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我是改造人》 第一章孟九 清晨五点,天还未亮。 一声鸡鸣打破了夜的沉寂。 不一会,东方的一抹微光露出了蒙蒙的天际。 黎明破晓,清风微凉。 此时已过立秋,清新的空气里还弥漫着破晓时的清冷寒气,草地植物上也布满了灰色的露珠,在阳光的照拂下显得格外晶莹透亮,犹如美丽的珍珠一般美丽耀眼。 与此同时,小镇的居民也开始逐渐从梦乡里醒来。 小镇叫“枫山镇”,位于内陆的东南方向,温热带气候,而小镇的名字则来源于这里的一座山,枫山。 何谓枫山,顾名思义就是种满了枫树的山,也确实如此,在枫山镇,枫树几乎遍布枫山上下。 从小镇内的两旁街道一直到枫山山顶,大约每隔10米就有一颗枫树,由于这里的居民都有种枫树的习惯,故每年的枫树不仅没减,反而逐年递增,虽说树多了,对发展有限制,但环境却日益变好,枫山也变成了远近游玩的景点。 一到秋天,从小镇到枫山,这一路都是金黄遍路,形成一道金黄色的海洋,一眼望去,真是美丽极了。 枫山位于小镇西南方向,距离5公里左右,路程也不远,尤其是秋高时节,约上二三知己好友,去枫山登高游玩赏枫叶真不失为一桩人间乐事。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雨打青松青,霜染枫叶红。 我画蓝江水悠悠,爱晚亭上枫叶愁。 古往今来,不少文人墨客的诗句中就不乏对枫叶的喜爱,可见秋季赏枫确是一件乐事。 现在已是秋季霜寒时节,正是枫叶色彩最鲜艳之际。 金红叠加的枫叶,相互交织在一起,与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互相交映,形成了一幅美丽自然,绚丽多彩的天然画卷。 太阳此时已经挺起了精神,爬到了半山腰,阳光璀璨,光辉闪耀,那金色的光芒仿若温暖的幸福,照在小镇,照在大地,照在树木,照在花草,照在住宅,照在人们,照在万物身上。 得到祝福的小镇居民,仿佛打了鸡血一般,活力十足,开始动了起来。 一瞬间,清寂的小镇变得充满了烟火气息。 早餐摊铺的吆喝声,孩子的欢笑声,街里邻居的谈笑声,鸟儿的鸣叫声,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活生生的乡村气息。虽然也会有点吵,但不同于大城市的各种冰冷无情的机器声音,这里的声音都是活生生的,这里的人相比较大城市里的人情冷漠,尔虞我诈,你争我斗,甚至无奈挣扎,无疑活的有滋有味,过的更幸福。不管是一天两天,还是一年两年,这里总会留下点东西在某些人的记忆里甚至心里。 “刘婶,一杯豆浆,两个素包。” 位于小镇东街头的“刘二婶包子”早餐店前。 一道平缓的声音响起,是一个穿着红色运动服的青年,1.75的身高,约20来岁,面目清秀,身材瘦削,留着齐头短发,额头还有着汗珠,看样子是刚晨跑归来。 “好嘞” 早餐店内,中年妇女立马中气十足的声音回应。 “给你,小孟。” 中年妇女,也就是刘婶,装好早餐,递给了青年。 刘婶,四十多岁,肤色有点黑,还没到知天命之年,整个人脸上都布满了沧桑。她穿着灰色布衣,系着花色围巾,头上包着黑色布巾,额头飘着几缕发丝,几乎全白。递早餐的手褶皱的像枯了的老树皮。 但是她的笑容却非常真,很温暖人的笑容。 刘婶的丈夫死的早,留下一双儿女,是她每天含辛茹苦卖早餐才养大的,就连这个店面,也是从最开始推着三轮车摆摊去卖,慢慢积累,才有了如今的店面。 十几年过去了,她的女儿已嫁人生子,儿子也大学毕业,在大城市有了份体面的工作,而刘婶始终还是几十年如一日的在卖着早餐。就像她说的“街坊邻居都吃惯了我做的早点,要是我不卖了,大家可就没早点吃了。” “谢谢刘婶,给” 接过早餐的青年掏出了一张5元的钞票,虽然线上支付,二维码已经很流行了,为了体谅刘婶,每次来买早餐的人,还是以付现金为主,青年也不例外,从他话语里,可以看出他显然不是第一次在这里买早餐了。 “不用了,小孟,今天的早餐我请你吃。”刘婶笑着说。 “这怎么行呢,您赚钱也不容易,还是把钱收下吧。” 青年顿了顿,又道:“我有手有脚,能自力更生,吃白食可不是我的习惯啊。” 听到这话,刘婶轻笑。 “你这算哪门子吃白食,我这是请你吃,才不跟吃白食是一回事嘞。” 说到这里,刘婶又正色道:“说起来,当年的事,还没好好感谢你,要不是你,我这小店能不能开下去都不一定呢?” “看看,刘婶您又跟我客气了,当年是个人遇到那样不平的事情都会出手相助的。” “就算那个人不是我,也不会有人袖手旁观。” 青年说的那件事,是他刚来枫山镇那会,当时有几个从城里来这里游玩的富家子弟,在刘婶这里买了早餐,嫌弃刘婶做的包子难吃,在加上付款上对方故意要网上支付,刘婶一个大字不识,连手机都不怎么会用的乡镇妇女哪懂的这个。 结果双方争执不下,对方仗着人有理(强词夺理),人多,年轻力壮,声称刘婶不给个交代就砸了她的店。 当时刘婶都气哭了,是他看不下去,故意以言语相激,把对方一伙约到了他处,好好教育了他们做人的道理,至于过程如何,就暂且不说了。 他因此事认识了刘婶,也是他来到镇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刘婶也因为他出手相助的事,再加上发现他这个人热心,喜欢帮助人,做善事,出于好心之下,每次他来买早餐,都不愿意收他的钱。 当然,帮人跟吃饭付钱是两码事,他还是能分得清的,不管刘婶说了多少次不收他的早餐钱,他还是我行我素,该付的钱照付。虽然有时候态度强硬,不尽人意,但也比携恩吃白食好。 “他们遇到我也是运气好,我这个人呢,不喜欢动粗,只喜欢讲道理,所以我就讲道理开导开导他们,幸好那些毛头小子也能听的进去。要是遇到镇里那些脾气暴躁的大哥大叔,就不只是讲道理那么简单了,说不定先是拳头招呼一番,再是嘴皮子在刮一刮耳根子,那滋味,想必也能让他们爽歪歪。” 说到这里,青年看了看刘婶。 “相比我只是跟他们讲道理,已经很仁慈了,您说对吧,刘婶。” 看着青年一本正经的调皮语调,刘婶也笑了。 “你这孩子。” “不过当时能不动手还是不动手的好,要是你伤了,或者那边伤了,都不好。” 看着这个慈爱的长者一字一句中都是对自己的关心,青年点了点头。 “嗯,您说的对,能不动手就不动手,不过。” 语调一转,眼神也变得的凌厉。 “不讲道理,不听劝,不长眼,故意找事的还是要给点教训的。” 虽然只是一瞬间,但旁边的刘婶还是感受到了一股寒气,赶忙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心中想道:看来天气真的冷了,明天要多加件衣服了。丝毫没有把这件事情跟青年联系在一起。 青年也收回了厉气,虽然他在极度压制和收敛,放宽身心,以平常心去融入这个社会,可是身上的气势还是时不时会随着自己的心情而变化。 看着慈祥的刘婶,他摸了摸鼻子,表示惭愧,果然锻炼心态还是任重而道远。 “小孟,原来你在这啊。” 这时,一道浑厚的声音传来。 抬头一看,原来是邮政局送信的吴大爷在叫他。 只见吴大爷身穿一身邮政局传统绿服装,推着一辆二八自行车向他缓缓走来,自行车后排左右两边各放着一个邮政袋,里面放着最新的时报和信件。 “给,你的信。” 来到青年身边的吴大爷把一张标注着青年姓名地址的黄色信封递给了他。 黄色信封上有两行字,一行标姓名,一行注地址。 上书:孟九收。 下云:云东市吴里县枫山镇街道 “谢谢”青年,即孟九并没急忙拆开信去看,而是先收了起来。 “刘婶,再来一份豆浆,这次两个肉包。” 看着风尘仆仆的吴大爷,虽面色如常,步履看着也沉稳,但孟九却能清晰察觉到他心脏跳的很快,孟九猜测吴大爷应该是一大早就出来送信送报了,连早餐都没来得及吃。这是一种真正舍己为人的精神,牺牲自己的早餐时间方便大家,值得孟九敬佩,于是他忍不住为吴大爷叫了份早餐。 心灵手巧的刘婶自然看出了孟九的心思,也没说话,静静的把孟九说的豆浆和肉包打包好递给他。 “给你,吴大爷”孟九把早餐递给吴大爷。 吴大爷愣了下,看了眼孟九。 “多少钱”说着就要翻口袋掏钱。 “吴大爷不要钱,我请你吃。”孟九忙道。 吴大爷却摇了摇头。 “无功不受禄,我老头子没有吃白食的习惯。” 听到这话,孟九苦笑,这话刚刚他才对刘婶说过,没想到这么快就报应在自己头上了,果然做人话不能说太满了,而且吴大爷这话他还不好去接。 不是怕打自己的脸,如果打一下自己的脸能让吴大爷接受他给的早餐,他情愿打一下脸,关键是这句话关乎着一个老者的尊严,人都有自己的尊严,这个尊严他不能去触犯,也不能轻易冒犯。 “那我下次送大爷您一些蔬菜,自家种的平常货,这个您不能再拒绝了。”孟九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也让吴大爷放下心来。 “好吧。”吴大爷犹豫了下,便点了点头。 “早餐你都给我买好了,不能浪费了,这是早餐的钱,收好咯。” “好的。” 这次孟九没有拒绝吴大爷,而是收下了吴大爷塞到他手里的四个钢板。 “老吴这犟驴脾气哟。”看着这一幕,旁边的刘婶摇了摇头。 看着吴大爷渐渐远去的身影,孟九收起了其中2个钢板放在下身口袋里,留下2个,然后转头对刘婶说道:“刘婶,吴大爷的早餐钱,我都替您收下了,我这早餐钱也麻烦您勉为其难也一起收下吧。” 孟九一边说,一边笑着把一张5元纸钞和2个钢板递向了刘婶。 一袋豆浆1元,一个菜包1元,一个肉包1.5元,两袋豆浆,两个菜包,两个肉包,一共加起来7元,所以孟九在自己给的一张5元纸钞的基础上又加上了两个钢板,是刚才吴大爷给的四个钢板中的两个,被他留下两个,正好凑成7元。 而刘婶见孟九这么一说,也不好再推辞,便说道:“钱我可以收,不过说好了,你种的菜要首先供应给我。” “好的” 孟九点了点头。 “我的蔬菜一定第一时间供应给刘婶。” 其实孟九刚才说自力更生并不是假话,他在来这里之前特地买了一片院子,那是以前镇里一户人家留下的,由于那户人家发达了就搬离了这里,院子就放在那,本来今年**是要收回的,因为孟九看上了那里,就通过关系,花上了点钱,把这里买了下来,当然依照土地法,他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过几十年的使用权也够他用了。 于是他把破旧的房子整修一下,当做住处,院子收拾干净,划出一块地,用来种菜。从播种到收获,都是他自己亲手在打理,种出的蔬菜绝对是纯天然,绿色无污染的,虽然他来到这里还不到三年,但是他种的菜不说在整个枫山镇区域,至少在镇里的街坊邻居间还是远近闻名的,因为种的多,除了自己吃外,多余的他都会拿来送给镇上的人。 都说日久见人心,也确实如此。 时间久了,他跟镇里的人也渐渐熟络起来。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越是熟悉的人,越是无偿去赠送的话,也会不好意思的。 镇里人见他老是无偿送菜,觉得他太吃亏了,就拿自家的一些东西来补偿他,比如给开水果店的林阿姨送蔬菜的时候,沈阿姨就会装着水果给他作为馈礼,卖猪肉的吴老板则会给他切几斤排骨去让他带回去做汤,还有的直接给他钱。 起初他不愿意接受,后来他发现再免费送蔬菜给人家,人家反而不接受了。 孟九起先不明白,后来遇到多次这种情况,细想了下,这才明白。 人情世故。 就跟送信的吴大爷说的那句“无功不受禄”一样,虽然他是好心,是真心,但人心却不是长久不变的。所以要想好好相处,就不能单方面付出,虽说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也要看什么情况下,只是一次两次人家还能接受,但时间一长,就难免会瞎想,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或者换个角度来说,这里的人都纯朴,善良,跟他相处的时间长了,知道他心好,自然不愿让他这个实在人白白吃亏,自然也就不会向先前那样毫无顾忌的收他的蔬菜,占他便宜了。 虽然他不在意,但他也知道了过犹不及的道理,平等才能更愉快,更长久的相处下去。 更何况他还住在这里,也不想把自己变成一个特殊人物,而且想要融入这里,就不可避免的要去接触这里的人和物,和这里的人们打交道,自然就要以平等的身份去对待这里的人。 他也不在固执,便主动跟镇里的人交谈,也接受了他们的交换或回礼,不管是物品也好,金钱也罢,他收归收,但也绝不占人家便宜。 同时平常没事的时候,他也尽最大努力去帮助这里需要帮助的人。比如这边有个80多岁腿脚不便的退休军人林大爷,因为儿女出门做生意,常年不在家,他没事就去帮忙照顾一下。帮林大爷打扫打扫院子,除除草,浇浇花,林大爷喜欢下棋,他就陪着下两把,久而久之,他的棋艺也就锻炼上来了。 再比如镇上的小学需要定制新桌椅,做桌椅的木匠不够,他也会去帮忙,这些事情对他而言,都是举手之劳。 时间一长,他也就自然而然成了镇里人远近都知的老好人了。 而这也是他所要追求的生活,真实,普通,宁静,悠闲。 他的前半生是悲剧,但他不希望自己的后半生也是如此。 他渴望,十分渴望这种,渴望这种平静不被人打扰,能彻底放松身心,没有尔虞我诈,血腥厮杀,能让心神安宁,可以自由自在地放飞自我,可以毫无顾忌的哭,也可以肆无忌惮的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山水为伴,日月而邻,这样“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怡然自得的生活。 枫山镇符合这样的存在。如果可以孟九愿意在这里永远的呆下去,可惜世事往往不能如愿。 这封书信的到来,打破了这一切,这是他三年来收到的那个人的第一封信,那个人答应他,三年不来烦他,果真就三年没来烦他,而今天则是这三年的最后一天。 果真很准时啊。 走到自家大门口的孟九轻叹了叹。 他掏出那张信封又看了看,有些沉默。 静静伫立的身影在阳光的照耀下,被拉的老长。 良久之后,他倾吐了一口气。 “好日子到头了。” 随即伸手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孟九住的地方,院子在前,住宅在后,大约300平米。 院子占了大部,院子的四分之三都是开拓的菜地,菜地里的蔬菜品类不少,红红绿绿,西红柿,辣椒,白菜,黄瓜,韭菜,萝卜等还挂着露珠的叶子,在阳光的照耀下,更显得娇艳欲滴,香甜可口,让人看着都不仅胃口大开。 再看菜地里还是湿润的,可见主人对种菜这项事业是花费了不少心思的。而不只是为了种种玩的业余乐趣。 院子的另外四分之一则是水泥地面,那是活动的区域,位于中间位置,最后面才是住宅,一排人字顶的平房,外观还保留着当初红砖青瓦的模样,只不过被他整修了一番,清除了横生的杂草,修补了破碎的瓦片,屋内也好好打扫了一番,该补的补,该修的修,该换的换,要不然年久失修的房屋是没法住人的。 虽然他不在乎住的好坏,但起码住的地方要干干净净的,这才起码称得上住处,或者家。 孟九的这个家虽不大,但也有两室一厅,一间厨房,一间卧室,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桌椅,风扇,橱柜,衣柜,各种常用的生活用具都有。大厅正中央粉刷的洁白墙壁上还挂着一张福字,很有华国普通家庭传统习俗的样子。 木地板铺就的地面打扫的很干净,晶莹透亮,周围的家具也一样,也都是亮晶晶的。 孟九的卧室很简单,同样也很干净。 打开卧室门,首先印入眼帘的就是一张靠着窗口的书桌,洁白无瑕的桌面右侧放着一盏喇叭状的白色台灯,左侧则放着一个黑色圆筒铅笔盒,铅笔盒的旁边还有一本书,蓝色书面,站在门口的位置,通过阳光的亮度,模模糊糊能看清“解忧”的字样。 如果没猜错,应该是Japan小说家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这本书。 在书桌的底下放着一张黄色的椅子,另外书桌的旁边还有书柜,1米宽,2米高,有四层,从上到下,都摆满了书,排的很整齐,也很整洁。 除此之外卧室内还有一张木板床,那是孟九睡觉的地方,清凉的竹席上面叠放着整齐的薄被和枕头。 第二章回忆 温暖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窗帘,晕染着光圈印在他的脸上。 微风吹的窗帘舞动,光影交际间。坐在书桌前的身影略显寂寞。 刚买的早餐被他放在一旁,而他的注意力则放在桌子上的那张黄色信封上。 紧紧盯着,不言不语,略有思索。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 一刻钟后,叹了口气。 孟九终于还是拿起信封拆开看了。 看到信的开头以及那手放荡不羁,肆意横飞的狂草字,孟九忍不住翻白眼,有些头疼。 这家伙还是那样显摆。 狂草字本来是大家之作,如果是用毛笔写,这信上的字绝对能拿的出手,堪称佳作,可偏偏写信得人用的是钢笔,狂草配钢笔,反而落了下乘,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了。而让孟九翻白眼,感到头疼的倒不是信上的字,而是信上的内容。 只见第一行东风压西风的写着: “我最亲爱,最可爱,最敬爱,最佩服,最帅气,时时刻刻,无时无刻都在想念着的小九九。” 看到这里,孟九撕信的念头都有了,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强硬着头皮往下看去。 写这封信的时候,我怀着一百分的诚挚,不,是一千分的诚挚和心意。当日一别,已过三年,别说三年,一天不见,不,一个小时,一分钟,甚至一秒钟没见,我都如隔三秋。当年答应你三年不来烦你,当天晚上我就后悔了,本来想马上去找你,可惜事情一件接着一件,上面那些人就是个大坑,不给人家一点活路,就知道无尽的剥削人家,人家这段时间可吃够了苦头。 不过想到三年已过,马上就能跟小九九你再次见面了,之前吃过的苦头,那都不是事。 想起跟小九九相处的点点滴滴,真是恍如昨日,真想马上就到小九九你的身边来,就是抽不开身。上面那些混蛋,就不知道给人家放个假,亏人家还这么卖力干活,每次就会说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服务,我为人人,谁人为我,真是丧尽天良,没天理啊,真的快要死啦。 一大堆的废话,看的孟九眉头紧皱,索性直接跳过不重要的,看起重要的内容来。 “还记得那个每次杀人都会留下血色标志的组织吗?他们又出现了。受命于国家特殊部门保护的一个基因学家被暗杀了,他的身上留下了那个痕迹,你是知道那个组织的厉害的,当时要不是你,我和野狼那群人都得玩完,野狼的实力你我都知道,可是面对那群人就跟小孩面对大人,根本不在一个档次。这档子事,我是不想沾手的,可偏偏上面以我接触过这样的事件为由,非要我来负责,还是最高负责人下的命令,本来无论如何我都要推了的,可是他们开出了我求而不得,梦寐以求的筹码,我拒绝不了,无奈这次的事件非我一人所能搞定,本不想麻烦于你。但上个月那群恶煞又在浦海出现了,这次他们的目标是科学界的新秀钱江秀博士,这位小博士,在生物学和基因学方面也很有研究,24岁的她现今已是诺非尔奖的候选提名,我怀疑这次他们的目标就跟基因有关。钱博士身边的护卫跟他们交过手,七死三伤,要不是军队的高手敢来支援,估计这位小博士也够呛。事情实在太棘手了,我一人的力量太过单薄,思来想去,唯有请小九九你出山了。” “注:十分想你的夏。” 嘶啦! 看完信的最后一句,面色冷峻的孟九,没有丝毫犹豫的直接撕掉,甩手扔进了垃圾桶。 “新世代计划重启了吗?” 孟九轻囔了一句,嘴角露出了微不可察的冷笑。 随即眼神一冷。 “只要我在一天,绝不允许你们在兴风作浪。” 突然,他的脸色变了起来。 由红变紫,由紫变青。 就像抽了筋,不,看这情况,显然比抽筋更严重。 他痛苦的捂着胸口,浑身发抖,额头的青筋几乎要爆出来。 片刻间,汗水就布满了孟九全身,身上的运动服也被浸湿了。 疼痛间,他晕了过去。 “小九,你长大了想做什么?” “什么都可以做吗?” “嗯,什么都可以做,只要不做坏事就行。” “我不会做坏事的。” “小九真是个好孩子。” “院长奶奶我不知道做什么,但我想做个像院长奶奶一样的人,可以吗?” 稚嫩的声音,可爱的小脸,纯真的目光。 还有那慈祥面容的老人。 不知怎地,孟九的脑海里闪过了这样的画面。 小孩是谁,老人又是谁? 他想抓住,拼命的想抓住,可是就是碰不着。 砰的一声,画面突然碎裂了,他掉进了黑暗的深渊。 在这里,他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穿着格子病服的老人,老人打着点滴,脸色不是太好,全身上下都透着疲态。老人的头发已经花白,唯一不变的是他那慈祥的笑容。 “院长奶奶,我决定了我要当个医生,我要治好您的病。” “嗯,我相信小九。” 看着握着拳头,一脸坚定的神色的小男孩,孟九感觉这幅场景似曾相识。 当孟九还想继续看下去的时候,突然意识一黑,他睡了过去。 “我不要当医生了,我要院长奶奶活过来。” 当他意识醒来的时候,他看到的是小男孩扑在盖着白布的老人的身上哭的撕心裂肺的画面,显然老人去世了。不知怎地,看到这一幕的孟九感到莫名的心痛,好像自己最重要的东西,自己的亲人,离自己而去的那种伤离别,痛心扉的沉痛。他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呢,他跟老人认识吗?那小男孩又是谁? “孟九”这个名字是那个人告诉他的,可他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他从来没去想过,现在他却十分的想要知道原由。 “那个小孩叫小九,难道他是?” 正当他想到某丝关键的时候,画面又变了。 这次是一家大院子被推土机推到的场景,旁边还散落着一幅“温暖之家”的木制牌匾。 看到那幅牌匾,孟九睁大了眼睛,偌大的记忆充满了脑海,他痛苦的捂着脑袋。 “温暖之家” 他不断嘟囔。 “你是九号来到这里,就叫小九吧。” “这里温暖之家,以后也是你的家。” “不要打架,我们都是一家人,要相亲相爱才行。” 众多破碎的画面逐渐融合成一个整体。 滴! 一滴热泪流了出来,浸湿了半边面颊。 他醒了。 封存已久的记忆也顿时涌上了心头。 他想起来了,想起了那段时光,那段很远又很近,很苦又很快乐的时光。如果那时不是因为院长奶奶突然因病去世,如果孤儿院没被推倒,或许。 可惜没有或许,只能感叹世事无常,命运弄人。 他是孟九,也是小九,他就是梦中的小男孩。 他是个孤儿,“温暖之家”就是他7岁前所呆的孤儿院,院长就是梦中的老人孟奶奶,因为被收留时年龄还小,不记得本姓,因此就随了孟奶奶的姓。又因为他是九月九号被收留的,图个好运长久眷顾的吉意,孟奶奶就给他取了小九的小名,他记忆中,自己应该还有个大名,不过因为不常叫,已经忘记了。 记忆中,七岁前的他还是很快乐的,有孤儿院的朋友陪着,有孟奶奶照顾着,不说过的多好,至少大家在一起,再苦再难也能撑过去,虽苦亦甜。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 先有孟奶奶因心脏病复发去世,后有孤儿院被收购,他们这群孤儿一下子由天堂堕入地狱,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弃子。 幸运点的被人领养了,不幸运的像他和另外几个小伙伴一样沦落为偷鸡摸狗之辈,每天挣扎在生死边缘,时不时还会被人追赶,被大人追,被狗咬,遍体鳞伤,疲惫不堪的结果,也仅是饱腹,运气不好的时候还会被人抢,被人打,除了挨饿,闷声哭泣别无他法。世界之大,却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地,光鲜华丽的上层社会,永远不知道底层社会的阴暗潮湿,即便知道,也只会笑笑,不会在意,说不定心情好了,会给点钱;心情不好,喷个口水还是轻的,要是来上一脚,也只能乖乖受着,要生存,就得忍受。因为这个该死的世界,“笑贫不笑娼”。 跟他一起的除了三个小男孩,还有一个小女孩。小女孩叫妮妮,年龄最小,才5岁,粉嘟嘟的,很可爱。 本来孤儿院关闭的时候,她是有机会被收养,可是死活不愿意离开,哭闹不止,收养方多方争取无果,无奈之下只好放弃了。 妮妮就跟着她们废弃的旧房子里,平时出来帮忙捡捡废品,有时还帮忙刷碗,有一次她想要帮忙做饭,不小心被油烫了,硬是忍着没哭出来,看的他们一阵心疼。明明可以去当公主,非要跟他们当乞丐,他好像记得当时问过她,听过她说过“家人”之类的,现在想想,应该是大家在一起才是家的意思吧,想到这,孟九有些感慨,单纯的孩子,当时哪有家啊。 家啊,太遥不可及了。别说以前的他,就是现在的他,也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或许这辈子只能存在于梦里吧。 唉。 三个小男孩,他记得有个个子稍微比他高一些,年龄比他大一岁的,身材很瘦,长的比较黑,叫小猴,人如其名。小猴的年纪大,头脑比较灵活,当时他们几个小孩以他为主。 还有两个比他小的,都是6岁,都比他矮,一个叫阿福,一个叫宽宽。 为了生活,他们捡垃圾,擦皮鞋,乞讨,甚至去偷东西,为了生存,他们无所不用其极,更何况还有妮妮这个女孩子要养,他们不得不逼自己去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即便这些事情在大众的观念中是错误的,不被允许的,他们也不得不去做,因为只有真正体会过了才会知道底层人群生活的不易,就如那阴沟里的老鼠为了生存,什么都吃一样,他们为了生存,就算再苦再累再脏的活也得去做。这对于成年人,尤其是生活优越的成年人来说,这群还未成年,不具备基本生存能力的小孩子,简直不可想象。 想起那段时光,孟九恍如昨日。 虽说那时候很苦,但抱着坚定信念,积极向上,努力生活的他们,除了吃穿差点,也还算逍遥自在,除了有时会有人找他们麻烦弄得灰头土脸的时候。 可能老天就喜欢跟好人过不去。 这段逍遥的日子持续两年后,不幸的厄运再次降临到他们头上。 宽宽患上了白血病,由于没钱治病,最后不治而亡。而阿福为捡滚落到路上的5毛硬币,被疾驰而来的私家车撞死,迎来的只是车主人不屑一顾的白眼和冷笑,随即大摇大摆的开车,扬长而去。 穷人就是这么悲哀,出了事故,也没人会管,在这个人情日益冷漠的世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会关心一个陌生小孩的死亡呢,更何况还是没身份没背景的小孩。 一系列的厄运让他们这个小家庭雪上加霜,日子也变得越来越难过起来。作为老大的小猴因为这两件事,脾气越来越暴躁,人也越来越冷漠起来,虽然只有10岁,却经常跟一些社会青年厮混,逞勇斗狠,打架斗殴,每次回来,都带着一身伤。 他每次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可是却无能为力,那时候的他实在太弱小了,除了生活方面的压力,还有心理上的压力,完全不是一个刚步入社会的小孩子能够承受,能够还在咬牙生存,就已经很吃力了,更何况还有个最小的妮妮。 他曾经萌生过死念,死了,就没那么多痛苦了,就没那么多苦难了,就没那么多压力了,那么多白眼,那么多重担。死了就可以见到阿福,宽宽,就可以见到院长奶奶,就可以和他们在一起,就可以有个家,无忧无虑的生活了。 可是妮妮咋办,想到妮妮孤苦无依,满眼泪花,被人欺负的可怜样子,他又无心不忍,不放心妮妮一个人在这世上。 握紧了小拳头,咬了咬小牙口,坚定了决心,为了妮妮,他也要坚强的生活下去。 已经失去了阿福和宽宽,他再也不愿看到有人死去了。 小猴已经不管他们了,现在能相依为命只剩妮妮和他了,他发誓无论如何一定要照顾好妮妮,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 为了活下去,他白天去擦皮鞋,发小报,晚上去捡垃圾。偷东西,他没有再去做了,他知道偷不是正道,如果只是他一人,他无所谓,可是现在妮妮为了帮他,每天也在做这样的事情,他绝不能去做,不是因为良心发现,而是不想让妮妮这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步入歧途。偷东西始终是不好的行为,院长奶奶活着的时候,就让他们要做好人,做善良人,可他们为了生存却违背了院长奶奶的心愿,心里已经很愧疚了,虽然为了生存去偷,是逼不得已,可是终究心里有愧。这样的事情,他做可以,就算会有惩罚,他也甘愿承担,他不想让妮妮去碰,妮妮还是做个善良快乐的孩子就好,尽最大努力让她快乐。 “哥哥,累不累呀。”身上沾了些许灰尘的妮妮眨着圆圆的大眼睛关心的望着他。 小小的身子拉了拉身上背的纸壳,一张稚嫩坚毅的小脸转过头对女孩笑道:“哥哥,不累” “哥哥,你都流汗了,我给你擦擦” “谢谢妮妮。” 记忆到这里戛然而止。 “妮妮”孟九嘴里念叨着。这个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如今又在哪里呢? 他记得他被那个人带进组织之前,妮妮就已经不见了。 后来过了一段时间,这段记忆就完全不记得了,再然后就是为了成为组织合格的杀人机器,没日没夜的训练着。 5年时间,在组织严密的特训下,还是为了生存,在那个更加**裸,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环境下,他杀了521个人,其中180人都曾是他的队友。 组织的训练,很直接,也很残酷,一群新人传其各种杀人技巧,训练一个月后,直接采取实战的模式,虽然很冷血,但效果显著,能活下来的都是精英,而组织要的就是精英。组织每葛一个月就会把所有人局限在一个区域,不提供任何武器,就让所有人互相厮杀,留下活下来的几十人,无论用什么手段,只要杀死对手,存活下来,就算你过关了。 不管是小孩,还是大人,男人,还是女人,只要你能杀死对方,活下来,你就是胜者,你就是强者,你就是赢家。 实战期间,埋伏,暗杀,偷袭,**,无所不用其极,种种手段,层出不穷,防不胜防,一个大意间,甚至一个呼吸,一眨眼,一哈欠,哪怕只是一丝放松,就会露出破绽,给人以可趁之机,结果就是被人干掉,命丧于此。 就算之前跟自己躺过一张床,吃过一锅饭,并肩作战,相互合作过的亲密战友,到了这个地方,也只能成为敌人,虽然很无奈,但现实往往很残酷,为了生存,不得不做,因为在这里只有两个选择,被人杀,或者杀人,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在这里,怜悯就意味着死亡。孟九清楚的记的,他第一次在东南方一个小岛受训时,因为对手是一个小女孩,身材娇小,长的也天真可爱,一双大眼睛看起来萌萌的,于是就起了恻隐之心,故意放了她一码,却没想到这一时的心慈手软,差点害了自己的性命。 小女孩趁他放松之际,慢慢靠近,一刀刺进了他的胸口,要不是女孩力气比较小,有所偏差,恐怕他已经死去。对于女孩冷酷嗜血的表情,他至今记忆犹新。 他不怪女孩,为了生存而杀人,说不清谁对谁错,如果要说有错,只能说这世道的不公。 世界不会因某个人改变,能改变的只有自己,要想生存,只有适应,只有杀人。 无情,冷血。 佛挡灭佛,神挡杀神。 改变的结果就是造就了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零。 可是他并不快乐。 没有朋友,没有亲人,甚至没有心。 陪伴自己的永远是那凌晨时分,清冷的月光。 曾几何时,他以为有了强大的武力,就有了改变自己未来的可能性。 可是他错了,在组织的诱导之下,他堕入了更黑暗的深渊。 脱离不了,挣扎不得,只能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就算是现在,他的身上还有组织的痕迹。 他掀开了上身的衣服,露出不太健硕,但却十分匀称的身材。 诡异的是,左胸下部的心脏位置一闪一闪的,发生妖魅的血红光芒,砰砰砰直跳,频率越来越快。 这就是组织的杰作。他现在虽是人类,但亦是改造人。 他的心脏被潘多拉之石所代替(组织给其的命名,意为神秘的红色宝石),虽然潘多拉之石能给他强大的力量,激发他的潜力,但也在透支他的生命,他每时每刻都要承受头疼欲裂,千刀万剐,万虫噬咬的非人般痛苦。 凭借强大的意志力,他生生抗下了。 可是情绪一旦过于波动,就会复发,而且比之前更加严重,更加痛苦。 这三年来,他也在找治疗自己的办法,可是都无果,随着最初的心灰意冷到现在的看淡,平常心,尤其是现在每天自由自在的生活,做快乐的事,让他下意识以为自己身体好了起来,选择性遗忘。 而今天却再次复发了,情况相比之前更加严重,他几乎不能控制自己。 看来果真如他所说:这个世界上能治好你的人只有组织,能救你的人也只有组织,离开了组织,你迟早会死去,痛苦万分的死去。 想到那个睥睨天下,傲视群雄,目空一切的男人,他不禁自嘲:我的命,可不会这样轻易交给老天的。 不过也正如那人所说,这样下去他会死,随着这次潘多拉之石的副作用再次发作,下次他可能会死,死不可怕,只是他有些事情还没去做,难免会有些遗憾,如果真是命中注定,他也认了。 “只是有些不甘呐!”倚靠着椅子,望着天花板的某人发出叹息。 第三章安排 吃完早餐,收拾干净。 孟九从桌上拿起信封看了眼,正准备把信封扔了,侧拿的信封里又掉出一张卡片来。 孟九拿起来一看,是一张车票。 原来信封里还附带一张车票。 票上没有标记时间,没有标记日期,甚至连出发地和到达地都没有标记,票上只有一个字“特” ,中间加盖了中央部门的钢印。 翻过来背后工整的写着:为人民服务。 笔走龙蛇,刚劲有力,一看就是出自大家之手。 做工精美,华丽而不庸俗。 与其说车票,不如说是一张名片,一张身份的象征。 相比常见的红蓝车票,这张车票很特殊,一般市面根本见不到,在车站也买不到,但却是货真价实的车票,就像是特定的,专门为某些特殊人物准备的一样。 其实,就是给国家某些特殊人物出行准备的车票,持此车票可以在国家的任何车站,任何时间,随时乘车,完全无时间和人员限制,这就是国家特权。而这张车票也是某人特意为孟九申请的,为的就是让孟九方便出行以及提醒孟九时间紧迫。 原来行程都安排好了。 准备的真是周到。 孟九苦笑。 他想找理由拖几天都不行了。 抬头看了眼窗外,阳光依旧很灿烂,菜地依然一片生机,绿色盎然。 他轻叹了口气。 “得安排一下了。” 把车票收了起来,孟九简单洗了个澡,换了身新衣服,东西收拾妥当,背个包准备出门。 来到院子里,微微驻留,看着这承载着他三年回忆的地方,略有感慨。 看着墙上斑驳的痕迹,看着院子里的满满的绿色,看着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 真不舍啊! 可是再不舍他也得离开了。 只是以后还能不能再回到这里,他心里也没底。 或许。 也没有或许。 他的神色变的坚定,目光如炬,拳头紧握,虎步生威,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院子。 出来后,孟九没有着急去云东市车站,而是先去了对面离他不远的老张小卖部。 开小卖部的是一对老年夫妇,已过花甲之年。 孟九平时出来买些生活用品,比如必要的柴米油盐,都是去那里买的。 这对老人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都已经嫁到外地了,因为工作的原因,不常回来,所以两个女儿和女婿就一起出钱给两个老人投资开了个小卖部。 两个老人也不缺钱,愿意开小卖部也是为了方便周围的街坊邻居。基本的生活用具,在这里都能买到,相对都比较便宜,用两个老人的话来说:我和我老伴俩,就是想找点事做,咱们乡里乡亲的都认识几十年了,你们有需要,我们才卖,赚不赚钱都是次要的,我们不缺那点养老钱。 很朴实,也很热情。 两个老人跟开早餐店的刘婶一样,都是这个小镇活生生的缩影。 由于离得近,他也常给老人送菜,没事的时候,也会过来帮帮小忙,比如帮两个老人搬搬货,收拾收拾东西,一来二去,熟络的也快。 有时到了老人那里,他不买东西,老人反而还要送他东西,搞得他都有些左右为难。 小镇留守的居民大多都是中老年人,另外还有一些小一辈在家上学的孩子,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外界视野的开拓,向往大都市生活的这一代的年青一辈早已出去发展,有的直接在外地成婚,户口直接迁出了本地,就连生的孩子也一样。 而对于故土难移,近乡情怯的老一辈来说,外面的世界再好,再进步,再繁华,也比不上自己的家乡,“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话糙理不糙。 而镇里还有像他这样的年青人存在,还是特立独行,热心肠的真善美青年,他的一举一动,势必会引起小镇居民注意的。 而他和两个老人的认识还是来买东西。 当时张爷爷去送货了,只剩张奶奶在,是几袋米和一些补充的茶米油盐,张奶奶搬起来很吃力,是他看到了二话不说,帮张奶奶把这些货物搬进了店里。 事后,事了拂衣去。 第二次来买盐的时候,张奶奶认出了他,记得他是上次帮她忙的小伙子,非要感谢他。 张爷爷也在,觉得他不错,面向和善,为人谦虚不居功,是个值得看好的年青人。还非要留下他吃饭。 虽说盛情难却,他还是以家中锅炉没关为由躲过了。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初三。 只要是还在这里生活,他就免不了跟两位老人打交道。 于是第三次去买东西的时候,张爷爷直接就问:“小伙子,你家的锅炉这次关了吧。” 他听罢,尴尬的笑了笑。 “关了,关了。” 事不过三,不能再拂了老人面子,他只得答应下来。 饭桌上,菜不少,尤其是荤菜。 有鸡有鱼有肉。 不说品相如何,但色香味还是俱全的。 可是最后却没吃多少,却喝了不少酒。 因为张爷爷就好这口,还非拉着他喝,说爷们不喝酒跟个娘们软绵绵的像什么样,惹的张奶奶直骂他“老货”,反而对他一脸和善,并劝他道:“小孟呀,多吃菜,别跟这老货一样,他掉进酒瓶里去了,你别学他。” “你别听这老妇的,会喝酒的才是真男儿。”脸色微红带有醉意的张爷爷反驳道。 他笑了笑,并不在意,他知道张爷爷喝了不少酒,他也陪着一起喝了不少,只不过他酒量尚可,现在面色如常,未显醉意,而张爷爷却因为喝酒过多,已经醉了。他也知道刚才张奶奶劝自己多吃菜其实是变相在提醒张爷爷在他这个小辈面前适可而止。 张爷爷是真性情,张奶奶也是真性情,这是一对无话不能说,无话不可说的夫妻,一起携手走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早已相互了解彼此。 看着这对真性情的老人。 他也是心情大好,举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都说酒是穿肠毒物。 举杯浇愁愁更愁。 但他却觉得酒就是酒,一种喝的饮品,只是这种饮品要分心情去喝罢了。 心情好的人喝了更好。 比如唐朝的李太白就是爱喝酒的大诗人,人称“诗仙”,与其说他是“诗仙”,不如说他是“酒仙”。因为他的大作都是在喝酒之后创作出来的。比如那首盛名的大作《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虽说他不是爱诗之人,但整首诗狂放不羁,大气磅礴的气势,还是给他很深的震撼。 历史上记载李太白除了是“诗仙”和“酒仙”外,他还是“剑仙”,他本身就是个剑客。 尤其那首《侠客行》,让他读了感触极深。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全文12句,120字,字里行间描绘出了侠客尚义重诺的高尚人格和无上精神,是自我写照,也是人生追求。他的诗配上他的剑,文武双全,古往今来,能出其左右也无几人。 他甚至想如果李太白能活在现在,或许会是个不错的知己好友。 除了爱酒的李太白,还有宋朝的苏东坡,文采斐然,同时也爱酒。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三国的曹孟德。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喝酒就是要看心情,心情好,酒就好,心情不好,酒也不会不好。 当然酒鬼除外。 他对于酒,不偏不倚,心情好的时候会酌饮,心情不好也不会乱喝,而是保持尽量平常心态。 那次喝酒也是唯一一次跟张爷爷喝,酒不醉人人自醉,所以最后他也醉了。 那晚,他听两个老人讲了很多事,他们的年轻时候的过往,他们的女儿女婿,他们的外孙,他们跟女儿女婿的分歧,他们的苦恼...... 总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而这种事,他也不好插嘴,只是劝他们看开就好。 “张爷爷,张奶奶,在吗?” 此时,走到小卖部门口,掀开了小卖部门帘的孟九对内喊道。 四处看了看,见没有人,孟九又继续喊,并提高了音量。 “张爷爷,张奶奶,你们在吗?” 见还是没有人回应,孟九等了一会。 大约10分钟吧,见真的没人在,他准备离开。 这时,风尘仆仆的张奶奶抱着一个塑胶盒子气喘吁吁的扯开了门帘。 一看到孟九,就忙说道:“小孟啊,不好意思,刚才有事出去了,你需要什么东西,直接拿就是了,不用等我老婆子的。” 看着张奶奶慈祥和蔼的面容,孟九又想起了孤儿院的孟奶奶,也是一样的慈祥和蔼,他摇了摇头,道:“张奶奶,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我是来跟你们道别的。” “额”张奶奶起先没反应过来。 半晌才惊呼道:“啊,你要离开了。” “是去亲戚那,还是出远门。” 张奶奶之所以有如此激烈的反应,是因为孟九一年四季,逢年过节都在这里,从来没见他说有什么亲人和朋友,这次突然来向她告别,让她感觉有些奇怪,当然奇怪归奇怪,就算对孟九这个有好感的年青人离开这里有所不舍,若这是孟九的选择,她这个老人家也不会阻拦的。 “出趟远门。”孟九回道,古井不波。 “什么时候归来呢?”张奶奶问。 “短则十天半个月,长则可能。” 停顿了下,本来想说长则可能永远不会归来了,可是当低头看到老人亲切期盼的目光,心中不由一软,又改口用柔和温暖人心的声音道:“长则可能一两个月就归来了。” “所以张奶奶就不用担心。” 又补了一句,安慰老人的心。 果然,张奶奶听后,那张挂满沧桑的脸也瞬间展露出笑颜。 接着孟九就听到了张奶奶殷切的唠叨声。 “出远门,该准备的东西都准备了吗?” “换洗的衣服,路上吃的喝的,有没有带?” “奶奶这里有的东西,你尽管拿,能省点就省点。” ..... 张奶奶的这些唠叨嘱咐听在孟九的耳里却是满满的关怀,是一个对即将远行的亲人的关怀。 孟九知道张奶奶是把他当成了亲人,当成家人,怕他这个家人在外面吃亏,所以想在力所能及的事情上尽量帮他准备好,至少吃喝用度方面不用抽,能省则声。 这一切,孟九都是看在眼里,他不是木头,也不是铁石心肠,谁对他好,他都记的,记在心里的,所以他很感谢张奶奶,张爷爷,感谢这个小镇里对他好的所有人,只是现在无法报答两位老人了,如果这次出去还能侥幸回来,他一定会更加努力的帮助大家,共同维护这个美好的小镇家庭。 “你要不要钱呢,奶奶这里还有钱,你路上拿着花,也给自己多添几件新衣服。” 当听老人说要拿钱添补给自己卖衣服时,孟九忍不住了,眼眶都有点湿润,不过他控制的很好,老人没看出来。 “张奶奶,我自己有钱买衣服,用不到钱。” 感受到老人的拳拳心意,说不感动都是假的,张奶奶不把他当外人,要给他钱买衣服,是真正把他当成了家人,他内心何尝不把张奶奶一家当家人呢?只是张奶奶的钱,他是不能要的,不是说什么无功不受禄,不好意思要之类的,而是他真的用不到。 一是他有钱,虽然那笔钱数额较大,不能轻易动用。二是张奶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虽然有点钱,也是省吃俭用省下来的,他拿着花会心不安,更何况花一个老人的钱,他还没堕落到那种程度。他还是一个身强力壮,精力充沛的年轻小伙,没钱还可以靠劳动争取,虽然没以前挣得多,但养活自己,给自己买件新衣服足够了,他也不是那种爱慕虚荣人,对穿衣没那么讲究,穿在身上能够大方得体,合身就行了。 总之,张奶奶的钱他是不能要的。不是关乎尊严,不是关乎人格,而是他真的不需要。 “张奶奶,您的钱自己留着花,我过几天就回来了,根本用不到的。” “小孟啊,你别担心,奶奶有钱,不缺这点钱,你就拿着吧。”张奶奶以为他是怕他拿了钱,自家就没钱可用了,又说道。 “奶奶和你张爷爷也买不了几件东西,钱你尽管拿着用,不要又任何负担。” 怎么可能没负担呢? 孟九心里苦笑,他当然心知肚明老人的心意,但是钱是绝对不能要的。 但是他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老人,会伤到老人的心的。 突然他想到自己来小卖部的目的,便道:“张奶奶,我来这里是有事想请您和张爷爷帮忙的。” “你这孩子有事就直说吗?咱们又不是外人。”张奶奶笑着责问道。 “是是是,张奶奶您说的是。”孟九也笑道,一副亲切和谐的场面。 随后孟九就把来找两位老人的目的说了一下。 简单来讲,他就是想请两位老人帮忙照看下菜园,这次出门,唯一放不下的就是菜园了,这是他三年的心血,他不想因为自己走了,菜园就荒废了,因此就想找人帮忙照看,也不是说谁去照看最合适,而是两位老人住的地方离菜园近。 秋季是丰收的季节,小镇的居民势必会忙起来,而他菜园里的蔬菜也到了收获的时机,没人管没人问的话,会很快就坏掉的,蔬菜不像谷科植物,能长久保存,蔬菜吃的就是新鲜季,过了这个季,不能有效保鲜的话,就没法吃了。 之所以来找两位老人,一方面是因为两位老人离菜园近,另一方面就是两位老人有时间去照看菜园。 还有菜园的蔬菜他不想白白浪费掉,跟两位老人说好的话,他们可以放心的去采摘,去吃,小镇的叔叔阿姨,大爷大妈太实在,之前就发生过免费送菜尴尬的事情,他必须说清楚,避免让吃蔬菜的人心里不安。 果然,听孟九这样一说,张奶奶也点了点头。 “是的呢,那些蔬菜坏掉了就可惜了。” 张奶奶若有所思,很快抬起头看着他。 “这样吧,没事的时候,我就让你张爷爷去看看,反正最近他也没什么事,闲得发慌,正好照顾菜园也能解解他的闷。” “事先说好,你种的菜我和你张爷爷也不白吃,该多少钱还是要给你多少钱,这点咱们要算清楚,不能让你这孩子吃亏。” 孟九有些苦笑,张奶奶这个人呢,什么都好,就是做事太较真,刚才非要给他钱买衣服,这边他若是还在吃菜收不收钱这块计较,恐怕要没完没了了。 况且他也没心思去跟一个老人计较。赢了如何,输了如何,终究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罢了,若是为此伤了一个老人家的心,那可就是他的罪过了。 于是他这样说道:“奶奶,我那菜园的菜呀,您和张爷爷尽管吃,吃不完您可以送给镇里的其他人,我的菜呢,也不让你们白吃,你们吃多少,都记在账上,等我回来一并结算,您看这样可以吧。” 孟九说的委婉有理,既安了老人的心,又给了个老人能接受的结果。 “那好,我回头就跟老头子说一下。” “谢谢张奶奶。” “你今天就要走吗?”张奶奶有些不舍。 “是的,马上就要走了。”孟九也一样。 “咋走这么急呢?” “有事要处理,那边催的急。” “事急啊”张奶奶念叨。 “是的”他点头。 ...... 背着包走在路上的孟九眼睛湿润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小镇这里有他太多太多的回忆了,他也不舍 如果有可能他也不想离开,可是他又不得不离开。 他的身体越来越恶化,以后的生死未知,还有组织势力的再次出现,掀起的波澜,让整个社会的,整个华国,整个世界都不会平静了。 当然,他大可以躲着,置之不理,隐姓埋名一辈子,虽说有点当缩头乌龟的嫌疑,但也比卷入这场风暴中要好的多。 如果这样做了,他或许能多活些日子,无非是身体承受不住“潘多拉之石”的副作用,痛苦而死罢了。 可是如果他那样做了,那就不是他了,死,他不怕。但是他绝不允许那个邪恶的组织再来祸害他人,这不仅是为了他自己,也是为了身边人。 以前的他孑然一身,了无牵挂,自然不在意。 现在他的身边有了关心他的人,心中也有了牵挂,他必须要保护那些他在乎和牵挂的人,即便千难万险,虽死无悔。 或许回得来,或许回不来。 如果,或许也没有如果。 这么多年都过来了,他才不会轻易死。 人命虽由天定,但生死是掌握他自己手里的,不管如何,他都要跟天争一争,看看他这条命,老天敢不敢收,能不能收得去。 猫有九条命,他只有一条命,但他与猫的命不同的是,他的命掌握在自己手里,猫的命掌握在别人手里,纵有九条,也亦无用。 想要命,就要斗。 与天斗,斗出个天翻地覆。 与地斗,斗出个地动山摇。 与人斗,斗出个霸气凛然。 不管如何? 他要斗出个未来。 他的眼神变的坚定,步履愈发的沉劲有力,整个人状态为之一变,焕然一新。 第四章插曲 浦海市警察局,对面的办公大楼九层。 一间插着“资料室”标牌的房间内。 一个穿着灰色风衣,头发糟乱,胡须邋遢的中年人正在靠近窗口的柜子前翻找着标档的文件。 这类文件都是属于生物基因研究类的文件。 一排文件翻找完毕,东倒西歪的,似乎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中年男人从口袋掏出了一包压扁的烟,黄色,还印着梅花,老式的梅花烟,这烟抽起来劲大,初抽者,抽一口就会被呛的直咳嗽。这烟最大的优点就是便宜,几块钱一包就能买一盒。 喜欢抽这种烟的有两种,一种是怀旧的老人,另一种就是没钱的。 而中年男子的打扮,显然不符合前者。至于后者也不好判断,虽说打扮不咋地,但并不能证明他是没钱的穷人。 如果非要给个理由,可能是他抽习惯这烟了,舍不得换。 熟练的从烟盒里捋出一根烟放在嘴角,打起的翻盖打火机冒出蓝色的美丽火焰,正要点燃,突然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与你相逢其实就像一个梦,梦里无影又无踪。” “总是看了不能忘,总是过了不能想,总让我为你痴狂。” 伴随着这首黄安独特嗓音的《东南西北风》的铃声,男子赶紧收起了烟和打火机,拿出电话接了起来。 “喂” 接听完毕,很快男子就起身离开了,只留下那乱糟糟的一排文件。 ...... 中午,明晃晃的太阳挂在头顶,孟九此时已来到了吴里县城。 相比人口稀疏,局限于一条街道的枫山小镇,吴里县城显然要更大更宽阔,当然人口也更多。 除了一排排七层建筑,这个千年古县,还保留着一段古城楼和古城墙,进城的数条通道中就有一条是从城楼那走的。 而孟九恰恰就是从这条通道进县城,然后在县里的车站坐班车去云东市的火车站。 枫山镇是没有直通云东市火车站的车,如果从小镇直接去云东市,有私家车的话,可以自己开车去,大概两个小时,70公里吧。没有私家车,就只能从枫山镇坐公交先去吴里县的车站坐班车去云东市火车站了,大概一个半小时。 这还是因为枫山镇所处的位置,如果用点来划线的话,枫山镇,吴里县,云东市就处于这条直线上。枫山镇在吴里县的后方,吴里县在云东市的后方,就算自己开车去往云东市,吴里县也是必经之地,小镇到县城大概10公里,这相当于从吴里县到云东市要缩短10公里以上的路程,距离就缩短了,再加上走的省道,省道对车辆的速度是40-60,时间会大大缩短,只要不堵车,一个半个小时内,班车到达云东市火车站绰绰有余。 当然如果特殊路段堵车,就得多耽误时间,一般都是在早上六七点钟和傍晚五六点以后,这段时间是上下班的高峰期,来来回回的车辆多,难免堵车,就会有所耽误。 而孟九到达县里车站的时候,刚到中午,车站有点旧,就位于县城中心的西北角,在车站的电子展示牌上,红色的大字展示着发车的时间,地点,以及日期和天气情况。 吴里县的车站发的车,主要以县县和县镇车次为主,唯一的县市班车就是发往云东市的,也是因为吴里县是云东市的下辖县,为了加强县市之间的联系,开通县市班车是必要的,但也仅此一市,毕竟吴里县的车站规模和级别就在那放着。 看着大屏幕上还有40分钟才能发车,孟九打算去买点必备用品,比如水。 水是生命之源,饭可以不吃,水是不能不喝的。 当然必要的时候,饭也是要吃的,毕竟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在张奶奶那的时候,因为不肯接受老人家的馈赠,交代完菜园的事情就匆匆离开了,也没来的及买点必备用品。 现在到了县城,趁着这会有时间,刚好去买。 车站对面就有个超市,叫“好来超市”,字眼很大,也很明显,人来人往的,可以去那边,也不远,过了马路就到了。 等绿灯一亮,孟九就和一行路人穿过了马路,径直来到了超市门口。 抬头看了下标牌,继而抬步朝超市内走去。 清一色的感应门,人还靠近,门就自动开了,然后顾客有说有笑的走了进去。 孟九暗暗感叹。 相比小镇,县城这里,真是一个天,一个地。 小镇唯一的大超市,说是超市啊,其实就是个批发部,也就张奶奶张爷爷的小卖部大一点罢了,各类生活用品,吃的喝的,肉禽鱼蛋,生鲜蔬菜,也都有卖,品类也不少,可相对于直对着街道的手动推拉门,跟这里的超市一对比,可就真不够看了。 而且人家还是自动的感应门,这就是相当于封建时代跟原始时代,没半点可比性。 跟着前面一位身穿红色衣衫,挎着篮子的中年妇女的身后,孟九走了进去。 进去第一印象,很大。 物品摆放很整齐,也很有规则。 各类物品,琳琅满目。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食品区。食品区又有方便食品,休闲食品,营养***,餐饮食品等小分类。 食品区的这些东西看完之后,孟九没有着急去买,而是颇有雅兴的逛了起来。 食品区之后是日用品区,日用品区也有很多小类,比如洗化用品,洗化用品,则包括洗衣粉,洗衣液,洗发露,洗手液,甚至牙膏牙刷也属于洗化用品类的。除了这些,还有家庭用品,卫生用品也都属于日用品区类别的。 虽然不一定买,但是孟九却是看的津津有味,可能在小镇呆的太久了,连三年来首次出门逛个超市都成了稀罕。 接着是百货区,饮料区,酒区,蔬菜水果区,肉禽蛋生鲜区,粮油区,干货区等等。 种类之多,分类之细,要比小镇的批发部强的太多太多了。 所有的区都看完,孟九开始折返。 没有停留,直接来到了饮料区,拿了几瓶饮用水。 相对于红茶,绿茶,茉莉茶之类的别类饮料和可口可乐,雷碧之类的汽水类饮料,他还是喜欢喝水,可能白开水喝习惯的缘故,对其他有色饮料,反倒兴趣不大。 纯净水也有好几种,比如:农民山泉,百草山,哇嘻嘻,怡贝。 孟九对比了下,这几种纯净水可以分为三个档次,百草山为最好档次,一瓶600ml就要4元。次档的则是农民山泉和哇嘻嘻,550m,2元。 怡保最便宜,450ml,1.5元。 最贵的百草山光看包装就是贵族的水,先不论水好不好喝,就光看那瓶子的印纹和凹槽,就比另外三瓶水高了不止一个档次,这样看来价格贵点也正常,可能人家厂家走的就是高端路线。 数第二的农民山泉,虽然包装不咋地,但人家那句广告打的响啊。 “我们不生产水,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农民山泉有点甜。” 在电视中也经常听见这句口号,再配上那跋山涉水的宣传片段,堪称完美,档次也不知不觉间就被拉升了。 至于哇嘻嘻和怡保人家也各有千秋。 当然不管这四瓶水宣传打的怎么响,都跟孟九无关。 他只是想买水,只是因为品牌不同,让他多看了几眼罢了。 四瓶水都扫过了,也不犹豫,直接一样一瓶拿走。 一手分别拎着两瓶水的孟九正要离开,突然一道黑色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 那是食品区的位置,吃的都集中在那个地方。 虽然那人的手速很快,但还是难逃某人的法眼。 那人在把一袋大熊饼干藏在怀里的那一刻,正好被某人看到了。 可能是受到了某人凌厉视线的影响,那人左右四顾看了看,见没有异常,赶忙整理了衣服,移步离开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孟九感觉那人的手在抖,难道不是惯犯,是临时起意。 不想了。 孟九摇了摇头。 看了看四周墙角,明晃晃的摄像头正对着这片区域,也不知道有没有拍到这一幕。 还有偷东西就偷袋饼干,这实在太奇怪了。 超市好的东西多的是,比如蜂蜜,比如牛奶,还有各种名牌酒,这可比一袋饼干值钱多了,太反常了。 本不想管这闲事的孟九,鬼使神差的就抬步跟了上去,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去跟着一个小偷。 匪夷所思。 这是跟了那人一会的孟九的心理。 偷了一袋饼干就不偷了,这完全不像是一个小偷的作风,而且还大摇大摆的,在超市里左看看,右看看,就是没有在动手拿东西。 那人的样子,孟九也看到了,是一个少年,十七八岁,模样周正,穿着也还可以。 一身黑色连帽外套,大敞开来,露出里面的白色T恤,下身搭配黑色牛仔裤,一米八左右的身材,留着一头碎发,干净利落,一看就是个有文化的知识分子,用知识分子形容不太准确,应该是个学生,高中生,怎么会做出偷东西,虽然只是袋饼干,这种令人不耻的卑劣行为呢? 难道是临时起意? 孟九想不明白。 偷东西这种行为是不应该发生在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上。 也不知道是不是从少年的身上看出了当初的自己的身影。 他想走过去,跟他交谈一下。 而少年则转变了方向,朝出口收银台走去,孟九也顺势跟了上去,走之前也拿了几袋大熊饼干,跟少年拿的同款式的。 叮铃铃。 位于超市出口收银台位置的报警铃突然想了起来,刚好是少年走过的几秒钟范围。 超市的商品都是等级好的,跟条码挂钩,自带感性,如果不经扫码消除就拿出去的话,绑定的警铃就会发出警报。 “经理,经理,左侧二的机器出现问题?”穿着红色工作装,梳着马尾辫的圆脸美女收银员慌忙拿起收银台的对讲机报告起来。 “好,我马上过来。”一道低沉略带威严的声音从对讲机里传来。 很快,一个西装革履打扮,戴着黑框眼镜,中间秃头的中年男子踏着“哒哒哒”的黑色皮鞋,从超市内部走了过来。 “怎么回事?”来到美女收银员跟前的中年男子,直接问道,言简意赅,直通主题。 “是这样的,经理,我刚才在收银的时候,警铃突然响了起来,我检查了下,机器正常,能正常收银,我反复检查了好几遍,都没问题的,实在找不到原因,只好向您报告了。”美女收银员的最后一句声音说的很小,可能怕被责怪,说完就赶忙低下了头,不敢去看那经理。 经理没有说话,只是皱了下眉头,就自己去检查了下机器,敲敲打打,发现机器运行没问题,这才抬头看向美女收银员,声音冰冷。 “真是没用,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 毕竟超市出了这样的问题,不仅会耽误了顾客结账的时间,还会影响顾客的购物体验。机器坏了事小,顾客感官是大,毕竟客户是上帝,可不是空口无凭说的。 在这个信息满天飞,好事片刻不出门,坏事瞬间传千里,人手一部手机刷刷刷的移动网络时代,一家超市的负面评价,远远要比一台坏了的机器更重要,一点差错,就会影响到超市后期的运营,投入成本,营业额等等各方面,就好比古代的贞洁烈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也难怪这超市经理会不高兴了。 “经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美女收银员委屈巴巴的道,身子颤颤巍巍,连说话的声音带着些许哭腔和无助。 可惜经理不管那一套,也不懂的怜香惜玉,只是再次冷冷的道:“再有下次,马上收拾东西滚蛋。” 这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看在超市众人的眼里显然很不近人情,但在孟九看来这经理虽然话语严厉,但还是愿意给美女收银员一个机会,没有直接开除处理,而且作为超市负责的人的经理,出了问题,承担的责任也要更大,这样的处理结果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 “我知道了,谢谢经理。”美女收银员忙点头弯腰,那楚楚可怜的样子让一旁围观的顾客都于心不忍。 无奈,这是人家超市的内部事务,也无权过问,不一会就散了,这就是国人,有事看热闹,没事自己玩。 而那超市经理在训斥完美女收银员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向超市顾客为今天报警铃响的事情表示抱歉并附赠一定优惠后,这才离开。 超市给了优惠安慰了顾客不满的心,同时优惠吸引了顾客再次来购物的心理,超市经理这一处理方案很完美,唯一不好的就是挨批的美女收银员了。 受了委屈,还要继续笑着服务。 站在近处的孟九就看到美女收银员偷偷抹了把眼泪,虽然装作弯腰低头收拾东西,但孟九还是看到了,还有那滴滴到收银台上的委屈泪珠。虽然很可怜,但他只能表示抱歉。虽然这件事或多或少跟他有关系,毕竟美女收银员只是挨了批,并没有丢了工作。 要是他现在上去解释,只会乱上加乱,超市的负面影响也会随之扩大,而超市经理刚才做的努力也只会白费,这种吃力不讨好,还损人损己的事情,不能做,也不可以去做。而唯一对不起的,只有那个美女收银员了。 “唉,抱歉啊。” 满怀歉意的孟九叹了叹气,走上去把四瓶水和几袋大熊饼干递了过去。 美女收银员接过东西,拿起扫码枪扫了起来。 孟九突然“呀”了一声。 美女收银员不明所以,问道:“怎么了,先生?” 轻微的声音中略带干涩,脸上挂着强撑起的勉强笑容,显然受刚才的事件影响,情绪还有些低落。 “这里怎么掉了一袋饼干”孟九弯了一下腰。本来拿的就是四袋,他跟在少年的身后,之所以报警铃会响,就是少年口袋里的饼干掉到了警戒线之外。 此时,超市外的少年,摸着漏了洞的衣服口袋,也是欲哭无泪。 美女收银员也是实诚,看到孟九手中的饼干,忙弯腰道歉道:“不好意思,先生,是我疏忽了。” 因为紧张,连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真是对不起。” 显然美女收银员还沉浸在自己失落的情绪中,以为是自己做事不认真出了岔子,弄掉了顾客的商品。 看着美女收银员手忙脚乱,不住道歉的模样,孟九有些愧疚,毕竟这次美女收银员也是因为自己受了无妄之灾。 因此他的声音也变得柔和。 “没事,你扫吧。” “谢谢”美女收银员又忙弯了腰。 ...... “站住” 拎着标注“好来超市”,装着纯净水和饼干的包装袋,刚出了超市门的孟九被一道青涩略带不满的声音喊住了。 孟九回过头,看着叫住自己的少年,打量道:“你是在叫我。” “不叫你,叫谁啊”少年撇了撇嘴,一脸高傲模样。 “我还以为你是在叫爸爸呢?”孟九勾了勾嘴角,逗他道。 “你说谁叫爸爸?”少年瞪起了眼睛。 “当然是儿子叫爸爸呀”孟九打趣道。 “儿子是谁。”少年冷着脸问。 “不,你应该说儿子叫谁?”孟九摇了摇头,纠正道。 “儿子叫你啊”少年下意识道。 说完才意识到不对劲,脸色立马涨成猪肝色,指着孟九愤怒道:“你套路我。” “是你笨。”孟九毫不掩饰。 “你,呀”少年怒目而视。 紧握着拳头,想要冲上去打人。 “你想成为焦点吗?”孟九指了指周围探头观望的行人。 少年看了看,见不仅有人观望,还有人挥动着手指,似乎在指指点点,如一泻千里的洪水,立马焉了下来,捂着脸,转身就跑。 跑了一顿距离,又回头看了孟九一眼,目光复杂,很快又跑开了。 孟九没有去追,只是盯着他的身影,略有沉思,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某个街角,他才转身向相反的方向走去。 转角不远处的小巷子,少年扶着墙,剧烈喘息着。 “真是倒霉透了。” 喘息了会,呼吸回复平缓,靠着墙的他吐槽。 “真是活见鬼了,我跟那家伙无冤无仇吧,为什么要故意跟我过不去。” 眼含愤怒和不甘。 “不就是拿了一袋饼干吗?又不是深仇大恨。” “那不是拿,是偷。” 突然一道虚无缥缈的声音传来,吓了少年一跳。 “谁” 做贼心虚的少年慌张的四处观望,也不知道是不是吓着了,忙解释起来。 “我不是想偷,我只是想拿,我的手机掉了,钱包也被偷了,实在太饿了,不然我不会去超市偷的,我只是想拿一袋饼干填饱肚子,我并不想偷东西的,实在被逼无奈。” “被逼无奈,有手有脚的,难道还不能找个活干,去挣碗饭吃吗,这总比偷要好吧。” “我,我没做过这样的事。”少年涨红了脸。 “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悠悠的声音随着来人的现身,戛然而止。 看到了来人,少年瞪大了眼睛。 静,非一般的静。 “你”少年抬起手指着。 随即惊讶的目光变成了愤怒,怒火中烧,满是不平。 “我跟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针对我。” “你觉得我针对你”孟九反问。 “是。”少年强硬着。 孟九无奈的摇了摇头,嘴角挂着苦笑。 “你什么意思?”少年皱着眉头看着孟九的举动,不解。 孟九没有回答他,而是平静的念起了一首诗。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念完,看着他道:“你觉得这首诗如何?” “你到底想说什么?”少年的眉头皱的更深了,看向了孟九的眼神也充满了满满的防备。 孟九苦笑。 原以为是个一点就通,通明达礼,明辨是非之才,没想到也是个不明事理的熊孩子。 头疼呐。 “我的意思是说,你应该多读点书。” “我不喜欢读书。”少年直接否决。 “为什么不喜欢。”孟九奇怪。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少年倔强。 “你到底想干什么?”少年又问。 “想引导你走向正途。”孟九没隐瞒自己的目的。 “我不是小偷。”少年怒目而视。 “我没说你是小偷。” “你明明说了。” “你怎么这么固执” “这都是你逼的。” 孟九摸了摸鼻子,有些无语,转来转去,怎么变成他的错了。 于是他戏谑的看着少年问:“那你想怎么样呢?” “当然是。”少年握紧了拳头,磨牙嚯嚯,面色发狠。 “想打你了。” “等等” 第五章插曲(2) “等等” 少年挥出的拳头被某人右手伸出的食指挡住。 “怎么想求饶了。”少年冷眼看着他。 孟九轻摇头,微微一笑。 “我只是有话想跟你说一下。”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少年冷哼,看着某人自信从容的欠揍模样,他心里十分不爽。 “你怕疼吗?”孟九突然问道。 “怕疼”少年皱了皱眉,心里有种不好的感觉。 果然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只听“啪”的一声,接着就见他捂着自己的额头蹲了下来。 “哎呦呦” “疼死我了” 而某人伸出去的右手还保持弹指的状态。 还不嫌事大的说道:“我的弹指神通如何?” “你偷袭”少年不忿的抬头瞪着他。 “哦” 眼见某人又抬起手,少年赶紧拉开了距离,额头现在还疼着,万一再被其得手,那可就没脸见人了,相同的套路,吃一次就够了,再吃一次,那可就真成傻子了。 “你跳这么远干嘛?”某人笑着问道。 “避免被你再次偷袭。”少年嘴硬道。 “那你想如何?”某人问。 “不允许你偷袭。”少年道。 “好,我不偷袭,你攻过来吧。”孟九笑看着他。 可是对面的少年却不动如山。 “怎么,怕了。” “才不是怕呢,我只是在酝酿。” “要不,我听听你的意见。”孟九说道。 “我的意见。”少年一愣,不明白孟九的意思。 “对,你的意见。”孟九点头道。 “我的意见你会采纳。” “你说了,我就会采纳。” “那我想想。” 说着还真摸着下巴有模有样的思考起来。 大约过了一分钟。 少年抬起头说出了孟九不太可能接受的意见。 “你不准用手。” “那我能不能用脚。”孟九笑着问。 “脚” 少年眉头纠结了下,随即看着孟九道: “也不准用。” “可以” “你说什么?” 少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孟九居然接受了他的意见,不准用手,不准用脚,还在这封闭的巷子,这完全是自己送上门让人打啊,周瑜打黄盖,也没带这样干的。 他还是不太相信,又弱弱的问了句。 “你真的同意不用手,不用脚。” “对,我同意不用手,不用脚。”孟九说道,一字一句,清楚无误。 听了这话,少年反倒犹豫起来了,要说他跟孟九有什么仇,还真没有。除了超市拿饼干那件事,人家也没大庭广众下揭穿他,无非就是说教了他几句。 “打不打,不打我走了,胆小鬼。”见少年没动静了,孟九干脆自己添油加火了一把,尤其最后三个字故意用不屑一顾的语气。 果然,少年一听,心中的犹豫一扫而空,立马对孟九怒目相视起来。 “混蛋,你说谁是胆小鬼。” “胆小鬼说谁” “胆小鬼说你” 卧槽!又被套路了,少年怒火中烧,捏着拳头就向孟九攻过来。 作为言而守信之人,孟九自然是遵守诺言,背着手,也不动脚。就老老实实站在那,让少年打。 “嘭” 很结实的一拳打在了孟九的胸口。 “啊” 一声尖叫声响起,惊起了一阵波澜。 飞鸟飞散,行人回头。 “还要来吗?”孟九静静的问。 “来”少年不肯认输。 可是看着有些发红的右手,内心却动摇了。 “这家伙真不是人,长的不咋样,身体也太硬了。” “打他,疼的还是我,就算他站着不动让我打,吃亏的还是我,不行,他一定在激我的他,我不能上当,不能打他,绝对被他再套路了。” “哼,吃了你两次亏了,小爷已经看穿你的套路了,想在套路我,没门。” “我就站在这不打你,让你自己一个人玩去。” 自以为看穿某人套路的少年正暗自得意,却不知道他很快又要入套了。 “怎么还不动手?”孟九笑着问,就像看着一个淘气的孩子,有趣又好玩。 “我在酝酿。”少年故意不看某人,怕看了那张讨厌的脸动手。 “别酝酿了,我背过去让你打。”孟九道,说完直接转过了身,背对着少年。 “来吧。” 少年看了有些意动,但还是小心翼翼,不敢乱动。 “万一中途你突然转身怎么办?” “那你想怎么办?”孟九问,有些好笑,这孩子太谨慎了。不过谨慎点也好,省的以后吃亏。 “我没想好,让我再想想。”少年确实没想好,虽然孟九背过了身,但是让他没把握,与其说没把握,不如说没安全感。从超市出来到这里,他一直就被牵着鼻子走,虽然这次他背过去了,可是他就是觉得有问题,况且他的身体真的硬,自己的右手现在还隐隐作痛呢,在打一次,另一只手岂不是也要如此。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做一次就够了,再做一次,他就不是傻子,而是蠢了。 他才不是蠢人,怎么会做蠢事,所以想个完全的办法才行。他看过一部电影叫《神鹰侠侣之东成西就》,里面的洪七就是套路欧阳锋的,明明言明了,什么站着不动,束缚手脚,捆绑自身,各种花样让欧阳锋打,结果每次欧阳锋一出手,洪七就出手了,欧阳锋被坑的老惨了。 以为我不知道,哼哼,这次,我不会上当,坚决不上当。 “你可以不用自己动手,你可以找你能用的到的任何替代品或武器远程攻击我都行。” 如天使般飘渺的声音,不,是恶魔般诱惑的声音又在少年的耳边响起。 “纳尼” 少年觉得自己幻听了,可以远程攻击,要是他有把枪,直接对着他的脑袋来一枪,那他岂不是玩完,看来不是我是傻子,是他傻子。跟一个傻子计较,岂不是显得我太没风度了。 “如果你有一把枪,也可以随时开枪。” 听到某人这一句话,被看穿心事的少年吓了一跳。这家伙是不是怪物啊,自己心里想什么,他居然知道。 难道他是自己肚里的蛔虫,马上少年又摇了摇头,他才不是自己肚里的蛔虫呢。还有就算真有一把枪,他也不会开枪的,法治社会,虽然这里是巷子,不经常有人来,但开枪杀人,他做不来。一他跟那人没深仇大恨,二心理过不去,三开枪的是傻子,他不是傻子,所以他不会开枪,四就不说了,因为没枪。 开枪不可以,扔石子总可以了吧。 少年偷笑。 我就不信你的身体比石头还硬。 “看来你已经想好了。”孟九说道,一脸的玩味。 “是的”少年道。 “请出招吧。” “那就” “先等等” “什么” 孟九额冒黑线,嘴角冷抽。 少年这莫名的一弄把孟九都搞蒙了。 难道他看错了,那小子只是个有贼心没贼胆,只会放空话的胆小鬼,刚才的狠话都只是虚张声势,所谓的雷声大,雨点小。 看来,他也有看差眼的时候。 如果是这样,就没必要跟这小子在纠缠了。 他刚要转身,就听到少年说:“这块砖头太大了,万一砸出人命就不好了。” “这块砖头凸出太多,太锋利,砸到头,一定会头破血流。” 听到这里,孟九苦笑。 “原来这小子不是没胆,而是纠结砸人的砖头。” “真是个冷静理智的人呐”孟九赞了一句。 或许有人说砸人就砸人,还纠结用什么砖头,砸了就是了,只有会发生什么,等砸过再说。 一般人都会这样做,但做过之后一定会后悔,砸死人要负法律责任,没砸死会被报复,这两种结果,一般人都承受不了。 而为什么要砸人呢,这就跟人为什么要吃饭一样。人吃饭是为了不饿,为什么人会饿呢,因为人需要补充能量,能量是什么,能量是饭,是吃的,吃了饭,人才能动,人才能活,这不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而是必须的关系。 而人砸人呢,其实也差不多,就是情绪,情绪有很多种,喜怒哀乐,遇到高兴的事情就笑,遇到好玩的事情就乐,遇到不好的事情就愁,遇到不爽的事情就怒,这就是情绪。情绪是受人的心情影响的,就像少年为什么要砸人,完全是孟九在潜移默化的激怒他,使他的情绪失控。可是却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少年虽然被激怒了,但却很理智,他知道砸伤人的后果,虽然他对某人不爽,但却不想伤到某人,更不想要某人的命,这比某些莽撞不顾后果砸人的人要聪明冷静多了。 他砸人,只是为了出口气,他要发泄一下被某人激发的不满情绪。 “就这个了。”少年放弃了脚下的两扎砖头,一扎凸尖砖头,还有一块坨状如碗口粗的石头,只留下一小块几厘米不规则菱形的石块在手里扔了扔。 “我准备好了,你说的话还算数吧。”少年朝着背对着他的某人说道。 “当然”孟九应道。 “我说话从来都算数。” “好,那我扔了。” “好好领教我的无敌飞石吧。” “无敌飞石,有趣。”孟九好笑。 “还真是个孩子。” “嗖” 如吉祥的光一样,石子飞快冲向某人的后脑勺,不,好像有点左偏了。 “啪” 这声音显然是打中了。 不过打中的不是某人的后脑勺,而是某人竖起的手,握着拳头的手,拳心正对着他的脸。 “what”少年惊叫,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接着少年就听到一声让人从心底发毛胆寒的声音。 “心慈手软可是会要人命的。” 紧接着,少年就看到一道比刚才更快的石,不,是子弹,是光,是火焰包裹的飞火流星,正朝着自己的脸飞过来。 那压力,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那感觉,他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 他要死了。 不,差点死了。 石子擦过他的耳边,摩擦他的发丝,飞了过去。 火辣辣的。 这是此时他的感觉,太可怕了。 他剧烈喘息着,回头看了下,直接瞪大了眼睛。 石子完好无缺的镶嵌在墙中,而墙却出现了裂痕。 若是刚才石子在往右偏这点,砸到他的脸上,那他岂不是。 想到那可怕的场景,少年不寒而栗。 赶紧摇了摇头,撇去那可怕的景象。 他面对的是什么人呢?不,这哪是人,根本就是怪物,亏他还自不量力,感觉良好的去挑战人家。 真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想到这里,他的腿肚子直打哆嗦。 但他又放不下自己的骄傲,就这样直愣愣的看着依旧背着他的某人。 “不继续的话,那就结束吧。” 话落,少年发现某人消失了。 少年以为自己眼花了,忙揉了揉眼睛。 当再次睁开眼看的时候,整个脸色都变了。 某人放大的脸,正贴着他,要看就要亲上了。 少年想要后退,却因心急没站稳,直直往后倒入。 眼看就要跟大地来次亲密接触,少年闭上眼已经接受命运的时候,某人伸出了手,及时拉住了他。 “怎么回事,地面有这么远吗?” 少年睁开了眼睛。 当看到是某人拉住了他,就要挣脱。 就见某人递上了一袋东西。 少年愣了一下,看向袋里的东西,当看到袋里的“大熊饼干”时,他皱了皱眉头,不解的看着某人。 “你是什么意思。” 只听孟九缓缓说道:“偷东西始终是不对的,这袋里的饼干,是我买的,你想吃的话,我请你吃。” “你请我吃。” 少年先是迷茫,随即变的愤怒,甩开孟九抓他的手,踉踉跄跄的站稳脚步,大声吼道:“我不是小偷。” “你不是小偷,为什么偷东西?” “我” “解释不了吧。”孟九看着他。 “我说了我不是小偷,就不是小偷。”少年嘴硬道。 “你叫什么名字?” “李非” 说完,充满防备的看着他。 “你问我名字干什么,不会想留着勒索我吧。” “你觉得我用的着勒索你吗?”孟九好笑。 “说的也是。”少年,也就是李非,下意识点点头。 “虽然不会勒索我,但也是不怀好意。” 一双眼睛紧盯着某人。 “防备心挺强。”孟九心里暗道。 “说说吧,为什么偷,为什么在超市拿人家东西呢?” 如果再说“偷”,估计少年又要急了,他不是咬文嚼字之人,更不是不懂变通之人,既然少年不喜欢“偷”这个字,他干脆不说了,顺了少年的意,满足了少年的虚荣,也无所谓,反正他想要知道的也不是这个。 “我说了,你会相信。”李非声音有所缓和,但是眼神里的防备还是没有消失,显然某人的三言两语还是打消不了少年的防备之心。 “说说看。”孟九道,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 李非犹豫了下,道:“我钱包丢了,手机丢了,身份证,银行卡,钱都放在钱包里。” “好,我知道了。”孟九点了点头。 “你相信。”李非疑惑的看着他。 “是啊,我相信。”孟九道,说话的语气很随意,就像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 “抓我去派出所。” 李非试探道。 “我才没那么无聊。”孟九摇了摇头。 说完,他从袋子里拿出了一袋“大熊饼干”递给李非。 “我不饿。”李非倔强的扭过头。 “咕咕咕” 五脏庙不满的声音还是出卖了他。 小伙子红了脸,依然不肯去接。 这该死的自尊心呐! 孟九苦笑。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孟九突然想逗逗他。 “你说什么?” 少年转过头看着他。 “我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我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别以为我不懂。” “哦,你说说看。”某人勾着嘴角。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是说女人保持贞洁比饿死更重要。” “哦,是这个意思啊。”孟九摸着下巴,装作恍然大悟道。 “当然是这个意思。”李非得意的一笑,以为自己胜了一局。 可接下来某人的话语,却让他不寒而栗。 “可我听说被饿死的女子要比失去贞洁的女子要悲惨的多,听说饿死鬼是要下地狱的,比如那个拔舌地狱,用一把烧红滚烫的铁钳,把饿死鬼的嘴掰开,直接一夹,再一撕扯,舌头整条被拔了出去,来回的拔,每天要拔一百二十次,每个月” “啊,你不要说了。” 李非尖叫着一把夺过孟九手中的饼干,撕开口,就吃了起来了。 因为吃的太快,噎住了,孟九及时递上了一瓶水,才缓解过来。 “唔唔唔” 那狼吞虎咽,毫无形象的样子,让孟九清楚的见识了什么是饿死鬼投胎。 接着孟九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卡其色的钱包。 打开钱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身份证,上面印着某人不苟言笑的脸,仔细看起来还有点小帅。 他拉开中间的拉链,露出一叠红色大钞。 抽了两张,抬头看了看还在狼吞虎咽的某人,直接把一叠子都抽完了,只留下两张,扫了扫,抽出其中的两张塞回了钱包里。 “给你。” “这是什么?”停下嘴的李非看着递钞票给自己的某人,不解。 “钞票啊”孟九道。 “你应该认识的。” “给我的。”李非指了指自己。 “对”孟九点了点头。 “给你的。” “我不需要人施舍。”李非摇了摇头拒绝,口气强硬。 “不是施舍你,是看你可怜,帮你一下。”孟九解释道。 “我不可怜。”少年态度高傲。 “好,你不可怜,赶紧拿着吧。” 李非盯着孟九手中的钞票,眼神闪烁,表情挣扎。 脑海中,两种声音在相互交战。 一种叫理智的声音告诉他,赶紧把钱收下,就可以解决现在的困境了。 另一种倔强的声音告诉他,男子汉大丈夫要有尊严,不吃嗟来之食,不能接受无故施舍,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理智声音又告诉他,大丈夫能伸能屈,受点委屈算什么,人家给的饼干吃了,水也喝了,所谓的嗟来之食都吃了,收下钱不是因为贪钱,而是要解决现实面临的困境。收下了不代表不还给他,做人不能一成不变,变则通,不变则死。先顾眼前更重要。 倔强声音却道:不行,不能丢了自己的原则,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听到这句话,李非直接下了决定。 只见他伸手接过了孟九递过来的钞票,但又说道:“这些钱算你借给我的,等我回去就还给你。” “你把你的姓名和账号告诉我,我回去转账给你。” “这钱呢,你随便用,不要你还。” “我只有一个要求。”孟九笑了笑。 “什么要求?”李非,态度也缓和了许多,显然不那么针对某人了。 “不要在偷东西了。” “我说了我不是偷” “好好好,你不是偷,是拿。” 眼看少年又要激动起来,孟九忙收住话题。 沉寂了30秒。 “你不怕我骗你。”少年问。 “不怕,钱财吗,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某人大方道。 “被人骗了,你难道会乐意?”少年又问。 “不会啊。”某人道。 “除非我愿意被人骗,否则没人敢骗我。” “你说是吗?” 只是轻轻的一瞄眼,却让少年背后生冷,那种感觉就像被猛兽盯上的感觉,而他则是猎物。虽然只是一瞬间,他还是忍不住颤抖。 “真是个可怕的男人。” “骗他的下场一定很可怕。” 再看某人已经恢复了和煦的常态。 “耽误了不少时间,我要走了。”孟九说。 “你要走。”李非问。 “对”孟九道。 “怎么,舍不得我?”孟九对他笑了笑。 “才不是呢”李非撇了撇嘴。 “呵呵”孟九笑道。 “我真的要走了。” “赶紧走。” “真的走了” “不真走,还假走,赶紧走,别讨人嫌。” 李非翻了翻白眼。 “再见”孟九道。 “不见”李非摆了摆手。 孟九走了,转身走了。 李非看着他消失的背影,叹了口气。 “就这样走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和账号,我怎么还钱呢?” 嘟囔着。 “我叫孟九,孟子的孟,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的九,记住了。” 一道沉劲有力的声音突然传来,吓了李非一跳。 “卧槽,还没走。”李非骂道。 “那我刚才的话岂不是被他听到了。” 想到这里,老脸一红。 这时,某人的声音又响起来。 “这次真走了,有机会再见吧。” “还有最后一句。” “要说快说,神神秘秘的想吓死人啊。”不知道某人在哪的李非对着空气喊道。 “好好学习”这是孟九临走对李非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告诫。 “天天向上” 李非翻了翻白眼,接话后,许久未听见某人的回应,才确定某人真的走了。 “真是个怪人。”面对消失不见的孟九,李非吐槽道。 仔细数了下手中的钞票,4800,真不少,只是4和8两个数字不太吉利,必须得赶紧花掉。4800不是小数目,就这样堂而皇之,眼都不眨的给他了,不怕他赖账,不过当脑海中闪过他那猛兽般可怕的眼神时,这个念头马上被甩开了。 虽然他说不弄还,但是他李非可不是赖账不还之人,只是因为此次遭难,才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等再次相见,他必报答他,虽然他是个怪人。 “总之,谢谢你了。”少年的嘴角露出了笑意。 “哈庆” 穿过马路,来到车站的孟九打了个喷嚏,他摸了摸鼻子,不以为意,丝毫没想到某人还在惦记着他。 “吴里发往云东的班车即将发车,请各位乘客及时做好上车准备,以免错过发车时间。” 进了大厅的孟九,听到车站的发车公告,手忙脚乱的去买票排队,与刚才从容不迫的样子判若两人。 第六章陨石 “好险,差点就错过班车了” 赶在了最后一分钟登上了班车的孟九暗自庆幸。 孟九看了看,车上的乘客并不多,加上司机一起,一共连十个人都不到。 一对穿着黄色情侣衫的年轻情侣,一对年过花甲面容和善的老人,还有一个戴着墨镜,西装革履,夹着皮包,望着窗外的中年男子,一看就是个标准的商务人士。 年轻情侣坐在第一排左侧的两个座位,两个老人坐在右侧第二排的座位,至于商务人士则坐在两个老人的身后。 车上还空着很多位置,孟九打量完毕,就径直往后面走去。 走到最后一排靠右的位置,孟九刚坐下来,“嗡嗡嗡”的声音就传来,是司机发车了。 孟九把手中拎的水和剩下的几袋“大熊饼干”放在旁边的座位上,然后环抱双手,开始闭目养神起来。 “滴滴滴” “到站了” “下车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嘈杂的声音吵醒了孟九,孟九睁开了眼睛,看到一身蓝色工装,国字脸,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正站在自己面前,这人是班车的司机,孟九上车的时候看了他一眼,略有印象。 “怎么了?”他问。 “到站了。”司机道。 “哦” 他怔了怔,揉了揉有些发晕的额头,马上对司机道:“好的,我马上下车。” “这不对吧。” 匆匆忙忙下了车的孟九面对着眼前不可思议的场景,面上挂满了疑惑。 “师傅,你是不是走岔路了。” 想要回头问司机怎么回事? 却发现司机不见了,班车也不见了。 还有班车上的年轻情侣,花甲老人,戴墨镜的商务人士,他下来的时候都特地瞄了下,都没见到。 古怪,太古怪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里又是什么地方? 看着眼前这漫无边际,野草丛生的荒野,他皱紧了眉头。 他仔细观察了下。 没有太阳,没有蓝天,没有白云。 天是血红色的。 荒野是枯黄的。 风是嘶嘶吹的。 一眼望不到边,也看不到一个人。 整个天地就像定格在那里一样,显得荒诞又诡异。 “不能坐以待毙。”孟九暗道。 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即便最后一刻也要拼一拼。 “还没到死地,还有机会。” “司机也不可能无缘无故载他来这里的。” 看似不寻常的地方,也一定有破绽可寻。这是一个朋友教他的,他是一个阵法高手,精通各种阵法,可惜道不同不相为谋,终究还是殊途陌路,成了敌人。 他杀了他。 只因他挡了他的路。 他死前曾说:“既然你找到了自己的生路,就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我选择了自己的死路,所以今天我死在了这里。” 他从他眼里看到的不是痛苦怨恨,而是解脱。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死或许是最好的解脱,但活着的人却更难。 这是一种责任,一种希望,更是一种向往。 生活的向往,自由的向往,生命的向往。 缘于抗争。 他抗争了。 虽然会死。 虽然差点就死了。 但是他不后悔。 就像鸟儿向往天空一样,他也向往着自由。 他的命运,他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所以他成功了。 但是他也失败了。 很多人死在他的手里。 他们有的无辜,有的不无辜。 这是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无论刀山火海,无论棘地荆天。 无论倒悬之危,无论难如登天。 他都会矢志不渝的走下去。 这是一条布满艰难险阻,困难重重的路。 退一步海阔天空。 不可能,退一步就是死。 死无葬身之地。 忍一时风平浪静。 不可行。 认输服软,不是他的风格。 从走出的那一步开始,他已确定了自己的道路。 虽万人吾不悔矣。 不过是区区的幻境,想要困住他,未免太轻看他了。 为何会觉得是幻境。 因为风。 风是动的,被风吹的东西也是会动的。 荒野上的草一直纹丝不动,本来就有问题。 他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掉,扔了出去,然后纵身一跳去接。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他没有接到外套。 再定睛一看,外套正浮在半空中。 相隔两三米的距离如同一道天栈,怎么都碰不到。 又反复试了几次,还是一样的结果。 孟九彻底确定了结果。 可关键到底如何破这幻境呢? 这倒是个问题。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 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存在的,完美的幻境也一样,总会有一丝破绽。 正如天道。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 总有一线生机存在。 “要用心去看,不要用眼睛看。” 一道飘渺悠长的声音从空中传来。 “你是谁?” 孟九看着血红依旧的天空,神色凝重。 “想知道我是谁,就打破幻境。” 孟九没有在说话,而是缓缓闭上了眼睛。 眼睛可以被迷惑,但是心却清明。 心定神宁,看破四方。 仔细想想,到底有什么破绽。 从吴里县城坐车,到他上车,车上的年轻情侣,花甲老人,带墨镜夹包的商务人士,以及到这里叫醒他的班车司机。 很正常,又很奇怪。 突然消失的班车,突然消失的司机。 突然,一点光芒在他脑海闪过。 他的嘴角露出了笑容。 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既然都没有,又何来的幻境,又何来的外套。 果然在孟九话音刚落,不远处的外套消失了,血红的天空消失了,枯黄的荒野消失了,连嘶嘶的风声也消失了。 先是一片黑暗,接着“啪”的一声,黑暗的空间如镜子般破碎了。 白光一闪。 孟九站在一处白色的空间。 依然是一望无际看不到边,与之前血红天空,枯黄荒野不同,这里都是白色。 天上地下一片白,四周茫茫不可见。 “装神弄鬼” “要见就见” “不见就当缩头乌龟好了” “脾气太大可不好,伤身。” 那道飘渺的声音又出现了,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苦笑。 “你是谁?”孟九掷地有声的问道。 “我是谁呢?”声音又变得低沉微弱,像迷茫的小孩。 “你到底是谁?”孟九皱了皱眉。 话音穿出后,很久没回应。 空间又变得沉寂起来。 “该死” “必须想办法打破这空间。” “唯有使用潘多拉之石的力量。” “可是一旦使用那禁忌的力量,那副作用,甚至会死。” “这里不是真实世界,如果用的话,应该没问题吧。” “赌一赌吧” “反正不过一个死字。” 说做就做。 只见孟九屏气凝神,运转周身气息。 左胸心脏位置。 红光闪现。 一起一伏。 很快,血红的气息覆盖了孟九的全身。 他的眼睛变得血红。 整个人如同嗜血的狂魔。 空间内也充斥嗜血狂暴的气息。 “啊” 积聚全身力量于右拳,正要全力施展这一击的时候。 那道声音又出现了。 “我不喜欢你这个样子。” 只轻轻的在额头一点,孟九全身狂暴的气息顿时消失无行踪,人也恢复如初。 而他也看到了那人的模样。 一身白衣如雪,略带着病态的脸庞,乌黑发亮的眼眸,俏挺的鼻梁...... 等等,这个样子,怎么看着那么眼熟。 这不就是我自己吗? 反应过来的孟九指着对面某人面色不善的说道:“你是谁?为何冒充我?” “为何不是你冒充我呢?”对面笑着说道,温润如玉。虽然是同一副面孔,但那举手投足间所表现出的气质就好比天上的星辰与地上的萤火之光,白天鹅与丑小鸭。 “我冒充你。”孟九眯着眼睛,面色蕴怒,一副浓浓的**味。 “是啊”对面点了点头,连说话的语气都带着天音。 鲜明的对此。 这让孟九有些发狂。 这家伙是不是故意气他的。 或者是老天爷送来折磨他的。 冒充他不说,还反客为主。 这家伙真是难搞。 真是不掉眼泪不知道痛。 “你到底是什么人,有何贵干?” “这里又是什么地方?” “我们是仇人吗?” 孟九一口气问完。 他知道自己不是那人的动手,即便那人真的冒充他,他也不是他的对手,只一下就卸去了自己全部的劲力,这不是一般人能到的,就算不是一般人,也很难有人做到。而且这个人丝毫不受潘多拉之石影响。他身上笼罩的红色气息能够对于普通人来讲就是致命毒药,就像瘴气一样,对普通人的身体会有很大损害,最重要的是错乱神经,腐蚀灵魂,消耗生命力。 就算是他,每次动用这股力量,也是在跟死神搏斗,所经受的痛苦,也是不可想象的。 如果被潘多拉之石的气息感染,他能感觉到,可是对面那家伙却一点事都没有,而且十分纯洁,纯洁的就像一张纸。 一张纸,我怎么会用这个形容。 孟九扶了扶额。 “你想让我回答你哪个问题?”对面那人开口了,犹如天籁之音。 “都回答。”孟九不耐烦道。 那人停顿了下,点了点头。 “好” “我不是人,我来是想见见你” “这里是我的意念空间,你可以称为第三空间。” “还有我不是你的仇人。” “你不是人。”孟九指了指某人。 “对”那人点头。 “意念空间。” “对,这里是意念空间。” “就是说这里不是真实世界了。” “对,这里不是真实世界。” “如果说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不是真的。”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孟九又问道。 “我是在梦中的世界,或者是在做梦了。” 那人点了点头,很快又摇了摇头。 孟九感到奇怪,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只听那人缓缓道:“这里是梦中的世界,又不是梦中的世界,像是做梦又不是做梦,这里是意念空间,用你们最理解的话说,就是你的脑海,你的精神。” “虽说在这个世界即便死了,你在现实的世界还存在,但一旦你的精神消失了,即便你还存在,你也不是你了。” “就跟盗梦空间一样,一旦我死在了这里,我在外面就成了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即便我还活着,也如同死了,就跟个植物人一样。” “盗梦空间我不知道,应该就跟你说的一样。”那人说道,笑容如和煦的春风。 看着那张一模一样的脸,孟九真想给上一拳,终究还是保持了理智,他继续问:“你说你不是我的仇人,那你是谁,还有你说你不是人,那你是什么东西?” “我是人类。”那人道。 “你不是说你不是人吗?” 孟九被气笑了,这家伙是不是在耍他。 虽然用着自己的样子,说话的语气有些奇怪,但总归是个人吧。 真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孟九内心吐槽道。 “你不要瞎想,我是个正常人,脑子也没毛病,只是” “这家伙”孟九眯了眯眼睛,这家伙真是不可小觑。 “只是什么?”孟九问。 “只是我现在没法做人。” 说话的语气有点感伤,让他都忍不住去安微。 卧槽!老子是男人,老子不搞基,老子没那癖好,虽然那人跟自己长的一样,但是他真没那兴趣。 “你为什么不能做人?” “因为时机未到。”他看着孟九。 “不过很快就到了”又道。 “好,祝你早日做人。”孟九随意的拱了拱手。 “谢谢” “对了,你可以叫我先乐。” “先乐。” “是的” “那么请问先乐帅哥,您找我这个小角色有什么事呢?”孟九恭维道。 “给你送样东西,保命的东西。” “纳尼” 不等孟九反应,他的手抓住孟九的左手腕。 孟九感觉到他的左手腕疼了,直达他的肩膀处,这是难以想象的事。再看,他的左手腕处了一样银色物件,像是手环,但他知道这绝不是手环。 “这是”孟九指了指左手腕的手环。 “送你的见面礼。” “关键时刻能帮你”那人道。 “能保命。” 那人笑了笑。 要死了,孟九真不想看他笑,他真的会忍不住打人。 “有一件事我想问你。” “你说” “潘多拉身石到底有什么秘密?”孟九表情慎重。 “你是说朵卡之铁啊”那人淡道。 “你说的朵卡之铁,就是潘多拉神石吗?”孟九疑惑的问,这潘多拉神石果然隐藏着不为认知的秘密。 “是又不是。”那人摇了摇头。 “什么意思?”孟九皱了皱眉。 “潘多拉之石是帕拉卡之铁,帕拉卡之铁却不是潘多拉之石。” “不明白。”孟九摇头。 “现在不明白不要紧,以后你会知道的。”那人看着他。 刺啦刺啦刺啦! 空间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开始破碎了。 “看来今天的谈话只能到此结束了。” “什么意思?” 孟九看到那人对他挥了挥手,然后他的脚底下出现了深不见底的深渊,吡的一声,他掉了下去。 “期待与你的再次见面。” “啊啊啊” 孟九惊醒了,他喘着粗气,额头布满了汗珠。 他看了看四周,这是班车。 那对年轻情侣,那对花甲老人,还有那个戴墨镜夹皮包的商务人士都在。 难道是在做梦,可是也太真实了。 梦终究只是梦吧,他怎么可能梦到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人,真是可笑。 他甩了甩手,却发现他的左手腕有样东西,那个人给他的银色手环,真真实实的套在他的左手腕上。 梦是真的。 他的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 北纬32°20′西经64°45′。 这是这个星球最神秘的地带,也是这个星球磁场最强大的地带,更是令人谈之色变的地带。 这个地带就是百慕大海域,一个位于西大西洋,被称为魔鬼三角洲的恐怖区域。 有人说这里是这个生命之星的禁区,不允许任何物体穿越,不管是生物还是死物,经过这里都会莫名被吞噬消失。过去就有很多经过的飞机,轮船消失在这片区域,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即便是从空中观测,也不能探其真踪,因为这个地方常年有巨浪,龙卷风,雾气笼罩;驾驶潜艇从水面潜入,也会失去方向,这片区域的磁场太过强大,所有电子仪器都会失灵,潜艇瞬间就成了摆设。 即便如此,还是有不怕死的人去冒险,最后的结果都只有一个,有去无回,音讯全无。 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一个死亡禁区,一个人人谈之色变,无不心惊胆战的神秘传说。 而传说只不过是掩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的手段罢了,因为传说始终只是传说,对于寻常人来说,那是不可接触的;而对于某些人来说,传说就是他们利用的工具和方式。 在百慕大海域中心区域,有一个散发着阴森气息和强力磁场的小岛。 这个小岛从上面就像一颗半圆的巨蛋,东西约20公里,南北约10公里,岛上没有任何植物,只有光秃秃的发黑的岩石,在海水和阳光的照耀下,发出刺眼的光芒,看上一眼就会头昏脑眩。 强大的磁场,刺眼的光芒,这应该就是让飞机和轮船这样的交通工具消失的罪魁祸首,在小岛的周围却没有发现失踪的飞机和轮船的残骸,这一点倒有些诡异,难道小岛隐藏着什么秘密。 小岛确实有秘密。 据说数万年前,从天外飞来数颗神秘的陨石,其中一颗陨石就落在了此地,由于陨石自身拥有强大的磁场,跟这里的磁场相叠加,改变了本地磁场的规律,形成了现在的百慕大三角。 由于百慕大三角的恐怖传说,由此吓退很多人,但有些人凭借着无谓生死的勇气和不惧生死的胆识还是穿过了这块死亡禁区,成功找到了小岛。 其中就有一人在此获得了机缘。 当时那人侥幸穿过了海域,找到了小岛,运气虽好,但终究凡胎之躯,身体遭受重创,濒临死亡,奄奄一息。 就在那人命在旦夕之际,小岛发出的神奇光芒救了他的命。 不仅让他恢复如初,伤痕全无,更惊奇的是,他感觉全身充满了活力,就像变回了年轻时候,精力无限,连力量也变大了。 那人立刻意识到小岛拥有神奇的力量。 为了得到这力量,他开始顺着小岛边缘向岛中央探寻。 在百般寻找后,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小岛中心的某个区域发现了埋藏的陨石。 此后,那人开始研究。 由于陨石拥有强大的辐射,他用尽办法,始终收获颇微,不能窥破陨石的秘密。 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叫无的男人找上了他,说是能帮他解决这个问题。 那人听了非常高兴,但是出于慎重,他并没有马上答应无加入,因为这些年来,他见到过太多这样的人,最后都耐不住孤独寂寞以及承受不住陨石的强大辐射而发疯,而死亡,他必须考验无。 他跟无约法三章,如果无能通过他的考验,他就答应无加入。 一般人都会先考虑,而无却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让他判定无不是普通人。 那人的第一道考验,就是把无关在一间没有窗户,没有通风,没有阳光,寂静无声,只能容纳一张床的小黑屋内,他跟无说,如果你在里面住1个月而完好无损,就算你通过第一道考验。在这样的小黑屋关1个月完全是折磨,惨无人道的折磨。平常人别说1个月,1天都有可能受不了,1个月不发疯才怪,发疯还是轻的,严重的还会自杀,这完全是精神考验。这项考验一旦开始只有一种结果,那就是只能成功,不成功的结果就算是死亡,或者生不如死。 在进小黑屋之前,他又跟无说了句,你还可以选择退出,无却摇了摇头拒绝了。 既然无决心已定,那人也不勉强,把无关进了小黑屋内。 除了给无每日送去一顿饭食,不允许任何人接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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