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殭》 第二十五章丰都鬼城卫 凌天奇拔脚狂奔,像一阵轻快的旋风,将迷雾茫茫的世界远远地甩在身后。卯足劲奔跑,心里为救凌世林慌急,也不知过去多久,眼前景物豁然开朗。迷雾散去,重见云天,如拨开云雾见太阳般,一座庞大恢宏的城池突兀地矗立在渺渺茫茫的怪雾之中。黑色的雾气漫无目的地在它周围飘荡,却始终逾越不了城墙五丈,仿佛那就是雷池禁区。 灰尘的迷雾笼罩之下,三层楼高的城墙之内,庞大的宫殿建筑铺就着褐色的石板,五人环抱才可抱住的石柱撑着屋顶,纯黑的琉璃瓦反射着幽幽黑光,阴沉昏暗,宛如匍匐在地、陷入沉睡的巨大怪兽。周围星罗棋布的民宅蜗居仿佛是它的孩子。氛围幽暗而森然,让人心惊胆战,心神慌慌。 主干道鬼影穿梭,各种贩卖吃食、衣物的商家店铺林立,琳琅满目的商品井井有条地堆砌在储货柜台,层层明朗,条条清晰。顾客,服务生穿梭其间,长腔短调地交谈,买卖货物。 城门外,丰都城三字被深刻在门匾上。字体劲骨丰肌,笔走龙蛇,行云流水,入木三分,恢宏霸气的气势透字而出。门匾之下,十六只只肢体硕大,体态彪悍,熊头虎脸,毛发旺盛的城卫身穿铸有狼头的黑铁铠甲,手持两丈半长的单刃戟直至苍天。威风凛凛,气势迫人。源源不断的新鬼被鬼差用锁魂链捆着押进城。 “走走走!”胸前衣服印有个大大“差”字的鬼差推搡着前面的鬼魂,和城卫礼貌性地打了个招呼。城卫检查检查,摆摆手放行。鬼差模样怪异地笑笑,往里走。城卫继续进行自己的工作。 这座唤为丰都的万年鬼城一如既往的平静祥和,仿佛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冥鬼井然有序的办事,玩耍,气氛融洽和谐。 卫兵检查完一对殉情夫妇,同命鸳鸯,叮嘱几句,将之放行,预备检查下一个鬼差带来的魂魄。一道长长的烟带突然出现在百米外的地方,往丰都鬼城电射。 发生什么事?难道有邪魔闯入黄泉路? 叫做钱三郎的城卫望着呈黄色气雾的烟带心存疑惑,不由叫上分在同组的陆勇前去察看。千年前恶魔血煞率领魔兵魔将气势汹汹杀来,将天地轮回的平衡打破,不少鬼魂无法投胎,更多的冥界民众被恶魔的镰刀收割,化尘归土。幸亏身在十八层地狱修行,与怨灵共患难的地藏王菩萨出手,最终平定战乱,还冥界一个清静,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时光流逝,多少轮回,却始终泯灭不了冥界刻苦铭心的伤痛。 走近忘川河上的奈何桥,飘着薄薄黑雾的河面静如止水,仿佛没有流动,无半点水韵声。水里鱼虾水藻全无有,仿佛没有生物的死水,黑暗无底,平静得让人害怕。水面不时浮上来几个包裹白色气体的泡泡,崩裂,荡漾开。泡里的气体漂浮在河面,慢慢升高,直至看不见。 河面之上,一座不知为何种材料搭建而成的拱桥横跨两岸,越河衔街。鬼差就是带着勾来的魂魄走过这桥回城交差。传说,忘川河水十分诡异,河上所有经过的人鬼神魔、鸡虫鸟兽,只要不是徒步奈何桥,无论渡船,游水还是飞行,均会沉落江底,永世不得登陆上岸。 走在似铁非铁的奈何桥上,河底攀登上来的白色气体拂过奈何桥,桥面雕刻成狰狞骷髅头的石柱,光滑的桥面皆敷上一层雪白的冰霜。钱三郎感受着透骨的冰凉,情不自禁瞟眼浑浊的河水,心中微微颤抖。沉入水底,性命全无,万般皆空,别说当鬼城卫,连轮回的机会也会被剥夺。 “小心!”钱三郎叮嘱陆勇。陆勇点点头,两人颤颤巍巍地走过奈何桥,走下黄褐色土地。 黄泉路烟雾迷蒙,所有行走在路中的鬼怪事物尽数模糊不清,像年代久远的老电影场景。 待烟带近了,钱三郎才看清竟是一个人飞快地跑过来,如风火轮旋转的双脚踏飞地上的黄色灰尘,弥漫在天空形成丝绸腰带状雾气。 身上有死气,略微带点生气,应该不是魔族。但他身体为何深藏如此浓厚的尸气?一具会走路的尸体?有阴谋! “大胆妖人,竟敢擅闯地府!该当何罪!” 陆勇横握戟枪,怒目而视。来人止住脚步,牛仔T恤,眉目清秀,正是救人心切的凌天奇。 钱三郎注目而视。看人模样,倒不像行凶施恶之辈;但双目赤红,口含尖牙,又不像和善绅士。他急急忙忙赶来丰都城是为何事?难道他想对丰都不利?管不了这么多,先将他擒拿,给判官大人发落。敢藐视隶律,胡乱闯荡,任何原因都不行!当下持戟遥指凌天奇,怒喝:“肖小鼠辈,给我拿下!” 挥戟直刺,鬼气汹涌,绿色的光芒浮现在长戟。一道绿色的戟芒透戟尖而出,冲凌天奇而去。 凌天奇闪身避过,戟芒钻进泥土爆炸,顿时烟尘满天。凌天奇努力压制急火攻心想要杀人嗜血的欲望,回归正常形态。拱手向钱三郎说:“鬼差大哥,刚刚无意冒犯,请原谅。我只想找到我朋友的魂魄,带他还阳……” “大胆!”陆勇打断凌天奇怒骂,“已死之人全归地府所管,是生是死,天命所归,生死簿上自有定数,岂能容你指手画脚,说三道四!我看你居心不良,不是善人,究竟意欲何为?是扰乱生死轮回吗?”提戟注入鬼力,戟身碧绿通透,用戟头的单面刃砍向凌天奇的脖子。 凌天奇连连后退,慌忙避让,一边辩解说:“我朋友死于非命,实属不该,还请大人通融通融。” “照你这么说,所有死于非命的人都可以去还阳,那我们地府还有存在的意义?你说可以还阳,他说可以还阳,那我们还有何脸面继续混下去?”又挥戟狂斩。 凌天奇左避右闪着,嘴里却不间断地说:“你不去勾恶人的魂魄,反而将死于非命的人捉来地府,天理何在!这样的地府倒不如捣烂,砸废!” “大胆逆贼,竟敢口出狂言,沦落常纲,今天我就粉碎你肉体,泯灭你魂魄,定让你在三界六道中彻底消失!” 钱三郎与陆勇对望一眼,震惊之余彼此读懂了各自内心的想法——此乱臣贼子不除,他日必成祸害!这粒邪恶的种子就应该趁它还未发芽,果断斩草除根,免得留下隐患,后患无穷。 双双将半身的鬼力注入长戟。长戟绽放璀璨绿光,映亮那一片昏暗的天空。手掌发力,扔标枪般向凌天奇投去。风雷声声,威势惊人,像游走于天地间的雷电。 凌天奇也怒了,此等不通情达理的鬼,不知何德何能,却效命地府为其卖力。难道冤无处伸,理无处寻?怒吼一声,尖利的僵尸牙长出,眼睛转为血红。 挥拳砸向长戟,原本想把戟砸开,没料到碰的巨响,两根长戟断为四节。深深插进土里。 而此刻驻守城门的其他十四个鬼卫远远地瞧见远处绿光绚丽,惊雷涛涛,知晓有事发生,略一商讨,两人进城报信,两人原地守城,十人过去事发地一探究竟。 第二十九章判官发威 “好家伙,竟能抗住黑无常的惊魂音。不错,不错,看我的哭丧棒!”白无常平稳身形,抡圆手臂,箭步向前,怪异的棒子铃铛声响亮,奄奄的哭声从棒子里幽幽传出来,道道黑色的怨气飘出,化为万千啸声凄厉的怨灵哀魂,满天飘飞。哭声更大了。 凌天奇拽紧拳头迎面挥去。平淡无奇的拳头与风声鹤唳的哭丧棒在空气中相撞。然而并没有发生惊天动地的爆炸,只似涟漪般清荡地撞击。 哭丧棒上的怨灵像遇艳阳的冰雪,寸寸融化,消散于空气。棒子本身也挣脱白无常的手,远远地摔在黄褐色的土地上。 白无常身体还保持着哭丧棒脱手而去的姿势,惊愕地看着凌天奇,满眼的不可思议。自己在地府中虽说不是数一数二、法力通天之辈,但也是屈指可数的几大高手之一。如今穷其毕生所学也不能将敌人拿下,反而被他三两下轻松解决。实在不能接受。 凌天奇没容他思想完毕,大脚直接狠踹。白无常腹部一疼,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后倒飞,直到砸在地面翻滚几圈才止住力后退的惯性。 “我赵日天不服!”丰都城门处跑出一个鬼差,大呼小叫地狂奔而来。“白无常一直是我的心中偶像,打小我就喜欢他,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他穿了八天没洗的内裤都被我珍藏在床板底下,有事没事就拿出来嗅嗅,提神醒脑。就是有了这么神奇的功能,我才精力充沛,干劲十足,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鬼魂当选为光荣的绰号‘死神’的勾魂使者——鬼差。如今没想到你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废物竟敢拳打脚踹我的偶像,我赵日天第一个不服!我要废掉你的命根!” 叫做赵日天的鬼差嚎叫着一个飞跃,跳起两丈高,提脚怒踹凌天奇。却似踢在铁板上,反而将自己的脚震麻了。 “嗷呜,你这头死猪皮皮真硬!”赵日天捂着脚踝关节,哭丧着脸哀叫。 凌天奇挥舞拳头砸在赵日天的胸膛,赵日天便翻飞着如同坠落的陨石摔去,消失在凌天奇的视线。 不知何时,城门上空漂浮着三个人,默默注视着凌天奇的举动。一人铜铃眼头戴乌纱帽,一人马面脸手持双股叉,一人水牛头横握双股叉。轻风徐徐,静默无言。这三人正是受阎罗秦广王所托前来察看的判官与牛头马面。他们降下身形在奈何桥头,走过忘川河,进入黄泉路。 “妖人,你打伤鬼差,破坏地府秩序!还不自缚双手,乖乖跟我回去接受阎王大人问罪!” 判官双手握住玉板尺,威严肃穆地说。牛头马面站立在判官的左右,双股叉叉尾浅浅地插在地上,鼻子哧哧的耸动,威风凛凛。 无数受伤的鬼差,城卫拜倒,高声呼喊,“请判官大人为我等做主,将他打入十八层地狱,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判官直视凌天奇。凌天奇没有回答。缄默。 牛头见凌天奇呆立不动,不由斥责道,“问你话哪!还不回答!” 寂静无声。再次缄默。 判官玉板尺挥动,尺板的符咒骤然亮起,爆发灿烈的青光。隐晦的地府刹那间亮如白昼,好像夕阳沉沦的黄昏陡然黎明,新日重现,耀眼的光芒直逼天际。万丈光芒,澎湃的能量风暴旋转着席卷黄泉路,恍如龙卷风,卷起漫天风沙。 “既然如此,那我只好亲自出马,将你擒住交给阎王大人发落!” 判官三人站在风眼中心,冷漠的双眼透过层层能量、风沙紧盯凌天奇。 “去!”判官玉板尺直指凌天奇。 能量风暴脱离判官,重心移动,旋转着疯狂地涌向凌天奇。凌天奇感受到风暴内凌厉的能量如激光切割般,里面飞沙走石,气流比刀刃锋利,无坚不摧。黑白无常,城卫与鬼差等人眼见判官已发难,赶忙拖着伤残病痛的身体,齐齐逃往丰都城。 龙卷风暴翻卷,仿佛巨大的空间漩涡,在黄泉路上肆无忌惮,毫无顾忌的横行,拔起地上沉重的泥土块,抛上天空又落下。却似下了一阵石头雨。黄泉路惊现一条深深的沟壑。可风暴移动的速度对于凌天奇来说太过迟缓。就像乌龟奔驰,虽拼尽全力,全力以赴,却也是慢条斯理,迟钝笨拙。 凌天奇没费什么劲就避开龙卷风暴,闪身至判官面前,气势惊人的拳头砸向他胸膛, 判官一惊,没料到凌天奇轻易就近身跟前,本能反应快速后退。牛头马面赶紧架起双股叉,交叉挡在判官前面。砰的声响,凌天奇砸开牛头马面的双股叉,两脚弹腿踢飞牛头马面。 牛头马面倒飞出去,手里还抓着双股叉不放。判官丢开玉板尺,手指向天,嘴唇蠕动。玉板尺便围绕着他极速转圈。判官继续念动咒语,旋转的玉板尺符文璀璨,飞出板面,玉尺像爆米花膨胀扩大,化为高三尺宽七丈的巨大盾牌,保护着判官。 判官高呼:“牛头马面!此人能够瞬间到达我们面前而不让我们察觉,有些能力,我们三人合力定要收服他!为免他在地府胡作非为!” “遵命!” 牛头马面白色的鼻息股股喷出,双股叉迸射夺目的绿光,两人奋勇向前。判官抽出红色笔杆,尾端吊块翠玉的毛笔,叫声“勾魂笔,疾”。毛笔光芒闪烁,如金箍棒伸长,判官握在手,那毛笔柔软的笔尖瞬间傲然屹立,像哪吒的火尖枪一般,枪尖笔挺。紧随其后。 马面率先冲到凌天奇跟前,双股叉拖地,左下斜削向右上,翠绿的光芒印记明辨。可迅猛的速度依旧没奈何凌天奇。凌天奇突然消失在三人的视野,马面的双股叉斩了个空。 “可恶!”马面的马嘴像在吃草。“如此快地速度我们根本拿他没法。” 玉板尺漂浮在判官周围,判官警惕地盯着四周不敢松懈,说:“你俩……”却被牛头的惨叫打断。 第三十二章僵尸王将臣 秦广王仿佛攥着一只爆炸的炮仗,掌心疼痛,握拳的手掌急忙散开。天空中的巨大手掌随着秦广王的手掌伸直,飘散。大手化为尘埃消散。 凌天奇从掌心逃离,刚双脚接地,无匹的速度就瞬间到达秦广王面前,凌厉的拳头凶猛砸向秦广王。秦广王大吃一惊,双手撑开在面前划过,一堵墨色的光墙凭空捏造,屹立在秦广王胸前二尺处。 轰! 凌天奇像撞在铁板上,光墙反弹的巨大力道牵引着他飞速后倒。秦广王双手往前推送,光墙似乎被赋予了生命,直挺挺撞出去。 好强大的能量波动,好诡异的速度,如此实力,难道他真是祸乱根源?肯定是!秦广王更加坚定了凌天奇是祸乱根源的信念。高手对决,往往只需一招,须臾之间便可分出优胜劣负。通过刚才的短暂交手,秦广王得出自己孤身只影难以取胜的结论。于是秦广王神识扩散,暗用千里传音术通知其余九殿阎王——“彼岸花开,横生变故,速速前来黄泉路!” 第二层到第十层,每九层地狱的中心城最中间的阎王殿,恢宏霸气的正殿之中。端坐在正椅上,打扮和秦广王相同,连刚毅的脸色都有几分神似的九人的脑海显现秦广王传音的字句,心中不由猛地震荡。 彼岸花开,天地动荡!祸乱就此起头! 带着深深的震惊,九人不约而同地纵身一跳。黑光幽幽,气浪翻滚,九人身影消失在阎王殿,齐聚第一层地狱丰都鬼城前。 叶良辰看见对岸光芒闪烁,大眼聚精会神盯着看出现的人影,惊叫出了声。“天呐,我没眼花吧!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阎罗王、卞城王、泰山王、平等王、都市王、转轮王,加上一殿秦广王,十殿阎罗都到齐啦!祸乱是真的要到来了!天呐!” “秦广王,我们前来助你!”平等王一捋胡须,看着凌天奇两滴血红,感觉似曾相识。不过他没多想,三步跨过奈何桥,印出一掌。手掌形的能量光团仿佛镇压孙悟空的五指山,气势凌人,飞射而去。 掌风呼啸,带起灰尘砂石满天乱舞。凌天奇几拳击碎光墙,却没防备这厉害的一掌。这掌实实撞在他身上将他击飞。在空中翻滚三圈,落下。 其余阎王跟随平等王跨过奈何桥,与秦广王汇合。众鬼差见十殿阎王皆在,如此盛况空前绝后,实所罕见。内心激动,以为祸乱可除,遂齐声高呼,“阎王大人威武!阎王大人威武!” 声音震天动地,雄浑有力,在空旷的黄泉路飘荡开来。凌天奇慢慢地爬起来,两颗血红的眼珠散发着迫人的光芒。除去衣服有点破裂,扑满灰尘,竟安然无恙,肤发完好。 平等王头上的冠冕垂下的珠链如柳丝般轻柔的飘荡,珠链下一张神色刚毅的脸,嘴巴张开说,“好家伙,居然没事,看我的!” 转轮王看着凌天奇两滴血红色眼睛,思绪万千,似乎掀开一本灰尘满面的回忆录,身体猛地一震,伸手拦住平等王,提醒到,“八百年前的一幕,你忘了?” 平等王听了也是一个哆嗦,猛地震颤,脸上说不出的惶恐。回忆往昔,八百年前发生的事情如同电影播放器在平等王的脑海按下播放键,轻轻触摸,却还是那么惊心动魄。平等王口齿有些打颤,心里直发虚,弱弱地问道:“你是说……僵尸王?将臣!” 转轮王点点头。 平等王咽了口唾沫,双腿微微抖动。 八百年前,自称僵尸王将臣的男人出现在地府。没人知道他来自何处,没人知道他要干什么,没人知晓他的任何事情。但他却很快扬名地府。因为他现身地府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十殿阎王打败。 那是一场惊天动地的争斗,十殿阎王法宝尽出,恶阵穷极,却在来人强大实力下支持不了一个回合,狼狈不堪地败北。最后地府最强者地藏王菩萨出面,与将臣长谈几宿才将他劝退。他魔神般的存在,仿佛就是是天。要想胜他便是难于登天。而冲在最前面的平等王身受重伤,修为猛降,直到几百年后的今天才恢复如初。 想起往事刻骨铭心的记忆,平等王忍不住心惊肉跳。转轮王盯着凌天奇接着说,“看他眼珠猩红,体内狂暴的气势和将臣如此相似,应该是将臣的亲友或者后人。先不说能不能杀死,他是不是祸乱,如果他有意外,你担保将臣不会在地府发狂?以我们的实力你觉得是否可行?我等应三思而后行,作万全之策。” “那你说应该怎么办?”都市王也呆愣片刻。 “将臣吗?”宋帝王目光注视着远方,若有所思。 “地府之中,恐怕唯有地藏王菩萨方可降他。”五官王叹口气。 “讲和吧。”阎罗王提议。 “不错!”转轮王赞同地点点头,“其中可能存在某些误会,尽量化干戈为玉帛,此乃上上策。” 卞城王鼻孔哧哧,冷笑道:“这种事也讲究你情我愿。你保证人家会同意?” 转轮王摇摇手说,“秦广王,说说事情经过吧。” 秦广王坦言,“那时我在修行,只听闻城墙结界震动,而后便让判官出来察看。判官知晓的应该比我多。” “判官!” “在!” 判官从边远方飞过来,玉板尺作揖,“诸位阎君,何事?” “我问你,此人为何来到地府?”楚江王摔摔绣袍,率先发问。 判官如实回答,“禀告阎王,属下也不清楚,只是看见他在地府中胡作非为。细问缘由,我想鬼城卫比较明白其中的曲折。” “负责城防的,今日是哪个小队?”楚江王接着问。 “禀阎王,是十三小队!” “请队长出来相见。” 判官施一礼,转身向众鬼差宣读:“钱三郎出来觐见!” 鬼城卫十三小队队长钱三郎飞出鬼堆,单膝跪在阎王面前,双手抱拳,头颅下低,恭敬听命。 第四十三章诛鬼驱魔令 回到家,凌天奇把几套换洗衣服用手提式旅行袋包起来,拿存在银行卡里面的压岁钱订了机票。吃晚饭,凌天奇撒谎说去朋友家玩耍几天,为人父母的凌恩企、赵雪蓉竟出奇地没有询问详情,更别说欲行阻止。“你已经长大了,很多事情我们不会再斤斤计较,细细盘问。深怕你犯错的年龄过去了,现在你的事情由你自己做主。”听到这话,凌天奇还有股不习惯的感觉。 洗了澡,躺在床上,凌天奇双手枕在后脑勺,摇晃着腿,憧憬着山村的生活,想象自己与马苏华在凉风习习山间小林并肩散步,在清澈见底的田边溪流翻虾捉蟹,在草色青青的田埂草甸沐浴阳光,遥看碧蓝天空,倾听风吹稻浪,已然忘记马苏华是消灭脏东西救人去的。 带着黄粱美梦睡了一觉,醒来,提着行李,辞别父母,打出租到机场。巨大的机场呈半弧形。长长的航站楼外,十几架银白色的大航班仿佛等着母亲哺乳的孩童,机头对着候机室,一字排开。工作人员在飞机下忙碌,为航班的起飞做准备,或为刚着陆的飞机善后,检查维修。 凌天奇办理完登机手续,过了安检,走进候机室。许多拉着行李箱,提着旅行袋的人在身后行色匆匆,步履如飞。密集的人群人声鼎沸,行人与朋友彼此之间交谈着某些事,喜悦,惊讶,焦虑,不舍,种种情绪,表形于色。目光飘移,凌天奇在茫茫人海中搜寻着马苏华。刚刚在车上通过电话,马苏华早就到了机场,凌世林却还在父母的追根问底下辛苦斗争,缠得他无法脱身。 候机室宽阔明亮的大厅人海里,马苏华带着耳塞靠在接近航班登机口的长椅上,手机拿在手里,眼睛盯着屏幕,看样子是在看视频,时不时瞟一眼进口方向。看到走进来的凌天奇,她摘下耳机,朝凌天奇挥手示意。凌天奇走到她旁边,紧挨着她坐下。 “来很久了?”日思夜想的马苏华就在面前,以前的千言万语消失一空,凌天奇反而不知说些什么,实在找不出合适的话题,只好无聊的随便提了个。 马苏华清澈的双眼看着她,“明知故问。你朋友呢?他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他被圈住,还没出来的。不过,他应该可以赶上,要不机票不白买了?” “懒得管你们,爱咋咋地。反正飞机可是不等人的,时间是不等人的,我也是不等人的。”戴上耳塞继续看电影。 凌天奇欲言又止,张张嘴,还是将到嘴的话咽了回去。掏出手机,解锁,通知栏里显示有可用的wifi,凌天奇调到万能WIFI解锁的界面,连接。原来是机场的免费wifi,密码人家写在了偌大无比的广告牌上,就没注意看而已。 看着看着,一个半小时过去了,时间果然没有等人的意思。还有半个小时飞机就要停止办理登机手续,可凌世林还未有现身的意思。这家伙,他父母不会还没放他出门吧?还要不要走了? “你朋友还去不去?飞机马上就起飞啦!”马苏华暂停电影问。凌天奇看见马苏华播放的是号称中国动漫崛起的里程碑式良心大作——《西游记之大圣归来》 “不知道,我打电话问问他。稍等。” 凌天奇调出电话簿,点中联系人名单里的名字凌世林,手机屏幕显现发短信,打电话,编辑该联系人等功能,凌天奇触摸打电话,屏幕切换成电话正在拨出,呼叫联系人凌天奇的画面。 手机滴咚滴咚铃声从话筒里传来,接着轻微震动一下,接通了电话。电话那头很吵,有引擎的吼声和呱呱的汽笛声,凌天奇对着手机发问,“来了吗?世林。快来,还不来,飞机就起飞啦!” “别急,别急,我在来的路上,四十分钟便到。”凌世林自己也有些着急,凌天奇听见凌世林在那头对出租车司机说,“司机师傅,能不能快点,我赶时间。” “你自己好自为之吧。”凌天奇挂断电话,告诉马苏华凌世林快到了,马苏华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从兜里翻出两枚雕刻奇怪符文,又在符文凹陷处涂满红色朱砂的方形木牌,“可别说我没关照你,这是刻有道家诛鬼驱魔令的桃木牌,百邪不侵,邪魔歪道通通不得近身。此次前往虽不说九死一生,凶险万分,但阴沟里翻船,谁也保不准,你又不是身怀绝技的术士,所以我做了两个护身牌,以作万全之策。” 凌天奇见识过马苏华的厉害,对桃木牌驱邪治鬼的功效深信不疑,但就是不知道木牌是否对自己的僵尸身份有所排斥。大庭广众之下要是造成了状况怎么办? 凌天奇迟疑着,久久不接马苏华递来的桃木牌。马苏华不乐意了,把木牌塞到凌天奇手上,拉着个黑脸说:“别婆婆妈妈的,我又没收你钱,好心帮你,你还推三阻四,挑三拣四。再说,让你别去你偏要去,为你好你却不领情。你到底想怎样?” 躲闪不及的凌天奇发现到手的木牌并没有出现臆想中的状况,桃木牌安静平和地躺在他手里,没丝毫动静。凌天奇放下悬着的心,慌忙跟马苏华解释道:“不是你想的那样?其实我很感激你能为我们俩这么做,所以空白了脑袋,导致略微失神才没有伸手去接你的桃木牌。仅此而已。” “随你怎么说。”马苏华语气缓和下来,也没在那么强势。“我打会儿盹,飞机起飞叫我。”蜷缩身体,斜靠在凳子上眼睛闭合。 又等了半小时,手续办理都要停止的时候,凌世林终于拖着个黑色皮箱风尘仆仆而来。他办妥相关手续,来到凌天奇身边,吐出口气,身心放松,朗声道,“还好赶到了。” 凌世林竖起食指立在嘴唇中央,嘘了一下。“没见她睡着吗?”凌世林拍拍凌天奇,指着小睡的马苏华问她怎么了。凌天奇细声说,“今天她很不对劲,大概生理期到了,火气旺盛,没事别理她。”“是吗?”凌世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听话地三缄其口。 三个旅行者,两人沉默无言地玩手机,一人静静地腆睡。时间飞逝,机场广播响起,一个甜美的声音温柔地提醒旅客登机。正是凌天奇所乘坐的航班。凌天奇轻轻推动马苏华,“起来啦,准备登机。”说着把手提包拎在手里预备登机。 马苏华站起来,打着哈欠,却向别的登机口走去。“你去哪?”凌天奇、凌世林异口同声地问。 “我的票可以报销,所以买的是头等舱。” “靠,没义气!”两人近乎咆哮的语气。 凭着登机牌,两人很快找到自己的座位。是两个靠近窗户的座位。凌天奇把手提袋塞进头顶的行李架,坐下来系好安全带。飞机地广播响过几次后,终于发动引擎,滑上跑道,振翅上天,翱翔在天空。 第一百一十一章无差别 凌天奇吸了口气,转身相望,看到长廊房檐式候车亭,绿色的公交站牌,以及一个带着小孩等班车的妇人。那小孩拍着一只红绿各占一半的皮球到处跑,妇人怎么哄也不听。凌天奇回望牌坊,红漆的“前水村”三个大字让蒙尘的记忆露出原有的光泽和生动的轮廓,脑海里地理位置那些模糊的灰色地带宛如被清洁剂擦拭过,变得清晰明朗。凌天奇终于知道自己身在何方,该怎么回去。这里以前坐车经过好多次,只是没顺着村道进去过。凌天奇自嘲地笑了笑,我说怎么认不到路呢? 凌天奇走到候车亭坐下,小孩的皮球滚到凌天奇脚边。凌天奇捡起来,微笑着还给孩子,孩子却似见到恐怖万状的事物,小腿蹒跚,皮球也不要了,飞快地跑向妇人怀里,如遇见危险的鸵鸟头扎进沙。妇人慈爱地抚摸着孩子的头发,连连安慰没事,陪着笑对凌天奇说不好意思之类的抱歉话。倒让凌天奇过意不去。 凌天奇把皮球退给妇人,心里念叨着班车,猛然想起自己只有一张百元整钱,没有零散。公车不设找零,要自备零钱,这是一条明文规定。凌天奇有些惶急,这可如何是好?向妇人求助冲散零钱?可她孩子正因为自己友好的举动哭个不停。他总觉得自己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心生愧疚。 在凌天奇内心反复斗争要不要求助妇人的时候,班车准时而至,凌天奇和那妇人孩子同一个刚来的大叔一起上车。从前门进去,凌天奇并没有发现投币箱的存在,心中正疑惑着,后门一个斜背手提包、手拿大叠票据的大妈售票员打消了他的疑虑。真好,不是公车投币,不用换钱麻烦。也许,这类定时定线的班车都是配有售票员的。 车内人少,零星坐着几个满脸疲色的乘客,半梦半醒。凌天奇在倒数第二个排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售票员上来,凌天奇说坐到总站,付钱。脸色冷淡的售票员捏着纸币弹了弹,置于头顶斜上方看了看真假,收入包中,取了找零与车票一并递给凌天奇。凌天奇谢过,安静地靠着车窗一言不发。 班车正常行驶,翻山过河,二十分钟便到了总站,期间还时常停下载客。凌天奇似乎受到其他乘客的传染,整个人睡意朦胧,昏头昏脑,却因为坐车时间太短,来不及睡眠,直接导致下车也还无法恢复精精神神的模样。打个哈欠,吞口口水,泪水模糊了双眼。 凌天奇搓了把脸,好在肚子饿得十分及时,迫人的饥饿感消磨了不少可恶的瞌睡虫。但火烧眉毛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强烈的进食冲动碾压粉碎了瞌睡欲望,咕咕惨叫的肚子越发不可控制,它像天灾人祸下颗粒无收、备受压迫的农民疯狂暴动,揭竿起义,毅然革命。而凌天奇这位昏庸无道的皇帝陛下却不能镇压而下。 凌天奇回家需要转三趟公车,在第二次等车看到不远处华莱士快餐店张贴的汉堡、薯条、鸡肉卷的大幅海报,以及鼻子触碰到随风捎来的炸鸡混合孜然粉的香气时,早已按耐不住。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店内,点了一只黄金脆皮炸鸡,一份香辣鸡腿堡、香辣鸡肉卷、大杯可乐的单人套餐,望眼欲穿地期盼着快些上菜。要不是怕钱不够,凌天奇真希望多来几份炸鸡汉堡,像洪金宝扮演的张大胆在《鬼打鬼》里惨遭恶人诬陷入狱后吃断头饭那样狂野凶猛地吃一顿,肯定贼爽。 填饱肚子,凌天奇乘车回家,下车后身上竟还余有四十多块散钱。凌天奇有点不敢相信。进小区门,熟悉的走廊过道,乘电梯上楼。经历过一些不可思议且惊心动魄的事情后,现在每次的回来,凌天奇有种莫名的感触。他向为他安全担忧而承惊受怕的父母报以无上的歉意。 接下去的事情就比较戏剧化了。凌天奇给父母报平安后遇到警察的询问,问题的范围无非就是在凌世林等人的情况下生成的离奇案件。面对追门,凌天奇思索着马苏华与二代僵尸林峰的大战自然不能招供,那样的答复除了让警察以为自己撞坏了脑袋以外,无任何帮助。所以凌天奇对这段战斗只字未提,车祸发生的经过也是含糊其辞,其它方面却尽量详细。凌天奇的如实回答和凌世林的回答如出一辙,什么凌空飞起、神啊鬼啊的,让人摸不着头脑,感觉就像驴头马嘴组成的四不像,前后都不搭,漏洞百出,偏偏这漏洞还被一种神奇的力量补上了,尽管这个补丁不伦不类。 警察肯定难以信服,不过凌天奇交代的车祸地点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他们派遣工作人员在沙水村附近的河域打捞,顺利捞起那辆扭曲变形的出租车。因为出租车司机死在车内后连人带车一直浸泡在河水中,司机整个人已水肿发胀,如同方便面的蔬菜包泡开的感觉,口齿青紫,脸像融化的腊,身上有瘀斑,倒还没发臭,几只螃蟹爬在上面大吃大嚼,却让打捞队心惊肉跳,扶着树桩吐了一阵又一阵。死者衣服倒还完整,车内搜出湿淋淋的钱包,内有钱财若干、身份证一张。 出了人命,案件迅速升级,警察通过身份证知道了死者的姓名住址、家庭状况,确定了死者身份,通知其家人前来认领。死者家属看着亲人体无完肤的惨死模样哭得死去活来,警察也了解到死者生前阳光开朗、为人随和、老实本分、对谁都好,无四处树敌结怨,死时财物也无遗失,基本排除自杀、情仇杀、见财起意的可能。秉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原则选择,现在就只剩两种可能:一,交通事故致死;二,变态无差别杀人。 假如第二种情况,凶手如果不是以杀人为乐的疯子的临时起意,就必定是内心有无法逾越的障碍,导致极度扭曲的变态。常人无意的随手举动在他的世界里却形成无法饶恕的冒犯,似犯了弥天大错,唯有一死才可卸去身上的罪孽,平息自己的怒火、委屈。这类人作案的动机隐藏很深,常常出人意料之外,被害人之间看起来没有任何联系,加大了侦破难度,经常要等到凶手的再次作案,随着次数的增多才能寻出蛛丝马迹,进而顺藤摸瓜,揪出罪犯,还原整个案件本身。但这种小概率事件发生的次数不说唯一无二,却也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也就是说尽管有机会发生,但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可警察断案不能以极少概率为由便否定排除这种可能。法制社会,证据才是关键。不过这不属于凌天奇的范围之内,怎么断自有警察管,在做过笔录后凌天奇便回了家。照常起床作息,该吃吃该喝喝,这件事似乎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影响。 第一百一十二章绑架 沙水河事件最终以意外车祸致人死亡结案。凌世林等人也洗清了害人的嫌疑,免除警察的调察,回归到自由自在的正常生活。且都在医生悉心的治疗下相继出院,只有马苏华因伤势过重依然卧床不起。可或许是马家人天命不凡、通晓仙妙,身体康复速度快得出奇,但没有凌天奇那么变态,多住了些时日也安然出院。 这天,凌天奇加微信好友归还了好心人借的路费一百,便坐在家里等凌世林出去大吃一顿。原因无它,因为再过几天两人便分道扬镳,一个南下、一个北上的去大学进修,会面时间少,再聚首只能等到五一国庆、寒暑大假。所以两人决定离别前联络一下感情。地点是凌世林订的酒楼,不是门前停车位排满豪车、室内装修极其奢华、上流社会人物闪亮出入的高档酒楼,而是普通的街边小店。 到了约定时间,凌天奇和凌世林碰面出发。本打算叫上马苏华,可满心欢喜地到了马苏华的住所才发现大门紧锁,怎么敲打也不回应,一问隔壁邻居才知道这间套房早已人去楼空,现在处于招租状态。马苏华搬走了!毫无征兆,招呼也不打。是去哪?凌世林还没什么,凌天奇是满脸失落,宛如一件心爱的玻璃器皿跌地上摔成粉碎。她这悄无声息的一走还会再见吗? 凌天奇情绪低落地吃完饯别饭,只觉得饭店味道厚重的菜品如同白开水那样淡然无味。也没心情逛街了。入夜,凌天奇两人打道回府,各回各家。凌天奇在水云轩站下车,路过那个熟悉的交叉路口。 昏黄的灯光下,狭窄的单向道泊着一辆黑色的本田飞度,五六个颈挂铁链子的背心牛仔裤围在电杆下吸烟,一地烟屁股,像在商讨着不可告人的事情。见凌天奇经过,其中一个大个子明显一愣,从兜里掏出手机不断触摸滑动屏幕,接着停下来看眼手机又看眼凌天奇,似在反复比对。 再三确认后,大个子大手一挥,说:“就是他了。带走!” “你们?”凌天奇愕然。自己什么时候惹上了这号人物?面都没见过的啊! 五个打下手的马仔如接皇旨,蜂拥而上,两人抓手,两人捉脚,一人托头,把凌天奇当做一头待宰杀的猪猡一般拖向本田车。凌天奇自然不会如无其事的任人摆布,他猛烈的挣扎,狂甩手臂、疯踢马仔,高声呼救,想挣脱禁锢。但挣不开,也叫不来人。 大个子上来一记手肘砸在凌天奇的肚子上,沉声责骂说:“你们这帮废物就不会让他消停点?” 凌天奇闷哼一声,嘴巴很快被捂住。他再次尝试挣脱,却又挨了一顿痛打,疼得他紧咬牙关,表情扭曲。反抗无果,凌天奇如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被马仔强行拖入车内,封住了嘴,捆住了手脚。 大个子入座副驾驶,回头,拿手机的手搭在靠枕上,狞笑着说:“冯哥有请!”手机屏幕中赫然显示着一张凌天奇的照片。确切的说是一张截图,凌天奇行走在人群中不知何处的监控器拍下的视屏的截图,上面还标注着日期。不是数码相机拍的,尽管有些模糊不清,但还是能通过外貌特征看出来是凌天奇无疑。一场有预谋的绑架。只是无冤无仇的,抓他干吗?勒索钱财?又不是腰缠万贯的富人公子,要绑也应该先认准人的。冯哥?凌天奇思索。认识的冯姓人就一个——马苏华从古墓中救出的富二代。那个没事闲的蛋疼突发奇想去倒斗而差点困死在古墓的旷世奇才! 汽车载着他向市外疾驰,凌天奇透过车窗望着红绿灯色彩的变化,不由想到不久前发生在自己的另一起绑架——王东因怀疑自己吞了他的货物而派人来抓走自己。那天的情形差不多,稀里糊涂给人捆了,只不过被绑的人数由二变一,少了一个同样倒霉的凌世林。 凌天奇思考着被绑的种种可能,也不知时间过去多久。车突然停下,车内的人全动身下去,单留凌天奇一人在车内锁着。他们撇下自己下车干吗?难道是去见真正要绑架自己的幕手黑手?咦?这附近很眼熟,这数,这墙,像是凌世林居所下的一隅。管它呢,现在没人,有机可乘。凌天奇正想着借鉴犯罪影视剧里主人公神乎其技的逃脱之法割断绳索逃走,几个仓促而来的脚步声打断了他的想法。 车门打开,一绳捆索绑、勒住嘴巴的人被丢上来。同样五花大绑的凌天奇避不开,那人的肩膀撞在凌天奇的肋骨位置,疼得凌天奇大叫。可因为嘴巴被布条捆着,叫声也只是呜呜的哼唧。那人似乎也吃了疼,嘴巴似乎也给封了起来,嗯嗯啊啊个没完。凌天奇对这声音很熟悉。不会真是世林吧?呸呸,铁定不会的,去他个乌鸦嘴! 大个子上副驾驶关上车门,剥了颗槟榔嚼起来,车内满是熏烤槟榔特有的刺鼻气味。 他开起车载收音机,调转音量,一个醇厚男声,由低到高,是个本地音乐频道。喇叭里随着主持人的解说播出一首节奏明快的歌曲,凌天奇没听过。但大个子却如同一名资深的音乐人,对歌曲旋律早已铭记于心,指头正跟着音乐节拍敲击车窗玻璃。 “走!” 汽车重新启动,推挡轰油门,如箭离弦,极速前行。汽车好像出了市区,因为红绿灯减少,霓虹灯广告招牌也在减少,高大的楼房也渐渐看不到了。准没错。凌天奇如毛毛虫般扭动着。他与倒在身上的那人保持着交叉横卧的别扭姿势,又被绑着,不能自由活动,早已浑身酸麻。汽车继续开着,在经过一段颠婆的碎石路后,车子越行越缓,最后刹车停下。 车门打开,大个子下车揪出凌天奇。凌天奇腿麻,站不稳跪坐在地上。他转眼四顾,损坏生锈的机器,枯草遍地的水泥地,破财的厂房,此行的目的地竟是上次的破败水泥厂。马苏华与僵尸王东大战的厂房!凌天奇愕然感叹,缘分呐,缘分呐! 这是与马苏华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记忆犹新,历历在目。长发飘飘,身穿皮衣皮裤的靓丽身姿灵敏活跃,卓越俊逸。那柄形状奇异的怪剑爆发烈日般的耀眼光芒,斩妖除邪,鬼怪闻风丧胆。强森、王东皆在马苏华的神通下含恨而终。马苏华跳进来时打碎的窗户玻璃依旧躺在地上未曾动过。只是这个来无影去无踪的神秘女孩还会如旧从这个不起眼的窗口跳进来拯救自己于水火之中吗? 第一百一十三章冯建新的报复 大个子大幅度动作撞响脖子处的铁链如同警觉性很高、察觉陌生人到来的守家犬一跃而起铁链的哗哗响动。他吐掉槟榔渣,同站在本田车前等了许久的四人中的一人说:“冯哥,人已带到。”没有邀功请赏的意思,只似一个好心的提醒。 凌天奇抬眼看去,未熄灭的车头灯灯光照射中,四个手插裤兜的青年如同雕塑般,就像素描里的模特,非裸体模特,而是身健体美的型男,穿着出自顶级裁缝之手、为其量身打造、裁剪得体的精致衣服,摆出极具美感的姿势,给人一种强有力的冲击。像《热血高校》漫天大雨里淋雨的泷谷源治对战撑伞的芹泽多摩雄那种透体而出的气势,又像漫画海贼王里世界**最高权力五老星首次亮相的感觉,一副一方大佬强势登场的态势。也许现实没那么震撼人心,只是恰巧的灯光衬托出来的光影效果。 凌天奇目光略过不认识的三人,定在四人最前头的一人脸上。不出意外,果然是他。冯建新!这人在古墓时便处处刁难,自私自利,小人一个,平时没少抬杠,正所谓是敌非友。他费尽心机地抓自己过来,是杀人泄愤?不会的。杀人犯法,罪无可恕。如今这年代,许多新技术的出现,充斥大街小巷的摄像头,除非自己也不想活了,否则千丝万缕的联系总有痕迹可寻,他不可能全身而退。而且他们间的关系再不济,也根本没到势不两立,不共戴天、你死我活的地步啊。 冯建新抽出兜里的手,走上来蹲下一把拽住凌天奇的头发,得意地笑着说:“躺我手里了吧。” 冯建新身后穿蓝***花领韩潮休闲西装的男人问:“他就是你说老是找茬跟你作对的?没什么特别之处嘛。” 凌天奇转头看他,蓝西装轻松自在地侃侃而谈,似乎对抓人绑架习以为常,并不觉得这是罪恶感十足的事情。他油光放亮的皮鞋跺了两脚,似在震开皮鞋上的脏污灰尘。 “你想怎么对付他?” 一鬓角和后脑头发打得很薄,头顶的头发留长并向后梳,最后用定型发品固定造型,穿着碎花格子衫的男人走到车头灯前问冯建新。因为背光而站、灯光角度的原因,格子衫黝黑的身形轮廓与强烈刺目的灯光形成强烈对比,看起来像是光明中陡然生出的黑暗,挣脱束缚站在光明中的邪恶,却也有一种威严霸气。 “把车里的凌世林拉出来,先打他俩一顿先!解解气。”冯建新想起往时在古墓令人不爽的事情,不由心生火来。他气愤地按着凌天奇的头撞地两下,又起身抬脚呼呼踢了凌天奇肋骨处两脚。 世林! 挨了两脚的凌天奇心惊肉跳,头上的擦伤也感觉不到般。没想到一同被绑,丢在车上的人竟然真的是凌世林,自己的乌鸦嘴难道受到过得道高僧开光?说过的不幸之事一一言中。糟糕,非常之糟糕。冯建新这类娇生惯养,父母从小过分宠溺的人总以为天塌下来有父母顶着,做事全无分寸,不知轻重。说不定怒上心头,管你能不能全身而退,凭着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狠劲杀人放火也做得出来。他又是锱铢必较,眼里容不下一粒沙,为了几次无足轻重的磕碰受到的气不远千里过来直接绑人毒打。他的报复充满不确定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得想办法逃走。可自己和世林四肢受缚,旁边又有冯建新与一帮狐朋狗友虎视眈眈。或许变身成僵尸可行,毕竟力大无穷,挣脱绳索打几个三流混混还是可以的。问题是,变身并不能随心所欲。自己还没掌握那股奇异的力量运用自如。 凌天奇看向凌世林,凌世林也看着凌天奇,两人眼中眼中皆是紧张、惶恐、无奈。凌世林本之前打算出小区溜达一圈,作有助消化的饭后运动。谁知刚出门没多久就突然窜出几人强行堵了嘴巴,捆了手脚给带到此地。期间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做了什么出格的坏事,惹了哪方强权富贵,竟然又让人绑了。王东事件还未过去多少时间呢。直到冯建新等人的出现,一切才迎刃而解,水落石出。天哪!难道今夜要与天奇抛尸荒野、一命归西? 言听计从的马仔拖出嘴里堵着布团的凌世林,像拖一头炫耀猎人如神枪法的猎物,比如羚羊、山猪、野牛之类的动物,完全没有一个人应有的起码的尊重。戴铁链的大个子带头踹了凌世林一脚,他手下的马仔跟风般上前对凌天奇两人拳打脚踢,下手颇重,分外卖力。更有甚者,狗腿子本性使然,翻出了钢管、棒球棍,准备在主子面前好好表现一下,争个头功,博取好感。 凌天奇两人举起双手护头,身体缩作刺猬防御状,让无眼的拳脚落在背上、手脚之外。可手脚并不是玄铁锻造,金刚浇筑,挨打还是会青,会肿,会火辣辣的疼痛。 得快点变身,不然伤经断骨是一定的。而且就算自己依靠僵尸的恐怖恢复能力扛过去了,凡体肉胎的世林也会捱不住野蛮殴打,一命呜呼。话虽如此,可真要做起来,却又是另一回事了。 自己不是想变就变,需要机缘巧合,借助一点外力。可越是想变僵尸,身体是越发的沉着冷静。当然,重点是静,没半点变化的迹象。凌天奇感觉爱德华·墨菲提出的墨菲定律仿佛一把无解钥匙的铁锁将自己死死锁住了,榔头砸,斧子劈都破不开。焦灼、无奈、害怕、愤怒,这些情绪一并在心里回荡。凌天奇此刻无比渴望力量。也许,熟练驾驭僵尸的能力已成当务之急。不为了充当悬壶济世、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只为了摆脱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尴尬局面,以求自保。 拿球棍、钢管的的马仔锤了凌天奇两棍,打得凌天奇青筋暴起,脸红耳赤,哼哼唧唧,胸闷气短,咳嗽不已,仿佛骨架要拆散般难受。凌世林闭眼偏头,不忍直视。马仔满意地收手,秉着人人有份的原则走向旁边的凌世林。凌世林连忙后爬,啊啊啊啊个不停,似在叫嚷着“不要过来”的话,可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无所顾忌的马仔一步步走到他身边高举握棒的手臂作势劈下。 第一百一十四章黑夜无常 “停!” 凌天奇忍着痛大声喝止。现在无论怎么说自己的肉身绝对比凌世林强大,恢复能力又强,只要挨过这顿打,明天起来又是一个恢复如初、活蹦乱跳的健康人。而且身体指不定在危及性命的紧急关头变身成功,得到隐藏在身体的强大力量,实现华丽的反杀。 “有种冲着我来!”经过深思熟虑的凌天奇此刻的神气很像星爷电影《功夫》里从袁祥仁饰演的乞丐手中买下武功秘籍如来神掌修炼后,急欲铲奸除恶、除暴安良的主角自信满满的“放开那女孩”,声音沉稳,底气十足。 或许洪大音量让凌天奇的话语充满了威势,马仔的手僵在了空中,并没有破风而下。冯建新等人也惊讶地转头看着凌天奇,像给寂静黑夜里突然的嘭声大响吓一跳一般。 冯建新回过神来又是一阵恼怒,他走到马仔身边夺过其手里的球棍,风风火火地跨回凌天奇面前劈头盖脸打去,嘴里叫嚣着“你挺能耐,挺义气呀?”倒有几分刁蛮公主恼羞成怒的感觉。 凌天奇护头抵挡,冯建新打出的几棍几乎都格挡在手脚之外,除了正中鼻尖的一击必杀。咚的一声闷响,球棒棒头穿过手掌砸在了鼻尖。瞬间,凌天奇眼前金星纷繁,鼻子生疼,暖暖的液体涓涓流出鼻孔,滴在地上,一朵两朵三朵,仿佛腊月的梅花鲜艳的盛开。鼻梁断了吗?凌天奇感觉不到鼻子的存在,好像自打娘胎出来就没有这个器官。 凌世林看着为救自己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的凌天奇人不人鬼不鬼的惨样,心里很不是滋味。什么时候自己就成了一个胆小懦弱的无能之人,对于陷入危险境地的重情重义的朋友不能施以援手,而只在冷眼旁观,精神援助都不曾有过,这是一个友于兄弟的同窗挚友应该的吗?看来必须做点事情支援危机一发的天奇。只是绳捆索绑,自顾不暇,怎么抽身帮天奇?宛如泼妇闹事牵着祖宗十八代指天画地的大骂一番?涂个一时痛快?帮得了谁?然后呢?整完天奇,下一个就是自己。 “有骨气!” 穿韩潮休闲西装的男人似称赞又似讽刺的说。随即单手解松领带,对与冯建新一同前来的另外两人说:“帮手,别再歇着,出力啊。” 碎花格子衫活动着脖子、指关节,邪魅的笑,“也是,还有一个素未谋面的漂亮妹子等着我嘞。” 那个站在暗处看不清着装容貌的人形黑色剪影幽幽地说:“想多了,那可是冯某人指定的媳妇,咋们只是陪过来打酱油的,见证一下幸福。” “也真怪,冯这浪荡风流之人,环肥燕瘦、淡妆浓抹,什么类型的女子没玩过,也算阅女无数。竟然能有人让他沉静下来打算结婚成家,这是何种惊世绝俗的魅力。想来他口中的马苏华是个国色天香、完美无瑕的女人,足以让所有健康正常的男性铭心惦记的绝世尤物。” “弄的我都想一睹芳容为快,见识一下绝代佳人风华正茂的倾城之姿。欸,要是她不同意怎么办?” 人影似乎这类事情没少干,不知多少无知少女惨遭祸害,经验累积丰富到令人发指,颇有心得的说:“强行搞大她肚子,生米煮成稀饭。女孩怀上孩子后就老实了,一切无需多虑,自然水到渠成。” “喝,志在必得啊!” 冯建新疾言厉色,“别废话,叫你们过来是请你出手相助,毕竟人多好办事,不是让你们闲聊八卦嚼舌根,论长论短。” “生气啦?”韩潮西装男对冯建新的怒火不为所动,他波澜不惊的说。“帮当然是帮,不过别忘记你的承诺。” “知道。知道。”冯建新极不耐烦。 漂亮妹子,冯建新内定的媳妇,马苏华?凌天奇想不到这伙人竟然另有目的,欲将一肚子坏水泼到马苏华身上,甚至想强占马苏华。还好马苏华搬家远走他乡,他们注定空手而归,但凌天奇对冯建新几人无拘无束的胡作非为感后背生寒。世界似乎对这伙人没有任何约束、限制,他们的所作所为太过自由任性,会对他人造成无可估量的恶劣影响,甚至伤及性命。就像没有铁笼禁锢的不知天高地阔的狮子豹子,经常有意无意的袭击人。 “冯哥,这种粗活,交给我们就可以了。包你气消怒散,浑身舒坦。”马仔头目,戴铁链子的大个子拍着胸膛保证。 “不行!”冯建新直接拒绝提议,“我必须亲自殴打这两个贱到骨髓的贱人,比较有快感。要不然我千里迢迢赶过来为的什么?” “秦时月你们别动,我答应你的到时后自然会给你。我要你帮忙的劲别给我浪费在这种事上,不稀罕。”冯建新制止韩潮西装挽袖擦掌走向凌天奇的举动。 秦时月一脸不爽,宛如一场电影看到如醉如痴、全神贯注、欲罢不能的**时刻,突然发生的停电事故致使屏幕画面骤然黑暗。就好比摸了一手明明可以胡十三幺、大四喜等大牌型的好牌却让人屁胡给截胡了,苦恼之情不消说,只想打人,如果不犯法的话。他失意的住脚看着冯建新,牙齿轻咬,发出“啧”的响声,悻悻的回走,干脆拉开车门坐到车里点了支烟玩起了手机。其余二人见秦时月无言的坐回车上,也都上车关了车门。 夜空下的水泥废厂似乎成了冯建新的个人秀场,他是掌握主动的绝对主角,在这里他可以化身帝王,做尽他喜欢的事情。而他也正是遵从了内心的想法,肆意而妄为,全力踢打凌天奇发泄往日攒积的怒火。凌天奇徒手抵抗,只求身体在击打下变身成功,但事与愿违,身体除了青紫浮肿、流血骨裂并没有期盼的变化。 想做点什么的凌世林努力摆动身体欲起身,但收效甚微。就像四脚朝天的乌龟,再努力的摇晃肢体也很难翻个儿。要知道,一个手脚被缚的人是很难从地上爬起来的,除非是有武术功底的练家子之流,能靠着超强超韧的腰力以一套鲤鱼打挺之类的骚气操作顺利起身。凌世林是断然没这本事的,他只是个才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普普通通的高中毕业生。看着凌天奇惨遭虐待、摧残,他惭愧无地,他认为自己虽然没有亲身蹂躏凌天奇,但对救援凌天奇无能为力、让冯建新的无情摧残得意继续便是最大的过错。他内疚,深深自责,进而突生怒火,义愤填膺,他怒目切齿,盯着冯建新。这货,该死! 第一百一十五章逃过一劫 正当凌世林心无旁怠地构思反击计划,反复推敲,推倒之前不完美的假设,不断完善之际,冯建新似乎打够了,攒积的怒火如潮水涌退。他最后重重踩了凌天奇一脚,以说不出是欣慰还是得意的表情笑了。 “回来那几天,饭吃不好觉睡不着,就想着怎么复仇雪恨,现在舒服了。”他笑着走向秦时月所在的车,坐上副驾驶。“走吧,走吧。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 “仅仅如此?单单傻愣愣地打一顿?”碎花格子衫对冯建新难以置信,“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啊。” “关你屁事,我自有主张。”冯建新狂妄地说。 秦时月笑了两声,不以为然,右手转了方向盘一圈,手指按着一首不知名的歌曲的节奏敲击着,发出皮质物沉闷的响声,没有说话。 “走吧,走吧。” 秦时月松手刹开车走,车子经过马仔旁边时,冯建新叫声停车,按车窗下的遥控板沉下玻璃车窗,抛下放在手套箱的两捆百元大钞,说:“我改变主意了。给我每人卸下一只手,让他们留个终身难忘的记忆。” 秦时月饶有兴趣地看着零时变卦的冯建新又哼笑两声,分不清是轻视嘲笑还是会意一笑。碎花格子衫乐了,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这才是我认识的那个冯建新嘛。” 凌天奇、凌世林听完身躯一震,不寒而栗。如天气风云般变化无常的冯建新称之为变态也毫不为过,上午晴空万里、艳阳高灼,下午却是乌云闪电、暴雨滂沱,转念之间便要断人双手,其手段之残忍、毒辣,与《倚天屠龙记》喜怒无常、动辄杀人的天山童姥相差无几。 头大脖粗的马仔头目捡起钱,毕恭毕敬地目送冯建新等人离开,那模样仿佛在说财神爷一路走好,恕不远送。马仔头目等冯建新走得没影了,转身看了眼凌天奇与凌世林,从车上拔出一把短柄***,拇指刮了刮刀锋试试刀的利钝,说:“小子,别怪我们无情,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已,要怪就怪你们不达时务,为什么要跟有钱人过不去是不是?为什么要跟钱过不去呢?你说你是不是犯贱。” “抓紧了。”马仔头目吩咐小弟,接着严然肃穆,举起手里迸着寒光的***,斩向凌世林的手。凌世林全身哆嗦,颤抖不停,不知是吓破胆还是想挣脱束缚,躲过刀斩。 凌天奇瞳孔骤然一缩,不能说是眦目欲裂,但眼中的愤怒、担忧、害怕不必明说。手起刀落,凌世林手臂与身体分离,血花飞溅,凌世林带着断臂的疼痛满地打滚。不,自己绝不会让血腥、不幸的一幕发生在眼前,绝不。他看着离凌世林手臂越来越近的刀,心胆俱裂。血脉在惶恐、救人心切的刺激下不由自主地扩张,呼吸越发急促起来。凌天奇感受到强大的力量正以熟悉的方式从心脏顺着血管的血流运至全身各处。 “住手!” 獠牙刺破牙龈,虎啸龙吟,强大的能量促使声响化为肉眼可见的音波,震得灰土沙石漫天飞舞,树木房屋摇摇欲倒,马仔一伙捂住耳朵仓皇逃奔。看过星爷《功夫》的人应该清楚,元秋饰演的包租婆以狮吼功对抗火云邪神,强大的音波功震塌房屋墙壁无数,逼得火云邪神连连后退,斧头帮一众紧捂耳朵死伤惨重。现在的场景与之如出一辙。 马仔头目扔下***,指头恨不得堵进耳朵最深处,可还是不能阻止音波的渗透。他双耳嗡鸣,已听不见任何其它的声音。小弟仓皇逃走的画面宛如只有嗡嗡声的有色电影。 杀光他们,杀光他们。这类人欺良压善,专行凶暴,栽在他们手里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且非死即伤。凄凉惨况,无数人遭殃。他们该死,喝他们的血,食他们的肉!伴随力量的泉涌,一股嗜血的冲动在体内肆意狂躁,不断煽动凌天奇杀人喝血。是那藏在身体最深处的魔音!它又出来了! 凌天奇有些害怕,他感觉自己异变的同时,一只恶魔悄无声息地钻进体内,在血液里蛰伏下来,准备时机成熟之际掀起滔天巨浪。现在它只是试探性的小动作,采取旁敲侧击的方法,用涂满蜂蜜的花言巧语引诱,并未有过激的行为。但凌天奇总感觉这背后藏着一个无人知晓、惊世骇俗的大阴谋,让他迷失自我只是阴谋诡计的初始步。它仿佛在向凌天奇宣言:游戏开始! 凌天奇不明白体内是否种下恶魔,但他抗拒迷失自我。他害怕在魔音的蛊惑下,自己真的展开一场残忍屠杀。对鸡鸭都不敢宰杀的人,杀人令人望而生畏。尽管从某种程度上说,欺压善良的马仔算不上堂堂正正的人,只是披着人皮的凶兽。但凌天奇依旧不想大开杀戒。马仔的手段固然让人气氛,可这一切的背后,冯建新才是推手,始作俑者。砍人双手也是他的吩咐。但凌天奇有些不明白,自己竟然不想报复冯建新。就因为冤冤相报何时了? 凌天奇乘着马仔溃散之际,伸手去拉凌世林。凌世林也收到音波的波及,捂着耳朵表情痛苦地蹲在地上,脑袋嗡嗡一片响。凌天奇握住凌世林的手,风驰电掣的速度施展开,全力飞跑。等马仔回过神来,两人早已逃之夭夭,远在几千米之外了。音波功?凌波微步?武侠小说里的隐世高手?这家伙还是人吗?马仔头目捡起掉在地上的***,看着东倒西歪的小弟,震惊不已。该如何向财神爷交代呢?马仔头目为自己的办事不力头痛不已,烦恼到不行。 凌天奇拉着凌世林跑到街上,夜深人静时行人特别稀少,凌世林还未清醒。他只记得凌天奇大吼一声,接着耳朵巨疼,脑袋嗡嗡作响,白茫茫不明人事。现在他的耳边还环绕着蚊子般的嗡嗡,挥之不去。 凌天奇却舒了口气。逃过一劫,万幸! 第一百一十六章你大爷终究是你大爷 那嗡嗡声余音未绝,凌世林忍着疼痛慌忙查看双手是否异处。他先是小心地查看,接着抡圆手臂风火轮般放开甩,弯曲伸缩自如,完好无损。没有**。他心里窃喜,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 “冯建新这贱人竟然想砍老子的手!真是该杀!有机会定要挖他家祖坟,再把他们的骨灰挂到人民广场受尽日晒雨淋,狠狠鞭尸,最后挫骨扬灰!”凌世林小拇指打着圈掏耳朵,像是要掏出深藏在耳蜗的嗡鸣声一样。然后是一阵后怕。“还好有你!要不我手就断了。天奇,没想到你还会武林失传已久的狮吼功。有料有料。怎么,马苏华教的?”凌世林毕竟和驱魔龙族马氏家人待过一段时间,也见过妖魔鬼怪、美女画皮,对于凌天奇这种大喊大叫震退敌人也就坦然接受了。只是脑回路有些新奇,竟以为凌天奇的功夫师承驱魔龙族,是马苏华的所作所为。这样倒也好,省得编造谎话解释。 “对,她手把手教我的。”不知怎么,凌天奇听到“马苏华”三字,心里很不是滋味,像几天没洗的汗臭衣裳披在身上,黏黏搭搭,油腻烦人。为什么这么在意马苏华?是爱?难道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爱是两个人的事情,自己单相思打翻满罐醋,酸个什么劲。而且马苏华对自己没什么超越友谊的感觉,纯粹朋友间的喜欢,中规中矩,本本分分,自己一通乱扯,真的有些讨厌。 “我们先回家。总之要小心。” “冯建新那贱货还敢来?当我们警察叔叔闹着玩的吗?他眼里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凌世林自信地说。他不信冯建新够胆卷土重来,来一记回首杀。 凌天奇摇摇头表示不赞同,“法律是给穷人设立的,富人总有特权。特别例外,你懂的。” “屁嘞。他也算富人?”凌世林摸了摸口袋,掏出一叠钞票,“还好我带着钱钱,回家还可以。只是这大半夜的,打得到车吗?对了,你河东狮吼功震聋冯建新的狗腿子后,怎么回的这里?” 凌世林摸着后脑勺,“说来也奇怪,就算你开车以逮虾户的速度也得十几分钟吧,怎么一下子就突然回了市区?” 凌天奇眉头一皱,马上松开,“凌波微步知道吗?功至大成境界,不仅什么暗器攻击都可轻松躲过,而且日行千里不在话下。” “这么神?”凌世林一脸不信,“你才修炼几天,就大成境界了?” 凌天奇竖起食指微微高过头顶指向无尽夜空,“这种事情很讲天分的。像我这样随随便便就功成行满,乃百年难得一遇的武学奇才,那叫做‘天才’的词语就是为我量身打造的。要在古代,武林盟主的宝座非我莫属,无人能及。” “哼哼。我信你个胸大屁股翘的大头鬼。”凌世林哼笑不停。 凌天奇指天的食指划过额头,甩了一下,“羡慕,嫉妒,然并卵。” 凌世林把钱装回兜里,“那感情好,正好可以省下一笔路费,就用你日行千里的凌波微步带我回家,可好?” 凌天奇见眼下无人,店铺紧闭,只有路灯吐着微弱的亮光与广告招牌的炫彩霓虹灯不甘寂于黑暗,当下便答应凌世林。他避开监控器,走到摄像头不能拍到的角落,招呼凌世林过去,像伐木工人抗木上肩那样费力地扛起凌世林,却发现眼里的赤红褪去后再变红已然难上加难,那股隐藏的力量并不是他能随心调动的。 “大哥,你猪肉佬抗猪卖呢?”凌世林晾在凌天奇肩上,像被抱住的狗狗那样手忙脚乱地挣扎,大叫“放我下来”。 凌天奇放下凌世林,有些无奈,有些生气,“先前可能是冯建新手下的缘故,危险激发了我天才的本能,凌波微步得以重现江湖。现在无惊无险,安定平稳,我施展不出。” “哈哈哈哈哈哈!就知道你不行。”凌世林胳膊夹紧胸膛大笑不止,笑声在安静的夜里格外响亮。“你所谓天才的本能是逃跑?” “对战最终奥义——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正所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三十六计,走为上策。逃跑是一门高深莫测的学问。正面刚固然好,可硬刚不过,遁走的价值就体现了出来。智慧的选择,实力得到保存,颜面换取力量,虽然有些小丢人,不过为了大义,面子问题什么的都是小问题。总不能为了几滴奶油放弃整个喷香的大蛋糕吧?”凌天奇拍了拍凌世林的肩膀。 凌世林做了个加油努力的握拳动作,“既然你这么正,不如你再好好练练功夫,我们择个良辰吉日杀回去,给冯贱人迎头痛击,以报大仇,怎么样?” 凌天奇看着凌世林认真的模样若有所思,“想法不错。待我神功大成之日,便是报仇雪恨之时,好不好?不过现在我们要先回家,才能修炼,变强,才能东山再起,雪恨消灾。” “太晚了,我们找个旅馆对付一晚,明天再走吧。”凌世林说。 凌天奇目光转移到炫彩霓虹灯上,接着看着深沉暗淡的夜空点点头,“也好。” 毕竟是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虽然极少来这边,但凌天奇两人还是凭着出色的记忆找到一家简陋的小旅馆,尽管记忆中这家旅馆的地理位置有些模糊不清。 这是一栋没有电梯的四层楼,天台拉着一条条纵横的铁丝,上面晾着白色的床单,好像刚洗过,没有晾干后迎风起舞的灵动,倒像是抹了强力胶一般硬邦邦的吊在那,可能还淌着水。门口是一块钉在墙上的小黑板,上面红色粉笔写着单人、双人或三人的普通房、空调房、电脑房的价格。凌天奇走进连卷门,前台是一个地中海式的秃头,即头顶光光,后脑勺与鬓角却有茂盛的卷发。四五十岁的皱纹脸,两撇修剪堪称精致的小胡子。带着慈爱的笑容。 “小伙住房吗?” 这不是废话吗?不住宿来你这吃宵夜啊。“开一间两人房。”凌世林拿出身份证。 虽在半夜,但老头精神抖擞,没有一丝瞌睡的意思。他戴上老花眼在一本写满名字身份证号码的册子上登记,眼光高过鼻梁上的眼镜扫射凌天奇,问:“你的呢?” 凌天奇尴尬又不失礼貌的一笑,“忘带了。” “没有身份证不能入住哟。”老头说话时嘴巴特别像在咀嚼食物。 凌天奇挠挠头,“我记得身份证的号码,你看可以吗?” “不行。”老头态度坚定。“上面是这样的规定。” “别那么死板嘛,大爷。”凌世林劝其改变初衷,“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给我们睡一下,钱照样给又不会少,何必呢?方便他人便是方便自己。大爷,日行一善,终成大德。我一看你就知道,您乃大成德者,功德无量。” “我们也住在这个城市,就在云海路那边,无奈遇到麻烦,导致逗留至半夜,这个无需细说。我们原本打算回家,可大半夜的打不到车,只能来住宾馆了。大爷,其实你真不用担心什么,你看我们像作奸犯科的在逃犯吗?” “有点。”老头推了推老花眼镜。 “你真幽默。”凌世林嘴上笑嘻嘻,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驰而过。他想,要不是看你是长者,现在又有求于你,我早就问候你家全部女性成员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吸血困扰 凌天奇两人磨破嘴皮,费尽口舌,扒拉扒拉一大堆有的没的,好话连篇,赞美之词接三连四,都可以编成一部赞美诗集,或者说一味的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又指天起誓,保证自己大大的良民,总算说服大爷用凌世林的身份证开了一间房。 夜已深,两人有些饿,饭馆超市等可以买到充饥物的地方全部关门,两人只能在旅馆内要了两桶酸菜泡面加两根写着泡面搭档的火腿肠。老头烧了开水冲泡。两人填饱肚子便洗澡睡觉。凌世林很快睡去。凌天奇躺在床上却还在想为什么不想找冯建新报仇,久久不能入睡。冯建新对自己与世林的毒打,还妄图剁手的事就像从没发生过。他为自己的不记恨感到惊奇。这与过去的自己大相径庭。不想报仇吗?不,要,必须要。扭断他们罪孽深重的脖子,喝光他们罪恶滔天的血——总有一个声音劝说凌天奇杀死冯建新。凌天奇很害怕。 自从农家乐跌落山洞归来后,这不知是否真的存在于身体的迷离之音就不止一次地蛊惑人心,想让自己嗜血成性,成为杀人如芥的凶残魔王。但它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让自己迷失自我,永远的沉沦黑暗,成为一具没有七情六欲,只知屠戮生灵的杀人机器——僵尸?远没这么简单吧。 僵尸,以血为食的邪恶生物。血液对于它们竟然只如同青草之于山羊,仅仅是一副支持生活的口粮。可那些血液的提供者呢?花猫,兔子,田园犬,甚至是,人,就只能被掐住脖子,任由施暴者獠牙刺破皮肤,榨干每一滴鲜血,绝望的等待着死亡?凌天奇清楚地记得自己没有一次吸食血液的经历,无论是高矮肥瘦、贫穷富贵各不一样的人,亦是可爱的食草动物、残暴的食肉动物。没有一次,他很庆幸。 但以后呢? 现在很可能只是身体的异变不够彻底,没有干脆地变成以血为食的僵尸。而是循序渐进,就像胃病,绝不是一朝一夕促成的,它是经过长年累月的隔一餐吃一餐、暴饮暴食等不规律的饮食习惯引起的。而自己很可能就是处在无痛无痒的过程中。当这个过程完成时,疼痛便如缠身的恶鬼如影随形了。那时说不定自己的肠胃已经容不下一滴油、一粒米。那些荤的素的,蒸的煮的,油腻的清淡的美味饭菜含在嘴里就像嚼着一坨长有蛆虫的屎,只有恶心地吐出来,绝不会波澜不惊地吞下去。那么一切都明了了:唯有鲜血能提供自己活下去的能量。可血液从何而来?猫狗?牛马?或者是,人?杀人取血,吸血致死都不是凌天奇期望看到的。可不可以每个人只吸一口?那一天口粮得找多少人才能食饱,时间长了也会露馅。纸终究是包不住火。也许从这个时候起,生存俨然成为一种不可饶恕的罪孽。到时候如果长期吸不到血液,饿昏头脑的自己会不会对身边的至亲好友痛下杀手。生我养我的父母,情同手足的凌世林,心怡已久的马苏华,以及形形**出现在生命里产生过羁绊的人。凌天奇看着左边床铺熟睡的凌世林脑补他倒在血泊中血肉模糊的样子不敢想下去。 不管好与坏,善与恶,人血是断然不能吸食的。凌天奇下定决心。猫狗等家畜这么可爱,它们也除外。那还有什么可以吸食,老虎、狮子等野生动物?先不说自己能否制服它们。在这个生态平衡严重倾斜,华南虎、东北虎、大熊猫都被列为国家保护动物的时代,一个高度发达的现代都市,除了动物园存有一两只仅供游人观赏之外,全部集中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找到它们不知要翻越多少高山,趟过多少大河,克服多少艰难险阻。不切实际,自己没这么多空闲时间与闲情雅致。 又或者老鼠蚊子? 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一天吸死几十只,谁也不会在意低劣卑微的它们,更别提关心,甚至有些讨厌,将天天钻在垃圾堆的它们划分为危害幸福生活的害虫之列。城市老鼠出没的是下水道、垃圾桶之类脏乱不堪的地方,凌天奇觉得这种吃脏喝污的生物体内的血液也是肮脏的,口感肯定不咋地,难以下咽。至于蚊虫嘛,不知道没叮过人的屁大一点的蚊子有没有血,就算有,估计也是以滴计量,吃一餐得抓多少蚊子?而且某些不老实的蚊子去吸了艾滋病病人的血,自己感染艾滋病毒怎么行,就不能和心爱的女孩做羞羞的事了。那对于身心是何等的折磨——已然忘记僵尸百毒不侵。而且一人一尸圈圈叉叉行为何等怪异。跨越种族的爱恋交配?要是个女僵尸还差不多。 凌天奇翻来覆去想了很久,得出个买猪血喝可能行的结论。母亲经常在菜市场买猪红回来打汤喝,照母亲的说法,猪红汤可以清洁肺部因呼吸积淀的杂污。与豆腐、粉丝一道,加撒香菜葱花,那味道别提有多棒了。生吃估计也可以,凌天奇想。可如果这个思路行得通,吸食猪血能行,为什么其他僵尸还是跑去吸人血?人血必定有不可替代的至关作用。 要是有个僵尸方面的行家问一下就可以解开迷惑了。南毛北马,驱魔龙族。凌天奇想到魂牵梦萦的马苏华,心中烦恼。她不辞而别,什么都没留下,音信全无,也不知身在何方,过得怎么样,开不开心,快不快乐。凌天奇抱住枕头回忆着与马苏华徒步山林勇闯古墓的时光,她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仿佛拨开云雾的月亮一般明亮起来,千娇百媚,光洁夺目。想着想着,如在云端的凌天奇甜甜地睡着了。 次日一早,汽车来往驰骋的呼啸声惊醒了两人,凌世林拿回押金身份证便和凌天奇各奔东西各回了各家。凌天奇害怕冯建新再找麻烦,特意和凌世林约定蹲在家,哪也不去地待几天。期间除了吃喝拉撒睡觉,其它时间几乎都坐在椅子上喝着杀精的可乐、就着致肾亏、不含糖的薯片、锅巴、辣条上网游戏看片聊天,屁股都坐麻了,凌世林甚至产生了翘臀美女便是这么天天坐,日日坐才坐出了个惊世骇俗的大屁股的错觉。他渴望释放,渴望乘着风,迎着浪,站在顶峰中,死命地浪。 宅男生活苦不堪言。并非只有凌世林有这种感觉,凌天奇也感同身受。凌天奇感觉自己胖了几十斤,却很空虚,很飘飘然,实乃虚胖,现在见到可乐薯片就想吐。所谓肥宅肥宅,越肥越宅,越宅越肥,无穷尽也。肥宅,便是这么来的。他决心抛开一切,来一次酣畅淋漓的痛快之旅。他可乐薯片扔进垃圾桶,仰天长啸:“去他的冯建新,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两人做着心驰神往的游玩计划,却没留意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报道日期的临近,正当他俩准备无忧无虑大干一番时,学校开学了。凌世林对付之东流水的计划只有一个字。 靠! 第一百一十八章大学报道 天朗气清,微风撩人。一列进站的火车在铁轨上慢慢滑行,缓缓停下。 车门打开,无数手拉行李箱,大包小包抗在肩上的旅客牵儿带女举止亲密地走下车。背着蓝色双肩包,推着拉杆箱的凌天奇夹在人群中跟着通道出口的绿色提示牌走出火车站。母亲放心不下,毕竟凌天奇很少出门,想陪他一同过来,但凌天奇觉得自己不是三岁小孩,上学报道还要家长陪同,老脸有些挂不住。这么大个人了,交学费这种小问题还成问题?小问题,都不是问题。凌天奇有些好笑,母亲是怕自己找不着路还是怕人贩子拐,骗子骗钱?多余的担心,便果断回绝了母亲,打算只身前往。 站外,是一个宽大的露天广场,周边色泽艳丽、喷芬吐芳的花坛鲜花呈圆形包裹着广场,凌天奇只觉得好看,却并不认识什么花。中间几株手艺人精心修剪过,半人高的盆栽枝繁叶茂、生机旺盛。盆栽点缀的平台立着三面旗,因为无风,无力地耷拉着。凌天奇只认得三杆最中间,同时也是圆形广场圆心的,熟悉好认的鲜艳旗帜——五星红旗。凌天奇驻足观望,出来和进站的人在这里如两股相冲的风,插肩而过。已经有学院的的人挂着用彩色油性笔写的欢迎新生的纸牌迎接学生们的到来。凌天奇以为得费些功夫开导航自己找过去学校,现在好了,人家高瞻远瞩、有备而来,车子直达学校,倒也省时省力。 凌天奇走到他们面前,遮阳棚下一个戴着黑色镜框眼镜的男子笑脸盈盈迎上来,问到,“同学,报道?” 凌天奇点头称是。黑框眼镜男一指身后的大巴车,“上校车,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凌天奇收回手拉箱的拉杆,将箱子平放在左侧乘客区座位下方的行李舱,背包提在手里走上大巴。大巴人未满,大多数只是靠窗位置坐了人,见到凌天奇的到来,便以打量陌生人的眼光上下左右全方位地扫射凌天奇。凌天奇让人盯得一阵不安,尽管其中不乏微笑点头致意的友好者。他背包搁在自己腿上,在最后排右侧靠窗的位置坐下来。 “你好!我叫廖树达。廖凡的廖,玉树临风的树,通文达艺的达。同学哪里人?” 前排座位一个戴着复古设计、纯钛框镜眼镜的男生热情地打招呼,递出白白净净的友谊之手。凌天奇同他握手,只感觉他的手如处在豆蔻年华的少女般细腻滑嫩有光泽。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凌天奇笑着说出《橄榄球》的歌词,忽然意识这样回答不妥,对方不是凌世林,他们间的关系还不足以达到任何玩笑都能随便开的地步。 “一代伟人的故乡。”凌天奇想使自己的答复尽量显得既隐晦又十分诙谐幽默,可结果似乎有些事与愿违,并不隐晦,简直一目了然,明眼人一听便知。特别是他又画蛇添足的加了一句“让中国人民真正站起来,当家做主,翻身把歌唱的那位。”也显得不够风趣幽默。 “新中国的缔造者?”廖树达果然一猜即中,不费吹灰之力。 “对头。”凌天奇点头。“你呢?哪儿人?” 廖树达想了下,说:“武学泰斗少林寺坐落的地方。” 凌天奇顺口夸了句,“南尊武当,北崇少林。你那的烩面挺好吃的。” 廖树达谦虚的回应:“你们那的安东鸡、麻辣子鸡也不赖啊。” 话题打开了,两人越说越有味,越聊越投机,不知不觉中巴士已座无虚席,蓄势待发。司机油门一踩,满座的巴士即可启程,往学校方向行驶而去。途中左拐右绕,交通灯等红灯时费去不少时间,不过聊得入神的凌天奇全然不知,连何时经过的校门都毫无时间概念。 呲的一声响,巴士停下,众人收拾行李下车。因为凌天奇乘坐的位置靠后,所以只能等前头的同学熙熙攘攘的下去,过道才腾出空位来下车。 车外是一片空旷的场地,确切的说体育竞技用的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环形跑道,应有尽有,而乒乓球台旁有块区域堆满了公园里那种备受大爷大妈喜爱,没事便是鼓捣一下午的健身器材。环形跑道内,这片椭圆形的空地上,四脚架地的遮阳棚如一顶顶雨后新生的蘑菇般直立着,又像训练有素的士兵紧急集合那样整整齐齐排成排。而伞棚之上拉着一条巨型横幅——新生报到处。 遮阳棚下是这个学校各个院系迎接新生的志愿者,其中有男有女,有高有矮,有胖有瘦,却大体年轻,毕竟全是学长学姐之流。当然其中也有个别年事已高的辅导员。在他们的引导下,对报道茫然无措的新生井然有序地办理入学手续。凌天奇与认识不久的廖树达挥手告别,看着挨肩迭背的人群,寻找自己专业所属的院系。竟有相当一部人是由父母陪同而来。 迎面走来一个面带微笑的美丽学姐,她热情地问:“同学哪个系的?” 凌天奇举起录取通知书,“土木工程系。” “这边。” 学姐礼貌地做了个请的姿势,领着凌天奇走到两男两女的伞棚下。她与其中一个握着巴掌大电风扇吹脸的女子打了声招呼,又与另外三人问声好,留下一句“你们系的”便走开了。 吹脸的女子放下风扇,拿出几张白纸黑字的表格,并让凌天奇出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凌天奇一一照办,出示证件,提笔填表。完毕,女子收好表格,给了宿舍房间号及报到证,问凌天奇,“知道哪里办理住宿吗?”凌天奇摇摇头,“不知道。”女子拍了拍身边一个瘦小个子的肩膀说:“猴子,你领他去办住宿。” 外号“猴子”的瘦个子拿起凌天奇的报到证,说:“跟我来。”便领着凌天奇来到住宿管理中心。“猴子”对着寝室阿姨出示报到证,阿姨让凌天奇填写了个人资料,便给了宿舍门钥匙并告知哪里领取被褥。 “你先上去放行李?还是先缴学费?”“猴子”的软绵绵的声音问。 凌天奇觉得拖着行李箱有碍行动,便说:“我还是放置行李先。” “也好。”“猴子”指着一条人流活跃的道路说:“等下你顺着这条路去财务处缴费,然后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再去学工处办理保险,最后再办个校园一卡通就行了。恩,明天还要办理入学手续,你可以休息一天,后天参加开学典礼。会有辅导员告诉你的。” 凌天奇心想这人怎么如此冷淡,没一点学长该有的样,人家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他帮个一半便草草了事,真不近人情。“猴子”似乎看出凌天奇的不满。他说:“放心,跟着人流走,到了财务处我们系有人在那,你有什么不懂可以问他们。我先回新生报到处,还有很多同学需要帮助。” “谢谢。”凌天奇心里好受了些。 第一百一十九章入住 这里共有十栋宿舍楼,左边五栋为男生宿舍楼,右边四栋为女生宿舍楼,一栋为教工楼,中间有一条小道隔开,路边修筑铁栏杆工事,以防内心躁动的人图谋不轨。凌天奇走到第四栋,楼内没电梯,攀梯而上,走到四楼,有些气喘。这种楼结构简单,共六层,和公寓式酒店极其相似,既中间一条过道,两边便是蜂窝似的一格一格的房间。凌天奇找到四零七号房,掏钥匙打开的房门。是一间四人房。房内四张两层设计的木床,上铺睡人,下面是放置书本杂物、可供读书写字的书架柜台,另附靠背木椅一张,可塞入柜台下。门把手靠墙位置嵌着四四方方的电灯开关,凌天奇抬头,上方挂着一台格力牌的空调,插头没插,凭空吊着。再转身,里面有一道直通阳台的带玻璃窗的门。灿烂的阳光从窗户透明玻璃流淌进来洒在地板上,溅起一片耀眼的光彩。 凌天奇在门口左边的床铺撇下背包、手拉箱,走过去拧开阳台门。门后的左边是一个半人高、镶镜子的洗漱台,龙头没关紧,正啪嗒啪嗒滴着水。上方拉着三条铁丝,作晾晒衣服之用。右边是厕所,厕所门虚掩着,凌天奇推开,看见方便用的蹲坑以及一台白色的电热水器。 这里就是要生活几年的地方,自己远离熟悉的人,熟悉的物不远千里孤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地域,凌天奇不禁有些惆怅。他感慨万千地趴在阳台护栏上,怅然若失地望着对面那栋楼。有人进门,有人出房,有人放置行李,有人铺着床。凌天奇无意的低头垂目——托着空调外置机的铁架上夹着一只吃完的泡面空桶,桶里搁着几团由白泛黄、变黑的发霉的卫生纸。烦人,学费没交,被褥没领! 反正没人催,索性晚点再去交。凌天奇问了宿舍阿姨便利店的方位,花十几块钱先去买了把锁柜子的锁,然后领了被子回来铺床。被褥应该是学校专门定制的,尺寸刚刚好,不大不小,垫被与床板面积对等。所以凌天奇也没费什么功夫,被子丢上床,脱掉鞋袜去扯拉边角很快便铺好了床。 凌天奇躺下来稍作歇息。垫子较薄,没家里的软和,有些硌背。盖的军绿色被子像是部队上给军人发放的那种。感觉不开空调的情况下,春秋睡着热,寒冬睡着凉,略显多余。凌天奇决定再买一床被子备不时之需。 这时候的天气还比较热,凌天奇打算吹会儿冷风,在另一铺床上找出遥控器却发现没有电池。凌天奇掏手机看了眼时间,一点多,还早还早。凌天奇看到微信有五条凌世林发来的未读信息,遂点开微信查阅。几句问好,问的无非是些大学怎么样,好不好玩,无关痛痒的问题,凌天奇认真的进行回复,计划先去买空调遥控器的电池。 他下楼买了两节七号电池,忽然想起生活用品,什么洗发水、沐浴露、洗衣粉、衣架之类的物件,还有多加的被子都没买,所以又折回商店。刚到门口,凌天奇转念一想,下都下来了,交了学费再来买也不迟啊。遂走上“猴子”学长交代的那条路,来到一栋蓝白色瓷砖装饰的大楼面前。楼前立在花坛中央通知用的黑板已画好报道流程图。 凌天奇看了会流程图方框内的文字,按照楼内的提示牌走,很快就发现挤满缴纳学费的人的财务处办公室。其实就算没有提示,这么长的队伍,只要不是瞎子,进门也会看得到的。室内几张办公桌,几个辅导员坐在桌后收款数钱、提笔奋书,几条缴费的队伍,起码百八十人。凌天奇挑了支最短的,人数最少的队伍,耐心的排队。 交学杂费,办户口迁移,购保险,领校园卡,人多自然难等,等办完入学手续,凌天奇早已不胜其烦。这些鸡零狗碎之事,实在消情磨性。他领取课本就近找了家杂货店,买了被子、生活用品,又拿了两只绿豆,两只芒果,两只巧克力味的雪糕结账付款。 回到宿舍,凌天奇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装上遥控器电池,空调插电,然后调到制冷模式,控制温度在十八度。空调呼呼吐着舒爽的凉气。凌天奇左右开弓,一手一只芒果味冰棍,左一口右一口,捏冰棍的手翘着兰花打字与凌世林在微信上胡吹海摔,好不舒服。 芒果、绿豆味的雪糕吃完,巧克力包裹的外壳已经慢慢融化,脱落。凌天奇也停止了与凌世林的闲聊,专心地吃透体的冰凉。六只雪糕下肚,没吃午饭的凌天奇空空荡荡的肚子倒几分肚饱腹充的感觉。 闲来无事,凌天奇又开始练习转化为僵尸形态的变身,以达到意动体行、瞬间转换的程度。可收效甚微。自从凌天奇在沙水河被林锋吊打却无法进行有力还击后他就暗暗发誓,必要完完全全的掌握赤目獠牙的力量。经过多天不懈的努力,初见成效。现在的凌天奇就好比热爱骑行的孩子学自行车,能歪歪扭扭骑一小段,只是与坐上车座便倒的初学者相比强上那么一点点。可想各种路况都骑得平平稳稳——与抬头间便变成二代绿眼僵尸的林锋的差距,可就微不足道了。 凌天奇深知自己的不足,希望通过后天的勤奋刻苦弥补。可这没前辈带没师傅教的,也没资料可供查阅参考,上网搜又都是各路大神的瞎编乱造,纯属裤裆里拉胡琴的瞎几把扯蛋。凌天奇总有股满身大力无处使的感觉。正印证了那句“人可以无师自通,却不能无书自通。” 心里吃不了热豆腐。慢慢来,一天一点,积水成渊,始终会熬到头的。凌天奇自我慰藉,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对于这种一眼看不到头又无天分可讲的事情,唯有不抛弃不放弃,钻研琢磨,努力努力再努力啊。 第一百二十章夜半歌声 雪糕是食不饱腹的东西,吃得再多,再撑,过阵子也就消化了。午饭没吃、只吃了六条雪糕的凌天奇练到下午五点,已经是饥肠辘辘,饿得前胸贴后背。还未在大学食堂就过餐,不知伙食如何。以前听说大学的伙食不仅幽香味美而且价格实惠,性价比超高;不过也有坊间传闻,如出自食堂魔女之手的辣炒五仁月饼、红烧带皮牛蛙、清蒸橘子大肠之类令人闻风丧胆的黑暗料理也层出不穷。现在正好可以亲身体验一把。他在校园溜达一周,总算找到学校食堂。顺带也熟悉一下校园环境,弄清了一些场所。 食堂共有三座,相隔不算太远,分别为第一食堂、第二食堂、第三食堂。凌天奇来到的是最近的第一食堂。第一食堂很大,乍眼看去像工厂建筑,分三层,左右两端都建有宽阔的楼梯供食客上下。第一层出售豆浆、油条、包子、饺子、馒头等各式点心以及水果,第二层出售米饭及各式菜肴、粉面,第三层是炸鸡汉堡、牛排薯条、意大利面之类的西式快餐。中西合璧,香气扑鼻,色艳芬芳,总体来说十分不错,没有什么特别难以下口的东西,唯一称得上奇葩的就是一道草莓切都没切、直接单个炒熟的草莓芹菜了。酸甜可口的草莓清洗干净直接食用多好,再不济作成奶油蛋糕,也是可以接受的。可他非得伴着芹菜条浇上菜籽油来炒,凌天奇就像看到一头生有牛角、长着马嘴的猪那样别扭、难受。凌天奇也想象不出这样的食材搭配在一起会是何种味道,但可以肯定的是不会去试吃这勾不起半点食欲的东西。一个词概括,疏而远之。他在色泽艳丽、油光铮亮的菜品周围徘徊,荤素搭配、种类丰富的食物目不暇接,不知该要哪个。 点心?烧麦,虾饺?早餐吃还差不多。粉面?螺蛳粉,牛肉面?也是不顶饿的东西。现在吃着饱,半夜饿得慌。还是吃饭吧。吃饱肚子也不怕半夜挨饿,踏实。他要了份大份的黄焖鸡米饭套餐,除去黄焖鸡、米饭,另赠一盅海带排骨汤和一些加在米饭上的青菜。 凌天奇用刚办理的校园卡刷了饭钱,共十余块钱,果然经济实惠,价格公道。他端着盛饭菜的餐盘坐到食堂提供的桌凳连成一体的塑胶坐凳上。食堂已聚集了大批人,攒动的人头像气球,两个一组,四个一团,六个一群,打了饭便凑一桌坐下,说着笑着闹着,不像吃饭,倒像来参加同学聚会一样。饭不饭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看看阔别已久、彼此望尘莫及的你近来的变化,以及装一波惊天动地、恰到好处、妙不可言的逼,达到众人敬仰之境。 凌天奇在这学校目前只有一位可以聊天谈笑的朋友——廖树达。可惜看不到他。说来也怪自己只顾着闲聊,忘记留下联系方式。所以只能孤独地坐在凳子上静静地吃饭。吃完饭便收拾餐具,将之交还给在窗口负责餐具回收的工作人员,走回到宿舍。 宿舍还是只有他一人。现在六点过几分,报到处的人已经撤走,只留下空空的遮阳棚。难道自己幸运的获得一人独享整个四人间的待遇?天底下哪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便宜好事。但凡有,也不会轮到自己。报名日还有一天,舍友应该是明天到。凌天奇玩了会手机,又开始披星戴月、夜以继日的变身练习。练到夜深不知几时,只觉得倦意如山倒,便倒头睡了。 睡得朦朦胧胧的时候,一阵阴郁的歌声传来。声音空洞无力,奄奄一息,仿佛给人掐住脖子一般。凌天奇左等右等,盼望着半夜歌者意识到自身错误,别再扯嗓子吆喝。可歌声依旧不停歇,便生气地蹬了几脚被子,翻身用枕头埋住头。谁他妈的精神这么好,在大半夜鬼哭神嚎,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或许是凌天奇暂时忍让、没有及时制止的不作为,或许是歌者似乎有意作对,全然不顾凌天奇的的感受,得寸进尺般,反而唱得更起劲了,丝毫没有适可而止、就此罢手的意思。 歌声为一女子所唱,声音时有时无,飘渺不定,本来应该欢快的曲调却唱得消极,还带着哭腔,带着怨恨。就如同屠戮父母双亲的恶人拿着刀架在脖子上,溅着毒汁的恶言威胁逼迫着唱出来一般。关键还听不清歌词,也不明白歌唱内容。但是深更半夜,宛如老僧参禅修行,敲木鱼念佛经一般喋喋不休的咪嘛啦哄,孰能听而不闻、隐忍不发? 你阿妹的,如果让我知道你妹的家庭住址,我一定半夜去敲她房门、扒她窗户,行乎乱其所为。凌天奇勃然大怒,起身查看。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杀猪的。他怒气冲冲地推开了阳台的门。 昏暗里,阳台上,一名捆着羊角辫的女子对着镜子正在梳头。她左边的辫子解开了,零散地披在肩头,拿木梳刺啦刺啦地梳两下,又去解右边的辫子。瘆人的歌声便是从她头部位置飘散出来。而且,恐怖的是尽管她对着镜子梳头,可镜子根本没有映射她的脸,或者说整个“她”都隐身一般,在镜子那头是不复存在的。 鬼? 凌天奇的身体感觉到周身寒气袭来。他眯眼定睛看,那女子个头娇小玲珑,背对着他,民国时期的女学生打扮。蓝色上衣下摆至腰间的素色长袖袄子,下穿黑色裙子,裙子略为缩短,但不缩短到膝上。脚穿一双黑色皮鞋。凌天奇瞪大了眼睛惊恐地发现,这,这家伙的脚竟然离地一寸!这是真的撞鬼了呀! 怎么鬼怪总喜欢做一些出乎常理的怪事?半夜唱着怪歌对着镜子梳头,什么操作,蛮有情调的嘛。凌天奇往后一步走,打算先撤。倒不是常人那般吓得三魂出窍、七魄升天,急欲逃避。毕竟跟着专业驱魔人马苏华入过古墓,下过地府,也算走过南闯过北,什么奇奇怪怪的邪魔妖怪没见过。 第一百二十五章哲学马苏华 “我在这里读书求学呀。”马苏华胸前抱着几本课本。书本封面的几个大字刚好被她的手腕挡住了。 “求学?你不是做道……那个的吗?上学与你做的那个没什么关系吧?又不能提升你的能力。也挣不了钱,还得交大笔学费。”凌天奇好奇地问。 马苏华说:“我就不能上学扩充一下生活?几年几年的都在做同一件不喜欢做的事情,也是很烦的。” “嗦嘎。”凌天奇抿嘴。“几年级?”军训会操时也没见过她,无疑只能是高年级。 马苏华把胸前的课本一推,示意他看,“大二,哲学系。” “哲学?”凌天奇看着她的课本——《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一看就是本深奥的理论书,艰涩难懂,乏味无趣。 “哲学嘛,就是从哪来,到哪去,我是谁,研究这一类问题。”马苏华笼统的概括。 这不吃饱了没事干吗?你一个女道士老是研究这些不切实际的奇怪问题,还不如花点心思钻研道法,多杀几个捉弄善良的恶鬼,也算为民除害、造福百姓了。凌天奇只是心里想,嘴上没有明说出来。 “你呢?学的什么?”马苏华笑着问他。 “我?土木工程。”凌天奇夸夸其谈,“也就是建个房子啦,铺条路啦,挖条隧道啦,架座桥之类的东东。” “噢。”马苏华点头表示了解。“你的凌世林呢?没考同一所学校?” “对头。”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近来的状况。当聊到住宿问题时,凌天奇诉说着凶间鬼影的种种灵异事件,当然凌天奇不会傻到把自己变成僵尸打跑恶鬼的经历原原本本地说出来,都是经过断章取义的“改良”版本,求马苏华帮帮忙,能不能收走那间房所有的鬼怪,一劳永逸,求得太平。 马苏华微微一笑,搓了搓手指,“带钱了吗?有钱什么都好说。我们老相识了,给你打折优惠,低级鬼五百一只,高级鬼一千,鬼王级别八千。” “啊?这么贵?”凌天奇张大了嘴巴。“我们算不算朋友。” “当然!”马苏华很肯定地说,“不是朋友也不会给你打折啊。” “我没这么多钱,能赊账吗?”凌天奇不懂杀价之道,没有菜市场大妈那么圆滑,只好她说几块便是几块了。 马苏华一副料到凌天奇没钱的模样,说:“打白条?你白条打算打到什么时候?等你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娶妻生子,买房购车,最后有了闲钱再给我?” “当然不会。”讲到结婚生子,不知怎么的,妻子的位置上那个鲜明夺目的形象浮现的是马苏华的样貌,她举手投足间散发的女性魅力,颠倒众生没商量。而孩子则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她俩大手牵小手,脸上幸福洋溢,画面温馨。人家就在眼前,心里还这么亵渎人家,凌天奇感觉脸颊有些微微发烫,肯定是红了。“不过我没钱,如果可以的话,我可以给你打工,你不是开了个什么快快清洁公司吗?以后我随传随到,端茶倒水,收货跑腿。工钱就不用发,直接抵消账目。怎么样?” 马苏华沉吟片刻,居然同意了。“可以。以后你就是我聘请的公司总经理,兼秘书,兼杂工,兼保洁人员。四合一。妙极妙极。” “啊?这么多兼职?我做得过来吗?”凌天奇心里一沉,“工钱呢,怎么算?” 马苏华摆摆手,说:“这个等我帮你清扫干净房里的脏东西再说。” “好,走。去看看。”凌天奇带路走在前面。 谁知马苏华一个健步跨到凌天奇跟前,把手里的课本塞到他手上。嘴里说着:“手下就要有手下的样。机灵点,总经理。” “现在就开始了吗?”凌天奇感觉心里被塞进一块磐石堵住了。“劳动合同都没签,一点都不正式。” “先别管劳动合同。就算没开始,为女士效力也是男人必不可少的要素,最基本,最起码的东西。别跟我说你没有。” 两人来到凌天奇所在的男生宿舍,马苏华站在宿舍门口不进去了。走到院内的凌天奇又退出来,笑了两声,说:“对不起,忘了你是女生。” 这时刘陌陌回来了,她看了看马苏华,拍了拍凌天奇,一脸兴奋,低声称赞,“眼光不错。不打扰你。”又赶忙走开。 马苏华一层一层,一间一间的往上看,终于,她的目光停在了四零七的阳台。“你是住那一间吧?”马苏华指着晾着衣服的四零七阳台。“嗯。这你都算得到。厉害!”凌天奇由衷地敬佩她。“把书给我。”凌天奇把书递给马苏华,马苏华两指夹着一张白色的卡片,凌天奇接过来看,是一张附有联系方式的名片。 “我先回去,联系我,我亲爱的总经理。”马苏华做了个打电话的动作。 本来想多聊一会儿,可无奈美人要走,凌天奇只能顺从她的意思,说:“好吧。” 这么快回去干吗?凌天奇往楼上走,这时他才发现周围挤满了看热闹的吃瓜群众,阳台也趴满了人,就像刚改革开放时候在街上见到金发碧眼、异域风情的外国人那样稀奇。闲言碎语,指指点点。凌天奇亲耳听到路过的高年级学长小声议论。 “他是谁?小手段可以啊,敢勾搭我们哲学系系花。” “靠,系花不会看上他了吧,看他们聊得这么好。” “追求者那么多,系花都爱搭不理,现在和这小子聊得这么激情澎湃,那些追求者会甘心将美人拱手让人?” “何锦华,简瑞超,毛建人……春秋战国,诸王争霸。现在又有这小子,大战一触即发!哈,有好戏看了。” “操蛋。这年头学妹被学长泡走了,学姐和学弟勾搭上了,而同年级的辣妹又在修行百合大法,自给自足。天呐,我们没法活啦!” “天妒英才,天妒英才!我们是最惨一代,没有之一!” 第九十三章佳偶天成 流星飞电的列车在中部地区的一座名声响亮的陌生城市停下,到站的旅客匆忙有序地下车,列车空出许多洁净如新的座位。与雇主通过电话的马苏华带着冯建新、余娆音走向站台,凌天奇、凌世林跟屁虫似的紧跟其后。几人走下地下通道,出站口早已有一辆黑色S系的奔驰车恭候多时。 车前有一对老夫妇。男的花甲之年,须发鹤白,皱纹纵横;女的头发乌黑,面娇肉嫩,红润光泽,全然不像中老年人。两人各带着包,男的公文包,女的手提挎包,神情皆是焦灼不安,手攒拳头,目光在形形**的人堆里搜寻。衣着光鲜、款式各异的黄皮肤中偶见金发碧眼、高大健硕的外国人夹杂其中匆匆走过。 改革开放这些年带动了这个城市日新月异的极速发展,凭借着得天独厚的历史、地理条件和自身的独特魅力,吸引了许许多多外国投资家、生意人的注意。他们投资办厂,开拓新市场。加上近年来到中国谋生的外国人与日俱增,地铁、机场、火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随时可以看见不少能说一口流利中文的外国人问路,谈笑风生。 中国又是举世闻名的美食大国。天南地北,不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还是水里游的,动不动的,每一样都能烹饪出美味爽口的十几二十种不同味道。所以,办的味道极好的食府进去必定会看到三四个老外胡吃海喝,尤其是夜晚,人更多。这里多见抱着啤酒瓶子吃烤串、刷火锅却叽里咕噜说着德文、意文、法文的外国佬。话说回来,讲到吃,还没有谁敢在对于吃头头是道、举世无双的中国人面前撒野,唯有威霸寰宇,世界文化皆起源于大韩民国的韩国人除外。他们嘲笑中华料理不是蒸就是炸,不是炒就是煮,缺乏创新,墨守成规,老套守旧,远远比不上泡菜之王韩国料理思密达。其目空四海、嚣张跋扈的态度着实令人愤然。不禁让人感叹井底之蛙鼠目寸光,自命不凡。 两位老人焦急如焚,愁眉不展,似乎害怕某种殷切的希望惨遭无情的破碎,但又不能阻止这种殷切的希望爆发熔浆般炙热的力量,从而备受煎熬。直到冯建新出现在老人的视野中,满腹煎熬才平定下去,化为惊天的欢喜。 两位老人愁苦的脸同时笑容灿烂,恍若三月春阳,能消磨万年寒冰。冯建新却不喜不悲、古井不波地叫了声“爸,妈”,再无其他,还不如余娆音香甜的“伯父伯母”来得实在,仿佛父母是卑贱不堪、随传随到的仆人,无需在意。他目光毒辣地斜了凌天奇、凌世林一眼,冷笑不已,模样阴险。再一转,又是笑脸盈盈地迎着马苏华,“为了感谢你的救命之恩,我做东请客吃饭,能否赏个脸?” “不了。”马苏华拿出一款花潮的女士皮夹子,把能证明花钱的收据、**一股脑全掏出来,对老人说,“二位想必就是雇我做事的财神爷吧?人我已经救了出来,完成了你托付我的事情,这些杂七杂八的费用给我报销吧。兑现诺言,补足尾数。” 两位老人的笑容随着冯建新的态度暗淡不少,封建新的笑容随着马苏华的态度暗淡不少。冯建新的父亲松开腋下夹着的公文包,忙说:“应该的,应该的。马小姐年纪轻轻,不仅貌美如花,而且练有超凡的本领,好本事,好本事。大法师真材实料,果然名不虚传。”接过马苏华的票据,也不统计对数,从黑色公文包摸出一只鼓胀的棕色档案袋递给马苏华,“这些钱应该够你的尾数了吧?” 马苏华掂量掂量份量,打开档案袋瞥了眼颇具魅力的红公鸡,确认无假,欣喜雀跃,说:“绰绰有余。您可真大方。多谢了。” “马小姐历经坎坷救我儿子安全归来,大恩大德,无以报答。留下吃个便饭吧?全当为马小姐接风洗尘。”悉知儿子心思、风韵犹存的妇人热情地邀约。她从冯建新的眼里读出了许多微妙的东西,也震惊于能让自己心生一丝嫉妒的马苏华的美貌,更何况人家还是个有道行的能力者。如果能将马苏华收入门下做儿媳,儿子聪明精干,儿媳花容月貌,佳偶天成,岂不羡煞旁人?爱子心切的她为了儿子的人生幸福默默展开助攻。 收好钱财的马苏华杏眼轻眨,嘴唇左努,似在思考。片刻,嫣然一笑,婉言谢绝,“好意心领了,只是我还有事……” “什么事这么急?一顿饭的功夫,不会耽误马小姐太久的。”妇人步步紧逼,丝毫不松懈。 马苏华编了个谎话搪塞,“接了个大单,一个女子恶灵缠身,性命难保,刻不容缓,得马上动身。” 半百之人久经人情世故,马苏华信口胡编的理由哪会听不出来?妇人皮笑肉不笑地挽留说:“马小姐你的本事我们还不清楚?之前我们请了那么多人去救我儿子,无一成功,且都失了踪影,困难程度可见一斑。可你才一出手,便手到擒来,成功救出我儿子,就算神仙在世,我想也不过如此。马小姐仙法通天,功德无量,区区恶灵哪会难倒你?” 妇人的这番话避开了马苏华是为钱才去救人狭隘自私的一面,显得马苏华大公无私,有侠肝之心,是个正派豪杰。又借着马苏华救出人来的这一事实夸大效果,闪烁其词,变相地夸赞马苏华道法超世绝伦。溜须拍马可谓驾轻就熟、得心应手。可马苏华并不是很买账。也不知是她看出了妇人的图谋之处,还是不喜欢被人牵着鼻子走、不想留偏要你留的感觉。反正言语之间不胜其烦的意味宛如老坛酸菜揭开盖子那一霎那喷薄而出,久久地浓烈着。 马苏华指了指凌天奇二人。“我真的有事!把他俩送回去我就动身!吃饭就算了吧,吃什么不是吃,和谁吃不是吃。饭是饱肚子的,和谁吃有这么重要吗?” 冯建新的父亲早已看出了老伴的想法。但儿子烂泥一滩的情况他也是一清二楚的。他本就觉得老伴的撮合极不恰当、得体,待见到马苏华不耐烦的神情更觉得过意不去。他打断冯母的进一步挽留,对马苏华说:“法师有事,我们就不勉强了。随缘随缘。再会。”左手提包,右手轻轻搭在儿子肩头,走向停车区域的黑色奔驰车。 “娆音你这么疯,你没在的几天,你家的那位责怪我教子无方,把你拐跑了,天天数落我的不是,现在你平安回来,我可不会就这么算了喔。”冯建新的父亲伸手开车门,俨然一副和余娆音亲友相知颇深的模样。 第九十四章挑衅 冯建新心有不甘的同父亲走,头却恋恋不舍地转回来,神色复杂地望着马苏华,忽的对着凌天奇、凌世林阴森寒冷的一笑,半龇黄齿,用意明显。奈何凌天奇、凌世林都没把注意力集中在他的神情、动作上,全然不知他的挑衅,要不凌世林又会鄙视他只会冷笑,没别的花招。 冯建新的母亲站在原地,颇为不快地睇视老伴搂着儿子走向汽车,似乎责怪老头不识好歹、尽坏好事,却敢怒不敢言,只能用怨恨的眼神发泄不满。老人头也不回地走到车前,拿车钥匙遥控解锁,车灯骤亮即灭,发出“吱”的响声。老人打开后车门,将冯建新、余娆音送上后座,关上车门,从左前门进入驾驶座,将钥匙插入方向盘下的钥匙孔预备打火,瞥见媳妇立在出站口纹风不动,表情哀怨,知她埋怨自己的鲁莽,胳膊肘往外拐,不知帮儿子娶老婆。但依老人来看,妻子无非是在蛮不讲理的胡搅蛮缠、荒唐做事,自己都无颜面听她继续胡扯下去。他叉出左腿,探出脑袋遥望妻子,隔空喊话,“走不走?看架势你要自己打车回去?那我爷俩就先走一步了!”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冯建新的母亲也是个有头有脸要脸面的人,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与老伴吵到不可开交,闹个鸡飞狗跳,徒做闲人、长舌妇酒足饭饱后暗地里议论的笑柄,这才一提挎包,气鼓鼓地走去坐到副驾驶。 轿车载着冯建新四人开走。直到冯建新一伙人离开,凌天奇和凌世林才感觉自己还是活在世上有灵魂、有血肉的人。刚刚跟冯建新父母会面时的尴尬可不是一般的难堪。冯的父母自始至终没和他俩问候,无半点乐情,甚至看都没看过一眼,仿佛两人是日晒雨淋的石头,不用管不用顾,全程看着爱子与马苏华勾心斗角,无视身边的所有人。这种被冷漠忽视的滋味可不好受,打消了两人打招呼的想法。 就像一只过路的蚂蚁爬过人的胳膊,人舒服的往栏杆上一靠,压死了这只可怜的蚂蚁。或许人是无意的举动,并没有看到卑微的小东西,可对于那只弱小的蚂蚁来说无疑是一场灭顶之灾。凌天奇感觉自己就是那只不幸的蚂蚁,被冯的父母习惯性忽视,或许他们无心使然,可身价上差异的自卑成了让人恼火的***。这种忽视通常认为是极度蔑视他人,不尊重他人人格的表现。 凌世林哧哧冷笑,就像吃不到葡萄便说葡萄酸的那样。“不就有两个臭钱吗?嘚瑟什么!见不见得了光还不一定呢。” 凌天奇淡淡地说:“可悲的是我们连这两个臭钱也没有。” 马苏华走过来拍了拍两人的肩膀,说:“钱收齐,搞定,收工。望着冯建新他们干嘛?舍不得?” 凌世林抠鼻子,“谁舍不得?我会舍不得他们?他们走得越远越好,省得见了心烦。” “你很不待见别人呐!他欠了你几百吊?”马苏华笑问。“还是他狠狠地伤了你一回?” 凌世林抠鼻的食指搭在拇指上来回搓,搓出一颗济公丹大小的黑粒,捻指一弹,飞去好远。“因为他们狗眼看人低的做作,老夫很看不惯。直想削他的脑袋瓜,削得他长条苦瓜变矮冬瓜!” “在意他们只会无缘无故平添烦恼,他们又不是你至亲至爱的人,何必呢?对爱的人漠不关心,不爱的伤肝挠肺,何苦呢?走走,回家吃碗碎冰冰,撸个串,搞几桶扎啤,风流几把,还用得着管他们裤裆里拉胡琴瞎扯蛋的鸡扒玩意儿?”凌天奇的开导也带着浓郁的葡萄酸。 三人照搬鲁迅先生小说《阿Q正传》里的精神胜利法,近乎催眠的自我安慰后心情愉悦地回走,没急着进站赶车,而是悠闲的像游离于千百万人喜怒哀乐之外的旅客,于服装店、手工艺品店挑挑拣拣,说长道短。这件衣服好看,那个工艺品有趣,草帽怎么样,有始无终,兴致不衰。逛够了,三人在百货商店门口供人休息的铁皮坐凳上歇气,买了冻水、饮料,火腿肠、酸姜、鸡腿、口香糖之类的零食,又在水果摊位买了些色泽亮丽的新鲜苹果、香蕉、脐橙。车站附近的商铺出售的水果比普通小卖部、手推车贩卖的略贵,但较之车站内的保鲜膜覆盖的碟装货便宜太多,水果品相也光彩许多。当然,全程游玩,那份非凡的悠闲只属于马苏华一人,凌天奇、凌世林身无分文,又迫于马苏华的淫威,就只有干瞪眼扛大件提东西,劳碌受苦的小弟命。 买票过安检进站,在拥挤嚷闹的候车室等了一个半钟,凌天奇、凌世林把圆润饱满的脐橙和柔糯甘甜的香蕉剥开吃光,延误的列车才姗姗而来。三人挤在人堆里检票上车,神奇的座位号却将一伙人隔离开——一排五座,三人买的连号票,马苏华七十九号独在右边窗口位置,凌天奇、凌世林八十、八十一在下一排左边窗口位置。凌天奇不由感伤:背靠背也就算了,中间竟然还隔条天河!牛郎织女鹊桥会?老天爷,你开什么国际玩笑! 列车驶出站台。老天爷用一场空前绝后的大雨抒发了对凌天奇的唉叹震怒不已的情感。猛烈的暴雨夹杂着狂风,啪啪捶打车窗玻璃,激起水雾满天。车窗外的世界一片混乱,仿佛所有的物体被某种神秘而强大的力量扭曲,歪斜,不分青红皂白、随心所欲地重装了。那个平和温祥的世界被洗劫一空,存在于那个空间全部的事物尽数遭到彻底毁灭,取而代之的是疯狂扭曲、旋转、错乱的虚空。在这片诡异的时空里,基本的声响也失去了原本的色泽,更别提人与人之间交流产生的曼妙音韵。天地间唯独气压山河的轰隆隆颤鸣折磨着厄运不断的人。人在如此环境下心情格外压抑,沉重。 第九十五章僵尸会吐 凌天奇感觉世界毫无怜悯地抛弃了他,狠心、冷漠地放任他在一座移动的坟墓里自生自灭。那里黑漆漆一片,上不着天下不落地,空阔荒凉,孤独,无助,让人害怕得通体哆嗦。这股莫名的感觉压得他心塞神滞,喘不过气。肚子里水果、鸡腿、酸姜的混合物却如同被万能之神赋予了灵魂的生命,妄图冲破凌天奇的身体这层限制自由的束缚,重回无拘无束的天空而使劲往喉咙口钻。窗外暴雨滂沱的世界是这么扭曲,雨打玻璃的声响又是这么沉重,凌天奇再也忍不住,“哇”的一下,将肚里未消化完全的食物全吐了出来。 “天老爷嘢!”和凌天奇靠边坐的凌世林白日见鬼般惊恐的大叫,跳了起来,迅速避开,深怕不幸躺枪。“天奇,干嘛不跟我提前说一声?” “这种事情我怎么给你提前说嘛?你以为天气预报啊?”凌天奇的嘴巴一张一合,口里白加黄、黄加黑,浓稠如牛奶的东西看得凌世林连连反胃。 同一车室的好心人见状递来纸巾与塑料袋,凌世林道了谢接到手里把塑料袋递给凌天奇,用纸巾小心翼翼、仔仔细细地擦拭凌天奇吐在桌子上的秽物。凌天奇呕尽了肚里的食物,又有声无物地干呕了一阵,终于全身舒坦,拿纯净水漱了口靠在座位上不动了。 “车里也不闷呐?你怎么会呕吐不止的?吃坏了肚子?胃不好?”马苏华放下手里的手机问。 “小娃子是胃不行吧?”好心送纸巾的大爷猜测。“我看见你呕吐时那一滩蛋黄色的东西,我也有相同的症状,胃酸过多。早上刷牙是不是还伴着强烈的恶心干呕?” 凌天奇说:“可能环境太压抑了。这大雨让我不舒服,胸口堵得慌,憋吐了。但绝对不是胃病。我一日三餐,定时定量,绝不可能患胃病。”心里却暗道:不是僵尸吗?刀剑难伤的存在,身体倍儿棒。怎么还会吐?马苏华说僵尸以血为食,难道之前身体的变异不彻底,所以自己平常无事地吃了几个月的饭,现在变异完全,身体开始排斥了?神呐!不会在这个人多口杂的地方变成赤目獠牙的怪物吧?可千万别呀!凌天奇急向法力无边的满天神佛祈祷:坏的不灵好的灵,坏的不灵好的灵! 神灵似乎接受凌天奇诚心的祷告,大方的撤去气势汹汹、铺天盖地的暴雨,换上柔情的白云,让很长时间的相安无事逐步蚕食了困扰着凌天奇的担忧。三人乘坐的是普通列车,比之前的高铁慢速不少,好在可以更为真切地欣赏铁轨附近的美景,不再是浮光掠影式的走马观花。对于手机丢失、报废的凌天奇、凌世林来说,除去聊天谈乐,这可是唯一能打发无聊的有效途径。勉强算是上天赠送的一份不错的礼物。 凌天奇与凌世林谈笑、欣赏窗外阴沉的远山近水,疲了打盹,觉醒继续说笑、观赏,累了又睡,在无聊得快要爆炸的时候,列车终于驶进凌天奇梦寐以求的城市。天黑吃晚饭的时间,凌天奇喜不自胜地走下停止的列车,张臂拥抱虚空,鼻孔吸气,脸露陶醉,“回家的感觉真好!连空气都是那么的温润近人,格外不同。”凌世林却是宛若冲破封印重出江湖的千年老魔,疯狂大笑,声洪如雷,“我回来啦,我回来啦!哇哈哈哈哈哈,哇哈哈哈哈哈!”惹得周围人以为碰见个癫狂病发的精神病,吓得不轻。 出了站口,三人分道扬镳,凌天奇、凌世林在马苏华必须偿还的友情资助下打出租各自回家,赚得盆满钵满的马苏华也没请客庆祝,独自拎着行李坐车回去。凌天奇、凌世林倒也没什么意见,因为马苏华贪财好利的性格特点,十足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要她无偿奉献简直就是要她老命。再者,钱是人家凭本事赚来的,彼此间普普通通的朋友关系,自己也没请人家吃喝玩乐,哪来的厚脸皮死皮赖脸的乞求? 走进小区大门,乘电梯上楼,面对着熟悉的棕褐色木门,凌天奇的心激动不已。父母刚吃过晚饭,母亲赵雪蓉正在收拾碗筷、残羹冷炙,父亲凌恩企坐在沙发上看新闻频道播放的国际新闻。凌天奇按响门铃,裹着围裙的赵雪蓉走出来开门,见到亲儿子回来,母亲独有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相思之情真情流露,喜见于色。 “吃晚饭了么?”赵雪蓉惊喜地问,眼里亮亮的。 “没呢?”凌天奇提着袋子走进屋里。 赵雪蓉拉上门,匆匆解下围裙,放在厨房陶瓷水槽里掺了洗洁精的狼籍杯盘也不顾,从卧室拿出钱,换鞋开门就走。“我买些菜,很快回来。” 凌恩企缩回聚焦在电视屏幕的目光,弓指顶了顶眼镜,微笑着说:“天奇回来了啊。怎么样?在朋友家好玩不?” 袋子撇在沙发上,凌天奇打开冰箱门拿了一瓶可乐,又替父亲拿了一罐啤酒立在沙发前的小茶几上,坐下,拧开可乐,可乐滋滋冒气泡,说,“还不错,吃得好,睡得好,无拘无束,跟在家一样,轻松自在。” 凌恩企扳开易拉罐,嗤的轻响,雪白的啤酒花呼呼往外滚。父子俩同时抬起手臂,仰头,在离嘴唇一支烟长的距离处倾斜瓶身,手法像筛酒斟茶,倒出容器里的液体,含一大口吞下,同时“啊”的咂嘴。 凌恩企问:“哪儿的朋友?过去没听说你有外地朋友。” “我们学校里的人你又不是全认识,偶尔认识一两个远方来的不行吗?”凌天奇的语速略急,透露着丝丝的紧张、慌乱。 凌恩企喝了一口啤酒,“你别太在意,仅仅,纯粹是出于好奇。” 凌天奇说:“我没有!”但抓可乐瓶的手仍然会不自然的抖动。 凌恩企淡然一笑,说:“你朋友有没有带你去当地的什么风景名胜?” 凌天奇说:“一座不是很出名的大山,勉强算是个旅游地吧。游客稀少。不过里边可有不少名贵植物、珍稀动物。有些动物园都没有的珍贵品种我也看到了。我还拍了照片的,可惜,手机在回来的路上让扒手给偷走了。” 凌恩企点点头,“幸好人没事。怪不得回来也不说一声。只丢了部手机吗?” 凌天奇说:“是!” 凌恩企说:“这也算漫漫人生路上的一点小磨练,难得的经历,花钱也买不回来的经验。现在知道父母不让你单独外出的原因了吧?” 凌天奇想起小时候看着别人的孩子在小区外的街道小巷、游乐设施嬉闹,自己却只能坐在窗前的书桌上写作业、练书法、学画画,进行着丧尸一样的活动,或者一个人在小区里荡秋千、滑滑梯,躺在草坪里搔头。只有特殊时期,逢年过节,父母放假在家,在大人的陪同下才可出去。脑袋里也是父母灌输的世人如何如何自私,如何如何坏、蛇蝎心肠,为了钱财拐骗小孩然后割肾脏去卖,诸如此类所云。凌天奇虽然明白那是父母害怕孩子遭遇意外而采取的无奈手段,是一种微微倾斜的爱的表达式,但心里还是忍不住厌恶痛恨。他不是痛恨禁锢自己人身的父母,而是痛恨失去快乐自由的童年。幸运的是这种情况会在寒暑假,去乡下爷爷家改变。在那里,可以自由自在的做任何想做的事情——下河洗澡,偷鸟蛋,抓蛇,采野果……有些事的确危险,但正是正面面对着这些危险行事,生活才显得其乐无穷。 第九十六章欠债还钱 凌天奇与父亲开始长谈,从一个领域侵略到另一个毫不相关的领域,话题的内容越来越干涩、无趣,从学生蔓延至社会,从国内跨越到国外,漫无目的的吹嘘,真的是只为吱声而说话。这场宏大的吹嘘直到凌天奇的母亲赵雪蓉买菜回来,洗净,炒熟,端上桌才结束。赵雪蓉给凌天奇盛碗饭,和刚吃过晚饭的凌恩企陪着儿子又吃了些菜。九个菜,荤素搭配,有炒有煮,有菜有汤,鸡鸭鱼肉、时令蔬菜样样不少,十分丰盛。份量又足,大大超出三人的所需饭量。赵雪蓉仿佛对待许久不曾吃饱的难民,不停地往凌天奇的碗里夹菜,噎得凌天奇“吃不敷夹”,连连摆手说“妈,够了够了,真的够了。你看我碗里都装不下了。我又不是不长手,吃什么我自己会夹。啊?” “你爸提车啦!”赵雪蓉吃口青菜兴奋地说。“大众,朗逸。你爸看中的那款车型。” “是吗?”凌天奇惊讶于父亲的提车速度,更多的是欢喜——家里终于有辆像样的代步工具了,可以举家北上南下的自驾游。 “要不要明天试试车?”赵雪蓉问。 “一定要去看看。”凌天奇说。 吃完饭,凌天奇体会着盛情难却的温馨,感受着家的温暖,与家人一道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节目。遥控器由父亲凌恩企掌控,转台全凭个人主观臆断。看的是中央十二台法制频道一线栏目——一个肥头大耳的官员指天画地地指挥着大批抬着担架、操作挖掘机的消防队员抢救一位不幸跌入深井而卡在里面出不来的老人。因为凌恩企很少观看影视剧、关注影视明星,对近段时间迅速窜红的真人秀没什么兴趣,但凌天奇确是欲罢不能。他看到消防战士利用挖掘机铲走深井附近的泥土、将水泥管道一节一节挖起来、离被困老人越来越近,救援工作接近尾声、众人拍手叫好之时,早已忍耐不住,起身道晚安,走入卧室翻开笔记本接通电源开机。 桌面显示的日期已是八月中旬,想不到古墓之行发费时日之多远远超出预期,凌天奇感慨一番点开芒果电视,发现已错过好几期的《爸爸去哪儿三》。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奔跑吧兄弟第三季》还未开播,遗憾来得及弥补。 凌天奇戴上耳麦移动鼠标点击播放键,熟悉的音乐响起。走过开头村长的流程,听着诺一、夏天、轩轩几个孩子尖声打闹,凌天奇没看一会儿便睡意侵袭,古墓的日子不好过,或许是漂泊世界的风流浪子回到家中床榻的感觉,一颗漂浮的心得到熟悉、亲切的安定。夜是如此宁静。凌天奇趴在桌台上听着耳麦睡着了。 次日醒来,母亲做好了早餐,拍门叫他出去吃饭。凌天奇脱下歪戴的耳麦,按开机键点亮屏幕。因为设置了自动跳转,视频播放完毕后会自动跳到下个视频继续播放,所以昨夜播放节目单里的视频全部放了一遍。凌天奇关闭软件,清空后台运行的程序,合上电脑盖子洗脸刷牙,走出卧室。 母亲熬了鲜虾粥,炸了油条,蒸了韭菜包。父亲正合着虾粥吃油条,津津有味,模样享受。凌天奇走到餐桌前,葱花、鲜虾的温香扑鼻,极具挑逗性。而白粥里青青葱花、米黄姜末、红白虾仁的搭配恰到好处,色彩鲜明,很符合凌天奇心中标准的美感。 凌天奇拿了个刻花的菜碗盛满粥,用光滑的陶瓷调羹搅匀,对着碗边缘一阵吮吸,发出类似于吸食面条时唏哩呼噜的声音,顿觉满腹清香。这种清香来得奇特,不像是鼻孔吸入,倒像从舌尖味蕾进入食道浸入五脏六腑般,全身舒畅。他尝了粥味,挑出饱满的虾仁吃,果然软滑鲜嫩。喝掉半碗粥,凌天奇拿一根盘子里的油条。炸得金黄的油条表面镀着闪闪的油光,咬一口波波脆,咀嚼中,蓬松、柔软的口感迸发出来,咽下肚,凌天奇只觉得唇齿留香,回味良久。 凌天奇满怀期待地拿起包子试一口,大失所望,口感顿时形成落差。早餐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就是韭菜包了。包子吃起来粗糙不堪,宛如嚼沙,和面发酵不是很好,没有市场上卖早餐的行家做出来的那般松软细腻。韭菜做包子馅也不对凌天奇的胃口,相比之下,他更喜欢类型差不多的韭菜盒子。 “妈,你做包子的技术还有待提高啊。”凌天奇直抒己见。 赵雪蓉喝着虾粥,笑着问:“很难吃吗?” “我觉得很好吃啊。”凌恩企一连吃了四个韭菜包。“用来下粥正正的好。” 凌天奇又拿了根油条撕成小段泡进半碗虾粥,“反正我不喜欢这种味道。” “正好。”凌恩企把装韭菜包的彩碟挪到右手边,“你俩不吃,便宜给我。我吃!”果真一个没余,都吃了。 早餐吃完,母亲收拾碗筷,父亲照常上班。凌天奇没什么事做,坐在电脑前看综艺,补漏没看的期目,时常被孩子的天真逗得拍桌大笑。看完三期,凌世林用QQ发来消息说去还钱给债主,凌天奇敲击键盘回复行,拿了银行卡到一体机取钱,两人汇合后一起搭车去马苏华的家址。 马苏华笑吟吟的把两人迎到屋里,入座。 “来还钱了?觉悟挺高。” “是啊!”凌世林说。“心里压着块石头,总得放下来呀。” 凌天奇说:“你不用微信、支付宝吗?直接转给你不方便许多?” 马苏华收了两人的现金。“支付宝?这种电子支付和收现钱对我来说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凌天奇理所当然地说:“怎么不一样?都是钱到手、自己的财产数目增加,我实在不明白你为什么偏爱现金。” 马苏华手捻钱纸的精美花纹,兴奋地说:“钱过手,肌肤体验着钱币独有的细腻纹路;轻拢鼻孔,深吸清新淡雅的墨香;挥纸轻弹,聆听清脆的哗哗声不亚于一首动听的歌谣。那种美妙绝伦、妙不可言的感受,你体会过吗?” 凌天奇表情茫然地摇头摆手,连说“没有”。 马苏华脸色一黯,折钱塞入口袋,“痴痴的,说了也白说。” 凌世林一屁股坐到沙发上,迷惑不解,“吃吃的?什么鬼东西?” 马苏华抱住额头叹息,“又一个‘憨居’(粤语音译)。” 第九十七章农妇山泉有点田 “不知你说什么。”凌世林悠闲地枕着后脑勺。“炎炎夏日,热浪迫人。我们冷饮店吃沙冰去?清凉清凉?” “好啊。”凌天奇说。 “反正也没事,去。”马苏华揣上皮夹,趿拉着拖鞋到门口换上五彩拼色高跟凉鞋,说走就走。 “你们女人不是要花费大量时间来梳妆打扮,妆扮得漂漂亮亮、越出众越好,最好能一照面就亮瞎别人的狗眼才安心出门的吗?”凌世林吃惊地交叉抱胸,害怕地猜测,“难道你不是女人?或者是猛男变性?” “清新自然的真面目示人不好么?”马苏华自信地转换脸部角度,“我这白皙滑嫩的皮肤亮丽无痕,美得无可挑剔,也用不着化妆品遮遮掩掩吧?” 凌天奇走到马苏华面前端详,“美是美,白也白,就是不知皮肤是不是真如你所说那般滑嫩。到底有没有吹大话呀,我看也普普通通啊。” 马苏华乜眼看凌天奇,对凌天奇的质疑颇为不爽。她简单粗暴地抓住凌天奇的右手拂过自己左臂,问:“现在信了吗?” 反应不及的凌天奇呆呆地摸了摸右手,感觉像飞快地掠过一块豆腐,但感触不是很真切。于是酣笑道,“不好意思,刚才龙卷风来得太快没感受到那股惹人喜爱的精髓,能不能再试一次?” 马苏华头也不回地拧开门把手走出去,“得了便宜还卖乖。这次你占我便宜,下次我会连本带利讨回来的。最后一个锁门。” “我啥时候占你便宜了?”凌天奇委屈的问。 “对呀!”凌世林打抱不平,“手是你主动牵的,关小奇子什么事!再说了,摸了就摸了,难道你还想再摸回去?” 马苏华过走廊按电梯,“我只对万恶的金钱感兴趣。其余的嘛,兴味索然。达卡拉(日文音译),讨利息自然是讨钱咯。” 看着马苏华的样子,凌天奇想起都市情感喜剧《爱情公寓》里花花公子吕子乔的经典语录——钱可以买到房子,但是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婚姻,但是买不到爱情;钱可以买到钟表,但是买不到时间。钱不是一切,反而是痛苦的根源!把你的钱都给我,让我一个人承担痛苦吧!不得不佩服吕子乔卓越的口才,灵活的思想,不愧为吕氏春秋有云我写的春秋我做主爱咋咋地的《吕氏春秋》的著作者。 三人下楼出小区。凌世林右掌遮在额头,宛如远眺的孙大圣。可他并没有远眺,只是挡住耀眼的光线。“没想到都立秋处暑了的天气还这么阳光,这么酷热,这么讨人嫌。马苏华,附近你比较熟,哪家冷饮店的挫冰比较正宗?” “北边商场有一家特别好吃。”马苏华看着强烈太阳光下几乎认不清字体图片的手机,“走过去大概二十几分钟。” “走?不搭车吗?”凌世林惊奇地问。 凌天奇说:“对呀,你的暴力摩托哈雷戴维森呢?放在车库生崽,发霉?” 马苏华说:“那是我执行紧急任务的时候用的,平时谁会骑出来跟个土鳖似的炫富。” “自己的车买了还不准骑上街?哪国的霸权主义硬道理?” “只要你骑上街,就算你没炫富的心,也总有一些吃不到葡萄的人说三道四、故意抹黑。而且逛街逛街,如果不是徒步,逛的意义在哪?” 凌天奇点着头,“你说得很有道理,可我还是不想暴晒成非洲土著磨砂黑。要不我俩乘车,你疾步快走、奋起直追,我在冷饮店点好冰沙等你凯旋?” “你忍心让一个娇滴滴的柔弱女孩子孤独凄楚地走到商场?”马苏华语气可怜。 “你不娇,也不弱,更别提凄楚!”凌世林一字一顿的嗫嚅。 “要不,一起?”凌天奇观察着马苏华的神色。 “你们俩陪在我左右,不可以吗?”马苏华笑着说。“听话,乖。” “可我……” “再废话我要使用暴力啦!”马苏华怫然作色,仿佛下一刻就会化身女暴龙喷出火来烧得两人渣都不剩。 “Ok,i see,i see,you win。”凌世林的语速极不自然。 “你说怎样便怎样。”凌天奇也被吓得心屈肝服,双掌举在胸前示意暴怒者冷静协商。 “这才像话嘛。”马苏华紧绷的怒脸松弛下来。她同时拍拍两人的肩膀,说:“出发!” 三人走了十多分钟,顶着日头又没撑伞,直晒得头重脚轻,眼冒金星。凌世林躲到树阴里哀嚎,“不行了,不行了,我额头晒得好烫、好晕,再走下去,我都快中暑了。” “没用!”马苏华嫌弃。“我一个女孩子都没眩晕,你一个男汉子竟然说快中暑。真是的……” “不信你摸我额头。” 马苏华一摸,笑了,果然烫。“好吧好吧,前面便利店买瓶冷饮消消暑。” 凌世林大步飞进便利店,身体打转仿佛音乐盒上的精致人偶,对着空调猛吹,直呼过瘾。马苏华拿了茉莉蜜茶站在收银台前等候。凌天奇打开冰柜,在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有可乐、啤酒、牛奶、维生素功能饮料的柜层挑挑拣拣、指指点点,宛如沙场点兵的将军,最终拿挑了瓶瓶装王老吉结账。冷藏的饮料凉气四溢,拧开盖子咕噜咕噜喝,神清气爽。 “你喝什么水?”凌天奇问吹空调的凌世林。 “农妇,山泉,带点田。” 凌天奇把水带到凌世林跟前。凌世林接水问凌天奇喝的什么,凌天奇回答凉茶,凌世林瞬间唧唧歪歪起来。 “干嘛去喝凉茶这种奇怪的东西?” “炎热天气,我喝瓶王老吉凉茶下下火怎么了?” “王老吉,你竟然喝王老吉?大家都知道,只有加多宝才能体现凉茶的原汁原味!”凌世林此刻的举手投足犹如西装革履的推销员。 凌天奇心有灵犀地接话。“只有你这种浪荡仔才会喝加多宝这么寡淡的凉茶!和其正都比它强!” “和其正?那你不如去喝冬瓜汁兑菊花茶算了!” 第九十八章买华为爱国心 马苏华站在收银台前喝口蜜茶,“你俩前言不搭后语说的什么鬼,拿了东西就快过来结账!” 凌世林解释说:“都是‘叫兽’惹的祸,我们都中了他的连环鸳鸯毒,上瘾了。” 马苏华塑料瓶的茶水喝得只剩一半,问:“这个‘教授’是谁?” 凌世林惊呼:“叫兽小星星你你竟然不知道?《万万没想到》和王大锤搭档的那个浪荡、猥琐的死光头。著名网络歌手汪苏泷还为他推出过红遍大街小巷的同名歌曲《小星星》——你就是我的小星星,挂,在那天上放光明,我已经决定要爱你,就不会轻易放弃。两人之间的缠绵悱恻叫人浮想联翩、激情推测。” “我很少看电视。你说的我真不知道。”马苏华认真的说。 凌天奇一捅凌世林的左肋,讥讽:“美酒加咖啡,挺能瞎掰的。这让我想到一句至理——不想当老板的作家不是好导演。致敬那些年榕树下乘凉的“四爷”。” 凌世林听着变相的夸奖,自傲地昂头挺胸,“那是!” 凌天奇说:“我还有更绝的。你听着——马云,原名鲁迅,字花藤,后改名步惊云,ZJ周树人,是著名的反法西斯歌曲家,一生有两千多项发明,被称为太空步的创始人。他最擅长一百一十米栏,左手反打技术高超,拿手全垒打,大灌篮,‘后空翻一百八十度右旋体三百六十度后蹬地翻转七百二十度’是他的经典动作,更难得可贵的是他落地没有水花。他拥有一个好嗓子,小学时就凭借着九十分钟跑一百米的优异成绩考上了新东方烹饪学校,在学校创立企鹅联盟‘阿里爸爸’炼丹,丹成成就斗帝身斗破苍穹。他还是恶魔果实智障果实的拥有者,毕业后成功进入新世界——富士康。在富士康学了三年的滑翔后成为传说中的三忍之一,即大闹天宫,后改邪归正,统一三国。传说他有一百零七个兄弟,个个铜头铁臂,面目狰狞,这便是羊村的起源。他生平淡泊名利,后遇到高人阿凡达的指点,打死了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并写了名侦探柯南的故事。名侦探柯南讲述的是立誓要成为海贼王的八神庵收服了皮卡丘并登上创界山启动光能使者打败鲨鱼辣椒,然后跟尊上花千骨一起通过黄金十二宫收集七个葫芦娃召唤神龙复活二代火影,但最终为了保护来自星星的郭德纲选择退役,从而成为羊村村长,同蓝精灵们一起抵抗光头强入侵的故事。” “好技术。牛逼!”凌世林竖起大拇指,一脸钦佩。“佩服佩服!” “不不不。这些牛哄哄的创意来源于制霸奇趣,我只是闲逛时偶得之。我想说,奇趣,一个神奇的地方,自古人才辈出,神评从不间断,逛一逛,收获巨大,心灵在一股神秘气息熏陶下极致升华,受益匪浅。”凌天奇冲凌世林眨眼,眉毛耸动。 “奇趣?公园?”凌世林问号脸,表示孤陋寡闻,一无所知。 凌天奇详细解说:“诺基亚塞班时代的霸主浏览器——UC浏览器的奇趣百科。那里广阔无垠,能人无数、大神林立,人生哲理、处世之道应有尽有,包罗万象,养育群心,妙语连珠,分分钟让你体会百味人生,满满的正能量。” “噢!”凌世林似懂非懂地点着头。“等我手机到货我一定登录观摩观摩。” 凌天奇问:“网上买的?京东还是淘宝,亚马逊?” 凌世林回答:“天猫商城。” “什么牌子?外来品,国货?” “新晋手机巨头,有着中国小苹果之称的小米。MI NOTE,顶配版,高通骁龙810,双卡双待,4G运行内存,后置一千三百万像素摄像头,夏普2K屏。高端大气上档次(SC话读音),怎么,有兴趣?”凌世林反问。 凌天奇理性地说:“回家上网看看,再对比对比店铺,哪里质优价廉就在哪里买。我也不一定买小米。” “难道不买国产?” “绝对不可能。中国人当然得买土生土长的本国产品,支持本国货。这是爱国人士的标准共识。” 凌世林忽然冒出一句,“爱国,就买华为。华为,爱国人士首选。不买便是不爱国。” “谁说的只有买华为才是爱国表现?”凌天奇义愤填膺。“再栽赃陷害、诋毁摸黑,人家手机排行也是中国第一、世界第三,喷子为了五毛昧着良心,你可不要盲目跟风。我看有些眼馋华为销量、不想华为强大的黑手暗中作梗,刻意为之,很有心计呐。” 凌世林辩论道:“你怎知不是华为装疯卖傻、自导自演的情景剧来迷惑人心?” “都说两个女人一台戏,我想你俩的啰嗦比两个能说会道、巧舌如簧的老太太厉害得多,尔虞我诈的宫廷戏没找你俩反串勾心斗角的娘娘嫔妃真是最大的遗憾。”马苏华喝光茉莉蜜茶,把瓶子丢进垃圾桶挖苦到。“不要多费口舌了,歇够了就走,等下到了冷饮店有的是时间胡吹闲扯。” 两人在马苏华的带动下好不容易走到冷饮店,叫了冷饮吃。这家位于商场中心的冷饮店装修很讲究,店面积不大,装修风格也不过于复杂,时尚简约且富有朝气。商家选用明快的颜色作为饮品店的主体颜色,鲜艳的黄、红、绿三色,绿色吧台,黄色天花板,红色烤漆椅子,层次分明。冷饮店招牌文字使考究的铜质材料凸出空心字,闪闪发光,有富丽、豪华之感,效果是相当好的。饮品店的门面用新鲜水果等元素进行装饰,橱窗有偏文艺风格的外国文字和图画,瓷质的墙壁挂着镶着画框的各式奶茶、果茶、冰沙海报。饮品店的装修风格给人温暖的感觉,又因为开着冷气,两者结合,冷暖交替相融,不冷不热,透着一股舒心的平衡美。明亮、舒适、温馨、整洁。 第九十九章恶梦预兆 “这家店铺装修不错,清新优雅,很符合老夫的品味。”端着冻柠檬红茶的凌世林满意的称赞。忽而话锋一转,带着狐疑看手中的茶水,说:“就是不知道味道好不好了。这年头,花大价钱装饰门面,把门面弄得富丽堂皇、光鲜亮丽,做东西却不走心、敷衍了事的不良店商比我撇过的大条还多,防不胜防啊。” 马苏华笑了。“你放一百二十八个心。这家店经过我美食达人专业目光的评测,口味上等,价格优惠,实在难得。关键老板人很好。目若朗星,眉如绣画,面似冠玉,貌赛潘安,帅得日月都暗然失色。养眼!” 当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当着面夸另一个男人长得帅气,这无比讽刺的一幕足以引起那个男人的羡慕嫉妒,与醋意大发的反击。 凌世林酸溜溜地说:“是吗?难道他帅过金城武、郭富城、木村拓哉、约翰尼·德普?” 马苏华呡口茶,“不说帅过那么夸张,至少也同个级别。可惜他时常不在店里,我也一共才见他三次,要不然指定介绍给你们认识。” “算了吧。”凌世林连连摆手,“我取向正常,性别:男,爱好:女。男仔的话就算再妖娆多姿、风情万种,哥们儿也不会有兴趣的。” 三人在店里喝饮品,说话,坐足一个下午,傍晚也没分开回家,而是在一家名为橘子洲头的湘菜馆解决了晚饭。 在麻辣鲜香的川菜的英勇顽强的开拓下,越来越多不吃辣的人接受并喜欢上了辣这一风味独特的口感,使得麻辣味厚重的川蜀火锅、麻辣烫大行其道,风光无限。同为八大菜系的湘菜也不甘示弱,奋发图强、积极向上,靠着香辣的味道征服一大批一大批贪吃的肠胃,风靡一时,打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这些年,如雨后春笋般林立的湘菜馆星罗棋布,形成了浩如烟海的宏大规模。 食客如云的饭馆,凌世林神情享受地半躺在靠椅凳上攥着牙签剔牙。一顿饭五个菜中他最中意剁椒鱼头,鲜香热辣,越吃越过瘾,简直下饭神器。他敞开肚皮连吃四碗,肚子鼓得像顶撑起的帐篷。马苏华没有凌世林那般能吃辣,尝试几口青椒回锅肉便辣得涕泗流涟、鼻头火红、热汗直淌,一个劲的豪饮冰镇雪碧解辣,再无淑女形象,只能拣着清爽的油麦菜佐餐。凌天奇吃得很多,很充实,饭菜十分合他的口味,但他没有一丁点的愉悦之情。因为就在吃饭的时候,内心突然涌现出强烈的不安。冥冥之中,那个潜伏在内心最黑暗之处、以前经常蛊惑他吸食鲜血的可怕声音在向他呢喃,或者说是警告——马上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巨大危险! 这份突如其来的预感就像困扰他多年的那个被天穹碎片砸死,荒诞不经、逼真如实的怪梦般让他坐立难安。凌天奇对无缘无莫名而来的惶恐感到忿怒急躁。他努力摆脱,却发现根本无法驱逐,这份惶恐反而愈发强烈。这种强烈的感觉让他相信可怕声音真真切切是个“善意”的预告,一个恶梦的前兆。 “你不舒服?”凌世林看着脸色不对的凌天奇问。 “赶快走吧。”凌天奇皱着眉头催促。 “要不要去药店拿些药?” “我没病。走吧。” 马苏华无力地垂下手臂,离座站起来,说:“真是拿你没办法,一套一套的,像处在生理期的女人一样让人捉摸不透。不过凌世林说得对,不舒服就要看医生。” 两人强拉硬拽,把苦苦解释自己没病的凌天奇拖到一间位于繁华地段的连锁药店,在一名神采飞扬、装模作样的店员手里拿了几盒可有可无的片剂维生素和一包葡萄糖付钱。打算回家。马苏华和凌世林出奇的一致认为应当送“伤残病人”凌天奇先回去,就不由分说架着“病人”打的直奔“病人”住址。 出租车上,神情悠闲的的士司机悠然自得地摆弄方向盘,与凌世林海吹奇闻趣事,相处融洽,相谈甚欢。车内一派和睦。可就是这平常的和睦情不自禁使人联想到暴风雨之前的宁静安详。这也似乎让凌天奇的不安更合理化。果不其然,安稳行驶的汽车忽然车身剧烈震动,车内人听见毫无预兆的碰声大响,出租车后车门下面的底盘凹陷一大块,隆起来顶住了座椅。座位上的凌天奇缩腿迅速,没被夹伤。受到重力相击的汽车翻滚不止,车内物件四散纷飞,却没听见金属与地面砰砰啪啪的连续撞击声。几人惊吓中恐惧的发现汽车竟然如同一枚射出膛口的炮弹凌空弹飞起来!而且发动机无损,继续运转,四只轮子也还不断转动着。 车祸? 刚刚只顾取乐的几人谁也没弄明白突变的具体情况,因为当时好像四周车影寥寥,并没有极速到撞飞一辆车的目无法规的野马,大家都动循矩法,安全正常地驾驶着汽车。 车内腾云驾雾般翻滚的四人大惊失色,吓得丧胆销魂,纵然他们绑上安全带,做好了安全防护措施,也是前俯后仰,摔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均想今天怎么这么倒霉,难道不经意间踩到了狗屎?但凌天奇更多的是好奇——莫非车祸就是之前吃饭时脑海出现的危险预告?应该是。可困惑解决,那份伴随困惑的惶恐为何久久不散? 马苏华匆忙间摸出张符纸踩在脚底,双手伸直结印抵在汽车空调口,闭目默念咒语,踩符的脚踏了三下。尽管翻滚的汽车十分不稳定,但绑着安全带的马苏华还是顺利地完成了她所需要的印法招式。 汽车外忽地出现许多金色的细线,像柔软的意大利面条,或者说像慈母手中编织毛衣的毛线,横竖编织成一张巨大的金网,将汽车整个包裹结实。 汽车不断翻飞,凌世林与出租车司机被翻滚的汽车甩得晕头转向,都想着逃不过阎王爷的盛情邀请,必定要泡茶一叙了。心中强烈的遗憾、不甘。忽的又是碰的大响,水花四溅独特的声音传入四人的耳朵。凌天奇借着明亮的车头灯匆匆一瞥,明白了老天爷又一次救了他们。河水,是河水!惊喜欲狂。可附近只有郊外有一条河流,出租车当时是在市中心,有飞了那么远?这是何种邪术怪力使然啊? 包裹汽车的金网随着坠落的撞击消散于无形,马苏华被猛烈的撞击搞得头昏眼花,胸闷气短。但在汽车不断进水下沉的过程中恢复过来,提起劲头拨开安全带伸手去开车门,可在强大的水压下,小小的车门犹如烧了铁焊般,硬是推不开。 坐在副驾驶的马苏华见打不开车门便去拉后排的凌天奇。生拽硬扯,鸿声大叫。凌天奇猛然惊醒,宛如浑浑噩噩中一道闪电划过天空,炸醒了整个世界。他看见窗外的漆黑,感受着河水的清冷与律动,触摸着湿透的座椅,明白置身的汽车正在下沉,情况十分危急。他推搡同排坐的凌世林。凌世林脑袋歪在座椅上,没半点反应。凌天奇呼唤凌世林的名字,推搡变为拍打,依旧不能吵醒凌世林。 第一百章二代僵尸林锋 “他晕过去了!”凌天奇焦急如焚。 “把他的安全带解开!”马苏华大叫。如水蛇般钻到出租车司机身边解安全带,发现被安全气囊捂住脸的司机也昏过去了。凌天奇解开凌世林,因为汽车是车头朝下、车身如王八翻了身下沉的,所以平常司空见惯的顺手动作,这里做的无比艰难。 扯开司机肩上安全带的马苏华再次尝试推开车门,无用。她开始在车上东翻西找,似乎在找什么重要的东西。“快,找个东西砸开车门!” 凌天奇心领神会,满车寻觅,可车上哪有可用的物体。翻找无果、急火攻心魔马苏华弓着腿猛踹车门。干净的皮垫布满灰尘脚印,牢固的车门不动分毫。马苏华急忙转攻碎成块状却依旧紧紧粘在一起的车窗玻璃。 这时,出租车已经沉到河底,发动机泡水熄火,车头灯也抵不住河水浸泡,短路烧了。看着马苏华猛踹车窗,急于逃生的凌天奇迸发强烈求生意识,眼中赤芒一闪而过,身体涌现出一股股源源不断的强大能量。他提拳砸窗,只一拳,钢化玻璃车窗便应声粉碎。车窗一破碎,车外的河水就犹如在蓄水堤坝破开一个缺口的洪水,凶猛灌进。整个车厢瞬间塞满河水。 凌天奇抱着凌世林拖出车外,双脚踩水,向上浮游。马苏华被倒灌的河水冲着了,随流摇摆,暂时失去行动能力。待河水充满车厢,她游去拖司机。司机两条腿夹在座位中间拔不出来。马苏华又拖又拽,钻到司机腿边使劲拔,还是抽不出来。深陷深水,自己都够呛,抢救无效,焦急烦恼之情不言而喻。 无意识的司机跟着水流流向摆动,低埋在安全气囊的头仰起,凑到营救的马苏华面前——这是个恐怖片的经典场景,吓坏过许多人——惨白的脸犹如美术画画用的素描纸,眼睛鼓鼓的仿佛死鱼眼,鼻孔流出的血液在河水中扩散,早已丧失生机。司机已然死去。 马苏华皱了皱眉,俏脸苦闷,吐出小口憋着的浊气,钻出汽车,双腿一蹬,如同生活在大海的美人鱼一样,以飞燕游龙灵动、轻盈、柔美的姿态追着上浮的凌天奇而去。 凌天奇率先浮出水面。他左手半搂着凌世林,右手划水游到岸边,赶紧施救,双掌叠在凌世林的胸膛规律的按压。马苏华浮上来,衣服紧贴着肉体,走上岸,将挡住视线的头发拨到脑后。 “司机死了。这次车祸很古怪!让我有种不详的预感。”浑身湿漉漉的马苏华如临大敌,忧虑不安。“但愿我的感觉错误。”凌天奇没有搭理马苏华,只是专心致志地救凌世林。 这是个无云的夜晚。皓月千里,星辰暗淡,百虫静寂,秋风萧萧。清冷的银辉如雪霜,凝聚在群山流水之间,赋予静山动水极富韵味的朦胧美,勾勒出一副光暗分明的水墨山色图,煞是好看。 马苏华抚顺头发,问:“凌世林还没醒过来吗?” 话音未落,岸边柳树下一声询问“是你吧”伴着一道黝黑的身影缓缓飘来。待黑色身影显山露水,马苏华举目打量——来人约莫二十出头,风度翩翩,品貌非凡,脚踩黑色尖头皮鞋,脖子系着一条黑领带,着一身黑色西装,不过脱去了上衣外套,露出打底的白色衬衫。笔挺的西装自然垂顺,极致修身,凸显身材。给人一种贵族公子哥、霸道总裁的感觉。“驱魔龙族马氏一家果然名不虚传,这么极端的条件下还能生存下来。” “你是?”马苏华疑惑不已,如堕云雾中。记忆里没这号人物啊。“我们认识?”凌天奇也停下来看着走近的西装男。 “你不认识我,可我认识你。”来人解开袖扣,撸起袖子,以一种老朋友见面微笑的方式说,“先允许我冒昧的自我介绍一下。我姓林名锋,具体做什么,你们不知无妨。至于今夜把各位请到这里的目的,想必大家心知肚明。” “别卖关子,你究竟是谁?”马苏华紧张起来,神经绷紧,“是你把汽车弄过来的?”“你是怎么弄过来的?”凌天奇看了眼马苏华好奇地问。 “踢你们过来的。”林锋像在叙述一件平常无奇的事,哧哧的笑,“王东是你杀的吧?驱魔龙族的当代传人马苏华。” “果真是你,王东王东所叫嚣的主人!”马苏华心惊肉跳。凌天奇霍的站起来。“你是王东的顶头上司?怎么比王东还年轻?” 林锋没回答,只是如同酒鬼喝了个痛快、尽兴时的满足,头享受的仰起,再下来时,眼中瞳孔的黑色早已尽数消去,取而代之的是森幽寒人的碧绿色。随着眼镜的异变,一股强大的气势陡然横生,惊得树木花草摇摆不定、河水泛波颤抖哆嗦。 “二代僵尸!”马苏华习惯性的去摘背后腰带的降魔刃用作防卫,却发现由于是出来玩,根本没带在身上。糟糕!二代僵尸深不可测,自己本来就打不过,胜算妥妥的为零。但俗话说得好,打得过就打,打不过便跑。虽说打不过神鬼莫测的二代僵尸,但料想逃跑是无问题的。可问题现在就衰在这。趁手兵刃没带出来,许多招术施展不出,实力大减,逃跑都麻烦,真个佛头着粪、雪上加霜。马苏华面色黑青,如同嚼着烂泥。 “王东为我们集团贡献不少,每年上缴资金无数,为集团鞠躬尽瘁,呕心沥血,不断壮大我们的组织,劳苦功高。你杀了他,我不闻不问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啊。”林锋淡淡的语气听起来毫不心疼王东的死,只是为了抹不开的面子前来兴师问罪。 “你是来讨说法的。”凌天奇在林锋的强盛气势下感到渐渐的呼吸困难。面前的空气好像突然之间沉重了,吸进肺里特别费劲,血液的流通速度也在这种奇异的气场里犹如吃了迟钝剂,奄奄一息。 马苏华神色凝重,她咬破食、中二指,在虚空不断挥臂。血液流出手指,失去重心引力般定格在空中,随着马苏华的挥舞手臂的轨迹形成个奇妙的图文,血光闪闪。 林锋笑了,笑得很夸张,很狂妄。“茅山血符?你的马家四绝呢?你的龙神敕令剑呢?南毛北马的马家看来真的没落了,竟然剽窃别家的道术。驱魔龙族的名头收了去吧,免得丢祖辈的脸。哼哼啊哈。” 第一百零一章交锋 “去!” 马苏华玉臂一挥,符纸变作一道血光,充沛的能量犹如潮汐的涨落,时而澎湃勃发时而平息内敛,狠狠地射向林锋。林锋大笑还挂在脸上,并未有半点慌乱。他身影飘移,避开气势凌厉的血符,电光火石间出现在马苏华面前。马苏华眼前一花,胸口巨疼,仿佛肋骨断掉几根,体内热血翻滚,喉咙一甜,喷涌而出,身形不能自控的猛退直至河中,明白不知不觉已中了林锋凶猛一记。 失去目标的血符轰击在岸边一棵大树之上,树木仿佛受到高温炙烤的巧克力,融成一滩浆糊装的粘稠物。不过这滩物体并非树木原本健康自然的绿色,也非燃烧、碳化后的黑色,而是一抹触目惊心的鲜红,真如一滩没有结块的、活活的、浓厚的鲜血。那棵生气勃勃的大树转眼之间便化为乌有。 “好快,只能勉强看到影子!” 目睹马苏华一个照面就被林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飞,凌天奇震惊无比。二代僵尸果然不同凡响!道法不弱的马苏华竟然走不过一个回合,败得如此快速、如此彻底。马苏华身陷深河、性命交关,自己恐怕也很难独善其身,今晚真个遇到了**烦!或许,这才是饭馆里脑海蹦出的那个可怕的预兆! 马苏华四肢摊开仰躺在河流中,眼睛朝上看着大大的银月,清冷的河水不时乘着涟漪荡进她的微张的嘴巴、漫过鼻孔。她想起身踩水游到岸边,却发现身体动弹不得,一动就钻心的痛。马苏华想到林锋的快速而凶猛一击,判定自己受了极重的内伤。死啦死啦!马苏华内心焦灼,岂料更糟糕的情况发生了——她竟然意识越来越模糊,最后更是双眼一黑、昏了过去。顺着河流往下游漂浮。 林锋击飞马苏华,冷冷淡淡的目光瞥向旁观的凌天奇。凌天奇暗道一声不妙,赶紧往后方惊跳。果然不出所料,几乎凌天奇跳起的瞬间,一道残影转眼而至。 轰!哗啦啦!一股强大的能量凶暴地紧擦着凌天奇的身体坠入河水中掀起盖过树头的巨大浪花。凌天奇虽成功避开了林锋的暴狠攻击,但还是有小部分作用在了身上。顿时,撕裂般的疼痛疯涌上来,凌天奇呼吸停滞,眉头拧成疙瘩,五官因痛苦变形,体内的血液沸腾般像要喷出体外。没想到仅仅是擦肩而过的攻击就如此可骇可怕,要是实打实的完全承受,后果不敢想象,必将是个糟糕透顶的时刻。 “咦?”林锋有些疑惑不解。他解开衬衫领口的钮扣,摸了把额头,似乎在思考驱魔龙族的马家人都经不起一击,为何旁边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子却可以未卜先知般的躲避,让自己的攻击扑个空。 凌天奇看见马苏华纹丝不动,脑袋在水里浮浮沉沉,知晓势态正向最糟糕的方向发展。可自己能怎么办呢?先前斩妖治邪,在古墓大展拳脚,几乎无所不能、所向披靡的马苏华都不堪林锋一击,自己虽说因为奇遇而身体变异获得一些不可思议的力量,可在西装男这种不可战胜的情景来看,就算现在变身,也无非是螳臂当车的举动,根本不够人家看的。 难道只能束手待毙?凌天奇记起马苏华在古墓里安慰因触动机关导致后路被堵而心慌意急的凌世林的话——“我们做了,尽管希望渺茫,但至少有机会重获新生。如果不做,可是连渺茫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大眼瞪小眼,干坐着等死。你愿意这样了结此生吗?我反正是觉得不值,很不值!机会是上天创造,却是自己争取的。做了不一定会有回报,但不做就一定不会有回报!” 是呀,打了多少能争取一下生存的机会,如果有奇迹的话,生存下去也不是不可能。可不打什么也无法改变,就真的只能等死了。何况马苏华说红眼是一代僵尸的标志,自己在镜子里看过变身后赤目獠牙的样貌,踏踏实实的一代僵尸,堂堂一代僵尸打不过区区一个二代,自己就真的这么废?天理不容啊! 凌天奇的不甘激发出一股放手一搏、生死有命的斗志。他思量着以前引发变身的几个举动,起因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鼻子闻到鲜血后刺激全身的莫名兴奋;第二种是在理智荡然无存、情绪极度愤怒的环境下引发身体的异变;第三种是生命受到威胁的本能保护反应、条件反射。兴奋、愤怒、紧张,三种都让心神处于非常亢奋的状态,血液在血管里仿佛沸腾般冲破束缚的奔跑。可第一、三种变身还好,凌天奇起码知道自己变身后在干什么、该干什么,第二种怒火攻心的变化却让自己浑然不知天高海阔、天圆地方。简直像睡了一觉稀里糊涂的感觉。这回可不能迷失自我、茫然不知!凌天奇平静下来。总之一句话,要变身就要让自己燥起来。 凌天奇思定,狠下心咬破食指。刀割程度的疼痛,食指涌出猩红的鲜血,熟悉的颜色。凌天奇把手移到鼻尖,鼻子吸取着鲜血的味道,片刻,舌头一卷,舔净了指尖的细长血流。但时间飞逝,身体并没有产生预期的异变,连那种对鲜血的莫名兴奋都没有。 怎么回事?难道上次舔血变身是因为僵尸身体的异变不够彻底,还保留着人类血统,所以才能刺激变身。现在僵尸身体已经完成改造,血液失去了独特的吸引力?想来应该是的。 林锋可没放任凌天奇自由自在的思考。他身形一闪,出现在凌天奇的面前,使四分力度挥拳相击,打飞凌天奇。 凌天奇身不由主的飞速倒退,撞倒六棵大树才停下来。强烈的疼痛袭击了身体各处,手指都深深插进土里,痉挛一阵接一阵。连番的撞击让凌天奇有种被揍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感觉。他踉踉跄跄爬起来,脸一皱,脚一软,身体前倾跪到地上嗷的吐出一大口血。血水在嘴角处拉着丝,洁白的牙齿染得鲜红,仿佛刚生食人类的妖怪。 第一百零三章变异僵尸 “上古四大神尸将臣、嬴勾、旱魃、后卿是僵尸始祖,为四大僵尸王,与日月同辉,天地同寿,万寿无疆。但在上古天地动荡的神魔之战,嬴勾、旱魃、后卿三大僵尸王都已战死,其传人也陆陆续续被高能之士消灭,至此,后世所有的僵尸都传承自将臣。主上我见过,你不可能是他。”林锋低头沉思,“难道你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某具战死的僵尸王尸体并将之炼化了?不,有这种实力的都是活了千万年的老古董,人间界除了主上,几乎无人有这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就算你得到也有若无,无用。莫非天界巨擎偷偷下凡助你?不,那些高高在上、傲睨自若的仙人可不会心慈好善的帮你,他们见到了这等机缘必会杀人越货、据为己有、饱其私囊!而且天地人三界已被大神女娲集结众神之力布置无上法阵——天之鸿隔开,互不干扰,没人能冲破。只有足够幸运的人才会无意中卷入天之鸿的阵法漏洞实现跨界。既然你不是王,为何散发着王的气息?你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凌天奇捂着创伤的左手听完林锋的话语震惊不已,原来世界分天、地、人三界,僵尸王有四个、只是死了三个,世上竟然真有仙人,而传说中用泥巴创造人类的神灵女娲娘娘更是真的存在!嘶!凌天奇倒吸凉气,痛苦地蹲下。刚刚对拳时还好,只是左手失去感知,提不起劲,活动不开。现在缓过神来,除却左腕由浅至深、愈演愈烈的骨断之疼,整条左臂剧痛难忍,像无数的怪力在使出浑身解数撕扯着每根筋管、每块肌肉,酸中带麻、麻中带疼,苦不堪言。凌天奇紧咬牙关,额头滴落豆大的汗珠,涔涔的浸透了上衣。 “吼!”林锋的僵尸吼响彻云霄,自口中扩散而出的音波震得草叶嗦嗦。“我不信!”他啸叫,眼中绿色的精光更盛一分,透露着几丝狂躁不安。他像参加跳跃比赛的运动员下蹲、起跳,也没做预备动作,没有助跑,原地起跳,只一个朴实无华的弹跳便来到凌天奇面前,过于快速的身影在夜色中隐匿,但一双绿色的眼珠漂浮在空中吐着微光疾电飞驰,让人误以为是一只冤魂不息的怨灵凶性大发。再无啰嗦废话,展开全力攻击。 蹲在地上的凌天奇因为伤痛疏于防备,实打实中了林锋的一击重拳,瞬间被揍飞。这回,凌天奇清楚地听到骨头断裂的脆响,那细微如蚊子叫的咔嚓声,但异常清晰。血,顿时狂喷而出,挥洒在空中。凌天奇如同泄气的气球,只不过飞泄而出的并非普通的氧气,而是可怕的血水。空中绽放的血花凋谢纷飞,散落一地。倒飞的凌天奇也不知自己飞了多久,飞出多远,撞倒了多少树木,但闻耳畔狂风呼啸、声响如雷,那股力不从心的虚弱感觉越发强烈,仿佛上了胶水的眼睛越发沉重。还未落地,凌天奇双眼一合,昏睡过去。 “恩?”林锋一怔,又吃了一惊。为何散发王者气息的他此刻如此弱不禁风?“噢,我知道了!他是一只罕见的变异僵尸!我还以为见到了新的僵尸王呢?原来只是一只外强中干、徒有其表的纸老虎!看他变身都不能随心所欲,打得也是乱七八糟,应该是刚获得能力不久的菜鸟。”林锋语气轻松,如释重负,心中的担忧云消雾散,又恢复了狂放不羁、玩世不恭的精神态度。 他看了眼凌天奇飞出去的方向,又看了看浮在河上向下游漂流的马苏华,嘴角勾起了冷冷的笑。他轻轻一跳,一个飞跃飘到河边,之后右脚踏地借力,继续飞跃。但这个跳跃明显不同于前面那个。之前就是助跑跳跃,只不过跳跃的距离很长,长到足以打破三段跳吉尼斯世界纪录,后面这个跳跃却多少包含格斗技巧在里面。林锋跳跃中身体前倾旋转一百八十度,由头顶天脚立地的姿势旋转,到河流中马苏华上方位置时变为脚顶天头立地的姿势,双手成爪抓住马苏华的衣领顺着旋转的力道提起来,再顺着这股力道狠狠甩出。可怜的马苏华如同大头萝卜般一头栽到地上,闷哼一声,手脚抽搐,口鼻血如泉涌,伤势明显更加严重。 林锋仿佛武侠影视剧里轻功高手轻盈落地。他试探性地踢了踢昏迷的马苏华,碧绿的眼睛投射着兴奋的目光,舌头吐出舔了舔嘴角,说:“令僵尸恶鬼闻风丧胆的驱魔龙族也不过如此,从古至今还没僵尸吸过马家人的先例,今天我就打破旧例,试试马家人的血液与世俗之人到底有何不同。”说完,掐住马苏华白皙如玉的脖子提起来。马苏华汲水的衣服往下滴着水滴,四肢无力垂直,脑袋歪在肩上,失去了往日的活泼、生气。林锋凑到马苏华脖子处口齿张开,作势咬去。 紧急关头,一道雄浑的男人喝止声震空而来,恍若天雷——“宵小鼠辈休得猖狂!” 一只红漆艳丽的桃木剑破空而出,闪电般横在林锋的僵尸牙和马苏华的颈脖之间。林锋收不住咬势,獠牙咬在木剑上,木剑嗡嗡作响,闪现澄黄的夺目光芒,震开獠牙。林锋急忙撒开掐住马苏的手,就地反跳,弹出十米远,像要起跳一样半蹲着,绿色的眼睛汹汹地瞪着木剑飞来的方向。 黑暗中,一条消瘦如猴的身影激射而来,双掌连连拍出,雷声炸呼,“天地无极,乾坤借法!” 一个个八卦的黄色图案自人影掌中如自动步枪般接连射出,目标直指半蹲的林锋。林锋飞身侧滚,避开所有的八卦图案,八卦射在地上,犹如一颗颗低配版、少**的手**爆开。霎时土石草叶纷飞,扬起的灰尘在本就暗淡的夜晚如鬼魅般变幻,加重了夜的深沉。 人影逼开林锋,跳到马苏华身旁端详半晌,捡起桃木剑怜惜地说了句“可怜的孩子”,持剑火冒三丈地盯着林锋。在僵尸强大的瞳力下,林锋清晰地捕捉到人影的真实面目。 一米六五左右消瘦低矮的身材,四五十知天命的年纪,穿着一套老旧粗糙的西装,梳着过时的中分发型,模样像混得十分凄惨、不肯变化、性格孤僻的保守派,但目光如炬,似能看破所有或深或浅的伪装,让一切东西都无所遁形直到最本真。 第一百零四章天雷神咒战蛟分承影 林锋笑呵呵地站起来,说:“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南毛北马’中的南毛,毛又同。说真的,要是你的祖辈僵尸道长毛小方依然在世我还会忌讳三分,你的话就不够看了。所以呀,我建议你回去继续钻研钻研茅山术法,做到千锤百炼,方能达到大成之境。要不然,哼哼,老命难保哇!” 叫做毛又同的中年汉子揎拳捰袖,怒目而视,桃木剑前指林锋,不屑地说:“我也用同样的话语回敬你。要是僵尸王将臣在此,或者指定一个一代僵尸,我也会不战而败、落荒而逃。但是你的话,区区二代,还不足老夫正眼视之。所以啊,今夜我会为所有丧命于你犬牙下的冤魂讨回公道、报仇雪恨。” “老家伙口气倒挺狂。几十年流金岁月什么都没见长,不要脸的功夫却修炼得如火纯青,登峰造极。佩服佩服。”林锋正颜说,讽刺的言论在严肃表情下极具喜感。 毛又同毕竟几十岁,见多识广,逢辱不惊。他回击道:“几百年光阴,从一只泯灭人性、六亲不认的僵尸进化成一只草菅人命、恶积祸盈的死变态,我以为有多么超脱的本领,没想到你只长了耍嘴皮子的功力。要是你主子知道自己千幸万苦培养出来的狗腿子如此不长进,怕是要气得吐光万年老血吧。” “哈哈哈,你个老不死的!”林锋大笑不止,像听闻什么惊天喜讯一般,弯腰捧着肚子,眼角笑出了泪花,就差没跪下去趴着捶地大笑。“你我都什么人?损人利己、自诩自夸的废话免了吧,咋们手底下见真章,看看谁才是那个光练嘴功的废物。”手掌合拢握拳。 毛又同右手一甩桃木剑,再剑锋回转,剑尖向天直立在胸前,左手折三指、伸直食中二指抵在剑身中间,闭目默诵法咒。远远看过去,毛又同像是被剑斩开,一分为二了。他左手掐印慢慢捋过剑身,高声念道:“三天育元,景霄正刑。发生号令,上应列星。救尔雷神,运动风霆。太一帝君,召汝真灵。一召即至,来降帝庭。奉太上老君之命,急急如律令,天雷……” 明朗的夜空皓月隐匿,乌云堆积,狂风渐起,百草千木在狂风下瑟瑟发抖,河水却平静的像凝结成晶莹剔透的冰晶体。深沉黑夜里虽有风,但沉闷的空气、诡异的氛围还是压得人喘不过气来。隆隆隆,如大海般壮阔涌动的云朵在一股神秘力量的牵扯下闪现点点雷光,不时窜出几条弯若游蛇的闪电,似有一场惊天动地的暴风雨在有预谋的酝酿着。 呼!林锋二代僵尸的体能展现出来,身影消失不见,无与伦比的速度快若风雷,瞬间让眼睛产生林锋凭空蒸发了的错觉。 “引!” 毛又同吐出咒文的最后一字,手里的桃木剑怒指前方。天空中乌云囤积的雷电轰隆一声巨响,闪耀眩目的光芒,劈出一道千尺长的电蛇,震天动地,仿佛贯穿天地的天柱,屹立在大地之上顶着万顷苍天,势焰可畏。 “啊!”凄惨的嚎叫。电闪雷鸣,强烈到刺痛眼睛的光亮闪过后,震退的大地上草木消散,土石化灰,消失的林锋随着雷电的轰炸现出身来。此刻他衣衫不整,整洁的西装破烂不堪,似让高温烤制变形。浑身焦黑,鬒发凌乱,五官都不能明视,如同钻了灶台、抹了锅灰一般,狼狈似乞丐。 “天雷神咒?好家伙,一上来就拼老命,差点没被你劈死。”林锋吐出乌黑的烟圈,焦黑的手拨弄蓬乱的头发,白衬衣随着抬手的动作裂开一个大口子,胳肢窝里黝黑偏黄的毛发露了出来,毛茸茸一小撮。林锋鬼魅的笑,就像京剧里唱丑角的黑脸做出的笑容,黑黑的脸颊,淡淡的微笑,如果不是善于察言观色之人仔细观察根本察觉不到。“看来我也不能藏着掖着了。”他说。 林锋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之后缓慢吐息,安静片刻,陡然睁开,眼中精光爆射,大吼:“蛟分承影!” 林锋极速狂奔,这回没有快到人间蒸发,而是在夜色里拖出一条暗淡的残影,速度也是快得令人瞠目结舌。忽地,林锋拖出的残影似属于淘汰产品的处理器配合显存极低的显卡以超低的帧数运行一款性能要求很高的超大型游戏时显示器里出现的卡顿画面,不过这种卡顿带有强烈的摇晃之感,震动频率很高,或者说像如今非常流行的、反复卡在一个画面的鬼畜视频,嗡嗡的分为两团,也是极速狂奔。 毛又同神色未变,剑花回抖,重施天雷神咒。正高声念咒,那咒文最后一“引”字还未念出口,化为两团残影高速奔跑的林锋嗡的一声,两团乌影分裂成了四份大小一样的影团。又过了一会儿,四团变为八团,十六团,三十二团,六十四团……黑夜里满是模糊不清、震晃的的影子。且这些影子保持着规矩、怪异的队形,远远观望,外形酷似奔走的巨蟒。 天空中的雷电蓝色的电弧不断翻滚着,蓄势待发,传来沉闷的轰鸣雷声,只要施术者心想意动、一声令下,天雷之力会毫无怜悯地立劈而下。但残影层出叠见,不知哪只才是林锋的本体,毛又同心中犯难,握着桃木剑举棋不定。但林锋的身影越来越近,时不待人,毛又同一咬牙,怀着赌上全部身家买彩票惴惴不安的心情胡乱指了一处降下天雷。 盲打这等概率极低的事件结果和买彩票一样——中头奖的都是别人,血本无归的永远是自己。毛又同也不例外。天雷怒劈而下,只在地面炸开个大坑,焦了几块草皮,腾起几缕袅袅烟雾。林锋飞快接近,毛又同桃木剑插在地上,左掌作纸、右掌伸出食中二指作笔,不断点画着符文八卦。完毕双掌合十,片刻倏然分开,挥舞双手大叫:“天地无极,乾坤借法!” 澄黄的八卦从双掌连环击出,奈何与林锋的距离过近,蛟分承影的蟒蛇残影很快游荡到跟前,拔剑相拼,躲闪不及,闷哼一声,倒飞出去,退出几十米远,单膝跪地、右手木剑支撑,吐出一口鲜血。 第一百零五章天雷血箭燕落忘归 “人老了就该在棺材里好好歇菜。”林锋皮笑肉不笑地奚落。“一把年纪了还不要脸的活着,在生死门前苦苦挣扎,跟只千年王八一样,当死不死,不觉得羞愧吗?这次帮你忙,一次就送你上西天,立地作祖。” “我觉得这话更适合你!你才是那个更应该作古的人!” 毛又同单手掌剑撑地,呕出口鲜血,血水拉丝,嘴里都是稠糊的的红色物体。他闻着嘴里的冲鼻、反胃的腥臭味,频频皱眉。他像吐痰那样连连吐血水,想削弱嘴里不适应的味道,可似乎没什么效果。天上的闪电不再闪耀,乌云也失去了那股泰山压顶般的压迫感,纷飞四散了。明亮的月色重新焕发迷人的色彩。 林锋轻笑,嘴角扬起恰到好处的角度,十分迷人。要是沉迷男色、意志不坚的花痴女在场定会被这个荡魂销魄的笑容迷得神魂颠倒,足以达到漫画里眼冒红色爱心的夸张神态。可前提是他得洗净大黑脸,捋顺蓬头乱发,换上一套整齐的衣服。要不依现在的囧样,全身焦黑如碳直逼赤道附近生活的黑人,与夜色浑然天成,再那么咧嘴一笑,就是半空中飘着一口洁白的牙齿,得把人吓跑,估计够呛。 这里漫漫长夜,四男一女有两男一女昏迷不醒,留下两位半夜不睡觉的无聊男对峙、一个杀一个救,拼命搏斗,并没有谁在意谁脸上不可明辨的细小表情。 林锋跳了起来,轻柔无声,像腾空飞升的航天火箭,直直的窜到半空,悬浮在月亮之巅挡住了月光。这是个震撼人心的画面,一道暗淡的人影似展翅的大鹏般舒开双手恰好矗立在月亮正中央,圆圆的冷月像晶莹的神光,萦绕在人影周身,衬托出一股君临天下的神降临人间的感觉。不过人影那幽暗的碧绿色眼睛又好似在述说降临世间的并非是慈爱的神,神没有这样凶悍的眼色,这令人胆破的眼睛是属于凶恶的魔,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 “燕,落,忘,归。” 浮空的林锋轻声吐出四字,开始极速下坠。与狂风剧烈摩擦的脚尖突然窜出点点火星,接着噼里啪啦燃起火苗,蔓延到整条右脚。有了月亮的暗影光辉加持,这条熊熊烈火包裹的右腿如同点亮世界的第一团火苗,创造第一缕温暖和阳光的火源。霸气来袭。林锋左腿提起,身影似**般旋转,如划过天际的流星,火焰尾巴璀璨生辉。 毛又同挣扎起身,双眼一黑,喷出口血雾,又栽倒在地。倒地的毛又同干脆盘腿而坐,丢了桃木剑,双手列印,闭目诵咒。空气里的血雾随着低沉的喃喃咒语,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牵引着变化成蚯蚓般蠕动的血水,一笔一划工整地书写着汉字。而血水字每显现一笔,便会大量凝聚虚空之中的天地能量。 飞落的林锋保持着燃烧的火焰,右腿已烧得如同烈焰下的钢铁,透着殷殷的红。而毛又同也停止了念咒,面前血水滚滚的符咒喷薄着壮阔如大海的能量。 毛又同掐手印抵在太阳穴,念:“风雨雷电兵,急急如律令,去!” 符咒化作一道血光,顿时打雷闪电、风起云涌,能量如同神器出世般掀起天地变化,疾驰中幻作一支五尺长的血箭,风声呼啸,直奔俯冲的林锋而去。 林锋眼瞳一缩,惊叹,该死的毛又同果然不是马家那个小妞可以比拟的,茅山血符在他手里与马家人施展的相比简直是天悬地隔。这等天地色变的气场,林锋不自信能否接下这一击。 咚!天地动荡。 林锋的燕落忘归与毛又同的茅山血符撞在一起,血箭刺破火焰、火焰灼烧血箭,赤芒耀眼,爆发震天巨响,能量风暴席卷四面八方,惹得云朵草木前仰后翻。咕!在林锋加大飞踢力度的情况下,血符所化的箭头轻声一响,破碎了,重回血雾的形态。毛又同法术被破,嘴巴一鼓,喷出口血。但同样的,林锋也不好过,覆盖右腿的火焰褪去,裤脚烧成灰烬,露出婴儿般细腻柔软瓷白的长腿。撞击的反弹之力直接作用在他身上,他被推着重上天空,失去了冲力才狼狈落下。 林锋落地后脚一崴,站立不稳,差点没摔跤,这才发现右脚竟然像受过暴晒的巧克力,软软的,像是要融化。茅山血符!该死的毛又同!林锋怨毒的眼神看向毛又同,只见毛又同猛吐几大口血,身体重病般颤抖,似寒风下的枯叶。 “趁你病,要你命!”林锋的样子像断腿的蚂蚱,实力大打折扣,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破船还有三千钉,依旧凶悍如狼。 席地而坐的毛又同很想躺下休息,但看见跃跃欲试、想趁着自己虚弱无力攻过来的林锋,明白这一躺肯定没命,便不由强打精神,手指掐诀,以强大的精神力量控制了萎靡不振的身体,细声诵读着召唤雷电的法文——“三天育元,景霄正刑。发生号令,上应列星。救尔雷神,运动风霆。太一帝君,召汝真灵。一召即至,来降帝庭……” 乌云乘着狂风结集,闪电应运而生。蓝色妖姬欢快鸣响,在云海遨游,似在说着“胆敢逾越雷池一步,便纵然有九千九百九十九条性命也必定让你万劫不复”之类威胁的狠话。 这老家伙摇摇欲倒、危如朝露,还有残力施展天雷神咒?唱空城计还是真刀真枪?林锋单腿站立,皮鞋污浊且崩了线,鞋头翘了起来像吃饭的嘴巴裂开了,前挪后踩,老是左右摇摆,再三衡量,终究害怕毛又同的临死反扑。侧身一跳,跳到河对岸的树丛之中,踩在树冠之上,再一跳便不见了身影。 毛又同看着林锋离去,但依然不撤招。诡变多端的林锋指不定杀一记回马枪,绝不能掉以轻心。待过了许久仍不见有何风吹草动,毛又同才安下心来,卸去天雷神咒的乌云。 第一百零六章五鬼搬运术 无边的月色依旧冷冷清清,世界重归平静,但这种平静太过于呆板,总感觉少了点什么,没有了东西本有的灵性和活性及韵律,就像翡翠和乱石的对比差异。天空的云朵、大地的山林,各种事物保持着形态迥异的动作,宛如化作了磐石木头,一动不动了。 毛又同连番战斗,多次受伤吐血,身体亏空,虚弱无比,这会儿是又累又疲,直欲闭上眼睛,倒地不起,沉沉地睡他个天昏地暗。他捶打胸膛,咳嗽不停。气管里堵着一口血水,刺激着瘙痒难忍,吐不出旧也吸不进新,浑浊了呼吸,憋得难受,脸色已红得发紫。还好不断的击打,通顺气道,血水涌出咽喉咳了出来。 萎靡的毛又同擦干净口边的血水,顿生无力感。到底是老了,体能跟不上了,过去捉鬼收妖、与僵尸大战三天三夜也不会这么困顿、窘迫。他静静坐了片刻,用力站起来,肌肉因为失血过多以及过度的疲劳不能控制的哆嗦,两腿晃得厉害,不由的步履蹒跚的后腿两步,眼前一片发白,金星前仆后继的在眼里淌彩。 他缓过来走到马苏华位置,马苏华嘴边的血液已经凝固,黑乎乎一坨,严重的伤势刻不容缓,需要立即救治。毛又同回忆着过往云烟,叹了口气说:“也不知我这把老骨头还能保你多久。当初我怎么就答应了你奶奶绝不能让人断了你马家的后。也是幸好只是个二代僵尸,要是惹上将臣或者他手下任何一个一代,今晚我就是交代了也保不住你,不能兑现和你奶奶的诺言。” 毛又同背起马苏华,却一个趔趄,让马苏华从背上摔了下来,脸着的地。“抱歉!差点毁你容,还好是块软绵绵的大草地。”毛又同对着昏迷的马苏华道歉,急忙把马苏华翻个身,抹掉脸上的草泥,改背为抱,也不能成功。最后无奈的钳住马苏华的胳膊拖着走才勉强顺利的上路。 斗法后力倦神疲,上了年纪的毛又同拖起马苏华来非常辛苦,拖段路程必须坐下休息。不然呼吸艰难,心脏要爆出胸口般痛苦。他摇头叹息,无奈的自嘲——轻于鸿毛的苗条淑女在我手里竟然重于泰山。看来真的衰老了,抱不动咯。 毛又同停下歇气,像吃不到冰棒而撒娇拗气的小孩子一屁股坐到地上,但没有孩子死乞白赖的满地打滚,而是安静地托腮望着深邃而美丽的无限夜空。如果在文艺电影里,这种人通常会是沧桑、忧郁、深情的眼神,棱角分明的清晰脸轮廓,留着略显邋遢的胡茬,最好眼角泛起两至三条浅浅的鱼尾纹,嘴角叼一只香烟,在万籁俱静的黑夜坐在窗前,望月沉思。半晌,轻声低叹,感时伤怀,倾首擦燃火柴点着香烟,用品茶般举止娴雅的手法吸入第一口烟。听着烟丝焚烧,任凭清香的烟草味在胸腔流淌、徘徊、踯躅,然后随着呼吸从鼻翼缓缓溢出,缭绕弥漫在窗前。冷漠,凄清,又惆怅。 可毛又同没这么多情善感,他只是呆呆地看着天空暗夜,等身体恢复机能,重新散发活力。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救得了别人也不害了自己。他呼出口浊气,一低头,发现了倒在草丛里的凌世林。人。一个没有道行的凡夫俗子。朋友?带着个肉眼凡胎的累赘诛灭僵尸?不,想必是林锋的晚餐让苏华给搅和了。只是,依马苏华的性子会为救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搭上自己的命?她打不过二代,但几斤几两自己还是心底有数的,而且机警灵活,无脑之事绝不做。看来驱魔龙族的血脉之力才是罪魁祸首——遇见僵尸,不死不休。嘿,驱魔龙族果然霸道! 哎,小子,我先把她送上车,只能委屈你再躺一会儿了。毛又同站起来,两只健硕的手掌抬起马苏华往后拖。拖动中,毛又同怀抱里的马苏华头一沉,乱发披盖住脸,似日本惊悚恐怖片昏暗的环境里突然凭空出现的白衣女鬼,凌乱的长头遮住整张脸,柔若无骨的身体像油锅里的麻花随意弯曲各种姿势,身上的衣服带着血渍,极具恐怖气息。不过毛又同可不是个怕鬼的人。 他拖着马苏华走了段路程,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心想拖人既费时又费力,得想个轻巧方便的办法。他等喘气顺畅了便掏出两张符纸,用手撕成头手足大字型排开的简单人形,约莫一寸,在地上挖个简易的八卦,平铺在八卦阴阳眼的位置。 毛又同两手结印,轻述咒语,眼前忽然黄光灿烂,阴阳眼两道光束冲天而起,如堆积成山的珠宝金玉散发的耀眼光彩。毛又同对着纸人掐印一指,叫声“起”,那两只人形纸片便应声站立起来,而且越来越大,越来越模糊,直到长成正常人的身高才止住长势。远远看去,人形纸片已与常人一样大小无异,只不过是影影绰绰的一团,看不清神情相貌、着装打扮。人影无声而立,踩在草地上竟然似没有体重般,草叶都不变形,下塌。 “去,将两人抬到我车上!”毛又同吩咐。 人影收到命令,似鬼魂轻飘飘地贴地飞行,分别扛起马苏华、凌世林快速消失在黑夜里。迂久,人影原路折返回来抬起毛又同飘到一辆老旧的奥迪车前,将毛又同塞进主驾驶的位置。而随着车门的关闭,人影蒸发出呲呲雾气,变回了一寸长的大字型纸片。 嘴唇干裂、脸色发白的毛又同打开头顶的灯具,看了眼后视镜。身后并不明亮的昏黄光线内,马苏华和凌世林交叉横卧,像冷血无情的变态杀手满足欲望后随意丢弃的两具死尸,好在场面不是十分血腥。而车外后方五米,一座防雨防晒棚架式公交车站台瞩目。 他插上钥匙准备打火直奔医院,岂料胸口一抖,某些东西沿着食道激涌而上,冲过喉咙,塞满整个口腔,就要喷出嘴外。他右手捂住嘴巴,左手去摇车窗,想吐到车外,但为时已晚。赤红的血水已从手指缝渗漏出来,堵不住地溅射在车窗玻璃上。毛又同头昏脑涨,天旋地转,整个世界像万花筒般上下前后左右。该死,身体透支得太厉害,垮了! 毛又同靠着仅存的几丝微薄意识和强撑着不昏倒的无上毅力行动迅速地拿起放在扶手箱旁边水杯槽里面的老款诺基亚直板按键功能机拨打了医院的急救电话,刚说完地址,电话也来不及挂断便双眼一黑,一头栽在方向盘上,昏死过去。而毛又同头砸下的地方正好是喇叭的按键位置,所以汽车响亮自豪的鸣笛了,高亢的声音刺破静悄悄的夜空,在空旷天空回荡,飘出了千里之外。 第一百零七章无题 火,身边每一寸土地都燃烧着灼热的火焰。放眼望去,跳跃的身影无边无际,没有尽头,仿佛劲风吹拂下波澜壮阔的大海。天空不见一丝云朵。如海火焰里,火之精灵疯狂舞动着躯体,按着性子胡作非为,时而腾腾窜空,仿佛震怒的神鸟火凤凰,扑上半空;时而像温柔晚霞投向橘色大地的最后一缕光芒,久久凝聚在空中不散;时而如粗风暴雨下激情澎湃的大海掀起滔天巨浪,如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天河河水磅礴而下。天地间都是它们狂舞的身影。 凌天奇身在火海中惊慌恐惧地看着熊熊大火仿佛发了疯似的,随风四处乱窜,肆无忌惮地吞噬着一切。身上布满火焰,衣物已燃,剥皮般的疼。凌天奇落荒而逃,但所过之处无一不是炙热的烈焰。那赤红的火焰仿佛一个狂妄的漆工,用手中的刷子,将所到之处都漆成了黑色。凌天奇竟然无处可逃,只能忍受烈火的荼害。 “啊!” 凌天奇尖声厉叫,火焰将他烧得体无完肤,健康的黄色皮肤焦得比非洲黑人还黑,形态是那种炭火过于猛烈制作出来的焦烤鸡翅。吱吱,蒸腾而出的水汽如云似雾,很快蒸干水分,肉身烧了起来,露出趾骨、肋骨、头盖骨,也很快烧黑了。仿佛被阎罗王打入烈火地狱、备受炽火煎熬的恶鬼。此刻,凌天奇真希望是一具感官全失的死尸,就算在焚尸炉的高温里,不说怡然自得,至少也是无惧伤痛、无关痛痒,挺自然,挺轻松,不会觉得辛苦。 就在骨头都要烧成灰、精神几乎崩溃的时刻,天降甘露,宛如一场出乎意料的暴风雪陡然降临在火海,它不光浇熄了无边无际的火焰,骤降了足以融化钢铁的温度,而且清凉着凌天奇的灼辣感,缓解着撕扯肉皮的伤痛。皮肤像饮用了神灵仙士酿造的琼浆玉液,凌天奇感觉就像一个穿四十三码的人脱下紧裹在脚上的三十九码鞋那样舒服、痛快、酣畅淋漓。他微笑着闭上眼睛,如梦如幻,辛福的快要昏厥过去。 翌日,凌天奇在微风渐寒的夏末秋初里微醺的阳光照射下打着冷颤醒过来。他半身直起来,先是茫然地看着前方透过树叶遮盖泄下的零碎阳光,接着想起在树林与二代僵尸林锋的战斗,猛地跳起来环顾四周。微风拂过,了无一人,林锋不在了。世林和马苏华呢?凌天奇来回查看。该不会是遭遇危险了吧?可这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是给掳走了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自己还安然无恙的在这里?林锋这么大意?对了! 凌天奇惊奇地看着左手手腕,上下左右,弯转自如,并没有什么不适。手腕明明于昨夜的厮杀被林锋打断,怎么现在完好如初了?他卷起上衣至胸口,白皙的皮肤健康、天然,没有淤青浮肿。他小心地按了按肋骨,隐隐约约的痛,却不是骨折钻心彻骨的痛,只似某重物长时间压在同一处那种淡淡的感觉。 凌天奇想起成为怪物后近视眼的康复,一拳击破墙壁等种种怪异,思考道,莫非这是僵尸的自我恢复?昨夜多处骨折,重伤濒死,仅有一口气吊着不断,短短一夜,身体伤损却鬼使神设的尽数复原。这等自我修复的能力简直如同打不死的小强,傲视三界,无人能敌。凌天奇如获至宝,惊喜若狂,心里对僵尸的感觉有了质的改变。也许,作为僵尸也不失为一桩好事,起码再也不会因为刮伤、划伤买创口贴、止血药,真真实实的打断腿也不用愁。 凌天奇窃笑的同时,殊不知市人民医院的住院部二栋某个病房内,窗户打开门虚掩着,他悬肠挂肚的马苏华昏睡在洁白的病床上,凌世林坐在马苏华床前,眼睛盯着天花板想事情。而屏风的另一边,与马苏华同房的,是一个与她一起进急诊的老头。不是将林锋击退、救下几人的毛又同又是何人。旁边站着一男一女两个警察,一个白大褂主治医师,还有一个年轻的护士。 原来夜里接到毛又同求救电话的医院马上派出救护车赶到出事地点接回他们三人。当时三人困于一车,老的失血过多,重度昏迷;女的胸口肋骨折断,内出血,身体多处给利器划伤;男的全身湿透,肺腔有积水,好在量不多,要不然准缺氧而死。这是一家人?同时伤病,病症却出奇的不一。瞬间,医生护士对三人的出事原因十分好奇,纷纷猜测、推理。但有职业操守的医生不同于长舌妇置身事外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无德态度,尽管他们对加班加点颇多怨言,但救死扶伤是他们的神圣天职,在他们力挽狂澜下,三人总算脱离危险期。转到重症监护室留院观察。医院相关的负责人觉得三人事出有因,几人形迹可疑,绝非表面上的慈善和蔼,可能是黑道争端惹出的祸害,背后似乎有些可怕的阴谋,越想越觉得事有蹊跷,遂通话至警察局,让警察过来查看一二,好好调查一番。 警察来了四人,两男两女,天蓝色职业装打扮,到了便立即展开工作,向主治医师了解了一些片面情况,可马苏华三人未醒,等了几小时,四人一合计,通知局里撤了两人,走俩留俩,留下一男一女继续等待。留下的两个警察三四十左右,半夜赶来困得不行,料想三人短时间不会苏醒,又熬了半小时后双双趴在走廊的长凳睡着了。 黑夜迎来白天,暗与光的交替达到一个美妙平衡点,在这个依偎着看日出的恋人忘记呼吸、瞪大眼睛的时刻,终于有人醒了。凌世林最先醒过来,发现身在医院,心中疑虑。值班护士是个实习的新人,她在监控器里见到凌世林醒过来,便匆匆赶来,竟然没有恭喜祝贺,也没有催促其联系家属支付医疗费用。而是笑脸相迎,问凌世林的出事原因,宛如在问十万个为什么,仿佛原因是从古至今、穷极人力物力仍未解的谜团那样吸引人们的探索、追根究底。凌世林思绪还飘在九霄云外,不知作答,张着嘴平声呃了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第一百零八章坠车疑云 倒不是凌世林有多高人一等,傲慢少礼,看不起人,故意不理会护士的问题。只是凌世林有件事想不明白——昨晚搭乘出租回家,为什么车会突然凌空飞起?车祸?而且汽车飞了有段时间,昏迷前也分明看见水光潋滟,听见巨大的水花四溅声,坠车的地方应该是条河流无疑,可附近就只有郊边地带有河,问题是当时车载人行驶在市区!什么搬移这么凶猛?恐怕只有翻天倒海、无所不能的漫天神佛有这种异于寻常的能力。恩~~~天奇和那个出租车司机呢——正因思想长时间集中在某一事物,而又想不明事物的因果而犯浑,没有留意身边。 护士小姐见他痴呆样,等了片刻仍不见答复,失望的啧了声,扭头走出去叫来了主治医师与原地待命的两个警察。白大褂进来便拿着听诊器未经允许地伸入凌世林衣服内肆意游动。凌世林被听诊器冰冷的质感激了个冷颤。白大褂似乎听够了,将耳朵上的听诊器耳塞取下挂在脖子上,又摸出一支扫帚杆粗细的小手电,对着凌世林的两只眼睛一阵照耀,关掉手电,反身对警察说没事了,意思就是病人情况不影响你们的调查工作。 警察请走医生护士,找来两只塑料坐凳,做了简短的自我介绍,拧开钢笔、翻开笔记本作笔录,温声柔气地盘问凌世林。先是问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父母情况、电话联系方式,接着问题中心点逐渐向无中生有的案件靠拢,可得到的回答不是不知道就是记不起,回答的态度还颇为诚恳。这是港片电影里只要涉及警局办案,大多都会出现的桥段——让警察逮个正着,可苦于证据不足,面对发指眦裂也无可奈何的差佬,不能及时受到法律制裁的流氓地痞一贯的嚣张模样。对于警察和颜悦色的询问,要么一概不知,要么二郎腿架到桌子上,猖狂地说有什么事同我的律师讲,鄙人有权保持沉默。凌世林诚恳的回答态度在警察看来,要么涉世未深,呆头呆脑,是个傻小子;要么老于世故,滑得像条泥鳅。可老实人会夜深人静的时刻在荒郊野外重伤垂危?一看他就不简单,是个装傻充愣、不肯如实招供的死小子。现在提倡人道主义,文明执法,禁止滥用私刑、拷打逼供,无形中助纣为虐,目无王法的罪犯越发胆大妄为,变本加厉。要在古代,这种蔑视法纪的家伙得先打五十大板,再掌嘴百下,抽得他嘴不能出声、生活不能自理方才罢休。对卑鄙无耻的流氓无赖讲高尚的君子手段,从某种程度来说是自讨苦吃、没事找事,纯属画蛇添足来找罪受。 凌世林不说,警察也没了法子。对待病人又不能不管不顾的强硬深入,如今只等另外二人醒了再逐一盘问,核对笔录有无漏洞。误解的警察哪里想到凌世林所说的话句句属实,尽管第一次被警察问话的紧张让他神情有些不自然,但那天晚上车祸昏迷后发生的事情,以及如何来到医院确实一无所知,更别提子虚乌有的案件的调查问题。不过警察警察也不是一无所获,在警察追问昨晚干了些什么的时候,凌世林说出了“车祸”的奇怪经过,两位警官瞬间察觉到了自相矛盾的地方。 “你是说你们当时乘坐的出租从市区突然撞上什么东西,然后就飞到了几里外的沙水河?”腰骨挺直端坐的女警官满眼不相信,心里默念道玄幻鬼怪小说才会出现的情形,这小子耍人的手段也太低了吧。 凌世林看见两个警察仿佛遇到神经病的眼神,猜想他们肯定以为自己是一通关公战秦琼的乱盖,明白多说无益,但还是配合的点了点头。 男警官看了女警官一眼,合上笔记本,笔帽盖在笔末没取下来,直接别在笔记本封面。他分开双腿,拍了拍大腿,平静地看着凌世林,“就算如你所说,汽车突然凌空飞到沙水。但我注意到你的叙述里提到有个出租车司机,还有个名为凌天奇的朋友,而当时是你和凌天奇与病床上躺着的这个女孩坐出租车回家。也就是说你对这个与你一同前来的老者素昧平生,一无所知。可你要知道,昨晚医护人员赶到时,你确实晕在他车内……”男警指着毛又同说,接着拔下钢笔,笔记本翻开,飞快写下“凌天奇”三字,又在下一行龙飞凤舞地写下“出租车司机”,这才正脸看着凌世林说,“而且,还有一个叫凌天奇的小伙子和出租车司机至今下落不明?” 凌世林看着毛又同一脸茫然,“我的确不认识这个人。我朋友和出租车司机的确不知去向,如果他们没回家,可能困在沙水了。你们赶快去找找。” “坠车地点位于沙水河那个位置?”女警官问。 “不知道。” “出租车司机叫什么,你知道吗?”男警察问。 与司机胡吹半天的凌世林说,“只知道他姓黄,东北人,其他一概不知。” 警官又问了些问题,都是以凌世林的不知道结尾,中间还重复了三次让警察去沙水河搜寻的建议。男警警告凌世林不得擅自离开便退出房间,女警也跟着出去了。病房突然噤声,走廊传来打电话向警察局汇报工作以及要求凌世林父母过来的通话声。护士医生又不回来,凌世林坐在床上不知做该什么。 不明期限的独自等待是无聊、痛苦、令人疯狂的。想象汹汹烈日下一个人在无边的飞沙满天的沙漠苦苦等待一场滂沱大雨救急是何等肝肠寸断。那漫长寂寞的等待,粘上一丝便使人陷入深深的绝望。凌世林半坐半躺,困在医院一间病房,中间虽有两人为伴,可均是昏睡不醒的死尸样,不能说不能笑的,百无聊赖,像在蹲监牢。于是叫来护士讨问随身物品,欲打电话去彻夜未归的家里报平安,免去家人对警察通知的担心。再上个网玩个游戏,得以对抗无聊。在凌世林的要求下,护士得到警察允许取来凌世林的手机,凌世林拿到手,一到开机便勃然而怒。他快速地连按电源键,愤然发现手机又黑屏开不了机了。上次古墓地下河报废一台手机,已经够恼火了,现在回来刚买一部,都还是保真的九九新,没怎么使过,昨夜这么一出,竟然又毁了一台,那可都是白花花地银子,最关键是手机里的重要文件资源,凌世林心里这个气呀,纵使千言万语也述说不尽。 第一百一十章基佬之说 “可不能以偏概全,一概论之。并不是所有人都靠着博取好心人的同情心窃取私利度日,有的人是真的需要他人的帮助。还想一杆子打死一船人?”站在激愤者身边,手背在屁股后的旁观者反驳到。 激愤者辩论,“你怎么知道他是需要帮助的那类人?看他衣服虽破,却也不是几十块的地摊货,而且他有手有脚,四肢健全,哪里像需要救助的人?分明就是一卑鄙无耻的骗子!在脸上抹点泥土灰尘就装可怜。拜托行骗也要专业点,要装也要把手脚用绳子绑起来缩在衣服里,像电视里放的那样。要不然……嘿嘿,你当别人傻啊?” 凌天奇急了,说:“阿叔,我不是骗子!你不信大可以跟我一起回家,我到家立马给你往返车费。加倍!” 坐在雀斑女下家、始终盯着凌天奇眼睛看的叼烟男人掸掉烟灰,把麻将摆好,从麻将桌的抽屉里取出一张百元大红钞,说;“底裤,我看你今天输得差不多了。不如你去送他回去,做件好事去去晦气,晚上接着来,你看怎样?”说着递钱给凌天奇,问住在哪里、路费够不够。 凌天奇一怔,告知叼烟男人家庭地址,心里一阵感激,双手捧着百元纸币,不停地说“谢谢”。激愤者愣了片刻,欲阻止叼烟男人的不明智之举。叼烟男人嘬了一大口,将烟蒂扔地上踩灭,边吐烟圈便挥挥手说:“我看他不像骗子。再说了,骗子一般在人多的地方,像天桥底下、地铁通道,哪会有这么不上道,来我们这虾头虾脑的搞。”转头对凌天奇奇道:“你家在市里?离这很近呐。出村口搭公车,十几块钱,到了汽车总站我估计你比我熟。” “但我没来过这里,不知路的哪个方向是出村口。” “‘底裤’。送他一下。” 叼烟男人似乎在这里颇有话语权,是个地头蛇之类的角色,“底裤”虽有些不太情愿,却还是站了起来,带着埋怨厉害地瞪了凌天奇一眼,几乎咒骂的语气说,“走”。经过凌天奇身边时,捏起了鼻子,“咦,一股腌酸菜的味道。” 凌天奇攒紧手里的钱,跟着“底裤”向铁门外走。其实对于能借到钱这一事,凌天奇多少有些感触。这几个无所事事的打牌者是他所厌恶的,但没想到他们一听自己有难,竟毫不吝啬、简直可以说是慷慨大方的帮助自己,这种强烈的雷锋式奉献精神让凌天奇心神一阵恍惚。 “底裤”一走,叼烟男人让一个旁观者补上“底裤”的空位,叫着继续继续,打骰子抓牌。凌天奇走到梨树下又折回来,对叼烟男人说:“谢谢你的好意,告诉我你微信吧,我回家转还给你。” 叼烟男人嘴角扬起微笑,从烟盒取出一根烟点上,说:“不用。只要你不是个骗子,证明我眼光好,没看错人,没让我蒙羞,也就行了。” 凌天奇拒绝说:“就是因为我想证明你眼光好,我不是个骗子,所以更有必要告诉我。” 激愤者哼哼冷笑,摇头不已,似乎看到一个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结果,大有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意味。叼烟男人却咧嘴笑了,连说“好好好”。雀斑女找来笔,叼烟男撕下烟盒一角写一组阿拉伯数字给凌天奇。凌天奇接过手和钱一起握在手中,行礼道谢,出了院门。后面依稀可听见“五万”、“碰”、“九筒”、“吃”等打牌的叫声。 “底裤”带着凌天奇翻过一个山坡,爬上半山腰,眼前竟然出现了一个规模庞大的村落。空旷的开阔地,错落有致的水泥砖房,午饭闲聊的村民,笑傲鸡群的大公鸡。在凌天奇看来,这是一个惊人的奇迹。因为如果身在山脚,不去看上山的水泥小道,会让人误以为这是个一直横插到山顶的斜坡,绝对不会想到半山腰有大片的平坦来建屋造房,供人居住生活。 “在这别乱走,等我一下。”“底裤”说着独自走进村里房屋间的小道。等了会儿,突突突的响声由远及近,“底裤”戴着绿色头盔骑着一辆黑色女式摩托拐出来,一个惯性甩尾,潇洒地停在凌天奇身边。 “上车!”“底裤”推上头盔的面罩玻璃。 凌天奇因为浑身脏污,散发着垃圾回收站的气味,有点不好意思上车。“底裤”却老不耐烦催促起来,“还不上车,等着我八台大轿抬你上来啊!” 凌天奇苦笑了一下,跨上后座,出于习惯,双手自然地穿过“底裤”的腋下,毫无间隔地环保住他的***。谁知“底裤”哥却触电般撒开握着车头方向的手,猛力拉开凌天奇的环抱,大叫:“想干嘛,你个死基佬!虽然我有恩于你,但你千万别想着以身相许作为报答。告诉你,我可是三观正正的男人,喜欢漂亮的靓妹,绝不会对你有想法的!” 这语气,这神态,凌天奇忽然有种遇见盗版凌世林的感觉。他干笑几声,急忙屁股后挪,反手抓住放置后备箱的铁架,说:“我可不是基佬。大哥,是你的思想太污太下流。” “下流?你个基佬好意思说?” “走吧,大哥。咱别争了,早去早回。”凌天奇对这个偏执狂无话可说。 “坐稳。” “底裤”呵呵一笑,收起支地的双脚,扭动油门,破风而去。下了坡,按着凌天奇走来的方向骑了二十几分钟。此时房屋渐多,人烟渐密,三两栋一排,四五栋一座,目不暇接。两人穿过一个木牌坊,来到一个三叉路口。 “底裤”踩刹车,说:“到了。你在那站台搭班车即可。” “谢谢。”凌天奇由衷地说。 “底裤”笑了一下,说:“想谢我就请我吃顿,或者直接给个几百老婆本让我去翻本,空口白话谁不会说,费点口水而已,又不会掉块肉。” 凌天奇心想这家伙还真会蹬鼻子上脸,敷衍说:“改天吧,改天一定请你吃大餐。” “底裤”笑着摇了摇头,明白客套话而已,说声“再见”,掉头走了。 第八十七章禽兽行为 “洗发水要八十?你抢钱呐!”凌世林愤然于色,“那种破洗发水随便六七块钱都可以买上十几包。价格本就超出商品价值太多。我们又不是陌不相识,你这样不顾兄弟情义,趁机抬高,漫天乱开价,小心生儿子没屁……得肠胃炎!” 马苏华不舒服了,微恼道:“拜托,我就是看着我们之间难得的友情才给你个跳楼价,要不然起码卖一百块嘢。外加物以稀为贵,目前只有我一家有货,一家独大的道理懂不懂?专供特约价不卖九九八我都算很良心、诚意满满了。” “你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呢?你的不义之财,非吾所有呢?”凌世林不屈地反问。 “乖乖!难道我赚的是天理不容、人神共愤的不义之财?我好像没有逼迫你买,也没有欺骗你买。我东西摆在这,讲究心甘情愿,卖的愿卖、买的愿买,还真没你说得那般不堪入耳。”马苏华条理分明,据理力争。接着微微一笑,问冯建新和余娆音:“衣服要吗?配套再送内衣裤喔!” “强词夺理,歪曲狡辩!” 冯建新和余娆音呆若木鸡,均想这女人怎么如此贪财,平时还模样挺正派、端庄看不出来,还以为她侠肝义胆、乐于助人,是个武侠世界里的女中豪杰、巾帼英雄,应该慷慨大气,现在看来并非如此。以前余娆音求马苏华给她拿件换洗衣服,余娆音还以为马苏华当时拒绝的回答只是开玩笑,为了幽默话题,没想到马苏华竟真的贪财无厌,小里小气。她所说的用钱换衣也并非戏言玩笑。 马苏华有些不耐烦,说:“到底要不要啊你们?蒂花之秀,你的好朋友哟!不要我可去洗澡了。”说着带上沐浴露、洗发水,毛巾、换洗衣裳,锁了箱子,走出几步。忽然停住,宛如益达口香糖广告的女主人公走出超市时面带微笑地甩开飘柔长发回头,说:“不要尝试偷看喏。” 凌天奇突然记起刚进古落村的那日马苏华也是说了相似的警告话语,出现不肯给洗发水的相似情况,冥冥之中奇异惊现,凌天奇灵魂出窍,魂游四海,俯瞰八方,马苏华一丝不挂的美人艳浴就被他无耻的收入眼帘。凌天奇至今还清楚地记得三千青丝打湿披散在刀削般挺秀的肩头,绝色容颜下天鹅般雪白的颈项。凌天奇热血沸腾,血脉贲张。难道今夜有戏,奇异再现,在这里可再次看到马苏华妖娆魅惑、颠倒众生的曼妙酮体?哼哼,马苏华你终究难逃老夫的魔掌,一而再再而三地抛送机会,老夫不把握千载难逢的机会,岂不是暴殄可遇不可求的机遇,做出禽兽行为,辜负你大好美意?凌天奇嘴巴吱了一声,手掌握拳砸下,右脚轻轻跺地。我是大义凛然、不动如山、守身如玉的正人君子,一向坚持自我、纯洁高尚、清正无比,美女坐怀都不乱,正直高过翩翩公子柳下惠,何来“魔掌”一说?也是幸好马苏华不会读心术,不知凌天奇的离奇曲折的思想,要不然还不火冒三丈,大发雷霆? 冯建新立马拦住马苏华拿了洗发水沐浴液。余娆音登山服碎裂,迫不得已买了马苏华塑料包装袋装好的吊牌都没拆的一套新衣服,五百。但依布料和裁剪做工来看,属小厂粗制、黑作坊生产之流,满是剪不齐的线头和缝得歪七歪八的袖口、领口,一百块买下都绰绰有余。余娆音奇怪的是马苏华带着全新的衣服过来难道是算准了有人肯定会买她的衣服?这么黑心的价格,好重的心机!冯建新和余娆音家里富裕,也不会过多的在意区区百八十块钱。像冯建新,每次饭店消费、娱乐场所消遣哪次不是最少最少都八九百,平时随身携带的零花钱也不会低于五百。余娆音也是相差无几,大同小异,平日买衣服、鞋包,化妆品,金银首饰没少花钱。只是身上没现金,答应马苏华回家后打到她银行卡上。 见到有人在短缺卫生用品的艰苦条件下被迫就范,买下她昂贵的洗漱用品,不光进墓救人这单买卖大功告成,而且还赚了点外快节省日常开支,人又安然无恙回来,真所谓人财两旺,不可兼得的鱼和熊掌同时得到。马苏华非常高兴。 “凌天奇你们俩要不要?想清楚哟!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凌世林毅然地说:“死心吧,我们是绝不会向你这趁机捞油水、贪财好利、吝啬刻薄的恶势力低头屈服的,就是拿杆枪抵着我的脑袋胁迫也不会。对不对,天奇?” 凌天奇知道马苏华的难处,明白她为何掠夺式地搓钱,欲站出来为马苏华解释,可人家未必信服,并且极有可能弄巧成拙,引发众人曲折、更深层次、偏离正道的误解。而马苏华这次的确做得过分。又不想与凌世林的关系微妙。半眯着眼睛看着凌世林,配合地点着头,“我非常赞同你的观点。” “算了,反正我拓展了两个客户,爱要不要。”马苏华看着两人一唱一和、亦步亦趋地挖苦,不为所动,心中仍是愉悦。“想要随时找我。”欲走。 “去洗澡带什么手电?”凌天奇拦住马苏华说,“给我去林子里找些干木柴烧火取暖。你不是不想给人偷窥的吗?暗暗的,更销魂,还带什么亮堂堂的手机电光。” “嗯,话粗理不粗。你跟着我到溪边,我到了下面给你。” 几人回到当初洗澡的水塘。马苏华手机的光芒粼粼地铺在水面,波晃鳞闪,像舞台上翩翩起舞的公主穿着的镶着钻石水晶的百褶裙。岸边水草枯黄,沙石裸露,一块横亘水边、深入潭底的巨石干涸的一层岩壁显示水潭的水位线明显下降。伸手捧水,掌心冰凉。水温明显凉于进山时,而红叶翩翩,浸入溪水,贴水而行,仿佛顺水行驶的飞舟,乘着松风,对着明月,飞驰而下。然而雾云遮玉兔,尽管松风有情,可明月无意,娇羞地裹着黑衣裳藏了起来。一层秋雨一层凉的意味浓浓地弥漫着,荡漾着。但凉意微寒,那冷飕飕的秋雨却始终没见着,可能时节未到。也是幸好没见着。要不短袖衬着胳膊,不着凉才怪。 第八十八章红袖添香 冯建新窸窸窣窣去脱衣服,恍然想起没换洗衫,要跟凌天奇两人借,却又拉不开情面去求人。况且两人之间情如水火,就算放下面子,卑躬屈膝、奴颜媚骨地求人,人家不一定肯借,到时候凌世林借题发挥、含沙射影,明晒暗讽,不但面子流失,尊严也被自己傻傻地抛在地上践踏了。面子是人家的,爱给便给,不给也没关系,强求无益;尊严却是自己的,狠心放下就如同雪花融入清水,再也捡不回来了。于是转头问马苏华有男人衣服卖吗。 马苏华看见了他刚刚脱衣服的举动,皱了皱眉头,说:“有是有。不过你是不是应该注意一下,在女生面前急急巴巴地脱衣服,不觉得有伤风化,有损绅士风度吗?这里只有一个水潭,秉着女士优先的原则,也得我们女生先洗,你一大男人就不能耐心等等?就算你不想等,你也可以自寻出路,自己顺着溪流找个大大的水潭,到时候跳水、潜水、划水,想怎么洗怎么洗;蝶泳、蛙泳、狗爬,爱怎么游怎么游,又不用被责怪,岂不更好?” 冯建新慌忙引咎自责,说是自己不对,自己愚钝,有失礼节,怠慢了两位,各种赔不是,诚惶诚恐,倒让马苏华觉得理亏,有点胸襟不宽、小题大做了。 “好了,你跟我上去,我给你拿衣服。” “钱,怎么样?” “老规矩,一口价,五百!”马苏华伸出五根手指头,仿佛五根细长的葱白玉笔,粉妆玉琢。 凌世林却满腔怨言,打断马苏华说:“手机能不能给我先?我去收集柴火可是为了大家。现在天气转凉,深更半夜还是很冷的。烧点火,大家聚成一堆,多少也能驱寒逐冷,减少感冒发烧的可能性。” “虽然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我的生意一样重要!”马苏华头也不回,攀着斜坡上的树茎草叶去神庙。“不,是更重要!” 凌天奇,凌世林,余娆音三人在潭边等。周围因马苏华带走了仅有的光芒重新漆黑。听着神庙里几声男女说话后,马苏华下来了,摇晃的光芒仿佛深夜疾行而遭遇意外滑下山坡的轿车车灯,不断变换着角度。冯建新没跟来。 “喏,给你!”马苏华把手机塞到凌天奇怀里。“别弄太多,我们明早就回去了。” “放心。” 凌天奇与凌世林到森林捡干柴,也没叫单独待在神庙的冯建新,倒不是怕他不肯,只是不愿开口。手持电光,两人见着枯藤老树就折下来,残枝败杆就拾起来,捡柴的功夫可谓疾雷迅电。一支烟的时间,两人怀中的干柴皆是满满一大兜,捱到夜尽天明也足足有余。 回到神庙,冯建新还在。一人在漆黑夜色下的神庙里安静闲坐,没有亲友作伴,略显孤独寂寥。两人也不同他打招呼。凌天奇放下环抱的干柴,拿着亮光的手机,按开机键点亮屏幕,想关闭手电筒。但马苏华的手机设置了数字密码保护,进不去。凌天奇乱点一通,都是密码错误的提示,并且由于错误超过五次,密保起作用了,显示六十秒后再试。 凌世林撇下柴火看凌天奇乱搞马苏华的手机,见凌天奇灰心丧气地拿着手机束手无策,心里直痒痒。“给我。”凌世林一把夺过手机,对着手机一通乱按,结果五分钟之后再试。等了五分钟,他重试一遍,结果依然是密码错误,锁屏时间又增加了。 “兄弟,你这手在屎里开过光吧?”凌天奇戏弄他说。 凌世林作势摔手机,可想到不是自己的物品,几千大洋的苹果小机机又死贵死贵,赔起钱来有点肉疼,举起的手不由软软地放下了。但嘴上不服,说:“你还不是一样烂手气?输入几次不也没对?并且!要是我随机填几组数字就能套中密码,这么变态的运气,那福利彩票积累的亿万奖金不都是我的了?” 正说着,马苏华和余娆音洗完澡回来。换上干净衣服,脸色桃红,肤如雪玉,舍弃了那套脏乱破烂的乞丐装,整个人整洁气爽,面目一新,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宛如灰姑娘穿上锦衣玉带的华丽蜕变。盈盈中透着一股美。仿佛两朵盛开的玫瑰,一朵红,一朵白,在微风吹拂中、在绵绵细雨下,时而交相辉映,时而斗艳争芳。 “哎哟,不错噢!”凌世林模仿周杰伦的说话方式称赞。 “什么不错?”余娆音拨弄着湿澾澾的头发。“今天的水温可真凉,还好我身体棒棒,不然可吃不消。” “桂馥兰芳,红袖添香。” “什么?” “那年三月,闲下扬州,瞧得伊人,红妆玉柔。” “啊?” “这么富有诗意,文笔精炼,通俗易懂的句子你竟然看不懂?” “神经。”马苏华说。 “该我洗澡了。”冯建新起身。“浑身臭烘烘,痒的难受。” “要不要电光?”余娆音问冯建新。“凌世林你不用手机了吧?劳驾你递给我。你和凌天奇也要洗澡吧?三个一起最好了,出入方便、安全。” “不用。”冯建新把拆开包装袋的衣服扯了吊牌挽在胳膊,洗发水、沐浴露塞进口袋,手机也不拿,径直走进黑暗,下斜坡走向之前的水潭,只闻哒哒的脚步渐行渐远。余娆音无奈地摇摇头,心酸不已。 马苏华一甩长发,“拜托这是我的手机嘢。私人财产,不是公共设施,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不要推过来送过去的。麻烦你们尊重一下机主的感受行不行。” “你的东西你做主。我们很尊重你的建议和意见。”凌世林卖弄着大脑仅记的几个英文语法的经典句式。“So,what do you want?” “Give me that.”马苏华说。 凌世林摆动亮着电光的手机。“enhh?” “Yes!Give it to me.” 第八十九章神医 余娆音拍拍脑门,“Please don't speak‘英哥拉稀’,可不可以呀?我知道你们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脑筋转得快,老师教得棒,英语学得好。但不要洋洋得意、沾沾自喜呀!你以为天下无敌吗?要明白,这世道托福考试高分的帅哥美女海了去了,英语说得贼溜、还能摹仿动感黑人来段劲爆rap的也是不计其数,但他们都没有像你们忘乎所以、自鸣得意。话说回来,关公都不敢显摆,你一个耍大刀的无名之辈哪来的勇气在众目睽睽之下舞刀弄枪,卖弄刀法?所以,请保持谦卑。” 马苏华羞红了脸,故作生气样瞪着凌世林,妄图推卸责任,“就是!害不害臊啊你?瞧你目中无人的熊样,比熊还熊,熊到无人能敌,整个一熊头熊脑的二愣子北极熊!” “刚才是你们俩在得意忘形地显摆。So,你说的熊熊好像也包括你自己。”凌天奇友善地提醒。 “咳咳!”马苏华面赤,干咳了几声掩饰。 凌世林故意说:“怎么?嗓子干痒?喉咙肿痛?这是慢性咽炎的病发症状。老衲建议你买盒慢严舒柠清喉利咽颗粒,早中晚三服,多喝开水,争取早日康复。毕竟,那个不痛,月月轻松嘛!” “这广告词好像是月月舒牌的痛经宝颗粒吧?我记得那个广告是恶意中伤我们吃不起茶叶蛋的湾湾的S.H.E组合倾情代言而拍摄的。”凌天奇说。 凌世林惊奇地说:“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得不佩服,天奇兄对女人所用之物关注度高,研究颇深,用途、药效了如指掌,可谓用心良苦呐!” 马苏华与余娆音面色绯红,嘴角微扬,眉眼含笑。齐说:“不要脸。”凌世林也笑了,附和地指着凌天奇说:“不要脸!”殊不知马苏华与余娆音的这个“不要脸”指的是他凌世林。 “姑娘们以后有需要,如头晕眼花大姨妈、腰酸背痛腿抽筋等病痛症状,请找神医凌天奇。不褒不贬的实话实说,感冒咳嗽,肚痛腹泻,关节扭伤,口舌生疮,诸多病发症状是药到病除。价格优惠,童叟无欺。不怕治不好,就怕没病治。”凌世林笑着说。 “华佗在世?”余娆音问。 “华佗那庸医医术稀松平常,乃雕虫小技,不值一提,都不配在天奇兄面前献丑。提起医病救人之法,华佗实属班门弄斧,天奇兄明显医高术明,甩他华佗几百条大街。” 马苏华问:“你是说他医赛华佗?” 凌天奇说:“不是在说熊大、熊二的奶奶养了一只熊,它奶奶的熊好大,有熊那么大吗?怎么拿我寻起开心了?” “谁是熊大,谁是熊二?别乱盖屎盆子!”马苏华眼神飘忽。 “天奇你太厉害了!医术高明到令人发指!”凌世林看着凌天奇,宛如情窦初开的柔情少女拳头握紧、目光崇拜的凝视心仪已久的男生。“我究竟怎样才能变得跟你一般叱咤风云,唯我独尊,却淡然出尘,受万众敬仰?” “这个问题嘛其实也很简单!”凌天奇见凌世林三人调侃个不亦乐乎,玩心渐起,“你只肖双腿并拢,身体微斜,挺起胸膛,眉带春色,眼送秋波,抚摸颈脖,手抛香丝绢,娇声柔气地喊,‘大爷,明个儿你再来!’保证百分之百,千分之千,万分之万,必定、必然、肯定,绝对奏效。” 凌世林神情呆萌。“可这好像是古代春花院、玉女斋,现代大富豪、金银岛等风流场所上班工作,穿戴暴露的小姐的对白啊?我是男的,非吾之所有!而且,我是漫漫人生路上的寻梦者,为理想为抱负而奋斗终生,我不会为了如土似粪的金钱自甘堕落!” 凌天奇一副洞察秋毫、成竹在胸的大师样。话语铿锵、激昂。“现在肯定还不行。在这之前,你得先去一趟泰国。我认识一个医生,技术高超,价格公道,质量保证,无效退款。等你到那里成功归来后,施点粉、化点妆,隆了胸,提胸抬臀地对着大腹便便的男人温柔妩媚、风情万种、轻咬嘴唇地这么一笑,说‘小朋友,快来玩呐!’你会发现前路坦荡,温暖光明,这个世界充满激情、梦想与希望,而所有人都会为之感动、哭泣,进而对你面带微笑,心生爱怜,积极地、毫不犹豫地参与进来,支持你、鼓励你、帮助你实现理想,共创美好未来。” “‘嗦嘎!哇嘎丽马希哒’。”凌世林恍然大悟,“多谢兄弟指点,明天请你喝茶吃酒!择日必定预备厚礼隆彩登门拜访,重谢一番!”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凌天奇云淡风轻地说。 “你俩都可以组队去说相声了。”余娆音看着他俩一捧一逗,卖力地表演,乐了。“你刚才的表演情真意切,极富感染力,我都感动得快哭了。都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我觉得你们比相声北斗巨匠马三立、侯宝林,新晋大腕德云社师徒郭德纲、岳云鹏说得都好。依我看来,我国相声艺术事业地蓬勃发展还离不开二位实力派的鼎力相助。” “过奖过奖!”凌世林弯腰鞠躬。 “谬赞谬赞!”凌天奇弯腰鞠躬。 余娆音和马苏华哈哈大笑,乐不可支。“真逗!你们俩不去说相声可惜了!这么好的人才。” “这可不是相声,是小品!”凌世林解释。 “本山大叔的刘老根舞台?” 凌世林摇头,“陈佩斯和朱时茂搭档的那种。‘队长别开枪,别开枪,是我!’可不是刘老根舞台、本山大叔的东北二人转能比拟的。咖啡和大蒜知道吗?咖啡喝着苦,却是芳香四溢,取悦众人;大蒜吃着香,可闻者臭,玷污了他人的鼻孔。在我心中,能将小品做得色香味俱全的艺人,只有这二位德才兼备、堪称宗师级的人物。 第九十章波涛汹涌 “你是说本山大叔是蒜头,臭不可闻,为世人所不齿?”余娆音沉思,“这咖啡和大蒜的比喻我听过,乃海派清口创始人周立波、波波老师所说。‘男人上手要有腔调!什么?你不理解腔调的意思?看看我吧。我高大伟岸的身姿和独一无二的气质以及老辣犀利的言辞无一不形象具体地诠释了腔调的含义。像我这般,你就很有腔调!’伊滋则模子(SH话音译)。” “没那意思!本山大叔的‘卖拐卖车卖担架’其实都很富趣味。比如‘忽悠,接着忽悠。’‘走两步,走两步。’‘树上七(骑)个猴,地上一个猴,几猴?’我至今都记得卖担架故事结尾的那副画龙点睛的对联——拐一年摇一年缘分呐,吃一堑长一智谢谢啊。大笑的本山大叔再把帽子往技高一筹的范伟哥头上一扣,说补个横批——自学成才。诙谐幽默,风趣盎然。”凌世林辩解。“至于咖啡与蒜这个独到的、耐人寻味的比喻,的确出自波波老师之口。不过我觉得这个人太过孤芳自赏、自命清高。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看啊,那么多胸霸天下、举世无双的女性朋友都不敢造次,他一个胸脯平平、仅有半两横肉的男人,却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自称波波老师,这未免就太胆大妄为、目中无人了。” 凌世林神情激动,眉色飞舞。他指了指马苏华,双手手掌弯曲,如同两只塑胶小脸盆罩在胸前,说,“你看马苏华,胸前波涛汹涌、巨浪滔天,足令无数女子黯然失色,羡慕嫉妒,猝生恨意;令无数男人凶光毕露,血脉扩张,以至于心生歹念。影响之大,可谓惊天地泣鬼神,震古烁今。但你见过她什么时候这么目空一切、不可一世?还要别人尊敬地叫她波波老师?没有吧。她都很谦虚。再看波哥的言谈举止,豪迈过头,普通人尚不如,他分明就是没把广大丰乳肥臀、魅力无穷的女性朋友放在眼里。简直是可恶加可恨。” 马苏华和余娆音看看各自的胸部,对视一眼,震惊不已。两人脸色潮红,撅嘴上翘,沉声齐骂,“流氓!” “什么流氓!”凌世林不满地大叫,“我是维护女性心理健康的使者,运用自身所学的专业知识,尽微薄之力,贡献一份温馨的爱,为世界各地十二岁以上、二十八岁以下的妙龄美女带来光明与温暖。俗称光明使者。造福人类。你不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感激我、回报我,反而恶言詈词地骂我,中伤我,侮辱我。非人哉啊!” “臭不要脸!”余娆音又羞又气又好笑,她红着脸呵呵笑,说:“我们不就送你两个字吗?算得上是恶毒的语言,中伤侮辱你?我看这二字不卑不亢,很符合你的所作所为。” “什么事这么开心?”冯建新擦着打湿的头发,光鲜亮丽的回来。以前看着他囚首垢面,厚厚的尘土盖住本来面目,他的形象始终处于模糊、肮脏、丑陋的状态。今日洗新面貌重见天日,竟是如黄花闺女般皮肤洁白细腻、红润光泽。大概是养尊处优的豪门阔少给爹妈好吃好喝伺候着,不必进行磨人的体力劳动,又时常呆在阴凉不见阳光的地方,闲出的细皮嫩肉。五官也姣好端正,没有伤残畸形,逃离歪瓜裂枣之嫌。制作粗糙的服装倒给他穿出高档名牌货的效果。人看上去充满了精气神。生龙活虎的冯建新对着马苏华微笑,重新潮动起来。 “没事。”马苏华笑开的嘴再也合不拢,胸脯抖个不停,震颤着吸人眼球的弧度。“凌世林说他二十八天的便秘刚通,整个人如丝滑般顺畅。” “我又不是德芙巧克力,还能纵享丝滑。一滑,就滑到了美女云集的地方,策马奔腾。”凌世林玩笑的兴致开始消退。他在行李箱翻出自带的衣物,挑了一件深红色、印有狂草书法的长袖衫与一条纯黑色的休闲裤,把紫色四角内裤偷偷藏进口袋,其余的衣服折叠在箱子里原样归位,说:“天奇兄,冲凉先呐!” “洗发水、沐浴露真的不要?”马苏华依旧不死心、不放过任何机会地兜售昂贵的生活用品。 凌世林连连摆手,一口回绝,“我说过,我不会向你屈服的,认了吧。就你那泪流的价格,只有爷爷辈开头就是富二代的富二代才消费得起,我们普通人家可是无福消受。” 凌天奇拿了衣服,也没向马苏华借手机。两人踉踉跄跄地走下斜坡,圆润的石子让两人感觉鞋底加了无数只滑旱冰的轮子,一个劲地向前冲。胜在灌木成堆,可攀拉手扶,倒也没摔跤。 云盖秋月,夜色漆黑,朦胧模糊,一米外的草木皆不可明辨。又苦于没有灯光照明,凌世林常常错把晃动的古藤看作游走的毒蛇,摇摆的山花认作恐怖的邪灵,吓得脸色惨白,心脏扑通扑通跳。看真切了事物本尊又是一阵自惭形秽,嘲笑自己愚钝的眼神、醉人的想象力。不过也算有惊无险。走到潭边,两人将换洗衣服放在石块上,脱光衣服,除去鞋袜,小心地步入水潭,深怕踩着尖锐的石子割伤脚掌。溪水清凉,两人咝咝哈哈倒吸凉气,手捧溪水不断拍击心脏、背部,让身体迅速适应清凉的水温。却因身体新鲜的划伤、刮伤浸入冷水,疼得龇牙咧嘴,连连皱眉。因为月亮躲着不出来,溪水失去了光芒下的晶莹光泽,变得黝黑暗淡。 “你说,水里会不会有蛇?”凌世林边掬水拍胸膛边忐忑不安地问。 “这么冷的水,而且是在立秋时节,再过几天便是深秋、冬季,蛇都钻进洞穴准备冬眠了,哪来的好心情来与你洗月光浴。你不是也看见了吗?有三个人排在我们前面下水,要有蛇的话,他们屁股早开花了。”凌天奇深吸一口气,头部以下全都浸入水中。他在冰凉入骨的溪水忍耐十多秒,抵不住低于体温太多的凉意,哗地冒出来打了个冷颤,汗毛竖起,皮肤起了层层叠叠的鸡皮疙瘩。哀声嚎叫“冻啊!” 第九十一章单人成帮 两人洗去沾染在布料面上的泥土污渍,洗净了刮破的衣裤,把破烂衣服当作擦拭身体的浴巾,耐着凉飕飕的潭水快速清洁脏污。身体倒也好洗,只是祛除汗渍泥垢污浊,不打沐浴露也洗得洁净如新。头却始终洗不大干净、卫生。茂盛头发里头皮表面积了一层浓厚的油渍,覆盖着头皮,包裹着头发,很是麻烦,因为没有洗发水,泡在水里反复抓挠都是无济于事,如同某些印在脑海深处的可怕记忆,怎么也挥之不去。 “也许该向马苏华买两包洗发水的。”凌天奇有点后悔。 凌世林闻言,心中丝丝不快。“头发腻就腻着,离到家的时间只有两三天了,你为几包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洗发水甘愿屈服于马苏华的淫威?作为男人帮顶天立地、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生的伟大领袖,我有义务与责任制止、纠正你这种错误的思想!” “买包洗发水难道会影响我伟大的三观?我想不会滴。我的三观不会这么柔弱,不说无坚不摧,也绝非一碰既碎。”凌天奇嘴巴沉进水里,呼噜呼噜吹泡泡,捧起水浇在脸上。“还有啊。我们就孤孤单单的两个人,没有几百几千,正副帮主除外,堂主都没得一个,称什么帮会,叫组合就够了。” “何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两个人的男人帮,不觉得更霸气雄壮吗?帮主、副帮、堂主、香主轮流做,帮主香主随便当。第一天我当帮主,第二天你当,第三天又做堂主,这样不好吗?”凌世林拽着破衣服擦身体。水温太凉,两人没敢呆太久,头发油腻洗不净也就只能忍受着,洗完身体就飞快地穿好衣服上岸。 “不觉得!”凌天奇绑上裤腰带,一个不小心,只顾着和凌世林闲扯,发现腰带活结打成了死结。于是花费些时间,解了重新绑。“你还不如自己单人组成男人帮。到时,你说的帮主、副帮、堂主、香主全是你一人,能者多劳,怎么玩都爽快,没人和你争,也不怕野心勃勃之人篡位夺权。” “单人成帮?提议不错。我会慎重思考的。” 凌世林穿好了衣服等凌天奇。凌天奇也穿好衣裳,两人清爽地返回破庙。破庙中神像前的空地上烧了小火堆,干柴受到烈火的炙烤必必剥剥地炸响。马苏华与余娆音搭好了帐篷,躺在里面说笑谈论。冯建新坐在木柱下的垫脚石块上,看着帐篷里语笑喧哗的人走神,不知是为帐中的绝代美色所吸引而陶醉,还是为酝酿的阴谋诡计聚精会神而失魂。 “幸好上次的睡袋我们收着。今夜别给他睡,看他一个人独坐到天亮。”凌世林遮着嘴幸灾乐祸地对凌天奇细声说。 凌天奇说:“你怎么像个鼠肚鸡肠的小女人?老是为了些鸡毛蒜皮的事耍小心眼。给他睡一夜又怎滴了嘛。男人的胸襟要开阔,开阔,包容天地、海纳百川的气概拿出来。” 凌世林脸有不悦之色,“你竟然把你兄弟形容得如此不堪入目。天奇兄,你要知道,明哲保身,识时务者为林俊杰。他这号只做周杰伦从不做林俊杰的人,怎能屡次三番原谅他的过错。除非你是上帝,辅以仁爱唤起人心中的真善美。只有上帝才会无极限地原谅、宽恕别人哪怕再大的罪过。” 凌天奇想到一部非常经典的电影里出现的对白,问:“你想说你的任务是送他去见上帝?” 凌世林眼球翻转,露着眼白,说:“谁会送他去见上帝?倒贴车费,浪费感情。我不想讨论他,想来说说你。你现在有个更重要的问题——堂堂华夏中国好男儿,炎黄子孙,五千年灿烂文化你不追寻,不崇奉本土三清道教,却跑去信仰西洋基督教?还是个卖狗的!你可真是大逆不道、丧尽天良!” 凌天奇噎了一口气,“拜托,你先说的上帝好不好!你这崇洋媚外的汉奸狗腿子!自己的过错,栽赃嫁祸给我,典型的含血喷人。” “没有的事。身为龙的传人,长江黄河孕育的儿女,定会饮水思源,知恩图报,绝不丧失民族自尊心,一味奉承巴结外国人、事、物。一向深明大义,顾全大局的我怎会不知这个浅显易懂的道理。” 酣笑的马苏华见凌天奇、凌世林回来,终止和余娆音的挥霍谈笑,仿佛对凌世林讲的那些笑话意犹未尽,还在回味咀嚼。愉快地说:“低俗笑话,要不要重来一个。” 凌世林手臂伸直,手掌竖立,掌腕间形成一个不太正规的直角,推辞道:“省省吧。我看现在时候很晚了,早点睡吧。希望明天是个好天气,阴凉多风,走起路来才带劲。”撇头对凌天奇沉声说,“你说的男人应该大气,胸怀四海,不必为一只睡袋斤斤计较。发扬风格,你行你上!把你的睡袋交给他。”凌天奇回应,“我不是佛祖,割肉救饿鹰——舍己为人,舍身取义。我认为帮人是自己充足有余的情况下助人排忧解难。要不然我救了他,谁来救我?我只是拨正你观点的谬误,要你大气宽容,没其它的意思。”“还以为你多高尚!”凌世林嘿嘿笑。 凌天奇铺好睡袋,两人合衣睡下。马苏华扯上帐篷拉链,然后听见她躺下的响动,接着帐篷被拉开,余娆音冒出颗脑袋,像只严肃谨慎又傲慢笨拙的乌龟蜷缩在龟壳里,只有脑袋露在壳外冷冷打量着不速之客。她乜眼看冯建新,问:“凌天奇你们没有多余的睡袋吗?”言外之意,如果有就拿给冯建新。 “抱歉,就两个。”凌天奇缩在睡袋里说。 凌世林像座拱桥似的大面朝上挺起肚子弓着身子,扯平背后压皱的衣服,说:“你应该问和你睡在一起的千年吸血鬼,看她有没有。” 余娆音紧张兮兮地问:“她真的是沉睡在古堡,每天天黑就化身蝙蝠样飞出去吸食人血,怕大蒜、惧十字架,见光即死的吸血鬼?难怪她能从险象环生的墓地救我们出来。” 第九十二章归途 “她整天挖空心思、想方设法地来榨干我们身上来之不易的血汗钱,不是吸血鬼是什么?喜欢的话你也可以叫她吸血僵尸。” “呐呐呐呐呐呐!你们生活不需要金钱么?我赚钱你们眼红啥?”马苏华不满地拖长音,那神情简直就是在说少用胡编乱造的假话侮辱诽谤我。 凌天奇听到“僵尸”“吸血”等字眼,没来由地心慌意麻,喜悦、慌张、担忧、烦躁,说不清道不明,诸多纷乱的念头五味杂陈。凌世林却没那么多纷扰琐事,也没那么多小九九,只是为了一时之快反击马苏华,叠声说:“哎哎哎哎哎哎!” 马苏华脸有不快,近乎发火的方式说:“你们仨不能两个睡觉,单个守夜吗?睡袋不足的问题不就完美解决了!” 凌世林贼笑,“守个屁!我们进山的时候在这里各睡各的,没人守夜,还不是什么都没发生,安然无事地睡了一宿?出去就是村子,平安得很,哪需要守夜啊?多此一举。关于睡觉,我倒有个更好的提议。你看你们两个瘦骨嶙峋,不,是玲珑娇秀、温柔婉约、知书达礼的美女,却强盗似的霸占那么大、足以同时睡下四人的帐篷,让我们三个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分两个睡袋,这样说不过去吧?不觉得心有愧疚吗?稍稍变通,换一下,退出一小步,你们睡睡袋,我们男生睡帐篷,我们五人皆大欢喜,就是今年最幸福的人了!” “不行。”马苏华斩钉截铁地说。“这些天颠簸劳累,力困筋乏,觉都没睡过好的,好不容易能睡个安稳觉,怎可舍己成人。千金不换!” “那对于余娆音我俩爱莫能助,只能说声抱歉了。”凌世林躺好,闭眼,闭口,不再说话。余娆音也是无能为力,无奈地关上了帐篷。 几人很快入眠,也不知冯建新怎么过的,凌天奇与凌世林睡得很甜,很死。早上醒来,已是翌日清晨,薄雾迷蒙。冯建新坐在柱子垫底石块上神采奕奕,抖着痞里痞气的二郎腿。余娆音也醒来,站在神庙颓败的大门旁看风逐流云的天空,红衰翠减的山林,稻谷飘香的田野,果实累累的橘园。马苏华还睡着,如水蛇般妖娆的姿势,衣服上拉,肚脐眼露出,发鬓散乱,妩媚动人。 凌天奇与凌世林起身活动僵硬的身体,骨骼在晨风中啪啪脆响。凌天奇举目环视,熟悉的外观,一切都没变,破瓦寒窑,颓垣萧瑟,荒凉的庭院中狗尾巴草优势明显,依旧遥遥领先,占据最多领地,虽然已是枯萎凋零,败落垂危。敞开的墙壁外,金灿灿的稻谷随风轻舞,叶茎婆娑,瑟瑟作响。稻田边的山坡种着成片的橘林,橘树上挂满一只只灯笼似的果实,没熟,青里掺黄,青多黄少,或者干脆通体碧青。在这个五谷丰登的季节,绿叶始枯,枫叶初红,秋意绵绵。可那漫山如火,层林尽染,秋月如镜,诗意盎然的深秋却是无缘相见。在城市,除了路边、公园里偶有枯黄的树叶,渐渐寒冷的天气,人们愈来愈厚的装饰,以及超市时令蔬菜花果的断货,几乎感觉不到夏秋季节的接替交换。对于某些人而言,来到山里,无法领略季节变化的乐趣,会感到遗憾、悲哀,郁郁寡欢,怅然若失。 “马苏华,搞几条鱼来吃早餐。”凌世林摸着肚子叫,伸手拍打马苏华的帐篷。帐篷仿佛飓风肆虐下的狂抖不停,危如累卵,就像随时会被强风刮走。 马苏华扭腰张臂,美梦断点,为凌世林的多手多脚恼火,生硬地语气回绝,“不去!没心情!赶快整理东西!早餐到了市镇找家馆子再吃。” 几人收拾东西,其实也就凌天奇、凌世林、马苏华三人有行李,但也无需收拾,拎起来直接走。进山时凌世林帮马苏华带的行李箱现在由冯建新拖着,凌天奇一个包,凌世林一个包,马苏华和余娆音空手而行。五人穿村过,途经渊源不浅的古落村。早起的村民扛着锄头、担着粪箕去菜地播种施肥。妇女们烧火做饭,准备可口的饭菜伺候勤劳刻苦耕作养家的男人。那时以为凌天奇三人是盗墓贼而引发误会,苦口婆心相劝的村民见到安然无事出来的几人目怔神呆,皆停下了手中的活儿齐刷刷看着。均想:这三个小娃娃真的是去救人,还真救出了两人,难道古墓禁制、恶毒诅咒消失了?应该不会。看来要么是几人运气极旺,钻了漏子;要么是本领通神,手段高明,用巧妙方法全身而退。捡漏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真本事退出来的机率很大。这几个其貌不扬的小娃娃不简单呐,不简单。 躲过村民崇拜得如同见了大罗神仙的目光和虔诚得如同白痴的愚蠢问题,五人出村走完土石道路,搭上通往城市的班车。班车翻过崇山峻岭,把万顷苍翠、亭亭如盖的群山树木,稻田、鱼塘、绿树掩映下粉墙绰约村镇组成的田园风光甩在身后,跃进浓烟滚滚、嘈杂拥挤的一个城市。在城里吃够豆浆油条、炒粉肉包。虽然不怎么合口,也错过了早餐时间,将近中午,几人还是把肚子填塞得鼓鼓的,全然当是早饭。接着踏上省城的火车,再换坐北上的高铁,看着祖国连绵起伏的著名山脉、绵延数千里的壮丽大川,心肠澎湃。 当然这一切的花费全是马苏华承包。并非凌天奇、凌世林没有钱,两人的钱全存在支付宝、微信,付款快捷便利。没料到古墓里头突生变故,摔落地下河,一个手机进水黑屏,一个直接落在水里冲走,两人的支付账号又绑定了手机号码,用别的终端设备手续麻烦,要验证码确认,无奈只能求救于马苏华。冯建新和余娆音情况更糟,银行卡、手机等物件遗失殆尽,光溜溜地逃出墓地,除了身子骨,没半点属于自己的东西,连换衣衣物都是赊账买的,更别提取钱买什么了。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马苏华又爱财如命,没好心慷慨到自掏腰包,凌天奇四人的饭钱、车钱都记在账上,双方约定回家后再如数奉还。马苏华为了口中的保险起见、先小人后君子的谨慎从事,更是买了水笔白纸,写了四张某某某于几几年几月几日几分几秒向自己借走多少钱的借条,签字画了押。 本来四人还对马苏华写借据盖章签字的做法心怀芥蒂,待马苏华脸色极不耐烦,说爱借不借的时候,四人终于体会到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没钱寸步难行的困难境地。几人只能委屈求全,再三妥协。 第一百零九章要饭 在凌世林捶胸顿足、大动肝火之际,凌天奇却在为回家犯愁。他在附近来来回回找了马苏华几人许久,却始终不见人影,心中有喜有忧。喜的是自始自终不见尸,没找到尸首,证明马苏华几人没死;忧的是生不见人,几人恐怕给林锋掳走,加以残忍折磨。天杀的林锋,强的变态。自己获得的异力不能完全掌握,随意使用,根本打不过。怎么才能顺利救出世林、苏华呢?哎,伤脑筋呐!凌天奇按揉太阳穴。算了,先回家,再从长计议。 凌天奇顺着河流走,在一座跨河而过的拱桥桥底停下。这座桥东西衔接着公路,长约二百米,宽倒是正常公路的宽度,像是大理石块堆砌而成,没有显而易见的水泥钢筋结构。凌天奇站在桥下,河水在桥下轻松欢快地流过。 凌天奇沿着桥墩旁的石阶攀上,坡下垂着瀑布似的柳条,只是干枯如柴,没了春日的繁华,远没有瀑布的灵动。走到水泥公路上,凌天奇挥舞手臂高声呼喊,尝试对过往车辆拦截,求搭顺风车,却无一辆好心停下,反而听而不闻、视之不见,或者惧怕如白日见鬼般,油门一踩,加速冲过,好几次与凌天奇擦身而过,差点被撞飞。 凌天奇无力地坐在路边的石块上,心想干坐着也不是办法,歇了会儿便又站起来,沿着道路走了下去,期间不忘对过往车辆行招手之礼,但成效一般。那些带着风儿的汽车没有丝毫停下的意思。 “这是哪儿?”凌天奇脑海描绘着这个城市的俯瞰图,搜寻着处身的地理位置信息,可记忆混乱,莫名多出许多混沌错乱的灰色地带,宛如无人居住的房屋内蒙上灰尘的青花瓷器——图案的花纹已模糊不清、不能明辨。凌天奇晕头转向,迷失了方向感。 凌天奇不是路痴。在一座生活了十几年、故乡般的,本应该对大街小巷了如指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城市迷了路,就好像一个许久未用的平常字一时忘记怎么书写一样让人恼火。“沙水河在郊区,可眼前这陌生地界,印象里似乎并没有这么个地方啊?”凌天奇越走越烦,越走越火,偏偏怒火还无处发泄——就像汹涌的洪水蓄在大坝上——冲垮堤坝是迟早的事。 人不可能一直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也不可能一直低眉倒运、喝水塞牙。凌天奇拐过弯路后幸运地看见山坡上耸立着一栋三层楼的瓷砖洋房,晒着太阳的玻璃窗折射着炫目的白光,如利箭射进凌天奇的眼睛,晃得他如同个双目失明的瞎子。可以到人家那里寻求帮助!凌天奇的怒火终于得到清凉雨水的降温。 凌天奇又兴奋又紧张的大步跨上小山坡,一道不锈钢大门半门打开,门口一棵梨树光景惨淡,门内传来男女说话发笑的吵闹声。还好没养狗。凌天奇舒了口气,侧耳倾听,只听见一个女子尖厉的嬉笑声,“底裤,这回你可真是输得只剩底裤啦!”接着一个雄浑男声起哄,“哈哈哈,今天我看他的三角裤都不保,得输个精光光、一丝不挂!”一个恼羞成怒的男声不服地辩解,“去你的!我有土地、财神爷罩着,马上翻盘,看我王者归来,连本带利的大杀四方,杀你们个屁滚尿流、片甲不留!”三四个嘘声,“就你?吹的吧?也不怕把牛吹死。”不服的男声不屈不饶地说“看好了,来来来,推牌。”哗啦啦,麻将洗牌声传出。青天白日的,也不工作,是几个好逸恶劳的烂赌鬼聚众搓麻将。 凌天奇从未打过麻将,但认识麻将牌的筒子、条子、万字、东西南北风、红中发财白板,却对牌型的组合,碰、杠、吃之类,番数的累计,该什么时候胡牌一窍不通。他不讨厌打麻将,毕竟人可以通过娱乐的方式来获取精神粮食。工作后,几个朋友其乐融融围两桌,既放松了生活各方面的压力又增进了朋友间的感情,挺好。但反感赌博。那是毫无斗志的人老想着不劳而获,饱食终日、虚度光阴的体现。不过凌天奇不是掌控世界的神,他不能左右别人的兴趣爱好,改变不了别人脑袋里固化的价值观,只能自己不去触碰进而染上毒害一生、肿瘤般的恶习。 只是,他们会帮助寒酸落魄的自己吗? 凌天奇握拳叩门,铁门哐哐作响,惊动了屋内之人。凌天奇探进上半身,笑脸相迎,九双迷惑的目光齐刷刷射向不请自来的陌生人。 “找谁?”那个尖厉女声望着衣服破烂凌天奇发问,手却熟练地码牌,将麻将砌砖般叠了两层横在面前。 凌天奇看向她,这个相貌中规中矩的女人脸上长满了雀斑,乍眼看去,像饼干发霉结成的点点。凌天奇打量着其余八人。一个黑发卷曲,颇带印度风情的人坐在雀斑女的对面。一个平头的胖子嘴里含着烟,烟灰却保持着原来的圆柱体形不下落。一个大众脸大众打扮,脸上的郁闷却如同水变成冰,料想是绰号“底裤”的男子,身上的钱输个精光,正想着怎么扳本。旁边四男一女各守一方,双手抱胸、动作随意地观看。 凌天奇干笑了一声缓解内心紧促带来的脑中空白,梳理了自己要说的话,重新组织了语言说:“首先,我承认我看起来像个乞丐,但我想说,我不是讨饭的。这解释起来有些麻烦,长话短说,我惹上了一些麻烦,促使我变成这幅模样。现在我囊空如洗,迷了路,没有回家的路费。其实,我就是想问一下这是哪。还有,能不能借,借一些钱给我回家。到家后我立马微信还。” “要饭要成要钱。这事不新鲜,变着法地坑人,骗人的玩意,不用管他。”一个嫉恶如仇的旁观者激愤地说,好像他被一个乞讨之人骗走五百万一样。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