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主神逼我玩游戏》 这是哪儿 王宝宝从睡梦中惊醒,然后就失眠了,翻来覆去再睡不着。倚靠着床头坐着,点了根烟。头有点晕痛,扭了扭脖子,有点发紧啊。“妈的。”他轻声骂了一句,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颈椎病。最近真是邪了门了,每天晚上睡到三、四点,就莫名心惊,然后就失眠了。想他王宝宝心宽体胖,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只要往床上一躺,那绝对是一觉大天亮,打雷都不醒。“这到底是怎么了?难道是熬夜多了,内分泌失调?”呸,他轻轻抽了自己一巴掌,想什么呢,咱又不是女的。既然睡不着,继续玩游戏吧,《骑马与砍杀2》已经自立为王了,正玩攻城呢。 灭了烟,踢踏着拖鞋,从冰箱里搬出冰好的半边大西瓜,呵,这冰爽,咱的大勺已经饥渴难耐了,“咦,寡人的御用大勺子呢?”他东张望着找了一圈,回头一看,竟然在电脑桌上了,就插在另外半边西瓜里。自己吃剩的,别矫情了,抽出勺子在嘴里舔舔,心想着就这么将就着用吧。角落里躲着俩耗子可着急了,这哥们不讲究啊,吃独食。发泄似的找东西磨牙,咯吱咯吱,咯吱咯吱咯吱。咱宝宝也听不见啊,也许听见了,但懒得和这些鼠辈计较。用托塔天王的架势斜托着半边西瓜,熟练地一舀,舀出半个巴掌那么一大块连汁带水的瓜瓤,大嘴一张,嗷呜一口就进他嘴里了。嘟囔着一嘴西瓜,半眯着眼,王宝宝舒舒服服在电脑前的椅子上坐下,一弯腰打开了电脑。当当当~叮~叮叮叮咚,电脑打开了。在睡裤上擦了擦手上的西瓜汁,手指贴上鼠标,微微移动一下,点开图标,进了游戏。读档,开干,金戈铁马入梦来啊。 王宝宝是个不折不扣的游戏迷,从小压岁钱全贡献给了“掌中宝”“小霸王”,他爸妈是老师,因为政策原因,就要了一个孩子。爸妈的爸妈也是老师,两边老人宠着惯着这一根独苗,所以压岁钱没少收,至于成绩什么的就甭提了,反正要不是他奶奶护着,小时候少不得要被他爸用戒尺揍出个大屁股来,这么多年下来倒也没溺爱出什么大的毛病,就是安逸惯了。上个学吧,高不成,低不就,马虎学了三年,毕业之后干点平面设计的活儿,家里条件不差,但三十多了一直没谈女朋友,用他的话说,女朋友拿来干嘛,哪有游戏好玩。这孩子是没救了。 为了躲老人的念叨,一个人跑到远方的城市找了个糊口的工作,钱多钱少不讲究,主要活不多,人轻松,有时间打游戏。他最近迷上了《骑马与砍杀2》,每晚鏖战到一点才肯睡,又赶上了不可思议的失眠,心情有点烦。《骑马与砍杀》是个比较老的游戏系列了,前面的原版和各种MOD王宝宝都玩腻了,技术说不上好,但也在水平线上,骑枪,弓箭,单手,双手都玩得溜熟,但是他这个人的兴趣全然不在对战上,联机对战偶尔玩玩,还美其名曰,自己已经顿悟成圣,单机游戏的真谛就在存档读档之间。好吧,这其实就是个强迫症患者,强迫自己去收集各游戏里的各种游戏物品。 2000年的时候,他就开始玩《辐射》系列,但是现在2020年了,《辐射2》他竟然一次通关都没过。这胖子热衷于卡着主线剧情收集各种枪支,乃至屯储各种类型的弹药.223,5.56,无壳弹药,都是以万为单位,最难收集的高斯枪的子弹都有几千发,各种治疗针更是不计其数。有时候对游戏角色的成长有点新的想法或者发现了游戏的隐藏剧情,又会把旧档删除干净,另开新档,之后又是新一轮的蚂蚁搬家,各种存储枪支、弹药和治疗针。 攻城开始了,我们的王胖子耍了个花招,他在游戏里把弓箭手兵种的兵种序列编制成步兵,步兵的编制成骑兵,结果,电脑第一波守城的兵全是弓箭手,而他自己的兵呢,骑兵组都是有盾的,让他们举盾驻守,步兵组都是有弓的,和电脑对射,电脑兵射箭的精准度不高,自己这边不会死几个兵,而胖子悄咪咪的在远处张硬弓搭长箭,一箭一个爆头,一箭一个爆头,好不快活。点掉了第一波兵,胖子指挥高级兵种作为先登营,一波冲上城墙,然后向着刷兵点步步推进,自己则带精锐NPC亲兵占城墙辅助射击,一水的贵族长弓、草原战弓,那劲道和***差不多,对面浮现的阵亡提示一坪接一坪,胖子兴奋起来,乐得都有点手舞足蹈了。 突然,胖子的双脚一蹬,整个人站了起来,好似鬼上身一样浑身颤抖着。此时,胖子的内心是崩溃的。“死耗子,竟敢咬你宝爷爷家电线”。蹦跶了一会儿,胖子好似用光了电池的机器娃娃一样,啪一声,摔地上了,整个人失去了意识。 “王老,王老。。。”耳边似乎有人在呼唤,听不真切,有点像小时候看西游记里的小鬼叫魂,这是小鬼来勾魂了?真积极。可咱不老啊,风华正茂,这就没了,冤不冤啊。你们地府就这个工作态度?胖子准备刚一波,要义正辞严地呵斥这些工作马虎的小鬼,但是怎么也起不来,他都感觉不到自己的身子,虚虚无无,空空落落。“王师,王师。。。。。。”换了个小鬼在叫唤,听声音还挺年轻,可比刚才那个老小鬼听着顺耳多了,这是要对暗号?这个,王师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胖子琢磨着,似乎有点不对,尼玛欺负老子读书少是吧。“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胖子怒吼一声,整个人清醒了。 水,水,身体四周都是水。胖子慌张得呛了几口水,但是奇怪的是,呛进肺了之后,一点都没有异物感,胸腹没有压迫感,身体也没有一点泡在水了的那种窒息感觉。这是一个大圆罐,他就泡在里面,就像泡在鱼缸里的金鱼一样。罐子是透明的,外边摆放着各种仪器,二楼站立着穿着动力装甲的警卫,眼前一群白大褂注视着他,领头的是个半秃老头,目光热切,盯着他像盯一座金山。一个同样穿白大褂的年轻人兴奋地敲着玻璃,“王师,王师”地喊着,活像捡着二百两银子的地主家傻儿子。“天爷呀,我这是到了哪儿。”胖子哀嚎着,瞬间大脑死机。 已成传奇 一间装修简朴的饭餐厅,中间一张长桌,桌子上满满摆了大碟小碟十八个菜。桌子这头,正是我们熟悉的王胖,他望向另一边,对着刚才一直陪伴着他,捞他从罐子里出来,带他沐浴更衣然后进餐厅的白大褂年轻人说:“领导,这太破费了吧!”“不不不,别叫领导,叫我小张就好,”年轻人慌乱着摇手,结结巴巴地说。顿了一会儿,他又说,“您刚来,李院长让我陪您先熟悉熟悉环境,有什么需要都可以交代我办。”胖子一只手似乎不受控制的摸上了面前大盘子里的肥烤鸡,嘴里瞬间溢满了口水。咽了咽口水,他说,“能不能再来瓶酒?”“什么酒?”“茅台!” 叫小张的年轻人,面露难色,然后掏出腕表,低下头小声交代了一句。年轻人抬起头,又露出那标志性傻笑,说道:“王师,茅台酒都是收藏酒,您可能要等等,我们需要查询拥有者的信息,而且“时光永恒”的服务手续又是出了名的繁琐。”“那个,小张领导,我姓王,大名宝宝,能不能别叫我王师,这名字好奇怪啊!”年轻人面上一囧,犹豫着说:“那我叫您偶像吧,从小您就是我的偶像,还有,千万别叫我领导,叫小张就行。” 胖子手一抖,吧嗒,手里的大鸡腿,掉在白餐布上了。他面无表情地捡起来,习惯性地吹了吹,一嘴下去,油脂在胖子的嘴角肆意涂抹着。此时王宝宝面上稳如老狗,心里却慌得一批,嘀咕着,这不是国家的什么古怪研究所吧,怎么一个个老的小的都古古怪怪,咋这么渗人呢? “偶像,偶像。”年轻人轻轻喊着。“什么?”胖子回过神来。“您对这菜色还满意吗?不满意咱们换一桌。”胖子仔细打量了一下桌子上的菜,烧鸡、烤鸭、红烧狮子头、东坡肘子、炸熘松花蛋、、、、、这,都是自己爱吃的啊。他惊疑着看向年轻人,“你们怎么知道?”年轻人挠了挠头,傻笑着说,“偶像,您爱吃什么,“仓颉”信息库里都有啊,虽然对一般人来说是机密,但我是张日天啊,这百年来最年轻的华夏科学院院士,随便翻翻就知道了。”胖子一脸震惊地望着对面这个小哥,小哥欣喜地望着胖子,似乎小时候盼着老师表扬,奖励戴小红花的幼儿园小娃娃,整张脸都快扭成了一张哈士奇。 手指着对面,胖子乐得说不出话来。“你叫、、、、、、你叫张日天?日、、、、、、日天,你爸真强大,比我爸还强。”“偶像,我哪能和您比啊,差多了,差多了。”小哥害羞了,脸上都晕起了一层腮红。“这小子,似乎没什么坏心眼呢。”胖子放下了几分戒心。“我说小张啊,咱国家现在这么先进了吗?这是咱国家的51区?”胖子笑着说。“偶像,其实这已经不是您原来的世界了,您的身体也不是原来的身体。” 笑容慢慢凝固,表情慢慢变得呆滞,一瞬间胖子千回百转,他对着白衣人形生物张小哥缓缓的,几乎一字一顿说道:“天顶星人?”对面小哥的笑容也慢慢凝固,小嘴张得似乎能塞下刚才胖子吃剩下的那个肥鸡屁股,闻言缓缓摇头,“那美克星人?”还是摇头,胖子菊花一紧,惊恐地说道:“难道是沙卡星人?”噗呲,张小哥笑出声来,“偶像,你真幽默,不过地球联邦发现的三十七个外星文明中,没有你说的这几种啊。”“地球联邦?”胖子提高了声线喊道,活像一只被卡住脖子的鸭子。“是的,地球联邦,我们泛华夏文明联合会主导的地球联邦!”张小哥一脸骄傲的神情,小胸脯挺得都快挨着天花板了。 “怎么会这样!”胖子惊呼。“泛华夏联合会,地球联邦,这是哪儿,我在哪?”胖子失魂落魄地喃喃着。见胖子这丢了魂似的模样儿,张小哥有点急了,忙说道:“偶像,现在是2620年,距离您的时代刚好六百年。”“我的时代,六百年,张日天、、、、、”“偶像,请冷静”“冷静,你叫我怎么冷静?你眼睛一闭一睁就是六百年之后,你能冷静吗?”胖子咆哮着。“把我送回去,我要回去,听到没有,去,去叫你们那个什么院长,你们不能这样,快把我送回去。” “偶像,灵魂粒子牵引技术还不是很成熟,能把您牵引过来就是意外惊喜了,送不回去的,再说,您原来的身躯在那个时间节点,已经电成了焦炭,古代没有我们这么发达的克隆技术,灵魂领域的研究更是一片空白,您回去了又能怎样呢?当幽灵吗?”张日天耐心地解释着。“原来,我已经死了。”胖子的情绪稳定了一点,记忆渐渐清晰,他回想起当初的那曲死亡迪斯科了。“卧槽,该死的耗子,早知道就该上一千只老鼠夹子,一万包耗子药,我弄死你们。”能怎样呢?胖子彻底没了心气,英雄一辈子,结果栽在几只老鼠身上,这憋屈,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了。“张日天?”“在呢,偶像。”“你是这百年来最年轻的科学院院士?”“是的呢偶像。”张日天傻笑。“你一直叫我偶像?”“一辈子的偶像。”张日天收起傻笑,严肃着说。 胖子人虽胖,其实小时候也是个鬼机灵,干啥事都是一点就透,读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那也是逢考试就双百的人物,学校曾经和他家商量,要不要跳个级,当然,自从他迷上了“俄罗斯方块”,人生就是另一个故事了。他平时就是懒得琢磨,不到危机时刻,脑子不转的。经过刚才一通闹腾,他渐渐回过味儿来了。“我一个只会打游戏的古代人,你崇拜我什么?嗯,你说的偶像是另一个人,他是谁?”胖子幽幽地问道。张日天咽了咽口水,“偶像。”“别叫我偶像”胖子吼道,停了一下,又落寞地挥着手说,“算了,你爱叫啥叫啥,回答我,他是谁?” “王宝宝,千年一出的伟大科学家,从新诠释科学体系,发现并准确定义推动宇宙变化的终极之力,第一个打破人类文明升纬迷障的破壁先驱,零法则的奠基人,万世之师。”张日天,用一种近乎咏叹的语调,说了一大串话。胖子听懵了。“谁说的?”他追问道。“写在教科学书上的。”“历史书?”“语文书。”“嘶”胖子深吸了一口气,脚有点发软,要不要这么恐怖!“我想了解他。”胖子吞了吞口水,艰难地说。“好的偶像,我明天就安排。”张日天见胖子不闹腾了,也舒了一口气,语调都变得轻快了。 生死危机 经历过由死亡到重生的离奇经历,王胖子的失眠症竟莫名好了。昨晚吃饱喝足之后,张日天把他送到寝室,细心为他设置好睡眠辅助系统的调控参数之后,就离开了。胖子一晚上鼾声如雷,早晨被服务机器人唤醒的时候,久违的神清气爽感觉又回来了。在机器人的指引下,洗漱了一番。穿上机器人送来的一套常服后就指挥机器人开门,自己走了出去。 一打开门 ,就见到了张日天这个傻狍子舔着脸站在门外。胖子有点感动,这诚意比成语故事里的“程门立雪”也不差了。“可惜,我就是个西贝货。”胖子在心里想着。张日天陪着小心说:“偶像,早餐都备好了,您是在餐厅吃,还是上车溜溜,边看边吃?”这可怜的娃儿,从来没见识过古代咆哮帝的威力,这会儿可能还惊魂未定。“我这人没那么多穷讲究,上车看看景吧,边走边吃。”胖子一脸云淡风清。“好的,我安排一下,然后带您去车库。”张日天对着手上的腕表低声交代了几句,之后做了个“请”的手势,见胖子移步了,就在胖子前方不紧不慢地走着。胖子平时不爱说话,但是遇到对脾气的,就会化身话痨。胖子没话找话地说:“那个,小张,都六百年后了,你们的通讯工具也不是很科幻嘛,你这个腕表,和我在《辐射》游戏里见到的BB小子差不多。”张日天一边和身边来往的工作人员打招呼,一边不时回头瞧瞧胖子,生怕这个古代人跟丢了。闻言答道:“外观不重要,功能强大就行,一低头就能解决的事,不必弄那么复杂。”“这倒也是,真在脑子里插芯片,可不烙得慌。”胖子紧随他身后,附和着说。 两人一路步行,各自说些见闻,竟然特别投契。转过几条过道,下了几层电梯,坐上轻轨代步车,不知不觉就进了地下车库。之前,胖子还有许多幻想,也许车库里宅着一堆随时能变身的雪佛兰什么的,也许是电影里常见的悬浮车之类的。可是一进车库,幻想就破灭了,一水的红旗车,除了车身低了一点,轮子小了一点,和他那个时代的没多少差别。“咱的车不飞吗?”胖子傻眼了。“飞车的确流行过几百年,但是自从十八年前联邦发布限制能源浪费一号令之后,生产飞车的企业都关停了,所有能飞的车现在都窝在收藏家的车库里,没人敢开出来的。”张日天耐心地解释着。“你们还缺能源?这么神奇!”胖子惊讶了。“本来是不缺的,但是联邦正在开展一个大计划,所有非必须能源都划归储备能源,由联邦能源发展和控制中心统一管理。”张日天化身知心姐姐,用关爱的眼神看着胖子。“什么计划?”胖子好奇地问。“呃”我们的知心姐姐张了张嘴,脸上的表情被像被喂了一嘴狗屎,“偶像,这个不能说的。”“收到,了解,国家机密嘛。”胖子摸了摸鼻子讪讪地说。 两人上了车。传送带发轻微的嗡嗡声,将他们的车辆传送至升降井,车身轻轻一颤,升降台上升了。张日天递过来一个保温箱,胖子打开一看,牛奶,鸡蛋,牛肉面。“怎么不是参汤、鲍鱼、燕窝粥”胖子乐呵呵的接过保温箱,调侃着。张日天做了个投降的手势“偶像,别调戏我了,您一生节俭,谁不知道啊。”胖子的笑脸顿了一下,他不说话了,埋头吃着面,刺溜刺溜。张日天似乎觉察到了胖子的不自然,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最终没说出来。 胖子碗里的面汤微微晃动了一下,升降机停止了。滴、、、、、、滴、、、、、、滴、、、、、、护罩打开了。张日天没有马上发动汽车,他低头对着腕表轻声说了点什么,不一会儿,从旁边集结过来一支5人动力装甲小队。这支小队由个人移动装置代步,这种装置外表上看,比较像胖子记忆里的平衡车,但是行进速度和灵活度,比起平衡车来,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5人小队三人在前,一人**,一人护卫在后,拥着张日天的红旗车出发了。 红旗接送,摩托开道,这是国宾待遇啊。胖子一辈子想都不敢想,自己也能享受一把,但他清楚,这一切都来源于那个人。一路上,张日天特别活跃,不断为胖子解说沿途风景,讲解这几百年的时代变迁,叽叽喳喳,好似追着人跑的五百只鸭子。胖子听得心烦,索性闭上眼睛,睡了个回笼觉。 迷迷糊糊感觉有人摇晃着自己的身体,胖子醒过来。车已停下,护卫的军人,散布在一幢建筑的台阶前。下了车仔细打量着这座建筑,台阶加立柱,这是典型的古希腊建筑,胖子在《罗马全面战争》里见得多了,但是出现在华夏古国的六朝古都,就显得有点突兀了。似乎看出了胖子的疑惑,张日天解说道:“这是您,不,这是从他的遗稿中整理出来的,后来征求他家人的意见,决定纪念馆就按这个设计建造。”停了停,又神秘兮兮地说:“据说他在人生最后的那段时光,夜里总是失眠,整晚整晚睡不着,醒来后除了抽烟,就是画这些奇奇怪怪的建筑图纸。” 胖子悚然一惊,汗毛都竖起来了,这么巧?走进前厅,里面没有一个人,这在胖子意料之中,既然有警车开道,那么闭馆接待就不稀奇了。突然,胖子被挂在前厅的那张巨大虚拟画像惊呆了,用手指着,半天说不出话来。“长得很像吧”张日天不怀好意地看着胖子。旁边有对那个人生平的介绍,胖子看得很认真。接下来是正厅,和胖子那个时代的博物馆陈设差不多,走着看着,胖子突然停住了,张日天差点撞上来,定睛一看,前面展示的是一张毕业照,一家人众星拱月围绕着偶像,学士袍,四方帽,水木清华。 看着照片上幸福的一家人,胖子没了继续参观的兴致。“这就是你们想要的孩子吧”胖子在心中念着,但是他清楚即便自己老老实实头悬梁锥刺股,再读两百年书,也达不到这个世界另一个王胖子的成就,实在是这哥们开挂一样的人生太吓人了,人和人不能比啊。“回去吧!”胖子对张日天说。“还没看完呢,难得来参观偶像,走一圈再回吧”“你不走,我走。”胖子赌气地转身就走。“别,偶像,等我。”张日天追着喊。 回基地,照常吃饭,照常睡觉。胖子这么胖不是没道理啊,至少这心是真大。基地的一个秘密会议室里,张日天正在和胖子见过的半秃老头汇报工作,“他今天情绪稳定吗?”李院长打着官腔,慢悠悠地说。“情绪稳定,不过、、、、、、”“没有什么不过,计划你是知道的,当初开会,你也是举手同意的,这是集体的决定,不容更改。”老人打断张日天的话。“这几天,你陪在他身边,尽量让他安稳下来,不要搞出幺蛾子。”“好吧,没事我就先走了。” “去吧,你是识大体的,又有才华,这次如果成功了,对国家,对联邦,对全人类究竟意味着什么你很清楚的,好好干。” 深夜,基地主控室,一个黑影捧着一张芯片端详着,“偶像,虽然你不是真的偶像,但你是个好人,能帮你的就这么多了,以后是生是死,看你自己的造化了”,把芯片插入主控电脑,读完数据后,芯片如同融化的冰块,竟然消失不见了,黑影转过身来,叹了口气,用磁卡打开主控室的门,闪了出去。 前因后果 睡觉睡到自然醒,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胖子熟门熟路的去到餐厅,打了份牛肉面,挑了个没人的餐桌坐下,刺溜刺溜,吃得十分惬意。王胖子是个随遇而安的性格,生活但凡有三分安逸,大脑就懒得开动。他盘算着,自己这次也算是死里逃生,过程虽然离奇,但实实在在得了好处。假想当初若真的双腿一蹬,步入黄泉,鬼才知道地球有没有轮回呢!现在被牵引到另一个世界,虽然全身上下的头胸手足,眼耳口鼻,心肝脾肺都是山寨货,但使起来和正版的没差别。而且这个世界还有辣么大一条粗腿可以抱,将来也不要工作了,发发写真就能混吃等死了。于是胖子安心在这个科研基地住下了,每天该吃吃,该喝喝,既不会被人催房租,又不用自己想饭辙,这日子过得**逸了。 王胖子不爱交际,在这“基地宾馆”就认识张日天一个。这几天,张日天教给了他不少生活常识,还陪他谈心,带他健身,总之为了让他身心愉悦,费劲了心机。唯有一点胖子十分吐槽,他想尝尝鲜,让傻狍子搞套设备来玩玩六百年后的游戏。都说饱暖思那个啥嘛,胖子是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吃饱睡足,就想玩玩游戏,这么个天经地义的要求,竟然被无情拒绝。不过傻狍子给的卡还是好使啊,早中晚三顿,餐厅任意点,不限数量,不限菜式。这不,胖子已经在吃第二碗牛肉面了。一通猛吃,胖子头顶冒汗,肚子冒油,分分钟之后,碗底朝天了。摸着微撑的肚子,胖子舒服得直想哼哼。 张日天已经有两天没在基地露面了,交代说是有科研任务,需要出差到外地指导下级单位进行实地数据收集。真稀奇,600年后还有出差吗?胖子吐槽着。说真的,他在这基地人生地不熟,也就和张日天能说说话,两天不见,此刻有点想他。 胖子正感春伤秋呢,猛一抬头,看到对面坐了个人,也是个胖子,体量比王胖子还足,正笑咪咪地瞧着王宝宝,那慈眉善目的模样去扮弥勒佛都不用化妆了。“你是?”王胖子犹疑着问。大胖子一本正经地说:“我是您的生活秘书,上级已经决定,让您回归正常人的生活,指派我来协助您。”说着,绕了过来,扯着王胖子就走。“这就要走了?”“是的。”“不换身衣服?”“不用,带上这个就好。”大胖子掏出一个腕表,戴在王胖子手上。“外面豪宅豪车都有,还有一大堆电影公司等着和您签约,来来来,先把文件签了。”大胖子变魔术似的递过来一份文件。“真的?”胖子乐了,随手签了字。“那还能骗您,来来来,小心点,跟我走。”大胖子引着王宝宝走出了餐厅。 走着乱七八糟的通道,碰到的人越来越少,胖子心里有点慌,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硬着头皮走,下电梯,乘轻轨,来到一间功能室前,呲---,门开了。大胖子推了王宝宝一把,王胖子摔了进去。 刚进门,两臂让人紧紧扭住了,被一左一右两个身穿安保防暴甲的彪形大汉伺候着,胖子慌了。他使劲扭着,但一个平时四体不勤的宅男,怎能挣脱两个训练有素的警卫挟持呢?“张日天,救我,张日天!”胖子吓得大声叫唤起来。“别叫了,他不在这里!”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过来。胖子扭头一看,是他,那个老秃头。这老头子正通过一个虚拟投影盯着自己,秃子还是穿着那身实验服,脸上的神情纤毫毕见。他瞧着胖子,全然不像是看一活物,目光中透着野心的火苗。胖子快吓尿了,“李院长,您,您是不是误会了,我是贵宾,我,我为国家立过功。”胖子颤声说着。李院长似乎被激怒了,大声呵斥:“住嘴,你不是他,你也敢提他?你也配提他?” “瞧瞧,瞧瞧你前面的这个传送器,多么伟大的发明啊。我们花费了五年时间才为你量身打造的。”老头子此刻显得有些癫狂,指着前面一座嗡嗡作响的传送门,得意地说着。“只要,只要把你往里面这么轻轻一推。”老头子陶醉地做了一个推的动作,接着说道:“轻轻一推,一切的因,一切的果,都会被切断,万物起于此,万物终于此,是我,“零法则”最终会因为我的天才设想而补全。”“零法则,零法则,都在说零法则,这是个什么东西,关老子什么事啊,你给我撒手!”胖子反抗着,但是胳膊拗不过大腿,他的挣扎一点用都没有,反而像一条扭动的虫子般滑稽。老头子不屑地看向胖子,一脸嫌弃,好像在看一堆狗屎。 胖子才挣了一会儿,就没了力气,不停地喘着粗气,想要骂人,却出不来声,要不是被人挟持着,怕是要滩地上了。“我、、、、、、我丢、、、、、丢你老母个零计划,刚才你说、、、、、、说你们、、、、、、早就做了准备,你们是故意抓我过来的。”“没错。”“张日天也是知道的?”胖子心灰意冷。“他知道,毕竟是百年来最出色的天才,最初还是他的异想天开给了我灵感,哈哈,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老头子得意忘形地说。胖子没有理会,自顾自的发泄着“笑话,真是个天大的笑话,看别人傻,看别人傻,其实别人看你是傻子啊,你这个猪。”胖子疯了般狂笑了起来。老头见胖子发疯,有点着急,按动了按钮,传送门的嗡嗡声逐渐急促,中间慢慢晕起了一片星空。“送他上路。”李院长命令道,两个警卫像拖死狗一样,把胖子拖到台阶上,然后使劲一推。胖子的身体不受控制的一头撞进传送器,强光一闪,烟消云散。 在没有人察觉的时候,这个宇宙的时空微微震荡了一下。2020年,8月15日,22时50分。一间办公室里,王宝宝从睡梦中惊醒,看看墙上的挂钟,露出无奈的表情,今天又放老婆鸽子了,回家膝盖有罪受了。想着老婆正风风火火朝单位杀来,老王一阵心惊胆战。咚咚咚,有人敲门。“进来。”一个年轻人进来了,瞧模样,与张日天有八分像。“老师,师母正在楼下等您,您还是早点回家休息吧,这几天您太累了。”“好好,就走,你把我公文包拿来。”老王合上便携电脑,就准备起身。突然,脑袋一阵发晕,身子打了个踉跄。“您没事吧”年轻人一个箭步跨了过来,赶忙扶着他。老王摇了摇手,说:“没事,可能太累了,咱们走。”话刚说完,整个人就愣住了,直楞楞盯着墙上的挂钟。嘴里呢喃道:“是这样,还可以是这样,我明白了,一定是这样。”“老师。”年轻人焦急的喊着。老王被叫醒了,他一把推开年轻人,边交代边朝门外跑去,“你送师母和涛儿回我家,我今天有个公式要到实验室验证,跟你师母说,我要加班。”话说完,人影就不见了。 2620年,8月15日,22时50分。一间实验室里,一群白大褂紧张地盯着中央的大显示屏,屏幕上正跳跃着一行行公式,突然,重复的公式有了变化,继而演化出新的公式。“成功了!”科学家们变得癫狂,不分男女,拥抱着,跳跃着。只有一个年轻人静静的坐着没动,他眼神迷蒙,与周围狂欢的气氛格格不入,“偶像,一路走好。”他喃喃了一句,落寞地起身离开了。 归乡旅者 宇宙到底是存在于物质,还是存在于精神?没有人能说得清。一间修道院里,昏暗的房间内,一位地中海发型的修士正在思索着。书写室并不太宽敞,靠墙摆放着几个大书柜,书柜里满满的摆放着厚厚的羊皮书,羊皮书的封面装饰的很精致,书角处甚至镶嵌了黄铜角袋。有一面墙没有摆放书柜,墙壁上支棱着一个烛台,烛台上插着一支燃烧了一半的蜡烛,火焰时而摇晃一下,房间里因这微弱光源而存在的各种模糊黑影便也随着跳动一次,黑影纠结着,交融着,显得更为深幽。修士的面前摆放着一本摊开的羊皮书,右手边有个墨水瓶,瓶里插着一支鹅毛笔。修士时而提起鹅毛笔在书上奋笔疾书,时而把笔插回瓶里,皱眉长思。沙沙,沙沙,静室里响起一阵一阵笔尖与纸面摩擦的声音。 也许是光线昏暗,也许是修士老眼昏花,每写几行,他都会低下头,凑近纸面端详一阵,以确定书写并没有出错。书写,端详,修改,修士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着。蜡烛燃烧着,越来越短。突然,修士再又一次打量自己书写的文字时,神情变得迷茫起来, 持笔的手微微颤抖着,而且手抖动的幅度逐渐加大,手中的笔吧嗒一声掉在桌子上,修士的额头已经布满了汗珠,五官都因惊恐而扭曲了。“异端,不,异端,主啊”修士艰难地开声。“慈悲!”他悲呼一声,抢过墨水瓶,发了疯似的把墨水往纸面上撒,墨水流淌,淹没了一行字迹。“慈悲!”修道士哀嚎着,吹灭蜡烛,闯出了书写室。 如同被抛弃的孤狼,修道士呼号着,奔走着,撞开大门,闯进了圣堂。修士扑通一声,跪伏在神像面前,“曙光女神,祂是唯一之光,生命之火,万物之所始,万物之所终、、、、、、”修士低头喃喃祷告。一会儿,祷告结束了,他一把撕开自己的长袍,**着上身,起身从神像后的木架上取来圣鞭。“慈悲。”修道士高喊着,甩动圣鞭,抽打着自己的后背,高呼一声后就是紧随一下重重的抽打,后背上留下一道深红鞭痕。鞭痕很深,周边的皮肤渗透出殷红的血珠,一下又一下的鞭打,不一会儿,背上的皮肤绽开了,鲜血汇集着,流淌着,浸染着月白的祭袍。修士忘我的鞭打着,脸上的神情似乎是痛苦,又似乎是愉悦。圣堂的大门洞开着,凌冽的风灌进圣堂,神像两旁的长明蜡烛忽明忽暗,映照着富丽堂皇的女神像。神像右手高举火炬,左手紧攥命运之书,神情木然。夜,更静谧了,只有噼啪噼啪的抽打声,割裂着,撕扯着、、、、、、 诸神深居于神国,凡人慵懒于世间。轻歌曼舞,推杯交盏,这是一间喧闹的酒馆,乡间乐队演奏着轻快的乐曲,流浪武士,冒险者,乡绅家的浪荡子汇聚一堂,有人随着乐曲跺脚顿杯,有人粗鄙的说着荤话,轻浮的调笑和粗鲁的喧闹交织在一起,成为一场声浪的合奏,声浪穿透薄薄的门板,穿过窄窄的窗户,空空灵灵飘上天空,越飘越高,挨近云端。云端下,城镇如同一个罗盘,房屋、街道组成了罗盘上的格纹。镇里的空地上飘荡着各色彩旗,有马戏团在表演,有因商队到来而形成的大市集,有自由民牵牛抱羊在与商贩讨价还价,有形迹可疑的外乡人在物色肥羊,有迈着螃蟹步的治安官在沿线巡视。秋祭临近,进入北地联合王国境内的商队活跃起来,他们贩来粮食,盐、铁器和烈酒,运走兽皮,家具和珍稀药材,他们如同一群群蚂蚁,布满了北地的城镇,乡扈。 封闭而贫瘠的北地,因为商人的大量到来,物质变得相对丰富,贵族开始热衷于聚会,平民们也难得找个机会放松放松。尼塞河畔的沃尔丁男爵领三天前来了一支中型商队,他们从高高的篷车上卸下货物,搭起了临时的方顶摊位,这支商队会在这里停留十五天,到秋祭结束才会离开。以往空荡的集市因为商人的到来而变得热闹起来。随着消息的传开,过来集市交易的人越来越多。农民,渔夫,猎人,伐木工,人人都在为秋祭做准备,年轻的人儿趁着这一年中难得的空闲,也跑到集市上来了,喝一次酒,看一次马戏,购买点随身小物件,或者为心爱的人准备秋祭礼物。 这些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也为扒手和骗子带来了收入。集市里人来人往,铃铛声,叫卖声汇成一片,治安官萨尔玛带着两个手下巡视着集市。才半个上午,他就撞破了三起扒窃,一起诈骗,但这关他什么事呢?这些土包子应该受到教训,神啊,拉尔山脉的神风都吹不去他们身上的牛屎味。作为治安官,他只要看管好商队的货物就行,商队在离开之前,会额外交付他一笔治安税。这段时间里,要是哪个坏种敢动货物,萨尔玛保证,自己一定会砍下他的右手。 前方围着一圈人,有人在忘情的大笑着,甚至有人笑的捧腹弯腰。萨尔玛好奇的往那边走了两步,两个手下走上前来,驱赶着这群农民,人们散开了,露出一个缺口,萨尔玛朝里面看去,一个小丑正在表演,这小丑个子很高,比萨尔玛整整高两个头,身体却非常廋,配上他的大鼻子,萨尔玛发誓,这就是一柄会行走的战锤,小丑的配角反而很胖,正在地上打着滚,哼哼着。小丑熟练的扮演着各种动物,而配角却一直沉浸在他的角色里,萨尔玛惊叹,诸神啊,这哪里是个人,简直是头刚从泥坑里爬出来的白猪。突然,地上的“白猪”站了起来,如同魔鬼附身一样跳动着,左右脚前后左右快速交错,仿佛两只纠缠的蝴蝶,双手做出握剑姿势,好像一位骑士握着巨剑在在与魔鬼战斗,而实际上,他的手里什么都没有,滑稽的模样逗得人们一阵狂笑。小丑去拉配角,却被同伴一屁股撞倒,小丑无言,手指同伴,做出无奈表情,索性在地上学起了幼鳗的拱拱翘翘,过了一会儿又从怀里扯出一串花花绿绿的布幅假装抹眼泪。围观的人哄笑不止,纷纷投来泥块,草茎,当然中间也夹杂着几枚铜拉尔。“一群乡巴佬。”萨尔玛嗤笑一声,走开了。比较年轻的手下,咧嘴一笑,准备去捡那几枚铜拉尔,年长的治安员拉住了他,朝着他的耳朵吼道:“蠢货,这小丑是沃尔丁堡的咔咔。”“呸”年轻的治安员吐了口唾沫,咧着一嘴黄牙跟上了萨尔玛。 沃尔丁堡属于北地瓦尔德家族,当代瓦尔德枝繁叶茂,生育有3位男丁而且皆未曾夭折,巧合的是三位少爷生日都在秋日祭前后。北地的贵族都在传,瓦尔德堡的主人,进夫人房间的日子,都是找学士算过的。这传言的背后,未尝不包含有种种羡慕,毕竟三个儿子的成人礼都在秋日祭前后,筹办起来可就容易多了。 瓦尔德家的乔拉少爷就快回来了,城堡里的仆从开始忙碌起来。女仆忙着装扮少爷的房间,男仆提水洗地,厨娘在盘点宴会需要用到的食材是否充足。乔拉少爷可是位真正的骑士老爷呢,虽然不袭爵,但地位尊崇,他的回归,瓦尔德家一定会举办丰盛的晚宴。仆从们心中有数,所以都不敢倦怠,努力做着管家指派的活计。 “安亚,安亚!”沃尔丁堡的养猪人艾瑞克厉声呼唤着他的妻子。安亚,养猪人的妻子,一位身材干廋的中年妇人,她略带惊慌的从家人生活的小屋走了出来,腰间还围着一条脏围裙,可能她刚才还在生火。“那个怪胎呢?我需要它去喂猪,该死的,它比猪都吃得多。”艾瑞克恶声说着。“诸神啊,艾瑞克,他是你的儿子。”妇人的眼眶里瞬间噙满了泪水,泣声道。艾瑞克死死盯着安亚,安亚惊慌得退了一步。“我的父亲叫艾瑞克,我父亲的父亲叫艾瑞克,所有人都知道,而你生下的怪胎呢,好人们都叫它什么?”艾瑞克逼问着,然后他狠狠的说“他不是我的儿子,永远,记住,永远。”“不”安亚崩溃了,她嚎哭着躲进了屋里。 沃尔丁堡的忙乱永远只在三道围墙内,尼塞河依然在静静的流淌,河畔的渔村,男人们出去打鱼了,女人们燃起炊火,感谢冰雪女神,今年鱼获丰富,以至于村里的小崽子们被喂饱了还有精力在村口打闹。“丢丢丢”“丢丢丢”一帮孩子摆出左手横举在胸前,手背贴着右手肘,右手单掌竖在眼前的怪异姿势,互相追打着,这是近几年沃尔丁男爵领平民小崽子间非常流行的驱魔游戏,“嗒嗒嗒,嗒嗒嗒”远处传来马蹄声,小崽子们停下打闹,当他们望向路口时,一位骑士已经停在不远处。这是一位年轻的北地人,黑发,长脸,灰眼,他穿着精致的猎装,坐在马上,一手扶着身侧的手半剑,一手轻轻安抚着马儿。马儿的两只鼻孔里喷着粗气,显然是刚走了挺远的路程。几个孩童愣住了,还摆着他们怪异的驱魔姿势,呆头呆脑地盯着骑士。骑士显然被这个姿势吸引住了,他打量着,眼神变得悠远,似乎回想起了一些往事。“妈妈,妈妈”几个怕见生人的孩童吓得叫唤起来。骑士尴尬的笑了笑,从马鞍旁的钱袋里抓了一把铜拉尔,撒到这几个孩童身边,然后一提缰绳,双腿轻轻夹了一下马腹,马儿嘶鸣了一声,跑动起来。“嗒嗒,嗒嗒嗒”马蹄声逐渐消失在去往沃尔丁城堡的方向。 魔怪之子 秋日,是北地最迷人的季节,整个季节几乎不会有雨,天气干冷干冷。道路不再泥泞坑洼,走在路上,心情似乎都会变得轻快而愉悦。沃尔丁堡下方斜斜的陡坡道上就走着两个欢快的身影,一胖,一瘦。夕阳照射着,远处的白桦林显得更加明亮,警戒塔上的守卫用手搭上额头朝人影张望了一下,就放下了手中的警讯号角,继续巡视远方。 沃尔丁堡大门有一道门廊,此时门廊的两重大门敞开着,铁门高高的吊起,并没有放下。大门口站立着两个持矛卫兵,披挂着印有瓦尔德家族纹章的罩袍,因为内里并未着甲,显得罩袍格外宽松。透过门廊往里看,工匠们在忙碌着,铁匠铺里传来叮叮当当的打铁声,木匠们摆弄着刨子、锯子加工着各种木器。他们的小崽子们在街道上打闹着。远处的军营,军士们在操练着。 随着两个身影走近,城门前的卫兵打起了精神。廋高个子是男爵家的小丑,今天他又带着艾瑞克家的那个丑陋的儿子去大镇表演了。小丑的精力似乎永远不会耗尽,别的人不骑马,从大镇步行回城堡,一定会累得精疲力竭,但是他呢,走过大门时还有心思对卫兵恶作剧。久而久之,守卫们对他生起了戒心。 大门处,小丑咔咔做着滑稽表情逗弄着卫兵,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但是今天,他并不顺利。他的一套动作还没做完,就被身边的胖巨人横抱起走进了门廊。巨人走过门廊时,卫兵仿佛听到门廊里铺好的方石都在**。艾瑞克身高不到六尺,而他家的崽子还没成人,身高就远远超过七尺,要不是安亚一辈子没出过城堡,卫兵都怀疑,这崽子是不是安亚与迷雾山中的魔怪结合产下的。 “嗙嗙,慢点,该死的,我的腰快要被折断了。”小丑的声音沙哑,听得出,他已经不年轻了。“安、、、亚、、、哭。”这个旁人眼中的巨怪,原来会说话,只不过声音十分含混,发音迟缓,而且音节之间也不连贯。他们的对话招来了工坊空地上工匠的小崽子们,“洞穴魔怪”“洞穴魔怪回来了”“他真丑”“一身猪屎”。这帮小崽子们围着巨人叽叽喳喳,有人对着巨人做出“驱魔手势”,有个脸脏得好似老鼠一样的女孩子甚至敢冲过来想踢巨人一脚,“噗、、、是”巨人嘟哝抱着小丑躲开了。“安亚、、、说,噗、、、是”巨人放下小丑,继续嘟哝着。他提开几个挡路的小崽子,自顾自的走了。于是这些小崽子们又去缠小丑。小丑可不惯着他们,揪耳朵,捏鼻子,踢屁股,一套连消带打,小鬼们都吓跑了。 太阳的余晖消失在天际,月亮升起来了,沃尔夫堡变得沉寂下来,只有“跳蚤”杰瑞米家是个例外,但是这可不是个正经的去处,浪荡子们在这里赌博,酗酒,杰瑞米家永远是那么喧闹。养猪人艾瑞克以前从来都看不起这些人的,他们家从老艾瑞克的父亲起就一直是城堡的养猪人,每一个艾瑞克都仿佛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样,木讷,老实,古板。他们干活卖力,从来不偷奸耍滑,已经赢得了大人的赏识和重视,甚至猪舍的进出账目都由他们家自己掌管,前一任老男爵把城堡后门钥匙都交给艾瑞克们,就是看中他们能守口如瓶,不会把男爵外出幽会的事泄露给女主人。同样是仆从,艾瑞克家在男爵面前,有更多的体面。但是,最近艾瑞克也成了杰瑞米家的常客,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人,杰瑞米的表兄。 这位表兄是匹兹堡大圣堂的守夜人,在大圣堂耳濡目染,据说学到了真正的驱魔本事,有传言有几位大人物解决一些魔怪方面的难题都会找他当临时顾问。最近,他来到了沃尔丁堡,住在自己的兄弟家里。他通过杰瑞米联系了艾瑞克,说有办法让他生出一个正常的孩子。这话打动了艾瑞克,诸神啊,艾瑞克觉得自己就是被魔鬼盯上的可怜虫,自从那个怪胎出生,十多年了,他和安亚再也没有过孩子,无论他多么努力,安亚的肚子就是没有动静。那晚,他来到了“跳蚤窝”见到了这位神通广大的守夜人。“这不是你的错”那位神秘的匹兹堡守夜人说,“你和你的妻子都是虔诚的信徒,诸神注视着你们,你们不应该受苦。”这句话打破了艾瑞克的所有心防,他泪流满面,接过杰瑞米递来的酒杯,一边喝着蛇麻草酿制的淡啤酒,一边倾诉着自己的痛苦。从此,他把这个名叫加尔图的匹兹堡人视为贴心朋友,每天参加“跳蚤”聚会,在朋友的“开导”下,他学会了喝酒,学会了吹牛,甚至学会了赌钱。 今夜,艾瑞克遵从吩咐,偷偷瞒着安亚剪下了怪胎一撮头发,包在它小时候的襁褓里,带来了大师这里,今天,他要寻一个答案。推开了“跳蚤之家”的门,他走了进去,杰瑞米似乎在等着他,对他点头,然后示意他去里间。躲过几个醉鬼的骚扰,艾瑞克去到了房子里间。加尔图正坐在一张矮桌前摆弄一个水晶球,抬头见艾瑞克进来了,停下了自己的摆弄。“坐下吧,我的朋友,可怜的艾瑞克,今天我会帮你找到真相。”“加尔图,我的好兄弟,你知道我的痛苦,只有你才能帮我解除。”他坐到桌子的对面,拿出襁褓里的头发,递给加尔图。 加尔图把头发放在鼻子前嗅了嗅,“魔怪的味道,艾瑞克,我们的猜测是正确的,把襁褓递过来。”艾瑞克递过了襁褓。加尔图接过襁褓,细细的摸索着,突然好像发现了什么,他拿过水晶球,双目注视着水晶球,嘴里不停的念着咒语。过了一会儿,他把襁褓和头发还给艾瑞克,用同情的目光看着他。艾瑞克着急地问:“你看到了什么?”“是夜魔,一群长翅膀的夜魔,这群魔怪的帮凶,它们在黑夜里偷走了你的孩子,把他丢进魔怪的洞穴,可怜的艾瑞克,你和安亚的孩子已经给魔怪吃掉了。”加尔图气愤地说着,“魔怪吃掉了你的孩子,夜魔给你送来了魔怪之子。” 艾瑞克紧紧攥着襁褓,手指是那样用力,以至于指甲都已被折断。“我早该知道的,我早该知道的。”他喃喃说着。抢过矮桌上的酒杯,他灌了一大口,继续倾诉着:“加尔图,你知道吗,我的小艾瑞克有多可爱,他是女神送给我的礼物,降生那天,我就那样抱着他,那样抱着他,看着他皱巴巴的脸,我发誓,这是我的孩子,我要给他所有的爱,此生此世。”他倾诉着,喝光了杯子中的酒。“是魔怪,是魔怪换走了我的孩子,加尔图,我亲爱的朋友,你说我该怎么回报它,嗯?”一大杯淡啤酒灌下肚,酒精的威力足以让刚学会喝酒的艾瑞克两颊变得通红,脸上的神情也变得十分狰狞。“不,不,我的朋友,不要伤害它,它该救赎自己的罪行,也能救赎你,真的,相信我,艾瑞克,我们有更好的方法。”加尔图微笑着劝慰道,然后绕过桌子,走到微醉的艾瑞克身边,弯下腰,对着他的耳朵低语了一番。艾瑞克听着,不时的点头。“去吧,我的朋友,你该回去了,到时候等我通知。”加尔图推了艾瑞克一把。艾瑞克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他起身朝门外走去,脚步变得轻快,“救赎,是的,救赎。”他嘴里念着,走出“跳蚤之家”,走过狭窄的小巷子,往自己家走去。 宴会攀比 “喔喔喔,喔喔喔。”天边晨曦微露,艾瑞克家的公鸡就已经卖力的开始打鸣,女主人安亚睁开眼,慵懒的伸出手臂,抚摸着身边丈夫的脸。这张脸啊,曾经让她多么着迷,只是小瑞出生后,丈夫整天紧皱的眉头让她愧疚,他日渐暴躁的脾气也让安亚感到害怕,夫妻之间越来越疏远。指尖抚过,丈夫的脸温热,粗糙,真实,想着昨晚艾瑞克的热情,安亚脸上泛起了淡淡的羞涩,如同回到了少女时代。 艾瑞克的睫毛颤动了一下,胸膛起伏,他深吸了一口气,满足地睁开了双眼。映入眼帘的是妻子娇涩的脸,“安亚”,他柔声唤着,吻上了妻子的唇。“艾瑞克。”安亚热切的回应着,眼角却不受控制地溢出了泪水。“安亚,安亚,我的爱人。”艾瑞克柔声唤着,吻去妻子的泪水。“相信我,一切马上都会好起来的,是的,相信我。”他捧着妻子的脸,像捧着世上最珍贵的水晶,他一遍又一遍地保证着。 久违的甜蜜,让安亚幸福得想要晕眩,她多么希望这一刻能长存,但是,她有不得不说的话,虽然她知道,有些话一说出来,此刻的温情就会像被拉尔圣风吹过一样迅速冻结,碎裂。“艾瑞克,能不能对小瑞好点,他毕竟是我们的孩子啊,女神啊,惩罚我吧,这一切都是我的罪过。”安亚小心翼翼的提出自己的要求。艾瑞克的手臂慢慢变得僵硬,指尖传递的柔情瞬间消散。“如果这是你的要求,安亚,那我如你所愿,但它不是源于爱,而是补偿。”艾瑞克抽回手臂,冷冷地说道。他似乎没了说话的兴致,自顾利索地穿衣,不一会儿就穿戴整齐,他扭动着屁股离开了矮床。“去准备早餐吧,蠢女人,当我放猪回来时,不要让我挨饿。”艾瑞克冷冷地吩咐了一声,取过立柱上的长鞭,就朝棚屋的门走去。安亚也穿戴好了,她担忧地注视着丈夫,艾瑞克推开门,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外面传来大猪的哼哼声和小猪的桀桀乱叫。安亚揪着自己胸前的领口,倾听着,猪儿的叫唤渐渐远去,没有艾瑞克暴躁的呵斥和诅咒,没有鞭子抽打肉体的尖啸,也没有小瑞的痛嚎。她惊喜地松开了手,“很好了,这就很好了,感谢女神!”她欣喜呢喃道,然后下来床,整理了裙子,端庄的跪伏在地上,轻扣手指,默默祷告起来。 太阳渐渐升高,城堡内的大大小小的棚屋渐渐飘起了炊烟,安亚像个快活的小姑娘,哼着童谣在灶坑旁忙碌着,铁锅里加好了麦粉,水也慢慢冒着热气,安亚不时用勺子搅拌一会儿,不时又往灶坑里投一只木柴,火光把她的脸映得通红,这一刻她似乎回到了年轻时光。食物的气味飘出棚屋的小窗,窗外,一个庞大的身影伸着脖子眼巴巴看着那口锅,“小瑞,好好呆着,别让艾瑞克看到。”安亚脸上堆满了慈祥,交代了一句后,她摇了摇头,又往锅里添了两勺子麦粉。“嗙嗙~~听~~安亚。”含混地口音,简单的短语,安亚却听得一脸幸福。最近大镇来了一个马戏团,是南边过来的,真正的马戏团,没人看咔咔的表演了,咔咔也不带小瑞去大镇胡闹了,再想着艾瑞克今天早晨的表现,安亚觉得女神已经注视着她,苦难真的要远去了。 仿佛闻着食物的气味,艾瑞克也回来了,他回屋就冷冷地坐着,看着安亚往盘子里装食物。今天的食物分量很足,他知道安亚的心思,但他懒得理会。艾瑞克是仆从中的体面人,可不是那些没出息的浪荡子,艾瑞克家的教养没有大人们那么繁琐,三代艾瑞克就奉行一条,好男人不该让妻儿挨饿。“我可怜的小艾瑞克”他又想起了伤心事,“如果不被魔怪吃掉,我一定会把他喂成一个好小伙,英俊,勤快,就和自己年轻时一样。”他淡淡的看着“巨魔之子”,看着它呼噜呼噜开心的灌着麦糊糊,艾瑞克心里在发狠,“吃吧吃吧,你这个怪胎,有你偿还的时候。” 安亚可听不到艾瑞克的心声,她喜悦地看着艾瑞克,安静的,不咆哮的,不满口诅咒的艾瑞克,仿佛以前的艾瑞克又回来了。见儿子吃得真香,她盘算着,也许可以让艾瑞克带小瑞去蹲大人的晚宴,乔拉少爷回归城堡三天了,所有宴会的食材都准备妥当了,今天该是打猎的日子,女神啊,新鲜的鹿肉啊,多么诱人。自己家男人也是有资格蹲守在大人们座椅之后的,凭借自己儿子的体格,只要艾瑞克带他去蹲晚宴,当大人们展现风度,丢剩肉残骨的时候,别说那些风干肉一样的侍从,就是领主家的那一群凶恶大狗,都抢不过小瑞吧。想着小瑞威风凛凛把所有骨头都抢到手,香甜地享受鲜美的雄鹿骨髓的样子,安亚不禁笑了起来。笑过之后,脸上又泛起了苦涩,安亚知道,艾瑞克是不可能带小瑞去的。看着一家人聚在一起,安亚心中默默祷告:“女神啊,仁慈的您注视着我,我不敢再有奢求了,护佑我,请不要让魔鬼再把我的幸福夺走,这样就好,就这样就好。” 傍晚,沃尔丁堡主城区飘起了烤面包的香气,香味浓郁,如果是有见识的骑士老爷,一定可以闻出,使用了筛过三遍麦麸的精细面粉,才烤得出这么正宗的麦香。几个没出息的仆从凑在厨房外贪婪的闻着香气,他们可没有骑士老爷的见识,只是单纯被这种诱人的香气吸引。厨娘打发自己家的小崽子赶人,她正在琢磨晚宴时放在烤肉的香料分量,这可是个精细活儿,沃尔丁男爵家气象堂皇,虽然不会像乡下贵族一样,厨娘因为洒了一点蜂蜜就会被管家责打,但是如果随意浪费胡椒,也是要挨鞭子的,毕竟,一颗胡椒粒就要一个金拉尔。 城堡的大门敞开着,不时进来一辆马车,爵爷们携着夫人,带着少爷小姐们盛装而来。男爵家的小丑咔咔,在大门外表演着滑稽剧,但是宾客们都无心欣赏,男仆们引着宾客进入主堡,主堡大门,站着两个披甲守卫,年长的守卫对着一位少爷的背影撇了撇嘴,嘀咕着:“他的剑细得都能当牙签了。”年轻的守卫则被小姐们的风姿所打动,虽不敢失礼,但又总忍不住偷瞟几眼。 宾客们纷至沓来,主堡的大厅里渐渐变得热闹起来,爵士们谈着各自的收成,骑士比武的趣闻,夫人们互相夸赞着对方的美丽,年轻人最活跃,他们自然的聚成一个小圈子,而圈子里最瞩目的无疑是凯特小姐,她炫耀着自己的天鹅绒长裙,赢得了最多的恭维。“布朗切特家对女儿们太娇惯了。瞧瞧,这身天鹅绒长裙,该不是卖掉祖传盔甲换来的吧。”城堡教头麦斯·米科尔站在会场的角落,表示着自己的不满。“别这样说,老伙计,时代变了,年轻人有年轻的活法。”侍卫队长皮鲁·埃斯贝克拍着老友的肩说道。“不应该这样,北地的女儿不应该吃着王后面包长大。”麦斯摇着头说。皮鲁刚想继续说点什么,封君瓦尔德男爵已经携着夫人的手,走上了高台,皮鲁顾不得说话,优雅的向男爵夫妇行了个骑士礼。 男爵夫妇向宾客们介绍自己的三个儿子,尼尔斯,米歇尔,乔拉。男爵夫人是来自南方古老家族尼可拉克恩的嫡系小姐,一位娇滴滴的南方美人儿,尼尔斯和米歇尔像男爵夫人多一点,圆脸金发,而乔拉就是一位典型的北地人,黑发,长脸,棕色眼睛。皮鲁撞了一下老友的肩膀,意有所指的说,不是所有的北地人都是“狂龙”。教头麦斯爵士热情的望着乔拉,并没有在意皮鲁说什么。 男爵夫妇致完欢迎辞,就邀请宾客们落座,管家拍了拍手掌,男仆们开始布菜。仆人们端举着硕大的餐盘,络绎不绝地走进大厅,一道又一道的大菜撒上了调味料后,被端上了长桌。香气四溢,宾客们吃得满嘴流油。进食让人心情愉悦,丰足的肉食,佐以新酿的葡萄酒,爵士们开始放浪形骸,宴会的气氛变得越来越热烈。有爵士开始顿杯高歌。 米歇尔走到男爵面前,轻轻耳语了一阵。男爵点了点头,米歇尔退下。男爵站起了身高声说:“爵士们,女士门,瓦尔德家的二子,我亲爱的儿子米歇尔,将表演一个节目,以此欢迎他心爱的弟弟,瓦尔德家的第三子,乔拉·瓦尔德回家。”“唔~~”众宾客在长桌上顿着酒杯,欢呼着。米歇尔离开座位,示意男仆把墙壁烛台上的蜡烛灭掉,大厅的光线逐渐暗淡了下来,最后只剩一盏吊灯提供的微光,不复刚才的灯火辉煌。米歇尔优雅地抽出佩剑,注视着锋利的剑身,轻声吟唱,古老而又神秘的咒语在大厅内环绕,似乎就在每个人耳畔低语。几位胆小的小姐缩了缩脖子,但又止不住好奇,都将目光聚焦在米歇尔身上。咒语从轻缓低沉逐渐变得高亢而急促,米歇尔的剑尖亮起了一点银白的光芒,这光芒柔和而耀眼,如同黎明晨曦划破黑暗的第一道光。“唔~~”宾客们惊呼。一点光如同一团水,在剑身上蔓延,当米歇尔咒语结束,整把剑光芒团绕,如同一把神器。手持这把“神器”的密歇尔这一刻如同天神下凡,引得各位小姐们又一阵兴奋的惊呼。米歇尔持剑走绕大厅走了一圈,把刚才被男仆吹灭的蜡烛一一点燃,大厅又重回灯火辉煌,而米歇尔的剑在没有人发觉时,又恢复了原样。大厅里响起了掌声,小姐们纷纷用热切的目光看着米歇尔。米歇尔微微一笑,向乔拉递了一个挑衅的眼神。布朗切特家的凯特小姐注意到这个眼神,她低头沉思了一下,站了起来。 “实在太精彩了,我从没见过这么光辉耀眼的剑,不知道乔拉少爷的剑又是什么模样呢?”她装作无意的说道。“凯特小姐,你失礼了,骑士的剑只会刺向强敌,不是用来表演的。”城堡教头麦斯·米科尔毫不留情的批评着年轻人。“对不起,我无心的,轻原谅。”凯特小姐怯怯的向乔拉道歉。“美丽的小姐,你不用道歉,骑士的剑也为保护您这样的高贵女士而挥。”乔拉得体的应对着,然后他举起了一杯酒,遥祝麦斯骑士,:“敬雪狮,敬无畏的骑士!”麦斯回祝:“敬狂龙,敬无敌的勇士!”米歇尔怒视两人一眼,之后又投给凯特小姐一个感激的眼神。尼尔斯藏了藏自己的先天萎缩的右腿,用嫉妒的眼神看着乔拉。男爵呵呵一笑,也举起杯:“敬英勇的先祖。”诸位爵爷紧随其后,举杯共祝,宴会继续。一通胡吃海喝,直到夜深,诸位爵爷才纷纷离场,各自爬上马车,驶离城堡。主人各自回房休息,男仆熄灭一盏盏蜡烛,主堡的轮廓变得暗淡,渐渐融入漆黑的夜,沃尔丁堡好像一位疲倦的泰坦,已经陷入了沉睡。 嗙嗙被卖 是时间推动着命运,还是命运赋予时间以意义?帝国时代,伟大的哲学家们曾不停地思索这个问题。四百多年过去了,帝国已成过往云烟,而森德·艾比克和他的葛多斯派哲学也已消散在时光里。瞧,时光之轮并不曾因王朝更迭,诸王纷争而停留片刻。朝阳初升,沃丁堡的男仆们忙碌着从深井中取水。男仆们从来不会去思考这些玄奥的哲学,那是学士老爷们干的活。他们只会盘算一天要干多少活计,那些活儿轻快,哪些活儿繁重,以及,艾瑞克家的猪崽数量是不是足够多。因为只有猪肉足够丰足的时候,主人才会允许屠宰多余的生猪,其中一部分会抹上珍贵的盐粒,制做成熏肉。另一部分则会慷慨地做成肉汤分发给主堡的仆从。 “艾瑞克家的洞穴怪太能吃了,它一个就能顶两头猪。”一位打水的少年人和身边的同伴调笑着,男仆们哄笑起来,纷纷附和着,甚至有人开始编排安亚和魔怪的段子。“一帮龌蹉鬼。”水井旁的洗衣妇们小声骂着。她们身后,一个正在编织花环,浑身洁净,一看就很有教养的小姑娘停下了编制,大声抗议道:“嗙嗙不是食人魔,他是很丑,但是心地好,上次我掉到枯井里,就是他救我上来的。”少年人来了兴致,他走到小姑娘身边,唤着女童的名字,“喔,西塞,西塞,西塞。”他摇摇摆摆走着,学着传说中魔怪的样子绕着女童转了个圈,嘴里嘲讽着:“你的嗙嗙是好人呢,当半夜,它趴在你的窗户呼喊你的名字时,你是不是会爬起来给它开门啊。”他用阴森的语调接着吓唬女童:“噢噢噢,可怜的西塞,你会看见的,你会亲眼看见,“洞穴魔怪”走进你的家,它扭掉你父亲的头,它扯掉他的四肢,它撕碎他的身躯,然后像山羊嚼草根一样咀嚼他的血肉。”女童吓坏了,惊恐的望着少年。少年得意极了。“就像这样!”他大吼一声夺过女童手里未编制完的花环,将它扯得四分五裂。“啊,妈妈。”女童西塞尖叫着跑开了,如同见到了魔鬼。 “鲁比,你这个坏种,你把西塞吓坏了。”旁边一个胖胖的洗衣妇厉声呵斥着。“杰西姑妈,我这是在救她,洞穴怪迟早会吃掉她。”男仆鲁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意,用轻佻的口吻回应着姑妈。“鲁比,你就是个坏种,我会告诉你父亲的,你等着。”杰西抱着洗好的衣服,向晾衣场走去。鲁比丝毫不在乎姑妈的威胁,每当他见到人们恐惧,憎恨,咒骂那个“洞穴怪”时,他的内心就会有一种变态的愉悦,这种愉悦的感觉,就像他偷偷上“跳蚤之家”喝淡啤酒后微醉的感觉一样,让他上瘾。 “嗨,鲁比,找乐子够了吗?快来干活。”一位同伴见鲁比离开太久,忍不住催促他。鲁比狠狠看了他一眼,神经质地低头打量自己身上的破麻衣,他在心里诅咒着:“该死的小魔怪,乔拉少爷早该挑选我做侍从的,他怎么会喜欢跟你一起玩呢?你就是个魔怪啊,女神啊,把它打入九层地狱吧,正常人怎么可能做出那样的事。”鲁比回忆起小时候的情景:小魔怪竟敢带着乔拉少爷挖草根吃,让高贵的少爷吃这些畜生的食料,还诱惑少爷吃“狼桃”,谁不知道这鲜艳的果实中有着魔鬼的诅咒,更可恨的是,少爷竟然跟他一起学那些粗鄙的动作,将祷告的动作从双手紧扣,变成单掌竖起在眼睛前面,九层地狱啊,这是亵渎。”“小魔怪,你本就是疯的,这些年光长个子,不长脑子,智力退化到完整的话都说不出了,这就女神对你的惩罚,哈哈哈哈,整天被人用自己发明的动作对着你丑陋而该死的脸“驱魔”,是什么滋味呢?”鲁比想着想着,嘴角又露出神经质的笑意。同伴呼唤得更急了,鲁比不得不打断意淫,极其不情愿的走过去继续干活。 家族练武场,乔拉正在努力地挥舞着训练剑,他手中握着的不是城堡里常见的木剑,而是一把实心铁剑。沃尔丁堡这个偏僻地方的无知领民称呼乔拉为骑士老爷,其实他还不是。只有乔拉知道,要想在成人礼前就成为一名骑士团正式成员有多难。训练、训练,无休止的训练,自从乔拉被巡游北境的骑士师范作为骑士种子挑选进龙骑士团,每天的生活就是单调的训练。挥剑,格斗,骑马和冲刺,几乎是乔拉这十年的全部回忆,高强度的训练让乔拉一度怀疑,他不是贵族家的少爷,而是古帝国时期,决斗场里卑贱的死斗士。“狂龙永不倒下!”乔拉为自己鼓着劲,勉强做完了一组挥剑练习。他单手拄着剑,另一手拎着酒壶畅快的饮用领地新酿的果酒。 如果不是为了尊重传统,乔拉本不想回家,赶路,无聊的宴会和应酬,让他的体能明显下降了,往日轻松完成的训练项目,竟然做得有点吃力。“如果是小艾瑞克来做,成绩说不定比我还好。”乔拉漫无边际的想着。乔拉是不喜欢回家的,母亲从小就偏爱两位兄长,而父亲呢?愿他长寿,他的所有心思全在自己的那点收藏爱好上,平时很少照看乔拉,两位兄长,一个阴郁得像一个悲哀的老人,另一个虚荣浮夸,在乔拉看来简直就是个傻子。这次回来,他觉得最大的收获就是小艾瑞克了,乔拉已经决定在成人礼之后,亲自指定他为自己的近卫侍从,然后带老友离开这个并不友好的地方。回去骑士团驻地后,如果乔拉通过龙骑士考核,他还会动用骑士特权,指定艾瑞克为他的骑士侍从。 小艾瑞克的境遇,乔拉已经了解过了,他为朋友的遭遇而感到气愤。没想蠢妇愚夫的偏见这么无知,骑士团里也有许多缺鼻子少耳朵的老骑士,英勇的战士只会赢得尊重。北境是堕落了,传统里,北境什么时候会不是以个人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人,而是去关注长相呢?南国商团像蚂蚁一样遍布北境,虽然物质的互通让北地变得富足,但是这些南方佬傲慢,短视,愚蠢的坏毛病也像瘟疫一样熏染着北地人。乔拉叹了口气,想着他连领主都不是,这些问题,还是留给大人物考虑吧。乔拉抓起长达四尺超过他半身高的双手巨剑,继续挥舞起来。 沃尔丁堡大门,卫兵抱着长矛慵懒地站着,身子不时一晃一晃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已经睡着了。“哐当当,哐当当。”一辆装着铁笼的篷车行使到大门口。卫兵冷眼瞧过去,陌生的车,他走过去拦住赶车人。车尾处跳下一个熟人,主堡区的杰瑞米,“跳蚤之家”的主人。他拉过卫兵,熟练地塞了一个钱袋过去,咬着卫兵的耳朵交代了几句。卫兵点头,挥手示意,让篷车驶入城堡。篷车后面还跟着一个骑着马的肥胖商人,跟随着两个仆从,一个上了年纪的护卫,还有一个戴着高尖帽的魔术师。卫兵冷眼大量了几人人一番,也挥手放行了。 杰瑞米带着一行人东拐西拐,来到主城区,绕过主堡,停在了城堡后区边缘地带的一片棚屋前。“艾~瑞克。”杰瑞米拖长了音高喊着。 艾瑞克走出棚屋,他看到这群人一点都不惊讶,他用手指了指猪舍,脸上的神情古怪,似乎是仇恨,又似乎是解脱。两位仆人早就得过主人的交代,径直走进猪舍,不一会儿,猪舍里就吵闹起来。有撕扯的声音,有含混短促的嘟喃,有人摔倒在地,有厉声的咒骂。安亚被惊动了,她走出棚屋,见到门前这个阵势,惊呆了,不知所措的看着艾瑞克。噗,一个仆人从猪舍里倒退着滚了出来,他狼狈的爬起身,骂骂咧咧的去往篷车。艾瑞克被激怒了,他抽过一根木柴,走进了猪舍,即刻,猪舍里就响起了一阵木棍抽打肉体的噼啪声,“痛,噗,噗要。”含糊的声音痛嚎着。安亚回过了神,尖叫一声,冲进了猪舍。她拼命的阻拦艾瑞克,木柴抽打在她的额头上,鲜血直流。“不,安亚。”艾瑞克丢下木柴,紧抱着安亚乞求原谅。 刚才摔出去的男仆回来了,手中拿着一根驯兽的套熊杆,他熟练得把套一圈,仅靠直觉就轻松套中了目标。套杆收紧了,他使劲拽着,但是拽不动。胖商人向魔术师示意,魔术师心疼的拿出一个卷轴,开始念咒,快速念过几个简短音节之后,一道不祥的灰色光束打中了正在挣扎的目标。目标身体一顿,身体的力气仿佛刚解冻的尼塞河,流泻着,远离着。两个男仆,一个拽着套杆,一个推着屁股,像推猪猡一样把目标抓出了猪舍。“不!”安亚凄厉的叫着,如同受伤的母兽,她踢打着,撕咬着,瘦弱的身躯拥有无穷的力气。艾瑞克紧紧抱着安亚,手臂被咬出了深深的牙印,但他就是紧紧抱着,他嘴里念着:“安亚,安亚,这是命运的安排,让他去吧,让他把“魔怪之子”的模样展示给人民,让人们警醒,让魔怪不能再偷走北地的孩子,女神啊,这是我们的救赎,让他走吧,让他走吧,我们很快就会生出自己的孩子,健康的孩子,正常的孩子,我们的孩子。”“不!”安亚凄厉的吼着,使劲一甩身,挣脱了艾瑞克,她踉跄着滚爬着闯出了猪舍。 “哐当”铁栏已经扣下,驾车人挥动鞭子,马儿开始奔跑,篷车扭动着摇晃着向城堡外驶离。“怕~怕~安亚~怕怕”含混的声音失去了往日的憨厚,惊惶而又恐惧,他在呼喊着安亚。“不!”安亚要追,艾瑞克从背后抱住安亚,摔倒在地,两人扭动着,翻滚着。“不不!艾瑞克,不要卖掉他,不!”安亚惊惶的请求着,但艾瑞克始终不肯放松,马车渐渐加速,一会儿就消失在小道转角。两人的力气用尽了,安亚漂亮的眼睛里失去了一切神采,她看着艾瑞克,盯着他的眼睛凄然说:“艾瑞克,你卖掉了我们的儿子,像贩卖猪猡一样,你卖掉了他,我恨你,永远恨你。”“女神啊,地狱啊,我干了什么。”艾瑞克看着妻子的眼睛,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嚎哭了起来。 命运,总是让凡人无法捉摸,悲也好,喜也好,也许,只是转动命运齿轮的一根小小发条,谁又知道呢?总之,故事不会结束,也许明天的明天,就是下一个传奇。 台前幕后 “树精灵与聪明豹”马戏团一大早就离开了大镇,一长串车队迎着秋日清晨温和的阳光,走向下一个城镇。大镇封闭的太久了,虽然马戏团走了,但外来马戏团带起的话题,依然火热,可能至少要好几天才会消退,毕竟这是真正的,南方来的大马戏团,可不是以往的跑单帮的草台班子。女神啊,镇民们惊叹他们驯养的野兽竟然会算数,这可是算数啊,多么神奇。来往大镇的小贩们揶揄着,如果领主家买一头这样的黑豹,再给他戴上征税官的长翎圆帽,也许就能派它来收税了,这样的话,那个收税时总爱耍背手的该死的“黑杰克”就可以滚蛋了。南方商团的商人们则没有八卦的心思,他们不断派人马不停蹄地联系周边老爷们,希望得到老爷们的青睐,以获得大宗的订单。不过闲暇时,他们到是表示很钦佩马戏团主人的灵活头脑,像他那样养着几个怪胎,只要在市镇停留几个晚上,每个晚上都能听到铜币和银币动人的清脆的流淌声,这样一家马戏团简直是长轮子的金矿啊,这样的买卖,比他们低进高出,来回搬运要松快得多。 篷车吱吱呀呀穿过整座山脉,山杨和松树排列在马车的沿途。车队在山间蜿蜒,仿佛一条游走的巨蟒,这条“巨蟒”的尾部是两辆特殊改装的车,车厢被移除,车上只牢牢钉住一个大铁笼子。一个铁笼里装着一只黑豹,它毛发光滑,干净,身上没有异味。另一个笼子里,困顿着一个巨人,他卧坐在那里,光上半个身子就已经超过四尺,身上披着一件看不清颜色的亚麻上衣,正源源不断的散发着臭味。黑豹不停地在笼子里暴躁的转动着,似乎对这浓郁的气味很反感。巨人却很安静,他不吼也不闹,就只静静坐着。仔细看,他的身边还摆放着一个大陶盆,陶盆里装着糊糊,还插着一把大勺子,但是糊糊还是满满的,显然并没有开动的痕迹。 经过这一天的奔波,车队缓缓行驶到了一个小镇。马戏团的老板在宣传栏上订上了“夜精灵与聪明豹”的宣传广告。他们在这里只呆一晚,然后就会行驶向下一个小镇,直到去匹兹堡参加盛大的秋日祭典礼。封闭的北地极少有正经的马戏团光顾,更多的是一辆马车就装好全部家当的流动小剧场,当镇民们得知马戏团表演的消息,都集中在镇子的广场上来,镇长组织民兵们燃起了两堆篝火,镇民们可以自带啤酒,在这边热点熏肉,咸鱼,边吃边喝边看节目。相互熟悉的镇民寒暄着,妇人们照看着自己的孩子,孩子们都兴奋得看着马戏团在布置表演场地,因为北地秋日少雨,今夜又漫天星斗,老板并没有指挥仆人在场地上拉起帐篷,但是彩带和灯光是必须布置好的。 两位仆人正在忙碌着,马戏团的老板却袖着手站在一个铁笼前,他盯着笼子里的巨人看,当看到巨人面前的一大盆麦面糊糊已经消失无影,他笑了。“嗙嗙,你是叫嗙嗙是吗,真是个好小伙子,瞧瞧,瞧瞧这些欢快的人们。”他用手指着表演场边兴奋的人们说,“你为什么不快乐呢?”“天黑~安亚~哭。”巨人的声音含混,他缓缓说着。“真是个好小伙子,真的,你是个好小伙子。”老板提着一个钱袋说,他凑到巨人身前,晃了晃钱袋,钱袋里传出叮叮的,钱币相撞的声音。他从钱袋里摸出一枚铜币,对着巨人说:“看看这个,你认得的。”他撇嘴一笑,用夸张的语调说:“瞧,你瞧,瞧这里,这迷人的小圆东西,你认识的,是吧,谁会不认识呢?”他把铜币递进铁笼,放在巨人面前。自信的说:“服从我,每天给你一个,收着,安亚看到会笑。”巨人盯着铜币,他拿起了铜币,可怜的来自沃尔丁的嗙嗙,他有限的脑子实在无法做出复杂的思考。“安亚~哭,安亚~笑”他喃喃着,发起了呆。 旁边笼子里的黑豹默默看着这一切,漂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泛起了幽幽的绿光,看了一会儿,呲笑一声,转过头去,不再理会这两个愚蠢的人类。 表演一直没有正式开始,镇民们开始不安分的攒动着,粗鲁的北地人可没有太多的耐心,尤其是在这山区的乡下村镇更是如此。老板深知这一点,在人们的耐心快要磨光的时候,老板示意仆人打开了一个车厢改装的小舞台。绿色的幕布被拉开,舞台上站着一个男孩,他涂脂抹粉,没手没脚,腰部以下是一个承托他全身重量的木头架子,灯光照亮,男孩静静的立在托盘里,就像一尊陈列着的雕塑。 “唔~”人们惊呼起来,正当观众诧异之时,男孩开始了表演,他慷慨激昂的清唱起耳熟能详的屠龙勇者之歌,把观众一下子带入了他真挚动人的表演中。表演完毕,掌声响起,观众一片叫好。男孩微笑着向观众点头致意,老板的仆人开始在人群中窜动,兜售门票。“更精彩的表演在后面,会算数的聪明豹,活的树精灵。”人们的热情已经被调动起来,激动中的人们变得特别慷慨,才一会儿,门票就售卖结束,有票的人们进入布置好的马戏表演场地,翘首以待,等着正式的节目。 马戏团主人来到高台,用高超的语言调动起了人们的热情,然后他拉下了大幕布,灯光下,一头黑豹温顺的走到他的身边。这真是一头漂亮的生灵,身材匀称,毛色亮滑,浑身上下没有透露出一点野兽的气息。“她真美!”有少女眼神迷离的盯着它夸赞。男人们则讨论着它的温驯。北地有的是好猎人,北地的猎人可以杀死世界上最凶猛的野兽,但是没有哪一个猎人可以让野兽这么温驯。马戏团老板在猎豹前来回走动,说着一些逗人发笑的段子,猎豹高冷的看着他,就像高贵的女王在看着她的弄臣,丝毫不去理会。 前排的观众清楚的看着老板那张尴尬的老脸,变得乐不可支,纷纷大笑起来,后排的人们虽然看不清楚,但是也跟着笑了起来,气氛渐渐变得欢快。老板摆好了表演的道具,一些印着数字的标牌,他邀请了一位观众上台来配合表演,让他指认标牌,但是这个可怜的乡下人,哪里认得全呢,不时会认错,或者认对了,却在老板的故意诱导下又改口。观众们变得热切起来,嘲笑着,调侃着他们熟悉的邻居,欢乐的看着他在台上的窘迫模样。这个可怜的北地人,这半辈子接受的调笑都没有这一分钟里多。在他的窘迫还没有完全转化为怒气前,老板请他下台。 真正的主角登场了,那头黑豹优雅地走到标牌前,它看着老板的示意,每当马戏团主人念出一个数字,它就正确的把那张印有数字的标牌按倒。“唔~”人们惊叹着。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开始有打赏飞上舞台,大多数是铜币,也有少量的银币,老板志得意满,一边一次有一次的谢幕一边指挥着仆人捡取这些可爱的“叮当响”。 大幕拉下又拉开,又一场表演开始了。人们伸长了脖子,等着树精灵的出场。无论是在北地还是在南国,人们代代相传的故事里,精灵都是最美丽的生灵,他们风华绝代,有着诸神也羡慕的容颜。传说中曾经有古代国王出动大军去捕捉他们,但是大军永远的消失在诺多树海里,有传言,茫茫树海中隐藏着一个精灵建立的魔法帝国。 舞台上站立着一道身影,她背对观众,但就是这道身影就足以满足人们对精灵的所有美好想象。消瘦的双肩, 狭长的耳朵,细弱的腰枝,无一不证明这是一个真正的精灵,故事里的树精灵就这样生生跑出来了。几个猥琐的汉子贪婪得看着这道背影,不住的用舌头舔着自己的嘴唇。精灵开始回转身子,人们看到了她与众不同的白色头发,随着角度的偏转,她的耳朵慢慢更显精致,可以看到,她的眼睛还蒙着一块黑布,精灵就这样慢慢,转过了身。“唔~”人们惊呼,接下来就是一片夹杂着北地狸语的咒骂。这的确是一个精灵,但是她的脸比一个活了几百岁的老女巫的脸还要苍老,**干瘪,锁骨高耸,皱纹褶子一直布到了脖颈上。刚才那几个猥琐的汉子,已经开始呕吐,一股酸臭气息在场地里弥漫。 老板走上台来,一再表示,这是真正的精灵,并且和北地人立了一个赌斗,无论是铜币,银币,还是金币,只要北地人拿出一枚,然后在接下来的投掷游戏中赢过这个老精灵,老板就会支付他两枚铜拉尔,银拉尔,甚至金拉尔。北地人哪里会服输,老板找来小丑活跃气氛,小丑做着滑稽的表演,然后向着比斗者头顶投掷木餐盘,比斗者必须用另一个餐盘把它打下来。小丑投掷的动作很快,没有人能做做到用餐盘撞下餐盘。 轮到精灵表演了,她迟缓而又坚定的投出一个又一个餐盘,把小丑投来的,越过她头顶的餐盘纷纷打了下来。小丑的动作快得眼花缭乱,精灵的动作一直老态龙钟,即便是这样,但就是没有一个餐盘能飞过精灵的头顶。“唔~”人们惊叹,同时也明白了,精灵就是精灵,哪怕是老得快要死去的精灵,也保留着苍穹下最善射种族的天赋。 最后老板满意的收拢一堆钱币,宣布演出结束,镇子里的人们,讨论着,说笑着,渐渐的散开了。表演营地里,仆人开始升火做饭,黑豹没有被关进笼子,它在营地里自由走动,仿佛巡视自己领地的贵族老爷。食物的香气升起来了,仆人,小丑,年老的魔术顾问,持剑的护卫们,都各自围坐在篝火旁,享受着难得的精美食物。老精灵没有取下眼睛上的黑布,但这并没有影响到她的进食,她自己吃着肉粥,不时还抽出手喂那个无手无脚的男孩一口肉粥。 马戏团老板满足的看着这一切,这一刻他仿佛一位伟大的国王,仁慈的看着自己的臣属。角落里,一个黑影似乎被人们所遗忘,“哭?笑?”黑影嘟喃着,口水四溢,竟然已经睡着了。 , 万物有价 “叮”马戏团主人巴纳姆娴熟的弹起一枚铜拉尔,铜币穿过黝黑而滑腻的铁条,落在铁笼内,准确的停留在嗙嗙的头上。巴纳姆以为这样可以唤醒这个男孩,但他错了,来自沃尔丁堡的丑男孩,怪人,“魔怪之子”,他从杂乱的头发里摸到了这枚铜币,迷迷糊糊塞进了嘴里,然后,他吞掉了它。巴纳姆看得目瞪口呆,然后他笑了,笑得捧腹弯腰。“好小伙子,哈哈哈哈,我知道你是与众不同的,我就知道。”他畅快的笑着,而且似乎无法停止。笑了好一阵子之后,巴纳尔示意仆人捅醒丑男孩,在确定男孩完全清醒之后,他再一次递进一枚铜拉尔,丑男孩楞了楞,最终接过了这枚铜币。巴纳尔慈祥地看着男孩,用目光鼓励着他,男孩似乎受到指引,他把这枚铜币端详了一会儿,就放入身上破烂亚麻衣裳的口袋里,口袋破裂着,铜币很自然的从口袋里滑了出来。男孩摸索着捡起了铜币,他看着破烂的口袋,用手比划着,想再次放进去,但又似乎担心铜币会再次掉落。“放他出来,喂饱他,再给他在身上缝一个钱袋。”巴纳姆吩咐仆人,然后他就走到临时营地的另一边,去指挥着其他人整理车队,离秋日祭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必须准时赶到匹兹堡。 车队穿行在北地的群山之间,坚定的向着匹兹堡进发。他们一路上白天赶路,晚上尽量靠近市镇,如果在市镇停歇,就会拉开场子,进行表演,如果在野地,就扎下营地,在野外过夜。在一次驻营时巴纳姆做了一件让仆人和护卫们惊叹的事,他把“魔怪之子”从笼子里放了出来,让他在营地内自由活动,这丑陋的巨人竟然没有暴起伤人,他温顺的吃和睡,甚至在巴纳姆的指示下能干一些简单的杂活。不愧是“好运的巴纳姆”,人们回想起巴纳姆的外号,联想到他当初打赌赢下精灵的事迹,进入北地以来,巴纳姆先生更是意外地捡到了一只温驯的黑豹,现在又驯服了“魔怪之子”,这种种如同神迹般的事大家亲眼所见,即使是那些油滑世故的护卫,也开始变得更为尊敬马戏团主人,“这是被诸神注视的人”,仆从和佣兵们开始私底下议论着。 巴纳姆先生享受被人们尊敬的感觉,他自豪于自己高超的糊弄技巧,这世间的力量千千万万,骑士们身躯强壮,披坚执锐;学士们埋首在故纸堆里,记录和思考着世界的真相;神秘的巫师师吟诵咒语,创造种种神奇;修士们虔诚信仰,乞求诸神的怜悯;国王挥动权杖,一怒而诸侯躬伏;而在巴纳姆看来,其实,语言也是一种力量,它能勾动人们的欲望,引导人们的情感,卑鄙者终将被欲望吞没,而高尚者亦将被道德紧紧束缚。灵活的运用语言,便能左右摇摆,两边讨好。 其实两年前,巴纳姆的树精灵并不是打赌赢来的,那是他用重金收买一位贵族老爷的管家,由这位亲信管家进言,然后从一位南方贵族手里高价买来的。没有人比巴纳姆更懂如何去制造话题,他清楚的知道,买来的精灵和赢来的精灵,在人们的传播中,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热度。至于说这是否欺骗,巴纳姆嗤之以鼻,谎言重复一千遍,就会变成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两年来,人们不是一直传言着他的好运吗,甚至开始有人管他叫“幸运的巴纳姆”了。 来到北地,行走在这个蛮荒王国,暴躁而又缺乏见识的北地人让巴纳姆欣喜若狂,多么可爱的人啊,比起那些奸滑之徒遍地的南国,巴纳姆觉得北境才是自己真正的神赐之地。“北地每个小时都会多出一个傻子。”巴纳姆先生得意的想着。 摇晃的马车让巴纳姆先生并不能很好的休息,但他不需要休息,他习惯于在行走的马车中创作。阳光穿过路旁山杨稀疏的枝叶,留下斑驳的光影,偶尔有树的影子照进车厢里,在车厢的内壁上留下各种一闪而逝的阴影,这让巴纳姆先生更加迸发了他的创作灵感,巴纳姆先生根本不想休息,他无休止的创作着,只一个上午,他就编排了好几个有关“魔怪之子”的身世剧本。每个身世都是那么离奇而又引人入胜:故事中的女主角有来自大商会的,学识过人精明能干的富家小姐,有教养严谨,娇滴滴的贵族嫡女,有随队讨伐魔怪的强大女骑士等等,无一例外,她们都被魔怪抓走,啊,可怜的小姐们,她们最终承受悲惨的命运,为魔怪诞下这丑陋的,被诸神诅咒的,“魔怪之子”。巴纳姆对自己的创作十分满意,他深知人们期待什么,他非常善于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以此让女人们疯狂的嫉妒得到一点点慰藉,顺带满足男人们内心的那点猥琐和阴暗,巴纳姆先生深信,他创作的剧本一定会在北地流传,也许百年后会成为新的传说故事。 巴纳姆绞尽脑汁又编排了几个故事,当他不受控制的灵感想到,是不是可以把教会那些祀奉女神的,圣洁的修女加入到自己的创作中时,他打了个寒颤,“九层地狱啊,魔鬼注视着我。”他低声咒骂了一声,收回不受控制的思绪。 巴纳姆并不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他此生唯一的信仰不是深居神国的诸位神灵,而是那些躺在人们钱袋里,可爱的“叮当响”们,但他也不想被圣裁所的裁判官带着一群圣骑士找上门来,在南国的多年闯荡,他早就见识过这些晨曦女神信徒们的疯狂,巴纳姆先生可不想被绑在火刑柱上一边哀嚎,一边承受烈火炙烤他这一身肥肉。 虽然来到了北国,但是这些信仰宗教的疯子都是一个德行,也许北地人会把他送上拉尔山顶,让永恒的寒风把他吹成一块万年冰雕。仔细检查自己的创作,划掉一切有亵渎神灵嫌疑的台词之后,巴纳姆合上羊皮卷,慵懒的躺在马车内的长椅上,他笃定,今天晚上那些缺少见识的乡巴佬一定会被自己伟大的创作所征服,当然同样被征服的还有他们的钱袋,想着这些可爱的“铃铛响”们,巴纳姆满足的笑了,马车摇晃,长期思考之后的大脑疲倦渐渐把巴纳姆先生带进了梦境。 距离匹兹堡越来越近了,“夜精灵与聪明豹”马戏团今夜停驻的市镇已经可算匹兹堡的外围,再走几天的路程,马戏团就能到达号称北地王冠的大匹兹堡。同样的彩带,同样的灯光,不同的是马戏团今晚的压轴节目。 大舞台上,“魔怪之子”---来自沃尔丁堡的“嗙嗙”开始亮相,他局促的站立在舞台中央,接受着镇民们惊奇和厌恶的打量,这些目光并不能让他紧张,因为从小,人们看他的目光便一贯如此。真正让他紧张的是站在舞台前端的巴纳姆,或者正确的说是巴纳姆手中的手杖,“竖放平静,横放怒吼。”嗙嗙小声的念着巴纳姆交代的口诀,他记得巴纳姆说过,只要他在手杖的示意下连续做对三次动作,就可以一个人吃掉一大块熏肉。嗙嗙不喜欢巴纳姆,但是嗙嗙喜欢熏肉,所以他紧张的看着手杖,手杖横放,他就捶胸怒号,手杖竖放他就平静下来。 巴纳姆指着嗙嗙向观众大声宣讲着“魔怪之子”的身份,嗙嗙丑陋的面容和他不时超越凡人的怒吼,逐渐让人们相信,这就是真正的“魔怪之子”。无手无脚被称作“无翼夜莺”的男孩被摆放在舞台的另一端,他涂脂抹粉,开始按照老板的安排朗读剧本,他的声音清亮而又富有穿透力,似乎有一种魔力,很快就将人们带入故事的情境。 北地的粗糙汉子们从未见过这种表演形式,一时间觉得十分兴奋,甚至开始互相讨论起故事的细节。马戏团的黑豹嗷呜一声,逃一般的闯出了营地去,似乎连野兽都不堪忍受这些人类的低级趣味。 巴纳姆突然指挥小丑去扯“嗙嗙”的遮羞布,可怜的“魔怪之子”,再顾不上看老板的手杖是横是竖了,他夹紧双腿,双手慌乱的遮挡着,不让小丑得手。人们哄笑了起来,惊叹着,女人们羞得用手遮挡住自己的眼。粗鲁的男人们则开始起哄,几个轻佻的年轻人对着嗙嗙吹起了尖厉的口哨,嘈杂的声音刺激着这个可怜的沃尔丁堡男孩的大脑,他有限的思维慢慢变得混沌。不知什么时候,他放下了自己遮挡的双手,双眼泛白,双手持在胸前,像骑士握着巨剑一样使劲挥舞,两脚急速的左右交叉跳跃着,仿佛是与一个隐形的魔怪在搏斗,小丑一时不能得手,做了几个滑稽的动作,就自己下台了。 营地边缘,当初在沃尔丁堡随侍巴纳姆的老佣兵瞪大了双眼,他专注的看着“嗙嗙”错乱的步伐,看了一会儿,变得满脸不可思议,他用似乎见到女神亲临的语气,不住的呼喊着“他怎么会的?这不可能!” 巴纳姆安排仆人把“嗙嗙”引到后台去。他调侃着,这支“战舞”,正是“魔怪之子”的母亲,一位强大的女骑士在他小时候对他训练的成果,“唔~”人们又一次惊呼。巴纳姆开始谢幕,在他看来,这无疑又是一次成功的表演,看着那些“小可爱”们叮当响着跑进他的钱袋,这是巴纳尔先生最幸福的时刻。 表演结束了,人们纷纷散去,一个穿着干净亚麻衬衣的男仆恭敬的走到巴纳姆先生身边,送上了一张羊皮卷,卷封上拓着泥印,讲究的做派说明着这封信是来自一位大人物。 巴纳姆抛给仆人一个银拉尔,仆人赞美了一通巴纳姆的慷慨之后,就退去了,他需要回复自己的主人,信已经亲手交到巴纳姆先生手里了。巴纳姆独坐在一个篝火旁,就着火光阅读信件,读完之后。巴纳姆露出一脸嘲讽的表情,轻轻的说着,“果然是这样,这些修士,干的也是欺神骗鬼的勾当。”他环视自己的营地,目光扫过年老的护卫,魔术师,小丑,黑豹,精灵,无手男孩,最后停留在“嗙嗙”身上。“嗙嗙,你果然是个好小伙子,你是最好的,也是最贵的。”巴纳姆轻声念着,把手中的羊皮信件丢弃在篝火里,看着信件慢慢燃烧,最后化作一股散发刺鼻气味的浓烟,巴纳姆的神情变得轻松起来,他背着手,得意的走向马车,如果有人在他身边,会听到他的低喃:“万物皆有价。” 请看宝贝 “夜精灵与聪明豹”马戏团已经越过匹兹堡的外围,即将到达大匹兹堡。马戏团的主人巴纳姆脸上的笑意,一天多过一天,虽然他一如既往组织演出,但是马戏团的众人明显觉察到巴纳姆整个人都在变化。巴纳姆以往是个能说会道的人,为了提高节目效果,为了多得打赏,他是不惜丑化自己来取悦观众的。而现在的巴纳姆先生呢,在台上端着架子,说话文绉绉、弯绕绕的,扭扭捏捏的姿态不像一位马戏班主,反而像是某位隐姓埋名体验冒险生活的大人物。是的,众人感觉巴纳姆就是在模仿,模仿那些大人物说话做事的做派,模仿到以往的那个巴纳姆似乎要消失了。 马戏团的伙食明显变差了,仆人和护卫虽有怨言,但还不敢当面放肆,背地里却开始有人诅咒。老兵艾德温是认识巴纳姆时间最久的,当初他离开北境,到南方诸国流浪时,偶然在阿姆斯港结识了巴纳姆,那时候的巴纳姆先生还只是个不折不扣的恶棍,粗鄙,懒惰,和大多数恶棍一样得过且过。听说巴纳姆出身不错,与其他恶棍不同,他出生于塞罗那港一个海商家庭,只是因为一身从小养成的恶习无法改正而激怒了他的父亲,他被从家中赶了出来,长年流落在外,他花光了自己的最后一个铜板,不得不与市集里的恶棍为伍,久而久之,他成了个彻头彻尾的恶棍。 后来巴纳姆离开了一阵子,当他再出现在艾德温面前时,已经是一个体面人,有着自己的马戏团,他雇佣了艾德温。别人可能被巴纳姆和善的外表所蒙骗,艾德温可是清楚他的底子,为了钱巴纳姆什么都干得出来。这样的人艾德温在南方诸国见得多了,他们似乎都有两张面孔,当人们能为他们创造价值时,他们永远用展示自己慈祥而慷慨的一面,而当他们开始变脸的时候,那就要当心了,因为说明你已经变得没有价值了。 艾德温不知道巴纳姆有什么打算,但他清楚,从此刻起,要开始提防了。这么多年艾德温从北境流浪到南国,又从南国回到北境,算的上是见多识广,他觉得自己能看透一切人,包括巴纳尔,但是最近来到马戏团的乡下小子让他觉得始终看不透。明明是一个偏僻地方出来的白痴,他竟然会骑士的密训步法,而且那么熟悉,虽然看不出是哪个流派,但的确能看出是北地人的风格。 艾德温曾经是贵族家的男仆,当贵族的次子被选进龙骑士团之后,他被指派作为近卫侍从,在龙骑士团驻地,他完成了侍从的所有训练,他会熟练使用长矛,弓箭,甚至也学会了骑枪冲锋和马上砍杀,步战也能用长矛顶一阵,当他的资历更高一点,甚至他会被允许学习骑士呼吸法和骑士剑法,通过考核之后就可以成为一名正式的骑士扈从。可惜在一次大战中,他的主人战死,他无法再呆在看重荣誉的骑士团。虽然离开了,但在骑士团学会的一切,艾德温都牢牢记在脑海里,流浪的日子,他也曾多次遇到与人生死搏杀的情况,感谢骑士团的训练,每一次活下来的都是他。 骑士团的传承是有严密规定的,即使沃尔丁堡的乔拉是龙骑士团的扈从骑士,但是只要他没有取得骑士师范的资格,或者获得了骑士团相当于骑士长一级成员的特别批准,他是不可能传授其他人骑士秘技的。“那么,那个小子的步法和剑法是从哪儿学来的呢?”艾德温一直困惑着,他开始有意无意的关注这个傻男孩,但是这个家伙除了力气大,无论怎么看,再无其他特别的地方,不过他跟团里的黑豹倒是挺亲近的,平时高冷的黑豹似乎也对他比较感兴趣,总在他身边转悠,似乎在观察着他。就在昨天,这个“嗙嗙”竟然抱住黑豹,想拿它当枕头睡在身下,不出意料的,他被黑豹挠了一下。“这就是个正宗的白痴。”艾德温烦躁的想着。 巴纳姆的心情的确很好,他坐在摇晃的马车里,学着从宴会上学来的贵族老爷的模样品尝着着清凉的葡萄酒,“幸运的巴纳姆?黑心的巴纳姆?”他轻轻的说着,脸上的神情有着说不出的讽刺。这个世界哪里有从天而降的幸运,他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赚来的,只有那些无知而天真的人才会将自己的人生交给运气。巴纳姆志得意满地盘算着将来,哈,他马上就要成为贵族了,巴纳姆·福勒,真是个好名字,感谢我那该死的老爹,他跑一辈子船也挣不来一个勋爵爵位。而这些诋毁他的贱民,到时候也有大人物为他料理掉,然后一个干干净净的巴纳姆·福勒勋爵就会出现在匹兹堡贵族长老院的金册上。 “咄咄”有人敲击着车厢,“巴纳姆先生,我要禀告您一件事情,那个沃尔丁男孩突然在马车里晕倒了。”“停车!”巴勒姆大声命令道,车夫停下了马车,巴勒姆走下马车,他吩咐仆人:“我会过去,但我需要你去找科纳森大师,让他尽快赶到我身边。”说完,巴纳姆就急匆匆的走了。 巴纳姆来到“嗙嗙”专属马车前,见到的“魔怪之子”已不复强壮的模样,蜷缩的身子,苍白的脸色,以及干裂的嘴唇,无一不说明他的生命正在危险之中。巴纳姆摸了摸男孩的头,发现滚烫得像燃烧的木炭。“把他搬出来,喂他点水。”巴纳姆焦急的吩咐手下。几个佣兵一起使力,把男孩从笼子里搬了出来。“科纳森大师到了。”仆人带来了一位头戴高帽须发皆白的魔术师,“让开,让开。”巴纳姆迎过魔术师,示意他赶紧瞧瞧,魔术师用手摸了摸男孩额头,然后翻开他的眼睑瞧了瞧,接着掏出随身的酒壶给男孩灌了几口不知名的药剂。“是热病,很明显是热病。”他肯定的说。“会危及生命吗?”巴纳姆急着问。“不会,他的生命力远胜凡人,何况又已经喝过我的药剂。”巴纳姆沉吟了一会儿,对科纳森说:“明天,在我们抵达匹兹堡时,他能否清醒?”科纳森耸了耸肩膀,“这就要问神灵了。” 巴纳姆指挥手下把男孩搬回车上,然后送走了科纳森。他不允许手下呆在这里,就自己一个人坐着,看着他的“魔怪之子”发着呆。“好男孩,你是个好男孩,你一定会醒过来的,是嘛。就好像小哈维儿一样,是吧,你们都是好男孩。”巴纳姆开始自言自语,“知道吗,我的小哈维尔也是个好男孩,他父亲死了,他走了长长的路来找我,找他的叔叔巴纳姆,可是我的钱只够喂一张嘴,怎么办呢?嗯,你说我该怎么办?哈哈哈哈,我砸断了他的两条腿。” 巴纳姆似乎陷入了回忆,他喃喃的的不断说着:“我用最后一点钱办起了流动剧院,我教他朗诵诗歌,我教他吟唱传说,但是不够,还不够,那些奸猾的人,他们只会嘲笑我,白白蹭我的节目,却吝啬的不肯付出哪怕一枚铜币。然后,我去掉了小哈维尔的一双手,他成了“无翼夜莺”,真是好孩子啊,那几年我们挣了不少钱,用这些积蓄,我办起了自己的马戏团,你不会想听小哈维尔的惨叫的,是的,多么凄厉的惨叫,比起哈维尔,你这不算什么的,是吧,你一定会挺过来的。” 巴纳姆的脸上浮现起憧憬的神色,他继续说道:“好孩子,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你不知道自己有多贵,哈,一个怪胎竟然可以换一个爵位,那些虚伪的修士、神官,竟然愿意用教会爵位来换取一个怪胎,我知道他们的打算,女神已经太久没降下神迹了,魔怪也隐秘在迷雾山不见踪迹。如果没有神灵,没有魔鬼,他们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所以,你是最好的祭品,献祭“魔怪之子”,然后女神降下神迹,多好的谋划啊。” “是的,从此后,我会成为爵爷,也许凭借我的花言巧语,还能娶到几位富有的男爵夫人,这是毫无疑问的,这些所谓的高贵之人,背地里,不过是一群高级的**,知道吗,都是**。哈哈哈哈,这些算什么,就算是精灵,褪下衣裳也是**,别看她外表丑陋,在黑暗中都一样,知道吗?我把她想象成精灵女皇,这种滋味太美妙了。”巴纳姆似乎放开了一切,他毫无顾忌的说着,神态越来越癫狂。 当巴纳姆陷入癫狂之时,车队中的黑豹正狂躁的转着圈,它幽幽的盯着巴纳姆,眼神中的杀意恍若实质,不过,很快它的眼神就化作了惶恐,它惊慌的看着前方,似乎看到了魔鬼亲临。 铁笼内,沃尔丁男孩的身躯正在变形,骨骼不规则的扭曲着,肌肉翻滚,躯体时而暴涨,时而缩成一团,最后,变化稳定了下来,可是在黑豹和巴纳姆眼前的不再是那个丑陋如同魔怪的沃尔丁男孩,而是一个黑发黑眼黄皮肤的怪人。巴纳姆呆住了,继而欣喜若狂,“恶魔之子,恶魔之子,咦,好了,我可以用他换个男爵。” “老板,你真不是人。”怪人斜眼看着巴纳姆,“我有个宝贝,要看吗?” 巴纳姆呆呆的看着怪人,只见怪人右手前伸,手掌虚握,虚空中逐渐构建出一个造物,它浑身闪着金属光泽,曲柄直身,前端有个黑森森的洞眼,恍若恶魔的眼睛。怪人慢慢扣下了金属造物握把前端的一个构件。 “下地狱去吧,人渣。” 何去何从 “砰”,一声闷雷般的巨响,“西瓜”崩裂了,炸做了十七八块,番茄酱和豆腐脑喷洒了一地,空气中开始弥漫起一种让人恶心的腥气。怪人伏地呕吐,呕吐时,手中的魔法造物无意中指向了黑豹。“嗷呜”黑豹惊恐到了极点,绝望的眼神望着那恶毒的凶器,浑身的细毛都一根根倒竖了起来。“叫毛啊,老子一眼就看出你不是豹,不管是异形者还是德鲁伊,还是真的黑豹成精,现在,马上,给我呆一边去。”怪人用通用语吼道,虽然他的措词和语法极其不规范,但神奇的是意思表达却十分清晰,黑豹瞬间秒懂,出于对这个男人握在手中魔法造物的忌惮,它选择了暂时隐忍,顺从地走到笼子的角落里呆着,就这样安静了下来。 局面暂时被控制住了,但是接下来该怎么办,其他人的反应会如何?怪人表面镇定,心中却是十分焦虑。原来这个所谓怪人就是当初遭人算计,落得个粉身碎骨,被放逐到未知四维空间的王宝宝。我们的胖子也算是福大命大,这算是第二次死里逃生了。他本指望大难不死之下,学学其他穿越前辈,在异界发家致富,快意人生,但是李院长仿佛算准了他会进入其他宇宙一样,早早就留了后手。 他的灵魂中绑定了一个名叫主神的系统,这个系统竟然完美复制了胖子玩过的所有游戏,然后强制胖子玩游戏,只不过游戏系统没有存档读档功能,在游戏里只要死亡一次,他就会被抹杀。 第一个抽中的游戏就是辐射3,这款游戏算是凶险度最高的游戏了,反正胖子当初玩这款游戏的时候读档无数次,每一次读档都伴随着游戏人物的一次惨死,死法极其凶残,肢体不全已属平常,断头斩腰也不少见。 胖子不明白秃子为什么要玩这么一出,当初他就被秃子捏在手里,那时候可以轻而易举地直接抹杀掉他的灵魂,为什么要弄这么复杂呢?但是这些大银币的想法他是无法用一个游戏宅男的心思来揣摩的,何况双方见识还差了六百年。胖子现在还处于一阵后怕之中,没想到灵魂降临异界之后,竟然真的有传说中的胎中之迷,在降生之后,他的主意识陷入了沉睡,而在他沉睡的期间,主神系统竟然开启了游戏,这真是趁他病,要他命,主意识都没有苏醒,玩个毛的游戏哦,妥妥的被秒杀的命。 好在一个疑似外挂的东东出现了,这段奇怪的程序根植在主神系统中,在和胖子的灵魂经过一系列交互之后,生成了一个类似与虚拟人格的智能生命,这小东西完全站在胖子一边,在主神系统的逻辑规则内,尽量为胖子争取利益。胖子知道这小家伙的来历绝对和张日天脱不开干系,因为承他的情,在主意识苏醒之后把这个奇特的生命叫做小天。 小天也算得上是神通广大,生生在胖子的意识空间构造了一个主神大厅,他还对主神系统的运行逻辑进行干扰,悄悄构建了一个主神点兑换系统,胖子可以用主神点兑换游戏里的道具,而且可以通过消耗主神点延迟进入游戏的时间,但是只要主神点耗尽,胖子依然会被抹杀。 几年前,胖子的意识终于苏醒了,但是因为未知原因,一直无法与新生个体融合。这几年来,他一直都通过新生体来认识这个新世界,新生体浑浑噩噩,胖子却是有心人,他通过收集的资讯,发觉新世界是一个和他或者张日天的纯物质世界完全不同的世界,这个世界确实有着神灵。这些神灵深居神国,偶尔降下神迹,并能真实赐予其信徒各种神奇能力。 新生个体一天天长大,但是怎能看都是个傻子,这也让胖子放下了心,如果真是天才儿童,那融合之后,谁当家做主呢?胖子安心做自己的游戏宅男,他麻着胆子谨小慎微的把辐射3的序章剧情,也就是避难所内的剧情过完,然后他就把游戏卡在走出101避难所的那个山洞里,不是他不想赚更多主神点,实在是外面的废土世界太不友好,就他这个等级,出去要是没留意,踩一颗**,或者惹恼了一个NPC,分分钟就会被秒杀,现在可没有存档读档,没有万全把握,胖子一点都不想出去。 这些年,胖子一直根据自己可怜的回忆在琢磨游戏攻略,无聊了就和小天摆摆龙门或者通过“嗙嗙”这个人形播放器“看电影”混日子,看够了就跟着小天学点东西。他看到新生的自己因为外貌丑陋,被父亲嫌弃,虐待,被人们厌恶,排挤,心里挺同情的,想要帮助他度过劫难,于是断断续续的向男孩释放了一些信息,但是效果寥寥,似乎冥冥中有一股力量在阻隔一样。 岁月如梭,外面的男孩一天天长大,他四肢发达而头脑简单,面貌也一天更比一天丑陋,生活的处境越来越艰难。小天告诉胖子,主神系统构建的游戏,里面的游戏人物的各种游戏属性,可以折射到现实世界中去。胖子通过反复验证,发现还真有这种可能。他进游戏的时候,主意识还没有清醒,生成的游戏人物是系统给的随机属性,力量10,感知10,耐力10,敏捷10,而幸运只有一点,智力和魅力竟然是一堆乱码,那脸也掐得是奇形怪状,仔细看看,和外面的那个可怜娃还有几分神似。这样的开局属性绝对是乱来,难怪外面的男孩越长大智力越衰退了。不过好在还有一次机会,在走出101避难所山洞之前,系统会保留一次全面修改属性、天赋技能、特性甚至重新选择性别,重新捏脸的机会。 胖子有种直觉,只要他在游戏里一走出避难所,正式踏入废土,他就有可能突破现在的困境,和新生体完全融合。但胖子怕死啊,就这么一直拖着。小天倒是一直催促胖子进入游戏赚取主神点,免得坐吃山空把他给拖死。胖子呢,不敢进哟,就那么安逸的呆着,直到外界情况有变,巴纳姆这个人渣彻底激怒了善良的胖子,他才咬牙做出决定:“进入游戏,征服废土,降临异界,给巴勒姆这个人渣一个报应。”。 正常游戏第一步,自然是捏脸了,胖子熟练的捏了一个游戏人物,和自己长得八九不离十,然后设置好属性,技能,特技,就开始了游戏,没想到系统这么给力,他刚设置好新的游戏人物,外面的沃尔丁男孩就开始了次元变身。变成了身高体重,面相外表,甚至身体内部构造都和胖子差不多的一个新个体。整个变身过程也就是黑豹当初看到的那诡异一幕。 变身结束,胖子顺理成章的接管了新身体,其间过程自然而然,没有一点勉强,新身体和他的灵魂十分匹配,简直像量身定做一般,而之前的那个灵魂也和他完美融合,他继承了原主的一切,从此二者结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完全是一个新生命,只不过这个新生命是以胖子做主导。 握了握手中的10mm手枪,胖子心中略略一定,向来不习惯权衡的他有点烦躁,不禁在心中发狠:实在不行就开无双,凭借自己融合游戏人物而来的枪术,还有随时可以具现的175发10mm子弹,全灭营地内的这些杂兵也费不了多少工夫,可是狠不过三秒就挫了,杀人这样的事,胖子真心不习惯。何况还有巴纳姆提到的大人物,匹兹堡大圣堂要得到自己的决心有多大,胖子不清楚,但这个相当于地球梵蒂冈教廷的庞然大物,依然让胖子一阵心惊。走位不骚,可能挨刀,操作失误就要被人抓去玩烧烤,那可就死得太不安乐了。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