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坏坯子》 第一章 子夜刚过,他决定不多想了。 稍早他拿来写东西的蓝圆珠笔,此时躺在报上字谜游戏的右边。阁楼里狭窄凌乱,男人一动不动地坐在矮桌前的破木椅上,顶头悬着垂着长穗的黄色圆灯罩。灯罩的布料因年深日久而退色,旧灯泡泛着微弱昏黄的光。 屋里很静,却非声——屋中其实有三个人在呼吸,屋外更隐隐传来模糊而无法辨识的低响,那声音也许是远方公路上的车流,是遥远的海潮,抑或是大都市里百万人口在睡梦中发出的声息。99lib? 阁楼里的男子穿着米色夹克、灰色滑雪裤、机织的黑色套头毛衣和棕色滑雪靴。他蓄着一大把修剪整齐的胡子,颜色比他整齐地往后梳理的头发略淡。他的脸很窄,侧面棱角分明,五官突出。在他那充满怨恨及顽强的冷峻面容下,有着近乎童真的神情,看来脆弱无助而惹人心疼,同时又隐隐透着一丝狡黠。 男人有着湛蓝色的眼睛,眼神虽然静定,却茫然失焦。 他看起来就像个突然变老的小男孩儿。 男人已经这样静静不动地坐了快一个小时了,他的手放大腿上,两眼呆滞地盯着退色的大花壁纸。 然后他站起来穿过房间,打开衣柜,抬起左手,从架.99lib.子上取下一样东西。那是个扁长的物件,用滚着红边的白色厨巾包着。 一把插在步枪上的刺刀。 男人抽出刺刀,小心翼翼地拭掉黄色的枪油,然后放入泛着青光的钢鞘里。 男人虽然体形高壮,动作却异常迅捷轻柔,他的双手与眼神一样坚定。 他拉开皮带,把刺刀插入皮套的开口里,然后拉上外套拉链,戴上手套和格子呢帽,离开了房子。 木梯被他踩得嘎吱作响,但男人的步履却是轻盈无声。 屋子又小又旧,栖踞在小丘顶上。这是一个风高夜寒、星月无光的夜晚。 戴呢帽的男人绕过屋角,游魂般地走向屋后车道。 他拉开黑色大众车的左前门,坐到方向盘后,然后调整刺刀,让刀子靠在自己的右大腿边。 接着他发动车子,打开车前灯,上了公路往北驶去。 小小的黑车在暗夜中疾驰,仿佛是不受重力影响的太空飞船。 道路两旁的建筑逐渐密集起来,笼罩在灯光下的城市渐渐浮现,看来巨大而荒凉。城市里除了钢铁、玻璃和水泥筑成的坚硬冰冷的外表,所有的生命都消失不见了。 值此深夜,就连市中心的街道上也了无人迹,只能偶尔瞥见出租车、救护车和巡逻车的影子,此外便是一片死寂了。一辆黑白相间的巡逻车从他眼前呼啸而过。 信号灯周而复始地由红转黄、转绿、转黄,然后再转回红灯,却是了无意义。 黑车严守交通规则绝不超速,它在所有的十字路口都放慢速度,乖乖地在每个红灯前停住。 车子沿着瓦萨路,行经中央车站和藏书网新落成的希尔顿旅馆,然后往左开到北铁广场,继续沿索尔街北行。 广场上立着灯饰缤纷的树,五九一路公车停在公车站上。 一轮新月悬在圣埃里克广场上方,波尼亚大楼上的蓝色霓虹指针显示时问是一点四十分。 此时此刻,车里的男子刚好满三十六岁。 男人接着往东走,顺着欧丁路驶过无人的瓦萨公园,和公园中冰冷的白色街灯,以及千万棵叶落枝枯的树枝投下的综错黑影。 黑车右转,沿着达拉街往南开了一百二十五码,然后刹住停车。 男人故意把两个轮子停在伊斯曼牙科中心阶梯前的人行道上。 他踏入夜色,关上身后的车门。 这是一九七一年四月三日,星期六。 这一天刚刚过了一小时又四十分钟,目前还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第二章 一点四十五分,吗啡失效了。 他十点前才打过一针,换句话说,吗啡的止痛效果维持了不到四个小时。 痛感零零散散地又回来了,先是左横膈膜开始疼痛,几分钟后,右边也痛了起来,接着扩散到背部,一阵阵传遍全身。 疼痛来得又急又锥心刺骨,像贪婪的秃鹰在啃啄撕扯他的内脏一般。 他躺在高窄的床上,凝视着夜灯及映在白水泥天花板上的幽光,这些阴影形状怪异,跟病房一样冰冷而令人厌烦。 天花板不是平的,而是弯成两道浅拱,让人感觉离它十分遥远。天花板确实也挺高的,超过十二英尺,跟大楼里的其他东西一样式样陈旧。他的病床摆在石头地板的正中间,除此之外,房里只有两件家具:一个床头柜和一把直背木椅。 房间窗帘并未完全拉拢,而且窗户微微开着,冬舂之交的夜风从两英寸宽的缝隙吹入房里,屋中的空气寒凉而清新,可是他还是觉得床头柜上腐烂的花儿和自己的病体传出的气味令他窒息想吐。 他并没有睡着,只是清醒无比地默默想着一件事——止痛剂的药效就快过去了。 打从值夜班的护士咚咚地踩着木鞋出门沿着走廊走远后,已经过一个小时了,之后除了自己的呼吸声外,他就再也没听见别的声音了。也许他还听到了自己忽快忽慢的脉搏,这些声音实际上无法辨识,只是出于他的想象而已,刚好配合着他对疼痛与死亡的畏惧。 他向来是个硬汉,无法忍受别人的错误或软弱,而且从来不肯承认自己将来也会有衰老或糊涂的一天。 现在他又怕又痛,觉得自己受到了背叛但手足无措。在为期数周的住院中,他的感官变得异常敏感,对各种形式的疼痛敏感得近乎反常,一想到要打针,想到护士每天抽血时会把针刺入他的胳膊,他就忍不住发颤。而且他很怕黑,无法忍受独自一个人待着。他开始聆听自己以前从未注意到的声音。 医院里的各种检查——讽刺的是,医生把它们称为“研究”一一搞得他疲惫不堪,使他的健康每况愈下。他的身体越差,对死亡的恐惧就越强烈,最后恐惧占据他整个心思,使他觉得自己浑身赤裸裸,紧张得只能顾得了自己。 窗外传出细小的声音,大概有动物穿过枯萎的玫瑰花圃吧,是田鼠?剌猬?还是猫?不过刺猬好像会冬眠? 他觉得一定是动物弄出的声响,同时又不自由主地抬起左手去找绕在床柱上以便他取用的呼叫铃。 可是当他的手指划过冰冷的床架时,一阵痉挛痛得他直颤抖,呼叫铃一下子滑开了,“咚”一声掉在地上。 那声音让他稍稍镇静下来。 如果他拿到呼叫器,按下白色按钮,那么他病房门上的红灯便会发亮,很快夜班护士会咚咚咚地拖着木底鞋从值班室跑来。 他虽然害怕,但自尊心也很强,他很庆幸自己没去按铃。 否则夜班护士一定会进房开灯,不解地看着可怜巴巴地躺在病床上的他。 他又静静地躺了一会儿,感到疼痛逐渐退去,接着又突然剧痛起来,就像有个疯狂的司机驾着火车在他体内乱窜一样。 他突然觉得内急,需要小解。 其实他床边有个尿瓶,就塞在床头柜后的黄塑料垃圾桶下,可是他不想用尿瓶。医生说,如果他愿意的话,随时可以起身。有位医生甚至认为稍做走动会对他有益。 他觉得还是爬起来开门走到走廊对面的厕所比较好。这件事可以让他分神,强迫他暂时先想点儿别的事。 他把毯子和床单推到一边,撑起身体在床沿坐了几秒钟,双脚悬在半空中。他一边整.99lib.理白色睡袍,一边听到身下的塑料床罩簌簌作响。 他轻手慢脚地爬下床,直到汗湿的脚底触到冰凉的石地。虽然他的鼠蹊及大腿上都缠着大片的绷带,但还是试着站直身躯。成功了。他身上还穿着昨天动脉造影后的塑料紧压衣。 他把脚套人放在桌边的拖鞋里,小心地一步步走向门边。 他将第一层门往里拉,把第二层往外推,然后穿过漆黑的走廊进入洗手间。 上完厕所后他用冷水洗手,然后转身回去,并停在走廊上倾听。夜班护士的收音机里隐约传出模糊的声响,他身上又痛起来了,疼痛再次掀起他的恐惧。他心想,也许可以过去请护士给他几粒止痛剂,虽然没什么特殊效用,但反正她还是得打开药柜,拿瓶子倒果汁给他。拿过止痛剂后,他就可以清静一阵子,不会有人来烦他了。 办公室离他大概有六十英尺,他慢慢地走,睡袍在他的小腿上拍打着。 值班室的灯亮着,但里头没人,只有夹在两个半满咖啡杯之间的晶体管收音机兀自播着小夜曲,值班护士和勤务兵一定是去别的地方忙了。 房间开始摇晃,他只好靠在门上站稳,一两分钟后,等感觉好了些,才又慢慢地穿过昏暗的走廊回到自己房间。 房门跟他离开时一样微微开着,他仔细地将门关上,走了几步来到床边,脱掉拖鞋,手脚冰凉地回床上把毯子拉到脖子上。他瞪大眼睛静静躺着,觉得疼痛又在身上疾窜了。 房里好像有点儿不太一样,天花板上的阴影起了一些变化。 他几乎是立刻觉察到的。 但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他把目光移到空荡的墙上,然后转头往右望向窗户。 他很确定自己离开房间时,窗子是开着的。 可是现在却关上了。 他心中一慌,连忙抬手去拿呼叫器,可是呼叫器不在原处。 他忘了把电线和按钮从地捡起来了。 他的手指紧扣在原本缠放呼叫器的铁管上,眼睛死盯着窗口。 两片长帘子之间的仍然是两英寸宽,但垂挂的模样已不像之前,窗子也关上了。 会不会是医院里的人进来过? 可能性似乎不大。 他全身冷汗直流,睡衣湿冷地贴在他敏感的肌肤上。 他惊惊颤颤,眼睛片刻不离地看着窗口,从床上坐起来。 帘子一动不动地垂着,但他很确定后面站着人。 是谁?他心想。 会是谁? 接着他闪过一个念头:这一定是他的幻觉。 他摇摇晃晃地站到床边,光脚踩在石地上。他踉跄两步走向窗口,然后停住,微微弯着身体,两唇猛然抽搐起来。 躲在窗后的男人右手一挥,掀开帘子,左手同时抽出刺刀。 长长的刀刃上泛着冷光。 穿夹克及格子呢帽的男子火速欺身上前,然后站定,他两腿分开,身子拉得又长又直,将刀子举过肩头。 生病的男子立即认出对方,他张嘴想叫。 刺刀沉重的手柄立即击中他的嘴,他的嘴唇登时裂开,门牙应声而断。 那是他最后感觉到的事了。 接下来的事发生得极快,一切都在瞬息之间。 对方一拳击在他肋骨下的右横膈膜上,接着刺刀整个刺入,直没刀柄。 病人依然站着,头往后仰,这时穿夹克的男子第三次举起刀,一刀从他的左耳划到右耳,切开了他的咽喉。 割开的气管里冒出啵啵的气泡。 此后就再也没有别的声音了。 第三章 周五夜晚,斯德哥尔摩的咖啡馆里应该挤满欢度周末的人群才是,然而今天却不同,原因其实很简单。过去五年来,餐厅的价格99lib.涨了整整两倍,一般工薪阶级连一个月出来吃顿饭都负担不起。餐厅老板怨声连连,大叹生意难做。那些没把餐厅改装成廉价酒吧或迪斯科舞厅以招揽年轻消费群的餐厅老板,靠吸引更多出手大方、持信用卡的商人来维持:商人就是喜欢在丰盛的餐桌上谈生意。 旧斯坦的“太平岁月”也好不到哪儿去。时间很晚了——准确说,已经是周六了——但刚才的一个小时里,一楼餐厅内只有两位客人。客人吃完牛排后,现在正在凹室旁的餐桌边喝咖啡和水果酒,并且低声交谈。 两个女招待坐在入口对面的小桌边折餐巾。年轻的那位一头红发,满脸倦容。她站起来扫了一眼吧台上的时钟,然后打着呵欠,拿起一条餐巾走到凹室的客人身边。 “吧台打烊之前,两位还要点些什么吗?”姑娘问道,同时拿着餐巾把桌布上的烟灰擦净。“要不要再来一点儿热咖啡呀,组长?” 马丁·贝克没想到被姑娘认出时,自己竟会有点儿得意。 常他只会觉得讨厌而已。身为警政署凶杀组组长,马丁·贝克多少也算是公众人物,但他已经很久没在报纸或电视上出现了,女招待会认出他,大概是因为这间餐厅已经开始把他当成常客了吧。应该是这样的。迄今为止,马丁·贝克已经在这附近住了两年,偶尔出来吃饭时,多半会跑到“太平岁月”用餐,不过像今晚这样有人陪他吃饭的情况,倒是不常见。 坐在他对面的是他女儿英格丽。英格丽十九岁了,撇开
99lib?
女儿的金发和父亲的深色头发不说,父女俩其实长得极像。 “还要咖啡吗?”马丁·贝克问。 英格丽摇摇头,女招待离开去准备账单。马丁·贝克从冰桶里拿出装水果酒的小瓶子,把剩下的酒倒进两人的杯子里。 英格丽啜着自己的酒。 “我们应该经常这样。”她说。 “喝水果酒吗?” “嗯,挺好喝的。不是,我是指我们应该多聚一聚。下次我请你到我那儿吃晚饭,你还没去看过我在柯洛斯特路的住处呢。” 英格丽在父母离婚前三个月便搬出来了。马丁·贝克有时会想,要不是受到女儿鼓励,只怕他不会有勇气跟英雅分手,结束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英格丽在家里很不快乐,高中还没毕业就搬去跟朋友住了。现在她在大学念社会学,最近才在石得桑找到一间套房,虽然目前还是跟人转租的,不过将来99lib?应该可以自己承租下来。 “妈妈和洛夫前天来看我,”她说,“本来我想也把你拉来,可是找不到你。” “我在奥利布鲁待了两天。他们还好吧?” “好得很。妈提了一大箱行李,毛巾、餐巾,连那个蓝色的咖啡机都带了,其他还有什么我就不知道了。哦,我们谈到洛夫的生日,妈希望我们能去跟他们吃晚饭,如果你排得出时间的话。” 洛夫比英格丽小三岁,两人性情迥异,却一向合得来。 红发女招待送来账单,马丁·贝克付过账,把酒喝干,他看看表,只差几分钟就一点了。 “走吧?”英格丽说,她一口把最后几滴水果酒喝掉。 父女俩沿着厄斯特蓝路往北走,夜空繁星闪动,空气清新冷冽,两名酒醉的青少年吵吵嚷嚷着从杜肯街走出来,喧闹声在古老的大楼之间回荡。 英格丽挎着父亲的胳膊,配合他的步子走着。高瘦的英格丽有双长腿,马丁·贝克觉得她实在太瘦了,却老听到她吵着说要减肥。 “你要不要上来坐一下?”两人往科曼多克的小丘走去时,马丁·贝克问道。 “好啊,不过我只上去叫一下出租车,很晚了,你该睡觉啦。” 马丁·贝克打了个呵欠。 “我的确是挺累的。” 有个男人蹲在圣乔治和巨龙的雕像下似乎睡着了,他的前额搭在膝盖上。 英格丽和马丁·贝克经过时,男人抬起头,提高声音语焉不详地嘟嚷了几句,然后伸直腿,下巴往胸前一垂,又睡着了。 “他不是应该去收容所睡吗?”英格丽说,“外头很冷呢。” “迟早得去吧。”马丁·贝克说,“如果那儿有房间的话。不过我已经很久不管醉汉的事了。” 两人默默地走到科曼街。 马丁·贝克想到二十年前的夏天,自己还在尼古拉管区当巡警的情形。斯德哥尔摩当年不比今日,旧斯坦曾是个如诗的田园小镇,那时的醉鬼、穷人当然比现在多,但政府大力清除贫民区,重建小镇住宅,租金涨到老房客再也负担不起之后,住在这里反而成了一种时尚,而他自己现在也是少数特权分子之一了。 父女俩搭电梯来到顶楼,这是他们在翻修大楼时加盖上去的,是旧斯坦中少有的顶楼。公寓的设计非常现代,包括客厅、一个小厨房、浴室,和两问窗口朝东、面向一大片庭院的房间。 一大一小的房间很暖和,有深宽的凸窗和低矮的天花板,第一间房摆着舒适的安乐椅和矮桌,而且有个壁炉;里面房间有张大床,大床边全是架子和橱柜,窗边有张大书桌和成排的抽屉。 英格丽外套也不脱就走到房间书桌,拿起听筒打电话叫出租车。 “不留一会儿吗?”厨房里的马丁·贝克喊道。 “不了,我得回家睡觉,我累死啦,你还不是一样。” 马丁·贝克没提出抗议,他突然觉得很困,不过一整晚他都在打呵欠,刚才父女俩跑去看特吕弗的《四百下》时,好几次都快睡着了。 英格丽终于叫到出租车了,她走到厨房,亲吻父亲的脸颊。 “谢了,今晚很开心,如果最近不再见面,咱们就在洛夫的生日当天碰面吧。好好睡一觉吧。” 马丁·贝克送女儿上电梯,低声说再见,看电梯门关上,然后回到自己的公寓。 他从冰箱里拿出啤酒倒人大玻璃杯,进房把杯子放到书桌上,然后走到壁炉旁的音响边,挑了一张巴赫的《勃兰登堡协奏曲》放到唱机上。这栋大楼非常独立,马丁·贝克知道就算音量开得很高也不会影响邻居。他坐在桌边喝着啤酒,冰凉清爽的啤酒将水果酒的甜腻全冲掉了。他把滤嘴套到烟上,咬在两排牙齿之间,然后擦燃火柴。马丁·贝克用手支着下巴,望向窗外。 春夜深蓝的星空罩在院落上方,屋顶上泛着青光,马丁·贝克听着音乐,任思绪自由奔腾,心中无限地轻松自足。 他将唱片翻面后,走到床边的架子,拿下一艘完成一半的飞云号帆船模型,慢慢做着桅杆和撑帆的长柱。他弄了一个多小时后,才把模型摆回架子上。 马丁·贝克一边更衣,一边自得地欣赏自己做好的两具模型——短衫号及教练舰丹麦号。不久飞云号就只剩下船索的部分了,这是难度最高也最烦人的地方。 他赤身走出厨房,把烟灰缸和啤酒杯放到水槽边的整理台上,然后熄掉所有灯,仅留下枕头边的一盏。马丁·贝克关好卧室门回到床上,调整时钟,指针指向两点三十五分。然后他检查闹铃的按钮开了没。但愿今晚没事,这样他就可以睡到自然醒了。 库尔特·贝延格伦的《汽船结构》躺在床头柜上,马丁·贝克快速地翻看,看着以前曾经仔细研究过的照片,偶尔读一小段解说文字,看看图片说明,重温旧梦一番。书很厚,并不适合在床上阅读,不久他的手就被书压酸了。他把书放到一边,伸手关掉床头灯。 这时电话响了。 第四章 埃纳尔·勒恩已经累得快虚脱了。 他已连续工作了至少十七个小时,此时正站在国王岛街警局的刑事组办公室里,看着一名出手打伤朋友的男人哀嚎。 也许“男人”这两个字有点儿言过其实,因为这个金发披肩的十八岁男孩儿基本上只算个大小孩儿。他穿着艳红的Levi's牛仔裤和棕色的小山羊皮夹克,夹克背面印着LOVE四个字母,字母四周还点缀着粉红、深紫及淡蓝色的花朵。男孩的靴子上也有花朵和文字,再看详细点儿,那儿写着“和平” 和“玛姬”。夹克的袖口上精巧地缝着柔长的真发。 让人怀疑是不是把人的头皮削下来缝上去的。 勒恩也想哭,一来他实在累了,但主要还是为犯人感到难过(而不是受害者)。 最近他常遇到这种情形。 披着一头秀发的年轻人意图杀害一名毒贩未果,但警方已将他列为二级故意伤人的重大嫌犯了。 勒恩从下午五点就开始追查这个人,也就是说,他得跑遍美丽的斯德哥尔摩各区,到至少十八处毒贩出没的地方一一搜查,那些地方龌龊无比,一个比一个脏。 这一切,全是因为某个在玛丽广场把毒品卖给高中生的王八蛋头上被敲了个包而已……好吧,那个“包”是九九藏书被铁管敲出来的,而且铁管还敲断了,但毕竟只是个包嘛,勒恩心想。 这个浑蛋害得他加班九小时,等到他回到法灵比的公寓时,就变成十小时了。 不过事情总是好坏参半,今天的好处就是可以多赚外快。 埃纳尔·勒恩是拉普兰人,生于阿耶普洛,娶了一个拉普兰姑娘。他并不特别喜欢法灵比,可是他很喜欢住处的那条街名:拉普兰街。 勒恩看着值班的年轻同事签收转交犯人的单据,然后把长发青年交给两名警卫。 警卫将犯人押进电梯,带到三楼的登记处去。 转交单上写着犯人的姓名,单子背面通常会由值班警员写上适当的描述。例如“凶暴成性,一次又一次去撞墙,结果受了伤”,或是“无法管控,撞到门受伤”,甚至只是单纯地写着“跌倒受伤”。 诸如之类。 门开了,两名巡警架着一名年纪稍大、留着灰胡子的男人走进来,三人穿过入口时,其中一名巡警在犯人肚子上捶了一拳。犯人弯身哀叫,听起来像是狗吠。两个值班的警员依旧不为所动地慢慢翻着公文。 勒恩厌恶地看了巡警一眼,但什么也没说。 然后他呵欠连连地看着表。 两点二十七分。 电话响了,其中一名警员拿起电话: “是的,刑事组,我是古斯塔夫松。” 勒恩戴上毛帽朝门口走去,他的手刚摸到门把时,那个叫古斯塔夫松的人喊住他。 “什么?等一下,喂,勒恩!” “干吗?” “有事儿。” “又怎么了?” “萨巴斯贝里出事了,有人被打死了吧,电话里这家伙也搞不清楚。” 勒恩叹口气转过身,古斯塔夫松把遮在听筒上的手拿开。 “这边有位制暴组的同事,是我们的主力战将,这可以吗?” 一小段停顿。 “是的,是的,我可以听见你讲话。很可怕,是的。你现在究竟在哪儿?” 瘦瘦的古斯塔夫松三十来岁,为人冷漠坚毅,他听着电话,然后又用手遮住听筒。 “他在萨巴斯贝里医院中央大楼的主要人口,显然需要帮忙,你去吗?” “好吧。”勒恩说,“我去好了。” “要不要找人送你过去?那辆警务车好像有空。” 勒恩同情地看着两名巡警,然后摇摇头。这两人又高又壮,身上配着枪,皮套里还插着警棍,那犯人软趴趴地瘫在他们脚边。两人用又羡慕又愚蠢的眼神看着勒恩,满脸期待能荣获重用。 “不必了,我开自己的车去。”勒恩说完转身便走。 勒恩并不是警局的主将,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连小兵都算不上。有些人觉得他很干练,也有人认为他表现平平。可是尽管如此,经过多年辛勤的工作后,勒恩毕竟也成了制暴组的成员。用小报的说法,这算是货真价实的警察了。他一脸温良谦让,有个红红的酒糟鼻子,正值壮年,因久坐办公桌有点儿发福——就凭这副德行,众人也不会有别的想法。 勒恩开了四分钟又十二秒,来到指定地点。 萨巴斯贝里医院盘踞在一大片长方形的坡地上,主要大楼北邻瓦萨公园,东侧沿着达拉街、西侧顺着索尔街而建,大楼的底部被感化院湾伸展过来的新桥截断了。一间煤气工厂的红砖大楼从索尔街的蔓延过来,在角落边占据了一块地方。 医院的名称取自旅馆老板瓦九九藏书伦特·萨巴斯。十八世纪初,萨巴斯在旧城拥有罗斯托克和雄狮两家旅馆,他在这儿买了地,还在池子里养鳄鱼,后来池子干涸或被填掉之后,萨巴斯在这里开了家餐厅,一七二零年他辞世前,总共经营了三年。 萨巴斯去世十年后,地上挖出了矿泉水,两百年的矿泉旅馆后来慢慢就变成医院和救济院了,如今这栋建筑则蹲踞在一栋八层楼高的养老院阴影处。 原来的医院是一百多年前盖在达拉街侧边的石地上的,包括许多由覆顶通道相连而成的棚子,有些旧棚子如今还在使用,很多最近才拆掉换新,原有的通道系统现在也已转到地下了。 园区尽头有许多作为养老院的旧大楼,还有座小教堂,花园的草坪树篱及碎石道问有栋避暑别墅。别墅漆着白边,圆圆的屋顶上有个尖儿,前面一大排树从教堂延伸到路边的旧警卫室。教堂后面地势较高,不过到了索尔街上面便不再爬升,地面在悬岩和对面的波尼亚大楼之间弯行。这里是院区中最安静、人迹最少的地方。 医院的主要入口设在有百年历史的达拉街上,这是一百年前盖的,新的中央大楼就设在入口旁边。 第五章 巡逻车顶的蓝灯闪映在勒恩身上,让他觉得自己跟鬼一样。只是他没想到待会儿情况会更糟。 “发生什么事了?”他问。 “还不清楚。总之很恐怖。” 这位巡警看起来非常年轻,他语气自然,怀着同情,眼神却充满了困惑,而且好像连站都站不稳。他左手扶着车门,右手慌张地抚着枪柄,勒恩十秒钟前刚到时,还听到他松了一大口气。 勒恩心想,这孩子在害怕呢。勒恩安慰他说:“我们待会儿就知道了。尸体呢?” “那地方不好找,你跟我的车去吧。” 勒恩点点头返回车里,尾随蓝色的闪灯绕过中央大楼,在院区里弯行。巡逻车在三十秒内向右转了三次,向左转了两次,然后在一栋黄墙黑顶的矮长建筑前停住。 这栋大楼看起来非常古老,破旧的木门上有盏明灭不定的灯,灯泡外罩着老式的乳白色玻璃球,在黑夜中几乎起不了作用。巡警爬下车,站姿跟先前一样——手扶车门和枪柄,好像这样可以抵挡黑夜及待会儿要看到的事似的。 “在那儿。”他说,同时戒备而恐惧地看着双层木门。 勒恩按捺住呵欠,点点头。 “要不要我去找更多人来?”巡警问。 “再看看吧。”勒恩好脾气地重复道。 这时他已经走上台阶推开右侧门了,门吱吱呀呀地响,因为门链久未上油。他又上了几级台阶,看到另一道门,门后是灯火暗淡的走廊。宽长的走廊天花板极高,贯穿了整栋大楼。 走廊一侧是私人房间和病房,另一边显然是准备作洗手间、寝具柜藏书网及检查室用的。墙上有部黑色的老式付费电话,打一次只要十欧尔(瑞典货币,一克朗等于一百欧尔)。勒恩盯着一个椭圆形的珐琅白盘,盘子上简单地写了两个字“艾玛”,然后他转头看着前面四个人。 其中两名是穿制服的警察,其中一个矮壮结实,两腿又开站着,手垂身侧,两眼直视前方,左手拿着一本打开的黑皮笔记本。他的同事低头靠在墙上,看着铁架上的珐琅洗脸盆,洗脸盆上有个老式的黄铜水龙头,勒恩在九小时的加班过程中所遇到的年轻人,大概就属这个年纪最小了。他虽然穿戴了货真价实的警察皮夹克、肩带,而且还配着武器,可是看起来却像个冒牌货。一名戴眼镜的灰发妇人瘫在藤椅上,眼光呆滞地望着脚上的白色木底鞋。她穿着白护士服,苍白的小腿上布满丑陋的静脉瘤。第四位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此人一头黑色卷发,正紧张地咬着指关节,他也穿了白外套和木底鞋。 走廊上的气味99lib?很难闻,飘着消毒水、呕吐物,或者是药品的味道。也许三者都有。勒恩突如其来地打了个喷嚏,他想用拇指和食指捏住鼻子,但迟了一步。 唯一对喷嚏声有反应的人是拿着笔记本的警员。他没说什么,只是指着一道淡黄色的门,还有打好字放在金属框里的白卡片。门没全关,勒恩轻轻将门拨开,里面还有一扇门也是半开着,不过这道门是往里开的。 勒恩用脚将门推开,向屋里望去,随即吃了一凉,他松开鼻子,又看了一次,这回看得更仔细了。 “我的妈呀。”他自言自语说。 勒恩往前踏了一步,让外层的门弹回原处,然后戴上眼镜,开始检查金属框里的名片。 “藏书网老天爷。”他说。 警员已收起黑色笔记本,拿出警徽,像念珠一样捏在手里。 好笑的是,勒恩想到警徽不久后就要被取消了。长久以来众人争执不休的话题——警徽应挂在胸口以直接表明身份,还是藏在口袋里——将无疾而终、不了了之。 以后警徽会被普通的识别证所替代,警察只要穿上制服就成了。 “你叫什么?”勒恩朗声问道。 “安德松。” “你什么时候到的?” 警员看看表。 “两点十六分,也就是九分钟前,我们刚好在附近的欧丁广场。” 勒恩摘下眼镜,看了一眼穿制服的男孩儿,这个小鬼脸色青绿,彻底失控地对着脸盆狂吐。年长的巡警顺着勒恩的视线看过去。 “他只是个警校学生。”他低声下气地说,“这是他第一次出巡。” “最好去帮他一下。”勒恩说,“还有,去请第五分局加派五六个人过来。” “请第五分局紧急出动,是,长官。”安德松说,差点儿没行举手礼或立正站好。 “等一下,”勒恩说,“你在这里有没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事?” 也许他表达得不是很好,警员听了之后一脸困惑地瞪着病房门口。 “嗯,呃……”他支支吾吾地说。 “你知道里面那个人是谁吗?” “是尼曼组长吧?” “没错。” “我还以为你看不出来呢。” “是啊,”勒恩说,“差点儿看不出来。” 安德松离开了。 勒恩拭着额上的汗,思索下一步该怎么做。 他想了十秒钟,然后走到公共电话旁,拨了马丁·贝克家的电话。 “喂,我是勒恩,我在萨巴斯贝里,能过来吗?” “好。”马丁·贝克说。 “快点儿。” “好。” 勒恩挂上听筒,走回其他人身边等着。他把自己的手帕递给警校生,男孩儿不好意思地擦擦嘴。 “对不起。”他说。 “任何人都有可能这样。” “我真的忍不住。这种事常发生吗?” “不会。”勒恩说,“我当了二十一年警察,老实说,从来没遇过这种事。” 说完他转身对卷发男子说:“这里有精神病房吗?” “Nix verstehen。”医生说。 勒恩戴上眼镜,看着医生白外套上的塑料名悼。 上面印着他的名字:乌兹库科科图普兹医师。 “噢。”他对自己说。 然后摘掉眼镜,静静等待。 第六章 那房间长十五英尺,宽十英尺,高度近十二英尺,颜色十分单调——天花板呈污白色,而灰泥墙则似灰非黄。地上铺着灰白色大理石砖,窗框和门都是淡灰色。窗前挂着厚重的浅黄绸缎帘子,后面还有一层薄薄的白绵帘。白色的铁架床上是同色的床单和枕套,旁边有灰色的床头柜和浅棕色的木椅。家具上的漆都掉了,粗糙的墙面斑斑剥剥,天花板上的灰泥也多有剥落,有几处透着淡褐色的水渍。所有东西都很旧,却十分干净。桌上有个镍银制的花瓶,里头藏书网插了七朵淡红色玫瑰,外加两个玻璃杯、一只玻璃花瓶、一个里边放了两颗小药丸的透明广口瓶、一个小型的白色晶体管收音机、一颗吃了一半的苹果,以及一个装着淡黄液体的大玻璃瓶。下边架子上放了一沓杂志、四封信、一本线格纸、一枝有四种颜色墨水管的华特曼钢笔和一些散落的零钱——详细说,是八枚十欧尔、两枚二十五欧尔,以及六个一克朗的钱币。桌上有两个抽屉,上层放着三条用过的手帕、一块塑料盒装肥皂、牙膏、牙刷、一小瓶刮胡液、止咳片,以及一个放指甲剪、锉刀和剪刀的皮盒子。另一个抽屉里有皮夹、电动刮胡刀、一小包邮票、两只烟斗、烟草袋和一张印着斯德哥尔摩市政厅的空白明信片。椅背上挂了几件衣服——一件灰色棉外套、相同质地?99lib.和颜色的长裤和一件长及膝盖的白衬衫。椅座上放着内衣裤和袜子,床边有双拖鞋。 一件米色浴袍挂在门边的衣钩上。 房里只有一种颜色显得格外突兀——那片触目惊心的猩红。 死者侧躺在床与窗户之间,由于咽喉伤口极深,头部几乎呈九十度角向后仰。他左脸颊贴着地板,舌头从张大的嘴中伸出,破裂的双唇间斜伸出断掉的假牙。 死者往后仰时,大量鲜血从颈动脉中喷出,溅得床单上片片殷红,洒得床头柜上的花瓶血斑点点。 死者腹部的伤口将他的衬衫整个染湿,在尸体边汇聚成一大摊血泊。从伤口判断,应是有人一刀捅穿死者的肝胆脾胃和胰脏,大动脉也被刺穿了。 死者的血可以说是在几秒钟内流光的,他的皮肤白得近乎透明,额头、胫骨和脚掌部分儿乎可以看透。 尸骸上那道十英寸长的切口大剌剌地张着,刺破的脏器从腹膜边挤压而出。 这人几乎被砍成两半。 即使勒恩这种经常与血腥暴力为伍的人,对眼前这种惊悚的画面还是难以消受。 不过马丁·贝克从踏进房门那一刻起,表情从头到尾就没变过。外人看起来,会觉得他只是在例行公事而已,就像跟女儿去餐馆吃喝、更衣、做帆船模型、就寝前看点儿书,然后突然十万火急地赶去帮人查案一样。最糟的是,连他自己也觉得没什么。马丁·贝克绝不容许自己畏缩,他天不怕地不怕,却害怕自己的冷漠。现在已经凌晨三点十分了,马丁·贝克在床边席地而坐,冷静地仔细检查尸体。 “没错,是尼曼。”他说。 “是啊,我猜也是。” 勒恩站起来在桌上的物件堆中东摸摸,西看看。他突然打个大呵欠,然后不好意思地遮住嘴。 马丁·贝克很快地看了他一眼。 “你有时间表之类的记录吗?” “有。”勒恩说。 他拿出一小本笔记,上面用蚂蚁一样小的字写了一些东西。勒恩戴上眼镜,然后絮絮叨叨地念道: “有位助理护士在两点十分打开房门,她没听见或看见任何异常状况。护士是做例行查房,那时尼曼就已经死了。护士两点十一分打电话报警,欧丁广场附近的巡警两点十二分接获通报,三四分钟后就赶到了,他们在两点十七分向刑事组报案,我两点二十_二分抵达,二十九分打话给你,你在两点四十四分赶到。” 勒恩看看自己的表。 “现在是两点五十二分,我到现场时,他大概已经死了快半小时。” “是医生说的吗?” “不是,是我自己按尸体温度跟血液凝结的情况推断的——” 勒恩停下来,好像觉得自己骤下结论有失武断。 马丁·贝克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揉着鼻梁,心中若有所思。 “那么一切应该发生得很快了?”他说。 勒恩没回答,心里好像在想别的事。 过了一会儿后,勒恩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来吧,并不是因为……” 他停下来,似乎有些心烦意乱。 “不是因为什么?” “不是因为尼曼是刑事组长,而是因为……因为这个,”勒恩胡乱指着尸体说,“因为他死得很惨。”他又顿了一秒,然后提出新的见解。“我是说,下这种毒手的人一定是疯了。” 马丁·贝克点点头。 “是的,”他说,“看起来确实如此。” 第七章 马丁·贝克开始感到不安了,有些思绪来得十分模糊且难以捉摸,那情形有点儿类似看书看得昏昏欲睡时,只会呆望着书本,连书页都忘记翻动。 他得努力集中心绪,把握住这些一闪即逝的念头。 除了这些看不到、摸不着的感觉外,他心中还有另外一股隐忧。 .99lib.那是一种对危险的预感。 他觉得就要出事了,而且他应该不计代价去阻止,问题是,他不知道是什么事,更不知该如何防范。 马丁·贝克以前只要闲久了,也会有类似的感觉,他的同事对他这种情形往往一笑置之,称之为“直觉”。 警务工作是建立在现实情况、例行调查、耐性毅力和组织分析上,许多难办的案子虽因机缘巧合而破案,但机缘巧合并不等于运气或意外。犯罪调查讲求的是把种种巧合编织成一张细密贯串的网络,经验法则和孜孜不倦的态度在侦察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远比灵感、直觉重要,绝佳的记忆和丰富的常识,也比聪明才
.99lib.
智更具价值。 直觉在实际的警务工作里,根本无足轻重。 直觉连基本条件都称不上,就像星象学和相面术一样,不能算是科学。 尽管马丁·贝克非常不愿意承认,但他真的就是直觉很强,而且好几次都是直觉将他引到正确的办案方向。 而且有些简单、实际、偶发的事物,也会影响他的心情。 像勒恩就是一例。 马丁·贝克对跟他工作的人要求很高,这都得怪科尔贝里。 马丁·贝克最早在斯德哥尔摩担任刑警,后来转到瓦斯贝加的警政署刑事局工作,多年来科尔贝里一路相随,是他最得力的助手。科尔贝里向来与马丁·贝克配合得天衣无缝,他能提出最棒的推断,问出最关键的问题,并提供适当的线索。 可是科尔贝里此刻不当班,他应该在家里睡觉吧,马丁·贝克又找不到正当理由把他吵醒,这样是违反规定的,对勒恩更是一种侮辱。 马丁·贝克期望勒恩能做得更多,或至少说句他也感觉到危险之类的话,提出一些推论或臆测,让马丁·贝克可以去反驳或追查。 可是勒恩什么也没讲。 他只是冷静、有效率地执行自己的任务,目前调查工作归他做,人家很尽责地把每件该做的事都做好了。 窗外园区用许多绳索和拒马围了起来,几辆巡逻车开过来,车前灯打在地上,斑斑点点的白光从警用手电筒中射出,凌乱地晃过地面,像惊惶逃避入侵者的沙蟹在沙滩上四下逃逸。 勒恩已经一一查过床头柜及里面的东西了,除了一般个人用品和几封健康人士写给重病患者那种搔不到痒处的问候信外,什么也没找到。第五分局的人员搜过旁边几个房间和病房,也没发现什么。 马丁·贝克若想知道一些特别的事,他就必须问,而且还得用明确易懂的方式去问,勒恩才不至于误解。 总之,事实摆明了他们两个合作不来,这点他们很多年前就发现了,因此通常会避开单独合作的机会。 勒恩很清楚马丁·贝克对他的评价并不高,因此老觉得自卑。马丁·贝克则知道自己跟对方话不投机,所以也就分外沉默。 勒恩拿出他的宝贝办案工具箱,采到几枚指纹,并将房里的几件证物及外边的地面部盖上塑料布,以防重要细节遭到自然力或人为的粗心破坏。他采到的物证大半都是脚印。 马丁·贝克每年此时都会感冒,鼻塞、流鼻涕、咳嗽样样不缺,而勒恩对此竟然毫无反应。事实上他连一句“你还好吧” 都不懂得问,显然他娘从小没把他教好,连句问候语都不会。就算他想到了,也是闷在肚子里。 两个人一点儿默契都没有,马丁·贝克觉得自己应该打破沉默。 “你不觉得整间病房看起来有点儿老气吗?”他问。 “是啊。”勒恩说,“本来明天这里就要清空整修或改装成别的用途,病人会迁到中央大楼的新病房去。” 马丁·贝克一听,立刻有了新的想法。 “我正在纳闷凶手到底用什么凶器,”过了一会,他又喃喃自语说:“也许是弯刀或武士刀吧。” “都不是,”刚走进房里的勒恩说,“我们找到凶器了,就在窗外十二英尺远的地方。” 两人一起到外边查看。 在冰冷的白色光圈下,赫然躺着一把尖利的刺刀。 “是刺刀。”马丁·贝克说。 “嗯,没错,卡宾枪用的。” 点四五口径的卡宾枪是常见的军甩枪,大部分由炮兵和骑兵使用。马丁·贝克在服兵役时就有一把,现在军队里大概已经不用这种武器了。 刺刀上沾满了血块。 “有办法从槽沟上取到指纹吗?” 勒恩耸耸肩。 这人真是三拳打不出个闷屁来,每句话都得逼着才会说。 “你打算让刀留在那儿等血干吗?” “是啊,”勒恩说,“这样好像也不错。” “我想尽快跟尼曼的家人谈谈,你觉得这么晚去打扰他妻子好吗?” “应该没关系吧。”勒恩不甚确定地说。 “我们总得着手做点儿什么,你要一起去吗?” 勒恩喃喃说了句话。 “你说什么?”马丁·贝克问,一边擤鼻涕。 “得找个摄影师过来,”勒恩说,“是的,没错。” 可是他的语气似平一点儿也不在乎。 第八章 勒恩走到车边坐到驾驶座上等马丁·贝克,后者负责把这个不幸的消息通知尼曼太太。 “你跟她说了什么?”马丁·贝克坐到他身边时,勒恩问道。 “只说他死了。看来尼曼病得很重,所以她似乎不怎么惊讶,不过现在她一定很纳闷,她丈夫死了跟警方有什么关系。” “她的声音听起来如何?很震惊吗?” “是啊,当然啦。她本想搭出租车直接赶到医院,现在医生在跟她谈,希望医生能劝她待在家里。” “是啊,万一让她看到尼曼,一定会吓死的,这件事光说说都已经很吓人了。” 勒恩沿达拉街往北朝欧丁路开过去。伊斯曼牙科中心外面停了一辆黑色大众车,勒恩朝车子点点头。 “这车也真是的,停在非停车区还不够啊,竟然还歪斜在人行道上,幸好咱们不是文通部的,算这家伙走狗屎运。” “说不定那家伙喝醉了,才会把车停成那样。”马丁·贝克说。 “说不定是个姑娘呢。”勒恩说,“一定是女人停的,女人开车子——” “你对女人的成见太深了吧,”马丁·贝克说,“这话要是让我女儿听见,一定会训你一顿。” 车子从欧丁路右转,开过古斯塔夫教堂和欧丁广场。出租车站里有两辆亮着“空车”的出租车,市立图书馆外的红绿灯下有辆黄色清洁车正闪着橘灯,等待信号灯变绿。 马丁·贝克和勒恩默默继续前行,他们转到西维尔路,慢慢绕过街角的清洁车,在经济学院旁左转上国王使特街。 “真他妈的。”马丁·贝克突然骂道。 “是啊。”勒恩说。 车里又是一阵沉默。当他们开过贾尔伯爵路,勒恩放慢车速,开始寻找门牌号。市民学校对面有间公寓的门开着,一个年轻人伸出头朝他们看,两人停车走过马路,年轻人把门拉开。 等两人到门口时,才发现这男孩儿比从远处看时还要年轻。男孩儿几乎跟马丁·贝克一样高,但看上去最多不会超过十五岁。 “我叫斯特凡,”他说,“家母正在楼上等候。” 两人跟着男孩儿来到二楼,看见有问房门微微开着。男孩儿带他们穿过走廊进入客厅。 “我去请我妈过来。”他低声说,然后消失在走廊上。 马丁·贝克和勒恩依然站在房间中央,他们四下看看,客厅非常整洁,有一套一九四零年代的家具,包括一张沙发、三张有花色椅垫的漆面木制安乐椅,以及一张同样木质的椭圆形桌子。桌上铺着白色蕾丝桌布,桌布中央摆了水晶大花瓶,里面插了艳红的郁金香。面街的两扇窗垂着白色蕾丝窗帘,窗帘后是成排悉心照顾的盆栽。房间尽头处的墙上是一大片漆亮的桃花心木书架,书架一半摆着皮面书,另一半则是各式纪念品和小玩意儿,墙边到处是放着银器和水晶器皿的小桌子。最后还有一架盖着琴盖的黑钢琴,琴上是成排框好的家族照片。四周墙面上挂了几幅用金橘色画框框好的静物及风景画。房子正中央有盏水晶吊灯,两人脚下踩的是酒红色的东方地毯。 马丁·贝克将房里的细节一一记在晌海里,同时聆听从走廊上传来的脚步声。勒恩走到书架旁,正在看一只黄铜制的鹿铃。铃的一边装饰着色彩鲜丽的白桦树、驯鹿和拉普兰人,还用红色的装饰字母写着芬兰文。 尼曼太太随儿子走进客厅,她身穿黑毛衣、黑鞋黑袜,手里紧紧握着白色的小手绢,刚才一定是在哭。 贝克和勒恩向她自我介绍,但她看起来好像没听进去。 “请坐。”说完她也在花垫椅上坐下。 等两位警官坐定后,尼曼太太用绝望的眼神看着他们。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她细着嗓子问。 勒恩掏出手帕,仔细慢慢地擦去鼻头上的冷汗。马丁·贝克也没敢指望这家伙能帮他什么。 “尼曼太太,如果你有任何可以镇静情绪的东西——我是指药丸之类的,我想你最好先吞一两颗。”马丁·贝克说。 坐在钢琴椅上的男孩儿立刻站起来。 “爸爸有——浴室柜子里有镇定剂。”他说,“我去拿来好吗?” 马丁·贝克点点头。男孩儿去浴室拿来药丸和水,马丁·贝克看看标签,在瓶盖里倒了两粒药丸,然后递给尼曼太太,她顺从地将药和水一起吞下去。 “谢谢,”她说,“现在请告诉我你们想知道什么吧。斯蒂格人都走了,再做什么其实都没用了。”她把手帕压在嘴上,因此说话声音很闷。“为什么不让我去看他?他毕竟是我丈夫啊,院方到底把他怎么了?那个医生……他的语气很奇怪……” 尼曼的儿子走过去坐在母亲椅子的扶手上,用手搂着她的肩。 马丁·贝克把椅子转过来,直接面对尼曼太太,然后瞥了一眼静静坐在沙发上的勒恩。 “尼曼太太,”他说,“你丈夫不是病死的,是有人闯入病房里把他杀了。” 女人瞪着他。马丁·贝克从她的眼神看出她过了好几秒后才理解了他的话。她垂下手,拿手帕抚住胸口,脸色白得吓人。 “杀害?有人杀他?我不懂……” 他儿子的脸色也好不到哪儿去,搂住母亲的手揽得更紧了。 “是谁干的?”她问。 “还不知道,两点刚过时,护士发现他躺在房间地板上。有人从窗口溜进去用刺刀杀了他,整个过程不到几秒钟,我想他还没弄清楚发生什么事,就被杀死了。”马丁·贝克安慰地说。 “根据所有迹象显示,他是被突然袭击的。”勒恩表示,“如果他有时间反应,一定会自保或挣扎,可是现场看不出任何反抗的痕迹。” 女人现在望着勒恩。 “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她问。 “我们也不知道。”勒恩说。 他就说了这么多。 “尼曼太太,也许你能帮我们查出真凶。”马丁·贝克说,“我们不想造成你不必要的痛苦,但有几个问题我们得问一问。第一,你想得到可能是谁下手的吗?” 女人绝望地摇摇头。 “你丈夫.99lib.受过什么威胁吗?或者有人有杀他的动机?有人威胁过他吗?” 她继续摇着头。 “没有,”尼曼太太说,“怎么会有人威胁他?” “有人恨他吗?” “怎么会有人恨他?” “请你仔细想想,”马丁·贝克说,“会不会有人觉得你丈夫害了他?毕竞他是警官,这工作很容易树敌的。他有没有提趔有人出狱后想杀他或威胁过他?” 一开始尼曼太太困惑地看着儿子,然后看看勒恩,再转回来看着马丁·贝克。 “我不记得有这种事,如果斯蒂格说过,我一定会记得的。” “爸爸不太谈他的工作,”斯特凡说,“你们最好去问警局的人。” “我们也会去问的,”马丁·贝克说,“尼曼先生病了多久了?” “很久了,我都记不起有多久了。”男孩儿说,然后看看母亲。 “从去年六月开始,”她说,“仲夏前生的病,他胃痛得厉害,一放完假就去看医生。医生以为是溃疡,要他请病假,此后他就一直在请病假了。他看过好几个医生,每个人的说法都不一样,开的药也不同。三个星期前,他去萨巴斯贝里,他们一直帮他做检查和测验,可还是查不出病因。” 谈话似乎有助于她分散注意力,抑制心中的震惊。 “爸爸以为自己得了癌症,”男孩儿说,“但医生都说不是,可是他一直病得很重。” “这段期间他都在做什么?从去年暑假后他就没工作了吗?” “是啊。”尼曼太太说,“他真的病得很重,一痛就是好几天,只能躺在床上。他吃了很多药,可是帮助不大。去年秋天他回局里了几趟,说是去看看局里的情况,可是他无法工作。” “尼曼太太,你想想看,他是否说过或做过跟他今天的死有关的话或事情?”马丁·贝克问。 她摇摇头,开始哭泣起来,茫茫然地看着前方。 “你有兄弟姐妹吗?”勒恩问男孩儿说。 “有,我有个姐姐,不过她结婚了,住在马尔默。” 勒恩探询地看了马丁·贝克一眼。马丁·贝克一边看着面前的两个人,一边若有所思地用手指来回卷动香烟。 “那我们走了,”他对男孩儿说,“相信你会照顾你妈妈的,不过我想你最好还是找个医生过来,给她吃点儿药让她入睡。这种时候你能请到医生吗?” 男孩儿站起来点点头。 “布隆贝里医生,”他说,“我家有人生病时,他都会过来。” 男孩儿到走廊上,两人听到他拨电话,一会儿电话似乎有人接听了。男孩儿只讲了几句话便回来站在母亲身边。他现在看起来比刚才在门口时更像个大人了。 “医生待会儿就来。”男孩儿说,“两位不必等了,他马上到。” 两人站起身,勒恩走过去把手搭到妇人肩上,尼曼太太没动,两人向她道别时她也没反应。 男孩儿送他们到门口。 “也许我们还会再来。”马丁·贝克说,“我们会先打电话了解一下你妈妈的状况。” 当他们走到大街上时,马丁·贝克转身问勒恩: “你应该认识尼曼吧?” “不是特别熟。”勒恩搪塞地回答。 第九章 马丁·贝克和勒恩回到犯罪现场时,看见有蓝白两色的闪光灯在医院的帐篷前闪动。又有两辆车到了,车子前灯开着,停在调头的地方。 “看来摄影师已经到了。”勒恩说。 两人下车时,摄影师朝他们走来,他没背相机袋,只是单手拿着相机和闪光灯,口袋里塞满一卷卷的底片、闪光灯炮及镜头。马丁·贝克以前在犯罪现场也见过这个人。 “错了,”他对勒恩说,“看来是报社的人先到。” 这位小报摄影师上前跟他们打招呼,并在两人走向门口时拍了张照片。同一份报纸的记者则站在台阶下,正在采访一名巡警。 “早啊,警官。”记者一看到马丁·贝克便说,“我大概不能跟你一起进去吧?” 马丁·贝克摇摇头,跟着勒恩一起拾阶而上。 “至少跟我说几句嘛。”记者紧追不合地说。 “回头再说。” 马丁·贝克说完帮勒恩拉开门,关门时差点儿没撞到记者的鼻子,后者扮了个鬼脸。 警方的摄影师也到现场了,正背着相机袋站在死者房外。 走廊再过去一点儿,站着那个怪名字医生和第五分局派来的便衣探员。勒恩跟摄影师一起走进病房,让摄影师开始工作。马丁·贝克向走廊上那两个人走过去。 “怎么样?”他问。 同样的老问题。 叫哈松的便衣挠挠脖子。 “我们跟走廊上大部分病人都谈过了,没人看到或听见任何动静。我正在问乌克……乌克……问这位医生,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跟其他病人谈一谈。” “你问过隔壁房的人吗?”马丁·贝克问。 “问了,”哈松说,“而且所有病房都问过了,没人听见任何声响,不过这种旧大楼的墙都很厚。” “我们可以等到他们吃早餐的时间。”马丁·贝克说。 医生没说什么,显然他不会说瑞典语。过了一会儿,他指着办公室用英文说: “得走了。” 哈松点点头,穿木底鞋的卷毛医生便咚咚咚扬长离去。 “你认识尼曼吗?”马丁·贝克问。 “不怎么认识,我从没在他的辖区工作过,不过我们常碰面,他在警界待了很久。十二年前我还是新手时,他已经是刑事警察了。” “你知道有谁跟他很熟吗?” “去克拉拉问问吧,”哈松说,“他生病前就是在那儿工作的。” 马丁·贝克点点头,看看盥洗室门顶上的电子钟,四点四十五分。 “我大概会过去看一下。”他说,“反正目前我在这里没别的事可做。” “去吧。”哈松说,“我会告诉勒恩你去哪儿了。” 马丁·贝克到外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沁凉的夜清新而洁净,记者和摄影师已经不见踪影了,但巡警还站在台阶底下。 马丁·贝克朝他点点头,然后走向停车场。 过去十年来,斯德哥尔摩市中心起了极大的变化,整个地区夷平后重新建设,街道拓宽,公路四起。都市建设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地剥削土地的价值,而非创造一个有利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城中心不仅百分之九十的大楼被拆除掉,原有的街道设计更是彻底改动,破坏严重天然地形。 斯德哥尔摩的居民怅然痛心地看着耐用又无可取代的老公寓被一一铲平,换上了难看的办公大楼。他们无奈地目睹自己安居和工作的宜人环境被捣九九藏书成瓦砾,不得不迁到遥远的郊区。 市中心变得震耳欲聋,几乎全被工地堵死,而新的斯德哥尔摩便从中慢慢茁壮成长,渐渐有了喧嚣宽阔的交通要道、闪亮崭新的玻璃建筑和钢铁大楼、硬实单调的水泥外貌,以及都市的荒漠冷寂。 在这狂乱的现代化过程中,似乎只有城里的警察局被完全忽略了。所有市中心的警察局都十分陈旧破烂,而且大多因警力逐渐扩张而变得拥挤不堪。马丁·贝克正要去的这所位于里洁林街的第四分局,空间不足的问题就非常严重。 马丁·贝克在克拉拉警局前下出租车时,曙光已开始显露,太阳就快要升起了。天空见不到一丝云彩,看来今天虽冷,但应该会相当晴好。 他走上石阶推开大门,右手边是总机,目前看不到人,另一个柜台后方站着一名灰发的老警员。警员摊着早报,正趴着看报。见到马丁·贝克进来,老警员坐直身体摘下眼镜。 “是贝克警官啊,这么早就在忙啦。”他说,“我正在报上找尼曼组长的消息,听起来好像很恐怖。” 他又把眼镜戴上,舔湿大拇指,翻着报纸继续说: “他们好像没来得及报道。” “是啊,”马丁·贝克说,“我想他们是来不及。” 斯德哥尔摩的早报早早就付梓了,也许在尼曼遇害之前就已经准备发送报了。 马丁·贝克走过柜台进入值班室,里面没人,桌上放着早报、两个塞爆的烟灰缸和几个咖啡杯。他从审讯室的窗门看到值班警官正坐着盘问一名留着金色长发的年轻女人。警官看到马丁·贝克时,站起来跟女人说_,几句话,然后走出小小的审讯室,关上门。 “嗨,”他说,“你要找我吗?” 马丁·贝克在桌边坐下,把烟灰缸拿到面前,然后点根烟。 “我没想要找特定的人,”他说,“你有几分钟空闲吗?” “请等一下好吗?”警官说,“我把这个女人转到刑事组去。” 他一溜烟跑掉,几分钟后跟一名巡警回来,从桌上拿起一个信封交给巡警。女人站起来把皮包甩到肩上,然后决速地朝门口走去。 “走吧,小伙子,”她头也不回地说,“咱们去兜兜风。” 巡警看看警官,警官耸耸肩,一脸好笑的表情。巡警戴上帽子,跟在女人后面出去了。 “好像把这儿当她家。”马丁·贝克说。
九九藏书
“是啊,这不是她第一次来了,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警官在桌边坐下,开始把烟斗里的烟灰清到烟灰缸里。 “尼曼的遭遇太惨了。”他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马丁·贝克大略说了一下情形。 “唉,”警官说,“下这种毒手的人太丧心病狂了,可是为什么会挑上尼曼呢?” “你认识尼曼吧?”马丁·贝克问。 “不是很熟,他不是那种跟别人嘻嘻哈哈的人。” “他是被特别指派到这里的吧?他什么时候到第四分局的?” “他们三年前给他一问办公室,那是一九六八年二月的事了。” “他为人怎么样?”马丁·贝克问。 警官把烟斗填满,点燃后才开始答话。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我想你也认识他吧?他很有野心,非常顽固,没啥幽默感,观念也很保守。年轻同事虽然跟他没什么接触,不过都有点儿怕他。尼曼很严厉,不过我说过,我其实对他了解不深。” “他在局里有没有交情好的朋友?” “在第四分局里九九藏书倒没有,他跟我们的警员处得并不好,其他我就不知道了。” 警官想了一会儿,然后神秘而古怪地看着马丁·贝克。 “嗯……”他说。 “怎么了?” “我想他在总部应该还有朋友吧?” 马丁·贝克没回答,反而问了另一个问题。 “敌人呢?” “不知道,也许有吧。不过在这儿应该没有,就算有也不至于想置他于99lib?t>——” “你知道不知道他有没有受过威胁?” “不知道,这种话他不会对我倾诉的,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尼曼这种人不可能容许别人威胁他。” 审讯室里的电话响了,警官进去接电话,马丁·贝克走过去,手插口袋站在窗边。警局里很安静,唯一听得到的声音是警官的电话对谈,以及总机老警员的干咳声——也许楼下的缉捕小组会比较忙吧。 马丁·贝克突然觉得很累,眼睛因缺乏睡眠酸疼不已,喉咙也因抽太多烟而干得不得了。 看来这通电话要打很久,马丁·贝克呵欠连连地翻着早报,看看头条新闻,偶尔看一眼照片解说,不过都没读到心上。最后他合上报纸,走到审讯室敲敲窗。还在电话中的警官抬起头,马丁·贝克示意自己要走了,警官挥挥手,然后继续打电话。 马丁·贝克点起另一根烟,心不在焉地想,从昨天凌晨到现在的二十四个小时里,这应该是他的第五十根烟了吧。 第十章 如果你真的想被抓,就去杀警察吧。 这个法则放诸四海皆准,尤以瑞典为甚。瑞典的犯罪史上有许多悬而未决的谋杀案,但其中没有一起涉及弑警案。 只要有同事遇害,警方办起案来就似乎有如神助。平时抱怨的人力不足、援助短缺等问题,突然都不见了,他们可以火速动员几百名人力来调查一件通常最多由三四人承办的案子。 在警察头上动土的人,最后一定会被绳之以法。倒不是因为社会大众跟英国或社会主义国家一样,力挺捍卫法律秩序的人民保姆,而是因为这批警察首长的私人军队突然知道自己要什么了,更有甚者,他们还要得非常迫切。 马丁·贝克站在里洁林街上,享受清晨的舒爽。 他并没带枪,但外套右仂口袋里有一封警政署的信函,那是最近一份社会学研究的复印本,昨天他才在办公桌上看到的。 警方对社会学家很有意见——尤其最近几年他们开始大量研究警察的活动及态度问题之后——警方高层对他们的报告总是抱有极大怀疑。也许那些高宫发现,光是给那些搞社会学的人扣上共产党或破坏分子的帽子,是很难让自己站得住脚的。 社会学家还有什么事干不出来!马尔姆督察最近才愤愤地破口大骂。马尔姆算是马丁·贝克的长官。 也许马尔姆说得对。社会学家什么点子都有,比如,他们宣称分数只要到达及格线,就可以进警校就读,而且斯德哥尔摩的巡警平均智商已经掉到九十三。 “胡说八道!”马尔姆怒斥道,“完全是在胡说!咱们的智商再低,也不会比纽约的警察还差!” 马尔姆刚刚从美国考察回来。 马丁·贝克口袋里的那份报告提出了几项有趣的新发现,证实警务工作未必比其他职业危险,许多其他职业的风险反而比当警察高。建筑工人和伐木工人的工作风险就高出很多,更甭提码头的装卸工、出租车司机或家庭主妇了。 可是一般人都认为警察工作的危险特别高且特别辛苦,而且薪资偏低。没错,大家确实这么想,但那是因为其他职业所扮演的角色不像警察那样醒目,而且每天都必须经历一些风风雨雨。 报告中的数据充分,比如受伤的警员人数与每年遭警方凌虐的人数相比,前者简直无足轻重,诸如此类的。 这情形不仅见于斯德哥尔摩,以纽约为例,死于执勤的警察每年平均七名、出租车司机每月两人、家庭主妇每周一人,而失业人士则是平均一天一个。 对这些讨厌的社会学家而言,没有什么是值得尊重的。有一组瑞典社会学家甚至还拿英国警察开刀,说是因为英警没有配枪,所以才不像其他国家警察一样煽动暴力,所以他们也不用太得意。就连丹麦当局也发现了这项事实,因此警察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获准携枪。 不过斯德哥尔摩的情形就不一样了。 昨天马丁·贝克看着尼曼的尸体时,突然开始思考这个研究报告。 现在他又在想那份报告了,马丁·贝克发现该研究的结论相当正确,更荒谬的是,他觉得那些结论跟他目前接管的这个谋杀案,有某种程度上的关联。 当警察并不危险,其实会造成危险的正是警察,不久前他才看过一具被屠杀的警察尸体。 马丁·贝克发现自己的嘴角竟然开始抽搐,有那么一会儿,他很想坐在里洁林街的台阶上放声大笑。这整件事实在太荒谬了。 他突然想到,自己最好回家拿枪。 他已经一年多没瞄准了。 一辆空出租车从斯蒂勒广场驶过来。 他挥手将车拦下。 黄色出租车身两边涂着黑色条纹,按以前规定,所有斯德哥尔摩的出租车都得漆成黑色,最近才放宽的。马丁·贝克坐进司机旁边的位子上。 “科曼街八号。”他说。 话才说完,马丁·贝克便认出了司机,他是那种在下班时间开车赚外快的警员。马丁·贝克会认出他纯属巧合。几天前他在中央车站外看到两个笨警察,把一个年轻的酒后驾车的司机从心平气和搞到暴跳如雷,最后这两人也失控了。眼前这位开车的司机就是两名笨警之一。 他年约二十五,极为饶舌。 这人大概是天生多嘴,加上他的正职不容他乱发牢骚,所以全倾诉给车里的客人了。 一辆卫生局的扫洒车暂时挡住他们的去路,兼差的巡警焦躁地看着一幅电影海报,那是理查德·阿滕伯勒的《里灵顿街十号》。 “《里灵顿街十号》?”他说,“这破片儿有什么好看的,还不是你杀我我杀你,惨不啦唧,一堆倒霉催的,没意思极了。” 马丁·贝克点点头。这位巡警显然没认出长官,以为他点头是表示赞同,随即又口若悬河地说: “你知道吧,所有这些问题都是耶群外国人造成的。” 马丁·贝克没说话。 “不过也不能一竿自打翻一船人,那样做可不对。比如,跟我一起开这辆车的就是葡萄牙人。” “哦?” “是啊,你哪儿都找不到比他好的人了啦,人家工作努力又老实,而且开车技术一流!你知道为什么吗?” 马丁·贝克摇摇头。 “嘿,因为他在非洲开了四年坦克。葡萄牙有个叫安哥拉的地方在打仗,人家在那儿为了自由打得你死我活,可是瑞典这儿什么都不知道。这家伙,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个,四年里至少打死了几百个共产党。你在他身上,真可以看到军人钢铁般的纪律呢。人家工作一丝不苟给你做好,赚的钱比我认识的人都多。就算碰到喝醉酒的芬兰人,钱一厘也不会少赚。那些领社会福利的游民越来越多了。” 幸好这时车子停到马丁·贝克住的大楼外,他要司机等等,让他上楼回公寓一下。 那把七点六五毫米的沃尔特枪就放在书桌锁好的抽屉里,弹匣则放在另一间房的锁屉里。他把弹匣安装到枪上,在外套右袋又塞了一盒弹匣,然后翻找了五分钟,才在衣柜的一堆旧领带和T恤中找到插枪用的肩套。 马丁·贝克回到街上,多话的巡警正靠在黄色出租车边愉快地哼歌。他客气地拉开门,坐进驾驶座,正想开口接着往下说,却被马丁·贝克打断了。 “请到国王岛街三十七号。”他说。 “可是那里是——” “没错,是刑事组,麻烦你走斯克邦街过去。” 司机寺刻涨红睑,一路上一声都不敢吭了。 随他怎么说吧,马丁·贝克心想。斯德哥尔摩再不好,他还是深爱着这个城市。此时此刻也许是这个都市一天中最美的时候了,朝阳照射在斯多曼河上,水面舒缓而平静,全然感受不出都市的人口密集与杂乱。他年轻时——事实上,一直到不久前——都还可以在河里游泳。 城市码头边有艘旧的货运汽船,船上有高直的排气管,主杆上是黑色的桅木。这年头不太看得到这种东西了。一艘早班渡船驶过水面,船头顶出小小的浪花。马丁·贝克注意到烟窗上全熏黑了,旁边的名称也被白漆盖去,但他还是看得出上面写着“笛卡五号”。 “要收据吗?”司机在警局门外问。 “是的,谢谢。” 马丁·贝克走到凶杀组办公室,看了一些文件,打了几个电话,然后写了点儿东西。 一个小时后,他整理出尼曼的生平概略,一开始是这样写的: 斯蒂格·奥斯卡·埃米尔·尼曼 一九一一年十一月六日生于塞佛 父:奥斯卡·亚布拉罕·尼曼,伐木工工头。 母:卡林·玛丽亚·尼曼 教育:在塞佛上两年小学,两年初级学校,在亚曼上五年二级中学。九九藏书 一九二八年进入职业步乓团士官学校一九三零年一等兵,一九三一年下士,一九三三年任巡警。99lib. 毕业后尼曼便成为警官了,一开始在瓦恩德担任副警长,然后在斯德哥尔摩当普通警员。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尼曼的军事背景大受青睐,很快获得升迁。 二次大战之初,尼曼重披军袍,而后得到晋升,接受了许多奇怪的特殊任务。战争后期,他被调到卡斯勃,一九四六年转到后备部队,一年后又重回斯德哥尔摩警界服务,担任巡警。 马丁·贝克看到他一九四九年时的履历,那时尼曼已经是副组长了,几年后便担任辖区的组长职务。
尼曼在不同时间曾调到市里不同辖区任职,中间偶尔因特殊任务而调回亚聂街的总局。 他大半生都在军警界服务,长久来仕途平顺,一直担任警界高层。 只是碍于环境,才无法更上层楼,成为常任的首都刑事组长。 什么环境? 马丁·贝克知道答案。 五十年代末期,斯德哥尔摩警方进行重整,开始采纳新的领导风格与新风气,军事化思维不再流行,反动的想法也不再珍贵。总部的变革多少对辖区发生影响,升迁不再会自动轮替,有些旧例也在民主意识抬头的气氛中消失了,许多人的仕途因此走到了尽头,看不到前程何在,尼曼便是其中之一。 马丁·贝克觉得六十年代前半期是斯德哥尔摩警政历史中极为璀璨光辉的一段。一切似乎都在进步,僵化与结党结派的歪风有望被合理的判断所取代,招募增员,就连与大众的关系也在改善当中。然而一九六五年国家化之后,这种良好风气便中断了,从此美景不再,所有善意的主张都被束之高阁。 然而对尼曼来说,这一切来得太迟了,他最后一次掌管辖区已经几乎是七年前的事了。 那时他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民防工作。 他维护纪律的能力口碑绝佳,而且六十年代末期常有大型示威活动,警方常得频频向这位专家请教。 马丁·贝克挠挠脖子,看着自己的几行笔记。 一九四五年结婚,子女二名,女儿安娜洛特生于 一九四九年,儿子斯特凡生于一九五六年。 因病于一九七零年提早退休。 他拿起圆珠笔写道: 一九七一年四月三日死于斯德哥尔摩。 马丁·贝克前后又念了一遍,看看时钟,六点五十八分。 不知勒恩那边进行得如何。 第十一章 城市慵懒地渐渐苏醒了。 贡瓦尔·拉尔森也一样,他醒来后,边打呵欠边伸懒腰,把汗毛丛生的大手往闹钟上一压,掀开毛毯,将两条毛腿晃到床外。 拉尔森披上浴袍,套好拖鞋,走到窗边看看天气。天气干爽晴朗,气温三十七度。他住的这片郊区叫波莫拉,这一带林了里有几栋很高的公寓大楼。 拉尔森照着镜子。镜里是个壮硕的金发男子,身高还是六央尺三英寸半没变,但现在已经胖到两百三十磅了。他每年都在增重,白色丝袍下已经不再是精实的肌肉了,不过他身材还不算走样,感觉比以前还要强壮。拉尔森盯着浓眉下那对漂亮的蓝眼珠几秒钟,然后用手指把金发梳到后边,张嘴检查一口结实的牙。 他从信箱邮递口抽出早报,走到厨房准备早餐。他泡了茶——叫Twinging的爱尔兰早餐茶——把面包烤上,然后煮了两颗鸡蛋。拉尔森拿出奶油、一些奶酪,以及三种不同口味的苏格兰果酱。 他一边吃早餐,一边翻报纸。 瑞典队在世界曲棍球冠军杯的表现一塌糊涂,经理、教练和球员公然互相指责,运动精神荡然无存。瑞典电视界也是斗争不断,中央管理阶层无所不用其极地干预各新闻频道。 拉尔森心想,啥事都要管的资本主义社会,最爱干这种电影审查的事了。 报上最大的一条新闻是:“读者有机会为三只斯堪森的熊宝宝命名”。一篇军方研究报告指出,四十岁的后备军人体能状态比十八岁的新兵好,不过这消息放在极不起眼的地方。在没人要看的文化栏里则有篇关于非洲罗德西亚的报道。 拉尔森边看报纸,边喝茶、吃鸡蛋,咬了六片烤面包。 拉尔森从没去过罗德西亚,但南非、塞拉利昂、安哥拉和莫桑比克倒去过很多次,当时他是船员,已经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了。 他吃完饭、洗好碗,把报纸扔进垃圾桶里。由于今天是周六,铺床前他会先将床单换掉,然后仔细选妥今天要穿的衣服,整齐地摆在床上,脱下睡衣,淋浴。 拉尔森把自己的单身公寓打理得很有品位。家具、地毯、窗帘,从白色意大利皮拖鞋到旋转式诺曼地彩色电视,无一不是最高品质。 拉尔森是斯德哥尔摩制暴组的侦查员,他不可能再往上爬了。老实说,他没被炒鱿鱼已经算奇迹了。同事们觉得这人很怪,而且几乎没人喜欢他。他自己不仅憎恨身边的同事,还讨厌自己的家人以及他那上流社会的家庭背景。拉森的兄弟姐妹把他当成家族之耻,因为他老爱唱反调,九九藏书更重要的是,他是警察。 拉尔森冲澡时,心里想着不知自己今天还能否活下去。 这没什么好触霉头的,拉尔森从八岁起,每天早上刷牙准备心不甘情不愿地上学时,就会想到同样的问题。 科尔贝里躺在床上做梦。这不是什么美梦,他以前就做过了,当他全身汗湿地从噩梦中醒来时,便会对葛恩说: “抱抱我,我做了一个可怕的梦。” 跟他结婚五年的妻子葛恩便会揽住他,让他立即忘掉一切。 在梦里,他的女儿波荻在五层楼高的窗口边,他想跑到女儿身边,双褪却不听使唤,只能看着女儿慢动作一般从窗口慢慢往下掉,同时尖叫着对他伸手挥舞。科尔贝里拼命想抓住女儿,肌肉却完全不听使唤,他只能眼睁睁看女儿尖叫着往下坠。 他惊醒了,噩梦中的尖叫变成了闹钟的铃声,当他抬起头时,看到波荻就跨坐在他腿上。 小女孩儿正在看《猫咪游记》。其实她才三岁半,还不会看书,但这个故事葛恩和科尔贝里不知为她念了多少遍,三个人都已经能倒背如流了。科尔贝里听到女儿自顾自地低声念道: “有个小老头长着蓝色的大鼻子,全身穿着白色的棉衣。” 科尔贝里关掉闹钟,波荻立刻停下来,用稚嫩的童声高嚷:“嗨!” 科尔贝里转头看着葛恩。葛恩还没醒,被子盖到她鼻尖,太阳穴旁的黑发微湿。科尔贝里用手指轻触妻子的双唇。 “嘘,”他低声说,“别吵醒妈妈,还有,不能坐爸爸腿上,会痛的。过来躺下。” 他挪出空间让小鬼钻到他和妈妈之间,波荻把书拿给他,头靠在他的腋弯里。 “念!”她命令说。 科尔贝里把书放到一边。 “不行,现在不行。”他说,“你去拿报纸了吗?” 小女孩儿从他肚子爬过去捡起放在床边地上的报纸,科尔贝里边唉哟边感叹地把女儿抱起来放回他跟老婆之间,然后打开报纸阅览。他一口气看到十二版的国际消息,这时波荻插嘴了。 “爸爸?” “嗯。” “约阿希姆太坏啦。” “嗯。” “他把布布拿下来抹墙,抹整片墙呢。” 科尔贝里放下报纸,又感叹起来。他下床走到育儿室,快满一岁的约阿希姆正站在婴儿床里,他一看到爸爸,就放开扶栏,一屁股坐到枕头上。波荻说得一点儿都不夸张。 科尔贝里把儿予夹到臂弯下,带到浴室用莲蓬头彻底清洗了一番,然后拿毛巾将他裹99lib.好,走回房间放到还在睡梦中的葛恩身旁。他把被单和睡衣洗好,清理婴儿床和壁纸,然后拿片干净的尿布和防水裤。这期间波荻在旁边跟前跟后,她很高兴这次爸爸是生弟弟的气,而不是她,因此不时跟着敲边鼓数落弟弟的不是。等科尔贝里清理完毕后,已经是七点半了,再睡回笼觉也没意思了。 一走进卧室,科尔贝里的心情便开始好转。葛恩醒了,正在逗约阿希姆玩。她屈膝把儿子抱在手里,让孩子在她腿上玩云霄飞车。葛恩是个迷人漂亮、智慧与幽默兼备的女人,是科尔贝里想要的梦中情人。虽然科尔贝里一生交过不少女友,但到了四十一一还是光棍一个,当时他对结婚一事已不存指望了。 葛恩比他小十四岁,但一切的等待都是值得的。他们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很单纯、亲密而直接。 葛恩对他微微一笑,抱起咯咯笑个不停的儿子。 “嗨,”她说,“你已经帮他洗过澡啦?” 科尔贝里把刚才的悲惨经历说了一遍。 “可怜的家伙,过来躺一下吧。”她说,然后瞥了一眼时钟。 “还有时间嘛。” 其实科尔贝里已经没时间了,不过他很容易被老婆说服,便顺势躺了下来,把手臂枕到葛恩颈下。可是没一会儿他又爬起来,把约阿希姆放到床垫上。床垫已经干得差不多了,他帮儿子包好尿片,套上绒布连身衣,往婴儿床里扔了几个玩具,然后回到葛恩身边。波荻还坐在客厅的地毯上玩她的玩具。 过了一会儿,波荻跑进来看着夫妻俩。 “骑马。”她高兴地说,“爸爸当马。” 她想爬到爸爸背上,不过被她爸赶走,他还关上了门。之后两个小孩儿就很久没来吵他们了。两人亲热完后,科尔贝里在妻子的怀里再次睡去。 科尔贝里走过马路取车时,斯卡玛布林地铁站的钟已指着八点二十三分了。科尔贝里上车前转身对站在厨房窗口的葛恩和女儿挥手告别。 他不用开车进城去瓦斯贝加大道,如果绕道渥斯塔和杜松棱市的话,可以避开最容易塞车的地段。 科尔贝里边开车边荒腔走板地用口哨大声吹着爱尔兰民谣。 阳光晴和,空中飘着春天的气息,花园里的番红花和万年青正在盛开,科尔贝里的心情好极了。运气好的话,今天可以早早收工,下午便溜回家算了。葛恩要去名品酒店买些好东西,等孩子们就寝后,他们再一起共进晚餐。结婚五年,他们还是觉得两人一起在家做顿好饭,坐下来慢慢吃饭喝酒聊天,是欢度夜晚的最佳方式。 科尔贝里酷爱美食醇酒,几年下来,肚子也多了一小圈肥肉,不过他喜欢称之为“中段”。你若以为发胖会让他身手变得迟钝,那可就大错特错了。科尔贝里的动作依然矫健,身手灵活,当年在伞兵部队里学来的本领和技巧一项也没忘。 他停止吹口哨,开始思索一个过去几年来一直在盘算的问题。他越来越不喜欢自己的工作了,很想辞职不干。这问题本来就不好解决,加上去年他被升为副组长,加了薪,问题就更麻烦了。一个四99lib.十六岁的警局副组长是很难更换跑道、找到同样高薪的职业的。葛恩一直要他别考虑钱的事,反正孩子渐渐大了,她可以回职场工作。而且过去四年当家庭主妇时,她一直都在进修,又多学了两种语言,薪水一定会比以前高出很多。 波荻出生之前,葛恩在一家公司担任执行秘书,所以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找到薪水不错的工作。不过科尔贝里不希望老婆为生计奔波,除非她自己真的想工作。 而且,他完全不能想象自己当“家庭主夫”的模样。 科尔贝里天生有点儿懒骨头,不过他需要有事做,生活必须有变化。 当车子驶进警局时,科尔贝里想起今天马丁·贝克不上班。 这表示我得在局里待一整天了,科尔贝里心想,还有,这表示我找不到半个有头脑的人交谈了。他的心情立刻跌到谷底。 为了振作士气,科尔贝里在等电梯时,再次吹起口哨。 第十二章 科尔贝里连外套都来不及脱,电话就响了。 “喂,我是科尔贝里……什么?” 他站在凌乱的办公桌边,茫然地看着窗外。从愉快的家居生活转换到丑恶的警察工作,对科尔贝里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他不能像马丁·贝克那样轻松自如地调整。 “怎么回事?好,告诉他们我马上就过去。” 科尔贝里又去开车,这回铁定要堵车了。 他在八点四十五分抵达国王岛街警局,把车停在外面的空地上。科尔贝里刚下车,就看见拉尔森准备驾车离去。 两人互相点了个头,但没交谈。他在走廊上遇到勒恩。 “你也来啦。”勒恩说。 “是啊,怎么回事?” “有人砍了尼曼。” “砍了?” “是啊,用刺刀。”勒恩悲伤地说,“在萨巴斯贝里。” “我刚才看到拉尔森,他是要去萨巴斯贝里吗?” 勒恩点点头。 “马丁呢?” “在梅兰德的办公室。” 科尔贝里仔细盯着勒恩。 “你看起来快完蛋了。” “我是快不行了。”勒恩说。 “干吗不回家睡觉?” 勒恩无奈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沿着走廊而去。勒恩拿了一些文件,看来应该还有工作得处理吧。 科尔贝里敲了一下门,然后走进去。正在埋头看笔记的马丁·贝克连头都没抬。 “嗨。”他说。 “勒恩到底在说些什么啊?” “这里,你自己看。” 马丁·贝克把两张打好的纸递给科尔贝里,科尔贝里在桌边坐下开始阅读。 “觉得如何?”马丁·贝克问。 “我觉得勒恩的报告写得很糟糕。”科尔贝里说。 他说得十分严肃,五秒后他又说: “看起来很恐怖” “你说得对,”马丁·贝克说,“我也这么想。” “现场看来怎么?” “难以想象的糟。” 科尔贝里摇摇头,他大概可以想象是怎么回事。 “我们最好尽快抓住这家伙。” “你又说对了。”马丁·贝克说。 “我们手头有什么?” “有一些线索,我们找到了几枚脚印,也许还有些指纹,没人听见或看见任何动静。” “听起来不太好,”科尔贝里说,“那得花点儿时间追查,而且这家伙很危险。” 马丁·贝克点点头。 勒恩小心地敲敲门,然后进来。 “目前还没查出来,”他说,“我是说指纹的事。” “指纹一点儿用都没有。”科尔贝里说。 “还有一个很清楚的脚印,”勒恩惊讶地说,“大概是靴子或厚重的工作鞋吧。” “那也没什么用——”科尔贝里说,“你别误会我的意思,脚印以后也许会是很重要的物证,但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先抓到杀害尼曼的凶手,以后再来定他的罪。” “听起来好像不太合逻辑。”勒恩说。 “没错,但先别管这个啦。我们还有别的几个重要线索。” “是啊,我们有凶器,”马丁·贝克沉思道,“一把旧的卡宾枪刺刀。” “还有动机。”科尔贝里说。 “动机?”勒恩问。 “是啊,”科尔贝里说,“八成是为了报复,这是我们唯一想得到的动机。” “不过如果是为了报复……” 勒恩没把话说完。 “那么杀害尼曼的凶手,很可能也在计划对别人展开报复行动。”科尔贝里表示,“因此——” “我们得尽快将他绳之以法。”马丁·贝克说道。 “没错。”科尔贝里说,“你有什么看法吗?” 勒恩闷闷地看着马丁·贝克,后者则望着窗外,科尔贝里皱眉看着两人。 “等一等,”他说,“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尼曼是谁?” “他是谁?” 勒恩被问得一头雾水,马丁·贝克则沉默不语。 “没错。尼曼是谁?或者问得更切中要点一些,尼曼是什么样的人?” “是警察。”马丁·贝克终于说道。 “这个笞案并不完全正确。”科尔贝里说,“说呀,你们两个都认识他的,尼曼是什么样的人?” “他是个刑事组组长。”勒恩嘟哝着,不明就里地眨眨眼。 “我得去打几个电话。”他找了借口溜开。 等勒恩关上门,科尔贝里说:“怎么样,尼曼是什么样的人?” 马丁·贝克看着他,不甚情愿地说: “他是个坏警察。” “错了,”科尔贝里说,“听好了:尼曼是最恶劣的坏警察,是狗娘养出来的最低等人渣。” “这话是你说的,我可没讲。”马丁·贝克说。 “是我说的,但你必须承认我说得没错。” “我对他认识不深。” “少顾左右而言他,至少你知道他是个坏蛋吧?勒恩当过他的属下,不方便说什么,可是他妈的你有什么好客气的?” “好啦好啦,”马丁·贝克说,“我听到的传言对他都没什么好话,不过我从来没跟他共事过。” “你还是没说出重点,”科尔贝里说,“尼曼那个人根本不可能跟别人共事,你只能听命于他,按他的意思办事。当然啦,如果你是他长官,还是可以支使他的,可惜尼曼根本不会听你的。” “听起来你好像比尼曼的爹还了解他。”马丁·贝克挖苦道。 “是啊,我知道一些你们都不知道的事,不过我待会儿再提这个。首先,咱们先讲清楚,尼曼是个混账警察,是警界的头号败类。我以跟这种人在同一个城市、同一段时间服务为耻。” “这么说,很多人都应该觉得可耻喽?” “没错,不过有羞耻心的人并不多。” “伦敦每个警察也应该以查洛纳为耻吧?” “你又说错了,”科尔贝里说,“查洛纳跟那他几名爪牙虽然胡作非为,但最后还是受到审判了。那表示警界还是不容许警员无法无天的。” 马丁·贝克若有所思地揉着太阳穴。 “可是尼曼从来没被告过,这是为什么?” 科尔贝里自问自答:“因为大家都知道,告警察是没有用的。一般大众根本无力与警察对抗,如果连一名普通巡警都告不赢,去告个刑事组长岂不是找死?” “你太夸张了吧。” “没有,马丁,我一点儿也不夸张,这个你也很清楚。问题在于警察之间团结惯了,这个圈子习惯官官相护。” “保持团结对外的姿态,对警务工作很重要啊。”马丁·贝克说,“向来都是这样的。” “最怕的是不久后就只剩这样了。”科尔贝里吸了口气,继续说道:“好吧,警察确实是团结一致对外,可是,到底是对哪个外?” “哪天要是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 马丁·贝克只说到一半,科尔贝里便下了结论说: “你我都看不到那一天的。” “这些跟尼曼有什么关系?” “大有关系。” “怎么说?” “尼曼都死了,没必要替他辩护,但凶手也许真的疯了,这对他自己和别人都很危险。”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可以从尼曼的过去查出凶手?” “是的,凶手一定跟尼曼的过去有关。你刚才做的比喻还不赖。” “什么比喻?” “拿他跟查洛纳比呀。” “查洛纳的事我不清楚,”马丁·贝克冷淡地说,“也许你知道?” “不,没有人知道,不过我知道很多人受他欺凌,还有很多人受到有成见的警察迫害,坐了很久冤狱,但警察的长官或下属却没人仗义执言。” “他们的长官是因为护短,”马丁·贝克说,“属下则是因为害怕丢工作。” “更糟的是,有些属下还以为警界的作风就是这样,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作法。” 马丁·贝克站起来走到窗边。 “告诉我尼曼有哪些事是别人不知道而你却知道的。”他说。 “尼曼的职位可以直接指挥许多年轻警员,基本上他可以为所欲为。”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马丁·贝克说。 “也没那么久,不过今天警界有许多人都是他调教出来的,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日积月累,许多年轻警员都被他带坏了,执行警务工作的心态一开始就是扭曲的,许多人还以他为榜样,希望有天能像他一样蛮横霸道。你明白吗?” “明白,”马丁·贝克无奈地说,“我懂你的意思,你不用一直说这个吧。”他转头看着科尔贝里。“但那不表示我相信你的话。你认识尼曼吗?” “认识。” “你有没有九九藏书在他手下干过?” “干过。” 马丁·贝克扬起眉毛。 “什么时候的事?愿闻其详。”他狐疑地说。 “塞佛来的坏坯子……”科尔贝里自言自语道。 “那是什么?” “塞佛来的坏坯子。我们以前都这样叫他。” “‘我们’是谁?” “二次大战期间,我们在军队里都这样喊他,我有很多本事都是从尼曼身上学来的。” “比如说?” “问得好。”科尔贝里心不在焉地说。 马丁·贝克好奇地打量这位副手。 “比如什么,科尔贝里?”他低声问。 “比如如何把猪的老二割掉,却能不让猪乱叫;如何把同一只猪的腿切断,还是不会让它乱叫;如何把它的眼珠挖下来,最后将它千刀万剐,剥皮断骨,结果还是能不让它发出半点儿声响,”科尔贝里打了个寒颤。“你知道怎么弄吗?”科尔贝里问。 马丁·贝克摇摇头,科尔贝里说: “很简单,一开始就把猪的舌头割掉。”科尔贝里看着窗外马路对面屋顶上青冷的蓝天。“哼,他教的可多了:如何用钢丝把羊的咽喉割断,不让它哼一声;如何对付一只跟你关在一起的野猫;如何对一头牛咆哮,然后把刺刀捅进牛肚子里;如果你吼得不够狠,就得背砖块在训练塔的梯子上来回爬五十趟。还有,他不准你把野猫杀掉,因为野猫还得留着用。你知道干什么用吗?” “不知道。” “用刀穿过猫皮,把它钉到墙上。” “你以前是伞兵,对吧?” “是的,尼曼是我的徒手搏击训练宫。除此之外,他还把我埋在刚杀死的动物内脏堆里,体验那种感觉;教我把自己吐在防毒面具里的秽物吃掉;吞下自己的排泄物,以免留下痕迹。” “他当时是什么官阶?” “中士。他教的很多东西,在课堂上都不可能学到,例如如何打断人的手腿、击碎咽喉,或用大拇指把眼珠挖出来。这些事只能在活物上动手学会,而羊和猪都很容易得到。我们还在不同的动物身上试验火药,尤其是活猪。当年可不像今天一样,会先帮小猪上麻醉。” “那算正常的训练吗?” “我不知道,你所谓正常训练的定义是什么?那种事能算正常吗?” “大概不能吧。” “就算为了某种可笑的理由,让你觉得那些是必要的训练,你也未必能甘之如饴吧。” “没错。你的意思是说,尼曼很乐在其中吗?” “应该是,而且他把这套东西教给许多年轻人,让他们享受残酷暴力的快感,吹嘘自己的兽行。有些人还真能想得出这种事。” “换而言之,他是个虐待狂。” “而且是个中翘楚,他自称这是‘硬汉’的表现。尼曼天生铁石心肠。他认为要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最重要的就是要狠下心肠,不管是在心理还是生理方面。他总是鼓励大家欺凌弱小,说这是军训教育中的一环。” “那也不表示他就是虐待狂啊。” “他.99lib?这种特性表现在很多方面。尼曼严格要求纪律。维持纪律是一回事,但如何施予处罚又是另一码事。尼曼每天会找一个或几个人的麻烦,挑剔纽扣掉了之类的芝麻小事,被抓住的人一定得做选择。” “选择什么?” “往上呈报或挨一顿打。往上呈报的话,得蹲三天监禁,加上一笔不良服役记录,所以大部分人都选择挨打。” “挨打有哪些花样?” “我只被逮住过一次,那次我周六归营迟到,攀墙进去,结果当场被尼曼抓住。我选择挨打。我的情形是,嘴里咬块肥皂立正站好,任他用拳头打断我两根肋骨。之后他赏了我一杯咖啡和一块蛋糕,并告诉我说,他觉得我可以成为真正的硬汉,成为顶天立地的军人。” “然后呢?” “战争一结束,我就想办法赶快从部队溜走了,后来就跑到这儿当警察。谁知道一入行便碰见尼曼,当时他已经当巡警了。” “你的意思是,他在警界也沿用同样的行事风格吗?” “也许不尽然一样,否则他没办法轻易脱身。不过也许他习惯对属下和被捕的犯人凌辱施暴吧。这些年来,我就听过各种传言。” “应该有人去告过他吧?”马丁·贝克沉思道。 “相信一定有,可是由于官官相护,我相信这些报告都被销毁,尸骨无存地扔到垃圾桶里了。所以我们无法在这里找到任何线索。” 马丁·贝克突然灵机一动。 “可是受到严重凌虐的人,一定有人一状告到风纪处吧。” “没用的,”科尔贝里说,“尼曼这种人一定会设法找警员帮他作证,说他什么也没干,年轻警察要是敢拒绝,就会吃不了兜着走。至于那些已经被教坏的,只会觉得自己是在尽忠职守而已。警界以外的人想动刑事组长的一根汗毛,门儿都没有。” “确实没错。”马丁·贝克说,“但风纪处就算没采取行动,也不至于把报告扔了,最后还是会归档吧。报告应该还在。” 科尔贝里缓缓地说: “你这想法倒是不错,算你说得对。”他想了一会儿。“如果我们能有个公务员审核部门,负责记录所有警员违法犯纪的案子就好了,可惜瑞典没这种机关。不过,也许风纪处能给我们一些线索。” “还有凶器。”马丁·贝克说,“卡宾枪刺刀一定是从陆军流散出来的,这种东西不是人人都能弄到的,这事我让勒恩去查。” “好吧。然后叫勒恩陪你一起去风纪处找档案。” “那你呢?” “我想先过去看看尼曼,”科尔贝里说,“当然啦,拉尔森已经去了,不过无所谓,我是自个儿想去的。我想知道自己会有什么反应,也许想吐吧,不过至少没人逼我吃自己的秽物了。” 马丁·贝克看起来不那么疲惫了,他挺直身子。 “科尔贝里。” “什么事?” “你们以前是怎么叫他的?‘塞佛来的坏坯子’是不是?” “没错,他是塞佛人,而且老爱把这件事挂在嘴上。他说,塞佛人最坚强,是真正的男子汉。就像我说的,他真的很恶劣,是我见过的最病态的虐待狂。” 马丁·贝克注视科尔贝里良久。 “也许你说得没错。”他说。 “还是有机会的,祝你好运,希望你能找到一些线索。” 那种隐隐约约的危机意识又悄悄浮上马丁·贝克的心头。 “我想今天一定不好过。” “是啊,”科尔贝里说,“千头万绪的,现在你不会再想替尼曼说话了吧?” “嗯。” “记住啊,尼曼已经不再需要我们帮他护短了。对了,这倒是提醒我,这些年来他有个叫胡尔特的忠心耿耿的党羽,胡尔特如果还在警界混的话,应该已经升到队长了。得派个人去找他谈谈。” 马丁·贝克点点头。 勒恩推门进来,他连站都站不稳,一副随时会跌倒的样子,眼球因缺乏睡眠而血丝密布。 “现在要做什么?”他问。 “咱们有一堆事要做,你还撑得住吗?” “可以,应该撑得住吧。”勒恩边说边把呵欠吞回去。 第十三章 马丁·贝克轻而易举便找到科尔贝里口中那位尼曼的狗腿子的资料。他叫哈拉尔德·胡尔特,一生都在当警察,警局的档案库里就可以找到他的资料。 胡尔特十九岁出道,从佛伦的副保安队长干起,现在担任队长。就马丁·贝克所知,胡尔特和尼曼于一九三六至一九三七年间初次合作,一起在斯德哥尔摩的辖区当巡警。四十年代中叶,两人在另一个市中心辖区重逢,年纪较轻的尼曼已升为副队长,而胡尔特还在干巡警。 五十及六十年代,胡尔特慢慢往上爬,其问数度在尼曼摩下做事,大概是尼曼有权挑选警员担任特殊任务的助手吧。胡尔特显然是他的爱将。如果尼曼真是科尔贝所说的那种人,那么任何尼曼的狗腿子大概也不会是什么正常人。科尔贝里的话通常可信度很高。 马丁·贝克开始对胡尔特好奇起来了,他决定按科尔贝里的建议去调查此人。马丁·贝克先打电话确定胡尔特在家,然后才搭出租车到雷莫斯摩岛上的某个住址。胡尔特住在岛屿北端一栋面向小长岛海峡的公寓。房子立在岛屿高点,街道在另一端最后一栋公寓前戛然而止,变成陡坡伸至海边。 整个地区与三十年末建造初期相比,无甚改变,因为地理位置的缘故,岛上的车辆稀少。雷莫斯摩是个小岛,对外只有一座桥,建筑物数量很少,极为分散。岛上三分之一的土地都是旧酒厂和各式老工厂及仓库。公寓间有些花园绿地,小长岛海湾人烟稀少,水岸边长满了橙木、白杨和柳树。 胡尔特队长一个人住在二楼的两房公寓里,房子干净简朴近乎荒凉,让马丁·贝克觉得里面好像没人住似的。 胡尔特年约六十,体形庞大,下巴硬实,一对灰眼珠不露半点儿感情。 两人在窗边的矮漆桌旁坐下,桌上什么都没摆,窗台上也空无一物。事实上,胡尔特的家里几乎没什么个人物品,几乎看不到任何纸张,连报纸都没有,马丁·贝克唯一能看到的书,竟然是整整齐齐摆在前厅小架予上的电话簿。 马丁·贝克解开夹克扣子,将领带拉松,然后拿出烟和火柴,同时四下寻找烟灰缸。 胡尔特顺着他的眼光看去。 “我不抽烟,”他说,“我这儿没有烟灰缸。” 他从厨房柜子里拿来白碟子。 “要不要喝点儿什么?”他坐下来之前问道,“我已经喝过咖啡了,不过我可以再煮一些。” 马丁·贝克摇摇头,他发现胡尔特好像不太确定要怎么称呼他,不知是不是该叫警政署凶杀组组长为“长官”?那表示他是老一辈训练出来的警察,总是将警衔和纪律奉为一切。胡尔特今天虽然不上班,却穿着制服裤和淡蓝色的衬衫,还打了领带。 “你今天不是放假吗?”马丁·贝克问。 “我大部分时间都穿制服。”胡尔.99lib?特不动声色地说,“我喜欢穿制服。” “你这里很棒嘛。”马丁·贝克望着窗口的风景说。 “是啊,”胡尔特说,“应该还可以,只是冷清了些。” 他把一对肥厚的大手放在面前的桌子上,当它们是对棒子似的盯着。 “我是个鳏夫,我老婆两年前去世了,癌症死的,她走了以后,生活就变得很乏味。” 胡尔特不抽烟也不喝酒,当然更不读书了,也许连报纸都不看。马丁·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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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象他被动地坐在电视机前等着窗外天黑的样子。 “有什么事吗?” “尼曼死了。” 胡尔特什么反应都没有,只是木然地看看他的客人。 “哦?” “我还以为你知道。” “我不知道,不过这也不难预料,尼曼病了,身体不行了。” 他将目光移回自己的肥手上.99lib.,似乎在纳闷自己的身体还能够撑多久。 “你认识尼曼吗?”一会儿后胡尔特问。 “不熟。”马丁·贝克说,“大概跟认识你的程度一样吧。” “那就是很不熟了,长官。我们两个,你和我,只见过两三次面而已。”接着他不再以长官相称,而用较熟络的语气说:“我向来待在普通警察的部门,从来没机会跟你们凶杀组的人合作。” “换句话说,你跟尼曼很熟,对不对?” “是的,我们一起共事好几年。” “你觉得他这个人怎么样?” “他是个非常好的人。” “我听到的不是这样的。” “从谁那儿听到的?” “许多不同的人。” “他们错了。尼曼是个大好人,我只能这么告诉你。” “哦,”马丁·贝克说,“我想你可以说得更详细点儿吧。” “怎么说?” “比如说,你很清楚许多人在批评他,很多人不喜欢他。” “不,我完全不知道这回事。” “真的吗?比如说,我就知道尼曼有一些很特殊的办案方法。” “他人很好,”胡尔特只是一再重申,“办事能力又强,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也是你能想象得到的最棒的上司。” “可是,他不时会采取一些非常手段。” “谁说的?一定是有人在他死后想诋毁他,如果有人这么说,那就是在撒谎。” “可是他确实非常严厉,不是吗?” “他只有视情况需要才会那样。其他传言都是胡说。” “你知道很多人对尼曼有怨言吧?” “不,我不知道。” “干脆这么说好了——我知道你很清楚,你是直接在他底下做事的。” “这些谎话简直是在污蔑一个能干的好警察。” “有人根本不认为尼曼是好警察。” “那是他们完全不懂自己在说什么。” “那你就懂吗?” “是的,我懂,尼曼是我遇到过的最棒的上司。” “也有人说,你也不是什么好警察。” “也许我不是,但我从来没有任何不良记录,也许我不算好警察,但那和破坏尼曼的名誉是两回事,如果有人敢在我面前说他坏话,我就——” “就怎么样?” “就让他们闭嘴。” “你怎么让他们闭嘴?” “那是我的事。我是老手了,知道怎么做,从当基层警员时就学会了。” “跟尼曼学的吗?” 胡尔特再次看着自己的手。 “是的,我想你可以这么说,他教了我很多东西。” “像如何先把人定罪;如何彼此抄袭报告,让事情过关,即使每个字都是谎言;如何在牢房里整人;把可怜的嫌犯从辖区送到刑事组之前,先把车停到安静无人的地方揍一顿。是这些东西吗?” “我从没听说过这种事。” “没有吗?” “没有。” “连听都没听过?” “没。就算有,也跟曼没关系。” “以前警察可以携带军刀时,你从没在尼曼的授意下协助驱逐罢工?” “没有。” “镇压抗议的学生呢?挥棒痛击没带武器的示威学生呢?也是依照尼曼的指示去做吗?” 胡尔特没有反应,只是冷冷地看着马丁·贝克。 “没有,我从没干过那种事。” “你当警察多久了?” “四十年。” “认识尼曼多久了?” “从三十年代中期就认识了。” 马丁·贝克耸耸肩。 “奇怪了,”他淡淡地说,“我刚才提到的事,你竟然一点儿都不知道。尼曼应该是维持秩序的专家吧?” “岂止专家而已,他是专家中的高手。” “而且他还写了一些研究报告,指出警察在示威、罢工及暴乱中该如何对应。他在研究中推荐了一些方法,比如用骑兵队突袭,后来因为骑兵队被裁掉了,才改用木棒。他还建议骑摩托车的警员应该冲人群众里,将他们驱散。” “我从没见过那种事。” “当然没有,这个战术被禁用了,因为他们怕警察从车上摔下来,反而伤了自己。” “我什么也不知道。” “尼曼还想到如何使用催泪弹和水枪,他是以专家身份正式提出来的。” “我只知道尼曼从来不会使用不必要的手段。” “你是指他自己吗?” “他也不会让属下胡作非为。” “换句话说,尼曼从来没犯过错,一向安守本分?” “是的。” “也从来没有人抱怨过?” “是的。” “可是还是有人控告尼曼行为失当。”马丁·贝克说道。 “他们的报告都是无中生有。” 马丁·贝克站起身,来回踱着步子。 “有一件事我还没告诉你,不过我现在跟你说吧。” “有件事我也想告诉你。”胡尔特表示。 “什么事?” 胡尔特静静不动地坐着,眼神却飘向窗外。 “我下班后,通常没什么事做。”他说,“我刚才已经讲过,自从玛亚去世后,日子就变得?99lib?很无聊。我常坐在窗边数着经过的车辆,会驶过这条街道的车并不多,所以我大部分时间都坐着想事情。” 他停下来,马丁·贝克静静等着。 “除了自己的一生外,我没有太多事可想,”他说,“我在本市当了四十年警察,不知被多少人唾弃憎恨过,不知有多少次被人们吐舌头,骂我是猪八戒或凶手。我处理过无数自杀案件,免费加班了无数个小时,我为了维护法律与秩序,好让善良老百姓能安居乐业,让良家妇女免遭强暴,让商家橱窗不至被洗劫一空,一辈子工作得跟狗一样。我清理过爬满白蛆的腐尸,晚上回家坐下来吃饭时,蛆虫还从袖口掉出来。我还帮母亲慢性酒精中毒的孩子换过尿片,帮助找失踪小猫,排解械斗纠纷——但治安只是越来越不堪,发生了更多的暴力事件、更多的流血冲突、更多人在诋毁我们。他们总是说警察应该保护社会,所以有时我们得镇压罢工,有时则是学生、纳粹、共产党。现在几乎没什么人要我们镇压了,但警界的士气还很高昂,如果警界里能多一些像尼曼这样的人,治安就不会是今天这种样子了。所以如果有人想听警界的八卦,根本不用跑来找我。” 他微微抬起手,然后重重往桌上一拍。 “我的话说得够清楚了,”他表示,“能说出来真好,你自己也当过巡警,对吧?” 马丁·贝克点点头。 “什么时候的事?” “二十多年前,二次大战结束后。” “是的,”胡尔特说,“就是那时候。” 马丁·贝克清清喉咙,说: “我刚才想说的是,尼曼并非死于疾病,而是被谋杀的。我们认为凶手是为了复仇,他可能还有别的仇家。” 胡尔特站起来,到走廊取下制服外套穿上,然后调整肩上的饰带和枪套。 “我来这儿是要问一个问题。”马丁·贝克说,“有谁会恨尼曼,恨到非杀他不可?” “没有。我得走了。” “去哪儿?” “去工作。”胡尔特说,然后把门打开。 第十四章 勒恩双肘抵着桌面,用手撑着头,他实在太累了,眼前的字句总是缠成一团,不是飘来晃去,就是忽上忽下地乱跑,就像每次他想完美无瑕地打篇东西,那台旧打字机偏偏来捣乱一样。勒恩打着呵欠,眨眨眼,然后把眼镜擦干净,试着再从头读起。 眼前是一张烟酒专卖局的牛皮纸,纸上的内容虽然错字连篇,书法拙劣,却看得出是认真地慢慢写出来的。 致斯德哥尔摩,司法部风纪处:99lib. 今年二月二日,本人因为刚领薪水,去买伏特加酒,结果喝最了。我坐在动物园渡口唱哥,然后有一辆警车开过来,三个年轻得可以做我儿子的警察——不过,我要想生,一定会生个人,而不是畜牲——走下来一把抢走我的酒瓶,我瓶子里还剩一点儿酒,他们把我拖到一亮灰色大众车巴士上,巴士里面还有一个警察,袖子上有条的。他抓住我的头法,用我的头去撞地板,我就开始流血,不过那时我没有什么敢觉。后来我就被关了。然后来了一个大个子,他在门口看我,还笑我。他叫另外一个警察把门打开,然后拖外套,拿出袖子里面的粗皮带,然后卷袖子走进牢里,大声叫我立正站好,然后我就骂他,他大概听不清楚我在骂什么,后来我清醒了,他就打我肚子和另外一个地方,我就不写是哪里了。我倒下来,他又踢我肚子和其他地方,要走前还说,现在你知道耍警察会有什么下场了吧。第二天早上,他们放我出来,我问他们那个揍我骂我、袖子上有条的警察是谁,他们叫我最好忘掉,趁他们还没改变心意把我胖揍一顿之前赶快走,不过另一个从哥德堡来的、叫维福多的人告诉我,那个打我的人是尼曼组长,他说我最好不要说出去。这件事我想了很多天,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又没做坏是,只是喝了一点儿酒唱唱哥而已,可是我要公里正意,打商喝最酒了的老老实实工作老人,真的不是警察该做的事,我发是,我说的都是真话。 工人,约翰·贝尔图松敬上 我有一个教授朋友说我应该写这封信,这样就可以“冤情召血”了。 官方评注:控诉书中所指警官斯蒂格·奥斯卡·尼曼组长,对此事毫不知情。负责拘捕控诉人贝尔图松的紧急小组指挥胡尔特副队长表示,贝尔图松是个声名狼藉的不良分子和酒鬼,贝尔图松被捕及坐牢时,都未受到暴力对待。尼曼组长当天并未值班,当天值班的三名巡警出面作证,当时并未对贝尔图松施以拳脚。贝尔图松经常酒醉闹事,神志不清,老爱对不得不拘捕他的巡警口出恶言,胡乱控告。 文件上盖了个红章子:不予起诉。 勒恩郁郁地叹口气,把控诉人的名字写到笔记上。被迫礼拜六加班的女职员将档案柜重重关上,以示不满。 到目前为止,她已经翻出七个跟尼曼有关的控诉档案了。 勒恩已看完了一份,还剩下六份。勒恩按顺序一份份读下去。 接下来的一封信措辞完好,端正地打在厚厚的布纹纸上。 信件内容如下: 本月十四日星期六下午,本人跟五岁的女儿一起 在派多冈街十五号入口外的人行道上,等候探望病人的内人。为了打发时问,我们在人行道上玩“鬼抓人”,就我记忆所及,街上并没有人,因为是周六下午,商店都打烊了,因此后来我无法找到目击证人。 我抓到女儿后,把她举到空中,然后放下来,这时我发现转角停了一辆警车。两名巡警下车向我走来,其中一人立即抓住我胳膊说:“你在对那个小孩儿干什么?你这混蛋。” (我应该补充一点,那天我很休闲地穿着卡其裤、防风衣和棒球帽,衣服都非常干净整齐,不过也许信中所提的两位巡警觉得我很邋遢吧。) 我当时惊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另一名巡警拉着我女儿的手,叫她去找她妈妈。我解释说我就是孩子的父亲,其中一人听了便把我的手扭到背后,那真的很痛,然后把我推进巡逻车后座。在去警局的途中,其中一个巡警用拳头打我胸口、侧身和肚子,同时还一直用“变态”、“下流的老头”等不堪入耳的字眼辱骂我。 到了警局,他们便把我关进牢里。一会儿牢门开了,尼曼组长走进来(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是谁,是后来才知道的)。“你就是那个爱追着小女孩儿跑的家伙吗?看我怎么收拾你。”他说,然后重重一拳打在我肚子上,我痛得弯下腰来。我一缓过来,便表明自己是女孩儿的父亲,结果他用膝盖顶我下盘。他一直揍我,直到有人进来说我妻子和女儿来了。组长知道我说的都是实话后,便叫我滚蛋,连旬道歉或解释的话都没有。 因此我希望当局能留意以上所说的事,要求尼曼组长和两名巡警为这次凌虐无辜老百姓的事负责。 工程师,斯图雷·马格努松 官方评注:尼曼组长不记得有这件事,斯特伦和罗森奎斯特巡警表示知情,他们认为当事人当时举止怪异,对孩子不利。但他们只要求马格努松上车,后来便放他走了。当时辖区警局里的五名巡警,均否认看到当事人受到欺凌,也没注意到尼曼组长曾走进拘留所,他们认为组长根本没去。不予起诉。 勒恩把报告放在一边,在笔记上写了点儿什么,然后继续看下一份控诉书。 斯德哥尔摩,司法部风纪处 上周五,十月十八日,我到住在厄斯特马路的好友家参加派对。晚上十点左右,我和另一位朋友叫出租车回家,我们站在门口等车,这时两名警察从马路对面走来,问我们是不是住在这栋大楼。我们说不是。 他们就说:“那就滚开,别在这边闲晃。”我们解释是在等出租车,所以没有走。警察就粗鲁地抓住我们,把我们从门口推开,还一直叫我们走。我们说出租车已经叫了,但两名巡警还是强行推着我们走在他们前面,我们反抗时,其中一人便拿出警棍打我的朋友。我想保护朋友,结果也挨了几棍,然后他们两个都拿出棍子拼命揍我们,我一直希望出租车赶快到,这样我们就能逃走了,可是车没来,最后我朋友大喊:“我们最好快逃,要不会被他们打死。”我们跑到卡尔拉路,坐巴士回了我家。回到家时,我们两人浑身是伤,我的右手腕开始肿起来,淤血得很厉害。我们决定去那两个巡警工作的警察局控诉,便搭出租车去了。两名巡警不在,不过我们跟一个叫尼曼的组长谈了。他叫我们等巡警进来。巡警一点钟回来了。接着我们四个人——两名巡警和我们两个——一起被叫到尼曼的办公室,我们把经过重述一遍。尼曼问巡警有没有这回事,他们矢口否认,组长当然采信他们的说法,叫我们最好别污蔑两位辛苦老实的警察,如果我们再这样,就不会轻易饶过我们。然后他就叫我们滚蛋了。99lib? 我觉得尼曼组长的处理方式值得商榷,我听的句句属实,我朋友可以作证。我们并未喝醉酒,我周一请公司医生检查我的手,他写了一份证明,附在此信中。我们并未查出两名警员的名字,不过我们可以指认他们。 奥拉夫·约翰松敬上 勒恩并不了解医生所写的术语,不过看来这位约翰松的手腕会肿起来,是因为体液渗出所致,若不自行消肿,就得刺穿皮呋引流,这样一来,从事印刷工作的患者就只好暂停工作了。 接着他把官方评注看了一遍。 尼曼组长表示有此一事,并说自己可以帮柏格曼及合格伦巡警出面证实他们一向勤恳执勤。两位巡警否认拿警棍殴打投诉者及其友人,他们指出对方态度蛮横,而且目中无人,足以推断对方醉酒了,舍格伦巡警表示其中一人身上飘着浓浓的酒味。不予起诉。 女职员已经不再摔档案柜的抽屉了,她走到勒恩身边。 “尼曼组长那一年的资料全找完了,除非要我再往前找。” “不用,可以了,把你找到的给我就行了。”勒恩低声说。 “你还要待很久吗?” “再一下,把这些看完就好了。”勒恩说,女人走开了。 勒恩摘下眼镜擦亮,然后继续往下看。 我是一名寡妇,独自工作抚养一名四岁的孩子。 我工作时,孩子便待在托儿所,自从一年前先夫车祸丧生后,我的精神及健康状态便一蹶不振。 上里期一我跟平常一样,把女儿送到托儿所后便去上班。公司下午发生了一些事,我就不多说了,但那件事令我非常生气。公司医生知道我的精神状态不佳,便帮我打了针,叫出租车送我回去。我回到家后,觉得镇定剂似乎没生效,就又吃了两颗安眠药,然后去托儿所接女儿。我才走了两个街口,便看到一辆警车停住,走下两名警察把我推到后座。我因为吃药的关系有点儿昏昏欲睡所以走路不太稳从他们的反应来看,大概以为我喝醉了。我试着跟他们解释,并表示自己得去接孩子,但他们只是一味地嘲弄我。 到了警局,组长也听不进我的话,只是叫警察把我关到牢里“睡个够”。 牢里有按铃,我一直按却没人来,我大声喊叫想找人去照顾我的孩子,可是没人理会。托儿所六点钟就关门了,如果到时候不去接孩子,所里的人会很紧张。我被关入牢里时都已经五点半了。 为了打电话到托儿所确认孩子有人照顾,我只得努力引起别人注意。我宴在气坏了。 他们一直到晚上十点钟才放我出去,那时我已经急疯了。我的身体尚未完全复原,目前还在请病假中。 写信的女人还附上自己的住址,还有托儿所、公司、医生及警局的住址。 信后的评注如下: 信中所指的巡警乃汉斯·斯文松及约兰·布隆斯特洛姆,二人表示他们是基于善意。尼曼组长声称该女子神志极度不清,语无伦次。不予处置。 勒恩叹口气把信放下。他记得他看过一篇访问警政署长的报道,谈到风纪处三年来收到了七百四十二件申诉信函,其中只有一件送到检察官那里采取法律行动。 这到底能证明什么啊,勒恩想。 署长把这件事公诸于世,只是显出他的愚蠢罢了。 下一份文件很短,用铅笔大大地写在笔记纸上。 亲爱的风纪处: 上星期五我喝醉酒,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我以前也喝醉过,警察把我关起来让我在警察局睡到天亮。 我是好人,不会乱惹麻烦,所以上星期五他们带我去警局时,我以为会跟以前一样到牢里睡觉。可是我错了,因为以前我在警察局里见过的一个警察到牢房里把我狠很打了一顿,我很吃惊,因为我又没做错什么。 可是这个警察却把我骂了一顿,我确信他是局里的头头。他打我又骂我,所以现在我要告这位组长的状,让他别再为非作歹。他很高很壮,外套上有金色条子。 乔卡·约翰松 官方评注:投诉者屡次在各辖区醉酒闹事,信中所指警员应该是尼曼组长。尼曼表示他从未见过此人,但对他的名字颇为熟悉。尼曼组长否认自己或其他任何人在狱中对投诉者施暴。不予处置。 勒恩在笔记上做记录,希望以后能看得懂自己写了些什么。只剩两份要看了,勒恩摘下眼镜揉揉酸疼的眼睛,然后眨眨眼,继续往下读。 我丈夫出生于匈牙利,因此不太会写瑞典文,我以妻子的身份帮他写这封信。我丈夫长年受癫痫之苦,现在因病退休。由于生病之故,我丈夫有时会发病跌倒,通常他会预先感到快发病了,就待在家里,可是有时无法预知何时要发病。医生给他开了药,结婚这么多年,我也很清楚怎么照顾他了。我想说的是,有件事我丈夫永远不会做,也从没做过,那就是喝醉酒。 他宁可死也不会去沾烈酒的。 我丈夫和我想报告一件上周六他从地铁返家时发生的事。他在地铁时感觉自己就快发病了,于是便急忙赶回家,没想到途中还是发作了。等我丈夫清醒时,人已躺在牢里了。那时他觉得好多了,但需要吃药,而且很想回到我身边。警方等了好几个小时才将他放行,因为他们一直以为他喝醉酒,可是我丈夫向来滴酒不沾,怎么可能酒醉?他们放他出来之前,先叫他去见组长,我丈夫跟组长说他是生病,不是喝醉,可是组长根本不想听,骂我丈夫说谎,还叫他以后不准喝酒,说他受够我丈夫这种外国醉鬼了。我丈夫瑞典话说得不好,实在不能怪他。我丈夫告诉组长他从不喝酒,那位组长不知听懂没有,反正他大为光火,一拳把我丈夫揍倒在地,踹他,又把他推出门外。后来我丈夫回来了,我当然担心了一整晚,打电话找遍所有医院,可是我怎么也没料到警方竟然把病人抓到监狱,还把他当成十恶不赦的罪人痛打一顿。 我女儿告诉我——我们有个已婚的女儿——可以向你们报告这件事。虽然事情在七点钟就结束了,但我丈夫回到家时已经过午夜了。 埃斯特尔·纳吉 官方评注:投诉中的组长是尼曼。尼曼表示记得此人,但他们对他十分有礼貌,而且还尽快送他回家。 将纳吉先生带至警局的拉尔斯·埃瓦尔·斯文松及斯特恩·霍姆格林巡警表示,纳吉当时看来的确很像喝醉了或毒瘾发作。不予处置。 最后一封投诉信看起来似乎最有意思,那是一个警察写来的。 斯德哥尔摩,特拉加德路四号,风纪处收,邮政信箱 一六三二七号 长官: 本人殷切恳请司法部风纪处重阅并重审本人于一九六一年九月一日及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呈交的、有关斯蒂格·奥斯卡·尼曼组长及帕尔蒙·哈拉尔德·胡尔特警官行为不检的申诉。 巡警奥克·赖因霍尔德·埃里克松敬上 “哦,是他呀。”勒恩自言自语地说。 他继续看评注部分,竟然比投诉还长。 由于投诉书中所指情事先前已做过调查,加上指称的事件发生己久,投诉者过去几年又不断申诉,本人不觉得有重新考虑此案之必要。而且,投诉音未能提出新的事实和证物来证实之前的指证,因此决定驳回申诉者的要求。 勒恩摇摇头,怀疑自己有没有看错。应该没有
九九藏书
吧。至少那个签名得清清楚楚,而且他还对埃里克松巡警的事知道一些。 眼前的字句越来越夹缠不清了,当女职员把一堆新文件堆到他右边时,勒恩一副想推开的模样。 “要不要我再往前追溯?”女人冷冷地问道,“那个叫胡尔特的资料要不要也拿过来?还有你自己的?” “不用了,”勒恩和颜悦色地说,“我只把最近这几件的姓名资料记下,之后我们两个就可以走了。” 他眨着眼,在本子上快速写了几笔。 “我也可以把乌尔霍尔姆的投诉书调出来,”女人讽刺道,“如果你想要的话。” 乌尔霍尔姆是索尔纳区的警员,素以脾气暴躁闻名,他投诉别人的状子居所有人之冠。 勒恩伏在桌上,沮丧地摇着头。 第十五章 去萨巴斯贝里的途中,科尔贝里突然想起自己还没付棋赛的申请费。他很想参加国际象棋九九藏书赛,星期一就是申请的截止日期。于是科尔贝里把车停到瓦萨公园,走到对面的邮局。 科尔贝99lib.里填妥汇票,然后乖乖排队等着。 他前面排了一个穿羊皮外套、戴毛帽的男人。每次科尔贝里排队,好像都会排到有一堆事要办的人后面。那男人手里拿着厚厚一叠汇款通知和信件。 科尔贝里耸耸宽硕的肩膀,叹口气,无奈地等着。男人手里的文件中突然掉出一小张纸。纸落到地上,原来是张邮票。科尔贝里弯腰捡起邮票,然后碰碰那男人的肩膀。 “你的东西掉了。” 男人转头看着科尔贝里,棕色的眼睛相继露出惊讶、认识及反感的神色。 “你的东西掉了。”科尔贝里重复99lib?道。 “真倒霉,”男人缓缓地说,“连掉张邮票,都会有条子来管。” 科尔贝里递上邮票。 “你留着吧。”男人说完扭过头。 办完事,他连看都不看科尔贝里一眼便走了。 科尔贝里有点糊涂。对方大概在开玩笑吧,可是话又说回来,那男人似乎一点儿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科尔贝里认人能力极差,经常认不出应该记得的脸,当别人认出科尔贝里时,他却不知自己到底在跟谁说话。 科尔贝里寄出了申请费。 他好奇地看着邮票。邮票很漂亮,上面画着鸟,这是最新发行的系列邮票,如果科尔贝里没猜错的话,贴这种邮票的信件保证会寄得更慢,邮局最会干这种事了。 不对,科尔贝里心想,其实邮局的办事效率还不错,他实在不该抱怨,尤其现在已经不像几年前刚开始使用新的邮递区号系统时那么没效率了。 科尔贝里兀自想着人世问的光怪陆离
.99lib.
,一边开车往医院驶去。 凶案现场依然警卫森严,尼曼的房间也保持原状。 拉尔森当然早就到了。 科尔贝里和拉尔森两人一向合不来。跟拉尔森合得来的人屈指可数,其实只用一根手指就够了,那就是——勒恩。 对科尔贝里和拉尔森而言,两人被迫一起工作着实是令人头皮发麻的事。但目前看来大概还不至于如此——只是环境凑巧让他们同时出现在一个房间里罢了。 这个所谓的凑巧就是尼曼。尼曼的死状实在太惨了,科尔贝里差点儿失声叫出来。 拉尔森也是一脸苦相。 “你认识他吗?”他问。 科尔贝里点点头。 “我也是。这家伙是本局最杰出的混蛋,不过老天保佑,幸好本人没跟他共事过。” 拉尔森没当过普通警察,只在形式上做过一阵子而已。他在当警察之前是船上的行政人员,先在海军,后来转为商船。拉尔森不像科尔贝里和马丁·贝克那样从基层一路咬牙干起。 “这边的调查工作进行得怎么样了?” “除了眼前看得到的,其他什么都还没查到。”拉尔森说,“有个疯子从那扇窗摸进来,眼都不眨地把他给宰了。” 科尔贝里点点头。 “我对那把刺刀很感兴趣。”拉尔森像在自言自语地咕哝道,“使刀的人很清楚自己在做99lib?什么,而且对武器很熟。你想会是哪种人?” “没错。”科尔贝里说,“可能是军人或屠夫。” “或警察。”拉尔森说。 整个局里,拉尔森大概是最不吃同袍情谊这一套的人了。 所以他的人缘也好不了。 “得啦,拉尔森,你也太夸张了吧。”科尔贝里说。 “也许吧。这件案子你要办吗?” 科尔贝里点点头。 “你呢?”他问。 “应该会。” 两人毫无兴奋之意地冷眼望着对方。 “也许我们不必一起工作。”科尔贝里说。 “但愿如此。”拉尔森表示。 第十六章 早上近十点,马丁·贝克在阳光下挥汗沿着码头朝闸门广场走。太阳其实不烈,而且风很冷,但他走得极快,身上的大衣都被烘暖了。 胡尔特要送他到国王岛街,可是被他婉拒了。马丁·贝克很怕会在车里睡着,觉得走走路大概能让自己清醒一点儿。他解开外套扣子,放慢步子。 到了闸门广场后,马丁·贝克走进电话亭打电话给总部,总部告诉他勒恩还没回来。勒恩没回来之前,他什么也不能做,至少还得等一个小时。如果直接回家,十分钟后就可以躺到床上,他真的累极了,很想回去打个吨儿,他可以拨好闹钟睡一个小时。 马丁·贝克咬咬牙,穿过闸门广场,走进贾恩托路,然后开始放缓步调。他可以想象,一小时后闹钟响时,自己一定还没睡够,必须勉强起床穿上衣服,拖着步伐出门。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能把衣服脱下来洗个澡也不错。 他在广场中央停下来,不知如何是好。他当.99lib.然可以把自己的犹豫怪罪到疲劳上,但他还是挺烦躁的。 马丁·贝克脚下一转,朝斯克邦街走去,他不知道到那儿后干什么,不过一看到出租车,便有了主意。马丁·贝克决定找个地方洗桑拿。 司机看起来像个人瑞——颤颤抖抖,满嘴漏风,显然耳朵也不管用了。坐在前座的马丁·贝克心中暗暗祈祷老头儿可别也瞎了。看来老头儿是出租车公司的老板,已经很多年没开自己公司的车了,他老转错弯,有一次还开到左边车道逆行,浑然不99lib.知行驶方向已经换成右行了。老头儿一路絮絮叨叨,干枯老迈的身躯不时因咳嗽而抖成一团。当他终于把车停在中央澡堂前时,马丁·贝克立刻给了他一大笔小费,感激他安然将自己送达。看到老头儿那对抖如秋叶的双手后,马丁·贝克决定不跟他要收据了。 马丁·贝克在售票处前踌躇了一会儿,通常他都在有游泳池的楼下泡澡,不过现在他并不想游泳,因此只买了一张楼上土耳其浴的票。 为了安全起见,他请拿毛巾的澡堂服务员十一点钟叫醒他,然后走到最热的浴问,把自己烤得满身大汗,冲澡,很快在冰冷的小水池里浸一下,然后用毛巾擦干身体,用大浴巾把自己包起来,躺到小房间的床铺上。 他闭上眼。 贝克试着想点儿愉快的事,思绪却不断回到胡尔特身上,想到他孤寂而百无聊赖地坐在萧索的公寓中,连放假都穿着制服。胡尔特这辈子只会做一件事——当警察。把这件事从他身上抽走,他就什么也不剩了。 不知胡尔特退休后会变成什么样子,也许他会静静坐在窗边,手放在桌上,直到老死为止吧。 胡尔特到底有没有便服?也许没有。 马丁·贝克的眼睛又酸又痛,他瞪着天花板,已经累得睡不着了。马丁·贝克把胳膊放在脸上,努力想放松自己,肌肉却依旧紧绷。 按摩间里传来劈劈啪啪的声音,还有往大理石椅子上泼水的声音,附近小房间里传来低沉的鼾声。 他心中突然浮现尼曼的死状,想到科尔贝里告诉他尼曼训练手下杀人的事情。 马丁·贝克从来没杀过人。 他试着想象那种感觉,那种不靠枪杀人的感觉。用枪应该不会太难,因为只需轻轻扣动扳机,剩下的就交给子弹了。开枪杀人并不需要太大的力气,而且跟受害者隔了一段距离,还能让人接受。可是直接用双手、绳子、刀子或刺刀去杀死一个人,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他想到医院地板上的尸体,那喉头上的切口、满地的鲜血、从腹中流出的内脏——贝克知道自己做不到那样去杀一个人。 警察当了这么多年,马丁·贝克常问自己算不算懦夫,而今,他越老就越肯定,是的,他是个懦夫,但他已不像年轻时那般在意了。 他不确定自己怕不怕死,他的工.99lib.作是去调查别人的死因,做久了便麻木不再害怕了,他很少去想自己死去的那一刻。 服务员敲门说已经十一点钟了。马丁·贝克连一秒都没合眼。 第十七章 马丁·贝克看看勒恩,觉得非常愧疚。过去三十个小时里,他们两个的睡眠时间其实差不多,也就是说两人根本没合过眼,不过跟这位同事相比,马丁·贝克却轻松愉快多了。 勒恩的眼白已经跟他的鼻子一样红了,脸颊和额头一片苍白,眼袋又大又黑,跟熊猫一样。勒恩呵欠连连地在抽屉里找电动刮胡刀。 马丁·贝克心想,他们两个都累了。 四十八岁的马丁·贝克比勒恩年长,但勒恩也四十三了,两人好几年前就过了那种可以通宵达旦但面不改色的年岁了。 尽管如此疲累,勒恩还是顽固得不肯主动提供讯息,非得马丁·贝克向他提问才肯开口。 “你找到什么没?” 勒恩郁闷地指着自己的笔记本,好像那是只死猫或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他含混地说: “这里差不多有二十个名字,我只看了尼曼在辖区担任组长最后一年的投诉信,差不多有二十个名字。我把之前两年的投诉者姓名和住址都记下来了,如果要一一跟你说,大概得说上一天。” 马丁·贝克点点头。 “是的,”勒恩接着说,“还有明天一整天,也许连后天、大后天都得搭上。” “我看再找下去也没有意义了,”马丁·贝克说,“你找到的资料也已经很旧了。” “是啊,我想也是。”勒恩说。 他拿起电动刮胡刀,无精打采地离开房间,长长的电线拖在身后。 马丁·贝克在勒恩桌边坐下,皱着眉头开始翻阅勒恩鬼画符一样的笔记。他向来不会认勒恩的字,只怕这辈子都不可能认出来。 马丁·贝克把姓名、住址和投诉内容抄到便笺上。 约翰·贝姆尔松,工人,古特街二十号,遭受凌虐。 大概都是这一类的情况。 勒恩从浴室出来时,马丁·贝克已抄好一份有二十二个姓名的清单了。 勒恩梳洗半天,外观丝毫没有改善,甚至更糟,不过他觉得看来有点儿人样就行了。期望他能因此精神百倍,简直是强人所难。 也许他们需要打打气,那就来段所谓的“信心喊话”吧。 “好啦,勒恩,我知道咱们俩都该回家睡觉了,不过如果再撑一下,也许我们能得出一点儿结论,加油吧。” “是啊,好吧。”勒恩不太确定地说。 “比如,你负责前十个人,我来负责剩下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很快找到这些人。没特别的事的话,就把他们从名单上剔除掉。可以吗?” “好啊,随你意吧。” 勒恩的语气完全不置可否,连一丝丝决心和斗志都嗅不到。 勒恩眨眨眼,禁不住抖了抖,不过他还是端坐到桌边,把电话搬到面前。 勒恩觉得去调查这些人毫无意义,马丁·贝克应该也知道这点。 尼曼在警察生涯中必藏书网然欺负过无数良民,其中仅有少数人写信投诉而已。勒恩随便找了找,只翻出一小部分。 可是多年经验告诉他,他的大部分工作都没什么意义,而且就算那些案子长久追查下来有了结果,但是一开始时乍看之下都没什么道理。 马丁·贝克走进隔壁房间开始打电话,不过打了三个之后就停下了,只是被动地拿着听筒坐在那儿。名单上的人他一个都没找到,现在脯子里却想另一件毫无关系的事。 过了一会儿,他取出笔记本翻到某页,拨了尼曼家的电话号码。接电话的是那个男孩儿。 “尼曼家。” 那声音听起来与大人无异。 “我是贝克警官,我们昨晚见过面。” “有事吗?” “你妈妈还好吗?” “哦,她很好,好多了。布隆贝里医师来过,后来家母睡了几个小时,现在看起来好很多,而且——” 对方没再往下说。 “而且怎么样?” “而且我们也不是没有心理准备。”男孩儿犹豫着说,“我是说爸爸去世这件事。他病得那么重,又病了那么久。” “你妈妈能接电话吗?” “应该可以。她在厨房,请等一下,我去跟她说。” “谢谢。”马丁·贝克表示。 他听见脚步声从电话边走开。 尼曼这种人会是什么样的丈夫和父亲?他们家看起来挺不错的,说不定他是个好父亲,好丈夫。 至少他儿子是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 “喂,我是安娜·尼曼。” “我是贝克警官,我想请教一件事。” “请说。” “有多少人知道你丈夫住院?” “知道的人不多。”她慢慢地说。 “不过他已经病了一阵子,对不对?” “是啊,没错,可是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虽然——” “虽然什么?” “有些人还是知道了。” “有谁知道?你晓得吗?” “首先是我们家人。” “你指的是——” “我和孩子呀,而且斯蒂格有两个弟弟,一个在哥德堡,另一个在波顿。” 马丁。贝克点点头,病房里找到的信确实是尼曼的弟弟写的。 “还有别人吗?” “我自己是独生女,父母都去世了,所以我除了一个舅舅外,没有任何亲人活着,不过他住在美国,我从没见过他。” “那么你们的朋友呢?” “我们没什么朋友,我是说,我们没有朋友。昨晚到家里的布隆贝里医生和我们经常见面,不过他也是斯蒂格的医生,所以当然知道了。” “我明白了。” “还有潘姆队长俩口子,他是我丈夫辖区的老友,我们常见面。” “还有别人吗?” “没有了,就这些。我们的朋友非常少,只有我刚才说的那几位——” 她顿了一下,马丁·贝克等着。 “斯蒂格以前常说……” 她没把话说完。 “他以前常说什么?” “警察不会有太多朋友。” 这话倒是真的,马丁·贝克自己就没什么朋友,除了女儿、科尔贝里跟一个叫奥萨·托雷尔的女人外,不过她也是警察。 也许蒙松算一个,他是马尔默市的警察。 “这些人认识你丈夫,而且去萨巴斯贝里看过他吗?” “没有,我想没有,唯一知道他在那里的人是布隆贝里医师——我是说,我们的朋友里只有他知道。” “有谁去看过他?” “斯特凡和我,我们每天都去。” “没别人了吗?” “没有。” “连布隆贝里医生也没有?” “没有。斯蒂格除了我和儿子外,不想让任何人去。他其实连斯特凡都不想见。” “为什么?” “他不想让任何人看见他,你要了解……” 马丁·贝克等她往下说。 “我丈夫身体一向硬朗,”她终于说道,“他在死前变得又瘦又憔悴,我想他是羞于见人吧。” “嗯。”马丁·贝克回应道。 “不过斯特凡并不介意,他很崇拜他爸爸,父子俩很亲。” “那你女儿呢?” “斯蒂格跟女儿没那么贴心。你自己孩子吗?” “有。” “儿子跟女儿都有?” “是的。” “那么你应该了解那种情形,我是指父子之间。” 老实说,马丁·贝克并不了解。他努力想了半天,最后尼曼太太打断他: “你还在听吗,贝克警官?” “当然当然。对了,那邻居呢?” “邻居?” “是啊,邻居知道你丈夫住院吗?” “当然不知道了。” “你怎么解释尼曼不在家的事?” “我根本不用解释,因为我们不跟邻居来往。” “你儿子呢?也许他曾跟他的朋友提过?” “斯特凡吗?不会的,绝对不会,他知道他爸爸的脾气,斯持凡绝不会做出惹他爸爸不高兴的事,除了坚持每晚跟我一起去看他之外,其实我觉得斯蒂格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马丁·贝克在便笺上记了点东西,然后总结道: “那么也就是说,只有你、斯特凡、布隆贝里医师和尼曼组长的两位弟弟知道你丈夫住在哪个病院、哪个房间?” “是的。” “这样啊。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你丈夫下班后会跟哪些同事见面?” “我不懂你的意思。” 马丁·贝克放下笔,用手指揉揉鼻梁,他的话真的问得那么不清不楚吗? “我的意思是说,你和你丈夫都跟警局里哪些人来往?” “一个都没有。” “什么?” “你到底想问什么?” “你丈夫在警局难道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吗?他下班后不跟同事来往吗?” “没有。我跟斯蒂格结婚二十六年来,从没有警察进过我家。” “你是说真的还假的?” “真的呀。你跟昨晚一起陪你来的同事,是仅有的进过我家的警察。可是你们来的时候,斯蒂格已经死了。” “可是多少会有人来吧,比如来接他或帮他送东西的属下。” “是的,没错,有勤务兵。” “你说什么?” “我丈夫是这么叫他们的,他管那些到我家的人叫勤务兵。他们有时候会过来,但是斯蒂格从不让他们进我们家,他很坚持这点。” “真的吗?” “是啊,他一向如此。如果巡警来接他或送东西,我们不会让人家进来。如果应门的是我或孩子,我们总是请对方等候,然后关上门等斯蒂格自己去应门。” “这是他要求的吗?” “是的,他跟我们很严肃地说非这样不可。” “可是,他那些工作多年的同事呢?也一样如此吗?” “是的。” “而你一个都不认识?” “不认识,就算名字知道,人也不认得。” “可是他至少会谈谈他们吧。” “很少。” “那么他的上司呢?” “我说过了,他绝少谈起。斯蒂格的原则是,绝不让公事干扰他的私生活。” “不过,你也说你知道一些同事的名字,是哪几位?” “是一些长官,像是警政署长、警察局长,还有督察——” “斯德哥尔摩的吗?” “是的,”她说,“不然还会是别的督察吗?” 这时候,勒恩拿了一些文件走进来,马丁·贝克茫然地看着他,然后回过神来继续刚才的谈话。 “他一定提过某些跟他工作过的人吧?” “是的,有一位。我知道他有个非常信赖的部下叫胡尔特,斯蒂格偶尔会提到他,他们在我们认识之前就已经合作过很长一段时间了。” “你认识胡尔特吗?” “不认识,我连他的面都没见过。” “没见过?” “是啊,不过我在电话上跟他说过话。” “就这样?”马丁·贝克突然说,“你能等一下吗,尼曼太太?” “当然可以。” 马丁·贝克把听筒放在桌上,一边用指尖挠着发际,一边用力思索着。勒恩打了个呵欠。 马丁·贝克把听筒放回耳边。 “尼曼太太?” “是的。” “你知道胡尔特队长的名字吗?” “知道,我刚巧知道,他叫帕尔蒙·哈拉尔德·胡尔特。不过,我不清楚他的警衔。” “你刚才说刚巧?” “是啊,我是凑巧知道的,他的名字就写在我前面的电话簿上,帕尔蒙·哈拉尔德·胡尔特。” “是谁写的?” “我啊。” 马丁·贝克没说话。 “胡尔特先生昨晚打电话来找我丈夫,知道斯蒂格生病了,他很难过。” “你把医院地址给他了吗?.99lib.t>” “是的,他想送花过去,我说过我知道他是谁,他是我唯一会给住址的人,另外就是——” “就是什么?” “就是警署署长、局长或督察……” “我明白了。那你就把住址给了胡尔特?” “是的。”她停顿了一下。“你问这话的意思是——”她有些不解地问。 “没什么意思,”马丁·贝克安慰她说,“我相信应该没有关系的。” “可是你好像很——” “我们只是每件事都得问一下,尼曼太太,你帮了很多忙,谢谢你。” “谢谢。”她不知该如何反应地说。 “谢谢你。”马丁·贝克又说了一遍,然后挂掉电话。 勒恩靠在门框上。 “我已经把该查的都查了,”他说,“其中两个已经死了,没人知道这个该死的埃里克松是干吗的。” “哦。”马丁·贝克心不在焉地说着,在便笺上写了一个名字。 帕尔蒙·哈拉尔德·胡尔特。 第十八章 胡尔特如果上班了,应该会坐在办公桌前吧,他年纪大了,只做文书工作而已,至少表面上应该是这样。 可是玛丽亚分局那位接电话的高人好像脑了不太清楚。 “胡尔特?他不在这儿,他周六、周日来不上班。” “他今天没去办公室吗?” “没有。” “你确定?” “确定,反正我没看到他。” “你能不能去问问别人?” “什么别人?” “第二分局总不会没别人在吧,”马丁·贝克有点儿不高兴地说,“难道整个局里只有你一个人吗?” “不,当然不是的,”那人呆头呆脑地说,“请等一下,我去问问看。” 马丁·贝克听到听筒掉在桌上,以及离去的脚声。 接着他听到有人远远地大喊。 “各位,今天有没有人看到胡尔特?凶杀组那个很拽的贝克在电话上问——” 接下来的话全被噪音盖住了。 马丁·贝克十分不耐地看了勒恩一眼,勒恩则更不耐烦地看着自己的手表。 玛丽亚警局的人为什么会觉得他很“拽”?也许是因为他只叫别人的姓,不叫别人名字吧,马丁·贝克很不习惯直呼那些巡警的名字,他也很不习惯别人叫他“马丁”。 然而,他绝对不是那种正经八百的人。 尼曼在面对这种情形时,会有什么反应? 听筒一阵乱响。 “喂,胡尔特——” “他怎么样?” “他今天确实来过,差不多一个半小时前,不过马上就走了。” “去哪儿?” “没人知道。” 马丁·贝克没再追问。 “谢谢。”他说。 为了确认一下,他又打电话到胡尔特家,果然没人接,电话响了五声后,马丁·贝克便挂掉电话。 “你在找谁啊?”勒恩问。 “胡尔特。” “哦。” 马丁·贝克烦躁地想,这个勒恩也实在太迟钝了吧。 “勒恩——”他说。 “什么?” “胡尔特昨晚打电话给尼曼的老婆,拿到医院的住址。” “哦?” “你不觉得有点儿蹊跷吗?” “也许他想送花之类的吧。”勒恩毫无兴趣地说,“毕竟胡尔特和尼曼是哥们儿。” “知道尼曼在萨巴斯贝里的人显然不多。” “所以胡尔持才得打电话问啊。”勒恩说。 “这也太巧了吧。” 马丁·贝克不是在问问题,勒恩也很聪明地没胡乱回答,反而改变了话题。 “哦,对啦,我跟你说过我找不到这个叫埃里克松的人。” “哪个埃里克松?” “就是一天到晚写投诉信的那个巡警。” 马丁·贝克点点头,他记得这名字,只不过应该是好久之前的事了,但是他无心多想,他正忙着思考胡尔特的事。 他两小时前才跟胡尔特讲过话,他当时的反应是什么?一开始,尼曼的死讯并未激起他任何反应,接着胡尔特就说要去上班了。 马丁·贝克觉得这没什么奇怪的,胡尔特是个迟钝的老警察了,脑筋不是特别清楚,行事全凭冲动。他在同事被杀害时主动表示帮忙,似乎再自然不过。换做是马丁·贝克自己,只怕也会这么做。 马丁·贝克觉得奇怪的是那通电话,胡尔特为什么不告诉他昨晚自己才跟尼曼太太通过电话?如果他只是想去问候尼曼,为什么要挑晚上? 如果他想知道尼曼的去处是因为别有居心,而不只是想送花呢? 马丁·贝克强迫自己抛开这个念头。 胡尔特晚上真的去探访尼曼了吗? 有的话,是几点去的? 马丁·贝克需要知道更多消息。 他重重了叹口气,拿起听筒,第三次打给安娜·尼曼。 这回是尼曼太太亲自接的。 “是你啊,”她说,“贝克警官。” “实在很抱歉,不过我还有几个跟那通电话有关的问题想请教你。” “请说。” “你说胡尔特队长昨晚给你打过电话?” “是的。” “几点钟?” “挺晚的,确切时间我说不上来。” “大概几点?” “嗯——” “你已经就寝了吗?” “哦,还没——没有,等一下。” 她放下电话,马丁·贝克不耐烦地指敲着桌子,他可以听见尼曼太太在跟某人说话。也许是她儿子吧,但他听不清楚。 “喂?” “是的。” “我在跟斯特凡说话。我们当时在看电视,先是汉弗莱·鲍嘉的电影,可是实在不好看,所以我们就转到第二台。第二台有本尼·希尔的综艺节目,节日才开始电话就响了。” “太好了,那时节目播多久了?” “才几分钟,不会超过五分钟。” “谢谢你,尼曼太太。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你记得当时胡尔特是怎么说的吗?” “不记得,没办法每个字都记得,他只说要跟斯蒂格讲话,所以我就说——” “请恕我插嘴,他是不是说:‘我能跟斯蒂格讲话吗?’” “当然不是,他讲话很有分寸。” “怎么个有分寸法?” “他先是表示道歉,然后问我能不能请尼曼组长接电.99lib.话。” “为什么要道歉?” “当然是因为这么晚打电话来。” “你怎么说?” “我问他是谁,我说:‘请问你是哪位?’” “胡尔特先生怎么回答?” “‘我是尼曼组长的同事’之类的,然后他就自报姓名了。” “那你怎么说?” “我说过,我立刻就想起他的名字了,我知道他以前打过电话来,而且他是少数斯蒂格欣赏的人。” “以前打过电话来?打过多少次?” “过去几年打过几次吧,我丈夫身体还健康时,家里电话几乎都是他接的,所以这位胡尔特先生也许打过很多次吧。” “后来你怎么说?” “这些我都跟你讲过了呀。” “对不起,我得请你再说一遍,”马丁·贝克说,“这件事也许很重要。” “我说斯蒂格病了。他似乎很惊讶难过,并问我严不严重,然后——” “然后怎么样?” “然后我说他病得很重,现在在医院。接着他问我能不能去探望,我说外予大概不会希望他去。” “胡尔特没再追问吗?” “是的,他很清楚斯蒂格的为人,我是指工作方面。” “可是他说他要送花过去?” 这是最关键的问题了,马丁·贝克心想。妈的。 “是的,而且他还想写张卡片,所以我就说斯蒂格住在萨巴斯贝里,我还把房间号码给了他,我记得斯蒂格提过好几次,说胡尔特这个人很可靠、守本分。” “然后呢?” “他又跟我道了歉,谢过我,然后道晚安。” 马丁·贝克也向尼曼太太道谢。匆匆说了再见后,他转身问勒恩说: “你昨晚有没有看电视?” 勒恩难过地看着他。马丁·贝克说: “是啊,当然没有了,我知道你在加班。不过你可以查出第二台本尼·希尔的节目是几点播出的吧?” “应该没问题。”勒恩说,然后懒洋洋地晃进休息室。 回来时,勒恩手里拿了份报纸,他看了半天。 “九点二十五分。” “那么胡尔特是晚上九点半打去的,除非有紧急事件,不然这时打电话已经算晚了。” “他没什么重要事吗?” “他好像没提到,不过他倒是打听出尼曼的住处。” “当然,因为他想送花过去嘛。” 马丁·贝克凝视勒恩良久,他需要把这整件事讲清楚。 “勒恩,你能听我说一下吗?” “好啊,说吧。” 马丁·贝克知无不言地把胡尔特过去二十四小时的行踪,从打那通电话、在他家的对话,到目前的行踪不明整个述说了一遍。 “你认为杀尼曼的是胡尔特?”勒恩很少这样单刀直入地问。 “我倒不敢那么说。” “我觉得听起来有点儿牵强,”勒恩表示,“而且很古怪。” “胡尔特的行为也很古怪啊。” 勒恩没回答。 “总之,我想找到胡尔特,问他那通电话的事。”马丁·贝克激动地说。 他的语气对于张嘴打呵欠的勒恩丝毫不起影响。 “那就用无线电传呼他嘛,”他说,“胡尔特不可能跑远的。” 马丁·贝克吃惊地看着他。 “你的提议挺有建设性的。” “建设性是什么意思?”勒恩问,好像被人指责了一样。 马丁·贝克又拿起电话,指示一找到胡尔特队长,便请他跟国王岛街的制暴组联络。 交代完毕,他坐在桌边用手撑着头。 他觉得有件事不太吻合,而且心中的危机感还是挥之不去。是谁给他这样的危机感?胡尔特吗?还是有什么事被他忽略掉了? “不过还有个问题。”勒恩说。 “什么?” “如果我打电话给你老婆,说要找你——”他自己把话打断。“错了,不会发生这种事的,”他咕哝道,“你已经离婚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 勒恩想着该怎么说更妥当。 “如果你结婚了,我打电话过去,接电话的是你老婆,我说要找你,而她问我是谁,那我——” “你会怎样?” “我不会说:‘我是埃纳尔·瓦伦蒂诺·勒恩。’” “埃纳尔·瓦伦蒂诺·勒恩是何方神圣呀?” “就是我啊,那是我的全名,我妈给我取了个电影明星的名字,她有时候真是个天才。” 马丁·贝克闻言精神大振: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说,胡尔特打了电话,对尼曼的太太自称是帕尔蒙·哈拉尔德
九九藏书
·胡尔特,这是件很奇怪的事。” “你怎么会知道他的全名?” “你把他的名字写在那边啦,还有——” “还有什么?” “还有,我自己的报告里也有,埃里克松的投诉信里提过的。” 马丁·贝克的眼神逐渐清醒了。 “干得好,勒恩,”他说,“非常好。” 勒恩呵欠连天。 “这边由谁值班?”马丁·贝克突然问道。 “贡瓦尔,不过他现在不在,这种事他处理不了。” “一定还有别人吧。” “有啊,斯滕伦格伦。” “梅兰德呢?” “应该在家吧,他最近星期六都休假。” “我想,也许我们应该去查一下埃里克松这家伙,”马丁·贝克说,“问题是,我对他的事一点儿都记不起来了。” “我也是,”勒恩说,“不过梅兰德记得,他那个人什么事都不会忘。” “叫斯滕伦格伦把所有有关埃里克松的资料统统拿来,还有打电话叫梅兰德立刻到局里。” “这大概会有点儿困难,他现在是副组长了,不喜欢被迫销假。” “就说是我在找他。”马藏书网丁·贝克说。 “好吧。”勒恩说完拖着步子离去。 两分钟后他回来了。 “斯滕伦格伦去找了。” “梅兰德呢?” “他会赶过来,可是……” “可是什么?” “他听起来不太高兴。” 要人眉开眼笑地赶来加班,有这种可能吗? 马丁·贝克只能等,等胡尔特出现。 然后等着跟梅德谈谈。 梅兰德是制暴组中少数的实力派战将,此人记忆力高人一等,为人虽然极其无趣,却是难能可贵的探员,跟他相比,所有现代科技根本无足可取,因为梅兰德只要几分钟,就可以从千头万绪中抽丝剥茧,挑出某个人或某件事的重点,然后清楚明确地99lib.口述出来。 全世界找不到一台具备同样功能的电脑。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的字写得并不好,马丁·贝克看过梅兰德的笔记,字迹凌乱有如鬼在爬,一个字也看不懂。 第十九章 勒恩靠在门框上咯咯发笑,马丁·贝克一脸不解地看着他。 “你在笑什么?” “我刚想到,你在找警察,而我也在找警察,搞不好咱们俩找的是同一个人。” “同一个人?” “不会啦,应该不是。”勒恩说,“埃里克松是埃里克松,胡尔特是胡尔特。” 马丁·贝克想,他是不是该叫勒恩回家去了,因为根据今年初发布的新规定,警员每年加班时数不得超过一百五十个小时,任何一季以内则不得超过五十个钟头。勒恩现在还待在这里,不知算不算违法。理论上,这表示警察薪水照领,班不准加,只有一种状况除外——非常紧急的状况。 这算非常紧急的状况吗?应该算吧。 也许他应该把勒恩抓起来,因为本季才过了四天,勒恩已经达到加班时数的上限了,警史上加班冠军的头衔非他莫属。 除了这件事,侦察工作正常进行,斯滕伦格伦已经搜出一大堆陈年报告,而且还不时翻出更多的文件。 马丁·贝克越看越烦,脑中也浮出更多想跟尼曼太太请教的问题。 可是当他拿起听筒时,却又犹豫了,这么快又打电话过去,会不会太打扰她了?能不能让勒恩打?不过,反正最后他还是得打电话给她,这么一来反而更麻烦,不仅自己得表示歉意,还得帮勒恩道歉。 想到这种惨状,马丁·贝克顿生勇气,举起听筒,第四次拨电话给尼曼的遗孀。 “喂,尼曼家。” 每次听到尼曼太太的声音,马丁·贝克都觉得她精神又好了点儿,似乎在慢慢恢复正常。这证明人类的确非常具有韧性。 马丁·贝克打起精神。 “喂,又是我,贝克。” “我们不是十分钟前才说过话吗……” “我知道,实在很不好意思,我知道讨论这件事,对你来说一定很不愉快。” 天哪,他难道不能想到比较婉转的说法吗? “我已经开始习惯了,”她冷冷地说,“这次又怎么了,贝克组长?” 这一回,她倒是很清楚马丁·贝克的职位。 “我想再讨论一下那通电话。” “胡尔特队长打来的那通吗?” “是的,没错,你说那不是你第…次跟他谈话,是吗?” “是的。” “你认得他的声音吗?” “当然不认得。” “为什么?” “如果我认得,就不会问他是谁啦。” 天哪!就这么简单而已,他真该让勒恩打这通电话的。 “你难道没想到吗,组长?”尼曼太太问。 “没有,老实说,我还真没想到。” 大部分人大概已经羞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了,可是马丁·贝克不然,他面不改色地继续问道: “那么那通电话也有可能是别人打来的?” “不会有人没事打电话来自称是帕尔蒙·哈拉尔德·胡尔特吧?这不是很奇怪吗?” “我的意思是说,打电话的人很可能不是胡尔特。” “那会是谁?” 问得好,马丁·贝克心想。 “你能听出打电话的人的年纪吗?” “听不出来。” “能不能描述一下他的声音?” “嗯,那声音很清晰,有点儿粗哑。” 胡尔特的声音确实是如此,粗哑而清晰,可是很多警察都这么说话,尤其是有军方背景的人。当然,不仅限于警察。 “直接去问胡尔特队长不是更方便吗?”尼曼太太问。 马丁·贝克没接茬儿,只是继续穷追猛问。 “当警察的人,几乎无可避免会树敌。” “是的,我们第二次谈话时你也提过。你知道吗,组长,这是我们在十二小时内的第五次谈话了。” “我真的很抱歉。你说你不知道你丈夫生前有任何敌人。” “是的。” “可是你应该知道他在工作上有些问题吧?” 听起来她好像在笑。 “我真的不明白你的意思。” 没错,她真的是在笑。 “我的意思是,”马丁·贝克残忍地说,“是不是有很多人认为你丈夫是个坏警察,而且滥用职权?” 这招果然有用,尼曼太太立即正色道: “你是在开玩笑吗,组长?” “没有,”马丁·贝克把声音放温柔了点儿,说:“我不是在开玩笑,许多人对你丈夫颇有微词。” “什么微词?” “说他欺压无辜。” 她倒抽一口冷气。 “莫名其妙,”她说,“你一定把他跟别人搞混了。” “我不这么认为。” “尼曼是我见过的最温和的人,例如说,我们一向养狗,而且是好几只,一只接一只地养。我们有四只狗,尼曼很爱它们,他非常有耐心,狗没训练好的时候也是,他会在它们身上花好几个星期的时间,从不发脾气。99lib?” “真的?” “而且他从来不打孩子,尤其孩子还小的时候。” 马丁·贝克以前常打孩子,尤其他们还小的时候。 “那么,他从没提过自己在工作上的问题?” “没有。我已经跟你说过,他绝口不谈工作的事,还有,你的话我一个字也不信,你一定弄错了。” “可是,他一定有些意见吧?我是指对一般事物的意见。” “有啊,他认为由于政府的关系,弄得社会道德沦丧。” 集团若有机会改革社会的话,绝对会越搞越糟的。 “还有别的事吗?”尼曼太太问,“我真的还有很多事要做。” “没有了,目前没有。真的很抱歉一再叨扰。” “没关系。” 她的语气听起来很有关系。 “不过,我们可能会请你来做声音辨识。” “胡尔特队长的吗?” “是的,你觉得现在还听得出来吗?” “有可能。再见。” “再见。” 马丁·贝克推开电话,斯滕伦格伦拿了更多的文件走进来,勒恩站在窗边往外望,眼镜滑在鼻头上。 “真不错。”他静静地说。 又过了十五分钟。 “胡尔特以前是哪个部门的?” “骑兵。”勒恩说。 恶霸的天堂。 “埃里克松呢?” “炮兵。” 有十五秒没人说话。 九九藏书“你是在想刺刀的事吗?”勒恩终于说道。 “嗯。” “我想也是。” “你这话什么意思?” “任何人都可以到军品店买到那种东西。” 马丁·贝克没说话。 他一向不怎么欣赏勒恩,可是他从没想过,勒恩对他的看法或许也一样。 有人轻轻敲门。 是梅兰德。 世上也许只有这位老兄会存讲门前敲自己房间的门。 第二十章 科尔贝里一直很不安,他觉得一定会发生什么大事,可是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算平静。尸体已经挪走了,地板也刷洗干净,染血的床单拆掉了,床被扯到一边去,床头柜被挪到另一边,所有私人用品全放入塑料袋中,然后再收进一只袋子里,袋子这会儿放在走廊上等人来提领。化验人员已经撤离了,就连粉笔在地上画出的人形,也无法令人想起尼曼曾经存在过。这方法已经很落伍,不太有人用了,似乎只有新闻摄影记者还喜欢这一套。 现在房里只剩下访客的座椅,科尔贝里在椅子上坐下来潜心思索。 凶手行凶后会做什么?经验告诉他,答案有很多。 科尔贝里也曾杀过人,事后他去做什么了?他对此事认真思虑了很长一段时间,事实上长达好几年,最后他把警枪、执照统统上缴,表示自己永远不想再携枪。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科尔贝里隐约记得,自己最后一次带枪是一九六四年夏天,在穆塔拉侦办恶名昭彰的罗丝安娜案。科尔贝里有时还会想起那件不愉快的事,就像偶尔在镜中瞥见自己时却仿佛看到凶手的嘴脸一样。 在组里这些年来,科尔贝里目睹过不计其数的凶杀案,他知道人在行凶后会有各种各样的反应。有人会呕吐、有人去大吃一顿、有的自杀、有人仓皇逃逸,然后漫无目标地狂奔,还有人只是静静返家睡觉。 做揣测不仅难如登天,对侦察工作也毫无益处,因为很可能造成误导,然而,尼曼谋杀案的情境令科尔贝里不禁要自问:那个使刺刀的人事后干了些什么? 目前又在干吗? 什么情境?凶手的暴行必然是内在暴力的外显,那股怨恨势必需要进一步宣泄。 可是事情真的有这么简单吗?科尔贝里牢牢记得自己在接受尼曼的伞兵训练时的种种感受。一开始他觉得既脆弱又恶心,根本食不不咽,可是不久后他就能从鲜活跳动的动物内脏堆里爬出来,税掉衣服,洗个澡,然后直接走到饭厅,狼吞虎咽地喝咖啡吃饭了,所以就连那样血腥的事,也可以成为习惯的例行公事。 另一个影响科尔贝里思考的是马丁·贝克的反应。科尔贝里很敏感,尤其对上司的一举一动。他太清楚马丁·贝克的为人了,上司的行为有一丝变化,他都能轻而易举地察觉。今天马丁·贝克似乎很不安,也许还很惶恐,这种情形非常罕见,必然有其原因。 所以科尔贝里才会坐在这里苦思:凶手行凶之后会做什么? 一向勇于大胆揣测的拉尔森很快便有了答案。 “也许他直接回家一枪把自己结果了。”他说。 这答案当然很值得参考,也许事情真的就这么简单。拉尔森常常猜中,可是也经常猜错。 科尔贝里觉得人就是这样。但也不必想太多,他一向怀疑拉尔森的办案能力。 现在这位颇受他质疑的老兄正带着一名六十开外的胖秃子,大步走进来,打断了科尔贝里的思绪。那胖子看起来很沮丧,不过跟拉尔森走在一起的人大多是那种表情。 “这位是科尔贝里。”拉尔森说。 科尔贝里站起来,狐疑地看着面前的陌生人,拉尔森扼要地介绍道: “这位是尼曼的医生。” 两人互相握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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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贝里。” “布隆贝里。” 接着拉尔森开始问一大堆毫无意义的问题。 “你叫什么名字?” “卡尔·埃克索。” “当尼曼的医生多久了?” “二十多年。” “他到底是什么病?” “你们大概听不太懂。” “说说看吧。” “就连医生也不一定明白。” “哦?” “我刚刚才看完X光片,总共有七十张。” “然后呢” “诊断结果很不错,是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拉尔森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医生只好赶快继续说道: “我的意思当然是指,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会是很棒的消息。” “意思是?” “他可以痊愈。” 布隆贝里想了一会儿,然后修正自己的说法。 “嗯,至少能恢复到不错的健康状态。” “他到底哪里有病?” “我说过了,现在我们诊断出斯蒂格的肠子里长了一个中等大小的囊肿。” “长在哪儿?” “小肠,肝脏也长了一个小瘤。” “那是什么意思?” “表示他可以恢复得还不错,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囊肿可以开刀取掉,那不是恶性肿瘤。” “什么是恶性肿瘤?” “就是癌症,会致命的。” 拉尔森显然信心大增。 “没像你说得那么难懂嘛。”他说。 “但是各位也许知道,我们无法在肝脏上动手术,不过肿瘤很小,斯蒂格应该还有好些年可活。”布隆贝里医师点点头强调自己的话。“斯蒂格的身体很壮,状况很不错。” “什么?” “我是指他生前。他血压正常,心脏又强,健康状况很不错。” 拉尔森似乎已经问够了。医生作势离去。 “请等一下,医生。”科尔贝里说。 “怎么了?” “你当尼曼组长的医生很长一段时间了,你很了解他,是吧?” “没错。” “尼曼是个怎么样的人?” “这位警官是指除了他的身体状况之外。”拉尔森说。 “我不是心理学家,”布隆贝里摇头说,“我只想谈医疗本身的事。” 但科尔贝里并不死心。 “你一定对他有些看法吧。” “斯蒂格跟我们一样,是个复杂的人。”医师含糊其辞地说。 “你只有这些话要说吗?” “是的。” “谢谢你。” “再见。”拉尔森说。 谈话就这样结束了。 内科医师离去后,拉尔森的老毛病又犯了,他开始一根根轮番拉扯长长的手指,让指节啪帕作响。有几次拉了两三回才发出声音,右手食指拉了八次之多。 科尔贝里无可奈何地默默忍受。 “拉尔森啊——”最后他说。 “干吗?” “你为什么要那样弄?” “那是我的事。”拉尔森说。 科尔贝里继续猜测凶手的行踪。 “拉尔森,”过了一会儿,科尔贝里说,“你能不能想象自己是杀害尼曼的凶手,然后来猜测他的动机和事后的动向?” “你怎么知道凶手是男的?” “会使那种武器的女人很少,而且脚要大到穿十二号鞋的女人更少。你能设身处地地去想想看吗?” 拉尔森用清澈的蓝眼珠定定看着他。 “不行,我没办法,这怎么能做到呢?” 他抬起头,拨开眼前的金发,然后侧耳倾听。 “那到底是什么声音?”拉尔森问。 附近传来吵闹声,科尔贝里和拉尔森立即离房来到外头,一辆局里的黑白巴士停在阶梯前,五十码外有五位年轻巡警和一位年纪稍长、穿着制服的警官,正忙着将一群老百姓推开。 巡警们手拉着手,指挥的警官则威胁地举着塑料警棍,在短齐的灰发上挥舞着。 群众里夹杂了几个摄影记者、几位穿着白外套的医院女勤务官、一名穿制服的司机和一大堆男女老少,这些人大概是来看热闹的吧。其中几位大声发出抗议,有名年轻人从地上捡起一个空啤酒罐掷向警员,结果没丢中。 “把他们抓起来,”警官大吼,“太胡闹了。” 白色警棍纷纷挥舞起来。 “等一等!”拉尔森声如洪钟地喊道。 所有人停下手来。 拉尔森走向群众。 “怎么回事?” “我在清空禁区。”老警官说。 他袖上的金条表示他是队长。 “可是天啊,这儿哪有什么地区要禁的?”拉尔森愤愤地说。 “是啊,胡尔特,拉尔森说得没错。”科尔贝里表示,“你去哪儿招来这些巡警的?” “第五分局的紧急小组。”队长边说,边自然而然地乖乖站好。“他们已经来了,我这就去指挥他们。” “立刻停止这场闹剧,”拉尔森说,“在阶梯口派名警卫,禁止未经授权的人离开大楼。其实我觉得那也不是很有必要。还有,把其他人遣回他们的辖区,我想那边更需要他们。” 警局巴士里传来静电的噪音,然后是生硬的声音。 “胡尔特队长请联络总局,向贝克组长报到。” 胡尔特手里还握着警棍,他不悦地看着两名警探。 “怎么了,”科尔贝里说,“你不去跟总局99lib.联络吗?好像有人在找你呢。” “不急,”胡尔特说,“反正我是自愿来这儿的。” “我想我们这儿不需要志愿军。”科尔贝里说。 他错了。 “简直是胡闹。”拉尔森说,“不过,至少我该做的都做了。” 拉尔森也错了。 就在拉尔森大步朝自己的车走去时,传来了一声枪响,接着有人尖声,狂乱地高喊救命。 拉尔森困惑地停住脚,看看手表,十二点十分。 科尔贝里也立即做出反应。 也许这就是他一直在等待的事情。 第二十一章 “至于埃里克松,”梅兰德放下一大沓报告说,“说来就话长了,你一定已经知道他的一些事了。” “就假设我们什么都不知道99lib.,从头告诉我们吧。”马丁·贝克说。 梅兰德靠回椅上,开始填烟斗。 “好,”他说,“就从头说起吧。埃里克松一九三五年出生于斯德哥尔摩,是家中独子,父亲是车床工人。他一九五四年高中毕业去服役,退伍后申请到警队工作,同时在候补军官夜校及警校上课。” 他仔细地点燃烟斗,在上空吹出朵朵烟团。坐在对面的勒恩皱眉咳着,梅兰德置之不理地继续吞云吐雾。 “嗯,”他说,“那是埃里克松前半生比较无趣的简历,一九五六年,他开始在卡塔力那辖区担任巡警,接下来几年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我所知,他是个很普通的警员,不特别好,也不特别坏,没人对他有抱怨,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也想不出他在哪方面特别杰出。” “他一直都在卡塔力那辖区吗?”马丁·贝克站在门边,一手搭在档案柜上。 “不,”梅兰德说,“最初四年里,他差不多换了三四个不同的辖区。” 他停下来,皱皱眉,然后把烟斗从嘴里拿出来,用烟嘴指着马丁·贝克。 “更正一下,”他说,“我刚提到他没有哪方面特别杰出,其实我说错了,他是个很杰出的枪手,比赛总是得高分。” “是的,”勒恩表示,“我也记得,他的枪法很准。” “他的长距离射击也很厉害,”梅兰德说,“这段期问他常自愿去接受军官训练,一放假就跑到候补军校去。” “你刚才说他最初几年待了三四个不同的辖区,”马丁·贝克说,“有没有到过尼曼的辖区?” “有的,他待了一阵子,从五七年秋到五八年一整年。接着尼曼就换辖区了。” “你知道尼曼是怎么对待埃里克松的吗?尼曼可能会把他不喜欢的人整得很惨。” “看不出尼曼对埃里克松比对其他年轻警察更严厉,而且埃里克松对尼曼的控诉跟藏书网那段期间没什么关系。不过照尼曼那种‘训练男子汉’的方法,我想埃里克松应该不会好过到哪儿去。” 梅兰德刚才的话是向马丁·贝克说的,说完他看着缩在访客椅里随时要睡着的勒恩。马丁·贝克循着他的眼光望去。 “来杯咖啡如何,勒恩?”他说。 勒恩直起身子。 “好啊,我自己去倒。” 马丁·贝克看着他踉跄地走出房间,心想不知自己看起来是否也一样狼狈。 等勒恩端着咖啡回来,再次跌回安乐椅时,马丁·贝克看看梅兰德说: “继续说吧。” 梅兰德放下烟斗,啧啧有声地喝着咖啡。 “妈呀,”他说,“真难喝。” 他把塑料杯推到一边,接着抽最爱的烟斗。 “一九五九年初,埃里克松结了婚,老婆比他小五岁,叫玛亚,是芬兰人,不过她在瑞典住了很多年,在摄影公司当助理。她的瑞典文不是很溜,也许后来的事与此有关。他们在结婚那一年十二月生了个宝宝,玛亚便辞职当家庭主妇。孩子一岁半时,也就是在六一年的夏天,玛亚死了,那件事你很难忘记的。” 勒恩难过地点头表示同意——或者他只是在打盹而已? “是啊,不过,还是跟我们说一说吧。”马丁·贝克说。 “哦,”梅兰德说道,“斯蒂格·尼曼大概就是这时出场的,还有胡尔特,当时他是尼曼辖区的巡警。玛亚死于他们辖区的酗酒犯牢房,时间是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六到二十七日的夜里。” “当晚尼曼和胡尔特在局里吗?”马丁·贝克问。 “他们把玛亚带进局里时,尼曼在,可是他后来回家去了,确切时间不详。当晚胡尔特出去巡逻了,可是玛亚被发现死在牢房里时,他刚巧也在局里。” 梅兰德把一根曲别针拉直,将烟斗里的灰清到烟灰缸里。 “警方做了调查,重建了整个事件的经过。事情似乎是这样的:六月二十六日白天,玛亚带女儿到维克休找朋友,因为她的摄影师老板请她帮忙两个星期,而玛亚的朋友答应帮忙照顾孩子。当天傍晚玛亚又回到城里,埃里克松当晚七点下班,玛亚想赶在他之前回家。对了,埃里克松当时并不在尼曼的辖区做事。” 马丁·贝克的腿开始发麻了,因为房里的两张座椅都有人坐了。他离开档案柜,走到窗边半坐在窗台上。他向梅兰德点点头,请对方接着说。 “玛亚有糖尿病,需要定时注射胰岛素。知道这件事的人不多,她那位维克休的朋友就不知情。玛亚对注射的事从来不敢掉以轻心,她大意不得,不过出事那天,她偏偏把针筒忘在家里。” 马丁·贝克和勒恩两人紧盯着梅兰德,似乎努力在估量他对此事的看法。 “两名尼曼辖区的巡警晚上七点刚过时看到玛亚,她坐在长椅上,好像连站都站不稳。他们试着跟她说话,最后认定她嗑了药或喝得烂醉,便把玛亚拖进出租车带回警局。他们在听证会上表示,他们把玛亚带到局里时,不太知道该拿她怎么办,因为她根本没有反应。事后出租车司机表示,玛亚用外语,也就是芬兰语说了些什么,三人在车里好像闹了一阵子,不过两名巡警自然是矢口否认。” 梅兰德停下良久,去弄他的烟斗。 “据这些巡警最初的供词,尼曼看了玛亚一眼后,叫他们暂时先把她关到酗酒犯牢房。尼曼否认见过玛亚,后来的听证会上巡警又改变说辞,表示他们把玛亚带到警局时,尼曼应该是在忙别的事。他们自己则因为有紧急任务在身,不得不立刻离开。据牢房守卫说,是两名巡警自行决定把玛亚关起来的,也就是说,大家互相推诿。在牢房里的玛亚一直没发出半点儿声响,守卫以为她睡着了,而且接下来的三个钟头内都没将她转移到刑事组去。换班时,值夜的守卫打开牢房,发现99lib?她已经死了。当时胡尔特也在,他打电话叫救护车,可是他们没送她去医院,因为她已经没有呼吸了。” “她几点死的?”马丁·贝克问。 “看起来是一个小时前死的。” 勒恩在椅子上坐直身体。 “糖尿病患者——”他说,“我的意思是,患有这类疾病的人,身上不都会带张卡或什么的,表示自己有疾病吗?” “没错。”梅兰德说,“玛亚身上也带了卡,放在她皮包里。不过你们大概也知道,他们根本没去搜她的身。分局里没有女职员,如果她去刑事组就会被搜身了,可是她一直没去。” 马丁·贝克点点头。 “后来在听证会上,尼曼说他从没见过玛亚或她的皮包,所以两名巡警和守卫只得把责任全部扛下来。就我所知,他们只被记了个警告。” “埃里克松知道后有什么反应?”马丁·贝克问。 “他崩溃了,请了两三个月的病假,此后对一切均不感兴趣。当时他等不到妻子返家,又发现玛亚没带注射筒,就先打电话找遍各医院,随后开车出去找她,因此玛亚死了一段时间他才得到消息。我想他们一开始并没告诉他实情,但最后他一定知道出了什么事,因为埃里克松在九月寄出了第一封对尼曼及胡尔特的控诉信,可是当时调查案已经结束了。” 第二十二章 办公室里一片死寂。 梅兰德双手扣在颈背后望着天花板;马丁·贝克靠在窗台,若有所思地看着梅兰德;勒恩只是呆呆坐着。 最后是马丁·贝克打破沉寂。 “妻子死后,埃里克松怎么样了?我是说,不是表面的,而是他的心理状态?” “我不是心理学家,”梅兰德说,“也没看到专家的意见,就我所知,埃里克松在六一年九月返回工作岗位后,从来没去看过医生。也许他当时该去看看医生的。” “可是事发后他整个人就变了,是吗?” “是的。”梅兰德说,“显然他的心性有了变化。” 他把手放在斯滕伦格伦从各档案中搜99lib?t>集来的一大沓文件上。 “这些你看过没?”他问。 勒恩摇摇头。 “只看了一部分,”马丁·贝克说,“那个不急,我想如果你能为我们做简报,我们就可以很快有个清楚的概念了。” 马丁·贝克想称赞梅兰德一两句,可是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知道梅兰德不吃这套。 梅兰德点点头,将烟斗放回嘴里。 “好吧,”他说,“埃里克松回来上班后,变得沉默寡言,什么事都往心里搁。其他同事鼓励支持他也没用,他们一开始对他很有耐心,知道他遭遇不幸,为他感到难过。可是他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才会说一两句话,加上又不听别人说话,搞得人人避之唯恐不及。以前埃里克松人缘很好,大家大概希望等到最惨的时期熬过去后,他能恢复常态,可是埃里克松却每况愈下,越来越易怒、阴沉而刚愎自用。他开始寄出充满抱怨、威胁和指控的信件,一寄就是好几年。我想我们大概都收到过一两封吧。” “我可没有。”勒恩说。 “也许不是寄给你个人,不过你看过他寄到制暴组的信吧。” “看过了。”勒恩说。 “他先是向风纪处报告尼曼和胡尔特失职,他寄了很多次的控诉信,后来开始指责所有人失职,连其他地方的长官都被他参了一本。他打过我的小报告,还有你,马丁,对不对?” “哦,是啊。”马丁·贝克说,“说我不肯重新调查他妻子的命案,
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事实上,我都忘了这号人物了。” “大约在他妻子死后一年,埃里克松变本加厉到连分局主管都要求将他调离。” “用什么样的理由?” “那位组长是个好人,一直很包容九九藏书埃里克松的作为,可是最后埃里克松实在太不像话了,组长总得顾及别人吧。他说,埃里克松无法与人相处合作,若将他调至更适合的分局,也许对他比较好。那位组长大概是这么说的,总之,埃里克松在六二年夏天被调到新辖区,他在那边人缘也不怎么样,而且新上司不像旧上司那么支持他,其他巡警对他也颇有微词,加上他又染上了一些恶习。” “什么恶习?”马丁·贝克问,“变得很暴力吗?” “没有,埃里克松不是粗暴的人,很多人认为他有点儿好好先生,他对每个人都很规矩。问题是,他太唧歪了,十五分钟可以搞定的事,他能磨上好几小时,老在无关紧要的细节上打转。有时他会全然忽略上头的指示,去做些自认为重要却毫不相干的事。他会越权插手别人的工作,他批评同事,也批评长官,事实上他的那些报告和控诉信都是在写这些——说局里的人从下至上,小至警校生,大至分局局长,无一不失职。我想他八成也把内政部长骂进去了,因为当年内政部长是警方最高的长官。” “他觉得自己很完美吗?”勒恩问,“或许他自视高人一等。” “我说过我不是心理学家,”梅兰德说,“不过看起来他妻子的死,令他对整个警界心生怨恨,而不仅是对尼曼及尼曼的手下而已。” 马丁·贝克走回门边,一只手撑在档案柜上,摆出他的标准姿势。 “你是说,他拒绝接受警界是会发生这种事的地方?”他说。 梅兰德点点头,抽着已灭的烟斗。 “是的,至少我想他是那么认为的。” “知道他这段期间的私生活吗?”马丁·贝克问。 “所知不多,他独来独往,在局里没有任何朋友。他结婚后就放弃警官培训了。他常去练射击,但除此之外,就没参加任何警方的运动项目。” “他的人际关系呢?他有个女儿,现在几岁了?” “十一岁。”勒恩说。 “是的,”梅兰德说,“他独自将女儿带大,两人住在他和妻子刚结婚时住的房子里。” 梅兰德没有孩子,但勒恩和马丁·贝克忍不住想,单亲的警察爸爸带孩子真的很辛苦。 “他有没有找人帮忙带孩子啊?”勒恩不可置信地问,“我是说,他去上班时怎么办?” 勒恩的儿子刚满七岁,过去七年里,尤其在放假及周末期间,他常讶异地发现,单单一个小孩子,有时竞能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占据两个大人所有的时间与精力。 “直到一九六四年,他都把女儿放在托儿所。由于父母都健在,埃里克松值夜班时,他们也会帮忙照顾。” “然后呢?”勒恩问,“一九六四年之后呢?” “之后我们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马丁·贝克说,然后用询问的眼神看梅兰德。 “是的,”梅兰德说,“他在当年八月被炒开除。没有人会想念他,任何跟他有牵扯的人都因为种种理由只想尽快将此人忘掉。” “我们连后来他做什么工作都不知道吗?九九藏书”马丁·贝克问。 “他在同年十月申请一份夜间守卫的工作,可是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得到那份工作,后来他就消失了。” “他被解雇这件事,”勒恩说,“算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吗?” “什么意思?” “我是说,他是因为有太多毛病,还是因为做了什么特别的事才被解雇?” “其实骆驼本来就快垮了,可是导火线是因为他破坏规矩。八月七日星期五,埃里克松下午在美国大使馆外值勤,那是一九六四年反越战大游行举行之前。你们大概也记得,当时只留一个人固定在美国大使馆前监视,那工作大家都不喜欢,因为只是无聊地在外头走来走去而已。” “不过当年咱们还是可以挥挥警棍的。”马丁·贝克说。 “我记得有个家伙很厉害,”勒恩说,“谁要是警棍能耍得像他那么好,保证可以进马戏班了。” 梅兰德懒洋洋地瞥了勒恩一眼,然后看看表。 “我答应萨加回家吃中饭,”他说,“能不能让我继续——” “抱歉,我只是刚好想起那家伙罢了。”勒恩闷闷地咕哝道,“请说吧。” “我刚才说过,埃里克松应该去监视大使馆的,可是他就是不。他找人到大使馆跟他换班,然后就逃班去。埃里克松在一个星期或更早之前,被派到费吉修夫街的某大楼去,那里有位门房死在地下室。那位门房把绳子套到锅炉房的管子上吊自尽,绝无他杀可能。警方在地下室一间上锁的房间里找到一堆赃物——相机、收音机、电视、家具、地毯、图画及各种当年偷来的东西。门房是负责把风的,几天后他们抓到把赃货藏到地窖里的那批人。其实埃里克松只用叫人来,也就是叫分局的人来,合力把那地区封锁起来,再把情况报告上去就行了。可是埃里克松觉得事情还没完,我记得他好像觉得门房是被谋杀的,还有他希望能抓到更多同伙。结果他没回大使馆,而是溜到费吉.99lib.t>修夫街向居民四处打听,他真不该逃班。要是平时,也许不会有人注意到,偏偏算他倒霉,当天下午大型示威活动就在大使馆前展开了。那天的两天前,也就是八月五日,美国对北越实施攻击,在沿海地区投弹,因此大使馆前聚集了好几百人,抗议美国的侵袭。由于示威来得突然,大使馆自己的安全人员措手不及,而咱们这位埃里克松又不知去向,所以警方过了好久才赶到。示威的过程很平和,人们高喊口号,举牌站在四周,他们的代表走进大使馆,将写好的抗议声明书递交给大使。可是你们也知道,一般警察并不习惯处理示威活动,他们把它当暴乱来处理,结果搞得鸡飞狗跳。一大群人被拖进警局,有些被整得很惨,他们把这一一切全怪罪到埃里克松头上,由于他严重失职,因此立刻被解雇,几天后便正式离职,下台一鞠躬了。” 梅兰德站起来。 “我梅兰德也要下台一鞠躬了,”他说,“我可不想错过午饭,希望各位今天不要再来找我,不过如果需要的话,各位知道我会在哪儿吧。” 他把烟草袋和烟斗收起来,穿上外套,马丁·贝克走过去在他的椅子上坐下。 “你们真的认为尼曼是埃里克松杀的吗?”梅兰德站在门口问。 勒恩耸耸肩,马丁·贝克没搭腔。 “我觉得不太可能。”梅兰德说,“他要杀尼曼的话,早该在他老婆死时就下手了。十年了,恨意和报复之心应该会渐渐淡化的。你们查错方向了,不过祝各位好运,再见。” 他离开了。 勒恩看看马丁·贝克。 “也许他说得没错。” 马丁·贝克默默坐着,不经意地看着桌上的文件。 “我在想梅兰德的话。有关埃里克松的父母,也许他们功在还住在十年前的地方。” 他开始用心去看那堆文件。勒恩什么都没说,冷眼看着他。 马丁·贝克终于找到他要的资料了。 “这是住址,在西洁特的葛拉索德拉来路。” 第二十三章 黑色普利茅斯的挡泥板是白色的,车顶上有两盏蓝灯。仿佛这样还不足以表明身份,所以连车子的引擎盖、后车厢及两侧都用超大的白色字母写着“警察”、“警察”、“警察”、“警察”。 车牌上的B表示车子是在斯德哥尔摩以外登记的。此刻车子快速穿过诺土尔市界,离开大路驶向乌撒拉,更重要的是,它驶离了索尔纳警局。 巡逻车很新,配置了各种现代化装备,但先进的科技并未提升警员的素质,克勒·克里斯蒂安松和柯特·卡凡特两位巡警也不例外。这两位斯科讷省来的金发巨汉,已经干了十二年巡警了,他们虽然立过几件功劳,但处置失当的任务更是不计其数。 此刻,两人的麻烦就要降临了。 克里斯蒂安松四分钟前被迫逮捕“肥屁”,这跟厄运或冲动无关,而是对方公然挑衅,实在是令人忍无可忍。 事情是从卡凡特把车停在绿地总站的报摊前开始的。当时卡凡特掏出皮夹,借了克里斯蒂安松十克朗,克里斯蒂安松拿了钱走下车。 克里斯蒂安松老是缺钱,因为他把钱全拿去赌足球了。世上只有两个人知道他的恶习,一个是卡凡特,因为巡逻车里的同伴彼此依靠,任何秘密都瞒不了。另一个人是克里斯蒂安松的老婆夏思婷,她自己也很好赌。事实上,这对夫妻连性生活都不要了,两人在一起时只是忙着填赌单,计算复杂无比的概率,还叫两个孩子帮忙签选,拿那些订做的骰子辅助核算。 克里斯蒂安松在报摊上买了《体育新闻》和其他两份专业报纸,还帮卡凡特买了一条甘草糖。他右手接过零钱放到口袋里,左手拎着报纸,一边转身返回车上,一边看着报纸头版。他正专心想着自己押注的“磨墙队”这回能不能顺利迎战“普兹茅斯队”时,突然听到身后有人说话。 “你忘了这个啦,警官。” 克里斯蒂安松感觉有个东西往他外套上擦了过来,他本能地掏出右手,抓住了某个又冰又滑的东西。克里斯蒂安松吓了一跳,抬眼一看,竟然看到“肥屁”的大脸。 接着他看看手里抓的东西。 克里斯蒂安松正在值勤。他站在人群拥挤的公共场合,身穿制服,纽扣晶亮,佩着肩带和手枪,腰上的白皮套里还插着警棍。他看到自己手里握着一条腌猪脚。 “送你的,希望你喜欢。大口吃吧!”“肥屁”大声说道,然后放声狂笑。 “肥屁”是个流浪汉兼小贩,他的绰号名副其实,因为他的屁股实在大得离谱,以致头和四肢相比之下显得相当退化,“肥屁”身高不足五英尺,也就是说,比克里斯蒂安松和卡凡特矮了一英尺。 不过,“肥屁”讨人厌的地方倒不是他的大屁股,而是他那身行头。 “肥屁”穿了两件长外套、三件西装夹克、四条裤子和五件背心,拢总加起来有五十个口袋,这人还喜欢随身携带现金,全是面值小于十欧尔的铜板。 克里斯蒂安松和卡凡特已经逮捕“肥屁”十一次了,不过只将他带进局里两回,也就是最初的两次,当时纯粹是因为判断错误经验不足之故。 第一次被抓时,“肥屁”的四十三个口袋里共被搜出一千两百三十个一欧尔硬币、两千七百八十个两欧尔、两千零二十七个五欧尔和一个十欧尔。光搜身就耗掉他们三小时又二十分钟。后来在受审时,“肥屁”也确实因侮辱执法警员而被罚了十克朗,他塞在巡逻车对讲机上的猪鼻子也被公家没收了;克里斯蒂安松和卡凡持也被迫在放假时以证人身份出庭。 第二次他们运气也很背,那回“肥屁”的六十二个口袋放了三百二十多克朗和九十三欧尔,搜身花了七个小时,更惨的是,后来那个白痴法官竟然判“肥屁”无罪,因为法官大人不仅无法领略瑞典南部方言之美,而且听不出fubbickmagbor(低能粪车工)、gasapick(鹅属)及puggasole(婊种)这些词语所包含的轻蔑及羞辱之意。当卡凡特费尽千辛万苦试图解释“magbor(粪车)”是什么东西时,法官却幸灾乐祸地指出,克里斯蒂安松才是本案原告,而非那辆巡逻车,而且去侮辱一辆普利茅斯车根本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比较过其他交通工具之后。 “肥屁”跟克里斯蒂安松和卡凡特一样,都是瑞典南方平原的人,三者皆深谙措辞之道。 最后在卡凡特冲口称呼被告“肥屁”,而不是他的本名“卡尔·弗雷德里克·古斯塔夫·奥斯卡·扬松一卡克”时,这两人就全盘毁了。法官拍板定案,并训诫卡凡特不得在公开法庭上使用隐晦不明的方言骂人。 现在一切又要重来一遍了。 克里斯蒂安松悄悄地四下张望,但除了一些满脸期待且兴奋得咯咯发笑的群众之外,什么也没瞧见。 这时“肥屁”从内袋抽出另一条猪脚。 “来呀,这是你亲表哥翘辫子之前送的。”他高声说,“他的遗愿就是把它送给跟他一样猪头的人,他正在天堂里的猪圈里等着你去呢。” 克里斯蒂安松困惑地睁着蓝眼寻找卡凡特,可是卡凡特往另一个方向看,表示这一切跟他无关。 “你配上这蹄子很配,警官,”“肥屁”说,“不过你好像还缺条猪尾巴,没关系,我们会补给你的。” “肥屁”将空出来的手伸进衣袋中。 四处可见幸灾乐祸的脸孔,角落里有个人大声嚷嚷说: “去啊,去给那混蛋好看哪。” 看到克里斯蒂安松犹豫不决,“肥屁”急了。 “死条子!”他尖声骂道,“你娘生你欠两颗卵蛋!” 群众兴奋地鼓噪。 克里斯蒂安松伸出猪蹄,想抓住“肥屁”,同时又急着想趁势逃遁。他已经听见“肥屁”口袋里那成千上百个硬币在叮当作响了。 “他用成猪手抓我啦,”“肥屁”哀嚎道,声音极为装腔作态。“欺负老百姓,死条子欺负善良小贩啦,我是好心被当成驴肝肺,放开我,你这个猪生狗养的死条子!” 战况正酣时,克里斯蒂安松的手却被猪蹄占住,无法适时动粗,而“肥屁”更占尽便宜,一把拉开警车的门,在克里斯蒂安松来不及使用武器前便跳进后座了。 卡凡特连头都没回。 “你怎么会那么笨,克里斯蒂安松?”他说,“这么容易就被他牵着鼻子走?全都是你的错。” 他发动引擎。 “天啊。”克里斯蒂安松无力地说。 “他想去哪儿?”卡凡特愤愤地问。 “索尔纳街九十二号。”“肥屁”开心地尖叫。 “肥屁”精得很,他要两人把他载到辖区的中央警局,一心期待有人来帮他数硬币。 “我们不能随便把他扔在辖区里。”卡凡特说,“太冒险了。” “送我去警局吧。”“肥屁”哀求他们说,“用对讲机通知说我们要来了,让他们把咖啡准备好。你们开始数钱时,我就可以喝一杯了。”他摇着身体强调刚才说过的话。 一堆藏在衣服底下的铜板果然叮叮咚咚闹成一团。 帮“肥屁”搜身的工作,会落在那个笨到把他带回局里的人身上。这是众人心照不宣的铁律。 “问他想去哪儿。”卡凡特说。 “你自己不会问。”克里斯蒂安松躁怒地说。 “又不是我把他带上车的。”卡凡特顶回去,“我一直到他坐进车里才看到他。” 卡凡特的看家本领就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克里斯蒂安松知道只有一个办法能打发“肥屁”。他弄响自己口袋里的零钱。 “有多少?”“肥屁”贪婪地问。 克里斯蒂安松掏出零钱看了看。 “至少六百五十欧尔。” “这分明是在贿赂嘛。”“肥屁”怨道。 贿赂这玩意儿实在很难定义,如果今天是“肥屁”给他们钱,那就是在收买公务人员了,可是此时的情形恰恰相反。 “反正六百五不够,我需要钱买酒。” 卡凡特掏出皮夹,又拿出一张纸钞。“肥屁”一把抓过来。 “送我到卖酒的小店。”他说。 “先离开索尔纳再说吧。”卡几特表示,“妈的,那样太冒险了。” “那送我去司徒纳街好了,那边的人认识我,而且瓦萨公园的厕所附近有我认识的人。” “拜托,我们不能让他大大方方地在酒店门口下车吧。”克里斯蒂安松紧张地说。 他们往南经过邮局,然后继续往达拉街开去。 “我从这边转进公园,”卡凡特说,“开到半途再让他下车。” “喂,你还没给我猪脚的钱哩。”“肥屁”说。 他们懒得修理他,以两人的体.99lib.形而言,那样做太胜之不武了,而且他们也没揍人的习惯,至少不会莫名其妙地乱打人。 更重要的是,他们都不是那种特别热血的警员。卡凡特一向只呈报自己的所见所闻,而他最大的本事就是装聋扮瞎;克里斯蒂安松则是个彻头彻尾的懒虫,一切麻烦能免则免。 卡凡特沿着伊斯曼牙科中心转进公园,那里头树林光秃秃的,看来空荡而荒芜。卡凡特一转过弯,便停下车。 “在这儿下吧,克里斯蒂安松,我开远点儿再让他悄悄下车,如果你看见苗头不对,就跟平常一样吹哨子。” 车子里气味甚差,弥漫着脚臭及残留的呕吐昧,但此时更刺鼻的却是“肥屁”身上的体臭与酒味。 克里斯蒂安松点头下车,把报纸留在后座,右手仍握着猪脚。 警车在他身后消失。他来到街上,看起来这儿情况还好,但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安。克里斯蒂安松烦躁地等卡凡特开车回来,以便两人能安稳地回到自己的辖区。虽然每逢值班期问他就得听卡凡特数落老婆,骂她身材走样,脾气火暴,不过他已经习惯了。克里斯蒂安松倒很喜欢自己的老婆,尤其两人一样好赌足球,只是他很少提她罢了。 卡凡特似乎太过慢条斯理了,也许他不想被人瞧见吧,要不就是“肥屁”又抬高价钱了。 伊斯曼牙科中心前面的阶梯上有片平台,中间有座石造的圆形喷泉,喷泉另一边停了一辆黑色大众车,那车停得极不规矩,连克里斯蒂安松这爪_懒警察都看不过去。 他其实没特别想做什么,可是时间一拖再拖,所以克里斯蒂安松便开始缓缓在圆形喷泉边打转,至少他可以假装在检查这辆车吧,这位车主好像很目中无人,竟然把车停成这样。走过去瞧瞧一辆停在路边的车子,并不表示一定得做什么。 喷泉直径约十二码,克里斯蒂安松踱到另一边时,觉得阳光在马路对面大楼的某扇窗户上闪了一下。 紧接着他听到了尖锐的爆炸声,同时右膝像被锤子敲了一下似的,腿似乎就消失不见了。克里斯蒂安松踉跄几步,翻过栏杆往后跌去,摔进喷泉的池子里。每年此时,喷泉池里总是覆满枯枝腐叶和垃圾。 克里斯蒂安松仰躺着听自己尖叫。 他不知道又传来多少声枪响,不过显然都不是冲着他来的。 克里斯蒂安松手里握着猪脚,不知道刚才听到的爆炸声就是枪声,也不知道子弹已击碎他膝下的骨头了。 第二十四章 拉尔森听到第二声枪响时正好在看表,之后又接连传出至少四声枪响。 他的表跟瑞典大部分的表一样指着标准时间,也就是东经十五度或格林威治东一区的时间。由于他的表非常精准,一年时差不会超过一秒,因此拉尔森看到时间非常准确。 第一声枪响在十二点十分传出,接下来四发或五发在两秒内射完,也就是在十二点十分后的第四到第六秒之间发射。 拉尔森和科尔贝里本能而正确地估算出方向和距离,两人联袂在接下来的两分钟内火速展开行动。 他们跳进最近的一辆车里,那刚好是拉尔森的红色BMW。 拉尔森打着火,猛地加速冲出去——车子跟来时绕过中央医院的方向相反,奔过了旧煤气厂,沿着蜿蜒小径朝夹在妇产科病房和伊斯曼牙科中心之间的达拉街驶去。接着拉尔森一百八十度调头朝左开,来到伊斯曼牙科前的石板广场,猛然刹住车,车藏书网子滑了一下在喷泉和通往医院的宽阔石阶之间斜斜停住。 两人还来不及开门下车,便看到一名穿制服的警员躺在树枝横陈的池子里,他们看得出来警员虽然受了伤却还活着,旁边还有几个人,三个99lib.受了伤躺在地上,或死或忙着寻求掩护,其他人则呆呆站着,也许都还保持枪响时的姿势吧。一辆巡逻车刚刚停到瓦萨公园外,车上有名巡警,他连车都还没停稳,便去开左前方的门。 拉尔森和科尔贝里一左一右下了车。 拉尔森没听到下一声枪响,但他看到自己的帽子从头上飞落掉在台阶上,他突然觉得好像有人拿了火烫的拨火棍沿着他的右太阳穴发线划到耳朵上。拉尔森还来不及挺起身体,便将头往旁边一扭,听到了枪声和尖锐的哨声,有某样东西裂开弹出去。拉尔森两大步跳过八个台阶,贴身躲到入口左侧的石墙和三条长方形大柱子边。他摸摸面颊,发现满手是血。子弹在他头皮上划了个口子,伤口一直在渗血,他的羊皮夹克也全毁了。 科尔贝里的反应跟拉尔森一样敏捷,他躲回车里,快手快脚地翻到后座。说时迟那时快,两发子弹射穿车顶打到前座里,科尔贝里看到拉尔森紧贴在入口墙上,显然已经中弹,他知道自己得立刻冲出车子奔到台阶上。他想都不想地踢开右前方的门,同时从左后座冲出去,嗖嗖嗖,三发子弹对准车子右侧射来,但科尔贝里已经从左边逃出来,抓住铁栏杆,脚不沾地腾空跃过八道台阶,然后一头撞到拉尔森身上。 科尔贝里深吸一口气挣扎着站了起来,紧贴到拉尔森身边的墙上。拉尔森大概是吓到了或喘不过气吧,嘴里发出奇怪的呼噜声。 战况暂停了几秒,也许是五到十秒钟,对方显然暂时停火。 受伤的警员仍躺在喷泉池里,他的同伴站在巡逻车边,右手握着枪,不知所措地四下张望。也许他没看到科尔贝里和拉尔森,也或许他真的搞不清状况,可是他确实看到他那位受伤的同伴正在离他二十五英尺远的地方,于是他一脸困惑拿着枪朝同伴走过去。 “那两个白痴在那里干吗?”拉尔森低声问。 紧接着有人喊道: “卡凡特!别过来!找掩护!” 哪里有掩护?科尔贝里心中纳闷。那边根本无处可躲。 拉尔森显然也明白这点,因为他没跟着喊叫。目前暂且无事,但那位金发巡警却站直身子,望向入口这个方向,并且开始往这边走,显然是因为看不清躲在暗处的两人。 一辆红色双层巴士从达拉街往南开,人歇斯底里地喊着叫救命。 那名巡警走到喷泉边,一条腿跨进池子里探身去看他受伤的同伴。 池子边缘设有小小的壁架供幼儿夏天时坐着泡脚。警员的皮夹克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把枪放到壁架上,腾出双手,宽大的背部对着天际。两发来复枪子弹在间隔不到一秒的时间内射中他,第一发射在颈背,另一发直接穿入肩胛骨里。 卡凡特跌了出去,直接摔在他同伴身上,没发出半点儿声音。克里斯蒂安松眼睁睁看见第一发子弹从卡凡特的喉结和锁骨间穿出来,接着感觉到卡凡特整个人压到他臀部上,失血过多的克里藏书网斯蒂安松因此惊痛地昏死过去。两名搭档在池子里躺成十字型,一个失去知觉,另一个已经魂归西天。 “妈的。”拉尔森说,“真操他妈的!” 科尔贝里有种强烈的不真实感。 他一直有预感会出事,现在也的确出事了,但一切却仿佛发生在另一个空间。 接着又开始横生枝节,有人晃进这个铺着石板的小广场。 那是一一个穿着深绿夹克、蓝色牛仔裤、贴着反光带绿胶鞋的小男孩儿。一头金色头发的男孩儿看来绝对不超过五岁,他犹疑地缓缓朝喷泉走过去。 科尔贝里浑身一颤,准备冲出去抱起男孩儿。拉尔森也注意到了,但他眼也不抬地盯着前方那骇人的景象,一边用沾血的大手挡在科尔贝里胸口。 “等一等。”他说。 男孩儿站在池边望着两人的身体,然后把左手大拇指伸到嘴里,右手掩在左耳上,开始哭了起来。 男孩儿站在那里哭了一会儿,圆圆的脸上滚满泪水。他歪着头,突然朝来时路奔去,穿过人行道和大街离开了广场,回到活人的世界里去了。 没有人对他开枪。 拉尔森看看表。 十二点十二分二二十七秒。 “两分钟又二十七秒。”他对自己说。 科尔贝里心想,两分二十七秒的时间并不算长,但在特殊情况下,却具有重大的意义。这样的联想是有点儿怪。一名短跑好手理论上可以在这段时间内跑十四趟百米,那可是很了不得的事。 两名巡警被枪击,一名确定已经身亡,另一个八成也完蛋了。 拉尔森差一点儿就去见阎王,而科尔贝里则差了两点儿。 接着是那个穿墨绿色夹克的小男孩儿。 那也很夸张。 科尔贝里看看自己的表。上面指着二十几分。 科尔贝里在某些方面是完美主义者,但有些地方则比较马虎。 话又说回来,这是俄国制手表,他花六十三克朗买的,三年多了都还能用。如果你乖乖地帮它上发条,甚至还挺准时的。 可是人家拉尔森的表是花一千五百克朗买的。 科尔贝里抬起手看了看,然后把手圈拢在嘴上。 “喂!喂!”他大吼道,“有人听到我说话吗?这里很危险,快找地方掩护!”他深吸一口气,再次发话:“注意!我们是警察,这里很危险,请找地方掩护!” 拉尔森转头看着科尔贝里,蓝色眼睛里透着怪异的神色。 接着拉尔森看看通往医院的门,它们周六通常锁住了没开,整栋楼里一个人也不会有。他往门边挨过去,以巨大无比的神力将门踹开。 那简直是不可思议,但拉尔森真的做到了。科尔贝里跟着拉尔森进入大楼,隔壁的玻璃门锁着,拉尔森大脚一抬照样踹开,玻璃四溅。 两人找到电话。 拉尔森拿起听筒拨一一九紧急号码。 “我是拉尔森,达拉街三十四号的大楼里有个疯子从屋顶或顶楼拿自动步枪乱射。伊斯曼牙科中心前的喷泉池里已经死了两名巡警。警告所有中央辖区的人,封锁从北铁广场到卡尔贝里街之间的达拉街和费斯曼纳路段,以及从欧丁广场到圣埃里克广场之间的欧丁路。还有费斯曼纳路以西及卡尔贝里街以南所有的十字路口,听到没?什么?下令通报?是的,通知所有人。不,等一下,别派任何巡逻车到这个地方,还有,不准穿制服,我们的集合地点在——” 他放下听筒皱皱眉。 “欧丁广场。”科尔贝里说。 “好,”拉尔森说道,“就到欧丁广场。什么?我在伊斯曼牙科中心里头,再过几分钟我会过去抓住那个疯子。” 他丢下听筒,走到最近的洗手间,把毛巾打湿,擦掉脸上的血。然后又拿来另一条毛巾缠住头,鲜血立刻浸透头上的临时绷带。 接着拉尔森解开夹克纽扣,抽出扣在皮带上的手枪。他认真地检查枪支,然后看着科尔贝里。 “你身上有什么武器?” 科尔贝里摇摇头。 “啊,是了,”拉尔森说,“你是和平主义者。” 拉尔森的枪跟其他物品一样,都跟别人不一样,那是把点三八口径手枪。拉尔森因为不喜欢警用枪,所以便买了这个。 “你知道吗?”拉尔森说,“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大白痴。” 科尔贝里点点头。 “你想到咱们该怎么冲过那条街了吗?”他问。 第二十五章 西洁特区的这间房子很不起眼——小小的木造房子应该是五十多年前盖来做避暑别墅用的,原有的油漆已经退色,露出灰色的木头,但还是能明显看得出房子以前是漆成淡黄色的,还镶着白框。院子四周的篱笆与房子相比显得有些小,几年前才漆成深红色,此外台阶上的扶手、外边的门和小走廊周围的格子围栏,也都漆成同一颜色。 房子离高速公路有段距离,由于大门开着,勒恩便一路沿着陡峭的车道开到房子后边。 马丁·贝克下车后一边四处看看,一边深吸几口气。他觉得有点儿头昏,因为他很容易晕车。 院子缺乏照料,长满了野草。一道长草半掩的小径通往一座坏掉的旧日晷,那日晷看来颇为凄凉,放在矮木丛生的水泥架上看来极不协调。 勒恩用力关上车门。 “我有点儿饿了,”他说,“你想等这边的事办完后,咱们还有时间吃点儿东西吗?” 马丁·贝克看看表,勒恩习惯在这个时间吃午饭,现在已经十二点十分了。马丁·贝克对吃很不在意,工作时连吃饭都嫌麻烦,宁可晚上再用餐。 “当然了,”他说,“走吧,咱们进去。” 两人绕过屋角,走上台阶敲门。一名七十多岁的老人立刻来开门。 “请进。”他说。 他静静地站在一边,用探询的眼神看着两人将外套挂到窄小的前厅。 “进来吧。”他又说了一次,然后退到一边让两人过去。 前厅尽头有两扇门,其中一扇后面有条通向厨房的短廊,短廊里有楼梯通往二楼或阁楼。另一扇门后方是客厅,里头空气霉湿而
且相当阴暗,因为窗台上摆了好几大盆蕨类植物,将日光遮去大半。 “请坐,”老人说,“内人待会儿会送咖啡过来。” 房间里被一组乡村式的家具占满了——一张直背松木沙发、四张条纹坐垫椅,椅子环绕着一张大桌,桌面是一大块纹理精美的杉木板。马丁·贝克和勒恩在沙发两端坐下,房间另一头的门微开,可以看到里面一张桃花心木床尾端的裂隙,还有镶着椭圆形镜子的衣柜门。男人走过去开门,然后在桌子一边的椅子上坐下来。 老人干枯佝偻,脸上的皮肤苍灰且布满棕色老人斑。他穿了一件厚重的手织毛衣,里面是灰白格子的法兰绒衬衫。 “我们听到车声时,我还跟内人说你们动作真快呢,我不确定我在电话上说明得是不是够清楚。” “这儿并不难找。”勒恩说。 “是不难找,你们是警察,城里城外的路都熟。奥克因为当警察,把城里的路摸得一清二楚。” 他拿出一包压扁的烟递上来,马丁·贝克和勒恩摇摇头。 “你们来是想谈奥克吧。”老人说,“我在电话上说过了,我真的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老太婆和我以为他会留下来过夜,但他一定是回家去了。他时常回来过夜,今天是他生日,所以我们以为他会在床上用早饭。” “他有车吗?”勒恩问。 “噢,有啊,他有辆大众车。老太婆送咖啡来了。” 看到老婆从厨房出来,老人站起身。老太太将托盘放到桌上,在裙了上擦了擦手,才跟两位客人握了握。 “我是埃里克松太太。”他们起身自报姓名时,老太太说道。 她为众人送上咖啡,把托盘放到地上,然后坐在丈夫身边,交叠手放在大腿上。老太太年纪看来跟老头儿差不多,头发银灰,烫成坚硬的细发,但她的圆脸几乎没什么皱纹,嫩红的脸颊看来不像是上过妆。老太太垂眼看着自己的手,当她突然怯怯地看向马丁·贝克时,他也不确定她是因为害怕生人,或者只是过于害羞。 “我们有几个跟奥克有关的问题想请教,埃里克松太太。” 马丁·贝克说,“如果我没弄错你丈夫的意思,奥克昨晚在这里是吧?你知道他什么时候离开的吗?” 她看看丈夫,仿佛希望他能帮她回答,但老头儿只是搅着咖啡,默不作声。 “不知道,”她犹豫地答道,“我不太清楚,我想他大概是在我们就寝后走的。” “那是几点的事?” 她又看看老头子。 “那是几点的事呀,奥托?” “十点半,也许十一点,通常我们会更早上床,可是因为奥克在——我想大概接近十点半吧。” “那么你们没听见他出门?” “没有,”老人说,“你们问这个干什么?奥克是不是出事了?” “没有,”马丁·贝克说,“他没事,这只是例行调查而已。请告诉我,他目前的工作是什么?” 老太太又垂下眼睛望着自己的手,这回是老头子回答的。 “还在修电梯啊,他做这工作已经一年啦。” “那么修电梯之前呢?” “哦,他干干这个,干干那个,他在水管公司做了一阵子,然后去开出租车,然后又当夜班守卫。他去电梯公司之前,还开了一阵子卡车,那是在接受电梯职训期间的事。” “昨晚他在这里时,有没有什么不对劲?”马丁·贝克问道,“他都说了些什么?” 老头儿没立刻回答,老太太拿了片饼干,在自己的盘子上剥成小片。 “我想他跟平常差不多吧。”老头儿终于说道,“他没说什么话,不过奥克一向就很木讷,我想他是在担心房租的事吧,还有玛琳。” “玛琳?”勒恩问。 “玛琳是他女儿,他们把孩子带走了,现在他连房子也保不住了。” “对不起,”马丁·贝克说,“我不太明白,谁把他女儿带走了?你指的是他的女儿没错吧?” “是的,是玛琳。”老先生说,然后拍拍妻子的胳膊。“孩子是以我母亲的名字命名的,我还以为你们知道了,儿童社会福利部的人把玛琳从奥克身边带走了。” “为什么?”马丁·贝克问。 “警察为什么要谋杀他的妻子?” “请回答我的问题。”马丁·贝克说,“他们为什么要把孩子从奥克身边带走?” “唉,他们以前也试过,不过这回终于弄到文件,证明奥克无力照顾孩子。我们当然表示要把孩子接过来,可是他们说我们太老,还说这房子不够好。” 老太太看着马丁·贝克,可是当他看她时,她又很快低头看着自己的咖啡杯。接着老太太腽怒地低声说: “难道孩子跟陌生人住会更好吗?而且再怎么说,住在乡下总比住城里好吧。” “你们以前照顾过孙女,是吧?” “是啊,好多次呢。”老太太说,“阁楼里有个房间,玛琳来时可以住,那是奥克以前的房间。” “奥克做的那些工作,不能让他好好照顾孩子。”老人说,“他们认为他工作不稳定。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大概是指他工作做不长久吧。这年头干活不容易啊,失业人口越来越多,可是他一向很疼爱玛琳的。”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马丁·贝克问。 “玛琳的事吗?他们前天才把她带走的。” “昨晚奥克是不是因此而很生气?”勒恩问。 “我想他是很生气,虽然他不肯多提。还有房租的事,可是我们的养老金有限,实在没法帮他。” “他付不出房租吗?” “是啊,他说人家都要赶他出门了,租金那么高,谁付得起呀。” “他住在哪儿?” “达拉街的一栋新大楼。他们把他以前住的地方拆掉后,他找不到别的地方住,不过当时他赚得比较多,觉得支付得起。可是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玛琳的事。” “我想进一步了解他和儿童社会福利部的事。”马丁·贝克说,“他们不会无缘无故把孩子从父亲身边带走的。” “是吗?” “至少他们会先彻底做过调查。” “是啊,应该有吧。有人来这里找我和内人谈,然后看看房子,提了各种跟奥克有关的问题。自从玛亚去世后,奥克就一直闷闷不乐,不过我想你们应该可以理解。他们说他一直这样郁郁寡欢,对孩子的心理不好——我记得他们是那样说的,他们老是把话说得很漂亮。还有,奥克换了那么多工作,作息时间太不正常,这样也很不好。加上他有经济困难,付不出房租和生活费,当然了,大楼里还有些邻居对儿童社会福利部的人抱怨说,奥克晚上常把玛琳一个人留在家里,孩子都没法子正常吃饭等等。” “你知道他们还跟谁谈过吗?” “跟他同事谈。我想他们跟奥克所有的上司都谈过了。” “也跟警局里的人谈过吗?” “是啊,当然了,那是最重要的部分。” “而且他上司对奥克没什么好话,对吧?”马丁·贝克说。 “是啊,奥克说他上司写了一封信,害得他没有希望把玛琳留在身边。” “你知道信是谁写的吗?”马丁·贝克问。 “知道,是尼曼组长写的,也就是眼睁睁看着奥克的老婆死掉,却连手都不抬一下的那个家伙。” 马丁·贝克和勒恩迅速互相看了一眼。 埃里克松太太看看丈夫,又看看他们,不知他们对自己的指控有何反应。毕竟她骂的是他们的同僚啊。她递上蛋糕盘,先让勒恩拿了一大片海绵蛋糕,然后义递给马丁·贝克。马丁·贝克摇摇头。 “奥克昨晚在这里时,有没有谈到尼曼组长?” “他只说,他们会把玛琳带走全都是尼曼的错,其他的就没说了。我们奥克一向话就不多,但他昨晚又比平时还沉默。对吧,老太婆?” “是啊,”老太太说,一边戳着盘子上的蛋糕屑。 “他在这里有没有干了什么?我是指昨天晚上。”马丁·贝克问。 “他跟我们一起吃晚饭,然后我们看了一会儿电视,接着奥克便回他房间,我们则去睡觉了。” 马丁·贝克进门时注意到前廊有部电话。 “晚上他可曾打过电话?”他问。 “你们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老太太说,“奥克是不是做了什么?” “我只能请你先回答我们的问题,”马丁·贝克说,“他昨晚有没有从这里打电话出去?” 坐在他对面的老夫妇默默地坐了一会儿。 “大概有吧,”老头儿说,“我不清楚,奥克随时都可以用电话啊。” “那么你们没听见他打电话?” “没有,我们在看电视,我记得他好像出去了一下,并关上门,通常如果他只是去上厕所是不会关门的。电话在走廊上,如果电视开着,就得把门关上。我们两个耳朵不是很灵,所以电视通常开得声音很大。” “大概是什么时候的事?我是指他什么时候去打电话的?” “我不清楚,不过我们当时在看一部电影,正看到一半,大概是九点左右吧。你问这干什么?” 马丁·贝克没回答,勒恩刚刚吞完海绵蛋糕,这时突然开口说: “我记得奥克的枪法很准,是当时局里最厉害的神枪手。他手边是不是还有枪?” 老妇人用异样的眼神看看勒恩,老头儿万分骄傲地直起身子,看来过去十年来老夫妇很少听到有人赞美他们的儿子。 “没错。”老人说,“奥克赢了很多奖项,可惜我们没把奖状摆在这儿。他把奖状放在达拉街的房子里了,至于枪——” “他应该都卖掉了吧,”老太太说,“那些枪很贵,而且他义缺钱。” “你们知道他有哪些枪吗?”勒恩问。 “是的,我知道。”老人说,“我自己年轻时也常射击。奥克最早的枪是从地方军或民防部弄来的,当时他在上夜校,同时还有酬劳可拿,我觉得还挺不错的。” “你知道他有什么型号的枪吗?”勒恩追问。 “他有毛瑟来复枪,还有手枪。他的枪法很准,许多年前还赢过金牌。” “哪种手枪?” “汉莫里国际牌手枪。他曾经拿给我看,然后他还有——” 老人略微迟疑。 “还有什么?” “我不知道——我刚才提的那两把枪他当然都有执照。你们也知道的——” “我跟你保证,我们不会因奥克非法持有枪支而逮捕他。” 马丁·贝克说,“他还有什么枪?” “一把美国自动来复枪,约翰森牌的,可是他应该也有执照,因为我知道他曾用那把枪去比赛。” “他的枪可真多。”马丁·贝克嘀咕说。 “还有呢?”勒恩问。 “一把从地方军弄来的旧卡宾枪,不过不值什么钱,所以就放在楼上的衣柜里。不过枪膛已经磨坏了,卡宾枪也不怎么好使。我想那是他唯一还留在这里的枪,其他东西就没放在这儿了。” “是啊,他应该都搬到他自己家了。”勒恩说。 “我想也是。”老人说,“当然了,他楼上的房间还在,不过他的重要家当全都放在达拉街的家里。如果他们不肯让他住那间漂亮屋子,奥克还是可以搬回来,住到他找到工作为止。我们的阁楼并不大。” “能不能让我们上去看看他的房间?”马丁·贝克问。 老人不甚确定地看看马丁·贝克。 “我想应该没关系吧,不过实在没什么可看的。” 老太太站起来,把裙子上的碎屑掸掉。 “哦,天啊,”她说,“我今天都还没上去呢,房间说不定很乱。” “没那么糟,”她丈夫说,“今早我去看奥克昨晚有没有睡在那里,看起来一点儿也不乱,奥克很爱干净的。”老头儿移开视线,压低声音说:“奥克是个好孩子,运气不好不能怪他。我们辛苦一辈子,已经尽力培养他了,怪只怪奥克和我们命运不济。我年轻时有自己的信念,总认为一切都会好的,但现在我们又老又孤单,却没有一件事是如意的。如果早知道社会会变成这个样子,当初我们根本不会生孩子。他们这么多年来一直牵着我们的鼻子走。” “他们是谁?”勒恩问。 “那些政客、政党头子啊,那些我们以为会为人民着想的人啊,结果全都是些流氓。” “请带我们去看房间。”马丁·贝克说。 “好的。” 他领着众人来到走廊,登上一道陡峭的、嘎吱作响的木梯。 楼梯顶端有扇门,老人推开门。 “这就是奥克的房间,小时候他住在家里时,房间看起来当然漂亮多了。奥克结婚搬家时,把大部分家具都带走了。他现在很少住这里了。” 老人停下来撑着门,让马丁·贝克和勒恩走进小小的阁楼里。歪斜的屋顶上有片小窗户,墙上贴着退色的花壁纸,其中一面墙上有扇贴着同样壁纸的门,人概是通到衣柜或储藏间的吧。墙边立着一张细窄的折叠床,床单是灰色军毯。天花板上吊着淡黄色的灯罩,灯罩的穗子又长又脏。 床边墙上的镶框照片玻璃已经破了,相片里是个坐在绿草地上、抱着小羊的金发小姑娘。床尾摆了一个粉红色的塑料罐子。 桌上摊着一份周刊和一枝圆珠笔,有人把一条滚红边的白色回用手巾扔在木椅上。 房里没有其他东西了。 马丁·贝克拿起手巾。这巾子洗了很多次,已经变薄了,而且还肓些污渍。马丁·贝克把巾子放到灯光下,那些黄色的污斑让他想到鹅肝酱。从污斑的形状看来,应该是有人用它擦过刀。黄包的油渍让手巾看来近似透明,马丁·贝克用手指仔细搓揉巾子,.99lib?然后放到鼻子下闻。他马上闻出那污斑是什么,以及用来做什么的。这时勒恩打断他说: “你看这里,马丁。” 他站在桌边指着杂志,马丁·贝克弯腰看到右页字谜游戏上的边栏用圆珠笔写了九个名字。 九个名字分成三组,用人大小小的字体写着,.99lib.而且重复写了好几次。马丁·贝克的目光定在第一栏里。 斯蒂格·奥斯卡
.99lib?
·尼曼 帕尔蒙·哈拉尔德·胡尔特 马丁·贝克 马丁·贝克还看到其他名字,其中包括了国家警政署的署长、督察、梅兰德,还有科尔贝里。 接着他转身看着门边的老人。老人手握门把手,疑惑地看着他们。 “奥克住在达拉街几号?”马丁·贝克问。 “三十四号。”老人说,“可是——” “下去找你妻子,”马丁·贝克打断他说,“我们马上下来。” 老人缓步下楼,他在阶梯底端回过头来不解地看着马丁·贝克。马丁·贝克挥手要他继续走到客厅。老人又看看勒恩。 “打电话给斯滕伦格伦或任何局里的人,把这边的电话号码给他们,叫他立刻跟萨巴斯贝里的科尔贝里联络,然后叫科尔贝里马上打电话过来。你车里有没有可以采集指纹的装备?” “有。”勒恩说。 “很好,不过先去打电话。” 勒恩下楼到走廊打电话。 马丁·贝克四下环颐狭窄的阁楼,然后看看表。十二点四十五分。他听到勒恩三步并作两步地奔上楼来。 马丁·贝克看到勒恩脸色苍白,瞪大了眼睛,他登时知道自己等了一天的灾难终于发生了。 第二十六章 听到警笛声时,科尔贝里和拉尔森仍躲在伊斯曼牙科中心里面。他们先是听见一辆警车从国王岛路的方向越过圣埃里克桥而来,接着其他警车也从四面八方纷纷加入,警笛声响彻云霄,却又似乎不够近。 但科尔贝里发现他们却是置身于静寂之中。感觉很像在夏夜的牧草地上漫步,只有你所站的地方的蟋蟀全部停止呜叫。 科尔贝里刚才朝达拉街的方向望去,发现事态没有进一步恶化,反而有好转的迹象。两名巡警仍然躺在圆池子里,可是街上没有其他人伤亡。之前在广场上的人全已散去,就连之前躺在地上的人也消失了,显然那些人并未受伤。 拉尔森没回答要怎么穿过大街的问题,只是凝重地咬着下唇,盯着科尔贝里身后一排挂在墙上的白色牙医外套。 他们只有两个选择。 直接穿过广场奔过大街,或爬过一扇窗溜到瓦萨公园绕道而去。 两个办法都不甚高明,第一个方法无异是在自杀,第二个则太花时间。 99lib?科尔贝里再次小心地向外张望,不敢去动窗帘。 他朝喷泉的方向点点头。圆形喷泉里的景象看来非常超现实——那像一颗地球,上边有个小孩跪在北欧半岛,另外加上两个横成十字形的巡警。 “你认识那两个人吗?”他问道。 “认识,”拉尔森说,“索尔纳区的巡警,克里斯蒂安松和卡凡特。” 两人沉默一会儿。 “他们在这里干什么?” 接着,科尔贝里提出一个更有意思的问题。 “为什么有人要开枪打他们?” “为什么有人要开枪打咱们?” 这也是个挺好的问题。 显然某人对杀死他们很感兴趣。某人拿着自动来复枪,打死两名穿制服的巡警,并千方百计想置科尔贝里和拉尔森于死地。可是这个某人似乎对其他人没兴趣,因为当时广场上还有很多活靶子。 为什么? 有一个答案很快便浮现了。凶手认识科尔贝里和拉尔森,他知道他们是谁,而且极欲置他们于死地。 凶手难道也认得克里斯蒂安松和卡凡特吗?未必,但制服使他们的身份一目了然。 什么身份? “看来有人不喜欢警察。”科尔贝里咕哝道。 “嗯。”拉尔森回应道。 他掂了掂手里的枪。 “你有没有看到那个混蛋是在屋顶上,还是在一间屋子里?”他问。 “没有。”科尔贝里说,“我没来得及看清楚。” 街上有些动静,虽然不大,但还是令人胆颤心惊。 一辆救护车从南边驶来,停住,然后往喷泉倒车,义停下来。两名穿白外套的男子下车打开后门,拉出两副担架。他们动作冷静,看来一点儿都不紧张。其中一人抬眼望着马路对面九层楼高的大楼,没有发生任何事儿。 科尔贝里苦着一张脸。 “喂,”拉尔森立刻说道,“咱们机会来了。” “千载难逢的良机。” 他不觉得特别兴奋,但拉尔森已经脱下夹克和外套,快速翻着那排白外套。 “他们只有三种尺寸。”科尔贝里说。 拉尔森点点头,把手枪插到腰带里,然后整个人钻进外套,肩膀的地方相当紧。 科尔贝里摇摇头,伸手去拿最大的一件,腹部太紧绷了。 科尔贝里觉得他们两个很像默片里的一对活宝。 “我想也许行得通。”拉尔森说。 “也许而已。”科尔贝里说。 “好了吗?” “好了。” 两人走下台阶,穿过石板地,从救护人员身边经过。救护人员刚刚把卡凡特抬到第一副担架上。 科尔贝里俯视死者的面容,认出了这名巡警。他在休假时遇过此人几次。这家伙有一次干了件大事。是什么呢?好像是抓住了一名危险的强暴犯吧。 拉尔森这时已经走到马路中央了,那件极不合身的医师外套让他看起来特别老态龙钟。两名救护人员惊讶地盯着他们。 枪声响起。 科尔贝里冲过大街。 可是这回枪不是瞄准他的。 一辆黑白相间的警车鸣着警笛沿欧丁路往这边开。第一颗子弹在车子经过司徒纳街时射出,紧接着便是连珠炮似的射击。 拉尔森跑到人行道上想看个仔细,警车先是加速,然后开始左摇右摆地滑行,最后冲过欧丁路和达拉街的十字路口便消失了,枪声也停了,接着就传来金属碰撞的巨响。 “白痴。”拉尔森说。 他跟科尔贝里在入口处会合,掀起白外套拔出手枪。 “人在屋顶上,错不了,咱们且战且走。” “是啊,他现在是在屋顶上。”科尔贝里说。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想他之前并不在屋顶上。” “且战且走。”拉尔森重复道。 大楼面向街道的一侧有两个人口,他们位于面北的入口,两人冲了进去。电梯坏了,楼梯上站了几名惊惶的住户。 看到拉尔森外套撕裂、头上淌血、手里握枪的模样,众人更加手足无措。科尔贝里的警徽放在外套口袋里,可是外套放在街道对面的大楼内。就算拉尔森身上带了任何证明,他也一向不会出示的。 “让开。”拉尔森粗声说道。 “大家一起待在这边的楼下。”科尔贝里建议道。 安抚这群人颇费了一些工夫,那是三名妇人、一个小孩和一名老人。他们大概从窗口看到刚才发生的事情了。 “请保持冷静,”科尔贝里说,“不会有危险的。” 听到自己的话,科尔贝里心中苦笑。 “没错,警方已经到了。”科尔贝里身后的拉尔森跟着说。 电梯停在六楼处,再往上一层的电梯门开着,他们可以看到电梯的杆轴。电梯看起来非常不稳,有人故意让电梯停运,很可能就是屋顶上的那个人。所以现在他们又多知道他一件事了——他的枪法很准、认识他们两个人,而且很懂电梯操作。 总是有新的状况,科尔贝里心想。 两人又爬过一道楼梯,然后就被铁门堵住了。铁门锁着,也许从另一边关起来了,至于是怎么关的就很难说了。 不过,他们立即断定门不可能用正常的方式打开。 拉尔森把两道金色粗眉扭成一团。 “不必硬撬了,”科尔贝里说,“没有用的。” “我们可以闯进其中一间屋子,”拉尔森说,“然后穿过窗户从那边爬上去。” “不用绳索或梯子吗?” “唉,”拉尔森说,“还是行不通。” 他想了几秒钟后接着说:“就算爬到屋顶又怎么样?你又没枪。” 科尔贝里没有回答。 “另一边入口的情况应该也一样吧。”拉尔森苦涩地说。 果然没错,另一边入口也封死了。有位自称是退伍陆军上尉的唧唧歪歪的老头儿,紧紧看护着几位居民。 “我想让这些老百姓躲到地下室去。”老人说。 “很好,”拉尔森答道,“我们正打算那么做,上尉。” 除此之外,情况则是一模一样——锁住的铁门、打开的电梯门和遭到破坏的电梯机械。没有任何办法。 拉尔森凝重地用枪管刮着下巴。 科尔贝里紧张地看着拉尔森的枪。那是一把打磨锃亮、悉心保养的好枪,核桃木制的枪柄上刻着凹槽。保险栓是锁住的。 拉尔森虽然常有不理智的行为,但若非必要,绝不开火。 “你有没有开枪打过人?”他突然问。“没有。你问这干吗?” “不知道。” “我觉得我们应该越过欧丁广场。”科尔贝里说。 “也许吧。” “我们是这儿唯一清楚状况的人,至少我们知道刚才出了什么事。” 拉尔森显然不太赞成科尔贝里的建议。他从左鼻孔拔下一?99lib.t>根鼻毛,心不在焉地看着。 “我想把那家伙从屋顶上揪下来。”他说。 “可是我们上不去。” “是啊,我们上不去。” 他们回到一楼。就在他们正要离开楼时,又听见四声枪响。 “他在打什么啊?”科尔贝里问。 “巡逻车,”拉尔森答道,“做练习吧。” 科尔贝里望着空无一人的巡逻车,车顶上的蓝色闪灯和探照灯全被击碎了。 他们离开大楼,紧依着墙火速左转到观景街上。街上一个人也没有。 他们一绕过街角,便将白外套扔在人行道上。 两人听见头顶有直升机隆隆作响,却看不见它。 风变强了,尽管阳光晴朗,天气却寒冷彻骨。 “你查到住在上面的那个家伙叫什么了吗?”拉尔森问。 科尔贝里点点头。 “那边顶楼有两户人家,不过其中一户好像是空的。” “另一户呢?” “有个叫埃里克松的人跟他女儿住在那儿。” “去查查看。” 简而言之,有个神射手拿了把自动枪,他认得科尔贝里和拉尔森、不喜欢条子、懂电梯操作,而且可能叫埃里克松。 两人快步前行。 警笛忽远忽近地传过来。 “也许我们得从外面对付他。”科尔贝里说。 拉尔森似乎不甚认同。 “也许吧。”他说。 达拉街及邻近一带虽然不见人影,但欧丁广场可就热闹了。长方形的广场上挤满了黑白相问的警车和穿制服的警员,这种阵势自然吸引了大批观众。由于道路封锁仓促,交通一时大乱,整个斯德哥尔摩中央一带几乎全受到波及,又以广场上的状况最为可观。欧丁路上的车一路塞到法赫拉路,好几辆公车挤在广场上。混战一开始,原本等在广场上的空出租车就更唯恐天下不乱了,所有司机全从出租车里跑出来,跟警察、人群挤在一起。 每个人都搞不清楚出了什么事。 更多人又陆续从各方拥入,尤其是从地铁下来的人。一群摩托车警察、两辆消防车和监看交通的直升机也加入战局。到处都是便衣警察,他们努力在汹涌的人潮里挤出一点空间。 科尔贝里心想,就算尼曼还活着在此指挥大局,情况大概也好不了多少。他和拉尔森向地铁入口挤过去,那边似乎是指挥中心。 两人在那儿找到第五分局的哈松,或者应该说是诺曼·哈松副队长,以及熟知辖区的阿道夫·弗雷德里克。跟这两人谈一谈应该有用。 “这里是你在负责吗?”科尔贝里问。 “不,不是。” 哈松紧张地四下张望。 “那么是谁负责?” “有好几个人选,不过马尔姆督察刚刚抵达,他就在那边的车上。” 两人挤到车予边。 五十多岁的马尔姆整洁高雅,他头发卷曲,挂着愉悦的笑容,谣传这位大官是靠骑马来保持身材的。他形象绝佳,报纸对他一致好评,可是当警察却很有问题——有人怀疑他没资格当警察。 “天啊,拉尔森,你看起来很糟啊。”他说。 “贝克呢?”科尔贝里问。 “我还没跟他联络上,反正目前的情形需要由专家出面。” “什么专家?” “当然是警务专家。”马尔姆不耐烦地说,“署长不在城里,市警局的局长没上班。我跟警察署长联络过,他去石得桑了,还有——” “去得好。”拉尔森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马尔姆狐疑地问。 “那枪子儿就打不着他啦。”拉尔森天真地说。 “什么?反正,我奉命监管本案,我知道你们刚刚从现场过来。依你们看,状况如何?” “有个疯了拿着自动来复枪坐在屋顶上射警察。”拉尔森说。 马尔姆期待地望着他,可是拉尔森没再多说了。 拉尔森抖着臂膀拍打身侧,以保持温暖。 “他在大楼里层层设防,”科尔贝里说,“而四周大楼的屋顶又比较低矮,有时他待在上面的屋予里,不过目前为止我们还没瞧见他。换句话说,要逮捕他可能很难。” “哼,不会啦,应该有很多办法的。”马尔姆傲慢地说,“警方有各种资源。” 科尔贝里转身看看哈松。 “那辆在欧丁路被击中的警车后来怎么样了?” “太惨了,”哈松寒着脸说,“两个人受伤,一个伤及手臂,一个伤到腿。我能提点儿建议吗?” “什么建议?”拉尔森问。 “我们先从这边撤离,转到警戒线里面,例如索尔街的煤气厂。” “就是放旧煤气槽的地方。”科尔贝里说。 “没错,他们已经把煤气槽拆掉了,打算用来盖交流道。” 科尔贝里叹了口气。旧的砖造煤气槽是栋非常特殊的建筑,可惜只有少数几个有远见的人肯为保留古物而奔走,结果当然失败了——还有什么比盖交流道重要的? 科尔贝里甩甩头,他干吗老想些不相干的事?一定是有点儿走神了。 “直升机能停降在那边吗?”马尔姆问。 “可以。” 马尔姆看了拉尔森一眼。 “那边在射程之外吗?” “是的,除非那混蛋有迫击炮。” 马尔姆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看看几位同事,最后朗声宣布道: “各位,我有个主意,我们分批转移到索尔街的煤气厂,大伙儿先在那边集合,时间是——”他看看表,说:“十分钟以内。” 第二十七章 马丁·贝克和勒恩赶到索尔街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半的事了,一切似乎都已经准备就绪。 马尔姆已在医院西侧入口的警卫室里布置妥当。他身边不仅设备齐全,更围绕着参与侦办本案的重要警员,就连胡尔特也在场。马丁·贝克直接走向他。 “我一直在找你。” “哦?找我干吗?” “现在无所谓了,只是埃里克松昨晚用你的名字打电话给尼曼。” “埃里克松?” “是的。” “奥克·埃里克松吗?” “没错。” “就是他杀了尼曼吗?” “看起来正是如此。” “他现在就坐在那上头吗?” “是的,应该是吧。” 胡尔特没再多说,他面无表情,只是紧握着厚实的拳头,皮下的指节隐隐泛白。就他们所知,屋顶上的男子自从一小时前拿巡逻车当靶子后,就没有别的举动了。 众人虽然拿着望远镜拼命研究大楼的情形,却没人知道凶手是否还活着,而警方到目前为止,也尚未开过火。 “不过,我们已经在收网了。”马尔姆一脸得意地说。 这句话已经老掉牙了,大家连偷笑都嫌累,不过还真是说中了目前的情况。警方已经渗透整个公寓所在地区,多数警员都配有对讲机,彼此能保持联系,并且跟停在旧医院大门外的无线电控制器相连。催泪弹专家们陆续进驻最近的几栋大楼,狙击手也在重要据点候命。 “只有两个据点,”拉尔森说,“波尼亚大楼的屋顶和古斯塔夫·瓦萨教堂的炮塔。你觉得牧师会让我们派狙击手到他的尖塔上吗?” 没人在听他说话。 计划已经出炉了。首先,他们会给屋顶上的人投降的机会,不成的话,就用强攻或直接开枪打死他。他们不能再让任何警,员冒生命危险了,他们打算从大楼外面往里攻击。 观景街及欧丁路上都有云梯车在等着,必要时随时可采取行动。车上配有消防人员,因为得有人操作机器,同时还有穿着消防员制服的警察。 “约翰森牌自动手枪,”拉尔森说,“天啊,那种枪还不到十五磅重,而且极易操纵,性能跟机关枪一样强,后坐力极小,子弹旋转速度非常快。” 唯一在听的只有勒恩,他若有所思地哼了一声,然后打了个大呵欠,这样做好像再自然不过了。 “加上毛瑟枪,他可以射中六百米外车上的虱子。视线好再加上一点儿运气的,他可以射中一公里外的人。” 正在看斯德哥尔摩地图的科尔贝里点点头。 “想来他可以借此找点儿乐子。”拉尔森说。 拉尔森很喜欢射程远的东西。埃里克松所处的屋顶离欧丁路和哈辛路的十字路口有一百五十米,离萨巴斯贝里中央医院两百五十米、古斯塔夫·瓦萨教堂三百米、波尼亚大楼五百米,距甘草市场的第一栋摩天楼一千米、离市政厅一千一百米。 听到这些,马尔姆傲慢而耐烦地挥手说: “是,是,”他说,“现在先别管这个。” 唯一不想动用催泪弹、直升机、水枪和对讲机的,只有马丁·贝克。 他静静站在角落里,一来因为平常就讨厌人群,二来是他在思索是什么原因将埃里克松逼到如此田地。埃里克松此时的心境,也许是全豁出去了,根本不能跟他沟通或接触,但其实也不一定如此。有人得对这一切负责,不是尼曼,因为他从不了解责任的意义,也没有这种概念。当然也不能怪马尔姆,对他而言,埃里克松只是屋顶上一名危险的疯汉,警方跟他的关系仅限于设法将他制服而已。 十分钟后,屋顶上的人射中一名站在欧丁路和索尔街角的巡警,离发射的窗口五百米。令人惊讶的不是距离,而是他竞能穿过公园的层层枝叶,出奇精准地射中目标。 然而,他毕竟只击中了巡警的肩头。幸好该巡警身着防弹背心,伤势不重,至少不会有大碍。 埃里克松只开了那一枪——也许是为了示威,也许只是反射动作——让大家知道只要看到警察他就会开枪。 “他有没有可能把他女儿带在身边?”科尔贝里突然问道,“当做人质?” 勒恩摇摇头。 孩子有人照顾,早已远离危险。 远离危险的父亲吗?女孩儿在父亲身边可曾危险过? 过了一会儿,大家准备进行攻击了。 马尔姆视察两位执行围捕工作的特警,必要时他们会将埃里克松干掉,而且这种可能性极高。没有人相信屋顶上那家伙会乖乖投降,但还是不无机会。犯罪史上有许多类似的情形,最后那些暴徒——世人均以“暴徒”来称呼埃里克松这种人——突然对整件事感到厌烦,因而向警方竖起白旗。 召来终结这场灾难的专家,是两名受过各种搏击及突袭训练的年轻警员。 马丁·贝克跟着他们一起走出去。 其中红发的叫里恩·阿克塞尔松,笑起来有股令人喜爱的自信。另一名发色金黄,表情较为严肃,但一样胸有成竹。两人都是自愿前来,他们所属的特种部门要求组员就算面对艰难任务,也一样要主动而迅速地展开行动。 两位警员看来聪明友善,而且对自己的能力很有信心,他们优秀、可靠、受过一流训练、有能力、勇敢。比一般人聪慧的人才在警界并不多见。经过理论及实际训练,两人深知自己的职责。看起来整个行动应该可以顺利而轻松地展开,这两个人很清楚自己的任务,并且极有把握。阿克塞尔松谈笑风生,甚至还爆料说,自己在警校念书时曾对马丁·贝克努力示好,结果碰了一鼻子灰。马丁·贝克压根儿想不起有这回事,不过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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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谨慎起见,还是敷衍地干笑几声。 两名警员装备齐全,穿着防弹背心和裤子,戴着附有树脂面罩的钢盔和防毒面具,以及在瑞典所谓的自动手枪——即效能极高的轻型自动枪械。他们还带着催泪弹以防万一。若需要徒手搏击时,光凭两人所受的体能训练,只用其中一人就能轻松摆平像埃里克松这样的对手。 攻击计划非常简单直接。先用大量催泪弹遏止埃里克松的攻势,然后由低空飞行的直升机将他们在暴徒的左右两侧分别放下,从两个方向将困在催泪烟雾中的暴徒一举拿下。埃里克松几乎没有逃脱的机会了。 拉尔森似乎是唯一反对这项计划的人,可是他又无法或懒得说明反对的理由,也就是说,他还是宁可进入大楼内去擒拿埃里克松。 “照我说的办法去做就对了。”马尔姆说,“我不要任何高风险的做法,也不想见到逞英雄的个人主义。这两位老弟是受过专门训练的,成功率高达九成,而且至少一人全身而退的几率有百分之百。所以不准你们这些业余人士唱反调,懂吗?” “懂了。”拉尔森说,“希特勒万岁!” 马尔姆跳起来,一副被人拿九九藏书烫红的拨火棍戳到一样。 “你给我记住,”他说,“咱们走着瞧。” 所有听见这话的人都责怪地瞪着拉尔森,就连站在他身边的勒恩也一样。 “你怎么会说出这种蠢话?”勒恩低声说。 “随你怎么说。”拉尔森冷冷表示。 于是,攻击计划终于冷静而有系统地展开了。一辆广播车开进院区内,到几乎可以看见屋顶、但还不至于进到埃里克松视线范围的地方停下。扩音器对准方向,马尔姆的声音朝被团团围住的大楼顶端轰去,只是他说的话了无新意,人人都猜得到。 “请注意!我是马尔姆督察,我不认识你,埃里克松先生,你也不认得我,但我以专业角度告诉你,你真的已经没戏唱了。你已被重重包围,警方的资源用之不尽,可是我们不想浪费人力,尤其考虑到那些仍身陷险区的无辜妇孺及百姓。我们更不想大张旗鼓,你已经造成太多伤害了,埃里克松,我给你十分钟的时间缴械投降,为你自己好,请你像个男子汉一样,不要无动于衷,请接受我们的提议吧。” 听起来还像人话。 可是对方根本不理,连子弹都没射出一发。 “我看他大概在等我们采取行动。”马尔姆对马丁·贝克说。 十分钟后,两架直升机起飞了。 飞机快速绕了个大弧线,一开始窜得颇高,然后从两个方向朝屋顶的小阳台及两问顶楼住户飞去。 同时间,催泪弹开始从两边落下,其中几枚打破窗子在屋中炸开,但大部分都掉在屋顶及阳台上。 拉尔森所在的地点大概最能看清现阶段的一切了。他爬到波尼亚大楼的屋顶,然后伏在栏杆后。当催泪弹爆炸、烟雾开始弥漫在屋顶时,拉尔森站起来将望远镜放到眼前。 直升机精准地划着钳形前进,从南而来的那架比另一架稍微早到,但那也是按计划在飞行。 飞机在屋顶南边盘旋,机舱打开,机上人员开始用绳索将红发的阿克塞尔松放下。穿着防弹衣的突击员看来刀枪不入,他两手紧握机关枪,腰带上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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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几颗催泪弹。 阿克塞尔松在离地二英尺处掀开面罩,开始戴上防毒面具。他离屋顶越来越近了,机关枪就架在他的右臂弯里。 如果暴徒是埃里克松的话,这下应该摇摇晃晃地从烟雾里跑出来,放下武器投降了。 但是当可爱的红发阿克塞尔松降到离屋顶仅剩六英寸距离时,突然传来一声枪响。防弹衣尽管刀枪不入,却遮不住阿克塞尔松那张脸。 拉尔森距离虽远,却依然能看见种种细节。他看到阿克塞尔松身子一颤,然后全身瘫软,拉尔森连他两眉之间的弹孔都看得一清二楚。 直升机往前一冲,停了几秒,然后飞越大楼屋顶,带着悬在绳上的突击员尸体返回院区。机关枪仍挂在吊索上,死者的四肢在风中摇摆晃荡。 阿克塞尔松的防毒面具只戴了一半。 在这一刻,拉尔森第一次看清屋顶上的男子。那人修长敏捷,离烟囱不远。拉尔森看不到任何武器,却清楚看见男人戴着防毒面具。 第二架直升机已经脱开钳形队伍,从北方切人了。飞机定定地停在屋顶上方几码处,机舱门开了,二号突击员准备下降。 接着传出一连串射击,屋顶上的男子再次拿起约翰森自动枪,在一分钟内射出至少上百发子弹。拉尔森看不见枪弹,但由于射程极短,拉尔森相信一定无人能够幸免。 直升机朝瓦萨公园的方向摇摆而去,晃了几下即失控下坠,差点儿撞上伊斯曼牙科中心。飞行员极欲拉起隆隆作响的飞机,但机身却直打横,“轰”一声撞落在公园中央,像只被枪射中的乌鸦般侧躺在公园里。 第一架直升机已经返回起飞点了,阿克塞尔松的死尸悬在飞机的起落架间。飞机停降在煤气厂的空地上,阿克塞尔松在地上弹了一下,然后被拖行了好几码。 飞机的旋轴停摆了。 接着众人齐心复仇,上百种各式枪支从四面八方对着达拉街的大楼盲目狂射,但都没有什么效果。 警方开火虽然于事无补,但或许有振奋士气之效。拉尔森看到各式枪弹从各种不可能射中的角度及远远近近的距离射过去。 没有任何子弹是从波尼亚大楼或古斯塔夫教堂发射的。 几分钟后,火力才逐渐停歇。 期盼有人碰巧射中埃里克松(假设那人真的是他),看来也绝无可能了。 第二十八章 他们的临时总部是一问锥形的、搭着黑色铁皮屋顶的黄色可爱小木屋,屋边环着门廊,烟囱顶端还有个高高的罩子。 直
升机撞毁二十分钟后,众人依然心有余悸。 “他把直升机打下来了。”马尔姆不可置信地说,他前后已经唠叨了不下十。 “你终于也了解啦。”刚刚从观察点返回的拉尔森说。 “我已经要求军方协助了。”马尔姆说。 “噢,我不认为——”科尔贝里说。 “那是我们唯一的机会。”马尔姆打断他。 科尔贝里心里嘀咕,只怕这是在他颜面扫地之前把责任拍给别人的唯一机会吧。军方的人能干吗? “军方能干吗?藏书网”马丁·贝克问。 “轰炸大楼唰。”拉尔森说,“把那边夷为平地,或者——” 马丁·贝克看着他。 “或者怎样?” “或者叫伞兵部队来。也许根本不必用到人力,派十几只警犬去就行了。” “在这种节骨眼儿说风凉话是很不恰当的。”马丁·贝克说。 拉尔森没笞腔,反倒是勒恩突然开口了,他选择在这时候去看自己的笔记。 “今天刚巧是埃里克松三十六岁生日。” “这种庆祝方式可真精彩。”拉尔森说,“等一等,如果我们大家组个乐团到大街上演奏生日快乐歌,说不定他老兄会心情人好,然后我们可以送他一个插着三十六支蜡烛的毒蛋糕。” “闭嘴,拉尔森。”马丁·贝克说。 “我们还没动用到消防队。”马尔姆说。 “的确没有,”科尔贝里说道,“不过害死他老婆的毕竟不是消防队的人。他的视力很好,一旦他想到有乔装的警员混在消防队里——” 他没再往下说了。 “埃里克松的老婆跟这藏书网件事有啥关系?”马尔姆问。 “关系可大了。”科尔贝里说。 “噢,那件老掉牙的事啊。”马尔姆说,“不过你的话有点儿意思,也许可以找个亲戚来劝他投降,例如他的女友。” “他没有女朋友。”勒恩说。 “好吧,也许找他女儿或他爸妈来。” 科尔贝里听得不寒而栗。看来这位督察的办案方式,全是从电影中学来的。 马尔姆站起来往车群走去。 科尔贝里期盼地看着马丁·贝克,可是马丁·贝克没理他,他站在古老的守卫室墙边,表情悲凄而捉摸不定。 情况真的很不乐观。 已经死了三个人了——尼曼、卡凡特和阿克塞尔松,再加上撞毁的直升机,受伤人数升至七位,那是个很吓人的数字。科尔贝里在伊斯曼牙科中心外忙着逃命时,根本无暇多想,但现在他觉得很害怕。他怕警方再这么草率行事,将会造成更多警员的伤亡,但他更担心埃里克松会突然不再只对警察开枪。果真如此,灾情将一发不可收拾,有太多人在他的射程范围内,大部分人都在院区或欧丁路沿途的公寓里,埃里克松真要发起疯来,他们阻止得了他吗?万一时间非常紧迫,就只有一个办法了——炮轰屋顶,但是那将造成何等.99lib.的损伤啊! 科尔贝里纳闷马丁·贝克心里在想什么,他很不习惯在这种时候不知所措,因此心中甚是懊恼。幸好这情形没维持太久,因为督察在门口出现了,马丁·贝克抬起头来看着他。 “这件事只能有一个人去办。”他说。 “谁去?” “我去” “我不准你去。”马尔姆立刻说。 “很抱歉,去不去是我自己的决定。” “等一等,”科尔贝里说,“你的理由是什么?基于战术还是基于道德?” 马丁·贝克看看他,没说话。 对科尔贝里来说,这样的回答就够了——那表示,两者皆是。 如果马丁·贝克心意已决,科尔贝里绝不会拦他,他们彼此相识太久,交情也太深了。 “你打算怎么做?”拉尔森问。 “先到他楼下的住家,从窗户爬进围栏——走面北阳台下的窗子,然后爬梯子上去。” “嗯,也许行得通。”拉尔森说。 “你希望埃里克松那时在哪儿?”科尔贝里问。 “面向大街,最好是在上方的屋顶,在北边顶楼住家的屋顶上面。” 科尔贝里皱起眉头,用左大拇指抚着上唇。 “也许他不会乖乖去那儿,”拉尔森说,“因为他在那儿没遮没拦,会变成活靶子。” “等一下,”科尔贝里说,“如果我对屋顶结构了解正确的话,那两间顶楼房屋刚好跟盒子一样盖在大楼的屋顶上。临街的一面及两座屋顶之间都有两三码的间距,边缘还有道玻璃屋顶倾斜进来,所以那边有块凹地。” 马丁·贝克看着他。 “是啊,没错。”科尔贝里接着说,“我觉得他在射欧丁路上的车子时,就是躲在那里的。” “但当时他没有被打中的风险,”拉尔森反对说,“现在狙击手已经爬到波尼亚大楼或教堂高塔上去了——不对,等一等,波尼亚大楼上好像没人。” “而且他还没想到教堂高塔,”科尔贝里说,“老实说,那上面也没人。” “是啊,”拉尔森说,“真够蠢了。” “好吧。我们苔想把他引到那边,或把他逼到顶楼房屋的屋顶上,就得引起他的注意。” 科尔贝里又皱起眉头,其他人均默不作声。 “那栋大楼比两边的大楼离街道稍远,”他说,“大约有六英尺吧,我想,如果我们在两栋大楼汇合的街角处制造一点儿骚乱——离大楼越近越好,那么埃里克松就得爬到上面的屋顶才能看得见。他应该不敢下楼到栏杆边探头探脑吧?我们可以派一辆消防车——” “我不希望把消防员扯进来。”马丁·贝克说。 “我们可以派些穿上救火员制服的警察呀。如果他们紧贴着墙,埃里克松就不能把他们怎么样。” “除非他有手榴弹。”拉尔森悲观地说。 “你叫他们过去干什么?”马丁·贝克问。 “制造骚乱啊,”科尔贝里说,“那样就够了,细节我来负责,至于你呢,不能弄出半点儿声响。” 马丁·贝克点点头。 “是啊,”科尔贝里说,“我想你也知道。” 马尔姆紧盯着马丁·贝克。 “你算是自愿去的吗?”他终于问道。 “是的。” “算我服了你,”马尔姆说,“可是老实说,我实在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马丁·贝克没回答。 十五分钟后,马丁·贝克走进达拉街的大楼,紧沿着墙移动,胳膊下夹着轻型的金属梯。 同时,一辆消防车鸣着警笛,从观景街的街角绕过来。 马丁·贝克的外套口袋里放了一个小小的短波对讲机,肩套上插着一支沃尔特七点六五毫米手枪。他挥手要一名从灶房溜进来的便衣巡警走开,然后开始慢慢朝楼上爬去。 马丁·贝克到达顶楼后,用科尔贝里弄来的钥匙打开屋门走进去,将外套和夹克挂在大厅里。 他自然而然地环视房内一遍。房里装饰颇具品位,家具陈设宜人。马丁·贝克猜着到底是谁住在那儿。 震耳的消防车声不断传来。 马丁·贝克觉得十分平静而放松,他打开大楼背面的窗子,态度从容自在。他在北边阳台下方架好梯子,放到窗外,紧紧把梯子固定到十英尺长的阳台围栏上。接着他爬下窗户,走进房内扭开对讲机,立即与勒恩联络。 勒恩站在波尼亚大楼顶端,那儿在西南方五百码处,离地面二十层楼高。他望着院区外达拉街上的大楼,他的眼睛被冷风刮出泪水,但仍能清晰地看到自己的监看点——顶楼房子的屋顶。 “没动静,”他朝着对讲机说,“还是没动静。” 他听到救火车的鸣笛声,然后看见一道影子窜过一小片被阳光照亮的屋顶。勒恩将对讲机放到嘴边。 “有了,就是现在。”他相当兴奋地说,“他上去了,就在我这一边,他躺下来了。” 二十五秒钟后,鸣笛声戛然停止,对置身半公里外的勒恩而言,并没有产生特别的影响。但过了一会儿,他又看到屋顶上出现阴影了,接着他看到有人站起来。勒恩说道: “马丁,他行动了!” 勒恩的声音兴奋异常,却没人回答他。 如果勒恩是个射击好手(可惜他不是),而且,有把加了望远镜的来复枪(可惜他没有),他就有大好机会一举射中屋顶上的人了(但他怀疑自己是否有这种胆识)。还有,这次他看到的人,其实很可能是马丁·贝克。 消防车喧闹四起,然后停止鸣笛,这过程对勒恩而言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但对马丁·贝克来说却生死攸关。 他一接到勒恩的通知便放下对讲机,溜出窗口快手快脚地顺着梯子爬到阳台上。他正前方是顶楼房子的背面和一道窄小生锈的铁梯。 当警笛声停止时,右手握枪的马丁·贝克正往梯子上方爬。 在震天响的鸣笛声乍然中断后,四周一下子静得出奇。 马丁·贝克的枪管碰到铁梯右侧,轻轻传出“当”的一声。 他爬上屋顶,头和肩头才探过边缘,就看到埃里克松站在他面前六英尺处,双脚叉开,立在屋顶上,用枪指着马丁·贝克的胸口。 马丁·贝克手里的枪枪口冲上,他进退两难。 他没时间多想。 太迟了。 马丁·贝克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快就认出埃里克松——金色的胡子,往后梳理的头发,防毒面具推到脖子后边。 马丁·贝克只有这么多时间,他还看到那把造型诡异的手枪——有巨大的枪托和泛着青光的方形枪管——那枪用死神般的枪眼直视着他。 他在书上读过这类情形。 总之,一切都晚了。 马丁·贝克在埃里克松开枪的那一瞬间,看着他湛蓝的眼睛。 接着枪口一闪。 子弹像巨锤一样地射进马丁·贝克的胸膛。 第二十九章 小阳台深约六英尺,长十英尺。侧墙上牢牢固定着一道细窄的铁梯,直通到黑色的铁皮屋顶上。两面短墙上都有通往大楼的门,在另一边面向围栏的地方,有片厚实的半透明玻璃板做成的高栏,高栏上有条铁梁就架在两片侧墙外的角落间。阳台灿亮的地板瓷砖上,摆着清地毯用的架子。 马丁·贝克躺在一片交错的铁管上。他头向后仰着,脖子枕在沉重的管子上。 马丁·贝克的意识渐渐恢复了。他睁开眼,看着上方晴蓝的天空。但不久视线又开始飘游,他再次合上眼.99lib.睛。 马丁·99lib.t>贝克还记得——或者说还感受得到——胸口那骇人的一击,以及自己是如何跌落的。但是他想不起自己是如何落地的。他是不是从大楼顶端一路掉到院子里啊?从那么高摔下来,人还能活吗? 马丁·贝克试图抬头看看四周,可是一用力就浑身剧痛,于是他又痛昏过去了。之后他便不敢再做尝试,只是半闭着眼,尽可能在不转动头部的99lib?t>状况下四处打量。他可以看到梯子和黑色的屋顶边缘,知道自己只摔下两三码的高度而已。 马丁·贝克闭上眼,然后试着逐一移动手脚,但他只要牵动肌肉,便疼痛不已。他知道自己至少胸口中了一枪,但是却很惊讶自己竟然还没死。不过他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感到庆幸,但奇怪的是,他也不觉得害怕。 马丁·贝克不知自己中枪多久了,他昏死之后,有没有再多挨子弹?埃里克松还在屋顶上吗?马丁·贝克没听到任何枪声。 马丁·贝克看到埃里克松那张童真而苍老的面容。怎么可能会那样?还有那因恐惧、憎恨、绝望、茫然而显得疯狂的眼神。 马丁·贝克觉得自己似乎能了解对方,他觉得自己也得负一部分责任,所以应该出面帮忙,可是屋顶上的男子已经无可救药了。过去的二十四小时他已经豁出去了,他疯狂投入一个除了复仇、暴力和憎恨之外什么都不存?99lib.在的世界。 马丁·贝克心想,现在我躺在这里,也许就快死了。我就这么死去,能弥补什么罪过吗? 什么也弥补不了。 马丁·贝克被自己的想法吓住了,他突然觉得自己已在那儿静静躺了一辈子。屋顶上的人被杀了还是被捕了?事情是不是已经过去了?而他们却将他遗忘了,任凭他一个人在小小的阳台上等死? 马丁·贝克很想大叫,嘴里却只发出呼噜噜的声音。他尝到嘴里的鲜血。 他动也不动地躺着,心想那股巨大的喧闹声究竟发自何处?那声音向他压来,仿佛树梢的强风,又像岸边的碎浪。或者那声音出自附近某处的空调机? 马丁·贝克感到自己陷入一片轻柔沉静的黑暗里,黑暗中喧嚣声逐渐淡去,而他不想抗拒了。他闭着眼,感觉眼皮上闪动的红光,在昏厥过去之前,他发现那些喧哗声原来出自于自己体内。 他的意识来去飘忽,东游西荡,仿佛在浪尖浮沉。马丁·贝克的脑中闪过一些书里看到过的、断断续续的念头,他已无力再去求索了。他听见模糊的呢喃之声,听见体内的喧哗声越来越响,但他已经不在乎了。 马丁·贝克迅速地沉入黑暗中。 第三十章 科尔贝里焦虑地紧握短波对讲机。 “怎么啦?” 对讲机沙沙作响,仅此而已。 “到底怎么了?”科尔贝里重复问道。 拉尔森大步走到他身边。 “你在跟消防队讲话吗?他们说刚才电线短路。” “不是跟消防队,”科尔贝里说,“马丁出什么事了?喂,喂,请回答。” 对讲机又是一阵乱响,这回声音大了些,接着里头传来勒恩的声音,语气有些犹疑。 “发生什么事了?”他问。 “不知道,”科尔贝里大声说,“你能看见什么吗?” “目前看不到。” “之前有没有看到什么?” “很难讲,我好像看到了埃里克松,他爬到屋顶边缘,然后我就立刻通知马丁。接下来……” “接下来怎样?”科尔贝里不耐烦地说,“快说呀。” “接下来警笛声就停了,埃里克松马上站起来。他背对着我,站得笔直。” “你看见马丁没有?” “没有,一次都没见着。” “现在呢?” “什么都没有。”勒恩说,“上面没人。” “操!”科尔贝里说着放下对讲机。 拉尔森忧心地呻吟起来。 他们两个站在观景街,那儿离达拉街街角很近,离大楼不到一百码。马尔姆也在那儿,旁边还有一堆人陪着。 一名消防队员向他们走来。 “要云梯车留在那边吗?” 马尔姆看看科尔贝里和拉尔森,现在他已经不急着想发号施令了。 “不用了,”科尔贝里说,“让他们把车开回去吧,没必要让他们再待在那儿。” “看样了贝克失败了,是吧?”拉尔森说。 “嗯,”科尔贝里静静地说,“看来如此。” “等一等,”有人说,“你们听。” 说话的是诺曼·哈松。他朝对讲机说了些什么,然后转头对科尔贝里说: “我有个手下现在爬到教堂高塔上了,他说好像看到贝克了。” “是吗?在哪儿?” “他躺在面朝围栏的北阳台上。” 哈松正色看着科尔贝里。 “他好像受伤了。” “受伤?他在动吗?” “现在没有。可是我的手下说,他几分钟前还看到他在动。” 哈松的手下也许没说错,勒恩从波尼亚大楼上看不见公寓大楼的背面,但是教堂面北,而且还近了两百码。 “我们得救他下来。”科尔贝里喃喃道。 “这件事得做个了结。”拉尔森郁闷地说。几秒钟后,他又说:“老实说,他根本不该一个人上去,那是天大的错误。” “人前一套,人后却捅人一刀,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拉尔森?”科尔贝里问。 拉尔森定睛注视他良久。 “这里不是莫斯科,”他异常严肃地说,“这儿的出租车司机不会去读高尔基的书,警察也不会引用列宁的话。这里是个错乱国度中的疯狂城市。在那边屋顶上有个又可怜又可恨的疯子,是该解决他的时候了。” “没错,”科尔贝里说,“而且他也不是列宁。” “我知道。” “你们两个到底在唱什么双簧啊?”马尔姆紧张兮兮地问。 两人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好吧,”拉尔森说,“你去救你兄弟,我负责解决另一个。” 科尔贝里点点头。他转身走向消防队员,又停下脚步。 “如果用你的方法去干,我估计你从屋顶上活着走下来的可能性有多大,你猜得出来吗?” “大概猜得到。”拉尔森说,然后他看看站在四周的人。“我打算把门炸开,从大楼内部突击屋顶。”他朗声说,“我需要一个人帮我,最多两人。” 四五名年轻警员和一名消防员举起手来,拉尔森身后有个声音说:“带我去。” “别误会我的意思,”拉尔森说,“我不想带自认为有责任心的人上去,也不要那些力求表现的人。此去被杀身亡的概率,比你们任何人所想的还要高。” “你是什么意思?”马尔姆不解地问,“那么,你到底想要谁?” “我只想带那些真的打算去冒险挨子弹的人。有谁觉得这样很有趣?” “带我去。” 拉尔森转身看着说话的人。 “好,就是你。”他说,“胡尔特,好吧,我猜你是很想去。” “喂,还有我。”人行道上有个人说,“我也想去。” 那是个三十多岁、身材瘦削的男人,他穿着牛仔裤和皮夹克。 “你是谁?” “我叫鲍林。” “你是警察吗?” “不,我是建筑工人。” “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就住在这儿。” 拉尔森仔细地上下打量着他。 “好吧,”他说,“给他一把枪。” 哈松立即掏出塞在他外套胸带里的警枪,可是鲍林不想要。 “我可以用自己的枪吗?”他问,“只要一分钟就可以拿来。” 拉尔森点点头。鲍林离开了。 “那是违法的,”马尔姆说,“这样不对。” “没错,”拉尔森说,“而且是严重的违法,更糟的是,竟然有老百姓持枪自愿参战。” 鲍林不到一分钟便拿着枪回来了,那是一把点二二的柯尔特猎枪,有着长长的枪管,可以装十发子弹。 “咱们进去吧。”拉尔森说。 他顿了一下看看科尔贝里。科尔贝里已经挟着两捆长绳,绕到街角去了。 “先让科尔贝里上去把贝克救下来,”他又说,“哈松,去找些人到门上装炸药。” 哈松点点头走开了。 过了一会儿,他们已准备就绪。 “行了。”拉尔森说。 他绕过街角,另外两人跟在他身后。 “你们从南边门进去。”他们来到大楼后,拉尔森说,“我走北边。你们点燃引信后,至少跑开一段楼梯的距离,也许两段。你办得到吗,胡尔特?” “可以。” “很好。还有一件事,如果你们谁在上头把他干掉了,那么下手的人以后就得对此事负责了。” “即使是自卫杀人也一样吗?”胡尔特问。 “是的,就算是自卫也一样。现在咱们来看手表对时吧。” 科尔贝里转动门把手。门锁着,但他有钥匙。科尔贝里很快打开了门。走进前厅时,科尔贝里看到马丁·贝克那件挂在钩子上的外套和放在桌上的对讲机。他一进屋内,便看到打开的窗户及外边的铁梯梯脚。梯子看起来摇摇欲坠,十分不稳。他上回爬过这种梯子之后,体重增加了不少,但科尔贝里知道这种梯子可以承担的重量远超过自己的体重,所以他毫不迟疑地爬出窗外。 他把两捆绳索斜挎在肩上,这样就不会妨碍他或绊到梯子了,接着他开始小心翼翼地往阳台上爬。 自从勒恩报告说望远镜里看不到什么后,科尔贝里就一直告诉自己,情况一定糟到不能再槽了。他以为自己已做好心理准备,可是当他翻过栏杆看到马丁·贝克血淋淋地静静躺在三英尺外的地方时,仍然连气都喘不过来。 科尔贝里翻过栏杆,低身看着马丁·贝克的苍黄面容。 “马丁,”他哑声轻轻唤道,“马丁,天啊……” 科尔贝里说的时候,看到马丁·贝克紧绷的脖子上微微有脉动。科尔贝里轻轻将手指放到脉搏上,还在跳动,但非常缓慢。 科尔贝里检查好友的身体,就他所见,马丁·贝克只中了一枪,但正好打在胸膛中央。 子弹在一颗扣子中间射出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洞。科尔贝里撕开马丁·贝克浸血的衬衫,从椭圆形的伤口研判,子弹应该是从侧面射入右胸的。科尔贝里无法判定子弹是已从另一侧射出来了,还是卡在胸腔里。 他看到铁管下的地面上积了一摊血。血摊并不是很大,而且伤口的血几乎已经止住了。 科尔贝里把捆绳从头上拿下来,将其中一捆挂到上边横木上,然后拿着另一捆绳索停下来倾听。屋顶上没有任何声响。他松开绳子,将其中一端小心地放到马丁·贝克背部下方。科尔贝里悄声而快速地绑着绳子,完成后先检查绳子是否绑妥,绳结有没有松脱,最后再摸摸马丁·贝克的口袋,找到一条干净手帕,然后从自己裤袋里掏出略脏的手巾。 科尔贝里脱下羊绒围巾绑在马丁·贝克胸上,再把两条折好的手帕塞到绳结和伤口中间。 他还是没听到任何声音。 下面是最困难的部分。 科尔贝里探到阳台栏杆外往下望,把梯子拉到窗边。他谨慎地将架了推到栏杆边,拉住绑在马丁·贝克身上的绳子,让绳了缠过原本挂梯子的栏杆几圈,然后绑到自己腰上。 他细心地将马丁·贝克抬到栏杆外,自己用身体竭力撑着,让绳索绷紧。等马丁·贝克整个人悬吊在玻璃围栏外之后,科尔贝里才开始用右手松开腰上的绳结,左手则拉住马丁·贝克全身的重量。绳结解开后,科尔贝里慢慢将马丁·贝克往下垂放,他双手紧握绳子,在无法往围栏外看的情况下,尽可能估量该放多少绳索。 科尔贝里估计马丁·贝克应该已经降到打开的窗口后,才探身往下张望,他又放出几英寸绳索,然后把绳了牢牢绑在玻璃上方的横杆上。 接着科尔贝里从铁架上拿起另一捆绳子套到肩头,快速敏捷地爬下梯子钻进窗户。 已呈半死状态的马丁·贝克悬在窗户壁架下方一英尺半的地方,他头向前垂,身体斜斜吊着。 科尔贝里站稳后,才将身子探到窗台外。他两手抓作绳子,开始用力拉。他将绳子换到单手,另一手抓住马丁·贝克臂膀下的绳了将他往上拉,然后抓住他腋下,把他从窗口拖进来。 等科尔贝里解开绳了,把马丁·贝克放到地板上后,随即又爬灰梯上,解开绑在栏杆上的绳索,让绳子掉到地上。科尔贝里回到窗边,移开梯子,将梯子带下来。 接着科尔贝里把马丁·贝克背到身上,开始往楼下走。 当拉尔森发现自已犯了这辈子最严重的错误时,事件仅剩下六秒钟了。他站在铁门外,看着摊在面前的引信,才发现自己竟然没带火柴。拉尔森不抽烟,所以不会随身携带打火机。他去餐厅吃饭时,通常会带一两盒餐厅的火柴在身上,可是他上回外出吃饭后,外套已经不知换过多少次了。 拉尔森的下巴都快恼掉了。他顾不得嘴巴还没台上,就火速掏出手枪,打开保险栓,将消音器对准引信——调好角度,以免子弹弹到门,射到不该射的地方,比如说他的肚子——然后扣动扳机。子弹像黄蜂一样嗡嗡地飞过石造的楼梯问,将引信点燃。看到引信嘶嘶冒着悦人的蓝焰后,拉尔森立即冲下楼。就在他跑下一截半的楼梯时,B入口传来轰然巨响,把房子震得摇摇晃晃,接着他自己这边的火药也在四秒后爆开了。 拉尔森的动作还是比胡尔特快,或者也比鲍林快。他存冲上楼的过程中,把刚才落后的一两秒给追回来了。铁门已经不见了,或者应该说是平躺在地上了。再上半截楼梯,就到达加了铁条的玻璃门边。 拉尔森一脚将门踹开,来到了屋顶上。准确地说,他就站在两栋顶楼公寓问的烟囱旁。 拉尔森一眼便看到埃里克松拿着那把丑恶的约翰森自动枪,跨站在屋顶?99lib?上。可是埃里克松并未瞧见拉尔森,显然全副心思都放在第一个爆开的门上,注意力都集中在人楼的南半边。 拉尔森一脚踩住面街的护栏,用力一撑,站到顶楼房子的屋顶上。埃里克忪转过头来看着他。 两人之间尽管相隔十二英尺,但彼此形势高下立判。拉尔森将对方看得一清二楚,而且手指扣在扳机上。 埃里克松似乎不以为然。他继续转身,将枪口转到对手身上。然而,拉尔森并未开枪。 拉尔森一动也不动地瞄准埃里克松的胸口,埃里克松的来复枪管也对他转了过来。 就在此刻,鲍林开火了。这一枪射得奇准,他的视线大半被拉尔森挡去了,但他还是准确地从六十几英尺外,射中埃里克松的左肩。 来复枪“咣”一声掉在铁皮屋顶上,埃里克松身子一扭,倒了下去。 接着胡尔特也赶到了,他用枪身击打埃里克松的后脑,声音听起来十分残酷。 屋顶上的男子静静躺着,血从他头上涌出。 胡尔特重重喘着气,再次扬起枪。 “住手,”拉尔森说,“够了。” 他把枪放回枪套上,整理好头上的绷带,然后用食指弹掉沾在衬衫上的一大粒煤灰。 鲍林也爬到屋顶上了,他左看右看。 “你在干什么,为什么不开枪?”他问,“我不懂——” “没人期望你会懂,”拉尔森打断他说,“对了,你那把枪有执照吗?” 鲍林摇摇头。 “那么你大概有麻烦了,”拉尔森说,“走吧,咱们把他抬下去。”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