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吸血万兽无殭》 楔子 烈日当空,阳光普照。洗尽铅华的天空愁云惨淡,碧空湛蓝。 凌天奇小心翼翼走在密不透风的陌生树林里,忐忑不安。枝叶茂盛的树木顶天立地,叶厚且大,足有小孩身体那么宽广,阳光打在上面只可以漏下零星的几缕光柱。昏暗的树林里阴气森森,冷风习习。 “这是哪儿?” 周围大树造成的有些阴森的环境让他不由自主言自语问出了声。环顾四周,然而一个人也没有。 凭着感觉走了许久,依旧还在森林打转。乘着微风摇曳的树在阻挡阳光的同时,也混乱了凌天奇的方向感。他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蒙头窜来窜去始终找不到出去的道路。这地方他感觉十分熟悉,像生活了许久的家那样熟得不能再熟。但要他说出这是哪他可又实在说不上。 他正感烦恼,一只长达几十丈的怪鸟荡起一股猛烈的罡风,在他上空飞驰而过。怪鸟浑身土褐色,如鱼蛇一般的鳞片紧紧包裹着,泛出点点亮光,身后拖着条数十丈的尾巴。 “哇,好大,好奇怪的鸟!”凌天奇惊呼。 叽! 尖利高昂的叫声自怪鸟细长的大嘴里传出来。几只体型稍有迥异,种类却和怪鸟一模一样的怪鸟呼啸着从凌天奇左边不远处郁郁葱葱的密林扶摇而上,同其它的同伴一起嚎叫着招摇过市,掀起一阵强烈的狂风。 狂风激荡,在丛林密布的参天巨木上空肆意妄为。骚动的树梢停止了晃动,躲在树影里逃避炎热暴晒,觅食树尖嫩绿的动物露出了一个巨大的头颅,疑惑的神色在它脸上生根发芽。 头颅不断闭合张开的嘴巴不动了,长在脸部两边的眼睛咕噜咕噜转悠查看周围,口中含着满满一嘴巴的树叶,宽大肥厚的叶片还未嚼烂,涎水夹杂其中渗透而出滴落在大树之上,却似下了一阵滂沱大雨,浇得树木左摇右摆像酒吧舞池的人疯狂扭动的身体。 阳光灿烂的天色下,扁平宽大的头颅似乎没有发现什么威胁它生命安全的危险。它放松地咀嚼完嘴里的的绿叶囫囵吞下,身下的四条腿也放松地活动了下。 躲在大树背后的凌天奇看着它比水桶还粗的大腿,及比天高的身躯震惊得说不出话。他翻起层层浪花的心暗暗思忖道,“我不是眼花吧?这不是长颈龙吗?我这到底是在哪?回到侏罗纪了吗?” 就在这时,一只双脚着地,腹部长出一双寒光乍破的利爪,口中堆满锯齿一样的锋利牙齿的怪兽猛地从藏身的阴影里冲出来,眼里凶光闪耀下血盆大口张开咬在草食恐龙水缸大小的腿上,撕裂出一个宽大的伤口。 几乎同一时间,草食恐龙的同伴们惊慌失措,慌不择路地撇下被霸王龙咬住的兄弟乱跑得没影了。 草食恐龙连声哀叫,庞大的身躯轰然倒下,撞倒几棵参天古木,震得土地都抖动起来。捕食者窜身上来,牙齿咬断了喘着粗气的草食恐龙的喉咙。颈脖一开,血水如喷泉哗哗涌出,洒在地上染红一片绿。 “霸王龙!” 凌天奇看见霸王龙猎杀草食恐龙的画面赶紧慌张地隐匿在树干后面大气不敢喘,生怕霸王龙发现他后,把他当做饭后甜点。 胜利的捕食者霸王龙独享着自己幸苦捕获而来的食物,可这总是暂时的。当大片大片的血液散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腥臭的血腥味的时候,早已有几只闻讯而来的肉食者迅猛龙徘徊在前,准备随时出击。 轰隆! 晴天突然毫无预兆的一个霹雳,震得土地上的生物耳朵轰鸣。 一滴仿佛浸湿在草纸上的墨水一样的乌云突然出现在天空。逐渐化开,蔓延。不到一炷香的时间,这一大团黑色的乌云墨浪翻滚,便遮挡住太阳,隔离天日。 地上一下子就暗淡了,像陷进了一个黑暗的泥潭。正在进食的,预备抢食的,注目观望的都停下手中的活动,不约而同抬头看天。刚才还炎阳高照的天空竟然转眼便宛如黑夜降临,阳光在这里消失无影了。 热闹的大地一下子静谧了,呆滞了,没有一丝多余的声响,四周是仿佛死一般的宁静。 索索,树叶摩挲的声音。起风了。灰色的天空隐隐绰绰,轰隆一声,又是一声炸响爆裂在大地之上,回荡在天地之间。 嘎嘎嘎! 阴险缥缈的笑声响起,两点血红泛出幽幽光泽的圆珠凭空出现在万里高空。圆珠充满暴戾,像是一双占有欲极强的血色冰冷的眸子在窥视生机盎然的大地。那眼神就和霸王龙在伺机捕杀猎物时一模一样,贪婪之色不言而喻。 “这又是什么东西?” 凌天奇如身陷迷雾中的侦探,到底还是理不出对案件有用的头绪。 “魔!” 一声轻轻呼喊萦绕于天空,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雨水伴随着阵阵让人直欲呕吐的腥气徐徐落下,闪电骤然划过夜空时雨水露出了令人心惊胆战的红色!一抹脸上的红色雨水,血的颜色,腥臭的气味,尝一尝甜甜的,真的是血,天空竟然真的下起了血水! 空中飞翔的庞大的翼龙惊慌失措的加速飞奔疾驰。地上翘首看天的恐龙群变得惊恐万状,它们心慌意乱地甩开步伐只顾狂奔,周遭的大树或被连根带起,或被拦腰撞断。没有道路的原始森林倏然开出一条光明大道。 “魔!” 又一声轻轻的呼喊穿梭在世间众生的耳朵里,余音未落,咔嚓一声,一道闪电接踵而至呼啸而来,映亮整个天穹恍如白昼。 当~~~ 宛如古寺晚祷僧人撞响古老大笨钟的轰然回响,悠长,深远而沉闷。凌天奇疑惑的眼神霎那间变得惊恐无比。他身体猛地一震,嘴巴张大,眼睛像要跳出来一样。 他发现天竟然碎了! 天空静静的悄声开裂,像一块覆盖天空的玻璃被一颗尖尖的铁钉钉了一点,蜘蛛网似的以那点为中心龟裂,裂纹越来越长,越来越大,终于,哗啦啦,天穹支离破碎,庞大的天穹碎片呼呼往下掉。 天空异变突起,地面也患上了连锁反应。凌天奇脚下的土地剧烈摇晃起来,火山口腾起浓郁的烟灰,铺天盖地。炙热的火山岩浆如同滚动的泉水,汨汨往外流淌,汇成一条滚烫的岩浆河流,所有在它面前的活物都将被烧成黑炭。 一条宽约十丈,长不见尽头的大裂痕将地面撕扯开。接着又是许许多多,数不胜数的大裂痕密密麻麻排布在地表层,在大地不断摇晃中越扯越宽越长。靠近裂痕高大的植物和逃命的动物纷纷掉进裂痕谷底,动物恐惧的嘶吼在空气里停留好久,才啪的一声摔作肉泥。 凌天奇没有随波逐流跟着奔跑的各种恐龙逃跑。他认准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安全的方向夺命而去。身后,高大入天的树木一颗一颗倒下,地震加大着裂痕的长宽。凌天奇在地震下踉踉跄跄的身影根本就没跑出多远。 “魔!” 天空中血液的雨水连成密集的雨线,噼噼啪啪和着狂风倾盆而下,下作暴雨。水天一线的暴雨让凌天奇睁不开眼,张不开嘴。他为了不失足掉进深不见底的幽幽裂痕深渊停下了奔跑的脚步,紧张地匍匐在地。 嗡!血色的圆珠在天空喷出两道血红色的光幕笼罩天地。所有包围在光幕里的生物不由自主地抖动起来,恐龙们的嘴里流出白沫,眼珠泛白,砰的像一枚血肉铸成的**一样炸开,留下一副空白的骨架呆立,或者散落一地。尚有余温的血水与惨白的碎肉飞溅得到处都是。血液抛洒上空,失去冲力了随着重力与血雨及空中被血红色光芒笼罩而炸裂成骨架的逃难的翼龙的碎肉混合落下,洒满土黄的大地。 “魔!” 成千上万道血液飞溅上天,同飞落而下的血雨在空中撞击,形成一片浩瀚无垠,极为壮观的血水浪花。血雨洒下浸湿了土地,土地柔软了。土地上鲜嫩的青草吸水饱和了,多余的雨水积蓄在一起,于山凹处累积成血红水潭。水潭血水满漫出,流进原本清澈的小河,大河,几条血红的大河迈入蔚蓝的大海,靓丽的海天之色变味了,人间此刻化为地狱。 血液酿成的雨水渐渐停了,天地间堆积着一股令人作呕的刺鼻的血腥雾气,触目皆是惊心动魄的猩红。这是火红的颜色,恶魔的颜色。血水漫步在地上未干,松软的土黄色泥土与各种恐龙的尸体碎肉交织着,勾勒出一副诡异,血腥,残暴的画面,它们剥夺了皮肉的骨架却完整地保留了下来,突兀地立在那儿,与之前和睦安详的氛围形成鲜明强烈的对比。 匍匐在地上的凌天奇挣扎着爬了起来,全身被血雨湿透的他揉了揉血水模糊的眼睛看清这血腥的一幕,身体便如同打摆子一样颤抖了。“这……”他全身翻起鸡皮疙瘩,牙齿打颤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几只侥幸存活下来的三角龙宝宝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从断木底钻出来。它们哀叫着呼唤几声,父母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它身边。龙宝宝加大了叫喊的音量,寂静空旷的世间回荡着冰冷的回声,他的父母依旧未现身。 真可怜,它的父母应该都已经死了。凌天奇想着,灌满血水的运动鞋踩着一地的血水向小恐龙走去。吹来的冷风让他被血雨湿透的衣服包裹的身体打了个喷嚏。 “魔!” 天空再次响起一声缥缈的细语,天穹碎片落下,大地又剧烈摇晃起来。 凌天奇赶紧蹲下身体。抬头看天,凌天奇不由瞪大了自己的眼珠。他感觉自己的心跳已经停止脉动了。 一块天空的碎片从凌天奇的头顶俯冲而下飞速地砸来! 凌天奇使尽他生平最大的力气大吼了一声。 “不!” 第二十六章锁魂链 黄泉路上,钱三郎、陆勇目瞪口呆地站着,眼前发生的事让他们不能接受。曾几何时,钱三郎在阳间做武生,拳脚勇猛,刀枪棍棒,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死后为鬼,打遍各路豪杰鬼雄,因其武艺超群出众而被判官选中,任命为城卫军十三小队队长,受万鬼敬仰,风光无限。现在,却连自己大半的功力也不能杀死眼前的人,实在匪夷所思。 陆勇在这盯着,看来不拼命是不行了,要不然英名难保。钱三郎想着,毛发浓密的的双手结个法印,叫声“现”。翠绿鬼气涌动,手掌平白无故现出一条偌大的铁链。 铁链黝黑,由一个个又大又宽的铁环组成,如厚重的蟒蛇般,钱三郎将它缠绕在右臂。绣纹斑驳的表面,乍看过去,就像破铜烂铁似的毫不起眼。可模样寒酸,气势却不弱,强大的能量波动隐隐传出,飘荡在空中。敏锐的僵尸直觉告诉凌天奇,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武器。 “锁魂链!”陆勇惊呼出声,语气既羡慕又嫉妒,“判官大人竟然真的将这件宝物赐予您!” 陆勇知道,锁魂链是冥界有名的法宝,乃一殿阎王秦广王采取十七层地狱的珍贵矿石幽冥玄铁,以地府戾气祭奠七七四十九天,大法力炼制而成,妙用无穷,威力无匹,端是厉害。鬼差配备的便是这件宝物的仿品。此物炼制完成后一直由判官保管使用,专治邪魔歪倒、怨灵恶鬼,直到十大阎罗王赏罚大会、论功行赏时,评价判官劳苦功高而赐给他——生死簿,判官笔两件主管生死的冥界至宝,锁魂链的名气才渐渐平淡下去。没想到如今竟传到了钱三郎的手中。 “钱哥,快锁了他的魂魄,扔进油锅!让他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看他还如何嚣张跋扈!”陆勇惊喜地呐喊。 钱三郎嘴角上扬,微微一笑,乌黑的牙齿恍如石墨。右臂挥动,链条宛如会飞的蟒蛇,气势惊人。钱三郎沉声大号:“小子,看招!” 锁魂链翠绿的鬼气森然,冥界的怨气仿佛龙卷风般疯狂向铁链汇聚,乌烟瘴气,幻化出无数的鬼怪,七窍流血的怨灵,残肢无头的尸体,房屋大的骷髅头围绕在链条周围盘旋飞翔,作群魔乱舞。鬼哭狼嚎,啸声震天。风驰电挚如同闪电般劈向凌天奇。 凌天奇往后弹跳,闪身避让。铁链擦身而过,那些邪神魔将的头颅却结结实实地打在了凌天奇的身上,凌天奇顿时眼睛闭合,不得动弹。 凌天奇眼前场景陡然转变,刚才还深幽晦暗,鬼气森森,天寒气冷的冥界地府转眼间变化为暖如三月阳春,春风拂面,鸟语花香,芳草萋萋的的广阔草原。自己正在灿烂下暖风里休闲惬意地躺在靠椅上摇晃着,安详舒适。而后场景再变,广阔无垠的草原阳光黯淡,绿草褪去,百米高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遮蔽苍穹。坐在柔软棉棉的沙发凳上,白花花的钻石,金灿灿的黄金,一大波一大波的美女汹涌袭来,势不可挡。金钱,权势,名利,这些人世间普通人遥不可及、咫尺天涯的东西现在咫尺之遥,触手可及,但凌天奇无论怎么走近伸手也够不着,仿佛永远都隔着一步。 正当凌天奇深陷虚拟幻想中无法自拔的时候,陆勇走到凌天奇身边,拳头握紧,碰的将他打倒。拳打脚踢。嘴里大声数落着,“看你还嚣张,狂妄,这会栽在我手里,定让你好看!” “钱哥!”陆勇叫钱三郎,“快来锁走它的魂魄。” “这回知道法宝的厉害了吧。我牵走你的魂魄,烧油炸,滚刀山,下火海!小子,你有勇无谋,还是太嫩了。” 钱三郎走到凌天奇旁边,口念勾魂咒,举起锁魂链,准备勾魂,可凌天奇的眼睛突然睁开,吓了一跳,手中铁链险些脱手。竟然有人能逃脱锁魂链的迷魂? 就在刚刚凌天奇追逐金钱,名利的时候,鼻子敏锐闻到危险的气息,出于将本能,凌天奇迅速清醒。自己是在和两个鬼兵打架,怎么会来这追钱求财呢?凌天奇的内心世界恍如打响炸雷,瞬间就醒悟过来。 凌天奇清醒开来,二话不说直接开打。如铁弹的拳头狠狠砸在钱三郎胸膛,将他打飞。钱三郎惨叫一声,身体在半空翻飞,七百二十度反转,重重掉在地上。锁魂链也脱手而去。 “钱哥!”陆勇挥拳怒吼着冲向凌天奇,“找死!” 凌天奇没学过武,但直觉让他一个下蹲,再出拳,陆勇便步入钱三郎的后尘,翻飞着摔在地。 “队长,你们怎么了?” 十个和陆勇一样打扮的鬼卫兵摸索而来,瞧见钱三郎和陆勇躺在地上哀嚎,疑惑地问到。 钱三郎见援兵到来,指着凌天奇大叫:“给我抓住这个魔界来的奸细!” “魔界的!”十个卫兵瞬间神经紧张,竖起耳朵,眼观八方,生怕魔兵四面八方围过来。千百年前惨痛的历史教训,魔界士兵不好惹。 “你们害怕什么!只有他一个人,快上,拿下他!”钱三郎叫嚣着。 鬼卫鼓起勇气,比划着手里的长戟,踩着碎步团团围住凌天奇。凌天奇就像被面皮包住的猪肉馅饺子,出路全部堵死,无处可逃。 “呔!” 十个鬼卫,十只长戟,黝黑的戟身散发着凉意,冰冷的金属光泽划过,长戟齐齐直往凌天奇扎去。 慌乱之中,凌天奇抓住面前的四只戟枪,旁侧和后背却顾之不及,六杆单刃戟枪尖深深刺进凌天奇后背。 “啊!” 血水顺着背脊淌下,凌天奇疼得叫出来,身上的肌肉痉挛,抓着戟杆的手掌大力捏握,猛地向前推掷。碰碰碰的几声脆响,四只长戟拦腰截断,四个鬼卫握着断戟,噗通摔在地上。 “吼……”凌天奇仰天长啸,吼声震天,滚滚而来。红色的眼睛精光明亮,他鼓足劲奋力挣扎,六根长戟滑落鬼卫的手,而竖立在凌天奇背后。 再吼叫一声,地府昏暗的光线里,凌天奇背上的长戟就像恐龙背上的背鳍,如群山般连绵起伏。而血红的眼睛里,嗜血和屠杀占据着,控制了整个身体。现在凌天奇心中只有一个念想,那就是——杀杀杀! 第二十七章猛鬼叶良辰 气势如决堤的洪水,漫山遍野,滚滚而下,形成实质性的罡风。卷起黄沙漫天飞舞,挥洒四方。鬼卫握紧手里的武器,警惕地盯着强势气场的凌天奇,不敢动弹。 迈开双脚,也没看见凌天奇怎么动作,下一刻飞快地速度就使他化为一条幻影,穿梭在鬼卫的身旁。绝伦的速度更或者说是形影全无。 十个鬼城卫根本来不及确定凌天奇的行踪,只能背靠着背围成圆圈,仔细地观察空旷的四周,作简单的防御。沉默寡言,空气显得格外寂静。 “唐山,在你后面!”躺在不远处的钱三郎大声提醒。身受重伤的缘故,他的身影时透明时清晰,仿佛一阵轻风就足以将他送走。 “啊!”唐山一声惨叫,飞出老远才扑倒在地,昏死过去,尸体透明,消失不见。 “注意警戒!”其中一人大喊着,身上翠绿的鬼气翻腾,长戟平削,两米长的戟芒破空而去,腾飞好远,消散于天际。其他鬼卫见了,纷纷效仿,长戟如永动机一般不知疲倦地挥动。绿色的印记像狂风泛滥的海洋下此起彼伏的波浪,浪墙滔天,往四面八方轰击而去。 地府的宁静打破,刀光剑气汹涌澎湃。黄泉路上,剑痕累累,沟壑满地,沙尘蔽天,好似龙卷风爆发。 时间点点滴滴过去,鬼卫法力抽空的身体终于击发不出半点戟芒。他们如同身染重病的患者,疲倦、无力的感觉牵引着他们齐齐倒下。 好累!这是塞满他们心脏的词语,除此之外,再无其它。他们横七竖八地伏在地上,彼此的身体相互压着,好像战争时期被侵略军肆意丢弃的尸首。 凌天奇停下来,赤红的眼珠依旧闪烁着嗜血的邪意。他冷漠地看着到地的鬼卫,静静地站着,不知想些什么。 “一群有眼无脑的笨蛋!”钱三郎咬牙切齿的咒骂。他原本以为胜券在握的打斗,竟然顷刻之间就兵败山倒。完胜的念头化为乌有。 “快回去搬救兵。” 强烈的求生意识让全身无力的身体激发潜在的能量,钱三郎努力地爬起来,双手掐诀,收回遗落的锁魂链。真别说,锁魂链入体,钱三郎立马觉得神清气爽,精神百倍,力气也恢复如初。“好宝贝!” “快走!”钱三郎打出一条翠绿的鬼气,救起险些昏迷的陆勇,搀扶着走过奈何桥,往城里奔走。只恨爹妈没给他少生两条腿。 风轻轻律动,在黄泉路上回旋,了无声息。陆续有鬼差牵着铐着手镣脚镣的魂魄娓娓走来。魂魄浑浑噩噩,似乎自己也没弄明白事情的经过,就已置身于此。但鬼差却清楚明白,纷纷瞪大了眼珠。 是我眼花吗?武功盖世、法力无边的鬼城卫竟被人打倒在地!将那十个鬼城卫昏倒在地,不醒人事,此人应该有点手段。他是谁?好生勇猛,背后奇形怪状角柱状看起来像是魔族的修士,但尸气浓重,生、死气皆有,又不像魔族之人。它是什么怪物?幸亏我们人多,它才一人,不然情况不妙。 “好狂妄的小子,竟敢来地府捣乱,还不给我束手就擒!” 等集结了三四十号人马,自信满满,胸有成竹,认为稳定吃掉凌天奇的鬼差急不可待地跳出来嚷嚷。各个脸上春风得意。 凌天奇没有说话,没有动,只是站着。 鬼差不耐烦了,“毛头小子,说你呢。你若乖乖听话,我高兴了,便可免去一顿皮肉之苦。” 凌天奇任然不为所动。沉默地站着,眼珠的赤红更显浓厚。 “好你个死小子,你自己找死就怨不得天怨不得人了!我倒要你看看,你叶良辰大爷也不是好惹的!”领头的鬼差气愤地斥骂。“看我的黑墨鬼息!” 叶良辰话毕,关闭的嘴巴癞蛤蟆似的鼓起大大的两个包,呼地吹出口黑色的黏腻的气体,幻化为粗大的箭,直射屹立不动的凌天奇。 “小子你可以安心的死去了!”望着离凌天奇越来越近的气箭,叶良辰大喜过望,眼角也笑开了花。“本大人前途无量,前程似锦。拿下你,鬼差总管的职位指日可待。” 笑声未落,凌天奇身影恍惚,在众鬼差面前匿迹。只能依稀听闻细微的破风声,看到模糊的残影。 “好快的速度!”叶良辰惊讶地嗓音在空旷的空气里传播,回荡。好像有无数个叶良辰从不同的方位朗声说出来。 啊~~~ 五个鬼差只感觉背后被人大劲一扯,自己便随着力的惯性后倒,在空中弯出漂亮的弧线,摔进忘川河。可怪异的是击水无声,就连浪花也没四溅。平静的河面仿佛两个世界的分界面,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 入河是沁心透骨的冰寒,深入脊髓般钻心的疼。接着身体被某种神秘的力量禁锢。鬼差大睁着眼睛,大脸朝上,双手双脚往上直立着,如同四脚朝天的雕塑,纹丝不动,眼里布满绝望,深深沉到江底,与泥沙为伍。 其余在黄泉路上的鬼差惊呆了。它们目光呆滞地看着忘川河水,呆若木鸡。这期间,又有七人被抛进忘川河,无声无响,音信全无。 叶良辰火起,对着空气怒骂:“没想到你个死小子还有点能耐!不过别得意忘形,良辰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不得好死!良辰从不说废话!你若是感觉你有实力跟我玩,良辰不介意奉陪到底,指定把你屎都打出来!良辰最喜欢对那些自认为能力出众的人出黑手!我良辰不是你惹得起的!你若肯投降,跪上三天,磕九九八十一个响头,热茶糕点招呼着,说不定我还会放你。但你若是负隅顽抗,誓死不从,就别怪我良辰不给你面子!” 叶良辰口舌干燥,见自己的话语对人没反应不由更恼火了,“良辰我口水都说干了,死小子你倒是说句人话呀!告诉你,我良辰当年因不服玉帝死老头,而拿着两把西瓜刀杀上天庭。从南天门一直砍到蓬莱东路,路上残肢断头,鲜血淋漓,但我就是手起刀落、手起刀落、手起刀落,眼睛都没眨过一下。你若识相就滚出来,自砍十二根手指!如若不然,良辰很愤怒,后果很严重,你懂的。” 风涌动。沉静片刻,叶良辰身旁其余的鬼差突然飞起,齐齐掉进忘川河,单留叶良辰立在原地。二十几人一起落下水,场面颇为壮观。姿势各异,面相各异,神色却百喙如一,皆惊慌失措。宛如落石惊木,却落处无声。 “好你个死小子,竟不知悔改,那怪不得我啦!”叶良辰面露凶色,双手合十,身体上下每一个部位都汹涌而出碧绿色的鬼气,璀璨耀眼,状若疯魔。 “小子,找死!” 叶良辰忽的甩动双脚,顿时动若脱兔般疯狂地向城门冲去,其速度之快,令人结舌。“小子,大丈夫能屈能伸,这个场子我下一次一定会找回来的!” 叫嚣者逃到奈何桥头,忽然眼前一晃,不知何方来的拳头打在他腹部,将他退回黄泉路。叶良辰赶紧爬起身,环看四周,惊恐地发现密集的拳影仿佛雨点般啪啪啪啪绵绵不绝地敲打而来。 第二十八章阎罗秦广王 叶良辰伏地而卧,身子蜷缩成一圈,手臂护着头颅,哀号不已。“不要打了,不要打了!今日你若肯放过我,良辰他日必有重谢!” 轰的几拳,土地都颤栗起来,就像地震,叶良辰的身影也跟着虚虚实实,眼看就要随风飘散。这时,一声爆炸似的喝斥滚滚飘来。 “何方妖孽?竟敢来地府撒野!该当何罪!” 分别穿着黑色长袍丧服和白色长袍丧服的两人在钱三郎等鬼城卫的簇拥下不紧不慢地飞身过来。走近了,只见他俩各自手持一根和衣服颜色相搭的棒子,顶端系着核桃大小的铃铛,棒身缠绕着许多碎布条,脸上的傲慢神色不可一世。 叶良辰见他们来到,激动地大叫,“大人救我!大人救我!良辰他日必有重谢!” 黑白色衣服的人冷漠无语。钱三郎毕恭毕敬,嬉皮笑脸地说,“黑白无常大人,就是眼前的人打伤我们。他还放话说要拆了阎王殿,砸烂整个地府!嚣张得不行。” 黑无常煤炭般的脸随着嘴巴的闭合而蠕动。他黑色的棒子指着叶良辰说:“大胆狂徒,口气倒不小,不知你有没有这个本事!敢伤害我的人,还不快快放了他!” 凌天奇没有说话。不过不是他不想说,而是它的大脑被愤怒等负面情绪所操控,逐渐迷失自我,无法自拔,进而陷入恶循环,心里仅存动物最基本的进食欲望,身体也凭着本能寻找猎物。可这是阴间,死后灵魂的归宿,没有阳间的人、兽,更没有流淌在他们血管内的热血。所以,求食的欲望只能在满腔怒火的催化下,转化为暴力手段发泄出去。 可怜的叶良辰在经过凌天奇拳法脚踢的摧残后,凌天奇忽的一脚将他踹开而飞快地跑向黑白无常。叶良辰犹如一枚出膛的炮弹,紧贴奈何桥飞过,轰的炸响,撞击在右城门。城门直挺挺倒下,扑起漫天的灰尘,压扁两个鬼城卫。就连刻写“丰都城”三字的城牌也震颤几回,摇摇欲坠。 而此刻,位列阎王殿正中央的殿堂,纯黑色的雕有两条骷髅龙扶手的宽大椅子上,脸线轮廓刚毅分明的魁梧男子威严地坐着,头上一顶黑金帝冕,凛然伟岸的身体外穿着一件镶着黑色神龙遨游天穹的龙袍,不怒自威。 他的面前,乌纱帽罩头,蟒袍加身,络腮胡子,铜铃眼睛的人手持刻满符咒的玉板尺,弯腰鞠躬,语气恭敬地禀报说,“阎君,南城门守卫的鬼士报告说黄泉路上光芒璀璨,能量汹涌,似有魔物入侵地府图谋不轨。你看……” 原来这两人便是主掌第一层地狱的阎罗秦广王和判官两人。 闭着眼睛的秦广王睁开眼,如炬的目光透过精美的窗户,凝望着晦暗的天空。他张开嘴唇,雄浑有力的声音在安静的阎王殿洪亮清明,“判官,你先下去看看,刚才环城结界被破,此人应该攻破城门,打到城内了。如此放肆妄为,不管他是谁,一定要将他拿下!” “遵旨!”判官弯腰拱手,倒退三步,转身走出殿门槛。而后玉板尺一挥,绿色的光芒仿佛河流般荡漾在虚空,星光灿烂,光芒中“牛头马面速来叫见我”的字样流光溢彩,如轻风拂过水面荡起的阵阵涟漪。 彩色的字体在天空荡漾片刻,粉末消散。几乎同一时间,两团黑色的烟雾大摇大摆地从天空奔来,拖出两条黑色的航迹。黑雾在阎王殿上空戛然而止,下降到正殿前的空地上,分别止在空地上的镇地鼎的两侧。 烟消雾散,隐藏在烟雾里的人露出庐山真面目。怪异的服饰上一个顶着牛头,一个顶着马首,而它俩的模样也像极了普通牛马吃过鲜草后意犹未尽而动口咀嚼回味的模样,鼻子喷着白色的鼻息。 他俩双膝跪地,两把双股叉放倒在地,瓮声瓮气的问:“不知判官大人这么着急召我俩前来所谓何事?” “有人擅闯地府。阎王命你们俩随我前去察看!” 牛头马面站起来,三人纵身飞跃,直冲城门而去。 丰都城外,狂妄猖獗的黑白无常显得不耐其烦。“装聋作哑,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黑无常怒骂着摇晃手里奇形怪状的黑色棒子,顶端的铃铛清脆响亮,在静谧的空气中像石子丢进静如止水的湖泊,波纹起伏,倾向四方。 除掉黑白无常,几乎在场所有的鬼城卫和鬼差闻声都急忙捂住耳朵,眉头紧锁,表情痛苦。似乎铃铛声对其颇具伤害力。但是有一人在声波中也平安无事,安然无恙,或者更像不关己事的旁观者,熟视无睹,音波对他而言毫无影响。那便是凌天奇。 凌天奇嗜血的眼神在猩红的眼睛里绽放出震慑人心的光彩,吼叫一声,震天动地的响声威慑鬼城卫的心神。钱三郎等人不自禁后退一步。 白无常质问黑无常,“老黑,区区一个怪物都搞不定。你阳痿了吗?” 黑无常在那震惊得说不出话。怪事!这小子竟然能躲过我的惊魂音!按理说,惊魂声响起,魂魄者皆疼痛难忍,连阎王大人都头痛不已,忌讳三分。难道这家伙是一具没有灵魂的死尸?我再加把力看看。黑无常心里思索着加大法力的输送,波浪起伏的音波化为实质,在空气中波动开。铃铛叮令咚咙的笑声也变成让人听了直起鸡皮疙瘩,汗毛倒立的怪异曲调。 钱三郎紧捂耳朵,想阻挡声音的进入。可阴森迫人的旋律依旧畅通无阻地渗过他手掌,飘进他耳蜗,震荡他耳膜,刺激着他的灵魂。钱三郎耳朵嗡鸣,头痛欲裂。灵魂仿佛被撕裂般的疼痛让他差点昏迷。他紧眯的眼睛瞟眼同伴,陆勇等人已经昏死过去,倒地不起了。他祈祷黑无常的魔音快点结束。但事与愿违,黑无常反而在铃铛上又加了把力。 惊魂音终于将钱三郎沉睡,可就是没奈何凌天奇。凌天奇大嘴张开,虎牙外露,近乎老虎的吼声从嘴里震荡出来,击散音波,将黑白无常两人打退几十步。 第三十一章彼岸花开 忘川河水轻轻荡荡,冰寒冻凉,逶迤流向远方。 黄泉路上,赵日天迷迷糊糊醒来。他揉揉模糊的双眼,依稀瞄见一团不明物体飞快飘过他的视野。擦亮眼,半身直立,发现是马面昏死在地。马面失败了?回过头,目光搜寻。凌天奇血红的两滴在烟雾里异常醒目,仿佛深渊恶魔的眼睛。 他竟然将马面打趴下了!我的个无常哥呀!马面你当初不是很牛吗?竟也会败北。我打心眼鄙视你。 赵日天感叹着大脑飞速运转,各种撇开凌天奇,纵身逃跑的办法飞闪过他的脑海。可在强大的实力面前,一切小聪明都如同杯水救火,无济于事。转念一想,我赵日天天都敢日,还怕区区一个怪人? 碧绿色的鬼气像燃烧的火焰熊熊而起,在光滑的丝绸衣服上流转,却点不燃赵日天的鬼差服。火包围着赵日天,赵日天沐浴在火焰堆里恍若浴火战神,目光如炬。 “日个天的!魔怪,看我不打扁你!”赵日天吼叫,衣服无风自动,发鬓翻飞,绿色的火光映衬着脸,显现狰狞脸色,活脱脱恶鬼附身。 “呀啊!” 赵日天似孙悟空发射龟派气功,身体半蹲,左脚后跨,双手结莲花印束在腰间,神色凝重,“看来只好用最后一招了。” “跑!” 赵日天攒足劲,双臂摆动,两脚撒开便跑。速度之快,较良辰有过之而无不及,像方程式赛车轰鸣而过,听闻声响时,车已遥遥驶在前。再看其为人处事的态度和叶良辰相比,简直像同个模子刻出来的人,虽略有差异,但非常具备异曲同工之妙。 赵日天顺利跑过奈何桥直冲城门,踏着倒塌的门板没入丰都。待赵日天身影敛去,城门口突然光芒万道,彩艳缤纷。好像初升的太阳,璀璨耀眼。 霞光明亮,飘荡在冥界的怪雾遇到这明媚的光芒便如同遇到位列食物链顶端的天敌,节节败退。光芒在晦暗的丰都城门口开垦一片阔绰的光亮空间。 光亮里,连接奈何桥与丰都城的泥土大道宽阔敞亮,路边鲜花铺地。然而那安静的花朵却开得极其诡异,让人心惊肉跳。花无叶,一根褐色的茎首尾连接着根与花苞。花瓣如丝条,密密麻麻地排列在花托上,像喇叭花。半丈高,拳头大,烈火的颜色,猩红,仿佛要滴出鲜艳的血液。光芒中红色的花朵成堆成片,蔓延直黑暗边缘。氤氲着光芒,花朵跳舞般扭动。 身披黑龙皇袍,全身散发着刺眼光芒的一殿阎罗秦广王离地三尺飘出城门。身后判官,黑白无常等人精神焕发,全然不像萎靡不振的伤者,跟着秦广王的节奏走出来,怨毒的眼神寻找着将他们打伤的人。 “彼岸花!”秦广王看到红色的花朵惊呼,“从未开过的彼岸花竟然在今天开放!糟糕!” 紧接着走来的判官也惊愕了双眼,“彼岸花开了?传说中的彼岸花开了!据说,这种奇花具有神奇的魔力。它可以唤起人们前世的记忆。而且花香醉人,牵引着流离失所的孤魂野鬼来地府,又被称作‘接引之花’。此物大祥。阎君为何说糟糕?” “你有所不知,这只是其一。”秦广王回忆过往,娓娓道来,“彼岸花,开彼岸。只见花,不见叶。这些年它做过不少对地府有利的事,以至于被它的表面所迷惑,所以你们知道的并不多。但在上古时期,天地人三界未分,姜子牙未封神之前,这种花被当时的人唤作‘预言之花’。你可知为何?” “请阎罗指点迷津。”判官摇摇头,表示自己孤陋寡闻。 秦广王解答说:“彼岸花开,天地动荡!此花一开,预示着天地人三界即将迎来一场浩劫。如果不能躲过,三界必受灭顶之灾。界内所有的事物谁都逃脱不了,包括你我。” 在场竖耳倾听的人都惊呆了,每个人目光呆滞地望着地上的血色花朵陷入深深的沉思。三界毁灭,自己可以活下去吗?妻儿老小可以生存下去吗?有这么幸运就好了。而阎罗秦广王忽然话锋一转,望着忘川河对岸的两滴红色自言自语说,“他来地府花便开,难道就是他引起的?祸乱出自他身?为防万一以及天下苍生的安危,看来还是灭杀他为上策。” 当下指着两滴血红朗声说:“此人便是祸乱的根源,今天不诛杀此人,他日必将祸害三界,泯灭众生!” 众鬼在阎罗的游说下各个像喝过迷魂汤的敢死队一样,纷纷涌入奈何桥,往血红而去。 黄泉路。显目的两滴血红消失在烟雾里。瞬间十几个走下奈何桥的鬼差被打飞。哀鸿遍野,惨叫连天。 果然不愧为掌管第一层地狱的阎王,凌天奇化身僵尸后的速度虽快如电射,但跑动的身影还是完整地收入眼底。秦广王冷静地看着,嘴上不说,心里却也暗暗惊叹好快的速度。 飞身下桥。凌天奇快速地向立足未稳秦广王冲来。秦广王没等凌天奇近身,粗壮的大手握紧拳头。黑色的光华绽放,空气里漂浮的黑色烟雾朝着光芒聚拢而去,空中凭空凝结出一只巨大的黑色手掌。能量波动宛如狂风恶浪汹涌而出,不是判官等人可以比拟的。 空中,黑色的手掌五指撒开,散发着淡淡荧光,条纹清晰,毛发旺盛,仿佛凶禽猛兽的掌爪。指关节弯曲,狠狠握住奔跑中的凌天奇。 凌天奇像被包裹的肉粽,严严实实,密不透风。凌天奇挣扎,秦广王感觉手里的凌天奇犹如泥鳅般滑溜,不由加深几分力道,使劲揉捏。 趁着阎王与凌天奇争斗期间,判官鬼力传送,救起躺在地上的牛头马面,与受伤的鬼差一道,远远躲在旁边观望。 “啊!” 凌天奇饱受挤压,深埋在血液里的能量激发。大叫一声,血红色眼睛的红更盛。狂暴的能量如肆意的洪水往四周汹汹而去。 第三十三章地藏王 “眼前之人为何到地府,快快如实禀告诸位阎王。”判官吩咐着。 钱三郎不敢撒谎,拱手回答:“禀阎王。此人胆大妄为,想带已死之人的魂魄还阳,如此大逆不道、有违天理的事情属下以为罪该万死,所以便想擒住他交给大人发落。只是没想到这小子竟异常棘手。” “你可知他要带谁的魂魄返阳?” 钱三郎吐了口气,“这个……属下没有细问。” “好了,退下吧。”转轮王摆摆手,钱三郎退回去。转轮王继续说:“现在原因找到了,可以和他商讨商讨关于还阳的问题了。” 卞城王依然冷嘲热讽,“就怕人家不肯就此罢手啊。” “小兄弟,我们可以好好谈谈!”转轮王冲凌天奇喊叫。可迷失自我的凌天奇置若罔闻。 凌天奇仿佛没有筋骨似的站着,中指轻轻拍打沾满泥土的裤脚,毫无表情的脸浮现出一丝呆愣。也许有人会认为他是一个思维智障的傻子。但即使是这样,凌天奇的实力不容小觑。转身间,身影葛然消失在众人的视野范围。 当他向十十殿阎王奔跑过去的时候,一道雪白的亮光从天空不知深浅的虚无处直射下来,足有锅盖大小,照在凌天奇身上。凌天奇停下来,身体保持着抬腿甩臂的奔跑动作,疑惑地端详着那道光。十殿阎王和众鬼差也惊奇地看着这道贯穿天地的亮光,心中的迷惑与不解毫无保留地显示在脸上。 一声女子的娇喝自天上而来,语气略显焦急——“时辰已到,快回来!” 凌天奇身陷迷蒙,愣愣地瞧着光柱,早已忘记当初的约定。十殿阎罗却又吃了一惊。这道贯穿天地的光打开通往冥界的阴阳路,而听完娇喝女子话语的内容,明显是有人做法将眼前之人送下来的,她到地是何居心?她是利用将臣这条隐线毁灭地府?她和地府到底有何深仇大恨? 阎王心中疑团还未解开。一瞬间,凌天奇又残影叠嶂,绝伦的速度迅速向阎王掠去。十殿阎王彼此相望,一个眼神,皆心领神会。大手五指撑开,手臂伸直,天空中黑气翻滚,浮光掠影,出现十只巨大的手掌。 “嘿诶!” 十殿阎罗同时使力,黑光浮动,风起云涌间十只巨大的手掌叠合在一起,一只更大的手掌呈现,形象生动逼真,凛冽的气势磅礴而出,如大海般壮阔的能量波动滚滚而动。 手掌五指笔直,仿佛五座高耸入云的山峰,巍然屹立。山峰横卧,若泰山压顶,又仿佛是如来佛祖镇压孙悟空的神掌,汹汹坠下,势不可挡。 砰! 地动山摇,黑色的能量手掌在黄土地上砸出一个手掌形的大坑。坑中央凌天奇双臂护住头顶,胸部以下没入地里,仿佛是种在庄稼地的萝卜,蓬头垢面,却还是毫发无伤,令人称奇。 十殿阎王的手齐弯曲,作爪状,那只遮天蔽日的巨掌也指头飞速靠拢,拔萝卜似的抓起凌天奇牢牢握住。凌天奇又一次被握在大掌中,但这次他没有逃脱掌控,被牢笼式的禁锢着。凌天奇仿佛掉进陷阱的野兽,吃了疼痛,剧烈的挣扎,血红的眼睛凶光毕露,发狂般乱舞。依旧逃脱不去。 泰山王的手散发着乌黑的光泽,他的鬼力支持着天空中巨大的手掌封锁凌天奇,但传送的力度让他心有顾虑,他提醒着别的阎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等到我们灯枯油干时事态发展便不可控制,赶快做个决定。” “还是去请地藏王菩萨吧!”宋帝王建议说。 “好!”转轮王接着话头,“你撒手,我们九人顶着,就有劳你请出地藏王菩萨。” 宋帝王罢手,停止法力输送,牢固的能量手掌随着凌天奇的挣扎微微晃动。天空那道神奇的光柱也黯淡下去,而后烟消云散。 “快去,早去早回!” 宋帝王看着其余九殿阎王,点头,欲转身飞走。忽然一个沧桑的声音从远处飘渺而来,“你不用请我,我已来到了。” 一朵长八丈,高两丈,仙气飘飘的巨型莲花琉璃着七彩光芒,飞旋而来,停在阎王背后。众人耳边回响起念动佛法的呢喃声,嘛咪嘛咪,宏大的气势震撼人心。音调悠然,让人仿佛忘记了尘世间纷纷扰扰的烦恼。莲花无根茎,粉红的花瓣晶莹剔透,散发淡淡清香,闻者皆神精百倍。 “果然是仙家宝物,就是不凡,光闻气息便觉得精气袭人!”鬼差见地界最强者地藏王亲身降临,恭敬地站直身躯,腰杆挺直,心里乐开了花。都想,看你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如何得瑟。 “今日我在十八层地狱传授佛法,忽然心神不宁,掐指一算,知晓黄泉路上有大事发生,特地前来验证。”沧桑的声音继续述说,在他说话间,艳丽的莲花花瓣,一瓣一瓣缓缓打开。莲花包变成莲花台,花瓣陪衬着地藏王露出身形。 精美的花瓣里,一丝不苟端坐在莲花台上的,竟是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皮肤红润有光泽,与苍老沧桑的声音十分不合。他身披黄红两色的袈裟,裸露着半个膀臂,剃着光头,额头上烫着六个金色的点,氤氲着淡黄色的佛光,他的头顶显现着一团黄色的光晕,整个人看起来神圣无比。 “彼岸花开,天地动荡。没想到花苞万年不变的彼岸花竟在今日打开,一场毁天灭地的灾难就此来临。哎,安定的世道就要被突如其来的腥风血雨搅乱啦……”地藏王菩萨感叹着,抬头望深邃的天空,紧接着说:“不过他不是祸乱的根源,此次花开与他无关,放了他吧。” 地藏王的声音空灵,沉着,极有亲和力,让人情不自禁地按照话题的意思去做。鬼差一个个的脸上露出肯定的神色,纷纷表示赞同。可十殿阎王非无名小卒,通天实力,权掌地府,不是鬼差可以比拟的,自然不会唯命是从。 平等王大义凛然,义愤填膺地争辩,“菩萨,为何要包庇他。就算他不是祸乱源头,不当应神形俱灭,但他扰乱地府秩序,打伤鬼差无数,此等罪行,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可是不能让他轻松离去的。” “那,你欲把他怎样?冤冤相报何时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地藏王反问。 “这……”平等王噎得无言以对。 第三十四章僵尸真主 其实刚才十殿阎罗合力出手,除却深藏不露的地藏王菩萨地府之中早已无人能敌。可大劲使完,除了制住凌天奇的行动自由,法力全出,硬是奈何不得凌天奇。 平等王转移话题,“那将他放下来的神秘人呢?那个叫他回去的女声,那个幕后黑手。她用意非常明显,她是要搅乱整个地府哇!” 地藏王微微一笑,“那喊话的小女孩我认识,是人间界驱魔龙族的马家人。以守正避邪为己任,降魔除妖,伏魔卫道,而击杀僵尸更是他们神圣的使命。我跟她的祖母马苏月很熟。僵尸与她们的关系几乎是天敌,她们和僵尸就是处于有你没我,有我没你的地位。所以,你觉得马家人会放僵尸下来搅乱地府?” “可是……” “善哉善哉,凡尘琐事,剪不断理还乱。我的话你们都怀疑?放心,我不会做有损地府的事。” “谨遵法旨。”平等王不再辩论。 地藏王接着说:“自从遇到僵尸王将臣以后,我就收集了很多关于僵尸的资料。可收集的越多,越是发觉僵尸的可怕,到头来这种害怕根深蒂固,深深扎根在我心头。僵尸,不生不灭,不老不死,天难灭,地难葬的存在。常年以血为生,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拥有不死的生命,金刚不坏的身体,普通刀剑,凡兵铁刃对他们根本造成不了任何伤害。”地藏王看着认真聆听的众鬼差顿了顿,而后继续说:“上古有四大神尸,自洪荒时期诞生,就是后世僵尸的四大真祖,分别为嬴勾、后卿、将臣、旱魃。他们骁勇善战,能力出众,许多神灵也不是其对手。但在上古神魔之战中,嬴勾、后卿,旱魃都相继战死,唯独将臣活了下来。从此,后来繁衍的每一个僵尸几乎都是将臣的后代。一代僵尸,是将臣亲自咬过的人,有着仙神般的能力,神鬼莫测。二代,是一代僵尸咬过的人,实力强大,而三代则是二代咬过的,也很难对付,以此类推,直到七代。七代后的僵尸因为血缘稀薄,僵尸血不够浓厚,所以尽是些高度腐烂,惧怕阳光,直手直脚,只会胡蹦乱跳的尸体,不足为患。但七代以上的,却是另一番天地,与七代后简直有着天壤地别的距离!七代以上的僵尸不惧阳光,能够在太阳底下正常行走,与常人无异。但一旦尸性狂发,凶狠异常,普通人绝非其对手,很是难缠。对了,每代僵尸区分不难,都有醒目的特点。例如一代是红眼,二代是绿眼,三代为紫眼,四代蓝眼,五代黄眼,六代灰眼,七代白眼。现在你来看眼前之人,眼睛赤红,想必是第一代僵尸,将臣直接咬的,有着堪比神灵的实力。当然,尽管他现在应该没完全掌握这种能力,不然也不会给你们制住。但金刚不破的身体,我们之中谁又能击伤他,更别说击杀。八百面前我看不透将臣,八百年后同样看不透眼前之人。哎,僵尸呀,真是令人琢磨不透哇!” 鬼差们都听得傻眼了。这些前所未闻的信息让他们的实力观念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没想到在地府之中称雄称霸的地藏王竟然也有奈何不了的人。惊天新闻!鬼差唧唧咋咋的议论开,脸上伴随着惊愕与茫然。 地藏王菩萨双手合十,虔诚地说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佛本为善,乐善好施。放了他吧。” “不能放,菩萨!”判官进言劝告,激动的说:“他就像神志不清,身患失心疯的疯子,言语他是听不进耳,只知道动手动脚追人打。而且速度之快,只能见到他的残影,我们又拿他没法。所以,菩萨,他是万万不能放开呀!” 地藏王菩萨瞄眼苦苦挣扎的凌天奇,慧眼一看便分明病症所在。双手掌合,佛光涌现,手中显现一副紫檀神木雕刻的佛链。佛链暗紫色的质感,被一条红绳串联,共一百零八颗佛珠,并且每颗佛珠上都篆刻着形态各异的一百零八位佛陀罗汉,摆着包括武打、恬睡等在内的各种姿势。此物一出,神圣祥和的佛家气息满天飘荡。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地藏王的手挑动佛珠,嘴巴轻轻且快速地蠕动,一连串佛家清心咒连珠而出,倾沁着在场的每一人。众鬼差瞧见地藏王散发着莹莹温霞的脑袋,只感觉内心由刚才的波涛汹涌变得平静如水。心里的七情六欲在清心咒的梵音里,犹如当头一盆冷水泼下。 咒语飘荡在凌天奇的耳蜗,凌天奇幡然悔悟,停止挣扎,宛如深陷沼泽泥潭无法自救时有人递出一只长竹竿,将他拉回陆地。獠牙收缩,眼睛的血红褪去。 九大阎王只觉得手掌的摇晃戛然而止,挣扎已不在,遂遵循地藏王菩萨的意思,撤手放开凌天奇,飞到地藏王漂浮的莲花台旁边负手而立。众鬼差也赶忙齐聚在地藏王身后静观其变。 空中那只巨大的手掌烟消云散,光芒黯淡,粉末飘走。凌天奇宠重获自由,缓慢地飘回地面。凌天奇感觉像做了一场梦,回到现实还有一种恍惚的飘渺感。梦里发生的事情尽数模糊,但又有些淡淡的痕迹。 “小施主,是何原因让你不能坐下好好谈非得要大开杀戒呢?”地藏王菩萨语气轻柔,和声和气地问。 凌天奇看着和颜悦色,慈眉善目,氤氲在佛光中的地藏王菩萨没由地产生好感。他流连着做梦时梦里的感觉,想起此行的目的。 “我来带走我的朋友。因为他死于非命,实在不应该,所以我恳请您让我带他回去还阳。可这群人对我又阻又挠,还说要泯灭我,我一时气愤,没控制住自己。如果我有对不起的地方还请海涵。”凌天奇不愿回忆他失控后的画面。 地藏王耐心地听完凌天奇的说辞,点点头,问:“你朋友叫什么名字?” “凌世林!” 地藏王脸上带着浅浅的笑,“秦广王,此人的魂魄应该停留在你一殿吧?” 秦广王闭上双眼,神识似乎在搜寻着。片刻之后,睁开眼,回答,“没错,菩萨。” “恩,让他带出去吧。” “菩萨,如此有违生死平衡规律的事情……”平等王心欲阻止,地藏王摆摆手,“就让他去吧。” 平等王盯着地藏王菩萨半晌,无奈地摇摇头,沉默。其余蠢蠢欲动,想劝地藏王菩萨回心转意的九殿阎王也没再啃声。 “判官,有劳了!” 判官抱拳弯腰,身影飘忽,人消失在丰都城门处。不一会儿,又疾如风雷地飘出来,身后却牵着一道淡淡的身影。那道身影像没睡醒般,耷拉着脑袋,惺忪着眼皮,浑浑噩噩,浑身无力得像没有骨头。 “世林!”看着模糊的身影,凌天奇惊喜地叫到,想起身上的招魂铃,摸索着在裤口袋找到。他激动地拿着招魂铃对准凌世林的魂魄摇动。凌世林瞬间化为一道青烟,被招魂铃吸收进铃铛。 “多谢菩萨!”凌天奇高兴的对地藏王致谢。其实他不知如何称呼地藏王,也没敢问,于是顺着阎王的叫法,叫了菩萨。 地藏王微笑着颔首点头。 “告辞。”凌天奇作揖,满心欢喜,把载着凌世林魂魄的招魂铃紧紧绑在皮带上,拍拍铃铛,很是牢固,心满意足,打算离去。地藏王叫住他,问道:“你知道怎么回去吗?” “我有朋友会接我回去的。她说只要我跟着光柱跑就可以回去。” “这样啊。”地藏王满脸的可惜,幽幽地说,“可你忘记了吗?就在不久前,天空有一道巨大的光芒照在你身上,还有一个女孩的声音催你回去。最要命地是,现在光芒消散了。” “纳尼!”凌天奇大叫一声,眼珠瞪大,满脸的不能相信。地藏王等人听不懂凌天奇惊呼词语的意思,但从他的脸色解读出他的方法早已过期,不能使用。 地藏王哈哈地笑着,却没有嘲讽的意味。他双手食指拇指对连,食指头碰着食指头,拇指头挨着拇指头,形成一个圆。圆圈向天,念动佛法,叫声“开”,地藏王手指搭成的圆绽放耀眼的白光,直通天上。光柱洁白,链接地天,渐渐扩大,增至水缸般粗细。 “我已为你打通通往人间的道路,去吧,带着你的朋友回去吧。” 被顺利救到凌世林魂魄的喜悦之情冲昏头脑的凌天奇,得到不能返回的消息时心情顿时沉入谷底,但地藏王为他打通道路后内心又升起股股暖流,填满心窝。凌天奇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多谢了,菩萨!”道着谢,凌天奇走到光柱前,摸着巨大的光柱,小心翼翼地迈出一步跨上光柱。会跌下虚化光柱的担心瞬间驱除。 原来这光柱是实质的,而且站在上面如履平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不堪。凌天奇眯着双眼,感激地回头望一眼地藏王菩萨,毫不犹豫地冲着天上的源头而去。 越走,光芒却炽烈,双眼越刺痛,凌天奇都不能自抑地流出泪水。但他擦拭完泪水,义无反顾地向前走,向前走,走了很远很久,就这样一边擦拭眼泪一边走,直到呼的一声,眼前骤然黑暗,凌天奇才停止走动。 第三十五章魂魄归位 “菩萨,就这么草率地放他回去?我们地府的颜面何存?”平等王依然不甘心凌天奇可以畅通无阻地顺利离开。 “此人给我的感觉很奇怪,有着和僵尸王将臣同样令人胆寒的凶悍实力,却又不像将臣那么阴沉忧郁,他给我的感觉倒更像远古神灵,温婉柔和,平易近人。但他又不可能是上古的巨神呐。奇怪呀,奇怪!”地藏王望着凌天奇消失的地方呢喃,“你们还是回去收拾残局,做好准备抵抗天劫吧!” 地藏王菩萨说完,莲花台流光四溢,粉色的花瓣合拢,重新变成莲花苞,飞速旋转,风雷电射,破空而去。十殿阎王和众鬼差等地藏王飞走,失神片刻,也相继离去,步入丰都城。 人间界。城郊破败颓圮的水泥厂。月色当空而照,蛰伏在杂草丛的昆虫唧唧复唧唧。硬生生将安静的氛围搅扰。宽大的厂房内,贵重的机器搬走一空,褪色的塑料袋,撕碎肮脏的纸屑,堆积满地的灰尘随处可见,可触摸。早已撤走工作人员的房屋遭受无情岁月的摧残,墙壁开裂,遍体鳞伤,濒临倒塌。 身穿黑色皮质紧身服的女子焦急地看着阴阳通道合上,而自己亲手送入通道的人却不见踪影,没有按照约定返回。他在地府之中遭遇不测?如果是这样,自己岂不是亲手将人推进火坑? 带着满腔愧意,女子深深地自责。为什么会想到这么个馊主意,害了别人又折磨着自己。还说自己是驱魔龙族马氏一家的当代传人,守正避邪,降妖除魔。却连区区一个魂魄也要不回来,还送个人进地府,赔了夫人又折兵,实在愧为守正避邪的马家人。必须要救他!女子思量着救人的计策,眼前突然白光涌现,照亮整个厂房。 光线凝聚,明亮刺眼,女子把手挡在眼前,微微眯眼,盯着眼前半空突兀的光团。光团像宇宙间的黑洞般旋转,似乎要吞噬天地,也好像要呕吐出某些东西。咣!光团抖动,中心区域真的吐出一物。马家不是普通人,尽管白色炫耀,女子还是清晰地看到凌天奇从光团跳出来。 阴阳通道不是合上了吗?他一个普通人怎么能够打通道路回来?有人帮他?女子心里泛起了疑问。 凌天奇脚掌接地,惯性迫使他双腿弯弯,半蹲于地。光团完成使命,骤然收缩,化为渺渺的一点,涣散。 “你怎么回来的?”女子等凌天奇立定迫不及待地问,骤然黑暗的环境让她的眼睛出现短暂的空白。 凌天奇揉揉累泪流不止的眼睛,眼珠在眼睛里转个半圆,故意避开地府中后面发生的事。“就按照你嘱咐的,时间一到,沿着白色的光柱奔跑,跑着跑着就回来了。” “你想骗我?没有人能比我更清楚自己的法术。那时我法力维持的阴阳路早已关闭,地狱无门,你一个凡夫俗子注定上天无路下地无门。说吧,谁帮你出来的?”女子的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 “我真的是按照你说的方法回来的!我骗你干嘛?有糖吃?”凌天奇不服输地辩解。 女子倒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不说出来肯定有他的道理,自己又何必追根问底,自讨没趣呢?女子舒了口气,说,“你回来就好。比起这个,你朋友的魂魄带来了吗?” “带来了。” 凌天奇小心地拆下捆绑在皮带上的招魂铃,交给女子。“还没知道你的名字呢?” 女子接过凌天奇手里的招魂铃,淡淡地吐出三个字,“马苏华。” “马小姐,你好你好,你打算怎么救我的朋友?”凌天奇搓了搓手掌,满面笑容地问。 马苏华白了他一眼,说:“你有够老土耶,小姐是哪些人叫的?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时尚青年,你简直弱爆了。不说女神吧,好歹你也叫句靓女呀!就你这智商,这辈子不行咯。” 凌天奇咋舌,有种大便在弦上拉不出的感觉。此女果非凡人呐!凌天奇感叹着说:“好吧,美女,你打算怎么救我朋友?” “算你识相。”马苏华呡着嘴巴笑了。凌天奇心神在这一刻有些恍惚。 “归魂入体。” “归魂!” “没错。待会你朋友回魂后会醒过来,但头昏脑胀,心神不宁,他所经历的事会让他有身入梦境的感觉。你就告诉他他只是昏过去了,可千万别告诉他死亡又被救活的事实。” “为什么?”凌天奇挠了挠头发,掉下些盘踞在头发表层的尘土,阵阵轻荡。 马苏华手掌作扇在面前扇风,“卫生点好不!” 凌天奇讪讪地笑着,“不好意思。不过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不能告诉他呢。” “魂魄离体后回归会出现短期魂体不合。因为魂魄处于游离不稳定的状态,这时候稍受惊吓,便会分解。到时候你朋友没了灵魂,变个傻子还算幸运了。严重的话,立即毙命!” “有……有……这么……严重吗?”凌天奇结结巴巴地问。 “你可以试一下我有没有骗你。” “好吧。”凌天奇沉吟半晌,“那你说的什么期得多久?我朋友何时可以恢复正常?” “由我为他吹奏安魂曲镇定魂魄,七天过后便可。” “好吧,现在应该怎么办。”凌天奇询问。 “送魂魄归位!” 凌天奇看着面色雪白的凌世林闭着眼睛安静地躺在地上,失去了往日的活力。周围尘土黏稠,脏乱不堪。凌天奇忽然有种泪流的感觉。 马苏华手掌在身后一晃,黄色的符文信手拈来。让锈迹斑斑的铁铃杆穿透符纸,滑落至铃铛与杆的交接处。招魂铃嗡嗡作响,悬空而立,置于凌世林的头顶正上方。咒语从马苏华蠕动的嘴巴飘出。铃铛青芒大盛,如丝绸般倾泄的瀑布,笼罩着凌世林。青光里,人影虚影随着流淌的光芒化为长条状,钻进凌世林的口鼻耳眼等七窍。 光芒收拢,马苏华一个法诀,收回空中的招魂铃。凌天奇睁大眼睛,只见凌世林手指微微颤动,眼皮波浪般翻滚几下。 有反应了!凌天奇欢呼雀跃。 第一百二十一章陌陌小哥 凌天奇的害怕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走路遇到毒蛇挡道,明明可以一棍子打死它,却还是吸口凉气,自认晦气的避开毒蛇绕道而行的感觉。况且僵尸能力觉醒的不够完全,不够彻底。半桶水,要是打不过眼前的鬼怎么办?阴魂不散的恶鬼如影缠身,总归不是一件益事。不过话说回来,学校这么神圣洁净的地方竟然还会闹出灵异事件,实在难以理解,在孔圣人的地盘,鬼怪们不是应该退避三舍、远而避之的吗? 民国女鬼许是感应到凌天奇想要逃走,她梳头的手停下,披头散发的脑袋缓缓转过来,呢喃的瘆人歌声止息,改念听得明白词语的类似童谣的句子。“妈妈看好我的我的红嫁衣,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妈妈看好我的我的红嫁衣,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时高时低,时缓时急,曲调悲凄。 你当参加学校的朗诵诗歌大会呢?强行努力渲染恐怖气氛,凌天奇觉得这鬼有种故作姿态的嫌疑。他走了几步,还未退远,民国女鬼的头已经转了过来,而身体却保持着向镜子的方向。也就是说这颗项上人头旋转了不可思议的一百八十度。阴风吹起民国女鬼贞子式披头盖脸的乱发,一张脸半边皮肤扭曲凸结,有火烧的痕迹,疤痕已光洁。触目惊心的伤口看得凌天奇一阵发毛。 呀!女鬼厉叫一声。其音之高亢,凌天奇觉得都可以媲美素有“海豚音王子”之称的俄罗斯歌手维塔斯。如果不做鬼,改行做歌手,她的女高音绝对惊世绝俗。未等凌天奇继续感叹,女鬼鬼叫过后,手臂后折,身体一挺,就这么头朝前、手朝前,身躯朝后,跨过阳台门,伸直一尺长的鬼爪,飞身刺来。 毒蛇已经亮出锋利的毒牙,飞身咬来。凌天奇脚底窜起一股凉气,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到底没能躲过,到底还是来了。看着越来越近的鬼爪,凌天奇握紧双拳,激发身体隐藏的力量。这些天的努力没有白费,转化很顺利,眼睛从亮黑转成赤红,力量沿着血管充满全身。凌天奇微微下蹲,气沉丹田,右手猛力出拳。 女鬼似乎未料到突生的变故,不仅扎不着凌天奇,还稳稳当当吃了凌天奇一拳。女鬼怎么飞过来又怎么飞了回去,只不过一次是主观的、自愿的,另一次却是客观的、被动的。吹糠见米般行之有效。凌天奇惊喜地看着双拳,看看以后哪个不长眼的恶鬼怨灵敢在太岁爷头上刨坑,捶不死他。女鬼撞在墙上,噗的一声,化作一团白烟,气雾弥漫。 白烟无比怪异,竟然像蒸笼里加了酵母的面团,膨胀着,扩散着,转眼便充斥整个房间。凌天奇忽然感觉到无边的寒意,像赤身裸体在寒风凛冽的冰天雪地一般。北风吹,雪花飘。好冷,凌天奇好像钻木取火般搓磨手掌,他哆嗦着,抱胸缩头,弓起身子直跳脚。这鬼这么厉害?按照马苏华的收费标准,收服僵尸的费用远远高过恶鬼怨灵,也就是说僵尸比鬼更厉害。而自己作为一只货真价实的初代红眼僵尸竟然对民国女鬼的攻击束手无策,如此憋屈的事情让凌天奇如热锅上的蚂蚁急火攻心。什么叫“外冷内热”?此刻的凌天奇深有体会。 凌天奇感觉眼皮愈发沉重起来,僵硬,就像水要结成冰。他闭上双眼,瘫倒在地,缩作一团。好冷,好冻,再冻下去非成冰雕不可。突然,他全身一激灵,猛地睁开眼,发现竟躺在床上,被子一角斜盖在腰间。嗯?怎么回事?他坐起来,空调正呼呼吹着凉气,屋里没有冷到发慌的云雾迷蒙,也没有唱歌梳头的民国女鬼。凌天奇翻身跳下床,小心地打开阳台的门,镜子普普通通,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 难道夜半遭遇梳头女鬼只是一场虚幻的梦?而自己仅仅是给空调十八度的冷冻得死去活来?凌天奇搔头,真撞鬼还是假撞鬼?说是假的吧,昨夜给人的感觉是如此清晰、真实,就好像刀割后正汩汩冒血的伤口那样鲜活,做不得假;说是真的吧,无痛无伤,确实什么事都没有,什么疤痕都没留下。 凌天奇醒来已是太阳灯笼高高挂,晒得屁股冒火花。昨夜如梦如醉,虚实不明的事件弄得他睡不踏实。今晚会不会再来这么闹心挠肺的一出? 凌天奇去阳台洗漱台刷牙洗脸。镜子表面蒙着一层灰尘污渍,照人不是太清晰,凌天奇手掌沾水作抹布擦拭,镜面重新光洁如新。凌天奇看着镜中脸角滴水的自己,想到昨夜那个梳头的女鬼,产生一种镜子里的那个“他”并非身形相似的镜中倒影,而是有灵魂、有自主意识的生灵的错觉。或许在某个抽空发呆、精神涣散的时刻,趁无防备的“他”就会阴笑着跳出镜子来掐断你的脖子。 凌天奇没去食堂餐厅解决早餐,只在便利店买了牛奶面包。一口面包一口牛奶,在校内晃晃悠悠,轻步慢走,边走边吃。新生报到处一如昨日挤满了陌生的面孔,凌天奇一个也不认识,不必言笑晏晏地打招呼,也省去交流之苦。 凌天奇瞎逛了一阵,回到宿舍阳台看东奔西走、南来北往、行色匆匆的人。哪里的都有,****、天南地北的能凑一块读书,生命的轨迹线就此交叉缠绕,欢笑快乐、难过失落,不是缘分又是什么。而其中的某些人更是同班同窗,甚至相聚同个宿舍,每天一起吃饭睡觉、起早贪黑,那得多大的缘分,是多么神奇。那么,谁又会和自己相聚在这个宿舍征战沙场、畅游学海?凌天奇有些期待起来。室友是否高大伟岸、八块腹肌;还是英俊潇洒、气度不凡;或者风流才子、淡定优雅。缘分,当真妙不可言。 凌天奇的期待没保持多久,在中午的时候便惨遭破碎——粉碎性的破坏,哗啦啦成一地的渣。 是一个出奇的小哥。那时他开门进来,凌天奇只瞄一眼便谓之天人,啧啧称奇。究竟是人杰地灵的哪个仙家妙地才可以生产如此惊世绝伦的优良品种。脸上雀斑芝麻粒般数之不尽,耳朵像两柄猪耳扇,嘴巴往外翻,像两条油光铮亮的肥香肠挂在嘴上。凌天奇觉得他的长相简直可以说是集天地之灵气,夺功参之造化,也就是巧夺天工来形容。究竟他做错了什么?老天爷会如此惩罚他! “你好同学!”那人笑得真诚。 “你好。”不知道他会不会在夜深人静时指天怒骂老天爷是个没安好心的王八蛋。凌天奇还沉浸在天马行空的思考中,嘴上机械似的重复着“你好,你好”。 “以后咱俩就是同学了,请多关照。”麻子脸拉着行李箱走到凌天奇旁边的空床,伸出右手。 “我叫凌天奇。不知同学怎么称呼?”凌天奇点明姓名与之握手。 “我的名字比较特别。” 麻子脸有些拘谨,但还是如实告知,“刘陌陌。” 刘陌陌,一个女性化的名字,男人取这个名字的确需要些过人的勇气与毅力。没想到他长得特别也就算了,连名字也这么特别得诗情画意、富有内涵。凌天奇记得有款叫做陌陌的聊天交友软件,不知这家伙不妥当的名字有没有对其构成侵权,明天会不会收到律师函警告。胡思乱想归胡思乱想,凌天奇只是觉得这家伙长相名字有够滑稽,绝无轻蔑嘲笑的意思。毕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基因所定,又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生长。试想如果有人能操控、随意篡改自己基因,从本质上随心所欲地变化,一会狗一会猪,那不成怪物了么? “天奇兄哪儿人?”刘陌陌问。 “同在五星红旗下宣誓的中华好男儿,志为报效祖国,和和气气的一家人,何必分得这么细呢?”凌天奇说。这家伙演惊悚片的变态杀手估计不用化妆。“****、三山五岳的,正如那首歌所唱,我们是一家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你说是不?” 刘陌陌笑了两声不置可否,把行李箱放置于下铺书台桌底,问凌天奇,“吃饭没?” “没呢。” “我才办好入学手续,早餐也只吃了盒饼干,现在饿得很呐。”说着竖起大拇指指着窗外,发出邀请,“要不要一起?” 凌天奇本想试下学校的外卖,上网在美团闲逛时发现很多食堂之外的饭店售卖的菜肴卖相不错,很能挑起人的食欲。不过室友初次邀约,他不想给人家的热情浇盆冷水,留下个不友好、不礼貌的印象。 “走吧。”凌天奇起身。 两人来到第一食堂,因为凌天奇昨天来过,可谓驾轻就熟。食堂依旧很多人。凌天奇这次点了腊肠煲仔饭。广东风味,既沙煲煮熟的饭里搁着广式香肠,腊味排骨,几条菜心和一个蒸熟的荷包蛋,再撒上嫩绿的葱花,淋上独家酱汁。不得不说,香气扑鼻,吊人胃口。而令人尊敬的陌陌兄,则是川味回锅肉盖饭,有浓重的豆瓣酱的味道。 等两人吃完饭,凌天奇便回了宿舍,刘陌陌则是要再熟悉熟悉校园环境。本来刘陌陌还想邀上凌天奇朋友一生一起走,可凌天奇看了眼夏末秋初的太阳,依旧毒辣,属于得理不饶人的类型。阳光灿烈,热气逼人,算了吧。凌天奇回到宿舍床上躺下,以葛大爷标准式的颓废姿势仰瘫着,习惯性地解锁手机玩。 下午先后有一高一胖两人拿着行李到宿舍。不过被相识的貌似高年级学长的人拉倒门外走廊郑重的轻声交谈过后,神色慌张地推着行李走了。那感觉,就像宿舍有夺人性命的洪水猛兽一般,唯恐避之不及。神神秘秘的,凌天奇觉得这帮人不是吃错药了就是身染重病,急需医治。 噢!难道昨夜的民国女鬼是真实发生的,不是做梦、错觉? 凌天奇想到昨夜种种,对比今天多人的惊怕反应。显而易见,昨夜绝非错觉也不是做梦。怪不得他们一副见鬼的模样,原来这间是件凶宅!可怎么没人提醒自己。 第一百二十二章嗡嗡嗡 怕啥? 凌天奇转念一想,身为初代僵尸,有着起码的尊严,要是什么小鬼小耗子都干不过,那以后还怎么混,哪有脸面去见其它的僵尸同胞?会被耻笑的。况且昨夜女鬼来了又能怎样?还不是平安无事。自己这双铁拳不是唾沫粘的,到时候叫它走着来躺着回去。 傍晚,刘陌陌神情担忧、动作忙乱的进来,像脚底扎了颗钉子,走路都看着变扭。 “知道吗?我们住的宿舍不干净!”刘陌陌话语里透露着慌张,对于未知危险的不知所措。 “没有啊,打扫得干干净净,不说纤尘不染,但也没什么碍眼的垃圾吧?” “不是!”刘陌陌着急起来,“我不是说这个物质上的不干净。我指的是精神上,灵魂,鬼,懂吗?我们房间闹鬼!”他说话的重音全落在了“闹鬼”二字上。 凌天奇试图稳定他情绪。“你从哪里收来的小道消息?这么不靠谱。科技昌明的现代社会,哪有这么多牛鬼蛇神。人家恶作剧整你瞎掰的吧。” “没有。我问了很多人,他们的说法出奇的一致。我们宿舍本来还有两人的,知道人家为什么换寝室了吗?” 原来那高个和胖子换寝了,我还以为不住学校宿舍,校外租房了嘞。说换就换,路子也蛮野的,凌天奇想着。“我们是学生耶,古时说就是文曲星下凡,怎么说也是个神仙,鬼怪勿扰。再说了,我们老大哥孔老夫子也不是吃素的,到时候文圣一出,妙笔生花,绘制大道,谁与争锋。区区小鬼,不值一提。安啦安啦。” 凌天奇从双肩包的夹层拿出马苏华送的诛鬼驱魔令。本来是留作纪念的东西,现在看来未免睹物思人,情乱平静生活;又因女鬼闹事,为让它发挥余热,得到充分利用,凌天奇决定把它送给一惊一乍的刘陌陌镇定心神。 “那!这是我在庙里求的避邪神符,有驱鬼制邪的功效。”凌天奇摸了摸令牌赤红的符文,扔给刘陌陌。“晚上戴着它睡觉,就算真有鬼也不能把你怎样。” “是吗?你不是在路边摊或两元店花两个钢镚换来的吧?”刘陌陌心神不定,对凌天奇的话丝毫不信。“还是在江湖神棍忽悠下买的?” “我都说没鬼,你又不信。真的,朗朗乾坤,哪有那么多邪魅作怪。我看是他们乱编的谣言,以讹传讹。三人成虎,知道吗?别自己吓自己。” “我倒想是我多虑了。可如果……”刘陌陌不放心地啰嗦着。 “兄弟,别婆婆妈妈的。你是个男人,铁骨铮铮的硬汉子,不是独守空房的凄情怨妇。”凌天奇看着他担心害怕的模样不由想到一条被大白鹅狠啄逼入死角的小奶狗,嗷嗷直叫,可怜兮兮。“既然说服不了你,咱就用事实说话。今晚安心住下,有鬼没鬼自会见分晓。而且,走了两个,我们仅花两人的房费住四人的房间,不挺好的嘛?” “我只是……”刘陌陌始终悬着那颗担惊受怕的心,不肯放下。 “别只是了,就这样决定了。”凌天奇奉劝他不要再继续说下去了,否则他火花四起的小宇宙肯定会爆发毁天灭地的力量。 夜里,提心吊胆的刘陌陌躲在被窝里像竖起耳朵的狗那样警惕着四周,生怕天花板、墙壁、柜子里突然窜出一只相貌丑陋的恶鬼。他也不看看他自己,长相如此粗犷,要是横眉竖眼、怒发冲冠,活脱脱一尊穷凶极恶的凶神。和**常演恶人的著名影星成奎安一样,但凡面无表情地站着便不怒自威,要是圆睁怒目,凶神恶煞的,恶鬼估计得吓得肝胆俱裂,飞身逃走。更别提还会来骚扰,加五百副豹子胆都不敢。 可他表现得如此软弱可欺,拉着凌天奇死命唠嗑,一直聊,没完没了。从穿着爱好到国际形势,明星八卦到饮食起居,篮球足球到外卖网购,无所不谈,不厌其烦。好似不说便会断命丧魂,以后都没机会再说了。凌天奇陪着他海聊,口水都说干了,可他还滔滔不绝的自顾自硬聊,像一群无头苍蝇在耳边嗡嗡嗡。凌天奇真想祈祷躲在黑暗的鬼魂们出来带走他,还自己耳朵一片清静。 十点四十五分,宿舍准时熄灯,附近几栋宿舍楼接连陷入黑暗。凌天奇庆幸自己终于可以收声睡觉,可刘陌陌似乎没有闭嘴的意思。他想拉着凌天奇畅聊整晚。 凌天奇不由问:“大哥,今晚你不打算睡觉了吗?等下宿管阿姨上来陪着你睡那就爽翻天了。” 刘陌陌回答:“我也想睡,可就是睡不下。不介意的话我们挤一挤,如何?” 凌天奇回绝了。“你省省吧!男男授受不亲!两个大男人睡一张床,绝非善类。我怕贞洁不保。哎,我这冰清玉洁的身子,我可不想被玷污了!我还准备就留给我老婆呢。就在新婚之夜。说到新婚之夜,洞房花烛,你侬我侬,郎情妾意,想想都令人兴奋!” 刘陌陌说:“不是,我是想……” “想也不可以,想也有罪。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想和我睡一张床就以为有机会啦。没有!门都没有!” “哎呀!”刘陌陌急了。“我是想有个照应!别让我在半夜孤独的死去。到时候你要勇敢的与鬼搏斗,就算打不过,咋们也要死在一块,有个伴,黄泉路上不寂寞。” 凌天奇呸了两口,“你个基佬哥想做同命鸳鸯,我还不想呢!我可是长命百岁的人,福与天齐,精怪勿近,试问谁能带走我?” “兄弟!”凌天奇换了一种苦口婆心的老成语气。“有没有鬼我们先不讨论。就算有鬼,它也怕人头上的三把火。现在你害怕,三把火熄了一把,鬼可就趁机而入了。其实何必怕它?所谓白天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咋们行得正,坐的端,上对得起天,下无愧于心,神神鬼鬼有何惧之。” “你从哪听来的?” “志怪小说。” “里面四零七的同学没觉睡吗?精力旺盛过头是吧?睡不着起来操场跑三十圈!” 字正腔圆,标准普通话。是一个妇人的声音。不用猜,宿管阿姨无疑。 两人蒙头盖脸,噤若寒蝉。静默一会儿,门外窸窸窣窣的响动,然后轻轻的脚步走下楼梯。刘陌陌也没再没话找话,而且呼吸声逐渐沉重,渐渐的,房间鼾声如雷。凌天奇手指塞耳朵。靠,今晚又是个不眠之夜! 第一百二十三章水天一线 一夜,说快也不快,说慢也不慢。 大概到凌晨的两点,凌天奇才睡着。毕竟陌陌兄的扯呼噜的水平不是一般的高,那扰人清梦的鼾声就非常富有节奏感,一高一低,循环不息。凌天奇是困得眼皮打架才勉强入睡的。 第二天清早,凌天奇并没有指责刘陌陌要命的鼾声,而是一把拍在刘陌陌的肩头,说:“看!昨夜有没有鬼?撞没撞邪?你睡觉的时候没有突然冒出一双冰冷的手抚摸你吧?上厕所的时候蹲便池也没有伸出手来给你擦屁股吧?” 刘陌陌明显松口气。“这倒没有。” 他嘴角翘起,面颊上抬起皱,眼睑收缩,眼睛尾部笑出鱼尾纹。“好极了,好极了。我们房间没鬼!” “都说了没鬼,你偏不信。那些说这间房闹鬼的肯定是做多了见不得人的事,疑心生暗鬼。”凌天奇心里却直犯嘀咕。民国女鬼怎么没出来,难道生理期到了,回去缠绷带止血? 两人洗脸刷牙来到撤走新生招待处的操场参加学校组织的七天军训。 军训嘛,无非就是按时起床叠被子,列队正步走、向左向右转、迎着烈日站军姿、简单格斗动作,再学几首嘹亮的军歌及少量的国防知识,花些钱打几发子弹。和凌天奇高中的军训一样,基本没什么亮点,太过形式化,感觉就像走个过场。要说不同点,就是高中时训练穿的是蓝白色校服,现在穿的是不像军装硬说成军装的迷彩服。但检阅成果时,那些**肃穆的校领导宛若参加天安门阅兵的老首长,学生骚气的动作必须整齐划一。这样才能提现队伍良好的纪律,专业的执行力,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培养吃苦耐劳、团结友善的高尚品格。很是难得。 凌天奇却是未敢苟同。周期如此之短的军训提升效果不明显,意义不大,属于面子工程、表面功夫,典型的要之无用、弃之可惜。 军训过后是开学典礼。高年级学长学姐全员到齐,放眼望去,俊男靓女,风流才子,戴眼镜人士居多。校长一干人逐一发表语气铿锵、振奋人心的演讲。内容就是呼吁学生好好学习,积极向上。讲者青筋毕露,听者振臂高呼,宛如一锅开水在沸腾。凌天奇没有太多的感觉。总体而言,大学也就这样吧,现实与高中的期待落差较大。就像素未谋面却交谈已久的网友约定地点见面,你满怀期待的以为对方是个面如冠玉、仪表不凡的翩翩少年,可来的却是相貌平平、身材健硕的彪形大汉。落差是肯定有的,失望也不必说。 翌日正常上课。凌天奇上了整天课之后陷入迷茫。过去对于知识以孜孜不倦的态度,是为了多点门路,将来步入社会好多点创造事业巅峰的机会。现在看一本书就记下了书本内容的全部,能做到短时间各科全面发展,反而让凌天奇不知所措。高中理想中的大学是勤勤恳恳、努力学习,茁壮成长,现在一步登天反而有种浪费学费、虚度光阴的感觉,教授热情的讲解课程也显得多余。大学这几年怎么办,几天学完大学课程,即刻辍学回家创业?但心中又升起一股使命未达的不甘之情,就像跳过一个必须步骤那样难受。 姑且先这样过着吧,真受不了再决定去留。正好多出来的时间可以练习身化僵尸的转换,提升实力。毕竟老话说得好:多门手艺多个饭碗。行走江湖,技多不压身呐。而且僵尸这么逆天的能力,熟练掌握以后,不说除暴安良、惩奸扬善,做个保护世界的超级英雄,保护家人、保护自己是没问题的吧? 但有个问题凌天奇至今想不明白——按理说这么些时日,自己已经彻彻底底的从一介凡夫变成一只一代僵尸,可为什么本应吸血为食的身体到现在仍是仅食人间烟火就可以存活,没有饿死? 傍晚,食堂吃饭的人比军训时明显多出好多,不仅食堂坐着吃的人济济一堂,而且打饭的窗口也是大排长龙。凌天奇废了老大劲才打了饭找到个座位。 回到宿舍,有人在楼道派发社团的宣传海报,各社团的骨干精英前来游说新生加入他们的社团,什么篮球社、动漫社、文学社,一大堆,数不胜数,各显神通,死命挖人。凌天奇不知参加哪个社团,也没兴趣,所以没有逗留,直接回房。 卫生间有流水声,刘陌陌在冲澡,似乎心情不错,还边洗边哼着歌。凌天奇躺在床上玩手机,期间听闻嬉笑玩闹的同学经过门前时无一不是闭声匆匆走过,似乎害怕冒犯凌天奇房间内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的东西。最可气的的是今天早上对面寝室的一个消瘦如竿的四眼仔见凌天奇开门出来毛手毛脚赶紧把门合上,直到凌天奇关上四零七的门,对面的才重新开门出来,笑嘻嘻地问凌天奇昨晚有无异样。想知道答案不会来体验一个晚上吗? 民国女鬼没有再出现,几个晚上都风平浪静,刘陌陌彻底放下心来。周围人的风言风语、好言劝说,全当耳边风。或许真如凌天奇所说,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本来就没鬼,何必纠结其上,自寻烦恼。 又过了几天,是个下雨天。感觉夏秋季节下的都是豆大的雨滴,而且水量惊人。春季那滋润万物复苏的毛毛细雨是绵绵不断,绝非这般水线满天,一往无前。 没买伞的凌天奇奔跑回宿舍,淋成落汤鸡。不知是否是全身湿透的缘故,尽管开了灯却还显得惨阴的宿舍冷森森的,窜着一股凉意,像深秋的黎明穿着短衣短裤一般,凉飕飕的。 空调并没有工作啊。奇了怪了。凌天奇洗淋浴,热水器的控温装置坏了,那水要么烫得可以杀猪,要么凉得起鸡皮疙瘩,就是调不到合适舒服的温度。凌天奇只能买了只塑料桶放了热水再掺凉水和均匀,凑合着洗澡。 第一百二十四章瞎子鬼 他换了干衣服出来,吹风机开着热风吹头发。屋外一闪天空忽然劈出一记炸雷。闪电迂回到头顶上方,轰隆隆的摇晃着楼房。房内的灯光骤然一熄,凌天奇手中吹风机嗡嗡嗡的马达也不转了。噼里啪啦,这时只听得见雨水倾注的声音。 停电了? 凌天奇找出手机点亮屏幕打开房门,楼道内的灯不亮了,其它寝室也是一片漆黑,乱糟糟作一团,乱声议论。凌天奇依稀听见是这栋楼的总闸开关因为雨天打雷的缘故跳闸了,现在宿舍管理人员正在抢修。掩上房门,走到床铺位置,凌天奇习惯性地看了眼阳台。洗漱台前的镜子似乎散发着非比寻常的光,吞吐着绿油油的光晕。 民国女鬼? 未等凌天奇多想,刘陌陌开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进来,白亮刺眼的光芒打断了他的思路。 “停电了?”刘陌陌是脱了上衣作伞遮住上身跑过来的,此刻衣服正流着雨水,他的下半身,也就是裤子、袜子,鞋都水汪汪的。“真的是,我还没洗澡的。” 凌天奇说:“现在热水器的水还没凉透,应该可以洗澡。只是没灯。不过洗了几十年,该洗的位置闭着眼也能找到了吧?” 刘陌陌赶忙拿了换洗衣物进洗手间冲凉。 夜晚,刘陌陌刷了会手机便睡下了。凌天奇却担心着妖异的镜光,害怕民国女鬼突然跳出镜子来。可左等右等,始终不见正主现身。但反常的镜光让凌天奇睡着了也不安心。他预感到今晚会有事发生。 也不知凌晨几点几分。刘陌陌摇醒了凌天奇。 凌天奇费力地睁开眼,“什么事?” “有……有……有鬼!”刘陌陌慌慌张张、紧张兮兮地说。 “哪来的……”凌天奇揉着眼睛,猛然醒悟,睡意一下子烟消云散。“鬼?” 刘陌陌点点头,胸膛因为急促的呼吸起伏不止。 “民国女鬼?你听到杀猪一样的歌声啦?” 刘陌陌摇摇头,“不是,是个瞎子鬼。脸色惨白,像刮毛的死猪打过蜡一般。没有眉毛。有眼无珠,眼睛部位是两个黑窟窿,淌着两行血泪。在镜子里向我招手。那里!”说着指着阳台的镜子。 凌天奇翻身下床,“我给你的驱魔令你没戴吗?” “没有。”刘陌陌吓得够呛,手脚有些打颤。他本就长得极不友好,笑比哭还难看,当真是吓人,现在愁眉苦脸,一副衰相,就更好看不起来。 “以后戴着,用得着。” 凌天奇走去阳台,刘陌陌一把拉住。 “不要去!” “不用怕。我是不会怕它,管它神啊鬼啊,铁拳无双,神鬼难测。看我捶不死它。”凌天奇去看,却什么也没看到,镜子里只有他愕然的大脸。莫非几天前狂遭海扁的民国女鬼告知她的阴间鬼友,我辈非软柿子之流,不是想捏就捏、软弱可欺的角色,从而吓走了瞎子鬼。还是让陌陌兄惊世绝伦的容颜吓破胆,如今躲在角落一边呕吐一边瑟瑟发抖,不敢现身?不过这样说来,镜鬼可能不止两只,还有更多。这镜子看来不简单呐,表面普通,内藏凶鬼。 凌天奇拍拍刘陌陌后肩,“睡吧,什么也没有。” “没有?”那只无眼鬼刘陌陌亲眼所见,鲜活的形象深深烙印在脑海,想想都可怕。“明明我见到了呀。怎么可能没有呢?” 刘陌陌上前察看,果真没有。奇怪。他摸着后脑勺不解地看着这面显得极为普通的镜子,心里是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鬼影怎么眨眼就不见了。接着又是一惊,要不怎么说是鬼呢?来无影去无踪很正常啊。 他急忙跑回床上,用被子盖住全身,手里紧紧拽着凌天奇送的诛鬼驱魔令,口中絮絮叨叨,“南无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保佑。鬼怪莫来,鬼怪莫来,我佛慈悲,功德无量,救我救救我,不受邪魔困扰。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有点语无伦次。 两人在忧虑和畏惧中睡去。这夜倒也平安无事,没有怨鬼继续来骚扰。后来连续好几天也都有惊无险。刘陌陌再没见过凶鬼现身,只有挂在胸前的驱魔令散发过两次温暖柔和的光芒。凌天奇就见过五次,且五次都不是同一只鬼。三次是镜子里钻出来,两次是装了半桶水的胶桶里冒出来,不过都被凌天奇打回去了。僵尸的力量果然霸道,一拳一个倒霉鬼。凌天奇感觉通过这些天遇鬼事件的锻炼,自己人体转化僵尸的速度明显更快了,转化的感觉更好了。简称,更上一层楼。 又过去十多天,如今凌天奇只请认识的同学在老师点名的时候顶替应一声,白天基本都呆在宿舍练习僵尸转换之道,收获也算可以。现在变身随心所欲,没有以前的迟缓。感觉就像用筷子吃饭,首次吃中餐刚练习用筷子夹菜的外国人笨拙的操作,不会就是不会,老是夹不起来食物。等时间久了,手法娴熟了,还不是想怎么夹怎么夹?无它,熟能生巧罢了。 这天晚饭时间。凌天奇像往常一样在食堂吃过晚饭往宿舍走。突然,一个语气迟疑的女声叫住凌天奇。 “凌天奇?”就像凌天奇不会在此地出现一样。 动听而熟悉的声音在凌天奇听来犹如九天仙女弹奏的仙乐。马苏华!他回过头,惊喜欲狂。朱唇皓齿,杏脸桃腮,肌肤胜雪,美若天仙。真的是她! “你……你怎么在这里?”凌天奇激动不已。宛如天上下了一场钞票雨,你只要带上扫帚、麻袋去装即可。奇快的是以前对她的不辞而别颇多微词,现在竟一句怨言也没有了。仿佛一阵柔和的暖风,一定是在春江水暖鸭先知的季节,暖阳拂面,吹走了肚子里的怨气。 马苏华穿着紧绷的天蓝色牛仔裤,衬托出高挑的迷人身材。上身浅灰色的圆领长袖细毛线衣,显示盈盈一握的***没有一块多余的赘肉。用句粗话说,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该肥的地方不瘦,该瘦的地方那是绝对不肥。曲线是多么完美。 第一百二十六章极阴之位破败之局 名片揣进兜里,凌天奇拾阶上楼,管它暖言冷语,反正人嘛,不都这样,总喜欢对别人评头论足,说三道四。楼道内看热闹的同学比肩继踵,像看从战场凯旋而归的英雄,要么羡慕,要么嫉妒,要么赞许,要么崇拜。宿舍门口,上次询问凌天奇房间有没有闹鬼的四眼仔,就一见凌天奇打开四零七的门便关上自己房门的那主。看见凌天奇过来,他骚气满满的吹着口哨。 “大情圣,才开学二十多天,没想到校花都给你撩到了。我辈之楷模,佩服佩服。”他双手抱拳,“我叫陈宇浩,以后多带带兄弟,好不好?” “浩哥,啊,校花可不是我女朋友。”凌天奇老实说。要是的话倒好了,这么好的姑娘打着灯笼都找不到。花容月貌,国色天香,身怀道法,擅长赚钱。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绝无仅有,只此一家,软饭硬吃的不二之选。 “怎么可能。兄弟,这就不厚道了吧?你吃肉,我们这么多哥们儿喝口汤不过分吧?” “哪跟哪啊。”凌天奇简直无语。男欢女爱是男女双方的事情,你情我愿才能天长地久、至死不渝,插个第三者在两人中间搅和,这算什么事。“浩哥,想追谁就去追,追到手有得吃,追不到死无全尸。跟我是没多大关系的,要人家答应你才行啊。” “这么说就没意思了,教两招,当媒人牵个线都不愿意?”陈宇浩贼心不死。 笑话,自己除了马苏华还没正式结交过任何女性同学,能介绍谁给你?没等陈宇浩再说,凌天奇留下一句“帮不到你,恕我无能。”便去开四零七的门。许多人见状,如鸟兽散,唯恐惹上坊间流传的脏东西。凌天奇也落得个清静自在、怡然自得。 洗个澡,浑身轻松。凌天奇从浴室出来刚好遇到刘陌陌外面回来。他一脸浪笑,就是放浪形骸之外的笑,八卦地问:“进展如何,有没有直捣黄龙,一举拿下?” “拿下谁?”凌天奇明知故问。 “我靠,马家美人呐,看你俩聊得投缘,肯定有戏。”刘陌陌料定凌天奇完成一击必杀。 凌天奇二挡热风吹头,说:“以前认识的朋友,随便聊两句,哈拉些有的没的。就像你和我的关系,单纯友情,怎么到你这里就是雨意云情、你恩我爱了?” “噢,我明白了!这叫友情越位,恋情未满,是吧?” 凌天奇不管了,吹干头发直接上床躺着。“反正你们横竖都都认为我旗开马到,抱得美人归,我懒得解释了。顶,八卦果然是人类的第四大本能。” 刘陌陌嘿嘿笑,乐个不停。他即兴篡改了两句陈奕迅《淘汰》的歌词放开嗓子,用情至深地唱了出来。“只能说你输了,也许是你怕了,你们的回忆没有皱褶,你却用不爱烫下句点。只能说你认了,你的不安赢得我信任,我却得到你八卦的淘汰。骨朵尔白,我去洗澡啦。” 凌天奇发现这家伙虽然长得一言难尽,讲话也声音沙哑,不过唱起歌来却是意外的好听。节拍拿捏得准,音色也跟过滤器筛选过一样,没有讲话的沙哑,有质感,穿透力强,很能引起别人的共鸣。“你不去参加音乐选秀可惜了。” 趁着刘陌陌洗澡,凌天奇按照名片上的信息拨打了马苏华的联系电话,然后互加了微信。在微信上,凌天奇用文字询问马苏华打算怎么驱鬼,仅防隔墙有耳,让有心人添油加醋地改编、传播出去。杜绝八卦。 马苏华回信说驱鬼治标不治本。因为四零七号房从风水学上说地处极阴之位、破败之局。那些游魂野鬼、灵**怪最喜欢藏在阴气浓重的地方,而巧逢阴日阴时,就更别提了,那些鬼简直如同见到蜂蜜的熊。简单点说,这间房风水不好,易招鬼入室。捉完这波,他日还会来迎来另一波。所以要想除恶务尽,必须改变房间的格局。凌天奇问她怎么个改法。马苏华却并没有直说下去,而是岔开话题,聊起了工资。 要改得顺风顺水,不藏恶鬼,五千肯定不能少。马苏华发来消息。 凌天奇立刻回复一句,太贵了,要减少一点。 马苏华发消息过来说不用再费口舌,你这总经理干满半年便恢复自由身。在此之前,一切将以公司利益出发,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懈怠。 凌天奇估算了一下。时长半年,也就是六个月,她说改风水格局收费五千,平均下来,工资每月一千都得不到。太低贱了吧!果然。万恶的资本主义,剥削阶级,贪财贱义,掉进钱眼便出不来。 凌天奇想拒绝,可思考再三,还是决定接受。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谈的好好的突然变卦,马苏华肯定不爽,可能与美人交恶;其二,房间招鬼,总不能天天打鬼,要是哪天遇到一只打不过的高等级鬼怪,后事难料。当初申请换房就不会那么多事了,哎,高估了自己的僵尸能力。也是没料到房间不止闹鬼,还招鬼,失算。 凌天奇回她说可以,马苏华便发来改变风水的方法,也是几点注意事项。首先,室内不得挂镜子,要用的话买面小的,白天照人晚上收起来。其次,不得养宠物,特别是猫、鱼一类的动物。再者,不得栽种喜阴的植物盆栽,房内不能出现大量泥土。水用过后一定要排放干净,不得形成水洼。最好的是摆放些浩然正气,至刚至阳的吉祥小物件。比如金钱剑,镇宅币,柚子叶。要是条件允许,直接去庙宇道馆求一尊佛陀仙神来香火供奉着,邪魅勿近,百试百灵。 凌天奇不顾刘陌陌怎么想,一一照做,并把注意事项给他说了,接连几天的确没见过鬼,而且住着没有了冷森森的感觉,就像阴暗潮湿的房间升起一轮炙热的太阳。 马苏华不住学校宿舍,讲明学校宿舍住不习惯,人多口杂,不利于逢年过节接生意,与客户沟通,有钱嘛也就任性而为了。但在学校食堂吃饭。照马苏华说,学校食堂是她生活二十几年唯一称得上物美价廉的地方,不仅价低而且味好,不用劣质的假货,卫生条件也可以,同款菜式绝对价位最低。瓜果肉糜她倒不在乎,鲍鱼海参之类的高档菜肴吃多了也就平常其味了,没什么特别的,隔着十天半月吃一次那才够味。同个道理,平素大鱼大肉,是会腻的,偶尔拍个黄瓜,也算改善伙食了。所以,一日三餐基本都在便民食堂解决,觉得寡淡的肠胃想变花样了,才去外面吃顿好的,龙虾鱼翅、松露鹅肝点个遍。俗称,吃大餐。 第一百二十七章好狗不挡道 正是因为马苏华这种奇怪的信念,可害苦了身为基层员工的凌天奇。每天放学得先问过小老板想吃什么,然后走去人满为患的食堂排队打饭,再给她拎到住所。值得庆幸的是租房不算太远,走个十多分钟也就到了。这年头,外卖行业的盛兴如火如荼,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等外卖巨头相继诞生,鼎足而立,分庭抗礼,可无奈食堂不支持配送服务,也是凌天奇命中注定要肩负起马苏华的个人外卖。可不是?等马苏华吃完饭还得履行保洁人员的职责,打扫马苏华卧室除外的任何地方。凌天奇只想高歌一曲人生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然后大骂两个清明还没到就背着棺材板到处走的瞎子,打爆他们的眼镜。 凌天奇觉得这份差事非常具有挑战性,他俩的关系也不是老板与员工,而是主仆。凌天奇是卑微的仆人,宛如签定了不平等条约,每天起床第一件事便是买早餐给马苏华,像极了皇宫大院里伺候达官贵人的公公,俯首,磕头,递上早点,朗声“皇后娘娘吉祥,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好在学校没有明文规定强制上早自习,时间充裕,随意挥霍。 也正是因为和马苏华关系较近,可以说是形影不离,导致许多眼红马苏华的爱慕者嫉妒心膨胀得厉害,眼里的怨恨快要喷出火来。凌天奇注意到多次出现的一个人。此人剪一头中性的碎发,男女兼可的那种,运动裤、跑步鞋加体恤衫,休闲套装。身边不时跟着几个如狼似虎、嗷嗷乱叫的花痴女。面目俊俏,气宇轩昂,阳刚威猛,甚是不凡。但只要见到凌天奇,眼中透着一股阴狠仿佛要吃人,却又能面不改色。没得罪过这号人物啊?凌天奇自信没做过任何出格的事情,一直规矩不紊,老实本分。既不恃强凌弱祸害人黄花家闺女,也不丧尽天良抢劫人家老弱病残。对马苏华也是如此,尽管思想上有些不安分守己。可这小子哪来的一副怨妇相,怨中带恨,恨意绵绵? 一天,凌天奇去接马苏华,帮她提课上用过的随堂用品。两人正顺着学校的林荫小道边走边聊,在行人较少的路段时那人便上来挡住去路。 他强颜欢笑地问:“聊什么呢?那么开心。” 马苏华皱着眉寻声瞅了一眼,宛如踩了一脚大便,话里充满了厌恶。“不关你事。” “你从哪找来个分不出男女的人形动物?”他倒毫无礼貌,口无遮拦。 因为凌天奇军训时天太热太晒剪了碎发,也才过了差不多一个月,浓密的头发就已经长到罩住耳朵了。加上没穿男性特征强烈的服饰,容貌又过于清秀,的确很像月亮型明朗文静的女孩。不过他不是瞎了的话,青黛的胡茬,凸起的喉结等鲜明的男性特征都能证明绝非女人。他显然是故意贬低凌天奇。 马苏华冷冷一笑,争锋相对,“那也比你强!” “我说,就算你不打算和我在一起,也不能找这种不知是人妖还是太监的货色吧?”他丝毫不留情面。 这货贱得可以,一共说了三句话,两句是在贬低人。追女孩不会投其所好,只会踩乎别人,从而突出自己伟大?况且,你非爹非妈,不沾亲带故的,谁也不会平白无故把脸凑过来让你践踏呀。凌天奇憋着一肚子火,仿佛穿着没干的内裤那样不舒服,淡淡地说:“好狗不挡道,挡道的都是路障。” 那人瞳孔一缩,似乎想起来什么,问马苏华:“你俩在一起了?” 凌天奇心脏震动一下,不由看向马苏华。正巧,马苏华也愕然地看过来,两人的视线碰撞,马苏华眼光闪烁,各自的形象出现在对方瞳孔中光彩照人。马苏华笑了,她伸出芊芊玉手牵着凌天奇,说:“是啊。怎么,要经过你允许?审判公正的大法官。” 凌天奇握着的手温暖如玉,细腻滑嫩。从刚才的对视,他明白了马苏华的意思。帮忙逼退骚扰。对于这种喜欢乱咬乱叫的疯狗凌天奇也不会客气。“怎么,我和女朋友回家吃饭,碍着你了?路障狗。还有啊,她是我女朋友,名花有主,别再骚扰她了,鲜花是不可能插在牛粪上的!” 那人受到刺激,抓住马苏华的肩膀说:“你不可以这样对我!” 马苏华撇开他的手,“我的事不用你管,我与你非亲非故,少在这扮成我亲人装腔作势。” 凌天奇趁热打铁,“走开啦,碍手碍脚的。我可没闲工夫陪你。”说着拉起马苏华的白嫩无暇的玉手向租房走。 那人想再次截住两人,可前方走来四个大二的同学,未免追不到手还被人羞辱的尴尬公诸于世,只能心有不甘的停下。他恼恨地望了眼凌天奇,像羞于面世的罪人手掌遮住额头与眼睛岔道匆忙走开了。 四位同学三男一女,说说笑笑地走过来。见着手牵手,一起走的凌天奇、马苏华两人惊呆了。那个平日美艳高冷,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系花竟然和另一个男人堂而皇之地牵手,举止亲密。男女朋友?当真羡煞旁人。四人羡慕嫉妒的眼神不屑说,三道聚焦在凌天奇身上,一道飞射在马苏华身上。三个男同学羡慕凌天奇有能力找到这么漂亮的女朋友,那个女同学是羡慕马苏华的倾城美貌。 两人若无其事地走,与四人插肩而过。两伙人方向相反,越走越远。马苏华在凌天奇身后幽幽出声,“你想这样一直拉着我回去吗?” “不好意思。”凌天奇立马触电般放开,感觉马苏华的手像泥鳅一样滑脱而去。 “刚刚干得不错,不愧是公司总经理,随机应变得很好。”马苏华夸奖凌天奇机灵,“你是个好队友。以后做事就要这种效果,要想老板之所想,急老板之所急,积极帮老板解决问题。” 第一百二十八章简瑞超 “这个自然。”凌天奇表示都是应该的,但忽然发问,“如果业绩优秀,超额完成,有奖金么?” 马苏华干笑了两声,并不正面回应。“讲钱多见外,多伤感情。我们可以聊一点清新脱俗的。” “比如?”凌天奇示意她举个例子。 “比如……比如……”马苏华结巴着说了好几个比如,却说不出所以然来。 “那你先回去,我去食堂打饭,行不?” “你说呢?”马苏华叹了口气,反问。“刚夸过你就飘了是吗?先带东西回去,我亲爱的总经理,吃饭我不急。” “好吧。”凌天奇本想说反正不急的话,那可就洗了澡再打饭过来咯。凌天奇自信了解马苏华的性格,也有点自知之明,如此是决然不行的。 “纠缠你的那位是谁?”凌天奇转移话题问。 马苏华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这在凌天奇看来,无比可爱、活力,富有朝气。“是个贱人。” “我是说姓什么,名什么。” “姓毛的贱人。” “啊?”凌天奇一脸疑惑。“名字哟,我是说名字,不是你瞎起的外号。” “我说的就是名字。猪毛的毛,建设的建,贱人的人。” “起这么个名,确实有够贱。”凌天奇结合毛建人的所作所为有感而发。 送完东西,凌天奇回来食堂打饭,走着走着,一辆白色的宝马X4嗤的停下来,车里跳出一个年纪相仿的小伙。瞧他精致的服装,讲究的发型,细腻的淡妆面容,凌天奇知道,又一位家境富裕的二代公子,俗称,小少爷。扮相时髦,一股淡淡的薰衣草香水直扑鼻孔。高档香水不是低档劣质品可以比拟的,撇开包装设计不说,光从味道上讲,优点明显——鲜活不刺鼻,幽香淡淡,好闻,耐闻。 他上来搭住凌天奇肩膀,头紧挨着凌天奇的脸,宛如要好的哥们亲密地招呼,嘴里却是一通恶狠狠的警告。“小子,马苏华不是你能霍霍的,离她远点,不然你会死得很难看的!” 没等凌天奇反应,他又跳上汽车,关上车门,轰的一脚油门,开走了。凌天奇呆在原地片刻,鼻子里的香水味还未散,回过神来往汽车开走的方向不屑地摆摆手,“神经病,没事多吃几盒脑白金补补!” 这些天陆续又有人来凌天奇面前示威。或危言耸听,或威逼利诱,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其中有个提倡公平竞争的家伙惹得凌天奇捧腹好久。看来,凌天奇已成公众之敌,众矢之的,万人眼中走狗屎运该千刀万剐的情敌。凌天奇已然百口莫辩,成不争的事实。 期间,凌天奇也了解到闹得最凶的几人,三大类里代表人物——毛建人,长相帅气,众星捧月,身边从不缺美女,数校草一级。怎奈落花有情,流水无意,他早已心有所属;简瑞超,和冯建新性格很像,莽字当头,有勇无谋的富二代,成天无所事事,装神弄鬼搞事情;何锦华,温文尔雅,书生意气,不对马苏华死缠烂打,非急功近利者不择手段,而是按部就班,风度翩翩,踏踏实实地追马苏华。他主张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看谁能力压群雄抱得美人归,就提倡公平竞争的那主,没什么坏心思。 当中最阴险的要数简瑞超。他已多次恶语警告凌天奇远离马苏华。他的宝马X4经常有意无意与凌天奇擦身而过,态度十分恶劣,气焰十分嚣张。不就台本田雅阁嘛,要是他给开上布加迪威龙、劳斯莱斯幻影还不尾巴翘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不过话说回来,别说布加迪威龙了,自己连本田雅阁都开不起,太失败了。也不能说失败吧,有些人出生含着金钥匙,站在顶峰中俯瞰众生,感叹无敌寂寞;有些人出生一无所有,穷尽毕生精力奋斗一辈子爬到半山腰,依旧需仰望别人。只能说老天很不公平,私信自用,区别待人。 凌天奇腹背受敌,成为男同胞的眼中钉,肉中刺,皆欲除之后快,替而代之。这种举世为敌的感觉在食堂、操场、寝室等人多的场地尤为明显,那种羡慕嫉妒的恨意宛如一把把寒光凌冽的刀剑在凌天奇身边挥舞劈砍。如八方受敌,有水淹下邳,四面楚歌之感,草木皆兵。不过管它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万事总有应对的办法,就像一把钥匙总能准确无误地挑开一把锁。正所谓马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只要肯转动脑筋,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更何况现在身怀异技,可化身凶猛如虎的僵尸,刀剑难伤,也不见得这帮人能怎么样。还不是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 日子一天天过去。简瑞超可不会赞同凌天奇的想法,任由凌天奇扬威耀武的臭显摆与马苏华非同小可的甜蜜瞬间。他见凌天奇对自己三番五次的警告无动于衷,置若罔闻,便乘着十一小长假纠集了几个臭味相投的狐朋狗友,联络上早已步入社会却不务正业的浪荡货色,乘着月黑风高夜,打算给凌天奇点颜色瞧瞧,让凌天奇明白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人应该找准自己的位置,不是自己的人事物手别乱动,勿起贪念。 当一伙自以为超帅的烂仔子拽得跟个二五八万似的出现在凌天奇面前时,凌天奇嘴角抽搐两下,有些无奈且自嘲地笑了。怎么老有人来绑架自己?莫非我是个价值连城的金疙瘩,玉疙瘩,宝贝疙瘩不成?凌天奇也不是第一次被绑,前有六代僵尸王东寻货滋事,后有纨绔子弟冯建新无故报仇,现在又出了个简瑞超争风吃醋,借题发挥。果然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他们虽没有血缘关系,也不是同门兄弟,但凌天奇还是很自然而然的将他们归为同类。歪风邪气,蛇鼠一窝。不过,凌天奇也绝非初出茅庐的菜鸟,两次的前车之鉴让他对这帮人的所作所为了然于心,他简直可以说是绑架方面的专家,丰富的经验让他处变不惊,从容不迫。害人之心不可有,今天就意思一下。凌天奇黑色的瞳孔闪出一抹血色。都给我躺下吧,为非作歹的小崽子们。 第一百二十九章大法师 简瑞超等人把凌天奇拉到无人处,还没来得及展开教育事业,甚至根本没弄清发生什么,但见鬼魅般的身影飘过,眼前一黑,就已经躺在地上,尿了一裤子,伤筋断骨的剧痛传遍全身。哎哎叫痛,不绝于耳。但荒郊野外,天高地阔,无人理会。 毫无疑问,已经熟练掌握变身法门的凌天奇化身僵尸对着众人拳打脚踢,简瑞超反而上了一堂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课。有些默默无闻的人极有可能在扮猪吃老虎,表面温顺如羊,人畜无害;实则凶恶如狼,摸不得惹不得。但凡近身者,龇牙咧嘴,凶相毕露。看着地上叫痛不迭,狼狈不堪的众人,凌天奇嗤笑一声。 “以后别再干这种脱裤子放屁的蠢事了。现在知道的我的拳头不是吃素的吧?”凌天奇赤红的的眼睛光芒闪烁,僵尸风雷电闪的速度消失在黑夜里。 “哎,哎哎,我们是来教训人的,却挨了一顿胖揍。颜面扫地啊。哎哟喂,我的胸口碎了两根肋骨,痛死啦。” 简瑞超叫来的其中一人捂着肚子,“哎哟,哎哟。超哥,这小子会妖术,懂妖法,我们来再多人也没用,打不过人家。哎哟。术有专攻,我有幸认识一个大法师,身怀神通,只要给钱什么都干,到时候让他对付这小子,以法破法,保准万无一失。哎哟,哎哟。” 为了挽回颜面,简瑞超索取了联系方式。对方见生意上门也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不过言语中透露的自信,好像只要他出马,摘星揽月,搬山填海,死骨复生,没有办不成的事。 “要死要活。”对方冷淡的语气像是在问晚饭吃什么菜一样,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要杀便杀,要剐便剐,命比蝼蚁更低贱,更不值一提。 “倒不用杀死他。”简瑞超吓了一跳,对于生命他还是保有起码的敬畏之心。杀人并不是简单的割草,没有血海深仇,他不想偏走极端,“只要他当众出丑,名誉扫地,没脸见人,教训他一顿就可以了。” “简单,不难。我施法控制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来一段脱衣舞表演,再到大街上裸奔三十圈,怎么样?”法师询问简瑞超。 “很好,很好。就这么办!”简瑞超拍手叫好,宛若已经见到凌天奇围绕一根白晃晃的钢管狂跳热舞,全身**的在街上随风奔跑,周围看热闹的或愕目圆睁,或高呼起哄,或捂嘴偷笑,或议论纷纷。贻笑大方的良好态势,着实令人激动,心神向往。当即,他便重金聘请了这位烂仔口中超能无敌的大法师。 “首先你必须得给我准备几样东西。你要捉弄那人的头发,脚印,经过口舌的食物,比如喝过的饮料,咬过的馒头,啃过的西瓜。” “脚印?光脚丫?鞋印可以吗?” “亦可。” “没问题!”简瑞超打包票。 凌天奇也没料到简瑞超贼心不死,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还有后续计划。以至于对拓走他湿鞋走过走廊的黑鞋印,捡走他吃剩的苹果核,剪走他后脑勺一络头发,这一系列于己不利、暗藏凶险的行动浑然不觉。不过也是,每次简瑞超都会指使不同的人来,昨天是猥琐猴子哥,今天是胖子眼镜男,明天是个纤瘦小太妹,而且都是瞅准时机的有备而来,为的就是不让凌天奇起疑。再说,这么平常不过的东西,不像手机钱包等重要物件,完全没有防范之心。拿来能有什么用?造***? 待所需东西齐全,简瑞超便连夜送到法师发来的地址上。是位于城中村的一栋楼,很普遍的三层钢筋水泥建筑,配个小院子,院中栽种一棵不知学名的树,前门是道大铁门。周围全是三四百一个月的单间租房。 法师住在这地方?藏于乱世,置身红尘。小藏藏于野,大藏藏于市。淡泊名利,超脱世俗,道法圆满?这家伙收费可不便宜。简瑞超有些鄙夷。爱财就是爱财,装什么清高之士,得道仙人。他又忽然意识到这么做的好处——能力越强,叫价越高,宰人更狠。高,实在是高,简瑞超由衷地佩服。哄抬身价,自古无奸不商,看奸商多奸诈。 找不到门铃,大晚上的也不敢拍门大叫,怕惹众怒,加上自己做的也是见不得光的事,所以简瑞超只能打电话通知法师下来开门。这一刻,他觉得是美团饿了么的外卖员在辛苦送外卖,为了五星好评,耐心等待客户下来取餐。 初见这位素未谋面的法师时,简瑞超以为自己撞鬼了。因为随着大铁门吱呀的推开,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寒毛倒立的阴冷,像脑袋给张开大口的老虎含住,大瞪的眼珠能看见蠕动的喉咙,发麻的头皮感受到滴在发丝里的温热馋涎。而下一刻,脑袋就会被咔嚓咬断,身首异处。 当然,仅仅限于个人感觉,主观感受,表面上来看是与常人并无二异的。眼睛,鼻子,嘴巴,五官平平。就往人堆里一放,毫不起眼的那种。短发,穿一条可搭配西装的棕色休闲裤,一件略显宽松、尺码偏大的灰黑色格子衬衫。 “法师。”简瑞超宛如日本人鞠躬,毕恭毕敬,身体弯成夸张的九十度行了个大礼。 “跟我来。”法师歪头示意跟上去。 简瑞超锁上门进屋。茶几沙发,电视壁挂,虽然客厅摆设很平常大众,没有任何特别奇异的地方,但那股令人心神不宁的阴冷更加强烈了。如同酷热六月里浑身热汗地走进冷气嗖嗖的空调房,前胸贴后背都是冷冰冰的凉意。简瑞超有些害怕,他感觉自己在玩火**。古人云,伴君如伴虎,意思是大人物喜怒无常,伴其左右随时可能招来杀身之祸。他预感法师会把事情越搞越大,失控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他生出退缩之意。 “我要的东西齐了吗?”法师伸手讨要。 简瑞超正犹豫着要不要走,法师的话让他来不及做出最终决定便下意识的交出了手里的东西。 法师指了指沙发,示意他坐下休息,说:“茶水自己泡,等我些时间。” 法师提着东西上了二楼,简瑞超坐了下来。他看着墙上的壁挂——一副用镜框镶接的黑白色调的丝绣风景。在没有月光的晚上,渔船上一盏暗淡的孤灯。倒映在水里的灯光随波而动,像洒满了无数迷离眨眼的星星。另赋诗一首:月黑见渔灯,孤光一点萤。微微风簇浪,散作满河星。简瑞超没有欣赏绣画,专研古诗的心情。事到如今,木已成舟,多说无益,多想伤神。 第一百三十章蝙蝠怪像 简瑞超没敢真去煮水泡茶,那样显得无礼放肆,尽管法师嘴上说得漂亮,口头允许自己动手,但心里指定不愿意有人对他的东西东摸摸西搞搞,到时候法师一个不高兴,背地下手,吃不了兜着走。而且法师非常人,他的茶叶茶壶里说不定参杂着某些凡人无福消受的奇怪东西。 法师上二楼。二楼有个客厅,三间卧室。法师先洗了个澡,换了套类似古时盗贼所穿的夜行装的黑色衣服,像是要去打家劫舍,然后提着东西来到三楼。 三楼是道冷光晃晃的铁门,在楼梯间的灯光下冷冷矗立,法师打开,铁门后又立着一道厚实的木门。法师推开, 里面是个整间,没有设计客房。四周墙壁漆成黑色,不过不像是油漆刷的,而是一种不知名的黑色液体涂抹。墙角摆放一堆大大小小,类似川渝地区腌酸菜的坛坛罐罐。门正对着的墙上挂着巨大的蝙蝠雕像,足有七八岁孩童的身高体格,像黑土掺水和成的稀泥随手捏成的粗糙泥娃娃,光滑圆润是丝毫不沾边,感觉摸上去都会扎伤手掌。但有蝙蝠蝠翼鼠身等特征明显,且眼睛是镶嵌着两颗精雕细刻的多棱绿宝石,于暗室内吐着幽幽绿光,模样诡异。 显然,这位法师不是尊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道教教士;也非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于佛法里超越生死和苦、断尽一切烦恼的佛教修士。那他究竟修习何法?连供奉跪拜的对象都是只体型肥大的蝙蝠。是妖怪异数?是邪魔,是妖道,反正不是正道。 法师将密封袋包裹的一小撮头发,烘干的泥脚印画纸,发黑的苹果核拿出来,一一陈列在蝙蝠巨像前的案台上。他嘴里念念有词,似在念动咒语,似在诚心祷告,边抽出三根祭拜敬神用的线香,引火点燃。看来是法术施展的前奏。 香头火苗点点,法师轻挥手臂,火苗化成青烟袅袅升起。插进香炉,香炉旁牛羊马的骷髅头震动起来,发出呜呜的叫声,宛若重焕生机,起死回生。 法师双掌合十,闭上双目,虔诚的拜倒在案台前的草蒲团上,叩头如捣蒜。他拿起头发,脚印,又用锉刀在三兽头头骨刮下些骨灰,置于一海碗大的黑色陶瓷盅内。骨粉飘落处,随着法师咒语的吟唱急促起来,无火自燃,头发和脚印在火焰中蜕化成凌天奇模样的头像虚影,随火苗的跳动而摇摆。巨大的蝙蝠像也好像活了过来,嘴巴缓缓张开,露出尖长的牙齿,眼里的绿光为黑暗的房间增添着瘆人的妖邪。 法师从墙角抱来一只坛罐,起开坛盖,里面白花花一片,肉嘟嘟的,全是小指粗细的毛虫,很像产丝的蚕虫幼崽。纹丝不动,宛如死物。他咒语不断,将凌天奇吃剩的苹果核于陶瓷盅内游走三遍,受火焰炙烤,氧化发黑的果肉竟然一除霉垢,宛若刚切一般新鲜。 法师右手做出一个奇怪的手势一抚瓷盅,豆大的火焰顿灭。他念咒不停,左手抓了三把、初步估计百多只虫子到盅内,如晒干的虫草花一般的虫子恢复行动,好似解冻的五花肉那般,逐步蚕食凌天奇的头像虚影。法师咬破手指,挤下几滴血液,盅内的虫子沸腾了,争相蠕动,宛若白米粥那样翻滚起来。 法师紧握重获新鲜的苹果核,用力挤压,拳心渗出一滴乳白色的苹果汁,掉落盅内。法师盖上盖子,咒语停下。瓷盅稀稀落落的响声,像无数只长指甲的手在挠玻璃。待声响停息,他再打开瓷盅,里面光滑清洁,只有一只米白色的虫子,其它断断续续加进去的东西,头发,脚印纸,燃烧过后的灰烬,血液,苹果汁,虫群全都不知所踪,好似最后存活的虫子吃光了所有,连同类也一只不留,尽数吞食。 法师提着一对翡翠玉石般晶莹圆润的筷子,态度慎重地夹起米白色的虫子放进拇指宽的玻璃瓶容器中,玻璃的塞子封住瓶口。宛若玉筷夹的是硫酸,一不留神便会将人腐蚀得体无完肤。虫子在玻璃瓶里失去活力,仿佛冰封雪藏般生出透明晶体,又重回假死状态。 他又一次跪倒在蝙蝠像前,拜了三下,似乎在嘀咕些感谢神明相助的话语。而后下楼沐浴更衣,换上便服,递给呆坐的简瑞超,下达逐客令。 “给他服下,万事大吉。请勿触摸此虫,使用时拔掉瓶盖直接倒出即可,否则后果自负。请回吧。” 这鬼虫子吃进肚里,咦,那酸爽,不敢相信。简瑞超举着玻璃小瓶在客厅灯光下看犹如裹着一层透明糖衣的虫儿,问道:“不会搞死人吧?” “不会。”法师看着虫子,“想搞死人,这点钱还不够。要做的话得加钱。” 简瑞超半信半疑,收起虫子,识相的辞别法师,回到住所。一连几天,简瑞超未敢付出行动。他害怕,毕竟他从未杀生。热血江湖,快意恩仇,打打杀杀,其实也就仅限于打打,打到别人血流满面,皮开肉绽,骨断筋连,就已经心惊肉跳了。毒打致死,剥夺别人活下去的权利,简瑞超是想都没敢想,尽管他年少轻狂,不分轻重。直到他看见凌天奇依旧和马苏华有说有笑,亲密无间,宛若情侣。一股由嫉妒羡慕促生的怨恨怒火熊熊燃烧,闷得肺都快炸了。不见棺材不落泪,行,管你生生死死,有你好看的。 趁着凌天奇食堂吃饭之际,简瑞超叫一个熟人在旁边和凌天奇套近乎,分散他注意力。自己则以一套众人难以察觉的随意动作将那只米白色虫子亲手倒进凌天奇的排骨汤里。旋即又后悔起来。这种下三滥的事何必亲自动手,食堂的监控指不定拍到下药的画面,到时候有人追查反而留下证据。而且那米白虫子那么大一条,肉嘟嘟的,白惨惨的,凌天奇不是瞎子,他会乖乖吃下去? 不过这条担心显得多余,因为在虫子接触汤水的一刹那,便如同蓬松的棉花糖融入清水,消失不见。无色无味,无增无减,仿佛从未放入。 简瑞超顺利得手,表面从容,内心忐忑的离去。那位假装和凌天奇自来熟的哥们儿也改天再聊,就此别过。凌天奇吃着排骨汤套餐饭,想这能说会道、八面玲珑的主步入社会以后绝对是广结朋友的拉关系高手,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男的女的就没他不结识的,人际关系遍五湖通四海,关系交通枢纽的名号当之无愧。 第一百三十一章巫蛊术士 刘陌陌捧着一大碗飘着热气的炒饭过来,另带一杯冻鸳鸯奶茶,凌天奇看见有香肠肉丁、萝卜丁、青豆、玉米粒、虾仁,与米饭均匀混在一起,花花绿绿,挺好看,挺香的。 “简瑞超在你旁边鬼鬼祟祟的做什么?”刘陌陌放下手中的碗,提佐餐的勺子吃了口玉米粒大的小虾仁问凌天奇。 凌天奇喝口排骨汤,“简瑞超?他经过这了?我没看到。”心里却想,简瑞超还来干吗?难道那天晚上的教训还不足以敲响警钟,令他望而生畏?肯定皮痒痒了,欠收拾。 “你的‘头号情敌’,恐对你不利。” 刘陌陌嚼碎炒饭,吮吸奶茶一并咽下。凌天奇觉得他喝奶茶的动作神态很像动物园的大猩猩。那嘴噘的,他绝对是进化未完全的人猿,要么是基因药物强化过的猿类,就像猩球大战里的凯撒。 凌天奇把瓦罐里仅有的几块吸饱汤汁的小排骨挑出来啃干净,然后又吃掉滚刀切的胡萝卜及一小段玉米,最后仰起头将奶白色的汤水一饮而尽,抹嘴走人。 “我先回去了,你慢慢吃,小心有个五大三粗的千斤小姐居心不良,对你不利。珍重!” 剩菜残羹倒入食堂专门准备的潲水桶,餐具交给负责回收的工作人员。凌天奇回到宿舍床上躺了几分钟,顿觉身体异样。一股寒意在肚子里凭空生出,冰凉的劲头不断打滚、冲撞,搅个天翻地覆,渗透进血液,直奔大脑而去。像一块化不开的千年寒冰在血管内奔走,所过之处,血液都有些冻僵了。 突然之间发生的事,凌天奇也不知如何是好,他咬牙坚持,像大热天里汗如雨下、气喘吁吁之际一口气喝下很多冰镇饮料,无法适应极速降温的身体突然生出的神经疼痛。好在血液内埋藏的能量自发护主,就像血小板的作用和功能是凝血,帮助伤口止血,体内的这股能量的功能和作用便是防止邪恶势力入侵。犹如守护和平安定的军人,有外来物入非法入侵便拉枪上膛,全力警戒,如入侵者再执迷不悟,不顾安定繁荣擅自行动便会不计后果的大打出手,坚决捍卫。凌天奇想,也许这就是僵尸百毒不侵,百邪不近的原因吧。 不过战斗趋势急速下滑,貌似不是很理想,己方被敌军打得节节败退,步步紧逼的敌人似乎就要突破这道最后防线,首战告捷。这紧张态势也不过仅仅维持了数秒,之后便极速反转。似乎是面对不知底细的敌人掉以轻心,吃了个暗亏,待双方试探清楚,实力强大的一方便毫无悬念的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而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的胜利,自然是属于凌天奇这一方。 血液里的能量似乎摸清敌人虚实,它重组战线,闪电出击,打得敌人毫无还手之力,迅速溃败。凌天奇浑身毛孔张开,一道道米白色的雾气透体而出,嘶嘶作响。要是有外人在,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此刻仰躺在床的凌天奇宛若一代武学宗师,而他现在正以无上内力配合无敌功法逼出身上的剧毒。一丝一缕的毒气排出体外,转眼消散。 一场危机,转瞬化解。简瑞超花大价钱,大费周章搞过来的虫子到头来什么风浪也掀不起来。 凌天奇缓过劲来,浑身自在。他不禁思考是谁对自己暗下毒手,难道真如刘陌陌所说,是简瑞超偷偷摸摸下黑手?自从遇上马苏华,树敌无数,敌对势力太多,凌天奇也不能确定是谁,但好似谁都有嫌疑。 而简瑞超早已做好看戏的准备,可是几天过去了,凌天奇并没有光着身子招摇过市,也没有绕着钢管大跳艳舞。啥事没有。他立刻意识到自可能被装神弄鬼的法师骗了。他怒气冲冲地拨通法师的电话,大声质问,丝毫没有过去因尊重而导致的战战兢兢。 法师倒是个爽快人,大度包容,他并没有因为简瑞超的莽撞无理而大动肝火。他解释说要做弄的人可能有法宝傍身,或有高人保护,解了他的蛊。但这些都不必担心,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出来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讲诚信,他接的单必定会漂亮完成,绝不会乱花雇主冤枉钱,示意简瑞超大可宽心,自己会换个更厉害的蛊。 蛊,巫蛊,原来法师不是画符驱鬼治邪的道士,而是个师从南洋,属于真正舶来品的降头师。不过他为什么要去学降头,中华法术千万道,学哪道不行?这就好比一个中国的厨子跑到意大利进修厨艺,学会了制作披萨饼重新回国开了家披萨店卖披萨——总有股说不出的难受。 蛊术,又名降头术,起源于我国西南云贵地区苗人的巫术,源远流长。相传,与炎黄二帝争夺天下的九黎族酋长蚩尤便是巫术集大成者,有着巫神之称,它所使的法术自然妙用无穷,强横无比。涿鹿之战后,蚩尤战亡,被黄帝斩首分葬,部分残存的九黎族南下与土著苗蛮杂居融合在一起,自此,巫术在苗疆地域开花结果,不断完善,发扬光大。随着时间流逝,枝叶般散开,传到东南亚各国,从而形成了独具一格的降头术。 降头大致分为三类,灵降,蛊降,混合降。不同地域的法,其施法过程千差百异,但共同点多用人骨、血液、头发、指甲、成型人胎、特种木头、特种石头、花粉、油等材料,法术类型大部分偏于阴性。一般根据使用的程度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利用降头术来化解双方的恩怨或者增进彼此的感情,称作“生降”;而另一种即是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受伤甚至死亡,亦名“死降”。 不过不管生降还是死降,绝无善恶之分,但有对错。施术者赏善罚恶、除暴安良,尊为正。反之仗势欺人、草菅人命,嫌如恶。所以降头无正邪,但降头师分善恶。而给简瑞超拿钱办事的这位降头师一看就知道绝非善类,为一己私欲大发义外之财,图财害命的事肯定没少做。 第一百三十二章恶灵降 自古正邪不两立。与正派降头师供奉天地先灵不同,站在正对立面的邪降师以世间最阴毒的八种动物做信奉图腾,分为八派,乃是蜈蚣、毒蛇、蝎子、壁虎、蟾蜍、蝙蝠、蜘蛛、蟑螂,抵抗正道,为祸人间。而简瑞超高价聘请的邪降师便是蝙蝠派的一员,以每月供奉一次阴日阴时出生的活人血,恳求吸血蝙蝠的庇佑。千百年来,吸血蝙蝠因受到无数邪降师的虔诚供奉而厉害无比,反哺之下,邪降师下降便事半功倍,提升效果显著。 邪降师说话算话,言出必行。仅仅过了三天的时间便在简瑞超的协助下又完成了一次下降。此降名为迷乱降,比之前使用的听话降威力更胜一筹。这次,吸取教训的简瑞超没有亲自上阵,而是吩咐手下挤在人堆里乘着凌天奇端着饭菜出来座椅上就餐的间隙投掷了蛊虫。 但体质强悍的凌天奇依然稳如泰山般屹立不倒。蛊虫又一次折戟而归,化为一股股的雾气消散于无形。邪降师有些纳闷了,他与蛊虫之间的联系嘎然而断,就像快刀这么一斩,断成了两节,彼此毫不相干。没有你来我往的争斗不修,像遭遇一击绝杀,瞬间败落下来。看来那小子背后的高人很难对付啊! 但降头师是个诚信的商人,他绝不允许收了人家的钱事情却没完没了这种状况的发生。必须在尘埃落定前搞定。这次邪降师是下了血本,他决心拿出压箱底蕴全力以赴。 月黑风高夜,他换上黑色衣服,额头绑着一条镶黄边的黑头巾,拜倒在蝙蝠像前,将简瑞超搞来的,书写凌天奇生辰八字的黄表纸平铺在案台上,焚香点烛,嘴里呢喃着疑似缅甸越南那边绵柔无力的语气调调。蝙蝠巨像的宝石眼珠又渐亮起来,迸射幽幽绿芒,在漆黑如墨的房间里更显诡异。他不紧不慢从墙角的坛罐堆里抱来一只腌酸菜样式的坛,揭开盖子,里面竟是白花花的肠子、脑花与深褐色的心肝内脏,就像四川泡菜萝卜豆角小米辣泡作一坛,浸在淡红色的血水里。辛辣膻腥的气味遍布房间,令人作呕。 邪降师取一只饭碗,撇开漂浮在血水上的脑花,里面竟然浮上来一具巴掌大小的婴儿尸体,五官成型,拖着与母体沟通的脐带,一潜一浮,飘忽不定。像福尔马林制作的标本,没有腐烂,没有变质,有的只是长期浸泡在水里的水肿发胀。 邪降师盛出一碗血水,眉头都不带皱的,喝一口血水,念几句咒语,一碗血水很快全喝光。而随着咒语的增加,蝙蝠的宝石眼睛一闪一闪,明灭不定,长着尖牙的嘴巴微微张开,泥塑的身体轻轻抖动,仿佛活了过来,正唧唧叫唤。 月迷离,降头师居住的这栋阴气腾腾的楼房在夜里诡异神秘,仿佛一头苏醒的吃人怪兽。 而恐怖诡怪的的事情也在这个城市的另一头悄然发生。某大学宿舍楼,第四栋四零七房间,阴风突起,带着丝丝灰白色的雾气,神不知鬼不觉,仿佛门窗玻璃不存在,或者说凭空生出一般,打着回旋飘荡,聚拢在凌天奇床边,于半空中形成一张狰狞可怖的婴儿脸。 正常呼吸间,灰白雾气缕缕入鼻。熟睡的凌天奇梦到正在和爸妈一起享用午餐,阳光灿烂,微风和煦,温馨动人。可突然晴空霹雳,雷光闪耀,煌煌天雷震空劈下。风云变幻,连片的乌云四面八方聚集而来,遮天蔽日,给人以天穹欲塌的压迫感。 咔嚓! 雷响惊天,电芒破空。牢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在雷电轰击下破碎,解体,坍塌。横梁砸落,墙壁破裂,灰尘满天,一张澡盆大的婴儿脸在飞舞的黄沙中现形。而伴随着它出现的还有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婴儿啼哭,那种用尽全身力气的悲声痛哭,刺耳闹心。婴儿脸嘴巴张来,猛地一吸,凌天奇父母夹杂些灰白色雾气瞬间被吸入口中吞下。 凌天奇心里咯噔一下,暗呼不好,大吼一声,眼睛红芒迸射,变为赤目獠牙的僵尸形态提拳砸去。噗的一声轻响,婴儿脸像肥皂泡一样裂开,婴儿的哭声也戛然而止了。 待灰尘雾气散尽,满目疮痍的废墟里却哪里还有父母的影子?仿佛在婴儿脸吞入的瞬间,父母就已经被消化得干干净净,残渣都不剩了。 不! 凌天奇梦中惊醒,坐起身来。眼前白雾茫茫,仿佛置身雾都重庆,雾锁云迷,虚无缥缈。古木群山、房屋田野全是一片轻飘飘的白,见首不见尾,只在白色流转间透露出雾气隐匿下的物体的模糊轮廓。再定睛一看,雾气中一张婴儿的巨脸睁开双眼,眼神带着与年纪不相称的冰冷刺骨,直勾勾地盯着自己。鬼!这家伙的目标是我? 凌天奇侧头看刘陌陌。刘兄睡得正酣,随着旁若无人的打鼾鼻孔不时冒出鼻涕泡,像在吹泡泡糖。被他当保命符挂在床头的诛鬼驱魔令散发温和光辉,阻挡灰白色雾气不能靠近。驱魔令对邪物的防范效果一如既往的好。 凌天奇回头,婴儿脸一直紧盯自己,这大头鬼果然针对我来的。婴儿脸似乎生气了,怪叫一声,嘴巴大张,飞身咬来,似要将凌天奇一口吞下。 找死! 凌天奇不敢大声怒吼,怕惊动别人。但眼睛一闭一睁的时间,形态顺利转换,后来的气场强大得不像同一人。他左手往后反推,纵身向前,右手握拳,轰击婴儿巨脸。 咚,宛如打在墙壁上,本应蓬松如棉的雾气竟然质地坚硬如墙。凌天奇一拳打在婴儿脸鼻子中间,婴儿脸瓷器玻璃般破碎成雾气。几乎同时,婴儿脸破碎的那一刻降头师如遭重创,脸色惨白,喷出一口血。 “那小子竟然破了我的鬼降!那可是很多老一辈的降头师碰都不敢碰的恶灵降!”邪降师抹了嘴角的残血,难以置信。 第一百三十三章邪降师退却 鬼降,降头术里颇为难学的一种。要想鬼降,必先养鬼。欲施法养鬼,首先要找到已夭折尚未破身的小孩,取得其生辰八字,在葬礼结束后,趁着黑夜之际,偷偷来到坟墓前烧香祭拜。同时使用法术勾魂,并在坟墓前种植一段尚能生长的的藤菜。一段日子过后,此时的魂魄寄附在藤菜上,降头师念咒焚符,取下一截藤菜后,便快速地回到家中,将取下的藤菜用刀刻成四五厘米的高的小木偶。给予五官及衣物,着上墨及朱砂的同时,要不停的念咒,完成的木偶,藏在装有油脂的袖珍瓶子里。这种油脂是以巫术秘练而成的,呈黄金色,一般所见到的养鬼的的玻璃瓶中所浸泡的小木偶人,一定有两个,这两个一黑一白的小木偶为一男一女。据说,勾取魂魄务必要男女两个魂魄才行,如只藏一个在瓶中,则会孤阳不长,独阴不生,太过孤独寂寞而萌生逃离之念。 “降头养鬼”的另一种做法是,降头师先找一段木头,施法将木头雕成一口小棺材,再去寻找一个童男或者童女(邪恶的养鬼师以婴儿或者胎死腹中者为上品)的坟墓,将其棺材挖出,将尸体或者死者的头颅取走,再将一种秘练的的黄色巫术蜡烛点燃,靠近尸体的下巴烧,热量使脂肪化成尸油滴下,降头师立刻将预先备好的棺木拿出让尸油储存其中,念咒加持,在暗中带回去,施法四十九天后,这个魂魄就听人使唤,服从行事。 第三种做法,也是最阴毒的做法。乘孕妇肚里的胎儿已长成人形,却未到生产之际令其早产,落下死婴。得到死胎后,先用尸油侵泡,封住胎儿的灵魂,再寻四十九个阴日阴时出生的孩童活生生挖出内脏,辅以鲜血反复祭炼七七四十九天,终成。因为手法恶毒残忍,可谓丧尽天良,所以养出来的鬼仔怨气极重,自然也要强大许多。这也是鬼降里最厉害的三种之一——恶灵降。 要唤出小鬼前,先要念咒,然后告知他们要办的事项,小鬼即以最快的速度马上去办好,不过,欲行养鬼的降头师,本身也要有高强的法力,否则不但无法制服鬼,到头反而受害于鬼,自身难保。正因为凶险万分,所以蝙蝠派的降头师潜心修炼多年也才略有小成,并未圆满。饶是这样,仍然凶悍无比,极少有人扛得住。 但就是这压箱的最后手段,最强底牌,历经千辛万苦练就的杀手锏却依然奈何不了凌天奇。蝙蝠派的降头师心中难受,苦涩郁闷如春水泛滥。要不回东南亚请师尊出手?到时候飞头降、五毒神降齐出,双管齐下,保准擒拿凌天奇。可自己颜面何存?这不是和三十多岁的成年男子遇到困难却只会哭爹喊娘,寻求爹妈帮忙一个道理?邪降师觉得面子挂不住,愧对师门,对作弄凌天奇又力屈技穷,所以他只能无奈的将简瑞超的钱如数退换,并表示凌天奇有比自己厉害的高人相助,自己本领低微斗不过,这钱太烫手收不下,暗示他另请高明。 邪降师的半途退走让简瑞超无所适从,凌天奇的妖术已经强大到天下无敌了吗?连高价聘请的法师也不能伤其分毫,竟然避让三舍。世上还有人能降服他吗?但凡有,如果用金钱来衡量这个标准,那必定是个支付不起的天价。 经此以后,猖狂放肆的简瑞超收敛了许多,没有再风风火火找凌天奇麻烦。但他只是漫漫大海的一滴水,苍茫沙漠的一粒沙,广阔碧野的一株草,许多虎视眈眈、视凌天奇为一生之敌的妄想症患者怀着一颗夺妻之恨不共戴天的心,正似浩浩荡荡的行军蚁,大军压境,某一只倒霉蛋的半路离去、黯然收场并没有对勇往直前的队伍造成任何实质的影响,放缓的脚步都不曾有,更别提止步不前。 似海水漂流,波涛滚滚,后浪推着前浪,此起彼伏,永不停息。前人倒下,络绎不绝的后人迅速补上,一往无前,疯狂拍向岸边。而在这前赴后继的浪潮中,毛建人绝对是较大的一朵浪花,鹤立鸡群般显眼。 他也没有简瑞超的盲目自大,胡搅蛮缠,大庭广众之下规规矩矩,风度翩翩。在同学老师眼中,他是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彬彬有礼、相貌出众的好好学生。没什么缺点,女学生里比较受欢迎的一类,理想男友的不二人选。 而私下里,他还有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他是“南毛北马”中“南毛”僵尸道长毛小芳的当代传人。 传言,在不远的过去,日本蓄谋发动侵华战争,暴风骤雨急来,掀起满天的腥风血雨。兵荒马乱,时局动荡,赤地千里,民生凋零。连天炮火下死伤无数,数不清的亡魂命归黄泉,剧增的工作量害苦了引渡亡灵的鬼差,精疲力尽的鬼差分身乏术,因此大量没来得及勾走的漏网之鱼为祸人间,民不聊生。心系苍生的能人异士慷慨赴义,该出手时也不藏着掖着,运用毕生所学,吊死扶伤,踊跃帮助地府重正轮回秩序。而趁着法纪松弛、天地混乱之际,正道之士腾出时间捉鬼驱邪无暇顾及其它,许多从前受正道压制的恶魔妖怪按捺不住,纷纷出世现身作祟,杀人害命,兴风作乱。恶鬼、邪魅、妖魔、精怪强强联手,正道能人七损八伤,伤亡惨重,颓势不减。 就快兵败山倒之际,驱魔龙族马氏一家马玉茹与僵尸道长毛小芳传人毛又同如两颗划破夜空的璀璨彗星,横空出世,力挽狂澜,捉鬼斩妖,除魔卫道,带领正道一改颓败之势,最终平定祸乱,光复大地。当时马玉茹和毛又同正值青春年华,二十出头,一身法术却已出神入化,玄妙无穷,使得无数罪孽滔天的妖魔尽数伏诛,年轻有为,劳苦功高,受正道大士敬仰。 经此一役,“南毛北马”中的“南毛”也已经由特指的僵尸道长毛小芳一人变为与传承上千年的马家性质一样的卫道世家,师承茅山的毛姓世族——弑邪茅山毛氏一家,名声大噪,风光无限。两家成为世交。 第一百三十四章毛家茅山术 正是因为如此,毛建人与马苏华从小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他俩并没有相依相偎,相爱永远,成为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或许是两人年龄的增大,阅历的增加,日新月异的变化,价值观的不同产生不可苟同的分歧,关系日渐疏远,进而没有挽回的余地。或许是这种亲密无间仅仅只是兄弟姐妹般的情谊友情终究没有质变为爱情。但毛建人似乎幡然悔悟,回心转意,托人拉关系进入这所学校,为的就是重获马苏华芳心。只是马苏华会不计前嫌,重回怀抱吗?不好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凌天奇的出现已经滋生不好的苗头,事态不容乐观,如果任由凌天奇与马苏华纠缠不清发展下去,男欢女爱,柔情蜜意,那是大大的不妙。当务之急,必须清除康庄大道上凌天奇这个碍事的路障。为此,他不惜打算动用家传的茅山密法,尽管祖上有训,凡习毛家茅山术者,只可帮人,切勿害人。 毛家作为可以和马家相提并论的卫道家族,其杀鬼斩妖的法术自然厉害无比,乃是源自道教茅山。相传明清时候,“南毛北马”并非“南毛北马”,而是“南茅北马”。南茅是说南方大多都是茅山术。茅山术,传说中的神秘道术,初时又称“玉女喜神术”,据说用纸符施咒之后能够驱鬼、降魔,令人心生敬畏。茅山术发展至今,经过不断演变,已颇为成熟,有其自己的教义,许多部分融合为一体,不似初时主要以道派道术为主。修习此派法术者,多以符、咒借灵异灵力助己行事。北马是指出马弟子,即人类认野仙作师,多是黄鼠狼、猫头鹰、穿山甲等通灵的动物,亦可说修炼成精、有些道行的妖怪,于供奉某种信物,出马时得到野仙的某些能力,或者是说请野仙上身。而出马弟子则可以运用野仙给予的异能,上天入地,驱邪治怪。“南茅北马”影响之大,范围之广,可见一斑。 但清末民初,两者衰弱,没有当年呼风唤雨、威风八面的势头。正所谓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当时风头正劲的正道名人便是传承千年、向来传女不传男的马家掌门人,马玉茹的母亲马金陵;和初出茅庐,入世降魔的茅山道长毛小芳。 以灭杀僵尸为家族使命的马家,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马金陵,传她为马家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把让马家鼎盛繁荣、经久不衰的马家诛字决练得登峰造极,凭借诛字决威能,斩杀二代僵尸,血战两位一代僵尸而不败,扬名天下,名噪一时。而僵尸道长毛小芳的威名更不用说,唯一一位将茅山法术融会贯通的旷世奇才,又借鉴其它道学名门的法典,采百家之所长,练成独具一格的茅山术,什么妖魔鬼怪、魑魅魍魉见了统统都得靠边。能力之大,天仙阎王都要给几分薄面,被他消灭的吸血僵尸更是不计其数。作为当时正道的领军人物,两人双剑合璧,简直所向披靡,无人能敌之。 无独有偶。正在此时,凶名远播、恶贯满盈、行踪不定的僵尸王将臣破棺出世,嗜杀成性,杀人如草,涂炭无数生灵,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更可怕的是将臣手下,一些甘愿俯首称臣,助纣为虐的初代吸血僵尸在无数死尸里种下僵尸精血,导致无数中级僵尸诞生,不仅到处吸血,老弱妇孺、飞禽走兽全不放过,一律吸干,而且疯狂制造低级僵尸再去杀人吸血,最终引发震世尸乱。 大祸临头,两人义不容辞,号召正道各方人马,围剿将臣。屠杀僵尸。大战七天七夜,尽管将臣的实力毋容置疑,手下的初代僵尸也是强得离谱,连杀几位正道大能,但通过正道各掌门的协助,在毛小芳、马金陵的合力攻势下,依然败落下风。活了无尽岁月的老古董眼见不妙,只得暂避锋芒,溜之大吉。两人乘胜追击,从南到北,自东向西,痛下杀手,企图消灭这颗乱世灾星。斩断祸乱根源。将臣深知自己敌不过,不敢恋战,落荒而逃。领头的落败,一众僵尸溃不成军,尽数伏诛,神灭形消。但几个初代却也逃之夭夭了。 不过僵尸王就是僵尸王,纵使“南毛北马”两位法学天才联手使尽浑身解数也没能让他永远沉寂。但“南毛北马”的名号却彻底打响,受当时正道各士的尊崇,众望所归,声名远播。自此,“南毛北马”正式取代“南茅北马”,这个特指也被赋予新的意义。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譬如僵尸道长毛小芳这样的强人也经不住时光的荏苒代谢,日渐衰老,英雄迟暮,终于到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年纪。追杀将臣的事也耽搁了下来。入世还俗后,过上平凡人的生活,娶妻生子,延续香火,且收下两个闹腾顽劣的徒弟。茅山法术也倾囊相受,传给下一代。 到了毛建人这一代,声名赫赫的弑邪茅山早已成为和马家齐驱并驾的强大驱魔世家。谁都知北有驱魔龙族马氏一家守正辟邪,南有弑邪茅山毛氏一家捉鬼除妖,两家辅车相依,除魔天地间,维护正义。入世修行的一众人里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存在。毛建人在这样学法护道的家庭里成长,耳濡目染,虽没有将家传秘法融会贯通,成为祖上僵尸道长毛小芳那样数一数二的高手,金字塔尖般最强,但也绝不会次得垫底,谁都斗不过,干啥啥不行,家传秘法的皮毛都学不会。 毛建人打定主意使法术捉弄凌天奇,当晚便付诸行动。毛家秘法脱胎于道教名门茅山,虽杂糅百家法典。但根基是正宗的茅山法术,自然与茅山法术有诸多相似之处。朦胧夜色,三张道教三清,即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头顶天光神态超然,各持法器正襟危坐的神像挂于中堂。画像前一半人高的方形飞边香案。香案上平铺一块中间绣有道家八卦的黄布,布上扯一紫檀香炉。炉里焚三根小指粗的线香,两只豆大火焰的蜡烛。香炉前果蔬肉糜、纸钱元宝等贡品满满一桌。一身黄袍道人打扮的毛建人背负一柄剑尾系红缨的红漆桃木剑,收回用火柴点蜡烛的手,脸色冷峻。 焚香,开坛! 第一百三十五章秋季运动会 云乘风飞,烛火跳跃不止,毛建人英俊帅气的脸忽明忽暗,仿佛是在光明和黑暗之间不断徘徊的边缘人物。他抽出背后的桃木剑,一抚剑身,猛地往前一指,神像四周落下写有符文的黄色布匹,很大几张,估摸着算是几道巨大的符纸,法力更为强大。毛建人嘴里念诵法咒,啪一声拍在案台一沓黄符纸上,左手单手结印,剑尖戳起一张。挑着符纸的剑尖在蜡烛火焰周围绕圈。 不知是受到明火的高温炙烤,还是冯建新的法力加持使然,符纸起火燃烧,啵啵作响。火焰侵蚀纸张,黄表纸受到明火焚烧过后,黑色的灰烬却不掉落,飘散,而是定在空中,仿佛空中有莫名的力量定格了那小片空间。 毛建人撇下桃木剑,双手交叉抱拳结印,中指绕到食指拇指之间,竖起食指抵住眉心,继续念咒。念完猛地一指僵在半空的符纸灰烬,依稀能听见最后一句“急急如律今”。 方方正正的完整符纸应声碎裂,化为极为细小的尘埃颗粒,无风自动,形成一股小旋风,像迷你版的龙卷,待旋风静止,那团黑色的灰尘慢慢聚成一米七左右的人形影像,只不过没有脸,看不到五官,只有头颅四肢。 毛建人掐了个决,施发号令,叫声“去”,那人形影像便转为一阵黑色的轻风,破空而去。他得意的轻轻一笑,“凌天奇不要怪我,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一介凡夫,就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凡人第一次见鬼,该不会吓死他吧?毛建人有些忐忑,作为正道领袖的后人,他不想草菅人命,给家族招牌“弑邪茅山”抹黑,对不起列祖列宗。 他不知道的是他的担心其实真心多余。作为与驱魔龙族当代传人组队刷怪的朋友,虽在战斗中没出多少力,但见得多,也就见怪不怪了。而且经过不断锻炼,普通鬼怪之流早已不是凌天奇的对手,他这次召唤的鬼怪明显比不上南洋降头师的恶灵降。凌天奇有时也想,要是大学毕业了工作不好找,自己说不定可以和马苏华一样,自立门户,杀鬼赚钱。到时候和马苏华也就门当户对了吧?可自己是个不可见光的吸血僵尸,和捉鬼驱邪的道士本就水火不容,一个属于光明,一个属于黑暗,是不可调和的对立关系。和马苏华相比,鬼怪妖邪之流的黑暗生灵显得更加亲切。说不定马苏华知晓自己僵尸身份后便会立马作法毙了自己。所以,这和门当户对可毫不沾边。 毛建人作法召唤的鬼怪如意料之中那般,就是来打酱油的,走个过场,以卵击石,纯粹千里送人头。凌天奇变身一拳,那鬼魅便烟消云散。毛建人身子一抖,道法破解,寻思肯定是身为同道中人的马苏华出手破了自己的法,完全想不到凌天奇有这样的能力,只是没有显山露水,一切是凌天奇亲力亲为,一拳打散了作乱的鬼魅。 但毛建人的妒火烧得更厉害了。我俩青梅竹马从小到大,现在你却屡次胳膊外拐,帮一个认识不久的外人!就好比八拜之交的挚爱亲朋由于某些因素在某天突然临阵倒戈,领着仇人反过来打自己,试问世上有几人能忍?反正他毛建人忍不了。毛建人越想越气,他似乎狠下心来下了个重要决定。虽然有马苏华庇佑,从中作梗,但是这事不能罢休,得等一个合适的时机,要自然,合乎情理,制造某些矛盾事件迫使凌天奇与马苏华分开。亦或永远消失。 时间就这样无声过去。毛建人合适的时机似乎一直未曾遇到,但他耐心地等待着,期盼着。他相信那个时刻很快到来。 秋高气爽,凉风萧瑟。在长袖搭外套的季节,凌天奇的大学生活迎来第一个全校秋季运动会。赛期三天,体育专业生和非专业,男生女生分开比赛。项目嘛无非就是赛跑,跳高,跳远,铅球,标枪,混合接力,少的可怜的几个种类,不过凌天奇没有报名参赛,参加完开幕式他便在操场四处闲逛,看运动员在赛场挥洒汗水争冠军,看美女学姐组成的拉拉队又跳又叫喊加油。操场乌泱乌泱大片人,摄像拍照,说说笑笑,热闹非凡。 跑道上的黄线因为运动会前几天特意补过漆,参加百米赛跑的男选手在起跑线上原地弹跳、疾跑、抖腿,活动关节,准备即将开始的冲刺。跑道边围观的吃瓜同学一脸兴奋。 太阳当空照,虽是深秋,可依旧有些燥热,特别是穿着外套时。但藏在阴影里起风时却又有些冷意,正所谓春寒料峭,秋风萧瑟。这个季节冷暖交替,忽冷忽热,说不定秋高气和的中午暖阳里单穿个短袖就刚好的九月天,在傍晚瑟瑟秋风里再添一件衣服也冷得发抖。就是这么闹心。发令员听到终点线拉好红线的裁判的口哨声,便举起手里两连发的号令枪,嘴里大声叫着“各就各位”的口令。 嬉笑的运动员停止了各自活动筋骨的动作,如机器人一般整整齐齐双手撑地半蹲在起跑线上。发令员口号嘹亮,“预备”。神态严肃的运动员同时绷直了右腿,竖起耳朵,做好闻声狂奔冲刺的准备。围观的同学老师停止说话,拉拉队也噤声,屏息凝神等待即将上演激烈的体育角逐。 砰!枪声打响,枪口喷出一股白烟。运动员充分贯彻了永不服输的体育精神,全力上阵,如有狼追,没命狂奔。似一阵狂风,几人间隔不大,快速移动着。当二跑道的学长电卷风驰,率先跨过终点线,夺得预赛冠军时,沉寂的无边人海里才重新爆发嘈杂的响声,无奈的惊呼,喜悦的嚎叫,懊恼的哀叹,宛如走进虫鸟合鸣的森林。 凌天奇看着二跑道学长的娇小玲珑的漂亮女友高兴得跳脚拍手叫好,那学长搂住她差点没在众目睽睽之下抱啃起来,秀一波恩爱缠绵。感觉很做作。 第一百三十六章与僵尸赛跑 这时,一只手不轻不重拍在凌天奇肩头,不无挑衅地说:“怎么,四百米加急,敢不敢来比一把?”说话间,凌天奇感觉肩头的手掌窜出一股微小电流注入自己身体,麻酥酥的,贯穿全身。 凌天奇回头,一个身穿红色运动服,确切的说是红色的耐克短衣裤篮球服的男子,背后贴了八零二五的号码牌,五官肤色平常无奇,典型的亚洲人面孔,有健康的匀称的肌肉,肌肉强壮但不夸张,不像欧美那种体型庞大的健美先生,肌肉健硕得像打过膨胀剂。凌天奇平静地看着他,确认是不认识的人。 “报名不是截止了吗?”凌天奇嘴上反问,心里却想这么多报名的帅哥和你同台竞技,干嘛非得找我。如果我和你比,以僵尸疾雷迅电的速度,和开挂没区别,谁能追的上?比赛也就失去意义了。 “也是。”男子叉着腰摸了摸额头,“过阵子学校篮球联赛,有没有兴趣。” “我不会打。从没打过。”凌天奇如实告知。“知道的篮球明星除了乔丹就只有科比了。” “你不敢?”篮球服用着老套到掉牙的激将法。 “有什么不敢。” 凌天奇知道篮球服有意滋事,但凌天奇是真不会打,除了偶尔换错体育台以及公园及学校篮球场看到几次,球都没摸过,打输了也不怕人家笑话,只是想不明白他为何针对自己。凌天奇确信与这人没什么过节,萍水相逢而已,凌天奇想了想,在这学校唯一能产生敌对势力的,也就马苏华的男友这个子虚乌有的身份了。难道他也是在马苏华石榴裙下的俯首称臣,失了神智的人? “那我们说定咯,凌天奇。”篮球服竟叫出凌天奇的名字。 凌天奇一脸懵然,“你认识我?” “那当然了。”篮球服理所当然地回答。“以你在学校的震天名声,现在学校还有谁不认识你个风云人物?情场高手,不到一礼拜,系花追到手。无人不晓。人送外号‘情天大圣’。” 听着跟弼马温孙猴子的外号差不多,哪个杀千刀的短命鬼想出来的?难道是传说中脑里有屎,屎里有蛆,蛆脑里面又有屎的伟大人才? “所以,”凌天奇顿了顿,“你也是来消遣我,想让我在众人面前出尽洋相?” “没有,没有。”篮球服连连摆手,表示并没有恶意。“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马苏华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单纯的,我就是觉得你特别亲切,想跟你切磋切磋。” 为什么非得找我切磋?怪里怪气,不知所云。凌天奇茫无头绪,不明白他话里的表达的意思。篮球服见凌天奇满脸迷惑不解,笑了笑,说:“我叫高晨泉,想和你交个朋友。” 凌天奇头更大了。这家伙一阵迷之操作就为了和自己交朋友?又是比赛跑又是打篮球的,不打不相识么?他以为他是快意江湖的绿林好汉? 高晨泉见凌天奇心中疑团依旧未能消释,哑然失笑,“疑心太重,我能贪图你什么?多虑,多虑了!”拍拍凌天奇肩膀,笑着走了。 神经吧!脑子瓦特啦。 凌天奇不再去想高晨泉是何居心,继续看运动健儿在赛场挥洒汗水。几个举着摄影机的同学分散游走在赛场,记录着运动会的点点滴滴。阳光下比赛的,观看的,吵闹的,嬉笑的,来者不拒,一律录进相机。凌天奇面前站在终点线记录赛跑的就是个提着索尼摄影机的眼镜男。此刻正好拍到夺得冠军的学长得意忘形撒狗粮,与女友公主抱时双双跌倒在地上的出糗画面。 凌天奇笑了,幸灾乐祸,彻头彻尾的小人笑。爱装逼,遭雷劈。如果爱,关上门闷儿蜜,捣个天翻地覆谁也不管你。青天白日下惹人注目的亲嘴热吻、搂搂抱抱,这的煞风景的一幕偶尔看几次还可以视作爱情的温热甜蜜,但看多了,的确辣眼睛。如果真带种,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求婚,白头到老,海枯石烂,相伴一生。就算时运不济,一人不幸先行离去,也大可以浪漫如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那就证明是爱,情真意切,爱得真,爱得诚,爱得激烈。但这样公共场合旁若无人行为不检,不是作又是什么?自作孽不可活。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看你暧昧缠绵。凌天奇觉得两人摔个狗啃屎的时间点非常合适。让你炫耀,让你装,打脸了吧?打脸总是那么及时,爽。 众人也是大笑不止,通过预赛、挺进复赛的学长神情尴尬,与女友灰溜溜地走了。跑道清理,另一组比赛的运动员入场准备。凌天奇没有再守着跑步,心情愉悦的在跳远的沙坑旁溜达。跳远跳高的场地观看人数比其它比赛的赛场人多,困惑的凌天奇挤进人堆,原来是女子组的比赛正在进行。 比赛的女孩相貌并不出众,身材却很高挑,比之凌天奇高出个脑袋。她穿着短衣短裤运动服,轻装上阵,打扮清凉,比平时穿的少。助跑时白晃晃的大腿如白色风车在狂烈飓风下一般高速转动;发育完好的胸前曲线震颤着心动的频率;性感紧绷的身后曲线仿佛启动的马达。助跑,起跳,落地,每个动作无一不展示着女性的柔美体态。虽然长相一般,但身材极品。怪不得这么多人像长颈鹿伸长脑袋,瞪大眼睛,一个个流连忘返,恨不得眼睛长到人家身上一次看个够。 究竟是爱美之心人皆有,还是一群色狼色心大起,凌天奇无从考证。他看了片刻,搞体育的女生果然个个体型彪悍,强壮得像男人,自身材稍好的那个女生上场过后,后面全是金刚芭比,身材相貌吓人得很,不像女生,没几个能看的。凌天奇觉得无趣,便四周转了转,没有发现特别有意思的,众人都在为运动会各司其职,力求做到最好。但凌天奇没参加比赛,也就没有什么可做的,只能做个游离赛事之外的观众,这场赛事似乎与他无关,顿觉无聊。 第一百三十七章又有生意 凌天奇正愁不知该何去何从,马苏华打电话来说有活,要过去帮忙,便马不停蹄赶去。毕竟能力大小不重要,老板开心最重要。现在做俯仰由人的下属,身不由己,多了些说不上宽松还是苛刻的限制。休假期间加个班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凌天奇赶到马苏华住所,马苏华正收拾茶几上的茶杯,茶水温热未凉,显然是客人来了刚走。 “干嘛去了?等你来,蒸熟的鱼都游回河里了。”俨然老板责怪员工办事不力。 “你知道的,学校运动会。”凌天奇嘴上解释说。心里却想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法定节假日公司必须给员工放假休息,不然三倍工资走起,自己能来都算不错了。 马苏华瞥了他一眼,问:“你报名参加了?” 凌天奇微弱的语气,“没有。凑热闹呗,同学们都在。” “别乱跑,晚上有活。你跟我一起去。” 凌天奇不自信的说:“我?我去能做什么。杀鬼帮不上忙,诛妖无能为力。到时候不仅帮不到你,还可能退你后腿,影响你发挥。” 马苏华自信得有点自负,安抚道:“一点小事。以我的实力,罩你是肯定没问题的。不要太担心。也就帮我带带工具啥的。” 凌天奇只得顺从地接受。 夜晚,马苏华换上凸显身材的紧身皮衣裤,仿佛是她标志性的战衣,情有独钟,有一种难以割舍的爱。降魔刃刀柄吊在裤腰带上,拎一只女士装不了多少东西的手提包,那种实际作用不大的装饰品,不知装了些什么,反手就给凌天奇提着。她带着凌天奇走到地下车库,扯开暴力摩托哈雷戴维森肥仔的防雨油布,停泊许久的机车洁净如新,不染一丝污垢。她插钥匙发动机车,拧了两把油门,轰鸣声震耳。她示意凌天奇坐到后座,像领军打仗的将军,趾高气扬,神灵活现,手掌一挥,调动千军万马。 “开工!” 松开离合,进档驶离。凌天奇坐在后面,不敢环抱马苏华的***,只得抓紧后排那块真皮背靠稳住身形。马苏华驾驶摩托车疾驰在夜里,左拐右绕,跑过无数红绿灯,载着凌天奇停在一高档小区。 门口保安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陶瓷杯泡着一杯热茶,老花眼镜架到鼻尖,用手机看抗日连续剧,听得见国人饰演的凶恶鬼子蹩脚的八格牙路。见陌生人到访,按了暂停招呼马苏华两人登记。 马苏华指使凌天奇去登记,嘱咐他是来拜访16A栋的梁女士,称职的保安大叔给了凌天奇来访一只深蓝圆珠笔同一本厚厚的登记谱,又问了些无关痛痒的问题。凌天奇回答的同时填好来访记录,保安大叔开闸放了两人进去。 马苏华将机车停在地下车库摆了很多辆自行车的地方,乘电梯上了二十三楼。凌天奇瞄了下,这层应该是四个套间,左二右二,不过右边的两个套件间被人买下后整合成一个整间。 马苏华走到大套间前按响门铃,悦耳的音乐响了两遍后门打开来。一个奔五年纪的大妈握着门把手盯着凌天奇两人。看她皱纹满脸,却面色红润,白皙光泽,颇有十四世纪欧洲贵夫人徐娘半老的感觉。身材微微走形,除去皱纹不提,岁月似乎并没有在她身上遗留痕迹。 她,穿着一件略嫌简单的素白色的长锦衣,深棕色的丝线在衣料上绣出了奇巧遒劲的枝干,桃红色的丝线绣出了一朵朵怒放的梅花,从裙摆一直延伸到腰际,一根玄紫色的宽腰带勒紧细腰,显出了身段窈窕,外披一件浅紫色的敞口纱衣,一举一动皆引得纱衣有些波光流动之感。胸前挂着一副紫红色的老花眼镜,腰间系着一块翡翠玉佩,平添了一份儒雅之气。手带着一个乳白色的玉镯子,一头长的出奇的头发用紫色和白色相间的丝带绾出了一个略有些繁杂的发式,确实没有辜负这头漂亮的出奇的头发,头发上抹了些玫瑰的香精,散发出一股迷人的香味,发髫上插着一跟翡翠制成的玉簪子,别出心裁的做成了带叶青竹的模样,真像带了枝青竹在头上。额前薄而长的刘海整齐严谨,用碳黑色描上了柳叶眉,更衬出皮肤白皙细腻,妩媚迷人的丹凤眼在眼波流转之间光华显尽,施以粉色的胭脂让皮肤显得白里透红,唇上单单的抹上浅红色的唇红,整张脸显得特别漂亮。雍容华贵,端庄秀丽。 穿着如此精致得体,讲究,以及有资金能买下这地段的房子,这妇人无需多说,别的没有,钱肯定不少,至少在本市首屈一指,就算排到省里估摸着也是名列前茅,房产肯定不止这一处。凌天奇看了眼马苏华,只觉得她的眼里闪着光,又看看风韵犹存的贵妇人,心想打扮如此漂亮在马苏华眼里估计都只是一头待宰的肥羊,肥得流油的更要顺带多砍几刀,多刮些油水,多薅些羊毛。 “梁女士。你好你好。”马苏华喜眉笑眼,热情地握手。这在凌天奇看来无非就是供货商对客户的那种纯净得不掺一丝杂质的喜爱。 姓梁的妇人急忙侧身给两人让行,说:“法师里面请。”等凌天奇经过身边时,戴上老花镜怀疑地看着手提女士挎包的他,疑问的语气,“这位……” 马苏华笑了两声,替凌天奇解围,“这是我助手,来帮忙的。” 梁女士摘下拴着项链的老花镜挂在胸前,若有所思地掩上门。 房间里的装修从布局到材料,再到家居用品,无一不显示着屋主人的大富大贵。那精美茶几、沙发,价格不菲的客厅水晶吊灯,出自大师手笔的名贵字画都给凌天奇留下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象。就连餐桌上插花的彩色釉陶瓷花瓶都不是普通货色。单从造型看,瓶身圆润,釉色温润,质地细腻,光滑平整,左右对称,宛若轻纱美女曼妙的身材。更别说单独摆在墙角玻璃柜的古董瓶罐。 第一百零二章王者气息 “恩?”林锋再次迷惑不解。他绿光莹莹的眼睛一缩,眯成竹叶宽,似近视眼摘下眼镜那样看人,说:“不应该啊!你一个普通人怎可连受我两击而不死?有古怪!” 凌天奇口吐鲜血,却是心急如火、叫苦连天。好厉害的二代,自己在人家面前就像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一介书生,根本招架不住,更别提反击,这样下去真的可能饮恨长眠于此。可恶,你倒是变呐!但任凭凌天奇的焦躁不安拼命催动,身体依旧没有丁点的改变,什么都没有,哪怕是一个微小的征兆。 林锋终于没有了来时的轻松、随意、自信、狂妄。他脸色渐渐凝重起来,说:“奇怪,以我几百年的阅历,什么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没见过,竟会看不透你的身份。而且,在我仔细感知下,你体内有一股让我心悸的若有若无的危险感觉,好似主上散发的王者气息,有种忍不住俯首膜拜的冲动。你究竟是何方神圣?”嘴巴里含着的僵尸时隐时露,像在啃骨头。可脸上的疑惑渐渐平静,换成一副下定决心的坚毅模样。 主上?僵尸王将臣?王者气息,俯首膜拜。哈哈!我有那么强吗?要是我这么厉害,还会容你在此撒野、为所欲为?疼痛感稍稍缓解的凌天奇注意到林锋脚边不远处晕死的凌世林,心中担忧着林锋会不会吸食凌世林的血,正想做点声势浩大的事分散林锋的注意力,忽然吃惊的看见才说着话的林锋撒开双腿飞速跑过来,飞快的身影与夜色融为一体。 仅仅两个呼吸的间隔时间,林锋像只凶悍的秃鹫从天而降,右腿似韧带打开的舞者劈叉到头顶,做出一个一字马站立的姿势。而普通的西装裤在高难度动作下竟然没有裤裆撕破,并把这个标准的一百八十度一字马修饰得异常霸气。待窜到凌天奇头顶上方后力劈而下,势如宝莲灯里救母的沉香力劈华山,勇不可挡。凌天奇没有犹豫,急忙忍痛飞身躲避。 咔!林锋的右腿狠狠地砸在草地上。霎时,方圆五百米的青草犹如被天神剥夺了所有的倒霉蛋,绿色消退,水分流失,接着像绿幽幽的小麦瞬间研磨成雪白的面粉,如细沙般随风荡漾。轰!粉末青草的右腿继续而下,砸裂了大地。地动山摇间,地上形成一个可容纳几百人的大土坑。旁边那段河水也收到大力波及,整段被震了起来,荡过河堤如下坡的洪水般推翻了连片的青草。水过后,伏倒的草地上留下许多活蹦乱跳、张口呼吸的鱼儿。此刻,干草地竟有股湿沼泽的境地。 林锋一击未成,跺地的右腿卸去原先自上而下的劈砸之力,如拉满的弓弦半蹲,而后猛地发力,似后腿发达的蚱蜢爆发非比寻常的惊人弹跳力,提拳扑向开躲的凌天奇。 林锋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如同排练了成百上千遍一样熟练,速度快得吓人。躲避劈腿的凌天奇才立稳脚跟,林锋就已紧扑到面前。凌天奇看着眼中绿意强盛、杀机浓郁的林锋,宛如看到一头伺机已久的非洲雄狮跳起来对着猎物羚羊发动致命一击,而自己就是那只天敌在前还茫然无措的愚钝羚羊。凌天奇感觉周遭静极了,澎湃的心却如同升天的窜天猴顶在嗓子眼,惧意以排山倒海、摧枯拉朽的形式猛烈而来。逃不过是注定的铁一般的事实了。 动真格的二代僵尸真的势不可挡,凌天奇敏锐的感观已察觉林锋全力以赴、不遗余力的拳头蕴含的巨大能量,他坚定不移地相信一拳下去自己势必会被拳中狂暴的能量撕成粉碎。人生到头了!这该死的身体,要你变你愣是不变,不要你变你却三番五次的说变就变,可恶啊!没想到我年纪轻轻,父母含辛茹苦拉扯大的孩子,刚考完大学,学业未完,大半辈子还没规划、去拼搏,也没赡养父母安享晚年就要拜拜了,不甘心呐!而且我的僵尸生活也才刚刚开始呢,一大波谜团没解,这奇异世界的美妙都还没找到。人生太多遗憾呐! “不!” 凌天奇仰天咆哮,高声的嘶吼。林锋的拳头却并不受此影响,越来越近。在拳头强大力量的压迫下,凌天奇的身体终于发生了盼望已久的变化。凌天奇那声荡气回肠的“不”还震颤着空气,随着心脏一股神秘力量在躯体血管内肆意狂奔,凌天奇明亮的黑眼睛瞬间变红,长长獠牙破肉而出,而那声“不”到后来也变成了老虎一样威震山林的吼叫。 近在咫尺的拳头无法闪避,凌天奇情急之中身体微微右倾,左手握拳集力,右脚跨出小步,拳头以一条弧线的轨迹、由腰腹上升至胸口打出。两只橙子大的刚坚拳头碰的冲撞在一起,无匹的劲气顿时掀起猛烈的罡风,撞击的音波在空气中震颤着肉眼可见的波纹,附近芳草树木的叶子在音击过后又受到强劲罡风的袭击,如狂风暴雨下的海水,汹涌滚抖,怒浪滔天,纷纷叶凋枝落,裹在风里飞出老远。 凌天奇、林锋一对拳便同时往后翻飞,身影急退。在几十米的距离后,林锋伸手抓住一棵大树,手指头深深嵌入树干,才勉强停稳身形。反观凌天奇,身影猛退如刹车失灵的超跑,怎么也停不下来。直到这股交手后的反弹力不复存在,凌天奇才失去冲力啪的摔在地上连连翻滚,碎草、泥土滚满全身。 凌天奇抽出压在身下的左手,缓缓起来。抬手,左手手掌无力的耷拉着,骨头断裂,不能随心所欲的转动。虎口也裂开了,鲜血直流,青筋从裂口处露出,仿佛挂在杆上的铁线虫,滴着血水。 “一代?王?”手背对拳的指关节传来阵阵疼痛,林锋满脸震惊地看着变身赤目獠牙的凌天奇,说话也变得断断续续。“你……哪里冒出来的小子……是王?……怎么可能?我不信!”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