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大匠师》 001 《大匠师》 第1章 耶稣曾是木匠,或木匠的儿子。 ——据《马太福音》 若干世纪以前,沉香国经历过一场内战。叛军在海上和旷野击败国王的军队,攻占了他的都邑并直捣他的内廷。你如果从空中鸟瞰,可以看见叛军有如扑向蜂巢的一群黄蜂,顷刻遮蔽了重重宫阙,就连琉璃瓦顶都爬满了士兵,踩碎的琉璃瓦化成金色粉末,一时纷飞如雨。 “一根木头不留!” 叛军首领下令之后,就在护城河畔的箭楼上,一边喝茶一边坐镇焚城。他的军师,须弥和尚这时走近前来: “郡王,您的父王用了三十年才建成这座大城,毁掉了太可惜。” 郡王伸出食指,做了一个钟摆动作,又指了指箭楼前的旗杆。旗杆上是国王的首级,头戴只剩一半的王冠,怔怔地望着他的胞弟。 “这城好比是我从前喜欢的女人;我喜欢她的时候,她是别人的;现在她是我的,可我已经恨她了。” 须弥看了一眼旗杆上的首级。首级突然落泪。 须弥大惑不解:死人怎么能流泪呢。一定是在郡王剑斩国王的瞬间,国王因为伤感才蓄了眼泪;至于现在才落下来,原因可能是痛惜他的大城,也可能是忧心他的王后。当然,还可能和浓烟刺激有关——士兵们这时开始焚城了。火在浓烟里只是迟疑了片刻,随后便在整座**狂欢。它们窜上宫墙,爬上台基,轻而易举地吞掉一个个亭榭和回廊,又在国王的御花园和御书房里撒野,将仙鹤和古琴烧成焦炭,继而围攻国王朝政的三座宏伟的大殿。不过,内廷实在太大了,烧起来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容易。郡王看着看着,觉得有点累了,于是他把视线转向箭楼的另一侧,落在护城河对岸的一片广场上。 那里从前是国王阅兵之地,现在成为屠宰场。郡王的行刑队有一千人,分成十个纵队去砍战俘的首级。战俘包括国王的臣子,将军和士兵,**嫔妃以及太监杂役。另有一千人,也分成十个纵队,用畜力车、人力车和战车清运砍下的脑壳。还有一千人,还是分成十队,在郊外挖坑集中掩埋首级,并在护城河畔辟出壕沟,将广场上的血浆引入护城河。郡王看着看着,看出了自己的愚蠢之处:砍头真麻烦,须另外加派两千人去处置头部以下的部分才行,与其这样,当初还不如下令放箭,或者焚城前将他们轰入**。这时你如果仰望天空,会发现一朵红云在冉冉飘升,状如一团硕大的蘑菇,那是城里的火气和城外的血气交汇而成的奇观。须弥和尚道: “郡王,这里或许会有一场瘟疫,尽早离开为宜。” 郡王点了点头。可他还有一件事放心不下。 他问身边的将军:“王后现在哪里?” “回禀郡王,”一位将军回答。“王后和太子正在凤辇中休息。” 郡王皱了皱鼻子。将军哆嗦了一下: “郡王息怒,遵照您的旨意,正要斩下太子首级之时,王后突然抽出短剑以死相逼。故而……” “算了,”郡王挥手。“一并带到这儿来。” 将军退了下去。郡王开始专心喝茶。但他很快便感到疲惫不堪,血流减速,眼皮加重并且眼泪汪汪,就连他喝的紫笋茶都变了味道,又腥又咸,令人作呕。郡王于是知道,酉戌交替的时辰又到了。 郡王十三岁封王,三十岁那年差一点继承王位。 当时的情形大致是这样的:有天早上,老国王上朝比平时迟到了十分钟。国王迟到不足为怪,比方说,他喜欢早上对着铜镜修理鼻毛,喜欢早上去御花园用池塘里的鲤鱼喂他豢养的仙鹤,还喜欢在早上享受座椅式马桶上的快乐。这些习惯都曾导致他上朝迟到。偏偏那天,老国王是不该迟到的,因为按照国务日程安排,当天他将钦定沉香国未来的王位继承人,昭告众臣,晓谕天下。老国王十分重视这件事,早起后既没有修鼻毛,也没有喂仙鹤,宿便也只是屙了一半就作罢。可是正当他乘坐龙辇赶奔金銮殿的途中,意外事件发生了:一只黑色大鸟凑巧从空中飞过,又凑巧在飞越龙辇的时候屙了一泡鸟屎,鸟屎又凑巧溅到老国王的朝靴上。此事关乎国体和皇家威仪,老国王只好半路停下来,命太监重新取来一双新朝靴换上。这个偶然事件,是当时大致情形之一。 当时的大致情形之二,仍同那只黑色大鸟有关。文武百官焦灼万分,终于等来了老国王。宣诏即将开始,大殿之上一派肃穆,所有臣工都摒住了呼吸,一名老臣憋气时间过长导致休克,当场给人抬了下去;即使这个小小的意外也是在一派肃穆中悄无声息地完成。所有目光那时都集结在一个镶嵌黄金的匣子里,先是太监总管将其高高举过头顶,老国王打开黄金宝匣,取出诏书确认之后,再由太监总管转递给奉命宣诏的丞相,后者跪接诏书,起身宣诏——仪轨就是如此——一跪一立,规定时间大概是一分钟左右。不过,丞相显然过分激动了,跪地接诏的时间超出了十秒,宣诏之前为了使声音达到洪亮庄重,又清了清嗓子,这个过程又耗去了十秒钟。“奉天承运……”这四个字刚刚从丞相洪亮庄重的嗓子里蹦出来,就见一团黑色的幽灵飞入大殿,只在丞相面前一闪,诏书便被它劫掠而去,整个过程还不到二十秒钟。那天,跪在大殿上聆诏的郡王亲眼看到了这突如其来的一幕,他和后来成为新国王的胞兄可以证实,那团黑色的幽灵是一只黑色的大鸟,飞出大殿后,它一直向西方飘去,黑色的翅膀遮住了太阳,尾翼喷出青色的火焰,两爪收束,爪尖上的诏书依稀可见,只是被高空里的风撕成一条一条,仿佛破烂的旗帜。 当时的大致情形之三是:经过黑鸟事件,老国王猝然病倒,意识混乱,手足麻痹,视觉和口齿似乎也发生了问题。但是半个月后有一天,老国王似乎痊愈了。他把所有的儿子都召集到寝宫里来,包括郡王和后来的国王在内,一共是二十一个。丞相和内史臣也在,后者负责将此瞬间载入沉香国的史册。老国王把每个儿子都看了一遍。他们有的胡须都开始发白,袍袖里面发出蛐蛐的叫声;有的还在乳母的怀里,由于乳母不敢抬头,只好任由他们自己把长长的鼻涕吸进口中。儿子们都低头跪着,老国王为了看清他们面容,不得不挨个把他们的头搬起来,好像搬弄自己种的西瓜,这样一来耗费了他仰赖回光返照得来的最后一点气力。终于,他将目光锁定在郡王和后来的国王身上。“你们两个听宣。”老国王说。内史臣闻听,将一管硕大的提斗举在空中,那不是一支毛笔,而是一柄铡刀,两位世子当中必定将有一人被它铡掉。关键就在于老国王怎么说了。要命的是,老国王在这至为关键的时刻再度陷入意识混乱,目光散乱迷离,口齿瞬间变得含混不清,唯一可以传达其意志的是他的食指。可是就连那根食指也是麻痹的,颤抖的,飘忽不定的,它忽而指向郡王,忽而指向后来的国王,所有的人忽而哭跪在地,忽而凝神摒气,这样的场面从未在沉香过史册上记载过。正当酉戌之交——寝宫里的漏壶可以为证——老国王呜呼归天了。他归天的时候,身体还温着,食指却是僵硬而冰冷,指尖最终对准的不是郡王,而是他的胞兄,后来的新国王。 从十年前那个时辰开始,郡王落下一个病根,每当酉戌之交,酉时之前的那个郡王就会离开他的身体,换成戌时之后的郡王掌管他的身体。要把这件事情说清非常麻烦,事实上根本没法说清。你只要看看郡王现在的样子,稍稍有那么一点直观感受就行了。 比如说在这个时候,郡王首先是感到疲惫不堪,血流减速,眼皮加重并且眼泪汪汪,就连他喝的紫笋茶都变了味道,又腥又咸,令人作呕。他起身从箭楼垛口望向内廷,那里火光冲天,三座大殿烧去了三分之二,最后几根蟠龙柱已经歪歪斜斜,摇摇欲坠,大理石基座和汉白玉城垣正以愤怒的姿态凌空凸起,取代那些粉身碎骨的木头进行最后的支撑。 “这火真是本王下令放的?”郡王问。 “启禀郡王,确是郡王您下的命令。”须弥和尚回答。郡王闭上了眼睛: “还有没烧的吗?” “有。”须弥回道。“就是这座箭楼了。” “箭楼留下,传令全体将士,集结**将火扑灭,就用护城河的水。” “可是护城河已经没有水了。” 郡王满腹疑惑,转而望向箭楼另外一侧的护城河:护城河果然没有水了,那里一派猩红,粘稠厚重,不再是液体而是生漆般的半固体。 “广场上还在行刑吗?” “启禀郡王,”须弥和尚道。“没有您的旨意,行刑就不能停止。” “传令停止行刑!”郡王揉着自己的太阳穴。“还有,看看内史臣是否还活着。” 行刑队长很快赶到郡王面前。据其禀报,内史臣的首级在第一批斩首名单下达时就被砍下来了,依此推算,运往郊外也该是埋在了深坑的最底层,只有首级以外的部分或可通过朝服来辨别。 “算了。”郡王头疼的更厉害了。“内史的家眷还剩下什么人?他有儿子吗?” “有二十八个儿子,都斩了。” “没一个活的吗?!” 行刑队长大惊,他以为郡王马上就会下令把他也拉去刑场砍头。 “回禀郡王,”须弥和尚道。“微臣验过处斩名单,内史臣他还有个女儿,因是女眷,尚未处斩。” “太好了!”郡王转怒为喜。“传令放人。”行刑队长正要退下,郡王又命他回来:“不是放她一个!传令赦免待斩余众死罪,收监待命。” “阿弥陀佛。”须弥和尚道,“这个如何处置——” 郡王顺着须弥和尚的目光,看见箭楼旗杆上前国王的首级,它依然挂在那里,奇怪的是,眼睛在谁都没有注意的时候闭合了。郡王分明还记得,此前它们一直是张开的,当时他就是想让它们以张开的形态亲睹毁灭。假如在酉时之前发生了首级擅自闭眼的意外,郡王一定会命人不惜用任何办法掀开它的眼皮。不过,现在掌管郡王身体的是另一个郡王,这个戌时的郡王看到曾经的国王,一奶同胞的兄长像片树叶挂在旗杆上,不禁悲从中来,伤情落泪。 “放下来吧。”郡王呜咽着说道。“他毕竟是我的王兄。” 左右立刻摘下前国王的首级,但不知接着该怎么办。郡王下令,找来最好的皮匠,将其身体跟首级缝合,再用金丝楠木制棺成殓,棺内要有樟木和没药以防尸体发臭,择日葬于王陵。 郡王发布完这一系列旨意,头痛似乎减轻。你可以发现,此时的郡王变了一个人。因为就在屠城之前,也就是在酉时之前,他曾下令让前国王的首级一直挂在旗杆上,等到它风干成柿饼,再扔到郊外去喂乌鸦。 戌时郡王和酉时郡王差别甚巨,但你不能简单地把戌时郡王定义为好郡王,把酉时郡王定义为坏郡王。因为,他在戌时之后也可能凶狠残暴,在酉时之前也可能宅心仁厚,因此你只要明白他的身体里存在两个郡王,每当戌酉之交必定转班换岗,这就行了。 郡王头痛减轻之后,发现王后和太子还没带到,正准备再派人去,先前的那位将军回来复命。 “末将死罪,没把王后和太子带来。” “怎么回事?你的手怎么了?” “回禀郡王,”将军的手鲜血淋漓。“此为太子所咬。” 将军去提人,看见凤辇中的王后死死抓住太子,另一只手依然保持着持剑自刎的姿态。无论怎么解劝都没用。将军决定对太子下手,太子只有七岁,力气怎么能搏得过将军呢。将军只用两根手指就把太子从王后臂弯里揪了出来。就在此时,七岁的太子用他那刚刚长出的新牙,在将军手背上狠狠咬下去。事发突然,将军又气又疼,正要发作,却见王后又抽出了一柄短剑,并且架在太子的脖子上。此意图十分明显: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 弱不禁风的王后,居然在得胜大军的眼皮底下藏匿两把短剑,仅凭这一条,将军就该定为死罪。所幸现在是戌时,戌时郡王沉吟半晌,冲着将军摆了摆手: “下去包扎吧。”将军退下后,郡王问须弥和尚。“军师,以你之见,该怎么处置王后和太子?” “启禀郡王,”须弥和尚道。“昏王无道,人人得而诛之,昏王既灭,余者当赦,其贵为王族,更当法外开恩。” 郡王点头: “传令,暂将他们母子送入王府。军师,你留在这里善后,本王累了,该回府了。” 郡王就在箭楼之上跨上了他的坐骑,一匹高大的骆驼。箭楼原本就是内廷的制高点,加上骆驼和郡王的高度,似乎只须一伸手就可以摘下空中的云彩。此刻日薄西山,**的火气和护城河的血气交汇而成的蘑菇云正向西方游动,形态还是蘑菇,厚度和浓度却起了变化,这也可能是郡王头痛减轻的原因。郡王仰望天空,长叹了一声,低头拍了拍他的骆驼。这个动作是起驾回府的意思,但是一贯忠实的骆驼纹丝不动。郡王以为骆驼在走神,或者跟主人一样累了,在打盹儿,于是他又拍了拍它,可是它依然立定不动。郡王正在纳罕,发现天一下子黑下来。怎么可能?三秒钟前他还看了一眼天空,三秒钟就黑成墨汁了?郡王身边这时发出一片刺耳的尖叫: “大鸟!看哪!” 郡王循声看天,天空果然盘旋着一只大鸟,黑色的大鸟。这只大鸟将郡王的记忆带回十年以前的那次早朝,先王诏书就是被这样一只黑色大鸟劫掠的。不过,郡王记得那只大鸟远没有眼前的这一只硕大,以至整座都邑都在它的羽翼笼罩之下,使人联想到它此时只需屙上一泡鸟屎,郡王跟他的大军就会遭到灭顶之灾。 “保护郡王!” 这声喊来自须弥和尚。郡王的近身卫队应声而动,密密麻麻的箭头瞄准天空中的黑色大鸟,只等郡王一声号令就把那只怪鸟射成刺猬。谁也不知道郡王此时在想着什么,人们只看见他的骆驼四蹄发抖,驼绒毫尖渗出难得一见的汗珠。 “且慢!”郡王命令道。“不要伤它!” 卫队收起了弓箭,这时距离即使只有耳朵贴着耳朵那么近,他们彼此也看不见对方了。因为那只庞然大物越飞越低,整座箭楼已然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保护郡王!” 须弥再度发令。郡王的近身卫队再度应声而动,瞬间出现如下壮观场面:一百名士兵趴在地上,九十名士兵趴在百名士兵背上,八十名士兵再爬上去趴在九十名士兵的背上,依此类推,郡王的卫队围绕郡王和他的骆驼迅速搭起了一座人肉金字塔。尽管压在第八层以下的卫队士兵有一多半已经断气,但在非常时刻,再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可以确保郡王的安全了。半炷香时间过后,人肉金字塔尖的士兵惊喜地发现,他们又能看见天空了,于是将这一喜讯迅速禀报给郡王,同时从活着和死去的同伴身上返回地面,以便把失而复得的天空呈现给郡王。郡王看到,方才黑云压城般俯冲而至的大鸟,此时的确改向高处飞去。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它的尾翼,正像十年前郡王见过的那样喷出了青色的火焰,紧接着,高天云外蓦然电闪雷鸣,顷刻之间大雨倾盆而至,而那只黑色大鸟一眨眼便消失在雷电之中。 “天哪,”郡王仰面问天。“莫非本王遭了天谴? a2 第2章 沉香国在郡王主政之前,一直是个芬芳馥郁的王国。在郡王主政之后,沉香国便开始发臭。上述史实,在内史臣和他的女儿,未来的女内史笔下均有记述。其中,内史臣的记述大致如下: 沉香国历代国王大都嗜香如命。历代相袭的御花园里遍植檀香树、樟树、月桂和白辛,后宫的每个廊庑亭榭都种上了迷迭香、熏衣草、甜菊和紫叶罗勒。御用的茅房周边开满茉莉和柠檬薄荷,御厨房用丁香蒸肉,用玫瑰花做点心。不同的香味从嫔妃们的寝宫发散出去,偏爱不同香味的国王就会做出不同的反应,由于国王的性冲动取决于他的鼻子,嫔妃们纷纷成为芳香植物学家和香水发明家。国王的嗜好刺激了民间的走私贸易,一些人铤而走险跟海盗合作,从印度贩来了檀香,从阿曼收购到了乳香和没药,甚至远赴非洲弄来了天竺葵。这些在当时十分珍贵的异国之香,通过官府进献给了国王,官员官升三级,走私犯一夜暴富。国王对芳香的渴求是那么强烈,以至于为了供养不同的芳香植物,不得不连同它们原产地的地皮一并买下,不得不豢养成千上万的花匠和园艺师,不得不增设一个新的税种——芳香税以确保王国的收支平衡。芳香税在历代国王主政期间都很贵,这样一来,田里栽种的不再是麦苗而是香草,菜市上再也找不到萝卜黄瓜,菜农们只种连吃两顿就会拉稀的兰花和香茅。即便如此,很多人还是交不起芳香税,只好把妻儿卖给走私犯,换了钱再买下他们的走私品向衙门交差。顶顶有趣的是国王的军队,在芬芳馥郁的熏蒸之中成了一支“香军”,国王阅兵的时候,每名将军的剑鞘下面都缀上了麝香香囊,远远望去,宝剑不像宝剑,更像是一杆旱烟袋,而士兵们则在弓箭袋和甲胄的领子边插上了茶树叶或者矢车菊。 沉香国的内史臣以秉笔直书著称,因此内史臣在沉香国的百年历史当中始终世袭。简单说,老子如果被砍了首级,儿子继任;儿子如果被砍了首级,孙子接任。历代国王为了褒奖内史臣,拨给他一笔专款用来纳妾,确保他儿孙满堂,以便既忠实又灵活地将沉香国的历史陈于后世。据后来的女内史记述,早在郡王杀掉她父亲内史臣之前,前国王已决定要他的命。这事的起因是,内史臣在记述了上面提到的事实之后,心血来潮加了一段评语: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民不聊生,军心涣散,国基动摇,危如累卵。前国王御览之后大发脾气,照此说,孤王岂不成了昏王。传旨户部查清内史臣子嗣,户部回禀:内史臣他还有二十八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前国王说,足够用了,当即下旨:内史臣妄议朝政,斩立决。正在那个时候,郡王率领他的叛军杀到了都邑之外的旷野上。内史臣因此多活了三个月。 另据内史臣的女儿,也就是女内史十年后的记述,沉香国芬芳馥郁的历史在郡王主政的时代宣告结束,自此,沉香国便开始一路发臭。其中涉及的细节描述大致是这样的: 郡王屠灭前国王都邑当天,一只黑色大鸟带来了一场罕见天灾:当时的大雨接连下了一个月零三天,沉香国从都邑到全国陷入一片汪洋。洪灾过后,沉香国遍地沼泽,半数民房埋在淤泥之中,身强力壮的灾民都爬到树顶,而十岁以下和五十岁以上几乎没人能活下来,他们的尸骸在泥浆中发出阵阵腐臭。乌鸦本来可以美美地享用它们,可是多吃伤胃,成群的乌鸦吃着吃着就死了。同理,鳄鱼吃了过多的乌鸦尸体,也成群成群地死掉了;树上的饥民吃了这种鳄鱼肉,出现了不同的中毒反应,在避难树下纷纷倒毙。苍蝇和鼠类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它们铺天盖地,前赴后继,将昔日的芳香国变成一个臭屎缸,在各地插上黑压压的旗帜,将阵阵腐臭传播到千里之外。 整个沉香国最臭的地方当然是都邑,原因在于洪灾之前发生过一场空前的屠杀,洪灾过后,那些埋在深坑里的首级和躯干纷纷探出头来,活着的人只要呼吸到哪怕一点点它们散发出的臭气,当场就会绝气身亡。最为奇怪的是,这么臭的地方居然见不到苍蝇和鼠类。有见识的人据此推断,某种比洪水更为可怕的东西吓坏了它们。那就是瘟疫。 女内史关于瘟疫的记述简略到了一语带过的程度。这倒不是女内史失职,事实是,那场瘟疫并没造成什么了不起的后果,因为整个都邑已经没有什么活着的人了,当然也就没有什么人被染上瘟疫,也就没有任何瘟疫所带来的麻烦。那场瘟疫就像一个面对风车作战的骑士,白白来了一趟,最终不了了之。所以,惜墨如金的女内史仅仅用了一句话就把瘟疫这事打发了。而对于沉香国的变臭史,她写的相当详尽。最详尽的部分是对郡王府的记述。 这段记述大致是这样的: 郡王府远距都邑百里,建在沉香国最高的山顶上,是一座四面环海的孤岛城堡。这座城堡,在老国王时代是一座巨大的监狱,从国家反叛到市井小偷,关押的囚犯五花八门,当然,也可以说是不伦不类。这样的做法也是事出无奈,因为沉香国原本就不是一个大国,加上大片土地都用来种植芳香植物,只好委屈这些不法之徒。总之,像孤岛城堡这种地方,老国王当然不会给他的爱子,也就是郡王当王府。老国王恩赐给郡王的王府是在都邑之外五十里的繁华城郭。但是在前国王主政期间,事情起了变化,前国王下旨,将原来的郡王府改成全国最大的监狱,又将原来全国最大的监狱改成郡王府。 郡王在他的城堡里一住十年,除非国王特别诏唤——这种事几乎从未有过——他哪儿都不去,一心一意改建自己的城堡。要将监狱改成王府谈何容易,须着手的事情千头万绪。郡王首先让手下的人都成为渔民,每天捕鱼,拿到都邑去卖。都邑的人吃腻了花花草草,特别想换换口味。一来二去,郡王的贩鱼生意十分红火。他用卖鱼赚的钱买船出海,捕捞更多的鱼,从百里都邑到千里之外的边塞,到处都有郡王的鱼市分号。贩鱼三年之后,他就开始从全国各地扫募工匠,改造他的孤岛城堡。 郡王刚刚来到孤岛的时候,看见岛上除了石头的,青砖的,木头和竹子的监舍之外,就只剩下满山古树跟万丈悬崖了。郡王和须弥和尚有一天站在孤岛之巅,郡王一面用手挥去身边的流云,一面问须弥和尚,如果委任你改造我的王府,你打算怎么办?须弥说,我按郡王的心意办。 根据须弥的设计,第一批应募而来的工匠开始动工。石匠们用大锤砸平了石头牢房,泥瓦匠拆除了青砖牢房,木匠和竹匠合作又将其余牢房夷为平地。这种白痴都能干的粗活,对于手艺高超的匠人们简直就是一种不敬。不过,工钱给的实在可观,他们只好耐着性子干下去。一点难度没有也不客观,须弥和尚下令,所有那些拆下的建材,石头不能掉碴儿,青砖不准裂纹,木头和竹子都要保持原貌,否则工钱扣除,还要拉出去揍一顿板子。这个技术要求,对于手艺高超的匠人们来说也算不得什么。他们最害怕的是另一件事,就是这里的臭气。 臭气来自那些突然见光的古老监房。它们历经百年,已不单纯是一种难闻的汗味、尿骚味、霉味和血腥味,而成了一种臭到极致的固体,带有神奇的钻透力和狡黠的暗伤力,一些匠人干着干着就昏过去了,更多的匠人呼吸困难,脖筋凸起,上吐下泻,晚间做梦胡言乱语。拆迁旷日持久,从冬至到隔年的春分,又从夏至干到秋分,历时整整一年。当全部监房都从这座孤岛上消失的时候,三之一的工匠也永远地从这个人世消失了。剩余三分之二的工匠则均分了死去同伴的工钱。不仅如此,孤岛之上每死一名工匠,所有工匠就会多得十枚沉香国铜钱。这样一来,匠人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地汇集到郡王的孤岛上来。同最初的那些技艺高超的工匠相比,后来者之中有很多是半吊子小手艺人,其间还混入了许多泼皮无赖、无业游民和四处逃避芳香税的人。他们敢冒打板子甚至砍头的风险前来,原因在于须弥和尚对郡王府的设计十分特别,简单说,只要有膀子力气谁都能干。 又过了三年,那是夏天,前国王派来的钦差走在郡王左近,代替国王巡视刚刚告竣的郡王府。钦差看见,郡王在东、西、北三个方位建了三处建筑群,每个建筑群都修到悬崖峭壁为止,出入孤岛的路径只有一条,在南侧。从远处看,与其说那是一群建筑,倒不如说是一片灰色的蘑菇。在数十平方公里的孤岛之上,没有一处院房不是低于十公尺的,没有一处院房不是用监舍拆下来的建材筑成的,没有一处院房不散发出刺鼻恶臭的。钦差用宽大的袍袖掩住鼻口,竭力安抚自己的胃,巴望在郡王下榻的内宅能呼吸到一点新鲜的气息,换一点贵为王族多少会有的香味闻闻。郡王的内宅的确要比别处宽敞、干爽、透亮得多,感觉就像一口宽敞、干爽、透亮的新制的棺材,除此之外,这座巨宅再没什么值得记住的了。钦差临行之前说,郡王,假使微臣此去复命掉了脑袋,请您务必记住微臣。钦差回到王宫,脑袋果然丢了,前国王以“有负王命”将其治罪。 关于沉香国变臭的情形,女内史大致就写了这么多。这些记述要在十年后才出现,而现在这个女孩仅仅只有七岁,她的父亲内史臣被郡王所杀,她的二十八位未来有望成为内史臣的兄长也掉了脑袋,唯独她被赦免并带到了孤岛城堡,为的是让她把沉香国王族的历史传于后世。 a3 。第3章 大雨接连下了一个月零三天,从都邑到全国陷入一片汪洋。郡王的城堡建在沉香国最高的山巅之上,山下原本就是一片汪洋,除去少数人患上风湿症和抑郁症之外,郡王的大军几乎不伤毫发地避过了这场浩劫。 当然,一些麻烦必不可免。比如说,因为寨墙的存在,泄洪并不十分完美,凡需出行必须乘坐木艇。木艇采用不同的材质打造。普通士兵用松木和柏木,百夫长以上用梓木,将军用柚木,而郡王的木艇则是用花梨樟和楠木制成。在孤岛城堡的历史上,这是最为奢侈的一次举动,此前十年,孤岛上莽莽苍苍的大森林禁绝一切斧斤,那时根据郡王之命,折下一根树枝的人要砍掉一条手臂,放倒一棵三年以上的幼木要赔上一条腿,在一株成年大树上打主意的人恐怕会全家处斩。当时谁也不知道,留下这么多的树派什么用途,直到有一天,郡王下令开始打造千艘巨型战舰和亿万强弓箭弩,大部分人才如梦方醒。 现在,七岁的太子不离,正和他的母后乘坐一条柚木小艇前往郡王府,去拜见郡王妃和世子不弃。 不离一出生就知道,有个臭不可闻的郡王城堡,那里聚集着大批形同乞丐的手艺人,他们住在地穴之中,生吃从海里打捞的活鱼和虾蟹,缺少淡水,只用海水洗澡,男人不穿衣服,因为身上有一层厚厚的盐巴,足可替代衣服。不离还记得他的父王从前经常这样提起郡王:你那个臭叔叔,十年前被一只黑鸟吓傻了,现在睡狗窝,和一群臭虫混在一起。 现在,柚木艇载着不离,一路上让他见识了与父王所言不尽一致的孤岛城堡。 一致之处是,这里的确很臭,令他不住地流眼泪,打喷嚏,想撒尿。 有点一致,又有点不一致的地方是,他们的确生吃活鱼和虾蟹,但是看来吃得很香,是蘸着一种用鲣鱼提炼的酱油吃的,同时还吃一种名叫山葵的绿色植物,他曾在他父王的御花园里见过。而且这里似乎也不那么缺少淡水,因为遍地都能看见蓄水池,每个石头砌成的蓄水池蓄满了雨水和浮着海藻的海水,池子的下方有炉灶,上方有宽大的石板和细长的竹槽,根据以前一个阿拉伯科学家,也是他的太傅教给他的知识,不离猜测这些人是用蒸馏来获取淡水的。 说到完全不相一致的地方,那就太多了。 比如,传说中这里的男人不穿衣服,身上结满盐巴。但是不离看见的全不是那么回事,他们穿着用坚硬的海龟壳制成的铠甲,这种铠甲远比他父王的“香军”穿用的青铜铠甲还坚硬。 再比如,传说中郡王在东、西、北三个方位建了三处建筑群,从远处看,与其说那是一群建筑,倒不如说是一片灰色的蘑菇。可是,不离看见的不是灰色的蘑菇,更不是父王所说的狗窝,而是三处杀气腾腾的军营,军营门旗上的图案不是沉香国的三叶草,而是三头巨鲨。 又比如,传说中郡王府的每个建筑群都修到悬崖峭壁为止,出入孤岛的路径只有一条,在南侧。现在不离却看的分明,那些建筑群并不是为了方便人们跳崖自尽才修到绝壁之上的,而是暗藏着军事意图,作为堡垒工事构建于天然屏障之上的。不仅如此,每个单体建筑下面还彼此相连,密如蛛网,地下构建远比地面高大繁密,你从表面根本看不出蛛丝马迹。直到现在,下了一个月零三天的大雨掀开了这些暗碉和地道的秘密,士兵们不得不筑起堤坝,再用木桶将庞大地下营盘里的雨水排出去。从而让不离见识到了堆积如山的长矛、弓箭、攻城云梯、战车、投弹机、铠甲以及巨型战船的部件。 不离一路走,一路看,一句话都不想说。这倒不是因身边有一个叛军的百夫长在监视,而是因为,在他七岁的脑袋里产生了一种复杂的情绪,他既憎恨郡王,那个奸诈阴险的叔叔,同时又憎恨自己的父王简直就是个白痴。此外他还憎恨当年那个钦差,假如有机会,不离打算将他从坟墓揪出来再砍三次脑壳。一个人掉了脑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掉了脑袋,又贻害了国家。当年不离的父王期盼郡王府能够建成一座都外之都,邑外之邑,那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治他一个越制之罪,岂料郡王却修了一个巨大的狗窝,并且臭不可闻,如此一来,郡王就杀不得了,只好拿钦差的首级出出气。可那样干又有什么意思呢。不离思来想去,总觉得父王愚不可及,一个愚不可及的父王怎能让他不怨恨呢。 “不离,见到了不弃你准备说点什么?” “回母后,我想让他还我王国宝玺。” 王后拍拍太子的头:“真是个孩子。” “回母后,儿臣并非在说孩子话。” “说大人话就更要把母后吓死了。” “总有一天,不弃会还我王国玉玺。” 百夫长一边摇着橹,一边喝道:“小心舌头!” “军爷别和小孩一般见识。” “母后!母后岂可屈尊于一个叛贼,一个臭木匠!” 百夫长蹲下来看着不离:“你怎么知道我是木匠?” “指甲里有木屑,胡子沾着墨线汁,看本太子时一只眼睁一只眼闭,安能不是一个臭木匠。” 王后护住不离:“小孩子乱说。将军怎么会是木匠呢。” “可我原本真是木匠,沉香国的木匠都知道我赛公输的手艺。” “一群臭木匠!一群叛贼!” “错了。”赛公输纠正道。“在郡王大军之中,木匠倒有那么两三万,可更多的是石匠、泥瓦匠、油漆匠、皮匠、画匠、织匠、铜匠和剃头匠,除了花匠,这里五行八作的人全都有。” 不离明白这个木匠百夫长在拿他开心。和这样一个下等人还能说什么呢。 沉默使得赛公输有点扫兴。 “小子,要不是因为你的小命朝夕难保,我还真想收你作徒弟。大洪水过后沉香国像你这么大的小孩没几个了,没有徒弟,我赛公输的手艺传给谁呢。” 不离还是一言不发。不离认为,这人该是个牛皮匠才对。 但是赛公输接着提到了不弃: “世子倒很乐意随我学艺,可是郡王反对。你能理解我的痛苦吗,小子?” “不弃喜欢当木匠?”不离重新开口。 “当心舌头!”赛公输在桨橹上竖起食指 a4 第4章 世子不弃在珠光宝气中穿行。 通常在桐油灯点亮之前,世子只被允许读书。但是一个月零三天的大雨开始以后,所有规定他必读的经史子集相继损毁:竹简和木牍全都发了霉,丝绸上的手抄书变成大花脸,在当时十分昂贵的纸张书也总是意外浸水。不弃的教授认为这事十分可疑。但他不敢对郡王说这些都是世子故意干的。原因是教授在阴雨天总是尿频尿急,当他提上裤子从茅房回来,所有意外皆已发生,说不清了。郡王来书房的时候,看见教授原本下垂的胡子有如一簇龙舌兰向鼻孔的方向翘起,于是问他怎么回事。教授说,回郡王,是微臣疏于梳理所致。郡王又问,世子最近的学业长进如何。教授说,回郡王,世子可教,已经背得出“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了。郡王走后,教授回去烘烤竹简木牍,重新抄写丝绸书,再用雕版印出新的纸张书。如此一来,世子不弃就有时间去见识郡王那珠光宝气的内宅了。 郡王府的内宅,在当年前国王所派钦差眼中是一个宽敞、干爽、透亮的大房子,活像一口空棺材。现在,它被前国王的财宝塞得满满当当,换句话,它原本就是为了前国王的财宝存在的。由于堆积的金银过多过重,这座巨宅的房基已经开始下沉,在有阳光的白天,价值连城的古字画会被搭在窗棂上当窗帘使用,猫眼石和夜明珠则悬挂在梁檩之上,这么做的好处是既防火烛之灾又可用来照明。 世子不弃来这里,为的是要搜寻一样宝贝:一只沉香木龙舟。 可是对于七岁的不弃,这房子太大了,累到腿抽筋也仅仅只是转了一个屋角而已。另外,教授近来拯救书籍的手段已变得十分了得,每当他弄好了一卷竹简木牍或者丝绸书纸张书,就会将不弃重新招回书房。不弃不喜欢反反复复暗算那些书,他喜欢新鲜玩意儿。这样,不弃就想办法改造了自己的鞋。 他从赛公输那里要来斧头、锯子、竹钉和锤子,在两块桃花心木上抠出两道滑槽,又向厨子要来一块鲨鱼骨,磨出八个鲨鱼骨球,分成两组嵌进滑槽里,最后用竹钉丁丁当当地固定在自己的葛布靴子下面。不弃用了十天发明了他的新鞋,他叫它“飞也”。第一次试穿飞也的时候,他小小的身体确实飞了起来,而后屁股朝下摔倒在地。查看了一下飞也,不弃发现问题出在鲨鱼骨球上面——有两只骨球脱槽了,飞了出去。于是不弃找来一个从前做过铁匠的士兵,设法从鲨鱼骨球上钻出窟窿,又向一个从前做过皮匠的士兵要来牦牛筋,穿过窟窿把它们重新固定在桃花心木底架上。这次,他成功了。 不弃在珠光宝气中穿行。那些珠宝同军营里的鱼骨头一样堆成了山,气味却比鱼骨坏的多。不弃从一出生就熟悉鱼骨的气味,腥涩涩的,懒洋洋的,他认为鱼骨头味就是味道本身。那些珠宝呢,闻起来冷丝丝、妖艳艳的,好像一个老是斜着眼打量你的妇人。“可能我还小吧”,他一边滑动脚下的飞也,一边给自己提供不喜欢它们的理由。眼前最要紧的是找到沉香木雕的龙舟,一想到这个他就顾不得气味不气味,喜欢不喜欢了。 根据赛公输的描述,那艘沉香木龙舟是个世间尤物,高约三公分,长宽只有不弃张开的手掌那么大,船首雕龙头,舟身有楼阁,耸立在分为两层的中舱之上,龙舟尾部高高翘起,雕有蜈蚣旗。龙须一共是八十一根,根根历历可数,楼阁内置放龙椅,眼力足够好可以看清椅上雕着牡丹花。赛公输这段描述使得不弃产生某种联想,想亲眼见识一下这条龙是否还长着眼睫毛。此外那还是一只会喷出水和火焰的神龙舟,置于水上喷出火,置于火中喷出水,喷火喷水的时候摇头摆尾,而传说中的真龙就该是那样子的。不弃起初认为赛公输在吹牛,后来发觉不对,因为赛公输从来没有替别人吹牛的嗜好,一般只吹嘘他自己的手艺。那只龙舟,据赛公输称是一百年前一个大国的皇帝御赐给沉香国王的。沉香国根本没有沉香,沉香国的国号就是来自这只世所罕见的龙舟。“我师爷的师爷,师傅的师傅都是因它而死,”赛公输曾对不弃说,“羞死的。”这更令不弃深深敬畏。能羞死赛公输祖师爷的人,一定是个非比寻常的人,或者就不是个人。“世子有一天要是能见到它,一定好好看仔细,在龙舟的某个地方可能刻着一个名字,木匠爱这么干。”赛公输还曾说。“可是就算留下了名字,常人肯定看不见,看见了,木匠就活不成了。”这是不弃急于找到那只沉香龙舟的又一个大原因,或许他能从龙须上,从龙椅背上的牡丹花瓣里,或是神龙的眼睫毛周边发现匠人的名字。赛公输虽然因为脸皮厚,不会因为自己雕不出那样一只龙舟而羞死,但他可能死于好奇心。这是不弃所不愿意看到的。 不弃滑动着飞也,在藏宝巨宅里四处搜寻。借助飞也,速度已不再是问题,问题在于金银珠宝太多了,堆放方面也显得毫无章法,就像军营里的鱼骨头,起先还分出鲣鱼、沙丁鱼、鲨鱼和大马哈鱼,后来鱼骨头越积越多,随手一扔了事。这里的金银珠宝多的让堆放它们的人失去了耐心和敬畏,起先还用精致的宝匣装盛,接着用躺柜混放,到了后来全部就地堆积,使得那些绝世珍宝看上去比鱼骨都不如。不弃掀开几乎所有的宝匣和躺柜,扒开无数玛瑙、珍珠和翡翠的屏障,用大块的金子当锤子,使高处够不到的金器银器丁当作响,仿佛一串串**从高处滚落。不弃就这样搜寻了一个下午,最终就连阳光也失去了耐心,从窗棂的古字画上撤身转向西方,“我会累死在这儿吧”,不弃想着,一屁股坐了下去。 这时,不弃听见有人在远处唤他: “世子殿下,王妃驾到。” a5 第5章 “见到王妃你要下跪,”王后说,“记住了吗?” “母后,我怎能跪一个郡王的妃子呢?” “这要怪你的死鬼父王。眼下能活着就好。” “这么活着毋宁死。”不离说。“我不跪。” 王后给不离跪下了。 事出意外,不离不得不噤声。这个时候,郡王妃驾到。 太子不离从没见过郡王妃,一见之下吓一跳:王妃和母后果然是孪生姐妹,她们的长相就像一张白纸的正反面,区别只是在于,他的母后穿着被俘前的丝绸,而王妃姨妈穿着葛布衣服;他的母后身上有自己提炼的香水味道,而王妃姨妈身上有股咸腥味儿,使他怀疑她可能自己下海捕鱼吃。 “不离,拜见王妃。”母后说。 不离立而不跪。 “不离,磕头!” “算了。”王妃道。“不离,姨妈不会怪你的。”王后要给王妃下跪,王妃急忙搀起王后:“姐姐你何苦如此。”又说:“郡王来了再跪不迟。” 王后和郡王妃,这对孪生姐妹分别有十年了。多年以前,她们还是一个花匠女儿的时候被选进宫中,姐姐环肥,妹妹燕瘦,但是老国王偏爱中庸,喜欢体态适中的,虽然貌美如花,这对姐妹并不对他口味;另外,老国王毕生致力于做一个有道明君,不想一人独占双魁。刚好两个宝贝王儿都已成年,老国王遂将她们赐给他们做王妃。按照老国王的意思,长配长,幼配幼,合乎常理。这个鸳鸯配方其实再糊涂不过了,前国王是哥哥,喜欢的却是妹妹;郡王是弟弟,喜欢的却是姐姐。百虑一失,老国王他怎么能料到自己一番美意竟然促成兄弟反目呢。 “怎么不见世子?”王后问。“不离一直思念不弃,做梦都想见到我的外甥,他的表弟。” “不弃稍后就到,这会儿在沐浴更衣。” “母后,”不离斜眼望着王妃姨妈。“我几时说过思念他,几时做梦梦见他?” “你当然不止一次说过和梦过了,”他的母后说。“只是你还小,一眨眼就忘了。” “母后,”不离仍然斜眼望着王妃姨妈。“你怎么忘了,我睡觉从不做梦。” “姐姐,”王妃说,“好像我也听说过,不离是个不会做梦的孩子。据说先王在世之时,太医和方士都没办法让这孩子做梦。” “难得妹妹挂心不离,”王后不知因为什么泪眼婆娑。“不过,不离的确一直思念不弃,这事千真万确。” “母后说谎,”不离斜眼盯住王妃姨妈不放。“我都没见过不弃,何来思念?不离贵为一国太子,安能思念乱臣贼子!” 空气一下子凝固成一个烘干机,使得王后的,郡王妃的,还有不离的呼吸突然变得急促、粗重和干涩,好像三个沙漠里的人。 这时,世子不弃带着他的飞也来了。 a7 “离掐案”发生当日,郡王不在孤岛城堡,而在千里之外。假使他当时就在孤岛城堡,怎肯容忍太子不离七岁的头颅长到十七岁呢。说起来,此次郡王微服私访的起因,跟太子不离的头直接相关。依照郡王的意思,将不离的头砍下来,自立为王。但是和尚须弥更为慎重,他建议郡王还是先去民间走一趟,看看百姓都怎么说。其实走一趟也不全是走过场的意思,主要的意思还在于把握了民意再登王位更稳妥。郡王不糊涂,认为须弥所言甚是。太子不离的首级就这样寄存了下来。 时值初秋,郡王骑着骆驼,须弥骑着马,君臣二人渡海登陆,开始向内地进发。一到内地才发现,刚刚过去的天灾使得这个秋天比冬天还要寒冷,他们坐骑的八只蹄子踏在冻僵的土路上,清脆的回音足以传到百米之外。看来天灾不仅毁掉了大片田园、驿道、桥梁和民居,连同季节也败坏了。 说到沉香国,它有十八个州,骑上一匹千里马,花上两天两夜就可以在沉香国全境绕上一圈。但是,根据速度来衡量面积容易陷入误区,比方说你骑的不是千里马而是一头慢牛,绕这么一大圈可能需要半年一载,沉香国是大还是小呢。又比方说,你骑的不是千里马而是千千里马,两个眼皮一掐架的工夫,这一圈也就转下来了,沉香国是大还是小呢。 郡王骑着骆驼,一路所想就是这些事。他很想找一群百姓,将他围起来并同他讨论这个问题,遗憾走过三个州,居然没见到一个百姓。 “人呢?人都到哪去了?” “回禀郡王,再往前十里,该有一个集贸重镇,微臣以为到了那里就看得见人了。” 他们继续前行,很快,一座镇子的轮廓出现在一片稀稀落落的松林后面。这片松林是他们一路之上所见保存最为完好的林子,根还扎在土里,只是针叶都已不见,树皮也被刀砍斧斫,剥得所剩无几,看来洪水奈何不得的事,有人却替它干了。郡王和须弥刚要穿过松林,松林斜刺里传来铜锣梆子响,一群人手持刀斧,杀出来截住他们的去路。 “留下骆驼和马,饶你们不死!”领头的强人喝道。 “若是不给你们骆驼和马呢?”郡王手按腰间佩剑。 “那就连你跟这和尚一起吃了。” 郡王没听懂。侧身问须弥。须弥低声说: “郡王,他们可能是菜人族。” 郡王知道,菜人族就是食人生番,大灾之年才会出现的一个部族。这伙人大概有二百到二百五十个人,为首的壮汉看起来人高马大,但是好像几天没进食了。他的腰间围着松针编制的裙子,脚上穿着松树皮制成的鞋子,肚皮仿佛是透明的,因此可以透视里面有几根肋骨,以及五脏六腑的分布细节。郡王武艺高强,这样几个饥贼安能放在眼里。 “大胆贼寇,”郡王道。“居然吃人!” 贼首被激怒了,大吼一声,挥动他的板斧冲上前来。可是就在冲到郡王骆驼跟前一瞬,贼首自己却仆倒在地,昏死过去。贼众见状,一哄而上,须弥跃马上前保护郡王,谁知贼众意不在郡王,而是抢了贼首仓皇而逃。 须弥长叹一声。 “军师为何叹气?”郡王问。 “回禀郡王,我替那贼首叹气。” “此话怎讲?” “若此贼只是当场饿昏还好;若是死了,或者贼众误以为他死了,一个时辰过后这人就会被其部下吃得只剩一堆白骨。阿弥陀佛。” a8 第8章 他们来到了集贸重镇。这里有的是人,大家都在卖东西和买东西,场面热闹非凡。郡王因为骑在骆驼上,居高临下,所以每个贸易区的情形都看得分明。比如在菜市场,货摊上摆满了栀子花、紫苏、薄荷叶、旱金莲、芫荽和芝麻菜,售价都很便宜,一个沉香国铜钱就能买到一头骆驼吃的量,但是人们却很少问津。人们买的最多的是更实在的食物:风干的萝卜,生芽的土豆,开始发酵的酸白菜,乌黑的豆腐以及坚硬无比的馒头,穷人是买不起这种灾年美食的,因此掏出碎银换走它们的只能是少数殷实的小富人。 郡王继续前行,来到了综合贸易区。此处陈列的商品五花八门。一个教书匠在叫卖砚台和笔洗,据说它们出自唐时代的宫廷。一个失去两条腿的前任衙门捕快在出售一副铁制的脚镣,挨着他是个少了一只眼珠的人,他的商品是一张硬弓,说他曾以此弓射死过郡王的三名士兵,这种叫卖要冒极大风险,因为郡王的驻军离此不远,此地衙门里也全都换成了郡王的人。郡王是在私访中,不想同这种兵痞较真,所以继续边走边看。于是看见有人在卖榔头和錾子,卖主是个石匠;有人在卖斧子和锯子,卖主是个木匠;有人在卖油灰刀和抹泥刀,卖主是个泥瓦匠。这里的商品应有尽有,就连铁匠铺的大号铁匠炉都有的卖,生意做得十分兴隆。所有生意当中,最为冷清的是棺材铺,郡王看见,棺材铺前尽管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好棺材,却几乎没有人多看上一眼。 “奇怪,”郡王扭过头来问须弥。“大灾之年,这里却如此萧条。” “郡王,”须弥摇了摇头。“方才所遇菜人族的事您这么快就忘了吗?” 仿佛是为了提醒郡王记忆,集市的尽头出现了一片肉食类交易市场。这里比过往见到的任何贸易区域都热闹,人们摩肩接踵,口吐涎沫,眼睛里闪动着刀片一般雪亮的光芒。郡王先是闻到一股熟悉的血腥味儿——身经百战的他怎么会不熟悉这种气味呢——继而望见鳞次栉比的肉案上被斧砍、刀切、锯锉的肉食品。如果明白无误地说那里正在出售的都是人肉,你一定会觉得非常恶心。所以不妨换一种说法,比如说,那里正在出售的全是猪肉、牛肉和马肉。郡王看到,肉案上、肉案上部的铁钩上和肉案下部的大木盆里,到处堆积着切割好的猪肉,但是不消多时,那些肉连同上面的苍蝇就被抢购一空。屠夫于是只好退到一间黑屋子,扛出一头完整的死牛,他原来还有几名助手,助手帮助屠夫师傅在很短的时间内将这头死牛**,继而又像方才对付猪肉那样斧砍、刀切、锯锉,再将肉块零售给早已等得不耐烦的买主。 郡王尽管在战场上见过无数惨烈景象,此情此景,他还是头一回领教。 “军师,”郡王问须弥和尚。“现在什么时辰?” “回禀郡王,酉戌之交。” 郡王长叹一声道: “你我所见莫非是人间地狱吗?” “郡王,”须弥用手一指。“郡王且往那边看。” 十米之外的地方是个开阔地,几根木桩插在淤泥之中,每根木桩上都绑缚着一匹马、一头牛,或者一口猪——其实就是人——因此处没有刀光血影的恶心描述,为方便讲述起见还是取消打比方的说法,回到事实。正如郡王所见,在十米之外的地方是个开阔地,几根木桩插在淤泥之中,每根木桩上都绑缚着一个人,男人、女人都有,都是活人,并且非常年轻。其中一个年轻的男人和一个年轻的女子绑在一根木桩上,这是个特例,仿佛木桩不够用了,或者卖主有意将他们两个搭配出售。总之,这些绑缚在木桩上的人是肉类市场的极品。尽管围观者众,但此等货色太贵,因而买主还不曾出现。 简单说,郡王买下了木桩上的人。 他将其他几个遣散,留下了绑缚在同一根木桩的男女。他们俩,男的叫木瓜,女的叫豆蔻,是对夫妇。据他们说,绑在木桩上的都是诽谤郡王的死囚,依律当斩。但是根据沉香国的法律,问斩费要由死囚自己承担,无力承担的话,可以签字画押后将自己捐献给肉食品市场。假如有人肯出高价代为付清问斩费,他们就有福了,眼睛一闭,挨上一刀就是。运气不佳的话,那他们就不知还要活受罪到几时。 “你是我们的恩人,”木瓜跟在骆驼后面对郡王说。“求您好事做到底,天色已晚,待会儿给我们来个痛快的。” “此话怎讲?”郡王不解。 “您不是打算吃掉我们吗?”豆蔻含泪说道。 “我几时说过要吃掉你们?”郡王说。“我只是想知道,你们因何诽谤郡王。” a9 第9章 郡王在沉香国私访,走遍了所辖十八个州的角角落落,所见情形大同小异:人们非常饥饿,再也不想吃那些花花草草,但是可吃的食物毕竟是有限的,大家肠胃都需要补充油水,于是坚持不到吃别人便饿死的人只能被别人吃掉。另外,天灾和战争致使资源枯竭,物价飞涨,人们为了吃上一口饭,只好变卖所有能卖掉的东西,包括卖掉饭碗。至于郡王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此次微服私访的目的,几乎没人感兴趣。如此一来,那些因为诽谤郡王而成为死囚的人,都成了宝贝被郡王解救出来。当郡王回到孤岛城堡时,他一共带回一百五十对年轻的夫妇,他们都是待斩的死囚,待宰的菜人,简单说,就是三百个木瓜和豆蔻。 为什么他们要诽谤郡王呢? 还在回返孤岛城堡的路上,郡王曾召集了一次会议,让三百个木瓜和豆蔻畅所欲言:为什么要诽谤郡王。 由于在这一路之上,骑骆驼的善人不仅没吃他们,还让他们吃上了风干的萝卜,生芽的土豆,开始发酵的酸白菜,乌黑的豆腐以及坚硬无比的馒头,因此感激之情油然而生,讲了很多肺腑之言。以下摘抄部分,均据须弥和尚整理的发言记录—— 某木瓜:郡王因何造反?果真是替天行道吗? 某木瓜:为夺王位。 某豆蔻:还为夺王嫂。据说他曾对王嫂动手动脚(注:此处因言辞过激被须弥打了一个叉)。 某木瓜:郡王当初造反有个口号:取消苛捐杂税。如今芳香税取消了,百姓连花花草草都没得吃了。 某木瓜:批评要客观,不是没得吃了,而是吃多了拉稀,吃不消了。 某木瓜:如今到了这步田地:有钱吃活人,没钱被活吃。 某豆蔻:据说稍有姿色,还有被先奸后吃的(注:此处因有伤风化被须弥打了一个叉)。 某木瓜:郡王自己倒是每天吃海鲜。 某木瓜:不患寡而患不均。 某木瓜:庄稼人不种地,秀才沿街叫卖假古董,手艺人把吃饭的家伙都卖掉,这还像个国家吗。 某木瓜:所以郡王想自立为王,百姓不会答应。 某豆蔻:可怜,据说太子才七岁,已被郡王杀掉了(注:此处因属讹传被须弥打了一个叉)。 某木瓜:若杀太子,天下必反。 某木瓜:那岂不又要涂炭生灵。谁当国王都无所谓,百姓不遭殃就行。 某木瓜:可是郡王喜怒无常。 某豆蔻:据说他有两个身子,两个头。(注:此处因言辞不当被须弥打了一个叉)。一个身子和头在酉时活动,一个身子和头在戌时活动。 某木瓜:休要胡说。 某木瓜:不是胡说,我也听说是真的。 某木瓜:现在什么时辰? 某木瓜:酉戌之交。 某木瓜:但愿他在这个时辰恶事莫做,诸善奉行。 以上木瓜们和豆蔻们的发言记录,郡王在回到孤岛城堡后反复看过多遍。有时他看着看着,就命须弥去把发言的那些木瓜或者豆蔻捉住,扔到海里去。这时须弥和尚就会照办,命士兵把他们捆起来。但是并不立即就投到海里去。等到酉戌之交这个时辰来临,须弥和尚会求见郡王,晓明利害,于是郡王同意将他们松绑,让他们吃鱼吃虾吃螃蟹。这样的事情反反复复发生了好多遍,以至于木瓜和豆蔻们以为郡王的待客之礼原本就是如此:请人吃海鲜之前先要绑上一段时间。 当郡王回到孤岛城堡时,季节已经行走到了翌年的春天。沉睡在淤泥之中的种子破土而出,除了郡王府依然发臭,沉香国到处飘香。这时,一百五十个豆蔻都已身怀有孕,郡王命专人护送她们,在全国巡展她们隆起的肚子。 郡王的私访至此告一段落。 多年后据传,一百五十个豆蔻所孕不是一百五十个木瓜的,而是郡王的孩子。这一传闻显系有人蓄意中伤,郡王再怎么急于让沉香国人丁兴旺,也不致此,这是连傻子都明白的道理。 a10 第10章 郡王决定重建内廷,让太子不离继承王位。关于这段史实的梗概,女内史在十年后是这样记述的: 梗概之一。郡王在孤岛城堡为前王后王后子修建了一座干打垒。这座干打垒用作临时的太**,也是孤岛城堡最漂亮的建筑。缺点在于,孤岛多雨潮湿,土坯房子坍塌几率很高。郡王派兵在此日夜坚守,雨天还增派“伞兵”部队,用数百把油布伞将这临时的太**团团遮住,以此保护干打垒内王后与太子的安全。 梗概之二。郡王在全国张贴文告,晓谕百姓:待都邑重建后,他将辅佐太子继承大统。这份文告,当年一个秀才冒死私藏了一份,十年后被女内史高价收藏。在沉香国的年代,尺幅太大的纸张尚未出现,文告只好写在一块三尺见方的黄色丝绸上。郡王当年征用了三十名秀才,日以继夜写了三个月,才将此文告贴在全国大大小小该贴的地方。此外,这还是一份分为上下两阙的特别文告。上阙的大致意思就是晓谕百姓:待内廷重建后将会继承大统。下阙的大致意思是:太子年幼,继位之前暂由郡王主政,下面落款处是太子的亲笔签名,并且钤上了王国玉玺鲜红的大印。 梗概之三。郡王委任须弥和尚为营造史,重建内廷。须弥是个军事家,虽然改建孤岛城堡堪称杰作,但是建碉堡毕竟不同于建宫殿。所以须弥和尚起初不想干。郡王认为,修成一座碉堡风格的宫殿也没什么不可以,江山尚可易主,何况一堆土木。须弥和尚仍不想干。郡王又开导他说,这座内廷,你可以无限期地建下去,还可以建了拆,拆了建,再拆再建,再建再拆。须弥和尚点了点头,说微臣明白了。郡王很满意。 梗概之四。郡王裁军十万,还原其匠人身份。这个举动非常大。郡王是怎么考虑的呢?后世做出两种解释: 其一,酉时的郡王认为,沉香国进入了和平年代,裁军等于裁掉血腥记忆,更何况这十万人原本就是石匠、泥瓦匠、油漆匠、皮匠、画匠、织匠和铜铁匠,刚好可以去重建内廷,使得他们在和平年代也有用武之地。 其二,戌时的郡王认为,士兵的天职就是死在沙场,以此保证战争胜利和节约战争成本。仗打完了,十万士兵都还活得好好的,后果是什么呢:一顿饭要吃掉五百头鲨鱼,每人打一个饱嗝孤岛就要闹地震,每人放一个屁,就仿佛从海面上刮起一阵龙卷风。所以必须打发他们走,在下次战争来临之前走得越远越好。 需要说明的是,女内史记述以上史实是在十年之后,郡王已故;那时郡王假使还活着,梗概之一、之三以及之四的局部势必被叉掉。透过这件事可以发现一个不便公开的秘密:所有史官都盼望主政的人短命,惟其如此才好下笔。 a11 第11章 外面乱成一片,不弃心里钻进十万只蚂蚁。 这里是书房,教授帮他温书的时候,花白的头颅从领口的左侧滑到领口的右侧,停顿两个小节,再从领口的右侧滑回到左侧,周而复始,以致不弃断定教授最近一定遇上了神仙,神仙赐予教授仙丹,根治了他的前列腺,使他居然可以一个时辰不去茅房。这样一来,不弃只好增加亲自去茅房的频率,以便亲睹十万大军撤离孤岛城堡的盛况。 可是除了一片灰尘,不弃几乎什么都看不见。除了一片嗡嗡声,什么都听不见。原以为十万人的撤离是件有趣的事,如今看来也没什么。两名贴身跟随的侍女,她们给灰尘呛得一个劲儿咳嗽,一左一右咬住不弃的耳朵,以使她们说的话能够抵挡住嗡嗡声,传达给不弃。她们说,这里太乱,太吵,太危险又太没意思了。世子如果想玩,她们倒是乐意带他去别的地方。这也正合不弃的意。 侍女陪伴不弃绕过书房,穿过低矮的月亮门和两排更矮的石墙,步行大约半炷香的时间就到了太子住的干打垒。许多士兵在此把守,盔甲和长矛上落满灰尘,他们看见世子驾到便将脚后跟猛地磕在一起,于是灰尘有如流沙从他们脸上滑落。 “离掐案”过后,王妃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禁止不弃接近不离,最近才解禁,不过要见不离仍须事前禀报。侍女今天并未禀报,担了很大风险,不弃十分领情。他一面走,一面在葛布长衫里摸,摸出从藏宝巨宅带出的猫眼赏给两名侍女,吓得她们口不能言,不弃却一闪身进了太子房间。 和不弃猜的一样,太子不离正在读书。不离读书的方式十分特别,他有一把竹子制成的戒尺,每次读完一卷书,就拿这把竹戒尺在自己的屁股上抽三下。不弃进来时,竹戒尺还在灰蒙蒙的书案之上,这说明太子不离还没有将一卷书读完,当然也可能刚把一卷书读完,而且抽打了自己的屁股,但是又开始读上了另一卷。所以不弃只能等。 不离看书时目不斜视,腰背笔挺,样子好像干打垒外的士兵。不弃每次看到不离读书,都会肃然起敬。现在是夏天,有时他撩起葛布长衫的下摆当扇子,站到不离背后去替他扇风,有时让两名侍女帮他捉花脚蚊子,轰走成群的绿头苍蝇,顺便查看书案下的洞里是否藏着老鼠。但是今天情况比较特别,因为十万大军撤离搅动了巨大沙尘,泥巴建的干打垒当然未能幸免,所以不离的发髻上、脸上和发出异香的身上栖满了灰尘。这样,不弃就找到了表达敬意的新差事。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十分昂贵的纸张书,撕下一页后卷成一个细长的纸筒,对着不离吹,吹到不离面貌一新为止。然而,十万大军撤离似乎是一件永远无法结束的事,掀起的沙尘成了一场灾难,不弃刚把不离吹干净,新的灰尘又会栖落。因此不弃只好不断地撕书,不断地卷纸筒,不断地对着不离吹来吹去。 这事起先容易,时间一长就变成苦差——喉咙发干,嘴巴发麻,眼珠外凸有如金鱼——所以不得不命两名侍女代劳。不弃小憩的时候也并未偷懒,他做纸筒,因而差不多一本书都被撕个精光。这样一来被他发现了一个问题:所有纸张书都只有半部而已。比如有部书,是从“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开始的,之前的章节就没有。又比如有部书,说到“温良者,仁之本也”就打住,之后的章节也没有。不弃认为这很奇怪,莫非不离也撕书?但这是不可能的。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不弃将不离的竹简书、木牍书和丝绸书都翻了一遍,结果没有一部是完整的,都只有半部而已。 终于,不离读完了书,这时拿起那把竹戒尺,对准自己的屁股敲打三下,敲得十分用力,仿佛屁股是别人的。 “别碰我的书。”不离说。“它们快要被你撕光了。” “你的书不全。”不弃提示说。 “教授给我时就这样,”不离说着,从书架上拿起一部书:“‘善为国者,必先富民’,这话说的没头;‘节欲之道,万物不害’这话说的没尾。是一部掐头去尾书。” “我的书有头有尾,我去给你拿来。” “不必了,”不离叫住不弃。“你如果真想讨好我,你就兑现前言,还我王国玉玺。” “现在还不行,”不弃说。“父王在都邑,你的宝贝在父王身上。” “他早晚会回来的吧?” “可是父王睡觉都带着它。” “他总有睡熟的时候吧?” “可是父王没有完全睡熟的时候,有只眼睛总是张开的,我见过。” 对话就到此为止。不弃的回答被认为很不老实,因此不离又拿起了一卷书。假如任由他读下去,他可以读到将自己的屁股抽成开心果为止,不弃今日就算白来,什么好玩的都玩不到了。门外这时进来一名士兵禀报说,教授求见太子。不离手不释卷,不发一言。士兵又大声禀报了一遍。不离仍无反应。 不弃吩咐士兵:“就说太子不见。” “我几时说过不见?”不离开口道。 教授带着一个小女孩出现了。他们身上全是沙尘。小女孩大约八岁,两条小辫,一双大眼。不弃想,她一定是从天而降,或者就是从地里突然长出来的,令他兴奋的理由还在于,这女孩身上和不离一样也有股不同于鱼骨头的香味。 据教授说,这女孩是内史臣的女儿,此前一直寄在须弥的军师营帐,此次须弥另有要事,郡王便命人将她带进王府,令教授悉心**,以便将来担承王族史记之责。刚才教授因为久等不弃不回,茅房里也不见不弃,他就去见王妃。刚好王后也在,姐儿俩正说话。她们一致认为不弃在太子那里。教授立即就要来拜见太子。王妃说,你带上内史臣的女儿去,她是沉香国未来的内史臣,早些接触王族没坏处;她和太子世子又是同龄,一起读书还是个伴儿。这么着,教授便将未来的女内史带来了。 小女孩跪倒,给太子和世子见礼。先跪世子,后跪太子。不离抓起他的竹戒尺猛地一敲书案,惊得落灰四散而逃。 “好没规矩的丫头!” 小女孩看了一眼教授。教授眼望着别处。 “要不然你先拜不离吧。”不弃说。 小女孩又看了一眼教授。教授依旧眼望着别处。 “算了。”太子不离说。“你叫什么名字?” “回禀太子,”小女孩说。“小女子暂无名字。” “这怎么可能,”不弃说。“莫非令尊没来得及给你起名就死了?” “不是,”小女孩说。“家父说,史官都不长命,要名何用。所以我们家人都没名字。” “可你是小女孩呀,没有名字多不好。”不弃说。 “况且你现在不是内史,只是准内史。”不离说。 “小女孩,准内史。不如你叫小准吧。”不弃说。 “此名甚佳,”教授终于开口说话。“小准,还不叩谢世子。” “谢世子赐名。”小准跪下说道。 小准就是未来的女内史。掉过来说,未来的女内史在她八岁时才有了小准这个名字。按照沉香国的礼法,内史臣只能由男性担任,任用女人当内史史无前例。但是这也没办法,行刑队的刀子太快,郡王的眷顾又稍迟了那么一点点,内史臣和他二十八个儿子就身首异处了。小准她还是一个后无来者的内史,因为小准总有一天要出嫁,即便今后生了儿子也只是个外戚,没资格袭承沉香国内史之责。再者,人总有一死,小准死了以后又由谁来接替内史之职呢。 有人据此预言,小准对于沉香国是个不祥之兆。太子不离也这么认为。 不离断定小准不吉利,即使教授召集他们三个人温书,他也断然不肯和小准挨着,好像后者身上有麻风。不弃却相反,他总是挨着小准坐,好像后者身上有磁铁。不离虽然不喜欢不弃,但事关沉香国大运,他认为还是有必要提醒一下不弃。 “小准不祥。”不离将不弃拉到无人处,对他说。 不离说话时近似咬耳朵,不弃将手护住脖子,以免再度发生“离掐案”那类意外,同时匪夷所思:一个小女孩,如何就不祥了呢? “我说不祥,就是不祥,”不离尖声说。“你以后别挨她那么近。” 不弃有点明白了:不离在妒忌。 对不弃来说,不离是他认识的第一个小孩,小准是第二个,也是他认识的第一个小女孩。他们都很珍贵。但是现在来了难题:距离。这也是不弃首次遭遇的人生难题。他问贴身的两名侍女该怎么办?她们叽咕了一下,这样回答:世子如果喜欢小准姑娘,将来不如纳她为妾,生了孩子,就是王族庶出的沉香国内史臣,自己的内史自己写,这有多好。 两名侍女本是开心取乐说这番话的,不弃也没怎么当真。岂料这话传进了不离耳朵,换句话说,不离用了某种办法使得他们的话进入自己的耳朵,这之后,不离的记忆出了问题——将小准不祥之事全都忘了。其表现主要如下:一是以伴读为名,在太子的干打垒频频召见小准;二是在教授召集温书的时候,赖在距离小准最近的位置不动,使得不弃常常只能坐到小准身背后,目视她的小辫子;三是时不时地在小准面前让不弃出丑,比如他说“伐柯如何,匪斧不克”,让不弃将下句续出来。不弃续不出来,又羞愧又郁闷,也就不大好意思腻着小准了。 a12 第12章 十万大军用了三个月才从孤岛城堡撤离干净。 大军拆除许多地面营盘,带走了许多东西:掉了碴儿的石头,开裂的木头,糜烂的竹子,暗碉里长出绿毛的兵器。这些东西搬上战船和渔船被运往都邑,用以重建内廷。他们走了以后,孤岛城堡上空掠过多年难得一见的白云,伐去一半的山林开始出现麋鹿和狍子,嫩草迫不及待,从从前堆满鱼骨的地方生长,你若站在高处,还可以欣赏到大片大片的鱼群跃出海面的狂欢场面。 大军还带走了不弃的嗅觉。 这事说不上是好还是不好。总之,不弃对于嗅觉的概念开始变得模糊。不离身上和小准发辫上的气味似乎更招人喜欢,这种气味被称为香味。他们仨在一起,不离时常对着不弃皱起鼻子说,你好臭,臭不可闻。不弃起先并不认为臭有什么不对,有什么不好。但是,小准偶尔也会冲他皱起鼻子,这样就把事情夸大了,仨人中间出现了两派:一个香派,一个臭派,这是不弃首次遭遇人生烦恼。他开始回避两个香派,独自呆着,或者去找赛公输。 赛公输没被派往都邑。他是有真本事的木匠军人,像他这样的人在孤岛城堡还有十万。奉郡王之命,他们现在不操练,只开会。有时会议是这么开的:木匠和木匠开会,石匠和石匠开会,漆匠和漆匠开会,画匠和画匠一起开会,依此类推。有时会议是混着开的:木匠石匠漆匠画匠,还有更多的匠人,大家一起开会。如此一来,孤岛城堡如今就成为一座蜂巢,从早到晚嗡嗡响。 因为开会的缘故,不弃每次去找赛公输,他嘴角总是白花花的。 “世子有何差遣?” “陪我玩儿。” 早在更小一点的时候,不弃就在玩赛公输制作的玩意儿了。它们都用木头雕刻而成:小弓弩,小宝剑,小男孩小女孩,小桌小几小房子,以及小鱼小蟹小渔船之类。不弃曾经对它们爱如珍宝,现在他不喜欢了,这倒不是因为他长大了一点,自己都能做出飞也那样的玩意儿来了,而是因为,它们都是用废旧的木料雕成,而那些木料据说快有一百岁了,都很臭。 “世子想要香的玩意儿?” “正是。” 赛公输用手一指远处成片的森林: “好木头是最香的东西,那里有的是好木头。可擅动斧斤犯死罪,小的不敢哪。” 不弃又想起了那只沉香木龙舟。据赛公输描述,那龙舟不仅雕法奇绝,还因为它是用世上最香的木头制成,故而闻上一闻就可成仙。赛公输喜欢吹牛,成仙之说不弃是不信的。但他相信,不离和小准,他们身上一定沾染了某种木头的味道,或者干脆在身体某个部位暗藏了一块神奇的木头,才使得他们两个变得香喷喷的,才使得他们两个敢对他这个臭派指指点点。不弃带着他的臭木头做的飞也,又去了藏宝巨宅,结果令他大失所望:所有那些金银珠宝全都不翼而飞,巨宅之内空空荡荡,只有穿过窗棂的风来来去去。最香的木头做的最好的玩意儿,两样都无缘,不弃这个臭派只能当到底了。 不弃又出现了。 他不再为太子不离扇风,也不再替他捉蚊、哄蝇和捕老鼠,他变得无比麻烦,围着不离跑来跑去,口中发出嗡嗡嗡、嘤嘤嘤和吱吱吱的声音,不离读完书想拿戒尺的时候,戒尺已在不弃手上,接着不离的屁股会被狠狠地抽上三戒尺。不弃这么干,非常出人意料,不离一时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 教授召集温书时也发生了一些异常。比起太子不离,小准读的书更为不全,教授只教她经史子集中“史”的部分,所以教授提问经、子、集,她完全可以不回答,事实却是,小准经常兀自站起,样子好像一定要回答,答又答不出,结果每次都很羞愤。类似情形反复多次,教授发现都是世子在小准背后捣鬼所致:他发明了一种玩意儿,形状近似水井辘轳,手掌心大,木头雕成,在井绳的部位用细麻绳系着一只“V”形木钩。假如他想让小准起立,只需将这只木钩挂在她的小辫子上,轻轻摇动辘轳就行了。 不离决定讲和。不离将一个拇指大的小陶瓶送给不弃,那里面装有乳香,不弃闻了以后开始不住地打喷嚏。 “我不要这个,我要沉香木龙舟。”不弃说。 “我根本不知道它在哪儿,这次不骗你。” 照此说来,沉香木龙舟还和堆积如山的珠宝在一起,只是父王把它藏起来了。不弃暂时没再找不离的麻烦,也未纠缠小准的小辫子。他们仨相安无事过了一个月后,郡王回到了孤岛城堡。他还带回了一个道人,名叫无可,据说是个奇人,也有人说他是个妖道。不离也知道无可道人,宏伟的内廷就是无可道人设计的。 又过了些天,赛公输悄悄告诉不弃: “郡王要建一座塔。那片大林子马上就要倒成一片了。” “我有香木头玩儿了?” 不弃兴奋不已,他去见他的父亲。郡王那时正和无可道人一起喝茶,茶盏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幅图,画在黄色绸缎之上,是座塔。不弃从没见过这么气派的东西,看了又看,忘了自己为何而来。郡王就板起脸问他,你不跟着教授用功,来这儿干什么。不弃终于想起此行目的,他说,有一只沉香木龙舟,孩儿想要,求父王恩准。郡王将脸板的更紧,说你不要胡闹,父王和道长还有要事,用功去吧。不弃看了一眼无可道人,无可道人看来有一百多岁了,眉毛比他的胡子还要长还要白,但是他的眼睛闪闪发亮,他端着茶打量不弃时,不弃感觉被他的眼睛扎得浑身又疼又痒,看来这道人的确有点妖气。 尽管沉香木龙舟下落不明,但是因为见识了一幅了不起的画,不弃还是很高兴。他回来也画了一幅,拿给不离和小准看。小准此前一向认为世子不学无术,看了画就收回了偏见,认为世子是个天才小孩,就算他作弄过自己,她也这么坚持认为。太子不离也认为画的好极了,因为好极了,所以不离根本不相信是不弃画的。不弃很生气,将那画撕碎,当场又画了同样的一座塔。 “无非是座塔,”不离说,“从前在我父王的内廷有五座这样的塔。” “稍等,”小准说着去拿笔墨纸砚。“太子、世子的话我要记下来。” “这事不必记了,”不离说。“该记的时候我会口谕的。” 不弃从没见识过都邑和内廷,他出生以来就只知道孤岛城堡,像这么了不起的一座塔,内廷当初居然建了五座,使他怀疑不离也染上了赛公输爱吹牛的坏毛病。可是据赛公输证实,当年的内廷确有五座宝塔,是按金木水火土五行分布的,称为五行塔群,据说可以保佑沉香国延续五十代。 关于这个期间发生的事情,十年后女内史有过记述,大意是:世子不弃此前一直认为自己的父王是个好父王,但因为烧掉了五行塔群,好父王的形象便打了折扣。不弃觉得很对不起太子不离,好像所有坏事都是自己干的。不弃又开始为读书的不离扇风、捉蚊、哄蝇和捕老鼠了,一直干到天气转凉了为止。 a13 第13章 在这个非比寻常的秋天,一万名婴儿来到了孤岛城堡。 当日有大片的白云堆积在海面上,远远看去,好像纯蓝的盘子托着棉花糖。高大的战舰从四面八方驶向孤岛城堡,每艘战舰上都挂起两面旗帜:一面鲨鱼战旗,另一面是送子观音旗。此时飘过海面的不是腥味,而是阵阵奶香,淹没码头礁石的不是浪涛声,而是婴儿的啼笑和咿呀声。郡王站在城堡之上向下鸟瞰,看到的景象连他自己都为之震惊。他问身边的须弥和尚: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回禀郡王,”须弥说。“一万婴儿的父母都来了,有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一并随行,为了能在郡王面前蒙受恩典。” “可是本王允诺,每户只给一份赏银。” “他们说,不赏银也要一睹郡王威仪。是郡王免了芳香税,使得他们再也不必种花草、吃花草,而是种五谷、吃五谷,生了孩子还有五两赏银,他们说,此等贤王亘古未有,地方府衙劝不住,只得放他们前来面驾谢恩。” 郡王又问: “他们知道此次一来,就要常驻不走了吗?” “知道。他们情愿背井离乡,追随贤王。” 郡王很高兴,又问: “三百个木瓜和豆蔻也在人群之中吗?” 须弥回答说是。 “传本王口谕,三百木瓜豆蔻有兴国之功,每户加赏纹银十两,余者有兴国之愿,每户加赏纹银二两。” 须弥又回答说,是。 郡王说: “军师,赏银都从你的内廷专款调拨,你意如何?” “阿弥陀佛,”须弥说,“郡王有旨,敢不从命。” “大胆须弥!”郡王道。“你哪来这笔银子?莫非戏弄本王?” “须弥不敢。”须弥说,“郡王有所不知,虽然重建内廷之资有限,然而数月以来,工匠已去半成,自然有了空额。” 郡王转怒为喜: “只走了一半人吗?” “回禀郡王,”须弥略微想了一想。“微臣估计,冬至后还有三万工匠赋闲,必然回归乡里。” “传本王口谕,”郡王道。“他们有卫国之功,着令地方府衙妥为安置,头等要务是帮他们娶妻,凡有婚配,每户加赏聘礼五两。” 须弥面露惊异之色。郡王笑道: “这笔银子本王出。” 奶香愈来愈浓,经由山风逶迤而来,郡王觉得鼻子有些痒,他就打了一个喷嚏,左右人等簇拥着郡王,进入一座大帐之中休息。但是郡王国务缠身,怎么能休息呢。他就在这座大帐之中召见那些邻国的使臣。那些邻国使臣先于一万婴儿抵达孤岛城堡,他们带来了金银、大量布帛、五谷的种子和本国国王的贺信。郡王命人用最新鲜的虾蟹和山葡萄酿制的美酒款待使节,又命人筹备丰厚的回赠之礼:珠宝、风干的鱼干、最新式的渔具以及郡王的亲笔回信。这些事务都办理完了以后,郡王想起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人:无可道人。 “他准备的怎么样了?”郡王问。 “回禀郡王,”一个祭司跪下回道。“无可道人说,万事俱备,酉时祭塔。” 郡王点了点头: “叫他干得漂亮点儿。” 在这个秋天到来之前,孤岛城堡的大片森林传出斧斤之声。这是郡王入主孤岛城堡以来第二次规模宏大的砍伐。第一次发生于三年前,郡王造出了战舰、强弓硬弩、攻城云梯、战车和投石机,他正是凭借那些木头,在海上和旷野战败了前国王。现在是他第二次征用这些木头,为的是建一座前所未有的九重高塔——郡王塔。 关于建塔,发生过许多争议和事件。 比如,有的文臣武将进谏说,昏王已诛,百废待兴,正是用得着这些好木头的时候,郡王何必急着替自己建什么功德塔,如此劳民伤财,与昏王何异?当然,这些文臣武将十分了解郡王,他们是在酉戌交替的时辰,并且确信该时辰的郡王是个从善如流的好郡王才敢进谏的。事实的确如此,郡王决定纳谏,收回成命,晚宴还赐他们山葡萄酒喝。但是他们不胜酒力,直至次日酉戌交替之前,这些文臣武将的舌头都未从宿醉中苏醒。因此在议事大帐之中,只有另一些舌头灵便的文臣武将在讲话,他们力谏郡王收回昨日成命,将郡王塔建成九重风水塔,以镇国基。郡王又问先前进谏的那些文臣武将有何异议。虽然他们如今口不能言,但是尚可点头,于是拼命点头,建塔的事才确定下来。 又比如,有一万士兵负责挖土,就像鼹鼠那样一直沿着一个朝下的方向挖。挖出的堆积土高达十米的时候,外面的人已看不见他们,只好用绳索将食物和水封闭在木桶里,再以投石器投射到坑洞里面去。当堆积土高达二十米的时候,一万士兵的使命完成,终于沿着投石器抛下的绳索爬了出来,但是外面的人发现,他们都变成了盲人,许多人还患上了臆症,手里分明握着岩石,却反反复复地说那是大块的银子。 总之,在这个秋天到来之前,郡王塔已经有了一个像样的台基,它虽然还仅仅是一个土墩儿,却实在大得惊人,足够让一万婴儿、婴儿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站到上面甚至走来走去。此时你如果从高空向下俯瞰,会发现郡王塔就像一个远离地表、庞大无匹的木桩,借助木桩外缘凿出的阶梯,上面爬满了散发出刺鼻奶香的蚂蚁。最高处,还有檀香木搭起的一座祭坛,祭坛四周没有阶梯,也没有吊索,这令人费解:一个人怎么可能登临那么高的祭坛呢,要么他是神,要么,他就是个妖精。 “启禀郡王,酉时已到。”祭司道。 “文武都到了?”郡王问。 “回禀郡王,文武百官俱在。”祭司道。 “邻国使臣呢?”郡王问。 “回禀郡王,各国使臣俱在。”祭司道。 “本王的子民都在翘首以盼吗?”郡王问。 “就连一万婴儿都没有一个睡着的。”祭司道。 “你如何知道?”郡王很惊诧。 “祭坛之后才有奶吃。这是母亲们自愿这么做的。” 郡王举目张望高高的祭坛: “无可道人果真会跟着一阵风升到那上面吗?” “他说可以。”祭司道。 “传本王口谕,开始吧。” a14 第14章 不弃坐在王妃身边,穿着葛布制成的新衣服。新衣被称为礼服,领子是浆过的,腰带很紧,下摆却松松垮垮,有如游动的水母。简单说,该礼服的设计目的就是为了使人行动不便:领子扎脖子,腰带随时可能崩断,裙子般的下摆让不弃的脚暴露无余,任何微小动作,比方说拿脚尖去勾侍女的屁股之类,都很容易叫人发觉。不过,不弃今天还是很高兴,因为有一万名婴儿出现在离他不过百米的祭坛上。他们散发的奶香调和了空气,在城堡上空凝结成一个香酥滑腻的大奶酪。他们的哭声也很特别,近似于成群的海豚窜出海面时发出的合唱。周围没人时王妃咬住耳朵跟他说,不弃,那些婴儿将来都是你的子民。 王妃今天也穿上了葛布制的新礼服,一副比不弃还要行动不便的样子,她的话令不弃兴奋——照此说来,他不再是他自己,外加两名侍女,而是一下子加上了一万个香甜的婴儿。可是不离会乐意吗?好在不离今天没来。据说不离今天碰巧病了,由王后姨妈照顾着呆在干打垒他的临时太**内。所以不弃可以心安理得地享有一万个未来的子民,皱起鼻子去闻他们的奶香,瞪大眼睛听他们惊天动地的啼哭。讨厌的是四周那拨外国人,穿的衣服非常奇怪,滑腻腻的仿佛水蛇皮制成,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反正都在那里起劲地说——冲着郡王说,冲着王妃说,偶尔还冲着不弃说两句,总之他们都是兴高采烈的样子,使得不弃有点担心:是不是他们也在打那一万婴儿的主意。这么一想,他又很伤感,觉得王妃那话只不过是说说而已——一万婴儿,他未来的子民——这事还不一定吧。 这个时候,祭塔开始了。 先是由祭司宣读一份万民请愿书。祭司原本嗓音洪亮,但是和一万婴儿之声比起来,祭司此时只能算是在哼哼,因此不弃也只能听到一个大意:群臣力谏,万民请愿,一定要建一座九重郡王塔,以此塔定风水,镇国基,保佑沉香国万年社稷。祭司宣诵完毕,将万民请愿书卷起,供放在祭坛下面的一张桌子上。桌上燃着一炷香,万民请愿书用去了半炷,还有半炷燃着。不弃从没闻过这种大香,他想抽个机会将剩下的半炷香弄来瞧瞧。可是祭司不给他机会,又开始宣诏。这份诏书称为太后太子诏,大意是:准群臣所谏和万民之请,就在孤岛城堡之上兴建一座九重郡王塔,一则彰显郡王不世武功,二则祈愿日后国泰民安。宣诏时间不长,只用去了半炷香的半炷香,不弃认为机会来了——半炷的半炷也不坏。可是祭司并未马上将诏书卷起,像万民请愿书那样供放在那张桌子上,而是将其展开并举过头顶,以便人人都能看见太后太子的签名和王国玉玺印。祭司这个动作近似于孔雀开屏,区别仅在于祭司用头手,孔雀用屁股。不弃痛心地看到,就在这个开屏动作里,半炷香的半炷香终于化为一缕乌有。 麻烦的祭塔仪式远未结束,祭司下去歇着了,又冒上来一群和尚,手执法器,哼哼呀呀围着那个大土堆转圈。和尚也在祭坛下面的桌子上燃起一炷香,但是不弃并不想得到香头,因为王妃咬着他的耳朵说,和尚们正在超度内战中死去的亡魂,叫他闭上眼睛,最好连耳朵也闭上。闭上耳朵难度很大,闭眼则没问题,只是不弃闭的不够彻底,总想去看那一万婴儿,也就是他未来的一万子民都在干什么。如此一来,他看见子民们此时此刻的举动非常一致:手足乱动,哭声震天,嘴巴对着他们生母的胸脯拼命地啜,啜出一片一片乳白色的潮湿,然而胸脯们又仿佛罩上了海龟铠甲,丝毫不为所动。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不弃非常生气,莫非那些妇人要将其未来的子民饿死不成。 “我饿了。”不弃对王妃说。 “什么?”王妃没听清。 “我要吃奶。” 所幸,和尚的法器和诵经之声稀释了王妃与世子的对话,不然势必要给外国使节笑掉大牙。王妃不得不开导不弃,安抚不弃,威胁不弃。这样,在和尚退场和外国使节相继登场之前,终于使得不弃安静下来,没闹出什么乱子。那些外国使节也像祭司一样个个嗓音洪亮,只不过他们的宣读南腔北调,让不弃不知所云。王妃又咬住不弃耳朵对他说,你快十岁了,不能再像个吃奶的孩子知道吗,好好听着这些人都在说什么,他们将来不是你的朋友就是你的死敌,怎么可以听不懂他们的语言呢。 王妃和不弃咬耳朵的时候,小准就在他们身背后。未来内史臣的特殊身份使她可以呆在别人不能呆的位置上,这是沉香国的一个传统。比方说在沉香国老国王的年代,小准的爷爷,当时的内史臣曾经两次获准站在国王的芙蓉帐外,笔录老国王临幸一名爱妃的过程,那位贵妃就是前国王和郡王的生母。虽然小准的爷爷因为受不了芙蓉帐那刺鼻的龙脑香,不久便死于某种过敏性反应,但是沉香国的传统,以及内史臣的特殊身份是无可置疑的。小准在郡王塔奠基大祭这么重大的场合,当然也要站的比常人靠前一些。王妃和不弃咬耳朵的时候,小准就在他们身背后。这时小准取出了文房四宝: “王妃与世子适才所言,我该记下来吗?” 王妃白了小准一眼: “该记的时候会给你口谕的。” a16 第16章 孤岛城堡的人一直吃鱼虾。当然,在前国王的年代,他们也曾被迫吃过许多年的花草。鱼虾与花草比较起来,前者不仅油水足,吃起来也更像人类,因此高下立判。美中不足是,鱼虾腥臭,吃多了还会长出又黑又长的体毛。数年以前郡王在那次私访时发现,沉香国的子民饿的时候宁吃人肉也不愿再吃花草,足见那些芳香植物有多么令人厌倦。但是,要让内地的子民都吃上鱼虾也不现实。郡王于是采纳了须弥和尚的折衷办法:让全国的子民吃五谷。 邻国赠与郡王的五谷种子被发往全国,各地府衙许以重金,四处扫募高士,以便使农耕之术和农耕热情在民间广泛传播。此举深得人心,呼应的程度远远超出了郡王的意料。来自沉香国十八个州的反馈纷至沓来,郡王不得不每天批阅大量此类公文。比如,各地都纷纷上书反映粪肥不够用。郡王下旨,在各州成立粪肥交易所:粪肥少的可以买,粪肥多的可以卖,允许府衙适当收缴粪肥税。郡王还下令,将孤岛城堡沉积多年的鱼骨头敲碎,发酵成鱼骨肥,赈济那些最需要粪肥的贫瘠之地。一些法令,比如私自在野外排便者责杖三十,走私粪肥者发配充军等等,也开始在沉香国施行。沉香国过去遍地花农和花匠,在郡王主政的年代,沉香国遍地都是田庄和农户,从前那些养尊处优的花匠要是不肯该行,就只配给农户挑水担粪。简单说,在这个时代,沉香国的百姓以吃饱为福,一切华而不实的东西都被叉掉了:十八个州找不到一处高过二十公尺的建筑,各地府衙破旧得有如寺庙,所有寺庙都冷清得有如驿馆,所有驿馆都坍塌了一角或者多个角,有如所有的官道、桥梁和民居,其中以民居最破,多是修修补补,只要屋顶不在睡觉的时候掉下来便将就着住。但是人们吃得越来越饱,声音越来越粗,心里越来越觉得郡王是个伟大的郡王。 在郡王主政年代,只有孤岛城堡是个没有田庄和农户的例外。 此外还有些例外可以列举如下: 比方说,孤岛城堡的建筑都很高大,最高的郡王塔高过一百公尺,从沉香国任何一个角度都能看见它。战争年代那些低矮的暗碉早被彻底夷平,取而代之的是三座雄伟的建筑:议政用的金殿,祭祀和接见外国使节的银殿,以及郡王的宅邸千岁府,其中以千岁府最为宏大,后人形容它大得可以用来进行一场十万人的战争。高高的城墙将整个城堡一分为二,郡王和他的文臣武将以及卫队在内城,郡王的工匠和数十万子民在外城。这些子民都是移民,从最初的一万婴儿和他们的父辈开始,不断有沉香国本土和邻国的百姓迁徙而来。在他们居住的外城建起数不清的民居、街巷、商铺、酒肆、茶楼、集市、广场、书院和妓院。外城的标志性建筑是一座鲨鱼形状的灯塔,它的高度仅次于郡王塔,你如果从海面上驾船而来,在一百海里之外就可以望见灯塔上面的长明灯;你即便夜里站在灯塔上朝下看,也可以看清十海里海面停泊着无数商船,它们通常需要三天以上的等待才能进入孤岛港口。 又比方说,当时沉香国的一等子民是农户,只有孤岛城堡,一等子民是匠人。这些匠人约有十万,其中一部分,比如赛公输,从前是士兵,在郡王裁军时变身为工匠;另有一部分,是以“身份难民”从各地流亡到孤岛城堡的。原因是:当时沉香国以吃饱为福,身份最高为农户,身份最低为花匠,工匠的身份夹在中间。花匠因为替农户担粪,不愁吃饱肚子;工匠则不然,既无人请他们施展手艺,担粪又没他们的份儿,所以饿的要死。这样,他们就不得不来孤岛城堡碰运气。一般的匠人是无法在此立足的,孤岛府衙要检定他们的手艺,检定合格的匠人会得到一顶府衙发放的帽子。帽子如果是月白色,表明此人是木匠、瓦匠、泥匠或石匠;帽子如果是蛋黄色,表明此人是铁匠、铜匠、银匠或锡匠;此外,剃头匠、织匠、皮匠、染匠、画匠都要戴规定颜色的帽子。在此年代,经常有一些外地匠人因为手艺差劲,没得到帽子还遭人羞辱,一气之下投海自尽。简单说,有帽子戴的十万匠人都是顶尖的匠人,孤岛城堡的一等子民。他们虽非农户,但集市上来自全国各地的五谷堆积如山,匠人们想吃米买米,想吃面买面,吃得越来越饱,声音越来越粗,也像农户那样,心里越来越觉得郡王是个伟大的郡王。 这是个夏天,郡王在自己的千岁府,确切说是在书房之内午睡。书房的书不计其数,是一千名雕版匠人不停地印,用十年时间印出来的纸张书,每部书都放在紫檀香木的书匣子里,整整齐齐摆放在紫檀香木的书架上,再由紫檀香木的屏风分门别类将各种书籍分隔开。紫檀香木太香了,郡王闻了就犯困,因此他进书房几乎不看任何书,而是直奔内室,在他的紫檀香木龙床上开始午睡。 睡觉的时候,郡王习惯一只眼紧闭,一只眼张开:紧闭的那只眼是否真的睡熟了,张开的那只眼是否看得见,无人知晓。但是许多人都知道,郡王睡觉时胸前挂着沉香国玉玺。玉玺放进一个玳瑁壳子里,外面罩上一个水獭皮套,再用一根牦牛筋扎住袋口,系在郡王脖颈之上。由于天长日久,牦牛筋磨的又细又长,水獭皮套几近于透明,玳瑁壳则被抚摩得闪闪放光。郡王的心腹曾建议:改用红玛瑙、栗鼠皮和生丝绳来取代玳瑁壳、水獭皮、牦牛筋这些旧玩意儿,以便匹配郡王当世威仪,但被郡王拒绝。此细节隐约说明,郡王开始变得固执和保守,简单说,郡王已开始变老。 通常,郡王的午睡又实又香,不像夜里的睡眠老是噩梦连连。但是今天的午睡发生一点偏差,相继被他梦见了黑色的大鸟,先王绝气前的手指,前国王首级上瞪大的双眼。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郡王还梦见:他埋藏于郡王塔下的无数国宝都长出了绿毛,成了一堆废物,就连他为自己预备的那口沉香木棺也开始朽烂。郡王从梦中醒来,这时外面有卫兵禀报:须弥国师信使到。 “召它进见。”郡王道。 “参见郡王千岁!”一只鸟应声飞入。 信使不是一个人,的确是一只鸟。 在郡王主政的年代,鸟信使十分流行,郡王亲自**它们,并授命这些信使分别对应不同的臣工。比如,须弥和尚和无可道人被郡王任命为国师,对应须弥国师的鸟就叫“须弥国师信使”,对应无可国师的鸟就叫“无可国师信使”,依此类推,余不一一。这些鸟信使生性忠诚,换言之,生来一根筋,饿死也绝不会吃郡王以外任何人给的食物,因此背叛郡王的几率最小。在郡王主政的后期,这样的鸟信使他一共豢养了三千只,每天飞往于沉香国各地,郡王虽然身在孤岛城堡,却几乎无所不知。 “饿了吧,”郡王道。“吃了再说。” “小的不敢。”信使回道。“公务要紧,说了再吃。” 须弥国师信使的密报大致如下: 其一,内廷重建的主体工程——三座大殿——近日毁于一场火灾。这是十年当中重建三座大殿时遭受的第二十次火灾,所幸,匠人们应付火灾的经验十分丰富,故而无人伤亡。除三座大殿之外,近来多半已经建好的宫墙、台基出现了裂纹;许多亭榭和回廊发生主梁断裂的意外;御花园和御书房正待封顶,却被发现与设计方案不符,只好推倒重来。推倒重建的重建工程,也包括五行塔,原因是错位——五行错位,风水必乱,返工是必须的。 其二,国师须弥身为内廷重建营造史,督造不力,近日正准备上书请罪,请求郡王减其俸,革其职,直至交由吏、刑两部查办。这已是十年来须弥国师的第二十封“罪己书”了。但是人们私下预测,由于郡王千岁功过分明,一定会令须弥以戴罪之身留任,以观后效。须弥也一定会感恩不尽,严加督造,一个主要举措是清退不适用的匠人,最近一次清退的工匠就有一万之众,令他们改行,替都邑外的农户担粪以便混口饭吃。由于须弥国师慈悲为怀,不仅无人怨恨他,民间还称其为济世活佛。 须弥国师的信使说到此处,将尾巴翘起,鸟头冲下啄了三啄。这个意思是表明它的密报已毕,可以吃饭了。 但是郡王还有一事要问: “不离现下如何?一并禀来。” “太子不离之事,请郡王千岁去问太子不离信使。” 鸟信使如此回答,并非胆大犯上。根据郡王旨意,他的三千鸟信使不得越界打探,串通消息要摔死,须弥国师的信使又怎敢扫听太子的消息呢。 事实上,太子不离信使此前已向郡王做过密报。不离还是老样子:日出即起,去找都邑外的农户出工;下午前往生药铺抓药,换下旧药膏,贴上新药膏;天一擦黑便蒙被大睡,睡到下个日出为止。简单说,不离每天只种地,不读书。 不离不读书,始于十年前郡王塔祭典当日:他用那些书在干打垒里放了一把火,火烧坏了他的半边脸,也烧得王后的神经开始不正常,之后他被送至都邑。不管他出现在哪里,总有一万名士兵紧随其后:不离刚刚犁过的地就被踏平了,去抓一次药等于赶一次大集,睡觉时好像浮在海面上——士兵们采用换防制守卫不离,总是五千人站岗,另五千人睡觉,因而鼾声如潮。 关于不离,郡王知道的太多了,以致最近太子不离信使每次密报之时,往往被郡王的鼾声打断。郡王真正关心的是,须弥是怎么看待不离的。据郡王的鸟信使密报,近来在臣工之中波动着一种微妙情绪,有些人对于内廷重建工程一再拖延有所非议。这倒不是说他们希望内廷早日建成,让太子继承大统;相反,他们认为如此一拖再拖不是上策,大家最终可能都被拖进棺材里了——那样的话,他们当年追随郡王的意义又在哪里呢。简单说,这些郡王当年的心腹开始跟郡王分心,他们希望郡王不再只是个千岁,不要让他们这些开国元勋等到牙齿掉光,等到眉长三尺,等到进了棺材都等不到一个好爵位。他们的意思,郡王怎么会不明白呢。可是,须弥始终不同意废掉太子。郡王每次刚刚表明这个意思,都被须弥以民心为由规谏到不想再提了为止。不离本身的表现也令郡王头疼:如今沉香国以吃饱为福,吃饱就是民心,不离偏偏每天只是去种地,这事在沉香国传的沸沸扬扬,太子不离手里的民心越来越多——这是当初谁都没有预料到的。 “本王不问你不离的事,还问须弥国师。” “是。”鸟信使回道。“郡王千岁请问吧。” “须弥国师近来可否私会过什么人?” “私会过。” “都是些什么人?” “各地农户代表,周边各州府衙掌管农事的官员,一些邻国的大和尚。” “还有呢?” “没了。” “须弥国师从未私会过太子不离吗?” “回禀郡王千岁,据小的所知,须弥国师从未私会过太子不离;太子不离是否私会过须弥国师,小的不知,请郡王训问太子不离信使。” 郡王啼笑皆非。 郡王发现,他陷入了自己设计的逻辑泥潭:越界打探固然要禁止,不过某些时候,越界打探来的消息才是他最需要的,这些一根筋的鸟怎么就不明白呢。 “下去吃饭吧。”郡王挥手道。 据内史臣小准记述,郡王千岁府历时十载建成,大得可以用来进行一场十万人的战争,规模超过焚毁的内廷,形制却与焚毁的内廷一模一样——此事很好解释,二者的设计人都是无可道人;反过来说,无可道人设计的王宫只能是这样的。依此设计,郡王千岁府建有千岁宫、王妃后宫和世**,是郡王、郡王妃和世子不弃的寝宫;另外还有一宫,名为安乐宫,王后就住在那里。 郡王每天通常在辰时前往金殿朝政,假如银殿那厢没有邻国使节来访,他会在午时回到千岁宫用膳和午睡。申时左右,郡王一般和鸟信使在一起:边听密报,边批奏章。用过晚膳,沐浴焚香后,郡王通常要把王国玉玺从玳瑁壳、水獭皮袋取出,看上一会,抚摩一会,叹息一会,走神一会,之后将它重新放回玳瑁壳和水獭皮袋,重新挂在胸前,在亥时准时入寝。总之,郡王通常不去别的地方,一个重要原因是千岁府过大,从千岁宫到王妃宫、世**乃至于到安乐宫,往返需要一个时辰,相当于一次远足,不得不命人带上点心、水、雨伞、汗巾、纸扇一类出行必备品,包括备用马桶,总之非常麻烦。尽管如此,郡王并未失去和王妃、世子不离的联系,因为他有王妃信使和世子信使,由这两位鸟信使负责,每天将母子二人的最新消息面禀郡王。 据王妃信使密报:王妃还是老样子,每隔十天半月便命人带上点心、水、雨伞、汗巾、纸扇去看一次世子不离,所幸王妃上了点年纪后经常便秘,省了带马桶。王妃偶尔也去看望王后,通常是一两个月一次。十年前干打垒大火事件后,王后的精神开始不正常,每天必须呆在水里才感到安全。郡王命人在安乐宫修建了数不清的水池,并赋予它们不同的使用功能:有外出用的水通道,有吃饭用的水上餐桌和水上椅子,就连王后的睡床也是浮在水面上的。王后身边的侍女和太监,每天都在水里来来去去,寸步不离地伺候着王后,因而王后尽管生活在水的世界里,但只要不是在洗澡,她身上几乎滴水不沾。郡王对于王后的眷顾是如此精细,足见当年喜爱王后的情愫非比寻常。王妃对此并不吃醋,换句话说,吃醋也没用;从另一方面说,两人毕竟是亲姐妹,姐姐现如今成了半疯之人,那醋还吃个什么劲儿呢。所以,尽管比较麻烦,王妃还是要定期去看望王后。 令郡王头疼的是世子不离。 据世子信使密报:不弃有时三天不进一次书房,有时进了书房三天不出来。不弃进书房也不读书,他只给太子不离写信,写了一封又一封,写好了便撕掉,撕掉了重新写。那些信没有一封寄送到太子不离手里,也没有人知道他写了些什么。除非特别召唤,不弃从不主动来给郡王和王妃请安,他倒是时常去往安乐宫,去看他的疯姨妈。不弃如果乘轿去安乐宫,往返需花上一个时辰,费时间;如果骑马或是骆驼去,他又担心这些牲畜弄脏了安乐宫的水。所以每次,不弃都是乘坐他自制的“麋鹿车”前往安乐宫。麋鹿车用木头制成,外形好像一只麋鹿,不弃骑在上面,身子一动,鹿蹄便动,去一趟安乐宫,往返只要半个时辰就够用了,所以不弃从来不带那些麻麻烦烦的出行备品。到了安乐宫,目之所及都是水,不弃拍一下鹿角,麋鹿车便会四蹄舒展,凫水而行。不弃每次去安乐宫,主要是带去各种花和花种——王后不疯时回想起从前喜欢过什么花,他就带去什么花——这件事不弃已经干了好几年,以至于在安乐宫累积出了一座水上花园。 不弃如果只干这些事,郡王也无需头疼。郡王头疼的是,不弃玩心过重,虽已成年,却远未成器,与年轻时代的郡王相去甚远。 比方说,年轻时代的郡王习文练武,武能安邦,文可治国,不弃却既不习文,也不练武,一心想的是花花草草之类的玩意儿。喜爱花草似乎是沉香国王族固有的基因,不弃尽管生于奇臭无比的孤岛城堡,如今也开始受制于这一基因,痴迷程度毫不逊色于自幼浸淫在芳菲宫苑里的那些先祖。 又比方说,年轻时代的郡王虽也好色,但他头脑冷静,几乎不和宫女们乱来,即使乱来了,也避免造成麻烦,即使造成了麻烦,也会果决地将那些麻烦解决掉。不弃在此方面却很白痴,目前他已经和五名宫女有了三个儿子、四个女儿,害的郡王不得不亲自出马,让那五名宫女相继成为几起意外事故的遇难者,才将这些丑闻阻止在孤岛城堡范围以内。 再比方说,年轻时代的郡王志在天下,那时他写过一首诗,曾在沉香国广为传颂:我以天为房,我以地为床,我在房中冲个澡,天下掀起千重浪——大意如此,原诗气势如虹,文采飞扬。世子不弃恰恰相反,他的志向似乎从没超出自己的世**,甚至没能超出世**里的一间密室——不弃就是在那里造出麋鹿车的。那是一间秘密的木器作坊,不时有各种木料和漆料的香味从中溢出。世子信使有一次试图混进去看个究竟,结果事败。郡王再次见到它时,发现这只可怜的鸟被不弃剃成了秃子。 简单说,郡王后悔只生了一个儿子。以致他时常会想:假如当年,自己头脑没那么冷静,对于已有的麻烦,解决起来没那么果决,或许便不至于像如今这般头疼了吧。 据内史臣小准记述,郡王千岁在这个夏天的一次午睡时梦有不祥。当酉戌之交来临之际,郡王千岁作出一个决定:从都邑召回太子不离,让他做国王,或者干掉他。 a17(一) 第17章 “内史臣求见世子。” “世子不见任何人。” “你就说是小准求见。” “小的知道您是小准姑娘。” “世子连我都不见?” “世子没说不见您。” “但你说‘世子不见任何人’。” “您适才说内史臣求见,没说是小准姑娘求见。” 门禁进去通禀。女内史臣小准就在世**,准确说,在世子不弃门禁森严的密室之外逡巡。 小准长到十七岁,开始佩戴内史臣腰牌。腰牌用条纹乌木制成,上雕龙头图案,下钤“御赐”朱印。腰牌本应悬于腰间,但是小准腰细,腰牌难免顺着肥大的官服向下滑,以致小准走路时,腰牌总是在她修长的大腿上摩来挲去,这很容易激发好色之徒的非分之想——企望变成那块腰牌。 小准是内史臣,凭此腰牌可随意出入王族府邸,免了不少批文的麻烦。那些王族包括老国王的嫔妃,老国王的后裔以及他们的宗族,他们都喜欢小准前往,理由各不相同:有的老嫔妃慨叹逝水流年,希望小准在《王族史·美人卷》上不要遗漏她们的名字,最好是在记述当中妙笔生花一下;有的老王子一生酷爱蛐蛐,但是他们不希望小准在《王族史·列王卷》上写他们爱蛐蛐,最好能将蛐蛐改成水墨丹青什么的;年轻的王族更喜欢小准,他们目前并不在乎小准怎么写自己,只想成为孤岛城堡第一美人小准的腰牌。 小准在王族间走动时发现,无论年老的嫔妃,还是那些老王孙、小王孙,他们身上都很臭,不是生来的臭,而是后天的臭,人为的臭,简单说,是孤岛城堡曾经引以为荣的那种臭,臭得小准吃不消。但内史臣家有遗训:身为史官,不可有私人好恶。因此小准即便怎样吃不消,也绝不会皱一皱鼻,也绝不会对他们说,臭在孤岛城堡早过时了——时过境迁,深深侯门里的他们怎么会知道呢。在这些王族之间,小准其实最喜欢世**,她喜欢的香味在世**应有尽有。但是小准谨记无好恶,但凡发现自己喜欢什么,就要引咎自责,责罚方式则比较特别,就是叉掉自己的晚餐——她那美人鱼般的身材应该与此有关。 今天的晚餐又要被叉掉了。 因为就在等待通禀的间隙,小准闻到了一种奇异的香味,她不得不承认,对这异香十分喜欢——不免又犯了好恶之忌。说来奇怪,世**五步一花圃,十步一花苑,但这股香味并非来自那些花圃和花苑,不是那些香花芥、松果菊和香叶天竺葵的香,也不是远处池塘里的睡莲、水仙和水百合的香,世**遍地皆是的马鞭草、岩兰草、香蜂草,以及月桂、香杨、山苍子树也散发不出这种香气。小准想了又想,看了又看,猜了又猜,仍是琢磨不透。 这时小准听见,有女子和婴儿的嬉闹声从树影花丛中传出。小准的身份是内史臣,假如她不知道那些婴儿是世子的三儿一女,她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内史臣。那几个婴儿都还不满周岁,个个生得都很像不弃,小准见过不止一次,晚餐也叉掉过不止一次——此举说明小准喜欢这些婴儿,喜欢的不得了。嬉闹声忽远忽近,婴儿特有的香味若有若无,仿佛四根轻柔的羽毛,撩拨得小准心痒不已。其实身为内史臣,径直穿过树影花丛前去看个究竟也没什么,然而小准认为,那样一来未免有假公济私之嫌,她又如何称得上是个无好恶的好内史呢。 异香和四个婴儿,让小准的等待变的无比漫长。 以前不是这样的。在通常情况下,不弃的嗅觉可以探测到百米外行进中的小准,透过厚厚的墙壁可以透视到外面站着的小准,能从各种声音中分辨出腰牌与官服的磨擦声,由此判定来人正是小准。通常的反面是反常。不弃因何如此反常呢?莫非又将某个宫女带入了密室? 关于世子的密室,外界众说纷纭。一种说法是,不弃意外中邪,每天要进密室打造木器才能祛邪。另一种说法是,密室实为**,世子常带女子在此宣淫。小准身为内史臣,要记述的大事多如牛毛,眼下还轮不上世子不弃的密室。不过,轮的上与轮不上,内史臣有权机动。小准决定就在今日揭开世子的密室之谜。但是小准并不十分理直气壮,她发现自己是如此愤怒,并且恶心得想吐,简直有悖常理,若被传扬开去,就算把后半辈子的晚餐全叉掉也补救不了自己的清誉。为今之计,还是退避三舍为妙,小准拿定主意正要转身离去,密室的石门吱吱嘎嘎地洞开,不弃探出头来: “小准别走!跟你开玩笑的。” 孤岛城堡原有大片原始丛林,其中一半被郡王大军征用,其中的另一半,用于营建郡王塔与孤岛城堡。当孤岛城堡取代从前的都邑,成为沉香国实际上的都邑之时,这里再也找不到一株十年以上的大树了。富庶的大城仍在膨胀中,没有木头怎么行呢。于是孤岛城堡开始买木头。那些驶入城堡港口的商船上,半成以上的货物正是木头:沉香国十八个州,但凡哪里被发现一棵好树,立即会变成原木被运到孤岛城堡;那些来访的邻国使节,屁股后面总是跟着大批木材商人和沉香国没有的木头;还有些人来自更偏远的异域,自称是印度人和尼泊尔人,他们用半只商船装载紫檀和樟木,另半只船用来装骆驼。 a18 第18章 从十年前那场战争开始,都邑逐渐变成一个记忆符号,似乎只为了方便提起才存在。在多雨的夏季,昔日的内城外郭长满了五谷,大片的萝卜地、白菜地、茄子地和莴苣地掩埋了没落王城最后的威仪,成群的牲畜被牛倌、猪倌、羊倌、鸡鸭鹅狗倌轰向昔日的内廷——经过十年翻来覆去的重建,内廷终于成了一个荒草疯长的牧场。 不离就住在都邑有一万名士兵把守的一间草棚里。 草棚每年秋天换一次草,底层的草在雨季会溃烂成墨汁样的东西,在不离睡觉时钻进他的嘴里。四壁大体上也是用草搭起来的,为使它们不被牲畜啃光,又加了几块从重建工程现场拖回的木板,上面保留着生锈的钉子,牲畜看见钉子就走开了。草棚里有张床,用一种名叫“乌拉”的干草铺成,冬天睡着暖和;现在是夏天,睡着上火。草棚里还有只漂亮的马桶,是卫队里一个从前的木匠为太子打造的,它跟吃饭用的木碗和木勺放在一起,看上去就像一口容量很大的锅。在郡王主政的年代,除了孤岛城堡以外都是没有茅厕的,更不允许使用马桶。这既是为了禁绝奢侈,也是为了管理粪肥——每个人都要在指定的地点拉屎撒尿,屎尿则由专人负责收集和保管。不离贵为太子才享有马桶,不过马桶要由专人送进送出。 一万士兵需要一个规模巨大的军营,十年前它就盘扎在此地了。有军营的地方总是非常臭。臭气日夜不停从四面八方向草棚袭来,不离对此早已习惯,没了这股臭气才会觉得不自在。让不离讨厌的是夏季。在春秋两季农忙的时节,他有的是农活要干,晚上一沾草铺就能睡着,睡的很香。夏季他却只能闲着,连续几个时辰坐在马桶上,透过草棚听庄稼的拔节声,听士兵们海潮般的呼噜声。夜深人静,这些声音把他的睡意撕扯得七零八落,翻来覆去的不离这时活像一口铡草机,把身下的“乌拉”草弄得哗啦啦响。任何人,哪怕是敌人,一块呆上十年都会成为友人。有些士兵给不离弄来了桐油灯和书,希望帮他度过漫长夏夜。但都被他拒绝了。不离不看书,此外除了星光月光太阳光,任何光源他都回避。 每逢夏天,去生药铺抓药是不离唯一的出行。那是都邑唯一的一间药铺,似乎是特为不离而设。它开出的药据说可以为不离的烧伤止疼,但是不离这十年当中从没离开过疼痛。他去生药铺也不是为了抓药,无非是一个出行的理由。尽管身后总是讨厌地跟着一万士兵,对不离而言,那却是无比快慰的短途旅行。 除了蹲马桶和抓药,不离还有一个打发漫长农闲的乐趣,就是接见农户代表。农户代表来自沉香国十八个州,每拨人通常都会带来一支驼队,驼袋里塞满了往返数月需要的干粮和一路所要开具的通关文牒。在郡王主政的年代,沉香国以吃饱为福,不离精通田耕的大名无人不知,见过不离的农户代表把不离传得神乎其神,把他比作神农再世,似乎只要吸一口不离呼出的热气,就能保证一方农田一年的收成。不过,不论哪个州的农户代表,与太子不离的会面最多不可以超过半炷香,否则会给卫队拖出去打军棍。此项原本为了保障太子清静而设的戒律反而起到相反作用,使得太子不离更受尊崇,慕名而来的农户代表比都邑农田的长势还要惊人。 只是近来有点蹊跷,农户代表一下子都不见了。 不离只好去抓药,平时三天一次,现在改成一天一次,抓回来的药全都倒进马桶,第二天再去抓。这样过了些天,情况又起了变化。生药铺掌柜把药方和药材都换了。那些药被研磨成黑色粉末,只要闻上一闻,从鼻腔到五脏六腑都会起火。不离当然不会吃这些药,但他要弄清为什么给他换药,这是些什么药。掌柜的说,太子您这么问说明您真是中邪了,这正是治疗邪癔之症的药,罹患此症的人通常都会和您一样否认有病,死活不肯吃药。不离说,我吃我吃,我患了邪癔之症,我吃我吃。不离将新药带回草棚,自然还是投进马桶,黑色药末遇到他的尿液,“嗤”地一声窜起三尺高的青色烟雾,守在外面的军士还以为太子这里失火了。 卫队的一万士兵都知道太子患了邪症。他们奉命对此只字不提,否则军法处置,掌嘴八十,因而偷偷前来询问不离病情的士兵临走都会请求不离守口如瓶。据这些士兵说,沉香国如今没有不知太子中邪的,最好的大夫正在用最好的药对太子进行最好的治疗,官府有令:此间禁止农户代表觐见太子。禁令据说传遍全国,但也仅限于据说,因为在都邑就没看见一份禁令是这样拟写和这样发布的。好在越来越多的卫队士兵愿意给不离当耳目,将外界的各种消息源源不断地转述给他。他们原本是不离的对头,是不离抵死也挣脱不掉的囚笼。不离想了好几年才想明白:这些士兵用了十年还没看到太子不离死掉,而自己则在监守中一天天接近死亡,精神方面都变的像抻面一样纤细脆弱,最终都成了不离的朋友,跟不离一起面对时间那遥遥无期的囚禁。 不离知道这些士兵是最可怜的人。 沉香国现在不打仗了,士兵手上的矛戈还不如粪农手里的粪耙有用。这一万士兵是当年从几十万士兵里精选出来的,个个武艺高强,个个都很骄傲。他们奉命保卫太子不离,当年给他们下达的指令是:哪怕太子变成鸟也要飞上天去陪着他。当年卫队里每名士兵都时刻准备着,做梦都盼望太子有所异动,以便献出一个军人全部的忠诚,比方说变成一只飞得更高的鸟从天空将不离捉回来。然而十年过去了,太子从未离开过草棚半里以外,既不读书也不写字,除了耕种,最大本事就是睡得和死猪一样,打起呼噜也没什么威仪可言。以致他们时常怀疑:这个半边脸烧得不成人形的小子是不是真太子。从戒备到藐视,从藐视到同情,这十年来他们对于不离的感情曲曲折折,演变路线十分复杂。到了他们开始挨饿的时候,他们对不离的感情又有了新的演进。 和平年代的沉香国以吃饱为福,太子的卫队却在挨饿。通常情况下,军粮要靠地方供给,都邑经过十年的深耕细作也确实造出了万亩良田。不过,这些粮食大都运往孤岛城堡。余下部分筛了又筛才拨给卫队,有时吃到嘴里的只是稻壳。卫队只好想办法自己找吃的。士兵找吃的历来如此:一个是背地去抢,一个是明面去借,借了不还。但这两手到了都邑农户那里都不管用,原因之一是,农户打下的粮食一早就被装备更为精良的士兵运往孤岛城堡;原因之二是,即使还有些余粮,也早被都邑重建工程的工匠抢先弄走了。那些家伙也是行伍出身,这点门道谁都会。 人一旦吃不饱就会萎靡不振,骄傲就会化为乌有。太子卫队开始看不起自己,发现一万人编成的囚笼原来是个最不值钱的破笼子,他们巴不得不离真能变成只鸟飞走,或许还能叫他们时来运转填饱肚子。当然这些叛逆的想法只是火花般一闪即逝,他们还得想别的办法。有段时间,都邑的牛倌、猪倌、羊倌、鸡鸭鹅狗倌不断跑到府衙去报案:他们的畜禽不是失踪了就是被人下了毒手,比如一头猪,放出去还是好好的,回来时发现尾巴没了;比如一头牛,放出去时四条腿,回来时变成了三条腿。这些畜禽和都邑的粮食一样,原本也是进奉孤岛城堡的,身体局部被人吃掉了就成了残次品,豢养人要挨板子,地方官员要减俸,这样还了得。府衙派出了精干捕快,很快查清这些畜禽伤害案背后的黑手都来自太子卫队。按律,这些士兵都被课以重罚,吃了猪尾巴的打一百军棍,吃了牛腿的被打断了腿。有些士兵动了逃跑的心思,捉回来后绑得像粽子似的扔进了护城河。 卫队中能吃饱的是卫队长,一个肥胖的将军。还有一名偏将,是个高高瘦瘦的副队长,他也勉强吃得饱。他们经常去草棚探看太子不离,毫不掩饰他们对这份监守职业的厌倦,对属下挨饿的忧虑。不离坐在他的草床上,半张好脸对着胖的,半张烧坏的脸对着瘦的。他每次都不怎么说话,两个将军说完了起身就走,情形就和对着一堵墙小便,尿完了抖抖身子就走掉一样。连绵下过几场雨之后,有一天他们又来到不离的草棚,说的还是老一套,说完了起身又走了。但是没多大工夫,偏将又回到了不离的草棚。他问不离,知不知道郡王在银殿祭祖?不离说不知道。偏将又问不离,知不知道外间都在传闻太子身患邪癔之症?不离说略有所闻,眼下正吃着药。偏将停了半炷香时间没说话,然后突然发话: “太子知不知道,有人希望你现在就死?” “现在?”不离半边脸烧坏了,所有表情都残缺不全,也可以说他成了一个没有表情的人。不过听声音,这事就像和他一点没关联似的。“怎么个死法呢?” “突发癔症,头撞草棚而死。” “草棚?”不离用一眨眼的工夫想了想。“板子上的钉子——明白了明白了。将军是说现在吗?” 偏将点点头。 不离起身离开草床,整整他的葛布衣襟,朝着偏将深施一礼,然后哈下腰去,像长着犄角的牡牛一般去撞带钉子的木板。不离撞的十分用力,整间草棚剧烈摇晃,棚顶都差一点掉下来。不过再看不离,头没破,也没有血流出,更没死去,他撞的板子上敲好没有钉子,他只是撞的过猛有点晕眩。 “将军休要见怪,不离再撞一次给你看。” 不离说着又整整葛布衣襟,再次哈下腰去,像长着犄角的牡牛一般去撞带钉子的木板。偏将却从身后死死抱住了他。 在这个大雨之夜,太子卫队的军营里发生了一场悄无声息的兵变。高高瘦瘦的偏将手刃了熟睡中的卫队长,割下他肥胖的首级挂在火把照耀的一杆军旗上。之后,一万士兵突入都邑府衙,将囤积在那里的官粮洗劫一空,乘夜向着沉香国最为偏远的边塞逃遁。 a19 第19章 太子出逃,举国震惊,仿佛是在沉香国这片宁静的水面上投下一道阴影。舆论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太子此举是小人自弃,愚不可及——郡王正想辅佐太子继承大统,他干嘛要跑?另一派则认为:太子此举是被逼无奈——郡王已决定废太子而立世子登上王位,不跑即等死,焉能不跑?以上两派舆论,出入过大。但也未必是空穴来风。因为,酉时的郡王也许会立太子为王,戌时的郡王也可能废掉以至杀掉太子。 相对可信的是内史记述。关于这段史实,女内史臣小准大致是这样记述的: 是年孟夏,郡王下诏在银殿祭拜祖先,并设乩坛,扶乩问卜以立新主。这是沉香国自十年前那场征伐之战以来最大的一桩国事。当日银殿之上一派**肃穆,金瓜武士手持金瓜镇殿护持,整座大殿香雾缭绕,钟鼎齐鸣。沉香国二品以上重臣,那些当年跟随郡王征讨昏王的将相臣工悉数到场,无一遗漏。他们须发皆白,眉长三尺,朝思夜盼的就是这一天:国不可一日无君,沉香国的王位已空待十年,这是历朝历代任何君国都不曾有过的。郡王为此盛典已提前斋戒了一个月,一个月里他忌食鱼肉,连米饭都不吃,只吃祖先喜欢的花草,此外喝点清水。因而当郡王身着礼服步入大殿时,就给人一种仿佛不是走上去,而是翩翩然飞上去的奇妙错觉。祭祖仪式异常庄重,但又异常简洁:郡王独自跪在列祖列宗前三叩九拜,祭坛下的王妃、世子以及一众臣工只需跟着跪拜就是了。至于郡王在焚香祷拜时说了些什么,就连内史臣也不得而知。 这是个谜。史上有许多这样的谜。有人喜欢解谜,一直解到死为止,还有人实在解不开就去他娘。此为题外话。 女内史小准尽管十分遗憾,但对一个细节的捕捉似乎又弥补了缺憾:当日郡王正在焚香祷拜,银殿之上突然划过一道骇人的闪电。其实不仅孤岛城堡,整个沉香国都在下雨,并已连绵了多日,电闪雷鸣也不少见,少见的是闪电居然能撕破铜浇铁铸的殿门,越过武士密不透风的金瓜,皮鞭一般地抽打在大殿上。 由于突如其来的闪电,祭祖盛典只用了一炷香即告完毕。 所有人的脸上都闪动着惊慌迷惑。几大重臣与郡王商议,还要不要扶乩问卜?商议结果是议程不变:此事涉关王国社稷,王位继立,岂能因为几道闪电便中途作罢呢。 银殿上重新焚起了香,钟鼎齐鸣片刻又戛然而止。乩坛就在此间搭设完成。它其实是一个硕大的沙盘,通体用朱红帷幕罩住,由三十名精壮武士抬上大殿。被允许靠近乩坛的只有两人:一位是大祭司,另一位就是女内史臣小准。小准手中持有笔墨纸砚,此时此地她一人兼负两大使命:既要担任王家内史的见证人和记录者,又要担任乩笔,把扶乩所得的神明旨意笔录下来。大祭司这时宣读了郡王诏书,接着又宣布“请神明” ——大祭司拥有沉香国最具金属质感的喉咙,喊声犹如方才的闪电一般抽打在大殿上。随着这道声音的闪电,朱红帷幕之内发出了一团嗡嗡声。的确是嗡嗡声。既像是在诵经,又像是养着几箱蜜蜂。嗡嗡声在一炷香过后渐渐消弱。朱红帷幕内发出“嗯哼”声。 “贵方是哪位仙家?”大祭司跪着求问。 “天高云淡,四海为家,无名无姓,来者西来。” “西来?”大祭司觑了一眼高处端坐的郡王,接着问:“如此说,仙家来自西方净土?” “非也。天地混元,何东何西。痴人自痴,愚不可及。” 大祭司再觑一眼高处端坐的郡王,咳了声嗽: “仙家过境是沉香国造化,事关君王继立,福祸一国社稷,叩请仙家不吝天意,指点迷津。” 大祭司说完,磕头拜了三拜才起身。而后他清了清嗓子,有如在大殿上又打了道闪电: “请乩人!” 朱红帷幕应声拉开,乩坛上一支木制的乩笔呈“丁”字形悬在沙盘上方,手扶乩笔的乩人是一僧一道,僧为须弥和尚,道是无可道人。他们是前后两朝国师,又都是童子真身,上乩坛充当乩人最适不过。在过去十年之中,他们两人如此近距离接触的机会绝少遇到,——郡王不喜欢他们接触。这很奇妙,他们同殿称臣,十年之内居然就这样日月交替般地过来了,往来如参商般地过来了。当日须弥和尚与无可道人同时担任乩人,他们的姿态也深刻在沉香国民的记忆里:两个人脸冲着脸,呼吸对着呼吸,胡子抵着胡子,一方的右手扯住另一方的左手,一方的左手扯住另一方的右手,样子看起来就像一只纺锤,又像两个跤手,好像正要把对方摔饭在地似的。那只乩笔就在四只手中等待神明的催动。 此时大殿外雷声隆隆,大殿内却静得仿佛只剩下了空气。猛然之间又有一道闪电鞭子般抽打在大殿上,惊起一片唏嘘声。乩坛上的须弥和尚﹑无可道人同时中了一鞭似的抽搐起来,悬在正中的乩笔随之摇动起来。那是神明之笔,转瞬之间,硕大沙盘上已写满了字,乩坛随之剧烈摇闪,看上去很像是在筛沙子——实际就是在筛沙子,筛过了才能继续写字。究竟写了什么,除了小准之外没人知道,没人看到——所有人都伏在地上,只看得到地上铺的金砖,就连高高在上的郡王也闭上了眼睛,规避乩坛上演中的神迹。 一个时辰过后,雷鸣闪电不见了踪迹,银殿一派岑寂。乩笔停了下来,须弥和无可两位乩人也不再抽搐。郡王这时睁开了眼睛,伏在地上的人也都瑟瑟地抬起了头。 “仙家,”大祭司战战兢兢开口道。“仙家还在此地吗?” 没有回答。一点声音都没有。大祭司觑了一眼高高在上的郡王,接着问: “仙家现在何处?” 仍没有回答。 大祭司最后觑了一眼郡王,他清了清喉咙,金属质感的嗓音又回响在大殿上: “仙家行方已远,收坛!验乩笔!” 当乩坛连同须弥无可两位乩人被三十名武士抬下去之后,女内史臣小准也收起了她的笔墨纸砚。整整两个时辰里,小准一直在精确无误地摹写沙盘上的乩笔文字,这些文字记录在比昂贵的纸张更为昂贵也更有利于持久珍藏的丝绸上,从地面起算刚好等于小准的身高。这些文字在大殿上被当场宣读,整整话费了一个时辰的时间。在后来的沉香国内史纪要《太子废立·扶乩》中,小准忠实记述了当日那位西来仙人的神旨,通篇其实只有两个汉字,这两个汉字若干次复写下去就是一个整篇了: 不知。不知。不知…… a20 第20章 从世**正门向西,绕过守卫森严的千岁府后再向北,经过三道宫墙和三条麻石铺就的官道,尽头处会看见一座宅邸,它幽静而精巧地掩映在两株银杉树荫下,青铜门楣的上方镌着郡王手书三个鎏金大字:内史府。 不弃从轿帘内看见那三个字就喊了声“落轿”。 “落轿!”世**大总管吩咐了轿夫,就来到轿帘近前:“您干嘛要落轿?您贵为世子,脚不沾地进去就是了。” “轿子里什么都看不清楚,”不弃一边说一边钻出轿子,时下已是初秋,他的靴底刚刚落地就溅上了泥巴和几片枯叶。“我要走着进去,好好看看小准的宅院。” 总管的脸色十分为难,不弃拍拍他:“赛公输,你就跟他们在这里等着。我不出来,谁都别进去。” 赛公输就是世**的大总管。两月前他的人生走到了一条岔路口:一条路是跟随郡王去边塞讨伐太子不离,另一条路是净身之后给世子当差做总管,四十岁的赛公输如今已不再是个完整男人了。 主仆正说话,青铜门楣下的朱漆大门“吱呀”洞开,女内史臣小准身着官服,准确说是沉香国最为性感的官服快步上前,跪迎不弃。不弃却烫着似的一下跳开了,他从侧面将小准搀扶了起来。照规矩他是不用这么客套的,他这么客套小准反而毫不领情,所以在搀扶小准的一瞬不弃被飞快而用力地狠瞪了一眼。 朱漆大门合上了,赛公输被“吱呀”一声关在门外石阶下。赛公输知道不弃的秉性:他有时爱胡闹,比如开饭时间可能跑到下人们的饭桌上抓馒头吃,但他有时又说一不二,发起脾气就像要吃人。赛公输此刻便嗅出了不弃说一不二的语气。眼下虽是多事之秋,就连做梦他都担心世子遭遇不测,但面对着此刻说一不二的世子,他也只能一动不动跟那顶轿子站在一起了。 不弃和小准朝书房方向走,有十名佩剑的侍女左右护卫着,她们的佩剑不是摆摆样子,一旦拔出鞘来都很要命。成为内史臣后,小准不论走到哪里都有侍女佩剑相随,那时侍女的人数没这么多,她们佩剑也只是摆摆样子。但是两个月前,郡王亲征边塞,讨伐太子不离,孤岛城堡的战争记忆被突然唤醒,情形便大不一样了,现在就连小准身上都配着一把短剑。不弃猜想小准对短剑的用法一窍不通,它斜插在她的杨柳细腰之上起不到丝毫的震慑效用,倒很适合惹来某些麻烦。小准一路上不说一句话,不弃却也不怎么在乎,他只管东瞧西看,把小准府上的一草一木都看个清楚。 这宅邸是郡王下旨,仿造前朝内史臣宅邸修建的,它比从前的内史臣宅邸稍稍小了些——因为都邑年代的内史臣需要容下内史臣和他的二十八个儿子——小了怎么行呢。眼下这座府邸只住着小准,对于孑然一身的小准而言,它大得反而反而显得没必要。整座府邸的色调可以用灰色和冷色概括,能与如花似玉的小准相映成趣饰品和摆件一个都没有,此外,偌大的宅院居然没有花,只有两行银衫树,树龄三十年了,却只长到了一人高,长势之缓慢会让人急的发疯。每株银杉树都披挂着亮闪闪的﹑不好惹的﹑剑尖儿般咄咄逼人松针,一路上不弃被它们戳了好几次,每次都疼得咧嘴。但他不生气。他觉得小准一定是喜欢银杉才种下这么多银杉的。这么一想他就不生气了,反而对戳疼他的没株银杉都客气地打了招呼。 两行银杉树拐过了长长甬道,在一扇月亮门前终于不见了。穿过月亮门,迎面建着三间房,第一间用来会客,居中为书房,里手最后一间是小准的深闺。不弃贵为世子,先是被迎进会客间,小准在那里整好冠带,再次郑重其事跪倒接驾。不弃没敢搀扶小准,一来小准狠狠瞪的那一眼他还记忆犹新,二来他发现客厅另一侧的书案上蹲着一只鸟——不弃知道那是内史信使——当着这些家伙最好公事公办,免生麻烦。 “带我去书房。”世子瞪了一眼那只信使鸟。“本宫与你有要事相谈。” 这要求不过分。小准从地上起来后头前引路,十名佩剑侍女抚剑随行,书案上那只内史信使拍了拍翅膀也要跟过来,但不弃以迅雷不及掩耳动作将门挤上了,一根羽毛随着“咣当”声从门缝里悠悠荡荡飘落在地,同时还传出一声刺耳的鸟叫声。不弃此举令小准大惊失色。不弃却像没看见似的捂着嘴,顿足捶胸好半天,开心的不得了。小准奈何不得,瞪他一眼又带路继续朝里走。 这一路上依然只看得见银杉树,它们笔直地指向第二扇月亮门后面的内史书房。书房要比客厅大,里面摆满了竹简木简以及丝绸书和纸张书,每当那些书等于一块青砖的厚度就成了一套书,整间书房约有一万套书,都整整齐齐排列在借助椅子和梯子才爬得上去的书架上,以致书架取代了房子的四堵墙。书房正中央摆着一张大书案,大得可以打上三个滚儿,坐在书案前,一抬头就能看见一支斗笔从天井悬垂下来,长度相当于一根长矛,笔头比一般人的头还要大。不弃知道这支斗笔非同寻常:沉香国历代内史臣的书房都悬着这样一只御赐巨笔,意寓“秉笔直书”。不过它实在太大了,取下来可以当成墩布用。不弃还听说,历代内史臣的书房都连通着一间地下暗室,用于收藏手稿,这些手稿一旦被御审通过,就成为沉香国的正史,御审不过,被叉下来的手稿就要在暗室里焚烧,烧不干净就很麻烦了,内史臣轻则要被减俸,重则要丢官、入狱直至被杀头。小准祖上好几个内史臣就那样把脑袋弄丢了。小准这间里是否也藏有一间暗室呢?不弃对此十分好奇,但也仅限于好奇,实际他对于手稿那类玩意儿根本没兴趣。 “世子请上座。”小准躬身施礼道。 所谓上座,也就是坐在那张大得出奇书案前了。不弃说了声“好好!”便坐了上去,一抬头发现那支如椽巨笔刚好有如长矛一般指着自己的头,又烫着了似的弹出了那把椅子。 “不好不好,”不弃来到小准切近:“你还是命人搬两把椅子来吧,咱们坐下来好说说话。” “世子,”小准后退半步,瞪着不弃:“世子不要为难微臣,臣子岂敢与世子平起平坐。” 小准说完就让侍女从书架那厢搬来了一把椅子,椅子上面隐约着一对精致的靴子印儿,小准掏出绢帕正要去擦,不弃却抢先一屁股坐上去了。这个猴急的动作表明他已猜到小准经常脚踩这把椅子去取高处的书,也表明他是故意要用自己的臀部跟小准的靴子印儿套近乎。一想到这个,小准整张脸又羞成桃花了。 小准保持两步距离垂手站在不弃对面问:“世子有何要事与微臣相谈?” “要事?”不弃怔了一怔,豁然明白了。“唔,适才那鸟……我骗它的。我想来看看你就是要事。对了,有件玩意儿送给你。” 不弃说着就往怀里摸,摸出个黄色缎子包裹的东西,抖开缎子,露出一方刚好是手掌那么大的木头,黑色的,圆圆的,扁扁的,打眼一看像个烧饼。 “它叫乌木,”不弃抬头看着小准。“知道它在水下埋了多少年吗?三百万年!” 小准只看了一眼乌木就把视线转向一边。 “你不信?” “世子说是三百万年,微臣岂敢不信。” 小准说话的语气丝毫表现不出对于一块三百万年的好木头该有的好奇和敬意,这使得不弃有点失落。不过他只用一秒钟就把自己安慰好了。他跳下椅子,一步迈到了小准面前。 “你再好好看看,”他把那方乌木举到小准面前。“它是会发光的木头,就跟黑月亮似的。” 从小准七岁那年认识不弃开始,她就拿他某些方面的无赖没办法。她很生自己的气,但又无计可施,她只好后退三步,强迫自己看他的木头。不过,定睛细看,那的确是块会发出光泽的木头,的确就像是一轮黑月亮照在不弃的手掌上。小准正吃惊,不弃又凑了过来,他只用一步就把小准的三步找齐了。 “你再看看,这上面有什么?” 现在这块乌木近在眼前了,小准才看清它上面是刻着图案的。沿着乌木的圆形边缘,从一只老鼠开始,到一头猪结束,刚好刻满了十二生肖。每只生肖动物尽管只有米粒大小,用的却是透雕的雕法,这就使得每只生肖动物都活了似的立在底盘上。小准曾在不弃的密室见识过他的木头和木雕,那些玩意儿也不赖,可跟眼前的这件一比就不算什么了。小准看着它,心里是喜欢的,可她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不喜欢?”不弃很失望地盯着小准。 “不。”小准再次朝后退了三步。 “不喜欢,还是不是不喜欢?” “世子,”小准尽力让自己的话听上去语重心长。“世子知不知道,郡王此刻正率部亲征?或许此刻正有前沿将士浴血沙场。世子没能陪王伴驾﹑为国出力也就罢了,却怎么能这般悠哉悠哉、玩物丧志呢?” 小准希望看到的沉默在不弃身上降临。 不过这个时间还没超过三秒钟。 “小准觉得这个玩意儿不好玩?”不弃说着又从怀里摸出了两样缎子裹住的东西。“来,过来,到书案这边来。” 小准站着不动。不弃抓过小准一只手,不由分说把她带到书案前。他将那方乌木小心放在书案上,然后抖开另一只手上的缎子,抖出两个黄豆粒大小的东西,一个放在生肖鼠的下方,另一个放在生肖猪的下方。从他放下它们的那一刻起,一种微弱的声音就开始在乌木圆盘上回响了。小准尽管生气——这已经是当日第二次被不弃轻薄了——不过眼前的玩意儿着实让人震惊:那两粒黄豆大小的东西居然是两个木雕小人,其一分明是小准,另一个分明是不弃自己。像不弃这样的无赖厚脸皮,雕出这种意淫的东西也没什么稀奇,稀奇处在于这两个木雕小人居然还能发出声音,居然还能每隔一段时间便各自移动到另一个位置。 小准一时竟然忘记应该训导不弃了。这说明即使世上最最理智的人,面对最最奇妙的玩意儿也会出现非理智反应。 “这是什么?” “说不好,”不弃看着小准道。“喜欢吧?喜欢不喜欢都送给你。” 小准没说喜欢,也没说不喜欢,她看着这个平生十七年来做梦都不曾见过的玩意儿,惊呆到了宁肯永远处于非理智状态的地步,这种时刻她还能说出什么呢。 敞开的门这时发出了声响。 方才那只被不弃暗算的鸟飞了进来。它被不弃弄怕了,不敢落在书案上,就在那支如椽巨笔的笔尖上收起了翅膀。 成功自救的鸟信使让小准恢复了理智。她离开不弃,保持三步远距离重新站到远处,随后一躬到地: “世子若无要事,就请起驾回宫吧!” “不急。”不弃坐在书案后面,将那方乌木拿在手掌心。“这宝贝还没个名字呢,小准你给起一个。” “微臣才疏学浅,不敢造次。” “起好起坏本宫都不怪罪小准。” “世子请以官名称呼微臣。” “真麻烦。”不弃仰头瞪着那只鸟,那只鸟闭着眼,假装在笔尖上睡着了。不弃朝手上吹了口气,狠狠拍在书案上:“你这呆鸟好大胆!见了本宫因何不跪!” 郡王有三千只鸟信使,郡王御准它们见谁都不必跪,任何人见了这些鸟都不得逼它们跪。不弃此举不合规矩。但他是世子,是郡王独子,是沉香国未来无可争议的王,区区一只鸟信使如何敢惹。单单是不弃拍桌子就快要将它小小的心脏震碎了。它撩开了眼皮,慌慌张张从笔尖上滚落下来,就势在书案上屈膝跪倒。不弃曾把世子信使剃成了秃子,方才又将这只内史信使的鸟毛弄掉了一小撮,过不了几天,整个沉香国就会流言四起:世子不弃专横残暴,专爱跟鸟过不去。但是不弃不以为意,反而显得无比开心:他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一只鸟下跪。他一伸手就将这只鸟信使抓住了过来。 “你忠心耿耿,是只好鸟。”不弃低声对这鸟说。“本宫会在父王面前替你美言的。眼下本宫与内史臣确有要事相商,此事无关阴谋阳谋,就连男女情事都算不上,所以你最好回避回避,否则本宫生了气——” 内史信使频频点头:“世子请息怒。” 这是只识时务的鸟。不弃满意地点着头,捏着它走到书房门口,扔果皮似的将它扔了出去,随手掩上了门。 “小准可否听说过日晷?”不弃接着说他的宝贝,看样子方才什么都未曾发生过。“这其实也是个日晷,你留神这上面的两个小人儿,有太阳时他们会有影子,这男的会去追那女的,通常是追不到的,追到了也只是短暂的一刻,过后又要重来一遍。没办法,——日月就是这样起起落落的,星辰就是这样转来转去的。你读书多,给它起个名儿吧,把它当个玩意儿摆在书案上,累了烦了也好解解闷,开开心。” “微臣遵命,”小准神色僵硬,声音听起来像在打哆嗦。“世子若无他事,就请起驾回宫吧。” “你还是轰我走?”不弃黯然道。“父王去伐不离,王妃提心吊胆,王后姨妈疯疯癫癫,本宫心烦才来找你说话,你总要我回宫是何道理。” 小准使了个眼色,十名佩剑侍女便从书房出去了。小准在不弃方才坐过的椅子上坐下来。 “世子想说什么?” “这样好多了,”不弃转忧为喜,他一高兴就离开座椅,上了小准的书案。小准以为他马上就要四腿朝天地打滚儿了,好在他没有。“小准你也上来,上来说话。” “微臣先行告退了!” 小准是沉香国第一美人,即便生气依然美艳无双,从小到大,不弃无数次惹恼小准,一半以上就为了小准生气时好看的样子。今天也不例外。但他今天很快就不想玩了,从书案重新爬回到椅子上去。他确实有话要对小准说。 “小准,你也相信不离会谋反吗?” “微臣不知。” “我不信。”不弃眼望着天井,那支如椽巨笔正对着他的脑袋。“那次扶乩,神仙他老人家只说‘不知’,并没说不离半句坏话,他依然是太子,依然可以继承大统,他又何必谋反呢?以区区一万之兵与父王的十万大军对阵,莫非不离成了傻瓜吗?” “微臣不知。” “不离不喜欢我,我也不怎么喜欢他,可我不希望他被父王所杀。你也一样不希望,对吧?” “太子身犯篡逆之罪,按律当诛。” “我不信!”不弃再次爬到书案上,这次他不是为了好玩。“你知道赛公输对我说什么?他认识不离身边那个偏将,那个瘦鬼原来是无可道人的部将,——听说不离已将他斩了——你明白我意思吗?” “不明白。” “阴谋!还不明白?不离中了奸计,糊里糊涂犯下篡逆之罪,如今他是百口莫辩,命悬一线!” 小准噤声不语。从口型看,有个大大的“啊”字在喉咙口被咽了下去。 “父王执意亲征,王妃劝不过,也不敢劝,王后早已是半疯之人,听说太子谋反疯的更厉害,如今渴了就喝洗澡水。小准,我该怎么办?你给个主意,我也快疯了。” “世子珍重。”小准目光呆滞,好像湖面结了一层冰。“一切自有天意。” “我倒有个主意,”不弃从书案一跃而下。“小准,你跟我一块去边塞吧。” 小准惊惶地瞪着不弃。她想他一定是在梦呓,或许眼下根本就是在梦游。 “世子切莫乱说!” “我说真的。”不弃抓住了小准一只手。“我有麋鹿车,我只要给它加上几个玩意儿,它就能跑的像马一样快,三天就能抵达边塞。我还制作了一个纸鸢,它能把我们送过高高的城墙找到不离。找到不离咱们就一块远走高飞,三个人天天在一起,就像咱们小的时候那样。” “世子!”小准打断不弃。“世子高烧呓语,微臣恳请世子回宫看御医!来人!”十名佩剑侍女应声而入。“恭送世子。” 不弃走出内史府,抬头看了一眼天。一个时辰前还晴着的天已囤积了大片乌云,千百只飞鸟正穿越云层,向边塞飞去。它们都不是普通的鸟,而是鸟信使。时下边塞开仗,这些鸟信使比和平时期更为忙碌,片刻不停将后方三千官吏的情报带到前沿。那其中一定有只内史臣信使,谁也不知道它会对郡王说什么。就像不知从何时开始,不弃再也摸不透小准的心思一样。 “世子,”赛公输掀起轿帘低声道。“咱们回宫吧。” “不。”不弃还望着天。 “好吧,”赛公输把声音压到更低说道。“您不想回宫,咱们就换个地方散散心。” a21 第21章 郡王计划在中秋之前平定太子之乱。从夏到秋,战争绵延持续,还没看出就要终结的迹象,远不及十年前那场内战干净利落,这事令人匪夷所思:郡王带去十万大军,太子仅一万卫队,郡王发起一次强攻,太子据守之城就该夷为平地才对。郡王兵多将勇,粮草充足,太子卫队有兵无将,孤立无援,郡王只需围困半月,太子就该弃城出降才对。这是一场老叟戏顽童的战争,还没开始就该结束的战争。所以在郡王发兵之初,孤岛城堡安之若素,如果把它比作一条船,此战至多算是爬上甲板的浪花,至多算是一击即碎的飞沫。 中秋月圆之夜,郡王回到了孤岛城堡。此事被高度加密,只有一品以上重臣才知道。他们被召到金殿觐见,发现郡王半坐半卧在檀香木大椅子上,左前胸中了一只箭。箭伤不深,离心脏还相当远,但是箭头带毒,是只毒箭。十名御医为郡王疗伤,每名御医身后都站着一名手持金瓜的卫士,每个治疗细节都牵连着他们的项上人头,每一副药都经过百次以上的检验。箭头取出来了,太子卫队一名被俘士兵被带上来,站殿卫士抓住他,用金瓜将带毒箭头钉进他的左前胸,位置和深浅程度与郡王一般无二。御医观察这名士兵身受毒箭后的各种反应,把各种配方都在这名士兵身上用上一遍。子时未到,这名士兵便口吐鲜血死去了。接着又有一名太子卫队的被俘士兵被带上来,又被钉上了这只毒箭。这名士兵很有福气,寅时已过居然没死。御医弹冠相庆,就用这副药方给郡王疗伤。 郡王从边塞前沿带回了五万将士。这么多的嘴巴不可能都不乱说,讨伐受挫的细节陆续流传到孤岛城堡市井民间。根据传言,郡王大军兵临太子据守之城后便开始攻城。太子卫队装备极差,每名士兵的箭囊内至多三只箭。攻城士兵手持青铜盾牌摆出强攻的样子冲了一阵,城头箭如雨下,不消半个时辰便将太子的箭耗光了。郡王此时才下令正面攻城。士兵们一面放箭压住城头守军,一面架设云梯,从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同时攻城。奇怪的是,云梯搭在城墙上却立不住,士兵往往爬到中途就随着云梯滑下来摔死了。郡王十分吃惊,命令停止攻城。回到大营,郡王看见那些云梯上沾着许多油,这些滑腻腻的油脂被事先泼在城头上,几乎不费什么事就把攻城梯队打败了。郡王还损失了许多箭,远比不离射下来的箭矢多。郡王身经百战,稍经整顿后再次攻城,这一次改用火攻:不离的城墙有现成的油,郡王命人用投火器将燃烧的火油射在城头上,不出意外的话,不离的城池转眼就会变成一只烤鸡。意外却奇怪地出现了:不离城墙上的油居然没有起火,那些投入城内的火油反被飞快地反射下来,居高临下烧死了许多攻城士兵。郡王有不少士兵从前做过油漆匠,他们被叫到大营查看那些云梯上燃烧的油,认出那是蜡油,涂在城墙外就像镜子一样滑,但却不会燃烧,除非给城墙插上烛芯。 郡王开始头疼:他把不离想得太简单了。 郡王传令按兵不动,他就在营帐内和国师须弥和尚研商对策。须弥此次随郡王出征,其重建内廷的使命也随之完结,道理很明白:太子既然反了,就没有必要为太子建什么内廷了。须弥献出一条以静制动之策:围城半月,半月内没有粮草外援的不离必然不战而降。郡王认为此计上上,他又命人放出了一只信使鸟,向不离身边那名偏将传达郡王密令:手刃不离,提头来见。这只勇敢的鸟再没飞回来,次日,它的头和那名偏将的头一并被挂在了不离的城头上。 郡王大受刺激,决定再度强攻,捉住不离后也把他的头挂上城头,就像当年他把王兄的头挂在箭楼上一样。须弥苦劝不过,只好由着郡王下令攻城。但是情形还和前几次一样,郡王的云梯不断滑下来,城下堆满了摔死摔伤的士兵,泼满了蜡油的城墙不惧火攻,射伤城楼的箭转眼又反弹到郡王的大军之中。在第五次强攻失利后,城上射下箭书:不离要与郡王阵前说话。须弥力劝郡王不要靠近城楼,恐被不离暗算,但是郡王执意要去,他不信这个半边脸烧得不像人的侄儿能把他这个伟大的郡王怎么样。郡王骑着他的骆驼来到城下,一千名盾牌手高举青铜盾牌遮住郡王头顶的天空。太子不离就在此刻登上城楼,他身边只有几个人,手中给他端着笼屉样的东西,那些人不是士兵而是厨师,不离一边看着城下一边从他们的笼屉里抓包子吃。盾牌手将此事禀报郡王,郡王不信,他命令撤下盾牌,以便让他亲眼看看不离是不是在城楼上吃包子。结果郡王看见城楼上的不离果然在吃包子,站在城下,一阵风带来了香喷喷的肉包子味儿。郡王的恼怒程度可想而知,他正要下令朝不离放箭,城楼上的几个厨师却扔掉笼屉,迅速抽出藏于笼屉下面的强弩,瞄准了城下无遮无拦的郡王。 郡王身上所中就是一支弩箭。 如今,郡王带去的十万大军损伤了两万,留下三万继续围城,余者五万全部折返孤岛城堡待命。 此次身负箭伤,距离郡王归天还差三十天。反过来说,郡王要到三十天后才会真正重视这支小小的毒箭。而在此刻,在金殿之上,他的箭伤看起来已无大碍,中箭后乌黑的肌肤已恢复到原来的颜色,服药后他已不再感到恶心和晕眩,喝下御厨煲的参汤后浑身又感到了力量,似乎立即又可以骑上他的骆驼去找不离清算。但他毕竟是郡王,伟大的郡王,不会总是犯下冲动的错误,去招惹冲动的魔鬼。他现在要和诸位重臣探讨一个问题:不离为什么会有包子吃?按说不离的一万卫队早该把城里的大树都啃光了,因何还有包子吃? 在郡王主政的年代,国民虽以吃饱为福,但并非所有人都吃得饱,更非人人都有包子吃。道理很简单:包子要有肉,肉要从牲畜身上割下来,牲畜吃了草料才长肉,而那些草料勉强够让全体国民吃个饱,给了牲畜,人就要挨饿。所以吃得上包子的只是少数人,大都集中于孤岛城堡,集中于郡王三千鸟信使对应的各地官吏。不离据守的那座城是座弹丸小城,城中粮食上缴孤岛城堡后,余粮至多够一万士兵吃两天。不离攻占那座城池之后,迄今已逾数月,非但没饿死,反而吃包子。此事作何解释? 诸臣交头接耳,将郡王的命题猜来猜去,但是大多都不靠谱。比方说,有人认为不离所吃的包子只有一个是带肉的(当场被郡王叉掉,因为郡王当时就在城下,分明闻到了一百只包子才会散发出来的肉香)。又有人猜测,不离所吃的包子一定不是牲口肉扮的馅儿,因为根据该州府衙证实,那座边塞小城根本不具备豢养禽畜资格,就连一只鸟飞过那里,当地官员都要被减俸,更小的官员则要被抽上几板子。所以不离包子里的肉很可能是老鼠肉,蝎子肉,甚而至于是阵亡士兵身上的肉(此一猜测也被郡王当场叉掉了,郡王经历过沉香国最为黑暗的年代,他的鼻子能够辨别各种肉味儿,不离包子散发的肉香绝对新鲜可靠,不是那些脏肉腐肉所能庖代的)。总之,猜测不久变成了猜谜游戏,这些重臣的胡猜令郡王大为不满:他们要么是老朽昏聩,失去了往昔的英明睿智,要么就是有意耍滑头,明知内里却一个都不肯牵头直言。郡王最后望了一眼须弥,问他是怎么想的? “臣不敢说。” “但说无妨,本王恕你无罪。” “微臣以为,必是有人暗结太子以作后援。郡王需尽快查清内情,以防……” “接着说,以防什么?” 听上去,须弥此时的声音有如芦苇上一只颤抖的蜻蜓: “以防民变。” 郡王什么都没说。他沉吟了半晌,吩咐重臣各自退下待命。同时命人将世子召到千岁府。 不弃被世子信使找到时,他正在快绿坊欣赏霓裳舞。该信使曾被不弃剃秃,最近才把头上的毛长回原样,如今它对不弃提防得更为用心,尤其在此种淫邪之地,更不能轻易被不弃发现,否则恐有灭口之灾。所以它选择深夜飞入快绿坊,将自己掩在屋檐之下,啄破一线窗纸向内窥视。这是间普通的房子,世子不离换下他的华贵衣裳,扮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富家公子。世子信使小心翼翼看着室内的景象,内心充满了惊喜和迷茫。身为信使总会这样的:你大概不会知道一个有价值的情报究竟能给下一分钟的自己带来什么。如此小心,世子信使还是被不弃发现了,因为它在窥视中突然情不自禁发出了一声惊叫!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它看见那个美若天仙的舞姬不是别人,正是女内史臣小准。 不弃长到十七岁,这类事还从没遇上过:两个女人,并非孪生,长相身段、声音神色却一般无二,叫你根本分不清谁是内史臣小准,谁又是快绿坊新来的妓女小五。 赛公输净身之前是快绿坊的常客。净身之后,他有了一个皮条客的兼职身份。按律,他把世子带到妓院犯的是千刀万剐之罪。但是赛公输真心稀罕不弃,从不弃七岁起就稀罕的无可如何,他看不得不弃为了小准失魂落魄的样子。所以他一听老鸨说来了个很像是小准的妓女,就把不弃从小准的内史府带到快绿坊散心。赛公输此前没见过小五,见到了小五,赛公输惊吓过度,差一点昏过去:眼前这个绝色妓女分明就是内史臣小准啊! 不弃初见小五,第一反应是狂喜:小准一定是答应随他去边塞找不离了,一定是!不然她怎么会扮成妓女在此等候呢? “小准!”不弃抓着小五。“快走,快走!” “公子弄疼奴家了,”小五的眉头弯成很疼的样子,这使她看上去愈发媚不可言。“奴家也不叫小准。” 不弃根本不听小五在说什么,他飞快扫了一眼这房子:“别在这里玩了,不离危在旦夕,咱们乘麋鹿车快去救他。” “麋鹿车?好玩吗?”小五忘了疼似的将另只手也交出来,一边问一边拍打不弃的肩。“好啊!奴家喜欢麋鹿。公子要带小五去哪里?” 不弃开始迷糊:“小准,你究竟有几个名字?” “奴家贱姓伍,没名字,因姊妹中行五,乳名小五。小准是哪里的姑娘?” 不弃怔了怔,他松开抓着小五的手,瞪大眼睛望着眼前突然摇身一变,变成了小五的小准。过了一会儿,他叫来了等在外面的赛公输,问他这女子究竟是不是小准。赛公输回答说不是。不弃把同样的问题又问了一遍。赛公输的表情越来越难看,——料定自己要走霉运的那种难看。赛公输跪了下来,先给不弃跪磕了个头: “公子,这位确是快绿坊新来的姑娘,名叫小五……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小五姑娘与小准……老奴该死,预先没弄清楚……” 赛公输说到这里不说了。他在等候不弃发落,那或许是一拳一脚,或许是板子鞭子,总之,将不弃视为凌波仙子的小准变成妓女,如何受罚都不为过。不弃没罚赛公输。不弃“喔”了一声就让他退出去了。不弃掩上房门,回到桐油灯下,挥手把小五叫过来。小五答应一声就贴了过去,轻盈得像一团香雾。不弃想和她坐下说话,可这闺房里粗心地缺了把椅子,唯一可替代椅子的是不弃的腿,小五就在不弃腿上大大方方地坐下来。此举令不弃天旋地转,震撼之剧不次于山崩地裂。但他挺住了。他定了定神,看着怀里这个小五,这个化装成小五的小准。他让小五笑,小五就笑得花枝乱颤。他让小五生气,小五就轻轻蹙起了娥眉。他让小五伸出手来,小五就伸出十根儿玉葱般的指头。他让小五鞠个躬给他瞧瞧,小五也照他的吩咐做了,只是一面给不弃鞠躬,一面咯咯笑得喘不过气来,好像浑身痒得很厉害。不弃叫小五做完了这一切,他就缩进椅子子,眼神像是被什么东西拉直了似的,有半炷香工夫都是这种姿态,木雕泥塑般的姿态。小五起初觉得好笑,后来开始害怕:这公子莫非中风了?她伸手在不弃鼻子上放了放:还有气儿;又将手在不弃眼前晃了晃:眼珠还能动,只是不像常人那么灵动。小五仍不放心,她正要出去喊鸨儿商量该怎么办,不弃突然打了个唉声,声音仿佛从千年深潭刚打捞上来一样: “你真的又叫小五吗,小准?” 那便是不弃与妓女小五的初此机缘。 不弃每日必去快绿坊。老鸨从赛公输那里得了好处,叫小五一心服侍这位富家公子,别的客人概不接应。不弃每次来看小五,不让她抚琴,不之对饮,也不为看她的霓裳舞,而是不厌其烦地让她扮成小准的样子,在房内走来走去,叫她假装很生气,要么就是假装给他施礼,向他叩头。小五对此游戏比不弃还要痴迷,也比不弃更觉得好玩。这是个无忧无虑的姑娘,她的开心非是假装出来的,小五天生具备令男人开心解颐的资质,是个无可挑剔的游戏玩伴,也可以说天生就是一个纯而又纯的妓女。她乐于为不弃做他所希望﹑所喜欢、所要求的一切。她越是尽心竭力,越是无限近似于小准,不弃就越是唏嘘怅惘,郁闷得想要一头碰死。他不让小五再做戏给他看了。他让小五演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小五乖巧地答应了。之后,小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抚琴就抚琴,想画仕女就画仕女,想跳舞就跳上一阕霓裳舞。不弃惊奇地发现,小五奉命演她自己的时候,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反而更像小准,像到了一丝不爽的境地。每当此时,不弃就会要酒把自己灌醉,因为如不这样,他反而会醉得更厉害。在世子信使失声发出尖叫,被赛公输恰巧发现并捉住的那天夜里,不离就是此种状态:一面提壶豪饮,一面如梦如幻看着小五跳舞。 赛公输不是总在外面守候的,实际他有半月之久都在奉命打探小五的出身来历。因为不弃始终不信小五不是小准,他让赛公输守在内史府,在不弃去找小五的同一时间打探小准行踪。每次打探结果都一样:小准正在府中,书房彻夜掌着灯,十名佩剑侍女在门外守卫,隐约从书房某个地方发出焚烧书稿的焦糊气味。这一切都表明:小准不可能分身成为小五,她与她根本就是两个人。但是不弃又怀疑,小五或许是小准的孪生姐妹,或许是被郡王斩首的前内史臣的私生之女。赛公输于是又骑上千里宝马,用三天三夜赶赴小五的生身之地暗中访查。访查的结果也与小五的自述大体不差:其生父是个木匠,生母是个种花的,他们一共生育了五个女孩,最小一个女孩就是小五。小五长到十七岁,出脱得美若天仙,本乡便有个农户去伍家提亲。那农户年过百岁,左腿踮脚,右眼歪斜,模样也不怎么讨人喜欢,但在郡王主政的年代,身为农户十分了不起,此等缺陷也就算不上什么缺陷。不幸在洞房花烛之夜,新郎官亢奋过度,竟一命呜呼了。小五一夜间从新妇变成新寡。寡妇要么一生守寡,死后给埋在贞洁牌坊下面;要么远奔他乡,自寻生路。小五不想守寡。她辗转数月,来到沉香国的首府王城,到了富庶繁华的孤岛城堡就再也不走了,凭其美貌,她几乎没费什么波折便如愿以偿成了妓女,成了快绿坊的头牌新宠。 赛公输历时半月打探到上诉情报,连夜赶回快绿坊向不弃复命。他走到小五的闺房门外,一声突如其来却把他吓得半死。他天生有副木匠的好眼力,一定神便看到房檐下倒挂着一只鸟,跳上去将其捏在了手中。 不弃在半醉半醒中也听到了一声怪叫,他看见赛公输手里的鸟也吃了一惊:世子信使居然找到快绿坊了! “该拿你怎么办呢?”不弃问那鸟。 “公子,”赛公输贴在不弃耳边道。“此事非同小可,郡王若是听到风声,老奴丢命倒不要紧,世子你……” “该拿它怎么办呢?” 不弃看着鸟信使,一筹莫展。他深谙这些鸟信使,一旦它们受命于郡王,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即使在它们面前摆上油锅,亮出火钎,它们通常也不可能变节。这是些可气而又可敬的鸟,不弃可以将世子信使剃秃,但也仅此而已,以不弃的天性,除此之外他不可能再干别的。这也是赛公输怕得要死的原因。 “这鸟不错啊,公子把它送给奴家吧?”小五跳过来骑坐在不弃腿上,用水袖蒙住不弃半张脸——她现在经常在不弃脸上干这样一些讨人喜欢的小事情——同时喜欢地看着那只鸟。“我给它编个好笼子,好生养着它,公子觉得怎么样?” 世子信使虽然给人捏在手中,气得要死,但是看见世子被人骑坐,气得更加不堪:“内史臣好大胆!待我回禀郡王,将你这不知羞耻﹑以小犯上的贱人沉潭溺死!” 小五一下从不弃腿上跳下去了:“这鸟好大脾气!还会说话呐!” 赛公输瞪了一眼小五,又转向不弃。 “小五,”不弃招呼小五过来。“你会编鸟笼子?” “会呀,”小五回道。“在乡下用竹篾编着玩儿,编了笼子再编只鸟放进去,活鸟没人敢养的,给管家知道了不得了。” “如此甚好。”不弃看着世子信使。“它往后就是你的了。小五你要好生养着它。” “士可杀,不可辱!”世子信使声嘶力竭。“世子不如杀了我。” “公子,”小五打量着不弃,“这只鸟因何一会儿‘郡王’,一会儿‘世子’的呢,莫非公子真是郡王之子,那个大大有名的混蛋不弃?” “贱人竟敢辱骂王驾!”赛公输厉声喝道。“还不磕头领罪!” 小五的表情冻僵了,只在美艳的脸上留下一个嬉笑的残骸,她盯着不弃,希望看到他们正在同她开玩笑的证据。可是没有。当然没有。小五将不弃种种荒唐都重新回想了一遍,突然明白了。随后把长长的水袖蒙在脸上,先是咯咯地笑,接着便害怕得放声大哭。 a22 第22章 郡王吐了三口血,时间分布在酉时和戌时:酉时吐了一口,酉戌之交又吐了一口,戌时吐了第三口。 当日酉时,郡王让若干重臣退下,只让国师须弥陪他从银殿回到千岁府。这天距郡王发兵刚好三个月,距他从边塞铩羽而归还不到十天,一个留守阵前的将军信使正等着他。它的半边翅膀沾着血,另半边翅膀烧焦了,鸟腿也受了伤,要不是宫女用两根手指搀扶着,这双鸟腿恐怕已经无法支撑鸟身的重量,你只要看一眼这只鸟,就知道它是九死一生逃回来的。事实正是如此:郡王中箭后带着五万将士撤回孤岛城堡,撤离之前留下了一名主将﹑三名副将和三万精兵,继续围困太子不离。郡王走前叮嘱主将和三名副将:不离十分狡诈,尔等不可轻率攻城,要像蟒蛇缠身死死困住此城,静待本王调兵增援,一鼓作气攻陷此城,生擒不离。郡王撤离次日,不离便打开城门突围,城外主将下令放箭,突围之敌眨眼就被射了回去。这样的突围反反复复循环了多次,惹得主将开始心烦,也开始瞧不起太子不离。三名副将尽管生疑,但他们身为副将,不便表现得比主将更有见识,他们的沉默也让主将觉得,这三万人之中最有智慧的就是他自己。不久,不离的卫队再次开城突围,同前几次一样规模很小,且毫无章法可言,有如抖落在地的一盘散沙。主将命令放箭,突围之敌又被箭阵射得掉头回撤,主将这时血往上涌,一直涌到最有智慧的大脑,于是他又追加了一道军令:全体将士掩杀过去,一举突破此城,生擒叛逆不离。 主将信使刚刚讲到这里,郡王第一口鲜血就吐了出来。 不离诱敌深入之计并不高明,可他十分幸运地碰上了好大喜功的对手。郡王身经百战,接下来的情形,不用主将信使一一禀报他也猜出了大概:主将率兵三万军兵尾随回撤之敌杀入城中,却发现城中空无一人,引他们进城的小股敌兵也钻进地缝似的突然不见了。三名副将深感不妙,劝主将下令原路撤离,却已来不及了,城门在三万军兵身后訇然关闭了,一股气味刺鼻的黑色液体从四面八方﹑从角角落落涌了出来,天空中随即出现了喜庆的焰火,绚烂的爆炸带着火星划过天空,在主将和他的士兵身前身后坠落,他们脚下的黑色液体随之窜起了青色的火焰。大火整整少了五个时辰,三万将士中活着逃离那座火城的唯有一只鸟——此刻在郡王面前详细兵败细节的主将信使。它还没讲完,须弥就命人把它带下去疗伤了。它伤的太重了,不等到讲完它就会死掉的。 御医来给郡王把脉,脉诊结果与须弥的判断一致:郡王箭伤未愈,加之急火攻心,以致吐血。为今之计,只能安心静养。 郡王当日第二次吐血是在他的檀香木龙床上。当时正值酉戌之交,郡王感到血流加速,眼皮发沉,尽管火烧三万将士的噩耗令他难以静心安睡,但他极力想让征战数月的自己睡上一会儿,睡醒之后再从长计议。此时,他却听见帷帐外传来异常杂乱的声音,刻意压低的声音。郡王挑开帷帐,一脚踢开紫檀木的大门。他看见须弥站在门外,正在呵斥一群鸟,一群信使。 “它们怎么都来了?”郡王问须弥。 “微臣不敢说。” “说。” “郡王龙体欠安,微臣还是择日……” “现在就说!” “启禀郡王,”须弥跪了下来,他的胡子微微发抖,刚好经过的一抹夕阳正在把它们染成血红色。“各地信使来报:沉香国十八个州,十七个州猝发民变……” “民变?!”郡王扶住紫檀大门,两名宫女扶住郡王,但被郡王推开了。“民变!?” 郡王不信。郡王是伟大的郡王,他用战争平息了战争,他让胡瓜和豆蔻生出千万子民,他让他们从土地种出了粮食,不要说子民,就连草木禽畜都俯伏在地,山呼郡王千岁千千岁,称他是沉香国史上最伟大的王。人心固然难测,但事前总该表露一些迹象。看来他在孤岛城堡呆的太久了,无人能够欺骗的郡王被伟大的自己欺骗了。这些鸟信使是断然不敢骗他的,但如此说来,除了孤岛城堡,沉香国岂不是遍地都扯起反叛大旗了吗? 那抹夕阳仍在行进,它鲜红地照在了郡王惨白如纸的脸上,郡王就在此时张开嘴,吐出了当日第二口鲜血。 郡王被搀回到檀香木的龙床上,御医又来把他的脉,但他摆手叫他们下去了。郡王觉得自己的生命走到了一个危险的境地,没人救得了他,反而会打搅他。他下口谕,让那些离开银殿的重臣火速赶来这里,让郡王妃和世子不弃也来这里,让内史臣也携带文房四宝赶来这里。半个时辰过后,该来的都来了,在郡王的龙床下跪倒一片,只是不见世子不弃的影子。郡王半倚半坐,他问王妃:不弃怎么没来。王妃一副刚刚哭过的样子,眼睛还是红红的。她说已命人去世**了,不弃理应即刻就到。郡王点点头,用下巴示意国师须弥不用等了,现在就开始。 那是沉香国历史上一个无比重要的傍晚。郡王在他归天前召集辅国重臣密商国事。女内史臣小准如实记录了这段史实: 郡王诏告全国:太子谋反篡逆,身犯不赦之罪,按律废黜不离太子之位,并举全国之兵讨伐此贼,沉香国民人人可得而诛之。郡王顺天应民,武功文治神人共睹,且沉香国王位已虚十年之久,今应臣民之请,受列代先王冥诏,正式为王,改千岁为万岁,君临大宝,惠及万民,造福沉香。郡王同时下诏:册封郡王妃为王后,立世子不弃为太子。郡王随后又用了半个时辰,口谕了一份长长的加封诏令,此诏因不涉及王家内史,内史臣遂一笔带过,简而言之:当年所有跟随郡王征讨昏王的将相都有封赏,加官进爵,世代沿袭。 郡王在这个傍晚下诏过多过乱,容易给后人一种濒死之人胡言乱语的错觉。不久后经小准梳理,统称其为《郡王遗诏》,如此一来脉络清晰多了。那时郡王也已归天,沉香国正处于纷乱之中,《郡王遗诏》没费什么周折便通过了朝廷的核审。这些当然都是后话了。当日戌时将过,郡王已说完了所有要说的,一地重臣感激涕零,磕破的额头把他们长长的眉毛和胡子都染上了血,可是不弃依然没有前来。 “不弃因何还不来见本王?”郡王恼怒道。 两名女官跪倒道:“回禀郡王,世子还在途中。” 郡王瞪着她们,一言不发。须弥叹了口气就让人把两名女官拖下去了,她们直到被掌嘴才明白方才说错了话:郡王虽然还叫郡王,但世子已不可以再叫世子了,该叫太子。 郡王又瞪着他的王妃问:“王后,不弃究竟现在何处?” 郡王妃要在本月册封大典之后才正式成为王后,不过,郡王似乎等不及了。郡王叫她王后,她就是王后。王后和那些辅臣一样感激涕零,她来见郡王之前就哭过了,双眼一直好像开着两朵桃花。除了册封为王后,她还有好几个要哭的理由:郡王身中毒箭,一日之内又两次吐血,只怕是凶多吉少;各地民变的流言正在她所掌管的后宫散布,闹的人心惶惶,人人都开始变的不正常,人人见面说话都哆哆嗦嗦的像是在打摆子,这般情势之下,王后之位还坐得﹑坐不得?坐得,又坐得到几时?王后要哭的第三个理由就是不弃。不用派人去叫不弃,她也知道他现在何处:一定是在快绿坊,一定是和那个长相酷似小准的妓女在一起。这个绝密情报来自不弃宫中那两名总管,在刺探不弃隐私方面,她们远比世子信使更为专业。王后闻听此讯气得昏死数次,她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她只能哭来哭去,哭了一场又一场。就在此时她被郡王召到千岁府。眼下她无论怎样都无法隐瞒实情了。但她又很担心郡王龙体,曾经比西楚霸王还要强健的郡王,眼下好像已经经受不起这样的丑闻了。 “王后!”郡王再次瞪起眼睛。 王后此前一直陪坐在龙床一侧的檀香木龙椅上。这时她欠起了身,将嘴唇压在郡王耳畔——当着重臣咬耳朵,不是一个王后应该干的事——但王后此刻已顾不得这些了。她在郡王耳边耳语了数句,郡王的面孔逐渐开始变的发黑;她停了停,继续耳语了几句,郡王便开始咳嗽;她想停下来,停止耳语,但是郡王命她继续,她只好又贴上郡王的耳朵继续耳语。 戌时刚过,郡王大叫了一声,第三口鲜血应声喷出,整张龙床都被染红了。 a23 第23章 这一年,沉香国的气候十分异常,深秋的孤岛城堡下起了鹅毛大雪;已过冬至,天候却又掉过头来下起了绵绵细雨,且常有电闪雷鸣紧随其后。 郡王死于冬至之前,没来得及为天象变异发愁。在下雪的秋天,他的伤病时好时坏,通常以每天酉戌两个时辰作为分界:酉时感觉阳气回升,好像一翻身就可以骑上骆驼出战;戌时却感觉气脉将近,好像一翻身就会从龙床栽下来,再也爬不上去。当然也并非绝对——酉时的感觉也可能成为戌时的感觉,反过来,戌时的感觉也可能变成酉时的感觉。郡王一贯如此,没什么好奇怪的。 是年秋天,沉香国十七个州的奏章雪片一般堆积在郡王的龙书案上。它们全被装在防水﹑防火﹑防潮湿的竹制封筒里,每只封筒都缚上了一根或数根鸡毛,以此表明十万火急。郡王真正打开封筒的奏章却是少之又少,他任凭它们堆在那里,任凭它们足够攒成鸡毛掸子。郡王不看奏章,与他的伤病无关,他只是不想看,认为没必要看,因为所有奏章的内容几乎都是一样的:民变。民变。还是民变。 郡王大多时候只和国师须弥呆在一起,偶尔也会召集辅国重臣,问他们可有良策,但是不等他们回答,他已挥手让他们退下去了。这些将军老得太快,除了忠心耿耿之外,再也拿不出什么献给郡王了。郡王偶尔还会召见国师无可道人——在他想让须弥休息片刻的时候。无可一直在为郡王修建九重宝塔,塔下秘藏大量珍宝,如今已不再是绝对秘密——因为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怀疑:为什么修建塔基的时间会十倍于修建塔身的时间?为什么有那么多工匠莫名其妙地死了,或者变成了瞎子和聋子?尽管不再是绝密,但九重宝塔下的珍宝暂时看来是安全的:有三万精兵把守着它,而他们的家眷都在牢里生活,只要士兵们忠于职守,他们的家眷就能活着,顿顿都有包子吃。郡王不放心的反倒是无可道人。郡王特别安排了三只鸟信使,日夜陪伴在无可身边。关于无可道人,郡王什么都知道,包括知道无可在养牛,偷偷吃牛肉,就连无可道人每天几次大小便,每次何种颜色和气味,郡王全都知道。因此,召见无可只不过是情报确认,郡王往往没说几句就打发他回去修塔了。 无可走后,郡王照例会把须弥国师叫到龙书案前。 在归天之前,郡王确认只有须弥才是他此生最可信赖之人。幸运的是郡王死了,须弥还活着。否则郡王活到一百岁,须弥势必要被确认到一百岁,那可真要把须弥考验死了。 “须弥,你倒说说看,那些贱民为何要反?” “臣不敢说。” “此地只有你与本王,但说无妨。” “以臣之见,民变并非因为吃不饱,而是因为气不平。” “何谓气不平?” “虽然人人大都吃的饱,但是有人吃稻草,有人吃包子,吃草那些人怎能不心生怨恨呢?” “放屁。” “微臣该死。” “本王没说你,本王只是同你理论:那些贱民为何不知足?天在上地在下,山为高水为低,岂有颠倒过来的道理?生而为人,有人就该吃包子,有人就该吃稻草,何来的气不平?” “郡王息怒,龙体要紧。” “天下兴亡,贱民无责。你强,贱民爬来磕头;你弱,贱民爬起造反。贱民就是贱民。须弥你说对不对?” 幸好郡王此类诘问不多,否则须弥定会一头碰死。实际此类话题只是偶一为之。他们君臣的密谈要义也不在于民变,而在于不离。郡王认为,贱民作乱不足为患,眼下拥兵十万的不离才是他的锥心之痛。 火烧郡王三万军兵之后,不离军威大震,他甩开了那座边塞小城,数日之内便拿下周边数座重镇。不离每次出兵大都用火,路经之地总是火光冲天,使得各州守军谈火色变,使得不离每到一地,当地民间都要口口相传:火神来了。连下数座城池之后,不离成了磁铁,前来追随不离大军的人越聚越多。他们多半是沉香各州的花匠,因为在郡王主政的时代,少数挨饿的人主要就是花匠。花匠反了,卖掉吃饭家什的铁匠、木匠、石匠、皮匠、油匠、铜匠、泥瓦匠也跟着反了,以至于粮农菜农也反了。农户乃是沉香一等国民,作乱的理由最不充分,但是农户认为,一等国民顶个屁,打下粮食都给运到孤岛城堡了,实在不公平。此外农户还觉得,郡王并不像口头说的那样把一等国民当回事,亲民度远远不及亲躬农桑的不离,索性跟着火神太子反了。他们手持镐锄、镰刀﹑石磙和粪耙,从沉香各州赶去追随不离,每队人马都挑起两面旗帜,一面写着“火神太子”,一面写着“神农再世”。正是这些花匠﹑工匠和农户,使不离大军迅速膨胀为十万之众,攻城掠地所向披靡,仅半月便撕开郡王十七州的军事防线,逼近野草遍地的都邑,与孤岛城堡隔海对峙。 “朕的这个丑八怪侄儿是个军事天才。”郡王不得不承认。“7岁之后他就不读书了,可朕的所有将领加起来都挡不住他。” 须弥道:“郡王受命于天,定得天佑,不日即可退敌。” 郡王仰在龙床上,拍拍自己的头:“这个东西,不离的父亲,我的王兄没拿去,如今叫他的儿子来拿了。” 须弥跪在龙床前:“郡王定能安享齐天福寿。” “须弥,”郡王笑道:“朕其实不怕死,朕倒是活得不耐烦了。只是,若死于不离这小畜生手上,朕在九泉之下难以瞑目。” 须弥道:“不离虽号称火神,无非仰仗火器。臣已查明,不离远遁边塞时得遇高人指点,掘地百尺,探得一眼油井,此油遇火即燃,兵家称为猛火油,制成火器威力无边。郡王若能夺回此井,剪断不离猛火油之后援,不离必如涸泽之鱼,其乌合之众﹑草寇之兵可不战而溃。” “朕也正有此意。”郡王大笑,引发一串剧烈咳嗽。“朕的头还留得住,须弥你即刻前往边塞去吧。” 须弥领命离去。郡王一个人卧在龙床上。这一天,距离他箭毒复发还有十五天。此刻他丝毫没感到死神有什么举动,他心情反而还不错,因为只要是须弥出马,他就没什么可担心的。此地只有郡王自己,他解开衣襟,看了看一侧胸口的箭伤,又看了看另一侧胸前的玉玺。这方王国玉玺还和十年前一样放在玳瑁壳子里,外罩水獭皮套,再用牦牛筋扎住袋口,悬系在他的脖颈之上。时间是最好的磨石了,那根牦牛筋已被磨成发丝粗细,水獭皮套已完全透明,玳瑁壳在无数次的抚摩之下光滑如镜。但他始终没换掉这几样旧玩意儿,郡王固然已经变得衰朽执拗,另一方面,他也坚信正是这几样东西给他带来了好运,一旦换掉必然风水大乱,他的命运也就如同风中残烛一样无可预测了。 郡王小心看过玉玺,便命人备齐车辇,前往校军场。千岁府大得可以用来进行一场十万人的战争,校军场就在千岁府西南,郡王乘坐龙辇,花上半个时辰就到了。他今天来是要看看他的儿子是不是还有药可救,太子不弃是不是按照他在生死状上承诺的那样:为郡王训练一支飞行童子军。 a24 第24章 不弃有一万童子军,他向郡王承诺让他们飞上天空,从空中打败不离。郡王很想知道自己的儿子什么时候精神开始不正常,不正常到了何种程度。当然,郡王之所以在某一时代被称为伟大的郡王,自有其伟大之处,伟大之一是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他倒要亲眼看看他的儿子是哪一种可能。 郡王在校军场西南下了龙辇,身边站满顶盔冠甲的将军。这些将军的盔甲还是十年前战争年代的装备,都不是用青铜,而是用坚硬的海龟壳打造的。龟壳盔甲在军械库里尘封了十年,表层生出了铜钱大小的霉斑,袒露在空旷的校军场上,经风一吹长成了又像苔藓﹑又像毛发的东西,使这些须发皆白的将军个个都成了神龟将军。这些能征惯战的将军已在此恭候郡王多时,也观摩了多时,许多将军趴在沙地上,奇怪地捧着肚子,还有些将军嘴巴歪在了一边,不得不让士兵帮忙矫正错位的下巴。郡王瞪眼扫视他们一巡,才把目光投向校军场。他看到不弃练兵之后就立刻明白这些将军为什么会笑疼肚子﹑笑歪下巴了。 不弃的装扮就十分可笑:不弃站在校军场正中高高的点将台上,身穿一件至少搭配了十种以上颜色的披风,头发扎了起来,不是朝下而是冲上,下面光脚什么都没穿。他手里还拿着个纸风筝,一只没有风筝线的大风筝。这样的风筝,校军场上每名童子军手上都拿着一只,只不过他们拿的要比不弃那个小得多。郡王站在远处,听不清不弃究竟在说什么,从动作看,不弃好像在为这一万童子讲解怎么制作风筝,然后把自己当成风筝线吊在风筝上,再从高处飞下去。由于郡王君临,此地没人敢再嘲笑太子不弃,但是郡王自己承受不了丢人的感觉,他在考虑:是否马上命人把太子从点将台上弄下来,再叫一名御医好好给他瞧瞧。因为不弃这样干,后果不是训练出一支飞行童子军,而是让一万童子集体摔死。 郡王怎么会允许太子胡闹呢?实际是逼不得已。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只要生了儿子且只生了一个,只生了一个且荒唐不肖,再伟大的人也要犯糊涂,也难免要在糊涂的晚年遭人耻笑。 在连吐三次血那日傍晚,郡王从王后口中得知不弃粘上了一个妓女。快绿坊当夜被秘密查封,老鸨被就地斩首。不弃从小五的闺房被押回郡王的千岁府。妓女小五本该当场凌迟处死,但是郡王在暴怒之余突然改了主意,他很想看看这个妓女究竟长了一副什么模样,以致有本事迷倒太子。见到小五之后,郡王险些第四次吐血:眼前绑得粽子一般的妓女分明就是他的内史臣小准。郡王是伟大的郡王,他由此如梦初醒:原来不弃一直喜欢小准,小准要为沉香国守贞保洁,不弃才会去找酷似小准的妓女小五代偿。以郡王本意,小五当日就该死,按律要剐上一千刀。小五被绑在一根青铜柱上,行刑用的大大小小二十把刀也已插在行刑架上,郡王也正要下旨开刀,这时小五却抬起了头,十分用力地望了一眼郡王。小五此举罪上加罪,当时郡王身边有人建议先剜去小五的眼睛,但是郡王没有御准,他问小五:为何要看朕?岂知冲犯龙颜便是死罪?小五闻听,又抬头望了郡王第二眼说,小五自知活不成了,但在死前很想见识一下伟大郡王究竟是何等龙颜,不然就这么死了实在太冤了。郡王没想到,就连小五的声音也与内史臣小准分毫不差,好听得有如天籁之音。假如她不是妓女,郡王倒可考虑让太子选她为妃。郡王又想到了不弃,不弃现在还给看押着,除王后之外,郡王身边这些内务大臣﹑太监总管和女官竟无一人替太子求情,心思似乎全都沉浸在处死妓女小五的愉悦期待之中,竟无一人体谅郡王也是需要台阶下的——假如下旨真把小五剐了,接下来郡王理应对太子问罪,郡王当然是不乐意这么干的。郡王无可奈何,只好去看国师须弥。须弥立即上前一步,屈膝跪倒: “郡王息怒。微臣非是要替这青楼女子求情,微臣只是以为,在千岁府刑恐怕不妥,一来脏了宝殿,二来传出去有损王家威仪。此事不如交由刑部择日﹑择地监办。” “国师所言甚是。”郡王道。 郡王等的就是须弥这句话,孰料青铜柱上的小五突然大哭,她全身大半虽被绑住了,脚下却还能动,她就用这唯一能动的部位使劲跺,使劲蹬,边跺边蹬边喊:不要不要,不要去刑部,郡王即刻就剐了小五吧!行刑手找了块绸子塞进小五嘴里,才叫她闭上了嘴。郡王从没遇到过如此冥顽的女子,荒唐的贱人,她若不是妓女,跟不弃倒是天造地设般的一对。恰在此时,有人前来向郡王禀报:太子求见郡王。郡王大怒道:朕不见。来人哭丧着脸道:太子以头磕地,磕的血淋淋的,说是郡王不见他他便要一直那么磕下去。郡王闻听,又险些吐出第五口鲜血,吩咐了一声:带太子见朕,朕要叫他亲眼看看这贱人如何被千刀万剐。 不弃很快被带了上来,王后只看了不弃一眼便昏了过去:不弃的确磕破了头,流出的血一半已经变干,另一半还在往外流,整张脸好像一个摔破了的西红柿。不弃长到十七岁,王后还是头一次见他流血流了这么多,难免要疼得昏死过去。不弃甩开抓着他的武士,扑在王后脚前,又把头在地上用力地磕,边磕边叫:母后醒来!母后醒来!王后终于“哎呦”一声回过气来,她揉着眼睛哀求郡王:姑念太子少不更事,伤得不轻,就先饶了他,叫御医给他疗伤去吧。郡王经此哀求,本来又得到了一个台阶可下,孰料不弃又挣脱了失职的武士,趴在郡王跟前磕头,磕出了更多的血,边磕边叫:父王饶了小五吧!不关她事,饶了她吧! 总之,当日千岁府内的凌迟一波三折。伟大郡王气得七窍生烟,却又奈何不得。幸亏须弥上前,才把此围解了。当时须弥将不弃从地上搀了起来,对不弃说:太子孝感动天,是好事;太子义薄云天,也是好事。只是,太子非比常人,当以江山社稷为重,眼下不离谋反,郡王伐贼反遭毒箭暗算,当此多事之秋,太子更须以国事为重,替郡王分忧。 不弃素来敬重须弥和尚,他先给须弥鞠躬,而后又给郡王和王后跪下,说儿臣知道错了,儿臣要为父王训练一支童子飞行军,上阵御敌。此言一出,郡王深感意外。但看不弃讲的一板一眼,又不像是儿戏。不弃接着又说,父王若是不信,儿臣愿意签下军令状,明日起操练童子军,若有半句戏言,情愿领罪受罚。郡王终于得到了难得的台阶,岂有不下的道理。郡王说,好,朕就准你所请,明日起操练童子军。不弃又说,儿臣还请父王赦免小五死罪,这青楼的姑娘对儿臣并不知情,糊里糊涂死了,岂不冤枉,天下人知道了也不服气。不弃说到这里就去看王后,王后说,郡王,太子所言也有些道理,一个青楼的丫头懂个什么,不如先押去臣妾宫中,臣妾自会罚她。不如恩准太子之请,也好叫他安心练兵,报效朝廷。 当日王后一番话,算是给了郡王最大的台阶,郡王担心再生枝节,于是立即口谕:赦免小五凌迟死罪,押往王后宫中候审。又命人取来文房四宝,让不弃当场写下军令状并签名画押。军令状大体说的是:太子承诺,自明日起亲自操演沉香童子军,此军训成之后可上阵杀贼,空中御敌。如有虚言,太子甘受国法处置。 如今十日已过,郡王所看到的就是这样一支童子军:一万个孩子,人人手拿风筝,正准备从高空飞下去。这些十岁大的孩子,体重约于一尺见方的石头,只要高度够用,倒也可以像石头一样掉下去砸死几名反贼。 郡王在校军场看着远处点将台上不弃,感到胸口中箭的地方隐隐作痛,感觉像是又挨了一箭。他实在看不下去,郡王正准备让人把太子弄下来,却见不弃举起那只纸鸢,猛跑几步后便石头一般从十米高台的边缘飞了下来。 a25 第25章 不弃在空中飞行。 起先他飞得并不好看:风筝拖着他从点将台上一头栽下,两翼收得紧紧的,赌气般一动也不动,风筝头部则耷拉着,不管不顾地垂直向下。如此下去,不弃只须三秒就能告别凡尘,大西红柿似的在人群中摔个稀巴烂。人群主要是童子军那些十岁大的孩子,他们聪明伶俐地闪出一片空地,看起来就像是为了不影响他们的太子变成西红柿。惊呼当然是避免不了的。一万人惊呼,即使都是孩子,也会在空阔的校军场上掀起巨大声浪。声浪转成巨大气流,在不弃的披风扫过沙地的瞬间又把他掀了起来,抽回到半空。这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引发了第二次万众齐呼,转化成了第二股气流,不弃随着这股气流滑翔上升,上升滑翔。风筝的头部扬了起来,风筝又细又长的两翼有了思维,不弃的身体有如飘带在空中舒展,他的披风像面旗帜在空中飞舞。 风筝上的不弃越飞越好看,他忽高忽低,忽左忽右,一会儿钻进云层,一会儿又贴着地皮掠过下面那些扬起的头顶。其中的一个头顶戴着王冠。看见了郡王,不弃就在郡王的头顶盘旋,使郡王的头追随着风筝扭来扭去。郡王一边仰视不弃,一边瞪他身边的将军,此刻假如还有谁笑疼肚子或者下巴错位,郡王一定不再饶恕他。这些将军羞愧万分,除了银发白眉,露在外边的皮肤都是红色的。他们既不敢看郡王,也不好意思看风筝上的不弃。他们身经百战,还从未见过一个人能像鸟一样飞到弓箭望尘莫及的高度,这种高度会让任何城池都变得渺小不堪,滑稽可笑;在这样的高空,随便投下什么,即使投下的是几个鸡蛋都会是致命的,会把敌军的头盔连同头颅砸成柿饼。他们为方才的浅薄深感惭愧,无地自容。他们暗中祈祷,最好让太子永远留在空中,永远都别下来,一旦太子成功降落,那岂不等于在他们脸上抽耳光,他们的羞愧又要加三级。没人喜欢这种事,神龟将军也不能免。 郡王也担心不弃会不会永远留在空中。 除了多年前两度见过的那只黑色大鸟,郡王还从未见过有这么大的东西在空中飞来飞去。只要不弃能从天上下来,而不是一直飞来飞去,或者下来时不摔坏什么,郡王会重新评价自己的儿子,会高兴的要命,即使很快就去见他死去的王兄他也在所不惜。 不弃就在此时降落在郡王的龙辇前。 不弃哪里都没受伤,他只是脸色不太好看,微微有些青紫,牙齿抑制不住磕出很大的响声,犀牛角般扎在头顶的发髻也被半空里的风扯乱了,两只手和光着的两只脚摸上去感觉像是冰冻的萝卜。郡王上上下下查看不弃,这里摸摸,那里捏捏,这种只有父亲对儿子才有的举动,以前在郡王和不弃之间从未有过。郡王查看过不弃的身体,又开始查看他的风筝。这风筝跟普通风筝一样,用竹骨和生绢制成鸢的样子,只是不弃这只鸢的两翼又细又长,不是平行伸开,而是弓成了“V”形。这风筝还比普通风筝多了些莫名其妙的装置,不细看是发现不了的。郡王从没这么仔细地看过不弃的玩意儿,现在越是细看,越觉得不弃某些方面是个天才,至少以郡王的见识,根本看不出那些可以翻转的小木板、可以扭动的小木杆都有什么用处,更不知道不弃是如何操作它们,从而让不弃既能自由滑翔,又能毫发无损回到地面的。郡王知道一些古籍中有过这类记载,它们曾经在遥远的千年以前不知真假地存在过。郡王从不相信史家写的那些他没见过的玩意儿,但他相信眼前的现实:他的儿子能在空中飞行。 郡王下旨让童子军继续操练,让太子随他返回千岁府,那些将军奉命跟在龙辇后面,小心翼翼捧着太子的风筝。郡王一路之上都和不弃探讨一个问题:用最短的时间,用这样的风筝装备孤岛城堡的大军。这支大军总计十万,其中一半是郡王从边塞带回的败兵,另外一半在和平时期干起了他们的工匠本行,如今又被重新整编起来。和平年代看来是军人最大的敌人,伟大的郡王用战争换来的和平把他的将士娇惯坏了,以至于他们都忘了怎么用刀剑,忘了怎样才能用箭射中十米外的一头大象。他们如今只会干手艺活,手艺活让他们过上了孤岛城堡一等国民的好日子,有包子吃,有余钱去快绿坊,只是没有一个人乐意去打仗。这是些忘恩负义的人,假如没有战争,他们哪里会得到这么大的好处呢。这样一支军队,又有什么把握去抵御盘扎在都邑的火神不离呢?现在有了不弃的风筝,郡王突然有了个主意,他要在最短时间之内,用不弃发明的风筝装备他的十万士兵。十万士兵不用飞的非常高,只要不离的强弩够不到,抛出的火油泼不到,不离就已经败了。飞在空中的郡王大军反而可以高居临下,朝着不离放箭,泼下火油,叫不离的叛军瞬间覆灭。 不弃明白父王之意,但他估计这事办不到。首先,这样的风筝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制成的,它的构造实际非常复杂,不弃在自己的密室里弄了一个月才把它弄完,之后还调适了几次,试飞了几次,改造了几次。郡王的主意不错,但时间不允许。此外,这种风筝最适合体重轻的人使用,比如说童子军,体重越轻,构造相对越是容易,不弃因此才能在短短十日内就让童子军人手一只。还有,即使不离不出战,给足时间让郡王大军造风筝,这支飞行大军也不可能从空中放箭和泼火油,他们必须死死抓住风筝,否则必然摔下去,碰巧砸到几名敌军倒也有可能。 郡王刚刚升起的希望迫降了。可是郡王并不死心,他还是下达了旨意,把十万大军调集到校军场,让一半将士继续操练,另一半将士造风筝,翌日再反过来,一半将士造风筝,另一半将士继续操练。不弃奉命在校军场演示如何造风筝。父王之命,不弃不得不从,他只好一面操练飞行童子军,一面教士兵造风筝。 当一万童子军都像不弃那样飞上天空的时候,季节已走到冬天门前,这最后的十天,郡王每天都乘坐龙辇去校军场,御驾亲临造风筝。郡王对自己的死期毫无察觉,十年前他打败了王兄的大军,这次他要打败王兄的儿子,他要干的比上次更漂亮。有天他正在看童子军天上飞,看将士造风筝,须弥信使穿过成群的风筝,从天而降,并很快在郡王驾前收起翅膀,跪倒叩头。 “启禀郡王,”须弥信使道,“叛贼不离远在边塞的油井已被国师切断,都邑叛军已无猛火后援。” “此话当真?”郡王疑心信使误报,或者自己听错了。 “微臣岂敢欺君罔上,微臣所报句句是实。” 须弥信使是不会欺骗郡王的。过去十年,这只鸟略带嘶哑的声音就像须弥本人一样,从没欺骗过郡王。 郡王的三千信使都很忠诚,它们对应的对象越是关键,对于它们忠诚程度的要求也越高,简单说就好比是船和水、水和船。郡王为了保证三千只鸟绝对忠诚,总是隔断时间就让它们换防,只有须弥信使是个例外——它对应须弥已经十年,已经可信到了不必让郡王费心调来换去的地步。在归天之前,郡王确认须弥是他此生唯一可信之人,假如让郡王确认他此生唯一可信之鸟,郡王一定会说:当然是须弥信使。 假如面前跪的不是一只鸟,而是人,郡王一定会紧紧抓住他的手,还可能把他的胳膊使劲地摇来摇去。这是可以理解的:一个人再怎么伟大也会拥有人的弱点。郡王太需要须弥信使带来的消息了。 “国师现在何处,他还说了什么?” “须弥国师仍在边塞,镇守油井以防叛军反扑。国师以为,如今战机已到,郡王可挥师都邑,渡海讨贼,国师也好整合各州兵马回防策应,届时与郡王合围叛军,全歼叛贼。” 郡王挥手让须弥信使下去歇息了。 在须弥信使展开翅膀飞走的一瞬,郡王嗅到了一股气味——猛火油的气味,火神太子的气味。郡王看了一眼天,在须弥信使消失的天空,童子军还在飞行,他们越飞越熟练,越飞越好看。郡王想象着这样的情景:一万童子军乘着风筝飞离孤岛城堡,飞越那片海域,一直飞向对岸都邑的上空。他们在那片天空盘旋,每名童子的脖子上都悬挂着一个小脑袋似的圆圆的瓦罐,瓦罐里盛着硫磺﹑硝石﹑马兜铃和皂角子,他们寻找到了目标后就缩起脖子,低下头,一万只瓦罐顺势从天而降;还在空中之时,它们已被阻击气流摩擦得发热发红,它们很快坠入不离的军营,在叛军头顶撞击和爆炸,十万叛军要么飞上了天,要么燃烧在大火里。火神太子的传说破灭了,他只能经由一片火海去见他九泉之下的父王。沉香国还是郡王的,郡王永远是沉香国伟大的主宰。 郡王一面望天,一面沉浸在遐想中。此时的天还是秋天,是秋天的最后几个白昼之一。郡王望着望着,天空飘起了雪,大如鹅毛的雪环绕着童子军的风筝纷飞而下。郡王打了个激灵,回到龙辇上。还没到千岁府,郡王已拿定了主意:三日后在金殿举行登基大典,当日誓师出海,迎击不离。 在郡王的伟大遐想中,那只须弥信使已飞离孤岛城堡的上空,飞越那片不足三十海里的海域,飞抵战旗密布的军营,降落在一面火红帅旗的旗杆上。这是不离的旗杆,旗面上金灿灿刺着四个字:火神太子。 须弥信使被带到大帐之中,端坐在对面帅案之上的正是不离。 不离通身穿着火红的铠甲,肩上披着火红的披风,头盔和战靴也漆成了火红色。一眼望去,坐在那儿的不是一个主帅,而是一块火炭。此外,不离半边烧坏的脸上多了一副面罩,不用说也是火红色的。此时的不离,已非昔日草棚里的不离,此时任何人多看不离一眼都可能被烧焦,以至于让人觉得不离的眼中没有常人的眼神,有的只是一团燃烧的猛火油。 不离看见须弥信使,就命手下给它卸妆。 几个军兵走了上来,这些军中的化妆师小心地按住须弥信使,从它的鸟头后部开始拉扯,慢慢地拉扯,不久便扯下一张完整的鸟头皮。没错,这正是须弥信使的鸟头皮。接下来,化妆师们又用备好的药水喷在这只鸟的身上,使这只奸细鸟露出了与须弥信使颜色、形状乃至气味截然不同的羽毛、鸟爪和尾巴。再接下来就是一些军医要干的事情了:他们给这只鸟喝了特别配置的药水,又等上半炷香工夫,才让它的嗓音从须弥信使那种略微嘶哑的声音恢复到它自己本来的声音。永远无法恢复的是它的鸟爪:它生来就比须弥信使的鸟爪长了一厘米,为了使郡王深信不疑,这多余的一厘米鸟爪被截断了,露出白森森的骨茬儿,军医还要用另外一些药来为它疗伤。 不离始终看着帅案下的奸细鸟,等到一切都弄得妥妥当当,不离才探出半个身子,透过火红面罩盯着它:“你见到郡王了?” “启禀太子,见到了。”奸细鸟回答道。“他在校军场上。” “郡王对你有所怀疑吗?”不离的声音懒洋洋的,好像一团不怎么热烈的火焰。“你走起路来没有一瘸一拐的?” “没有。”奸细鸟肯定地回答。“小的一直跪着,像须弥信使那样跪着跟郡王说话。” “好。”不离收回半边身体,探出另一半身体,隔着帅案接着问。“一切都是照我意思说的吗?” “是。” “郡王相信你说的吗?郡王狡诈无比,从不轻信任何人。他没怀疑什么吗?” “没有。据小的看没有怀疑。郡王好像做梦都等着这个消息。” “什么消息?” “须弥国师攻下边塞油井,太子您的猛火油后继无源。” 不离听到这里,将身体抽回,贴着背后火红的帅椅,用一根指头顶住面罩。这个姿势表明他将信将疑。想了片刻,他才放下手指。 “你是在校军场看到郡王的?” “是。郡王在校军场上阅兵,那些将士已经忘了怎么用剑了,以小的看,他们在十米之内连一头大象都射不到。” 帅帐里站满了威武的将军,奸细鸟这句话让他们绷紧的脸再也绷不住,在大帐内发出爆炸般的哄笑声。但是不离没笑,他从十年前就不会笑了。他一生的笑容都在十年前烧光了。 不离手撑帅案接着问:“你还看到了什么?” “当时孤岛城堡大雪纷飞,校军场上空飞着上万只风筝,每只风筝上有个十岁大孩子,全都像我这样飞。” “什么?”不离懒洋洋的声音不见了,仿佛有只拨火棍捅进了他不怎么热烈的火焰。“你再说一遍。” “不弃操练了一支童子军,他们有一万人,可以乘上不弃所造风筝在天上飞。” 这是不离万没料到的。不弃,那个只配给他吹去书简浮土的大笨蛋,会让人在天上飞? “太子放心,”奸细鸟又道。“他们虽然会飞,但除非把自己当石头扔下来,否则对我军并无威胁。” 不离再次用指头顶住面罩,沉吟片刻挥了挥手: “下去歇着吧。将养三日,本太子还有差用。” 奸细鸟爬起身,它回退时的确走得一瘸一拐,之后展开它喷过猛火油的翅膀,飞出了不离的帅帐。它将回到自己的营帐将养,享用一道丰盛的美餐,其中有道铁板烧是用须弥信使的尸体作主料的:两天前,忠心不二的须弥信使从边塞飞往孤岛城堡,途中被不离部下擒获。须弥信使要带给郡王的消息连同它的生命一起化为永恒:须弥国师带去的两万将士被困在距离猛火油井不足千米远的包围圈中。须弥想要告诉郡王:不离还有猛火油,郡王切莫草率出兵都邑。 此刻,在郡王陷于辉煌遐想的这一刻,不离正和他的将军们密商对敌之策。 这些将军从前大多是花匠和农户,拿锄头的时间远远超过拿宝剑和军事地图的时间。十七州的郡王守军并不都是草包,这说明不离的将军都有几手。当然他们也有常人的弱点,就是容易昏头,尤其在接连破敌之后。不离是火神太子,他不是常人,所以他不容易昏头。不管他的寝帐设在何地,枕头下都会放上乌拉草,他每次取得一次容易昏头的胜利,就会逼自己嚼上一小捆乌拉草,好让自己变冷静。他通身看去虽然火红一片,可他的大脑却是一片寒霜。不离就是这样一个叫人不寒而栗的主帅,一个半人半魔的火神太子。 不离同他的将军们共商对敌之策。大多时候,不离只是听,将军们说完了,不离还要等上一炷香才开口。将军们献出的战策,他一个都不反对,一个都不赞同。也就是说,他既不反对同擅长海战的郡王海上作战,也不赞同用自己擅长的火攻在都邑跟郡王对决。他的态度模棱两可,将军们既不知道,也不敢问不离在想什么。这是一次没有结果的军事会议,时间在帅帐之外匆匆走过,夜色在大帐四周潜伏下来,深秋的大雪纷纷扬扬,似乎来自海那边的孤岛城堡,它们在帐外无声飘落,有一些还穿过大帐的缝隙,被秋风带到将军们的军靴跟前。 “你们谁能告诉我,”不离在遣散将军之前只说了一句完整的话。“一万只载人的风筝,不弃究竟要用来干什么?” a27 第26章 孤岛城堡到处在抓人。 在前朝两代国王的年代,沉香国的一等子民是花匠。在郡王主政时代,这些花匠没落了,但还不至于坐牢。现在跟叛贼不离沾光,这些花匠把孤岛城堡的王家监狱塞的满满当当。此外,孤岛城堡的农户也被抓的差不多了,人也不在少数。所有这些人都被怀疑私通叛贼,至少是同情叛贼,暗中祈祷叛贼攻上孤岛城堡,祈盼改朝换代,重新过上一等子民的日子。被抓的人犯太多了,王家监狱的监房又是有限的,部分人犯就被拉到监房外砍头。这样就把空间腾让出来了,操作起来十分便利。在郡王登基之前,这样的处决连续进行了三天,被砍下的脑壳把孤岛城堡下的码头都堵死了,人犯的血让连下三天的秋雪殷红一片,让整座孤岛城堡一派血气。 孤岛城堡原本就是座百年监狱。 它如今又回到了从前的记忆。 在郡王登基为王的前三天,孤岛城堡内城外郭布防森严,除郡王的三千信使外,不可飞进飞出一只鸟,更不要说放进放出一个人。几十万岛上子民被规定戌时后不准出门,否则与花匠和农户同罪论处。城内所有民居、街巷、商铺、酒肆、茶楼、集市、广场、书院一夜之间进入了冰川纪,雪地上任何一行多余的脚印都可能引来盘查,引发意想不到的灾难。外城那座标志性建筑——鲨鱼形灯塔上面的长明灯也熄灭了,取代昔日无数商船的是无数高大的战舰。这些战舰是从军械库下一个部件、一个部件地找到并重新组合起来的,所有部件都有十年没闻过海水的气息了,不知道中用不中用,一眼望去倒是杀气腾腾的,蛮能唬人的。 尽管一派恐怖,孤岛城堡的子民依然希望郡王能胜此役,赶走不离。这是可以理解的:郡王让他们日子过的不错,过了十年,还可能再把这种日子过上百年,二百年,过到永远。他们是王的子民,谁是王都无所谓,有所谓的是别让他们担惊受怕的,别把不错的日子弄乱了。郡王不错,至少对孤岛城堡的子民不错;那个不离据说每天只会放火,烧这烧那的,他会给他们更好的日子过吗?为什么要和郡王过不去呢?跟郡王过不去就是跟这里的子民过不去。孤岛城堡上所有未被砍头的子民都恨不离,对叛贼不离,人人祈望得而诛之。 以上这些,在内史臣不久之后撰写的《郡王登基·宾天》中都有记述。小准为了这段史实,需要下民间走访。她差不多是当时戒严状态下唯一可以出入内城外郭的官员。 小准除了走访民间,还要拜谒王公,因为王家历史才是内史臣的本职。那些王公﹑嫔妃和庶民一样,对不离恨的要死,也怕的要命。憎恨和恐惧的表达方式却与子民有很大不同:比如那些须发皆白的王族,养蛐蛐更加没有节制,养的蛐蛐仿如又肥又大的兔子。比如后宫嫔妃们,拼命收集养颜方剂,效仿前朝两代国王的嫔妃研制芳香剂,个个也都成了化学家。她们痴迷于此并非为了取悦郡王,只是为了减轻焦虑,否则,她们柔软的心脏可能等不到不离攻入孤岛城堡就自行焚毁了。 内史臣小准来到后宫,拜谒明日将被正式册封的王后。 王后在憎恨与恐惧方面还要强烈一些。她对付它们的方式是洗头,用宫女的唾液洗,一天若干次,频次由她起伏不定的情绪作决定。王后见到小准时刚刚洗过头,她的发髻闪闪发亮。反反复复的洗濯是有害的,小准一眼便看出王后有一半是假发。王后看见小准就叫她坐在一把椅子上,她自己则在绣着一条彩凤的大梳妆镜前坐着,脾气不怎么好地在头上揪揪扯扯。 王后不喜欢小准。小准从小就不被王后喜欢。小准长成沉香国第一美人后,王后就更不喜欢小准了。这很蹊跷,但也没什么奇怪:有些人命相犯冲,彼此别扭也不需要格外的理由。 冷板凳告诉小准,坐一会儿就该走了。她正要拜别王后,却听到一扇巨大屏风后面传来嬉笑声。在这样的时局下,在如此尊贵的后宫,谁会笑的如此放肆,不知死活呢?小准觑了一眼明天的王后,王后一点没有停止在头上揪扯的意思,这件事似乎还影响到听觉,使她对屏风后的嬉笑充耳不闻。小准如坐针毡般,她越是不想听,那嬉笑反而越真切。这次小准不仅吃惊,还惊出一身冷汗:怎么会呢,这音色,这音调简直和小准的一般无二,就像是她自己站在屏风后面。这怎么可能呢? 小准最近有点恍惚,常看不弃给的那个乌木人偶日晷。此前她对时间问题不是很在乎,既感觉不到时间的行走,也感觉不到时间的可怕。沉香日晷让小准感到恐惧,但恐惧的是什么她说不清楚。小准其实是讨厌那日晷的,越讨厌,越忍不住要看着它,她就这样开始变得迷离恍惚。此为史家大忌,修史之人不可以恍惚,朝廷察觉了要严惩,史臣只要具有足够的修为和德行,自己也会羞愧死。小准发觉了自己的反常,情绪更加波动不定,她猜想屏风后的笑声一定来自幻听。她不可能跑到屏风后面,朝着冷板凳上的自己嬉笑。 王后终于弄完了头上的事,她站了起来,紧走几步,走上镶着金凤的台阶,在一把御赐紫檀香木凤椅上坐下的同时,冲着屏风后面叫了一声: “放肆的丫头,玩够了就出来吧。” 小准瞪大眼睛看着屏风,应声而出的是两个人:一个是前王后,火神不离的生母;另一个人,小准虽不认得却十分熟悉,这人长的跟铜镜里的小准一模一样。 “小五,”王后忧伤地看着前王后。“哀家的王姐今日怎么样?” “还好,方才还和小五捉迷藏呢。只怕是惊动王后了吧?王后恕罪。” “王后恕罪,王后恕罪!”前王后道。 前王后只是跟着小五学,在她脸上只有孩子贪玩的表情,一点看不出害怕和忧虑。不离起兵反叛后,前王后就从她的安乐宫被接到这里。她疯了,不梳洗,不吃饭,渴了就喝洗澡水,假如不切近看着她,她会疯的更厉害的。 “恕你无罪。”王后用两根手指揉搓太阳穴,边揉边说。“小五,你只要好生照看哀家的王姐就行了。对了,这位是内史臣,上去见见吧。” 王后发话之前,小五实际已看见小准了。小五从不会只看一个地方,能看和不能看的,她都会尽可能看一下。小五看见小准时有点吃惊,是因为她觉得小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面镜子。但小五知道自己没有那种官服,这样她才知道,原来不是镜子,而是一个人。 “小五拜见内史臣。”小五躬身施礼。 “岂敢。下官内史臣小准。”小准起身还了一礼。 “这世间什么稀奇的事都有,你们长的还真像。”王后在上面笑道。 “长的真像,长的真像。”前王后也跟着说。 王后又忧伤地看了一眼前王后,幸好这时有个呵欠赶到,才把王后的忧伤抵消了。王后打着呵欠站起来: “小准,明日郡王登基,普天同庆,万民瞩目,你也要恪尽职守。哀家累了,先回寝宫了。” 小准终于有了离开板凳的机会:“王后请安歇,微臣告退。” 王后却边走边摆手:“不急不急,哀家的王姐喜欢小五这长相,今日小准来了,她看着会更开心的,小准你就留下来多坐坐吧。” “坐坐吧,坐坐吧。”前王后喜欢地看着小准道。 “微臣遵命。” 小准躬身施礼,恭送王后。王后的软靴经过驼绒地毯,脚步越过绣着金凤的屏风,不久就在远处消失。这时直起身子的小准,蓦地想起小五向她躬身施礼的样子,小准不觉又是一身冷汗:眼前这个小五,就连行礼也和小准一模一样。 “难怪,难怪。”小五说道。 小五上上下下打量着小准。王后一走她就用不着那么拘谨了,她打量小准时的随意使人觉得她不是在看小准,而是对着镜子看自己,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小五姑娘说什么?”小准问的面无表情。 “难怪他神魂颠倒,”小五道。“果然美如天仙。” “小五姑娘到底说什么?若没什么事,小准告辞。”小准说的更加面无表情。 “别走,别走,”小五连连摆手。“小五乱说的,小准姑娘别见怪。” “别走,别走。”前王后也冲着小准连连摆手。 小准又回到板凳上:“小五姑娘,有话请讲。” “话是有的,”小五拿过前王后的一只手在眼前看,这个动作在小准看来是逾矩,但小五好像不这么看。“可是不知从何说起。” “既是如此,本内史还有公务,就此告辞。” “等等,”小五放下前王后的手,手在前王后身上不情愿地摆了几下。“那就说说公务好了。” “公务岂是随便说的?”小准开始生气。 “小准别生气,”小五一紧张,脸就会红到脖子,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小五的意思是,若是有能说的公务,就随便说说。” “没有。”小准挣脱了板凳,向前王后施了一礼,又朝小五拱了拱手。“告辞。” “告辞,告辞。”前王后在小准身后说道。 由于小五,小准的神情比先前更为恍惚,她越是害怕恍惚,恍惚就越是找上她,以至于不弃从屏风后面飞奔而至她都没有发觉。 “快拦住啊,”身后传来小五上气不接下气般的叫声。“拦住她啊。” a28 第28章 据内史记载,沉香国自初以来历时百年,至郡王登基,先后有王五十八个,五十八王之中,郡王实际主政时间最长,长达十年,为王时间却又最短,短到只有一个白天。这个绝无仅有的白天,被沉香国史上绝无仅有的女内史臣记入《郡王登基·宾天》卷中。 其梗概如下: 是年冬至之日,郡王登基大典在金殿举行。同时同地,王后与太子册封大典一并完成。同时同地,郡王祭旗点将,欲挥师十万,登船渡海,与叛军在都邑对决。 大典当日,雪霁天晴,纯棉似的白云行至金殿上空不再飘移;熏风吹散朔风,早春般拂过大殿;一轮红日挂在中天,从正午时分的苍穹射下万道金光。假如你的想象和耐力足够用,还能发现有团紫气自东而来,在至尊九鼎和编钟古器之间游走,氤氲弥漫,挥之不去。一种说法是:当日的天象祥瑞之极,乃是大吉征兆;另有一种说法却是:秋行冬令,冬至反春,乃是倒施逆行﹑改天换日的大凶之兆。 既凶又吉,既吉且凶,凶中藏吉,吉中隐凶。 以上记述,不可谓不精准,但也给后人阅读造成迷乱。这是小准被后世争议的缘由之一。可见修史之难,不在核审的严苛,而在于史实本身。史实本身迷乱,史笔越精准,越容易迷乱后世。 郡王登基当日,迷乱事件接连不断,小准记入沉香史册的计有以下八件: 其一。当日大典,郡王身披龙袍君临金殿,文武百官山呼千岁之后,郡王便向列代先王祭拜,祈求先祖,冥传新王之位。郡王在先祖灵位之前焚香跪拜,大殿上,群臣肃穆,一派岑寂,一只灵牌突然一头栽下,大祭司慌忙爬上御阶,将此灵牌复位,看见灵牌上的名字正是郡王胞兄,前朝国王。 其二。郡王祭拜已毕,在他的千岁椅上坐定,八名辅国重臣屈膝跪拜,代表百官奏请郡王继位。百官只是虚指,实际人数过千上万。他们的奏章一律写在木简上,似乎都为了回避昂贵的纸张以表明节俭,所以这些木简加在一起,要用十八名镇殿武士才抬的上来,八名辅国重臣用去一个时辰,才把它们宣读一遍。其中一名重臣年纪过大,读到“上承天命,下安民意”时口吐白沫,当场累昏,不得不让别人代为宣读。 其三。郡王上承天命,下安民意,他离开千岁椅,一步两级御阶,眨眼间高高坐在了龙椅上。郡王此时头戴王冠,身披龙袍,大祭司捧出传国玉玺跪呈郡王,百官倒身叩拜,山呼万岁。依照仪轨,郡王此时理当手托传过玉玺,让百官平身。郡王遂让百官平身。百官从地上爬起,却意外发现郡王正解开龙内衣,将传国玉玺穿上牦牛筋,套上脖颈,垂于胸口——习惯成自然,看来就连天子也不能免,百官只好王顾左右,视而不见。 其四。郡王既登王位,郡王妃自当荫封王后。册封大典起先顺利,新王后凤冠霞披,母仪天下,坐在郡王下手凤椅上的王后只求顺遂,不要再生枝节。孰料,大殿蟠龙柱后闪出了前王后,大叫大闹:还我凤冠,还我凤冠。所幸被武士拦住,否则,叫她跑上御阶来,定成千古丑闻。 其五。时至申时,太子册封大典在即,殿前却不见了不弃踪影。当日意外频生,令郡王龙颜震怒。他命人速速找回太子,随即将手捂在了胸口上。此举不是为了确认玉玺,而是郡王感到玉玺对面一侧的箭伤正隐隐作痛,似乎有个什么东西正在逃离他的龙体。那宫人在正殿外找到太子时,太子正与一宫女交接风筝。据那宫人后来回忆,他曾随郡王去过校军场,见过太子乘此风筝飞天,但这风筝的局部似乎经过了改造,比他先前见过的那只轻盈了些,纤巧了些。那宫女接下风筝,舞之蹈之,喜不自禁,一望便知是个半疯。宫人奉旨找寻太子,心中十万火急,哪里顾得上风筝,哪里顾得上一个宫女。他急匆匆赶上前去,大声叫太子。宫人叫声过高,太子及那宫女都给吓了一跳。可宫人来到切近,吓的更是不轻,有如白日见鬼:内史臣方才还在金殿上,如何到了这里,成了这等妆扮的宫女?莫非内史臣是妖,精于分身变化之术? 其六。太子册封,虽因不弃溜号小有波折,大典仪式倒还顺利。郡王龙颜渐缓,手也不再令人不安地捂着他的胸口。册封已毕,黄昏降临。夕阳暖暖照在金殿上,对于冬至之日而言,它暖得一反常态,暖得有悖常理,郡王一贯的酉时状态,又在此刻出现:他疲惫不堪,血流减速,眼皮加重且眼泪汪汪。这种时刻,他素常总要回到龙塌小憩,给这时辰让路,让它自行通过。可今夕何夕?十万大军正在校军场上等待出征号令,身为万岁,他又怎能回去打盹呢。郡王只好抖擞精神,口谕文武百官,随朕同往校军场。郡王走下雕龙御阶,走过金砖铺地的大殿,走出夕阳染红的殿门,脚踏跪地武士的肩膀,骑上伴他征战无数的骆驼战骑。骆驼上的郡王,将手高高举在空中,这手势本是一个出发的指令,中途却收了回去,再度捂在他的胸口上。百官误解了这个动作,以为郡王又在确认玉玺,都把目光投向别处。就在此刻,他们听到郡王大叫一声,口吐鲜血,从骆驼战骑上滚落下来。 其七。郡王滚落,百官大惊,跪求万岁龙体要紧,不妨先看御医,另择吉日出征。但是郡王不准,他揩去嘴角血沫,重新骑上骆驼并再次将手举在空中。这是个富含悲壮意味的指令,百官只好遵旨,含泪随从。过不多时,郡王抵达校军场,骑着骆驼登上了十米高的点将台。郡王身后有辅国重臣,有千员战将,骆驼战骑耳朵上还栖着一只鸟——须弥信使。点将台下,是丛林般一眼望不到边的十万大军,他们身披甲胄,足蹬战靴,矛戈斧钺遮天蔽日,一直绵延到孤岛城堡的最边缘,似乎一个没留神,就会有人被挤下城碟,坠身入海。郡王眼望着他的大军,眼望着西去的落日,耳中传来的是他御笔亲书的讨贼檄文,传来的是山摇地动般的人喊马嘶。叛贼不离的几个被俘士兵被斩首祭旗,郡王在他们的血前举起出征的烈酒,一饮而尽。此时,时间已经走到那个冬至之日的戌时,走到了郡王一生的终点,郡王身体里某个东西不再等待,飞身离开了宿主。与此同时,郡王大叫一声,又一次,也是他此生最后一次吐血,最后一次从他的骆驼上滚落尘埃。 其八。郡王被抬回千岁府。御医跪在这个变冷变硬的肉身前,解开龙袍,宽下内衣,取下牦牛筋下的传国玉玺,找到了谋害郡王的元凶:那个毒箭伤口。它狡猾地骗过御医,使皮肤愈合,使郡王神清气爽,误以为自己箭伤无碍。它潜伏下来,耐心等着:等待郡王激动,等待一樽烈酒,但郡王极少激动,也极少饮酒,给它的机会少之又少。它等得不耐烦,不耐烦也还在等,终于给它等到了这个冬至,等到了郡王登基,等到了难得的激动和难得的烈酒。它穿透郡王的身体,飞身离去,留下一块发臭的腐肉和一滩发黑的血迹之后,与那只奸细鸟会和,飞离孤岛城堡,飞越三十海里海面,飞进火神不离的帅帐。 与内史臣小准一贯的严谨文风相悖,在《郡王宾天》这一分卷中,她的笔调沉郁抒情,读来不像写史,倒像是在作赋。这也成为小准颇受后世争议的原因之一。简单说,不仅这段史实过于迷乱,诸多细节值得怀疑,记述的笔法也迥于以往,是否真的出自小准之笔,也是众说不一,成为不解之谜。 a29 第29章 “重说一遍!” “是。回禀火神太子,郡王毒发,已于戌时宾天。” “死了?” “是。” 这里是不离的帅帐,帅案前跪着须弥信使的假身,那只奸细鸟。有人正小心按住它,从头部开始替它卸妆。不离看着它:假头皮被揭下来,假色的羽毛用药水洗出了本色,露出骨茬儿的鸟爪从假鸟爪里给拔了出来,饮下另一种药水后,它的嗓音也复原了。 “重来一遍。”不离下了一道帅令。帅帐内站着的将军、化妆师,以及奸细鸟,没人听得懂不离在说什么,更不知该如何执行这帅令。 “把它的头皮重剥一遍。” 这次他们全听懂了。奸细鸟尖叫了一声,当场吓昏,替那些化妆师省了不少麻烦。按照不离的命令,这只鸟被当场活剥,以死证明它确是火神不离的奸细鸟,它没出意外,绝不是孤岛城堡将计就计﹑如法炮制派来的奸细,它用一小堆真实的鸟皮,血淋淋地亮明了自己的身份。 “好生厚葬。”不离看着死鸟又下了道帅令。“它是为国尽忠的。” 不离说完就站了起来。他离开帅案,来到将军们面前。威武的将军们挺起胸膛,每副头盔下都有一张惨白的脸。没人知道,下一个将被剥皮的会是谁。 “听见了吗?”不离问他们。 “是,太子。”将军们回答道。 “郡王死了!” “是,太子。” 不离仰起了头。他想看一眼天,天被帐篷遮住了。他想做一个深呼吸,太多的将军又把他的呼吸挡住了。他只好收起这两大渴望,继续在帅帐里踱步,在将军们面前走来走去。他没再说别的话。走着走着,猛然间他不再走了。正当那些将军担心得快要晕倒的时候,火神不离无声无息地昏倒在地。 一炷香之后,不离醒了。 当日,帅帐之内召集了一次重要军事会议,不离决定:打造万只快船,三日后渡海攻打孤岛城堡。 是年冬天,气象异常。从冬至开始,气温一路回升,枯死的野草从秋雪中复苏,农田开始返绿,似乎不久又能长出粮食,并被再次收割。在内廷重建的地方,须弥撤离前丢下的木头数也数不清,它们原本出自孤岛城堡的百年牢狱,似乎只要轻轻吹上一口气就会化为灰尘。但在这个冬天,它们却被用来打造坚固的战船。所有的木头都被大锤锤成木饼,在骄阳下晾晒。都邑的牲畜,尤其所有的驴子都被煮熟了,炼成了明胶。所有晒干的木饼都用明胶粘合起来,用火烤,用锤子锤,于是那些朽木成了另一种木头,用以打造万只渡海快船。不离军中有的是工匠,他们同当年郡王的士兵一样,也是工匠军人,热爱造船远胜于热爱打仗。短短三天,一万只轻灵的快船被放到海里,停靠在都邑西南的海面上。每只快船可以装载八名士兵,他们同时摇动手中的桨橹,不消半日就能抵达孤岛城堡。在每只快船的船头,还站着身着火红铠甲的两名士兵,专司在那里架设的厉害火器:猛火油龙。它用青铜铸造,形状是一条愤怒的火龙,龙头高高昂起,龙须有如皮鞭甩在空中,龙爪代替基座,牢牢抓住船舷,而靠近龙尾的下方暗藏着机关,看上去就像一个普通的风箱,箱内注满了猛火油,只要一名士兵抽动风箱,另一名士兵用火镰点燃实为引信的龙须,威猛无比的火焰就会从龙口喷出,百米之内,即使真龙也会被瞬间烧成焦龙。身经百战的须弥和尚,正是被猛火油龙困在边塞的。 不离站在箭楼上,他的斗篷俨如浴火重生的火凤,随风飘舞,被面罩一分为二的脸映红如火,没烧坏的半边也好像快要烧坏了。此地是他父王的城,如今只剩下脚下这座箭楼了。他的视线跳开西南海面,越过他的万只快船,一直抵达三十海里外的那座孤岛。岛上的一切都该是白色:白色的灵堂,白色的孝带,白色的纸幡和冥烛,就连城碟之下那些大而无当的战舰也该撒满了白色冥钱,就连那些被和平宠坏的士兵盔甲也该披着白色的葛布,他们只配拿去耕田用的矛戈剑钺上只能挑起来不及融化的秋雪,因而也该是白色的。 “传令,”不离对身后的将军道。“猛火油龙的目标是白色,孤岛城堡所有的白色都要变成火红。” 这是一道没有确指,因而不必下达的帅令,至少不离身后的将军是这么认为的。这位自以为是的将军很快被拉下去打了二十军棍,另一名将军顶替上来,站在不离身后。“太子有令,目标白色。”传下这道令后,这名将军谦卑地等着,但他等来的不是嘉赏,也是二十军棍。当第三位将军顶替上来时,他的注意力几乎全在屁股上,而不是集中在脑袋上,因为他根本猜不透不离在想什么,他宁愿像前两个那样挨棍子。正当他一言不发,浑身战栗之时,不离甩开斗篷,猛然转回身来:“本太子说的是:所有的白色,全部。” “是。”这位将军向下传令。“太子有令,目标:孤岛城堡所有的白色,全部。” “这就对了。”不离从红色面罩下绽开笑容。“你也去领二十军棍吧,明白的太晚了。” 傍晚起了风,不离大军自都邑起锚,向着孤岛城堡逼近。此时你如果从空中鸟瞰,可以看见那些快船有如大片的鱼群,悄然无声,而又快捷无比地穿行,在三十海里黑色海面上犁出万道白沟。它们撕破黑色海面,也撕开了夜的伤口,除了血,没有别的什么能将其缝合。 不到子时,孤岛城堡在前方海域出现。高高的鲨鱼灯塔,高度等同的郡王塔,以及军港内停泊的高大战舰,依次呈现,依次清晰。果如不离所料,它们都是白色的,巨大的白色灵幡处处可见,即使在夜色中也一望可见,一望如雪。 不离站上船头,解下他的斗篷在风中举着,此刻他只要一松手,迫不及待的风就能将它一把掳走,挂上孤岛城堡最高的城碟。不离收起斗篷,朝身后举起手。万只快船停了下来。不离换了个姿势,再次挥手,万只快船雁翅排开,排成的阵势如箭在弦,不离就站在那个箭尖上。 “放箭!”不离说道。 十万支箭从一万只快船上射了出去。 不离挥手三次,三十万支箭射了出去。每支箭都在军港里那些高大的战舰上找到了目标。三十万支箭都不是普通的箭,箭头裹上了油布,油布浸足了猛火油。眼下不离只要再挥次手,万只快船上的猛火神龙就会喷出火焰点燃它们,让那些高大的战舰葬身火海,让孤岛城堡下的那片海烧成滚烫的洗澡水。 但是不离没有挥手。在郡王大丧之夜,那些高挂灵幡的战舰怎么会睡着了呢?怎么可能全无反应呢?他扭过身去问那些将军。将军们主张施放猛火神龙,“先烧了它们!” “烧了之后呢?”不离问他的将军们。 将军们最为头疼的时刻又来了:他们总是被迫回答火神太子那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烧过之后,敌军就没有战舰了,就只有孤城一座了。这个问题要让将军们回答,是会遭人耻笑的。将军们想笑但是不敢,他们必须为屁股着想,掂量好二十军棍的分量。 “传令,”不离收紧斗篷道。“撤兵!” a30 第30章 不弃手扶着城碟垛口,遥望城下那片黑色海域,即使是撤离,那些快船依然整饬有序,依然杀气逼人,比起军港里那些不中用的大笨船,不离的船队是一群食人鲨,是真正的毁灭战舰。城碟上起了风,那也许是万只快船带来的风,比风还快的是那些快船,叫人眨不上几次眼便穿透夜幕,消失不见。除了高高溅起的万道飞沫,星月下的海面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不弃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从垛口转回身来,用白色孝衣揩干白色孝帽下渗出的冷汗。 站在不弃身后的是八大辅臣﹑国师无可道人和一些将军。他们和不弃一样身着重孝,周身缟素,火神不离没来得及让猛火神龙照亮城头就下令撤离了,否则,所有这些目标白色下一刻的命运难以预测。不弃看着他们。所有这些人,也像不弃一样用揩拭额头,没来得及弄掉的冷汗,转眼就被夜风变成了盐。 “无可国师,”不弃道。“你是如何料定不离会撤兵的?” 无可道人向前一步:“不离多疑,我军战舰受箭数万而岿然不动,不离恐有埋伏,必然撤兵。” “言之有理。”不弃点头道。“眼下怎么办?看看下面那些战舰,不离把它们射成刺猬了。” 无可道人又向前半步。他的眼睛灼灼放光,百岁之人会有如此明眸,实为罕见。 “不离射来的箭,名曰猛火油箭,威力无边,远非寻常火油可比。贫道出此险计实出于无奈:我军战舰大而无用,尚未出海,半成战舰已然进水,莫不如让不离烧了。所幸不离撤兵,倒是留下数万猛火油箭,太子可命人取箭。明晨郡王大殡,不离必将再度来战,猛火油箭或可一用。” 不弃看着无可道人:他是额头上唯一没有汗渍的人。 “传令,”不弃转向几位将军。“就依国师,命人下去取箭。” 将军们领命而去。不弃又问无可道人:“须弥国师可有音讯?” “无。”无可蹙起雪白的眉头。“贫道查明,须弥信使实为假身,真正的须弥信使已然殉国。探马已派出多日,至今不归,只怕须弥国师凶多吉少。” “再派探马。”不弃又下了一道太子令。 “是,贫道即刻派探马——” “不,”不弃道。“此番你要亲自前去,即刻起身。” 这是无可道人万没料到的,他的雪白眉头又蹙了起来:“太子之命,微臣不得不从,可是九重宝塔尚未封顶,郡王明日大殡于塔室,微臣如何脱得了身?” “你有所不知,”不弃道。“父王宾天之前早有密旨:九重宝塔封顶之日,便是无可国师殉塔之时。” 无可道人额角渗出了冷汗。眼下他是额头上唯一有汗渍的人。 “无量天尊。贫道即刻去寻须弥国师。” “且慢。”不弃问无可道人:“找到了须弥,如何对他说?” “自然是传太子令,命其带兵火速应援孤岛城堡。” “错。”不弃道。“你找到了须弥,叫他远走高飞,一个都不要回来。还有你,也不要回来殉塔了。你们两位国师相见之后便可各奔东西了。” 无可道人觑了一眼不弃——假如太子中邪,他能一眼望穿。但他从不弃眼中看不到邪魔。他只好又道了声“无量天尊”,甩开他的三尺白眉,扭身而去。 大批士兵往来穿梭,在城碟马道上搬运猛火油箭,猛火油味在整座城垣弥漫。不弃习惯各种气味:多年以前孤岛城堡的臭味,世**那些芬芳植物的香味,但猛火油的气味他闻不得,闻了恶心。他用宽袖蒙住口鼻,带着八大辅臣回到银殿,回到郡王的灵堂上。 灵堂大得像一个跑马场,占去大殿的一半。这里的一切都是白色的:白色的帷帐,白色的灵幡,白色的长明灯,连烛光都是白色的。一望如雪的灵堂上,唯有郡王的灵柩是黄色,它同沉香国历代国王的灵柩一样,也用金丝楠木制成;略有不同的是,它大得出奇,大得可以拉进三匹骆驼。此时,只有王后跪在灵柩前焚香化纸,她的面容焦黄憔悴,大约每隔半炷香才变换一次眼神,这幅神态,很像从前某段时期的前王后。不弃看见母后就走了过去,在她身边跪下来。 “不弃,你来了。”王后看了一眼他的儿子,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容。“外面在打仗?见到不离了吗?” “母后,”不弃看着王后,看得乱箭穿心。“回寝宫歇息吧,不弃在此陪伴父王。” “明日之后,母后再也看不到你的父王了。母后哪儿都不去。” 不弃在灵柩前磕了三个头,燃了三炷香。他站起来,身后紧紧跟随着八位辅臣。他走出大殿,走到殿外一个星斗满天的庭院停下来。此地没有别人,禁军护卫离此也有些距离。不弃示意八位辅臣走近些,他们面面相觑地照办了。 “报上你们的家眷。”不弃说。“看看我给你们的风筝是否够用。” 八位辅臣彼此看着,极力用别人的表情证实自己没听错。 “太子这是何意?”八位辅臣齐声问道。 不弃惨然一笑:“何必多问,孤岛城堡守不住了。你们一生追随父王,本太子岂能看着你们去做不离的刀下冤魂呢。速报上来,风筝不多,若有虚报谎报,本太子绝不轻饶。” “太子何出此言!”八位辅臣一起跪倒,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分毫不差。“国不可一日无君,国难当头,臣等正待拥立太子继位登极,举沉香全国之兵以御叛军,以慰郡王在天之灵,太子怎能置江山社稷于不顾,说出这等顽童戏言?” “二十只够不够?”不弃以指捏算。“每户二十只。以你等高龄,该是只有妻妾子嗣了,二十只够用。明日大殡一过,你们便可携带亲眷,远走高飞。切记一直向西,向南会被猛火神龙烧成灰的。” 不弃不像是在戏言。八大辅臣哭了一会儿,起身拜别。 不弃回到灵堂前。王后还在。不弃的三炷香已经燃尽,他又点燃三炷,磕了三个头。 不弃转向王后磕了一个头。“明日父王大殡之后,不弃决意与不离决一死战。母后以为如何?”王后先是摇头,又含泪点了点头。“不弃只求母后暂避刀兵,大殡之后远离此城。” “你让母后也乘你的风筝?” “正是。” 王后此刻应该泪如雨下,但她的眼泪所剩不多了。“母后岂能不顾你的父王,独自逃生。” “不弃在此陪伴父王。” “莫要胡说了,”王后含泪笑道。“母后不懂你的风筝,与其坠死异乡,不如在此常伴你的父王。” “不懂无妨,”不弃伸手抓住王后。“不弃已为母后选定伴飞之人,可保母后平安。” “伴飞之人?” “正是。” “何人?” “小五。” a31 第31章 沉香国自初以来历时百年,计有五十八代国王。第五十八代国王就是郡王,他死于登基当日,即那一年的冬至,三日后葬于九重宝塔。在前朝太子不离攻克孤岛城堡之前,郡王塔是沉香国唯一的王陵。郡王以上历代王陵,或毁于兵燹,或毁于大灾,他们身后留下的,都只是一个漂亮的灵牌,以供后世新主祭祀礼拜。郡王生前被称为伟大的郡王,遗憾他在死后也没能逃过沉香国历代国王的宿命。他的塔墓即将被不离大军摧毁,地宫里的无数珍宝,有如它们当初委身于郡王一样,即将扭过头去,委身于新主不离。 郡王大殡当日,不离再度来袭,孤岛城堡下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高大战船被猛火油龙点燃,三天之后,最后一块木头在海中熄灭。 那时,漫天大火还在海上燃烧,城上守军只草草放了几箭,便被浓烟逼了回去。但是不离并未乘势攻城。他让万只快船闪电般地散开,有如撒开的渔网将火中孤城围成铁桶。这是一群可怕的食人鲨,三天之内只吃浮在海面上烧焦的鱼,不喝水似乎也能活着,只是偶尔抓住一些海鱼,用鱼血润湿干裂的嘴唇。 城上那些熏昏了头的守军,每隔段时间就要换一批人,否则不必叛军费事就能被毒烟杀死。冒死接近城碟的守军,装束都是白色的,他们在为郡王戴孝。他们对不离叛军充满了仇恨,但又无计可施。即使他们的太子同意与叛军决战,他们也没有胜算,甚至没有打赢的欲望。十年和平蚕食了某种欲望,并在不离攻击之前就打败了他们。 守军在城上与海上叛军对峙了三天。 第三日正午,一支箭从不离指挥船上射出,箭尖缚着写给不弃的书信。不弃那时正在校军场上,指挥五万军兵造风筝——飞天的风筝,远走高飞的风筝。那些风筝并不都是给打造者本人的,每个士兵要连续造出五只风筝后,才会拿到配发给他自己的那一只。所有的风筝,一半以上适合妇孺飞行,余下的细分出了多种型号和类型,每造好一只,会被当场打上标记,进入试飞程序:点将台那里选出了体重身材各不相同的人,这是些志愿前来试飞的子民,他们试飞后每人当场可以得到一只风筝。当然,这需要一点勇气——他们可能要为此付出鼻青脸肿的代价。不弃除了督造风筝,还要对试飞失败的风筝再三研琢,让兵匠们改造,直到风筝能让孤岛城堡内所有那一类型的子民飞上高空。那封箭书就在此时呈给了不弃。它立即被弄脏了——不弃手上沾满了泥和木屑。他把弄脏的箭书展开,认出那是不离亲笔。那些字体还是十年前不离的字体,但要比十年前的不离字体苍劲,一撇一捺都暗藏玄机。不离信中写了三点退兵要件:交出前王后;交出传国玉玺;交出郡王塔下全部珍宝。不弃把箭书看了三遍,随手丢进风中。 赛公输捡回了箭书。小五扒在赛公输的肩头,催着问道:“那丑八怪都写了什么,快念给我听听。”小五不识字。不弃看了眼他们,笑了笑。 不弃认为赛公输方才跑出去的样子很好笑,快绿坊事件后赛公输被囚禁起来,在那儿定是吃足了苦头,奔跑时两腿使劲朝外甩,看上去很像跛子。不弃认为小五也很好笑,她和小准如同孪生,小准学富五车,是女中的文曲,小五大字不识,脑子似乎也不大灵便。不弃还认为自己十分好笑,他曾在自己的密室之中给不离写信,写了烧掉,烧了又写。写了什么他如今全忘了。那是些永远无法让不离亲展的书信。如今不离回了信。可见不离一直以来也有写信给不弃的欲望。但从“离掐案”开始,不弃就不再相信不离,这次也一样。即使达成三个交换要件,不离也不会老老实实地撤兵。 不弃回到点将台。点将台上有副桌椅,是特为内史臣准备的。郡王驾崩,不弃如今代掌朝政,统帅三军,他每天所到之处,就是内史臣所到之处。不弃每天造风筝,小准也只好看着他造风筝。 飞天的风筝取材并不严苛,但孤岛城堡上的木头,除了那些燃烧在大火中的战舰,多半都反反复复用过了一百年,拿来造风筝是不行的。不弃命令军兵将城中那些商铺﹑酒肆﹑书馆梨园还有快绿坊都拆了,筛选出了能用的木头,但相对于几十万孤岛城堡的子民,那些木头还远远不够。不弃又命人去他的世**砍树,那些芬芳无比的月桂、香杨、山苍子树转眼都被砍光,裁成木料,造成了风筝。可还是不够用。不弃又打起了金殿和银殿的主意。但是王后坚决反对,不弃只好另想主意。 “小准,”不弃望着小准手中的笔:“不弃有事相求。” 小准手握着笔,从桌上拱了拱手:“太子之命,微臣谨从。” “我想借用小准府上的银杉树,”不弃说到此处开始结巴,不好意思了好半天。“只是借用。若能躲过此劫,不弃答应借一还十。” 小准微笑道:“太子有命,微臣怎敢不从。” 一些兵匠带上斧锯领命下去了。小准从兵匠们的背影里收回目光,转向不弃:“太子,微臣有事不明,想冒死一问。” “说吧。”不弃说,手上摆弄着一只风筝。 “太子心系子民安危,仁德之心,日月可鉴,令微臣感佩之至。但如此一来,在沉香国史册上,太子清誉必将受损,势必遗笑后世。故请太子深思。” “小准好意,不弃岂能不知。”不弃依然摆弄着风筝。他找到它试飞失败的缘由了,因而弄不清他此刻脸上露出的笑容是给小准的,还是给那风筝的。“小准只管秉笔直书,不弃绝不见怪。不弃原本就是沉香国天字一号混蛋。” “微臣还有一问。” 不弃弄好风筝,把它交给身边的兵匠去改造。“小准只管问。明日之后,怕是没机会了。” “太子,”小准从袖中取出一物,那是不弃送她的乌木人偶日晷。“太子所赠之物,微臣日夜带在身上。明日之后,孤岛城堡一旦陷落,微臣愿携此物玉碎尽忠。诀别之际,请恕小准直言:孤岛城堡之中,不愿远走高飞的子民大有人在,太子虽是好意,但强人所愿,势必遭人怨恨,后世之人势必以讹传讹。这又何必?” 不弃看着小准,沉思良久。他点了点头:“小准说的有理。”他叫过身边的将军:“传令下去,风筝务必加紧打造,城中子民有不愿离城的,也无须勉强。”将军领命而去,不弃又转过头看着小准:“小准身为朝廷命臣,宁愿玉石俱焚,本太子就如你所愿。今夜子时,你可出城去见不离,只将我的王后姨母和传国玉玺交给不离。他必以未得宝物为由杀你,刚好成全了小准。如何?” 小准凝眸良久,没有回答。 “小准怕了?” “微臣遵命。”小准深施一礼,离开桌案,领命而去。 小准临危受命,三个时辰后以钦差身份去见不离,将前王后和传国玉玺交与不离。沉香国内史记述并未终结,但从这个子夜开始,内史记述者变的漫漶不清。不离有没有杀死小准,说法不一。因而至此以后的沉香国内史,究竟是小准手笔,还是小五代笔,成了一个谜。倒是有人记得,小准在辞别太子不弃的当时,在躬身施礼之际,动作慢的好像与小准的一贯做派极不相称。小准和不弃似乎都有意回避对方的眼睛,他们眼望着别处的样子,不像是君臣,更像是分飞的劳燕,诀别的鸳鸯。小准整好冠带,最后离去之前,有道亮光从她眼中一闪即逝,见过那亮光的兵匠一辈子都在讲述这件事:沉香国第一美人居然哭了,哭起来越发哀感顽艳,倾国倾城。 在那三个时辰里,不弃离开了校军场,跨马逡巡他的孤岛城堡。 郡王大殡之后,不弃下令取缔宵禁,大开城门,城中子民不再封门闭户,可以随意在街巷走动。但整座孤岛城堡已经没有走动的去处了,到处是拆毁的建筑,到处狼藉着砾石瓦片和朽木枯草。那些子民看见不弃,便在不弃马前跪成一片。不弃答应了他们的请愿,跨马继续前行。相同的场景,很快在下一条街巷重演,不弃又答应了他们的请愿。这些请愿截然相反:一半是请求太子给他们风筝,让他们远走高飞;另一半是请求太子别给他们风筝,莫让他们远走高飞。看来小准说的没错。不要说他的子民,即使他的八大辅国重臣,也分出了两派:四名辅臣同意远走高飞,另外三名辅臣决意玉石俱焚,还有一名辅臣已在郡王塔前挥剑自刎,他是哪一派,已经不必细说了。 不弃从城中返回金殿,已交深更。他在龙书案前给不离写信。那是他最后一次写信给不离,整封信只有一句话: “不弃答应将传国玉玺还给你。自此以后,不弃不再欠你什么东西了。” 特使钦差小准,领太子命出城去见不离。那时正是子夜,孤岛城堡军港里最后一块木头在海中熄灭。天色微明时分,不离下令火攻孤岛城堡。 浮游在海面上的快船得到帅令,划动桨橹,向孤岛城堡逼近。在城头守军箭矢的射程之外,他们抛下了石锚,一万只快船上的操作手抽动猛火油龙,黑色油脂有如万条黑龙,同时射向城下海面。半炷香后,猛火油龙再度射出,此次它们同时被火镰点燃,强喷而出的不再是油,而是青色火焰,是致命的火信。火信在孤岛城堡下激起骇人的燃爆声,那些先前喷出的猛火油有如意外惊醒的猛兽,咆哮而起,刹那间将整座城垣咬在血盆巨口之中。 那些快船纵火之后,飞快回撤了十海里。从远处眺望他们的杰作。气象还没有从异变中回转,海面上此刻正刮着魔咒般的东南风,风向刚好指向孤岛城堡,给城下的火红兽群插上了翅膀,使得肆虐的火舌可以飞上百米高墙,将城碟上的守军拖下垛口,成百上千地葬之于火海。那些用前朝监房的石木修建的高大城墙,在大火的熔炼中发出成片的哀鸣。可那哀鸣显得过于老迈和孱弱了,欠缺了最基本的悲壮元素。唯一能在焚烧中争口气的是那座全部用石头垒建的鲨鱼灯塔,它在火中足足坚挺了三个时辰,坍塌时发出的轰鸣震耳欲聋。与鲨鱼灯塔等高的郡王塔,在火中的表现差强人意,它精选了沉香国最好的木头和最漂亮的石头,用孤岛城堡最好的兵匠建造而成,因此坚挺的时间只比鲨鱼灯塔少了半个时辰。当孤岛城堡的大半个城垣坍塌在海面时,叛军的快船再次逼近,看上去仍是一张撒开的渔网,跌落海中的守军一旦被发现还活着,叛军便朝他们搭弓放箭。 “放箭。”不离站在指挥船上,看着远处中箭的士兵。“滥用猛火油者,斩。” “逆贼,给本特使留下一箭!” 这是小准。她此刻就在不离身后,颈上架着两把雪亮弯刀。不离甩开火红斗篷,扭头看着小准。 “逆贼?”不离冷然笑道。“城里的不弃才是逆贼。本太子若是逆贼,你那死于郡王刀下的父兄又是什么?” “废话少说,本特使但求一箭!” “你这么想死?”不离望着小准,火红面罩映红的目光掠过一丝忧伤。“你若想死,就不该来这里。不弃知道我不会杀你。” “你杀人如麻,会遭天报的!” “天报?”不离手指摇摇欲坠的孤岛城堡。“天报在那里,你都亲眼见到了。” 小准挣开抓他的士兵,朝不离扑去。但她一转眼又被重新抓住了。不离轻轻摇了摇头,他的眼中再次掠过一丝忧伤。 “你不该恨我。”不离挥手让人把小准带下去。所以后面的话,不离好像是说给小准后背听的:“你会让我更恨不弃的。” 小准被带上另一条快船,掉头向都邑飞驶而去。 此后若干年内,有关沉香国女内史臣的下落众说不一。其一是说,不离将小准藏于深宫多年,只待她回心转意,在十年后那场横扫都邑的大瘟疫中香消玉殒;其二是说,小准宁死不从,不离愤而命人将小准毒死;其三是说,小准侥幸获救,流落民间,终老于都邑外的尼姑庵。《沉香王国内史》自小准被俘后便中止修撰了,后续的只是些散章碎篇,后世多疑为小五代笔。总之,在小准被带上那条快船的一瞬,沉香国史上一个奇女子逸出了公众视野,生耶死耶,祸兮福兮,都成了未解之谜。 不离目送小准那只快船离去。转而将目光投向摇摇欲坠的孤岛城堡,就在此刻,他看见了风筝。 在黎明的天空中,无数只载人的风筝从城中飞起,成群结队,向南飞去。 “不弃的风筝!”不离默念道。 他必须牢牢抓住船舷,才不致让自己一头扎进海里去。 数只探报快船飞驶而至。探报带来的消息,不离早已亲眼看到了:无数载人风筝有如南飞的候鸟,自孤岛城堡起飞。风筝上至少有一万童男童女,此外至少还有数万裙带飘飘的妇人,还有数万白发长髯的老叟,甚至还有腰悬佩剑的士兵。快船上的军兵试图追赶那些南逃的风筝,但快船远远不及那些风筝飞的快。快船上的军兵搭弓放箭,所有箭弩都划过长空,一无所获地坠入海中。快船上的军兵又施放猛火油龙,但是那些风筝在青色火焰的催发下反而飞的更高,飞的更快了。 不离抓过一名探报:“你们可曾见到风筝上有个身着披风的人?发髻扎成个犀牛角的人?”探报被抓得就快要透不过气来了,他回答说没有,没看见有那样装束的一个人。不离一抖手扔开了探报。他重新紧紧抓住船舷,让他的将军们传令:即刻攻入城堡,活捉不弃。 孤岛城堡连接海上的唯一通道在城南。那里一侧是宽阔的城门,宽得可以轰进十头大象;另一侧是高挑的吊桥,只在战时使用。不离叛军在南城下纵火焚烧城门和吊桥,城头的守军纷纷坠下城碟,葬身海中。但这里的守军多的不可思议,不离的猛火油龙似乎永远不能将他们全部解决。同样不可思议的是此处守军的顽强,他们身上到处冒火,依然还能朝着叛军放箭,投掷火油,甚至扔下石头和阵亡者的尸体。不离叛军三次强攻都被击退,死伤士兵在快船周边越聚越多,使得他们的快船成了处处受阻的慢船,如此一来,城头守军的弓箭瞄的更加精准,射的更加应手。有几名将军也受了伤,他们铠甲上插着箭,来找不离: “守军负隅顽抗,我军死伤惨重,恳请太子暂且下令收兵,从长计议。” 不离遥望城头,又看了看将军铠甲上插的箭。 “猛火油还有多少?”不离问他的将军。 “启禀太子,所剩无几。” “后援可有消息?”不离蹙起眉头又问。 “启禀太子,杳无消息。” “莫非那个须弥和尚撕破重围?他又活了?” “启禀太子,末将不知。”将军们面面相觑,这样的神情形同默认。 不离将火红的斗篷一把扯下,丢进海中。“那和尚若是挣出了重围,必来应援孤岛城堡。战机既失,你等与本太子都死无葬身之地。传令继续攻城。违令者,斩!临阵退缩者,斩!” a33 第32章 不弃在他的密室里造风筝。他身边有一百名士兵,此外还有赛公输。没人知道那些木头有多昂贵,可以对它们的身份略加说明的是那些月白色缎子的腰封。不弃一一解开那些腰封,将他的锛、凿、斧、锯、刨、锉、锤分发给一百名士兵。他们要在一个时辰之内造出一百只作战风筝。不弃对此没什么把握。因为作战风筝现在还只是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可能让这百名士兵成为英雄,也可能让他们粉身碎骨。 百只风筝在半个时辰内全部造出,百名士兵带上风筝去试飞。密室外,那些高大芬芳的树木已被砍伐殆尽,可以毫不受限地望见正从远处向城中蔓延的大火。鲨鱼形灯塔﹑郡王九重宝塔﹑东南西北四座城垣都在火中坍圮,金殿银殿还在燃烧,就连沙石筑成的点将台也烧红了,除了绝壁悬崖,孤岛城堡再没有制高点可以用于试飞风筝。赛公输想出一策:让士兵们搭成十米高的人梯,从人梯顶部试飞。人梯的搭建难度较大,不弃身边已没有那么多士兵了——他们一部分在南城御敌,另一部分,那些上了年纪的老兵,已乘风筝远走高飞了。不弃只好另想办法。他让人弄来绳索缚在试飞士兵腰间,绳索另一端让十名士兵牵住,像放风筝那样拖着试飞士兵拼命跑。这样试了几次,一百只风筝都飞了起来。不弃又叫人在士兵腰间挂上两个拳头大的石头,还像方才那样试飞。这次有一半风筝飞的不够好,试飞士兵飞起来又摔了下来,摔的鼻青脸肿。一个时辰就快到了。看来等不到作战风筝出发,不离就会烧开一条大路,冲杀到眼前来了。 小五这时从围观人群里跑过来,她也给不弃出了一策。 所谓围观人群,除了不弃身边最后的几百士兵外,只剩下王后﹑不弃的两名年老的侍女﹑不弃的四个儿女﹑赛公输和小五。当漫天的风筝飞上孤岛城堡上空之时,小五也奉命陪伴王后起飞。但是王后要最后祭拜一次郡王塔。那时郡王塔还没有起火。王后在郡王灵位前焚香跪拜之后,突然拔出短剑对准自己的脖子。所幸小五眼疾手快,把短剑夺下来。王后宁死不愿离开郡王。另外那两名侍女也很叫不弃操心。不弃让她们带着他的三儿一女远走高飞。她们的风筝都是不弃特别打造的,每人的体重加上缚在怀中的两个婴儿,刚好等于风筝的载重。但在风筝造好之后,她们的体重又增加了,硕大的**还在不住地疯长,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试飞失败以来她们两天没吃东西了,饿的浑身打哆嗦,体重还是没起变化,她们只好和王后在一起。 小五通常不会发愁。她看见作战风筝总是摔下来,才开始发愁。她看出了问题,就跑出人群给不弃出主意。 “让他们减掉一块石头,这样就不会掉下来了。” 不弃摇头:“两块石头重,不能增减。” 小五蹙眉咕哝道:“减去一块,至多少砸破一个叛军脑壳。总比飞不上去好些。” 不弃心烦意乱:“本太子说不行就不行,小五,退下。” 小五只好退回人群。但她忽而又有了主意,又跑出来。 “两块就两块,”小五指着试飞士兵道。“让他们解下铠甲佩剑,分量就减掉了。” 不弃恍然。小五没错:空中作战不必装备成地面拼杀的样子。他立即让他们解下铠甲佩剑。 “不行,”小五围着那些只剩下葛布衣衫的士兵转了三圈。“怕是还有些重。再脱,再脱!” 士兵们都看着不弃。不弃蹙起眉。不过,不弃认为小五依然没错:在高空之中,一丝一毫多余分量都足以致命。不弃下令,让他们继续脱,脱得每人只剩下一条葛布短裤。这些万里挑一的勇士,个个视死如归,只穿短裤又岂在话下呢。他们脱完之后重新试飞,这一次百分之百都成功了。此时,远处燃烧中的金殿和银殿也已支撑不住,訇然倒塌的声浪化成一股狂风席卷而来,四处蔓延的火焰有如发现猎物的猛兽,怪笑一声扑向了世**。没时间了。不弃让他的百名勇士解下腰间石头,从另外那些士兵军需囊中取出真正要挂上风筝的东西——那是郡王生前早就准备好了的陶罐——每只陶罐都盛满了黑色**。**陶罐用生丝缚在百名飞行勇士的腰间,生丝的另一端系上了半截点燃的高香——以不弃的计算,高香燃尽,烧断生丝的时间,刚好等于他们飞抵城南上空的时间。 百名飞行勇士只用了一炷香时间就返回了世**。他们的描述不出不弃所料:**陶罐在叛军头顶坠落,在快船上爆炸,千百食人鲨被炸上半空;假如可以腾出手,作战风筝上的勇士一伸手就能抓住他们七零八碎的肢体残骸。勇士们的描述让王后为首的女眷们呕吐不止。不弃下令,让百名勇士再度出击。他们腰间又被挂上了**陶罐和燃烧的香头。这样的出击反复了三次。飞回复命的勇士向不弃禀报说,叛军已停止攻城,他们溃不成军,没被炸沉的快船分头朝都邑方向撤退,撤出十海里,才在海面重新集结。 不弃松口气。他让勇士们稍事休息,又命令身边的几百士兵就地挖掘,能挖多深挖多深,造出一个巨大的地窖,让所有的人得以藏身其中,躲避烈火。 整座古堡城堡都含在火中了。大火从世**经过时,发出万马奔腾的蹄踏声,使地窖中每个人的脸上都落满了尘土。所幸,世**所有的树木都被砍伐光了,火在地窖上方的庭园里逡巡了片刻,便扭身朝向远处的宫殿扑去。 “哀家要见郡王,大胆贱人因何百般拦阻!”黑暗中的王后泣不成声。 这是王后第二次企图自尽了。四个婴儿还有两名老侍女都哭起来。不弃摸索着接过小五递来的短剑,一面对小五的夜视之功深感蹊跷,一面把它交给身边士兵。 不弃在王后面前跪倒:“母后若是死了,儿臣也不活了。眼下作战风筝连起飞之地都没了,不离若再次攻城,大家都要受死。母后又何必急于一时。” “大火连天,叛军也攻不进来。”小五的眼睛闪闪烁烁,是地窖之内唯一的光源。“倒是叛军破城之前,大家恐怕都要被烧死了,烤死了。” 两名老侍女放声大哭,似乎远去的大火又掉过头来,成心要烧烤她们。 “小五住口,”不弃叹气道。“若再胡言,掌嘴割舌。” 小五当即噤声。 地窖之内沉寂良久,所有人默不作声,一些士兵不管不顾地睡着了——叛军攻城至今,他们几夜没合过眼了。又过片刻,小五突然尖叫了一声: “你们听见声音了吗?” 哭泣的妇人,收起鼾声的士兵,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将耳朵贴近泥土,从地窖向外倾听。听了好久,地窖之内接连发出爆炸般的喊声: “下雨了?下雨了!” 十年前,郡王火烧都邑当日下过一场雨,整整下了一月零三天。十年间那样的大雨再没出现过。在不离叛军火烧孤岛城堡这个气象异常的冬日,十年前那样的大雨再度降临。大雨从起雾的海面狂啸而至,在孤岛城堡上空堆起乌云的高墙,从高墙上射下箭矢般的疾雨。起初蔓延整座城堡的大火并不在乎,它正干得汗流浃背,正需要乘个凉,这雨似乎来的正好。渐渐,大火开始觉得不对,大雨显然有备而来,丝毫没打算转身就走。燃烧在那些高大建筑顶端的火头发出了黑色浓烟,浓烟起处,火舌开始迅速回缩,一直缩回到了烧焦的建筑基座。已倾圮在火海中的石头﹑青铜﹑木头﹑沙土重新探出头来,狼藉在它们头顶的火焰“嗤”地一声,化成黑烟,消失不见。地窖在大雨持续击打之下,很快坍塌了一角,王后﹑不弃﹑两名老侍女和四个婴儿﹑小五﹑赛公输和几百士兵,湿淋淋爬出地窖,湿淋淋站在雨箭之下。半个时辰前被大火烧红的天空一片漆黑,数道闪电从那里无声划过,随即滚过震耳欲聋的雷声。远处大雾弥天的海面掀起了巨浪,将城垣上残留的最后一点火光一口吞灭。 这些人站在雷电下,站在暴雨里,站在世界末日的惊骇之中。王后跪下去,不弃跪下去,所有人都跟着跪下去,跪向苍天。苍天是要拯救,还是要毁灭他们,没人知道。天意变幻莫测,膝盖必须变的柔软,才能让苍天降下一点慈悲。不弃他们跪了许久。他们忘记了时间,仿佛已身在地狱的第一层。这时,有个声音突然提醒他们:雨停了。还是小五。所有人都晃动僵硬的身子,仰起头望向天空。雨在刚好将整座孤岛城堡的大火熄灭瞬间停住了。它的匆匆来去,证明它是拯救者,而不是毁灭者。 “不弃,”王后痛哭道。“这是你的父王在天护佑!” 所有人又跪下磕头。郡王塔眼下只是一个方位概念,只剩下一片瓦砾和一片灰烬。但是所有人都相信,郡王的灵魂在瓦砾灰烬中站着,微笑着叫他们免礼平身,微笑着告诉他们:他仍是伟大的郡王,仍可以保佑他们安然无恙。 “不好!不好!” 小五从地上跳起,她总是吓人一跳的脾性似乎永远改不掉,但不弃明白小五在想什么。 小五和不弃都猜对了:大雨让他们幸免于大火,但也给了叛军乘机攻城的良机。孤岛城堡很快响起了喊杀声。成千上万的叛军将世**层层包围,一个身着火红斗篷的人,正朝不弃他们走过来。 a34 第34章 十年后一个仲夏之夜,有个木材商人,赶着一骡车红木进入都邑。天气热的要命,一些兵丁在都邑外城巡防。外城城楼上有面火龙旗,另有一些兵丁守着它,他们不停地从脸上抓蚊子,抓住一只就扔进嘴里。木材商人在城门前勒住骡子,掀开苫布,亮出齐齐整整码在车上的红木。守城兵丁对着红木摸了又摸,闻了又闻,看了又看,似乎那是比一群姑娘还叫他们爱不释手的东西。木材商人只好从怀中摸出一个鹿皮囊,摇了摇,叮当作响,陪着笑递过去。兵头接过鹿皮囊,挥手放行,木材商人赶着骡车进了城。 木材商人进了都邑外城,它距离火神王的内廷还有小半天的路程。即使是外城也有惊人的繁华。此地商号林立,车马如流,时辰已交深更,灯火﹑喧声反而更盛。木材商人赶着骡车,摇动蒲扇,边走边瞧。在宽阔平展的官道两侧,沿街开着数不清的车马店,每家店都被投宿的外地客商挤得满满当当,实在找不到客房的商人,衣服不脱,就在马厩里忍上一宿。木材商人进城进的晚,自然连马厩也没的睡,他继续赶着骡车朝前走。 官道笔直伸向内廷,在外城中轴线上分出了若干岔路,但这些岔路,被数不清的商号和大大小小的集市模糊了分界。所有商号前都挑着灯笼,绸缎庄﹑胭脂铺、绣品坊﹑点心铺、典当行比比皆是,都是通宵达旦的生意。木材商人一路走,一路看,他听见茶楼里传来的琵琶声,听见从酒肆里飘出的猜拳声,他在书馆门前听了一会儿,又在一个杂耍摊前看了一会儿,然后在一个包子铺前吃了两个素馅包子,继续朝前赶路。此间他经过几条灯火稍暗的巷子,一个獐头鼠目的后生跟上来,想用一块假翡翠换他整车的红木。在另一条巷子,两个粉香扑鼻的姑娘缠上他,试图把他拖进一个低矮的院子。木材商人挣脱出来,赶着骡子朝前走,听见姑娘们从背后指责他“像个和尚”。这些藏污纳垢的陋巷尽头,总是连接着一个灯烛通明的集市,集市上麇集着木材商人﹑石材商人、油漆商人﹑带家什的手艺人和五行八作的掮客。木材商人赶着骡车赶来时,他们的交易正要收场,而晚间那些好瞧的才刚刚开始:耍猴戏的,卖糖人的,糊纸活儿的,唱戏的,打把式卖艺的,扯布缝衣的和卖针头线脑的,林林总总,目迷五色。木材商人牵着骡车从人群挤过,不得不加着小心,免得一不留神碰着谁。偶尔会从哪个摊前跑来一个贼,身后跟着一些捉贼的人。偶尔还会从哪个摊前一脸羞红地跑来个姑娘,身后跟着一两个涎皮涎脸的富家公子。 木材商人走累了。他在一个茶摊前要了碗茶,向伙计打问内城的路径。他付了茶钱,依着伙计指点的方向走,过了子时,走到了内城城门口。这里和外城大同小异,也有一些兵丁在把守,也有些兵丁在城楼上从脸上抓蚊子,身边也竖着一面火龙旗。木材商人照旧拿出装了银钱的鹿皮囊去打点,没费什么周折进入了内城。内城和外城一样喧嚣繁华,区别只是商号和集市少了些,高宅大院和矮平民居多了些,它们大都沿着护城河修建,从大宅小院映出的灯火,繁星般闪烁在不怎么干净的河面上。木材商人沿着护城河岸一路前行,一直走到河面上倒映出那座箭楼的地方。那座箭楼早已废弃,在白天的时候,外地的客商如果有兴致,花几个大钱就被允许登上箭楼,从箭楼向北遥望神秘威严的内廷——那里是火神王的宫殿,天气好的话,可以约略看到迷宫般的红色宫墙、金色的飞檐斗拱以及数不清的亭台楼榭。遗憾,此刻是子夜,内廷除了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木材商人站在箭楼上,辨识了一下方向。他交出铜钱,下了箭楼向南走,走不多时,一条麻石路把他带到了路两边全是匠人作坊的巷子里。木材商人赶着骡车,像个迷路外乡人那样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迷路了吧?”巷子里的闲人问他,眼里是看惯了迷路外乡人的坏笑。木材商人倒霉似地苦笑,摇头继续赶路。身后的闲人蹭过来:“给你引个路,免得你睡街上。十个铜钱。”木材商人付了铜钱,闲人走不多时,把他带到一个宅院前。一扇黑漆的院门,静悄悄垂着青铜门环。闲人叩打门环,应门出来个十岁的男童。“生意上门了,一骡车的好红木。转告你爹,生意做成别忘了赏小的茶钱。”闲人说罢,哼着戏调儿走了。 男童向木材商人深施一礼,敞开了门。 这是个外店内院的宅子。临街是个打烊的木器行,有上了板子的铺面和一道插了门闩的角门,行里的木器看不清,借着院里的灯笼,隐约看的清檐下挑出的杉木幌子:匠。木材商人牵着骡子,足下是筛得很细的黄土,他跟在男童身后朝里走。穿过一道院子,跟着又穿过一道院,两道院的间距很近,近的似乎没必要分成两道院子。院墙低矮,似乎不是为了防贼,而是为了方便进出才圈起来的。沿着院墙建着数间厢房﹑耳房,房内微微亮着烛光,微微映出院落里搭晾的葛布衣衫﹑几小堆青菜﹑两挂咸肉,以及看样子刚刷过还滴着水的马桶。进到第二道院子,木材商人足下的黄土换成了松软的木屑,木屑似乎胶过了,松软却不松散,即使是雨天,经此路过脚底也是干净的。这道院落里只有一间房,正房,房前堆满了木头,一盏灯笼远离那些木头挂在院子正中。房间里也有一盏灯,灯下坐的那个人手持杯盏,似乎在等什么人把盏共饮。 男童朝那人影喊了声:“爹!贵客来访!”向着木材商人略一拱手,扭身跑向前院去了。 木材商人牵住骡子,移步门前。灯前那人手持杯盏,跨出了门槛。 “须弥,果真是你?” 木材商人甩开缰绳,跪倒在地:“太子,十年不见,请受罪臣一拜。” “嘘!”被唤作太子的人在院墙上扫视一巡,低声道:“快进来,正好喝酒。” 木材商人正是须弥和尚。房中之人正是太子不弃。不弃把须弥让进房中,反掩上房门,从灯烛上剪去半个烛芯,烛光就暗下来,不弃又从葛布长衫的短袖中取出一只粗陶酒盅,捧过酒坛,将它斟满米酒。须弥从桌上拱了拱手,将米酒一饮而尽,不弃随即又为他斟满。须弥看着不弃:十年后的不弃和十年前的不弃,似乎没有太大改变,只是多了一绺半长不长的胡须,换了一身半新不旧的葛布长衫。不弃也看着须弥:十年后的须弥并不比十年前的须弥见老,时间似乎把他遗忘了,此外须弥的长须剪短了,受戒的头上蓄起了黑是黑﹑白是白的短发。 “太子,方才的少公子——?” “犬子无为。”不弃扬头喝干手中的酒。“几个小的都在厢房睡下了。无为每晚要来我房里作功课,故而还没睡。” 须弥慨然而叹:“连世子都这般大了。太子——” 不弃将粗陶酒盅压在唇上,嘘了一声:“须弥切莫再叫太子。不弃早已不是什么太子了。此间整条街上的老少都叫我不弃。须弥,你也要叫我不弃。” 须弥又叹息了一声,他放下酒盏四下撒目。此房还算宽敞,南向屋角搭着一张三面围栏的罗汉床,上方掩着粗麻的蚊帐,帐内隐约着两只硬木枕头。罗汉床旁开两尺的地上,落着一只盛放杂物的躺柜,躺柜上方堆着柜子里盛放不下的杂物。屋子的西侧摆着香案,香案之上供着两尊灵位,一尊是郡王,另一尊是王后。须弥疾步上前,倒头便拜,涕泗横流。不弃将须弥搀扶了起来,又在须弥的粗陶酒盅里斟满米酒。从供桌继续向西,齐齐整整码放着金丝楠木﹑紫檀﹑花梨鸡翅和酸枝,件件都是上品好木,件件都打上了金色腰封,腰封上印着火龙图案,一望便知是御用之物。离开这些木头三尺远,有面尺幅只略小于罗汉床的金色彩缎,罩住下面一个尺幅只略小于罗汉床的物件。须弥的目光在那里停了片刻,不弃会意,上前将金色彩缎掀开,一道炫目紫光闪过,烛前灯花受惊似的劈啪作响,幽暗四散而去,房中陡然一亮。须弥走到近前,认出那是雕着水龙纹饰的紫檀宝座,与当年郡王在金殿临朝听政时的座下之物一般无二。须弥望着不弃,大惑不解。不弃以酒盏指着紫檀宝座:“不离的椅子。不离喜欢我造的椅子,明晨会叫宫里的人来取。”须弥退后三步,依旧望着不弃,仿佛站在那里的不是不弃,而是一个伪装成了不弃的人。“但这椅子不是坐在不离屁股下面的,是为他在建的王陵打造的。不离知道我是个好木匠,王陵所需的好多玩意儿都让我替他打造。须弥你看见这些上好的木头了?还会有更多的木头运来的。” “又是哪个送木头的来了?” 门外响起女人的诘问声,听来不大客气。须弥吃了一惊,见到推门而入的女子,更吃一惊:十年前他曾见过这个险些被郡王凌迟的女子。须弥又想起罗汉床上两个木枕,心下恍然。他起身正要向太子妃躬身施礼,那女子却嗖地一声闪到不弃身后去了。 “不弃,看这人面相不像个贩木头的,似在哪里见过?” 不弃笑道:“小五,还不见过前朝国师须弥。” 小五跑上前来施礼:“见过须弥大和尚。”须弥正要还礼,小五直起身子又道:“你这国师害人不浅,十年前因何不来孤岛城堡救驾?也好,也好,快带我和官人远走高飞。这鬼地方小五住够了,不住了。” 不弃虎起脸,在小五屁股上打了一记,小五才不做声了。须弥再次凝神打量小五,不免又吃一惊:小五曾受过墨刑,右侧面颊上刺着一个“妓”字。须弥烫着了似的收回视线,闭目合掌,念了声“阿弥陀佛”。再睁眼时,已不见了小五身影。不弃抱着酒坛坐在官帽椅上,给须弥斟满米酒。 “太子,”须弥按住酒坛道:“罪臣此番前来,正要与太子共商复国大计。” “喝酒,喝酒。”不弃催促道。“你若还念旧情,就陪不弃一醉方休。” 房门外脚步杂沓。须弥脚尖轻轻点地,眨眼间如同蝙蝠倒挂在天井上。从这个角度所能看到的,只能是来人的脑瓜顶了。先进来的脑瓜顶梳着油黑发髻,是方才那个小五的脑瓜顶。紧随其后的脑瓜顶,顶着一顶瓜皮小帽,他似乎是个哑巴,说话用手势而不是用嘴巴。瓜皮帽身后又跟进来两个高高的发髻,颜色花白,昔日的亮度早已被时间的唧筒抽干,成了混合着油烟味、菜叶味、马桶味的脑瓜顶。 不弃扬头大笑:“须弥须弥,快下来。下来相见。” 须弥飞身而下。不弃给他一一引介:头戴瓜皮帽的哑巴叫赛公输,须弥对从前的世**大总管略有耳闻,知道他是阉人,但不知他何时又成了哑巴;那两个婆子,老的像是地狱来的人,谁能相信她们曾在王妃面前得宠,曾是世**说一不二的女总管呢。 当夜,须弥和尚留在不弃房中。窗棂上的灯烛整夜未眠。 翌日清晨,内廷的宫人准时叩响了矮院外的门环。那是些见了不弃都很不客气的阉人,是些见了小五的美色口涎飞溅的武士。他们将紫檀宝座贴上金色御封,小心抬上一乘金顶大轿,挥动鞭子轰走看热闹的闲人,不多时便在巷子口消失。在宫人消失了一炷香之后,从在巷子口的另一侧走出那个木材商人。他朝不弃的宅院望了最后一眼,口念“阿弥陀佛”,背转身去,催动他的骡子,渐行渐远。 a35 第35章 不弃目送须弥远去,返身回到院子,提上一只马桶去茅厕。茅厕在两个院落之间,位于厨房身后。时值盛夏,茅厕里扑满了肉蝇,它们来自护城河边一带的肉市和鱼市,个头儿肥的好似长了翅膀的屠户和鱼贩。不弃一只手用来赶肉蝇,另一只手选好干爽地方放好马桶,解开腰带坐上去。大概从不弃祖父开始,沉香国历代国王如厕都习惯用马桶。御用的马桶用十分昂贵的紫檀木制成,比如不弃祖父,老国王用过的那种。不弃如今是庶民,僭越有罪,他的马桶只能用榉木制成。不论哪种马桶,外形大体一致,简单说来,就是在一把官帽椅上开个洞,刚好放得下出恭人的屁股。 不弃鼻子下和上嘴唇之间夹着一片薄荷叶,这是小五向街坊婆子讨来的,不弃夹着薄荷叶,共用茅厕里的味道就小了,就不会呕吐了。不弃大解时还习惯看书,这些书大都是无聊文人写的仙侠轶事,内容极尽**逸趣,无为那么大的孩子看了绝无好处,不弃只好拿到马桶上看。在火龙神王当政的年代,沉香国国富民强,纸张早已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宝贝,敬爱字纸的人越来越少。不弃每次出恭之后,就用看过的书当厕纸,那些书往往还没看完,就被他的屁股用光了。 不弃在马桶上看书,除了消遣,还有个意图就是躲开一些声音。那是每个清晨都不会走样的声音:赛公输从铺面上拆板子,叮叮咣咣开张的声音;两个嬷嬷在厨房里挥舞菜刀和马勺,乒乒乓乓烧饭做菜的声音;小五站在当院,扯开嗓子喊“无为、无用、无知,起来吃饭”的声音。赛公输自从没了舌头,听力也减弱了,干什么事都重手重脚的。两个嬷嬷自从变成丑婆子,脾气也变的开始古怪了,干什么事都好像在跟人赌气。小五自从成了三个调皮孩子的继母,性子越来越急,说话再也不是柔声细气的了。这些声音,不弃一个也不想听,但又不能不听,只好在马桶上多呆上一会儿,等它们都进入了尾声才从茅厕里出来。 不弃如厕已毕,就可以开饭了。吃饭有个专门的屋子,朝向东南,是厨房左手边一个比较干爽的屋子。护城河沿岸这一带,因为潮湿的缘故,蟑螂十分猖獗,一般人家都在相对干爽的屋子里吃饭,以免被爬来爬去的蟑螂打扰。不弃这间饭堂里摆着一张大餐桌,长的出奇,窄的也出奇,八口人一起坐在桌前吃饭,膝盖总是顶着对面那人的膝盖,腰杆必须挺直,否则容易跟对面的人头碰头。不弃是一家之长,坐在里手把头的位置,他的对面不坐人,不用为膝盖和头的事分神。吃饭的时候,两个嬷嬷总是把好菜推到距离不弃最近的地方,别人夹菜,总是要离开座位,跑到不弃跟前来,样子好像在给不弃请安,这使他很不舒服。所以他总是第一个把饭吃完,免得叫别人跑来跑去的。在这个清晨,不弃又是第一个吃完饭,他起身正要回自己的屋子,小五拿筷子拦住了他。小五嘴里还嚼着一片青菜叶: “不弃别走,坐下说话。” “要叫太子。”两个嬷嬷放下筷子,因为生气,她们的脸变的更难看了。“在家不能这么没规矩。” 小五瞪她们一眼,把菜叶咽下去。不弃重新坐回椅子上。 小五接着说:“紫檀宝座给他们拿去了,过会儿该来人带你进宫了吧?” “要说‘请’。”两个嬷嬷再次放下筷子,纠正道。 不弃示意嬷嬷们吃饭,扭头对小五道:“那是自然。做成一件玩意儿,看一次无香。不离还算守信。” 不弃说到无香,两个嬷嬷又放下筷子,抓起衣襟抹眼泪。小公主无香被不离带走以后,她们有十年没见到她了。 “这次让奴家陪你一起去。”小五道。 不弃笑着摇头:“胡说,宫里岂是说去就去的。” “奴家在宫门外等着,”小五语速加快,这说明她是认真说话,不是说着玩的。“官人就说,奴家是下人,陪着官人来的。” 不弃笑的更厉害,头摇的也更厉害:“不弃是下人,下人还要配上个下人,岂有此理。” 小五放下筷子,语速更快:“今日是无香生日,官人要去,奴家定然也要去。” “要叫公主,”两个嬷嬷不再擦眼泪了。“若是从前,这样说话要掌嘴了!” 不弃想想,点了点头:“也罢,待会儿宫里来了人,不弃和他们商量商量。” 小五欢天喜地,又拿起了筷子。不弃离开饭堂,回到房中。贴窗放着的方桌上还有半坛子酒,是昨夜须弥所剩。不弃走到桌前,从袖子里摸出粗陶酒盅,抓起酒坛摇了摇,倒了一盅米酒,一饮而尽。身后的房门被撞开了,赛公输顶着瓜皮帽走进来,用手对他说:“店面上来了几个木材商人,要同主人谈生意。”不弃给赛公输倒了盅酒,赛公输仰脖喝了,不弃说:“跟他们说,主人今日外出,不做生意。”赛公输出去回话了。不弃又给自己倒上一盅米酒,一饮而尽。身后的房门又被撞开了,两个嬷嬷不大利落地撞进来。她们要为不弃准备进宫穿的衣服:一身洗过、浆过、用平整的木头熨过的葛布长衫,还准备了一双轻便布凉鞋,那是她们春天的时候亲手缝制的。她们一面给不弃换衣鞋,一面数落小五没规矩。不弃给她们斟酒,她们也不喝。不弃笑而不语,自己喝。嬷嬷出去了,小五云雀般地跳进来。她打开躺柜,把不用的东西甩到地上,甩到打着金色腰封的好木头上,从躺柜里拿出了几样东西:两盒点心,一个棉布娃娃,还有一个榉木做的人偶日晷。点心是从市面上最好的点心铺上买的,棉布娃娃是小五做的,榉木人偶日晷,则是无为的手艺。这三样东西都是给无香庆生之物。小五用一块干净的葛布包好它们,又从躺柜里拿出些陈年的胭脂红粉,对着一面铜镜往脸上又扑又搽。这些脂粉让小五的脸蛋更加美艳,只是左侧面颊上那个“妓”字却愈发惹眼。小五问不弃:“不弃看小五漂亮吗?”不弃说声:“漂亮,天下无双。”刚好坛子里的米酒喝光了,他就把粗陶酒盅放回袖子,背起手走到院子里。 太阳高高地照着,低矮的院墙上栖着两只知了,一只压着另一只。店面一侧的角门敞开着,邻家的两只鸡钻进来,大模大样偷吃院墙下的青菜叶子。一些肥大的蟑螂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搜寻它们的早餐,油亮的翅膀在日光下亮的晃眼。整条巷子都醒了,早早响起了车马声、脚步声和吆喝声,从各家作坊传出此起彼伏的锯木声、钉凿声,还有各家师傅要茶喝的喊声,骂老婆、训徒弟的吼叫声。不弃听了十年,还是不习惯那些噪声。若在平日,他就回屋去做他的木器了。今日要进宫,他就忍着了。 小五上好了妆,挽着葛布小包裹。她拉开角门朝着巷口张了几眼,没见到宫里来人,倒是有些外地客商凑上来看她,看她的脸。小五咚地一声摔上角门,回到当院。 “莫不是那丑鬼不叫你进宫了吧?”小五撅嘴问。 “不会。”不弃背着手,看着天。“再等等。” 小五一眼看见墙角偷吃的鸡,鹞鹰般扑了过去,尖声喊着“谁家的鸡”,赶得两只鸡四处乱跑,鸡毛遍地。不弃正要避开小五和两只鸡,院门外有人高声吆喝: “不弃,不弃何在?进宫了。” a36 第36章 在火神王的时代,沉香国富的流油,在都邑的大街小巷,骡子拉的大车随处可见,它比一般的民宅还要贵,一般庶民再怎么喜欢,也是不会卖了宅院换骡车的。不弃比一般庶民幸运,骡车一年能坐好几次——每完成一件御用的木器就能坐一次,坐上骡车进宫去看他的女儿无香。 十年前,一场大雨熄灭了孤岛城堡的大火,仿佛天庭伸出一只手救了不弃;但它顺手也救下了溃不成军的不离。不离率兵杀回孤岛城堡,生擒了太子不弃。无香那一年刚满周岁。一个十岁女娃,如何记得起周岁时的惊心往事呢。 无香如今仍是公主,她被不离视同己出,爱如珍宝。倒是称呼不弃为父这件事,让无香感到大为不解。不弃担心,无香或许有一天会厌倦这种游戏,不离或许有一天会结束这场游戏。 不弃坐在骡车上,小五挽着葛布包裹,坐在不弃身边。骡车十分漂亮,铺着新草,支着遮阳的车篷,膘肥体壮的骡鞍上搭了块印有火龙图案的黄垫子,行人见了都要回避;回避慢了,头上会挨上一鞭子。骡车前后都有宫差,他们骑在马上,腰里别着宫中的令牌,手里扬着不好惹的鞭子。夹在这些宫差的马队里,不弃和小五的身份显得十分特别:既像是宫里请的贵客,又像是带进宫里的人犯。全靠这些有鞭子的宫差,不弃和小五的骡车才能穿过稠密的人流,穿过拥塞的街巷,穿过多的有些过分的集市和商号,穿过禁军把守的城门,进入一般庶民可望而不可及的王宫内廷。 内廷的红色宫墙比刀子还快,骡车进到这里,墙外那个喧嚣世界就被一刀斩断了。小五万分紧张——看来骡蹄不仅是在青砖地面上踢踏,也在小五心头踢踏——她该下车了,那或许就是绕过下一道宫墙的事。小五紧张的样子是不弃很少见到的。 十年前,此地还是叛军营帐之时,不离命人在小五脸上刺字,以便把她跟小准区别开来。那时不弃如能挣脱绑绳,会把不离吞进肚子里,小五自己却没那么紧张——比起当年郡王的凌迟之刑,墨刑算什么呢。眼下的小五却紧张的超乎常理,涨红的面颊似乎将脂粉淹没了,刺上去的“妓”字反被凸现出来,这使得不弃眼中的小五变的有些叫人心疼。 不弃扯过小五的手捏了捏。小五笑了笑,笑的更是可怜。不弃不知小五的心事。小五心中所想,不弃要在数月之后才会明白。眼下,不弃只是捏着小五的手,在骡蹄的踢踏声中看着不离的王宫内廷。 沉香国历时百年,除郡王之外,王宫内廷都建在都邑。自不弃祖父起算,到火神王不离为王,三代国王内廷的形制都一样。它们的设计人也都是同一个人:无可道人。 十年前,不弃让无可道人远走高飞。无可道人便飞向了不离的快船。郡王塔下那些稀世珍宝,也是无可道人替不离一路开掘出来的。没人知道无可道人用了什么法术使他得以毫发无损地游刃于三代国王之间,正如没人知道他究竟活了几百岁一样。不离自立为王之后,只用三年就把内廷重新建好了,比起他祖父用三十年才建成的内廷毫不逊色——每一块砖石,每一根木头都购自于邻国,上万工匠也来自邻国——不离不吝银钱的气度很像他的祖父老国王。不弃多次进宫,他熟悉这里的大殿、宫墙、五行塔、御花园、亭榭和回廊,他每次想到这些建物是用父王的珍宝换来的,就忍不住要跳下骡车,在某块青砖上碰死,在某个池塘里溺死,在某座亭子里吊死。 幸好不弃只是想想而已。他进宫是来看无香的,不是来寻死的。所以他每次有了自尽之念,就拼命去看那些建物,用一个匠人的眼睛看。这样他就暂时忘了难受,不再想到寻短见。邻国那些顶尖的匠人打造内廷时,不弃还在孤岛城堡上关押着,三年后他被贬为庶民,放到都邑的市井民间,内廷已经重建完成。这真是个了不起的宏篇巨作,沉香国那些兵匠,即使花上一百年时间都难以企及。不弃把看到的每个建物都揣摩了多遍,揣摩透了,会心一笑;揣摩不透,眉头紧锁。他越来越像个纯正的匠人,心中一念只有匠艺,匠艺之外无所用心。火神王欣赏的正是不弃这一点。 不弃看着那些建物,小五也看着那些建物。他们想要看的东西却大不一样。数月之后,须弥轻车熟路潜入王宫内廷,凭借的正是小五此次进宫的记忆。眼下,小五所担心的,是被轰下骡车,被挡在某一堵墙或某一扇门的后面。进入内廷以后,那些宫人不再用鞭子,也不再骑马,就连脚后跟也变的多余,全都用脚尖走路,似乎怕把脚下的青砖踩疼了;他们的眼神似乎也变坏了,脑子也不灵了,否则怎么会容许一个民妇进入王宫禁地呢。 小五去扯不弃的袖子,把不弃的视线扯了回来。 “几位辛苦,”不弃拱手:“敢问几位,贱内——” “嘘!”宫人虎起脸:“这里什么地方?乱说话小心脑袋。就到养心阁了。下车下车,都下车。” 不弃不再说话,他跳下骡车,搭手把小五也搀了下来。 养心阁是不离的寝宫和御书房,不弃每次进宫都在此地看无香。养心阁外有条长长的游廊,游廊尽头有间宫中杂役呆的茶房,不弃猜想,宫人们或许让小五在那间茶房候着。可是没有。从那茶房门前路过时,宫人们什么都没说。小五就这样穿过了游廊,穿过了禁军监守的内苑。在内苑门前,宫人们躬身退下,前来接应的太监带着不弃朝深处走,小五也跟着走,有如一团谁都认为不必在意的空气一样。小五就这样又惊又喜地见到了两个阔别十年的人:火神王不离,和公主无香。 a37 第37章 一个头顶月光的人掀开寝帐,朦胧中,不离只看见那是个面罩青纱的人,双目有如冰锥雪亮刺骨。“你敢杀朕!”不离大喊来人,巡更侍卫和侍寝太监应声而入,蒙面人哑然一笑,道:“也罢,这颗头暂寄你处,待贫僧日后来取!”说罢破窗而去,踪迹不见。不离惊醒,原来是个梦。 早朝时,不离神思恍惚,他看见御阶下的朝臣跪了站,站了跪,手执笏板念念有词,罗嗦的恨不能叫人掌他们的嘴。在火神王的时代,边塞各州开出了若干猛火油田,猛火油源源不断销往周边各国,黄金白银堆成了山。沉香国富的流油,每日早朝,众臣所奏所议无非是猛火油,紫檀宝座上的不离,往往听着听着便进入貌似在听,实则神游天外的玄妙状态。众臣都是精明人,上奏时很少罗嗦,好为火神王宣旨退朝提供方便。今日早朝,那些朝臣好像犯起了糊涂,不管王上爱不爱听,罗里罗嗦没个完。不离只好振作精神,听听众臣都在罗嗦什么—— 郡王余党须弥和尚,暗中结社“沉香盟”,四处网罗旧部党羽,伺机作乱,边塞一带民心动荡,奏请王上早作决断,以防后患。 “一个和尚,何足为患。”不离打了个呵欠。“着兵部捉来就是了。退朝。” 退了朝,不离乘龙辇前往安乐宫看他的母后。母后就是前王后。她在二十年前就疯了,看见水和花,她会疯的轻一些。不离就在距离养心阁最近的地方,模仿了一座孤岛城堡上那样的安乐宫给她。不离又命人仿造了一只不弃那样的麋鹿车,每天派人骑上它给母后送花。这样,老王后疯的又轻了些。不离还在安乐宫设了一座祠堂,祠堂里供奉了不弃生母的灵位,以便让母后祭拜这位十年前死于第三次自尽的妹妹。老王后每日前往祠堂祭奠,疯的又轻了些。火神王不离驾临安乐宫时,她的母后刚从祠堂祭祀归来,在寝宫跟无香捉迷藏。不知是因为无香,还是因为捉迷藏,总之也使得老王后的疯病有所减轻。不离从旁看了一会儿,才叫住了母后,抱起了无香。 “父王万福。”无香让开不离脸上的假面,亲了不离的另一边脸。“父王万岁。” 不离也亲了无香。无香脸上生来就有异香。 “父王要带你去见一个人。” “那个木匠?”无香嘟起嘴。 “是你爹。” 无香又皱起了眉:“无香只要父王,不要什么爹了。” “王儿莫要勉强无香,”老王后慈爱地望着无香,“要爹何用,不如还让香儿陪哀家捉迷藏。” 不离唤来太医:“太后今日可曾用药?” 老王后去吃药了。不离带着无香前往御书房。不离一面走,一面问这里的太监总管:“那个小五也带来了吗?”太监总管道:“回禀陛下,带来了。”不离低头看着无香道:“父王忘了告诉香儿:你爹除了精于打造木器,他还有个美艳的妻子。待会儿见了,你要唤她一声娘。” 公主无香自幼没娘,她对称呼小五为娘充满了遐想。在御书房,她看见了龙书案前跪着两个人,一个是她要称他为爹的不弃,另一个就是小五,她要称她为娘的人。无香看见这个妇人确是美艳非常,父王宫中的女子无人能及,宫中的那些女子同眼前这个娘亲相比,只配下去刷马桶。十岁的无香公主对娘亲以及对美妇的概念始于小五。在无香看来,好看的女子,不仅要好看,面颊上还须刺着一“妓”字,正如她亲爱的父王一边脸上必须罩着假面一样。 “不弃,”不离在龙书案前端然稳坐。“起来吧。” 不弃直起膝盖,站到一侧。不离又用下巴指着小五:“你也起来吧。” 小五就这样看到了阔别十年的两个人——阎罗般的不离和天使样儿的无香。无香在不离怀中抱着。 “香儿,”不离道。“下面的不弃是你什么人?” “爹。” “他身边那个妇人呢?” “娘。” “不弃,”不离亲一下无香,从上面看着不弃。“你要感激朕替你**了一个好女儿。” “谢陛下。”不弃说着,又跪下去。这次不仅是跪,他的四肢都俯伏在不离面前,嘴唇也在地上贴着,样子好像啃着什么。 “起来吧。”不离放下了无香。“香儿,出去和你的娘亲玩儿吧。朕要同你爹单独说话。” 小五跟无香被带出了御书房。 直到此时,小五才明白:那些宫人的脑子和眼睛都没什么异常,是那丑鬼不离有意叫她进宫的。她想挽着无香的小手,但被身边的阉人喝止了。小五只好不错眼珠地凝视着花朵般漂亮的无香,只要这么看着,小五就喜欢的天旋地转了。无香也不错眼珠地看着小五。看着看着,小五才发觉有什么地方不对了。她的左侧面颊开始燃烧,远比当初在上面刺字时疼痛。小五终于明白了丑鬼不离的用心,她用袖口一下蒙住了脸。 “娘亲。”无香叫了一声。 “公主叫我什么?” “娘亲。”无香又叫了一声。 小五泪如雨下,她再度想要亲近无香,自然又被身旁的阉人喝止了。 “香儿可是娘亲所生?”无香问道。 小五满面绯红,摇了摇头。 “香儿不是娘亲所生?”无香大感失望。“父王因何要让香儿叫你娘亲?” 小五语速飞快:“你是你爹亲生,你爹称我为妻,你自然要叫我娘亲。” 无香彻底失望了。原来还是与那个木匠有关。娘亲,一个好词就这样从她十岁的内心变坏了。“带本公主去安乐宫”,无香吩咐身边的太监道。她觉得还是去找老太后捉迷藏好玩儿些,那样,待会儿就不必再去见那个木匠。但在离去之前,无香公主还是恋恋地看了眼小五——不论怎样,这妇人是好看的,她隐隐祈盼自己再长大一点之后也能那么好看,也在面颊刺字,也叫自己变成小五那样的绝世美妇。 小准销声匿迹之后,沉香国再无内史一职。 内史臣家族和沉香国一样,世袭了一百年。自小准开始,这个家族香烟已断,难以为继。似乎正应了不离七岁那年的预言:小准不祥。 对于王家内史,不离似乎极不在意。他是沉香国最后一个国王,他在位十一年只对三件事有兴趣:重建内廷;修筑王陵;跟无可道人修道炼丹,以求长生不老。 后世对于火神王废止内史编修的用意有过多种猜想: 猜想之一:不离有意废史。因为,假如让内史臣秉笔直书,他们定会把这些史事记下来:火烧孤岛城堡,残害生灵;盗掘郡王塔下奇珍异宝,又将郡王拖出棺木曝尸三日,行同禽兽;囚禁太子不弃,掳走小公主无香作人质;命人对小五施以墨刑,又强使不弃纳其为妻,极尽羞辱;就连阉人赛公输的舌头也被割去了,只因当年在一条木筏之上,赛公输冒犯过七岁的不离。假如,这些事都被那些不开窍的内史臣记述下来,流传于后世,后人定然以为不离准是疯了,起码也是个白痴。 猜想之二:不离另有苦衷。不离是沉香国唯一没有王后的国王。其不近女色,炼丹只是原因之一,另一原因是他始终在等小准回心转意。可惜,火神王还没等到小准,沉香国便覆亡了。 不离召见不弃的那个夏天,是沉香国最后一个夏天。因小五当日也在王宫内廷。关于这段野史,后世多疑为小五手笔。小五原本目不识丁,但小五记忆超群,与不弃夫妻十年,文墨已十分了得,模仿小准文风,堪能以假乱真。这说明小五某些方面是个天才,绝非一般妓女所能比拟。后人对小准和小五的史记作了比较,喜欢小准的反而少些,喜欢小五的反而多些——这实在是有悖常理——常理原本就是用来悖逆的,即使再过千年,大体上也不会有什么改变。 简单说,在疑似小五代笔记述的那个夏天,前朝太子,木匠不弃,得到了一件稀世宝物的下落:那只沉香木龙舟,就在火神王不离手中。 当日,不离屏退了左右,御书房中只有五腑投地的不弃,不离突然问道:“不弃,你还想要那只沉香木龙舟吗?” “想。”不弃趴在地上,姿势仍像是在啃着什么。“没日没夜地想。” “不弃,”不离将屁股挪向另一边。“朕告诉你:它如今就在朕的手上。” 不弃趴着不动,牙齿在地面磕出一串脆响。 不离用食指支着半边好脸:“无可道人把它藏了二十年,朕还当是什么宝贝,无非是只破船。”不离看见不弃的牙齿还在地上磕着。他放下手指,招呼不弃。“起来,下面有把椅子,你坐上去听朕说话。” 不弃爬了起来,找到那把椅子。 “不弃,”不离在龙书案前支肘望着不弃。“朕昨夜做了一梦,梦见有一和尚刺杀朕。朕今晨听说,昨夜有人在你宅中寄宿,可有此事?” 不弃贴地过久,脸上沾满了灰尘,因而看不出此刻是满面灰尘,还是面如土灰。 “确有一人,寄宿寒舍。” “可是须弥?” “是须弥。” 不离大笑,震的不弃脸上的灰尘纷纷飞落。 “不弃,朕在十年前就该杀你。朕不忍心。杀一个憨直之人太可惜了。如今你成了木匠,朕就更不忍心杀你了。朕不仅不杀你,还要将那破船赏赐与你。” 不弃抬眼望着不离:一个半边脸上戴着面罩的人,表情也是残缺的。不弃不知道,这副残缺的面容意欲何为。 “不离,”不弃眯起眼睛道。“不弃跪你,是为无香。无香身在宫中一日,不弃就跪你一日。” 不离收起手肘:“朕是无香的父王。她不喜欢你这个木匠爹。” “你要待好无香。”不弃道。“沉香木龙舟,不弃不要。” 不离再次将手肘支在龙书案上。“朕之御赐,谁敢不要?只要你为朕精心打造冥器,王陵告竣之日,朕必将那破船给你。” “沉香木龙舟,乃沉香镇国之宝。”不弃摇头道。 “狗屁。”不离也摇头。“国宝唯有王国玉玺。只有你这臭木匠才拿破木船当宝贝。” “君无戏言——” “朕说给你,就给你。”不离收起笑容,面罩对侧的面容笃实可信,历历清晰。“朕近来时常想起你的好处,你说还朕王国玉玺,就还了。朕说给你沉香木龙舟,定然给你。” 不弃半晌无言。 半晌过后,不弃从椅上站起,再次趴在了地上: “庶民不弃,愿为火神王打造冥器,完构王陵。” a38 第38章 覆亡前二十年,沉香国天灾不断。覆亡前那一年,沉香国风调雨顺,一派安逸祥和。 到了这一年,所有子民都是一等子民,平等享有太平盛世,也平等享有散淡无聊。在都邑的外城内郭,随处都可撞见这样的子民:荷包里塞满了叮当作响的银钱,一步三摇,从酒肆走向赌场妓馆,或者相反,从赌场妓馆走向酒肆。每个人都有一张貌似幸福的脸,每个人的内心都盛满了虚无——伟大郡王的时代过去了,火神王正忙着自己成仙,让子民们向谁叩拜呢。子民们在好日子带来的焦虑中迷失了,迷失的就像是一群被人遗弃的羊。 那个夏天,热的虽然过头,但也常常拂过一阵风,顺手捎来几片云,适时地布施一场雨。二十年间,那种好天从未有过,它让沉香国的子民们十分受用,但也令他们越发焦虑。许多人绕开了集市,闪离了喧嚣,从残破的箭楼上遥望波平如镜的护城河,要么大哭一阵,要么大笑一阵。河面上那些鸡腿、酒盏和绢帕都是他们随手丢下的;河中成群的老鼠蟑螂也是他们喂肥的——有时用鸡腿,有时是纵身一跃,用溺亡的自己。 那个夏天,还有许多人,沿着护城河朝南走,一直走进匠人巷,花上大把的钱从都邑最好的匠师那里换回想要的玩意儿。这些玩意儿大都带有怀旧意味:用翡翠雕成的花花草草,是老国王时代的追思;用玉石仿制的海龟盔甲,是郡王时代的记忆。他们把这些玩意儿带回去,跟先祖灵牌放在一起,晨昏祭拜,或是用丝线穿起,随身携带,似乎如此一来,空落落的内心便有了寄托。这些人走到赛公输掌柜的木器行,看见了十年前流行过的一些玩意儿:穿在脚上就能行走如飞的飞也;骑在胯下就能日行千里的麋鹿车;伏上身去就能遨游高空的风筝。但是他们不要这些。赛公输把眼睛瞪出眼眶也没用——对沉香国如今的子民来说,世上再没有什么比时间更难打发了,要了这些省时的玩意儿,等于跟自己过不去——莫非用省下来的时间考虑怎么打发时间吗。赛公输唯一卖的出去的玩意儿是人偶日晷。但买主的条件十分苛刻,他们想让走时精准的人偶日晷变的不再精准,让它用半天工夫就把十二个时辰全都走完,否则就不给钱。 赛公输拿着人偶日晷去找不弃。 隔着院子,赛公输看见不弃的窗前一片漆黑,好像给整匹的葛布遮住了。十岁的无为守在窗棂前,他伸手拦住了赛公输,“父亲有话,眼下正是紧关节要,谁都不得入内。”赛公输翘起脚来看,屋内一灯如豆,什么都看不清。赛公输只好用手跟无为说话。“这个好办,”无为笑道,“我给改改就是了。”无为虽小,但是从不吹牛。店面上那些飞也﹑麋鹿车﹑载人风筝和人偶日晷,赛公输给它们一一打上了“不弃亲制”的标签,实际上都是无为的手艺。 赛公输把人偶日晷给了无为,用手叮嘱无为:要快,别叫上门的生意溜了,一大家子要吃饭呢。“半个时辰,”无为说着,就在窗棂前铺开台面,拿过刀锥凿錾一应家什,改制人偶日晷。赛公输还是没有走。他一面看着无为做活,一面用手问无为:大天白日的,主人遮上窗子做什么?无为又笑了笑:“为火神王赶造冥器呀。此冥器非比一般,断不可被人打扰。”无为笑起来很像不弃,执拗起来也很像不弃。赛公输不再打问,狐疑满腹回店面去了。 一个上午都热的厉害。 正午之前,赛公输卖出无为改制的人偶日晷,巷子里刚好起了风,旋即带来了一场雨。刚刚还挤在匠人巷的人一哄而散,欢天喜地朝着护城河边蜂拥而去——这样的雨天总会带来些好瞧的,成群的老鼠蟑螂会游上河岸,一些活的不想活了的人会跳下箭楼——如此热闹,怎好错过呢。那些跑出巷子的人兴奋不已,在雨里拼命跑。从巷外匆匆赶回的小五,被他们撞来撞去,手上提的两挂肉和两包点心都险些落在泥淖里。 “没头苍蝇似的!”小五嗔骂着跑回自家宅院。 小五把两挂肉给了厨房里的两个丑嬷嬷,把两包点心给了厢房里温书的无用和无知。她跑到院墙下,轰走了邻家的鸡。又把手搭在额头上,疾步朝后院走去。雨在追着什么似的越下越大。小五躲进了后院门垛,在那里换了一双干爽布鞋,才让脚沾在松软的木屑甬道上——这是不弃立下的规矩,这样就不会把泥浆带进正房,就不会把那些精贵的木头弄脏。小五还没走到屋前,先看见了窗棂前的无为。那时,斜着飞到檐下的雨早把无为淋湿了,可他还是木头般地站在那儿。 小五蹲在无为跟前,声调压的很低。“你爹还在里面?” 无为点点头。 “好狠心的爹。去吃点心吧。娘替你守着。” 无为摇摇头。 小五张了一眼紧闭的门窗,又看了眼湿漉漉的无为,她尽力让自己的声音变的又轻又细,对着窗棂柔声道:“官人,出来喝口茶吧。”屋内没有回答。小五又看了一会儿无为,这会儿连她自己也是湿漉漉的了。可屋内还是没声音。小五呼吸粗重起来,方才的努力白费了,她的声调一下回到正常:“不弃,那丑鬼的头有什么要紧,儿子就算是根木头也站累了!” 紧闭的门闩打开了。不弃站在门前。 不弃的脸是灰色的。他手上提着一段紫檀木,紫檀木上,雕出了火神王不离的一颗头。 “废掉了。”不弃只说了这么一句,紫檀木头当啷一声落在门槛上。 小五拾起那颗木头,看了一眼就不再看:“活脱脱就是他脖子上的玩意儿,哪里废掉了?” “眼神。”不弃靠在门上。“一刀之误,不离的眼神废掉了。祖奶奶,你沏的茶呢?” 斜着飞入檐下的雨,把不弃也弄湿了。 不弃房中摆满了冥器。他用花梨木和红豆杉雕出了猛火油龙﹑火龙旗和快船;用香樟﹑紫檀木雕出了王冠﹑金印和宝座;用银杏木雕出了一只丹炉和一部《千金要方》;用黄杨木和龙眼木雕出了威武的仪仗俑和手执乐器的乐俑。这些冥器,尺幅比实物小了一百倍,全部放入一个用朱漆楠木雕成的棺椁之内。它们花费了整整一个夏天才得以完成。不弃为了这些冥器用废了三百把刻刀和凿子。他的眼睛也变坏了,看什么东西都必须贴的很近才行。但是,冥器之中,还缺少一个至关重要的部分:一个火神王的木质头颅,确切地说,是不离那张烧坏了的脸。 不弃用各种木料雕出了十几个不离的头脸。尺幅一点点减小,直到小的可以放入朱漆楠木棺椁。但是,没有一个头脸能让他满意;无法用刀传达不离的眼神,那就算不上是个好匠师,不弃为此羞愧不已。夏天快过去的时候,冥器被整批送入宫中。不弃想去看无香,再看一眼不离。但他没去成。雕不出那头脸是不能进宫的。 不弃酒喝的越来越多。他撤去窗上的葛布,出了匠人巷,拿着米酒来到护城河边的箭楼上。没人知道他是不弃。人人见了他都很兴奋,都指望他纵身一跳,跳入护城河中。可惜这酒疯子似乎不解人意,一坛酒都喝光了,还是没有跳下去。 天已黑了,河边冷飕飕地起了秋风。不弃怎么下的箭楼,自己都不知道。从远处吹来的一些枯叶缠上了他。他想起第一次看见不离时的样子。想起不离在干打垒里读书的样子。想起不离烧坏了半边脸的样子。想起不离戴上火红面罩的样子。这些样子像是两伙士兵,在不弃脑子里对阵厮杀,谁都不输,谁都不赢。厮杀变成了厮磨,两伙士兵简直就是在眉目传情。这样一来,败的只能是不弃:不离的眼神,他琢磨不透,不离的木头脸,他今生今世都雕不出来了。 不弃头晕目眩,一步三摇朝南走。又起了一阵风,把不弃朝着河边上吹。只差半步,不弃就要坠下护城河了,几个人架住他,架上了一乘骡车。车上一人用绢帕挥了挥,不弃便在一股异香里睡过去了。那几个人赶着车朝北走,穿过喧嚣闹市,专走僻静陋巷,甩过内城城门口的守兵,又走过几条窄巷,在一个黑黢黢的废弃祠堂前停下了。几个人跳下了轿车,从祠堂里又出来几个人。他们背着人事不知的不弃进了祠堂。 祠堂前后两道门紧紧关着,几扇窗钉着板子,蒙着布。有人掌起一盏桐油灯。另外有人拿出拇指大的瓷瓶,拧开后在不弃鼻子下方晃了晃。不弃打了个喷嚏,醒了。那些人就在不弃面前跪了下来。 “参见太子。” 不弃头疼。也看不清面前跪的这些人。他如今必须摆成像是拥抱的姿势才能把要看的人看清楚。此时此地,跪的人太多了,摆出那种姿势难度太大。不弃只好端坐在他们给的椅子上问:“你们都是何人?” “太子的人。”他们跪着答道。“童子军。” 不弃烫着似的从椅上站起,扳过一张脸仔细看,又扳过一张脸仔细看。看过脸,不弃又看他们右手臂上的塔形印记。所有人都看过了。不弃颓然坐回椅子上,好半天才想起该说点什么:“起来。你们都起来吧。” “小的们不敢。”他们还都跪着。“除非太子恕罪。” “你们何罪?” “太子庶民十年,我等无所作为,罪该万死。” “你们不起来才是有罪,”不弃生气了。“你们要跪,除非是拜师跟我学做木匠。” 祠堂之内哭声一片。 在那个初秋之夜,都邑的街巷融入了一些陌生面孔,右臂上都有一个塔形的印记。他们是二十年前的一万婴儿,是十年前的一万童子军,如今则是沉香盟的复国军人。在这个晚上,沉香盟刚好地下了十年,他们决定行动,刺杀火神王不离,拥立太子不弃坐回国王宝座。潜入王宫内廷的人,正是总盟主须弥和尚。 “须弥!”不弃长叹一声。“不离自己会死,你又何必多此一举?” 祠堂之内再次响起哭声。不弃只好噤声,免得这些复国军人哭了又哭。 “太子何出此言,让我等心寒?”他们一直这样边哭边说。 不弃摇头看着他们:“不弃说的句句是实,不离他自己会死,用不上几十年定然要死。你们又何必冒死杀他?王宫内廷布防森严,须弥只怕凶多吉少。” 祠堂外脚步杂沓,一些人推门闪进来。不弃看见了他的三个儿子﹑小五﹑赛公输和两个丑嬷嬷。 “参见世子!”复国军人跪成一片,声音尽管压至最低,还是把祠堂里的尘灰掀了起来。“参见太子妃!” “平身,”小五挥手道。“都平身。” 直到这个初秋之夜,不弃方知那次进宫小五都做了什么:她给了须弥一张图,上面标出她对王宫内廷的地形记忆。须弥和尚的生死,这些复国军人的生死,全要凭借小五记忆的精确度。 小五让那些复国军人免礼平身的同时,挨了一个响亮的耳光。这张脸长的太像小准。不弃狠揍这张脸,要用上多大的愤怒可想而知。小五哭了起来。无用﹑无知跟着哭起来。两个嬷嬷也抓起衣襟抹眼泪。只有无为和赛公输默然无语。月影从一扇蒙住的窗缝儿转向另一扇蒙住的窗缝儿。祠堂外倏然传来似有还无的步履声。一个身着青衣的人推门闪入,正是须弥。 须弥手里提着一个包裹,包裹圆圆的浸着血。跪在不弃面前的须弥和尚解开了包裹,一颗人头滚落在地。不弃看不清那是谁的头。他必须以近似于拥抱的姿势才能把这颗头颅看清楚。 “须弥已将贼王不离首级割下。请太子亲验。” 不弃抱起了那颗头。血腥味儿让他把胃里的米酒全都吐了出来。他看清了:这确是不离。不离的头双目紧闭,仿佛仍在睡梦之中。火红面罩却带着诀别的意图歪在另一侧面颊上。缠绕在不弃脑中的两伙士兵终于分出了胜负。只要解下这面罩,不弃就能看清不离了,就能将不离的头脸形神具备地雕出来了。 “不离呀不离。”不弃仰天而哭。 不弃抱着不离的头,轻轻将面罩揭下。 面罩下面,半张好脸相当帅气地脸露了出来。 a39 第39章 须弥夜入王宫,取回的是一颗不离替身的头。 须弥对着假不离的头念声“阿弥陀佛”,祠堂便整个震荡了起来,头顶上方的梁檩摇摇欲坠,角角落落的尘灰四处惊飞。禁军包围祠堂的声音海啸般由远及近,“捉拿反叛”的喊声足可以把破旧祠堂的瓦顶掀下来,比掀下一顶草帽还要简单。 须弥踢开祠堂前门,带人跳到了当院,他们的兵刃在冷月下泛出青色的寒光。须弥命令:“放信炮!”几枚信炮嗤地飞上夜空。须弥又命令:“保护太子,杀出重围!”话音刚落,如簧箭羽已在祠堂院中插了一地。沉香盟十几个人中箭,一枝箭穿过须弥的胡子牢牢插在地上。血腥气随风弥散。众人撤回祠堂,奔向了后门。后门也已钉满了箭,新的箭镞还在叮叮咚咚往上钉。须弥身后传来呼叫声,中箭的兄弟有几个死去了。 “太子,”须弥在不弃脚前跪倒。“罪臣本想刺杀不离,辅佐太子复国。岂料反而害了太子。须弥罪上加罪,罪该万死。” “须弥无罪。”不弃搀起须弥。“罪在不弃。你们谁能找块白布来?” 小五撕下一个白布裙角,不弃拔下死去兄弟身上的一枝箭,将白布缚在箭杆上。不弃从门里挑出白布,外面便收住了箭雨。不弃打开前门,举着降旗走到院中。此刻,祠堂四周已被火把照亮:禁军的长矛竖起了密不透风的丛林,火红的盾牌锵然作响,上万射手箭在弦上,随时可将不弃他们射成刺猬。 须弥夺过不弃的旗,横在不弃身前护驾。 禁军闪出一条路,无可道人骑着一头战牛来到近前。 无可须发雪白,目光如炬,一切都是老样子。他在战牛上甩了甩拂尘:“无量天尊。火神王有旨:不弃一家与须弥和尚进宫见驾,其余叛党就地处决。” 无可话音未落,沉香盟数人扑了上去。他们想出其不意,将无可斩于牛下,但禁军射手出箭更快,他们每个人都身中百箭,仆倒在牛蹄之下。 不弃在须弥脚前跪下了。 “须弥,你要等到人死光了才降吗?不弃是木匠。木匠与复国何干?你等只须放下兵刃,不弃可跪求不离,放盟下兄弟一条生路。” “妖道!”须弥把降旗倒过来,用箭尖对着自己的喉咙。“沉香盟主是须弥,刺杀不离也是须弥,与这些兄弟无干。” 无可冷笑:“你想以死换他们的头?” 须弥还了一声冷笑:“妖道无非想看须弥死,须弥就死给你看。” 无可从牛背上转向不弃: “不弃可知,这和尚早该死了。当年不离囚在都邑,按说早该死过百千回了,全凭这须弥暗中护佑。可惜你的父王深信须弥,又白养了那么多废物鸟。也罢,贫道慈悲,先寄下这些叛党的头。至于须弥,他求死心切,贫道只得由他去了。” 无可说罢,就在牛背上闭起眼睛。这样子是在告诉须弥:箭尖可以插的更深些了。不弃仍然跪着,半个身子软在地上。他让须弥且慢自尽,喊来身后的小五道:“须弥待会儿死了,你要替我收好须弥的头,切莫让乱军践踏了。”小五点头应承,从怀中掏出个红包裹,取出里面的胭脂首饰塞回怀中,又抖开那块红布给不弃看:“这个包头合适。小五扶你起来。” 无可睁开了眼睛。他胯下的牛把眼睛睁的更大。这头原本气定神闲的牛,见了红布却激动不已。它把腰背猛地弯下去,样子好像绷紧的弓。无可刚刚觉的不舒服,愤怒的战牛又将腰背猛然挺起,怒吼一声,朝小五手中的红布蹿来,同时将主人包裹似的甩了出去。 无可坠落牛下的瞬间,喉咙上钉上了一枝箭。 无可是个没人知道他究竟活了几百岁的人。须弥箭插无可,让后人勘破了一件事:没人能长生不死。无可死后三个月,沉香国便覆亡了。让后人勘破了另一件事:无可之死是个先兆,预示历时百年的沉香王朝气数已尽。 须弥箭杀无可,比一瞬还要快,充其量只在半瞬间。那些禁军还来不及放箭,夜空中突然炸响了多枚信炮。禁军外围阵脚大乱,骚乱有如见风飞传的瘟疫,瞬间传给了祠堂里的禁军。他们一律向后转,全力应对祠堂外的沉香盟。须弥从地上拉起不弃,不弃拿过一把剑,用力插进那头疯牛的前心,救下了看起来惊魂未定的小五。须弥高喊:“保护太子!”,那些身上没插上箭的沉香盟兄弟纷纷摆开兵刃,护住了不弃。小五甩掉红布,拉起了无为;无用和无知,也被赛公输和两个嬷嬷抱在怀中,准备突围。 若干年后,祠堂突围的记述传至市井民间。其中涉及小五部分写的尤为夸张。比如红布与战牛一节,小五被神化成了智勇双全的传奇女杰;它不再是一个偶然事件,而是小五在危急之际献出的一个经典奇谋。后人确信:这段记述应出自有点爱吹牛的小五,而非一向秉笔直书的小准。但后人又认为:与其读小准的精确,不如读小五的有趣。这可实在荒谬,就算正统史家被气成疯牛也没什么奇怪的。 当夜,一万沉香盟以信炮为令,杀奔都邑内城那座破旧的祠堂,迎救太子不弃和盟主须弥。起初的禁军也是一万人。两万人厮杀混战,从深巷流出的血一路涌入护城河。一些沉香盟的人突入祠堂,那时须弥身边几十个兄弟都已战死。须弥让接应的弟兄圈成人墙,护卫不弃一家且战且退,朝向外城突围。禁军却像是涨潮一般越聚越多,一万变成两万,两万变成了五万。沉香盟的人却是越战越少,一万变成了五千,五千减成了三千。他们是复国军人,心中充满了仇恨,原以为能够一以当十。孰料那些禁军的心中同样积蓄了对无聊和寂寞的仇恨,他们把作战当成了阔别多年的狂欢,不避刀剑,勇猛无比。沉香盟的复国军人们节节败退——不是退向计划中的外城,而是退向禁军越聚越多的内廷。 不弃在战士裹夹中接近内廷。他一直举着那面白旗。他身边的沉香盟兄弟越来越少,人墙变的越来越薄。他一路都在苦劝须弥放下兵刃举起手,可须弥不听,不想听。不弃只好不断挥舞手中白旗,以至那些禁军相互传告:挥旗那人就是不弃,须弥和尚就在那里。 厮杀声越来越弱,它在内廷高大的城门前几乎静止。沉香盟最后还活着的只有百人。如同几个时辰前在祠堂一样,禁军的长矛竖起了密不透风的丛林,火红的盾牌锵然作响,上万射手箭在弦上,随时可将城楼下的不弃他们射成刺猬。 不弃再次举起白旗。它实际已是面血旗了,比不离的火龙旗还要鲜红。 “须弥,”不弃看着须弥,神情迷离恍惚。“不弃再给你跪一次,叫你的弟兄降了吧。” 须弥仰望着亮起来的天,把剑压在脖子上。 此刻,火神王的龙辇刚好闪过城楼。龙辇上的不离看见一道血光,接着他看见了须弥。城门前的须弥一手提着剑,另一只手提着自己那颗受戒的头。 是年秋分,火神王平定了“沉香之乱”。一万沉香盟复国军在都邑战死,须弥和尚割下了自己的头。此头微睁双目,样子既像是刚刚睡醒,又像是正要睡去。它在内廷城楼的旗杆上挂了三天。之后由皮匠把它跟躯身缝合,遵照火神王旨意,将须弥成殓并厚葬于孤岛城堡。 是年秋分,火神王下旨,在沉香全境缉拿叛党余孽。被抓和被处死的人,从海上陆续被运抵孤岛城堡掩埋。所以,到了这一年,孤岛城堡不仅还原为监狱,还成为沉香国最大的墓群。 战死都邑的一万人,也用战舰运往孤岛城堡。 在火神王时代,尽管富的流油,沉香子民对不离的口碑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好。这多少能够证明:当一个王者有多难;也多少能够证明:历朝历代,最难伺候的总是那些贱民。但在一万沉香盟的尸骸起运那天,火神王却英名鹊起,如日中天。都邑十室九空,能走路的差不多都涌向了码头,长长的海岸人头攒动,每张脸上都挂着兴奋的笑容。无聊的时间太长了,寂寞的时间太久了,人们需要慰藉,需要这样一个盛大的热闹作为补偿。看过这场热闹之后,人人都说火神王不错,火神王深谙民心。 一万沉香盟的尸骨起运那天,大批蟑螂﹑灰鼠和苍蝇也麇集码头,长长的海岸上空还盘旋着数不清的乌鸦。它们倾巢出动,举止疯狂,不顾死活地往人群里钻,朝战舰上撞,岸上的人和战舰上的军士不得不满足它们,把它们弄死。这个热闹同样宏大,令人无比兴奋,叫人内心充实。这样的热闹要是天天有,谁还会去跳护城河呢。 那些战舰用了五个昼夜才从孤岛城堡返回都邑。那些天,码头和沿岸依旧人山人海。不知疲惫的人们看到,战舰上那些军士个个都给弄的疲惫不堪——看来埋人不是什么好差。实际上,埋人花不了多少时间,耗费时间的是洗刷舱板。舱板上沾满了血迹,军士们用海水冲,用马兰刷子刷,最后用刀剑刮,可所有办法都没用,血污还是弄不掉。血渍似乎像水蛭一般钉进了木板。有些战舰最后不得不烧掉了。因为有人向火神王上奏说,留着这些带血迹的战舰不吉利。焚烧战船又用了三天三夜。码头和海岸上照例人山人海。简单说,“沉香之乱”给都邑带来了一场盛大狂欢,凭借这场狂欢,活的不厌其烦的子民多少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 军士们洗刷战舰的时节,小五正在安乐宫里刷马桶。 刷马桶的水是赛公输从安乐宫外的水井运来的。起初他用扁担挑,后来要刷的马桶多了,赛公输就造了辆大点儿的麋鹿车,用它运水。小五用长把儿的马兰刷子刷马桶。先在马桶里泡上水,一个时辰后刷头遍,两个时辰后刷二遍,三个时辰后刷第三遍,而后将马桶一只只倒过来摆放在场院里晾干。起初小五只刷安乐宫的马桶。老王后人老了,用不了几次马桶;她的太监杂役和宫女也不多,所以每天要刷的马桶也就十个八个。渐渐,火神王后宫的嫔妃知道小五马桶刷的好,也把马桶拿来给她刷。她们不是叫人送来,而是亲自送来。来送马桶的嫔妃看起来不是来送马桶的,而是找借口来看小五的。而且不仅仅是看小五,还对小五动手动脚的。小五和她们都熟了。有时被她们惹烦了,就拿马兰刷子抽她们屁股。她们不生气,反而满面桃花,兴奋不已。 小五刷马桶的场院后面,紧挨着宫中杂役住的大院,是她和不弃现今居住的地方。 “那些贱人调戏奴家呢!”小五对不弃道。 “用刷子抽她们。”不弃每次都这么说。 不弃对小五说话的时候,眼睛朝着小五的方向,但是看不见小五,话也仿佛是冲着空气说的。不弃为不离打造冥器,把眼睛累坏了;从须弥割下自己的头那天开始,不弃成了瞎子,如今,他即使把要看的人或是东西抱在怀里,也是看不清。就连走路也要靠两个嬷嬷搀扶着。 “沉香之乱”以后,不弃一家被带进宫中。 “不弃,我不杀你。”不离对不弃说。“我不杀木匠。但你要继续为朕打造冥器。” 不弃大笑:“我瞎了,看不见了。” “朕让御医给你治。”不离没有笑。“治不好,朕就杀他们。” “不弃糊涂了,”不弃看着不离的样子也好像是在看着一团空气。“真糊涂了。” “你不能瞎。”不离语调伤感,用他的指头支着额头。“你瞎了就看不到朕的孤独了,朕会更孤独。” 不离给不弃的居处在安乐宫,是杂役住的最好的宅院。不弃每天要见几十个御医,黄芪、枸杞子、白参、女贞子、泽泻、决明子、田七、谷精草,吃药要比吃饭多。 一个月过去,不弃还是什么也看不见。不离有时是个诚实的人,假如不弃看不见,那些御医就会人头落地。所以不离每天派人来打问时,不弃就告诉他们:看见了一点,看见一点了。 不弃还告诉不离:“不弃想明白了,不弃会继续为你打造冥器。” a40 第40章 王陵中的冥器,尺幅都小于实物百倍,不弃造出了其中大半:猛火油龙﹑火龙旗﹑快船﹑王冠﹑金印﹑宝座﹑丹炉﹑《千金要方》﹑仪仗俑和乐俑,这些冥器都放入一个尺幅同样小于实物百倍的棺椁之内。依照不离旨意,棺椁内还要有他的木偶像。此棺椁最后要放在一条镂雕的龙舟上。 冥器龙舟还没雕造,木雕不离难住了不弃:他雕不出人偶不离的眼神。 不弃如今瞎了,他反而自信可以雕出那眼神了。他让小五替他给不离写信。此信内容大致如下: 不弃愿为你继续打造冥器。不弃虽是瞎子,心中还有一双眼。木匠心眼明亮,所造木器才能通神,所造木器才是神器。不弃不能执刀凿,无为和赛公输可以替代,他们只作不弃的左右手,一刀一凿,都依不弃,那冥器就和不弃雕造的几无分别了。不弃唯有一请:将冥器所用木料全部换成沉香木。花梨、红豆杉、香樟﹑紫檀、银杏木、黄杨木、龙眼木都是好木头,但以不弃看来,要造神器,须用神木,神品之木,唯有沉香。 宫人将此信转呈不离。那时不离正在养心阁他的丹房之中。一只陶鼎丹炉在他左面,三个道士在他右面。不离趺坐在蒲团上看了不弃的信,口谕宫人:“不弃要什么,就给他什么。”宫人面有难色:“沉香国自古无沉香……”不离道:“邻国可有?”宫人点头。不离道:“库银快发霉了。叫内务府去采办。” 宫人领旨退下。不离依然趺坐着。三个道士闭目诵经,发出轻微的嗡嗡声,时而还用剑指画符箓,样子很像是在轰苍蝇。他们都是无可道人的弟子。无可死于非命,就只能由他们炼丹了。陶鼎丹炉中的金丹炼了八个时辰,似乎还没有完结的迹象。 “陛下切莫分神。”一个道士提示不离。 “分神则元神失散。”另一个道士提示不离。 “元神散则大丹难结。”第三个道士提示不离。 不离闭上眼睛,以免元神失散。三个道士闭着眼也知道火神王在分神。不离确实在分神。不离虽然不怎么喜欢无可,但他一向以为无可是道仙。无可此前炼出的金丹,不离服食之后通体灼热,要泡在冷水之中才能解热,解热之后通体舒泰,每一次都飘飘欲仙。无可要炼出一颗大丹给不离,告诉不离:陛下服食大丹之后就是半个神仙了。无可又说:“丹者,药也,须有药引。须弥是高僧,须弥入药,大丹可成。”不离就让无可去擒须弥,孰料在城北那间祠堂,无可的喉咙被药引插上了一枝箭。无可死后,不离一直分神:无可三度叛主,至少该砍三次头,但每次都没死,反而长寿的让所有人对他的年龄都失去了考证的耐心。不离原本只想把无可的头留到自己成仙那天;无可死了,省去了不离的麻烦,又给不离添了麻烦:一个死鬼的不死丹药怎么能相信呢? “分神的不是朕,是你们。”不离闭着眼睛道。“否则你们如何知道朕在分神。” 嗡嗡声戛然而止,三个道士不再轰苍蝇。他们的道冠之下全是汗。 “打开丹炉。”不离睁开眼瞪着丹炉。“朕想看看它。” 三个道士大惊失色:“陛下万万不可。否则功亏一篑。” 不离还在蒲团上坐着:“你们都想跟着无可去吗?” 三个道士磕头爬起,跑去打开了丹炉。 “拿给朕看。” 三个道士拿过火钳,从丹炉中取出个东西,样子很像是一枚烧焦的鸡蛋。 “这就是大丹?”不离看看那东西,又看看三个道士。“它有名字吗?” 三个道士面如土灰,呆若木鸡。 “阿尔伊克希尔。”不离从蒲团上站起,背手看着那个黑鸡蛋。“朕从前作太子时,有个太傅是阿拉伯人,是他对朕说的。阿尔伊克希尔,朕把它赐给你们。” 不离走出丹房,乘龙辇去安乐宫。 每日早朝过后,不离除了炼丹,就去安乐宫。他在寝宫外下了龙辇,屏退左右,独自去找母后和无香。她们通常都在后花园,那里最适合捉迷藏。不离猜的没错。她们此刻正在后花园,玩的正是捉迷藏。那里却不是只有老王后和无香,还有一个面颊刺了“妓“字的小五。 小五不论做什么,视线绝不会在一个方位停留。她第一眼就看见了火神王,但她又好像什么都没看见,继续捉迷藏。老王后身着凤袍,一块金黄的绢帕蒙在眼睛上,拉着无香东扑西撞,搜寻藏身假山石后的小五。一块石头绊着了老王后,小五伸出手去扶住了她。“捉到了!捉到了!”老王后大呼小叫,小五和无香给了对方一个鬼脸,显然都不服气。老王后拉下绢帕,执意蒙在小五脸上,这时她才看见走近的不离。老王后一跳,跳到不离身边: “王儿来的好,母后捉住她了!” “香儿拜见父王。”无香给不离施礼,不离一下将无香抱在怀中。 “王儿也来玩儿吧,”老王后拉住不离道。“小五这小贱人油滑的像泥鳅,捉到她大不易。如今叫她也来捉母后。” “贱妇,”不离瞪着小五:“胆敢来此!” “太后,不得了,”小五惊恐万状,在老王后脚前跪倒。“陛下要砍小五的头了。” “砍头?”老王后看看小五的头,又看看不离的脸。“砍头比捉迷藏好玩儿?好好,王儿就砍小五的头。” 无香趴在不离耳边道:“父王恕罪,是香儿叫她来的。” 不离别过脸去看着无香:“你?” “太后让香儿整日陪着捉迷藏,香儿吃不消。本想找个宫女来替换,赶巧碰上了这个小五,又赶巧,太后认得这个小五,见了小五把香儿都忘在一边了……父王恕罪。” 不离将别开的脸又贴在无香脸上。他看着小五: “贱妇,还想取朕的头吗?” 小五跪着,只看见不离的软靴,她就冲着靴子说话: “小五的头,陛下要砍便砍,太后喜欢玩儿就拿去玩儿。” 老王后一跳,又跳到小五面前,她伸手摸了摸小五的头: “好头,好头。王儿,砍了吧,砍了吧。” 不离没砍小五的头。小五活着,才能衬出小准的倾国美艳。小五死了,小准的倾国美艳会沦于寂寞。不离让小五仍去刷马桶,太后如有传唤也可前来捉迷藏,但不可以给太后蒙眼,只能蒙着小五的眼。破此规矩还是要砍头。小五叩谢了火神王的不斩之恩,才从地上起来。“不砍了?”老太后摸摸小五的头。“不砍了好,还陪哀家捉迷藏。”小五照规矩蒙上了眼睛,老太后欢天喜地绕到假山石后,小五脚步踉跄摸了过去。 “香儿,”不离问无香:“想不想去见你父亲?” 无香还在不离怀里抱着,她肯定地摇了摇头。 “你父亲瞎了。他很想见你。” 无香错愕了半晌,点了点头。 从这天开始,无香公主就在不弃的宅院兼工房之内频繁出入,得以同她的哥哥无为和弟弟无用﹑无知近身共处,得以确信:他们都不是寻常的下人,而是她的至亲;不弃也不是寻常的瞎子,寻常的木匠,而是前朝的太子,她生身的父亲。 后世对不离这个匪夷所思的举动作过两种猜想。 一种是:不离与十年前的郡王一样,死于当年的冬至日,此举证实了一个古老定律——人死之前会有善念,不离死前也会发善心;另一种是:不离无子嗣,他想在死后用两件宝物殉葬:一是王国玉玺,二是公主无香。这个秘密过于残忍,总在脑中打转是会折磨死人的。让无香与至亲相认,则多少能给她些补偿。古老定律依然成立——人死之前会有善念,不离死前也会发善心。 三日后,无香公主乘暖轿去看不弃,身边只带两名宫女和一个太监。 无香在数月前见过的不弃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成了瞎子,面部皱纹让他老去了三十岁,脊背也弯了,发髻白了一片,白的好像落了霜。不弃跪在无香身前听太监宣旨:不弃打造冥器有功,火神王体恤不弃,恩准公主无香常来探看。太监宣旨已毕就走了。不弃仍在那里跪着。小五过来搀他起来:“官人起来,起来说话。”不弃甩开小五,用他的袖头擦眼睛。无香莫名地觉得心如刀割,走上前去把不弃搀了起来。 无为﹑无用﹑无知那时都在,太监一走他们就从地上爬起来看无香。无香也看着他们。无香一看见他们,心里某个地方就被掀动了。“公主,心肝儿!”两个嬷嬷只叫了这么一声就双双昏死过去。赛公输叫不出来,他一眼又一眼地看无香,看一眼就拿袖头擦一下眼,没过多时就把两个袖子都弄湿了。 “妹妹,”无为拉过无香的手。“还不拜过父亲。父亲的双眼都是因为你。” “胡说。”不弃坐在破椅子上。“香儿别听哥哥的。” 无香甩开无为放声大哭。两名宫女惊惶失色,她们越是劝,无香哭的越是厉害。无香哭着跑到了场院里。小五跟出来劝无香。两名宫女呵斥小五退下——小五身上有股马桶味儿,手里还拿着马兰刷子。小五转身回到屋子里。两个嬷嬷还昏着,赛公输还在抹眼泪,三兄弟呆呆地对视着,全都一言不发。 不弃低头坐在椅子上,猛地一拍腿: “无为,还不去认错,你吓着公主了!” 小五拦住无为,她看起来已经忍无可忍了:“无为哪里错了?无为没一样错的:没说错,没做错。” “出去,”不弃又拍腿,拍的更响。“刷你的马桶去。” “不刷了。”小五将刷子丢在地上,两个嬷嬷哼哼呀呀从地上爬了起来。“刷出一身马桶味儿,公主更不认小五这个娘了。” 不弃腾身站起,从地上摸过马兰刷子要打小五。小五不躲闪,反而将头伸给不弃:“头在这儿,脸也在这儿,官人把我这个字儿抽没了吧。” 不弃扬起的刷子在空中停了片刻,嗖地一声抽在他自己的屁股上。 “父亲。”无香公主突然在门槛出现。“香儿拜见父亲。” 无香说完,面朝不弃跪了下去。 a41 第40章 一场秋雨过后,有几道彩虹在都邑的天空映现。彩虹本为祥兆,但其中夹了道黑虹,似乎又是另一回事了。彩虹在天边消逝之后,那道黑虹又迟延了片刻才扭头向西散去。目力极好的人说,那好像不是什么彩虹,而是多的数不清的黑色鸟群。 那场秋雨之后,都邑所有的树叶都落了,糜烂的气息从地面腾空而起,好好的树干都成了黑色,一夜之间全枯死了。护城河的水色也起了变化,由绿变红,又由红变黑。老鼠和蟑螂纷纷钻出水面,成群结队的样子叫人想起半月前曾在码头和海岸上出现过的景象。养在家里的禽畜也不安生,它们用翅膀飞出窝棚,用犄角顶破栅栏,尾随着老鼠和蟑螂朝海边涌去。它们到了岸边不是为了要乘船出海,而是集体朝海里钻。可它们无法钻进去,因为整个岸边都堆满了海潮带来的死鱼,像死鱼一样不可计数的是半空里的苍蝇——既像是升腾中的黑烟,又像是嗡嗡响的旋风。如此景象,闲极无聊的都邑人怎能错过呢。他们聚集在海岸上,欢呼雀跃,载歌载舞,眺望正在一点点变成深红的海面饮酒作乐,同时高声喊叫:好极了好极了,末日到了,末日总算是到了。 内务府的官船正是那天靠岸的,船舱里装满了从邻国采办回来的沉香木。 这批沉香木被登记造册,逐一打上了金色腰封,又隔了两日,才运到安乐宫,跟火神王的诏书一起供在不弃的工房里。自此以后,不弃就用沉香木﹑用无为和赛公输的手雕造尚未完成的冥器:不离偶像和沉香木龙舟。 公主无香开始喜欢这里了,她每天都要来。她有时看不弃他们雕造冥器,有时和无用、无为一块温书,有时去厨下看两个嬷嬷,有时还陪着小五刷马桶。无香喜欢这里,一半是因为她感应到此间这些人是她的血亲,还有一半原因是这里燃起的沉香。点燃的沉香供在一个破香炉里,香烟袅袅升腾,香气若有还无,但每一缕香都香入骨髓,都仿佛来自天国。无香闻过后宫所有的香,竟无一种香能与沉香相比。这个发现让她惊诧不已。她想禀明父王,让整个王宫内廷都用上沉香。但她一连数日都没见到火神王不离。 一连数日,不离都在丹房里。三个道士告诉他:沉香国将有一场灭顶天灾,只有服食大丹,陛下才能度过此劫。大丹结成之前,万不可离开丹房。火神王不出丹房,丹房外连日来挤满了手捧奏折的大臣。不离不出来,他们就不走。不离只好让三个道士把那些奏折接进丹房,念给他听。所有奏折上都只有两个字:瘟疫。 这一年,沉香国风调雨顺。那场秋雨过后,天候突变,怪异事件接连发生。都邑除了人,所有带气儿的似乎都不想活了,纷纷跑到海边去自杀。半月前运载沉香盟复国军人的那些战舰开始腐烂,舰船上军兵的身体也开始腐烂:先是手足,而后是头脸和周身,三天后他们都死了。尸体剖开后发现,就连他们的五脏六腑也腐烂了。没死的军兵被运到了孤岛城堡。那些战舰全被泼上了猛火油,在海边烧毁。可这些都没用。瘟神无比强大,一旦要来就势不可挡。军港码头上其它战舰也开始腐烂,舰上的军兵成批死去。瘟神弄倒了这些人,又开始朝民间进发,去追逐曾经在码头和海岸上凑热闹的人,很快把他们也纷纷弄倒,就像手持镰刀的人闯进草丛那样。 “别念了。”不离止住三个道士。“你们继续为朕炼丹。若是分神,误了大丹,朕就让你们进丹炉。” 火神王重新临朝听政。他所听到的还是两个字:瘟疫。 瘟疫在都邑四处蔓延。又从都邑向沉香全境飞扑过去。如今就连孤岛城堡也未能幸免,隔离在那儿的军兵和关押在那儿的人犯成批死去了。 “就没有什么药石可驱瘟疫吗?”不离瞪着大臣们。 大臣们回禀说有,但不管用。大臣之中,有很多人还记得二十年前郡王时代曾经流行过一场大瘟疫。他们哆里哆嗦地回忆:在沉香国的人差不多要死光的时候,那场瘟疫突然不见了。后来就没人再记着它。他们战战兢兢地揣度:或许它根本就没离开过沉香国,只是藏起来了,如今重又跳了出来。沉香国十八个州,包括都邑在内的所有药铺和郎中都被监管起来了。郎中们在街头堆起艾叶和菖蒲,用以辟邪;用没药、肉豆蔻和接骨木熬成药汤给手脚开始腐烂的人服下;在官宦人家和军营里摆上香炉,把乳香、素馨、薰衣草、月桂、玫瑰花和紫苏鼠尾草放进去,日夜不停地焚烧。郎中们相信那些药草会沁入五脏六腑,使那里的腐烂不再蔓延。然而,这些芬芳植物除了唤起对老国王时代的一点记忆,收效微乎其微。半数以上的郎中手脚也已开始腐烂了。 不离在紫檀宝座上闭上了眼睛。 过了片刻,不离睁开了眼睛:“内廷现况如何?” 大臣们回禀:“王宫内廷尚无疫情。” 不离道:“即日起,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入内廷半步。”思忖片刻,又补上了一句:“日前去采办沉香木的那些人,即刻送到孤岛城堡上去。” 不离退朝之后,就去安乐宫看他的母后。 老王后在后花园捡拾落叶,身边只有几个宫女陪着。老王后看起来不开心,因为无香和小五都没来陪她捉迷藏。“王儿来的正好,你陪母后捉迷藏。”不离扶着老王后坐在有人搬来的椅子上。一阵秋风蓦地从半空扫过,将老王后的白发吹了起来。那白发不仅白得刺目,而且凉得锥骨,凉得刺心。“母后,”不离从侧面看着老王后,“沉香国大难临头了。”老王后拍手叫好:“临头了好,临头了好。母后就能去见你的父王了。临头了好。”不离叹息了一声。他问身边的太监:“公主现在何处?”太监回禀,无香在不弃那里,连日来都在那儿。 “摆驾,朕要去看看不弃。” 不弃的工房里摆满了马桶。小五把它们一一刷过了,晾干了,从场院移至工房,每只马桶都注满了水,然后不弃吩咐无为和赛公输,拆去那些沉香木的金色腰封,把它们统统放进马桶。半炷香过去了,有一成沉香木沉入马桶底部,另有一成沉香木半沉不沉,还有八成,一直浮在水面上。不弃让无为捞出沉在水底的,再拿出浮在水面的;沉在水底的擦干,重新打上腰封,浮在水面的都扔进场院,和马兰刷子放在一起。那一成半沉不沉的,不弃让赛公输也捞出来擦干,单独摆放。 不弃看不见。他让无为数数,沉水的沉香木料有几块。 “七块儿。”小五抢先答道。“都那么难看。” 不弃皱了皱眉,又让无为数数,半沉不沉的共有几块。 “父亲,也是七块。”无为答道。 “不够,不够。”不弃摇头。 赛公输口不能言,他如今要对不弃说话,不仅要用手,还须用人转述。小五把赛公输的话转述给不弃听。赛公输说,极品沉香一片万金,质地坚如金石,自古没几个木匠摸的着,摸的着也是十雕九废,自砸招牌。主人扔到场院的自然不是好沉香,但十成沉香木料,扔了八成,再加上用废的,还剩的下几块可用呢?若是延误了工期,主人又如何向不离交代呢? 不弃从袖中取出粗陶酒盅,无为给他斟上米酒。 “赛公输别担心,”不弃将酒一饮而尽。“不离死前,不弃不会死的。不弃死了,不离就更孤单了。” 不弃说着又把空酒盅朝无为递过去。无香走过来,替代无为把酒盅斟满。 “是香儿。”不弃将脸冲着无香。“无为,去把上好的沉香燃起来,让妹妹闻闻香。” 无香就从那时起闻到了沉香,记住了沉香之香。 无为看着七根极品沉香木,眼中一片茫然。它们与其说是木头,不如说是棍子。不仅是棍子,还是奇丑无比的棍子。父亲莫非要用这些丑八怪雕出火神王不离的偶像吗? “真难看,”小五上下打量那些沉香木。“和那丑鬼的脸倒是般配。” 无香蹙起眉头。不弃似乎看见了,虎起脸呵斥小五:“作娘亲的,不要乱说。”小五只好噤声。 无为给不弃斟满了酒。“父亲,无为自幼随父亲作功课,还从未雕过沉香木。如今要做父亲的一只手,只怕雕不好,坏了父亲的名声。” 不弃大笑,一盅酒漾的没剩下几滴了。 “无为,”不弃边笑边说,边说边笑。“其实就连为父也不曾雕过沉香木。” 无为愕然。他看了看赛公输。赛公输冲他点点头,又叹气摇摇头。无为只有十岁,他无法参透父亲:父亲的脾性虽然越来越古怪,还不至于自寻死路。可既然从未碰过沉香木,何以要用沉香木来雕造什么神器呢。 小五看着不弃:“官人,无为是较真了,官人不说出底细,无为会睡不着觉的。” 赛公输望望不弃,又望望无香,喉咙里似乎探出无数线头儿,扯不出,又咽不进。 “赛公输,不必担心香儿。”不弃将头扭向无香,有片空濛的天空映在那双什么都看不见的眼睛里。“香儿,无为,为父不会对亲生骨肉隐瞒什么。为父让你们见只鸟。” 不弃唤了一声,从窗外无人知道的所在飞来一只鸟,它飞入工房后,就在七根极品沉香木上收起翅膀:“参见太子。参见恩人。” 小五笑道:“不必不必,参拜太子就行了。” 无香和无为怔怔地看着这只鸟:除了会说话,它还身披黑色披风,头顶银色头盔,假使放大一百倍,它就不是只鸟,而是个威武的将军。“无香,无为,”不弃笑着摸过酒坛,给自己斟满了一盅酒。“你们该叫它信使叔叔。从前它与为父不睦;如今它是黑鸟之国的将军,倒惦念起为父这个瞎眼的贱民了。” “黑鸟之国?”无香怯怯问道。“它在何地?比父王的沉香国还大吗?” “大的多。”鸟将军道。 “那里全是像你一样的鸟吗?”无香又问。 “也有人,”鸟将军抖了抖它的黑色披风。“他们都是黑鸟之国的臣民。” “荒唐。”无为道。“鸟为主宰,人为臣民。胡言乱语。” 不弃大笑,他摸索着又为自己斟满一盅酒。 “不可无礼。”不弃嗔了无为,又转向鸟将军。“将军说说沉香木吧。” 十年前,赛公输在快绿坊捉住了一只名叫世子信使的鸟,之后,小五用竹篾给它编了一只鸟笼。两天后小五又把它从笼子放了出去。小五那么做,不是因为预先料到有个凌迟之刑等着她,而是因为,这只鸟不吃也不喝,饿的只剩一张鸟皮了。“去吧,”小五打开笼子对它说。“去告密吧。小五心善,心善的人有时是会天打雷劈的。”小五放走世子信使后不到半炷香就被郡王的人带走了。幸好小五没死。但小五一直恨着这只鸟。时断时续恨了十个春秋。 “郡王有三千只信使,在下是唯一背叛郡王的信使。”鸟将军叹息道。 这只鸟背叛了郡王。它一直向西飞去。只用三天便飞越了沉香国的十八州。又用了三天三夜,飞越千山万水,在一片茫茫海域尽头的陆地收起了翅膀,之后一头昏倒在岩石上。它又累又饿,昏倒时日光还在岩石以西,醒来时,日光已斜照在东边的岩石上了。它挣扎着还要飞,这时听见一个声音从天际传来:“你已到了黑鸟之国,所有飞鸟梦寐以求之地,还要到哪里去呢?”它听后再次昏了过去——那声音大的就像贴着耳朵撞响了一口钟。第二次醒来,它已在一个仿佛云中琼宇的大殿之中了。那是它生平从未见过的恢宏殿宇,郡王的大殿,火神王的大殿,世间所有的大殿,与之相比只算的上是顽童堆起的沙丘。它看见大殿上的灯火是繁星做成的,所有雕栏和石级都用碧玉和羊脂玉铺成,帷幔和流苏梦幻般舒展在大殿上,细看竟是彩色流云制成。那里的廊庑层层叠叠,那里的香雾氤氲缭绕,大殿深处的蛇琴奏出仙乐,这只鸟的鸟魂鸟魄则朝着大殿深处飞去。 鸟将军讲到此处,呷了赛公输给的一口茶。无为瞪起眼睛看着它。不弃只是饮酒,一言不发。小五不知何时取来了纸笔,催促鸟将军快讲下去。 “那里是黑鸟之国的王宫。黑鸟之王——” “且慢。”不弃蓦地打断鸟将军。“那黑鸟之王,尾翼可有青色火焰?” “太子如何知道?”鸟将军惊问。 “这就对了,”不弃笑道。“当年掳走王爷爷诏书的就是这黑鸟之王了。” 这只鸟在黑鸟之国呆了十年。它成了一名将军。可是,黑鸟之国究竟什么渊源,何以鸟为主宰,人为臣民,其间情形,鸟将军只字不提。它曾是郡王的鸟信使,嘴巴硬的像顽石。 “眼下只说沉香。”鸟将军又喝了一口赛公输给的茶。“沉香国大疫流行,唯有沉香,可以拯救沉香国。” 不弃将粗陶酒盅收回袖中:“说回正题了。无为,无香,你们听清了?沉香可救沉香国。” “黑鸟之王不是鸟,而是神。”鸟将军说。“天下大事,无所不知。” 黑鸟之王既是上界神鸟,沉香小国这场瘟疫,黑鸟之王岂能不知呢。 “太子可知,沉香国何以有此一劫?”不弃摇头,鸟将军又道:“沉香国自初以来历时百年,百年之中内乱不断,手足相残不绝如缕,弑父篡逆时有所闻,王道失倾,纲常沦废,弄的就连民心也好像都叫狗吃了,刁民遍地,市侩风行。上天为之震怒,早有遗弃沉香小国之心,故而降下这场灭绝天灾。” “那瘟神真是上界派下来的?”小五插嘴问道。 “正是。”鸟将军板起脸道。那样子也很有些神气。 “那因何又要拯救沉香国呢?”小五又问。 “黑鸟之王慈悲为怀,不忍心沉香覆灭,生灵尽毁。”鸟将军仍然板着神气的脸。 “且慢且慢,”小五撇开纸笔,蹙起眉头看着鸟将军。“所谓上界,也有黑鸟之王的份儿吧?” 鸟将军道:“当然。” “怪哉怪哉,”小五语速飞快,每当她语速加快就是十分较真了。“降灾的是他,拯救的也是他。莫非上界仙圣也闲极无聊了?” 不弃正饮酒,听小五如此说话,一口酒都喷了出来。鸟将军漂亮的披风不幸酒香四溢。 “恩人何出此言,”鸟将军的脸色很难看。“妄议上界仙圣,罪莫大焉。” “小五别多嘴。”不弃道。“将军倒是说说看,沉香木如何救的了沉香国。” 鸟将军道:“沉香百年结香,千年造化,乃是辟邪克毒的圣物,极品沉香自然可解疫毒。” 不弃点头:“言之有理。不过,沉香国自古不产沉香,你是知道的。” 鸟将军道:“黑鸟之国遍地沉香,俱是极品。只须黑鸟之王一道旨令,要多少就有多少。” 不弃拱手道:“黑鸟之王菩萨心,不弃拜谢了。可惜,不弃只是一介庶民,一个瞎木匠,又能成什么事呢。将军不如面呈火神王,仰承黑鸟之王法力,拯救沉香国万民于水火。” 鸟将军半晌无言。半晌过后,鸟将军道:“太子,在下实言相告:上界此番降灾于沉香国,所要灭绝之人正是火神王不离。” “胡说!”无香怒视鸟将军。“父王是好父王。等我禀明了父王,将你这胡言乱语的鸟捉去喂猫。” 无香说罢,扭身就走。小五丢下纸笔,一路踉跄追了出去。 不离刚好在此时下了龙辇,步入不弃的院子。 这是火神王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看不弃。一个月之后他死于瘟疫,没有第二次的机会了。后世野史关于此节的记述,也疑为小五手笔。其中对公主无香的着墨颇为细腻:无香当时跑出工房,刚好撞进火神王不离的怀中。火神王不请自来,是任何人都不曾料到的。无香吓一跳,无香身后的小五吓了一大跳——假如无香在那一刻禀明不离:有只鸟想要灭绝了你——此间院落里的老少定然先要被灭绝了。不离狡诈过人,看见工房里的那只鸟他会怎么想呢?无香只有十岁,盛怒之下她会对不离说出什么来呢?这个瞬间,小五快被折磨死了。后世野史中对此也有记述。记述中形容当时的小五:恨不能冲上去前去,将香儿含在嘴里,直等到不离离开再吐将出来。此等绝非小准文风的描述,显然是出自小五之笔。 “香儿?”当时火神王将无香抱在怀中,蹙起眉头审视无香气咻咻的脸:“什么人敢惹香儿生气?告诉父王,父王定不轻饶。”无香听罢,嘟起花儿般的小嘴道:“是娘亲。娘亲要和香儿捉迷藏,却又不把眼睛蒙起来,香儿当然藏不住,故而用力跑,用力跑,不曾想跑到父王的怀里来了。” 公主无香之聪敏,在此节野史中可见一斑。 其时,不离怀抱无香,径自向工房走去。身后的小五惦记着工房里的鸟将军,却又喊不得,叫不得,急的昏天黑地。可她跟进工房之后,那只鸟已是踪影不见。工房内的不弃、无为、赛公输跪拜不离。“平身。”不离边说边皱起鼻子。工房里弥漫着米酒的气味儿,或许还能嗅出鸟的气味儿,嗅出灭绝的气味儿。不过,不离似乎没怎么在意酒味儿之外的那两股气味儿。 不离笑着看不弃:“不弃,你这么喜欢酒,朕让人把御藏的好酒给你抬过来,摆满这院子。” 不弃拱手答谢:“多谢陛下御赐美酒。” 不离扭头看工房外的场院,像是要目测一下需要多少只酒坛才能将它摆满。如此一来,不离却看到了跟马兰刷子放置一处的沉香木。 “不弃,你要用朕的沉香木刷马桶?” 不弃面朝着场院,眼中仍是一片空茫。 “陛下息怒。不过,陛下龙颜震怒也是理所当然。那些沉香木并非真品,只配和马桶刷子放在一处。” 不离怒不可遏。不离知道,不弃在木头这事上不会打诳语——他爱木头远胜于爱他的酒——如此说来,是内务府的废物错花了银子,把这差事办砸了。 “无妨,”不离在太监从宫中带来的龙椅上坐定,只距不弃半步之近。“朕命人再去采办。” “去不得了,”不弃摇头道。“沉香国大疫流行,邻国岂能大开城门恭迎瘟神呢。” 不离无言。让火神王无言的人不会活太久。不弃是例外。 “无妨,”不弃侧起脸对着不离。“极品沉香木虽只有一成,雕造余下冥器倒也够用。” “朕不懂木头。”不离指着工房里的七根极品沉香木。“它们个个都小得像棍子,如何雕造朕要的那只大龙舟?” 赛公输和无为紧张地望着不弃。 “好办。”不弃笑道。“拼起来就行了。木匠称作‘攒斗’:一根木头不够,七根拼起来就够了。极品沉香,木屑都是宝贝,不会糟践的。” “如此最好,朕放心了。”不离说着,把身子更近地靠向不弃,近的容易叫人想起当年的“离掐案”。“不弃,朕今日来找你不为冥器,只想看看你,说说话。” “不弃知道。”不弃笑道。 “知道朕要说什么?”不离的面罩几乎触到了不弃的脸。 “孤独。”不弃说完,就从袖中取出了粗陶酒盅。 a42 第41章 不离是末代国王,也是沉香国史上最孤独的王。他连一个可以为他排遣孤独的人都没有。宾天之前他变的更孤独,更敏感,某种有如神谕的东西开始显现,不离忽然发现:假如此生还有一个能参透他的人,那就只能是不弃了。不离那天不仅去工房看不弃,还留到夜半三更,和不弃要酒喝,喝到酩酊大醉才起驾回宫。不离身边只跟着一个年老的太监,不离喝醉了以后,两个嬷嬷去厨房磨刀霍霍,又把赛公输叫去商议是不是把复仇放在当夜实行。小五制止了他们。小五说,不弃知道你们这么干定然要反对。事后证实,小五猜的没错。不弃自从亲眼目睹须弥自斩头颅以后,再没想过要用类似的方式去复仇——上天会替人办妥一切的,不离即使不被上天灭绝,也会死于彻入骨髓的孤独。 那个晚上,工房里只有不离和不弃。不离问不弃,想不想见小准。不弃说不想见。不离不信。“朕不信。你若想见小准,何不趁着朕酒醉之时直说呢,朕或许恩准你们相见呢。”不弃捏着酒盅,笑着摇头:“不弃瞎了,心也是空的,除了匠艺,什么都放下了。” 那个晚上,不离告诉不弃,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只黑色大鸟在他的王冠上屙了一泡尿。不离自从服用道士所炼丹药总是神清气爽,此梦之后却仿佛沉疴加身,似有不久于世之感。“趁着酒醉,朕对你实说了吧:此生此世你与朕恩怨纠结,来生来世朕却还想与你做回只恩无怨的兄弟。朕假如在你之前宾天,便把王国玉玺给你,你就代替朕做沉香之王。”不弃叹息道:“不弃拜谢了。王国玉玺是不弃拱手送还你的,怎么会再要回来呢。你本无后,自你之后,也就没有这个沉香国了。” 那个晚上,三个道士四处寻找不离,子时才找到不弃的工房。三个道士跪拜不离后,面带神秘之色。“你们有话直说,”不离醉眼迷离地看着他们:“不必防着不弃。”三个道士说:“恭喜陛下,大丹已成。”不离大吃一惊,问三个道士,短短数日如何炼成大丹?三个道士回禀:大丹其实早该炼成,只是缺了一味药引:寿者之骨。这个秘密,无可道人生前便参悟到了;不过,沉香国长寿之人非无可莫属,他又不肯拿出自己的骨头炼丹,故而延至今日。不离明白了:“你们用无可的骨殖作了大丹药引?”三个道士痛哭流涕跪在地上:“忠孝不能两全。陛下服食大丹之后,可得无量寿,如同神仙在世,出入三界可任意随心。届时见了先师,还望陛下为我等开脱。不然给先师怨魂整天追着,我等怕是活不成了。”不离在丑时前起驾回宫,去丹炉看他的大丹。 那个晚上,不离离开之前提起了沉香国之宝,那只绝世珍品沉香木龙舟:“朕知道你做梦都想要那东西,朕服了大丹,即刻命人把它给你送来。”不弃摇头:“陛下还是自己留下吧。把它点着放在身边,就和焚香一样,自有用处。”不离看着不弃的眼睛,想从那里看见一丝矫情——烧了沉香木龙舟?不弃居然也会口不应心——但是不弃眼中没用矫情,那里空蒙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火神王不离服食大丹后,连睡了三天。三个道士溜出内廷,此后杳无消息。 不离昏睡的三天里,瘟神走遍了沉香国。不仅是人的四肢百骸、五脏六腑相继溃烂,就连山川草木、车船建物也开始朽烂了,所有的颜色,包括天空都变成了黑色,每一阵风刮来的不是挤压的空气,而是摧毁状的黑色粉末,看来就连天空也烂掉了。整座都邑都在黑色火焰中燃烧。护城河的河水开始凝结,三日后成了一块固体焦炭。废弃的箭楼也像是一个高大的炭块儿,三日后无声无息地坍塌了,化成齑粉抛撒在僵止不动的河面上。瘟神将这些都捏碎了以后,就朝向火神王的内廷进发。 三日后不离醒了。在早朝的金銮殿上,不离清点文臣武将时,发现人数少了一半。没来的那一半,有的手足开始糜烂,有的已经躺进了棺木,跟着棺木一起继续糜烂。大臣们说,火神王下旨后,都邑内城外郭紧密封锁,不要说是人,就连只鸟都不曾飞进来过。王宫内廷更是把守森严,不要说是人,就连空气都要滤过一遍才进的来。不离当然是不信这些狗屁鸟话的——再怎么说,瘟神不是大摇大摆进来了吗。不离用食指支着头,那里因为大丹之故,还在隐隐作痛。他问那些大臣:“沉香国真的要覆亡了吗?一场瘟疫就能毁掉百年基业,万里江山吗?”大臣们泣不成声,摇头不止,一个个快把戴着乌纱帽的脑袋摇掉了。有几个重臣齐齐跪倒说:“陛下,臣等怀疑,此次天灾并非天灾,而是人祸。”据这些大臣说,沉香全境,不管是人是物,几无例外都遭了瘟灾,只有边塞的猛火油井还是好端端的,不仅好端端的,猛火油量和油质甚至好过从前。大臣们说:“周边邻国对猛火油觊觎已久,臣等妄测:会不会是邻国故意播下疫毒,趁机劫夺猛火油呢?”不离没说话,他示意让他们接着往下说。“若是人祸就好办了,定有对策。因为但凡是毒,必有克星。臣等已然探明,沉香木可解此疫毒。”不离听了大吃一惊。不离道:“邻国拒售沉香木,对不对?”几个大臣哀叹:“正是。” 早朝之后,不离回到养心阁,在灵牌前祭拜他的父王。他父王的灵牌下是一间密道,可以直通内廷深处,直达在建中的王陵。密道中还有一间密室,王国玉玺就藏在这里。他屏退了左右,揿动机关,打开灵牌下的一道石门进入密室。但他拿出的不是王国玉玺,而是不到掌心大的一样宝物:传说中的沉香镇国之宝,那只沉香木雕的龙舟。 沉香国自古无沉香,起初也无国号。相传一百年前,有个大国皇帝赐给沉香国王一只透雕的沉香木龙舟,沉香国由此得名。相传此龙舟是个世间尤物,船首雕龙头,舟身有楼阁,翘起的尾部雕有蜈蚣旗。相传此龙舟的龙须计有八十一根,根根可数,指甲大的楼阁内雕有米粒大的龙椅,椅上雕着比跳蚤还小的牡丹花。相传它还是只神龙舟——置于水上喷出火,置于火中喷出水——有如传说中的真龙。传说中的这只龙舟,现在就拿在不离手上,可它同传说的龙舟相比大相径庭。它不是透雕的,而是浮雕的,龙头、龙尾、蜈蚣旗和楼阁一样不少,但看起来不是雕刻上去的,更像是描画上去的。龙须似乎被剔刀刮过了,只有稀疏几根。龙椅上的牡丹是没有的,因为连龙椅都没有。 那些传说在沉香国《王族内史》中都有记述。仅凭这点,首代内史臣就该斩首。不离把这只龙舟看了一会儿,拿到面罩下的鼻子上嗅了嗅;没嗅出什么,什么味道都没有。他用火镰点燃一只猛火油龙,又用它点燃龙舟的尾巴。这时,不离闻到了味道,沉香的味道。 “不弃,”不离喃喃道。“朕不会先死的。绝不会。” a43 第42章 不弃用了一天一夜,把七块沉香木合而为一。 七块沉香木,个个奇形怪状,俨如七个坏脾气老头。要把它们拼在一起,等于让七个坏脾气老头同塌而眠。试了四十八次都失败了。两个嬷嬷认为,不合牙的地方最好用刀斧修整,免得大家累死。小五提议把半沉和不沉的沉香木都拿来挑选,总会拼成一块大料,“给丑鬼造冥器,管它什么极品下品”。嬷嬷和小五所言,不弃只当没听见。无香、无用、无知一起温过书跑到工房里。观望了片刻,无香说:“父亲,不如让无用、无知和香儿试试。”不弃苦笑:“也罢。”无香、无用、无知将七块木头看来看去、传来传去、摆来摆去。不消半炷香,一块整木拼好了,严丝合缝,浑如天成。 当夜丑时,沉香大料胶制完成。此木长一尺,宽八寸,高三寸。不弃让小五供好此木,又燃起线香,不弃、无为和赛公输屈膝跪拜:拜天,拜师祖,拜沉香。 不弃看不见,他让无为照他说的勾出一幅龙舟草图。 此图虽是龙舟图,龙舟上却是一座镂空的天宫琼楼,有层叠的廊庑,有缭绕的香雾,有仙子在深处抚琴,有星星点缀而成的灯火,有云霓裁剪的帷幔和流苏。这些都只是陪衬。琼楼上栖着一只黑鸟,它才是木雕龙舟的主角。它不是寻常的鸟,而是只神鸟。没人知道它的来历。它法力无边而又心意难测,尾翼上的青色火焰可以布施恩泽,也能降下灾难。 “此为何物?”赛公输用手问无为。无为替他翻译给不弃。 “龙舟。”不弃笑道。 “太子说笑了,”赛公输用手说,“龙舟不是这样的。” 不弃掏出了粗陶酒盅。“黑鸟之王要的龙舟就是这样的。七天为限。” 赛公输似有所悟:“莫非这场天灾是黑鸟之王降下的?” 不弃捏着酒盅,但他已经没有米酒了。“黑鸟之王想要两样东西:猛火油和沉香木龙舟。否则,沉香国人畜不留,草木永劫。” “父亲允诺了?”无为问道。 不弃笑着摇头。“神鸟之命,怎好违抗呢。为父算是个好木匠,可如今已经瞎了,什么舟都雕不出,更不要说是沉香木龙舟。” “可父亲因何又改了主意?” “无香﹑无用﹑无知拼出沉香大木,是为天意。既是天意,想必雕的出。” 这天起,不弃以无为和赛公输为手,日夜雕造黑鸟之王的龙舟。沉香木坚如金石,锤凿之器都不能用,一锤一凿出了偏差,整只龙舟就废了。故而只能用雕刀。不弃的雕刀有三十种,每种都有一百把备用。不弃告诉赛公输和无为,无须束手束脚的,只管照他的吩咐爽快行刀——与其坏在最后一刀,不如第一刀就坏掉,假使要灭绝,横竖都是躲不过。赛公输和无为心领神会,行刀有如运笔作画。到了第三天,雕出半个龙舟竟无一刀之误。 每天都有宫差前往不弃的工房监工查看,——那龙舟,理所当然被认为是火神王的冥器龙舟。那只鸟将军也负有监工使命,它每日就在宫差的头顶飞来飞去。不仅是宫差和鸟将军,越来越多的宫人也伸长鼻子,挤在不弃工房外的香炉前——那里的半沉沉香木已经燃到第二根了。场院里跟马兰刷子一并摆放的不沉沉香木都转移到了嬷嬷的厨房——那些宫人手足开始糜烂后,手脚也变的不干净,偷了好多根下品沉香木。 “把它们架到场院里点燃吧。”无香对两个嬷嬷说。 “她们要留下作柴禾用呢。”小五睒着眼道。 无香公主发话,两个嬷嬷只好照办。不沉沉香木在场院当中失火般地点燃了。下品沉香的浓烟飞出场院,四处弥漫,那些宫人来的就少了。 沉香木龙舟雕到第五天,无为一刀失误,黑鸟之王的一只眼睛雕坏了。 黑鸟之王是神鸟,一眼看去就该是法力无边的。不弃让赛公输雕左眼,让无为雕右眼。他们每走一刀,深浅轻重,收放缓急,都依不弃的吩咐做。赛公输不愧是一流匠人,那只眼,他用三个时辰就雕好了,是只明亮深邃,睿智慈悲的眼睛。轮到无为,也用了三个时辰,行至最后一刀,三角刻刀下传来“啪”的一声微响。不弃原本端着酒,只等无为走完这一刀就把它灌进胃里;听见这声响,不弃放下粗陶酒盅,叹了口气:“废掉了?”无为呆若木鸡,不知该如何回答。“不怪你,”不弃道。“是为父之误,只教你运刀,没教你识料。赛公输你去看看右眼下的沉香木,是不是有瘿结?”赛公输验过了,果然有个细如毫发的瘿结,无为那么好的眼力竟未发觉。无为哭起来。赛公输放下了刻刀。不弃把方才那盅酒灌进胃里。他想了想,兀自笑了,“老子又没见过神鸟,谁知它两眼长什么样。无为,龙舟没废,你照为父说的接茬儿往下走刀:眼为心灯,那刀炸了,右眼必定失神,阴郁伪善,狡黠多诈。无为将错就错,能雕出这样的眼神就行了。到头来是福还是祸,就随它去吧。” 龙舟雕到第六天,赛公输的刻刀也出了纰漏。那是在黑鸟之神的尾翼上,最后那一刀,不弃让赛公输把三角刀换成玉婉刀,为的是要收住尾翼上最后一根毳毛。毳毛是直的,但赛公输瞬间想起了龙须——让他的师爷和师傅羞愧而死的龙须——刀锋一抖改成了斜线,孰料此处木料暗藏断纹,那柄玉婉刻刀的刀尖连同那断纹同时崩断了。赛公输没舌头,声带还在,吼起来像怪兽。他边吼边用无尖刻刀戳自己,身上戳出了几道血喷泉。不弃和无为死死抱住他。“太子,让赛公输死了吧,”赛公输用手说,“赛公输是废人,早该去找师爷跟师傅了。”赛公输体格大,不弃抱着他有如抱麻包,累的呼呼直喘,“横竖是死,喝了酒再去也不迟。”赛公输扔了刻刀,跌坐在小五搬来的椅子上。不弃叫无为也放下刻刀过来斟酒,“为父要和赛公输一醉方休。” 不弃和赛公输一人一坛酒。小五走过去看那雕废的龙舟:尾翼上瑕疵一点,不及小米粒大。“无为,”小五悄声问:“这么小个瑕疵,整个龙舟就废了?”无为点头,怯怯地回道:“娘眼里是瑕疵一点,匠人眼里却是大如麦斗,前功尽弃了。”小五嘟起嘴道:“说废就废,大家岂不都活不成了。那只鸟眼能将错就错,这只鸟尾巴如何不能?”无为不答,匠人的事和外行说不清。 “官人,”小五转向不弃。“奴家有一事不明,想要请教。” 不弃捏着酒盅道:“说。” “神鸟也是鸟,此处瑕疵倒可以改成一样东西。” 不弃摇头笑道:“莫非要改成鸟屁股?” 小五想了想:“那怕是不好,亵渎神灵。不过,这神鸟之王的尾翼能喷火,改成火焰不就行了?” 赛公输的纰漏在于神鸟尾翼。寻常只鸟在那个位置屙屎,神鸟在那个位置喷射火焰。一团火焰被雕缀了出来,雕废的龙舟又活了。不弃﹑赛公输和无为如逢大赦,当日不再操刀。两个嬷嬷在厨下加了好菜,一家人饮酒欢庆。 次日是沉香木雕的第七天,黑鸟之王所限最后一日。不弃和赛公输睡到过午才醒。未时起,圆刀﹑平刀﹑斜刀﹑钻条刀﹑玉婉刀﹑三角刀全部撤去,只用二十把细木锉打磨上光。申时起,小五执笔,为龙舟上色。戌时,着色干透,赛公输和无为又化开蜂蜡和松节油,为龙舟上光。子时之前,透雕沉香木龙舟全工完成。 “它怎么样?”不弃坐在椅上,龙舟就齐眉供在他面前。“它到底怎么样?” 赛公输用手说:“是个好玩意儿。可还是不及沉香国镇国之宝。” “错了。”不弃将一盅酒一饮而尽。“即使公输班再世,也雕不出那沉香木龙舟。赛公输还不明白?” 赛公输摇头。摇头的意思,一是不知,二是不信。 “信不信由你,”不弃又摸索着给自己斟满酒。“沉香木难以造器,故而十雕九废。这龙舟总算雕造成了,可惜却是下品,可惜了这极品好香。” 无为问:“沉香不宜造器,父亲因何又向火神王要沉香?” 小五抚着无为的肩:“造成冥器,那丑鬼不会让这一家活在世上的。你父亲故而执意要雕沉香木。无为明白了?” 无为点头。不弃将酒灌下去。工房窗外月色迷茫,一只鸟影滑过窗前,未几飞入工房。鸟将军抖开它的黑色披风,切近验看雕好的沉香木龙舟。 “好龙舟,好龙舟,”鸟将军啧啧称奇,“黑鸟之王没选错人,太子果真匠艺非凡。” “那就烦请鸟将军带回去复命了,”不弃沉声道。“黑鸟之王允诺不弃:龙舟造成之日,天降万片沉香木,此话还当真吧?” 鸟将军点头:“黑鸟之王是神,岂能言而无信。” 小五拉着无香﹑无用﹑无知跑出工房,站在场院仰望太空。他们想看万片沉香如何从天而降。但是除了几点星月和无边夜色,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小五返回工房告诉不弃。 不弃用看不见的眼睛逼视着鸟将军。 “时辰未到,自然什么都看不见。”鸟将军道。 不弃问:“要到几时?” “回太子,”鸟将军道。“此龙舟焚尽之时,万片沉香就会从天而降。” “烧掉?”所有人都惊诧失声。赛公输很想抓住这只鸟,像当年在快绿坊那样把它塞进笼子,或者揪光它的鸟毛。 “明白了,”不弃道。“黑鸟之王是神,烧了龙舟,就是送达上界了。鸟将军,对不对?” “对了一半。”鸟将军施了一礼。“焚化龙舟,香雾上达天庭,黑鸟之王自可收纳。但黑鸟之国遍地沉香,黑鸟之王又怎么会在乎一炷沉香呢?它只在乎虔敬之心。沉香国历时百年,敬天之心早已丧尽,才会遭此劫数。太子七日造成沉香木龙舟,诚心可鉴,此舟焚化祭天,当可拯救沉香国于危难。” 不弃大笑。边笑边击掌:“好听,好听。” 小五走到鸟将军近前:“这事就怪了:烧只龙舟就能救下沉香国,那沉香国民岂不人人都烧起来了。上界降下这场瘟灾,总不至于为了家家冒烟吧。看在小五救过你一命,只望鸟将军给句实话。” 鸟将军摇头:“在下句句都是实话。天机不可泄露。在下只是凡鸟,多余的什么都不知道。” “小五不要问了。”不弃道。“烧掉那龙舟。” “烧不得。”小五跺脚:“烧掉丑鬼的冥器,一家子还活的成么?” 鸟将军冷笑道:“不离犯下灭绝大罪,朝不保夕了。” “事不宜迟,”不弃从椅上站起。“烧龙舟。” 沉香木龙舟被赛公输托在手中,捧到场院。那里浓烟滚滚,上百根下品沉香木都在火中焚烧。只要将龙舟抛进去,黑鸟之王就会宽宥灭绝之国,就会降下万片上界沉香。此时远处传来喧嚷人声,火神王的禁军层层叠叠,将不弃他们围在当院。 a44 第44章 不离的密道直通他的王陵。他在下旨包围不弃宅院之前,经此密道去看过他的王陵。半月前那里还有上万工匠,邻国的顶尖匠人也有一千人。大把库银流进这些外国匠人的荷包,他们建造的王陵则比地上宫殿华贵百倍。瘟神来了以后,王陵工程瘫痪了,金碧辉煌的地宫停在那里,冲着天空张开空荡荡的嘴巴。所有匠人都去向不明。监管匠人的禁军也不清楚。因为就连禁军也有半数以上都不见了,没准他们的消失同匠人的消失有关,或者原本就是一回事:死于瘟疫,或是逃出了内廷,远离了都邑。留下来的禁军还有上万人,半数以上手足已经糜烂。他们不是为了恪尽职守才留下的——如今他们想离开就没人能拦得住——他们留下来是因为闻到了沉香。如今人人都已获悉沉香的秘密,不弃院中燃起沉香篝火之后,那些禁军糜烂的手足就开始复原,被瘟神掐住的脖子随之松解;即使不离不下旨,禁军也打算围住那院子;现在不离下了旨意,禁军一眨眼就把王命执行了。 从这一刻起,火神王不离每个行止都成了最后的一次。他在王陵呆了一夜,成了最后的一次,此后他将只能躺在龙床上,一直到死。不离乘坐龙辇去金銮殿,也成了最后一次,此后所有要议的事情,都将在他跟一个蓝眼珠的人之间进行。 不离坐上大殿,发现除了金砖铺砌的玉阶之外几乎就没什么人了。他从紫檀宝座上往下看,看见他的禁军头领还在。“传朕旨意,速去把不弃那里的沉香木都拿来。”禁军头领领了旨,欢天喜地下去了。“这家伙为什么欢天喜地的呢?”不离边从宝座站起,边在心中揣摩。这是不离最后一次揣摩人心,自此以后,不离的心智发生了异变。简单说,他很快就会变成一个心魔缠身的狂人。 走出金銮殿的不离返回了养心阁。 此刻,不离身边还有一个老太监,四个抬龙辇的轿夫,一名御医和一个蓝眼珠的外国人。蓝眼珠自称来自异域,他的国度不离从未听说过。此人总是无比虔敬地拿着一本羊皮封面的书,仿佛那是用另一个君王的圣旨订成的。蓝眼珠的沉香国语很一般,几乎不知他都在念叨什么。但不离已顾不上轰他走了。 带着那几个人,不离回到御书房。他的母后居然就在那里等着他。 “王儿,你回来了?”老王后盛装华服,语辞沉静。 “母后?”不离深感意外。“母后今日好生奇怪。” 老王后笑道:“王儿说的没错,母后不疯了。” 蓝眼珠在胸前划十字,一手拿着那本书。 “轰他出去,”不离命令老太监,“朕要与太后说话。” 老太后制止了不离:“王儿,不可对异域圣人无礼。是他治好了母后的病。母后还有话要当着异域圣人对你说。” 御书房里燃着一炉香。香源是那只沉香木龙舟。它日夜不停地焚烧,烧去了大半,眼看着就要烧到船头的龙须了。老王后看着那炉香,告诉不离,这个没用了,不如撤去。不管什么样的香,都解不去沉香国的毒,解不去不离身上的毒。她告诉不离:他将于三天后死去,沉香国也将随之覆亡,蓝眼珠会超度他的亡魂,让他与死去的父王在另一个世界相会。 老王后没什么异常,所言也不像是疯话。可越是这样,不离越觉得这一切都在梦里。只要眨眨眼睛,这场噩梦就会消失,他仍是沉香国的王,仍能呼风唤雨,仍能移山倒海。不离伸出指头,在面罩对侧的脸上用力戳,想把这个梦戳破,让他从里面出来。老王后看见了不离的手指,伤感不已。不离沿着母后的目光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指,蓦然发现手指上生了霉斑,霉斑的中心已开始糜烂,散发异臭的黑色汁液在薄如蝉翼的皮膜下越聚越多。不离大叫着从龙书案前跳起: “是谁欺朕?沉香,还是不弃?” 老王后潸然落泪:“不是沉香,也不是不弃。王儿命该如此。王儿无须惊慌,母后三日后也会死,母后会一直在你身边。” “沉香,沉香!”不离咆哮道。“这沉香龙舟定是假的,它骗了朕,骗了沉香国一百年。母后不要惊慌,不弃那里还有沉香。那些沉香不是假的,定能让不离跟母后逃过此劫。” 老王后摇头不止:“天意难违,天意难违!” 蓝眼珠划过了十字,把不离的手放在他那本羊皮封面的书上面。但不离把手抽了回去:“把他轰出去,砍他的妖头!”但是没人执行这道旨意,老太监不动,宫女和御医也没动,御书房外龙辇前的四个轿夫已不知去向。 四个轿夫逃出了养心阁,朝向不弃的院落狂奔而去。 其时,禁军已将不弃的院子围成了铁桶,密不透风。那里不只是禁军,还有幸存的宫人和不离的文官武将。也不只是内廷的人,还有从都邑涌入宫中的幸存的庶民。这些人不断增多,箍成的桶壁越来越厚。这些人都不是站着,而是跪在不弃那座小小的宅院外,以这种姿势把弥散在空中的沉香吸入肺中,吸入脑中,吸入四肢百骸,吸入奇经八脉,吸入扶摇不定的三魂六魄。 黎明前,场院里的下品沉香全部燃尽。工房内,只剩下了七块半沉沉香木和那只极品沉香木龙舟。 “都烧了吧?”小五对不弃道。“不离那丑鬼完了。沉香才是万民主宰。” 不弃没有回答。他眼前的窗子打开着,窗外跪满了人,端坐在那里的不弃,此刻沉静的就像一炷香。 “小五,”不弃的眼中一片空蒙。“看见她了吗?” 小五踮起脚尖,在人群中搜寻。“没看见,”小五道,“她不在这里。” “鸟将军,”不弃又将头转向身边那只鸟。“烧了沉香龙舟,万片沉香真的就会从天而降吗?” “是。太子。” “烧吧。”不弃道。“只给不离留下一片。他的头脸,不弃要给他雕出来。” 本卷完结章 若干年后,几个古玩商人来到一个名叫沉香的古镇。他们买船而来,船舱里有琴有酒,还有带来的姑娘。艄公是个须发皆白的沉香镇人,少言寡语,只有欸乃的摇橹声偶尔提示他的存在。古玩商人们需要一个向导,他们拿出大锭银子给那艄公。艄公接过银子放入荷包。什么都没说。古董商人们相顾一笑,回姑娘们身边去了。 船在码头停靠,那里泊着许多这样的船,同属于一个船主。艄公让他们在岸上等他,他去跟船主回话。古玩商人们坐在岸边的茶摊上,看着艄公走进沿岸而建的一座古旧宅院,它的造型很像一条船。等不多时,艄公返回,赶来了一部轿式马车。古玩商人们上了马车,艄公赶车往镇上走。 车道不宽,一路铺着青石,青石上生着大片苔藓,也印着新鲜的车辙。车道两侧布满了民居,斗拱﹑飞檐﹑门罩﹑屋翎﹑花门﹑栏杆都有百年光景,满眼的木雕﹑砖雕﹑石雕,件件看来都是宝贝。车道拐过民居和几条窄巷后开始变宽,从这里开始进入古镇的繁华之地,也是古玩商人的心仪之地。此地有上百家古玩店,家家都是上百年的老字号;特别处还在于,每家店都只出售自家祖上传下的古玩。退后百年,它们连玩意儿都算不上:海龟壳甲胄﹑投石器﹑青铜战车﹑钤有王国玉玺的文告﹑石凿﹑瓦刀﹑漆桶﹑王宫御阶上的金色石砖﹑相传是一位太子亲制的人偶日晷﹑载人风筝﹑麋鹿车和他用过的粗陶酒盅,还有家店,专门出售古玩马桶,它们的开价十分昂贵,因为它们不仅出自王宫,还被一位太子妃亲手刷过。几个古玩商人在古镇勾留了两天,始终没找到他们要找的古玩:一只传说中的沉香木龙舟。 “没人找得到它。”艄公说。 几个古玩商人笑着摇头,他们不信。 艄公用马拉轿车把他们带到自家的宅子。那也是一座百年光景的宅子,宅院外不足百米是一座下面不见河水的石拱桥,遍生青苔的桥畔有座庵门紧闭的尼姑庵。几个古玩商人走进宅子,仰见厅堂里供着一座神龛,龛前画着一幅像。画像上的人就是艄公的先祖。艄公少言寡语,举止间却自带一股贵胄之气,几个古玩商人丝毫不敢小觑。他们进到厅堂,就在神龛前上香祭拜。艄公也不答谢。只是给他们沏了一壶茶。 “敢问艄公,画上之人可是府上先祖?” “曾祖。”艄公请茶后,自己也端起一杯茶。 几个古玩商人点点头。其中一人道:“此画像的纸张﹑画工绝非等闲,敢问贵先祖究竟何人?” 艄公淡然一笑:“不弃。” 当夜,几个古玩商人就在艄公宅中留宿。艄公是沉香国太子不弃后人,这令他们惊诧不已。他们整晚都在追问不弃和那只沉香木龙舟的下落。不管怎么问,艄公都这样回答:“没人找得到它。” 百年之间,太子不弃焚化龙舟的传说不绝如缕:其时,上界神鸟降下瘟灾,太子不弃焚化沉香木龙舟,替代万民虔诚忏悔,神鸟遂从上界降下万片沉香,禳解瘟灾。只是独独没有放过火神王不离,三日后,不离五脏糜烂,不治身亡。然而,该传说只是其一。传说之二是:其时,太子不弃虽然让人焚化沉香木龙舟,但那龙舟遇火不燃,即使用当时的火器猛火油龙喷烧,也是无效。彼时的天空乌云大作,瞬间暴雨倾盆。那场雨下了三天,沉香国成了水乡泽国;大雨过后,万道彩虹披挂天际,遍地升腾沉香之气,瘟神张皇离去,沉香国那场大劫霍然而解。只是上天独独没有放过火神王不离,三日后,不离虽未因五脏糜烂而死,却因躁狂之症发作,绝气身亡。两种传说尽管不相一致,但有一个细节相同:不离死后,尸骨溃不成形,不弃以半沉沉香木雕出不离毁容之前的头面,连同一应冥器成殓掩埋,携带家人出了内廷,自此销声匿迹。 次日,艄公赶着轿式马车,仍给古玩商人们作向导。 “这石拱桥也有一百岁了,”艄公道。“老朽小时候,桥下还有水,——一百年前护城河的水。” 这是座漂亮的桥,用一万块石头拼成,每块石头都有如木匠“攒斗”般咬合在一起,虽然过了一百年,但结实的就像幼童的的牙齿。轿式马车从桥上碾过,须臾来到桥畔的尼姑庵前。尼姑庵荒废多年,门楣上方的庵名久经风雨,字迹早已剥蚀得漫漶不清,庵门紧闭,长蒿却从缝隙之间伸出来。 “沉香国第一美人就是在那里修行的?”几个古玩商人掀开轿帘问道。 “只是传说。”艄公不愿提及此节。 一个古玩商人饶有兴致地追问:“野史上说,火神王不离死后,小准从深宫获释,隐姓埋名在此庵中修行,直至香消玉殒。可惜一代绝世美人,与太子不弃有情无缘,只能来世相见了。敢问阁下,这传闻可是真的?” 艄公笑而不语。车马踢踏,经过庵门,继续前行。 另一个古玩商人插嘴道:“还有更离奇的,仁兄没听说?传闻那小准离开深宫,隐姓埋名在此为尼,但并未终老于庵中。因为时隔不久,一个女子便来到庵中,以死相逼让小准还俗,那女子则取代小准,落发为尼。相传那女子的美貌与小准一般无二。只是脸上刺了一个‘妓’字。太子不弃大隐于市,多年之后还是给人认出来了,他府上有个绝色女子,脸上却是不曾刺过字的。敢问阁下,此传闻可是真的?” 艄公勒住车马,望着那个古玩商人,此刻的艄公须发如雪,双目如剑。古玩商人慌忙拿出个大手帕按在嘴巴上:“在下胡听乱说的,得罪了,得罪了。” “野史别当真。”艄公语气稍缓:“时隔百年,祖上的事老朽多有不知,客官也休要多问。” 几个古玩商人慌忙作揖,再不提及此事。 轿式马车穿街过巷,在沉香古镇逶迤而行。此地就是百年前沉香国的都邑,它早已归属别国,历尽沧桑,成了一个宁静小镇。或许只有古玩商人们才能从一石一木间洞察秋毫,嗅出一丝若隐若现的王城之气。稗官野史虽不足以为信,某些迹象却又若即若离呼应着那些传闻。 相传火神王死后,一个邻国乘势将其吞并。这个邻国是个工匠之国,盛产身怀绝技的顶尖匠人,而他们眼馋沉香国的猛火油不是一天半日了。上天遗弃了沉香国,邻国之举显系趁火打劫,上天却不闻不问,法力无边的黑鸟之王还帮了不小的忙。沉香国覆亡,不离的王宫和王陵在一场大火中灰飞烟灭。太子不弃以造器为生,隐身于已经改了名字的都邑市井之间。王国的新主一直在寻找不弃,一直找到把他忘掉了为止。这个时间跨度约有十年。昔日的都邑焕然一新:那些顶尖匠人建起金碧辉煌的殿宇﹑寺院﹑宝塔﹑城墙﹑桥梁﹑驿馆和数不清的深院豪宅。它们毁于十年后的另一场王国征战。此后,后续的王国新主将此地降格为州,不再修建殿宇,只让那些被俘的顶尖工匠修筑战壕﹑箭楼﹑城垣和马道。数年之后,这个酷爱打仗的新王死于他外甥的一杯毒酒。外甥算的上是一个风雅的人,在他篡逆主政的数年之间,昔日沉香国的都邑成了一个镇。虽然降格成了镇,却是王宫贵胄快乐逍遥的胜地:那些被俘匠人的后代推倒父辈所建的战壕﹑箭楼﹑城垣和马道,建起了歌馆、戏台、妓院、游园、蹴鞠场和狩猎场,技艺丝毫不逊于他们的父辈,尽管它们同样毁于若干年后的一场战争,经由史籍和民间口口相传,却成了一个被后人津津乐道的妖娆记忆。野史记载:昔日沉香国太子不弃活了七十七岁,以上王朝更迭他都经历过了。好在二十七岁那年他就成了瞎子,不必看着那些新王旧主杀来杀去。不弃一门心思造器。他的子孙都是他的眼睛,都是他的手指,那些顶尖工匠打造的珍品都被他的耳朵滤过,都被他的心眼揣摩过,而后又在刻刀之下复制过。大到一座宫殿,小到一座戏台,不弃都以木雕微缩出来,尺幅绝不超过他的手掌心,把玩也绝不会超过三个白天。三天过后,一概交给他的两个嬷嬷,扔进柴灶,生火烧饭。 几个古玩商人边走边看。沉香古镇历时百年,除了百家古玩店,剩下的就只是民居了。即使民居,一门一柱、一檐一窗、一园一院、一物一景,明眼人也都洞悉得见顶尖匠人的灵气一现,灵光一闪。但是,古玩商人们要的不是这些。他们拿不走沉香古镇,他们只为太子不弃的沉香木龙舟而来。 艄公将轿式马车赶到了海边。那里有个宁静的码头。码头上停靠着同属于一个船主的船。艄公下了马车,解开缆绳,在船上等着古玩商人们。 “客官要的沉香木龙舟是没有的,”艄公遥指海的那一边,“但老朽可以带你们去那座孤岛城堡。那里看的到沉香木,根根都有上百年了。”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