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西游记之狮驼岭王》 停更 每天点击量一个人,我有点受打击。这样吧,九月份见。 一章:走投无路儿,卖肾救母身。(上) 1 窗外的夜色已经渐渐的加深了,这个时候,大部分的人已经进入了梦想。晚风轻轻的吹拂着树叶,吹动的树上的鸣蝉“知了,知了”的叫起来。地上的小虫子们在夜色之中,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一切显得都是那样的和谐,那样的美好。 这仲夏夜之中,最美的就是晚上的风景。白天的阳光实在是炙热,人们在外面根本无法行走。只是出门几分钟,身上的汗珠就要把自己吞噬掉。女人们担心自己的妆容,男人们担心自己的汗味。大地上那升腾起扭曲的热气,完全就是要把人烤熟的节奏。 不知道是谁这样说,在夏天啊,我们最要感谢的就是两个人。一个就是我们的祖先,中国神话之中的大神后羿,是他射掉了天上的九个太阳,不然的话,那夏天根本就没有人类的存在了。另一个要感谢的就是发明发明空调的人,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是他在夏天拯救了人类。让人类能感受到室内和室外的温度差。 不管怎么说三伏天里面,白天的气温确实不受人们的喜爱。至于晚上嘛,还是好一点的。晚上的时候,天上的太阳下班了,人们三五成群的可以出来在外面乘凉。这时候,年轻的男女可以谈谈恋爱,年老的人们,可以跳跳广场舞,上下班回来的爸爸妈妈们,可以带着自己的孩子,出门逛逛街,说真的,这样的夜晚是很惬意的。 夏天的夜里面,仿佛人们的睡眠都会延时一些。那些烧烤店,大排档,小吃档等,往往都会工作到很晚。有时候可以是凌晨两点,有的,能通宵达旦。 鑫鑫小吃店就是这样的一家店面,他们一般最早关门的时间是凌晨,有时候凌晨三四点关门都很正常。当然了,能工作到这样晚的店面,证明人家的生意很好。 时间已经将近凌晨两点,一般的店面,在这个时间段早就关门了,鑫鑫小吃店还亮着灯。不过,虽然亮着灯,店子里面除了老板以外,已经没有顾客了。老板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他正要准备关门回家睡觉,就在这个时候,进来一个男人。 这个人穿的好像一个学生,上身是黑色的T恤,下身穿着五分牛仔裤,鞋子是网红鞋,网上的价格不超过三十元。男子进来后,没有坐下,急匆匆的问老板:“老板,给我来一份炒饼!” 老板看了一眼这个男人,笑着说:“真是不好意思啊,我要关门了。”“啊?这样啊……”男子有些失望,他看了看外面,接到上除了医院亮着灯光,别的商家都关门了,根本买不到吃的。至于超市……这座城市之中,倒是有24小时的超市,只有一点,不再这个区。他要去那里的话,至少要三十块钱。 “老板,我只要一碗炒饼,不会耽误您太多的时间的,我已经一天没吃饭了。”男子出了门,又转回来,有些哀求的和老板说。 老板看了看他的脸,想了下说:“好吧,来的都是客人,客人都是上帝,我怎么能拒绝上帝的要求。你在这稍微的等我一下,我马上去给你做。” 夜色更深了,男子拿着打包好的食物出了鑫鑫小吃店。他穿过马路,径直走向医院。医院之中,白天人来人往的景象已经没有了,这时候空旷的大厅之中,显得越发的安静。男子坐在一排等待椅上面,开始了今天吃的第一顿饭,或者叫第二天凌晨吃的第一顿饭。 他等待了几秒,最后还是扛不住胃里面的饥饿,不顾刚刚出锅的热气,闷头大口小口的吃起来。他的确是饿了,没有一分钟时间,炒面就吃了个干干净净。男子的身上,脸上都渗出汗珠,就算医院之中的空调,也没有办法在短时间之内帮他去除身上的汗液。 男子吃完饭,走出大厅,来到了医院之中的长廊里面。他点燃一根烟,香烟的味道混合着他的汗味,在空气之中飘散开来。男子看了看夜空,天上的星星忽明忽暗的。他低下头,两颗晶莹的泪水滴落在地上,接着是三颗,四颗…… 手中的香烟已经燃烧过半,他抹了抹脸,汗水和泪水被擦干净。男子狠狠的吸了一口香烟,把烟蒂丢在脚下踩灭。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很无助,很渺小,在现实面前,就像是一个风雨中的小草,无能为力,任由上天的摆布。 2 ——叔,您可以借我5000吗? ——瑞圣啊,我这里根本没钱啊。我知道你妈妈的病需要钱,但是我真的没有钱…… ——刘哥,您能借我3000吗?我三个月后还你。 ——小圣,你别开玩笑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钱全在你嫂子那里,我要不出来呀,要不你想想办法?…… ——明啊,你那有3000吗?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开什么玩笑,我要是有3000就不出门打工了。大圣,不又不是不知道我的难处…… ——老板,我能不能预支这个月的工资?我家里面确实有事,我妈妈住院了…… ——小殷,公司的规章制度你不知道吗?能预支的话,我早就给你了…… …… 男人回想着今天上午的事情,泪水又一次不争气的流出来。 “殷瑞圣,你他妈叫什么大圣,你他妈连自己妈妈住院的钱都没有,就是一个狗屎。”男子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巴掌。 是的,男子叫殷瑞圣,是一个工厂里面普通的打工族。每个月拿着四千多点的工资,没有什么特殊的本事。他今年25岁,和妈妈生活在一起。爸爸在一年前去世,留下了他和妈妈两个人生活。家里面很穷,爸爸妈妈这辈子都是农民,没有什么本事,也没有给他剩下什么东西。不过呢,好歹他爸爸活了一辈子,给他留下了一套带房屋贷款的楼房,这也算是爸爸留给他唯一的财富。他和大多数的年轻人一样,高中毕业后,就去工厂里面干活了。 没有什么一技之长,没有什么显赫的家世,没有什么高官厚禄的亲戚,没有一个有钱的朋友。殷瑞圣只能是依靠着自己,出卖自己的体力去挣钱。他的工资每个月不多,就四千三百。去除房贷,还能剩下三千一百。这些钱,他要给妈妈买心脏病的药物,维持家里面的开销,维持自己的开销。算下来,能剩下两千五百块钱就很好了。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妈妈上医院不是因为心脏病,而是因为白血病。白血病,是一个很烧钱的病,他把家里面,自己身上所有的钱拿出来,仅仅只有3万块钱。他留下500,剩下的全部交了住院费。 一场手术,一场抢救,短短的三天时间,殷瑞圣所交给医院的3万块钱所剩无几了。明天,要是他再拿不出钱来的话,妈妈只能是被迫出院了。 今天一上午,殷瑞圣把电话里面所有的联系人都联系到了,没有一个人能痛痛快快的借钱给他。父亲走了,剩下他和母亲,根本就没有人看自己的面子。 自己算什么,没钱,没人,没权,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怪不得别人都不愿意借钱给他。他明白,这个世界上,出了母亲以外,别人都看不起他。他恨自己的无能,很自己的懦弱,恨自己家里面没钱。然而,再多的恨意有什么有,眼前的困难就是,没有钱。就算他现在买了房子,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拿出钱来的,更何况,他还在还房贷,银行也不可能让他买房的。 怎么办?怎么办! 殷瑞圣狠狠的锤着自己的头,要是脑袋锤破了能有钱的话,他宁可把自己锤的头破血流。 他不是没有想过去网贷,但是这个大坑一旦跳进去,根本就是上岸无门啊。妈妈的病症不是一两千能解决的,一两万都不能解决。当务之急,是明天的医药费。 没有办法,自己真的是无能为力了。还有什么办法?他苦苦的想,要不……去抢劫,去偷盗?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来,他马上就压下去。自己就算是能成功,一定会被抓住的。现在社会这样发达,监控满处都是,自己若想不露痕迹的完成犯罪的话,那是不可能的。自己倒不害怕被抓住,就是担心自己去了监狱,妈妈应该怎么办?病情不管了,生命不管了?什么都不管了? 他知道,自己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就破坏了全部。母亲一定不希望自己这样,就是父亲在世也不希望自己这样。然而话说回来,自己能有什么办法呢? 夜色更加的深沉的,微风拂过地面,殷瑞圣感觉自己什么都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他的脚下,是五六根烟蒂。短短的一个小时的时间,他就好像是经历了一辈子。他不知道自己脚下的烟蒂有多少,只是知道手中没有香烟,就开始在烟盒之中拿。 突然之间,殷瑞圣被手中的香烟烧到了食指。他握不住掉了下来,那一刻,一个怪异的,大胆的想法出现在脑海里面。 或许自己可以这样办,既能不犯罪,又能在短时间内筹到钱! “嗯,就这样办!”殷瑞圣打定了主意,站起来说了一句:“不就是钱嘛,我身上这堆零件还不能救我妈妈的命?!” 一章:走投无路儿,卖肾救母身。(中) (3) 第二天一早,殷瑞圣早早的就在生殖科等待赵主任。赵主任是医院生殖科有名的大夫,艺术精湛,得到了社会上很多人的好评。 赵主任来的时候已经八点了了,他看到殷瑞圣站在自己的门口,就打开门让他进去。殷瑞圣进门后,随手关上门,然后又锁上。赵主任一听锁门的声音,眉头皱起来,不高兴的说:“你这个小伙子怎么这样,谁叫你把门锁上的?”殷瑞圣没有说什么,就含着眼泪跪下了:“赵主任,我知道您艺术精湛,医者仁心,我有一件事情求求您,您能不能帮帮我?” 赵主任有点有点蒙,这是个什么情况啊,自己今天上班见的第一个病人怎么是这个样子?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这个年月,还下跪,不知道男儿膝下有黄金的道理吗? “小伙子,你有什么事情站起来,坐下来好好的说。你说你这个样子让我怎么看病?再者说,你锁上门,影响别人就诊。” “赵主任,我……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殷瑞圣的眼泪掉出来,还是跪在地上,没有起来:“赵主任,您不要开门,我真的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和您说。我……我知道我这样做,让您为难,但是我只有这一个办法啊。” 赵主任看了看殷瑞圣,在他的脸上看出来不是开玩笑。唉,他想了想说:“好了,小伙子,有什么事情呢,站起来说,我不去开门了。你,还是站起来吧。” 殷瑞圣看了看赵主任,知道他不是在骗自己,索性站起来,擦了擦眼泪说:“赵主任,我妈妈是这个医院的病人,她得了……白血病。家里面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了,我……我把家里面的亲戚朋友都借遍了,根本拿不出钱来。” “你的意思是向我借钱吗?”赵主任坐下来,让殷瑞圣也坐下来。 “赵主任,您误会了,我不是向您借钱。”殷瑞圣说:“我和您非亲非故的,有什么理由向您借钱,我只是想求您一件事情。赵主任,我……我能不能把我的肾卖给医院?” “你开什么玩笑?”赵主任听到这句话笑了,他摇摇头说:“小伙子,年轻人遭遇了挫折,就喜欢胡思乱想。”他推了一下自己的眼镜,严肃的说:“小伙子,你知道你这样的想法真的是很危险的。生活啊,有很多的不如意,不要遇到事情就想到了放弃。你知道,你失去一个肾脏意味着什么吗?” “赵主任,您说的我知道,我知道自己以后的后果。但是……赵主任,我真的不想以后了。您知道吗,我爸爸去世的时候,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照顾好我娘。想在,我妈妈的病了,做儿子的没有钱,眼看着她的生命就这样失去吗?我明白,失去肾脏意味着什么,但是,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这件事情了。我没有什么大本事,学哪吒割肉还母还是可以的。要是……要是真的能用我的生命换回我妈妈的健康,我也愿意。赵主任,我求求您,我是真的走投无路了。想来想去,只有这一个办法。我要卖掉自己的肾脏,不为了别的,只为了妈妈能活着。” 赵主任认真的听着,没有打断殷瑞圣的话,直到他说完,赵主任叹口气说:“小伙子,你的孝心很好,但是,你这样简单一说,就要把自己的肾脏卖了,还是太冲动了。” “冲动不冲动的,已经算不了什么了。赵主任,就当我求求您了,我真的是没有办法了。”殷瑞圣说着,带着哭声再一次跪下来。 赵主任见状,连忙去搀扶他,这一次,殷瑞圣是铁了心说:“赵主任,您要是不答应我得这个请求的话,这一次我就不起来了。生为人字,我活的实在是太窝囊了。自己的母亲生病,自己却救不了她的生命。我活着有什么意义,我活着的方向是什么?您说我不应该这样做,您告诉我应该怎么做?我是傻,我是傻,但是我明白自己在干什么。没有了肾脏,大不了一辈子不结婚,大不了一辈子不做重体力活。但是,没有了我妈,我这辈子都会活在遗憾之中……” 殷瑞圣实在是说不下去了,到了最后的时候,只能是泣不成声,那声音,真的不像是一个男人应该发出的哀求。他此时的样子,倒像是一个在树上丢落下来的小鸟,根本就是孤立无援,只能低声哀鸣。 赵主任心软了,他在医院中这么多时间,见过的生离死别使得他早就看淡了生死。病人的样子,病人家属的样子,无论是生前什么身份,死了以后就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人情冷暖,悲欢离合。 这几个字,在医院这个地方是体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今天,他看到的不单单是一个家属的无助,更多的是一个儿子甘愿为了母亲牺牲自己的精神。世界上,什么是伟大的,什么是无私的,什么是真的让人动容的?就是真心真意的感情。没有参杂这一点点私心,全心全意的为了身边的人付出,就算是自己的身体,自己的生命,自己的一切。 他想了想,想到上级给自己的工作,想到经理对自己的训示,有些无奈且同情的点了点头说:“好吧小伙子,我答应你。今天你就去医院做各项指标的检查,只要是检查合格了,我就给你拿肾。”殷瑞圣喜出望外,他没有想到自己这样的请求,真的能得到赵主任的允许。不过,他高兴过后,又欲言又止的看着赵主任。赵主任是**湖,知道这眼神是什么意思,知道这个年轻人的表情变化是为什么。 “没有钱是不是?”赵主任叹口气,接着说:“这样吧,你母亲的医药费我先垫上。你检查所需要的钱我都垫上,这样我想就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了。” 听到这里,殷瑞圣喜不自胜,不由自主的在地上磕头:“我谢谢您赵主任,我谢谢您赵主任。” 赵主任点点头说:“小伙子,你起来吧,不要担心了。回去照顾你妈妈,三天后,你来找我,我们做检查。” (4) 三天,72个小时。 这三天的时间殷瑞圣觉的从来没有这样舒心过,母亲的病情得到了控制,虽然说自己的钱还是没有着落,但是,医院再也没有驱赶他的意思了。 今天早上六点多,殷瑞圣的母亲吃完饭,殷瑞圣和她说了一会儿话,等到医生们上班的时间,他就和母亲说:“妈,今天上午我有点事情先不能在这陪着你,你有什么事情就直接叫护士或者是医生。”他妈妈点点头说:“放心吧,圣,我知道了。你今天上午干什么去?”“哦,我……我有点事儿。”殷瑞圣当然不能告诉自己的妈妈,他要去做身体检查,然后卖掉自己的肾脏。 前两天,妈妈就问过自己手中的住院费是怎么来的,按照家里面的钱来说,自己根本就不够住院的钱。殷瑞圣撒了谎,和妈妈说,自己有个好老板,他向他借了几万。殷瑞圣还说,妈妈你不用担心钱的事情,自己会解决的。您现在什么都不要想,就是好好的听医生的话,不能有什么思想的负担。钱啊,没有了可以再挣,妈妈却是只有一个。 他妈妈心里面很不好受,想到自己儿子为了这个家付出的所有,心里面就一阵心酸。 自己和老伴没有什么本事,只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殷瑞圣从小就没有受过好,吃的比别的孩子差,穿的比别的孩子差,用的比别的孩子差。 想起这些,殷瑞圣的母亲就不由的流泪。她还记得老伴走的时候,拉着自己的手不甘的说:“老伴啊,我对不起咱儿子,到死都没有给孩子留下一处房产。到死都没有给咱孩子娶上一个媳妇儿,我死不瞑目啊……” 老伴的声音犹在耳边,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还得了这样的病。这辈子自己亏欠儿子的实在是太多了,但是儿子却无怨无悔。唉,做人实在是难啊。 殷瑞圣不知道妈妈在想什么,他去找了赵主任,赵主任让他做一些检查,下午就能出结果了。他在医院之中按照医生的指示,开始逐一的做检查,验血,验尿,心肝脾胃肾,全身都在医院的机器之中。 他的心里很平静,他希望自己的各项指标都符合,这有这样才能卖掉自己的肾脏。这有这样才能有钱救治自己的妈妈。 殷瑞圣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木偶,他的所有行动都是别人指挥的。 “去二楼做检查……” “到三楼的化验科……” “到六楼的放射科……” 他机械的上楼下楼,一项一项的检查,根本就不允许想别的事情。事实上,现在的殷瑞圣根本就不会去想别的事情,什么事情都没有母亲的病情重要,什么事情都没有救治母亲重要。 临近中午的时候,殷瑞圣终于能停下不停跑动的双腿了。他到医院外面买了点包子,买了点小米粥,直接去了妈妈的病房。 今天也挺奇怪的,上午的时候,天上万里无云,阳光晴朗。到了中午的时候,突然间起了大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本无云的晴空已经阴云密布。看样子,今天下午一定是一场大雨。 进入六月以来,每天都是晴朗的天空,没想到快要到月底了,天空开始变了颜色。 虽然人们神情有点意外,不过想想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六月天孩子脸,说变就变,有什么好奇怪的。虽然天气预报上显示的是晴朗无雨,但是人们早就明白一个道理,天气预报,只不过是预报,根本就不是实际的情况。 殷瑞圣和母亲吃完中午饭,天空就开始下雨了,豆大的雨点打在玻璃上,“啪啪”的声音在病房之中传开。只是几秒钟的时间,窗外的“啪啪”声变成了“哗哗”声。 殷瑞圣看着窗外的大雨皱着眉头说了一句:“见鬼了,下午还要去拿检查的结果,怎么就下雨了呢?”他妈妈听到这句话,看了他一眼说:“检查?你今天上午去做检查了吗?”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连忙说:“哦,是这样的,今天上午我是去做了检查。主要的原因就是医生说我们是母子,还是检查一下,万一我身上也有白血病的细胞呢……”听到这里,殷母肯定的说了一句:“不会的,圣,你不会有的。” “好了,妈,您就不要担心我了,我知道自己身体好着呢。现在主要是您,您什么都不要想,咱们现在就是治病。”殷瑞圣心道好险,差一点就说漏嘴,还好没有引起母亲的疑心。 “圣,你和妈妈说,你有没有觉得我是你的累赘呢?”殷母静静的看着儿子问。殷瑞圣笑了笑说:“妈,我刚刚说了不让您瞎想,您就说这话。好吧,我反问您一句,您和爸爸有没有觉得我是累赘呢?” 殷母听到这句话,双眼之中泛起泪花,她背过身去,擦了擦说:“傻孩子,天下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当父母啊。”“妈妈,您说错了,天下最幸福的事情,就是给您和爸爸当儿子。”说道这了,殷瑞圣顿了顿说:“所以说,妈,您就不要瞎想了。” 一章:走投无路儿,卖肾救母身。(下) 5 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化验科的陈锋拿着一张化验单走进了赵主任办公室之中。赵主任正在电脑上看病人的病例,看到他进来,就问:“小陈,什么事情?” 陈锋坐在椅子上,神情有些激动,还有些神秘:“赵主任,您看一下,这个人的化验单。”赵主任接过陈锋递给他的化验单,上面写的是殷瑞圣。 哦,这不是今天上午殷瑞圣的化验单吗,有什么好看的。 他心中暗暗的说了一句,有点不愿意的看了看,结果这一看,赵主任一下子呆在当场。紧接着,他心头狂喜,脸上洋溢起笑容,抑制不住心中的狂喜说:“真没有想到,这个小子还是个宝贝呢,这下子我可押对了宝了。” 陈锋激动的点点头,笑着说:“真没有想到,这个叫殷瑞圣的人竟然会是我们要找的人。说真的,一开始看到这个化验结果的时候,我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实在是太过于震撼了,我不得不再三的确认。” “好了,我知道了。你先把单子留下,我好好的研究一下。事情要是真的和我们想象的一样,那我们这一次可就真的发财了。”赵主任说道这里,双眼中抑制不住的流露出一种兴奋的眼神,那是对于金钱的向往,一种任何人看见都知道的眼神。 陈锋明白这种眼神,自己何尝又不是这样呢。 这是一种源自内心之中的感觉,对于金钱的渴望,超过了任何的东西。 张峰出门以后,赵主任把化验的单子放在桌子上,狠狠的说:“老天爷谢谢您让我押对了宝,这一次我可是真的要发财了。”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摸摸自己的脸心中的喜悦还是无法平息下来。 “等一下,现在还不是兴奋的时候,应该在确认这个殷瑞圣的真实情况后,再准确无误的告诉经理。” 今天的雨水是越下越大啊,根本没有要停止的意思。落在地上的雨水,就好像是瓢泼一样,大街上,马路上,根本就看不到行人,只有几辆出租车在运行,偶尔在大街上能出现一辆急匆匆的私家车。 不一会儿的时间,地面上已经堆积起来了一层雨水。雨水像镜子一样,反射路上的灯光,那暗黄色的灯光散发出一种孤独的寂寞。 这座城市都置身在一片雨水之中,世界仿佛都置身在这一片雨水之中。城市中的喧嚣已经渐渐的消失,换上的是不绝于耳的雨水声。 殷瑞圣凝望着窗外的雨水,想起自己的小时候。小时候的殷瑞圣是很喜欢雨水的,是很喜欢这飘洒在这天地间的精灵。他特别喜欢在下雨的时候,出去淋雨,家里面的人都说他,但是他就是喜欢。可能真的小时候自己特别的傻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对于雨水的喜爱已经不在了,慢慢的变得不喜欢这种感觉了。可能是自己长大了吧,可能是自己明白了,下雨天里面淋雨会感冒,也可能是自己失去了那种童真的追求。反正,自己是变了,变成了大人们口中说的“正常人”。然而,这份“正常”,逐渐的让自己融入到这个社会之中,变成了庸庸碌碌的人。 他小时候的理想慢慢的变得不存在,心中那份感动慢慢的消失,那份珍藏在灵魂深处的思想,也被无情的社会给击败了。 人啊,终究还是抵抗不了社会的大潮。 有的时候,殷瑞圣没事的时候就在想,自己要是能重新的活一次该多好。 出生在一个有钱的家庭之中,从小都是锦衣玉食,不用为了金钱而烦恼。到了成人,自己在家族中获得地位,继承家产。出入是上流社会,见得人都是大人物,不会为了钱而发愁。自己的会有一个很漂亮很贤惠的妻子,会有一个很可爱的儿子…… 每当殷瑞圣想到这些事情的时候,都会不自觉的摇头笑一笑,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平凡的人啊,就要看清现实,就要懂得什么叫现实。 现实是世界上最让人害怕的东西,他感觉自己在面对现实的时候,所有的梦想都没有了。每个月就是工厂之中发得死工资,每个月就是重复的工作。 他不敢谈恋爱,准确的说是没有资本谈。他知道自己的定位在什么地方,现在的社会,根本没有一个女孩子愿意找自己这样的人结婚。 他不敢去想自己以后的生活,或者以后的生活就是一个循环的圆圈,自己就是圆圈上的蚂蚁,不停的在上面周而复始的爬行。 他觉得,给他画下圆圈的就是命运。哪一天,命运不愿意理会他了,就伸出一只手,轻轻一捻,他就粉身碎骨了。 呵呵,一只蚂蚁而已,还谈什么理想,真是可笑,真是可笑至极! 夜加深了。 赵主任却是兴奋的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面睡不着觉,他反复的看着化验单,还是不能相信自己的运气这样好,能找到传说中存在的人物。 这个殷瑞圣,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物,竟然在体内存在异能之血。 这难道不是天大的好消息吗? 这当然是天大的好消息,只要是自己把殷瑞圣交给自己的上级,就会有一百万的奖励。 三年了,自己从上一次交给上级一个异能女孩子后,整整三年的时间,自己都没有动静。上级对自己很不高兴,别的医院代理人,都是两年之中就能物色到组织要的人,而自己运气却是那样差。这一次,把殷瑞圣交上去的话,自己终于能扬眉吐气了。 明天,是每个月给上级汇报工作的日子,自己就能让上级高兴了。 (6) 殷瑞圣被赵主任叫到办公室的时候,他正在和母亲聊天。赵主任笑呵呵的告诉殷瑞圣,他的化验结果出来了,让他到办公室里面详细的谈一谈。 殷瑞圣和赵主任到了办公室,两个人坐好以后,殷瑞圣就单刀直入的问:“赵主任,是不是我的身体很健康,肾没有什么疾病吧?” 赵主任抑制住自己心中的喜悦,脸上露出微笑的表情说:“你的身体很好,没有什么问题,这一点你放心吧。” “那……”殷瑞圣犹豫的说:“那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给我动手术?”他知道,身体没有问题,自己的肾脏就要被摘除了。他倒是不害怕自己以后一个肾脏的日子,只是害怕自己手术那天,母亲没有人陪在身边,会怎么办。 “这个啊……”赵主任深沉的说:“小殷啊,你不用做手术了。” “为什么?不是我的身体和肾脏的检查没有什么问题吗!为什么不给我做?”殷瑞圣着急的站起来:“赵主任,您可不能反悔啊。我……我身体真的很健康的,不相信您再让我做一遍检查。” “不要激动,小殷。”赵主任也站了起来。 “赵主任,不是我激动,我真的不明白您说的是什么意思。”殷瑞圣以为赵主任反悔了,不打算出钱给自己妈妈治病了,不打算买自己这颗肾脏。他现在什么钱都没有了,有的就是身上的这些零件。零件能换钱,这是他目前唯一的出路了。而现在,这唯一的出路也没有了吗? 赵主任看他这个样子,怎么能不明白他心里面在想什么呢。 “小殷啊,事情是这样的,你先不要激动,听我把话说完了。”赵主任摆摆手让他坐下。殷瑞圣看赵主任笑眯眯的样子,心中的疑惑加深。不过既然他还没有说完,听听后面到底是什么意思。要是不要自己的肾脏了,自己就算是再一次跪在地上求求他,又何妨呢! 赵主任看殷瑞圣情绪稍微的平息了下来,他说:“小殷,现在告诉你三件事情,对你来说都是好事。我刚才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你打断了,你说你这个性格啊……好了,这第一件事情,就是我说的,小殷,你不用卖肾了,我啊可以无条件的帮你。” “无条件的帮我?”殷瑞圣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 “对,是无条件的帮你。”赵主任再一次肯定的说:“小殷啊,你母亲在医院中所需的治疗费啊,伙食费啊,化验费,床位费等等吧,我可以出钱。而你,不需要用你的肾脏来换取。” “这……这是真的?”殷瑞圣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天下竟然有这样的好事吗?不是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然是真的了。”赵主任说:“我从来不开这样的玩笑。” “可是……可是您为什么要这样帮助我?我……”殷瑞圣虽然没有上过大学,但是在社会中,他更加明白人间的事情。这个社会,童话故事是不存在的,不要说什么人家看自己可怜才帮助自己的,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什么叫社会?说白了就是一大群带着面具的家伙互相骗对方而已,而利益正是社会的中心思想! “怎么,难道说你非要卖掉自己身上一个肾脏在觉得安心吗?”赵主任看出殷瑞圣的疑惑,直接反问他。 殷瑞圣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 “呵呵,当然了,你存在疑惑是肯定的。”赵主任说:“我也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我二人非亲非故的,我为什么要帮你?要说换了我,我也会有这样的疑问的。” “其实啊,你这样的疑问不存在的。我帮你,自然有我的目的。这啊,就是我要说的第二件事情,你要帮我做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做好了,第一条就会成立的。” 听到这句话,殷瑞圣疑惑的心情才解开。 我就说天底下没有这样的好事,无条件帮助什么的,都是骗人的,没有目的的恩情是最为可怕的,除了自己的亲人外,哪一个外人会没有目的的帮助一个人? 想到这里,他看了赵主任一眼,心里面咯噔一下,突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问题。 “那个……赵主任,您说让我帮您做一件事情,不会是……不会是杀人吧?”他小心翼翼的问。 赵主任听到这句话哈哈大笑起来:“小殷啊,你真是有意思。现在是法治社会了,谁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做这样无聊的事情啊。” 殷瑞圣想一想也是这个道理,他堂堂的医院大主任,不会放着这好日子去违法的。看来,是自己想多了,都是电视剧害的。 “那您让我干什么,只要是不违法犯罪的,我都愿意去。”殷瑞圣心想,我把这句话堵在这,看你到底让我干什么! “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啊……”赵主任赶到很好笑,他稍微的摇摇头说:“你想多了,我只是让你帮我一个普通的事情,不涉及到法律和犯罪。明天啊,你能不能和我去一趟我朋友家里面,我朋友是一个有钱人,他听说了你的事情,想帮助你。只是呢,他提出来让我带你过去,看到你本人,他才愿意出钱的。” “就这件事情吗?” “就这件事情!” 殷瑞圣仔细的观察着赵主任的神情,发现他面不改色心不跳,不像是说谎的样子。 “好的,我明天和妈妈说一下,就和你去。”殷瑞圣下定决心,答应下来。 “嗯,你答应下来太好。”赵主任说:“至于第三件事情啊……我先问问你,你现在的工资是多少?” “嗯……我一个月四千多,不到五千。”殷瑞圣如实的说,看来,是要问自己收入多少,到时候算算自己什么时候能还清他的钱。 理解! 这是肯定的,他要是不问这个,自己心里面还不踏实呢。 “你想不想换个工作?”赵主任问。 “实话和您说吧赵主任,我也想换工作,可是……可是我没有文凭,没有技术,去干什么?其实,我觉得自己现在的工资也可以了。”殷瑞圣有些无奈的说。 “其实……其实小殷啊,社会上不一定是需要这些东西才能有好工作。”赵主任**了一下说:“我给你介绍一个工作,工资是伦天算,论月开,一天差不多能拿到三千多,你愿不愿意干?” “一天三千多?”殷瑞圣吃惊的问。 这样算下来,一个月就九万,这一年就是十二个月,十二乘以九,就是108万,这……殷瑞圣摇摇头,觉得自己听错了,不是一天三千,应该是一个月三千。 “是啊,一天三千,愿不愿意做?”赵主任问。 “赵主任,我知道自己的斤两。”殷瑞圣从吃惊中回过神,平复下心情说:“什么样的人,就做什么样的工作。我爸爸妈妈从小的时候就告诉我,人有多大的才能,就做多大的事情。钱谁不喜欢,只是,我没有这样的本事。一个月拿三千,我心里面踏踏实实的,睡觉都安心。要是以我现在的本事,一天拿三千的话,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他顿了顿,看着赵主任接着说:“赵主任,人要是自知之明,要是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那就太可怜了。” “好吧,你既然心里面存在疑虑,我们就暂时先不谈这个问题了。”赵主任没有勉强殷瑞圣答应,毕竟一个有正常思维的成年人是不会轻易相信的,存在疑惑很正常。 “小殷啊,那我们就这样吧。明天六点钟我接你去我朋友家,你没有问题吧?” “赵主任,我没有问题。”殷瑞圣说着站起来,和赵主任握握手。 “那好,我们明天见。” 二章:奇血引注意,瑞圣交好运 (7) 赵主任的大众汽车在高速上行驶两个小时以后,又在乡村的道路上七拐八拐的到了一所独立的别墅面前。 这所别说和一般的别墅不一样,首先在环境上来说,这里显得很幽静,好像是建立在一个人间天堂般一样。 青山绿树,鸟语花香,幽静典雅,落落大方。 其次,这座别说在建筑规模上,就好像是欧洲18世纪的城堡一样,不仅仅是用豪华来形容,简直就是奢侈。汉白玉的柱子上镶嵌着闪闪发光的宝石,金色的大门上装饰着晶莹剔透的水晶,窗户的样式,简直就是一件艺术品。 殷瑞圣站在别墅前,感觉像是做梦似得。自己活了这样大,根本就没有见过有钱人的别墅,他不知道自己见到的这座别墅的规格是多大,只知道,这座别墅的主人一定很有钱,很有钱。虽然还没有进到别墅里面去,但是,单单站在别墅的外围就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会有这样的身份和财富的。 赵主任一看殷瑞圣愣神,拍了一下他后背说:“走吧小殷,我们到地方了。” 殷瑞圣像是一个不经世事的小孩子一样,唯唯诺诺的跟在赵主任的身后。他不知道自己怎么进的那扇威武雕刻着狮子的大门,不知道自己怎么转过别墅前的花园水池,不知道自己怎样走到这所别墅的门前。 整个路程,有多少人经过他不知道,有多少人看着他,他也不知道。 殷瑞圣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小孩子,全程都在低着头,迷迷糊糊的就走到了地方。出了自己的呼吸声和脚步声以外,唯一能听见的可能就是自己的心跳声了。 别墅屋门开放,一个管家一样的男人穿的西装革履的站在两个人面前说:“两位来的很准时,主人吩咐我带你们到会客厅等他,他说要去换身衣服。” 赵主任笑着说:“好的好的,小殷,我们走吧。” 两个人在管家的带领下,到了会客厅。管家说:“两位先在这里做一下,五分钟后主人就会过来。你们喝什么?” “给我一杯西湖龙井。”赵主任坐在沙发上说:“小殷,你喝什么?” “啊?我啊?我……我什么都不用喝的……”殷瑞圣不知道怎么说话。 赵主任看他一眼,呵呵一下。他明白,殷瑞圣在想什么。毕竟是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人,对于这些事物,一定很慌乱。这也不怪他,他就是一个井底之蛙,小市民,根本接触不到上流社会的事情。 管家走了,殷瑞圣紧张感稍微的减少了一点,接着小声的和赵主任说:“赵主任啊,这……你的朋友真是财大气粗啊。这别墅,我只是在电视剧里面见过,没想到……没想到我还能到别墅里面呢。说真的,这种感觉像是做梦一样,很不真实。” “有什么不真实的,这都是有钱人的生活。只是你现在根本没有达到那种高度罢了,要是你达到了也就不会惊讶了。”赵主任安慰他说:“人家挣钱是论分钟算的,咱们挣钱是按照月算的。就这样和你说,你一个月工资,还赶不上人家一分钟挣得多。” “是,有钱人就是有钱人,怎么能和我一样呢……”殷瑞圣附和道。 这时候,一个穿着制服的长发美女端着一杯茶放到赵主任面前。殷瑞圣不自觉的目光就被吸引过去了,这个女子长得真是漂亮。 赵主任看着殷瑞圣的表情笑了笑,端起桌子上面的茶喝了一口。 殷瑞圣则是自己环视这房间里面的装饰,他对于室内装潢不懂,但是在电视上,他看过的。这间房子内部的设计完全就是欧洲中世纪的风格,名贵的油画,中世纪的铠甲,壁炉,还有雕像,还有墙上摆着的西洋刀剑,这些种种都表示了一点,这个人喜欢西方中世纪的文化。在这间房子里面,殷瑞圣感觉自己不是生活在现在,而是生活在中世纪一座欧洲的城堡里面。很不真实,又充满了时代的沧桑感。要不是他手中的手机告诉自己时间,他还恍惚的以为自己穿越了。 这间屋子的主人在房间里面透过监视器,看着这个坐在沙发上的男子,心里面笑了笑。他不觉得他有什么不一样,但是他明白,真人不露相。 男子穿好了衣服,起身出了房间,来到了客厅。赵主任和殷瑞圣同时起身。赵主任连忙伸出手,满脸赔笑说:“见到您很高兴。”男子轻蔑的伸出手,喔了一下,算是回礼,也没有说什么。 殷瑞圣把这些看在眼里,心中有点不满意:哼,不就是有钱人嘛,牛什么牛啊,和自己的朋友这样,真是没礼貌! 男子看看殷瑞圣,然后说:“两位坐下吧,我的时间很紧张。”他自己说完,自己做到沙发上,这时候,那个送茶的女子给他端上一杯咖啡。 赵主任坐在沙发上,略微有点不安的笑了笑说:“您上次说让我带小殷过来,我今天带过来了,您看看。” 殷瑞圣瞥了赵主任一眼,心里面升起一个疑问:不是朋友吗,怎么感觉好像是上下级的关系。 男子面无表情,也不回答赵主任的话,只是看了看殷瑞圣。他的眼神好像不是在看一个人,好像是在看一件艺术品一样,这一点,让殷瑞圣对他的感觉更坏了。 不过他知道,自己在这个时候是不能胡乱说话的,毕竟有求于人,还是夹着尾巴吧。 男子看了殷瑞圣几秒钟的时间,然后说:“你叫殷瑞圣。”殷瑞圣站起来回答:“是,我叫殷瑞圣。” “哦……”男子**了一声说:“是这样的,我听老赵说你的妈妈在医院中,你没有钱医治?” “是啊,这件事说起来真是丢人,怪我自己没本事,让妈妈受苦……”殷瑞圣说。 “嗯,我知道了事情的大概了,你就不用说了。”男子打断殷瑞圣的话,接着说:“今天叫你过来,我就是想帮助你的。”男子顿了一下说:“不过,你是知道的,我是个商人,不可能白白的 帮助一个陌生人的。” 殷瑞圣点了点头说:“这个……当然。”他明白,下面就是要说出对自己的条件了,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说:“你想要让我干什么?说好了,犯法的事情我是不做的。” 男子脸上稍微的出现一点笑意:“我是商人,不是坏人,怎么会犯法。好了,既然你痛快,我也痛快的说。”男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袖子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员工,三天后我会安排你出差。” “为什么?”殷瑞圣以为这个家伙要说什么过分的要求,没想到没头没脑的就冒出这么一句来。 “没有为什么,你只管照做就是。”男子站起来,看样子要走。 “可是我妈妈还在医院里面……”殷瑞圣还没有说完,又一次的被男子打断:“这些事情你可老赵说,我不管你什么理由,三天后你就走。”男子说完,直接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管家这时候出来把殷瑞圣和赵主任送出了别墅,那两扇雕刻着狮子的大铁门缓缓地关上。 殷瑞圣一脸迷惘的望着关上的铁门,转头说:“赵主任,你这个朋友是不是太没有礼貌了。说的话怎么这样霸道?” “别瞎说小殷。”赵主任连忙拍拍他的肩膀说:“走吧,有什么疑问,我在车里告诉你。” 母亲吃完了晚饭,殷瑞圣和她聊了一下天,然后母亲就睡着了。殷瑞圣走到院子里面,看着满天的星斗,点燃了一根烟,想起了赵主任今天在车里面说的那番话: “小殷啊,你什么都不要担心,现在这个时候我还要替你高兴啊。你知道他的公司员工的月薪是多少?每月是十万多!没想到吧。你看看你,运气多么的好。你的母亲不要担心,你出差以后啊,我会给你找一个护工的,全天24时,保证比你照顾的还细心。钱的问题你更加的不用担心,我已经和医院说好了,所用的费用都是我出。” 夜空很美,殷瑞圣坐在凳子上,却没有心思看。 他在想,世界上真的有这样好的事情吗?天上会掉馅饼吗? 然而三根香烟过后了,他还是想不明白这个男人对自己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要钱,自己穷小子,什么都没有。色……根本就是放屁。自己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有什么色可言。但是不是这些,到底还有什么呢? 他自己说了,他是一个商人,商人要的是什么,利益。 只有利益才是永恒的! 可是,自己能给他创造什么利益呢?自己什么都不会啊!难道是……他说过不会让自己犯罪的,但是他的话能相信吗? 殷瑞圣摇摇头,他重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想,然后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回忆事情的前因后果。从见到赵主任到见到这男人,一步步的自己好像都是在两个人的控制之中。没有反抗的机会,没有思考的能力,就是一只傻牛,任由两人牵着鼻子。而牵着自己的绳子,就是金钱。 没钱是痛苦的,可是要是为了钱财去犯罪的话,那就是更加痛苦的。现在的社会,你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吗? 老天啊,自己应该何去何从,谁能告诉自己,到底怎么才是正确的选择呢? 三章:实验小白鼠,老板心欢喜(上) (8) 这个世界上有绝对的错与对吗? 当你认为错误的时候,别人却是认为对的,就好像是杀人,你杀害一个人是罪犯,十人也是罪犯。但是,当你杀害了百人,千人万人的时候,你就成了英雄。 一国的战争,高高在上的政客们动动嘴皮子,世界上就有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人们可以说这些人是杀人犯吗? 所以说,对与错是相对的。当人们创造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其实是在欺骗自己。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谁能说清楚,不过是凭着自己的经验和道德说的。 在生命面前,对错是会变的很渺茫的。 生命是这样,历史也是这样,谁还记得“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口号? 当时的满清入关时,人们很是反抗,但是最后还是屈服了。你能说那些人是错吗? 每当殷瑞圣想起这些事情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变得很垃圾,无可救药的那种。什么是对错,拳头大的就是对,拳头小的就是错。 任何人都是这样,国家也是一样。 简单的举个例子,一个穷人和百万富翁打官司,一定赢不了。即便是道德和真理都在穷人的身上,这个穷人还是赢不了。道理都知道,事情都清楚,但是……请记住,这世界黑白是可以颠倒的,对错是没有绝对的。 有钱人的一辈子,绝对没有清清白白的! 记住,是“绝对”! 不是什么“可能”“或许”“大概”! 殷瑞圣知道自己这时候有点钻牛角尖的感觉,不过,也可能是最近遇到的事情对他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的缘故。毕竟,以前从来没有经历过。他不知道自己选择做这件事情的后果是什么,但是一点,他觉得,自己的命运可能要改变了。 或许从此就不再为了钱发愁,做到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或者以后一辈子就会在无尽的黑暗中度过,不再会像现在这样自由自在了。 夜空无尽的远,他的思想也飘得很远。他很羡慕天上的星星,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夜空中闪烁。自己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掌握自己的人生? 殷瑞圣灭掉身上的最后一支香烟,回到了病房之中。 接下来的三天时间,殷瑞圣用心的照顾这母亲。倒是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只是在第三天的时候,他接到了车间主任的电话。电话里面,车间主任告诉他,他已经被公司单方面的辞退了,至于原因是他请假的天数太长。 殷瑞圣争辩着,他说自己的母亲还在医院里面,自己怎么就不能请假? 车间主任告诉他,他的工资已经打到银行卡之中,叫他不要再纠缠了。 殷瑞圣放下电话,一肚子的火气。不过,当他手机接到银行卡信息的时候,所有的火气都烟消云散了。原本一个月的工资四千多点,手机上的信息是一万二。也就是说,这次厂子给他了三倍的工资。 他一开始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细细的一想,就明白了其中的原因。这一定是那个自己见得大老板说的,不然不会这样。 算了,自己现在已经被厂子辞退了,看来没什么退了了。 好吧,我到要看看这个神秘的大老板要我干什么。 (9) “这一次一共是多少人去第一测试基地?” “经理,这一次一共是十个人。其中有三个女人,七个男人。” “什么?才十个?我堂堂华东区,竟然才找到十个人?” “经理,根据别的地区经理的信息,我们这里已经算是很好的了。华西区7人,华南区6人,华北区最少5人,华中区14人。我们排在第二。” “第二?哼,这一次又是华中区那小子出了风头。他妈的,一个人头一千万啊……哼,不过,人贡献的多有什么用,最后看的还是个人能力。” “经理,所有的物品都已经准备好,是否明天出发去第一测试基地?” “当然,我已经迫不及待要看看这十个人的能力了。要是他们中能出现一个天字辈的能力者,那我就扬眉吐气了哈哈……” “经理,那我马上着手去办,您放心吧。” “好,我等着消息。” 高挑英俊的男子走出房间后,经理笑了笑,他正是殷瑞圣见过的那个有钱人。他的目光飘过了窗户,看着窗外的阳光哈哈大笑起来。 “十个人,哈哈,我已经有一亿到手了。要是再出现一个天级的能力者,那我就可以坐上公司的总经理了……” (10) 外面的阳光很好,天上没有多余的云彩,风和日丽的,叫人心里面很爽朗。 殷瑞圣坐在飞机上,看着渐渐变小的人,渐渐变小的建筑物,然后,飞机安全的飞到了空中。他感觉有点不适应,原因是他第一次做飞机。 这的确是殷瑞圣第一次坐飞机,什么都不知道,好像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孩子,第一次上学一样,对于什么情况都是一脸蒙逼的状态。现在,他还是感觉自己好像是做梦一样,即使是坐在飞机上,还是不停的问自己,自己现在真的坐在飞机上吗?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坐飞机”,感觉真是不太真实啊。万里晴空,自己身体已经离开了站立的土地,像是鸟儿一样飞行在空中。 曾几何时,自己曾幻想过坐飞机的情况。没有坐过飞机的他,对别人说话的时候,总是遗憾的说:唉,我啊,这辈子都没有摸过飞机,真想感受一下在空中是什么感觉。别人就笑话他:不是啊,你有病啊,谁坐飞机还摸啊,你当是女人啊。殷瑞圣摇摇头说:你还别说,我这辈子还真没有摸过女人呢……别人又一次笑道:这辈子……这辈子,你才多大啊,就这辈子?我和你说啊,这辈子这三个字长着呢。人啊,谁能说这辈子能遇到什么。 殷瑞圣听到这句话自嘲的说:我感觉我这辈子就这样了,以后啊,不一定能大富大贵的。飞机,女人……这两样对我来说都是奢侈品。别的笑的前仰后合:你当你是神算子啊,这辈子的事情你都知道?听天命,尽人事,这句话在当今这个社会可是行不通。殷瑞圣指了指上天说:我啊,现在真的是认命了。我没有别人帅气的脸庞,没有指挥千军万马的能力,没有鹤立鸡群的智慧,没有过人的本领,没有傲人的家世,没有通天彻地的才能,你说说,这个社会中,我还能怎么立足?所以说啊,我就是认命了。老天爷让我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让我证明一点,我他妈的就是这个汪洋大海中的一滴水,就是这广袤无垠沙漠中的一粒沙,就是这遮天蔽日原始森林中的一片叶,就他妈是这漫山遍野中的一棵草啊。 别人拍拍他的肩膀,笑的眼泪都笑出来了:我说你这个人啊,你别这样吓唬人行不行?就这几句话,你整出来多少成语,还说自己不行?人啊,不能对自己妄自菲薄的! 妄自菲薄吗?或许是这样的。殷瑞圣摇摇头,捏了捏自己双眼中间的肉块,看看窗外的风景,发现自己真的在半空之中。 这不是梦,自己有一天真的能坐上飞机,真的能在半空之中俯视大地。这一刻,很梦幻,又很真实。 坐在他身边的是一个长得很帅气的男人,男人的名字叫刘明,是赵主任的上级,是这一次殷瑞圣的同行人兼保镖。殷瑞圣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只是明白这一次上飞机都是这个男人陪伴自己。 赵主任开车带他来到机场,和他说了几句话以后,就把他转交给这个男子。这个帅气的男子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然后说:“刘明,这是我的名字,有什么事情叫我就可以了。” 他的态度让殷瑞圣有点不高兴,这是一种从内心之中产生的感觉。倒不是因为这个男子对他的说话的表情,就是一点,心里面不爽。不过他没有表现出来,而是礼貌的笑了笑说:“你好,我叫殷瑞圣,什么都不知道,还需要你的帮助。”男子刘明不再说话,他把殷瑞圣的身份证机票交给他,然后看了看赵主任,说:“你回去吧,我们走了。” 他说话简洁明了,不带有一丝的感情,就好像是一个机器人一样,或许,这就是殷瑞圣讨厌他的原因吧。 此时此刻,两个人坐在一起,殷瑞圣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男子刘明坐在他旁边。殷瑞圣转头看了看他,刘明眼睛看着前方,不转头也不睡觉,淡淡的问了一句:“什么事情?”殷瑞圣摇摇头,他知道,就算自己说出来,这个男人也不会告诉自己的。 其实,殷瑞圣自己明白,这一次一定是什么秘密的事情,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到底是什么危险的事情。这个男子刘明看起来实在是太奇怪了,具体在什么地方奇怪,自己不得而知。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殷瑞圣再一次看着窗外,心想:这个家伙难道真的是来帮助我的吗?我怎么感觉他好像是在监视我的一样呢?关键是,我有什么好监视的? 飞机穿过云霄,一直在半空中平稳的飞行,殷瑞圣决定不再和这个刘明说什么。 前路迷惘,自己就是海上的孤舟,根本就找不到方向。 到什么地方去?去干什么?自己能干什么? 殷瑞圣一肚子的疑问,然而面对这个冷冰冰的刘明,他知道自己一定问不出什么来。 飞机在空中飞行了两个半小时,然后在重庆着陆。殷瑞圣在刘明的带领下,走出了机场。刘明带着他来到一辆黑色的轿车前,刘明坐上车,殷瑞圣坐在副驾驶上,两个人不说什么。准确的说,刘明不说话,殷瑞圣也不好意思问他去什么地方。殷瑞圣就是觉得现在的自己就是砧板上鱼肉一样,任人宰割,没有反抗的力量。算了,就算是把自己买了,自己也认了。他就不相信现在是法治社会,自己真的就能这样无声无息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三章:实验小白鼠,老板心欢喜(下) (11) 这辆黑色的车子在公路上行驶了两个小时,然后消失在一条岔路上,这个地方行驶了一段时间,两个人渐渐的远离了人类的文明世界,来到了一片森林之中。在这片森林之中,两人行驶了将近半个小时,车子进入一座别墅之中。别墅里面已经停着几十辆和他们车子一样的车,同样的标识,同样的黑色,同样的高端大气上档次。 两个人在中午的时候,在车上吃了点东西。刘明在后车厢之中,拿出了面包和矿泉水,不算是太好吃,总算是能填饱肚子。殷瑞圣吃饱了,很无聊,一路上睡了两个小时,在快到别墅的时候,才幽幽的转醒。此时,将近黄昏,天边的夕阳照应的云彩一片红色,看起来很美丽,看起来很迷离。 殷瑞圣下了车,一看又是一座别墅,心中惊讶道:我这是怎么,怎么这两天都能见到这样的别墅?他又看了看停靠在别墅之中的车子,心中在想:有钱啊,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 别墅中的景色还没有看过来,刘明就带着他走进别墅房间。此时此刻,别墅之中灯火通明,两个人进去后,看到客厅之中已经站了很多人,差不多有二十五六的人。这些人都好像是军队的士兵一样,站的很整齐。一开始殷瑞圣还以为这些人是军队的人,可是看他们的样子,就知道不是。这些人,穿着各异,根本不是军队。这些人中有男有女,年龄和身高各异,根本就是一群普通人。 刘明轻车熟路的带着他来到了队伍的后面,殷瑞圣实在是在心中憋得痒痒,小声的问了一句:“那个,刘哥,我们来这里干什么?这些人是什么人?”刘明看着前面,没有看殷瑞圣说:“这些人和你是一样的,你和这些人都是公司的员工。” “哦,这些人都是公司的老员工吗?”殷瑞圣忍不住有问了一句。 这一次刘明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殷瑞圣感觉到无趣,就闭上嘴,开始看这些人。 虽然说这些人的服装各异,但是殷瑞圣从中发现一点。这二十几个人之中,有十几个的左手中指上纹着一条闪电,闪电很细,好像是小蚯蚓一样,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这闪电和刘明左手上的闪电是一样的。剩下的九个人和自己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纹身。这一下,他心中明白了,纹着闪电的是公司的老员工,而和自己一样的人就是新员工。看来自己和刘明算是最后一个到这里的了,不过这到底是一家什么公司呢?为什么身上要纹着闪电的标记? 他稍微的摇摇头,不去想这些事情,因为殷瑞圣知道,什么事情,到了时候该知道的就知道,不用去费心的思考。与其费神的思考这些想不明白的事情,还不如好好的看看在这里的人。 他看着这些和自己一样的新人,男的一扫而过,这当然了。他不是那个,当然把视线的重点放在美女的身上。 这九个新人之中,有三个女人,看样子,一个三十多岁,脸上显得很成熟,穿着也很成熟。她穿着着一身素白色的衣服,看起来很养眼,头发黑黑的长长的,算得上一个美女。殷瑞圣对这样的熟女不感兴趣,他本身是一个小孩子心理的男人,对成熟的女人有一种淡淡的害怕。 他把视线转到另一边,看到的是二十多岁的女孩,她上身穿着黑色的紧身T恤,下面穿着淡蓝色的紧身牛仔裤,一双白色的运动鞋显得很清纯朝气。这个女孩五官算是一般,算不是丑女,但是也算不上美女,只是她的身材却是让男人疯狂的对象。一对丰满的大白兔,撑得T恤鼓鼓的。她洁白的皮肤,修长的双腿和翘翘的臀部,都是给她加分的项目。总体上怎么说呢,这样的女人,算是90分吧,脸蛋拉下十分。 最后一个看起来不过十几岁的样子,脸上掩不住一丝的天真稚嫩之气。身材自不必多说,就是高中生的样子,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反观脸蛋,倒是让人脸前一亮,她不能用漂亮来形容,应该是纯情或者是可爱。她的脸蛋,配上她的发型,叫人看着从内心深处升起一种喜爱之感。这种感觉不是男人对女人的喜爱之情,是哥哥对妹妹的呵护之情。很纯真,升不起那种邪念。 他只是稍微的关注了一下这里的异性,至于男的并没有关注。世界上就是这个样子的,异性相吸,这是自然界不变的法则。 (12) 就在殷瑞圣还想看看周围的时候,他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目光,或者说是一种感觉,并不是一种,一个人,或者是十几个人的目光,而是感觉自己好像是被监视起来了。 他不敢确定这种想法,只是以前从来就没有过的。 他想找到这令他不敢的监视感,然而,就在这时候,他们面前的台子上走过来一个人。这个人长的很强壮,好像是健美健将一样,身材异常的高大。 这个***在台子的中间,也不拿什么东西直接说话。 “大家好,感谢你们十个人加入我们公司。”男人的声音很洪亮,整个大厅之中都回荡着他的声音。 “我是你们的小组长,叫沈刚。”叫沈刚的男人自我介绍完,直接切入主题:“或许你们十个人都在心里面存在一个疑问,为什么会到这个地方来。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我们的公司和别的公司不一样。我们不卖东西,只是寻找人才。准确的说,是寻找社会上有异能的人。” 他说道这里顿了顿,扫视了一眼,看到下面的十个,看到的是一副疑惑不解的表情。沈刚笑了笑,他见到过很多这样的眼神,早就习惯了。 “你们不用怀疑我说的话,你们身上都存在着我说的异能。” “我想你们应该看过的美国英雄电影,什么金刚狼啊,什么万磁王啊,什么冰火之类的异能。对的,这些,在你们身上都是存在的。” “你们不要以为这是电影公司,我说的是现实。”男人强调了一点,看了看下面的人:“好了,你们现在转身看见右边的那件房间了吗,这是能力测试室,能测试出你们的能力值,觉醒值,等级值,和武力值。” “可能我说的这些你们不知道,其实这些在以后会明白的。等到测试完了以后,有什么不明白在那时候再说,现在,测试!” 沈刚说完了,殷瑞圣就和其余的九个人在各自代领人的带领下,逐个的走到右边的房间排队。沈刚打开右边房间的大门,里面很宽广,容下这些人还空出很大的空间。房间四周什么都没有,只是在中间摆着一个很大的机器。这个机器两米高,看起来很像木头桩子。机器的顶部是一个显示屏,下面是一个四方形的小台子。小台子上面立着三个金属棒,金属棒上三个圆形的小球,分别是红绿蓝三种颜色标识。 三根金属棒的后面,是一块一人高的大圆球,看起来不像是金属的,表面很光滑,应该是橡胶或者是什么软材料的。 殷瑞圣看着这个奇怪的机器,心里面犯嘀咕,难道这就是沈刚说的测试用的东西吗?这也太奇葩了。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在一点,他们说自己身上有异能,这不是胡说吗。自己怎么不知道呢? 他偷眼看看另外的几个人,其余的人和自己是一样的表情。 这真的不是在拍电影吗?殷瑞圣想着,看着沈刚站在机器的旁边。沈刚说:“各位,你们现在看到的这架极其,就是测试你们的。现在,你们只要站在上面,一次吧右手放在三个金属球上面五秒钟,然后对着身后的软体球用力的打出十拳就可以。” “当然了,你们可能不太懂我说的是什么意思,现在我给你们示范一下。” 沈刚说着,上了台子,右手握住红色的金属球,大约五秒钟以后,上面传来了一个机械的女声:“能力值——人道——力”。接着他握住绿色的金属球,传来的声音是:“觉醒值——四级”。沈刚握住蓝色的球,传来一声:“等级值——玄级中等。” “你们已经看明白了,我也是一个能力者。能力值,觉醒值,等级值,你们都看到了,现在我就展现一下武力值。”说完,沈刚转过身,摆好一个姿势,一下子打出了十拳。这十拳打的又快又准,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打完了,快的众人都没反应过来。 机器上传出来声音:“武力值——986。” 沈刚做完了这些,站在高台上说:“你们看到了我刚才是怎么做的了吗?现在一个个上来试一试。” 说完,一个黑衣人递给他一张纸。沈刚看了看直接说:“我念到名字的上来,不要让我重复第二遍。” 三章:公司添新秀,十人大测验。(上) (13) “肖晓鱼。” 第一个上去的是一个年纪不大的男子,这个人穿的很嘻哈,看样子很不着调,一副很吊的样子。他留着一头黄色的短发,看起来应该是在理发店里面染得。这个家伙双眼很小,不过,人们总是能在他的眼神之中看出来一丝不屑的神情。他穿着的衣服,也很嘻哈,就像是美国的黑人说唱歌手一样。宽宽大大的,显得很不协调。肖晓鱼撇着嘴来到机器的台子上,心里面想:刚才叽里呱啦的说了很长时间,没想到武力值才九百多,要是我的话,最起码要一千多。想到这里,肖晓鱼伸手按照沈刚的样子做完了一遍,没想到结果和他想的样子大相径庭。 “能力值——天道——风。” “觉醒值——一级。” “等级值——黄级下等。” “武力值——189。” 肖晓鱼有点不相信自己的成绩,然而,他不能让别人看出来他心里面想什么,所以,就装作一脸无所谓的表情走下了机器。 沈刚点点头,没想到这个小子的能力还是很强的。 “黄子轩。” 这是上去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他带着一个眼镜,看样子很斯文,是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他穿着一身西服,头发和皮鞋都很亮。 黄子轩很有礼貌的走上去,和沈刚打了一声招呼,接着站到机器上。 “能力值——畜生道——眼镜蛇。” “觉醒值——一级。” “等级值——黄级下等。” “武力值——124。” 沈刚对于他还是有点小小的惊讶的,应为动物系的能力值很少见,眼镜蛇的更是很少见。他多看了两眼这个眼镜男,心里面想,这个人或许将来能成为公司之中的重要人物。 “下一个,王玉成。” 这时候,在人群中走出一个男人,他长得很丑陋,比起鬼都有过之。人们看到他都会选择躲避开来,这也真是太丑了。不过与之相对的是他的身材,异常地高大,站在众人之中,是最高的,大手大脚大脑袋,活脱脱的一个鬼面肌肉人一样。他的全身都是结实的肌肉,比起沈刚来还要有冲击力。沈刚看着这个人,心中有点排斥。人都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但是真要是有人长成这幅鬼样子,人们从第一眼就觉得他不行。 毕竟,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是看脸生活的。人啊,就是高级动物,对于美丑来说是非常在意的。 王玉成走上机器,一双眼睛看了看下面的人,他在心中冷笑一声,一副轻蔑的表情。不知道是看不起众人,还是看不起前面两位的表现。 说真的,这样的人很是让人反感。 沈刚观察到这一点,并没有说什么。 “能力值——恶鬼道——食人魔。” “觉醒值——二级。” “等级值——黄级中等。” “武力值——384。” 王玉成听到机器报出的声音,冷冷的笑了一声,他露出了一口尖锐的牙齿。 殷瑞圣和下面的人都吓得一个激灵,这根本就不是人类的样子,怪不得他的能力值是食人魔,难道说这个人吃过人吗?这是在太恶心了。 沈刚也有些吃惊,他在这里工作也有三年的时间了,第一次见到过这种能力的人。这是一种罕见的能力,拥有这样能力的人,内心是非常黑暗的。他只是在公司之中听人别人说过,三十前公司里面是有一个这样的异能者,后来在公司之中吃了人,被全公司的人追捕。那个家伙很强,连伤七八个异能者后,负伤逃到海上。后来,公司里面的人说,这个人在海中了。 没想到的是,今天自己能看到一个这样的能力。看来这个人真的是个异种! 王玉成下了机器,经过那个十几岁小女孩子的时候,眼睛一亮,露出舌头,在嘴角舔了一下说:“你身上的肉好香啊,我还真有点忍不住,还是让我把你吃了吧。恩恩额恩恩额啊哈哈……” 那个小女孩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避开王玉成的眼睛,反而冷冷的盯着他,双眼一瞪,顿时王玉成感觉自己好像是掉在一个迷惘的黑暗空间里面。 这空间里面什么都没有,静悄悄的。他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一个高他几十倍的狮子出现在他面前,这狮子一双血红色的眼睛盯着他,嘴角上扬露出锋利的獠牙,一口咬下来。王玉成想要变身成恶鬼对抗它,但是,他发现自己的能力根本就用不了。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自己的能力怎么就不能用了!难道自己惹到了一个硬茬子,不过看这个小丫头的样子应该不是那样啊…… 妈的! 到了这时候,他才想起来害怕,但是,根本就晚了,巨型狮子已经把他拦腰咬断。 现实中,只是短暂的一两秒钟的时间,王玉成便变成了一个口水鼻涕直流,目光呆滞的傻子。要不是他身边一个公司的员工扶住她,他早就瘫软下去了。 人们根本不知道发什么事情,除了这个小女孩和沈刚知道外,别人都是云里雾里。沈刚走过来,看了看两个人说:“把幻术撤掉吧,以后你们都是公司的同事,有事么时候还要互相关照。” 小女孩看看沈刚,这才收了自己的幻术。王玉成顿时眼光有神,站直了。他摸了摸自己脸上的汗水,明白自己可能是中了这个小女孩的幻术,看他的目光马上就变了,不似刚才一样肆虐。 刚才的幻觉实在是太可怕了。 这些年,从来都是别人看他的目光充满了害怕,敬畏。但是今天,他知道自己终于碰到硬茬子了。 沈刚看了看小女孩问:“你叫什么名字?” “沈叔叔,我叫刘灵儿,你叫我灵儿就好了。” “刘灵儿。”他看看手中的单子,正好王玉成下面就是她的名字。 “好,不错的名字,你上去吧。” 刘灵儿上了机器,她可爱甜美的外表立马吸引了众人。这个女孩子和刚才上来的男人真的是有天壤之别。看完了一个相貌丑陋的,再看这样可爱的,真是视觉上的盛宴。 “能力值——人道——幻觉。” “觉醒值——二级。” “等级值——黄级中等。” “武力值——49。” (14) 沈刚似乎对这样的结果很平常,他淡淡的笑了笑说:“好的,刘灵儿下去吧。下面是——左喜忠。” 这个名字惹得人群中一个男人嘿嘿的笑了几声,人们去寻找这个声音的来源,发现是肖晓鱼。他捂着自己的嘴巴,看样子是尽量的不让自己发出笑声。但是啊,这笑声还是透过他的手指缝传出来。 “不好意思,我想起一件很搞笑的故事来……你们不要误会,继续继续。”看着众人看着自己,肖晓鱼尴尬的笑了笑,举起右手表示自己的不好意思。 左喜忠路过他身边的时候,深沉的看他一眼,肖晓鱼挠挠头。两个人交汇的瞬间,人们看到左喜忠眼神中的愤怒。但是,这个男人还是很平静的忍了下来。他毕竟在社会上闯荡了这些年,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什么样的鸟都知道。 人啊,还是不能太斤斤计较,不要因为别人的嘲笑就怀恨在心。左喜忠明白,这个小子对自己的不礼貌,自己把他当成一个狗屎就好了。 上了机器,他按照别人的做法重复了一边,这时候,机器上传来机械的女声。 “能力值——人道——医疗。” “觉醒值——二级。” “等级值——黄级下等。” “武力值——78。” 这个武力值相对于男人们来说,多少有点偏低。毕竟,变形的能力并不需要多大的力气,这项异能说白了就是辅助类的。 他的这种能力,在公司之中是属于偏下的能力,只能是在人员受伤的时候在能用到。要是这家伙早生几百年,备不住就是个人物。但是现在这个社会之中,医疗这样发达,公司对于这样的能力并不是很看重。 沈刚感觉这个能力很平常,也没说什么,就直接点下一个人的名字。 “张玉兰。” 听名字是个女人的名字,人们目光看向剩下两个人女人之中的一个。这时候那个三十多岁的熟女在人们的目光中走上机器。 她在殷瑞圣身边经过的时候,一种淡淡的香味飘进他的鼻子里面。这种香味很特别,让人有点陶醉,又很迷恋。他感觉自己有点是神,连忙晃了晃脑袋,让自己变得正常。然而,被陶醉的不止殷瑞圣一个人,在场的男人都有点把持不住。短暂的失神后,人们已经看到这个女人在机器上下来了。 什么时候上去的?什么时候做完这些事情的?自己只不过是短暂的失神两三秒钟的时间,她就能做完两三分钟的事情? 人们回过神来的时候,机器女声已经报起来。 “能力值——人道——花香。” “觉醒值——三级。” “等级值——黄级中等。” “武力值——75。” 沈刚看到这个结果,微微的一怔,这个等级值三级怎么会出现在一个新人的身上?这个等级值就是在公司之中一年以上的员工都达不到。 三章:公司添新秀,十人大测验。(下) “等一下张玉兰。”沈刚叫住她,张玉兰站在原地,妩媚的笑了一下:“怎么了沈组长?” “没想到你的等级值能达到三级,真是不简单。”沈刚说。“谢谢夸奖。”张玉兰说:“还有什么事情吗沈组长?”“没什么,你下去吧。”沈刚淡淡的说。 沈刚想要说出心中的疑惑,但是这个时间,这个地点根本就不是问话的时候。毕竟自己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不能在这个问题上纠结。等到以后有时间,自己单独问她就可以了。 到这个时候,十个新人已经有六个通过了机器的考验。殷瑞圣到了这个时候才知道,这世界上真的有很多解释不了的事情。 就像是现在一样,这异能人的事情怎么就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自己身上有什么异能吗?这在中国应该叫特异功能吧,但是自己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为什么会有特异功能? 他暗暗的思索,是不是这些人搞错了。就在他还沉思在自己的思绪之中时,沈刚叫到他的名字。 殷瑞圣稍微愣了愣,然后快步跑到机器上。 他现在除了兴奋以外,还有点小小的期待,自己的异能到底是什么呢? 或许自己的能力是让自己变成隐身人,也就是俗话说的透明人。这样的话,自己做什么别人就不知道了,在漫威之中,隐身这个异能是很强大的。想一想一个人要是真的隐身的话,那是不是就无敌了。买东西不用钱,去异性的房间……想歪了……殷瑞圣把这个想法压制住。 他右手放在第一个金属球上面,静静的等待五秒钟的时间,然而……机器什么反应都没有。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机器出现了什么故障吗? “报告沈队长,我这边出了问题,机器没有了声音,是不是坏了?” 沈刚走过来,看了看殷瑞圣,又看了看机器说:“你试一试下一个金属球。” 殷瑞圣一脸蒙逼的照做,然而机器还是没有什么反应。 这下不单单是殷瑞圣疑惑了,就连沈刚都疑惑不已。他看着殷瑞圣心里面想,难道这个小子是个普通人吗? 这台机器是异能人认证的敲门砖,要是普通人按在上面,机器是根本没有反应的。 他皱了皱眉头,等着殷瑞圣,心想:难道这个小子是滥竽充数的吗?不对,下面的人胆子没有这么大。那这是怎么回事?他斜着眼睛看了看殷瑞圣,疑惑的摇摇头。 “那个……你试一试第三个金属球。” 殷瑞圣点点头,右手握住第三个金属球。 五秒钟的时间,不仅仅是对沈刚内心的煎熬,也是对殷瑞圣内心的煎熬。时间慢慢的过去,机器上的两个人和机器下面的一群人都在等待着。 终于,五秒钟的时间过去了,机器响起一声机械的声音:“等级值——地级终极。” “什么?地级终极?”沈刚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看了看机器,觉得这个机器一定是有问题。为什么呢?这个等级可是董事会之中几个老家伙才有的等级。没想到,这个才入公司的小子,竟然能达到这样的等级,真是…… 这个等级再稍微的精进一点的话,就是天级,天级代表什么? 别人不知道天级代表的是什么,他清楚的很,天级代表的就是半神。 准确的说,达到天级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些异能人中,就是半神,说一不二的半神。整个世界之中,只有十个人能达到天级这种异能等级级别。这些人都是功成名就的大人物,或者说是一方势力的主宰。 天主教教主教皇曼达木,吸血鬼头领血皇威廉,暗夜精灵领主马斯顿西,狼人首领獠牙…… 他实在是不敢想下去,这些人物,任何一个都会引起世界大战。 “沈组长?”殷瑞圣看沈刚有点心不在焉,叫了他一声。沈刚没有听见他说什么,这件事情实在是太震撼了,他正在决定自己要不要上报。 “沈组长?你这是怎么了,我有什么问题吗?”殷瑞圣担心自己的情况。 为什么别人的都机器都能测试出来三项,只有自己在这里测试出来一项?是不是自己身体出了什么状况? “哦,没什么,你继续。”沈刚回过神来,淡淡的回答。 “好的。”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开始下一项测试。 “武力值——125。” 听到这一声,殷瑞圣还是很满意的。这说明了,自己没什么问题,机器也没什么问题。要不然,第一天进公司,自己把人家的机器搞坏的话,还不知道要陪上多少钱。 他缓缓地舒口气,下了机器,在经过沈刚的时候,沈刚复杂的眼神看着他,让他有点不自在。这种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就好像……就好像……自己是珍惜保护动物一样。 “沈组长,您还有什么事情吗?”殷瑞圣试探的问一声。 “有,现在,你再在机器上测试一遍,如果结果一样的话,那就没有什么问题了。我是在怀疑,机器有问题,你是不是也有种这样的感觉?”沈刚说道这里,顿了顿说:“殷瑞圣,再做一遍!” 殷瑞圣也在怀疑机器有问题,所以按照之前的动作再做了一遍,其结果和刚才的一模一样! 没错了,没错了!沈刚听到机器发出的声音,再一次兴奋起来。如果说第一次是怀疑,那这一次就是真实数据了。 “好了,殷瑞圣,现在没有什么事情了,你可以归队了。” 殷瑞圣点点头,回到人群之中。这一下,他发现一个重要的情况,那些手上纹着闪电的人,都转过头看一眼自己。脸上虽然说是面无表情,但是眼神之中却是透露出一种别样的神情,应该是……羡慕? 他下子他更加的纳闷了,为什么? 殷瑞圣想不明白,这些人的眼神和沈刚刚才的眼神是一样的,真实一群奇怪的家伙。 殷瑞圣怎么会知道,身在公司之中的这些人,听到他等级的时候,内心之中是多么的震惊。这震惊的程度,就好像是***的爆发。 一个国家之中有国家的制度,一个公司之中有公司的规矩。他们所在的公司里面,分为四个等级,这地级是经理的级别。 (15) 经过殷瑞圣这个小插曲以后,沈刚感觉到自己莫名的兴奋。这个人自己一定要好好的保护,他坚信,不出三年的时间,这个人一定会超越现在的经理。他幻想,或许不用三年的时间,就可以达到这个高度。 到时候,他因为自己的提拔和保护,会对自己重用的。要是自己能做到主管的位置就好了。那时候,自己的每个月的工资可是一百三十三万。 这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自己现在工资的三倍! “蒋旭阳” 一个瘦弱的男人在人群中走出来,他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战乱年代吃不饱,饿死的人一样。 脸上根本找不到一点肌肉和脂肪的痕迹,双颊高高的凸起来,眼球却是深深的现在眼眶之中。鼻子很小,倒是嘴巴,看起来在这张脸上一点都不和谐。他的嘴巴从左面的耳根到右面的耳根,看样子感觉……感觉就像是一个青蛙一样。 皮包骨的身材,矮小的个头,非人类的样子,让众人又是一个激灵。 刚才的王玉成已经很恐怖了,这个家伙和他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走起来,给人的感觉就是软弱无力,好不容易到了机器上,所有的事情的做完了,听到数据后,人群中有人嘿嘿的笑起来。 “能力值——畜生道——青蛙。” “觉醒值——一级。” “等级值——黄级低级。” “武力值——45。” 就这个武力值,连刘灵儿一个小丫头都赶不上,怪不得会有人嘲笑他。 他摇摇晃晃的走下机器,无视了人群中的笑声,这个笑声对于他已经麻木了。这些年,他受到的嘲笑,受到的讥笑堆起来都快成山了。 沈刚点点头,接着念到:“王欣欣。” 十个新人,已经检测完毕八个,剩下的是一男一女。 女子听到自己的名字,走上机器,按照先前的人们,做完了自己的流程。 “能力值——人道——控物。” “觉醒值——二级。” “等级值——黄级低等。” “武力值——72。” 这个女子可是个稀有品种啊,控物在人道之中,属于上层的能力。 沈刚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这一次找来的十个人比起往年的个人能力值都很强。 “赵超越。” 赵超越走出人群,一身黑色的运动装,看起来很阳光。 这个邻家大男孩三窜两蹦的就上了机器,说真的,自己是个急性子。他觉得应该第一个叫到自己就好了,为什么要把自己放到最后? 一开始看见上面的人一个个的在机器上报出自己的异能,他心似火烧,自己到底是什么能力? 今天,自己终于能成为传说中存在的人物,不是电影,不是电视剧,不是乱七八糟的小说。在现实中,自己就能拥有异能,这想想都是值得兴奋的事情。 “能力值——人道——弹簧。” “觉醒值——一级。” “等级值——黄级低等。” “武力值——99。” 终于,十个新人的能力都测试完毕,大厅之中一片安静,等待这沈刚说话。 四章:沈刚解疑惑,试练三天后。(上) (16) 沈刚站在众人面前,看了看这十个人,目光在殷瑞圣身上停留了一秒,然后说:“好了,你们十个人已经测试完毕了,现在,我给你们讲一下刚才测试的内容。” “能力值是值得什么,准确的说是你身上的你身上的异能属性。这个属性一共分为六个等级,按照六道来区分的。” “六道原本是指的人死后按照生前的罪恶前往的六个冥界,是佛家的用语。分别是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阿修罗道,天道,人道。” “在我们这里,沿用的这六道和佛家的六道意思是不一样的。” “首先说天道,这个能力指的是什么呢?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的自然现象。比如风霜雨雪,比如阳光,大气……等等。都是天上所下来的自然现象。这种能力的人,在六道之中属于第一能力者,是我们公司大力培养的对象。” “第二个就是畜生道,也叫动物道。这个要明确一点,虫子也属于动物,也是在这个畜生道之中。我有一个老前辈,他的能力就是化成蜜蜂,他的能力就是畜生道。” “畜生道顾名思义,就是可以变成动物,或者是拥有了某种动物的能力。这样的能力很稀少,一般在我们公司之中,拥有这样能力的人排在第二位。” “人道这一点怎么解释呢,就是说,我们自身身上的一个特点被无限的放大了。比如我,看起来并不是很强壮的样子,但是我可以很轻松的举起一千公斤的东西。原因就是我的能力是力气,这一点很重要。说白了,就是你所擅长的别人不擅长,就是特长吧。” “至于地狱道这个,我是从来没有见识过。不过,我还是要说一说地狱道的特点。这种能力的人往往都是非常神秘的,可以控制死人,可以制造恐惧。要是能力等级达到了最高级,就是不死了。” “饿鬼道,你们刚才看到王玉成的能力是饿鬼道。这种人的能力,非常的邪门,可以变成杀人的机器,也可以变成救人的天使。这种能力是罕见的,从我来到这里一直到今天,我是第一次看到。” “至于最后的阿修罗道,这种能力的人简直就是凤毛棱角。这种能力是分为三种性格,三种样式,说与很重要很重要的能力。我没办法说清楚,因为从来就没有这种能力的人。” “好了这就是能力值的六道评定,你们明白了吗?” “明白了,沈组长。”下面的十个人异口同声的说。 “很好,至于觉醒指的是你们的能力的自身控制的级别,我们一共非为十个等级。三级一个级别的跳跃,等到九级的时候,就可以达到半神的境界。十级以后,觉醒值为大圆满,在全世界中,你们的等级能力就是神。” “等级值,这个数值新人一般会和上面的觉醒值搞混了。等级值值得是你能力在世界上的强弱。” “我们一共分为四个等级,这四个等级分别是‘天’‘地’‘玄’‘黄’。每个等级之中非为四个小等级,分别是低级,中级,高级,终极。” “等级值是可以提升的,一般新人都是黄级低级。” “武力值指的是你们身体的力量,我们都知道,一个人要是连最为基本的力气都没有的话,那根本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一个普通成年男子设定的标准及格是7,女子是5。这里的及格线是你所打出的一拳标准,这个数值是经过上千万次的实验得到的,所以没有什么异议。当然,什么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有的人就达不到,不过没有关系,武力值只是评定一个人是否是健康。” “刚才我让你们打出十拳,按照这个计算的话,你们就明白了。你们计算一下自己刚才的成绩,看看有没有达到及格线。” “好了,今天先这样,你们先回到公司为你们分配的房间之中休息。晚饭会端到你们房间的屋子里面去的,公司规定,新人不可以同桌吃饭,这是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 “为了你们的安全,我警告你们,最好是听你们代领人的话。房间之中生活应用的设施齐全,吃喝玩乐不成问题。三天之内,你们不能出房间。你们的代理人会教导你们一些东西,一定要认真的学习,用得到的。三天以后,你们在这里集合。听明白了吗?解散!” (17) 今天的晚饭很丰盛,有三菜一汤,主食是米饭。 殷瑞圣和刘明坐在一起,两个人一边吃,一边谈话。 “刘哥,沈组长说不让我们新人出去,这是为什么?” “公司的规定,你们这些新人对于自身的能力都不能很好的掌控,要是万一出点意外的话就不好了。” “是这样,我们只要是不随便的接触不就可以了吗?” “你想的很简单,我告示你,这个公司之中还是少问为什么。我告示你,你看到那个叫王玉成的人吗?他的能力是饿鬼道,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物。告示你,他给我的感觉不是阴森恐怖,是可怕。这个人,我感觉一定吃过人。” “吃人?”殷瑞圣吃惊的看着他:“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又不是战乱吃不上饭,他怎么会吃人?” “算了,你只要知道这是为了保护你们新人就好了。” “嗯。”殷瑞圣点点头:“刘哥,是这样的,我还是有很多不明白的事情,想向你请教。” “呵呵,你的问题我也同样存在过,时间久了,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你们现在只是新人,不知道的事情还是很多的。适应是生存的第一条件,你要明白,在什么样的环境之中都能活下去,这就是成功。” “哦。” “未来三天时间,我要告诉你一些生存的道理。” “刘哥,生存还需要什么道理?” “三天以后,你们将要进入第一试练基地,那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原始森林。那里面蛇虫鼠蚁蛇虫鼠蚁什么都有,你们新人的任务就是在里面生存十天。” “什么……”听到这句话,殷瑞圣目瞪口呆。 “是的,十天。这十天之中,你们还有一个任务,就是获得猎物。获得猎物的总重量就是这一次的总成绩。” 看到殷瑞圣已经惊讶的说不出来话,他接着说:“你不太明白是不是?” “呃……”殷瑞圣机械的点点头。 “就这样和你说,你要在原始森林之中生活十天。这十天你要自己找水源,自己找食物,自己找任何能让你生存下去的东西。你不但要面对虎豹豺狼,蛇虫鼠蚁,还要面对森林之中潜在的危险。像是什么森林之中的瘴气,毒物,蚂蚁群团啊,什么潮湿闷热的空气等等啊,这些你都要面对。” “当然,在面对这些的同时,你还要获得足够的猎物。这猎物无论是什么动物,都可以的。但是,你要记住一点,森林中的猛兽可是可以偷吃的哦,你要时时刻刻防止自己的猎物别的动物吃的。” “哦,对了,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森林之中是没有规则的,为了活下去,你可以不择手段。” “这个……怎么说?”殷瑞圣已经感觉到无边的恐惧了。 森林,毒雾,瘴气,猛兽,蛇虫鼠蚁,活下去,猎物…… “话不可以说的太明白,有的事情你知道的太多的话,反而对你不好。”刘明说完这些话就不再言语。 殷瑞圣看看他的样子,欲言又止。 晚饭过后,两个人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殷瑞圣躺在床上,翻过来复过去的就是睡不着。他起身来到电脑桌边,打开电脑。电脑没有密码,他直接进入了界面。这台电脑的配置是全球最为豪华的,鼠标是无线,显示屏是液晶的,机箱是超薄的,耳机戴在脑袋上是最为舒适的。 他不知道自己应该看什么,殷瑞圣不喜欢玩网路游戏,不喜欢追剧,不喜欢电影。现在的他指向让自己早就睡觉,什么都不想。 杂念太多的话,对自己是一种负担,做人,简单一点是最好的。 时间在转动,他在网页上面找寻一些关于“异能人”“特异功能”的信息。说真的,这网页上面,信息很复杂,真真假假难以分辨。他双眼一直在页面上搜索,看到的都是些网友自己写的,要不就是转载的,可信度根本就不高。 他看到凌晨三点多,后再实在是熬不住了,这才躺在床上。 这一晚上,他做个一个怪异的梦,梦见了自己来到一个别样的世界。这个世界好像是中国的古代一样,他梦见自己被一群动物样子的人架到火上烤,放到热水里面煮,放到热油里面炸…… 而他好像有不死之身一样,根本没有事情,幸好这是梦,要是在现实生活之中,自己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一觉醒来的时候,他看看点,已经八点了。 早餐已经放在桌子上,刘明却不在。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去卫生间洗漱一番,这才吃饭。等到吃完了,刘明出现在房间里面。他拿过来一本厚厚的书籍,看起来至少有两厘米厚,上面写着《野外求生大全》。 “这本书在未来的三天时间,你要好好的看一看。里面记载的事情,对待应急时候的方法,如何找到水源,食物,动物,植物……等等吧,都写在这本书里面。我这三天要开会,不能和你在一起了,记住,好好看,关键的时候可以救你一命的。好了我走了。” 殷瑞圣还没来的及说什么,刘明就消失了,就想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样。殷瑞圣摇摇头,既然自己上了贼船,只能看了。他心里面想,估计那九个人和自己是一样的情况。好吧,别矫情的,事情已经这样了,自己就不能再想别的事情,现在唯一想的就是——活下去! 四章:沈刚解疑惑,试练三天后。(下) (18) “张经理,我们华东区之中,有个人的等级值达到了地级终极。” “地级终极?新人怎么会有这样的等级?这根本就不可能的。” “我没有谎报张经理,这个人确实达到了这样的高度。第一次测试以后,我以为机器坏了,特意的让那个叫殷瑞圣的家伙去做了三次,三次的数据都是一样的。” “有这样的事情?真是不可思议。对了,这件事情你报告的很及时,我要马上上报上级。对了,你现在赶快吧他的资料发过来,我要好好的研究一下。” “是的张经理,我这就给你传输过去。对了,张经理,这个人是不是还参加‘森林生存大赛’?” “这个……这样,这件事情你暂时不要声张,我报告上级以后,再告诉你结果。三天后就是新人的生存试练,这个叫殷瑞圣的家伙可不能出意外。” “我也是这样想的,那我等您的电话。” 放下电话后,沈刚看着监视器之中的殷瑞圣,对他充满了好奇和疑惑。好奇的是为什么机器前两项都不报告,这个人到底是什么能力?疑惑的是这个殷瑞圣明明等级值如此高,怎么看起来一点战斗力都没有。 难道……他的异能还没有觉醒? 张经理放下沈刚的电话,几分钟的时间,把殷瑞圣的资料拿到手中。大约一刻钟的时间,这个男人从出生到现在的所有事情都尽收眼底。这个殷瑞圣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出生,成长,小学, 中学,大学,工作。这些都是按照正常人生活的轨迹进行的,根本就看不到出彩的地方。 他不是帅哥,不是精英,没有权势。他没有房子,没有车子,没有老婆。他学习平庸,工作平庸,生活平庸。 这真是奇怪了,他怎么会达到那样的等级? 为什么机器检验不出他的能力是什么? 这些问题像是一个个旋窝在围绕着他,他真的找不到答案。或许是自己的等级太低,达不到那样的高度,这些问题还是交给自己的上级吧。 他的上级是一个女人,叫慕容清清。这个女人能做到总经理的位置,本领是不低的。她的能力是强大的分析力,可以在千头万绪之中找到答案。无论是什么事情,只要是她看过一眼,就能猜出大概。 传说中这个女人有三种能力在身上,他只是知道她被称为公司之中最强大脑。别的两种能力是什么,他根本就不知道。 这世界上,三种能力集合在一身的人,是很少的,慕容清清就是其中一个。 ——“总经理,您好,我是张铭兴。” ——“张经理,有什么事情?” ——“是这样的总经理,有关新人的事情。这一次来的新人之中有一个黄级终极的人,他的名字叫殷瑞圣。” ——“黄级终极?”慕容清清不相信的说。 ——“是的,总经理。我请示一下您,这个人海需不需要参加森林的试练?” ——“你把他的资料发过来,三分钟后我给你打电话。” ——“好的总经理,我这就把他的资料发给您。” 挂断电话,慕容清清陷入沉思,这个家伙竟然是黄级终极,真是不简单。她倒要看看,这个人是何方神圣! 资料很快的传过来,她快速的游览着这个人的资料,50页的资料,慕容清清使用了一分钟的时间就看完了。 “有意思,有意思,这个男人到底经历了什么,是不是上帝对他情有独钟?看来,我有必要亲自见识一下这个叫殷瑞圣的家伙。” ——“张经理,新人试练计划是公司从一开始就延续的,不能因为他的特殊就对他照顾。” ——“可是,这个人……” ——“你不用担心他的安全,这一次,我要到你们华东区去,亲自保护他。” ——“什么?您……”张铭兴感觉自己惊讶的不能说话了。 ——“我的行踪不能报告给别人,这一次是秘密进行的,你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明白了,您放心吧总经理。” 挂断电话,张铭兴头上瞬间出现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他摸了摸头上的冷汗,感觉自己的心跳终于正常了。 公司之中,他的职位算是高级的了。整个公司里面,分为五个区,华东,华西,华南,华北,华中。这个位置上的人,在这一区域是说一不二的,在公司之中的威望是很高的。这五个区上面一共有两个总经理,分为南北二将。南面总经理是上官晨龙,北面总经理是慕容清清。这两个人上面,就是董事长了。可想而知,慕容清清的身份在公司之中的地位有多么的高。没想到,这一次总经理竟然能屈尊到自己这边来,真是让他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她既然说这次行程保密的话,就说明自己不能暴露她要来到这里的消息。算了,就算是真的出了什么问题,也是她自己承担,自己害怕什么。 (19) 三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就在殷瑞圣把那本书看了一半的时候,约定的日子到来了,他突然间感觉到原来时间是这样珍贵。 刘明来叫他吃早饭,看到一脸苦瓜相的殷瑞圣。刘明笑了,这个表情他以前也有过。 “怎么了,书没有看完?” “唉,看了一半,看了一半。”殷瑞圣无奈的说。 “就看了一半啊,不错了,比我好多了,当时我只是看了三分之一。” “其实三天时间,看完了一本书根本就不算是什么。但是,要记住这本书里面的东西,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也不能这样说,知识这东西,是存在脑子之中的,你平时看野外求生电视也是一种方法。” “天啊,您不要取笑我了,我对于这个根本就不懂。” “算了,我们吃早饭吧,今天就是你试练的日子,加油。” “是的,加油。”殷瑞圣有气无力的附和说。 时间指向八点的时候,所有的新人和新人代领人都整整齐齐的出现在大厅之中。沈刚站在高处,看着这些人,点点头说:“很好,经过这三天的时间调整,你们的状态都不错。我想你们的带领人都告诉你们了,也知道今天出现在这里集合的原因是什么了。好,废话我就不多说了,把这一次的规则给你们讲一下。” “你们今天将被带去原始森林之中,在里面生存十天。这十天之中,你们只有两个任务——活下去——获得猎物。” “活下去就是指你能在里面活着出来,获得猎物是在你活着的前提下,获得猎物。” “还有一点,在这个森林之中,是没有规则的,你们明白了吗?” 明白个毛球啊,这叫什么规则!众人心中不满的说,这叫解释,这叫规则,什么叫“没有规则”?难道…… “看你们的样子不明白?”沈刚提高声音问。 这时候人群之中举起两只手,一男一女。男的是肖晓鱼,女的是张玉兰。 “张玉兰,你说。”沈刚首先叫的是张玉兰。 “报告沈组长,我有一件事情不明白,您所说的“没有规则”是不只是指没道德,没法律,没有人性的约束?” “你可以这样理解,你要知道,这些都是人们规定的。无论是道德,法律,亦或是人性,这些在森林之中没有。” “您的意思是说,只要活下去,就可以不择手段吗?” “活下去,这是规则。” “好的,我明白您说的意思了。” “肖晓鱼,你有什么要问的?” “报告沈组长,我……我要问的和张玉兰是一样的问题。” “好了,你们还有没有什么问题?” “报告沈队长,我只有一个问题。”这次举手的是王玉成,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异样的表情,看起来呈现出一种莫名的兴奋。 “说,什么问题。” 沈刚凭感觉,这个人一定有什么不好的问。但是,这个人是公司之中的员工,不能制止不管。 “沈组长,你说在森林之中没有规则,那我可以吃人吗?” “不可以!”沈刚直接回绝了他的问题,没有拖泥带水。 “你不是说没有规则,既然在森林中试练,就要学会活下去。这个世界上,森林之中是存在规则的,“弱肉强食”就是规则。自己没有本事,就要被淘汰。你告诉我,是不是这个道理?我们试练的目的,是不是活下去?既然是活下去,面对野兽的袭击没有能力的,是死亡。面对毒气,瘴气没有能力的,就是死亡。为什么我就可以在森林的试练之中吃人?” “你还承认你是一个人?人吃人是现代社会应有的吗?”沈刚瞪着他:“你不是畜生,你不是野兽,你的名字叫人。” “可以,我不吃人就是了。”王玉成无奈的说。 在场的众人都不由自主的看了一眼王玉成,心中一阵阵恶寒传来。听这个人说话的口气,看来他真的吃过人。 “还有什么问题吗?”沈刚看看众人问。 众人都沉默不语,不再说什么。沈刚点点头,接着说:“这一次试练,我给你们每个人准备了一个背包,这里面有十件野外求生工具。你们记住,这一次的任务。好了,最后我说一句,祝各位同仁取得好成绩。” 五章:森林大试练,十人露锋芒(上) (20) 私人飞机上,这十个新人坐在里面。 三个女人坐在一起,另外的六个坐在一起,王玉成单独一个人坐在那里。他表情显得无所谓,这些人在他的眼睛里面,就是一堆肉。他现在先不和这些肉计较,等到到了森林之中,看看自己怎么吃了他们。 这些人也不愿意和这个恶心的家伙坐在一起。说真的,这里面除了殷瑞圣以外,都知道自己的能力,同时能运用自己的能力。只有 殷瑞圣,这个小子反映很迟钝,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能力,不知道怎么运用。 他现在的处境就是一个平凡普通的男人。 “你们说,这一次试练的话,谁能得到第一?”安静的气氛被一个男人的声音打断,人们看向说话的人,正是闲不住的肖晓鱼。 “是你吧,你这样关心这个成绩。”说话的是刘灵儿,她笑着看着他。 “你千万不能这样说,我小鱼儿何德何能啊,能在你们这些人物之中一枝独秀。”肖晓鱼打着哈哈笑。 “那你说说这一次到底是说能得到第一?”刘灵儿问。 “叫我说的话,我们先分析一下各位的能力和自身的素质。”他清了清嗓子,目的是吸引众人看着自己:“你们知道我三天时间之中干什么了吗?我在研究你们的能力和在森林之中的活下来的指数。经过我的研究,我猜想这一次得到第一的一定是你。”说着,他指着黄子轩。 黄子轩一愣神,接着笑着说:“小兄弟你说错了吧,我怎么会是第一?”“这你听我分析。”肖晓鱼接着说:“你看看你的能力,你是眼镜蛇。眼镜蛇这种动物本身就生活在森林之中,你说说的的本事能不厉害。这不算什么,主要的是你的能力之中带有一定的毒素,别的人或者是动物在你面前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哦,是吗?你对我的能力这么有自信?”黄子轩盯着他反问。 “当然,我的大脑计算能力可是很高级的。”肖晓鱼自吹自擂的说。 “嗯嗯,你说的不对,我倒是觉得在这是个新人之中,能得到第一名的是左喜忠。你们想啊,他的能力是变形,无论是打猎或者是偷袭猎物都是最为隐秘的,别人根本发现不了他。”黄子轩把话题引到了左喜忠身上。左喜忠不擅言谈,木讷的说:“我知道第一名不是我,你不要取笑我。” “好吧,对不起,我道歉。”黄子轩自己讨了个无趣,只好把话题引开:“其实啊,我觉得真正能得到第一的是张玉兰。您想啊,咱们都是测试完了以后,直接就走下去,沈组长根本没有叫住我们。她的能力是三级,这样的人,怎么能不得到第一?” “你这句话我根本就不同意,要是这样说的殷瑞圣还是黄级终极。”张玉兰反驳道。 “唉,对啊,说道等级高的话,怎么忘记这个人。”蒋旭阳补了一枪,接着说:“殷瑞圣可是一个怪胎。” 殷瑞圣左右看看这些双眼睛,尴尬的笑着说:“你们不要这样看着我,好像我真的能得到什么第一似得。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异能在身上。要不然的话,我怎么还是一个小员工,现在早就飞黄腾达了。再者一点,你们说我是怪胎,我想请问诸位,在这架飞机上的人谁人不是怪胎?” “你不要说这些,你没有看到沈组长的眼神吗?哦,炙热,羡慕,充满了异样的神情,这就是对你能力的羡慕。哎,对了,说道能力的话,好像机器没有报告你的能力呢。对了,殷瑞圣你的能力是什么?”他身边的肖晓鱼问。 “这个……我也不知道。我一次都没有用过。”殷瑞圣说:“说真的,在来到这公司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这样的能力。” “看你的样子,好像不是说谎。”肖晓鱼看着他,感觉不会说谎。“好了,我们不讨论这些了,咱们都是身负异能的人,在森林之中有什么变故谁也不知道,只有到最后才知道。” “对了,三位美女,你们怎么不发表一下意见?”短暂的沉默后,不甘寂寞的肖晓鱼开始打起女人们的主意。他这个人不喜欢沉默,只要是有人和他在一起,他就想说话。无论是什么话题,只要是嘴巴不停着就是最好。 “你们说吧,我不想说。”王欣欣看了一眼这个喋喋不休的家伙,然后不说话了。 “不说说你,怎么就不能消停一会儿?你的嘴巴不累吗?”刘灵儿瞪着大眼睛问。 “生命在于运动,嘴巴在于说话。人要是不运动,就证明老了,人要是不说话了,就证明死了。” 肖晓鱼自顾自的解释着自己的道理,看起来很理直气壮。 张玉兰白愣他一眼说:“按照你这个理论的话,那些天生的哑巴就是死人了呗?” “这个……” “你觉得自古成大事的人,是多说话,还是少说话?” “这个……” “再者一点,为什么有“沉默是金”这成语?” “那……那你说的不对。说话的成语更多“夸夸其谈”“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妙语连珠”“字字珠玑”还有……你等我想一想……” “打住,我服了你了,我也不想说话,你要是实在无聊的话,你去找那个人说话去,看他不把你撕成碎片。”张玉兰直接把这个皮球踢向了独自一人坐在那里酣睡的王玉成。 肖晓鱼看了一眼他,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小声的说:“那个家伙我可不敢招惹,备不住真的吃了我,我还是离这个家伙远远的吧。” 王玉成这个人,平常学会的一个技能,那就是假寐之术。这个的特点就是在睡觉的时候,能听到别人说什么。只要是有关于自己的事情,他听的一清二楚。 这个人仇人实在是太多了,虽然自己有异能傍身,但是好虎架不住群狼。他一个人的时候根本就不敢睡的太死,时常保持着一只耳朵醒着的状态,好接受外界的信息。 正因为这一点,飞机上说话的这些人是谁,说了什么他都知道。 他轻轻的抬起一点眼皮,看了看正在嘻嘻哈哈的肖晓鱼心里暗暗的说:“小子,到了森林之中看我不生吃活剥了你!” 肖晓鱼突然之间感到一种莫名的寒意,这种感觉好像背后站着一头野兽一样。他不敢去看,生怕自己回头的那一刻,自己的脑袋就被咬下来。这种寒意只是一瞬间,他看看飞机上的众人,众人还是和刚才一样。 看来,这飞机上有人想要杀了我。哼,别以为小爷是吃素的,我看看到了森林之中到底是谁杀了谁。 (21) 飞机在空中飞行了三个小时,最后,在一片原始森林之中降落。这个森林郁郁葱葱的,一眼望不到边,充满了原始的野性和没有被人类开发过的迹象。 飞机降落,众人如烟全是绿色。太阳很浓烈,在这里被分割成无数的星星点点。 众人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肖晓鱼开心的说:“这可是真壮观,这要是在城市之中根本就看不到。好好!” 刘灵儿同样露出笑脸:“真是没有想到,这就是地球最美的地方。,花草,树木,虫子,动物,这才是真正的自然,这才是真正的和谐。” “好了,你们两个不要感慨了。”说话的是个女人,她是这次带队的队长,叫赵欢欢。是一个能操控树木的能力者,在这片森林之中,她就是绝对的王者。 “你们十个人成两对站好,我有话对你们说。”赵欢欢下了飞机,边走边说。 “哎,她是谁啊,怎么让在飞机上没有看见过她?”肖晓鱼问身边的殷瑞圣,殷瑞圣摇摇头,他怎么会知道。 “我是你们这次带队的队长,叫我赵队长就可以。”赵欢欢看着众人,她的声音干净利落,不带一丝犹豫。 “赵队长?怎么没听说公司派人呢?”肖晓鱼疑惑的问。 “别说废话,按照我刚才说的做。”赵欢欢瞪了肖晓鱼一眼。 “不是,我就是问一问,怎么叫废话了?”肖晓鱼问了一句。 赵欢欢听到这句话,双眼一瞪,左手一指地面,地面上出现裂缝,瞬间长出一颗粗壮的藤蔓。它好像有生命一样,快速的缠绕住肖晓鱼的身体。肖晓鱼还没有反应过来,全身上下除了头露在外面,剩下的全都捆了一个结结实实。 “哎,赵队长,你这是干什么?”肖晓鱼吓得大叫,赵欢欢说:“你要是再说一句,我就勒死你。”这一次肖晓鱼是测底的闭嘴了,众人看到肖晓鱼的下场,不敢言语,默默地站成两排。 “对于这一次森林之中的试练,公司方面是三个要求。一点,你们十个人以个人为单位,不能组队,不能成群。二点,你们会被分到不同的地点,以背包中的颜色带标记。三点,九天以后,在这个地方集合。要是九天后回不来,就算是失败,明白了吗?” “明白。”众人齐声回答。 “很好,现在你们看看你们背包之中的颜色带的标记是什么。”赵欢欢边说边走到肖晓鱼的身边:“你还说废话吗?”“我不敢了赵队长,求求您放了我吧。”肖晓鱼求饶。 赵欢欢右手指了指藤蔓,突然间,藤蔓好像是触电一般,快速的钻到地下。肖晓鱼在地上爬起来,还想说什么,赵欢欢看了看他,吓得他马上卸下背包,开始找颜色带标记。 “找到后,报告给我你们的颜色带标记。”赵欢欢站在众人面前,扬了扬自己的右手。 “黑色。”殷瑞圣首先找到拿出来说。 王玉成——红色,刘灵儿——紫色,黄子轩——绿色,左喜忠——蓝色,张玉兰——白色,蒋旭阳——黄色,王欣欣——棕色,赵超越——橙色,肖晓鱼——青色。 赵欢欢点点头,然后说:“你们都知道自己的颜色带标记的颜色,这很好。这个颜色代表的是什么呢,说白了就是你们这次的一个隐形任务。你们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在这座森林之中找到一所颜色和你们带子相同颜色的房子。当然了,能找到的话,你就不用晚上在森林之中过夜了。要是找不到,你们只能是在充满危险的森林中休息。这也算是福利了,你们要好好的珍惜。好了,我现在就把你们分散开。” “现在,你们用颜色带标记蒙上自己的眼睛。”赵欢欢开始发号施令,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明白为什么要蒙上自己的眼睛。“按照我说的做,我不希望再重复第二遍。”众人见赵欢欢要生气,只好把自己蒙起来。 五章:森林大试练,十人露锋芒(中) “翠绿之色唯我独尊,生命之巅唯我驱使,吾主吾尊召唤及来!”随着她的言语,地面上出现十根细细的藤蔓,这些上面都很光滑,没有刺,没有分叉,看起来就好像一条绿色的绳子。藤蔓出来后,快速的把十个人绑起来,在十人大呼小叫的同时,分散到四面八方,快速的游走。 藤蔓绑的紧紧地,这十个人就是想睁开眼睛看也腾不出双手来。藤蔓游走到一个点后,另一根藤蔓接着接着绑上来。就这样反复了上百来次以后,藤蔓的速度减弱下来,到了最后,藤蔓终于停下来。它缓缓的把众人放到地上,接着矗立在原地。 殷瑞圣感觉全身束缚的感觉已经没有了,他赶忙拿下眼罩。一阵模糊以后,他才看清楚自己自己现在的处境。自己面前是一根藤蔓,这根藤蔓好像是人一样,站立在地上。这藤蔓的上面,有一张白色的字条,字条不大,上面写着东西。他把字条拿下来,藤蔓自己就软下来,变得毫无生命力。 殷瑞圣瞪大了双眼,这……真是太诡异了,这藤蔓是有生命的吗?摇了摇头,带着惊讶,他看着字条。字条上面写着:“现在位置距离集合地是正南二百公里。”除此以外,没有任何的提示。 殷瑞圣看看字条,心里明白这是自己返回集合地的重要提示,他小心翼翼的放在衣服兜里面。现在应该先干什么呢? 他取下背包,开始查看里面的东西,要是有武器就好了。在这陌生的环境之中,人类的心里就是这样,手中有武器,才是安全的。 他把背包里面的东西倒出来,开始一件件清点。 一把手电筒,在夜晚的时候可以看清楚东西,这不错。他心里面暗暗的想,把玩了一会儿,发现这不是简单的充电式或者是电池式的手电筒。这是太阳能手电筒,只要是有太阳就能亮。太好了! 一把瑞士军刺,这是好东西。他把它单独拿出来,这就是救命的武器,一定要握在手里面。 一块小型的指南针,这是森林之中的导航,可以防止迷路。其实他不知道,这是防电磁干扰指南针,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之中,都能准确的指出南方。 说真的,殷瑞圣是个方向的白痴,分不清东南西北,只知道前后左右。有了这个东西,好歹能活着走出去。 一把望远镜,他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难道是观察森林之中危险的吗?他想不明白,就先放到背包之中。 一条绳子,一个挂钩,一个小型的睡袋,一个防火打火机,一个饮水壶,一个小型的急救包。 最让殷瑞圣赶到欢喜的是,这里面竟然有一块大屏幕的手机。这手机看不出来是什么牌子,正面和普通手机没什么区别,背面是两块玻璃镜面的装置。难道……他想,这也是太阳能供电的吗? 我真是没想到啊,手机都出了太阳能的了。他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打开手机。发现上面根本没什么游戏,电话本里面就是一个号码,上面写着赵欢欢。看来这是防止自己到时候走迷糊了后,能找到自己位置的定位工具。 好了,基本上也没什么东西了,不过,谁能告诉我现在我应该先干什么呢? 就在殷瑞圣迷茫不已的时候,有的人已经开始在森林中狩猎了。他就是长得像鬼一样的家伙,王玉成。王玉成早上根本没吃饱,准确的是,他的胃口从来都没有吃饱过。这家伙是饿鬼道里面的饿死鬼,什么都吃,什么都不管。最喜欢的是吃人,最不喜欢的是吃水果。他就是一个披着人皮的野兽,时时刻刻的想吃肉。这下好了,在森林之中,还不是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他坐在树上,端着望远镜,观察着四周的情况。刚才他听到野猪的叫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纯正的野猪肉了,这下能好好的解解馋。他观察了几分钟后,脸上露出一丝狞笑,尖锐的牙齿露出来:“这片地方真的是很好啊,我可以肆意的杀戮了,哈哈……” (22) 殷瑞圣经过短暂的休息以后,开始逐渐适应现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他回忆起自己在书上看到的东西,现在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到水源。人可以不吃饭活几天,但是不喝水的话,就是死亡。他掏出指南针,辨别好方向,向南面走去。树木茂盛的地方,就会有水。他走了一个多小时除了树木还是树木,好像自己在原地根本没有动一样。他有点不耐烦,这时候,他隐隐约约的听到有流水的声音。这个声音让原本有点泄气的他,又一次活泛起来。实在是太好了,自己有救了。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他快速的跑起来。声音越来越近,他转过几道弯以后,终于在不远处看到一条流动的小溪。殷瑞圣欣喜若狂的跑过去,看了看溪水。小溪清澈见底,上面和下面是一样的颜色。他伸手摸了摸,溪水清清凉凉,很是舒服。 殷瑞圣想喝几口,嘴巴刚刚接触水面,又退回去。 溪水看着是很清澈,没有什么杂物,但是里面难道不会有微生物或者病菌吗?他明白要是贸然的就这样喝下去,很可能自己就会生病的。最好的办法,还是煮熟了喝。 谁干就干,他找了几根干柴,一把枯黄的树叶,极快石头,做成了简易的野炊灶台。然后在背包里面拿出水壶,舀了半壶水,接着放在上面。他点燃柴火,顿时升起一阵阵青烟。一会的时间,他的水壶就沸腾了。 殷瑞圣撤了火,捧了几把水把明火熄灭,他知道,自己所在的是原始森林,要是引起火灾,那自己就是千古罪人。 做完了这些,他背靠溪水坐下来,静静的等待水变凉。 周围的空气很惬意,不冷不热的,很适合躺在草地上睡觉。殷瑞圣躺在地上,看着天上的流云,心中无比的高兴。这些天籁自己就感觉做了一场不真实的梦一样。从普通人变成异能者,从此,自己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自己妈妈的病情得到了医治,有了钱,就不用为妈妈的病情烦恼。自己也不用因为钱对着那些所谓的亲戚低三下四,不用为了钱整夜流泪。这就是美好生活的开始,这就是自己逆袭的开始。 “他妈的,这是什么鬼地方,怎么刚刚躲过了一条蛇,接着就出来一只野猪……”肖晓鱼破口大骂,他现在在一颗大树上,树底下是一头发狂的野猪。它不停的撞击大树,每次撞击,肖晓鱼就感觉自己随时都能掉下去。这时候,他除了骂野猪,根本没有什么办法。 “娘的,野猪大爷,我怎么惹你了?我不就是看你睡觉的时候,匕首偷偷地扎进你脖子吗,至于你这样狂怒?再说了,你看看,你看看,这地上的血可都是你的,你这样会失血过多的,你要是不停下来,很可能就会死掉啊……” 这家伙说的轻巧,他的能力是风,自己在这几年的时间之中,研究出几种有效的招式每一种都是针对自己的能力的。 刚才这家伙在躲开眼镜蛇后,惊慌未定的他就看到一头野猪睡在一棵大树下面。这家伙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自己这点肉在野猪面前,就是一盘菜。他原本是想静悄悄的躲开这个森林的霸主,但是他看了看这头野猪,少说也有几百斤的重量。这可是纯野生的野猪,那肉质,那营养真可谓是大大的高。 想到这些,肖晓鱼又一次折回来。他不敢太靠近这个大家伙,要是真的惊醒了它,自己可就交代在这个破地方。经过计算以后,他离着野猪的距离大约在十步之外,这是他能力达到的极限了。 肖晓鱼在知道自己有风能力的时候,开始研究招数。当然一开始的时候,没有什么人指导,就自己跌跌撞撞的摸索。在网上找小说,在手机上看看新闻,只要是有关于异能的,他都看。像是美国的“漫威英雄”系列,日本人气漫画“海贼王”系列,“魔法”系列。这些里面所描绘的异能都很厉害,只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找到适合自己。 在经过一年的时间,还真让这个家伙找到了几种适合自己异能的招数。 第一个,他实在一本小说上看的,叫“风之索”。这种能力是让空气之中形成一条看不见的绳子,这绳子由自己控制,可松可紧,就好像真的在手中有绳子一样。 这种招数,首先是解决了自己太懒的毛病。比如说,自己要睡觉了,但是要关灯,这时候,他只要是用“风之索”的头触碰到开关就可以了。要是喝水,自己却不想倒,这“风之索”就可以帮忙。 说白了,这家伙就是在无形之中手臂伸长了,只不过这种伸长是别人看不见的。 一开始的时候,肖晓鱼只能在自己一米之内任意那些小东西。到后来,就是二米,三米……东西的重量由原来的几克变成了几十克,几百克…… 到了现在,他的这项能力已经能在十米之内控制的很好,“风之索”已经可以提起一百斤一下的物品。 肖晓鱼站在野猪的侧面,在背包之中找出匕首,他小心翼翼的,尽量不发出声音把匕首固定在“风之索”的绳头上。一切准备工作做完后,他露出一丝坏笑:“野猪大哥,别怪我啊,我也是迫不得已的。” 说道这里,他用力的一挥右手,匕首带着风声一下子刺进野猪的脖子里。这小子,也不知道用了多大的力气,竟然能破开野猪坚硬的皮肤,直接连根没入,只留下刀柄在外面。 这头野猪也是够倒霉的,原本是睡觉梦见自己娶媳妇的,没想到刚刚要行好事,这一刀子进去就把它的美梦打断了。野猪疼得“嗷嗷”直叫,一双眼睛都红了,鲜血滴滴嗒嗒的顺着脖子流出来,地面上已经流了一大摊。 野猪懵了一下,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人类。它明白了是谁给它的伤害,这个时候,自己不能放过这个小子。肖晓鱼一看,匕首没有杀死野猪,有点意外,想把匕首拔出来。但是野猪的皮肉实在是太厚了,他试了二次,纹丝不动。 正在这个时候,野猪愤怒的朝着自己狂奔过来。肖晓鱼也不管什么匕首了,他吓得赶忙爬上身后的树,野猪也是这时候对着这棵不太粗的树撞击过来。 野猪已经被测底的激怒,它感觉不到身上的疼痛,感觉不到脑袋上的疼痛。这时候,它就是一个目标,把这个家伙咬死,踩烂。 肖晓鱼也是个笨蛋,不知道找一个靠谱的树,这棵树在这原始森林之中,显得实在是太小了。树干不算是粗壮,高度不算是太高。每一次野猪的撞击,树叶和枝干就会忍不住颤抖。看样子,二十下以后,就算这棵树不倒下,他也被装下来。 肖晓鱼全身上下都是汗水,知道自己这次实在是他鲁莽了。没这么大的金刚钻,干什么去揽瓷器活。野猪是好对付的吗? 后悔什么的现在都是狗屁了,现在想这先活命吧! 五章:森林大试练,十人露锋芒(下) (23) 相比起肖晓鱼的囧态,蒋旭阳生活的可是很好。这个家伙到森林之中,首先就是找水源。他寻寻觅觅一个上午,在将近十一点的时候,找到了一个水洼。说是水洼,其实方圆也十米左右,深度大约是两米。他脱光衣服,蹲在地上,双手扶着地,嘴里说着:“变身。”也就是呼吸之间。他的双眼鼓出眼皮,嘴巴变得异常的宽大,鼻子缩了进去。他双手变成了青蛙的前腿,他的腿变成了青蛙的后腿,怎么看都是一个青蛙。 这不过这个青蛙和别的青蛙还不一样,他的个头没有变小,头发没有消失,仔细看的话,嘴巴里面的牙齿还是人类的牙齿。这家伙伸出舌头,大约是两米长,比别的青蛙威风多了。他看看自己的样子,满意的说:“我他妈还真是个怪胎!”说着,“噗通”一声跳入水中,寻找鱼虾去了。 水里面的世界,和陆地上就是不一样。可能是这个家伙真是个怪胎,在水洼之中的感觉竟然比陆地上感觉更加舒服,皮肤接触到水,就好像是唤醒了皮肤的活力一样,全身紧绷的感觉,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身体上和心理上无比的轻松畅快。他的肺更是怪异,感觉在水里面获得的空气,比陆地上还要多。真是一个奇怪的身体,真不愧为“怪胎”。 说真的,蒋旭阳知道自己能力是因为一次意外。 两年前,他们公司有一个外派任务,结果就选中了这个倒霉蛋。为什么是“倒霉蛋”呢?因为这一次任务是去索马里,他们公司在那里有个特殊的客户,这个客户是公司之中一个很重要的人物。要是把这位活财神伺候好了,那公司之中一个月的盈利,相当于半年的业务量。想一想,这可是多么丰厚的回报啊。 然而,众所周知的是,索马里海域,海盗猖獗。杀人越货,什么都敢干。抢劫过往的商船,好一点的,只是要钱要货物,人不会死,没有什么事情,只是受到惊吓。要是运气不好的,搞不好这条性命就会交代在海盗手里面。 因为这一点,一开始蒋旭阳是不去的,死活都不去。没想到老板,也就是公司最大的执行人说:“小蒋啊,这次你要是去了,我给你三十万。” 三十万对于蒋旭阳来说可是五年的工资啊,他有些犹豫了。 老板知道这不能打动他,接着说:“小蒋啊,你放心,你回来以后,我让你坐部门经理的位置。” 部门经理啊,这工资待遇可是自己现在工资的十倍啊。 他跳动了一下眉毛,小心翼翼的问:“真的吗?” “你要是不相信的话,我给你写个合同!”老板说完,就拿出一份合同。看样子,他是早就准备好了。 蒋旭阳思索了一会儿,说:“好吧,老板,我去!” 他是怎么想的,自己的点子就这样背?去了就一定会遇到海盗吗?再者说,自己就算是遇到海盗,也不一定就是被杀死。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自己干完这一次,就飞黄腾达了。要不然这种小员工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想到这里,他才下定决心。 所以说啊,人心是世界上最为贪婪的东西。为了金钱,宁可冒着生命危险。事实而是这样,这个世界上,谁人不是为了金钱而活着?无论是一个家庭,或者是一个国家,没有钱的话,就没有身份,没有地位,没有应有的尊重。 很多人大言不惭的说:“啊,我将来不要做钱的奴隶,要做钱的主人。”这话纯粹是吹牛皮。人啊,为了钱是什么都豁得出去的。 健康,道德,法律,甚至是生命。这就是人性,这就是金钱所带来的魅力。这种魅力是任何人都无法回避的,是任何人都喜欢的。 正是因为金钱的诱惑,才让蒋旭阳踏上了去索马里的商船。 结果呢,这个家伙的点很低,他所在的那所轮船真的碰到了海盗。这一次,不知道海盗是怎么了,一上来二话不说,就是杀人。有的被一刀砍死,有的就直接跳海。女人直接被抓到海盗船上,男的就死的死,跳海的跳海。整个轮船,没十分钟的时间,就被这群海盗控制了。 蒋旭阳就是跳海的人之一,他知道要是被一刀结果了,自己就一点生还的希望都没有了。但是在海里面,还能有一线希望。这家伙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找到一块浮木板,两条胳膊趴在上面。就这样在海洋上漂流了一天一夜,结果是一艘轮船都没有经过。 海水冰冷,全身无力,又饿又渴,体力透支。 终于他支撑不住,眼前一黑,双眼一闭,翻到海水中。 蒋旭阳以为自己这次一定必死无疑,但是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海水进入到他的肺里面,一瞬间的功夫,肺部激剧的收缩。那种死亡的恐惧,瞬间弥漫了全身。他求生的欲望一遍遍的告诉自己,我要活下去,我要活下去。 事实证明,他真的活了下来。这家伙的求生欲望,迫使他身体发生了变化,基因链发生了改变。海水中的水分子,让他肺部变成了水陆两栖,他的眼睛受不了海水的压力挤压出来。双手双脚都变成了青蛙腿脚。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变化,只是奋力的向上游,不一会头便露出水面。他贪婪的呼吸着海面上的空气,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蒋旭阳他妈的活过来了。等到他游到一块礁石上,这才发现自己的不同。说真的,那一刻他真的崩溃了。海面上的人真的是自己吗? 暴突的双眼,没有鼻子,没有下巴,没有耳朵,嘴巴变得异常的宽大。再看看身上,胳膊和大腿变成了青蛙的前腿和后腿。这还是人吗,这他妈就是一个活脱脱的青蛙。自己变成了青蛙怪人了,自己的人生毁了。 就这样,他在礁石上度过了愤怒恐惧不安沮丧的一天。到了晚上,漫天的星斗让他稍微的清醒过来。这时候,既然上天又给了自己一次生命,自己就应该好好的珍惜。说起来也是好笑,自己这不就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只是自己这样子,算的上“福”吗? 他在礁石上待了三天时间,饿了就下海去找鱼吃,渴了就喝鱼血。反正不管怎么说,三天的时间算是活过来了。他的样子,在第二天就变成可人类的模样,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三天的时间里面,没有一艘船来过。等到第四天的中午,他看到一艘船,这才得救。 从那以后,他就知道自己不是平凡的人了。以后掉在海水里面起码不会死,这难道不是好事情吗? 知道自己的能力,他有意的不去游泳馆,不去海边,不起有水的地方。等待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才偷偷摸摸在有水的地方练习自己的能力。就这样,日久天长,两年的时间,他能控自己的身体,随意的变化自己的形态。想要是人类的身子,就是人类的身子。想要是青蛙的身子,就是青蛙的身子。 以前这个家伙看过一部奇幻小说,小说之中有这样一群人,是生活在海里面的,后来来到了陆地上,和陆地人争夺这个地球的控制权。小说写得很奇幻,让他看了好几遍。当时,他在想,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作者的脑洞真是大。但是,等到看到自己的身体变化后,他明白了,这世界上真的有很多解释不了的事情。或许,作者描写的小说,真的就是另一个世界发生的真实现象呢! 从那以后,蒋旭阳就学会了隐藏自己的能力,他真的怕被别人看到。到时候,万一被人带到了实验室解刨的话,自己就死翘翘了。所以,一直以来,他都小心翼翼的生活。可是,世事无常,这家伙无论隐藏的多好,还是被异能人公司发现了…… 回想过往,往事不堪回首啊,既然这是上天给与的能力,自己能回避什么?其实,他已经想开了,变成一个水陆两栖的动物也挺好的。比如说现在,两年以后的现在,谁能想到他站在原始森林之中,根本就不担心吃什么,喝什么,自己的能力已经决定了他能适应任何的环境。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个样子,既然你改变不了环境,就要改变自己,让自己能更好的适应环境。蒋旭阳是不幸的,他两年前差一点就失去了生命。然而,他又是幸运的,在获得重生的同时,获得了人们羡慕的超能力。 六章:几人过往史,生活本不易(上) 这十个人之中,除了蒋旭阳的能力是动物以外,还有一个男子也是动物。这种动物在森林之中可是王者一般的存在,他就是眼镜蛇黄子轩。 森林之中蛇虫鼠蚁什么都有,人类在这个地方是渺小的。这里面,对于人类来说,处处充满了危机,野兽的袭击,蚊虫的叮咬,方向的迷失,食物的短缺。任何一处要是考虑不到的话,就会死亡。 然而,上面重重情况,对于眼镜蛇黄子轩来说,就不是问题。 他化身成为眼镜蛇,在地面上肆意的游走,看到小一点的动物或者是昆虫,都能吃掉。他这种能力不单单是改变了身体的结构,就连饮食方面都改变了,吃东西不一定是熟食。准确的说,这家伙能吃掉任何眼镜蛇吃掉的东西,他变身后有一寸宽,两米长,看起来就像是眼镜蛇中的另类。他双眼冰冷没有感情,看见什么都能吃掉。遇到老虎野猪之类的野兽,他就迅速的上树,等到危险过去在下来。 树木就是这个家伙的栖息地,草丛就是这个家伙的狩猎场,在森立之中,谁能比得过眼镜蛇更加的自在呢? 其实,对于自己的能力他是相当自信的,因为眼镜蛇天生有毒,这个家伙也得到了这种能力。说起来,这还要感谢三年前的一次旅行。 三年前,黄子轩的女朋友嫌他不能赚钱,和一个土大款跑了。生意在那个时候遇到了事情,整个公司都垮了。没想到,在这个时候,自己唯一的亲人爸爸也因病去世。 爱人的背叛,生意场上的失败,亲人的离去,让这个七尺的男子深夜痛哭流涕。 人家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为什么上天要这样对待自己? 经过那一夜的流泪后,他的心里防线测底的崩溃。所有的一切都看淡了,什么爱情,金钱,全都是屁…… 想到这些,他心灰意冷,决定去自杀。那天,他自己爬上山,站在山巅上,望着远处起伏的山川,看着脚下的悬崖,自己竟然释然了。 人啊,不就是细胞组成的动物,说的多一点,活着有什么好处呢? 原本以为有了真心,就有爱情,有了努力,就有金钱,有了诚心,就有好的生活。但是,这三样自己一直都苦苦的守护着,一点一滴的,生怕一个不小心就破坏了这美好。但是啊,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努力,还回来的是什么呢?三样东西就这样,说走就走了,自己还设有什么可以牵挂的。天真敌不过现实,现实就是生活的全部。充满了无情,无奈,和永远都回避不了的痛苦。 是啊,人生啊,本来就是痛苦的! 算了吧,这一脚下去,自己就和这个操蛋的世界说拜拜了。挺好的,没有什么牵挂,不再想这些无用的事情。 想到这里,他闭上了眼睛,就要往下跳。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条眼镜蛇快速的在他的腿上咬了一口。黄子轩怎么也没有想到,救他的不是人类,竟然是一条毒蛇。 这条毒蛇咬了他以后,一下子就走了,好像根们不屑于眼前的猎物。事情就是这样神奇,神奇到让人不相信,黄子轩很快的就全身麻痹动不了了。 他躺在地上,眼睛看着天空,心里说道:老人家说的话真是对啊,你怎么死阎王爷都写好了。我要跳崖他就是不让跳,这不,被毒蛇咬到!唉,反正都是死,怎么死不一样啊……想到这些他眼前一片漆黑,看来是死定了。 黄子轩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了,天上硕大无朋的挂着一轮明月。这大月亮照的四周锃明刷亮,好像是白天一样。黄子轩朦朦胧胧的,双眼似睁非睁,感觉全身上下酸疼酸疼的。他想揉揉眼睛,却发现一件可怕的事情,自己没有胳膊了,连带着手也没有了。 他猛地惊醒,定眼看看自己。这才看到,自己不但是胳膊没了,就连双脚双腿也消失了。现在的自己,就是一个大**。而且,这还不算什么,主要是自己的皮肤上面覆盖了层黑色的鳞片。这……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 黄子轩好好的回忆了一下,这才缓过来。哦,原来是自己想要跳崖,被一条毒蛇咬了一口。接着,自己就全身麻痹,动弹不了了。不过,怎么现在变成了一条眼镜蛇呢? 难道这世界上真的存在神奇的事情吗?自己就像是蜘蛛侠一样,被蜘蛛咬了一口就成了超人? 不对啊,人家虽然叫蜘蛛侠,但是好歹人家是有蜘蛛的能力,没有变长蜘蛛。但是自己呢?他妈的,自己变成了一条毒蛇。这可真是奇怪,难道其中出现了什么错误吗? 他的大脑飞快的旋转,在计算自己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好在父母给生了一个灵活的脑子,对于这想不通的事情,他就用现成的电影去套。要是一般人遇到这种事情,不是吓死,就是郁闷死啊。 经过短暂的思考,他明白了,自己是获得了超能力,自己的超能力就是眼镜蛇。 要是这样的话,那自己就是神人了,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情,这事情想象真是太刺激了。他兴奋的想着,舌头露出来在嘴上旋转着。突然兴奋的仰起头,对着明亮的天空,对着明亮的月亮大声说:“老天爷,我谢谢您给我这次机会。哈哈……” 拥有这种能力的半年里,他没有去找那个土大款,他在练习这种能力。这如何按照自己的心意变成蛇,蛇的习性,蛇的一切事情。他都在了解,体会。慢慢的,他对自己的能力运用的很好了,可以对自己的身体做到变化自如的地步。他暗自高兴,心中慢慢的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复仇计划,这是积存在心里面最为深处的黑暗,这是作为复仇最后的计划。 渐渐的半年后,这家伙趁着黑夜悄悄的爬进了那个土大款的家里面。土大款和自己的前女友正在调情,两个人只是穿着内衣,那男人身上的肥肉,就好像一头白白胖胖的肥猪一样。自己的女朋友,或者说是前女友,在床上呵呵的浪笑着,就好像一个妓女一样。 他藏在通风孔中,听见两个人打情骂俏。心里面说:好啊,你个骚货,果然有钱什么样的男人你都能睡啊。这个家伙就是头猪,你这样去迎合他,真是低贱到了一定的地步。你是喜欢他吗,你喜欢的这不过是这家伙的钱。我有什么不好?不就是没有这头白猪有钱!他气的牙根痒痒,恨不得马上冲上去咬这对狗男女一口。然而,以前他和女友的回忆占据了他的大脑,这才看看这两人说什么。 “瑶瑶,你现在是越来越漂亮了,我真恨不得马上就把你吃掉。嘿嘿……” “当然了,自从跟了你,我用的是国际大牌的化妆品,吃的是五星级饭店的食物,用的是最好的东西,穿的是最好的衣服。心情好了,这人能不漂亮啊?” “嗯,说的也是。你看看你以前,那跟着那个穷鬼,叫什么黄子轩……操,什么都没有,吃不好,穿不好,睡觉都不开心。” “哎呀,不是说好不提那个穷鬼了吗,你怎么又说?” “好好好,我不提了,不提了。” “不行,你刚才说了,我现在要罚你。” “啊,不是吧,你要罚我,罚我干什么?” “我啊,罚你抱我上床,为我宽衣解带。” “真的?小人遵命!”说道这里,土大款兴奋的抱起她,接着屋子里面就充满了淫笑浪语。 美好的回忆被这污言秽语所打断,黄子轩看到眼前的情况,双眼都红了。这个土大款身下的本是自己的女友,然而……想到这些,他快速的钻出通风口,来到两人的床边。两个人正在行苟且之事,根本没有注意到地面上的眼镜蛇。黄子轩下定决心,快速的爬上床,对着两个人的小腿肚子就是一口。 两个人怎么也想不到,房间里面会出现眼镜蛇。就在两人愣神的时候,黄子轩开口说:“瑶瑶,既然你喜欢钱,我就好好的给你。到时候,我给你几十亿,几百亿,几千亿。哈哈……”说完这些,黄子轩在两人惊恐的目光中坦然的离开了土大款的家。 第二天早上,两人的尸体才被发现,他们保持着不雅的姿势,全身冰冷异常。警察到场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两个人要是强行分开的话,男人的身体某处肯定会少东西。 但是这个样子实在是不雅观啊,于是给他们盖上一个白布。 事情不了了之了,因为不是人为的杀害,所以这两个人的死被写成了毒蛇咬死的。 这个世界上,谁都不知道是黄子轩杀害的这两个人。警方根本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去寻找这两个人的真正死因是什么。 黄子轩报了仇,心中很高兴,从那以后他就恢复了生活下去的勇气。白天上班是个老好人,夜里面变身眼镜蛇,在野外觅食,锻炼自己。 所以说,这家伙在原始森林里面根本不感觉不适应,相反,他适应的很好。 六章:几人过往史,生活本不易(中) 这十个人之中,除了蒋旭阳的能力是动物以外,还有一个男子也是动物。这种动物在森林之中可是王者一般的存在,他就是眼镜蛇黄子轩。 森林之中蛇虫鼠蚁什么都有,人类在这个地方是渺小的。这里面,对于人类来说,处处充满了危机,野兽的袭击,蚊虫的叮咬,方向的迷失,食物的短缺。任何一处要是考虑不到的话,就会死亡。 然而,上面重重情况,对于眼镜蛇黄子轩来说,就不是问题。 他化身成为眼镜蛇,在地面上肆意的游走,看到小一点的动物或者是昆虫,都能吃掉。他这种能力不单单是改变了身体的结构,就连饮食方面都改变了,吃东西不一定是熟食。准确的说,这家伙能吃掉任何眼镜蛇吃掉的东西,他变身后有一寸宽,两米长,看起来就像是眼镜蛇中的另类。他双眼冰冷没有感情,看见什么都能吃掉。遇到老虎野猪之类的野兽,他就迅速的上树,等到危险过去在下来。 树木就是这个家伙的栖息地,草丛就是这个家伙的狩猎场,在森立之中,谁能比得过眼镜蛇更加的自在呢? 其实,对于自己的能力他是相当自信的,因为眼镜蛇天生有毒,这个家伙也得到了这种能力。说起来,这还要感谢三年前的一次旅行。 三年前,黄子轩的女朋友嫌他不能赚钱,和一个土大款跑了。生意在那个时候遇到了事情,整个公司都垮了。没想到,在这个时候,自己唯一的亲人爸爸也因病去世。 爱人的背叛,生意场上的失败,亲人的离去,让这个七尺的男子深夜痛哭流涕。 人家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为什么上天要这样对待自己? 经过那一夜的流泪后,他的心里防线测底的崩溃。所有的一切都看淡了,什么爱情,金钱,全都是屁…… 想到这些,他心灰意冷,决定去自杀。那天,他自己爬上山,站在山巅上,望着远处起伏的山川,看着脚下的悬崖,自己竟然释然了。 人啊,不就是细胞组成的动物,说的多一点,活着有什么好处呢? 原本以为有了真心,就有爱情,有了努力,就有金钱,有了诚心,就有好的生活。但是,这三样自己一直都苦苦的守护着,一点一滴的,生怕一个不小心就破坏了这美好。但是啊,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努力,还回来的是什么呢?三样东西就这样,说走就走了,自己还设有什么可以牵挂的。天真敌不过现实,现实就是生活的全部。充满了无情,无奈,和永远都回避不了的痛苦。 是啊,人生啊,本来就是痛苦的! 算了吧,这一脚下去,自己就和这个操蛋的世界说拜拜了。挺好的,没有什么牵挂,不再想这些无用的事情。 想到这里,他闭上了眼睛,就要往下跳。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条眼镜蛇快速的在他的腿上咬了一口。黄子轩怎么也没有想到,救他的不是人类,竟然是一条毒蛇。 这条毒蛇咬了他以后,一下子就走了,好像根们不屑于眼前的猎物。事情就是这样神奇,神奇到让人不相信,黄子轩很快的就全身麻痹动不了了。 他躺在地上,眼睛看着天空,心里说道:老人家说的话真是对啊,你怎么死阎王爷都写好了。我要跳崖他就是不让跳,这不,被毒蛇咬到!唉,反正都是死,怎么死不一样啊……想到这些他眼前一片漆黑,看来是死定了。 黄子轩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了,天上硕大无朋的挂着一轮明月。这大月亮照的四周锃明刷亮,好像是白天一样。黄子轩朦朦胧胧的,双眼似睁非睁,感觉全身上下酸疼酸疼的。他想揉揉眼睛,却发现一件可怕的事情,自己没有胳膊了,连带着手也没有了。 他猛地惊醒,定眼看看自己。这才看到,自己不但是胳膊没了,就连双脚双腿也消失了。现在的自己,就是一个大**。而且,这还不算什么,主要是自己的皮肤上面覆盖了层黑色的鳞片。这……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 黄子轩好好的回忆了一下,这才缓过来。哦,原来是自己想要跳崖,被一条毒蛇咬了一口。接着,自己就全身麻痹,动弹不了了。不过,怎么现在变成了一条眼镜蛇呢? 难道这世界上真的存在神奇的事情吗?自己就像是蜘蛛侠一样,被蜘蛛咬了一口就成了超人? 不对啊,人家虽然叫蜘蛛侠,但是好歹人家是有蜘蛛的能力,没有变长蜘蛛。但是自己呢?他妈的,自己变成了一条毒蛇。这可真是奇怪,难道其中出现了什么错误吗? 他的大脑飞快的旋转,在计算自己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好在父母给生了一个灵活的脑子,对于这想不通的事情,他就用现成的电影去套。要是一般人遇到这种事情,不是吓死,就是郁闷死啊。 经过短暂的思考,他明白了,自己是获得了超能力,自己的超能力就是眼镜蛇。 要是这样的话,那自己就是神人了,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情,这事情想象真是太刺激了。他兴奋的想着,舌头露出来在嘴上旋转着。突然兴奋的仰起头,对着明亮的天空,对着明亮的月亮大声说:“老天爷,我谢谢您给我这次机会。哈哈……” 拥有这种能力的半年里,他没有去找那个土大款,他在练习这种能力。这如何按照自己的心意变成蛇,蛇的习性,蛇的一切事情。他都在了解,体会。慢慢的,他对自己的能力运用的很好了,可以对自己的身体做到变化自如的地步。他暗自高兴,心中慢慢的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复仇计划,这是积存在心里面最为深处的黑暗,这是作为复仇最后的计划。 渐渐的半年后,这家伙趁着黑夜悄悄的爬进了那个土大款的家里面。土大款和自己的前女友正在调情,两个人只是穿着内衣,那男人身上的肥肉,就好像一头白白胖胖的肥猪一样。自己的女朋友,或者说是前女友,在床上呵呵的浪笑着,就好像一个妓女一样。 他藏在通风孔中,听见两个人打情骂俏。心里面说:好啊,你个骚货,果然有钱什么样的男人你都能睡啊。这个家伙就是头猪,你这样去迎合他,真是低贱到了一定的地步。你是喜欢他吗,你喜欢的这不过是这家伙的钱。我有什么不好?不就是没有这头白猪有钱!他气的牙根痒痒,恨不得马上冲上去咬这对狗男女一口。然而,以前他和女友的回忆占据了他的大脑,这才看看这两人说什么。 “瑶瑶,你现在是越来越漂亮了,我真恨不得马上就把你吃掉。嘿嘿……” “当然了,自从跟了你,我用的是国际大牌的化妆品,吃的是五星级饭店的食物,用的是最好的东西,穿的是最好的衣服。心情好了,这人能不漂亮啊?” “嗯,说的也是。你看看你以前,那跟着那个穷鬼,叫什么黄子轩……操,什么都没有,吃不好,穿不好,睡觉都不开心。” “哎呀,不是说好不提那个穷鬼了吗,你怎么又说?” “好好好,我不提了,不提了。” “不行,你刚才说了,我现在要罚你。” “啊,不是吧,你要罚我,罚我干什么?” “我啊,罚你抱我上床,为我宽衣解带。” “真的?小人遵命!”说道这里,土大款兴奋的抱起她,接着屋子里面就充满了淫笑浪语。 美好的回忆被这污言秽语所打断,黄子轩看到眼前的情况,双眼都红了。这个土大款身下的本是自己的女友,然而……想到这些,他快速的钻出通风口,来到两人的床边。两个人正在行苟且之事,根本没有注意到地面上的眼镜蛇。黄子轩下定决心,快速的爬上床,对着两个人的小腿肚子就是一口。 两个人怎么也想不到,房间里面会出现眼镜蛇。就在两人愣神的时候,黄子轩开口说:“瑶瑶,既然你喜欢钱,我就好好的给你。到时候,我给你几十亿,几百亿,几千亿。哈哈……”说完这些,黄子轩在两人惊恐的目光中坦然的离开了土大款的家。 第二天早上,两人的尸体才被发现,他们保持着不雅的姿势,全身冰冷异常。警察到场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两个人要是强行分开的话,男人的身体某处肯定会少东西。 但是这个样子实在是不雅观啊,于是给他们盖上一个白布。 事情不了了之了,因为不是人为的杀害,所以这两个人的死被写成了毒蛇咬死的。 这个世界上,谁都不知道是黄子轩杀害的这两个人。警方根本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去寻找这两个人的真正死因是什么。 黄子轩报了仇,心中很高兴,从那以后他就恢复了生活下去的勇气。白天上班是个老好人,夜里面变身眼镜蛇,在野外觅食,锻炼自己。 所以说,这家伙在原始森林里面根本不感觉不适应,相反,他适应的很好。 六章,几人过往史,生活本不易(下) (24) 在森林之中走了两个来小时,刘灵儿什么动物也没有看见。只不过,虫子倒是看见不少。她和别的小女孩不一样,对于虫子什么都根本就不害怕。毛毛虫,青菜虫,红色的,白色的,黑色的,绿色的……她都见到过,都拿在手心里面把玩过,所以,根本不害怕森林之中的虫子。 相反的,她很喜欢虫子,觉得这些生命很可怜。身体很弱小,一下子就能被别人碾死。她可怜这些生物,也佩服这些生物。这些虫子们,每天努力的活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比自己大几十倍的动物弄死,真是啊。 此时此刻,她的手心之中就有一个白色的大肉虫子。她一边漫无目的走,一边和这个虫子说话:“大白,你说我什么时候才能找到那所木屋呢?在森林之中都走了两个小时了,除了树木,青草,什么动物都看不见。唉,我都饿了。你呢,大白?”说道这里,她在地上拔了一把草,把那条白色的肉虫子放在上面。 “大白,好好吃吧,吃饱了好好的睡觉哦。”她笑着抚摸着白虫子,接着惆怅的说:“我到什么地方去找吃的呢?要是有动物就好了……” 刘灵儿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她是在七岁的时候发现自己会这种能力的。那时候,在小学里面,她有一个要好的姐妹,叫晴晴。这个小女孩喜欢养小兔子,可是每次都死。每次兔子死了,她都会大哭一场。又一次,她养的兔子又死了,来找刘灵儿,晴晴二话不说就扑到她怀里面哭泣。两个姐妹很要好,晴晴哭泣,刘灵儿不好受。她心中暗暗说:你的兔子没有死啊,你的兔子没有死,你不要伤心了。 这时候,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晴晴眼中仿佛看到刚才死去的兔子又活过来了。她兴奋的抱着刘灵儿说:“你看,你看,小白兔活过来了。”刘灵儿不相信看了看,兔子还是死的。可是,晴晴就说兔子活了。 那时候,她就感觉自己的一场。以后的时间,她在自己的同学身上试验了几次,每一次都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又一次其中考试,她把幻想用在了老师身上,她明明在作弊,可是老师就是视而不见。在她身边经过的时候,连看都不看。从那一次以后,她明白了自己确实和别人不一样。那时候小,还不知道幻术这个名词。等到三年以后,在书本上才明白自己的能力。 幻术说白了就是依靠自己的能力,让别人眼中看到的感觉到的就是自己想要的样子。她很兴奋,越发勤奋的练习这项异能。 到后来,她把这幻想的能力运用在动物的身上,首先是她家里面的小狗。那是一条纯白色的京巴,这家伙有一个最大的毛病,就是不爱洗澡。每次出去玩,浑身上下都变得脏兮兮的。她把幻觉的能力运用在狗狗的身上,头几次都失败了。刘灵儿并不气馁,继续对着狗狗下手,终于在第八次的时候成功了。这让她异常的高兴,知道了自己的能力不仅仅能用在人类的身上,也可以用在动物的身上。当然了,刘灵儿还是太小,目前只能是一对一的利用幻觉控制对方。 刘灵儿继续向前走着,她并不知道,这时候,一双邪恶的眼睛正在她身后的树上盯着她。 刘灵儿根本就没有发现,她虽然是异能者,但是年岁尚小,社会经验很少的。在这危机四伏的原始森林之中,她能安全的活下去吗? 对于刘灵儿命运的不确定,另一个身为女人张玉兰却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她站在森林之中,对面就是一只洁白的野兔,这个兔子好像是被定住一样,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起来呆呆傻傻的,完全没有野兔应该有的警觉和小心。从动物学的本能来说,危险来临的时候,第一件事情就是逃跑,而不是待在原地等死。 这野兔就是这种状态,根本就很傻。它的双眼呈现出一种陶醉的表情,完全不把张玉兰当作危险。张玉兰来到野兔身边,手起刀落,在野兔的脖子上拉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野兔如梦方醒,但是逃脱已经不可能了。张玉兰的刀实在是太快了,一下子就割断了它的咽喉和血管。这只野兔挣扎了几下,便不再动弹。 张玉兰找了点粗壮的树枝,很快在空地上燃起了火焰。这只野兔已经被张玉兰剥了皮,掏空了内脏。现在它全身上下很干净,没有多余的东西,都是能吃的肉。张玉兰找了根长树枝,用刀子削尖了前面的部分。她很麻利的把兔子从尖锐的一头囊进去,然后直接撸到中间的位置。 做完这些,剩下的就是直接把野兔放在火焰上烧烤了。 看着火苗和青烟不停的灼烤着野兔,她回忆起自己的境遇,说起来就好像是一场美丽的梦一样。 她是个务实的女人,从小生活在小城市里面。家里面除了她以外,还有两个孩子。大姐张桂兰,三妹***,她是中间的孩子,叫张玉兰。 小时候家里面穷,她都是捡着姐姐剩下的衣服穿,根本就没有新衣服。不过,好在在她十六岁的那一年,她的姐姐张桂兰出嫁了,嫁给一个县城之中的小老板。这个小老板对自己姐姐很好,对她们这个家业很好,每次来都是米面粮油的,解决了当时家里面的吃饭问题。 她觉得姐夫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曾经一度的嫉妒姐姐找到了这么好的男人。从那时候起,在她的心里面就想着这个男人了。出了感激之外,还生出了别的感情。她知道,这是世俗所不允许的,所以就把这份感情藏在心里面。 高中毕业后,她原本打算不上了。因为当时是在是没钱,在说了,父母都说女孩子读书多不是好事情,还不如早早的出去打工,补贴家用。 说真的,她曾一度心灰意冷,想要按照父母的意愿去南方打工。然而,这时候,大姐夫却坚持让她上大学。并且说,以后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他全部都包了。那一刻,张玉兰才知道自己对这个男人的感情是什么,不是别的,是爱情。她深深的爱上了这个被自己称为姐夫的男人。 张玉兰很珍惜上大学的机会,在大学两年的时间里面,她的成绩很优秀,被学校里面评选为优等生,享受免学费的待遇。她很高兴,很想把这件事情告诉自己的姐夫。 然而,就在三天后,姐夫出工差,来到了这座城市,要停留五天的时间。他说要来看看张玉兰,当时她激动的整夜都睡不着觉。 第一天晚上,她兴奋的带着姐夫去了校园的爱情湖,这是情侣们爱去的地方。 第二天晚上,她带着姐夫去了小吃街,那里各种小吃,应有尽有,两个人有说有笑的玩到了大半夜。 第三天晚上,她带着姐夫去看了一场爱情电影,然后喝咖啡直到深夜。 第四天晚上,她带着姐夫去了电子城,这里面两个人玩到深夜。 第五天晚上,姐夫说:“玉兰,我明天就回去了,今天晚上就不要胡闹了。你说说我来的这前四天晚上。你吃喝玩乐什么都做了,今天,我看就算了。”张玉兰看了看姐夫说:“姐夫,今天我也不想疯玩了,要不咱们去酒吧喝酒吧。说真的,我还没有醉过呢,我想试一试喝醉的感觉。” 姐夫没办法,和她一起去了酒吧喝酒。张玉兰说对了,她从出生到现在,还真的没有喝醉过。因为,她就没有喝过酒。 在酒吧里面一瓶啤酒下去,就找不到北了。她跌跌撞撞,感觉天旋地转。姐夫在她的眼睛里面,都变成了两个人。大姐夫常年应付酒场,知道这是喝蒙了,马上带着她回学校。学校这时候已经关门了,前几次都是张玉兰自己偷偷溜进去的,现在她喝醉了,根本没办法回宿舍了。 大姐夫想了想,找了一家宾馆住进去。她把张玉兰放在床上,张玉兰就开始胡说八道了。 “姐夫,你知道我喜欢你吗?”“姐夫,因为你是我姐夫,我都喜欢你五年了,五年时间我都不敢说出去……”“姐夫,你就是个坏蛋,得到了我姐姐,为什么不能得到我……”“我是个坏孩子,我喜欢自己的姐夫……”“姐夫是什么?姐夫是我姐姐的男人,她的老公。我喜欢的是我姐姐的老公……哈哈哈……坏孩子……” 大姐夫听到她说的这些胡话,脑袋都大了。心里面想,这丫头看来真的是喝多了,不然怎么不停的瞎说。大姐夫给她盖好被子,就准备走。没想到这时候张玉兰拉住他的手,说:“姐夫,姐夫,你可怜可怜我吧,我真的喜欢你,你就要了我吧……”大姐夫只当她说的是醉话,没有理会她。他扯出自己的手,快步的走出了张玉兰的屋子。 那一夜,张玉兰哭了,哭的很伤心。 说实在话,就算是不会喝酒的人,一瓶啤酒还是不能醉倒的。她的醉完全都是装出来的,就是为了今天晚上,能和这个爱着五年的男人在一起。然而,这个姐夫真的是个好男人,他并没有趁人之危,没有逾越道德伦理的界限。自己果然没有看错男人,可是,这个男人却是属于自己的姐姐。 那一夜,她哭了好久,直到天亮了,才沉沉的睡去。这一觉,她睡到了当天下午五点的时间。她迷迷糊糊到宿舍的时候,看到室友们都惊奇的看着她。张玉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还在迷糊之间。这时候有人说:“你身上好香,好像是什么花香的味道。” 她自己闻不到,别人却一遍遍的说,这让她很疑惑。大约是三个月后,这位迷糊的小姐姐才知道自己有了一种特殊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花香。 她的喜怒哀乐都会化作不同的花香,有的是玫瑰,有的是百合,有的是薰衣草……这些花香有一个特殊的功能,能影响人们的心智。比如愤怒的时候,她身上的花香是带着致命的毒素的,这一点,就连她自己也不明白是为什么。高兴的时候,带着的花香是能影响人们情绪的。 知道了自己身上的异能她很兴奋,在大学里面,她搬出宿舍,每天晚上联系这种能力。后来,为了看看自己的影响力,她把这种能力用在了动物的身上。一开始是昆虫,到后来就是小狗小猫,再到后来就去乡下实验大一点的动物。什么猪羊牛啊,什么驴子骡子了。再到了后来,她就去动物园实验野兽。大到老虎狮子大象骆驼长颈鹿。小到变色龙,山鸡,孔雀,猴子之类的动物。经过一遍遍的努力,她可以用身上的花香控制这些动物了。 现在十多年的时间过去了,张玉兰的能力是今非昔比的。原来虽然是能控制,但是时间上很短,不超过五秒钟。现在她能在大型的动物身上控制一分钟的时间。不要小看这一分钟,要是在危机性命的时候,这一分钟可以办到多少事情。 刚才的野兔,一动不动就是受到了张玉兰身上花香的控制。由此可见,张玉兰的能力是很厉害的。所以说她在森林之中根本就遇不到什么危险。相反的,吃什么喝什么都不用担心。 七章:木屋迎新客,第一到达人 (25) 地面上满是鲜血,除了躺在地上的豹子外,还有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这是在和豹子搏斗的时候被豹子伤到的,衣服上有自己的血也有豹子的血。他靠在树上,大口大口的喘息着空气。地面上的豹子已经死的透透的,他看了一眼尸体,露出狞笑:“你妈的,要杀我哪有这么容易。” 他是谁?正是医疗能力的主人左喜忠! 原本左喜忠在森林之中小心翼翼的走着,他害怕碰到什么野兽。原因是这个小子根本没什么大能力,只是一个辅助的技能,医疗。说白了就是帮助自己和别人恢复身体健康的。当然,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个人不能死,要是死了的话,什么能力都是屁了。在这充满危险的森林之中,他感觉自己是在是太渺小了。 远离人类的文明,自己孤立无援,加上自己没有力气,这些都是左喜忠害怕的理由。 他不知道的是,从进入这里以后,就有一头成年的豹子盯住了他。一开始是因为豹子没有做好准备,只是在后面悄悄的跟着他。他并不知道身后有一个要他性命的豹子,只是偶尔的时候,听到后面的树叶动。左喜忠以为是鸟,根本没想到会是豹子。在树上的猛兽很少的,蛇算是一种,但是对他的威胁不是很大,另一种就是豹子了。 自己的点不会这样背吧,这才来几个小时就被豹子跟踪吗? 然而,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奇妙的,就在他低头系鞋带的时候,树上的豹子一下子扑到他的背上。这突如其来的一下子可把他吓坏了,他本能的倒下,豹子跳到一边。这家伙也幸运,豹子正好扑到他的背包上面。要是直接跳到他后背,这后背准被带下一块血肉。 左喜忠连忙爬起来,转身一看,一头豹子正在盯着自己。这家伙全身冰凉冰凉的,汗水滴滴嗒嗒的落下来。原来,全身上下没有好地方了,都是汗水。他惊魂未定。豹子可不管这些,一下子又扑上来。左喜忠也是一股子急劲,顺势向左边一躲,没想到还真躲过去了。豹子回转身,又一次发起进攻。 这一人一兽进过了五个回合,谁也没占到便宜。此时左喜忠已经把匕首拿出来,背包丢到一边,豹子虽然勇猛,但是面对手拿利刃的人类来说,还是有些忌惮的。左喜忠呢,那家伙就更不用说了,他要是能在豹子身上占到便宜,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一人一兽对视几秒钟,豹子嘶吼一声再一次扑上来,这一回它改变了策略,直接攻击左喜忠的下盘。左喜忠没想到这一点,一下子让豹子扑到了,豹子也不客气,对着他又撕又咬,他的前胸,大腿上,脸上都是伤痕。左喜忠也不是个纯饭桶,他双手不停的忙活,左手拳头,右手是匕首,在豹子的身上又打又刺。豹子也受伤了,毕竟是血肉之躯,在勇猛也挡不住利刃。 左喜忠好像疯了一样,一边打一边喊叫:“我干你妈,我刺死你……”终于,这场战斗在两分钟以后分出了胜负,左喜忠把豹子刺死了,他至少在豹子的身上刺了十刀,前面的九刀是刺在不致命的地方,大腿啊,软肋啊,腹部啊,最后一刀子,也不知道是赶寸,正好刺在豹子的心脏上面。豹子双眼一瞪,直挺挺的趴在他身上,鲜血如注,流在左喜忠的身上。左喜忠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把这个大家伙移开。 左喜忠也是个狠人,怕他不死,直接在豹子身上又刺了十几刀 。等到发泄完,这家伙也疲惫到极点,直接躺在了地上。不过幸好,他会医疗能力,双手不停的在伤口上抚摸,一会儿的时间,所有的伤口就不流血了。 虽然是这样,但是疼痛感是没有办法消除的。他缓了缓,自己趴到一棵大树上面,费力的靠在上面,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其实他知道自己有这能力完全是意外,这家伙的生活很平凡,按照大多数的人的轨迹生活,上学,毕业,结婚,生子。那是女儿三岁的时候,她在家里面玩,一不小心,脑袋可破了。左喜忠连忙抱起来,老婆去工作了,正好这天是他休假。左喜忠一边安慰哭闹的女儿,一边右手轻轻的抚摸女儿破的地方。一开始,他根本就没有发现异常,等到一会后,发现女儿不哭了,额头上的伤口也不流血了。最为神奇的是,额头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 对于这样重大的发现,他很激动。那次事件过后,他为了研究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便在自己身上打起主意。这家伙也是够狠心,在手臂上拉出一条口子,血马上就流出来。他忍着疼痛,右手不停的摩擦自己受伤的左臂,一会的时间血液就止住了。他忍住兴奋的心情,接着摩擦,大约是一个小时候,伤口愈合。两个小时以后,伤疤明显的变短了。他不放弃,一口气摩擦了一上午时间,到了吃饭的时候,左边手臂上已经看不到伤痕了。要不是水池子里面鲜红的血水提醒他刚才的行为,他以为自己就是在做梦。看来自己真的有超能力,这种能力就是医疗。 当天下午,他又用自己的右臂做实验,一下午的时间,伤口就愈合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面,他不停的练习自己的能力,一开始是自己,然后是家里面的人,再然后就是动物。他可不想让别的人知道自己的能力,不想别人把自己当成一个怪胎。 五年的时间过去了,这家伙的治愈时间大大的缩减,原来需要几个小时时间才能愈合的伤口,现在能缩短在一个小时之内。只不过,时间虽然缩短了,但是却不能止疼。 “哼哼,死畜生,你以为老子我必死无疑?我他妈的能自己给自己看病,你啊,活该!等老子我恢复了,我就把你剥皮抽筋,挖腹掏心,我他妈要吃你的肉!哎呦,疼死我了……” 万物有阴阳,树木有茂稀。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有人欢喜就有人愁,有人倒霉就有人成功。和左喜忠不一样的是,赵超越倒是活的很滋润。此时的他坐在一所木屋里面,喝着可乐,吃着汉堡包。 在这所橙色的小屋子里面,生活设施一应仅有。床啊,浴盆啊,沙发啊,茶几啊,还有冰箱呢,冰箱之中满满的都是吃的喝的。这些东西在外面并不稀奇,但是在这个物资缺乏的森林之中,就是难能可贵的。 赵超越说起来也是可以的,他可是这十个人之中,最先找到房子的人。 这家伙的能力是弹簧,身体各个部分都带着弹性,双脚,双手,头,腿,胳膊,胸腹……反正这样说,除了身上的指甲和头发以外,别的都是有弹性的。 他在这原始森林里面可不是靠着两条腿走路的,而是把自己用两条腿弹跳。只要是一发力的话,两三秒中的时间就是百米左右。在路上,别的野兽根本就不敢靠近这家伙。他的弹跳力实在是太好了,一蹦就能到达两三米的高度,至于长度是二十来米。这样一来,他在森林之中只是用了一个半小时左右的时间就到达了自己的屋子。 这家伙是这样想的,我先到屋子里面休息一下,等到傍晚的时候出去消灭几只狼去。 他这可不是说大话,这家伙真的有这样的本事。 说起来也是搞笑,他小子走了狗屎运,一生下来就有这种奇特的能力。家里面的人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知道的呢,那还要从三年前说起。 三年前,这小子的心被一个女孩子偷走了。他真的很喜欢这个女孩子,每天给她跑前跑后,端茶倒水。其实这样也没什么,男女恋爱就是这样。终于,这小子的真诚打动了女孩子,女孩子答应和他交往,两个人就这样开始恋爱了。 两个人的爱情基础很好,一直都没有红过脸。那一天晚上,他们一起出去逛街,大街上很空旷,两个人聊着聊着就走到了马路中间。正好这时候一辆大货车开过来,司机一看马路中间站着两个人,忙踩刹车。然而这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货车的重量至少是十吨,小小的刹车片怎么能很快的制动呢。就算能,惯性的缘故也来不及了。 赵超越看到货车近在眼前,脑子都蒙蔽了。按照正常人的做法,要不就是躲开,要不就是把女朋友推开。但是他两样都没有选择,选择了一种有史以来最为愚蠢的办法,向上跳。这家伙闭上眼睛,抱起女朋友,一股急劲,就跳起来。他心里面想,反正要死了,有女友在身边我这辈子还有什么遗憾。 她的女友也蒙了,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只是在他怀里尖叫。 等到两人落地以后,赵超越睁开眼睛看看四周,还是刚才的马路,一点都没变。地面上没有血迹,自己和女友都没有受伤。而刚才看见的大货车,也消失不见了。 原来大货车司机一看躲不过去了,心想,这辈子我算是完了。等到开过去的时候,他并没有看到血迹和感觉到车辆撞击物品的声音。大货车司机停下回头一看,刚才的地面上,什么人也没有。这家伙以为自己开夜车遇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慌忙开启车子,一路绝尘而去。 赵超越疑惑的时候,他的女友也睁开了眼睛。等她明白自己和赵超越没有死的时候,兴奋的直接抱着赵超越又亲又啃。 这件事情的最后,赵超越对女友解释说:“这世界上有很多我们解释不了的事情,比如说幽灵,鬼魂什么的。昨天晚上我们遇到的一定是幽灵车,这种车一般都出现在晚上,白天的时候是见不到的。”女友被他的这番话说的相信了。 其实赵超越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因为他看到了那辆大货车的刹车痕迹。幽灵车怎么可能有刹车的痕迹,这明显就是真车,真人。他又回忆了一下,发现应该和自己有关系。 从那次以后,这家伙就开始关注自己的能力,他发现自己确实是与众不同的。自己双腿可以跳的很高,落下去的时候一点都感觉不到冲击力。针对自己的能力,他不停的练习,不停的开发,终于开发到全身都能弹跳自如了。现在他双腿最大的发力高度是十米,长度能到三十米。时间上来说,也大大的减少了。 这次森林的试练,对他来说根本就是探囊取物。他不相信在森林里面有什么动物能伤害到自己,自己弹跳能力这样强,谁是对手? 想到这里,他吃完手中的食物,直接躺在床上睡觉了。 八章:有钱富家女,遇狼展异能 (26) 斑驳的阳光每时每刻的照耀在原始森林之中,走在这充满的原始气息的地方,王欣欣心里面感觉无比的畅快。深深的吸了一口空气,空气中泥土的芬芳和阳光的味道,全部都涌入她的身体之中。她感觉自己的四肢百骸无比的轻松畅快,这就是远离喧嚣,没有城市尾气污染的净土啊。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已经融入这美丽的森林之中,融入这世界上最为原始的地方。 这是美丽的地方,和城市的钢筋铁骨不一样。在水泥的尘世中,充满的喧嚣和杂乱,人们的心里面总是不停的在奔波。 为了金钱,为了面子,为了地位,为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任何东西。人们总是在不断的前进,不断的追寻,不断的透支自己的身体。到最后,回过头来看看自己走过的路,会发现,自己错过了很多美好的东西,美好的事物。 然而这里,却没有这种烦恼,在森林之中,有一种安宁的感觉。王欣欣到过了很多的地方从来没有到过原始森林。她是个富家小姐,喜欢到处去旅游,到过世界上很多著名的国家,她体会过别的国家的风土人情。她到过乡村,体会过美丽的乡村夜景。到过海洋,体会过奇幻的海洋世界。到过蓝天,体会过像鸟儿一样飞行的乐趣。是的,她喜欢这样的生活,也喜欢享受这一切。 今天,她站在这个地方,心中无比的骄傲,因为,她到过了人类从未到过的原始森林。 正当她还陶醉在这美丽的风景之中,一头落单的独狼出来了。这个家伙早就盯上了这个女人,它一直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观察这这个人类。等到它发现,这个人类的确是一个人时,她走了出来。这家伙一条腿受了轻伤,看起来应该是没好,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很是不协调。它的双眼中闪烁着凶狠的目光,像是一个冷酷的猎人一样。事实上,这个家伙就是一个猎人,自己面前的这个人类,就是自己的猎物。 王欣欣一开始是被吓到了,但是到了后来,一看就是一头独狼,心里面也就没有可怕的了。说真的,这家伙在她手里面,根本就不够看的。要是一群狼的话,王欣欣一定会落荒而逃的! 倒不是王欣欣狂妄自大,她还真有这样的本事。 “啊,原来是一直受伤的独狼,看样子是被什么动物弄折了前腿,应该是有日子了。狼群之中,受伤的狼,一般就没有什么利用的价值。这货应该是被狼王赶出来的,真是可怜。算了,今天你碰到姑奶奶算是遇到了救星了!” 独狼可不管这个人类在说什么,它因为前腿受伤,已经好几天没有吃什么东西了。现在这个大活人在眼前,它恨不得立马就吃掉冲击。 动物的本能就是吃,这是所有生物都不能免除的本能。不吃东西,谁都会死亡的。 任何生物,从生下来,就是为了吃饭活着。要是没有东西吃,还怎么活着? 独狼怒嚎一声,快速的冲上来,王欣欣在就预料到了这一手。她不慌不忙,笑了一笑,只见她左手一指地上的枯树干,树干好像是有生命一样,马上横在她和独狼之间。独狼根本没有防备这一手,一下子结结实实的撞在上面。这家伙眼冒金星,嘴角冒出鲜血,看样子是受伤了。它哀嚎一声,一下子倒在地上,身体不停的抽搐,那感觉就像是触电一样。 王欣欣在背包里面找出绳子,左手一指绳子,绳子也活了过来,直接把独狼和枯树干绑在一起。王欣欣一看搞定了,就来到独狼身边,笑着说:“本人有好生之德,你啊,还是跟着我去木屋。到了那里我给你好好的包扎一下,过不了几个月,你就能好了。” 说着她左手指了指树干,树干一下子漂浮到了半悬空中。王欣欣在一边打了一个响指,笑着唱起来:“跟我走吧,现在就出发,梦里面醒来,你已经好了……” 说起来王欣欣生活轨迹,真是很精彩。她出生在一个有钱人家里面,从小锦衣玉食的,要什么就有什么。 从小的时候,王欣欣就长得很可爱,在家里面简直就是小公主般的存在。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星星就有星星,要月亮就有月亮。在家里面,她的生活物质是很满足的,长大以后,她就是感觉自己的精神世界很空虚。她觉得自己应该到世界各地去学习看一看,看看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看看不同国家的宗教风俗。就是因为这一点,她喜欢上了旅游。家里面有钱,这些旅游的费用,对她家来说,就是九牛一毛。因为这个条件,她想到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想到哪一个国家,就到哪一个国家。 是的,王欣欣她喜欢冒险,喜欢旅游,喜欢接触不同的人,不同的文化。这和她从小的性格有关系,谁也没办法。大学毕业后,她就不读了。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她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这样才符合自己的意愿。家里面她就是公主,说什么就是什么,对于这件事情,别人就随她的心意。这女孩旅行了几年,不仅仅在见识上开拓了,在社会经验上也多了。对什么事情,都能处理的得心应手,学习了很多的知识,明白了很多国家的习俗和人情。当时,她就在心里面想:古人诚不欺我,俗话说:“读破万卷书,行遍万里路。”这都是长知识,长见识的方法。但是,真正读万卷书,不就变成一个书呆子了?行万里路不一样,所有的东西都掌握在自己的脑袋之中,这就是最为根本的本质不同。 至于她会控物这项异能,是在某国旅行的时候以外发现的。 那是在酒店之中,她躺在床上看书,口渴了想要喝水。这家伙不愿意下床,就盯着几步外的水杯说:“你过来,你过来……” 原本这是玩笑之举,没想到水杯真的有了动静,它竟然飘飘呼呼的离开了桌子,直接向着王欣欣飞过来。然而杯子到了半空之中,一下子掉下去。第一次虽然没有成功,但是却开启了王欣欣的神奇人生。这就是一个伟大的发现,这就是一项伟大的突破。 这个世界上,有的事情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到了自己身上才发现,是难上加难。从零到一看起来很简单,但是真正的突破却是困难重重。 就是这个移动水杯的技能,她用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终于能让杯子到自己的手中了。 以后的时间里面,她逐渐的练**一点的物品,重一点的物品,到现在,一吨一下的物品都能控制的很好。 对于控物这项异能,在家里面没人的时候,她就会用。在有人的时候,她是不会暴露自己有这样的异能的。一呢,是因为被别人看到,会引起什么误会,引起很多的不方便。二来呢,她的性格不是爱显摆的人,有什么事情,喜欢自己干,不让别人知道。三来呢,说白了,就是怕自己被国家某个科研所带到里面去研究。一想到自己要被别人研究,她就感觉自己全身都发冷。毕竟,没有哪一个人被当成怪物一样被别人研究。 只不过,有一点,她没有想明白,自己把自己的能力隐藏的这样好,是怎么被公司的人发现的呢? “木屋所在什么地方呢?”她看看手里面的指南针,确定了一下方向,笑了一下说:“哦,是这里,找到了!”王欣欣轻快的脚步很快和一块大木头消失在森林的拐角处…… 天空中几只悠闲地小鸟在不停的追逐打闹,它们先在王欣欣的头上盘旋了几下,然后飞到了一棵大树上。 这几只小鸟和别的小鸟看外表是一样的,但是要是仔细的看它们的眼睛的话,就会发现其中的不同。这三只小鸟的眼睛和人类的一样,充满了眼白。它们是公司中监视这十个人的小鸟,在公司里面,这些小鸟是有一个人控制的,这个人就是鸟类控制王肖战的眼睛。它们除了能监视以外,还能收集必要的情报,一般人根本就发现不了。就算是发现了,这些小鸟就会被撤销控制,变成普通的小鸟。 这些情况,王欣欣当然不知道。主要是公司之中不放心这些新人,而来就是看看这些人能在极端的环境之中怎样应对,以后到了公司之中安排相应的位置。 刚才这十个人所发生的事情,全部都被公司知道,他们在公司面前根本就没有秘密可言。 是的,在异能者公司之中,所有的异能者都逃不过公司的控制。要离开公司的控制,只有两点,第一点,就是死亡。死亡以后,就没有谁能控制了。另一点比较荒诞,那就是,你逃脱了这个空间的限制,逃脱了这个世界时间的限制。说白了,就是你穿越了,或者是去了别的平行空间之中。不然的话,公司之中的人,是没有自由和隐私的。 九章:野猪狼狈死,瑞圣遇黑熊 (27) 这个世界上有疯狂的事情,就有疯狂的人存在,有疯狂的人就有疯狂的行为。 在森林之中,就有这样一个疯狂的人,他长得像一个恶鬼一样,谁看到都感觉到害怕,他就是恶鬼道王玉成。 这个家伙可是太大胆了,他独自找寻野猪,真的让他找到了。如果说一头野猪让人头疼的话,那三头野猪是不是就叫人绝望了? 这个家伙看着三头体型巨大的野猪,不但没有心里面害怕,反而兴奋的大喊大叫起来:“我今天走运了,你们三个畜生,今天就乖乖做我的腹中餐吧……”他说着,右手按在地上,左手抓住右手腕。这个奇怪的动作以后,三秒中的时间,他的右手手臂就比原来大上一圈。上面的血管鼓出,青筋鼓出,看样子好像是很有力量。 那三只野猪也看到了这个奇怪的人,它们不明白这个人是不是傻了。一般在森林之中,只要是看到野猪的,第一时间反应就是跑。他是不是被吓傻了? 野猪可不管他是谁,一只野猪布拉布拉脑袋,对着王玉成就冲过来。王玉成看到来势汹汹的野猪,开心的大叫,来得好。他不闪不躲,右手握成拳头,拉开阵势,这头野猪这时候也到了。王玉成双眼一瞪,一拳对着野猪打过去。 “嘭……” 声音响过以后,再看一人一兽。王玉成纹丝未动,野猪却倒了霉了。它栽倒在地上,前额头部分已经凹了进去,鲜血顺着嘴角流出来。这家伙哼哼两声,在地上动了几下,竟然一命呜呼了。 王玉成这家伙见到鲜血变得异常的兴奋,他可以说是嗜血疯狂的代表。 另外两头野猪一看自己的同伴死了,双眼都红了。它们不知道为什么,这两条腿站立的家伙怎么就这样厉害。另外两只某足了劲,一下子冲过来。王玉成一看直接抓住它的獠牙,用力一扳,野猪顺势摔倒。另外一只一看跑空,折回来又一次冲锋。王玉成右手握成拳头,由上而下,一拳把这只野猪打倒。 他不等第一只野猪起身,跳上去骑在野猪身上,疯狂的对着野猪打起来,大约十来拳以后,野猪的脑袋可就开了花了。眼睛被打出来,嘴角鼻子不停的向外冒血水。这只野猪没有挣扎几下,便死翘翘了。另一只野猪只是被一拳头打蒙了,等到它明白过来了一看,另一只也死了。这家伙吓双眼一瞪,得拔腿就跑。 王玉成也懒得去追,这两头野猪少说也有一千斤,另一头就无所谓了。这家伙坐在地上,也不找树枝,也不点火,直接拿着匕首在野猪前腿上拉下一块带血的肉来。这块肉还冒着热气,鲜血绯红绯红的。他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放到嘴里面咀嚼起来。 真是疯狂的人,或者说,王玉成根本就不叫人,应该叫疯狂的野兽,可怕的恶鬼…… 半个小时过后,这家伙把一直野猪的前后腿都吃完了。他擦擦嘴上的鲜血,略微的摇摇头说:“野猪肉虽然好吃,但是没有味道啊……嗯,这一次在这里我到底要先吃哪个家伙呢?” 他想来想去,一下子想到一个人,这个家伙正是最好的选择。想到这里,王玉成露出狰狞嗜血的笑容。 要说这十个人之中,最没有干劲的除了刘灵儿外,就是殷瑞圣了。刘灵儿对于自己的能力很有自信,所以总是在游览森林中的美景,根本就没有把任务放在心里面。殷瑞圣可是没有这种自信,他主要是没有本事,或者说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潜能到底是什么。 现在森林之中,他就是无助的小孩子。对于大自然来说,最为可怕的不是野兽,不是吃喝,而是对森林的未知感,感觉到很迷惘。 谁知道森林之中出现什么、自己会在什么地方一不小心就死翘翘了。 所以所殷瑞圣根本不敢离开自己现在所在的位置,他害怕的是自己贸然走开的话,遇到凶猛的动物后,就只有死亡的份。好在这里有小溪,小溪之中还有鱼虾,暂时的充饥是没有问题的。至于水这里是最好的选择,到了别的地方还能找到水吗? 此时此刻他忽然想起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谁动了我的奶酪?》。他感觉现在自己就是那个停留在原地等待奶酪的老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饿死。 他现在的处境并不是很理想,只是暂时的安全。难道就没有什么野兽过来吗?难道就没有毒虫毒蚁毒蛇吗? 他尽量让自己不去想这些烦心的事情,按照队长说的,自己要找到属于自己的房子。那里面有自己需要的东西,可以做暂时的休息所。毕竟,晚上在森林之中睡觉的话是很危险的事情。 且不说陆地上的野兽,就是树上的动物就能把自己生吞活剥了。 想到这里,他翻身坐起来,不敢睡觉了。到底现在应不应该去找寻自己的小屋子,还是在这里等待呢? 他思索再三,发现这里还是不安全的。毕竟有水源的地方就会有野兽的出没,就自己这点能耐,只有等死的份,还是去找木屋最为稳妥。想到这里,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备,水壶已经灌满了,还有几条烤剩下的鱼,自己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他站起来看看时间,已经十二点多了,一天时间都过去一半了,要是太阳下山前自己还找不到的话,那可真就死翘翘了。他看了看指南针,辨别了一下方向,朝着左边走去。 殷瑞圣不知道的是,在他走了以后,在他原来的地方上,出现一阵扭曲。紧接着出现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看了看地上残渣剩饭,笑了笑说:“这家伙还真可以……”紧接着,又是一阵扭曲,她消失在原地。 殷瑞圣走了一个多小时时间,远远的看到在森林的深处若隐若现的出现一所黑色的小木屋。殷瑞圣欣喜若狂,看起来自己只要努力的话,就会到地方。他想到这里,心中高兴,脚下加紧了步伐。就在距离房子还有几百米的时候,一声嘶吼声打破了殷瑞圣高兴的心情。他还没有明白怎回事,就看见在森林之中钻出一直黑熊。这黑熊长得很高大,很雄壮,一看就是一头成年的公熊。 在森林之中要是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手中没有武器的情况下,对抗一头成年的黑熊的话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要是在有猎枪,手枪的情况下对抗黑熊的话,还有可能生还。现在的殷瑞圣,全身上下除了一根短匕首以外,什么硬家伙都没有。因此这个家伙吓得“我擦……”转身就跑。遇到危险就逃跑,这是人类和动物的常识,但是他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因素,人能跑得过黑熊吗? 他刚跑了五十米,就听见身后的黑熊一声吼叫。这声音就在自己身后很近的地方,殷瑞圣的全身顿时如落水的人一般,全身都湿透了。黑熊可不管他是什么反应,抡起熊掌就拍下来。这一下要是拍实诚了,殷瑞圣不死也是重伤,根本就没有活命的机会。 殷瑞圣不敢回头看,他知道自己就要归西了。不过这时候,他不甘心就这样死。来不及多想,殷瑞圣就地躺下,滚到一边,那熊掌擦着他后背的衣服过去。 这家伙死里逃生,连忙爬起来,扔掉背包。现在,什么都是虚的,还是活命最为重要。殷瑞圣瞄准眼前的大树,体内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力量。“他妈的,今天我要是死不了,回去就辞职……”咒骂的一声,这家伙几下子就趴到了树上。 原本他对于上树一窍不通,但是后面的黑熊太厉害了,在死亡面前,人的潜能是能逼迫出来的,这也算是一个奇迹。 黑熊一看两条腿的动物上了树,直立起身子。它的身子达到了两米五左右,前腿一下子就扑到树干上。这一次整个大树都晃悠起来,吓得殷瑞圣死死的抱住树干。 其实说起来,倒霉的不是殷瑞圣,是这只黑熊。黑熊原本不在殷瑞圣周围的,它距离殷瑞圣还有一千多米的距离。那时候它正在森林之中悠闲的闲逛,看看哪一颗树上有蜜蜂巢,看看哪里能吃到香甜的蜂蜜。就在这个时候,它感觉自己的屁股被打了,这一下可是不轻啊,比起老虎的拳头都有力,屁股后面是打的又红又肿的。 它双眼一红,转头看看是哪一个混蛋打的,但是回头什么都没有。自己的老对手老虎野猪不会这样无聊的,自己的同类更加不会陷害自己,到底是哪个混蛋干的? 黑熊外表看起来笨笨的,但是脑子很灵活,不停的思考这件事情。 等到确定自己周围什么东西都没有的时候,这家伙接着往前走。 黑熊是不计较是谁了,可是很明显,那个神秘的东西根本就不想放过黑熊。 “啪啪”两声过后,黑熊的屁股上又挨了两下。这两次比第一次还要重,差点就把屁股打的泵血。这两下子可是太缺德了,黑熊失去了理智,在森林之中就横冲直撞起来。黑熊它身体虽然说皮厚的很,但是这三下过后,屁股就好像是在火中烧烤一样,怎么能让它不发狂。它见到小动物就踩死或者是咬死,见到大动物,上去就搏斗,结果还赢了。 等到清醒过来后,不知道怎么就看到眼前一个两条腿的动物。它可不管谁是谁,直接上去就是拍死。 此时此刻,殷瑞圣就好像是在大海之中的孤舟一样,随风飘荡,看起来很快就要沉默。是的,黑熊的每一次撞击,都让他心惊肉跳,全身颤抖。 “我要死了吗?我要死了吗?”他在心里面一遍一遍的问自己。 想到这些他感觉全身都脱力了,正在这个时候,黑熊又发动了一次猛烈的进攻,这一次进攻时机是刚刚好。殷瑞圣原本没没力气了,这一次撞击让他双臂松开了树干,直接就掉在地上。幸好地上的枯叶很厚,不然的话他一定很痛苦。 虽然说是没有摔倒,但是黑熊的威胁并没有解决。黑熊看到他掉下来,晃悠着大爪子就拍下来。殷瑞圣被摔的迷迷糊糊,等到缓过神来,看到的是迎面而来的一只巨大的爪子! 他暗暗叫苦,大声地说:“我擦,死定了……” 十章:肖晓鱼胜利,殷瑞圣惊魂 (28) 殷瑞圣的狼狈凸显出另一个人的不凡,他和殷瑞圣一样,同样被一只发狂的野兽逼到了树上。不过这个人的运气比殷瑞圣要好一些,至少他在树上活生生的把野猪耗死了。 是的,耗死了。 说真的,这样的方法对付野猪,真的是卑鄙到了极点。这根本就不是人类对动物应该做的举动,就算是人和人之间,也不能办出这样的事情。然而,偏偏这个家伙就做了,做的还那样心安理得,理所当然。他心里面想,要是自己不耗死野猪,死的就是自己,我这样做就是对的。 肖晓鱼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野猪,哈哈大笑起来。 “哼,你觉得你自己是个人物,我他妈还不把你当一盘菜呢!” 地面上已经有一大摊暗红色的血迹,这是野猪留下来的。虽然说野猪野猪皮糙肉厚,不知道疼痛,可是肖晓鱼的刀子毕竟是刺在了它致命的地方。只能说一句,这家伙很倒霉,遇到了肖晓鱼这样的对手。但凡是遇到别人,也不会这样憋屈的死去。 野猪刚才疯狂的撞击树木,是一种发疯的表现,等到疯劲一过去,它就支持不住了。肖晓鱼一开始没有拿出刀子,但是这小子不放弃,一点点的用“风之索”向外牵引匕首。一次一点,一次一点。最后终于拔出来。他一看出来了,接着在野猪的哽嗓处用力的刺,一次两次三次。终于野猪筋疲力尽,血液流干,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肖晓鱼跳下大树,看着地上奄奄一息的野猪,直接拿匕首在它的心脏上补上一刀。现在看肖晓鱼的样子,全上上下都是血,就好像是血人一样。他倒是不在乎自己身上的血液,反正已经污秽不堪了,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吧。毕竟刚才消耗了很多的力气,血压被野猪吓得有点上升。 “妈的,你他妈刚才疯狂撞击大树的劲头去什么地方了,吓得我全身都出汗了。本来就是你不对,你还要对我穷追猛打,真是把我当成白痴了吗?哼,幸好我还有点本事,没有死在你手里面。怎么样,现在你后悔了!我他妈的,你后悔晚了,这就是你惹到我的下场。” 他在野猪心脏上拔出刀子,找了个大树靠着做下来。等到缓过气来后,他找了些干柴,点燃火焰,不一会,一块野猪肉就烤好了。他也是真饿了,直接就吃起来。肖晓鱼没有孜然,没有胡椒面,没有盐之类的调味的东西,只能这样吃。不过,还别说,这不放调味品的野猪肉,还真有别样的风味呢。 等到吃完后,他看看时间,辨别了一下方向,直接朝着自己房子所在的方向走去。 要说这十个人之中,运气最好的是谁?那就是小女孩刘灵儿,他在森林之中,别说是什么野兽了,就连山猫野兔都没有看见。她一路平平安安的找到了自己的屋子,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来到屋子之中,她没有客气,直接找了一个玻璃瓶子,把那只大白肉虫子放到里面。她洗洗手,在冰箱里面拿出一些吃的,开始吃起来。 虽然说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但是这一路消耗的体力也不小。她看了看时间,都下午三点十分了,这段时间还是先休息一下,至于猎物,还是等到明天再说吧。 公司之中对新员工的安排还是做的很到位的,一般来说,这十个人要是不发生意外的话,都会在今天下午一点左右找到自己的房间。这主要是考虑到新人能力和在森林之中应变的能力,所以,安排住宿都不是很远。下午三点半左右,已经有七个人在自己的房子之中了。 他们在房间之中,有的吃东西,有的写东西,有的趁着天没有黑洗澡,有的则是计划着明天的事情。看样子今天是不打算出去了。有几户房子的后面,放着几只动物,有小兔子,有野猪,还有麋鹿,最为夸张的是竟然还有一只黑熊。 剩下的三个人,并不是找不到自己所在的房间,而是被特殊的事情给缠住了。 第一个在外面游荡的就是拥有恶鬼能力的怪人王玉成,这个家伙有一个特别想吃的人,现在他正向这个人移动。另一个就是拥有青蛙能力的蒋旭阳,这家伙相对于池塘的喜爱,比屋子强烈多了。再说了,他已经变身成青蛙,一般的野兽要伤害他的话,他就会跳进水塘之中,水塘里鱼虾丰富,他根本就不担心食物。反正才下午三点多,根本不用担心自己能不能找到屋子。 蒋旭阳既然拥有了青蛙的形态,就同样拥有了青蛙的能力。青蛙的后腿强壮有力,一次跳跃能达到两米以上。这是平常的小青蛙的记录,要是换在这个小子身上,他轻轻的一次跳跃能达到二十米以上,要是蓄力一跳的话,能到三十米。这是什么概念?那就是是层楼房的高度,很恐怖是不是。 另外一点,这个家伙的舌头很长,可以在水中观察陆地上的情况。要是有什么小动物经过喝水的话,他的舌头就和鳄鱼一样,突然袭击,卷住猎物,一招致命! 综上所述,能不能找到房子,能不能吃到东西,在他这里根本就不是问题。 另一个没有到达自己房间的就是倒霉的殷瑞圣,他是知道自己的房子在什么地方,也看到自己的房子在什么地方,就是到不了。 这叫什么?这他妈的就叫“咫尺天涯”! 倒霉鬼殷瑞圣看到熊掌拍下来,全身无力,就连大喊大叫的勇气也消失了,睁着眼睛,呆若木鸡。 与此同时,在一棵树的后面,一阵扭曲的空间中,有个人正在全神贯注的观察着殷瑞圣。黑熊可不相信人类世界之中有什么奇迹啊,神迹啊发生。它是凭借着自己的本能办事,肚子饿了就要吃东西,谁惹到它,它就要还击。 熊掌轰然而至,殷瑞圣已经闭上眼睛,黑熊却感觉很奇怪,这一下并不是打在物体上应有的声音,而是“啪”,好像是敲击在地面上一样。 黑熊的爪子确实是敲击在地面之上,这一点,黑熊从爪子上面传来的冲击感就明白了。 黑熊疑惑不已,它抬起身子,看看自己的爪子,发现上面没有鲜红的血液,而是沾满了泥土和腐叶。黑熊不相信,它两只大爪子齐上,左右开弓,然而殷瑞圣就好像是空气一样,两只熊掌在他的身体之中穿来穿去,就是打不到。 树后面扭曲的空间之中,那个人双眼一瞪,一脸的不可思议。但是,等了几秒钟后,接着就露出笑容:“看来,这家伙的能力是能穿透任何物体,对任何的物理伤害都有免疫的状态。” 殷瑞圣等待了几秒钟,感觉自己没有受到伤害,疑惑的睁开了眼睛。然而刚睁开,熊掌就打过来。他暗叫一声“我的妈呀……”吓得闭上一眼,又是几秒钟的时间,根本没有任何事情发生。殷瑞圣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确实没有受伤。 他很疑惑,以为黑熊对他手下留情了。心里面暗暗的想,难道说黑熊看我可怜,见我闭上了眼睛就不攻击我了吗?天底下有这样的事情吗?真是奇了怪了。 反观黑熊,进攻了几次以后,发现眼前这个生物根本没有任何事情,它也蒙了。这家伙看看自己的爪子,还是那样厚实有力,怎么就是打不到呢?难道说自己遇到的不是人类,而是人类死后的鬼魂? 身为动物,可不相信什么鬼神轮回之说。它生活的全部,就是找到食物,让自己吃饱。然而,面前的食物好像是吃不掉的样子! 黑熊向后退了几步,殷瑞圣趁着这个当口,偷偷地睁开眼睛看了看,看见黑熊已经离开自己身边。他没有多想,连忙爬起来,直愣愣的站在原地。一人一熊对视了几秒后,黑熊一扭头,灰溜溜的跑了。殷瑞圣摸摸头上的汗水,感觉心脏快要蹦出来了。 真是不得了,真是了不得。 殷瑞圣暗自庆幸,自己能自黑熊的掌下活命。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是什么,也没有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也不能怪他,毕竟刚才发生的事情,他全程闭着眼睛,根本就看不见自己身上的变化。黑熊的离去,只是让他想不明白,可能这家伙根本不饿,或者是觉得自己身上的肉很臭,所以没有吃掉自己。他安慰自己,觉得这个说法还是很合理的。 现在既然黑熊不见了,那自己就去屋子吧,反正威胁已经解除了。 他缓了缓心神,直接朝着自己的黑色小木屋进发。此时殷瑞圣的心情,可以用“劫后余生”来形容。他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要跳出来,精神高度的紧张,肉体方面,觉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他慢悠悠的向前走,眼看着离屋子还有五十来米的时候,一个男人的声音打断了他前进的步伐:“黑小子,你先等一等,我有话和你说。” 十一章:殷瑞圣遇险,扭曲人救人。 (29) 本来,树后扭曲中的人影本来看到殷瑞圣逼退了黑熊,就要走了,没想到这时候,殷瑞圣又出现了状况。这个人嘿嘿一笑,又回来了,看看还能发生什么事情。 殷瑞圣不知道是谁在这座森林之中叫自己的名字,回头一看,吓了一跳。这个人长的两米高,样子就好像恶鬼一样,他的嘴巴和身上都是暗红色的血迹,一双眼睛闪烁着异样的目光。殷瑞圣一看,这不正是十人之中的那个饿鬼道的人王玉成嘛! “你……你怎么到这里来了,是不是走错了方向,没有找到自己的房子?正好,我找到了房子,要是累了进去坐坐?”殷瑞圣说的很不自然。他隐隐的感觉到这个人好像不是走错了,是专门来找自己的。 “不累,我只是饿了,想吃东西。”王玉成盯着殷瑞圣,邪恶的笑了笑。 “哦,你饿了?这好说,我听队长说这屋里面有吃的,你和我进去吧。”殷瑞圣勉强的镇定下来,这个人身上没有血渍就像恶鬼,这身上有血,更加的像恶鬼了。 “我不喜欢吃人类的东西,吃起来没有滋味,我喜欢吃肉。”这家伙毫不隐晦的说:“我喜欢吃生肉,保留着血液,热气腾腾的被我打死的肉。” 听到这句话,殷瑞圣心中一惊,他看了看王玉成看自己的表情,猜出七八分。他摇了摇头,驱散心中所想,他不敢去想象这个家伙会吃人。现在可是文明社会,社会之中食物充足,要什么有什么,会存在吃人的人吗? “呵呵,呵呵。”殷瑞圣尴尬的笑了笑说:“看你的样子,刚才应该吃过了肉了。你打到了什么猎物?” “野猪,两头野猪。”王玉成一边说一边向殷瑞圣靠近。殷瑞圣一边倒退一边说:“很好啊……你还没有吃饱吗?”“吃饱了……只不过我不愿意吃这些东西,我喜欢十香肉。”这家伙终于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了。 十香肉?听到这里,他终于明白了,十香肉在水浒中就是人肉。看样子这家伙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自己要小心了。和刚才的黑熊比起来,这个家伙要可怕十倍。人心是最为可怕的东西,这是动物所不具备的。 “呵呵,呵呵。十香肉可是人肉,你……你说你想要吃人肉吗?”殷瑞圣强忍着心中的恐惧,采用拖延战术。 “小子,你知道这里是原始森林,你找不到援兵的。”王玉成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他狰狞的笑着说:“知道为什么选择你吗?因为我在测试的时候就知道你是个雏,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是什么。到了这里,你就认命吧,你是打不过我的!” 他说着,一拳打过来。这家伙的拳头一拳都能打死野猪,对付殷瑞圣是绰绰有余的。 殷瑞圣一看,吓得大叫一声:“我的妈呀!”转身就跑。 王玉成能叫他走了吗?他只是三四步就追上了殷瑞圣,紧接着,这家伙薅住他的后领子向后猛地一拽。殷瑞圣就感觉自己好像是被一只机械大手抓住,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就被带到后面。他狠狠的摔在地上,感觉全身都散架了。王玉成不给他喘息的机会,欺身两步赶上来,直接提溜起他的脖子,恶狠狠的说:“小子,现在我就掐死你。”说着,他右臂一下子变粗,上面的血管就和婴儿的小手指头一样粗。 殷瑞圣一下子感觉到死亡的感觉,实在是太恐怖了。气管,咽喉,血管,这一刻仿佛都被捏碎了。 王玉成双眼闪烁着疯狂的目光,嘴里面大声的说:“人肉,人肉,我久违的美食啊,今天就是神仙来了也救不了你。”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王玉成感觉自己的右手臂被人狠狠的打了一下。这一下就好像是一根烧的通红的铁棍,被一个大力士拿着用力的打下来一样,当时疼得这小子就放开了殷瑞圣。 王玉成捂着又红又肿的右臂,感觉这条胳膊好像是折了一样。他额头上渗出汗水,除了疼还有吃惊。王玉成不是白痴,他后退了几步大声说:“敢问阁下是谁?请出来让我看一看。阁下为什么要帮助这个人?” “就凭你还想见到我,你也配!”空旷的森林之中看不到人影,声音却是听的清清楚楚的。 殷瑞圣好不容易在地上站起来,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这声音很好听,听起来很温柔。但是,在温柔之中,存在着威严的霸气,有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感觉。他可不懂什么叫上位下位,只是隐约的感觉这个女人一定很厉害。 “你要是不出来,我马上就宰了这个家伙。”王玉成可不是被吓唬大的,他听声音是个女人,心中并不害怕。 “哦,你可以试一试,我能在你动手之前先结果了你的性命。”女人的声音丝毫不带感情,冷冰冰的,如冰窖一样。 “我……”王玉成嘴上说的很厉害,但是心里面却打起鼓:能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靠近我,并且打伤我,这个女人一定不简单。要是她想要取我性命的话,我能活命吗?算了,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搭上自己的性命,那就不值得了。 想到这里,他笑了笑,语气缓和下来:“我只是和这个小子开个小小的玩笑,你以为我真的吃掉他,多虑了。” “哼哼,是这样吗?最好是这样,要不然我宁可放弃你,也要保住他。”女子冷笑两声接着说:“你最好明白,我想要杀你就和弄死一个蚂蚁一样简单。” 王玉成听到这句话,心里面很是不高兴,但是他明白这个女人说的是真的。 “好吧,我就不打扰他回房间了,你们好好聊,我这就回自己的房间,再见再见!”王玉成说完也不等到女人回答,直接尥蹶子就跑。 扭曲中的人影懒得理会他,像王玉成这样的恶人,你只有比他更加恶才可以。 殷瑞圣把两个人的对话听的一清二楚,他这才明白原来是说话的女人救了自己。 “姑娘,你能不能现身呢?我好当面谢谢您的救命之恩。”殷立新回过味来,连忙说。 “你就不怕我是个女鬼吗?”女人的声音缓和和下来,和他开玩笑。 “我怕,我知道现在这社会上,鬼并不是可怕的,可怕的是人心。姑娘,就算你真的是鬼的话,我也不怕。请你现身,我们见一面,我真的要好好的感谢你。”殷瑞圣诚恳的说。 “呵呵,你倒是个大胆的家伙。”女子笑着说:“你看不到我,就单纯的觉得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世界上鬼怪很多的,我可能就是其中的一种。你想一想,这世界之中,什么人能不被别人看到的?” 女子抛出一个问句,她是要试一试殷瑞圣是不是真的想要见到自己。 殷瑞圣肯定的点点头说:“恩人,不管你是人是鬼,不管你是妖是怪,我都要见到你。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就算是样子再可怕,我都能接受的。” 女人点点头,慢慢的距离殷瑞圣五米的前面,出现了一阵异样的扭曲,紧接着,一个女人缓缓地在里面走出来。 这个女人一头乌黑的长发,如美丽的黑瀑布一样,动人而漂亮。她的皮肤很白,脸上的皮肤就好像婴儿的一样,可以用吹弹可破来形容。她的双眉弯弯,如半月牙,又似柳叶。她的鼻子和嘴巴,是上天最美的馈赠。怎么长的这个女人,电影明星化妆以后都不能赶上她的万分之一。 她的身材,是典型的东方女性的身材。前凸后翘的,和殷瑞圣的个头是一样的。 殷瑞圣见过美女,这个社会上不缺乏美女,但是这个女人一出来,殷瑞圣还是控制不了自己的心神,双眼不住的盯着这个女人的脸。 女人看到他呆住的样子,呵呵的笑了两声说:“我说,你是不是看到我就变傻了,你不是说样当面谢谢我吗?” 殷瑞圣被女人的话惊醒,连忙说:“对……对不起,我没有想到你长的这样漂亮。我……真是对不起,刚才的事情你不要介意。我却是应该好好感谢你的救命之恩,这样吧,前面就是我任务的房子,你要是不嫌弃的话,请和我一起去。那里面有吃的喝的,还有休息的床,你要是累了可以休息……”殷瑞圣感觉自己有点语无伦次,说什么都不知道。 女人又笑了,她笑起来还真是很漂亮。 “你就不问问我叫什么,不问问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个……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这恩情要是在古代的话,就是再生父母啊,我怎么好意思问你的名字。再者说了,你能在这里,自然有你的理由,我又何必去问为什么。对我来说,你就是恩人,恩人干什么都是对的。”殷瑞圣越来越感觉自己不会说什么了,现在这个女人已经把他的思绪打乱了,说起话来就像是电视剧里面的人一样。一口一个“救命恩人”“生身父母”,完全就是在古代。 这个社会之中,还有这样傻的人吗?人家救了你,说真的给人多少钱才是最为实用的! 他的表现再一次逗笑女人,女人说:“好了,你不用这样紧张,我只是累了,你不是说那黑色的房子是你的吗?那我们进去坐一坐吧。” 十二章:嗜血王玉成,杀手过往史。 (30) 王玉成逃离了殷瑞圣的房子周围,他现在不敢再去招惹殷瑞圣。他心里很生气,真想一拳打死那个说话的女人,但是他知道,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人啊,活在世界上最为重要的就是一点,要有自知之明,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前进,什么时候应该后退。王玉成能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经验可是很丰富的。 他曾经做过杀手,在杀手界之中,被人称作“鬼面罗刹”。只要是他出手,被杀的人根本就没有反抗的能力。在杀手界中,一般有三不杀,女人,孩子,老人。但是这一点,对于他来说就好像是没有一样。这个家伙作为杀手的时候心狠手辣。不单是目标人物没有生还的可能,就连这个人的家人都不能幸免于难。 黑道上的朋友们都知道,做人的底线就是“祸不及家人。”一个人做了事情,只能去找这个人去报仇,不能找到人家家里面,杀人家家里面的人。不然的话,还有谁会进入黑社会? 但是这句话对王玉成来说,就好像不存在一样。这个家伙嗜血如命,一见到鲜血就控住不了自己心中的魔鬼。谁要是制止他杀人的话,他就会杀掉那个人。 他身上中过三枪,一枪是在胸前,子弹穿过右肺,他命大没死。另外两枪在后背,左面的肩膀上一枪,右腿上一枪。这都是他在暗杀大人物的时候,被大人物手下的保镖打的。不过,他中枪后,并没有让这些保镖好过,都被他杀了! 要说在杀手之中,这家伙也算是名人了,做过的任务大大小小的有七八十个了。这些任务中,只有一个人他没有暗杀成功。 被暗杀的这个人是一个盲人,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住在一所普通的房子里面。无论从什么地方看,这个老盲人都不是有钱的人。他很疑惑,就这么一个家伙怎么会值一百万人民币呢? 当然晚上,王玉成进入老盲人家里面。老盲人正在吃饭,饭菜很简单,白米饭,一盘炒青菜,里面多少放了点肉。王玉成进去后,二话不说,直接对着老盲人就是一拳。老盲人不闪不躲吃了一口米饭,说:“年轻人,你想要杀我吗?”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王玉成的拳头在老人的背后一米的位置停住了。别人不知道这家伙的力气有多大,他自己可是知道的。这一拳下去,少说有一千公斤的力量,什么拳击泰森啊,什么奥尼尔啊,根本都挡不住这拳头。要是打在一头牛身上,牛都能被打死。没想到,这重达千斤拳头,竟然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停在老人的背后,竟然不能移动半分。他前进不了,后退不了,头上冒出冷汗。心中暗道不好,怪不得这个老东西赏金这样高,原来真有本事。 “我也不知道自己得罪了谁,为什么总是有人要杀我呢?”老人在为数不多的青菜之中,找了一块肉丝,放在嘴里。 “人老了,就是爱回忆以前的事情……”老人叹口气说:“以前我和你们一样,也是杀人的祖宗,在杀手界被称为“流氓”先生。后辈,你听过这个名字吗?” “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王玉成听到这个人的名字,全身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汗水一下子流出来了。 “您……您就是全球排名第一的杀手,杀手界人称“流氓”先生,刘无影刘老前辈?” “哦,你还知道我的名字,看来来了一个懂事的。”盲老人笑了笑,放下米饭,筷子,端起一杯水喝了一口说:“小子,算你在内,来暗杀我的有六十六个人了。他们用枪,用刀,用各式各样的东西。唯有你敢自己用拳头暗杀我,真是有胆子。” “老人家,我……”王玉成知道自己碰到一个了不起的人物,这个人绝对是自己不能招惹的。 说别人他不知道,但是要说起这位盲老头,他可是知道。作为杀手,进入组织之中,要明白谁能碰,谁不能碰。这个老头是绝对不能碰的,他就是当今所有杀手之中的神。 这个盲老人真的可以称得上“神”这个字,在他的暗杀生涯之中,没有出过一次错误。别人想要杀他,根本就不可能的。也不知道这个人身上有什么东西,任何的物品,枪弹,刀子,拳头,甚至是威力巨大的**,都不能近身半米。他从来没有受过伤害,这一点在杀手界最为著名。 人们都在传言,说这个盲老人是神的化身,从出生下来,身上就带着神仙才有的才能。 “我在你身上感受到一种奇怪的能量,这是别人没有的,看来你应该是一个异能者。”老盲人终于吃完饭,他回过头,一双黑漆漆的眼睛,任何光亮都透不过去。 “怪不得你敢有勇气接下这个任务,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王……王玉成。”王玉成感觉自己呼吸都很困难,说话更是困难。 “哦,王玉成?”老人点点头接着说:“你知道发布任务的人是谁吗?”“不知道……”王玉成如实的说。杀手只管杀人,不管是谁分配的任务。 “这倒是实话,王玉成啊,你不知道我告诉你,发布任务的人是我!”老盲人语出惊人,王玉成感觉冷汗更多了。 “是不是感觉很奇怪啊,为什么自己发布杀死自己的任务?”老盲人笑了笑说:“我老了,什么事情都看淡了。现在的日子是越来越无聊,我想找人陪我玩玩。哈哈……”老盲人说完站起来,在王玉成周围转悠了一圈,鼻子深深的在他身上闻了闻说:“小子,你身上的血腥味很重,在你身上最少有五十多条人命了吧。” 王玉成吃惊的看着他,心中暗道:这个人真的是神仙的化身吗?怎么知道我杀过多少人呢? “你身上的戾气很重,看样子不单单是杀人这样简单。小子,我可是警告你,杀人可以,这是任务所必要的。但是,你杀了人还吃死人的肉,是不是太不仗义了!” 老盲人的声音不大,但是那种威严的口气让王玉成浑身都颤抖。要是这个老家伙翻脸的话,自己今天这条小命可就要交代在这个地方。 “老……老人家,你说的对,我的确是吃人……”王玉成知道自己在这个老头面前藏不住什么秘密,索性直接招了。 “算了,算了……”老头摆摆手,又坐回自己的位置说:“我已经老了,退出这个江湖了,你干什么都和我没有关系。小子,你是个异能者,我不多为难你,你走吧。”老盲人说完,自己撤掉了原力,顿时王玉成感觉全身放松下来。 “小子,记住我说的话,这个世界上,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盲老人说完,自己收拾了碗筷进厨房了,他连看都不看王玉成。 王玉成知道自己在这里没有什么作用了,灰溜溜的站起来,自己出去了。 以后的任务中,这家伙收敛了很多。以前自己是多么的狂傲啊,但是自从在这个老头身上吃了暗亏,就明显的懂得了老头说的话。 后来在杀手组织中,上面的人看这个小子收敛了很多,心里面自然是很高兴。他们不知道这个嗜血如命的家伙,怎么会变的如此的懂规矩了。在高兴的同时,组织的上层人员决定给这个家伙加派任务,让他去海外一些别的国家去刺杀。 王玉成这个家伙,到了国外以后,暗杀起人来得心应手。渐渐的,嗜血的念头便占据了他的思想,老盲人的话被他忘记了。他又回归了自己的本质,杀人的时候,除了被暗杀的目标,就连目标的家人都无辜的死在他的手中。一连几期案件后,搞的国外的警察们很是头疼。终于,外国警察求助了异能人小组。这是外国人自己的异能不对,是国家机密部队之一。除了总统,内阁,国会这三大权利能指示的了,别人根本就不行。 在一次暗杀一个政界大人物的时候,这家伙终于碰到了钉子。王玉成刚刚进入到政界大人物的府邸,就被五个异能人包围了。这家伙也是凶狠,利用自己的能力左冲右撞,最后,全身负伤,逃离国外。 从那以后,杀手组织的人就找不到这个家伙了。原来,他一直都隐藏在山林之中,自己独自养伤。也是从那时候起,他才又一次回忆起老盲人说的话:“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今天,在暗中帮助殷瑞圣的人,一定是自己惹不起的人。为什么他敢这样肯定,主要是他手臂上受的伤,让他不得不相信。 王玉成的胳膊可是经过训练的,不说是铜筋铁骨,那也差不多了。一般的要是一根棒球棒打在上面的话,棒球棒就会变成两节,这家伙的胳膊一点事情都没有。 然而今天,暗中出手的那个女人,只是简单的一招,他就感觉自己的胳膊快要折了。这不正好说明了自己和这个女人的差距吗? 王玉成不傻,他只是嗜血,明白惹到一个惹不起的人,后果是什么! 不过,这个家伙就是觉得可惜。殷瑞圣在测试的时候表现的能力他是看在心里面的,这个人前途是无可限量的。不过看意思,殷瑞圣异能好像刚刚觉醒,根本就不会运用。要是自己在这个时候吃了他,就能得到他身上一半的异能…… 想到这里,王玉成摇摇头,狠狠的说:“你妈的,我就不相信我吃不掉你!我就不相信你的运气会一直这样好,那个女人会一直在你身边。等到你我单独在一起,看我不吃了你!” 十三章:男女房中坐,瑞圣知能力。 (31) 世间上的对错谁能说的清楚,当你认为这件事情是对的,偏偏有人认为他是错的。当你认为是错的,有人认为就是对的。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看法,谁对谁错谁能说清楚? 夜幕渐渐的笼罩了整片原始森林,在这偌大的树木王国之中,大部分的动物都睡着了,剩下的就是一些喜欢在黑夜之中觅食的动物。这些动物的习性和白天的动物正好相反,夜晚,森林之中同样充满着危险。准确的说,晚上的原始森林比白天的更加危险。 人类要是观察事物的话,依靠的是一双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要是迷失了,那心里头就会发慌,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很害怕黑夜的原因。 而有的动物却不需要眼睛的扶住去找寻物体,比如眼镜蛇,比如变色龙,比如一些依靠嗅觉的动物。这些动物,白天和晚上都是一样的。 这些动物喜欢黑夜,在夜幕的掩护之下,它们可以为所欲为。人类则是喜欢光明,只有在光明的照耀下,才能看到一切。事情就是这样神奇,这是自然界之中进化几万年,几十万年,甚至是几百万年得来的结果。 黑夜充满了未知,人类之所以害怕,就是对未知事物的恐惧。 这种感觉在人类的世界之中相对的会小一点,但是在人迹罕见的原始森林之中,这种感觉被无限的放大,放大到一个无可复加的地步。 夜色下的原始森林,显得很诡异,不时的传来几声狼叫。此时,众人都待在自己的房间之中,没人愿意在黑夜之中出去寻找猎物。一不小心,自己可能就成为野兽口中的猎物。 这样的黑夜,对于殷瑞圣来说是第一次经历。虽然说以前在老家的时候,自己也曾走过夜路,也曾经过坟地,但是过夜可是没有经历过。他听到狼叫声,感觉浑身不自在,倒是他对面的女人,脸上根本就看不到恐惧的表情,看起来,根本就没有当回事。 这一男一女经过一下午的时间,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这个女人她自己说自己叫慕容清清,今年三十岁,家住在首都。为什么会出现在原始森林之中呢?这个问题慕容清清的回答是,自己是暗中保护新人的暗影人。 “暗影人”在公司之中指的是专门保护新人的人,可以说是保镖。 殷瑞圣点点头,心中说:看来公司还是挺关心新人的……想到这里,他忽然间想起自己遇到黑熊的经历,连忙问:“慕容姐,你既然是保护我的人,为什么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没有出现呢?”“你是指遇到黑瞎子的时候吗?”慕容清清随口问道。 殷瑞圣听到这里,看着她的表情,吃惊的说:“这个……这件事情你知道?” “嗯,知道。”慕容清清不否认,她接着说:“你知道为什么那只黑熊会追你吗?” 殷瑞圣听到这句话,呆呆的看了慕容清清几秒钟,然后突然间爆发:“难道说那只黑熊是赶到我身边的吗?” 慕容清清哈哈大笑,好像是故意气他一样:“看来你并不是很笨。哈哈……” 殷瑞圣很无语,这个女人明明说过她是保护自己的人,为什么还要害自己?但是……刚才为什么要救自己呢?想到这两个问题,他脑子就糊涂了。 “看你现在的表情,你心里面一定很疑惑。”慕容清清肯定的说:“你在疑惑我为什么要让你置身危险之中,为什么要在后来救了你。” 殷瑞圣点点头,他真的不知道此时应该说什么。 “首先,作为公司的一员,公司之中不希望任何员工收到伤害。我刚才已经说过我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什么,现在告诉你,为什么要让黑熊攻击你。” “在新人测试的时候,别人的能力都测试出来,只有你的是个未知数。这一点,在公司之中是不允许出现的。所以,我要测试你的能力到底是什么。” “测试能力方法有三种,一种是测试仪,也就是你们新人测试的机器。第二种就是在绝境中激发你的潜能,或者说异能。人在危机自身生命的时候,往往会展现出与平时不一样潜能,这种潜能就是异能的雏形。” “潜能不断爆发,再能转换成异能。这一点适用于大部分普通人,不适合体内有异能的人。你就是后者,所以,在危机生命的时候,你的异能爆发,让你躲过黑熊的攻击。” “至于第三种方法,你根本不需要知道,这是公司的机密。” “好了,我们再说一说你的异能。通过黑熊与你的战斗,我明显的感觉到你的异能不稳定,能在黑熊手下活命,完全是你的运气好。至于遇到王玉成的时候,你根本不知道如何运用你的异能,这一点,就是你现在最大的缺陷。” “你应该还记得黑熊攻击你的时候,感觉不到疼痛吧?那是因为你异能已经闪现出来,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怎么和你解释这个问题呢?” “你应该看过金庸的小说,里面有一天之间获得几十年的功力的故事。好比说你现在就是这样的人,身体之中有一个巨大的宝藏,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启。” “哦,对了,通过你和黑熊之间的战斗,我分析出来你的异能是穿透任何物体。包括固体,液体,还有气体。你的能力值很高,只要是勤加锻炼的话,未来的能力一定是在公司之中数一数二的。不过一点,我到现在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机器测不出你的能力?” “我纠结这个问题是因为知道机器的原理,这世界上,只要是存在的物质,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机器都会检测出来。” 说道这里慕容清清摇摇头,看着傻看着自己的殷瑞圣接着说:“是不是刚才我说的话很难理解?你不用理解,以后在公司时间长了自然就知道了。对了,看你的样子应该还在纠结王玉成为什么要杀你的原因。好吧,我可以分析一下,不过现在我饿了,你先做饭去。” 殷瑞圣却是听不懂这个女人在说什么,明明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怎么一转眼就变成了要伤害自己的罪魁祸首?这个女人角色转变的也太快了,自己的小心脏都有点承受不了了。 再一点说,这个女人怎么不让人开口说话,自己一说起来就滔滔不绝的,真是话痨转世。 最后一点,凭什么她要求我做饭? 想到这里,殷瑞圣站起来,说:“慕容姐,我感谢你在暗中出手救了我一命,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这一点我永远记得。可是说真的,你为什么要我做饭呢?我根本就不会做饭。” “银瑞圣,单身,生活在相对贫穷的家庭之中。父母是双职工,去年时父亲去世,今年母亲住院。你应该是从十岁的时候就开始在家做饭的,最拿手的是糖醋里脊,四喜丸子。十三岁的时候,家里面买的菜谱书都看完了,里面一百多种菜,都会的差不多。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慕容清清根本就不看殷瑞圣,随口说着。那种散淡的口气好像在说,你根本就瞒不过去的。 这一次,殷瑞圣是测底没脾气了。这些事情就算是母亲都不一定知道的这样清楚,这个女人怎么知道的?难道她能知道过去发生的事情吗?不然的话,就是她能看透我的思想? 殷瑞圣打了个冷颤,心中暗暗的说:这个女人好可怕,我还是离她远一点的好。想到这里,殷瑞圣换上笑脸说:“慕容姐,您真是活神仙啊,我的事情您都知道。这样,您想吃什么,我马上去给您做。” 看到殷瑞圣对自己的态度180度大转变,她知道自己说中他的要害。 “你看看冰箱里面有什么吃的,随随便便做一点就可以了。”慕容清清松懒的说,听话语还有点撒娇的样子。殷瑞圣没办法,遇上这样一位活祖宗,自己能怎么办? 殷瑞圣略微无奈的走到了冰箱前,打开看了看,里面东西倒是很多。有鱼,有鸡,还有火腿,一盘鸡蛋。蔬菜有西红柿,黄瓜,还有菠菜,水果有苹果,橘子,香蕉,两个大梨。饮料有可乐,绿茶,还有牛奶。调料有米油盐酱醋糖辣椒粉什么,生活炒菜的辅助材料应有尽有。的要不是知道自己在原始森林里,他还以为在家里面呢。 “慕容姐,我给你做西红柿炒鸡蛋,黄瓜拌火腿,水煮鱼,辣子鸡块,然后呢,再做一个鸡蛋菠菜汤。你愿意吃吗,慕容姐?” “四菜一汤,好吧,做好了我尝尝。” 天已经黑下来,慕容清清看看时间,都六点了。 吃完晚饭,殷瑞圣收拾干净,坐在椅子上说:“吃的还可以吧,慕容姐?” “还可以吧,就是做的不是太正宗。” “您说的对,下一次我一定改正。”殷瑞圣说完,转头小声的嘀咕了一句:“白吃白喝,要求还挺多。” “你小子在背后说什么呢?”慕容清清是什么人,她虽然不知道殷瑞圣说什么,但是看他的表情就知道。殷瑞圣连忙转过身,换上笑脸说:“没什么,我说您吃着可以就好,下次我还给您做。” “算了,我不和你计较这些了。”慕容清清白愣他一眼接着说:“下一次再让我听到你背后议论我,我会让你知道后果的!” 十四章:绅士风度现,慕容心欢喜。 (32) 原始森林的夜晚不似城市的夜晚一样,在这里,每时每刻都充满了不安的吼叫声。有野狼的,有老虎的,还有野猪的。在森林中过夜,感觉天上地下都存在着一种让人睡不着的气氛。紧张,恐惧,刺激,躁动,仿佛随时随地就会失去生命一样。 殷瑞圣吃完晚饭后,精神就开始有点恍惚了,但是他强撑着不敢去睡觉。主要原因是,他担心自己这一下子躺下去,睡着以后,会不会有蛇虫鼠蚁爬进被窝之中,进而爬进自己的嘴巴。到时候,顺着嘴巴直达内脏,这自己这条小命就完了。退一步讲,就算自己吃不进去,这些东西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的也是很难受的。慕容清清看出殷瑞圣的担心,她安慰殷瑞圣说:“放心吧,没事的。在森林中过夜,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可怕。”殷瑞圣不信她说的话,总是感觉这个女人在欺骗自己。 “你真的不用担心的,有我在你身边保护,怎么会让虫子之类的爬进你的嘴里面。” “慕容姐,我纠结的到不是这个问题,主要是这就一张床,我要是睡觉了,你睡在什么地方?再说了,我好歹也是个男人,身为男人,怎么能让女人吃苦受罪呢!”殷瑞圣说道这里顿了顿接着说:“再说了慕容姐,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怎么也不能让你给我守夜啊。这于情于理都不合。不能这样,绝对不能这样。要不你睡觉吧,我守夜。你放心,我这个人虽然说不是什么好人,但是绝对不会在女人这方面失去理智的。” 慕容清清略微吃惊的看了他说:“没想到你还有点大男子主义,知道让着女人呢。”“我别的本事没有,只是知道女人不能受到委屈。”殷瑞圣不会什么华丽的辞藻,他很朴实的回答说:“最后一点,慕容姐,你可是公司之中的老员工,我只是个新人,站在这个角度,您应该先休息。” 听完殷瑞圣的话,再看看殷瑞圣的表情,慕容清清呵呵的笑起来。她的笑声让殷瑞圣摸不清情况,搞不清楚她为什么会发笑。殷瑞圣回忆了一下自己刚才说的话,感觉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这是个什么状况?难道说这个女人发疯了?”殷瑞圣想到这里,怪异的眼神看了看慕容清清,突然打了一个激灵,心中暗暗想到:“哎呀,难道说她被什么妖魔鬼怪附身了吗?这大森林之中,诡异的事情可是会发生的!要真是这样,我可要离她远一点。”想到这里,殷瑞圣后退几步。 他的动作和神态全被慕容清清看在眼里,慕容是什么人,当下就明白这个小子又开始胡思乱想了。 慕容清清又好气又好笑,她欺身向前,对着殷瑞圣的脑壳“啪”就拍了一下说:“黑小子,我说你瞎想什么呢?我简单的笑几声,你就吓得找不到北了?看你的样子,刚才一定在心里想我是不是被鬼怪附身,或者我到底是人是鬼,对不对?” 殷瑞圣被问的哑口无言,只是愣在原地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看来我是说对了,你小子还真是这样想的。”慕容清清一把拉起殷瑞圣的耳朵:“好啊你。殷瑞圣你瞪大你的小肉眼,看看我到底是人是鬼?” 是到现在,殷瑞圣那里敢胡说,连忙求饶:“慕容姐,我的亲姐姐哎,我是小人,我不应该胡思乱想的猜测您。您行行好,大人有大量,就放了我吧。我的耳朵都快掉了……” 慕容清清听他的话,放了手,殷瑞圣赶紧自己揉揉耳朵,嘴里嘟嘟囔囔的。 “嘿嘿,算了吧,我不和你闹了。”慕容清清笑着说:“你看看你现在的精神状态,走路都左摇右晃的,别硬撑着了,快去床上睡觉吧。” 说真的,慕容清清这几句话可是真说道殷瑞圣心坎里去了。 从小生活在人类活动的城市之中,哪里知道原始森林之中的苦?在这里,没有人类的踏足,远离文明社会,存在的只有孤独和无奈。这森林之中充满了原始的野性,弱肉强食的血腥。 如果单单是这样的话,殷瑞圣也不会这样累,主要原因是他今天刚刚经历了两场生死。 第一次是孤身对战黑熊,从结果上来看,虽然肉体上没有受到伤害,属于有惊无险。但是,在精神上却是受到了不少的冲击。 一般没有见过黑熊的人,见到黑熊的第一反应,一定是高度紧张的。他没有尿裤子还不好吗,全身绷紧,整个心跳出来的感觉,这是真实存在的。没有经历过那种生死考验,根本就不会体会那种感觉。是的,那种随时随地都要丧命的感觉,如洪水一般,向殷瑞圣迎面扑来。而自己呢,只能等在原地,体会那种渺小的无奈,无助的**。 第二次就是因为王玉成那个鬼面人,这个家伙单单是看到他的脸都会吓一跳,更别说被这样的人索命了。毫不夸张的说,这个家伙的威胁比黑熊可怕。 殷瑞圣想不明白,这个混蛋怎么就盯上自己了呢? 他在被王玉成掐住脖子的那一刻,仿佛已经看到了鬼门关的样子。那种在生死之间搏命的挣扎,那种在生死之间急促的呼吸和精神状态都是极限的。人的求生欲望是强大的,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怎么能不用全力挣扎,然而,这些挣扎都是徒劳的,他都筋疲力尽了,还是摆脱不了王玉成的手掌。 虽然说最后的结果也是有惊无险的被救下来,但是两次在生死之间游走,那滋味能好受吗? 人的精神和肉体在高度紧张以后,在放松下来,那整个人就会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疲惫感。原本殷瑞圣是想到屋子里面好好的休息一下,缓缓乏。只是他一想到这是在原始森林之中,就不敢睡觉了。这未知的环境之中到底有什么,他可是很害怕的。 不过说,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心里面想着自己强撑不睡觉,但是身体不答应。好在后来慕容清清说给他守夜,殷瑞圣这才放心。他知道,自己让一个女人为自己守夜是不道德的,况且这个女人还是公司之中的老员工,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但是话又说回来,他的身体实在是支持不住了。这时候与其故作推诿,不如顺水推舟。要是自己再说什么话,就显得自己矫情了,搞不好还会让慕容清清认为自己是个伪君子。 想到这里,殷瑞圣也不客气,直接躺在床上说了一声:“慕容姐,谢谢您了,我先睡觉了,有什么事情叫我。” 慕青清清答应了一声,再看殷瑞圣,好嘛,这家伙直接打起呼噜了。 殷瑞圣的呼噜声很轻,很有节奏,好像是吹口哨一样。一呼一吸之间,传出来的声音相对来说很平稳。这是他睡觉养成的习惯,也是日积月累的成果。他不像某些人,睡觉打呼噜一高一低的,有时候还上不来气,憋好长时间才出一点声。 (33) 慕容清清看着床上呼呼大睡的殷瑞圣,不自觉的嘴角上露出一丝微笑。 这种微笑是发自内心的,如果这时候有人看到她的样子,一定会毫无理由的爱上这个女人。 她本身在公司的高层,天天勾心斗角,每时每刻都带着虚伪的面孔。无论是笑,无论是严肃,无论是生气,无论是叹息,都是有目的,有的手段的,根本就不会发自内心的笑出来。 是的,她所见过的人很多,经历的事情也很多。好的,坏的,老的,少的,男的,女的,有钱的,没钱的,职位高的,职位低的……什么样的人她都接触过,就是没有见过殷瑞圣这样傻傻呆呆的家伙。别人在见到她的时候,都是有目的的,而这个家伙却没有什么要求。主要的一点是这个家伙的行为很搞笑,说话办事很符合自己的胃口。这根本不是装出来的,无论是吃惊还是生气,无论是笑还是愁,都是性情使然。 你说奇怪不奇怪,平心而论,自己对男人没有什么好感,这一点倒不是说她是个“石女”,天生就对男人厌恶。导致她这样的原因是,慕容清清小时候受到男人的伤害。人啊,小时候受到的伤害是会影响人的一生的,她总是无法释怀这件事情。 当然了,慕容清清并没有因为小时候的那件事情就对所有的男人都厌恶,只是她对男人很失望,没有了归属感。 从成年到现在,她一直没有找过男朋友。倒不是别的男人看不上她,相反的追求她的人如过江之鲤,多的数不过来。 这其中,有钱的,有权的,有势的不少,长得高的,帅的,貌似潘安的,更是不少。就这样说吧,每个追求她的男人对她可是趋之若鹜。 什么原因呢,人长得漂亮是一方面,性格是一方面,还有一部分是追求她异能的。慕容清清是异能者,这一点就比一般的平凡人强上不知多少了。另外一点,她可不是单一的异能者,关键是这个女人拥有三种异能,这在整个公司之中都是少有的佼佼者。甚至说,在整个人类历史上,三种异能合身一人的是少之又少。向她这样的异能,这地拥有多大的福报才能获得?那祖宗上辈得干多少好事才能还回来这样的造化? 慕容清清有这样的成绩,自己能力是一方面,异能占着绝大部分。她曾经也渴望过爱情,但是这爱情对她来说,根本是遥不可及的。她明白追求她的人都不是真心的,这一点,她感觉很厌恶,所以,慕容清清谢绝了这些追求者。 她把自己的内心封闭起来,外面加上一道无形的大锁,锁旁边还有两个善恶小人在两旁把守,别人根本就无从进入。 所以,一直到现在,她都二十八岁了,还是单身一人。 “黑瞎子,你不要过来,我……我……”正在睡觉的殷瑞圣突然之间坐起来,他做了一个噩梦,梦到的是今天上午遭遇黑熊的场景。这家伙满头大汗的坐起来,倒是让专心想事情的慕容清清吓了一跳。殷瑞圣还没说什么,只是看了看盯着自己的慕容清清,然后双眼一闭,栽倒在床上,接着喃喃自语说:“快跑啊……快跑啊……”没过几秒钟的时间,他接着又睡着了。 慕容清清被他这种无厘头的行为逗笑了,说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和这个家伙在一起就是想笑。而且,那笑容是发自内心的。 笑过以后,她轻轻的来到殷瑞圣身边,站在床边看着睡熟的殷瑞圣。 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心门上的两个看门的善恶小人都异常的欢喜跳动。这一刻,两个小人在不停的拨动着心门上一根敏感的神经。这根神经是连接心门最深处最为柔软的地方,只要是触碰到,心锁就会悄悄的开启。 当下慕容清清的这种感觉是以前没有过的,她细细的体会着这种不安的悸动感,感觉全身无比的舒服安逸。 “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以前没有体会过这样的感觉?”慕容清清暗暗的说:“为什么这感觉略微的带着羞愧与尴尬?为什么我会这样渴望这种感觉呢?难道说这就是……”她不敢往下想了,及时的制止住这种思绪,不让它再蔓延下去。可是啊,慕容清清去忘记了,思绪这种东西是人为的能制止的住的吗? 可笑啊可笑,自己可是堂堂公司的总经理,怎么会对这个家伙动心呢? 他相貌如此的平凡,长得一点都不好看。他没有权势,在世界上根本就是芸芸众生。他没有金钱,连一辆汽车都没有。他身世就是农民,都不算是城里人。 虽然说这个家伙是个异能人,但是就他现在的表现,根本就不值一提。怎么看怎么都是不行的,为什么自己会对这个家伙有感觉呢? 想到这里,她安慰自己,一定是自己想多了。自己只是对这个家伙好奇,根本就不会有那种感情的。 好,就此打住,不去看这个家伙,我出去看看月亮。 屋外的月光如此皎洁,她看了看月亮,感觉自己躁动的心平复了不少。月亮可是好东西,在黑夜之中,给人们无限的遐想。月宫中的嫦娥,嫦娥怀中的玉兔,清冷的广寒宫……每当看到圆月的时候,她总是会想起这些传说。 她看着月亮,月亮发出黄色的光芒,好像是一双温柔的手,抚摸着她的身体。慕容清清伸了个懒腰,感觉出奇的安静。 等一下,刚才森林之中还能听到此起彼伏的野兽叫声,为什么现在一点都听不到了呢?慕容清清感到怪异之处,突然间好像想起什么似得,再次抬头看看月亮。这一看不要紧,发现这月亮和平时还真不一样。 十五章:血月当空照,蓝月成梦幻。 (34) 月亮若是不仔细观看,根本很难发现,在月亮背后的天空上,出现了两个光圈。这两个光圈,一个呈现红色,淡淡的,在月亮的左后方。另一个光圈呈现为蓝色,细细的,在月亮的右后方。这两个光圈很模糊,似有似无的,根本就很难发现的。 “嗯?这是什么情况?”慕容清清暗暗的想到:“事有怪异,天显奇观。难道说今天晚上会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吗?”慕容清清想到这里,不自觉的皱起眉头。她发现自己心中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这种感觉让她心烦意乱。她不曾记得自己这样的时候是什么时候了,她讨厌把握不住内心的感觉。 于此同时,在中国境内五个神秘的山村之中,五个老人同时盯着天上的月亮,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激动的说了一句:“五百年了,五百年了,终于该来的还是来了!只是不知道这一次上面选中的是谁!哈哈……”这五个老人要是能站在一起的话,别人就会惊奇的发现,他们长得是一模一样。 这五个老人就是中华五老,是唯一知道今夜为什么发生异变的知情者。他们已经活了三百岁了,无儿无女,隐居在人烟稀少的小山村里面。这五个人一直以来都等待这一天的到来。他们的眼睛看到月亮身后出现光圈的时候,就知道这些年来的等待没有白费,最终还是换回来了结果! 月光如水,从天上倾泻到地面上。此时的原始森林,被这种柔和的光芒笼罩着,显得更加的神秘莫测了。如果这时候天地间有一个巨人在原始森林这里观看的话,就会发现月亮和森林之间的异象。 中国古代文明博大精深,孕育出很多的灿烂文化。虽然说在古代人们的生产力和劳动力都很低下,对未知事物的认知是很有限的,但是,这根本就挡不住人类对大自然的探索。一辈一辈的中国人从来不怕困难,不怕艰辛,这才有了我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明灿烂。在这些文化之中,就有对天空苍穹的探索。古代人的智慧可不简单,现代人总是标榜自己比古人强,其实都是假象的。 在人类还没有飞上天空,探索海洋的时候,中国就有了“天圆地方”的说法,这是人类最早认识这个世界形态的图形。 什么叫“天圆地方”呢? 说的就是说天空无穷大,好像是一口巨大倒扣的铁锅一样,把大地笼罩起来。 现在,这种说法正好应用在原始森林和月光之中。对,这个月光,如一口倒扣的铁锅一样,把原始森林紧紧的盖住。森林外面看到的月亮发出的月光是正常的颜色,森林之中的月亮此时则改变了模样。 时间已将近午夜,距离凌晨十二点还有两分钟时间。谁也没想到,在这充满野性的森林之中,月亮竟然悄悄的改变了模样。 首先,是月亮左后方的红色光晕和月亮融合在一起。只是一瞬间的功夫,月亮就不再是金黄色的圆盘,直接变成了红色的月亮。 是的,红色的月亮,孤零零的挂在天上,它现在的样子,就好像是刚刚在血水中出来的盘子,又好比巨大无比的血池。 与此同时,月亮撒下的光芒不再是柔和的让人安心的淡白色,而是变成了一种妖艳诡异的红光。是的呃,整个原始森林之中,都被这妖艳诡异的红光笼罩住。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又是在午夜,所以,在原始森林之中的这十个新人能发现的只有三个人。一个是鬼面恶脸人王玉成,一个是花飘万里香张玉兰,另一个就是灵动幻觉女刘灵儿。至于剩下的七个人,都早早的进入梦乡了。 王玉成看着月光变成红色,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同样是红色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家伙身体之中,就抑制不住的躁动。是的,这鲜血一样的红色,好像触动了他疯狂的内心。这家伙露出邪恶的笑容,一脚踹开门,直接向着黑暗处跑去。这家伙饿了,需要鲜血冲击。 张玉兰和刘灵儿原本是两个女人,其中刘灵儿还未成年。她们见到这样的月亮,不自觉的张大了嘴巴,瞪大了双眼,眼珠中的瞳孔扩张到最大。 这两人各自在自己的房间里面,通过窗户知道月亮的变化,吓得瑟瑟发抖,惊骇异常。 两人为什么会这样害怕,就是因为这月亮和月光实在是太为诡异了。 从古至今,天空中要出现红色血月的话,必有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 古人常说:“血月悬天,必有异现。生死祸福,旦夕之间。福报积深,冤缘冲天。一线之间,天地巨变。” 这句话只是记载在古人一些野史传说之上,在正史上没有出现过。谁也不知道这句话说的是真是假,也无从去考证。人们只是把这句话当成是作者的臆想,根本不去细细的研究。古代人毕竟是知识有限,对于一些自然现象根本理解不了,这也导致了后世出现了很多错误的理解,误导了很多国学学生。 古人毕竟是古人,局限于技术与知识。现在不一样了,人们认识了自然,认识了宇宙中很多的变化。 不过,今天的夜晚确实有点很诡异,难道这个世界要发生什么巨变吗? 慕容清清早在发现月亮不对劲的时候,就把殷瑞圣拽起来。 那是后殷瑞圣正在做梦,心里面很不高兴。你说说,睡的正是最香的时候,突然被别人拽起来,谁能受得了? 不过,等到他醒过来看明白月亮的变化时,才明白自己错怪了人家。明明殷瑞圣自己说过“有事叫我”的,这现在有事情了,被人家叫起来,就不能责怪人家慕容清清了。 殷瑞圣和慕容清清面色凝重的看着天上的血月,这种天象是两人第一次看到,心中充满了恐惧和不安。除了这些以外,两人感到庆幸和期待,到底血月发生以后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两人看了对方一眼,在彼此的眼睛中看到了内心的想法。两个人很默契的谁也没有说话,同事将目光转移到月亮上。 (35) 月亮的颜色虽说是红色,但是颜色的深浅还是有变化的。刚开始二十秒的时候,月亮是浅红色的。到了中间的二十秒钟,则变成了鲜红色。那鲜红鲜红的月亮,仿佛随时都能滴下血来。这种视觉上的冲击力,可是任何电影电视都做不到的。天上地下一片血红,怎么会不让人感到震惊,不让人感到恐惧呢? 殷瑞圣见到这个,当时二话不说就扶着旁边的大树哇哇大吐起来。慕容清清转头问:“你怎么了,没有什么事情吧?要不要我过去?”殷瑞圣不能说话,只能是摆摆手,示意自己可以解决。他心里是这样想的,自己呕吐让女孩子看见是不好的,还是自己承受吧。哎,可惜了今天晚上吃的好东西,这下倒好了,一点不剩,全部都给大树施肥了。他吐了几口,感觉舒服多了。殷瑞圣擦擦嘴,来到慕容清清身边。 慕容清清看了看殷瑞圣,轻声的问:“你怎么样,感觉好点了吗?”殷瑞圣点点头说:“谢谢慕容姐关心,我感觉舒服多了。”他说完,两个人又同时看月亮。这样的天象,自己一辈子都见不到几回的,不看看怎么对得起自己! 殷瑞圣抬起头看月亮的时候,才发现一个问题,这一次月亮的颜色又不一样了,它变成了深红色。 殷瑞圣惊奇的问:“奇怪了慕容姐,刚开始月亮的颜色是浅红色。后来就变成了血红色,到了显现是深红色,怎么变化这样快?这……这月亮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转过头看慕容清清的时候,不禁感觉到一个问题。其实也不算是问题,就是感觉,这个女人实在是太漂亮了。 的确,慕容清清很漂亮,脸蛋,身材,声音都是女人中极品的存在。他站在她身边,她身上的香气如迷魂散一样,让殷瑞圣不由自主的心猿意马。不过,殷瑞圣知道自己的能耐,对人家存在这种非分之想好有一比,那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得美。想到这里,殷瑞圣暗自苦笑了一声,摇摇头驱散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 慕容清清看出来他的小心思,心里面暗暗的想:看来他终究是个男人,躲不过女人这个定律。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今天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月亮。”慕容清清回答,饶是她见多识广,也不知道血月为什么会改变自身的颜色。 殷瑞圣还想问什么,但见天上的月亮红光大盛,照的地面上一片血红。殷瑞圣和慕容清清没有任何防备,被突然间变亮的月亮刺激到双眼。两人同时慌忙的蹲下,双手开始揉眼睛。殷瑞圣揉了几下,发现双眼之中根本不是泪水,粘乎乎的,还发热。他双手离开眼睛看了看,发现上面是自己的血。殷瑞圣心中一惊,大声说:“慕容姐,我双眼流血了。” 慕容清清和殷瑞圣不一样,她只是感觉到眼睛生疼,揉了几下后,流出几滴眼泪,感觉双眼很清凉。 “你流血了?”慕容清清听到殷瑞圣的呼喊声,赶忙过来看看。但见他双手的食指上沾满鲜血,脸上流出两行血泪。慕容清清捧起殷瑞圣的脸蛋,仔细的观察他的双眼。殷瑞圣的双眼此时已经变得一片血红,根本不是黑色的颜色。 “这……”慕容清清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她只能关心的问:“殷瑞圣,你告诉我,你眼睛能看见我吗?疼吗?”“慕容姐,我只是感觉到双眼好像是在火焰中灼烧一样疼。不过,还好的是,我能看见你,能看见你的样子。”“这……你没有失明,只是被月亮的光灼伤。”慕容清清不敢告诉殷瑞圣他现在的样子。 说真的,殷瑞圣现在的样子就好像是黑夜之中的鬼怪一样,双眼都是红色的,隐隐约约的还有红光。 “没事的,没事的。”慕容清清温柔的安慰他,好像情人之间说悄悄话一样。这一刻,两人四目相对,殷瑞圣和慕容清清突然间感觉到心里面某个神经被触动了一下。 殷瑞圣感觉自己的呼吸沉重,心跳加快起来。他强做镇定的摇摇头说:“是这样啊,这下我就放心了慕容姐。哦,对了,你感觉怎么样……眼睛?”慕容清清同样感觉到自己心跳加速,手心有点冒汗。她放开殷瑞圣,略微有点小女生的说:“我……我挺好的,没什么事情。” 女人毕竟是女人,无论身份地位成就有多么高,无论在别人面前多么冷漠,多么的无情。只要是遇到喜欢的人,心里面那个渴望被关怀爱护的小女孩就会出现。 两个人还没有站起来,天上的月亮再一次变换了颜色。 这一次,红色光晕在骤然变凉的那一刻,能量被消耗殆尽,月亮恢复了本来面貌。只是这种情况只维持了短短的一秒钟,紧接着月亮就被蓝色光圈包围,月亮整个都变成了蓝色。 “哦……哇,我怀疑我在做梦慕容姐。刚才是红色的月亮,现在是蓝色的月亮。那等一会儿会不会变成绿色的月亮,黄色的月亮?”殷瑞圣不是信口开河,他真的觉得自己是在做梦,这不过这个梦境比较真实罢了。 慕容清清轻声笑了一下说:“你不用怀疑了,就把这月亮当成是一场梦境吧。只不过到时候你睡醒了,这个世界在就变了样子……” “真的吗?我不觉呢?呵呵……哈哈……”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抬起头,观看天上的蓝月亮。 十六章:梦幻蓝月灭,瑞圣活死人。 (34) 月亮若是不仔细观看,根本很难发现,在月亮背后的天空上,出现了两个光圈。这两个光圈,一个呈现红色,淡淡的,在月亮的左后方。另一个光圈呈现为蓝色,细细的,在月亮的右后方。这两个光圈很模糊,似有似无的,根本就很难发现的。 “嗯?这是什么情况?”慕容清清暗暗的想到:“事有怪异,天显奇观。难道说今天晚上会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吗?”慕容清清想到这里,不自觉的皱起眉头。她发现自己心中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这种感觉让她心烦意乱。她不曾记得自己这样的时候是什么时候了,她讨厌把握不住内心的感觉。 于此同时,在中国境内五个神秘的山村之中,五个老人同时盯着天上的月亮,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激动的说了一句:“五百年了,五百年了,终于该来的还是来了!只是不知道这一次上面选中的是谁!哈哈……”这五个老人要是能站在一起的话,别人就会惊奇的发现,他们长得是一模一样。 这五个老人就是中华五老,是唯一知道今夜为什么发生异变的知情者。他们已经活了三百岁了,无儿无女,隐居在人烟稀少的小山村里面。这五个人一直以来都等待这一天的到来。他们的眼睛看到月亮身后出现光圈的时候,就知道这些年来的等待没有白费,最终还是换回来了结果! 月光如水,从天上倾泻到地面上。此时的原始森林,被这种柔和的光芒笼罩着,显得更加的神秘莫测了。如果这时候天地间有一个巨人在原始森林这里观看的话,就会发现月亮和森林之间的异象。 中国古代文明博大精深,孕育出很多的灿烂文化。虽然说在古代人们的生产力和劳动力都很低下,对未知事物的认知是很有限的,但是,这根本就挡不住人类对大自然的探索。一辈一辈的中国人从来不怕困难,不怕艰辛,这才有了我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明灿烂。在这些文化之中,就有对天空苍穹的探索。古代人的智慧可不简单,现代人总是标榜自己比古人强,其实都是假象的。 在人类还没有飞上天空,探索海洋的时候,中国就有了“天圆地方”的说法,这是人类最早认识这个世界形态的图形。 什么叫“天圆地方”呢? 说的就是说天空无穷大,好像是一口巨大倒扣的铁锅一样,把大地笼罩起来。 现在,这种说法正好应用在原始森林和月光之中。对,这个月光,如一口倒扣的铁锅一样,把原始森林紧紧的盖住。森林外面看到的月亮发出的月光是正常的颜色,森林之中的月亮此时则改变了模样。 时间已将近午夜,距离凌晨十二点还有两分钟时间。谁也没想到,在这充满野性的森林之中,月亮竟然悄悄的改变了模样。 首先,是月亮左后方的红色光晕和月亮融合在一起。只是一瞬间的功夫,月亮就不再是金黄色的圆盘,直接变成了红色的月亮。 是的,红色的月亮,孤零零的挂在天上,它现在的样子,就好像是刚刚在血水中出来的盘子,又好比巨大无比的血池。 与此同时,月亮撒下的光芒不再是柔和的让人安心的淡白色,而是变成了一种妖艳诡异的红光。是的呃,整个原始森林之中,都被这妖艳诡异的红光笼罩住。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又是在午夜,所以,在原始森林之中的这十个新人能发现的只有三个人。一个是鬼面恶脸人王玉成,一个是花飘万里香张玉兰,另一个就是灵动幻觉女刘灵儿。至于剩下的七个人,都早早的进入梦乡了。 王玉成看着月光变成红色,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同样是红色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家伙身体之中,就抑制不住的躁动。是的,这鲜血一样的红色,好像触动了他疯狂的内心。这家伙露出邪恶的笑容,一脚踹开门,直接向着黑暗处跑去。这家伙饿了,需要鲜血冲击。 张玉兰和刘灵儿原本是两个女人,其中刘灵儿还未成年。她们见到这样的月亮,不自觉的张大了嘴巴,瞪大了双眼,眼珠中的瞳孔扩张到最大。 这两人各自在自己的房间里面,通过窗户知道月亮的变化,吓得瑟瑟发抖,惊骇异常。 两人为什么会这样害怕,就是因为这月亮和月光实在是太为诡异了。 从古至今,天空中要出现红色血月的话,必有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 古人常说:“血月悬天,必有异现。生死祸福,旦夕之间。福报积深,冤缘冲天。一线之间,天地巨变。” 这句话只是记载在古人一些野史传说之上,在正史上没有出现过。谁也不知道这句话说的是真是假,也无从去考证。人们只是把这句话当成是作者的臆想,根本不去细细的研究。古代人毕竟是知识有限,对于一些自然现象根本理解不了,这也导致了后世出现了很多错误的理解,误导了很多国学学生。 古人毕竟是古人,局限于技术与知识。现在不一样了,人们认识了自然,认识了宇宙中很多的变化。 不过,今天的夜晚确实有点很诡异,难道这个世界要发生什么巨变吗? 慕容清清早在发现月亮不对劲的时候,就把殷瑞圣拽起来。 那是后殷瑞圣正在做梦,心里面很不高兴。你说说,睡的正是最香的时候,突然被别人拽起来,谁能受得了? 不过,等到他醒过来看明白月亮的变化时,才明白自己错怪了人家。明明殷瑞圣自己说过“有事叫我”的,这现在有事情了,被人家叫起来,就不能责怪人家慕容清清了。 殷瑞圣和慕容清清面色凝重的看着天上的血月,这种天象是两人第一次看到,心中充满了恐惧和不安。除了这些以外,两人感到庆幸和期待,到底血月发生以后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两人看了对方一眼,在彼此的眼睛中看到了内心的想法。两个人很默契的谁也没有说话,同事将目光转移到月亮上。 (35) 月亮的颜色虽说是红色,但是颜色的深浅还是有变化的。刚开始二十秒的时候,月亮是浅红色的。到了中间的二十秒钟,则变成了鲜红色。那鲜红鲜红的月亮,仿佛随时都能滴下血来。这种视觉上的冲击力,可是任何电影电视都做不到的。天上地下一片血红,怎么会不让人感到震惊,不让人感到恐惧呢? 殷瑞圣见到这个,当时二话不说就扶着旁边的大树哇哇大吐起来。慕容清清转头问:“你怎么了,没有什么事情吧?要不要我过去?”殷瑞圣不能说话,只能是摆摆手,示意自己可以解决。他心里是这样想的,自己呕吐让女孩子看见是不好的,还是自己承受吧。哎,可惜了今天晚上吃的好东西,这下倒好了,一点不剩,全部都给大树施肥了。他吐了几口,感觉舒服多了。殷瑞圣擦擦嘴,来到慕容清清身边。 慕容清清看了看殷瑞圣,轻声的问:“你怎么样,感觉好点了吗?”殷瑞圣点点头说:“谢谢慕容姐关心,我感觉舒服多了。”他说完,两个人又同时看月亮。这样的天象,自己一辈子都见不到几回的,不看看怎么对得起自己! 殷瑞圣抬起头看月亮的时候,才发现一个问题,这一次月亮的颜色又不一样了,它变成了深红色。 殷瑞圣惊奇的问:“奇怪了慕容姐,刚开始月亮的颜色是浅红色。后来就变成了血红色,到了显现是深红色,怎么变化这样快?这……这月亮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转过头看慕容清清的时候,不禁感觉到一个问题。其实也不算是问题,就是感觉,这个女人实在是太漂亮了。 的确,慕容清清很漂亮,脸蛋,身材,声音都是女人中极品的存在。他站在她身边,她身上的香气如迷魂散一样,让殷瑞圣不由自主的心猿意马。不过,殷瑞圣知道自己的能耐,对人家存在这种非分之想好有一比,那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得美。想到这里,殷瑞圣暗自苦笑了一声,摇摇头驱散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 慕容清清看出来他的小心思,心里面暗暗的想:看来他终究是个男人,躲不过女人这个定律。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今天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月亮。”慕容清清回答,饶是她见多识广,也不知道血月为什么会改变自身的颜色。 殷瑞圣还想问什么,但见天上的月亮红光大盛,照的地面上一片血红。殷瑞圣和慕容清清没有任何防备,被突然间变亮的月亮刺激到双眼。两人同时慌忙的蹲下,双手开始揉眼睛。殷瑞圣揉了几下,发现双眼之中根本不是泪水,粘乎乎的,还发热。他双手离开眼睛看了看,发现上面是自己的血。殷瑞圣心中一惊,大声说:“慕容姐,我双眼流血了。” 慕容清清和殷瑞圣不一样,她只是感觉到眼睛生疼,揉了几下后,流出几滴眼泪,感觉双眼很清凉。 “你流血了?”慕容清清听到殷瑞圣的呼喊声,赶忙过来看看。但见他双手的食指上沾满鲜血,脸上流出两行血泪。慕容清清捧起殷瑞圣的脸蛋,仔细的观察他的双眼。殷瑞圣的双眼此时已经变得一片血红,根本不是黑色的颜色。 “这……”慕容清清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她只能关心的问:“殷瑞圣,你告诉我,你眼睛能看见我吗?疼吗?”“慕容姐,我只是感觉到双眼好像是在火焰中灼烧一样疼。不过,还好的是,我能看见你,能看见你的样子。”“这……你没有失明,只是被月亮的光灼伤。”慕容清清不敢告诉殷瑞圣他现在的样子。 说真的,殷瑞圣现在的样子就好像是黑夜之中的鬼怪一样,双眼都是红色的,隐隐约约的还有红光。 “没事的,没事的。”慕容清清温柔的安慰他,好像情人之间说悄悄话一样。这一刻,两人四目相对,殷瑞圣和慕容清清突然间感觉到心里面某个神经被触动了一下。 殷瑞圣感觉自己的呼吸沉重,心跳加快起来。他强做镇定的摇摇头说:“是这样啊,这下我就放心了慕容姐。哦,对了,你感觉怎么样……眼睛?”慕容清清同样感觉到自己心跳加速,手心有点冒汗。她放开殷瑞圣,略微有点小女生的说:“我……我挺好的,没什么事情。” 女人毕竟是女人,无论身份地位成就有多么高,无论在别人面前多么冷漠,多么的无情。只要是遇到喜欢的人,心里面那个渴望被关怀爱护的小女孩就会出现。 两个人还没有站起来,天上的月亮再一次变换了颜色。 这一次,红色光晕在骤然变凉的那一刻,能量被消耗殆尽,月亮恢复了本来面貌。只是这种情况只维持了短短的一秒钟,紧接着月亮就被蓝色光圈包围,月亮整个都变成了蓝色。 “哦……哇,我怀疑我在做梦慕容姐。刚才是红色的月亮,现在是蓝色的月亮。那等一会儿会不会变成绿色的月亮,黄色的月亮?”殷瑞圣不是信口开河,他真的觉得自己是在做梦,这不过这个梦境比较真实罢了。 慕容清清轻声笑了一下说:“你不用怀疑了,就把这月亮当成是一场梦境吧。只不过到时候你睡醒了,这个世界在就变了样子……” “真的吗?我不觉呢?呵呵……哈哈……”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抬起头,观看天上的蓝月亮。 十七章:森林显异象,十人穿越走。 (37) 殷瑞圣觉得自己是在是太倒霉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干,怎么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了呢? 这个世界上,谁不愿意活着,谁愿意死亡! 想到这里,殷瑞圣就算再坚强,也忍不住哭出声来。 慕容清清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任谁遇到这样的情况,也不会冷静处理的。或许现在,放声大哭才是殷瑞圣最好的释放方法。 想到这里,慕容清清退出房间。她关好门,转身靠在木屋上。天上的月亮,又大又亮,仿佛在预示着刚才发生的事情都不是真实的。森林之中,风吹树叶,传来一阵“哗哗”声。夜行动物们已然在寻找自己的猎物,嚎叫声,嘶吼声,哀嚎声,不绝于耳。这声音有远有近,远的,渐渐的消失不见,近的犹如在耳畔。夜莺,猫头鹰在这样的深夜之中,来了精神,在树枝上,欢快的鸣叫着。蟋蟀萤火虫则是一个在高声歌唱,一个在点灯,在这夜里,组成了一幅华美的乐章。 这样的时刻,慕容晴晴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惫。殷瑞圣在木屋之中的声音,越发的悲伤起来,慕容清清感觉他实在是太无助了。没有办法,遇上这样的事情,别人都帮不上忙,只能是自己排解自己的忧愁。 慕容清清闭上眼睛,想要稍微的休息一下,她真的感觉自己实在是太累了。说真的,以前在公司之中,自己不会有这样的感觉。就在她似睡非睡的时候,突然间被殷瑞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惊醒。 慕容清清猛地睁开眼睛,一脚踹开门,急急忙忙的来到殷瑞圣床边。她仔细一眼,不由的大吃一惊。此时的殷瑞圣和刚才的样子截然不同。之间殷瑞圣身体表面上结满了一层细细的白色冰晶。额头上,脸蛋上最多,那张嘴巴上,两片嘴唇上根本没有一丝血色,都变成了白色的。殷瑞圣抱着自己的身子,不停的颤抖着,嘴巴里面无力的**:“冷,冷死我了,我好冷,好冷……” 慕容清清看到殷瑞圣的样子,明白两件事情,第一,他能自由的活动身体了,第二点就是,他现在很冷。是的,想到这里,慕容清清想要抱起殷瑞圣,让他躺在自己的怀里面,好用自己的体温为他取暖。没想到双手刚刚接触到到殷瑞圣身体,就尖叫一声,像触电一般缩回了双手。 慕容清清不可思议看着殷瑞圣,连连摇头说:“这不可能的,这根本就不可能的……”明明殷瑞圣身体 表面结满了冰晶,为什么他的身子这么热! 慕容清清看了看自己接触殷瑞圣的那只手,上面已经烫起了一层火炮。这么短的时间内,能有这样重的伤痕,很明显的说明了一件事情,殷瑞圣现在身体的体表温度,至少有五百度以上。这人身体温度要是达到了这个度数,体内的血液细胞一定是沸腾了。 慕容清清猜对了吗?她还真的猜对了! 此时殷瑞圣身体内的血液细胞,犹如烧开的沸水一样不停的沸腾。又如滚烫的热油一样,不断的翻滚,好似地下的岩浆,不停的喷发流动。形成这样的原因是,他体内的血红细胞,不停的发生裂变反应。裂变的一瞬间,血红细胞爆炸重生,一个变成两个,两个变成四个,四个变成十六个……然后在融合成一个大大的血红细胞。这个血红细胞,再一次爆炸,发生裂变,再次分裂……就这种裂变——爆炸——分裂——融合在一秒的时间之内能重复十次左右。 慕容清清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如此的渺小,在他面前,自己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啊。到底这个家伙遇到了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自己出去这段时间,这木屋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原来,殷瑞圣在得知自己是活死人后,就忍不住的哭泣,连慕容清清是什么事情出去的木屋都不知道。他哭着哭着发现自己能动弹,殷瑞圣坐起来,颜面放声痛哭,眼泪顺着他的手缝留下来。 他还是不能相信自己已经“死了”的这个事实。 “我怎么会死呢?我怎么就变成了活死人?我要是死了眼睛能苦出眼泪吗……”殷瑞圣一边伤心的哭泣着,一边胡思乱想。 然而,就在这么个时候,他的心脏突然跳动了一下。这一下,让殷瑞圣瞬间冷汗直流,疼的大吼一声,差点没晕死过去。接着街,他感觉全身如同置身在冰窖中一样,那感觉,就是一个字,冷! 慕容清清听到殷瑞圣的喊叫声,慌忙的进屋,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现在殷瑞圣这种情况,慕容清清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全身滚烫如火,周身上下结满冰晶,嘴里面还不停的说着冷。她现在根本没有办法触碰他的身体,应该如何是好呢? 慕容清清眉头紧锁,一筹莫展。眼睁睁的看着殷瑞圣痛苦难当。到了最后,殷瑞圣一声不吭,只是双眼直勾勾的盯着窗外的月亮。 公司在原始森林之中,搭建了十所房子,这十所房子,都是统一样式,统一规格的,只是颜色不一样。每所房子上有两个窗户,只不过这是死的,不能活动。如果木屋的门和窗户都上锁的话,里面是很闷热的。所以,公司在每个木屋的屋顶上面开了一个排气天窗。这样,即能保持屋里面空气的流通,又能杜绝开门后,蛇虫鼠蚁爬进房间之中,可谓是一举两得的好办法。 慕容清清不由自主的看了一眼窗外的月亮,此时的月亮很明亮。她在想,今天晚上黑夜是如此的漫长,为什么自己会遇上这样的事情啊。 就在这个时候,天空发生异变。 月亮一下子在中心变黑了,这黑色的阴影,就如潮水一样,占据了月亮表面。月莲不再是明亮的月亮,看起来,就好像是一个无边的黑洞一样。 是的,这就是黑洞! 慕容清清大吃一惊,跑出木屋。此时的殷瑞圣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竟然在床上坐起来,直接背上黑色的背包,也出了木屋。殷瑞圣的到来,让慕容清清又惊又喜,这家伙怎么好转了? “你……你没事了吗?” “我没事了,慕容姐,我感受到了,是“它”来了!” “什么……” 慕容清清来不及问什么,就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吸力,这股强大的吸力,一下子就把她拉上天空。殷瑞圣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去,此时也在半空之中。于此同时,在木屋中的人,在野外的人都被一股强大无比的吸力吸上天空。这些人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知道自己的身体在空中高速的向上飞腾。这些人想要挣扎,却惊讶的发现,自己根本就动不了。说真的,要是按照这个速度进行下去的话,不一会儿就会飞出大气层的。那时候,就算不死,也活不成了。在空中,有冰冻层,这里的气温能达到很低很低,另一点,物体在通过大气层的时候,都会燃烧起来的。到时候,除了冻死就是烧死,没有别的死法了。 最为可怕的是,这些人根本就没有反抗的力量。此时,这些有异能的人才发现,自己在大自然面前是多么的渺小。当绝对的力量来临的时候,什么东西都阻挡不了! 此时此刻,天上的月亮,再也不是月亮,而变成了一个可怕的黑洞。黑洞的引力是万物都不能逃脱的,在宇宙中,就连光线在黑洞面前,都会弯曲。 月亮变成的黑洞,在不断扩大,感觉好像要把森林之中这片天地包裹住一样。这森林之中的物体,有生命的,动物,虫子,人类,都在这黑暗的引力面前屈服。没有生命的,树木,山川,河流,包括十所小房子,都安安静静的待在原地。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的动物,虫子都被吸上去,在月亮光之外的就没有被吸上空中。 也就是十来秒中的功夫,所有的人和动物都消失在夜空之中。森林中,声音在这一刻都消失了,如此的寂静,如此的安静,如此的沉闷。这种压抑沉闷的安静,在三四秒中后,又一次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森林之中的声音。月亮已经变成正常的颜色,所有的事情仿佛都是一个梦,没有发生过一样。 此时此刻,在五个小山村中,五个老人都望着同一个方向,忍不住说了一句:“事情终于办完了,我们的使命也完成了。”这五个人说道这里,突然间化成一阵烟雾,飘散在空中,宛如空气,又如水蒸气,悄然无声,消散在天地之间。 空气中,隐隐的传来一阵笑声,这笑声充满了开心,仿佛这一刻,卸下了所有的重担! (38) 殷瑞圣说完那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以后,就被一股强大的吸力吸引到一个漆黑的地方。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清醒过来。 “我去……这他妈是什么地方,黑布隆冬的,伸手不见五指啊……”殷瑞圣大骂一声,心中疑惑不已。他只是记得自己在看蓝色的月亮,等到月亮蓝光大盛以后,自己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朦朦胧胧的只是知道,自己被一个人背到床上,至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他是真的不知道了。这一段记忆准确的说,就是空白的。 殷瑞圣拍拍自己的脑袋,什么都记不起来。他在这个环境之中,除了能感受到黑暗之外,还有一种向上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让他的身体如尘埃一样,被无情的吸尘器大力的吸引着,自己无有半点反抗的能力。索性的是,这种引力和黑暗,仅仅是持续了十秒钟的时间,接着,殷瑞圣眼前豁然开朗,眼睛中出现新的色彩。 是红色的,入眼满是红色,在他身体周围疯狂的倒退。这种红色持续了三秒中时间,接着画面一转,变成了橙色。殷瑞圣的双眼在后来的18秒钟的时间里面,经历了黄色,绿色,青色,蓝色,紫色,这些色彩,每一次出现都维持了三秒钟的时间,到了最后,画面归于平静,他的双眼中满是白色。 殷瑞圣感觉自己自己的眼前色彩不再变换,身体不再上升。他奇怪的看着这个奇怪的空间,刚才的光怪陆离好似镜花水月一般。天地之间,只剩下无尽的白色。在这里面,自己是唯一活着的生物。 就在这个时候,在上空传来一个声音:“你准备好了吗?”殷瑞圣吓了一个激灵,抬头一看,天上白蒙蒙的什么都没有:“吓了我一跳,我还以为上面有人呢,怎么出现了幻听呢?” “不是幻听,我是真实存在的。现在,你准备好了吗?” 这一次殷瑞圣可是听的真真切切的,真的有人在自己上面说话:“我……我应该准备什么?你是谁?我在什么地方?” “无聊的问题。现在,我只是问你最后一遍,你准备好了吗?” “我啊……算是准备好了吧!”虽然还不知道自己要准备什么,还是先答应下来,免得到时候自己要受到惩罚什么的。殷瑞圣不知道,上面的声音等的就是这句话,他算是掉进自己的语言陷阱之中。 “很好,那就去吧。”那个声音说完,殷瑞圣就感觉全身一紧,急速的向下降落下去。 殷瑞圣心中暗骂道:“我去啊,到底要准备什么……” 十八章:心生疑惑事,官兵与土匪(上) (39) 殷瑞圣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刚蒙蒙亮,森林之中飘荡着一层薄薄的白雾。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睡在枯树叶堆满的地上,木屋,慕容清清都看不见。殷瑞圣爬起来,看到自己的背包掉落在地上。他挠了挠头想了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睡在野外。 殷瑞圣背好背包,掏出指南针,分辨好了方向,向着自己木屋所在的位置出发。他是这样想的,自己昨天可能是惹慕容清清生气了,所以她才把自己赶出来,不然的话怎么解释自己出现在荒郊野外?他觉得自己想的很对,一定是这样的,慕容清清生气,自己赶出来后又困又累,就找了个避风的地方睡着了。 他走了半个小时,越来越觉得自己这个想法不对。他停下脚步,看看周围的环境,觉得自己来的时候树木没有这样稀少,怎么看怎么觉得现在自己走的这里像是一条林间小道。他不敢决定自己这个想法,只能是顺着指南针的方向又走了一个小时,这一次他基本可以确定一点,自己迷路了。 殷瑞圣揉了揉脑袋,感觉一阵一阵的头疼。这个家伙本身就是个路痴,对于什么路线,根本就看不懂,也不明白。他庆幸自己生活在现在文明社会之中,手机里面有导航,什么地方都能知道。 现在自己在森林之中自己就是两眼一抹黑,什么都迷糊。他擦了擦头上的汗水,觉得眼皮有点沉重,可能是夜间在森林之中受了风寒。祸不单行的是,这时候肚子也抗议起来,它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好像是在说:“主人,我要吃饭。”殷瑞圣摸了摸肚子,真想给它几拳,你跟着凑什么热闹?! 但是饥饿这件事情不是靠意志力能制止的住的,人不吃饭是真的不行。 想想也是这样,早晨起来就没有吃饭,饿着肚子在森林之中走了一个半小时,他不是神仙,能不饿吗? “唉,要是昨天看月亮的时候没有吐就好了,今天也不至于这样饿得慌。”殷瑞圣暗暗责怪自己:“哎,可是说起来怪了,怎么到现在都没有找到小木屋,我可是一直都按照指南针找的。就算我不认识路,知道大体的方向还是能走到的……”他疑惑不解的看了看指南针,指南针应该没有失效。他不甘心的看了看太阳,又看了看自己选择的这条方向:“没错啊,真你妈怪事,太奇怪了……” 他站在原地嘟嘟囔囔的说了一些脏话,说完这些他感觉自己心情舒服了些。 “这样走下去也不是办法啊,我要先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说道这里,他手搭凉棚,极力远眺,目之所及,郁郁葱葱,根本就连木屋的影子都看不到。殷瑞圣有些失望,他弯下腰,揉了揉双腿,大腿与小腿又酸又涨,脚脖子和脚底板感觉生疼生疼的。 殷瑞圣揉了几分钟时间,直起腰心说:在这个地方停留也不是办法,还是再往前走走看看吧,万一自己想错了呢?就这样,殷瑞圣又向前走了半个小时,等到额头上冒出汗水,胸口上微微潮湿才停止脚步。他实在是累的不行了,想在树上稍微靠一靠,等一会再走。然而就在这么个时候,他听到前面森林不远处传来喊杀声: “小的们,给我上,别让这些人活着回去……” “好土匪,竟然敢拦路抢劫,你知道我们是谁……” “知道,不知道还不抢你们……小的们,杀光这些朝廷的走狗……” “哼,就凭你们这些酒囊饭袋……来啊,让你知道官府的厉害……” 殷瑞圣听到这里,先是愣了愣,然后皱起眉头心里说:“嗯?这是什么情况,这大白天的怎么会有杀人的事情呢?再说了,现在是什么社会,就算是杀人,也不会说古代的词语……”他想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好奇心杀死猫啊。他想了想,决定去看看。殷瑞圣边走边琢磨:“这里可是原始森立,公司说只有我们十个新人在,为什么听声音感觉人很多……等一等,这喊杀声中似乎还存在马鸣声?这……这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说真的,一般遇到有人打架的话,这家伙是躲得远远的。他明白,打架的双方都打红了眼睛,根本是不在乎路人的。这些年,新闻报道上面有过这样的案列,打架的人被公安带走,看热闹的被误伤住院。这真的就应了那句成语:“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殷瑞圣做人处事的原则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可不想打架的人伤害到自己。到时候自己可真的就得不偿失了。 但是今天,引入四横好像是中邪一样,听到喊杀声,双眼放光,心里头抑制不住的想要一探究竟。 殷瑞圣随着声音的方向跑过去,前面的声音越来越大,他细细分辨,发现发现出了人们的喊杀声,还有铁器和铁器的碰撞声。殷瑞圣听到这里,心里面的疑惑就更大了,难道现在社会打架还有用刀剑之类的吗?自己刚才可是听到“朝廷”“官兵”“土匪”之类的话。这是什么鬼?听错了吗? 殷瑞圣来到一颗大树的后面,喘了几口粗气,稳了稳心神,探出脑袋。他不看还好,一看就如傻子一样呆立在当场。 殷瑞圣才对了吗?猜对了。这群人实在打架,不过貌似用“架”这个字不准确,应该用“仗”,打仗!中国上下五千年,泱泱大国,世界瞩目,文化博大精深。其中,对于文字运用这一方面是相当精准的。 “打架”字面意思上不一定死人,比如小孩子打架了,邻居打架了。这个词语指的是小型的战斗,小打小闹的,不值得人担心。但是“打仗”的意义就不一样了,比如某个国家要和邻国打仗了。打仗是要死人的,这一点谁都知道。 为什么国家和国家战斗要用“打仗”,而不是“打架”,因为打仗值得是有死人,值得是玩命,是以生命为代价的。 (39) 殷瑞圣看到的这两群人分为两部分,首先说少的那一部分,他们穿着统一的服装,上身为白色,下身为红色,叫上穿着青布厚底靴子。这些人胸前,肩甲,大腿处都有防护刀枪用的藤甲,他们的头上统一带着红色的四方硬体支帽,手中拿着清一色一米多长的铁刀。他们人数不多,殷瑞圣很快就数清楚了,是六个人。 另一方面的人就比较多了,看样子大约有十五六个。这些人穿着很随便,身上没有甲胄之类的东西。他们手链有拿刀的,拿棍子的,拿斧子的,拿锤子的,站在一起,显得杂乱无章。不过,虽然衣服和武器都不一样,但是身上却有一个地方是相同的,那就是每个人的额头上都系着一条血红色的红布绸子。 这些人看面相一个个长得歪瓜裂枣的,满脸的凶神恶煞,一个个双眼中都充满着杀气。 这两方的人员,身上都染满了鲜血,脸上,头发上,衣服上,兵器上,都好像是在红水中拿出来的一样。在当兵的六个人身后,停着一辆马车,马车是墨绿色的,里面有没有人不知道。马车的侧面有个身首分离的人,他就是赶车的车老板。 再看看地面上,简直就是人间的地狱一般。 地面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二十多具死尸,有五六个算是完整的,身上什么零件都完好无损。另外的十五六具就惨了,有的尸体少了半个脑袋,有的少了一条腿,有的没有了半拉身子,有的身子和脑子就连着一层皮,有的直接是身子和腿分开了,肠子流了一地…… 那些残缺不全的尸体旁边,断手断脚断腿,散落了一地。再看看,地面上,青草上,树木上,鲜花上全是鲜血。这里的画面都不能用“惨不忍睹”这个成语来形容了,应该说谁看了都要有呕吐的欲望。 殷瑞圣长这么大,哪里见到过这些,当下扶住大树“哇哇”的凸起来。倒霉的殷瑞圣,原本早上没吃饭肚子就没有东西,这一呕吐,吐出来的全是酸水。殷瑞圣那个难受劲别提了,简直觉得自己要死在这阵上。他忽然间想起来自己背包里面的水壶,这才卸下背包,找到水壶,“咕嘟咕嘟”的灌了几口凉水。这一次,他感觉舒服多了。 “这……这他妈的是在拍武侠电视剧吧,现在社会中怎么会存在这样级别的打斗……”殷瑞圣忍不住好奇又看了一眼,顿时感觉到胃口难受,看来还要吐。不过好在,这家伙又喝了几口水压制住了。 “应该是在拍电视,地上的人是临时演员,地上的残肢是道具,那些鲜血和肠子都是道具。嗯,应该是这样,这是在拍电视剧!”殷瑞圣安慰了自己几句,然后不甘心的站起来,继续躲在树后面观察两方人员的情况。 十八章:心生疑惑事,官兵与土匪(中) “应该是在拍电视,地上的人是临时演员,地上的残肢是道具,那些鲜血和肠子都是道具。嗯,应该是这样,这是在拍电视剧!”殷瑞圣安慰了自己几句,然后不甘心的站起来,继续躲在树后面观察两方人员的情况。 他看着人多的那群人中,走出来一个个子很高的大汉。这个大汉往面上看长得很凶很凶的,简直就像是一个恶面石像一样,叫人看着都害怕。这个人的头发是披散着的,一条红布绸子围在脑袋上。他全身上下看起来给人的感觉就是壮,很强壮。殷瑞圣比量了一下和自己的身高,这个人至少高出半米的距离。他双眼中露出骇人的目光,满脸的横肉,胡子满面的,看起来就没有刮过。这个大汉手中拿着一把长长的关公大长刀。这个凶大汉站出来,没有说话,先哈哈大笑起来,他的笑声很洪亮,听起来感觉耳膜都震得慌。 “啊哈哈……”凶大汉笑完了以后,举起大刀,指着对面的六个官兵说:“我说你们几个,真他妈的死心眼,我要的是车里面的人,不是你们六个的狗命,你们这样拼命值得吗?” “呸,你们这些土匪强盗,你们也太大胆了,竟然敢拦截官府的队伍,你们活的不耐烦了?” 六个人中站出来一个人,这个人长着小胡子,看起来挺英俊的。他右手捂着左臂,左臂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是被这群人砍伤的,鲜血顺着手臂滴滴嗒嗒的往地上流。 “哎,小子,都不说话,就你他妈的能耐啊。”凶大汉呲牙一笑接着说:“看样子你是他们几个的头头喽。” “我是戍城兵马司所属守备队管辖下陈府护卫队的队长,葛存壮!” “我管你他妈的是谁,谁当着我们发财的道路,我就杀了谁!小子,你也不打听打听我们是谁的人,告诉你们也没事,我们就是“寸草不生”的人,别他妈的用官字吓唬我,我他妈的不怕,我还告诉你们小子,就你们这几个朝廷的走狗,本大爷根本就没有放在眼里。”他说道这里又是一阵大笑:“啊哈哈……不过今天本大爷心情好,不想要你们的狗命。识相的就把车里的女人交出来,本大爷发发善心,放了你们,不然的话,今天就是你们几个的忌日,老子是一刀一个,管杀不管埋。”凶大汉说完,大刀往地上一戳,空气中传来一阵金属声。 殷瑞圣听到这些人的对话后,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群头上戴着红布的是土匪强盗,这些穿着甲胄的是官兵。马车里有人,应该是个女人,土匪强盗说要马车里面的女人,官兵不让,于是双方就发生了械斗! 这种情况,这样的对话,这样的服装,这他妈根本就是古装电视剧里面的标准情节。至于后面发生的事情,殷瑞圣不看都知道是什么。 他开始躲在树后面喃喃自语:“看现在的情况,应该是官兵寡不敌众,被这些土匪强盗杀死。土匪强盗成功的抢到马车里面的女人,正要带走的时候,突然间在森林之中出现一个白衣翩翩的少年,少年仗剑行侠仗义,救了车里面的女人,这个女人是位大人物的千斤,这个大人物感谢少年,少年与女子日久生情在一起,后来发现女子的父亲就是杀害自己父亲的凶手,在情人和仇恨面前,少年难以抉择,最后只能黯然离开女子,后来女子为了爱情和他私奔,在断崖上双双坠落……多么凄美的爱情武侠故事啊。哎,可惜的是,就是剧情太老套了,根本提不起观众观看的欲望,看了开头就知道了结尾。我他妈真是天才,真是天才啊!” 说道这里,他哈哈笑出声来,真是的,害的自己白白呕吐了一场,原来这些尸体都是假的,这些断手断脚都是道具,这些鲜血也是道具。可笑啊,真是可笑啊! 殷瑞圣藏身的那棵树本身就距离两方人员不远,不然的话这些人的对话和面部表情他能看的一清二楚吗?现在,他不注意自己,笑出了声音,而且声音还很大,这两群人能听不到吗? 两方人马听到这样的笑声,同时在心中一惊,想到:“森林里面还有别的人吗,这个人是敌人还是朋友?” 当兵的官人这一边没有什么动作,他们本身就六个人,根本就抽不出人手去查看。不过,他们希望这个人是过路的人,看到这的场景,能跑回戍城,报告兵马司,好叫刘将军派援军来。 这些土匪强盗可不是这样想的,那个凶大汉心里说:妈的,今天出现在这里的人,除了自己人和车上的女人外,谁他妈的都别想活着走出这片树林。我管你是有心观看,还是无心经过,只要是看见了,就别他妈的想活命! 想到这里,他回头看了看后面说:“张三,李四,你们两个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土匪强盗之中出来两个人,长得高高的那个就是张三,长得胖胖的那个就是李四,这两个人一个拿着鬼头刀,一个拿着狼牙棒,个个都眼珠圆睁,点了点头,朝着殷瑞圣这边跑过去。 殷瑞圣一看自己暴露了,索性就不躲藏了。他认为这是在演戏,就没有当回事,笑盈盈的走出来,朝着两个土匪一笑说:“两位兄台,不知可否实在找在下吗?” 张三李四愣了一下,两人互相看了看心里说:这家伙莫非是个傻子?看到这打仗死人的场面,一点都不害怕。看到我们兄弟两个人还笑呵呵的问话,这不是傻子,这是什么! 心里面想着,脚下不停歇,他们两个人刀棒双举,指着殷瑞圣大喝一声:“哎,你是哪里来的毛头小子,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竟敢在这里撒野,跟我们兄弟俩人走一趟!”殷瑞圣听到这里心中高兴不已,看来自己这是要当演员的节奏啊。自己要是能当个演员也不错,要是能在“这部电视剧”里面露脸的话,自己可也算是个小名人了。想到此处,殷瑞圣抱腕当胸,说道:“两位兄台,小弟森林之中迷路,辨别不出方向,误入此处,打扰了你们的雅兴。恕罪恕罪啊。哦,对了,不知道当家人刻在这里,能否给小弟引荐一下?” 殷瑞圣想的是这样,自己在这些“演员”面前说一些古语古文的,显示一下自己的语文水平,这样看起来自己就博学多才了。到时候见到导演或者是副导演什么的,备不住就能在剧中安排一个小角色。 殷瑞圣说的话里面的“当家人”就是指的导演或者是副导演,他自认为聪明的想这些“演员”一定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这两个土匪强盗可不明白这个家伙在说什么,他们听的是迷迷糊糊的,只是听到了“见当家人”。张三李四相互对视一眼,呵呵一笑。真他妈的怪事怪事啊,老大正好要找这小子,他不逃命,还要求见我满当家人,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好啊,我们当家人也正好要找你,你跟我们走一趟吧。”张三嘿嘿一笑,一把控制住殷瑞圣。殷瑞圣以为这两个人听懂了自己在说什么,以为“导演”要见自己,于是毫无防备的乐呵呵的跟着两个人来到人群中。殷瑞圣往人群中一站,当下两方人员都怔怔的愣了几秒钟,紧接着双方人马就开始交头接耳起来。为什么呢,因为这家伙穿着打扮实在是太为奇怪了! 殷瑞圣看了看前后左右的人,清了清嗓子笑着抱拳说:“各位大哥们,我来的冒昧,出现的唐突,希望没有打扰你们拍摄的进度,对了,不知道你们是在拍摄什么电视剧?请问导演在这里吗?我想见见他。我……”殷瑞圣说道这里,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笑了笑说:“我是一名爱好表演的群众演员,不知道我能不能参加这部戏的拍摄呢?” 他的这些话说出来以后,在场的众人无论是官兵,还是土匪强盗都满脸的问号,就连长相凶狠的土匪凶大汉,也是满脑袋问号看着他! 土匪凶大汉愣了几秒钟,扬手就是两巴掌。 “啪,啪”那个脆生劲别提多响了,传出去好几里地远。 被打的可不是殷瑞圣,而是带他过来的张三和李四,这俩小子被打的原地转了三个圈才停住,那下巴就好像脱臼一样,生疼生疼的! “真他妈的,这小子是个傻子,你们两个废物怎么不直接宰了他?带到我这里来干什么?难道不知道元帅等着急了吗?” 张三李四这两个小子一听,就明白凶大汉是什么意思。他们俩人一个举起大刀,一个举起狼牙棒,对着殷瑞圣就招呼过来。殷瑞圣因为这是在演戏,不相信这两个人真的敢打自己。殷瑞圣不闪不躲的,看着大刀和狼牙棒招呼过来。 殷瑞圣身后的官兵之中,有一个人忍不住了,他就是守备军的队长葛存壮。葛存壮虽然说不认识殷瑞圣,看这个小子好像是个傻子,但是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条鲜活的人命。身为官府的人,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土匪强盗残害人命的。他大声的出声制止说:“小伙子,你快逃命吧,他们都是土匪强盗,杀人不眨眼。你快躲开,不然白白的丢掉了性命,那你可就损失大了!” 殷瑞圣听身后说话人的声音声嘶力竭的,感觉好像是真的。他想躲开这两个人的攻击已经是来不及了,刀棒眨眼都到了身上。殷瑞圣一看,这根本不是开玩笑的意思,要是这两人的兵器招呼到自己身上的话,自己非死既残。 “我去你妈……”殷瑞圣大叫一声,知道自己躲不开了,索性就搏命吧。现在这种情况是,自己要是不能开启自己的能力,自己的命就交代在这里。所以现在必须要开启异能,开启异能。 殷瑞圣心里面着急,额头上冷汗瞬间就下来了。 六个官兵看到这里,心下不忍,不去看这血淋淋的场面。土匪强盗们则是哈哈大笑,这些杀人不眨眼的混蛋们,就是喜欢滥杀无辜。 十八章:心生疑惑事,官兵与土匪(下)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殷瑞圣激发了体内的异能,一刀一棍瞬间就到了。刀棍在殷瑞圣身体之中滑过,两土匪受不住脚,瞬间也在殷瑞圣的身体之中穿过去。 张三李四这两小子可是倒了霉了,他们用力过猛,根本就卸不掉力,刀棍一下子打在地上。两个人顺着摔在地上,双双来了个狗吃屎! 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的人马谁也没有想到。他们心中纳闷,刀棒明明打在殷瑞圣身上了,怎么就在他身体之中穿过去的呢?这是不是自己眼花了? “哗”土匪强盗那边的人炸了锅了,他们有的人惊恐的说:“这个人啊惹不起,他是鬼。”有的说:“这不是鬼,这是妖怪,会吃人的妖怪。”有的人还是比较淡定的,他摇摇头否定这些人的想法说:“这个人是神仙,只有神仙才能使用这样的法术。” 一时之间,这些杀人不眨眼的混蛋们,都被殷瑞圣的能力吓得连连后退。 张三李四不相信他们说的,刚才一定是自己眼花了,这个小子躲开的自己的攻击才会有这样的结果。所以,这两个亡命徒转回身一顿乱砍乱打。殷瑞圣知道自己刚才在危及生命的时候启动了异能,所以根本不躲闪。 这个家伙的异能是“穿越任何东西”,这个“任何东西”可不是说着玩的,刀枪剑戟,子弹,拳头,墙壁,人体,甚至是地面,都是可以穿透的。别人要是打他,说真的,就跟打在空气上是一样的,这个家伙真的和幽灵一样,你看得到,打不到! 张三李四两个人打了十几棒,砍了十几刀,发现殷瑞圣一点事都没有。这小子一脸不屑的看着自己,两人吓得丢到了兵器,连滚带爬的回到了土匪强盗的队伍之中。 土匪强盗凶大汉一看这情况,眉头皱了皱,赶到颇为棘手。不过,现在必须是他硬着头皮上了,身后的土匪强盗都不敢上前。 这家伙真有一股子横劲,双手紧握大刀,大喝一声对着殷瑞圣劈头盖脸的就砍下来! 殷瑞圣看大刀砍下来,心中暗想:幸好我有异能,不然的话,今天这条小命就交代在这里了。心中这样想,脸上却哈哈大笑,他故意大声地挑衅凶大汉说:“砍吧,砍吧,有本事你就砍吧!我告诉你笨狗熊,要是你能砍死我,我谢谢你……不,我谢谢你全家。哦,对了小子,你看我年纪小,其实我已经五百来岁了。不相信是吧,我就知道你们这些这些凡夫俗子不相信。来吧,我不害怕,本大仙早就肉体成仙了。区区凡间废铁能奈我何?哈哈,你啊……”说道这里,殷瑞圣笑脸立马变成了愤怒的脸:“你呀,小子,你有力气你就砍吧,不过你给我记住了,你砍我多少下,等会我就三倍……不,四倍的还给你!”殷瑞圣说完这句话,狠狠的瞪了大汉一眼,看是数数:“九,十……” 凶大汉与殷瑞圣的目光对在一起,听着他口中说的话,心理防线终于被击垮了。这家伙冷汗直流,丢下大刀就往后退。他想着叫后面的人一拥而上,把殷瑞圣砍死。但是等他回身叫人时,才发现,手下小弟们都缩到了十米远开外。 凶大汉看到这里,刚想要发脾气,殷瑞圣拿起地上的狼牙棒,趁着这个机会,一棍子朝大汉打下来。凶大汉听到身后有伶俐的风声,就知道不好,他偏偏头,这一下子打在左肩膀上。饶是凶大汉身强力壮,也被这一下子打的“哎呦,我的妈”。他不敢回头看殷瑞圣,捂着左肩膀头就跑,这一下殷瑞圣用尽全力,凶大汉不脱臼,也要红肿几天。 凶大汉一边跑,一边叫骂道:“你们这群混蛋,竟敢舍了我一个人躲起来。他妈的,回去在收拾你们!快跑,快跑,这家伙咱们惹不起,风紧扯呼!” 剩下的那些土匪强盗听到凶大汉这样说,跑起来比兔子还快。这些混蛋都被殷瑞圣吓破了胆。他们不是傻子,也不是瞎子。刚才张三李四砍人的时候看的清楚,这个男子真的不闪不躲。凶大汉上去砍他的时候,这个人说的是什么?说自己“五百岁”“肉体成仙”,这是什么?这是胡说吗? 想一想,能在乱刀之下活下来的人,除了鬼怪,神仙,佛陀,还能有什么人?或许说这个家伙根本就不叫人,平常人能不怕砍刀吗?再者说了,这个家伙自己也说了,他是仙人。仙人是什么?那是高高在上的圣人,是遥不可及的长者,那是凡人能惹得起的吗?这群土匪强盗虽然是玩命徒,但是一般都是玩别人的命。要是到了玩弄自己性命的时候,就不愿意了! 殷瑞圣看着这十五六个人被自己吓得抱头鼠窜的样子,哈哈大笑,心里面可是异常的高兴。他在想这些人演戏演的真是到位,自己只是吓唬他们,他们还真信。演员啊,就是演员! 就在这时候,殷瑞圣听到后面有人说话:“大仙,谢谢您的救命之恩,我等感谢大仙搭救性命……”他回头一看,好嘛,六个官兵都齐刷刷的跪在自己面前。 殷瑞圣哪里经历过这个,当下连忙要搀起这六个人。他着急的说:“各位,我说你们这是干什么,我只是胡说的,你们还真的当真了。不要搞笑了好不好?我看你们真的是太入戏了,我要是大仙,这世界上的人都是大仙了。我只不过会一点小小的障眼法,快起来,我还有事情请求各位。” 六个人看殷瑞圣说的这样诚恳,就顺势站起来。这时候,队长葛存壮问:“大仙,您有什么事情就吩咐吧,只要是我能办到的,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的。”“都说了你们演的太投入了……算了,我还是直说吧,各位哥哥们要是有时间的话,能不能把我引荐给导演,我从小就有个梦想,就是演戏!” 六个人听完殷瑞圣说的话,面面相觑,根本不知道他说什么。这些人简单的耳语了几句,然后葛存壮站出来说:“大仙何出此言,我们根本就不明白您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殷瑞圣听到这里,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说:“各位大佬们不要和我开玩笑了好不好,你们不是在这原始森林里面拍戏吗?我告诉你们,你们根本骗不了我的,我虽然不明白电视剧是怎么样的运作,但是所看的古装电视还是不少的。”说道这里,殷瑞圣围着这六个人转悠起来,一边转悠,一边自信的说:“你们的剧组真是有钱啊,看看这衣服的做工,真是好。”他一边说,一边摸摸其中一个士兵的衣服袖子说:“做工虽然说不错,就是衣服的颜色和质地上不怎么样。颜色一点不鲜艳,根本体现不出士兵的威风。质地是纯棉的……摸起来很粗糙,不好不好!” 所到这里,殷瑞圣已经转悠到死尸的旁边,他看了看尸体说:“你们还说你们不是在演戏,你看看这死尸装的多像啊。看看这断手,看看这断脚,看看这鲜血……滋滋,血腥味这样严重,这应该是牛血或者是鸡血之类的吧?单单是看这些东西,就知道你们道具部门的人员是非常尽职尽责的,我要是能加入你们剧组的话,一定能出名的。” “大仙,您在说什么?这些地上的尸体是我手下的士兵,这些鲜血是他们流的,也有土匪强盗的,根本没有你说的牛血或者是鸡血。”殷瑞圣滔滔不绝的说了那么多,葛存壮是听不懂的。虽然这样,但是涉及到自己手下的话却能明白是什么意思,于是耐心的解释说。 在场的这六个士兵之中,葛存壮觉得自己是最应该感谢殷瑞圣的人。殷瑞圣和土匪强盗缠斗的时候,手下人为他把手臂上的伤口包扎好。虽然说没有用止血丹药,但是手臂上已经不流血了。 殷瑞圣听到葛存壮说的话,笑容瞬间凝固住了。他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只能是愣愣的看了看这个人,又看了看他身后的五个人。殷瑞圣还是不能相信这个人说的,他看了看地上的尸体,突然间情绪失控的说:“你是说你们不是在拍戏,这些死尸和鲜血都是真的吗?!” “是的大仙,小人不敢有所隐瞒。”葛存壮恭敬的回答。 殷瑞圣情绪有些失控,他抓住葛存壮的手说:“那个……那个大哥啊,你可不要唬我,老实和我说今年是什么年?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我他妈的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鬼地方?你统统给我说清楚!” 殷瑞圣说这些话的时候,情绪很激动。语言混乱不堪,口齿不清,让人摸不到头脑。他的额头上青筋暴起,一双小眼睛此时瞪得最大最大,看样子就差跳起脚来骂大街了。 葛存壮看到殷瑞圣的样子,心中疑惑的想:这个人真的是大仙吗?他的样子怎么看起来像个傻子一样?他虽然这样想,但是没有敢这样说出来,只是如实的回答说:“大仙莫着急,大仙莫着急,听我细细给你道来。今年是大唐贞观九年,我们是戍城兵马司所属守备军陈府护卫队的人。最后一个问题,至于大仙您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个问题我是真的不知道!” “哎呀我的妈……大唐贞观年……唐太宗李世民的时代……我完了……”殷瑞圣听到这里,整个人变得有些痴傻,楠楠自语的说。他明白刚才葛存壮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却不愿意相信。大唐贞观之治是李世民的时代,那是中华最为繁华的朝代。公元619年李世民继位称皇,史称唐太宗。现在是贞观九年,也就是说是公元627年。 也就是说——我穿越了……!!! 想到这里,殷瑞圣只感觉到眼前发黑,浑身无力,一个不留神,仰面栽倒,昏迷不醒。 十九章:陈沐清出场,殷瑞圣进城(上) (40) 六个当兵的根本不知道说错了什么话,这大仙就昏倒了,他们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这位大仙,神一阵鬼一阵的,看起来就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傻子。众人看他的样子,打心眼里面觉得自己的想法是对的。看看他穿着着奇装异服,头发不伦不类,样子不似中土人士。嗯,这家伙一定有疯癫症。 另外一点,值得人们意外的是,这个自称大仙的人竟然不知道今夕是何年,这是不是很搞笑呢?难道说仙人都是这种鬼样子,都是这种癫狂之人吗? 这六个人愣神只是三四秒中的时间,葛存壮叫手下的五个人看看大仙情况。 “队长,大仙只是昏倒了,没有什么事。”说话的是五个人中个子较小的家伙。他很有经验的摸了摸殷瑞圣的脖子,探了探他的鼻息说。这五个人都是经历过生死之战的人,对于什么情况,都知道。殷瑞圣没有事情,只是晕倒了。 “队长,大仙晕倒了,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小个子兵问。 “这个……”葛存壮有些犯难了,按照道理来说,自己应该把大仙带回将军府的。一来这样能好好的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另外一点就是好让将军大人见一见大仙,好好的感谢他救了大小姐。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将军命令自己在中午之前赶回戍城的。大仙晕倒了,自己受伤了,自己的手下五个人刚刚经历的生死战,都筋疲力尽的,根本带不了大仙。 “这个……”葛存壮还要说什么,就被一个女人的声音打断了:“葛队长,大小姐问外面的土匪强盗走了吗?”这个女人的声音很清脆,听起来年纪不大,应该在十五六岁之间吧。 “哦,香儿姑娘,你回复大小姐,土匪强盗已经被打跑了。是……是一个打扮怪异的大仙救了我们。现在大仙晕倒了,不知道是为什么,属下猜想大仙可能是劳累过度吧。” “葛队长,大小姐让我问你,你们打算怎样对待大仙呢?是带走还是留在这里?” “香儿姑娘,请你回复小姐,大仙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属下绝对不能把大仙留在这个地方。土匪强盗还没有走远,万一他们要是杀回来,大仙就危险了。我是这样想的,咱们把大仙带回戍城兵马司。到时候请示将军,让将军大人定夺。不过……不过现在我们六个人实在是筋疲力尽,带不了一个人。我想……我想先背着大仙离开这林子,等到出了树林,在让手下人去戍城报信,请将军派兵支援我们……” “葛队长,真是辛苦你了。你刚才奋力杀贼,我想都血染战衣了吧。你要是背着大仙,大仙身上一定会沾染上污秽之物的。再者说,你自己刚才也说了,你们都已经筋疲力尽了,怎么能再让你身上增加负担。我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让你们把大仙带回戍城,又能让你们轻松一点。这样吧,葛队长,你们把大仙抬到我车上来吧。” 这一次说话的不是香儿姑娘了,是大小姐,戍城兵马司陈将军的千金陈沐清。这个女人的声音让人听起来很舒服,只听声音就能想象的到说话人长得有多美。 说真的,这一路上,虽然说主仆两人都在车中坐着,但是车外发生的事情俩人是一清二楚的。自己的队伍怎样遭遇的土匪,军队怎样与土匪强盗们厮杀,士兵们弹尽粮绝遇到危险,准备保护自己回去。土匪强盗是怎样威胁葛队长,殷瑞圣是怎样出现的,他说了些什么,以及打跑了土匪后,士兵们怎样感谢殷瑞圣,殷瑞圣是怎么晕倒的,她们主仆连个人就像是看见一样。 陈沐清在车里面虽然说听不懂殷瑞圣说的话,但是凭感觉说觉得他就是一个好人。现在,好人因为救自己晕倒了,士兵们都筋疲力尽了她心里怎能忍受救命恩人这样躺在地上呢?于是,大小姐在车里面就和香儿说了自己的想法。香儿知道是殷瑞圣救了她们,但是贸然的让一个陌生的男子进入车子里面,这样做有违常理。大小姐可是没有出阁的黄花大闺女,要是万一被别人传出去的话,这脸应该往哪放?就算大小姐不顾及自己的名声,那戍城兵马司陈将军的脸面又往哪搁? 中国的古代,对于纲常伦理是极为看重的。男女之间将就的是授受不亲,男女之间将就的是非礼勿视,非礼勿看,非礼勿问。 男女若不是夫妻,父女,兄妹关系,是不能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至于和一个陌生的男子同处一室,同乘一车,同床共枕,是绝对不允许的。以上的三种事情,在女子身上除了道德的约束以外,还有在各个朝代的法典上明文禁止。 在古代,作为一个女人真的是很辛苦的。在为出阁之前,将就的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自己的父亲,兄弟以外,根本就见不到别的男人。很多女人出嫁后的当天,才知道自己丈夫的样子。无论是傻子,智障,或者是残疾,都不能更改的。不管你愿不愿意,事实就是你已经是人家的妻子了! 在古代,只能是男人休掉妻子,不能妻子提出离婚。就算男子有三妻四妾,女人也不能出轨,不然的话就会被别人说成水性杨花,说成是败家娘们儿!女人的地位低下,是现在社会女人女人们体会不到的。 在古代,女人将就的是三从四德,三从指的是“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这在封建制度的社会之中是很流行的,这就是社会上对女人的规定,这就是女人最美的“美德”!若是有女人不遵守的话,就会被人们说成是“伤风败俗”“不贞不洁”的女人,是会受到别人无尽的唾骂的! 四德指的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这里就不多做介绍,喜欢的朋友们可以自己去找一找资料,很有意思的。 “三从四德”是一种中国古代女性的道德规范,是为了适应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利益的需要。另外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女人的一声在道德,行为,修养上进行的规范要求。 其实啊,说白了就是中国古代对女人的歧视! 香儿作为陈沐清的丫头,从小就对这些事情耳濡目染,书本上,教书的先生都是这样说的,她自然是不同意小姐做出这样的决定。 香儿苦口婆心的规劝大小姐:“大小姐,您要遵守规矩,不能任由自己的性子来。您想想,别的什么都好说,主要是大小姐您还未出阁,怎么能让陌生的男子进入到马车里面来呢?这于情于理于德,都是不行的。再说了,您想想老爷会同意大小姐您这样做吗?” 陈沐清听的有点不耐烦了,这些东西在教书先生那里常能听到。现在,那个糟老头不再自己身边,这个香儿倒是接班了。 “香儿,我现在只问你一句,到底你是大小姐,还是我是大小姐?” 香儿被这句话噎的直翻白眼,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心里暗暗的生气说:“是,是,你是小姐,你是小姐,我只是个丫头,怎么有资格管教您呢。不过,到时候回家看你怎么向将军大人交代!” 葛队长听大小姐说要让殷瑞圣进马车之中,当即大惊失色,连忙出声制止:“使不得啊,大小姐,实在是使不得!您还是未出阁的大姑娘,怎能让一个陌生的男子进入您的马车之中!在这说了,大小姐,您是了解将军大人的脾气的。这里发生的事情他老人家不知道,到时候您就是解释也就是不清楚的。要是将军大人怪罪下来……” “葛队长,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我都明白的。今日发生的事情,我会与父亲讲明。到时候,若是父亲责怪下来,全由我一人承担,你大可不必担心!”还没有等葛存壮说完,陈沐清便打断了他的话语,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大小姐,我并不是怕将军大人责怪属下。大小姐,这件事情还是请您三思后行……” “葛队长,不必多说了,我心中自有分辨,你们按照我的意思办事吧!” 葛存壮一听大小姐说这句话的语气,就知道她生气了。 在戍城的人都知道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将军府中的大小姐陈沐清一般是不生气,当真正生气的时候,可千万不要惹到她。在戍城之中,谁不知道陈将军的女儿生气后的后果可是很严重的。说真的,别看陈沐清是个女孩子,但是陈将军对这个女儿可是宠爱有加,从小就娇生惯养,慢慢的,这位将军小姐沾染了些毛病。她喜欢说一不二,只要是自己拿定了主意,别人的意见或者是建议都是不行的。说白了,这就叫任性。只要是惹到这位大小姐不高兴,别人一定会跟着倒霉的。 毕竟是一城将军的女儿,有点毛病还是很正常的。自己只是将军手下的士兵,在大小姐面前根本就没有话语权。哎,当兵吃粮,吃粮当兵呀。在将军手下当兵,可千万不能得罪这位姑奶奶。 十九章:陈沐清出场,殷瑞圣进城(下) 想到这里,葛队长就不敢规劝大小姐陈沐清了。他无奈的叫手下的五个人把殷瑞圣抬上车,然后自己亲自做到马车的前端。赶车的车老板被土匪强盗杀死了,只能是自己赶车前进了。葛队长左手受伤,不方便拉缰绳,直接上右手拉住缰绳。在稍微的喘口气以后,他催动马车,离开了这满是尸体的是非之地。 大小姐陈沐清在车里面和丫头香儿,好奇的盯着殷瑞圣。这个人的衣着,头发,模样真是怪异的很。两个人看了几秒钟的时间,突然间,陈沐清笑嘻嘻的说:“这幅怪异的样子,就是传说中的大仙啊,真是和我们平凡之人不已样咧。” 香儿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怪人,只能呆呆的点点头,心中想:怪不得这个人自己说自己是大仙,就是和我们平凡人不一样。 陈沐清看看香儿,想要逗逗她,便坏坏的说:“香儿啊,你是不是这辈子头一次见到大仙?” “大小姐,香儿是第一次见大仙,难道您不是第一次见到吗?”香儿从九岁就跟着陈沐清,对她的脾气秉性知道的一清二楚。大小姐什么都好,就是有些任性。她现在这样问自己,一定是动了什么坏心思要调理自己。自己虽然是个丫头,也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被调理,什么时候不应该被调理。 “我当然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大仙给我的感觉就是……就是一个傻子……”大小姐直言不讳,说出自己心里面想话。 “大小姐……您真敢说。”香儿没想到大小姐什么都敢说,这一点自己就做不到,虽然他也认同大小姐说的话。 “香儿,你说这个仙人是不是和我们凡人一样,身体也是肉做的?”陈沐清好奇心泛滥的伸出右手,食指点了点殷瑞圣的脸蛋。殷瑞圣在昏迷状态,是无法自行启动异能的。 “哈哈,这大仙很好玩的,皮肤就好像是石头的表面,冷冰冰,但是很坚硬。” “大小姐,您这样算不算是亵渎神仙?” “香儿,你这个笨丫头,怎么什么都敢说。什么叫亵渎神仙,我只是碰碰他的脸蛋,就算亵渎了?真是的,我又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可是,大小姐,您们不认识,您怎么能……” “没什么来不起的,这个大仙晕倒 ,不知道我们做什么的。不知道我们做什么,就不会责怪我们。这就叫不知者不怪,你个笨香儿,这也不知道吗?” 主仆两人在车里面对话,车外骏马在路上行进。葛队长不敢赶车太快,身后的五个士兵都跑不起来了,怕他们跟不上。马车在树林之中行驶了半个小时,就走出了树林。此时的太阳已经高悬正南,看时间应该正当午时。葛队长把把车停住,看了看官道上的形势,然后说:“大小姐,我们已经出了三丘白树林了。” 马车里面的陈沐清答应了一声,然后问:“葛队长,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大小姐,正当午时。”葛队长看看阳光,阳光很刺眼,他的额头上,身上都一层细细的汗珠。 “怪不得感觉腹中有点饥饿,你赶车吧,到家告诉我一声。” “好的大小姐,您坐稳了,咱们接着赶路。”葛队长说完,催马扬鞭,朝着官道上加急赶车行进。 三丘白树林距离戍城路程大约五里地,顺着官道骑马行进的话,不消一顿饭的功夫便可到达。其实说白了,出了三丘白树林,基本上就算是到了戍城。这几个人不是骑兵,一顿饭的功夫是赶不到的。但是,别忘记,这点路程这样近,架得住人们走吗。于是乎,在两顿饭以后,就赶到了戍城。 戍城守城的士兵,一看是大小姐的马车,车上赶车的是陈将军府的葛大爷,连盘问都没有,就直接放行了。 现在这个时期是特殊时期,谁要是想要进入戍城的话,必须要严加查问,不能放过一个可疑的人物进去。就算是那些常见的百姓面孔们,守城的士兵也要认真的查看。为什么呢,原来,这“寸草不生”时时刻刻都想要混入戍城之中。他们的贼心不死,就是要混入戍城百姓之中,搞乱百姓们的生活,破坏戍城的安定和团结。为此,陈海陈将军亲自下命令,不光是谁要出入这座城池,都要严加盘查,不能放过一个可疑的人物。 当然了,世界上的事情是没有绝对了。有的东西,只是对大部分人管用,至于一小部分是有特权的存在,根本不用遵守。就比如,陈将军家里面的人,无论是家丁或者是家将都是不用盘问就可以放行的。 他们马车进城后,出现了一条主路,主路南北通透,商铺东西林立。不过这些商铺十个之中有八九个都关门,开门的商铺,买卖也不红火,零零散散的根本见不到人。这都中午了,本应该是各个饭店,小吃部生意最为火爆的时候,但是开门的饭店根本就没有人进去。 不光是饭店商铺这样,大街上的景象也很萧条,根本就看不到行人。就算是有行人,也是行色匆匆。这些行人,大多数都是老年人,孩子。中年,青年,根本就看不到。要不是有守城的士兵在这里看着,远远看上去,这戍城就和一座死城差不多了。 马车在主路上慢悠悠的通过,现在进城了,他们就不着急了。马车经过主路,来到十字街,在十字街上转个弯,进入西面的主路。在经过一间大酒楼,三间小酒坊以后,停在一扇大门前。 呵,这所宅子真是气派。在门口处,左右各有一只一千多斤的石头狮子。实在雕刻的威风凛凛,一双眼睛不怒自威。狮子的脚下踩着绣球,一双爪子看着就威武雄壮。石头狮子的寿面是聊天红油漆的大柱子,柱子上面挂着牌匾,牌匾上写着一副对联。 上面写的是“胸怀国邦千间厦”,下联写的是:“气吞山河百尺楼”。 这幅对联写的真是好气派,好文采,任谁也没有这样的气势,出了将军能这样写,还有谁敢这样写出来悬挂在大门前的柱子上? 这两根有对联的柱子后,还有四根朱红色的大柱子,只是这柱子上没有悬挂任何的东西。 四根柱子后面,是大门。大门是朱红色的油漆,看起来宽大**。两扇大门上钉着满门的大铁皮半圆形的门泡,看起来是充满了富贵之气。大门上方,悬挂着一块巨大的匾额,匾额上写着三个烫金的大字——将军府。 马车缓缓地在大门前停下来,葛队长敲了敲马车的车邦说:“大小姐,我们到了将军府了,请您下车吧。” “哦,好了,我知道了,你们先退下。”马车里传来陈沐清的声音,接着,葛队长听到马车里面传出声音来:“哎,快点,快点,香儿你怎么这么笨。对,就这样,把他身上背的那个黑色的东西弄下来。嗯,对,给我背上,背上。” “大小姐,您这样做不对。我们不能私自动人家的东西……” “你这个丫头怎么这么多废话,按照我说的做。” 紧接着,葛队长听到马车里面发出几声杂音,没有几秒钟的时间,马车的帘子一撩,陈沐清和香儿从马车里面出来了。只不过,陈沐清的肩头上多了两条黑色的宽带子,背后多了个黑乎乎的东西。 别人不知道小姐背的是什么,葛队长知道。这是那个大仙身上背着的东西,怎么叫大小姐抢过来了? 葛队长明知道大小姐做的不对,但是并没有敢于说出来。大小姐陈沐清嘿嘿一笑说:“葛队长,你们把马车从后门赶回家去,给大仙在府中找一间安静的房间,让他好好休息。”她说完这些刚想要走,突然想起什么似得转回来,吓得葛队长一条:“对了,葛队长,等一会找个郎中来,给大仙瞧瞧怎么还没有醒呢?”说完,她伸了伸懒腰说“我有点乏累了,可能是路上受惊吓过度,需要回房间好好的休息一下,没有什么事就不要打扰我了!” 葛队长刚想要说什么,大小姐陈沐清单手一指他,颇为严肃的说:“有事也不要打扰我!” 葛队长听到这些,内心之中颇为无奈的点点头,心里面说:我们将军家的大小姐啊,什么都好,就是这任性刁蛮的毛病是改不了。要说这是毛病的话,好像有权势人家的小姐公子都是这幅样子的。 “好了,你们别看了,没有听到大小姐刚才说什么吗,现在赶快把马车赶到后面去,给大仙找个房间,让他先休息。”葛存壮看着手下的人不动弹,生气的说:“我先去把这件事情禀报将军,你们按照大小姐的话,好好做。” 葛存壮手下的五个士兵,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就牵着带有殷瑞圣的马车,向后面走去。他们把殷瑞圣安置在后院一间宽阔的房间之中。然后其中一个士兵找到了将军府的管家说:“你现在派人去找大夫,我们要和葛队长去见将军。明白没有?” 管家唯唯诺诺的答应下来,然后便叫手下的家丁去外面找大夫了。 二十章:戍城兵马司,陈海陈振江。 (41) 葛队长忙活完陈沐清交代的事情,连饭都没吃一口,就骑着快马赶往兵马司守备军处。这里是陈海陈振江的办公地点,这个陈海就是戍城兵马司的总头头,整个戍城的三军大帅——陈将军。 陈将军长着一双龙眼,看起来双眼中带着威严,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他的双眉似卧蚕,一怒一笑都含有百般的威风。要是有一句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滴溜溜两耳旋珠,明娇娇双眼点漆。” 嘴方口正,毗须地阁轻盈,额阔顶平,皮肉天仓饱满。坐定时,浑如虎相,走动时,有若狼行。年及五旬,长须飘于胸前,须色如墨,其中参杂两三根纯白色的胡须。不苟言笑,有养济万人度量,身长七尺,怀扫除四海之心。气宇轩昂,胸襟秀丽,刀笔敢欺当朝宰相;浑身铁骨,胆似天高,名声不让飞龙大将。 此乃真男人,此乃大丈夫! 陈将军身穿黄金色的铠甲,头戴黄金色的头盔,腰间悬挂着一柄三尺明龙剑,脚上穿着黄金色的战靴。往人群中一站,犹如天神下凡,又如鹤立鸡群一般,叫人不得不在内心称赞。 陈海陈将军,是戍城兵马司最高的行政长官。他主要的职责就是戍城的军事,安防还有驻守剿匪等一切事物。这个三个月以来,他每天在兵马司工作到深夜,每天凌晨鸡脚,天才刚刚亮,就带领着将领们巡城和查看民情。 为什么会这样?主要的原因是,这三个多月以来,城外出现了一个叫“寸草不生”的土匪强盗团。这群人有多少,目前还是个未知数。陈将军只是知道这群土匪强盗是极为凶残和大胆,大白天的就干拦路抢劫。在通往戍城的路上,不管是商客或者是行人。只要是碰到这群土匪强盗,那生命就算到头了。男子直接杀死,不废话。女子或被直接抢夺去土匪强盗的老巢,或被直接奸杀在大路上,尸身根本不管。有的女子全身上下没有任何衣物,就这样赤条条的暴露在大道上。这样的事情,引起了城中居民极大的恐慌。 “寸草不生”这个名字取得真是他妈的贴切,这群土匪强盗锁国之村庄,镇店全都寸草不生。无论是人,或者是牲口,或者是庄家,几乎都没有生还的可能。这群土匪强盗是扫杀抢掠,无恶不作。往往只要是被“寸草不生”洗劫后的村子或者是镇店,根本就找不到活人活物,就连村子中的花草树木,也都烧光砍光,基本上就变成可死地。 这群土匪强盗在戍城周围的村庄坏事做绝,丧尽天良。一些遭受毒害后勉强活下来人,纷纷逃亡戍城。现在的戍城之中,难民少说有三百人。这些人的吃粉,生活,包括做工成了一个大难题。 陈将军不是没有围剿过“寸草不生”这群土匪强盗。但是几次围剿后,除了抓住几个小鱼小虾外,别无收获。说白了,就是根本就没有动人家的根本。陈将军派手下得力将领带五百军队去找“寸草不生”的老巢,找了几次,损兵折将,根本就找不到。 陈将军审问这些“寸草不生”的土匪强盗,结果是因为这些小鱼小虾的等级太低,不知道老巢在什么地方。 至于“寸草不生”的大当家,陈将军是一点情况都不知道,是男是女不知道,是高是矮不知道,是老是少也不知道。 为了这件事情,陈将军整整三个多月没有睡好觉了。他白天带兵才戍城巡查,晚上还要和手下心腹去研究讨论对付“寸草不生”的办法。 好在,这三个多月的讨论终于了一点成果,对于“寸草不生”这种情况,他和手下将领们给戍城颁布了几条命令。 第一条:严格排查进入戍城的人员,(包括姓名,进城目的,什么村镇,什么事由,家庭住址等)以防有“寸草不生”的混入戍城。 第二条:戍城之中加强警备,巡防。所有的戍城守备军,从原来的一个时辰巡查一次,变成半个时辰巡查一次。巡查时,若是看见可疑人员,可不用上报,先抓起来再说。至于冤不冤枉,以后再说吧。在这个非常时期,宁可抓错十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寸草不生”的贼人。 因为这一点,所以大街小巷上面,很难见到人。就算是有,也是老人或者是孩童,根本就没有成年人,至于男人更别说,根本不敢出门。 第三条:加强戍城的明哨暗哨人员,明哨由原来的五个人增加到是个,暗哨由原来的三个人变成六个。明哨暗哨的增加,只是简单的一方面。在这个基础上,陈将军让官军穿着老百姓的衣服,混入百姓之中,观察街面上的人和外来人员的动向,走势。若发现异常,可以直接抓捕。 第四条:士兵检查。这一条是别的城池没有用过的手段。说白了,就是叫人在暗中观察戍城守城士兵的动向。若是突然之间倒下,或者是很长时间没有出现在岗位上,,则马上上百,等待陈将军的布局。 第五条:奖罚百姓。 如果生活在戍城的百姓发现“寸草不生”的人,上报给官兵或者是军队的话,则又十两纹银。当然了,要是有人可以的利用这个时候打击报复别人,举报不实,那这个举报的人就倒霉了。不但没有十两纹银,还会被关起来,投入大牢之中,这就是奖励的制度。至于罚这一点,指的是戍城百姓之中,若有人故意和“寸草不生”的人勾结,或者是私自窝藏“寸草不生”的人,则会被没收全部财产。除了财产没收以外,和“寸草不生”勾结的人,会受到一百杖刑。这一百棍子打下去,别说是人了,就是木头也打开了花! 陈将军的这几条命令颁布下去以后,戍城之中气氛开始紧张严肃起来,家家户户的防范意识也加强起来。 还别说,陈将军的这几条措施还真见了成效。 “寸草不生”在戍城周边村庄,镇店无论多么疯狂,在戍城里见不到一个“寸草不生”的贼人。 这就是陈将军的高明之处,也是戍城管理者的高明之处。 虽然这些命令在戍城之中初见成效,但是戍城之中的形势不容乐观。 “寸草不生”这些土匪强盗盘踞在戍城周边,严重阻碍了戍城的经济和贸易的往来。戍城之中的百姓,天天生活在恐慌不安之中,要是这样长久以往下去,戍城人心大落,百姓会变成行尸走肉。那时候,戍城就名存实亡了。 所以,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把“寸草不生”的贼人消灭干净,才能保得戍城长久太平。 道理谁都知道,但是真正执行起来,却是不尽人意的。最为主要的一点,“寸草不生”的贼人很狡猾,他们行动诡秘,巢穴神秘,人员更加是未知。往往戍城兵马司刚得知消息,前往去剿匪,结果刚刚到一个据点,人家早就没影了。 为了这件事情,陈将军气的直拍桌子。他前思后想了几天,感觉事情不这样简单。难道说戍城兵马司之中有“寸草不生”的内奸?为什么自己的人马刚到地方,贼人就不见踪影?难道说这是巧合吗?不能每一次都这样巧合吧? 为此,陈将军曾在兵马司中暗暗调查了三次。三次的调查,均无结果,这件事情都成了陈将军的心病。现在的他对戍城兵马司之中的人,都不敢相信了。 今天,他在戍城兵马司的中书房中和几位心腹爱将正在商议“寸草不生”的事情。这时候,葛队长带着官兵手下五个人来到中书房之中,集体跪下。葛队长看了看将军,接着说:“报陈将军,戍城兵马司所属守备军陈府护卫队队长葛存壮参见将军。”另外的五个官兵,各自报上自己的名姓,集体参拜。 陈将军一看是自己的护卫队队长葛存壮,说道:“你们几个站起来吧,有事么事情说吧。” 葛存壮看了看陈将军,见陈将军正在和将领们在分析地图,并没有看他。他说道:“陈将军,属下这次护送小姐回家,不辱将军使命,圆满完成。”“很好,葛队长,这一次真是辛苦你了。我们还有要事要商议,你们几个先下去吧。” 葛队长听到这句话,想了想,“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他身后的五人同时跪在地上。葛队长这一下,搞的陈将军都蒙了,他心想这是干什么,难道还有什么事情要说吗? 这时候,只见葛队长跪在地上,在这哭声说:“将军,对不起,请您责罚我吧。这一次护送小姐回城,属下保护不周全,我们遇上了……“寸草不生”的人马……” “啊,你待怎讲!”听到此处,陈将军双眉怒翻,龙眼圆睁:“说,你们怎么样了?小姐怎么样了?你倒是快说。” “报将军,我们这次护卫队去了二十个人,每个人都是身强力壮的好苗子。我们今天途径三丘白树林的时候,遇到了“寸草不生”的土匪强盗。这些混蛋足有五十多人,是我们人数的两倍。他们一见到我们,上来二话不说,拔刀就砍。我们拼死奋力抵抗,无奈人数不占优势,被“寸草不生”杀的还剩下我们六个人。这时候,那群土匪强盗就要杀了我们,抢夺小姐。就在这个危机时刻,幸好这时候来了一个怪模怪样的大仙救了我们的性命。” “将军,您请放心,大小姐没事。她只不过……只不过是在路上受到了惊吓,现在已回将军府休息。” 说道这里,葛队长再一次跪在地上磕头说:“将军,请您责罚属下,是属下办事不利,至使大小姐之身危险之中,差点被“寸草不生”的人抢去。请将军下令,责罚属下。” 陈将军沉着脸,一言不发的听葛存壮说完经过,然后紧皱的眉头才舒展开。他气的“啪”一拍桌子,咬牙切齿的说:“好贼子,好贼子!区区一群乌合之众,竟敢在光天化日下截杀官兵,这胆子也太大了。如果不铲除这群贼人,本将军有何颜面面对戍城的百姓!” “将军息怒,将军息怒。”陈将军身边的将领们纷纷劝慰他,他们是陈将军的心腹,看在眼里,急在心中。 二十一章:听闻林中事,陈海怒又急。 (42) 陈将军看了看众人,这才把火气稍微的压了压,然后 看看跪在地上的六个人说:“你们都起来吧,不要跪在地上了。说到底,你们是奉了我的命令去接大小姐回城的。在回城的路上遭遇到“寸草不生”的人不是你们的错,你们不用自责,我亦不会怪罪你们。” “将军,属下好友下情回禀,不知将军可否让将领大人们先回避一下?”葛存壮没有站起来,继续跪在地上,低着头说。 “这个……”陈将军看了看左右,这些人都是自己的心腹,有什么事情要瞒着他们呢?难道说葛存壮知道“寸草不生”的什么隐情?难道说这些人中有“寸草不生”的习作吗? 想到这里,他点点头说:“你们几个先下去吧。” 几个副将同时躬身说:“属下遵命。”紧接着就退出议事厅。 见几个副将退出房间,刘将军看了看葛存壮,又看了看跪在他后面的五个士兵说:“你们五个人先下去吧,有什么事情我再叫你们。”“是,属下遵命。”五个人说完,站起身来,退出来房间。现在这个房间里面,只剩下葛存壮和陈将军。陈将军语气缓和下来,平稳的问道:“葛队长,你不要跪着了,站起来来说话,到底是什么隐情需要说?” 葛存壮站起来,看了看四周,确定没人以后,才说:“将军,属下有件事情实在是难以启齿,请将军先饶恕属下,不要动怒,不然的话属下真的不敢说。” “你到底是不是军人,怎么说话这样拖拉,快讲!”陈将军最烦这样的人,他双眼微瞪,一股威严之气流露出来。葛存壮看到将军这样一副表情,吓得一股脑的全说出来。 “将军,刚才说下没有说完路上发生的事情。我们六个人和小姐能平安的回到戍城,全是因为大仙的帮助。只不过……只不过这个大仙好像是个傻子。他的穿着打扮很怪异,说起话来也很怪异,就连他的行为都很怪异,属下根本听不懂听不懂和这个大仙说的话。这个大仙我看不是一般的痴傻,他……他竟然不知道现在是何年何月。属下回答了他的问题,这个大仙说了一句“我去……唐朝……”然后就晕倒了。” “嗯?你是说这个自称大仙的人听到你回到后,晕倒了?” “是的,将军,大仙听到我的回答当时就晕倒了。” “嗯?还有这样的事情?仙人能晕倒吗?怪事,怪事。” “的确是一件怪事,将军。当时我们也感觉到很疑惑,正在为难的时候,大小姐说……大小姐说……”葛存壮说道这里,吞吞吐吐的,欲言又止。 “大小姐说什么?你快说?!”陈将军不喜欢说话这样吞吐的人,他本身是军人,说话办事喜欢直来直往。 “大小姐说,大仙救了我们,让我们免受土匪的毒害,是我们的大恩人。他不能让大仙躺在地上不管他。大小姐说让我们把大仙台上马车。” “什么?”听到这句话,陈将军气的一拍桌子说:“这个任性的丫头啊……你们几个按照她的意思办了?” “属下当时规劝过大小姐,说男女有别,不能同车而行。更……更何况您还是陈将军尚未出阁的千金,这样做是有损您的名声的。再者说了,这件事情将军肯定是不会同意的。于情于理都不合,是不对的,还望小姐三思后行。但是……但是大小姐说,一切事物都由她做主,若是将军您怪罪下来的话,都由她一人承担……” 陈将军听到这里,一下子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他一把拽出随身的佩剑,生气的说:“好你个丫头片子,竟敢做出如此丢人败兴的事情,今天我就杀了你,以正我陈家门风!”说道这里,提着宝剑就要往外走。 葛存壮能让将军杀了大小姐吗? 他慌忙的跪在地上,一个劲的磕头说:“将军您请息怒,将军您请息怒。属下还有下情没有禀告,听我说完,您在做去留。” “讲!” 陈将军只说了一个字,这一个字的重量却有千斤万斤之重,压得葛存壮喘不过气来。 “将军,您莫要动怒,听属下说明当时的情况。大仙虽然被我们抬到大小姐车里面,大事驾车的人是我。属下全程都在留意车中的情况。这个大仙从抬到车里,到马车驶入将军府,根本没有醒过来。” “哦……”听完这些话,陈将军才稍微冷静下来。不过,他这口怒气还没有完全的消化,这时候说话的声音还是带着不悦:“葛队长,那个自称大仙的人现在在什么地方?” “启禀将军,大仙现在已经被属下安置在将军府南院护卫队的房间中。属下见一切都安排妥当,这才赶快赶过来,跟您禀明实情。” 等到葛存壮说完这些,陈将军才明白这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怪不得葛存壮要让自己的副将们回避,这关系到大小姐名声清白,怎么能让不相干的人知晓呢? 自古以来的老长话,家丑不可外扬。要是让别人知道了这件事情,自己的老脸往哪搁?陈家列祖列宗的脸往哪搁? 想到这里,陈将军沉着脸,盯着葛存壮说:“葛队长,这件事情除了你们六个人知道,还有谁知道?” 葛队长能当上将军府护卫队的队长,除了自身能力和功夫外,还有一个最为重要的特点。他为人机警,善于察言观色。 他看着陈将军看着自己的表情,就知道将军心里面在想什么。葛存壮不敢怠慢,马上说:“陈将军,您放心,在现场知道这件事情的人,一共有九个,或者说是八个。我和我手下的护卫队,一共六个人。大小姐,大小姐的丫头香儿。至于大仙……他虽然在场,但是那个时候已经昏迷不醒,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将军,您放心,我和我手下的士兵,绝对会对此事守口如瓶的,至于大小姐和香儿……” “别说了,她们两个人我自会去管教,你只要记住你是什么职责就可以了。葛队长,既然你能对这件事情守口如瓶,我也就不再叮嘱你什么。记住,今天你说的此事,若是我在外面听到半点风声的话,你们六个人人头落地!” “是,将军,属下明白!”葛存壮再次跪倒在地上。 “葛队长,你辛苦了,这一次保护清儿差点丢了性命,我要奖赏你。”陈将军是个很好的御人高手,刚才恐吓后,现在就要奖励,这就叫奖罚分明!既然两个人已经把话说透,陈将军板着的脸,随之缓和下来说:“葛队长听命,我记你一个二等功,奖赏你和你的护卫队五人每人纹银一百两,绸缎十匹。好了,你先回去吧,我这里还有事情。” “属下谢将军奖赏。”葛存壮感动的无可无不可,没想到这次遇到“寸草不生”,竟然成了功臣。葛存壮谢过将军以后,就带着手下的五个人回府了。陈将军独自一人坐到椅子上,眉头皱到一起。他看着戍城地图,这城外有密林,有高山,有丘岭,“寸草不生”的土匪们很有可能藏匿在这些地方。自己要是想要这道这些人,真的是很难啊,他感觉自己好像是狮子咬刺猬,难以下嘴。想到这里,他又把副将们叫进房中,继续商谈事情。 这群人一直讨论到掌灯时分,这七个人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自己的家中。别人回家后,就是直接吃饭,睡觉。陈将军可吃不下,睡不着。家里面发生的这摊子事还没有说清楚,他怎么能安心睡觉呢? (43) 陈将军回到府中,府中上下仆人们忙活着给陈将军弹身上的尘土。他们端茶倒水,陈将军净手擦面,点心果盘一众吃食端上来。这时候,陈将军稍微喝了点茶水,润润嗓子,接着就去换衣服。自己身上这一副铠甲实在是沉重,在家中他换上长衫布衣,然后坐在书房之中。这是他专门研究兵法和写字的地方,一般时间,仆人们谁能不敢靠近。这是陈将军定下的规矩,自己不再家,谁也不能进书房。 今天他坐在这里,脸色阴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将军大人不高兴,谁也不敢在这个时候捣乱。这时候,陈将军喝了口茶水,看了看端茶的丫鬟说:“你去把夫人和大小姐叫过来。”丫鬟领命下去,一会儿的功夫,夫人白氏和陈沐清两个人就来了。原本陈沐清就在母亲的房间之中,这一次,倒是省下了功夫两头跑。陈将军见两个人都来了,叫丫鬟下去,接着说:“你告诉家丁守卫们,没有我的命令,都在十米以为的地方待命。”丫鬟答应一声,退出房门。现在这间屋子里面,只剩下这三个人。 白氏和陈将军已经是三十年的夫妻,一看丈夫的脸色,便知道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陈沐清一看父亲的脸色,也知道事情不好,所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等待陈将军开口。 陈将军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跪下!” 陈沐清看了看母亲,白氏不明白发生什么,只能说一句:“老爷,您刚刚回家,怎么一进门就叫咱们清儿跪下?” “混账,你不跪下吗?”陈将军双眼一瞪,一股怒气油然而生。 二十二章:陈将军骂女,将军府进贼。 陈沐清知道,该来的总要来,自己这一次是躲不过去了。她一言不发的跪下,心里面想,看来父亲已经知道发生的事情了,一定是葛存壮说的。 “说,你今天做了什么,让你母亲听听,看看我让你跪下是不是我的错。”陈将军知道陈沐清的小心思,直截了当的说。 白氏不明白发生什么事情,但是看到父女两人的对话,明白女儿一定是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她坐了下来,听一听女儿下跪的原因是什么。 “爹,女儿不知道您为什么会发脾气,我猜想一定是因为“寸草不生”的事情吧。”陈沐清首先笑着说,显示的自己很无辜。陈将军脸上看不到一点变化,还是沉着脸说:“土匪强盗的事情你不用管,就说你今天做的事情。”“我今天什么也没有做啊,爹。”陈沐清故意装傻。陈将军点点头:“好啊,好!”他站起来,走到陈沐清身边说:“我生了一个不知廉耻的女儿,我养了一个伤风败俗的女儿。你不知道你做了什么,还是我告诉你吧。今天,你们一行人遇到了“寸草不生”的土匪,对不对?”“是的,爹。”陈沐清点头承认。陈将军接着说:“你们遇难了,差一点就被他们杀掉,对不对?”“这个……是这样的,爹。”陈沐清心中有数,既然父亲什么都知道,自己死扛着是没有用的,还是招了吧,这样父亲的怒气会小一些。 “什么,你们遇到了那些人,哎呀,我的女儿,你怎么没和娘说呢?”白氏听到这里,焦急的问。 “她当然不会和你说,因为她是故意瞒着你。”陈将军不等白氏说完,直接打断了她的问话。“哼,你看看她现在的样子,你还担心什么,她活的好好的。” 陈将军说完这句话,已经转悠到陈沐清的身后:“孽障,我问你,你们被一个男人救了,这个男子穿着打扮和我们不一样。后来这个男子晕倒了,你说了什么?” “我……我……”陈沐清知道这件事情是自己做的不对,话到了嘴边上,怎么也说不出来。 “说不出来了?”陈将军生气的转到陈沐清面前坐下,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这突如其来的一下子,吓得白氏和陈沐清一个激灵。两个人更加不敢说话了,陈将军一般是不拍桌子的,只要是拍桌子,那事情就不简单了。 “你说不出来,我帮你说。”陈将军感觉自己火撞顶良门,强忍着怒气说:“你说让葛存壮把那个男子抬到你乘坐的马车上。丫头啊,你怎么能说出这样不知廉耻的话呢?你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未出阁的大闺女?你忘记了我们陈家的门风吗?你难道不觉得丢人吗?一个姑娘家家的,和一个陌生的男子同时在一辆马车之中。这样的事情要是传扬出去,我还怎么做人?你还怎样做人?!” 陈将军真的是气愤到了极点,一开口就是一连串的质问。白氏越听越震惊,她对于这件事情一点都不知道,只能吃惊的看着女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相反的,陈沐清听父亲发完脾气,来了精神,反驳道:“当时的情况您根本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质问我?你知道吗,爹,要不是这个男子,我们一行人都会死。他晕倒了,剩下的六个士兵都负伤了,难道您让他躺在荒郊野外不管吗?在一点说,您常常教育女儿,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难道女儿对自己的救命恩人不闻不问,就是您愿意看到的吗?好,您说我是未出阁的大小姐,您顾及我清白的名声,我知道这都是为了我好。但是,爹,女儿的名声真的比救命恩人的性命都重要吗?咱们陈家的名声就这样重要吗?还是说,您的名声比女儿的性命重要?” 这一串灵魂般的质问,竟然让一个堂堂的戍城大帅无话可说。 (44) 这间书房之中,三个人都不说话了,中间的空气很安静,感觉安静的有点可怕。就在这个时候,书房的上面传出来一声轻微的响声,好像是什么物体踩在瓦片上的声音。 陈将军双目一瞪,眼疾手快的在桌子上抄起黑石砚台,顺着声音的地方撇过去。 黑石砚台很重,少说有十五斤,这一下子,房梁直接被打穿。紧接着,上面传来“哎呀”一声,一个人影顺着房脊滚落下来。 陈将军连忙走出书房,口中说道:“你们两个在房间里面不要出来,我去看看。”白氏是不敢出去的,但是陈沐清这个大小姐却不停陈将军的话,执意跟在父亲身后。 陈将军来到外面的时候,从房上面掉下来的人,已经在地上挣扎着爬起来。陈将军欺身上前,仰仗着手中的宝剑,与这个人缠斗在一起。他一边打,一边观察着这个人,此人一身夜行衣,轻纱照面,满不清楚相貌,只是两个眼睛露在外面。他的身高要比自己矮上一头,看起来身型并不是很健硕,不过他的动作很敏捷,上窜下跳的,感觉就像是猴子一样。刚才自己打的那一砚台,应该是打在这个人的做肩头了,他很明显的左臂的动作跟不上自身的速度。 趁着两人打斗,陈沐清连忙跑出去叫人。她一边奔跑,一边大叫:“来人啊,有人要刺杀将军,快来人啊。”那个黑衣人一看,心中暗道不好,要是看家护院的士兵过来,自己还能逃脱吗?与其这样单打独斗,不如找个人质在手。这样,自己安全脱险的几率才能更大。 想到这里,他使了个声东击西的方法,拳头奔着陈将军打过来。陈将军刚想要格挡,谁知道这是虚招。黑衣人一看得手,马上退招。只见他左脚一蹬地,身子如闪电般到了陈沐清的身边。陈沐清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见眼前一花,一个黑影一下子抓住自己的脖子。顿时间,陈沐清就感觉自己呼吸困难,喉咙就像是被铁环紧紧的掐住一样。 正当此时,大批的军队都围了过来,把黑衣人围在中间,带队的正是葛队长。葛队长本来是想擒拿住这个黑衣人,无奈大小姐在他手上,自己叫士兵贸然出手的话,会伤害到大小姐的。他审时度势后,来到陈将军身边,等待他下命令。 陈将军双眼圆睁,强压怒火,向前走了一步说:“尔是何人?为什么躲在我书房上?”“陈将军,你终于能和我说话了。”来人嘿嘿冷笑了两声说:“看来手上有人质还是管用的。” “废话少说,你究竟是谁?”葛存壮忍不住说道。来人不慌不忙,他手上有人质,就有说话的权利,在场的人谁都不能怎么样他。 “哼,一个小小的护院士兵,还想知道我的名字。”黑衣人语气颇为不屑的说:“告诉你们也没什么,我就是“寸草不生”的四当家,人称挂树倒采赛神猴张岩。” 听到“寸草不生”这四个字,陈将军青筋暴起,在场的人们都恨得牙根痒痒,恨不得现在就上去剁了他。 “你是“寸草不生”的土匪,你今夜为什么到将军府来?”陈将军沉着脸,冷静的问。 “哼哼,你认为我会告诉你吗?”张岩再次冷笑说:“你不用管我为什么来,陈将军,今天这阵仗你也看到了,我要是想走的话,谁也拦不住。你们要是敢放冷箭,信不信我先叫你失去女儿啊!” 陈将军知道这个亡命徒说道做到,示意手下人,不要放箭。他接着说:“贼人,我不敢你此行来的目的是什么,只要你放了我女儿,我保证让你安全的离开这里。” “陈将军果然是个好父亲,看来我这一手是做对了。”张岩语气之中掩饰不住喜悦,要是自己能在这守备森严的戍城将军府逃出去,那在自己在江湖上的名声不就又提高了一大截。想到这里,他心里面美滋滋的。 “你的确是做对了,要不是你绑架清儿的话,我现在就把你挫骨扬灰。”陈将军毫不掩饰自己的杀心。对他来说,这个人活着是比死了有用的。张岩自己说了,他是“寸草不生”的四当家,在土匪强盗中的佼佼者,一定知道很多关于“寸草不生”的秘密。要是自己能生擒生擒这个家伙的话,一定能找到“寸草不生”的老巢。到时候,自己把队伍拉过去,那这群贼人一定必死无疑。现在的情况很明显,要是放了他,就等于放虎归山,要是再找“寸草不生”就困难了。要是不放他,那清儿的性命就会有威胁。 正在这个左右为难的时候,一个声音响起来:“一个男人拿一个姑娘做人质,这是不是太不厚道了。要不然这样吧,你把人家姑娘放了,把我做人质。” 这个声音在这个时候响起来,根本就是平地惊雷一样。人们顺着声音看过去,之间一个穿着怪异的年轻男子站在那里。 陈将军吃惊的打量了他一眼,然后问身边的葛存壮:“这个人是谁?”葛存壮小声的说:“将军,这个人就是救我们的大仙。”陈将军点点头,心中很是诧异。原来他刚听到葛存壮说一个穿着怪异的人救了他们,他以为是一个道士打扮的年轻人。没想到,这个人这样子真的是怪异到了极点。 黑衣人听到这个声音猛地一侧头,看到殷瑞圣。 他心中暗暗叫苦,明白自己今天自己算是碰上硬茬子了。这个人的事情,张岩在山里面听铁头说了,那根本就不叫人了,根本就是个神仙。 二十三章:青天白云飞,仙鸟翠云山。 (45) 首先出现的是莫名其妙,然后出现后说出来的话也莫名其妙,最后展现的实力也是。 铁头说完这些后,整个人都感觉好像是被吓傻了一样。大当家的,是一个粗壮的汉子,长得是难看至极。江湖上的诨号是“黑面鬼头霸王刀”,名叫刘熊。这个家伙一拍桌子,气的嗷嗷大叫:“他妈的,你们这群废物啊,区区一个女人都抓不回来,你说,你们让我怎么和元帅交代!” “大当家的,您不知道,这个人真的是神仙啊,我们刀砍斧剁,不能伤其分毫……”铁头跪在地上,战战兢兢的说。这个大当家的,是个嗜血残暴的人,对待属下非打即骂,要是惹到他不高兴,兴许就会丢了性命。 “去你妈的!”刘熊一脚踹翻铁头,接着一脚踩在他身上说:“你是不是被他吓傻了,看清楚,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神仙。”他说着走到自己位置上坐下来说:“这件事情都是你们看错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告诉你们,就算是有神仙,他们也不管阳间事的。一群废物,都给我滚下去!” 铁头带着手下走了,屋里面的几个当家的都眉头皱在一起。 在“寸草不生”中,一共有四个当家人,老大刘熊,老二人称“霸王神枪活项羽”张天峰,老三是个女人,人称“一袭红衣活罗刹”张天红,老四人称“挂树倒采赛神猴”张岩。其中,老二张天峰和老三张天红是亲兄妹。 “大哥,看铁头说的这个人这样邪门,难道真的是神仙什么的?”老四先说话了,他身材瘦小枯干,就像个猴子一样,长得也一副猴子的样子。这个人别看其貌不扬,但是身体异常的敏捷,就像是猴子一样快,所以得到这样的称号。他做事小心翼翼,什么事情都思前想后的,对什么事情都不放心。 “哎呀,我说老四啊,你怎么也变得这样疑神疑鬼了?”大当家刘熊不乐意的说:“铁头那小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平时就爱喝酒,喝多了就胡说八道。哼,神仙,你们不想想,要是神仙的话,他们几十个人能活着回来吗?” “嗯,大哥,我觉得这件事情奇怪就奇怪在这里。”二当家张天峰开口了,他长得平头正脸的,从面相上看,根本看不出是个坏人,倒像是一个教书先生一般。这个人说话温文尔雅,让人很喜欢听。 “大哥,你刚才的那句话真的说到了点子上。要是这个人真的像铁头说的那样神奇的话,怎么会让他们活着回来报信。在一点说,我觉得,铁头不一定是在说谎。刚才听他过完事情的前因后果,我分析了一下,你想啊大哥,咱们的人当时已经胜了,怎么会放着陈府的大小姐不抓呢?铁头怎么会撒谎骗你呢?” “我觉的我哥说的对。”三当家张天红说话了,她从小就听哥哥的。这位三当家,长得很漂亮,在土匪窝里面能混成三当家,没有一定的本领是不行的。 “这个……”其实大当家刘熊觉得这件事情铁头不是在欺骗自己,说真的,他也不敢。但是,这个任务是元帅交代下来的,到时候应该怎么说呢?他现在感觉自己头疼的很。“这件事情,要是被元帅知道的话,咱们还有好果子吗?” “大哥不比担心,这件事情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了得。要不这样吧,你还是把实情和元帅说明白,我相信他会告诉我们怎么办的。”二当家的想了想说。 “好吧,也只能这样了,我试一试吧。”刘熊的语气颇为沮丧。别人不知道这个元帅的脾气,他可是很清楚的。因为在“寸草不生”之中,谁都没有资格去见到元帅的本尊,只是在耳闻耳闻之中。他可是实实在在的见过这个元帅的样子,这个元帅可以说会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属下没有完成上级交代下的任务,自己这个名义上的“老大”必须要去承担。 翠云山,坐落于戍城城外西面一百里。有“上有青天白云飞,下有仙鸟翠云山。”的美称。生活在这方圆百里之内的人,对于翠云山可是都知道的。这座大山海拔不高,但是胜在俊美绝色。山中鸟兽飞腾,树木丛生,花草茂盛,怪石林立,真好似人间的仙境一般。 春天万物复苏,山中美不胜收。 夏天骄阳似火,山中清凉解暑。 秋天落叶缤纷,山中野果累累。 冬天白雪皑皑,山中银装素裹。 好一副绝美的画卷,好一副唯美的诗篇,怪不得生活在这大山周围的人们称翠云山为“人间仙境”。 不过,虽然说翠云山是人间仙境,但是,方圆百里之内的老百姓却是很少涉足这个地方。一来是翠云山中毒物毒气甚多,要是一不小心进入到里面的话,是凶多吉少。另外一点,传言这个地方住着一个妖怪,这个传说是源于一个住在山下的村民说的。这个人常年以打柴为生,生的又高又壮,看起来像个武夫一样。他因为住在翠云山下,所以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去山里面转悠。运气好的时候,能打到野兔,野鹿什么的。 那一天,这个打柴郎去了翠云山,在山里面看到一头野鹿,这家伙心中很高兴,寻思着自己又能美美的吃上一顿了。就这样,这个人一路追着野鹿到了山中的峡谷之中。 这出峡谷成喇叭状,前宽后窄,野鹿一路跑到里面,结果逼迫的自己没有退路了。前面是石头拦路,后面是打柴郎的砍柴刀虎视眈眈。野鹿没有办法,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拼死一搏。野鹿的野性上来了,双眼赤红,转过身子就冲着砍柴郎顶过来。 那人一看野鹿对着自己冲过来了,心中不慌不忙。他砍死过十几头野鹿,知道这种动物的习性是什么,攻击的手段是什么,所以,这个人胸有成竹。 就在这么个时候,突然间奔跑的野鹿停住了脚步,它双眼死死的盯着砍柴郎的后面,四肢一动不动,就好像是木头一样。 砍柴郎一看机会来了,准备上去给这个野鹿一道,谁想到这时候,他的身后响起来一声怒吼。这声音犹如虎啸,又如狼嚎。他惊恐的回过头,看到自己身后不远的地方,站着一个红眼绿发的活物。这个活物身高将近三米,胳膊上和胸前的肌肉像石头一样,鼓鼓囊囊的凸起在皮肤表面。这个活物不像老虎,不像狮子,倒像是人类。只是人类根本就不会长成这个样子。头大如麦斗,远远的脑袋上面长出来一条黑色的犄角。双眼死铜陵,不仅仅是大,不仅仅是圆,最为主要的是,这家伙双眼赤红,仿佛要滴下血来一样。它没有人类凸起的鼻子,只有两个黑漆漆的鼻孔,一呼吸,鼻孔便不由自主的放大。这个家伙的嘴巴出奇的大,要说有多大,这样说那,从左耳朵到右耳朵都是嘴。最为让人害怕的,还是这家伙口中的牙齿。这家伙口中的牙齿很尖锐,根本就不是人类应该有的四方牙,而是三角倒悬牙,和野兽一样的牙齿。 为什么说这个家伙像人类呢,主要是它站立,双手和双脚和人类很像,身上穿着人类的衣服。说是衣服,其实就是一个虎皮围成的“裤子”。“裤子”从腰间直接围到膝盖之上,仅仅是盖住了裆部的位置,上半身和膝盖以下,根本就是没有东西遮挡。 它的手臂上长满黑色的毛发,指甲尖尖的,就如刀子一样锋利。 砍柴郎看到这个活物,顿时吓得魂不附体。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野鹿不动了,他妈的自己现在也吓得不敢动弹了。 这个活物一步步的逼近砍柴郎,他感觉全身就好像是雨水浇灌一般,都湿透了,这是冷汗。砍柴郎不想死在这里,他可不能学野鹿一般,傻傻的站在原地,等待这个活物收割自己的性命。想到这个,这家伙心一横,想到:站着被吃,是死路一条,要是自己拼死一搏,还能有活路。 想到这里,砍柴郎紧紧的握住自己手中的砍柴刀,大喝一声就冲上去。活物眼中露出不屑,见冲过来的人类,只是抬手就打下来。它以为自己这一下子砍柴郎必死无疑了,没有想到的是,砍柴郎早就想好了对策,一下子在活物的裆下钻过去。活物愣了一下,回过身躯时,但见砍柴郎玩了命一般向前跑,眨眼间就有二三十米远。 砍柴郎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不是什么世外高人,他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砍柴的。为什么这时候能爆发出这样的速度,这源于他总是上山打猎,追赶猎物的结果。一开始是猎物追捕他,他跑,后来就是他追捕猎物,猎物跑。日久天长后,这人的脚力可就很厉害了。 另外一点,人到了搏命的时候,是什么都不管不顾了,自然在身体之中就爆发出潜能来。 活物一看砍柴郎已经跑远了,索性就不追捕他。它直接来到野鹿的身边,手起拳落,一下子就把野鹿打了个**迸裂,鲜血其流。 砍柴郎捡回一条性命,在家里面病了一个多月。后来才说自己为什么生病,为什么差一点死掉。人们一开始是不相信的。因为翠云山风景实在是太俊美了,人们喜欢上去看看,玩玩。但是啊,后来有人在山上死了,找到尸体后,只有一个脑袋连接着阴森的白骨。是的,这个妖怪很奇怪,不吃人的头,只吃身体上的肉。也有人说这是山中的野兽吃的,但是野兽能只吃肉,剩下完美的骨架吗? 通过这件事情以后,住在翠云山附近的居民就不敢贸然上山了。后来,这件事情渐渐的传开,导致的方圆百里之内的居民都知道村云山是个危险的地方,都不敢上山了。 此时,正值午后时间,“寸草不生”的大当家小心翼翼的行走在翠云山之中。他奇怪的是,为什么元帅放着好好的山寨不待,一定要在这个翠云山建一座茅草屋呢?为什么人人都害怕翠云山上的怪物,元帅好像根本不当回事呢? 说真的,每一次他上山找元帅,都提心吊胆的。万一碰到传说中的怪物,自己还能活命吗?虽然现在自己感觉到很害怕,但是只能硬着头皮前进。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