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苍穹散文集》 序 一个月至少一篇哦!!! 令人陶醉的糖画 朱家角是上海历史最为悠久的一个古镇。今天,我和小蔡一起来这里游玩。 朱家角是个江南水乡古镇。一条小河穿过了整个镇子,河上架着好几座用木头搭的拱桥。河的中央有许许多多的农夫划着小舟带上游客使向前方。沿着河的东西两岸走,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条标准的“小吃街”。有卖烤串的,有卖手工艺术品的,有卖饮料的,还有卖旗袍的……每家店前都挤满了人,可真热闹! 一根棒子插在黄色的动物身上的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走近一看,发现这是糖画!它似乎具有着魔力一样,越看着它,越让人心驰神往,想要吃了这美味的糖画。 挤进人群里,看见中间有一名叔叔,左手拿着放有糖浆的锅,右手拿着一个勺子。从锅里捞出一勺的糖浆,又在铁板上,把勺子微微倾斜,让糖浆滴在铁板上。糖浆如同细雨一般掉落在铁板上。在他不断挥动下,一个可爱的兔子的样子就形成了,最后用一把刀在“兔子”脑袋的中间点一个点就成了! 我和小蔡已经被这种独特的艺术所吸引,忙向妈妈求着给我们买,妈妈同意了。我选择了一个狮子图案的,小蔡选择了一个老鼠图案的。当我们付好了钱,那叔叔又拿起勺子舀了一勺锅上的糖浆,在铁板上一抹。似乎好像是在画一幅美丽的图画。他一下快,一下慢,一个狮子的图案,很快就惟妙惟肖地展示出来了。 看着手中这么完美的艺术品,我还真有点舍不得吃,也不知先吃哪里为好。先轻轻嗅了的味道,有一股淡淡的甜香,像蜂蜜,像冰糖,沁人心脾,令人垂涎三尺。我舔了下“狮子”的头,淡淡的清甜流入了我的心田,慢慢回荡着…… 糖画,一个令人陶醉,让人意犹未尽,依依不舍的食物。现在,走在大街上,卖糖画的人已经不多了,但我希望糖画能继续流传下去。 读好书圆好梦 我是一条幸福的小小鱼,新华书店是我遨游的天地,我沉醉其中,贪婪地吮吸着书的味道,自由、快乐地在书海里徜徉…… 我是新华书店的常客,暑假里的很多时光我都泡在那里。近来我迷上了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影响孩子一生的中国十大名著、世界十大名著”系列丛书,连我的爸妈都迷上了这套书。休息的时间,我们一家人就捧起书本,看得津津有味,我还会不时地和他们交流探讨。《鲁滨孙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孙,他不甘心平庸的过一辈子,于是出海航行、漫游世界,不料却遇到了可怕的风浪,他被海浪卷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可他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竟然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多么令人震撼!想想自己,要是在那样的境遇下,我恐怕早就绝望了。鲁滨孙顽强的毅力与不屈的勇气令人折服,他那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令人奋进。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我也要做生活的强者,心里想到鲁滨孙,行动中就充满了无穷的力量。在遭遇磨难坎坷时,我要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努力争取!永不放弃,坚持不懈,才能获得光明,取得成功。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小说家凡尔纳的作品。《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读这本书,我不仅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海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还认识了一些勇敢、执着、真诚的人。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龙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德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读完《海底两万里》,我深刻地感受到:没有梦想,没有理想,是不行的。但梦想并不是空想,需要实际行动来实现。只有梦想,加上行动,才会进步,才会成功。我也有自己的梦想,我一定会用实际行动去努力实现。 今年暑假,我如鱼得水,过得有滋有味,我经常奔波在家与书店之间,家中的好书看得差不多了,我就去书店寻找我的“美味佳肴”。读书使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伊索寓言》里的许多故事使我受益匪浅,读了《苍蝇与蜜》《寡妇与母鸡》,我明白了贪婪是许多灾祸的根源,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利益,结果连现有的都失掉了。贪婪只会害人,我可不想做这类人。读了《乌龟与鹰》,我明白了那些好高鹜远,不切实际的人必将失败,不管是做事还是做人都要脚踏实地,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阅读,使我的世界从小变大;阅读,使我从无知到懂得;阅读,使我从忽略细节到感悟生活。我在享受读书的乐趣,也在读书中学会了如何做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臧克家说:“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是的,读一本好书,便是寻觅到了一剂良药;读一本好书,便是结识了一位良师益友。书不能给予我成箱的珠宝,却给了我比珠宝更珍贵的东西,让我超然物外。我愿意在书香里沉醉,吮吸着芬芳雨露,领悟着生命真谛。读书,真好!新华书店,开启我圆梦之旅的地方! 文明伴我行 纵观历史上下五千年,素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闻名于天下。讲文明、懂礼貌是我们中国的传统美德。所以,我们要改正一切不良的习惯,如:讲不文明的话、做不文明的事……之所以我们要讲文明、懂礼貌是因为讲文明是一种美;懂礼貌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方式,只有文明伴我行,社会才能和谐、美满。 在现实的生活中,流传着许多讲文明、讲礼仪的真实故事。与我们仁川镇相邻的双峰乡,有一条苦爪岭,岭头上建有一座还金亭,这个还金亭还有一个传奇的故事呢!传说清朝时,有一位考生进京赶考,路过苦爪岭时,感到十分口渴,于是他便在苦爪岭头找到了一口清清的泉水,他便解下腰包,美美的在泉水边喝起了山泉,解解渴。喝好山泉后,又急匆匆地往进京赶考的方向前进,匆忙之中便把随身携带的钱袋落在泉水边了。正巧这时有一位砍柴的老汉叫羊老桔也到这里喝水,发现了这个钱袋。老汉拿起钱袋,打开一看,顿时眼睛亮了,原来里面装的都是金灿灿的金子和白花花的银子。老汉心里暗暗高兴:这些金子和银子就算我再挑几辈子的柴也换不来啊,我何不把它占为己有呢?他正准备把金子拿回家时,脑子里又闪出了另一个念头:别人辛辛苦苦赚来的银子,怎么能在我手中花了呢?如果这样做,我内心会感到惭愧、内疚。所以,老汉决定将这些钱还给失主。于是老汉在泉水旁等了一天,还没见到失主前来领取,第二天又来等。皇天不负有心人,在第二天傍晚,这位老汉终于等到了失主,并将钱袋还给这位考生。这时,考生要拿出钱袋里的一半金子给老汉,作为酬谢。可老汉并没有接受,而是默默地走了。一年后,这位考生高中状元,为了感谢那位老汉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便在苦爪岭头建起了这座还金亭。“还金亭上还金银”这个故事一直流传至今,它更告诉我们:文明只在一念之差。如果当时老汉没有把黄金还给失主,那么就没有这座还金亭之说了。所以,我们更应该做到讲文明、懂礼貌,让文明伴我行。 我们经常能看到草地上,明明立着“不要践踏草坪”的警示语,但还是有人随意踩踏花草;在垃圾桶旁,明明写着“请把垃圾倒入桶内”,可偏偏还是有人乱扔垃圾;在水龙头旁,明明贴着“不要浪费水,请好好珍惜水”的标语,可还是有人浪费水……这一切都是不文明的行为,这些行为我们都应该及时阻止他人改正,不让这些不良行为发生,让我们做一个讲文明、讲礼貌、懂礼仪的好儿女、好学生、好公民吧,让文明永远伴我行。 文明是你在路上相遇时得到的微笑;文明是当你的同学有困难时你伸出手来热情的帮助;文明是在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话语;文明是见到老师时用你的语言向他们热情的问候……文明是一种高贵的品质,文明礼仪是一种很深的修养。“播下一个动作,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收获一个品格。”让我们好好铭记这句话吧,在家里做一位尊老爱幼的好儿女;在学校做一位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少年;在社会上做一位合格的好公民。让文明礼貌伴我们一生一世吧! 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撩开写满记忆的夜幕,点点繁星似乎都在和我诉说着每一件往事。在人生的旅途中,有一种陪伴,为我写下了生命的成长;有一种关爱,让我感受到了挚爱的真情;有一种影响,镌刻了我思想的印迹;有一些人,她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奉献让我刻骨铭心、难以忘怀……“老师”一个光辉的代名词,已深深烙在了我的心里。 屈指算来,至今为止,曾经教过我的老师可真不少,他们在我的脑海里留下的印象或认真,或慈爱,或睿智……但最令我记忆犹新的还是我上中专后的第一个班主任——闫萍老师。提到她,记忆一下子把我拉回了那年的夏天…… 中考的分数打破了我的梦想,让我彻底远离了向往已久的高中生活。我握着让人难以置信的成绩单,内心的压抑终如洪水般袭来。我静静地坐在窗边,不争气的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感到了人生的迷惘。窗外的风掠过我的脸庞,发出“呼呼”声,好像在肆意嘲讽着我的失败,而雨也正一直淅淅沥沥下个不停,那滴滴答答的雨水更像洒在伤口上的盐。 暗的暑假我过得度日如年,最终在家里人的安排下,我无奈的上了职业学校,虽然是那么那么的不情愿,可是自己的失败亦是不可改变的了,我只有面对! 第一次看见闫老师,她是作为副班主任来替班主任为我们开班会的。她中等身材,一双乌黑的眼睛在高高鼻梁的衬托下,显得炯炯有神,她嘴角时常带着甜甜的微笑,看上去很漂亮很年轻。后来发生了一些变动,她成了我们的班主任,这让我感到很高兴,因为平时相处时,她那种知心姐姐的感觉,让我觉得很温暖、很亲切。班里的同学也都很喜欢她,大家都叫她“小闫老师”。 记得一次体育课,我忽然觉得肚子很疼,同学便帮我跑去向班主任汇报,她连忙询问我的情况,看着她着急的表情,听着她关切的话语,我的疼痛仿佛缓解了许多,我咬着牙坚持着。但不争气的肚子却与我作对,疼痛又一阵阵袭来。眼看我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了,小闫老师立马背上我,带我到医院治疗。在等候的过程中,时间流动得慢极了,仿佛停止了一般,但疼痛似乎愈加加重,豆大的汗珠不停地从我额头上滴下来。这时小闫老师急得如热锅上蚂蚁团团转,她一边轻声安慰着我,一边用双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肚子,一边还尽量说些逗我开心的话语。当与她那关爱的目光相交的一刻,我看到了她的着急、她的心疼、她的不安,但她复杂的眼神却驱走了我那时的孤独和害怕,虽依旧疼痛难忍,我却感到十分的幸福! 珍重生命 初识昙花,令我为之震撼的,不是它萤雪洁白的美丽,亦不是于其转瞬即逝的惋惜…… 昙花盛开的过程,像似表演一支古色古香的舞蹈,和着江南小曲轻柔的节奏,她微微翘起花筒,继而缓缓舒展绛紫色的外衣,而后蓦地停顿片刻,似雨荷微露,欲说还休。忽然,音乐骤停,背影光聚焦,刹那间,一朵由20片花瓣组成的白色大花在万众瞩目之中轰然绽放!我不由感动,不知她比书上描写的惊艳多少倍!同伴也跟我一样,不禁“呀”地叫出声来,又旋即捂上嘴,生怕惊扰了这美丽纯洁的精灵。如若这里是天堂,定然不会发生之后的感伤,可毕竟不是,这里年华易老,美不常在,仅仅三个小时左右,昙花便在众目睽睽之下闭了花冠――它凋谢了!凋谢了?还是暂时的休眠?难道这就是生命的脆弱?!不不,一定不是!――与其说这是灿烂辉煌之后的香消玉殒,到不如说她从生命伊始就在拼命地与死神对抗,直至使出浑身解数,把至美至丽的因子播撒人间之后,功德圆满,方才回归天堂去了。 我想,昙花的生命固然短暂,但是因为她的珍重――她要竭尽全力向世人展现生命的光辉,体现生命的价值,终于才能撼动人们静默的心灵。面对生命,昙花也不过是浩瀚苍穹中最渺茫的一颗尘埃,她尚且如此,我们人类又当如何呢? 如果对于生命的热爱有多种方式,那么,我亦选择珍重。 生命不求瑰丽华美,唯愿高洁而坚韧,这是一种珍重。 君爱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不即不离,不卑不亢。风起时,芙蓉拔水,潋滟万丈而无穷;谈笑间,清芳俱逸,馨香千里而不休。君莫舞,凝神聆听,如闻其私语絮絮,又似细雨绵绵。风临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云渡清潭,云过而潭不留影。猛然间,炸雷惊风雨,晦明摇曳,待烟消云散,万物皆倾,却看碧波深处,一朵红莲尤立! 春天的故事 转瞬间严冬已逝,春天已悄悄地来到人间。春天,是美好的季节,是充满诗情的季节;春天,又意味着一个生机勃勃的开始。自古以来,诗人喜爱春天,赞美春天,是因为春天景色宜人,处处皆可入诗。漫步古诗百花园,只见咏春诗姹紫嫣红、争奇斗艳,令人目不暇接,随意采撷几朵,慢慢品读,不知不觉已陶醉其中。 “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浮瓦碧参差。有情芍药含春泪,无力蔷薇卧晓枝。”这是北宋诗人秦观的《春日》。这首诗写雨后春景。瞧,雨**院,晨雾薄笼,碧瓦晶莹,春光明媚;芍药带雨含泪,脉脉含情,蔷薇静卧枝蔓,娇艳妩媚。这里有近景有远景,有动有静,有情有姿,随意点染,参差错落。全诗运思绵密,描摹传神,自具一种清新、婉丽的韵味,十分惹人喜爱。 “朝来庭树有鸣禽,红绿扶春上远林。忽有好诗生眼底,安排句法已难寻。”这是宋代诗人陈与义的《春日》。这首诗写春天早晨之景。耳盈鸟语,目满青枝,绿红相扶,异馥诱人。诗人寥寥几笔,一幅春意欲滴的画面便展现在读者面前,然后,诗人索性止笔,不再描写春景,转而抒情。春意浓郁,灵感忽生,但诡谲的诗人却用“已难寻”的遁词来诱使读者自己去感受春意,这种虚实相生的方法,给读者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 “远目随天去,斜阳着树明。犬知何处吠?人在半山行。”这是南宋诗人杨万里的《春日》。这首诗写春天傍晚之景。斜阳披丛树,绿地与天接,犬欢叫,人晚归。这首诗自然贴切,常中见巧,平中见奇,将读者带进全景式的春之氛围,这里有春之境的美妙,有春之色的绚烂,有春之味的浓烈,有春之声的和悦,置身其间,人们会敞开胸襟,尽情欢歌。 “春水初生乳燕飞,黄蜂小尾扑花归。窗含远色通书幌,鱼拥香钩近石矶。”这是唐代诗人李贺的《南园》。南园的春天,生机勃勃,富有意趣。春水初生,乳燕始飞,蜂儿采花酿蜜,鱼儿拥钩觅食,这些都是极具春天特征的景物,而远景透过窗户直入书房,使人舒心惬意,欢欣不已。这首诗生动传神,清新流转,读来令人神清气逸。 生命如花 命是渺小的,就像大海中的一粒粒金黄的细沙;生命是伟大的,就像泰山上的一棵棵挺拔的苍松。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这个美好的东西,它很珍贵,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会遇到许许多多苦难。有人在苦难面前倒下了,也有人在根本不算苦难面前,轻易舍弃了自己的生命。 在一次讨论会上,一位着名的演说家迈着大步走上了讲台,手里高举着一张钞票。他面对会议室里的200个人,问:“有人要这20美元吗?”一只只手举了起来。他接着说:“我打算把这20美元送给你们中的一位,但在这之前,请准许我做一件事。”他说着将钞票揉成一团,然后问:“谁还要?”仍然有人举起手来。 他又说:“那么,假如我这样做又会怎么样呢?” 他把钞票扔到地上,又踏上一只脚,并且用脚踩它。然后他拾起钞票,钞票已变得又脏又皱。 “现在谁还要?”还是有人举起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了很深的感受,无论演说家如何对待那张钞票,人们还是想要它,因为它并没因为脏、皱而失去价值,它依旧值20美元。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无数次被失败或碰到的挫折击倒。但是,我们应该相信,我们的生命和这20美元一样,是永远都不会失去价值的,我们要把自己的生命当成无价之宝,永远地珍惜它。 在学校,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场景,走廊上,几位同学横冲直撞,根本不去顾及身边的同学;栏杆前,有同学踮起脚尖,甚至爬上栏杆,好奇地向下张望;楼梯上,一位同学不是走下楼,而是坐在扶手上滑了下去…… 每当看到这样的情景,我的心里就像有一只小兔子一样嘭嘭直跳。这些同学有没有想过这样的行为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呢?在走廊上飞奔的同学一旦相撞,往往鼻青脸肿、头破血流;栏杆上的同学一旦掉了下去,后果是可悲的;从扶手上往下滑,只要稍不注意,就会跌落,导致骨折、脑震荡……人的生命是脆弱的,生命一旦发生什么意外,会留下永远的伤痕;健全身体一旦失去,将永远无法挽回。 烟雨泰山 黄昏的山城被丝帛般的雨丝萦绕着,两个旅人来到泰山下,这似乎并不是一个适宜旅游的日子,但是一团传递着和平与团结的火焰带他们来到这里,让百里之外的他们,与烟雨朦胧中的泰山结下了一段不解之缘。 细雨丝丝,打湿了旅人的衣帽,却怎么也打不湿那颗火热的心。路的尽头是被雾气缠绕着翠翠的绿,一山的苍翠。我们像是闯进了一片绿色的海洋,风划过,波浪起伏,浪花向我们招手示意。这便是泰山。烟雨中的泰山不象烈日下那样的雄壮,倒也显得十分的可爱。 脚下的路便是天梯,顺着他,可以直冲九霄,漫步云端。正当我们摩拳擦掌成为万古豪杰时,电话突然响了,是妈妈,“明天有大到暴雨,山路滑,望速归”。这是来自家乡的母亲对游子的牵挂,母爱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令游子心里充满温暖。但是,既然来到山下,又岂能忍心半途而归?对于两个风华正茂的少年来说,这点风雨算的了什么? 我们两个成了朝拜者,怀着敬畏的心,向神圣走去,开始了心中的梦。 过了红门,山外的一切平泛的景象突然不见了,涌现出无数奇丽的山石和苍劲的古树,这红门仿佛是一道屏风,把世俗与聒噪拒之门外,而又不舍得把里面的宁静匀出一点,让外面长久的枯燥着,而独自享受丰美与奢华,而这丛丛簇簇的林木包容了我们身上尘世的喧嚣。林木融进了我们心里,我们的心也融进了树林。这时,自己便不是自己了,而成了一株草,消融在潇洒的绿中。 山路越走越长,宁静也越走越纯。心中不由赞叹山路修的巧妙。一级级被历史磨滑的石阶,已经熔化成为自然景物,悄悄地指向绝佳的风景。是无数远去的脚,是一代代像我们一样朝拜者的虔诚,把路基踩踏地那么殷实,让弯曲挥洒地那么自如。不知从哪儿蹦出一涧小溪,在岩石上欢快地溅,潺潺地流水声,洗去了我们的乏意,升华了我们的心灵。山,更加空灵,幽静。雨珠从树叶上滚落下来,把绿洒了一地。 小乌龟故事 我和小龟龟的故事今天只是个开始,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上演...... 小乌龟的故事(一)小乌龟的来历 有一天,我们在医院大门口买来一条小鱼,里面有空气和几颗彩石,我说:“多漂亮的小鱼啊!好可爱呀!”妈妈说:“的确是的。” 回到了家里袋子破了,我们赶紧把小鱼放在脸盆里,妈妈说:“小鱼放在脸盆里,不是办法啊!”爸爸说:“如果小鱼没氧气,没几天可以活的,我建议买氧气鱼缸加水过滤的那种。” 第二天早晨,我和妈妈一起在看鱼缸,看到了一个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小鱼缸,里面有水草、石头、沙土。真漂亮,我们还买了四种五颜六色的鱼,有红的、黄的、还有蓝的呢。 我们还买了小乌龟,真可爱。第三天,我们发现乌龟不见了,地上、水缸里都没有,我还以为乌龟变鸟龟飞走了呢,或者被鱼吃掉了,鱼变胖了呢。 希望它下次神奇的出现! (两回并一起) 小乌龟的故事(二)回龟(回归) 上次,从鱼缸逃出的那只龟,你还记得吗?我相信你一定记得,这篇日记就是关于那只龟而写的。 有一天,我们回到家里,发现一个绿色的东西躺在地板上,妈妈说:“你说那个东西是什么?”我说:“不知道,走近看看就知道了。”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乌龟!我和妈妈开心极了,也非常惊讶,爸爸猜测:“我猜,它饿了想从鱼缸里找点吃的,可是爬不上去。”妈妈补充说:“有可能它一开始就知道鱼缸在哪里。”“有可能它想念我们了。”我说。到了饭店,我们在讨论巴西龟碰到巴西龟会怎么样?我想:它们以为前面是一面镜子会东摸摸西摸摸的。 回到家里我做了一个甜美的梦。 小乌龟的故事(三)可爱的小乌龟 乌龟是两栖动物,非常可爱,乌龟有像人这么大的,还有像黄豆这么小的。还有淡水龟和海水龟两种,今天,我要给大家讲讲淡水龟小的这种。 军训记 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军训后悔十天,不军训后悔寒窗十年。 ——题记 秋天的太阳似乎比夏天时更加炽热,初修完毕的操场国旗飘扬,穿了几周军训服的我们终于是走上了被晒黑的不归路。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周三,是军训生活的第一天。 起床拉开窗帘,天还算不上蒙蒙亮,大抵只是黑暗,有些明亮的黑暗。今天起得比往常早些,穿上军训服戴上帽子,仿佛今天的我就是军人,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 出门时天空泛紫,北斗七星刚缩回被窝,补个回笼觉,街上车还稀少,来往的自行车也都和我一般,是一中的学子。与往日不同,校园里没有那么热闹,只有早晨的冷空气伴着高一的“新兵”。 到了操场便要举行开营仪式,虽然和电视上看的还是有很大差别,却一样的严肃庄重,冗长繁琐的演讲词从来都不会是重点,重点是接下来的十天我们将必须选择服从,就像来一道单选题,你只能选择一种答案,不同的是题目做了大不了成绩差,若不服从你便是一个不合格的一中学生。 话不多说,切入正题。军训正式打响了第一枪!我身为四连的一员,我倍感荣幸!这倒并不是因为教官是个一米八几的帅哥,也不是因为我们和七班所处于同一连队。而是因为我成为了连队的一份子,与众多同学在一起,接下来的日子若无晴空万里,我们也可以并肩享受风雨兼程。 起时没有什么琴瑟悠长,没有什么刀剑无眼,有的只是站在太阳下方,始终面向同一个方向,就那么站着。“不许乱动……那个第四列……打报告了吗?”军训才开始几分钟,我就对这个帅哥教官的好感消失殆尽。他没有微笑,没有一句多余的语言。始终用同一个腔调,告诉某个人不许乱动。从前跑步的时候,我超级想就那么站着。然而今天我发现站着也不是什么好差事。必须要身体前倾,昂首挺胸,下颚微收,只能说我站着并不累,但是脚心疼——钻心的疼。想趁教官不注意移动一下脚的位置,但是发现腿是僵的,一动就要撕裂了,简直度秒如年。 终于是熬过了军姿,于是稍息立正站好,我多想噼里啪啦地原地爆炸。明明体育课上学的超简单的动作搞得好像很复杂。教官教的动作也和以前学的截然不同,我觉得我可能以前上的都是假体育课,这一上午基本就是在重复,就像检修一个机器人之前,不断让它执行a,b,c指令。 一上午的时间也蛮快,开饭了。然而还是和我想的不太一样,到了食堂还得站着,看着香喷喷的午餐摆在我面前,我却不能动筷子,这绝对是世上最遥远的距离。统一指令下达即可入座吃饭,不许说话只许吃,这和木头人还是有些不同的。中国有句古语“食不言寝不语”,这是礼貌也很安全不至于噎着,但是我有些想不通,饭桌上不该交流感情的吗? 下午到校因为在班级中逗留导致不得不在草坪上奔跑,庆幸并没有迟到。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我初次意识到这话的真实性,身为军队的一份子,你必须有时间观念,有集体主义精神,完全服从领导的指令。训练项目和上午别无二致,只是感觉下午的太阳比上午的毒辣许多,没有防晒霜全靠帽子顶着的我表示这不算什么大事,我又不怕晒黑。可意志力是个神奇的东西,当你感觉累的时候,它似乎就会嘲笑你,然后怂恿你放弃。值得高兴的是,我坚持下了第一天。 将一生比作一张人民币,他有值得人兴奋地用途,也有会让人不安的悸动,更多的是辗转的折痕与破损,若无经历,无磨难,就像印钞机刚刚停止运行,不流通的人民币没有价值。 篮球 只见篮球在我双手间飞舞,留下了一道棕色的影子,一个转身,又向反方向一个急转弯,加速突破,“过了!”我高兴地说道,没错,我在和舅舅打篮球。 今天艳阳高照,又是一个好天气,我来到了舅舅家,和舅舅一起打篮球。舅舅说:“篮球是一项多人进攻性运动,以得分为主要目的,想要打好篮球,基本功一定要扎实,基本功不扎实,练再花哨的动作也没用。首先我们要练好控球,控球能力不行,你就会根本拿不到球。”于是,我开始苦练控球。 舅舅看我练的差不多了,开始教我第一种技巧——欧洲步,这是一种上篮技巧,可以有效地晃过敌人。在上篮的第一步要踩在防守队员的左侧,假装(真的)传给队友;第二步要踩在防守队员的右边,以便过掉防守队员,最后上篮。我练的第一次在第二步时重心不稳,摔了一个“狗啃泥”。舅舅说,由于我重心过高所以才会摔倒,第二次我重心压低了一点,果然很有用,轻轻松松的进了一个擦板球。 接着,舅舅又教了我一种技巧,叫跳步,这是一个投篮动作,可以让你防守队员之间形成一个空位作文https://Www.ZuoWEn8.Com/,以便投篮。首先,假装三步上篮,向前迈一步,然后往侧面一跳,两只脚落地,稳住身体后,马上起跳投篮,中间不能有间隔,否则就会犯规。第一次,我落地时没有稳住身体,投了一个“漂移两分”,经过我的一番练习后,我投了一个漂亮的跳步。 第三种技巧是拜佛过人,这是一种过人技巧,可以轻松得过人,首先,我们要将重心移到左腿上,防守队员如果没有转移重心就直接过掉他,如果他也转移了重心就继续转移,由于你是进攻方,掌握着主动权,他会比你慢一步转移重心,所以只要当他来不及转移重心就过掉他。这个动作比较简单,我一下就学会了。 第四个技巧也是最实用的一个,转身过人,这个动作有点像背打,只是加了转身,只见篮球在我双手间飞舞,留下了一道棕色的影子,一个转身,又向反方向一个急转弯,加速突破,“过了!”我高兴地说道,就这样,我把技巧都学会了,舅舅说这只是基础,想要真正打好篮球,这些是远远不够的,并说,下次回来要看我这些动作,我说了句好,然后我就回家了。 这真是快乐的一天啊! 中华第一位勇士 蒙恬(?—前210年),秦始皇时期的著名将领,被誉为“中华第一勇士”。汉族,祖籍齐国,山东人。传说他曾改良过毛笔,是祖国西北最早的开发者,也是古代开发宁夏第一人。 蒙恬的祖先是齐国人。他的祖父蒙骜从齐国来到秦国侍奉秦昭王,官至上卿。秦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蒙骜作为秦国将领,伐韩,取成皋、荥阳,建立三川郡(治所在今河南洛阳)。二年,蒙骜又一气攻取了37座城池。秦始皇三年(公元前244)蒙骜攻韩,夺取了13城。秦始皇五年,他又率军攻打魏,取得了20城,建立东郡。秦始皇七年(公元前240),蒙骜去世。 蒙骜的儿子叫蒙武,他也就是蒙恬的父亲。蒙恬曾学狱法为狱官,并负责掌管有关文件和狱讼档案。蒙恬还有一个弟弟叫蒙毅,后来官至上卿,是秦始皇的得力助手,成为了秦朝的重臣。兄弟二人一武一文,可谓好不了得。 秦始皇二十二年(公元前225),秦王派将军李信率兵20万攻打楚国,以蒙武为副将。李信攻平舆(今河南平舆县北),蒙武攻寝丘(今安徽临泉县),大败楚军。李信在攻破鄢(今河南鄢陵县)后,引兵向西与蒙武会师于城父邑(今河南宝丰县东),被楚军打败。 秦始皇二十三年(公元前224),蒙武以裨将随王翦领兵攻楚国,大败楚军,追至蕲南(今湖北蕲春西北),杀楚将项燕,得胜而归。秦始皇二十四年(公元前223),蒙武复出率兵攻打楚国,俘楚王负刍,平定楚地。二十五年(公元前222),蒙武率兵南征百越(今浙、闽、粤一带),越君投降,秦遂在此置会稽郡(治吴县,今江苏苏州市)。 在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大业中,蒙恬的祖父蒙骜、父亲蒙武,都是秦国著名的将领。为秦国攻城略地,出生入死,为秦国疆土的开拓,为始皇统一中国,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秦始皇对蒙氏家族非常信任器重。 大败齐军虎视匈奴 到了蒙恬这一代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秦始皇外出时,蒙恬的弟弟蒙毅陪同与始皇共乘一车,在朝时又侍从始皇的左右。蒙恬兄弟二人,一个负责对外军事,一个谋划国内政事,有忠信为国的美名。秦国的其他将相都不能与他兄弟二人争宠。 由此可见,蒙氏家族世代为将,战功显赫,到了蒙恬这一代更达到了事业的顶峰。公元前221年,蒙恬由于出身将门做了秦国的将军,于是率大军攻破齐都,实现了秦始皇梦寐以求的全国统一,秦始皇授给他内史的官职。其实,蒙恬在统一六国的战斗中虽然并没有立下赫赫战功,但却积累了足够的战争经验,他的才华也得到了秦始皇的认可。 说到蒙恬和匈奴的关系,好像就是上天注定的势不两立。蒙恬生活的年代,边境经常受到逐渐强大起来的匈奴的掠夺,秦政权受到威胁。而且,在秦尚未统一六国前,匈奴就常掠夺内地人民的牲畜、财产,与其相邻的燕、赵、秦等国更是深受其害。尤为严重的是,在秦征伐六国的最后阶段,匈奴乘机占领了河套地区,即所谓的“河南地”。 这给心怀忠君爱国抱负的蒙恬以很大的施展空间。在随后的河套战场上,这位中华第一勇士让匈奴尝尽屡战屡败的滋味。 降兵河套血战匈奴 战国末年,烽烟四起,秦国以一国之力,横扫中原六国,建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帝国。在中原混战的同时,中国的北方一直活跃着一个善于骑射凶悍无比的民族——匈奴,他们利用中原战乱之机,不断骚扰北方各国。在秦统一中原的同时,他们乘机跨过黄河,占领了河套以南的大片土地,直接威胁着秦都咸阳的安全,成为整个帝国最后的心腹之患。就在此时,秦始皇派出一名大将北击匈奴,这就是名将蒙恬。 公元前215年,秦始皇以蒙恬为帅,统领30万秦军北击匈奴。在黄河之滨,以步兵为主的秦军与匈奴骑兵展开了一场生死之战。蒙恬率领的军队以锐不可当的破竹之势,在黄河上游(今宁夏和内蒙古河套一带地区),击败匈奴各部大军,迫使匈奴望风而逃,远去大漠以北七百里。汉代贾谊就评价当时匈奴的状态说:“不敢南下而牧马。”蒙恬仅一战就将彪悍勇猛的匈奴重创,使其溃不成军,四处狼奔。匈奴几十年不敢进汉地,蒙恬功至高也。蒙恬统率重兵坐镇上郡(今陕西榆林市境内),为加强河套地区的防线,在河套黄河以北(今内蒙古乌拉山一带),筑亭障,修城堡,作为黄河防线前哨阵地。进过这次战斗,给北方带来了十几年安定的社会环境,为河套地区的开发创造了条件。蒙恬勇敢作战、出奇制胜、击败匈奴的大战,是他一生征战的最大的一次战绩,人们称赞他是“中华第一勇士”。 独步沙场破不败神话 大一统的中国刚刚缔造的时候,蒙恬没有机会去享受一个开国功臣应得的荣华,而是肩负着更艰巨的使命——北定匈奴。公元前221年,蒙恬率大军攻破齐都,实现了秦始皇梦寐以求的全国统一。正当咸阳城里欢庆胜利的时候,秦国北部边境传来匈奴频繁骚扰并大举南侵的消息。匈奴军队杀人放火,抢劫牲畜财物,边疆人民苦不堪言。这时,秦国刚刚统一,人心思定,军民厌战。蒙恬不顾连年征战的辛劳,接受命令“北逐戎狄”,收复河套一带。 面对匈奴的挑衅,秦始皇选择了蒙恬领兵出征。这里的原因大概有二:其一,青年时代的蒙恬长年在北方边境守卫,对匈奴的战法极其熟悉,这是那些长年征战中原的老将们所不能比的。其二,蒙恬是秦军里最富有进攻精神和野战能力的将领,秦朝其他将领打的多是中原地区的攻坚战,对于塞北草原上与匈奴的野战并无多少经验。 公元前215年,蒙恬率领30万能征善战的大军,日夜兼程赶赴边关。扎下大营后,他一边派人侦察敌情,一边亲自翻山越岭察看地形。第一次交战,就杀得匈奴人仰马翻,溃散草原。公元前214年的春天,又爆发了最具决定性的战争。蒙恬跟匈奴人在黄河以北,进行了几场战争,匈奴主力受重创。最后匈奴人被彻底打败,向无限的北边逃窜。史书上记载:匈奴人向北(逃窜)七百多余里。 蒙恬并没有辜负众望,一战定河套,打得匈奴魂飞魄散。贾谊也曾形容说“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这正是对河套战役功业的称赞。后来中原再次大乱时,匈奴却不敢深入汉境,这不能不说与此战有很大关系。 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蒙恬被封为将军,攻齐,因破齐有功被拜为内史(秦朝京城的最高行政长官),其弟蒙毅也位至上卿。蒙氏兄弟深得秦始皇的尊宠,蒙恬担任外事,蒙毅常为内谋,当时号称“忠信”。其他诸将都不敢与他们争宠。 秦统一六国后,蒙恬奉命率三十万大军北击匈奴。收复河南地(今内蒙古河套南伊克昭盟一带),自榆中(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以北)至阴山,设三十四县。又渡过黄河,占据阳山,迁徙人民充实边县。其后修筑西起陇西的临洮(今甘肃岷县),东至辽东(今辽宁境内)的万里长城,把原燕、赵、秦长城连为一体。长城利用地形,籍着天险,设制要塞,有力的遏制了匈奴的南进。后受遣为秦始皇巡游天下开直道,从九原郡(今内蒙包头市西南)直达甘泉宫,截断山脉,填塞深谷,全长一千八百里,可惜没有修竣完工。蒙恬征战北疆十多年,威振匈奴。 人箭合——战定乾坤 经此一役后,当时的秦军再无敌手,蒙恬也一跃成为秦帝国最为出色的将领。但是蒙恬载于史册的并不仅仅是一个将帅之材,他的许多才能都是当时其他的将领所难以比拟的。蒙恬的这种才华,事实上在整个秦国是首屈一指,没有人能赶得上他,甚至秦国的丞相李斯也自叹:“蒙恬将军在很多方面都远远超过我。” 从纯军事的角度来分析这场战役,我们相信那一定是与汉朝反击匈奴不同的一种战法。因为秦朝并没有汉朝那样多的战马,骑兵的数量远远少于汉朝。这就注定了秦国的攻击还是以步骑和战车相结合的战法为主的。《史记》中曾记载:秦以战车开路,箭矢如蝗,步骑大军随后掩杀,匈奴大溃。可见这是一种以重装战车为主的战法。 秦在战役中有一个最核心的武器,就是弩。弩当时是中原人所特有的武器,匈奴人是没有弩的。因为弩事实上是代表着当时军事气数的高峰,秦的重装战车体型高大,上载各式弩箭,发射起来密集如雨,电影《英雄》已清楚的再现了这一过程。其效果就如今天的坦克,单一兵种的匈奴又怎能不大溃。 汉朝反击匈奴打了20年,通过倾国之力的漠北会战才解除了匈奴的威胁。而秦国只经此一战,就将匈奴重创。当然两者也不可同等而论,秦时的匈奴控制区域只有汉朝时三分之一大,实力也比伊稚邪时代弱小得多。 另一个取胜匈奴的重要原因就是蒙恬的个人军事指挥才能。从蒙恬个人角度来说,他出生在将门,从小就受到了忠君爱国思想的浓厚熏陶。再加上他祖父、父亲都是秦国将军,为国效忠和带兵打仗是家常便饭。因此,他在思想上就已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的安危紧紧的绑在了一起。为自己的人生目标而战,这样的精神和力量是可想而知的。 此外,他在驻守边防的时候对匈奴的战法极其熟悉,并专门针对匈奴研究出了对付他们的战术方法。这些都为他一战定乾坤,使“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抱怨”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这里还要表述这期间发生的一段插曲,正是这段插曲使赵高集团更坚定了要谋害蒙恬将军的决心。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为了巩固其政治统治,施行严酷的暴政。一场天下读书人的灾难席卷中华大地。秦始皇大举焚书坑儒,他的长子扶苏竭力阻止,秦始皇非但不听,反而把他贬到边关,让他监督蒙恬守卫边疆。 从此,扶苏和蒙恬就结下了不解之缘。扶苏初到边关,甚为苦闷,蒙恬劝告他说,既来之则安之,守边也很重要。扶苏感到蒙恬待他诚恳热心,便安下心来协助蒙恬训练军队。两人甚是投机,便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这为蒙恬的含冤而死埋下了伏笔。 勇士壮哉感天动地 有人说一个历史的瞬间,也许就能改变整个历史发展的轨迹。那么一个古代名将的死会改变什么呢?蒙恬作为秦帝国著名的战将,在他的有生之年,不仅在战场上帮助帝国完成了统一大业,彻底打败了不断骚扰中原的匈奴,而且在他的主持下,修建了现今我们眼中的万里长城,开辟了当时规模空前的秦直道。 这样一个功勋卓越、才华出众的战将,却没有想到,在他的背后一直隐藏着一个与他对立的集团,在秦始皇病死后,蒙恬在他们的阴谋策划下无辜惨死。这个集团篡夺了秦帝国的政权,也改写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 唐朝皇帝唐太宗,于贞观某日对臣僚说:“朕欲上比尧舜,不使冤案现于本朝。各位不妨说说,古代哪一将相死得最冤?”当时在场的有丞相房玄龄、谏议大夫魏徵等人,或答“白起”(战国时秦将);或说“伍子胥”(春秋时吴将)。听罢臣僚们的议论,太宗摇摇头说:“朕观最冤的是蒙恬。” 以险制塞精修秦道 在蒙恬打败匈奴,拒敌千里之后,他带兵继续坚守边陲。蒙恬又根据“用险制塞”以城墙来制骑兵的战术,调动几十万军队和百姓筑长城,把战国时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防护城墙连接起来,并重新加以整修和加固。 建起了西起临洮,东到辽东的长达五千多公里的万里长城,用来保卫北方农业区域,免遭游牧匈奴骑兵的侵袭。蒙恬在修筑万里长城的壮举中,起了主要的作用,这延绵万余里的长城给后人留下了巨大的文化瑰宝。 同时,蒙恬沿黄河河套一带设置了44个县,统属九原郡。还建立了一套治理边防的行政机构。又于公元前211年,发遣三万多名罪犯到兆河、榆中一带垦殖,发展经济,加强军事后备力量。这些措施对于边防的加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另外,蒙恬又派人马,从秦国都城咸阳到九原,修筑了宽阔的直道,克服了九原交通闭塞的困境。这不但加强了北方各族人民经济、文化的交流和融合,更重要的是对于调动军队,运送粮草器械物资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风风雨雨、烈日寒霜,蒙恬将军驻守九郡十余年,威震匈奴,受到始皇的推崇和信任。 蒙恬造笔 传说在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他都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秦王。 当时,人们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一天,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心中不由来了灵感。 他立刻剪下一些兔尾毛,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蒙恬又试了几次,效果还是不行,于是随手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有一天,他无意中看见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捡起来后,他发现湿漉漉的兔毛变得更白了。 他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非常“听话”,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变得柔顺起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第一支毛笔。 小人篡权千古叹惋 蒙恬不仅打仗能够显示出他英勇威武的大将气概和不一般的战略、战术指挥才能,而且在治理边塞和巩固国防等方面也是一把好手。可英雄背后往往都隐藏着各色的小人,致使很多英雄经常不是战死在沙场,而是饮恨不能善终。蒙恬的死可以说是带着悲壮、无奈与叹惋。 蒙恬的弟弟,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蒙毅,他深受秦始皇宠信,位至上卿(高级执政官)。蒙毅法治严明,从不偏护权贵,满朝文武,无人敢与争锋。某日,内侍赵高犯有大罪,蒙毅依法判其死罪,却被秦始皇给赦免了。从此时起,蒙氏兄弟便成了赵高的心病。 公元前210年冬,秦始皇赵政游会稽途中患病,派身边的蒙毅去祭祀山川祈福,不久秦始皇在沙丘病死,死讯被封锁。中车府令赵高想立公子胡亥,于是就同丞相李斯、公子胡亥暗中谋划政变,立胡亥为太子。因早先赵高犯法,蒙毅受命公正执法,引起赵高对蒙氏的怨恨,因此,黑手就首先伸向了蒙氏。 秦始皇死后,赵高担心扶苏继位,蒙恬得到重用,对自己不利,就扣住遗诏不发,与胡亥密谋篡夺帝位。他又威逼利诱,迫使李斯和他们合谋,假造遗诏。“遗诏”指责扶苏在外不能立功,反而怨恨父皇,便遣使者以捏造的罪名赐公子扶苏、蒙恬死。扶苏自杀,蒙恬内心疑虑,请求复诉。 使者把蒙恬交给了官吏,派李斯等人来代替蒙恬掌兵,囚禁蒙恬于阳周。胡亥杀死扶苏后,便想释放蒙恬。但赵高深恐蒙氏再次贵宠用事,对己不利,执意要消灭蒙氏。便散布在立太子问题上,蒙毅曾在始皇面前毁谤胡亥,胡亥于是囚禁并杀死了蒙毅,又派人前往阳周去杀蒙恬。 使者对蒙恬说:“你罪过太多,况且蒙毅当死,连坐于你。”蒙恬说绥德蒙恬墓:“自我先人直到子孙,为秦国出生入死已有三代。我统领着30万大军,虽然身遭囚禁,可我的势力足以背叛。但我知道,我应守义而死。我之所以这样做是不敢辱没先人的教诲,不敢忘记先主的恩情。” 使者说:“我只是受诏来处死你,不敢把将军的话传报皇上。”蒙恬长叹道:“我怎么得罪了上天?竟无罪而被处死?”沉默良久又说:“我的罪过本该受死,起临洮,到辽东筑长城,挖沟渠一万余里,这其间不可能没挖断地脉,这便是我的罪过呀!”于是吞药自杀。 错爱 张华是本市的一个在校大学生,他成绩优异爱好广泛,喜欢运动和结交朋友。不过他俊朗的外表下,却有着很多一般人都够不到的心酸经历。不过,他已经快熬出头了。还有不到一个月,他就要从学校毕业走向工作了。 他今天兴致勃勃的带着女朋友逛街,他的毕业论文早在布置的当月就写好了。当然不是他瞬间写完的,他从踏进这个大学开始就在思考论文,以至于布置当天他就开始拟定大纲,不断的修改,这几万字的毕业论文,在他准备面前似乎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他搂着女朋友在街上闲逛,可是这女人虽然姿色很好,但和长有外表俊朗的张华在一起时,却觉得是那样的不和谐。 张华站在一间首饰店前面看着他的女朋友,深情的说道:“我们都认识一个多月了,我认为是时候送你一件礼物!” 那女人听后似乎很开心。 进去之后,张华给这个女人选了一个银质的耳环。虽然不算贵重,但他的心意却满满的注入那不算沉重的耳环内。 “我……好看吗?”女人一张嘴就有种让人想吐的冲动,因为她那光鲜热辣的外表下,却有着这么衰老的声音,这声音和她的衣着显得一点都不符合。 “嗯,好看!”张华付了钱,他总是这样做,每次和女朋友分手之前他都会这么做。本来嘛,女朋友这种东西只不过就是玩具罢了,况且她们根本就不配和自己深度交往,只配做那种“深入浅出”式的交往。 之后,他们走进首饰店对面的宾馆中,女人依偎在张华的怀中说:“咱们以后结婚好吗?不想再和那个糟老头在一起了,只有你我就足够了!” “傻瓜,我不在乎!只要能在一起,开心就可以了,彼此有个念想!”张华推了一下眼前的眼镜框,然后低头亲了她的额头一口。 突然,他发现这个女人有所不同,不过在熟肉面前,他就忽略了这一点不同寻常。 鱼水之欢后,张华躺在床上抽着烟,而女人去到浴室洗澡。 忽然,浴室的水声戛然而止。 “你洗好了吗?”张华坐在床上伸着脑袋朝浴室中张望。 当然,他看不见里面的景物,因为浴室是一块毛玻璃组成的,里面传来拧手巾的声音:“洗好了,要不要我也帮你洗?” 女人的声音突然变了,冷冷的就像是咬牙切齿的说话似的。 “那好!”他朝着浴室走去。 他缓缓的拉开了门,门里站着一个女人,一个他自己没有见过,却似曾相识的女人。 女人身上的水珠似乎被擦干净了,脸上的粉底被擦去了,那是一张褶皱的,像似被火烧过后又长出新肉的脸。 张华见后吓了一大跳,他想叫,可是嗓子却没有如他预期那般叫出声,而是干巴巴的发出低沉的“呃…呃…呃~”一连串的呃声。 她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把水果刀,“噗!”的一声捅进了他的心脏,来了一个透心凉,刀从后背透出,血喷的到处都是,血腥味瞬间弥漫整间包房! …… 张华双眼猛然的张开,无神的盯着天花板,上面挂着一个节能灯,灯光非常微弱,在狭小的房间里释放自己的光与热。 他擦着额头上的汗珠,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做这种梦了。 “呼…呼…呼~”他两短一长的呼吸着,眼前模糊的景物逐渐的清晰明了。 “呦,你又做噩梦了?”张华同寝室的一个哥们似乎在幸灾乐祸,一脸的笑堆在上面,看起来非常的恶心,就像是遗像上的笑容一样。【星火作文网 www.easyzw.com】 “少说风凉话!”张华睡在上铺,他趴在床上伸出头来,就看见一脸堆笑满脸褶子的死胖子——李凌。 “这灯怎么这么暗?”他边说话,边脱去上衣。 “宿管阿姨她说…” 李凌捏着鼻子有模有样的,学着王阿姨的声音:“你们这些小鬼,天天的抽好烟买苹果的,这点电费你们都交不起?” 睡在张华下铺的欧阳启明笑的合不拢嘴,受不了一个劲拍着床铺,“我来给你学学,李凌当时是个什么表现啊!” 他穿个裤衩拉着死胖子的胳膊:“阿姨——” 张华把脱下来的湿漉漉衣服扔给李凌:“你们两就别耍活宝了!我又没兴趣听,这周李凌洗衣服!” “啊,哈哈哈!” 欧阳启明和李凌似乎都没听见他说的话,继续表演着:“我说你就给我摸摸嘛,你那么丰满!” “讨厌呐,你想怎么个摸法?”李凌拽着两个比苍老师还大的胸说道。 “现在就摸!”欧阳启明说道。 “讨厌呐…”李凌晃着胸口的两块肉动来动去的。 “张华,你也来摸李凌的胸!”欧阳启明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见张华紧绷着身体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是摆在橱窗里的人体模特,俩人顿时就愣住了。 这时,睡在欧阳对面的四眼被吵醒了:“你丫的烦不烦啊,老子昨天看了一宿的小说!” 而就这一句话,却把刚才僵硬的张华吓的机灵了一下。 “他又犯病了?”四眼带上眼镜。 “别管他,咱们说咱们的!”欧阳启明见事态不对,就打了个岔。 张华拖沓一双拖鞋走进浴室,打开蓬头任由冷水浇灌本已吓的冰凉的身体,他焦躁的张着嘴睁着眼睛,任由水在自己的眼睛里流淌,在梦里刺入胸口的刀子是那样的疼痛,那样的真实,相比这疼痛,他对于那三个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们的感觉,根本就不屑一顾。 张华是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自己的母亲因为受不了被毒打而提出离婚。从此他们父子两相依为命,一直到现在读大学,父亲一直没有打过他,就连他和继母**的事情都既往不咎,反想而把那个女人给休了。 他喜欢女人,喜欢各种各样的女人,尤其是老女人,就像当初和他年少时妈妈年纪一般大的老女人,好听点就是在小学校门口接送孩子放学的成熟少妇。 而最近的噩梦,都是和他交往过的“女朋友”有关,虽然每一次的女主角都不同,但是结局都是一样的,即使他知道这个梦将会发生什么,他也会一如既往的做着复读机的工作。 他喜欢那些少妇身上的味道,那味道就和他妈妈一模一样。每次在翻海倒江的时候,他都想着在自己身上的是妈妈,是他日思夜想的妈妈,是他每一日都想的妈妈。而他也恨死了那个抛弃他们父子的妈妈,和跟有钱人在一起私奔的——妈妈。 他拧上了水龙头开关,血红的双眼死死盯着镜子中的自己,盯着额头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的伤疤。 他猛的叹了口气走出浴室,表情和以往一样的轻松。 四眼见他出来担心的问:“要不,你一会别去听讲了,去医院看看吧!” “不了,没事!”他穿上跑鞋冲出宿舍楼。 路过宿舍管理员办公室的时候、他尴尬的扭头就跑,双脚一前一后踏进操场,就在上面跑了20圈。 好几个学妹都为他着迷,但是他却无动于衷,那些妹子们都为其所谓的耍帅着迷,她们完全不知道这个阳光那男孩,不喜欢既年轻又含苞待放的女孩。 当然他跑步也并不是耍帅,而是用运动来强壮自己。那些少妇可不是轻易就能应付过去的,今天他将要面对一个四十岁的女人。 他不知道那个噩梦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成真,或许噩梦根本就没可能成真。 他去教室报道之后从后门溜出去了,想想大学生很多人都这么做过吧?而且屡试不爽。 他毕竟太累了,不是因为自己没头没脑的跑步,而是因为自己对那个梦的恐惧。自从前几天遇见的那个妇人,和他妈妈是那么的像——那么深邃、那么性感、那么恶心。 人们往往会在小时候,被一件小小的事情所改变,张华就是这么一个人。 小时候,因为看见自己的母亲和别人偷情,而喜欢上了自己的母亲,当然他不知道那时候的感觉叫爱,而在道德伦理上有个词叫**, 从母亲走了以后,他就开始步入青春期,对那种事非常向往,他不知道那种事可以改变自己。于是为自己的终生埋下隐患。 他开始结交狐朋狗友,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把学习落下。 因为他知道,妈妈曾经对他说过:“儿子你要是上了北大,我一定会回来看你你的!” 她伸出小拇指和自己的儿子打勾勾:“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骗人是小狗!” “骗人?”他冷哼一声,自己都要毕业了你和我说这个。 他虽然学习优异却品行败坏,注定遗憾终生…… 那天,他遇上一个女人,身材不算很好,但他自己却很注意这个女人,因为她长得就像是他母亲十六年以后的样子;那双眸子被灯光照的非常清澈,就像是澈泉一眼。 张华一直注意她,直到女人坐在吧台前喝酒,喝了有三杯白兰地,这酒后劲很大。 “一个人?”他说话的时候,这个女人就已经昏昏沉沉的了。 女人大着舌头说道:“嗯,一个人!” “看起来,你很伤感?发生什么事了?”他说话间,就朝着女人的身旁边坐过去。 女人端起手中第四杯白兰地,说道:“我要和老公离婚可是他不同意,我想回去看看我的儿子,他因该长得和你一样大了吧!” 她虽然嘴气弥漫但是却还看的清事物,正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呵呵!”他很反感那些女人说自己长得和自己像儿子,而到了床上却说自己是老公。 “我真的很后悔,当初抛弃他们……” 话刚出口,女人马上改口:“抛弃他!” “抛弃自己的孩子还想回去,真是无耻!”他骂了女人一句。这是他第一次骂人,骂女人,骂和自己妈妈神似的女人。 他脸抽搐了一下,似乎他说的不是真正想说的。 “那你快点回去先看自己的儿子!”他差点把这个女人当做自己的母亲。 这个女人笑了笑,“谢谢!” 偷情,有的因为钱,有的因为寂寞,有的却因为一句话的投机。 女人和他开了房间,激情似乎因为他踏入门后变得越来越淡,他躺在女人的腿上看着女人的脸,仿佛就像是小时候一样,似乎自己只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结交过各种女人,给他这种感觉的是他的第一次,也许就是最后一次了。 他和女人在床上上翻云入海大战三回合而不倒,他累的呼呼大汗,就像是跑了一场马拉松,对他而言只是个小菜,而女人却不行了。 他只好就此作罢… 午夜,他看着窗外旁边的女人似乎睡着了。他喜欢看午夜的天,最喜欢破晓之前似白非白的天空,以及天上的月亮。 多少年来,这个月亮伴着他走出阴霾——那个杀死他的父亲,逼走妈妈的人。 他准备睡觉,可是却看见那女人的脖子靠近胸部的方向有一颗黑色的肉痣。 那个黑痣是他妈妈的,之前因为喝酒后眼花没注意到,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他懵了,他第一次感觉到害怕,手中的军工刀被他下意识的弹起,那把最锋利的切割刀“噗嗤”一声,没有停顿一下刺入了她的心脏。 那个就连名字都没有对他说的女人,就这样毫无反抗的死了;血流了一小滩在床单上,他没有做处理,连胸口的刀都没有拔下来。 女人带了个行李箱,他把行李中的衣服扔近黑色的垃圾袋,下意识的把女人装进了行李中,下意识的把垃圾袋背在身后。 宾馆的老太睡着了,他偷偷的付了钱。 他带着大包小箱子朝着郊区走去,当路过汽车维修店的时候,他买了一桶汽油…… 他躺在床上忽然感觉自己的头皮炸了,那个女人之后的事情他都记不得了,他似乎把所有的东西都给烧了,一点都不剩;他索性不想了,懒得想那么多。 他穿上衣服出门了,他打算这次以后再也不接受这些女性了,他要像别的大小伙子一样活在当下阳光之下。 他和女人在床上****,似乎只有在这时候,才可以把自己的思绪打开,那句:“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骗人是小狗!” 他麻木了,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麻木,他知道这个是不好的。 他停下了,身体下的女人狐疑的问道,“怎么了?” “没事…”他麻木了没啥感觉可言,咚咚咚,地动山摇,这场恶战打了有一个多小时。妇人满足的起身洗澡,这个女人似乎非常爱干净。 水流涓涓,蓬头中的热水撒在女人的脸上,身上,张华站在旁边帮她擦背。 似乎很和谐,也很麻木,逐渐的他困了睡着了。 女人站在那里,用手推嚷着:“张华,小华你醒醒!” 张华迷迷糊糊的醒来,只见一个黑点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如同黄鹂鸣叫,悦耳的声音钻进了他的耳朵里。 之后,就见一把插在白色乳峰上的瑞士军工刀。 血稀稀拉拉的流下来,就像是旁边蓬头上朝下流淌的一连串水珠。 他死死的盯着面前的脸,那张皱皱巴巴的脸。 张华想起来了:自己杀的人是他亲身母亲,他把尸体拖到了荒郊,正准备把尸体连同行李与衣服火葬的时候,女人的挎包手机响了。 是一条短信,上面有150多条的未接电话,最让他吃惊的是短信的内容: 小慧,既然你一意孤行想回到那个男人和儿子张华的身边吧,我想通了我也不阻拦,咱们协议离婚吧,我们的女儿你可以随时来看,什么时候想离婚就回来找我,我随时等着你! ——老公 2013年01月07日 4:39分 他的头当时就炸了,但是他不甘心,不相信这个女人就是她的妈妈。 他颤抖的拿出衣服中的相册,翻开第一页他眼睛湿润了,照片上一个年轻的女子抱着一个婴儿,女子正是张华的妈妈。 他急躁的翻着相册,没有心思看,他看见那个女人和自己小时候的合照。 他哭了,第一次哭!第一次在父母离婚之后哭,他就连别人说他没有妈妈爱他都不哭。 他开始撕着相册,手在颤抖,鼻涕也流出来了,最后他手中还剩下一张自己的黑白照,上面充满了水渍。 他在脑海中想到一幕,一个女人在床上抱着这个照片哭。 泪水已经让这张照片上的自己模糊,他顿时觉得口感舌燥,嘶哑的叫了一声:“妈妈!” 那张照片被他塞进口袋中,他把地上的照片一个一个扔在那女人的身上。 汽油浇灌,点火… 原本似乎是鱼肚白的天,似乎是被感染一样在火光的衬托下变成橘红色,朝阳来了,不代表着勃勃的生机,它代表着死亡。 他跪在火堆前,磕了三个响头,头破。 然后,他跌跌撞撞的上了一辆夜班回家的出租车。 他忘记把自己膝盖下面的照片扔进火堆… “妈妈——我错了,我对不起你!”他沙哑的叫着,女人低头看着他。 世界上有一种爱,那叫做母爱,她是伟大的,不管儿子犯了什么错,她都会包容下去。 那个胸口插着军工刀的女人走了,准确的说是消失了。 外面还是午夜,翻着鱼肚白,他把自己杀害母亲并焚尸的事情写在了纸上。然后他穿起来时的衣服,站在窗口,纵身一跃…… 他的耳边,风在不停的吹着,似乎停不下来。他头脑中不断的浮现出自己和妈妈最后见面的情景,有激情也有少有的母爱。 他的头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头就像西瓜摔落一样炸开。 房间在8层的801室,头接触地面之后就没有了;血溅了起来,飞向空中,点红了天空,朝阳又一次代表着死亡。 警方来到现场后,看见了张华写的纸条。不过,当警察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张华来时身边没有一个人,却像是在和有其他人一样,对着空气拦腰抱着有说有笑。 张华的妈妈——马小慧的尸体一小时后在近郊找到,尸体已经烧成肉干了。 而在现场发现了一个照片,照片证实死者正是马小慧。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张华有着比较严重的精神疾病。虽然平时很正常,但发疯时谁都不敢和他搭话,因为他头脑不错,所以北大才破格保留他的学籍,让他在学校继续就读下去。 而他写的毕业论文却用《恋母》为题,上面写着自己在校内校外和那些女人翻江倒海的感受。 他还特意写出了自己的母亲离婚了,和一个叫做李志强的男人私奔了。 之后,此案被作为精神病人杀人的典范,记录在案。 如果,马小慧和李志强偷情能够背着点孩子! 如果,她没有出墙! 如果,她没有侮辱丈夫没用! 如果,张华回家晚一点! 或许这些事情都不会发生,或许……根本就没有或许! 重阳记事 秋高气爽,今天又是一个好日子——九九重阳节。古人王维在诗中写道:”每逢佳节倍思亲 ——《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这句古话一直被人们流传至今。 天还蒙蒙亮,我就和爸爸妈妈带着香香甜甜的桂花糕去看望爷爷奶奶。 刚刚踏进小区的栅栏,就听见一声又一声的高昂声音传进我的耳膜里。“是奶奶!”我尖叫道,连忙往声音传出的方向跑去。 在一个广场上,一名女士穿着民族服,高高兴兴地唱着高昂的歌曲,脸上细细长长的皱纹映在了额头上。那就是我的奶奶,我穿过围着看戏的人群,在人群中探出了个小脑袋等待着奶奶表演结束。 终于结束了,我跑了上去,抱着奶奶。她一时还未反应过来,低下头看了我一眼,粗糙的节满茧子的手抚摸着我的脑袋。我抬头看着奶奶,尖锐地眼睛似乎发现了什么,却又不太了解。 奶奶把我和爸爸妈妈们一起带到了家里。见了爷爷,快到吃饭的时间了,他用慈祥的语气问我:“清清,吃什么呀!”我犹豫了一会儿,想到爷爷奶奶最爱吃饺子,于是说:“爷爷,奶奶今天我来做饭吧!吃饺子!”他们笑了笑:“嗯,好啊!清清长大了!”奶奶又说:“我和你一起做,免得你做地没人敢吃!” 我来到了厨房,奶奶帮我把拿出来一块前几天已经揉好了的面,将活好的面扯成一块块的,然后就开始擀(gǎn)皮,而我就开始洗菜准备做馅料的材料。只见奶奶拿着擀面杖,左一下,右一下地擀着面,一个个又薄又圆的饺子皮就出来了!我目瞪口呆,简直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我也不紧不慢地拿出一块猪肉,用刀按照劳技老师教的方法把大块的猪肉切成了肉丝。再把大白菜,青菜,胡罗卜,玉米等都切成很小一块,放在铁盆里拌均匀了。 不一会皮都擀好了,我也做好了菜。我们两个开始包饺子啦。包饺子可是个有讲究的活,吃起来容易但包起来却是很难的。因为我不太会包饺子,于是她先给我做了一个示范。她一边包,一边对我说:“首先要做馅料,馅料的分量要拿捏准确,芝麻多少韭菜多少比例都要分清。然后就将馅料勺起一勺放进擀好的皮里面,对折起皮,握住饺子,将饺子的边捏成花纹状,饺子就包好了。”我按照奶奶的样子,鹦鹉学舌地包着,就这样一盘还算像样的样的饺子就完成了! 到了12:00爸爸,妈妈,爷爷和我都做在了餐桌上,奶奶从厨房里端出来一盘饺子,香飘十里。我们都急不可待,跃跃欲试,都想尝到这美味可口的饺子。我夹起一块,蘸上奶奶精心调好的调料,这调料的香,皮的嫩,玉米的脆,肉的……全浓成一个味,这就像是吃鲜桃一般!这都是我和奶奶的劳动结晶啊! 在离别时,奶奶和爷爷恋恋不舍地说:“清清长来看我们吧!” 这次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包饺子,也是我第一次给爷爷奶奶做饭。这是敬老,爱老,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传统美德,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让我们一起关爱我们的长辈吧!又如李商隐所说的:“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一起把这个世界变得更好吧! 木把恩仇 1、良苦用心 这年春夏之交时,有个姓周名文龙的小青年从山东千里迢迢来到长白山下,要找在这一带领头干活的“大把头”老武。周文龙在各个村屯转悠了几个月,打听了成百上千个伐木工人,一直到秋风起黄叶落时,才有了老武的消息。 这天,周文龙背着行囊赶往二道坎子。在进屯子的路上,看见一架板车翻倒在路边,上面的木柴散落一地。一个佝偻着腰的独臂老汉正试图把车翻过来,可累得气喘吁吁也没能成功。周文龙急忙大步上前,说:“大叔,我来帮您。”说罢,双膀微一用力,便把沉重的木架车翻转过来。 老汉叹道:“没了条胳膊,没想到就成了废人,要是在以前,连车带柴禾我扛都能扛回去。”他顿了顿,问,“小兄弟,听你口音是山东来的?” 周文龙答道:“老家活不下去,到关外来讨口饭吃。大叔怎么称呼?” 老汉说他叫老帮子,是本地人,几年前上山伐木弄断了一条胳膊,再也吃不了开山伐木这碗饭,只能靠打点零工度日。说话间两人装好木柴,拉着车进了屯子,周文龙诚恳地说:“大叔,我想上山当木把挣钱,您有相熟的大把头吗?能不能帮我介绍一下?” “你也想当木把?你知不知道当木把能累死人?”老帮子有些惊讶地上下打量着周文龙,问道,“你这小身板长成了吗?今年还不到十八吧?” 周文龙今年才满十七岁,可他撒谎说:“我只是长得面嫩,其实我都二十岁了。大叔,别看我岁数不大,可我能吃苦,也有使不完的力气,到了山上,肯定不给您老丢人。” 老帮子说:“这一季的山场子活已经开始了,各木帮早招满了人。按说你这事难办,可你这孩子实诚,刚才你帮了我,说什么我也得帮你一把。咱山上的大把头老武,跟我老帮子有点交情,你这事儿包我身上了。” 周文龙一听,连忙说:“大叔肯介绍我上山赚钱,我请大叔喝两口,感谢大叔帮忙。” 老帮子也不客气,进了一家小饭馆,简单要了点酒肉,两人便边喝边聊起来。周文龙说:“大叔,等我上山后,就在大把头老武手底下干活了,老武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老帮子说:“这家伙干了一辈子山场子活儿,对山上的弯弯绕绕门儿清,人也还行,跟他干活吃不了亏。不过大把头没几个脾气好的,你一个刚上山的小生子,小心点别得罪他。” “咱上山图的是干活儿挣钱,哪敢得罪人家大把头?”周文龙给老帮子倒满酒,问,“老武这名有点儿熟,好像听谁说过,说这人不怎么仗义,有这事吗?” 老帮子奇怪地问:“你听谁说的?” 周文龙说:“也是在饭馆里喝酒的时候,听几个人闲聊说的,说有人得罪了他,他就使坏,让树砸死了那人。” 老帮子感慨地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这事我没亲眼看见,不敢瞎说。我跟老武认识十多年,这家伙有心机有手段,也有义气有良心,大伙都挺服他,可前提是你别起刺别捣乱,否则他绝对翻脸不认人。” 就在这时,饭馆门被猛地推开,一个大汉横着膀子走进来。只见他胸宽背厚,满脸横肉,硕大的脑袋上一根头发都没有,一副凶恶相。大汉见了老帮子,咧嘴笑道:“你这个老帮子,今天怎么有钱喝酒了?” 老帮子脸色木然地过了好一会儿,才站起身来强笑着说:“秃爷,我哪来的钱喝酒?是这位小兄弟请客。欠您那五块大洋,还请您再宽限几日,等有钱了我立马还您。” 秃头大汉眉头一皱:“欠我五块大洋?老帮子你——” 没等秃头大汉说下去,老帮子快步上前,高声道:“五块大洋就是五块大洋,秃爷您可不能再算我利息了,要不然砸了我骨头也还不起啊。”他边说边冲到秃头大汉面前,不住地打躬作揖。秃头大汉突然脸色一变,喝道:“少他妈跟我装穷,没钱还账倒有钱喝酒,你当我秃爷好欺负?不过看上去你这小兄弟有钱,要不,求求他帮忙?” “咱俩的事儿,你别往别人身上扯。”老帮子后退一步,转头对周文龙说,“小兄弟,这事跟你没关系,你快走吧。” 周文龙见这秃头如此欺人,顿觉一股热血直冲脑门,他从口袋里掏出五块大洋“啪”地拍在桌上,说:“帮忙就帮忙,大叔欠你的钱,我帮他还。” 秃头和老帮子都愣住了,老帮子先反应过来,忙不迭地说:“小兄弟,你快把钱收起来,这么多大洋,我一个残废哪还得起啊?” 周文龙大声说:“大叔,您就别推辞了,这钱,当我送您了,不用还。” 老帮子吃惊道:“不用还?” 周文龙点了点头,秃头大汉哈哈大笑,说:“还是小兄弟讲义气,那这钱我就收着了。”说着,上前就要拿钱,却被老帮子一巴掌打开他的手,骂道:“收收收,你收个屁!算你刚才够机灵,看明白了我的意思配合着演场戏。可你还真以为你是秃爷,真以为我欠你钱啊?” 秃头大汉恼羞成怒,说:“我以为你想骗人钱,所以才帮你。可到手的钱你又不要,你扯什么犊子呢?” 老帮子说:“真以为我像你,谁的钱都惦记。你帮我,我请你喝酒还不行吗?刚才不过借你让小兄弟长长记性。” 秃子不出声了。原来,秃子是老武木帮的人。前几天,有个工人晚上出去方便时,遇到一头闯到宿地的黑熊,被黑熊一巴掌拍烂了半张脸,幸亏老武提了把开山斧砍伤了黑熊,救了那工人性命。秃子是因为送受伤的工人才下山的。 老帮子听罢大惊,赶紧问老武怎么样,秃子不屑地说:“那熊才三四百斤,不大,要不老武能上去拼命?他才不会让自己受伤呢。” 老帮子大怒:“三四百斤的熊还不大?拿枪的猎人都不敢招惹它,老武没受伤那是命大,你他妈说这种风凉话,还算是个人吗?” 见老帮子发了火,秃子悻悻地不再说话。老帮子再不理他,对一头雾水的周文龙说:“小兄弟,木把都是把脑袋别裤腰带上挣钱的,五十个人有一百个心眼。就说这秃子吧,昧着良心说话脸都不红,要信他,让人卖了你还得帮人数钱。你不坑人,但得留个心眼防别人,别什么话都说,别什么话都信。刚才大叔可怜吧?可那是装的,结果你就上了当。” 周文龙这才明白老帮子的一片苦心,他感动地站起身,弯下腰深深鞠了一躬,说:“大叔,谢谢您,您老真是个好人呐!” 2、文龙进山 黑熊伤了个工人,周文龙正好可以上山顶缺。老帮子指点周文龙买了老羊皮袄、狗皮帽子、乌拉鞋等山上干活儿的物品,让秃子带周文龙上山。在途中,周文龙把话题转到老武身上,秃子大言不惭地说:“老武就是东家养的一条狗,仗着大把头的身份,仗着练过两天傻把式,整天欺负咱们这些出苦力的。你等着瞧吧,总有一天秃爷我叫他好看。” 吹嘘之后,秃子又拍着胸脯说:“小兄弟我看你人还不错,以后有什么麻烦我帮你,在山上尽管横着膀子走。对了,小兄弟,哥哥最近手头有点紧,借两块大洋花花呗。” 有了老帮子的提醒,周文龙当然不会信他,便婉言拒绝了。本来他还想打听一下关于老武用树砸死人的事,现在也不敢提了,于是旁敲侧击地问:“老帮子叔以前跟老武在一个木帮干过?” 秃子随口道:“对,以前这俩人搭过伙,一对操蛋脾气。不过说起来这事奇怪,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武把老帮子当亲爹似的供着。你说他一个大把头,还能有什么短处落在老帮子手里?真不知道他犯的哪门子贱。” 周文龙随声附和:“那可真是有点贱,你不是说老武这人挺操蛋吗?他这样做是为什么?” 秃子说:“老武是四年前,咱们木帮的大把头病死之后他才来的,他以前的事儿,我也不大清楚。” 就这样,两人一路聊着,傍晚时分到了山场子。用粗大木材建成的“木刻楞”里火光昏暗,只见老武虎背熊腰却看不清他的面容,直到他张嘴说话时周文龙才发现,原来他两边的大牙都不见了,只剩下深深的窟窿。 老武听说是老帮子推荐的人,立即爽快地留下了周文龙。他指着木刻楞靠着门边的铺位,说:“小子,以后你就睡这儿吧。” 周文龙点点头,正要将行李往铺上放,秃子却一把拉住他,嬉皮笑脸地说:“大把头,这孩子是山东人,怕冻,等过些日子天冷了,守着这个风口,不是让这孩子遭罪吗?” 老武眉头一皱,说:“秃子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他第一次上山,我让他在风口这位置尽快适应,免得天冷后他更受不了。你说这话,是想在这孩子心里种刺吗?” 秃子叫起屈来:“大把头你可别冤枉我,我是真不懂这事,对了,老帮子说让你多关照这孩子呢。”【星火作文网 www.easyzw.com】 老武对周文龙说:“没老帮子的话,我也不会欺负你。你先在这儿锻炼些时日,到时候再调里面去。” 转眼十多天过去了,每天天不亮起床,干到天黑收工,周文龙哪吃过这种苦。他整天抡斧子拉锯,手上磨起了大泡,浑身酸痛难忍,每天收工回到木刻楞,躺在大通铺上就不想动,累得甚至连尿都恨不得撒被窝里。 又过了些日子,他身体渐渐适应了,各种手艺很快熟练起来,跟其他工人们也一点点熟悉起来。他特别勤快,收工后回到木刻楞里,主动帮工人们干这干那,借机打探老武为人。他得知,老武对大家很好,威望极高,那次从熊嘴里救人,他是拿自己的命在搏,除了几个像秃子那样的混蛋,人人都对老武赞不绝口。 周文龙听人说,做饭的伙夫“麻杆”曾经跟老武在一个木帮待过。于是他一连帮麻杆干了十几天活儿,可麻杆就是八杠子压不出个屁来。 山场子活儿不但累,而且危险。这天晚上,为体恤工人们,东家杀猪宰羊,还带了几大坛子烧酒,慰劳大家。这可把工人们乐翻了天,三五成群凑一块喝酒划拳。秃子几碗烧酒下肚,涨红了脸扯着脖子说:“不是我吹牛,秃爷我一身祖传功夫,咱木帮几十号人有一个算一个,谁也不是我的对手。” 有个工人看不惯他的狂态,说:“你那么有能耐,熊来的时候怎么躲得远远的?还不是靠人家大把头才打跑熊?” “大把头算个屁!秃爷我让他一只手,你问他敢跟秃爷我过过招吗?” 不远处的老武听了,把酒碗一摔,骂道:“来来来,怎么过招你说。” 要是在平时,秃子根本没胆子惹老武,但此刻酒壮英雄胆,腾地站起身来,喝道:“老武,你算个什么东西?我早就瞅你不顺眼了,‘倒拔垂杨柳’你敢吗?有种的话咱赌十块大洋。” 一季的山场子活,才多少工钱,十块大洋绝对是个大数目,秃子自恃力大,铁了心想赢老武的钱。老武也不说话,勒紧了腰带跳下铺,和秃子摆好姿势互相抱住。所谓“倒拔垂杨柳”,就是两人互相抱住对方的腰,谁能把对方拔得双脚离地谁就赢了。只听公证人“啪”的一声摔碎酒碗,两人同时扬声用力,想把对方拔起来。可这两人力气相当,憋紫了脸,牛喘一般较了半天劲,竟是谁都奈何不了谁。 在工人们大声呐喊助威中,秃子毕竟比老武年轻十来岁,后劲足,渐渐占了上风。眼看老武即将脚尖离地输掉赌赛,不知为何,秃子突然“哇”地痛叫一声,被老武抡了起来扔在铺上。 秃子打了个滚从铺上跳起来,弯腰用手捂着裤裆中间,瞪圆牛眼,咬牙切齿大骂:“王八蛋,你跟秃爷我玩阴的?” 见秃子痛苦的样子,大家忍不住狂笑起来。原来在关键时刻,老武突然伸手在秃子的要害处掏了一把,秃子剧痛之下泄了力气,输掉了赌局。 秃子慢慢直起腰,额头上青筋暴起,怒不可遏地继续大骂:“老武,我他妈的宰了你。”说着顺手抓起一把开山斧扑向老武,工人们见势不妙,赶紧一拥而上扯住他,七嘴八舌地劝着。 老武不屑地看着秃子,冷冷地说:“秃子,你想跟我玩命?以为自己比那只熊更厉害吗?” 秃子一愣,被酒意冲昏的头脑终于清醒了一些,可满腔怒火又无处发泄。他狂叫一声,抡圆了开山斧劈在门柱上,直劈得木屑横飞,木刻楞都被震得晃个不停。 老武冷笑着说:“看把你能的,有种你把木刻楞拆了,今天不扒了你皮我随你姓。” 秃子听了,立即停手,恨恨地瞪了老武一眼,扔掉开山斧,回到铺上倒头便睡。 3、张海之死 在老武和秃子相争的时候,周文龙和麻杆坐在厨房边上看热闹。麻杆就着热闹灌下一碗酒,立即面红耳赤。他见秃子受了窝囊气却忍气吞声认熊了,一转头不屑地“呸”了一口,说:“还以为秃子喝了酒能英雄一把,闹了半天也是个废物。唉,这么多年,敢得罪大把头的也就那么一个!” 见麻杆破天荒地说了这许多话,周文龙不由大喜,赶紧趁机问道:“还真有人敢得罪大把头?那人是谁呀?” 麻杆把眼一瞪,说:“你以为老武的后槽牙是怎么掉的?” 周文龙看了一眼远处老武瘪瘪的腮帮子,惊讶地说:“被人打掉的?” “那可是一条真好汉啊。”麻杆咧了咧嘴,突然眼一红,两滴浑浊的泪水掉了下来,“可惜,老武这王八蛋害死了人家。” 周文龙心头大震,竭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哥你跟我讲讲呗。” 麻杆真的喝多了,大着舌头,说起了六年前的那段往事。 六年前,老武已是大把头,麻杆和老武在同一个木帮。当时木帮里有个来闯关东的山东人,名叫张海,三十几岁,为人豪侠仗义,谁有个大事小事的他都会伸手帮忙。而且他识字,谁求他写信他都答应,工人们都很尊敬他。在木帮里张海的威望一天比一天高,老武可坐不住了,就想狠狠地教训张海,让他矮上自己一截。恰好那天麻杆犯了点错,老武抬手就是一巴掌,打掉了麻杆两颗牙齿,还不依不饶地继续拳打脚踢。张海看不下去了,拦住老武替麻杆求情,老武说放过麻杆可以,但张海得有那个本事才行。老武让张海跟他较量一场,输的跪下给赢家磕头,以后以孙子自居。 大家都知道老武有一身好功夫,寻常两三个壮汉都不是他的对手,可张海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不过他说如果他赢了的话,不用老武磕头喊爷,只要挨他两个嘴巴就行。老武自以为必胜,于是答应下来,没想到动起手时,大家才知道,原来张海是深藏不露的高手,三拳两脚便放翻了老武,然后毫不留情地左右开弓两巴掌,扇掉了老武的后槽牙。 事情过后的第二天,老武和张海放树时,大树“横山倒”把张海砸在了下面。等其他工人赶来时,血肉模糊的张海只剩下一口气,他用尽全身力气说:“把我命钱给我老婆,让她把我儿子养大……” 这时,麻杆只顾沉浸在当年的回忆里,没察觉到此时周文龙的脸已经惨白如纸。他继续说道:“命钱就是木把死后,东家给的赔偿金,可怜张海,到死还惦记他老婆孩儿呢。老武这王八蛋造孽啊,他恨张海打掉他牙杀了他威风,就害死了张海。总算他还有一点良心,跟东家要了最高的命钱,可再多的钱有什么用?以前我听张大哥说过,他儿子打小体弱多病,长大后吃不了力气饭,他准备当几年木把,等攒够五百大洋就回家,用这钱给儿子娶媳妇,开家小铺子……” 周文龙声音颤抖地问:“哥,树‘横山倒’的时候不容易确定方向,本来就容易出事,为什么你说张海是被老武害死的呢?” 麻杆哼了声,道:“你也跟大伙一样,觉得老武是条好汉吧?真要是好汉,会使那种阴招对付秃子吗?他本来就不是个东西。张大哥打掉他牙后,他当晚就放出话来,要找机会弄死张大哥,结果张大哥第二天就死了,你说他是不是故意的?这事我可不是撒谎,当年老帮子和我们都在一个木帮,他也知道这事,不信你问他。张大哥为了护着我,结果赔上了自己性命,我没本事替张大哥报仇,可是我相信老武这王八蛋一定不得好死,所以我跟他来这个木帮,就是等着看他最后是什么下场。” 听了麻杆一番话,周文龙又疑惑又愤怒,他装作喝多了,踉踉跄跄冲出木刻楞。这时天已经很冷了,刺骨的寒风吹在他身上,他却觉得一身热血更加沸腾。 原来张海是他的父亲,其实他叫张文龙。六年前,东家派去的人给他家送去了三百大洋和一棵老山参,说他父亲不小心死在山上。他妈妈惊闻噩耗,当场吐血不止,不久就死了。 本来,闯关东就是在搏命,即使是死了也怪不得别人。可没过多久,一个闯关东的同乡回来后,说他听到传言,张文龙父亲是被一个叫老武的大把头害死的,但具体的情况并不清楚。张文龙妈妈死后,是舅舅收养了他。他服下那棵老山参后,身体竟然一天天强壮起来,复仇的念头也一天比一天强烈。于是他千里迢迢赶来,就是为了查清父亲真正的死因,如果真是老武害死了父亲,他就要杀死老武替父报仇。 这些日子,张文龙跟老武朝夕相处,亲眼见老武像个老大哥,帮这帮那的,他渐渐怀疑老乡是不是弄错了。可今天麻杆这些话让他恍然大悟,老武表面做的那一切,不过是收买人心罢了。连打个赌都要使诈,不是伪君子是什么? 张文龙虽然身体强壮了不少,但他没学会父亲的功夫,不可能是老武的对手。不过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老武既然能卑鄙地暗算父亲,他当然也可以找机会暗算老武。张文龙掉头回到木刻楞,突然听到老武叫他。然后老武就对躺在铺上生闷气的秃子说:“秃子你和文龙换一下铺,今天起你睡门口去。” 张文龙一愣,急忙说:“我睡门口已经习惯了,不用换。” “我看你顺眼,明天开始你跟着我干活。”老武斜着眼睛瞟瞟秃子,说,“不过你得学会听话,别像有些人分不清大小。” 秃子大怒道:“老武你别欺人太甚,真当秃子我好欺负啊?” 老武轻蔑地看着秃子,说:“我倒是想看看,你不好欺负又能怎么样?” 秃子瞪了老武半天,终于没敢跟老武翻脸,垂头丧气地卷了行李搬走。 张文龙无奈,只好在秃子的铺位睡下。但他有些不明白,为什么老武让自己跟他干?难道是因为老帮子的关系?他转念一想,跟着老武干活正合他心意,正好可以找机会干掉这个假仁假义的卑鄙之徒。 4、愧对亡友 在跟老武干活儿的日子里,张文龙学到了不少窍门,他感觉到老武是真心关照他,但他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老武要对他这么好。 这时已是深冬,大雪铺山,天气严寒。这天张文龙口渴,抓起水壶想喝水,可早晨带到山上的热水已经冻成了冰。老武则漫不经心地说:“还喝什么水?这满山都是雪,嚼吧嚼吧就是水。” 张文龙应了一声,随手抓了把雪塞进嘴里大嚼起来。老武皱着眉头说:“你真嚼啊?不知道应该怎么吃雪吗?” 张文龙故作茫然地摇了摇头:“吃雪就是吃雪,还应该怎么吃?” 老武说:“先用手将雪捂热,然后放进嘴里,不要嚼,让雪在嘴里自然化成水。像你刚才那样吃雪,年轻时没事,等你四十岁的时候就会掉光满口牙。” 张文龙故意装傻,问:“武叔,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老武说:“你不但悟性好,学东西快,而且平时总帮这个帮那个,是个好孩子。你让我想起了一个朋友,他也像你一样,可惜他短命死了,我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所以才想多教你些东西。” 张文龙几乎可以确定,老武说的那个朋友就是父亲张海。他试探地说:“山上的活太危险,生生死死全看山神爷的意思,那朋友能让武叔你现在还怀念,应该也是位了不起的人物吧?” “能打掉我后槽牙的人,怎么可能是一般人?”老武摸摸瘪瘪的两腮,眼睛直勾勾的,好像想起了当年往事。见他不说话,张文龙追问:“武叔,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给我讲讲吧。” 老武想了想说:“你小子识文断字,看上去挺机灵的,也不知道真机灵还是假机灵,我考考你吧。我年轻那会儿想挖棒槌,但在山上转悠了很长时间,连根参毛都没找到。突然有一天,无意当中在一棵树上找到一支。你想想,为什么棒槌会长在树上呢?” 张文龙知道答案是什么,因为当年家里除了收到父亲的命钱和一支山参外,还有父亲生前没来得及捎回来的家书。父亲在信里说了山上的各种新鲜事,其中就包括如何吃雪和树上长参的事情。 张文龙自知与父亲长得像,一直担心老武会怀疑自己,所以早就有了防备,他装出一副疑惑的样子问:“武叔你不是逗我吧?树上怎么会长参?几品叶?” “四品叶,不算什么宝贝。”老武眼中满是期待地说,“知道是为什么吗?” 张文龙想了半天,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武叔你告诉我吧。” 老武露出失望之色,说:“还以为你能像我朋友一样猜出来,看来,我还是高看你了。” 这一天老武情绪十分低落,罕见地跟两个工人发了火。张文龙心里一直在想:当年家里也收到一支四品叶的山参,东家派去的人说山参是父亲的遗物。那支山参跟老武说的这支,有什么关系呢? 自从张文龙跟了老武后,麻杆很是害怕,找机会跟张文龙说自己那天喝多了胡说八道,求他千万别把那些话跟老武说,张文龙当然一口答应。但他再问麻杆什么,麻杆却闭紧了嘴,不肯说了。 这天晚上,张文龙帮麻杆干完活儿,拿老武关于树上长参的问题问麻杆,想借此打探父亲那支参是不是老武的。麻杆照例摇头,可这次,张文龙不想轻易放过他,于是板起脸说:“哥,兄弟忙前忙后没少帮你,你要是总这么对我,可别怪我嘴快了。到时候武叔要是找你麻烦,你想想那后果是什么。” 麻杆推托不了,只好说:“老武用这个问题问了很多人,就张海一个人猜出来了。这长白山上有种鸟叫棒槌鸟,专门吃人参果,再把人参籽拉出来,当人参籽落到树洞里,洞里再有树叶、杂草腐烂成的土,就能长出人参来。不过这事儿他是吹牛,从来没人见过那支四品叶,问他,他说被人偷了。” 张文龙决定撒个谎,试探麻杆:“我听说张海也挖过一支四品叶,好像长白山的棒槌挺好挖的。” 麻杆翻了个白眼,讥笑道:“张大哥闯关东一年就死了,哪来的时间学挖参?再说,你以为山参像蘑菇木耳那么多吗?哪是说挖就挖到的?” 张文龙觉得,按麻杆的说法,父亲挖到棒槌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而一支四品叶值上百大洋,父亲不可能有那么多钱买。难道,他真的偷了人家老武的?张文龙彻底糊涂了。 转眼到了二月,山上的木材都运到了山下,这一季的山场子活儿就要结束了。这一天,老武带了几个工人下山接东家。东家带来鸡鸭鱼肉各种吃食以及烧酒和大洋,给工人们结算了另一半工钱,请大家大吃大喝了一顿。累了一百多天的工人们酒足饭饱之后,揣着大洋寻欢作乐去了。往日热闹的山上,只剩下老武和张文龙两个人。 此刻,外面大雪纷飞,两人坐在火炉边喝着烧酒。老武好像存心喝多,不停地往嘴里灌酒,随着酒意越来越浓,话也越来越多。张文龙趁机转移话题,说:“武叔,那次你告诉我,说有人打掉你后槽牙,你还说他是你朋友,你为什么把打你的人当朋友啊?” “有时候打你的人,不见得是你的仇人。”老武又喝了一大口酒,说,“文龙,知道为什么我对你这么好吗?” “知道,因为我让武叔你想起了你的朋友。” “对,因为你长得像我朋友。”老武紧盯着张文龙的眼睛说,“你刚到的时候是晚上,木刻楞里暗,我没看清你样子。第二天我才发现,你竟然跟我朋友长得那么像,说你是他儿子都不过分。” 张文龙心里一惊,正想说些打消老武疑虑的话,老武却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其实他活着的时候我们不是朋友,后来他死了,我就后悔,怎么就没能跟他好好喝顿酒,唠会儿嗑呢?文龙,今天就当你是他,陪武叔喝点酒,听武叔说说心里话吧。反正都已经说过一次,不在乎再说一次了。” 张文龙不明白他说的“都已经说过一次”是什么意思,他端起酒碗跟老武碰了下,一饮而尽。老武抹抹嘴,讲起被打掉后槽牙的故事,和麻杆说的大同小异,然后又说起了张海被砸死的经过。 “我老武在山场子混了半辈子,从来没吃过亏。说实话,当时我下了狠心要找机会收拾张海,甚至我在心里求山神爷,弄棵横山倒的树砸死他。我的祈祷应验了,我们伐的那棵树因为风大提前倒了。可我万万没想到,那棵树竟然冲着我的方向倒下来,而我因为心神不宁,竟然没能及时觉察。那时,我只觉得身子腾云驾雾一般飞了出去,爬起来才知道,是张海猛扑上来把我推了出去。张海借着那股冲劲,本来也能及时躲开,可没想到,一根又尖又粗的树杈子扎进他棉裤里,把他挂倒了。这时候树“咔咔”响着还没落下来,只要我冲过去,像他推我一样把他推走,他就不会死。可是在那生死关头,我怕了,我一动没动,眼睁睁地看着他挣脱了树杈,刚跑了一步就被倒下的树砸成了肉饼。” 老武说到这儿,已是面容扭曲,满脸冷汗,痛苦地说:“我一直以为我是英雄,天不怕地不怕,可没想到原来我是个贪生怕死的窝囊废,张大哥不该死呀!” 张文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下意识地说:“不对,我老乡说你害死了我爸,麻杆也说你曾扬言要报仇,难道他们说的都是假的?” 老武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脸说:“今天这酒真没白喝,你终于承认,张海是你爸爸了。” 张文龙蓦然醒悟到自己心情激动之下,竟然说走了嘴。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问:“你什么时候猜到我的身份的?” 5、天意难违 老武惨然道:“你跟人打听我的消息,能瞒得过我吗?再加上你那张脸,我早就对你起了疑心。可试探了几次后,很多你应该知道的事情你都不知道,我又怀疑是不是我多心了。直到刚才那刻,我才真正确认你的身份。” 张文龙冷笑道:“你都怀疑我的身份了,怎么还敢单独跟我留在山上,不怕我杀了你吗?” “我欠张大哥一条命,如果你真是他儿子,真要杀我报仇,我就把这条命还了张大哥吧。”老武抓起酒坛一通狂饮,抹抹嘴说,“整天这么内疚地活着,跟死了也没什么区别。” 张文龙一把揪住老武的衣领,喝道:“别说得那么好听,我不信,既然我爸不是你故意杀的,为什么你不说实话?” “我不能说实话,我堂堂一个大把头,人家救了我,我却怕死不敢救人家,一旦被人知道,我哪还有脸做人?就连麻杆他们骂我狼心狗肺杀了张大哥,我都不愿意辩解,因为我真觉得是自己害死了张大哥啊。” 张文龙狠狠一推,将老武推倒在铺上,问:“那支四品叶是怎么回事?” “张大哥以前说过,说你从小身体就弱,所以我求东家帮忙把棒槌带去给你,还特意让送信的人说这是你爹的遗物。”老武眼里射出兴奋之色说,“你现在这么壮,是因为吃了那支参的缘故吗?” 文龙终于明白,自己之所以有强健的身体,能千里迢迢来到关外寻仇,竟然是拜仇人所赐。他相信老武没有撒谎,也就是说,父亲虽然因老武而死,但老武并非杀父仇人,这仇自然也就不用报了。 张文龙感到一阵茫然后,颓然跌坐在铺上。六年来的目标一下子消失了,他突然间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是好。 就在他跟老武大眼瞪小眼之际,突然间“咔嚓”一声巨响,木刻楞的一角突然崩塌,半面屋顶砸了下来。张文龙本能地一个翻滚从铺上翻到地上,可老武因酒喝得太多反应迟钝,几根粗大的梁柱将他拍在了铺上。 今年雪大,木刻楞顶上积雪早已很厚,今日又下了一整天,那根被秃子砍断半截的房柱终于不堪负荷,竟然从中断裂。老武的下半身被乱木积雪压得死死的,他艰难地抬起头来,叫道:“文龙,救我……” 张文龙呆立不动,好半天才喃喃地说:“天意,天意啊!” 老武一怔,随即醒悟过来,惨笑道:“真是天意啊,孩子,当年我见死不救害了你爹,今天当然你也不用救我。这样也好,我便去九泉下向你爹赔罪吧。” 老武说罢,脑袋便耷拉下去,接着又猛地抬起,说:“对了,你的羊皮袄和狗皮帽子压在里面,别怕费劲,取出来穿好再下山,可不能冻着落下毛病啊。”说完,他再也忍不住肉裂骨断的剧痛,趴在那里晕了过去。 老武这几句话,让张文龙心间陡然蹿起一股热流,眼泪忍不住噼里啪啦地掉了下来。其实不用老武提醒,他也不会傻到只穿着薄夹袄下山,可偏偏老武拼尽最后力气提醒他,让他突然之间感觉到,这才是真正的天意。 他发泄似的狂吼一声,然后上前搬动压在老武身上的木梁。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他听到一阵压抑的哽咽声,原来老武苏醒过来,他大喜过望地大叫:“武叔,你挺住,我一定会救你出去……” 老武再也忍不住了,张开嘴巴大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用唯一没被压住的右手,狠狠地打自己的脸。张文龙急忙抓住他的手,说:“武叔,别这样。” “大侄子,我后悔死了啊,当年我怎么就那么胆小,为什么就没冲上去救你爹呢?我对不起你爹啊!你爹让我知道了应该怎么做人,从那之后,我处处都学你爹,再没欺负过谁……” 老武的两条腿都断了,张文龙把他背在身上,顶着风雪向山下走去。此时天色已黑,雪深难行,他深一脚浅一脚跋涉到半夜时分,才来到山脚下。正要放下老武喘口气,却见迎面匆匆走来一人,等来人走近时才看清原来是老帮子。老帮子见了他俩大吃一惊,赶紧帮忙将老武送到客栈,又找了大夫给老武处理伤口。 直到这时,张文龙才有机会说出事情经过。老帮子听了,哈哈大笑,用力拍了张文龙一巴掌,说:“好小子,真不愧是张海大哥的种儿,你知道为什么我要连夜上山吗?” 原来,今天老武下山接东家的时候,顺便找到老帮子,给了老帮子五百大洋和一支六品叶的老山参,托老帮子去山东,以大伙的名义交给张海的老婆和儿子。老帮子十分吃惊,说:“老武,虽然你当年放出话来说要弄死张海,但我老帮子眼睛里不揉沙子,看得出你不是那种心狠手辣的人,否则的话,张海一定会在死前说出来。可今天你借大家的名义给他家这么多钱,难道人真是你杀的?” 老武把真相告诉了老帮子,最后说:“张海当年说过要带回去五百块大洋,这些年我拼命挣钱,今年终于把这笔钱攒够了。老帮子,你胳膊断了之后,每年我都给你钱帮你,不光是因为你人好、仗义,更是为了求你帮我跑这趟山东。张大哥儿子的身体不好,也不知道上次捎去的四品叶吃了没有,希望这支参能帮他壮壮力。” 临走之前,老武没头没脑说了句:“老帮子,你介绍那小伙子不错,人勤快聪明,拿了工钱没像别人去吃喝玩乐。对了,你发没发觉这小子长得像张大哥?” 当时,老帮子对这话没在意,简单地收拾行囊上了路。可走到半路,他越想老武说的话越觉得不对劲,联想起张文龙旁敲侧击打听老武和张海的事情,他突然有一种可怕的怀疑,觉得张文龙很可能真是张海的儿子。或许他是长大后身体好了,或者是那支四品叶让他变得强壮,所以赶来长白山进了老武的木帮,目的就是找机会杀死老武为父报仇。 而老武说那句话,明显是在怀疑张文龙的身份,这两人之间不会发生冲突吧?老帮子这么一想,当即马不停蹄地往回赶,又一刻不歇地出屯上山,终于在山脚下遇到了老武和张文龙。 幸运的是,他担心的复仇情景并没有出现。他把装着五百大洋和一支六品参的包裹塞进张文龙怀里,说:“如果你真杀了老武,或者让他就那么死在山上,然后等你回家的时候收到这些,想想你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张文龙只觉得一阵后怕,正如老帮子说的那样,一念之仁,没让他铸成大错,否则他这一生都将寝食难安。 天蚕王的故事 1、逼上绝路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初,哈尔滨有两家规模较大的丝绸纺织厂:关东丝绸纺织厂和北满丝绸株式会社。关东丝绸纺织厂的老板叫贺连胜,是中国人;北满丝绸株式会社的老板叫山口太郎,是日本人。几年来,两个老板明争暗斗,从来就没停止过。 这天,贺连胜突然收到山口太郎的一封请柬,邀请他参加一个中外记者招待会。贺连胜顿时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山口这只老狐狸,指不定要冒啥坏水呢! 贺连胜的夫人靳雅萱猜测说:“他会不会是冲着那块金匾来的?” 贺连胜惊诧地问道:“你有根据么?” 靳雅萱说:“最近我听那家辉说过好几次,山口太郎要打那块金匾的主意。” 靳雅萱说的那家辉,是贺连胜前妻的哥哥,也是关东丝绸界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他这么说,肯定不是凭空胡诌,贺连胜听了顿时火冒三丈:“金匾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贝,他山口太郎想打金匾的主意,白日做梦!” 贺连胜祖上三代都是吃丝绸这碗饭的,贺家以东北地区盛产的柞蚕丝为原料,织出的丝绸畅销长城内外。贺家还有一种祖传的独门绝技,能在漫山遍野的野生柞蚕中,识别出非常稀有的品种——天蚕。天蚕是柞蚕中的极品,是自然界十分珍贵的物种,天蚕丝在光的照耀下,能闪烁出翠绿色的光彩,被称为赛过黄金的绿色软宝石。 据说有一次,清同治皇帝在接见大英帝国的来使时,那位见多识广的大不列颠王室贵族,对皇帝龙袍上两只闪闪发光、翠绿色的龙眼大加赞赏,这两只龙眼就是用贺家的天蚕丝绣成的。 天蚕丝让同治皇帝在洋人面前赚足了面子,万岁爷一高兴,就赏赐贺家一块金匾,上面刻着同治皇帝亲笔书写的“天蚕王”三个大字。 靳雅萱说:“山口太郎多次在中外企业家聚会的时候,污蔑中国的丝绸产品,还大言不惭地说,只有大和民族的子孙,才配拥有‘天蚕王’这块金匾。那家辉经常参加这种聚会,他的话应该不会假。” 夫人的话让贺连胜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山口太郎这些年一直跟中国的丝绸界暗中较劲,这个野心勃勃的日本人,依仗着从国内带来的先进纺织设备,千方百计要把中国人的丝绸纺织厂挤垮,实现他一家独大、垄断关东乃至整个中国丝绸市场的野心。 贺连胜不以为然地说:“金匾在我家的客厅里挂着,他山口太郎总不能明火执仗,到我家来抢吧?” 靳雅萱忧心忡忡地说:“你没看见日本关东军在东北越来越猖狂,连官府都不敢得罪他们么?山口太郎跟他们关系那么密切,明火执仗抢走金匾,也不是不可能的!” 贺连胜天生就是火爆性子,他“啪”的一声把请柬摔在地上,说:“我偏要会会山口这只老狐狸,看看他怎么把贺家的御赐金匾抢走!” 于是,贺连胜亲自赶着马车,雄赳赳、气昂昂地出了贺家大院。 记者招待会在一家中式酒楼举行,记者中大多都是蓝眼珠黄头发的西洋人和留着小胡子的日本人,也有零星几个中国记者,清一色都是亲日派报社的。一种不祥的预感,顿时就涌上了贺连胜的心头:看来山口这次是来者不善啊! 山口太郎看见贺连胜,急忙走了过来,几句寒暄过后,山口太郎就用一种挑衅的口吻说:“贺老板,北满丝绸株式会社要和你的关东丝绸纺织厂打擂比赛,你敢接招么?” 贺连胜也不示弱,他不卑不亢地说:“不知山口社长要跟贺某比什么?” 山口太郎说:“你我各织一匹五平方米的丝绸,谁的重量轻,谁就是胜者!”【星火作文网 www.easyzw.com】 山口太郎话音未落,在场的中国人不禁都为贺连胜捏了一把汗,谁都知道北满丝绸株式会社设备精良,织出的丝绸以薄、精、细见长,而关东丝绸纺织厂都是一些老掉牙的落后设备,织出的丝绸品质远不及对手,这场比赛显而易见,贺连胜取胜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贺连胜也暗暗吃惊,山口太郎这一招够恶毒的,直指关东丝绸纺织厂的软肋啊!更可恶的是,山口太郎这一招把贺连胜逼上了进退两难的绝境:如果接招,获胜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不接招,那就等于当场认输了! 山口太郎步步紧逼,他走到贺连胜面前,趾高气扬地问道:“贺老板,你是不是不敢接招啊?” 此时的贺连胜已经没有退路了,他只能硬着头皮说:“我接受山口社长的挑战!” 山口太郎显然早有准备,只见他从日式和服的袖子中,取出一纸文书,高声宣读:“此次北满丝绸株式会社和关东丝绸纺织厂打擂比赛,如若北满丝绸株式会社获胜,贺连胜交出祖传的‘天蚕王’金匾;如若关东丝绸纺织厂获胜,北满丝绸株式会社迁出哈尔滨!贺老板,这个条件还算公平吧?” 山口太郎果然是冲那块金匾来的,贺连胜只觉得火往脑门子上直冒,但是他强压怒火问道:“什么时候比赛?” 山口太郎不紧不慢地说:“半个月之后,你我各自带着自己的产品,还在这家酒店,一决雌雄!” 贺连胜双手抱拳,冲在座的中外记者说:“半个月之后,敬请诸位到场做个见证!”说完,他在一片惊异的眼光中,走出了酒店。 贺连胜不知道是怎么回的家,他心里明镜似的,这次同山口太郎的比赛,几乎没有赢的可能,可是,这场比赛又必须进行,他已经被逼上绝路了! 贺连胜一进院门,就一头栽倒在地上,急得昏了过去…… 2、绝处逢生 靳雅萱和佣人们好不容易才把贺连胜弄醒,可是,一听丈夫说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也差一点昏过去! 贺连胜拉着夫人的手说:“雅萱,金匾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贝,说什么也不能让山口太郎拿走啊!” 靳雅萱心里虽然着急,可还是强打精神安慰丈夫说:“连胜,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们再想想办法。” 夫妻两人想了三天三夜,也没想出一个保住金匾的办法,眼看着和山口比赛的日子一天天临近,贺连胜的头发都急白了一大半。 就在这时,突然院外传来报童的叫卖声:“看报,看报!中日丝绸大王,大摆擂台,一决胜负……” 贺连胜叹了一口气,说:“这件事已经闹得满城风雨,我骑虎难下了!” 靳雅萱让人出去买了一份报纸,她刚看了一眼,眼睛立刻一亮,说:“嘿,我们怎么把他给忘了!” 贺连胜问道:“谁?” 靳雅萱把报纸递给丈夫:“那家辉啊,你看看,他在报纸上为你叫好呢!” 贺连胜接过报纸一看,上面有一篇那家辉的署名文章——《贺连胜勇气可嘉》。贺连胜顿感欣慰:“这个那家辉,关键时刻还能为我叫好,难得,难得啊!” 靳雅萱说:“连胜,我们找那家辉想想办法,他家也是关东的丝绸世家,或许能帮我们渡过难关呢!” 贺连胜摇摇头说:“贺家跟那家积怨太深,那家辉没落井下石看我的笑话就不错了,指望他能帮我渡过难关,你想都别想!” 贺家和那家是世交,到了贺连胜父亲和那家辉父亲那一辈,两家的关系发展到了高峰,贺连胜跟那家大小姐喜结良缘。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贺家大少奶奶身怀六甲的时候,有一天,她到寺庙参拜菩萨,不幸被土匪绑票了。更严重的是,就在贺家千方百计筹措高额赎金的时候,大少奶奶的儿子已经在土匪的山寨里出生了,这可是两条人命啊,贺家不敢怠慢,让贺连胜亲自连夜带着银子前去赎票。 土匪倒也没难为贺连胜,拿到赎金后,就如约放人。谁知祸不单行,那个时候,东北的土匪多如牛毛,贺连胜带着老婆、孩子离开土匪老巢,登上渡船横渡松花江,就在这时候,又遭遇了一帮活跃在水上的土匪。贺连胜抱着儿子跳入波涛汹涌的松花江,被好心的渔民救起,父子平安回到了贺家大院,可是,那家大小姐却落入水中,从此音信皆无…… 贺连胜父子俩毫发无损地回来了,那家大小姐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那家辉的父亲怀疑贺连胜跟土匪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一怒之下,就把贺连胜告上了官府。 贺家为了息事宁人,把一件非常珍贵的传家宝送给了那家,贺连胜才躲过了一次牢狱之灾。从那以后,那家跟贺家反目成仇,彼此之间断绝了一切往来。 靳雅萱见丈夫一个劲摇头,就苦口婆心地劝说着:“再怎么说,那家辉也是中国人,他总不至于向着那个山口太郎吧?” 贺连胜想了想,说:“我听你的,死马当作活马医,你我就到那家碰碰运气吧!” 贺连胜和靳雅萱带着两盒点心,硬着头皮敲开了那家的大门。仆人通报后,那家辉走出门来。 那家辉比贺连胜年长几岁,他身体多病,常年病恹恹的。这当儿,那家辉冷冷地看了贺连胜一眼,接过点心后扔到地上,说什么也不让他们进去。 贺连胜赔着笑脸说:“家辉,你妹妹的事,确实不是我干的……我现在遇到难处了,你也是中国人,总不能眼看着我把金匾拱手送给日本人吧?” 那家辉板着脸,说:“你要是愿意当汉奸,就把金匾送给山口太郎,跟我们那家毫不相干!”接着“嘭”的一声,那家辉把大门关上,贺连胜两口子碰了一鼻子灰。 贺连胜要跟日本人打擂的事,早已闹得满城风雨,大街小巷到处都有人在谈论这件事。贺连胜和靳雅萱回家的路上,很多认识他们的人,见了面都非常担心地说:“贺老板,金匾是咱中国人的,可千万不能输给小日本啊!” 面对同胞们的担心,贺连胜只得强装笑脸说:“放心吧,咱中国人,不能输给小日本!”可话虽这么说,他的心里真的一点也没有底啊! 一位人称“小神仙”的算命先生,拉着贺连胜的手说:“大英雄,来来来,我免费给你算一卦!” 小神仙看了贺连胜的手相,又看了他的面相,眼睛一亮说:“贺老板,你印堂发亮,面色红润,这可是鸿运当头的预兆啊!” 贺连胜心中暗暗叫苦:我眼前这道坎儿还不知道能不能跨过去呢,哪里还有什么鸿运当头哟!心里这么嘀咕,可贺连胜表面上却装出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说:“借你的吉言,我就等着鸿运当头啰!” 贺连胜知道,他已经成为哈尔滨的新闻人物了,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随时都在新闻记者的注视之中,不管心中有多大难处,也不能让山口太郎看他的笑话。 回到家里,靳雅萱非常生气地打开没送出去的点心,说:“那家辉不收,我们自己吃……”一句话没说完,她突然一声惊叫,“连胜,你看这是什么?” 贺连胜闻声走过来一看,那两盒点心不知被什么人调了包,变成两捆闪烁着晶莹绿光的天蚕丝! 贺连胜小时候听父亲说起过,这种极其珍贵的天蚕丝,能织出超薄的丝绸珍品。贺连胜万分激动地捧着这从天而降的天蚕丝,眼含热泪,说:“天助我也,我贺连胜有救了,金匾能保住了!” 夫妻两人冷静下来之后,回忆了这一天的活动,从点心店老板,到那家辉和小神仙,觉得谁都像是送天蚕丝的人,再一想,又觉得谁都不像是送这么珍贵礼物的人。 和山口太郎打擂的日子就要到了,当务之急,还是赶快把丝绸织出来,查找这个救命恩人的事,待打擂结束之后再说吧。 贺连胜夫妇,连夜来到自家的丝织厂,靳雅萱亲自操作,只用了一小捆天蚕丝,五平方米又薄又轻的丝绸就织出来了。靳雅萱也是丝绸世家出身,她的丝绸纺织技术,在关东地区也是数一数二的。 3、节外生枝 到了双方约定的那天,贺连胜和山口太郎都如期拿出了自己的产品。在中外记者的监督之下,当众用精致的天平称了两家的产品,出人意料的是,贺连胜的那匹丝绸,竟然比山口太郎的轻了五克! 奇怪的是,比赛输了,山口太郎却并不感到意外,他当着中外记者的面,给贺连胜深深地鞠了一躬,说:“贺老板果然厉害,我认输!” 贺连胜非常大度地说:“打擂比赛,只是为了促进丝绸纺织技术的提高,山口社长如能保证今后不再挑衅,你我原来商定的奖惩条件,我可以不予坚持!” 在场的中外记者和商界人士,都为贺连胜这个中国企业家的宽宏大量竖起了大拇指。山口太郎一连说了好几声“谢谢”,双手抚摸着那匹天蚕丝织成的丝绸,问道:“请问贺老板,这就是用传说中的天蚕丝织成的吗?” 贺连胜开怀大笑,说:“当然,只有天蚕丝,才能织出这种又轻又薄的绸缎!” 靳雅萱对丈夫没能痛打落水狗很是想不通,她担心狗改不了吃屎,贺连胜早晚会被山口太郎这条恶狗算计,可贺连胜非常自信,他说:“山口太郎又不认识天蚕,不认识天蚕他就得不到天蚕丝,没有天蚕丝,他凭什么能战胜我?” 战胜了山口太郎,又赶上贺连胜五十大寿,贺家摆下了丰盛的酒席,邀来亲朋好友共同庆祝。一时间,贺家大院宾朋如云,欢声笑语不绝于耳,更让贺连胜高兴的是,二十多年没登门的那家辉也来了,他还带来了一件非常珍贵的礼物:一个明成化年间的官窑三彩花瓶。 那家辉似乎有点不好意思,说:“妹夫,上次你登门求助,我没让你进门,今天特送上古玩一件,算是向你赔罪,请妹夫务必笑纳!” 贺连胜特别喜欢古玩,再加上那家辉那一声久违了的“妹夫”,顿时两人就冰释前嫌、和好如初了。贺连胜想起那两包救命的天蚕丝,便把那家辉悄悄拉到一旁,低声问道:“那包天蚕丝是不是你送的?” 那家辉不解地问道:“什么天蚕丝?我不知道啊!” 贺连胜也是一头雾水:“这救命的天蚕丝,到底是谁送的呢?” 就在这时,山口太郎也走进了贺家大院,笑容满面地拱手对贺连胜说:“贺老板,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山口太郎能来拜寿,贺连胜感到很惊讶,他一面和这位不速之客应酬着,一面让靳雅萱把那个花瓶拿到客厅里妥善保管。 靳雅萱小心翼翼地抱着那件稀世珍宝,在两名佣人的护卫下,走进了客厅。贺连胜继续和陆续赶来的客人寒暄着,他做梦也没想到,就在这时,客厅里突然传来“轰隆”一声,发生了巨大的爆炸,全场的客人顿时都被吓呆了! 贺连胜不顾一切地冲进客厅:“雅萱——” 眼前的情景,让贺连胜目瞪口呆:那个明成化年间官窑三彩花瓶被炸得粉碎,靳雅萱和两名佣人倒在血泊之中…… 这意外的爆炸惊动了警察局,那家辉作为重要嫌疑人,当场就被带走了。 警车开出贺家大院那一刻,贺连胜看见山口太郎摘下那瓶底似的近视眼镜,似乎在漫不经心地擦拭着,他那双奸诈的小眼睛,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贺连胜心中猛然一震:难道是他干的? 贺连胜在清理爆炸现场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类似定时器的装置。贺连胜早年在燕京大学时曾经学过日文,他从这个定时器的日文标志上,判断出这东西出自日本军界。那家辉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商人,他怎么可能有这种产自日本军界的定时器呢?再联想到山口太郎刚才的表现,贺连胜断定这件事肯定跟山口太郎有关系! 贺连胜急忙来到警察局,把那个破损的定时器交给了办案的警官,并且说出了他对山口太郎的怀疑,提出愿意保释那家辉。办案的警官是个有良心的年轻人,他看了看那个日本产的定时器,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说:“这个案子非常复杂,要想保释那家辉,除非是你们贺家撤诉!” 贺连胜斩钉截铁地说:“我撤诉!” 按照当时的法律,原告撤诉,必须上报哈尔滨警察局。这个案子是江岸警察分局办的,要想到哈尔滨警察局撤诉,需要履行一些非常繁琐的公文手续。贺连胜马不停蹄地东奔西走,花钱打点各种关系,七天后终于办完了保释那家辉的一切手续。 贺连胜高高兴兴地来到那家,要那家派人和他一起去警察局接人。就在这时,他万分惊讶地看到那家辉竟然已经坐在家中的太师椅上了!贺连胜拿出哈尔滨警察局的保释手续,说:“保释手续我还没交上去呢,你怎么就回来了?” 那家辉长叹一口气,说:“妹夫,我谢谢你,用不着保释手续了,我已经被无罪释放了!” 贺连胜一脸疑惑,问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说抓就抓,说放就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这时候,那家辉老泪纵横地说:“我把祖传的七星金蝶送给山口太郎了!” 仿佛晴空响起一声炸雷,贺连胜差一点被震昏了,他半晌才说出一句话:“你说清楚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4、诡计得逞 那家辉那天从贺家大院被警察抓走后,那家一家子全都束手无策。一天晚上,山口太郎来到了那家,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威胁那家的人说,那家辉制造的这起爆炸案,造成了三个人死亡,按照中国的法律,一定会被枪毙的!但是,他山口太郎可以帮忙从中斡旋,保住那家辉的性命,中国的官府,还是会给日本人面子的,不过,那家必须要交出祖上传下来的七星金蝶作为酬谢。为了能保住那家辉的性命,那家辉的妻子忍痛把极其珍贵的七星金蝶交给了山口太郎。 贺连胜问道:“在我的记忆里,这个七星金蝶,原本是贺家的传家宝,怎么会到了那家呢?” 那家辉说:“你还记得当年我妹妹失踪之后,我父亲要把你送进监狱那件事么?” 贺连胜连连点头,说:“记得,我听说我父亲送给你家一件非常珍贵的宝物,你父亲才放了我一马。” 那家辉说:“你父亲送给那家的,就是七星金蝶。” 贺连胜这才恍然大悟,说:“怪不得这些年没见到这件传家宝,我还以为兵荒马乱的,被家父弄丢了呢,原来是送给你家了!” 关东丝绸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得七星者,得天下。”这里所说的七星,就是七星金蝶。 在富饶、美丽的小兴安岭一带,柞蚕的种类很多,只有七星金蝶才是柞蚕中的珍品,七星金蝶也就是被人们视作至宝的天蚕。天蚕也是柞蚕的一种,同样要经过卵、幼虫、蛹、成虫四个形态,七星金蝶便是天蚕的成虫阶段。可是,要想找到七星金蝶,简直比大海捞针还要难,因为这种蝴蝶身上的标志——七颗金色的小星星,只有在捉到蝴蝶后,把它的翅膀展开对准阳光,才能隐约可见。蝴蝶在飞行的时候,你即使是有一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也无法看清那七颗神奇的小星星。当年,贺家的先人,在小兴安岭风餐露宿,坚持了无数个日日夜夜,才捉到了几只七星金蝶,制成标本后就成了无价之宝。贺家的人凭借现成的标本,在小兴安岭捕捉七星金蝶,让其产卵、孵化幼虫……这样,获取极其珍贵的天蚕丝,就变得容易多了。 七星金蝶的标本到了山口太郎手里,再加上他手中先进的日本织机,这就如同老虎生了翅膀,必将给中国的丝绸界带来灭顶之灾! 此时此刻,贺连胜全明白了,山口太郎的最终目标,不是那块没有实用价值的“天蚕王”金匾,而是七星金蝶!诡计多端的他先通过跟贺连胜打擂,引出了天蚕丝,证实了中国东北地区确实有天蚕存在,然后,再设毒计陷害那家辉,逼迫他交出七星金蝶标本,这一连串的诡计,可说是天衣无缝,这是中日两国丝绸大战的一盘大棋,山口太郎终于博弈成功了! 贺连胜又问:“我还是不明白,你送给我那件古玩,怎么就让山口装上定时**了呢?” 那家辉叹了口气,说:“是这么回事,你跟山口太郎打擂获胜后,长了中国人的志气,我就对那天将你和夫人拒之门外感到羞愧。为了表示我的歉意,也为了能缓和那、贺两家的关系,我就想送你一件古董。那件明成化年间的官窑三彩花瓶东西虽好,可是要送人怎么也得包装一下啊,于是我就到刘三麻子开的礼品店买了一个包装盒……” 贺连胜责备道:“唉,哈尔滨谁不知道刘三麻子跟日本人勾结,干了很多坏事,人们都骂他是汉奸,你怎么能跟这种人打交道呢?” 那家辉满脸愧意,说:“我一时糊涂,忘了刘三麻子是汉奸啦!” 想起妻子的惨死,贺连胜悲痛欲绝,说:“冤有头,债有主,一定是刘三麻子搞的鬼,我们这就去找他算账!” 那家辉摇了摇头,说:“没用了!我被抓进警察局后,就觉得这件事太蹊跷,连忙让家人去找刘三麻子,没想到还是晚了一步,刘三麻子在头天晚上就被人杀死了!” 贺连胜咬牙切齿:“一定是山口太郎这个老狐狸杀人灭口,我们到警察局告他去!” 那家辉苦笑着说:“我的傻妹夫,如果现今的警察局能为咱们这些平民百姓办事,我能无缘无故被抓吗?我能因为把七星金蝶送给了山口,又被释放了吗?” 贺连胜愤愤地说:“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 那家辉沉默了片刻,说:“心字头上一把刀,我们就忍了吧!” 从那家回来的路上,贺连胜越想越觉得可怕,山口太郎得到七星金蝶标本后,一定会到小兴安岭寻找天蚕,一旦这个老狐狸找到天蚕,他就拥有了天蚕丝,到那时,我拿什么东西战胜他呢? 贺连胜心事重重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一不留神跟一个路人撞了个满怀,一看,原来是小神仙。 小神仙一把拉住贺连胜,说:“这不是贺老板吗?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正要去府上拜访你哪,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了!” 这个小神仙祖上是清朝的王爷,家道中落后,流落到哈尔滨,靠当年看过几本卦书,摆了个卦摊,给人算命赚口饭吃。据说小神仙有时也到当年满清老祖宗的发祥地小兴安岭贩一些山货,赚钱补贴家用。 贺连胜也有事情要问小神仙,他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请你到茶楼坐坐,我们边喝边聊。” 小神仙说:“那——我就先谢谢你了!” 两人来到一家茶楼,要了一壶上等茶水、一盘瓜子和几样小点心。 贺连胜问道:“说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小神仙喝了一口茶,不紧不慢地说:“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 5、王中有王 小神仙看看四周,压低声音说:“我刚从小兴安岭回来,看见几个日本人,正漫山遍野找七星金蝶呢!”贺连胜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心想:果然不出我所料,山口太郎已经开始行动了。 小神仙问:“我这个情报,值不值这一壶茶水钱?” 贺连胜连连点头说:“值,太值了!” 小神仙站起身来,说:“我该出摊了,进山这些日子花销不小,我的抓紧时间补回来。” 贺连胜掏出一叠纸币说:“今天你耽误做生意亏的钱,我给你补上,你看这些够不够?” 小神仙摆摆手说:“我小神仙从来不收名不正言不顺的钱。” 贺连胜说:“我有事情要向你请教,就算是支付的误工费,这总算是名正言顺了吧?” 小神仙这才收下钱,重新坐下,说:“贺老板,请问吧。” 贺连胜问:“上次是不是你把我的点心调了包,换成了天蚕丝?” 小神仙爽快地回答:“没错,你的点心是我调的包。” 贺连胜又追问道:“那些天蚕丝,你是从哪儿弄来的?” 小神仙说:“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不能回答你。” 贺连胜连连逼问:“为什么?” 小神仙坦然说道:“天机不可泄露!” 和小神仙分开后,贺连胜的心情越发地沉重了,眼下正是春蚕产卵的季节,如果山口太郎派去的人,顺利找到七星金蝶,那么他最迟在九月份,就能生产出第一批天蚕丝,那么,山口太郎很有可能会在九月份再次跟他打擂。贺连胜明白,如果在九月之前,他还没有对付山口太郎的办法,后果不堪设想! 转眼间到了九月份,山口太郎果然再次提出,要跟贺连胜打擂。这一次,山口太郎不仅请来了大批中外记者,擂台也选在哈尔滨最热闹的松花江边,他就是要把声势造得越大越好,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中国的丝绸,彻底败给了日本! 那家辉得知这一情况,急火攻心,病倒了。他的身子骨原本就不好,又加上上了点年纪,上次又入了狱,虽说在牢里待的时间不长,毕竟是雪上加霜,这次一急,整个人就垮了。弥留之际,那家辉紧紧拉着贺连胜的手说:“妹夫,都是我们那家不好,把七星金蝶送给了山口太郎,毁掉了中国丝绸纺织业。妹夫,你要是能战胜山口太郎,一定要到我的坟前烧一炷香,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 帮助那家安葬了那家辉之后,贺连胜亲自操作织机,他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拼着老命也要跟山口太郎争一把,他不甘心让这个日本人,用中国的天蚕丝,毁掉中国的丝绸业啊! 正式比赛那天,擂台前人山人海,比过年还热闹,人群中不少都是来给贺连胜助威的,然而,比赛的结果,却让在场的中国人非常失望,这一次,贺连胜织出的丝绸,比山口太郎的重了五克! 山口太郎得意洋洋地走到贺连胜面前,说:“贺老板,上次我败给你,你放了我一马,今天我也放你一马,你只要当着中外记者的面,说一句——‘日本丝绸,世界第一,中国丝绸,甘拜下风’, 那块天蚕王金匾我就不要了!” 山口太郎的狼子野心终于暴露了,贺连胜只觉得心口一阵发热,“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险些倒在地上。 就在这时,小神仙冲上擂台,他扶起贺连胜,指着山口太郎说:“山口太郎,你不要欺人太甚!上次贺老板赢了你,这次你赢了贺老板,一胜一负,只能算是个平局,要想分出胜负,还应该比第三局!” 在场的中国观众们也不停地高呼:“再比一局,再比一局!” 山口太郎趾高气扬地说:“贺老板靠天蚕丝胜了一局,现在我也有了天蚕丝,再比多少局,你们中国人也不可能获胜,我看还是不要比了吧!” 小神仙说:“且慢!我想请教台下的观众一个问题,不知山口社长同意不同意?” 山口太郎不知道小神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只好答应说:“你问吧。” 小神仙对着台下的观众高声问道:“各位父老乡亲,你们说丝绸织出来,是不是为了做衣服穿的?” 台下的观众异口同声地回答:“是!” 小神仙又说:“这第三局,就是当场用这两块丝绸做两件衣裳,再请两位小姐当场试穿,看到底谁的丝绸质量好,大家看行不行啊?” 观众又是异口同声:“行!” 山口太郎不知道小神仙究竟要干什么,但迫于观众的压力,他只得答应再赛一局。 一名英国女记者和一名法国女记者被观众的情绪感染了,自告奋勇客串时装模特。台下两名中国裁缝,也主动承担了时装的制作…… 没多少时候,两件女式长袍就做好了。擂台前的大幕拉上后,两位女记者进入幕后更换时装。 现场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人们瞪大了眼睛,屏住呼吸,等待着比赛的结果。 很快,那个法国女记者,穿着一件光彩夺目的绿色丝绸长袍,迈着轻盈的步子,款款走了出来。台下的观众一阵欢呼:“美,太美了!” 这位法国女记者,穿的长袍是用贺连胜的丝绸缝制的,山口太郎一边看着台上,一边焦急地问身边的工作人员:“那个英国女记者怎么还不出来?”工作人员几次走到幕后催促,那个英国女记者就是不肯出来。山口太郎一怒之下,猛然亲手拉开了场上的大幕……就在这时,只听见那个英国女记者一声尖叫,就闪电般地钻到了大幕后面藏了起来。尽管只有短短的几秒钟,观众们还是看得一清二楚,那个英国女记者的长袍竟然是透明的! 这时,小神仙对着观众高声问道:“父老乡亲们,你们说,这一局胜者是谁啊?” 观众齐声呼喊着:“贺连胜,贺连胜!” 那些欧美国家的记者,也跟着用生硬的汉语高呼:“贺连胜,贺连胜!” 在人们一阵阵的呼喊声中,山口太郎被迫认输。这个结果,连贺连胜也感到非常震惊:同样是用天蚕丝织成的丝绸,为什么一个是透明的,一个是不透明的呢? 就在这时,小神仙附在贺连胜耳边低声说:“做成衣服再比一次,这是你前妻那家大小姐的主意!” 贺连胜一下子惊呆了:“她……她还活着?” 原来,当年那家大小姐落入水中后又被土匪劫持了,被逼迫当上了压寨夫人。后来,一次土匪内部火并,大当家的被部下杀死,混乱中她逃出土匪窝,被一个外号叫“老山狸子”的猎人收留了。因为想念贺连胜和孩子,但碍于面子又不能回家,那家大小姐经常一个人默默落泪。为了哄那家大小姐开心,老山狸子外出打猎时常会带回一些蝴蝶、蝈蝈什么的供她玩耍,这其中就有七星金蝶! 那家大小姐对七星金蝶并不陌生,她的缫丝技术也很娴熟,有了七星金蝶就能采集到天蚕的茧,那家大小姐把采集到的天蚕茧制成丝,期盼着有朝一日能派上用场。 老山狸子祖上是小神仙家的奴才,他从小就跟小神仙在一起玩,两人关系非常好。小神仙到小兴安岭采购山货的时候,顺便也会找老山狸子叙旧,就认识了贺连胜这位失踪多年的前妻。那家大小姐始终没忘记贺连胜,得知贺连胜要跟山口太郎打擂比赛,她就毫不犹豫地把这些年珍藏的天蚕丝拿了出来。 知道了缘由后,贺连胜激动得不能自已。第二天,他就亲自赶着马车,带上小神仙,直奔小兴安岭。 分别二十多年再相见,贺连胜和那家大小姐抱头痛哭。平静下来后,贺连胜想起那个困扰他很长时间的问题,问道:“我和山口太郎用的都是天蚕丝,为什么我织出的丝绸不透明,而他织出的丝绸是透明的呢?” 那家大小姐眼含热泪说:“这——你得感谢老山狸子……” 接下来,那家大小姐就讲述了下面这个故事—— 有一次,老山狸子带回来的一只七星金蝶有些特别,这只蝴蝶翅膀上的七颗星星对着太阳观看的时候,能发出一种耀眼的金光,这种现象在其他的七星金蝶中是没有过的。老山狸子说,这只七星金蝶是他在大山深处一个水潭旁捉到的,这水潭边上长了无数棵山葡萄,那些常年无人采摘的野山葡萄成熟后,就散落在潭水中,日积月累,潭水竟然也跟葡萄酒似的,有一股甘甜醇香的味道。那家大小姐立刻意识到:这些饮了“天然葡萄酒”的七星金蝶,一定跟普通的天蚕不同。那年收获蚕茧的时候,那家大小姐就把这种七星金蝶的茧单独存放起来。两种蚕茧缫的丝一比较,那家大小姐惊讶地发现,这种“喝过葡萄酒”的天蚕丝竟然是不透明的,而其他的天蚕丝都是透明的! 贺连胜顿时醍醐灌顶,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天蚕王中王啊,小的时候我听爷爷说起过。” 那家大小姐说:“我给你的就是这种王中之王的天蚕丝。山口太郎派来找天蚕的人,面对浩瀚无边的小兴安岭,不敢贸然进入,就到处找人带路。老山狸子得到这个消息后,就主动充当日本人的向导,故意把他们带到了远离那个神奇水潭的地方,山口太郎就无缘得到天蚕的王中之王了!” 贺连胜连忙说:“老山狸子现在在哪里?我的好好谢谢这位救命恩人啊!” 就在这时,窗外突然飞进一片桦树皮,上面歪歪扭扭地刻着几个字:“我该走了!”那家大小姐闻声惊起,大叫一声:“老山狸子——”说着,她飞快地跑了出去。 大家冲出屋外,看到一个身背猎枪的中年男人,骑着一匹骏马,冲进了浩瀚无边的小兴安岭。贺连胜要赶去追,被那家大小姐拦住了:“连胜,别追了,老山狸子收留我那天就说过,一旦我们夫妻团圆,他就离开我……”贺连胜对着远去的老山狸子,深深地鞠了一躬…… “9·18事变”后,东北沦陷,山口太郎从一个汉奸商人口中,知道了天蚕王中王的秘密,就带着日本宪兵去小兴安岭抓捕老山狸子,可是,他们在深山老林里转了半个多月,也没找到老山狸子的踪影。 不久,贺连胜和那家大小姐变卖了全部家产,和千千万万失去家园的东北同胞一样,开始了漫长的流亡生涯…… 十三岁,我多了一份成熟 温暖的烛光在蛋糕上摇动、舞蹈,在雪白的墙上投射出一家三口温馨和谐的画面。我轻轻地闭bai上眼睛,对着眼前这十三根彩色蜡烛,许下了自己的心愿。 “呼——”一口气把蜡烛吹灭,爸爸起身拉开了电灯,妈妈在旁边笑呵呵地环住了我的肩膀:“乖女儿今天十三岁了呢!”我回给妈妈一个灿烂的微笑:“嗯!十三岁了!” 细数昨天,我是那么的幼稚与无知,曾经天真地以为父母天天围着我转是理所应当,根本不知回报,也不会体谅父母的难处。可是十三岁的我,比以往多了一份成熟,也多了一份感激之心。我会在上学前对父母说声“再见”,放学后说声“我回来了”;父母忙时给他们端去温热的谁,父母出差时也会安顿好自己,不让他们担心。我想,我现在已经懂得如何孝敬父母了。 “啪!”来家里玩的朋友一不小心把我最喜欢的精致工艺品摔碎了,玻璃碎片满地都是。我会怎么做呢?头脑中勾勒出年幼时我的身影:盛气凌人地响朋友索赔,然后向父母哭诉,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般。不,不会再这样了。我微微一笑,拉过站在那里手足无措的朋友,关切地询问是否有伤到。当我看到朋友的眼神友懊恼转为欣喜时,我明白我们的有一更稳固了。物品有价,情义无价。这是成熟在我十三岁时教给我的。 童年的我有过许多梦想,梦想变成舞蹈家在舞台上轻舞飞扬,也梦想变成钢琴家让华美的乐章在我指尖流淌。为了这些梦想,我也曾努力过,但只是“三分钟热情”,坚持不下来。可是如今的我,多了一份成熟,我明白自己该怎么做。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我都会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我想我总会到达胜利的彼岸的。 十三岁,我多了一份成熟,也多了一份感恩,多了一份谅解,多了一份坚持。我想,或许是因为我长大了,变成熟了,才会让我走过花季雨季的路途中,增添了更多的美好感受。 十三岁,我多了一份成熟…… 十三岁……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