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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迹》
一、考古博士的邀约
1927年,上海火车站。
络绎不绝的人流从出站口汹涌而出,刺鼻的汗臭味、烟味混杂在一起,令人作呕。我拎着一只大皮箱,吃力地挤出人群,走到相对空旷的站前广场上,重重地舒了一口气。
从湖南长沙的荒郊野岭,回到这繁华的上海滩,令我有再世为人的感觉。连日来的奔波,使我劳累不堪,提着皮箱的手只觉重逾千斤。然而,我却丝毫不敢放开这个沉重的箱子,因为这里面的东西,可是我出生入死用命换回来的啊!
“卖报……卖报……”报童挥舞着今天的《申报》在不远处叫卖。
我心中一动,不知道这些日子里,癞痢头黄三是否有事找我?遂唤过报童,买?99lib?了一份报纸。
黄三是我的老搭档,这些年来,我所有的活儿,都是由他介绍得来的。事成之后,所得的报酬我与他六四分账,倒也合作愉快。鉴于我的“神出鬼没”和我所从事的“工作”的隐秘性,每每黄三要找我,便会在《申报》上刊出一则寻人或寻物启事,作为我们的联络暗语。
叫过一辆黄包车,我向车夫报了我家的地址,便漫不经心地翻起报纸来。“国际考古学权威霍夫曼博士来沪讲学。”这一则新闻吸引了我的注意。对于这个“霍夫曼博士”,我还是有所耳闻的,听说他专门从事中国古城墙、古墓葬群的考古研究,曾率队发掘出无数中国古墓……我对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什么狗屁权威博士,不过是打着考古的幌子掘墓发死人财罢了。要不然你一老.99lib.外,专挖咱中国古墓干嘛?
傻子都知道,中国古墓值钱呀!要不我也犯不着为这个拼命了。噢,说了这么多,我还忘了自我介绍了。没错,我就是“摸金校尉”,其实也就是一挖墓发死人财的,和这个老外也算是同行了。
翻过报纸的另一面,中缝的一则启事吸引了我的注意。
启事:本人于X月X日遗失私章二枚。其一刻有张大勇小印五字,其二刻有移山散人四字,现登报声明作废。
果然不出所料,黄三又找我了。启事中所提及的时间,已经是一周之前了,看样子黄三找我找得挺急的。我想了想,当下叫道:“车夫,改去城隍庙。”
车到城隍庙,我顾不得舟车劳顿,提着箱子直奔黄三家。黄三一见是我,眼睛就亮了,一把拉我进了屋,迭声埋怨,“我的个张爷爷啊,这些天我可是满世界地找你,你咋连个音信都没有咧?”
我拍了拍手里的大皮箱,“前些天接了个私活,到长沙跑了一趟。你瞅瞅,收获不小哪。”说着我就要打开箱子,黄三却一把按住我的手说:“不忙。你先跟我去一个地方,有笔大生意人家指名要你做。”
我笑道:“什么大生意把你激动成这样?我刚下火车,你总得容我先洗个澡吃个饭再说吧。”
“还洗什么澡!”黄三拔高了嗓子大吼一声,旋即又压低声音说:“说出来不怕吓死你,这笔生意人家出这个价……”说着,他伸出食指和拇指在我面前一比划:“八万!而且还是花旗国的美元!”
我大吃一惊,跳了起来,“不是吧?难道要挖皇陵不成?”
黄三嘿嘿一笑,“这回倒不是请你去挖墓,出钱的是一个洋人探险家,说是想借重你多年经验,陪他们去寻找一个遗迹。”
“洋人哪……”我抚着下巴奸笑起来。
这些年坑害洋鬼子的事我和黄三可没少做,拿假古董蒙骗那些傻老外不过是些小儿科而已。最夸张的一次,黄三曾经把从他们家墙角撬出来的一块青砖,当作秦砖汉瓦卖给一个开远洋火轮的白俄船长。不过干这事我们俩可一点都不觉得亏心,照黄三的话说就是:从庚子年到现在,那些洋鬼子可没少欺负咱们中国人,咱们这么做也不过是替咱中国人向洋鬼子讨点利息而已。
黄三一拍大腿笑着说:“也是合该咱们得这笔财喜,原本那洋人后天就要启程,我还以为等不到你了,哪知你今天刚巧就回来了。到时候你想个招糊弄糊弄洋鬼子,把好东西都留着,等咱们有空再去挖,这样咱们就能赚上两道钱。”
黄三这主意倒是不错,被他这么一说,我也动了心思。想要详问几句,黄三却又语焉不详,说那洋人坚持要见了我本人才告知详细情况。黄三兴冲冲地拉着我要去狠狠宰洋人一刀,我心念一动,止住他说:“等等,我先不急着去。你先跑一趟,跟那洋人说我已经回来了,你让他今晚在和平饭店摆一桌席面,我晚上八点准时到。”
不愧是和我合作了多年,黄三眼珠子一转,已明白了我的想法,激动得头上的秃斑都有些发红了,“是啊,咱们张大爷是何等人物,岂是他区区一个洋鬼子想见就能见着的?嘿嘿。”
我和黄三计议已定,两人便分头行动。黄三去与那洋鬼子联络,而我则先去德生澡堂痛痛快快地泡了个热水澡,而后在澡堂里的大躺椅上眯瞪了一会儿。估摸着时间差不离了,就起身到隔壁的理发厅理了个时藏书网下最流行的中分,用发蜡将头发抹得油光发亮,而后又在鼻粱上架了个金丝眼镜,再穿上一身西装,拄着文明棍往镜子跟前一站--哩,我都差点认不得自己了。
七点半的时候,我来到和平饭店的包房。老外还没有到,我便泡了一壶茉莉花茶,自酌自饮。过了约摸十来分钟,包房门开了,一个老头儿走了进来。此人穿着青灰色土布坎肩,提着个旱烟锅,一副十足乡下人模样。
我俩一对眼,同时就跳了起来,互相瞪着斗鸡眼破口大骂:“是你?你这个混蛋怎么也在这里?”
老头儿比我反应快,先自想到了答案,对我一拱手,气哼哼地说:“早知你独行散盗张大勇在这里,老夫我绝不趟这趟混水。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老夫告辞了。”
我反唇相讥:“少把自己当成个人物了,你个死老头儿还不也是冲着那八万美金的面子上来的,说到底也还是脱不了人为财死的境界。”
老头儿猛然转身,一只手斜斜插入腰间的镖囊;我不甘示弱,亦拔出匣子炮对老头怒目而视。
这老头儿名叫胡春来,师承北派摸金校尉,一身寻龙点穴之术可以说是当世无双。前几年我曾与他合作过一次,共同倒了蜀地一个王妃的斗,不过在那次合作中,彼此都没有给对方留下什么好印象。
胡春来是那种很正统的老派人物,对于祖宗传下来的一些规矩简直就是奉若神明。偏偏他们北派摸金一门规矩又多,又是什么灯熄人走啊,又是什么不可尽取、需留余地啊……五花八门的教条多得让人头晕。而我是个独行散盗,凭的是一身胆气和自己琢磨出来的几手小绝招倒斗掘墓,天生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什么祖宗规矩、前辈教训在我眼里都是狗屎。所以胡春来认为我是一个不敬祖宗的浪荡子,而我觉得他是一个死抱着祖宗家法的老古板,我们俩凑在一块儿就是针尖对麦芒,没有一次不红脸的。
正在剑拔弩张的当口,黄三从斜次里冲进来挡在我和胡春来之间振臂高呼:“枪口一致对外!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然后,他笑陪着递给我一支哈德门,“大勇,其实是那洋鬼子点名你们俩一块接这笔生意,我总不能只拉你来不拉他来吧?再说了,洋鬼子个个都是贪得无厌的家伙,为什么这次要花这么多的钱请咱们中国人帮忙?所以我猜这单买卖一定凶险无比,有胡老爷子在,多少也能增加点成算。你说99lib?是不是这个理儿?”
黄三嘿嘿一笑,将整包哈德门硬塞在我手中,又把胡春来扯到一边低声说了几句。片刻之后,胡春来不情不愿地走过来对我一抱拳,“先说清楚了,这次联手只为公事。待这笔买卖一了结,咱们就大路朝天各走半边。”
我冷笑着抱拳还礼,“好说好说,胡师傅这话也正是我想说的。”
黄三一手执住我的手,一手拉住胡春来的肩笑道:“早该这样嘛。咱们中国人就该精诚团结,然后一起去祸害西洋鬼子,成天吵吵嚷嚷的,没地让洋人看了笑话。”
正说话间,附近海关大楼上的报时钟“当当”地敲响了。八点整,几乎是踏着钟点儿,一个洋人走了进来。
这个洋人的脸庞很消瘦,但眼睛里精光闪闪,整个人看起来精气神都很足。我挠挠脑袋,操着洋泾滨的洋话跟那洋人哈喽、哈喽地打个招呼,那洋人很温和一笑,开了口。
“这位就是张先生吧?久仰您的大名了。还有胡春来老先生,我也同样对您仰慕许久了。我的名字叫理查德·冯·霍夫曼,今天能在这里见到二位高人,我感到非常荣幸。”
哎呀,还真是稀罕哪。会说国语的洋鬼子这些年我是见过不少,但能把中国话说得像霍夫曼这样溜的洋鬼子我可从来没见过,要闭上眼光听他说话,准得把他当作是老北平人。
见我落个大红脸儿,胡春来看起来挺高兴的,上前一步对霍夫曼说:“老霍兄弟,您也别客气了,我们江湖上的好汉说话直来直往,您有什么生意照顾我们就直说好了。”
这个时候,我的脑子里也转开了--霍夫曼,原来就是那个著名的考古学家啊。今天早上还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消息呢。
霍夫曼招呼我们坐下,“今天有件大生意要和二位高人谈谈,咱们边吃边聊吧。”
攀谈中,我拐弯抹角地摸了摸霍夫曼的底子,才发现这个人果然不简单。霍夫曼今年四十六岁,可在中国已经呆了十多年了。做过清华大学的教授,也当过南方革命政府的顾问,是个绝对的中国通,看来要蒙他还真不是那么容易。这不,他把咱们中国人那种喜欢在饭桌上谈生意套交情的方法也学去了,套了一通交情之后终于讲到了正题。
“张先生和胡先生两位都是摸金一行里的翘楚人物,可以说对中国境内的古墓古城布局了如指掌,但是不知道二位对于缅甸的古城有没有什么了解呢?”
我和胡春来、黄三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震惊。
胡春来犹豫了一下,挑头说:“霍夫曼先生,不瞒您说,我们历来只在国内倒斗,至于缅甸嘛……”
我一见胡春来要把实话说出来了,赶忙抢过话茬说:“至于缅甸嘛,自古就是中国的藩属国之一,料想古城古墓的布局也和中国差不了多少。”
霍夫曼微笑着点点头说:“我想也是这样的。”
说着,霍夫曼将桌子中心的菜盘移开,取出一张地图铺在桌子上,指点着说:“这是云南,这里是怒江。越过怒江,然后我们就到了缅甸。缅甸地势北高南低,东北部是掸邦高原,西部是山脉,大部分地区海拔都在1800米以上。这里是缅北的原始森林,我们的目的地就在这里。”
我装模作样地趴在地图上看了半天,然后高深莫测地“哦”了一声,问:“那么具体目标是什么呢?”
“具体目标是一座消失了两千年的城市--达纳达尔加,翻译成中文的意思就是迷失之城。”
二、船抵仰光
“呕……”胡春来猛地翻个身,抱着面盆大肆呕吐起来。
吐了几口,胡春来抬起头眼泪汪汪地问我:“张大勇,这缅甸也该到了吧?在地图上看离上海也就一巴掌宽,可咱都坐了一天一宿的船了。”
看到老对头的狼狈样固然解恨,可那味儿也太冲了,戴上两层口罩也不管用,闹得我的胃也一阵阵抽搐着。我朝着胡春来的嘴里丢了两颗龙虎仁丹,没好气地说:“你当去缅甸像是浦东到闸北那么近啊?咱们得先坐船到香港,再从香港坐船到新加坡,最后才能到缅甸的仰光港。”
“我的个亲娘咧,这苦日子啥时候才能到头哟。”胡春来哀叹一声,又把火气撒到我身上来了,“都是你,非要走什么水路,咱们走陆路哪要受这么大的罪呀。我老头子要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做鬼都不放过你。”
“人我都不怕我还怕鬼,小心到时候我一不高兴掘了你的坟。”一句话顶得胡春来直翻白眼,我接下来的第二句话就让胡春来彻底无话可说了,“四川的刘大帅和云南的唐督军正打得热闹,你要活得腻味了就走陆路,吃了枪子儿可别怨我事先没提醒过你。”
胡春来怔怔地呆了半晌,突然反手一巴掌掴在自己脸上,“叫你见钱眼开!活该受这洋罪!”
几天几夜的海上颠簸可让胡春来遭了大罪,他本来就是快奔五十多岁的人了,再加上从前倒斗时受过不少内伤暗疾,此刻竟一起发作了起来,等到了仰光港下船时,脸色已变得蜡黄,生生就像老了十岁。
我虽然和他不对盘,但同为中国人,又是一起共事的伙伴,我倒也不能对他甩手不管,当下打起十二分精神伺候着他,又是端水又是送药,便是当年对我亲爹都没这么孝顺过。只可恨这老儿却不领情,但凡精神稍稍好些,便摆出副老前辈、老资格的架势唠唠叨叨,指责我倒斗时不守规矩,这也不是那也不行,把我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怜他尚在病中,又不好与他斗口,每逢此时,我也只好捂着耳朵仓皇躲避了。
下船的时候,我恨恨地将一大堆行李掷在胡春来的身前:“死老头,也不知道你带这么多鸡零狗碎的破玩艺干嘛,缺什么不会到了仰光现买哪?”
“都是些用惯了的老家什,新家什我用不惯,而且在这里也未必买得着。”胡春来突然朝着霍夫曼的方向一努嘴,压低声音说:“看那边,似乎有点不对劲。”
我看了看正跟几个接船的洋人握手拥抱的霍夫曼,挠挠后脑勺,“有什么不对呀,我咋没看出来?”
“你笨哪?没看出那几个洋人身手利落,举止进退间暗合军阵;还有他们那眼神,个个都带着杀气。这些人要是没有扛过枪打过仗,真刀真枪地在战场上厮杀过,今日你就剜了我这双招子去。”
“那又怎样?在上海的时候霍夫曼不也说过了吗?他除了请我们替他做高参之外,还请了一队西洋佣兵保护考古队。嘿嘿,咱这回也享享福,尝尝让西洋人伺候咱、保护咱是啥滋味。”
黄三凑过来摸着下巴说:“我也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也说不上什么原因,总是感到心里空落落的挺不对劲。总之我们这次到了番邦外国,人生地不熟的,凡事都得处处小心,别没糊弄着洋鬼子,反倒叫洋鬼子给糊弄了。”
那边霍夫曼与几个前来接船的洋鬼子寒暄已毕,领着他们走过来对我们介绍说:“三位,这几位就是负责我们这次考古行动安全的保安人员,这位是保安队长哈珀先生。”
哈珀对我们点点头,操着生硬的中国话说:“你们好,我、哈珀,你们也可以称呼我、少校。缅甸的丛林,很危险,所以,你们必须听从我的安排,不要给我增添麻烦。”
哈珀说话很不客气,我一听就冒起无名火来。正待奚落他几句,胡春来扯扯我的衣襟,跨前一步挡在我面前,对哈珀抱抱拳说:“您是保安队长,自然一切须听您吩咐。”
哈珀面无表情地点点头,退到一边去。
我低声抱怨说:“你们拉着我干嘛,这种人真该给他个教训。”
胡春来别过脸没理我,黄三解释说:“人在屋檐下,我们就先低了这个头,等找到了迷失之城,再跟他把新账老账一块结算岂不更好?”
说话间,霍夫曼雇了几个当地土人抬着滑杠走过来,我见此处人声喧杂,不是说话的地方,也只好气呼呼地坐了上去。
这番邦外国的风景与中原内陆大不一样。我和黄三、胡春来都是生平第一次走出国门,对身周的异国风情看得目眩神迷。当地土人大多面容黝黑、身形瘦小,不论男女下身皆套着一笼圆裙,脚下踢跶一双拖鞋,施施然走在街头。
胡春来咋舌说:“乖乖,老夫活了大把岁数,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居然还有男人穿裙子的。”
霍夫曼回过头笑着说:“缅甸地处亚热带,天气极热,所以此地的土人都穿着裙子,以便通风。你这一说,我倒想起个古老的传说来。”
我好奇心起,追问:“什么传说?”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此地的土人连鞋都不穿的。有巫师在半夜里偷偷在别人家门口洒上药粉,土人清晨出门时一旦踏上,日落即死。待办过丧事后,巫师偷偷将坟掘开,取出尸体以秘法将其复活,复活后的活死人全无神智,如牛马般力大无穷,供巫师驱策。后来巫师事败,被土人活活打死,土人为防日后仍有其他巫师凭此术害人,才纷纷穿起鞋来。”
胡春来见多识广,长叹说:“老夫小时也曾听长辈说起过这种将生人炼制成行尸的邪法,不过这种邪法在中原早已失传,想不到在番邦域外还有传人。”
霍夫曼的眼神闪烁了一下,却没有再说什么。
到了旅社安顿下,霍夫曼又为我们引见了几个洋人,我这才知道,此次霍夫曼的准备有多周全。除了我们三人之外,霍夫曼还雇了十五名西洋佣兵作为保镖,为首的就是刚才在码头上见过的少校哈珀。此外还有三十名当地土人充作苦力挑夫,另有一名向导,名叫洪山。
洪山祖辈上也是中华人氏,只是流落国外日久,在外表上已经与当地土人并无二致,唯独中国话还能说上几句,但也不太纯熟,夹杂着许多当地口音,很难让人听懂。
霍夫曼转头说:“我们在仰光休息一日,后天就整队前往缅北丛林,三位有什么需要的工具,可以跟我说说,明日上街购买。”
胡春来和黄三一起摇摇头,示意不用。我说:“我需要一些武器,手枪最好是德国造的匣子炮,步枪要俄国制的水连珠,还需要子弹若干。”
霍夫曼微微一笑,打开一个箱子,取出一杆我从未见过的奇怪枪械递给我:“这是美国最新制造的汤普森冲锋枪,有效射程两百米,射速每分钟一百二十发,可以以弹匣和弹鼓两种方式供弹,容纳子弹分别为三十发、五十发和一百发,最适合在丛林战和巷战中使用。张先生看看是否合用?”
我大喜,拿起枪冲天空舞了舞,“太好了,有这把枪在手,即使遇上黑凶白煞我也不怕。”
霍夫曼挥挥手,几个西洋佣兵抬过几只箱子打开。我只瞧了一眼,便呆住了。原来这些箱子一只里面装的有柯尔特、匣子炮、汤普森等各式手枪步枪,另一只小一些的里面则赫然放着美国造的甜瓜手雷,还有一只箱子则装着工兵铲、防毒面具等单兵携具。这些武器数量之多,品种之全,足够装备一小队正规军了。
胡春来本在旁边静静看我试枪,此时却突然对霍夫曼点点头说:“霍夫曼先生准备得好周全啊,竟似是料定我们这回一定会碰上什么危险一般,还特地准备了特制枪弹。”
霍夫曼脸上一红,弯下腰一鞠躬,“对不起各位,我隐瞒了一件事情。其实……三年前我就>藏书网到过迷失之城的边缘。”
我和黄三对视一眼,暗暗赞许:“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从这些东西上就看出不妥来。”
霍夫曼接着说道:“三年前,我和大英地理协会的几个朋友去缅北丛林进行考察,那一次本来是为了考察缅甸原始森林里的物种,但是在进入丛林的第十七天,上帝保佑,我们居然在森林的深处发现了一座废弃的城市。”
讲到这里的时候,霍夫曼满面红光,脸上现出狂喜陶醉的神色,一时间居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约摸过了五分钟时间,霍夫曼才渐渐平静下来,以梦呓一般的口吻接着说:“那是一座从来没有在任何历史文献上出现过的城市,那是一座极其宏伟壮观的城市。缅甸土著中流传着这座城市的传说,但学者们从来都对这个传说嗤之以鼻,没有人相信这座城市的存在。上帝呀,我想不到我们居然找到了传说中的迷失之城。虽然我们只到达了城市边缘,但我们依然可以根据所见到的城市建筑得出一个结论--这座城市至少可以容纳十万人口。十万哪!要知道,那可是在二十个世纪之前,这是一个极其惊人的数字,这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一个发现!”
我冷静地追问:“后来呢?我猜想后来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是吗?”
霍夫曼叹了口气:“是的。当时我们很兴奋,本来想马上对古城进行一番考察,但是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又没有带大功率的照明设备,只好先搭起帐篷,准备第二天深入古城进行彻底的考察。那天晚上我们都激动得睡不着觉,聚拢在一起讨论这个伟大的发现。到了夜里十二点钟左右,鲍勃先生……哦,他是那次考察活动的召集人……他撑不住了,先回自己的帐蓬睡了,而其他人则继续热烈地讨论。又过了半个小时,我们听见鲍勃先生发出一声惨叫。我发誓,我这辈子从未听过如此凄厉的惨叫声。我们一块冲进了鲍勃先生的帐篷里,结果,我们发现了他的尸体……”
“他死了?他是怎么死的?是谁杀了他?”我问。
霍夫曼摇摇头,“我不知道。但是鲍勃先生死得极惨,他的身体像是被人硬生生撕成两半,内脏洒了一地。”
“会不会是大型猛兽干的?”这回发问的是胡春来。他人虽老,但脑子却很精明,一问就问到了点子上。要知道,在原始丛林里,凶悍的大型猛兽是很常见的。
“不知道。”霍夫曼沮丧地说:“事实上我们还没有商量好如何处置鲍勃先生的尸体,丛林的雨季就突然到来了。暴雨使我们不得不困守在帐篷里面,但杀戮却并未停止,每天晚上的十二点钟左右,总有一个人被杀害。哪怕我们聚集在一起,但只要有人一落单,死亡总是不可避免地到来。三天之后,我们都害怕了,也不顾倾盆大雨依然不止,收拾行装离开了那座迷失之城。但上帝并未眷顾我们,我们居然在原始森林里迷了路。我的伙伴一个一个地生病死去,到最后只有我一个人侥幸活着走出了丛林。”
“那么,你后来没有再去过那座迷失之城吗?”
霍夫曼苦笑着说:“当日我走出丛林时,体重只剩下四十公斤,我休养了半年才勉强恢复了健康。我一恢复健康,立刻就组织了第二支探险队伍,可我们在丛林里整整寻找了两个月,却怎么也找不到迷失之城了。”
听完霍夫曼的话,我心里盘算起来:在偌大的原始丛林中找寻一座废弃的古城,难度何其之大。
仿佛看出了我的想法,霍夫曼笑着说:“不过这次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找到迷失之城。这是我在迷失之城的边缘照的几张照片,你们都来看一下。”
说着霍夫曼从贴身口袋里取出几张照片,铺在桌上。我和黄三、胡春来一起凑了过去,头顶着头观看那些照片。没过一会儿,我们三人同时惊讶地大声叫起来:“这不可能!”
霍夫曼照的那几张照片并不清晰,而且树枝藤蔓几乎盖住了整栋建筑物,但我们三个仍然一眼就认出来,照片上的这栋建筑物具有十分明显的中国古代秦汉时期建筑风格。
霍夫曼得意地说:“一开始我也认为不可能,但是在查阅过历史文献之后,我发现在两千年前的中国,曾经发生过一次重大的历史事件--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
我们一愣--这还要你说呀?中国人谁不知道?只听霍夫曼又接着说:“因为没有进入迷失之城的中心,得不到具体的文献资料,所以我无法判断迷失之城的建立者究竟是为了躲避战乱流落至此的六国贵族,还是接受秦始皇命令四处寻找不死之药的方士。”
“当时的缅甸只是一个个分散的原始部族,土著居民仍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之中,根本无法与具有先进文明的外来入侵者抵抗。我猜测是来自中国的入侵者征服了土著居民,然后驱使他们建立了这座城市。”
我思索了一会,又问:“霍夫曼先生,为什么你有这么大的把握,认为我们这次一定能找到迷失之城呢?”
“因为有你们。”霍夫曼兴奋地说:“我知道中国古代文化中有一个很奇妙的分支,叫做阵法。三国时期的智者诸葛亮用几块石头就可以困住敌国的一位将军……我怀疑,建立那座城市的中国人也用了同样的阵法,使得其他人不得闯入。只要有你们的帮助,我相信这次一定能够破除那个阵法,找到迷失之城。”
三、挑衅与扬威
缅北的丛林比我想象中的要麻烦得多,潮湿阴暗的环境,四处滋生的蚊蝇毒虫都有致命的危险。好在我们准备得足够充分,寻常的蛇虫鼠蚁倒对我们造成不了什么威胁。然而要命的是,一个月过去了,我们始终在丛林中打转,找不到正确的方向。
临近夜晚,土著苦力纷纷取下象背上的行囊,拿着大砍刀在茂密的丛林中开辟出一片平整的土地,而西洋佣兵们则拿着枪械在四周警戒。胡春来颤巍巍地从大象背上爬下来,下地时脚一软,若不是我扶他一把,险些就跌坐在地上。
黄三的情形也跟胡春来差不多,一下地他就大声地抱怨起来:“这八万美金还真不好赚,坐在这大家伙上面我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它们一发狂把我给摔下来,真他娘的比走路还累。”
我大笑着拍拍黄三的肩膀说:“这也是你自找苦吃,谁叫你非要跟着来的,乖乖在上海等着我们的好消息不就行了,何必亲自跑一趟呢?”
黄三恼了,刚想骂人又硬生生地把火气压下来,瞟了一眼不远处正在研究地图的霍夫曼一眼,压低声音说:“你没听霍夫曼那洋鬼子说么?那可是一座两千年前的古城哪!到时候在古城里随便拿一两件够份量的古董一卖,说不准我们就可以金盆洗手了。你做事又毛躁,我要不跟着过来,保不准你根本淘不到什么好货色。”
我刚想回嘴,胡春来倒先一步开口说:“不错,这小子胆子大倒是够大,就是学识不够,又不好学,一双眼睛只认得金玉珠宝,真正的好宝贝放在眼前都不认得。”
被这两人当面这么损我,不由得我不怒发冲冠,想反驳几句却一时又想不出什么话来。正在搜肠刮肚地想词时,霍夫曼向我们这边走了过来,我也只好暂时先在心里替他们俩记下这笔账。
霍夫曼的神情很疲倦,两眼里红通通的全是血丝,精神状态看起来都有点不正常了。他本是个很有风度的人,但此刻的他却粗鲁得像个街头的莽汉一样,一过来就问:“怎么样,你们有什么头绪了吗?”
我们三个一齐摇头。
霍夫曼揪着头发怒气冲冲地说:“没有头绪,还是没有头绪。我们已经进入这该死的丛林快一个月了,可是你们居然还是没有一点头绪。我付了八万美金难道就是请你们来对我摇头的吗?我可以感觉到迷失之城明明就在这附近,我甚至都听到了它的召唤,为什么就是找不到它呢?为什么?”
我冷冷地说:“霍夫曼先生,如果真的是有一个阵法保护着迷失之城的话,那么这个阵法就是这片森林,这片森林就是一个天然的迷魂阵。在这片原始森林里,高大的树木甚至遮挡住了天空,指南针也失去了作用,我们甚至连方向都无法辨别。这是大自然的力量,你我都无法对抗的。”
听我这么一说,霍夫曼似乎清醒了点,揉揉疲惫的脸颊轻声道歉说:“对不起,请不要介意,是我太激动了。你说得对,这是大自然的力 91cf." >量,并不是什么阵法。以科学的角度看来,所谓阵法不过是有规律的利用相似的参照物和高度落差,迷惑人的五感,使人找不到出口。只要算出规律,破解起来并不难。但是在这片原始森林里,上帝显然布置了一个毫无规律的阵法,看起来这次我不得不再次吞下失败的苦果了。”
胡春来插口问:“霍夫曼先生,为什么你那么确定迷失之城就在这附近?”
“是这样的,三年前我第一次进入迷失之城时,就是因为指南针失去作用,我们误打误撞才闯进去的,所以我判断迷失之城位于一个天然的磁石山附近。现在指南针再次失去了作用,这恰恰证明了我们离迷失之城并不远了。可惜我们在这附近转了这么久,却依然没有找到它。”
胡春来摸摸下巴沉吟着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我有一个法子试试。”
霍夫曼欣喜地握住胡春来的手,不住追问:“胡先生你有办法了吗?请说出来..我听听。”
胡春来刚要说话,我重重一声咳嗽打断了他,脸上故意装出愤愤不平的模样,“霍夫曼先生刚才不是还说请我们来只是让我们摇头的吗?现在又为何前倨后恭呢?”
黄三最明白我的心意,当下也知机地大声嚷嚷起来:“就是就是,你刚才的话伤害了全体中国民众的感情,我要代表四万万五千万中国民众向国联提出强烈抗议!不就是八万美金吗?我们不要了,爷爷现在不伺候你们这些洋大爷了。”
霍夫曼当场就急傻了眼,张开双手拦在我们身前,苦苦哀求说:“我收回我刚才说的话,我为我刚才的99lib.t>失礼向你们道歉。”
我和黄三同时把头一扭,发出一声冷哼。黄三用他生平最大的声量挥舞着双臂大声咆哮说:“八万美金,不过就是八万美金而已。八万美金能买得来民族自尊吗?八万美金能够抚慰我们受伤的心灵吗?”
“对不起,十分对不起。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愿意多加五千……不,一万美金。”
我心中一喜,本待再讲讲价,多敲这洋鬼子一笔。黄三的胳膊在我腰间轻轻一碰,朝着被争吵声惊动的西洋佣兵们努努嘴,我立刻明白借坡下驴就是现在,瞬间换上一副笑脸对霍夫曼说:“本来你犯了这么严重的错误,我们是应该就此一刀两断、分道扬镳的。但考虑到你是初犯,认错态度也挺好的,我中华上国子民历来都是泱泱大度的,我们也就大方地原谅你了,倒不是看在你多加那一万美金的面子上,这点你需得明白。”
霍夫曼苦笑着摊摊手,又示意想要聚拢过来的西洋佣兵们各回岗位,这才恭恭敬敬地向胡春来请教说:“胡先生,请问您有什么办法找到迷失之城吗?”
胡春来挺胸凸肚双手负在身后,摇头晃脑地说道:“如果迷失之城真是秦汉时期的中国人所建,那么建城之时必然也要勘察风水。所谓风水之道,必然上要对应日月星辰之形势,下要占据山脉水法之灵气,如此方为天地人合一的至高境界。前几天我见经过的一座山峰高度极高,明天我们就回头登上山顶,我在山顶以寻龙点穴之术勘察出这周围附近风水最佳的几处地点,再沿直线一处一处地寻过去,或许可以找到迷失之城。”
胡春来一番话说得霍夫曼喜出望外,握住胡春来的手说:“上帝保佑,这次幸亏有胡先生在,否则我又要入宝山而空手回了。那座山峰叫朗努峰,明天一早我们就动身去,劳烦胡先生大显神通,以寻龙点穴术仔细勘察勘察。”
土著苦力的动作极快,只一会儿功夫就平整出一大片的平地搭好帐篷。又过不多久,篝火燃起,苦力们将路上捕获的山鸡野兔处理干净,用一根铁条串起架在篝火上转动烧烤。这些土著很能吃苦,仿佛一点也不觉得累,嘴里还不时哼哼叽叽地用俚语唱着小调。
我取了一只烤好的山鸡靠在树身上,一口烧酒一口鸡,听着土著们哼唱的小调,倒也自得其乐。土著们哼的山歌初听起来咿咿呀呀不知所云,但若细细品味,反觉得率真自然。
恰好向导洪山走过,我叫住他问:“洪山,这些人在唱些什么呢?”
洪生侧耳仔细听听,说:“他们唱的是颂扬缅甸第一代国王阿努律陀的长歌。”
正好黄三也无所事事地蹲在旁边,听见洪山这么一说,他来了兴趣。
“缅甸第一代国王?那姓阿的家伙厉害不?是不是像《三国》话本上说的蛮将阿哙南、孟获一样,能驱使猛兽为他作战?还是使一杆白木梨花枪,有万夫不挡之勇?”
我屈指在黄三脑门上重重一敲,笑道:“传说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
我正和黄三说笑着,突然感到身后有一股巨大的力道向我推过来。我的反应非常快,立刻一扭身子躲开,同时从腰间抽出匣子炮。可非常不巧的是我在错步躲开的时候,一不小心踏在一根枯枝上。虽然我极力保持平衡,但还是摔倒在地上。
哄笑声响起,我循声看去,原来是个极似金毛大猩猩的西洋佣兵正从我身边走过,有意无意地撞了我一下,还回过头挤眉弄眼地冲我竖起中指,引起那些西洋佣兵一阵哄笑。
我当场就毛了,一振臂将黄三振开,操着半生不熟的洋泾滨外语指着那西洋佣兵说:“油,过来!让老子替你爹地教训教训油!”
黄三怕我惹祸,又不敢上来拉我,在一边拼命地对我挤眉弄眼,双手合什对我拜了又拜。我转念一想,现在大家还都同在一条船上,真要撕破了脸也不好,倒不如拿这金毛立个威,也让这些西洋佣兵们晓得我中华上国能人异士层出不穷,不是他区区一个蛮夷之邦所能匹敌的。
我走到一张行军桌旁,伏下身子支起手腕,示意那金毛猩猩过来以掰腕子定输赢。金毛猩猩咧开嘴笑笑,从皮靴里拔出两把匕首,走过来咄咄两声自下而上插入行军桌,然后斜着眼昂着头卷着舌说:“我们,西洋人,规矩。不敢,滚开!”
我微微一笑,冲着金毛大猩猩招了招手,示意接受他的挑战。其余的西洋佣兵呼呼一下子围了过来,笑嘻嘻地看着我们。一个西洋佣兵示意自己来做公证,嘴里稀哩呼噜说了一堆话,然99lib?后手猛地向下一挥。
金毛大猩猩大吼一声,用力向下一压,立时把我的手压下了三分之一,周围的西洋佣兵大是兴奋,纷纷出言呼喝替大猩猩打气。唯有黄三一脸忧郁地看着我,附在我耳边轻声说:“差不多就算了,别把事闹得太大。”
我微微一笑。
我家传的大摔碑手和金钟罩功夫可不是吃素的。金毛大猩猩呲牙咧嘴地使劲把我的手往下扳,却不知道我只是故意跟他逗着玩,任他再多用上一倍的力道,也休想将我的手再扳下一分一毫。大猩猩双目紧闭,毛发全部竖起,面孔涨得通红,汗水已将脚下的土地打湿了一滩。我却气定神闲面带微笑,嘴上叼着根哈德门,甚至还有闲暇用空余的左手掏了掏耳朵。
见戏耍大猩猩也戏耍够了,我手上渐渐加力,将大猩猩的手慢慢往回扳。金毛大猩猩惊恐地睁大了眼睛,拼命使出全身的力气,但他哪里敌得过我苦练了二十余年的大摔碑手,任他如何使力仍然无法阻止自己的手一点点向利刃靠拢。
正在这紧要当口上,突然一声荡气回肠回味悠远的声音响起,原来金毛大猩猩居然在这紧要关头崩出了一个生不逢时的屁。此屁一出,金毛大猩猩的气立刻就泄了,我也忍不住那臭气,用最快的速度将金毛大猩猩的手扳倒。
我是个好心肠的人,在扳下大猩猩的手腕时位置稍稍偏了一点,使得金毛大猩猩只是被划伤了手背皮肉,筋骨却没有受损。哪知那金毛大猩猩蛮横得很,输了居然耍赖,一脚踹飞了行军桌,伸出毛茸茸的大手向我抓过来。他既然给脸不要脸,我自然也不会再手下容情。撮嘴一吐,半截香烟直弹向他的面门,同时左手翻处,直抓大猩猩脉门。
半截香烟结结实实地弹在他的左脸颊上,烫得大猩猩呱呱乱叫。我的左手在他脉门上轻轻一弹,他的右手立时无力地垂了下来。我得理不饶人,飞身扑近,只听得咔咔两声脆响,已将金毛大猩猩左右两臂的肩关节一起卸了下来。
本来在看热闹的其他西洋佣兵,见伙伴吃了亏,一个个都不干了。不知是谁首先怪叫一声,七八只枪立刻就顶在了我脑门上。
我微笑着举起双手,慢慢摊开掌心,露出手里握着的美国造甜瓜手雷。接着双手拇指“啪”地向外一弹,手雷上的保险插销打着旋儿向外飞出。看到这样的情景,那些西洋佣兵的脸上都露出了惊恐的神情。
正在那些西洋佣兵们进退不得的当口,霍夫曼和胡春来听到动静匆匆赶过来,大声喝斥命令他们放下武器。那些西洋佣兵本来也没胆子再和我对峙下去,只不过为了面子硬挺着还举着枪而已,此刻见有人下令,当下便顺水推舟地收起了枪。
霍夫曼走到我面前诚恳地说:“对不起,这些佣兵都是些粗人,如果有得罪张先生的地方,还望张先生海量包涵。”
我讥讽说:“没关系,反正西洋人都是以多欺少,翻脸不认账的脾气,习惯了就好。”
被我这么一说,霍夫曼的脸红得像个煮熟了的螃蟹,我正得意着呢,胡春来却皱着眉教训我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又何必得理不饶人。”说完,胡春来走到金毛大猩猩身边,在他双肩轻轻一按,金毛大猩猩立刻痛得怪叫起来,伸手要去打他,被胡春来轻轻巧巧地躲过之后,这才发觉手已被接上了,瞪着圆滚滚的眼睛把嘴张得老大,不住地叫“MY GOD”。
我狠狠地瞪了胡春来一眼,随手将手中的手雷往身后一抛,意兴索然地撞开身前的西洋佣兵,欲待离开。
突然听到惊叫声四下响起,我赶忙转头一看,心里暗暗叫苦。原来这原始森林之中四处是枝叶藤蔓,我抛出去的那两枚手雷被树间垂下的藤蔓一挡,居然又向我们这边倒飞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危急关头,胡春来飞快解下腰间的绳镖,抖手一用劲,那两枚手雷又被他倒抽出去。其余人等连忙各找掩体卧倒,只听得两声巨响,一股气浪袭来,丛林里鸟兽齐奔,喧闹了好一阵子才平静下来。
这完全是我的过失。最让我难受的是,胡春来慢吞吞地自地上站起来后,撇了我一眼却不理我,连句抱怨的话都没说。我正尴尬的时候,金毛大猩猩却向我走过来,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很认真地对我说:“你、英雄!”
我一愣,环顾四周,见其余的那些西洋佣兵看我的眼神也都不一样了,原先充满轻蔑的目光现在变成了敬重。我心中大是得意,心想果不其然,这些西洋蛮子果然是吃硬不吃软的,我狠狠地教训了他们一顿,他们反倒对我敬重起来。不过一转念,想到刚才如果不是有胡春来出手相助,那么我的鲁莽可能已经害死了几条人命,心里的喜悦也就没有那么多了。
四、神秘怪物
第二天一大早,探险队就在霍夫曼的命令下攀到了朗努峰顶上。
胡春来头戴瓜皮小帽手拿罗盘,不住地走过来走过去测定方位,像极了乡间骗财的风水先生,霍夫曼搓手跺足、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转悠了大半天,胡春来先绘制出一张周边的地形图,又取出个算盘噼噼啪啪地打个不停,边打算盘?边在纸上纪录,偶有所得便郑重其事地在地图上用红笔划上个小圈圈。
又过了大半个时辰,胡春来总算是长吁一口气站起身,再看那地图上,已现出工工整整的七个小圆圈。霍夫曼拿起地图翻来覆去地瞧了半天,忍不住问道:“胡先生,您能确定,这几处地方中有迷失之城的所在吗?”
胡春来解释说:“从科学的角度来解释说,一个能够容纳十万人口的城市,附近必然要有充沛的水源,以及充足的食物来源,这才可以支撑十万人的生活所需;从风水学的角度来说,城池所建的位置必须雄踞一方,俯视百源,上仰四方,承天地四方之贵气,呈鲸吞虎踞之形,这才可以使得城市兴隆发达。所以我只是根据地理天文推算出这附近风水最佳,最适合建城的位置,并不能保证迷失之城一定在这七处之中。”
我虽然与他不对盘,但也对胡春来一身所学极为敬佩。我拱拱手道:“胡师傅寻龙点穴之术果然高明,在下佩服。”
胡春来瞅瞅远处指挥人马前往第一个可疑地点的霍夫曼,突然凑近我,小声用福建土语骂道:“憨货。正所谓沧海桑田变幻不休,哪有千年不变的地形地貌,以现在的所见所闻,去推断两千年前的风水佳地,除非是神仙才有这本事。”
我傻了,也改用土语轻声问:“既然你不能确定迷失之城的位置,那又为何要在地图上画出七处可疑地点骗人,岂不是要害得霍夫曼白开心一场。”
胡春来反驳我说:“什么叫骗人?那七处地方前有湖泊后有山脉,如果要建城的话,自然是最适合的地方。不过……若是沧海桑田,地势已经变化了太多的话,那就不能怪我了。”
说完,胡春来敲打着腰部大声叹息说:“老汉今年五十七了,腿脚不如你们年轻人利索,这些天在大象背上坐得腰酸背痛,如果这样的日子再过几天,说不准老命就得丢在这儿了。”
我总算明白了--这死老头子果然奸诈,想是他见霍夫曼一副不寻到迷失之城就绝不罢休的模样,怕他在这缅北的原始丛林里找寻不休,所以特地想出这么个招来。想来霍夫曼就算是再有恒心,连续失望了七次之后,也必定沮丧,那么这次的探险活动也就可以顺利结束了。
看我目瞪口呆的样子,胡.t>春来得意洋洋地敲了我一下脑袋,“傻小子,行走江湖斗智不斗力,处处与人硬顶着来有什么好处?为人处世的学问大着呢,后生小子不可不学啊。”
又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我们已经在地图上打过五处红叉。每搜寻过一处可疑地点,霍夫曼脸上的沮丧神色便多了一分。我想大多数人都已不再抱着找到迷失之城的希望,大家都只盼望赶紧将这七处可疑地点搜索完,然后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该死的丛林。
这一天,我们照旧有气无力地在丛林里开路前行。胡春来皱着眉头东瞧瞧西望望,还不时地在树干上拍打几下,一副神神叨叨的样子。过了许久,胡春来眉毛一跳,“去叫霍夫曼先生过来,告诉他我们可能找到迷失之城了。”
我和黄三同时一愣,不是这么巧吧--瞎猫碰上死耗子了?胡乱画几处都能撞对,看来这死老头子还真有点本事。
霍夫曼听到消息,发疯般地跑来,抓住胡春来的胳膊,颤声问:“找到了?你确定找到了?”
胡春来沉着地点点头:“你们有没发现周围的植物有什么不同?”
我四下看了看,摇摇头说:“不都是一样的参天古木吗?有什么不同的?”
胡春来微笑摇头不语。我疑惑地又仔细观察起来,却一无所得,倒是霍夫曼先大叫起来:“我发现了!在亚热带丛林里面,植物种类是非常多的,但是这附近只有阔叶藤和榕树,别的植物一种也没有。还有,这里非常安静,我一路上连虫鸣鸟叫声都没有听到。”
“可是那又如何呢?这说明了什么?”我问。
胡春来回答说:“我怀疑这里的环境是人工形成的。有藏书网人以秘法将这一带的其他植物移除,然后种植上阔叶藤和榕树,以这两种植物布置成一个阵法。”
“阵法?”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你是说有人在两千年前种下几棵树,然后过了两千年后这些树木依然还能组成一个阵法?老树会枯会死的,要有阵法早也被破解了。”
胡春来说:“你说得不错,但是我判断原因有两点。一是这阵法对内不是对外,应该只是阻止里面的人出来而不是阻止外面的人进去,所以你现在还感觉不到它的威力。第二,老树的确会枯会死,现在这个阵法应该已经被破解了大半,只能发挥一小部分的作用。否则以这个阵法的威力,三年前霍夫曼根本就逃不出迷失之城。”
霍夫曼兴奋之下居然说了句脏话,“别管他妈的什么阵法了,最重要的是我们就快要找到迷失之城了,我们将揭开尘封了两千年的封印,进入一个从不为人所知的城市。我们将创造历史!”
大约又往前走了三四里路之后,一片残垣断壁豁然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虽然树根穿透了残墙,枝叶掩盖了石阶,但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里的景致绝非天然可以形成。更何况根据残存的吊角飞檐,我一眼就认出那栋建筑物是典型的秦汉风格。
霍夫曼说:“我们先建立一个基地,明天再进城正式考察吧。”
西洋佣兵和土著苦力在他的命令之下,搭起帐蓬生起篝火。吃过晚饭,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和黄三、胡春来在同一个帐篷里正闲扯聊天。帐门一掀,霍夫曼走进来对我们点点头说:“胡先生、张先生、黄先生,我提议今晚大家一起开个会,商量一下明天入城考察的事情如何?”
我懒洋洋地抬了抬眼皮说:“恐怕没那么简单吧?是否还要我们通宵陪你,以防猛兽伤到了你?”
霍夫曼脸色变了变,却没说话。胡春来接口说:“霍夫曼先生,古城古墓里往往危机重重,所以有什么事情的话,大家最好摊开来说,不要再做隐瞒。否则真要出了什么事情,那可就难办了。”
霍夫曼脸色苍白,却兀自嘴硬说:“请放心好了,这次我们带了这么多先进的武器,没有什么猛兽能伤得了我们。营地周围我命人埋设了地雷,还专门布置了警戒,哈珀向我保证,安全方面绝对不会有问题。”
我们三人对望一眼,心中惊讶更甚。
如果真的没有什么危险的话,霍夫曼根本不必如此大废周章地又布置警戒,又埋设地雷,这洋鬼子必定还对我们隐瞒了点什么。
我正待追问,帐篷外突然传来象群嘶鸣。象鸣声这些日子我们也没少听,但这次大象的吼叫声与往日不同,声音惊恐至极。在马灯的照耀下,霍夫曼的脸上血色全无,张大了嘴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地面猛烈地颤动起来,我陡然跳起来惊骇地问:“出了什么事了?地震了么?”
帐篷突然倒了下来,象群排山倒海般地向我们冲过来。我和身一滚,滚到旁边角落,尽力将自己的身子缩成一个小团。待身周的动静渐渐小了,我才抬起头来叫了几声。黄三、胡春来、霍夫曼也各自从隐蔽处慢慢站起,霍夫曼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说:“怎么可能?现在分明还不到十二点……”
我怒从心头起,再顾不得什么礼貌,一把揪住霍夫曼的衣领说:“你究竟对我们隐瞒了什么?你知不知道你险些害死我们,到了现在你还不肯坦白吗?”
霍夫曼全身抖得厉害,一时竟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胡春来看看霍夫曼说:“他吓傻了,现在问也问不出什么来,我们还是先去原本关象群的地方看看吧。”
我恨恨地放开手,随着胡春来一起向外走去。
整个营地如同经历了一场天灾一样,到处是刺眼的血迹和凌乱的装备,伤员痛苦的惨叫声不绝于耳。到了原本关象群的地方,只剩下几摊血肉模糊的东西。
那是几摊勉强能看出人形的肉饼,正中央还散落着几截大象的残躯。那头大象像是被一把极快的刀子切割过一样,整整齐齐地分做几堆。当然,我这只是个比喻而已,因为纵然世间有如此锋利的刀,只怕也没有哪个人能有这神力持刀将偌大的一头大象切成几截。
哈珀也走了过来,铁青着脸看着地上的尸骸不说话。
我问:“你不是布置了岗哨吗?岗哨看到是什么东西袭击了大象吗?”
过了良久,哈珀才朝地下努努嘴说:“岗哨,牧象土著,都在这了。”
我不死心地又问:“那么有谁看到什么异常吗?”
哈珀沉着脸摇了摇头。
这次意外对探险队造成的打击十分大,不但损失了全部的大象,还造成了七死十二伤的人员伤损失。武器装备损失遗失了大半,而帐篷等生活物资则基本上被悉数毁坏。
霍夫曼此时也已渐渐冷静下来。我斜着眼看着他说:“霍夫曼先生,如果你再这么藏头露尾不说实话,我们立刻掉头就走。九万美金虽然不少,但总也要有命才能享用。”
霍夫曼无力地捂住脸,“上帝呀,我以为现代枪械是可以对付它的。不过……我真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啊。那年我们进入迷失之城,每天晚上都有人横死,每次我们听到惨叫声后赶去,都只是见到尸体,从来没有看到过那只行凶的怪物。”
我开始头痛起来了。这只怪物能在一瞬间内将一头大象分尸,定然是一只极其凶悍的怪物。
胡春来沉吟着说:“那只怪物只在深夜出现,说明它的习性是昼伏夜出;能一瞬间将大象撕碎,说明它牙尖爪利,而且体形也定然大得很。可问题是,体形如此庞大的一个怪物,它是如何通过营地外布置的地雷阵呢?难道它会飞不成?”
我脑中灵光一闪,隐隐约约像是抓住了什么,但一时半会却又想不起来。
黄三笑着说道:“胡师傅这话说得自相矛盾了,一只体形庞大的怪物要能飞得起来,那它的翅膀得多大呀。这样大的怪物,就像评书里说的,一震翅就会有风雷之声,动静决计小不了,又怎么能如我们所见这般来无影去无踪?”
黄三一言提醒了我,我一拍大腿说:“我明白了!”说着,我走到一株极大的古树下,仔细看了半晌,然后指着古树枝干上的苔印给他们看:“那怪物从陆上来,定然避不过设下的地雷阵;从天上来,又难以穿过茂密的树冠;那么便唯有剩下一个可能性了,那就是它其实是从树上来的。”
顺着我的指点,众人果然在树干上发现了巨大的爪痕脚印,胡春来亦恍然大悟:“不错,我明白了。外面的阵法其实不是对付无意间的闯入者,反而正是为了困住这只怪物而设。你们想哪,榕树根须繁多,且是垂于空中,阔叶藤亦是如此。这怪物若是在树丛中奔跃,十有八九会被挂于半空的藤条根须缠住,再加上阵法的迷惑作用,所以才被困于此中。”
说罢胡春来斜眼看看我,长叹说:“果然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无为,偶有一得。古人诚不我欺也。”
我被胡春来那假模假式的态度气得七窍生烟。胡春来却转头向霍夫曼问道:“霍夫曼先生,现在事情已经基本搞清楚了,你有什么想法吗?”
霍夫曼想了半天,方咬着牙说:“好不容易找到迷失之城,若是就这样走了,我这辈子都不甘心。既然那只怪物的习性是昼伏夜出,那么我们明日一早照常进城考察,天一黑,立刻撤回林中,那就可以防止怪物的袭击了。”
五、千年古城的诱惑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霍夫曼便迫不及待地将我们一个个从吊床上拉起来,整装待发。
昨天我们见到的那栋建筑物,其实不过是一栋类似哨楼一样的防御工事,离迷失之城还有一段的距离。
原始丛林中行路甚难,我又没睡饱,只低着头叼着面包跟在队伍最后边走边打哈欠。忽然听到前头传来一阵欢呼,我精神一振,加快几步走上前去,眼前豁然开朗,只见一座高大的城门耸立在我的面前。
这城门大约五六米高,刁栏斗檐虽已残破,但能看得出具有很浓郁的秦汉建筑风格。城门两边延伸开去,都是用黄土垒成的城墙,只是经过两千年的风吹雨打,大多都已坍塌,但一眼看去,仍可想象此城当年的壮观华美。
按着霍夫曼定下的方略,今日我们不会在普通民居上花费太多时间,而是直入城市正中的王城探险。他的这个决定我自然是举双手双脚赞成,需知无论古今中外哪朝哪代,珍玩珠玉大多都集中在统治者手中,只要在王城里随手取走几件珍玩,收获可比在民居城搜刮半日都要丰富。
走了约有两个多小时,王城终于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
迷失之城的王城建筑在城市中央的一个人工岛上,整座王城皆以青岩铺地,所以两千年的时光过去,保存得依旧完好,四周寸草不生。护城河水宽约十丈,唯有一座石桥与外界相连,石桥两边耸立着一十二个石俑护卫,模样栩栩如生。
霍夫曼激动得手脚颤抖,几乎不能自已。霍夫曼刚想拔腿走上前,胡春来伸手拉住霍夫曼:“好像感觉有点不对劲呀,你看那几个石俑,我怎么老觉着他们的目光直盯着我们呢?”
胡春来这么一说,我也警醒起来。仔细一看,果然发觉有些不对劲。
但凡古墓前充作仪仗的石人石马,莫不将面部神态雕刻得尽可能威武一些,以显示墓主人的威严。但这几具石俑却面目僵硬表情扭曲,连眼珠子都凸出眼眶,倒像是遭受了极大痛苦的模样。最为可怖的是,他们的眼神中充满了怨毒之气,令人一看之下浑身发冷,不由自主地就打了个寒颤。我暗地里寻思,看这些石俑神态如此逼真,几乎同真人一模一样,听闻南方一些少数民族有将尸体炼制成铜尸、铁尸的秘法,这回莫不是遇到了“石尸”吧?
霍夫曼细看之下,也皱起了眉头,“的确是不太对劲,看这些石俑的服饰面目,却像是一千年前缅甸当地人的形象,可迷失之城已经消失了两千年了,按理这些石俑根本不该出现在这里。”
讨论一阵,自然是讨论不出什么头绪来的,末了只得派了个西洋佣兵,让他先上桥抵近观察。临行前又反复叮嘱,让他千万不可用手触摸石俑,以防古人在石俑上抹了什么毒,只需确定桥上没有装设什么机关就好。
那西洋佣兵很是谨慎,握着枪保持随时击发的姿势一步一步走上石桥。其余人等亦打开枪上的保险挚,只待一有不对便开火支援。那佣兵走上桥,四处扣扣摸摸了一阵子,确定桥上并无机关,这才微笑着打出个安全的手势。大家伙都松了口气。
恰在此时,奇变陡生。探路佣兵突然身子一晃,如同是喝醉了酒一样,像个没头苍蝇似的七歪八斜地在桥上游来荡去。没等我们反应过来,他已碰倒了一个立在桥边的石俑,那石俑轰地一声倒在地下,碎成了好几截,无数甲虫自石俑体内爬出,扑向那探路的俑兵,然后顺着佣兵的口鼻等处钻入他的身体。探路佣兵痛苦地在地上滚来滚去,双目惊恐地睁得老大,不过四五分钟,他的动作便停了下来,皮肤渐渐化作跟石俑一般的岩灰色,眼见是活不了了。
土著苦力们突然骚动起来,口里大声呼叫“那卡索、那卡索”,黝黑的面目霎时间失去血色,恍若白纸。在洪山结结巴巴的解释声中,我们方才明白了原委。
原来所谓“那卡索”是缅甸的一种降头邪术,将一种虫卵封入活人体内,此虫孵出吃光人的内脏之后,便即分泌出一种体液使那人尸体表面化作岩石一样坚固,随即便陷入漫长的冬眠。除非那具尸体破碎,邪虫接触到空气,它才会再度醒来。不过此虫不能在空气中久活,是以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找到寄体,否则便会死去。我定睛一看,果然发现有数只来不及爬入那佣兵体内的甲虫四脚朝天翻倒地上,都已死去。
那甲虫如此厉害,石桥上又不知有什么玄虚,居然令刚才那个佣兵突然发狂,众人脸上都现出畏惧之色。霍夫曼急得直跳脚,想下令扎制木筏渡河吧,又恐耽搁时间太多,等天色一晚昨夜那只怪物又来袭击。更何况桥上既然有机关,那么眼前这清粼粼的河水里也未必安全,木筏渡河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主意。
洋鬼子的心思果然恶毒。哈珀出了个主意:即用枪将石俑打碎,待那些甲虫死光之后,再派遣土著苦力上桥探察,如果确定没有危险,探险队再行过桥。
我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忍不住讥讽道:“你倒打得好算盘,只是你认为土著们的脑子就傻了么?愿意为你去开路。”
哈珀傲慢地扬起头:“我会将手枪顶在他们的脑袋上,我想这样他们就会做出正确选择了。”
我火气立刻就冲上脑门,对哈珀破口大骂。哈珀反正也听不懂,只悠悠然对我说了一句:“你那么善良,为什么你不主动代替他们去探察石桥?”
“我去就我去!”我冲口而出。
黄三扯扯我说:“大勇,这可不是逞强的时候,现在反口还来得及。”
可我最好面子,哪有食言的道理?我摇摇头拒绝了黄三的好意,先是几枪将石俑人统统打碎,待石俑人体内的甲虫统统死光之后,才小心翼翼地上了桥。
最初几步,并没有什么反常的地方,除了河面反射的太阳光照在眼睛里有些刺眼外,绝无任何异常。不过我刚才也看到,前头那个探路佣兵是在踏上桥面许久后才发生意外,所以不敢松懈。
突然我的脑中一片眩晕,禁不住脚下打了个踉跄,险些跌倒在地。眼前一片白晃晃的亮光直晃眼,脑袋里也开始有些迷糊起来。就在这紧急关头,突然听见胡春来大喝一声:“闭上眼,用枪做拐杖探路,向前直走。”
胡春来的大喝声如惊雷一样震醒了我,我赶忙照着他的指点闭上眼,用手中的冲锋枪探地做辨路之用,如同瞎子一样摸索着慢慢一步一步向前行去,如此走了五分钟,胡春来在河对岸大声道:“过桥了,你可以睁开眼了。”
我依言睁眼一看,果然已过了桥。胡春来又喊:“大勇,我们依次过桥,你为我们指示方向。”
当下众人依次闭上眼走过石桥。待胡春来也过桥之后,我心悦诚服地向他请教究竟。胡春来摸着胡子说:“我年轻时去到过西夏黑水城,那里有座机关桥,与这座差不多。其实这桥上并没装设机关,真正有鬼的是这护城河。古人算好角度将桥架设河上,河水反射阳光照入过桥人的眼睛,初时无事,久之便能使人头晕目眩不能行走。若是我所料不差,古时这河里必然还养有食人鱼或是巨鳄一类的凶兽,过桥人一旦落水,则必死无疑。”
我伸长了舌头老半天也缩不回来,这古人的聪明才智真是不可小觑。
“胡老先生,我们总算是进了王城,下面不知还有多少危险陷阱,还得多仰仗您老人家费心了。”
这霍夫曼看起来文文静静,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刚才哈珀设套子骗我打头阵,他在旁边不发一言,显然也是希望我冒死开道。现在他见胡春来破了石桥机关,便巴巴地跑过来套交情拍马屁,无非也是希望胡春来为他卖命而已。
胡春来人老成精,自然不吃他这一套虚马屁,只拈着胡子淡淡地说:“好说好说,只是老夫年纪大了身体不佳,要指点指点倒还可以,打头阵还得靠你那些精锐佣兵啊。”
霍夫曼哑口无言,只好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我身上。我白眼一翻,捂住脑袋:“哎呀,适才过桥时心力憔悴,这会也没缓过气来,我的头好晕bbr>哪……”
霍夫曼居然真的认为我头晕,安慰了我几句之后,又跑去和哈珀叽哩咕噜地商量该如何办,我低声恨恨地啐了一口:“侬可真系个洋戆大。”
不过话又说回来,洋鬼子可以傻憨憨地胡闹,我们却不能。再往里走还不知有什么更厉害的东西在等着我们呢?说不准一个弄不好,我们这队人全都折在里面。
我叹了口气,笑嘻嘻地递了根烟给胡春来,大声说:“胡老爷子,我瞅着这王城里面定然是机关密布危机重重,等我们进去后还得借您老人家的经验多指点指点。要是万一有个什么不对,还望着您老人家看在同是中国人的份上,拉兄弟一把。”
胡春来朗声说道:“既然你小子诚心求教,我老爷子也不能藏私,也罢,便让我给你露一手吧。拿纸笔来。”
我们这边厢一番表演,早把霍夫曼的注意力给勾过来。一听胡春来要纸笔,霍夫曼立时屁颠屁颠地跑过来陪着笑递上白纸铅笔,跟个龟孙子似地蹲在胡春来脚边,仰着脖子听他讲解。
胡春来接过铅笔,在纸上刷刷刷几笔将周围环境和王城外型勾画出来,指点着说道:“依着中国古代惯例,前殿的房屋应该是城主处理公务及审判案件的地方。中殿,则是举办宴会、或是祭祀祖先天地鬼神的场所。而后殿,通常是城主及家眷的居所,密室暗道之类的玩艺,也最有可能藏在那里。至于机关嘛,倒可以放心,密室暗道中固然是机关密布,但绝没有人会在自己的公事房和家里到处布满机关的。”
霍夫曼诚心请教:“那么依着胡先生看来,至少在前殿和中殿我们不会碰到阻碍是么?”
胡春来犹豫了一下,说:“问题便在这里。我观这王城的建筑风格,倒像是战国时期南方楚越吴一带的建筑样式。但最怪的是,这王城内的一切风水讲究似乎都颠倒过来了。这座王城修筑得根本不适合活人居住,不对,就算是死人也不适合葬在此地。我们最好再稳妥一些,今天先不入王城,待我搞清楚这个地方的布局再说。”
霍夫曼却不愿意等,他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说:“现在是早晨十点半,我们六点出发,来到这里一共用了四个半小时。所以我们只有三个半小时的时间进行考察。不管有什么发现,下午两点前必须撤出去,否则晚上就赶不回宿营地了。”
不管怎么说,霍夫曼还是我们的老板,他既开了口,我们也只能遵从。
佣兵们将大门推开、一拥而入,接着数十人一起吸气的声音便响了起来。我跟着进了门,眼前亦是一亮。原来这大厅内珠光宝 6c14." >气,四处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明珠珍宝和黄金玉器,那亮闪闪的光华晃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
霍夫曼朗声说:“诸位先生们,我们是来考古的,不是来寻宝的。请注意自己的形象。”
那些个西洋佣兵倒也听话,听霍夫曼一说,目光虽还恋恋不舍,但手却都缩了回来。我堂堂一个中华好男儿自然不能让这些西洋蛮夷给比了去,当下强自按捺住拿起麻袋扫荡宝贝的心思,目不斜视、面容严肃,完全一派处变不惊的模样。但这么多黄白之物聚在一起实在太过诱人,我终究还是没能忍住。趁人不备,我悄悄背着手向一只金环伸去。
哪知还未拿到金环,就觉虎口一痛,吃痛下我正想反击,却见胡春来一个纵身出掌往黄三肩头一推,又飞起环脚踢飞了两个西洋佣兵。
我又痛又惊又怒,还以为胡春来是中了邪迷失心智,正想出手将他擒下,却听胡春来沉声喝道:“大家谁也不许动这些东西。”
“为什么?”众人异口同声问道。
“为什么?”胡春来轻哼一声,从衣襟上撕下一块布料包住手,小心翼翼地拿起一颗夜明珠说:“这座城市已失落千年,刚才我们一路行来,到处都是残破不堪。珠宝黄金如果堆放在这里两千年没人动过,又怎么会仍是如此光彩夺目。”
我心中一动,失声叫出来:“难道这是传说中的油裹金?”
所谓油裹金,乃是将毒油涂抹在金珠玉器之上,这样一来,虽历时千年万载,那些金珠亦是尘埃不沾,璀灿如新,而且放射出的光芒还具有迷人心智的效用,使人一见便爱不释手。但若是真有人触摸到油裹金之后,过不多时身体接触到油裹金的部分必定会慢慢溃烂,之后溃烂之处会遍及全身,却又偏偏不得就死,可说是苦不堪言。我虽也听说过这种秘术,但一直没有亲眼见过,哪知今天倒开了眼界。
霍夫曼抹抹头上的冷汗,咬着牙说:“这里一路机关重重,稍不留意就会中招。所以我提议,将保安指挥权交由胡先生和张先生,有谁有异议吗?”
一众西洋佣兵都被油裹金吓破了苦胆,没人敢在这当口儿闹事,全都乖乖地听从了吩咐。
胡春来考虑了一下,建议将土著苦力留在前殿做接应,这些人胆子既小又不能打,便是带着也是累赘。霍夫曼想了想,也同意了。
六、尸城惊魂
接下来,我们继续往王城深处走去。不出片刻,我们便到了中殿。
一列石阶出现在面前,直通往中殿。几个西洋佣兵看看没什么危险,自告奋勇地当先冲过台阶,进入了中殿。我与胡春来自然不会阻拦,在石阶下等他们回报消息。
这些人进去得快,跑回来得更快,回来时一个个面无人色呕吐不止。
“死人,里面好多死人!”一名佣兵白着脸边吐边说。
死人?我眉毛一挑,顺着石梯大步快行。
祭祀区域与前厅不同,里面黑糊糊的连扇窗子也没开,好在我手中有德国造的五节手电筒甚是好使,一按机括,一道光芒立刻划破黑暗。一眼看下去,我身子一僵,脸也白了。我早些年走南闯北,自诩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物,无论死相多么可怖的死人我都见过,可是像这里聚集了如此多尸体的地方我却也是头一次见到。
整个祭祀厅内被挖了老大一个深坑,坑里注满了血红色的液体,里面或沉或浮,放眼看去到处都是保存完好的尸体。这些尸体或男或女、或老或少,身上衣物皆已腐蚀干净,面目身躯bbr>..肿胀,但从表情上来看,神情皆是安祥无比。我大略估算了一下,仅我所见就不下两三千具尸体,而且这大坑不知道有多深,被压在下面看不到的尸体还不知有多少呢。
我不禁脱口惊叫:“这是什么祭祀风俗?何以会有这么多的尸体,而且居然过了两千年都不腐。”
胡春来悄然出现在我的身边,他皱眉说:“这是什么祭祀风俗我也不懂,毕竟秦汉时期各地祭祀风俗都不一样,特别是经过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很多文献资料都已被失传了。不过这些尸体千年不腐,我想大约和这些血红色液体有点关系,还有,你闻到没有,这里似乎有一股奇怪的檀香味。”
经胡春来这么一提醒,我也发现了,祭祀厅内的确弥漫着一股很浓郁的檀香味。刚才我被数千具尸体堆集一处的壮观场景震慑了心神,一时倒没有发觉。顺着香味望去,却见尸池中心有一小片突起的平地,平地上设有一鼎,鼎上依稀可见青烟袅袅。我不禁大奇,究竟是什么样的香料居然能够燃烧两千年而不熄呢?
“如果文稿中记述没错的话,这叫镇尸香,相传只要巴掌大的一块镇尸香就能够燃烧一百年以上。只可惜原料很难找,需要用特别的方法从尸油中提取,而且从一百具尸体中能够提取到的镇尸香还不到十克。”
解开我心中疑惑的是霍夫曼,站在他身后的则是一排平端着冲锋枪的西洋佣兵。霍夫曼前面站着的是黄三,而黄三的脑袋上则被顶住一把手枪,持枪的是哈珀。我的眉头跳动了一下,还未曾端起手中枪,胡春来迅速地按住了我的手。
我明白他的意思,虽然我们俩的武功都还不错,但一身武功并不能挡住洋枪。
“霍夫曼先生,想赖掉我们的薪水你可以有更好的办法,不必这么剑拔弩张吧。”我淡淡地说道。
两个西洋佣兵过来搜走了我和胡春来身上所有的武器后,霍夫曼才微笑着鞠躬说:“对不起,请您原谅,我本来也不愿意这么早就动手的。可是最近几天总是有人跟我汇报说,三个中国人又聚在一起用我们听不懂的方言鬼鬼祟祟地在商量阴谋。所以,我不得不做一点小小的防范措施。”
胡春来眼睛一眯:“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我不就是理查德·冯·霍夫曼么?考古学博士、清华大学教授,兼……德国陆军情报局亚洲科前任上校科长。”
在霍夫曼的叙述中,我们总算明白了事情的全部由来。原来霍夫曼原本是德国间谍,后来德国在一次大战中战败后便即退役,还入了美国籍。不过此人对于德国战败常自耿耿于怀,对美英俄法诸国则仇视万分。
数年前,霍夫曼于一个偶然机会,得到缅甸首任国王阿努律陀的一篇残留文稿,文稿上称阿努律陀全靠着将生人炼制为行尸的邪法制造出不死士兵为先锋,这才能够百战百胜最终统一缅甸。霍夫曼认为,德国之败非是败在国力不济,而是败在兵员枯竭,若以此邪法炼制出大批没有痛觉不畏死亡的无敌士兵,那么德国在下一场战争中定能大占上风。由此,霍夫曼对这种邪术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只可惜虽经数年苦寻,却只能证明此种邪法早已失传很久,好在倒也不是一无所获,最后霍夫曼花重金撬开了一名巫师的嘴,这才知道原来此种邪法最初是由迷失之城中流传出来的。霍夫曼认为,虽然此种邪法已经失传,但在迷失之城内应还有记录,于是霍夫曼的注意力便集中到了寻找迷失之城上。
三年前,霍夫曼通过查询历史文献记载,终于确定了迷失之城的大致方位,兴冲冲地组织了一个考察队进入缅甸原始森林,而结果跟他曾经和我们说过的一样,考察队遭怪兽袭击,唯有霍夫曼孤身逃出丛林。又经数次寻找不果,霍夫曼不得不寻找外援,恰好我与胡春来在掘墓摸金方面的名声为霍夫曼所悉,于是他便出重金诱惑我们俩为他效力。
听到这里,我总算是恍然大悟。霍夫曼联络他的旧日手下一心要取得炼制行尸邪法以求击败英法等国,行事间难免鬼鬼祟祟,落在我们眼里,则成为不怀好意另有所谋。而霍夫曼等人害怕计划为英法等西方列强知晓,见我们对他们有防范之意,误以为我等与英法诸国有勾连,是以终于起了杀机。一路上霍夫曼故意令金毛大猩猩等人挑衅于我,便是想摸清我们三人的实力如何,而后我们以方言说话谈天,更被霍夫曼误会成商量阴谋。所以我们一进入祭祀区,霍夫曼见我们的利用价值已失,他便迫不及待地下令擒下我们三人。
明白过来的我与胡春来也只能相视苦笑,我们不过是存心想在迷失之城内捞点好处顺带再坑害坑害洋鬼子,可落在霍夫曼的眼里却成了神神秘秘图谋不轨,现在闹成了这样的局面,岂是说几句误会之类的话就能胡混过去的。而且即便是真的能够解释清楚误会,霍夫曼已经将前因后果统统告诉我们,他也断断不会让我们活着离开。
不过幸好,我和胡春来都各有杀手锏还没有使出来。
胡春来冲我使个眼色,我知机地冷笑发问:“那么霍夫曼先生,你现在准备怎么处置我们三人呢?”
霍夫曼貌似很遗憾地耸耸肩,“我和未来的德国政府必须多谢你们的帮助,没有你们我根本到达不了这里。根据中国古代习俗,我确信炼制行尸的秘法会刻在燃烧着镇尸香的鼎上,我只要破译鼎身上的文字,那么就可以掌握这门秘术了。那么……你们的存在也就没有用处了。对不起……”
霍夫曼正待下令,我脚下使劲一撩,大蓬砂土便向着众西洋佣兵处飞散过去。霍夫曼等人反应不及,一手下意识地扣动扳机,另一手却不由自主地遮住眼睛。我们要的就是这一线之机,忙与胡春来使出地趟拳的功夫,一个和身翻滚来到哈珀身前。我一下将黄三拉倒在地,胡春来手中旱烟竿一敲,只听哈珀惨叫一声,已被敲碎了手骨,手里的柯尔特手枪落在地上。
好个胡春来,左手一伸,便将哈珀腰间的手雷拉弦拔开,我则一个“蹦腿”踢在哈珀大腿之上。哈珀受此重击,再站不稳身形,踉踉跄跄地倒退数步,跌入人群之中。白烟索索索地自他腰间冒出,西洋众人吓得肝胆俱裂,既无胆量救他,更没心思朝我们开枪,各自寻隐蔽部卧倒在地。爆炸声响处,烟雾弥漫、哀号声响成一片。
胡春来大叫一声:“进后殿!”趁着这个大好机会,我和胡春来各拽着黄三的一只手,向后便跑。
前方有霍夫曼率领的西洋佣兵堵截。虽然我们给他们造成了一定的麻烦,但以这些前任德国陆军士兵之精锐,很快便可以反应过来,那么我们唯一剩下的活路就是只能向后跑了。
适才我们已经观察过地形,尸池中几乎是尸体挨着尸体,堆得满满当当,只要施展起轻功来,未必不能踩着这些尸体冲入王城的后殿。只要冲入后殿屋舍,凭着那里的地形掩护,这些西洋佣兵即使冲进来,我们也有信心将他们解决。
耳听得身后“扑扑扑”子弹钻入泥土的声音,我们三人只顾埋头猛跑,一头扎进后殿。
霍夫曼等人果然不敢追来,只用枪往殿内扫了一梭子子弹,又扔了两颗手雷。奈何此时我们三人已各自找好掩体,根本伤不着我们一根毫毛。霍夫曼只得高声叫骂几句,又吩咐人守住殿门,自去取那古鼎。
胡春来得意洋洋地对我说:“怎么样?关键时刻还得是老前辈才靠得住吧?需知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总是有几分道理在……”
胡春来又想开始唠叨,但我却不爱听,就顶嘴说:“盗墓摸金本就是极损阴德之事,任是再往自己脸上涂金抹粉也是如此。”
胡春来用颤抖的手指指着我说:“好你个张大勇,本来老夫看你还算灵俐,想把一身所学都传授给你。罢罢罢,此事从此休要再提,老夫没这福分做你的师父。”
黄三哭丧着脸打圆场说:“二位爷,你们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了,还斗什么嘴啊?要有这闲功夫,二位爷不如先把我身后的那些鬼东西给打发了。”
我一回身,一张干巴巴的僵尸脸便出现在我面前,最可怕的是,那张僵尸脸不但面目狰狞,而且还不住冲着我呲牙咧嘴低声咆哮示威。我“嗷”地怪叫一声,向后蹦出去,一头撞在墙上,晕了好半天。
回过神仔细看时,却见那十几只僵尸只是做势欲扑,但一个个都只是站立原地不动,似乎脚下有什么东西拴住一样。我这才放下心来,遂指着那些僵尸笑道:“好家伙,我这些年走南闯北,也算是见识过不少黑凶白煞,独独这样的僵尸却从未见过。你们看,这些僵尸身量不高却健硕得很,而且身上居然长出长长黄毛,眼珠凸出獠牙狰狞,也不知是否他们生前也长得这番模样。”
胡春来仔细看了看后摇摇头说:“这些不是人,而是狒狒。而且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这些狒狒就是袭杀大象的怪物!”
我闻言又是一惊,仔细再看,果然发现这些狒狒僵尸十指如勾爪牙尖锐,有几只爪子上还有刚刚凝固的血迹。要知迷失之城近两千年未曾有人踏足,这些狒狒僵尸爪上何来血迹斑斑?毫无疑问,定然是昨夜里从被分尸的那只大象身上沾染到的。
胡春来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现在是几点了。”
我虽不解其意,但仍是掏出怀表看看后答道:“现在是十二点过三刻。”
胡春来抚额长笑:“我明白了,果然是如此。现在正是午时,阳气最是旺盛不过,这些狒狒僵尸身上定是被人下了符咒,虽然比普通僵尸要凶猛得多,但只有阴盛阳衰之时才可行动。”
闻言我便开始头痛起来。虽然这些狒狒僵尸暂时无法行动,但若是到了夜里,我们三人不被它撕碎才怪。现在唯有指望着霍夫曼等人能够早点搬走古鼎后退出迷失之城,这样我们才有逃跑的时间。
黄三一听这些狒狒僵尸不能行动,当即便放下心来,笑嘻嘻地说:“反正来了也就来了,总不能白来一趟吧?日后的事管他娘的,不如我们先四处看看,料想后殿既是城主居所,宝贝必定是少不了的。”
我和胡春来对视一眼,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当下便拧亮手电筒,三人兴冲冲地越过狒狒僵尸的防线,向内走去。
后殿占地不大,想来城主妻妾子女不多,所以也没建太多宫室。可惜的是,经历两千年岁月侵蚀,里面摆放 7684." >的物件大多都已腐烂成泥,任是黄三常常自夸慧眼如炬,也没找见什么好玩艺。
黄三恨极,一拳打在墙上,嘴里不干不净地骂起来:“这个城主也忒穷酸,自已家里也不摆设点好玩艺,害得我黄三爷白跑这么一趟。”
黄三这一敲,我立时就有了发现,惊喜地叫起来:“你们看,这城主也太会享受了吧,这些墙壁竟似是黄金铸成的。”
黄三大喜,仔细看了看说:“不错,这些墙壁确实是黄金铸成。娘的,便是紫禁城也没有如此奢华,不但以黄金铸墙,而且墙上还有壁画。”
我顺着黄三指点处看去,果然见那面墙上刻有种种图案,上面既刻画有战士持戈作战的情景,也有农民插秧种田的画像,唯一相同的是,这些图案都刻画得精美无比。
黄三仔细看了看说:“好家伙,这座城市定是流亡至此的楚国人建立的。二位爷你们看,这些画像上的人无论男女皆是长袍大袖衣裙飘逸,这是典型的古楚国服饰。”
胡春来一直在仔细认真地看着壁画,良久缓缓说道:“你们看这里,这些壁画似乎记述着这座迷失之城的来由……”
两千多年前,秦始皇率大军横扫六国,其中在楚国受到的抵抗最严重,秦始皇一怒之下,下令屠城。幸存的楚国贵族指天发誓: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当时楚国盛行巫术,有一巫师名咸,带领一队楚国军民亡命千里,最终飘洋出海,沿路不知经历多少艰险,终于来到了缅甸。幸存者在巫师的带领下,击败缅甸当地土著,还驱使他们建立了这座迷失之城。
这些流亡者时刻不忘亡国之仇,但当时秦国国力正盛,秦国铁骑的威名天下皆知,凭着他们这点人马,又如何与秦国争雄?
巫咸用了十余年时间,苦思冥想下,结合缅甸流传的降头之术,终于创造出将活人炼制为刀枪不入的邪尸之术。为报国仇,流亡者们不惧死亡,不论老少人人慷慨赴死,只用数年时间,巫咸即拼凑出一支高达万人的行尸军队。
可正待他欲带领行尸军队复国之际,突然传来消息,秦国已灭、汉室已立。眼见数十年辛苦尽皆白费,巫咸既喜且悲,喜的是秦国终究覆灭,悲的是这许多流亡者白白死去,却不能亲手灭亡秦国。
秦国既灭,巫咸的壮志雄心也灰飞烟灭。他不欲毁灭掉楚国遗民的尸体,又怕自己死后这些行尸会祸害苍生,遂建立尸池并以镇尸鼎和镇尸香并改变王城风水镇住行尸,然后将城中其它居民尽数逐出。或许后来他还不放心,又捕捉狒狒制成凶恶僵尸,在狒狒身上刻上符咒,使其能在夜间自由行动,万一偶有行尸爬出尸池,这些狒狒便会将其撕碎。为防狒狒逃逸出城,巫咸还在城市周围以榕树和阔叶藤布成阵势,划定狒狒的行动范围。
看到此处,我不禁惊叹:“这个巫咸真是个人杰,布置一环扣着一环,当真精密无比。”
黄三笑道:“我们又不是考古学家,管那么多干什么?要依着我说,还是快点找工具把这些黄金撬下来要紧。”说完,黄三又转回头对着那些狒狒僵尸骂道:“吼什么吼?有种过来咬我呀,吵得我耳朵都快聋了。”
胡春来身子抖了一下,面色刷地变得雪白:“大勇,你可知今天是几月几日?”
我回答说:“今天农历四月十四,西洋历五月九号,你问这干啥?”
胡春来用力一拍大腿,连声叫苦:“啊也!我就说这些僵尸狒狒何以动静越来越大。曲指算来,今日午时末刻正是日食之刻,天地间阳气大衰、阴气弥漫,看来这些狒狒不待多久便可行动了。”
我与黄三 95fb." >闻言亦脸上变色。眼见着狒狒僵尸们已经可以一点一点地挪动手脚,举止虽还显得迟缓,但终究已经渐渐恢复行动能力,我们三人急得团团乱转却又无计可施。猛地我又想到一件事,不禁脱口叫道:“苦矣!苦矣!”
黄三、胡春来急问究竟,我说:“古鼎既是镇尸之用,霍夫曼若是搬动了……”
一想起上万名行尸一起复活的场面,黄三手脚酥软几乎要跪坐地下。他带着哭腔问:“那可怎么办?难不成我们三人今日便要交待在这儿了?”
胡春来咬牙说:“不成!虽说那些洋鬼子不是好人,但无论如何要提醒他们不能搬动镇尸鼎,否则大家伙都得一起陷在这里了。”
说干就干。我们三人立刻拔腿往中殿跑去,希望能在这千钧一发的关头阻止霍夫曼搬鼎。好在狒狒僵尸们行动尚不灵活,我们从它们身边急速穿过,狒狒僵尸生气地大声咆哮却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们溜走。
不知是不是冲犯了哪路神仙,虽然我们紧赶慢赶,终究还是迟了一步,还没等我们喊出阻止的话,猛听一连串巨大而低沉的轰鸣声响起。
“咕噜咔嚓,咕噜咔嚓,咕噜咔嚓……嗬……”
原本在尸池中静静躺着的行尸一个接一个睁开眼睛,脸上露出那种死者对生者极其仇视的表情,一个接一个狞笑着慢慢爬出尸池。我的老天爷啊,这前有行尸后有狒狒,你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那些个西洋佣兵虽然个个身经百战,但他们何曾见过这种诡异情形,一个个吓得动都不能动了,有好几个甚至还尿了裤子。只见当先爬出尸池的行尸猛地向前一跃,跳到一个西洋佣兵面前,一伸手戳破了他的肚子。那佣兵受此重击,一时却又不得死,在地上翻滚呼号不止。其余行尸一拥而上,或咬或抓,不多时便将那西洋佣兵分尸成几块。
我见情形不妙,抢上几步来到吓傻了的霍夫曼身边,夺过他手中的冲锋枪扣动扳机,一梭子弹便即扫了出去。
说实话,要是搁在两千年前,普通青铜刀剑根本刺不入这些行尸坚硬的皮肤。但遇着我手中的大威力冲锋枪和特制达姆弹,再厉害的行尸也挡不住啊。但见一梭子弹扫过去,走在最前面的几只行尸统统被我打成两截。
我这一动手,其他人也都反应过来了,各自举起手中的枪连续扫射。奈何行尸数量既多,又浑不知害怕为何物,源源不断地往前扑来。不过几分钟功夫,又有几人被行尸扑倒,惨叫声此起彼伏。
我急得大叫:“快撤快撤,这里守不住了,过一会儿后面还有更厉害的东西杀过来。”
其实便是我不说,大家心里都在打着撤退转进的算盘,待听到我说后面还有更厉害的东西要杀过来后,更加坚定了撤退的决心。平心而论,德国军人的素质真是很不错,这些退役官兵明知留下阻击是九死一生,但仍有数人自愿留在当地阻击行尸,以掩护余人撤退。
可是万没想到,这些行尸居然还似通晓兵法一般。还没走出几步,我们就骇然发现,不知何时,一批行尸已偷偷地绕过阻击线,居然已堵住了前殿至中殿之间的那道石梯。
我振臂高呼:“开枪!冲出去!不冲出去我们今天就得死在这里了!”
趁着那些一根筋的西洋佣兵怪叫着向前猛冲的功夫,我跑到胡春来身边低声问:“怎么办?行尸数量太多,我们弹药不够,怎么也冲不出去的。”
胡春来抬头四下看了看说:“你看,东南方石壁上离地丈余有个平台,我们先到那里去躲一躲。”
“成!”这些行尸虽然力大无穷,但我估计跳高不是他们的强项,躲在那儿倒可以暂避一时。
计议已定,我们三人紧跑两步,各施手段爬上平台。
见到我们如此,那些西洋人也反应过来--这么多行尸,怎么打也打不光哪,咱还是先躲躲呗。可是等他们反应过来已经迟了,如潮水般涌来的行尸将他们逐一吞没,偶有几个坚持稍微久一点,但一待他们打完枪中子弹,根本没有换弹匣的藏书网功夫,几百个行尸一涌而上,谁人能够抵挡得住?
霍夫曼这小子见机最快,一看我们上了平台立刻也跑了过来,跳跃着要往上爬。我回身看了胡春来一眼,胡春来叹口气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能拉就拉他一把吧。”
“得,算他运气好吧。”
我趴在平台上向霍夫曼伸出友谊之手:“过来吧,我拉你上来。”
霍夫曼大喜,连忙跳起来拉出我的手,我用劲一拉,把他的身子拉上来一半。霍夫曼脸上的笑容还未凝固,突然又惨叫连连。原来有一只行尸也跟着跑过来拉住他的双腿往下扯,霍夫曼双臂抱着平台冲我大喊:“救我!救我!”
我和胡春来一人抓着他的一只手,黄三又拉住我们俩的腰带,就这样和行尸拔起河来。只听得一声惨叫,我的手一轻,向后跌坐在地上,好险没有跌下平台。我苦笑一声,指着霍夫曼的半截身子说:“得,这七级浮屠我们没建起来。”
行尸将西洋佣兵消灭光之后,全都围到平台之下,一蹦一跳地想往上跳。好在他们的弹跳力确实不强,一时半会也跳不上来,便是有几只跳得高一些的,也被我们一脚一个给踢了下去,暂时还不能威胁到我们。
不过这样下去终也不是个事,要没有什么意外,我们非得在这小平台上被困死不可。我们三个臭皮匠商量来商量去,却什么好办法也没有商量出来,急得我抓耳挠腮愁眉不展。
恰在这最最危急的关头,异变又生。
只听一阵“嗷嗷”怪叫声响起,我们刚才见到的那十几只狒狒僵尸从后殿闯了出来。行尸智力低下,无人指挥下不懂分辨敌我,而僵尸狒狒的智商就更低了。两边一见面,当真是王八看上绿豆--对了眼,连个招呼也没打,就互相厮咬了起来。那僵尸狒狒是巫咸炼制出专为克制行尸的,力大无穷身手敏捷,一出手就撕碎了好几只行尸,可架不住行尸数量太多,两边一时难分上下,打成了平手。不一会,只见两只狒狒被咬成碎片,同时也有数百个行尸躺到了地下。以这交换比来看,果然是蚁多可以咬死象,行尸一方大获全胜是迟早的事。
黄三这人体胖心宽,犹如在天桥看把戏一样,看得津津有味,嘴里居然还不时呼喝着为双方加油。我冷着脸说:“黄三,你乐呵个什么呀?这两边无论谁打胜了,到头来都没有我们的好果子吃。”
黄三闻言苦了脸,“兄弟,这点我能不知道吗?也就临死前为自己找点乐子而已,你较什么真啊?我想好了,待会要是行尸或者狒狒攻上来,我一头就扎进尸池里,淹死总比被行尸撕碎要强。”
“尸池!”
我的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指着尸池说道:“如果这尸池内是一滩死水,那么经过两千多年的岁月,早也蒸发干净了,我料定此池定有水源。不如我们跳入池内,说不准这池水正通王城外的护城河,我们还可逃得一命。”
胡春来呸了一声说:“什么馊主意呀,这尸池里的水红艳似血,谁知道里面有没有毒。而且万一这池水不通护城河又怎么办?要我说,还是趁着这个空档,四处找找还有没有逃命机关。”
黄三却支持我的想法:“胡师傅,你看这四周都是青石墙壁,哪有什么机关暗道。即便找到了,万一那暗道离我们距离过远,我们又怎么越过行尸和狒狒跑过去。还是那句话,淹死总比被撕碎好,我也赞成从尸池走。”
胡春来愣了半晌,一拍腿说:“罢罢罢,老夫从来都是谋定而后动,今日陷此绝境,便跟你们鲁莽一回吧。”
我说:“我们三人都会水,待会下水之前深吸几口气,下水后可没气可吸了。我们还得抱成一团,连霍夫曼这半截尸体也带着,加重份量,争取一下沉到池底,找到水源入口。”
说完,我们深吸几口气,抱在一起相互点点头,数着一二三同时跳入池中。
七、三纲养尸局
一跳入池里我就后悔了,原来这尸池极深,而且池中一片血红,能见度很底,周遭三尺开外便模糊一片,根本找不到哪里是水源方向。
肺里的空气慢慢吐光,我头疼得要裂开一样,心中不停地向漫天神佛祷告求援。突然我左手边紧了一紧,回首看去见黄三一脸喜色地不住拉我,心知他有了发现,亦是大喜,忙跟着他往左面游去。方游出两三米外,一股潜流便裹住我们三人,我们身不由已地被那股潜流吸得继续向前,进入一个地下暗道。
我们三人怕冲散了,紧紧抱在一起,打转着顺暗道而下。就在我快要憋不住的时候,突然眼前天光一亮,钻出水面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一时间竟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我的猜测看来至少正确了一半,从四周景致来看,我们现在正是处在一个巨大的地下溶洞之中,虽然还未曾脱险,但一时倒也不怕有行尸追来。黄三仰天长笑三声,继而大哭三声,我奇道:“你笑什么?又哭什么?”
“我笑是因为我们死里逃生;我哭却是因为这次我们可蚀了大本,不但那九万美金未曾到手,而且还得自己出回去的路费,实在是亏得我心疼哪。”
我笑道:“这怕什么,王城我们虽然不能再进去,但城市废墟中盆盆罐罐也不少,我们回去拿几件出来不就把路费赚回来了。你要是胆子大些,就回到王城里面,后殿不是还有一面黄金墙么?我估摸着这面墙价值可不止九万美金哪。”
黄三对我的提议大是意动,不过他马上就想到王城里 90a3." >那些面目狰狞的行尸和壮硕凶猛的僵尸狒狒,不由打了个冷战,嚅嚅地说:“亏些钱总比丢了命好,亏死了我也不回去看那些行尸和狒狒打架。”
我们俩死里逃生之后兴奋得很,不住说笑打闹,唯有胡春来一声不吭地在那不知想些什么心思。黄三问:“胡师傅,你咋了?钱包丢在里面了?看你那样,似乎比我还难过心疼得多呢。”
胡春来勉强扯了扯嘴角,“休要把我看成你那样的吝啬鬼,我只是在想,那巫咸费尽心机想要镇住那些行尸,可却被我们全部放了出来。日后这些行尸若是跑出来为祸人间又该怎么办。”
我安慰说:“你就放心吧,这附近千里都是原始森林,我们这么聪明的人走得都艰难无比,那些智力低下的行尸就更不行了。就算他们能够闯出王城,十有八九也闯不出城外的迷踪阵,就算他们闯得出迷踪阵,他们也休想走出这千里丛林。”
胡春来苦笑着说:“你别忘了,为了方便大象行进,沿路我们可是用砍刀劈了一条大道出来,所谓迷踪阵早已被破掉了。”
“那你说怎么办?”
胡春来脸色变幻一阵,咬着牙说:“我想收了这些行尸。”
我与黄三同时唬了一大跳,黄三伸手摸摸胡春来的额头,疑惑地说:“没烧啊?难不成是刚才在地下河道撞坏脑子了?这可难办了。”
胡春来恼羞成怒道:“你才撞坏脑子呢。”
“没撞坏脑子你怎么会有这个想法冒出来?我的胡爷爷啊,你就算是我的亲爷爷,我也不会跟你去送死。那些行尸密密麻麻足有上万只,你让我们怎么收?”
见胡春来面色不豫,我假意安慰他说:“不如这样吧,你要是不放心,回头我出三千块现大洋,去江西龙虎山找个有道行的道士,请他来收了这些行尸这总行了吧?胡师傅,要论掘金盗墓我们是行家里手,可要降尸伏魔那就不专业了,这种事让专业人士来做岂不更好?”
胡春来摇头叹息说:“二位,说句难听的话,我们做掘金盗墓这个行当,那是极损阴德的一件行为。所谓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之类的称呼不过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而已,实际上是怎么回事你们知道,我也知道。可谁让我们既没钱又没其他手艺呢?不倒斗掘墓发死人财,买田置产的钱从哪来?吃喝玩乐的钱从哪来?所以我从不做善事为自己积阴德,要知道平日里我连一毛钱也没给善堂捐过,因为我认为我无论怎么积德,死后都得下十八层地狱,我罪有应得!但今天我要是冷眼看着这么多我们放出来的行尸跑出森林祸害人,那我就连做人的人德都没有了,从今而后我再也睡不了一个安生觉、吃不下一顿囫囵饭,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沉默半晌,一拍大腿说:“姥姥的!你说的不错,这些行尸会被霍夫曼放出来,的确也有我们的责任在。你胡春来是条汉子,我张大勇也不是孬种。你说吧,该怎么干?大不了今日我一条命就丢在这里了,反正这辈子我什么福都享过,也不枉来这人世间走过一遭了。”
“干就干吧。”黄三叹息说,“也怨我交友不慎,一不小心结识了两位大侠,活该要舍身取义。反正就凭我一人也找不到出路,今日里就陪着你们疯一回吧。”
胡春来笑道:“也不用那么悲观,傻子才会和那些行尸硬碰硬呢,我刚刚琢磨出一点头绪,也不知对还是不对,你们且先听听我的想法。其实我看这王城原本是一等一的风水宝地。也许是后来巫咸为了养尸镇尸,所以以人力改变环境,逆转五常以镇尸,倒行三纲以养尸。”
我朦朦胧胧听出点道道,于是问:“你是想破了巫咸的三纲养尸局么?”
“正是如此,孺子可教也。”胡春来满意地点点头,又说,“我见那些行尸都是湿尸,若是普通尸体,被泡在水里那么久,早腐烂了。可见尸池内除了施以药物,巫咸肯定还在尸池下设局引阴气养尸。我们只要断了这阴气来源,加上缅甸天气又热,这些尸体不出三日就会腐烂干净。”
“尸池下……养尸局……”黄三在嘴里念叨几遍,猛然全身一震说,“难不成这个溶洞里……”
“正是如此。这个溶洞本是一处气脉,古人有云:土者,气之母,土肥则气壮,气壮则脉真,脉真则人旺。我猜这气脉一定被巫咸施了手脚,这三纲养尸局的关键点就在这溶洞之内。”
“那你还罗唆什么,还不快破局啊!”
听得不用与行尸正面冲突,黄三大是兴奋,一迭声催促胡春来快动手。
我们点了点身上的武器装备,发现大多数装备刚才都已遗失在河道里面,唯有我身上还挂着两颗甜瓜手雷,胡春来腰间缠着一枝绳镖,黄三干脆就是赤手空拳、一贫如洗。幸好胡春来还带着一支手电筒,不然的话我们连路都看不见了。
我99lib?问:“现在我们怎么办?”
胡春来看看周围的地形,果断地一挥手:“入山观水口,水为生旺死绝之纲,我们顺着源头走,巫咸要做什么手脚也必定是在水源处做。”
这地底溶洞大得很,顺着河水上溯没有多久,人工雕琢的痕迹也就愈来越明显,大型动物的骸骨也随处可见。这些骸骨明显是按着一定顺序摆放,由小到大摆放得极为整齐。
胡春来突然一摆手,“我们到了,你们往那看。”
我们顺他手指处看去,果然见到一只玉白色的棺材,镶嵌在洞壁半空。
黄三眼尖,看了一眼就大声嚷嚷起来:“咦?为什么那棺材盖是半开着的,难道已经有人捷足先登?”
我低声啐了一口:“这怎么可能。通往这里的唯一一条路便是中殿的尸池,那尸池原先被上万具尸体堵着,谁有那么大本事从那里下来。”
胡春来打量了一下四周形势,又掐着指头计算一番,肯定地说:“那棺材镇住的地方就是此地的气脉,我料那巫咸定是在自己临死时,以自身为镇,压住气脉。”
“那就是说,我们只要把棺材搬下来就可以了?”
“理论上是这样。不过……巫咸一代人杰,在这风水气脉上怎么会没有机关布置?只可惜我却怎么也看不出来。”
现在的情形极是诡异,明明从我们站立的地方到那副棺材的距离不过十余丈,而且中间一路平坦并无隔栏,但我们三个活蹦乱跳的大活人却似乎被一个死鬼给吓住了,结果谁也不敢动手。
黄三一声怒喝:“小巴腊子,左右不过是个死,老子和这死鬼拼了!”
说着黄三卷起袖管就要发蛮,迈开大步朝那棺材奔去。我没料到一向胆小怯懦的黄三突然会如此英勇,一把没拉住他。然后只见黄三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洞壁下方,“噌噌噌”几下爬上棺材,才一探头,忽闻大叫一声“啊也”,一个倒栽葱扎了下来。
我大惊,还以为黄三被尸气一冲中了邪,连忙抢上几步扶起他,用乡下最古老的招魂法子,正反手“噼里啪啦”连续扇了他几个耳光。黄三被打蒙了,捂着脸问:“你为什么打我?”
“咦?你没有中邪吗?不然刚才怎么那么英勇。”
黄三一下跳了起来,“你他娘的才中了邪呢!我连早饭都没吃,现在肚子早饿塌底了,要再和你们磨蹭下去,我怕我饿死你们还没来得及动手?我思量着反正左右都是死,还不如搏一把呢。”
我被黄三的理论弄得哭笑不得,随即又想起一件事,忙问:“棺材里有什么?为什么你往棺材里一探头便跌了下来?”
黄三呆了一呆,挠挠头说:“里面好像只是一摊血水而已,其他什么都没有。反正我才一探头看去,便觉得脑子里一片眩晕藏书网,身不由己便跌下来了。”
我与胡春来面面相觑。要知黄三身手虽然不如我俩,但也是一个身强体健的大汉,要说他会因为早饭没吃的缘故一头从洞壁上栽下来,那是打死我俩也不相信的。既然地下没有布置机关,那么棺材里一定有什么古怪之处。
我一横心,说:“总不能在这干耗着。胡师傅,你在底下帮我看着点,我爬上去瞧瞧。”
我正待行动,黄三哇地一声大叫,吓得倒在地下。我回身一看,只见一个穿着素白色丧服的身影不知何时出现在我们身后,一闪即逝。被这一吓,我的冷汗也冒出来了。
我看看胡春来,胡春来咬咬牙说:“不用上去看了,你不是还有两颗甜瓜手雷么?绑在一块扔进棺材里,有什么机关邪术也给它一炸了之。”
我愣住了:“我没听错吧,胡师傅。你不老跟我说倒斗是技术活,不能蛮干吗?今天你怎么……”
胡春来一瞪眼:“不蛮干能行吗?要不你爬上去把棺材搬开。”
“得,我听你的还.不成?”
说干就干,我扯下衣襟将两颗手雷绑在一块,扯开保险拉索一抖手,正好扔进棺材里面。只听得轰隆一声震天巨响,鲜血从我们的眼耳口鼻一起溢出来。
原来,我们正处在一个封闭的溶洞里面,手雷爆炸的声音本来就响,再加上溶洞里的回音效果,我们三人都被震得七荦八素的。
不过好在自伤三千,却也能杀敌八百。那白玉棺材虽然没能如同我想象的一样被炸得四分五裂,但棺材板上也隐隐出现了几道裂痕,眼见再加一把力就会彻底散架。
黄三惊魂稍定,赤白着脸说:“乖乖,好大的响动啊,下回可别再乱扔手雷了,差点没把我给震死。”
我刚想回嘴,突然整个地面强烈地震动起来,那白玉棺材里冒出股股黑烟,瞬时间弥漫了整个空间。棺材内突地弹出一根粗大的红色肉线,如脱了皮的巨蟒一般,蜿蜒着向我们游过来。
胡春来说道:“小心,这是浊血蟒蛊。好狠的巫咸,居然以身伺蟒,炼出这一条浊血蟒蛊来。怪不得棺盖不关,原来是为了方便这条蟒蛊进出。”
黄三说:“哼,别的不敢说,抓蛇我可是一把好手。不过是一条没皮没脸的蟒蛇罢了,交给我吧。”
胡春来怒道:“你当这一条浊血蟒蛊是普通虫蛇么?若是皮肤被它身上的吸盘沾上,一身精血都会被吸干。大家千万要小心。”
说着胡春来挥舞着绳镖边与蟒蛊缠斗,边转头对我们大喊说:“这条蟒蛊全靠棺材内巫咸的血肉支撑,以我的功力,大约能缠住它们一刻钟,你们去把玉棺翻倒,然后我们就可以……啊呀……”
话未说完,胡春来便苦着脸拎着半截绳子败退下来。
原来这蟒蛊身上那滑溜溜的体液腐蚀作用极强,胡春来一手绳镖功夫虽然出神入化,但奈何绳子本身抗腐蚀性却不强,不一刻功夫就被腐蚀得断成几截。胡春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得不暂时退避三舍。
在此危急关 5934." >头,也唯有我挺身而出了。我的金钟罩虽未练到第十三层的至高境界,不能做到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但总也算是皮躁肉厚,我估摸着还能顶上一段时间。
于是我大喝一声,运足功夫一掌拍去,哪知那蟒蛊身上滑溜得很,我这凝聚了十成功力的一掌居然从它身上一滑而过。蟒蛊得理不饶人,身子一摆,啪地一下把我全身缠住。我只感觉身子一紧,从胸到脚被那蟒蛊结结实实地绕了五六七八道,当是时,我也只有咬紧牙关硬撑下去了。
说实话,那蟒蛊的绞杀功夫虽然高强,我也还不放在眼里。但苦的是蟒蛊身上的体液腐蚀性太强,我甚至都可以听到蟒蛊体液与我皮肤接触时那滋滋作响的声音。如果这样的情况还不算坏的话,那么更坏的是蟒蛊身上的吸盘紧紧地吸住我的身体,不停地从我身上吸食血液。如是三管齐下,没一会功夫,我便感觉腿脚酸麻胸口憋闷,呼吸越来越是困难。
黄三一边和胡春来搬动棺木,一边为我鼓气大喊说:“大勇,顶住,千万顶住!我们华夏子民是世界上最具有韧性的民族,你千万不可以给华夏子民丢脸啊。”
我气得破口大骂:“你小子有那份时间不如用点劲掀翻那破棺材,老子快撑不住了!”
胡春来和黄三同时开声吐气大喝一声,只听哗啦一下那口玉棺被他们掀翻地上,里面红色的血水流的干干净净。
随着血水的流出,那蟒蛊像是突然被抽光了力气,无力地跌落在地下,转眼变得干枯萎缩,瞬间风化为一堆尘埃。
我无力地跌坐地上,喘着气说:“我的妈妈呀,总算是一举成功,你们快扶我出去,各位要有心,再赶紧给我找个大夫,张某人我就感激不尽了。”
黄三抹着冷汗也说:“是极是极,这鬼地方我是一刻也不想再待下去了,我们赶紧走吧,我得赶快找点吃食垫巴垫巴肚子。”
胡春来的脸上忽然现出极怪异的神色来,人也变得有些扭扭捏捏。
我突然有很不好的预感,急忙问:“怎么,难道三纲养尸局还没有被破掉吗?”
“不不不,白玉棺一碎,三纲养尸局当然不复存在了。”
“那你又为何做出这种模样来呢?”
胡春来干笑几声,红着脸说:“我的意思是这样,俗话说贼不走空,我们总不能就这样两手空空的回去吧。我料得有三天时间,那些行尸就该腐烂干净了。所以嘛……呵呵,我觉得我们不如在这儿等上三天,然后再顺来时路由尸池返回王城……”
我急了,指着胡春来的鼻子大骂:“死老头,你没见我伤成什么样了吗?都这当口了你还只想着摸金。”
胡春来急急解释说:“大勇,你听我说啊。这地底溶洞四通八达,也不知到底通往哪里,我们这伙人又是老弱病残集于一体,所以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从哪来往哪走是最好的选择……大勇……”
许是为了弥补心中亏欠,又许是单纯地想施以贿赂。胡春来冲我一挤眼,将一件物事塞进我掌中。我定睛一看,原来那物事竟是一枚圆形而中间有孔的玉器,形状与镯类似,外观似一条首尾相噬的大蛇。
胡春来陪笑道:“大勇你且瞅这雕功这般精细,当真说是鬼斧神功也不为过,老头子我见过的玉环也不知有几百几千枚,从没有一件玉环雕琢得这般精巧玲珑,乍一眼看去,真仿佛是一条吐信的毒蛇呢!”
我握着玲珑玉环不置可否,只觉触手润湿,隐有一股血腥之味冲鼻。再一细想,便已知道这枚玉环定是胡春来从巫咸的玉棺中顺手牵来之羊。胡春来搓着手讨好地道:“刚才诛杀蟒蛊,你出力最大,这枚玉环当然是归你所有。你瞧,老头子我做事多么地道,到手的玉环竟然不肯独吞,你要和我再去迷失之城,那……”
我冷笑地打断道:“好一枚玉枚,雕功固然神奇,但可惜却是黄玉所制……”胡春来脸孔又是一红,不敢再作声。我知道黄玉虽也沾了一个“玉”字,但不过属于中等档次的宝石。这种玉石在新疆、广东、云南等地皆有大量出产,着实也值不了几个钱。
一边黄三倒说了句公道话:“黄玉虽多,但也有上中下之分。其中上等的深黄色者最为珍贵,颜色越黄越好。其次是蓝色、绿色和红色者。瞧这块黄玉颜色跟煮熟了的鸡蛋黄似的,透着一股子活泼喜庆。加上它的雕功和历史,价值也应该不扉。”
论起辨识古董,我们三人之中倒以黄三功力最深,他的话,自然是权威之言。我赶紧将黄玉玲珑环紧紧抓在手中,纳入怀里。瞥一眼后悔不迭的胡春来,哈哈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可就却之不恭啦。”也不知怎地,当我将那玉环放在怀中之时,心中贪念立时大炽,顺口就说道:“既入宝山,我们又怎么能空手而还。也罢,我们就在这里多等三天吧。”
胡春来拍手笑道:“好极好极……”
我虽然也附和同笑,但心里却生出一种极怪异的感觉。摸摸被我贴身藏于心口的黄玉玲珑环,一点飘飞思绪,又立时被我抛在脑后了……
序章
五彩的霓虹、悠扬的音乐、香醇的美酒、妖艳的舞女……这里是上海滩鼎鼎大名的销金窟--百乐门舞厅。
我坐在百乐门三楼一间欧式风格的小包厢内,端起酒杯轻啜一口法兰西白兰地,惬意地哈了一口气。虽说只是小包厢,其实这间包厢的面积比一间小型会客厅也差不了多少,不过在一下拥进来十七个人之后,难免显得有些拥挤起来。
这十七个人中,有十六个是满脸横肉、身手敏捷的保镖,而他们保卫的人,正是我此次交易的对象,号称跺跺脚便可以令整个上海滩晃三晃的金荣金四爷。
两个保镖过来仔细地搜搜我的身子,然后从我怀里掏出一只锦盒,打开瞧了瞧,恭恭敬敬地递给金四爷。金四爷一见锦盒里的物事,脸上立即堆满了笑意:“好一只玲珑剔透的玉环!这就是你得自缅甸丛林迷失之城里的黄玉玲珑环么?张先生好手段,那缅甸丛林虎蛇密布,瘴烟处处,可谓天下间一等一的险峻之地,寻常人进去,连方向也找寻不到,也只有张先生能从那原始丛林里找到失落千城的楚巫古城。”
我淡淡地答道:“这不过是张某人糊口的一些小伎俩罢了,不值一提。如今黄玉玲珑环我已如约奉上,不知……”
金四爷一挥手,立即有人将一个黄色柳条箱摆到我身前。我打开箱子瞟了?99lib?一眼,眉头一挑:“四爷,当初我们可说好,您出一百根小黄鱼与在下交换这枚黄玉玲珑环,怎么这里似乎只有五十根呢?”
金四爷将玉环放回锦盒,极为诚恳地看着我:“四爷我最近接连做了几个大生意,手头有点紧。这样吧,剩余的五十根小黄鱼就算我欠你的好了,待我手头宽裕bbr>了,再连本带利一并给你。”
我微笑道:“四爷您莫与我开玩笑了。整个上海滩谁不知道您金四爷家大业大,还能缺这几个小钱?”
“嗯,你的意思是说我想故意赖你的账喽?”金四爷一拍桌子怒目圆瞪。周围的保镖立时齐刷刷地拔枪指住我。金四爷怒视我一阵,突然仰天哈哈一笑,挥挥手示意保镖们收枪:“张先生不要介意,我的手下总是那么容易神经紧张。四爷我口齿如金,绝不会赖你这点小钱,不如我们打个商量如何?想来张先生在迷失之城里,总不至于只带出一只玉环吧!只要你将其他的古董也交给四爷,四爷我宁可日子过得紧巴点儿,掏箱底卖房子也要再给你凑出五十根小黄鱼来。你觉得怎么样?”
我脸上笑容愈发灿烂,心中却哀哀叫了声苦。原本我和胡春来打的如意算盘,是待那些横行城中的行尸烂透之后,大模大样地在迷失之城中搜刮一番。哪晓得人算不如天算,缅北丛林天气湿热,那数千数万具尸体一齐腐烂,那味道真是堪比毒气,叫人一嗅之下头晕眼花胸口作闷。没奈何,我们一行三人,只有重回溶洞,寻路逃生。事后,不死心的胡春来又去察看了一次,发现那迷失之城正处于一处山谷之中,那些腐败气体一时半会流通不出,已化为瘴气,将整座城市笼罩,也不知要经历多少年才可能消散。唉,入了宝山却仍是空手而回,这感觉可不太好呀!
我手指轻轻地在桌上敲击几下:“既然金四爷您划下了道,张某人哪敢说半个不字!可惜啊,迷失之城中机关重重,张某人也是使尽了浑身解数,才从一棺尸水里捞得这只玉环,若不是跑得快,张某险些就葬身地底了。”
见金四爷脸色微变,我哈哈一笑:“当然喽,金四爷您洪福齐天,岂会怕这区区的尸水之毒。退一万步说,即便金四爷您真中了毒,现在科学这么昌明,想来也不难配制出解药来的。”
金四爷双手撑住桌子,瞪住我。而我却不把这位名满上海滩的青帮大佬放在眼中,自斟自饮起来。
良久,金四爷方才阴阴一笑:“张先生好算计、好手段!只是不知张先生的骨头是否也如你的嘴一样硬,若四爷将你抓回去严刑拷问,你猜要多久四爷才能从你手中拿到解药呢?”
“想抓我?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吧?”我面色自若地移开酒瓶掀开桌布,露出了藏在桌子下的一捆手榴弹……
一、女考古学家
我兴冲冲地提着整整一箱金条,直奔99lib.癞痢头黄三的府邸而去。这回若不是癞痢头黄三的情报支持,我也不可能事后知道金四爷黑吃黑的打算,更不可能瞒过金四爷的耳目将手榴弹藏于桌子下方。所以,小黄鱼一到手,我便迫不及待地要与他坐地分肥。
按照三长两短的暗号敲敲门,大门开了条小缝,黄三那标志性的斑秃癞痢脑袋伸了出来。
我从门缝挤身而入,得意地拉开柳条箱,向黄三炫耀起来:“瞅见没有,整整一百根小黄鱼!张爷我一出手,哪次不是赚到盆满钵满?咦,你眼睛干吗挤来挤去,脸部抽筋了……”
话还没说完,我猛觉一股劲风向我脑后袭来。
有人偷袭!
我一个鹞子翻身腾空跃起,来不及辨识是谁偷袭我,使出鸳鸯连环腿一气向后藏书网踢出五六脚,先将偷袭者逼退,同时掏出怀中的匣子炮。刚刚打开保险,那偷袭者倒先哈哈笑了起来:“不错不错。还以为你张大勇成天泡在上海滩这花花世界里,平时练功定然不会太勤奋,今天一见,才知道你平日里还是有下苦功的。”
偷袭我的不是别人,正是咱们行内赫赫有名的老前辈,北派摸金校尉的唯一传人--胡春来胡老爷子。
胡春来大马金刀地往上首一坐,对着烟锅子吧嗒吧嗒吸了几口,沉着脸明知故问:“大勇,听说你最近生活滋润,又着实做了几笔大买卖吧。”
我心念一动,转头狠狠瞪了黄三一眼。不用猜,我的近况,一定是这多嘴的家伙说给胡春来听的。
我陪着笑恭敬回答:“我也是混口饭吃,当不得胡师傅这样夸奖。”
胡春来在鞋底磕磕烟锅子,老气横秋地说:“算了,别的话我也不多说了。今次前来,我是来向你讨件东西,想必你不会驳我这个面子吧?”
“胡师傅要什么,言语一声就是了,说什么讨不讨的呢?”
“嘿嘿,那就好。金银珠宝我不要,我只要你从迷失之城里盗出来的那只黄玉玲珑环。你放心,我也不白要你的,我这里有一张石库门西洋别墅的房契,权当跟你做个交换吧。”
我心一动,面上却装作痛悔万分的样子使劲一拍大腿:“哎哟,胡师傅您怎么不早说呢?那只黄玉玲珑环我刚卖给金四爷,您要早来一步就好了。”
胡春来冷笑,拿烟锅子点点我,又点点黄三:“你们两个小猴崽子,也想瞒我?告诉你们,你们俩玩的这套把戏,我老人家几十年前就玩腻了!黄三在江湖上有两个绰号,一个叫‘通达四海’,意思是说他路子广人头熟,三江四海的好汉没有他不认识的;另一个绰号叫做‘假作真时真亦假’,这个绰号是什么意思,就不用我再解说了吧。”
被胡春来当面揭穿我的小把戏,我也不着恼,笑嘻嘻地撕几缕烟丝塞到胡春来的烟锅子里,点上火送到他唇边:“果然姜是老的辣,我的这点小心思哪能瞒得过您老人家呢!我张大勇虽干的是下九流的行当,但骨子里还有些中国人的气节在,哪能把咱们中国的国宝卖给金四,让那老棺材攮子再倒卖给洋人呢?”
胡春来吸了两口烟,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看着我的眼睛里带上几丝笑意:“一会儿满嘴谎话,一会儿又装乖卖好,你还不就想知道这黄玉玲珑环到底有什么好处吗?罢罢罢,原本我也没想着独吞这笔财喜,这便和你们说说吧。”说罢,胡春来拍拍手,隔间的门帘一挑,出来一个女人。
说句老实话,我并不是没见过女人的乡巴佬,可是在看到这个女人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看得愣住了。
澄蓝色的眼睛?我回过神来再仔细这么一看,这才发现这个女人的五官面目虽然有几分中国人的影像,但她那高高的鼻梁,亚麻色的头发,还有那澄蓝色的眼珠却无一不说明,她是一个混血儿。
“这位是劳拉小姐,这位就是张大勇。”为我介绍的是黄三。看看他红得像猴子屁股一般的脸颊,还有躲躲闪闪的眼神,我立刻就明白了我被他出卖的原因。
胡春来道:“劳拉是我一位故交的女儿,有一半的中国血统。这次她来中国,就是专程为了黄玉玲珑环而来的,具体情况如何,就让她为你介绍吧。”
劳拉落落大方地伸出手与我握握,朗朗笑道:“久仰张先生的大名了,我叫劳拉,是英国剑桥大学考古系的研究生,今次随胡师傅冒昧来访,便是想请张先生参与我们的考古队,共同挖掘一处遗迹。”
“哦,是什么遗迹?”
劳拉却卖了个关子,但笑不语,反从身后拿出一本厚厚的《圣经·旧约》,翻开书页指着一段文字示意我看。
洪水大劫之后,天下人都讲一样的语言,都有一样的口音。诺亚的子孙越来越多,遍布地面,于是向东迁移。在示拿地,他们遇见一片平原,定居下来。由于平原上用作建筑的石料很不易得到,他们彼此商量说:“来吧,我们要做砖,把砖烧透了。”于是他们拿砖当石头,又拿石漆当灰泥。他们又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由于大家语言相通,同心协力,建成的巴比伦城繁华而美丽,高塔直插云霄,似乎要与天公一比高低。没想到此举惊动了上帝。上帝深为人类的虚荣和傲慢而震怒,不能容忍人类冒犯他的尊严,决定惩罚这些狂妄的人们,就像惩罚偷吃了禁果的亚当和夏娃一样。他看到人们这样齐心协力,统一强大,心想:如果人类真的修成宏伟的通天塔,那以后还有什么事干不成呢?一定得想办法阻止他们。于是他悄悄地离开天国来到人间,变乱了人类的语言,使他们分散在各处,那座塔于是半途而废了……
“通天塔?”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这种神话传说最是虚无缥缈,这世间又怎会有与天一样高的塔,我们上哪儿找去?再说,这通天塔与黄玉玲珑环又有什么关系?”
大约是我漫不经心的态度惹恼了劳拉,她白皙的双颊上因为激动而飘起两片红云:“张先生,请你相信一名考古人员的专业素质。事实上,我用了三年的时间搜集各种资料,又亲自到中东和非洲实地考察,终于大致确定了通天塔的位置……”
“对不起,张某对这种神神鬼鬼的东西实在是没有兴趣,我不想浪费自己的时间。”不待劳拉说完,我便毫不客气地一口回绝了她的邀请。开玩笑,上回那个传说中的迷失之城已让我吃尽了苦头,见过鬼哪能还不怕黑,这种神神叨叨的东西还是少沾为妙。
劳拉沉默了一下,道:“张先生,能否借你的黄玉玲珑环一观?”
“当然可以。”
劳拉接过玲珑环,脸上止不住浮现出欣喜之色。她将玉环翻来覆去仔细端详一阵,从颈子上解下项链,取出项链上的黑色晶体吊坠,镶入玉环中。然后她抬头骄傲地朝我笑笑,手举玲珑环迎着阳光这么一照,在我们目瞪口呆中,一幅描画得极为精致的地图便透过玲珑环在对面的墙壁上显现出来。
“黄玉玲珑环与黑曜石、白石座盘组合,代表共同参与修建通天塔的黄、黑、白三色人种,当三件物品聚在一起之时,便可以指示出通天塔的具体位置。当时楚国是中华南方的民族融合中心,楚人对待被吞并诸侯的惯例是迁其公室,存其宗庙,县其疆土,抚其臣民,用其贤能。即使对于蛮夷,也是相当宽厚的。我怀疑,当时黄玉玲珑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为楚国王公贵州所得。而黑曜石则流落到非洲一个小部落,成为他们的祭祀神物,后来为英国殖民者夺走,藏于大英博物馆内。”
胡春来迫不及待地问道:“那么白石座盘呢?”
“唉,可惜就可惜在这里。据我推测,黄玉玲珑环和黑晶曜石上,绘的是通天塔的大概方位,而要打开通天塔的门,却需要白石座盘作为钥匙。但白石座盘却失落多年,可能已经埋葬在历史长河之中。”劳拉叹口气,随即又神采飞扬起来,“不过这也就足够了,此次考察有大英博物馆的资助,我们有充足的人力和物力去仔细搜寻,大可以另辟蹊径而入。张先生,你现在还认为通天塔是虚无缥缈的存在吗?”
其实我的心里对通天塔的存在已经确认无疑,但方才把话说得太满,此刻要转个大弯面子上却下不来,当下强撑着说道:“那又如何?想来那座所谓的通天塔绝不可能与天齐高,别说是古人了,便是现在世界上科技最发达的国家,也不过只建起百来米高的大厦。想来是古人太没见识,看到高点的建筑便赞叹不已。一座破塔又有什么值得去挖掘的!”
劳拉想不到我如此不好说话,微微一愕之后很快平静下来,眨眨眼睛,脸上挂起一缕神秘的笑容:“据史料记载,在通天塔的内部,有一座以黄金铸成的神庙,神像和附属物品一共用去黄金八百泰仑。考古学家曾经在巴比伦僧侣的住处发现一只石鸭,上有铭文‘准秤一泰仑’,石鸭约重三十公斤。如果记载可靠,照此推算,神像连同各种黄金附件一共重约两万公斤,都是纯金所铸或制作!折合现价约值两千四百万英镑!”
“挖!一定要挖掘出通天塔!”我飞快地擦干口水拍案而起,“我们什么时候动身?行动一定要快一点儿,千万不能让别人抢了先!”
二、船上的故事
苏拉干起事来果然是雷厉风行,不出两天,她便通知我们人员到齐,准备出发了。整个队伍除我们四人外,还有两名洋人和一名印度仆役。
年轻而俊俏的那人叫哈里活,据说此君曾是大英帝国外交部驻中东某国的商务参赞,识得阿拉伯语还略通中文。劳拉便将其拉入了探险队中做翻译。
还有一个年老而肥胖的洋人,是大英博物馆的馆长助理,还是名英国勋爵,名唤卡那森,亦是我最讨厌的一个人。卡那森勋爵待人傲慢,平日里总习惯将脸庞上仰四十五度。若不是瞧在那两千四百万英镑的面子上,张大爷我早寻个机会将他揍得鼻青脸肿了。
后来我发现,原来不止我一人不喜欢他,其实整个探险队的人都不喜欢他。卡那森随着我们探险队的目的就是监督资助款项的使用情况。
一切准备妥当后,我们坐上了开往埃及的远洋火轮。
看见胡春来在客舱中扎着马步练功,我心中大为佩服。老前辈就是老前辈,即便在旅途中也不忘练功,我就没他这份毅力与恒心了。
发现我佩服的目光,胡春来自得地一拈胡须:“小张,你看我这二字钳羊马扎得如何?”
“胡师傅好功夫,您这马步当得起稳如泰山四个字。”
胡春来得意至极:“那可不!上回乘西洋火轮出海,吐得我差点去了半条老命。这回我一上船便扎马,些许风浪能奈我何?”
唉,原来是为这个啊!我强忍着笑说道:“这主意不错!只是……不知胡师傅这马步能扎多久,我们这回可得在船上待一个多月方能够到达目的地,难不成胡师傅你一扎马就能扎上一个月?张某人佩服佩服。”
说罢,我仰天长笑,踱出门去,留下面色骤然变得苍白的胡春来冥思苦想对付晕船之策。我先到餐厅转了一圈,美美吃上一顿,然后点着香烟上了甲板。一上甲板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看见卡那森与劳拉正站在甲板上激烈地争论什么。我刚想扭头就走,劳拉却已经看到我了,挥手叫住我,我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慢慢踱了过去。
劳拉看上去似乎有些无奈,见我过来把手一摊:“张先生,你也看过那幅地图。按照地图上的指示,通天塔应该位于埃及的某处,这是我们共同得出的结论,你说对吧?”
我还没答腔呢,卡那森就挥着烟斗用口音浓厚的中国话嚷了起来:“NO,NO,NO,这不可能!按照《圣经》中的记载,以及历史文献的记录,通天塔又名巴别塔,建成于公元前310年,由古代巴比伦国王那波博来萨和尼布甲尼撒两父子修建。很明显,通天塔应该位于伊拉克行省境内。”
劳拉苦笑着说:“我认为,通天塔与巴别塔并不是同一座建筑物。巴别塔高九十六米,是当时古巴比伦国内最高的建筑,在国内的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它,所以在古代将巴别塔与通天塔混同在一起也是很有可能的。而且巴别塔是供奉马尔杜克神的宗教建筑,而通天塔则是一座传说中的与天齐肩的神塔,两者的差别很大。”
一个是美貌兼拥有智慧的混血美女,一个是古板而又令人生厌的西洋老头儿,我的立场倾向还用说吗?当下我撇撇嘴,淡淡道:“卡那森勋爵,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尊重我们几个专业人士共同得出的结论比较好。”
“哈,专业人士?一个初出茅庐的研究生和几名盗墓贼也算得上专业人士?这太可笑了。”
在我出拳打破卡那森的鼻子之前,劳拉拉住了我,然后转身不卑不亢地对卡那森勋爵道:“勋爵阁下,请你记住,我才是这支探险队的领队。这样吧,我们可以先前往埃及,如果真的找不到线索的话,我们再去伊拉克。”
劳拉的话说得斩钉截铁,显然她不会再退让。卡那森耸耸肩,嘟嘟哝哝地道:“好吧,你是领队,你有权决定考察方向。但我依然要保留我的意见,我认为去埃及完全是不必要的,你们这是在浪费大英博物馆的资金。”
说完,卡那森勋爵决定中止这场毫无意义的谈话,去享用他的下午茶。
“我讨厌英国绅士。”我直白地向劳拉说出心里的想法。
“哦,我可不能讨厌,我的父亲也是一名英国绅士。”劳拉这么回答我。
“真对不起。”
“你不用道歉,因为我也不喜欢卡那森。”劳拉俏皮地对我眨眨眼睛。
我们又闲话一阵,约好一起共进晚餐,然后在晚饭后集合全体队员开个会,共同研究那幅地图,便各自散去了。
我与胡春来、黄三合居一间舱室。回到房中,我把晚上开会的事情一说,胡春来倒没什么反应,黄三却是激动得连头上的瘌痢斑秃都红了,立时张罗着洗澡换衣服,还拿起梳子对着镜子使劲儿蹂躏原本就不多的几根头发,将它们齐齐整整地梳成三七开的造型。
我笑道:“黄三,你别浪费时间了。人家劳拉姑娘可是剑桥大学的高材生,你呢,私塾都没读过几年吧,你觉得你配得上人家吗?”接着一低头避过黄三掷来的“夺命飞梳”。我虚踹他一脚,笑骂道:“别再收拾了,再怎么收拾你这瘌痢头也变不成小白脸。饭点可就快到了,你不希望你的梦中情人饿着肚子等你吧?”
黄三这才醒过神,急匆匆拉了我与胡春来便往餐厅而去。
我们乘坐的这艘西洋火轮名唤“玛丽女王号”,大约可以搭乘三百人,算得上是一艘大船。因为人多,加之黄三又耽搁了些时间,待得我们赶到餐厅时,餐厅里已经人满为患,找不到一个空位了。
那个讨厌的卡那森嘀嘀咕咕地说:“中国人真没有时间观念!”
劳拉见我神色不对,连忙打圆场道:“横竖已经没了空位,不如大家都到我的舱室,然后让侍应生将晚餐送去,我们边吃边谈。”
被爱情冲晕头脑的黄三第一个赞同:“劳拉的这个主意好,我瞧可行。”
我横了黄三一眼,心说你老兄恐怕最希望与美丽的劳拉单独在房间里共进晚餐吧。不过好歹黄三是我要好的朋友,人家好不容易恋爱一次,我总不能故意搅局吧,当下也投了赞成票。
劳拉住的是头等舱,不像我们住的二等舱是三人一间舱室,头等舱里除了有单独的一个小卧房之外,还有一间小客厅,正好用来开会。
我们分宾主坐定,劳拉拿起电话用西洋话说了几句,然后放下电话笑道:“我订了牛排和白兰地,希望大家能吃得惯。”
“吃得惯吃得惯。”黄三点头如捣蒜。看那模样,就算劳拉让他吃砒霜他都毫不犹豫地一口吞下。
劳拉不以为意地笑笑:“好了,言归正传。这次我们的考古活动,将会得到英国驻埃及领事馆的帮助,所以,我们不但可以调到大批人手,而且会有英国驻苏伊士运河的派遣军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但是,我们也不能大意,因为埃及是一个很混乱的地方,各地土王酋长都拥有自己的武装,一旦惹到他们,连英国派遣军也不能保证我们的安全。”
哈里活接口道:“不过各位放心,我与阿拉伯诸酋长的关系良好,有我在,他们会给我一点儿薄面。但是有一点须注意,埃及是穆斯林国度,这个宗教有许多禁忌,一旦触犯,便要闹出天大麻烦。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会详细解说各项禁忌事宜,并且教会大家一些简单的阿拉伯语日常对话。”
正讨论间,门被轻轻叩响,劳拉拍手笑道:“晚餐来了,我们边吃边谈。”
劳拉打开门,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侍应生推着小推车走入,打开黄铜盖子,将牛排与酒杯一一摆放在桌上。不知怎的,我心中没来由一阵烦躁。
我盗墓掘坟多年,与机关粽子打交道,直觉比一般人要强上许多。我心里总觉得这个侍应生仿佛有一些不对劲之处,但又说不上来到底是哪儿不对,直到那侍应生将饭桌布置好,正准备退出门的时候,我脑中灵光一闪,终于想到到底是哪儿不对了。
劳拉在五分钟前才打的电话,就算餐厅里的大厨手艺再强,也绝不可能在几分钟内便煎好牛排。而且那侍应生摆放餐具的姿势极是生硬,绝不像一个老练的侍者。第三,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这艘西洋火轮上的侍应生都是白种洋人,可这侍应生却皮肤黝黑。
这个侍应生有鬼!
我当下大喝一声,不及解释,一个箭步陡然跨出,向那侍应生的手腕抓去。这一式小擒拿手本是我的绝招,出手绝少有失误的时候,一般人再怎么闪躲,也避不开我这暗藏了十八式后招的连环擒拿。
那侍应生果然闪躲不及,一下便被我扣住脉门,将手臂反扭过去。这个时候,意外发生了。
这名侍应生的身手极为怪异,整个人竟然柔若无骨。他右手脉门虽被我拿住,但他只这么一扭,整只手突然变“扁”了,轻轻松松地便从我的掌握中滑脱。随后那侍应生一张口,金芒一闪,数枚针形暗器便向我射过来。
我偏头躲过暗器,眼角余光看到那些暗器向劳拉等人飞去,心中大叫一声不好。幸得胡春来反应快捷,双手在衣襟上一撕,外衣扣子全部崩裂飞出,胡春来顺势便将外衣脱下卷飞所有暗器。
我心中大怒,运起大摔碑手的功夫,重重一掌击在那侍应生肩上。这时怪事又发生了。我这一掌击在那侍应生的肩头,却恍如击在棉包上一样,毫无击中硬物的感觉。那侍应生虽被我打得倒退好几步,脸上满是痛楚之色,但他的手居然还可以举起来,并且极是悍勇地抽出一把弯刀向我扑了过来。
胡春来丢下外衣、抽出烟杆自我左边飞扑而上,疾点向侍应生的腰间大穴。我则一个飞腿踢向他的手腕,一腿还未落地,另一腿就已飞踢向他的膻中穴。那侍应生功夫再怪异,总算也没怪到将全身穴道挪位的程度。受了我们两击之后,“噗”地bbr>喷出一口鲜血,踉踉跄跄地退到门边。
我喝问:“你是谁?是谁派你来杀我们的?”话一出口,我这才想起,这人未必听得懂我在说什么。
果然,那侍应生恨恨地看着我,然后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句话,嘴边流下一丝黑血,慢慢歪倒不动了。胡春来抢前一步扳开他的嘴,皱着眉道:“他咬破牙齿内的毒囊自尽了。”
我吐出一口长气:“这人似乎练的是天竺瑜珈术,不过练到他这样全身柔若无骨境界的,应是个中高手,怎么会来刺杀我们?”
“不是瑜珈术。”胡春来摇摇头,手往那名刺客的胸前一按,整只手居然深深陷了下去。
“瑜珈术不可能练到像他这样全身骨骼都变成软骨,这人实在太古怪了,老汉我活了这么大年岁,从来没见过有人的骨头生成这样。”
我拿起那名刺客的弯刀仔细看看,又隔着手帕拾起几根金针放在鼻间一嗅:“这把刀和针上都喂了眼镜蛇的毒液,见血封喉。可惜,听不懂这人临死前说的那几句话是什么意思,否则总也有些线索可查。”
“我……我听懂了。”哈里活战战兢兢地站起来,脸上的神色很怪异,又似害怕又似震惊,“他说的是阿拉伯土语,大概意思是,我是神圣的护卫者,我将用沙漠之火驱逐一切贪婪的人,死神为你们张开了翅膀,亵渎神圣之人终将痛苦地死去。”
神圣的护卫者?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几人面面相觑,心中都有无数疑问。
卡那森板着一张臭脸,用手杖敲敲地板:“先生们,请保持镇静。我有一个问题想问,到底什么是神圣的护卫者?”
哈里活犹豫了一下,才道:“其实我一直以为这不过是一个传说,想不到居然真有神圣的护卫者的99lib?存在,这些护卫者其实就是埃及法老的守陵人。在埃及,因为盗墓者横行,所以历代国王下葬之前,都会吩咐最为忠诚的侍卫为他守陵。这些侍卫都具有神奇的本领,有的能驱使毒蛇,有的能喷火吐剑,有的会巫术施毒,他们世代传袭,默默地守卫着国王的陵墓,斩杀所有企图盗墓的窃贼。不过,自从埃及沦为奥斯曼帝国的一个行省之后,守陵人大多失散了,所谓神圣的护卫者渐渐成为一个传说。”
劳拉眉心轻蹙:“可是,我们是去挖掘通天塔,又不是去挖掘某个国王的陵墓,这个神圣的护卫者为什么要刺杀?我们?而且,他又是如何知道我们的行踪的?”
卡那森勋爵尴尬起来,支支吾吾道:“嗯,是这样的……我本人是《泰晤士报》和《埃及日报》的特约作家,关于这次的挖掘工作,我每个星期都会通过电报向这两份报纸披露最新的进展情况……嘿,你们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只是爱好写作而已,这有什么错吗?”
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我摊开双手:“现在有答案了。估计是这些所谓的护卫者,通过我们爱好写作的卡那森勋爵写的文章,得知我们要到埃及挖掘一处遗迹,于是这些人便把我们当做了盗墓贼,想要在我们挖掘之前刺杀我们。哈,看来我们的安全工作要加强了。”
哈里活苦恼地揉揉头发:“哦,没那么简单的。根据传说,这些神圣的护卫者拥有各式各样的职业来掩护身份。也许会是一个耍蛇人、也许会是一个乞丐、也许会是一个马贼,甚至可能会是一名酋长,在他们未曾动手之前,谁也不知晓他们的真实身份。除非我们二十四小时都睁着眼睛保持警惕,否则随时可能会遭遇偷袭,甚至连一切饮食都必须小心,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茶水里会被人掺上眼镜蛇的毒液。”
“你的意思是说,就算是派遣军都无法保证我们的安全?”
“如果那些神圣的护卫者,拥有传说中一半的本事,那么的确是这样的。毕竟我们是要在埃及挖掘遗迹,不可能不用一个埃及工人,他们会以各种方式混到我们身边的。”
劳拉听哈里活这么一说,立即愁容满面。我和胡春来对视一眼,嘴角边同时泛起微笑。我胸有成竹地说:“我倒有一个办法……”
三、吉萨高地
当我们一行七人乘船通过苏伊士运河,抵达开罗之后,所有的人都变了模样。
面上涂抹了我配制的易容液改变肤色,穿上阿拉伯人惯常穿着的白袍,骑上骆驼用围巾包住头脸。只要不与当地土著交谈,谁也认不出我们是一群外国人。只是在为那个印度仆役化装的时候,我遇上了一点儿小麻烦。
那个印度仆役名字拗口,我们便为他取了个绰号叫做红头阿三。红头阿三皮肤黝黑,本就不太容易化装,偏偏他身上那股咖喱味让三里外患重感冒的人都闻得出来,更是让我束手无策。好在埃及地处非洲,黑奴倒也常见,于是我便将其扮作一名黑人奴隶。
劳拉是正经八百的考古人员,在她的脑子里,挖掘遗迹便应该大张旗鼓地动用人力,立起机械进行挖掘。但我与胡春来是什么人?两人加一块儿,生平挖过的古墓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余座,最是擅长神不知鬼不觉地盗空坟头。依着我们俩的意思,反正那通天塔究竟坐落何方尚没弄明白,何必把事情搞得那么轰轰烈烈,引起守墓人注意就不好了,倒不如我们乔装打扮实地勘察之后再做打算也不迟。
劳拉与>哈里活倒没说什么,就是那卡那森挺不乐意,嘀咕说什么大英帝国的绅士不能够如此鬼鬼祟祟。我冷笑着拿起一叠报纸在他面前一晃,总算令他乖乖闭上了嘴。
埃及境内共有金字塔九十余座,人们通常所称的金字塔是指坐落在开罗西南吉萨省吉萨高地的金字塔群。
但令我们大惑不解的是,黄玉玲珑环与黑晶曜石指示的通天塔位置,便在吉萨高地附近。可这里已不知被多少考古学者与盗墓贼仔细搜寻多遍,别说是能够与天齐高的通天塔了,便是地下的老鼠洞都被人挖开看过,要真有通天塔存在,早该被人发现了,何至于还轮得到我们!
不过我的心态却颇好,反正就算找不到通天塔,便算来到番邦外国游玩一番,见识见识番邦国王的陵墓,也算增强业务知识,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此行也不虚了。
劳拉对金字塔的历史颇为熟悉,边走边低声介绍道:“古代埃及人认为天神乌悉利斯将根据每个人在人间的所作所为进行审判,而肉体仅是灵魂在人世的‘住宅’,没有‘住宅’的灵魂,不能进入乌悉利斯的天国,所以古埃及人千方百计保护尸体的完整。他们把死者的尸体掏出内脏涂满香油,浸泡在防腐液中,再施以松香。而松香在波斯语中叫做‘木米伊’,所以敷过松香的尸体便称为‘木乃伊’。木乃伊被缠以数十米的特制细麻布,再装入特制棺椁之中。最初的棺椁在平地掘墓而葬,但沙漠上的猛兽和比猛兽更凶残的盗墓贼经常破坏墓地。为防止亵渎死者尸体,影响灵魂升天,古埃及人开始在坟墓上覆盖巨石,修筑石丘。这类石丘逐年增高,因为富有者总是以此炫耀自己的财富,石垒的坟丘成了权势和财富的象征。”
仰头看着高大的金字塔,我感慨万千:“果然古今中外的皇帝都是最奢华的一类人群,在几千年前,建造如此宏伟的陵墓,要花去多少人力物力呀!不过话说回来,我倒是挺羡慕此国的同行们的。”
“这话又是如何说起?”黄三忍不住插嘴。
我嘻嘻一笑:“你想哪,帝王的陵墓建得如此显眼,埃及的同行们一不用费心费力地学什么寻龙点穴术,一找便是一个准;二不用怕僵尸粽子夺魂索命,少了不少危险。那些所谓木乃伊虽是僵尸,可内脏却被掏出,要想诈尸千难万难。即便真诈尸了,木乃伊身上捆着的细麻布也限制了他们的活动,极容易逃逸掉。”
劳拉抿嘴笑道:“这你可就错了。埃及金字塔内虽有疑似墓室的石室,甚至还有石制棺椁,但至今为止,埃及考古史上从未有第二具木乃伊是在金字塔内找到的,反而木乃伊大多藏于金字塔周围的庙宇内。所以,考古界一直对金..字塔的用途存在各种争论,有人认为金字塔是古代天文台,有人认为金字塔是巨型经纬仪,还有人认为金字塔是古代国王祭祀庆典之处,但没有哪一种说法能够得到多数人认同。”
此时,太阳已然渐渐西沉,在逼近地平线的那一刹那,那金乌似乎用尽所有力气用力一跃,迸发出最后的热量。金色的阳光越过高大巍峨的金字塔,照耀在我们身上。看着高大巍峨的金字塔,我心中一阵激荡,不禁泛起“万古云霄一羽毛”的感叹。
我突然看见胡夫金字塔上有几个阿拉伯人背驮着人正沿金字塔顶攀爬而下,不禁大是奇怪:“这些人在干吗?”
劳拉撇撇嘴:“不过是些无能权贵罢了。这些人喜欢附庸风雅,却又爬不上如此高的金字塔,便令阿拉伯仆人背负他们上去,喝着随从端来的土耳其咖啡,不知多惬意呢。”
胡春来一路上都是沉默不语,只顾打量四周景致,此刻突然开口道:“走,我们也往上爬。”
我一拍脑袋,立刻明白了:“哎哟,差点忘了胡师傅乃是摸金校尉当世唯一传人,寻龙探穴之术天下无双,只要胡师傅眼睛一瞅,哪有古墓立马就能瞧出来。”
劳拉与卡那森等人俱是大喜,热切的目光都投到胡春来身上。
胡春来眼带笑意,显然对我的吹捧感到极是满意,但表面上却表现出世外高人的淡然模样,伸手拈拈须,淡淡地道:“寻龙点穴岂是如此容易,成与不成我也不能现在就下定论。这金字塔高大难攀,其他人便在下面守着就好,我与大勇爬上去瞧瞧。对了,把黄玉玲珑环和黑曜石先交给我。”
接过劳拉递来的黄玉玲珑环与黑曜石贴身收好,我与胡春来将长袍一扎,向上攀去。我们攀爬的这座名叫胡夫的金字塔是由重约二点五吨的巨石堆成,侧面与地面夹角有五十度左右,算得上极为陡峭难攀,也怨不得那些权贵要人驮着方能攀顶。即便是我与胡春来这样有着扎实武术根底之人,亦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攀上塔顶。
胡春来一登上塔顶,望望天上的太阳,便自怀中掏出一只罗盘与一把算盘,紧张地开始计算起来。
“胡师傅,算出什么了吗?”见胡春来的计算告一段落,我小心翼翼地问。
胡春来瞥我一眼,老大不耐烦地道:“五千年沧海桑田变幻,周围地形地貌早变了模样。此处又是一片沙漠,毫无地形参照物可以利用,唯有用天星定位之法演算才行,哪有这么快的?”
我碰了一鼻子灰,唯唯诺诺地陪笑道:“那是那是,这次挖掘若没有胡师傅在,我们定然找不到通天塔,一切就靠胡师傅了。”
胡春来“哈”地怪笑一声,脸上堆起古怪笑意,歪头看着我缓缓道:“你就对我这么有信心?”
有信心才怪!要不是我们走进死胡同里钻不出来,唯有死马当做活马医,把唯一的希望寄托于胡春来身上,否则的话,我哪能在他面前唯唯诺诺?
想是这么想的,但说却万万不可说出来。我真诚地看着胡春来,摸着心窝子道:“那是自然有信心的。江湖传说,但凡摸金校尉个个都是大有本事之人,只要负着手走走看看,便能知道地下有没有古墓,古墓里又是什么结构,棺椁藏于何处。练到精深处,还有一手‘探骊取珠’的绝活,都不用下古墓内拼命,只需拿根竹竿往地下一戳,正正好便刺入尸体口中,取出尸体口含的定魂珠来。胡师傅有如此好本 4e8b." >事,我哪能没信心?”
胡春来又是“哈”地干笑,看着我久久方说:“罢了,迟早你也必入我派门墙,有些事情提前与你说说倒也无妨……”
说罢,胡春来便缓缓地道出一番令我目瞪口呆的话来。
据胡春来所言,各朝各代乃至各地各族,对于风水二字总有不同的见解。比如说吧,有些民族习惯将尸体葬于崖上,形成独特的悬棺风景;有些民族习惯将尸体以火焚烧,只留骨灰存思;更有些民族,干脆将尸体喂予鸟兽,谓之为天葬。因为风水流派的不同,以及各省各地风俗习惯的不同,对于墓穴堪舆之道都有不同的讲究。若是以甲地的风水流派去寻乙地的大墓,依清朝的风水学说去找秦朝的古坟,能寻得到才有鬼呢!
所谓寻龙点穴之术,便是到达一个地点之后多打听多读书,将此地的丧葬风水讲究摸透,再从乡民口耳传说中分析线索,大至确定下墓穴位置及朝代,然后对比当地风水景观做出判断而已。
说到这里,胡春来特地加重了口气:“呵呵,江湖传说,寻龙点穴之术神妙无比。实际上呢,十次能有一次成功就算不错的了。”
我被胡春来一席话震得几乎站立不稳,喃喃道:“难道,摸金校尉的本事真的也不过如此而已?”
胡春来叹了口气:“的确也只不过是如此而已。我们摸金校尉一派的祖师爷,曾是一学问颇佳的风水先生,后来身逢乱世无法糊口,便横下心以所学之术干起掘坟盗墓的勾当。我适才说摸金校尉出手,十次能中一二,便指的是真正按照风水理论下葬的那种墓穴。”见我面渐渐起了鄙夷之色,胡春来急了:“可你也别小瞧了摸金校尉。正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一旦真在风水佳穴发现墓葬,那便定是大富大贵人家的大墓,里面的金银玉器一件顶得上旁的墓十件不止。否则,摸金校尉一派怎能在江湖上有偌大名声?”
我苦笑道:“你既然无能为力,做什么拉着我巴巴地爬上金字塔,好不累煞人也。”
胡春来叹道:“我不也是心存侥幸嘛。可惜这番邦外国,果真与中华风水理论大不一样。中华风水讲究天人合一,不单要与日月星辰对应,还要有山脉河道辅佐,如此方为佳穴。我观这金字塔,在位置上倒与星辰相对,沿正门入口走百二十步便正对着天上北极星位,但对于地下风水却配合得简直狗屁不通!”
我笑道:“您拉倒吧!这埃及遍地黄沙,更何况千年前这里即便是绿洲,沧海桑田变幻下也成了沙漠,哪有什么地理形势可言!”
胡春来气哼哼地往前一指:“何止如此!依着中华的讲究,护陵石兽成双不成单,宜矮不宜高。可这埃及的什么法老却偏偏造了这么大一个人面怪物,孤零零地立在那儿,便是这金字塔的气势亦为这石兽夺去大半。狗屁不通!当真是狗屁不通!”
我心知胡春来指的是那个宏伟的狮身人面像,我心下也觉得这只石兽孤零零立在那儿突兀至极,不过一想到这儿是番邦外国,哪有什么风水之说,于是也就释然了。
“既然如此,我们便不在此地吹风了,下去下去。”
“且慢!”胡春来笑嘻嘻地拦住我,左手手心一展,现出黄玉玲珑环与黑曜石。见我面有不解之意,胡春来方慢慢伸出右手摊开,亦现出一对一模一样的玲珑环与黑曜石。
藏书网“胡师傅,你……”
胡春来在我脑门敲个暴粟:“傻小子,这回你明白什么是老江湖了吧?”
我寻思一阵回过神来,跷起大拇指赞道:“胡师傅好玲珑的心思!上回我们与西洋人合作,被人摆了一道,差点就横尸缅甸原始丛林,这一回,我们怎么也得多长个心眼。”
胡春来拈须笑道:“行走江湖一要讲道义,二要多长个心眼。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便指的如是了。劳拉虽是我故交之女,但多年未见,也不知其人如何,那个卡那森与哈里活就更不可信了。他们若正经合作寻宝,我们必也不负他们,他们若起了异心……”
我嘿嘿奸笑:“那我们便一拍两散,将假环给他们,我们自去寻宝便了。”
“哈哈哈,正是如此!”
四、逼入墓室
从金字塔上下来,天色已黑。劳拉、卡那森等人围住我与胡春来,四双热切的眼睛直勾勾往胡春来脸上瞧,发现这位老爷子是属于那种泰山崩于前眼皮都不眨一下的人物之后,又充满希望地看向了我,紧张地等待我嘴里能说出什么好消息。嗯,其实应该把黄三排除在外,这癞痢头的俩眼珠子放射出来的光热切倒是挺热切,只不过他的热切只针对劳拉一人而已。
我还在绞尽脑汁地设想应该以什么言词敷衍他们,忽然瞥见一群阿拉伯人渐渐向我们围拢过来,我心下一惊,正待喝问,一柄小巧的象牙手枪已顶在我的后脑门上。
此时那些阿拉伯人中的五六人也自宽大的白袍下掏出英式步枪,其余人抽出弯刀,凶神恶煞般地逼住我们,任谁也明白情况不对。奈何形势比人强,一时间无人能动。哈里活笑眯眯地自我身后走出,手枪依旧紧紧地指着我。
卡那森勋爵苍白着脸四下一望,惊呼:“哈里活,你……”
哈里活挑挑眉,极优雅地弯腰鞠躬:“很抱歉,世上根本不存在哈里活这个人。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麦法伦大学的考古博士,亦是DOK组织的会长卡特。”
卡那森勋爵立即涨红了脸,一连串西洋话噼里啪啦地就脱口而出。我虽不懂西洋番语,但见卡那森脸上神情,想来此人说的必是西洋国骂之类。
我低声问劳拉:“那个‘第哦’啥的组织是什么东西?哈里活怎么又变成卡特了?”
劳拉的脸绷得紧紧的:“所谓的DOK组织便是‘国际探险联合会’的简称。国际探险联合会是一个地下组织,这个组织与其说是探险组织,不如说是一个殖民掠夺集团,在考古界名声极臭。这个卡特,亦是DOK组织内现任会长,有好几个法老陵就是由他一手主持挖掘的。这个家伙为了把法老的木乃伊偷运出国,居然把珍贵的木乃伊用锯子锯成三截再加以伪装偷运出国境。他的种种手段比之一般盗墓者还要卑劣得多。”
卡特摊摊手,依旧笑得很从容:“劳拉小姐说得再正确不过了。可惜你不懂阿拉伯语,无法告诉这些守陵者事实真相。在他们看来,你们才是来掠夺他们宝物的强盗,而我这个真正的强盗则是他们最忠实的朋友。”
卡那森勋爵呼99lib?
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拳头握得紧紧的,看着卡特的眼睛似乎要冒出火花来。
“优雅!做为一名贵族,你要学会优雅!”卡特冲着卡那森勋爵摇摇手指头,嘴里啧啧连声,“我想你应该猜到了,根本不是你的稿件引来守陵人,真正引来他们的是我。事实上,早在寻找通天塔计划启动之初,我们组织便已注意到了你们这支考古队,于是我乔装混入。你的那些新闻稿其实全部被我扣留,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人知道你们来到埃及。只要你们一死,我就可以拿着大英博物馆开据的介绍信,大摇大摆地请埃及政府和英国派遣军帮助我们挖掘遗迹。现在,先生们,请把介绍信以及玉环、晶石交出来吧!”
劳拉冷哼道:“即使有黄玉玲珑环和晶石,但你没有白石圆盘,一样找不到通天塔的遗迹。”
卡特愈加得意起来,右手伸入怀中掏出一块方形的、表面刻满密密麻麻符号的乳白色玉石:“这块石盘是我们组织在希腊的一处古代遗迹中发现的,要不是你们寻找通天塔,我们还以为它只是一块普通的玉石呢。哈哈哈哈……这真要多谢你们了。”
胡春来对我使个眼色,示意我做好准备随时发难,然后慢慢从口袋里拿出黄玉玲珑环与黑曜石,卡那森亦无奈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
卡特笑了笑,慢慢说道:“胡先生,我知道你的身手很好,所以请把玉环和晶石放在地上,然后退后五步。你们千万不要想着耍什么花样,要知道我身后这二十七名守陵者也都是具有神奇力量的人。”
我惋惜地暗叹一声,气得牙根都在发痒了。
卡特这厮真是好生警觉,若刚才他肯让胡春来走近身前,以胡老爷子的身手,必能在一瞬间制住他。然后我们以他为人质,好歹也与那些守陵者有个谈判条件。事到如今,便只能选择另一个更加危险的办法了。
卡特慢慢踱上前弯腰拾起玉环、晶石和介绍信,眼见阴谋得逞,他终于忍不住脸上泛起得意的笑容。
我等的便是他放松警惕的这一刻。运起狮子吼的功夫大喝一声,同时我脚一扫,大蓬黄沙便向四周的守陵者飞罩过去。那些守陵者虽然个个具有神奇功夫,但终究也是人类,被我突如其来的吼声一震,耳鼓已是嗡嗡作响,再被黄沙迷住了眼,目不能视,一个个纷纷退后。胡春来抽出腰间系着的绳镖,冲入人群中,首先将那几个持枪的家伙打倒在地。与此同时,我亦向卡特飞奔过去。
那卡特的动作却是极快,被我的狮子吼一震,他也忍不住一个踉跄险些倒地,手中的物件全掉到了地上。但这人不愧为一名长年出生入死的探险家,居然立时就反应过来,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判断清楚形势,且下了决定。卡特手在地上一撑,借势直起身子,恶狠狠地持枪向离他最近的劳拉扑过去。
绝不能让他抓住劳拉!
以胡春来的身手,在那些守陵者猝不及防下必能稍占上风,但若时间一长,那些守陵者的身手只要和在船上刺杀我们的那人差不多,待他们反应过来便要轮到胡春来吃亏了。所以,我们唯一的出路便是抓住卡特,然后以他为人质逼守陵者退后。相反,如果让卡特抓住劳拉,以她为人质来威胁我们的话,形势便会立即逆转,到时候陷入被动的就将是我们了。
所以我们现在比的就是一个“快”字,只要谁的动作快上一步,便能掌握住主动权。
只可惜,我的身手虽比卡特要利落得多,但相比之下,他与劳拉的距离却比我与他的距离要近得多。两下里一扯平,他居然还比我要稍稍领先一点儿。我心急如焚地冲着劳拉大喊:“快跑!”
就在此时,劳拉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举动。
只见劳拉轻轻提起长袍,顺势扯掉,便露出里面的紧身夹克。那腰身上居然一左一右挂着两柄银色的左轮手枪。劳拉双手掏枪,脚下亦没闲着,只见她轻抬玉腿,“啪”的一声便将脚板准确地印在卡特脸上。卡特那一米八零的大块头,被她这么一踹,倒飞了出去。总算卡特还保持着几分清醒,勉力一滚, 6eda." >滚入人群之中躲了起来。劳拉得势不饶人,手中双枪连连击发,当下便有几名守陵者应声倒地。
见我傻傻发愣,劳拉一皱眉,喊道:“快撤退!”
这时那些守陵者已清醒过来,揉去眼中迷沙,手持弯刀全不顾惜性命地扑上。这些守陵者功夫怪异,且出手狠辣,全是以命搏命的招数,胡春来被打得连连后退。我连忙接应胡春来跳出战圈,虚晃一招扭头便往胡夫金字塔的入口处跑。非常顺手地,还捡起了卡特掉落的晶石。那块晶石握在手中感觉轻飘飘的毫无分量,我当时也没太在意,径自往怀里一塞,掉头就跑。
其实在对方有枪的情况下,这样把背部暴露给对方,只顾亡命奔逃的行为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但一来有劳拉双枪压制对方火力,二来那入口距我们并不遥远,半分钟内便可到达,三来那些守陵者很显然对于现代枪械并不精通,只晓得胡乱放枪,却没甚准头。在各种条件配合下,我们几人居然奇迹般逃入了金字塔入口处。那入口处本有一扇铁栅栏拦着,阻止有人进入,但在这紧急关头我哪还顾得了那么多,一脚踢去,生生将门锁踹掉,闪身而入。
一进到塔内,我顾不得喘气,立即抽出匣子炮,打得守陵者伏在地上抬不起头。趁着这工夫,劳拉亦退入塔中。
打完一梭子弹,我伸出半个头去观察情势,见那些守陵者只在原地鼓噪放枪,却不曾冒险发起进攻,当下便放下了大半个心,回头对劳拉赞道:“好俊的枪法!好俊的腿功!”
劳拉淡然笑道:“我从小在牧场长大,若是枪法不好,怎么驱得走狼群?”说罢她飞速装好子弹,又朝外放了几枪。
适才我观察到,对面的守陵者手中也不过只有六支步枪,那种打一发便要拉一下枪栓的英式步枪虽然射程及威力方面要比我们手里的手枪大上不少,但在近距离对射中,于射速一项却大是吃亏。而且经历刚才一番激战,他们至少有四五人受伤或死亡,受了如此重大的损失之后,守陵者暂时往后撤了数十步,走出了我们的射程范围之后,才有一搭没一搭地>..放起枪来。可惜他们大概是不惯用枪,准确度低得惊人,大多打在石壁之上,对我们造成不了多大威胁。
又过一会儿,大约对方也觉得这样放枪毫无用处,便渐渐不再放枪,然后卡特的声音响了起来。
“诸位先生、女士,请相信我,我对你们并没有恶意。我只想让你们在一处安全的地方休养一段时间,等我们把事情办完之后,就会释放你们。”
我低声冷笑道:“他骗小孩呢!我们要是一出去,我保证他立马杀人灭口。我们只要在这里守至天亮,就能等到有人到来,我不信他们还不退走。”
顿了一顿,卡特又大声喊道:“如果你们想等待援兵的话,那么你们将会很失望,因为这些守陵人中,有一位恰恰是当地颇有影响力的酋长,他有权力封锁这座金字塔至少三天。想想吧,不要说在这座金字塔里面待上三天,只要一天,你们就会因为干渴而死。”
一听此言,除了听不懂中文的红头阿三外,所有人的脸色俱为一变。
黄三强笑道:“别听他的,说不准他只是唬人而已。”
胡春来思索一会儿,缓缓道:“此言不可尽信,亦不可不防。”
卡那森沮丧地摇摇头:“防?怎么防?我们已经被他们困死在这里,除非能够冲出这死地才有一线生机。”
我强撑笑脸鼓励道:“这可说不准呢!我张大勇一生闯荡过多少‘死地’,如今不还好生生地活着站在这里?只要我们有心,说不准能在这里发现一条出路呢。”
我这番话本想令大家振作精神而已,哪知话一出口,所有人立时都以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着我。劳拉叹口气,看着我的眼睛慢慢说道:“胡夫金字塔早在1881年就被考古学家霍华德·维斯打开,在这半个多世纪里,金字塔内也不知被人搜寻过多少次,若有出路早就被人发现了。而且纵观埃及所有金字塔,都是只有主道一条通路而已,从未听说过有两条以上通路的。”
我向后看看,见我身后十余米处,甬道一分为二,分为一上一下一大一小两处甬道。向下的甬道十分狭窄,只能容成年人屈膝跪行,而向上的那处甬道却要宽敞得多,宽约三米,高有八米,呈陡然上升状。
劳拉解释道:“根据资料,这两处甬道分别通往两处墓室。向下的这处甬道约长一百米,尚未峻工便被放弃,而向上的这处甬道则通往主墓室。”
我心中一动:“你不是说过,从未有一具木乃伊是自金字塔中找到,怎的金字塔内还有墓室?”
劳拉耸耸肩:“胡夫金字塔中虽然有一具法老棺椁,但棺内只有一尊石像,并无木乃伊。金字塔的未解之谜太多,称之为墓室不过是约定俗成的叫法而已,谁也不知道金字塔真正的用途到底是什么。”
我沉吟一阵,抬起头正色道:“不管怎样,不亲自探查一番我总是不太甘心。反正我们也被困在这里,不如让我去探一探路。”
劳拉叹道:“好吧,我虽然没亲身进入过胡夫金字塔,但好歹也读过不少有关资料,我与你同去吧。”
大家商议一阵,胡春来自告奋勇把守住主道入口。这老儿虽罗唆,但经验丰富,而且手底下功夫也不错,由他把守,我倒是比较放心,于是我便将匣子炮交给了他。而我在想了又想之后,决定先与劳拉探查那个被废弃的墓室。
为了行动方便,我们都脱掉了阿拉伯长袍。下行甬道十分狭窄,我只能四肢着地地膝行向前,仅靠牙齿咬着手电筒照明。方才与守陵者一番搏斗,我出了一身大汗,衣服都紧紧粘在身上,此刻身周又都是阴寒潮湿的岩石,被寒气一逼,我冷得牙关直打战,口中的手电筒也自是晃来晃去,什么也照99lib?不清楚。行了百米左右,好容易到达一个大小约三十平方米大小的石室中,我这才得以稍稍伸展筋骨。
转头一看,方才发觉劳拉比我还不如,只见她不但脸色苍白,甚至整个身子都有些摇摇欲坠。我急忙一个箭步冲上去扶住她,急切地问:“你怎么了?”
劳拉急促地呼吸几下,方强笑道:“也不知怎的,突然就觉得呼吸不畅,头也晕晕的。听说这塔内曾有法老诅咒,凡入此塔者皆不得善终,说不准我也中了他的诅咒了。”
我“呸”地吐口唾沫,骂道:“还西洋大学的研究生呢,如此迷信!塔内原本就空气不畅,再加上刚才我们爬行了那么久,有点头昏眼花再正常不过。”
被我这一骂,劳拉倒安了心。当下头也不晕了,眼也不花了,呼吸也变得通畅了。劳拉轻松地笑一笑:“倒是我疑心过甚了。不过这石室内空空荡荡,只东角有一石坑,除此外什么也没有,我看也不必细寻了。要不我们还是去主墓室看看吧!”
我摇摇头,道:“劳拉,你不觉得奇怪吗?这金字塔不论是做法老陵寝又或是别的什么用处,但在古代地广人稀缺乏现代工具的情况下,仍筑起如此宏伟的建筑,可见是极其重大的一项工程。如此重大的工程怎会出现这样一个无故废弃之处?便是真有不得已的原因废弃此处,按理说也当封闭才是,怎会就这样弃之不理?依我说,若塔内有玄机的话,十之八九必在此处。”
劳拉眼睛一亮:“你这话说得在理!我是读书读得死了,书本上如何说我便傻傻地相信。这趟请你与胡师傅果然是请对了,你们经验真是丰富,说不准真按你所说的,这石室中还有一个秘密通道。”随即劳拉又皱起眉:“可是,自胡夫金字塔打开之后,无数科学家用过许多现代科技手段考察过这里,确实什么也没有发现啊!”
我想了想,猛然跃起丈余高,一掌击在石顶上,然后歇一歇,又跳了起来。劳拉一下子愣住了,呆呆地看着我不断地跳起又落下,忍不住拉住我:“张先生你怎么了?不会你也中了……”
我摇摇头示意没事,仍旧不断跃起拍击石顶,直到拍到第九块石板的时候,突然感觉那石板微微有些松动,大喜之下运足力气又是一掌拍去。只听得咔咔一阵轻响,石板慢慢地挪开了一个仅供一人进出的小口。
劳拉过了好一阵子才发出惊喜的欢呼:“张先生你好厉害,你怎么知道机关在石顶之上?通常秘室都设在地底或四壁,怪不得那么多学者专家都找不到秘道呢。”
“不过是经验而已。在中国,有些谨慎的墓主害怕死后被盗墓抛尸,通常在布置好机关之后,还会摆上一具假棺,而将真棺设于假棺的底下或吊于天顶上。盗墓者发现假棺之后,一时不察便会漏过真棺。我想起这个典故,动手一试,果然发现古今中外的机关设置都有相通之处。”
正口沫横飞地自吹自擂,哪知主道入口处接连传来几声重物坠地的响声,然后匣子炮那清脆的枪声便接连不断地响起。我大吃一惊,哪还顾得进秘道搜寻,连滚带爬地就往入口处跑去。
甬道狭窄,我虽是心急如焚,但爬行速度仍是快不起来。待我赶到入口之时,发现入口已被沙袋堵住大半,而胡春来正不停地用枪与外面对射。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黄三急得直跳脚:“那个卡特好不狠毒,居然派人以衣袍裹沙,然后爬上塔顶掷下,想活活把我们埋在塔里。胡师傅要杀出去,出口又被他们用火力封锁,真真急死我也。”
说话的工夫,主道入口已被封闭大半。黄沙不断从沙袋内逸出,搞得尘土飞扬,遮挡住胡春来的视线,令他无法瞄准射击。而在这个时候,守陵者那奇烂无比的枪法,反而成为他们的优势所在。那些人只管对着入口乱射,根本毫无目标,正所谓乱枪打死老师傅,若是一般的射手,我们自可以通过种种规避动作躲开子弹又或扰乱他们的射击动作,但他们只管闭着眼乱打,反而令我们无法判断他们射出的弹着点是在哪儿,不敢轻易冲出。
沙包依旧不断地从塔顶掷下,又过了一会儿,最后一丝光线亦完全消失,我们已完全被封闭在了金字塔中。
我拧亮手电筒,勉强抽抽嘴角,做出个比哭还要难看许多倍的笑脸:“大伙儿切莫灰心,方才我与劳拉已在下甬道石室中找到一个秘道,我们未必就会死在这儿呢!”
其实那秘道究竟通往何处,里面又藏着些什么东西尚不得而知,我这么说也不过是安慰安慰他们而已。不过我这么一说之后,效果却是不错,所有人俱是精神大振,连黑乎乎的红头阿三听了卡那森勋爵的翻译之后,面上也现出两片潮红。黄三更是兴奋得嗷嗷乱吼,上好的顶级马屁如潮般向我涌来。
“我就知道咱张大爷有本事!再隐秘的机关也难不住咱们张爷!哈哈,那么多西洋学者半个多世纪也无人找出的秘道,张爷不过略施手段便找了出来,试问天下间还有何处能困得住独行散盗张大勇张爷呢?”
饶是我张大勇久历江湖,面皮足有一丈来厚,此刻也不禁微微泛红。我心道:这会儿你夸我夸得上天,要是过一会儿在秘道中找不到出口,还不定你怎么损我呢!
不过这样泄气的话当然不能讲出来,我反要摆出意气风发的架式一挥手,拖长了声音以京剧老生的腔调道:“众将士--”
黄三会意地一抱拳:“在!”
“你看那前面黑洞洞,莫不是贼巢穴?且随我冲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得令!”
五、悬尸成林
那秘道之口在石室顶端,等到我们几人搭成人梯爬上去之后,才发觉这个秘道实在是狭窄到了极点。
刚才我们经过的下甬道还可以膝行向前,可这个秘道小至我们只能够匍匐前进,连跪爬都做不到。本来这也没什么,只是我们这一行六人之中,偏生有一个又肥又胖的卡那森勋爵,这下子可就令我们犯了难了。
要依着我的意思,先由我和胡春来探探路,然后回来再行商议,可卡那森勋爵自被卡特背叛之后,很有些对人性失去期望的感觉,死活也不同意留下等我们的消息。但任谁都知道其实他是害怕被我们抛下。
到了最后,只能决定由胡春来当先领路,黄三随后跟进,红头阿三排于第三,劳拉第四,卡那森第五,而我则排在最尾殿后,依着这样的顺序依次爬进秘道之中。
临进秘道前,我们清点了一下身上的物资,发现可用的装备少得可怜。枪只有三把,一把是我的匣子炮,还有两把是劳拉的左轮,手电筒只有两只,至于黑驴蹄子、糯米等等掘金盗墓必要的物品更是一件没带。不过话再说回来,咱中国的僵尸怕黑驴蹄,也不知外国的僵尸怕不怕。但是卡那森说他戴着从罗马请回来的圣像十字架,可以避一切邪物,虽不知究竟有用没用,但看他那言之凿凿的模样,我琢磨着怎么也应该有点功效吧。
劳拉大方地分出一把手枪给胡春来,而手电筒则我与胡春来一头一尾一人一只,分配定后,胡春来当先钻入秘道中。
秘道十分长,也十分狭窄。我暗暗庆幸我们居然还带着两只手电筒,否则的话,在这种封闭狭窄而又寂静的秘道中匍匐前行,一旦时间久了,如果没有光亮的话,很容易令人失去方向感,催发焦躁情绪。若是心理素质稍稍差点的人,过不了多久便会陷入疯狂状态中。
我们足足爬了有十来分钟,依旧没有到达尽头的一点儿迹象,就在这时候,最令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我们的卡那森勋爵,终于被他那一身肥肉所累,硬生生地卡在了秘道之 4e2d." >中。
卡那森急得面红耳赤,而我与劳拉则是累得面红耳赤。要知道在这样狭小得连身都转不了的环境之中,根本用不上全力。劳拉与我一拉一顶,痛得卡那森哇哇乱叫,好不容易才将卡那森推了过去。这个时候我发现,更坏的事情又发生了。
原本我们六人一个接着一个爬入甬道,每人之间相距约五米左右,也方便呼唤应答。但因为卡那森适才被卡在狭窄处,我们为了推出他用了七八分钟的时间,等到我们好不容易将他推过去,胡春来他们已经不知爬到何处去了。方才还隐约可见的手电筒光芒亦消失不见,我们的前方变得一片漆黑。
我扯着嗓子喊了几声,期望得到胡春来他们的回应,可除了四周回荡的回音之外,半点响动也没有。事到如今也毫无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往前爬了。
又爬了约五分钟光景,劳拉突然叫了起来:“张先生,这里有一处甬道。”
我一喜,因为秘道太窄,无>.99lib?法看到前面的情况,只能大声问:“什么甬道?”
劳拉沉默了一下才回答:“这处甬道很奇怪,直直往下好像烟囱一般,太黑了,我看不到底。”
“那还愣着干什么?直接往甬道下去啊。”
“可是,往前直走的话还有一条路啊。”
我考虑一阵,觉得如果胡春来他们往前直走的话,应该听得到我们的呼唤声。他们不回答的唯一解释,便是因为他们往下走,又到了另一个秘道之中。于是我叫道:“不管了,我们下甬道,你在前面小心一点儿就是了。”
其实我做出这个选择的时候,心里也没什么底。不过好在整座金字塔都是用又厚又大的花岗岩堆砌而成,听劳拉说,五千年前的时候老外心眼还是比较实诚的,不会装什么机关,最多只在石壁上刻些诅咒之类的东西。嘁!诅咒?这玩意我听都没听说过,估计也就是吓唬吓唬老实人用的。
劳拉依言倒过身子慢慢爬下甬道,卡特森与我撑着石壁依次爬下,不过爬了四五米,我听到前面劳拉和卡那森先后发出一声欢呼。等到我的脚踏上地面的时候,我亦明白了他们欢喜的缘由。
方才在秘道中我们匍匐爬行了约摸半个小时,全身肌肉都紧绷在一起了,待得进入这处甬道,虽然亦不算太宽敞,但总算能够舒展手脚站立起来。有生以来头一次,我忽然发觉能够脚踏实地的感觉居然是那么的美妙。
再往前行,路越走越是宽敞,不多时渐渐地三人已可并排而行。又走一会儿,前方出现了一扇刻满古怪文字的石门。
“象形文字!这是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劳拉惊呼。
我连忙将手电筒对准石门,看了会儿发现一个字都认不得,只好虚心求教:“劳拉,你看得懂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吗?”
劳拉咬着嘴唇点点头:“可以,不过只能看懂一小部分。”劳拉一边用手摸着石墙上的文字,一边低声念诵:“……为他建造起上天的阶梯,以便他可以由此到达天上……他在死后,沿着阶梯攀爬,挣脱黑暗的大地,变成了太阳神--‘瑞’……”
“然后呢?”
劳拉抱歉地摇摇头:“后面的文字我就不认得了。”
我大度地拍拍劳拉的肩膀:“不认得也没关系,猜也猜得出是什么意思,不外乎是一些赞颂的话语罢了。古今中外的帝王将相都一样,生前享尽富贵荣华,死后还想成仙成圣。这些不过是他们的痴心妄想罢了,没什么特别的。”
“可是……我总觉得,这似乎和通天塔……”话没说完劳拉就笑了,用手指头弹弹脑门,“近来为找通天塔都忙晕了头,一看到诸如‘阶梯’、‘攀爬’之类的词句就老是忍不住往那方面去想。”
我笑道:“那也说不定哟,反正都是通到天上的梯子,意义差不多嘛。”
“那怎么一样?通天塔是与天齐高,而金字塔有那么高吗?两座塔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
“不管有什么猜测,一推开这扇门不就什么都清楚了?”
说罢,我伸手往石门上一推,出乎我意料的是,我居然没用什么力气就把那门给推开了。这个时候我才发现,石门的下方居然是黑乎乎的一层油脂,那油脂也不知是天然生成还是从动物身上提炼出的,历时五千余年居然也未干涸,是以我手轻轻一推,石门便轻易地向两边分开。
待到我手中的手电筒的光芒划过漆黑的空间,照出石门内的景象时,我身上三万六千根寒毛同时倒竖起来,一股莫名的寒意令得我整个人都僵住了。
石门后是一间宽阔的石室,我估计面积应该与整座金字塔底部面积差不多大小。除了一根根排列整齐的巨大石柱外,石室内别无他物,唯有一具挨着一具悬挂着的木乃伊干尸。也不知是因为古人本就瘦小还是因为制成木乃伊后身体水分蒸发,这些木乃伊的身体收缩成一百三四十厘米左右,被用长长的绳索悬挂起来,正好与我们一般高矮,乍一眼看上去倒像千百个吊死鬼一样。
“怎……怎么有这么多木乃伊?”卡那森的脸都吓绿了。藏书网
劳拉的双腿也有些发颤,但仍能保持一定程度的镇定,说道:“根据最新的研究结果,在五千年前,整个埃及人口不过五百余万,全国大约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成年男女轮班建造金字塔。这些木乃伊,大约就是在建筑金字塔过程中死亡的工匠吧。”
我吐吐舌头:“好大的手笔。昔日秦始皇筑长城,隋炀帝凿运河,不过征发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结果引发天下动荡、群雄逐鹿。古埃及人还真实诚,八成人口都来为法老修墓地,居然还能忍得住不造反。”
劳拉道:“埃及的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尼罗河的定期泛滥为埃及人提供了肥沃良田,所以古埃及人从不缺乏食物。也许这就是埃及法老可以动用如此多的人物修筑金字塔的原因吧。对了,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想了想,道:“既来之,则安之。我们继续前行,看看还有什么发现吧。”
在成千上万具木乃伊中穿行而过,饶是我胆大过人,也不自禁地有些心中发毛。至于卡那森勋爵,那就更别提了,要不是我一路拉着他,他恐怕根本走不完这段路。令我稍感意外的是,劳拉却表现出很大的勇气。这些木乃伊已悬挂于此五千年之久,经防腐处理之后虽皮肤肌肉都收缩了,但乃保持着临死前的神态,看上去可怖至极。但劳拉居然还能够一边前进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势,倒显示了她极好的专业素养。
走了五六分钟,我们总算穿过这座木乃伊丛林,迎面又见一道石门。到了此时,前面便是刀山火海说不得也要闯一闯了。我定定神,伸手推门,哪知刚刚把门推开一条小缝,一阵阵尖锐的笑声在我身后突然响起,我的头皮立时就麻了。
我白着脸慢慢转回头,问:“刚才你们俩谁笑得那么难听?”
“我没笑。”
“我……我也没笑。”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约而同地向身后看去。
那些木乃伊似乎察觉到我们的视线转来,竟然都微微晃动身躯,将头转向我们,空洞洞的眼窝死死地盯着我们三人。蓦地,又是一阵阵咯咯咯、嘻嘻嘻、哈哈哈的笑声响起,我们这才发现笑声竟是从木乃伊的口中传出。先是一具两具木乃伊嘴里发出笑声,然后笑声像是会传染似的,百尸、千尸、万尸俱都摇晃着身子纵声尖笑,那笑声中仿佛有说不出的嘲弄与恶毒之意。
古老传说,若盗墓之时听闻鬼哭,说明此鬼怨气极大,很难降伏。若是听见鬼笑,则说明此鬼不但凶悍而且狡诈,应速速退出才是。此刻万尸齐笑,岂不是说这万具木乃伊皆为凶悍狡诈的恶鬼,这可该当如何是好?
劳拉再忍不住,一抬手向着那些木乃伊连连扣动扳机。几具木乃伊应声中弹炸裂,残肢断臂飞溅一地,但那笑声却未停歇,反而越发地大声了起来。转瞬劳拉便将枪膛中的六发子弹打空,待要再装子弹却哆嗦着双手怎么也装不上去。
我被那鬼笑声闹得心中烦躁至极,喝道:“管你是什么僵尸粽子,有种便出来与张爷爷我单挑,笑个什么笑!”说罢,翻手扣住最近那一具木乃伊的下颌,用上分筋错骨手的手段用力一拉,喀哒一声便拉脱了它的下巴,而后它的笑声立即便止了,接着一件物事从那具木乃伊的嘴里掉将出来。
我定睛一看,立刻恍然,捡起那物事对劳拉笑道:“原来是它搞的鬼。”
原来那物事竟然是一个铜制的口哨。想来每一具木乃伊口中都同样塞了这样一个口哨,因为木乃伊形貌丑陋,是以我们都没有仔细打量,倒没注意到。待得我将另一扇石门推开,造成空气流动后,空气自口哨中通过,便响起哨声。那哨声原本与笑声也并不是很像,但在此有不下万具木乃伊悬挂,映衬得气氛恐怖,于是我们先入为主地便把那哨声当做笑声了。
低头一看,卡那森已被刚才那阵鬼笑吓得手脚酥软,一屁股坐倒在地,涎水不住自口角流出,颤抖地指着那些木乃伊,嘴里发出咿咿呀呀的音节,却始终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我一见大事不妙,看这情形卡那森是要被吓傻了,二话不说两个大耳掴子便扇过去。只听得“啪啪”两声脆响,卡那森两颊高高肿起来,以与他身材极不相称的敏捷动作跳起来对我瞪起牛眼:“你……你这个野蛮人,为什么打人?”
我冷脸一撇嘴:“我若不揍你,你的魂儿早吓散了,即便救回来也是个白痴。”
卡那森还要再骂,却被劳拉扯住,细细将刚才发生的事以及鬼笑声的来由给他讲述。卡那森终究还不算是那种彻底昧了良心的人,明白过来之后便讪讪地红了脸,想要道歉又放不下他那勋爵的身份,只好对着劳拉直打眼色。
劳拉便上来打圆场和稀泥:“大家陷此危难境地,自然更应该团结起来,何必为一点点小事生出龌龊?”
我心里其实也不想在此时把这事闹大,只不过一直看不惯卡那森那种白人至上的傲慢态度,寻机想打压打压他的气焰而已。劳拉既如此说了,我也就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便表示将此事揭过不提,转头推开石门。便在此时,一个鲜红色的人影突然自石门中冲出,恶狠狠地向我扑来……
六、冥河之兽
说时迟那时快,在这危急时刻,我一个鹞子翻身凌空跃起空翻两周,从那个红影上空翻过。红影一扑不中之后,便颓然伏于地上,不停地蠕动起来。
“什么东西?”我拔枪对准红影。旁边卡那森与劳拉同时惊叫一声,劳拉将我手往天上一抬,道:“别开枪,那是红头阿三。”
我定睛看去,发现那红影可不正是那个印度仆役红头阿三吗?只不过他现在浑身浴血,连头脸都被鲜血糊住了,是以我一时情急下竟未认出他来。
红头阿三的模样可说是凄惨得很,眼耳口鼻等七窍汩汩渗出鲜血,背后还有一个巨大的血窟窿。他显然已是痛楚难忍,双手不停地抓挠地板,不一会儿手上的皮肉尽破,竟现出森森白骨。我赶忙扣住他双手,阻止他再自残,急问:“阿三,怎么回事?你怎么伤成这样?”
情急下我忘记彼此语言不通,只顾不停追问。劳拉反应快些,在旁把我的话翻译成英文,又问了好几遍,阿三这才清醒了一些,瞪着铜铃大的双眼看我许久,然后叽里咕噜地说出一堆洋话。我自然是没有听懂,还待再问,阿三双腿一蹬脑袋一歪,竟就这么死了。
“他说的是什么?”我对劳拉问道。
劳拉与卡那森同时摇头:“不知道。阿三在临死前也许太过惊恐,说的不是英文,而是印度土语,我们也听不懂。”
我苦笑起来。其实这也难怪,无论是什么人,哪怕他的外文说得再顺溜,在极度惊恐的时候,总会脱口说出最熟悉的母语。可是这样一来,我们根本不知道红头阿三究竟遇上什么危险,亦不知道跟他一起失踪的黄三与胡春来现在到底怎么样了,真是叫人担心不已。
唯一能确定的事情倒有一件,那就是在下一间石室里,肯定有危险性极大的事物存在,也许是陷阱,也许是复活的木乃伊,总之绝不会像这间石室一样安全。我将匣子炮的保险打开,斜指前方,慢慢地推开了石门。
第二间石室内,依旧是一具具悬挂的木乃伊,只不过与前一间石室不同的是,这间石室里的木乃伊要少了很多,很多地方只有一根空荡荡的绳索悬在那儿,木乃伊却不见踪影。
卡那森强笑着故作轻松,双手一摊道:“看来古埃及人建造金字塔的过程中,死亡人数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多。他们修建了两所工人墓地,实际上并没有都利用上。”
劳拉仔细看看四周,又蹲在地上用手轻抚地面,然后举起手一搓,乳白色的粉末纷纷从她指掌间落下。
“不!我估计这间墓室内,在五千年前也同样挂满了干尸。只不过后来这些干尸可能是因为种种原因而风化了。你们瞧,这里有许多具干尸是残缺不全的,地上还有不少的残肢碎屑,这就是证明。”
当是时,也不知怎么的,我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在我们乡下,有一种风俗……”我缓缓地说道,“每年过年之前,总会将猪肉挂在壁炉上风干,做成腊肉,以备过年时食用……”
“你的意思是……”劳拉一惊,霍地站了起来。
我仔细翻看一具只剩下半截上身的干尸,沉着脸接下去说道:“这具干尸身上有明显的齿印,很显然,是被某种猛兽咬断的。”
卡那森喉结上下翻动,看迹象似乎又要呕吐了:“你是说,这些尸体本来就是作为食物用来喂养野兽的,而且古埃及人害怕尸体腐败,野兽拒食,还特意将他们制成干尸?”
劳拉道:“这让我想起了古希腊的米诺斯王,他在他的迷宫中蓄养了一只半人半马的怪兽,每隔十天,他便会送十名美女给怪兽做食物。”
卡那森哈哈大笑了起来。他的笑声很干涩,但他仍故意做出毫不在意的模样耸耸肩:“哦,好可怕的怪兽。很明显,古埃及人蓄养这只怪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法老的地宫。可惜,五千年的时间过去了,什么样的食人怪兽也该老死了吧,古埃及人的绝妙布置并没有派上用场。”
“要弄清楚这一点并不难。”劳拉走到石室另一头,将手搭在石门上,“只要推开这扇石门,就能完全清楚了。”
我的喉咙突然有些发干,略略一犹豫间,劳拉竟已将石门推开。石门一开,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张开血盆大口,作势向我们扑来。卡那森“啊”地怪叫一声,转身便跑。
也幸亏是我反应快捷,不进反退,飞身将尚在愣愣站着的劳拉扑倒在地,同时匣子炮一扬,一梭子弹便对着那怪物扫了出去。
“请问你可以放开我了吗?”劳拉看着我似笑非笑地说。
我一怔,抬头仔细瞧瞧,这才知道是出了大丑。原来那怪物不过只是绘在墙上的壁画,只因为那画工着实太好,绘得栩栩如生,而我适才的精神又太过紧张,以至于一时看走了眼,反应过激了。
我讪讪地从劳拉的身上爬起来,脸皮微微发烫。要知道我独行散盗张大勇可不是浪得虚名之辈,各种机关陷阱不知见识过多少,往日里总自诩经验丰富。想不到今日里在番邦外国倒栽了这么一个大跟头,还平白让西洋人看了笑话,真真是不应该。
劳拉却是个眉目通透的女子,见我脸色不佳,遂温言安慰道:“说起来我还要多谢你,若不是你顾及我的安危,也不至于看走了眼。”
我干咳两声掩饰脸上羞意:“咳咳,这番邦画师的画技倒好,绘了这么个狗头怪物在此,倒把我吓了一跳。嘿,子弹也打藏书网完了,现在这匣子炮便与烧火棍没区别。”
“这可不是一般的怪物,它叫阿努比斯,是埃及神话中的神仙,负责在冥河上驾驶一艘渡船,接送死者的魂魄到地狱。”
唉,我当是什么神仙,不就是咱们中土的牛头马面吗?想来神通也有限得很。
正说话间,石门那头突然传来哗哗水响,似有什么大型动物从水中爬出一样。这可就奇怪了,我们现在可是在金字塔的底部,哪有什么水呀?我也是忙晕头了,居然大喝一声:“什么人!”
出乎意料的是门那边居然传来一个很熟悉的声音:“张爷,是我们!别开枪,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我一听之下大喜过望:“对面可是胡老爷子和黄三兄弟?”
“正是我们。”
胡春来与黄三浑身湿漉漉地自石门内走出,只见他们俩脸色虽有些发白,因为寒冷还有些瑟瑟发抖,身上倒看不出有什么损伤。一见面,我们三人立刻热烈地拥抱在一起。
“哈,你们两人跑哪儿去了?适才看见红头阿三的尸体,可担心死我了。”
黄三“呸”地向地上吐一口唾沫,拍腿叹道:“别提了,小孩子没了娘,说来话就长哪……”
当下我们便将各自的遭遇细述一遍,我们这才知道胡春来他们三人适才为什么会不见踪影了。
原来胡春来他们三人沿着甬道向前爬行,根本没注意到卡那森被卡住,也没发现有什么下行通道,只顾着一路向前爬行。大约在二十分钟前,胡春来便发现一个精制的翻板机关,以胡春来的身手自然可以轻巧避过,但红头阿三却不慎落入机关之中。胡春来与黄三急了,便也自那翻板中跳下,没料到下面竟有一条地下暗河(根据最新科学研究,金字塔附近本应有一条大河,建造金字塔的石料便是从那河中运来。想来这条暗河便是当年古埃及人将大河之水引入地下形成)。幸亏胡春来与黄三的水性都不错,虽然在地下暗河中被阴寒的河水冻了个半死,却没什么大碍。至于红头阿三遭遇到了什么,因为他们落入河中之时已与红头阿三失散,是以他们也不清楚。
听黄三手舞足蹈添油加醋地说完之后,劳拉有些失望:“那么说来,暗河之中并没有路可通地面喽?我们岂不是还是被困在了地下?”
胡春来嘿嘿一笑,把烟杆子倒转过来在地面虚画一个三角,又画出几条直线:“这是胡夫金字塔,这是我们刚才爬的甬道,这里是我们现在的位置。你们说说,我们现在应该在哪儿?”
我细细一打量, 60ca." >惊叫道:“依着这图的指示,我们现在岂不正在狮身人面像的底下吗?”
“是呀!”胡春来拍腿笑道:“我一开始就琢磨着这啥狮子人头像有些古怪,现在看来倒有解释了。其实这狮子人头像并不似我们从前想象的那样是护陵石兽,反倒像一个雷锋塔似的镇邪之物,将某些东西牢牢镇压住。”
我同意地点点头:“不错,依照我们刚才的推测,这些干尸不过是某种猛兽的食物。或许,猛兽亦是看守那件被镇压之物的守门兽。”
劳拉的眼睛亮了起来:“怪不得科学家从未在金字塔内发现法老的木乃伊,想来这金字塔里的法老石像,亦不过是代替法老本人来镇压邪物的替身。”
劳拉还真不愧是一名考古专业的研究生,一说到有重大考古发现便精神大振,根本没想到我们现在还困在地下石室中,也不知何时才能得解救。不过劳拉倒不甚在意这点,她说卡特纵然勾结护陵者封锁金字塔周围,但终不可能封锁太久,不过三两天便会有人前来。原本若是没有水源的话,三天足够让人饥渴而死,但既然现在发现了地下河,水的问题也解决了,饿上几天终会有人打开金字塔的。倒不如趁这机会,见识见识狮身人面像下究竟镇压的是何物,说不准出塔之后便能够依此写出一篇论文来,揭开金字塔的秘密。
原本我是坚决不同意再度冒险,但劳拉说,依照埃及法律,任何重大考古发现者,都有权取得相当于所发现古董十分之一价值的现金奖励,于是我的心一下子便热了起来,二话没说便举起了赞同的手。
黄三笑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搂草打兔子,说不准还能发一笔横财……嗯……张……张爷……”
黄三正笑同击在铁石之上,俱被弹开。反而惹得那怪物凶性大发,向我们龇牙怒吼,却不再袭击我们。
卡那森跪倒在地,不住在胸前画着十字,嘴里喃喃地说:“没用的,枪械对他是没用的。他是神!他是阿努比斯神!”
“狗屁的神!”我怒骂道,“要是神仙长成它这副鸟样,羞也羞死了。这明明是一只大怪兽嘛!想必古人没见识,见它块头大,又食干尸为生,便把它当成神仙崇拜,说它是冥河艄工。”
“你胡说,自然界怎么可能会有犬头人身的怪兽存在?他是神!他是神!我们打不过神的!”
“不!它很有可能是一个怪物!”劳拉虽然有些害怕,但还是支持我的论点,“古埃及人有兽交的习俗,虽然与兽交合,不太可能产生后代,但亦有千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会生出怪胎。所谓的阿努比斯,也许一开始就只是一个怪胎而已,古埃及人驱使它守护陵墓,封它为冥神,这不足为奇。”
“不可能!如果他是一个普通的怪物,怎么可能活上五千年?我们惊扰了神灵的睡眠,应该向他请罪。”卡那森一边说着,一边跪下向阿努比斯爬去,伸出手乞求阿努比斯的原谅。
这个时候,阿努比斯亦动了。
我判断这个阿努比斯,嗅到我们身上新鲜的血肉味道,早已馋性大发,只不过见我们会动会叫,与它平常所食的干尸大不相同,这才犹豫着没敢轻易下嘴。现在卡那森主动向它爬过去,看上去又是一副“很好吃”的样子,它哪里还忍得住,张开大口咔嚓一下便向卡那森咬去。我大吃一惊,欲待救援却鞭长莫及。
估计卡那森也不是十分虔诚,见到“神”要杀自己,当即就地一滚,欲待躲开,可没想到却被阿努比斯一口咬住了左腿。卡那森立马惨叫连连,高声呼救。
卡那森虽然嘴是损点、脾气也臭点,但终究是我们的同伴,我哪能见死不救!于是将手电筒往怀里一塞,一个箭步蹿到他身边,正好看到阿努比斯白森森的獠牙陷入卡那森的大腿中足有三四寸深,我生怕拉着卡那森用力一扯的话,他的那条腿当即便要废了,于是运足力气使出大力开碑手的功夫,一掌拍在阿努比斯侧面颊上。
哪知这只怪兽当真称得上是钢筋铁骨,适才连子弹都射不穿它的皮肤,我的掌力虽然雄劲浑厚,但亦不能伤害得了它,反而一股反震之力将我的手掌手腕震得隐隐作痛。
阿努比斯同样也不好受。它吃了我这一掌,虽然不像一般猛兽般头骨碎裂,但也疼痛异常,大怒下舍了卡那森,向我扑击过来。我这个时候才知道什么叫人力有时而穷。若是一般武林高手像阿努比斯那样仗着蛮力袭击我,我只需运起大擒拿手或是分筋错骨手便能够扣住他关节脉门,使他失去战斗力;又或是用借力打力的功夫也可以轻轻巧巧地将他摔开。可这阿努比斯骨骼粗大,我这一双手哪里捏得住它的关节?至于借力打力,哼哼,我怕施展出这门功夫来,力是未必借得到,直接就得被它给一拳轰飞上半空了。
无奈下,我只能施展出三十六计的最后一计--脚底抹油!把身子一转,往木乃伊群中跑去,一边跑一边将那些悬挂着的干尸拍向阿努比斯,阻挡它前进的步伐。阿努比斯哪里肯罢休,运起蛮力迈开大腿跟在我身后紧追不舍。
连日来的车马劳顿,再加之傍晚时又与守陵者大战一场,我的体力已消耗得七七八八,没跑一会儿,我已经喘不过气来。这个时候阿努比斯也变得聪明了,学着我的样子扯下干尸向我胡乱砸来,虽然准头不怎么样,毕竟也成功地使我的速度减缓下来。
砰!一具干尸正好砸在我逃跑的路线前方,失去水分的身躯立时碎成数片,粉尘四起。我条件反射地捂住嘴鼻向旁边一闪,却不防身后阿努比斯的利爪已趁机向我抓来。这个时候,我多年习武养成的敏捷身手终于发挥了作用,当下硬生生地一扭腰,身子向后急仰,一个标准的铁板桥避过阿努比斯的爪子。
阿努比斯反应极快,一击不中后顺势将爪子下拖,直取我心脏。我脚一松劲,直挺挺倒在地上,又避过这一击。哪知阿努比斯竟不容我喘口气,一击不中之后又是一击。它大脚一抬,恶狠狠地又向躺倒在地的我踢过来。这一下我避无可避,硬生生被踹出十几米。
阿努比斯得势不饶人,双脚微微一蹲,猛然发力向我扑来。我正想这回吾命休矣,却见阿努比斯那庞大的身躯不知为何在空中一停,然后重重地跌在地上。
原来在这危急关头,胡春来终于赶到,绳镖一挥,正好套中阿努比斯的脖子,再这么猛地一拉,迫使阿努比斯失去平衡,狼狈地跌倒在地。大喜之后我又是大惊,要知道无论什么动物,其脖颈处的脊椎和气管都是最脆弱的。可这阿努比斯着实是太壮硕了,连脖子也异常粗大,虽然绳镖紧紧勒住它的脖子,却勒不住它的气管,闭不住它的呼吸。
阿努比斯怒吼几声,伸爪想要扯断绳镖。但这怪兽哪里知道,胡春来自从在迷失之城失了绳镖之后,特地用苗人饲养的巨蟒的蟒皮加上神农架千年枯叶藤揉制了一条新的绳镖,岂是它说扯断便能扯断的。
阿努比斯一扯之下,绳镖反而越勒越紧,阿努比斯纵然健壮,也有些顶不住了。不过这怪兽见机倒快,一见不能扯断绳镖,立刻用两爪抓住绳镖一头,想把胡春来扯到身边。黄三与劳拉齐声大喊,奔到胡春来身边相助,三人合力,这才刚刚与阿努比斯斗个旗鼓相当。
七、通天塔遗石
阿努比斯力大无穷,黄三、劳拉、胡春来三人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却也只能与它斗个平手。时间长了,三人渐渐都有些撑不住劲的样子,脚下略略有些松动。
我强忍着疼痛爬起来,几步冲到阿努比斯身前,左脚在它弯曲的膝盖上一踩,借力跃起,右脚曲膝顶向阿努比斯的左眼。我本来的算盘是这样的,就算是它阿努比斯身躯似铁,眼珠总是柔软的,应该算是它唯一的弱点。哪知这怪兽刁滑无比,见我曲膝顶去,头一低,我那一记膝撞正好撞在它的眉骨之上。两下里一撞上,我就感觉像是用膝盖撞在石头上一般,膝盖骨几欲碎裂。
劳拉突然高声叫道:“张先生,手电!用手电筒照它的眼睛!”
我不知劳拉是何意思,但一想,劳拉好歹是个考古学专家,比我要有学问得多了,她叫我用手电筒照阿努比斯的眼睛总有她的用意。当下也不及多想,急急从怀中拿出手电筒,一按机括,一道雪白光芒直射向阿努比斯的双眼。
说来也怪,那怪物皮粗肉厚力大无穷,却偏偏似极怕见光。当手电筒的光芒照到它眼睛的时候,阿努比斯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吼,吼声里居然充满了畏惧和惊恐,然后它的双爪立刻就松开绳镖,挡在双目之前,庞大的身躯瑟瑟地不停抖动。
“哈,狐狸再狡猾,老虎再凶恶,也斗不过好猎手。饶你铜皮铁骨力大无穷又怎么样?还不是落在张爷我手里了!”我得意地大笑起来。
眼见怪兽被制服,胡春来等人亦松开了手。劳拉抿嘴笑道:“这怪兽在地底生活了几千年,眼睛早已退化得不成样子。再加上兽性畏火,我料它乍见强光也许会不适,是以我才叫你冒险一试,想不到一举成功。”
我仔细想了想,的确如此。刚才我们几人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之时,怪兽阿努比斯隐在一旁,若它那时加以偷袭,很可能会摞倒我们几个同伴。应该就是因为它畏惧电筒发出的光芒,所以直到被发现之后才迫不得已袭击我。后来一击不成之后,它便不再攻击,直到卡那森走出电筒光芒所照范围,才凶性大发。
到了这个时候,我们才得空去瞅卡那森的伤势。他的左腿已被阿努比斯咬得稀烂,纵然我们为他止住血,他那条腿不免也是废了。卡那森平素与众人关系恶劣,但此刻我们一起被困于地底,见他残废,都不免同情起他来。
黄三怒极,从我手中抢过电筒对准阿努比斯一阵乱照,边照边骂道:“叫你咬人!叫你咬人!”
阿努比斯吼叫着步步后退,惊恐至极。黄三一手牵着绳镖,一手擎着手电筒乱晃。哪知刚才胡春来扣在阿努比斯脖子上的绳镖乃是个活结,本来这活结越是挣扎便扣得越是紧密,唯有慢慢拆解方能解开。阿努比斯一开始的时候拼命挣扎,那活结便越扣越紧,此刻不挣扎了,三晃两晃下活扣便渐渐松了。阿努比斯脖子一缩,便从绳扣中脱逃出来,黄三大叫一声“阿也”,脸当即就白了。
所幸阿努比斯极为畏惧电筒光芒,一待解脱凶性大减,不敢再逞恶,四肢并用地转身便逃。阿努比斯逃至石门边,纵身一跃,跳入石壁中不见了。
众人都不禁又惊又奇,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中不约而同浮起一个想法:难不成这怪兽还会穿墙越壁之术吗?
待近前一看,只一眼,我与胡春来便相视而笑。原来在那石壁的壁画之后,有一道翻板暗门,想来阿努比斯正是从这暗门中逃脱,它穿板而过,那翻板倒了个面儿又重新扣上。只是因为相隔遥远,手电筒光线又弱,远远看来倒似阿努比斯穿墙逃走了一样。
劳拉兴奋地说:“阿努比斯是守门怪兽,它从这里逃脱,说明那门后定是金字塔的秘密之所在。此次我们虽然未曾找到通天塔,但无意中发现了金字塔的秘密,也算是误打误闯成就大功,真是不虚此行。”
金字塔内有什么秘密我不在乎,但金字塔里的宝藏我却垂涎三尺,急急伸手便推。古埃及人擅长建造大型建筑,于细节处却很粗糙,那翻板暗门若是在中国,必然会加上层层禁制,说不准还有毒烟铁箭等暗器侍候,可在这里,却只要轻轻一推便能打开,正如我所言一样,埃及还真是我等同行的福地呀。
暗门一打开,还未看清里面的景物呢,一股香气便飘了出来。在密不通风的地底憋了这许久,乍一闻见这香气,筋骨皆酥身心俱爽,舒服得我差点想躺下来睡上一觉。
我行走江湖多年,什么样的鬼蜮伎俩没见过!立时便清醒了,急急又关上门,向后便退,正好撞在劳拉头上,痛得她捂着脑袋蹲下身。我拉起她道:“这是鸡鸣五鼓返魂香!快闭气后退!”
黄三等人对我都很信服,问也不问便捂住鼻子依言退出好远。劳拉这才不解地问道:“什么是鸡鸣五鼓返魂香?你为什么要我们退后?”
我哑然失笑。想这鸡鸣五鼓返魂香乃是中国特产,远在万里之外的埃及怎么可能会有!于是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鸡鸣五鼓返魂香只是一种俗称,我嗅那香气具有极强的催眠作用,害怕你们着了道,所以才叫诸位速退。”
胡春来道:“这却不妨。我们撕下衣襟,用暗河之水浸湿,捂在口鼻处,便可挡住香气催眠。”
众人都道这是个好主意,遂依计而行。当下只听得“嗤嗤”裂帛之声不断,各人已撕下各自的衣襟,再以水浸湿之后,料来可以挡得住香气侵袭。
一切准备妥当后,黄三背起卡那森,由我一马当先推开暗门,往里一瞧,阿努比斯正躺在前方不远处。我拿起手电筒使劲照它,却见它动也不动,这才知道它也被香气催眠,已经沉沉睡去,怪不得不怕光了。
这间石室比外面的石室要小上许多,只有三十平方米左右,看那建筑形式倒像个过道,过道之后又是一道石门。过道正中央摆着一截烂树桩,约有两人合抱般粗,却只有半米来高。
劳拉看到这树桩眼睛一亮,伸手便要去摸。我一掌拍下她伸出去的手,狠狠瞪她一眼。古埃及人虽不精于机关之术,但他们能弄出这样的催眠香气,显然对使毒极有研究。这根树桩出现在青石墓道之中极为突兀,我们手上又未曾戴着手套,说不准一摸之下便中了毒也有可能。
被我阻止之后,劳拉仍有些恋恋不舍,一直转头看那截烂树桩。我心中大是不耐,心道一截树桩有什么好看?
过道对面的石门倒不似前头几道石门一样一推就开,而是有暗锁扣住。不过这等粗糙的暗锁自然难不住我,两三下便扭开,现出一个向下的石阶。
待得大伙儿全部进了石梯间,我把门关上,才对劳拉埋怨道:“劳拉,这石室里步步惊心,一不小心就可能触动机关,你切切不可再乱摸乱走,免得害人害己。”
劳拉的脸涨得通红,却不是被我骂的,而是激动的。
“那根树桩……那根树桩是梦神之枕!”
“什么梦神之枕?”
劳拉平复了一下心情,才道:“那根树桩不是平常之物,乃是一件宝物。西方人将它称为梦神之枕,而在东方,它另有一个名字,叫做烂柯木。古书有记载,晋王质入山采樵,见二人对弈,王质于是就在一旁观棋。等到棋局终了之后,他才发现他砍的柴已经烂了,等到他回到家乡,已经过了百年。这烂柯木是一种上古树种,闻到它散发出来的香气,便会使人或兽陷入冬眠,一睡百年。怪不得阿努比斯过了五千年都未死,原来它一直在冬眠之中,只有在饿醒之后,才以干尸果腹,然后又回来继续冬眠。这个树种原本只在白垩纪存在,早已灭绝数万年,想不到在五千年前还有遗存。”
黄三眼珠子一转:“这棵树值钱吗?”
劳拉还未说话,我冷冷地说:“值钱是肯定值钱,不过你要抱着树桩走,万一被香气催眠一睡百年可别怨天尤人。”
黄三吐吐舌头,脖子一缩,龇着牙道:“那样说来,还是去寻金字塔的宝藏要安全一点儿。”
劳拉兴奋道:“对对,本世纪最伟大的发现即将在我们手中揭开,我们还是快顺着阶梯下去吧,说不准下面有无数金银堆积成山在等待着我们呢。”
此言一出,众人士气大振。卡那森坏了一条腿,原本一直趴在黄三背上做默默无语双泪垂状,此刻也激动得满面红晕,一双蓝眼珠里金光闪闪,恼得黄三直骂卡那森口水都将他的背心打湿了。
石阶两边刻满壁画,不同于前面石壁上的壁画是用油彩勾勒,这里的壁画全是由斧凿刻出,线条极是简练。我拿着一只手电在前引路,而劳拉则拿着另一只手电细细观察两边的壁画,未几,猛听劳拉发出一声惊呼,我还以为又出了什么事,刚一转身,一个柔软的躯体扑入我怀中。
“通天塔!这里就是通天塔!我们找到通天塔了!”
“什么什么?这里是通天塔?”
见我们都是一脸不可置信的模样,劳拉定定神,指点我们看向墙上壁画,然后为我们细细解说。
开初的几幅壁画,绘的均是表现古埃及人生活、劳作等场景的壁画。其中一幅图刻画得最详细,似乎是古人从地下挖掘出一些什么矿石之类的东西,而后大家围着那矿石载歌载舞;然后一幅图绘的是众人围坐一圈,一个首领模样的家伙站在正中说话;后面一幅,则是无数人担石挑水,共同建造一栋建筑物;接下来的几幅中,可以清楚地看见那栋建筑物越筑越高,尖尖的屋顶直指天空。
我撇撇嘴:“这也许只是建造金字塔的场景而已,和通天塔有什么关系?”
劳拉道:“别急,你再接着看后面几幅。”
我定睛看去,果然见后面几幅壁画又是一变。天空中突然电闪雷鸣,那栋建筑物轰然倒地,无数人捶胸顿足哀叫痛哭,然后收拾行囊各奔东西。
劳拉解释道:“这壁画上所绘,正与《圣经》中记载的一模一样。我们可以大胆设想,古埃及人正是学会了建筑通天塔的技术,所以才能在五千年前那种生产力极其落后的条件下建筑了金字塔这一人间奇迹。”
胡春来拈须沉吟着说:“我观埃及此地,正处于连接诸大陆之地,黄白黑各色人种俱有,似乎也正合洋鬼子《圣经》所记。难不成真有通天之塔存在?”
我手一挥:“现在争论这些干吗?顺着这石梯走下,定有发现。到时候不就一清二楚了?”
此时我们已走到石梯尽头,最后一道石门矗立眼前,相互看看,眼神中都有掩不住的激动。我深吸一口气,双手一伸,轻轻推开石门。饶是我见多识广、饶是胡春来镇静自若、饶是劳拉学问满腹,所有人全都差点把眼珠子瞪出眼眶,然后齐刷刷倒吸了口凉气。
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块巨大无比的石头。
据说修筑金字塔的石头,其中最大的一块重达十六吨,可谓是巨石了,而我们面前的这块石头,通体纯白,大小亦与那巨石相若,每一个边长都有十五六米,是一个被琢磨过的立方体,上面还刻着无数奇异的文字。但我打赌,它的重量绝不会超过十六两,因为这块石头,它居然是飘浮在空中的!
我舔舔干涩的嘴唇,喃喃道:“飘浮在空中的石头!怪不得古人能够建起与天齐高的通天塔,要都用同样的材料建塔,倒是全不费力。”
劳拉双手抚摸着巨石,眼中全是不可思议:“这种石头的材质我从未见过,它摸起来似乎很坚硬,但却又能够飘浮于空气中。这根本就违反了物理定律。咦,这里怎么有个洞?”
我朝劳拉说的地方看去,果然见到一个四四方方的缺口。我心中一动,从怀里拿出白石座盘,却发现比起那缺口来,白石座盘似乎大了一圈,不禁呆了呆。胡春来接过我手中的白石座盘,拈须想了想,眼睛一亮,毫不犹豫地将白石座盘往地上狠狠砸去。我一声惊呼刚刚脱口而出,却发现白石座盘的外壳已经碎了,一块略小些的方形白石慢慢地飘了起来。原来白石座盘只是个外壳,里面还包着一块与通天塔石同样质地的石头,怪不得我拿着的时候觉得那么轻。
胡春来劈手将白石握住,深呼吸一口,用探询的目光看看我。我咬着牙重重地点了点头,胡春来方才郑重地将手里的白石慢慢向那缺口对过去。
就在胡春来手中的白石揳入异石的那一刻,一道五彩绚丽的光线猛地从异石上爆起,同时一阵剧烈的、宛若直刺入脑的疼痛迫得我们一..起捂着脑袋弯下了腰。我在江湖上闯荡的日子里,不是没有受过伤,但我却从未体味到这样的痛楚。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我的全身上下都已被冷汗浸透。
幸好再强烈的痛楚也有缓解的时候,那种疼痛也许只折磨了我一分钟左右,但我却感觉到好像过了一万年那么久。正如那疼痛来时一样,它消失得也是那么突然,待我渐渐地能够直起身子时,发现大家伙儿也都和我一样,被那剧痛折磨得面无人色。
安静了一会儿,除劳拉还顾忌着女性身份外,所有人纷纷破口大骂,各国俚语层出不穷。黄三恨恨地道:“我呸,这回算是蚀大本了。咱们从中国不远万里来到这番邦外国,找什么通天塔!原以为能找到黄金宝石无数,哪知道却什么也没找到,反而平白地受了这么大的痛苦。”
卡那森亦点头心有余悸地说:“是啊,真是太疼了,我好像感觉我的脑袋被人活生生剖开,然后用一把小勺子在里面搅啊搅的。”
没错,那感觉就是那样!我正想说几句赞同的话,突然想起一件事,身子一震,立刻变得呆若木鸡。除卡那森外,其余人亦同时发觉不对劲之处,一个个张大了嘴,久久都合不拢。
卡那森絮絮叨叨还待再骂,突见大家伙都呆住,也是一愣,不解地问:“出了什么事了?”
“你……你说的是英语?”我结结巴巴地问。
“是啊,那有什么可奇怪的?”
“可是为什么我能够听懂你说的话?”我突然感觉脑中里似乎多了许多东西,又用了好几种语言将我的话复述一遍。这些语言有些是我从前听过但没有懂的,比如闽南话、潮州话,有些是我听都没听过的,比如德语、俄语,甚至还有非洲一个小部落的土语。但我却能说得异常流利。
劳拉缓缓站起身,用朗诵一样的口吻喃喃道:“在很久很久以前,人们使用一样的语言,有着一样的口音。所有人齐心协力,统一强大。上帝悄悄地离开天国来到人间,变乱了人们的语言,分散了人们的居所,从此,世人因为误解而陷入争端之中……”
劳拉的眼神慢慢地变得狂热起来,轻抚着异石:“这块石头一定就是通天塔残留下的石头,它附有奇异的能量,能够让我们通晓所有语言。如果……”
“没有如果了。”我叹了口气:“如果我们再不想办法逃出去,我们就再也没有如果了。”
经由我提醒,大家这才发觉,四周的石壁在刚才异石爆发出的五彩光线照射下,表面已出现蛛网般的裂纹。有些地方的小块石头已渐渐剥落,一块块掉了下来。便算再不通常识的人也明白,这间石室马上就要塌陷了。
劳拉惊叫一声抱住石头:“不行,我无论如何也要带着这块石头离开。有了这块石头,世界上就再不会有误解,再不会有战争。”
我急了,手一伸,在劳拉的腋下一点,劳拉的半边身子立时就软了。我将劳拉像扛沙包一样扛在肩头,拔腿就往外跑。一边跑我一边劝她:“劳拉,你的理想是美好的,可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为了一块石头把你的小命搭上实在是不划算,我这也是为了你好。”
劳拉大为恼火,对我又踢又骂,怎奈我好歹也学过几年功夫,劳拉的拳头我也只当她是来挠痒痒而已。劳拉一见硬来不行,便又对我软言相劝,从世界大同一直说到和平万岁,苦口婆心劝我保护好那块异石。
我邪邪一笑:“劳拉,我生平只遵守一个规矩,那就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墓室里金银再多、宝贝再好,若没命享用也是枉然。舍得舍得,有舍方有得嘛。”劳拉还待再劝,我一把捂住她的嘴:“已经到了烂柯木所在的过道了,你若不想冬眠百年,便闭住气。”
劳拉这才闭上了嘴,只瞪着一双眼睛恨恨地看着我。
我才不理那么多呢,招呼着各位爱惜生命的人快步通过过道,打开暗门一瞧,所有人一迭声地拍腿大叫:“苦也!苦也!”
原来那间悬尸石室竟已塌了大半,前方的石门也被堵住了。我粗略一估,那堵住石门的碎石足有几吨之重,凭着我们几人,短时间内根本无法搬开这么多碎石。
此时石室崩塌加快,大大小小的石块不时从室顶掉落,溅起大片烟尘。有些地方的石块已尽数塌陷,黄沙不时顺着塌陷之处涌入。照这样下去,我们即使不被崩塌下来的石块砸死,也非得被黄沙憋死不可。
胡春来大呼:“大家伙儿不要慌,我们往暗河逃!”
刚才一阵忙乱,我们都忘了这石室旁还有条暗河围绕,这时听胡春来一说,才猛然想起尚有一条生路。我们哪还顾得了其他,急忙忙跟着胡春来跑到暗河处,往河里跳去。
地下暗河之水冰寒无比,我跳下河后打个寒颤,脑子倒清醒了一点儿,急忙攥住胡春来问:“胡师傅,这暗河可有出口通往地面?”
胡春来干笑两声:“我也不知。”
我怒道:“你不知道有没出口就招呼我们往下跳,这也太不负责任了。”
胡春来也怒了:“后生小子,胡说八道些什么?若我们还待在原地,不是被活埋就是被砸死,入水好歹还有一线生机。而且,根据我多年研究山川地理的经验,能够判断出这条暗河绝不可能是死水,定有一个活水源头。若我估算不错,二十里外那个绿洲中定有河渠可通这里。”
“多少?”
“……也就二十里吧……算上河道弯曲转折,最多也不超过五十里地。”胡春来有点底气不足。
我脑子嗡的一声,差点气晕过去,敢情这位胡师傅也没什么把握啊!不过现在可不是算账的时候,待等我有命活着出去,再好好给胡春来上一课,让他也知道什么才叫做“谋定而后动”。
暗河之水比我想象的还要湍急得多,而且因为石室崩塌,暗河之水暴涨。
胡春来再装不出诸葛亮的模样,慌慌张张地道:“糟了,若是暗河之水突然因为地壳震动而改道,那我们可就真的出不去了。”
大家一听都慌了神,但此时咱们大家伙的小命都抄在老天爷的手上,所能做的也只能是沿着河道奋力前游。其实大家都知道,再怎么游也只是略尽人事而已,实际上在这激流之中,再用力划水亦快不了多少。?99lib.
正无可奈何间,胡春来又惊呼一声,我抬头看去,浑身如坠冰窟一般,手脚都僵直了。只见前方河道石块纷纷崩塌,将河道堵了个严严实实,而四周的山壁亦开始逐渐塌陷,看样子这河道不多时便会被填平了。
正惊得唇青齿白之际,劳拉拍拍我肩膀,向前方一指:“你看那儿!”
我顺着劳拉指处一看,当即转惊为喜。只见前方洞壁上方的缺口越塌越大,渐渐露出一线天光。在半只脚都踏进了阎王殿的时候,突然又见一丝生机,巨大的反差令我坚强的心脏都差点停止跳动。
五人齐发一声欢呼,奋力向着那道生命之门游了过去……
尾声
世间所有的医院都一样,开罗医院也充满着令人极不舒服的福尔马林的味道,我躺在病床上打着点滴。没办法,那日在水中受了寒气,多年未曾生病的我居然发烧了。于是我不得不乖乖躺在床上。
我一个人躺在病床上,怎么也静不下心,脑子里尽转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当口,病房门砰的一下被踢开了,然后劳拉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
我脖子一缩,一股寒气就顺着脊梁骨直往脑门上冲。
自那日里我强把劳拉从异石边拖走,她便对我耿耿于怀,而且今日看上去她还似乎很生气的样子,我哪还敢招惹她呀。
果然,劳拉把手中的报纸往病床上一砸,气鼓鼓地坐在一边道:“可恶,迟了一步,居然让卡特跑了。”
我一怔,原来她的怒气不是对我而发的呀。于是我拿起那叠报纸,黑体字的大标题跃然入目--《惊世大发现,图坦卡蒙王陵现身》、《法老的诅咒重现人间》、《夺命诅咒,迄今已有三人死于诅咒之下》。
我细细看完报纸上的内容,总算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原来那日我们自狮身人面像下的地宫中逃脱,来到沙漠中央,然后因为又疲又累,在沙漠中跋涉了近一个星期,方才遇见一支驼队,回到文明世界。
而那个陷害我们的卡特,则趁机冒名调动英国驻苏伊士运河派遣军及埃及政府大张旗鼓地挖掘遗迹。也算他运气好,居然让他挖掘出图坦卡门的陵墓。至于所谓法老的诅咒,我估计则是那些守陵者发现受了骗,用毒针杀死盗墓者。只是卡特这家伙最为滑溜,好几次暗杀都让他给逃掉了,现今已经带着他挖99lib.掘出来的珍宝逃回英国。
见劳拉气呼呼的样子,我怕遭受池鱼之殃,低声下气地安慰道:“中国有句古话,叫山水有相逢。卡特这家伙做了那么多坏事,总有落在我们手里的时候,那时再报仇也不迟。”
“这我还不知道吗?我只是气他狡猾,居然溜得99lib?那么快!”
看起来劳拉真是有点激动了,我赶紧转换话题:“对了,异石的研究你进行得如何了?埃及政府同意挖掘了吗?”
一讲到这个,劳拉立刻神采飞扬:“根据我的考察,那些异石应该不是地球之物,而很可能是带有特异能量的天外陨石,这些陨石质地与地球上的石头不同,而且散发出的能量能够开拓人的脑电波,被改造过的人能够直接接收虚空中飘荡的人脑电波,一下子变成外语通。”
“为什么只会外语?难道虚空中飘荡的脑电波只承载着语言的信息吗?”
“当然不是,只是因为语言乃是人类传承知识的通道,所以这类的脑电波最容易被人接受而已。”
见我沉吟不语,劳拉又续道:“在几千年前,古人偶尔发现了这些陨石,便用这些石头建造了一座非常非 5e38." >常高的塔。但在建筑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事故,也许是真有上帝神仙不满,降下灾祸,也许是其他的原因,总之通天塔倒了,大部分陨石都失散飘向太空。聚集在一起建塔的人们惊恐地四散逃开,只有古埃及人的祖先还留了下来。这些古埃及人为了保护最后一块建造通天塔的陨石,就利用建造通天塔积累的知识建造了狮身人面像和金字塔,镇压其上以保护它。只是后来因为文化知识的断层,再加上以讹传讹,人们便以为金字塔是法老的陵墓了。”.99lib?
“那样说来,《圣经》里关于通天塔的传说,就是那些逃跑掉的人散播出来的,后来又被《圣经》采用了是吗?”
“正是这样。”劳拉的精神突然低落了,垂着头恨恨道:“可惜那间地下石室已经塌陷,除非埃及政府将狮身人面像推倒,然后从上往下挖掘,否则再无出路。”
我苦笑道:“可是埃及政府绝不会单凭你一个小女孩所说的话,就毁去千年古物。咦,对了,地下石室塌陷时引起的动静那么大,地面上居然没有感觉吗?”
劳拉摇摇头:“埃及政府认为那是一场微型地震造成的,与我们并无关系。”说完劳拉又生气了:“都怪你,若不是你拉着我,我将异石带出来,他们一定会相信我的。从此之后,人类之间再不会有战争,亦不会有误会。那样的世界该是多么美好。”
我翻翻白眼:“劳拉,你也太天真了吧!古人间爆发战争,或许大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交流出现误会才会如此,可现代人发动战争的目的却是为了谋取利益,纵观近代历次战争,哪次不是如此?纵然言语相通又怎样?为了金钱权势,又或是土地人口,只要是有人类存在的地方,便会因为利益而爆发一次次争斗。”
劳拉有些悯然,想张嘴反驳却最终还是叹了一口气,掉转头望着窗外的尼罗河水,不再说话了。
我懒懒地摇摇头,随口问道:“天天躺在这病床上,没病也要闷出病来了。对了,我们什么时候离开埃及。”
“就在三天之后,票我已经订好了。”劳拉看我一眼,犹豫一下:“不过只是你们先走,我还想多留一段时间,看看能不能说服埃及政府挖掘狮身人面像下的秘洞。”
不知怎地,当劳拉的目光盈盈落在我脸上时,我的心脏居然不争气地猛地一颤……
一、九宵惊魂
“大、大勇哥,这、这能行吗?万一这玩意儿飞了一半突然掉下去该怎么办?”癞痢头黄三脸色有点儿泛白,一双手拉得我紧紧的,连青筋都暴出来了。
“是呀,大勇,我觉得这西洋的奇淫巧器似乎也不太瓷实的样子,长得像个大鸭蛋似的,真能在天上飞吗?”胡春来胡老爷子虽然强作镇定,但我看到他的双腿也在轻轻发颤。
见我脸上似笑非笑的神情,胡老爷子干咳两声,“我倒不是怕它掉下来,就觉得这飞艇票也忒贵了点,一张票都够值一柄明朝的玉如意了。”
其实生平头一次坐飞艇,我心里也七上八下地没个底,但他们既怕成这样,我就不能再加重他们的思想负担了。我只得安慰他们道:“放心吧,这飞艇是西洋人的新发明,保险得很呢,决计掉不下来。再说即使真有个什么不测,我们座位底下也有降落伞,绑着它往下一跳就摔不死人。至于票钱问题,你们更不必操心了。这票是劳拉小姐买的,不用我们从自己荷包里面掏一个子儿。”
要说我们为什么要乘这西洋飞 8247." >艇,其实还有个缘由。
两个月前,我们刚刚经历过一场通天塔的冒险之旅,并且误打误撞地获得了通晓诸国语言的异能。只可惜一场地震,使得这个伟大的考古发现永远长埋地底。但不管怎么说,我们总算是圆满地完成了任务,是以向劳拉小姐取了酬劳,欣欣然打道回府去也。因为胡老爷子有晕船的毛病,劳拉小姐倒是挺体贴地为我们准备了三张飞艇票。不过看到今天这二位爷的模样……早知如此,不如为胡老爷子多准备些晕船药物也就是了,干吗非要乘这西洋飞艇开这洋荤?
心中正忐忑不安的时候,我突觉飞艇一阵摇晃,随即便慢慢平稳下来。我定睛一瞧,但见棉花糖似的白云已然围绕在飞艇周围,仿佛伸手便可摘采,再往下瞧,地面上的建筑物变成了火柴盒般大小。我不禁胸怀大畅、兴奋莫名,忙拍拍胡、黄二人的肩膀,示意他们不要错过此等奇景。
哪知我不拍还好,这一拍可就坏了事。两人再也忍耐不住,急匆匆拿起纸袋,吐了个翻江倒海。胡春来好容易才止住呕,抬起头眼泪哗哗地道:“老汉我一个乡下人,哪开得来这洋荤哟。”
黄三也喘息着道:“这是人家劳拉小姐的一片好意,怕你晕船才给你买了飞艇票……哪知,唉,这晕飞艇的反应比晕西洋火轮还厉害得多。”
我见他们这么哇哇大吐也不是个事儿,可我手边却又偏偏没有止吐药物,正无可奈何间,有一个洋人乘客走了过来,对我点头笑笑:“先生,我这里有一些缓解眩晕的西药,要不要让你的朋友试试?”
那洋人说话和气,又算得上是雪中送炭,我一点儿疑心都没起,接过西药连声感激。哪知刚刚把药喂进黄三嘴里,黄三立即脸色大变,戟指对那洋人喝骂道:“好个洋贼子,你给我们吃的是什么药?”
我还没弄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胡春来便以手中纸袋为暗器,向那洋人掷去。只听得“啪”的一声,纸袋砸在那洋人脸上,秽物顿时淋了他一头一脸,臭不可当。
一时间,飞艇舱内洋婆子的尖叫声响成一片,而那些洋人男子见同胞受辱,纷纷挽袖起身要找回场子。我正想站起来解释,眼角余光却发现刚才那洋人手正向腰间伸去。而在周围的喧闹人群中,亦有两人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匕首、左轮手枪之类的武器。
我当下手下再不留情,双手凝成虎爪之形,左手抓住送药洋人的右肩一使劲,便生生将他的膀子卸脱了节。然后我一步跨到他身后,右手捏住他咽喉骨结,大声叫道:“住手……”
砰!枪响过后,我手中人质的眉心处已多了一个小洞,鲜血混着脑浆从后脑处汩汩流出。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些西洋刺客居然如此心狠手辣,连自己人都杀,当下勃然大怒,在尸体后心处一拍,那具尸体便忽地向开枪者直飞过去。开枪那人下意识地伸手欲接,却怎知我那一掌中暗藏着“隔山打牛”的暗劲,他的手甫一接触到尸体上,暗劲立时爆发,将他双臂瞬间震断,那人吃痛不过,倒在地下翻滚哀号不止。
一看出了人命,其余的洋人吓坏了,一个个全抱着头蹲在地下,“圣母”、“上帝”一阵乱叫。此时,最后那名手中拿着匕首的刺客站在一群吓得跟鹌鹑似的洋人中便显得很突兀了。
黄三还有些晕,一边呕吐一边看着那刺客冷笑:“哼哼,想用蒙汗药迷住我……呕……简直就是关二爷面前耍大刀,不知死活!呕……三爷我劝你一句,乖乖地把指使你的人供出来倒也罢了,如若不然……呕……看见我身边的这位张爷了没有?他可是我中华上国第一大恶人,出了名的杀人不眨眼!”
黄三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还能再说什么呢?只好双手环胸,鼓起眼珠子努力装出“杀人不眨眼”的模样,朝着那刺客瞪啊藏书网瞪。被我眼中迸射出的那两道慑人寒光一扫,刺客立马吃不住了,猛然间发出一声大叫,张开双臂向我们扑过来。
我正待出手将他制住,此时形势却发生惊人的变化--那刺客突然双手将衣襟一撕,露出胸腹间绑着的炸药。与此同时,也不知他从哪儿掏出个打火机,点燃了便往引信上凑。
我大惊。要知这飞艇可是全凭气囊浮空,这人身上缠的炸药即使杀伤力不大,爆炸过后溅起的碎片只要有一片划破气囊,那么这艘飞艇上二十余人就无一能幸免于难。
就在这紧要关头,一道乌光从我后方飞出,确实地击中刺客手中的打火机,将它远远击飞。好漂亮的一击!胡春来不愧是江湖前辈,在他那支绳镖上凝聚了数十年功夫,于千钧一发之际出手克敌。我正想高声叫好,却听到胡春来在一边小声嘀咕:“呕吐到手都抖了,我本来是想打他手腕的……”
我闻言身子一歪,随即抢步上前,左右脚连环踢出,只听“喀咔喀咔”骨头碎裂的声音连串响起,也不知踢断了那刺客多少根肋骨。但令我诧异的是,那个刺客硬朗得很,已经被打成这样了竟然还没倒下,强撑着靠在舱壁上,恨恨地看着我。
“还敢冲我们瞪眼?”黄三摩拳擦掌,“且让三爷将十大酷刑一项一项让你尝尝,看你能硬到什么时候。”
刺客脸上露出绝望和毅然交织的神情,他缓缓抬起右臂行了个古怪的礼:仪“我们的领袖,万岁!”我一见他那神情就知不好,三步并作两步抢到他身前,可是却已晚了,那刺客口中流出黑血,身子慢慢瘫软下去。再看刚才打伤的另一名刺客,亦早已咬破了口中毒囊自尽。
我与胡春来、黄三面面相觑。这几名刺客身手虽然一般,但却都是不折不扣的死士,我们何时招惹了这样视死如归的刺客组织了?
我们正猜测间,那些被吓得抱着头趴在地下的洋鬼子、洋婆子倒回过神了。一个两个在胸口划着十字,嘴里嚷着“天主垂怜”之类的话,激动得鼻涕眼泪流了一脸。还有几个洋婆子,愣是没皮没脸地抱着我们,撅着她们那涂得鲜红的嘴唇往我们脸上印,吓得胡春来直嚷嚷“男女有别”。
经过这一番波折,飞艇没法再按计划飞行了,只好再飞回出发地降落。还没待飞艇停稳,我与胡春来、黄三便忙不迭地从飞艇上跳下来,突然有一个人影挡在我们面前。
“劳拉小姐?”我愣bbr>了愣,笑了,“你怎么知道我们这趟飞行不顺利,居然还在这里等我们?不要这么严肃,放松点,你看我们这不都还好好的吗?”
劳拉板着脸一字一句地道:“出事了,我需要你们..t>的帮助。我父亲失踪了。”
二、又见故人来
法国,巴黎。
巴黎圣母院是一座典型的哥特式教堂,整个建筑气势宏伟、结构严谨,乃是欧洲建筑史上一个划时代的标志。
胡春来干咳两声,掏出火镰子点燃了烟袋:“这洋鬼子的神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我中华上国地大物博、巧匠辈出,不论是恒山悬空寺、乐山大佛,又或是云岗万佛窟,随便挑出来一座也未必比这座洋鬼子的庙差。”
我与劳拉相视一笑,耸耸肩。胡老爷子的性情我们都明白,他是那种保守得不能再保守的老派人物,但凡是与“洋”字沾上了边的东西,在他嘴里总是被斥之为“奇巧淫技”。
劳拉取出一封信,交与一个看门的洋和尚。看门和尚一见便脸色大变,急匆匆地走入教堂通报。过不多时,那洋和尚便恭恭敬敬地领着我们到了一间小会客室内。
说是小会客室,其实这里颇为宽大,且正好位于天井下方,温暖的阳光透过覆于天井顶端的花色玻璃,斜斜洒入会客室中,为这间会客室平添了一股懒散、安逸的气氛。会客室中的摆放也颇为简单,几乎没有多余的装饰品,二十几张黑皮沙发椅摆放在一起,供人自由落座。如果不是正中央的那具超大的十字架碍眼,我还真会喜欢上这地方。
黄三的感觉也与我差不多,只是他的嘴可少了个把门的,直接就把他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了:“这儿的布置好生精巧,就是这十字架太难看了……”
“我们之所以用十字架作为天主教的标志,是因为耶稣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又复活,完成了救赎人类的计划。一切相信他的人,其罪都被耶稣在十字架上流的血洗净,成为了神国的儿女,获得永生。《圣经》上说,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一个略略带些怪声气的腔调在我们身后响起,一个年约五十,长得高高瘦瘦、身披一袭黑袍的洋和尚慢悠悠地走了进来。
“请原谅我刚才的插嘴,我只不过是想纠正一下这位中国朋友的偏见,把主的福音传播给他。”洋和尚严肃地冲我们点了点头,然后对劳拉伸出了右手,“我是梵蒂冈派来的特使--保罗神父,关于你父亲遭遇的不幸,我非常难过。”
劳拉急急地问道:“保罗神父,我只知道我父亲达林勋爵在接受了梵蒂冈的一项委托之后,就在巴黎失踪了。现在我非常想知道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保罗略一犹豫,看了我们一眼,然后改用英语说道:“劳拉小姐,这件事关系着梵蒂冈的机密,你看我们是不是能找个僻静的地方单独谈谈?”
本来我对洋和尚是没有什么歧视的,你说人家信奉什么神仙关我啥事?反正我自己是什么都不信的。不过保罗神父这般避嫌,可是大大伤了我们三人的自尊心。当下我与胡春来、黄三一同对着劳拉一抱拳,齐声用英语说道:“劳拉小姐,今次我们本是为了朋友道义,才不远千里而来。现今竟然有人不信任我们,那我们三人继续待在这里也没多大意思了,告辞!”
保罗神父一时间窘得脸都红了,手足无措地站在那儿不知该说些什么。劳拉赶紧拦住我们,又对保罗神父道:“这三位先生都是我的朋友,我非常相信他们的品德。而且他们三人都是东方最顶尖的探险家和地理学家,有了他们三人的帮助,我才有信心将我父亲找回来。”说罢,劳拉又添油加醋地把我们在埃及的经历说了一遍,把我们三人几乎捧到天上。
保罗神父反应倒快,听得劳拉说完我们的传奇经历后,对我们态度大变。又是鞠躬又是道歉,好话说了一箩筐。我们便也借坡下驴,说了几句“不必在意”之类的场面话,当下五人分宾主坐好互通了姓名。保罗沉吟了一下,开始说正题。
“几位先生,还有劳拉小姐,你们对巴黎地下的万尸洞有没有了解?”
劳拉学贯中西,稍想了想,便道:“在16世纪,巴黎城区从塞纳河中城岛向外扩建始,便在地下修建了许多宽大的排水渠。此后巴黎城数次扩建,人们从地下采石,修筑巴黎城的各类建筑,而那些废弃的采石场便与排水渠、以及各类废弃地窖、隧道,共同组成了巴黎的地下世界。而在地下世界的最深处,还静静地安放着许多‘地下墓穴’。这是由巴黎的历史所造成的,因为18世纪法国大革命和巴黎公社起义期间,曾有多次激战在这座城市进行,所以很多战死者便被葬于地底。您所说的地下万尸洞,指的可是这些地下墓穴?”
保罗神父不置可否地点点头:“您回答得非常好,不过这些只是官方资料上的记载。而在我们梵蒂冈,却还有一份机密文件,记载着完全不同的另一种说法……”
“大约距今一千年前,欧洲出现了一个恶魔。他诱惑无知的人民信仰他的邪教,并且教授给追随者们以巫术,妄图取代上帝,成为新的神。他的追随者们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躲在暗处点燃篝火,随着鼓声跳动祭祀的舞步,向信仰主的正直子民施以毒咒,无数好人就这样被他们用邪恶的巫术杀死……”
我不顾礼貌,无聊地打了个哈欠。唉,又是这种神神 9b3c." >鬼鬼的东西!.99lib.
保罗神父有点生气:“你们不要以为我在胡说八道,事实上有证据显示,在14世纪发生的那场横扫欧洲的鼠疫,就是由恶魔的追随者散布,当时全欧洲有四分之一的人因此死于非命。”
“为了制服恶魔,教会组织了数次扫荡女巫的活动,诛除了大部分的恶魔追随者。但那恶魔仍然带着一些他的追随者逃跑了。后来基督徒数次挥师以十字军为名进行东征,迎回了耶稣遗留在圣地麦加的圣十字架和朗基努斯圣枪,靠着这两件圣器的威力才将恶魔送入永恒的睡眠之中。”
“当时的教皇费里亚在梦中得到主的指点,将陷入沉睡的恶魔关入巴黎地底最深处的地牢,并设下重重禁制囚住他。主还告诉教皇,这个恶魔每过一百年就会苏醒一次,所有虔诚的基督徒必须牢记,一定要在恶魔完全清醒之前,用圣枪刺他的喉,又或是用圣十字架击他的头,使他再度陷入沉睡。”
听到这里,劳拉的脸上流露出了错愕的神情:“保罗神父,你的意思是说,恶魔即将再次苏醒,而我的父亲正是领受了让恶魔沉睡的任务,进入巴黎地下万尸洞,而后失踪了吗?”
保罗神父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没错,正是如此。实际上,您的父亲达林勋爵,正是梵蒂冈.99lib.外围组织--圣心会的秘密成员,担负着为教会扫除罪恶的重任。他及他的同伴带着圣十字架进入万尸洞,哪知已经过去了一个月都没有音讯,想必已遭恶魔的毒手。而我则受教皇指派,将再次入洞与恶魔及他的追随者们决一死战。这次召你前来,便是想询问你,是否愿意继承你父亲的遗志,与我一同进入万尸洞,令那恶魔再度沉睡。”
“圣心会?那又是什么组织?”我低声嘀咕。
劳拉低声为我们解释:所谓圣心会乃是一个隐秘组织,旧时曾是基督教的宗教审判所骑士团,专为梵蒂冈解决一些不可公开的灵异事件。后来宗教审判所因杀戮过多而名声受损,宗教审判所骑士团便改组为圣心会,成员身份隐匿,外人不得而知。即便是教廷之中,能通晓会内所有人身份的也不超过三人。
对我们解释完后,劳拉站了起来,毅然说道:“不论你有没有邀请我加入,我都会进入万尸洞中,找寻我父亲的踪迹。因为我不相信我的父亲,那样一名经验丰富的探险家,会无?声无息地死在那里。”
保罗大喜,站起来双手握住劳拉的手:“那可太好啦,我执行这次任务的把握又多了一分。”然后保罗又把目光转向我与胡春来、黄三。我们微微一笑,齐声说道:“我们本来就是来帮助劳拉寻找父亲的,自然是责无旁贷。”
保罗恭恭敬敬地捧出一个约半米长的木匣,打开后露出一截黑色藏书网
的枪刺:“你们看,这就是朗基努斯圣枪。今次我们要想除去恶魔,便全靠它了。”
劳拉骤然惊喜交加地道:“朗基努斯圣枪?传说中耶稣基督被钉上十字架后,一名罗马士兵为了验证耶稣是否死亡,便用长矛在耶稣的尸体上刺了一下,耶稣的鲜血染上矛头,从此这柄普普通通的长矛便成了朗基努斯圣枪。相传凡得到这把枪的人,便可成为世界之主;而一旦失去这把枪,从前的拥有者就会死于非命。”
黄三好奇地把他那癞痢头死命往前凑:“还有这等好东西,快快拿来给我开开眼。”保罗忙不迭地把盒子护在身后,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这可不行!圣枪是不能随意交予别人的。”
黄三悻悻然地撇撇嘴,却不好再说什么。
保罗又道:“这次我们进入藏匿恶魔尸体的洞穴,必是步步危机,大家一定要多加小心。一则是那地下通道宛如迷宫,一不小心便会迷路;二则是囚禁恶魔的地方设置了许多机关,碰上就有生命危险;第三,也是最紧要的一点--直到现在,仍有一些恶魔的追随者们隐藏在文明世界里,他们必会千方百计地阻挠我们,甚至刺杀我们。所以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还请了一位极具经验的探险家加入我们的团队。”
保罗话音刚落,一名年青英俊的金发男子推门而入,对着我们很有风度地微笑鞠躬:“美丽的劳拉小姐,还有各位中国朋友,我们又见面了……”
三、深入地底
“我问候他娘亲!想不到卡特那个王八蛋也来了。哼,刚才若不是你们死死拉着我,我当场便毙了这混蛋!”
任我气急败坏暴跳如雷,胡春来和黄三却稳稳当当地坐在椅子上,仿佛姜太公稳坐钓鱼台。我大奇:“你们俩倒是说句话呀。在埃及的时候,这家伙抢去我们的身份证明,又差点将我们活埋在金字塔底下,你们难道一点儿都不生气吗?”
胡春来“叭嗒叭嗒”抽两口烟,喷出一团白雾,老气横秋地教训我:“大勇啊,虽然你资质不错,但还终究是太嫩了一点儿。行走江湖哪能没有恩怨,若是每一回都快意恩仇,那江湖上哪还有太平日子?这次我们是为了救劳拉的父亲而来,不论怎么说,卡特那厮也算得上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江湖,有他加入确实是多了一份保险。你为什么就不能把恩怨暂时放下,先把达林勋爵救出来再跟他好好算这笔账呢?”
胡春来摆出这副江湖前辈的架势来教训我,我自然是只能乖乖受教。无奈之下,我又转头向黄三寻求支持:“黄三爷,你可不是吃了亏便往肚子里咽的主儿,你怎么说?”
黄三把玩着手里的物事,闻言抬头对我嘻嘻一笑:“张爷您怎么就沉不住气啦?刚才有保罗神父在那,我们根本就动不了卡特,便是真杀了他也不免招来警察。不过等咱们到了地下,那可是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的……”
我会意一笑,坐下大力拍着黄三的肩膀:“不错不错,的确是什么事情也有可能发生的。万一某人不小心摔断了手脚,那可怨不着我们啊。”我心情大好之下,拍得不免用力了点,黄三“哎哟”叫了一声,手中一直把玩的物件掉到地下。我一看见那东西眼睛立刻就直了:“朗基努斯圣枪?这玩意儿怎么到你手上来了?”
黄三故意做出憨厚的表情,呵呵傻笑:“你可别忘了我江湖上的绰号--假作真时真亦假,这名号可不是靠着吹牛得来的。哈,那洋鬼子神父如此宝贝这把破枪,摸都不让人摸一下,我却偏偏要拿来玩玩。昨晚我一夜没睡,制出一把至少有七分相似的假枪,又趁那保罗神父熟睡之机,给他施了个调包计。这不,这把圣枪就到我手上来了。”
我笑骂道:“玩一玩就算了,千万别惹出什么事来。要是弄丢了这把圣枪,这全世界有几万万基督徒……你可吃不了兜着走!”
黄三不以为然地道:“怕什么,玩两天我就再悄悄地送回去,横竖后天才出发。只要在出发之前再把假枪调包回来,谁能知道我偷过枪?我说你也别走来走去的了,晃得我眼都晕了,坐下来喝杯咖啡吧。”说完黄三伸了个懒腰,“要说这洋鬼子还真会享受,坐在这河边晒着太阳喝咖啡,感觉还真是挺不错的。要不等咱们金盆洗手之后,我在黄浦江边也开上这么一间咖啡屋,生意想来也差不到哪儿去。”
胡春来沉着脸,烟锅用力在桌子上敲敲,哼了一声:“又苦又涩的东西有什么好喝的?哪有我们中华上国的清茶爽口舒心。说来我就生气,这些洋鬼子真没见识,茶里头居然还加牛奶和糖,把好端端的绿茶糟蹋得不成样子,那天我点了一杯茶,端上来一看,还以为那些洋鬼子故意糊弄我。闹了半天才知道,原来洋鬼子的茶就是这样的。”
我与黄三哈哈大笑,乐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待我们笑声稍歇,胡春来摆摆手,正容说道:“玩笑不开了,下面说正经事。你们对这次任务有什么看法?”
我撇撇嘴:“能有什么看法?那保罗神父的话,十成里未必有一成可信。什么恶魔的追随者,什么每过百年便苏醒一次的妖魔……简直是满口胡言。我倒是害怕那洞中地形复杂,容易迷路,所以入洞前多备些清水、食物之类的才是正理。”
胡春来摇摇头道:“保罗神父如此郑重其事,未必事出无因,我们还是应该多加小心才好。刚才我向劳拉打听过圣心会的事情,据她说,圣心会虽是一秘密组织,但其中各界精英云集,连欧洲各国的政府之中,也有不少官员大臣也是其bbr>?.中会员,力量极为庞大。连实力如此强大的圣心会都在藏尸洞吃了大亏,我们不能不谨慎从事。”
黄三龇牙一笑:“便是那洞内真有什么玄虚又怎样?圣心会是圣心会,咱们是咱们,怎可相提并论?圣心会里有咱胡爷这样经验丰富的摸金校尉吗?圣心会里有咱张爷这样胆大心细的独行盗吗?凭二位爷的神勇,便是洞内真有恶魔,二位爷也定能提刀将他斩于马下。”
黄三的马屁拍得我浑身舒坦。我哈哈一笑,站起身摆出个神勇无敌的造型,正待说话,突然听得一声闷响,一颗子弹正打在我刚才坐着的位置。我与黄三、胡春来等人都是老江湖了,立刻闪电般翻滚跳入河中。果然,紧接着一阵弹雨向我们扫来,子弹打在河堤上,溅起点点火星。
我小心地探出头观察,只见街上尽是慌乱跑动的人群,但枪手却无影无踪,便向其他人做了个安全的手势。
黄三惊魂未定:“这刺杀也太直接了吧,上海滩的黑帮都不敢这样当街拿着花机关枪杀人。我们到底得罪了什么人?看样子不杀了我们竟是誓不罢休。”
“我也想知道到底是谁想对付我们。”我叹了口气,狼狈地爬上岸,“不过运气似乎还站在我们这边,除了免费洗了个冷水浴外,我们并没有损失。”
“不,似乎有那么一点儿损失。”黄三摊开空空如也的手掌,沮丧地看着滔滔不绝的塞纳河水,“看样子我这几天晚上都不用睡了,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仿制出一把至少有九成相似的圣枪,我就要被人给活吃喽。”
接下来,赶来的警察和宪兵荷枪实弹地包围了我们,仿佛我们不是受害者,而bbr>是十恶不赦的凶徒一般。幸好,那保罗神父似乎拥有非同一般的名望,我们报上了他的名号之后,警察们的态度变得恭敬起来,彬彬有礼地把我们请到警察局继续喝那难以下咽的咖啡。一个小时后,一个派头颇大的人陪同保罗与劳拉,开着一辆小轿车,将我们从警察局里接了出来。
“你们真能给我找麻烦!我把电话打到了总统的办公室,这才把你们保了出来。”保罗一边开车一边大声抱怨道。
要换到平时,我和黄三少不得要争辩两句。像我们这样一贯老老实实的良民,碰上这种事情也是天降横祸嘛。不过我们刚刚把圣枪弄丢,哪有脸再和他争辩。当下我低声下气地赔笑道:“是是是,都是我们的错,给您添麻烦了。我们保证,在进入万尸洞之前,绝对不再踏出圣母院一步。”
劳拉见我们如此表现,实在大异于平时的本性,奇怪地看了我们一眼。保罗却很满意,哼了一声道:“这样便最好了。你们最好尽量休息好,保持充沛的体力,后天一早我们便进入地下万尸洞。要小心恶魔的追随者,那些人拥有可怕的巫术,他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止我们的。”
我乖乖地点了点头,心中却想:我们三人在西洋也没得罪过什么人呀,难不成袭击我们的真是那些所谓恶魔的追随者?可是这样的猜测却又有一个破绽,那就是当我们还在埃及的时候,连我们自己都不晓得会在第二天启程前往巴黎,那些人又怎么会未卜先知,抢先派人到飞艇上袭击我们呢?
两天的时间转瞬即过,趁着这个空闲时光,我们好好地睡了个觉,然后又抽空取出武器好好保养了一番。不过黄三可没那么好运,他没日没夜地赶工仿制圣枪,总算在出发之前把粗制滥造的仿制品给调换了出来,其中的惊险过程就不必细提了。
两日之后,我们一同用过早餐,便来到圣母院那最富盛名的钟楼前集合。
在我们的身前,摆着英国制的花机关枪、美国制的防毒面具、德国制的五节黄铜手电,另外还有一些匕首、手雷等小玩意儿供我们自选。看到这么多军用装备, 6211." >我们三人面面相觑。.
保罗神父的表情很严肃:“各位勇敢的先生们女士们,我相信诸位在从前的冒险经历中,都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但是这一次,我希望你们不要大意,必须保持警觉心。因为我们的敌人非同寻常,他们拥有恶魔的力量。面对这样的敌人,任何疏忽都是致命的。如果我不幸死去,我希望你们能够接过我手中的圣枪,刺入恶魔的咽喉。作为回报,梵蒂冈将授予各位‘圣骑士’的称号。大家都明白了没有?”
黄三有些失望,小声嘀咕道:“这也忒小气了点,直接给我们一二十万法郎也好,结果就给个劳什子‘圣骑士’称号,不能吃不能穿的,顶什么用?”
劳拉的脸色变得难看之极,简直恨不得一脚把黄三踹倒。她气急败坏地小声道:“你懂什么?教皇的权威虽然已经不如中世纪时显赫,但无论欧洲哪个国家的领导人都得给教会三分面子。拥有‘圣骑士’称号的人,在世界各地的教堂中,只要亮明身份就可以得到帮助;而他们只要不犯下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行,欧洲诸国的警察局亦会睁只眼闭只眼的。”
想不到“圣骑士”的名号居然这么好使,就好比古时候的免死金牌一般,我不由得有些兴奋起来。斜眼看看一旁淡然微笑的卡特,一股怨气又冒出来了:哼,这个洋鬼子同行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凭他也配当“圣骑士”?嗯,若是他和我一同被授予那“圣骑士”的称号,我倒宁愿不要,张爷我耻于和这样的小人为伍。
接着保罗不再说话,带着我们走入钟楼之内,按下一个机关,整块地面缓缓挪移,露出黑黝黝的大洞。
“这就是通往囚禁恶魔处的地道。事实上这座巴黎圣母院,亦是为了用主的光辉镇压恶魔才建起来的。我已经和圣母院联络好了,今天整座圣母院都将以内部维修的名义封闭,所以不会有游客打扰我们的探险。”
我眉毛一跳,敏锐地发现一个问题:“如此重要的地方,想必通道也只有这么一个。那么那些所谓恶魔的追随者,又怎么能够潜入藏尸洞阻拦我们呢?”
保罗神父神情黯然:“自这藏匿恶魔尸体的密洞建成后数百年来,的确只有这么一个出口。但是我们并不知道,恶魔的追随者们花费了无数时间和金钱,悄悄地通过地下水渠打通了一条地道与藏尸洞相连。若不是藏尸洞外设下的禁制挡住他们,他们也许已经把恶魔救走了。1886年,有一伙年轻人在地下世界游玩时,误打误撞地闯进了藏尸洞。他们中大部分人都被恶魔追随者杀死,唯一活着的那个荷兰人受到惊吓,等到跑出来后已经变得半疯了。而我们也因此了解了恶魔追随者的阴谋,费了许多力气才将隧道的另一入口封闭。不过仍有部分恶魔追随者还躲藏在藏尸洞里,随时可能会袭击我们。”
胡春来道:“三四十年过去了,那些人被困在地下,也早该死了,还怕他们做什么?”
保罗正色道:“我说过,那些人拥有不可思议的能力,或许他们仍旧活着也说不定。而达林勋爵的遇难,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我的担忧。此外,我还必须提醒你们,现在你们要退出还来得及。因为根据记载,那恶魔虽陷入永恒长眠,但他身上散发出的邪恶气息依然强大。我所说的那名侥幸逃生的年轻人,最后在无尽的恐惧中变疯,在一处麦田开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卡特极有风度地微笑说道:“冒险就像血液一样溶入我的生命,我是不会退却的。”保罗满意地点点头,又看看我们。
劳拉坚决地摇摇头:“我的父亲还在那里,即使他死了,我一样要找到他的尸体。对了,那个逃生的年轻人叫什么名字?圣心会没有给予他任何补偿吗?”
保罗犹豫了一下,从嘴里吐出一个名字,然后苦笑着道:“恶魔给予他的恐惧太过强烈,任何医药都无法治疗他心灵上的创伤,而我们也不能够把这件事公诸于世,所以圣心会只好用另一种办法奖励他的贡献。那人虽然拥有无与伦比的天分,但若是没有圣心会的暗中帮助,他也不可能在他死前八年突然拥有名望。而在他死后,更是成为了后印象派画风的代表人物之一。”
劳拉和卡特一起呆住了。劳拉喃喃说道:“怪不得,怪不得……怪不得他到了巴黎之后,画风变得明亮鲜艳,又那么的震撼人心而富有想象力。怪不得他会精神错乱,以至于割下自己的耳朵,怪不得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会住进精神疗养院。原来是他见到了恶魔之后,对生命的热爱和对恶魔的恐惧两种激烈的感情交织在一起,这才促使他成为一名伟大的画家。”
卡特耸耸肩:“我在想如果我们遇到了那恶魔,会不会也如他一样,画出七幅 href='/article/4962.htm'>《向日葵》来,要知道那几幅画现在可是价值连城哪。”
保罗神父淡淡地说:“在绘画领域,拥有天才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需要世人的赏识。若没有圣心会的会员们在各种场合对他的作品赞颂推荐,他也不可能成为这么有名望的画家。我们的这种做法,至少满足了他成为名画师的愿望,也算对得起他的贡献了。”
他们三人打着哑谜,我与黄三、胡春来听得糊里糊涂,根本就不知所云。保罗心急着要完成任务,打断了卡特与劳拉继续发表感慨,领着我们顺阶梯慢慢走下了藏尸洞。
四、误中奸计
石制的阶梯很长,我们约行了十分钟才到达一个宽阔的石厅。这藏尸洞也不知被封闭了多久,空气中充满了腐臭发霉的气味,我们不得不戴上了防毒面具。待得电筒的强光划破黑暗,看到的情景令我立时知晓了这腐臭气息的来源所在。
“哇,好多棺材!”黄三忍不住叫了起来。
保罗解释道:“在刚刚封印恶魔的那头一百年,为了压制住恶魔的邪恶气息,所以有许多圣人和圣骑士在死后,自愿将他们的尸体放置在这里,用以看守恶魔。想不到这样的举动,反而使无知的人们形成风俗,所以巴黎的地99lib?t>底才会有那么多墓穴。”
我突然想起一事,问:“既然这座地牢是你们所建,那么地形图你们总该有吧?”
保罗苦笑着道:“没有。那恶魔很强大,即使是陷入沉睡之后,他的魔力使这座地牢笼罩于他的邪恶气息之中。走过这间放置棺木的大厅,前面就是他的势力范围,即使有人进入过里面,出来后也会忘记掉里面的地形。至于原始图纸,因为年代过于久远,早已失传了。”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些天,我们通过相关资料书籍了解到,所谓的巴黎地下世界,并不是完全连通的地下洞窟。而是由无数支离破碎、有大有小、有人工也有天然的洞穴组合而成。这种毫无道理可言的地洞是最可怕的,因为它不像九宫八卦一类的阵法似的具有一定规律性。只要熟悉阵理计算精确,再难的阵法也能走得出来。而这种半是天然、半是人为的地下通道,走不走得出来只能凭运气了。
保罗来到墓厅之后,放下背包便开始在阶梯两旁安装雷管炸药。见到我们不解的神情,保罗解释道:“根据资料推算,恶魔将在十天后苏醒,如果我们失败了,梵蒂冈没有时间再派出第三支特遣队。而且,圣十字架已经和达林勋爵一起遗失,而圣枪则在我们手上,即使第三支特遣队赶到,也没有任何手段可以克制恶魔。所以,大家谨记,如果任务失败,请最后一个活着的人引爆这些炸药,数以百吨的巨石将会把墓厅完全封死,恶魔即使苏醒过来也将被困在地底下,不能再祸害世人。”
安装好炸药之后,保罗又从包里拿出四五个十字架和圣水,逐一分发给我们,说是能辟邪。可惜他这番好意却白费了,除劳拉出于礼貌接过十字架外,我们都没要。我是不习惯戴这洋鬼子的玩意儿;黄三是因为信佛,怕十字架与他身上的金佛相冲;胡春来就更别提了,他一向讨厌洋鬼子的玩意儿,顺带对洋神仙也没什么好感;至于卡特,这厮耸耸肩微笑着说:“对不起,我的信仰是金钱,金钱才是我心目中唯一的上帝。”
保罗神父气得直翻白眼,差点想掏出《圣经》为我们好好上一堂课,把我们这些“迷途的羔羊”引领回上帝的怀抱。幸好他马上又改变了主意,觉得还是先完藏书网成任务比较重要,便走到石墙前,用力推开因为年代久远而变得有些生涩的石门,现出一条长长的走道来。
看着那走道,我心中突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感觉。冷汗止不住地从我额角淌出,我的手心变得又湿又滑,我唯有紧紧地握住腰间匣子炮的枪把,才仿佛找到了一丝勇气。
这真是奇怪,想我张大勇生平盗墓无数,什么场面没见过,今天怎么会突然胆怯起来了呢?偷眼往两边瞧,我意外地发觉大家的反应居然都和我差不多。
胡春来沉声说道:“这走道有古怪!你们先别动,让老汉我打头阵。”说完,他面色凝重地拧亮手电筒,一步一步踏入走道之中。我提心吊胆地在后面望着他,谁料想老爷子往前走了二十余步,却什么事情也没发生,我抹抹冷汗,心中暗骂保罗神父装神弄鬼,累得我也差点被他给吓住了。
那边胡老爷子估计也探出并无任何危险存在,停住脚步转过身,微笑着对我们做个手势示意跟上。就在此时,异变陡生。也不知为什么,老爷子脸上的笑容忽然凝固住,然后转变成惊骇万分,似乎看见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一样。然后我看见胡春来的身子剧烈颤抖起来,手脚无意识地乱挥,张大了嘴想叫却又叫不出声,就像中了邪一般。
黄三大惊,正想冲过去看个究竟,我拎住他的脖子往后一丢,大声道:“我去救人,你们都别动!”
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老爷子身边,伸手去拉他。就在我的手碰触到胡老爷子身体的那一刹那,一股莫名的恐惧感涌上心头,同时我耳边响起了一阵阵尖锐、凄楚的长笑声,就好像几千几万名恶鬼包围住我,发出刺耳的号叫。可我的身体却又像被梦魇住了一样,对外面的一切了如指掌,甚至还听得见劳拉、黄三焦急呼唤我的声音,但身子却僵直着一动也不能动。
我勉强凝起几分力量,在舌尖上用力一咬,强烈的痛楚令我精神一振,稍稍回复几分神智。转头见胡春来仍是陷于那可怕的梦魇纠缠之中,情急下我鼓舞意志舌绽春雷,“呔”地大喝一声,使出了“狮子吼”的内家功夫。
胡春来身形一震,终于挣脱了梦魇的纠缠。与此同时,我们头顶上突然响起无数振翅之声,不时有东西击打到我的头脸上。
我用手电筒照去,这才发现这99lib?长长的走道顶端,竟倒吊着无数身形巨大的蝙蝠。这些蝙蝠与我见过的蝙蝠全然不同,双翼张开时竟有一尺来长,前肢极粗极壮,脑袋也特别大,模样极是可怖。
蝙蝠生性畏火怕光,被我用电筒一照,立即四下乱飞起来。突然有几只晕头晕脑地向我直撞过来。我一时没在意,竟然被它撞得倒翻了一个筋斗趴在地上,防毒面具的玻璃罩也被撞碎了,刺得我两颊鲜血淋漓。我大叫一声,心中慌乱,也不知眼睛有没有被刺伤,翻个身抽出腰间的匣子炮,顺手在大腿上蹭开扳机,一抬手便是一梭子弹向头顶扫射出去。我这么一开火,胡春来、劳拉等人也反应过来,或舞动绳镖、或举枪射击,一道道弹幕交织成死神的火网,向那些蝙蝠笼罩过去。
过了五六分钟,蝙蝠振翅的声音逐渐平息,枪声亦缓了下来。我这才感觉到脸上热辣辣的疼痛,爬起身,见一地都是那异形蝙蝠的尸体,偶有几只中枪未死的还在地上扑扇翅膀拼命挣扎。
过了许久,我才止住大口大口的喘息,问道:“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劳拉弯下腰,用枪管将一只蝙蝠的尸体拨弄了半晌,惊讶地说道:“这是爱尔兰古堡蝠,想不到居然还有这种生物存在于世!”
接着,劳拉又详细向我们解释这种蝙蝠的来历。爱尔兰古堡蝠,又名杀人蝠,十六世纪时在爱尔兰一处古堡被一名生物学家发现,因此得名。众所周知,蝙蝠其实都是睁眼瞎,之所以能够在黑暗中自如飞行,是因为它们能够发射超声波用以定位。而爱尔兰古堡蝠发射出来的超声波却不同于一般蝙蝠,它们发射出来的超声波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形成类似磁暴一样的力场,刺激到动物的脑垂体,使之产生幻觉,进而诱发心脏病猝死。也正因为如此,这种危害性极大的蝙蝠被人大肆捕杀,到了十七世纪中叶便已灭绝,想不到在巴黎地底居然还有数千只之多。
胡春来脱下防毒面具,狠狠地在一只死蝙蝠的身上踹了一脚,道:“惭愧惭愧,老夫这大半辈子什么风浪没见过,今天却差点栽在这些瞎眼畜牲手下。”
我们三人正在研究大蝙蝠的尸体,猛听得身后的保罗神父突然发出一声又惊又怒的尖叫,接着黄三也惨叫了一声。我们急急回头看去,正好看见卡特将黄三打倒在地,一只手臂扼住保罗神父的喉,另一只手则拿着枪对准我们。
“卡特,你想干什么?”劳拉急急将枪口对准了卡特。
卡特微微一笑:“不干什么,只是不想与你们一起送死而已。”
我怒骂道:“好你个卡特,我早看出你是个反骨仔,只想不到你居然这么快就露出你的狐狸尾巴来。快快放了神父,张爷我饶你不死。”
卡特咯咯轻笑,直视着我的目光,摇了摇头:“你们中国人真好骗,保罗神父对你们隐瞒了那么多事情,你们居然还要救他。你要不信,你便问问保罗神父,他嘴里口口声声称呼为‘恶魔’的那个家伙,究竟是谁。”
见我们把目光都聚集到他的脸上,保罗神父涨红了脸,也不知是被卡特勒的还是羞的,良久才不情不愿地低声缓缓说道:“该隐,那个恶魔的名字叫该隐。”
卡特大声笑了起来:“听见了吗?中国朋友,藏在里面的是该隐的尸体,是全世界吸血鬼的祖先。而那些将要和我们为敌的所谓恶魔追随者,其实就是一群可怕的吸血鬼。保罗神父害怕你们得知真相后不敢进入藏尸洞救人,便隐瞒了这件事。”
“我管他什么‘该隐’还是‘该现’,我只知道我朋友的父亲被困在了这洞里面,即便洞里有十殿阎罗、鬼卒百万,我也非下来救他不可。卡特,你若想挑拨离间的话,你的诡计已经失败了。”其实,说这番话的时候,我并不晓得“该隐”究竟是哪根葱,是以这番话说得豪气干云。
劳拉听到我这番话,显得很激动,美眸深深看了我一眼,转头对卡特柔声说道:“卡特先生,你如果不想继续前进的话,那么你可以走了。只要你放了保罗神父,我们保证不会伤害你。”
“放了他?呵呵,不行!”卡特的目光闪动,“有一位德国朋友,出价四百万德国马克,向我买朗基努斯圣枪。虽然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并不太相信所谓‘得到圣枪者便能成为世界之主’的传言,但是我却没必要和四百万德国马克过不去,只好腆着脸请保罗神父,满足我这么一个小小的愿望了。”
保罗神父愤怒地吼道:“休想!圣枪是要用来钉死该隐的,你休.99lib.想把它从我身上拿走!”
“呵呵,保罗神父,你认为现在你还有反对的权利吗?”
我紧紧盯着卡特,脑海中灵光一闪,大叫了起来:“是你!一定是你!原来你早有预谋,在埃及飞艇上,还有在塞纳河边,都是你派出刺客来暗杀我们的,对吗?”
“你真聪明,猜得没错!我的确是盯上保罗神父很久了,自从知道他打算召劳拉小姐一同进入藏尸洞,我就猜到劳拉小姐一定会请你们出手帮忙。你们的身手那么好,如果有你们在的话,会给我造成不少麻烦。你瞧,现在你们不就正用枪口指着我吗?”
卡特一边说着,一边将枪口下移,对准倒在一边动弹不得的黄三,另一只手则从保罗神父的衣袋里将圣枪取了出来:“我知道各位的身手不错,枪法更准。不过你们这位朋友的腿已经被我打断,你们不想让他的脑袋上多个窟窿的话,就乖乖地站着别动。再次声明,我求的是财而已,并不想手上沾血。当然,如果你们硬要逼我杀人,我也不会介意。现在,请各位慢慢地往后退……再往后退……”
卡特挟持着保罗神父倒退几步,一直退到阶梯尽头,一步一步往上走。胡春来急急地去救护黄三,剩我和劳拉监视着卡特。快到达出口处时,卡特突然一使劲把保罗神父向我们推来,接着抬手“砰砰砰”连发三枪。这三枪全是往保罗神父身上招呼的,我与劳拉顾不得追卡特,一左一右扑上前将保罗神父按倒在地。可我们的动作终究是晚了一步,保罗神父身子一震,一颗子弹从他的后心斜穿而过,自腹部穿透射出。
“抓住他……取回圣枪……”保罗神父不甘心地抓住我的手腕,断断续续地说道,话没说完,脑袋一歪便瞪着眼睛死了。
虽说我与保罗神父没多么深厚的交情,可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大活人死在我面前,我还是忍不住怒火腾胸,迈开大步便想去追卡特。可等我冲出地道的时候,卡特早上了接应他的汽车,绝尘而去。
对着那远去的小汽车,我气愤地大喊:“卡特,你做出这等恶事,教会是不会放过你的!”远远地传来卡特那张狂的笑声:“哈哈,这件事就不劳诸位操心了。我要是你们……”
在这么多年出生入死的盗墓生涯中,我除了收获到各式各样的名贵古董之外,额外的收获就是拥有了比常人敏锐十倍的第六感。卡特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便没来由地感觉到巨大的危险正向我袭来。无暇细想,我急忙拉着劳拉卧倒在地。几乎就在同一时间,“轰”的一声巨响震得我耳膜发痛,一股热浪从身后袭来,仿佛一只无形巨手在背后狠狠推了我一把,我只来得及将劳拉压在身下,便什么事也不知道了……
五、寻找线索
等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满目尽是白色。雪白的墙、雪白的床单铺 76d6." >盖,还有雪白的花棱窗子。我不禁悚然一惊:咱张大勇好端端一个中华子民,难不成死后竟流落到洋鬼子的天堂里来了吗?
这下可把我给急坏了,滴溜着眼珠乱转,却赫然发现一名俏丽的女子,正趴在我床前安睡。而在她的手臂下,压着一个黑色笔记本和七八本书籍,还有地图。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原来我张大勇福大命大,竟然还没有死咧。
我张张嘴,想唤醒趴在我床前的劳拉,却猛然觉得一阵头晕,而且声带似乎也受到了损害,沙哑得不行,只发出“啊”的一声。
劳拉紧闭的双眼动了一动>,缓缓睁开。见到我已然苏醒,惊喜万分:“啊,你醒啦,真是太好了。”
我口不能言,指指床头柜上的暖水壶,示意要喝水。劳拉急忙倒了一杯水,坐在床头小心地喂我喝下。我一连喝了两大杯白水,这才感觉喉咙湿润了一些,开口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晕过去多久了?”
劳拉脸上现出温柔神色,细心地抚了抚我的头发,轻声道:“那天卡特在逃出藏尸洞时,点燃了保罗神父埋藏的炸药。你被炸药爆炸的冲击波所伤,已经昏迷了一天一夜。”
我立刻如触电般坐了起来,大声问:“那么胡老爷子呢?还有黄三呢?他们怎么样了?”
“你别着急,医生说你有轻微脑震荡,现在千万不能激动。胡老爷子和黄三虽然被困在藏尸洞中,但想来一时尚无危险,你放心,我会想办法救他们的。”劳拉焦急地用双手按住我肩膀,迫我再度躺好,脸上突然现出一丝红晕来,幽幽地道:“那天幸好你警觉,否则的话,我们俩说不准都会死在大爆炸之下,我还得感谢你救了我呢。”
一直以来,在我印象中劳拉是那种英姿勃发、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可现在,她无意识间流露出的那种小女儿形态,却在她那刚强气质中添了无限妩媚,令见惯美女的我也不禁心中一荡。
好不容易,我才收敛了心神,把话题转到正事上来:“黄三和胡老爷子现在被困在藏尸洞中,你有没有想出什么办法救他们?”
一提起这事,劳拉的神情立刻变得凝重起来:“保罗神父在阶梯中放置了许多炸药,我大略估计了一下,堵在入口的大石不下数百吨之多。阶梯入口狭窄,为防墓厅继续崩塌也不方便动用现代机械挖掘,若纯用人力的话,没有几个月时间便不能挖通道路。”
“几个月?”我一听差点又蹦了?起来,“几个月过后,黄花菜都凉啦,这怎么成?”
劳拉摆摆手,示意我稍安勿躁:“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一边雇人挖掘崩塌通道,一边寻找那条被圣心会封闭的第二条通道,或者可以更快地将黄三和胡老爷子给救出来。”
“那你现在有什么线索吗?”
劳拉举起那本黑色笔记本在我眼前一晃:“这是我从保罗神父房间找到的日记本,里面有一段很有意思,你看。”说着,劳拉将日记本翻到其中一页,用指甲在一段文字下划出一道痕迹。
今天,我在巴黎市区见到了那幢著名的建筑。啊,真是太令人惊讶了,先辈们居然用这样的方式封闭了吸血鬼挖掘出来的隧道!这需要多么出色的想象力啊!没有人会知道,在那幢建筑物底下、在X正中央的地方,我们又一次挫败了吸血鬼的阴谋……
再接下来,通篇都是赞颂上帝多么多么伟大英明之类的文字,我翻来覆去找了半天,却始终找不到关于隧道具体地点的记载。我急得直挠头:“到底是哪座著名建筑?X正中央又是什么意思?这个保罗神父是怎么回事,把话说了半截,这不是生生要憋死我吗?”
劳拉摊摊手,也显得无可奈何:“至少,我们从这段话里可以得知,那个隧道被隐藏在一座著名的建筑物下方。而且,这座建筑物应该是建于1886年左右。别忘了,保罗神父说过,这个秘道是于1886年被发现,然后就被圣心会派人给秘密封闭了。所以我从图书馆借来了巴黎地图和地方志,希望能从其中找到一些线索。都怪那可恶的卡特,若不是他意图盗走圣枪,又点燃炸药封闭阶梯,我们哪用如此麻烦。”
劳拉一说起卡特,我便想起一事,不由“扑哧”一声笑出来。劳拉大为诧异,连连追问,我这才将黄三施了调包计盗出圣枪,后来不慎遗失,所以伪造了一把假圣枪的事情说出来。
“你、你是说,卡特费尽心机,盗去的却是一把假圣枪?这也太……”劳拉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了。
我笑道:“这便叫做‘机关算尽求不得’,卡特这厮搞出那么多事,却得了一把假圣枪,想必他知道此事之后,一定会气得暴跳如雷吧。”
劳拉听到这里,也不禁笑出声来。随即她又敛去笑容,正色对我说:“此事出得你口,入得我耳,从此之后千万别再和别人提起,异日若找到黄三和胡老爷子,也需这么叮嘱他们。丢失圣枪,此事非同小可,若给人知道了日后麻烦多多。好在卡特误打误撞盗走假圣枪,此枪真假与你我再无干系,便让教会与卡特互相扯皮去吧。”
我见劳拉说得郑重,也知此事干系重大,连忙点头答应下来。而后,我不顾劳拉要求我多休息一会儿的强烈建议,抢过她手中巴黎地方志,与她一同寻找起保罗神父日记中记载的那栋封闭了秘道的建筑物。
真是不找不知道,一找吓一跳。整个巴黎市区,著名的古迹建筑物也不知有几千几万座。比方像杜勒里花园、调和广场、爱丽舍宫,还有香榭丽舍田园大道、雄师凯旋门等等,无一不是西方人人皆知、被称之为“奇迹”的著名建筑。
“劳拉小姐,你看这座洋鬼子庙像不像保罗神父日记里说的那个?”
“凯旋门始建于1836年,时间上对不上吧。”
“那么这栋呢?”
“呃,你指的这个建筑,好像是法国总统的爱丽舍宫吧……我不觉得那些吸血鬼,能神通广大到从爱丽舍宫底下挖条隧道。”
“那么这栋你觉得像不像?”
劳拉无力地用手拍打额头:“张先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觉得还是由我一个人翻查资料比较快一点。这栋建筑,完全不可能嘛!它是……”劳拉的话突然停顿,整个人都凝住了,唯眼中精光闪烁不停。
“埃菲尔铁塔……”劳拉轻声地念出地方志上记载的资料,“始建于1887年1月28日,设计者是法国建筑师居斯塔夫·埃菲尔。是一座象征机器文明、在巴黎任何角落都能望见的巨塔。塔身为钢架镂空结构,高324米,重10000吨。”念到这里,劳拉抬头看了我一眼,“从建筑时间上看,与圣心会发现秘道的时间吻合,而且这座塔,无论如何也当得起‘著名’二字。”
我一见劳拉居然似乎同意我的判断,大为高兴,也拿起地方志翻了翻,说道:“还有一点似乎可以证明我的判断。据你所说,圣心会的会员皆为各界出类拔萃的精英人物,而负责建筑这个铁塔的法国建筑师,以旱桥专家闻名于世,一生之中杰作累累、遍布世界。如果说他是圣心会的成员,那么一点儿也不奇怪。”
“还有一点也很可疑。资料上记载,埃菲尔铁塔一开始建造即遭到了大部分巴黎人的冷淡和拒绝,《泰晤士报》上甚至刊登了由三百人签名的呼吁书反对埃菲尔的设计方案,认为这一剑式铁塔将会把巴黎的建筑艺术风格破坏殆尽,其中包括颇有名望的莫泊桑和小仲马等人。即使在铁塔落成之后,批评的声浪也并未停息。加尼埃向政府请愿,希望把它拆除;法国著名诗人魏尔伦每回路过铁塔都立刻另择路径,以避免看见它的‘丑陋’形象……”
劳拉接着说道:“但是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埃菲尔铁塔便被巴黎人喜爱和接受,甚至有人认为它是一件无与伦比的艺术品。当时的法国首相起初对这个工程持反对意见,但是在工程结束之后他却颁发给建筑师居斯塔夫·埃菲尔荣誉军团勋章。联系到圣心会操纵舆论的能力,他们能做到这一点并不奇怪。他们甚至能使一名落魄画家,变为一代画坛宗师级人物,要改变巴黎人的审美观,对于圣心会来说简直易如反掌。”
我翻开另一本记载巴黎地方野史的书籍,笑道:“这本书上写着,埃菲尔铁塔是法国最著名的自杀地点。平均每年都有四个人从铁塔上跳下,或者在铁塔上悬梁自杀。第一个从铁塔上跳下去的是一个裁缝,他为自己缝制了一件形状像蝙蝠翅膀的衣服,他以为自己能飞起来,但是很遗憾,他没有成功--我记得,在西方典籍里,吸血鬼都是披着蝙蝠状斗篷、戴着礼帽的绅士形象。我们能不能这样推论,其实那个裁缝就是一名吸血鬼。因为他发觉辛苦挖掘出的秘道被圣心会封闭,所以气愤不过跳塔自杀。”
劳拉把手中的书摊开,把绘有埃菲尔铁塔的彩页给我看:“我现在几乎能完全肯定,保罗神父日记里所说的著名建筑指的就是这座铁塔。如果从天空中向下眺望的话,那么这四条塔基便像是一个巨大的……”
我和劳拉对望一眼,同时脱口叫了出来:“就像一个巨大的X!”
终于解开了保罗神父留下的谜题,我与劳拉双掌相击,兴奋得像一个孩子一般哈哈大笑。我突然想起一事,连忙道:“且先别那么高兴,若说埃菲尔铁塔底下便是那秘道,却有一点令人费解。要知巴黎圣母院乃是位于塞纳河中的西岱岛上,而这铁塔却是坐落于塞纳河南岸马尔斯广场的北端。两地相距遥远,若那些吸血鬼们真是在铁塔之下挖掘了隧道,那么工程量则浩大得令人难以想象。”
劳拉想了想,道:“你忘了吗?巴黎地底到处是纵横交错的地下水渠、大面积的停车场、隧道、地窖以及废弃采石场。那些吸血鬼们只要借助其中一些通道,便可自如穿藏书网行。这样一算,其实工程量并未如同你所想的那样巨大。况且吸血鬼们为了不引起圣心会和教会的注意,特地从稍远一些的地方挖掘隧道,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劳拉这样的解释,在逻辑上是完全合理的,我点点头表示同意。想想这段时间的经历,我不禁摇头苦笑:“这段时间,我似乎碰上的都是些神神鬼鬼之类的事。这不,刚刚从通天之塔里出来,现在又要到藏尸洞里解决那吸血鬼的祖宗。”
劳拉抿嘴笑道:“张先生,你果真以为那藏尸洞里放置的是恶魔的尸体吗?”
“哦?请劳拉小姐说得明白一点儿,你想表达什么意思。”
劳拉慢悠悠地对我说道:“打个比方吧,如果有一天,你张大勇先生开着汽车、拿着手枪和各种现代化工具,来到一个从未与文明世界接触过的非洲土人的部落。那些土人会把你当成什么?”
我亦有些明白过来:“他们会不是把我当成是神一样崇拜,就是把我当做是恶魔一样畏惧。”
“不错。根据现代科学研究显示,我们身处的地球只是太阳系中的一颗行星,而太阳系则只在银河系中占据着一个微不足道的位置,宇宙中各有不知多少像银河系这样的星系。在那万千繁星之中,难道就没有一个星星上面,有像人类这样拥有智慧的物种吗?我们能否这样设想,在一千多年前,一个异星来客因为某种原因来到了地球。因为他拥有与地球人截然不同的相貌,还拥有种种奇异的能力,结果被当时愚昧的人们或敬畏或崇拜。那名异星人赋予了其中一些他的崇拜者异能,而当时在欧洲占统治地位的教会害怕这名异星人和他的追随者会动摇教会的统治根基,是以对他们以种种方式加以迫害,甚至把他们称为--吸血鬼。”
看到我被她那惊人的推测吓到嘴张得能塞进七八个鸭蛋,劳拉嫣然一笑,美艳不可方物:“当然,这仅仅是我的推测而已,具体情况还要进入藏尸洞后才能知道。”
我好不容易才使劲闭上了嘴,悻悻然道:“那么就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那座埃菲尔铁塔乃是巴黎著名游览圣地,我们该怎样才能说动巴黎市政府,让他们允许我们进行挖掘工作呢?”
“想要巴黎市政府同意我们在埃菲尔铁塔下进行挖掘,成功率几乎等于零。不过……”劳拉狡黠地对我眨眨眼,“我自有妙计……”
六、再入地底
“劳拉小姐,我们这、这样做真的可以吗?”
“你放心吧,一定没事的。”
按劳拉的说法,那些西方人根本就不似我们中华上国子民一般热心淳朴,他们的生活习惯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以,我们俩只要大摇大摆地开着一辆装载着各式用具的卡车,在埃菲尔铁塔底下停住,然后再以一个大帐篷围住挖掘地点,最后再在帐篷外挂上个“市政施工、闲人勿扰”的招牌,便可以安心干我们的活了。
我们搭好帐篷,开始挖掘之后,我偷偷掀开帐篷一角往外张望,却见往来游客如织,却并未有一人对突然出现的帐篷感到好奇,更未有人掀开帐篷往内窥探。这样的情景不得不令我感叹,中外风俗果真是大不相同。要知道,如果是在北平的天桥底下搭起这样一个帐篷,早不知引来多少闲人围观了。
我们约摸往下挖了三尺来深,手中的铁锨便“当”地击在硬物上。我和劳拉俱是大喜,也不用铁锨了,直接用手抚去浮土,果然看见一块青石地板。于是我俩齐心协力,一人扳住石板一角用力一掀,果然看到一个黑洞洞的地道口。
我刚想往下跳,劳拉拉住了我,递给我一把枪管极为粗大的长枪。
“咦,这是什么枪?我怎么从未见过。”
“这是雷明顿霰弹枪,能装弹6发,射程150米,近战时威力巨大。吸血鬼们行动敏捷,普通枪械可能对他们来说威力太弱,用这把枪也许可以对付他们。我这还有两枚美军制式MK-2破片杀伤手雷,你也拿一枚防身吧。”
进入地道,走了约摸十几丈远,走到前面的劳拉突然返身递给我一条绳索,说道:“再往前是个垂直下行拐弯,估计连通了某个地下洞穴。你将这条绳子系在腰上,我先爬下去。”
我依着劳拉所言,将绳索系于腰间,接着用双脚撑住洞壁做为支撑,劳拉顺着绳子飞快下滑。未几,我突然听见劳拉发出一声惊呼,吓得我眼皮一跳,不管三七二十一,一纵身便从那洞中跳了下去。
待得我脚踏实地99lib?,看清四周的情形之后,也不禁和劳拉一样,惊得目瞪口呆。
只见我们现在身处的这个洞穴,约有七八丈长,十余丈宽。四壁和身周,到处都是人骨。而且这些骨骼都被排成各种各样的花式形状,令人胆战心惊之余,又能从中体验到一种妖异怪诞之美。不过即使是这样,也不会令我张大勇吃惊到这等地步,最让我惊讶的是,在这大厅里面,居然还有二三十个拿着蜡烛四处游荡的--人!
不过洞穴中的那些人,看到我们之后比我们要更加惊讶。好半天才有个肥头大耳的洋鬼子,摇摇晃晃走到我身边,看看我,再看看劳拉,摇了摇头:“我见过不少逃票的,但是从没见过像你们这样逃票逃得这么有水准的。好了,请补票吧,加罚款一人十法郎,总共是二十法郎。”
我结结巴巴地问:“这、这里是哪里?你们是人还是鬼?”
“好啦,别装蒜了。虽然你的演技很高明,但是票还是要补的。或者,你们想让我把警察叫来吗?”那胖洋人颇为不耐烦地看着我说道。
劳拉嘘了口长气,表情怪异地看着我道:“我明白了。听说有一些商人,将地底废坑改造成为酒吧或是艺术馆,吸引诗人、音乐家、作家和胆大的年轻人到此聚会。我想,我们正是无意间闯入了这样的地方吧。”
“什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其实只要花二十法郎就可以顺顺当当地进入秘道,可我们却费了那么大的力气,花了那么多的心思,还冒着被警察逮捕的风险,在埃菲尔铁塔的底下挖了三尺深!天,我怎么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儿像个冤大头呢?”
幸好我有随身携带钱包的良好习惯,从钱包中拿出二十法郎交给那胖洋人,心中宽慰自己:全当是缴了学费吧,下回别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胖洋人连声说道:“朋友们,你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二十法郎没有白花。我们这人骨艺术长廊,完全是用人的骨骼作为装饰材料。哦,必须提醒你们一下,不要往左边的那个洞穴走,那里我们还没有来得及整修好。你们要走进?去,很容易迷路的。”
按方位测算,左边那个洞穴正是通往藏尸之洞的。我们避过旁人的耳目,轻松地翻越过一道低矮的木栅栏,便进入了另一个地下洞穴之中。但接下来,那洞穴尽头延伸出的三条通道,却令我们俩都傻了眼。
要知巴黎的地下洞穴纵横交99lib?错,复杂得像个地底迷宫一般,常人进入之后很快就会迷失方向,更别说从中找到通往圣母院藏尸洞的秘道了。不过我张大勇艺高人胆大,仗着多年盗墓掘坟的经验,倒也不怕在地底迷路。现在唯一可虑的便是,我们能否在这地底迷宫之中,找到通往藏尸洞的正确道路。
“张先生,你快看这里!”
我抬起手电筒,顺着劳拉的指引看去,赫然发觉在洞壁的顶端,有人用白色颜料画了一只蝙蝠,而那蝙蝠的头部,则正对着右边的那个洞穴。
于是,我挥挥手,令劳拉跟在我身后,二人一起进入了右边的洞穴。我们前行不久,便听得前方隐隐有水声。顺着水声越往前行,人工建造的痕迹便愈加明显。又走了一炷香的工夫,眼前豁然开朗,一条巨大的地下水渠出现在我们面前。
这回我有了经验,抬起手电筒先往洞壁顶端照,果然又见一只蝙蝠图案,头朝左方振翅欲飞。此时我们深入地底世界已经很远,无论是什么人,在漆黑寂静的环境中行走了那么久,难免都有些害怕。估计劳拉心里也有点发虚,情不自禁地将身子靠了过来,几乎是紧贴着我的后背行走。
我一阵心猿意马,赶紧在心中默念黄三的名字,然后转过身对劳拉说道:“劳拉小姐,我们不可以靠得这么近。要不万一遇上什么机关,便会被一锅端了。最好能够一前一后保持至少三尺距离,这才安全。”
劳拉咬咬下唇,什么也没说,点点头退开三尺。她那温暖柔软的躯体一离开我身后,我心中又是失落又是庆幸,十分矛盾迷惘,也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我心中暗叹一声,十分小心地顺着蝙蝠图指示往左走,直到一块巨型石板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糟了,难不成我们走错了路?”
我沉着脸回答道:“未必,且让我再看看。”说罢,我以马步立在石板面前,将内劲运到十成十。良久,我“呔”地大吼一声,同时一掌击出,那石板晃了晃,竟被我这一掌之力击出条条裂纹。
我再运劲于左掌,又是一掌拍出,但听得哗啦一声,石板终于应声而碎。森森然的寒气从石板破口急涌而出,使首当其冲的我不由自主地连打了七八个喷嚏。
突然我的肩头一紧,劳拉紧紧抓住我的臂膀颤声说道:“尸体,里面有好多尸体!”
其实不用她说,这个时候我也看清了石板后面的景象。首先映入我眼帘的,便是一块块晶莹透亮的巨冰。而在每一块巨冰里面,都包裹着一个人的尸体。那些人或站或坐,姿势各不相同,乍看起来像一座座冰雕。但是再仔细一看,便可清晰地辨认出,这些冰雕里都是活生生的人。
劳拉深吸一口气:“我曾随导师在阿尔卑斯藏书网山的冰川挖掘过被暴风雪冻死的古人尸体。但是这可是在巴黎,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人冻死在这里呢?”
我一挥手,坚决而干脆地道:“这个谜团还是留待日后慢慢解开吧。依我们走过的路程计算,藏尸洞便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了,我们还是先去解救你父亲和黄三他们……咦,你说什么?”
劳拉一怔:“我没有说话啊,你听见什么了?”
我侧耳细听一会儿,只听到水声潺潺,遂笑道:“没什么,可能是幻听而已……”
话未说完,我突然看见对面劳拉脸上的表情蓦然一变,变得惊骇莫名,仿佛看到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我心知不好,一式“铁板桥”仰身翻倒,双腿却如扎了根似的牢牢钉在地下。
一只带着冰渣的大手带着虎虎风声,正好从我鼻尖擦过。我 626d." >扭头一看,正见一具被冰冻在巨冰之内的尸体蓦地睁开双眼,瞳仁里一片血红,冷冷地注视着我,一只手探出冰外,正向我抓过来。
我虽然胆子大,但此刻也不免吓了一大跳:“哎呀呀,这西洋粽子也诈尸了!这可不好,我还没对付过西洋粽子呢,也不知道黑驴蹄子管不管用。”
那西洋粽子一击不中,缩回手身子一抖,便从巨冰中脱困而出。它微微曲膝一跃,便跳到我身前,咆哮一声,十指尖尖如同钢钩一样向我抓来。
我扭身避过这一击,从百宝囊中取出黑驴蹄子,塞在那西洋粽子的口中。哪知道我在中华时百试百灵的黑驴蹄子,如今却失去了功效。那西洋粽子只是身形顿了一顿,发出一声令人直起鸡皮疙瘩的凄厉怪叫,双臂一扫又向我抓来。
我被那西洋粽子一下打中胸口,飞跌出三丈余远。
劳拉见我势危,连忙掏出手枪对那西洋粽子连连射击,哪知这西洋粽子动作居然敏捷得不像话,身子一晃便无声无息地到了我的跟前,令劳拉射出的子弹全数打空,接着,又伸出爪子向我抓来。
危急时刻,我操起背上背着的雷明顿霰弹枪,扣动了扳机。在这么近的距离下,那西洋粽子避无可避,只见火光一闪,它竟被雷明顿霰弹枪的巨大威力击得倒飞了出去。
我紧接着又是“砰砰”两枪,无数霰弹都击在那西洋粽子身上。想不到西洋粽子的生命力还挺顽强,明明已经被我打得一动不动,还躺在地上对我露出獠牙作凶神恶煞状。
我不禁心头火起,将雷明顿的枪管塞进它嘴里,再一扣扳机。只听“轰”的一声,那西洋粽子的小半个脑壳都被我轰飞,躺在地上抽抽腿,便死得不能再死了。
我抹抹满脑门子的汗,喘着粗气道:“好霸道的西洋粽子!怪不得西洋少有我的同行,若西洋粽子都如此厉害,哪个敢去盗墓呀。”
“不,这不是僵尸,应该是被困于此地的吸血鬼。张先生,你刚才受了它一击,没有事吧?”
劳拉前一句话是冷静地阐述事实,后一句却语调转柔,关心地问候我。我心头一暖,不禁又犯了爱吹牛的老毛病,拍着胸脯大声说道:“我张大勇有金钟罩护体,区区吸血鬼能奈我何?哈哈,莫说是一只吸血鬼,便是来上几十只、上百只,张爷收拾他们也不在话下。”
“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劳拉的脸色突然变得有点儿泛白,微微一侧身子,“那么我身后的那几只吸血鬼,便也交给张先生您对付藏书网了。”
七、故友重逢
我这才发现,不知何时起,那些巨冰开始慢慢融化,而被困在冰中的吸血鬼们一个一个都张开了双眼。虽然看起来一时之间尚不能自如活动,但最多五六分钟内,他们就能破冰而出。
我的腿一软,差点儿没站住:我的亲娘咧!刚才仅仅一只吸血鬼,就费了我老大的劲儿。这下可好,人家整个家族都出动了……我赶紧对着劳拉大喊一声:“风紧,扯呼!”然后也不管她听不听得懂江湖黑话,拉着劳拉的手撒开脚丫子便跑。
劳拉跑着跑着,突然“哎呀”大叫一声。我心中一慌,忙问:“怎么啦?出什么事了?”
“我想到了,为什么这些吸血鬼会出现在这里!”劳拉停下脚步,得意地晃晃脑袋:“这些吸血鬼定然就是在1886年潜入藏尸洞的吸血鬼,后来圣心会封闭通道,这些吸血鬼不得而出,便用奇异法门将自身冰冻住,使自己陷于类似动物冬眠一样的状态。适才我们打通隧道,外界热空气流入,这些吸血鬼便从冬眠中苏醒过来,然后袭击我们。”
我急得直拍大腿:“姑奶奶,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搞研究啊。我知道你是考古学专家,不过你要再不跑,你的研究成果,就再也发表不了了。”
劳拉也惊觉此时此地绝不是做研究的好时候,牵着我的手深一脚浅一脚地往洞穴深处跑。身后吸血鬼的咆哮声越来越大,想来那些吸血鬼已逐渐从巨冰中脱身而出,我急得冲劳拉大声喊:“劳拉,投手雷!”
我首先取出一颗手雷,拉开保险销便向身后投掷过去。手雷“轰”地爆炸,在一股刺鼻的硫磺味中,隐隐听见有吸血鬼的吱吱惨叫。
劳拉也学着我的样子将手雷狠狠掷出。值得表扬的是,劳拉虽说是个文化人,但功夫还是不错的,便是一般男人的手劲也没她大,若在平地上她至少能将这手雷掷出五十米远;不过不得不批评的是,劳拉的眼力劲却是太差劲了一点儿,好好一个手雷,你不往吸血鬼堆里扔,直愣愣地往墙上扔什么扔啊。这可好了吧,我眼睁睁地瞅着那手雷,被劳拉砸到墙上,打着旋儿又反弹了回来,正好落在劳拉的手中。
劳拉傻了眼,呆呆地看着手上的手雷,愣是没搞明白它怎么又回来了。我急忙把手雷抢过来往后一扔,也不管砸中了什么。在爆炸声中,我拉着劳拉连滚带爬地向前跑。为了减轻负重,诸如手电筒、水壶一类的东西都被我们扔下,只余枪支弹药不敢扔。
那些吸血鬼行动极为快捷,奔跑起来比轻功高手还要快上几分。有一些吸血鬼甚至在洞壁侧边跳来跳去,当真是如履平地。不一会儿功夫,吸血鬼离我们越来越近,我甚至都能听得到他们粗重的呼吸声在耳边响起。
好在是天无绝人之路,我们拐过一道弯,突见前方有一扇半开的铁门。我与劳拉奋起最后的力气,大踏步冲入铁门之后,二人合力,终于赶在吸血鬼冲进来之前,将铁门给关上了。
虽然吸血鬼们撞击铁门的声音不绝于耳,但我估计以这铁门的厚度,挡住他们应该不成问题,我们总算是暂时安全了。
因为手电筒已经被我给扔了,我们只得摸黑往前走。一路上,劳拉似乎心事重重,大约是见快要到达藏尸洞,心中患得患失,生怕费了这老大劲儿闯进来,见到的却是她父亲达林勋爵的尸体。我遂安慰道:“正所谓吉人自有天相,令尊也是经验丰富的探险家,最多是在藏尸洞里迷了路,断然不会有事的。”
突然,我听见前方传来“喀啦”一声轻响,心中悚然一惊,连忙拉着劳拉闪过一边,将枪口对准前方。
因为地道中一片黑暗,我们的手电筒也都丢了,所以我只能蒙蒙胧胧地看见前方有一个黑影蹒跚向我们行来。远远看来,那黑影比正常人要高大粗壮一些,行动间显得很迟缓。
劳拉见那怪物越行越近,更为紧张,在那黑影距我们还有三十余米时举枪便打。哪晓得扣动扳机之后,枪机发出啪地一声响,子弹却没能射出去,却原来碰上了一颗臭子。
劳拉这一开枪,我就知道大事不好,正待举枪补射,哪晓得那黑影也听见了响动,一下子变得敏捷无比。身形一晃,那黑影居然化身为二,一左一右向两边滚开。
--难道是传说中的分身术!
我还没惊呼出声呢,对面却响起了个骂骂咧咧的声音:“哪里来的龟孙,居然敢暗算你家黄三爷,活得不耐烦了吗?”
是黄三!我又惊又喜,这才明白,刚才那黑影,分明是胡老爷子背着断了腿骨的黄三在行走,所以才显得那么臃肿迟缓。然后冷汗刷刷地就下来了,心里一阵阵地后怕。幸好劳拉沉不住气抢先开枪,又恰恰碰上了万中无一的臭子,否则的话,我们岂不是要来个手足相残了吗?
我赶紧大叫道:“天王盖地虎,别开枪,是我张大勇。”
“宝塔镇河妖,哎哟,我的好张爷啊,我们终于又见面了!”
黄三与胡春来欢喜地连蹦带跳,冲过来紧紧握着我的手,好半晌说不出话来。我也是一阵阵心酸,泪珠在眼眶里直打转,一双手跟他们握了又握。过了好一会儿,激动的心情慢慢平复下来,我们这才开始互相叙述过去三天里的经历。
原来那日卡特引爆炸药之后,胡春来与黄三就知道不好。胡老爷子经验丰富,一看那塌方的情况就晓得,没两三个月,外面的人是无法挖通的。好在他们听了我的吩咐,随身多带了些清水和食物,倒也没有饿着渴着。不过老被困在这地底也不是个事儿啊,两人一合计:干脆求人不如求已,反正是已经被困住了,还不如到处瞎转悠转悠,说不准还能找到出去的路呢。就这么着,胡老爷子与黄三在藏尸洞里转悠了三天,这才发现了这条通道,恰恰好便与赶来救援的我们撞到一块了。为节约电池,所以他们也没开手电筒,这才险些发生了误会。
当下我也将这些天的遭遇说了一遍,黄三听罢挑着大拇哥赞道:“好个义薄云天的张爷,我就知道你不会抛下我俩不管。现在那保罗神父也翘辫子啦,付钱的人都没了,我看我们还是赶快离开这鬼地方的好。”
我脸上笑容一滞。离开?从哪儿离开?大铁门外还有几十只吸血鬼流着哈喇子等着我们送货上门呢。黄三一听我说完情况就急了:“张爷,我说你真是好不糊涂。你来的时候就不能小心着点,招惹那些怪物干嘛呀。”
我大怒:“你当我愿意招惹那些鬼东西吗?他们自己醒过来我有什么办法。黄三,我警告你,你可不许陷害忠良。”
劳拉见我俩都动了意气,连忙拉架:“一人少说一句吧,找出路的事情慢慢再说,你们别忘了,我父亲还在藏尸洞里呢。”
哎呀,都怪黄三,被他这一打岔,我怎么把最重要的事情给忘了。我臊得满脸通红,与黄三一块连忙给劳拉道歉。胡春来点燃烟袋,叭嗒叭嗒吸了两口,突然道:“这些天我们在藏尸洞内转来转去,发现有一个地方颇为可疑,要不咱们先瞅瞅去?”
“哦,是什么地方?”
“往我们来的方向走一盏茶的工夫,再转过两道弯,便是个大厅。我见那大厅中似有打斗过的痕迹,却未曾发现血迹和尸体。因为急着找出路,所以也未曾深究。”
劳拉大喜过望,急急催促着胡春来带路。胡春来也不推托,带着我们三拐两拐来到那处大厅,将他发现的异常之处指给我们看。
这间大厅大约四十平方米左右,以青砖铺地,与平常人家的客厅差不多大。除我们进来的门外,也没有其他出口,大厅内也没有其他的摆设,空荡荡的。我仔细观察了一下,果然在地板上发现了几个弹壳,四壁也有些被现代火器射中后留下的弹孔,想来达林勋爵一行人曾经在此与某个不知名的怪物发生战斗。
不过古怪的是,除此之外大厅却干干净净,连半丝血迹都没有。按理说,若是怪物胜了,此地必然会留下圣心会一干人等的尸体;若达林勋爵一行人胜了,那么怪物的尸体总也该有吧。难不成他们之间死斗了一场之后,发现谁也奈何不了谁,于是乎便握手言和了?
黄三拧亮手电筒四处乱照,突然指着一处墙壁道:“快看这里!似乎有一些文字!”
众人连忙围过去观看,果然见那处墙上有几排文字,其中几行还有明显用铁器刮过的痕迹,已经看不清楚了。劳拉摸索着那些文字一字一句地念道:“……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下面的文字被损毁得太严重,看不清楚了。这是《圣经》中的一段文字,看样子应该刻在这儿有年头了。只是不知为什么要刻在这儿?后面的文字又是谁人损毁的?”
我用手在刀痕上摸摸,判断道:“这些刮痕很新,上面的文字应该是不久前才被人刮去的,恐怕就与达林勋爵一干人等进入藏尸洞的时间相仿。不知刮去文字的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胡春来低头沉思一阵,忽然猛地抬起头道:“你们看地面。”
经胡春来这么一提醒,所有人都往地上看去,然后同时惊呼起来:“地下也有文字!”
原来铺为地板的青砖,并不是每块都是一模一样的,有些青砖上面刻有西洋字母。只是这些字母既小,又被灰尘覆盖,所以一进大厅时我们并没有注意到。若非胡春来低头沉思时无意发觉,或许我们还看不到呢。
于是众人连忙分散 5f00." >开,小心吹开青砖上的尘土,果然又找到二三十块刻有不同西洋字母的青砖。我略一思索,抬头时正好看见胡春来那闪亮的眼神,于是我们不约而同地一叫,说道:“文字锁!”.
所谓文字锁,在中华古代并不鲜见,我盗过的墓中也有几座在冥殿大门上镶有类似的锁。不外乎就是在门上镶嵌一些可活动的石板,每个石板上面刻有一个文字,开锁人须按固定顺序按下特定的文字,这才能够将门打开。一旦按错文字又或是按错了顺序,毒箭、翻板等等机关便会启动,甚至整座陵墓都会自毁。想不到今日里在这远离中华万里之外的番邦也见到了这样的锁,而且还别具匠心地将这种锁设在了地面上。
我将文字锁的机关原理说了一遍,接着道:“这么看来,那些被刮去的文字,便是开启这道机关的暗号,看来是有人不想让我们打开这道机关。哎呀,这可糟了,若无暗号,我们要怎样才能够开启这道机关呢?”
劳拉说道:“仅存的文字写着,只要口颂神的名便可以得救。在圣经里,神的名字为耶和华,但若真是如此简单的话,刮去下面一段文字的人,为何不将前一段文字也刮去呢?”
劳拉边想边无意识地踱步。我们四人中,唯有劳拉对这番邦洋教有所了解,能否解开这个文字锁便全靠她了,是以其他人都屏息看着劳拉,不敢稍加打扰。
“……在旧约 href='/article/4405.htm'>《出埃及记》的第三章,当神在焚烧的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并差遣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摩西请问神的尊名,神回答说:‘I am who I am’,意思是‘我是自有永有的’,是永在的神……而神的名字耶和华便源自于‘自有永有’的希伯来文的‘YHWH’……哈,我明白了!”
劳拉想通了这一节后,精神大振,指点我们四人按顺序分别站在Y、H、W、H四个字母之上。果然,一阵“喀哒喀哒”机关响动的声音传来,然后整个地面开始下降。我们便如同乘坐在电梯上一样,只是不知在片刻之后,我们到达的地点,究竟是烈焰熊熊的地狱,还是神秘莫测的魔窟。
那“电梯”终于停了下来,原来我们终于到达了藏匿该隐尸体的地点,还未待我们欢呼出声,一股让人感觉仿佛赤身裸体至身于冰天雪地之中一样的阴寒感觉便向我们四人袭来。我们四人同时恍若觉得自己被浸在冰水之中,全身一时都麻痹99lib?了……
八、上古遗神
传统的中国武术讲究的是内外兼修。所谓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外家功夫侧重于体能训练,以睡钉板、棍棒击体等方式来加强抗击打能力和杀伤能力;而内家功夫则偏重于发力的技巧,以达到四两拔千斤的效果。不过无论内家功夫还是外家功夫,对于人的精神意志方面均很重视,各家各派都有利用参禅打坐冥想等等方式,加强精神意志锻炼的功法。
后来我才知道,我们四人之所以会产生那种冰冷的幻觉,乃是施法者以类似于摄魂术一样的功法,向我们加以袭击的缘故。但在当时,我与胡春来这两个从小经受过严格武术训练的人,却是最早从对方的精神攻击中清醒过来的人。
我与胡春来同时大吼一声,一个抽出绳镖,一个举起雷明顿枪,就欲反击。但在黑暗之中,我们却未曾找到袭击者,只看到了一双眼睛,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
见到我们回复神智,袭击者也有些意外,蓦地睁大了眼珠。眼珠内的瞳仁显现出诡异的红色,如汹涌咆哮的血潮,刹时间将我吞没。
>藏书网我只觉得手足冰冷发麻,冷汗不停自身上三万六千个毛孔渗出,心脏跳动得如同战鼓擂动,偏偏浑身血液又似凝固了一般。这种反差极大的感受,令我恨不得喷出一口鲜血。
几日前,我在遭受爱尔兰古堡蝠袭击时,也有差不多类似的感觉。但我那时虽被迷惑,但总还能意识到那是幻觉。然而这次我却像身陷于最可怕的梦魇之中,真实和虚幻的界线变得模糊,不单单是身体,连精神也几乎被摧垮。
不知不觉中,手中的雷明顿滑落地下。明知如此不妥,但我却无力反抗。有生以来头一次,我感受到了绝望的滋味。
危机关头,突然有一股温热液体喷在我的头脸上,却原来是胡春来趁着还有一丝清醒咬破舌尖,将血向我喷来,令我精神为之一振。
按道家的说法,人的舌尖之血中蕴含着旺盛阳气,能退鬼怯魂,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真是假。反正当时我 53ea." >只觉得虽然依旧手足酸软,但总算是摆脱了袭击者的精神控制,身体也总算是能动弹了。我也知道生死便系于这一线之间,奋起精神,摇摇晃晃地提拳向那双眼睛击去。
那双眼睛中流露出一丝哂笑。也不怪它如此,此刻我距离那双眼睛还有五丈有余,而且我那一拳也显得绵软无力,是断断然无可能击中它的。只是那双眼睛却想不到,我这一击另有深意,待手臂伸直之后,我曲指一弹,一枚“袁大头”便向那双眼睛飞去,“啪”的一声正中它左目藏书网。
只听一声大叫,那双眼睛蓦然紧闭,显然我这一击让它受伤不轻。红光倏退,力量再度回到我身上。趁此机会,我曲身一滚出掌,胡春来则高高跃起弹腿,一上一下便向隐藏在黑暗中的袭击者击去。
啪啪两下,一掌一腿全都击实,那怪物发出一声惨叫踉跄后退。正所谓痛打落水狗,得势不饶人。我与胡春来见一击奏功,不约而同地使出了一十二路连环腿,接连向那袭击者不停踹去。
哪知那袭击者身法极快,我刚踹出两脚,猛然便踢了个空。心中才道不好,一只拳头带着犹如排山倒海般的力量击中我的右肋。这一拳使我痛入心肺,险些便将我肋骨打断,好在我在拳风及体之时勉力稍稍转身,卸去大半力道,被击中后又就势翻滚了几圈,不然伤势会更加严重。
这个时候,黄三与劳拉也恢复了神智,一个拧亮了手电筒,一个捡起了我掉在地下的雷明顿霰弹枪前来助战。一道雪亮光柱落在那袭击者身上,这时我才看清了那袭击者的真面目。
那是一个西洋人,满头银发身材高挺,穿着黑色晚礼服,外披蝙蝠状斗篷。从那头银发上看起来他年岁已高,但偏偏面上不见一条皱纹,便像一个青年人染了发一般。接着两声惊呼同时响起。
“父亲!”
“达林勋爵!”
那西洋人身形一顿,面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劳拉,胡先生,你们怎么来了?”
劳拉得见父亲,激动得扑入达林勋爵的怀中放声大哭,似要把这些天来担惊受怕的情绪一起发泄出来。达林勋爵搂着劳拉又是哄又是拍,哪有刚才袭击我们时的冲天霸气,和世间所有疼爱孩子的父母一般无二。
良久,劳拉的情绪渐渐平复,方才抽噎着止住泪,抬头看着达林勋爵:“父亲,这些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都不知道我有多么担心你。”
胡春来皱着眉头走到达林勋爵身边,亦开口说道:“老朋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该把谜底公布了吧。”
达林勋爵搂着劳拉,对我们一笑,露出两颗尖锐的獠牙:“对不起,刚才我以为你们是教会派来的人员,所以才突袭你们。正如你们所见,其实我是一个吸血鬼。自四十年前,我们解救该隐的计划失败之后,我便改弦易辙,花费了许多时间和精力,终于成功混入圣心会中……”
“当你和圣心会的精英们进入藏尸洞后,你便出其不意地发难,击杀了他们,然后解救出该隐,是吗?”我接口道。
达林勋爵赞许地对我点点头:“事情的经过差不多正是这样。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便是张大勇先生,而那边那位则是黄三先生,劳拉在信中对我提起过二位,她称赞二位都是智勇双全的好汉子。”
咱们东方人可不似那些西洋鬼子一样对吸血鬼存有偏见,更何况这吸血鬼还是劳拉的父亲。于是我抱拳与达林勋爵见过礼,客气地道:“不敢当不敢当,那是劳拉小姐过誉了。不过我奇怪的是,您既然已经达成目的了,为什么还留在这藏尸洞中不走呢?”
达林勋爵愣了愣,一脸地苦笑:“因为我弄错了一件事。唉,我早该想到,凭借着那把破枪和一个破十字架,怎么可能伤害得了真神该隐呢?实际上该隐是自愿留在这里的……唉,这几天,便是真神……的日子,我想陪伴着他……”
达林勋爵一边说,一边长吁短叹,有些字句又说得口齿不清,令我越听越糊涂。正待追问,达林勋爵突然停住了口,侧耳像在倾听什么。然后他对我们笑笑:“你们真幸运,真神该隐对你们很有好感,他想见你们。你们跟我来吧。”
该隐想要见我们?我心中泛起无限好奇,不由自主地迈开脚步跟在达林勋爵后面,向着洞穴深处走去。渐渐的,洞穴深处出现一股微弱光芒,顺着那光芒向前走,道路变得越来越宽,斜斜向下伸展,空气中的湿气也变得愈来愈重。等我们再转一个弯,空间豁然开朗,道路亦走到了尽头,一处地下湖泊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咦,该隐不是要见我们吗?他在哪儿?”我打量着那清洌平静的湖泊,暗自思索,难不成那该隐的居所还在这湖水下不成?
达林勋爵神秘地对我们笑笑:“你们不是已经见到了真神了吗,为何还要问我?”
我眉头一皱,正想问个明白,突然发现自己心神一荡,就像有只看不见的巨手,突然钻进我身体中,拉动我的灵魂。在下一刻,我感觉自己的身子轻了很多,肉体已再不能束缚住我的灵魂。神思缓缓向外散发,终于被另外一股庞大而又温暖的精神力量包裹住,我恍若又重回到母亲胎里,被温暖而又舒适的羊水包围。
然后在刹那之间,我的神思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越过高山、穿过沙漠、横跨大洋,环绕了地球一周,以旁观者的角度,“看”到了世间许多许多的悲欢离合,感受到了许多许多人或喜或怒的精神状态。
“该隐,是你吗?该隐,你在哪?”我用精神对该隐发出呼唤。
“呵呵,你们不是早已见到我了吗?我就是这汪湖泊,因为我已经没有了声带,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与你们交流。”该隐同样用精神力量回答我。
“湖水?你居然是一汪湖泊?可是在传说和典籍中,你并不是这样的形象啊?”虽然用精神传递思感时辨认不出口音,但我没来由地便是晓得,提问的是劳拉。
“不错,在千年之前,我的确拥有与你们差不多相同的外貌。但是经过千年的努力,我终于进化成了现在这种模样。”
进化?我乍一听见这个词,差点笑出声来。由一个有手有脚的人,变成了一汪没眼没嘴没有身体的湖泊,这也叫做进化吗?
不过随即我又反应过来。该隐(姑且这么称呼他吧)虽然失去了身体,但却拥有了庞大的精神力量。他能通过这种精神力量看到、听到许多正常人看不到、听不到的事,他能通过这种精神力量在瞬间环绕地球,他甚至能用这种精神力量与我们交流。与我们这样被肉身束缚住的人相比起来,该隐现在的状况无疑比我们要“进化”得太多太多。
该隐也察觉到了我的想法,赞许地笑道:“你已经想到了,这很好。”
我问道:“该隐,你到底是个什么?是神还是魔?”
“事实上,我既不是神,也不是魔。我曾经‘听’到,你们曾对我的来历有一番猜测,认为我是来自外太空的生命。其实你们的猜测,虽不中亦不远也。来吧,我开放出我的记忆,让你们知道我的来历。”
该隐的精神力场中,慢慢地出现一股旋涡,将我们的神思一下子全都卷了进去。无数的片断在旋涡中闪现,我“看”到一座座高达数千层的摩天大厦耸立,天空中密密麻麻的碟型飞车繁忙而有序地飞来飞去。突然,一阵巨大的闪光过后,这一切都变为了废墟,无数生命消逝,地球变得死寂。
不知过了多久,海水中的藻类开始慢慢爬上陆地,各种各样的植物再度覆盖地球,一种身形庞大的动物成为地球上的霸主。现实中,也许要数万甚至数十万年间发生的所有事情,在电光火石间便从该隐的精神力场中掠过。
在旋涡里,我看到了沧海桑田反复变幻,我看到了人世变迁瞬息千年。
该隐显得有些哀伤:“我们的那个文明,因为选择了错误的发展模式而毁灭,我做为唯一的幸存者,在地底沉睡了数万年。等我醒来后,发现这地球上再没有能与我交流的同类,难以用语言描述的孤寂将我包围。于是我调整了我的精神,将我的意识分为两半,主体陷入沉睡,而另一小半则关注着这个世界,直到智慧生物的出现。也正因为这样,我才没有被无边无际的孤独感给逼疯。”
“一千年前,被我散发出去的那一小半精神力量将我从沉睡中唤醒,告知我另一种智慧生物已经诞生。于是我高兴地从睡眠中醒来,却发现这种智慧生物逐渐也走上了令我们那个文明毁灭的那个发展道路。这种智慧生物变得愈来愈依靠机械及外力的帮助,而忽视了对自身精神的探求及对肉体的锤炼,千万年后难免重蹈我们那个文明的覆辙。于是我决定提醒他们,教导他们其中的一小部分学会另一种更正确的文明的发展方式,然后以他们做为种子把这种文明发展方式向外传播。”
我叹了口气道:“但是你并不了解人类那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想法,那些人超乎普通人的能力引起了社会的恐慌,整个世界联合在了一起,疯狂地屠杀你所选中的人。”
该隐的精神力场出现一丝波动:“是的,是这样的,我错了。当我试图阻止屠杀的时候,却引起了人类更大的恐慌。他们不惜发动战争,只为夺取那传说中的‘神器’来对付我。我发现我实在没有办法教导他们,连消灭他们的恐慌心理都办不到,于是我只好装作死亡,以平息他们的恐惧。地球上没有人能理解我的思想,我依然被无边的孤独感包围着。所以,朋友们,你们或许是最后见过我的地球人了,因为我很快便会再次进化。这次进化过后,我将离开地球,在浩瀚无际的宇宙中孤独地做那永无休止的旅.行,直到找到能与我交流的天外生命。在我进化的那一刹那,我将把你们带回到地面。我想借用你们的口告诉人类,人体中蕴藏着许许多多你们并不了解的神秘力量,只要善用这些力量,你们人类将会变得更加伟大。”
我正待说话,倏然闪现的比一千个太阳还要亮的光芒令我头晕目眩,我骇然发觉,在这光芒照射之下,一切物体包括我们那站在湖泊边的肉身都消失无踪,然后四周突然变得黑暗,在遥远的地方似乎有无限光团变幻闪耀,像万花筒一般搭配出无数美丽图案。
所有人都被这些美丽的图案吸引住,心中无喜无忧,心中一片宁静……
待我们清醒过来的时候,四周人声鼎沸汽笛轰鸣,我们这才发觉自己竟站在巴黎最繁华热闹的香榭里舍大道上。周围行人不住好奇地打量我们,显然是对我们的突然出现感到诧异。
胡春来呼出一口气,幽幽道:“他走了。”
达林勋爵脸上一片平静,看不出他是什么想法:“是的,他走了。每天都有无数的人跪倒在那些木雕泥塑面前,虔诚祈祷以求保佑,他们却想不到,能帮助他们的真神,已经被人类自己给逼走了。”
黄三沉默良久,忽然嘻嘻一笑:“各位何必如此作态,你我都并非救世主,也不是什么忧国忧民之士,潇潇洒洒渡过此生便可,何苦操那份闲心,担那份承担不起的重任。”
大伙儿听了都是一愣,随即不约而同地抚掌笑道:“对极对极,你我皆是凡夫俗子,能够做到无愧此生已是不易,更大的责任便是想担也是担不起的。再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咱们又何苦替千万年后的子孙操心担忧。”
“你们快看这个。”劳拉突然惊叫起来:“这是我适才从街边小贩处刚买的报纸。”
“怎么了?”我接过报纸一看,不由倒吸一口凉气:“真是天上一日,地下一年。想不到就和该隐神游了这么一会儿工夫,时间居然就过去两个月了!”
“不止如此,你们再看看第一版的头条新闻。”
我疑惑地将报纸翻开,看见头版上印有一个小胡子男人向人群挥手致意的大幅照片。照片中那小胡子男人手挥权杖自信地微笑着,即使是在照片里,他那股子因自信而焕发的特有魅力依然让人看得心中一动。我缓缓念出新闻标题:“几乎不可能出现的奇迹--德国国家社会党党魁以95%的高票当选为德国总理……这个新闻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劳拉叹息道:“你忘了吗?卡特抢走朗基努斯圣枪,便是为了卖给一名德国人。结合‘得圣枪者便能成为世界之主’的传言,再看看小胡子手中那恰好能装入圣枪矛头的权杖,你难道没有什么联想吗?”
“可是……”我看看四周,压低声音道:“你明明知道那柄圣枪是假的,即便是真的圣枪,我想也没那么大的神力吧。”
劳拉又叹一口气:“或许圣枪没有那么大的神力,但是如该隐所言,人体之中蕴藏着许许多多的神秘力量,只是现在的人们并不晓得如何运用罢了。我猜,或许是借着对圣枪神力的无比信赖,那名党魁在自我催眠下自信心大增,释放出了他身体内潜藏力量的一部分,口才与魅力大增,所以才能以高票当选。”
“唉,洋鬼子的事,咱们管那么多干嘛。”咱们的黄三爷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就吓坏了一帮人,“我想了又想,此次教会拜托我们进入藏尸之洞让该隐重新陷入沉睡。现在该隐已经离开地球,我们也算是超额完成了任务了,向他们收个十万八万美金的辛苦费应该不算多吧……当然,其中的曲折经历,咱们就不必向教会细述了。”
达林勋爵一脸坏笑地凑上来:“不错!正是你们四位千辛万苦地打败了该隐,并迫他退入地狱再不出现人间,还从藏尸之洞中找到了被该隐困住的我,又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终于找到出口将我给救了出来。以我圣心会成员的身份给你们作证,谅教会也不能不信。哈哈,经此一役,各位定然会成为公认的本世纪最出色的探险家。”
看看目瞪口呆的我和劳拉,达林勋爵两手一摊,冲我们挤挤眼睛:“你们别忘了,我可是个吸血鬼呢。能令教会吃亏的事,我向来是很愿意帮忙的……对了,分钱的时候别忘了我那一份啊。有了这笔钱,我们就能去科西嘉岛渡假了。我保证,你们一定会爱上那个可爱的地方。或者,我们可以去阿尔卑斯山滑雪,那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诡异袭击
已是深秋,天气渐渐转寒。但在法兰西南方的科西嘉半岛上,却仍是阳光明媚万里晴空,引得大批法国其他地方以及欧洲诸国的游客远道而来,休闲度假。
西夷之地教化不彰、人伦败坏,男男女女于光天化日之下亲嘴搂腰,当街调笑毫不避讳。甚至还有些豪放洋女,穿着露出大半截白生生大腿的泳衣,跃入海中戏水逐浪,当真是酥胸白似银,玉体浑如雪;胳膊赛凝脂,香肩疑粉捏。引得一众西洋男子唾水横流,像瘾君子吸足了鸦片烟似的精神振奋,口哨声怪叫声不绝于耳。
我张大勇虽从事的职业是下九流的行当,但礼义廉耻这四个字还是懂得的,倒还不至于与那些西洋男子一般见色忘形。不过话又再说回来,正所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有如此在国内难得一见的西洋景儿,咱自然也不会同那道学先生一般假正经不是。
黄三抓耳挠腮了大半天,向我献出一条妙计。于是乎我俩每到傍晚时分,便一人举着一架德国蔡斯公司出产的高倍数望远镜,端坐于旅馆门前的露天咖啡屋水泥晒台上,光明正大地大饱眼福。此举既不损我中华泱泱大国威风,又可借助西夷的奇淫巧器细察入微,端.的是两全其美之策。
“好霸道!好霸道的泳衣啊!”黄三放下望远镜,猛觉得鼻下湿漉漉的,用手背一摸,原来竟不知何时已溢下两行鼻血,不自禁慨叹道,“三爷我走南闯北几十年,挖过南蛮巫师的坟,倒过埃及皇帝的斗,多少明枪暗箭都没伤得了三爷我半根毫毛,想不到在此处却见了红。”
其实瞧着此情此景,我也是心潮澎湃,运真气从尾闾骨倒转十二重楼直冲天灵,方才堪堪压住绮念,口里却笑骂道:“当初拉你来这度假,你还不肯,哭着喊着要和胡老爷子去北欧滑雪。若不是我强拉着你,你能有这等眼福?”
黄三在鼻翼旁的迎香穴点了两点,止住血,赔笑道:“胡老爷子眼光毒,我估摸着他定是翻阅洋鬼子庙内的典籍有了发现,才想和他去赚点外快。早知此处有如此美景,便是给我座金山银山也不去。”
黄三这推论,我倒是赞同。胡春来老爷子是北派摸金校尉的当代掌门,比起我们这种半路出家的野路子来,的确经验丰富许多。只是在暗地里,我却对他一些做法大大地不以为然--要说我们这几年可没少赚,特别是以他老人家的身手,存下的钱恐怕十辈子也花不完了,还这么拼命干啥?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倒斗掘墓并不为钱,只是纯粹为了经历一次又一次冒险,发现一个又一个隐藏在历史里面的秘密。
“说起胡老爷子,前些天他似乎还给我寄了封信。看那邮戳落款,他居然去了欧洲极北的冰岛。”
“哦,还有这等事,怎么没听你说起?信上都说了些什么?”
我撇撇嘴,又举起望远镜:“这些天忙得都长针眼了,哪还会费那劲去看信,顺手就给我丢到床底下去了……”
我话还未说完,突然听见有人在我身后,以一种十分怪异的腔调问:“请问,二位可是来自中国的张大勇先生和黄三先生?”
我下意识地点头答是,但就在此时,我突然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来,急急转身。
在我身后不足十米处,一个以宽大黑袍隐去面容,打扮得类似西洋苦修士的彪形男子,正举起一柄类似手枪的东西对准了我,只是枪口却比一般的步枪都要粗大许多。
我全身一震,立即使出一招“虎尾摆”将黄三踹倒在地,同时自己亦就地翻倒。
轰!一团火焰迎面向我逼近。若不是我躲得快,只怕瞬间便会被烧成焦炭。即便如此,我也被超高温度的热浪逼得气息一窒。
那黑袍大汉见一击不中,不禁“咦”了一声,将枪口再次对准了我。我哪能容他再度开枪,骨碌碌就地一滚,便到了黑袍大汉脚边。双腿微曲,用力朝那大汉的小腹蹬去。
那大汉一声怒吼,踉踉跄跄倒退了四五步,手一松,那支古怪枪械也掉到了地上。我虽然一招得手,但心里也是暗暗吃惊。要知道小腹乃是人体最柔弱的部位之一,但我一脚踢在那黑袍大汉腹上,却恍若踢中一块铁板,虽然将他踢得倒退,但我脚板亦是隐隐作痛。
我一边暗自惊讶,手脚却不敢停,从地上纵身跃起,呼地提掌向那大汉面门击去。那大汉这回反应倒快,头往左边略略一偏,躲开我这一击。可是他哪里知道,我这威力绝伦的一掌竟是虚招。我回手一抓,便抓住了他头上的帽子,同时跳起六七尺高,膝盖恶狠狠地向他头脸撞去。那大汉头一低,居然抢先奋力用前额撞在我膝盖之上。我与他同时一声痛呼,各自退开三五步。大汉头上的黑布兜帽亦掉落下来,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
他长得和大部分西洋男子差不多,金发白肤,身材健硕高大,仅那一双胳膊,看起来就比我的大腿还要粗。但他那双眼睛却令我印象深刻,一对绿油油的眸子闪闪发亮,瞳仁中布满血丝,目光极度凶残狂暴,这双眼睛使得他看起来像丛林中的猛兽倒多过一般。
黑袍大汉喉间发出低声咆哮,以雷霆万钧之势发动猛烈攻势。我只觉一片黑云盖顶,狂风刮得我面目生疼,当下不敢硬挡,急忙后退一步。这才看清,原来不知何时,那大汉手中已多了一把阔面短柄战斧,卷起漫天斧影向我攻来。
我知这等重武器只利攻坚,却是不利久战,当下不退反进,双掌一错,攻入大汉近身,以小巧身法与他缠斗。不一会儿,我们已交手了二十余招。我瞅个破绽,以七成力道一掌劈向黑袍大汉的胸口。之所以留力,主要也是因为心中疑惑难解,意欲将这袭击者先擒下逼供,料他中了我七成力道的一掌,也非受重伤失去行动能力不可。
砰!黑袍大汉被我打得倒飞出七八米外,我正待解下皮带先将这厮捆起来,哪知他吐出一口血,就势滚到他遗落的奇形武器旁边,对我露出白生生的牙齿狞笑起来。我心知不妙,向后疾退。一道白色光芒从大汉手中的奇形武器闪起,一圈白芒由小而大,像闪电强风般一下子把他整个人笼罩在刺目的强光里。
在我瞠目结舌之际,黑袍大汉健壮的身躯陡然向内一缩,然后在片刻间涨大三倍,猛然爆开。地面狠狠颤动一下,以黑袍大汉为圆心,三十尺内,所有物体都被轰为飞灰,连坚硬的水泥地面也炸出一个大坑来。
这时候,姗姗来迟的西洋巡警,才大呼小叫地现身,拿着枪指着我这良民,喝令我将手高举,气得我暴跳如雷却又无可奈何。幸好上回在巴黎帮了梵蒂冈一个大忙,我当下报出电话号码。那几名警察通过电话之后,倒对我肃然起敬,只简单询问了我几个问题便将我放走。
回想当时情景,我不自禁地一阵阵后怕。那大汉的身手不逊于我中华上国的外家好手,兼且又视死如归勇烈强健,实是名一等一的刺客。而他手中的武器又如此歹毒,若是刚才动作稍慢一拍,我岂不是连尸骨都要被烧化了。我在这西洋番邦并无仇家,也不知何时招惹上这样一名煞星。
黄三沉着脸走到我面前,低声道:“刚才我回房间看了一下,有人把我们的房间翻得乱七八糟。”
我眉毛一挑:“他在找什么?”
“应该在找这个。幸好你随手丢到床底,他才没有得手。”黄三把一个信封递给我,意味深长道,“这里面的东西很有意思,你该仔细瞧上一瞧。”
我疑惑地接过信封打开,里面除两张照片之外,再无其他只言片语。不过在我看清照片之后,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快打电话给劳拉小姐,我们需要她的帮助。”
二、英灵之殿
五百四十道大门,建在辉煌的瓦尔哈拉宫。
八百个盔甲武士同步跨出一道门,投入和芬里斯狼的战争。
在其中一张照片的背面,用铅笔潦草地写了这么一段文字。我认得出来,这正是胡春来的笔迹。把照片翻过来,正面则是一湾碧波荡漾的大湖。在湖东山坡下,有一些黝黑的嶙峋怪石,这些怪石有的状如尖塔,有的又状似城堡,簇拥在一个狭长的火山口周围,乍眼望去,火山口犹如一座雄伟的黑色古堡。
横看竖看,这张照片不过是张普通的风景照而已,令我感到心惊肉跳的则是第二张照片。比起前一张照片来,第二张照片要模糊许多,也许是因为照相者是在快速移动中按下快门。我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五六名头戴铁盔,看不清面容但却健硕高大的西洋武士,举刀横斧 5411." >向镜头前恶狠狠冲杀而来。我虽然对西洋史不甚了解,但依然可以分辨得出,照片上的武士,穿着打扮应该至少是几百年前的旧装束。难不成,他们是一群死了几百年的西洋粽子?
“这首诗,出自北欧神话的长诗中的一段--《格里姆涅之歌》,描写的是位于北极星上的英灵殿。”劳拉看过照片,笃定地对我说道。
我都快急得揪头发了,劳拉却镇定如斯,令我大为不满:“我才不管什么神话不神话的,我只想尽快赶到冰岛,我猜胡老爷子一定是遇到大麻烦了。”
劳拉也不生气,摇摇头启齿轻笑:“俗话说,欲速则不达。若不了解清楚情况,我们便是赶去冰岛,也帮不上胡老爷子。张先生你少安毋躁,其实我的私人游艇已经全速赶来科西嘉岛,最多两小时后就会靠港,然后我们就乘船直奔冰岛。趁着这段空余时间,我们不如仔细参详参详,看从这些照片中能得到什么线索。”
劳拉这一开口,黄三立刻丧失立场,站在劳拉那一方指责我:“劳拉小姐说得有理,干咱们这一行,最重要就是要胆大心细,光是鲁莽冲动可不行。”
我正待反唇相讥,劳拉见情形不对赶紧岔开话题:“看照片上这几人的模样以及手中武器,倒像是一千多年前纵横七海的维京海盗。冰岛曾经是他们的主要基地之一。但奇怪的是,维京海盗在公元1500年前后,就已经离开了冰岛,胡老爷子怎么会拍到他们的影像?”
在远赴西洋之前,为了能够在番邦外国光大我的倒斗事业,对于西洋历史,我很是恶补了一番,所以对于劳拉所说的维京海盗我并不陌生。
维京海盗是来自挪威、瑞典和丹麦的强盗。公元800年至公元1100年间,他们乘着他们的长体船活跃在西北欧的海岸线上,见到可夺的财宝便劫掠而去。沿着欧洲海岸线前进的维京海盗成了整个欧洲的噩梦,只有西班牙和法国幸免于难。维京人相信人死不过是去另一个世界旅行,他们就在死者的墓穴中堆放很多的陪葬品,供其路上花用。如果死的是国王或者了不起的大英雄,他们甚至会将死者生前的战船与之一起埋葬,即是很有名的“海盗的葬礼”。
“瞧,这张照片背后不显眼的地方,还写着一行字--‘细头发’。”黄三皱起眉头,“细头发?这是什么意思?”
劳拉想了想:“好像是一个绰号。维京人第一任国王哈罗德,他的绰号就是‘细头发’。据说他英勇善战,曾经得到过女武神的祝福。维京后裔相信,本来以海盗国王哈罗德的英勇,应该被女武神带入了英灵殿中。但由于他战无不胜,一生之中从未遇到过敌手,最后不得不病死床上,所以也失去了进入英灵殿的资格。”
原本模糊的事实真相变得慢慢清晰,我猜想胡老爷子定是不知从哪儿得到了这位维京海盗王的墓址,一时忍不住手痒便去挖掘,却不想碰上了海盗后裔,这才惹上大麻烦。
我把我的推测一说,劳拉沉默一会,很有些意兴阑珊的模样:“胡老爷子眼界极高,这么多年来,帝王将相的陵寝他也挖了不少,看到前面的诗,本来我还以为他找到了北欧神话传说中的英灵殿,这才忍不住出手。嘿,不过也好,若真能挖掘出海盗国王哈罗德的陵墓,也算得上是考古学上一个重大发现。”
黄三这厮一向是跟着劳拉的指挥棒走,当下举起手像小学生似的站起来说道:“我知道什么是英灵殿。英灵殿又叫瓦尔哈拉宫,是一座用箭簇和盾牌构成屋顶,用锁子铠甲组成墙壁的庞大建筑。传说中,瓦尔哈拉宫一共有五百四十道大门,每一道大门都无比宽阔,可以由八百个盔甲武士同时进出。只有在战争中牺牲的精壮战士才有资格被选来住在这宏伟的宫殿里,他们在英灵殿里再次复活,日日不停锻炼战技。北欧神话中的主神奥丁是一个喜欢战争的神,他让人间不断地发生战争,借此收集勇士的灵魂,期望他们能在诸神黄昏到来的时候,可以帮助众神,同众神和人类的敌人、毁灭世界的恶魔们进行殊死决战。”
我翻翻白眼,大感不耐:“又不是只有你们读过北欧神话,不过这种荒诞传说,却也只有你才会信以为真。如果神话是真的,为什么现代的战场上看不见骑着飞马的女武神,难道奥丁在现代突然停止了他的收藏行为?要知道现代社会中,战死的英勇战士也不少啊。”
劳拉倒也不以为忤,反而耐心地问我:“你为什么会觉得这不可能呢?通过我们合作的几次冒险经历,你应该知道,历史和神话的传说,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真实性,是不能够一概斥之为无稽之谈的。”
我撇嘴道:“这本来就是一个毫无逻辑性、一点也不缜密的神话故事。只要稍微具备一些数学常识,就能发现故事里的许多荒谬之处。比方说吧,北欧神话里说,英灵殿里有九名美丽的女武神,当人间发生战争时,她们会被奥丁派去战场,挑选勇士的灵魂进入英灵殿。而平素里,这些女武神的主要工作就是侍奉死去的英灵。根据传说,英灵殿中一共有五千万名死亡战士,也就是说,平均六百万名战士才能分到一名侍女,难道这不荒谬吗?”
说到这里,我顿了一顿,又接着说:“另外,我们假定五千万死亡战士不用洗澡不用吃饭,只要有个地方睡就成了,即使是这样,他们每人至少也需要十平方米大小的空间就寝。那么五千万名战士,他们的居住空间就得有五万平方公里那么大。你能想象,这世上会有一栋占地面积相当于五座北京城或七座巴黎城的宏伟建筑吗?而最为关键的是,北欧神话中描写,英灵殿位于北极星之上,虽然胡老爷子神通广大,我也不认为他能够飞到星星上去倒斗。”
经我这么一说,劳拉总算是明白过来啦。她有些尴尬地敲敲自己的脑门,说道:“哎呀,我真昏了头啦。我忘记了,维京人的诗歌和传说,总是无比夸大。维京人的逻辑是这样的,值得描述的功绩不是已经做了什么,而是能够做些什么。所以他们的故事中经?99lib?
常出现,某人杀死了屋子那么大的野猪、某主妇一天挤完了一千头奶牛等等诸如此类的夸张传说。这样看来,所谓英灵殿的传说不过是一个荒谬的故事而已。”
“这就对啦。”我学着洋人的样子耸耸肩膀,总结道,“所谓北欧神话,不过是一帮无聊的家伙吹出来的牛皮罢了,简直是荒谬绝伦,我们完全不用把它放在心上。不过维京海盗坚信,如果一个男人光荣战死,灵魂就能进入英灵殿,在那里饮宴、欢歌、讲述传奇。如果生为战士而死在床上,那就只配进地府。所以他们战斗起来悍不畏死,表现得异乎寻常的狂热,就像上次袭击我们的黑袍大汉一样。西洋传说中的狂战士,便是以维京海盗为原型。这次我们极有可能对上他们的后裔,倒要多加小心。”
正在这时,服务员敲门进来,原来是前台有电话打入,是找劳拉的。劳拉告了个罪,便接电话去了。我趁机踹了黄三一脚,恨铁不成钢地骂道:“黄三啊黄三,你也不是个青涩初哥了,应该知道女人绝不可能喜欢上唯唯诺诺的男子。你怎么就不能长进一点,拿出点男子气概来呢?”
黄三兀自嘴硬,狡辩道:“我哪里唯唯诺诺了?我只是觉得,劳拉小姐说得有道理,依胡春来胡老爷子的眼力价,绝看不上一般的海盗墓。”
我任由黄三一个人唱独角戏,跷着二郎腿点上根雪茄吞云吐雾。黄三很快就把不住劲了,声音越说越小,最后叹了口气,总算把实话说出来了。
“……其实,人家劳拉小姐是正牌剑桥大学的硕士,要搁前朝的时候,这地位也就和翰林大学士差不多。她见识比我广,肚子里墨水比我多,我在她跟前总觉得低她一头似的,不知不觉地就顺着她的话走了。”
得,到这地步事实已经一清二楚地摆在眼前了,这完全是黄三的自卑心理在作祟。他低头摆弄着手指头不吭声,半天突然抬起头说:“张爷,您就别说了。现在我对劳拉小姐,只有仰慕之心,却早不存染指的希望了。难道……您就真看不出来,劳拉小姐似乎对您有点那个什么意思?”
黄三此言一出,仿佛一个旱天雷,一下子就把我给震傻了。劳拉是个极美丽的女子,性格也挺好,东方女人的温柔婉约和西方女人的独立坚强,两种相互矛盾的个性在她身上十分融洽地合二为一。要说我在暗地里没动过心,那是睁着眼说瞎话。不过咱们江湖好汉,行走江湖讲究的是一个义字,我怎么能和我的兄弟抢女人呢?
正张口结舌满脸通红的当儿,门又开了,劳拉快步走了进来:“我请警察局的法医化验黑袍杀手爆炸后遗留下的残骸毛发,刚刚我接到电话,说是化验结果已经出来了。”
我和黄三对视一眼,料定化验结果中必然大有古怪,同声问:“怎么啦?”
“据法医说,从现场收集到>的血液,其血型与当今人类所有已知血型都不相符。而某些残骸上连着的毛发,也绝不可能出自人类身上,反倒像……像是狮子的毛!”
三、初登冰岛
冰岛是坐落于北大西洋中部的一个大岛,靠近北极圈,冰川面积占8000平方公里,为欧洲第二大岛,是欧洲最西部的国家。它全境四分之三是海拔400-800米的高原,其中八分之一的面积被冰川覆盖。有100多座火山,其中活火山20多座。冰岛几乎整个国家都建立在火山岩石上,大部分土地不能开垦,是世界温泉最多的国家,所以被称为冰火之国。
经过一路顺风顺水的航程,我们总算是来到了这个靠近北极圈的小国,也就是胡春来最后出现的地方。根据信封上的邮戳显示,这封信应该是在冰岛首都,同时也是全国第一大港口的雷克雅未克城发出来的。
此行来得匆忙,我们除了随身携带的手枪之外,并没有多带武器。不过料想区区一座海盗王陵也不会有什么险恶机关,所以也浑然不惧。黄三也不知怎地,在随身行李里一阵捣鼓,翻出一枚德国造的木柄手雷,算是我们持有的最重型火器了。
当我们到达港口的时候,怀表显示是上午十点光景,但天空中却挂着一轮皎洁明月。据劳拉介绍,此地因为靠近北极圈,风光景物皆与中华大不相同,每年六七月份,午夜常有太阳照耀,如同白昼。到了秋冬,则刚好相反,有时整天不见太阳,而月亮当头。这样的怪异景象,令得我和黄三啧啧称奇不已。
劳拉笑道:“现在正是秋末冬初,若是运气好,我们还可能见到天际突现极光闪耀,那才是普通人难得一见的奇景呢。”
我说:“看不看奇景倒在其次,最主要是先找到胡老爷子的下落。这岛上人烟稀少,居民全是白种人,忽然来了个黄皮肤的,定然惹人注意。不如我们先找个地方住下,然后再多方打听,总能够得到些线索。”
很快,我们在雷克雅未克城找到旅店住了下来。
我将胡春来的样貌形容一番,询问店主肯先生可曾见过。肯先生笑了:“先生,在我们西方人看来,所有东方人的模样都长得差不多。不过除了一个月前来的那位老先生之外,冰岛从没接待过东方来的客人,我想您说的应该就是他。”
“他也住在这间旅店?”
“是的先生,不过他只住了一个星期就走了,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或许是冰岛的美景吸引了他,使他忘记了回家。说起来,他还有一个皮箱寄存在我们店里呢。”
肯先生是个很健谈的人,一开口就停不下来,倒正合我的意,我急切地道:“我是他的朋友,他很久没和我联系了,我怀疑他失踪了。你能不能把皮箱交给我,我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些线索。”
“哦,先生,您这个要求可不合规矩。”肯先生一口回绝,脸上却流露出那种我很熟悉的,经常在西洋店小二脸上看到的神秘微笑。我很识相地从皮夹里掏出五张钞票,于是在五分钟之后,肯先生便爽快地交出了胡春来遗落的皮箱。
“非常感谢你的帮助。”我拍拍肯先生的肩膀,取出一张照片给他看,“你认得照片上的这个湖吗?”
“这是冰岛最著名的旅游地区米瓦登湖,位于奥大达伦熔岩带的北边。先生您有空的话,不妨去那走一遭,那可是一个堪比天堂的好地方。”
打发走了店主,我快手快脚打开胡春来的皮箱。最外层放的是他的换洗衣服,幸运的是,当我们掀开这些衣服后,发现了一卷古色古香的羊皮卷轴。我拿出羊皮卷轴细看,只见它背面上盖着一个戳子,中央水印上写着一行小字--“巴黎圣母院藏品”。我不禁会心一笑。不问可知,这个羊皮卷轴,定然是胡老爷子顺手牵羊的结果。劳拉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从我手中接过羊皮卷轴打开。只见那羊皮卷的背面用金丝银线绘着一个西洋美女的画像。那女子一手持长剑,一手敲战鼓,背上长着一对天鹅翅膀,身上却披着闪亮盔甲,雪白的颈子上系着鸡心形的红宝石坠子,体态窈窕、风姿妖娆。
我心里暗自嘀咕:想不到这老头儿还有这种爱好,说不准他便是看这画上美女才顺手牵羊。这画上之人虽看不清面容,但风度气质,却与劳拉有七八分相似,难不成……
想到这里,我心中一惊,抬头看了黄三一眼,正好见他也抬头向我望来,目光闪烁。我们双目一对,便各自心知肚明,原来对方的脑子里,却也转着与自己一样的念头呢!
“她是米撒特。”劳拉指着画像上的西洋美女说,“米撒特是英灵殿里九名女武神之一,传说中她是由沼泽地里的迷雾化为人形,所以她体态轻盈,能够飞行于天空中。当战争开始之后,她作为指引者将阵亡英雄带入英灵殿。她上前给入选者一吻,随后就将其亡灵引入英灵殿,同样她还负责在没有战争的时候,服侍英灵殿中集结的众勇士。”
“真不要脸!”我与黄三同声啐道,“跟陌生男子亲亲抱抱,这样不守妇道的女人也配做仙女?”
劳拉无奈地摇头苦笑:“亲吻面颊在西方只是一种正常礼节而已。西方的风俗习惯与东方不同,你们来西方那么久,还没有习惯吗?”
黄三义愤填膺地拍起桌子:“这个怎能习惯得了?劳拉小姐,这件事我可不能站在你这边。三纲五常礼义廉耻绝不能忘。像西洋神话里这个仙女,搁咱们中华上国,那便是个不折不扣的妖女啊,迟早要被乡亲父老浸了猪笼。”
劳拉被我俩气得无话可说,良久才道:“现今社会男女平等,我不和你们两个大男子主义者一般见识,接下来看看后面还有什么发现。”
羊皮卷轴整个拉开,却是通篇由简单曲线构成的文字。这种叫Rune的文字,由一些简单线条组成,其后演化为26个字母,是早期的维京人所创,属于极偏门的文字,便是一般考古学者和语言学家也未必认识。幸好在通天塔内,我们三人误打误撞得到通晓列国语言之异能,这才能够读懂。
哪知一读之后,我与劳拉、黄三不禁大失所望,原来这通篇文字,皆为赞颂维京人首任国王哈罗德的颂歌。我在国内之时,原本就对古时某些儒家史官“为尊者讳”的做法大为反感,可这羊皮卷轴中所记录的内容,竟然比之某些通篇谎言的史书还要荒谬得多。诸如哈罗德王某年某地搏杀了山一样高的巨狼啊,哈罗德王某月某日喝干了一整湖的美酒啊,之类令正常人瞠目结舌的记述满纸皆是。末了还堂而皇之地写道,在哈罗德王临终之前,天空突然大放光明。女武神从天而降,为了嘉奖哈罗德王之英勇,女武神为哈罗德王修建了隐秘的陵墓,并祝福他的尸体万世不朽。
我强忍着恶心和翻胃,读完通篇超级大话,终于在羊皮卷轴末尾,找到了我们想要的东西。
“在只有蓝色和白色的天地,在冰与火交汇的地方,哈罗德的儿子们凿沉载着国王尸藏书网体的巨舟,让国王永世沉睡在无人能够打扰的地方。女武神赐予国王十名最勇敢的卫士,他们将杀死任何敢于打扰国王长眠的人……”
劳拉笑道:“看来哈罗德王的墓穴,是极其罕见的以沉舟为墓,怪不得胡老爷子对其产生了兴趣。”
劳拉的推测倒蛮符合胡春来的性格。这位老爷子可谓是好学成痴,看到有奇特的墓葬就忍不住手痒心痒。不过对于他是否能够得手,我在心里却画了个大大的问号。毕竟那是一个千余年前的古墓,又是沉于海底,现在说不准连整座船都腐朽掉了。
劳拉却反驳道:“这却未必,否则的话,刺杀你们的黑袍人从何而来?胡老爷子现在又为何不见踪影?我猜他定然是在挖掘古墓时遇上了什么麻烦,说不准是被古墓中的机关困住了。”
我解释说:“我猜也是胡老爷子在挖掘古墓时遇上了大麻烦,不过却未必是在进入古墓之后。以他的身手和经验,区区西洋一个海盗蛮王的墓室,还没办法困得住他。至于那个黑袍大汉,我想可能是维京海盗的后裔狂战士,他们为守卫哈罗德陵寝的秘密,在得知胡老爷子给我们寄出照片后,便千里迢迢赶至科西嘉岛袭击我们。”
见劳拉还在凝神思索,似有反驳之意,我遂笑道:“你不会真以为来袭击我的是女武神赐予哈罗德国王的神秘卫士吧?”
劳拉怔了怔,也笑了:“神秘血型和非人类毛发,或许是科西嘉岛警方仪器误判所致。千年前的卫士,即使现今还仍活着,他又怎么会知道胡老爷子利用现代邮政手段将照片寄给你们?何况他们如果不利用现代化交通工具,也不可能在极短时间内就赶到科西嘉岛。千年前的古人又怎么会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呢?”
黄三将双手一拍:“既然意见统一了就好。不过若要找到胡老爷子,还是必须先得弄清海盗国王哈罗德的葬身之地,然后一步步沿着胡老爷子走过的地方前进,这样才能引出海盗后裔来。到时候还要张爷您大发神威,擒下他们其中几个加以拷问。”
我拍着胸脯大包大揽地道:“小事一桩而已。就凭我独行散盗张大勇这双大力摔碑手,别说擒下一个海盗了,就算十个八个也不在话下。”
劳拉一撇嘴:“几个星期不见,牛皮功夫倒是见长。既然你这么牛,要遇到海盗后裔,我和黄三就袖着手在后面站着,看你怎样大展神威。”
劳拉这妮子,我不过是吹吹牛而已,她生啥子气啊。嗯,弄不好还在为刚才关于男女平等的那一番辩论生气呢。也罢,反正真是遇见危险,谅她也不至于真的袖手旁观,现在倒不妨让着她一点。
于是我放低了姿态,说:“光靠我哪成?我张大勇不过是一介武夫,没有劳拉小姐帮忙,光靠我肯定把事情弄砸锅了。”
劳拉果然高兴了起来:“好吧,我想我们吃过午饭就启程出发前往米瓦登湖。胡老爷子拍摄米瓦登湖风景寄给我们,应该不会是无的放矢的举动。或许那儿就是海盗国王的陵寝所在地呢。”
“不会吧?听店主所言,此湖一向是旅游胜地,也不知有多 5c11." >少人在那游玩过,怎么可能……”我的话才说一半,一眼瞥见劳拉脸色已经有了变化,忙改口道,“去看看也好,说不定……”
我正低声下气地认着错,突然之间好像听到屋外传来了一阵声音。那声音若有似无,阴惨惨好像孩童夜啼,一阵一阵直揪心。我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幻听,那声音却变得越来越清晰,忽东忽西忽左忽右,只晓得那声音离我们越来越近,却很难找到具体方位。
也许是女人的听觉要比男人灵敏一些,劳拉最先发现了声音传来的源地。她霍然转身,手指窗外,未及说话脸色已变得惨白。
我依照劳拉的指点定睛一看,只见玻璃窗户外面,贴着张白森森的骷髅头骨,像极了海盗旗帜上所绘的图像。那骷髅头黑洞洞的眼眶直直盯着我们三人,缺了牙的嘴咧开发出无声的笑。刹那间,一阵凉意顺着尾脊骨直冲天灵,我眼睛一下子睁得老大。
四、守陵卫士
要说我张大勇,也算见多识广的人,跟僵尸粽子木乃伊都曾有过零距离的亲密接触,唯独这会笑的骷髅头却是生平头一次见到,止不住头皮一阵阵发麻。猛然间又想起,我们现在是在二楼,那骷髅头却贴着窗户对我们阴笑,它是如何爬上来的?
在最初的惊异过后,我马上镇定下来,心想:管它是什么邪门功夫,最多不过是一只会飞行的骷髅头而已,怕它个鸟?张爷我跟它一对一单挑,一掌就能把它给砸烂喽,看它还怎么吓唬人。
身上临时也没啥武器,我从口袋里拈了枚硬币当做暗器握在手心,慢慢向前踱去。约摸在离那骷髅头五六步远的地方,我“嘿”地大喝一声,大步疾冲拉开窗子,挥手弹出硬币。只见寒光一闪,那骷髅头竟一下子掉到了地上,扑扇着翅膀挣扎。
黄三往前走了几步,伸手捉住“骷髅头”,擦擦额角冷汗无奈苦笑:“吓了我一大跳,原来竟是这么个玩艺。”
那骷髅头竟是一只蛾子。只不过这蛾子与旁的飞蛾不同,体形要大上好几十倍,双翅展开飞翔时,翅上的磷粉纹理活脱脱就像人类的头骨一样。因为夜色昏暗,再加上它扑翅时发出的声音好似鬼哭,倒让我们平白吓了一跳。
“先生,发生什么事了?”大约是店主肯先生听到我发出那一声大喊,生怕我们出了什么事情,噔噔噔跑到二楼敲响房门。
我打开门,努努嘴示意他看黄三手中的蛾子。肯先生一下子笑了:“这是我们冰岛独有的鬼面蛾,很多第一次来冰岛的人都会被它吓到。真对不起,刚才我忘了提醒你们。”他顿了顿,又说,“对了,午饭已经准备好了,先生小姐需要立即进餐吗?”
我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十美元塞到他手心:“谢谢你,我们马上就下楼。不过还要请你帮个忙,希望你能为我们准备一辆汽车和一张冰岛地图,我们吃完饭想到处游览一下。”
“先生,这可就难办了。”肯先生手紧紧攥着美钞,面上却显出为难之色,“这里是冰岛,到处都是积雪。即使我为你找到一辆汽车,它也会被大雪包围寸步难行。如果你们会驾驶滑雪板的话,我倒是能为你们找到几副。”
黄三无辜地摊摊手,劳拉缓缓摇头,而我也只能够苦笑了。真够呛,原来我们三人都不会滑雪。
“那么只有试试狗拉雪橇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们需要一架能容纳四个人的大型雪橇,以及一名经验丰富、对周围地形了如指掌的驾驶者。”肯先生的脸上浮起市侩的笑容,拈拈手指,“十美元,只要再给我十美元,我就很乐意为各位效劳。”
事实证明,我的十美元花得不冤。肯先生虽然贪钱,但也确实如他所说的一样,他是一个极好的导游和雪橇驾驶者。冰岛上地广人稀,到处都是活火山、冰川和沼泽,全赖有他带路,我们才没有迷路之忧。
肯先生一面驱赶狗群拉着雪橇前进,一面口若悬河地向我们介绍起目的地--米瓦登湖的美景:“它是冰岛的第五大湖,由于山的屏障,米瓦登湖被视为冰岛最干燥的区域之一,米瓦登湖除了美丽的景色之外,还保存有完整的火山地理景观,包括地热、间歇性喷泉、火山口等。可惜,你们不是在夏天来,否则的话,看着蔚蓝天空下同样蔚蓝的海水,还有湖边四季不化的白雪,那才是令人心旷神怡的美景呢!”
我眉毛一挑,回身看向劳拉,不约而同地想起羊皮卷轴上的那段话:在只有蓝色和白色的天地,在冰与火交汇的地方,哈罗德的儿子们凿沉载着国王尸体的巨舟,让国王永世沉睡在无人能够打扰的地方。
蓝天、碧湖、白雪、冰川、火山,这一切岂不正和羊皮卷轴上所描述的海盗国王陵墓一样?
劳拉漫不经心地问道:“这么大的湖,水一定很深吧?不知道有没有潜水爱好者潜入湖底游玩过?”
肯先生爽朗地大声笑了起来:“小姐,冰岛的湖水一年四季都冰寒刺骨--当然,某些靠近火山的地方除外。另外,米瓦登湖的湖水是由于地下水通过岩石缝隙渗入低处,才汇集成湖,所以最深处也才两米五深,没人会喜欢到这么浅的水域中潜水的。”他突然向前一指,“过了这个山谷,就可以看到米瓦登湖了。我知道湖中有个小岛,风景美丽得很,湖边某处藏有我一艘独木舟,今晚我们就宿在那里吧。”
我精神一振,极目远眺。可惜现在正是北极圈的极夜之时,从早到晚皆是黑沉沉一片,除了雪橇上马灯照耀的三尺范围,其他什么也看不清楚。
据肯先生所说,这环形小岛本是一个火山的喷发口。所以在四周都是白雪皑皑的时候,岛上植被仍是郁郁葱葱。因为地热的缘故,岛上气温恍若暖春,我四下走动观察了一下,除我们外,一些飞禽也将家安置在这里。只是这些住客却毫不热情,对于不请自来的客人厌恶万分,没等我们靠近就扑腾翅膀远走高飞。
肯先生在一块类似扇面的巨岩下扎好帐篷,升起一堆篝火,煮了咖啡给我们喝。大家伙脱去厚重的外套,烤着火喝着热咖啡,身上寒气尽驱。我正眯着眼睛享受呢,一股类似腐尸的臭气,冲得我连打几个喷嚏。循味望去,却见肯先生捧着饭盒,正吃得香。
“肯先生,..你吃的是什么?”劳拉捂住鼻子,忍不住问道。
肯先生一愣,举起饭盒递给劳拉:“这是冰岛特色风味劂鱼,要不要试试?”
对这种所谓冰岛特色风味,我也曾在书籍中了解过,所谓的劂鱼,其实就是腐烂至完全分解的鲨鱼肉,其形黏乎乎似一团肉泥,其味臭烘烘如一坨屎,一般人哪里受得了这个?
别说是劳拉了,就连我与黄三都忙不迭退避三舍,捂住鼻子远遁。一进帐篷,黄三便把头埋在睡袋上深深呼吸:“幸好,肯先生独自睡一个帐篷,否则万一他半夜打鼾,呼出来的都是那股怪味,还不得生生将三爷给熏死。”
我也忍不住笑了:“好啦,早些睡吧,这一整天也够累的了。明天还有得忙呢,没听肯先生说吗?这湖方圆有三四十公里,要找到胡老爷子的踪迹还不定得花费多少精气神呢。”
黄三还想说些什么,张大了嘴忍不住先打了个呵欠:“听你这么一说,我竟也觉得困了。算了算了,我还是先睡会好。”
黄三说完钻进睡袋,不一会便发出如雷鼾声,沉睡如猪。
我微微一笑,心知这几天舟船劳顿,一到冰岛稍事歇息,又马上赶路来到米瓦登湖,将不会武功的黄三累得惨了。也亏得他一路强忍,既不叫苦也不喊累,着实是够义气。此刻一放松下来,立时就顶不住了。
为了援救胡老爷子,我们不远千里从法兰西赶到这极北蛮荒之地,但愿满天神佛保佑,胡老爷子能够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这才不枉我们一番辛苦。
想到这里,一股倦意涌上来,我也忍不住伸了个懒腰,上下眼皮子直打架。正欲和衣而卧,一股寒意却随之涌上心头。
我怎么会这样累?
这几日虽然辛苦,但以我自幼习武的体质,尽可以抵抗得住。以往更辛苦的日子我也不是没有经历过,但只要打坐运气两个时辰,立时便精神奕奕。可今日我却觉四肢绵软,意志力减弱,好似恨不得立时倒卧,大睡一场才好。这感觉……难道是中了蒙汗药?
强烈的眩晕感袭上脑际,我忍不住身体一晃缓缓坐倒。在这危急关头,我强运起最后一丝力气,使劲在舌尖一咬,剧..烈的疼痛立时让我头脑暂时回复清明。虽然四肢仍然乏力,不过已经足以使我勉力盘膝坐好,凝聚内劲对抗药力。
大滴大滴的汗珠从我周身毛孔渗出,将药力挥发,亦将一身疲惫消除。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双目一睁,从地上跳了起来,直扑到黄三身边,猛力摇晃他。
黄三此时好梦正酣,嘴里低声嘟囔几句,却不愿醒来。我顾不得其他,抬起手正正反反扇了十几个大耳刮子,将黄三的头脸打得跟个猪头似的。
“你、你干吗打我?”黄三兀自还有些不太清醒。
我恨恨地道:“别睡啦,快去瞧瞧劳拉小姐。今回真是八十老娘倒绷孩儿,看来我们一不小心着了人家的道啦。”
一提劳拉,黄三立时醒觉,也不顾双颊疼痛,掀开帘门便向劳拉的帐篷跑去。我大踏步走向肯先生的帐篷,如我所料,里面所有物件摆放整齐,半盆未吃完的劂鱼就放在睡袋一边,但人却已不见了。
“他姥姥个熊!”我忍不住骂了声脏话。想不到在这极北蛮荒之地,也有人效仿十字坡孙二娘,做那开黑店的勾当。看来无论古今中外,黑道人物行事手法皆是如出一辙大同小异。
“张先生,究竟是出什么事了?”
黄三扶着劳拉摇摇晃晃走出帐篷,劳拉脸上水珠淋漓,想来是黄三以冷水泼醒了她。
我恨恨道:“肯先生在我们喝的咖啡里下了药,幸好我警觉,不然可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哼哼,这帐篷里的东西都未曾动过,雪橇和狗群也在一旁,料想他跑不远,定然还躲在岛上某处。若是让这西洋强盗落在我手上,我非得让他享受一下满清十大酷刑不可。”
说罢,我提起匣子炮,气势汹汹地绕岛寻找肯先生。黄三和劳拉也大为气愤,持枪与我一同搜寻。这小岛仅比一座足球场稍大一些,绕岛一圈也不过二十分钟足矣。但那肯先生竟如同从空气中消失了一般,我们找遍了全岛,也找不到他的踪迹。
这可真是奇哉怪也,难不成他还会五行遁术,像那评书里的土行孙一般,遁入土中吗?
“难道,他竟跳进湖中游上岸了?”我半天摸不着头脑。
“不可能!天气这么冷,若是他游上岸,被寒风一吹,冻也冻死他了。”劳拉蹙眉沉思。
“但全岛我们都搜遍了,他还能躲藏在哪儿呢?”
“不,还有一个地方我们没搜过。”劳拉眼睛一亮,手指悄悄儿朝某处指一指。
我点点头,放缓脚步,慢慢向前走去,猛地掀开帐篷。帐篷内,肯先生苍白着脸,缓缓站了起来。
虽然是敌对立场,我仍是忍不住赞道:“好快的反应!好大的胆子!你一听见我打醒黄三的声音,立刻明白事情败露,故此当我们前脚出了帐篷,你便后脚从帐篷后钻了进来。等我们开始搜岛,你又悄悄儿躲进劳拉的帐篷里,打的是想要挟持人质的主意吧?”
最初的紧张过后,肯先生居然镇定下来,笑了笑道:“你猜得一点也没错。既然我被你们捉住,只好怨我行事不周。不过,即使如此,你们又能拿我怎么样呢?”
黄三这可看不顺眼了:“哟嗬,你一个打闷棍下迷药的下九流,摆什么忠臣义士的谱儿?仿佛你才是好人一般。这不是颠倒黑白吗?”
“我不是好人,难道你们是好人吗?”肯先生冷笑起来,市侩平庸的神情一扫而光,目光变得冷酷凶残,“你们这群强盗,妄图打扰哈罗德国王的长眠,自然是死有余辜。无论我使用什么办法来对付你们,我都问心无愧。”
我愣了愣,随即大喜:“原来你就是替海盗国王守陵的海盗后裔,这可太好啦。快说出上次那个东方老人的下落,我饶你不死。”
肯先生嘴角一翘,流露出讥讽笑意:“他?自然是死得不能再死了。女武神米撒特赐下的守陵武士,会将每一个打扰哈罗德国王安眠的人撕成碎片。”
我大怒,一脚将肯先生踹翻在地,匣子炮顶住他的脑门:“胡说八道!快把你所知道的,一五一十全部说来。否则的话,可有得你受的。”
肯先生的笑容变得更加奇怪:“你想要找你的同伴?这很简单,因为你马上就能够见到他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心中警兆频现,感觉自己好像遗漏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但却又偏偏想不起来一般。我正凝神沉思之际,突然眼前一黑,一个蒲扇大小的东西突然向我扑过来。几乎是下意识地,我退后一步,用枪管将它打落在地。
鬼面蛾?怎么又是这玩艺?
我刚刚放下心,但天空中传来不绝于耳的、如同鬼哭狼嚎一般的震翅声,却令我倒吸一口凉气。
就这么会儿工夫,在我视线所能及的地方,竟都是铺天盖地的鬼面蛾,恍若无数狰狞的骷髅头飞舞半空。
肯先生笑得更加欢畅了:“一只鬼面蛾不算什么,但千只万只鬼面蛾聚拢在一起,连狮子老虎都要避让。鬼面蛾翅膀上的磷粉含有微量毒素,千万只蛾翅扇动,仅仅是掉落的磷粉就足以致人死命。刚才我趁你们沿岛搜人的时候,在篝火里加了点佐料,还会有越来越多的鬼面蛾向这里赶来的。”
不用他提醒,我们也已感觉到呼吸困难,喉咙像着了火似的,每吸入一口气,就像吸入一口火焰;每呼出一口气,就像呼出一股焦烟。仿佛自己的肺,都化作了煤炉子,烤得好生难受。互相一看,皆见对方脸色白得吓人。
我心知不妙,也不知清脆的枪声能否惊走这些鬼蛾子,但事到如今却也不得不试上一试。哪知我一拉枪..机,却拉之不动。
大惊之下,我抬枪细看,方才晓得原来是极北之地太冷,一路行来竟将我的枪机都冻住了,到现在都没有化开。我恨恨地将枪往地上一摔。这只德国造镜面匣子,乃是我花了大价钱买的,卖家说它构件复杂、精度高、威力大,哪知此时竟成了中看不中用的烧火棍。
另一边,劳拉的两支左轮倒连连开火,这种平常让我瞧不上,觉得威力弱小,结构简单的小巧枪支倒派上了用场。鬼面蛾漫天飞舞。劳拉都不用瞄准,子弹穿糖葫芦一样打透鬼面蛾,枪声一响,便有几十只蛾子落地。清脆的枪声令鬼面蛾动作稍一停滞,但蛾子太多,前面的停下了,后面的又涌上来,几乎是无穷无尽一般。
我和黄三、劳拉背靠着背贴在一起,举起手头一切能当成武器的东西不断扑打,但那些鬼面蛾越却杀越多,到了最后,我们不禁心中沮丧,不约而同地想到:
难不成,今日里我们真要死在这小小的蛾子手中?
五、迷雾疑云
“熄灭篝火!”劳拉在我背后一推,大声喊道。
我猛醒过来。那些鬼面蛾既然是由篝火引来,只要把篝火驱散,那么它们自会散去。
我运劲劈空一掌打去,前>.方四五米内的鬼面蛾纷纷被我掌风震落。然后我大踏步奔到篝火之前,双腿连环踢出,将篝火堆踢散。
一根根着了火的木柴被我踢飞,犹如流星般划过半空。鬼面蛾先是受惊散开,很快又追逐着柴火飞拢过去。肯先生原本双手抱胸站在巨岩旁看好戏,此时见篝火将被踢灭,神情一紧,随即又笑吟吟地道:“篝火一燃,方圆百里的鬼面蛾皆被引来,此时你踢散篝火也已太晚了些。”
我当时真个是怒从心头起,恶自胆边生,转身提掌吼道:“便是我等必死无疑,在死之前,我也要一掌毙了你,好拉你当个垫背。”
肯先生紧张地退后几步,我正要上前毙了他,突然有个意外的发现。
按说这厮与我们同困在鬼面蛾包围之中,鬼面蛾双翅上的毒磷也会令他中毒,可实际上,肯先生却面色如常行走自如,半点中毒迹象也没有。而且那些鬼面蛾,似乎对肯先生还颇为忌惮,他走到哪里,哪里的蛾子就轰然飞散,死也不肯接近他三米之内。
我眼睛一眯,脑子开始飞速旋转起来。鬼面蛾乃是冰岛特产,这些蛾子翅有剧毒。几千上万只鬼面蛾聚拢飞行,不亚于在它们行经之处施放一场剧毒雾气。若不是找到对付它们的办法,那么整个冰岛早让这些丑陋生物占据了,当地人又如何能够在此生存下来呢?
借着将熄未熄的火光,我飞速四下一扫,赫然发现其中一顶帐篷四周,也无一只鬼面蛾靠近。那正是肯先生的帐篷!
当下我双手护住头脑,眼睛也不睁开,就这么闭着眼向肯先生的帐篷冲去。一掀帘子,迎面而来的一股恶臭差点将我熏翻。我定睛一看,睡袋边上摆放着半盆肯先生吃剩下的劂鱼。顿时我也豁然开朗,一下子明白过来。
当地居民之所以喜食劂鱼,原来并非是喜欢它的特异口感,只因这道菜不单能解鬼面蛾之毒,而且散发出来的恶臭还能够使得鬼面蛾不敢靠近。
我赶紧忍住恶臭吃了一大口劂鱼。说来也怪,一股清凉气息立时沿着食道滑落五脏六腑,刚才那股子烟熏火燎的感觉立即缓解许多。虽然劂鱼的味道仍是让人一阵阵反胃,但现在也管不了这么多了,先保住小命要紧。
我又吃了一口劂鱼,心中记挂着劳拉与黄三,马上端着半盆劂鱼钻出帐篷。只听得哗啦啦一声响,周围的鬼面蛾立时退避三舍,让出老大一片空间来。劳拉和黄三都是聪明之人,见此情景哪还不知我手中那浊臭之物乃是克制鬼面蛾的良方,也没让我多费唇舌,自觉自愿捏住鼻子各自吃了一大口。鬼面蛾既不肯就此散去,又不敢向我们扑击,便环绕着我们三人,布置下一个包围>藏书网圈,与我们遥遥对峙。
过得五六分钟,黄三脸色渐渐转为正常。我们一行三人之中,他身手最差,自然被鬼面蛾重点照顾,是以身上的血痕最多。见鬼面蛾不敢上前,他立时胆气大增。只见他眼珠子骨碌一转,冷笑三声,从怀里掏出手雷,拉开保险,丢入菜盆里,一起使劲向外扔去。
轰的一声巨响过后,手雷凌空爆炸,迸出的百十来颗钢珠立时将鬼面蛾群炸开一个大大的缺口。对付这些蛾子,钢珠的杀伤力还在其次,手雷爆炸开后迸出的罡风,将劂鱼的腥臭之气传散到四面八方。成千上万只的鬼面蛾,不是被罡风震碎翅膀,坠地而死,便是被空气里弥漫的腥臭味熏得吱吱尖叫,很快便四下逃窜一空。
好半天,黄三回过神来,嘿嘿一笑:“瞧瞧,这才是咱黄三爷的手段。什么劳什子鬼面蛾,碰上三爷的加料手雷,还不得落荒而逃?”
我恨声道:“别光顾着吹牛,咱们先把罪魁祸首抓住,好好施出你的手段,绝不能让他给……咦,人呢?”
我点燃了马灯,光明重现,却发觉肯先生不知何时又溜掉了。
黄三啧啧称奇:“这洋鬼子看着人高马大,却滑溜得跟猴精一样,刚才还看他站在这儿,怎么眨眼工夫就不见了。”
我高举马灯四下一照,见巨岩之下草伏枝斜,心中已有定见,笑道:“当真是关二爷面前耍大刀,如此粗陋的机关要想瞒得了张爷我,除非剜了我这双招子去。”说罢,我在巨岩上东边敲敲西边打打,最后站到旁边使力这么一推。一阵“轧轧轧”的声音响起,巨岩往两边分开,露出个看似不深的山洞,一眼就能看得到底。但在接近岩壁的地方,地面猛地下陷,露出个洞口,洞口旁站着个面色苍白的西洋男子,不是肯先生还能是谁?
他看到我们神情大变,转头便想溜。我哪还能容这小子这么逃掉,伸脚轻轻一绊,便让他摔了个狗吃屎。黄三早在一旁摩拳擦掌了半天,见他摔倒,猛地就扑了过去,抽出腰带把他绑了个四蹄朝天。
黄三揪起他的头发,冷笑道:“小子,爷爷突然想到一个法子--爷爷就这样把你捆住手脚往野地里一丢,嘿嘿,你说你有几成活命的机会呢?”
肯先生眼中流露出恐惧之色,身子止不住颤抖起来。冰岛本处于极北之地,现在又是秋末冬初,野外气温怕是有零下三十几度,当真是呵气成冰。活生生的人若是被捆住往荒野一丢,即使运气好,没碰见食人猛兽,不出三四小时,便冻也冻成冰棒了。
肯先生立时就软了,失声惊叫道:“别、别,我说,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其实……那东方老人也未必就死了,反正我也没见他的尸体……也许、或者、说不定他还活着哪……”
黄三抢过左轮,顶在肯先生脑门子上,学着京剧道白的调儿,嘿嘿一声怪笑:“还不快将前因后事..一五一十给本老爷道来!若是嘴里蹦出半句瞎话……哼哼,老爷我手指头一动,那可是管杀不管埋!”
肯先生吓得魂都掉了,连声说:“是是是,我绝不敢有半句假话……”
听了肯先生交代,我们才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始末。原来肯先生的某代祖先确实是海盗国王哈罗德一系的旁支后裔。只是经过千多年时光,一代一代口耳相传的海盗王陵秘密,早已消逝在岁月尘封之中。到了肯先生这一代,也只隐约晓得祖辈上一些传说而已。
一个多月前,胡春来按羊皮卷轴指引,来到冰岛,正宿在肯先生的旅店之中。胡老爷子整日里东游西荡,寻找海盗王陵地址却始终没有头绪。一日里胡春来无意间发现,店主肯先生颈上有一项链,竟与羊皮卷轴上所绘的,女武神米撒特颈上那条坠子一模一样,便起了疑心出言套话。肯先生不知究竟,二两洋酒下肚,胡天黑地一阵神侃,便将什么底子都泄了。
据肯先生说,到了第二日他酒醒之后,胡春来已不见踪影,直到一星期后才又回来。其时胡春来神情疲惫,但精神却很亢奋,他将一个信封交予肯先生央他寄出,然后便将自己来意一五一十告知肯先生,说他有了一个足以震惊世界的大发现。
俗话说,老子英雄儿混蛋。肯先生祖辈上虽是英雄好汉,但到了他这一代,早已变成庸俗市侩的商人。西洋人唯利是图,一听说海盗王陵的位置已被胡春来发现,肯先生头一个想法却不是守护王陵,居然还意图在王陵藏宝中分得一杯羹。是以胡春来一出言相邀,他立刻就欣然答应。他们二人便启程来到米瓦登湖的小岛上,胡春来打开机关石,嘱咐肯先生在此等候,自己一人下了地洞。
肯先生兀自还在做着发财扬名的白日梦呢,哪里知道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却始终不见胡春来上来,反倒洞内不时冒出黑烟红雾呐喊声来,将肯先生吓得魂不附体。恰在此时,天际现出一抹极光闪耀,而与此同时,洞中也迸射出一道强烈白光。又过了十来分钟,洞内爬出一个人来,却不是胡春来,而是个身穿古代甲胄、手提战斧、外貌狰狞的西洋大汉。
西洋虽说是科学昌明发达,但遇上这等匪夷所思的神秘事件,他们的反应亦与乡间愚夫并无二致。肯先生还以为是祖先显灵,要斩杀侵犯王陵的不肖后人,当即跪下叩头如捣蒜,求饶不已。那西洋大汉本已举起战斧,但一见肯先生脖子上的项链后却又消了杀意,操着古代维京语质问起肯先生。肯先生此时哪敢不说,竹筒倒豆子一般地全招了出来,其中自然也包括胡春来寄信到科西嘉岛一事。大汉要求肯先生将他送到科西嘉岛,肯先生又哪敢不从,买了张船票将这瘟神送上船,其后成日里惴惴不安,生恐那从洞中钻出的西洋大汉来找他麻烦。
再然后,便是我们三人来到岛上,又恰恰好住进肯先生的店中。肯先生生恐我们又招惹他的祖先复活找他麻烦,便对我们一行人起了杀意……
如果把时间地点人物一改,那么这个故事便很像是明清神怪小说里的内容。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要说肯先生所述的前半段,还蛮合乎逻辑,但到了后半截,就完全像个瞎编乱造的故事了。要说我张大勇倒斗这么多年,僵尸粽子之类也不是没见过。但千年前的死者复活,远赴千里之外追杀盗墓者的同伙,这却是闻所未闻的奇事。
再说了,我还曾与那西洋大汉交过手。他动作敏捷反应敏锐,肌肉皮肤柔软,甚至还能够和人对话交流,所以也不可能是某种稀有品种的僵尸。我几乎可以肯定,肯先生一定还对我们隐瞒了什么。
砰!我一掌击在石壁上,石屑纷纷落下,清晰的手掌印赫然显现。我怒目断喝:“你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相信,若再不说实话,你的脑袋便有如此石!”
肯先生吓得一缩头,鼻涕眼泪全流出来了:“我说的是实话,一个字也没有骗你们啊!”
我大怒,正待给他上点手段,也让他晓得我中华上国逼供手段的厉害。哪知一股臭味传来,但见肯先生裆下湿漉漉的一片,他竟已被吓得尿了裤子。
劳拉拦住了我,道:“我瞧他这模样,应该不至于还有隐瞒。事情真相如何,我们下洞去一探便知。”
我一听此言大有道理,便道:“如此也好。我们押着这家伙一块下去,若是发现他没说实话,就一掌毙了他!”
说完,我走到洞口前拧亮手电筒一照,只见洞口处已有一个用麻绳织成的网,顺着网即可下到洞底。看那绳网的材质外形,应是千年前的古物,只是因为冰岛地处极北之地,气候寒冷,因此还未腐朽。我点燃火把试了试,发现洞内空气倒不混浊,想来胡春来两度进入陵墓,早已将内里秽气排干。
我使劲在网上拉了拉,觉得可以吃得住力,便一马当先爬了下去。
六、海盗王陵
要说这西洋番邦,到底比不上我中华上国五千年文明源远流长。这座海盗王陵,在我眼里看来也不过如此,其规模还不如我中华古代诸侯王的陵墓。不过要论机巧设计嘛,其中倒还有些许可取之处。
我猫腰顺绳网第一个爬下洞,不过两米便到了底。眺目四望,只见身处于比一个篮球场略大的椭圆形石室中。一只古代维京人常用的帆船安放于石室之中,全长约二十余米,而我便正立在帆船顶棚上,刚才我顺之爬下的网绳则是船帆两边的护网。这种网的主要作用是防止船帆在强风中被撕碎。
我往左侧一照,手电筒的光束突然反射回来,朦朦胧胧的倒不甚强烈。走近那处,忽见一尾青鱼悠然自得地游过,心下更奇,再仔细一看,原来是镶在石壁上的一块大水晶,约有一口缸那么大小,适才便是它反射了光束。想来若是在白昼时,朦胧天光应该还会透过水晶,照亮石室。
接着劳拉等人也逐一爬下来。四下一打量,劳拉点头赞道:“这种墓葬形式倒也奇怪,我以前从未见过,也从未在任何文献记载中看到过。想来古代维京人应该是先筑起一道圆形堤坝,然后再设法将里面的水排干,将作为海盗国王棺椁的帆船放置在里面。最后则是以巨石筑顶,上面堆上泥土种植草木,使得这水中墓外观看来便像一座小岛似的,以掩人耳目。”
我也禁不住发表高见:“看冰岛地理志上介绍,米瓦登湖附近活火山活动频繁,所以突然多个小岛,也不会引起旁人注目。只要建造陵墓的人守口如瓶,此墓还确实是难以令人发现。怪不得那么多人来米瓦登湖游玩,都没能发现内里玄机。”
肯先生进了墓室,浑身上下抖得跟筛糠子似的,踢一脚走一步。我看不惯他那龟孙子样,忍不住出言讥讽道:“肯先生,好歹你祖上也是威镇七海的海盗国王,怎么这维京血统到了你这代,胆子跟鸡仔似的小,你就不怕辱没了你的先人吗?”
肯先生抹了抹满脑门子的汗,苦笑着说:“我们维京人不做海盗已经很久了,现在大家都是文明人,打打杀杀这么血腥的事,谁还干呢?再说,我亲眼见到这墓里有古怪,说了你们又不信,要听我的,大家还是退回去比较好。”
“嘁,区区西洋蛮王墓也让你吓成这样。告诉你,我们可是专业干这行的,当初三爷我面对数千粽子围攻,照样不是毫发无损地退出来了。”黄三犯了老毛病,又吹上了。你说你吹就吹吧,还非要逞英雄做什么示范。他噌地一下就跳到甲板上,幸好没有什么异状出现,不过也把我给吓了一大跳。
我清清嗓子,正想对他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冒失行为好好教训一番,哪知这厮得意忘形,一屁股坐在船舷一侧的雕像上头,还摆起了造型来。
“不要!”我吓得心脏病都快犯了,赶快出言阻止。
可是却已经晚了,那边船舷雕像已经慢慢下沉,木屑泥粉哗哗往下掉,机关被发动了。
黄三吓得身子一僵,居然连动都不会动了。四周石壁翻开无数翻板,不停射出利箭,往黄三身上招呼。
鞭长莫及啊,实在是鞭长莫及!即使是以我的功夫,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他救回来。我无奈地闭上眼睛,两行英雄泪汩汩淌下,心中默默祷告:
黄三啊黄三,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咱们都过来了,你咋就在区区一个西洋蛮王的墓里,阴沟里翻了船呢?你先行一步,我张大勇没什么好送你的,若是那个海盗国王尸体还在,我一定将它碎尸万段,以慰你在天之灵。
劳拉突然推了我一把:“你先别急,情况好像有点儿不对劲。”
我一愣,睁开眼,只见黄三僵直地站在那儿,翻着白眼背过气去,但他全身上下零件却都还全乎着,也没见鲜血四溅的恐怖场景。
好半晌,黄三晃晃悠悠睁开眼,周围一片灯光照得他有些犯晕。
“我这是到哪了?到地府了吗?大勇,劳拉小姐,你们怎么也来啦?”黄三这还迷糊着呢。我没好气地说:“快回魂哪!就这种破烂机关,你还死不了。”
原来在千年之前,西洋蛮荒之地不过是刚刚摆脱茹毛饮血的阶段,落后于我中华上国不止一星半点。一千年前的西洋,还使用着以普通橡木为弓臂,随便拉根牛筋做弓弦的、粗制滥造的货色。这海盗王陵建于千多年前,弓箭早过了保质期,机关一动,箭还没射出呢,弦早已自己崩断了。
听了我的解释,黄三先是一愣,随即大喜:“天堂啊!这西洋简直是我们倒斗工作者的天堂!在国内,即使是个富商官吏的坟,也晓得安装上琉璃龙火罩、翻板七星灯,倒斗的时候难度高危险大。而西洋呢,偌大一座王陵里,却还用上这种早被淘汰掉的破烂机关,便是使蛮力挖掘,也很容易就破解了。”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黄三:“你觉得真是这样的吗?”
“可不就是这样的吗。张爷,反正我们左右无事,救出胡老爷子之后,不如在西洋多耽搁一阵子。凭你的手艺活,挖他百八十座西洋王公大臣的陵墓还 4e0d." >不是举手之劳。”
我叹口气摇摇头,从地上捡起一只陶锅,塞到黄三怀里:“要我说啊,这西洋蛮荒之地,对于我们这行那就是地狱一样的存在啊。”
“此话怎讲?”
“西洋蛮子生性唯利是图、拜金逐利,又不敬祖先,他们哪里舍得用金银等贵重物品为先人陪葬。近代以来,这种可恶风气愈演愈烈,很多地方都流行起火葬。人若死了便一把火烧掉,你还能指望从一把骨灰里找到什么?”
这一下子,黄三受到的刺激可不轻,嘴里念叨着诸如“千里迢迢来这一次,古董武器好.t>歹也要找到几把,总得把船票钱赚回来”之类的话,慷慨激昂地便往前舱里闯。哪知他进去得快,出来得更快。只是从船舱出来之后,他连嘴唇上都没了血色,牙齿叩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里面有一个……死人!”
嗨,瞧这一惊一乍的!我本来已经摆好架势,准备随时应付突发情况,闹半天不过是一个死人啊!我心说黄三啊黄三,你也是久经考验的倒斗老手了,在东南亚丛林里我们曾从几千具僵尸的包围中逃生,在埃及的金字塔下我们也见过数以百计的木乃伊集体上吊的奇景,怎么现而今看到一具尸体就把你吓成这样藏书网。难道这就是老人们常说的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及至进了船舱,看见了那具尸体,我才明白了黄三为何反应如此之大。
这是一具西洋大汉的尸体,红发白肤,一脸的络腮胡子,身材魁梧,穿着打扮与古代维京海盗一模一样,一看便知其生前定是个孔武有力之人。不过这倒不是问题,最让我们惊讶的是,无论从哪方面看,这具尸体的死亡时间都超不过一个月--虽然在极北之地天气寒冷,可以保证死人的尸身不腐,但死去不久和死去多年的尸体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千年前的王陵里,居然有一具死亡不到一个月的尸体,而且还一身古代海盗打扮,这还实在是令人大惑不解。
尸体脖子上有一处伤口,看样子应该是被锐利武器划破颈动脉而死。我用手量了量伤口大小,肯定地说:“这是胡老爷子出的手,这人应该是他用绳镖杀死的。”犹豫了一下我又说,“这人也许是守护海盗王陵的卫士后裔,与进入王陵的胡老爷子起了冲突,然后……”
话没说完,我便知道这推测极不合理。这具尸体双臂肌肉高高隆起,套一句评书里的话,那绝对是个胳膊上可以跑马的人物。再瞧肯先生那小鸡仔似的柔弱模样,他堂堂海盗王后裔都变成这样了,没道理卫士的后裔还保持着维京海盗的威猛身姿吧。另一方面,胡春来胡老爷子是北派摸金校尉,可不是杀人犯。若他真碰上守陵者,我相信他宁愿不做这单买卖也不会下杀手。那么问题就来了,这具尸体到底是什么人呢?
“他……似乎不是人!”劳拉突然开口。
不是人?我一愣,再仔细一看,果然发现了蹊跷之处。
那死者外貌粗看与普通西洋人并无二致,但他的手骨关节却粗壮有力,十指如钩,像兽爪多过似人爪。而且他头部却?偏小了些,与健壮的身体不成比例,就像巨人的身体上安了个侏儒的脑袋似的。
西洋粽子抑或是西洋妖怪?嘿,虽说西洋与中土相距千里,但西洋的粽子也没理由长得如此--标致吧。
我咂咂嘴:“看来这西洋蛮王墓里还真有些古怪,我们不能全陷在里面,不然万一发生点什么事,连报讯的都没有。这样吧,你们三个出洞等我,我一个人进去就行了。”
我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乃是出于好心。这墓内的尸体出现得太过古怪,黄三与肯先生都不通武艺,我虽恨肯先生刚才意图杀死我们,但也没有必要拖着他送死不是?至于劳拉……咱堂堂一个大男人,更不能让女人涉险了。
劳拉摇摇头:“不行,如果你一个人进去,那就连个照应的都没有。我跟你一块进船墓,黄先生和肯先生在洞口接应就行了。”
她的理由倒也充分,她是我们一行人中,除我之外身手最好的一个,一起入船墓探险绝对不会拖我后腿;而且她还通晓西洋文明,说不准能帮上我的忙。我想了一下,这西洋墓室的结构与东方大相径庭,若是有一个通晓西洋文明的人在一旁的确能帮上不少忙,于是也就应下了。
劳拉不走,黄三自然也不愿走。至于肯先生,他当然是想离开这里越远越好,只是我们却又不放心他,怕他一出洞口便砍断网绳断了我们的归路,于是便也强迫他留下来。
在甲板和其他各处,我们又发现了好几具“新鲜”的尸体,长相尽皆有不似人形之处。有的双耳特长,且毛茸茸的;有的嘴唇如钩,倒像鸟喙一样;更有甚者,臀部后还拖有一条毛茸茸的粗大尾巴。数了一数,这样怪异的尸体居然有八具之多。这些尸体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是人是妖?当真是令人摸不着头脑。不过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我们便将这些尸体全数搬到甲板上,以备出去时提取毛发血液做标本之用。
维京海盗船的首尾都有一个舱室,存放食物和各种炊具、帆具和上岸用的帐篷。前舱里堆的东西没什么奇异之处,那么海盗王哈罗德的尸体及所有疑团的答案,都可以在后舱之中找到了。
这船形墓葬内突然冒出的尸体太过诡异,纵然是我也不禁有些紧张起来。二十余米的距离并不长,我们很快就从船首走到船尾。尾舱明显比首舱建造得精巧得多,舱顶上雕刻着一匹活灵活现的飞马,而舱门上亦有许许多多精巧的几何图案。
劳拉忽然“咦”了一声,借着手电筒的光芒轻轻抚摸舱门:“你瞧这些图案,似乎是某种不知名的文字。”
我愣了一下,笑道:“这不可能。我们经过通天塔基石的照射,脑域发生异变,只要是承载99lib?信息的文字都能看懂。”
劳拉回头看我一眼,淡淡地说:“你再仔细看看。”
我听劳拉说得郑重,也俯身仔细观察。入目是一连串或弯或直的线条,每四条线型的符号以极其复杂的方式交错组成一组字符,一眼看上去便觉得头晕脑涨复杂难解。
劳拉看了又看,终于摇头放弃,不过总算她还有点发现:“这些图案与维京人最早期文字有些相似,都是由线条组bbr>成。不过古维京文却要简单许多,最后还演变成为26个字母。”
我劝她说:“你要考古搞科研,什么时候都可以。我们先将舱门打开,看看里面还有什么发现。”
舱室有一道暗锁扣着,我轻轻一推,舱门纹丝不动。不过这可难不倒我,我从百宝囊中取出几根铁丝,喀嚓一下就把锁给捅开了。紧接着,浅绿色的液体便自舱内如天河倒倾般涌了出来,我大吃一惊,拉着劳拉向后疾退。
七、神秘之门
但凡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墓室之中,最忌碰到五颜六色的液体。这些液体,原本倒不一定有毒,不过在接触了腐烂尸体及墓穴里不会流动的沉腐空气之后,便化为毒性稀奇古怪的尸水。
我万万没有想到,舱门一打开竟涌出这么多的浅绿色液体,待要退时已经晚了。我和劳拉劈头盖脸被浇个正着,浑身上下竟被浇个湿透。不过这个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我非但没有感觉到不适,而且那略带一丝凉意的液体浇到头上,甚至还觉得精神一振,所有疲惫消失无踪。按理说,这么冷的天里,即使是被普通的水一浇,也不免打个寒颤。但那浅绿液体淋到身上之后,反有一股热流自丹田内生出,片刻间在我奇经八脉游走一圈。而且那液体挥发非常之快,立刻消失无踪,若不是衣角还残留几块湿迹,我简直以为刚才是自己产生幻觉了呢。
我想不通这古怪液体究竟是何物,便索性不想了。就在这时候,跟在后面的肯先生突然撕心裂肺一声叫,翻身便跑。黄三伸手将他拦住,大咧咧道:“不过就是个死人,你怕什么怕呀。”
这时候,我才回过神来,顺着手电筒的光束向舱门里看去。舱壁两边,悬挂着大大小小几十把刀枪剑斧和古代甲胄,一具身材高大的男尸端坐中央,他尸体里的水分已蒸发干了,只剩酱紫色的干皮包裹着骨头架子。我心里说:这才对嘛,这才像个千年古尸。
肯先生刚刚干掉的裤裆又湿了一摊,颤颤地说:..“我祖先……他、他一直在看着我……”
得他这么一提醒,我仔细再看那具干尸,心里喀噔一下,又开始紧张起来了。
普通干尸水分蒸干之后,大多五官都会坍陷,眼睛鼻子都变成黑色凹洞,只能依稀分辨出本来面目。但这具干尸呢,虽也瘦成皮包骨头,双眼却眯成一条缝,两只绿油油的眸子在缝里闪耀着森寒光芒。
如此奇异的干尸,生前又是纵横七海的海盗国王,想来应该不是个容易说话的主。今日里咱们挖开了他的墓,说不得必须时时提防着点,省得他暴起发难时着了他的道。
一边留意着干尸,我一边慢慢走进后舱。只见舱内满地都是亮晶晶的碎片。我捡起一片来仔细观看,感觉有点像玻璃,但却坚硬许多。拿给劳拉看,她也不识得此为何物,只猜想可能是某种石英的碎片。倒是黄三有了发现。
“张爷你瞧,这儿有件怪玩意儿。”
我抬头一看,哟嗬,还真是一件古怪玩意儿呢!
只见在后舱一角,立着个圆柱形的透明容器,足有一人多高,两人伸长手臂合抱才能围拢,里面满满当当地装着刚才那种浅绿色液体。容器中央还有个拇指大小的小东西,走近一点儿才发现,居然是一个刚刚成形的婴儿!
劳拉一下子捂住嘴巴,差点吐了出来。我心里也直犯恶心。
无论东洋西洋,在古代时都有殉葬的风俗,很多墓穴里都能发现殉葬者的尸体,倒也不算稀奇。可这海盗国王的恶毒真是超越了我的想象,他居然以死婴制成类似标本一样作为殉葬者。而且看这婴儿尸体完整无缺,应该不是流产死婴,而是从孕妇肚子中生生剜出。这真是一尸两命啊!
我立时又想到,刚才浇到头上的浅绿色液体,与透明容器中的液体毫无二致。也就是说,我全身上下都被泡着死婴的液体浇过。这……这真是太让人恶心了!瞥了眼劳拉,她似乎也想到了这点,脸色更加苍白,身子瑟瑟发抖,看上去当真是我见犹怜。
心仪美人变成这样,黄三自然是大起义愤之心。只见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透明容器前,恶狠狠说道:“好个残暴的海盗国王,居然以未足月的婴儿殉葬,且让我打碎它!”
黄三刚一靠近透明容器,里面浅绿色的液体便咕噜噜冒起气泡。那气泡越生越多,不多时那里面的液体竟像沸腾了一般,不停地翻腾起来。而里面那个未足月的死婴,手足身躯飞速涨大,就像吹气球一般,只一晃眼工夫,便长大了一倍。
我不敢相信地揉揉眼,再揉一揉眼,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它就已经成为了一丈余高、半人半兽的怪物。它的躯干四肢与人一般无二,甚至五官也相差无几,只是瞳仁像猫眼,细细窄窄一条,股后还长着一条毛皮蓬松的尾巴。
劳拉“啊”地尖叫一声,满脸红晕地躲到我身后。原来那怪兽虽已长大,却依然未着寸缕。这情形,对于劳拉这黄花大闺女来说,确实是太过刺激了点儿。
透明容器内生成的怪兽突然睁开眼,举拳打在容器壁上。无数晶莹碎片夹杂着绿色液体,像无数细小暗器般向我们四人袭来。这一下子,倒颇有四川唐门著名施放暗器手法--漫天花雨的几成威力。
我顾不得其他,跨前一步挡在众人之前,抓住衣襟双臂一用力,扣子连串蹦落,外套操于手中舞得那是密不透风,将所有碎片及飞溅的液体一一挡下。
等到我停下手,那人形怪兽已跨出容器,取下舱壁两边的武器甲胄穿戴整齐,双手举起长柄重剑遥指向我。电光闪现的眼神中,疯狂杀气排山倒海般涌来,雄伟至极的身形,则像无人能跨越的高山般卓立不动。还未发动攻击,一股血腥沙场的惨烈气势便已由他身上发出。
难道,袭击我们的黑袍大汉,还有散落各处的怪兽尸体全是由这透明容器中“生产”出来的么?我脑海里疑云密布,不过却凛然不惧。反正我跟黑袍大汉交过手,那大汉虽力大招沉出手狠辣,但比起我来还差上一个档次。若是眼前这家伙与黑袍大汉身手差不多,倒也不用太担心。
劳拉突然在我耳边轻声道:“张先生,等会打起来,能不能尽量活擒他?”
“为什么?”我大惑不解。
劳拉轻声道:“这怪兽看来不像僵尸,似乎跟活人一般无二。如果能擒下他,找到他快速生长的秘密,便会是本世纪最为重大的科学发现。最好,也不要给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
“这个……”我犹豫起来。
怪兽突然欺身近前,手中一柄重剑上扎下划刺喉割胸,如此粗重的武器竟被他使得灵活无比,犹如毒蛇吐信一般。
我大喝一声,施展开空手夺白刃的小巧功夫,以快打快。仗着家传金钟罩功夫,对于怪兽的重剑不闪不避,一心夺剑。在金钟罩的护持下,怪兽的重剑虽刺得我周身疼痛,但却不能使我流血受伤。我放手一轮疾攻,怪兽立时重剑落地踉跄而退。我却不追击,双手背负气定神闲地站在丈许开外,与瞪大了双眼、惊讶莫名的彪形怪物判若云泥。
“好!”黄三喜笑颜开大声鼓掌赞叹。“这位……咳咳,兄弟。”我尽量使自己笑得和善一些,抱拳拱手为礼,“你……会说话吗?可否暂时放下敌意,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详谈。”
彪形怪兽脸上惊惧渐散,两眼眯成一条细缝,指着我问:“盗陵者?”
他说的是古代维京语,但语气生硬,发音也不太准,似乎不太习惯新的身躯。
我往前走了一步,摊开手以示没有敌意,小心翼翼地道:“我们不是盗陵者,只是想来这找一个人。在下张大勇,还未请教……”
岂>知那怪兽眼中突然迸出凶光,摘下舱壁上一柄弯刀便向我掷过来,口中疯狂叫嚣:“入陵者--杀!”
幸好我并未曾放松警惕,腰部一折,使出个后铁板桥,那锋利的弯刀几乎是贴着我的鼻尖擦过,几缕发丝亦被他削落。
寒光迸闪!怪兽脚下一蹬,跨过两丈距离,醋钵大的拳头向我猛击过来。我避无可避,大喝一声,无奈下举起右掌迎去,“砰”一掌击在怪兽拳头之上, 638c." >掌风气劲以拳掌交接处为中心,四下溢开,一时间船舱内积蓄了千万年的尘土喧嚣飞扬,迷人眼睛。
这下子我可吃了大亏啦!似金钟罩、摔碑手这等外家顶尖功夫,运劲时需要大口呼吸,以喉间迫发出特异声音来配合出掌挥拳,如不这样就容易受内伤。我这么一吸气,尘土立时飞进喉管,止不住大声咳嗽起来,内息顿时就为之一岔。怪兽借机攻来,一拳击打在我胸腹间,我立时口喷鲜血向后跌退。及至站稳时,已后退了十余步,退到船舱之外。
劳拉与黄三大惊,同时迎上,却怎奈技不如人。黄三一脚便被怪兽踢飞七八丈,头撞在船桅上晕死过去;劳拉多支撑了几招,连连后退,被迫出舱室来到甲板,最后亦被怪兽一掌印在肩头,负伤而退。
肯先生心胆俱丧,站都站不住了,四肢着地向外爬。岂料怪兽手长脚长,一步跨到他身后,十指如利刃般破胸而入,掏出血淋淋的心脏,大口咀嚼起来。红色的血液顺着怪兽嘴角流下,端的是无比恐怖。
我大怒:“好个怪兽,我们当你是心头肉,你却当我们是红烧肉。你张爷爷我今日要破杀戒了!”眼角余光,见怪兽刚刚掷出的弯刀正钉在身旁甲板上。握住刀把奋力一拔,弯刀已在手中。我也不起身,屈膝翻滚过去,弯刀横扫怪兽下三路。
血光四溅,怪兽双腿经脉被我同时割断,伤处深可见骨。他哪里还能够站得住,带着一声惨嚎仰跌在地。我翻身骑上怪兽,高举弯刀狠狠刺下,怪兽身子一偏,弯刀“嗤”地一下刺中他左肩头。
要说那怪兽着实悍勇,连受重伤之后,居然还勉力抬起完好的右臂,捏99lib?向我的喉结,企图捏碎我喉骨。我手上用劲抓住弯刀一搅,他登时痛得浑身抽搐,手也松了开来。
趁怪兽痛不欲生之时,我一双铁掌接连拍在他胸上,胸骨碎裂声连串爆响,怪兽七窍喷出血沫,断骨刺入他五脏六腑,显然再也活不成了。
便在此时,异变又生!
整个海盗王陵,突然大放光明,阴暗的地底陵墓变得有若白昼,有七彩光华流转不休。我悚然大惊,转身四望,这才发现光线竟是由镶嵌在墓壁上的水晶发出的。
劳拉捂着肩膀艰难站起,勉强一笑:“冰岛深秋初冬季节常有极光,想来是天空中的极光照亮夜幕,被水晶反射了进来。倒不是有什么机关发动了。”
我这才安下心,正待说话,突然见劳拉不自觉捂住了嘴,满脸惊惧。我下意识地急转身,只瞟了一眼,脑袋嗡的一声,头皮霎时开始发麻。死去千年的海盗王,双目圆睁,瞳中射出两道白光。白光照耀中,所有怪兽的尸体像蒸发掉一样,全数奇异地消失不见。
那两道光束慢慢纠结在一起,如陀螺般旋转起来,越转越快,像是一个小型的龙卷风暴。
我拉着劳拉的手逐步后退,目光却仿佛被吸住了似的挪不开,眼睁睁看着更加奇异的事情在我们眼前发生。
疾转的龙卷风突然凝实,结成团白色光云,越扩越大。光云中有一个朦胧影像,像是女子剪影,体态妖娆,在云中舞动游走。
在我们还没反应过来之际,光云已经将我俩团团包裹住,白光中忽然爆起七彩涟漪,赤橙黄绿青蓝紫等诸般颜色交替变幻,不由自主地,我和劳拉迈开脚步,向前缓缓走去……
八、虚空幻境
我感觉自己就像身处于噩梦之中,仿佛在前方有一个声音不停地呼唤我的名字,邀我不断前行。
我心中隐隐觉得不妥,但却始终无法摆脱那声声召唤,双腿像是已经不属于自己一样,不断机械地向前迈进。那声音,有些像是古老传说中的摄魂术,可以迷惑人的心神,忽远忽近、忽高忽低,仔细一听又像是从自己内心深处发出。
在最紧要关头,我凝起最后一丝意志,一口咬在自己的小臂上。鲜血飞溅,刹那间突然而至的极大痛苦,让我脑子回复清明。陡然间天地为之一暗,等我眼睛再度恢复视力时,我竟发现自己独自一人,身处于一个宽广到无穷无尽的、白茫茫的空间之中。
我蹲下来低头仔细看,发觉自己脚踏的地方也不似地面,同样是白茫茫一团云。踮了两下脚,感觉软绵绵的,心中更惊:难不成张爷我壮志未酬就已驾鹤西归,否则怎么可能踩在云上呢?而这个古怪的地方,便是西洋人常说的天堂?
我皱皱眉,吐气开声虚拍一掌,掌风将浓雾驱开了些,发现浓雾中有尘埃大小的细小光点飞雾。我伸掌去抓,光点却蓦地飞散开,伸出的手掌抓了一个空。
--这是什么地方?
这么多年来我走遍大江南北、东亚西洋,从未有一个地方令我如此束手无策。即使是在荒无人烟的沙漠,也可以根据日月星辰的方位辨别地理位置;即使是在被白雪覆盖的荒原,也可以根据起伏的山丘判断出应该行进的方向。但在这白茫茫一片浓雾里,以往所有经验全没了用武之地。
而且这里静得出奇,连微风吹拂的声音都没有。我掏出怀表想看看时间吧,表里的三根指针居然也消失无踪,好似在这古怪空间里,连时间也凝结住一般。
我开始怀疑,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产生于自己脑中的幻觉。或许便是刚才海盗王双眸中射出来的白光,使我产生这样的幻象。否则的话,明明刚才我还在海盗王哈罗德陵墓中,怎么会莫名其妙就到了这么个古怪的地方来了?再说了,我记得刚才一直紧握住劳拉的手没放,何以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呢?
没错,是幻觉!周围的一切一定全部都是我的幻觉!
这时候,前方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低微呻吟。我镇定了一下心神,循声往前走。白茫茫的雾气中,我隐隐约约看见一个人。他俯身伏在地下,身子蜷成一团,脸埋在手臂中。那呻吟的声音,就是他发出来的。
我走近那人身前,那人突然翻了个身,口里呼呼喝喝地叫了起来,并且手舞足蹈。我看清他的面容之后又惊又喜,他不正是我们要寻找的胡春来胡老爷子吗!当下我也顾不得这是不是一个陷阱,大踏步冲过去扶起胡春来。胡春来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但他却双目紧闭,双拳握得紧紧的,不停呼喝呻吟,这种情形就是在做噩梦一般,任我使劲摇晃又或是扇耳光、掐人中,就是叫不醒他。
到了这种时候,我也只能冒一次险了。人体三百六十五处正穴,其中百会穴位于颅顶正中心,为手足三阳、督脉之会。哪怕是一个只有百来斤力道的普通人,运足力气击打另外一人的百会穴,轻则晕倒重则致人死命。但若是武林高手,以适中力道刺激百会穴,则能够使人神志清醒。
一 638c." >掌下去,胡春来双耳孔中飞散出无数细小光点,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隐没入浓雾之中。他猛地睁开双眼,一拳就打在我的脸上。
“老爷子,是我呀,你看清楚再打嘛。”我被打得七荤八素,委屈万分。
胡春来眨巴眨巴眼,总算清醒过来了。看到我,他怪叫一声将我抱住,哈哈大笑:“是你小子啊,我就知道你小子会赶来。嘿,挺大一人了,还哭什么鼻子,别太激动了,我这不是还好好的吗?”
我流的是激动的眼泪吗?我这是痛苦的眼泪!得得得,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还是先弄清楚这是什么鬼地方,想法子赶紧逃出去。
听我动问,胡春来思考了一会,似乎在考虑通过什么样浅显的语言,才能将前因后果说明白。在他思考的时候,他一手拿起旱烟袋,另一手在虚空中一抓,手中便多了一把烟叶,转眼塞进烟锅里吧嗒吧嗒吸了起来。
我吓了一大跳,没听说过胡老爷子会变戏法啊,这一手也太漂亮了,靠这手艺闯江湖耍把式一定饿不着他。
看到我目瞪口呆的傻样,胡春来咧嘴一笑,手一挥,一桌香气扑鼻、四凉菜四热菜四冷盘的席面,外带着桌椅碗筷凭空出现。
天!这哪是戏法啊,这简直就和神仙法术一般,太神奇了!我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凉皮放进嘴里,那味道,那口感,和京城八味轩里做出来的一模一样。我忍不住往胡春来身上又拍又打,想要弄明白他到底把这一大桌东西藏哪儿了。
“去去去,我身上没藏东西。在这鬼地方,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除了活物之外,只要你想,都会变出来。不信你试试。”胡春来拍开我的咸湿爪,不耐烦地说。
“我也行?”我半信半疑,摊开手,想象着手里有一个苹果。过不多时,果真有一个大红苹果出现在我手里。
我这可唬到了,手一抖,苹果掉到地下。那苹果咕噜噜滚几滚,变得透明起来,慢慢烟消云散。我抹抹额头,一脑门子汗--别不是,咱一不留神成了神仙了吧。
“别瞎想了,不是咱们有本事,是这个地方古怪得很。”
“难不成我们这是在仙境里?”
“仙境?”胡春来嘴唇一翘,想笑,没笑起来,反而一脸苦涩,“这鬼地方,四下一片白茫茫,连根草都不生,比广寒宫还孤清寂静。清醒的时候还好,一到睡着,嘿嘿,一不留神可就永远都醒不过来了。”
说罢,胡春来挥手驱散浓雾,指着飞舞的光点说:“这些光点极为古怪,我一睡着,它们就会侵入我脑中。每一天,我都梦到在不同的战场上,化身为不同的人,反复与不同的敌人血腥厮杀,也无数次被梦中的敌人杀死。你能想象无数次体验濒临死亡的感受吗?你能想象无数次体验利刃插进我胸膛的痛苦吗?若不是我意志坚强,早疯掉了。”
我心中一动,忍不住想起曾在书中看过的一段话--死亡的战士再次复活,他们夜晚纵情欢宴,白昼则反复参加那场自己捐躯、并得以流芳百世的战斗。他们之中的很多人,会在激烈的战斗中牺牲。但是,黄昏降临时那些死去的战士会再次复活。第二天,他们又将投入激烈的战斗。如此反复,永不止息。
“你也想到了?”胡春来苦笑,突然咳嗽几声,嘴角上竟流出一线血流。一个多月来,他在梦中经历了无数次死亡复生,早已身心俱疲,说不得日后还会生一场大病。
“这、这里就是汇聚了五千万战士之魂、位于北极星上的英灵殿?不可能!这里空荡荡一片,怎么可能会是传说中世界上最宏伟最庞大的宫殿?”
胡春来摇摇头,闭上了眼。在他身后,中式的亭台、西洋的城堡不断从浓雾里耸立而起。座座建筑宏伟壮观,随便哪一栋楼都堪称为“奇迹”。
“在这鬼地方,只要你想它出现什么,它就会出现什么。如果你能凭空想象出一座宫殿,它也会出现。”
“可是我们还没死,怎么会到这里来了?而且我刚才明明还站在海盗王陵墓中,怎么一下子就到了这里?”
胡春来叹了口气:“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们是通过海盗王双目中射出的那道白光,才来到这鬼地方的。这里,就像是 href='2210/im'>《红楼梦》中的太虚幻境一样,是‘神’创造出来的虚空幻境。”
胡春来的神情很疲惫,他为了逃避睡梦中不断的厮杀,也许已经很久没有睡去了,看起来那连续不断的血腥噩梦,使他心情十分糟糕。为了安慰他,我干笑几声:“嘿嘿,西洋神仙就是无聊,搞出这么一个鬼地方来。咱们中华上国的神仙就不这么干。”
胡春来瞥我一眼,在鞋底敲敲烟锅,闷闷地说:“在传说中,我们中华也有类似的鬼地方。”没等我张嘴问,胡春来嘴里缓缓吐出四个字,“修、罗、地、狱!”
我又怔住了。佛经之中,的确有修罗地狱一说。凡在世间手中沾满血腥的大奸大恶之人,死后灵魂将被打入修罗地狱之中,永世不得轮回。这些恶灵缠斗厮杀,即使死了也会再次复活,一次又一次地品尝那种杀人与被杀的滋味。
若是单凭字面描述,修罗地狱与北欧神话中的英灵殿颇为相像,只是因为东西方人文化差异太大,所以东方人将其视之为惩罚恶人的地狱,而西方人则将其视之为奖励英勇战士的天堂。要说我张大勇也不是什么杀人狂魔,咋就流落到修罗地狱里面来了,这贼老天也忒不公道了。
我转念一想,又是一阵发寒。如果我现在在英灵殿又或是修罗地狱之中,那么在我身旁,不就有至少五千万只恶鬼围绕吗?
我把这个想法跟胡春来一说,胡春来摇摇头:“这些光点,肯定不是鬼魂。如果它们是鬼的话,那么按照传说中鬼魂的定义,它们会有思想、有感情、有爱憎,但它们闯入我梦中,只是在我脑中一次又一次地放映它们被杀死前的情景,所以我觉得它们应该是……一段记忆,一段记录了战士临死前血战搏杀的记忆!”
接下来,我和胡春来又聊了一会,各自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大略一说,将前因后果弄了个明白。胡春来果然是在羊皮卷轴中发现海盗王陵墓的大概位置,对于这种奇异墓葬形式感到好奇,接着手心发痒便跑到冰岛来掘人家的坟。他同我一样,也没把卷轴上写的,关于女武神那一段话当真,压根把它当成古代维京海盗吹牛皮、发癔症了。没成想,入墓之后遭到半人半兽的怪物袭击,这才晓得有点不大对头。只是既然都已经深入墓内了,就没有空手而归的道理。于是他打开舱室,同我一样也倒霉碰上极光闪耀,被海盗王眸中白光给送到这鬼地方来了。
我们两个臭皮匠商议了半晌,终于梳理出一点头绪来:
在不知多少年前的远古时期,有那么一个无聊的、且有着古怪收藏癖好的“神仙”,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四处收藏战士濒死前的记忆,并创造了这样一个古怪空间,用以储藏存放。如果北欧神话传说真实度比较高的话,那名“神仙”或许还有几名女侍,她们被西洋人称之为女武神,是这项收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
约摸在一千年前,收集工作停止了,这个空间被封闭起来。也许是为了方便在那位“神仙”收藏癖再发时,女武神回到人世继续工作,她们为这座空间留下一道“门”,那道“门”就安放在海盗王哈罗德尸体的双眸中。一旦极光闪耀,极光的特殊光线通过水晶反射入海盗王眸中时,“门”就会打开,将被白光照射到的人送往这个奇异空间。而为了阻止旁人误闯入这个空间里,女武神替海盗王修建了隐秘的湖底陵墓,并将那种半人半兽的怪物放置其中,杀死每个闯入陵墓中的人,以保证陵墓的秘密无人知晓。
这个推论是真是假,谁也无法证实,除非是那名神仙亲口告诉我们真实情况,否则事实真相将永远隐藏在历史之中。
不过话说回来,即使我们的猜测八九不离十,也对我们目前所处的困境毫无帮助。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尽快找到一个回到我们原来世界的办法。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我突然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胡春来的身体,居然慢慢开始变成红色……
九、新女武神
那红原本只是一抹淡红,慢慢地逐渐变浓变深。我一惊之下站了起来,才发现非但是他,连我的全身上下,还有四周白茫茫的雾气都开始变成红色。
这红色来源于高高的天空,不知何时起,红色的光线染红了所有一切,使得弥漫天地间的云雾仿佛燃烧起来一样。
一道金色光芒从云雾中破出,有如日出前太阳奋力迸发出的光芒,将老大一片云雾燃烧殆尽。黑暗阴沉的天空中,有团耀眼金光,慢慢下降,不多时已落到我们前方十米处飘浮着。我运足目力,勉强能够看到在挥洒而下的金色光华内,有个女子婀娜的身影轮廓。
胡春来缓缓转过头来看我,咽了口唾沫,但说话声音还是显得干涩:“大勇,你刚才进来的时候,没发生什么意外情况吧?”
我想了想,一拍大腿,惊叫道:“糟了!刚才我是与劳拉小姐一块被吸进来的。只是我当时醒悟得快,借强烈痛楚恢复神志,却不知她到了哪里。”
胡春来的脸色变得古怪至极,好半晌才说:“大勇,我记得北欧神话中,有这么一段描述女武神的话--奥丁选择纯洁、美丽、坚强的处女,赐予她们强大的力量,让她们成为引导战士亡灵前进的婢女--大勇,这劳拉小姐应该还是……”
我当即就踹了这个为老不尊的家伙一脚,气急败坏地道:“劳拉小姐是不是处女,我怎么知道?”
胡春来“嗤”了一声,道:“别以为老汉我看不出来,你们俩表面上安安分分,实际上趁别人看不见的时候,却老悄没声儿地偷瞄对方。老汉我活了这么久,你们那点小心思能瞒得过我?要说你们俩没起那啥心思,我是绝对不相信的。”
我脸一红,想要反驳,却又不禁心中暗喜:难道劳拉也对我……嘿,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想这七呀八的,真不应该。
慢慢地,金光淡了下来,一双纤足逐渐显现,接下来是修长的腿和盈可一握的腰。一个纤美的身影自金光中踏出。她的玉容清丽得无一丝人间烟火气息,洁白的有若象牙般的肌肤隐隐闪耀着柔和光芒,上身披着西洋式样的链子甲,腰间围有金色莲片织就的战裙,红色鸡心坠子挂在胸前,坠子中仿佛有团火焰在闪耀跳动。
她紧闭的双眼缓缓张开,一双美得夺人心魄的银色瞳眸赫然入目。
她的外貌五官和劳拉一模一样,但却多了种神圣超然的气质,而且劳拉澄蓝色的眼眸也变成了银色。
我犹豫不决,不知该不该上前叫她。
“大勇,一切小心。”胡春来低声说道,“她的目光中没有一点儿人类情绪,就算她真是劳拉,应该也已经变得不认识我们了。”
胡春来不说还好,他这么一说,我当真是心急如焚,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劳拉面前,忍不住抓住她的双肩大声问:“劳拉,你是不是劳拉?你不认得我们了吗?”
劳拉眼波一闪,突然爆出森寒杀气,一掌便向我当胸劈来。
这一下,我可就进退两难了。我当然不能站在原地傻傻挨打,但我更加不能全力反击伤害到劳拉。更加糟糕 7684." >的是,劳拉身上所穿的是西洋式样的短甲,雪白娇嫩的手臂、大腿均暴露在外,这种短甲的覆盖面积,不比科西嘉海滩上那些西洋妇人身上的泳衣多多少。每次拳掌相交,我都能碰触到她光滑的肌肤,止不住心中一荡,出手更是无力。
胡春来看出不妙,大声提醒我:“大勇,收敛心神,千万不可为色所惑!切记,色即是空啊!”
我心中暗骂:你到了这个年岁,纵然是心有余也力不足了,当然能做到“色即是空”的境界。你要和我一样岁数,恐怕这自制力还不如我呢。
劳拉出拳越来越重、越来越快,漫天都是重重掌影。她的心神,全数融入掌法拳意之中,随着拳法变换,绝世姿容开始渐渐有了表情,忽嗔忽笑,每一个表情都让人不由自主地沉醉其间。
我越打越是心惊,这样下去,那肯定是非死不可了。心一横,干脆闭上双眼。色即是空是吧?咱眼中无色,心中自然也无色了。
忽听耳旁响起bbr>尖锐呼啸,却原来是胡春来见我落了下风,不顾身心疲惫,舞起绳镖相助,劳拉的攻势立即缓了下来。
武功练到我这种地步,与人比斗时无论进攻还是防守,很多动作都不经理性思考,而是源于直觉反应。劳拉攻势一缓,我立即感应到,下意识地就一掌击出。出掌之后,我才知道不好,想收劲却已来不及了。由掌心皮肤感知,我这一掌先是击在一个坚硬的物体之上,消去七成力道,然后就触到一块绵软高耸的肌肤。
蚀骨销魂的感觉让我心下一震,忍不住张开眼,见劳拉突然亦是凝止不动,眼中一片茫然迷惘。
胡春来忽道:“扯下她胸前的坠子,那坠子有些古怪。”
果然,劳拉胸前的鸡心坠子出现一丝裂纹,内里的火焰光芒亦是忽明忽灭,随着它越来越暗淡,劳拉目光也变得越来越是温柔平静。想来刚才我无意一掌,正击在坠子上,不但抵消了大部分伤害,使劳拉幸未受伤,还误打误撞使得劳拉摆脱了坠子的心灵控制。
我心中大喜,一把抓住那颗坠子,运足劲想要捏碎它。在我运劲之下,坠子“咔咔咔”逐渐发出爆裂声响,劳拉绷紧的肌肉也放松下来。
不知为何,我心中突然感觉一丝不妥,但一时之间却又想不到不妥在何处。待到我再加一把劲,将坠子捏得.粉碎之后,一芒火焰跳跃而出,我这才后知后觉地想明白。
那红宝石鸡心坠子,并不是控制劳拉心灵的罪魁祸首。它只是一个容器,真正害得劳拉失去神智,并赋予她奇异力量的,乃是坠子中这一芒火焰。我虽然捏碎坠子,使火焰无处容身,但在它跃出坠子的那一刻,亦是火焰散发出威力最盛的一刻。
在我意识到这一点时,劳拉那柔若无骨、充满弹性及青春活力的身躯已贴入我的怀抱中,湿润的樱唇亦在同一时刻封住了我的口。我脑子“嗡”一声响,即刻沉醉在沁人的幽香和她舌尖灵活的挑逗之中。
我全身无力,只觉懒洋洋的,连睁开眼皮的力气也消失了,只想就此沉醉在这极度甜蜜之中。在这个吻中,最让我心醉的并不是唇舌间的接触,而是一种直冲心灵的、似潮水般涌来的连绵爱意。她口中吐出来的那股沁人的芬芳,更令得我犹如踏足云端。
明知道这是女武神的死亡之吻,但只要能感受到这刹那甜美,纵然一死又有何妨?我双手才刚举起,想要将劳拉推开,不自觉到最后却放在她柔软的腰肢上,将她搂在怀内。
但就在这个时候,整个世界突然猛烈震荡了一下。云开雾破,电花频闪,天地变色,红色云雾变得暗淡,耀眼的红光变成不自然的暗红色,如污血一样的颜色。
像有无数把锋利的刀切过,天地间出现一道一道的碎裂痕迹,黑洞洞的裂口中吹出强烈旋风,将剩余的云雾吹散。一道长约十丈的侧斜裂口,毫无征兆地在我前方出现,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一股强大吸力便将我和劳拉一起拉进裂缝之中……
“我……我不是故意的。”黄三看着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的我、劳拉还有胡春来,结结巴巴地辩解说,“刚才我醒来之后,看见你们都不知哪儿去了,就留我一个人在这陵墓里,躺在海盗王尸体边上。再然后这一激动……然后再加上一害怕……我忍不住就一脚踹了过去。我也没用多大力,没想到他的尸体就这么碎掉了,我真不是故意的。”
我和胡春来互相看看,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黄三被我们畅快的笑声闹得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看看我,又看看胡春来,再然后把目光转到我怀里的劳拉身上。
“劳拉小姐,你没事吧?”
我一惊,刚想低头去看,劳拉已推开我自己站了起来,神色如常:“我没事。”
“刚刚……刚刚……”这下子可轮到我结巴了,后半截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自从我被吸入白光之后,就完全失去了记忆,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你们救了我?为什么我会穿成这样?”
我一愣,仔细打量劳拉,见她黛眉轻蹙,目光清澈,看来不像作伪,显然是在被那团火焰控制心神期间,全然失去一切记忆。心下不由自主地就松了口气,含含糊糊地道:“也没什么……举手之劳罢了……至于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出去之后再慢慢讲吧。”
劳拉侧着头看着我,目光闪烁,似乎想分辨我是不是有什么隐瞒。我心头怦怦乱跳,真比面对百十来个僵尸粽子还要紧张得多。
良久,劳拉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吧,我们出去再说。反正怪兽尸体也没了,海盗王的尸体也碎了,经过这样一番暴力破坏,这座古墓已经毫无考古价值。”说罢,劳拉不舍地叹口气,转身就走。
看起来,她真是忘记一切了。憋在胸腔里的一口气,终于呼了出来。我正待跟上,胡春来突然捅捅我腰眼,悄悄对我努了努嘴。
我若有所觉,眼角余光一扫,见到劳拉垂在身侧的一双拳头握得紧紧的,还在轻轻颤抖。一缕红晕不知何时飞上她的脸颊,从我这方向看去,更能清楚地看到,她连耳根都变得通红。
哎哟我的妈呀!她这到底是记得还是不记得,我们在那奇异空间中相拥一吻?待会出去之后,我又该怎么把谎给圆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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