,事不宜迟,那我们就开始吧。”雪大的尖锐如猎鹰的双眼看着娜娜拿出了采访稿,心里一阵喜悦。而石老师身后的唐如诗也准备好了摄影器材。 娜娜一板一眼地根据采访稿提问,对着摄影机。雪大却眯起了眼睛盯着娜娜与唐如诗的一举一动。 娜娜先是咳嗽一下,以示正准备进入状态,后又整理一下着装。她拿着稿子,石老师这时用眼神示意她放心,又看了一眼唐如诗,最后跟雪大说: “在专访开始前,我们首先要感谢雪大。感谢雪大能成为我们作家研讨会事务所成立以来第一单大名人的专访。同时也多亏了微嗔、娜娜、唐小姐有心策划了这个专访活动,我们可以借着采访雪大的机会,让雪大的事业更进一步。雪大,请你对着镜头露个脸!跟您的粉丝打个招呼。” 雪大依旧一脸的笑眯眯,他咳了一下,对着镜头,笑容满脸地开口道:“谢谢。大家好,我叫雪大,我首先谢谢作家研讨会给我这么一个机会,很高兴能换一种方式和我的读者见面。我也很高兴能借助贵平台跟一直支持我的粉丝当面说声谢谢。 这么多年来,我所取得的成就荣耀是您们给我的,同时,我也感谢那些一直我背后在默默支持我的朋友们,特别是那些不厌其烦地给我指出写作不好的地方,那满满的槽点也是你们爱之深切才大片累牍打出来。趁着这个机会,我要感谢您们!谢谢!” 唐如诗作为一名合格的摄影师兼且记者,她敏锐的捕捉能力不容置疑,这时镜头开始转向娜娜这边。娜娜一身银白色的职业套装难以遮掩那丰腴起伏的娇躯曲线,脸上戴着一幅看起来有些老气的厚实黑框眼镜也难以压住她的凌厉干练以及喷勃而出的成熟时尚。此时她正对着镜头开始了对雪大的正式采访: 娜娜(满脸笑容):雪大客气了。在这里,我代表我们首先恭喜雪大又一个长篇完结。先问一个比较幼稚的问题,和上一篇《霉女》比起来,如果你给《霉女》100分,《百合心》多少分? 雪大:如果满分一百分的话,《霉女》肯定拿不到满分,我能打90分左右吧。《百合心》可能也就75上下,正如后记所说,结构性这个问题太致命了。下次不能再在重要故事里随便实验乱七八糟的新想法了,还是在短篇搞搞比较好。 娜娜:这也是我想问的呢,你前几个星期说快完结时我还奇怪,楚家老少的父子争权、商业之间的权谋,再算上西京那边的格局,都该有相当的篇幅,结果全让你省了。 虽然后记里提到这只是你的商业帝国一个拼图,以后还会有更多故事,可还是想说很遗憾呢,至少和《又一城》大结局的感觉完全不同! 雪大:《又一城》作为系列作品中的一部略显拖沓,如果每一部都要接近百万字,完成整个世界的故事对我来说就有点遥遥无期。理想的状况,还是能一年左右写完一部,有头有尾,完成拼图的一块,不贪功。 所以这次就尝试着集中于一点发力,唐门蛊斗是个极其复杂的体系,而且没有主角,不方便展开,楚家兄弟的内斗其实在尾声已经见到了结果,所以本身完成度上还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娜娜:后续作品肯定还会有的,这个系列才开始而已。 雪大:好吧,这个系列才开始,可这文已经完了。我跟你较个劲儿啊!这文为什么叫《百合心》已经很明白了,从钱钟书的《围城》前记得来的,我个人是很推崇钱钟书的,所以有意将他未完成的作文拿来为我所用。 钱老先生理解的“百合心”和我理解的“百合心”不一样。作为一个后辈,我顶多是写自己想写的内容。在文章里,小星只是得了鱼玄机姑娘的人,谈不上得到心,尤其再拿她对妹子的情深比,小星真不算什么。是不是因为你是男生,所以无所谓啊! 娜娜:这和我是男女的关系其实不大,“百合心”主要是把这个人偷走,从楚家和西京偷到南方。偷心就别指望了,这么紧张的剧情线里,他俩没时间谈恋爱。 娜娜:果然如我所想的!幸亏鱼玄机姑娘也没把小星当个宝,白百合最后那句'真情一滥,就不值钱了'说得真好!和那些拜倒在小星裙下的姑娘比起来,不能不说很特别。 抛开不甩小星这块儿,她的成长曲折(家仇),身份特殊(商业联姻),职业更是彪悍(CEO),不知道我说得对不对,在你笔下的女性里,笔墨如此丰富,她应该是独一个吧? 雪大:百合心里鱼玄机着墨并不多,如果是背景丰富的话,目前为止她的确是最复杂的,但目前还只是冰山一角,等到她母亲吴嘉敏的相关情节出现后,涉及到更大层面仇恨的时候,她这个角色才真正走向完整,与她的妹妹一起。 娜娜:好吧,看来这个角色还没写够呢,我想拎出一个专门问,你是怎么从读者走上创作小说之路的?最喜欢的作家又是谁?他的作品您最爱哪篇? 雪大:开始真正动笔(键盘)之前,我就在一些网络论坛写过一点乱七八糟的东西,写作算是我的个人爱好。我最喜欢的肯定是古龙,受他影响最大。最喜欢的古龙小说自然是《欢乐英雄》,但因为性格原因我感觉自己这辈子写不出那样的故事了。 可我还是想试试,然后,我就注册了账号,开始了长征第一步……幸好我之前就一直在写东西,不算是完全没经验的菜鸟,从第一部拙劣的短篇开始,差不多就奠定了我之后大方向上的风格。啊,实际开始写作之后,才发现之前我这种读者确实挺烦的,被砍的不冤。(笑) 娜娜:听上去你的写作之路顺风顺水,迄今为止你已经写了千万字的原创,武侠、都市、悬疑、玄幻修真都有涉及,哪部是你最满意的?哪部是你遗憾最多的? 雪大:满意的话暂时是《霉女》和《一刀下去》,写出了我想要的那种感觉,我知道自己在这类型再也突破不了。所以我不想再写下去。 遗憾最多的……我这人一贯往前看,连《黑色午夜》系列都推翻重写了,对过去就没什么遗憾了。硬要说的话,大概就是《疯人院》,那个短篇我怎么也想不起来当初打算怎么结尾了……这让我现在有了把要写的结局记下来的好习惯。感谢它。 娜娜:回到刚才的话题,这次出来的姑娘里,瑶瑶应该是最受大家喜欢的角色,又漂亮、又聪明,又机灵,很多次在推动剧情时都起了关键作用,成功抢镜,其他女孩子快没存在感了。是因为你写着写着也移情别恋,越来越喜欢瑶瑶么? 雪大:郑瑶瑶是这一部小说中必须彻底完成的女角色,瑶的本意也是美玉,所以……其实郑瑶瑶就是女主角啊,只不过她不是被偷的,而是被赵倩送到利星嘴边吃掉的。赵倩送来郑瑶瑶,郑瑶瑶帮忙搞定了陈玉,这就构成了一个姐妹之间的传承。 郑瑶瑶如果戏份不足的话,纣王的故事就很麻烦了,毕竟那一本里,郑瑶瑶是利星的天字第一号助手。我个人的话,喜欢这种古灵精怪不按常理出牌的姑娘,而且出身下层,自有一股拼劲儿和市井气。武侠小说中大都喜欢塑造仙女,可能是我看得太多审美疲劳了,还是更喜欢这样的小狐狸(笑)。 第十三章采访雪大(下) 娜娜:看来您的《一言堂》是下一部作品了,这是明年的任务么?精简每一部篇幅,是因为现在要同时完成几部作品,精力有限么? 雪大:做喜欢的事时,精力总是会比较旺盛的。而且很感谢一直在购买《我的狐狸精女友》的读者朋友,他们的支持成为了我的精力提升。从靠写字养家糊口这一点上讲的话,我做全职写手已经四五年了。可惜的是之前职业生涯不顺,我这人性格别扭文青癌晚期喜欢自我感动没事儿就放飞一下,去到大神林立的世界肯定是赚不到什么钱。所以感谢罗珅在平台上给了一个机会,让我写自己喜欢的东西也能拿到收入。 娜娜:我估计签约更文也不见得容易,抛开盗文的了,就是应付读者们的催更也很劳心吧! 雪大:只要收费,肯定没有容易这一说。毕竟真金白银掏钱的读者,和随便看看就走的读者要求必然不同。不过催更这个我倒是感觉不深,毕竟我一直信奉勤能补拙这个道理,不需要催就在不停地写。唯独这方面,我还是很有自信的。 娜娜:我跑题问一问关于收费的话题,很多作者都会收费,但大家水平也是良莠不齐,不光是笔头功夫,而且还有本身态度吧,不止一次看到读者抱怨满心期待买了文,但看到的作品质量一落千丈,也许付钱只是很少,但挡不住上当受骗的感觉。 雪大:任何市场都有这种情况,相对来说小说还是好很多的吧,毕竟主要的收费作者都在外放着试阅,也基本都有盗版流出。 娜娜:再展开一些说说原创作家啊,为读者的爱好写文,为自己的爱好写文,有多大区别? 雪大:为了读者的爱好写文的能力,是全职写手的一个基本能力要求,我至今都还不具备,所以我一直在扑街,只能靠铁杆支持者养活自己,算是比较惨的了。 娜娜:啊,不会吧,总是有点儿好处吧,不然干嘛不转身呢? 雪大:只为自己爱好写文我能感受到的最大好处,就是读者圈大体还算是志同道合,口味分歧不大。就是有时候我口味还是太重,一些新朋友不太能接受。(挠头)。 娜娜:说起来,你开了很多系列,每个系列都有特别出挑的,但选择收费的文却哪个系列都没用,《我的狐狸精女好友》一看书名和男主名,马上就联想到唐川的《家里养个狐狸精》,是因为《家里养个狐狸精》看得不过瘾,自己操刀再捏一个更合心意的?是构思这文的初衷么? 雪大:是的,之前也提过,这本最初构思的原动力,就是以前看《家里养个狐狸精》时我就觉得人物刻画不是很好,女性只要长得太漂亮,大部分心性都好,对男主也有好感;男性看到漂亮女性就会心生邪念。而且性格极端化,坏就是坏,好就是好,不切合生活,要知道人在社会上扮演的角色不同,有着多种身份,不可能性格偏平化,单一化。 娜娜:都市文和武侠文都是你最擅长的领域,但是这本用逆穿越的方式,将都市和修真风与武侠揉到一起,是你第一次尝试。究竟让你编故事更容易,还是更挑战? 雪大:我一开始觉得会更容易,还构思了不少古代人逆穿过来适应不了的小段子。但实际下笔后,很快就发现,那么多写手都写穿越,而不是反其道为之,是有其道理的。这里头的核心问题就是代入感。大家都是现代的都市人,写一个穿越到异世界的当代人,大家可以很轻松地代入进去,找到沉浸阅读体验。 但写一个古代人不会用抽水马桶,不会用手机,顶多就是当段子看一乐,没有积极价值。所以后来我也取消了那些无意义情节,直接让主角开挂光速学会了当代生活的基本技能。成为了一个实质上的"当代武功高手"。 娜娜:这文没有走修武升级打怪换地图的套路,就是男主适应现代生活的同时和各类美女演对手戏,这里的各类可以算真正的五光十色,甚至不光是现代美女,还有跟着一起穿越来的古代美女。雪大是不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每一位读者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那类姑娘,产生共鸣,产生联想啊! 雪大:就是因为我花心,我馋各种类型女角色的身子(认真脸)。 娜娜:这样设定可以尽可能多的出场各色美女,古代现代一网打尽,对于大长篇来说,至少我本人首先就不会腻了。但也有个问题,那就是众口难调,每个时期的单元女主角都可能因为不讨一部分人喜欢,而引发一定争议。 就在这时石老师伸长了脖子,把身子用一种稳重的优雅姿势引起了唐如诗的注意,不动声色将摄像头对准他,将他整个人摄入进去。 石老师:雪大,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您的《我的狐狸精女友》的价格并不便宜,对比网文普遍千字五分的价钱,算是昂贵的奢侈品。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雪大:(笑)正因为此,我才同时开着多本免费来犒劳那些读者,意味着我没必要把特别任性的部分拿到《我的狐狸精女友》里去制造波澜曲折。虽然某些时刻感到略微束手束脚,但大体上想写的情节还是没有回避的。我也保证了,故事最后会有个幸福美满的结局。 我一贯先设计结局后开始写,所以这个还是可以请大家放心的。 石老师问出了问题后,又抛给了娜娜。 娜娜:感谢雪大,这次采访也快接近尾声了,问个烂俗的问题,你写得多看得更多,迄今为止,最喜欢文里哪个角色,自己的文是谁?以防你这个亲爹打太极,这个问题一定要给具体人名! 雪大:按我个人口味的话,我自己的书里目前最喜欢的是《我的狐狸精女友》的第一女主角陈思思,一个集小家碧玉型美颜、天赋超群、未来不拖主角后腿……我很少给女主开这么多挂,可见我很偏爱对吧。 娜娜:别人的文又是谁? 雪大:其他的书里还真不太好说……我这人很博爱的,古龙作品里的风四娘、燕七,席绢作品里一些古灵精怪的女主角,金老爷子的程灵素……漫画的话倒是好选一些,目前最喜欢的是大剑里那位微笑的迪妮莎,强大又性格好的大美人真是太棒了! 娜娜:嗯……这几个都是极有本事的,而且一个个情深意重,为了情郎不要命的,看来雪大喜欢有'牺牲'精神的姑娘……这不行,说不到一块儿,尤是像这样独立的、优秀的,必须移情别恋才能幸福啊! 谢谢雪大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接受书屋采访,祝写作顺利愉快,也祝《我的狐狸精女友》大卖。 雪大:也谢谢你,祝您们顺心如意,也祝作家研讨会事务所生意越来越旺! 采访到此结束,微嗔与石老师他们一同观赏影片,啧啧称好。隔天,石老师联系好了唐如诗,将这份采访雪大的片子卖给了她所在的电视台。以此换得唐如诗《有一说一》的节目监制控制权。 第十四章覃寿的苦恼 覃寿最近忙得紧,自他那次协同罗珅他们与石老师一伙见面后,一直憋在屋里写作,他最新的作品这段时间来遇到了瓶颈,无论他怎么努力去写却总是不满意,老是坐在电脑桌上按着键盘愣着发呆。 不,他知道自己不能这样下去!覃寿清楚了解自己的状况。接连几天的坐在电脑上一个字也无法打出使他心情烦躁不安。 吴月在看到老公覃寿痛苦的神情时很想替他分担,哪怕一丁点儿也好。 于是想劝他出去散心或暂时停下手里的工作,末了还说找枪手之类的浑话。覃寿听了此言,一语不发,冷眼地看着自己妻子。 陌生、无言、痛楚。 其实这不能怪他老婆吴月,她很心疼丈夫那样遭罪自己身体与心灵。而覃寿却无法理解吴月的做法,她是不会明白的,一个家庭主妇,怎么会明白那种感受,写不出就是写不出,是找不到代替品与代替的人的。 干哪一行的总有抱怨哪一行的不好,那时覃寿绝对没有想过自己最热爱的写作,并打算借此大作重出江湖时却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写不出像样的文章了。 问题严重得很,覃寿清楚那种感觉,也明白自己放下了键盘后,不会干别的事情。半年前,他因为受不了罗珅的死缠烂打,加上他也有很多想法,而应允了罗珅。 为此罗珅还帮他打了一大波广告哩,恭喜他的复出。那会儿的覃寿踌躇满志,非常感谢罗珅给的机会而兴致满满,每逢有人问起他的工作时,覃寿都会自嘲一番自己是个键人(不是贬义,以键盘为生)。 可现在,没有人比他更痛苦了。 覃寿开始怀念起以前无拘无束的的子,那时的生活多么惬意,可就因为罗珅与自己的虚荣心作祟,搞得自己焦头烂额也无法打不出一行字。 回想起以前,覃寿在玩票性质时,天天都能写一点出来,确实挺自由自在的,不用上班与人挤公交地铁,也不用担心被老板克扣薪水。有时写得好也会收到别人给的意外奖励哩,他心里得意了一阵子,可这种好日子也到头了。 谁能想到忽然有一天,覃寿也赶上了那么糟糕的时节,哈哈,他忽然觉得这个世道很公平,本以为自认最轻松的敲键盘打文字,时间自由,可以充分利用,灵感来时多打几千上万是常有的事,可到了现在,覃寿已经坐在了电脑面前整整一上午了,一个字也没打出。 就在刚才,覃寿刚想好的一行文字,又被他删除了。他不满意那段描写,这时的覃寿变成了世界上最痛苦的人。他的自由、空闲,正是对他的惩罚;每一分,每一秒的过去,而文档上却依然空白。距离交稿的时间又接近了,使他痛苦不堪,饱受精神折磨。 覃寿坐在软绵舒适的转椅上丝毫没有往日的轻松快意,简直如坐针毡。再这样下去,他不但失去这份新的工作与报酬,更严重的他会发现失去自己。 这不是胡说八道了,个中滋味不足为外行人道也! 一天如此,两天如此!覃寿忍心的、耐性的来敷衍自己:明天会好的。可是到了第三天,还是照样,覃寿的心态开始奔溃了。 吴月不止一次听到覃寿在电脑前、厕所里、睡觉时的昵言梦语,一直在强聒不舍地说,我完了,我彻底完了。 过度紧张的使得覃寿的神经绷得太紧,他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然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那些不自然的动作与话语引起了他老婆的注意。曾好几次,覃寿半夜起来,坐到天亮;又有一次他对着空气不断地开口说:我要死了吗。吓得吴月想带他去看心理医生,覃寿死不愿去,他认为自己正常得很,没有病。 吴月担忧覃寿不是没道理的,直到有一次她叫覃寿陪自己出去逛街时,覃寿忽然想起某样东西,急得要把它录下来。有时说到一半时想法消失的无影无踪,他发疯似的捶打自己脑瓜子。要不是吴月在场,想必覃寿捶破自己的脑瓜才甘心,他痛恨自己为什么记不住一闪而过的想法。 在那次过后,吴月有了警惕性,生怕覃寿会做错事,时常陪他在一起,一面宽慰他不要想太多,顺其自然即可。一面又给他买了大量的补品,期待覃寿的身体快点好起来,恢复以前的精神状态。 那段时间里,覃寿的身体健康确实很差,晚上睡眠不好,又经常吃不下东西,人自然瘦得厉害,两眼凹陷,眼睛里出现不少血丝。 覃寿明知自己这样对身体不好,可他为了自己事业,尤其对于一个刚复出没多久的声名在外的大作家来说无疑是最大的打击,如果不快点走出来,他以前所取得的成就即将与这次的习作一起湮灭在历史尘埃里。 这么一想,覃寿浑身不自在,他无法忍受自己多年的努力付出付诸东流,不得不强迫自己要投入工作,必须要写点文字出来,原本他的作息规律就不正常。一旦有了好想法,他不顾一切也要把那个好点子记录下去,为此时常忙到大半夜,甚至有时到早晨五六点才睡觉。 覃寿的这种做法让吴月不满,两人为这个时常吵嘴,在这个时节里,覃寿变本加厉,又爱上了抽烟。他觉得烟这个东西能提神,里面有一种烟草本就是刺激精神的药物,刺激某个神经末梢,让大脑兴奋起来。 时间已是凌晨两点半,覃寿又点起一根烟,这是第十根烟了,抽烟勉强使他支撑独立难支的身体,本来神经就有些错乱的他,还那样糟蹋自己的身子,使得身体更差。 覃寿头又昏起来。不留神,猛一抬头,或猛一低头,眼前就黑那么一下,老使人有“又要停电”之感。每一天的到来,他都期望自己一下子能写出两三千字的内容。 可是老天不遂他愿,覃寿每次打开电脑里的word文档,十指放在键盘上,全然不知写什么好,脑里空空如也,除了一点轻微的嗡嗡的电脑风扇声音。他的脑子又开始抽着疼,心中烦躁得要狂喊几声! 这样的日子到底要持续多久,他不知道,他更不知道的是他老婆开始在外面找男人了。 事情发展到最后还是被覃寿亲眼目睹了。那个男人她认识,就是前些时间来家里的朋友。可想而知覃寿的精神更颓丧了,他极想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搞上了,她又怕知道后受不了,干脆不去想,可愈不去想,又极想知道,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扰得他精神更为奔溃。 而现在,不似以前。 吴月竟然在外面找男人了。 覃寿的心情很沮丧,也很痛苦,原本写不出文字给他带来的难受没有祛除,如今老婆又有了外遇。这顶绿油油的帽子他戴着很难受,吴月虽然没有跟他说离婚,她就是想要那种效果,让覃寿知道错不在她身上,这样离婚既能博取别人谅解又可以获得一大批财产。 那时的覃寿被这双重打击使得他后悔自己选错了。他非但没有怪吴月,反而认为她做的很对,像他这样的新废人,还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忠于自己呢,连本职工作都做不好。 他开始怀疑的眼光有问题,完全是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 就在覃寿快要到了奔溃的边缘,他接到了一个电话。 第十五章 李梅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个男人竟与一周前和自己运筹帷幄,谈笑风生的覃大作家有着天囊之别,那时他有多虎虎生威,现在就有多消沉颓丧。 此时她与覃寿约在一个咖啡馆里见面。本来呢李梅还想埋怨几句覃寿,可瞧着他这副模样,也不由得深深将那些吐槽话埋在心底。 覃寿从接到电话后才想起了李梅这个女人,至今仍想起一周前的场景。 在从不乱的会所里,那时覃寿在坐台吃饭之前,很随意的脱下了西装,准备搭在椅子后背上,这会儿李梅上来了,她不动气色地拿过覃寿的衣服,说道,“我来帮您的,这里有衣架的。”说时就朝门后走去。 覃寿被李梅的小动作感动了,看见李梅不是随便提着他的衣服,而是放在她胸前抱着,覃寿便莫名其妙的感到有点心笙飘摇。 在快要结束宴席时他便兴奋起来,说:“今天我很高兴。罗珅叫我和米楠过来玩玩,没想到能有机会认识各位同道好友,所以,我借花献佛,敬你们三位!” 这三位自然是石老师、娜娜、李梅小姐。 但覃寿的酒杯明显是向着李梅,个中情由不必多说,旁人子能领会一番。好在李梅反应也快,接过覃寿的话头说: “覃寿的这个提议好。但我就放宽一些,你们和满杯,我就喝半杯吧。” 覃寿有意道说:“那恐怕不行。李梅小姐是女中豪杰,同先生们不分上下,要一样的才是。”一众男人都说好,这时娜娜站出来帮忙解围:“这样吧,我和李梅小姐一样。” 李梅看了一眼娜娜却没说话,石老师说:“娜娜,我们也没打算漏你一个啊,”说完众人又是哄笑起来。 李梅小姐却微显娇态,说:“好了,好了,各位的意思我明白了。先不说怎么喝。我是口口声声叫你覃寿,你却只管叫我李梅小姐,叫得多生分哪,反倒显得我自作多情跟您攀近乎似的。叫我好伤心!我是忍了好久才说你的哩!”说罢抿嘴一笑。 罗珅这人反应也快,他捶打了覃寿的胸口一下,忙说:“李梅你别介意,覃寿这人就这样,不熟悉的人呢,他总喜欢以礼待人。”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反倒让李梅更有了口实之争:“罗大作家,听您这么一说,敢情我跟您们之间还是外人呢,我原以为我们是朋友 。” “李梅这是哪里的话。”米楠开口说,“我们不是已经是朋友了么?你看现在氛围多好。好了,我们别再说这些细枝末节的,我先敬李梅、娜娜一杯。”眼睛却瞟向另一边。 覃寿心道,这米楠平时看不出啊,一到关键就爱抢自己风头,他当初也是好不容易找到这个借口给李梅搭讪呢,想弄个欲擒故纵来着。 这下好了,朋友们都不知道,反倒是石老师这个外人愣在一旁。事已至此,想补救的方法还是有的,他朝米楠方向看去,发现米楠的眼神紧盯着娜娜。覃寿心领神会,果然不愧是同道中人啊,不禁笑出了声。 李梅说:“覃寿有什么好笑的,不妨说出来让我们都乐一乐。” 覃寿赶紧打岔说:“没什么,今晚看到各位这么热情,让覃某想起了以前的一点小事,不值一提。不过刚才听你这么一说,我以后还是叫你李梅吧。” “这还差不多,”李梅道。“你喜欢叫我阿梅也没问题。” 一旁的罗珅听了立马醋气大发,佯装不满道:“好你个李梅呀,我认识你这么久,也没你对我这么好,一直都是叫你李梅李梅的。” 李梅笑笑,不作答复,反而拿起酒杯,向着大家说:“来,各位,我们今晚不醉无归,一起同干杯。” 覃寿望着眼前的女人,心里很是感慨。真是奇怪,不论什么话从她的嘴里出来,都显得那么自然得体,又显得那么富有感染力。这伤心不伤心的话,在这种场合,要是别的女人说出来,不要算掉大牙才怪。可她这么一说,你无心呢?只当是玩笑话;你有心呢?就心领神会了。 覃寿发现自己对这个女人竟有些上心了。这是怎么了?对她并不了解呀?一时无人说话,他便疑心自己刚才的走神是不是让人家察觉了,就索性慢条斯理地舀了一勺汤,从容地喝完,才举起杯子敬各位。 时间回到眼前,覃寿低下头,手拿着汤匙在杯子里搅弄咖啡,一阵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鼻子嗅近杯子,恨恨地吸上一口。 李梅看着覃寿很久很久,已经过去了十五分钟了,她看着手表心里颇不是滋味,却终究还是先开口。 “怎么了,能告诉我你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就是最近写作熬夜赶稿。” 李梅知道他撒谎,不对自己说真话。既然他不想说那我也没必要去追问,过犹不及反而嫌他烦呢,何况你李梅又是他什么人呀,顶多算一普通朋友。就算是朋友也不能多加打探别人的私事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在他不想说时,无论你怎么逼问都是没用的。李梅这么想,心里好受了一点。 但李梅好歹也站在朋友的立场,出于对朋友的关心,说出了那番话也无遗憾了,不是么? 两人此刻相对无言,匆匆交谈了几句又沉寂下来。李梅说:“我知道有个好玩的地方,你想不想去。” 覃寿不出声,显然他在期待李梅的后续,只见李梅接着又说:“服务员埋单。” 李梅不自觉地拉着覃寿的手从咖啡馆里走出,往公园里走去。 张开眼睛时,覃寿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长椅子上。好像是睡太久了,背部痛得不得了,头也非常痛。他挺起上半身,调整姿势坐好之后,再看看四周,发现周围很陌生,这显然不是他常来的地方。 覃寿揉了几下眼睛,睡眼有些朦胧,继而他拍打了一下自己的脑瓜,这才清醒过来,准确来说,是痛得清醒过来的,在他的这块小空地里,有秋千,也有溜滑梯。 这里应该是一座小公园吧? 就算不是真正的公园,起码也是被人拿来当作公园使用的地方,所以会有秋千和溜滑梯这样的东西。 小公园里很安静,但还是能够听到外面马路上的车声与行人的声音。 覃寿清楚记得跟李梅在咖啡馆里和咖啡,聊了没几句,就被她拉出来了。自己的手被她强行拉着,李梅像是没碰过男人一样,将自己手指紧扣,过了马路,又走向了小巷子。 覃寿拼命地挣扎,差点把他手指勒断。他挣扎了一下,也无济于事,后来的事就不知道了。 他瑟缩一下身子,又想起了什么,忙摸了一下自己的钱包和手机,发现它们还在。覃寿的心总算安落下去,可没过多久,他又急忙从裤兜里掏出钱包,发现除了几张银行卡与两张信用卡外,现金不翼而飞。 不用多想,一定是那个女人偷的。可转而一想又不对劲,李梅的工作他是知道的呀,为什么要做贼,显然想不通。 覃寿的心情糟透了。这里是哪里,他完全不知道。 他耷拉着脑袋,双手按在自己后脑勺垂下来,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 思索良久,他决定站起身,想朝出口方向走去。可能是睡太久的关系,站起来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脚步有点晃。他努力地站起来,稍微做了一些有氧运动,等到自己不晃时又继续往前走。 在阳光的照耀下,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现在应该已经是八九点了吧?他那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明明被李梅拉着手,为什么自己竟在陌生的地方? 覃寿愈想愈是烦躁,理不清个中头绪,他左右摇晃了脑袋,算是抛开了一切疑问,不管这些了,总之,先出去再说吧! 到了门外,看着车水马龙,覃寿盯着那些指示牌,发现这是一个陌生的地方,没错,确实不认识。他快步往外面的大马路走去,愈往外走车子流动的声音就愈清楚。从两栋大楼间的窄巷看出去,就可以清楚看见大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与行人。 他急急忙忙地向右转,快步往前走,又不知方向。 覃寿忍不住发出声。奇怪了,怎么又回到了这里来?也许自己真的是睡糊涂了,脑筋还没有清醒过来吗? 不对,他站在公园前,冥想了自己刚才走过的路线,又用手在空中比划着,如此做了一分钟不到,覃寿嘴里喃喃自语,像是说些什么,如果这时有人从他身边走过,也许会听到“刚才应该左转才对”又或者“不对,一直向前走”之类的话。 就这样站在干思考几分钟,覃寿突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心想自己好笨,自己身上不是有手机么,手机里有导航软件,再不济也可以问路人啊。 覃寿笑了起来,真是心急就会干蠢事。 他从裤袋里掏出手机,谢天谢地,总算没有出现一些狗血剧情,靠手机没电来推动剧情。两三下他拨开了手机密码,又点开了导航,输入目的地后。他一边按照手机的路线图走,一边又开始了想心事,自己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如此想了几十遍,还是了无头绪。在连续拐了几条街后,覃寿眼前豁然开朗,总算找到了一个熟悉的街道。 他顿时有了自信,跟着导航线走心情大涨,随即而来的他的心也有点焦躁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为什么自己会睡在一个公园里。 为什么会发生这么荒谬的事在自己身上呢? 第十六章 覃寿倒在柔软舒适的床上,他的头感到一阵眩晕又剧痛,想不通自己怎么在一陌生的房间里。覃寿捶打了几下自己的脑瓜才想起一些东西来。 印象中记得从咖啡馆里出来,李梅拉着他就往一处跑,他问李梅说去哪里,李梅又不肯说,这下恼得覃寿不乐意了。 到了红绿路灯口那里,覃寿挣脱了李梅的手,他说:“谢谢你,李梅。如果你不告诉我你将要带我去哪里,我就不会跟你去。我是很忙的。没工夫陪你。” 说完往后就走,过了一阵,他又回过头说:“李梅,我真的很感谢你在你休假时想到我,但我今天不能再陪你了,你一个人回去路上小心一点。这样吧,二十分钟之后我打电话给你。我要知道你安全到家了才放心。” 李梅回过头来望了他一会儿,才淡淡一笑,说:“你真的这么担心我?” “真的,是真的呀!你不相信吗?”覃寿很恳切的回答。 李梅说:“其实现在回去还早。难得休假你就不能多和我说说话。”她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又说:“再有一个小时就十二点了,今天是我休假的日子,我想跟你吃顿中午饭。你不要拒绝我好不好。”一脸的娇态,让人无法生出厌恶之情,覃寿心软了。 他知道自己推脱不了,只好答应。说来也是奇怪,他跟李梅待在一起,反而没有焦躁不安的情绪,更没有赶稿的焦虑,和她待在一起,心情无比舒坦,偏偏没有精力去想其他事情的功夫。 李梅给了他一种很温馨的感受。 覃寿原步返回,对李梅说:“好吧,说好了陪你吃中午饭的啊。”话是这么一说,可谁能意料今后的事。 李梅甜甜地回答他:“我知道了,你不要故意提醒我好不好,你这人真没趣。”说完踮起脚来捏了一下他的鼻子,弄得覃寿一阵尴尬,像做贼心虚一样,眼观六路,好在没人注意这边才大为放心。 他很奇怪自己有这样的做法。 俩人在路上拦下一辆的士,坐上后,不用覃寿多开口,李梅主动报出了地址。覃寿心里就有些打鼓。这喝了酒还怎么吃饭啊。 摆在覃寿面前的困扰问题,是他口袋里钱不多,虽然现今时代普及手机支付,但他的大部分收入都是他老婆保管。平日里一百花钱也花不完。他心里打紧,怕到时埋单不了出了丑。李梅将他忐忑不安的深情收入眼中。她猜到八九十却什么也不说。 到了目的地,俩人下了车后,覃寿找了个借口,支出李梅,要打了一个电话,李梅微笑地看他离开时焦急不安,回来后春风满面,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进去以后,李梅就叫了她最爱的酒,这里是李梅常来放松的地方之一。 他俩身处的这间酒吧叫“为你钟情”。在2000年就有了!记得李梅第一次来这里,心底里觉得“为你钟倩”在设计风格上走的不是大众路线,从时尚豪华的内部装修可见一斑。然而,这里的酒价却又比高档酒吧低很多,于是吸引了周围各个阶层的工薪族、老板和学校学生。 人流虽复杂,治安却很好,基本上一年也不会出现别的突发事件。 所以李梅有事没事就经常到这里来释放自己压力和放松心情。在她的理解范畴内常来酒吧的人不是生活堕落,而是认为生活也需要调味剂。工作固然重要,但并不意味着与享受有必要的冲突呀,很多有能力挣钱的人,想必也是懂得生活享受的人,当然李梅不是说自己有钱她不过是在表达,人这一生,几十年,不能纯工作累垮自己,而忘却了放松自己,本末倒置划不来。这也是她今天带覃寿来这里的原因之一。 进入以后,李梅牵着覃寿的手,轻车熟路地来到她以往的角落,老板跟她很熟,一眼看见李梅就过来跟她打声招呼。随便问他们喝点什么,李梅说来一杯威士忌,不加冰那种。又专头问向覃寿:“你要什么。”覃寿说随便,听你的。李梅笑笑,笑意渐浓道,那就跟我一样咯,你别后悔。 之所以李梅爱点这种,她说不出为什么,也许是头脑的潜意识,如果这也算是一种回忆的话。没来得及多回想,两杯威士忌端来他们面前,李梅扬起脖子一饮而尽,好辣!那是她舌尖涌出的第一感觉,畅快之余带点回味痛。 这里是她的伤感的地方,不过已经属于过去了。 那时的李梅刚来这座城市不久就被一个叫张伟杰的家伙看成了猎物,没几下功夫就拿下了,玩够了就甩了李梅,在临走前还特意说他快要结婚了,希望到时能看到李梅来参加他的婚礼。 李梅被他气得冷冷地看着他。覃寿在喝了喝一杯后,发现李梅不对劲,问她怎么了,李梅说想起一些往事,然后她笑了起来,“我可不像你,我可以说出来,想不想听。” 覃寿闻言大窘,他知道李梅指的是那天在从不乱的会所里知道偷笑的情形。李梅简短了讲了她来这里的一些情形,重点在这里邂逅了她的爱情故事。她说: “分手当月25号他就结婚了!还劝我不必记恨他,说什么该放下的迟早要放下,末了还说到时很期盼我能到来参加他的婚礼!” “当时我有想过不去的,可我不服气。为的是看看自己到底败给什么样的女人。” “我当初的计划很简单,到时我会穿上一件贴身的露肩连衣短裙,裙摆不高不低刚到大腿中间,配上黑色高跟鞋和丝袜,分外妩媚迷人。要他后悔他的选择。后来我去了以后,原来不是我想得那么简单。” 覃寿举起酒杯先干,问道:“当时婚礼现场怎样?” 李梅不屑一顾:“我那天去的用意,就是试验我有没有勇气,去看半年心爱的男人跟旁人结婚。咦!去了之后,我并不触目伤心。我没见过新娘,最初以为他赏识她,一定她比我强;我给人家比下去了,心上很难过。” 她打了一个响指,又要了杯威士忌,“可我那天看见这样一个丑女人,他竟会看中她!老实说,眼光如此的男人就不配娶我李梅,我也不希罕他。” 覃寿高兴地抓着李梅的手道:“痛快!痛快!” “覃寿,这是肉呀,你瞎激动啥。”李梅劝他冷静点。 “我当时看到一个麻花似的身体,却拖着一堆肥厚的大腿,脸严格的讲,是一个长方形外加有着一堆针孔的麻子,一大一小的两个暗淡无光的珠子最先能应入,针一般大小的鼻孔下硬塞了一张吃了几百次朝天椒而被辣得不行的“樱桃小嘴”。 说完李梅随手向不远处的酒保又打了个响指,意思还要一杯威士忌。 俩人喝到很晚,在酒吧打烊时才离开。李梅艰难地撑扶覃寿回到自己家中,见到沙发上就倒下了,李梅脱下了外衣放在沙发了,将她抱了起来,轻轻地放在床上,这时她突然睁开了眼,问我你回来了。李梅柔情地抚摸他的脸。望了好一阵,软软的声音迷人又魅力,从她内心深处涌了出来。 “多像一个孩子呀,睡着的时候。” 李梅打算起身拿热毛巾为覃寿抚额头,却不想这时覃寿一个转身倒地,重重地摔了下来,一下子就醒了过来。 这是哪里,他问道。 我家。 你怎么把我带到你家来了? 我不知道你家在哪,又不忍心你留宿街头,所以—— 覃寿哦了一声便没有再说话,静静地看了李梅一阵,突然就搂着她。李梅那时没反应过来,被他搂着一会儿,才开始挣扎。最后她抬起头,眨着眼睛问覃寿:“你后悔吗?” 覃寿说:“那你呢?” 李梅娇羞道:“你以后一定要对我好,我再也受不了打击了。”说完不给覃寿说话的机会,狠狠地吻上了他的嘴唇。 李梅那个动作简单熟络,毫不拖泥带水,覃寿才发现她今晚特别得漂亮!这女人是艳也艳得,素也素得。尤其她今要穿的是绸缎般的红色短袖开叉旗袍,那张脸被托得娇媚而华贵。 她用手指点在覃寿额头的那一瞬间,又撮起嘴儿朝他吹了几口气的娇态,几个小动作一气呵成,白皙脸上笑成的那两个小酒窝,显得她的嘴唇更加水汪汪。 覃寿的牙齿暗地里一咬,心想李梅这女人,平时倒没觉得有什么,今晚的她简直漂亮得——漂亮得一塌糊涂! 在覃寿胡思乱想之际,李梅双手捧着他的脸,又朝他唇瓣蜻蜓点水般了吻了一下,浅尝辄止,已令覃寿喉结大动。 覃寿迎合起来,在她嘴唇边缘狠狠地咬破一点儿皮,李梅痛得哼出了一声,接着他用力一吮,血从她唇瓣流了下来,那血腥味激发了覃寿的男人特征,唤醒了他隐藏了几十年的残暴凶狠气息。 那抹鲜红的血汁噬噬溜溜一声全进了覃寿的嘴里,甜得他张着嘴吧唧吧唧地吮吸。李梅见此也不甘示弱,立马也在他嘴角边也咬了一口,这还不算,两手把覃寿脖颈勒得紧,差点喘不过气。 覃寿努力挣扎了一下,反而将她搂在怀里。谁也不忍心开口说话,两人静静地搂在一起,享受着这血腥味,感觉彼此的心跳。 过了好一会儿,李梅咬着覃寿的耳朵,柔声说:我从来没有这么销魂过—— 覃寿听了很感动,睁开眼睛望着李梅,说:宝贝儿,我会让你永远这么销魂的!说罢他就抱着李梅走向了房间。 第十七章米楠的虚假人设 三天后,米楠从外地出差回来,在此期间他早已耳闻石老师他们这次采访雪大取得巨大的成功,心中不免有些妒忌,因为他和覃寿大作家一样,也快成为了一个过时的作家了。自然是相比于当今最具有卖座力的雪大而言,米楠他们的写作事业呈现下滑趋势已是很明显的事实。 但不可否认,米楠曾经是一个优秀的作家,号召力还是有点能耐的,每次大作一经发表,总会惹来狂热的粉丝吹嘘捧赞,更有甚者,恬不知耻地拿《红楼梦》与之比较他的玄幻大作。 前不久米楠在他最新的大作末尾处附上一篇自己的独白,他在里面所提到的网友的一篇书评,赞不绝口。米楠说他看了那粉丝吹捧自己的文章说非常很有共鸣,他自然是指的自己玄幻大作能与《红楼梦》相比,实在是欢呼雀跃。何况粉更拿神话题材来衬托自己,不由得眉欢眼笑。 但非要说实话,这两者米楠还差得远哩。 狂热粉丝拿他的玄幻大作与《红楼梦》来比较,实在是太看得起米楠的《玄幻》了,为什么这么说,在狂热粉丝的书评里提到,“《红楼梦》现世之后的很长时间里都是只在民间暗暗流传,作者曹雪芹可能再也不会被确证出究竟是何人,但这部逐渐被发现价值、被列入四大名著、对小说技法和民俗研究起到了巨大作用的作品,已经永久地留存在了文学历史的高峰上。我期待着,玄幻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当然更可能是未来时代的《红楼梦》。” 他的这段话里,有两点不攻自破。第一,他拿《红楼梦》作者与米楠作对比,实际上是没有可比性。他说,曹雪芹可能再也不会被确证出究竟是何人。是不是有所意指米楠这个人今后也是一个谜,没有人知道米楠姓什么,籍贯在哪里么?这重要吗?一点都不重要。 相反,曹雪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基本上通过近几十年的红学家考究,基本上可以断定是曹雪芹修改过《红楼梦》是必然的,由于民间留下的资料又少。何况当时的文人写这些无一不是用假名,又为真实原作者增添了难度! 而米楠呢,他就是一个写小说的人,在罗珅的圈子里可能会有些许知名度,但在大范围的人们眼里,还比不过一个十八线的明星有知名度。所以说,狂热的粉丝要不得,戴上了粉丝滤镜看偶像后,眼里都是满满的金星,什么好处都往他身上贴。 也许米楠的好处就是他写小说呈现给人一种很平实的感觉,而现代的小说特点是散文化,生活化趋向。 追根溯源,可以从契诃夫短篇小说的开始说起。他在世界范围内使“小说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重情节、编故事发展为写生活,按照生活的样子写生活。从戏剧化的结构发展为散文化的结构。于是才有了真正的短篇小说,现代的短篇小说。托尔斯泰最初很看不惯契诃夫的小说。他说契诃夫是一个很怪的作家,他好像把文字随便地丢来丢去,就成了一篇小说了。托尔斯泰的话说得非常好。随便地把文字丢来丢去,这正是现代小说的特点——“文字看似凌乱却独具匠心。” 不能因为他是米楠,所以什么都要拿名人给他衬托。再说了,《红楼梦》作者与米楠是两个八百都打不着的人怎么能并列一起。 在此,也只有那些没怎么看《红楼梦》研究资料才说得出这些大话来。 就事论事,《红楼梦》与迷男的作品毫无比较性,无论是作者本人还是作品本身所遭遇的厄运,又或是人物里头的人性恶的扭曲,米楠的《玄幻》都是无法与之企及的。在《红楼梦》这部奇书里,他的奇特在于它建构了全新的价值取向。 诚然作为一个写作爱好的人,米楠清楚知道文人的笔(不如说手下的键盘)有时候很能够玩出种种的花样,假使要从文章上认识一个人,就会常常被骗。青年人容易相信别人,所以更容易受骗。他自己也就受过骗,也曾把文章和人拿来比较过,自然他也见过人比文章好的,但米楠却看见更多的人在文章里是一个面目,在生活里又是一个面目。有的人文章写得很漂亮,做起事来却卑鄙无耻,但这个外面的人是不会知道的。 在作者中间有着各种不同的人,有些人写出好文章,却不让读者看见自己;有些人装腔作势地在撒谎;有些人用花言巧语把读者引入陷阱。 一般来说,独白的文字都写得比较随便,比较自然。不是正襟危坐,刻意为文,往往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比较容易暴露作者的内心世界,也因为这个,有人才认为作者在写独白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他内心最真实的一面。 但近年些年来,在米楠隐退时期,涌现出了很多写玄幻的大作家,在这个新人胜旧人的时代里,他没有好好地把握住时代的命脉,他个人呢,又有着表演的欲望是不假,其中也不乏是一些自恋的成分,具体表现在他对自己写的作文时会怡情悦性,有一种再也没人比他写的更好的感觉。 也因为这个,在他的粉丝阵营中,也有不少理性的读者,其中一个叫“珠儿”的人站出来说米楠有着“自恋狂”的本性,他已经被他喜爱的粉丝们捧入了“虚假人设”的欺骗心理里面无法走出,这是很可悲的一件事;更进一步说,在名与利的驱使下,米楠被那些狂热的粉丝推入了陷阱,期望通过夸大,虚饰和伪装来塑造自己在某方面能与大家相提并论,以挣取“名过其实”的利益。 其实他本不必这样的,他不必倚靠《红楼梦》确立他的《玄幻》地位的。这也是珠儿为什么一直反对赞美米楠的声音存在,当然,她没有那些人的高度,所以某些话一经说出,立马遭到狂热粉丝的抨击。但在享受赞美与拒绝这点上,珠儿深信每个作者身上都有着共性。渴望赞美,拒绝批评。 老实说,“闻过则喜”是很难做到的,珠儿也承认自己也做不到。他人的实事求是的评价看过或听完后,对自己心理都会有情绪波动。 第十八章少年天才作家(上) 叶先生优哉游哉地吃过午餐,从绿叶饭馆里返回公司,他看了自己的手表,时间刚刚好——一点。唔,还有半个小时又要工作了,他大为兴奋,趁着这短短的休憩时间里,叶先生立马打开网页,进入了玄幻世界。 在那里他混了有些日子,叶先生总算知道了什么是好文,什么又是垃圾文,不到十分钟时间,他已经把大部分的玄幻文剔除掉了,心想这个时代的玄幻文怎么了,都是千篇一律、毫无新意啊,哎,真是世风日下,远没有上个世纪还珠楼主时代的《蜀山剑客传》那么优秀,真是浪费时间,糟糕透顶,正当他准备想退出时,突然他眼光一瞥,目光停留在精品文一栏里,叶先生看到了一篇玄幻文,准确说,是被作者名字吸引住了。 作者名有点意思,长也就算了,竟然还有股文青腐臭的味道,再瞧瞧那书名。 我的乖乖?叶先生禁不住笑了起来,太俗了点吧,叫什么神女录。名字内隐隐透出一股迂腐酸臭味。再往下一拉,咦。居然评论那么多,点击量也高,他感到一阵好奇,这到底怎么回事? 叶先生进入文章阅读以后,深深为其文笔与故事折服,他一口气看了十章,想不到书名迂腐不堪,文章却是如此的清丽脱俗,不落俗套,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连上班时间到了也不察觉,这么多年来,叶先生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好看入迷的小说,恐怕只有鬼吹灯之类的可以与之相媲美。 在他看得正入迷时,突然一通电话打进来,使他吓一跳,从椅子上摔下来,叶先生匆匆忙忙爬起来接起了电话,“叶先生,你还想干不想干,我请你来是干活的,不是让你悠哉悠哉地看小说打发时间。况且敢用公司的网看小说,你脑子给驴踢了吧,不想干早说!” 叶先生大叫冤枉,他直跳起来,立马挥动鼠标跳转网页,以掩饰自己的心虚,做好一切后,他拿着电话作假惊异的表情做得惟妙惟肖,尽管没人看到。叶先生那时的表情比绿娃生气的面孔自然得多,他没去当演员,实在是娱乐圈的不幸而是混入演艺圈十来年小鲜肉们的大幸。“绿老板,你听我说,我刚才正用公司网络给你拉来了一笔大生意呢,有顾客说要给咱们绿茶分公司注入一笔资金,打算让咱们让出一点利润——正谈得起劲,你这一通电话打来,不分场合吓我一跳,绿老板,你知道的,我胆子小,禁不住吓。”说完故意在电话旁作出一阵哆嗦不经吓的惶恐。 “哎哟,那你说说,这客户是哪里人,给我好好看着他,要是真成了,这个月的奖金少不了你的。”绿娃听了他的话,于是决定迎合他,看他怎么狡辩,这家伙真是看小说入魔了吧,全然不知道自己正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原来在叶先生的办公地方安装了很多摄像头监控,那会儿的叶先生全然忘了自己的头顶上正有一个东西在窥视着他所作所为。他的老板绿娃是一个很小气的女人,她此时正盯着电脑监控画面目睹她手下的伙计,如果哪个在上班时间敢干私活,必然会受到绿娃的一通责骂与罚款。现在,她那张肥而结实的脸像没发酵的黄面粉馒头怒视着一切。 显然,叶先生还不知自己遭到了此次劫难。他在电话里头听着绿娃的话,以为自己刚才的话哄住了她,于是他从地下爬起来,又将倒地的椅子扶好,径直坐下来。叶先生做个一切妥当的手势,宽宏地给绿娃汇报那个根本没有,也不存在的大客户给她听:“老板,这个嘛,奖金方面先不急,我必定竭尽全力,为咱们公司效力,何况我跟客户刚才还在商量中,给你这么一搅,本来七成的机会我看只有四成不到了,不过请您放心,有好消息一定会通知您的。” 绿娃本着做事做全套,像鱼吞了饵,一叼就上,她急接口道,“哎哟,那怎么办啊,都怪我不好,这几个月来公司经营一直不怎么好,营业额下滑。你说我刚才这么一作,真是办了一件坏事。”说时,她脸上的笑与说话的口吻南辕北辙,如果真要那个姓叶的知道,岂不怀疑。 叶先生根本不了解绿娃的手段,他很不耐烦,圆睁眼睛对着空气干,心道这绿娃真麻烦,被自己撒谎骗了还当真,真是可怜,也难怪有人说,女人就是容易被骗,哎,上天啊,求求你放过我吧,这么蠢的女人是怎么当上老板这个位置的。 “可不是嘛。”叶先生心里冷笑自己掌控一切时,绿娃突然变了脸色,声音提高了几个声调,尖锐得可怕,“叶先生,戏演完了没有。”叶先生又想反抗,可是紧接着在电话里头,绿娃吩咐叶先生好好抬头看看。叶先生不明所以,还真的按绿娃的要求去做。 这一抬头看去,他的小心脏直受不了,心里正跳脚痛骂绿娃这个女人敢情一直玩弄自己,自己真够蠢得可以。可眼前叶先生清楚自己的处境,干脆老实交代自己的不是,忙不迭道歉,最后才使得面硬心软的绿娃说出“下不为例”的话,可就算这样,叶先生因为触犯公司上班时间条例,而被扣了薪水百分之五。扰得叶先生心情很不佳,匆匆忙忙退出了网页,开始按照绿娃下达的命令工作,心里早问候了绿娃一万句祖宗十八代。 接下来的时间里,叶先生心慌意乱,他干什么都没心思投入,一面是工资被扣令他肉疼,一面是那篇玄幻小说实在太好看了,他的心被里面的情节勾去了,也被里面的女主摄取了魂魄。整整一个下午,他心里发急又无处躲避,老觉得这十几年的工作经验白费了,自己一点定力都没有。虽时不时偷看时间,却也白费力气,时间好像跟他作对一样,一分一秒都过得难受,好不容易熬到下班,叶先生一股脑儿就直冲回家,连绿娃叫他进办公室聊聊也不搭理。 叶先生简直疯掉了。 一到家,叶先生饭也顾不得吃,任由妻女叫唤多次也不搭理,他的脑瓜子早已被中午的玄幻故事情节内容入侵得厉害,时不时情不自禁发出爽朗的笑声。惹来在外面的妻女满腹疑团,真想问个究竟。可是门被反锁,他妻女更觉奇怪。 半个小时后,叶先生满头大汗地从里面出来,他满脸兴奋状,举止活泼地径往洗手间走去。他的妻子以为他出了什么事,跟在他背后,看到他…… 第十九章少年天才作家(中) 叶先生认真搓洗完毕后,觉得没什么时转身过去,发现自己的妻子在身后盯着他看,叶先生大吃一惊,半刻后又恢复如初,最后才白他一眼回到原位,催促他:“快来吃饭吧,还愣着干嘛,饭都快凉了。”后面的话明显加重了语气,只是叶先生根本不在乎。 在吃饭时,他又想起了刚才浏览的玄幻小说,不觉笑出了声,他女儿问道,“爸,你笑什么,有什么这么好笑,从里面笑到现在——说出口也让我们也乐一乐。”一旁的妻子闻言,想起洗手间的那一幕,接过话头,板着脸说,“你爸疯了,好好的晚饭不吃,非要躲在房里,也不知有什么好笑的。”其实她是知道的,想看丈夫有什么反应。 叶先生不搭话,他乐不足为外人道也。自然是因为他看完最后一章时发现没了下文,他心中恼羞不已,心想这篇文章首发在哪里?后来让他知道了,于是他注册了那个账号,又花了19块钱开会员,便宜又划算,在他看来。一顿饭钱都不够,权当支持正版小说好了,能跟心爱的作者说上几句话,想想都兴奋不已。 十分钟不到,叶先生不但注册好,也开通了会员,更是很快就找到了那位作者账号,更让他激动的是,这里的有好多章节是那个网站所没有的。高兴之余,他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在天人交战一番后,他终于手按键盘,打开了私信方框,心情自然无比激动,没一会儿就打完了他想要对偶像敬畏的话,啪的一声响,手在回车档一敲,发了出来,内心却忐忑不安。 叶先生偶像在线。他不知道自己的偶像看了那封信会怎么想,三十秒过去了,一分钟过去了。没有回应。他开始有些急了。 他心不在焉地在重复看他的玄幻大作,往往看到一半又刷新看有没有信息。在煎熬中,半个小时过去了,叶先生终于在左上方里看到一条未读信息,他赶紧打开一看,私信里说感谢有人喜欢,这是我的业余之作,因为功课繁忙,只能一周一更。 叶先生惊诧不已,他没想不到写出这篇玄幻大作的竟然是个学生,他不得不服气,立马就佩服得五体投地。又想起了自己几十年的人生历程,居然没有一个学生有那么的洞擦力,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他企羡之余,不免有了冲动,又发了一封信过去,内容自然是讲述自己对偶像的崇拜之情,在私信末后,更是提及了自己能不能在别的网站全权转栽。 第二封信自然没有第一封信那么艰难,有了第一次的恭维。第二次的信没有第一次的姗姗来迟。一打开便是: “当然可以,感激不尽哩。”叶先生可以想象到对方的激动心情,也许他本人没有料想过自己的拙作竟然在网上是如此的受欢迎,鼠标往下一划,眼帘下也跟着向下看,“鄙人拙作能得到网上不少人的拜读,不胜荣幸,劳烦叶兄日后的发力,难免不会更上一层楼,从今往后,转载其他网站的评论,敢请叶兄为弟一一传达,又及,现告知叶兄群号,希望能多多作交流。” 网络另一边的叶先生明显有些激动。他嗓音略微发紧喃喃道:“天哪,这就是偶像的魅力,我果然没看错人。偶像,我一定竭尽全力。能为偶像转贴大作,我都觉得十分荣幸。” 叶先生手舞足蹈,嘻开嘴,两手麻利地敲击键盘,“谢谢偶像。” 又简单回应了叶先生几个问题之后,天才少年作家便想断网了。 但叶先生却似乎欲言又止,明显还没到断网的时机。 “还有事儿?”天才少年作家发来一句,“加群没”。 “偶像,我立马就加。问你私人问题,您真放心把您的大作全权授予我。”叶先生迟疑想了很久,终究还是把心里的疑问和盘托出。“我能看出。这应该是您第一篇长篇练笔小说,而且还没有写作大纲。您可真厉害,我想学习怎么写长篇,能不能教教我。” “呃,其实吧,没什么可交吧,关键自己多练,。”天才少年作家十分大气道,“千万别像我没有写作大纲累死人。我估计这篇小说六十万以上,没个大纲真不行。我能写到四十万字也不容易啊。” “偶像厉害,偶像威武。” “嘿,多谢谬赞,我不过是个普通人,不过话说回来,像我这样的人,没有大纲也能写长篇小说,与韩二提倡的一致,我总觉得我和他是一类人,都是那么的一气呵成,有时我也佩服自己的。” “偶像,这是你应得的,像您这样的年纪,还是个学生,学业繁忙之余,还能有精力每周提供一篇有水准的大作,真不容易啊。” “可不是嘛,我也不容易,学业繁重不说,练笔之作没大纲也能写这么多字,有时我回顾以前,心想自己这是怎么做到的。我欣赏司马翎,他也是大学时成名,他二十五岁就一炮而红,我呢,才二十岁。不过我也想过了,我比不过他,他的作品水准很平均,是少数名家学派来说,其实认真比较起来,司马翎的三十多部作品水准都很平均(可能是全部港台名家中唯一者)。概况而言,司马翎博学多才,擅长写情,斗智斗力。特别是描写男女在陷入情感纠缠中的心理变化,以及奇正互变,虚实相生的武打艺术,均独步一时。而其早年首创以精神、气势克敌制胜的武学原理,殆已近乎'道'---早已被金庸、古龙们发扬光大。” “偶像,你真厉害,居然知道那么多名家作品,我一个几十年社会阅历的人都不及您。”叶先生自认自个儿这番恭维话很着调。 “哪里哪里,哦对了,你加群没有,我怎么没看到通知消息呢?先告诉你个好消息,我过几天要参加一个作家的秘密的会议,可能那时无法上网按时更新,在这个周末,你能帮我个忙吗?” “偶像尽管说,只是您能放心我这个陌生人。”叶先生边诚惶边快速打字发过去。 “你能称我为偶像,心思应该坏不到哪去,我呢,就想把这个周末的的章节您帮我发上去,等下我给你我的账号和秘密过去。” “太谢谢了。”叶先生在网路另一边感激涕零,一个从未谋面的人这么放心地把账号密码告诉自己能不感动么?况且账号里肯定有不少存稿,岂不是比那些读者先一睹为快吗,想想叶先生就无比兴奋。 第二十章少年天才作家(下) 七日后,少年天才作家张萌满载而归。 此次参与西京作协一行,他得到前辈们进一步肯定自己是“少年天才作家”的封号,又掌握了更多有关利于自己的消息,为以后正式出道挣大钱作铺垫。众所周知,不先吹嘘自己名声,别人是不会知道你是谁的,即便你有多大的才华,读者也不会买账的,除非先让自己声名大噪,来一场饥饿营销,令人家好奇怎么突然就冒起来这么一个人。 一想到这里,张萌甚至可以放眼半年后挂着少年天才作家名头来挣钱了,不由乐呵呵。 但张萌心里也很清楚自己的状况,尽管自己文笔尚可,看小说也颇多,对中国的神话知识还有各地的文化习俗有所了解,更是对米字电影情有独钟,特别是米字山寨那边的打黑拳的事闻一知十。但他始终是个少年天才,有很多的人情世态,没有一定的社会阅历,没有亲身体验过那种感觉,无法从键盘下生花妙笔,也断然不能写出一份真挚有人情味的东西。 张萌知道,天才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如果非要把天赋归类为天才,也就是说某方面的领域能力的话,更多是努力用功。他承认自己的古文知识,比起同龄人来说,算是不错的。可就算如此他也是在自己喜欢的领域里花了很多工夫,吃了不少苦头才有今日的成就。 他之所以故意放出风声,说自己是少年天才作家,实情是否如此谁也不知道:可能是谎言,也可能夸大其词。但谁又会在乎呢?除了让别人仰慕自己,死心塌地地崇拜自己外,张萌的目的已达到。不可否认,其实他心里是非常虚荣庸俗的。因为自己得到的名声,有一大半是自己刻意所为,本来他自己的文笔与故事比起同龄人来看,高人一筹,不免有些自负。 但也因为这个原因,张萌根本没有想过,现在的网上人们都是称呼他为“少年天才作家”,忘记了他所作的努力,以前的刻苦用功总算没有白费。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张萌总算得到别人对自己的认可,至于其他投机取巧的事,他不会在乎,也不想别人有负担,试想下,假如让别人自己辛苦得来的一切竟是那么的艰辛,旁人只会敬佩,断不会出现“少年天才作家”六个大字,他们只会说,这个作者很用功,文笔不错,故事也好。 张萌总感觉少了一点东西在里面,好像自己得到的一切是顺理成章,如果在里面加入“天才”,那么一切都不同了,别人只有仰望自己的份。 再想下,如果在文笔故事、少年天才这两项里选,相信但凡有脑子的人,喜欢急功近利的人们都会选择后者,年纪轻轻就成了天才,相比起文笔故事之类的,不是应该早囊括在里面了么,因为天才就包括着一切可能性。 可是,少年天才作家张萌忘了,像这类的情况。年纪轻轻在某一领域取得好成绩的所谓天才。在生活上,在人情世故方面,在别的地方或多或少都会有所缺憾,如音乐神童莫扎特够厉害吧,他二十一岁(大概没记错吧)时写情信给他女朋友信里是满满的恶趣味,什么在里面放了一个屁给你,瞧瞧,这是一个成年人该说的话吗? 上天是很公平的,给了你那一面特殊的才能,自然在另一面有所欠缺。像这样的情况,张萌不是没有考虑过,因为曾有人在小说下面评论中,终有一些网友是不太相信在他那样的年纪能写出不符合年龄的事。就像韩二的参赛作文,居然会出现他父亲那个年代的东西,没有感同身受无法写出的东西。当然,怀疑始终是怀疑,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除非当事人承认,可是谁会有这么傻吗。 如果没有经历过,又怎会写得如此真实扎人心扉,就如没结婚的人是断然写不出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的婚姻生活。如婚后孙柔嘉的种种做法,还有她的外向,女人外向着娘家人,没有一定的经历或身在那样的家庭里,光听别人讲,靠着想象力去描绘,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不一定能写得出来。 张萌临别前,西京作协会会长石英和副会长张让如此看重自己,张萌有些受宠若惊。 而最让张萌期待的是,自然是在半年后的作协大会上自己新的华丽转身。 如果真是如他所愿,那对张萌而言,人生大概也就圆满了。年纪轻轻事业就达到巅峰,在校时有个乖巧懂事可爱的女朋友。 只是在西京机场,张萌意外偶遇了一名故人。 说是故人,其实只见过几次。 但对于这个女人,他印象很深。而且还知道她跟自己女朋友苏静关系匪浅。 “过来出差?” 吕丹凤在见到张萌的第一时间,脸色就变得有些微妙。似乎没想到会在这儿见到张萌。 “算是吧。”张萌微微一笑。点头道。“吕小姐呢?也是过来出差?” “不是。”吕丹凤没打马虎眼,径直说道。“过来见个长辈。顺便请教点问题。” 张萌点点头,也没多问。 简单寒暄后,二人也没做深入攀谈。点到即止后便各自分开了。 “他似乎跟以前不一样了。”吕丹凤微微摇头,也不知是错觉还是真是感觉。 张萌完全没有以前的躲躲闪闪,见到美女说话也利索了很多,记得以前俩人在作家研讨会见面上,张萌那时说话吞吞吐吐。吕丹凤摇摇头,不再作无谓的想法。 走出机场,吕丹凤乘专车前往一个富丽堂皇的别墅,见到了近一年没见面的石英。 “石阿姨,最近身体好些了吗?”进入华丽别墅的吕丹凤仿佛回了自己家。 事实上,偌大的华丽别墅就石英一个人住。平日里清冷惯了。偶尔来个熟客,石英还是欢迎的。尤其还是她从小就喜欢的吕丹凤。 “挺好的。”石英泡了一壶茶,莞尔笑道。“怎么突然有空来看我?是不是又遇到什么问题了?” 吕丹凤闻言,虽然明知什么都瞒不住石英。却仍是强行狡辩道:“我就不能单纯来看看您吗?非得有什么问题才跑过来?您把我看得也太市侩了。” 石英也不点破,抿了一口茶道:“那就在这儿多住两天。陪我散散心。” “没问题。”吕丹凤笑了笑。忽然话锋一转道。“石阿姨,我刚刚在机场碰到一个老熟人了。您猜是谁?” “张萌。”石英放下茶杯道。 “不会吧?”吕丹凤惊讶道。“您就算再料事如神,还真能看穿我的灵魂。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 “能让你在我面前提起的老熟人,本就不多。苏静算一个。张萌算一个。”石英轻描淡写道。“如果是遇到苏静,你会多此一举和我提吗?” 吕丹凤叹了口气:“都说您是在世女诸葛,还真是料事如神。” “我前几天也和他见过一面。”石英语调平和地说道。 “是吗?”吕丹凤来了兴趣,好奇问道。“您觉得他怎么样?” “他怎么样,和你有什么关系?”石英反问道。“人家是有女朋友的人。你还想打歪主意不成?” 吕丹凤也不觉得尴尬,俏脸上掠过一抹玩味之色:“我又没说看上他了。只是单纯的感兴趣而已。是,我承认他有才华,可是——就他那长相,还真不符合我的审美。” “符合你审美的一大把。也没见你看上谁。”石英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没在这个话题上做过多纠缠。话锋一转道。“吕家什么作风,你比我清楚。回头真要从有兴趣变成有感情。我怕你们吕家的那些长辈把你给手撕了。还记得你的姑姑为了真爱破坏别人家庭被你爷爷知道后,不光赶出家门,而且还打断了她的腿吗?” 说罢,石英不轻不重地扫了吕丹凤一眼:“说说你这次过来的困惑吧。” “我想将您手下的所有作品整理出版。” “就这个?”石英意味深长地问道。 “不止这些,”吕丹凤也不否认,耸肩道。“我也想知道张萌的事,他这次来找你是因为什么事。” “还是让他亲自告诉你好过我这个外人”石英淡淡说道。“你是知道我的为人,年纪大了,不爱管别人闲事。” “石阿姨,瞧你说的,您还年轻得很,我敢保证跟你逛街,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妹妹呢?” “喲,讨打是不是,”石英笑道,“占我便宜。” “石阿姨。”吕丹凤娇嗔道,惹得石英开口道:“您呀,还是以前老样子一点没变。” “嘿嘿,。”吕丹凤格外振奋,忽然想起了什么,说道:“石阿姨,有个问题在我心里憋了很久了。” “关于我的?”石英看着她问。 “是的,我其实是想打听一下您当年的心路历程为什么您会选择退下来?连我爷爷都极其惋惜。觉得您本是可以成为本世纪最伟大的大文豪的。是觉得写东西太辛苦太累,所以才突然退出吗?” 石英笑了笑。摇摇头:“我和你不一样。” 吕丹凤好整以暇,为石英续了一杯茶,郑重其事地问道:“您是因为什么?” “因为有人告诉我。物极必反。作家朋友也告诉我。说我到了写作尽头,得给人让路。”石英眯眼说道。“我觉得无趣,就退了。这么些年来积攒起来的名声,让我有了很大的负担,以前时不时听人说我江郎才尽,愈写愈倒退。现在退出后,又有人怀念以前的我。我算是想明白了,不写不照样过得好好。何况每年你都代理我的作品出版,我相信我的读者没有忘记我。” “石阿姨,您真的没有后悔过?”吕丹凤试探性打量石英的一举一动,见她没有丝毫犹豫,更没有拘束,反而是很坦诚告诉她。 “我是自愿退下的,哪来什么后悔不后悔。我只是觉得过于的锋芒毕露无论对己还是对他人都是不好的,做人要懂得收敛自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而不是过于计较自己的得失,一代又一代的新人走进来、出去,几乎都是重复,我有时目睹她们的年轻气盛时目中无人,也许这是上天给人类的机会,只要犯了错才会学会收敛自己。在这点上,我已经吃了很多的教训了。如果我再犯,岂不是我愈活愈糊涂了。” 吕丹凤沉默了许久,唏嘘道:“那这么看来,我和您的确不一样。我是喜欢折腾,而您,已经不复当年之勇了。” “所以说,年轻人真好,做人做事可以不顾别人感受,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石阿姨退出未免就不是个好抉择。”石英淡淡说道。“人生短暂。眨眼就过半了。何必为难自己?自私的人,往往活得最潇洒。” 吕丹凤闻言,渐渐有所领悟。 漂亮优雅的脸蛋上掠过一抹诡异之色:“石阿姨。您介意我抱您大腿吗?” 石英慈爱地瞪了吕丹凤一眼:“你都主动抱过来了。我还能一脚踢开?” “得嘞。”吕丹凤喜上眉梢。 第二十一章少年天才作家赴约(上) 回南方城后。 张萌第一时间跟苏静吃晚餐。之后自然少不了一番小别胜新婚的搏斗。 晚饭后,苏静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看电影。张萌悄无声息地走过去,用手指在苏静下巴上一挑,苏静跟随着他的手指与自己迎合,四目相对,苏静看起来十分美丽动人。 那一刻,张萌颇为动心,他的喉结动了动,将苏静搂在自己怀里,沐浴露的香气顷刻之间布满两人的世界,他揽住苏静轻声道:“为什么你总是那么好看迷人。” 苏静的身体在张萌接触的一瞬间僵住,尤其是听了他的话以后,她的心如小鹿乱撞,“你骗人!”说时要挣脱开他的怀抱,转身过去。 “我只是实话实说。”张萌看着苏静别过的脸,上面居然印满红霞。他一手按在苏静的肩膀上,一手垂在半空中,仿佛在下了很大的决定一样,一个转身,苏静竟然主动亲上了张萌的厚唇。 香甜的气息向张萌袭来,张萌搂紧苏静,而苏静也把自己的手扣紧了他的脖子,这个吻长得几乎让两人几乎窒息。 唇瓣分开,张萌柔情地看着苏静,惹得她一声害羞的惊呼,张萌再也忍不住的打横抱起苏静向房间里走去。 张萌抱着苏静走进房内,两人马上躺到床上不断地热吻。 一夜无话。 张萌第二天睡到中午才起床。 桌上摆了一份精致且可口的午餐。这是苏静在上课前为张萌做的。张萌在睡梦中听到厨房传来的动静。但他睡眠不足,并没起床打招呼。 日子如流水般悄无声息,可人生哪有那么多平静? 真正能年复一年的平静下去,大抵可以判断就是一个平庸的凡人。 张萌不甘于平凡,他注定自己是个少年天才。 一周后,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张萌接到吕丹凤打来的电话。 南方最为轰动的一次作家座谈会议在吕丹凤的私人会所举行,到时全国的出版商名人、大作家、历史学家、大评论家都会参加。他张萌不能缺席,更不想缺席。 就连大作家罗珅、米楠,覃寿、雪大他们,还有最近风头正盛的作家研讨会的那帮人到时也会如约而至。 张萌忍不住在电话中调侃道:“南方这次办如此大盛会,有什么看头吗。” “你来不就知道了,”电话那边的吕丹凤撇嘴道。“我先不跟你说了,我还得跟南方各大名人、大文豪们逐一发请柬哩。” 张萌乐了。打趣道:“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要不说来听听。吕大小姐你这是踩了哪门子狗屎。到底要有多大的能耐才能把聚会地点在你家。” “你猜。”吕丹凤说罢不给机会张萌干脆利落的挂断了电话。 惹得被挂断电话的张萌哭笑不得,但他也不会有闲工夫去猜不可能猜到的事。这次吕丹凤这通电话打来,明显着自己应该有资格参加这类的会议了。 他就算对人情世故再不感兴趣。也知道自己干上这行饭,绝不可能缺席,否则日后也难混下去。 时间已经不早了。 张萌跳下沙发,精挑细选了一身拿得出手的定制西装。 连吕丹凤都决定大办。凭她的人脉和社会地位,到场的社会名流肯定不少。而且一个两个争奇斗艳,张萌自然不能落了下风。 张萌来到现场后,才知道这次的会议排场很大,对吕丹凤刮目相看,包括酒水,都是达官贵人里常见的,价格不菲。人脉广,到场祝贺的名流不计其数。 早在进别墅时,张萌自然有意从口袋里拿出胸针,别在胸口旁,只见那胸针银光闪闪,上面雕刻了几个大写的字:天才少年作家张萌。好不拉风!所以他一进会场,立马引起轰动,众人纷纷与他打招呼。 其中有两个是他以前认识的,一个裸背,有着白多黑少的大眼睛,苍白脸,戴着一副夹鼻金框眼镜,穿着西装袖口没露出手指,他就是微嗔,作家研讨会的负责人之一,以前张萌曾经在那里写过一两次稿,奈何那边的稿费实在太低。所以没过多久,他就离开了,深度原因稍后交代,也就是在那次短暂的工作经历里,他认识了吕丹凤。 说起吕丹凤,张萌原本以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字员,没想到她潜在的能量是那么巨大。 微嗔一看到老朋友,立马就走过去想张萌伸出手来:“久仰久仰,少年天才作家张萌。” 张萌在短暂的惊愕之余,很快就想明白了一些脉络,这次他去西京并不是没人知道,除了那个网上的粉丝他刻意透露外,此外的一些内部作协的作家们都是知道的,是公开的秘密了,更何况由于石英这个大人物的走动,发出风声来,不过这事也在半年后才知道石英这个女中豪杰真的帮了他很大的忙。张萌才知道,原来石老师与石英是同父异母的姐弟。 “不敢当,我的大评论家。”张萌开始了商业互吹。 “哪里,哪里,张大作家太客气了,鄙人不过偶尔写点书评,惹来一些名气罢了,倒是你,以前在我哪里屈就,我居然没发现您这样的天才,真是失策失策,我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反省反省。” 几句话打开后,气氛活跃起来。 另一个人,自然是石老师了,他此时打扮得气概飞扬,虽是个微胖的中年人,但穿着西装还算是人模狗样,尤其是他五官端正,鼻子直而高,仰望就像脸上摆放了一架梯子那样。 张萌见了石老师,立马过去问候一番,自然又是以前的琐碎话。 由于微嗔、石老师两人在业界名声响亮,他们有意给张萌打起招牌后,又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一个小时过去了,张萌成为晚会最受欢迎的人物之一。 又一个小时过去,张萌好不容易才勉为其难的摆脱那种热闹的氛围,他走到角落处躲避,今晚的张萌很高兴,这也算打出了名堂来了。他暗道,一杯酒下肚,时间已经接近七点。 他看着到场的名流们喝着酒,聊着天。既不无趣,也不会感到饥饿。想想自己以后也是这样的日子过活,应该不会感到乏味吧,哈哈。 第二十二章少年天才作家赴约(下) 也许是注意到了张萌脸上欣赏上流社会之色。 一把慵懒中略带玩味的嗓音响起。 “乡下人进城?” 说话的,是一个西装笔挺,端着酒杯悠然走来的青年才俊。他嗓音慵懒,颇有些玩味整体看上去,有点花花公子的意思。他说的话,很带刺。 张萌放下空荡荡的酒杯,动作熟练地点了一支烟:“阁下贵姓?” “免贵姓韩。”公子哥施施然坐在张萌对面。翘起二郎腿。“韩府听过吧。” “没。”张萌从容回答,紧接着又一句。“我有必要知道吗?” 韩儿心里突然遭受了一个雷霆打击,但脸上神情依旧从容。虽说给人一种花花公子的既视感。看得出来,在韩府熏陶了十几年,还是有些城府的,旁人以为他常年沉浸在烟花之流就没智慧。实则大谬。 “习惯一下。我说话一直这么直白。没办法。这就是我的个性。”韩儿并不在意张萌的不高兴。反而让张萌努力去习惯。 “什么时候没素质也成了彰显个性的一种风格?”张萌吐出口浓烟,眯眼说道。“给你个忠告。在我生气之前,离我远点。我脾气不好,你应该听说过吧。” “的确听说过。”韩儿说:“发生在作家研讨会的事我大略耳闻,听说求爱不成就打了娜娜一巴掌。活活一个地痞流氓的做法。” “不过这些都过去了,你的过去我还知道一点儿,i并不是第一次写长篇小说,还说自己没有大纲,你在粉丝里说拿我跟你比较,还有印象吧。” “是又怎样?”张萌并不打算否认,以韩儿的能耐,想查一点东西还是很简单的,何况这么私密的聊天,敢情还是那个脑残粉说出来的。张萌心里恨恨骂那个混蛋,自己吹牛看不出来么? “你承认就好,”韩儿慵懒的声音再次响起,“你觉得你有资格跟我比?龙下海终究还是龙,你一条虫在我面前装什么!” 张萌看着他发怒,不啃一声,他在等待,想知道他下一步。 “你写的东西,有很多地方连你自己都没弄清楚,谈思想,你好不配,这也难怪,”韩儿阴阳怪气道。“我还知道你想把石老师和微嗔的断袖分的故事公布于众,你的手段够卑鄙的,虽然你有那么一点点小才华,全花在卑鄙的事情上。” “可是世上的人有才华多的是,”韩儿轻描淡写地说道,“就凭你巴结石英会长的事,我相信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了。” 张萌的脸抽搐了几下,脸色变换了好几次,但最终还是忍了下来。他似乎在思考什么。又仿佛在权衡什么。 可实际上。他在暗暗告诫自己。今晚是南方城难得一次的聚会,何况自己又刚打开了一丁点儿知名度,划不来啊。 他不能惹是生非。而且今晚到场的名流不在少数。吕丹凤邀请自己,就是把自己当朋友看待。真要惹了麻烦,吕丹凤也不好收场。 再忍一忍吧。 自己也不是那么没素质的人。 更何况,被疯狗咬一口,正常人也不会想着咬回去吧? 起码张萌没那爱好。 “怎么不说话了?”韩儿眯眼说道。“坊间传闻,你张萌不是挺牙尖嘴利的吗?看到有人骂你必定回击。怎么跟我听说的形象不太一样?” 张萌闻言,缓缓掐灭了手中的香烟。然后,他抬眸看了韩儿一眼,咧开嘴,露出一个近乎魔鬼的笑容。 这笑容韩儿不熟。可对于作家研讨会的微嗔他们来说,却很熟。显然韩儿没有作家研讨会那些人伪善、爱惜羽毛。 “我必须得强调一下。”张萌掐灭手中香烟后,脸上恶劣的笑容愈发浓烈。“坊间流传我牙尖嘴利,其实不够客观。我张萌但凡能动手,轻易不会动嘴。” “有趣。”韩儿玩味地凝视着张萌,眯眼说道。“这么说,你现在不说话,是打算对我动手了。” 张萌没有回应韩儿的疑问。 相反,他在停顿了数秒之后,反问韩儿:“是就在这里,还是找个没人的地方,比如卫生间?” “说的跟真的一样。”韩儿好整以暇地点了一支烟,甚至很悠闲地了拍了怕裤腿上的灰尘。斜睨了张萌一眼。“都要动手了。还分时间场合?张萌,你不行啊。” “你不挑就好。”张萌说罢,缓缓站起身来。 在他起身的那一刻,他手里不知何时拎起了一瓶棱形瓶底的洋酒。满满当当,分量十足。 “进西京后,我已经学会收敛很多了自己的脾性,包括才气。我就不明白了,我在这里推销自己,已经很低调了,不就是给自己打名气吗,关你什么事,为什么你非要找我,你是不是犯贱。” 张萌掂量了几下,众目睽睽道:“我不是南方城里其他那些被你骂得不还手的作家,微嗔、石老师、娜娜、阿辉他们,他们会有所顾忌,但我有仇必报,而且还是当场就报。” “你招惹谁不好?偏偏招惹我?”张萌那漆黑的眸子,逐渐变得冰冷无情。“我看起来很好欺负?还是坊间流传,我张萌平时为人爱吹牛就以为我只是吹牛?”他拎起酒瓶,毫无保留地朝韩儿脑门砸去。 “我他么也是有脾气的!” 可酒瓶还悬在半空。 人群中的吕丹凤终于按捺不住了。 她一声惊呼:“张萌!你要干什么!?” 这要打了韩儿。韩家还不得想尽一切办法报复张萌?韩家人在南方城是有名的睚眦必报的小人,以前曾经发生过一次韩儿代笔事件,也未能彻底将韩家连根拔起。而且在那次网上吵架中,吵到自己父亲出来帮忙骂人的,在名人中,并不多见。这才立府十一年的韩家就在南方城生根发芽了?遑论其他家族。 “为什么。他惹了我。我很不高兴。”张萌咧嘴一笑,很有耐心地解释道。“而且,我已经很给你面子了。能忍的,我已经忍过了。” 砰! 话音刚落。 张萌手臂一挥。 那沉甸甸的酒瓶当即在韩儿脑门上开花! 现场一片惊呼,随即发出潮水般的质疑争论。 太恐怖了吧?这张萌太狂妄了吧?以为打架可以解决问题。 第二十三章大作家的质问(上) 仿佛做了一场缥缈的梦,韩儿看一看自己的身体,平平常常,同过去一样。又看一眼周围的环境,陌生且彷徨。韩儿躺在草堆上,太阳刺得他头昏眼花,每一块石子都闪动着白色的小火苗。韩儿咳着嗽,在草原上奔跑。到处是绿洋洋一片,春意盎然,他有些不知所措,眉毛上冒出的盐汗滴到眼珠里,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韩儿感到害怕,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韩儿步伐慌乱。蓦地,周围变成一片黑暗,韩儿听到一个声音,那声音既熟悉又陌生,听见有人在黑咕隆咚的地方窃笑:这是一种病。 病?什么病。韩儿大声朝发出声音的地方怒吼。 结果自然是没人回应。可是那阴森森的笑声却随韩儿而至,进入韩儿的身心。 韩儿在黑暗中饱受折磨。 等到韩儿的眼睛适应了周围世界的黑暗时,那人已经躲起来了——他一边笑一边躲着对韩儿说:你还敢来啊! “我不知道你说什么,”韩儿故意用激将法,想把他逼出来,“是人就给我滚出来,是鬼就永远躲着。” “嘿嘿,”那人笑了,声音令韩儿不寒而栗,“你做了什么事难道不知道吗?” “你给我出来,别装神弄鬼。我才不怕你哩。” “是吗?你真的不怕我?”那人问道。 韩儿心里咯噔一下,直觉感到情势有点不妙,他大着步子朝有声音的方向走去。 “你到底还是怕我的,因为你不知道我是谁。嘿嘿嘿……”毛骨悚然阴恻恻的声音响彻韩儿周围。 韩儿心里很乱,脚心直出冷汗。那人正恶狠狠地盯着韩儿的后脑勺,韩儿感觉得出来。每次他盯着韩儿的后脑勺,韩儿头皮上被他盯的那块地方就发麻。韩儿不知所措。 忽然一道白且耀眼的光束直照在韩儿身上,从黑暗中探出头来,刚好站在他英俊的脸上,韩儿见那人的眼珠子白多黑少,听以前老人讲,绝对是个奸邪之相。 “跟我来吧,”那人的话里带着诱惑力,韩儿故作镇定,心里乱糟糟一片,跟他走?被人杀了怎么办?在韩儿胡思乱想之际,他回过身子,盯着韩儿,提高了嗓子,“怕了?”说罢那人嘿嘿地走了。 韩儿要搞清楚他是人是鬼,跟着他身后走,在灰蒙蒙的一团中,韩儿清晰地看到了一条路,路极长,韩儿跟他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的,这条路的顶端是有名的幽冥世界。在途中,韩儿看到了几个婀娜多姿的女子在向韩儿招手,她们的媚波里荡漾着几份柔光。 “有点累了吧”他停下来憩息自言自语道,一会儿,他又指着前面的方向说,“过了这条路延伸出去,就到了。” 韩儿跟在他后面,细心端详着他的一举一动,韩儿恍然大悟。难不成……韩儿不敢想下去。没一会儿,路就缩住了,一直缩到韩儿的脚下。 在这一条十分漫长的路上,韩儿走过阳关大道,也走过独木小桥。路旁有深山大泽,也有平坡宜人;有杏花春雨,也有塞北秋风;有山重水复,也有柳暗花明;有迷途知返,也有绝处逢生。路太长了,时间太长了,影子太多了,回忆太重了。韩儿真正感觉到,韩儿负担不了,也忍受不了,韩儿想摆脱掉这一切,还自己一个自由自在身。 终究韩儿还是被他带着走到了一个老翁和小女孩的土屋前面,坐了下来。老翁看他已经疲惫不堪,劝他就寝,又问起韩儿来。他说:我今晚有正事要办,待会儿你爷孙女二人早点休息吧。 “少爷,你没事吧。”老翁看他脸色憔悴,喘息不停,关心的询问道。 “还好,你们先下去吧。”他大手一挥,示意老翁爷孙女快点离开。 人一离开,现场变得寂静。韩儿不知他脑里打着什么算盘,在脑里计算了怎么应对。这会儿,他拿起酒壶在韩儿面前给韩儿倒了一杯酒,说一声:“请!” 他见韩儿酒杯未动,笑意不减道,“怕酒有毒?”随即给自己斟了一杯,扬起脖子一饮而尽。 “是该跟你谈谈正事了,”他淡定从容道,“知道我为什么叫你来么?” “不知道。”韩儿用一只手拿起酒杯也喝了下去,壮着胆子问他,“何必叫我来猜,你明说就是了。” “好,爽快!”那一刻,他的脸色忽地被韩二气得苍白,“韩儿,我跟你的恩怨今日要在这里解决清楚。” 韩儿惊惶不安,他知道自己的名字,而韩儿对他一无所知。但在这时韩儿不能怯场,明对着他,毕竟这个世界是谁大谁恶谁正确。 “想解决我?我韩儿也想知道你有几斤几两。”韩儿不甘示弱地挑眉回击。 韩儿立马跳进了他的圈套,不如说韩儿是在回应他的宣战,在来时韩儿已经想到是这个局面,可个中缘由韩儿还是一无所知。 他一拍桌子,飞跃而起,那功夫不是他这个年纪所应该有的,他才三十多岁,竟有恐怖如斯的迷踪鬼影步法(想笑),韩儿也不逞相让,使出一招欲擒故纵的制敌之法(噗)。刀光剑影间,他已被韩儿的擒拿手捏住了他的脖子,痛得他嗷嗷叫唤。 “放手,你给我放手。”他拼命的挣扎,但韩儿不是傻瓜。 那时韩儿也好不到哪去,在韩儿抓住他脖子时,韩儿的肚皮也被他打了一拳。几次三番下,他才摆脱韩儿的纠缠。 他喘息未定,又猛扑了上来,趁韩儿揉搓肚皮功夫不留意时来个偷袭,但见他一面使出虎头掏心不成后,一面又来个九阴白骨爪,这些阴损的下三滥功夫,韩儿左挡右击才勉强击退他。 韩儿揉着胸口,怒气冲天,“我知道打架不能解决问题的,但我现在真的很想打你!”随即加入战团。几个回合之后,韩儿勒他脖子掹他头发,而韩儿的两腿被他攻成一字马,痛的眼泪留下来。韩儿叫他放手,他偏不肯。于是僵持着,韩儿们又发挥了嘴炮功能。 他步步逼近,“你知道我最讨厌你什么吗,你把自己当成正义的化身,无论我做什么,你都要拆我的台,上次打你还不够么!你为什么非要跟我过不去。” “所以这就是你找我来打架的理由。”韩儿回敬道。 “不然呢?” “打架不能解决问题,有什么事为什么不能好好坐下来一起解决。” “你觉得你有资格让我心平气静地坐下来跟你好好谈谈?”他不屑一顾,使劲儿想掰直韩儿的腿,韩儿强忍着那家伙带给自己大腿内侧的疼痛。 “好。那我也不手软,现在我正式向你下战书,咱们都先放手,好好再打一场——” “没问题,不使就不使,你也好不到哪去,”说时他蔑视韩儿一番,从上到下打量韩儿全身,斥骂道:“居然像个娘们一样掹我头发。” “你也好不到哪去。”韩儿瞬间反唇相讥。 于是,在他们放手后不久又重新加入战团,韩儿使出波动拳,他用半月刀来阻挡,韩儿再使出一招无敌旋风腿。他淡定了看了韩儿一眼,然后一字马朝天,在韩儿靠近他身体时,他狠狠地一脚将韩儿踩在地下,又开始说落韩儿,“你凭什么跟我斗,平日里你说我多少坏话我不想理你而已,你还以为我真怕你不成。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正义的化身吗,哈哈,可笑,幼稚。这个世界根本就没什么公平正义可言,你个书呆子,我今天非要打醒你不可。” 他扯着韩儿衣领,将韩儿提上来,身体悬在半空中,他那锅头大的拳头一拳捶在韩儿的胸口,打得韩儿五脏六腑移位,口吐鲜血,脑震荡。 “服了没有?”他以胜利者的姿态俯视着韩儿,待韩儿如蝼蚁一般。 韩儿勉强擦干净唇边的血迹,“我想起你来了,你就是那个大作家。” “你想起我倒好,免得你最后死在谁手里都不知也未免太可悲了。” 韩儿全身痛得要命,强忍着疼痛感,故意激怒他,“我虽然不知你是具体叫谁,再说了,我得罪过的大作家、大文豪不计其数,但是你今天来找我报仇也算是找对人了,并不冤枉。” “什么?到现在你还嘴硬死不承认是吧。好呀。”韩儿喜欢他那样,那副自以为是的样子。他将韩儿高高举起,又狠狠地摔下去,韩儿倒在地痛得身体自然蜷曲,手脚缩成一团,他还不满意,又走上踢韩儿肚子一脚: “那我再提醒你,我以前说过,世风日下,作家不支持作家也就算了。你居然还干起作家来,互相内讧。这让读者更加看不起我们作家。他们连评论点赞也不愿做了,你看看你做的好事,本来他们就懒,想一直吃白食,我骂他们有什么不对。你说!”最后几个字他,咬牙切齿心中满是愤懑。 第二十四章大作家的质问(下) 韩儿捂着肚子在抚摸,他在缓解因受外力撞击受到的伤害,韩儿知道自己这种做法是在哄骗神经。 “你知道我最讨厌你什么吗?就是你永远把自己当成上帝,你觉得你自己做的所有事,都是对的,都是他们欠你的,你对你的付出,你要大肆宣传,你还要叫读者为吃白食感到羞愧(内疚),叫他们从潜意识里觉得他们白食是不对的。并且你要扬言威胁他们说再不按照你的要求做,你就不贴了。你是不是说过这样的话。” 他底气十足道:“我说过又这样,我说得不对吗?读者与我们作家的地位就不平等,他们本来就是低人一等的人,你不骂骂他们,他们都不会觉得在我们作家眼里分量有多高,虽知骂者疼也。我这是在疼爱他们,他们爱护我还来不及哩。”居然恬不知耻地回应。 “我可没你那么厚脸皮。你要跪着求他们是你的事,你别把作家这个群体也代入进去,有些作家他没你那么虚伪且爱慕虚荣。” “我这是为大家谋福利,我有什么错。”他义愤填膺道。 “错在你想操纵所有人,尤其是读者,叫所有人都要跟着你的想法去做。”韩儿怒斥他,“你凭什么,凭什么?” “就凭我出发点是好的。为他们着想,叫他们不要再做小偷,知识就应该付费。虽然我和大多数作家是为爱发电,不代表他们看完了就可以一走了之。”说罢,他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接下来这番话道理清晰,洋洋洒洒几句话颇有“刻奇”之感,“我也为作家这个大作家群体着想,不像你是个吃里扒外的反骨仔。” “你要觉得他们白食是不对的,你大可以收费,可惜你忘记了,现在这个时代不比以前,没必要做些虚伪操作,你们这些人的骚操作我韩儿看得一清二楚,知道旁人知道你们的行为后为什么不指出来,因为他们有道德,会做人——深知做人留一线。给足了你们留面子。你也深谙这点,觉得他们不会说,所以你要把自己搞得很伟光正,就是因为你看出有些读者是贱骨头,打一巴掌揉三揉,果然有点小道行,懂得点厚黑学,不错嘛。” 他的脸色黑得异常难看,被韩儿戳中心事,事到如今,他不顾之前的伪装的一切,全爆出来,“就是像你说得那又怎样?人就难道没有私心吗?文坛的发展离不开为爱发电的作家,可是如果真像你说得那样,以后还有谁会当作家。读者不把作家的努力当一回事,不给作家写评论点个赞。你是不会明白那种感受的,辛辛苦苦煎熬几个小时发出来没几个人看,看了也不鼓励,他们要是看得爽就算了,就怕遇到那些看了不爽还骂我们。” “麻烦请你搞清楚,发出来反映一般与自己的努力付出是两码事,不要混为一谈。再者我韩儿之前说过人为因素干扰迟早成不了气候,白费心机,吃力不讨好。非自然因素不是我们可以控制得了的,你觉得可以操纵他们的想法来按你所要求的想法去做,你完全没有想过别人的感受,别人也是有想法有头脑之人,他们也有着自己评论标准的。” 韩儿喘了一口气,因为刚才过于激动,伤到了韩儿的内脏,又继续道:“自然你是希望遇上没脑的读者,他们当然乐意没心没肺的去支持你,为你打气;可是在有想法的读者眼里,他们是怎么想你的,他们以为你太把自己当一回事了。这个世道哪有什么付出与回报成正比的,我韩儿今日明告诉你,一篇作文发出来后,就不再属于自己,发后的评论和反映也是作文组成的一部分。换言之,你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你应得的。” 他听了恼羞成怒,狂躁不安,又是一拳打在韩儿嘴巴上,牙齿掉了几颗,“我应得的?凭什么你认为是我应得的,你以为我做这些光是为自己么?可笑!我也是为其他作家,还有为文坛的存在而操心。你不支持我就算了,不应该倒戈相向指着我说话,你这是叛变行为。你为什么要针对我。” 他步步逼且不留余地。 “你倒是说啊,你为什么不说话,你有没有觉得自己是在做错事,你倒了我们作家的饭碗,也毁了今后的文坛良性发展,你就是我们的敌人。现在你在我手里,你别指望着那些读者能帮你。” “我从来没有想过。” “你想也没用,哈哈!现在没人可以救得了你。”他缓过一口气,掷地有声羞愤道,“但你这种做法,我必须要惩罚你,你就是让外人看笑话的看我们。我们作家现在的处境已经够惨了,白费了那么多心机没有得到好的回应,你不可能不知道一个鼓励或支持是对作家写作有多大的动力与信心。” 韩儿哼了一声,“我又不是没有想过,我推崇自然,而不是刻意人为,我始终觉得一个有尊严的作家,如果不是为了卖文讨生活,是不应该低声下气的要求别人的同时最后自己又高高在上。你凭什么可以这样,就因为你是有着“精英意识”,你骨子里是瞧不起他们的,你是知道他们看不懂你写的自认高深的文章,但又不得不靠他们来提高你在作家界的地位。我说的不对吗?” 他气馁,“我也不想这么做,你以为我跪着求他们给评论我心里就舒服吗?我原本也想着安分守己坚守自己原则会有好结果,不断有人告诉韩儿这样做很傻,不断有人要我放弃啊。” 话到这里,他突然哭了起来,“我感觉自己就想被人困在一个笼子里面太久,我已经适应了里面的法则,现在你贸贸然地跑过来告诉我:我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心机。你知道你对我的打击有多大么,对我有多残忍么!你又知道我心里有多么的恨你。我有今日都是拜他们所赐。还有你的所作所为。你也好不到哪里去,迟早有一天你也会酱在这里面出不来。你现在有什么资格来骂我!” 他开始狂呼乱叫起来,朝天咆哮的那几声,只为后面作准备,又冲过来揍了韩儿下巴一拳,“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针对我?” 韩儿顾不及下巴脱臼,因为他的质问击碎了韩儿对他的原先印象,原本韩儿以为他只是贪慕虚荣,想享受别人的掌声。现在,韩儿明白了,他是被这个世界完全同化了,韩儿不敢想象自己日后在这个圈子被同化的韩儿。 可是韩儿仍不满他的所作所为,“你这样做有没有想过其他人,你这种做法对其他人有考虑过公平?” 他呲牙狂笑着,声音响彻整个幽冥大地,朝韩儿怒吼道,“你跟我讲公平?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讲公平,对你自己好不就是有吗?所有规矩都是你定的,我的名誉被毁,连续被你骂了好几天,我一声不吭,别告诉我你一点责任都没有。你为什么非要抓着我不放。” “我不单只抓你,连其他人也一样。” “哟,你好伟大啊。”他的嘴角上扬嘲弄道,一步一个血印,最后才累倒在地上,“我不是没试过,我试过自己去安分守己,拼命地去写自认最满意的东西,日写夜写,只能博得那么一点掌声与支持,我试过迎合他们,讨他们喜欢。可他们又说我的内容同质化太严重,说是过时的东西了。你根本就没有想过我的感受,一直以来这都是你自己的感受和站在其他立场来说话。你从来没有关心过我们作家心里怎么想的。” “我不是没有关心过作家这个群体,正是因为我在乎自己才不愿有人跪着求读者回复,你不是卖文为生,你没必要这样去做,除非你自己受不了寂寞,渴望自己想要的而别人暂时又给不了你的东西,所以你要亲自上阵为荣誉而战。” 韩儿的话激怒了他心底最后的防线,他狂怒不已,大大咧咧地指着韩儿质问道,“我就是这样,人不为虚荣,天诛地灭,这么做干你何事,要你管。” 韩儿微弱的说了最后一句话,“只许你这么做,不许我旁观抱不平。” “你真是多管闲事。”说完他站了起来,一脚踩在韩儿脖颈上,稍微脚一用力,像灭只蚂蚁一般。 第二十五章微嗔的去世与重生 “老嗔!老嗔!赶紧起来!” 微嗔迷迷糊糊的听到耳边有人叫喊,声调很熟悉,是一个沙哑的女人在叫唤他,无论女人怎么使劲叫唤他也没清醒过来。 在一片黑暗中,微嗔睁开了眼睛,黑暗在眼前,看不见摸不着,完全感觉不到眼睛,也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他想跑出这片黑暗,却枉费力气。他最后心身疲累地跪下来问:“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 记忆中他记得自己在参加完那次会议后,在与石老师分别后,自己就驱车回家,但在途中,他看见一个女子只影形单行至U字型转弯处时,微嗔猛踩刹车不住,那时他脸色顿时苍白起来,汽车开始快速地向前驶去,冲出路面,凌空飞起,他尖叫着向下飞去…… 对了,他这是掉下悬崖了。 “我变成鬼了吗?”微嗔心里开始恐慌。就在这时,那声音又响起了。 “老嗔,你不要吓我了,快点醒来!我再也不逗你了。”感觉到那女人的哭泣声,迷迷糊糊过了很长时间,微嗔丝毫捉不到自己的身体。 他努力的尝试控制自己的手和脚,可却丝毫感觉不到,挣扎了半天还是没有反应。 “醒不了啊。”一片黑暗里,微嗔在叹息中又慢慢的睡了过去。 一片片记忆慢慢的在梦中忽隐忽现,各种细节像电影般相互出现,放了好久好久。突然画风一转,似乎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两个人一生记忆重复般的出现在眼前,可似乎又只是一场梦。 也许是一辈子过了一瞬间,又或是一瞬间过了一辈子。 微嗔和娜娜谁都没有说话,他紧紧地握着方向盘,猛地踏一下刹车,将本田汽车慢慢地驶过U型转弯处,娜娜凝视下面怪石睁嵘的峡谷,被吓得心惊胆战。 她指着遥远天边说:“这儿一切都是死的,只有老鹰在天空盘旋,老嗔,当初你就不应该……” 微嗔打岔她说:“做了就不要后悔,跟了我就不要说糊涂话。” “是啊,你总是非常精明,精明到破坏了朋友关系,硬生生地把我占为己有,害得我们作家研讨会内部有分裂的迹象。” 微嗔的双手握住方向盘,“我弄到了石老师的钱,不是花在你身上么?你现在倒跟我叽叽歪歪起来了。” “可是我不知该怎样面对石老师了。”娜娜看看手中手机的短信,显示出银行发出的信息有五十万。 “没事,再也没有机会了看他了。” “什么,”娜娜大吃一惊,“你到底什么意思。” 微嗔继续朝前开,心中暗想:“如果我一个人单独花掉那笔巨款,该有多好!谁需要她的唠叨不停和埋怨?再说,一个身怀巨款的男人,怎么会再稀罕这个黄脸婆,当初为了得到娜娜,不就是因为气气石老师当时对自己的侮辱么,当初两人不把自己放在眼里,整天只知道卿卿我我,好不恶心。” “It made me **ile……Those were such happy times……”手机铃声的声音突然袭来。 微嗔本能般的反应立刻一巴掌抓起手机,禁不住吓呆了,紧接着他脑袋一空,半眯着的眼睛突然瞪大,想起前不久梦里的一切也变得清晰起来!两个不同时代人生的所有记忆都出现在脑海中。 虽然觉得很不可思议,但墙上的年历写的很清楚。他躺了一会,心情好了一些,两世的记忆混在一起,使他一阵头疼,不光是记忆,所有的感情,人生经历都搅合在一起,都快不清楚究竟是后世的记忆夺了这具身体,还是这具身体获到前世的记忆。 行驶两里多的路后,从泥土路上了高速公路,路边有家破旧的杂货店兼营汽油,和一家商店。这时候还很早,和平时一样,没有别的车辆。他计算的时间很准确,娜娜没有想到,可他想到了。 他从店里出来时,拎了一大袋杂货,和一袋碎冰。然后看了一眼路旁的指示牌。然后,急步走向酒铺子。 “给我一瓶富家酒。”微嗔说。 当店主给他拿酒的时候,他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非常温柔的女性,她叫郡主,不像娜娜那样的啰嗦女人,她也是一个作家。 微嗔心里涌起一种难以遏止的兴奋。在不久的将来他就拥有那个命叫郡主的女人,与她共度爱河。 “今晚十一点到花神酒店来。”微嗔掩着口轻声道。 当他走回汽车时,咧开嘴笑了笑。今晚,他就可以和郡主一起享用美酒了,还有她…… 娜娜在路边等候了很久才看到微嗔,她接过冰袋和杂货袋,埋怨道:“你怎么去了那么久。我要的东西你买好了没有。” “你要的我已经买好了。” “再这样,我下次一定要跟着你一起去了。” “随你便。”微嗔冷淡地回应。 说完以后。微嗔没有再说话,一直到那U字型转弯处,他才对娜娜说:“这车有怪声,你听到了没有?” 娜娜投给他轻蔑的一瞥,“如果我不是一直在修理它的话,这车早就跑不动了,出去,我来开。”于是他们换了座位,由娜娜开到山上的一座破旧的小木屋前。 微嗔去取酒,娜娜拎着杂货袋进入屋子。在进门时,她回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他没有看见。 吃过午饭,他回到卧室午睡。 微嗔握了握拳头,年轻的身体果然不一样,感觉充满了力气。肚子上虽然没有八块腹肌,可也没有后世的满身伤痕,低下头后终于也能看到自己的脚尖了! “微嗔,你能不能安静点啊!”房门突然打开,一脸稚气的娜娜走了进来。 惊得微嗔大吃一跳,就是她害死了自己。微嗔此时面目可怖,紧盯着娜娜来到自己床边也做不到一点反应。 原来他的下半身残废了。谁他么说重生没有毛病,世上断没有重生后还保留了几十年的生活阅历与智商,却是个少年或婴儿的身躯,这都是骗人的,现在微嗔重生后居然是个废人。 三点钟醒来后,他决定实施他的计划。取出酒来,加了冰块,调成娜娜喜欢喝的两杯,当他把酒送给娜娜时,娜娜脸色显示她略微感到有点意外,但她没有说什么。 微嗔接着伸手取她的空酒杯,倒酒给她。 “这次别给我倒那么多了。”她含情脉脉地跟微嗔说道。 微嗔心里狞笑着,反而比先前倒的多了。然后把自己的那杯倒掉一大半。当微嗔把酒送给娜娜的时候,微嗔说:“这是最后一杯。”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娜娜对第四杯酒没有拒绝,五六杯下肚,她步履不稳走到桌前,拿起整瓶酒。 天黑时,娜娜醉倒了。微嗔摇她,但摇不醒,于是让她躺在长凳上,自己到里面,移开餐桌,拉开地板,拖出一只皮箱和一只圆形布袋。 微嗔惊奇地看着那只小袋子,他说:“为什么把她的行李放在这儿?” 微嗔提出了箱子,然后才明白,原来箱子是空的,她把钱移到她的袋子里,怪不得下次她不和自己去杂货店了。 微嗔大笑着,将钱放回他的箱子,刮刮胡子,换上他笔挺的西装,将箱子扔在汽车的前座,发动好汽车开始下山,他兴高采烈,快乐无比。 行至U字型转弯处时,微嗔猛踩刹车,他的脸色顿时苍白起来,汽车开始快速地向前驶去,冲出路面,凌空飞起,他尖叫着向下飞去…… 第二十六章娜娜的噩梦 娜娜的婚礼上,她所有的亲戚与朋友都来参加了。 她后悔了。 娜娜看了又看站在身旁的丈夫,她很纳闷自己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嫁给这么一个普普通通、极其平凡、爱自吹自擂、特别喜欢装正经,老是站在主流立场指责别人,偏偏自己又爱写道德卫士的矛盾小男人。 她的丈夫叫铁树银,是个大作家,在南方城里享有大名,靠着一篇集废柴、洪荒流的神话题材而闻名于作家届。据说有人看到在别的网站有网友推荐这本书时,旁人就笑了,接着留言说这年头怎么那么多人爱看废柴文啊,要是真废柴也就算了,居然还有猪脚被人绿的情节,这他么也能火起来,真是世风日下呀。于是那名好心的网友就给那些小心脏受不了绿帽情节的读者扫扫雷。 铁树银生平有一大爱好,前面已经说了,就是爱站在道德制高点对别人文章指指点点,曾经就有那么一个运气不好的作者,他叫阿辉,他写了一篇历史架空文,题目是《大明,我爱你》,里面内容颇为中二,尤其是对大明历史的描写得不够客观,给人感觉就是这个作家——自大、傲慢、目中无人。 铁树银看到了那篇作文,他担心,又想着给自己一个表现的机会——铁树银立马在键盘上就噼里啪啦敲打了一阵键盘,写下了批评文字的大意: 什么什么大明都过去了,不要再写这些了,影响主流价值观之类的话。自然铁树银的这些冠冕堂皇的狗屁话令自身陶醉感动,也让那个作家看到了,他要与铁树银决斗一番,可是我们的铁树银他害怕了,立马删掉了那篇评论,夹着尾巴做人。 铁树银胡说八道成瘾爱扮代表只是其一,此外关于他还有什么可以说呢?另一方面,铁树银非常爱慕虚荣,喜欢组建粉丝群,时不时邀请一些读者进去他的群里讨论情节。他的朋友呢,有大名鼎鼎的2B青年作家石老师。 石老师这个人不必多说,单是能跟铁树银成为朋友的,都会有一个共同点——爱给别人扣帽子,将自己所谓的正义转嫁到别人身上。石老师有句名言是说读者白食也就算了,不点赞不给评论好意思么,再这样下去我就不贴了。瞧瞧,这是正常人说的话么? 自然,在铁银树的圈子里,他的朋友们和他自己或多或少都有其出众之处,多少也有点名气,有所声望,被南方城作家团里面的人当作名流看待,等待他们的也是前程不可限量。 就在前几天,铁树银与南方城的网友大大的吵了一架,然后就匆匆完结了他的都市大作,自然这些话在评论区里流传开来,不知真假。但也有不少人认为他只是写不下去才如此作罢。总之,有人的地方就有闲言,至于作家的真情实感并不重要,反正他们都爱摆空城计,演戏是作家的必备条件之一,而观众看戏心态才使得他们作家做的这一切没有白费功夫。 娜娜今年二十二岁,铁树银三十三岁。婚后他们日子过得真是热闹非凡,也许结过婚的人都像他们那样,有过甜蜜也有过天翻地覆的吵嘴。可是2B青年欢乐多。不信,请看一桩事。看看他们婚后为柴米油盐酱醋茶之类的平常琐事吵嘴。 娜娜那天为房子的事大发脾气,对着正在码字的铁树银发牢骚: “爱情,爱情那都是你们男人骗女人的把戏。什么‘把我的心交给你,你会永远拥有我’呸呸呸,恶心。那都是一穷二白的穷光蛋的障眼术。那是他什么都没有了,就说点甜言蜜语来哄女人。男人若真爱一个女人,别净玩些虚的,你爱这个女人,第一个要给的,既不是你的心,也不是你的身体,一是拍上一摞票子,让女人不必担心未来,二是奉上一幢房子,至少在拥有不了男人的时候,心失落了,身体还有着落。哼哼,可惜,等我明白的时候,都太迟了。这世界上有两大毒草,一是莎士比亚,另一个就是琼瑶,这两个人最坏的地方,就是把无知少女给诱导了。” 娜娜嫌骂的还不过瘾,又指着铁树银的鼻子吼下去: “结婚?像你这样的就不该娶妻生子!你就不配去做个男人!一个男人,整日在家里就知道写都市绿帽小说,不知所谓。你是不是想你老婆被人偷去啊,无耻啊。我怎么瞎了眼认识你这个废柴哩。我都不好意思继续说你,你说你每天被老婆指鼻子骂,在虚拟网络里被网友捧了几句就得意忘形,殊不知现实依然是2B,你难道就没一点点自尊心?你就不觉得丢人?我都替你没脸!你这都快蹦四十去了!土都埋到腰了!你难道没有紧迫感?!你对老婆,对肚子里的孩子,难道没点内疚?” 铁树银说不出话来,平时在网上他牙尖嘴利,此时面对他的妻子娜娜,他说不出一句话,也只有在娜娜面前,他没有插嘴的机会,他把手深深插进口袋里,紧闭双唇,鼻子里一个劲地哼气。 娜娜看了更是气氛,她说:“你为什么不敢说话,因为你知道自己不是男人,也只能在网上装正义人士,现实生活中你就是一个逗比,是个2B青年。 时间回到结婚前的一个晚上。 铁树银和娜娜两个人躺在床上。一副完事后的疲倦与狼狈。铁树银深深叹口气:“你这个小妖精,你这个小妖精,你这个小妖精……” 他搂着在自己怀里安静的老婆娜娜。铁树银向着娜娜说:“说你爱我。”娜娜柔情蜜意地说:“我爱你。”铁树银满足地笑了。 “跟我结婚吧。” “好!” 就这样,铁树银就把娜娜骗到手了。 第二十七章大明历史作家阿辉失恋了(上) 今天的阿辉很不开心,是真的,绝不是跟你们在开玩笑,为了一件小事,女朋友跟他吵了起来,说要提出分手。 阿辉全名叫徐辉,今年35岁,曾就读于某个普通院校,他觉得自己很普通,家庭普通,长得普通,书也念得普通,所以只能上一般的普通大学,出来工作后当然只能找普通的工作。 大概工作了十几年多,阿辉交了很多个女朋友,都无疾而终,后来当上了一名死肥宅男,喜欢在网上写起了历史小说,因为一篇《大明,我爱死你了》的架空小说而大火。最近他不知哪根筋不对,因为一时寂寞与想不通在网上胡乱发帖,于是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她叫清清。 跟清清生活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徐辉苦不堪言,为什么要这么说,且听我慢慢道来。 一直以来,清清对她自己的外貌非常有自信,身高一米六八,体重90斤,皮肤白皙,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笑起来闪闪发亮,好像会说话似的。她这么漂亮的女孩怎么会看上徐辉这样的普通人,直到后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个阴谋。 说实话,自从交了清清这个女朋友,徐辉平时和她出去逛街吃饭时,她总是尽量选择穿平底鞋。刚开始他不明白女朋友为什么非要这么做,后来才知道她的意思,无非就是她穿高跟鞋时会高他一个个头。这倒让阿辉很感动,泪水涌上眼眶在里面打转。 可是徐辉怎么会在乎这些细节呢,他不止一次地跟清清说过,你穿你喜欢的就行了,没必要顾忌其他的。清清死也不肯。 徐辉这人平时好面子,他不懂得怎么拒绝,朋友们经常向他借钱,他老是一拍胸口就答应了下来,为此清清经常和徐辉吵嘴,说他不要随便把钱借给别人。他反驳说,那不是别人,是朋友,从中学就认识到现在。这种友情女人是不会明白的。 昨天晚上,清清突然跟他说,亲爱的我没钱了。徐辉问:你要多少,清清说两千。然后徐辉问她是跟他借还是跟他要。 徐辉一说出这句话时便后悔,清清那时的表情很尴尬。 她咬咬牙,斩钉截铁地跟徐辉说:要。 讲真,他们在一起这半年里,清清不像其他那些女孩喜欢乱花别的男人的钱,从交往的那一刻开始,她就跟徐辉明说了,以后的费用要AA制。 当时的徐辉听了心里一阵窃喜,有这么懂事的女孩真是太好了,人长得漂亮不说,还特别懂事。他想老天爷知道的话也会嫉妒我的。可是他还是故作大男人主义一番装装样子给清清看。 那时他嘴里明说不太愿意这么做,不太好之类的话,但是清清先提了出来,卸除了他的伪装。徐辉还是要跟她讲,那些小礼物,吃饭什么的就不必了吧,这样会显得我这个男人做的很没有担当。清清听完他的话爽朗地大笑起来。 同居以后,清清每天都给徐辉准备好早餐,他们一起去上下班,她的工作比较清闲,不像他经常要加班到八九点,晚上还得回来写历史小说,经常熬夜到三四点。那时的清清也习惯了自己下班时去他公司等,顺便还带着宵夜过来俩人一块吃。 像这样的日子维持了半年,直到昨天她向徐辉要两千块钱后,他们的关系就彻底散了。 当然,他们以前在一起的小吵小闹还是有的,譬如三个月前的那一次,算是大吵了一次,但那也是有硝烟的战争,比起悄无声息的来,更为可怕。 那时他们一起去外地旅游回来,在过安检门的时候,她就跟徐辉吵了一次,说徐辉是她男朋友怎么不帮她说话。 事情是这样的,她当时带了一个很小的手提包,已经过了安检门,却被安检员拦了下来,要她放下包包再检查。 清清不肯,事后她告诉我,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她觉得那个地铁站特别针对她。 当时徐辉就在她后面,看到这种情况,他拉着清清到一旁,轻声地跟清清说,放去检查一遍也没事。 清清听了他的话,怒瞪了他一眼,很不耐烦地说了句,你是我男朋友耶! 就这么一句话,使得徐辉愣在那里一时不明所以,他在想,我是她男朋友又怎么了,地铁又不是我家开的,至于向我发火?简直莫名其妙! 清清就一直僵持在那里不上不下,最后与安检员吵了起来。 后来他们回到家的时候她又开始说落徐辉,说他这人怎么那样胆小,每一次过安检,都会主动放下背包过安检机,不敢像她一样,直接走过安检。清清说起这话倒是理直气壮。 徐辉说你怎么这么无理取闹,你知道你刚才的所作所为让我很没有面子吗? 清清冷笑了一下,我怎么让你没面子了,我平时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也是为了在你朋友面前挣面子。还有啊,你个胆小鬼,我都不好意思说你,你反倒说起我来。你知道我们每次过安检我都要等你一段时间。平时的话,我就算了,但刚才,你已经让我很没面子了。 徐辉知道清清指的是他每次过安检都把背包解下放进安检机,而她这次走过去的时候被人拦住了。她觉得安检员是针对她一个人,自己的包包那么小,怎么可能会有违禁品。再者,她还责怪徐辉当时怎么不帮她说话,与外人一起来欺负她。 清清说,你当时就不应该说我配合安检员,她说她当场就气得肺都炸了。 徐辉说,这也是为你好,你这样耽误了大家很多时间,你知道吗? 清清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想知道,我就知道你不够爱我,看着我被外人欺负,你还帮外人。在你眼里,我到底算什么!我还是不是你女朋友啊! 清清梨花带雨的大声质问他,徐辉当时也气极了。怒极反笑问清清,那我应该怎样才算帮你? 我包包很小的,可以不用过安检机,你怎么就不帮我争取一下。还有啊,那个安检员拦我下来时就撞到我了。你怎么不说? 清清越说越激动,声泪俱下,你是我男朋友,你可以跟她去解释一下,我的包包很小,不可能放的下任何违禁品,你也可以去骂那个撞到我的安检员,让她道歉。你作为一个男人,看到自己女朋友被人欺负了,整个过程就只有我跟安检员争论,那倒也算了。可是你不该把手指指向自己人啊,你是废物我是知道的,你也不能这么废啊,居然配合着安检员的话,“你的包包过一下安检吧”。跟那些欺负我的人一个口吻,你是故意合着外人来欺负我的对不对?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徐辉知道自己讲多亦无谓,本打算不再理她,但她说的一句话,让他异常敏感,骂他是废物。徐辉当即发火,战争开始升级。徐辉推了清清一下,她不小心摔倒在地下,摸着淤红的手掌哭泣道,你打我,你居然打我,就为了这么点事?我算是看透你了,终于露出真面目了,我就知道在我危险的时候你是不会帮助我的。 徐辉有几百句话同时夺口而出反而一句说不出。清清不等他开口说:我要睡觉了。进浴室漱口洗脸去随手带上了门。到她出来看到徐辉要继续跟她口角。 她说:我不想跟你吵,感情坏到这种地步再说下去也没什么意义。说着便朝寝室走去,顺便带上门,听到啪的一声响,从里面传出清清的声音,今晚你就在沙发睡,给我好好反思一下。 我去你的!徐辉竖起中指朝寝室门使去,表示强烈抵抗清清的话语,这一切清清并没有看到,自己尽做些没用功,他开始恨起自己来。 第二十八章大明历史作家阿辉失恋了(下) 徐辉坐在沙发上,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就为了这么点事,至于吵起来么,怪女人小气的同时又痛恨自己为什么当时忍不住与她争吵。结果他自己愈想愈气,一晚上都睡不着。 后来他还是打了一个电话出去,约了罗宇在外面见面。 徐辉到那里的时候,罗宇已经点了几个开胃小菜,外加两打啤酒。徐辉看了他,便挥手走了过去。 他问徐辉到底怎么了,这么晚叫他出来喝酒?不会是想要我还钱吧? 徐辉随意地挥手给了他一拳肩膀,瞎说,没事就不能找你出来喝酒? 罗宇笑了笑,说:那不一样,有了女朋友之后,男人的社交基本算完了。 徐辉笑骂他,胡说,尽扯些不着调的话来讲。 你不信?他问徐辉。 徐辉后来想了想,最终还是点了点头,一切尽在不言中。 罗宇是徐辉的好哥们儿,是非常要好的那种,从中学他们就认识了,现在这年头,最好的朋友一般都是来自读书时期,工作以后认识的人,只能算同事,泛泛之交。 那天晚上,他们说了很多事也醉得一塌糊涂。等徐辉第二天早上匆匆赶回到家里洗澡时,清清堵在家门口问他昨晚去哪了。 徐辉老实交代说跟朋友出去喝酒了。清清不信,撇嘴道,不会是找女人了吧,你可以啊。 爱信不信。徐辉也是嘴硬,丢下这句就去寝室拿了衣服往浴室里走去。 清清赶在他前面,又一次在浴室门口拦住徐辉,徐辉叫清清让开,她不肯,非要徐辉解释清楚。说时还故意凑近徐辉,闻了闻他身上的味道。 徐辉蹙眉,一阵反感,问她是不是属狗的。 清清笑了起来,你才知道啊。 徐辉说,我没空跟你闹。我还要赶着时间去上班呢。 清清说,我也没这么无聊,你要洗就快点,我等你。说要这句就丢下徐辉愣在浴室门口。 徐辉摸不着头脑。完全不知道清清她现在脑子里在想什么。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徐辉还是有点生气,每次他生气的时候,清清总会问他,你怎么那么爱记仇啊。 徐辉说自己不记仇,只是爱惦记罢了。 有区别么?清清哼了一声,看到他脸色不对劲,又道,好啦好啦,我知道你不爱记仇,我还知道你是爱我的,不爱我才不会记恨那么久,行了吧。 懵逼,绝对是懵逼!徐辉完全跟不上清清的思维了,她的思维跳跃性太大了。 想起跟清清刚在一起的时候,徐辉都有很多聊不完的话题,每次都能聊三四个钟还不嫌累那种。 他们第一次有了亲密接触是在认识一个礼拜之后的事。 那种场景至今他还记得。 徐辉有次跟她说起这些往事,脸上有点绯红,骂他是大流氓。 当初认识清清是徐辉在正佳广场看到她穿着白色衬衣,就认定了她是自己今生的天使,在那里他们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晚上九点多时,她还没有回去的意思,徐辉便提议到我家来参观。 当时的清清既兴奋又期待,他已经不知道她是真单纯还是有心机。 徐辉便邀请她来家里坐坐,听听舒适的音乐放松下疲惫的神经再送她回家。 那时候徐辉向她吹嘘自家有最新一台的音响,在2006年,很多人都喜欢在家里摆放音响之类的用来装逼。 结果清清真的以为去他家只是听音乐。 徐辉记得很清楚,清清来到他家后,她挪着碎步,慢悠悠地环顾一周后,眨着顽皮的眼睛,夸奖道,你家真大啊,我好喜欢。还有你房间里的音响真的很漂亮,象是最新的轻骑兵2.0吧. 徐辉已经不知道她是真的不明白,还是装糊涂。他都要以行动来让她知道。 想不想听,徐辉边询问边走去把音响开了,随后回来靠近清清,那时播放的是经典的爱情名曲《Unchained Melody》,听着这悠扬的音乐,给人一种超脱、唯美的精神享受,沉浸于其中。到曲终时,他们已分开四片嘴瓣,累的气喘吁吁。 清清这时才惊醒过来。 她不由得娇呼一声,像是脱口而出,更像是责备徐辉,“我上了你的当了,”他听闻愕然了一下。 最后徐辉跟她说:对不起,我不应该那样对你。 清清娇羞,声音低低地说:我又不怪你,你干嘛要跟我道歉。 什么。徐辉浑身打了一个激灵,不经意间用自己的火红的舌头在唇角四周舔了一圈,似乎在回味着什么。 清清看到徐辉这副傻样,笑了出来。 她问徐辉,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徐辉自然说是。 清清最后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徐辉又吻了上去,她的眉头紧促着,像是紧张,更像是期待。 后来清清跟他说,如果不是你,我到现在都体会不到情侣之间的乐趣呢。总感觉自己这辈子白活了。 那晚徐辉抱着清清说:“我不知道哪辈子修来的福气,竟然能得到你的喜爱!”、“我会永远爱你,守护你,就这样一辈子。” 不得不说,男人是视觉动物,而女人就是听觉动物。 徐辉当时说的这些话,清清听了很受用很感动。 激情过后,便是枯燥乏味的生活,他们从天堂里又回到了人间。 * * * 第二天晚上,徐辉坐在沙发上吃着零食,突然很郑重的叫清清过来,她昨天已经被自己气坏了。 徐辉问她为什要跟自己要两千钱。 清清回答说,我不能要么? 听完清清的话,徐辉有些尴尬,最后还是说了一句,不应该啊。 这话自然惹得清清翻白眼,徐辉开口又道,夫妻之间才是应该的。 就这么一句,清清又开始发火了。 你的意思是说,现在,我们在一起住,你完全没有想过要结婚? 倒不是没有,我觉得我们之间还没那一步? 都让你白睡了半年,你他妈跟我说不到那一步。清清又发飙了。你现在才来跟我说这个问题,还不是夫妻却已经过上了夫妻生活,你认为这是什么? 他看着清清发怒,却没有解释。 就算是鸡你也赚到了,还敢来嫌弃我?真是可笑? 我没有嫌弃你,只是觉得你很怪。 我怪?清清反问道。 是啊,徐辉答道,你以前从没有问过我要钱,一直都是跟我借的。 清清大怒道,我就是因为不想欠你的,所以才借,因为我不想欠任何人,真是没想到啊,没想到。 沉默,永久的沉默。 最后徐辉还是打破了两人的寂静,他抬起头来,看着清清,说我也没想到啊。 你什么意思? 你问的意思。 你给我说清楚。 还说得不够清楚么。非要撕破脸皮才好,感情坏到了这个地步,再说下去也没什么意思。 你给我站住。清清看到徐辉站起来走向浴室。你一定要解释清楚,不然我不会放过你的。 我已经说了啊。徐辉叹气道。 你说了?清清惊愕。胡说,你他么又想骗我。你是个混蛋! 第二十九章微嗔是个书评家(上) 著名耽美文作家张婉小姐有一天突然找上门来,对于她的突然拜访,微嗔感到一阵惊愕,脑里有不少疑问,在短暂的惊讶之下还是赶紧引她进门。 实话实说,微嗔认识张婉有些年头了。四年前微嗔刚在网上练笔写小说时就与她聊得比较来。 那时的她在正规小说网站写玄幻小说,尽管她码了五十来万字,可每月收入还是只有两三百块钱,她有些气馁,觉得再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想靠写作维持生活不免觉得有些傻气,她不是不知道这行水深得很,但她就是不服气,凭什么别人能月入过万,她就不行? 后来她又转战了几个网站,成绩终究差强人意,就在她灰心丧气之际,微嗔建议她去耽美文版块去试试,不行的话只能说时运不济,不是吃这行饭的料。 她的文笔原本就不差,特别擅长写人物间的暧昧关系,据她后来有一天跟微嗔在网上闲聊时,说起这个事,她说要感谢微嗔,实际上微嗔可不敢居功,她本来就写那样的文章的料。 望着门外的她,微嗔当即请她入门,她悄悄问微嗔没打扰到你吧。脸上显得有些拘束,微嗔知道她的意思,无非就是突然造访,加上微嗔已经成家了,怕微嗔的妻误会,便安慰道,没事的,进来吧。 那会儿娜娜也来到客厅里,也叫她去客厅里坐会儿,微嗔转身去沏茶。两女寒暄一阵,互相问好。 没过多久,微嗔们就坐在一起喝茶。他老婆娜娜是个明白人,见微嗔他们有话要说,很快便找了个理由回房间里去,留他俩在客厅里。 张婉当时的神情有些尴尬,很快就恢复往日的神采。 她先是寒暄了几句,接着就直奔主题,问起微嗔的近况来。 她紧盯着微嗔,又开玩笑似的说,“你怎么那样爱出风头呢” 微嗔听完了她的话,微嗔笑得不可抑制,哄然大乐。 最后微嗔沉思了一下,要不要告诉她那些,微嗔抬起头来,正好与她的眼神对视,从她眼里,微嗔看出她很想知道。于是微嗔整理了思绪告诉了她: “我这么做,时而玩世不恭,时而满腔牢骚,间或狂妄自大,甚至嬉皮笑脸。但本质上其实很内敛,是属于相当敏感的那一类人。说了那么多,我的本意就是还原现实生活中的一个普通人,大大咧咧,时而顾左右而言他,常用“哈哈”来掩盖自己的失意寂寞。” 张婉听完微嗔的话,略带伤感,微嗔看着很不是滋味,带着顽皮逗她,“骗你的,没想到你还真信了,哈哈!” “那倒没有,”张婉侧过头来,来回认真地看着微嗔的脸,一字一句地说:“我看完了你所有作文,尽管你认为《野火烧不尽》、《人间地狱》这两篇是你最满意的,不过在我看来,《同学会》也不赖,可惜早进宫。表面上你是个哗众取宠的作家,也是一个略马虎的现实作家。你故意这么做,也许有你自己的目的。我不方便多说。我承认你写的某些场面、某些幽默笔触特别有趣。特别是那篇《大傻瓜》,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根本写不出来的,但是你在里面的教别人怎么搭讪女性,我看着受不了,后来你还根据这些写了泡妞秘籍,那就有些无耻了。说真的,我看了忍受不了,也不喜欢爱看你写那些。” 听着张婉这一番直白话,微嗔脸色略显尴尬。现场的气氛有些寂静,微嗔想来也是懂了,何以坦白就是美德? 后来还是她打破了僵局,她咳了几下,除了表达好久不见之意,最终的话题还是落到小说上来。虽然他俩同样是写小说,可跟她比起,微嗔实在幼稚得很。 张婉问微嗔,她说她写耽美文有些累了,感觉就像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非要逼她去写那些,刚开始自己还挺乐意的,毕竟收入这块暂时能维持现有的生活。可是最近不知怎么回事,老是写不进去,更有甚者,一写那些就想呕吐,现在她反而想换个方向。 微嗔问她,你想写什么呢? 她说:书评! 什么?微嗔听了大惊,像看一个陌生人一样看着她,直到她被微嗔盯着毛骨悚然,浑身不自在。 你干嘛那样看我?她有些不满,难道我就不配写书评么? 不是的,好端端的你干嘛写这个,这不能给你挣钱啊,我以为你腻烦写耽美文是想换个别的题材类型。 唉,连你也这么看我。其实我就是想试试书评家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每次我看自己作文底下的评论,直把我气死,有些读者动不动就说书里谁与谁嗑cp,不能辜负我们读者的希望啊之类的话,尽管我心里非常抵触,但没办法,干这行,读者就是老板,得好好侍候她们。有时我真的受不了,她们是忘了是谁在写,是我呀,她们一个个的提意见,烦不烦呀。所以我这次打算写个书评家的题材反其道而行之。 微嗔微笑着回答,张婉,不是我想打击你,你这么一干的话还想不想混了。 怎么说?她不解的疑惑道。 你不知道书评最大的障碍是人事关系么。国人写书大都只喜欢你褒扬,容不得你贬斥,即使你贬得蛮有道理。一本书面世,假如谁也不吭声,毫无波澜,写书的人倒不怎样,顶多有些心灰意冷;假如被人说上一点好话,自然就不胜感激,倘若你历数本书的七分好,同时也指出它的三分差,那么麻烦就来了。有的人甚至会在另外的场合挑眼找茬,为几个字能结下多年深仇,在你料想不到的时候大做文章哩。 不会吧,张婉脸上的神情急促不安显得不可置信,眼珠滴溜溜地乱转个不停,眼神先是迷茫,后来才淡然镇定,“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我早应该知道这些的,只是我没想过会这么严重。” “再说了,经你提醒,我还真打算写完这个书评家的作文就没再混下去了,在这个圈子我已经受够了。”她激动起来,“你是不知道这个行业有多丑陋,你是业余的,不知道的事情多着呢,作家们互相吹捧倒也算了,有些作家花钱请人来给自己打广告,每次新书一出,立马就有书评家为自己大作写好评,像这类收人钱财的贱骨头书评家我可见多了。” 当初微嗔不知是为她好还是害了她,事已至此。但微嗔听到张婉带有强烈个人感情的话颇想起自己,是人都会有自己的脾气,微嗔不知她受到什么样的刺激,不可否认确有一些拿人手短的书评家,在物欲的驱动下成了商家与作家的帮凶,某些书评家也在责难逃,因为有了人情垫道,评论家便失了公允,一味鼓吹,丝毫不损,何乐不为。 想明白了这些,微嗔认真的告诉她,“那你想怎么去写,是单纯以读者写评论的角度的去写,还是写专业收人钱财的书评家入手,据我所知,两者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她略有所思,显然在回味话里的内容,微嗔继续道,“再说了,也许你已经大概知晓了这个行业,不然不会贸然来这里找我,可是我还是给你一点意见,商业化和市场确有其残酷的一面,出版社和书商为生存自然要在图书市场这块有限的‘蛋糕’里爆炒图书而获利,书作家也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以期通过爆炒把身价定成著名什么人气作家之类的赢得名利双收,其中不乏通过一些大手的书评与排行榜来测量,这些测量就是我们眼里的晴雨表。这晴雨表就好像炒家眼中不断翻动的股票显示屏,一分涨跌就牵动他的每一根神经。” 第三十章微嗔是个书评家(下) 张婉定然地看着微嗔,觉得眼前一亮,恭维微嗔同时,又顺便接过微嗔的话题,说:“看破了这一层,读者就该别在盯着这只晴雨表来买书了,它实际上有一定的误导作用”。 微嗔眯着眼睛地看了她一会儿,不再说话。张婉问微嗔为什么笑,微嗔笑而不语,她非缠着微嗔回答,微嗔问她,“作为一个收费作家,你乐意这样砸自己的饭碗么?你知道不知道后果会给你带来什么?” 原本喜悦的她听了微嗔的话后,眼神黯淡无光,她垂下脸好一会儿,最后她抬起头看着微嗔,坚定的说:“我已经说了,打算干完这票就洗手不干了。” 事实上微嗔很不满意她说这样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话,她没有认清形势,也没有认真去看清这个社会运行的规律,为此微嗔必须得告诉她,事情不是她想得那样简单,“你刚才说的有个前提条件,就是读者要学得智慧,要有独立的判断才不致亦步亦趋,落入炒家的圈套。而聪明的读者从来不是冲动的,他们对榜上的人书不急着先睹为快,一时即起的冲动快意最易造成冷静之后的失意。从长远来说,实在划不来。” 张婉点了点头,表示深有同感。 “读书本就不是能当时尚来追的,反之,时尚书多是过眼云烟,失之交臂不足惜。看得平心静气粗略浏览个大概,以认定这书是否适合自己的口味,或真正所需,切忌读书赶浪头,人家读什么你读什么。事实上,这个浪头你永远赶不上,到头来只能是金钱、光阴双双落空。购物讲究物超所值,购书是同样的道理。图书排行榜,可把它当成菜谱,要点得经济实惠,恰到好处。点了一桌菜,东挑西拣,只能造成浪费。美食家讲究食不厌精,其实,真正会读书的人书不一定要读得多,但一定要精。总之,读书人自己也得有只晴雨表,万不可让排行榜盲目左右,乱了方寸。” “说得真好。可是这跟书评家有关系么?”张婉右手支撑着下巴问道。 微嗔很愕然,是没关联的事么,看来微嗔说的是太过于发散思维了。微嗔必须直入主题,告诉她想要做的书评家的一些看法,尽管微嗔也是很粗糙的概念,却是真实存在于书评家心里的疾痼。 “第一,作为书评家不能接受任何形式上的赠书或有偿评论要不得。只有这样就砍断了某些出版商及作家为自己打广告效益而伸向书评家的黑手,保证了书评的公允和质量。而今我们司空见惯的新书首发式,常由出版商一方先准备好书送给神通广大的书评家或名人,再配以各种名目的润笔费。各路神仙也是堂而皇之的收授,以此势必导致许多书评有失公允。” “第二,不评论自己和好友的书。一方面免了自卖自夸的嫌疑,另一面也因人情之故不至于日后交恶。这既然考虑到公正也是不同于我们今天的某些小圈子书评、朋友式的客情书评,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我们有些掌管版面的书评编辑有时连最起码的私嫌之利都不避,遑论抵御外部诱惑。” “至于第三,我认为保持独立书评最重要但也最难坚持的一条原则是:持论客观,不捧不骂。我觉得一个书评家始终尊重书评作家独立思考的智力劳动,从不轻易删改。对于太过尖刻或讥诮的字眼,他会巧妙地做软处理,同时完全保留作家的观点及批评锋芒。他鼓励评与批评的双方要做心平气和的学术辩论,对泼妇谩骂式几近人身攻击的评论,绝不采用。总之概括一句话就是大家各抒己见,推诚相与,不攻讦,不阿谀,不中伤,心平气和,与人为善的书评。” 张婉听了面色忧虑,她开口说,“你说得我都懂,可我有一点不明白,你把书评家塑造得太完美了,既然是人,就不免会有感情,自然会是有火气的。” 她说得很激动,对于张婉难以抑制的表达,微嗔用眼神示意她继续讲下去。 “好吧,从你的意思里,我看出书评应是一种客观、公正和独立的文学批评。在评论里有一条你刻意提及,意思是说评论有偿要不得。你认为评论必须是真心喜欢这篇小说才能动笔(敲键盘),不写势利的书评,要不卑不亢地批评。” 微嗔同意她的看法。继续听她讲。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书评家其实很容易为人情而左右自己的批评。你有没有想过书评家跟作家的关系要复杂得多,作家似乎是先天性反抗批评的,双方很难和平共处,除非收了钱财在外。” 谈话到此中断,这是一个很常见的世俗社会,也是为什么微嗔的评论常犯这些毛病,他自己首先就做不到,就想要求别人做到,真是岂有此理! 张婉的疑惑微嗔早已解答,只是她没有完全理解,她还是很困惑,要她得罪一些人她没有狠下心来,也做不到。 没办法,人的生活本来就是活在人情世故的世俗里,谁能真正超然物外,没有,一个也没有。不是在这个妥协就是在那个被同化。这本不是个童话的世界。 “所以说,作家与书评者打起官司来,我一点也不觉得意外,书评家的真正对象是读者大众,他应是作品与作家之间最直接周全的介绍人。要做一个不为世俗左右的书评家并不容易,书评家要有自己的信仰,不为任何风气所左右,不折服于任何一位某大作家,他不以宠爱恭维侍奉作家,正如他不以书评的座椅威胁作家。他以正大光明的态度获得作家的佩服。但他并不在意那佩服,他尊重的是批评工作,而不是他个人。” 张婉听了直摇头,语气淡淡地说句,“难,很难哪。” 这时微嗔才醒悟,是啊,确实有点强人所难,微嗔这么做除了打退她的积极性,更是有着其他目的,事实上,微嗔可不愿看她沦落为双方都不讨好。因为理想的书评要有智慧,文字要灵活,简洁爽直,不能笨拙,要用具体细腻的分析来替代空洞的套语。 互相闲聊了一会,她起身告辞,微嗔送她出门,目睹着她的背影逐渐消失在眼前不免叹息一声。妻子娜娜突然出现在微嗔背后问微嗔是不是舍不得,微嗔大叫冤枉。 当天晚上微嗔躺在床上,莫名地打开电脑,胡乱地搜网页,娜娜洗完澡出来后见到微嗔盯着电脑,她整个身子依靠在微嗔肩上,她只瞧了两眼,便宣泄她对微嗔的不满,“你怎么还在想这些?心早飞到她那儿去了”微嗔反驳说她胡闹,为了不让妻子乱想,顺便打开了早先下载好的《做个专业书评家》。 娜娜撇嘴道,“你还是这样,床头上看书,有什么好看的,别看了,关灯睡觉吧。” 第三十一章天才评论家与低能儿(一) 在南方城的一次盛大十二周年的聚会中,有两个朋友相遇,一个被人称之为天才评论家微嗔,一个被人叫做低能儿作者木子李。天才评论家拥美女入怀奔赴盛宴,他刚在宴席上上吃饱顿足,嘴唇上粘着油而发亮,就跟熟透的樱桃一样。他身上冒出白葡萄酒和香橙花的气味。 美女与他频频交杯,天才评论家佯装不胜酒力,倒在酒桌上,在美女的撑扶下往房间走去,那时低能儿作者也刚从宴席上下来,他急匆匆地往前跑急着上厕所。他身上冒出火腿和酒的臭气味。他背后站着一个长下巴的瘦女人,是他的妻子。还有一个高身量的中学生,眯细一只眼睛,是他的儿子。 “低能儿。”天才评论家看见低能儿作者,经不住叫出了他外号来。“真是你吗?我的朋友!很久没见面了!” “哎呀!”低能儿作者惊奇地叫道。“天才评论家!我小时候的朋友!你这是从哪儿来?”两个朋友互相拥抱,然后彼此打量着,眼睛里含满泪水。两个人都感到又惊又喜。 “我亲爱的天才评论家!”低能儿作者抱过天才评论家后开口说。“这可没有料到!真是出乎意外!居然能在这里碰到你。嗯,那你就好好地看一看我!你还是从前那样的美男子!还是那么个风流才子,还是那么讲究穿戴!上帝啊!嗯,你怎么样?很阔气吗?结了婚吗?我呢,你看,已经结婚了。……这就是我的妻子蔡明思,来,我给你们介绍,”他向着妻子说,“眼前这个人,叫微嗔,是我小时候的朋友!我们一块儿在中学里念过书!现在成了南方城最为出名的评论家啦。” 蔡明思想了一会儿,点头向天才评论家致敬。天才评论家用微笑来回敬。 “你还记得么,我们以前一块儿在中学里念过书!”低能儿作者似乎陶醉于往日的时光,他继续说。“不知你还记得不记得大家怎样拿你开玩笑吗?他们给你起个外号叫天才评论家,因为你有一个好本领——只管阅读少写小说。这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你认为自己写起来平庸,自称自己小萌新(注:2016-2020)入行这么些年来写小说,亏你好意思自称萌新。那时我们大家都觉得你虚伪,果然没有看错你啊。” 低能儿作者说得兴奋,全然忘了那会儿假装酒醉三分醒的天才评论家被他的话刺激到了,他的手握成拳头状,要不是眼前的猎物在怀,他恨不得上前揍他一顿。可是这个可怜的低能儿作者丝毫没有察觉,他滔滔不绝起来,“你自己虽然写得平庸,但你看旁人作品却有高明的眼光,这就是俗话所谓‘眼高手低’。你可真了不起,一般职业的批评家老喜欢拿这句话来自宽自解。”说完他开始大笑起来。 “哈哈,是么?我怎么不知道。”天才评论家也跟着陪笑,只是他的眼睛里闪出阴鸷的目光,不一会儿他又眯起了自认迷死人的小眼睛,问道:“时间过得真快啊,一眨眼就十几年过去了,你婚结了,儿子也该念小学了吧,我还是孤家寡人一个。不过刚才听你说起以前的往事,我记得那时的小伙伴他们也给你起个外号。” “是啊。他们管我叫低能儿。”低能儿作者没心没肺的回答。“因为我老喜欢不察言观色,喜欢说什么就说什么,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哪怕是实情我也照说不误。哈哈。……那时候咱们都是小孩子!微嗔!我看你现在喝醉了,要不要紧,需要我扶你进去么。” “呵,不必了,我看你刚才走路很急的样子,是不是想上厕所。” “哎呀,差点把正事给忘了。”低能儿作者一拍自己的大腿,“我刚才想着上厕所,没想到在这里碰到老熟人反倒忘了。” “这样吧,你还是先去解决,咱们改天约个时间出来聊聊,都十几年没见了,咱们得好好聚一聚呀,老同学。” “是该好好聚一聚的,这么些年来你都不参加同学聚会,班里好多美女被猪拱了。你不知道,每次聚会,总有一个女人问起你怎么不来。” “谁想我来着?”天才评论家听到一个女人时心脏猛跳了几下,大为兴奋。 “还能是谁?最美的班花周杨宝啊。我记得你那时好像追过她。” “有么?我怎么忘记了。”天才评论家皱起眉头说。 “你不会真的贵人多忘事啊,我记得你那时想她想得要命。她跟班里石头好上时你还跟他打了一架,你怎么忘了。” “我可没你那么好的记性,”天才评论家有意叉开话题,“你不是尿急么,快去吧。小心得膀胱炎。”阴恻恻地说道。 “你还真有我心。”低能儿作者感谢道:“谢你好意了。” “那么,再会啦。”天才评论家故意作出艰难的挥手告别状。便由美女撑扶着离开,忍不住说了一句,“他妈的真够啰嗦的,没见过这么不识相的家伙,真是个低能儿,果然人如其名。”话说完便惹得身边的美女也笑了。 “明知道他是低能儿,你还跟他扯那么多,你不也是低能儿。”美女笑道。 “你以为我想的,还不是被他逼的,他就是一傻子,幸亏没有给他联系方式,不幸之中的万幸。” 美女道,“你别得意太早,没走出这里,一切皆有变数(什么都有可能发生)。”话刚落下,低能儿作者又赶上来,他握着天才评论家的手,说:“瞧把我给忘了,我都忘记问你要联系方式了,你手机号码多少?我记下。”,说罢便掏出手机。 身边的美女挤眉弄眼一旁偷笑,天才评论家叫苦不迭。 “我从来不记我手机号码的,太长了。”天才评论家直接了断回答,他目光落在美女身上,向她吐了吐舌头细声低沉的说了一句:乌鸦嘴。 低能儿一时半会儿为要不到联系方式而着急,自然没留意他的话,他继续追问道,“呃,那互加个微信也行。” “巧了,真是不好意思,我刚好没带手机在身上,实在抱歉得很,”天才评论家嘴里这么说,但他心里却不是那样想,可是我们的低能儿作者果然真够低能儿的,只见他站在天才评论家面前,一边拘束不安地拦着别人不让他走,一边嘴里不停地叨叨,“这可怎么办呢,可把我急死了,咱们十几年的老同学了,再见一回也不容易啊,怎么着也得日后联络一下感情。” 低能儿作者说得好像一回事,天才评论家不为所动,最好没法子,他叫身边的美女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给低能儿作者。 第三十二章天才评论家与低能儿(二) 天才书评家曾经说过一番话:我自己在文艺批评中鬼混了一二十年,深知在文艺方面手眼必须一致,眼低者手未必高,手低者眼也未必高。如果自己没有亲自体验过写作的甘苦,对旁人的作品就难免有几分隔靴搔痒。最常见的自视太低者以为写作需要一副特殊的天才,自问自己既没有这种天才,倒不如索性不写为好。自视过高者以为自己已经读了很多作品,对于文学已是内行,不写则已,写就必与众不同,于是天天在幻想将来写出如何伟大的作品,但就是不肯动手去写。这两种人阅读愈多,对于写作就愈懒惰。而我偏偏成为例外。 他还指出,想要彻底了解文学,要尽量欣赏文学,必须自己动手练习写作,创作固然不是一件易事,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就像一切有价值的活动一样,它需要辛苦学习才能做好。 基于这个伟大理论,天才评论家微嗔付诸于实践中。有一天他的某一部大作突然大火,连他也觉得火得莫名其妙。他并没有深究下去,反而被这种突如其来的火烧坏了他的头脑。 由于他那篇《亲爱的,你还爱我吗》火得一塌糊涂,天才评论家趁着这股热潮写了好几篇文章通通博得众人欢喜,独独是他的兼职女朋友娜娜看不过眼。每次在他写作的时候,娜娜都要冷嘲热讽他一番,惹得天才评论家狂翻白眼之余更是狠狠说她不懂文学。 文学啊,天才评论家曾不止一次说过,文学是一个严肃的话题。但想归想,天才评论家的遭遇也是颇让人同情的行为。譬如她的女人娜娜就说过他是一个可怜人。这话着实难听,天才评论家不以为意,他认为娜娜是在妒忌他的才华,同是写作高手,娜娜的《我老公去哪了》连载时就被其他女性骂得天翻地覆,问候祖宗十八代。相比于天才评论家的新作《老婆老婆我爱你》更是博得众女网友满堂喝彩,一致认为是几十年网络小说里的都市极品暖文。 这天,娜娜突然约天才评论家在她的公司下附近见面。当时在电话里天才评论家就说了,有什么事不能在电话里好好谈。娜娜说,你这是讲废话,要那么容易,我也不想找你。这话说得哪像是求人的样子,当场天才评论家就有点生气了,好在娜娜又拿好话哄回了他。 说起天才评论家是怎么认识娜娜的,这话就像那些文艺青年那样,彼此为对方的才华所吸引,在网上聊了不到一周,天才评论家便提出要见面。娜娜也正有此意。 见面的那天,娜娜的打扮颇引得天才评论家喜欢,天才评论家不是个帅哥,娜娜自然也不是美女,但娜娜嘴角上的痣倒是吸引了天才评论家的注意。据天才评论家以前研究过相术,里面有说,有的女人嘴角有痣就会…… 娜娜当然不知道天才评论家看上自己是这个原因,要是知道,她准大闹一番。想当初他们新婚燕尔,娜娜就说他无聊,一天到晚只想夫妻那点事,真没出息。 天才评论家当时听她的话虽然早有此着,但还是被她气昏了头,他反驳娜娜,“我是人!是个活生生的男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你知道什么是男人吗?男人除了拼命地干事业,还要拼命地爱着自己女人呀!”经过多次的争吵和说服,娜娜才成了现在这样的女人。 娜娜在她中午下了班,径直去了丰壬大厦。她知道天才评论家不会那么准时的。认识他那么久,只有做那事他才会破天荒早到早退。到了那里娜娜便找了个位子坐下来。小姐过来问她要点什么,她要了一杯咖啡。这地方静得好,间或来坐坐,也蛮有情致的。等了半天,天才评论家才慢悠悠地挪着慵懒的身子进来。 尽管娜娜很不愿见到现在的他,这个样子的天才评论家也实在是给她丢脸,她还是举手招呼天才评论家过来。 咖这里备有快餐,天才评论家随便点了一份,又从电脑包里拿出电脑,娜娜看着他在一边旁若无人地打字,惊愕地问:“瞧你忙的。不知道的以为你是什么大人物哩,知道的还会替你丢脸,你倒是很光明正大。” “我从不理会世俗人的眼光,我总觉得网络文学嘛,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天才评论家又是重复这句一万遍的话,阿珠听得已经耳朵起茧了。天才评论家看到她这样,话到嘴一半,咽在喉里,硬生生地将它吞下去,好不痛快,道,“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懂。” “我怎么不懂了,我当初也是写作出身的啊。” “你跟我不一样,求你别侮辱文学两个字好嘛。”天才评论家义正言辞指正她道。 娜娜咋舌不已,闭口不言。天才评论家继续在键盘打字,过了一分钟,他抬头看向娜娜,问她,“你不是找我有事?” 娜娜端起咖啡小抿一口,放下说,“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找你帮我写篇大女主文。” “什么?”天才评论家大吃一惊。他觉得奇怪,眼睛睁得老大望着娜娜,说:“你神经了?你是女人呀,你不是更有发言权么?要写你自己写。” “不是,这段时间你红得利害,你写什么她们都会看到,哪怕的挂上你的名字也会销售一空的……”娜娜的话到这里,天才评论家更气得不轻。”你——”娜娜知道说漏嘴了,干脆低声下气求他,“你帮帮我好不好,老公。” “有你这么说自己丈夫的。”天才评论家还是气在头上。“何况我的文在你眼里一向不入流。” 眼见天才评论家不肯就范,娜娜干脆打破死篮子,“我说你就别小心眼儿了。我那么说你,是见你太狂了,有意压压你的锋芒。你就当回事了?说实在的,你的颓丧小说并不差,只是你出名后有点飘了。你该知道毕加索的笑话。这位大师后期画风越来越怪诞,几乎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据他晚年私下透露,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画出这么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只是他的名气太大了,不论怎么画,都得到世人的喝彩。人们越是欣赏他的怪,他就越画越怪。这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媚俗。也不知当时人们争相购画和收藏毕加索画作的时候,那些自命高明的美术评论家为他的作品大吹大擂的时候,毕加索老头儿躲在一边是怎么想的,说不定暗自发笑吧。” 天才评论家听完只是看着她笑,“你别以为用这招指桑骂槐!我知道你是妒忌我出名了,你呢,还在原地踏步,坐井观天。说了也是白说,你根本不懂文学是一件很严肃的问题,怎么谈也谈不完。” “我没有!” “就知道你嘴硬不承认。” “好好,我不跟你吵。”娜娜妥协道。 * * * 某天,天才评论家有意约低能儿儿作者出来一起吃过饭,在闲聊时,低能儿儿问天才在哪儿高就,天才评论家说在南方城开个作家研讨会里当个小小评论员。低能儿儿恭喜他,叫他不要那么谦虚,要知道谦虚到极致便是虚伪。说完又要给他祝贺。天才评论家心狠,但还是没有干出别的事来。两人三杯两盏下来,低能儿儿有些醉了,他又开始了胡言乱语。 他说,“天才评论家我一直就看你不顺眼,世间有两种人我最瞧不起,一是装逼人,二是伪君子。“装逼人”缺乏本色与自然,而伪君子尤其深恶痛绝,他们竭力掩盖本色和自然。装逼人迷于名利,与世沉浮;伪君子则在这种装逼人人资格之上,又加上“沐猴而冠”的伎俩。我没想到你合二为一,你以为我不知道,他们都是道德上的虚伪,虚伪的表现在于丑和假。西施患心病,常捧心顰眉,这是自然的流露,所以愈增其美。东施没有心病,强学捧心肇眉的姿态,只能引人嗤笑和嫌恶……” 话未说完,天才评论家气得满脸涨红,怒不可遏,将桌上的酒瓶拿起来砸向了低能儿的脑袋。 第二天,低能儿死在了医院,据说是脑袋开花了,而天才评论家也进牢房吃皇家饭了。 第三十三章娜娜的感情生活(一) 这年的冬天分外地冷。出租车驶过广卫路,掠过光复南路,眼看着就要逼近红路灯路口。外面的空气像洗过一般冷得干燥乏味。娜娜隔着车窗感受着这一年来在这座陌生城市里打拼的辛酸苦辣,一脸郁结地坐在后座上。 “外乡人都回家乡过年去了,南方城昔日的繁华,此刻变得冷冷清清,马路上的人车稀少。”司机许是因为道路空旷所以心情特别舒畅,从刚才开始便把速度飙得飞快,还没完没了唠叨个不停。娜娜稍稍有些窘于应对。假如彻底装作没听见,又有些不礼貌,在外人面前,娜娜的表现得很大家闺秀。司机的话题愈来愈多,娜娜忍耐快要到了极限,就在她要出言恶语时,司机自己接过话头自嘲说起来:“说归说,其实我自己也是外地人,看着外乡人一个又一个回老家,我也挺想家人的。” 娜娜的脸上浮起一丝苦笑。她没有心情与司机再搭话,到了家后,娜娜给了钱,背着**包拖着走向出租屋。 还没打开门,就听到熟悉的声音。 “媳妇,今儿回来晚了。” 娜娜望着他,像很诧异他的话。“什么意思?你想媳妇想疯啦?别叫我媳妇,我说。”她一面走进屋里,把外套脱下,顺手挂在门后,来到饮水机旁从边取了一个水杯,便挤按就几次按钮,水就流出来,娜娜喝得换不过气来,张了一会嘴,到沙发上坐下来,顺便从茶几上拿起遥控,打开了电视。 那名男子叫刘石头。娜娜的年纪也和他差不多,在三十左右。这里除掉石头以外,没人知道她的名字叫做娜娜。街坊们只知道她在网上很有名,所以都叫她做大作家或女作家之类的称号,她也乐得享受,因为她的职业是在网上写些爱情小说讨生活,有时写的文章不景气时,她会嚷着:“那些女人怎么了,也不多来几个订阅侍候我,真是的。难不成近些日子她们都被渣男抛弃了,可恶的渣男!”但想归想,娜娜的爱情小说销量下降已成事实,她活得一天比一天艰难。她有时会担忧自己也许会有一天连尘土也没得吃,她生气极了。 于是她做出了两个举动,一面在文章里头问候那些购买的读者不要给亲朋好友看,也就是她口里的白食者;一面又开始了写新的劲爆题材,她写得内容比以往更加颠覆三观,教唆女人怎么报复渣男。文章一经贴出,立马引起了社会轰动,道德卫士者群起攻之。娜娜自然没想到场面会变成这样,她不甘示弱,投入战场战斗。那时她不是没想过,只是自己没有想过自己的风头一时盖过田园女权,随之而来的骂声此起彼伏。 娜娜已然成为了女权联盟新的盟主,跟风之作数不胜数,娜娜很气恼,名气有了,钱却挣得不多,大部分钱被那些跟风狗抢去不少,于是她又挑起争端。 这次的场面更为宏大,上一次有饱受渣男欺负的女读者帮她挡风头,这次的阵形里很多是她以前的盟友。娜娜出名了,心飘了,一心想独吞这份大蛋糕,其他人怎能令她如愿,娜娜招挡不住,步步后退之际。这时石头出来了,他写了一篇颠倒是非故作正经的话将火引到自己身上来,替娜娜分摊了不少压力,娜娜很是感激,在事件结果后,两人的交往更是频繁。事实上,那次的笔仗不是她俩第一次认识。 石头原是个乡间高小毕业生,四年前,他从乡下来到大城市里,举眼无亲, 同是下乡人的娜娜,一同坐了五六个小时的大巴,伴随了几百里,彼此又分开了。 她随着人到南方来,刚开始人生地不熟,钱又不够,只好在捡写别人丢弃的食物来吃,后来又被人骗去了身子,就在她一心寻思时,一个女人搭救了她。那女人见她长得清秀,很喜爱她,叫她来当个保姆。可娜娜是见主人老是吃牛肉,在馒头上涂牛油,喝茶还要加牛奶,来去鼓着一阵臊味,闻不惯。有一天,主人叫她带孩子到南方花园去,她理会主人家的气味有点像从虎狼栏里发出来的,心里越发难过,不到两个月,便辞了工。到平常人家去,乡下人不惯当差,又挨不得骂,上工不久,又不干了。在穷途上,娜娜吃了不少苦头,最后又走上了不归路。 这年头很多不自爱,手脚懒惰的女子想走捷径,自愿去卖身挣钱。娜娜与她们不同,她是有些许食物洁癖之人,因为闻不得牛奶的臊味,自愿不干,可是她原有的社会技能不多,在她走投无路时,也加入了这个行业,靠贩卖自己为生。几年下来,娜娜腻烦了在男人堆里讨生活,恰好有一天,她在陪一个人时,对着自己的客人陈重诉说了自己辛酸的生活,陈重见她可怜,有意怜悯她,给她介绍了一份秘书的职业,安排到自己身边来,一来可以方便随时观察娜娜,二来也能让娜娜脱离虎口,让她获得重生的机会。娜娜不是一个小女孩,自然明白陈重的意思。 娜娜当即也没多想便一口答应下来,娜娜的心思比谁都精,跟谁睡不是睡呢。最为重要的,自从娜娜跟了他以后,在他身边工作,娜娜还学会了写点小文章。就这样靠着帮他整理他的日常起居生活,顺便也目睹了办报的工作流程,娜娜算是懂了个大概。那时他也确实喜欢着娜娜,他力劝娜娜去读夜校,将来好分担他的工作。 娜娜听着有理,便是念了夜校,熟悉了一些外语,可惜毕竟她学外语的年龄有些大了,常常学了这个后便忘却那个,那个时期,娜娜学得有些艰苦,她曾想过放弃,可是放弃的话,他也许会瞧不起自己,于是她咬着牙,凭着一股坚持劲儿,她可算学有所成。每天夜里,娜娜回来得很晚,一回来便倒在床上睡着了。 陈重也很晚才回到家,一眼就发现娜娜竟在沙发上睡着了,他脱下了外衣放在沙发了,将娜娜抱了起来,轻轻地放在床上,这时娜娜突然睁开了眼,说,陈重哥,你回来了。陈重柔情地点了点头。娜娜打算起身给他热个饭,陈重不许她起来,叫她多加休息,说罢用手轻微地点了一下娜娜的额头,然后笑了起来。 第三十四章娜娜的感情生活(二) 陈重的那个动作简单熟络,不拖泥带水,那一瞬间陈重才觉得娜娜今晚特别得漂亮!这女人是艳也艳得,素也素得。尤其她今晚穿的那身夜校的服饰,娇小的身材被托得玲珑饱满。 陈重用手指点娜娜额头的那一瞬间,又撮起嘴儿朝她吹了几口气的娇态,几个小动作一气呵成,瞧见娜娜白皙脸上笑成的那两个小酒窝,显得她的嘴唇更加水汪汪。 陈重的牙齿暗地里一咬,心想娜娜这女人,平时倒没什么,今晚简直漂亮得——漂亮得一塌糊涂! 在陈重胡思乱想之际,娜娜双手却捧着他的脸,朝他唇瓣蜻蜓点水般了吻了一下,浅尝辄止,已令陈重食指大动。 时间在流逝,听着娜娜平缓的呼吸声,陈重知道这满怀着甜蜜的女人睡着。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爆发了大疫情,陈重所在的报馆受疫情影响生意很差,更严重的还在后头,陈重不知什么从哪里也染上了病毒,没过多久,他就死在医院了。 那时娜娜早已学有所成,陈重派她去一次赣南地区开展新的业务才得以保存性命。远在赣南地区的娜娜得知陈重的消息后自然泣不成声,不止为陈重流泪,也为今后的自己如何生存成了一个大问题。 自娜娜在陈重死后,娜娜的生活很艰难。因为病毒的传播,很多行业还没开业。娜娜曾一度靠捡垃圾生活生存,随着她捡垃圾愈多,她要分门别类,哪些报纸贵,哪些便宜,她都了解,甚至靠着以前识字的能力,也开始关注网上的一些事。那时候的网上小说很火,随便一写就能挣大钱。所以百万人加入了写作这个行业,竞争可谓非常激烈。但娜娜不知情,于是她的目光开始发亮,她自认为自己遣文造句不是很好,但胜在那些年走南闯北,见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所以她也试着写文章去投稿,三番几次的退稿也未能打退娜娜写文章的热情,她深知自己是写文章的料,坚信永不放弃,终有出头的一日。 那时是娜娜一边捡垃圾维持生活,一边继续写稿,日子过得很清苦,皇天不负有心人,总算让娜娜有了审核通过的机会,这使她信心大增,可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她的文章成绩平平,她也分析过,几经磨难,她终于鼓足了勇气,用自己的真名写爱情小说,这在当时是一件大事,即便是现在的作者也不能以真实面目示人,娜娜何德何能不仅真名示人,还刊登了自己的照片。期间发生的咒骂不必细说,也在那时候起娜娜有了一点点知名度,经常出入一些文化大家的沙龙,生活渐次发达了,也交了好几个有名的男朋友,虚荣心更是愈发得膨胀。否极泰来,娜娜最终还是被文化人抛弃。 娜娜饱受社会人士的冷眼,这使她对人本身有了一定的了解,她不太信任别人,也不愿付出自己的真情。娜娜的生活走下了坡路,重拾起旧路,干起了捡报业为生,期间也发表几篇爱情文章,每一次写文章都被文化人、公知嘲讽,她也不多话,默默地写。由于写作难以维持生活,原住的地方,包租公收了回去。她只好提着自己行李沿着德胜路来找住处。 一敲门,正是认识的石头。她不用经过许多手续,便向老吴赁下这房子,也留石头住下,帮她的忙。这都是一年前的事了。石头也认得几个字,在娜娜的影响下,石头也想靠贩卖文字为生,在娜娜捡来和换来的垃圾里,也会抽出些少比较能卖钱的东西,如塑料瓶、铜丝、铁丝之类。二人合作,事业更有进步。石头有时在网上看到有大作家分享的写作技巧之类的文字,也拿给娜娜看,但没有什么功效,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写作方法,都是辛辛苦苦摸索来的,旁人帮不了自己。 他们同居一年来,生活状态,若不配说像鸳鸯,便说像一对小家雀罢。 言归正传。娜娜进屋里,石头已提着一桶热水出来在她后面跟着走。他用快活的声调说:“媳妇,快洗罢,外面天冷,泡个热水,脚就不会那么冻。我等你回来都等饿了。今晚咱们吃点好的,烙葱花饼,赞成不赞成?若赞成,我就买葱酱去。” “媳妇,媳妇,别这样叫,成不成?”娜娜不耐烦地说。 “你答应我一声,明儿到天桥地下的地摊货里我给你买一顶好帽子去。你不说围巾该换了么?”石头再要求。 “我不爱听。” 他知道娜娜有点不高兴了,便转口问:“到底吃什么?说呀。” “你爱吃什么,做什么给你吃。买去罢。” 石头买了几根葱和一碗麻酱回来,放在桌上。娜娜洗过澡出来,脖子有些酸痛,许是今天出去采风累了,今日的她在外面观察行人的动态已经一整天了,看他们如何走路,说话,男女如何打情骂俏的,商业精英又是怎样,她全收入眼中。这还是其次,在那里,她还捡到了很多垃圾回来,瓶瓶罐罐的有很多。 “媳妇你脖子累了,来,我给你揉揉。” “别媳妇媳妇的,我不爱听。”她伸伸懒腰站起来说:“今天累了,歇吧!” 石头跟着她进房里。里面有一架双人床。 她上了床,顺手揪一张被单盖着,躺在一边。石头照例是给她按按背,捶捶腿。她每天的疲劳就是这样含着一点微笑,娜娜渐次得着苏息。在半睡的状态中,她喃喃地说:“石头哥,你也睡罢,分拣垃圾明天再做吧。长命功夫长命做。” 娜娜渐次发出一点微细的鼾声,石头便把灯灭了。可是石头睡不着,眼前这个美人与自己同居一年了,老是没有与她睡上真正的一觉。石头心里想着自己的人生快活事,每天瞧着娜娜背部,却不能有进一步的动作,石头很气恼,曾不止一丝冲动,他很想霸王硬上弓,反正她也不是什么干净的身子,石头有这样无耻的想法早已印在他的脑门上不是被娜娜臭骂几句狂揍几下能消灭得了。 石头闻见娜娜平缓的呼吸声,知道她睡着了,自己翻来覆去也睡不着,就这样干想到半夜,也打起了哈鲁来,响彻在整个出租屋四周。 第三十五章文妖石老师(一) 常言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在浩瀚的宇宙里,恒河星数变幻出奇,层出不穷。在中国四川蜀山一带,山峦迂回起伏,云海飞卷奔腾,令人幻想起天地间的灵气汇集于川于岳之间,所以其中相传山中有不死奇人能吸取山中灵气,突破凡人之躯,驭剑飞行,追风逐月,星海飞驰。他们在这里修练仙术,目的是希望能参透天地间永恒的奥秘,以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故事从四川蜀山山脉一带说起,话说中国唐代玄宗时出了一个奇人,他吟诗作对时想象力出奇的丰富,如天马行空般,他的诗句里洋溢着唯美的浪漫主义,此人叫李白。他未出仕时,亦系未成仙人之前,隐居(谪居)在石头镇西门的一座大山上的茅屋里。 李白好赋诗躬耕劳作,常自比庄子。在闲暇之际时瞭望山上缥缈渺烟云之中,常常能看到瘦劲挺拔的山峰突兀耸立,直冲霄汉,更有数座山峰竟起伏飘荡在半空之中,不由令人想起仙人谪居的地方。 一千多年以后,人间早已变迁万化,人们很少趋之若鹜修仙练丹了。在公元二千零一九年,却说那里出了一个自称李白后人的家伙,名叫文妖。此人原姓李,单名一个后字,号石头居士。因羡慕李白诗仙的称号,遂取字为“妖”字做号。 这一改可不得了。 当时他觉得自己叫李妖,老觉得不太对劲,又因他爱好文学理论,干脆连姓也改为“文”姓。于是他称自己为“文妖”。文妖者,文精也。皆因他看书太多,尤其对于历史,自谓无所不知,无所不精通。遇人便谈历史,即使他人在耕作时也不放过,硬是拉着别人坐下一起听他谈古论道,常常说得意气风发斗志昂扬,恨不能立马治国平天下,自诩有秦皇汉武之姿却一直得不到入仕机会而牢骚满腹。 大家见他迂腐气太重,虽时时笑他,责骂他,他也不为意。文妖不单只好历史,后来更是往文学理论方向发展了。自此以后,他名声大噪,附近的村民无人不知村里有个文妖常言道:之乎者也道文学。他年纪不过三十多岁,原是南方人氏。当年也曾读过几句诗书,因八股文章作得不通,所以公务员考试六七年也未曾考到一个。教书又嫌把自个儿身份降低,在家里人的一再劝说下,他笑自己牛刀小试,无非觉得自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小小一个教师资格证如探囊取物有何难耶。 不料在放榜那天,他早早地起床赶路跑去镇上看,回来时便垂头丧气。一连几日心思吃饭。他想不明白自己才气冲天怎会名落孙山。他毫不怀疑自己的文采有问题,认定是别人嫉妒他,不论怎样,这对他的打击还是颇大的。 后来附近有间学校的校长可怜他,让他当个代课教师。他当时一听勃然大怒,以为这是瞧不起他,故意来给他难堪。又是家里人三番五次作他思想工作,他才被说服答应代一个月的教师。校长闻言后自然诺诺连声答应。 那时正值春天,学生们寒假结束后听说学校里来了一个老学究,满腹经纶,很想明白这是谁,名气那么大,要校长亲自去请来。 开学那天,校门口围了很多学生,大家像看猴子一样看他,吱吱喳喳吵得厉害,文妖不知其意,以为这是自己名声大的缘故。眼看着越来越近了,学生们才看清,他额头上的皱纹很深,头上的白发又多,关键是眼睛白多黑少,听以前的老人讲,是个奸邪之相。学生们大失所望,随即一哄而散。 文妖那会儿还没来得及像领导人般作执手挥状致意师生,昨晚准备好今天的演讲稿一个字也白费心机。他心一狠,随即打算在课堂上要给自己找回面子,你不听我讲,好呀,那我就硬塞给你。你不听也得听。文妖想得倒是挺美,嘴又咧开笑得利害。可是他大老远又看见校长跑过来,额头上的汗珠簌簌往下掉来不及擦,急忙向文妖说抱歉。 这到底怎么回事?文妖也没整明白,还是校长告知他学生们嫌他岁数大,不中用了。他听完气不打一处来,生气归生气,但立马又想到一个点子,他要给自己下台,嘴里客气道,脸上却非常严肃,他谨言说,“校长啊,麻烦你了,害得你跑来一趟,我过去跟他们打声招呼再走吧,我不能因为他们嫌弃我老而回去,我要让他们自己我是有料的,老又怎样,我的知识是别人买不来的。这些小孩子太肤浅了,不听我文学理论知识会有他们后悔的。这不,我今天来了,无论如何都要给他们上一课。” 校长听了他的臭美的话本想笑出声,可看他认真的模样又不像是骗人的。尽管如此,校长还是不想他过去,因为学生们说他们不想看老学究,怕看了没胃口,校长自然更不可能直接复述学生的原话,他说得很委婉,可是文妖是什么样的人,他倒是忘记了。 校长拦不住文妖。文妖一边叨叨一边向前走去。文妖要走出六亲不认的步伐,头抬得很高,把身子挺足了以至于无可更添的高度。校长知道不给他一个说话的机会是不罢休的,遂跟他在背后,一同往教室里赶来。两人走时,校长一边解释叫他不要误会,这也是万想不到的意外。这话不说还好,文妖的思维过于扩散,一下子就想到他是故意捉弄自己下的一个圈套,他越是细究就越是生气,敢情是校长联合学生们做的一场好戏,来发泄之前他对校长的高傲自大的不满。 校长软弱地为自己讨回尊严,他觉得自己没做亏心事,为什么要这样软弱说话,这不做实了自己的心虚么。不成,绝不能这样,校长心里想着,抬起头来,认真的看向文妖走路匆忙的步伐。他追上去,“我没想到会是今天这个样子,放心,我会给了一点补偿的。” “谢谢你,我可不能领。” “你听我说,你的大名还是够让本校蓬荜生辉的,”说完,他看到了文妖停住了脚步,转向他问道,“是吗?” “哈哈,当然是啦,”校长说话时的神气从没有过这样诙谐有趣。事实上他根本不认可这个文妖。那文妖也不简单,他急需要把自己想了十几年的理论灌输给那些小白鼠们做实验,他没等校长说完,高视阔步走进了教室。只可惜教室门口太窄,门槛不高,他一直挺足的身子不得不弯下来。那时在教室的讲台上,有好几个学生在玩耍,文妖的弯腰在学生们眼里就是鞠躬。紧接着讲台上的学生也给他回一个鞠躬。 文妖满脸的羞愤,他来这里可不是做个好好先生,他的红脸上被胸口挤压的戾气冲到了脑门上,这给了他一个羞辱别人的机会。 他匆忙了上了讲台,顺便也把那几个学生赶了下去,他的心情爽够了,可是还没真正让他彻底爽透。他心里的那番大道理至今仍闷在心里,就像喉咙里咳不出的粘痰,搞得奇癢难搔。一想到这个比喻,文妖觉得自己真是天才,连比喻也用得那么清新脱俗。他故意清了清自己的嗓子,没料到还把鼻腔里的浓痰咳上来。那个声响,全班同学都听见了,包括在门外的校长。 学生们把他一举一动全落到眼里,看他下一步怎么去做?是把那口浓痰吞下去么,那也太恶心人。把它吐出来,当着学生们的面,也是不雅。怎么做才是最好的选择?学生们开始了新一轮的窃窃私语。可是文妖不是一般人,他自幼饱读圣贤书,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别说头发他不舍得剪掉,就连身上的污垢他也是一个月才洗一次。何况是区区的一口痰,他立马吞了下去,这一个动作,校长也觉得无形中自己好像也跟着吃了一口浓痰,实在是太恶心,在教室门口外也拼命地扣自己的嗓子眼。 第三十六章文妖石老师(二) 文妖不管别人怎么想,看向台下的学生们在窃窃私语,他拿起板子拍了一下,震耳欲聋,教室里立马寂静了下来。 文妖不顾其他,在讲台上自言自语,说起了自己创立的文学理论,他大言不惭给自己这套迂腐的理论冠自己名字,唤作:文妖文学批评演讲。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个大意是,凡是不能运用我的(垃圾)典故,(肉麻)词藻,书看太多也不会有进步。你们不要我是你们的损失。 第二个,如果你们不把我的文学理论吃透,便创作不出好的文章(作文)来,并且,他要劝告学生,就是因为现在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学文章(作文)了,所以我的文妖文学理论演讲也就不值钱了。我觉得自己会做文章的名贵身份被降低,有阿猫阿狗的功劳,是我不愿意看到的低劣的文字,我知道我这番话会惹那些阿猫阿狗不顺眼。 说完了这两个理论,文妖得意非凡,志高气满地走向校长,特意在临走前在教室门口,他用力地咳一声,尽自己努力把之前吞下的浓痰吸了上来,他清清嗓子,“啐”的一声,将痰留在了教室里。他十分高兴,觉得把自己挤压了十来年的研究公布于众实在太高兴了。为此也出了一口恶气,向那些讨厌文学理论的人吐痰也不过分。 文妖走后,学生们又炸开了锅,他们好佩服这个特立独行的文妖,你想想当众吐痰能是一般人做到的么。学生们一哄而上,围着那口浓浓的痰液在仔细研究,那痰晶莹透亮,尤其是中间的部分,如翡翠一般耀眼,学生们在研究,还有部分人拍照留作纪念。所以后来学生们又乞求校长请他回来教文学理论批评。文妖知道来龙去脉后自然没想到还能有这个效果。于是他欣然接受。 在以后的日子里,他经常向学生们灌输自己的文妖文学理论批评的知识,并且有些说得很怪诞,常常为“名词”之争批评其他不懂文学理论的人写文章,有时说得高兴,大谈艺术高雅庸俗之分,并且号召自己的学生收集别人的作文前来给自己一一评判,然后在以后的课堂上发给学生当做文学理论批评范文的标准。 就这样过了几年,文妖呆在这里有些腻烦了,他觉得自己这些学生的文学素养太差,教了几年,自己辛苦写的文学理论批评教材无人能学懂学透,一面为自己深奥的知识沾沾自喜,一面为别人不懂而独自哀伤,他有些心淡,不过好在自己的水平越来越高,与之相反便是自己的学生差得想吐痰。 这么些年来,他的痰也吐得所剩无几。于是他向校长提交了辞呈,不等校长回复,便匆匆带着一些行李游历大江南北。他去了很多地方,在每个地方,他像孔子那样,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给人们布道,扩散自己的影响力。慢慢地,他桃李满天下。在他年老时,他望着自己的一生,觉得心有不甘为多少懂自己,又想到爱因斯坦当初创立相对论时,全球也不过十几人懂,他又满意起来。 他回顾他的一生,可谓是波澜壮阔。 记得他当年在恶魔岛游历时,那里鲜花盛开,恶草丛生,传闻那里的人还过着原始生活,他们衣不裹体,时不时吃树皮果腹 ,更有甚者,这里的人们毫无羞耻感,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他们时常为了一丁点儿的食物打架。那里的历史也是一片空白,刀耕火种过了上万年,还是没有发明文字。文妖来到这里兴奋不已,自然伴随之,这里的文明相当落后,带着野蛮。 有一次,文妖被他们抓住了,他们问他从哪里来。文妖哪里知道他们说什么话,正所谓鸡同鸭讲,双方扯淡了好久也没弄出个所以然来。为此,恶魔岛的人们恼羞成怒,他们要惩罚文妖,将他们圈养的猪与文妖关在一起。可怜的文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与野猪住在一起,被野猪虐待,折磨了文妖几个晚上,放出来时体无完肤,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文妖那时有点想不开,想一死了之,但最终没有死成,后来还是恶魔岛里的女人救他出来。 可是文妖这个人心眼太小,他要恩将仇报,把那个女人羞辱了一顿,其实说羞辱也不对,反正那个女人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结果,文妖累坏了自己身体。他发誓要写出一本历史小说,揭露这里的野蛮行为。 他创作能力很强,没多久就写了出来,讲述他与恶魔岛人的交往,他不敢写自己被恶魔岛的人抓到,然后被野猪欺负,他在这处地方用了春秋笔法,写自己与猪相处得很好,教他们怎样做东坡肉。必要时,他要直笔,写成恶魔岛人没家族观念,也不知道什么是亲情。 文妖百思不得其解,最后他又深入虎穴探个究竟,在之前那个女孩的带路上,他们来到了一座大岭上,这里树木葱郁茂盛。文妖问她,“请教茗墨,此山较别处甚觉雄壮,不知何名。”这里补充一下,那女孩叫茗墨,文妖平时说话文绉绉的,有时说上瘾了,之乎者也常挂嘴边,连茗墨也笑话他迂腐。所以一说他痛处,茗墨都被他蹂躏一番。 自那次被文妖睡了过后就抛弃了自己。茗墨还是很想跟他待在一起。他不单教会了她怎么生活,还教会了茗墨这个女孩写文字,譬如那个“且”字。是文妖的祖先的文字。然后文妖用很形象的语言与行动又跟茗墨讲解实践一番后。曾有过一段时间,茗墨有些自卑,觉得自己的族群文化落后。 现在,文妖终于有机会向他请教时,她喜不自胜,茗墨回答说:“这岭名叫崇焕山,是宁捷界的第一大岭。闻得上面景致甚好,俺路过几次,从未上去。闻言那里经常会有怪兽出入,今日相公高兴想上去一瞧。我愿奉陪走走。”文妖听见“崇焕”二字,甚觉耳熟,偶然想起道,“莫非这就是我写明史时那个煞笔的出生地。那我可得瞧瞧了,来验证我的大作正确与否。” 两人撑扶着走上山去,在云雾的衬托下,他们走路并不费力,那山上并无特别之处,倒是那里有不少飞禽走兽,与文妖所见相差不大。正在这时,只见远远的山峰上走出一只怪兽,其形如猪,身长六尺,高四尺,浑身青色。两只大耳,口中伸出四个长牙,犹如象牙一般,拖在外面。 文妖好生奇怪,问向茗墨,“这兽如此长牙,却也罕见,茗妹可知其名么?”茗墨道:“这个俺以前听族人说过,此兽名叫当康,其鸣自叫,此物最讲机缘,始露其形,今必出现,可谓遇到有缘人。”说罢,她看向了文妖,文妖不知其故。 这时忽听到一声:当康。呜了几声,跳舞而去。文妖才想起鸣墨的话里玄机,不觉笑之。他望着当康奔跑的方向望去,发展那里有一颗大树,那树木又高又大,树上的果实又红又大,像是苹果,可看那叶子又不像。文妖好奇,但更为迫切的,他们有些累了,肚子此时不争气响了起来。于是他决定去那里稍作休息,随便摘些果实来填肚子。 第三十七章雪大旧调重弹(一) 雪大是个专职网络写手,本来是在某站写武侠小说,后来看到武侠小说行业日渐衰落,心想凭一己之力也无法作出改变,何况连黄易的新作在X点也惨遭滑铁卢,心灰意冷之下随即转向写玄幻小说。 在这之前,他有意研究了写玄幻小说的套路,发现它竟与新武侠的套路相差不大,甚至是一丘之貉,换汤不换药,都是他么的完完全全跟现时代脱节了,如果说武侠玄幻小说的罪状只跟现时代脱节,那他绝不去责备它,至少他还承认它们起码有点娱乐性的价值。但是事实却不这样简单。新武侠小说降至今日,它的最大罪状,乃是它助长了并反射了一种“集体的挫败情绪”。这种挫败情绪,正好从新武侠小说中,得到自渎式的发泄,给逃避现实者机会,给弱者满足。 雪大显然是作为一个逃避现实的主义大家,他践行了鲁迅的格言“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既能沉浸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自渎,又可以骗取网民挣取人民币,何乐而不为呢。 现如今正是玄幻题材大行其道的时候,为了保证收益能养活自己,雪大只好忍辱负重,开始潜心研究该网站的排行榜红文——《书生剑气修仙录》《雪山剑客飞天闻》《洛河女神传》……等等! 一周之后,雪大根据自己的研究所得,他列出了一张表格,尽管内容不乏来自李敖的文章,为知识分子所看不起,譬如胡适,在他们眼里武侠小说是“下流的”败坏人心,教人投机取巧一点也不过分,如果仅仅是这样也不为他们所瞧不起,最主要是武侠小说摒弃了努力与时间的付出是无关紧要的,这与前几年的韩二天才有何区别,平时不努力,不坐冷板凳,随便看了几本杂志,别人开出的书单、名言看看就可以成为新一代思想家,杂文大家,这对其他人公平么?何况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 新武侠小说的崛起自然带给一些有武侠情结的人的心情是何等的畅快,因为现实生活的沉重是无法避免的,在现实上小人物的苦恼也是无法避免的。这时候,逃避现实者和弱者们,他们难免不在挫败的情绪下选择一个“发泄甬道”。这个甬道,就是“新剑侠派”的“小说”。 “新剑侠派”的特色不是“旧剑侠派”的多年练功苦修得道,而是投机取巧霍然成侠。它的格局多是一群妇人、孺子、跛子、瞎子,一些弱者或有缺陷的人物,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秘笈”或“天书”一部,然后突然侠身剑骨起来,任何好汉也打他们不过。因此在“新剑侠派”的产品中,它的结局多是“弱胜强”、“小胜大”、“偶然胜长久”、“变数胜常数”的套子,正好适合挫败者的口味,正好满足逃避现实者和弱者的自卑心灵。(上面几段与下面一段来自李敖的《“武侠小说”,着镖!》段落) 所以,今日的武侠小说,它不但使人沉醉里面,导致追求真正知识的懒惰;并且还败坏群众斗志,造成意志上面的懒惰。这种危机,正是希望不劳而获所为。整日幻想著有高人支助自己,小人物也渴望着像武侠人物的武功可以传授,他们在现实中对学习的苦痛,期待靠幻想着有这么一种招数——老师把手按在学生的天灵盖上一掌打下,然后将她毕生所学全部传授给自己,不论好坏知识,想明白了这些,雪大开了自己的第一篇玄幻武侠才气文——《我要不劳而获》,并且顺利签约。 资深女编辑在邮件里再三嘱咐,情节要尽量狗血,最好第一章就产生剧烈冲突,伪君子必不可少,自己是废材不可或缺,男主的母亲必须恶毒,最好还能有个阴险的富家财团千金做未婚妻,在文章开场就被逼退婚…总之怎么雷怎么来! 雪大战战兢兢,心想这些套路都烂大街了,还有人受用么。女编辑安慰他,套路不怕旧,就怕没人用出刷新下限,在关键部分要吐槽玄幻小说的糟粕,这样自然给读者耳目一新的感觉。按照编辑的意思,在接下来的章节里让千金未婚妻带着她的男宠来耀武扬威,羞辱一番后,又被家族其他人唾骂,然后自己忍辱负重。 “然后下一章怎么办?”雪大在QQ上问,“我是不是应该让男主在被家族其他人赶了出去时父母双亡,就像倚天屠龙记那样,参照张无忌小时候,迫于众人压力,张翠山与他老婆一起以死谢罪来换得张无忌的苟活。” “当然不行!”资深编辑断然拒绝,“这情节太俗套了,我们要让男主突然开窍,使出一招”小拳拳捶你胸口“,众人一看这么娘的招式,大为愕然,紧接着,男主不由自主更是使出”当众撒尿“的法术,天女散花一样撒向众人,他们被男主的孟浪无耻行为激怒,刺激得他们冲冠眦裂。后来在被人追赶时,在逃亡的路上,不慎掉下了悬崖!” “悬崖?”雪大震惊,“又是武侠小说的鬼套路啊。这可是玄幻小说啊,我的小姐姐。” 女编辑发了一个“无语”的表情过来,紧接着说,“谁说玄幻小说就不能抄袭武侠小说套路?”编辑很果断,“就这么写!另外还要加点东西,在掉下山崖时被神识者魂魄附身。而且那个神识者居然是几百年前的落魄仙人。剧情再反转,仙人居然有现代人思维。” 这他么也太巧合了吧,怎么什么好处都是猪脚的。雪大举棋不定地想着。 突然QQ上又有了一条信息:“你是不是不信我?” “没有。我立马照你想法去做。” 不得不说编辑果然很了解读者心态,这一章发出去后,雪大的收益蹭蹭上涨。 “下一章呢?”雪大诚惶诚恐,“猪脚被神识者附体后,得到几百万年的功力,是不是可以回去报欺负之仇?” “你白痴啊!”编辑发了个愤怒的表情过来,“这个神识者是好是坏还不一定呢,这时我们可以在这里吊一下读者的胃口!” 女人的心思果然猜不到。雪大擦了把汗。 资深女编辑继续打字,“现在男主与拥有着二魂一魄的神识者在脑里进行意识大战,两人的想法产生剧烈冲突,无法达成一致,然后神识者操控了猪脚的神识为要挟!” 显然在这里,雪大把自己的作文定位在修真作为一个卖点。 “这可怎么办?”雪大很惊悚,“本来以为能活着是福气,猪脚被他控制脑电波日后该怎么办。” “这样才够激烈!”编辑很满意这个梗,“快去写!” “可现在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神识者要是成功控制猪脚的神识作为要挟,猪脚比死还难受,”雪大为难道。 “你傻啊,神识者被附体在猪脚身上,自然是靠猪脚才能存活,如果猪脚死了,他再也无法复活了。所以根据这个定律,你懂滴。” 可是雪大还是有疑问,“两人达成一致后,神识者帮助猪脚复仇,猪脚也得完成他的心愿,可是他们掉下万丈深渊里,连神识者也无法恢复自己的神力逃出,难道要困在这里一辈子吗?” 资深女编辑也很为难,两个人商量了许久也没有答案,编辑索一拍桌子,“你,现在就去写一场自断手臂的码戏!” 自断手臂戏?这么残忍雪大不理解,到底有什么用。 “这你就不懂了,武侠小说里金庸的套路就是杨过被人砍了右手,而且我给你的设定是,猪脚自断手臂,无意中增添了功力,一飞冲天去。这样一来,我保证读者会赞赏你,甚至会有文学家来为你捧场,说你的文是当代的《断臂神功》。然后你就可以在下一章场景转换,让他们顺利的出现在家族的庆功的酒宴上!” 雪大一口水喷向屏幕,“这金手指也开得太离谱了!” “听我的,不会错!”编辑说完这句话,就犀利的下了线。 第三十八章雪大旧调重弹(二) 雪大泪流满面,一边敲字一边觉得自己在写玄幻文。 发完新章节后,雪大看都不敢看回复,把脑袋捂在被子里。 手机滴滴响,接通是编辑激动的声音,“老板对你很满意!” “这他么什么口味,这些读者怎么都喜欢看猪脚断臂?”雪大声音闷闷的。 “我是说我们网站的老大很满意,他还说了,你这个月奖金翻三倍!” 雪大顶着被子坐起来,他全身都被震惊到了!这么离谱的情节,居然能赚这么多钱?简直打开了新的世界。 没人能拒绝白花花的银子,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雪大陆续写了很多很多的——玄幻文。 代表作1——《剑道不消魂,唯有神功来》 他,欧阳峰,金庸文的家国大义侠之人,阴差阳错之下在一次偷学黄老邪练功时,陷入磁场转变中,居然来到了玄幻的世界中,闹得修仙世界混沌不堪。 他,杨过,被小龙女抛弃后,一心想恶心小龙女,居然与李莫愁在一起,在一次修练****时,被小龙女碰见,三人大战,杨过更是使出“黯然销魂掌”,一掌打在小龙女的天灵盖上,错手杀死了小龙女。 在当时三人大战时,因为三人功力过大扭转时空,三人来到了与欧阳锋的世界里!小龙女的魂魄只剩下一魂一魄,伏在欧阳峰身上。 杨过和欧阳锋,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激烈冲突?李莫愁又是怎样的爱恨情仇? 敬请关注此文。 代表作2——《侠客书生意气闻》 这是一个剑道与才气构成的世界里。 在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人拥有这么多的头衔:文帝,斗气王者,文抄公,剑圣…等等!但轩辕皇却做到了,而且,他只有十五岁! 不知道,谁才会融化他冷漠孤独的心呢? 敬请关注此文。 代表作三——《刀光剑影》 代表作四——《我的老婆是狐狸精》 代表作五——《爱你就要骚扰你之狐狸精前传》 代表作六——《恶语伤人》 …… 雪大越写越红,越写三观越崩坏,就在他觉得自己即将变态的时候,终于等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武侠小说,终于——复活了!他终于不再披着玄幻的外衣写武侠小说了。 雪大涕泪横流,一边匆匆完结了手里的《仙人传》,一边递交了中止合约的申请。 当红写手要走,女编辑当然不愿意,自己一手捧出来的人,又是QQ又是电话的轰炸了半个月,不过雪大去意已决,态度彬彬有礼,却绝对不肯松手。到了最后,编辑想拿出合同来威胁——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就在她使出杀人技时,一直在背后默默留意雪大的老大金不换终于出面了。 他叫女编辑到她的办公室来一趟。女编辑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何洁。 当时何洁第一时间就把雪大要离开网站的消息告知了自己老板金不换。 金不换长得很高大,长眉毛,大眼睛,阔唇,结实的白牙齿,说话时声音不高,从从容容,当初何洁就被金不换的不浮躁的性格俘虏了芳心,两人在一起的时间不算长,但也不算很短。 别看何洁是个文静的姑娘,可她骨子里浪得很,在男女关系这点上从没有抑制过自己,身心宽裕时没有不骂脏话的,这些脏话金不换很少从别的女人嘴里听到。 那份惬意的心情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何洁一头瀑布般的飘逸长发,随着身体的转动,飘散成一道美丽的弧形,金不换忍不住想起以前电视里那支洗发水广告。 “真,真美,很……好看,”金不换结结巴巴地说道,那是他认识何洁以来第一次在她面前失态,以往他与其他女人从未有过的事。 不管怎样,这个女人在他心里留下的印象难以磨灭,其后他们又私会了好几次。 何洁进来时,看到金不换带着深思的表情,连她也好奇,何洁走了过去,看到时金不换在看美女选秀比赛,她恼怒地捶打了金不换的胸口一下,骂他坏死了。忽然想起便问起他叫自己来所为何事。何洁坐在金不换的膝上,问他想什么。金不换认真地告知她,在何洁看来,金不换听人说话时很专注,每有解答,频频点头,或露出明亮的微笑。这些不显得刻意的行为自然给何洁有了很好的印象。 两人在交谈一番后,何洁明白了个中大意。 第二天,何洁根据金不换的想法,她决定换个思路,在电话中她表演了自己的演技,心痛放手,不过是说些场面话,说什么为了感谢雪大对网站的贡献,老板打算请他吃饭。算是临别之宴,雪大也不好意思退却。 “请我吃饭?”雪大心里感到很震惊,这家网站的老大是网络行业有名的大佬,其实玄幻网站只是顺手玩,主要是做网游,几乎每个男生都玩过这家公司的游戏。 在雪大心里,这样的终极大BOSS应该日理万机才对,怎么他不但看过自己的玄幻文,居然还要请自己吃饭?我的乖乖,雪大的心脏跳得厉害,简直是受宠若惊,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网站的香饽饽了。 “这是最后一个要求了,你不会不答应吧?”何洁采取攻心战术,满脸笑意地看着雪大,一丝一毫没有暴露出不安的情绪。 雪大心软了一下,只好点头答应。 但在之后的每一天,每次想起这次迷魂似的点头,雪大都恨不得把头直接砍了。 要是自己没有赴约,说不定自己已经儿女成群,,呃,至少也不会孤枕难眠,夜夜被那个男人蹂躏,哭的嗓子都哑掉了。 然后时间无法倒流,未来也无法预料,所以在这个下午,雪大还是哼着小调,打车去了著名的富豪大酒店赴约。 第三十九章徐辉与石老师的历史知识辩论(上 “你上哪儿去?”徐辉从后面赶上来,一把拉住了石老师。 “我到教历史的吴先生那儿去。”石老师答道。 “找吴先生干嘛?” “找他问些问题。” “问些什么问题?” “问……问……问些……”石老师吞吞吐吐地支吾着,又把头低下来了。 “书呆子!问些什么?快些说!”徐辉追问道。 “你……你……没有兴味,何必对你说!”石老师依然支吾着不肯回答。 徐辉心里有些恼怒,但仍然耐着性子问下去:“说说看,没有兴味就不往下问。” “我预备问一些与明朝袁崇焕有关的问题,你是没有兴味的。” “哈哈!哈哈!你又是那一套。这年头最要紧的是实际活动,多知道那些又有什么用,毕业以后还不是照样要找工作,何况那些东西以后用不用得着还另说,就像小学里学分子分母之类的知识点。对以后的生活应用根本没用。”徐辉像是说上了瘾一样,“很多人不会那些,还不是照样生活。” 石老师没有作声,依然低着头向前走。 “喂!你这个书呆子,我一定要好好劝你这书呆子,要认清时代,不要枉费心血,弄清楚那些无谓的历史人物,有什么用处呵!”徐辉提高了嗓子,象是有意激动他。 “袁崇焕是无谓的历史人物吗?”石老师带着质问的口气。 “是的,他对明朝来说就是一个汉奸,你想想他最后就是被他最爱的明朝皇帝以通敌卖国罪名处死的。”徐辉肯定地回答。 “徐辉!如果你个人对于袁崇焕这个英雄人物不了解有抵触情绪也就算了,我可以理解,这也是你个人的自由,我没有什么意见可以表示的。然而,你是不是以为这个世界上就只有一种观点,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多看了别人嚼过的饭就以为好吃,旁人做得饭不合你口味就尽力贬斥,你这样的行为在民间发明家眼里不过是别人的传声筒罢了。很多时候,我们都中了自媒体的毒不知觉而已,就像我以前看黑客帝国动漫版时想到的洗脑一词时的惶恐不安,别人说什么就是我们,我们不喜欢用脑,觉得别人帮我们安排好了就成,又或许他们说的话正好契合自己某种心理而暗暗窃喜。以为他人“先获我心”而沾沾自喜时,殊不知他们正是有意这么去做。” “再者我对袁崇焕这个历史人物感兴趣不只是他有着两极分化的评价,现在请你不要阻拦我去找吴老师。还有我奉劝你一句,你个人以为只要从事实际的活动有意义,而对于某些无谓的活动嗤之以鼻,认为它们无谓,是不是因为只对现实生活无用所以就一概以无谓来说呢?请你明白答覆我。”石老师严肃起来。 “是的,我很明确告诉你,只要没有产生实际的效益,它就是无用功。我个人认为只要在从事实际活动时,个人去干就成了,有没有用当场就知道结果,而你现在老是想知道一些的历史人物,终究是徒劳无益”徐辉也认真回答。 “为什么你会如此无知无畏?”石老师追问徐辉道。 “因为你现在纠正的东西,也许在几百年以后就变得更清晰明了。你应该知道钱穆这个历史大家吧,他也有犯错的时候,而且还是在他活着就闹出了大笑话。以后这类打脸的行为比比皆是。只不过他运气不好。还有你刚才说那个洗脑一词,我觉得你说得有点意思。我承认以前是看了网上一些民间历史发明家的话就夸夸其谈,甚至不屑于袁崇焕这个人。这不是重点,我现在所担忧的,你怎么知道你自己不被洗脑,你认为他是个英雄似的悲情人物,我却觉得他是个卖国贼,还擅自杀了毛文龙报一己之私仇。他死得活该,在当时就有历史学家写他砍头时京城的老百姓抢吃他的肉为快呢。这点你怎么解释?” “有什么好说的,你看了鲁迅写的小说《药》便可知详形,想了解更多这种心理分析可参看李敖的《北京法源寺》一文,他在里面对中国文化说得很透彻。至于我是不是被人洗脑,这正是我想要知道的内容,现在我心里有个疑问,当我们各执一词时,各自为自己辩解时,努力说着一些自己自认为正确的想法,坚信自己没有被人洗脑,都坚定自己的想法是对的,那么历史上的袁崇焕在我们眼里到底是怎样的真实人物,他到底被人加工了多少,又或者刻意隐瞒了多少呢,这点正是我要找吴老师的原因所在,也是我在想他为什么会呈现给后人如此复杂的一面。透过袁崇焕这个历史人物,他隐射出历史本是一面众生镜,知过去,晓未来,可以从历史事件中吸取教训!”石老师表现着他平素少有的肯定态度。 “还可以知兴替呢?”徐辉不服气道。 “说得没错。历史是后人的借镜。”石老师迎合他的话,完全没有理会他话语中带着点嘲讽。他继续说,“既然你已经知道了,就应该明白,我现在对袁崇焕这个复杂的历史人物极有兴趣,之所以对他有兴趣,上面说了既有两极分化的评论,还包括看了李敖对他的评价,也见到不少历史学家的正面回答,独独是民间历史发明家的怪调。现在我想说的,是关乎人的思想的复杂性。在袁崇焕这个人物上,尤能体现出这一点:你好好想想,人类是一种能够运用思想来指导行为的动物,如果一个人思想有着不为人知的目的,他会不会做些手段,让他看上去更加的伟光正又或劣迹斑斑。就好比,一座高楼大厦在未着手建筑之前,必须经过工程师运用思想,精密设计,绘出图案,然后才可以按照计划来建筑,这不是思想的用处吗?思想既然这样有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必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根源是人的思想在作祟。” 徐辉听着一声不响,略有所思。 石老师冷静地望着他,空气顿时沉寂下来。他们走到一个拐弯的地方去了。 “你还有什么意见没有?”石老师打破了沉寂。 “我……我……”徐辉似乎陷在迷惘之中,“我觉得你说的好像也有点道理,袁崇焕这个人物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我不知道,他们给我看那些,然后我就这么说。” “我不同意你这个观点,什么叫他们给你看,然后你就说。现在一些公知或自媒体之类的人,最爱这样了。为了热点,为了挣钱,炒热度。完全没了底线,可是你倒是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问题你有头脑的,真实的袁崇焕到底是什么模样,我们只能自己思考,去分析别人说的话有没有合理性。不能因为他这么说,我就这么看。其实我心里还有很多不懂的东西。就还是去请教吴先生吧!他是专门硏究历史的。” 两个人谈论着,不知不觉已经拐了几条幽静的小巷子,走到一家门前,石老师叩门。 第四十章徐辉与石老师的历史知识辩论(下) “谁?” “我们来看吴先生的,吴先生在家吗?” “请进。” 门打开,一个小花园在眼前出现。一位头发灰白、戴着眼镜、身材高大的中年人走出来。 “这位就是吴先生。”石老师向徐辉介绍。又回过头来。 “这是我的同学徐辉。” “哦!好!请客厅里坐。”吴先生客气道。 “我们是特地来请教吴老师您的。”石老师说。 “很好!我们可以讨论讨论。现在二位对于什么问题发生兴趣呢?”吴先生满脸笑容,和蔼可亲地问。 “我们刚才在路上辩论了一会儿,”石老师笑着说:“是关于历史的真实性与人的思想这一类的问题。” “哦!这类问题是很复杂,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得淸楚的。”吴先生说时就拿起烟,从中倒出一根,点燃起来,抽了一口,继续说道:“就我数十年所体会到的种种,从历史的真实性浅处说吧!本质上就是人的思想问题,一个人对某件事的看法能呈现出多少真实,关键就是个人的思想觉悟。久而久之,可能得到一点习惯,就是知道有意地避免在思想历程中的种种心理情形对于思维的不良影响。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吴先生的嗓子渐渐提高了。 “人类在思想的时候,多少免不了会受到种种心理情形的影响。受这些心理情形的影响,并不一定可以得到正确的思想结果。它有时固然可以使我们碰到正确的思想结果,然而碰不到的时候恐怕更多。” “这一类的心理情形真是太多了我现在只列举几种常见的吧!第一,我要特别举出成见。成见是一种最足以妨害正确思维的心理情形。”老教授严肃地说:“譬如一个人早先听惯了某种言论,或者看惯了某种书报,他接受了这些东西,便不自觉地以此为他自己的知识,或是形成了一种先入为主之见。以后他听了别的言论,或是看到别的书报,便不自觉地以他先前听惯了言论,或是看惯了的书报,作为他评判是非底标准。假若别的言论或书报与他先前听惯了的言论,或是看惯了的书报相合,那末他便欣然色喜,点首称善。假如不相合的话,那末便很难接受;火气大的人甚至会痛加诋毁。至于他所听惯了的言论和看惯了的书报究竟是否正确,别的言论或书报究竟是否正确,那就很少加以考虑了。” “不要说平常的人吧!就是科学家也难免如此。科学家主张某种学说,久而久之,便也很容易不自觉地固执那种学说,以为那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如果有新起的学说与之相反,往往不仔细考虑,横加反对。例如,二十世纪初叶,好像是一九O二年吧!索狄倡原子蜕变学说:当时的科学家,闻所未闻,群起揶揄非笑。在心理学方面华特生倡科学的心理学、反心灵论,这种学说和当时盛行的墨独孤底主张大相抵触。墨独孤听了很不顺耳,于是讥讽他、嘲笑他,写文章攻击他。这类的情形在科学史上多着哩!我不过随便列举一二罢了!” “那么怎样才能免除成见呢?”石老师插嘴问道。 “很难!很难!”老教授皱皱眉头说:“第一,要有反省的精神。时时反省,看看自己的思想结果和知识是不是有错误。第二,要有服从真理的精神。你们知道印度中古时代的情形吗?印度那时学术很发达,派别有百余家之多,真是诸子百家,异说争鸣。当时,印度的学者常常互相辩难,可是,在他们辩难之先,往往表示:我若失败了,立刻归依你做弟子,或者自杀以报。辩论以后,那失败的一方面,便这样实行,没有强辩,也没有遁辞,这种精神,非常可佩。但是,这种精神,谈谈是很容易的,实行可就不容易了。” “风尚也是容易使思想结果错误的因素。风尚与时髦是很近似的东西。如果在某时某地有某种言论,那一时那一地的人羣起附和,那末对于某一类的事情之判断,便不自觉地以某种流行的言论作标准。这也就是说,大家不经意地预先假定某种流行的言论是正确的,再根据它来批评其他言论或是行动,这样,便很容易为当时当地的人所赞同,因而十分容易压倒异议。” “其实,一种言论之为真为假,和风行与否是不相干的。这也就是说,一种言论之是否为真理,和它风行或不风行,其间并没有必然的关联。换句话说,一时一地风行的某种言论,也许是真的,也许是假的,历史的事实,最足以显示这一点。某种言论在当时当地之所以风行,有环境、群众的好恶、利害关系、心理习惯等等方面的原因,而这些原因都是在是非真假范围以外的原因。原子学说、波动力学等等总可算是真理吧。为什么并不风行,不为人人所传诵呢?夺人之士,亡人之国,杀人之命,总不能算是真理呢!然而在许多国家里为什么却瀰漫着这种空气,比什么真理都风行呢?可见风尚不一定是真的;真的也不一定成为风尚。” “习俗或迷信,这些东西也常常歪曲合法的思维路子,而使我们得到不正确的思想结果。西洋人的习俗,常以十三为一个不吉利的数目,十三那一天发生的不幸事件,都与十三连上,祖们以为不吉利之事与十三有因果关系,于是凡属十三,都想法子避免。其实吉利和不吉利,与十三有什么关联呢?中国有些人相信相面,算八字,但一个人的前途如何,与商貌和八字没有什么相干的。至少,我想不出有什么经验的理由与之相干。而中国许多人想到他的前途,便将这些因子攥杂进去,结果,会想出许多错谬的结论。例如,坐待命运之来。” “还有呀,利害关系或情感也很能使思想结果不正确。大凡没有利害关系或强烈情感发生作用的时候,人的理智在思想历程中比较容易占优势,比较容易起支配作用;在有利害关系或强烈情感发生作用的时候,可就不同了。例如,假若我们普普泛泛地说:凡属吸鸦片烟的都应该枪毙,某某人是吸鸦片烟的,所以某某人应当枪毙。这大概没有问题,人人会承认。可是,如果说:我的祖父是吸鸦片烟的,所以应当……哎呀!那就有问题了!” “哈哈!” “哈哈!” 两人符和着笑了起来。 “你们看,”吴先生继续着,“这就是由于有利害关系或强烈的情感在思想历程中作祟,妨害了正确的思维所致。类似妨害正确的思维的因素多得很,我不必一一都说出,请你们自己分析分析。” 第四十二章虚名浮利(上) 出版社的罗太君有一次来到木子李的住处想找他帮忙,两人讨论了一阵还是没满意的结果出来。罗太君心情郁闷,正打算离开时,忽然他看到了桌上有篇春秋大义的文章,那是前段时间熊毅赠给木子李的草稿。罗太君被里面的文章内容打动了,一时兴起,未经主人同意就擅自拿了起来,这一看下去可不得了。他被里面的内容彻底吸引住了,就连木子李叫他吃饭再走他也没反应过来,完全沉浸于文章当中。 木子李只好主动上去书房里拉他下来吃饭。那时罗太君看得入迷,手不释卷,被木子李叫到,忙问他这是谁写的,语气灼灼地说这书有出版的机会,不过要稍微换个书名,删改某些内容,准能大卖。 罗太君作为一名浸隐(白字)于商场多年的老油条,凭借他对于商业气息的嗅觉,他不会做亏本生意的。所以他立马就要求木子李引荐出来见上一面。 木子李知道太君这个人,不好意思立马拒绝,只好忙说是一个普通朋友的,没多大来往。罗太君显然不信,他不是一个容易糊弄过去的人,在两三次的套话中,凭借他三寸不烂之舌,罗太君非说要见上作者一面。他一直不停地赞不绝口,唠叨不已地说这本书如何如何的厉害,,错过了实在可惜,还说在书里完全没有看出作者老气横秋的一面。 木子李说他那个朋友是个隐士,一般不爱抛头露脸。罗太君说没事,咱俩朋友一场。你的朋友不就是我的朋友,如果非要见外,你只需要搭个桥,拉个线,我大可以说服他,不是有句老话说的好么,朋友都是从陌生人得来的。 木子李看得出罗太君盛情难却,再推却显然就是不给他面子,只好答应下来。所以木子李主动开口说,“我明天试着去问问他,看他是不是也有这个意愿出版。” 罗太君听了心情大好,这时他的肚皮也开始响了起来,毫不客气地拉着木子李一起走下去吃饭,一点也不介意地说,“来来来,快吃啊,别等我,不吃哪来的屎拉出来。” 当时木子李一家四口都在等他吃饭,没想到这个罗太君一开口竟是大倒胃口之言害得木子李的儿子才三岁左右就问月霞,“妈妈,怎么这个叔叔可以在吃饭时讲这些。” 场面一度窘迫。好在罗太君本来就有化解尴尬的本领,两三言下便为自己也为他人说了一番好说辞下了台面。 当天晚上,木子李早早就想休息,他不知道明天能不能说服熊毅。熊毅这个人他很清楚,不爱名利,视名利如粪土也不为过,他曾经跟木子李说了他的书是走小众路线的。这次出版面向广大青少年会不会是对他的不敬呢。 如此一来,木子李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两下没什么,可老是这样也惊动了月霞。月霞转过身子,问他怎么了,是不是有心事。木子李说了罗太君找他帮忙的原因。 月霞叫木子李不要想那么多,路到桥头自然直,便搂着他要求与他亲热。 木子李的心早已飞到了另一边,他想起了一两个月前认识的何小曼,一想到她,木子李好像就闻到了她身上的体味,他凑近月霞的身子,这是一种叫人万般依恋的体温,顿时他感到内心一种冲动,用嘴吻了月霞的下巴,然后又封住了她的嘴唇。 木子李当初跟罗太君许诺第二天去找熊毅,可次日上午八点罗太君就来到他家。那时木子李因为昨晚的战斗过于激烈,错过了闹钟,一睡就睡过头了,直到月霞来叫醒他说罗太君又来了。 木子李起身穿好衣服,牙也没刷,罗太君就跑了进来,说他昨晚看了那文章以后,回去也睡不着了。生怕木子李把答应他的事忘了,所以大一早就来催促木子李快去。 罗太君果然没猜错。 木子李不敢打包票,在罗太君面前还是重复了昨晚的话,“我尽管试试。”说完当着罗太君的面,在他的恳切的目光下,拨打了熊毅的电话。 罗太君聚精会神地听着木子李在电话里头说了几句话后,接下来是“嗯,哦,啊”之类的简单对白。 当日下午,木子李约了熊毅到老地方见面,告诉他有人想出版他的大作。熊毅知道自己文章的事儿,在追问下果然如他所想的,亦如同罗太君说得一样,熊毅听了大摇其头。 过了半天他才说:“不论他们怎么改,反正我的书还是很小众的,我主要是怕他们亏钱。”木子李说:“这个你不用担心,对方是有名的书商,当年也跟你一样爱码字当文青,只不过他后来醒悟了,码字没有做生意来得实在。何况他又不像你耐得住寂寞。后来下海经商,你觉得一个商人会做亏本的生意?” “那好吧,”熊毅思忖一下,然后抬起头来,语气很坚定的回答,“就听你的。”木子李说:“那好,我先把话给你说一下,对方有个要求,想把你相片贴在封面,以‘当代著名隐士’为噱头。到时你的身价自然就有了,加上你的文章的确不俗,人家一看说不定先被封面吸引呢。” 熊毅把眼睛睁得天大,说什么也不肯,“你应该了解我的,我最怕跟陌生人接触的,而且还要登我的相片,你应该知道我是一个隐士,我是信得过你才跟你说。希望你不要侮辱我!”木子李说:“我很能理解你的心情,可你当年没遇到我之前不也出版了几本大作。这次是稍微有点出入,再说了你本人长得也好看,甭管读者是看上你的相片还是你的文章,只要有人看你写的文章,不就如你所愿了吗?” 熊毅还是摇头,“不要再说了,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不要混为一谈。我是希望别人喜欢我的文,而不是因为我的长相看上我的思想。说再多你也不懂。” “我怎么会不懂?” 第四十三章虚名浮利(下) 任凭木子李怎么劝,熊毅都不肯与罗太君见面,更不肯贴相片。木子李心想,不这么搞,罗太君那边不好交差,熊毅这边也难以突破,一时半会木子李陷入为难境界,他好懊恼为什么当初为了钱就捡起这个烫手山芋,明知道熊毅是出了名的牛倔脾气。 他望了半天熊毅,看他还在生气,只好叫服务员端来熊毅他最爱吃的焖牛腩。 “先不说了我们肚子都饿了,来来来,这是你最爱吃的牛腩。”木子李一边洗涤餐具,一边夹起一块牛奶递给熊毅。 “唉,这个我来就好了。”熊毅说。 木子李嚼了一口,“熊毅,还是这里牛腩好吃,不过今天的牛腩好像不够火候。” “是吗?”熊毅闻言也夹起碗里的那块牛腩,咀嚼几口,“还真像你说得那样,火候不够,牛腩不够软。” “所以怎么嚼也嚼不烂。”木子李又夹起一块,但他没有吃,反而盯着,惹得熊毅问他还不吃,本来就不软等凉了更不好吃了。 “你不说我也懂,熊毅,在吃这方面你比我在行,其实焖牛腩是不能急的,一旦心急焖好的牛腩就一定是有嚼劲,应该花多点时间去焖,最好是加少许冰糖,这样焖出来的牛腩就会非常好吃。” 熊毅笑了,“你对牛很有研究,该转行去当厨房而不是当说客,再不济到屠房杀牛猪也不错。”木子李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将筷子上的牛腩放进嘴里,“你的提议很不错。” 熊毅这时放下了筷子,“我说你怎么还不死心。” “不死心的难道不是你?”木子李反问道,反复劝他别太傻气了,“你自己不在市场上极力推销自己,反而窝在文坛里找存在感,不觉得很无聊?或许你是在寻找一小撮崇拜者,就这样一辈子在在这里你甘心么?就算你甘心,可对大众读者公平么。熊毅啊,熊毅,世风如此,你没必要跟文章过不去。” 熊毅却说他并不怪世风怎样,他只是做个隐士,自己写的文章大部分是写给有欣赏的人看的,而不是为了追名求利把心中那片净土也玷污了。木子李骂他徒有其表。 熊毅不明所以,他问,我有你说得那么不堪么。木子李端起一杯热咖啡往嘴边哈气,然后慢慢品尝。 “不是我这个朋友说你,虽然有很多人夸你的文章写得好看,这个我倒不否认,你的每一篇大作我也是认真拜读,自认自己也写不出来。但他们说你是个隐士,我倒不认为。” 熊毅眉头一皱,追问道,“那你说来听听。” “很简单,你被他们捧杀了,他们也许不知,或许他们是真的喜欢你,一个从没有透露过照片,真实信息在网上的人,所以他们认为你就是隐士,是不追求名利,你扪心自问,你觉得你是那样的人么?一个隐士会在微博上写那些博人眼球的东西,一个隐士会教别人怎么做人,一个隐士会换大量的马甲来捧踩自己?” 熊毅任木子李怎么骂,他只是怪里怪气地笑。木子李见自己说了那番话没有刺激到熊毅。熊毅当时听了好朋友的内心话也是一阵恼火,细心一想,道理有几分,但主要还是他知道木子李这么做是一心想促成这次合作,所以他不做辩解,木子李的一系列操作就像打在棉花上一样不着力。但熊毅还是低估了他的耐心。 木子李说:“熊毅,听我说,这种好事,有多少写书的不想求人知道自己的名气,你在这个圈子这么久就应该知道,有人卖水军炒作,也有人下跪求人发评论,更有一些自嘲自己来出名!我说你只要还有一根筋正常,就应听我的。你就不懂现在那些名人是怎么成名人的!得有人抬你!你想人家抬你,首先你得自己吹吹自己。你不吹吹,谁知道你?” 熊毅这下说话了:“我的确不明白外面的世界了,但廉耻总是懂得的。我自己这么吹下去,今后见了熟人怎么办?当然,我现实生活中的不一定有人跑来跟我聚会,可我还混文坛的啊,我还打算写文露脸呢,你这么一搞,我要是答应了,我这脸还要不要?” “我只问你,你想不想做名人?”木子李说。熊毅觉得他说这话有些意思,望了木子李一会儿,慢悠悠说:“要真的说不想做名人呢,只怕又是假话。” 木子李就笑了,说:“这就是嘛!你知道什么是名人吗?名人是陌生人心目中的幻影!你说怕见熟人,但你忘了一点,大家都很忙的,没人会在乎那些转瞬即逝的事。至于你说你在网络上熟人圈子里是怎么个样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无数陌生人心目中的形象。名人就是靠众多陌生人的崇拜而存在的,没有这些陌生人名人就一文不值!所以我说你想做名人的话,就完全不用在乎熟人如何如何看你。就算有些议论,也是正常的。得名就得利啊!没有名,你的文章就是文字垃圾;有了名,你的文章一字千金。我只想说到这里了,你自己好好想想。” “虚名浮利!”熊毅狠狠地说。 木子李笑笑,说:“算你说对了。有了虚名,才有浮利。利是浮利,实惠多多。在你面前,我不想假充君子。现在不论你说什么,做什么,首先你得有钱啊。你光说你有才,别人不一定在乎你。人家不管你学问如何如何,只问你钱财几多几多。你腰包鼓了,你说你有本事,人家才佩服你,不然你有登天的本事也枉然了。你将终身一贫如洗,最后在贫穷、孤独和沉疴中了却残生,在孤独中自杀。没有人赏识你的文章,不等你运往火葬场,先把你的心血当废纸烧了。” 熊毅不笑了,摇头叹息良久,说:“我知道不答应你是过不了关的。” “依我的你就听我的。你先与罗太君见个面谈谈合作事宜,你要明白,这次不是我求你,是给你自己做人情。给你出书是他提出来的,到时候要拉个企业赞助你的话也得求他帮忙。”木子李样子认真了起来。 熊毅说:“好吧,那我就与他见个面吧。”谈妥后,木子李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电话通了,他对着电话里说了一句“过来吧,”就挂了。 “你——”熊毅说不出下面的“好狠”两个字,他全身的力气好像被人抽走一般。木子李起身拍了怕肩膀,“放心,我不会害你,也不会有问题的,你要对自己有信心。”说完就离开了。 第四十四章作家的研讨会 一天早上,木子李刚进作家研讨会这间大公司时就流言飞起,过往职员无一不在他背后指指点点,掩嘴耻笑。事实上这已经不是他的第一次了。早在三个月前,他因在公开场合说了一些低情商的话被人挖出来。可是这次跟三个月前不同,更与上个月不一样,从他踏入作家研讨会这个工作室时,所有人都不给他好脸色,因为,他已是人人得以诛之。作为一个八卦记者,木子李向来喜欢掘坟,爱好挖一些陈年往事来说三道四,被人诟病为借此上位,他并不以为然,依然乐此不彼。 就拿上个礼拜来说,他在茶水间与人闲聊时就说了石老师的强盗逻辑,也在厕所里与人通话调侃娜娜的坏习惯,来了这里不到半年,他将这个工作室所目睹的一切全说得一干二净,怎么会叫人喜欢他呢? 木子李并不认为这是他的错,用他的话来讲,他是无心之举,是他的心直口快与看不过眼。到了如今这个环节,他认为准是有人诬陷了他,每个礼拜他都约好这里的大作家进行访谈,可是今个礼拜却没有人愿意靠近他,大家看了他一眼立马躲闪,更有甚者,一些女孩子刻意在经过他身前时重重地哼了一下,以此显示出她们的不满与不屑。男人却稍微做的高级一些,像是看一本大写的幼儿字体一般,像是得了红眼病一样,独独对他用斜视的却不正眼去看。 因为来得早,这次的拜访对象罗珅还没有到场,趁着空闲时间,木子李来到罗珅的写字椅上坐了下来,他转动了椅子,单手放到后脑勺上挠了几下,拨弄头皮;另一只手在鼻孔上使劲儿扣。 嫌不够劲儿似的,他把鞋子脱掉,双腿盘在椅上坐着。完全不理会其他人的看法,随意动桌上的东西。后来总算觉得没意思,把椅子转了几个圈后,才发现住在对面楼上的一个人也朝这边看来,他顿时有了乐趣。他身子朝前倾,眼睛睁得圆滚滚似的,对面的那个人准确说是一个女人在跟他挥手。 这让他觉得奇怪,来这里半年多了,从未发现住对面的是一个女子,那女子因为隔得太远,他看不清对方是什么样貌,不过可以肯定一点,木子李凭着直觉,刚才那女子此时正在练着瑜伽,这让他颇有点心动。 当然了,心动不全是因为对方是女人,在现代这个僧多肉少的社会里,女人诚然作为是一种昂贵的商品,能代价可估的绝不半卖半送。可在他的内心,想得不全是那些,他首先想到的是女子柔韧的身体,练过瑜伽的女人显然是可以做很多高难度的动作,颇有美感。那会儿他的心里想着一些肮脏龌龊的想法,这时一个男人走了过来。 这个男人是他今天想要的采访对象,作为这里的主要骨干之一,眼前的男人长得很秀气,也许与他的职业有关,看上去文质彬彬。他穿着一身得体的正装,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皮包,此时他看到一个人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而这个人他非但认识,简直是对他深恶痛绝,像对面前这样的小人物,他最有发言权了。 罗珅以前也是一个乡下人,不过在他很小时就离开了。离开乡村几乎是所有乡下人的愿望。想起父亲当年把他们几个户口迁到城里,在乡亲父老面前赢得了面子,以为他有出息,大大地有出息。可出来这么些年,罗珅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一个乡下人所谓的大出息,得通过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他父亲罗雨这一代只能走完从乡下人变成城里人这一步。也算是为儿子罗珅创造了条件,让儿子比他再高贵一些。以后孙子比儿子又更高贵些。只有这样,他的家族才会慢慢进入社会的高层。 凭借着罗雨几十年对社会现状的认识,他也有意传授这样的知识给他的儿子罗珅。于是,他在自家的家训中添了一条:阶层固化。并且还注解一番大道理,不管你承认也罢,不承认也罢,社会已经在事实上存在了阶层。生活在下层的人,你可以傲骨铮铮地藐视上层,可你休想轻易地接近和走向上层。所谓上层,向来都是指受命于天的人,既寿永昌。可这些年上层行列里又增加了新的成分,那就是赚了大钱的人。 罗雨只是真切地感到这社会的确越来越阶层化了,有些人更是越来越贵族化了。事实摆在眼前,下层人想快进入上层,拿刘德华的话说,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 现在,罗珅看着木子李想起了父亲的那番话,手里稍一用力,将皮包握在手心。皮包带冰凉的,一股寒气直蹿他的全身。他闭着眼睛,体验着一种近似悲壮的情绪,最后化为愤怒。 “谁叫你坐我椅子上了,”罗珅大吼了一声,吓得木子李慌张地从椅子上站起,又是穿鞋又是整理自己的发型,脸上的厌恶之色暴露无遗,“这里不欢迎你,请你出去。” 木子李好不容易才忙完自己刚才的随性不妥行为,事实上他在面对这里的员工受了气才故意那样去做的,他用挖鼻屎的手伸了出去,想同罗珅握手,嘴上客气道,“你好,罗大作家。鄙人想请你做个专访。” 罗珅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话,径直来到自己的椅子旁,眉头皱起,然后把桌上的报纸拿起往那里扫了几下,像是扫不干净一样,也怕被传染,他直接把报纸放下,隔着报纸坐了起来,由此之间,他并没有多说话,木子李在喋喋不休地说了几句话后,最后才悻悻然地离开了作家研讨会这个鬼地方。 木子李落寞不得志的走出了作家研讨会,自他进入这里以来,他非常妒忌那些人,那些动不动就说小时候看了多少书的人,当然,还羡慕那些能上网的人,觉得他们很幸福,其实这是犯了一个很让人不以为然的错误。 你见我好,我见你好。 在那时的他没想那么多,木子李心底一直认为他们的钱很自由,他们也许不会明白一个农村的孩子对于读书,或上网是有着多么强烈的渴望。 好在时代在进步,也在极速发展。木子李由衷地感谢这个时代,是真的,断没有虚情假意。他非常憧憬未来。很多人是沾了时代的便宜,多数人都不愿承认,毕竟一旦承认了,身上的光彩就不见了,就是平凡人一个人,那个天才少年作家热衷于此,也就可以释怀了。当然,也有少数人愿意坦白,说当今的都市题材能得到如此的繁荣,是融合了前辈们的心血与付出努力。 木子李不敢想象,也不想回想自己过去小时候找课外读物是多么艰难的一个过程,更不用说问父母拿零花钱来花简直就是一个奢侈。 所谓人比人,气死人,在文化界,在那个年代走过来的某些大手非常瞧不起用手机码字写作的人。在那些人眼里,手机也能写作,简直就是笑话。 他们也有这么说的理由,不外乎是在证明自己身份的优越性。因为那个年代,能上网,能写作文本来就是高人一等。所以当木子李从某些大手以过来人身份追忆起那个年代的人的文章时,他们不甚唏嘘,说那个年代能上网,特别是在网上写作文受教育程度不像现在,而且那时大学还没有扩招哩。 这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更是贫苦的扩大化。木子李由此观之,联想起上个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时,他对于那个时代并没有怀念,但想想那些能出国留学或有一定的地位,哪个不是小康家庭或智慧出众又或是有家庭背景的,套在现在照旧如是,千百年来莫不如是。 摆在木子李眼前的,除了不让下一代受钱的苦恼,他实在没有更多理由来洗清那些人身上的优越性。 这个时代的快速发展令得那些有优越性的人失去了不该失去的东西,科技的大力发展与全球化极速变化,打破了以往的壁垒,也造就了更大的隔膜。好处就是让贫民或者无产者有了识字能力,有了人人一台手机在把玩。 即便科技带来的便利,也还是惹恼了那些家伙,时不时怀念起那个年代。殊不知在那个年代网络小说也是贫乏得很,他们是赶上了那个好时代。到了现在,他们也许思维固化,又或者想巩固自己的地位,早期的辛苦积累已被后来者赶上,一边唏嘘不已,一边又不愿服输。所以成了他们如今时不时回想那个九十年代末二十世纪初的网络小说人才济济盛况来。 相鼠有皮之石老师篇(上) 一 八月中旬的某一天,炎热的太阳朝西边开始微微倾斜,大文豪兼明朝历史研究大家石头在这天午后从南方城出版社回到自己家中,他打开大门,发现底下有一封信,于是他弯腰捡起来,上面署名一个叫木子李的家伙,没有日期,也没有地址,他觉得很奇怪。 他将信捏在手里,信步踏向厨房,忙碌了大半个下午,他的肚子开始发响。于是他从冰箱里拿出昨晚吃剩下的饭菜,打算热它一下来吃。趁着这段小小的空闲时间,他坐在厨房的椅子上,打算看看到底是谁给他来这么一封信。 木子李?这他么谁啊,老子根本就不认识这号人物,该不会是那些的找存在感的小人物吧,一想到这,石头心里就开始发笑,他知道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得来不易,好不容易成名,就有老鼠来惦记自己,真是讨厌。 啐,他恶狠狠地朝垃圾筐里吐了一口痰,心情才大好,回想自己的历史,石头也深深感到自己拼命巴结了那些人才有了今日的成就,呸呸呸,真材实料岂能作假。石头有时忍不住痛恨那时的自己低贱,拼命的讨好别人与违心的吹捧,直至成名后才重焕发出原本的面目。 石头今年三十三岁,凭借研究明史十来年才有了今天的成就,他深深感到自己还应该不应该继续拼命下去,这么几年下来,名气有了,脾气也大了不少,就拿昨日来说,他也没整明白自己那么想骂白食者。不可否认,石头自己也感到自己有些飘了,但凡一个像他有成就的人很少能做到自知之明,所以他的自负是肯定的。 他昨日的那篇大作发表出去,臆想中的石头本以为会是一篇千古好文章,必定会一石激起千层浪,评论如风起潮涌般向他扑来,他那时也在心里幻想着该怎么面对那些排山倒海之势的好评浪潮,是该谦虚呢还是狂妄一点才好。因为这本来就是他应得的。以他文思泉涌的傲然才气,挟三倍之势,潮鸣电掣以阵于键盘,天下愚民尽入吾彀中久矣。 他躺在椅子上,眼角的余光随意扫射家里的四周,这个虽比不上吴州的城中富豪,但总算与边缘的贱民老鼠来说,也算是一个安乐窝,他家坐落在吴州的市中心,虽说是全市最喧华热闹的地带,可室内用的玻璃完全可以隔离外面的噪音,所以看似身处闹市中心,却有一种闹中取静的感觉。这种人上人的感觉,倍儿好。 他家不小,家中有一个客厅尤其引人注目,逞圆弧形。在这里每周举行一次的文化沙龙是必不可少的,他的好友中有微嗔、娜娜、胡蝶丸,还有一个叫铁树银的家伙,都是有名的大评论家,大历史学家,大文豪作家组成的一支强大的队伍。以石头为大教主,微嗔是文化顾问,娜娜是前锋,铁树银任急先锋的头号炮兵团团长……成立以来,他们无坚不摧,百毒不侵,屡屡得胜,自然不免滋生轻敌情绪,瞧不起一些人来。 就在昨天,也就是星期的天晚上,他们恰好在这里举行过一次例会。自然讨论最多的话题是白食者,而这个话题率先是由大文豪大历史学家石头提出的。 期间激烈的讨论程度不亚于洪水暴发,石头好几次面目狰狞地站起来发泄怒骂,那种颐指气使的态度相信每一位见证现场一切的人们都无比震撼。话题来来往往在点赞与评论之间,不可缺少的主题仍是白食者,它贯穿了整个文化沙龙会议的始终。 简单来说,以娜娜为首的讨厌白食党主要是针对那些读者看了文章不点赞,进而认为他们不支持自己,对不起自己的辛苦写作。 以大历史学家明朝历史专员石头为首的骂白食者注意力集中在于读者看了点个赞却少评论,令他大为光火。 这对他那样自负的大学问家,心理落差造成的心理扭曲是必然的,别说石头大文豪,就连罗珅,覃寿也受不了少评论或评论没有亮点而心灰意冷。更何况自称研究明朝历史十几年的大历史学家哩。 (注:我以前说过,吹牛的人不说自己看多少年书,老觉得自己说话不会被人信服似的,老是没有底气。所以为自己开阅历是必然且必须的。在这里,我认为一个人有没有文化,有没有水平,往往一两句话就能看出来他是什么货色,这个是真装不出来的。我之所以一直说他,不如说写连载历史文,他们的水平都不够。但起码有些人心知自己事,不会拿这个当噱头,他们只蒙心发大财。而石头等明朝大历史学家不一样,他们有精英意识,要给自己立人设。说起立人设,就连米楠也入魔了,可惜。这些人都想要别人死心塌地的崇拜自己,所以我竭我所能将他们本来的真面目一个一个地还原这些吹牛犯。看来,我才是最大的吹牛者呀。) 石头把刚才收到的信通看了一遍后,他强忍着自己暴怒的心情,他恨不得将信撕碎,在他发泄完自己的激动情绪之后,他才得以冷静下来,这冷静的代价自然是砸烂了自家不少饭碗菜碟,直至等到他看见破烂的碗碟碎了一地他才想起自己鲁莽行为,不免心生懊恼。 “木子李……”他自言自语地嘟囔道,然后恨恨的诅咒,“你个混蛋,不得好死!毁我名誉,此仇不报非我伪君子石老师所为!” 石头从微波炉里取出昨晚的剩饭,气哄哄地一口气将它吃光,吃完以后,他来到客厅里,拿起电话按了一个号码出去,接通后便是简短几句强有力的话:给我查查木子李,要快,二十四小时之内查不到有用信息你不用来了。随后就挂了电话。 他在客厅里踱来踱去,目光狠毒,两个小时后,一个电话响起,石头接起电话,唔唔几句便若有所思地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挂了电话不到两秒,手机里收到一张照片,石头紧盯目标许久许久,石头一直在凝视着他。 然后石头回过头来将信再读了一遍:一封非常简短的信,上面所提及的内容是他所不愿面对的—— 不用谢我,令你直面内心。 石头一动不动了。没头没脑的一段话。这到底他么什么意思,石头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暴怒。谢你个屁。我的真心我怎会不了解,混蛋! 时间在流逝,最后他从椅子上起来,穿上衣服,把门关上,他必须要去问清楚,这件事不早点解决,迟早会深深刻在自己心中,就像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十字架那样,终生不得解脱。 现在,木子李——这个平平无奇的名字已在石头心里挥之不去,已然成了一个梦魇般的存在。 石头驾驶着自己的爱车离开了家,朝粉丝俱乐部里飞奔而去。 相鼠有皮之石老师篇(下) 二 鸦雀无声的木子李家,她的妻子叶兰在灵堂前守着她丈夫的遗体在烧冥纸,叶兰在棺材细心地烧着一张又一张冥纸,口中喃喃地不知念着什么,她的神情十分憔悴。 叶兰守了一夜后,身心劳累,旁人叫她吃点东西,她说没胃口,紧接着就坐上了去火葬场的车…… 一天下来,叶兰匆忙洗了一遍身子就回房睡了,半夜醒来时,她的眼皮肿得可怕,距离丈夫的死去已经三天了,三天的时间里叶兰一直在回忆起木子李在医院艰难诉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快到了生命的尽头,他不想自己死的不明不白,于是向妻子讲述了缘由: 木子李遭遇车祸继而被人用刀捅死一事发生在九月十三日夜里。当时木子李那几天一直在南方城四周徘徊,作为一个有良知的记者,他要说一些大作家的丑闻,在那段时间里,他发表了几篇文章抨击大作家的作文,自然以他嫉恶如仇,过于正直的性格,也还是惹恼了一些读者,这些读者在他文中说他们是贱骨头,是没种,也是没骨气的人们。 他明知自己这样做是吃力不讨好的行为,搞不好人人喊打。那天他下班后回家,已是十点过了,这时街上行人稀少,一辆小汽车从后面撞倒了毫无戒备的木子李,然后下车又捅了木子李身上几刀,看着他倒在血泊时飞快地逃走了。 救护车将木子李送进了就近的医院,诊断结果,左肩部骨折,并怀疑颅内出血,胸腔被人用水果刀将身体内的脾脏刺得稀巴烂,在医院抢救下,勉强吊上一口气,直到他妻子前来才死亡。 在木子李死后,叶兰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丈夫的大量手稿,几乎每一篇涉及到的主题是关于自由与民主。自然,在木子李心里,他所理解的自由民主是相对的,不是那种我想干嘛就要干嘛,自由主义与集体主义是不相排斥的,也就是说自由不是毫无边界的抽象概念,它理所应当是具体的东西。 譬如说在面对国家主权问题上,个人自由不是绝对,他必须要服从于国家的利益。国家国家,什么是国家,没有国哪有家;自然没有家庭的组成,又哪来的国家,两者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而木子李内心所推崇的自由,是在文字表达上,他所认为,人人都有写作的自由,有言论自由,也有沉默的自由。但这自由必须是相对的,不能触犯法律,不能伤害到别人。 在日记里,木子李举了一个例子,他说有些大作家不知好歹,整天强调自己的文章免费给读者看,读者白看后不评论好意思么。实际上,这就是一种道德绑架。你有贴文章出来的自由,别人也有看不看你文章的自由。哪怕读者看了你的文章,也还是有评论的自由与否。这与你努力写文章贴出来,一定要别人回应是两码事。不是做了事就一定要得到回报,这没有必然的关系,别人也没有义务,倒是自己有权利要求自己更努力。在很多时候,写作者只要做到反求诸己,问心无愧则已。如果动不动就以功利心态计算,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所以说,有一个平衡的心态很重要。 在末后,木子李有意卖弄自己,他说自己从不干这样下三滥的低贱事,求人阅读多丢脸啊,自认文化人却干出有损自身的事,实在难以想象。 叶兰又翻看了几篇丈夫的讲辞,不乏里面的语气有些咄咄逼人,在说理部分有些生硬,恐怕是书看不多的缘故,譬如这一段: 大作家们不要把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理想的回报当成是很委屈的一件事。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自由。假如读者刻意骂作者,说一些与文章内容无关的话,那是他的不对。他是故意挑事。作者在这时被人谩骂,受委屈反驳才是正常行为。 而我们那些大历史学家、大作家他们呢,在自己作文受到读者的冷却后,仅仅因为反应不够热烈,点赞不够好看,评论没有达到自己的愿望,所以急跳墙跑出来骂人,与那些纯属找茬骂作者的读者又有何异? 本来这是一件很小的事,终究还是自身有问题,一些原本有着精英意识的大作家不了解身上的疾病已经病入膏肓了。 接连看了几篇,叶兰有些糊涂了,这与她丈夫被杀又有何关呢。就在这时,她又看到了丈夫的日记,她翻阅到最近,最终在上面看到,大意是讲述一个大历史学家爱吹牛,站着求饶白食者要评论后那一副趾高气扬的嘴脸让木子李非常愤慨,于是他连续写了几篇作文揭露石头这个大文豪是个伪君子,他列举多条证据,证据石头是个伪君子兼且是个混蛋,石头本以为自己是姜文,以为可以跟姜文一样“站着挣钱”,不知道自己在姿态上已经是跪着读者要评论了。这是可耻的行为。这篇作文一经发出,招致一个石头脑残来抨击。 当时的木子李没理会,他本以为是一件小事,可没料想到竟然让那个石头脑残粉羞愤,觉得自己的文章不被别人重视,于是他要干一票大的,所以就杀死了木子李。 三 我叫铙参奋,是一个非常喜欢看小说的无业游民,我在别人写的小说里头满足了自己在现实生活里头干不到大事的幻想。最近这段时间以来,我更是迷上了一个非常非常优秀的历史文作者,他叫石头。我给他发了很多私信,在多次的了解后,我们愈来愈投契,甚至帮他收集反对者的资料,作为交换,我也胜利加入了粉丝俱乐部。那天晚上,石头怒气冲冲地跑来粉丝俱乐部点名要找我,我们商量了一个小时。 石头写的明朝末年的小说我非常非常爱看,在他的小说里,我被代入进去成了一个英雄,感觉自己就是里面的猪脚,我要上场杀敌,血刃敌人。 可是历史的潮流我无法改变,大明国势已去,我大明的天下最终被后金铁骑统治,我痛恨那段历史,他们光明正大地用我们的银两,玩我们的女人不单只,还毁我河山,到了近代更是丧权辱国,我的大汉主义思想占据了我的头脑,我要与满清罪恶不共戴天。虽然我痛恨明末那段历史,但我却无可救药地爱上这个大明王朝,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伟大的王朝(注:想笑),我大明终其一生 276 年,一不割地,二不和亲,三不赔款,天子守国门,大明啊,我爱你(噗),我心中的大明。正当我沉浸在喜悦当中,一个不和睦的声音闯了进来,那个人,真该死! 一个名叫木子李的家伙,他实在不识好歹,居然抓我所喜爱的大历史学家的“字虱”。这个名字令我精神为之一振。 木子李就是这样一个鸟人,他与满清有什么关系,是他后人吗,混蛋。居然大肆抨击我所喜爱的历史学家,理由的根据是维护现有的民族团结那一套,说什么石头那家伙分不清历史与现实,别有居心,真恶心。我去他的那一套,敢诋毁我偶像。 我匆匆看了一篇他的作文,在文中他还根据这个标准,提出了一个污蔑我偶像的看法,凡是有这样想法的作文都是不足取的,都是在走历史倒退潮流。更何况在历史文中塞私货,犯了大忌,你写的是小说,而不是学术,所以他非常瞧不起石头。 卧槽,那鸟人算老几,他够资格吗。我偶像爱大明干他鸟事。去他的,帽子扣得很大嘛。说别人道德绑架,他自己才是最大的道德卫士者。我不管,反正他算是跟我结上梁子,尽管他给出的理由看似充足,我也不屑于去看,我实在受不了他的尖酸刻薄,尤其是在他文章里头嘲笑我偶像,说什么“研究了十几年历史,想不到是这样的水平,实在是可笑!” 我要杀死他,这个信念在我脑里酝酿了很久。不杀不足以平我偶像愤怒! 这天中午,我又上街购买了一份报纸,上面登着我偶像的大作,我非常非常爱看我偶像的文章,所以急切的看了起来,哎呀,实在写的太好了。我反复看了好多次,简直爱不释手。他的作文写的真好,怎么个好法,就是把我想说而说不出的话被他轻松的说了出来。 我边看边回家,没有留意到一个人撞到了我,连带报纸从我手里滑落。他帮我捡了起来,喵了报纸一眼,他问道: “咦,你也看明朝历史发明家的东西啊。” 我不懂他说什么。 他指着报纸上我偶像的文章解释说,“哪,就是这篇,这人有问题。” 听到有人说我偶像的坏话,我愤怒起来,脸涨得通红,问他,“你什么意思。”这时我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人长得贼眉鼠眼,猥琐不堪。 “我实话实说而已。” “你胡说,”我气不过直接与他打了起来。 最终我打赢了他,从他口里得知,他就是木子李,我又揍了他一顿,他反抗不了,我要求他道歉,他不肯。“我又没说错,道什么歉。” “你嘴硬是吧,我就不信打不到你道歉为止。” 于是我们又打了起来,最后我们被抓去了派出所。我愈想愈气,又联想起之前石头找我的缘由。然后呢,就是跟踪他,日后找个机会杀了他。 从外面回到家,二爷看到我嘴角的伤痕问我怎么回事,我不说,他唠唠叨叨个没完没了,说什么我又惹事了,你从小到大就不听我的话。我烦躁不安,二爷的话令我愤怒,于是我又从家又出来了。那股家里带出的怒气加上遇到那个杠精,于是我去女朋友那里。在言语中,我和她发生了争执,她将我的报纸扔在地上,拼命地践踏。 我怒不可遏,于是将她打得鼻青脸肿,一手用力地扯起她的头发,拼命的拉扯,另一只手握成拳头打向她的肚皮,痛的她大喊大叫。那时完全失去了理智,简直就是一条疯狗,拳头打她嫌不过瘾,自然也用上了大脚踢,我不顾死活地踢她肚皮,她哭得愈是厉害,我愈是踢得兴奋,由开始女技师大喊大叫,到最后她瘫倒在地上。 我看着她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下,心里鄙视道,他么的,才几脚功夫就受不了。我重新捡起那份报纸,报纸上染满了血迹,血迹把我偶像的大作弄得字迹模糊,我怒从心头起,更是用力往她的肚皮一脚踩下去,又接连踢了几下。 过了一会儿,我将把她翻转过来,面部朝天,鼻子留出了血,唇角红肿,肚皮淤青色,小腿上的关节被我打得紫黑,这可算而知当时我下了多大的力气。当我用食指颤抖地凑近她的鼻腔,发现她已没有了呼吸。 我害怕得倒退一步,不经意间倒在地上,那时的我思维很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既然误杀人了,多杀一条人命又有什么关系。 那天晚上,我终于等到了一个合适的机会,借来了一辆车,在木子李公司的不远处等候,像这样的日子已经有一个星期了。 …… 第四十五章无路可走 一 青青是一名博士导师,她向来比较关心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其中不乏包括学生的日常生活及科研。但也确实存在让研究生到她家里打扫卫生、陪同超市购物、洗车等行为,平时她在与学生的交往通讯中,也有说话比较随意的情况。青青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出格的表现,她喜欢拿学生当家仆显然不是一件很出奇的事情,大环境如此,也怨不得她。 青青是一个爱美的女人。既然是女人,爱美是人之常情,她不过表现得更为直接与随意。接触过青青导师的研究生或在读博士生没有一个不知道她的爱美之心。不错,青青天生拥有一身雪白的肌肤,细挑的身材,尽管她今年已经四十来岁,容长的脸蛋也留下了岁月的痕迹,只要她一举手、一投足,总有一份世人不及的风情。别人伸个腰、蹙一下眉,难看,但是青青做起来,却又别有一番妩媚了。最近青青老喜欢问自己的学生杨伟评价自己平时的穿衣打扮。 青青的故事实在太多,也讲不完,她对自己学生的精神压迫很有技巧也很隐秘。她的学生杨伟因不堪忍受的正是这种精神压力,事无巨细都要过问、拿鸡毛当令箭、逮着什么机会都能训两句,无法喘息。杨伟硕转博想要更好的做科研,哪有时间科研?时间全用在应付青青随心所欲的安排了,仿佛他是没有权利的奴隶。 像她们导师那样喜欢把压榨学生们当乐趣的还少么,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是灰色的地带。所以一旦青青因为杨伟的事件出事后,学校第一时间就要保自己人,可因为事情闹得太大,才不得已弃车保帅,青青成了一个弃子也是可怜,但能说青青本身就没错么? 二 杨伟初次见到青青时,他就觉得眼前这个女人不简单,这份不简单给了他一种很直白的感觉。他认识青青导师是因自己的硕士导师的推荐而得以认识。坦白讲青青第一次看到杨伟时,发现面前这个学生人生得品貌堂堂,高高的个子,有些腼腆,怕生得很,结实的身体,理着板寸头,干净利落,显得人分外精神。 杨伟是家里唯一的大学生。他来自江西上饶的农村,父母在外地打杂工,家中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尽管中考成绩优异,为了省钱,他未就读公立高中,而是读了免除学杂费的私立中学。读本科时,他的生活费靠自己打各种零工负担。考上研究生后,同学看见他在食堂从来只吃三块五一碗的面。硕士期间,他发表了SCI论文。研二时,申请硕转博,因硕士导师没有博导资格而推荐到青青门下。而杨伟就这样成了是青青指导的第N位博士生。 三 杨伟拿着硕士导师的推荐投到了青青门下,在以后的日子里,杨伟并不好过,因为在青青的指导下,杨伟并没有做科研的时间,读博一年半只发了一篇论文,还是用的硕士期间的实验成果。杨伟感到博士生中期考核的压力。 青青那天在上完课回来后也带着杨伟回到自家中,她一边叫了杨伟帮忙收拾家务,一边自个儿在整理自己身上的服饰,那时青青穿着一身典型的职业装将身躯勾勒得曲线玲珑,紧身裤与黑色球鞋显得她小腿显瘦,人更青春活力。 忽然青青转动了一下身子,她看向不远处的杨伟,笑吟吟地说道,“小杨,今天上课我穿的衣服裤子以及鞋还搭配吗?” 杨伟头也不抬在收拾家务,“好看呢,老师”。 青青的脸上泛起笑容,又追问杨伟:“外套是职业装和球鞋搭配吗?” 杨伟的语气依旧不冷不热的回答,“鞋子我没太注意呢,老师。” 青青心里乐开了花,“那黑色球鞋呢,我穿那一身看起来还不太老吧?” “黑色的上衣很好,不显老。” 青青听了更是笑容灿烂,她走向杨伟,然后歪向他低声说道,“我记得你最喜欢这件外套是不是。”杨伟觉得脸上有股热气朝他袭来,他的脸庞开始发烫,不容他多想,青青接着又说,“小杨,你感觉老师上课怎么样?你作为学生喜欢上我的课吗?” 杨伟手上的动作停止了,他不知怎么回答才好。青青认真的看他表情,一愣、继而大笑不止。她觉得这个学生很有意思,果然农村出来的学生比较单纯,以后的青青算是摸透了杨伟的性格,也明白了杨伟对自己的不合理要求说不的可能性。越是逆来顺受,越等于鼓励对方进一步提点自己。 有一次因为杨伟打算给之前硕士导师写了点东西,结果被青青知道后叫到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杨伟不发一言,青青知道自己的威严震住了他,她突然起身来到杨伟身旁,从后面欠过身伸出她那细巧的手把杨伟的手放在自己胸部上:“小杨,我知道你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可现在你自己的事没办好,这个时候怎么可以先理别人的事,听老师的话,老师也是为你好。今晚来我家我给你上课。” 杨伟吓得想把手缩回,但青青拉得紧,硬是抓着不放。 当青青叫杨伟出去时,她站在办公室的门框里,双手合抱在胸前,像一个女王在望着自己的奴隶离开。直到杨伟看不到人影,青青才叹了一口气重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工作。 在以后的日子里,杨伟时常受到青青的压榨,有一次青青要杨伟来做家务时,青青悄悄来到他身后从背后抱住了他,一心想给杨伟机会沾自己便宜的青青,可没想到杨伟愣是像个傻子一样呆立若鸡不敢有所行动。 青青身上的洗发水与沐浴露香味混杂在一起一缕缕向杨伟鼻腔袭来,那一瞬间杨伟心跳如麻,不知如何应对,好在那时他女朋友的一个电话解救了他。 青青就那样望着自己的骚扰对象离开了自己的家,她有些气恼,躺在了床上,然后闭上了双眸好像陷入了遐思当中。 与此同时,杨伟自离开青青家后,一个人徒步走到二十公里外的秦岭山区,几次尝试自杀都没有成功。最后杨伟走回学校时,天已经亮了。 他来到学校附近的阳阳国际大厦三十一层,徘徊了一下午,最终还是回头,决定再去看女友一眼,杨伟那时在心里想,如果女友不在家,他就回到大厦义无反顾地跳下去。 回到简陋的出租屋已是晚上,杨伟的女朋友罗伊人问他昨晚去哪里了,发现他身上到处是被树枝和小石子刮蹭的伤痕是怎么回事。 在罗伊人的追问下,杨伟总算觉得自己这人生没有白来一趟,心里一阵欣慰,罗伊人的柔美的声音响彻耳畔,“阿伟,怎么打你电话不通,你知道不知道我好担心你”。他决定向罗伊人和盘托出自己所受的痛楚。 罗伊人在听了杨伟的话,忍不住哭了起来,劝他换导师,杨伟说学生申请换导师,没人敢收。罗伊人点头说道,那不读了,好么。杨伟说因为他是读硕期间转的硕博连读,不读的话连硕士学位都拿不到。最后在两人商量后,女友打电话给青青,详细说了杨伟试图自杀的事,并且说“希望阿伟能活着毕业”。青青回应“以后会注意的”。也许青青的“注意”日后便成了向杨伟说她不喜欢他的女朋友的原因。 四 青青又一次将杨伟叫来自己家里当佣人,杨伟没有一丝一毫地怨气,哪怕是青青说他女朋友的坏话也没有多大的愤怒。 青青:杰克,虽然我认为你女朋友不配你,但你认为她配你就行了 杨伟好奇问道:老师,哪里不配了? 青青说:她没有李洁的率真,她不单纯,心里有些弯弯绕,她对你远远不如你对她的好。 杨伟惊愕:这个你都能看出来? 当然啦。青青突然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还有,我不想说,怕会影响你们的关系。 杨伟:没事的,老师您说。 青青故作姿态:不行不行,我忘了你们是男女朋友,我虽然是你老师,但也不能事事都管着你。 杨伟:没事的,老师。反正我眼力劲没有您和张老师厉害。 青青看了杨伟的诚恳的表情,故作认真想了一会,那老师说了,你不要怪我就好,这种事嘛只要你觉得值得就行。你对她可以掏心掏肺没有丝毫隐瞒,但她却不会这样对你,这种不平等会使你以后吃很多亏。 杨伟大惊:不是吧? 青青:当然会!老师一点都不喜欢她。 杨伟老实回应:老师,有时候我问她一些事,她的确是不说的,除非我问多了她才会告诉我。 青青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我是女人,女人看女人,一看一个准。听我的准没错。 五 青青那天来参加杨伟葬礼时,她一身典型的职业套装的打扮,脸上未施脂粉,步伐款款地步到灵堂中央。青青凝着神,敛着容,朝着杨伟的遗像深深地鞠了三鞠躬。这时在场的亲友大家都呆如木鸡。有些显得惊讶,有些却是忿愤,也有些满脸惶惑,可是大家都好似被一股潜力镇住了,未敢轻举妄动。 杨伟的自杀,杨母家人与杨的女朋友那一边都迁怒于青青,他们都没有料到青青这个妖艳贱货暴君式的女人居然有胆敢闯殡仪馆来。场合过分紧张突兀,一时大家都有点手足无措。 青青行完礼后,竟然走到杨母面前,杨母面容憔悴,她庄重地和杨母望了一眼。正当众人面面相觑的当儿,青青却转身踏着她那风一般的步子走出了极乐世界殡仪馆。一时灵堂里一阵大乱,杨母突然跪倒在地,昏厥了过去。 当晚,青青笑吟吟地又叫新的博士生到她家收拾家务,她问道,“小张,我这身衣服好看吗?你给我说说!” 第四十六章我的优越你不懂 招聘启事:本公司现特招精通外语文化,深谙英美剧精髓,留学海外人士优先,月薪三万。不包吃住。至少看英美剧有十年历史以上,应聘者务必写提交申请书,并附上个人生活简历一份,家传三代留洋人为宜。三日内自然会有人通知您来面试。 阿新把这个网上的征聘启事看了至少二十遍以上。他愈看愈觉得自己非常符合里面的标准,没错,从他奶奶那辈算起,他就是坚守家族规定,到了一定的年龄便去留洋,自然外话也说得吐字清晰,抑扬顿挫、铿锵有力,他想到网上这点要求不免可笑。作为一名合格的海龟人士,哪有人会不懂外语的,简直就是笑话。一想到这里,他开始嗤笑写这份征聘稿的人很没水平。 阿新又将网上的那份招聘信息又过了一遍后,他觉得信心满满,这份工作他要定了。站起来,打开房门,在客厅里走来走去,难以抑制脸上的兴奋状,他急需想要别人知道他即将有了一份好工作,比以前帮家人干收租的活儿更好。阿新再也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无所事事。 他转过身,看到他妈妈在拖地,他拉住了他妈妈,想了一阵,对他妈妈说:“妈,从今天开始,我再也不啃老了,我找到了自己的事业了。”阿新说得倒是轻松,八字没一撇哩,他也没有去想,在他看来,这份工作是专为他而定的,他妈妈还在听他的一番伟论: “妈,你以前老说我没出息,毕业以后,一天到晚就知道煲英美剧,现在就有天下掉下一份工作给你儿子我,工资虽不是很多,只有三万块。但也不算少了。不管你怎么劝我,我铁定了心要去干,只是有一件麻烦事,妈,你能给我写一份生活简历吗?” “哦,那又怎么了?你自己写一篇就是了,用不着来麻烦我。”他妈妈听完后,没有发表劝阻的话,生活不是那么简单的,但她又不好直说,难得儿子今天想出去工作,做妈的难不成一辈子绑他在自己身边。罢了,他妈妈又准备拿起拖把拖地。但阿新一手拉住了他妈妈的手臂,不管他妈妈怎么挣扎,他也不愿放手。 “妈,你就帮帮我这个忙好不好,我自认口才出众,舌吐莲花,可是要我写一篇生活简历,那是天大的困难。妈,算我求你了。”阿新哭得泪眼婆娑,“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儿子,我从小就生性调皮,不爱学习,语文功底尤其差。那个网站的招聘信息里下面的附录一栏里,必须要写得有文采。没有才华的人,怎么写得出来?要是随便写一下,马马虎虎,随便交差,这事肯定没事。” “仔啊,不是我不想帮你,你妈虽然是个教师,但也退休了好几年,别说现在写字不利索,可能写出的文章也好不到哪去。” “话虽这样说。”阿新仍不放弃,“但瘦死的骆驼总比马大。妈,你就帮帮我吧。您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你不帮我以后谁帮我。” 阿新他妈妈被他说得无法反驳,再说了,他妈妈也想练下笔,这么年过去了,不知文笔有没有生疏。说起来他妈妈以前也有个作家梦,直到后来经历了一些事她才放下当作家的想法,至于是什么原因,他妈妈一直没跟人说起,有时连她丈夫问起,她也不肯说。 阿新见自己劝服了妈妈,立马奔回房里,从抽屉里拿出从毕业后一直没碰过的纸笔。尽管上面有了些许灰尘,笔也写不出笔油。她妈妈接过他手里的纸笔,写第一个字时就碰到了困难,原来是笔没了笔油。 阿新夺过他妈妈手中的笔,扭开了笔筒子,从里面倒出笔芯,看到里面的笔油还在。他才放心,又装了回去,重新拿起笔来胡乱在纸上乱划一阵,方才写出字来。 做好了这些,阿新又奔回房间里,他将自己一万多的笔记本电脑拿了出来,又打开刚才的网页,照着里面的内容念给他妈妈听,他妈妈一阵思索,挥笔而就,没一阵子功夫便写好了。 阿新自然兴奋,他从桌上拿起了他妈妈写的稿子默念起来,当他读到“我以前做外语社社长”这句话时,他皱起眉头,这怎么可以撒谎,这个谎言也太离谱了,自己明明没有这么厉害。再往下看,阿新的眉头紧锁,像两条绳子扭成一团,愈发打紧。 “妈,这段不好,”阿新拿着稿子走到他妈妈跟前说道:“还有这段也不实在,不如你再写一篇。” “新仔,不是我说你,你妈妈也好久没写东西了,能写成这样已经算不错的啦。况且现在的人哪有不吹嘘自己的,我已经控制了自己手笔,没把你吹成一代翻译家哩。”他妈妈抬起头来看向儿子道。 “但是妈,你这还算没捧我啊,我要的是一篇有文采的生活简历,而不是吹嘘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妈,我看你没有理解那篇征聘广告,他不过是想看看应聘者的文字表达能力而已。” “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你不如老老实实坐下来写一篇。” “我写不好,妈妈,”阿新叹道,“老实说,我已经在心里想了十遍了,没有一遍是我满意的。” 阿新他妈妈听了自家儿子的话也大为惊叹,这也算写,顶多算腹稿,文字没有落到纸上,都不是写。 “新仔,无论你在心里想一百遍都没用,既然想了不妨将它们都一一写下来,其实写得简单也不要紧,关键是你自己想的内容就行。” 阿新脾性不耐烦了,他原本是求他妈妈帮忙,怎知写的东西不合他意也就算了,还叫自己动笔,阿新已经好久没有写文章了,他忽然大怒起来。 “你是我妈呀,你应该知道你儿子外语写作水平很一般,好,既然你不帮我,那我去找小华。” 阿新匆匆忙忙地走家里跑出来,穿着短裤衩,踏着一双人字拖鞋就往他女朋友家阿华奔去。阿新与小华的家人打过招呼后,就往小华的房间里走去。 阿新轻手轻脚地扭来门,映入眼帘的是小华那时在做着美梦,阿新不慌不忙地凑上嘴去,忽然一口含住了小华的嘴唇。这时小华才从梦中惊醒,想大叫起来,怎知道一只大手捂住了小华的嘴唇,弄得她眼孔愈发睁大。待她看清是谁时,又狠狠地咬了一口阿新。 “你想死啊,”阿新看着自己嘴唇流血了。 “叫你吓我,这是给你的惩罚。”她看着阿新的唇瓣被她咬出了血。 “嘿嘿嘿,”阿新一脸的猥琐,“好在我那时没敲门,不然也不会知道你睡觉是那么的美……”小华连忙用手阻断了阿新后面的话,她的脸羞红道,“别说了,找我什么事。” “日后再说。”阿新猛扑上来…… 一曲朝天曲过后,两人都在回味刚才。小华躺在阿新的胳膊上,她问道,“今天找我什么事?你刚才不是说了日后再说吗。” “嘿,你还真是记性不差。好吧,我找你来是想你帮我写一份生活简历,这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那我有什么好处。”小华狡黠问道。 “好处不是给你了吗。女人真是贪得无厌。”说完阿新在小华的脸蛋捏了一把,惹得小华娇艳欲滴,她开口,“说来听听,看我能不能帮你。” 阿新的嘴皮子功夫就是厉害,不到一分钟时间就将整个事件说得清晰明了。末了小华还捶打他的胸,骂他就是这张嘴骗了自己的身子。 几天后,阿新接到一通电话,是网站的负责人打开的,说阿新通过了他们的筛选,叫第二天九点前来面试。第二天,阿新穿戴整齐的出现在港剧情怀俱乐部的大门,他意气风发地走进入,在保安指引下,他来到了目的地。 当时在会场的人足足有一百来人,个个身穿颈靓,说起外话来更是咬字清晰,字正腔圆声情并茂,有着英伦口音。阿新心里还是有些意外,本以为没有竞争对手,看来正不能掉以轻心。就在阿新神游交战时,一个穿着老土的矮个子不小心碰到了阿新,他怒斥道:“你不长眼啊。” 那女孩听了他的话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有些兴奋,道歉后又说了起来,“咦,你的外话不错啊,是不是留过洋,吃过鬼子墨水。” 阿新被她夸得轻飘飘,但还是板着脸,严肃道:“废话,人家网站征聘不是明写吗?精通外语文化,外话流利是基本要求,我看你说外话都不利索,你是没机会的,快回去吧。” “你怎么知道我是来碰运气的,我不是应聘你们那个职位的,我是应征另一个部门的。”女孩说。 阿新与女孩说话时,眼看着一个个垂头丧气地离开,阿新信心大增,机会又多了八成。好不容易叫到他名字时,阿新摆脱了女孩的纠缠,志得意满走入会场。 简陋的会议室里,坐在一个红头发的女子,她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年纪看不出多大,为人严肃,不爱多说话,见到阿新进来,也是毫无感情的一句:请坐。 阿新使出迷死人的笑容,那个红头发女子也没反应。直到她看到阿新坐下后,红头发女子说,“可以开始了。请自我介绍。” 在阿新做自我介绍时,红头发女子时而瞧着阿新递过来的生活简介,时而又抬头看了阿新几眼,眼神毫无波澜。 “很好,不错,外话说得不错,”红头发女子说了一句。阿新被人夸了一句,脱口而出:“多谢!虽然我已经承受了不少人的夸奖,但我还是要说,你很不错。” 红头发女子并无接过阿新的话,她两手交叉在怀,看了一眼阿新,问他,“谈谈你为什么对英美剧情有独钟,你觉得现在的英美剧和以前想比有什么不同。” “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分成两个方面来说,可是第二个问题,你给出的范畴太广了,能不能给个特定的题目,”阿新有些抱怨道。 “那好,第二个问题,你可以根据你以前喜欢的英美剧来作对比,随便谈谈,不必拘束。” 阿新整理一下衣冠,“身为80后从小就能出洋留学,从小就看英美电视长大,这是我的优越感……” 红头发女子看阿新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说了半个小时,她眼困打呵欠,站了起来,咬清每一个字说,“阿新先生,在这里,我想打断一下,你说的那部美剧,还有提到《老友记》时的演员问题,你恐怕是故意隐瞒,那时的主演早已成名。我不知你是怎么得出那个结论的“那帮人还是那样,过了几年之后他们成了影帝才有了那部剧现在的影响力”,并且你还说了《生活大爆炸》的评论。” “在这里,我想反驳一下,这部剧核心问题是编剧,监制,只注重了场景,实景拍摄当然比布景好很多!你的言论里带有偏见,并且还爱秀优越,搞情怀。老爱踩低别人,而我们要请的显然不是这样的人,不好意思,请您先出去,有结果我们会通知您。” 阿新别扭的鞠躬,走出去,门一关上,就大声吼起来,“去你的,什么玩意儿,浪费老子的时间,老子在家收租也比来这儿干活强,我来这里是给足了你们面子,谁他么稀罕啊,”阿新边走边骂骂咧咧地离开现场,在场的人们无一不面面相觑。 第四十七章徐坤的故事(一) 徐坤第一次跟随领导踏入这个陌生的城市已是黄昏。他没料到这次的工作带来给他的竟是如此。 天色渐渐昏暗,大城市里的霓虹灯把徐坤这一行人照得耀眼无比。刚一下车时徐坤就头晕得很,从车厢里走出来,摇晃抬起头一看,只见映入眼帘的却是四个大字:源绿酒店。 没错,这是一家酒店,此时的徐坤一想到待会要喝酒,顿时脸色开始变得有点晦涩。实话说,他不喜欢喝酒,尤其是啤酒,总觉得喝那些啤酒跟家乡里给猪喂食的潲水没什么两样,好吧,尽管他本身没有喝过猪潲水,单是那股味儿他就忍受不了。 这不,他脑里一回想到猪潲水,徐坤的胃里有些干呕,头昏加上胃里翻滚,差点让他吐了出来,可他还是强忍着——从进入这家酒店到现在,他已喝了五杯啤酒了。 “来,为了咱们以后的未来,干了这杯,徐坤,别客气啊,快点干了吧。”说这话的是徐坤的领导杜胜强,这家伙一直对徐坤挺关照的。 是啊,有事没事就会带上徐坤喝酒,是挺不错的。杜胜强他也不是不知道徐坤不喜欢喝啤酒,可是,即便知道了又如何? 生活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有哪个男人不是为了生活打拼,不得出卖自己的肾脏呢,道理谁都知道——喝酒伤身嘛,可你到不了那个层次,只好融入那个群体当中,除非你自己想当异类,遭人排斥,如果你做不到强大,还是乖乖地融入社会,免遭被人背后放冷箭。 又是一杯啤酒下肚,徐坤的胃里有些难受,但他还是鼓起勇气端起桌上的杯子,附声应喝道:“来,干了这杯。” 在这家宏伟壮丽的大酒店里头,徐坤他们在靠近的角落里,台面上有三个人,他们分别是徐坤、领导杜胜强,还有一个叫阿朗的家伙,大远处就能听见从他们的喉咙里发生几声“咕咕”的响声。 阿郎的脸色看起来有些涨红,估计他也喝了不少酒,酒水从他喉咙里往下灌,呛得难受,他不由得感慨道:“领导,我们这次被总公司派来到这里,只要做够半年就可以回去吧? “你这小子,刚来就想回去了,这里可是省市里,既繁华又热闹,况且美女又多。”喝多了几杯的杜胜强有些不胜酒力,开始胡言乱语起来,不,倒不如说是露出男人的真面目。 “实话告诉你们吧”,杜胜强又倒灌了一杯入肚,“这次总公司能派我们来,多少人做梦都想着去呢,为什么偏偏选上我们,阿朗你小子不识好歹啊。” 阿郎虽然趁着多喝了几杯,但也不是那种不识分寸的人,当他听到领导对他的责备时,心里有些懊悔,赶紧站起来说,“是,领导说得对,机会难得,我这不是喝多了嘛。难得公司看得起我们,这杯,是我该罚。” 说着就往自己的杯子倒了一大杯的二锅头,要知道这种酒度数高,又辣,不说二话就仰头倒灌,是最伤身体的。喝完他便倒在椅子上了。 一旁的杜胜强看在阿郎把二窝头硬喝下去,有些为他担心,但更多的是高兴,此时,他的心情高涨得很,手指着他们两人放嘴炮:“我说你们哪,你们只要跟着我,就一定要相信我杜胜强的为人,有我的在,一定不会亏待你们,不过,你们只要能熬过半年,以后你们的人生一定会更加辉煌,我不是那种喜欢开玩笑的人.......” “嘿嘿,如果真的能按照你的所愿当然是好事”,阿郎看着杜胜强附和道,“可是……可是我?” “你怎么了?阿郎。”徐坤问道。 阿郎愤愤不平道,“总公司居然在我新婚期就给我搞这些,我们俩还想着去度蜜月呢,谁知道会来这出,这种异地两隔的新婚夫妇,把我折磨得很难受,就像把自己被阉了没什么区别。” “哈哈,阿郎你在说什么啊。”杜胜强喝大了,仍有一丝情醒。 “我说,我前不久有了合法的使用夫妻生活的权利,就被公司破坏了,我舍不得家里的老婆啊。” 徐坤他们听了阿郎的话,有些可笑且又同情阿郎,见他这副难过的表情,徐坤安慰道:“你不要太难过了,小别胜新婚嘛。再说了,我也挺羡慕你的,何小曼年纪轻轻就愿意嫁给你,你也不知是不是你上辈子积了多少福气才换来的好运气。” “什么?你就别取笑我了。”阿郎反驳道:“徐坤,我跟你说,我倒是挺羡慕你才是,你年纪轻轻就能得到这么好的机会,想想你一个乡巴佬难能来这里体现都市的生活……我怎么觉得,在我们三个里头,就你赚大发了。” “嘿嘿,没有这回事啦,能跟你们这么优秀的人在一起工作,我是蛮幸运的,我也是个跑腿的马仔,实在没有你说得那么好。”徐坤挠头道。 “那时因为你这家伙本来也很认真的好嘛,”杜胜强拿起空杯,徐坤见机行事,连忙为他斟酒,杜胜强继续说,“我看你现在表现得很不错嘛,所以才可以得到这个机会,年轻人嘛,该谦虚的时候要谦虚,该承认的就得承认,不然人家就说你虚伪了,我说的对不对,徐坤?” “领导教训的是,”徐坤嘿嘿笑道,“我也没有做什么了,出了一点绵薄之力实在不算什么。” “你看,你看又来了,刚才我酒杯空了你马上就会倒酒,我看你察言观色的本事其实也是一种能力啊。” “这,这个——领导你是夸我呢还是损我?” “哈哈,不管夸你也好,损你也罢,总之,我们公司是不会放走任何一个人才的,”杜胜强仰头又是一杯酒下肚,这杯酒辣得他一阵清醒,“对了,话说回来,公司已经为我们租好了房间,待会儿我们喝完就回去房间好好休息,不能耽误明天上班啊。诶,我差点忘了,徐坤,你真不打算跟我们一起住?” “来之前我不是跟你们讲好了,我以前有个同学搬来这里住了,我打算去那个同学家里寄宿,毕竟我们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在一起待过。” “好吧,那我就不强人所难。明天记得早起回公司上班,我先走了,那个谁谁,记得埋单。” 阿郎盯着杜胜强消失在酒店门口,跳起来掐徐坤的脖子,“你个混蛋,你真打算把我一个人丢给杜胜强那个死变态啊,你有没有为我想过啊。” 徐坤被他掐得上气喘不出下气,脖子涨得通红,双手硬是把阿郎的爆出青筋的大手扳开,“放开,你把我掐死也没用啊,我以为你是个双性恋爱患者呢,而且你这不新婚期吗,远在万里的老婆不在你身边,嘿嘿嘿。”徐坤双掌合拍着取笑道。 “你还说——故意气我是不是,信不信我今晚就灌醉你,”阿郎气恼道:“我现在就罚你不醉不归。” “嘿嘿,来就来啊谁怕谁。”徐坤应声。 第四十八章徐坤的故事(二) 欢乐的时光过得特别快,徐坤好不容易才将阿郎扶到房间里,累得他气喘吁吁,“这个家伙,实在太让人讨厌了,是谁说要喝个不醉不归的,怎么他自己就先倒了,诶。” 徐坤刚把被子盖在阿郎身下,打算用湿毛巾擦拭一遍他的额头,这时房门突然被打开了,吓得徐坤一跳,以为是有小偷进门。 “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啊,害我好等呀”。杜胜强这时光着上身,用浴巾把他的下身包裹住走了进来,此时的他双手怀抱在胸前。 “呃,原来是领导啊,阿郎他喝醉了,我打算用湿毛巾擦掉他的汗渍。”徐坤答道。 “嘿,这点小事就不用麻烦你了,身为你们的领导,关心下属是应该的,没什么事的话,回去早点休息吧。” “这,这不太好吧。”徐坤吞吞吐吐道。 “这有什么不好,没事的,你放心把阿郎交给我照顾,”说时,杜胜强还特意把“照顾”加重了语气,不由得令徐坤打了个冷颤。“徐坤,还是你先回去吧,话说我们今天大家都累了,回去好好休息一番,在新的地方得跟新人打好关系,那我们的工作才得以顺利展开。” “好的,我知道了,领导,您好好休息吧,明天见。” 徐坤被杜胜强送出房门,他叹了口气,哎,看来阿郎他们今晚注定是一个不眠夜啊,说这话的同时,徐坤没有想过自己,今晚,也将是他来到这个陌生的大都市里的第一个不平常的夜晚。 时间还早得很,才十点不到,这个时候应该是他同学猎艳开始的时间,徐坤拨通他同学的电话。 “修邦,我现在在南方城这里。” “抱歉啊,徐坤,刚好今天是我跟女朋友交往100天的纪念日……不能去接你啦,你懂滴,女人嘛,总是看重那些什么狗屁纪念日。真不好意思啊,兄弟。希望你能谅解我的苦衷,我真怕到时自己不到场,没给她庆祝的话,我会被她折磨好一阵子的。” “没事,反正我今天跟公司的人在一起喝了几杯,今晚我也没空去你那边,这样吧,我明天工作一结束就去你家,待会儿你把你家地址发给我。” “嗯嗯,好的,那我明天打给你。” “好吧,”徐坤忽然想起什么来,他说:“对了,伯母喜欢吃什么,虽然我们是同学,但第一次去拜访你家,至少你也要买个礼物……” “徐坤你这也太见外了吧,真的不用啦,还买什么礼物,真是的。她说你来之后,每个月都能收房租不知道有多开心呢,没事的,我们都欢迎你来住。” “可是,我可是要在你家住半年左右啊,第一次就两手空空过去好像不太好吧,我又不是你你还是个学生,是个消费者,好歹我也是出来工作的人了。” “哈哈,你要是真觉得过意不去的话,来的时候买些水果就行了。” “好了,那我不跟你多说了,总之,明天见了,你跟你女朋友玩得开心点。” “哼,还用你说,我在跟你通话的过程中一直都是处于火热的状态,唔,挂了哈,88。” 徐坤一阵震惊,“什么?你别挂啊,给我说清楚,到底什么是火热的状态中……” 可惜手机里传来一阵又一阵的“嘟嘟”声。 被修邦挂断电话的徐坤,此刻的他是异常的郁闷。 “这个王八蛋,不好好当个好学生,说什么火热的状态,还敢挂我的电话。”徐坤冥思苦想也未能搞明白什么是“火热的状态。” “王八蛋,看我明天捉到你不问个一清二楚,可是话说回来,像我正处于血气方刚的二十岁,唯一的恋爱经验交往不到一百天就被人家’甩’了。同学朋友全都上了大学跑去谈恋爱,而我却只能和一群大叔级别的老男人喝啤酒,真是太悲吹了!” “不,我怎么可以这样,我不可以这么悲观,我现在可是在赚钱啊,等我有钱了,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开玩笑。我一定要找个绝色美女结婚就可以扬眉吐气,一刷当年被同学耻笑万年青头仔的耻辱了,哈哈。” 一想到这里,徐坤笑得合不拢嘴——金钱,美女,权利(白字),这是每个男人的梦想啊。 望着江边的江水潺潺流水,他禁不住有点想哭,未来太遥远了,徐坤现在就想要个美女,有个能为他洗衣煮饭烧菜的女人等他回家,一起吃口暖胃的饭菜,还渴望着每晚入睡之前,搂着心爱的她安眠入睡。 “我也好想谈恋爱啊,”徐坤每次想到房里空空如也,没个女人的家真的不像样。他的心又一阵空虚,“怎么就不能从天下掉下一个仙女来吗?老天爷呀,我求你可怜可怜我好吗,我一定会去庙里给你多烧几根香。” 在他向天叩问美女时,却不知已经有一个美女倚靠在栏杆里在看向他,“这人真怪,想女人想疯了吧。” 这是美女的第一句话,准确说是跟徐坤讲的。 “咦,还真有美女。”徐坤丝毫没有觉得尴尬,反而感到上天显灵了。“哇塞,果然大都市的女人给人的感觉就不一样,长得漂亮不说,连声音也那么好听,难得的是那种高贵的成熟美,哪是乡下的女人能比的,不过这也难怪有人说城市剩女多。” 象是发现了剩男剩女的根本原因,徐坤不免陶醉一番,想不到让当今的经济学家头痛不已的问题,徐坤因为美女就发现的问题的缘由,“就是不知道这样的女人愿意不愿意跟我回乡下过日子。” “她看起来好像是自己一个人吧,那我现在跑过我搭讪应该成功率蛮高的,孤男寡女,在大晚上一个人在外凉快,她不是失恋就是想寻死,何况还靠近江边,十拿九稳就是失恋了想寻死。” 徐坤发挥了他有史以来最好的想象力,“天哪,这不会是上天给我的机会吧?看来我得好好把握才行。美女,快跳吧,你一跳江我立马救你,哪怕我不会游泳也要拼了老命当个英雄。” 徐坤紧盯着美女,只见美女身穿白色的短衬衫,上面是V字领,露出羡慕死人的性感锁骨。 “她怎么还不跳啊,哎,看来只有走过去跟她搭讪,反正看起来年纪也跟我差不多,应该没什么代沟吧。”徐坤在跟自己的心做斗争,“好吧,那我去试试看吧,不试怎么知道没机会呢,试了起码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正好趁着自己刚喝了几杯酒,脸皮也变厚了,胆子也变大了,说不定真的会在这里遇到难得的缘分。谁知道呢?就算被人误会是耍流氓,那也是酒惹的祸,哈哈,我实在是太聪明了。”徐坤不禁为自己这番话的逻辑折服,还有点小得意哩。 于是徐坤趁着一身酒胆,开始迈步前进,一步,两步,迈到第三步时,感到脚底被渡上的一层铅,以此同时他的心情也变得尤为紧张,心脏跳得噗噗地快。 “真他么紧张呀,为什么愈靠近,感觉酒都醒了呢,而且步子愈迈愈小,真他娘的没胆,怂货一个!”徐坤心里暗暗骂自己是个懦夫。 第四十九章徐坤的故事(三) 二十步的距离。徐坤足足花了半个多小时,才离对方五步远,这时他总算看清了对方的容颜,长得一张瓜子脸,高耸的鼻梁下居然有着一张大嘴唇。这他妈是美女。这不就是舒淇的嘴巴黏贴上去的。徐坤泛着些许不适。 真丑啊,不得不说,徐坤这个人,还欣赏不来舒淇的嘴巴的魅惑,不过也幸亏不是那个大嘴巴姚晨,不然他连死的心的都有了。 俗话说的好,“女人嘴大吃穷郎。”这种女人断断不能要,而且据过来人说,大嘴的女人喂不饱,不也从另一面佐证了女人嘴大吃穷郎的真理么。 徐坤感到天快要塌了。 在一分钟之前,徐坤还蛮有期待,他愈是往前走进一步,总觉得美女更漂亮了,那会儿的他不停地想自己应该衬不上眼前这位美女,他考虑最多的无非是像他这种人,也可以接近美女吗?自己会不会吃到闭门羹,到时应该怎么办,有什么应对的法子? 现在的徐坤他松了一口气,倒不是为美女的宽厚的嘴唇感到一阵心痛,说什么一张嘴毁了整个面部。而是因为居然有人比他快几步跟美女搭讪。 对,就是那个黄毛的小伙子,上来就是一句:“那个?美女你是一个人出来的吗?大晚上的好危险,要不要陪哥哥几个一起喝酒解闷,我请你吃炒河粉丝。” 这样的搭讪对白既俗套又让人恶心,而且还很屌丝,吃河粉,起码也得大鱼大肉呀,不然以现在庸俗的女人能上钩么。高贵的餐厅,叫上点牛肉,配点红酒,着个正装,还得打扮得像个绅士,女孩不乖乖地跟你有好感,徐坤就不信了。 没错,这一直是徐坤看小说电影看多了这类的桥段。 他敢打赌,赌十块钱,这类的女人,起码十个有九个。“小妹选婿,要看家底。一味作状,扮晒矜贵。” 现在徐坤是被黄毛几个小子恶心到了,他这一路走来,一直在思考用怎样的搭讪才不至于让人家觉得庸俗还可以给人印象深刻。 然而他不由叹了一口气,“到手的鸽子要飞走了,真他妈没运气,被人家抢先一步下手,吃自己吧你。” “不了,我是和男朋友一起来的。”美女的话让徐坤又是一惊。 原来人家是有男朋友的,难怪人家在江边等那么久。不过想想也是,现在这社会,女少男多,何况人家长得确实不赖,有男朋友也是正常,怎么可能会是单身呢。徐坤心想道。 黄毛小子发怒,“小妞,你撒谎也不打草稿,这大晚上的骗人可不好啊。来,跟哥哥几个喝一杯吗,一起快活快活。” “我没骗你,那个就是我男朋友。”说着美女指了指愣在一旁的徐坤。“徐坤,你可算来了,让我好等。”说着美女紧张兮兮地跑去拉徐坤的手。 见徐坤毫无反应,美女又是一句提醒,“你怎么啊,徐坤,是我不好,不应该跟你吵架,对你发脾气。一气之下离开家,让你好找。我知错了。” 原先黄毛小子打算哄呵徐坤一番,让他乖乖走人,可美女明显是真的认识对方,不然怎么叫的出对方的名字哩。 虽然黄毛那时也反应过来,该不会是小妞乱编的名吧,现在的美女比起以前可是机灵多了。 直到徐坤说了句“闹够没有,以后看你还敢不敢乱跑,”站在对面的黄毛小子这下彻底相信了,因为美女这次不但拉着徐坤的手,还看着徐坤怀抱着美女。 这不是男女朋友是什么?黄毛一伙灰溜溜地跑了。那一刻,徐坤希望这个梦可以做的更长久,永远不要醒来最好。 可摆在眼前的现实,随之而来的他想到,也更让徐坤懵逼,这大都市的女人也太开放了吧,虽然听说都市的女人难管教,但从来没有亲眼看到女人是如此的开放,说亲就亲,那下一步岂不是直接去探讨人类的起源问题了。 不,绝不是,徐坤现在急需要清醒,像这类的美梦之存在于电影跟童话书里。 美女见黄毛一伙被吓退,赶紧推开了徐坤,原来终归是一场梦,可做梦有这么现实么,我是真的把美女拥入怀啊,想到这里,徐坤还是侧头去问左肩膀美女留下的芳香,如醉如醉,既能令人销魂,又可以**筋骨。 “你怎么知道我叫徐坤?”沉默了片刻,徐坤还是决定打破沉默。 “真的吗?”美女显然没有料到,“你真的叫徐坤吗?我的妈耶,这是怎么回事,我只不过是想拒绝那几个流氓痞子而随口说说罢了。” 原来如此,看来真的是徐坤自作多情了。“不过, 我的名字确实也挺常见的,哈哈。”借哈哈以此来化解此时的尴尬。 “总之,当时我是真的吓一跳,第一次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怎么可能会有人认识我呢。” “啊,原来你不是这里的人啊?” “嗯,我和公司的人一起来这里工作,其他人都睡着了,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一个人出来吹吹风。” “你应该很无聊吧,我也是很无聊才来这儿。”美女倚靠在栏杆上,望着江边的江水被风吹起褶皱,一浪又一浪地抚起波纹。“那么,徐坤先生,要是你方便的话,今天晚上要和我约会吗?” “什么?”听到美女的主动邀请,徐坤开始有点口吃,“是……是真……真的吗?我……我当然愿意啦,不过,你没关系吗,毕竟你连我是什么样的人也不清楚。” “你看起来应该不是什么奇怪的人,还有,你刚不是也想来跟我搭讪吗?”美女的话倒是直白得很, 说到最后倒是有点害羞。 沉浸于自己快乐气氛的徐坤一直在心里陶醉,可是愈听到最后,愈不是滋味,可把他急坏了。 “什么?啊哈哈哈哈,你在说什么啊”徐坤急力否定自己的心思,这美女的IQ也太低了吧,就算看穿也不能说出来啊,这让我怎么聊下去。 简直是尴尬死了。徐坤在腹诽美女同时,也为自己这个白痴表现得太明显了,千万不要结巴,这样很容易让对方看出来。 “你可以搭讪我啊,我不介意的。”美女又是一句,她的俏脸悄悄被染上了一层红霜。 徐坤很郁闷,这大都市的美女是都这样的么,还要不要人家活啊,一会儿表现得像个白痴,一会儿又太过于天真。 第五十章徐坤的故事(四) 两年后,徐坤踏上阳台准备为情自杀的那一刻,他准会想起20岁那年自己为什么要找个女人谈恋爱。 他不是不知道像他这样的人是不配有爱情的,因为爱会唤醒他潜意识里一直深埋在心底里的一种恶念——那是会令人折磨地要死要活的,它会勾起人的占有欲、控制欲、疑心病,也会勾出他一直不愿承认的狭隘、自私、敏感。 那时的徐坤也不知道爱是会让人的本性变得更加真实,足以令他与他爱的女人很痛苦,这种痛苦就像一个吸上了瘾的人,会愈来愈严重。 可是,现在的他,摆在眼前的现实,是有个美女在撩他,给他机会,你拒接她,还是个人么你?这断断不是那种被爱情受了伤害的人应有的本能的躲避,在徐坤看来更象是一种幸运 ,一定是美女瞎了眼。 而反过来,一个被爱情弄的伤痕累累的人,即使以后有人在撩他,他的第一种反应是害怕,她是不是在套路我,是不是她单纯的寂寞,急需找个性伴侣慰藉她那骚动不安的心。她会是真的喜欢我么?但她看到真实的我还会喜欢我么,如果不是真正的喜欢,那在一起又有什么意义。 那种患得患失,奇奇怪怪的想法会充斥在那个人的脑里,萦绕不去,也许他已经不相信爱了,又或许单身的太久,总之,什么都爱想什么都敢想却不愿再去付出了。 徐坤以现在的眼光没有想得太长远,那是一个未知数,此刻的他真的很想要女人,一个可以为他洗衣做饭暖被窝的女人,他还想着结婚生子呢,可以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小吵小闹,可是那个女人在哪呢? 是你吗?美女。 徐坤听到美女的话有些迷茫,他不清楚是他主动去搭讪人家,还是美女搭讪他,但他知道,此刻的他正和一个陌生的女人在一个陌生的娱乐场所里在玩碰碰车了。 “很有趣吧,我超久没有玩这个了,距离玩这个的时间还是我上学三年级呢”美女手抓方向盘向徐坤撞去。 这一撞,可把徐坤撞得身体歪斜,“啊,是啊。” 从游乐场所里出来,已是快十一点了,至于路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周围的店铺也没有关门。 到了解放路时,美女止步了,面转向徐坤。他才开始注意到美女的美丽。只有一步的距离,徐坤有点窘迫,害羞,最后还是鼓起勇气去正面看她,美丽是有许多方面的,容貌的姣好固然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风仪的温雅,肢体的停匀,步伐的优雅,甚至穿着的品味还有谈吐的不俗,这些都是加分项。 眼前的美女,至少现在是不惹徐坤讨厌,反而更添几分羡慕。那时她也注意到了徐坤在大胆地观看自己的一举一动,心里是窃喜的,然而脸色却呈现出女性该有的愠怒,眼睛锐利地看着徐坤,意思在说你在看什么。 她的眼光给了徐坤一种压力,可并没有让他低下头,发觉徐坤脸红了,她转而向路的两边看了一看,终归两人的距离还是没有分开。 这反倒给了徐坤一份勇气,美女不反感他,于是他开口道:“靓女,如果你赏面的话,前面有个小卖部,我们去那里买些饮食坐坐?” 徐坤很想说,你的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吧,但随即想到,刚认识还不太熟的话,很容易让人误会,万一人家误解他的意思,以为是想跟她那个呢,这不是徐坤想要的局面。 即便如此,徐坤当着她说这些话时候,竭力做得神色泰然,不让她看出这勉强的安静的态度后面藏匿着一个男人的血脉之急流。 “好呀,我也想说来着,不如去那再喝几杯?”她凝视着徐坤半微笑着,指着前方不远处的7-11。 “真是太好了。”徐坤兴奋不已。 过后徐坤才发现,她的这种微笑的持续地有一分钟望着他,徐坤搞不清她在估量着自己这种举动的动机。南方城是个人流众多,鱼珠混杂的大都市,人与人都用了一种不信任的思想交际着。 可是在最后她还是点了点头,“我们过去吧。”朱唇一启,是带着慵懒的四川音。 徐坤与美女朝着东边的解放路走去,在美女的缓慢的步伐中,他有些诧异自己的奇遇,大都市的女人都这样么?事情竟会变得如此顺利。 她是谁?为什么会大晚上出现在江边?这一路来,徐坤是很想知道的。他看她,她正低着头,微风吹拂,她身上的香气扑鼻而来,徐坤努力用鼻子嗅了几下。好香啊。 还不够,徐坤的鼻子凑近了她的鬓发,又是一阵香。他有些期待,期待街上的行人认识他,知道他身边有个美女围绕,希望得到男人的妒忌。最好是他们之中的认识任一个,看见了这样的同行,会怎么想? 那一刻,他真的期盼关于她俩的流言蜚语满天飞,可是没多久,他有些懊恼,这是一个陌生的城市,认识他的人也就一只手数的出来。想到这,又气馁了。 没多久徐坤勇气重整,打算来一次偷看,这次很隐晦了,偷偷侧眼看她,他现在有点恨美女的长头发了,它阻隔了徐坤的视线。从侧面看,她并没有从正面看那样的美丽,但他却觉得她有点熟悉,有点像一个他以前认识的人? 这谁来着?徐坤一时想不起,他努力搜寻着,在回忆起以前念书的片段,好像记得了,又忘了名字,一个他认识的女孩此刻呈现在他的脑里。 对了,是啦,是她了,一个是徐坤高中时暗恋的女生,也像她那么文静,有点害羞,尤其是从侧面看,特别像,好几年不联系了,也没见了。但她何以这样像他的暗恋对象?是孪生姐妹么。 徐坤太想去叩问她,可又怕自己太过于心急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记。这时一阵微风,将她的裙角吹起,飘扬在后面。她赶紧用手压住大腿上的裙子,那种惊慌失措的神情,闭着眼睛害羞的模样,有些娇媚。 徐坤有些心动,觉得呼吸变得急促,很想过去抱着她,让她沐浴在一个男孩的环抱里享受温暖,可没来得及做,她已经跑去了。 等她回来时,已经提了一袋饮食过来,两人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噗呲”两下,啤酒开了。 “干杯”。 “天啊,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快跟一个陌生男子靠得这样亲近。”美女微微地侧面向着徐坤说道,脸颊泛起潮红来。 “哈哈,我也是。”徐坤心里确是郁闷不快,心想着这女怎么回事,跟她在一起那么久了,还不知道对方名字和年龄,却又在我面前变现得象是交往了很久的样子一样自在,而且还毫无顾忌地与陌生男子面前喝酒,莫非她不怕?还是说她是那种女人? 心好乱,那一刻。徐坤快要奔溃了。 “今晚玩的好开心,你玩的开心么?”美女的声音在徐坤耳边响起,“哈哈,该不会只有我一个人在兴奋吧?” “没有啦,我刚刚其实也玩得很疯。”徐坤接话道,“自从我就业后,我就一直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很少出去外边玩。况且在公司里经常陪着几个大叔喝酒,哈哈。” “天哪,看来你过得很忙碌呢,你做了多久了这个?” “哎,做了大概有七?”徐坤忽然醒悟,如果我说只做了七个月的话,就会被她发现我只有二十岁,这个姐姐起码大过我,看样子应该有二十五到二十六左右吧,她会不会把我当成小屁孩啊。 “七年?”美女问。 “对呀,时间过得真快,我20出头就出社会打拼了,一眨眼过了七年,哈哈。”徐坤打趣道。 “那你现在27岁吗?比我想的还小呢?”美女认真地看着他。 “是,是吗?可是我不管走到哪大家都说我看起来像20左右哩,哈哈哈。” “不,完全不像!” “完全不像?” “是的,一点都不像!” “哈哈,不过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名字呢,我都公开我的名字与岁数了。” “啊,什么嘛,我……”美女迟疑道。 “你不想说就算了。”徐坤恼怒对方不肯主动。 “不是的。” “好啦,我知道了,反正过了今天就再也不会有见面的机会了,我知道你在保持距离吧,我还以为我们是朋友呢,说实话,我有点小失望呢”徐坤拿起啤酒往嘴里灌,心里别提有多不痛快了,真想一醉忘事。 “我——”美女两手在捏着裙角,被捏着的地方已经有看褶皱,“我跟你一样。” 突如其来的一句,让徐坤惊慌失措,“哈,什么?” “我说我跟你岁数一样,也是27岁。” “哈哈,原来你跟我同年呀,哈哈哈。”徐坤感到自己心虚,觉得自己骗人真不应该,可骗都骗了,只是没想到她比自己想的还老。打铁要趁热。 “那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你还没告诉我呢?” “我叫徐坤,到你说了哦?”徐坤极想知道对方的名字,这种心情就像一个暗恋多年的女生想表白却又怕人家拒绝。 他在等待着,斜眼望去,却发现这个女人脸色变得涨红,一个名字有这么难说么?不过说真的,这个女人涨红的脸颊看起来真的好可爱,好想用手去捏一下呢。 “青霞”。 第五十一章徐坤的故事(五) “你叫青霞?”徐坤开口问道。 青霞点头说,“是呀,我的名字就是青霞,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名字好听,真的好听。”徐坤想不到她居然与自己一样都是起着大众化的名字。 时代的变迁真是可怕,但就名字来说,国人以前起名字是异常的严格讲究,自新时代以来,为了删繁就简,一切的旧风俗能去掉的尽可能地抹去,导致现在的国人取名字出现了大面积地的畸形美。当然,这跟现在的时代审美有关,也不能说不涉及到大部分人的文化水平。因为,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接触了大量的通俗文化——港台文化及现在火爆的网络小说出现的霸道总裁、伪古风小说,最后怎能少得了跟风一番呢? 徐坤很愿意相信,那些起名叫嘉欣,梓萱、张伟、子轩等等更是多得数不胜数,可能是寄托了父母儿时的梦想,自己实现不了的,希望在的自己后代有所体现,这也算实现梦想的一种吧。 在一次网络调查中,国人取名字重复率最多的几个子,莫过于几个子、梓、紫,还有雨、语、涵等等。像这样烂大街的名字,重复率又高,真的能体现出起名者什么呢? 徐坤可以毫不负责地说,除了跟风与让老师分不清哪个同学外,只能认为有些父母的文化水平堪忧,有高学历的人,不一定有文化,自然不要以为,认识汉字就等于自己有文化。 青霞明显不信,也不接口。徐坤感到现场气氛有点尴尬,应酬时献殷勤的话,一经讲完,经不起再讲;恋爱时几百遍的情话讲不厌也听不完,她们俩还没到那种程度;现在能讲的话,除了相互知道名字外,实在挑不出哪些话题来,礼貌不允许徐坤做出太出格的行为,让对方以为他有冒犯的倾向。 青霞看他不作声,笑道:“你怎么不说话了?” 徐坤也笑道:“你不也是没说话。” “你知道么,刚才那种情形,有点像我家乡里的燕子。我小时候常发现家里屋檐下的燕子窝里的燕子,经常成群聒噪的燕子忽然会一声不响,稍停一会又忽然一起叫起来,真好玩,人听话时也有这景象。” “这跟我家乡里的蝉也差不多,春夏之际,那些蝉经常在树上叫个不停,叫了一会就忽然停了又叫。” “嗯,挺怀念小时的情形,无忧无虑。”青霞扬起脸,闭起眼睛试图在回忆。 徐坤听了不禁有点好奇,“你不是本地人?” “不是,我是西南人,来这里也有五六年了。刚来时什么都没有,好在有位好心人帮了我,我才得以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唔”,青霞拿起板凳上了啤酒喝了一小口,“我是不是话说多了?” “不不不,我爱听你讲自己的事。” “真的?”青霞带着玩味的笑容道。 徐坤有些急了,脱口而出,“当然是真的,要不要我发誓。” “别,我信你就是了,别乱发誓,男人发誓没几个靠谱的,就说那个写《作家研讨会》的作者吧,他就挺爱发誓的,可每一次都做不到,笑死人了,哈哈。” “谁?” “哎,那个写吐槽作家文的作者啦。” 徐坤不禁口呆,“你,你喜欢看这些?” “当然,有些还不错,看着蛮有感觉的。怎么,你是不是害怕了,跟你想象的我不一样。” “没,没有啦。” 青霞没有再往这个话题聊下去,而是再一次拿起手里的啤酒,跟徐坤撞瓶,“来,我们喝一个吧。干杯。” 徐坤瞧着她已经喝了不少啤酒,在长凳的周围已经有了不下五六瓶啤酒罐东歪西倒的,他有些不忍,“别喝了,再喝你就醉了。” “醉?谁说我醉了,我这不是好好的。我跟你说,你看天上的月亮,看到没,它静静地挂在天上,一动不动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 “我告诉你……”话没说到一半,青霞已经受不了胃里的翻滚,倒在徐坤的怀里竟没有吐在他身上,胃里有些难受,做一些干呕。 借着皎洁的月光,徐坤偷看青霞的脸,光洁得像月光泼上去就会滑下来,眼睛里也闪动着月亮,嘴唇上洗不掉的红色唇膏变为滋润的深暗。 青霞虽然喝得有些醉,也不是完全不知事,抬起头望向徐坤,微笑道,“你在看我什么,是不是觉得我好美?” 被人戳穿心事的徐坤开始不淡定了,心里很想承认却又不愿说出。在这皎洁月光的影响下,他的思维有了起伏波动,徐坤很想抵制这种媚力的诱惑,就像一条任人鱼肉的鱼,头尾在砧板上拍动,可是挣扎不起。 他不放心青霞一个人在这里,又不知道她的住处在何方,丢下她一个人总不好。可是自己以什么理由在陪她呢。情侣?一厢情愿;朋友,还算不上,只能说酒友吧。 “你现在还能不能自己回家,很晚了我要走了。”徐坤面向青霞说。 青霞说,“别走啊,我要你陪我。”说时不让徐坤有片刻的思考,她的红唇已经贴到了徐坤的嘴上,这让徐坤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香甜是没有的,何况还带着酒味,甚至有点口臭,也许是对方,也许是自己的,谁知道呢。既然大家今晚都吃饭喝酒,何不来个臭气相投,最好嘴里不要有饭菜,这是徐坤曾有过的亲身体验,他的初吻就是给她的高中女同学夺走了,而且还是在他吃饭时,错不及防被她夺走的不算,厌恶的居然有口臭。 现在,他被青霞强吻,心里有些兴奋的同时,也有点自责,是在人家喝醉时,醒后人家不认账怎么办?徐坤不是一个喜欢趁虚而入的人,换句话说他不想占人家的便宜,也希望人家不要占他的便宜,可是世上真有这么理想的事吗。 没有,从来都是没有的,那只是一些幼稚有幻想症的人想出来安慰自己。徐坤很想推开青霞,可她的双手禁锢着他的脖子。 尽管徐坤很想继续享受这种温存,但他不得不用力,强制性的将她推开,“你为什么要亲我?” 这是傻愣青的徐坤的离开青霞嘴唇后发出的第一句话。 “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感觉自身不受控制似的不由自主地就……” “对不起,是我失礼了,不应该破坏你的好事。” 徐坤话一说完,就立马引得青霞一阵娇笑,“你呀,得了便宜还卖乖,要不要再试试,你敢么?” 青霞那种挑衅的态度让徐坤很不爽,“来就来谁怕谁。” 52.出轨(上) 李恒实在不明白现在对于渣男的定义是什么。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渣男,当他发现自己的女朋友出轨时,他脑子里唯一的想法就打算跟她摊牌说分手。现在回想起,仍然觉得这是他的一个噩梦。 李恒很记得那天早上是个嫩阴的天气,难得放假,所以他打算重新把家里整理干净,他料想在晚上韩佳回家时给她一个惊喜。 可意外的是在打扫过程中,发现了一件事,这让李恒惊讶不已,继而愤怒,真她么是个天大的Surprise! 第一时间李恒就在电话里头叫韩佳回来,语气中带着责备,韩佳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但她还是不耐烦地说:早不说晚不说,偏偏在我快上车的时候说,明知道我今天很忙的。 那你回来不回来?李桓问。 等韩佳回到她们俩人的爱巢时,看到李恒怒形于色地坐在沙发上,一副心事沉沉地样子。 韩佳娇嗔道:怎么了,叫我那么急赶回来到底是所谓何事嘛。说时就蹭上李桓的身旁,偷亲了他一下。 这招韩佳百试百灵! 可是,现在的李桓一脸嫌弃样子,鼻腔里哼出一声,继而用纸巾擦掉脸上的口水残迹,接着就把一张医院的报告扔在桌上。 韩佳堆着笑脸说什么回事,搞得很严重似的,可等她自己拿起病单来看,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一阵红一阵白。 她决定先发制人,李恒,你这算什么意思,趁我不在时乱翻我的东西。 李恒要插嘴,可韩佳深得法庭上律师盘问见证的秘诀,不让他出声:你还倒好意思来问我,是不是你觉得我有什么要向你交代? 李恒顿足发狠道:难道你没义务解释解释你她么到底怎么回事? 韩佳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向一头发狂的狮子,在咆哮,在逼问着她回应。你想打算怎样?分手? 这可是你说的,我可没逼你。李桓回答。 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么? 什么?我一直想要的。放尼玛的臭屁,你她么居然瞒着我偷偷去医院打胎? 李桓怒火攻心,强忍着说:说吧,这孩子她妈到底是谁的,今天要不是我打扫卫生发现,你是不是打算瞒我一辈子,我没说错你吧,韩佳你真够可以的啊,以前的事我不打算追究了,咱们就谈现在。 现在?韩佳呵呵笑了,现在你要和我分手,就因为我和一个你不认识的男人上过床,不小心怀了他的孩子,我去医院把他打掉,然后你就因为这点小事和我分手?你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吧。 李恒本想插嘴,韩佳紧接着又说,你不喜欢我就早说,不用拿这个当分手的理由,我为什么跟男人上床你心里清楚得很,你整天忙着工作,忙着工作,说为我们的以后着想,全是屁话,都是骗人的。 李桓气急败坏,说:你别想着岔开话题,我跟你说,你以前跟谁上床我管不着,但我现在是我的女朋友,而我知道了这件事,这绿油油的大帽子从头戴到脚,我接受不了。 我们三年的感情都敌不过一个陌生男人的一次外卖? 呵呵,那照你这么说,我也可以在外面找外卖? 韩佳愤怒道,你明知道我的意思不是说这个,重点是什么你清楚得很。 李桓叹了口气,韩佳,有些事情一旦做错,就无法挽回。 你别给我来这套,我问你,你老实回答我,就当是你甩我之前的一次了断。 好! 你想和我分手这个念头,是在知道我出轨之前还是知道我出轨之后才有的?韩佳说。 李桓不明白,道:这重要么? 韩佳撇嘴道,当然重要,而且关系很大。如果是出轨之前,那证明你已经不爱我了,你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 李桓有些生气想反驳她胡闹。 但韩佳不让他有说话的机会,接着又说:假如是出轨后知道的,那就是说我伤害了你,证明你还爱着我。 没错。李桓心里虽然不愿承认,但还是认可韩佳说的话。 韩佳见自己掌握主动权,开始循循善诱李桓,那我问你,如果我出轨这件事是不存在的,你会和我分手么? 放屁!李桓吼道。 你别激动,先回答我之前说的话——如果我出轨这件事是不存在的,你会和我分手么? 如果,如果,哪来那么多如果,有如果就没假设了,去你么的混蛋。李桓心里很来气,但还是强忍着点头示意道,不会。 那不就结了,韩佳终于可以放松地吐出一口气,你现在的所纠结的就是因为我跟别的男人上过床,而你恰好又知道了,心里咽不下这口气,对吧。 对,李桓恨恨道,这就是我跟你分手的理由,合理吧?充分吧? 你和我分手后还会找别的女人做朋友么? 这你应该管不着吧? 韩佳生气道,我怎么能不管你,如果是因为我导致你以后不找女朋友,我可能会内疚一辈子,可你明明不是这样。 李桓怒极反笑道,那你认为我应该是哪样?是不是为你单身一辈子,我告诉你,这不可能。 这时韩佳开始慢悠悠地斜躺在沙发上,双手怀抱在胸前,继续劝导李桓,如果你甩开我之后,再去找新的女朋友,说明你爱我还不够深,试问爱一个人太深,怎么能那么轻易说分手就分手,你也太儿戏了吧,把感情当游戏。 卧槽,李桓差点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明明是你不对在先,怎么现在全怪在我头上了,你这坏娘们儿。 冷静,此时此刻必须要冷静,既然她跟你开始打感情牌,那我怎么也得跟她讲番大道理吧,李桓心里狠狠地咒骂韩佳无耻、臭不要脸的烂女人。 韩佳,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跟你分手,你别扯以后的事,咱们就谈现在,你出轨那一刻有没有想过你对不起我。 好,如你所愿,我就跟你说吧,你还爱着我,分手就是因为我跟别人上过床,但你也不想想,我们在一起三年了,容易么,不能就因为我一次出轨就提出分手。俗话都说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呵呵,你也配跟我谈这个,李桓笑道,不知你有没有听过一句,也是古人说的,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好,那咱先不谈这个,韩佳说,你现在打算重新找一个女朋友,可你知道了解一个人要花长时间么?你能知道她的过去么?我和她不同,毕竟跟你生活在一起三年了,大家知根知底,孰轻孰重,你自己这么大个人了,应该拎得清。 李桓听了一阵沉思,韩佳说得不是没有道理,重新认识一个人是否划得来,无论是为人还是家底,这个时间成本就是个问题。他不是一个相信缘分的人,所谓的缘分,归根结底都是偶然的必然。 但李桓还是嘴硬,不愿眼前这个恶心的女人占得先机,可说出的话都有点有气无力,勉强支撑着说,起码她没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情。 你看,你又回头原先的问题上来了,韩佳轻笑道,你还是爱着我,我没说错吧?我知道我出轨我对不起你。但你认真想想,站在你的角度去看一个你不了解的女人,她当然是一张白纸,但这个女人很有可能跟我一样,都是经历过混乱的男女行为。 你不要把别人想的跟你一样脏,你以为世间所有的女人都像你那样乱搞。 韩佳听了李桓的话,并没有大生气,而是继续开导道:哎,所以说,对于未知的事情,人类都有赌气的成分居多,你以为你很了解女人?你也不想想,如果她是好女人,她现在还会是单身么?她肯定也做过对不起男朋友的事才被人抛弃的。 李桓听完韩佳的话,想不到同居三年的女友是如此恶毒,这么狠毒的话怎么能说得出口,他实在想不明白当时是怎样跟她在一起生活过来的。 别说了,韩佳,请你不要用你肮脏的眼睛去看待这个世界,自己脏,胡搞就不要把责任推到女人身上,因为你也是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韩佳气急:别给我整这些感性的东西,我是女人,懂的比你多,这你应该不反对吧,你不是女人,怎么知道我说的不对?女人看女人一看一个准,正如你们男人看男人是一样的道理。 好,好,李桓妥协道,我知道自己说不过你,但我还是要说,她背叛的不是我,懂? 哈哈,韩佳听了差点大笑起来,李桓啊李桓,我以为你很懂女人,看来我之前说的没错啊,这对她来说有区别么?换句话说,那个男人可能跟你可是同病相怜哦,他很有可能是你的"同情兄"哦。 韩佳的笑在李桓的耳朵里尤其刺耳,他不想再听这个女人说的话,生怕会被她活活气死,准备扭头到一边去。 韩佳象是在李桓心里装了窃听器一般,笑道,怎么?你不信?那我再打个比方,如果出轨只有零次和一百次,她和你在一起就不出轨了么? 被韩佳戳中心思,李桓不甘心,仍不服输,语气弱弱地回答:我只是想重新开始,难道这也不行?难不成我心里的自由你也要剥夺去,再说了,而且我也相信她也是跟我有一样的想法。 呵呵,韩佳乘胜追击:你看你自己说的话都没有勇气大声说,别说我出轨,你心里不舒服,就拿这个来分手,你不觉得可笑么? 我—— 韩佳立即阻止了李桓要说的话,继续说:你宁愿给一个陌生的女人一个重生的机会,却不给一个跟你生活了三年的女人一次机会?不可笑么?难道说这就是男人的自尊心作祟?当然,如果你非要甩我,我也不会赖在你这里不肯走,除非你当面跟我讲,韩佳,我已经睡腻你了,你的再也满足不了我了。那么我二话不说就离开这里,对于一个已经不爱我的男人,我也有自尊心的,别把女人都想得那么贱,没了男人就活不了。 53.出轨(下) 韩佳的话像针一句接一句地捅进李桓的心窝里,他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女人是种神奇的生物,对于一个每月有七天脾气暴躁的生物来说,她们的喜怒反复无常,宁愿得罪小人也不想得罪女人,更何况这是一个他深爱过的女人,难道非要彼此伤害才能结束这段恋情么? 他不知道,也不想那样。 可是现在他要做出一个抉择,他的拳头握得很紧,手心的肉似乎将要被指甲刺出血来,李桓在挣扎着,他很不忍心这样去做。 但韩佳不愿眼前的男人这样拖拖踏踏,办事不利索,她现在就想要一个结果,不管好坏。 如果有一天有人问起我来,你男朋友为什么要甩你,你会说你甩我是因为你已经腻我了么?韩佳咄咄逼人。 够了,李桓咆哮道,我没有腻你,我只是无法忍受你出轨的事实,我这样说够清楚了么? 清楚,韩佳丝毫不理会此时正奔溃的李桓,接着又说,你觉得,你新交的女朋友会为了你不给你带绿帽子?为什么你宁愿相信一个陌生女人,而因此看扁我一次不忠百次不能容忍我? 不是每个女人都像你做错了事倒把责任推在我身上,这就是你作为女人无理的理由?那你跟那个薛凯琪有什么区别? 什么薛凯琪?敏感如韩佳自然不能放过,盘问道,哦,她是你的新女人对不对,你就因为她打算抛弃我,所以你想借这个机会,把气撒在我身上是不是,阿桓,你不是人!我看错你了! 面对着韩佳的无理取闹,李桓实在不敢相信,头大兼且头痛,难道这就是女人的直觉思维?他只好实话实说:薛凯琪是个歌星来的,在陈冠希出事后,坦诚退出娱乐圈,有些人觉得他退出**娱乐圈是件非常可惜的事情,但在媒体采访薛凯琪时,她说陈冠希退出并不可惜。 为什么呀?韩佳问道。 永远把过错推给男人,女人非常乐意充当受害者博取人同情,这就是新世纪你们女人要求的平等? 韩佳听完略一思索,大骂李桓:你个混蛋,敢情拐了个弯就是为了骂我。 李桓用手挡着韩佳扔过来的枕头,叫她别胡闹。 韩佳平息心中的闷气,越想越不对,发现李桓只是想岔开话题,又道:李桓,我知道你不乐意听,试想下她们为什么会单身?又为什么会爱上你?不打算恋爱的女人不会爱上你,想恋爱的女人轮不到你,世界上优秀的男人大把,在女人眼里就想往上爬,好好想想吧,男人永远都不喜欢娶一个优秀的女人,尤其是不懂得在男人面前示弱的女人。 李桓笑意浓厚:唔,说得也对哦,你这么一说,反倒是提醒我来了,说真的,这三年来,你跟着我受苦了,我替你不值,真是委屈你了,我觉得是时候应该给你多一点私人空间,不想打扰您。 哼,算你还有点良心,咦,等等——这话说得——怎么愈听愈不是好滋味。韩佳原本还在为李恒的体贴所感动,下一秒就开始发飙:李桓,你个混蛋,要说这个也是我先说,你凭什么老在关键时刻抢我对白。 哈哈,李桓终于咧开嘴笑了。 还没等李桓脸颊上的皱纹彻底绽放起来,韩佳继续插嘴说,李桓,你给我认真点听着,你可以去赌下一个比我好,你敢拿这个去放弃三年的感情去赌么? 这时的李桓有些犹豫了,不是他不敢去赌,对于没把握的事情,他不愿那么鲁莽,他自认自己是个成熟的人。也不屑拿感情去赌,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人才说的话,糟了,难道韩佳在试探他,韩佳自认自己很了解李桓,逼着李桓走这一步。 李桓现在倒不知怎么办了,认输,接受一个给他戴绿帽的女人,这还是男人应该做的么? 屁,窝囊废,没骨气的男人才会接受,简直是丢尽男人的脸。我李恒又不是没女人爱,可是要我放下这段三年的感情,我又有点不舍。 李桓不是个婆婆妈妈的男人,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大道理他早已晓得。可在这件事情上,他却做出了自己为难的一面,有舍必有放弃。 容我再想想。李桓道。 韩佳继续发动感情攻势,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很难受,你心里过不了那个坑,我也不怪你。你要想想,我们生活在一起三年了,到目前为止,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女人。新的女朋友你了解么?起码要过一段时间性格慢慢磨合,生活默契度不单靠时间还有直觉,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 见李桓不发话,韩佳接下去又说,我出轨一次你就不舒服了,那个新的女朋友在这三年里不知经历过什么了,你心里却可以不在意?你不觉得很荒谬么? 你才荒谬,李桓忍不住,彻底爆发出来,但他那时听到韩佳说这世上最了解他的女人是她时,李桓确实想笑,一种蔑视的笑。 这种谎话都说的出来,前几天是他母亲一周年祭日,他很不开心,本来想叫韩佳陪他一起去看看自己的母亲,可那天韩佳偏偏说没空。 直到今天,李桓才知道实情,原来那天韩佳是去医院打胎去了,要不是他整理房间不小心看到那张单子他都不敢相信。 李桓在避孕这方面一直很小心,从不为难韩佳,知道韩佳有工作,自己的存款还不够两人生活,假如因为某个意外有个孩子,真是天大的悲剧,他们完全没有准备好——钱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们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也没有做好爸妈的心态。 可是话说回来,有哪个做父母的不是赶鸭子上架,婚前不懂避孕,只贪一时爽快就要负责以后几十年的生活,想想都累。 李桓总是很小心,非常尊重韩佳的意见,更何况李桓由于这段时间工作过于繁忙,已经有两三个月没有与韩佳“并肩作战”共赴爱河沐浴了。 等他看到医院的单子,第一时间李桓的脑袋就反馈出这孩子不是他的,另外这个贱女人居然可以让其他男人打真军,想想就来气。 你怕是不知道女人有两个贞操吧,一个是处,一个是有男朋友之后。而最重要的就是后一个,你是处那会儿,我没有碰上你最好的季节,是我的遗憾,但你既然跟了我之后,又乱搞男女关系,给我带绿帽子。你别狡辩,怎么都洗不白你出轨的事实。 韩佳抹了抹嘴,我有辩解过我出轨么,倒是你一直在提我出轨的事实,我并没有否认,是你太执着这个了。 你,你——李桓一时气急,说了半天才挤出后半句,你是说我说你的不对咯? 怪在怪你把精力浪费在这里纠结,韩佳仰天花板叹了口气:你发现我出轨后对你有什么好处?你觉得你是一个能做到难得糊涂的男人么?别急着回答,你问问你的内心是不是?我和你在一起三年了,你根本就不把我放在你眼里。 你她么胡说,你含血喷人—— 韩佳点起一根烟,徐徐呼出一口烟气,你怎么学会抽烟了,李桓问。 瞧你忙的,我以为你已经不记得我是你女人了,连我什么时候学会抽烟都不知道,你还是我男人么?你这种男人我不要也罢,倒怪起我出轨来了,你说可笑不可笑? 去你妈的,韩佳你个贱货,自己做错事了,反倒来怪在我头上。李桓气得暴跳如雷。 你看你看,韩佳翘起二郎腿,没有闪躲,似乎知道李桓早有这一出。 我没说错吧。三年前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你把我朋友圈,电话记录全翻了一个遍,我有没有怪过你,说过你一句话,还有,每次睡觉你都要听声音,要是发现我有新的词汇,你象是不经意地问我,其实你都在试探我,刨根问底。你觉得你新交的女朋友你不会主动去了解她的过去?别冲动,问你内心去。 那时韩佳见到李桓快要冲过去,她有意加重语气那句话,李桓又停在原地,韩佳的话还在刺激他的耳膜,他的神经元,想要把他逼疯? 你就那么爱玩侦探游戏么? 韩佳太了解李恒了,说实话,现在李桓听到这个女人嘴里吐出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都敲打他的内心,他这段时间确实忽略了韩佳,可这并不是韩佳出轨的理由。 是,我是有点自私,着有占有欲,还不是因为我太爱韩佳,几乎每一个投入真感情的男女没对对方不抱着占有欲的想法,都恨不得捧着一颗心来,挖开自己的心脏让伴侣看清楚。怎么到她嘴里变得那么难听。李桓在心里盘算着这一切。 他必须现在静下心了,韩佳目的就是为了气他火冒三丈,怒发冲冠,这不是好事,冲动都是魔鬼啊。 你觉得谁都可以接受自己的女朋友背着自己去跟别的男人偷情?还是你根本就不在乎我的感受?李桓语气冷到极点。 我不在乎你?笑话,不然我会花时间跟你解释那么,陪你分析你以后找女朋友的各个方面。 那是你放不下面子被甩哦,怕我宣扬出来你是个**的女人,放心,我不会那样做,你不要脸我还要呢—— 李桓话还没说完,韩佳就抡起手来朝李桓的脸上给了他一巴掌。 阿桓呀阿恒,你实在是太让我失望了,在你眼里你就这样看待我,枉我跟了你三年,三年呀——就算是一条狗也会有感情的,这三年里我有催过你要跟我结婚么,家里的家务哪一次不是我干,还有你每次上班晚回来,我哪次不是给你热好饭,我为你做了那么多,想不到你只看到我给你戴绿帽就否定我以前所做的努力。寒心呀,李恒,你好好地问问你的良心,你这么做对的起我么? 李桓摸着脸上红肿的巴掌印,我靠,这分明是两码事,咱一码归一码,你出轨要我良心何在?去你的! 54.林馨儿 一 林馨儿最近烦心事不少,她不敢相信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 今早的林馨儿很早就醒了,直至看到自己老公赵庆上班后,她才总算透了一口闷气,这股气一直憋在她心里一晚上了。 忙碌了家里好一阵子,林馨儿也接着出门买菜,昨晚的事让她不敢面对赵强,她不明白自己怎么糊里糊涂地就做了一些糊涂事出来。 从家去菜市场不过一百米不到,现在的林馨儿一副心事沉沉的模样寸步难行,走走停挺,期间差点撞到人了,就连红灯也不顾,好在那里的附近有交警在负责指挥。 林馨儿自然吓得大惊,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件事让自己心乱如麻,到底是什么原因,她心里清楚得很。从菜市场回来,载满蔬菜的菜篮子挎在林馨儿的右手上让她一阵酸痛,不光如此,就连两脚也是酸痛不已。 才一两百米的路程就令她身心疲累,林馨儿认为主要还是自己的心绪出了问题,昨晚就不应该主动把张阳留下来。经过了昨晚的事,她与张阳还能保留以前的情形吗,看来是不能的了,可她又不甘心就这样没了。一面是对丈夫的愧疚,一面又是对自己的悔恨,就这样想着,她突然又恨起了张阳来。 没错,张阳就是那样的人,一定是有阴谋的。可是当初他的举动不也是经过自己的一阵反抗后默许了。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自己的问题。林馨儿在脑里胡乱地想着,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撞到人了。 ”你没事吧,怎么今天魂不守舍的。“ 很熟悉的声音,醇厚中带着磁性的嗓音,没错,就是张阳。 林馨儿抬起头来,看到了这个曾经让自己一度倾心的男人。 可是说起来,林馨儿到底对几个男人倾心过,赵强算不算一个呢。 “是你,你怎么还敢来。”林馨儿冷冷地说。 张阳平静回答:“我来看你呀。” “看完了,你可以走了,”林馨儿仍是很冷淡地回答。 张阳不明白她今天的变化,昨晚还是好好的,今天她这是怎么了。 “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你告诉我。” “没有,我心情有点糟,不想见任何人,你快去上班吧。” 在林馨儿的驱逐下,张阳离开了这里。 二 刚开门,林馨儿就看到自己的女儿赵茜在客厅旁的书桌上写字。 “妈妈,你终于回来了。”赵茜一面写字,一面说,“刚才张叔叔找你。他有没有找到你。” 林馨儿听到女儿后面的话顿时一惊,脸色苍白,手里挎着菜篮子瑟瑟发抖,赵茜见母亲没有回话,转眼看向她。这一下也把赵茜吓坏了,连忙放下手中的笔跑过去。 “妈妈,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感冒了。”小女孩一脸关心焦急地问道,“妈妈,你可别吓茜儿。” 女儿一连串的发问给林馨儿提了一个醒,她回过神来,说:“妈没事,就是有点累。睡一会就好。” “妈妈,你不要吓我,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有病就要去看医生。妈妈,要不要我打电话给爸爸,叫他回来带你去看医生。”小女孩仍是一脸关心地问。 林馨儿听到女儿提及爸爸一词,心情开始不由紧张起来,这是很自然的反应,也不知是心虚还是不愿让自己的爱人担心自己。所以她急需要安慰女儿,说自己没事,可能是今天没吃早餐就出门,加上自己血压过低,长时间走路头晕也是有可能的。 赵茜听了母亲的话也大为放松,嘱咐她快去休息。林馨儿听了感到心上一阵宽慰。 现在的林馨儿一点风吹草动也怕,趁着这一小段的时间躺在床上休息,她要想好一切办法阻止。即便不能她也努力想出一个圆满的谎出来。可是当着他的面骗他,一个自己心爱的男人,怎么说也是一件难事,谁说林馨儿天生是会演戏的。林馨儿很想给那个讨教几招经验。 在张阳临走的时候,林馨儿听到他说还想见她,当时的林馨儿很固执,无论如何也是不可能的事,她要断绝他的一切念想,可是这对张阳来说是不公平也是很残忍的,林馨儿如今有些后悔了。当初是她鼓励张阳来接近自己,可林馨儿千算万算怎么也想不到张阳会有一天主动强迫了自己。 这是无法原谅的事。林馨儿想着,这一定要给张阳一个教训,但她心里并没有对他有多恨,而是在当晚张阳强迫自己时,林馨儿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快感,这种感觉在消失了几年之后,终于又回来了。 昨晚发生的一切,是林馨儿想不到了,她没有想过自己只是单纯地享受男人带给自己一种细腻、隐约、柔弱的情感关系,她很乐意享受,因为保存这不正当的暧昧关系已是她作出最大的让步,但男人明显不是这样想的,你想要恋爱的滋味,那我就给你,所以就发生了昨晚不堪回首的一幕。 张阳带给她结实的躯体,一种狂野的气息,这在她丈夫身上是从没有过的。赵强是一个文弱的男人,作为一名大学老师,他为人严肃,不拘一笑,对一些粗鲁的活动是排斥的,所以他很少参加体育这类的活动。相比于自己丈夫,张阳强壮的身躯带给林馨儿那种窒息一般的感觉是多年以后再一次回来了。 早年间林馨儿在某大城市打工,因为学历不够,工资上不去不说,工作的岗位一直原地踏步。所以萌生了提升学历的念头,在一次网上的广告中,她报名了某个大学的函授课程,据说是能快速拿到本科毕业证。就在那一年,林馨儿就喜欢上了补习班里的一个老师,那个老师就是她现在的丈夫赵强。赵强为人儒雅大气,讲课时喜欢旁征博引,常常惹来一些女生眼冒金星,有不少女生私底下就爱上的这个幽默风趣的老师,虽然他长得不算帅气,但他的嘴巴就像涂了一层油,什么事经他嘴里说出便没有枯燥乏味之感。 这事自然惹来林馨儿妈妈的反对,说那男人三十来岁,而且还离过婚。前妻还拿走了他的子女抚养权。但女人一旦恋爱疯狂起来,就是有十头牛来牵,也犟不回来。 三 林馨儿走进了自己的卧室,望着床头上大相框的结婚照,她的眼眶不经意间被泪水浸湿了。林馨儿顺手从桌上抓起一张纸巾,擦干了泪水,躺在床上,刚一闭眼,又想起了昨晚的事情。这种事不是她不想就可以阻止得了的。 她瞧见自己的衣橱里有一件白色的外套,登时脸红耳赤,比起刚才女儿提到的张叔叔更使她羞愤。昨晚张阳就是从背后抱住了她,林馨儿心里一惊,心更跳得利害,本想挣扎,可张阳的嘴凑近林馨儿的耳畔吹气,说起了一些肉麻土味情话。 林馨儿被张阳的温热的气息扰得一阵乱麻,叫他放手,她也打算用力挣脱,在这时,张阳吻住了她的嘴唇,林馨儿感到一阵激灵,一直窜到大脑,左右了她的思想,她想反抗也无能为力了。 当年赵强就是靠这招拿下了林馨儿。 林馨儿已陷入对方细心编织的圈套之中,完全没有了反抗意识,几乎被张阳任人宰割时,张阳下意识的一个动作,解开了林馨儿的白色衬衣,让她清醒了过来。 “不要。”林馨儿拉住了自己身上的衣衫,不然张阳强力拉扯,张阳不甘心,快要到手的猎物快跑掉了,心情略有不快,但并没有洋溢于脸。 “馨儿,你现在还不知道我对你的心意么。”他打算采取情感攻势,张阳明白林馨儿心里对他是有想法的。 “我一心想着你对我好,但我没想你会这样。” “这有什么区别,男女的情感到了那种地步,自然就是水到渠成了。” “我不是你想得那样,我有老公,还有一个四岁的女儿。”林馨儿一心享受张阳带给她不着痕迹的情感,她也知道自己的位置,所以不忍心,像是无奈地说道,“而你——还年轻。” “馨儿,我没有想过要破坏你的家庭,只是现在我强迫不了我自己,也不能阻止我的情感。你是知道我的,我喜欢你的,而你也是喜欢我的对吧。在这一刻,请让我们忘记那些复杂的关系,我是男人,你是林馨儿,那样我们就不会有心理负担了。” “不行,”林馨儿拒绝道,“我不忍心伤害我的家庭,求你别说了,张阳,就当这件事从未发生过。” “不可能。”张阳斩钉截铁道,“这是上天的安排。” 说完,张阳就向林馨儿扑了过去。 四 “妈妈,我肚子饿了,快点给我做饭。” 林馨儿沉浸于自己的痛苦中,连女儿进来了也没有察觉。 “妈妈,你怎么哭了,是不是不舒服。”赵茜又问,林馨儿清醒回答说,“没事,刚才是沙子进入妈妈的眼睛了,所以才会有眼泪流出来。” “可是妈妈,这里是你的卧室,很干净的呀。”赵茜天真地说。 林馨儿不想在这个话题继续纠结下去,便岔开话说:“茜儿,你刚才问妈妈什么来着,肚子饿了对不对。来,妈妈给你弄好吃的。” “可是妈妈,你真的没事?”小女孩关切问道。 “妈妈没事。来,茜儿喜欢吃什么,妈妈给你弄。” “妈妈,我喜欢你弄的薯粉条,那个好久没吃过了。” “那好,妈妈这就给你弄。” 林馨儿走出了卧室,尽管心上乱糟糟的,没有一个鲜明轮廓的思想,周身的困倦感觉还没有退散,但不管怎样,林馨儿不再想那么多了。她来到了厨房,从橱柜下一个格子里拿出一包薯粉,将薯粉倒在一个盘子上,又去烧开一壶热水。然后用筷子把薯粉扳开,中间留一个类似漩涡的东西,把开水倒在里面,差不多快要溢出时,连忙用筷子搅拌。 半响,林馨儿从厨房里出来,捧着热腾腾的薯粉条放在女儿面前,赵茜稚嫩的脸上溢满的笑容,大声地说出感谢妈妈之类的话,在林馨儿听来,也宽慰很多。坐在了椅子上,刚才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惹得她身上出了一身汗,也驱散了那些怪念头,觉得之前所思所想的一切与张阳的事情简直不可相信,好像根本不重要一样,这令她想起,一个人在失意时,拼命地干活是可以忘记一些事情的,人在太闲的时候,总会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不切实际的想法。 林馨儿不由得笑了,惹得赵茜也颇为好奇,问她妈妈怎么了,林馨儿说没事。其实这是不能说出的话,那会儿她突然想起这么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个男人在失恋后说出的话,“以前为了你拼命干活,现在拼命干活是为了忘记你。”同样的事情,在相同的人也会有不一样的语境,是身份的变化还是一种对记忆的无奈? 林馨儿摇摇头不再理会,看向自己女儿。 55.阿Q与我 “那么,你准备好了,”一个叫阿Q的人向我说道。他永远是一副自我感觉良好的样子,他那时躺在一张折叠凉椅上,眯着双眼,翘着二郎腿在来回晃荡,又鼓动他那张厚嘴唇说,“我希望你不要像我那样,这一辈子自以为是,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有错,不要自我批评,因为在我心里从来不对的总是别人,现在我老了。” 实际上他并不老,他还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 我不出声,继续听他讲: “你的事我自己知道了,你因为专门写一些作者的陋习,所以在不同的人眼里,难免有所隐射。你还记得你以前有篇写大作家爱吹嘘自己的文章吗?” “记得,”我说,“说来也是好笑,我也不知怎么搞的,贴上后来就被删了。当时我也想了是什么原因,之后我重新改某些名字,并且补充了一句:一般来说,被删的作文我很少重贴,这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知道为什么吗,后来重贴不删。”阿Q问道。 “也许那时我在文中写了太君,隐射国内的罗太君吧。那个日哈。” “不全对,”阿Q嘿嘿地一笑,又添了一句,“我想还是你文章隐射了大部分大作家们的爱吹牛,自己不给自己打广告,日后怎么耍架子?是不是这个哩。” 我听了他的话,深为他懂我心而激动地跳起来,要跟他握手,可是这时,阿Q却睁开眼睛,他的目光犀利,紧盯着我,迫使我不敢向前走,停在半空中的手也不知放哪。 他却开口了,“你想跟我握手是不是?” 我点头。 “你知道你来找我就是想跟我握手。”他两手抱胸,耐有寻味地看着我,我拘束不安,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 我来找他自然不是想跟他握手,一个阿Q,我犯不着巴结他,可他是非常懂得中华传统文化陋习的家伙。这次我来他家主要就是请教他这方面的知识,别看他在鲁迅笔下是那样的不堪,其实他也有博学的一面。于是我一五一十地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知了他。 阿Q听完以后,他静了下来,我不敢去打扰他,只见他眉头时而紧皱,时而宽松,时而又上下跳动。思索了一会儿,他说: “今之少年喜谤前辈。”阿Q摸着他那少得可怜的胡子来回捋顺,不无揶揄意味地微微扭起嘴角看向我,“这句话可大有来头。” 我被他的话吼得一惊一乍,当时一听他说的文言文时,我的思维一片混乱,这个老古董又提过时的语言了。但刚才反而给他这么一说,又结合了他的话,我算是明白了,也许这就是‘代沟’,也能解释我为什么对一些前辈尊重,对一些前辈毫无尊敬之心。可是细心一想,为什么他说‘今之少年喜谤前辈,’就是我认为的代沟呢,为什么不是一些前辈故作姿态令我反感。 我心里一团疑惑。阿Q一开始就知道我会为他这个问题困惑,他的二郎腿翘得更厉害,爽朗的笑声更是与之相映成趣。 “那么,你还记得东汉末年的孔融是怎么死的吗?” “这我知道,”可是这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他的问题,但他提到的孔融,我略知一二,“孔融是死于他所遵循的礼教。准确来说是被曹操所杀。他当时提出的“父母于子无恩论”大坏人心。其实在哲学见解上,他那个理论,倒是最有气派的,最后也是殉道而死,主要罪名也就在此。在路粹检举孔融罪状后,曹操“宣示孔融罪状令”中下结论:‘此州人说,平原祢衡受融传论,以为父母与人无亲,譬如缻器,寄盛其中。……融违天反道,败伦乱理。’结论这样一下,就杀人了。” “不错,不错,”阿Q说,“你只知后果,不知前因。不过你也算是有点出息。” 被阿Q这么一夸,我确实有点受宠若惊,因为我不过是复述李敖的话罢了,更令我想不到的话,接下来他的话全抄李敖的文中内容。 他说,“其实孔融也不是先提出的第一人,在孔融的‘父母于子无恩论’之前,王充《论衡》中就有了先声。王充说: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就正因为王充相信夫妇不是有意生子女,而只是‘情欲动而合’的产物,所以他这种开明观念.也最能引动其他开明人士的看法。果然到了孔融的时候,这位孔夫子的二十代孙子,居然提出了青出于蓝的惊人议论,他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了之于母,亦夏奚为?譬如物寄缻中,出则离矣!’的话,是更进一步,把母子关系,看成了把东西寄放在瓶子里的关系,说得更露骨了。另外在王充、孔融以后,文献中这类议论,钱钟书在《管锥编》也曾举例说过。” 我点头微笑,问阿Q,“您刚才说的话我好像在哪里看过。”谁料阿Q大怒,他的面孔涨成了猪肝色,理直气壮地驳斥了我的话: “胡说,我也是刚才灵感迸发就打通了全身经脉,将以前的知识融会贯通,你这人怎么如此无礼,明明是我这么些年来辛苦看书所得,你刚才岂不是在说我成了别人的传声筒,没有自己的想法吗。我告诉你,我阿Q学识渊博,怎么会无耻到把别人的话当成自己。本来还打算再告诉你那句话的前因,现在我不会再说了,你走吧。” 愤激之情使得阿Q气不过,嫌刚才没出够气,又骂了起来,“你这无耻之徒,你快点走吧,”我立在一旁,没有离开,细心的看着他气色有所好转,正色道,“您先别气,你刚才的那番话,我前不久就看过,记得好像李敖在1984年12月4日发表的,题目叫做《孔融“父母于子无恩论”申义》。并且我还知道……” “住嘴!”阿Q喝断了我即将开列出的题目,“你一个书呆子,整天没事就知道看书,我研究了中华文化几十年历史,难道你知道得比我还清楚?就算你认为我说的话是出自李敖的文章,那么我之前提过的那句话前因,必定是我研究所得。” “在下愿洗耳恭听,愿闻其详。”我有礼貌地拱手道。 阿Q大哼一声,语气重重地,“小子,你可给我听好了。‘今之少年喜谤前辈。’这句话是出自孔融的一封信里,这里面有个故事。我知道你爱看《三国演义》,也知道孔融与曹丕有过过节,是因为孔融反对他私纳袁绍儿媳妇。” “不止这个吧,孔融还反对恢复肉刑,反对曹操哩。”我不甘心多嘴了一句。 “这我自然知道,用不着你说,”阿Q瞪了我一眼,道:“我现在给你讲的是曹操曾经收到过孔融的一封信,信里是为大名人盛孝章求情。当时那个大名人不是被曹操所抓,所以曹操看了以后很生气,说这个孔融太不懂事了。人又不是我抓的,为什么不去找孙权。”话到这里,阿Q停下来拿起茶几上的珍珠奶茶喝了起来,故意吸得老响,惹得我喉结上下嚅动。 过了一分钟,阿Q又开始了讲后半段。 “曹操这人本来不简单,一代枭雄嘛。他脑筋转得快,心想借这个事件来压一压孙权也不是什么坏事,况且孙权这人他了解,要是给孙权知道,只会把那大名人死得更快。事实果然如曹操所料,他写公文到东吴时,孙权早已把盛孝章全家杀了。当初孔融的那封信里就有这么一句:今之少年喜谤前辈。” “原来还有这么一个故事啊,我以为曹操就是不乐意看到孔融整天叽叽歪歪随便找个理由杀掉他,原来在那封信里,早埋下了祸根。” “孺子可教也。”阿Q捋了捋自己几根黑中带白的胡子,又道,“你想想孔融这个人,当时是大名人,在信里头一个‘谤’字,一定是骂得很不客气了,惹得他老人家不客气,而且少年也不会是一两个人。说不定那时就已经有年轻人爱骂老一辈的风气了。” “这话怎么说。”我追问道。 “你也不想想,”阿Q没好气白了我一眼,“敢情我刚才白夸你了,现在不是有人常说什么老不死,活到狗身上去了的之类的骂人话么。这一定有历史渊源的。” “历史渊源?”我低声喃喃说。 “亏你还考历史第一。” “那时以前好嘛。”我咳嗽的抗辩道,“我从来没有自诩过自己的历史学识如何,我向来最满意自己的唯有常识。所以我不屑于一些历史学家对常识的无知或有意隐瞒。” “喲,你还真了不起。”阿Q阴阳怪气道。 我顺着杆子往上爬,“不敢当,不敢当。跟您比我可差远了。” “给我认真听,严肃点。”阿Q说到这儿,他仰天长叹道,“唉,世风日下。”我听着这话很熟悉,这不是石老师常挂在嘴边故作正经的话吗?又想调侃他一下,正当我张嘴就来时,他狠狠地盯了我一下,不使我有说话的机会。 “其实我们稍微一用功,立马就可以查到少年骂老辈的历史知识,从汉朝往前查,原来周朝初年就有。制定周礼的开国元勋周公留下了一篇讲话在《尚书》这部经书里说得很明白,老一辈人辛辛苦苦种田养家,到了下一辈就懒惰得信口胡说了,要照这样的规矩发展下去,也难怪后代会出现晋惠帝司马衷的名言:何不食肉糜。也就见怪不怪了。” 我气得几乎发昏,阿Q这家伙老爱跑题,发散性思维,正当我想伸手拍他脑袋,提醒他不要多岔其他话题时。他忽然间回神过来,说了一大统话: “厥子乃不知稼稿之艰……每做父母日:昔之人无闻知。‘厥’就是‘其’,他的,他们的意思。这里说的是‘侮’,是侮蔑,侮辱,和孔融用的‘谤’字一样。儿子欺侮老子还骂娘,说:从前(昔)的(之)人没有(无)知识(闻知)。换句话说就是:老家伙知道什么!” “从周初到汉末有一千多年,竟然口气一样,这种反传统的传统是一代又一代传下来的。汉朝以后到了唐朝,诗中的圣人杜甫有诗说到这一传统的新表现:庾信文章老更成,凌云健笔意纵横。今人嗤点流传赋,不觉前贤畏后生。” “庾信是北朝诗人文人的代表。你不知道吧,”阿Q故意停顿了一下,朝我看去,我那时正听得入神,不知他为何停下不说。 我老实交代:“ 确实不知道,还请您不吝赐教。”阿Q十分满意,道:“他又带兵,又办外交,由南朝到北朝去时,梁朝亡了。他只好在北朝做官,写出一篇《哀江南赋》传诵到现代,还选进《古代汉语》课本里作为骈体文的代表作。可是他以后没过多少年,唐朝的‘今人’就‘嗤点’起来了。‘嗤’就是讥笑,‘点’现在叫做‘点评’。这一阵嘲笑可不简单,连杜甫都说是‘前贤’也害怕(畏)‘后生’了。他接着说:‘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晒未休。’” “王勃、杨姻、卢照邻、骆宾王被称为‘初唐四杰’,可是没多久就又陈旧了,被‘轻薄’的‘后生’所‘哂’了。‘哂’是一种轻蔑的笑,比‘嗤’字稍微轻些,意思一样。而‘为文’和‘未休’是文章一篇又一篇,没完没了。从庾信到王勃再到杜甫,彼此相隔不到一百年左右,就这次反一代了。‘破旧立新’是传统,周汉唐代代有例。” “您这么一讲,不止你提到的朝代,自唐以后的朝代,比比皆是,最出名的莫过于清朝的赵翼写的那两句诗: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我说。 “是这么个理。其实从你谈话里,你的学识很浅,从唐朝一下子就跳到了清朝,宋代其实还有个好例子,譬如王安石就嘲笑过孔子编订的《春秋》是‘断烂朝报’。”阿Q眼光闪烁,见我有脸色尴尬,一瞬间忽然又变得异常神经质了,“我说到你痛处就不乐意了。正好我也不想浪费口舌了。你还是回去吧。” 不由我多加解释,阿Q便将我逐出门。我徘徊在门外良久,恍然大悟大笑而去,口中喃喃不已:“阿Q啊阿Q,你可真有你的!” 56.女拳出击 周围此起彼伏的加油声与嘘声响砌着我的耳畔,但我依然未能从擂台上爬起来,我感觉到自己全身的力气好像被抽掉了,我被一个女人打倒了。准确说,我是被一个年纪比我大上两三岁的女人,她的长相和身材都很普通,但她的马甲线却是我生平见过最好看的马甲线,线条柔和,很有力量感。 她今晚跟我一样,穿着一套很合身的职业女拳手套装,上面有一个牌子写着她的名字:朱莉。 此时她俯视着我,一副趾高气扬的态度令我想揍她一顿,可是一想到自己肋骨和背部又开始隐隐作痛。 就在刚才——五秒前。 我被朱莉在擂台上合法地很“温柔”的教训了一顿。我与朱莉的仇恨不是在这次结上的。在三个月前,也就是1991年5月23日的一天。我偷渡到南江来,本以为南江是人间天堂,黄金满地,到了以后才大失所望。 刚到南江那会儿人生地不熟,住宿不必说,温饱也成问题,因为没有身份,没人敢雇请我,流落街头是必然的。那些日子,每晚我就靠着在垃圾桶里捡别人的剩饭剩菜来吊着一条命。勉强凑合着活一天是一天,这样的日子我令我对生活失去了希望,直到有一天她的到来,我的生活才会出现极大的变化。 一天晚上,我照样在垃圾桶里捡别人丢弃的残羹剩饭,这时一个女人走过来,她跟我说了很多好话,这样我被她带去了一个叫大富豪的地方里…… 事后我茫然不顾一切地冲上了天台,想要结束自己的性命,在我快要绝望时,一个身穿旗袍的美女走过来,她没有问我为什么会这个样子。她临走前给我留下了一个名片,说:“想明白了到这个地方来找我。” 这时才从自己的思绪中回归神来,看向了身边的这位美女。 我看着她渐行渐远,她身上那件旗袍是无袖的,颜色很素雅,旗袍开衩到大腿中部,不多不少刚刚好。有着一米七的高挑个头,身体曲线极好,尤其是那双笔直的大长腿,十分引人注目,似乎天生就是穿旗袍的料。要是我有她那样的身材多好。 但不得不说,她是一个好人。至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周围人都很冷漠,很少会见到有旁观者会关心一个陌生人的生死,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叶教练。 这时我朝向叶教训望去,见到她的神情紧绷,我深呼吸了一次,我不能让她失望,艰难地挪动手掌撑在地板上,天棚上灯光照亮着我脸庞,周围依然夹杂着叫喊声。 是的,我现在就如同处于一个战场上,无时无刻都弥漫在擂台里的烟雾,令我的世界和处在这个世界里的人,显得更为混沌。 但这不要紧,我还有力气,坚信自己能站起来搏斗。 趁着吹哨员还在吹着哨子,喊着数字时,我低头看着地下的血迹,望了望自己红肿的手肘——又紫又青,然后再用手擦了一下嘴角溢出的血,又抬头看了几眼樯上的挂钟,时间还没到。 我还有生气,必须尽力一搏。何况叶教练在一旁也在为我打气,她叫我不要放弃,时间还是有的,只要熬过了这场,胜算的机会还是有很大。 我又望向叶教练还有其他同伴她们在一旁为我呐喊助威,尽管我现在深受重伤,被击倒在地,但我也要奋力站起来,绝不能辜负她们寄予我的厚望。 我是今晚七点钟左右跟随者叶教练来到这间名为南江十三区地下的擂台里参加比赛。九点整就开始了比赛,第一轮就是我上场,这时已经是九点十八分,也就是说,我只要再熬过两分钟,就可以打成平手。 比赛遵循的原则是三场两胜,每场二十分钟,中途时休息十分钟。现在摆在我眼前的不只有时间紧迫,而且吹哨员的口号也迫在眉睫,愈来愈接近九的数字了。 我不能倒下,我还必须起来继续战斗,并且留给我的时间也不多了。而且我如果不能坚持这一场的话,叶教练纵使有天大的能力也不能保我。 三个月的一天,我仍历历在目,那天晚上,一个大人物带着一帮人来找叶教练的麻烦,带头的是一个身材高大,戴着金框眼镜的大鼻子的中年男人,他叫金明,据说为人阴狠狠毒,是十三区的地头蛇。 众所周知,凡是在十三区开打拳擂台,都是要经过金明首肯,当晚的情形十分激烈,叶教练也不是善茬,费尽口舌还是落了下风,尽管叶教练在老家也是风云人物,奈何山高皇帝远,拗不过这条地头蛇,于是双方就有了这一场谈判。 金明微微眯起了眼睛,看着眼前气愤至极的叶教练,说道:“怎么?你还能反了我不成?” “好,我答应你。”叶教练被他气到了极点。 最后的谈判的结果是,如果叶教练这一方赢了不但有丰厚的奖金,而且还可以在此开教泰拳的擂台。反之,金明这边赢了,叶教练就要下跪滚出这里。自然,叶教练也耳闻过金明的厉害之处。 当时叶教练也不是没想过后果,显然知道金明是有备而来。纵使知道是一个圈套,叶教练也不得不往下跳,但叶教练最后还是提出了自己的条件,比赛挑在三个月后的今晚。 吹哨员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他开始吹到八声,我艰难地站起来。我的注意力大部分时间放在我对面的那条马甲线女人身上,她刚不久重创了我一把。 这个仇我一定要报。我注意到她的步伐,稳健扎实,显然是个职业选手。真看不出来当初那个文弱的女子身手如此矫健灵活。 在拳击基本功中,有三种常用的基本姿势是需要完全掌握的,在实战中运用极为广泛。它们分别是躲藏姿势、肩部遮挡姿势和双臂交叉姿势,一般情况下都是用于实战躲闪进攻。正确的姿势能帮助拳手更好地发力,也能使拳手更好地保持身体平衡。 第一种:躲藏姿势。 这个姿势是由传统姿势变化而成的,它是由卡斯·达马托和弗洛伊德·帕特森发明的;含胸收腹,身体向内蜷缩,双臂平行抬起以便于更好地保护头部;在不出拳的时候,拳头不要握紧,这样就能利用拳向内或外侧拍击或阻挡对于的拳头。在对手出拳时,你可以以身体左右晃动或下潜躲过对手的击打。 我看了她的动作,沉默而又平静的退后了两步。用肩部遮挡姿势。 所谓的肩部遮挡姿势,就是转动左肩面向对手,右手保护住下颌,左手保护胸部以下的位置,左肩抬高,对下颌进行保护。这个姿势要求拳手的肩部蜷缩,以便能很好地保护自己的身体,这个姿势利于出摆拳,但不利于出刺拳。许多有名的拳手都利用过这个姿势,如乔·弗雷泽就是其中之一。 女拳手朱莉三番两下未能击中,在离我两步的距离站定,拉开了架势,趁我揉拳擦肩时,毫不犹豫的行拳过步,一拳朝着我的胸口击来。 女拳手朱莉这一拳,又快又狠,相当火候。 由此可见,她的泰拳,的确是很厉害了。 这次我使用的拳击的三种基本的第三种:双臂交叉姿势来阻挡。 这个姿势实际上是由半蹲姿势和肩部遮挡姿势结合而成,左手保护右侧的下颌;右手的前臂在外侧;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个姿势在防守方面很有效,但是交叉的手臂不易于快速出拳。 我在朱莉这一拳堪堪要击中自己的时候,伸手搭上朱莉手腕的同时,侧步拧身,躲开了朱莉这一拳,同时使出以柔克刚的路子,来克制朱莉的刚猛之劲。 哪知道,就在这个时候,朱莉忽然抖动手腕,有一股劲力从朱莉的手腕发出,直接崩开了我的手掌。 “好厉害!”我忍不住说了一句,两手放松又紧握,但朱莉勇猛的拳头中的崩劲,依然令我后退几步才勉强站稳,这个有着马甲线的女子不能小看,之前被她打到在地的羞辱消退大半,不得不承认朱莉这个女子的厉害,拳头使出来的力量,当真是恰到好处,进可攻退可守。 眼看朱莉紧随而至,又是一拳袭来,我躲避不及,直接跟朱莉来了一个硬碰硬。 我的拳头和朱莉的拳头碰撞在了一起,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使得我朝后退了两步,朱莉则是后退了半步。 果然半路出家的和职业比赛不可同日而论。 我甩了甩手,不再如此硬碰硬与朱莉对抗,吃一堑长一智,而是缓慢的围着她,开始绕起了圈子。 朱莉见我转动着身子,她一直保持着正面面对我,不敢有丝毫怠慢,眼睛没有离开我片刻。朱莉不停地看着我绕步走,她在细心留神的观察我的步伐,想要找出我的破绽,一举破敌! 我心想这样拖延时间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与其防守,不如主动出击。就在我想着如何主动出拳头时,一阵铃铛声响起,我狂笑起来,拍着自己胸脯,终算过了一关,走向了叶教练她们。 朱莉这时才明白自己上当,她冷冷地看着我下场,不忘警告我:你给我等着。下一场我一定打残你。 我回头看着她的脸,然后笑着问:“我自当奉陪。上一次的仇我也当场奉还。” 正所谓输人不输阵,场上被打多惨也不能失去气势。 十分钟很快就过去了,再次上场时,我时刻铭记着叶教练给我的拳击顺口溜口诀:审势观察细留神,逢弱直冲入中门,遇强避锋绕步锤! 但朱莉这次一上场就占据了主动,如虎猛扑过来,我侧身躲闪而过,好险。 朱莉刚才不过是在试探我之前不停地绕步走,现在看出我的反应,只能防守。 可想而知,朱莉一旦发现我的破绽,立刻会蹂身而上,使出这一整套的拳击,势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我在心里略微一思索,故意迈错一步,卖了一个破绽给朱莉。 果不其然,朱莉立刻以快的令人发指的速度冲了上来,一套泰拳就此展开,对着我快速袭来。 我失去了机会。 随着朱莉主动攻势,一整套的泰拳很是凌厉有力,犹如狂风暴雨一般的向着我而去,什么稳立于地、鳄鱼摆尾、守中有攻、回访护胸、山羊顶角、回踢后方、控压敌肘、膝击退敌、手肘压击、右肘回砍……我毫无还手之力,被打得气喘吁吁,被她揍得鼻青脸肿。台下的观众,看到朱莉的攻击凌厉,攻势连绵不绝,不时发出阵阵叫好声。 而我,在这场擂台打斗中,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也输掉了……一切,这意味着什么,我比谁都清楚。 我甚至不知道日后我该怎么面对叶教练。 这场拳击彻底的摧毁了我的一切意志。我如同一具行尸走肉般,茫然的踉跄在后台的休息室里。狭小的空间使我觉得窒息,窒息到没法呼吸,于是我解开拳手套,并且解开了绑在手心的绷带。 我什么都没有了,像我这种失败者,实在是太多了,我颓丧着低下头,想了很久,今后的路……但种种都不是我想要的,可是又有什么办法,谁叫自己不争气? 我不停地捶打自己的头,这时我的肩膀上搭上一只手,才回过头来。 我看到的,是叶教练那张平淡无奇的脸。 “你想回去的话,我可以帮你,”她看着我,然后笑了一下,“这点能力我还是可以办到的。” 我不等叶教练说下去,立刻说道,“谢了,叶教练,我不能再给你添麻烦了。” 叶教练还想说,我摆了摆手,“没有下次了。”我轻轻地说。 “你说什么?”她诧异地问我。 “我说……没有下次了。”我的语气很内疚,“叶教练,对不起!” “好了,不用再说了。”她突然抬手止住了我,“不管怎样,生活还在继续,明天又会是美好的一天,不是么。” 我苦涩地笑了笑,没有回应,明天,人生又有几个明天? 我的思绪就这样被自己营造的丧文化里头身不由己的往回走,直到再度看到自己在大富豪里被男人侮辱的场面。那个场合极度混乱不堪,尖叫声与怪异的叫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我恶心至极。 我只能放弃自己的一切想法,耸拉着脑袋,老老实实的跟着她走。她开始沉默,一路上我们都没有交谈什么,直到走进酒店的房间。 当空调的冷气吹在我脸上的时候,身体和心理的麻木感消失了,倦意开始侵袭我的身体,肋骨和背部的疼痛感也回来了。从外面回到这样一个密闭的空间里,我又开始感觉窒息,而且疲软的双腿已经没法承担身体的重量,于是我倒在一张床上,扯下外衣,又踹掉鞋子,我大口大口的呼吸,听上去像是一个哮喘的病人。 叶教练走到床边,问我:“累了就早点睡吧。” “唔。”我应了她一声,迷迷糊糊进入一个陌生且熟悉的地方,那里的光线,比这里又暗了一些,我看到叶教练只见此时空已经彻底被厚厚的云彩给遮住,而且,天空也从北边逐渐黑了过来,乌云正从北边的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朝着这边而来。 一阵夹杂着潮湿气息,并且带着冰凉感觉的风从窗子外吹了进来,很显然,这是要下雨的前兆。 风起之后,乌云随着风势,以更快的速度蔓延开来。 我此时已经浑身无力无法控制,任由叶教练摆布自己。 57.同学会(上) 结婚两年了,我已经对夫妻俩人生活失去了激情。不知从何说起,老公对我已不像婚前那么在乎我的感受。这种心理落差一度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嫁错人了。一直憋在心里也不是好事,我也向闺蜜诉苦,她们给我出了一些主意,于是我决定挑个时间要好好的问问我老公。 一天晚上,老公辛苦加班回到家,我看着他从吃饱饭到躺在沙发上玩游戏,最后到他洗澡睡觉前,他也知道我有话要跟他说,可他就是不开口说话,这让我气鼓鼓的。 这段时间以来,我曾与他吵过几次架,无非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譬如趁着周末,我想要他陪我去爬山或者去花都泡温泉之类的,每次我一谈起,他老是皱眉敷衍他很忙。然后我就问他还爱不爱我。老公听了也是一愣,想不到我会说这样的话出来,他说,你能不能别闹了,每次都这样。你不烦我也烦。 我心里恼道,“这是你不对,婚前你不是说好了要每隔一段时间带我去旅游么,现在我们都结婚两年了,除了结婚那次的度蜜月,我们什么时候去过别的地方?” 老公听了以后,不以为然,继续敷衍说,“过几年再说吧,我现在抽不出时间来,现在是事业上升期,将来我一定带你去!” 将来,将来这个词不知听他说了多少回了。我现在一听到将来这个词就觉得来气了,他为什么每次都拿将来来敷衍了为我,不想去就直说,没必要藏着掖着。 我蒙头就睡,死死地用脚踹着被子。 老公知道我的生气,过来安慰我,道,“我这么拼命工作挣钱,还不是为了以后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好过?”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我脾气就大了起来,我向他发飙,“你整天就知道挣钱挣钱,你应该了解我的,我不是那种贪图物质的女人,我只想要一个爱我疼我的丈夫,而不是一个挣钱机器人,动不动就拿挣钱来当作借口。” 话一说到这里,我心里这几年积蓄的难受奔泻而出,犹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你以前答应过我什么了,怎么到现在都忘了,这两年来挣钱也差不多了,我只想钱够花就行。” “钱够花?”老公听着明显也是来气,“你告诉我什么是钱够花,每天吃喝拉撒,还有车房要供。你的衣服化妆品之类的,哪一样不要钱。再说了每年过年去你爸妈家,哪一次不是一给就是几千块钱,而且还不包括其他的。” 他的一连串话让我寒心,都说冲动时说的话是心里隐藏最深的真话,那一刻我也算是看透他了,原来这些小事他一直都记着,真是个小气的男人。我愤恨不平地说了一句,“赵文,我算是看清你了,给我爸妈花的钱你都记得一清二楚。”然后夺门而入,将门反锁。 那几天里我们一直都在冷战,两人很少说话,所以这次我打算放低自己的姿态,那时看着老公摘下他的眼镜放好,并且揉了揉眼睛,重新拿起被子往自己身上盖好。 我决定问他,“老公,最近我闺蜜每天都在跟我抱怨。” 他哦了一声,算是回答了我的话,我又说,“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说完脚一蹭被子,踢开。 “那她跟你抱怨什么了。”老公呵呵笑道。 “她们抱怨她们的老公结婚后变了。”我说。 我瞥了一眼看向老公,发现他的表情来回变换了几下,虽然来得快去得也快,但还是被我捕捉到,看着他从床上坐起来,顺便拉了一下自己滑落的被单。 然后他眼睁睁看着我,长叹一声,意味深长地说,“到底是你闺蜜在抱怨还是你意有所指?” 话已挑明,可我一点也不胆怯,我向他发誓,“我真的没有骗你。”这话是真心实意的,前两天就有闺蜜向我抱怨,说男人一旦得到手了就不稀罕了。 “那你倒是说说,她们向你说了什么。”他又问我。 我两手揣着被单,紧紧地握着,看向了老公,盯着他的眼睛,说:“她们跟我抱怨说她们的老公婚后都变了,变得不再浪漫了,变得不那么爱她们了,也不像以前那样去追她们时整天花心思去哄她们开心。” 这时老公听完我的话,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笑眯眯的看着我,看得我毛骨悚然。最后他才大笑了起来。 “你们女人哪。”话到一半又不说下去。他常这样吊我胃口。 “我们女人怎么了。”我就像鱼饵上诱,忙追问道。 他咳了一下,放下来手机,握着我的手:“先不说你们女人感性思维,也不说你们女人总是站在自己角度想问题。你好好想想,当一个男人追你们的时候。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做的那些看起来很浪漫的事,你们是不是觉得备有面子,很有满足感。” 我愈听愈不明白了,不知道他想说什么,我老公就这样,一旦跑题起来,就是八匹马也拉不回,好在他现在跑得不够远,我直接了当问他,“你什么意思。” “刚好我也有话想问你,你说一个男孩子在广场上向一个女孩子示爱,而且还是跳尬舞,你会接受吗?” “肯定不会,他不要脸我还要呢。”我撇嘴道。 “你说尬吧,有人觉得酷!你说土吧,有人会尖叫!你说花里胡哨吧,有人觉得牛逼轰轰!关键这样的还真就找到女朋友,你说气不气人,有的时候你严重怀疑女人的审美和追求!但想想鸡你太美都能挤身形象代言,我也就释怀了!” 看着老公愈说愈离谱了,而且隐约感觉他这是拐着弯骂我。我一下子就愤怒了。 “敢情你说这么多就是为了骂我,有这个必要吗?” 老公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最后叹气道,“你怎么那样想。我不过是在回答你的问题。” “回答我的问题?”我觉得自己的智商被他按在地上摩擦,这八竿子打不着怎么就算是回答我的问题了。 “说人话。”我讨厌他每次都说一些玄乎的话来搪塞我。 “你不觉得很搞笑么?” 很无厘头的一句话。 “什么搞笑啊?” “你闺蜜的话就跟广场上那个跳尬舞示爱的男孩一样,总想着用一些与众不同的方式来吸引人去注意,有人觉得无聊,有人觉得浪漫,也有人认为这样的男孩都有女朋友,真是天理不公。”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好吧,这么跟你说吧,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追求的重点是不一样的,就像我写作文。”又来了,每次都这样,说起来我老公这样的人,最爱自我表现了,以前怎么没发现如此不要脸的人呢。 他滔滔不绝道,“在我遇到你之后,我总会做一些浪漫的事情来吸引你注意,当初的做法就是想尽快把你拿下,必须速战速决。你要知道,现在这个年代很多年轻小伙子对追女孩子没有多大念想,时间太长可能就是别人眼里的备胎,在短时间内拿不下就换一个目标,再不成干脆就不追了。” 我托着下巴,饶有兴味地问他,“那时你也是这么想的?” “这年头差不多都这样,不过我与他们不一样,我的聚焦点是拿下你然后跟你结婚。” “那为什么他们在短时间内追到女孩子就放弃?” 老公这次听到我的话翻了个白眼,因为接下来这句话我想狂揍他一顿。 “你们女人不是很有发言权吗?”他看到我吃瘪然后有了小得意,继续说,“回到之前你提到的问题,结婚之后与谈恋爱有了质的区别,它是为了提高生活质量,所以当一个男人不再以前那么浪漫了,并不是不爱你了,也不是心变了,而是更关心以后的生活质量。” 我听着老公这番话有了一丝感动,感觉有点道理。本以为他会我煽情一番,等着我去恭维,却没料到我会说,“这就是你不带我去旅游的原因。” 他尴尬一下,笑笑道,“你明白这点就好。” “我不明白,为什么挣钱对你们男人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是想证明自己还是说顺便也让别人来仰慕你的成就吧,我只不过是想要一个爱我关心我的丈夫。这很难做到吗?” “不可理喻。感觉刚才都白说了。”他悻悻然别过脸去一边。 “什么,你说我不可理喻。”我怒了。 “我不想跟你多说,我要睡了。明天还要早起上班。” 我看着他躺下睡觉,本想着借着这次机会说下,想不到又是不欢而散,也罢。我拿起手机,看到李佳怡给我发了一条信息,说下个月有人组织高中同学会,问我要不要参与。 说实话,自从高中毕业以后,我一直没有参加过以前的中学同学会,这次李佳怡给我发了信息说这次很多人都会回去参加,是难得的全班同学聚会。我放下手机,看向了老公,才不到五分钟时间,他就已经呼呼大睡,也许真该去见见世面。 58.同学会(下) 你试过恍如隔世,鬼迷心窍的时候么? 那天早上我一睁开眼睛,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躺在一个陌生的卧室里,那种感觉就好像你独自走在泥泞不堪的小路上,在夜静无人时只能低着头慢慢行走,却不知道头上那个恬静优美散发出柔和的月光一直在伴你前行。 晚上下了一场透雨,空气中弥漫着夹杂着草气的清香和湿润,清晨的阳光投射在房间的床榻上,我迷糊中被刺眼的光芒叫醒,它看起来是那么的仙气缭绕。 此时听到客厅里的蹦蹦作响,我就料到想必是那个男人。我赶紧起床穿好衣服,准备蹑手蹑脚地离开,却不料他看到了我。 “吃完早饭再走也不迟啊。” 我尴尬地笑了笑。昨晚上的事他闭口不提,而我脸上火辣辣的红通。 “你怎么了?”他问我。 “没事。”我细如蚊声应道。 坐在我对面与我吃早饭的男人,他叫钱多余。他看上去很憨厚老实,话也不多,其实这只是表面上,实际上我昨晚已经领教过了,为人极其心细缜密。 但现在,我突然不敢面对他,也不知跟他说什么好,都怪自己一时冲动,可认真说起,世上哪有冲动这回事,不过在心里盘算良久,在外在环境的引诱下付之行动罢了。 前几天多余他感冒了,他在电话里跟我说了很多,让我心揪得紧,好想快去看下他到底有多严重,尽管他在电话里一再吩咐强调说自己没事,就是想找个人说话,没料到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 对于我来说,多余的这番话对我触动挺大的,我没有料到自己这个普通人在他的心里那么重要,我已经顾不及那么多了。必须要去看看他,正好老公这几天在外地出差。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他问一句,我答一句。好不容易吃完了,他问我“吃饱了么。” “嗯,”我应道。 “你怎么了,好像你很怕我。”他笑了笑。 我拘束道,“没有了,”然后支支吾吾又说了一句,“我们不要再来往了,好不好。”这番话说出已使出我全身的力气。话一说完,我的身体像被人抽空一样,瘫倒在椅子上。 昨天晚上的疯狂连我也惊诧不已,这就是我想要的恋爱滋味了。两年了,这种感觉终于又回来了。他看着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过于直白的话伤了他的心,感觉他从天上快乐,一下子被我打入谷底。我自问自己是不是真的那么残忍。 一想起了昨晚的事情,我又重新陷入不安和另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中。 我到底怎么了?难道我真的是一个坏女人么。结婚以后我们每个月都有过三四次的恋爱蜜月。 “是不是因为昨晚我们的事?” “别问了。”我不想提及昨晚的事。 “是打扰到你现在的生活了?”他又问,“还是你没有喜欢过我?” 我看着他无助的眼神,很想说“是的”,望着他的眼眶湿润了,并且泪水夺眶而出,流了下来,我不忍心看着他。撇过脸去看着窗外。经过一夜的洗礼,窗框被洗涤得一干二净,就连窗外的树上叶子也更为绿意盎然,再想想自己。 我不由得叹了一口气,说不清是惋惜还是悔恨,烦躁的我恨恨的又吐了口气。 昨晚,又是昨晚。我的脑子闪来晃去的都是这两个词。 这段时间夜黑得早。进入十月份以来,就开始了六点多就夜幕降临,前几天又有诸多的事儿,那天老公要出差,临走前还叫我等他好消息。傍晚五点多钟的时候接到多余的电话,六点多时天黑漆漆一片,出门的时候,我望着黑压压的乌云压得人有些透不过气来。 不管他怎么哀求,我决定还是先回家。当我躺在浴缸里清洗自己的身体时,我的思绪又回到了那几天,将会是我这辈子永远忘不掉的时光。 那几天我在多余家呆到七点多钟左右离开。从家里出门就已听到远处不时的响起闷雷,雷声滚动着闷声闷气的由远而近的的传过来,天边忽闪忽闪的电光在乌云后面若隐若现,像是给黑漆漆的夜空陡然镶上了一层金边。 我有想过不去,自己又是一个怕闪电打雷的人。但在那时的我不知怎么就有了勇气,潜意识里有两股声音在我脑里交缠着,一个在催促着我前去,一个在拼命阻止我行动。 “去吧,他都打电话给你说了。” “不,别去,前面的万丈深渊。” “去了他还能把你吃了?” “话不能这么说,一念之差。谨记谨记。” 够了,都别再说了。我决定前来,因为我有理由,自从同学会结束后,只有他愿意分享他的快乐与倾诉我的苦恼。 我揿门铃好久都不见有人来开门。于是我尝试着动手打开,发现多余躺在了地上,我心乱如麻,赶紧过去撑扶他到床上躺着。 好不容易弄好了这些,多余他被我敷热毛巾在脸上便醒了。他的身体虚弱让我一阵担心,我不敢想象如果不是我来,他将会是怎样,是面对死亡,天哪,我事先回想起来真让人心惊胆战。 多余咳嗽得厉害,直到看到我坐在他身旁,他想要坐起来,我不许他那样。 “静霞,你真的来了。” “你呀,”为了不让他担心,我调侃一下,“说什么快要死了,不过是感冒发烧而已。” “看到你能来,我就算死了又如何。” “我不许你说那样的话。”我打断了他。 “静霞,我看到你来,我相信我一定能够康复过来。” 我不理会他,拿起放在台上的凉茶,将他扶了起来,“喝点就好了。” “这是什么?”他看着黑漆漆的液体问道。 “广东凉茶,有点苦。” 听完我说,看着他胆怯得拿起碗来强忍着吞下去,“天呀,好苦。”我笑得心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 “这种时候你应该说好喝才对,有我来服侍你,你还说那样的话。”我娇嗔道。 “但我不想欺骗你,真的很难喝,像这种罪遭一次就好了。” 我看他重新躺在床上,两颊大汗淋漓见他用手帕擦了擦额头与脸颊两侧,问了他一句,“你病得不轻,要不要通知你太太?” 多余摇头不语。 “可是……”还没等我把话说完。 “现在我只想你待在这里陪我一会,别提其他人好吗?” 我听出这是他恳求的语气。“那我就陪你到七点左右吧。你还有没有感冒药什么的,我去看看。”正当我想站起来时,一只手抓住我的手腕。 他含情脉脉的眼神让我心乱如麻,正当不知所措时,他说他自己做了一个梦,梦到我为他煲凉茶。 我笑了笑,“我也是听到你电话,”立马解释道,“我连忙去药材铺里给你买了一些药材。”笑魇如花得地看向他,“可你已经吃到了苦头。” “我一直都在看着你,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朋友圈,默默地关注你的动态,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对我来说,你都是遥不可及的存在。”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便匆匆离开他家。 十月九号,我又去看他了。 这次多余的病情好转了许多,温度计插在他嘴里拨出来恢复正常水平,我又摸了他的额头,没有以前那么烫手了。 “太好了,你的烧退了。” “谢谢你!” 我看着他,“我觉得还是叫你太太过来好。” 他躺在床上摇头道,“不用了。我们夫妻之间两人已经没有了感情。” 我追问道,“可是你们俩的孩子不是快要生了吗?” “我们是奉子成婚。对方一开始就是冲着这点来要挟我,简直就是诈骗。甚至是谎报年龄,让她以为比我年轻。怀孕后我才知道她比我年长。我不是不能接受姐弟恋之类,我更是受不了被人欺骗。现在我搞不懂自己想要什么,不能做一些让她们看不惯的事情,虽然我自己有了一番事业,但在我太太眼里,我就是一个要饭的。我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家人施舍给我的,我每天上班没有自由,感觉自己跟啃老没区别。” 我听到他说着这些话,内心深处一阵心酸,原来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并不是都是见得人的。大家生活得好与不好,都是在用世俗的眼光来看待,你看我好,我看你好罢了。曾经有个作者菠菜粥说过一番话,她说她朋友有钱羡慕她自由,然后她说了自己愿意牺牲一些来换取这些,换做她朋友能做到吗? 人哪,自以为都看得通透,不过是见识有限罢了。 我从多余心如死灰的眼神看出他过得并不好,可我也无能无力,只能静静地听他倾诉: “我随波逐流,然后这种生活将永远持续下去。” “其实,”他的话勾起我心窝里一直隐藏很深的话匣子,并不是出于同情。“我跟你一样。没有任何理想和抱负,我们都被生活抹平了棱角,在逐渐慢慢适应这个社会,每天都在做着同样的事。” “这样你甘心吗?”他问我。 “不甘心又能如何?”我自嘲地回复,“只要不去期待就不会感到不满,因为我还要活下去啊。” “不,一定还有其他的办法。” 他的话带给我一丝光明,而且给了我温暖与希望,我迫切追问道,“真的吗?”说完连我自己也笑了,感觉自己像个小女孩。 “我现在没找到,但一定有。”原来如此,我炽热的目光又重新暗黯淡下来。 “要回去了。”我站起身来,在我走到门框前,我回头看着他拖着病恹恹的身体向我走了过来。我一阵担忧,“你怎么又送我了,你身体还没痊愈呢?” 看着他摇晃的身体,我准备过去扶他,怎料他身心俱疲,重心不稳地将我按倒在墙上,好一阵呼吸困难,我的身体被他压得紧紧的。 他慢慢地抬起头头,与我两目对视,“我没有谈过恋爱,就这样糊里糊涂地结婚了,我不甘心,你愿意和我谈个恋爱吗,静霞。我是真的只想好好地谈一场恋爱。自从和你重逢后,我想起来了,我以前就喜欢过你,只是我一直不敢承认,也没有勇气去向你表白,那时围着你转的男孩一大把,我怎么会被你看上呢。现在我知道我们两边都有家庭,我也不想去破坏,我只想……好好地跟你谈一场恋爱。这样也不可以吗?” 他的卑微哀求渺小的让我有些心痛,我来不及做出思考便被他紧紧抱着我,我那时脑袋一片空白,茫然若失的样子,脸上洋溢着一丝不明不白的兴奋,反而没有在第一时间推开他,让他以为他有机会便吻上了我的唇。 这次我没有丝毫犹豫,用手狠狠地推开了他,再给他一巴掌便夺门而出。 我心里一团糟,我慌乱地跑在大街上,雨下得好大,看着行人匆匆过往,他们的一生每天都有相遇为何却不能发生感情,反而那些匆匆见一面便身心悸动,看了一眼再也忘不掉。 再次回来的时候,我浑身湿透的看到他躺坐在地上一副生无可恋捂脸痛哭的模样让我心痛,多余看到我回来时一脸的惊讶,看到我满身湿透。“你湿身了,快去洗个热澡,我给你拿衣服。”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反而跪在他面前,“其实我不是没有想过你,当年我们还说过一句话。” “咦?”多余听了茫然不解。 我迷恋地看着他,他笑了,“我想起来了,那次学校组织春游活动,我那时给了你一瓶绿茶。那味道你还记得吧?” “不好喝。”我答道。 说完我们俩相视而笑,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我老老实实地被他抱向床上躺下,迷茫的望着多余。 鼓弄了好一阵子,多余又上来,他看着我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泪光点点,**微微。尤为怜惜。 “你怎么了。”他问我。 “这就是恋爱的滋味么?”我问他。 他被我弄得愣头愣脑,半会儿才明白过来。那时我趁着没留意,一手搂着他的脖子,将他的脸靠向我,就这样,我们俩如饥似渴地一通乱嘬,好一会儿才分开,各自喘着粗气,望着对方的狼狈不堪的样子,我们不由得哄笑起来。 59.人约离婚后 我叫童珍珍,2010年经媒婆介绍,认识了我老公。五年后,我因为忍受不了没有激情的生活,拒绝过平庸乏味的日子,加上被外人引诱,于是在2015年6月我决定要与自己丈夫离婚。 一直以来,我对自己的外表算是很自信的。身高164,体重95斤,皮肤白皙,弯弯的柳叶眉笑起来就像天上挂着的月儿,甚是好看。我老公曾不止一次夸我笑起来好美。 结婚以后,我没有像其他已婚妇女那样懒得化妆打扮,反而非常注重保养。别看我儿子已经五岁了,走在街上还有不少小男生找我搭讪。我心里有些得意。 有句话一直埋在心里,我一直觉得老公配不上我,之所以愿意跟他见面,是因为那时自己家里逼迫得厉害,我迫不得已才去见他,正是因为那次相亲吃饭,他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之后我们互加对方的聊天软件,木讷老实的他时不时给我发一些信息,我有时回他,有时不回。断断续续接触了一个礼拜,他在周末又约我出去吃饭,也是因为这次见面,让我们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我本来是个传统女性,对床笫之间的事情不是很热衷,在那次以后,很快我们就结婚了,在婚后的一段日子里,他即便工作得太累,对于每晚的任务他都竭尽全力去完成,这让我很满意。 日子过得久了,激情没有了。我老公安于现状,结婚两年了月薪还是一万八,在我这个城市属于中等收入。完全满足不了我买包包的欲望,尤其是有了孩子以后,奶粉钱,纸尿片之类的开销也很多。总之,我越来越觉得我老公很没用了,自己带孩子那么辛苦,连请个保姆的钱都没有。 也是因为孩子,我跟老公吵了一架,说自己带孩子如何辛苦,不如让他父母来带,老公听了后一脸的黑线,阴沉得可怕。说自己爸妈好不容易拉扯大自己,现在好不容易退休养老,我们做子女的怎么好意思去给他们添累赘。 嘿,那我们的儿子也是他们的孙子啊。 哦,那你怎么不让你爸妈带呢。 你还好意思说,亏你还是个男人,让娘家帮忙带孩子,你什么意思。 就是你问的意思啊。 你——。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那事之后,我们吵得更厉害,我越看老公越不顺眼,由他的169cm的身高开始说起,那么矮的男人自己当初怎么看上的。我穿了高跟鞋,也比他高一大截呢。 老实说,他的家庭条件也一般,属于传统的知识分子家庭。公婆有自己的退休金,不需要我们给他们钱,但也不会让我们啃老。 自从儿子出生后,我渐渐感觉到老公对我不太用心了,也不爱我了,反而更疼儿子。对于夫妻间的床笫之间的事情也没有以往那么的热衷——由结婚时的一星期交四五次作业,到如今半年才勉强交两三次作业。很快,女性的直觉告诉我,老公在外面可能有了别的女人。 这种可怕的想法在我脑里挥之不去,我不停地回想起老公跟我的对白,还有翻找他的手机,将里面的聊天软件女人逐个逐个地看聊天记录。 丝毫没有偷吃的蛛丝马迹,我不甘心。婚后老公不再精心给我准备各种礼物。 两年后,儿子长大了,要送去幼儿园念书,我也可得轻松了,在家无所事事,看老公也不顺眼,于是在外面找了一分工作。 很快,我周围出现了好几个对我好的男人,其中最让我动心的是一个叫张伟的男人尽管他已经结婚了,还有一个女儿。 从认识他开始,每天我都是被他的暧昧信息弄醒,他说的那些情话让我心动不已。上班的时候,他会时不时陪我聊天,问我吃饭了吗?午休了吗?还会分享一些他那边的心情和动态。 渐渐的,我有了恋爱的感觉。他请我吃饭,陪我去看最绚烂的樱花,在夜空下拥吻我。他总是认真地告诉我:他的婚姻非常失败,他觉得老婆和他一点不匹配,他说他曾经一个人开车在高速上狂奔两个小时,心底是浓得散不开的孤独感。 说完这些,他闪烁着真诚的光芒问:“你和你老公在一起,开心吗?” 我想了很久,才说:“不开心。” 在一次晚上看完电影后,我们俩终于去了酒店。 几分钟后,我们两人都感到销魂之乐。 从此以为我成了他的情人,乐不思蜀。 他抱着我,说:“我不知道哪辈子修来的福气,竟然能得到你的喜爱!”、“我会永远爱你,守护你,就这样一辈子。”、“等孩子上大学了,我们就结婚。那时候我们才都四十多岁,还有大把的时间过最美好的时光。” 不得不说,男人是视觉动物,而女人就是听觉动物。 张伟说的这些话,我听了很受用很感动。 尽管是婚外情,张伟的出现,依然让我有了爱情的感觉,而且非常强烈。我开始爱打扮、爱感伤爱生气,我像个小女生,没来由地伤心没来由地快乐。 不否认的是,那些年,围绕在我身边的,不止是张伟。这些男人都很优秀,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但依然毫不掩饰地追求我。异性的追求和示爱,让我的自信心大涨,我愈发觉得老公配不上我。 一天晚上,我看到老公在书房找书,我走过去抱了他一下。拥抱的时候,满脑子都在想张伟,有了张伟的高大衬托,老公显得格外的矮小。 就是因为这些追求者,让我自信心膨胀,对于婚姻中的各种问题,我也变得越来越不能忍受。我对老公失望,对这份婚姻失望。这样的心态,让我动不动就和老公吵架。 一天,张伟开车带我吃饭,我心血来潮问:“我们在一起两年了,你不怕你老婆发现吗?” 张伟一边自信帅气地开着车,一边说:“我巴不得她知道啊,知道了就离婚好啦,我娶你!” 我听了他的话满腔热忱,眼泪一下就涌了出来,我牵着张伟的右手,温暖在我们之间传递。 张伟说了很多这样的话,让我更加有底气歇斯地里地伤害我的婚姻。 最后,我主动提出了离婚,我意愿强烈,我告诉老公:“我和你在一起不幸福了,你放我走吧。” 想走的心,是留不住的。最终老公同意了离婚,这几年我的心不在焉对他确实也是折磨。 钱和房子我们对半分,儿子归我。 离婚那天,我把离婚证拍照发给了张伟,想给他一个惊喜。没想到他的第一句话是:“你疯了?” 言语之中,完全没有我以为的喜悦。 他的第二句话是:“你从哪里偷来的图?不要开这样的玩笑。” 我认真地告诉他这是我自己的离婚证,微信里,张伟再不提要娶我的话,开始大篇幅教育我,要珍惜婚姻,为什么这么冲动,伤害了孩子伤害了老公多不值得…… 我说:“你不是说我离婚,你就离婚娶我吗?” 一个多小时后,张伟才回复:“你给我一些时间。” 又过了几天,我又催他离婚,这次他说:“你多大了?三十多岁的女人,活得像18岁女孩的心智。” 与此同时,当我在朋友圈里公开我离婚的事后,那些平时不停嘘寒问暖的已婚男人们全部都开始冷落我了,像约好了一样。 离婚后一个月,张伟一次都没约我。后来,我发消息给他,微信提示:张伟拒收了我的消息。 我被拉黑了,内心涌起一股莫名的愤怒。这算什么?说过的话都是放屁吗?就算分手,连个正式的分手话都没有。不声不响地就跑了! 那天下班,我在张伟的公司拦住了他,我们终于坐在了咖啡厅面对面说话。 我哭了,他并没有太多安慰的话,和过去那个能言善辩的他判若两人。我才发现,当一个男人不想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你做什么都是矫情、都是无聊。 张伟摆明了要置身事外,说出的话冷酷无情:“你自己太冲动了,我有叫你离婚吗?现在又哭个什么?” “你不是说了要娶我吗?”我逼问他。 张伟笑了一下说:“床上的话,你也信?我看你真是白活了。” 那是我见过最丑陋的一张脸,没有一丁点帅气。原来,他说的每句话做的每件事,无非是想哄我上床。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另一个我们都认识的朋友手机上,我看到了张伟的朋友圈,我才发现他很喜欢晒老婆做的菜、煲的汤,喜欢晒一家三口的幸福场景,只是这些朋友圈,三年来都屏蔽了我。 “老婆做的菜,真好吃!” “一家三口去XX旅行去了,希望一辈子都和我的两个公主在一起。” 在张伟的朋友圈里,他是天底下最好的丈夫和父亲。 在我离婚半年后,得了一次感冒咳嗽得很厉害,发了朋友圈说在打吊针。几天后,我收到了两盒川贝枇杷膏,是前夫寄来的,他说:“记得吃药,早点康复。” 泪水汹涌而出,但我知道与他复合已然不可能,我觉得自己已不配。 60.俗套的爱情故事(1-6) 1 认识她那时,她念高一,我念高三。她是学校广播站的播音员叫叶淑敏,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学生,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常年坐在一个教室的角落里,没人知道会有这么一个人存在。 偶尔被人发现,那也是他们有求于我时,“李恒,帮我写个情诗呗。马马虎虎,不要写的太好,最好是够肉麻,快速打动女孩子的心。” 肉麻,快速打动女孩子?我绞尽脑汁也没有想明白,本来想在《围城》里引用那段“难道我监禁你,还是你霸占我?你闯进我的心,关上门又扭上锁。钥匙遗失,永远你关在我心里。”又怕在内行人眼里瞧出这是偷来的,干脆在网上找找,稍微改了几个字。 就算别人知道也能搪塞过去。总好比被人抓个现行吧。 李恒是我的名字,在我孤寂无聊时总会帮同学写几首那些肉麻恶心的现代情诗给他们用来泡妞,而我也乐得打发时间。 我从来没有想过,认识她竟是借助于那个让我看了脸红的盗窃的现代情诗。 原以为,我与她,就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的距离怎么近,终究是合不拢一起,何况我们根本没有机会认识。 一切都是那首情诗引起的缘头。 2 今天是愉快的一天,像往常一样,我早早地就来到广播站台,还没来得及吃手里的早餐,望着堆积如山的纸条,我的心像泄气的皮球,苦闷,又是这些,念得我有些烦躁。 来来去去都是那些祝福同学生日快乐的字条,实在太平常了,希望今日有几个独出心裁的字条吧。 就在今天,幸运得很。 我,叶淑敏,长这么大以来,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情诗,这,是人写的么?不对,根本就是恶作剧嘛。还带威胁的。 再看看字条上面的字迹,干劲有力,写得一手好楷书,却与笔下的内容看来,分明是两个不同的性格的人嘛,莫非? 3 我当时也是开开玩笑,没想到,那个家伙真的把我的情诗交给了广播站。 他没看?还是信得过我? 不得而知。 这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早上从广播电台里传出如同黄莺出谷,空谷幽兰,又如鸢啼凤鸣,清脆嘹亮却又不失婉转柔和。那是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的声音——低回轻柔而又妩媚多情。 4 终于念完了,那首糟糕透了的情诗,这是哪个家伙写的,哪个女生听到了会不翻脸。 嗯,不过嘛,开头倒是挺正常的,前面部分感情真挚,没想到后面突然反转,给听众来个措手不及。这人到底是谁呀,名字也不写,怕也知道令人大笑吧。 他怎么会有那么细腻的情感,细看他的情诗简单平和,仿似有种魔力在吸引人,仿佛潺潺流水,风吹拂杨柳般的轻柔,透彻。 5 这玩笑闹大了,我承认。 情诗还没念完,我就被龙俊宇打了一顿,揉着红肿的脸,我从地上爬起来与他扭打在一起。 我知道自己不对,这事让我们成了学校里的笑话。在周一的校晨操上,我们两个被拉上了操场讲台上认错,学校是禁止早恋的地方,没有一个中学敢公开提倡恋爱自由,何况也太明目张胆了,居然在广播台念了出来。 好在,那是一首搞笑的情诗,没人会当真。 我那时被迫站在台上,脖子发热,耳根子颈背脊红下去直到脚跟。 我不得不沉湎那首糟糕透顶的情诗,不至于让自己太难受。那么多眼睛盯着你,不慌也是丢脸丢到太平洋去了。 那是一首怎样的情诗,我的心好乱,我只知道,在叶淑敏成为我女朋友后,每到她说起这件事时,总是似笑非笑的神情。 我最最最亲爱的娜娜美眉—— 啊,我爱你,我不顾一切地想念你,挂念你,爱着你,一生只想守护着你; 自从我第一次遇见你, 我那骚动无处安放的心就被你点燃了, 我每时每刻都在思念的苦刑下受尽煎熬, 这煎熬使我发痴,令我发狂。 我想借着这个机会,来跟你表白,别看我平时看似天生奔放贪玩,原没有拘束只有笑颜。 因为你的存在,让我意识到,你是我活着的唯一的目的, 我怕爱,同样怕得不到你的爱, 如果你拒绝了我,生命对我已经失去了意义。 又或者我天生多情,方可给爱情戏弄。 我将会爬上一楼,二楼,直到爬上天台,越过护栏,拿我的生命来证明我对你的爱。 为了一个年青的生命,为了教学楼前的水泥地不再一次被鲜血染上,请你务必在3月8号妇女节这晚在校门口等我。 如果你七点不来,我将等到八点。如果你八点不来,我会等到九点。如果你九点不来,我会等到十点。如果你十点不来,我将解下裤腰带,啊!解下裤腰带!挂上树梢,挽一个结,把头伸进去――上吊。 我不是在吓唬你,我从不吓唬女人。 啊!我爱你!我热烈地爱着你!娜娜! 啊!我爱你! 娜娜! 从不撒谎,宁可一生都不说话,都不想讲假说话欺骗你! 爱你的—— 6 哎,时间过得真快,在一起三年了。 当年就被他的情诗感动得热泪盈眶,我非常奇怪,一个学理工科的他怎么会有如此细腻的情感。直到现在,当我小心翼翼地收拾他以往写给同学的情书汇聚成本子捧在手里的时候,都忍不住惊叹,同时整颗心迅速被软化掉。 可是他从来没有为我写过情书,哪怕是说我爱你这类的话。 他从来没有说过,我就把自己的身子交给了他。 我不后悔,我只是觉得有点遗憾,能成为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我高兴还来不及了。 现在想起以往,我的心变得空虚。 当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被他吻着的那一刹,我大脑一片空白。 但少女应有的矜持使得我想反抗,可我已经没有力气了,仿佛被抽干了,全身瘫痪在床上,任由他摆弄。 终于还是失身了,我的眼泪直流,说不清是失身后的痛惜还是道不明成为女人的喜悦。 61.俗套的爱情故事(7-14) 7 女人的心思猜不透,摸不着,真的,我现在才懂得。 叶淑敏好几次跟我提示叫我说我爱你这三个字,这我怎么说的出口。 爱,讲是没有用的。 在两年前我就已经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我爱她,为什么女人非要听那三个字。 这道题太难了,我不会做!太难了! 8 我气鼓鼓地回到家,没有为什么,我实在是受够了。 我是女人,我偶尔撒撒娇怎么了,怎么他就不能哄我,事情已经过去了五个小时,他还没有给我打电话联系我,我心里好难受。 我的内心受不了。 无聊之际,我打开手机,用摄像头对着自己哭泣的眼睛拍了几张照片,朋友圈的状态和照片自然是为了引起别人的关注和问候的。 有人说,女孩子发朋友圈,有可能是给舔狗看,也有可能是发给心仪的对象看,既有可能发好几个特定的对象,也可能发给不特定的对象看到。 这话我还不信,可摆在眼前的事实,已经过去了五分钟,有人给我点赞,还留言问我怎么了?可是我想要的那个人他还没有给我点赞,还没问我怎么回事,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还爱不爱我? 我趴在床上捶打着枕头,那一刻,我哭了。 9 女人真烦,才离开几个小时,又是泪眼的又是发朋友圈什么的,好像要宣告全世界她们受了很大委屈似的,有必要么? 点赞?呵呵,女人心哪,海底针。她这一秒是这样想,下一秒就不怎么想,今天就先凉凉她,让她以为自己是小仙女。 10 她已经不爱我了吧,都这么长时间,还不打个电话,发个短信什么的,就算养的阿猫阿狗也是有感情的,会过来舔你的手呀脚丫子。 他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就无情无义的,亏我跟他好了那么长时间,他不是以为他吃定我了吧,难道就不怕我出去找男人? 好,李恒你有种,你不找我,我也不会去找你的,看谁熬得住! 11 叶淑敏这个女人,真有意思,都过去半个月了,她还不来找我,算了,还是我去找她吧。 很久没见她了,不知这段时间她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想我? 我从东圃坐了半个小时的车终于来到了华师大,时间还早,才九点多,我拨通了她的电话:“阿敏,我来了,你在哪。” 得知地点后,我拿着礼物在校园的长凳里等她。 12 哼,这家伙终于来电话了,我还以为他不要我了,呸呸呸,怎么说也是我不要他才对,现在男多女少,女孩子矜贵得很哪,话说这样,可我知道自己很爱他。 半个月没见,我憔悴了许多,要补补妆才行。 13 “你来多久了?”叶淑敏问。 “没多久,才一个半小时,”李恒呵呵笑道,“给,这是我特意给你买的。” 叶淑敏接过礼盒,“你这次又送什么书给我,每次都这样惹我生气都这样,一点心意都没。” “你打开就知道了。” “先看看这三十八号是什么?” “什么三十八号?” “这是你送给我的第三十八本书啦。” “哦,原来你都记着?”李恒愕然道。 叶淑敏哼道:“你别告诉我你以前送的那些书全忘了。” “哪有?”李恒打死也不敢承认,他真的忘记了,从记忆中扯出几本报上名字。 叶淑敏听了,笑道:‘算你有良心。’ 李恒也笑了,说:“阿敏,我有个计划,你那么爱看爱情书,不如等以后我将那些名作的爱情书储到够一个家庭小型图书馆的规模,就把它们捐了出去好不好?” “我不要,”叶淑敏一听就反对李恒的想法,“你真会发你的爱心梦,我才不会把你送给我的礼物送给别人呢。” 李恒想了想,笑了起来。 “笑什么嘛,这些礼物很有纪念价值的,”叶淑敏俏皮笑道,“等以后我们有了孩子,我会跟我们的孩子说,这些书都是你爸爸送给妈妈的。” “千万别说,这很丢人的。”李恒听了一脸的黑线,这也太抠了吧,还要在孩子面前说。 “我偏要,”叶淑敏耍起了女孩子特有的性子,“对了,你今天怎么那么有空来看我,不用上班啊?” “放半天假。” 叶淑敏听了眼睛一亮,“太好了,反正我现在也没课,陪我去逛街?” “啊,”这是李恒最怕的事了,他有了第一次惨痛的经历,知道陪女生逛街买东西比被老板逼着加班还要痛苦一万倍,好在今天有人已经约了他。 叶淑敏从李恒的表情中看了出来,欢乐的笑脸开始凝固,有点丧气,“又不行啊?” “不是,今天龙俊宇约了我在龙城咖啡厅见面。”李恒解释道。 14 第二天晚上,趁着周末没课,叶淑敏背着行李来到李恒的家中。 她心里有件事一直想跟李恒说,现在的她心情忐忑,生怕李恒会不同意。都说距离会让两个人的爱情变质,产生隔膜,这一个月了,十天有八天是不在一起的。 叶淑敏心里害怕。 她在大厅上踱步来回了十几遍。 “阿敏你怎么了,有心事?”李恒关心地问道。 叶淑敏几次欲言又止,终于还是等到了李恒开口,事不宜迟,错了这个村就没下个店了。时机很关键。 “阿恒,明天就是周末了。我一个人在这里好闷,我想跟你去出差。” 李恒听了一愣,站起来,来到叶淑敏的身边,笑着:“傻丫头,我又不是出去玩,我是去工作,你跟我去我也没工夫陪你啊。”他停顿了一下,继续道:“下次吧,我下次带你去,你不是一直说想去桂林吗?” 叶淑敏知道无可挽回的局面,只好顺从他的意思,“那你明天几点的飞机,我去送你。” “不用你送我了,你难得周末休息。好好休息吧,不差这一个多小时的陪伴。” 叶淑敏心里很不爽李恒的安排,我只想送送你难道这也不行?她咬紧下唇,最后还是松开,留下一排红红的牙印。 李恒每次看到叶淑敏这副表情,知道叶淑敏不开心,赶紧安慰道:“你不用这么不开心,平时我也不常在你身边,你还不是照样过?再说了,你有什么想跟我说的话,一通电话,一个视频不就解决了。” 叶淑敏无言以对,从来都是李恒说什么她就听什么,她很不开心,在李恒面前低下头,撅着嘴巴,一言不发。 “你怎么不说话,撅起嘴来,不开心?”李恒问道,见叶淑敏还是没反应,便用手提着她的下巴托起来。 “没有。”再矜持的女性也会被李恒这样的动作弄笑了。 “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我帮你买回来,别生气了好吗?” 叶淑敏捂着嘴唇,沉默了几秒,脸带笑容嘻嘻笑道:“可以不可以不要再给我买书啊?” “你再说一次,”李恒紧盯着她眼睛,“你不要什么?”侧着耳朵靠近她的红唇。 “书。”叶淑敏嘻嘻一笑,躲开了李恒的攻击。 “不行,我一定要买很多很多书送给你,你昨天不是说了不会把我送给你的书捐出去。” 62.俗套的爱情故事(15-29) 15 “李恒,你个王八蛋,我恨死你。” 从李恒的住处回来宿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没用,在他面前,我没有反抗的勇气,从来都是他说什么我就听什么,他实在太强势了。 不,我一定要反抗。 想起以前我被他弱不禁风的外表欺骗了,真不甘心,他内心很强大,很有自己的主见,我何尝没有? 为什么我很少在他面前与他对视着说话,我这是怕什么?我不,我要改变自己! 16 阿敏这个丫头被我吃的死死的,孙悟空从没有逃出过如来佛祖的手掌心,何况她也不是孙悟空,我自然不是佛祖,但我总有办法制服她。 这种感觉真好,能操纵人,让人信服自己,古往今来的那些掌权者何尝不是在享受个中滋味。 不过话说回来,阿敏这丫头想要什么礼物?真是想爆了头脑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没办法,我只好打电话向妹妹求教。 “细妹,大哥找你商量点事。” “哥,你每次都这样,打我电话肯定有事,做你妹妹好可怜呀,这次又有什么事,你说吧。” “你说现在的女孩喜欢什么样的礼物?” “送花呀。” “送花?太俗了吧。” “其实也有很多啦,譬如送包包,送香水送项链什么来的,很多很多,哥,我现在忙着呢,你好好想想敏姐喜欢什么,我还有事,迟点再聊,我挂了哈。” “喂喂,”还没等我问个明白,妹妹已经挂断了我的电话。 送包包,男人哪会选什么好看的包包,太贵的买了肉疼,太便宜的自己也会跟着掉价,让她发现还了得。不行! 买项链,还没到那个地步?哎,还是买香水吧。 于是我托朋友购了一瓶香水。 17 他去了一个礼拜,终于回来了。 今天,我趁着下午没课,饭也没来不及吃,就跑去北京路某个**店给他挑选领带。 我要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同时我也要选一个色泽好看的领带绑住他,他永远是属于我的。 可是在我挑选领带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我怎么会不知道他是谁? 18 我回来了,昨天我就回来了。本来想着跟她一个惊喜,可是当我整理自己的行李箱时,那里有香味,后来我才知道香水盖没拧好,香水倒泄了一半,我心情沮丧。 于是我去了一家**店卖了一瓶一模一样的香水回来,将原香水的标签扯了下来,贴在新买的香水上面。 19 晚上七点半,在某个咖啡厅。 “今天刚回来?”叶淑敏问。 “啊,不是,我昨晚就回来了,太晚了不敢打扰你。今天早上公司有事做,一直忙到现在才约你出来,你不会怪我吧?”李恒满脸的歉意。 “送给你。”叶淑敏拿出了自己精心挑选的礼物。 李恒很意外,脸上惊讶的表情转瞬即逝,“多谢。这是什么?” “领带。”叶淑敏露出甜蜜的笑容。 “那这次要交换礼物了,不过这次绝对不是琼瑶的爱情小说,”李恒狡黠一笑,叶淑敏伸手接过李恒递过来的盒子。“一起拆吧。” “OK。” “好漂亮,我喜欢,”李恒嘴上说着,手里已经拿出领带,准备套在自己的衣领上。 “你喜欢就好。”叶淑敏脸上的笑意带着无限的深情,望着手里拆开的是香水,拧开闻了闻,淡淡地说句:“挺清香的呀。” “是呀,这是迪奥旗下的牌子,全名好像是,迪奥甜心精灵淡香水。”李恒指着叶淑敏手里的香水道,“我特意叫朋友在原厂地为你购买的。” “是吗?”叶淑敏还是不咸不淡地说。 连续两次都是这样的语气,李恒明显也觉得异样,像是漫不经心问叶淑敏,“怎么了,你不喜欢?” “没有啊。”叶淑敏将香水装回盒子,头也不抬,在拨弄盒子,“我想不到你会这么说。” “我怎么了?” “没事,我过几天要去一趟桂林?” “你现在才告诉我?”李恒问。 “你去了一个礼拜,电话都没给我打一个,我怎么告诉你。” 李恒硬憋了回来那口气,“那你这次去多久?” “可能要一个礼拜吧,”叶淑敏想了想,“你有没有时间,跟我一起去?”说完她眼光期盼地望向李恒。 李恒拿起桌上的咖啡,抿了一小口,不说话。 “或许你可以请假几天陪我玩几天就回来,不必非要一个礼拜的。” “阿敏,我最近的时间......”叶淑敏打断了李恒即将列出的理由,她不想听李恒的拒绝的理由,她也能想到。 “我也是随便问问,我知道你走不开的。”赶紧找了一个台阶给自己下,笑着面对李恒。 “你明天坐几点的飞机?” “十点。” “我回去看看公司的时间表,今晚给你答复。” 20 我忍不了,他为什么要骗我,香水明明是在**店买的,还非说托朋友帮忙才买到的。 不行,我一定要说。 21 “阿恒,我觉得你对我不太公平?”叶淑敏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弄得李恒一时头脑转弯不过来。 “什么?”李恒诧异道,“你的意思是,我有别的女人?” 叶淑敏摇摇头,“我只是觉得,有很多时候我感觉不到你对我的好。” 李恒不由地感慨:“我觉得我已经尽我能力做到最好了。” “我今天给你买领带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你在买这瓶香水。”说着,叶淑敏拿起放在桌上的香水。 李恒听罢,脸不红气不喘,他沉默了。 “你怎么不解释?”叶淑敏问他。 “何必解释,这些都是小事。”李恒轻笑道:“是,我承认,这瓶香水本来是我在当地托朋友买的,当时盖子当时没拧好,漏掉了一半。”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太小事了,我认为没这个必要。没必要让这些小事惹你烦。我就是不明白,你们这些女人为什么老爱钻牛角尖呢” “但是.......” “算了算了,”李恒打断她的话,而且有些不耐烦,“或许我们今天大家的心情都不好,不管怎么,还是等你从桂林回来再说好么?” 叶淑敏被李恒打断有点不高兴,单手捂脸额头,来回抚摸着不吭一声。 22 女人需要男人哄么?我直到很久以后才能领悟这个道理。 从咖啡厅我们分手之后,我回到家,心情无比的郁闷,女人真是的,何必总是在乎那些细枝末节。 23 那一晚,我睡不着,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说今晚会打电话给我,怎么到现在还没打来,都十一点多了。 我一气之下关了手机,如此反复,我也不记得最后是开机还是关机了。 我彻底失眠了,整个人痴呆无助。 第二天九点三十分,我还没有看到李恒他来送我,我想他应该不会来了。 24 糟糕,我赶到机场的时候,叶淑敏的班机已经起飞了。 昨晚我无论打多少个电话,没一个打通。我想她是生我气了,才故意关机吧。 原以为,很多事很难做到,但只要努力用心去做,就一定做到,但我错了,有些事即使你努力去做,还是于事无补。 25 我来到了梦寐已久的桂林,这里的自然风光优美,我想独自一个人出来散散心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但很快,一个男人就闯进了我的生活,我很讨厌他,时不时就来骚扰我,还给我送花,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别人的花,还不是我心爱的男人送我的,我很生气。 记得那天,我乘船游漓江到了银子岩那个地方,我停下来拍照,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跑过来说认识我。 我立即警惕起来,这男人样貌算可以,可是他的独白却俗到家了,这样的对白能撩到妹才怪呢。 “我见过你,我们认识的,”男子刚上来就来这么一句,当场就吓坏我了。 “我想你认错人了。”俗,还很无聊。 “我真的见过你,好像在?”男子挠挠头,像是在回忆。“在哪里见面我倒是一时忘记了,不过我敢肯定我认识你。你记得不记得呀。” 最后一句彻底把我雷翻了,见过搭讪的,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搭讪方式。还问我,我哪知道认识你个神经病。 “对不起,我想你真的认错人了。” 在我回绝下,男子悻悻然地离开了,那个故作神情的背影,一走三回头,让我有种错觉,我前世难道真的认识他? 别闹了! 26 叶淑敏到了桂林,在朋友圈发了不少照片,还特意泄露出自己的地理位置。这是给我的暗示?要我去找她。 我不确定是否如我想的那样。 我的心情糟透了,公司前几天空降下来的那个家伙趾高气扬的架势看着真不爽。 27 今天我很高兴,一大早就有人给我送来了白玫瑰,看来发朋友圈还是很有效果的嘛。 嘻嘻。 我立马换一身漂亮的衣服,飞奔下去,对了还抱着那一束白玫瑰。 28 我叫张广艺,是一间餐饮公司的老板,这次去桂林纯属是来旅游散心,可没想到让我见到了以前的老同学——叶淑敏。 “你终于来了,淑敏。”她身着一件白色衬衫裹着她那丰满的身材,以至于她胸前的衬衫纽扣被拉扯得紧绷绷,仿佛随时会有爆裂来的危险。“谢谢你能欣赏我送给你的花” “怎么是你?”叶淑敏问道,知道真相想离开“我想我自己弄错了,我以为那束花是——” “你今天玩了一天也肚子饿了,不介意的话,我能请你吃顿饭么?当陪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在外地吃饭很惨的,”说完我做了一副可怜状。 叶淑敏犹豫了一阵,最后还是坐下来跟我吃饭。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你跟踪我?”叶淑敏一脸的警惕与戒备心。 我决定避重就轻,继续回到那个话题,“我真的见过你。” “你会不会是受了什么刺激或者有什么幻觉啊?” 天哪,我的行为真的很像一个想女人想疯了男人的么。 听了叶淑敏的话,我毫不怀疑,在她心里就是这么想我的,我必须为自己证言,呵呵笑道,“你不会是以为我失恋了,想女孩子想疯了的那种人?” “难道不是?”叶淑敏反问一句,简短有力。 “我还没有女朋友的,我还没有那种一见面心里就说就是她的那种女朋友。” “你信这些?” “我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我不是一个迷信的人,但我心里的感觉不会骗我,不过,我今天遇见你,我知道我心里要找的那个女孩已经找到了。”打铁要趁热,这是我一贯的原则。 “可是,我们才刚认识啊,”从她的表情中,我看出她的迷茫与不解。“说句不好听的,我我们根本就不认识,我连你叫什么名字,什么样的为人,我一概不知。更何况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我连连点头,非常认同她说的话,可是我并不就此放手,面带笑容道,“我不要紧的,我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互相去了解,至于你说的男朋友,男未婚女未嫁,我还是有机会的,不是吗?” “对不起呀。”叶淑敏说完这句话匆匆离开了。 被我的话吓跑了么? 29 什么鬼,真是什么人都有,我叶淑敏长这么大,可算今天遇到一个极品,不知是好事还是悲哀。 他的三观彻底颠覆了我的认知,把挖墙脚说得那么清丽脱俗,我也是服了YOU。 我匆匆地逃回了宾馆。那一刻,我真的很想李恒,有他在我身边,我不会像现在这样孤单,那么空虚。 我急需要一个男人来慰藉我寂寞的心。 李恒那时没有给我打电话,信息也没发一个。 我开始想念他,想念以前和他在一起的快乐日子。 在第二天早上,我发现自己又发春梦了。 我赶紧起床清洗自己汗腻腻的身体,背上全是汗水,浸透了衣衫。 半个小时后,我换好了衣服,打算去龙脊梯田玩玩,没想到,他,昨天那个厚颜无耻的男人已经在宾馆门口等我。 “今天去哪里玩?” “我不认识你,请你不要跟踪我好么?” “对不起呀,我知道昨晚吓到你了,我不是你想的那种人,我这人一向都这样,心里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希望没有给你带来困惑,说实话,昨晚没有你陪我吃饭,我很失望,还好你昨晚留下了那束玫瑰花陪我,我才不会那么寂寞。” 看着他滔滔不绝的话,终于说完了,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严正声明并且警告他:“我想你误会了。我真的不认识你,请你不要再来找我!” 63.俗套的爱情故事(30-34) 30 死缠烂打,是我一贯的原则,今生难得遇见一个我心仪的女孩,我怎会放弃,这不是我的为人。 在叶淑敏出门后,我悄悄跟在叶淑敏后面,在她不察觉的时候,我总会给他一个意外惊喜,手捧一束鲜花送到她眼前。 那是我第一次主动送花给女孩遭到拒绝,我忘不了,永远。 她不接受我送给她的花,她说“我只想静静,你不要烦我。” 我并不会因为美女的一句话令我颓丧而善罢甘休。 她问我,“为什么你总要跟着我!” 我不断地解释说,“我不是你想的那种人,以我的条件,我有的选择的,不知你有没有听过陈百强的一首歌叫《等》,他在里面唱道:莫道你在选择人,人亦在选择你,公平原没半点偏心。我想说,当你真心喜欢一个女孩的时候,你就会做一些连你平时都想不到的事情来。” “是吗?不过我可以认真的告诉你,你没机会。因为有的人在任何时候都是那么有理智的。” “除非他不是全心全意。”看到叶淑敏对我的厌烦,我进一步解释道,“我不是那种很随便的人,不会随便的就给女孩子送花,尤其是红玫瑰。”说是递红玫瑰给她。 叶淑敏一脸的嫌弃,手推着拒绝道,“我想你误会了,我们只见过两次面。” “有的人一辈子都碰不上一次面,我们能在这里碰面,说明已经很有缘分了。” “那是不可能的,”叶淑敏指着街上的行人指给我看,“那些人每天都见面也不见得她们会发生什么,何况你我。” “淑敏——” “别再说了,我不想再见到你。即使有缘分,那也是可遇不可求的。” 叶淑敏又一次落荒而逃。 哎,我又这么吓人么,还是我真的很让美女厌烦。 我不放弃!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总会变换着无数种花样向叶淑敏送花赔礼道歉,而且每次道歉的时候脸上的诚恳和真挚足以使**承认自己是个好总理。 所谓的“好女怕缠男。”在三天后,叶淑敏对我的印象改观了很多,而且还得到了她的宽恕,成为她的朋友。 31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烦,如此不识好歹的男人,居然还是个跟踪狂,我受够了,他完全败坏了我的心情。 我一路狂奔,街上的行人很陌生,我认不得路,我开始有点怕,这个城市给我的感觉是异常的孤独,我恨自己不应该一个人跑来这里玩,没一个陪伴。 这一刻,我又想起了李恒,那个让我又爱又恨的男人,是他,让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遇见了乱七八糟的人。 我兜兜转转了许多街边小巷,始终躲不掉那个跟踪狂。 我蹲在地上,哭着跟李恒打了电话。 “你怎么哭了,谁欺负你了,”李恒在电话里传来着急的声音。 “阿恒,我想见你,我现在就想见到你,如果你还爱我,如果你还紧张我,你现在就过来陪我。” “到底怎么回事?”李恒很茫然,“我不陪你,不代表不惦记你呀。” “你是想我的话,你立刻就过来。” 李恒在电话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又说话了“阿敏,你今晚在你的宾馆附近订好位子,我今晚过去陪你吃饭好么?” “嗯,”终于得到了满意的答复,我擦干了眼角的泪水。 “拜拜” “拜拜” 32 我已经向公司请了假条,正准备过去的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过去,是叶淑敏打来的。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那种快乐的喜悦敲击我的耳畔,“阿恒,我回来了。” “你在哪?”令我太意外了这个消息。 “我在你公司门口。” “你等我,我马上下来。” 两天没见的俏人儿,憔悴了许多,她一见我下来,全然不顾自己的形象,大伙儿的看法,飞奔地扑过来抱住了我。 “你没事吧,你让我好担心。”我抚摸着她的秀发问道。 “阿恒,有你在我身边,我什么都不怕了。” “我们不是约好了在桂林那边吃饭吗?” “我等不了今晚,现在见到你,我见到你之后心里才踏实。” “怎么了,你见到了什么害怕成这样?” “你还爱我,你还关心我对不对?”叶淑敏搂住我的脖子,问道。 怎么好端端问这种问题,我一头雾水,看着她急迫的神情,安慰她,“当然了,你对我没信心?” “那你呢?对我有没有信心?” 我不由呵出一声,“当然有了,你已经是我的人了,始终都是我的。我怎么会对你没信心。” 叶淑敏听完我的话,紧紧地抱住了我。“阿恒,我爱你!” 她这是怎么了? 我也按着她的头在我肩上,轻拍了几下,“傻丫头,怎么问这些问题,不用怕了,有我在,没人敢欺负你。说吧,在桂林谁欺负你了,我找他算账去。” “没有,”叶淑敏撒娇道,“我就是想你了呗。” “那,我们今晚去哪里吃饭?” “随你,我听你的,不过吃饭后,我想去你那里住。” “欢迎之至。哈哈。” 叶淑敏紧握着我的手,十指紧扣,“瞧把你乐得。” 33 时间过得很快,李恒他们晚饭后回到家中已是十点左右。 叶淑敏一扫今天下午的阴霾,她洗漱完毕后就钻到了被窝中,李恒巴不得这样,他凑上嘴相亲她,被她拒绝道:“不要,你还没漱口呢,臭死了。” “也好,等下让你知道我利害。”说完李恒嘿嘿一笑跑去了浴室。 “刷完牙齿记得要用漱口水,杀干净里面的细菌。”叶淑敏又提醒道。 “知道了。”李恒潜意识应了一声,殊不知将口腔中的水全吞了下去。 紧张的时刻即将到来…… 34 我会变幻着无数种花样向叶淑敏道歉,而且每次道歉的时候脸上的诚恳和真挚足以使肖湛承认自己不是个只会利用粉丝的烂好人。 所谓的“好女怕缠男。”在三天后,叶淑敏对我的印象改观了很多,而且还得到了她的宽恕,成为她的朋友。 64。俗套的爱情故事(35-39) 35 他又来了,那个跟踪狂,居然从桂林一直跟到羊城,他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间学校的? 他到底是通过什么方法找到这里? 我很害怕且迷茫。 36 功夫不负有心人,叶淑敏我终于找到你了。 自从她在桂林不辞而别,我整日陷入混沌状态,从桂林那里回来我一蹶不振,我又想过找她,可是人海茫茫,我寻找了几天还是毫无结果,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曙光再现。 “我不是说过认识她么?”对呀,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问题忘记了。 于是我翻开房间里的抽屉,一一翻找,终于找到一张陈旧的相框,相框里镶着一张2005年的照片,有些褶皱,还很破旧。 我赶紧卸出来,拿着照片一一确认。 在相片的第三排,左数第三个,就是她。 我一定要告诉她。我是认识她,我没有骗她。 于是,我加了很多没联系的同学,他们有的很热情,有的很冷漠,还有的直接就拒绝。 我不明白怎么这样?也许以为多年不见的老同学突然加你是有所企图吧,当我说出我靠着老爸的人脉关系与资金帮助,在一条繁华的街上开了一间餐饮,别提他们有多热情多欢喜了。 那种欢喜就好比多年不见的情人,热情地想狗迎接回家的主人。 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总算知道了,她在华师大上学。 第二天我赶在中午前就到了那里,远远地就看见了她与一个女生有说有笑的向饭堂方向走去。 皮肤白皙的叶淑敏正是我想要的类型。 我那时为自己的想法大吃一惊,难不成这是我找她的原因? 当然不是,我找她,是想跟她说清楚,我是真的认识她,而不是撩妹的手段。 37 那个人又来了,而且愈来愈向我靠近,我感到害怕,我拉着闺蜜赶紧走。 “你怎么,今天慌慌张的?”伍咏梅问我。 “没什么,我就是饿死了,我们快去吧。”我撒了一个谎。 那个男人,可恶,他已经来到我们眼前了。 “淑敏,我们又见面了,”看着他满脸的笑容,我有点恶心。 一旁的阿梅看着那个男人问道,“请问你是?” “你好,我叫张广艺,叶淑敏的同学。”跟踪狂又开始胡说了,我立马打断他的话,“阿梅,别信他,我真的不认识他。”说完就拉着阿梅走。 在我们准备离他而去时,他说了一句话,我听了脸上一热。 “淑敏,那天在酒店,我等了你一天一夜。” 这话的误会有多大,正常人都知道,他是故意的吧。 果然! “什么?阿敏你不厚道哦。”阿梅向我眨眼嘿嘿笑道,随后又靠近我耳畔,“你跟阿恒分了?我怎么不知道,可以呀,这么快就找到下家了。” “去你的。”我不想解释,愈是解释愈能证明自己心里有鬼,我知道,女人都这样。 我硬拉着阿梅向前走,可是他拦住了我的去路,我恨恨地看着他,“请你让开,我们要去吃饭了。” “吃饭?好呀,我还没吃,一起吧。”广艺像个自来熟一样,那个嘴脸别提有多恶心了。 我拉着那个臭男人到一旁去,“说吧,你找我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我想通了,与其在那里等你不如主动去找你,你知道不知道我这几天找你找的很辛苦?” “那也不干我的事,我已经说了我不认识你。” 他这时从手里递过一张相框给我看,“我说我见过你的。” 我禁不住好奇往相片里瞧,才发现自己当年的照片怎么在他手里,我质问他“你怎么拿到这张照片的。” “本来就是我的,我说我认识你我说的真话。” 我又仔细瞧了一遍,才找到以前的自己,那个时候自己还是很瘦小,皮肤黝黑。我禁不住摸了摸自己红通通的脸。 他指了指相片的第四排上面的最右面,说道:“这是我。” “你说这个穿着背心的是你,怎么跟你不像?”我疑惑。 “你从小到大都是那么漂亮。” 听到他的赞美,我低着头,一片淡红的晕圈悄悄爬上了脸颊两旁。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离开的,我只记得在他临走之前递给我一张电影票,说是今晚一起看电影。 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个下午我都没心情听课。 直到阿恒来到学校我也没发现他的存在。 38 我来到学校时,阿敏愣在教室里发呆,我走过去叫她还没有反应过来。 她在想什么呢? 咦,她手里拿着是什么? 我一阵好奇,从她手里夺取过来,哦,原来是一张电影票。 “你什么时候来的?”阿敏的神色有些慌张。 “你猜。”我学着女性的腔调。 “讨厌。” “这电影票谁给你的,怎么只有一张。”我问。 “呃,同学给的。”阿敏的回答有些心乱,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可惜啊,今晚你要陪我吃饭。” 阿敏从坐我车上就没有吭一声,这让我很意外,“你好像从桂林回来好像变了很多。怎么回事?” “没有啦,你知道我一向不太喜欢说话的。”阿敏没说实话,我知道。 我回头看看她,没有接话。 39 “今晚去哪里吃饭?”我问他。 “今日是奶奶生日,她想请你吃一顿饭,我没有告诉你吗?”李恒抓着方向盘,转头看向叶淑敏道。 “有,现在。”我很无奈。为什么每次都是我最后一个才知道。 “有差别吗?”李恒回答。 “怎么会没区别,我又没换衣服,什么都没准备好,就这样去跟奶奶过生日。” “衣服哪里都有的买,礼物我帮你准备好了,”说时李恒从头枕后面拿出一件新买的东西递给我,“不用你烦。” 我接过礼物,坚持道:“你也知道我不喜欢应酬的啦。” “这些不是应酬,自家人一起吃饭,又没什么外人。” “我就是外人。” “你是我李恒的女朋友,早晚也是自己人。” 我看向李恒,紧盯了半会儿,说道,“我跟你说真的,总是呢以后凡是关于我的事,我希望你预早通知我一声,好让我又心里准备。” “今晚入席是七点半,你看现在才六点不到,提前一个半小时通知你,还不够你做心理准备的时间么?” “你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会不答应你么?” “我想你不会吧。” “我不想现在就去买衣服,我想回去换。”我突然有点生气,使起了小性子来。 “阿敏 ,你别这样。” “你送我回去换衣服吧。”我再次坚持道。 “OK。”他终于妥协了。 65.俗套的爱情故事(40-45) 40 女人真是麻烦,我已经为她安排好一切,不用她操心,为什么她总不满意,算了算了,阿敏想回去换衣服那就送她回去呗。 等我们到家时,时间刚刚好。 奶奶见到了阿敏很高兴,牵着她的手坐在一旁闲聊,爸妈将厨房里的饺子端了出来。妹妹见到我后,拉我到一旁,问我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我说:“本来挺顺利的,只是来到半路时,你那个敏姐说她没准备好,还说要回去换衣服什么的,我都已经为她安排好了一切,根本不用她操心。细妹,你为哥评评理。” 妹妹压低声音说,“哥,这你就不懂了,女人有时不需要男人为她安排得太周到。我提醒你一句,女人为什么那么喜欢暖男,因为他们就是备胎的最好选择。你记住就行了。” 啊,这世道怎么回事?难不成自古深情留不住。罢了罢了。 妹妹不再说这件事,反而话题一岔开,说:“哥,我觉得你不说实话,敏姐换衣服能换一个半小时,是不是又跟敏姐做了不可描述的事情来了。”说完她嘿嘿地笑了起来。 “找打呀你,连哥都敢拿来开玩笑了。”我装作要拍打她的样子,吓得妹妹赶紧躲开。 细妹走开后,我有时觉得女人的小心思真厉害,连做那种事也被她蒙到了,是不是**真的能看出来,凭感觉还是从对方身上残留的荷尔蒙判断出来? 当时我送阿敏回去试衣服时,我在一旁看着她在试穿各种衣服,还笑嘻嘻问我她穿那件出去好看,摆出各种诱惑的姿势,弄得我口干舌燥,喉咙咕噜咕噜地响,与她白皙丰腴的肌肤相得益彰。 说实话,我和她亲热已经不下七八十次了,但没有现在那样冲动,我管不了那么多,冲上去抱住了她。 等她察觉是我后,又啐我一脸道,“讨厌,你想吓死我呀。” “嘿嘿,我爱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吓你?”我的气息愈来愈粗。 “不行,没看见我在换衣服啊,”阿敏有些犹豫,“再说了,时间也来不及啊。” 我顾不得那么多,这把火愈来愈烈,它在侵蚀我的内心…… 41 阿恒这家伙真讨厌,害我人家双腿发软了,站都站不稳。 阿恒领着我去跟大家打招呼的时候,我差点瘫倒在他身上,我狠狠地捏了一把他的手臂,痛得他哼出几声冷气我才放过他。 等到大家落席后,在阿恒的引领下,来到他奶奶的身旁,他为了开了一个头,“奶奶,阿敏有东西要送给你。” 我赶紧接上话,“我祝你身体健康,老如松柏。” 惹得他奶奶一阵高兴,忙不迭夸我,“阿敏你真乖,谢谢你。我提醒过阿恒了,他没跟你说么,叫你不要买东西送我,大家都是自己人嘛。乖了,快点坐。”说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就在大家要切蛋糕时,阿恒他奶奶的一番话令我错不及防,毫无心理准备。 “大家别争,第一块蛋糕要给我的未来孙媳妇。”他奶奶笑盈盈对着大家说 我听了浑身不自在,只好硬着头皮说,“谢谢奶奶。” 气氛调开后,大家都很热情,各自说着一些祝福奶奶的话,在这喧闹的气氛下,只有我格格不入,更显得自己是个外人。 我以为这只是个单纯的生日会,想不到竟是逼婚现场,由她奶奶一环接一环,打得我猝不及防,丝毫无心理准备,最离谱的事,居然借着自己的生日宴会来给自己许愿。也许这才是他们的真实目的吧。 多年后,在我嫁做他人妇,我始终忘不了,李恒他奶奶的那番话。 “我今天真的好高兴,你看我嘴都合不拢了,谢谢大家赏脸给我办这个生日晚会,要是能接着能喝上阿恒与阿敏的结婚囍酒,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惶恐不安。 这时他爸又出声了,“好了,妈,难得你今晚高兴,趁着大家人齐,阿恒你自己说。” 阿恒笑道,“奶奶,其实结婚只是我们两个人的事。阿敏,这事你怎么看?”说完他还舔着脸来问我。 我已经很生气了,什么都没告诉我,就来个先斩后奏,我在一旁尬笑。 伯母看着气氛有点尬,接过李恒的话道,“阿仔呀,你怎么这样跟阿敏说话的,人家是女孩子,当然会害羞的嘛。” 我能说什么?只能在一旁继续尬笑。 阿恒又道:“怕什么哦,大家都是自己人。” 这番话一出,大家附和道,“就是嘛,大家都是自己人,奶奶年纪也大了,她只想四代同堂,难道这个小小的愿望也不能满足她?” 那时我在一边端着杯子喝茶,这句话直接让我吓得心乱,杯子上的茶水倒泄在自己的裙子上。 我不顾一切地冲向了洗手间,随后愣在一旁的阿恒也跟着过来。 42 “你没事吧?”李恒关心地问叶淑敏。 却惹来叶淑敏淡淡的回答:“没事。”她径直来到大厅上,顺手拿起了自己挎包,在一旁的李恒看到这情形,“你不进去吃饭了?” “要去你自己去,我不去了。”叶淑敏摆手挣脱掉李恒的手。 “你又闹什么别扭了?”李恒开始有些不耐烦了。 叶淑敏气呼呼地说,“我不想别人问我一些,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过的问题。” “我们认识了三年,难道你还没有够时间来做心理准备?” “我了解你,你就是那种喜欢事先发帖给别人然后才再通知我是你结婚的对象——你的新娘。,我说的没错吧。” “阿敏呀,你不会是想让我买花跪在你面前说请你嫁给我吧?” “我们还没到这个阶段!”叶淑敏斩钉截铁道。 李恒也怒了,胸口变得起伏不停,问道:“你什么意思?” “我想回去。” “你回去,那我怎么向他们交代。”叶淑敏再次挣脱掉李恒的手。 “阿敏!” 43 我看着阿敏在我眼前走了,我留不住她,我恨不得打一拳在墙上来泄气,这时妈过来了,说“怎么了,阿敏回去了。你怎么不送她?” “她自己要走,我留也留不住,她的脚在她自己身上,我管不了。” “傻孩子,女人都这样,都是爱面子的,你去追她说不定她改变主意了呢。” “改变主意?当初就不应该离开。” “阿恒,听妈的话,送她回去吧,一个女孩子在大晚上回去,妈不放心。” 我跑着下去看到阿敏上了一辆的士,于是我也赶紧也截了一辆的士跟在她后面。 44 从阿恒家出来,我不后悔,我讨厌别人帮我安排好一切,我就像那个木偶一样任人摆布,我做不到,我也是人,也是有着自己的思想。 现在的我心情很糟,到底还要不要走下去这段感情? 我陷入了迷茫中。 我望着车窗外飞速后退的景物,一排排商店,一个个行人,这几年我究竟是融入了怎样的生活。 我的未来是否也像我眼前景物一样,仅仅是被人观赏。 一阵电话铃声惊醒了我的思绪,是那个男人打来的。 “淑敏,你怎么还不来,电影快要开始了。”电话里传来一个男性沙哑醇厚的兼且带有焦急的嗓音。 “我马上就到。”我怎么忘了,广艺留给我的电影票还在我的包里,我拿出来,上面写着时间是八点半。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八点二十分了。 我叫了司机开快点,去往解放路的北街的电影院。 45 我一路上跟着阿敏,我以为她是回宿舍,原来不是。 她到了电影院门口就下车,有个男人向她招手,那个男人很高大,穿着一身悠闲的服装。 隔着五六米远,我还是听到阿敏跟那个男人说,“广艺,对不起,我来晚了。” 很明显,这两人是认识的,我还看见了那个男人握着她的手,我的肺都气炸了,我一脚踏向油门“嗖”的一声离开了现场。 一个礼拜后,叶淑敏气冲冲地跑来质问我,“他缝了六针。” “不是我干的。” “为什么会搞成这样?”她就认定了是我,但我还是要解释:“我说了不是我做的!” “到现在你还不承认?如果你认了,也许我会以为你是紧张我,又或者我认为你是在嫉妒他。” “是不是我承认了就可以满足你。” “是不是你怕承认了,就不再是以前那个帅呆了酷毙了的李恒?” “想不到在你心里是这样看我!” “我现在才看清楚你。” “你想说什么?直接点好不好,你是不是想分手啊?” “你一点都不可惜。” “可惜,我告诉你很可惜啊。”我对着叶淑敏大吼道:“阿敏,我认识你四年了,我以为大家应该很了解对方才对,有很多事情不应该说得太清楚,大家都会明白的,大家也都应该明白,你更应该知道你自己在做什么。” “就因为我们认识了四年,什么事情我会做,什么事情我不会做,你应该知道,也必须知道,但你没有信任我!” “弱者,是永远想得到别人的同情,但我李恒不会去那样做!” “呵呵,就因为你是强者,所以你就应该拿刀去恐吓人,去捅人。” “阿敏,我告诉你,要是别人说这句话我不会介意。但是从你口中说出这句话令我很失望!” “好,那你告诉我,是不是你做的?” “你相信我就不应该问我。” “你根本就不敢说,因为你心虚!我不想再跟你这种没有感情的人在一起!” 66.野草烧不尽(一) 班主任庄雅婷最近常常听到教室后面有人发出哄笑声,尤其是在她上课的时候特别明显。显然这是针对她。她立马转过身,停止了在黑板上写字。 “谁?刚才是谁笑的那么大声!给我站起来!立刻,马上,我数三声。”庄雅婷的眼色一凛,朝着教室后面的几个调皮学生看去。那目光简直吓人,把正笑的合不拢嘴的韩飞直接赶紧闭嘴,弄得他差点肝脏憋成内伤。 “一,二,”庄雅婷快要数到三时,忽然间有人倏地一声站起来。 “报告老师,是张玲玲让我们笑的。”陈晓幸灾乐祸答道,他是张玲玲的同桌,此时他的脸上也涨得红彤彤的,想必刚才也是笑的最开怀的其中一个了。 “哦,陈晓,那你倒说说,张玲玲她有什么值得你们笑她?”庄雅婷饶有兴味地说。 “报告老师,我看到了张玲玲头发上的辫子没绑好,而且她的衣服上也有各种各样的字。”说完,那个叫陈晓的同学又笑了,惹得全班同学都笑了起来。 “不许笑!”庄雅婷走到教室后面的倒数第二排。张玲玲这时才抬起头,可怜兮兮的望着老师,期望老师能为她主持公道。 显然,庄雅婷也知道了怎么回事,她咳嗽了一下,“好了,大家都别笑了。”继而对着张玲玲说,“张玲玲,下次要注意点,来学校之前要整理好自己的仪装,还有啊,以后别穿这件衣服来了,邋里邋遢的。” 张玲玲着急了,她急想跟老师说不是你看到的那样,可是庄雅婷根本没有给她解释的机会,就连望她一眼也觉得多余,甚至有点弄脏了自己的眼睛。 “好了,你下次注意点就是了。”庄雅婷转身走向讲台之前,使了一个眼色给陈晓,那个眼神很明显是没有怪他,反而是让他安心。老师不怪他。 尽管庄雅婷知道张玲玲弄成这幅模样有他的一份功劳,可是那又怎样?谁叫陈晓的父母有钱有势呀,这叫同人不同命,同伞不同柄。 在任何时代都有着这些阶级观念的存在,你抹杀掉一个阶级,自然就会有另一个阶级出来。那时的庄雅婷根本不信这些,对于刚毕业的她来说,对着未来有着很大的憧憬,以为自己努力去做了,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就连她的爱情,婚姻,她也想要做主,那会儿的她最爱看的电影就是《太极张三丰》了。李连杰主演的张三丰,她并不喜欢这个角色,觉得李连杰有点圣母,反而喜欢钱小豪饰演的天宝,那句“我命由我不由天”可把她感动得一塌糊涂。 这与庄雅婷当时的心态有着莫大干系。当时她正与一个土豪交往,可是土豪父母嫌弃她是贫民出身,而且学历也低,初中念完后就跑去念幼师,出来后就当了教师,在一次偶然情况下,认识了这位土豪。 这无论如何,对于土豪父母来说,是一个耻辱,他们的等级观念深厚,门不当户不对,先不说个人的经历有代沟,单是看问题的视野也阻碍了两人以后的发展。 没错,土豪父母为着自己的家族着想,狠狠地教育了儿子一番,自然这段感情就不了了之。可是作为分手礼,土豪父母利用自己家的条件,给她弄到了省城有名的公立学校教书,这也算是两人达成一致,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以庄雅婷的性格,准会大闹一番。 可这件事对于庄雅婷来说,还是有着很大的打击,自此她的性情大变,前期她自暴自弃,后期经常靠虐待学生来取乐,后来才逐渐明白,只有让自己变强,什么等级,阶级观念,一切皆浮云。 当张玲玲看着老师一步一步走向讲台,离她愈来愈远,她有点恐慌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昨天,陈晓在她衣服后背写各种侮辱的话,还画乱七八糟的线条。 前天,陈晓他们踹张玲玲凳子,往她衣领里面倒牛奶,甚至拿圆规扎她…… 大前天,陈晓用张玲玲的手臂来灭掉他手里的烟头,痛得张玲玲哭了出来,她好想挣脱掉被人按在墙上的双手,可她一个女孩怎么敌得过三个男孩的手臂呢,她的双手被紧紧地被按在墙上,任由陈晓用自己的烟头去烫她的手臂…… 这些她都忍了,因为没有老师看到,可是现在不同了。今天老师在现场,还刻意走了下来,她忍不住叫了一声:“老师。” 张玲玲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脸上一副天真无邪的神气,浓密的黑头发使这个脸蛋显得更加瘦、更加苍白了。她手上拿着一支圆珠笔,捏在手心里,圆珠笔已把掌心的汗渍弄得有些黏糊糊。她很紧张,担心老师听不到她说的话。 庄雅婷突然停止了脚步,好一会儿才转身,她现在有点烦这个女学生,可还是露出满脸的笑容,问道:“张玲玲找老师有事?” “老师,老师,我,我——”张玲玲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庄雅婷看出了这点,便安慰道:“你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不是的。”这句话她倒说得顺口。“我,我想说——” “想说什么?”庄雅婷还是耐心的等着她回答。在庄雅婷眼里,张玲玲给她的印象,就是她家很穷,她本人又过于文静,不太喜欢与人说话,同学们也很少找她说话,是一个没有人留意到的存在。 “老师,老师,我,我——”又是这样,庄雅婷有些生气了。觉得眼前这个学生可能是想出一些荒唐的主意,做出一些古怪的行动来引人注意,特别是引起她的注意,想必她也看到了自己对陈晓的关怀,可是,跟你有什么干系? “有话就说!”庄雅婷冷冷道。 张玲玲被老师的话吓到了,自然说起话来有点口吃,“我,我被人欺负了。” “什么?”庄雅婷有点吃惊,懦弱胆小的张玲玲竟然会说出这句话来,自然令她微微一愣。 “老师,我,我被陈晓他欺负了,他整天就想着用各种法子来欺负我。”张玲玲惶恐不安地说道,因为她说这些话的同时,有几十双眼睛盯着她,尤其是她的同桌陈晓的目光尤为犀利,还有来自老师庄雅婷的眼神,她看似慈祥的笑容,眼中幽深的黑眸却是无比的寒冷,只需一瞥,整个人就会动弹不得,像是堕入无尽黑谷里般。 “你胡说,”两人异口同声道。 庄雅婷也没料到自己会与陈晓异口同声,陈晓也略带惊愕,惊讶过后便是质问张玲玲,“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欺负你了,说话要有证据,张玲玲!” “我没有乱说话。”张玲玲弱弱的回答,“就是你,刚才在我衣服上乱涂乱画,还有故意解开我头上的辫子的发扎。” 这下,庄雅婷也不淡定了,她咳了一声,快速走到张玲玲身旁,“张玲玲,现在是上课时间,有什么事留到下课再说,还有你,陈晓,下课后,你们两个都到办公室来。” 67.野草烧不尽(二) 当时学生们本以为会有好戏看了,想不到刚开始的戏就戛然而止,他们有点兴味索然,怏怏不乐。 等到中午放学时,张玲玲与陈晓两个被留了下来。至于庄雅婷跟他俩说了什么,也许只有她们三个才知道。 可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受了委屈的张玲玲回家,闷声不响地把自己锁在房里,就连下午的课也没有去上,一直待到晚上。 晚上六点,张玲玲从房门出来找吃。那时她的父母刚下班到家,看到自己的女儿哭得眼皮红肿,便问是怎么回事。 孩子一直不肯说,可是作为母亲的庆娣,生女怎会不知女心肝。于是叫开了张帝河,将她拉入自己的房间里,好好盘问。 等了半个多小时,从里面传来哭打声,在房间外的张帝河心急如焚,一心想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 总算是出来了,张玲玲哭得梨花带雨,庆娣更是没好眼气。张帝河跟庆娣使了个眼色,庆娣一脸没好气地说道,“你的好女儿啊,自己被人欺负了,一直都不敢回家说,似足了你性格。” 张帝河一听,“什么?玲玲被人欺负了?谁这么大胆?”他拉着张玲玲的手腕,捏得她手生痛。 “爸,痛。”张玲玲皱着眉毛道。 “我当然知道痛,快说,是谁打你了,打哪里了。” “手,”张玲玲蹙着眉道,“被你捏痛了。” “啊。”像是做错事的张帝河,赶紧松开张玲玲的手,一脸关心道,“爸,刚才太紧张了,没把你捏痛吧。” 张玲玲低下头,一声不响,在一旁的庆娣开口道,“你没发现,我就奇怪了,我每次给她买的衣服,不出两个礼拜就没了,还有啊,我买的发扎,发圈什么的,经常不够用。” 她缓缓气,又道,“开学才几天,她就问我要了好几个发扎,衣服不够穿。你再看看她的手臂,这不是烟头烫的又是什么,我就纳闷了,又不是冬天,她干嘛要穿每天长袖去上学啊。” “你的意思是,咱女儿在学校被人欺负了?” 庆娣翻了白眼,指着张玲玲的手臂,“这还用我说,你自己翻开女儿手袖看不就一目了然。我恨的是,这个死女包,是不是惹了人家,要不人家怎会这样对她,”说着又挪着椅子靠近张玲玲,给了她一个耳光,“你给我说实话,是不是在学校跟人惹事生非?” “妈,我没有,真的没有!”张玲玲摸着红肿的右脸,很快就显出了五指的巴掌印,“你要我说多少次你才信啊。” “哼,你不惹人家,她会惹你,苍蝇不叮无缝蛋,肯定是你惹了人家,人家才这样对你。”庆娣气急心口,忙用手抚平自己起伏不定的胸脯。“你真是气死我了,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女儿。” 庆娣抹了下眼泪,又教训道:“你这丫头,我迟早给你气死,你知道不知道,我跟你爸为了让你进这所学校,受尽了多少委屈,尝尽多少人的白眼。你怎么就那么不听话,尽给我惹事。” “我没有就是没有!”张玲玲的脾气也变得倔了起来。“你爱信不信!” “好了,好了,你们都别吵了。”张帝河劝慰两人,时而跟庆娣说,“老婆,我看咱女儿也不是那种人,你怎么说那样的话来刺激她。”时而对张玲玲说,“玲玲,你妈也不容易,最近的工作压力大,容易出火,要找个人出气,她就那样,你别跟她见怪就好。” 张玲玲撇嘴道:“压力大又怎样,总不能因为我是她女儿就那样说我,你看她刚才那架势,又打又骂的,好在我之前一直不敢说。” “对了,玲玲,你在学校被谁欺负的?欺负多长时间了,有没有告诉老师啊?” “爸,我就跟你直说,”张玲玲抽噎着,“我就是因为告诉了老师才觉得受委屈,你知道老师她今天跟我怎么说吗?她说大家都是同学,互相闹着玩呢,谁做学生时没点恶作剧呢,这哪算什么欺负啊。” 张帝河静静地听完了女儿玲玲的讲述,时而插几句话进来询问,时而低头寻思,现在他已经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何况以他的脾气,本不是忍耐之人,他恨得不停用拳打在餐桌上来泄愤。这一晚上他都睡不着好觉,翻来覆去。妻子庆娣开灯问他,“你怎么了,有心事?” “没有。”张帝河答道。 “你骗不了我,我跟你同床共枕十四年了,你有什么事我会不知道,说吧,是不是为女儿的事烦心。” “知道你还问?” “哟,好歹也是咱闺女,我怎么就不能关心关心,你别看我打她又骂她,其实我比谁都心痛。” “好了,留着这些你跟女儿说,跟我扯这些没用,她人这么大了,你还打她,你以为像小时教孩子。”张帝河的脾气一下涌了上来。 “哼,给你脸了,你冲我发什么脾气,女儿成这样还不是你的功劳,以前我就说你了,不能惯着孩子,你倒好每次都是我唱红脸你唱白脸,坏事我做尽,好事你全占了。”庆娣掀开被子,坐了起来,拉开帝河的被子,“你给我起来,好好想想怎么解决这件事。” “我这不想着呢。”张帝河翻身过来。 “要不,咱们明天找老师谈谈,又把对方的家长约出来聊聊?”庆娣试探问道。 “必须滴,这还有问我?”张帝河没好气的回答。 “喂,我想你搞清楚一点。” “什么?” “又不是我得罪你,你冲我发火干嘛。” 张帝河听了一愣,傻笑道,“跟你学的!不说了,睡觉去,明天早起找他们去。”说完又翻身到另一边去。 “你给我说清楚,”庆娣摇了几下张帝河的肩膀,见他没反应,自言自语道:“我什么时候教你这个了,尽胡说八道。” 背着庆娣的张帝河此刻露出满意的笑容。 一夜无话,第二天六点半钟,张帝河就被庆娣叫醒了。“干嘛啊,这么早起。” 庆娣用手轻拍了他的脸庞,“昨晚商量好的事这么快就忘了。” 张帝河听了一个激灵就起床穿衣服洗漱。两人出门时已是七点,正是他女儿在学校做体操的时间。 68.野草烧不尽(三) 陈晓最近有点不开心,有点闷闷不乐。显然是跟张玲玲有着莫大的干系,她居然叫家长到学校来找老师评理,虽然老师不怎么理他们,居然还打算叫自己的爸妈出来谈话。 真是岂有此理! “我爸妈整天很忙的,连我他们都顾不上,怎么会听你们的调遣?”陈晓在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他知道昨天晚上回家时,父母已经知道了他在学校欺负同学,而且还是个女孩。 简直乐坏了他们。 昨天的事情是这样啊。张帝河父妇来到学校找老师,却被庄雅婷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他们想找陈晓的父母,打算约出来聊聊,结果还是吃了闭门羹,对方以工作忙,不能走开为理由,而且还特意说了,“小孩子打打闹闹是很正常的滴。” 陈晓的父亲一整天都忧心忡忡,从他接到老师的电话,简要说了一些事情,再与张帝河说了几句话,他就明白了,自己的儿子在学校惹事了。 他现在唯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儿子有没有被人欺负,但老师庄雅婷告知他,对方是个女同学时,他松了一口气。 没错,那时的陈总刚帮病人做好了一个手术,实在太顺利了,他的心情大好,当然并不是因为多收了病人的红包,而是在自己的业绩,年终考核上又增加了几分。这对于一个副医师的他来说,也算是靠资历与人竞争吧,更何况除了这点外,他认识了不少贵人,医院里的拉帮结派,他时常有所听闻,据说还差一票,貌似是关于院长的竞争。所以他自然地就加入了,这事放在一年前,听说结果快要出来了。 陈总叫陈晓到自己的房间来,问他是不是在学校里欺负女同学。那时的陈晓显然一惊,担忧自己的父亲会骂他一顿好好教育他一番,理由是他父亲的脸色尤为难看。 过了一两分钟,陈晓的反应表情并没有超出陈总的意料之外,开始开怀大笑起来,双手重重地按在陈晓的肩膀上,语气心长跟他说,“不愧是我儿子,可以啊,小小年纪就学会了。还好你在外面跟我挣了面子回来,要是你被人欺负了,可别说你是我儿子,我们家不出孬种!我话说完了,回自己房间好好休息。” 那天晚上陈晓兴奋地说不出话来,他完全没有料到父亲会支持他的行动,这让他更加变本加厉。 于是今天早上,他带了一个ipad来学校,当初他跟父母说要买这个是为了学习。可是没多久,好奇心就散失了。 张玲玲今天的心情有些沮丧,因为昨天她父母去学校找老师,并没好效果,相反由于她父母知道了这件事,庄雅婷看她的眼光又多了一重犀利,那意思很明了,直白地告诉张玲玲:那天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这种小事就不要让家长为我们操心,你看,人家陈晓就做的很好,你怎么那么不懂事啊。 庄雅婷已经吓到了张玲玲,而那个坐在她身边的陈晓,此时更是一副坏心思,一肚子坏水。 下完下午课以后,同学们三三两两地走出教室回家去了。正当张玲玲准备收拾好自己的课本放进书包时,陈晓一脸哀求的样子望着她。 张玲玲心里有些心虚,毕竟她父母来过学校,也许这件事对陈晓产生影响。可是不应该是这样啊,理想中的陈晓应该会很愤怒才对。她不明白陈晓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有事求她?还是他怂了,不得而知! 张玲玲那时特别紧张,教室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时,她更是害怕得不行。 陈晓眼看四周,发现没什么同学在场。于是他放大胆子,从书桌下的柜子拿出自己的ipad递给张玲玲。 张玲玲可不敢伸手去接,她不明白陈晓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拿着啊,”陈晓看张玲玲不拿,反而愣一旁,说道,“张玲玲,前段时间是我不好,不应该那样对我,对不起。回家后我被爸爸揍了一顿,我才知道自己当初做的事是多么的幼稚无能,我也明白自己以前的残忍,我不敢求你能原谅我,希望你别记恨我就好。” 张玲玲一听到陈晓被她爸揍了,心情有些难过,这一抹的忧伤,已被陈晓目睹了,很好,已经上钩了。他要继续自己的计划。 “张玲玲,听说你英语是班上最好的,我呢,最差就是英语,希望你不计前嫌,能教教我呗,我对现在进行时,未来进行时不懂,希望你能教教我?” 在听完陈晓的话以后,张玲玲久久不发声,蓦然她站起身来,露出难得的笑容,眉毛弯弯,洁白的牙齿微合。 她的声音小得不能再小,如同蚊子发出的声音“教你可不敢,不过我会尽我所能帮你,对了,你有什么不懂的。尽量问我。” 本以为陈晓静静地等待半响,没有得到张玲玲的回应,就在他心里有些失望的时候,张玲玲却回复了他,这让他高兴地握紧了张玲玲的手。 那一刻,陈晓脸上的真挚笑容是无比的灿烂,就连张玲玲也被他的笑容感染了。 于是陈晓打开了自己的ipad,先是问了张玲玲几道英文题,两人有说有笑的,陈晓趁着这个机会,向张玲玲问道:“你做题倒是不错,不过你能用英语跟人对话吗?” “我没试过啊。你不觉得我们这里缺少一个说英语的氛围吗?” “说得也是,”陈晓点头同意,继而又道,“张玲玲,我这里有个英文视频,我看不懂她们说什么,你能帮我翻译翻译吗?” “咦。真的吗,你不知道,其实我也挺想看外国电影,看外国电影确实能学到英文,譬如至少能练口语,还可以纠正你的发音。” “难得你有这么深的领悟,我这刚好有一个动作大片,要不要一起看。里面的英文可劲爆了,奈何我英文太渣。不然就不会麻烦到你了。” “你说得我都心动了,好想知道是什么电影。” 张玲玲的话让陈晓的嘴脸开始上扬,鱼已上钩,就等待着机会了。说着他将里面的文件夹打开,点击其中一部电影,由于两人挨得比较近。 电影刚开始时,出现了美国常用的字眼“FBI”。不用多说,肯定是国际大片,张玲玲最喜欢看美国大片了。 可是没多久,出现了一个亚洲女孩在街上行走,路人在与她搭讪。 画面在上映,那种声音靡靡之音随之传来,张玲玲都要捂住耳朵,闭着眼。陈晓发现张玲玲的异样后,非要抓住她逼她睁开双眼帮他开下眼界: “张玲玲,没看过吧,好看吗?”陈晓一边使劲儿睁开她的眼睛,一边给她说,“你快看,里面那个黑鬼不停地跟那女孩说什么“fuck”到底是什么意思,你给我翻译翻译。” “滚开,你给我滚开,我真的不知道。”张玲玲带着哭腔道。 那是一个金发女郎被黑人按在沙发上,听不清她说什么,倒是那黑鬼时不时说“fuck”整幅画面映入张玲玲的眼帘。 69.野草烧不尽(四) 张玲玲无法忍受陈晓带给她的折磨,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看到那样的场面,是那样的恶心,那样的肮脏。 无论如何,她今天吃的饭菜开始在胃里翻滚,喉咙有些干呕。张玲玲挣脱掉陈晓的双手,打掉了他的ipad在地上,气的陈晓大喊大叫“你赔我!” 当时的张玲玲已经没有顾及那么多,她只是觉得自己的眼睛很肮脏,想要跑到洗手间去洗干净,又觉得自己心灵已不再纯洁,她现在急得想哭。 陈晓的眼睛通红,不是哭了,而是心爱的ipad被人砸在地上,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也不是新买的原因,当然,他也很关心那些,但比不起里面有91G的超大视频。 这些视频他好不容易从网上收集来的。 他心疼地弯下腰将它捡起来,稍微弄了下,发现还能打开,只是某些按钮已经坏掉了,一想到要拿去维修,陈晓更加生气。 前些年不就是有一个大师级别的爱好者就是在电脑里保存了大量的这类视频么,在他电脑出了问题拿去维修,结果被人敲诈勒索不成,反将其视频照片全发到网上,引起轰炸。 陈晓的双手握紧实实的,手指关节处发出咯咯的响,冲动已经压垮了理智,占据了上风,他冲上去与张玲玲扭打在一起。 这时恰好有同学经过,看到她们扭打在一起,非但没有立马跑去告诉老师,而是在一旁呐喊助威,这人是谁? 原来是陈晓的死党韩飞。 韩飞此时握紧拳头走到他们跟前,不断提醒着陈晓要揍张玲玲哪里哪里。 很快陈晓就发现不对了。尽管张玲玲是个女孩,没什么力气,可是在被陈晓缠斗在一起之后,似乎更是没什么威力可言。 陈晓这家伙打起女孩来,丝毫没有怜悯之心,在他眼里,张玲玲不是女孩,而是他的仇恨对象,他要发泄自己内心的冲动,宣泄自己的情绪。 可是打了那么久。好友韩飞也在呐喊助威,陈晓并没有占到什么上风,张玲玲的攻击虽然看起来杂乱无章,可每次攻击的部位,让陈晓不得不抵挡。因为那都是人体的要害。 时间不长,陈晓的胳膊,大腿,屁股,都不轻不重的挨了几下。就连自己的那话儿也中了几招,痛得他嗷嗷叫。 这让陈晓觉得,张玲玲根本就是在戏耍自己,之前所有的一切,都是她的处心积虑的安排,为的就是今天狠狠地教训自己,不由得有些急怒攻心了。 陈晓气得一拳朝张玲玲脸上挥去,想要直取张玲玲的太阳穴。怎料张玲玲侧头避过,他扑了个空,就在那短短的一瞬间,张玲玲抓住了机会,一口咬住了陈晓的手臂。 “你这个疯婆子,快点放开我。”再次痛得陈晓嗷嗷叫道。 张玲玲死死咬着他的手臂,不吭一声,眼见血就要就要流了出来,旁边的韩飞见状赶紧冲上去,一脚蹬向张玲玲的肚子。 张玲玲不由得后退几步,嘴巴松开了陈晓的手臂。他看着自己的手臂满是张玲玲的口水牙齿印,甚至手臂上渗出了不少血,陈晓气急败坏,冲上去又给了张玲玲一脚。 张玲玲痛到缩到墙角一边,双手不停摸索着自己肚皮,显然刚才那两脚并不是虚的,而是极为用力。 显然还不够解恨似的,陈晓直接掀起了他坐的凳子,走到墙角处就开始狂揍起张玲玲………… 在一旁的韩飞实在看不下眼,忙拉着陈晓说,“够了,够了,人家都昏迷了,你再这样打下去,把人家打死了怎么办。” * * * 张玲玲住院了,总共住了半年多,她身上的肋骨被陈晓打断了几根。 最无奈的是张玲玲的父母,看着自己的女儿被人欺负成这样却无能为力,更有甚者,那个施暴者陈晓逍遥法外,继续过着作威作福的日子。 张帝河从女儿口中了解到之所以把陈晓的ipad弄到地上,皆因是他给张玲玲看——,说是英语教学,一起探讨英语的魅力。 这把张帝河气的咬牙切齿,誓死要讨一个公道回来。 于是他决定报警了,去告陈晓那部ipad,可想而知结果又是被人污蔑。当时情况是这样的,张玲玲被陈晓打得不省人事,韩飞无论如何劝他也不听,于是他只好跑去教师办公室,叫来了庄雅婷。 如果庄雅婷没有及时赶来,想必张玲玲的性命算是交代在墙角里头。庄雅婷与韩飞合力将陈晓拉离开,看到墙角的张玲玲头部,身上全是血渍,自然吓得两人大叫,只有陈晓笑的面目狰狞,报复的快感让他血压上升。 后来在清理现场时,庄雅婷捡到了那部ipad,在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也询问过的陈晓老爸陈总的意见后,大家一致决定把里面的视频全部删掉。 哪怕心里一万个不愿意的陈晓也不得不听从他们的安排。 在当时,陈总放出了一句话让庄雅婷尤为难堪:“庄老师,每年过年过节什么的,我们什么时候亏待过你,你连这点事都办不好,还能指望你怎么教书育人。我陈某的钱不是谁想要就能要到手的,这事你自己看着办,能办的漂漂亮亮的最好。”说时眼色一冷,撇向庄雅婷,吓得她后退几步才站稳,又抛出最后一句:“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 * * 张帝河一家想尽了一切办法,可还是未能改变女儿玲玲的处境——找老师调座位,人家说是同学间的小打小闹很正常,没必要把关系弄得太僵;想跟对方家长好好聊聊,人家不跟你计较就好了,还有空陪你坐下来聊天,人家一小时几十万上下,你赔得起人家损失吗? 思前想后,张帝河觉得一切都要靠自己。 他去街边买了一把水果刀,偷偷将它磨得锋利无比,尽管买来时已经削铁如泥,但他还是不放心,万一在紧要关头失手呢。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那几天晚上,他翻来覆去,妻子也察觉他有些异样,问他有什么事他又不肯说,庆娣想当然的以为是自己老公为女儿的事操碎了心。 张玲玲回到学校时,已经有很多新奇的眼光看着她,之前那个打架的新闻,也有了很多版本在学校里流传,无论怎样的版本,都是关于张玲玲是如何打陈晓,后被陈晓自卫反击,最终顺利制止了张玲玲,因为大家都是未成年人,很难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陈晓在那个过程中还是被张玲玲打伤了屁股,也有一些版本说陈晓的命根子受到了严重伤害,所以导致了他时不时尿湿裤子,在男同学里更是流传他下半身不举的新闻。 这自然让陈晓又气又怒,恨不得将那些人的嘴巴全部大掴五十巴掌,好让自己的心头火好好消停消停。 可是到头来,他还是怪到了张玲玲身上。这天是张玲玲自住院以后第一天来学校上课。 他想要好好的欺负这个女同学,没错,他要报仇,报别人取笑之仇,报ipad被毁灭之仇,更要报自己的命根子忧伤之仇。 另一边,在教室窗外的张帝河已经观察良久,知道那个小坏蛋又想出什么坏的主意来欺负自己的女儿,可是,这一次,岂能由你得逞。张帝河心中发出轻蔑的哼声。 他拉起自己的上衣,露出一把光亮锋利的刀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自己的眼睛经不住它亮眼的光芒。 张帝河偷偷把藏在腰肌旁的水果刀取了下来,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纸巾,擦了又擦,刀柄上映出自己的模样。 下课铃一响,陈晓开始有些蠢蠢欲动,在窗外的张帝河何尝不是等待已久的时机。 下一刻,他冲进了教室,嘴里大喊道,“王八蛋龟孙子,拿命来。”手上的刀举得高高的,自然吓得同学们四处乱窜,讲台上的庄雅婷更是惊慌失措,忙躲到一边去。 那时的陈晓嘴角扬起坏笑的迹象,越来越明显。坐在教室倒数第二排的张玲玲听到熟悉的声音,抬头一看,原来是自己的父亲,手里举着一把水果刀冲进教室里,嘴里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爸,不要啊。” 说时迟那时快,水果刀已经捅进了陈晓的肚皮里,他的眼神满是惊恐万状与不可思议。 张帝河更是一副惊呆了的样子,他原以为会有人阻拦,原以为杀人是一件快乐事,直到捅了人的一刻开始,原来不是杀猪宰鸡,血蔓延了他光亮洁白无暇的刀子,顺着刀柄,有些沾到了他的手心,还有一些流落到地上。 这就是血吗,有点粘糊糊,还有点热,嗯,有点腥味。眼看着血愈流愈多,那股味道有点浓厚了。张帝河把刀抽了出来,血溅一地都是。 此时,陈晓才感觉到痛,那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才慢慢在心里发酵,他摸着自己血流的地方,喊道:“救命啊,好痛啊,痛死我了。” 同学们更是大喊大叫,教室里乱作一团,张玲玲一脸的不可置信,亲眼目睹自己的父亲杀人,那一瞬间她晕了过去。 一连串的喊叫,唤醒了张帝河心里的意识,他的心告诉他,“面前这个人,必须滴死,不死不足以解气。”他又拿起刀,手起刀落砍了陈晓几刀,直至看到那个小混蛋倒在血泊中,倒在自己面前,他才放下手,任刀从手里滑落。 他没有多说一句话,面容崩得紧紧的,看着自己的女儿晕倒了,对她的打击那么大,以后还怎么过。这时,他才想到了这些! 很快,警察来了,将他带走了,现场还是一度混乱。 没过几天,家里被人砸了,自己老婆也跟着失业了,这些,张帝河一无所知。他现在望着监狱窗口,呆呆傻傻地看了很久,才低声说了一句。 “完了。” 70.疯人院(上) 一 早上五点四十分,一个黑影子身负重伤地突然出现在墙壁上面,恍惚间一个脚跟踩不稳被随后赶来的人群吓得从上面摔了下来。 他重重地跌到在地,脚貌似扭伤了,他顾不得那么多,拼了命地往前跑。 黎明前的光明初见端倪,公路上车流稀少,宽大的沥青路七八个人手拿黑棍追着一个瘸脚的人。 吵杂声愈来愈响,将初升的太阳叫醒了,散发出金色的光芒照耀着大地,起先照在跑前面的人身上。这是一个刚从里面逃出来的孱弱少年,他叫拉德利,笑容灿烂。 他在里面呆了半年,短短的这一百八十来天里,拉德利经历了大多数人所不曾经历过的黑暗与绝望,由一个青春开朗活泼的少年,一米八的身高,到如今眼光暗淡,身材瘦削得不成人样。原先挺拔的腰肢半驼着,清秀的脸孔此时布满皱纹,看上去苍老了许多。 拉德利本来是一名高中生,以前是一个超级厉害的电竞选手,曾经代表了学校参加不少类似的比赛,每次都能捧回奖杯,为学校争取荣誉。可这样的人才在他的父母眼里,却是一个不争气的孩子,又是一个网瘾少年。所以他父亲杰克瞧着儿子渐渐成了一条虫而倍加失望,想当年杰克在朱莉娜怀孕时曾对肚子里的孩子充满着期待,也给了他一个好的憧憬,不论如何,他一定要好好供养,将他培育成人才,不愿再受他们这辈人的覆辙。像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都有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孩子出生以后,父母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 初为人母的朱莉娜细心的照看自己孩子,不辞劳苦,终于将他供养到了senior high,眼见身上的担子轻松一点,加上丈夫杰克那十几年的打工积累,终于在本市里开了一间小规模的制衣厂。那几年里虽不是挣得多,一年下来少说也有三四十万,可这些钱挣得并不轻松。 有了这些钱以后,杰克打算将孩子送去好的学校念junior high,在拉德利念一年级时,他的父母又给他添了一个妹妹,说是不让孩子太孤单,实则是年老有个照应,女儿在某方面是比男孩是好得多。 这时候问题出现了。 这让我想起有个朋友生第二个娃之后的趣语,“第一个孩子照书养,第二个孩子照猪养”。我喜欢这句话,它刻画了人们对第一次天然的稀罕。第一次是生命的全新经历,它唤起感官本能的回应:“发生了什么!”直到第N次的感官麻木、习以为常。 二 孩子不是父母的工具。 随着拉德利的长大,他开始有了自己的思维,不想按父母的想法做事,像以前家里的亲戚朋友过来了,父母一般就会把自家的孩子当成自己炫耀的工具,叫孩子出来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或者跳New Shool。 朋友们都会夸奖,父母自然脸上有光。 拉德利讨厌这种行为,这样的日子从小到大不知过了几万次。到了junior high时,拉德利的叛逆期到了顶峰期,他也有机会拜托了父母的纠缠,可以做自己爱做的事情了,从senior high开始被强迫舍弃的玩游戏爱好,到一年级时又捡起来,一直瞒着父母玩到了二年纪。期间他的游戏成绩大幅度提升,与此同时,拉德利的学习也愈来愈差,随之而来的他脾气变得暴躁。有时杰克说一句他就顶十句回来,气得杰克胸口苦闷喘不过气。朱莉娜更是每晚寝睡难眠。 拉德利的学习成绩不好,颇让杰克他们头痛,更让他们接受不了的是这孩子玩游戏倒了很有天赋,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电竞人才,有老师夸他自然也有老师对他不满。 国文老师作为多年的靠升学率扬名学校的风流人物,自然对拉德利拖班里后腿很不满意。他曾不止一次对拉德利的家长投诉,说他们的孩子每次上他的课就睡觉,就差没说是不是有意跟他作对的混账话了。而且还说他各科成绩并不好,差得简直不敢想象。特意提到了拉德利不务正业,视学习不顾,专玩游戏,再这样下去拉德利这辈子算是完了。 老师说得严重,杰克他们更是担忧不已,他们常年处于社会的底层,知道自己的出身不好,平时辛苦劳累工作就是为了孩子能上好学校,希望他用知识改变自己命运,不想象他们那样劳碌一生挣辛苦钱。 他们这样思来想去,于是决定将拉德利暂停学业一年,送他去疯人院就读,地点坐落在哥谭市的中心,那里经济繁华,自然花费也高,但为了自家孩子有所成长,咬咬牙就送了过去。 三 六月二十三号那天,朱莉娜突然对拉德利说要带他去旅游,拉德利不疑有诈,径直陪同母亲前往闽西。在庐山游玩了一天,第二天朱莉娜带着拉德利前往闽昌火车站。到了那里,发现有人在等待他们。朱莉娜上前打招呼,没过多久,他们坐上了一辆陌生的轿车,一起从市区开到郊区,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来到了一个看似很复古的砖瓦房。 进去以后,拉德利发现里面的人很奇怪,发现他们都穿着白色的类似中世纪的阿里波特,人数大约在十来个左右,而且看起来非常热情。拉德利心里感到一阵不舒服,他抬头望了望母亲朱莉娜,朱莉娜给了他安定的眼神。拉德利将目光从母亲身上转移,看了看砖瓦房四周,看到大门和围墙都非常高。 朱莉娜与负责人聊了没多久,他们中有一个人跑过来说办好了手续。 就这样,拉德利告别母亲,被他们带到一个全新的陌生地方,大门不开,从小门进去,小门的位置非常隐秘,他一路跟着前面带路的那个小伙子。小伙子身高不足一米七,身穿着迷彩服,理着平头,为人严肃,不爱多说话,给人感觉不是很好相处的样子。 跟着他走的拉德利,两人来到后门看到那里人很多,都是一些学生,稚嫩青涩的脸蛋却虎视眈眈,完全看不到青春在他们脸上留下的痕迹。后门一打开,便是一个死胡同,里面有三间大铁门的房间,而且从里面散发出的恶臭味,象是人体的排泄物。 拉德利很自觉地用手往鼻子前扇了几下,想驱赶那些令人作呕的排泄物味道,却不料被那个平头教官粗暴地把他往里推。拉德利自然是挣扎一番,想他一米八的身高,八十五公斤的体重竟然敌不过一米七训练有素的平头教官。 期间发生的斗角事咱还是简略一点,拉德利被他围在墙角里殴打得瑟瑟发抖,并且在打斗过程中,拉德利被他打出屎来,原来那会儿的拉德利本来就想上厕所大便。 拉德利的手被扣到背后用手铐锁着,关到一个小黑屋里来,叫天不应,叫人不回。那一刻,拉德利的恐惧布满了全身,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孤儿,被所有人抛弃了,就连他的至亲也不要他。 在那个黑乎乎的小黑屋里,拉德利的思想受到重创,他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不知呆了多久,拉德利是饿醒了又睡,睡醒了又饿,如此反复,在某一天,他看到了一丝曙光,原来是有人将他带了出去。 又是那个平头教官,该死的,拉德利心里恨恨咒骂他,因为就是他把拉德利带到一群人面前,有男有女,都是学生,他们看着拉德利体力不支地倒在地上,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撑扶,只有冷冰冰的面孔看着他。 拉德利突然发现自己的屁股有阻碍物,他想起来了,这不是那天被平头教官打出屎来没擦干净吗。思及于此,他心里一阵尴尬。没来得及多加思考,平头教官叫他当着众人面前去洗厕所,那里臭气轰天,闻了作呕。 拉德利被平头教官强拉着拖到了那里,一群人也跟着去。在洗之前,平头教官恶狠狠地跟他说,“衣服脏了还不脱掉,想跟屎一样臭”。说完强迫地将拉德利身上的穿着脱得一干二净。众人看着他清洗厕所还有目睹他洗澡整个过程。 拉德利的眼泪簌簌往下掉,他长那么大以来,第一次在陌生人面前脱得精光,光溜溜得站在他们面前。那一瞬间,他觉得以前的尊严与私隐顿时变得荡然无存。随后拉德利又被他们带到其中一间大铁门房间里关押。你很难想象这里居然是大名鼎鼎的疯人院,居然会干出这等缺德的事。闲话少说,现在我就接着往下讲吧。 拉德利来到这里以后,晚上就住在这里,白天就要免费帮他们干活,这可是半年交三万块钱的学费啊,不可思议的事还在后头呢。 原本的拉德利长得颇英俊,一米八的身高,五官也端正,平时爱好说玩笑的他到了这里来简直就是人间地狱,这里的规矩深严,要求繁多。不许男女学生对话,也不准顶撞上级。曾发生过一个九岁的小女孩与教官争吵时,教官拿钢筋做成的鞭子,抽了她屁股足足三十来鞭。血肉模糊,鲜血淋漓,屁股发紫。饶是如此,教官还不打算放过她,强迫她去跪阿迪克斯塑像,不跪就继续打,打到他跪下叩头认错反思为止。 四 半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也能让一个人精神分裂或者面目全非,半年前的拉德利相貌俊俏,可现在呢,逃跑出来的他已不爱说话,尽管他才十八岁,年岁尚轻,高耸的额头上却泛起了皱纹,金黄的头发中隐隐透出几根白发,眼神呆滞,目无神采。他到家时,瘸着腿慢慢走进家门,吓着了他的父母。尽管如此,他暗淡的眼神透出一种鄙人的威严,那是一种对生活无望的蔑视,也对亲人不屑的态度。 五 在这个不足十平方米、脏得要死的小黑屋里,拉德利**着身体呆了八九天,这还是哥谭市四十度左右的高温下,每天一个鸡蛋和一碗浆糊般的食物,隔三天塞进来一桶水。不用过多的描述,只把这些单纯的写出来,就能感受到里面深深的绝望。 拉德利何曾没有反抗过,他不是一个甘愿顺从的人,他好沉思,外表上看他一副吊儿铃铛的模样,虽看不到痛苦的神色,实际上却经受了不少痛苦,从一开始进去里面,就想着要如何逃跑出来,每一次逃跑被抓回来免不了痛打一番泄火,继而关小黑屋禁闭反思。 在这间疯人院里,权力最大的要数杰姆校长,表面上他是疯人院的主要负责人,实际上他还有一个隐藏的身份,他有着哥谭市的大鳄罩着,拥有着极大的权力,是本地出了名惹不起躲得起的主儿。(这样的事情被爆出来很多,每一次石落水面,沾起朵朵浪花,随即归于平静。哪怕是看似平静的湖面上,底下却翻滚阵阵浪涛漩涡。) 杰姆校长不像一些大奸大恶之人,面露凶相,而是表现得很谦虚,每到遇到一些质疑学校与他个人时,杰姆总是表现得很无辜的样子,旁人无知者很会被他的表面现象所蒙蔽。作为这里的一把手,他把疯人院当作了集中营,实施了一些不足为外人道也的残酷条例,也将这里当作他自己攫取利益的重要场所。 他既是校长,又是兼任学生教员,同时又喜欢残酷压榨威胁学生最厉害的人物。对于逃跑的、顶撞教官的学生,他都会亲自制定一套严厉的教厉,那残酷的手段,相信只有东方《罗织经》才能与之一较高下,传言武则天、狄仁杰他们看完后背后冷汗直冒,可想而知杰姆校长编织的残酷手段有能力与东方酷吏作对比,不胜虚言。 人是一种很复杂的动物。面谱化的小说是不能来形容杰姆校长这样极为复杂的人物。 我们可以从杰姆校长身上目睹种种,他有时机械生硬,专横跋扈,刚愎自用;有时也会是一个好同伴,好教官,偶尔跟人开起玩笑来,笑容可掬也不失为一个和蔼可亲的校长。与其说他坚强,不如说他冷酷,他对麾下的人员不喜欢讲大道理,甚至对自己也很无情,但他面对媒体外界时,又换上了一副好面孔。一句话,他虽不显得凶恶,却是个恶人。他对别人无情,却对女儿百般宠爱。就是这么一个充满矛盾体的家伙,世界上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有很多人常常被这种假想所迷惑,弄得人的性格扁平化,简单化。 拉德利进来时的残酷体验不必再重说,不过有一点必须要交代,他与杰姆校长有过一面之缘。知道他是一个刺头,决定拿他实验,来个“杀鸡儆猴”。于是就发生了前面一些悲惨的事。 他从小黑屋放出来后就被人编上了一个号码。在这里是不许别人有名字的,他们的教官曾说,到了这里以后,你们之前的一切将会被抹杀掉,这里就是你们的新生。为了表示你们的从头开始,你们暂时不会再拥有以前的名字。我们会有一套制度改造你们,凤凰磐涅浴火重生,所以在这里将会以数字代替你们。 就这样,拉德利变成了9527号,显而易见,他是这里第九千五百二十七号人。这里的人白天做白活,(说是锻炼人的动手能力。稍有不服从,立即体罚。)晚上就要回到小黑屋睡觉,准时准点睡觉起床。 来到这里以后,拉德利很少上课,即便是难得一次的上课,那也是作样子给上面来检查的人看戏。平时主要的内容就是让他们去搬砖,扛着100来斤的水泥上四楼,不帮就打,扛完之后不给一分钱,待遇也不会变好,就给一个烂苹果或者一块冰糖。 三个月后,拉德利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也目睹下残暴凶狠的教官们所作所为,看似不敢再胡思乱想有所行动时的他,教官就会表扬他一下,奖励他一块冰糖。这是一种很奇特的影响,当所有人都默认这是一种默契,大家乐意顺从,模仿时,连他也会迷惑,因为他赢得了同伴的尊敬,教官的认可。 把一个头脑清醒的人放在一群头脑糊涂的人中间,过了一段时间后,由于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定律,头脑清醒的人慢慢会向头脑糊涂的人靠近,以此来博得他们的认同与理解。如果不是因为后来者将拉德利重新染起心中的那一团火,想必他会甘愿顺从地放弃抵抗,这种情况也许就是《申肖克的救赎》里提到的体制化吧。 71.疯人院(中) 六 拉德利接近他们是为了赢得他们的爱戴,就会使得教官憎恨。这不足为怪。深得民望的人总会失宠于上司,得到奴隶的一分爱戴就会引来主子的两分憎恨,这不很自然吗! 拉德利饭量超人。这是他生理上的一个特点。他的胃天生能容纳两个常人的饭食。刚来时他常常吃不饱,饿坏了身子。而且那饭菜也不是人吃得。这里的伙食非常差劲,紫菜汤里面都能盛出来烂抹布,鸡蛋炒西红柿没几个鸡蛋,里面还都是些蛋壳,除了这个还有一种菜:红辣椒炒青辣椒。用红辣椒炒青辣椒,别的什么都不放。每半年三万学费,给学生吃猪狗不如的饭菜,还美其名曰: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 这种配量太刻薄了。因而,拉德利天天感到饿。 他饿,仅此而已。他从不声张。这是他的秉性。 一天,拉德利刚吃完他那份微少的口粮,便开始干活,以为劳动能够驱除饥饿。别的囚犯都还在津津有味地吃饭。这时,一个脸色苍白、皮肤白、身体虚弱的少年来到他身边。 少年手里拿着尚未吃动的那份食物和一把小刀。他紧站在拉德利身边,看样子想讲活,可又不敢启齿。 这个人,还有他的面包、他拿着的肉,无不使拉德利心烦。 “你要干什么?”拉德利终于粗暴地说。“请你帮帮忙。”少年胆怯地说。 “什么事?”拉德利问。 “请你帮我把这点东西吃了,我太多了,吃不下。” 拉德利高傲的眼睛里消出了热泪。他拿起刀,把少年的食物分成两半,拿过一份,吃了起来。 “谢谢,”少年说。“如果你愿意,我们每天都这样分着吃吧。” “你叫什么名字?”拉德利问。 “9623。” “呃,我问你真名啊。你是怎么会到这儿来的?”拉德利又问。 “我叫阿迪克斯,是一个网瘾少年。” “我也是。”拉德利说。 真的,从此以后,他们就这样天天分吃食物。其实,拉德利送来时只有18岁半,由于他生性严肃,好沉思,经常逃跑被抓回来鞭打,现在的他常常看上去却像有了三十多岁。 阿迪克斯也是十八岁,由于他的目光里尚带几分稚气,人们还以为他只有十五六岁呢。两人结下了亲密的友谊,这友谊就象是兄弟之情不,比亲兄弟还亲。 他们被分配到同一个班级里负责干些粗活干活。在同一个屋顶下憩息,又在同一个场地里散步,分吃同一份饭菜。两个朋友结成了一个整体,难分难舍,看来他们很幸福。 我在前面已经讲到了杰姆校长。 囚在这里的学生就是他的奴隶,跟犯人一样,他们对此人恨之深切。他讨厌拉德利在囚犯心中赢得的威望,每每看到学生们看他时那种仰慕的眼光,并且俯首帖耳时的做法惹得杰姆很不满。 杰姆校长因此对他耿耿于怀。他嫉妒这个乳臭未干的家伙。他内心深处对拉德利怀有一种隐秘的、由嫉妒而生的不可调和的仇恨,一种如帝王般的控制欲,对无上崇拜的羡慕,为此他觉得在这间恐怖深严的疯人院里拉德利占据了他的地位,触犯了他处心积虑得来的威严。 这样的仇恨总是最狠毒的。 杰姆校长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召集全校所有的教官们前来商量对策,他们绞尽脑汁了几个夜晚,收集了拉德利在这里所有资料。并且准备付之行动。 七 不知从何开始,拉德利隐隐约约对这个少自己几岁的阿迪克斯非常疼爱,他们非一般的友谊如野火一般,愈烧愈旺,谁也离不开谁,但危险却悄然而至,未曾提防杰姆校长。 一天早上,当学生们又一次在操场上集合,杰姆校长在上面训话,在结束后,平头教官叫住了走在拉德利身边的杰姆,说杰姆校长找他。 “他叫你干什么?”拉德利问。 “不知道。”阿迪克斯回答。 最终平头教官带走了阿迪克斯。 一个上午过去了,阿迪克斯也没有回到工地来。吃午饭的时候到了,拉德利寻思,也许他会在院子里见到阿迪克斯的。 拉德利又跑到那里去,发现阿迪克斯也不在院子里。学生们又都被迫回到了工地搬砖。但阿迪克斯还是没有出现。 白天就这样过去了。 晚上,当所有的囚犯们被领回宿舍后,拉德利用双眼寻找阿迪克斯,终究没见人影。 看来,罪魁祸首肯定是杰姆那个死贱人。拉德利此时心如刀绞,因此他破天荒地去找平头教官问话了。这是自三个月后不再逃跑的第一次主动问话。 “杰姆他怎么了。”他问道。 “什么怎么了。” “杰姆他今早被校长叫去怎么还不回来。”拉德利直接了当说。 “我不知道!”平头教官回答。 “那你知道他上哪儿去了?”拉德利接着问,“今天怎么不见他人影?” “你哪那么多废话!给我到一边去。”平头教官不耐烦呵斥拉德利。 拉德利暴跳如雷,扯着平头教官的衣服大吼大叫,“告诉我,他是不是出什么事情了。” 那种恐怖的眼神是三个月以后又重现了,平头教官心里虽有点害怕,但他不怂,表现得反而很淡定,不急不忙地说,“因为他换地方了。” 听到这个回答,拉德利咣当一阵头晕眼花,事实上他也猜得八九不离十。但真正从平头教官口中证实,他还是无法接受。 拉德利看到平头教官蔑视的眼神,趾高气昂的模样,他没有一丝打他的心思,他的手当时在微微颤抖,思索半刻,他平静地问:“谁下的这道命令?” 平头教官嘎嘎笑道:“这还用说,你不是心里猜到了。” “杰姆那个混蛋!” “闭嘴,嘴巴给我放干净点!”平头教官极力维护他的权威,就像一条狗要维护自己的主人,在外人污蔑他的精神偶像时,恨不得将口出恶言恶语的人撕得五马分尸。 拉德利瘫倒在地,并不是因为害怕杰姆,还有那个平头教官的威胁,而是突然间失去了心爱的东西而不知所措,茫然找不到方向。 次日的白天还是和先前一天一样,没有看到阿迪克斯。晚上,在收工的时候,杰姆校长照例到各工地搬砖里巡查一番。 拉德利从老远看到他后就穿好鞋子,弄好衣领。手放在背后。因为这里的严格要求遵循军事化管理,上级巡视一般都要稍息,立正。 原则上讲,这样做是可以博得上级的欢心,可以体现嘉奖教官们的能力。当时杰姆校长就像那些军训大佬一样巡逻,他手里拿着帽子,站在操场门口,然后平步缓慢落下。 杰姆校长终于过来了,就在拉德利面前,“校长!”拉德利开口说。 七 杰姆校长顿住脚步,侧过身来。 “校长,”拉德利又说,“你真的把杰姆他换了地方吗?” “谁来着?”杰姆校长回答说。 拉德利强忍怒气,“9623。” “他呀。” “为什么?” “不为什么!”杰姆校长看向拉德利诡异一笑,随后又回答,“我乐意,我高兴啊!” “校长,能不能别闹了。”拉德利接着说,“我是真的很需要杰姆他才能活下去。” 杰姆校长被人触及到自己的威严,冷冷喝道,“谁跟你闹了,这里是我说了算,我调动人,合理安排资源,需要跟你一一汇报。” 拉德利急了,他又补充道:“不是这样的,因为光靠这里的餐饮发给我的饭菜是不够吃,什么红辣椒炒青辣椒,一点肉都没有,我吃不饱的,但杰姆他却能把他的粮食分给我吃,这些,想必你也知道。” 这话不说还好,又触犯了杰姆校长的眉头,“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指手画脚了,厨房的事我们自有安排,人人都是这样过来的,你还打算重新定规矩。是不是身子痒了又要关禁闭。”他威胁道。 “你为什么要这么逼我,我到底哪得罪你了。” “笑话,我堂堂一个校长会跟一个学生计较,这话说出来谁信,你一点也不害臊。”又面向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大家认为呢,”面带笑意。 拉德利眼盯盯看着杰姆,最后他咬了下唇,揣紧拳头,恨恨道,“校长,你真的没法把杰姆和我放在同一个地方吗?” “没法,已经作出了决定。” “谁的决定?” “我的。” “校长,”拉德利又说,“我是生是死,全在于你手上了。” “哼,你这是在威胁我?” “这只是我的陈述!” “凡是我作出的决定是从不收回的。” “校长,难道真的没有回旋的余地?” “没有。” “既然如此,”拉德利说,“为什么一定要把我和杰姆分开?” “我说过不为什么。”杰姆校长说,“你这人真笨,为什么要执迷不悟。” 杰姆校长说完这句就往别处走了。 拉德利垂着头,没去争辩。牢笼中的狮子多可怜。连和它作伴的狗也被夺走了。他身上也没有出现任何明显的变化。他不和难友中的任何人谈起阿迪克斯的时候,他独自一人在院子里散步。他感到饿,如此而已。 除此之外,他在梦里经常回想起与阿迪克斯和睦相处的温馨片段。 72.疯人院(下) 八 拉德利对他很关照,使得阿迪克斯很感动,他回答说:你是我来到这里以后第一个关心我的人,我爸妈好狠心,人前光鲜,是处于社会的中层,连自己的孩子都教育不好,把我送到了这里来,每天遭受他们的毒打欺凌,父母没有关心过我。”说着眼泪簌簌往下掉,拉德利温柔地擦干他眼角的泪水。 “你说这些,我都懂,我们都是被父母遗弃的孩子,被整个社会抛弃的渣子,所以才送到这个惨无人道的地狱里生活。” 两人互诉衷肠,在那短短的一刻,他们明白了自己不是被所有人抛弃的社会垃圾,找到了自己的温暖栖身之所。 他用一种柔柔的幽怨眼神看向阿迪克斯,“别哭了,我的孩子。”拉德利禁不住脱口而出。 九 可是这一切美好,竟被一个贱人恶棍毁灭了! 拉德利平时里还是照旧白天干活,晚上睡觉,虽看不出异样,然而,十分了解他的人都注意到,他脸上那种恐怖和忧郁的神色,一天比一天加重。此外,他显得比任何时候都温和。 自从那次与杰姆校长发泄后,有好几个人都愿意把自己的面包分给他吃,他微笑着婉拒,一一致谢。 在以后的每一次杰姆校长的巡逻,拉德利每天晚上都要做出一种近乎疯子的举动。这种举动从一个像他那样不爱多说话的人身上表现出来,确实令人惊恐不安。 每当例行的巡查在固定的时刻,杰姆校长有意走到带到拉德利干活的地方的时候,看着他干活,他都为自己当初的举动点赞。是啊,这里是他的地盘,他是这里的国王,谁敢反抗他,后果不是殴打一顿,就是关禁闭,又或者调离宿舍。他就是名副其实实至名归的大恶人,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手掌心,包括拉德利。 拉德利总感觉背后有双眼睛在注视着他干活,浑身不自在。每次他总要抬起双眼,发现背后的家伙居然是杰姆校长。 他皮笑肉不笑地盯着拉德利看,惹得拉德利毛骨悚然,也同样回敬他,死死地盯住他,用充满焦虑与愤怒,既象是恳求,又象是威胁的语气吐出几个字:“杰姆呢?什么时候能把他还给我?” 这时杰姆校长往往或是装聋作哑,或是耸耸肩膀就走了。 他就想要这样的效果,一副你看我不爽又无可奈何我的样子,目睹旁人无能为力的模样,他觉得自己快成了上帝,可以操纵一切。这种感觉是欲说无言,唯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十 像这种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人是有忍耐限度的,脾气再好的人也会有暴躁的一天。 杰姆校长耸肩膀可能耸错了,因为目睹这些奇怪场面的人都明显地看到拉德利内心里已暗暗下定了作某事的决心。 全集中营的人都感到焦急不安,他们在猜想,一个顽固不化的人与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之间的冲突将会是一个什么结局。 据说,拉德利有一次对杰姆校长说: “听我说,校长。如果你把我的同伴还给我。我肯定。这将是你做的好事。请记住我对你说的这些话。” 又有一次,在星期天,拉德利坐在院子里的一块石头上,两手肘支在膝盖上,双手压着前额,就这样,一动也不动,连续呆了几个小时,囚犯5563走过来,笑着向他喊道:“你在搞什么鬼呀?” 拉德利慢慢扬起严肃的面孔说:“我在审判一个人。” 最后,十月二十五日的晚上。在杰姆校长来巡视的时候。拉德利把他上午在走廊上捡来的一块橱窗玻璃放在脚下踩碎,弄出很大的响声。杰姆校长问声音是从哪儿来的。 “别紧张,”拉德利说,“是我弄出的声音。校长,请你把杰姆还给我,把我的同伴还给我。” “不可能。"杰姆校长说。 “你必须还我。”拉德利说,声音很低,却很坚决;而且,他正面盯着杰姆校长,补充说,“请你三思。今天是十月二十五日,我计划考虑到下月四号。” “怎么,你还打算恐吓威胁我?” “不,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 “信不信我立马将你关禁闭,那小黑屋不太好受吧,”说着杰姆校长自个儿嘎嘎地笑起来。 “你喜欢就好!”拉德利不受他威胁,淡然自若。 杰姆校长恼羞成怒,“不,你想要关禁闭,我偏不如你所愿。”随后他满不在乎地笑着说,“对待你这种人就该友好点嘛,哈哈!” 次日,当别的囚犯都聚集在院子的一侧,在难得享受阳光下太阳浴时,一个叫6666的囚犯走到独自一人在散步,在沉思的拉德利面前,问道:喂,9527,你一脸的愁容,在想什么呢? “我担心,”拉德利说,“我担心校长很快就会知道自己大祸临头了。” 从十月二十五号到十一月四号这九天里,拉德利天天都声正地向杰姆校长指出阿迪克斯的失踪使他越来越感到痛苦。 杰姆校长被他纠缠烦了,有一次,因为拉德利的要求已近乎勒令,杰姆校长便关了他24小时的禁闭。这就是对拉德利再三要求的答复。 十一月四日到来了。那天早晨,拉德利醒来时,脸上露出很平静的笑容。 监狱里里有一条多年失修的旧走廊,用石灰粉刷一下,作为冬天散步的场所。拉德利打这里经过时,朝正在聚精会神地注视着一扇铁窗上粗大的铁栅的犯人2235走过去;他扬了扬手中拿着的那把小小的剪刀,对2235说:“今天晚上,我要用这把剪刀把这些铁条都剪断。” 2235无法相信,笑了起来,拉德利也笑了。 这天上午,拉德利干活的热情比平时更高,他从未干得这么快、这么好过。看来,他极力想在上午完成一次搬水泥。 临近中午时分,拉德利找个借口,到他干活的那层楼下面、底层的工地去了一次。他在那里也一样受人爱戴。不过他很少去。因此,他人一到那里,就有人嚷起来: “天哪,9527来了!” 人们一齐圈了上来,如同欢庆节日。拉德利迅远在屋子里扫了一眼。教官们都不在屋里。 “谁能借给我一柄斧子?”他问道。 “要斧子干什么?”人们问他。 他答道:“今天晚上,我要用它把校长劈死。” 人们拿出好几柄斧子供他挑选。他挑了一柄最小但最锋利的斧子藏在裤子里,就出去了,他并没有嘱咐他们保密。可是谁也没把消息泄露出去。 甚至他们互相间也不议论这件事。 人人都在等待着将要发生的事情。事情是可怕的,但又是正直的,合乎情理的。没有什么不可思议之处。拉德利既不会受人劝阻,也不会被人告密。 一个小时后,有个十六岁的少年囚犯站在走廊里,无聊地打着呵欠,拉德利走到他身边,劝他读书识字。这时,囚犯123走近拉德利问他,裤子里鼓鼓囊囊的,藏着什么鬼玩艺。 拉德利老实回答说,“是一把斧子,今晚杀校长用的。”拉德利紧接着又问:“这能看得出来吗?” “有一点。”123说。 白天的剩余时间和往常没什么两样。晚上七点,犯人被分组关在指定的工地里,教官们相继走出工地,按照惯例,要等杰姆校长巡查完毕后方能回去。 拉德利和其他难友一样被关在这里。 这时候,一种不平常的场面在这里出现了,那是用任何故事都无从叙述出来的既**又恐怖的场面。 当时在场的连拉德利在内共有四百八十八名囚犯。 教官刚一离开他们,拉德利便站上他那条板凳,向所有在场的人宣布他有话要对大家说。室内鸦雀无声。这时,拉德利提高嗓门说: “你们都知道,我们到了这里以后,没有人权,也没有自由,就连父母起的名字也不配拥有,他们偏要给我们起字号,去他么的字号代称,我们就不配拥有原先的名字么。回到我的同伴那里,阿迪克斯是我的兄弟。且不说阿迪克斯对我很好,你们也是有眼目睹的,他们分发的食物很差,也不够我们吃。我们是交了大笔钱来到这里,竟然吃得比猪还差也就算了。可是他为什么要把我同伴杰姆夺走。杰姆他肯把他的食物分给我吃,我爱他,首先是因为他养活了我。其次是因为他也爱我,可恶的校长硬把我们拆开了。我们在一起半点也没碍着他什么。可是,这个坏蛋!人渣!他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向他要过杰姆。你们不也都看见了?他不给!我给他规定了期限,限他十一月四日以前还我杰姆。他却因此关了我的禁闭。我在这段时间里审判了他,我判处了他的死刑。今天是十一月四号。两个小时后,他就会来巡查。我预先告诉你们,我要杀了他。你们对此有什么意见吗?” 大家都不说话。 拉德利便接着说下去。他说话时,一方面显得雄辨滔滔,口才压众,另一方面又从容自如。他声明,他并非不清楚自己将要采取的是一种暴力行动,但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错处。他请在场听他讲话的四百八十八名囚犯的良心为他作证:他已到了忍无可忍的绝境。 一个人到了这步田地,自行采取报复行动是必要的;实际上,他要拿下校长的人头,不可能不付出自己的生命,可是他认为,为了正义而流尽自己的鲜在是值得的。 他已经过了深思熟虑,光为这件事,他已想了一个多月。 他认为他完全不是凭义愤用事,但如果有这样的情况,他请大家提醒。 他诚恳地向聚集在他周围的那些正直的人们陈述了理由:他虽然很想杀死校长。但是,倘若有谁想要提出不同的意见。他准备听取。 只有一个人建议,在杀死校长以前,拉德利应该想法最后向他提出一次,争取他让步。 时钟敲响了八点。校长该在九点来。 这个闻所未闻的最高法院用某种方式认可了拉德利的判决后,他又恢复了惯常的平静。 然后他走下来,与各位相聚了半年的兄弟姐妹拥抱了。那也是仅此一次。有几个人哭了,他却对他们微笑。在这最后的时刻里,当他泰然自若,甚至带着喜悦讲话的时候,他的好几个同伴正如他们事后所讲的,内心里都在暗暗希望他会放弃这一决定。 他瞥见一个少年囚犯脸色惨白,浑身发抖,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他,显然是由于想到即将发生的事而吓得魂不附体。 “别怕,勇敢些,小伙子!”拉德利温和地对他说,“那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拉德利安排好一切后。一一和每个人握手。告别后,发现昏暗的角落里有些人三五成群地不安地在议论着,他打断他们的讲话,劝他们开始干活。所有的人都无声地听从。 人人都在等待。时间临近了。突然,时钟响了一下。拉德利说:“预备铃响。” 随即,他站起来,脸色格外宁静亲切。 时钟敲完第九下。门开了。杰姆校长走了进来。这时侯,这里的囚犯个个都像塑像般悄然无声。只有杰姆校长还和平常一样。 他进来时,脸上带着愉快、满足和严酷的神色。没有发现拉德利站在门左边,在手藏在裤裆里。他很快从前面众人站着。他点点头,复读机似的重复讲着几句老话,目光左右随便扫扫。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周围的人都目光呆滞,被一个可怕的念头所缠绕。 他突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便蓦地转过身子。 是拉德利。他悄悄跟在杰姆校长身后有好大一会儿。 “9527,你跟在我后面干什么?”杰姆长问。“为什么不呆在你原先的数字编号上?” 因为一个人在这种地方已不再是人,而是数字,是物化的象征。 拉德利恭恭敬敬地回答说,“校长,我有话跟你说。” “什么事?” “关于阿迪克斯的事。” “又是9623!”杰姆校长急躁地说。“9527你给我记住,在这里是不配有名字的,以后再呼原来的真名,我可要关你禁闭,听明白了没有?”说完他又自言自语了一句:天天是9623,烦透顶了。 拉德利又说,“还有一件事!” “9527!你还想说什么!”杰姆校长不屑道,“关了你24个小时的禁闭还不够吗?” “请叫我名字——我叫拉德利!”拉德利继续跟在他后面回答道:“还有请校长,把我的同伴还给我。” “不可能。” “校长。”拉德利用一种能感到很卑微低下的声音说,“我恳求你,重新让杰姆和我在一起。你会看到我会好好平活的。你自由自在,你不在乎,可能也不知道一个朋友的价值。可是,我唯有牢房的四堵墙。你可以来来往往。可我,只有杰姆。把他还给我吧。杰姆养活了我,这你是清楚的。你只说一句话就行了。求你了校长,我的好校长,我真的在恳求你了,求你还回我的杰姆。” 也许,拉德利从来没有一口气说过这么多话呢。经过这番恳求后,他已精疲力竭,他在等待着。 杰姆校长不耐烦地摆摆手,说:“不可能。我早说过了。”他怒瞪着拉德利,声厉内荏喝道,“行了,以后别再提9623。你真叫我讨厌。”说完,他由于急着要走,便加快了脚步。 拉德利也加快了脚步。他们俩就这样边走边讲,快走到了出门口。四百八十八名囚犯屏声敛气,看着他们,听着他们讲话。 拉德利轻轻地扯住杰姆校长的衣角。 “但是,你至少得让我知道我是怎么被判处死刑的。请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把杰姆和我拆开。” “我早对你说过了,”杰姆校长回答说:“不为什么。” 说完,杰姆校长转过身子,背朝拉德利,手向门上的插销伸去。 听到杰姆校长的回答,拉德利往后退了一步。在场的四百八十八名具“塑像”都看见他从裤子里抽出捏着斧子的右手。 这只手举起来了,而且没容校长叫一声,接连劈下三下斧子。 说来也真可怕,三下斧子都劈在同一个地方。 杰姆校长的头颅被劈开了。在他倒下去的时候,第四斧子又落到了他的面门上。已经发作起来的狂怒,无法马上被遏制住,拉德利又在他的右腿上砍了第五斧毫无用处的一斧。校长他已经鸣呼哀哉了。 紧接着,拉德利扔掉斧头,大声叫道:“现在该处置另十八个人了!”自然是外面的那些教官。可惜在与他们比拼时,拉德利被斧头砍到了自己,身体大量出血,他首先想到要保存实力,于是拼命地逃,往外逃....... 当拉德利恢复了知觉时,已经躺在一张床上,他盖着被单,裹着绷带,身边有人看护。在床边站着几个警察。一个女警察在写案情报告的时,极为关注地问他:“你觉得怎样?” “不太好。”说完苦涩一笑,望向了天花板。 讯问开始了。女警问是不是他杀死了疯人院的杰姆校长。他回答说:“是的。那个人渣,畜生死得好!”女警又问他为什么。他回答说:“不为什么。” 最后他叹了口气,给周围人讲起了这么一个故事。 73.戛然而止 已经凌晨两点过八分了,我还是睡不着,外面下起了大雨,房间里**静,我仿佛听见点烟的声音,侧过头什么也没有,我看了看窗外静谧的夜空,忽然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慌乱间连忙将被子盖过了头顶。 我整个人害怕起来,身体瑟瑟发抖。那道身影,我很清楚是谁。 躲在被子里的我鼻尖似乎还萦绕着他的烟草味,那个人总喜欢在暧昧的气氛下亲我的脸颊,把烟雾吐得满屋都是。他在的时候,我很讨厌闻到那股烟味,尤其在他亲吻我的嘴唇时,满嘴的烟味直往我鼻腔里冲,在撬开我的唇瓣后把他的舌头送入我的口中,我更是觉得恶寒,肠胃翻滚着。 在唇瓣相贴的交战中,他带给我的感觉是必然的,可我不能让他如愿得逞。趁他沉浸当中时,我忽然使劲牙关一咬。顿时一股血腥味从口腔里涌上鼻腔,血流出来。 他痛得厉害,心中一阵恼怒,给了我一巴掌。知道我有意而为时,非但没有放弃,反而更狂热奔放,他拼命地掐着我的脖子,令我呼吸难耐,嘴巴翕动张开时,他的嘴狂吻乱啃,没过多久便倒下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月,他却早进早退,始终不得要领。依然未能重振男人雄风,吃了壮阳药还是不顶事,我开始埋怨他。他的脾气也愈来愈暴躁,会和我吵架,气急了会砸东西,吓得我哭了起来,甚至拳头相向。我被他揍得鼻青脸肿,我不后悔跟他,虽时时被他咒骂,嫌弃他房事不济,也无可奈何。 在他生日的那天晚上,我早早地买好菜在家煮好了饭,在等他回家,准备给他一个惊喜,一直等到八点多钟时,我才接到医院来的电话。 我狂奔到医院,看到他躺在在重症医护室里,我哭着对他说:“姜晖,你不要丢下我不管,我不能没有你……” 男医生并没有被我的情绪感染,反而在责备我。 “您也太不注意了,您先生食物中毒你不知道吗,外面的快餐就不太卫生,幸好发现的及时……” 我脑子嗡了一下。竟然是这样。 也就在这时,他忽然认真起来,久久地看着我,他的眼眶泛红,靠近我的额头,蜻蜓点水般啄了我脸蛋一下。 “医生说我这点小事很快就好的。娇娇,别哭,我最见不得女人哭的。特别是我喜欢的女人,”他努力在安慰我,可我还是泣不成声。 他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便说:“娇娇,别哭了,不就是肠胃的小病嘛。明天就能出院了。来,今儿你给我讲个笑话吧,我最爱听你讲笑话了的。”像是有意一般,他先开了一个头,说以前在他老家,一个目不识丁的暴发户在他父亲六十大寿生日时,那名暴发户在他爹的生日上唱了一首自以为是歌颂父母的歌曲。话到这里,他故意停住不说了,嘴咧开笑得厉害。 我知道他故意这么做,责怪他,是什么歌曲让你在这时候还笑得出来? 他笑道:那首歌叫《念亲恩》,是著名香江歌手陈百强的经典歌曲之一。 我茫然不解,这是为什么呀。他笑着说,其实那位暴发户不知道这首歌是怀念已故的母亲,而不是一首适合拿来庆祝父亲生辰的歌曲。同理,古人的情诗里在今人眼内也会乱用。有一首著名的情诗我想你应该也听过,这便是元稹《离思·五首》其四里的一首: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实际上这首情诗是诗人怀念已故的妻子。确着来说,既是情诗,又是一首悼亡诗。所以,有些东西不要看起来好听,听人说是情诗就不分场合拿来用。不理解里面的内容是会惹人笑话的。 他说到激动处,笑得眼泪掉了出来,我心疼道:不要再说了,一听提起不好的字眼我就开心不起来。他见我不高兴,便开怀道,“这个笑话我不听,那我将讲一个你以前说过我听的。” “我讲过?” “是呀,以前有位老太太,一天带着小孙子出去玩,碰上几个老伙伴,就坐下来说白话。那小孙子要奶奶抱,奶奶就说,你不听话,奶奶抱你不起。小孙子就撅起个嘴巴说,爷爷比我还重些,你怎么老是抱他呢?” 我听了轰然而笑娇嗔道:“胡说,我哪有讲过这样的话,我记得我以前说过,很多作者经常乱用成语。当然,我偶尔也会有。我以前见过一个作者,他在自己的作文里描绘女子居然用眉目如画。天哪,这本是形容男子美貌的词汇。出自《后汉书·马援传》:“援自还京师,数被进见。为人明须发,眉目如画。”最初就是形容男子的,现在依然如故。” “是的,我记得你当初吐槽说在写之前多动手指网上查不是难事吧。咦,我说你批评起人来毫不留情哦,你自己也不照样有误,甚至某些句子不通顺。” “这点,我并不否认。性格上的缺陷,一时半会儿难以改正,如心急,写完过一两遍就贴,基本上当天写完当天贴。少作隔夜饭。” 那一晚上,我留在他身边听了他讲了一夜的笑话。天蒙蒙亮时,我醒来,发现他人不见了,我紧张地四处寻找,最后在医院的后院里看到他跟一个年轻人在交谈着什么,他的神情时而凝重,时而眉开眼笑。我走了过去,他介绍说,这是他的好朋友,叫张伟,今日叫他来是交代他一些事。 从认识张伟开始,每天我都是被他的暧昧信息弄醒,他说的那些情话让我心动不已。在医院探望姜晖的时候,我偶尔会身心疲惫,他会时不时陪我聊天,开导我的情绪。叫我不要想太多,还会分享一些他那边的心情和动态。 渐渐的,我开始有了恋爱的感觉。他请我吃饭,陪我去看最绚烂的烟花,在夜空下拥吻我。他总是认真地告诉我:他的人生很失败,一直没有女人缘,交往过的女人没有一个不背叛他,他说自己注定是被女人遗弃的男人。曾经一个人开车在高速上狂奔两个小时,心底是浓得散不开的孤独感。 说完这些,他闪烁着真诚的光芒问:“你和你老公在一起,开心吗?” 我想了很久,说:“不开心。” 在一次晚上看完电影后,我们俩终于去了酒店,几分钟后,我们两人都感到销魂之乐。 事后他抱着我,说:“我不知道哪辈子修来的福气,竟然能得到你的喜爱!”、“我会永远爱你,守护你,就这样一辈子。” 快乐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直到那一天,我正哼着歌想着今晚姜晖回来看到我做的丰盛晚餐后大吃一惊把我高高举起,说一句“宝贝,你抓住了我的胃。”我们总是那么腻歪,可是当晚我和张伟拥抱在一起时,门突然被打开了—— 那门被打开得真不是时候。 姜晖来到我身边我也没察觉。直到张伟按着我的肩膀才醒悟,对于我和张伟拥吻在一起,姜晖好像不觉得有什么意料之外。 他惨淡一笑,对着我说,“娇娇,我和张伟是好朋友你应该知道,所谓兄弟有福同享,但最近张伟跑过来跟我说,他喜欢上你了,问我有什么打算,我想了很久,决定和他同享一个女人。现在我想知道你的想法。” “混蛋,真无耻。”我被姜晖气得骂骂咧咧,“你把我当成什么了,是商品吗,就算你不行了你也不能替我做决定,把我推给另外一个人。” “我不是那层意思,”姜晖面向张伟说,“张伟,你好好劝她。你答应过我的要好好照顾她一辈子,别忘了,当日我们的约定……” 我愈听愈不是滋味,原本我还担忧我和张伟的事被他知道,原来他有心安排。 我恨死了姜晖,冷冷地看向他,姜晖气息渐弱,他说:“娇娇,我就是不希望我不在你身边的那段时间你会有什么意外,我不能满足你是我的问题,但我不想别的男人得到你,希望你能原谅我的私心。” “屁,”我咆哮起来,“姜晖,你把我当成什么了,以为我们女人跟你们男人一样都喜欢外面彩旗飘飘,我有两个男人是很光荣的事?我不要。”我哭着冲了出去,留下了俩人还有我准备爱心的晚餐。 第二天一早,我没睡醒就接到医院的电话,姜晖又住院了。 我进去时,他快要奄奄一息,姜晖说:“娇娇,我不应该昨晚对你说那样重的话出来。昨晚我吃了你的饭,睡了我们俩的床,闻着房间里熟悉而又带着张伟荷尔蒙的气味,忽然间我肚子开始痛了起来,我以为我是妒忌你们——”说着,他又咳嗽得利害,“但医生对我说,我这是旧病复发。而且比上次还严重。” 我听了满身出汗,他又狞笑起来,笑得苟延残喘:“我不会怪你的,今日叫你来,我想跟你交代我的身后事,在你跟张伟好的时候,我私底下把我的房产卖给了张伟,钱呢,我留了一部分给你,大部分我用来支持性无能患者。咳咳,这个时候他也快到了。”这时,张伟赶了过来,姜晖明显激动,“张伟,你一定要替我好好照顾娇娇,她这人……” 我大惊失色,慌乱间无意中踩断了输氧的管子,提前给姜晖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姜晖死之前眼睛也无法闭上。 一个礼拜后,张伟因不明原因住院,我匆忙赶来,在走廊里和之前的男医生擦肩而过。他叫住了我,低声道: “这个?” “和上次一样。” 74.新夜航船(上) 我叫蒲松龄,是《聊斋志异》的收集整理完成的改编作者,同时也是一个有抱负的穷酸文人。我出身于一个衰落的地主兼商人家庭,我自幼饱读诗书,聪明好学,在我19岁那年我考上了县里第一名秀才,原以为从此我就会“青云直上”,谁知在考举人时,我屡试屡败,屡败屡试,一直到了70岁还是个穷酸秀才。 我博学多才却一生不得志,想想甚是可悲。纵然世道不公,命运女神不看好我,我也立志向前辈们煮熟历史,将自己一生的仕途不得意的悲愤化作点点字句,并借以路边摆茶,向路过的行人讨一两个故事,眼看着笔下的故事一个比一个多,在收集这些故事的时候,我突然慢慢有了自己的想法,古人不是常有“托物言志”或“借书发表自己的看法”么。 虽然我生活的朝代文字狱异常严,是历朝历代之最,但我作为一个文人,郁郁不得志的穷酸秀才,在这种切身遭遇中,我深深体会到“仕途黑暗,公道不彰”,因而“愤气填胸”,这也是我为什么创作《聊斋志异》的原因。 在我创作《聊斋》尚未完稿,就已有人读到入迷,竞相传抄,不胫而走,让我名声大增,更添了我继续收集整理志怪故事的信心。令我万万没想到,尽管《聊斋》风行天下,万口传诵。在我眼里看到众多读者钟情于谈狐说鬼,满足心中的猎奇心理,我有过一阵子愤怒,难道这就是我收集并改编的本意,不,绝不是。 后来我在自己写的《感愤》里写道:新闻总入鬼狐史,斗酒难消磊块愁。 唉,罢了,罢了,我掩面叹息,世人谁能明白我的一番苦心,在我离开人世的那一刻,我的灵魂从身体出窍了,我死了么,没有,我灵魂还在。 《聊斋》流播海外,几于家有其书,人们开始歌颂我,赞美我,在我身前得不到的东西,死后得来的荣誉又能如何? 我不稀罕,但我就是阻止不了,是啊,我已经死了,灵魂不灭,整日游荡于人间,碰不到摸不着,尤其让我可气的是居然有人打算将我苦心经营的志怪小说《聊斋》改编成节目,名为《XX说聊斋》或《我来解读蒲松龄与聊斋志异》,当时我知道已经气愤到不行,三魂气出五窍来,差点让我两百多年的鬼寿烟销魂散。 不,我不能,绝不能遂了他的意,我要想知道他要干嘛,那个叫李逵的家伙到底想干嘛。 当我五天六夜地认真看完了他的节目,连我都自愧不如,讲得实在是太简单粗暴了,我顿时释然了,我想我是已经懂他了,混口饭吃容易么,再想想自己那会儿,也就释然了。 我累了,真的累了,我的神经已经疲惫,于是我在喜马拉雅山脉那里打坐,我不怕冷,越冷就越好,鬼才不在乎什么冷不冷呢。可是等我醒来的时候,世间过去了七十多年,成了二十一世纪,物质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大家都住上了钢筋水泥楼房,这是我绞尽脑汁也没想明白的事。 我再次回到人间,回到我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所幸的事这个世界没变啊,是呀,人心始终没变,千百年来都如此,人心贪婪,为权、为名、为利搞得六亲不认,妻离子散,更甚穷苦大众像蝼蚁般努力拼命地干活或者说人到底是为了什么活着?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活了几百年,依然不明白为什么,我曾经在《红楼梦》看到过什么人生百年什么屁话,太假了,我也管不到那么多。 在人间我又晃荡了几年,凭着我好学的那股劲头,我开始了解到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律。 后来我认识一个叫高史的家伙,他有着李逵那样的积极进取,比李逵更进一步,这个家伙对未来充满了人生规划,只把握现在,才能拥有更好的未来。说实话,我被他的积极生活态度感染了。 他趁着这个时代综艺节目大火,大众没心思阅读经典,他瞄准了这一文化缺口,迅速开展了一档《聊斋之我说》的文化节目,他在吸取前辈们的教训,他想要的是世人对他活着时金钱崇拜与地位,而不是死后无法拥有的这些。 这自然不是什么坏事,反而给普通民众一个大好的机会。 当我拿某个聊斋问题问起高史时,他撇嘴道:这算什么?不懂就不可以说吗?何况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我问他,你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老喜欢扯学术的东西,还讲不对。如果在生活中和朋友闲聊没人会说你,顶多是说你吹牛皮,关键是你是名人啊,不能逮到什么就口不择言胡说一通,你知道不知道你某些错误言论会通过你的节目远播海内外。作为一个有名的公众人物,我想说,要慎言啊。因为你的无知,误导了多少人。 高史听了后,脸色立马沉下了,他怒骂道:你是什么东西,要你管我? 我不是东西,我是个鬼。 他听了反而狂笑起来,别以为你装神弄鬼我就不敢打你。 我说,那在你打我之前,能听我给你讲个故事,让你更有力气打我? 高史紧盯着我,问:老头,你真的没病吧,也好,我倒要看看你能气我到什么地步。 我哑言失笑,不管怎样,还是讲下去: 张岱说过,“天下学问,惟夜航船最难对付。” 何谓夜航船?一位士子和一位老僧,一起夜航船。士子在船上高谈阔论,滔滔不绝。老僧嘴笨,插不上腔,只得蜷缩在一边。老僧听着听着,觉得士子语言中有很多破绽,就问了他两个问题。 老僧问:“澹台灭明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士子回答:“两个人。” 老僧又问:“尧舜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士子回答:“一个人。” 老僧听完之后哈哈大笑,说:“既然你是这种水平,那就容老僧伸一伸腿脚。” 话语至此,我站起身准备离去,而他就像鱼吞了诱饵,一钓就上钩,忙追问以后的事呢。无论他如何逼问我我也不肯开口回答。 当时我脑筋一转,知道他在恶搞我的聊斋,于是我灵机一动,质问他:“你懂聊斋么?” 他笑意浓厚,像傻子一样看向我,最后才哄笑起来:“笑死老子了,这是俺今年听到的最好笑的一个笑话”。 我眯着双眼,看到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肚子发痛,忙不迭说“不行了,真的笑到不行了。俺就靠这个混饭吃,以此获得别人对俺的崇拜,俺怎么会不懂聊斋。”话到这里,他忽然警惕起来,“你是谁?是谁派你来接触俺的?你是想通过接近俺来盗用俺的聊斋么?” 一连串三个发问令我哭笑不得。 我该怎么回答他,我已经说我是一个鬼,他不信啊。再说出我是蒲松龄,他会信我么? 想想都不可能! 是呀,我只是个鬼,一个见不得光的,一个没影的鬼说的话怎么让那些有影子的歪心邪道的人相信我的话呢。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是鬼,他是人。我怎么斗得过人?我低头沉思,思绪回到清朝,在我还是人的时候,在我编写聊斋时,有时情愿自己变成鬼狐,可是现在如我所愿,我似乎更加苍老了,也更怕人了。 喂,老头,我该怎么称呼你啊。这是一个满脸络腮须,眼神却异常清澈见底,是一个三十六七岁的男人问我。 我看着这个毫无礼貌的中年人,好歹我也是个老人,不叫我坐下,反而直呼:喂,老头。真没礼貌。 他开始有点不耐烦了,“老头,快给俺老实报上名来,别以为你是老人俺就不敢揍你,像那些什么碰瓷啊,俺才不怕呢,俺是一个名人,名人说什么话,大众都会信俺的。”他胸有成竹道。 我被他的话彻底震惊了,我很生气,这年头目无尊长的年轻人我见得太多了,多他一个又何妨。可我还是郁闷,这年头的老人怎么了,何以如此被年轻人污蔑中伤? 我咽不下这口气,主意已打定,我决定教训这小子,决定戏弄他,我说:“我也不知怎么称呼自己,我名字太多了,以前有人叫我异史氏,也有人叫我柳泉居士,但我更喜欢别人称我做聊斋先生。” “哈哈,你叫聊斋先生?笑死人了你不如干脆说自己就是蒲松龄。”高史嗤之以鼻道。 “有问题么?”我问。 “当然,如果你是蒲松龄,俺现在靠他的名作聊斋挣钱养成了大名人,而你直到死后才名扬海外,生前辛苦写稿为他人作嫁衣,想不到死后反而便宜了俺们,哈哈。气死你个老不死的。”高史嬉皮笑脸道。 你——我无可奈何道:“好吧,你想挣钱就挣个饱吧,反正人间的一切对我而言已无意义,钱财也好,名声也罢,反正世人都不懂我的愤世嫉俗、不吐不快的创作热情,既然你喜欢,那你就就拿去吧,反正我也阻止不了你。” “哼,算你识相,这么多老头里还是你明事理,知道拗不过俺。哈哈。” 我黯然神伤。 75.新夜航船(下) 我不知道这个决定将会给他带来怎么的命运,愿他好自为之吧。当天我就离开了,飞去了喜马拉雅山脉打坐。 可是,等我打算再次光临高史寒舍,发现他已经死了,倒在综艺节目台上。我运用自己的通感功能,终于得知他是活活被人气死的,我不禁愕然惊呆了。 简直是无法想象,高史是个毒舌男,谁又会是他的对手呢? 莫非正是应了那句话,恶人自有恶人磨! 但事实上高史的死还是值得我探究,于是我来到停尸间,瞧了几眼他的尸体,叹了叹气,最终还是运用自己的通感手段使他回光返照。 我在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能知错而返,尚且值得一救。 强大的白光将他唤醒了过来,他看到我时,心中疑惑:俺不是死了没,怎么在这里? 我说:你确实已经死了,是我暂时救活了你。 高史听完,立马大哄大叫:你他么什么意思,既然救活了俺,为什么还要说是暂时性。 关键是我在看你是否诚心悔悟,值得我去救。 他又跳了起来,向我奔来掐住了我的脖子:俺一生没害过人,有什么错,对了,俺想起是谁害俺的,是一个高大的男子,他在俺的节目里当场挑俺的刺,俺回答不出来。俺很清楚他当场说了俺三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我点了点头,听他说下去—— 当时现场的那名观众说了三个问题,他讲: 其一,你讲的究竟是什么? 其二,娱乐圈的学霸人设为什么容易崩? 其三,你能够给我们带来哪些正面价值? “俺无法说出自己的解答,他就嘲笑俺。”高史恨恨道,然后那个人又举了一个例子,说: 张岱有写了一本书,名叫《夜航船》,书里内容都小条目,包括天文地理,历史文学,政治经济,花草树木,三教九流等等。张岱写这本的目的,让大家在“夜航船”的时候,能够有一点谈资,侃大山的时候别露马脚,不能让老僧这样的人抓着漏洞,给了他伸腿脚的机会。” 我质问他什么意思。 高大男子又说:这种‘夜航船’场面,你应该很熟悉才对啊?说完他阴恻恻地笑了。 俺讨厌他的笑容,却无法阻止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句都戳中俺的心,击得俺流血不止。 当你在坐出租车时,特别是在北京。你随便接一句话,司机师傅就开始滔滔不绝起来。聊着聊着,你会发现这哥们什么都懂,上到世界局势,下到家长里短,没他不能说的。如此‘大才’,只是一个司机,简直是白瞎了这个人了。 当你参加朋友聚会时,总会发现有一个人特能聊,此类人中年土豪居多,最爱聊的是自己的苦难发家史,还顺道传授人生经验。如果此时餐桌上有个漂亮年轻的小妹妹,投来一点崇拜的目光,那么这位老兄肯定聊得更欢了。 这种场面就叫‘夜航船’,往通俗点说,就是侃大山,吹牛皮。他们说话有漏洞吗?肯定会漏洞。你用你最擅长最了解的话题去问他,几句问下来,就会发现他全是胡说八道。但我相信,很少人会在这种场合去揭短挑刺。因为大家都是听听故事,耍耍嘴皮子,消磨消磨时光。 同理,我听你讲聊斋时的心态,就是为了听故事,图快乐,消磨时间。因为你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典型的‘夜航船’。 审视一个人的学识水平,我觉得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见闻,第二是想法,第三是学术。 司机师傅整天跑动跑西,自然会听过很多故事。餐桌上中年土豪朋友,人家一辈子经历了很多,自然有很多经验和你分享,这都属于见闻。高松由于家庭环境好,能够接触过很多人,去过很多地方,使他们的见闻要比常人更加丰富。 见闻是别人的,想法是自己的。聊想法的时候,就能拼一拼自己小才华了。像《XX奇谈》、《XX说事》,这都叫聊想法。同理,我们在X乎上巴拉巴拉高谈阔论,除了极少部分是聊自己专业以外,大部分也都是在聊想法,俗称“民科”。 生有涯而学无涯,我一直坚信,人这一辈不可能什么都懂。你做红酒的去讲啤酒,做川菜的去教鲁菜,都会出现问题,何况无穷无尽的学问?当你发现一个人什么都懂时,那么他的漏洞肯定也会随之增多。如何减少漏洞呢?那就是少聊,精聊,严谨地聊,系统地聊,有逻辑地聊,这就涉及到第三个层次——学术了。 想法和学术的区别是啥?想法只是碎片化的知识,学术需要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获取碎片知识几秒钟就可以,探索整理一个完整知识体系,可能需要花费人一辈子的时间与精力。 举个例子,沈从文先生年轻时,就靠《边城》享誉文坛,但他的学术专著,是他晚年闭家十年所写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梁思成先生,算是中国建筑学的祖师爷了,因为人家一辈子就研究建筑,这是人家的学术,你让他跨专业去聊哲学、科学、医学,那也肯定会有很多漏洞。 什么是见闻?赤壁之战打的可猛了,诸葛亮一阵风,周瑜一把火就把曹操给烧跑了。 什么是想法?史书上没有记载借东风,而且曹操一方遇到了瘟疫,这也是他失败的原因之一。 什么是学术?《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全书从社会阶级、封建制度、宗教、民族、人口、官制、南北文化差异等全方面论述了由魏到隋的数百年大变局。 谁是真学问,谁是侃大山,一目了然。 以上是拿大师举个例子,在此不是说没达到大师学术水平,咱就不能分享想法了。重点在于,我们想法的来源,究竟是碎片化知识,还是完整的知识体系。这就关系着你专业与否,水平高低的问题了。 说了这么多,我再回到你的身上,你分享的都是见闻和想法,而且还都是碎片化的随意想法,自然是会漏洞百出。而且据我观察,你这辈子估计没有打算往学术层次发展了。 人各有志,我当然不能强制要求你的人生规划。你现在有钱有名,生活滋润,这绝对算是成功人士了。综上所述,你的确也没有想走学术路线的想法,你只是想当一位分享见闻与想法的娱乐明星。既然这样,那就不要怪大家挑你的毛病了。因为你干的就是一件让大家挑你毛病的事。 聊完你,我再聊聊娱乐圈的学霸人设为什么总会崩? 首先,娱乐圈环境浮躁,这种环境本来就不是滋生学霸的场地。真正搞学术的人,那是要三更灯火五更鸡,踏踏实实地去做学问的,明星们都忙着出名赚钱呢,哪有时间搞这些?到头来,你把心灵鸡汤当文化,把怪力乱神当哲学,把碎片知识当学术,把地摊文学当经典,还总说自己是学霸,不崩你崩谁呀。 “学霸”一词本来就是应试教育制度下的产物,所以他只能存在于校园里。因为在校园里,学霸有标准与范围。标准就是考试分数。不管你其他方面再烂,只要分数高,你就是学霸。范围就是你的专业,你的教材。你不需要全都懂,只需要把自己是专业弄懂,你就是学霸。最重要的是,在考试时是允许你出错的。你可以答错一道题,你可以不认识一个字,但只要分数高,你还是学霸。 出了校园,走向社会,标准没了,范围也没了,你再说自己是学霸,大家就拿“***”的标准来要求你了。对,你必须啥都懂,而且还不能出错。即便只是读错一个发音,就开始批判你没文化了。 在此提醒大家,只要走出校园。你可以说自己有特长,可以说自己在某方面比较专业。但千万别说自己是学霸,谁立谁崩呀。因为没有人能啥都懂,也没有人永远不出任何错。 那娱乐圈的明星为啥崩的更厉害呢?因为本来文化底子就不牢固,而且暴露在聚光灯前,有一点点漏洞就会被无限放大,所以只要有一点露怯,就会崩得彻彻底底。 可能有很多都以为诺贝尔是有数学奖的,但你是靳东,说自己最近在看诺贝尔数学奖获得者的书,那就会被大家当做笑料。可能很多人都没读过《第一炉香》,但你是马思纯,非要在微博发一些莫名其妙的读后感,这不是把自己立成活靶子,让大家来喷嘛。 说到这里,我倒是觉得杨洋很聪明,记者让他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他推荐了自己的写真集。可能杨洋老师是真的除了自己写真集,就没读过其他书。但这样铁憨憨的推荐,不会出漏洞,还会显得很可爱。 演员明星真的就和“学霸”无缘吗?不。我觉得在多元文化的今天,任何行业任何职业,都有属于自己行业的“学霸”。你是演员,就踏踏实实把声音、台词、形体、表演练好,别动不动就抠图,找替身,认认真真地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同样是受人尊敬的艺术家。反面例子比如江一燕女士,明明是个演员,非要给自己立建筑大师的人设,还跑去国外领奖,结果她只是一个出资者,设计房子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人恐怕脑子不好使吧。 第三个问题,像你、还有梁达这样的人,究竟能够我们带来哪些正面价值? 我举一个自身的例子,你的《XX奇谈》《聊斋之XX说》我都看过。我不太懂音乐,所以听你讲古典音乐、民谣、摇滚时,我听得津津有味,觉得你这人太厉害。但你一旦涉及到中国的文学和历史,每一期我就能给你挑出来毛病了,还有几期你讲的三国,那基本上每句话都能挑出毛病了。 后来我总结出来,凡是我觉得你说的好的地方,都是我不懂的。凡是我觉得你说的烂的地方,都是我擅长的。这就好比打擂台,你不懂的地方,人家说啥就是啥,你只能任人宰割。你稍微懂一点,就能辩思,就能反击了。 那么这样的一个人,我们就能把你当做一个标尺来衡量自己的水平。有人越觉得你说啥都对,只能证明那人真的没啥水平。反而有人越能挑出来你的毛病,那证明他在一点点的进步。——这就是你的正面价值——高史。 自然你还有、梁达也有成功的道理,你们最让我佩服的地方,是你们的表达能力,就是你们的演讲才能和主持才能。很多人肚里有货,但就是表达不出来。别说面对镜头了,公众场合讲句话就心虚。而你们面对镜头与观众,还能侃侃而谈,台风稳健。这是我最想学习你们的地方。 可是,听你的解说节目,当做故事听一听可以,但千万别把你当做知识。这是我这次来节目的原因之一,我奉告在场的各位还有电视机前的观众,想获取知识只有一种途径,从小老师都告诉我们,那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最后我用张岱的那一艘小船做个结尾。 “天下学问,惟夜航船最难对付。”——我觉得“对付”两个字用得最妙。纵然你一生治学,但遇到一个什么都敢说的二把刀,你也对付不了。“对付”本来就是个调侃的词语,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张岱深深地自嘲。 张岱何许人也?明朝当世才子,山阴状元坊张氏之长孙,肩负着重振家声的使命,但正好赶上明清鼎革之际,山河巨变,国破家亡,一腔抱负,付与东流。原本的理想是想在庙堂之上,经纶天下,最终却沦落在一艘小船上,教人争那两三寸的落脚之地。这不正是自嘲吗? 那家伙一口气滔滔不绝地说了那么多“废话”,丢尽了俺的脸面,令俺狂喷了十几升血,当场死亡。 76.苦恼 1 我向谁去诉说我的苦恼呢? 傍晚时分,天色一片黑暗,我从书城里走出来,还没走到大马路上,突然一辆出租车停在我眼前。我愣了一会儿,最终还是上了车。  这年的冬天分外地冷。出租车驶过广卫路,掠过光复南路,眼看着就要逼近红路灯路口。外面的空气像洗过一般冷得干燥乏味。我隔着车窗感受着这一年来在这座陌生城市里打拼的辛酸苦辣,一脸郁结地坐在后座上。 “外乡人都回家乡过年去了”,南方城昔日的繁华,此刻变得冷冷清清,马路上的人车稀少。司机许是因为道路空旷所以心情特别舒畅,从刚才开始便把速度飙得飞快,还没完没了唠叨个不停。我稍稍有些窘于应对。假如彻底装作没听见,又有些不礼貌,在外人面前,我的表现得很客气礼貌,完全没有刚才在书城里受别人气时的憋屈而大怒。 司机的话题愈来愈多,我忍耐快要到了极限,就在我快要出言恶语时,司机自己接过话头自嘲说起来:“说归说,其实我自己也是外地人,看着外乡人一个又一个回老家,我也挺想家人的。” 我的脸上浮起一丝苦笑。我没有心情与司机再搭话。一想起刚才在书展会上的情形,立马感到肠胃不适。 半小时前,就因为我看不惯会场上那个高个子的竹竿在那里大言不惭的发言,咄咄逼人。许是年轻气盛,我忍受不了,立马站了起来,直斥那人是个“逗比。”是猴子请来的给大伙儿取乐的么。 不用想我也知道,很快我就被人查出,我是没有收到邀请函便在这里蹭吃蹭喝,这件事被他一发酵,被扫地出门没面子不说,还被他骂自己好几句难听的话,句句不离关于女性的字眼,这让我想起鲁迅曾经在其经典杂文《论“他妈的”》的言论,可谓是“国骂了。”鲁迅说:“我生长于浙江之东,就是西滢先生之所谓“某籍”。那地方通行的“国骂”?却颇简单:专一以“妈”为限,决不牵涉余人。后来稍游各地,才始惊异于国骂之博大而精微:上溯祖宗,旁连姊妹,下递子孙,普及同性,真是“犹河汉而无极也”?。而且,不特用于人,也以施之兽。” 中国人一旦牵连到这类辱骂家人祖宗的字眼就怒不可遏,好像就真的发生一样,自然是脾气暴躁,扬言要与对骂者一决高下,我实在是太年轻了,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就把那名骂我的人,将他辱骂我的录音来回在大堂里放了好几遍。这样的光荣事迹,他自然乐得高兴。结果,我又被他当场教训了一顿。 2 我的思绪最后还是飘回到眼前,司机仍然还是在我刚上车的那样——一刻不停地念叨着远在异乡的家乡,我无比烦透,家,什么又是家。没有女人就不成家吗? 我无比痛恨这个字眼,一想到今年已经二十七岁了,至今仍一事无成,忙碌了五年的工作,却依然没有十万的积蓄,我对自己的未来感到一片渺茫。自大学毕业后,母亲就突然变了一个人一样,老是催着我成家,我就不明白了,以前上学时不准我谈恋爱,刚一毕业,就迫不及待地来追问我结婚的事,从哪找来的女人能跟我结婚,即便要天下雨,也得乌云密布才行。 但雷声轰鸣是常有的,而且还持续了五年之久。这时一个电话响起,我拿起手机,看到了屏幕的电话,心中不快,先不说是刚才的怨气,也不说司机的唠叨,单是眼下的处境我也不知该怎么应对了,五年了,每一次临近年尾,都是媒婆走动的时候,也是她们与那些未婚女子做起了生意的最佳季节。 在我那个省份,几乎到了年关时,媒婆与大龄女子相互走到一块,互惠互利,一起走进了男方的家门,互道几句就拍马走人,红包大多的三四百块,这还不包括出去吃饭的。我去,写的是什么,怎么写起这些来,写情节。 司机在南方城一间有名的有缘人家饭店停了下来,朝我说了一句,“诚惠一百五十块。”说罢摆出一脸地人畜无害的笑容。我被他吓得一惊,便脱口而出,“卧槽,这么多。” 司机的笑容转瞬即逝,顿时凝结成一块,板着脸指着收费打标那里道:“你看着这走了多少公里,你再想想你从珠影上车,到天河路这里来,不说别的什么油费之类,单看路程就值这个价,还有呀,我可没有带你走冤枉路,都是按照导航地图来的,做不得虚假。” 司机一边解释,一边看着我不情不愿地拿出手机扫码,确认付款成功后,才拧回了头。我依然坐在车上,稍微正了正身子,问他拿起了**。司机倒是爽快,递给我时还不忘笑着说:“真是不好意思, 你真有眼光,能到这个地方来吃饭,我一年到头拉客上百回,从未进入过,只能眼睁睁在外面看着,哈哈啊。” 我没有多说,赶紧下车,径往有缘饭店里走,我不知道母亲她们这是给我带什么样的女孩,我感觉全身又紧张起来,比之前让别人下不了台还难受。目光触及之处全是华丽的装饰,再加上大厅上的天顶敞阔,上面还挂着一盏水晶大吊灯,让我想起了几个月前的相亲的不愉快场景。 同样是在这里,同样是有着水晶大吊灯的,我与那个她在三楼的靠近阳台处,望着地下的行人络绎不绝地走动着,好不热闹,但我无心于此。我想走掉,望着前方的电梯停下了脚步。这时我的手机又响起了。 讨厌的夺命连环CALL。不用多想,一定是母亲的电话。她怕我放她飞机(鸽子),我却讨厌被人催,却不得不接起了电话,还堆起了笑容,洋溢的笑声对着电话里说:“妈,我马上就到了。在大厅里等电梯呢。” “这么快就到了,”母亲说,“我们也是刚到。” “是三楼吧?”我问。 “你这孩子,刚才不是说了你又忘记了。是三楼,你可记好了。”从电话里传来母亲与其他人爽朗的谈笑声,隐约间还有与一个陌生女子声音。 “好的,我知道了,先挂了呀,电梯门开了。”我看着大厅左边的走廊里的一个电梯刚被打开,急忙挂断电话,冲了进去。在电梯里,我屏息呼吸,不知道这次被母亲看上的女人的谁,但不管怎样,我依然忘不掉几个月前那个女人趾高气扬的姿态。不得不说,在我的人生经历中,她确实造成了我对女人的反胃。 半年前,在父母的强烈要求之下,我听从他们的安排,在本市一间有名的饭店里与她相见,没有媒婆在场,也没有父母。只有陌生的她,还有陌生的环境。 那女人打扮得很妖娆,刚一坐下,就叫服务员要了点东西喝,顺便也点了菜单。然后在那里慢悠悠地用欣赏周围的环境,最后眼角又回到桌上,头也不抬。直到菜上来了,她才不咸不淡地说一句:“别客气呀,我都饿了好久,就等这顿饭吃了。” 她的话使我皱眉不已,敢情把我当作了水鱼来宰了,我是那么笨的人吗?有这么明显么?我强忍着心中的不快。脸上却没有显示半点生气,然后我也接着拿起了筷子,准备去夹酸菜鱼那道菜时,她头也不抬,嘴巴嚼着食物,滔滔不绝地开始了她的表演。 女:我先丑话说在前头呀。请问你有房有车吗?要是没有的话,那咱们就别往下谈了吧。吃完这顿就好聚好散吧。算是有缘无分。我知道你心里可能以为我是在蹭你的饭吃,但你先别急,听我把话说完。今天呢,我给阿姨的面子,出来跟你吃顿饭。大家都是文明人,要做文明事。你说对不对? 我深表同意,放下筷子说:当然同意了。我也跟你一样,最讨厌在这种场合上吵嘴或者动手动脚,感觉有点跌份? 女:不错,你有这种觉悟真的很棒,这几年来,我相亲了这么多次,碰到你这样的还是头一个。 我:谢谢您的夸奖,既然你直话直说,那我也不能太虚伪,希望你不要见怪我说话爽直。 女:怎么会呢。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有房有车吗? 我:我有房有车,但你是处么?? 女:(噗,一口菜喷了出来,假装矜持,实际上脸色阴沉,但很快转瞬即逝,)讨厌啦,一上来就跟我说这个。请问这跟我是不是处有什么关系? 我:你先别急,听我把话说完,就算我现在没房没车(空头支票,男人最爱的承诺),将来也会有的,但如果你现在不是处,你将来会有吗? 女:我过去是,只要你想要,我将来也一定会有的。 我:你的意思是指缝补手术吗? 女:大家都是斯文人,能不能不要在这里说这些倒胃口的话出来。? 我:那好。如果我过去有房有车,现在生意受挫赔掉了,你愿意陪我共渡时艰、东山再起么? 女:你现在没房没车,脑子进水的人才嫁给你啊!? 我:那你过去曾经是处跟我有什么关系?就算你将来做了膜手术,那也不是原装的啊,我拿不到你的第一次,你凭什么要求我那么多。 女:如果你爱我,就应该爱我的人,而不是爱我的那层膜。 我:如果你也爱我,就也应该爱我的人,而不是爱我的车和房。? 女:凭什么有的女人在家有车有房,嫁给你之后要降低生活档次? 我:要车要房是你结婚的筹码? 女:没错。我可以明跟你讲,不要女生要车要房就别要求女生给你生娃,女生不傻,她陪你吃苦还要给你带孩子,凭什么呀? 我:这孩子你没份么? 女:有呀。 我:那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原来生的孩子是你要房要车要存款的理由,就因为你身上掉块肉所以觉得吃亏。 女:有问题么? 我:没有,我就是好奇女人不讲理原来是这个样子。 女:那你是处男么?? 我:不是。? 女:那你有什么权利要求我是处? 我:那你有房有车吗?? 女:没有。 我:那你凭什么要求我非得有房有车? 女:男人和女人不一样,你是男人,你必须提供房和车! 我:对呀,男女有别,就算我不是处男,你也必须是处。 女:你这也太没节操了吧,你是男人,应该有男人的担当,而不是在乎那个……。 我:我这哪里没节操了。 女:对着一个女人跟她说……,这是男人应该说的话么?男人应该重视女性的内在美——譬如体贴、温柔、善良。 我:唔,你说的这些你认为你身上有么。(看她脸色不对,立马转换话题)那我们回到之前的话题,你说的有车有房我能理解,既是人之常情,也是社会发展的必要结果。 女:你能这么说太好了,听你这么懂事的男生说话我感到很贴心。 我:听我讲完。 女:呃,你说。 我:但在不断强调男性义务和女性权利的同时,往往忽视了一点:男性的权利和女性的义务,也就是你说的体贴、温柔、善良。 女:那么男性的权利呢? 我:这不好说。有点难为情。 女:怕什么呢,你即管说。 我:举个例子,一个女孩子有钱了,穷男孩未必会追她。 女:那当然,门第之见嘛。原来这就是你说的难为情。 我:不是指这个,我想说,男孩意识到自己穷时,女孩还没意识到自己脏了。 女:咦,怎么说。 我:她们要的多,可货又不新鲜,而且气质也差,最重要,年纪也大了。但对此时接盘的男人还要摆出一副吃不完要不完的样子,房子、车子、上交银行卡等等,还要求对方不能嫌弃自己非处。 女:你无耻!你个混蛋!(说完将她手里杯中水泼向我,气愤填胸道)上公交车跟买公交车能是一样的价格吗? 我:等等? 女:怎么,你要打我不成。 我:不是,我在想你刚才的话说得很对,上公交与买公交是有价格区别。 女:你什么意思? 我:你说的意思。 女:混蛋! 我:咱们之前不是说好了么,大家是文明人,要做文明事,不要当众撒泼。 女:你那只眼看到我不文明了。 我:你刚才不是骂我了吗? 女:你是人吗?(发泄一通想走) 我:等等?回来回来。我想问你还没埋单就想走人? 女:你还是不是男人啊。 我:我是不是男人不用你说。但你刚才已经明显不把我当人看待。既然我在你眼里不是人,我也不会自讨没趣地惹你讨厌,跟你讲道理,反对你的逻辑,是对你的不尊重。自然这顿饭由你埋单。我是不是很绅士。 女:无耻!难怪没有女人愿意嫁你。 我:这个就不劳你费心了,你还是担心担心自己吧,说实话这顿饭挺贵了,我都没吃过一口,怪可惜的。但我也不是个不懂怜香惜玉之人,茶水费我帮你付了,不用谢我。杯水车薪,值得你拥有,哈哈。 78.洁癖(4-6) (四) 孙炎离开宾馆,心情很沉重。不光是因为把她一个人扔在那里,更是因为自己的刚才的行为已经彻底伤了她的心。他何尝不像达成她的愿望,只是对于一个不喜欢的人,他实在做不到,也下不了手。 (五) 已经有半年没见过她了,孙炎曾不止一次有过想找她的冲动,到最后还是忍住了。就连最新见到她的一次,已是三个月之前。 那天是在公司的大楼电梯里碰见,孙炎难得一次机会想主动跟她聊聊她的近况。 像是先知一般,还没开口的孙炎被她看到自己便主动转身,并且刻意戴上耳机放歌。两人在快速下降的电梯里没有丝毫交流。何况那时电梯的人也不少,造成不少妨碍。 电梯门一开,她就匆匆地离开,貌似见到孙炎就像2003年的非典一样,有着强大的传染性。避之唯恐不及。 本打算追上去的孙炎,看到她此境况,就算真的追上了,还不是给她带来困惑。 这个道理他不是不懂,一旦那条界限越过,便是做不成朋友了。 刚开始发生那件事几天,曾经有过一个女孩子来找过孙炎,要跟她好好谈谈。 “真是可笑?”孙炎心里鄙视了一句,他根本不认识眼前这个女孩,哪怕她长得好看又怎样,可实际情况,那个女孩留着及(齐)肩短头,显得为人干练之余,还略带一些爽朗。 当然,这些是从她的谈话里可以看出,丝毫没有拖沓,直爽是其第一性格特点,也是给孙炎第一感觉。 “你就是那个孙炎。”张婉清一开口就直接说出重点,这反倒让孙炎有些无语。 “这世上叫孙炎的人很多吗?再说了,你站在我面前,挡住了我的去路,说出这句话,我真怀疑你说话有没有经过大脑。” “你——”一上来就被孙炎的话气得呼吸闭塞,胸脯上下晃动,张婉清紧盯着他良久。 “我什么我,我不认识你,麻烦请你让开。”孙炎对于那些陌生人,向来没有好感,可还是尽量客气点。更何况面前这个女人丝毫没有教养,一上来就直呼其名,那态度简直目中无人,不代表孙炎也是这样的人。 张婉清知道一上来就给人的态度不好,确实不在理。平时她不是这样子,都怪他。想起前几天她的好闺蜜一回来伤心欲绝的样子,她就难受。 张婉清可是盘问了好半天,她就是一声不吭,只是顾着流眼泪,哭鼻子。这快要把她急坏了。好不容易浪费了不少口水与唾沫,才从闺蜜的嘴里撬出几个词来: 无非就是“我恨死你了”“孙炎”“王八蛋”之类的话。组合起来就是:孙炎,我恨死你了,王八蛋。又或者是:王八蛋,孙炎,我恨死你了。再不就是:孙炎王八蛋,我恨死你了。 这反倒让张婉清又气又笑,这算什么呀,搞了大半天,可能,不,是绝对被男人抛弃了。这种桥段影视剧里演得还少吗?所以当她知道自己的闺蜜被人欺负了,一定要找那个人出来。 (六) 张婉清现在后悔得很,除了知道他叫孙炎外,她对他一无所知,更是因为闺蜜说的那几个词,就此判断孙炎是个不负责任的人,是个始乱终弃的渣男。 “人渣,做错事还不认,难得非要天打雷劈才有报应啊。” 孙炎听的一头雾水,饶是如此,他还是有些生气了,被人无缘无故地骂,想必谁都不好受,他忍住了,不想在大街上跟这个女人,不,是泼妇讲理。 张婉清看他步速飞快,以为他是害怕了,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女人“公审”个人道德问题。这下使她勇气大增。 “人家对你不起吗?你非要搞成这样,做事不留余地。说白了,你一点都不可惜,我不过是替她可怜,才来骂骂你。” “这位大姐,”孙炎越听越纳闷,这位大姐不会有精神病吧?“你没事吧,看你病得不轻,前面左边右拐,再走十米,有个公交站牌写着鱼珠,你坐十个站,到了青山路就下车。不用谢我,就当我今天做好事好了。” 听着孙炎一连串的话,张婉清有些愣了,过了几秒钟,她算是明白了,原来她是被人家以为自己有病,还直称大姐。我很老么,人家今年才23岁,不过今天戴了一副墨镜出来,再说了,身上的那件黑短袖确实有点,算了算了,纠结这些干嘛,倒要把重要事忘了。 可是孙炎的话还是让张婉清怒不可遏,叫她要去看医生,而且还是青山精神病院那种奇葩病。脾气一下子就涌上了。 “孙炎。我告诉你,我没病,你给我听着,我说的人渣就是你,你抛弃人家了,还若无其事的上下班,亏得人家在家哭天抹泪。你还是不是男人,是男人的话就去认错,求她原谅你。” 孙炎见她越说越离谱,好想打断她开列出来的话,可她完全不给他机会,在张婉清看来,孙炎就是想撇清关系,她又不是傻子,岂能让孙炎的阳谋得逞,休想! “我还是建议你,趁她现在这个样,快去认个错,女孩子嘛,脸皮薄。你作为一个男人,首先就要主动,哪怕你是渣男,是混蛋,也要去跟她说是你对不起她。” “这位大姐,”孙炎强忍着肺腔里的气没有立马爆发。“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思前想后,这些日子,我并没有得罪什么人啊,怎么会招惹你这尊大佛出来给我讲道,挡我财路?” “你,我就知道你能说会道,好好的话都能被你气死。”张婉清说道:“我就问你一句,你最近是不是惹了一个女孩生气?” “我干嘛要回答你,”孙炎一听就来气了。 “你今天必须要回答我。不然我就说你抛家弃子,吃喝嫖赌吸,我还说你搞大了我的肚子,嫌弃我肚子大了,不能跟我**了,就出去找别人女人快活,而且还几次三番带回来当着我的面来搞。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大声说出来。” “哟,还威胁我?”孙炎眼眉一挑,环抱双手在胸前,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右手更是抚摸自己的下巴。嘴角的笑意渐浓。 “来呀,我等着呢?” “你真不怕?”张婉清有些摸不着他的想法了,看他斯斯文文的样子,着正装在繁华的中心商业区里上班,应该挺在乎那点面子才对啊。不对,难道他在吓唬我不敢说。也许他以为一个女人,不敢说出那样的话来。嗯,有道理。我还真不信他不怕。 注意已打定,张婉清用挑衅的眼神盯着他,仿佛在说,“你等着瞧,好好看姑奶奶的表演。” 孙炎饶有兴致的看着她怎么耍流氓表演,他其实也挺想知道,一个女人不要脸皮是什么样子的。尽管从她嘴里说出的那句话,他就知道很有可能是她的朋友。毕竟孙炎得罪的人不多,尤其是近段时间,几乎是没有。要说有的话,除了她,还有谁? 答案自然明了。 他现在真的好奇,她的朋友究竟是以怎样的方式为她讨公道。孙炎也知道,以自己对她的了解,是不会多说什么的,顶多就是背地里骂他几句。 张婉清那时特意卯准了大街上的行人,尤其注意那些行人中有多少是女人与情侣,还有那些大妈。 她一步一步靠向前,在快要靠近孙炎时,便迅速地往后退,身体重点往后倒,料想中的她是双手撑地或屁股落地,卸去部分重力。顶多就是手、屁股擦破点皮而已。 未料到是背部先落地,与大地来个亲密接触,震得那些瓷砖啪啪响。情不自禁发出哎哟一声,眼泪顿时涌现。 在一旁观看的孙炎恨不能立刻伸出大拇指,夸她好演技,有做演员的潜质,未来的影后想必就是她了。 但随即一想,如果真做了岂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不能这么做! 只听见她大声哭诉喊道:“孙炎,我是看错你了,枉我跟了你三年,三年了,就是跟一条狗也是有感情的,我跟了你那么久,我几次三番为你堕胎,你说你现阶段没钱结婚买房,我认了。忍着痛,留着眼泪陪你去医院打胎。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但是好景不长。很快我就被查出怀孕了,你又来忽悠我,说什么来着,反正也才三个月,应该没问题,我为了不让你难受,我又一次由着你性子来,结果搞得我们俩的孩子流产了。” “还有啊,就上个月,我好不容易又怀孕了,挺着大肚子本来就不容易,孕妇本来就是有些许抑郁症,脾气暴躁,你说你要**,我打死都不肯了,你一气之下,竟然带了个女人回来过夜,这也算了,居然当着我和未出身宝宝的面,现场表演。我是瞎了眼才认识你。”张婉清声泪俱下,路过的行人纷纷停下,有些人开始打抱不平。 “闺女啊,这个男人太渣了,我劝你呀,不要再跟他了。他连这种事都做的出来。难免以后——日子难过啊。”一个大妈指着孙炎来骂。 “瞧他穿得人模狗样,原来是条狗,不,是连狗都不如。人渣,烂人。”这是一个女孩指着孙炎鼻子怒骂道。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既然他渣,你为什么还要跟着他。贱女配贱男。绝配啊。”有人各打五十大板。 孙炎想不到这个女人还真的做的出来,她还要脸不要?这种话也说得出口?女人不就最看重就是名节吗? 他不得不站出来,走近她面前,“好了,戏已演够了,你厉害,这种话都说得出口,不过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不跟你疯了,拜拜。” 说完,孙炎打算离开,可现场的观众把他们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更有甚者,一些无聊人士拿出自己的手机来拍照,打算将短片上传到网上,这还了得。 愚昧无知的人,总会被视频里的几个字激发所谓的同情心,譬如起个“世纪大贱男”又或者起个文艺的标题“爱多一次痛多一次,醒来后痛不欲生。” 79.洁癖(7-8) 七 孙炎回到家时,心情颇为沉重。倒不是张婉清带给他的影响,而且他觉得对她内心有愧。回想起自己跟她说的那番话。 孙炎自认自己是一个很传统的人,他也不明白自己一个00后怎么会有那些古老迂腐的思想,他非常喜欢上个世纪的某些作者写的一些关于男女关系的作文。 尽管以现在的眼光看来是过时了的,他还是照旧欢喜得不得了,最近他就爱上了一个叫木子李的作者,他的文章不乏有些稚嫩,但总体来说,他的文章类型很多且不带重复的,可以从不同角度去论述同一件事,往往有些不可思议。 他也喜欢探讨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他不信爱情,却一直不停在这方面探讨此类的话题,真是奇哉怪也! 只可惜,很多人都不懂他,孙炎一直不想也不希望他写的文章太过于直白,过于讨好别人,可是不那么直白的话,以他们的智商来说,实在是看不懂他的作文,真可谓是高处不胜寒啊。但他也不应该把自己的真实说法全部公布于众,这是不明智之举的做法。 到底是有意为之还是欲擒故纵?不得而知,改天有时间联系上那个作者再说吧。不过以孙炎看他的作文来说,他已经不稀罕与人互动了,由最开始的狂热到如今的贴完文就下线。到底他经历了什么? 尤其是他频繁更改笔名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他给出的解释是不想让自己的作文独居于一个名下这是其一,其二便是金币不再稀罕,这是从去年10月开始的事,他经常动不动就把金币送出来,有网友笑他裸捐的把底裤都捐没了。至于打赏他现在也懒得理会了。 他本以为靠自己能带动起来对原创作者的劳动支持,他也尽自己能力去做了,到头来还是改变不了原状。他那时单纯的以为既然同是作者,对作者的支持是很应该的,但他忘记狂妄自大是作者群体的特性,谁也看不起谁是理所应当的事,尤其是名声差不多时。他还忘了一点,打赏可能会花那么几十秒钟点击按钮,时间是宝贵的啊,你愿意花,不代表别人也愿意。所以考虑问题时他还是单纯又自私,常常以己之心度人之心! 话说对作者的支持莫过于两种,一是阅读他的作文,二是给予物质上的支持。前者固然重要,后者也不容忽视。何况他也知道自己根本没有真正花过一分钱,他从自己的劳动所得的金币去打赏,靠的就是网友的阅读量。 本质上是网站对贴文者的一种额外鼓励,用户的阅读量就是给予作者的支持。 照这样说来,打赏金币纯粹是多此一举了,也难怪没几个用户去做(指那些同是贴文者)。毕竟打赏给别人,自己的金币就少了,别人不一定也会给自己打赏(相互支持)倒不如维持原状好,(回到问题实质性上了)关键是取钱出来花的时间又要延后了。 无欲无求,孙炎认为他暂时还达不到,看他作文经常提到的虚荣感,寂寞,确实让人觉得很无奈。 如果孙炎没猜错的话,他贴了不少文上去。假如每个账号都有几十个金币,如果算上以前的账号,照这样算来,起码有三四千金币了,听说在那里可以拿金币换真钱。那也太可惜了,太可惜了。 他不能不为木子李感到傻气,贴上去就有钱挣,积累到一定数量就能取出来,真是傻到家了,难怪那么多人愿意去写,去贴文,钱是动力之一嘛。 亦不可否认有些搬运工的伟大之处,这点,孙炎还是看得很明白通透的,搬运工的伟大绝不仅仅是砸作者的饭碗,出于对阅读、艺术的热爱,希望更多人与自己一同欣赏到优秀的文章、影视作品,他们甘于以身冒险。 在这里,孙炎不得不承认,他就是一个喜欢看盗版的人。他曾经写了一篇文章关于《由春节影片外泄引出的关于收费网站支持正版电影收费好还是免费好?》 八 再次见到她时,是在一家酒吧里,孙炎在那里买醉,在那半醉半醒之间,他迷迷糊糊就打开电话,翻开电话本把她叫了出来。 结果就在那一次,孙炎把她吃了。她的态度一反往常,“我们俩之间事,你不必过于有负担。”就这么一句话,孙炎摸不着头脑,这还是之前那个主动献身的她么。她以前不是这样的,是不是睡了她之后就变了一个人似的。以前的她不是一直求自己睡了她么。他搞不懂女人,孙炎的脑瓜开始崩裂头痛。 看着她起身捡起地下的睡衣穿了起来走向浴室,留待孙炎一个人躺在床上冥思。 也不知道是孙炎的错觉,还是真的就是如此,孙炎只觉得她现在跟自己说话的态度和语气有些冰冷。 女人真怪。这是一直在孙炎脑里盘旋的疑问。 那时的她离开孙炎后,她也不知怎么回事,糊里糊涂就把自己的清白交代在孙炎的手里,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而且,在当时,她也确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现在,她躺在浴缸里,仍由花洒里的清水冲洗着自己洁白的身子,她有些气恼,明明自己以前一直想要成为他的人,如今梦想成真怎么会开心不起来。 也许她知道这不是她自己想要的结果,也不希望孙炎有任何负担。 她一想起昨晚发生的事,脸上就开始发热发烫。 她脑海里突然浮现出自己对他说的那句话,不该说那段话来刺激孙炎。“孙炎,你什么意思?伯母看到你这样会更难过。难道你不明白,她就是放不下你。现在你可倒好,想靠喝酒买醉自己。你知道不知道我近一年没有见你,一见到你成一副烂泥真不争气,别让我瞧不起你,如果你真有有骨气,有本事你现在就上了我。我还不信你了,喝醉酒还能不能像个男人样!” 这话不说倒好,一经说出,孙炎立刻变了脸色。既尴尬又气愤。 他看了几眼她,不打算与她计较,反倒更让她气痒痒,“哼,我就知道你不是男人,一点挫折都受不了,根本就不算男人。”她重重的哼了一声,准备离开。 孙炎已经被她的话气恼了,一把将她掀翻在沙发上,骂道:“我是不是男人不是由你说了算,既然你想要证明,那我现在就证明给你看。你别后悔。” 在这一刹那,她看着孙炎布满愤怒的眼神,有些后怕。孙炎看着她惊恐万状的样子,有些得意。 她已经被孙炎按在沙发上,尤其是那样的暧昧姿势,自己的肩膀被他按住,孙炎坐在自己的腰肢上,更让她着急。 这时孙炎凑近她的脸庞,大约有两公分距离,“怎样?爽不爽啊,你说我还是不是个男人。”他呼出的热气带有酒味,让她颇为难受。 “呸,你也就有这点能耐,男人你算不上,流氓倒是有。” “哦。是吗?”孙炎呵呵笑道。“看来你还是喜欢流氓多一点。” 孙炎正待松开她的时候,她找准时机,在孙炎脸上狠狠地抽了一巴掌,很快脸上显出五个红印来。 她一招得手,双手狠狠卡在了孙炎的脖子上,叫道,“放开我,我叫你快放开我!” 两人纠缠在一起,经过几个打斗之后,孙炎被她骑在身上,双手卡在脖子上,顿时呼吸困难。双手拼命抓住她的手腕,用力向外掰去。 孙炎挣扎了好几次,都没有效果,他不由得挺动自己的腰身,想要把她从自己的身上掀翻。可是她的双腿,竟然犹如水蛇一般缠绕在了自己的腿上,稳稳的骑在自己身上。 此时,孙炎的脸色已经涨的通红,她随着孙炎腰身的耸动而上下起伏,犹如海里的小船随着海浪起伏一样,嘴角却是泛起笑意,嘴里更是说着一些嘲笑的话语:“我就说你是个流氓嘛,一点都没错。你看你干嘛这么猴急啊?我还穿着衣服呢。” 孙炎听了她的话,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眼见掰不开她的手,挺动腰身也掀翻不下她来。孙炎拼着全身的力气,在自己快要窒息之前,一拳击中了她的小腹。 随着一声痛哼出,她松开了孙炎,顾自在一旁捂住了被击中的腹部。 孙炎这时才有机会喘了几口粗气,很快恢复了呼吸,骂道:“你他妈是不是想掐死我啊,那么狠心。好,既然你不仁,那我今天就当流氓一回,随了你的愿。” 她怪不得他。要怪,也只能怪自己。这让她心里很是气恼。对孙炎的态度,也不由得有些改变。 “那个,如果你有什么要紧事,可以随时来找我。” 这是孙炎离开她家门时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她明白孙炎说的话里的意思,可她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吃亏的是自己无疑,可能让他负责任吗?这似乎有些难为人的意味在里面。突然一个浑厚的嗓音传来,打断了她的回忆。 “我先走了,晚上我过来找你。” 孙炎说完这句话后没多久,她就听到房门关上的声音,她彻底在浴缸里瘫倒下去,仍由水浸满自己的身体。 “那我该怎么办?”她不停地拷问自己。 晚上孙炎过来时,她一副招待客人的态度让孙炎很是气恼。 她该做的事一件不落下,面对孙炎时,她心里有些胆怯,不该做的,她不会多说。 这使得孙炎有些生气,不由得站起身来,冲她说道:“你干嘛把我当成外人?不就是跟你发生了那种关系?我又没说我不负责任。至于这样对我?” 用这样的态度对待孙炎,她又何尝愿意,只是不想因为自己而给孙炎负担。因为这次的事情的发生,她再也无法像以前一样,在孙炎面前随意说话,用什么样的语气都行。 现在,她自己都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样来面对孙炎这个人了。跟他说话也就不再那么随意,而用这种语气,可以说她是刻意的,也可以说是无意的。总之是很矛盾的事情。 不过,孙炎的那番话,却使她感到难堪,脸刷的一下红了。她愤愤的看了孙炎一眼,说道:“负责?负什么责?我们之间发生过什么吗?我怎么不记得?” 话虽这样说着,她心里却是想捶打孙炎这个混蛋,不该提的事便要提。可是如果这事不提,她心里还是更难受。就算你要提吧,你好歹也得用好点的语气啊,搞得好像自己已经欠他一样,没良心的东西。我要打死你个混蛋。 男人真不是东西,这话由来已久。 如果孙炎用好点语气来跟她这样说,说不定她的心里还好受些。可孙炎现在用这种颇为生气的语气来说,让她觉得委屈,气愤。 她的话让孙炎瞠目结舌,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孙炎完全没料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她看到孙炎这个样子,更是来气。站起身来,几步走回自己的卧室。“砰”的一声,用力关上了房门,留下孙炎独自傻傻地站在客厅。 她一进卧室,就扑倒在了床上,一边无声的流泪,一边捶打着棉被,嘴里兀自还在说着:“打死你,打死你这没良心的东西。早知道就不把你背回来,让你躺在酒吧里一醉到天亮。要不就丢在宾馆门口,不得入住也是你自己的事……”纵使找了千万个理由,她还是无法说服自己早已铸成的大错。 不得不说,女人的怨念,有时候还是很强大的,惹女人,还是小心为妙啊。 还好,我们的孙炎也不是傻瓜,很快他就反应过来,知道自己的话语有些太冲了,尤其是说这样的话的时候,这种语气更加的令人反感,甚至是生气。 孙炎叹了口气,来到她的卧室门边,敲了敲门,说道:“对不起,刚才是我错了,我不该对你说话那么冲。” 卧室里面静悄悄的。 面对这种状况,孙炎无力的摇了摇头,继续说道:“我现在很诚恳的跟你说,这件事情,我会负责的。你就放心吧。” 卧室里面还是没有传出任何的声音。 孙炎再说完这句话以后,不再说什么了,他知道,他需要给她考虑的时间,考虑到底要不要自己负责。 而此刻卧室里面的她,虽然脸上还有眼泪滑落,却有了一丝笑容出现。 80.洁癖(9) 九 原本孙炎觉得张婉清这个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女孩有些胡搅蛮缠,但此刻在这里见到她本人,并不多爱说话。 在这个读者签售会上,孙炎看她一头齐耳的短发梳理的一丝不乱,带着一副金边的眼镜,瓜子脸庞,白皙柔嫩的皮肤,给人一种十分温文儒雅的气息。更重要的,即便是张婉清发现孙炎的存在也并没有多在意。 至于孙炎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觉得很有必要交代一下,在孙炎与她发生实际性关系以后,她一直躲着孙炎,孙炎几次三番找她不着,便断定她这是去了张婉清那里。 至于张婉清的住处,孙炎并不知情。他与张婉清仅有的交集,也不过是因为那次张婉清前来向他“兴师问罪”,那时孙炎才发现她原来也有这么一位有趣的朋友。 孙炎瞧着她排长龙的读者见面签售会,他有点颇有意外,孙炎实在想不到张婉清居然会有另一个身份,准确来说,他也不知道张婉清的职业竟是一个喜欢写耽美小说的作者。 于是他也加入了这场排长龙队伍之中,这一排竟让他花了半个小时之久,期间发生的事也挺有趣的。众所周知,在作者这个圈子里的从爆出来的作者照片来说,大部分的作者的长相颇有点残忍,或者这么说吧,是让人滑稽有趣的。孙炎知道当面评价或说出别人的长相是很不礼貌的一件事,但他心里一直认为,作者这个群体的自恋果然不同于其他领域,他实在不明白,这是一个不需靠脸面混饭吃的群体,为什么大部分的作者,尤其是女作者喜欢把自己照片公布出来,自己长什么样难道不清楚,不怕把别人吓坏,继而再也不买你的书了。或许人家的才华洋溢书里装不下,非要跑到脸上装点门面。 是的,有位前辈早在上个世纪就告诫读者,不要因为鸡蛋好吃就想知道鸡长什么样。奈何总有一些读者与读者在这方面心灵相通,我长得那么美,很应该让读者知道本尊模样才对得起读者啊。读者也想着,看作者文字表达不错,在其笔下文字构思出来男女主的神颜。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等到读者辛苦看到自己心目中的“男女神”是如此的鬼斧神工,他们定会为曾经爱看的书大打折扣。 当然,也许有人会说,这都是一些肤浅的读者才有这样的想法,可为什么才高八斗的作者也爱干这样的事,也许能给出解释的就是自恋吧,再不济就是他们想让读者知道自己不是靠脸吃饭的,“我之所以发出来就要让你们知道,读书的好处。” 显然以上说的这些与张婉清没有丝毫关联,她不是一个喜欢把照片印在书里的女作者,也不爱在账号里放一些生活照上去,更不爱有意卖弄自己的学识。对她来说,写作只是一份职业,把书写好就是对读者最大的负责。至于其他,她并不关心,但也因此在签售会上,她不得不迎合读者,虽说出书是商业行为,但她本人也附带上去的一个附属品,所以与读者合影是常见的事,这是因为她确实把读者当成了老板,老板有要求,你还不得照做。 这点,张婉清认为只要不是做出很侮辱人格尊严的事,她很乐意和读者面对面亲切交流也是一件快乐事。 就这样,孙炎看着她与读者签名,要合影之类的要求,她没有表现出一丁点不耐烦,反而用她自己的真诚去对待那些老板,还有一些纯喜欢支持她出书的精神读者。 孙炎端详良久,本以为这是她做秀行为,以自己对她的短暂接触,孙炎很有必要认真观察一番,这半个小时过去,张婉清累是累,却丝毫没有半分抱怨,而是散发出真诚的笑容乐在其中,这是装不出来的。 而等到孙炎上前时,张婉清明显一愣,继而淡淡的问句,“你来这里干嘛?是来买书吗?”孙炎不说话,两人对面相看,最后还是孙炎开了口,他用有些疑惑的看了一眼张婉清,揶揄道:“想不到你还是个作家,真看不出来?” “你到底来我这里干什么,是不是想拆我台,报上次的仇?”张婉清神色有点慌张。 孙炎笑容变得灿烂,他已经把那件事忘了,想不到她还记得,反而给他提了个醒。孙炎露出猥琐一笑。张婉清看向他,在他神色自若的猥琐脸上还是读出一丝阴谋诡计,她警告他,“你别乱来啊,要针对我可以。但这次读者签售会耗了不少人力物力。希望你不要那么幼稚。” “我幼稚?”孙炎闻言大吃一惊。 张婉清没有理会他的话,反而自问自答,“难怪她会离开你!” “快说,她现在在哪里?” “既然她不告诉你,我就更没有这个义务了,何况对于你来讲,在我与你之间对她来说,谁更亲近?” 答案不明而喻,孙炎盯着她一会,继而又道,“你真不告诉我?” “说理由。” “理由?还要我说理由。” 张婉清叹了口气,“其实这是为你好,求你放过她好不好,你这样的人真不值得为这样下去。” “这你管不着,你快告诉我她在哪。” “你这样我更没有必要跟你说,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心里清楚得很,”张婉清下了逐客令,“如果没有其他事,请你离开,别耽误我做生意。” 其实早在他们俩的对话中,明显有些读者烦了不满了,这次张婉清下了逐客令,显然给了他们勇气,“前面的快点啊,要买就快点,不要耽误我们后面的。” “就是嘛,在那磨磨唧唧干嘛,搞得好像跟我们的婉清姐姐很熟似的。” “就是就是,一看就是屌丝,暗恋我们的婉清姐姐,又没钱卖书还想跟咱们女神合照,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在这些粗鄙之语里,孙炎有些直接过滤掉,但他怎么也想不到张婉清居然被她们的爱豆称为婉清姐姐,他禁不住喷了一口水,恰好这口水溅在张婉清的手里。 张婉清怒了,“你干嘛!”便从包里掏出纸巾将手上的口水擦干,手心避之若浼地将纸团扔进垃圾桶里。这一小小的动作让孙炎捕捉到,她的脸上的眉梢有一丝厌恶之情。 孙炎知道自己在这里干扰人家也不好,而且他也不想,也为刚才的失礼感到一丝尴尬,耸耸肩说道,“我不是那样的人,”便从钱包里掏出两百块钱,放在桌上,“钱我有,我只是想知道她在哪里?” 她伸手将钱全部揽过来,笑嘻嘻道,“这才对嘛,要不要给你签个名。” “不必。” “想得美。” 截然不同的声音同时出现在男女之口。 孙炎眼眉一挑,紧盯着她,“你说想得美是什么意思,拿钱不办事,而且我说不必不代表不要。再说了,你把我的钱全拿走干嘛,那个牌明明写着118块。”说完他指了下那个四方立着的塑料牌。 “钱是用来购买书的,签名看本人乐意与否,我本来看你就不顺眼,我干嘛要作践自己。还有啊,你知道你跟我说那些浪费我多少时间,少赚了多少钱。” “你——”孙炎硬生生将“有种”两字咽下去,说了也是白说,她本来就是不带把子的,哪里有什么种,再说了,没有男人她哪来的种。话虽有点偏激粗鄙,但也是这么一个理。 想想还是觉得气愤,又憋出一句,“不可理喻!” 张婉清看了一眼孙炎受憋的模样,甚是可笑,在肚子早已乐翻天,只恨她没有亲眼看到。 她强忍着笑意,提醒了孙炎一句,“钱交了,书可以拿走了,下一位。” “等等,”孙炎伢惊,“那破书我认栽,你真不告诉我她在哪?” 张婉清一听就不乐意了,什么叫那破书,自己明明很用心去写,士可杀不可辱。她顿时从座位上站起来,“你想怎样?” “我不想怎样,我还是那句话,她到底在哪?是不是在你家?” 张婉清白眼一翻,你这不废话吗,难道还要我当面说出来,这就是所谓打自己的打脸。我有这么笨吗?她拿起自己的手机,照了下自己,发现自己明明聪慧有加,顿时她觉得孙炎侮辱了自己。 知道张婉清被自己挑起愤怒,孙炎看到张婉清的动作,原本紧皱在一起的眉头舒展了开来,似乎是很满意她的动作。 两人就这么对视着,最后还是孙炎离开了现场,连书也不要。并不是他忘记了,而且他本来就没打算要,像她那样的女孩子写的书能看?真是见了鬼,何况又是耽美文,看了简直就是瞎了眼,把直男扳弯,做个gay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张婉清瞧着他快步离开,瞬间又变回了原先的那个给人一种温文儒雅的知性美。她望着现场的读者,顿时有了一丝尴尬,咳嗽几下,又露出那个可爱甜美的笑容。 不过很快她也发现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孙炎居然没有带走他买的书,这还了得,张婉清是个恩怨分明的女孩,交钱买书居然不拿走,这算什么回事,到底是瞧不起自己,还是他被自己吓跑了。 可怜如孙炎,如果他知道张婉清认为他是怕自己,他准会无奈。张婉清不顾那么多,连忙叫助理帮她暂时应付现场,自个儿却抄起那本书往人潮人海的人群里奔去。最后还是垂头丧气地回来。 孙炎自从离开广场便回家了,到家时已是傍晚八点十分。在他回去经过天桥底时,他发现了有人下象棋,准确来说,应该都是残局。是一个赌博性质之类的。他见到接连有好几个人赌了五十,一百块钱赌输了,顿时有些手痒痒。 那时他看到两个中年人在下棋,不由得走了过去。对于观棋不语真君子这句话,孙炎还是很理解的。他只是静静的站在哪里看着两个中年人在下棋,并不说话。 眼看着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下棋的两个人也没因为人多而扫了雅兴,相反是愈发的有兴致,继续在那下的热火朝天。 “哈哈,你又输了五十块。”摆残局摊的中年大叔笑着说道。 那个中年人无奈的笑了笑,站起来走了。他刚一走,就有一个蹲下来,是一位年轻人,看上去只有二十四五岁,短头发,穿白色衬衣,脚踏拖鞋,嘴里叼着一根双喜的烟牌。 他一蹲下便掏出一百块钱扔在圆圈那里,嘴里衔着一根烟,口齿有些不清说,“我来,我看你们下几圈也摸出一些门道来了。”言语之间更是充满着自信。 孙炎自然有些好奇,倒不是因为年轻人的狂言,而是他看到摆棋谱的中年人,见他皱眉不已,嘴角却上扬,很显然是装给那个年轻人看的,因为他低头,所以没几个人注意。倒是这短暂的表情让孙炎捕捉住。 又是经过三四个回合,中年人完成了诱敌深入,最后一击致命。年轻人最后才不得不弃子认输了。说道:“哎,怎么会这样,明明马已经被我掐住了,炮也不能飞?车被我挡住。偏偏是一个小兵倒没留意。”从这位年轻人的口气里可以听得出来,他输得不甘心,可是,作为旁观者的孙炎,年轻人又怎么是这位中年人的对手啊。 中年人重新摆好棋道,“再来,这次我让你双炮。” 这话一说出,年轻人眼冒金光,又是掏出一百块,愤慨而出,“这次我可不手软,杀你个片甲不留。” 又是一分钟不到,这次让他双炮,年轻人死得更快,过于轻敌,是战场大忌。最后年轻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中年人继续摆棋谱,围观人不少,却没几个愿意上前,也许输得太快,中年人眼光一扫,发现自身旁的孙炎,随即转头对他道:“小伙子,会下棋吗?咱杀一局?” 象棋这东西,孙炎还是会下的,只是水平不怎么高。听到中年人的话,不由得说道:“下是会下,可水平不行,不是您老人家对手。”看似拒绝,但孙炎手搓弄一番,脚步上前。 这中年人一听孙炎这话,又见到他的动作,知道鱼已上钩,看他蠢蠢欲动,知道他也想玩两手,赶紧说道:“那没事,棋艺还不是下的多了才能磨练出来吗?来,来,来。钱多钱少不是问题,主要是娱乐。”说着,中年人自己动手开始摆放残局。 孙炎看到这情景,说道:“好呀,那我这次就押五十。” 中年人摆放好残局,问道:“小伙子,新来的?” “嗯,是啊。”孙炎答道。 “难怪以前没见过你,我在这里摆棋也有半年了,高手寂寞啊,一直寻求找个打败我的对手,至今没有找到。”中年人一副高处不胜寒的样子说道。 “是吗?既然你自称是高手,那你先让我走两步。” 听到孙炎的话,中年人愕然了,竟然有人要自己让他先下棋走两步,简直闻所未闻。太不要脸了吧,同时也太看得起自己了。我不过吹个牛逼你他妈还当真了。 “那我可先走了。”孙炎瞧着他脸色变化不定,内心窃笑,就要先走棋。因为他执的是红方,在象棋里,是红先黑后的。 “哎,不急不急。小伙子,不带这样的。” 看到中年人一脸严肃的样子,又着急的模样,孙炎内心笑喷。 81.洁癖(10) 十 日子就这样过了一天又一天,孙炎没有再找她,既然她一心躲着自己,他又何苦再为难她。 但事情显然不是孙炎想得那样,他不主动找麻烦,但麻烦却找上了她。孙炎说的那个麻烦自然是张婉清。 张婉清那天来找孙炎时正是阳光明媚的日子,对于孙炎来说确实是值得美好的一天。张婉清一人早早地来到他的公司门口等他。 至于张婉清为什么要找孙炎,这里面的故事有点大了,也正是到了切合主题的时候了。张婉清的家庭属于中国传统家庭,讲究传宗接代,虽然父母都是老一辈的知识分子,但还是有他们的执着,人活着一辈子,不就想老了以后有个念想嘛。 她的父亲张有为是一名中学老师,母亲叶敏也是教师,不过是在老家的县城公立中学任教。两人结合是通过那年头特有的方式——相亲认识的。结婚后没几年快活,便出了一个叫计划生育的政策,那时对公务人员怼得厉害,他们不敢多生一个孩子,所以张婉清是他们的唯一的心肝宝贝。可是,这样的宝贝却让她的父母操碎了心。 张婉清从中学开始就一直不愿和男孩子玩,当时他们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以为是他们的教育功劳,整整到了大学时期,他们也没看到自己的女儿交男朋友。当然,作为父母肯定也不想自己的儿女在这方面多心,从而影响了学业。 可是到了大学毕业以后,叶敏率先着急了起来,恨不能女儿一毕业就结婚,这哪有这样的好事,当初的张有为还笑他老婆是不是着急了点。但没几年功夫,张有为也不淡定了,眼看着自己的女儿从22岁到28岁,非但没看到她有男朋友,就连一个靠近她的男人都没有。这自然吓坏了二老。后来经过他们的一番调查,算是知道了怎么一回事,他们为了此事与张婉清闹得很僵。由一开始的争吵到后来的无可奈何并且扬言说没有男朋友不许再踏入家门一步的绝情话。 可是就在最近,她的女儿突然打电话给张有为说她有男朋友了。老人家自然兴奋不已,在电话里更是笑声朗朗,说一定要见见他。即便张婉清再三阻止还是碍不过老人家的情面。她也想趁着这次机会想回家看看父母,这六年来没见面,她有时在梦里哭醒,有时看着旁人家庭其乐融融心生羡慕。一想到自己孤身在外,便伤心落泪。只不过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孩,不想在人前落泪。哪怕闺蜜问起自己为什么不回家过年与家人团聚,张婉清三言两语便拆开话题。 上个礼拜她无意中得知她奶奶病倒了,她自己很想回家看,可又找不到借口,后来奶奶病好了她才缓过一口气。要是真有什么三长两短,她会一生不安。小时候奶奶和她很要好,有什么好吃得都留给她吃。对她疼爱更是有加,哪怕是她犯错被父母教训,她也喜欢跑到奶奶身后。如果因为这病奶奶撒手人寰,那她心里怎过意得去?好在老天开恩,哄得阎王高兴,奶奶病情好转,正好张婉清的闺蜜——她——这段时间出外散心,何不借他男人用几天,到时候再奉还也不是什么事。只怕他到底肯不肯答应? 张婉清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孙炎,将目光锁定在他身上,一袭西装革履,她望着孙炎那年青的,容光焕发,毫无倦色的脸,不知怎么,竟想伸手去抚摸他的孩子般的蓬松的头发。好在孙炎及时躲开,并叫她别胡闹。 张婉清没有生气,直截了当地跟孙炎说自己的目的,“这次,得让你帮我忙了。” “我?”孙炎一听她话摸不着头脑,然后又问她,“我能帮你什么忙啊?” “冒充一下我的男朋友。” “什么?”孙炎睁大眼睛看着张婉清在说一件普通的事。他不明白为什么她会这么说。张婉清也没想让他明白,便自顾自说了下去。 “你给我听着,我爸爸来了以后,我们要用同一个水杯喝水,吃饭的时候,你要用你用的筷子给我夹菜。当然,这一切必须还得表现的很自然。” “这算是命令么?”孙炎眼眉一挑,戏谑道。 张婉清知道他话中有话,又将他拉入附近的地方,自然让孙炎很不满,但不满归不满,碍于她的情面,又不想耽误了自己上班,他只好推却说,“有什么事等我下班回来再说。” “不行!”张婉清倔犟道,看着孙炎像了有点生气,语气稍微缓和一下,“我爸下午就要过来了。” “你爸过来了,也跟我没关系啊。”孙炎无奈摊手道。虽然这是一个无法更改的事实,张婉清还想极力挽留,她在这里没什么朋友,除了她,还有谁?世间的男人很多,但孙炎是一个让他又讨厌又恨不起来的人。捋清了这层关系。 张婉清难得低声下气道,“是跟你没关系,我想请求你帮我。”眼角处有了雾气,孙炎知道自己不该如此绝情,他看着有些不忍。 “帮你不是问题,我要知道帮了你之后我有什么好处。” “你想要什么好处?”张婉清问他。 “她在哪里?” 孙炎还是一贯的直接。 两人在这个问题上就像菜市场上的大妈讨价还价一样,最后两人还是达成一致,张婉清对于孙炎的某些要求,张婉清都一一解释了一遍,还怕说得不够清楚,又问孙炎有没有要补充的。孙炎听完她的话后略一思索,又想起她之前的话,问她:“那你让我做的那些到底有什么关系?” 张婉清眼瞥四方,见没什么人到这边来,她的模样弄得跟偷情差不了多少,孙炎强忍自己不发笑。他也想知道张婉清有什么隐情。他看她最后叹了口气,说道:“我有洁癖,而且,对男人还很排斥。” 孙炎听了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难怪平时看张婉清对自己总是冷冰冰的,本以为是自己曾伤害了她才这样,又回想起那天的签售会上,他看到了一丝细节,就是她的受众读者多数是女孩,即便有些男读者,在与他们合照时,她总是极力避免与他们零距离接触。这么一解释的话,原来她是有病?不过,对于张婉清说的,孙炎又不是很了解,心中却又是很疑惑,小心翼翼的问道:“你说的这些症状是不是性冷淡?” 张婉清显然对这个字眼很是憎恨,狠狠瞪视了孙炎一眼。不过,还是给孙炎解释了一下:“我这不属于你说的那种病。我也对我自己很系统的分析了一下。发觉我的病因的根本是由于洁癖。性冷淡出现在性生活开始的叫原发性性冷淡,而出现在经过一段性生活时期之后的叫断发性性冷淡……” 孙炎听了张婉清的解释,恍然大悟的想起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当时自己不小心喷了一点口水给她,她用纸巾擦掉的恶心表情。难怪会这样,原来她有严重的洁癖。 “我明白了。”孙炎点头道。 “虽然患有洁癖的人很多,但是我身边的人,除了我父母以外没人知道,所以,我希望你能保守这个秘密。”张婉清看着孙炎说,像是想起了什么,又给他提醒了一句,“她也不知道。” 这话更让孙炎大吃一惊,等他细想一番之后,发现闺蜜也不过如此嘛。他抬头看着张婉清期盼的小眼神,“嗯,我会的。”孙炎答应了她,像这种隐私的事情,当然要给人家保密了。 张婉清很感谢孙炎能答应演出,在分别之际,她看到孙炎脸上带着一丝难以捉摸的笑容。张婉清看清以后狠狠瞪了他一眼,孙炎立刻把脸上的笑容收敛了起来。 82.洁癖(11) 十一 中午的时候,孙炎向公司请半天假,说是家里有点事,他踏出大厦门口便看到张婉清在大门一旁踩着地板来回跳。 孙炎迎了上去,不到五步远,静静地看她像小女孩般在跳飞机,等她注意到孙炎时,脸蛋红了起来。孙炎倒不觉得什么,她却低着头。很快两人一起来到她租的地方。张婉清住的地方不大,但胜在干净整洁,也许女孩子都爱干净吧,孙炎略一想起那件事,她过于爱干净了。 大厅里的地板上看不到一丝头发,茶几上更是纤尘不染,就连窗台上平时都是细菌的集合打团的地方,孙炎用食指轻按窗沿瓷砖,又用拇指掸几下,愣是没有灰尘。看来张婉清不但是对男人有洁癖,对住的要求也很大。 从一进门她就要孙炎换鞋脱袜子,然给他一双拖鞋到卫生间里洗脚,孙炎接过,奔向卫生间时,嘴角不自觉咋舌。心想太可怕了,与这样的女人生活在一起真是遭罪,他不禁想起那个她又是如何与张婉清认识。 不由孙炎多说,张婉清在外面叫了他,她问孙炎还记得她说过的话么,孙炎点头说,你说的我都记住了。 张婉清有些不信,本着多试几次才不出错的想法,硬是跟她演练了几场,期间张婉清颇有些抗拒他的某些孟浪行为,譬如牵手搭肩搂腰之类的,她觉得孙炎过分了啊。 孙炎倒是不再坚持,两人安排完这一切,剩下的就是漫长的等待时间了。 终于在下午五点多的时候,敲门声再次响起,孙炎本想去开门的,可张婉清却提前一步来到了门边,并且对孙炎摆手示意,让他跟在自己后面。 打开房门,映入眼中的就是一位年龄在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他长得有些微胖,额头上有几道皱纹,眼睛里透着些许兴奋,尤其是看到孙炎后,那种眼神意味更弄了。 “爸。”张婉清轻声说道:“进来吧。”说完,张婉清闪身让她爸爸张有为进屋。 “伯父。你好!”孙炎此刻扮演这个冒牌男朋友,自然要进入角色了。 张有为进屋,侧头打量了一下孙炎,那双眼睛十分犀利,直把孙炎看的浑身不自在,只好讪笑两下。 “爸,你这是干嘛呢?有你这样看人的吗?”张婉清说道,同时给孙炎解了围。 张有为笑笑,“我在想是什么样的男人把我女儿揣兜里呢。” “爸,你怎么说话呢。”顿时张婉清的脸色沉了下来。 “那我应该怎么说,你六年不回家,突然给我说你有男朋友了。这不我就过来看看,你妈也高兴地要来,是我不愿她来。”张有为说着自己家事,完全不把孙炎当作外人,可他嘴里说出来的那些,怎么感觉他还是个外人。 张有为故意说这些,想看看孙炎的举动。 “我又没让你过来。”张婉清的脾气跟她爸爸一样倔犟。 “怎么?这小伙子还这么不经看吗?”张有为不再顶嘴,知道自己一来让女儿生气,**病又犯了,便岔开话题。 一句话差点没让孙炎趴下,没见这样说话的。看来张婉清一家都是不太正常,也难怪张婉清对男人不感冒,哪个男人看到这家庭不跑啊。正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古人诚不欺我! 孙炎看着现场气氛有点尴尬,但不知如何开头,两个男人就这样你盯我,我盯你。孙炎觉得这样下去也没意思,张婉清更是在一旁观看,这让孙炎更加憋屈。 孙炎觉得他不能坐以待毙,站起身,说,“时间不早了,伯父一路赶来这里,想必没有吃饭吧,我去做饭吧。”他说完,朝厨房走去。那样子,看起来就跟逃到厨房差不多。 张有为没说什么,不过他的一双眼睛,直盯着孙炎看。张婉清这时候也难得在捂嘴笑。 “没看出来,我这准女婿还会做饭。”张有为似乎是自言自语,其实是说给张婉清听的,张婉清撇嘴道,“人家答应你了么,还准女婿。不嫌丢人。”等他反应过来时,“我去帮忙。”张婉清撂下这句话,也进了厨房。 当时张有为坐的位置正好能看到两人在厨房里忙碌。按理来说,这老人家第一次见到准女婿,怎么也得问问一些该很家常的话题,比如家里还有什么人,在哪工作之类的。可张有为却不这样,只是在那干瞪人家看,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孙炎不明白张有为的意思,不代表张婉清不明白。两人此时背对着张有为在切菜,而这道菜需要用到西红柿,孙炎正在用刀切着西红柿,张婉清突然说道:“给我来一片。” 孙炎停下手里的动作,拿起一片切好的西红柿,塞到张婉清的嘴里,说道:“馋嘴。”并且用中指背部剐蹭了她的高挑鼻梁。 张有为看到这情形,脸上露出了令人难以捉摸的笑容,转身走出了厨房。 孙炎回头看了看,才转过头来,小声的说道:“妈呀,吓死我了。你爸给人感觉怎么这么恐怖呢?” 张婉清狠狠瞪了孙炎一眼,说道:“你这个笨蛋,刚才那么做,虽然让我爸爸离开了。估计要让他起疑心了,你太做作了。” “那你要我怎么办?”孙炎有点不乐意了,“这给人假装男朋友的事,我也是第一次干,没经验不是。况且,还是当着你爸爸的面演戏。” 张婉清知道自己有点难为人家了,但也没什么好办法,听到孙炎的吐槽后,她摇摇头不再多说什么了。 只是简简单单的几个家常菜,在孙炎和张婉清的共同努力下,餐桌上很快就摆上了菜。 “吃饭了。”张婉清在厨房里朝外面喊道。 大家坐下以后,张有为说道:“吃吧。”并且第一个开动,孙炎,张婉清两人紧跟随后。 这顿饭的气氛极为压抑,每个人的心里都在打着自己的小九九。终于这顿压抑至极的晚餐结束了,每个人的心里都松了一口气,除了张有为以外,尽管他在餐中一直说别饿坏了小炎这类的话,殊不知,正是这种亲昵关怀,孙炎强忍笑意意思意思。 饭毕,孙炎收拾餐桌。张婉清很乖巧的去给张有为泡了一杯绿茶,这是张有为多年的习惯。 收拾完了餐桌后,孙炎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一饮而尽,随即,又用自己的水杯接了一杯水递给张婉清。 这看似不经心的动作,其实是两个人早就商量好的。张婉清笑着接过水杯,强忍着心里那股恶心的感觉,喝了几口。 很显然,张有为虽然端着茶杯坐在一边,却是一直注意着自己女儿和孙炎的动作。看到两人共用一个水杯喝水以后,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这时张婉清拿起手机跟自己奶奶通起电话来。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溜走,张有为看到他们腻在一起的样子,张有为笑笑,说道:“哎,这人哪一上了年纪就不行了,不是你们年轻人啊,我困了,要去睡觉了。你们住哪?” 听到张有为的话,孙炎只觉得两眼一黑,虽然他已经料定了张有为今天是不会走了,却也想不到他会这样说,他话里的意思,摆明了是要在自己这里住下了。 “没事,虽然我年龄大了。可为人还是很开通的,年轻人嘛,住在一起是难免的。”张有为看到孙炎的样子后,大手一摆说道。 “爸。”张婉清的脸上多了一层红晕。“你胡说什么呀!”张有为的话,也太直接了点。 “呵呵,呵呵。”孙炎不敢再乱说话了,只有呵呵傻笑几下。 张有为默不作声的坐在那里,张婉清看了看他,说道:“爸,你先去洗澡吧。” “不急不急。” “那我去了。” 随即张婉清转身去了浴室,可在心里,却是无奈的叹息一声:看来,今天晚上只能跟他睡在一个房间里了。 “去吧。”张有为说道。此刻也没见到他有什么睡意,刚才还说自己上了年纪犯困,看来他是早就打定了主意,要看看自己的女儿是不是在演戏给自己看了。 张有为洗完澡出来以后,一边朝自己的房间走去,一边说道:“孙炎,快去洗澡啦。” 那时孙炎与张有为干坐在客厅里一句话也不说,早就已经憋坏了,听到张婉清的话,如蒙大赦,赶紧起身去了浴室。 孙炎从浴室里出来以后,没看到张婉清在客厅,左侧的卧室门却是开着的,不用想了,张婉清一定在自己的房间内了。朝张有为尴尬的笑了一下,孙炎逃一般的钻进了张婉清的卧室。 张有为这才站起身来,去了浴室洗澡。只是他的嘴角牵起一丝狡猾的笑容,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你睡床,我打地铺。”孙炎在进了卧室以后对张婉清说道。 张婉清苦笑一下:“你以为这么容易骗过我爸?如果我估计的没错,他等会一定会过来的。” “啊?那怎么办?”孙炎瞪大了眼睛。 “上床睡觉吧。”张婉清说完这话,身子还朝里挪了挪,明显的是在给孙炎让出空来。 此刻,张婉清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真丝睡裙。细细的吊带仿佛一触即断,洁白而修长的双腿暴露无疑。孙炎讪笑了一下,却是不敢上床。 天啊,这么一个惹火的尤物,谁敢和她睡到一张床上?现在自己只是假装她的男朋友,万一起了生理反应,那多丢人啊。 “快点啊,我一个女人都不怕,你还在那里犹豫什么。”张婉清看出了孙炎的犹豫,不满的说道。 孙炎还是站在那里没动,张婉清一瞪眼,说道:“难道你想让我爸拆穿?我可告诉你啊,即使拆穿了我爸也不会对我怎么样。倒是你,现在和我在一个房间,本来就让他误会了,小心他揍你。” 威胁,**裸的威胁。可是却不得不说,这威胁是很管用的。孙炎一想到张有为的正直模样,不难想象自己的女儿被人欺负了,会做出怎样的决定,不过那蒲扇大的手掌,一巴掌抽在自己脸上,孙炎心惊胆战地立刻就钻上床去了。 孙炎的动作,让张婉清偷笑不已。 两人的身体都紧紧崩起,彼此都刻意保持着距离。可现在时间还早,谁能睡得着?即使是时间晚了,估计两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睡着的,原因自然是不言而喻了。 尤其是张婉清,本身洁癖这么严重,现在有个男人躺在她的床上,就感到浑身难受。只是,现在却又不得不这么做。 “小清,你们睡了没有?”张有为的话声响起的同时,房门也“啪嗒”一声打开了。 张婉清反应很快,立刻翻了下身,侧面对着孙炎,把自己的脸枕在他的胸膛上,一只手还搂着他的脖子。并且把孙炎的一只手拉过来,搂着自己的腰。 房门打开,张有为走了进来,看到这副情景,张有为立刻说道:“你们睡吧,睡吧,我也去睡了。” “啪嗒”一声,房门关上。张有为去了另外一间卧室。 “这房门我明明锁了啊?”孙炎不解的说道。 “小点声,笨蛋,我爸是干什么,没当教师之前,可是当过侦察兵。这锁对他来说等于没有。” “你怎么这样,当初你给我说你爸的资料可不详细哦。” “知道那么详细干嘛,我们又不是真的。” 孙炎感到一阵无语。不服道,“可他进来干嘛啊?要是我真是你男朋友,我们正在那啥,他不会感到尴尬啊?”孙炎小声说道。 “他这就是为了进来看看我们两个是不是真的睡在一起。”张婉清说完这句话,一张脸已经红成了大番茄。孙炎顿觉无语。 第二天一早,张有为起床很早,在吃过早点以后,他就要离开了,并且还留下字条。 83.独白 1 2007年6月尾,我得知自己高考落榜,没有选择复读这条路走下去,而我的高中同学有两三个听从家里安排,在那年七月份重新回到原来的学校复读,我没有勇气,毕竟那时的我还是很虚伪,非常在意面子这个东西。 高三毕业后,我决定到姐姐工作的地方散心,一来我是知道自己的成绩很烂,不敢面对,尤其是不敢亲眼面对母亲失落的眼神,选择暂时逃避,心虚是那时的我真实的心境。二呢,我是为了开阔自己的眼界,活了十几年,除了三年级被姐姐带出来深圳玩,几乎一直待在穷村癖巷里,很多外面世界的事都不清楚。 当然了,即便是在以后这十年内,我依然不清楚外面的世界。 在高考后的几天,也就是六月十号,我搭乘上去G城的班车去J市,说是J市,其实严格说来是J市的一个县级市----K市。 那时候很流行的单肩背包是我的最爱,至少在我的小县城里。 那日我匆忙塞进几件衣服,应母亲的要求,带了十几斤花生油,而且还是在吴镇上买的,尽管家里栽种不少花生,但距离拔花生拿去榨油还早得很。 现在想来,我那时确实不懂事,家境不好,家里人手又不够,且花生又栽种得多,到时应该会很忙,时值酷暑,天气自然燥热。我怎么可以自私到撇下母亲,一个人跑去K市打工呢? 闲话少提,在我的村子里,乡下人总有一些风俗,说第一次出远门,要带点家里的水到陌生地方,将水煮开喝掉,这样能治愈人的水土不服。 我当然不信,但奈何拗不过母亲的“霸道”,最终还是将家乡水装进瓶子里带去了K市。记得那天我带的东西说多不多,说少应该也不少吧,单我一个人拿还是有点累的,花生油、一只鸡、一些家里的蔬菜,还有我自己的衣服。 两个小时后,我来到了K市,站在车的旁边等姐姐来接我。当时去G城、S城这些班车是包中午饭的,每次都要在K市这个落脚的饭店里吃饭。 18岁的我那时不知是不是脑袋里那根筋不对了,尽管姐姐一直跟我提及要不要在这里吃饭,说是免费的(其实已经给钱了),还问我饿不饿。 我说:“去你那里有没有的吃?”姐姐回答说有。 当时姐姐来接我时,顺便带着她儿子来了,那时小家伙才三岁多,非常调皮,在家没人看管,姐姐又不放心。他一见我就开心不得了。 我赶紧蹲下把他抱了起来,小家伙长得非常可爱,可能许久不见的缘故,发现他瘦了点,而且皮肤晒得黝黑,人倒是精神的很,在我肩包上抓来抓去。 回到姐姐住处的时候,已经是十二点多了,中途耽误了一些时间,要是知道姐姐要到市场里买菜回来炒,我肯定会在饭店里吃饭。我恨死自己那会儿的笨。 晚上,姐夫跟我讲,你明天就要去厂里报到。原来下午两点多,姐夫从厂里回来问我:“你想多玩几天呢还是就想上班?”我脱口而出道:“还是先上班吧。” 天真的我以为上班很爽,而且有钱拿,是最开心不过的事情了。 而且我也想试试在厂里上班是怎么回事,所以回答的特别快、特别溜、顺口。随后姐夫带我去厂里填表、复印身份证什么之类的。 第二天,我起来的很早,昨晚一夜也没睡好,搞得那天上班的我哈欠连连,兼且心里紧张得很。 后来,在我来到这里一周以后,高考成绩出来后,果然不出我所料,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这个成语来形容我的高考成绩再恰当不过了。 并且我也知道母亲知道后一定会哀叹连连,家里人都以为我会伤心不已,都打电话来安慰我,殊不知我早已乐开怀。也只有在时隔多年以后的今天,我意识到当时的懵懂无知,如果时光能回到以前,我必定会扇自己几巴掌,狠狠地。 母亲一直把我的成绩考砸归咎于她自己,完全不责怪我,还问我想不想复读,我当然拒绝。 几年之后,在我成家立室,在我事业遇到挫折时,母亲却永远离我们而去。 生前,母亲一直为子女担忧——读书时,为我们的成绩不理想而忧愁;出来工作时,又为我们的以后生活着想,仔细想想,母亲这辈子活的挺苦,又十分不容易。天下的父母又何尝不是如此。 到了七月尾,我领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薪水,心情当然激动,手里拿着一千多块,沉甸甸的。我没有厂里认识的那位H省工友所说的“手里颤抖着,一张一张地数,简直不相信是真的。” 亢奋的心情,但对我而言,我们所经历的都是十分真实的人生经历,在我结婚那会儿,我跟他打电话聊天,谈及此事,大家都莞尔一笑。 领到工资的隔天,工友们建议晚上出去玩玩,我找个理由搪塞过去,我有自己的打算。 过了几天,也许是厂里的生活、工作太过于乏味,我拨打了同学的号码解闷,早在在毕业前夕,我特意问小强要了号码。 聊了几句,发现他居然也复读,出乎我的意料。后来得知,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里有几个复读,其中就有小强。 高考成绩公布以后,母亲知道她儿子不愿复读,所以只好叫父亲或者妹妹留意下有没有别的技校什么的,毕竟我当时还小,而且我生在一个很荣幸的家庭里,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儿女多读点书,认为这样找工作容易些。 没多久,我搭上去G城的班车,那时父亲回家过节,顺便有些事情要办,加上他已经帮我联系好了学校。所以父亲在搭乘G城班车时,在和平饭店里等我。 时隔九年后,我再次来到G城。 那时一个晴朗的天气,我拿着肩包坐上去G城的班车,父亲和我坐在一块,因为我有晕车的经历,一上车就用衣领捂住鼻子,父亲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晕车。说完立马躺着就睡。 不知不觉忽然闻到一股汽油味,那味道真的很难受,但比汽油味更难受的,我想是呕吐的气味。 原来是父亲。 我问他到了么?这是哪里? 父亲说这里是F市,父亲还说再要一个多小时就到了,放心吧!原来他要上厕所,所以才叫醒我看好东西。 虽然被打断自己睡眠有些来气,但这股闷气还没来得及涌上后脑勺,兼而向全身四肢传送她的汹涌的起势,却发现鼻子有些难受,不,这不仅仅是汽油味,还夹带着一些馊味,唔,这股味道相当熟悉。 我赶紧捂住鼻子,生怕味道跑进鼻腔内,右手把衣领的袖口往鼻子上凑,至少呼吸顺畅了些,还能闻到衣服上的洗衣粉味。谁料那位吐的太过于利害,喉腔里打出呕呕的干声响。 打喷嚏跟呕吐是具有传染性的,我一时忍不住,胃里的胃汁、残渣全涌上来,我紧闭嘴,还不忘用右手紧紧捂住,左手赶紧拿出塑料袋,撑开。 “哇”的一声,胃汁跟食物冲口而出,想不到今天的中午饭全交代在这塑料袋里头,肚子里似乎有些呕不完的东西,只吐得上气不接下气,鼻涕眼泪胃汁都赔了。 这时父亲刚好走回来,问我怎么回事?我心里直想“丢脸死人了。”一直没有说话,生怕我说的每一句话都会引得乘客侧头回望。 总算是胃里呕清了,恶心不止,望着手里的红色塑料袋涨得这样大,甚至手里也有些残渣遗留手中,抬起头来问父亲拿卫生纸来擦干净。 本来想着好好看下G城的美景,被我这番举动之下,搞得我索然无味,甚至到了技校我也未能从丑态中走出来。 2 在今年我提笔把这段往事写下来,纯粹是因为我离婚了,加上我最爱的母亲离我们而去,说是缅怀母亲的刻意记录也不为过,而更多的纯粹是我个人的故事,可能我记性不是很好,中途有些记忆有误也是常有的事,我仅仅努力从记忆深处找寻、求真,尽可能的还原当时真实的场景。 当然,我也讨厌给自己添油加醋或者有意回避一些细节,甚至是偷工减料,并不是我真的有意这样,也许是记忆出了差错。 总之,我力求真实,仅此而已。 不可否认,世间总有一些求真的家伙,吹毛求疵,当您看了之后,而又不相信我说的这是真事,那么,我可以真的很抱歉跟您说句,“谁让您当真了?” 2007年8月,我进入海事大学,学校周围的一切让我觉得很新奇。尤其是可以认识一些来自****的朋友,他们不同的受教育方式,不同的思考方式,甚至是不同的饮食习惯,都让我很期待。毕竟在这方面,我兴趣很浓厚。也许跟我喜欢历史有关吧。 那次我跟父亲来到G城报名后,随即又匆匆忙地回去K市上班了,G城有很多好玩的地方我未来得及去玩呢,心却一直叨念想着:反正以后机会有的是机会——出去玩。 回去上了几天班,突然有天接到父亲的电话,叫我这几天就辞工上来,听说8月15号就开始军训。好在姐夫在厂里工作了几年,认识不少人,跟人事部的大姐很熟,没多久就能帮我办好离职手续,并顺利拿到工资。 有一次,在群里跟人聊天,某人说起厂里辞工很难,即便辞工,多数是不要工资就走人,当时我不以为然,还使劲儿拿自己当例子,现在想起,脸上都火辣辣地热,非常不好意思,痛恨自己当年的幼稚与不成熟。 辞工后,我独自坐车去G城,其实细说起来,家里人保护的我太好了,就像国宝熊猫一样,养在温室里。那次也是姐夫陪着我来到和平饭店乘车。姐姐不放心我一个人坐车,硬是要姐夫一路扶送我。 来到G城,父亲早已在客运站站等我了。 随后大家一同回到出租屋。那里父亲早已买好了猪肉,蔬菜等等食物。在简陋的出租屋里,直到现在我还清楚记得父亲煲的猪肉汤特别好喝;而且那时父亲对于我来到G城,对我的期望特别大,简直把我当做了将来飞黄腾达的“救世主”,这么说吧,以为我就是他们眼中看好的“潜力股”,也说了很多好话来鼓励我好好念书。 在几年之后,我完全辜负了父母的期待,换来的竟是他们潸然泪下的失望,还有他们的自我怪责。 在K市打工的那段日子里,令我印象深刻的却是我第一次看网络小说,是一本叫什么坏蛋怎么炼成,当时的我竟没有入迷,真是太奇怪了;也许我对于网络小说根本没多大兴趣,一直以来我都是受课本知识的熏陶,热衷于那些五四那一批的文人作家,当代的作家我几乎都看不上眼。 第二天,我们早早就起床,一起来到位于H区红山市场的海事大学。父亲帮我打理好一切就离开了,叮嘱好我要好好念书,不要辜负家里人的期望,将来不愁没工作。我答应了下来。 望着桌子上的葡萄,龙眼,我心里有些发虚,父亲的背影在我眼里渐渐模糊,记得当年父亲也来过我高一的宿舍。父亲老了,真的老了,两鬓的白发愈来愈明显。 虽然我在高中就已寄宿,但心里头还是有点紧张,站在陌生的地方,想到今晚即将跟几个来自****的同学睡在一起,我一阵害怕。 我天生是个不爱说话,也不会搭讪之人,非常害怕他们回宿舍我应该怎样跟他们打招呼,是叫他们吃水果,还是自我介绍一番? 尽管在心里复习了很多遍,但真正开口叫他们吃水果时我的喉咙感觉被人硬塞了一块木块,堵住了要说的话,变得期期艾艾。关灯后他们有说有笑,我却睡在上铺翻来覆去睡不着,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如同高中那样,再一次又失眠了。 是时候轮到介绍自己了吧,当然,军训那些我就不详细说了,没意思,因为我们全是大老爷们儿,说多了都是泪啊。 我叫明智杰,这是我真实的名字,不知我第一次公开自己的名字各位有木有开心。样貌这些就不说了,反正靓仔与丑,都是见仁见智,没什么好说的,但我有一点不喜欢,乃至有时会讨厌自己来,那就是我的身高,各位不要抱有很大期望值,我才158cm。 为了这个矮个子身高,我还跟高个子同学争个脸红耳赤,他硬是要说我有一米六多,我的身高难不成你比我清楚,差点儿就为这事打起来了。好在有汝辉在一旁劝,我们才没有两败俱伤,事实上我还不一定打得过一米七五的李志权,他不但长得高大,肌肉结实,而且还是个胖子。 很难想象,像他这样的胖子也许只有武打影星洪金宝碾压他嚣张的气焰。 李志权为人仗义,之所以这么说,缘由是有天我被春密忽悠跟他去买衬衣,跟他来到一个衣服店。店主长得十分好看,短发齐肩,皮肤白皙,长着一张瓜子脸,娇嫩的小嘴微微上翘,象是随时跟人摔小性子,甚是可爱。 那一刻,至少我被她迷倒了。虽然我不相信什么缘分,但我始终认可“见色起意”。春密问我有没有看到合适的衣服,我说不合心水。 在挑来挑去,春密跟女店主愈谈愈高兴,他觉得我傻乎乎地碍眼,被他指使叫我去买饮料,而且我居然也买了饮料给那个女店主,真够傻的。 可气的是,当时的我还非常乐意去做,丝毫不觉做了亏本事,几天后我讲给志权听时,我才大呼上当。 对于那个身高,我一米58确实没什么好炫耀的,但我还是想告诉大家,一直我都觉得医院体检时电子量称是假的吧,虚报身高,或许我孤陋寡闻,可我还是认为可能所有的电子称都这般——有次在学校附近的药店门前,看到电子秤,我想试试准确性,就投了块硬币,我站上去一称,立马有声响读取我身高是一米六五。 刘慈当时在场就恭喜我,“伟杰,你又长高了,值得祝贺,请我吃饭吧。” 刘慈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喜欢爱占人便宜,我虽然不高,但你也不能把我当傻子看待吧。这点,我很生气,为此,我撇下他匆匆赶回宿舍。随后刘慈屁颠颠在我身后说他是开玩笑,叫我别那么小心眼儿。 其实我并不是多生他的气,可我就是讨要他说我的缺点,譬如时不时说我吃相难看,还笑话我有着成龙般的大鼻子,说什么鼻大不中用,意思就是说我**短小。 这特马太伤人自尊心了,又指着我那双小眼睛说贼眉鼠眼,我不生他气才怪呢,简直就想抽他丫的,但我一说话露出一张黄牙歪嘴,刘慈又哄笑不已。 虽然知道刘慈嘴巴不留情、可恨,讨厌,但我这副尊容实在不敢恭维,曾经有段时间我的自尊心伤的不浅,或许唯一能让我值得自豪的只有我的侧颜,宛如歌手张敬轩在舞台表演故意摆出的侧面bose一般,好吧,我承认摆姿势没有他做的好看。 除了这些,还有与生俱来,让我痛恨无比的缺陷又爱的要死,没想到后来我慢慢竟会习惯了这个——我他妈的竟然是个口吃患者。 我深信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老天爷竟然会这么惩罚我;但也正是因为我的口吃,让我在多人面前不敢多开口说话,生怕别人模仿我的动作。 不能不说,中国人在这方面确实是有着天生的优越性,不愧是个天才的国家,山寨货盛行,尤其是我现在的手机,我这会儿正靠着它来完成这次的写作呢。 天生口吃已经让我很困惑,在众多女同学面前不敢吭一声,尤其是我到了青春期时,萌发青春悸动时更让我生不如死。胎死腹中——多次的表白机会就那样流产了。好在这么些年了,我居然挺了过来,或许正因为我沉默寡言的性格。 不然,我现在连死的心思都会有! 我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父亲常年出外打工,母亲在家务农,生活条件异常艰苦,有时要到田埂里摘些野菜回来吃,说出也许有些人不信,在1999年,在寒冷的冬季,母亲和我们两兄妹一起到田野里摘野菜吃,北风吹得呼呼地响,而我们却冷得瑟瑟发抖。 后来母亲跟我们说,“那年,父亲没有寄钱回来,姐姐又要花钱看病,挣的那些钱都不够她花的。” 小时候,母亲管的我们很严,不准我们到外面去玩,外人可以来我家看电视、写字。但总不准我们到外面去玩,我们当然也问过母亲为什么,总得有个理由吧,母亲生气起来十分可怕,板着脸孔说不许就是不许,哪有什么理由! 从小到大,我们很小看到母亲发这么大的脾气。 3 实话实说,在母亲的严加管教之下,我直到大学以前都没有交过女朋友,当然,跟我性格也有关系——我不会主动,自身的缺陷——口吃,更让我难为情,一张嘴就期期艾艾。直到她的出现—— 来到G城念大学,又重新燃起了我心中的那一团火,我相信自己大学四年不再会顾怜自影,望着宿舍里的家伙成双入对,我好恨自己没用。 言归正传,这些乱七八糟的故事应该从我大二那一年开始讲起。有一次我周末回校,在双港天桥底下,见到一个女孩子辛苦的拖拉着行李箱,我赶紧走过去想帮忙。 那时的我单纯善良,见到有人有困难就想去帮忙,谁料那位姑娘见我贼眉鼠眼,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你走开,你谁呀,谁要你帮我。滚!” 我长这么大没让人这么骂过,尤其是女人。我一时来气,正想回应,迎面而来她的那种眼神,当时的我真的吓坏了,恐怖的程度我想只有《唐人街探案》里头结尾处——那位小姑娘的眼神可以相媲美。 见旁边的路人一个个从我身边离开,眼里带着复杂的神色,那会儿如果真有地缝,我会毫无犹豫钻进去,场面一度是又尴尬又丢脸。宛如自己做了坏事当场被人抓到,脸上的神情转瞬万变。 这事让我对女人有了一些看法,对女人的戒备心愈来愈强。 后来,我认识一个姑娘,她叫陈诗雨,是我有史以来,破天荒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如果知道后面发生的一些事情,我打死自己也不会一头撞进她的陷阱。 我们认识的方式也很意外,于我现在坐在计算机前打字,我还是忍不住拿起桌前的烟盒,从里面倒出一根烟,信手用打火机点燃嘴里的芙蓉,心在想,要不要回忆起这段故事。徐徐呼出烟圈,罢了罢了。 该来的,该做的,我依然如故,没有她,那我这段故事也不复存在,她是我这个故事的一个引子,一根导火线罢了。 那时我们固定在周四下午上完一门轮机课,其他同学下课后,蜂拥而出跑去食堂。有一天陈诗雨过来跟我说:“您好,我们可以认识一下吗?” 按说女孩子主动找男人聊天的罕有程度,就好比那些打工仔主动要求加班,而且还是免费的。我大吃惊之余,来不及脸上做出相应的表情,可我那时偏偏就点了点头。 我承认自己长得不帅,说话也不利索,完全看不出在她眼里我有什么好?或许人类就喜欢用放大镜看别人,而自己则喜欢用显微镜来看待。当然,她也没有值得我注意的地方。 我不知当时的鬼使神差点头答应是不是因为自己寂寞,还是眼看宿舍个个都成双入对,妒忌心作祟?抑或系老天爷可怜我让陈诗雨真的瞎了眼,总而言之,我们一起去吃了饭,一起陪她回宿舍。 陈诗雨说她已经注意了我好长一段时间,尤其是那天在双港天桥的情景,让她记忆尤新,一直不好意思开口跟我说话。她还说了,在天桥上发生的事情自己未能帮上忙,觉得很抱歉。 我当然不信,口头上却说没关系,换作谁都一样,冷眼旁观嘛,很正常。 我一直不知道她说这番话是什么意思,直到后来,她躺在我怀里,手指在我胸膛上画着圆圈,她终于吐露心声,于那时开始,她就留意考察我。 84.现代人礼仪 叮的一声响,电梯门打开了,我也回到现实,从里面走出去。穿过走廊,途中遇到一个服务员,她带领我往目的地走。在她的帮助下,我很快就找到了, 推开门一看,呵,竟是她。 那个女人也是一阵惊讶,情不自禁脱口而出,是你呀。 我尴尬地点点头。 母亲以为我俩认识,恍然大悟,进而会心一笑,媒婆更是挤着眼睛对母亲笑,这真是让我苦笑不得。 说起我与她的认识过程那真是一个大玩笑。 我快步来到母亲的旁边,拉开座椅便坐下,该有的客气与礼貌还是要做的,一边问候了媒婆与那女人,一手更是给她们倒茶,最后才是母亲与自己。 我品着茶水,眼角细微在观察在座的每一位,一共才四个人,包括我,简单得很。在这张六人的桌上,媒婆坐在靠左边,往左一点就是那女人,而我和母亲就在她们的对面。 说实话,在我进门前看到她们有说有笑时,目光一下子就看到了她,她的整张脸在哗的一声中发出光彩:“没想到是你呀。”说时便大为放松,没有了之前的拘束。 母亲朝我耳边问道:“你俩认识?” 我点头说:“何止认识,简直熟透了。”话一说出,便后悔,这话怎么觉得那么让人轻佻呢。但想想也没错。媒婆叫李春燕,她看起来有四十来岁,高颧骨,瘦脸穴,正面看时觉得人不可貌相,为人却精明得很。一听到我对母亲的话,就主动开口笑着说,“那就好,熟了就好,本来相亲也是那么一回事。” 我不知该怎么接她的话,但她俨然是一个话痨子,直呼我名字,说:火焰呀,别怪李阿姨我这么叫你没关系吧。作为长辈呢,我确实是为你好,作为你妈的好朋友,你的事我自然更是放在心上。我都听你妈说了,像你这样的年纪理应结婚了;但是呢,时代不同了,现在很多年轻人就喜欢拖,一直拖到三十好几,甚至还有的不想结婚哩。我这么说不是想逼你,工作再怎么忙,该谈恋爱还是要谈的。希望你不要怪我这个外人多事。” “怎么会呢,李阿姨。你也是为我好。” “火焰这孩子,别的不说,就是本性善良,偶尔也会执拗,做母亲的有时也是操碎了心。” 我低下头,声音变小,说:妈,好了,不要再说了。人家看咱们笑话了。 母亲见好就收,反而主动问起了那姑娘,虽然她们之前也聊过,可明显这是故意的,特别是关于我和她是怎么认识。 这话不用她讲我也知道,简直就是一个红包专业户,哪里有红包就钻哪里。有好几次被人撞破了,发现她是打着相亲的幌子要红包。 事情是这样的,我那个朋友,在去年相亲了十来次,后来遇到一个合适的, 也对她有些许好感,可是第二天晚上,他去那个朋友家玩,他朋友跟他说,今晚有人来相亲,所以要你帮我看看。谁知那个女孩就是他自己昨天晚上相亲的。说实话那女孩也挺不好意思的,在微信里跟他讲,我也没想到那个竟然是你朋友。 然后我朋友问她,你是不是专业的,专业拿红包,还有专业撒网养鱼。 这话一发出去,她看到了显然不高兴,立马在微信里大骂他一顿,继而拉黑,可是拉黑也能收到信息,她想到了一个绝招,拉黑再删除好友。后来我那朋友气不过,在朋友圈公布了她,从此她就臭名远扬。这事成了我那里的一个笑话哩。 在她和母亲交谈时,我紧盯着她,发现她挺好看的,怎么会干这种事。想不明白的事就不要想,她不光脸蛋长得俊俏,性格也很率真,不然也不会别人一提及就承认,就是这个优点,令得我母亲对她刮目相看。 母亲阅人无数,什么妖魔鬼怪在她面前都得显出原形来。而眼前的这个姑娘,真诚坦率,也说了以前的事出来,这倒让我不知怎么想她好了。 相比于以往的浓妆艳抹,这次的她打扮得很朴素,一头披肩长发黑得几乎过于浓烈,不染不烫,就连耳洞都没打,再加上今天的打扮确实朴素清新可人,给人一种乖巧安静,这些都颇合母亲的意。 在谈话中,母亲夸了她今天的衣裳,一身深红色的运动衫领子,悄悄地露出深蓝色的外套。可以感觉到,这个姑娘的身上充满着青春的活力和蓬勃的朝气,可能是个跑步爱好者。她也回赞了母亲的选装搭配,弄得母亲心情大为怡悦。 于是趁着心中的疑问,我问她你是不是很喜欢跑步? 她听了之后,也是兴奋,像是为了找到知己而高兴。 我问她,既然你喜欢跑步,那你知道不知道村上春树也写过关于跑步的文章。 “你指的是《当我谈跑步时,我想谈些什么》这篇散文集吗。” 我说,是的,你看过没有。 在我和她主动聊天时,我发现李媒婆与母亲笑意渐浓,真是见了鬼,我之所以这么做,不过是为了印证一个困惑了自己近一年的问题而已。 我不在理会她们在心里怎么想我。 显然她对我的话题很感兴趣,问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村上春树这个作家?” 天哪,真够冤枉的,我哪知道你爱哪个作家,这根本不是我的问题好吗?为了不使她尴尬,我使了空城计,故作神秘道,“我还知道你很多事呢?” “是吗?那你给我说说。” “这个嘛,”我赶紧打岔道,“以后再说。村上的这本书你觉得怎样?” “当然好了,还用说吗?并且我最喜欢村上将跑步与写作联系到一起。” 这正是我想要的目的,我眼睛一亮,有意道:“何以见得?” “里面有句是这么说得,”她如数家珍道:“村上春树在散文集《当我谈跑步时我想谈些什么》里写到,他将跑马拉松比作写作,他认为跑步就应该设定一个目标,如果未能完成,‘即便未能在预想的时间内跑完全程,只要有了业已尽力的满足感,或是为下次比赛奠定了些基础,抑或有了某种类似重大发现的东西,大约也算大功告成吧。’” 我真佩服她的记性。 接着她又说:“注意他提到的满足感,他跑步固然是为了完成一个自己设定的任务,假若没有完成,但在途中能得到‘满足感’,未尝就是坏事。并且由之,他话题一转,借跑步来说写作。” 我赶紧接过话题,“是的,他在文中说:‘换言之,在跑完全程时,能否感到自豪或类似自豪的东西,对于长跑选手而言,可能是最重要的。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写作。小说家这一职业,至少对我来说,是无所谓胜负成败的。书的销量、得奖与否、评论的好坏,这些或许能成为成功与否的标志,却不能说是本质问题。写出来的文字是否达到了自己设定的基准,这,才至为重要;这,才容不得狡辩。’ 注意这段话,他由跑步转到写作时,先说了跑步如同写作,都是没有很大的功利心。当然,也有人认为,他不过说说而已,实际上他自然想的不行。 这段话不论真假,但他呈现出来的一条做人做事很有意义,不要做之前就想得到什么,而是问问你的初衷一开始就是为了掌声与崇拜吗。若果是这样,那么你骂白食者自然有你的道理。 接下来,村上春树还说: ‘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在这层意义上,写小说很像跑全程马拉松,对于创作者而言,其动机安安静静、确确实实地存在于自身内部,不应向外部去寻求形式与标准。’ 这段话很明显关乎于人的动机,到底写作是爱好,还是有着强大的私欲,譬如为了赢得掌声,并且为了得到这些,不惜暴露自己真实的人品,不敢说是瑕疵,至少也是功德无量,因为他的干法,很坦诚的告诉我们,我就是要名,也要掌声。 能说这些人不坦诚吗。他们就一定是伪君子吗。至少,他们是算不上。他们也不过是精致利己主义者罢了。什么为了文坛着想,都是扯着幌子说些扯蛋话。” 激动之余,我情不自禁地说出了粗鄙之语,我怎么可以在这种场合说这些脏话了?我这是怎么了。 我朝她们望了过去,母亲也是目瞪口呆,那个姑娘更是没有想过我说会这样的粗鄙之语。只有李阿姨笑了笑。 “来来来,我们喝一杯,这鬼天气真是冷死了。喝口暖茶暖暖胃。” 我心虚地服从李阿姨的话,在场的人也莫不如此。母亲恨恨地瞪了我几眼。 有那么一个瞬间,厌恶的表情从她那张脸上一闪而过,我却意外地涌出一股好感。我觉得相比起这样的本性流露,反倒是那些大肆鼓吹正义感的作家们更不可信。大作家们明明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个人私欲才在文章上大肆宣传白食可恨,写作辛苦的狗屁话,谁他妈干活是不费力气的,吃口饭,走个路,哪个不费点力气,不费点力气能成呢。除了痛骂那些人,站在道德制高点外,在内心深处也得要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为文坛操碎了心。真够混蛋的! 母亲感慨说:老了,时代也变了。 我知道母亲意有所指,但我就是不吭声,可是她呢,不知为什么要表现自己,“阿姨,你哪老?年轻得很,活到九十九没问题。” 这马屁拍的真不着调,我强忍着笑意,差点笑了出来,母亲瞪了我一眼,硬生生的把笑憋了回去,内脏大为受伤。 这时菜也上来了,大家一起踊跃起来,我很奇怪菜是什么时候点,但我没问。在我吃菜时,母亲忽然问了她一句:若兰,你今年几岁了? 那姑娘叫若兰,一个被影视剧叫烂的名字。 “二十六了,过了生日,就要二十七了。” “什么?那你跟我儿子同岁啊。”母亲的眼神焕发出流光溢彩的光辉。 “是的,阿姨。” “那你什么时候生日?” “明天。” “好巧啊,那这样吧,若兰,明天我让火焰给你送份礼物。” “不用了,阿姨,我明天忙得很。” “再怎么忙,也得吃个饭吧,那阿姨今个儿跟你说好了,明天你们见个面,好好说话。” 母亲说起话来,句句都似有言外之意,与之配合的,李媒婆忽然也开了窍。 “是呀,我怎么忘了,”李媒婆这时不知怎么回事,又补了一句,“你们小年轻爱私底下聊天,我这个媒婆当得太不像话了。明天你们一定要出来好好聚聚。”说时故意作了调皮的嘴脸,只是效果不甚明显,她那鬼斧神工的脸也起到了一定的反作用。 就在她们三个在商讨着明天毫无意义的事时,我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我向她们示意,走了出去。刚一到门外,接起了电话,咆哮声传来,“我说火焰,你今天怎么了,不是说好了今晚我们在祥源会面吗?你这小子敢放我们飞机啊。快点过来。” “不行啊,我正忙着啊。” “忙什么呀。” “我现在有事不方便跟你说了。” 强子一把夺过沈朗的电话,“什么事啊,有什么事大过我们在这里吃霸王餐,快来救我们,再晚点就被打死了。” “得了吧,这招已经不新鲜了。” “你别不信啊,是真的,今晚有好几个……” “行了,那我等会儿过来。先挂了啊。” 在我快要挂时,电话里传来强子耀武扬威的耻笑声,“这下信我的吧,输了快给钱,火焰这小子从来就是重色轻友。” 我摇摇头,挂断了电话回到了里面时,她们个个都看着我,我摸了一把自己的脸,问道:“怎么了?大杂蟹你们怎么不吃?” 我有意揭开碗盖,伴随着里面的几缕轻缓的蒸汽散开,一股大杂蟹的蟹肉叫所有人不知怎么形容里面的甜美撩动着鼻腔。 碗中,在勾过芡的浓稠的汤汁里,盛放着得温热软滑的灰眼雪蟹。“哇噢!”包厢里接二连三涌起一片欢赞。 “啊,好开心!没想到这季节还能吃到!” 待到聊兴渐淡,欢谈得差不多时,我准备告退。母亲却说:你又去哪啊? 我说老板叫我回去处理点事。 “今天也差不多了,难得我跟你李阿姨相聚,我们还要留一会儿,”说时,母亲又问,“若兰你呢,要不要多留一会儿?” 她也是识趣,故意看了一眼手表,便说:“不了,这么晚了,我要回家了”。 也不问我答应与否,母亲自作主张地地要我送她回去。我一脸的难为情。 若兰看到我这表情,主动说,“不用了,我家近,就不麻烦哩。” “你这孩子,什么时候学会撒谎了。”李阿姨说,“你住的地方明明离这儿远的很,你一个人走我不放心,有火焰送你更好。” 母亲也在给我使眼色,我明白她的意思,即便的其他人,也是相亲的礼貌,要客气几句,譬如说在姑娘回去的时候,要跟她讲:路上小心点,到了给我回个信息,又或者主动问她到家没有。 真够烦人的! 出了有缘饭店,我故作轻松地抛出引子:“你家在哪个方向,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若兰也不置可否,眼神兮兮地看向我:“那就麻烦你了。” 我真恨死了自己,也恨她,我这是假客气她难道看不出来? 现代人的交际礼仪她到底懂不懂呀。 但话已说出,只好拦截了一辆的士,一起朝她家方向奔去。 在车上,我沉默不语。 “怎么了,是不是我刚才说错话了?” 天哪,你总算知道自己错了。 我说:“没有的事,只是今天我真的很累,”说完又补充了一句,“真的跟你没关系。你别放在心上。” “你这样说让我怪不好意思的,要不在前方你下车,我自己回去就是了。” “没事,我已经答应了我妈她们要好好送你回家。” 若兰看了我一会儿,“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好。” 我发怒道,“真的跟你没关,让我静一会儿好不好。” 若兰这才安静下来,原以为我可以这样安全到达目的地,可她显然不愿这样。 她的好奇心太重了。 85.书中人 “论理你跟我算彼此早认识了,”她蒙着脸,又戴上了一副黑框大眼镜,向我款款走来并且坐在我面前。 我被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说出这句话惊愕不已。 我回过神来,看着这位坐在我眼前的美丽女子——戴着面罩的她身穿白色真丝长袖,灰黑色的西装套裙,加上棕色的长筒丝袜,和黑色的高跟皮鞋。 她的目光咄咄逼人地刺向我,我弱弱地问一句,“我们认识?” “旁人都说你贵人多忘事,果然不假。”女子不满地哼道。 我更好奇了,我与她素未谋面,她何以出此语,为了解答心里的疑惑,我便继续追问。 “既然你认识我,那你总得说点让我印象深刻的事吧?” “你——”她话到这里,咽了下去,接着就听到了她的哭泣声。 我顿时心里慌作一团,好端端的她怎么就哭了,生平最讨厌看到女人的眼泪。我看向她时已垂着头,咬着嘴唇,像是在心里斗争,最后还是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做过的事怎么会没印象。” 她眉眼间仿佛带着种幽怨之色,轻轻地说道:“男人都是这样的,我不怪你,可是你不应该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听着这一头雾水的话,我不由得挠挠头,但还是凝视着她,“是不是这其中有什么误会?”为了说的更明白,“我的意思是说,你可以透露得更具体一点,而不是你一味的抽象在自说自话。” 女子冷笑的说:“你认为我在说疯话?” 不然呢,很难不让人朝这方面去想,她的无厘头我算是领教过了,迟迟不入主题,真是拿她没法。于是我干脆问她:“你是在哪里认识我的,我叫什么名字,跟你发生过什么?” 她没有接我的话头,反而嘴巴紧闭,而她的鼻腔似已抽噎,尽管戴着面罩,依然能发现她秀丽的脸庞上已有泪珠。 我仍然凝重地看她,不为所动,也许这是女人最大的法宝,也是更能体现演技的时刻了——因为泪水占了很大分数。半晌过后,见我不语,她忽然破涕为笑,“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她笑了出来,笑得情真意切,继而又脱下了面罩、摘下墨镜,说是要叫我“好好看看,认识认识,回忆回忆”。声音里带着一丝嘲讽。我不喜欢她,真的,至少她现在给我感觉很不舒服。 “陈思雨。”她又添上了一句。 “陈思雨?”我跟着也轻微唠叨了一句?“这个名字好熟悉。” “没错。”她得意的笑了,“是你!” “我怎么了?” “你毁了我一生。” 我听了更加惶恐不安,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说我,生平不喜害人,对于伪君子尤其痛恨,偏偏自己又喜欢以真小人自诩。在我看来,自己矛盾得可以。但有一点我很清楚,那就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行为。 我回味着眼前女子的话,她那一句“我毁了她一生”简直太可怕了,那种压抑的气氛逼迫我喘口气都困难。 她又开口了,冷笑着问我,“你是真不知情还是假不知情?”她专注于看我脸上的表情。我也不甘示弱,挺直胸脯回答她: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这么讲!” 说话的同时眼睛也一直在打量她,她的眼睛闪着光芒,皮肤白皙,高挺的鼻梁下是一张性感的大嘴唇。 那一瞬间,陈思雨体内散发出女性特有的成熟味道,我情不自禁的吞了几下唾液,喉结上下动了动。 陈思雨看我眼前的动作,鄙夷之声刻意出现于鼻腔上,粗粗地哼出一口气,“想女人了。” 我说没有她肯定不信,所以我打定主意,干脆直接承认好了,“是啊,已经有一年多没碰过女人了。” 陈思雨闻言微微一愣,“你倒是挺老实的。不害臊。” “我不否认!”我咧开嘴笑了。 “哟,”陈思雨故意拉长一个音,“你以为是在夸你来着?满脸得意。” “不,老实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意思。在我眼里,我不过是陈述一件我的事实。” “你们这些男人啊?是不是都得了臆想症患者。” “何以见得?”我问。 “我猜你应该想起我来了,别不否认,刚才你一边跟我说话,一边行偷窥之实。”陈思雨紧盯着我脸上,那一闪而过的慌张而窘迫相信未必能躲得过她的眼睛。“很像你当初写的那个人。” 当场被揭穿已尴尬,令我不满的是她自信满满的架势使我很不舒服,但我还是承认:“是的,我也是刚想起。你要明白,我写了很多作文,尽管大多数都是太监文,也改编了不少。在短时间内想不起也是正常。” “我不怪你。”她轻轻地叹了一声。 “哦,”我的心大为放松,不再像刚才那样紧绷,又问她,“你是不是想跟我说什么。” 陈思雨垂下头:“我已经说了。” “说了?”我情不自禁地方脱口而出问道。 我不是一个很笨的人,但此时此刻,我真是被她的话蠢到了自己,恨不能扇自己一巴掌,可现在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 “你的意思想说为什么我会写那些?”我托着下巴,“这个问题我不打算回答,反倒是你怎么会从作文中跑出来倒让我好奇。” 陈思雨迟疑着,终于开口说:“其实我跑出来来告诉你,仅仅是因为我不服气。” “不服气?”我愕然。 陈思雨呵呵地笑了,“我就知道你会这么问,那我可以告诉你,你这是在做梦。” “做梦?” “是的,”陈思雨看我迷惑不解的神情又笑了。“我回答了你的问题,那你也该好好答复我的问题了。” “你说。” “为什么你要那样写我,把我写成一个失足堕落的女人?” 我摊手无奈道,“这个嘛,说实话,我也很不愿的。你要明白,你是我第一篇作文的女主,而且还是用我以前小学女同学的名字——” 听到这里,她咯咯笑了起来,笑出泪水,笑得一手抚着肚子,一手指着我,说:“这么说来,你是在弥补以前的遗憾。是在幻想咯。” “也不能这样说。” “为什么?” “因为我当时只是好奇,是探索写失足堕落女人这个类型男人的心态,极想知道他们是不是变态。后来我发现,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那样的想法。” “哦”。陈思雨说完这句便低头沉思。 过了一会儿,她又问,“可是你最后还是把我变成一个失足堕落的女人,你这样做对得起你以前的同学?” “其实我也不想的。”这句话是真的出自我的肺腑之言,“当故事一旦铺展开来,作者本人就没有控制能力,会在某一时间不得不顺从,就好像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被作文里的人物或故事情节所操控,也就是说作者本人反而成了一个被迫完成者。” 陈思雨听了不由自主地将手放到唇边咬吮,眼神迷茫地抬头看我,“你真的没有骗我。” 我摇摇头,认真回答说,“我想不出来有骗你的理由,不如你想出来告诉我。” 她打量我好一会儿,说:“你倒是挺实诚的。” “我说的是实话。” 陈思雨的表情忽然变得很严肃,又说:“我不想成为那样的女人,你可以不可以重新再改。” 我望着她,没有丝毫犹豫,“不能,我不想写那样的题材。” “你答得真干脆,一点思考的余地都不给人。”她埋怨道。 我说,“我不想在这点上骗你。” “好了,好了,别说了,”她的情绪明显有些低落,“我不想在不开心的事情上多说。” 我凝视她,想知道真假。可她偏偏不说。我俩互相看了一会儿,她忽然站了起来,说该走了。一旋风刮过,便消失不见了。我怅然若失。 可是到了第二天晚上,她又来了,问起了昨晚的话,有没有打算重新整个修正版或番外什么的。 我说:“没想过,也不会这么做。” “为什么,”她两手托着下巴问。 我笑着回答她:“如果我说,这是我的耻辱,你信吗?” 陈思雨一脸认真的注视着我,慢慢地接过我的话,“你怎么会那样想,照理说,该耻辱的是我才对啊。” “你不会明白的。” 又是这句,陈思雨气恼着说,“为什么你们作者老爱用这句烂掉的陈旧得要发霉的台词。” “如果我说,是为了装13用,你信吗?” “装13?”陈思雨愣了一下,又说:“不是很明白。” “凡是自己懂又不想解释,故作高人的人,老爱用这句话给自己脸上贴金,以此显示自己与众不同。这下明白了吧。当然,也有一些不懂装懂的人。” “那你属于哪种?” 我坦然道,“两者兼之,前者重,后者轻。” 她闻言噗嗤一笑,“讨厌,哪有人这么说自己的!” 我不作回应,站起身,走到厨房,烧了一壶水,然后沏茶,边斟茶边说,“问的也差不多了,到我问你了,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已经说了。” 真蠢,同样的问题我竟然犯了两次。我明白她的话,不必再开口。拿起茶杯,掀开茶盖,在萦绕香气的烟雾徘徊中吹了几口气,浅尝辄止。陈思雨的眼睛变亮,注意着我手里的杯子,凝视着上面的缕缕茶香。 “你好品茶?” “我不懂。” “你这人怎么这样。”陈思雨突然使起了性子,“老是不按我的套路出牌。” 我不懂她的意思,陈思雨说,“你有一大毛病,就是爱说实话,甚至我想讨好你时,你也不会给人好脸色看,你是不是这个世界上人们提到的直男。” 突如其来的听到陈思雨这么一句,我也措手不及,不知该如何应对才好。她笑嘻嘻跟我说,“怎么样,我猜对了吧。” 我无言以对。我只是不想浪费时间说一些自己不懂的事而已,更不想欺骗别人。话是这么说,但我也知道自己口不对心也不少。有时在文章中也呈现有这种缺点。我有时偶尔回看以前的作文,包括现在的,都有一丝做作之态,写了这么久,也看了很多大家散文、小说,写不出自然本色的作文,实在是一件憾事。 那一天晚上,我们坐在那里聊了很久,也聊到了深夜,但我只记得在聊重写那个话题时,陈思雨问我,“你这人反复无常,之前说不可以,为什么又改变主意了。” 我说:“我不忍心。” “你不忍心?” 我看着她,眼睛里充满了诚恳,认真地说:“你不止一两次在提及这件事,说明你很在乎。可是我呢,是无所谓的。但在你眼里,是无比重要的事,那么我就写写吧。” “太好了,你真是一个好人。” 我叹了口气,苦笑地说:“承你看得起,其实我不是一个好人。” 陈思雨说:“能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好人,也是件不容易的事,不过,你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好人。” 我说:“你更不容易,为了这么一件事,使得我不厌其烦,该说你毅力坚韧,还是说你脸皮厚。” 她知道我在挖苦她,淡淡地一句:“你输了不是吗?” 我说:“我是不忍见你受侮辱,何况这本就是我造成的,说补偿也好,输了也罢,我并不否认。但听你说了那番耻辱的理论,你教会了我——没有人应该受侮辱,也没有人有权侮辱他人。” 陈思雨喜出望外,“想不到你也挺懂事,不像那些食古不化的人。有进步。” 我呵呵一乐:“承你看得起,我不过是看着有理就接受,而不是看谁说的,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也同意你这个观点。” “那么,请问你还有别的事吗?”我尽管已答应了她就不会反悔,不代表她可以继续留下这里妨碍我休息。 陈思雨眉角一挑,道:“你这是要赶我走,也罢,反正我不目的已达成,那么,我在书里等你好消息哦。” 说完就消失不见了,像来时一样,无声无息。 我闻着空气中淡淡的香味,一时竟陷入了沉思。 86.链 一 石英是个大作家,在南方城有名的一间工作室里兼任历史研究员与书评家。他除了给人的第一印象是那一百四十斤的大胖子身材外,自然还有一个标志性的大背头。留着这头涂着发胶亮晶晶的周润发的发型,石英可没少神气活现,觉得自己就是赌神再现,自信满满,天下没有事能难倒他。自进入这里工作以来,他办的每一件事都得心应手,今天的心情更是大好,从外面回来时眉飞色舞,心想这次的合作能达成,多亏了自己,一定要卫琛好好奖励自己,却完全不了解工作室当下发生的事。 从他回来上班后,这里的人员走动频繁,过往的职员无一不在其背后窃窃私语,但只要石英一在场,悄悄话的氛围立马戛然而止,过往的人员掩嘴而过。石英虽觉得很怪,却没有心思理会,完全沉浸于当下的快乐之中。 如同于往日一样,石头打开了公司论坛,想看看今天有没有好的趣事。主意打定,于是将电脑打开,输入密码后,接着又登陆网页,匆匆浏览一下后,觉得没什么大事,正准备关闭时,突然一条醒目的大字映入他的眼帘:被唾弃的神。 二 “被唾弃的神”,是包先生的其中一个笔名,其实根本没人关心他真名叫什么,也没人在乎,他之所以频繁的更换笔名有如下几个原因: 一,想跟前辈斗谁的笔名最多,虽毫无意义,却在他看来,也是种乐趣。目前有三十六个。 二、他不想其他人知道自己写了那么多垃圾作文,当然,也没人关心。 三、每一个笔名都代表着那个笔名背后的含义,譬如这个包先生,他觉得自己就不是真正的包先生。因为他不姓包。 早在三个月前,包先生发现在南方城里工作室里的一些怪现场,居然有人喜欢强迫他人违背自己意愿做的事。他收到风声后,立马展开一番调查,得出结果与传言一致时,不由得愤慨:“岂有此理!这事可是蛮来生作得的吗?” 作为一个八卦的记者,包先生向来喜欢掘文坟,爱好挖一些陈年往事来说三道四,被人诟病为借此上位,他并不以为然,依然乐此不疲。在这个礼拜三的中午,他写了篇作文,说了石英的强盗逻辑,也顺便扯了娜娜的坏习惯。 三 被包先生提及的娜娜,她那会儿正在茶水间里冲咖啡,刚抿了一小口咖啡,来不及回味口中的咖啡余香,突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哈吃。 “谁在背后说我坏话。” 几个女人都在看娜娜发笑,娜娜擤了几下鼻子,扭着屁股离开了,她决定要打电话给胡蝶倾诉。 四 胡蝶刚接完电话,紧盯着电脑上的股票下跌线条,禁不住爆了一声粗口。 “他妈的,这个月的薪水算是赔光老婆本了。要喝西北风了。” 于是他急忙下线,决定去找神仙帮忙。 匆匆忙地从电梯里跑出来,顾不得撞了多少人,惹来无数白眼与多少闲言碎语式的问候话也不理会,换作平时,他准会一干高下,“礼尚往来”是胡蝶做人的第一准则,无论发生什么事或遭受不公时,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吐脏话。 摆在眼前的事情严峻性,他怒目圆睁,死鱼肚白的眼神使那些口出恶语的人们不禁心里打了一个寒颤。 他穿过了马路,与众多人流擦肩而过。在广场中央一名男子蹲下来绑鞋带,胡蝶疾步走了上去,在擦过时低头看了一眼,发出了“要是我有AJ鞋肯定不会这么穿”的感慨。真LOW! 直到他见到一个身材瘦削的男子,一身的黑色打扮,本来就不白的皮肤显得更黑,嘴巴微翘,许是睡觉张嘴呼吸的原因,男子的上牙暴露出来,显得整张嘴很不自然。这个男人叫做小翔。 五 小翔大踏步走进了写字楼时,扳着扑克脸,两只眼睛像一对探照灯扫来扫去。他是文学院的主要负责人。 听了胡蝶的话,他没有放在心上。可是跟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消息影响到他了,一个小人物正准备将这股风愈刮愈大,为了阻止,他决定先发制人,将他屏蔽了事,所谓眼不见心不烦就是此理。 小翔曾经跟部下范瑾说过诡辩的话,说什么现在的大学生扩招,没有以前的大学生那么优秀了。范瑾自然不同意他的看法,大学扩招问题不是埋没了优秀的大学生,而是将整个受教育率提升,比重上去了,优秀的人不是少了,而是只会更多,相对来说,普通人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学历。他反而质问小翔,相比于以前,你觉得活在现在好还是以前好。就受教育这点上来讲,你问问自己的内心,这么说话良心会不安吗。 六 范瑾很瘦,眼睛无神无光,好像一个刚起床的病人,但他的身体很健硕,精神饱满,他显然不是一个唯命是从的人,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而是有着自己的思想看法。尽管是小翔的手下,听命于他,却依然坚称身为人要说人话。 小翔没有想到范瑾会这样的冒犯他,潜意识里他就是这里的一把手,说一不二,他的话被当做圣旨是文学院人人皆知的事,几曾何时有这么一个人敢跟他对着干,范瑾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在小翔的内心深处,近些年写文章的人良莠不齐,绝对与大学扩招有关,人员素质下滑得可怕,所以是扩招的人要背锅。小翔是个自带优越感的人,文学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认为早年间写文章多数是大学生,而受高等教育的人是有素质的,而扩招带来的恶果,直接拉低了整个教育水平,范瑾明白这就是他说这番话的真正意思。像这类的言论,还有个大名鼎鼎的刘彰,刘彰的经典语录是——手机也能写作?潜台词就是电脑写作就代表了某一种身份,所以瞧不起手机写作的人。 范瑾有时看到这类言论,不由得咋舌不已,这也能看出身份来?要知道刘彰说这句话可没几年时间,用电脑、手机来写作不过是一种工具罢了,哪个顺手用哪个,就像五笔与拼音,左右手拿筷子吃饭一样,习惯使然。或许某人的不可思议恰好暴露了某人的浅薄见识——大惊小怪。 范瑾想说,高等教育与素养教育压根儿就没有半毛钱正比例关系。倒是发现不少高智商犯罪、大学生犯案的事例,自然他也不想以偏概全。 范瑾不想在这里头多想下去,敲打了一下头脑,提示自己今天的工作还有很多要忙,于是站起身去小翔那里汇报工作。 敲了两下门,听到小翔沙哑醇厚的“请进”二字,范瑾推开门走就进去,大象给他下达今天的任务——要他去跟卫琛商量。他步伐匆匆地离开文学院朝南方城的一个阴暗角度奔去。 结果在天桥上,太阳暴晒最猛烈的地方撞见了卫琛。 七 卫琛是个好的工作伙伴,他肯为自己所在的工作效命,哪怕得罪“白食者”,强迫他人也照做不误。可他犯下错是实打实的存在,是违反自然,强行更改自然规律,失败是必然的,他的继承者虽自称是历史学者,却不能从中吸取教训。 卫琛除了工作认真外,更爱拉帮结派,喜欢阿谀奉承,恭维巴结其他有名的大作家。照理说,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大作家有名,正如花开了自然招蜂引蝶,是因为花的香气远播,蝴蝶蜜蜂采集花粉,一面是为自身利益,另一面也间接为花传播种子。本来是一举两得,互相成就的大好事,没什么好指责的,正所谓人无利不起早,各自有着各自的心思打算。同时他也是一个喜欢撒谎成瘾、虚伪成精的家伙。 有一次他跟工作室的人员在为郡主举办生日晚会时,他看到一个工作人员抽到了大奖,奖金是一千元。他口里恭喜那位员工,手里的支票却一直拿在手里,还说什么这点小钱不算什么。 范瑾在天桥上简单与他交谈了几句后,他立马匆忙了跑回了工作室,碰到白小姐,麻烦她将石英叫过来。 八 白小姐去叫石英时,他正对着电脑上的几个大字,已经全身没了力气,瘫倒在舒适柔软的电脑椅上。看到了这种情况,回忆起刚才卫琛阴沉可怕的神情,默默为石英祈祷。但处在她这种位置,是无权明说的。脸上摆出了如沐春风的笑容,轻声叫了石英。然后又去忙别的事情去了。 在茶水间,白小姐看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男子,她大声质问他在这里干什么,那名男子神情慌乱,就像一个当场被人抓住的扒手,不过很快就镇定下来。 “你是谁,我怎么以前没见过你。”   “我,我……” “快说,不然我叫保安了。” 那名男子一听到保安两字就浑身颤抖,想必想起以前很不好的事情,白小姐见此,胆子大了起来,走进了几步,才看清了他的真面目。男子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圆脸、高挺鼻梁,刹那间给人五官端正,可细心观察后才发现,他的耳朵真难看,像兜风耳,却难以掩饰他的面相俊美。正欣赏入迷时,却被对方突然袭击,将其打晕,拖到了楼梯间。男子在拖白小姐的过程中无意间触及了柔软处,顿时歹念横生…… 87.奇妙的旅行 2115年的某一天,我在南方城的一个繁华的城市里买游戏装备突然收到一条陌生人的通知,他叫我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去。当时我没理会他,那条信息也被我当作骚扰信息删除了。 可是没过多久,信息接二连三的传送到我手机里,还问我为什么不回复他,我大为惊骇且不可思议。 一个星期后,我踏上了前往目的地方旅程。到了那里时,我回看了手表上的提示,上面说要我继续往前驶,大概过来一个多小时,车子缓缓驶进了郊区一个破落的小村庄里。 实在很难想象,在二十二世纪的当下,我在车里目睹眼前这一切,不由惊讶掉了下巴,这里居然还会出现早几个世纪前农村的断壁残垣,并且交通很不发达,到处是泥土路,好在这儿的信号还不错,我透过定位器,轻车熟路地驾车拐过一个又一个的弯。 最后我将车停在一个土地平阔的地方,四面都是原野,野草绿油油一片,太阳在西边徐徐而落。 我下车后,向四周转了一下身,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发现这里黑漆漆一片,原来经过三个小时的舟车劳顿,到达目的地时已是夜幕降临。 时值初冬,天气渐冷,而且天色黑得也快。心里不由紧张起来,在想是不是被人捉弄时,就在这会儿,我左手腕戴着的微型手表忽然发出耀眼的光茫,当然这是在黑暗中才有此效果。 那黄色的小光速反复在闪烁,直到我左手晃动了一下,这才熄灭。这个微型小东西是我这个年代的高科技,专门是收集周围信号与通讯的设备。刚才的那一束黄光,我知道是一个信息,并且还显示周围的环境静谧,不像是人常来的地方。 于是根据它的指示,我循着方向一直往前走了大概五十米后,看到一条陡坡,往下走了半里路,就看到了一片小树林。那里密密麻麻的,一阵风吹过,在黑暗中更是发出簌簌地响声,我的后脑勺发凉,心里感到一阵后怕,但我还是硬着头皮打开电筒走了过去。 说起来,我之所以到这里来,是为了寻找我的曾祖父,也就是我的爷爷的老爸。之所以我对曾祖父这么好奇,是因为听家里的长辈说他是一个收藏品大师,更多的详细内容就不得而知了。 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于是我一个人前去解开谜底。 尽管家人都知道我对曾祖父好奇心愈发严重,但他们似乎并不打算说出来,甚至我每次提及收藏品那三个字时,都会遭到家人说我多管闲事、不务正业。因为在这个年代,玩游戏才是社会主流,收藏古董之类的东西毫无用处。所以每当我想多问一些关于曾祖父其他的事,无一不遭到家人的不满。有一次,我更是偷偷钻进了爷爷的房子,祈祷能在那里找到曾祖父的所谓收藏品。经过翻箱倒柜一番折腾后,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收获。灰心丧气。 在我准备离开时,无意中发现爷爷的床底下有东西,于是双膝跪下,拿着手电筒往黑漆漆的里面照去。结果被我发现一个神奇的东西,决定将藏在床底下的箱子拖出来,尽管箱子上面全是厚厚的灰尘。 我顾不得上面有多脏,立马寻找开锁的位置,正当我为找到锁而高兴时,竟忘了没有钥匙而气恼。那次过后,我一心想要知道箱子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后来在爷爷病逝的那天晚上,我不顾众人反对,一心想要知道里面是什么。 爷爷在弥留之际最后还是告诉了我,他说,箱子并不重要,我问他为什么不重要,已经烂了,上面留满了尘土也舍不得扔。 爷爷对我说:箱子真的不重要,还有一件事,你记住不要去碰它。正待我追问时,爷爷却没气了。他走的时候很安详,我却伤心不已。不全是爷爷的离去,更是因爷爷的离开,我失去了打开曾祖父秘密的钥匙。 从那以后,我有过一段时间想打开箱子,家人阻止我,后来我凭借自己的本事,趁着他们不在家时,溜进了爷爷的房间,却发现再也找不到那个陈旧得发霉的烂箱子。 这事我本以为宣告结束,却不料有一天,我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他说是爷爷的朋友,叫我到一个叫南方城的地方来。于是我半信半疑,在接连抛出几个问题他都对答如流,我就知道,即便不是爷爷的朋友,也一定是对爷爷很亲近,甚至是熟悉爷爷的为人。不管是朋友也好,敌人也罢,我的心早已被他的话勾走了。 穿过树林后,眼前突然豁然开朗,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座农家的四合院,那里富丽堂皇。一树林之隔,竟似云泥之分。我走上前去,来到了四合院的大门外,咚咚咚敲了三下,隔了几分钟,我又咚咚地敲了两下,又过了几分钟,再次又咚咚咚地敲了三下。 等我第三次敲完后,才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说话,“来了!” 四合院里面的人回答之后,没一会儿功夫,门就打开了,开门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我一见到他的真面目就开始警惕,心想这就是爷爷的朋友,爷爷去世那年已经八十八岁了。我的脚往后退了几步,中年人像是有读心术似的,将我看个透彻,“进来吧,我家姥爷在等你。” 听到了他的话,我有意屏住呼吸,稳住了刚才因情绪不安的神情,一面为自己的心性不够定力而气恼,一面又好奇中年人口中的姥爷到底是什么人?是爷爷的朋友吗?我无法得知。 现在摆在眼前的,我只能按着他的话做,我点了点头,示意他在前面带路。这个中年男人带着我进了四合院的偏房之后,搬开了地上的一块面砖,露出一个朝下的楼梯。 我心里一阵惊讶,不免觉得这里的主人有些多余,这里原本就缈无人烟,还搞这些无用的把戏,看来还真是电视剧看多了。 既然提到电视剧,在我这个年代,电视作为一个最高级的视觉影像,已经完全控制人的头脑。 时代的进步使得几乎所有人足不出户,一切通过电视来了解这个世界,而电视恰好也给人一种假象。由于媒介的无处不在,智能化的媒介得以使消费的资本主义社会以最高级的形式出现——所有的一切都是景象。作为调控的新模式,它通过创造一个又一个令人迷惑的影像和使人麻木的娱乐形式来安抚人民。 简单点来说,也就是说人话,如果人们通过媒介了解世界,那么,谁控制了媒介,谁就控制了每个人的大脑。 在这个时代的人们,几乎每个人都是权威似的存在,人们总是喜欢不断地发表自己的看法,这几乎成了狂妄自大的根源,于是人们真以为一叶可以知秋了,而忘记了它其实只是一个形容词。 这固然令人担忧,但更可怕的还在后头,人们老喜欢按自己的能力来判断事物的正误,符合他心中所想就是正确的,不合他心头好就是有意针对他,刁难他,有这样的看法的人显然是愚蠢的,你先别笑话二十二世纪的我们。 多年以后,当我翻开曾祖父的日记时,曾祖父就经常在里面写道,每个人的想法或多或少都会有自相矛盾的时候,只不过更多人懒得去更正,也懒得去承认,有多少昨天还认定是信条的东西,今天却成了谎言。 曾祖父还说,这一切的根源就在于权威,以为自己无所不知,旁人只有跪下说好的份。曾祖父还说,权威往往是自负的开始,就像得意使人忘形一样,他们就匆忙地开始了发表看法。而这个“看法”在很大程度上是虚荣和好奇在作怪,好奇心使得我们去多管闲事,虚荣心则要求别人对我们绝对的服从。我们说你是白食,你就是白食,你必须服从我们得出的这个结论。 这时中年人从地下室里朝我喊了一声,我回过神来,随即也快速走下去。下来以后,我才发现这个隐藏的地下室并不大,也就有二十来平方。地下室里有一个木架,上面放满了瓶瓶罐罐的东西,貌似是珍贵的古董。此外还有一把椅子,只是这椅子上面坐着一位老人,准确来说,他已经死了很久,成了一架骨髅。 这时中年人回过头来,看着我说:“姥爷等你爷爷很久了,想不到到头来,还是未能见到他最后一面。在姥爷身前,他说过,你爷爷一定会回来这里取回一样东西,没想到三十年过去了,你爷爷根本就没想到要回去。” 他愈说下去愈发愤怒,我也愈发好奇,经不住问出声:到底是什么东西令我爷爷不敢要回去。 88.一身轻松 2020年7月27日,我终于跟我女朋友分手了。基本上没有不吵架的情侣,但一般家丑不可外扬。现在,我鼓起勇气来讲述我们分手的经过,给后来人借鉴,我也不知自己这么做的对不对,但我感觉到——自分手后,我一身轻松。 一直以来,我在容忍女朋友对我的种种不满,因为在她面前,我一直抬不起头来。 能认识女朋友琪琪(化名),得益于媒婆的介绍,想起第一次看到她的情形,至今仍是美好的回忆,她给我的感觉是很文静,说话温声细语,像极了江南的女子,实际上她是北方人。皮肤白皙,个子高挑,目测大概是一米七左右。相处下来以后,我发现琪琪写得一手好字,清新飘逸,风姿翩翩。看了她朋友圈后更是觉得她仙气十足,于是也下定决心要好好地去追求她。 我们是谈了半年才开始牵手,一年多后也顺理成章地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也是因为同居,我才渐渐看出了琪琪这个女人不为人知的一面。 有一次,她偷偷翻开我手机来看,在我聊天软件里查一遍,发现了里面有2000多张美女图,脸色阴沉得可怕。那时我刚洗澡出来,不明白刚才还谈笑风生,怎么说变脸就变脸了,我也没问,以为女人来例假了。 直到她又拿起我手机,问我这怎么回事,我不明所以,直到她跟我说美女图片时。 我反问她懂不懂什么叫隐私。 她理直气壮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现在你这么大声来凶我,可见你是做了亏心事,要不是我偷看,也不会发现你个变态保留了2000多张女人的照片。你让我感到恶心。 说实话,我对琪琪这种非常不尊重我的个人隐私的做法感到很不满。尽管个人一直在这方面洁身自好,不搞乱七八糟的东西,但身边人这么想我, 我心里很难受。 不过这都是情侣生活的小插曲,真正让我第一次发火的是俩人谈论彩礼后。 我是为了母亲跟她吵,另一边为了琪琪跟母亲吵,两边人都觉得我向着对方,我的想法就是说开点,多说说别人的好处与一些想法,这事最终的结果是彩礼压到了20万,车配送。 吵得最厉害的还有一次,是琪琪说她出差吃得差,同事都让琪琪吃点好的。 她在向我诉苦时,我嘴贱说了一句:你能吃面包已经很不错了;我也就吃个泡面配个咸鸭蛋。 结果遭致琪琪说我感情淡薄。 其实当时我是笑着说半开玩笑的,而且我当时确实在吃个泡面配个咸鸭蛋,我个人对生活要求很低,当时也没多想。 那天晚上我给琪琪转了一千,她没收。 回来后,琪琪就开始跟我吵,我记得当时自己哭着跟她说:我们一家都节俭惯了,我爷爷疼我,省了一辈子,才能给我留了几万块娶你。很不容易。 琪琪听完没有丝毫的感动,反而冷嘲热讽说:嗯,这点钱也就我几个月工资,人得上进啊。 要知道,琪琪的年薪有十四万。那几万块钱,对她来说确实不算什么。 当时我拍着桌子砰砰响,手掌拍紫了,手指也肿了。 我跟琪琪说:我父母不舍得吃穿,是把钱省下给了我,这叫心意。 而琪琪的想法,让我也明白,她的意思只是想我努力上进好养她,或者身份提高了,好在她朋友面前有面子。 我认为这不叫爱、或者说她喜欢或者说爱我,但这种心情是远远无法跟父母对子女的爱相比的,你不要跟我谈感情,因为你根本不懂感情。 这场架吵到最后好像,我记得自己说我养你,你爱吃好的你去吃。 然后琪琪来了句:好呀,那你把钱转我。 我拿手机准备转,琪琪这时却又来句说:一千不够,至少三千。 我想琪琪是应该知道我拿不出这个数。 因为我当时买冰箱还有送琪琪的苹果11是花呗付的,每月大概两千五左右的花呗。 一千基本上是商量好的给琪琪零花,剩下的我交水电费还有菜钱。我想明白了这点,知道琪琪这是在耍我。 当即我一甩手就把手机扔了,说了句:吃吃吃,你吃屎去吧。 然后又把键盘砸腿上裂两半,这是我跟琪琪之间第一次砸东西,不贵,也就20块的惠普套装,我的美腿10还挺耐摔的,算上这次,一共两次了,都没碎屏。 不是粉饰什么,砸东西是不对,坏了还得修,白费钱,也解决不了任何事情,但是一切自有因果吧,但是这个电视我砸的不后悔,分手也是她说的。昨天的事未必是件坏事,其实我受气应该两年多了。 当初认识一个月后琪琪就跟我说过,她之前相亲的都是什么公务员教授啥的,压力自那时起就产生了。特别是琪琪的一些埋怨要求等等,我从来都是只能听着,心里叹气,憋了这么久的怨气一朝爆发,也是挺厉害的。 但作为男人,讲真的,这日子过起来不好受。 现在回想起来,前些日子我们拍完婚照就大吵一架,起因是找婚庆公司的琐事。主要是因为一个农村喇叭,婚庆那边(琪琪同学的店)要价3800元,琪琪的爸爸说正常2000左右。 琪琪觉得不值让我去退,我丢不起这人,于是把皮球踢回去给她。然后开始了互相生气,指责对方,琪琪例行数落我的不是,什么男人就该咋咋,别人家都怎么怎么。我算是看错你了,这么点事都办不好。那次我们也吵得厉害。说到激动时,我差点把电脑也砸了。 我也不知道琪琪的同事朋友怎么就都那么要面子。 我同学,武大生物博士,娶老婆才两辆婚车,家里农村办的流水席,喜糖是那种最差的果冻。 我邻居,婚车是联系他爸教的学生。杂牌车不花钱,然后基本上没听说摆台唱大戏的。 我跟琪琪一说。琪琪恼了,又开始落数我,说我要是博士——两辆婚车接送她也愿意,什么乱七八糟的扯一大堆。 我讨厌自己被拿人比较,开始扔沙发垫砸了桌上绿萝,琪琪还在叽叽歪歪——我又把自己手机扔了,琪琪不吭声了,我开始装睡。 这些都是导致分手的导火线之一,但我觉得主要还是彩礼与订婚酒: 琪琪刚开始时说给20W嫌少,她说自己有辆车,要35W,我家里没钱,没答应。 琪琪说是她的车给她爸用,我们后面再买。 订婚酒也是不欢而散,琪琪的妹妹带个同事过来,说宿州那边,结个婚几十万彩礼。 我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琪琪们家故意拉来找事的,我也不愿意把人想得那么坏,但是琪琪的话让我母亲有了想法,觉得琪琪一家不怎么样。 也确实,琪琪家一个打零工(好像以前创业失败了),一个路上扫马路的,我们家高中教师可以算双职工,正常看应该是我们家看不上她们吧。 我们间最大的问题是琪琪这个人,她觉得我对她好是理所应当的,一点不懂得感恩,别人家彩礼,普遍好像在10万左右,我妈给20万,琪琪还一副“我吃亏了的嘴脸”。真欠揍! 琪琪的想法是这样的:她一个车17万,跟那些不带车的姑娘比,她心里算了下,才拿了3万彩礼,她觉得自己亏了。 这个不是我自己想乱说的,琪琪就是觉得彩礼这块她亏了。 琪琪的这种想法,导致生活要求高,工作身份要求高,一直对我不满,我是一个懒散的人,基本也无视琪琪的唠叨,但是琪琪一直不住嘴。 总得来说,两人的相处的时间里,琪琪一直在挑我的刺儿,很少有夸过我的好,比如我坐两个小时车,带个便宜的哈密瓜过来,琪琪的注意点大多不是我的辛苦,而是这瓜便宜,肯定差,我平常的一些体贴点,琪琪也已经习惯了感受不到了,生活开始被矛盾填充。 我也想不明白,两人的感情怎么就跟我想象的不一样呢,有父母帮着负重前行,可以很轻松的岁月静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不满意。 太累了,我父亲也跟我提了,他觉得我这样下去是不会幸福的。 现代女性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喜欢跟穷人谈钱,跟富人谈感情,大多数男人都不轻松,早知道以前在药厂找个条件差的漂亮厂妹算了,印象中有人给介绍过挺文静挺老实的理货员,不过当时在等初恋,没想谈,都是因果啊。 洗澡去了,明天还得上班。但总算摆脱了梦魇。 我的文青病你治不了 一 阿诗是一个女文青爱好者,她看过的书没有一千本以上的名著,起码也不会少于八百本。其中《史记》是她最喜欢的一本名著。她时常捧在手心里,一有时间就翻开来看,无论是坐公交,还是走路,都不会放过一丝一毫的时间从她手尖上流走。吃饭的时候呢,她喜欢吃一口饭就看一页书,所以她吃饭的时间没有两三个小时以上饭不会填饱她肚皮,与之而来的自然还有她的肠胃病伴随。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她十八周岁那年。 那一年的十月,她应学校的要求去参加一次作文比赛。在那里,她被迫认识了一个三十来岁的考官,他叫阿史。姑且这么叫他,阿史在当地的教育界很有名,年纪轻轻就出了好几本历史著作,可谓是年轻有为。在一众女文青眼里,是神一般的存在。更还要命的——关键阿史长得很帅,人也高大威猛,浓眉大眼、高鼻梁、阔唇,结实的白牙齿,说话时声音不高,平日里看他从从容容,完全符合了“坐看云起,云舒云卷”的世外高人之态。不过他也有着文青的通病,就是很爱卖弄自己的历史水平,时常说自己看史书十几年了。这不是自夸,是必须承认的事实,起码能让文盲们闭嘴! 阿诗很不情愿被这么一个孟浪的考官骚扰,但奈何不过他手里握着的强大权力。同样是文艺青年,阿诗自然也写得一手好文章,别看她是女子,写起历史文来,并不逊色于男子。 当场阿诗就挥洒自如,不到一个小时就写完了五千言字的历史小说,她的文章大气蓬勃且不说,远没有其他女作者那样挂羊头卖狗肉——开头涉嫌抄袭不说,明明是大气蓬勃的历史文,却在里子是十足的女性言情文,这就让人有点恶心了;也没有阿史在写历史文时夹杂私货,常常带着一种“标新立异”的刻意倾向。她完全是从一种独特的角度去描述那件史实,没有半点添油加醋,更不会迎合观众,讨观众的喜欢。 所以当阿史看到了阿诗的小清新历史大作后,他第一时间就想到占为己有。身为文人,阿史文青病可不少,但他却无比讨厌有人说他抄袭或酸。自然对于后者的酸气,他向来不以为然,常常驳斥那些说他酸的键盘侠,文人的酸就只是酸而已,——你放心,纯酸,不多不少,绝对一点儿不掺杂甜的成分在里面。 阿史在文青圈的这些年里混着,并不穷,所以不能说他穷酸,一般统称这类人为“小康酸。” 阿史自拜读了阿诗的历史大作后,立马就想将其据为己有,可又不想因此而败坏自己多年来辛苦建立起的名声,所以他想出了一个妙招——有意搜集了作者的资料,竟然发现是一个女人,准确说是一个女学生,才刚过十八岁的生日。那更好,女孩子最容易被甜言蜜语哄骗了。 可当他一看到阿诗的照片,阿史就更不淡定了,立马转换了主意——手里拿着照片抖动不已,近十五年的文学创作,他见过的女文艺青年没有一万个也七八千吧,从没有一个能看上眼的,当然那些照片上修图的不算。 他手里的这张照片,女主是一个长得很清丽脱俗女孩,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配以天生的圆润的脸庞,活现当年拍《仙剑奇侠传》的刘亦菲。这会儿他脑里的核苷酸又开始不安分了。在脑干的部位,无数的细胞疯狂在跳舞、怂恿他去干坏事。 脑里闪过了无数的肮脏画面,都不合他心意,阿史无法冷静下来,虽说文人好色;一般他们都会自动上升为对美的不懈追求,但碰到这么一个百年难得一见的美人胚子,阿史难以淡定下去。 二 阿诗这天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这个电话里的男人她以前从未有听过,男子的沙哑声音令她心里很不适,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个阿史不是一个好人。 但她还是前去赴约,这与她的奖金有关。 在市里一所有名的广场里,阿史招待了阿诗。在阿史的眼里,这样的女孩一定会为眼前的繁华所迷恋,也一定会被自己的绅士礼貌和财力所倾倒。这里是市里有名的会员制的一间高档的生活俱乐部。 会谈一开始,阿史用足了自己的所有魅力在酝酿气氛,为此不得不装作文质彬彬。只可惜郎有情妾无意,阿史的热情换来的却是阿诗的冷淡回应:您有什么事就直说吧,我挺不习惯的。完了,阿诗觉得还有必要补上这么一句:你平日里也是这样的么。 年轻又有资本的阿诗是不会看人脸色的,所以她的话让阿史脸上很挂不住,一时青又一时白,可好玩了。就在这当儿,阿诗却拿出笔记本来,快速地在上面不知写下什么,然后飞快撕掉递给阿史看。 阿史打开一看,气得他的大白眼拼命的往上翻。这又是使阿诗心里感到一阵好笑。原来阿诗有先见之明,里面写得就是阿史翻大白眼的夸张素面。 阿史尽管心有不满,但又无可奈何,他还是如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简而言之就是要花钱买阿诗的稿子,他不理阿诗当时的反应如何,反正他一口气说完后还端起架子说,反反复复都是骗小孩子那套——什么你还是个孩子,社会很复杂的。这钱也不算少了。咱们这是交易,你捅出去也没人信,我是名人,你是无名人士,捅出去看谁会信你的鬼话。 阿史趾高气扬的话弄得阿诗花容失色,原本娇艳的脸蛋顿时变成了一张黑脸。她的两只小手紧紧揣在一起,手心里全是汗渍。阿史见他的方法凑效了,然后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四川变脸的绝活他肯定是学到了,阿诗心里没有丝毫的怀疑。 他情真意切地跟阿诗说:“刚才是不是吓到你了,其实我不是那样的人,我这人很讲究原则的,买卖不成仁义在吗。我不是强盗,你也不是小孩。可是你想想,那篇文章在你手里,顶多只是一个获奖名单,奖金也只有区区一千元。它的价值就摆在那里,可是我现在给你十倍的价值,而且还给你一个承诺,你以后写文章,可以优先在这里出版。到时候,你趁着我名气出道岂不是更好。成名路上得有贵人相助啊。当然,我也知道你也有自己的想法,不想勉强你。”说完后,看向阿诗忐忑不安的表情,又补上一句:“时不再来,要好好把握眼前的机会。” 阿诗在心里斗争了很久,直至听到阿史的话,她叫住了将要起身的阿史,那时的阿史满脸的兴奋,尽管是一瞬间的表情转瞬即逝,但还是被阿诗捕捉到。 “我想过了,还是不卖给你,我可能少了这么一大笔钱,也失去了这么一个机会,但我不想我的创作遭到玷污,我认为创作是一件很神圣的事物。所以,请你谅解。” 谈话到此结束,阿史气得夺门而出,在离开时还落下狠话,说要给她好颜色。 那几天里,阿诗时常失眠,长这么大以来,她一直没有像如今这般恐惧,她活在阿史布下的恐惧网罗下,阿史用尽了一切手段,扬言要封杀阿诗,第一步就是污蔑阿诗的历史文是抄袭他,紧接着就向外放出风声说阿诗勾引他。 阿史的做法很卑劣,不让阿诗有活路,除非阿诗亲自上门认错,这不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潜规则”吗?阿诗自然不愿,她知道了自己一旦上门就是羊入虎口。 三 接下来的几波骚操作,阿史无所不用其极,为的就是能逼迫阿诗就范,他现在不单要阿诗的历史文,还想要她的身子。一想到不久以后就能尝到阿诗的鲜嫩身子,阿史爆裂的嘴唇又裂开了几道血红刀子,他连忙用紫色的舌头舔上几圈,湿润一下他那干裂的丘壑。 两天后的下午,他接到了手下的汇报,没有收到阿诗的回应,他气得将办公桌上的文件全扔了。人一旦愤怒时,就毫无理性可言,阿史自然也不例外。他看着凌乱的办公室,地上全是文件,还有几张放大的阿诗照片,他恶狠狠地走上去,在阿诗的照片上狠狠地蹂躏、践踏。 眼见还不过瘾似的,竟然全身趴在地上磨蹭阿诗的照片。 我的天哪!简直无法想象!与阿史友好的卫道者路过刚好看到了这一幕,狠狠地击碎了他的三观。 不到两分钟,阿史心满意足地站起身,整理了裤子,又坐回到椅子上。他对着相框里的阿诗说:“你为什么不愿到我身边来,我是真的想帮你成名啊。” 四 阿诗整日活在恐惧当中,她没料到成人的世界是如此的复杂,在短短的一个礼拜,她学到了这十八年来未曾学到的东西,一股脑儿全塞在她的身体里,使她倍加难受。 自从和阿史见面回来后,她身边的好友小柔一脸的羡慕妒忌恨,说她这么容易就见到了自己的偶像,感觉怎么样。 阿诗没有心情理会小柔的心思,也不太搭腔回应她,却惹来小柔冷嘲热讽说她没人情味儿,见着个名人就把自己当一回事了。 阿诗到底是年轻还是在乎自己的好友,忙说她没有,更意有所指地说,“名人嘛,不也一样是人,有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有什么好稀奇的。”(两个鼻孔、两只耳朵、两只眼睛和一张嘴。) 小柔咧开嘴笑了:“你说得真是废话。我不跟你聊了,我要去网上看我偶像的大作先。” 难得享受片刻的冷静,不到一盏茶功夫,小柔又大吵大闹起来,惹来其他同学围观。 小柔说:“看见没,”她指着电脑屏幕说,“这个跳梁小丑太可恶了,一直在说我偶像的坏话。” “谁呀,谁给他狗胆子啊。” 又一个说:“不用理他就是了,肯定是想蹭偶像热度。” “就是,就是。” 小柔不罢休道:“这怎么成,他骂了偶像怎么说逃就逃,就因为是网络虚拟世界造谣成本低吗?你们看看他怎么说我们的偶像,他说阿史是臭不要脸的,付出了就立马想要回报,他当自己是什么大人物啊,还说什么不评论不点赞就是不尊重他自己。我呸!” “这也太多管闲事了吧,这人真欠骂。” “就是就是。”小柔有了同道者后立马附和道。 那边的争吵声使得阿诗烦不胜烦,于是她也过来凑热闹:“你们怎么吵起来了。” “阿诗,我跟你说,不是我们想吵,是看到了一个极品垃圾人。我偶像明明不是那样的人,他想要别人尊重他的劳动成果有错吗?不就是说了几句白嫖者恶心之类的话吗?他就是看不起白嫖者怎么了,白嫖者还有理了?”小柔又指着电脑左下角的栏框说,“你看看他这条评论,这还是人说的话么。” 我用我的手机,用我的流量,用我的电费,用我的时间不小心看了你的独白,就被你恶毒的话给恶心到了,我还没叫你赔我精神损失费哩,反倒指责我们不给你写评论,说什么这是尊重你的劳动。白嫖要留下点痕迹,做人得有良心。我去!谁他妈给你长脸了,臭不要脸的东西。 你不就想要评论么,钱到位了,什么都好说;没给钱不说,姿态还摆得那么高,谁他妈教育你这样做人的?一上来就颐指气使叫屈自己文章没人评论装可怜,我呸! 什么玩意儿!我们没有义务非要给你留评论,倒是你有什么权利骂我们在先! 哦,就因为我的时间不值钱,就你的时间值钱,我不是人,就你是人。我他妈没先惹你,你反倒惹起我们来了? 什么玩意儿啊?我呸!臭不要脸的老流氓! 谁他妈给你勇气的!就因为你是高高在上的作者么!我他妈还告诉你,真有价值的文章,不论过多久,总会有人欣赏。依然会有人自愿发文推荐;而不是苦口婆心,唠唠叨叨去干吃力不讨好得罪人的事。 文青病可要不得啊! 90.书评家卫道士的可悲 他,是一个高手,也是一个远近闻名于南方书城的大人物,更是一个让人第一时间见了讨厌不起来的大家,这种尿性人的自谦你很难分出与装13有什么不同,尽管如此,但相处下去以后却还是会发现一点蛛丝马迹——自己的眼睛竟也会欺骗自己。 他是谁? 有史以来,南方书城里最伟大的人物——大书评家卫道士。 他个头不高,肩宽腰圆,结实健壮,身材匀称。他的头型漂亮,鼻子挺拔,前额又宽又高,不过他的脸不大,尖下巴,不蓄胡子,刮得光溜溜的。他有一双白多黑少的大眼睛,以前相书上写着这样的大白眼绝对是一个淫邪之相,加上他老喜欢戴一副老花眼镜,使人第一眼印象是呆滞与好色。 他的大嘴巴呢,双唇厚而性感。 他的地中海发型已是日渐稀疏,为了不使旁人知道他是个快秃头的中年人,竟然在淘宝上买了十来块钱的假发,据说效果很不错,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夸他的新发型干爽漂亮,恳请他多加指点哩。 他举止优雅,气质浪漫。并不过分夸大,他不习惯说些粗鄙之语,但旁击侧敲地问候起人来也不逞多让,是个难得的优雅人士。 在书城的时候,他经常和一帮大作家们厮混在一起。他们中好几个大神作者都觉得他的才智超群,尤其是他写起书评来,可谓是才华冠绝。众人一致认为他是继刘勰之后冉冉升起的一颗耀眼的新星,他自己也乐意承认,并且自谦是承蒙大家的抬举。而被卫道士点评过的作家无一不承认他的文字的精准性。就连他的导师与好友大文豪也都这么认为。 他平时爱逛书城,喜欢参加作家座谈会之类的,爱写书评,恭维几个作家,又或者一起互相吹捧拍马屁,彼此都快乐得很,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 在书城的这段时间里,他非常欣赏郡主的作品。据他说,郡主的作品有种历史的厚重感,所以他非常喜爱,但对于其他女性作者的评价,不免金口难开,不知是对郡主小说情有独钟还是内心深处爱恋着这位女作者,所以不免夸大其词。 也许是堕入柏拉图式恋爱的书呆子们,都是那样的无可救药。他时常捧着郡主的小说爱不释手,逢见熟人无一不夸赞郡主的文采与才气逼人。 他一章不落地阅读郡主的连载小说,甚至特别留意里面的儿女情长片段,看到那些句子,脑子里自不免会脑补自己和郡主的卿卿我我场面,有了画面之后呢,便是陷入情感漩涡之中无法自拔。 一天晚上,他来到书城,恰好郡主也在那里开个历史小说研讨会。他得知情况后,自然兴奋有加,手里拿着他打印郡主的大作浏览了好几回,始终无法看进去。尽管是他最爱的郡主写的大作,他那时全没有了兴趣,上面的字全认识,却没一个有意义。对这个使他产生核苷酸的女人,他自然想目睹其真容。可等得时间太长了,神经过分紧张使得他捧着郡主的书昏昏入睡…… 当黑暗的一束强光打在卫道士的脑袋上,他感到头晕目眩,那道光是那么的刺眼,使他睁不开眼睛,下意识地用手遮护双眼;待到光芒渐散,卫道士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首先映入他眼帘的竟是一个长相极为漂亮的女人,她身材瘦削,长发及腰,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地望着他。身穿白色的连衣裙,光彩动人,宛如神女下凡。将她那曼妙的身姿展现得一览无遗,又仿似一尊唯美的雕塑。眼前的女人正是他喜欢的类型。 卫道士一时之间竟然被她的美貌惊呆了,直到女子与他搭讪,卫道士身体里的细胞不受控制地活跃起来,之前一番艰苦地等待让他精力憔悴,这时他却变得十分生龙活虎,对有才华的美丽女子的渴望是无比强烈的。 他想确信这是不是做梦,一巴掌使劲儿拍打他的后脑勺,带给他的感觉十分痛疼。 卫道士呵呵地傻笑,女子这时却脸色羞红低下头去,卫道士没有留意,一股脑儿为自己目睹偶像而兴奋中。好久他才恢复正常的心态,拿出他最为擅长的手法开始恭维了眼前女子来,引逗得她咯咯笑。 从书城里到家,卫道士快乐的心情就像鞋上装了气垫一般整个人都舒畅起来,精神亢奋使他的创作精力也旺盛起来,所以他一到家,立马狂奔到房间去,打开电脑,登陆文档,写起大作来。当时俩人正交谈甚欢时,他称自己喜欢创作,得到了郡主的鼎力支持。忙碌了大半夜绞尽所有脑汁才写了一章五千余字西幻题材,一鼓作气发在书城,却被人发现他的西幻作品的内涵是抄袭烟雨江南先生的西幻小说。 这些他没有立马注意到,因为他写完就去睡觉了。第二天一早,大神作家们的电话此起彼伏响个不停地把他从美梦中吵醒,他很不情愿地接起了电话。 作家朋友告知了他的小说是否有抄袭烟雨江南先生西幻小说时,他的那张老脸听了那些言论,脸不红,气却被激得咋咋跳,好在他够冷静,反应也够快——那时他心里只有一个人,首先想到的就是郡主知道后怎样看他,所以在考虑良久后,赶紧重新编辑文章“认错”,并且说成是“致敬”烟雨江南先生的西幻小说。 这种随机应变的能力非常好。起码态度上不强硬,姿态低微令人觉得他有悔过之心。其实卫道士心里头有种想法,那就是急于将别人的创意或想法变成自己的,如果事后没有网友站出来说他“抄袭”,那么他一定将自己的名字摆在创意面前,也就是说只有他才能想象且写得出那个虚构的宏观世界。殊不知,这个世界的创意和想法大同小异,没有一种创意或想法是属于单个人的,因为在这之前,已经无意识地受到了其他同伴或前辈们的启发。 换句话说,真有实力的人,是不太在乎在创意面前加自己的名字,他肯定会追溯到前人身上,说出自己受了哪些人影响,不贪功也不倨傲。说了以后只会让人觉得他更加谦卑与伟大。 其实这也不能全怪他,卫道士一心想成名,想成为大家,更想郡主认可自己不仅仅是个书评家,还是一个出色的新人作家。所以当他看到了烟雨江南的小说后会赞不绝口,甚至禁不住心痒痒拿来为己用。这何尝又不是对写作的热爱呢? 但他的写作态度是不可取的。日后,也能看出他不管自己这种行为称作抄袭,他认为这是致敬。 致敬懂吗?就是我拿喜欢的作家的小说精华来放到自己小说里,没人发现最好,一旦发现了,我立马说成是致敬。你看,这么一波操作下来,他的名誉至少也得到了保存,甚至功成名就。 难怪有网友还得夸他情商高咧,会做人哩。 他有时很目中无人。每当有人说起现今的文学话题时,他就会摆出一副无比睿智的架势,来几句老生常谈,好像这问题他已经解决了,没什么可说的了。 他时而又极端敏感,如果你不同意他对自己的看法,就会伤害他。他从心底渴望被人欣赏。他懦弱、自负,而且非常自私。但是如果不需要他付出什么,他也能友好可亲;而要是你留神拍一下他的马屁,他甚至能善解人意。 对于现今文学,他品味很好,而且是真心喜爱。可惜他活了四十来年都没有过什么自己的独特见解,但他是个敏感、好眼力的观察者,对于显而易见的事情很有见地,但他的做法却近乎迂腐和糊涂。他想凭一己之力和不合时宜的陈腐说教且阴阳怪气的话语就能挽救如今的世道人心,却是痴心妄想,徒劳无益的。 他不曾想到的,人与人是不同的,正如人与鸟兽是无法合群一样,各有各的志趣,谁也不能勉强谁? 但自抄袭事件后,卫道士遭到了郡主的鄙视,断绝了与女神郡主进一步交流的机会,他后悔晚矣! 后记: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而成。 91杠精 阿明在一间风投公司里工作了五年时间,一直以来郁郁不得志,在工作期间,他提交了好几份有建议性的提案给上司,但无一不是好的提案上司占为己有,坏的就要阿明背锅。 这天,阿明百无聊赖地去酒吧里买醉,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个老熟客,阿明响她大吐苦水。阿明这人,性情偏激,一旦事业稍微有点不顺心,他都在在背后骂人出气,发泄脾气还不够,都去来酒吧这里来解压。这天有缘,他又碰上了娜娜,一上来就跟娜娜打招呼。三杯两盏下去,阿明就喝醉了,于是娜娜就带他去一个房间里。 一曲朝天阕后,俩人累的气喘吁吁,娜娜问他平时就靠这个缓解压力吗?阿明不否认,点头称是。娜娜说:“为什么不试下写作?”写作也可以舒缓压力,她还说自从写了这个后,网上结交了很多朋友,但以此同时,也获得了存在感。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上,娜娜也算是一个名人了。 娜娜转脸看向阿明,认真地跟他说:“干你们这一行,压力也挺大了,时常遭人挨骂,喝酒解压也不是个办法,伤身体,不如换个法子,譬如写写网络小说,在精神上更能得到快乐。要是不小心写火了,挣钱不说,还惹别人崇拜哩,那更不得了。”阿明笑她天真,都快三十岁的人,思想还那样幼稚。娜娜不再多说话。休息了一刻钟,阿明穿衣离开了。 一路上,阿明愈回想愈觉得娜娜的想法有点意思。于是阿明打电话给她。娜娜刚开始也是挖苦一番后,最终还是给了他几点新人作者小建议。 他考虑了很久,才写了一篇风投文,反响还算不错,但老是有人质疑他文章的真实性,尤其是对于里面的行业规则,许是过于简单,有个读者也想知道是不是真的。 那个读者在下面留言道:“我是不太懂这行,是不是真的那么容易,而且里面的规则也太那个啥了吧。” 阿明看了摇摇头:“外行说内行真是可笑。”他猜测这名网友应该是个文盲,但这也太着急了下判断了吧,文章才刚开始呢? 过了几天,那个读者又来留言了,并且质疑了风投文的真实性,不等阿明回应,早已有人护主,阿明自然乐得高兴,原本阿明就想痛骂那名网友是不是杠精,纯粹来找茬。但看到自己的粉丝这么维护自己,痛骂那名网友,心想自己也不能让粉丝们寒心啊。于是他也加入了对抗“杠精”阵营中,后来者不乏有版主参与,这让阿明倍有面子,来这儿才几天,就得到了版主的认可。 阿明急于将那些天受上司的气全都撒在求知心切的网友身上,留言说:“你个死杠精,懂不懂什么叫风投,不懂就给我闭嘴。死杠精。」 那个署名叫001的网友,看到了这样的回复后,没有再次留言,反而酸溜溜地走了。 当天下午,有人在网上直接发文痛骂版主和没脑作者,顺便连拍马屁、秀智商的网友也一起带上了。 001看了也是好笑,他觉得那人好搞笑,这不就是得罪人了吗,还是自己聪明,懂得息事宁人,被人骂了算自己倒霉,不应该再发言,明知道自己不懂,为什么还要质疑呢。无名作者倒好,直接将那些人全部骂了,愚蠢啊愚蠢。管理是能得罪的么,他手里的权力很大的。 一想到这,001就选择了不参与,直接吃瓜看戏。另一边的阿明看到了有人骂他,直接留言说:你看,他急了,急了,一般狗急了,都会跳墙。 粉丝也迎合道:“不会吧,不会吧,不会真的有人对号入座吧。” “是的呢,是的呢,那杠精直接承认了,好傻的杠精,话说杠精有聪明的么。哈哈哈哈。” “说的也对啊,在我们眼里,杠精不就是找存在感么。” “就是,就是,像我们这么厉害,这么简单易懂的风投文都看不懂,还敢质疑,真是智商堪忧啊。” “没错了,所以,我才说,能懂的都懂,看不懂也就智商水平了。” 评论区里热闹纷纷,但不久,有个聪明的粉丝留言说: “我们不要给他热度了,说不定他就是想批咱们大作家和管理出名呢,这种人真是想出名想疯了。” 一个星期后,评论区里出现了一条长达一百二十来字的外语,不是那种主流外语,也不是小国语种。很多人又被吸引进来了。其中包括阿明、阿明粉丝们。 “我靠,哪个装13狗在秀优越啊,完全看不懂。” “就是就是,说不定就是作者个小号,故意引人注意。” 稍微有点想法的人也说了,“我看不太像,从文风来看,这个作者,很少用外语,至少我没发现过,并且你们发现没有,他写的作文,基本不在自己作文下回应,不管有没有回应,他都不搭理的。” “说得有点道理了,我也注意了这个作者一段时间了,他骂人基本是写长篇大论来骂的, 很少见他回复别人留言。” 有人看不过眼了,气急败坏。 “上面两条评论绝对是作者的小号,不然不会了解那么清楚。” 有人不同意道:“不见得吧,这个作者挺爱自说自话的。总是喜欢在文章里指指点点,无形中就影响了读者和人物的直接交流。有时他还会大谈哲理,使你觉得讨厌,而他一旦扯离主题,往往是没完没了地越扯越远。你不想听他东拉西扯;你要他继续讲故事,但他就是不往下讲。” “嗯呢,我也有这种感觉,作者很喜欢在作文开头写一大段废话,目的在于希望用自己对某事的观点和态度来吸引阅读者。这就是说,希望阅读者对他本人感兴趣,而这恰恰是我们在读小说时最不愿意做的事。我们对小说家本人毫不在乎,他只要在那里为我们介绍人物和讲故事就行了。还非要唠唠叨叨不已,使人烦不胜烦。” “恶心,楼上不要给杠精作者洗白了好不好。”阿明粉丝怒骂道。 旁观者回击:“这叫洗白,那我真是服了你。” “靠,杠精就爱这样,你越急我就越高兴。” “懒得理你,傻13!” “看吧,看吧,杠精说不过别人开始骂人了。哈哈哈哈!” “就是,就是!我们才是有素质的人”阿明小粉丝附和道。 一天后。 “哈哈,杠精被我骂跑了,杠精不来了。” 三天后。 “死杠精,臭杠精,我不舒服就来骂骂你!” 一周后。 “杠精们,全部给我出来。你们躲什么躲,啊啊啊,没人抬杠了吗?好无聊啊!” 92.无话可说 大多数时候,莫言都沉默寡言,拒人千里之外,但他却对麾下的两个学生唯独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给予好颜色,这是因为,他这一生中教育了几百上千的学生,只有他们两个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背叛过他,这对于一个年老九十的莫言来说,自然是老来欣慰,想这一生总算没有教白眼狼了。 莫言的两个学生里,一个叫砚香。从一岁到至今,一直被莫言收养,这二十几年的言传身教,使得砚香一直把他的老师当做了一尊大神来崇拜,只可仰望,不可亵渎也。以此相反的他的师弟子觥虽脑袋灵光,是莫言一生中教过的学生里心思最活跃的学生,人自然也聪明,但却时常惹莫言不省心。 以莫言几十年的教学资历,从没有遇见过这样的奇葩,只能怪他隐藏得太深,把老狐狸莫言也给骗到了。就在前几天,老师莫言布置了一道作业,其实很简单,但也因为太过于容易,所以子觥没有完成,因为他压根儿就不想去写。 在隔天早上,莫言一大早就来询问他们俩功课做得怎样,砚香第一个乐得巴结讨好老师的欢心,自然惹来莫言满脸红光和赞赏等。到老师问到子觥时,他那时正趴在桌子上睡觉。 其实这不能怪子觥,昨晚的他确实够累的。昨晚他一觉下去耳旁就有声音在响,只要一躺下闭上眼睛,耳朵就嗡嗡响个不停,扰得子觥寝睡难安。也就是在那儿,他才发现了自己的灵异,他的身体里有了异常,居然从耳朵里走出一个虫子来。 当其时,子觥吓得要死、奇怪还在后头,居然那虫子还能对话,它好像有种魔力,吸引了子觥一晚上,俩人交谈甚欢,不知不觉就说了一晚上。 于是一大早来上课时,子觥萎靡不振,昏昏欲睡。 莫言一进门来就看到子觥睡觉,非常的生气,于是点名要他站起来回答问题,莫言问题为什么不交作业。子觥说他昨晚跟虫子说话,聊到天亮。莫言自然不信。 反倒让莫言听了更是一阵气急败坏,责骂子觥不争气,他大发脾气,子觥又说,“老师,我昨晚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一听到惊天大秘密,莫言也颇为好奇,就连砚香也凑过来。 子觥故意来他们的耳畔大声囔囔,“老师,砚香,你们知道不知道原来人睡觉也会说话。” 莫、砚师生俩人狂翻白眼,直骂子觥说傻话,消遣他们。砚香更是怒骂子觥,说他不完成老师的作业还在这胡说八道。子觥显得自己很无辜。 最后莫言说,你们不要吵了,我就想问你,我昨天布置的作业…… 老师话还没说完,子觥忽地这时精神饱满,夺过了老师的话头说下去: “老师,这件事大家懂的都懂,我小学就开始学习抄作业了。但我没抄过别人的作业。知道为什么吗?没完成作业只是小事,要怪就只能怪自己能力不足,但要是真的抄作业了,就是对老师的不敬和对我的不尊重。不抄作业的我难道不应该受到表扬吗?老师,我只能说到这里,大家都是老实人,懂的都懂,不懂也只能这样了,好之为之吧老师、砚香。” “卧槽,涨姿势了,原来不写作业也能把老师怼到无话可说。”砚香偷偷拿出了笔记本在上面写着:不朝作业比独自完成作业还牛逼的。哇塞,好羡慕啊! 脑筋稍微一转弯,砚香接着又补充道:这个学习重点实在太好了,我以前竟然没有想到,难怪前些日子老师跟我说是个应声虫,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原来道理就在这里,你看,就连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非得乖乖去完成,而子觥不完成不说,还扯了不抄作业的理论出来,真是眼界大开啊,我一定要向他学习,好好学习,争取早日打败他! “你给我闭嘴,我不准你抄袭作业还有理了,老师是这样教你的吗?”莫言很愤怒。 “老师,我不同意你的说法,”子觥这时变了一个人样,站起来说,“人性的本质是复制机,但我不爱复制别人的思想,我有我自己的。” 滔滔不绝,子觥说得口水都干了,他补充道,“老师,你应该了解我的啊。因为我是您教出来的,我是麻省理工小学双杠双学士毕业,研究生读的是大明历史专业,现在偷偷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在网上里写大明历史,很多人称我为明史专家呢,我也乐得承认,并且在写文章时,我偷偷在里面夹带私货,以此蒙骗那些看不懂文言文的文盲文啊。你看我是不是很优秀,现在都21世纪了,识字率上去了,但还是有很多人被我骗到了,哈哈,我要的就是偷偷夹带私货,就像我要毒死一个人,我每天都喂他们吃一点小毒素——无色无味,日积月累,他们迟早也会死在我手里。” 莫言说:“你有那么优秀的么,连老师也不知道耶。” “当然了,作为明史研究专家,我可会蒙骗他人了。况且我的大明文真的很好耶!” “没看出来你平时为人最为憨厚老实,原来老实人一旦毒起来,真不是人。” “哈哈,老师,您过奖了,还不是您教得好。” “你他妈别胡说,我什么时候叫你做间谍了,你别冤枉我,我虽然是个汉人,也是个明吹分子,但我从来没有攻击过清朝。” “那老师你可迂腐了。不黑清朝,怎能显得我大明王朝伟大呢。我大明之所以伟大,除了是汉人血统,还跟汉唐扯在一起彪炳史书。” 莫言听到这里,惊讶地掉下了他的老花眼镜,“什么,大明怎么能跟汉唐扯一起了?” 子觥恬不知耻说:“都是一样伟大的朝代。”说时他自我陶醉与感动。 “咳咳,这位大名鼎鼎的明史专家子觥同学,麻烦你验证一下,还有给出你的理由?”莫言还没到傻的地步,容易被子觥骗到。 子觥清了清嗓子,然后开始大言不惭高声说:“汉唐太监成风,明朝也是。所以伟大的朝代必有太监干政。他们不出来干政,怎么证明明朝的优秀呢,何况大明的太监虽然贪污,但也是为了国家好,不像文官集团,搞没了明朝。” “卧槽,牛逼,难道历史满分?”莫言不由地竖起了大拇指。 “不敢不敢。”子觥假装谦虚道,看到莫言阳奉阴违,干脆懒得装下去了,“老师,我也不怕跟你坦白,我觉得以我的明史水平,早应该是首屈一指的历史学家了,奈何同行论资排辈太严重。但不要紧,现在就连老师也看到了我的优秀,假以时日,我一定成为继司马迁之后,最伟大的史学家,不,我要比司马迁还要伟大。” 看着子觥愈发心疯,莫言连连摇头,唉声叹气。 子觥转脸过来,便问:“老师,你不信我?你没看见我写的那些历史文,有多少人对我俯首称是。至于其他那些没念过明史,少看地摊历史的人就更加认同我的看法了,甚至于佩服我,扬言要拜我为师了。哈哈。大明的伟大,还有很多呢,要不要再听听。” “愿洗耳恭听,愿闻其详。” 子觥志得意满,走起了六亲不认的步伐,侃侃而言,说什么汉朝末年有黄巾起义、唐朝末年有王仙芝、黄巢起义,那么咱们的大明呢,照样也有李自成的农民起义。这是其二。第三就是第一点,我必须首先赞同第一点,汉末是我国历史上太监第一次干政,唐末是第二次,那么明朝是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这才显得明朝的伟大么。我认为我国历史皇帝排名应该变成这样——汉武唐宗明太祖。这才是符合我心中的排位。” “卧槽,牛逼,墙都不扶就扶你!啧啧啧!!!”莫言狂翻白眼,懒得与子觥争论,再次竖起大拇指一脸的无语。 “还有啊,我还没说完呢,明朝的郑和出海的意义,同样不亚于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 “啧啧,牛逼啊,牛逼。” 子觥急了,追问道:“老师,你别老是说我牛逼啊。我知道我很牛逼,但也不必每次都说——说实话,这些赞扬话,我早就听腻了,呵呵呵呵呵。” “一直以来,我觉得你们两个是我最好的学生,一个乖巧听话,一个头脑灵活。现在我才发现,留下的都是笨蛋啊。”莫言低垂下来,眼角泪水不经意流下。 “老师,你怎么说话的。”砚香和子觥难得的一致异口同声。 莫言轻手拭去了湿润处,抬起头来,眼珠睁地滚圆,掷地有声道: “我有说错吗?早几天晚上,我就不断做了一个噩梦,有一条应声虫从我肚子里爬出来跟我说话,那时我吓得七魂丢了六魄,好久我才镇定下来。你们猜他跟我说什么?他说他肚子饿了,所以跑出来问我要东西吃。你们也应该知道,应声虫原本栖息在人的肚子里。主人每当发出声音时,肚子里就会有很小的声音效仿,且会越来越大声。可我那时已经睡着了,不觉得饿。那他为什么要跑出来?他说他本性如此。那我更好奇了,我没同意,你为什么要擅离职守。他说他长大了,花了二十九年时间,来对抗他的本性。当时我很不解,想问他为什么。可是他见到我没有给他东西吃,又爬回去我的肚子。接连好几晚都是。但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就在我问子觥时,砚香你是不是拿出了笔记本记下了考点。” 砚香没有否认,反而扬起了头回答莫言。 “是的,老师,我已经作了你二十九年的应声虫,要不是子觥,我也没有想过我会反抗你。我知道我这样做会很伤你的心,但我不想有人在我背后说我是老师您的应声虫,我要做回自己,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你这次是认真的?”莫言看向他,略有感慨地说,“下定了决定就要认真去实践,不要别人说什么就同意什么,这点你师弟子觥做得很好,尽管他已经走火入魔了。” 子觥强忍着莫言的讥讽之语,因为他知道,老师老了,肯定是在妒忌自己。 “是的老师,我已经下决定了,一定要有自己的想法,哪怕错的离谱,但也是我的想法,我不想当应声虫很久了!求老师给我个机会!!” “好,我给你机会,”说完又看向了子觥,“你呢,你现在有翅膀了,也长硬了,老师也不能教你什么了,希望你们好之为之!” 93.石头花开 我叫石头,原是书城里面最伟大的大作家,只因前段时间受了很大的委屈,辛辛苦苦苦写出来的明史大作没几人欣赏不止,那些白食者看完抹嘴一走了之,实在是太可恶了,于是我不得不亲自上阵,利用了原先注册的几个小号,齐齐上来为自己加戏。 先不说我那番大义凛然的话又多少是为大众服务,但我那时确实受到了很多的委屈——我就不明白了,自己辛苦构思写作,阅读了十几年的历史,写出来竟无人问津,令我心生怀疑,难道这就是我的真实水平么? 不,绝不是这样的。我心比天高,从我名字就能看出我的野心。我叫石头,不是家人帮我起的,是因为我小时忒喜欢看《红楼梦》,在贾宝玉身上,我见到了自己的影子,于是就把他当做了自己的化身。 我三十多年来到底辜负了多少个女子,我难以说清,别人称我是花丛圣手一点也不过分,反而会有点沾沾自喜。千万不要笑话我,在中国的父母辈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思想:看到了自己儿子在外面招惹了多少女子欢喜,都会竖起大拇指夸赞,是值得向外人宣扬的一件大好事,男人么,花心点不是问题。 在这样的耳濡目染的环境里长大,我换过的女朋友用双手双脚也数不来。我自问这短短的三十来年,活得足够的精彩,作为一个男人,我了无遗憾。 但人生总得有个小遗憾的,在我最偏爱的历史科这里,我没有料到自己的大作竟惨不忍睹,一天过去了,底下的评论区甚是扎眼,这显然不符合我大作家的身份。 自2016年以来,我在书城里认识了微晨,很快我们两人唱起了双簧,你方唱罢我来登场,好不热闹,彼此在这里统治了半壁江山。待到时机成熟,我和微晨约定在某时间趁机推出各自心爱的大作,趁着这股热风,齐齐吹上去。 自从尝到了好滋味,我心里得到了极大的虚荣心和满足感,时隔两年后,我再次携带旧作前来,这次却遭遇滑铁卢,在同样的地方,却完全得不到我想要的东西,于是我勃然不怒,再一次露出我的真实面目。 其实我的真实面露已经露出多次了,在评论他人小说时,我总是高高在上,颐指气使,一副总是我说了算的态度,作者只能跪下臣服于我理论的架势。 每当我操起家伙干这些事,从来没有一个作者敢顶我嘴;事实上,也没有人敢去做。有谦卑心的作者自然乐得我教他们写作;那些新人作者,有幸得到我施舍给他们的“建议”,还不滚来跪下谢旨隆恩,我还就不信了。 就这样持续了两年,我累了,在他们身上,我完全看不到文学的将来,于是我觉得唯有自己重操旧业,亲自出马,将严肃文学事业登上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万万没想到,出师未捷祸端起,因为我的一次大言不惭的言论,竟然遭到了一位无名小子的叱骂,虽然我自信经历了大小网战三百来次,从没有遇到像他那样难缠的对手。说我也算了,还挖我老底,真的打算将我入行文学事业挖个底朝天吗,干他丫的。 我怒气冲冲地从书城回到家,老婆已经把饭菜热了好几遍,人生得此娇妻,夫复何求。在书城里受到的气消掉一大半。 说起来我老婆,我相信你们肯定会羡慕妒忌恨,但即便如此温柔娇俏的美丽妻子,最终还是被我抛弃了,她给我生了一个儿子,这算是我送给她最好的礼物吧。 我的妻子名叫郡主,她是微晨的暗恋对象,但没有想到我后来者居上,在书城的一次作家研讨会上被我捷足先登,成功抱得美人归。 在我和郡主好上半年多才被微晨发现,为此那段时间里微晨开始对我有了很大的意见。 我就不明白了,这是我和郡主两个人的私事,犯不着微晨每天对我的阴阳怪气。直到后来郡主告诉我,原来那时微晨这家伙也一直在暗恋郡主,奈何郎有情妾无意。感情世界是勉强不得的,他一个四十来岁的失败中年文青不会也想不透吧,算了,不理他。 于是我带着郡主去了国外度蜜月,那段时间是我人生最快乐的时候,在沙发、卧室、厨房、地板、阳台……我们都留下了痕迹。与此同时,我不在书城的这段时间,微晨一个人忙得焦头烂额,也在那时,他才想起我的好处来,这件事是后来幻想告诉我的。那时的我心里涌出一股暖流,几乎是潜意识的,我居然被感动得热泪盈眶。 结婚半年后,郡主身怀六甲,我高兴的同时又气馁。 自打结婚后,我很少去找别的女人玩,趁着郡主怀上我的孩子。于是我旧病复发,开始了一轮又一轮的夜生活——灯红酒绿,莺歌燕舞,好不快活。 慢慢地,我对郡主的感情有了变质的味道,不是我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而是我心里真的喜欢上一个人了。 半年后,孩子出生了。我们又可以心生欢愉地腻在一起了,但我们总找不回以前那种肆无忌惮的感觉了。一是为了孩子着想,二,是我变心了。 几个月后,我被郡主拉去看房子。 其实早在孩子未出生之前,郡主一直就想要新的房子居住,只是我一直没答应,后来孩子出生了,半夜吵得二老休息不佳,我才同意了郡主的想法。 那里的房子光鲜充足又宽敞,房间也足够大,但我无心于此,我时刻想着我心里的那个人,心里有声音对我说,一定要去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享受片刻的欢娱之情。 郡主对新房子似乎很满意,几次三番表达自己的感想说要搬来这里居住,但我那时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告诉她,她现在这么高兴,那我再给她一个打击,会不会有点残忍。她气疯了有无可能当场杀死我,我真的不确定。 后来郡主也看出了我心不在焉,于是在她的温柔攻势下,我决定和盘托出,但我不是那些愣小子那样讲话直白。 说实话,作为一个文化人,我平时在评论上向来强硬,直白,不留情面,但面对着和我同床共枕了一年多的美丽妻子,我很心虚,开始觉得对不起她。为什么上天要一夫一妻,这多么的不合情理。我背靠墙上,屏住呼吸在为接下去的事而思索。 但很快就听到郡主在喊我名字:“石头,石头,你在哪里。快来看,这里的房子真的很漂亮。快来看看,还有你喜欢的书房耶。” 我才扔下了吸了半根手里的烟头,用脚尖踩灭,摇头叹息地走上楼去。没精打采却又故作精神亢奋。 刚一到大门,郡主就兴高采烈地拉住我一边的胳膊往里面走,她洋溢着兴奋的表情,一边为我介绍房间面积大小和以后如何布置新房,一边拉着我,好像这就是她家的房子似的。 女人的热情很怪,来得快去得也快。因为她也感受到我语气的敷衍。但在这来去之间,她已经看了三四间房子才察觉出来,由此可见,女人也有迟钝的时候。 她意识到我有话要说,于是停了下来,死死地看向我,想要戳穿我的心事。 我讨厌看到被人监视的眼神,心虚地叹了一口气,咳了几声。却不料惹来郡主的关心问候:“怎么了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尽管不愿面对郡主的情真意切的眼神,但我还是抬起头来,看向郡主,鼓起勇气,话到嘴边好像被人为缝住一样,只能(漏口)口吃地说:“郡主,我——,”不知怎地,郡主更关心起我来。 我生怕她误会太深,不再顾忌,一鼓作气说下去:“我没打算要搬过来这里住。” “为什么?这里环境不错,离市区不远,难得有青山绿水。你是不是想你爸妈了,觉得搬过来这里住。你想家时我也可以陪你一起回去住几天啊。”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想一个人搬出去住?”我心虚地转过身去,快步离开她。 “什么?”远远地,就听到了郡主声音的哽咽,心有不忍,一时动了恻隐之心,想回头的心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是脚步声愈来愈近了。 郡主走上前,拉着我的肩膀,定睛看我,“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我听不清楚。” “我想搬出去住。”我握紧拳头,猛吸一口气。 “你一个人搬出去住?”郡主喃喃自语,很快在这种问题上,女子的反应能力是一绝,“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啦。”声音中带着哽咽和无助。 “你不要胡思乱说啦,我只是想一个人搬出去静静,也许我们分开住会想的更清楚。” “分开?为什么?孩子都出生了,你想要他一出生就没爸爸吗?石头,你好狠心啊。”语气变得急促又紧张,最后她抓住我的衣领,紧紧地追问道:“为什么要分开?是我哪里做得不对?还是我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是不是因为微晨以前追过我。我不是早跟你说过了,我跟他没关系,是他一厢情愿地暗恋我。” 面对着郡主的情绪愈来愈失控,我紧紧地抱着她,劝她不要想太多。但她只问准一个问题:“如果不是我的错,那就是你在外边有女人?” 女人,一说到这个敏感的问题,就真的疯了一样,我闭口不语,哪怕她在猜测,将她身边所有的女性朋友也问了一个遍,我也无动于衷。 她失声痛哭,声音惨厉无助,一个又一个在试探: “娜娜?是不是她,你以前跟我提起过她来?” “不是你想的那样。” “不是她又是谁?小雪,是不是她这小妮子可浪了,你以前给她写过评论,她还一直说要感谢你请你吃饭呢。那次你有没有出去,然后跟她开房睡觉。” “不是她。你先冷静一下,都不是你认识的女人。别乱猜了。” “不是她们又是谁,求求你告诉我。”郡主哭得惨厉,跪在地上拉着我裤脚,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在流淌,就这样僵持了一阵,她忽然抬起头来,望着我毛骨茸然,声音细尖。 我看到了郡主与往日不一样的脸,泪水把郡主脸上化妆品洗涤得像水墨画那样逼真且触目惊心。 “不是女人,那就是男人了。”她突然往后退,摔倒在地。“那男人是谁——啊,”她哭得更大声了。“我知道了,这段时间你一直提起他来。为什么会是他,你告诉我,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郡主,别说了,回家去吧。”我走上去,扶住了她的手臂,却不料被她挣脱掉,义正言辞却又哭得稀里哗啦,“你不要碰我,你好污糟邋遢。恶心,你让我觉得恶心。”说完就急奔下去,在整个楼梯走廊里都响彻她的哭泣声。 “回家?我没有家了,回什么家。你个混蛋!。死石头。” 我一阵心慌,连忙也跟上去,生怕她出个什么意外,一直追到马路旁,看到郡主走上去车,我狂奔上去,现在的她情绪过于激动,容乜易成为马路杀手,用十足马力跑上车。 郡主一踩油门,狂奔上路,我急劝她不要冲动,“郡主,你先冷静点,不是你想的那样,听我解释。” 她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握着拳头朝我打去,泪如雨下地抽泣道:“我听?我还有的选择吗,事情都已经成这样了。” “我不是故意的。” 这话不说还好,遭到郡主的强烈反弹。 她冷哼了一声:“个个男人都不会说出轨是故意的。我恨你,恨死你了,石头。想不到我会输给一个男人。”说时,她使劲力气踩油门,一鼓作气往马路上奔去。我惊慌失措,在车内和郡主在夺方向盘。一面劝她,一面手握方向盘一角,“你不要开车那么快,会出人命的。” “没了最好,反正我也不想活了。”她手握成拳头打我的左手,冷眼看我,“你为什么会选择他,你不是说很介意他以前追过我么,你是怎么和他勾搭在一起的,两个男人在一起,那画面我都不敢想象,太恶心了。我呸!” 郡主像是找到了新的发泄的甬道,像大坝泄洪一般,滔滔不绝,“你看上他什么了,眼睛小小的,还是个近视眼,为人心胸狭隘,而且他还经常骚扰其他女性作者。你知道我当时为什么对他不感冒,甚至非常反感他,就是因为他男女通吃。恶心,太恶心了。” “郡主,你不要这样,你给我冷静点,不是你想得那样。” “不是我想那样,那又是怎样,”说时郡主不顾马路上开车的危险性,死鱼眼看着我。 见我回答不上,她这时却自言自语说,“我明白了。”说完她像疯了的一样直往马路上冲。 “你不要这样好不好。”我赶紧阻止她,握着另一边方向盘,“这样我们都会没命的。” 她将车停在在一边,“是不是他告诉你男男是真爱,女人是一个负担。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要不我去泰国做个变性手术。” “我不想你因为我而做出任何改变,你一向都是很有主见的。”我狠心拒绝道。 “还不是你变了心!我恨你!石头。”说时她走下车,在不远处的草丛里捡到一块石头与一束花,又回来车上。? 94.厚古薄今 阿蚊今年三十三岁,在一间公司里当文职工作,这本该是他最理想又梦寐以求的工作,平日里爱写文章的他,以为能够胜任这类工作,用他的话来说:雕虫小技,湿湿碎、易过借火喇……但工作以后,尤其是拼命了近十年的他,最近才发现连一些后起之秀也不如。因为凡是他撰写工作报告、会议纪要、年终总结、商业计划、情况说明、合作备忘录、招投标文件……等等,无一不是用了华丽的辞藻,优美的语言,他分明是把学校里那套把妹的招数也应用到工作来。 阿蚊以前在学校念书时就写得一手好文章,靠着华丽的辞藻和矫情的文体赢得作文比赛二等奖,名气起来了,自然也得到女文青们的青睐。从他知道能靠绚丽的文采吸引女子后,一发便不可收拾。到了他这个而立之年又三年,自然祸害了不少女生。这些女生与他分手时,无一不说他是疯子、食古不化的逗比,但他并不在乎——只要有文采,身边女生源源不绝。 在他身边的女子,多数是大学生,很少有超过二十五岁的女人。不是阿蚊不喜欢,而是根本得不到,一些成熟的女性看着他酸气的打招呼时,心里直骂碰到鬼了。 这并不能全怪那些女人,因为阿蚊有万年不变的搭讪的方式竟是:小生这厢有礼了,希望没有吓到姑娘。 卧槽,这他么根本不是现代人。说话文绉绉不说,在日常生活里常挂嘴边说之乎者也。刚开始一些小女生觉得新鲜好奇,但相处下来以后,觉得他闷死了,不是说文青都是很闷骚浪漫的么,岂料他如此迂腐不堪。 阿蚊并不想过她们心里会这样想,他反而一心觉得自己的文采是天下第一,深得古人真传。平日里不写文章则已,一写就是同光体,他非常喜欢清朝,简直爱到了极致。他的嘴巴很臭,骂得最狠的便是清朝,但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皇帝身边的好差事,他巴不得去舔道光皇帝的脚丫子哩。 在学校里风光了好几年,造就他性情乖张,目空一切的性格,虽说也祸害不少女生,在学校里口碑极坏,凭借会说之乎者也,模仿古人的腔调,所以他还得很博得无知少女的一番欢心的。 那几年里他很开心,与很多女生促膝长谈,可他心里一直对文学系里一位女生兴趣颇深,却始终没有下一步进展机会。 女生她叫李娜。旁人第一眼看去,给人感觉长得不是很漂亮,但看久了会发现李娜很耐看——普通的脸型,和一张长有雀斑的脸。李娜平日里很怕和男生说话。有一次阿蚊和她在图书馆里遇见了,主动打了几声招呼,李娜却羞红了脸,不敢说话,直点头。 在阿蚊的世界里,李娜这样的女孩简直少见,不单念书好,写文章也是一级棒,在同届生里,李娜一直稳居第一,阿蚊是万年老二。阿蚊很想知道要是和这样的女孩交往,想她的说话脸红害羞。这已经不是古代了,还有这么害羞的女生真是少见,阿蚊感觉自己仿佛身在古代。于是,阿蚊决定去追求李娜。 李娜虽然害羞不敢和男生说话,但她不是傻子,先不说阿蚊在学校里的口碑极坏,也不说他的行为搞笑,单是看到阿蚊写给她的情书,一打开便倒了她的胃口,居然用了文言文,一种死人的语言且不说,并且里面用错了还几个词和句式,惹得李娜更确认了阿蚊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登徒浪子。平日里作秀可以,一到真材实料比拼时,就露馅了。 转眼间阿蚊毕业了,还没有追到李娜,他很不甘心,趁着离开学校的前天晚上,他不知从那里得到了李娜的照片,抱着相片失眠了。 后来出来社会里混,阿蚊旧习难改,依然靠着不论不类的文采换了好十几个女朋友,但都是一些小女生,稍微超过二十三岁的女人,聊过几次天就不再和他联系了。阿蚊很郁闷,在感情上一团糟,在工作上更是烦不胜烦。 这天,阿蚊跟他的上司提交报告,他还是旧病难改,从不会反思自己。他一直认为别的同事写的那些文体并不追求作文式的文采,远不如自己才气逼人,他只瞟了一眼便觉得味如嚼蜡。但在讲求论文式的准确、清晰和逻辑时,阿蚊显然不如那些刚进公司的实习生们,可他并不在意,一心就认定有人在针对他,在公司里服务了近十年,时常慨叹今不如古,一代不如一代啊,文学不如他也就认了,什么阿猫阿狗的小学文凭都骑在他头上作威作福了。 这自然不是他胡说,而是真的有眼前的例子摆在他眼前。 没错,肯定是有人在针对他,尤其是前不久刚上任的主管,那个姓魏的家伙。阿蚊看他面相就知道他初中没毕业了,没书生气不说,进来公司没阿蚊早,现在却爬到了阿蚊的头上拉屎拉尿,令阿蚊一直对他心生不忿。阿蚊老是在喝醉酒后对着老天爷喊打喊杀,要是他上位了怎样便如何,总之是一大堆不切实际的文青的臭毛病。 又是一天,阿蚊从公司里回家,在路上,他被手机里的评论笑死了,里面有个搞笑的家伙在里面贴了一篇作文,上面写着《迟早有日笑死在书城》,他被这个帖子笑得腹肌酸痛,但愈笑愈觉得是在笑他自己,于是气不打一处来,把他的手机给砸了,这一摔下去,正好摔出一个美女来。 真是奇怪,连阿蚊也觉得不可思议手机里怎么就砸出一个美女来,他抓头搔耳也弄不明白;不过不要紧,但眼前的美女真的很美:大饼脸,八戒鼻,漏风嘴,配以兜风耳,在古代这样的相貌简直就是天生异象啊,将来会是改变历史的人物。 阿蚊很信这一套,于是立马拉着她回家,斩鸡烧黄纸,当晚就做成了夫妻。 过了几年,他果然从文职工作一直上升到负责公司的娱乐运营主管,从那以后,他更加爱护他的妻子了,逢人便说,新的不如旧,漂亮女生不如耐看的女人有本事,说到激动处,还拿出了诸葛亮来自喻。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