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欧洲那些事儿》 前言 中华对于国史的编撰已经有二千多年的历史,而欧洲各国对国史的编撰始于19世纪民族主义兴起。 然而其社会发展阶段的滞后,及没有有效的国史编撰致其史料比较零碎。所以欧洲各国鲜有朝代史,而只有通史。 至于对世界范围的通史来看,仅仅是便于读者理解,而不是对历史的详细研究。 可能是西方对其历史没有信心的原因,导致许多研究历史者都不能够以客观的角度去研究,而是以自己国家或者西方世界的视角来看待世界的发展。 许多西方历史学者鲜有民国或民国以前时代历史大家的修为,能够不为外物所掣肘去尽可能的还原历史的原貌的品质。 这本历史小说,是以民国时期何炳松的《欧洲全史》为史料基础,来了解欧洲5世纪到20世纪的历史,确切的来说是西欧地区的历史。 对于阿拉伯那些事儿来说,研究阿拉比亚的原因在于,中东地区受到阿拉比亚的影响是最大的,以此来追根溯源;而对于欧洲地区来说,现在的格局又以西欧为最,那么研究者对西欧的历史就会更加的关注,研究是如何取得今天的成就。 这也就像一个人,贫穷的时候没有人关注你,当你突然成为有钱人或者有权人的时候,然后就会有人研究这个有钱人或者有权人过去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为什么他就会有权或者有钱呢? 有一句话说的好,尽信书不如无书,尽管何炳松先生是一位历史大家,但是这并不是说何炳松先生的观点都是对的。 由于历史的局限性,现在我们所了解的知识,在那个年代也许还没有,所以可以采纳那些主要的观点。 尽管已经过了百年的时间,但是一些观点现在看来还是非常振聋发聩。 何炳松先生所著《欧洲全史》,大部分是以美国鲁滨逊所著《西部欧洲史》前二十九章为蓝本,及文明史取材于鲁滨逊与比尔德合著《欧洲史大纲》第一卷为基础史料。 所以说,欧洲那些事儿也是间接的引用,《欧洲全史》中有提到过众多书籍,但是都没有找到。 希望有一天研究国家或者地区的历史,能够以最原始的材料来进行研究,而不是现在的畅销通史。 欧洲那些事儿,就是以一种全新的视角,结合何炳松先生的客观史料,去解读欧洲、确切说是西欧历史的演化。 这种演化并不是以现在西方所宣传的那种社会划分,而是从最本质、核心的角度来了解历史的演化,历史演化表现出来的就是权力、财富、制度、合法性这四个维度。 这是历史演化所表现出的四个维度,但就本质来说又是以人类社会行为原则亲戚选择和互惠利他而展开,这是就个人而言;那么对群体来说,就要依靠等级进食制和等级交配制展开。 由个人和群体这四条原则,以及四条原则所表现出的权力、财富、制度、合法性四个维度是促使历史演化的内在推动因素。 也可以说万变不离其宗,这个宗就是这四条原则及这四个维度。 第二章人类历史演变之规律 每个人的头脑中都会对世界有一个认知体系, 这种认知体系成型于人还处于“兽”的阶段。 无论是从家庭方面给予一个人一种认知体系,还是教育给人以一种认知体系,如果没有足够的颠覆性的信息足以摧毁这个人的认知体系前,每个人都会固守自己的认知体系,这将成为自身内在的隐秘空间。 家庭方面可以教导一种认知体系,如果家庭不能够给予这种教导,那么社会或者教育会使一个人有一种认知体系。 之所以要鼓励教育,在于使一个人摆脱家庭及社会教导的缺失,以此使一个人能够摆脱“兽性”。 虽然人是高级动物,但是高级动物也是动物,其不同于动物的地方才能够构成人之所以为人的要素。 人与动物之间的不同,一是人可以有深度的思考、知道人伦、自制、爱人、遵守共同的规范;二是动物仅仅是吃、喝、拉、睡、交配、争夺领地(有时候想想我们生活的不如动物)。 在写欧洲那些事儿的时候,只是一个框架来构建一个认知体系。 这个认知体系可以让读者建立一个对世界历史认知的框架,以此框架来认识世界历史的发展演变规律。 何炳松先生曾经认为历史是求异,而自然科学是求同,但是在今天人类学、考古学、生物学、社会学等学科都有较大发展的情况下,也可以从这纷繁复杂的历史中摸索出一些规律。 当然这不同于自然科学中的定律一样,历史中的复杂在于研究的是人类个体或群体的发展,只能在庞杂的历史中去归纳主要的影响维度及原则。 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社会中,这个社会无论是母系、父系等社会形态,都是以群居的方式存在。 那么这就产生了三个问题,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人类社会在不同阶段的社会发展中,其内部是如何运转的?是什么让人类社会产生不同的社会阶段,其推动的因素是什么? 我们首先来了解第一个问题:人类社会经历了几个阶段? 母系社会、父系社会、部落社会、贵族奴隶社会、君主平民社会、资本公民社会,资本公民社会是目前社会发展形态中最高的阶段。 那你也许会问还有没有更高的阶段,答案是有的,那就是人本公民社会。 这就是依据人类社会发展所诞生的社会形态,其中在两种社会形态转变过程中可能出现过渡的社会形态不做列举。 我们来了解一下第二个问题,人类在不同阶段的社会发展中,其内部是如何运转的? 人类社会群体内部,几千年的社会演化就是围绕一个吃的问题,以及由吃的问题演化出的各种附加品。 人活着首先的要满足能量来源,所以获得能量来源就是第一位。 一切的社会演变都是基于获取生存的能量来源进行,在能量来源满足之后才有了衣、住、行、交配。 在群体内部的社会运转,以个体之间的亲戚选择和互惠利他,及群体之间的等级进食制和等级交配制为原则而展开。 由个体的利益诉求展现出的是亲戚选择和互惠利他,而由许多个体组成的群体展现出的是等级进食制和等级交配制。 这是每一个群体都会有的内部运转规则,虽然这种规则在不同的社会形态表现出不同的形式,但是其本质是相同的。 这四条原则构成了社会演变的表象,即权力、财富、制度、合法性的不断变化。 我们来了解一下第三个问题,是什么让人类社会产生不同的社会阶段,其推动因素是什么? 我们来看一下社会各阶段的划分,就可以看出无论在哪一个社会,都是存在等级的,这种等级可能是女权社会、父权社会,可能是力量型社会、智慧型社会、资本型社会等等。 也就是说无论是男女之间的等级问题,还是统治阶层是以暴力取得统治地位,或以智慧取得统治地位,或以资本取得统治地位,都有被统治的阶层存在。 无论是在力量型、智慧型、资本型的社会中,不同的衡量标准之下都会有话语权权重比较高的人,也会有话语权权重比较低的人。 话语权权重高的人意味着占有社会资源是最多的,相反话语权权重低的人占有社会资源是最少的。 当然在不同的阶段也可以反过来说,例如资本公民社会。 被统治阶层如何提高自己的话语权及自身在社会中的地位,就成为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之间角力的原因。 由奴隶、平民、公民这一身份的转变就是几千年来不断斗争的结果,伴随以贵族、君主+文官、资本+文官+选举这一统治模式的改变。 未来会以人本+文官+选举的模式来实现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的可持续循环,人本公民社会就是要解决权力不能家族化世袭、财富不能够家族化世袭(推恩令、男女平等原则)的问题。 实现平等(人格平等、机会平等、权力平等),远比实现平均更加的符合自然界的规律。 在氏族社会中,并不是理想国中的共和推举,是经历了两个阶段。 一个阶段是动物阶段,同群居动物是一样的,以年轻雄性或者雌性挑战头领来决定谁可以成为等级制中最高的存在,以此来获得优先等级进食权和优先的等级交配权。 在阿拉伯通史中就有阿拉比亚地区同时存在母系与父系氏族的情况,也就是说母系与父系可能同时存在于一个时代,最后以部落结束了母系与父系的情况,或者以母系部落或者父系部落继承了这种情况。 其中以希腊地区和意大利一些地区到现在为止,还保留母系氏族的传统。而纵观中世纪欧洲史,可以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某一个所谓的爵位娶了或者嫁了另一个人,那么他或者她的那片领地就是另一个人的财产或者是双方的。 这是源于氏族或部落社会的财产继承习俗。 希腊人男方要倒插门进入女方,而女方的财产归男方,这也可以认为是母系和父系社会形成部落后形成独特的习俗,互相妥协的结果。 另一个阶段就是以力量型向智慧型的转变,即原始的拜物拜星教的出现,颠覆了以力量来获得头人的地位。 在一个氏族当中,也是有不同的挑战者,同样有对不同挑战者支持的人存在。 老头领如何维护自己的头人地位? 力量是随着年龄递减的,所以在某一个时期出现了可以同力量相抗衡的神,从最原始崇拜有力量的动物,到崇拜未知不可解释的火、水等,及后来的太阳、月亮及其它星辰。 神话构成对未知世界的恐惧,以此对抗力量型挑战者,维护自身的头人地位,即拥有优先等级进食权和等级交配权。 这个时期头人兼祭祀出现了,这种最原始的拜物或者拜星崇拜,也是人有别于动物的一种进步,因为已经开始学会思考了,虽然都是骗人的。 这是氏族社会与动物阶段社会的一个转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到群体等级进食制和等级交配制的内在推动原则,即个体之间的亲戚选择和互惠利他,以此为内在推动力量,所表现出的就是权力、财富、制度、合法性的演化。 在氏族社会中,权力对等的是头人对氏族成员工作、食物的分配,而获得的是能够有优先的进食权及交配权;以祭祀的方式来确定制度的存在,以某种拜物、拜神来确认头领兼祭祀拥有这种成为头人的合法性。 欧洲那些事儿,并不是要将所有社会形态都要分析一下,而是构建对欧洲的一个认知框架体系,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上欧洲的情况。 就欧洲而言,所谓的希腊或者罗马历史,成型于19世纪,很大程度上其可信度让人怀疑。 以罗马历史来看,在基督教传入罗马时,罗马是一个氏族或多氏族组成的部落,信奉拜星教或者具体说是太阳神。 而意大利半岛地区是多氏族或部落组成的地区,这样的发展阶段能够扩展一个大帝国是存疑的。 且意大利是在近代才统一,其社会表现出的家族或者是宗族观念强烈,也是氏族社会所表现出的一个特征。 欧洲及西方并不是一直领先于世界,从客观的角度来认识欧洲,对于我们能够有一个对人类历史演化的框架认识是有非常大的帮助的。 那么反过来说,欧洲或者西方目前的先进,到底是什么促使它达到了这一状态? 寻找历史背后的真相,必然要牵涉你所不知道的本质,这个本质就是四条原则和四个维度。 第三章中古时代之匈人入侵以前之欧洲(一) 欧洲对历史的重视始于19世纪民族主义兴起以后,之所以开始重塑欧洲的历史,笔者猜测多半是由于地位的变化所致。 从十六世纪中后期欧洲地区开始大规模的扩张,这种扩张以逐步占领南北美及在非洲、亚洲,并建立若干据点为标志。 但是在扩张的时候,欧洲地区的各部落遇到了一个庞然大物,这个庞然大物就是中华。 在十九世纪以前,欧洲同中国的关系始终秉持的是华夷体系下的贸易关系,且这种地位是不对等的,不对等的一方在于欧洲处于夷的地位。 至1840年鸦片战争或者是后续的各种战争,都是欧洲这些部落或者是国家企图建立与中国地位平等关系的战争。 这是纠结于几个世纪欧洲地位的问题,当炮舰打败了清**后,那么这种关系不仅仅是建立对等关系,事实上还带有一种打劫的意味。 这段历史今天看来都比较痛心,当时的欧洲国家包括美国都还是处于一种部落思维,即能抢到的就抢,因为欧洲和美国也制造不出来什么东西。 大宗贸易还是要以民众需要的产品交易,而不是枪炮,这种贸易的不平衡导致不择手段的进行鸦片贸易,也算是开了一个部落或者是国家贩毒的先河。 由这种从被歧视到发现自己原来也是很厉害的,那么由此带来一种心理上的优势。 但是这种心理的优势难以敌过中国几千年的文明,怎么办呢? 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找爹? 欧洲的爹在哪里呢? 古时候罗马很厉害,最后发现希腊也可以,但是最后发现中东地区、埃及地区更加的有历史,那么就往上凑。 所以,这种制造伪史的工作便开始了,西欧文明起源于罗马,后来又有欧洲文明源于希腊,欧洲及西方式希腊化的国家。 以中国历史为标准,来伪造西方历史,伪造出一个罗马帝国,希腊城邦的名词。 笔者怀疑东西罗马分裂的故事,就是以西汉和东汉的历史编排的,而希腊的所谓思想大家是以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编排的,以此来对等中华的历史。 但是当我们来了解一下当今的希腊地区的时候,你就可以发现其传统的母系社会习俗仍然大行其道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希腊远没有伪造的那么光辉。 希腊至今男女通婚都是男方嫁入女方家,估计出于妥协的原因,女方的财产归男方,这或许是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妥协的一种办法。 而今天的意大利也只是在19世纪60年代才实现统一,这意味着什么呢? 在历史的漫长时间里意大利半岛地区都是处于氏族与部落共存的阶段,以至于今天的意大利有些地区还处于母系氏族的习俗状态中;而意大利南部地区家族传统还是非常严重,以至于可以发展出黑手党这样的家族黑社会。 城邦即氏族,帝国即部落,这个部落还是多氏族组成的部落,还不是多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 单纯伪造历史不足以应对当今社会发展所提出的质疑,那么同样以现代的人类学生物学等学科来继续伪造。 最为著名的就是非洲起源论,把生物学中的基因都搬了出来。 其基础是非洲出现了人类发掘出最早的骨骼化石,便认为人类起源于非洲,并且还以基因的分析来佐证这种说法。 但是呢? 当爪哇岛发现比非洲更加久远的骨骼化石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没有分析人类起源于爪哇岛,且辅以基因的证据来证明呢? 而是将这种学术的探讨范围归于多地缘起源论,而不是非洲起源论。 在人类到底是非洲起源论,还是多地缘起源论以前,还出现了什么巴比伦、埃及、美索不达米亚等文明起源地点。 归根结底,欧洲或西方要做的事情是什么呢? 不承认中华是2000多年世界发展的中心,以此建立西方心理上的优势。 以此证明西方当今的先进是有历史根源的,就是找爹嘛! 当我们去了解这些历史的时候,我们不能够认为西方在伪造历史,然后就认为自己有几千年文明的历史,然后可以从历史中吸取精华也好、糟粕也好,就可以独领风骚了。 西方过去的落后是既定的事实,但是我们要考虑西方过去落后,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今天西方的强大? 而不是纠结于西方过去做了多少坏事! 西方能够崛起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是船尖利炮吗? 如果仅仅是船尖利炮,这种情况也是一时的,因为后来者一定会造出更加厉害的船和炮,苏联不是很好的例子吗? 军事上的实力只是表象,更加重要的是制度,也就是四个维度中的其中之一。 不研究一个部落或者是国家的制度,就不能够了解这个国家是怎么运行的;不研究一个部落或者是国家的合法性来源,就不能够了解这个部落或者是国家的处于人类历史的哪个发展阶段;不了解一个部落或者是国家的权力分配情况,就不了解一个国家的内部运行机制;不了解一个国家的财富分配,就不了解一个国家到底是谁说了算。 这四个维度都是了解一个部落或国家的表象。 而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就个体而言是亲戚选则和互惠利他,就群体而言是等级进食制和等级交配制,但是即便是一样的原则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即发展阶段也是有不同的标准和解读的。 欧洲或西方能够崛起,一定是适应了新时代的发展趋势,这种趋势对于统治阶层和被统治阶层都是一种进步。 这种崛起于统治阶层逐步开放,奴隶制转变为平民继而转变为公民,统治阶层逐渐由贵族政治转变为贵族加富人,后转变为选举制度(贵族实现了转型为资本)。 实现了从上到下的一个循环,也就是社会流动的问题,这种社会流动学习了中国的文官体系,同时也加入了自身所创造的选举制度。 最大程度上让社会大众参与到国家的治理中来,以此调动了巨大的社会积极性。 当然这种转变是以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之间的互相斗争实现的,现代政治讲究妥协,不妥协的办法就是王朝更替。 王朝更替的原因是无法解决权力和财富的分配问题,而选举制度能够有效的制衡权力和财富的分配问题。 但也并不是说选举就是完美无缺的,至少在今天的世界还没有解决财富家族化的问题,虽然有些国家解决了权力家族化的问题。 解决财富家族化问题并不是要没收,而是以推恩令及男女平等原则来解决,要达到的目的是财富也不能够一直保持持续的优势地位。 接下来我们先了解一下五世纪以前的欧洲,在基督教没有传入欧洲以前,也就是犹太教没有被希腊人本土化以前。 欧洲地区处于的状态是拜物或者是拜星的状态,也就是说氏族或者多氏族部落的合法性来源于某个东西或者太阳月亮等。 可以从希腊或者是罗马的神话中去了解,信仰男神的可能是父系氏族或父系部落、信仰女神的可能是母系氏族或母系部落。 当然这种情况最后被流传下来以后,汇集到一起,就都是神话了,例如西王母的神话故事,也就是母系氏族。 神话也可以看做是一种历史,不过是初民的一种信仰而已,基于当时的认知所想象出的一种世界观。 此时的历史并不如后世者所描述的那么美好,之所以描述的那么美好更多是为现世服务而已。 例如,处于氏族社会的斯巴达选择哪些出生的孩子可以活下来,成为氏族中的成员,就比较残忍;氏族或部落中的老人小孩处于进食制的最后者,如同动物世界中动物谁可以享有猎物的优先进食权一般。 这种内部的残酷是以同外部的竞争有关,同时也是氏族或者部落之间没有彼此的认同有关。 氏族之间的认同是以血缘为纽带,即拥有相同的祖先;而部落的认同在于认为有相同的拜物或者拜星崇拜;民族的认同以拥有共同的习俗和信仰,可能是拜物或者拜星、宗教;国家认同是基于主权领土范围,拥有共同的价值观或者历史渊源而形成。 上升到部落这一层次要摆脱氏族血缘纽带的影响,就要以宗教的方式加以化解;上升到民族或国家这一层次,就要用学术即价值观的方式加以化解部落及氏族血缘的影响。 这也就是说秦国能够首先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国家的原因,在于其建立了废除部落贵族政治的郡县制,但是其没有建立起一种共同认同的价值观。 秦国的成功在于其郡县制及释放奴隶转变为平民的社会积极性,其成文法的制定虽然有法家学说在支撑,但是这种法家学说也好,还是制度也好,都还是手段,也就是术的种类。 秦国之所以没有能够长久的存在下去的原因,在于没有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可以使大多数人都信服的价值观。 而儒家提出的学说,也就是价值观完美的符合了当时的社会形态,即父权社会下的等级制,所有人都受益,当然主要是男人,因为这个社会形态发展阶段就是父权社会。 在今天看来,这是不平等,但是在当时的社会发展阶段,这已经是了不起的进步了。 儒家以学说的方式建立起社会伦理观念,此为先进于世界其它地区几千年的根本所在。 彼时的其它地区统治思想合法性来源,还是没有进化到学说来授予合法性的地步,还是以拜物、拜星,或者宗教来授予合法性。 儒家构建起一种道德负责制,从道义上是一个国家从君主到平民都有一个共同遵守的规范。 伴随道德负责制的是建立文官体系以及地方自治的乡绅体系,并伴随以成文法共同构建起国家的运行机制。 很好的处理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的关系,也使得这种学说能够延续2000年左右。 但这并能够说儒家就是万能的,也有其时代的局限性,其可以称为小道! 那么什么是中道呢? 即人民主权原则三权分立两党制! 那什么是大道呢? 即权力不能够家族化世袭、财富不能够家族化世袭,这才是符合自然界发展规律的大道。 像拜物、拜星属于小术,宗教属于中术,法家属于大术,法家只是手段而已,还称不上道。 那就有问题了,什么是术? 手段、阴谋、诡计! 什么是道? 符合自然界发展规律的规律及趋势! 就欧洲地区来分析,无论是希腊罗马以及希腊罗马以外的地区,在基督教本土化以前都处于拜物或拜星的状态,即小术,而同时期的中国已经处于大术和小道的阶段。 这就不是一个层次的事情,这种思想意识形态的差距不是以一个城邦或者是帝国的名称就可以抹去的。 所以对欧洲的认识,不能够以西方或者是现在的宣传为标准。 罗马的所谓的灭亡或者分裂,笔者怀疑更多是伪造,以一个氏族或多氏族组成的部落,可以吊打周边一众氏族或者部落。 然而拥有这样辉煌的战绩,有无历史记载、有无考古发掘,就与同时期的秦朝或者汉朝相比较一下,罗马处于何种地位? 罗马的衰落是基督教崛起的良机,也正是所谓称呼的野蛮人入侵,其实是先进发达之匈奴部落入侵。 匈奴人打乱了欧洲或者是西欧地区的原始的氏族或者部落状态,以此形成更大范围的氏族或者是部落融合。 而基督教以部落的二等地位,一跃成为西欧地区的婆罗门,而氏族或部落首领成为刹帝利,骑士成为吠舍,其它人成为首陀罗,完美的印度教模型。 第四章中古时代之匈人入侵以前之欧洲(二) 欧洲历史开始编撰始于19世纪民族主义兴起之时,也就是说对欧洲或者是西欧的历史都是在那个年代成型。 那个年代欧洲在全世界扩张,以伪史建立自己的文化认同是有理由的,秉持欧洲文化来源于古罗马、古希腊,现在又提出希腊化国家。 在学术以及各学科的发展过程中,各种伪史也被逐渐戳穿,埃及、巴比伦、美索不达米亚、印度。 什么事情都怕比较,可以对同时期的历史做一个比较研究,就可以从各方面衡量这个历史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进程。 对于罗马的历史,笔者严重怀疑是按照西汉和东汉的历史进行编排的。 现在西方认可的罗马的西部有蛮族,但是是法兰克人、日耳曼人或诺曼底人等无从考证,在纪元前百年被盖乌斯击败,但是对罗马有威胁。 过了五十年后,凯撒曾经著书记录其战败此蛮族。 此后过了五百年,西部蛮族就已经在罗马的境内建立起部落。 自此罗马的西部也就瓦解了,据说东罗马还存在,西方也根据西罗马的灭亡划分为中古时代开始。 笔者怀疑公元五世纪以前的欧洲历史基本上都是伪史,而公元后五世纪以后的历史都是修饰及美化过的历史。 以意大利在1860年才统一意大利半岛,也就是说才成立国家,以前都是部落,所谓的城邦、公国只不过是氏族和部落的又一种说法而已。 以德国为例,19世纪末在俾斯曼首相的手中,才将各部落统一到一个整体当中,开始建立国家;据说这位同志在年轻的时候还同别人进行了27次决斗,这种氏族部落时期的习俗在那个年代还比较盛行。 无论历史课本上的称呼有多么的响亮,什么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城邦、公国、女王、国王、教皇,听起来都是高大上的词,但是你以各种标准去研究它,发现都是一地鸡毛。 在基督教没有传入意大利半岛地区时,这个时期的意大利半岛是信仰多神的拜物或拜星崇拜。 基督教自希腊地区传入意大利半岛地区,刚传入的时候无异于异端,受到打压。 彼时的意大利地区的部落首领都是首领兼祭祀,而基督教信仰却是把祭祀的职权揽到了自己的手里,想要分权那可不受到打压了。 中东地区一支失败的犹太族群从阿拉比亚人学习到了宗教知识,结合自身到处流浪的生活,创立了犹太教。 犹太人在中东、埃及、欧洲,无论到哪个地区都是不受人待见的族群,这种对犹太族群的偏见也烙印与犹太人的骨子里。 所以犹太人比英国人和日本人都要阴险狡猾不择手段,这种文化上的基因是渗透到骨子里的。 可以看到犹太商人是没有原则的,能活下来就行。犹太人的生存哲学就是无论以何种手段,都要活下来。 犹太人在中东地区无法立足,实力不行呀,到处跑,有一支就跑到了希腊地区,而彼时的希腊地区还处于拜物或者拜星的阶段。 希腊地区各氏族或部落临立,这就给犹太教生存的空间,而这个地方将犹太教本土化以后,就变成了基督教。 基督教传入意大利半岛地区,那就与本土的首领兼祭祀发生了冲突,冲突的地方在于天上怎么会有另外的神。 据说,六世纪时有一个人写了一本《哲学的慰藉》,当时人们认为这个人是基督教徒,但是这本书里都是非基督教的异端的精义。 所谓异端就是本土的多神信仰,而基督教也向这些所谓的异端学习了不少仪式、组织等,基本上基督教吸收了异端的诸多形式,以此来适应当地的发展。 基督教之所以能够在意大利半岛地区存活下来,是因为当地部落首领兼祭祀,已经不能够解释为什么他们拜祭的神不庇护他们,一而再的被所谓的野蛮部落所入侵。 所以基督教就成为在动乱年代的一种新的首领合法性来源,同时也可以为被统治阶层提供精神依靠。 所谓的野蛮人马尔扎人也好匈人也好,在发展程度上都远高于欧洲地区的氏族或部落。 在历史中相当长一段时间,欧洲地区的氏族和部落是形成了一种平衡。 但是当遥远的中国完成了从部落到国家的转型后,对蒙古高原上部落的打击及影响,使得这些部落开始不断西迁。 以至于蒙古高原上部落对欧洲的吊打,直到匈奴人的一支奥斯曼土耳其在18世纪才结束。 这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这使得欧洲地区没有沦落到非洲、美洲或澳洲的原因,在长期的改造过程中不断进化。 基督教教会的发展,开始并没有严格的组织,但是当势力变大时,开始出现教会内的等级。 公元258年一名主教提出《教会之统一》,主张大一统之类的教会,这多半也是学习中国伪造的历史。 公元311年,意大利半岛地区罗马这个部落开始承认基督教与当地多神信仰有相同的地位。 公元325年,罗马部落首领在一个叫尼西亚的地区召开了第一次宗教大会,选举教主。公元440年,罗马部落的主教成为教主,此后罗马部落多出教主。 笔者写到这里真是写不下去了,笔者怀疑这些都是伪造的历史,如果有一天能够揭露出这种学术上的伪造行为,一定可以称的上是世纪学术大骗局。 就按照笔者怀疑的伪史写下去,西罗马帝国因为所谓的野蛮人入侵灭亡了,东罗马帝国还存在。 其实早已经不存在了,纵然你是个强大的部落,然后部落首领分封两片领地给了两个儿子,但是东罗马帝国那个分封儿子的后代一直统治东罗马吗? 根本不是这样的,宣传的东罗马还延续了上千年,这是天大的笑话。 所谓的东罗马帝国也是同中东地区比较接近的地区,而中东地区与中国的西域地区比较接近。 在古代,文明都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传播的,离文明越近的地区,受到文明的影响越大。 所以伪造古罗马、古希腊的历史,与中华的历史相对等,这本来就是一件非常搞笑的事情,你不能不说西方人的想象力丰富。 第五章中古时代之匈人入侵以前之欧洲(三) 欧洲对历史的编撰始于19世纪民族主义兴起以后,对历史的考证更倾向于想象而不是考古证据或者是史籍。 笔者怀疑整个欧洲中古历史都是伪史,这源于西欧对其实力增长后的现实需要,即处理中华与欧洲之间关系的现实需要。 在1840年以前,中华同欧洲国家的关系是华夷体系下的一种关系,这一层次你必须要了解。 那么在1840年后,英国等西方国家所要同中国建立的关系是平等关系,而不是华夷体系。 发动战争的初衷是基于贸易,根本的目的在于同中华建立平等关系,但是为什么这些西方国家会在这个时候发难呢? 在明朝时期,西方国家已经同中国开始有了联系,那么这种关系那也是秉持华夷体系,直到清朝后期,内部开始动乱,外部西方国家才有机会。 这种实力上的改变,使得西方国家从要求建立双方之间的平等关系,变为带有打劫意味的一种关系,进而想要划分势力范围。 这些西方国家不想要殖民中国吗? 仅仅是为了做生意吗? 仅仅是为了互通有无吗? 仅仅是因为杀了几个传教士就出兵吗? 看看印度你就知道了,看看美洲、非洲你就知道了,这也都是同时期的事情。 彼时的西方国家在经历了几千年的东方游牧民族的打击,又看到了中华的先进,需要以一种学术和历史来树立自己的心理优势感,以此优势感来证明自己不是最落后且最野蛮的民族。 在欧洲内部进行宗教改革的时候,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进化论确实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这强烈的否定了宗教神创造人的说法,什么亚当、夏娃,这部都是胡扯嘛。 且自然科学的发展,为打破神学的垄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基督教宣传时年份说的不够长,可能是一万年。 那个时候估计能够数到数或许就是一万了,而自然科学证明地球都好几十亿年了。 这种以自然科学来认识世界的观点被称为唯物主义,以宗教、玄学、哲学认识世界的观点被称为唯心主义。 在宗教及宗教哲学落败后,需要有新的思想主义来为现实服务。 而彼时的西方正在全世界扩张,为了使这种扩张带有合法性,那么社会达尔文主义出现了。 其核心是我现在强,我就可以收拾你,这是正当合法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解决了西方世界满世界的杀人放火行为。 当一个人或者一个国家强大了以后,都会找自己的祖先,“我”祖先也阔过。 然而其历史不值得称道,笔者怀疑在那个到处杀人放火的时代,就是伪造历史也不是什么大事。 从不经推敲的埃及、巴比伦、美索不达米亚、希腊、罗马、印度,对这些地区进行系统性的分析,你会发现这些东西都是经不起推敲的,分析的角度就从历史发展的四条原则和四个维度。 那这样做的原因在于什么呢? 我杀人放火是合理正当的,我的祖先也阔过,今天之所有如此成就是基于我祖先的遗传,而不是向二道贩子中东地区和批发商中国学习的。 当名义上拜摆脱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时候,人们发现你话语权主导的历史不是这么一回事。 以二道贩子中东为例,中东地区承接了中国的许多东西,并且在一些方面还有独创,且都影响了欧洲地区。 例如,造纸术、印刷术、指南针等等。 一看发现不好糊弄了,搞出了非洲起源论,最后非洲起源论也站不住脚了。你站不住脚说明你心里有鬼,那么我们就来扒一扒。 按照何炳松先生的《欧洲全史》来看,罗马也不知道是哪年开始,当然现在估计有具体的起始时间,这样的疏漏西方史学一定会补齐的。 但是在民国时期,这个具体起止时间好像没有。 在五世纪以前,这一段历史就按照笔者怀疑的历史来分析一下。 所谓的欧洲中古时代前,只是说罗马这个城或部落的西北有野蛮的氏族或部落,也就是这些氏族或部落覆灭了西罗马。 这是很搞笑的事情,因为按照现在罗马所展示的区域来看,是非常大的,然而最后仅仅是攻破了罗马,西罗马就没有了。 西罗马不会仅仅就是一个罗马城吧? 什么中东、北非不是有很多地盘吗? 公元前百年的时间两方打过一仗,决斗过一次,罗马胜。 五十年后,凯撒著书说自己打赢了。 再过五百年,这些野蛮部落进入罗马境内,然后西罗马就完了。 在五世纪的时候,西部欧洲并没有独立的国家,实际上欧洲有独立的国家始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这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 那么在没有国家之前这些地区是一个什么状态呢? 那就是部落状态,无论是公国、城邦、大公国、帝国,你就是宇宙之家也是氏族部落性质。 俾斯曼不是统一了一众部落嘛,意大利是在1860年左右才统一了意大利半岛嘛。 所谓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就是欧洲地区的春秋战争,而所谓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欧洲地区是战国时代。 春秋时期解决的是诸多小部落,战国时代解决的是谁是老大的问题,且谁最后能够统一。 五世纪以后,罗马基督教教主就有向这些氏族或者部落开始授予统治思想合法性的权力,也正是这样的权力导致欧洲地区出现了同印度教类似的社会结构。 当然基督教能够成为欧洲地区的宗教,有赖于蒙古高原上这些不断西迁游牧民族的贡献。 而西迁游牧民族的贡献又有赖于秦朝和汉朝的贡献,使得欧洲原始落后地区可以收到文明地区的改造。 欧洲地区的氏族部落被打的落花流水,基督教乘势而入,说你们被野蛮人殴打是因为你们信奉多神教,而没有信奉基督教。 结果信仰了基督教后,匈奴人还是接着打,基督教教士就说了,这是上帝之鞭,惩罚你们不虔诚,你们不信还有更厉害的。 这就像刀枪不入的说法,喝了符水或者写个什么符你就刀枪不入,凡信此者刀枪不入,你要是不信就是喝了也会被刀枪伤到,这到哪里说理去。 还有信则灵,不信则不灵,这说法你没有地方说理去。 据说,罗马帝国的领土包括欧洲西南部、亚洲西部、非洲北部,真实荒唐,就权力、财富、制度、合法性这是个要素来说,你这个帝国或者是部落属于一个什么情况。 据说,罗马自奥古斯都以来有四百年,然而没有听说罗马有本国人起义者。 那么我们就要问了,罗马的历代统治者的有无血缘关系? 权力的获取方式是什么? 是血缘继承?还是氏族部落格斗? 你这个罗马既然占领这么大一片领土,那么你的统治阶层是哪一个氏族或者部落? 按照历史的发展规律,都是不可逆的,从氏族社会、部落社会、贵族奴隶社会、君主平民社会、资本公民社会的发展历程来看,那么罗马属于哪一个阶段? 什么贵族元老院? 类似于蒙古的什么大会,各氏族或者部落的首领一起开会,推举谁来出任可汗。 既然有这么多的所谓皇帝,及历史名人,那么他们的墓地在哪里? 同时期的汉朝一个小诸侯都可以出土10吨的钱币陪葬,你的考古发掘在哪里? 你要说我们都是火葬,那就不对了,基督教只有对不信仰的人才火葬。 所谓的西罗马帝国,只不过是一个罗马城而已,而过去的所谓城池只不是是神庙和市场的一个地点,供人们祭拜和交易的一个地方,而氏族族长或部落首领拥有祭祀的权力。 而靠近中东地区的所谓君士坦丁堡比罗马繁华不止几倍,以至于十字军帮助教友过后,直接打劫了一番。 不要以为十字军都是骑士,骑士都是破落亡命徒,都是冲着打劫去的。不要被骑士和美女的电影忽悠了,哪有那么美好。 第六章日耳曼人入侵与罗马瓦解 所谓罗马帝国在笔者看来也就是意大利半岛上的一个小部落,公元375年,蛮族日耳曼人经常打劫罗马,所以罗马修建长城以抵御日耳曼人。 看到没,罗马也修建长城,不知长城遗址何在,谎言是可以编的,但是没有考古发掘那也只是谎言。 然而罗马并没有因为长城的修建而安全,匈奴人从蒙古高原一直迁徙,百年的时间已经横扫到多瑙河流域。 那个年代是没有确定的主权的概念,只是你这个族群世代在这里繁衍,如果能够守得住且到了现代民族主义和国家的建立,那么那片领土就是你的。 日耳曼种一支哥特人不敌匈奴人,往西南跑,然后一部分哥特人跑到了罗马。 公元378年,哥特人与罗马人大战于亚德里亚堡,罗马酋长或者是头领战死。 公元410年,日耳曼种哥特人酋长攻陷罗马城。 不久日耳曼哥特人酋长去世,西哥特人散入高卢、西班牙,打劫嘛。 公元419年,罗马酋长或部落头领与西哥特人讲和,应许西哥特人拥有西班牙之地。 西哥特人把西班牙的汪达尔人赶到了非洲,汪达尔人在非洲势力蔓延到地中海西部。 这里有几个问题? 历史上都称罗马帝国为皇帝,那么你这个帝国的制度框架是一个什么样的? 皇帝亲征战场,阵亡,新皇帝如何选出? 是血缘继承,还是部落推举? 匈奴人的入侵使得欧洲大乱,原本平衡的氏族或部落势力范围被打破。 日耳曼种哥特人入意大利半岛,后进入西班牙;西班牙汪达尔人入非洲;日耳曼种盎格鲁族和撒克逊族跑到了大不列颠岛,并占领了该岛。 匈奴人四处打劫,欧洲人人心惶恐。 欧洲地区的氏族部落本就被打乱了原来的平衡,此时一位匈奴首领又来打劫了,这名首领叫阿提拉。 在以前的几波欧洲氏族部落的被迫迁徙中,罗马被攻破,基督教以这是信仰多神带来的灾难,随后人们信仰了基督教。 当阿提拉出现时,基督教称这是上帝之鞭,惩罚你们这些不虔诚者。 在公元451年,据说罗马人和日耳曼种人在一个叫沙隆的地方阻挡了匈奴人的进攻,然后匈奴人转而要进入意大利半岛地区,进攻罗马城。 基督教教主利奥一世知道后,赶紧去见阿提拉,劝说不要这样做。 具体结果是什么样? 匈奴人入侵了意大利半岛北部地区,意大利北部的氏族或部落逃到了亚得里亚海上的小岛上。 今天的威尼斯,就是当年奠定的基础。 后匈奴首领阿提拉去世,这种攻势停了下来,匈奴在欧洲打下了一片平原,此后的时间这种打劫肯定是少不了的。 现在的匈牙利人已经没有黄种人的面貌了,这也是基于多种族融合的结果。 故事还得继续,公元476年,日耳曼军官废黜了罗马部落首领,希望东罗马皇帝来统治西罗马,并把西罗马的旗帜送到了东罗马。 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有这等觉悟,既然有废黜的实力,那就有自立的实力,还大公无私。 按照故事讲述,公元395年,罗马部落首领把两个儿子分封到势力的东西两部。 如果历史是真实的,那么这就是血缘分封,类似于夏商周时期。 按正统历史讲,公元476年西罗马灭亡。 那位军官最后被另一位东哥特人酋长打败,这位酋长率领东哥特人打劫了东罗马的势力范围,东罗马部落首领以西部之一部分领土分给这位酋长。 公元526年,这位东哥特酋长去世,这个时期东西基督教的争端已经互为彼此为异端。 这种详细的宗教差别不多阐述,只能说东部的世俗权力要大于教会权力,而西部的教会权力逐渐大于世俗权力,这是同西部欧洲没有强有力的世俗部落组织有关。 在东哥特酋长在意大利半岛上折腾的时候,日耳曼种法兰克人占领了今日法国的领土,其实力可以称的上蛮族之冠;西哥特人在西班牙建立部落;汪达尔人在北非建立部落;勃良第人在罗纳河流域建立起势力。 这就是说,在匈奴人的几波入侵之下,打乱了原来平静的欧洲各氏族部落平衡,氏族部落重新组合。 这也使得欧洲地区没有沦落到非洲或者美洲的境地,在几波的打劫过后,欧洲地区的氏族部落重新形成了一些重要的势力。 在9世纪以前欧洲没有文学这么一种说法,大都不识字,只有教士熟悉一些拉丁文。 欧洲历史研究者认为,本来是有的但是被烧了。 六世纪有位主教圣格列高有一些当时事情的记载,但是也被认为是一堆文盲里挑个有文化的人。 东哥特人酋长占据了意大利半岛一部分,这位酋长过世后,东罗马部落的一个叫查士丁尼的首领在公元553年打跑了东哥特人。 东哥特人到哪里去了,不知道。 据说公元534年,查士丁尼的大将已经将北非的汪达尔人部落消灭了,估计也不是消灭,只是打败。 查士丁尼过世后,日耳曼种伦巴第人进入意大利半岛地区,占领了一部分。 而意大利地区有许多人逃到了海岛上,这些海岛伦巴第人也无可奈何。 伦巴第人信仰基督教阿里乌斯派,与罗马城的基督教信仰互攻彼此为异端,阿里乌斯派也是东部基督教的信仰。 后伦巴第人被同化,信仰西部基督教,据说统治了200年,被查理曼所灭。 这个时期的欧洲蛮族被匈奴人的入侵打破了平衡,进行了重新组合,像哥特人、汪达尔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法兰克人、伦巴第人、斯拉夫人等等。 这个时期显著的特点是无论是哪种人都没有固定的居住点,今天在这里居住,明天过来一氏族或部落,然后打赢了继续居住,打不赢然后跑,具体跑到哪里那就看当地的氏族或者部落能不能够打的赢。 匈奴人的势力仍然在欧洲,这使得欧洲西部开始自我进化。 在匈奴人入侵欧洲以前,欧洲没有一个氏族或部落能够建立一个世袭的部落或王朝。 质疑罗马,是因为就罗马而言本就是一座城而已。 在所谓的罗马结束后,就没有了。 西部欧洲如此情况,或者说整个欧洲都是这么一种情况。 你如何建立有效的行政机构? 你的制度是什么样的? 所谓的元老院或许是一种氏族村长或者部落首领的推举大会。 如果你是一个有强有力的族群,那么你一定能够在经历被统治后成功翻盘,但是意大利半岛地区直到1860年才统一。 那只能说明所谓的罗马最高规格也就是一个部落而已,且这个部落还非常松散,谁过来都能够踹一脚。 一个氏族或部落酋长都能够打败的地区,关键还不是就一个,是一波又一波。 日耳曼种法兰克人成为了匈奴人打劫过后的佼佼者,法兰克人开始生活在莱茵河下游,自科隆到北海,也是一个蛮族的总称呼。 不同于哥特种人、伦巴种人、汪达尔种人,法兰克人没有能够入侵到罗马境内,也就是意大利半岛地区。 法兰克人以自身活动范围向外扩张,便渐渐有了气候。 五世纪初年的时候,法兰克人已经活动到比利时及其东部一带。 到公元486年,法兰克酋长克伦维斯打败罗马人,势力延伸到高卢至卢瓦尔河流域。 领土与西哥特部落接壤,向东征服了黑林地区的阿尼曼族。 公元496年,与阿尼曼族大战过后,克伦维斯同部落3000人士兵一起接受基督教的浸礼。 所谓罗马帝国,其罗马城信仰基督教,其势力范围内的地区信仰东部阿里乌斯派基督教。 这就不能够不说明问题,如果罗马有强大的实力,能够统治这些地区,那么也不会存在一个这么大的帝国,罗马城信仰一种基督教,而其它地方信仰另一种基督教。 那么结论是基督教自希腊地区传入,最后在罗马这个城附近地区,一些教士想要自立,所以改教。 而彼时信仰阿里乌斯派的地区,在后来希腊东部地区势力衰弱后,其宗教影响也衰弱了。 还有一点就是,除了意大利半岛地区、地中海沿岸地区,欧洲其他地区视同野蛮未开化的状态。 彼时信仰宗教也是一种进步,这比原始的拜物或者拜星要进步了不止一点点。 宗教的产生弱化了氏族或部落的血亲认同,为更大范围的多部落融合提供了思想上的合法性。 意大利半岛地区由罗马这一部落,也有日耳曼这一部落,而日耳曼部落信奉阿里乌斯派基督教。 罗马认为其为异端,所以不能够相互通婚。 而罗马认为法兰克人和其信仰是相同的,所以可以交往且通婚。 对于这些史料的来源,都是六世纪图尔主教圣格列高利所留下来的记载。 史料单一,与同时期的中国比较一下,拿什么和中国的历史相对等。 法拉克部落头领克鲁维斯不断征战,征服西哥特人地盘与比利牛斯山,征服勃良第人。 公元511年,克鲁维斯去世,四个儿子分割了领土,然而百年的时间,互相争斗。 法兰克人势力包括今日的法国、比利时、荷兰、德国之西部,公元555年巴伐利亚部落加入。 克鲁维斯死后五十年,法国形成三部分,西部以巴黎或苏瓦松为中心,东部为纯日耳曼种人,日后法国德国之雏形,中间为勃良第人。 这么大的一块地方,都是氏族部落组成,所以自克鲁维斯去世后,想要统一这么大一片地方,那得有足够的实力。 氏族或部落拥有军队和行政管理这一事实,也就形成了后来的贵族阶层。 此时信仰宗教的地区与拜物、拜星、或无信仰的各氏族部落融合在一起,导致的一点就是文化的融合。 据当时的记载,说蛮族进入意大利半岛地区或者罗马的人数有四五十万人,但是勃良第人初渡莱茵河时只有8000人,而法兰克部落首领克鲁维斯与阿拉曼尼族大战后,才3000人受浸礼。 笔者猜测估计8000人或3000人都有水分。 彼时欧洲地区的发展水平,以蛮族日耳曼种各种人的成文法就可以看出。 日耳曼种人包括法兰克种人、勃良第种人、伦巴第种人、盎格鲁种人、撒克逊种人等等,五世纪的时候,其成文法被称为日耳曼蛮族成文法。 最为著名的是神诉,日耳曼种人法律无审判规定、无证据、无判决。 也是因为思想简单,解决诉讼双方正确与否的办法有这么几条。 第一,宣誓保证法,以诉讼者先宣誓其说的是真话,并请与其地位相同的人宣誓他说的是真话,这是宣誓保证法,意思神会惩罚说谎的人; 第二,诉讼双方,或自己上场或请人,举行格斗,胜了那么也就赢了,意思是神的意思; 第三神诉法:诉讼者或手浸入沸水中,或手提或脚走炽热铁块,然后呢,如果三天之后,手脚无伤痕者,那你就有理;反之,你就没理要受处罚。 这几种方法也可以看出当时欧洲的文明程度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状态之中,所谓的罗马拉丁人也是中东人种的一种,是非常久远年代移居到欧洲半岛地区,成为欧洲地区与世界文明的一种间接的桥梁。 欧洲野蛮民族从五世纪前以匈奴人打破欧洲地区未开化氏族部落,逐渐重组新的氏族部落。 五世纪后欧洲蛮族开始接触到文明,这个过程持续了1000多年的时间,才有了初步的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意大利半岛地区及阿拉伯化的西班牙成为连接中东与欧洲的交汇地区。 也就是说意大利半岛地区及阿拉伯化的西班牙,成为欧洲和中东地区的二道贩子;而中东地区又是中国和亚非欧的二道贩子。 第七章罗马教主得势与日耳曼种人入教 基督教传入罗马部落后,是同当地的多神教相持过一段时间,匈奴人的入侵使得罗马部落的信仰受到挑战。 罗马首领君士坦丁承认基督教为部落宗教,此时的基督教成为除世俗权力外的第二大权力。 当罗马部落分裂后,基督教以其组织成为意大利半岛地区的唯一势力。 教会以种种神迹来诱使人相信,教士拥有与神沟通的能力,如果不相信可能面临地狱之灾。 虽然宗教能带给人一种信仰,但是任何宗教开始都是以这种方式来吸引受众。 显露的神迹越多,越容易露馅,所以现在也没有什么神迹可言了。 那个时期不要说欧洲地区,就是最发达的中国也是这个样子的。 罗马地区礼拜堂是建在市场附近,一来交易,一来办公,还有审案。 作为权力的一种,宗教教士也不甘心于只是侍奉耶和华,当世俗权力虚弱时,也想获取权力。 在匈奴打劫欧洲之时,欧洲西部地区大乱,教士们便不再服从各地的氏族或者部落的首领。 公元502年,罗马宗教大会曾宣言,世俗权力没有干涉教会的主权。 其逻辑在于教士是为神耶和华服务的,或者说教士是神在人间的代理人,而世俗权力为神在人间代理人的行政代理人,所以教士的权力要大于世俗的权力。 按照这种逻辑来推理,当世俗间有冲突时,教会有负责最后的审判的权利,因为教士是神在人间的代理人。 罗马教会自此不仅独立于氏族部落,且以理论的方式确定了教会的最基本的权利即司法审判权及授予氏族部落首领合法统治权。 这时的教会不再是为氏族或部落首领提供统治合法性的工具,以前的氏族或部落首领统治合法性都是依靠宗教确认的。 无论是夏商周时期的天之子,还是中东或欧洲地区的神的代理人。 以前的逻辑就是,我是神的代理人来统治你们的,我的统治合法性是神赋予的。 罗马教会到此时发展出罗马教主是神在人间的代理人,而世俗的氏族或部落头人或首领是神在人间代理人教士的行政代理人。 它这个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又加了一层,即罗马教主。 这类似于印度教的四个等级,逻辑在于印度教教士是婆罗门,是专门服务或者沟通神的代理人; 刹帝利即国王或者统治阶层是神在人间代理人婆罗门的行政代理人; 吠舍是服务于刹帝利的平民或者底层体制里的人物; 首陀罗那就是奴隶。 这涉及到影响历史走向的四个维度,及权力、财富、制度、合法性问题。 什么是权力? 行政、立法、司法,即谁来维护秩序、谁来制定规则、谁来依规则裁定。 从古至今,权力都包含了这三个方面,并不是谁发明的。 权力如何获得? 这就涉及到权力的合法性来源问题,谁授予你权力? 这就是合法性问题,例如氏族或者是部落头人或者首领,宣传的都是神授予我权力,而这一过程经过祭祀或者宗教来确认是这么一回事。 这个头人或首领有统治你们的权力,因为头领或者首领是神在人间的代理人,而头人或首领是代神来统治你们。 这就是权力和合法性的问题,维持权力必须要建立制度来巩固权力,不同的社会形态需要不同的制度来维护权力。 无论是氏族决斗、部落推举、无血缘分封、血缘分封、中央集权郡县制、三权分立两党联邦制等等,都是对权力进行制度性的巩固。 而这一切的目的是为了不可明说的财富,不同时期财富的定义不同。 这是表现出来的四个维度,而这四个维度又是以个体之间的亲戚选择和互惠利他,及群体之间的等级进食制和等级交配制四条原则推动。 西欧地区世俗氏族部落被打的落花流水,对基督教的崛起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基督教很好的解决了多神教的问题。 然而大家都宣传基督教,就这么一个故事,该听谁的? 欧洲东部已经以阿里乌斯派基督教为主,西部欧洲以罗马城主教树立了一面旗帜,认为罗马城基督教为圣彼得门徒所创立。 西欧也就罗马拉丁部落比较开化一点,其余地方都是未开化的野蛮之地,所以也就造就了罗马的宗教地位。 那接下里就是形成等级,罗马城中教主或者所谓的教皇是最高等级,其它市场中的礼拜堂的教士那就低一个等级。 这也是一个不断形成的过程,毕竟都是宣传基督教的,凭啥你就比其他人高一个等级。 据说在四五世纪的时候,神父或者叫牧师开始研究宗教理论问题,但是也并没有研究谁的地位比谁的更高。 公元445年,罗马主教利奥一世请求罗马部落首领授予他教会领袖的地位。 公元451年,东部欧洲教会召开加尔西顿宗教大会,决议认为东西教会都一样,两城教会都有领导其它教会的权力。 这个看着有点虚构的意思,彼此互为异端,怎么会产生这么一项决议。 罗马教会不认可这个决议,所以两大教会就有分裂的种子便埋下了。 所谓教皇的名称拉丁文为爸爸,也就是父亲的意思,宗教父亲,称为教父。 在当时主教都称呼神父,六世纪时开始仅限于罗马主教,八九世纪时罗马城主教为罗马主教所独用。 公元六世纪末时,罗马城中已经没有世俗政权了。 自公元590年圣格列高利任教皇,可以说意大利半岛地区的一个神权政权的部落。 古代罗马史被认为在圣格列高利时代止,中古史便开始了。 这位教主写了一本神话神迹的书,如果可以翻译出版的话也可以研究一下。 基督教教主圣格列高利的贡献在于,其传教事业,以派遣传教士的方式使得英国、法国、德国等诸部落开始摆脱野蛮的社会状态,逐渐开化。 虽然基督教以神在人间的代理人为名,以一种有别于未开化的日耳曼蛮族社会伦理代替以前的行为方式。 虽然有着这样的教化,但是一些氏族或部落的习俗还是保留了下来直到近代,例如决斗。 修道士能够兴盛起来,也是源于基督教符合了那个时代的发展。修道士能够专门向别人传授教义,而不用担心自己的生存问题。 基督教也成为了那个时代,相较于多神信仰比较超前的存在。 许多氏族部落都捐赠以修建修道院,洗脱自己的罪孽,期待有一天能够上天堂。 而在到处都是氏族部落之间战争的过程中,无论是氏族还是部落中人都饱受摧残,而基督教给了这些人心理上的安慰。 到六世纪时,西欧地区的修道院已经很多了,但是东西欧的修道院的清规戒律却不同。 公元526年,一名修道院教士或神父订立清规戒律,随后西欧地区修道院模仿开始实行。 也可以认为是,清规戒律是东欧传过去的。 这些清规戒律包括服从、贫苦、终身不娶等,这类似于佛教的清规戒律。 清规戒律中还有一些仪式,例如修道士每天礼拜7次,而7次之中有一次需在天明之前等等。 不过有一条修道院的住持是由修道士选举产生,这一条比较特别。 修道士也成为当时最有文化的一批人,因为要了解宗教知识,同时一些人也学习了拉丁文的书写。 当然,有没有众多的书籍,答案是肯定没有的,主要的工作还是抄写经书。 修道院不仅是传播宗教的地方,也是往来行人寄宿的地方。 在修道院修行的教士被称为清修教士,在外面传教的教士称为世俗教士,区别在于清修教士管理更加严格及需要劳动。 罗马教会势力逐渐扩大,不满足于意大利半岛地区,对大不列颠岛也有涉足传教活动。 在公元世纪初,大不列颠岛为凯尔特人居住,那个时期还没有宗教,估计也是拜物或拜星。 据说凯撒曾经占领过大不列颠,但是证据这个问题还是欠缺。今天的威尔士语,据说是凯尔特人的语言。 公元五世纪初年,大不列颠岛被日耳曼蛮族所征服,其实那个时期都是蛮族。 蛮族中以丹麦的撒克逊人和盎格鲁人为主,此后200年,这个岛上的历史基本上就是没有历史记载。 在圣格列高利一世在位时,撒克逊人和盎格鲁人在大不列颠岛有七八个氏族或者是部落。 之所以此时有了记载,是因为在罗马城的奴隶市场中,教士圣格里高利看到盎格鲁人奴隶状貌雄伟,了解到属于蛮族,心里怜悯。 日后,圣格里高利任罗马教主或皇,派四十人前往大不列颠传教,奥古斯丁为主教。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到,彼时的西欧还是处于氏族或部落时期,彼此之间打劫,敌人还可以贩卖,或者大部落可以从偏远的地区掠夺人口,例如大不列颠。 公元597年,罗马传道士登陆大不列颠,在肯特伯雷这个地方开始传教,当地的部落首领比较支持且欢迎。 但是有一个问题是什么呢? 此时的英伦三岛上,还有爱尔兰的基督教在传播,罗马传道士在大不列颠南部传播,爱尔兰的教士在北部传播。 这件事情的存在,也从另一个方面来看罗马传道士在大不列颠的情况,也并非圣格列高利怜悯盎格鲁奴隶的悲惨了。 无论罗马修道士,还是爱尔兰教士,都是一个故事不同的解读。 罗马的仪式成型于后来所形成的清规戒律,而爱尔兰的被传的基督教是在还没有形成教会等级制前。 也就是说大家都吃这碗饭,罗马教会这边显然不想有人抢饭碗。 教义相同,但是仪式或习俗不同,双方之间的冲突达五六十年。 公元664年,一个当地的部落酋长在惠特比召开宗教大会,承认罗马基督教为部落宗教,爱尔兰教士不得不退回到爱尔兰传教。 自此以后英伦三岛开始信仰罗马基督教,历时1000年的时间,直到16世纪亨利八世的时候宗教才独立。 自此,大不列颠三岛开始逐渐开化,公元八世纪时据说有一个人写了一本英国宗教史,值得翻译过来研究一下。 被迫退回爱尔兰的基督教传教士,怀揣着巨大的热情去占领罗马基督教没有涉足的地区。 西欧北部的地区,大多没有信仰基督教,还是以拜物或拜星的阶段。 罗马基督教修道士抵达大不列颠岛的前几年,爱尔兰传道士科伦巴登进入高卢,然后在西欧大陆开始传教,并且还抵达了阿曼尼族的康丝坦斯湖畔。 在这里建立寺院,开堂讲经,弟子也不少,其它爱尔兰教士进入图灵根和巴伐利亚森林地区传道。 公元718年,科隆巴登死后百年,罗马教主派遣大不列颠的传教士博尼费斯进入德国传道。 两股势力互相竞争的过程中,西欧地区加速了开化过程。进入德国传道的教士博尼费斯,帮助罗马教会独霸西欧出了大力。 博尼费斯受到法兰克部落首领查理·马特的保护,昔日的被爱尔兰教士感化的基督教教徒,及西欧北部地区的基督教教徒,开始承认罗马教会为正宗。 公元732年,博尼费斯升任美因茨大主教,建立了萨尔斯堡、雷根斯堡、符兹堡、埃尔福特,等主教教区,覆盖面比较广。 且博尼费斯改革了高卢教会,高卢教会的教士出现钱多了,地位高了,然后歪心思就多了的情况。 公元748年,高卢教会的主教集会,重新宣布认可罗马教会的领导地位,并且服从罗马教主的命令。 第八章法兰克部落 当罗马教会成为西欧教会首领的时候,西欧大陆上以法兰克部落开化的程度最高。 此时的法兰克人部落,类似于中国夏朝时期,部落首领查理·马特(714-741)和其儿子面临的问题是氏族部落中的贵族、主教、住持。 此时的法兰克人部落属于贵族奴隶社会,也就是突破了氏族社会形态和多氏族部落形态,进入了多部落组成的贵族奴隶社会。 在贵族奴隶社会中,部落首领面临的问题是贵族拥有军权和其地盘的行政管辖权。 而法兰克人部落首领查理所面临的还有一点,就是其统治合法性问题是由罗马教会授予的。 这就使得部落首领查理只是一个行政上的名义代理人,既无管理全部落的实际军权,统治思想合法性还需要教会授予。 不同于夏朝,夏朝天子是名义上的神的儿子来统治世间,所以在当时是有不可否认的统治思想合法性。 贵族部落再不满,除非实力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天子暴孽到一定程度,才会出现王朝变更。 日后西欧其它部落首领面临的问题,同法兰克部落首领查理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 统治思想合法性和军权都不在自己的手里,也就是说维持权力的基础思想合法性和暴力合法性都不在自己的手里。 那个年代权力就是如此,不同于今天,世界大多数地区文明了许多。 法兰克部落首领查理,面对如此情况,只能借助于罗马教会加持自己统治的思想合法性。同时罗马教会也受到查理的支持。 博尼费斯能够在西欧建立许多主教教区,与查理的保护是分不开的,双方都有合作的基础。 法拉克部落领土内,贵族分伯和公,即各定居点由伯来负责,而伯上面是公,公负责多个伯。 这样的情况更多是多氏族组成的部落,向多部落组成的贵族奴隶社会形成的一种情况。 即氏族头人演变成为公,多氏族组成的部落首领演变为伯,而多部落首领演变为君主也好、女王也好、大汗也好、沙也好,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各有各的领地,各自的领地独自发展,名义上由法兰克部落首领管辖,但实际的权力不在部落首领。 公和伯听不听首领的话,全在于公和伯这一边,且这种贵族已经开始世袭了。 同样主教和主持,隶属于罗马教会,首先考虑的是罗马教会这一层。 当然了,法兰克首领也是一个部落的伯,也有自己的军队。 当时法兰克部落中,最有实力的是亚奎丹、巴伐利亚、阿勒曼尼亚等伯,不服从查理首领的命令,结果只能以军队来平叛。 这样的制度之下,依靠一位首领来对抗贵族,只能是解决一时的问题,法兰克首领及继承人不可能一直都勇武。 不解决制度上的问题,是解决不了贵族的问题。 例如,夏商周时期的分封制,到了东周以后开始出现郡县制,就是要集权,以秦国改革最为彻底,最后统一天下。 只不过秦国以术得天下,却没有有效的统治思想合法性,二代而亡。 同贵族公和伯一样难以应付的是主教和主持,主教和主持都是认为是侍奉神耶和华的人,这个是很神圣的职位,怎么会听你世俗权力的命令。 查理同罗马教会之间,是既合作又斗争,合作在于帮助罗马教会扩充势力,斗争在于不遵守罗马教会的规则,即主教由基督教教徒选举产生。 查理首领亲自任命主教职位,对于主教专横跋扈者一律免职,以其亲友取代,然而亲友任主教后与其他主教也没啥区别。 因为亲友也认为自己是侍奉神耶和华的人,怎么会和你世俗首领一样呢? 这就是没有思想合法性的问题! 查理曼首领的一生都在维持自己的权力,此时的法兰克部落还是贵族奴隶社会的形成时期,即无血缘分封或者叫自然分封。 公元741年查理曼首领去世了,令人蹊跷的是让其两个儿子裴平和卡罗曼当国,这不符合常理。 更多是后世历史描绘的美好,以服务当世的情况。 部落无二主,裴平以实权会罗马教主,罗马教主以形式上给与裴平加冕为条件,使得裴平在法理上拥有合法性,而卡罗曼则选择出家。 公元752年,法兰克首领裴平在贵族的簇拥下,由博尼费斯主教行傅油之礼,罗马教主为之祷告,裴平继部落王位,被称为卡洛琳朝。 在这次篡权的过程中,裴平是实权人物,或许历史上真正卡罗曼是部落王位继承人。 裴平为了上位,由教会教主或主教进行傅油之礼,来确认自身是神在人间代理人的行政代理人这一事实。 不过西欧地区的这一层意思,相教于印度教来说还是要弱一些。 此次加冕典礼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以形式确定君权神授,而由神的代理人教主或主教来确认你是不是神选之人。 神是不会轻易示人的,但是教主和主教是经常见面的,那么教主和主教的意思就决定了你这个世俗权力的部落首领合不合法的问题。 罗马教主除了为裴平祈祷外,还称凡是反对裴平者,必受天罚,服从裴平者,为法兰克部落宗教上的责任。 罗马教主和裴平皆大欢喜,裴平大力支持罗马教会及法兰克部落地区的教会,各地教会是有义务向罗马教会输送财物的,且各地教会都有自己的封地。 法兰克部落王裴平这么一搞,其它日耳曼种各种酋长都支持罗马教主或主教进行傅油之礼,以此来确认自己是神选之人,有统治的合法性。 以前日耳曼种各部落的首领或王,都是出自有实力的贵族来担任,自此以后王权神授的观念普及开来。 要了解世界历史的发展情况,就要进行对比,你会发现世界各个地区的发展阶段。 此时的欧洲是这么一种情况,那么中东地区是什么一种情况呢?中华是一种什么情况呢? 法兰克部落首领裴平依靠罗马教主解决了其统治合法性的问题,而罗马教主以形式的方式事实上确定了宗教权力和世俗权力之间的等级问题。 自罗马教会教主圣格列高利一世死后百余年间,罗马教主为抵御意大利半岛北部伦巴种人,常常求助于东部的所谓的东罗马首领利奥三世,且以所谓的东罗马基督教为正宗。 所谓的东罗马部落经常被阿拉伯势力所打劫,且阿拉伯教经常嘲讽东罗马部落信仰的基督教,认为基督教崇拜偶像。 东罗马部落实力不行,作为基督教信仰没有文化上的自信,所以东罗马首领命令教士把礼拜堂或教堂里面的耶稣等人的塑像、画像都要毁去。 罗马教主在西部与法兰克部落联手,获得了世俗强有力的支撑,所以罗马教主召开宗教大会,与东罗马基督教分裂。 这是不是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东正教事实情况,需要研究基督教历史进行考证。 公元751年,伦巴种人欲占领罗马城为其首都,意欲统一意大利半岛。 罗马教会教主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地盘,所以求助所谓的东罗马部落,然而没有回应。 于是向法兰克部落首领裴平求助,公元754年裴平解决了伦巴种人吞并罗马教会地盘的企图。 然而当裴平走后,伦巴种人又把罗马教会围了起来,罗马教主有一次请求裴平援助,这一次裴平彻底让伦巴种人成为附庸。 所以说,意大利半岛分裂到1860年才完成统一的原因,根本在于罗马教会不希望意大利半岛的部落统一,只有这样罗马教会才能够施加影响力。? 第九章法兰克之查理曼大酋长及其部落 由于历史记载的缘故,像狄奥多里克、查理·马特、裴平这些人只是在教士中记载了一些事情。 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部落都不识字,关键部落首领或者酋长也不识字,还有一点是没有有效的媒介即纸或其它竹片或木片。 但是到了裴平儿子查理曼的时候,这种情况稍微好一点。 其原因在于阿拉伯势力已近进入到西班牙,为欧洲地区带来了比较先进的文明及文化,而由于贸易的发展西班牙、意大利半岛地区或许可能会有从中国来的纸张出现。 因为毕竟羊皮卷来书写,那可是需要许多羊皮的。 查理曼的父亲裴平为血缘世袭确立了思想上的合法性,即君权神授。 然而思想合法性却捏在罗马教会教主的手里,日后其它日耳曼各部落也是这么一种情况。 裴平在世时法兰克部落相当于今天的德国的一部分,也是欧洲地区最为开化的一个部落。 彼时的欧洲还是处于部落社会,到处打劫是常态,所以看到过去部落社会形态中的部落首领,有的一生都在打仗,占领地盘、抢夺人口与牛羊。 那么这位查理曼大酋长也是一样的,这个时候由于同罗马教会的关系比较好,所以罗马教会也不吝惜多夸奖几句,据说一位教士在查理曼死后曾写书称查理曼打遍了全部欧洲。 然而此时的查理曼是一个只会写自己名字的大酋长,你就可以看出当时的部落发展情况,这还是欧洲最开化的部落。 在法兰克部落和归附的弗里西亚及巴伐利亚之间,还有原始拜物崇拜的野人撒克逊种人。 撒克逊种人其习俗和七八百年前没有两样,没有定居点、没有道路,活动范围在科隆以东到易北河,北到今天的不莱梅及汉堡。 属于流动打劫军团,赢了就继续打劫,输了就跑到森林里面,具体是不是在树上挂着不得而知,没有记载。 查理曼大酋长在其父亲奠定的基础上,要有一番作为,所以对撒克逊种人开战,然而打了十年才征服。 公元775年到790年,查理曼规定撒克逊种人必须信仰基督教,派遣教士前往教化。 查理曼下令,凡是武力打劫教堂财物者死,不忠于查理曼大酋长及逃避浸礼、蔑视浸礼、任然信仰拜物教处死刑。 这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以武力的方式强迫这些撒克逊种人开化的一种方法。 因为那个时候,撒克逊种人向树木或泉水来行宣誓礼,或以聚会的方式祭拜撒克逊种人的鬼怪。 更为强悍的一条是生了孩子,必须一年之内受浸礼,否则要罚款,洗脑要从孩子抓起,所以现在的传销还都是小儿科。 在查理曼没有征服之前,撒克逊种人是没有定居点的,在征服以后,陆续出现教堂市场及定居点,主要的定居点就是不莱梅(今天德国著名的城市)。 在查理曼征服撒克逊种人活动之地后,查理曼和罗马教会都大获收益。 查理曼收获了地盘及人口,教会也获得土地及税收。 教士成为为部落大酋长管理当地的一种媒介,各教区的部落民众捐300亩土地供教会维持。 所有教徒均需缴纳其财产和收入的十分之一给教会和教士,贵族平民奴隶需缴纳一部分给耶稣,当然这部分财物是由教士代为管理的。 在查理曼大酋长攻打撒克逊种人的时候,意大利半岛上的伦巴种人开始觊觎罗马教会的地盘,且还占领了一部分。 查理曼命令伦巴种人部落酋长归还给罗马教会,但是伦巴种酋长没有答应。 公元774年,查理曼大酋长攻破伦巴种酋长部落,活捉伦巴酋长,并送去修道院出家。 查理曼大酋长打劫了伦巴种部落的财物后,其余伦巴公、伯都表示愿意归附查理曼。 此时的法兰克部落属于多部落组成的贵族奴隶社会,在其部落中亚奎丹及巴伐利亚等部落,势力大形同独立,不受约束。 查理曼大酋长以武力迫使许多实力强大的部落把领土交出来,然后分给其他人。 公元778年,查理曼大酋长攻入西班牙,占了一小片地方。 此时的西班牙为阿拉伯人建立的倭马亚王朝,也是欧洲地区最为文明及发达的地区。 查理曼大酋长与西班牙接壤后,也为日后中东和中国的文学及科技的传入奠定了基础,西班牙成为中东连接欧洲的二道贩子之一。 直到1492年,阿拉伯势力才从西班牙退去,这也是西班牙能够率先领先于欧洲的一个原因。 盖因为阿拉伯人对西班牙人的改造,使西班牙人领先于欧洲的缘故。 公元789年,查理曼大酋长打败撒克逊种人东北部的斯拉夫人,迫使波西米亚纳贡。 公元800年,查理曼赴罗马称大汗,被认为是罗马人的大汗。 查理曼跪在祭坛前祷告,然后罗马教主把大汗冠戴在查理曼头上,以罗马大汗称呼他。 这次称汗,也是一次名号的斗争,罗马教会相较于东部教会始终被歧视,盖因为东部教会认为西部教会崇拜偶像不正宗,而西部罗马教会视东部为异端。 东部教会的首领是一位叫伊琳娜的女酋长,东部基督教认为伊琳娜是耶稣在人间的代理人的行政代理人。 这是东西教会意识形态的斗争,东部都有大汗了,我们西部也应该有。 这种斗争后在十二世纪,西部又搞出一个神圣罗马帝国的名号来,其实也是多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而已。 围绕的一点就是谁是罗马的继承者,谁是正统,其实罗马就是一个神庙加市场而已。 虽然查理曼有罗马教会的思想统治合法性加持,然而这也成为日后日耳曼诸大酋长与罗马教主之间争端的隐祸。 盖因为罗马教会有授予你合法性的权力,那么就有不承认且废立你合法性的权力,这就是以后罗马教会与部落大酋长争端的源头。 查理曼时期的法兰克部落,已经进入到贵族奴隶社会的分封世袭制状态。 此时的情况是大酋长与贵族是自然分封与血缘分封结合。 这主要是查理曼大酋长也没有几十个儿子来分封,同时贵族的领地秉持血缘分封,也就是说查理曼有名义上的统治者,例如夏商周时期的天子。 查理曼大酋长是文盲,其国民也好不到那里去,盖因为当时欧洲地区除了西班牙外,都是未开化地区。 阿拉伯人占领了西班牙,为欧洲的开化点亮了一盏黑暗中的明灯,这个过程持续了几百年。 到了十世纪及十一世纪,欧洲的情况同八世纪九世纪是一个样子的。也是说明这种改变有多艰难,毕竟从野蛮之部落开化为有常识之部落是非常困难的。 至于为什么十一世纪以后欧洲野蛮之部落开始逐渐显露开化的迹象,盖因为中国造纸术经中东二道贩子之手传到了欧洲的缘故。 公元806年,查理曼大酋长把领地分给了自己的三个儿子,然而前两个儿子死的比查理曼大酋长都早,结果是小儿子路易继承了查理曼大酋长的位置。 这个时期已经是血缘世袭了,因为解决了统治思想合法性的问题。 路易任法兰克部落大酋长后,把领地分封给了自己的三个儿子。 然而几个儿子之间互相争斗,公元817-840年之间,互相攻击达六次之多。 公元840年路易大酋长死了,绰号日耳曼人的二儿子路易拥有巴伐利亚和今天德国诸地,绰号秃头的幼子查理拥有法兰克部落西部的领地,长子格泰尔拥有两兄弟之间的领地,并且世袭大汗称号。 公元841年,日耳曼人路易和秃头查理认为格泰尔称大汗不合适,两兄弟一起对付格泰尔,大败格泰尔于风奈特这个地方。 公元842年,三兄弟签订了凡尔登盟约,结果是格泰尔还可以称大汗,不过领土只有法兰克领土之中部及意大利,而日耳曼人路易得到伦巴第以北西至莱茵河之地及巴伐利亚;秃头查理拥有今日法国大部分及西班牙边境与佛兰德斯诸地及亚奎丹。 凡尔登盟约的签订,奠定了今日德法国家的轮廓。 秃头查理领地上的人大部分沿用拉丁语,后发展出法语;而日耳曼人路易领地上的人发展出德语; 中间格泰尔变为格塔林吉亚,最后成为洛林,成为法德之间互相竞争之地。 公元842年,日耳曼人路易和秃头查理共同起誓,要一致对抗长兄,被称为斯特拉斯城堡誓言。 关键一点是什么呢? 此时所用的标准语言是拉丁语,因为这两位兄弟的士兵听不懂对方说啥,而誓言的原本至今还保留下来。 以此可以看出,在当时欧洲有方言,但是没有文字,能够书写的文字只有拉丁文。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当时欧洲的发展情况,也不得不说,中东地区对欧洲的影响,起码拉丁文就是一种,阿拉伯化的西班牙又是一个途径。 第十章法兰克部落之分裂 西欧诸部落在十世纪以前是没有文字的,只有意大利地区有拉丁文。 后世西欧所用语言皆以拉丁文为模本,各自创造出各自的文字,这也是为什么屡屡听到有的西欧人可以同时会几国语言的缘故,大体是因为同出一源。 在这个时期,西欧教士以拉丁语、阿拉伯语、突厥语为主要的学习对象,而又以阿拉伯化西班牙为各部落选派留学的地区。 这样的发展阶段,就注定了西欧地区的社会形态不可能跨越封建社会的分封世袭制。 公元855年,法兰克大汗洛泰尔去世,把自己的领土分封给自己的三个儿子。 到公元870年,三个儿子有两个已经过世,秃头查理和日耳曼人路易谋划订立了墨森盟约,瓜分长兄儿子的地盘。 这位法兰克大汗最后只剩下意大利和大汗的称号,而西部欧洲分成了三国地带。 日耳曼人路易死后,其子胖子查理成为东法兰克酋长。 公元884年,秃头查理的子孙先后去世,只有一个五岁的孩子继西法兰克酋长之位。 西法兰克部落内贵族一看不行啊,这抗不了事儿,都请求东法兰克酋长胖子来管理西法兰克。 然而胖子查理酋长无能,不能够抵挡比他们还野蛮的蛮族入侵。 巴黎这个地方的酋长奥多抵抗北欧蛮族围困巴黎时,胖子查理与北欧蛮族达成条约以七百磅白银为条件,使北欧蛮族放弃围困巴黎。 且允许北欧蛮族于冬天屯驻勃良第,然后北欧蛮族到处打劫如入无人之境。 西法兰克贵族不满胖子查理,所以支持胖子查理的侄子阿奴尔夫公爵篡权,公元887年胖子查理被废。 自此之后,除了法国拿破仑酋长外,没有一个人能够统一查理曼大汗所辖有的东西南三个部分。 自此各地小部落自立起来,西法兰克部落中选出巴黎伯奥多为酋长;南部维埃纳博索伯,请求罗马教皇封其为罗纳河流域及普罗旺斯一代地方的酋长。 博索死后,日内瓦湖沿岸一带自立,后又与博索之地合并为勃良第部落。 东部法兰克日耳曼种,都谋求自立,尤其是巴伐利亚人和撒克逊人。 而意大利本就是多部落组成的地理概念,没有名义上的大汗,自然以各部落独自存在。 关于为什么查理曼大汗所打下来的领土不能够长期保持,何炳松先生的观点或者是西方史学的观点是道路不修、钱币稀少、蛮族入侵、阿拉伯人入侵、斯拉夫人和匈奴人入侵、北欧蛮族入侵,其实这些理由都是表面化的理由。 其根本在于,没有确立血缘分封世袭制的思想合法性和暴力有效性。 思想合法性捏在罗马教会教主手里,而教士成为管理诸部落的工具。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大汗没有行政机构,没有天然的法理上的权力来源合法性。 这就导致一点罗马教会可以承认你的权力是合法的,也可以承认其它人的权力是合法的,而你的权力是不合法的。 其最终被承认是因为谁对罗马教会及教主有利承认谁,在查理曼的父亲裴平的时候这一状况就显现出来了。 在胖子查理被篡权后,各地部落请求罗马教会教主承认其为合法的统治者这一点表露无疑。 部落不能够统一的真正原因在于其没有天然的思想合法性来源,及其分封制度导致没有有效的暴力手段即军队来维持统一。 夏商周之所以能够长久的存在,是因为有天然的思想合法性来源即天之子,以这一思想合法性来源分封各部落。 那你也许会问为什么会有王朝更替? 在血缘分封制贵族奴隶社会,这些血缘分封所占有的资源也有一个定额。 这片土地的资源就这么多,这些贵族生活好也能生养,生养了之后就是分封,所有的资源基本上都占了。 那么大多数人怎么活? 这就造成贵族阶层与奴隶阶层之间的对立,最后以新的贵族奴隶社会取代,重新划分资源,重新划分领地。 能够活下来的才有生存的机会,然后继续这么一种循环。 直到春秋战国时期,这种矛盾由生产力的提升变得不是分封那么简单了,而是转变为另一种方式。 这种方式使奴隶转变为平民来调动社会积极性,才能够在诸侯争霸中拥有强大的实力最后胜出。 而伴随上层制度以血缘分封制贵族奴隶社会,转变为血缘君主郡县中央集权制君主平民社会的产生。 这一结果带来的是统治阶层以一个家族代替一堆贵族统治,而文官体系的建立代替了贵族的行政管理职能,一个家族拥有唯一的暴力权。 这样进步的意义在于,少了中间环节的盘剥,奴隶变成了平民,解除了贵族拥有武装这一事实,使得国家不会因为争抢天子的位置生灵涂炭。 这种制度的改变带来的社会积极性的调动是历史发展的推动力,正如后来野蛮的西欧能够一跃成为引领世界文明的地区,也是靠制度的作用。 从奴隶到平民再到公民,继而构建了资本公民社会。 公民不是说说就是公民了,那是有实质内涵的。 英国首先是统治阶层贵族转化为资本,同时让社会中的资本参与到国家治理中来,同时让奴隶转变为平民,继而通过斗争成为公民。 而美国在这一点方面做得更加的到位,建立了国家主权在人民手中,即人民主权原则,而不是共和党或者民主党手中。 以三权分立的方式解决了独裁的问题,以选举的方式解决了权力家族化世袭的问题,以两党制的方式解决了一条道走到黑的问题,以联邦制的方式解决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那么美国是完美的吗? 还不够完美,美国没有解决财富家族化问题。 美国解决了权力家族化世袭的问题,也就是权力家族不能够一直保持优势地位,但是没有解决财富家族化世袭问题,便出现了财富家族优势地位一直世袭。 解决财富家族化世袭问题,并不是要没收财富家族的财产,而是通过男女平等继承原则进行推恩令,以国家遗产税的方式来使财富家族不能够以基金信托逃税,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财富家族也不能够一直保持优势继承。 回到西欧地区,西欧地区像查理曼能够有大片的领土,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扩张了比法兰克部落更加野蛮的地区。 而当野蛮地区开化到同法兰克部落差不多水平的时候,那么这种统治便不牢靠了,没有制度上的改进,这种关系便不可维持。 阿拉伯人经常打劫法兰克、意大利半岛,如同欧洲打劫非洲一样。 斯拉夫人及匈奴人打劫法兰克也是常事,因为西欧这个地方太过于落后。 北欧蛮族,今天丹麦、挪威、瑞典等地的海盗,也是经常到南方打劫,沿着河走到哪里烧杀抢掠到哪里。 北欧蛮族不仅在西欧地区打劫,还跑到大不列颠岛上,当地的部落酋长也拿这些海盗没有办法,以至于大不列颠北部被这些海盗占领。 所以在中古时期,贵族都建有城堡,并不是为了夸耀自己多有钱,而是为了使自己不受打劫。 十二世纪以后,城堡逐渐由木头建造改为石头建造,这也是源于打劫的手段多了,木头不好用了。 今天所遗留下来的城堡,多是高山之巅或有非常好的地理位置,有利于观察敌情。 城堡中有高塔、窗户非常小、围有厚墙,何炳松先生评价,这种建筑非升平时代之居室,而为云扰世界之王宫。 这种城堡之内,酋长的跟班即所谓骑士聚集在一起,以防止其他部落或者海盗打劫。 一旦有部落过来打劫,这些跟班骑士在小窗户口以箭射击;如果敌人再逼近,用石头块砸或火烧沥青对付。 这就是中古时代,无论是伯、公、主教、大主教、教主都在自保,无不向耶稣祈祷不要过来打劫自己。 第十一章封建制度之渊源 所谓的封建制度,是以政治上进行分封等级,经济上分封领土,以血缘家族世袭的一种制度。 封建制度可以划分为自然分封或叫做无血缘分封,及血缘分封。 那么这就构成了一种制度下的统治阶层,而被统治阶层就是奴隶,伴随有少量的平民。 这样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只能说这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从氏族、多氏族组成的部落,再到多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 在部落和部落联盟的时期,敌对部落和部落联盟的人最有可能成为奴隶。 如法兰克部落查理曼大酋长占领东部后,落后原始的拜物教撒克逊人就成为了法兰克部落的奴隶。 伴随管理奴隶的就是教士和分封贵族,教士进行思想上的控制,而分封贵族则进行肉体上的控制。 同样中东阿拉比亚地区也是这么一个样子,阿拉比亚地区由多氏族组成的部落向外扩张后,由阿拉比亚几万人构成了贵族和平民阶层,而非阿拉比亚人构成了形式上的奴隶。 在不同的环境中,奴隶的界定也是不同的,例如在西欧所处的发展阶段,奴隶就是无人身自由。 在中东地区,阿拉比亚以信教与否的方式划分出奴隶中的几个等级,有的无人身自由、有的不需要交税、有的需要交税等方式。 在查理曼大酋长时代,都是拉拢多部落联盟中的大部落,对联盟有功劳则以土地封赏。 每个大部落势力逐渐变大,且部落酋长的职位变为世袭。 这也是从氏族部落时代由实力推举后所形成的一种自然进化,这种进化伴随的是思想合法性的转变和土地、奴隶财产的增加而导致。 分封体制下,联盟中的部落大酋长和部落酋长的关系,同部落酋长和各氏族头人的关系是一样的,都是基于一种附庸关系而依从,且互有权利与义务。 分封制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是以多氏族部落向多部落联盟转变过程中的一种自然结果。 分封制导致的结果是由无血缘分封到血缘分封的转变,以及分封领土世袭的转变。 导致的结果是分封领主或诸侯势力越来越大,分封领主或诸侯之间的差距也在加大。 当力量没有可能向外部转移时,内部之间以及分封领主和诸侯之间同大酋长或君主的矛盾就产生了,原因是势力的扩展及话语权的争夺。 日耳曼、法兰西等部落的大酋长是没有办法把自己的意志传达到最下面,大酋长只能够传达到部落酋长。 分封的大酋长或酋长被称为贵族,拥有特权,法国在法国大革命后废除了贵族特权,而德国、意大利是在19世纪才废除贵族特权。 在特权之中,尤其以免税为最主要的一条。 欧洲地区社会形态发展比其他地区要缓慢一些,所以在十三世纪以前并没有形成严格的等级差别。 领土大的称为大公,领土小的称为伯。 在初始的等级制中,公、伯、主教、主持都属于大酋长下管辖,称为部落的最高等级贵族; 其次就是附庸; 再次就是骑士; 最后是平民和奴隶,而奴隶的人数最多。 据说十三世纪的法兰西部落香槟伯的封土清册仍然存在,香槟伯的领土有26处,每一处有一座城堡,这个类似于大庄园性质。 虽然香槟伯也是法兰克大酋长分封,然而类似像香槟伯实力者有多达九人,当然法兰克大酋长也是其中的一个领主。 这就类似于蒙古高原上的各部落,有各部落酋长,然后拥戴大汗,然后划出每一个部落的活动范围。 但是当某一个部落实力强大到可以对抗大汗部落的实力的时候,会争夺大汗的地位。 所以在十三世纪以前,西欧部落酋长也是向大酋长挑战,无外乎赢了就是大酋长,输了那么把自己搭进去。 此时有一个特点,就是分封酋长的领地基本上属于血缘世袭。 分封制度的特点是分封世袭制,那么作为接受分封的公伯骑士都是成为上一级的附庸,附庸的义务就是要忠于分封自己领土的上一级。 根据何炳松先生的分析,分封制度下的规则及契约都是比较详细,这也构成了那个时代社会秩序的一种规则。 但在那个时代,都是以实力来行事,这意味着什么呢? 如果上一级分封者实力不行,期待附庸即被分封者履行义务的可能基本没有希望。 在那个时代的分封体制下,所谓维持秩序的忠心顺从原则,不论是酋长或者骑士都大有人在。 诸侯无能,骑士有力,都是改换门庭的理由。 何炳松先生或西方史学认为,那个时代贵族除了战争别无职业,这只是美化历史的一种解释。 在社会发展没有超脱氏族或部落社会时,打劫就是一种常态,而氏族头领或部落酋长一辈子都在打仗。 打仗是干嘛用的?打劫,抢劫! 互相争斗是常态,无论大酋长、酋长、附庸、骑士,不是和别的部落打,就是和自己人打。 何炳松先生提到大酋长或酋长附庸至少要同四种人决斗: 第一,与其诸侯战; 第二,与主教或主持战; 第三,与同僚战; 第四,与其属下的附庸战。 这种并非文明的方式,但是这就构成了西欧的发展阶段的重要一环,而这一环持续到分封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当然这并不是西欧地区所独有的发展阶段,是人类社会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 西欧社会发展阶段的落后,也让我们能够了解夏商周时期先人们的生存状态。 十四世纪的德国盟约,确定了部落推举大酋长的盟约,但是对于决斗、私斗、互斗都没有禁止。 这多是社会形态及社会发展情况的缘故,以至于近代德国的俾斯曼首相据说年轻的时候都和别人决斗了27次。 西欧地区这种部落之间的混战,导致的结果是城堡越建越多,而阿拉伯人和突厥人对西欧打劫更加的频繁。 为了摆脱彼此之间的互相厮杀,罗马教会教主及主教力求把私斗的风气转向其他地区,这样也就有了十字军东征。 自十二世纪十字军东征之后,西欧地区的互相争斗的风气稍减,转而攻击土耳其人。 在西欧地区互相争斗的过程中,法兰克部落和大不列颠部落的大酋长或者叫国王势力逐渐增大,使得酋长想要造反的野心也归于沉寂。 这样一来有助于部落内的稳定,也使得部落获得一定的发展。 第十二章中古时代之法兰西部落 中古时期的西欧史,就是从拜物拜星摆脱出来的氏族或部落,开始分封制封建社会的历史。 此时的西欧部落大酋长能够获得罗马教会统治合法性的授予,但是分封制的特点是大酋长没有足够实力来统治名义上的领地。 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就是大酋长与分封酋长之间的几百年战争,例如法兰部克落大酋长胖子被废后,开启了几百年的诸侯之间的战争。 公元888年,法兰克部落贵族废黜胖子查理,支持奥多继承王或大汗的位置,奥多是巴黎、布腊、奥尔良诸地之伯。 然而这些支持奥多继承王或者大汗的位置的诸侯,并没有听命于奥多的意思。 如何炳松先生所言,盖若辈虽有拥戴之忱,然并无俯首听命之意也。 不久,这些反对奥多大汗的诸侯拥立查理仅存的孙子查理三世为大汗。 奥多系和查理曼系争夺大汗之位的百年战争,大汗之位在这两系之间易手。 公元987-996年,奥多系的雨果·卡佩被选为法兰西及西班牙等部落的大汗,自此查理曼这一系已经退出历史舞台。 这位雨果·卡佩曾在卡洛琳部落时期出任军官,可能是基于保护部落大酋长的原因,被分封到塞纳河以北的一个叫法兰西的一个地区,被称为法兰西公。 卡佩被推举为大汗,所以其领地都以法兰西部落命名,而法兰克部落这个名号就弃之不用。 这个名号虽然和当今的法国法兰西民族相似,但是当时的法兰西部落领土,在经过卡佩及其后两百年的经营,还不到今天法国的一半。 在两百年的时间里,卡佩家族的控制力日益减弱,而部落内的世袭贵族则势力日盛。 法兰西王或者大汗虽然名义上是统治者,但是其却不敢出巴黎一步。 诸侯林立,城堡遍地,地盘与地盘之间互相打劫是常态。 如何炳松先生所言,诸侯如盗贼。 国王或大汗权力仅能到达私有领土地区,国王或大汗无尊严,出了自己的私人领地犹如进入敌国之境。 十世纪时,法兰西部落内有诺曼底部落、布列塔尼部落、弗兰德斯部落、勃良第部落等大部落,及由亚奎丹部落瓦解后的诸多小部落,这些部落的特点是各自独立。 这些部落形成与其酋长的能力是分不开的,后来西欧各地或购买土地、或武力征服、或以婚姻吞并领土都是逐渐形成大部落的手段。 酋长在自己部落土地上分封附庸,尽职者世袭罔替,不尽职者毁其城堡。 没有了城堡就没有了庇护所,形同任人宰割的羔羊,没有了基本的威慑力。 在法兰西部落中,诺曼底部落属于斯堪的那威亚地区人种,属于野蛮部落中经常打劫日耳曼种法兰克部落的野蛮人。 这些斯堪的那威亚地区的人属于原始的状态,还不是游牧性质,属于打猎性质。 公元911年,法拉克大酋长查理三世分封罗洛酋长,布列塔尼以北沿岸一带土地为其分封之地。 这位罗洛酋长自称是诺曼底种人之公,且接受基督教为其部落宗教。 诺曼底这个地区到十二世纪时,逐渐开化,其中鲁昂为以比较著名的定居点。 在1066年,诺曼底公威廉不仅拥有诺曼底,连英国都是他的地盘。 这就导致一点,诺曼底部落的实力越发强大,而法兰西大酋长对诺曼底的统治,基本上也没多大希望。 布列塔尼半岛,原住民为凯尔特人,经常受到斯堪的那威亚蛮人的打劫,诺曼底人也常常光顾。 公元938年,一个名叫阿兰的人带领部落把诺曼底人逐出了布列塔尼半岛,以分封封建制代替了原来的氏族血缘社会。 直到十六世纪时,布列塔尼部落才加入法国。 氏族部落打劫是常态,因为这些氏族部落之间互相争抢生存资源。 在索姆河和斯凯尔特河两河下游之地居住的部落,被赶到了南部地区,形成了定居点。 日后佛兰德斯诸城市的起源就根源于此,当地的大族应能够抵御其它氏族或部落的打劫,渐渐有了自立的实力。 但是其部落的形态导致,这个地区各自都有自己的地盘,所以互相之间私斗之分也非常盛行。 勃良第这个部落,是由勃良第多氏族组成的部落,被称为勃良第种人。 公元九世纪末的时候,才被人们渐渐了解,那是因为勃良第公为法兰西部落酋长的军官或护卫。 勃良第公实力不及其部落下面的氏族大族,所以始终抱着法兰西大酋长的大腿。 法兰西其它地区的领土,过去亚奎丹部落于公元877年被拆分,但是亚奎丹公的这个称号仍然由当地的酋长接领。 法兰西东南卢兹伯部落,因与西班牙地区连接,受到阿拉伯文化的影响,为日后南部法国文学的中心,然而这样的地位也只是开始出现诗人而已。 还有香槟伯部落地区,也名义上属于法兰西大汗统领。 这些地区就是卡佩及其子孙所领有的部落及土地。 公元933年,索姆河及罗纳河以东的地盘上的部落,合并为勃良第部落,到1032年入附日耳曼大酋长。 法兰西部落卡佩系时代,大汗之位由罗马教皇授予其统治合法性。 卡佩及其后人子孙不断,在十世纪时,大汗所辖部落已经可以吊打法兰西部落中的其它小部落诸侯了。 在卡佩系法兰西时代,能够有作为的大汗当数胖子路易。 到了其孙子奥古斯都(1108-1223)的时候,据说统一的事业才完成。 然而这种统一是以何种方式架构起来的,没有明确说明。 可能是卡佩系部落的实力完全碾压法兰西之地的其它部落,以至于其它部落不得不承认大汗的统治地位,这有别于以前各自独立的状态。 然而这一切并没有改变分封制的特点,也就是说各地诸侯没有统治合法性,所以彼此独立,实力强大者,连大汗都不会理睬。 无论是路易,还是奥古斯都,做的事情就是使各部落酋长听命于自己。 在奥古斯都继位的时候,面临的局势是法兰西部落的西南三部落的领土都归入大不列颠酋长亨利二世之手。 由于历代通婚的缘故,导致了这一结果,这也不得不说西欧社会形态发展的滞后,一个部落可以当做陪嫁送过去。 亨利二世为大不列颠酋长威廉一世孙女玛蒂尔之子,玛蒂尔嫁给法兰西部落诸侯安如与缅因伯。 所以亨利二世因为他的母亲,得到了大不列颠、诺曼底、布列塔尼部落领土;又因为他的父亲得到安如与缅因部落领土。 你看看这个关系,看看这个产权,这就是氏族与部落时期早期的一种母系与父系共同存在的一种关系。 大不列颠酋长威廉二世拥有法兰西部落领土的一半,因此奥古斯都毕其一生都在与威廉酋长争夺领土。 大不列颠酋长威廉把占有的法兰西领土分封给自己的三个儿子,杰弗里、理查、约翰。 奥古斯都就在背后挑动三者的关系,甚至挑动他们与其威廉的关系。 大不列颠酋长威廉在世的时候,奥古斯都没有机会收复法兰西西南部三部领土。 威廉去世后,理查一世继位,后率部落士兵十字军前往圣地时,邀奥古斯都一同前往,然而奥古斯都半路以病打道回府。 理查一世在外多年没有结果,无功而返,在与奥古斯都战争中去世。 奥古斯都欲夺大不列颠酋长约翰的领地,因其残暴,杀其侄子且占其侄媳,法兰西大酋长以分封诸侯的大汗名义,召大不列颠约翰酋长受审,大不列颠酋长约翰肯定不答应。 法兰西大酋长奥古斯都心想,知道你不会来,把大不列颠酋长在法兰西的领土都收回来,至此大不列颠在法国的领地只有西南一小部分。 大不列颠酋长查理一世过世六年之后,法兰西领土已经到达海滨,大不列颠酋长领土除基恩外都丧失了。 奥古斯都大酋长死后,其子路易八世继位,分封其子与阿图瓦伯、安如与缅因伯、阿尔弗尼伯。 从分封的角度来看,法兰西部落仍然是分封制封建社会形态。 且领土只能够是法兰西大酋长本部获得的新领土,这意味着原来的部落诸侯之地法兰西大酋长仍然是不能够触及的地区。 奥古斯都的孙子路易九世酋长(1226-1270),在其任内平定了法兰西中部部落酋长和大不列颠酋长合谋的反叛。 于1258年与大不列颠酋长就领土达成一致,即大不列颠拥有基恩、加斯科涅、普瓦图。 大不列颠酋长稍微后的一点好处,这估计也是法兰西大酋长希望大不列颠酋长不要试图联合法兰西部落内诸侯叛乱的一种结果。 此种结果直到十四五世纪,两部落领土才得到解决。 法兰西和大不列颠,其社会形态都以分封制封建社会存在,那么这意味着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属于比中东地区更加落后的状态。 不能够因为现在英国和法国比较发达,就认为以前也是这个样子的。 事务都有发展的规律,不能够因为要表现现在,就去美化过去。 同时掺杂其它因素,不能够客观的去看待历史,以至于走入非此即彼的状态。 就像我们经常看到的新闻,要夸一个人时,那是从出生到成长都是佼佼者;当时当这个人被批判时,什么狗血剧情都出来了。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就是因为一些特定的因素,不是为了客观看待这个人的成长经历,而是根据需要去粉饰或者贬低,需要什么样的样子,就把他打扮成什么样的样子。 历史同样是这样一个道理,古今中外都差不多,然而真正的学术就是要从各种粉饰中寻找真相。 欧洲或西欧的历史是在19世纪才被重视起来,为了适应当时的需求,粉饰历史也不是什么大事。 比较19世纪欧洲这些国家在世界各地所做的事情,粉饰历史也只不过是一件小事而已。 但是欧洲或欧洲粉饰的历史是这样的吗? 那么就需要我们去研究、评判、推断! 不能够抱有欧洲人或西方人强大,他说的话就是对的,或者他书写的历史就是正确的,起码有一点与我们的角度肯定是不一样的。 且19世纪时期,许多学科还没有成型或者完善,在今天看来,许多被掩埋或者修饰粉饰的历史,是可以从当初的一些蛛丝马迹中获得的。 历史就是历史,历史不能够成为为现实服务的工具。更不能够成为否定自己抬高他人的工具,以服务一部分人的利益。 第十三章中古时代之大不列颠部落 大不列颠岛屿,在日耳曼种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入侵以前,大不列颠岛屿上处于氏族与部落并存的局面。 日耳曼种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入侵后,泰晤士河南方一带为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统一,而泰晤士河以北则被现在丹麦地区的维京人统一,双方之间以伦敦到横断岛、支斯德尔为界限。 大不列颠南部的大酋长叫阿尔弗雷德,在位期间也没有多少建树,且这个时期的社会发展形态还比较落后。 九世纪末年,一些斯堪得那维雅的部落,如丹麦、瑞典、挪威,一些部落不断向大不列颠岛屿入侵打劫。 在阿尔弗雷德生前,尚能和北欧部落势力依泰晤士河划界而治。 公元901年,阿尔弗雷德大酋长死后百年间,日耳曼种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只能够向部落民众征税,向北欧在泰晤士河北的部落势力纳贡。 公元1017年,北欧部落势力加钮托自立为大不列颠大酋长,但是也没有长久。 继加钮托之后,撒克逊人爱德华自立为大不列颠大酋长,然而也只是当了20年。 公元1066年,爱德华死后,法兰克部落的诺曼底公威廉入侵大不列颠及继任大酋长的位置。 撒克逊人的历史就这样结束了,从分封的角度来看,法兰西部落大酋长名义上领有大不列颠的领土。 在威廉一世进入大不列颠岛前,大不列颠岛上有三个比较重要的部落,英吉利、苏格兰、威尔士。 这个时期,因为大不列颠岛处在海外,所以社会发展形态相较于欧洲大陆还要落后一些。 上述这些描述,很大成分上都是在19世纪的时候西方或杜撰或想象出来的,在那个年代一则没有文字,二则就算有但是也不认识了。 法兰西部落诺曼底公威廉一世入侵大不列颠,其要获得大不列颠酋长的职位。 入侵就要有名义上的合法性,所以威廉一世恳求基督教教主承认其为大不列颠的酋长,条件是大不列颠的教士归基督教教主管理。 基督教教主认为条件可以,所以称大不列颠的酋长哈罗德为非法酋长,赞成威廉一世入侵大不列颠岛屿,这样一来威廉一世的入侵就变成了神圣战争。 在森拉克这个地方,大不列颠部落酋长哈罗德与法兰西诺曼底公威廉一世双方部落军队展开了决战。 大不列颠酋长带领斧头帮,法兰西诺曼底公带领骑兵队,斧头帮是步兵,骑兵队是骑兵且配备弓箭,这个差距就看出来了。 结局是大不列颠酋长被射死,斧头帮落败。 法兰西诺曼底公威廉一世以武力迫使大不列颠部落贵族承认自己为大不列颠酋长,并且大开伦敦门迎接他。 公元1066年,威廉一世在威斯敏斯特寺庙中加冕为酋长。 大不列颠部落中有不服从威廉一世的人,都被武力镇压下去。 法兰西部落诺曼底公威廉一世把欧洲的分封制封建制度引入大不列颠,彻底改变了大不列颠的氏族部落原始形态。 对于反抗者没收其土地,对于臣服者纳入其附庸,彼时大不列颠部落贵族以说法兰西部落语言为荣。 由于罗马教会教主在法兰西诺曼底公入侵大不列颠的时候帮了大忙,所以威廉一世也极力支持教会的势力,且保持一定的自主性。 经过百年的时间,大不列颠土著逐渐摆脱氏族部落原始社会的习气,由法兰西部落一个诺曼底公彻底改造成为与欧洲大陆同时期同等阶段的社会发展形态。 法兰西诺曼底人属于胜利者,所以贵族、主教、牧师等莫不是出自法兰西诺曼底人。 也就是说日耳曼种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彻底成为诺曼底人的奴隶。 威廉一世去世后,威廉·鲁弗斯及亨利一世相继继位,都是太平酋长。 亨利一世去世,因酋长继承人问题内乱展开,部落中有支持威廉外甥斯蒂芬的贵族,也有支持威廉的孙女。 公元1154年,斯蒂芬去世,大不列颠部落内贵族才承认玛蒂尔之子亨利二世为酋长。 你可以看这些关系,就能够了解在部落社会,血缘继承并不是直系继承,而是母系和父系不分的血缘继承。 这并不是平等,那个时期还没有上升到平等这一层次,只能说是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所处的社会形态比较原始。 亨利二世当上酋长,要面对的是因争夺酋长而形成的混乱局面,同时因为娶了基恩公的女儿,所以在欧洲大陆上增加了领土。 从这一点能够看出,那个时期部落贵族就是部落贵族,其他人就是奴隶,酋长只有一个女儿,娶了,连领地和领地上的奴隶都是你的。 亨利二世时期并无官僚机构,只是依靠教士来协助管理部落。 罗马教会授予酋长统治合法性,然后当地的教士辅佐酋长处理日常事务,就这么一个关系。 教士阶层也有等级,例如大主教,同时大主教有审判的权力。 伯克特大主教辅助亨利二世,且生活非常富有,但是当亨利二世授予他统领大不列颠教会后,其认为教会应该凌驾于酋长之上。 谁说了算? 当然此时世俗权力还是很大的,伯克特大主教被驱逐,后被亨利二世刺杀。 然而伯克特大主教代表的是罗马教会的基督教,基督教教主欲驱逐大不列颠于教会外,亨利二世才知道事情搞大了。 亨利二世以大力支持基督教教会在大不列颠开展传教活动,且承诺捐助军饷恢复圣地及组织十字军前往耶路撒冷作战,这才作罢。 亨利二世晚年,法兰西部落奥古斯都在其几个儿子中间搞分裂,局面比较混乱。 亨利二世去世后,其子理查继任大酋长。 然而其在位十年,在大不列颠呆的时间不过几个月,实在是大不列颠太落后了。 公元1199年,理查去世,其弟约翰继位酋长,在位期间诺曼底、布列塔尼、安茹等欧洲大陆领土都丢了;且被部落内贵族逼迫签订了大宪章。 其实类似于约束部落酋长的大宪章之类的部落盟约,最早的应该是匈牙利。 基于要寻找多个世纪后英国为什么能够不同于其他地区崛起,只能够在历史中寻找不同的地方。 这也是19世纪的事情了,但是在21世纪发现匈牙利签订大宪章的时间比英国还早。 大宪章的颁布与约翰酋长的所为有关,欧洲大陆的领土丧失,约翰强烈要求部落贵族出兵收复。 然而部落贵族都认为约翰平庸无能,所以以武力逼迫约翰签订。 1215年6月15日,大宪章规定了部落酋长应该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什么事情,这代表的是部落内贵族的利益。 与后来宣称的人民也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彼时的人民还是奴隶。 大宪章保证了部落贵族及教士的权利,也就是说你酋长除了征收三种封建税外,想要征收第四种税,那你得经过贵族和教士代表同意才可以。 这就是国会的雏形,即贵族教士代表大会或部落大会。 在后续的过程中逐渐形成贵族与有产者的大会,又形成上议院与下议院的形式,都是权利的争取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可以看到民众的权利逐渐在增加,而贵族逐渐转换身份,由阶级固化的等级社会向以财富为标准的资本转变。 同时资本和民众的参与度增加,在现代资本退居幕后后,基本上形成了文官体系。 大宪章所规定内容,其中包括生命和财产保障,除非经教会法庭审判不能够逮捕、拘禁或剥夺财产。 这是保障贵族和教士的利益,因为人民是奴隶无财产。 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前,欧洲各部落的实际情况很混乱,远没有现在宣传的大宪章所描述的那么美好。 当西方人到达中国后,羡慕中国的司法审判,在几个世纪的时间中欧洲都是以中国为标杆。 国会的形成由当初的部落内各氏族或部落头人或首领,及主教构成,共同商议部落内大事,也可以称为部落大会。 开始的所谓国会并没有固定的地点,部落大酋长走到哪里,哪里就可以开所谓的国会。 约翰之子亨利三世曾经想要挑战国会的权力,但是没有能够撼动部落内分封贵族的实力。 爱德华一世酋长时,国会的地址确定在威斯敏斯特,至此成为惯例。 爱德华二世的时候,公元1322年,国会进一步限制大酋长的权力,大酋长及王储的事情,须经国会同意才可以实行。 五年后,国会废爱德华二世,立其子爱德华三世为大酋长。 也就是说,诸侯势力太过于强大,然而大酋长统治的合法性来源于罗马基督教教会。 所以公开的反叛很有可能得不到支持,所以限制大酋长的权力成为主流。 后来经过分封贵族与大酋长的较量,逐渐形成分封贵族及主教的贵族院,及富商、定居点代表的平民院,也就是上院和下院。 这一开创性的制度,也使得英国最终能够建立起大半个地球的霸权,同日本彻底打破了中国主导的华夷体系。 第十四章中古时期之德国及意大利 德国的起源于日耳曼的一支,由于地理位置的缘故,其社会发展形态始终比法兰西部落落后。 自十三世纪至拿破仑时代,所谓的德国在那个时候只是一些被称为血缘公国,也就是血缘氏族的氏族社会形态。 直到近代普鲁士部落的俾斯曼,才将这些各自林立的部落统合到一起,形成所谓现在的德国。 这就是说整个欧洲大陆在所谓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做的事情,就是春秋战争,大部落吞并小部落,从而形成更大的实体。 而所谓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战场就是争夺谁可以统一欧洲的问题,也就是欧洲的战国时期。 世界各个地区社会发展形态有先后,而欧洲地区的整体发展要远落后于中华、中东地区。 然而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导致能够受到来自中华和中东地区的影响,而不至于沦落到非洲和美洲的境地。 虽然德国或者西方把这一段历史中的氏族称为血族公国,然而其本质就是血缘氏族。 例如一个姓氏的村庄,张家村、李家村、石家庄、王家堡,在过去都是氏族姓氏的存在。 公元919年,多氏族选举撒克逊氏族头人亨利一世为多氏族酋长,在任期间不断抵抗斯拉夫人和匈奴人对多氏族的打劫。 其子继任酋长后,被称为大酋长,并成功的稳固了多氏族部落的地盘。 在稳固的领土上建立勃兰登堡、哈维尔贝格等主教教区,以此稳固既得领土。 公元955年,多氏族部落打败了匈奴人,匈奴人自此在欧洲中部建立匈牙利。 巴伐利亚氏族部落成为与匈牙利接壤的地区,日后成为奥地利的发源之地。 奥托一世大酋长,作为西欧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个人物。 从一个氏族的头人,发展成为多氏族的酋长,又成为多氏族组成的部落联盟大酋长,后又成为大汗,这是撒克逊血缘氏族亨利一世头人和奥拓一世两代人做的事情。 公元887年,“胖子”查理被废后,意大利半岛地区比较混乱,好几个多氏族酋长都任意大利半岛地区大酋长。 三十年间有三人被罗马教主加封为大汗,然而这种恩惠与回报不成比例。 因为中东地区对意大利半岛地区的入侵,并没有因为罗马教主加封的大汗给予强有力的支援。 公元951年,奥拓一世进入意大利半岛地区。 娶了某个酋长的寡妇为后,意大利半岛地区的氏族也好、部落也好认为他就是意大利半岛地区的酋长。 这个关系挺乱的吧,说明的问题是当时的氏族社会也是母系和父系共存的一个阶段。 公元962年,罗马教主向奥托一世求救,奥托一世再次南下解决了罗马教主的敌人。 作为回报罗马教主加冕奥托一世为大汗,这个大汗时西欧地区诸氏族、部落的大汗,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因为彼此的利益需要达成的交易,在随后的时间里便破裂了。 意大利半岛地区的氏族部落不服从大汗的管束,罗马教主也建立自己的独立势力范围,德国本身就是一堆氏族或多氏族部落存在的地区,导致各方混战。 奥托一世在回到部落后,罗马教主就有违反协定的举动。 奥拓一世有意废掉教主,另立自己相信的教主,但是罗马人不愿意拥护奥拓一世所立教主。 奥拓一世以军队围困罗马,逼迫罗马人承认自己拥护的教主就是真的教主。 然而没过几年,奥托一世拥立的教主被罗马人赶了出来,奥托一世第三次进入意大利半岛地区。 以后的大酋长也多有南征意大利之举,多是因为教主谁来出任的问题。 奥托一世及其后来的大酋长,在罗马加冕过后,放弃了原来的东法兰克中人之大酋长,而以罗马人的大汗自居。 后来西方史学界把这一段历史称为神圣罗马帝国,其实与罗马没有多大关系。 且也达不到帝国的水准,只不过是把脸贴过去认为其是这么一回事,但是实际上却是一个多氏族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 西方史学界称神圣罗马帝国名义上延续了800年,这就像所蒙古延续了几千年一样。 罗马基督教教会虽然实力不够,但在西欧那个时代就是统治合法性的思想来源。 教会教主的实力与日俱增,而德国部落酋长的实力却是与日俱减。 因部落都是多氏族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内部争斗挑战彼此消耗形成不了统一的实力。 撒克逊氏族后被取代,自1024年大酋长的位置落到弗兰哥尼亚氏族中,康拉德二世和亨利三世都是这一氏族中头人,后成为大酋长。 也就是说所谓的神圣罗马帝国并没有延续性,只是后来的造出来的名号。 十一世纪初,所谓的神圣罗马部落成为西欧地区最为强大的部落,其它西欧地区没有能够与其实力相匹配者。 亨利三世大汗面临的问题,最主要是基于罗马教会的改革问题。 大汗有求于教会,一方面需要教会授予统治合法性;一方面需要教会来平衡各氏族部落对大汗的挑战;另一方面需要教会中教士管理部落内的部众。 因此,大汗给予主教、牧师以封土,以此获得主教、牧师对大汗的支持。 教会改革的问题,虽然不是反对大汗,但是教会的独立却影响大汗的地位。 亨利三世时期的教会,势力衰微、微信堕落、教会内部纷争不断。 其根由于教会拥有广大的领土,且各部落都捐助土地财物给主教或教堂,以此为功德。 欧洲西部的土地,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教会的手中,也就是说教会中的主教、牧师已然成为大地主。 主教、牧师成为分封制封建社会中的一员,且接受分封土地,那么就成为了所在地区部落或者是氏族的酋长或头人的附庸。 教会中教规规定,教士不得娶妻生子,所以教会土地不能够世袭。 教会规定主教必须由所在地教士选举产生,牧师由教堂中的教士选举产生。 这是教会教规规定,然而到了十世纪和十一世纪时,主教和牧师均由大酋长和酋长选派。 形式上还是选举,但是在选举前大酋长和酋长表示,他会表明中意某个主教或教士。 然后如果选上了,那么就移交原有教区的领土;如果选不上,那就不移交教区的领土。 最后的结果,大酋长和酋长拥有任命主教和牧师的权力。 被选上的主教和牧师需要向大酋长和酋长行臣服之礼,大酋长和酋长授予主教或牧师指环和权杖为宗教权力的标志,更有甚者酋长兼任主教。 怎么说呢? 这是在社会形态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一个特殊的阶段,即统治的思想合法性和暴力合法性之间的博弈,到底谁依从于谁的问题。 欧洲地区社会形态发展的滞后,导致的结果是摆脱了拜物拜星的原始崇拜,进入了宗教阶段。 但这种宗教信仰是外来思想,与当地的世俗部落形成冲突。 思想合法性与暴力合法性没有有效的统一起来,形成两股势力,彼此争斗。 在同时期的中华和中东地区已经解决了这一问题。 这个时期教会立主改革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教会内部已经腐朽不堪。 教会教规虽然规定不能够结婚生子,然而无论是意大利地区、大不列颠、法兰西、东法兰西地区,教士们享受着同诸侯一样的生活。 教会教士同诸侯一样接受分封封土,教士婚娶,且教会中买卖教职也是其中一项弊病。 盖因为教士是肥差,这就样教会形成了一个以教阶为等级的吸血体制。 作为最底层的牧师,做浸礼、婚礼、葬礼都会收受捐助,以弥补上贡的不足。 十一世纪初,教会拥有西欧最为广大的土地,教会中的教职形同分封制封建制度中的附庸或诸侯。 十世纪的时候,罗马教会的势力已经可以延伸到西欧地区各部落,但是罗马教会受到中部意大利地区部落贵族的影响。 在当时意大利半岛地区中部的罗马城,属于没有官方机构的一个教会组织地点及市场。 城中有大族能够决定谁来出任罗马教主,罗马教主成为这些大家族在明面上维持罗马城及罗马教会的门面。 公元1024年,康德拉二世被加冕为大汗时,罗马城中曾选举俗人为罗马教主。 后又出现十岁年龄的教主,盖因为其家族势力庞大,可以把他推上去,就这样也可以出任家族十年时间。 这位教主到了成年后,要娶老婆,罗马人不同意,把这位教主赶下了台。 某个主教因为有钱,所以花钱买了这个位置,但是还没坐过瘾就被另一位花大价钱买过来了。 这位花大价钱买过来教主位置的人,就是圣格列高六世。 日耳曼部落大汗,或称为神圣罗马帝国大汗亨利三世大汗,鉴于罗马教会太过于腐朽,决定武力干涉。 公元1046年,在罗马城以北的一个地方召开宗教大会。 教主中三人被废了两个,圣格列高利承认自己是花钱买来的教主之位。 亨利三世大汗决定从自己部落主教中挑选一名主教出任教主,随后教主为亨利三世大汗及其大汗夫人行加冕之礼。 亨利三世解决了教主由意大利半岛中部地区的部落贵族干涉的问题,然而罗马教主自此成为欧洲地区可以与任何一个部落酋长或大酋长相抗衡的存在。 百余年后,教会势力成为凌驾于诸部落酋长的势力。 至亨利三世过世,选举罗马教主的权力都操纵在诸部落酋长手中,亨利三世选择中意的教士出任教主。 在被选出的教主中,以利奥九世最为重要。 这位教主不愿意承认自己是部落大酋长选出的教主,认为诸部落可以援助或保护教主,但是不能够制造教主。 可见这位教主心里是瞧不上这些酋长或大酋长的! 在教会中任职的教士,有一些还是认为自己是侍奉耶稣的人,而酋长或部落只不过是神在人间代理人的行政代理人。 利奥九世倡导废止买卖教阶职位,且遣教使到各部落中。 教会脱离世俗的进步,始于教会尼古拉二世教主。 公元1059年,尼古拉二世把选举教主的权力从诸部落酋长和罗马人手中夺了过来,而选举教主成为罗马城教会教士阶层的权力。 教会改革受到的阻力非常巨大,无论是来自教会内部,还是世俗部落。 要改革就要铲除内部产生腐朽的根源,第一,凡是有妻室的教士禁止执行宗教任务;第二剥夺部落酋长选择教士的权力。 到公元1073年,希尔德布兰德出任罗马教主时,自称圣格列高利七世,这种阻力仍然存在。 第十五章罗马教会教主与日耳曼大酋长之冲突 当氏族或部落摆脱拜物或者拜星崇拜后,对于统治思想的合法性选择了两条不同的道路。 东方以中华选择学术来构建国家体系,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拜托了部落的影响,以法家和儒家构建起了成文法和道德负责制的法律框架和伦理框架。 中东和西方则发展出宗教的体系,以此来授予统治合法性问题及法律和伦理问题。 中东和西方又有区别,这种区别在于中东实行神权政权,即哈里发(神在人间的代理人)兼部落大酋长,中东实现了思想合法性和暴力合法性的统一。 西方是罗马基督教授予合法性,各地部落酋长行使暴力合法性,以基督教来构建法律及伦理体系。 在中东和西方奠定了宗教授予统治合法性即法律及伦理的情况下,又出现了不同的发展趋势。 这种趋势以中东地区世俗权逐渐超越神权;而在西方开始神权超越世俗权,后发展到世俗权超越神权,后神权又超越世俗权。 直到最后启蒙运动的时候,就是打破神权的统治思想合法性及法律和伦理体系,构建起与时代相契合的统治思想合法性及法律和伦理体系,实现了超越中华和中东的逆袭。 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中国是首先摆脱部落社会形态,构建起国家形态的地区,这也成为中国引领世界几千年的根源所在。 中东地区相比较来说没有构建起国家形态,但相对欧洲地区来说,其神权政权能够很好的统一各部落力量。 从而形成统一的凝聚力,所以在历史中相当一段时间都是中东地区吊打欧洲。 然而无论是中华,还是中东地区,有先发优势,但也正是这种先发优势惯性,导致近代欧洲地区实现了转变后,中国和中东地区仍然没有转变过来。 在几千年的历史中,文明都是以与中华的远近来衡量的,是以中华能够辐射的程度来衡量的。 那么现在文明实现了反转,由西欧向美国辐射后,然后辐射到世界各地,昔日先进之文明及地区变成了落后不发达地区。 其主要原因在于昔日文明的优势惯性,导致统治阶层的惰性与恐惧。 回到那个处于神权和世俗权互相斗争的西欧地区,基督教教会为西欧各部落酋长提供了一种统治思想合法性和法律及伦理规范,这个时期的教会组织威信及权力是非常高的。 但当世俗部落开始发展到分封制封建社会形态时,教士作为统治阶层的一员同样享受到分封制带来的好处,在这个时候教士阶层就与世俗统治阶层共穿一条裤子了。 这导致一种什么样的结果呢? 基督教教会的威信和权力受到世俗权的挑战,以日耳曼大酋长对教会教主的选拔就可以看出来。 但这种教会的神圣性导致无论是哪个部落酋长看重的教主,都认为自己是侍奉神的人,而部落酋长不过是神在人间代理人的行政代理人。 也就是基督教教主是神在人间的代理人,而部落酋长是神在人间代理人基督教教主在人间的行政代理人,在这个逻辑下基督教罗马教会教主要高于各部落酋长。 这种认识是从基督教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教士内部的认识,当然一些能够在教会升任教主的人更加注重自己的权力。 以日耳曼大酋长亨利三世派遣的利奥九世为罗马教主为例,利奥九世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日耳曼大酋长亨利三世所派遣的教主。 利奥九世还认为,各部落大酋长可以支援和保护教主,但是不能够制造教主。 在尼古拉二世任教主期间,把选举教主的权力收回到教会内部的高等级教士中,且以命令的方式要求各部落的教士要谨守教规,虽然收效甚微。 直到圣格列高利七世任教主时,推出理论性的主张,强烈要求收回基督教罗马教会及教主的权力。 圣格列高利七世的主张中最主要的几点: 第一,罗马教主享有独一无二的称号,也就是说只有罗马教会的教主可以成为教主,其它主教不行; 第二,罗马教主是唯一的主教,可以废立或迁调其它主教; 第三,没有罗马教主的许可,任何宗教大会都不能够代表基督教各部落; 第四,罗马教会不会犯错,也永远没有错误; 第五,凡是与罗马教会不服从者,便不是纯正的基督教徒,意思是异端; 第六,凡是没有教主赞同的书籍,都不可信; 第七,罗马教主有限制部落大酋长酋长的权力,“唯教主之足,受所有酋长之接吻”,这个等级观念就是世俗统治者为神在人间代理人罗马教主的行政代理人; 第八,罗马教主可以废立各部落大酋长; 第九,凡是上诉罗马教主者,没有人能够定他的罪过,意思是教主拥有最后裁判权; 第十,没有人能够撤销教主的命令; 第十一,基督教教主的行为,无论何人,不得加以判断猜测评论。 这种主张看似蛮横无理,但是其背后的逻辑是以宗教的方式来认识世界,以宗教的方式来阐释政权组织的原理。 无论是拜物、拜神、宗教、玄学、阳明学、马克思,都是以唯心主义的方式,来构建起对人类社会自身、自然、宇宙的一种认识观、世界观、方法、论。 而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解释人类社会自身、自然、宇宙的认识观、世界观、方法、论,那才是唯物主义。 圣格列高利七世主张背后的逻辑是,这个世界是神创造的,而罗马教主是神在人间的代理人。 所以呢? 罗马教主是不会犯错误的,罗马教主的命令必须得到执行,罗马教主可以依照神的指示废立各部落酋长,罗马教主拥有最终的裁判权,其他人不能够胡乱猜测评议罗马教主的命令,不服从罗马教主便是异端。 在这个逻辑体系中,各部落酋长是神在人间代理人罗马教主的行政代理人,也就有了各部落大酋长或酋长有接吻罗马教主脚的仪式,以示遵从。 圣格列高利七世派遣教使到西欧各部落传播这一套主张,之后教使成为一种职业。 圣格列高利主张罗马教主的权力大于各部落酋长的权力,罗马教主有对各部落酋长负责的义务,如同牧童对羊群的责任。 如果各部落酋长不认同这一点,罗马教主钳制各部落酋长的手段就是要各部落信众不要再忠于自己的酋长,且以废除各部落酋长授予统治合法性来要挟。 公元1056年,日耳曼大酋长或者叫大汗亨利三世去世,留下其夫人艾格尼斯和6岁的儿子来维持大酋长的地盘。 在部落社会,大酋长在位时,各部落都不一定会遵从大酋长的命令,何况没有威信的幼子。 至于圣格列高利七世是因为亨利三世大酋长去世后提出的主张,还是没有去世前提出的主张,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公元1065年,亨利四世15岁,宣布成为大酋长。 在成为大酋长后,撒克逊种人部落叛变。 在这样的局势面前,圣格列高利七世认为应该加以干预,具体支持哪一方就看双方的态度,即对圣格列高利七世主张的态度。 亨利四世大酋长放低身段,以支持圣格列高利七世的态度稳住了罗马教主,随后把撒克逊种人部落叛变解决了。 当解决了叛乱问题后,亨利四世大酋长对圣格列高利七世的态度就发生了转变,服从罗马教主的言语变成了权益之计,任命主教违背罗马教主的命令。 作为部落社会的治理结构,是没有官僚机构这么一说的。 教士阶层成为大酋长或酋长的帮手,起到了官员的作用,同时也是大酋长用来平衡酋长的一种手段,也是酋长平衡附庸的一种手段。 大酋长与罗马教主的争执点在于,起到官员作用的教士阶层是教士内部选举或罗马教主委派,还是大酋长任命。 罗马教主肯定是希望委派主教,然后委派主教统领教士阶层;大酋长则认为应该由自己选派。 公元1075年,罗马教主圣格列高利七世派教使见日耳曼大酋长亨利四世,谴责亨利四世的不端行为。 罗马教主所派教使威胁恫吓日耳曼大酋长亨利四世,如果不服从罗马教主,就将亨利四世开除出基督教教会外,且教会会让亨利四世失去部落教众的支持。 罗马教会教使的言辞比较激烈,日耳曼部落中的一些主教也感觉有些不平。 在1076年,亨利四世大酋长在沃尔姆斯召开宗教大会,日耳曼部落境内主教有三分之二参加。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宗教大会宣布亨利四世被选为大酋长不当,行为不检,决议废除亨利四世大酋长之位。 也就是说,教会剥夺了亨利四世大酋长统治的思想合法性,带来的结果是部落内的各部落及部落教众对于挑战亨利四世大酋长提供了思想上的合法性。 亨利四世大酋长感到了威胁,向罗马教主圣格列高利七世服软,然而罗马教主以推行其主张,有杀鸡儆猴的意味。 亨利四世被开除出教会,且日耳曼部落内的各部落都可以挑战他。 日耳曼部落内的撒克逊种人部落及其它部落,欲取亨利四世而代之。 部落诸侯大会商讨废黜亨利四世大酋长,结果是决议给予亨利四世大酋长一年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没有改再废黜。 这也说明彼此之间的争斗,也没有争出来亨利四世被废黜后,谁来出任大酋长之位。 公元1077年,亨利四世害怕了,在冬天翻越阿尔卑斯山去见罗马教主。 在卡诺萨城堡外,日耳曼大酋长赤足在基督教罗马教主居室门外站了三天。 后来,罗马教主身边的其它高阶主教劝说,才让日耳曼大酋长亨利四世进去忏悔。 从这一点来看,在社会发展的形态中,思想始终是处于统治地位,而有一个阶段就是宗教来主导。 虽然这个阶段离我们很远,可能是尧舜禹或者比尧舜禹更早的年代。 历史总是围绕思想合法性和暴力合法性争斗,在尧舜禹或者是尧舜禹以前的时代可能就存在这么一段历史,祭祀和部落酋长争夺谁说了算的问题。 当历史发展到郡县制的时候,产生了思想合法性和暴力合法性统一起来的问题,那么之后王朝更替就是以暴力合法性来维持思想合法性,以此获得权力更迭。 即谁拥有最强大的暴力手段,谁就是天子。 然而在一个过去是蛮夷之地的海岛,解决了这个问题,那就是以思想合法性中不同的两派在制度框架内实现权力的转换。 这就避免了权力更迭时,必须使用暴力合法性来获得思想合法性。 说到这里,你也许会问,什么是权力啊? 权力就是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 你也许还会问,什么是行政?什么是立法?什么是司法? 行政就是谁来管理;立法就是谁订规矩;司法就是谁来依据订立的规矩最初裁判。 亨利四世大酋长被罗马教主特赦,然而日耳曼各部落酋长不满。 各部落酋长要求亨利四世大酋长与罗马教主言和的目的,是为了给亨利四世出难题,然后再选择大酋长来代替。 之后三四年间,日耳曼部落内亨利四世酋长的势力和各部落诸侯的势力相互厮杀,而罗马教主保持中立。 公元1080年,罗马教主圣格列高利七世再次开除亨利四世出教会,宣布剥夺其大酋长职位,并禁止基督教教徒服从亨利四世大酋长。 然而罗马教主圣格列高利七世这次没有赌对,亨利四世的实力与日俱增。 亨利四世选择新教皇进入意大利半岛,意欲自己人成为教皇,可以加冕自己为大酋长且平反。 罗马教主圣格列高利七世抵抗了两年,罗马城被攻陷圣格列高利七世败走,不久去世了。 这是两种权力的斗争,即统治思想合法性和统治暴力合法性两种权力的斗争。 基督教罗马教会掌控统治思想合法性,而部落大酋长掌握统治暴力合法性,彼此之间争夺谁是老大的问题。 之后的20年间,亨利四世大酋长忙于日耳曼部落和意大利半岛地区的部落平叛,而新任罗马教主也不甘心屈居人下,挑动意大利半岛地区的部落挑战亨利四世。 公元1090年,亨利四世大酋长在意大利半岛平叛时战败。 公元1093年,意大利半岛地区部落组成攻守同盟。 亨利四世大酋长往来意大利半岛地区七年时间,然而没有效果。 回到部落后,儿子被拥立为大酋长,亨利四世不得已退位,公元1106年去世。 亨利四世的儿子亨利五世与罗马教主达成妥协,教士阶层不在行臣服之礼,而教士如果对大酋长不忠诚则不会得到封地和城堡免税等特权。 在双方妥协中,罗马教主的选举问题排除了部落大酋长的干涉,而大酋长在选派主教的问题上互相妥协。 公元1122年,沃尔姆斯之宗教条约确定了这一系列问题,基本上基督教罗马教会大获全胜。 第十六章霍亨斯陶芬族诸酋长与罗马教主 从六世纪到十二世纪西欧的历史,大都是根据教士所记载而陈述。 盖因为当时各部落处于野蛮状态,并没有官僚机构专门做历史方面的记载。 而对于六世纪以前的历史,或是传说或是想象。 对于西欧或者欧洲历史进行大规模的梳理,起源于19世纪时期,今天所看到的历史大多数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 六世纪到十二世纪被西方称为中古黑暗时代,真不知道六世纪以前应该叫什么时代? 对于中古时代之结束,以公元1152年日耳曼部落大酋长腓特烈一世继位为终止。 腓特烈一世被称为巴巴罗萨,红胡子的意思。 这个时期有腓特烈·巴巴罗萨传,记载一生时间和罗马教主争斗,同时与部落内的其它部落争斗的事迹。 意大利伦巴底地区部落构筑城镇,对于冷兵器时代的部落军队是一种挑战。 也正是应为这个原因,这个地区的部落常常不服从日耳曼大酋长的统辖。 意大利半岛地区处于各部落分封割据的状态,再加上罗马教主也不希望这个地区出现一股强悍的世俗力量。 所以城镇彼此之间竞争,城镇内的各氏族彼此竞争此起彼伏。 随着阿拉伯势力的入侵,带给意大利半岛地区中华及中东的思想科技文化产品,也使得这个地区相对欧洲大陆来说比较繁荣。 罗马教主力主意大利半岛地区处于分裂状态,意大利半岛地区的部落也乐见这种情况。 对于日耳曼大酋长罗马教主和半岛地区的部落,都认为日耳曼大酋长只拥有名义上的统治权。 伦巴底地区诸部落中,洛底部落经常被米兰部落欺负,所以洛底部落中有两个难民向名义上的大酋长申诉。 腓特烈一世对于伦巴底地区的部落是有意见的,公元1154年远征意大利半岛,开启了一生六次远征。 腓特烈一世在惩戒了米兰之后,与教皇哈德良四世会晤。 按照习惯需要手握教皇马镫 ,最后腓特烈一世屈服了,以前是需要吻脚,可能这一点太过于侮辱人。 之后,腓特烈一世加冕大酋长之位,意思是我的位置是合法的,看到了嘛! 当时罗马城中有叛乱者,欲挑战罗马城秩序,腓特烈一世没有尽力帮助教皇,双方之间的关系就变得恶化。 公元1158年,腓特烈一世再次到意大利半岛地区,在龙卡利亚开部落大会,以确定大酋长的权利。 这类似于蒙古的部落大会,只不过西欧搞出这么一个宗教,各部落还得看罗马教主的眼色行事。 部落大会确定大酋长或者大汗时公和伯的统治者,这个意思是西欧地区的统治者。 正如以前法拉克查理曼时期,查理曼加冕为大汗或大酋长,那就是西欧地区的统治者。 彼时的大不列颠岛,还处于没有开化的原始社会。 直到法兰西部落下面的一个诺曼底公威廉一世入侵大不列颠岛带入了分封制,这才使大不列颠摆脱了原始社会。 而这一过程起因是希腊地区基督教传入意大利半岛地区,彼时的罗马基督教也属于希腊地区基督教的一个分支。 后来罗马地区的基督教自立,与希腊地区的基督教分裂。 而这一过程是匈奴人对欧洲地区的入侵,打破了欧洲地区原始社会的社会形态,开始出现分封制奴隶社会。 在日耳曼大酋长腓特烈一世与意大利半岛地区的部落较量的时候,一些部落的城镇被毁,然而当腓特烈一世走后,这些城镇有建了起来。 就这样来回对抗,始终不能够解决问题,盖因为这些地区的部落城镇都比较独立,遇到危险便凝聚起来。 公元1183年,罗马教主经过调停,双方之间达成一致。 伦巴第地区的部落承认日耳曼大酋长为其大汗,而日耳曼大酋长须承认罗马教主之地位。 这样的谈判结果,对于日耳曼大酋长来说就是失败。 优势的一方在腓特烈一世手中,而当腓特烈一世要求部落内归尔普族贵族亨利支援军队时,这位贵族未发一兵。 归尔普族来源于日耳曼卫尔夫族,为意大利半岛地区反对日耳曼大酋长之氏族。 公元1070年,卫尔夫族酋长卫尔夫被日耳曼大酋长分封为巴伐利亚公。 这位巴伐利亚公的儿子娶了日耳曼北部的女酋长,这就是父系和母系氏族并存的时代,然后这位女酋长的领地就成为卫尔夫族的领地了。 卫尔夫的孙子入赘撒克逊公,成为撒克逊部落的继承者。 卫尔夫族也成为在霍亨斯陶芬族部落诸侯中势力最为强悍者,实力强悍的结果就是专横跋扈。 腓特烈一世在意大利半岛失败而归,便对不履行义务的归尔甫族酋长亨利开战,并把撒克逊部落拆分,亨利酋长被逐出日耳曼部落。 (那个时期西欧地区也没有明确的姓氏,叫亨利也并非一个人,所谓的一世二世六世七世,实在是不知道叫什么。) 腓特烈一世在离开部落参加十字军之前,分封其子亨利六世为意大利半岛地区大酋长。 为了稳固意大利半岛南部地区的控制力,亨利六世与那不勒斯和西西里部落酋长之女结婚,这样一来整个意大利半岛地区名义上都属于日耳曼部落所有了。 但有一点是罗马教会教主一直经营意大利半岛地区,始终反对意大利半岛地区形成一个统一的世俗力量。 只有这样罗马教会教主才可以在各部落中游刃有余。 日耳曼大酋长触动了罗马教主的底线,这也是日耳曼大酋长和罗马教主冲突的原因,也是日耳曼部落霍亨斯陶芬族灭族的原因。 亨利六世在任大酋长7年去世,在任期间也只是维护其名义上的大汗领土,处理叛乱部族。 亨利六世的儿子腓特烈二世接任大酋长的位置,罗马教会教主英诺森三世已经继位,此时罗马教会能够与查理曼大汗或拿破仑大汗时期的实力相比较。 亨利六世死后,日耳曼部落四分五裂,没有人能够有威信统一起来。 亨利六世的弟弟腓力以摄政自居,不久后被选为意大利半岛地区的大酋长,便以大汗自居。 但罗马教会召开宗教大会,另选归尔甫党的亨利之子布隆瑞克为日耳曼大汗。 这样就重新燃起了归尔甫族和霍亨斯陶芬族的争端,两位大酋长都向罗马教主求助,意在请求罗马教主承认其为大汗。 罗马教主以仲裁人的身份调解,结果归尔甫族的奥拓对罗马教会更加妥协。 且霍亨斯陶芬族势力有恢复的迹象,所以公元1201年承认奥拓为日耳曼大酋长。 奥拓拥有名义上的大酋长职位,然而霍亨斯陶芬族腓力拥有实际的势力,这样日耳曼部落便开始了争端。 公元1208年,腓力被刺身亡,奥拓便成为唯一的势力。 罗马教主不想看到强有力的世俗力量,所以下令日耳曼部落内的所有主教不得援助奥拓,违逆者逐出教会。 公元1209年,日耳曼大酋长奥拓赴罗马城进行加冕,以大汗自居,罗马教会教主很不爽。 奥拓在意大利半岛地区攻击西西里岛部落,因西西里岛部落是亨利六世的儿子腓特烈为酋长。 腓特烈也成为罗马教主对抗奥拓大汗的一枚棋子,罗马教主英诺森三世忽然宣布自己受了奥拓的欺骗,加冕腓特烈为大汗。 腓特烈无势力,加冕大汗后,对罗马教会教主英诺森三世唯命是从。 此时的罗马教会就是置于各部落的婆罗门,而部落大酋长酋长及附庸分封贵族就是刹帝利,平民其实为吠舍,首陀罗就是奴隶。 公元1205年,大不列颠酋长自行选择大主教。 新选举的大主教赴罗马教会寻求教主承认,同时大不列颠大酋长更换辅助自己管理部落的主教。 罗马教会教主英诺森三世不同意,另选大主教进入大不列颠。 大不列颠酋长大怒,把罗马教会任命的主教驱逐出大不列颠岛。 罗马教会教主一看这动作,小样儿还跟我斗。 命令大不列颠部落的教堂全部关门,停止服务,驱逐大不列颠酋长出教会。 罗马教主放出话来,大不列颠酋长不俯首听命,就会把他的酋长位置让渡给法兰西部落的腓力奥古斯都。 法兰西部落酋长腓力奥古斯都一看这架势,有利可图啊,军队准备去大不列颠打劫去。 大不列颠酋长害怕了,不带这么玩的,公元1213年向教皇屈服。 大不列颠酋长把大不列颠送给了罗马教会,罗马教会教主以分封的方式把大不列颠分封给大不列颠酋长。 什么都没有变,只是名义上大不列颠成为罗马教会的分封诸侯。 西欧地区的大汗西西里酋长亨利六世之子腓特烈,名义上是大汗,但是其西西里部落是罗马教会的分封之地,也就是说腓特烈有两重身份。 这样整个西欧地区都是罗马教会的分封之地,而其构建起的制度类似于印度的瓦尔纳等级制,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达利特。 公元1215年,在罗马城召开宗教大会,有各部落百名主教、牧师参加,达成改革教会排除异端决议,并承认腓特烈为大汗,再次确认驱逐奥拓出教会。 公元1216年,罗马教主英诺森去世,同时西欧地区大汗腓特烈二世继位。 腓特烈二世成长在西西里岛,长期受到阿拉伯文化的影响,当时人们对这位大汗抱有成见。 腓特烈二世意欲在意大利半岛南部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世俗政权,然而这与罗马教主分化意大利半岛各部落的理念相违背,这就导致了罗马教主和腓特烈二世的争执。 罗马教主令腓特烈二世组织十字军远征耶路撒冷,腓特烈二世占领了耶路撒冷,并自立为耶路撒冷酋长。 这同样触怒了罗马教主,罗马教主废除腓特烈二世的大汗之位,并驱逐出教会。 公元1250年,腓特烈二世去世,其子继任西西里部落酋长。 不久后罗马教会教主把西西里部落分封给法国酋长圣路易的弟弟查理安茹。 查理安茹率军南下西西里部落,霍亨斯陶芬族势力被扫除。 腓特烈二世去世被划分为中古时期结束! 也可能是之后由于阿拉伯对意大利半岛和西班牙地区的入侵,导致造纸术流入意大利半岛地区,成为西欧开化的一个基础条件。 公元1273年,哈布斯堡族的鲁道夫被推举为大酋长,自己自称大汗。 日耳曼大酋长鲁道夫到罗马加冕大汗,参加加冕的没有几个人。 鲁道夫死后日耳曼部落内部已经四分五裂,基本上以血缘氏族的部落形式存在。 公元十三世纪中叶,日耳曼部落已经不如法兰西部落和大不列颠部落了。 公元十四五世纪,意大利地区的部落成为中东与欧洲地区连接的重要纽带,也成为开化最早的地区。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