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问路星河》 第三章玉魄石魂 在邂逅阿星那个夜晚之前,其实很多事早有端倪,只不过洛乔一直没有注意,或者说习惯了视而不见。那是小雅最后一个学期了,她就要毕业,就要告别校园,走进社会了。那是她在学校给同学过的最后一个生日。洛乔跟小雅的有些同学很熟,经常在一起吃饭,当然都是洛乔请客。他那时候已经出师,正经八百的开始掌机拍婚纱了。工资待遇当增长了不少,额外收入更是增加了许多。他经常请她的同学或者室友吃饭、唱歌。小雅已经是一朵完全盛开的花,弥漫着清甜的味道,随便在哪里,都是一道独特的风景。她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不动,就已经让人赏心悦目。她的举手投足都满是颠倒众生的味道。喜欢她的人很多,或明或暗。洛乔知道学校里很多男孩子追她,包括一些年轻或者不年轻的老师。但洛乔从来没有担心过,在他看来,小雅除了他,不会爱上任何人。虽然后来洛乔错的比较离谱,但那时候他还是信心满满的。那真是清春无敌,充满自信的年纪啊! 小雅班上的那个班长齐勇,洛乔以前也见过几次面,那是个家教很好的男孩子。文而不弱,彬彬有礼。一副无框的眼镜配着他白皙俊俏的五官,很是有些后来韩国影视剧里的小男生的样子。从他待人接物里,明显可以感觉到比同龄人成熟的多的气质。无论什么时候,他都很有大哥哥的样子,可以恰到好处的照顾到身边的每一个人。基本上所有的人都能感受到他温文尔雅的善意和温暖。除了王艳。那个时候洛乔也不大明白,为什么看上去活泼开朗的王艳总是对这样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孩子这么不感冒。直到许久以后,他才知道王艳那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外表下,有一颗细腻敏感的心。 只不过自从洛乔跟小雅明确了恋情以后,王艳很少再跟他们一起玩了。她的说法是快毕业了,得落实将来的饭碗。洛乔开玩笑说:“你不用找饭碗,都是饭碗来找你。”王艳笑一笑,并不说什么。只是不知什么时候就淡出了他们的这个圈子。后来洛乔发现,圈子里慢慢的没有以前的老人了,都是不经意间慢慢换了的人,虽然也比较熟悉,但总觉得没有最早那些人那么亲,隔了些什么。什么时候起,齐勇已经成为他们这个圈子里的经常出现的人呢?洛乔努力地回忆了很久都没有想起来。只记得很多时候,他喝多了,没法送小雅回学校的时候,好像都是齐勇帮忙送回去的。有时候洛乔很忙,没有时间陪小雅的时候,也总是他陪着小雅去逛街买东西,或者吃饭看电影。大概,从那些时候起,洛乔就已经开始失去小雅了吧! 第一次到阿星的店里去,洛乔被琳琅满目的玉石惊到了。他的店在当时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街道上。那些玉石的摆件和挂件,在刻意安排的灯光下显得玲珑剔透。洛乔不大懂这种东西,只是直观的看,感觉非常漂亮。 玉石这种东西在中国的历史里出现的很早,早的跟神话传说联系在了一起。历经几千年的各种文化加持,这种透闪石就变成了一种特殊的文化符号,一种神奇的信仰,成为石头中的宝贝。至少在中国,玉石的地位是高于其它的宝石的。这种宝石引得无数人为之疯狂。从古至今,上到王公贵族,下到黎民百姓,对玉石痴迷的人多如过江之鲫。阿星也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他更痴迷于玉石给他带来的大把的钱,对于玉石本身他并没有什么兴趣。为了赚钱,他对这种石头的研究也算是下了一番苦功。“在你们眼里,它就是石头。在我眼里它们都是有魂魄的东西。每一块玉石,都是活的”他煞有介事的装神弄鬼。他洋洋得意的说:“我把这个叫玉魄石魂。怎么样?有文化吧?” 第四章文化败类 洛乔一点也不认为阿星这厮有什么文化,这厮要是有文化,那就是糟蹋文化。不过他对玉石这个行业的熟悉和了解,对各类玉石的产地和特性倒真是了如指掌,说起来头头是道。他能把玉石的历史文化如数家珍的娓娓道来,能把玉石对人的各种好处说的让人心动。关于玉石保护人的故事更是张口就来,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说的活灵活现,不容怀疑。我记得他曾经说起过一个老太太带了一个六十年的绿色玉石手镯,已经带出东西了。他解释说那是把玉石戴活了,有了灵性才会生出东西。后来,老太太被一辆摩托车撞到,玉镯粉碎,而老太太什么事都没有。这类的故事非常多,但洛乔至今也没见谁的玉器带出什么图案来。 很久以后,洛乔问阿星有没有见过,阿星说:“见过是见过,不过都是戴的久了皮肤油脂灰尘之类的东西沁到玉石里去罢了,弄清水泡泡就没了,哪可能戴出什么东西啊”!洛乔问他:“你知道没有还说的跟真的一样,那不是骗人么?”阿星很严肃的对洛乔说:“我没见过,但不代表真的没有,而且我不说服自己去相信,怎么说服别人相信?没有这个说服力我还怎么做生意啊?” 原来如此,东西真假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先把自己骗了,才能去骗别人。不过是生意而已,没什么奇迹可言。如果这也算文化,那阿星就是个文化败类了。阿星自己也知道自己没什么文化,但偏偏需要文化来充门面,不然怎么做生意啊!只是骨子里,他比谁都鄙视所谓的文化。在他看来,一块石头而已,哪来什么文化?不过是生意人的手段罢了。 他的店里,功夫茶桌漂亮豪华,只是他喜欢喝的仍旧是可乐。对他来说什么茶文化、玉文化本身就是没文化的东西。一块石头,饿了不能吃,渴了不能喝,冷了不能穿,文的哪门子化。喝茶也是,不过是几片树叶,卖的比肉还贵,就因为所谓的文化。这样的文化实在是十恶不赦。虚伪! 不知道他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是从哪里学来的,整个一文化败类的感觉,不过跟他的流氓性格倒是很搭配。 “跟我一起干这个吧。别搞你那个摄影了,赚不了什么钱,没前途的”这是阿星一直跟洛乔说的话。洛乔从来也没有真的当回事过,只不过没有想到有一天,他真的会去做这件事,而且做的异常疯狂。 虽然阿星对文化极其的看不起,觉得这些所谓的文化过于虚伪,但他泡功夫茶的水平绝对一流。拿林娘的话来说:“他这泡茶的功夫倒是一点也不虚伪。” 那个时候,正是六月的乌鲁木齐,不冷不热的季节。春天已去,夏天才刚刚开始,阳光还比较温和。在友好路上,阿星的玉石店里,婀娜多姿的林娘,风情万种的缀着阿星泡的铁观音,天籁般的嗓音淡淡如微风。阿星就陷进这无线风情里不能自拔。 林娘那个时候也已经跟洛乔他们混的很熟,有点不打不相识的味道。而阿星虽然流氓,却绝对不猥琐。他的色,色的自然明白,色的大方直接。倒也不是很让人反感的那种。还是很有些流氓的本色,坦坦荡荡的坏,光明正大的色。不过大多数女孩子都更喜欢含蓄一些的男人,更欣赏所谓绅士一些的男人。“绅士?不过是更有耐性的色罢了,目的是一样的,只不过更有手腕和方法而已。”阿星对此根本不屑一顾。劝了很多次也没什么用。依旧是流氓本色。 林娘在美女如云的艺术学校里也是拔尖的存在,气质样貌都很出众,身边追求者众。各类男人男孩见得太多,一直都是被捧在手心里,都是被呵护宠爱的对象,难免对阿星这样的不怎么感冒。不过随着大家慢慢熟悉,也不是那么反感罢了。偏偏阿星也不觉得伤自尊,一副愿赌服输的贱样。林娘那会儿功课不多,闲时间多得很。学校里比较闷,她总是会跑出来跟洛乔他们一起凑热闹。“那么多围着你转圈的人,你不去跟他们玩,怎么喜欢跑我们这儿混时间啊?”洛乔有一次比较好奇的问她。林娘说:“那些人大多不怀好意,心机复杂,你们要单纯的多。”洛乔有意恶心阿星说:“阿星也单纯么?”没想到林娘很肯定的说:“阿星其实也单纯,还是比较本色的。”阿星听了这话,激动地把车开到马路对面去了,吓得对面的车纷纷躲避。 阅女无数的阿星,被林娘深深地迷住了。阿星的世界里大概从来没有出现过林娘这样的女孩子吧,以至于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合适。这个欢场浪子好像是真的动心了,以前都是动肾。 这货脸上的伤好的比较快,洛乔那一拳貌似打的不够狠。当时没有支撑点,半坐在谢静的身上,出拳不够有力,他的脸很快就恢复的差不多了。洛乔前后一个多月,脸才慢慢的消肿恢复。阿星的长相比较讨喜,娃娃脸,大眼睛,很重的黑眉毛,皮肤很白。是乍一看比较能激发女孩子母性的那种样子。总是显得痞里痞气。个头不高不矮,在人群里显不出来。只是身板略显单薄。不知道是不是生活比较放纵的原因。那时候的阿星比洛乔他们大几岁,具体多大不知道,应该25、6的样子,但感觉上一点也不比洛乔成熟。除了做生意的时候。 洛乔见过他做生意的样子,专注而精明。跟平时比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它会根据不同的人,拿出不同的态度来应对。不管什么样的人,他大多都能很快跟别人聊得非常热烈而愉快,基本上都是在不知不觉中,也没见他怎么来回讲价格,生意就已经做成了。还经常会非常热情的请买玉石的人吃饭,留电话。很多顾客就这样成为他的朋友。有些还相交颇深。这是一种天赋。洛乔穷尽一生也无法学到的天赋。技术是可以通过常年累月的苦练得到的,但天赋不行。阿星是个天生的生意人,也是洛乔见过为数不多的,能把自身的优势在某一个领域发挥的淋漓尽致的人之一。靠着他这种绝佳的天赋,和他那种认真地态度,在那个玉石生意的黄金时期,很是赚了些钱。 阿星的家在很远的海边,他初中毕业就来投奔新疆的叔叔。叔叔是在当年那场被载入历史的“严打”中被捉进去的人之一。据说只是因为酒后参加了一场莫名其妙的群架,然后稀里糊涂的就被捉了进去,然后判了十五年。出狱后,在家乡抬不起头来,就干脆跟人跑到了新疆,给做玉石生意的人打工。在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之后,果断的自立门户,开始了自己的玉石生意。短短几年就做的很好,然后果断在新疆成家,不再回去了。 家乡的人很快就知道了他在新疆闯出了名堂,已经是有些名气的老板,但是没有几个人有脸来找他,毕竟,在他出狱后的日子里,家乡的那些亲朋故旧都躲他如同瘟疫。只有阿星,是他主动要求要让到身边来的。阿星的父亲是唯一一个在他回来之后,给房子住,给粮食吃的人。阿星的父亲在家里是老大,长兄如父这四个字当真是重如泰山。在阿星的叔叔待不下去,想出来自己闯的时候,也是阿星的父亲联系了当兵时的战友,安排他来了新疆。 叔叔知恩图报,在自己立住脚之后,知道阿星不是读书的料,就让他来到身边学着做生意。没想到,读书不行的阿星,做生意倒是学的很快,没多久就做的有声有色。叔叔干脆给他一笔钱,让他自己去闯荡了。就这么着,阿星依托叔叔的帮助,在这个行业里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只是远离父母,少了很多约束,年少多金,有损友相伴。这年轻人容易沾染的不良习惯也都沾染了不少。好在自身的自制力还是不错,恶习虽有都不是很过分,没有影响到正常的生意往来。 林娘出生书香门第,家族里出了不少老师和学者,在这个城市里算是有些头脸。只不过林娘的母亲出身普通工人家庭,上学成绩平常,后来考了中专学医,成为一名有编制的护士。嫁给林娘的父亲有点高攀的意思。林娘的父亲不过是普通的中学老师,在家族里并没有什么地位。加上天生风骨清高,人品刚正,不知怎么会处理人情世故,在学校和家族里都不怎么受待见。只是教学水平很高,对学生也很好。在学生和家长中极有口碑,学校也就没谁为难他。 但是家族里的人比较奇怪,经常有人以嘲笑和欺负林娘家为乐事。林娘的妈妈性格温顺,一向逆来顺受。父亲又不擅长这些蝇营狗苟的事,所以家族里的人大多是不怎么看得起林娘一家的。 林娘出生后,因为是女孩,家族的人就更是不怎么给他家好脸看了。偏偏林娘继承了母亲的容貌,却复制了父亲的风骨,还比父亲多了些倔强。小小年纪就不惧家族里那些人,经常伶牙俐齿的把家族里很多人弄得下不来台,很是争气。 林娘的母亲产后身体虚弱,又接连受气,落下了病根,在林娘9岁的时候因为琐事被家族的人欺负,一气之下就去了。林娘从此成为没娘的孩子。再后来,林娘的父亲因为学术上有些研究颇有成果,被吸收进教育部门做了领导。赶上那个时候市里的主要领导很欣赏她父亲的为人,一直提拔重用,很快林娘的父亲就成了部门手掌实权的负责人。再后来顺利的进入市领导行列,算是大气晚成。 那个时候,家族里的人已经是对林娘一家毕恭毕敬了,但是林娘从来都不怎么给好脸,她记仇。对于间接让她失去母亲的那些所谓亲戚,一直都不肯原谅。早早的饱尝人情冷暖,使林娘远比同龄的孩子早熟的多。在跟家族的亲戚们斗志斗勇的过程中,也练就了她处理人情世故的超人本领。从小就美丽出众的林娘,身边一直都不少各种男人男孩的围绕。这些大多心怀鬼胎的异性们,更是锻炼了他对付各类男人的本事。小小年纪就刀枪不入了。区区一个阿星,压根她就不放在眼里。只是不知道处于什么目的,一直都这么淡淡的接触着。文化败类也是她经常嘲笑阿星的话。阿星对倒很无所谓,他本身也就对所谓的文化没什么感觉,不过是用来赚钱装门面的工具而已。 第五章寻玉昆仑 昆仑山是一座横跨四川、青海、西藏、新疆的山脉。昆仑山的北坡的和田有一条河叫玉龙喀什河,是闻名天下的和田玉的主要生产地。数千年来,这里出产的玉石遍布天下。昆仑山上的玉石矿在风蚀的作用下被冰川雪融水带进河流,被湍急的流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冲刷后,变成风格独特、颜色各异的玉石。这类河里的玉石有个统一的说法,叫做“籽料”。已经知道的颜色就有30多种。其中最出名的就是“羊脂玉”。所谓的羊脂玉,是指玉石的白净度和润泽程度,就像羊身上的脂肪一样。这是和田玉中的极品,难得一见。也是每一个寻找玉石的人都渴望能够遇见的。据说,对喜欢玉石的人来说,能够捡到一块羊脂玉的籽料,一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不过,当洛乔进入这一行的时候,这条白玉河早已人满为患,昔日宁静的河滩到处是挖掘机的轰鸣声。好好地一条河被挖的千疮百孔、惨不忍睹。为了得到更多的石头,很多人已经不满足河里面捡,河边上拿铲子挖了。大型挖掘机械开进来,在河边掘地三尺。可以说,玉龙河边的每一块石头可能都被摸过几百遍了。有价值的石头早就被拿走了,没有价值的石头,在一波又一波的寻找玉石的人手里被一次又一次的捡起又扔掉。 在这里,玉石基本上分为3种,价值最高的,一般都是籽料。就是被河水冲刷打磨的比较光滑的这类。再者是山料,也就是山上的玉石矿里开采出来的玉石块。还有就是戈壁料,就是戈壁滩上的那些玉化的石头,也叫戈壁玉。 地质学上说,几百万年前,新疆是大片的海洋。因为印度洋板块和亚欧板块相互碰撞,相继形成了新疆的地里形状。在漫长的历史年代里,造山运动形成了喜马拉雅、昆仑、天山、阿尔泰等一系列山脉。到今天为止,这些地方的地质活动也没有完全停止。在这个时间久远的地质活动年代里。有无数的地震、火山喷发之类的地质活动把玉矿石抛出来,被流水或者其它未知的力量带到了广袤无垠的戈壁滩上。又历经数万年的风化,变成了各种各样的戈壁玉。很多像洛乔这样,没有机械设备助力,没有玉石矿资源的人,就以在戈壁滩上散落的这些戈壁玉为主要的猎取对象。有个很通俗的说法叫:捡石头。洛乔,就是以捡戈壁玉这种石头为主的人。 新疆的地貌地形中,沙漠和戈壁滩占的比例很大。戈壁滩大多都一眼望不到边。有些石头在地面上,有些石头在埋在不太深的土里。只是茫茫戈壁,能不能碰到有价值的戈壁玉,完全是看运气的。没有谁愿意冒险动用大型机械设备在这里大海捞针似的寻找戈壁玉。只有洛乔这种捡石头的人才会这么碰运气。说起来,这种捡石头的人绝大多数是作为业余爱好来玩的。只是兴趣而已。像洛乔这样专职捡石头的人,为数极少。 昆仑山下,茫茫的沙海,浩浩戈壁,于洛乔是最好的去处。在这些让精神和肉体处在极限挑战的地方,他才能完全不去想不去思考别的问题,专心致志的应对每分每秒都可能出现在眼前的死神,和碰到戈壁玉的好运。洛乔的足迹曾遍布整个以天山为界划分南北疆的南疆。在塔里木盆地,在塔克拉玛干的边缘,在玉龙河的上下游,有无数被洛乔抚摸过的石头。 “你这样没用的,这样折腾死自己也回不到从前了”阿星在洛乔回来给他石头的时候淡淡的说。洛乔充耳不闻,只沉默的坐在他高档的虚伪的茶桌前一杯接一杯的喝他据说五千块一斤的岩茶—大红袍。对那些搬石头进来的人视而不见。洛乔从玉石展柜的玻璃门上看到自己陌生的样子,长发过肩,胡须至胸。干裂的脸上已经开始有风霜的味道。曾经那个眉宇间艺术气质浓郁的清秀少年,已经不复存在了。身上的防风衣肮脏而破烂,贴身的马甲在这个季节里显得有些厚重。但是在九月的戈壁滩上,小刀一样风里,这马甲的感觉不如一张纸厚啊。洛乔知道来来往往的人看我的眼神都很怪异,因为他完全是一副野人的模样。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已经麻木了。 跟刚开始洛乔总拿一些没用的石头来折磨阿星相比,后来的石头大多都有些价值,虽然价值很高的石头不多,但也足以让洛乔可以拿到还算丰厚的回报。感谢昆仑之神。对他足够的眷顾和怜悯,让洛乔在他的领地里能够遇见这些值钱的石头。 阿星报完价后,总是习惯性的问一句:“这个价格满意么?不满意就说。”洛乔回答他的也总是一句话:“给钱”。那个时候的金钱往来还没有现在这么方便,一沓沓的现金是最简单便利的方式。洛乔把厚帆布的马桶包打开,把一堆现金扔进去。跟每次一样,从包里拿出一块比较特别的玉石籽料扔给阿星。以前也是这样,或者是玉石,或者是几块非常漂亮的玛瑙。“送给你的。”阿星惊叫起来:“我戳,这个比你所有的石头都值钱,你怎么不先把这个拿出来,我买这个就行了。”洛乔说:“这个不卖,只送。”顺便冲他呲呲牙。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仍凭他一起吃饭的吼声被关上的店门隔开。 洛乔的车就停在阿星的店门外。一辆已经十年的黑色丰田皮卡。这车是阿星从朋友那里要来的,后来洛乔给了他那个朋友一块鸡蛋大的和田玉籽料。他一激动又把车开出去里里外外大修保养了一番,然后才交给洛乔,还送他两个很大的油桶。那个时候,加油站可没有现在这么普遍,整个新疆还没有什么高速公路。往往在省道上走很远,才会遇到一个加油站。在戈壁滩上乱跑的时候,加油可不那么方便。新疆的大方很大,随便跑出去几百公里,可能连一个县城的辖区都没出去。四野茫茫的戈壁滩,怪石林立的昆仑山,六月飞雪是常见的事,这两个大油桶备上的油,在紧急情况下够他跑好几百公里了。 洛乔不喜欢日本人,那是可在骨子里的仇恨,但他喜欢日本车,确实好用结实。这些年,丰田皮卡从来没让洛乔失望,在沙漠、戈壁、山间都没有把他扔下过。洛乔和车之间建立起一种神秘的联系,他也说不清是什么,就是感觉。它是个不会说话的朋友。洛乔觉得男人什么都可以没有,不能没有车。就像古代,真的汉子什么都可以没有,不能没有马。 洛乔从阿星手里拿到钱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着车去他一直定点修车的那个修车厂。轮胎全部换新的,整车所有的油和水全部换掉用最好的,所有磨损的零件原厂全新的换上。我始终觉得,男人就该舍得为自己的车花钱,就像为自己的女人花钱一样。女人!女人有时候真的不如车。车可以不离不弃,可有些女人不会。 修理厂的老板是个话不多的中年人,口音里带点陕西腔,大家都叫他老陕。据说以前是补轮胎的,在新疆著名的乌伊公路上开了个修补大货车轮胎的店,后来赚了些钱,就开了这家修理厂。洛乔每次开车去,他都会放下手里的事,亲自把车开进车间,自己做检查。而洛乔就在他简陋的办公室斜靠在宽大油腻的沙发里打盹。检查完车,他会来告诉洛乔那些东西要换,哪些东西要修,需要多长时间。洛乔从来不问他需要多少钱,也从来不担心他会做什么手脚。这个人本质还是个很爱惜自己名声的家伙,也很有做生意的原则。除了第一次来,他收了钱之外,以后他再也不要洛乔的钱,都是问他要石头。洛乔基本上也会跟对阿星一样,留一块或者几块石头给他。他也从来不管石头的好坏,也从来不说修车的钱是多少。他们之间并不需要太多语言的交流。 每一次,老陕那水灵粉嫩的米脂婆姨都会在最后给洛乔端一碗油泼扯面和一碗辣椒油、小葱拌的香味四溢的白切羊肉。羊是当年的羊羔,肉质鲜嫩酥烂。吃完后出一身透汗,感觉浑身舒坦。 这一次,洛乔在玉龙河的上游无意中得到一块小鸡蛋一样的水滴形籽料,剥开一点棕红色的外皮,里面是一抹羊脂般的纯白。回来修车的时候,照例吃完扯面和羊肉,洛乔叫住了他收拾碗筷的米脂婆姨。把那个小羊脂籽料递给她。她有些疑惑的看看洛乔,又看看老陕。老陕看了一眼那个石头,看看他没有说话。洛乔说“谢谢嫂子的面和羊肉,嫂子辛苦。”老陕闷闷地对女人说:“给你就拿着吧。”女人稳重的道了谢,就收拾好东西走了。老陕坐到洛乔对面,叹了口气说:“那块籽料,给你换辆新车都有余了。”只是瞥一眼,就能准确地估计处一块石头的基本价值,老陕是个行家,而且道行不浅。洛乔多少有点意外,不过对于他来说,再值钱的石头也不过是石头而已。 老陕沉默了一会儿问洛乔:“这次回来待多久?”洛乔很意外,以前他从来没有问过洛乔任何事。“十天”洛乔不觉得有瞒他的必要,痛快的告诉他。“有没有时间,来家里吃个饭?”老陕仍旧是那么不紧不慢的神色和语气。洛乔有些奇怪:“为什么突然要请吃饭?”他当然不会幼稚到是为了那么块破石头。老陕不是那么眼小的人。“不为啥,就是想请你吃个家里的饭,你也是一个人么,总要吃饭的。家里的饭吃着舒心。”洛乔想了想,总觉得不是这么简单,但是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一顿饭而已。洛乔答应了他,准备离开的时候。老陕叫住洛乔,递给他一把车钥匙。他说:“你的车我要收拾两天,你没车不方便,这车你先开着,车收拾好了你过来开。”以前洛乔也是把车扔到这里,吃完油泼扯面和羊肉后打车回去。这还是老陕第一次借车给他。他记得他的车是从不外借的。他的口头禅是:车跟老婆还有钱不借。洛乔看看他说“不是车跟老婆不借么?”老陕笑了下说:“你又不是别人。老婆不能借,车可以”这货笑起来居然有些萌。 接过车钥匙,洛乔没有多说,来到老陕的车前。这是一辆老丰田4500,标准的沙漠越野车。他不知道这货一天呆在城市里弄这么个车干什么用。 打火,发动,起步。这车是真好,跟我的丰田皮卡真不是一个档次的。但丰田皮卡是洛乔自己的。在渐渐亮起的街灯里,在暮色四合的天空下,他开车回到了久违的狼窝。 第六章林娘如昨 门锁的声音清脆,在安静的楼道里分外清晰。一切如昨,只是少了那盏亮着的灯,那个微笑的人,那一份等待的温馨。带一身风尘归来,窝还是窝,只是时光已远。灯光下,窝里的一切跟洛乔离开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屋子里有淡淡的下水道的和灰尘的味道。放下包,打开窗户,夜晚的风吹进来,街边喧嚣的车声和人声也扑面而来,小小的屋子没有那么凄清了。打开电视,管它什么频道,就是需要一点声音。把衣服脱下来,一个一个口袋的掏过,然后把所有的衣服都扔进洗衣机。洛乔赤着上半身开始收拾小窝。离开了两个多月,厚厚的灰尘已经无处不在。盖在沙发和床上的单子有灰尘的味道。全部扔进卫生间里等着洗。打开水龙头,就用凉水冲洗着身体,头发脏的结成块了。在荒郊野外,洗头洗澡没那么方便。十天半个月遇不到合适的水是常事。在水比黄金还珍贵的戈壁滩上,没那么多关于个人卫生的讲究。不过,洛乔基本上一周左右会找到干净的水源,用车上的水桶装满,放到太阳底下晒热。戈壁滩上的阳光可以把水晒的很烫。把水桶侧放到车顶上,拧开一点盖子,就着流出来的水冲洗身体,所以身上没有太难闻的味道。就是洗头不那么方便。几年懒得打理头发,长得太长了,这一次出去的时间久,头发结成疙瘩,确实有些难受。洛乔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决定这一次把头发剪了,把胡子也刮了。买个剃须刀带上,省的胡子长的不像话。 屋子收拾干净了,头发洗清爽了,洛乔就着卫生间的镜子把胡子剪了剪,总算感觉舒服了些。茶几上的茶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还能不能喝了。冰箱里还有之前剩下的可乐和啤酒,犹豫了一下,他还是选择了可乐。站在窗前,看着城市的万家灯火,感受着冰镇可乐划过嗓子的的清凉。那些在戈壁上顶着火热的太阳寻找石头的日子,恍然如梦。 不知道远方的小雅还好么?还会想起这个曾经温暖的小窝么?是不是还记得我呢?应该早就不记得了吧!洛乔努力让自己不去想,却无法停止那些无休止的回忆。 小雅是什么时候开始有变化的呢?为什么那个时候他一点也没有发觉呢?其实仔细想想,应该是很早就有端倪了吧!王艳应该是最早知道的,所以用淡出他们这个圈子来暗示。林娘是很早就猜出来了,但也没有说破,直到洛乔自己知道。就连憨厚老实的谢静应该也很早以前就看出来了,所以才会吞吞吐吐,躲躲闪闪的吧?而洛乔,居然是所有人里,最后一个知道的。想来真是悲哀。 有多少这样的夜晚,小雅吹气如兰的在他耳边说:“我要给你生孩子,我要给你一个家,让你再也不会有流浪的感觉。”那时候洛乔真的感觉小雅就是整个世界。也是很多这样的夜晚,他们一起在窗台上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和车流,憧憬着属于他们的未来。现在,车流如昨,灯光依旧,只是那些日子远的恍如隔世。想来,她如今的温存软语应该都是对别人说了吧! 夜色深了,夜风凉了,街上的车声少了,也没有什么行人。洛乔关上窗子,回到房间里,我把包打开,取出阿星给他的钱。这一次,他弄到整整六十万。够了,最后的五十万欠款还完,就结束了。这些年一直都盼着这一天的到来,这一天真的来了,却没有任何欣喜的感觉。洛乔决定明天就去还钱。这最后一笔钱还完,就彻底两清了。想到明天以后,就再也不用看那张漂亮的出奇,但冰冷的渗人的脸,洛乔的心情就莫名的舒爽。 明天,明天是多么值得期待啊!他已经期待这一天很多年了。 这一夜,洛乔梦见小雅,梦见小雅一如从前,温暖的笑容,深情的注视,柔弱无骨的身子。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洛乔还在半梦半醒之间。许多次在戈壁滩上或沙漠里醒来,都有这样不知身在何处的茫然。敲门声让他清醒过来,他回来了,在城市里,在自己的窝里,在人群中。洛乔有些奇怪,谁会在这个时候敲门呢?他已经断绝了跟绝大多数人的往来。而且他常年在外,这屋子根本就没有人在。他从来都是提前交完所有的费用,也不会有人上门来收费的。 他穿上条工装裤,起身上身去开门。门外,林娘拎着个袋子,微微歪着脑袋,风情万种的样子还是那么勾魂摄魄。 她洛乔我愣怔的时候,测测身子进到窝里。对他样子视而不见。洛乔倒是多少有些不大自然。问她:“你怎么来了?”林娘换了拖鞋,把坤包扔在沙发上,把提着的袋子打开,里面是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一包单独拌好的牛肉。她瞥了瞥洛乔说:“怎么?我不能来么?耽误你金屋藏娇了?”洛乔笑笑“我倒是想藏,也得有人愿意往这藏啊!”林娘也笑了。一刹那有百花盛开的感觉。洛乔轻轻叹气,这个丫头永远是这样美丽妖娆。 林娘用审视的眼光打量他:“叹什么气?大早上给你送饭来,哪儿不满意啊?是不是希望来的是别人啊?”洛乔实在是无语,笑笑坐下来吃饭。问她:“你吃了么?”林娘说:“我吃过了,给你带的,你就安静吃吧!”洛乔想问她怎么知道我回来了,但想了想除了阿星,也没别人知道他昨天回来,就忍住了没问。林娘看看洛乔说:“想问就问呗,干嘛欲言又止的。是我问的阿星,他说你昨天回来的。”洛乔埋头吃饭,感到有些头痛。这么些年,虽然阿星早就知道林娘对他并没有感情,最多也就是把他当个熟人来对待,可是阿星却一直没办法让自己死心。就算他知道林娘跟洛乔在一起过,都没能阻断他的念想。洛乔在这样的关系里非常难受,面对他们任何一个,都有些莫名的尴尬。但是阿星和林娘好像从来不当回事。洛乔只好掩饰说:“谢谢你给我送饭。”林娘嘲弄的盯着他说:“怎么,只知道谢谢我送饭,不谢我别的么?”别的?洛乔有点蒙了。“别的什么啊?”林娘两手托着下巴,慢慢把脸凑到我跟前说:“不谢谢我把自己给你送来?”洛乔差点被嘴里的一口牛肉噎死。“咱能不开这玩笑么?”林娘在上发上靠着抱枕笑嘻嘻的说:“没开玩笑,我想你了。”洛乔没搭理她,吃完牛肉面,找出出一件T恤穿上。问她:“我得去理个发,一起去么?”林娘站起身拿上包说:“走吧!没胆子的家伙。”洛乔装没听见。快快的穿上鞋往外走。 长长的头发在理发师的剪刀下飘落,洛乔竟然有些不舍,这些头发陪他走过一起度过在荒野的那些日子。在起风的时候,飞扬的长发经常让他自我感觉良好。每一根头发,都带着戈壁的味道。洛乔看着镜子里那个寸头的自己,有些不大敢认了。这个人还是我么?完全没有从前的样子了啊!林娘要付钱,他也没客气,他跟林娘之间不需要客气。洛乔出门的时候,听到后面付钱的林娘和给他剪头发的姑娘怪怪的笑声。洛乔没有回头,直接出门上了车。等林娘在副驾驶做好之后,洛乔问她:“你们俩笑什么呢?”林娘坏坏的笑着说:“那个小姑娘说,你很帅,让我看紧了,不要让别人拐跑了。”洛乔暴汗!要说以前还有几分样子,经过这么多年也早就已经消磨的不复从前了。如今的样子,连他自己都没不想看,哪里还有帅可言呢! 把林娘送到她现在上班的单位—文化局,洛乔掉头出来找了个方便停车的路边,拿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这个电话每年只打一次,今天之后,就再也不用打了。电话那头一个淡漠的没有丝毫感情特点的声音,空洞而简单:“说”洛乔说“我回来了。”对方稍微沉默了一会儿说:“然后呢?”“我还你最后一笔钱”洛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起波澜。良久,对方淡淡的说:“来吧,老地方。” 挂断电话,洛乔舒缓了一下有些激动的心情,开车往哪个每年都会去一次的地方去。这个地方,以后再也不用去了,他跟过去,可以彻底做个了断了。 第九章意外访客 离开老陕家,洛乔在夜色深农的街头漫无目的的兜着圈子。这样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个城市的街道总是能让他深深的沉醉,一如许多年前。这个城市已经变得非常陌生,很多地方都跟以前不同。那些跟回忆有关的地方,有好多都已经面目全非。往事如烟,不堪回首。每当回首,心若刀割。 夜色里,他的影子被街灯拉的很长很长。在楼下停车的时候,一辆车突然亮起车灯,刺的他两眼发花。他闭上眼,让自己适应这明显是改装过的车灯灯光。灯暗下来后,从一辆车里走过来一个人,直直的走向他。步伐轻盈而坚定,感觉没有什么可以挡住这脚步。 洛乔睁开眼,看着这个走过来的人。居然是李晓娴。 两个人就这么在灯光里对视,沉默良久。“不问我为什么在这儿么?”李小娴冷冰冰的说。“你会告诉我的,这么晚在这里出现,肯定不是为了让我猜谜语。”洛乔还是那么波澜不惊的说。 李小娴遥控锁了车,灯光消失了。昏暗的街灯里,婀娜挺拔的身影魔力十足。她简单干脆的说:“去你那里坐坐吧。我不习惯这么在外面站着说事。”洛乔沉默的在前面带路,来到自己的狼窝门前。 “喝点什么?酒还是水?”洛乔看看把自己舒舒服服摊进沙发的李晓娴。这女人还真是走到哪儿都当自己家。“什么都不喝,你可以自便。”还是那么冷冰冰的声音,但偏偏从她嘴里说出来并不让人讨厌。这大概就是好皮囊的优势吧! 洛乔还是拿了罐可乐,坐下来,喝了一口说:“那就说吧,有什么事。”李小娴收回四处打量的目光,有几分嘲讽的说:“我还以为你这么努力要保住的房子是什么特别的地方呢,原来就是这么个狗窝。”洛乔笑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闷闷的说:“狼窝。”李小娴鄙夷的扫了他一眼说:“都不是什么高级动物。” 洛乔干脆不再说话,沉默的看着这个冷冰的的女人。她的冷淡,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眼神冰冷,还藏得很深,像看不出深浅的水。看起来温和圆润的鹅蛋脸,精致如画的五官,因为表情太冷,显得有些莫测高深的怪异。长长的头发一半披散在前,一半披散在后,增添不少神秘感。身材会让大多数女人嫉妒,包裹在皮裤里的大腿,修长结实的跟马一样。腰又细的过分,好像轻轻一弯就能折断。这个女人无疑是非常美丽的,但美丽中带着很浓烈的危险的味道。 李晓娴迎着洛乔的目光,也在细细的大量这个算是认识多年的男人,尽管他们见面的次数并不多,但不可否认,这个男人给她留下的印象是极为深刻的。那个特殊的夜晚,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虽然有主见,但还满是青涩味道的少年。再见,已经是成熟稳重,难测深浅的男人了。有时候,她会恍惚间觉得他们不是一个人。那时候,她是有些可怜这个男人的。当年还是少年的这个男人,单薄,清秀,有些腼腆和害羞,强撑的男子气概里还满是稚嫩的慌乱,如今,已然是成熟的男人了。 那个夜晚,永远改变了她们两个人的命运。把本来不相干的两个人,用一种怪异的方式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而且是好多年。 “我听说没有几个人比你更熟悉昆仑山下的戈壁滩了,所以我有件事想跟你合作。”李晓娴并没有让洛乔等的太久。 “是什么事呢?”洛乔有些疑惑的问。他并不觉得自己跟这个女人有什么可以合作的事。 李晓娴打开手包,从包里拿出一个黑黝黝的盒子。然后说:“把灯关了。”洛乔愣了一下,但还是起身关了客厅的灯。 借着窗外的微弱光线,可以看到李晓娴打开了那个比拳头大点的盒子。一瞬间,有蓝色的光从盒子里喷涌而出,把客厅照的极为明亮。光线从盒子里一块半透明的三角形石头一样的东西里散发出来。但是洛乔感觉这不像是一块石头,没有什么石头可以发出这样的光。传说中的夜明珠会发光,但那不过是传说而已。真正的夜明珠其实就是萤石,萤石有在阳光下储备光线,然后在夜晚释放的能力。萤石没有这么强的光线。这光线就像是一盏蓝色的灯,照的墙壁都反射着蓝光。 “开灯吧!”李晓娴幽幽的说。洛乔打开灯,盒子里的蓝光和客厅的灯光交相辉映,两个人被这奇异的光线笼罩着,显得非常奇幻。 “这个东西是别人捡到的,就在昆仑山下的戈壁滩上。本来以为是夜明珠,但后来鉴定不是。”李晓娴没有过多的对来源作说明,很简单的一带而过。 洛乔问:“那你来找我合作什么?” 李晓娴把那个发着蓝光的三角形石头从盒子里拿出来,递到洛乔面前说“你仔细看。”洛乔接过来石头细细的观察。这是一个非常规则的三角形石头状的东西。入手冰凉沉重。很像是中学物理老师展示过的三棱镜。更奇怪的是,它的三条棱居然一模一样,明显不是自然形成的。反过来看底部,底部不是平的,而是有非常规则的凹凸纹。看上去像是佛教里的卍字,却又在中心位置比这个字多了一个凸出的的圆柱,微微高出字面。这已经很明显是经过人为加工的。 洛乔看了很久,并没有看出这是什么石头,直觉告诉他,这可能不是石头。 把这个神秘的三角还给李小娴后,看着她收进盒子里,屋子里恢复了正常的光线。洛乔问:“东西我看了,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可以肯定是加工过的。” “这个不用你说,是个人都能看出来。我要找你不是为了知道这个。”李晓娴揶揄的看看他。 洛乔只好不说话,等着她说。 李晓娴想了想说:“这个东西是我哥留下来的,具体他怎么弄来的,是干什么的,他没有说。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非常罕见,可能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也可能有另外一个,但不知道在哪里。”洛乔心理一跳“你该不是想让我去给你找另外一个吧?” 李晓娴很认真的看着他说:“也是也不是。”她说:“严格来说,不是另一个,是另一半。” 洛乔有些迷惑的看看她。 “这个东西我也找人看过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很像是玉石,但又不完全是玉石,是一种没有发现过的东西做成的。但是有高手看过这个东西,根据这个上面的花纹判断,这个东西应该还有另一半。因为花纹不完整。”李晓娴一口气说完,停下来看着洛乔。 洛乔没有说话,他对这个东西一丁点兴趣也没有。他不觉得这个东西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更不觉得这个东西能跟他有什么联系。 这世间,好像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提起兴趣了。 洛乔想了想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我对这个也没什么兴趣。我可以介绍一个做玉石的朋友给你,也许他能帮到你的忙。” 李晓娴还是那副冷冰冰的表情,好像洛乔的拒绝在她意料之中。“你是说那个杨耀星(就是阿星)?那个做假玉石的奸商。”她很不屑的语气有些伤洛乔的自尊。 “别这么说,做玉石的有几个人不造假,阿星也不过是为了糊口。”洛乔有些讪讪的帮阿星辩解,同时也很是吃惊,觉的这女人真是本事大的可以,阿星也知道。 李小娴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淡淡地说:“你身边所有的人,我都知道一些。”洛乔无所谓的摇摇头说:“好吧,虽然他也做假玉石,不过他眼光很好,在这个行业认识的人也多,说不定能帮到你。” 李晓娴紧盯着他的眼睛说:“我谁也不找,我就找你。” 洛乔浑身一凉,这个女人的眼神,执著而疯狂。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你可靠” 洛乔无语。这事既然是合作,难道不是看双方的意愿么?怎么就这么硬来呢? 洛乔沉默了一会儿,在李晓娴冷冰冰的注视下说:“我真的不愿意做这件事,我对这事没兴趣。我只是个跑野外捡石头的普通人,接不了你这活儿。你可以找找常年在那一片活动的地质人员,他们更专业,更熟悉那片地方,对你的帮助更大。” 李晓娴静静地听着他说完,然后很坚决的的说:“我不想找别人,原因很简单,第一、这事我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第二、我信不过其他的人。第三、我要亲自参与到寻找中来。所以,我需要一个靠得住、信得过、熟悉和了解那片地方的人。在我知道的人里,你是最佳人选。” 洛乔心情无比郁闷,他实在是不想跟这个女人再有任何牵扯,他生命中最不堪回首的时光,跟这个女人有着无法分割的联系。本以为这次以后,从此可以永不相见,慢慢的可以随着时间彻底的忘掉,可是现在看来,还真是没那么理想啊。 洛乔很无奈的说:“你这算是什么?非常看得起我么?” 李晓娴忽然笑了,突然的就像一瞬间开放的花,妩媚、温柔、娇艳。“我看得起的认可不多,再说了,你把我变成寡妇,算是你对欠我的,把这事办了,就还清了。” 洛乔还没有从这个女人的笑容里回过神来,就被她的话狠狠的撞击了一下心脏。他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子,正准备说话。李晓娴用很妩媚的声音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为你做的事付出代价了,但是对我来说,华远远不够。并且,这件事办完之后,除了把以前的钱还给你外,我在另外给你一笔钱。然后你这辈子基本上不需要再为钱发愁了。” 洛乔承认,这个女人是真的厉害,难怪能做大哥的女人,还能再大哥死了之后取而代之。不为别的,为了那些钱,洛乔还是有些动心的。那些钱,可都是他在大山里,在戈壁滩上凭着运气,也吃了巨大的苦头捡回来的。 洛乔想了想说:“好,那咱们说好,找不到你可别怪我。毕竟,这不是找玉石。找到了,咱们就一笔勾销,我不要你的钱,你把我那些钱给我就行。以后咱门谁也不欠谁的。” 李晓娴的笑容突然消失了,跟来的时候一样突然。几乎是一眨眼,就恢复了冷冰冰的样子。这贼娘们儿,是故意的。洛乔在心里恨恨的骂道。 “不要在心里骂我,我能听到的。”这声音一点也不妩媚了。 “什么时候走,提前告诉我一声,我自己会准备所有需要的东西。”扔下这句话后,李晓娴就起身,毫不犹豫的离开。没有道别,没有客套,没有任何交代,就这么突兀的消失。关门的声音传来的时候,洛乔甚至来不及从沙发上站起来。 一阵若有若无的香水味淡淡的弥漫在空荡荡的客厅里。 第一章宝石猎人 打猎,是生命体最大的特征之一,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包括细菌,都会打猎。这是生命体的一种本能,活着的本能。植物们猎取泥土里的养分,食草动物们猎取植物,食肉动物们猎取食草动物,食肉动物们也相互猎取,高级的动物们猎取低级的动物,人类猎取所有的生物。人类是目前已知的生物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人类的很多猎取不是为了生存,或者说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而其它大多数生物只是为了吃饱肚子、繁衍后代、活下去。人类比较特殊,是生物中一个异类,是不能与其它生物好好相处的一个物种。因为人类有其它物种没有的东西—贪婪。跟别的动物相比,人类吃饱了还想吃好,吃好了还想永远都吃的这么好,已经吃不完了还想着多拥有一些。所以人类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敌人。在生物发展的历史上,这世界几千万上亿年都没有什么变化,你吃我我吃你,大家吃出一笔糊涂账来。但是一直这么亿万年如一日的过着。直到贪婪的人类开始出现,他们成为最顶级的猎手,他们猎取一切。他们没有爪子,没有尖牙,僵尸吸血鬼之类的除外.没有善于奔跑的四肢,甚至没有足够用来防御的皮毛。但他们善于利用自己的智慧,在与各类生物较量了数万年之后,占据了绝对的上风,其它的生物,要么老老实实被人类驯化,成为生产食物的工具。要么自觉不自觉的选择从这个世界消失。人类主宰了这个世界,也祸害了这个世界。人类这种生物除了吃饱穿暖、繁衍后代之外,还有太多与其它生物不同的需求,人类称之为“精神需求”。对宝石的需求应该算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吧! 啰啰嗦嗦的说了这么多之后,才切入正题,可能让很多读者都烦了,抱歉啊!洛乔只是个与石头打交道的人,不大擅长说话,请读者原谅。在他跟我说起这些事的时候,真的是交流的不太顺畅。我力求还原他的叙述。 猎取猎物以谋生,是人类的祖先重要生存技能。先祖们祸害过几乎所有的动物和大多数植物。人类的先祖们看这个世界的眼光是极其简单和实用的,1、有没有吃的。2、能不能吃,3、好不好吃。简单吧!比我们现在对世界的认识单纯多了。洛乔大概是返祖了,他看待这个世界的眼光也很简单:1、有没有石头。2、这石头值钱么。3、怎么把这石头弄到手。他是个猎人,不过他不杀生,他只猎取石头。他是个——宝石猎人。这世上有各种各样的猎人,猎物更是千奇百怪,而专门猎取石头的人,没有什么专门的称呼,简单的叫法就是“捡石头的”。宝石猎人是别人当玩笑说,他们自己也当玩笑听的叫法。 我们生活的这个星球,山占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在这些山里,石头又占了绝大部分。大多数石头其实用处不大,只能用来盖房子什么的。有些石头蛮有价值的,比如各种矿石。这些石头的价值不够直观,需要开采提炼加工什么的,不会成为洛乔的目标。洛乔的目标是那些可以比较直接产生价值的石头。比如:玉石。他是个以玉石为主要目标的人。别的石头他不熟悉也不了解,不大容易估算价值,但是玉石不同,他比较熟悉和了解这东西。尤其是他所在的地方,是独一无二的三座大山夹着两个盆地的中国的新疆。这里古称西域,早在汉朝的时候就是联通世界的商业之路,全世界的商人们通过这里运送世界各地的货物,开展各种贸易,有个专门的说法,叫做“丝绸之路”。昆仑山、天山、阿勒泰山在16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由东向西横贯万里,气势雄伟,蕴藏丰富。而其中的昆仑山,早在几千年前就是著名的玉石的产地。“金生丽水 玉出昆冈”说的就是昆仑山。这里也是中国古老的神话传说的发源地,古老到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山海经》里就有关于昆仑山的很多传说。后来《封神榜》里也有很多的神仙都跟昆仑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著名的和田美玉就出在这里。到今天为止,昆仑山仍旧笼罩在浓浓的神秘色彩中,很多真真假假的传说忽悠不少来探险旅游的人。但是,洛乔常年出没这些地方,很清楚有些事绝对不是传说,比传说邪乎的多的事他见多了,对那些冒冒失失跑来探险的家伙相当反感。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跑到这里不是探险,纯粹是涉险。那些神神鬼鬼的事就不说了,单是没有人烟的戈壁滩,变化多端的天气就足以让生命在这里轻如鸿毛。就算是今天科技这么发达的时代,进入昆仑山这类的地方对普通人来说,都是危险巨大的。他也很怕危险,他的生命在这样的地方也很脆弱,但他别无选择。作为即将步入中年的男人来说,他自认是人群中失败到极致的那一类人。在他用生命去爱的人离开之后,他失去了在这个世界的一切。工作、收入、房子、名声、社会关系等等,所有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除了自己和一辆老旧的车,别无他物。万念俱灰的他,就是在那个时候成为宝石猎人的。拉他下水的,是个我他怎么都不会想到的人—流氓阿星。? 第七章冰冷女人 车子驶出大街,在经过几个十字路口后,洛乔的车拐进一条巷子,穿过巷子后是一条老旧的柏油路。沿路走到头,一个破旧的厂子大门瑟缩在初秋的风里。这是一个破产的老厂了,这么多年过去也没有什么变化。进入厂区,一个人都没有见到。但是洛奇知道,这个时候,厂区角落里,有很多双眼睛在车到大门口的时候就已经盯上了。在洛奇看来,这个没什么奇怪。这个城市里数得着的混混大哥的核心地盘,如果就这么随随便便的由人进出,那就成笑话了。 厂区里有很多老房子,都是大门紧闭,只有一栋房子的大铁门开了一半。洛乔知道,那就是他要去的地方。他把车停在打开的铁门旁边,从后座上拿出厚帆布的马桶包,锁上了车,走进大铁门。这是一个机械设备落满灰尘的车间。空荡荡的车间里一个人也没有,只有洛乔的脚步声沉闷的回荡在四周。身后的铁门哐当一声关上了。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把包放下,手抬起来。”洛乔没有回头,只是把包放在脚边,平平的抬起双手。一双手快速而准确的扫过他身上有可能藏匿东西的地方,然后是马桶包的拉链被拉开的声音。短短十几秒之后,重新被拉好拉链的马桶包被递到他手里。 那个声音依旧冷冰冰的说:“直走,走到头有梯子,上二层台,最里面的那件办公室。”之后就再也没有动静。洛乔把包搭到肩上,大步穿过车间。一个锈迹斑斑的铁楼梯出现在眼前。上了楼梯,穿过可以俯瞰车间的二层台,走到尽头。老旧的车间办公室的木门已经斑驳的看不清颜色。轻轻的敲敲门,里面依旧是冷冰冰的声音:“进来”。洛乔推开门,一股清甜的香味淡淡的飘出来。 房间不大。一张班台占了一半多,对着门坐在班台后面的,是一个穿皮衣的三十岁上下的女人。窗外的光线从女人背后照进来,女人的脸隐在阴影里。但丝毫无损她惊人的美貌。工笔画一样精致的五官,柔美的鹅蛋脸,配上高高挽起的发髻。完全是从仕女图里走出来的女人。只不过,这个女人的脸色深情冷淡而阴沉。眼神从深不见底的黑眸子里射出来,闪着寒光。她没有任何表情的盯着洛乔的脸,盯到他后背微微出汗。洛乔把包轻轻放在桌上,然后拉开拉链,沉默的往外取那一沓沓的现金,整整齐齐的码放在桌子上。一共五十沓。码放完,他默默地拉好拉链,把包跨到肩上。淡淡的说:“这是最后五十万,你要不要点点?” 那个女人自始至终没有看那些钱一眼,只是沉默的不错眼珠的盯着他看。对他的话居然毫无反应。就这么着,一个坐着,一个站着,彼此沉默了有足足五分钟。那个女人才把眼神从洛乔身上挪下来,看看桌子上那整整齐齐的一堆钱。她淡淡的说:“你可以坐,我这里不卖站票。”洛乔没有坐,他说“谢谢,不坐了。如果你确认没问题,我想拿回房产证。”那个女人抬起眼睛又盯了他半天,拉开抽屉,拿出一个房本,轻轻的沿着桌面推过来。洛乔一伸手按住房本,翻开看了看,手有些微微发抖。这一刻,他企盼了太久。 他仔细的把房本收进包里,拉好拉链,动作沉稳而小心。那个女人沉默的看着他做这一切,一言不发,眼神变得有些复杂。洛乔装好房产证,抬起头看着那个女人的眼睛说:“两清了。”女人轻轻的抬起手,用食指支撑起小巧的下巴说:“你这么希望两清么?”洛乔愣住了,不知道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疑惑的看着她。“你不用怕,我丁晓娴虽然是个女人,但绝对说话算话,说好的事不会变。说了钱给完就把房本还给你,我做到了。”洛乔没说话,他知道重要的话在后面。 果然,丁晓娴接着说:“你满世界的在野外跑去找石头,既危险收入又不稳定,有没有想过换个工作?”洛乔没有任何犹豫的说:“没有。”丁晓娴对这个回答倒是没有任何意外。她继续说:“我这里缺人,如果你愿意过来,现在这些钱你可以拿回去,以前那些钱我可以算你入股。”洛乔有些意外的看看丁晓娴:“我过来,过来干什么?当打手我不在行,搞赌博我不懂行,我不是做黑社会的料,我看不出在这里我能做什么。”丁晓娴从深深的老板椅上探出半个身子,语气温和了些。她说:“你能干的事不是这些,这些都是粗活,你干这些活,大材小用了。”洛乔摇了摇头,声音不大,但是很坚决的说:“不了,我不喜欢跟人打交道,也不擅长跟人打交道,我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 丁晓娴慢慢的把身体靠回到椅子里去,冷冰冰的说:“这事你能做一辈子么?你不能永远都这么年轻。再过些年,你还能跑得动野外搬得动石头么?”洛乔想了想问到:“你为什么会这么为我着想,我可是杀了你老公的人。”丁晓娴的脸色突然一寒,眼神之下,连空气都变得有些冷飕飕的。她就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洛乔。洛乔眼神平淡的跟她对视了很久。丁晓娴的眼神望向天花板,隔了一会儿说:“一码归一码吧,这事本来也不是你的错,而且你也付出那么大代价,一直付到今天。” 等了一会儿,她幽幽的说:“这件事也基本上把你一辈子都毁了。一个坐过牢的人,在这个国家,是很难再有什么机会的。我也是想让这件事能真的结束,你也可以看做是我给你的一种补偿。”洛乔有些意外,这个女人给他的感觉一直都是理性而冰冷的,突然这么善解人意,让他很不适应。他微微扭动一下有点僵硬的脖子,很谨慎的说:“谢谢你的好意,就是因为在牢里呆了那么久,我才更喜欢自由自在的野外。” 丁晓娴不再看他,把椅子转向窗户,侧着身子不知道在想什么。良久,她才淡淡的说:“我的邀请,对你永远有效。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公司在,我在,你随时可以来找我履行我今天的承诺。现在你可以走了。”洛乔没有说话,转过身走出房门,轻轻的把门带上,穿过二层台,下了楼梯来到门前。门已经开了,门外依旧空无一人。他打开车门,发动车子准备离开。一个人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车头前。一个瘦削但很结实的小伙子站在车头前,怀里抱着一个纸箱子。洛乔放下车窗,探出头去看着他。小伙子一边说:“开一下后备箱。”一边往车后走。洛乔打开后备箱,小伙子把纸箱放进车里,关上门。走到车跟前说:“丁姐给你的,让你回去看。”说完,就走到车间大门前拉上了门。 第八章老陕侄女 李晓娴,那个雪糕一样冰冷的女人,真是给了洛乔一个大大的意外。箱子里,整整齐齐的码放着他的那五十万和一张纸条。纸条上只有一句话:所有的钱你都还清了,这笔钱是利息之外的利息,退给你算是对你兑现承诺的敬意。 没有落款,没有更多的表述,应该是亲笔。这个女人的字倒是写的很不错。洛乔看着那五十万有点不知所措。这个女人还真是奇怪。这个时候老陕的电话来了,告诉他晚上去家里吃饭。老陕的家就在他那个坐落在城乡结合部的修理厂里。城乡接合部有太多这样的农民自建房。城市的扩张一点点模糊了郊县和城市之间的距离,也模糊了城里人和农村人之间的生活空间。城市对农村土地的掠夺,让很多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中大多数人选择依托自己的宅基地盖起一栋栋简陋的出租房,靠着房子的租金顽强的对抗着城市的侵略,以农民的耐性和坚韧在城市的阴影里求生。老陕的汽车修理厂,就是这样一栋民房。 洛乔到修理厂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修理厂的大门已经关上,只有一个小门开着,可以看到厂里还有人在忙碌。一个穿着月白色中长裙的女孩子,从小门里走出来问刚下车的洛乔:“你是乔哥吧?”洛乔点点头。那个女孩子很好看的弯眉下有一双清澈的眼睛,微微有点丹凤。脸上有暖暖的微笑。她说:“我叔让我出来接你。”洛乔明白了,这是老陕的侄女。他笑笑并没有说话,锁好车门。 老陕的家在修理长的3楼。在楼后面有单独的门。老陕在他那古色古香的实木沙发上坐着,非常专注的泡着功夫茶,一招一式有模有样。不过怎么看都比阿星差了不少。“喝什么茶?”老陕示意洛乔坐下。“三炮台”洛乔淡淡的说。老陕看看洛乔,没有说什么,从茶几下面拿出一包三炮台。老陕招呼那个站在一旁的女孩子:“三凤,给洛哥把茶泡上。”那个三凤答应一声,乖巧的拿出杯子来把茶泡上,轻手轻脚的放到洛乔跟前。“谢谢”洛乔礼貌的说。三凤对着洛乔一笑,有点羞涩的没有说话、“去给你姨搭把手。”三凤答应了一声,离开了。 老陕喝了一杯自己泡的功夫茶,看看洛乔说:“这个是我婆姨妹妹的丫头,上边两个姐姐大风二凤,这个就叫三凤,下边还有个弟弟。刚上完高中就不想上学了,非要跑出来见世面,家里人不放心,就到我这里来了。”洛乔没有说话,他在想这个平常话并不多的老陕,今天为什么这么反常。 不得不说,老陕家的晚宴还是非常丰盛的。有凉有热,有荤有素,一桌子的花团锦簇。看得出,还是很用了一番心思的。只是不知道这么用心,到底为什么呢?洛乔一点也不觉得他跟老陕之间有多深的交情。不过是个熟人罢了,在他心里,这个交往可能连熟人都算不上,顶多算是个老客户吧!如果再外面吃个饭喝点酒也还能理解,这么隆重的在家里招待,没有特殊的事是不可能的。 泱泱华夏,数千年的饮食文化,数不清的美味佳肴,吃不完的各种宴席,在洛乔看来无非就是两桌饭而已。一桌鸿门宴,心机与算计齐飞,阴谋共阳谋一色。一桌除夕宴,阖家团圆日,辞旧迎新年。除此以外,天下无宴。 一桌饭菜只有四个人,老陕跟他媳妇侄女还有我。菜做的不错,只是洛乔的心思不在吃饭上。 老陕让侄女给洛乔倒酒,洛乔礼貌的拒绝了。老陕并没有勉强他。只是不停的让他吃菜。一旁的三凤不停的往他碗里夹菜,时时给他添茶水,还在吃排骨的时候非常自然的帮他擦了擦嘴边的油渍。老陕和婆姨好像没有看见一样。 老陕婆姨对着洛乔笑的温和而慈祥,是的,是真的慈祥。怎么看怎么像个看女婿的丈母娘。 老陕婆姨和侄女收拾满桌的残局,洛乔被老陕拉倒茶几前继续茶聊。 这次的老陕倒是开门见山:“怎么样?我这侄女还行吧?” 洛乔笑笑:“挺好的。” 老陕抿了一口茶说“你每次来吃的扯面和牛肉都是三凤给你做的。她也只给你做,我吃她都不动手。” 洛乔突然明白了:“你这是干嘛?相亲么?” 老陕收起笑容“我家三凤,看上你了。” 洛乔有点后悔来吃这顿饭了。他没有说话,因为他不知道怎么说合适。 老陕想了想又说:“当然了,这丫头小,性子倔强,也没见过什么世面,可能配不上你。不过这孩子能干,心善,会疼人。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有个家,也该有个女人疼你了。结个婚,生个娃,就好好过日子了。你要是愿意,咱们就再开个修理厂,你也别荒山野岭的跑了,那活你干不了一辈子的。” 洛乔看看老陕,仍旧没说话。 老陕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汽车将来会越来越多,修理厂以后的生意不用发愁,大钱赚不到,杨家过日子是没问题的。不过,要是你真的看不上三凤,那就当我没说好了。咱们还是朋友。我会跟这丫头好好说的。” 洛乔其实是有些感动的,老陕很清楚他的过往和现状,萍水相逢的人,除了那辆老皮卡,并没有什么交集和感情,能这么认真地为他着想,这个老陕也是很难得了。 洛乔深深地吸了口气说:“谢谢,谢谢老哥了。我比三凤大的太多,年龄不合适。我没资格看不上她。再说,我做过牢,这个是怎么都没法抹去的污点。我没有成家结婚的想法。我也没有对未来的任何打算,我只是这活着,自己的剖不知道为什么活着。我这样的人,这样的状态,是不适合结婚成家的。我不想害人。” 洛乔习惯了把所有的事,所有的想法都放到心理,他不需要跟任何人说,任何人聊。他已经把自己完完全全的包裹起来,他对所有的外部世界都主动屏蔽了。 这一次,老陕带点私心的举动,还是感动了他,让他打开自己不为人知的心扉,让老陕看到自己的一点真实内心。 老陕很安静的听他说完,想了想说:“坐过牢其实现在不算什么,连判你的法官都说你是代人受过,挺可惜的。你本身又没犯什么罪,也不是个坏人。而且你在我眼里,一直是个真汉子,我很佩服你。你比三凤大怕什么,三凤还就喜欢你这样成熟的。他都不怕,你怕什么呀?我和我婆姨都觉得你是个靠得住的男人,就是不知道三凤有没有这样的福气。先处处好吧?不着急。” 洛乔沉默了一会才说:“我不能承诺什么,但也不想伤着三凤。顺其自然吧!”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