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从零开始的魔王大人》 第一章魔王的一生 每天早上嘲弄廷臣,晚上宠幸爱妃,这就是魔王索万的幸福生活。 作为荧翡世界最大王国的统治者,每当索万回忆往事,都会满怀惆怅,思潮起伏。 索万生在一个牧师世家,四百年来,他家族每一代都有人当牧师。作为光明领主的仆人,他们或在圣堂内守贫苦修,聆听忏悔,组织弥撒和割礼;或周游四方,在城镇和村庄间跋涉,为新生婴儿命名,主持婚礼和葬礼。 受家人影响,索万自小便皈依七神,信仰圣光,不过他并不打算仿效亲人,将终生奉献给光之主。他的理想是当一个骑士,没错,就是歌谣中那些骑马仗剑锄强扶弱,打败恶龙拯救公主的伟大骑士。 然而人生不如意者十常八九,索万不但没有如愿成为受人尊敬的骑士,反而在七神的指引下成为一个术士,一个与死亡为伍的阴冷职业,一个注定被世人唾弃的黑暗身份。 成为术士后,索万的确消沉过一段时间,但他很快重新振作,并且顺从了命运的安排,决意成为一个出色的缚影士。为了学习术士的基础知识,他不远千里前往学城求学;为了领悟高阶黑暗法术,他毅然从学城辍学,转投影子塔拜恶名昭彰的术士大师格里纳克为师;为了能够学以致用,用魔法换取财富和权力,他又叛出影子塔,先是成为自由佣兵,后又加入阿尔伏林的正式军队。 这个选择成为了索万的人生转折点,凭借在军队中优异表现,索万很快得到长官的赏识,不断获得擢升,等他的军职超过他的长官后,他又得到国王的青睐,被授予城堡和爵位,成为一方领主,在宫廷担任重臣。 从一个无名小卒一路晋升,直至成为阿尔伏林数得上名号的领主,索万本已心满意足,然而诸神给予他的恩施远不止于此。 在索万成为阿尔伏林的军事大臣十年后,他效命的国王克尔温二世死于胃病,他的独子承继其位,为格迪斯四世。 格迪斯·奎克利当王子时,就是个残忍傲慢的家伙,当上国王后,失去了父亲的约束,自然而然变本加厉,目空一切。这位年轻的国王身上几乎集合了荧翡所有亡国君主的缺点,贪婪、自私、好色,既好大喜功又不自量力。除了穷奢极欲、横征苛役、滥用刑法以及积极履行初夜权外,格迪斯最大的恶行就是恢复征收荧翡各国废除已久的“血税”,强征还未成年的孩童进入军队接受训练。孩子们经过简单的训练后,幸运儿会被安排支援战场,余下的会被扔到竞技场与动物搏斗,甚至自相残杀。 正因为这倒行逆施之举,格迪斯脸上明明没有胡子,人们还是暗地里称他为“血胡子”。 面对这样的君主,有人选择阿谀奉承,为虎作伥;有人选择直言进谏,然后被收监或处死,还有人选择避而远之,离开王都恩瑞城,甚至离开阿尔伏林。和所有的同僚都不同,索万选择了一条更艰难更危险的道路,他表面上对王室忠心耿耿,唯命是从,背地里却密谋叛乱,推翻不得人心的国王,自己取而代之,为此他花了五年的时间笼络人心,贿赂权贵,收买都城卫队,秘密组织私人武装。 索万在黑暗中酝酿阴谋,却选择在白天发动政变。那是夏日里的一个晴天,暴烈的阳光如利剑般刺落,整座王城处在索万的军事笼罩之下,杀戮无声无息地进行,忠于国王的武装力量几乎在同一时间被抹除,大街上行人稀少,只有武器沾满鲜血的士兵来来往往。 当一身戎装的索万带着杀气腾腾的卫队闯进王座厅时,格迪斯正和他的三个情妇玩骰子游戏。索万知道这个游戏,男女双方掷骰子比大小,男的输了饮一杯酒,女的输了则要脱掉身上的一件衣物。就眼前的情况来看,双方可谓势均力敌——格迪斯饮得醉眼朦胧,衣服上全是暗红的酒渍,像极了此刻大街上的血迹。作为国王的对手,三个情妇有两个不得不躲在国王身,第三个情况稍好,身上还剩下薄纱内衣,这让她看上去比她两个同伴更加诱惑。 索万认得她是格迪斯的堂弟贝斯特亲王的妻子,伯尼丝,她叫伯尼丝。半小时前,她的丈夫死在他的暗影魔法之下。 格迪斯似乎对皇宫外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他还问索万要不要加入他们一起游戏,直到士兵粗暴地将格迪斯提起,将他拖到索万跟前,他才意识到自己死期将至。索万以为国王会歇斯底里,大声咆哮,结果他却屎尿齐流,声泪俱下,向索万跪地求饶。 索万没有说话,只冷冷地望着对方,目光中没有一丝一毫怜悯。以前人们在这里跪下向国王请求慈悲时,坐在王座上格迪斯都会这样做。 最终格迪斯嚎哭着被拖出大厅,他裤子上的红酒和尿液在地板上留下一段难看的拖痕,等待格迪斯的将是王宫门外断头台,那本是国王为忤逆他的大臣准备的。 国王不过是坐在高位的凡人罢了。索万望着格迪斯的背影想,然后转过身来,在女人畏惧而又好奇的目光中拾级而上,坐上代表阿尔伏林至高权力的狮心王座。 留在王座厅的士兵兴高采烈,高举血迹还没干涸的长剑,高呼“索万国王万岁”,坐在高位上的索万却有种怪异的疏离感,为了这一天,这五年来他费尽心机,如履薄冰,最近一个月他更是如芒在背,寝食不安。他从没想过王座会得来得如此容易,他甚至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不过处决了格迪斯,坐上了狮心王座,控制了恩瑞,并不意味索万就是阿尔伏林的新国王。阿尔伏林虽积弱多时,但疆域仍可称得上辽阔,其中王家管辖的属地只占国土的十分之一,余下八大疆地的领主皆手握重兵,均向国王宣誓忠诚。事实上八大领主前来恩瑞向格迪斯发誓永远忠于国王时,索万就在现场,如今格迪斯已死,该是他们实践誓言的时候了。 索万加冕为王的消息很快便传遍阿尔伏林。没错,格迪斯是昏庸,是不得民心,但诸侯更无法容忍出身低微的索万在他们头上发号施令。北疆、伤痕谷、玉髓海岸三地领主相继举起义旗,率领大军向恩瑞进发,八大领主中只有大沼泽的格里夫斯选择支持新国王,而格里夫斯正是当年提拔索万的军官,他能够当上大沼泽的领主,索万在背后出过了不少力。 索万和格里夫斯这对君臣虽然身经百战,富有谋略,但这不足以填补双方兵力上的差距,直到索万用前任国王收敛的财宝引诱伤痕谷的领主倒戈,战局才得以扭转。不过他们还是花了十年的时间才彻底平定了叛乱,格里夫斯死后,索万又用了双倍的时间收服趁战乱宣布独立的疆地。 重归一统的阿尔伏林在索万统治下蒸蒸日上,由人人可欺的羊羔变成了拥有尖牙利爪的恶狼,不久又从恶狼变成了狰狞巨兽,蚕食鲸吞,日渐膨胀。时至今日,阿尔伏林已是荧翡第一大国,索万顺理成章攀上荧翡的权力巅峰,不但本国的贵族他国的元首看到他要毕恭毕敬,就连七贤者的成员与他会面时也要礼让三分。 七贤者的历史比荧翡现有的任何一个国家都要久远,它由世界上最强的七人组成,以对抗永劫为己任,是荧翡组成人数最小而影响最为深远的组织。 永劫是荧翡世界的周期性灾难,自有历史记载以来,每隔一千年,就会有异界的残暴生物在荧翡凭空出现,肆意破坏,随意杀戮。它们或是令人头皮发麻的虫族大军,或是残忍冷酷的机械军队,或是能够蛊惑人心卑鄙奸诈的恶魔……每次永劫降临,都会让荧翡满目疮痍,生灵涂炭,但每次永劫过后,劫后余生的荧翡人总能在废墟上重建文明,并且在接下来的一千年休养生息,积极备战,以迎接下一次永劫降临。 索万生于永劫纪元5319年,愤怒的女祭司之年,那是第五次永劫过后的三世纪,黄金时代的末期。作为一个优秀的法术使用者,索万比一般人长寿得多,他在七十二岁那年成为阿尔伏林的国王,已经统治了王国一百多年,看样子再统治一百年也不是什么难事,但索万知道自己肯定不会活到第六次永劫降临,不会有机会亲自指挥他的军队与异界生物作战。 自索万懂事那天开始,他就听过人们无数次讨论,第六次永劫时到底会是怎样的可怕怪物降临到荧翡大地上?会是挥舞着无数柔软触须类似于大王乌贼的怪兽?或是能够唤醒死者控制行尸的白色寒神?还是由身披鳞甲能够直立行走的蛇人组成的冷血军队?就连在御前会议上,在议题转换的间隙,大臣们也曾饶有趣味地讨论过这个话题,不过这只是漫长会议中用来解乏的插曲,犹如茶余饭后的闲谈,很快这些朝廷重臣很快将话题转向更迫切更现实的内容,关于战争的,关于粮食的,关于赋税的…… 对于永劫的态度,身为国王的索万跟普罗大众并无两样,那就是:我死后那管它洪水滔天! 如今的索万只考虑如何继续巩固自己的王位,如何逐步削弱国内各大领主的权力,如何为王国开疆拓土……他要为自己的承继者留下一个不朽的王国。 在今天早上的御前会议上,索万一如既往地嘲笑了首相布里格斯的红鼻子,揶揄了海军上将奥古斯特的长短腿,在赞许情报统管比约恩消息灵通的同时,心里由衷感叹对方妻子出色的床上功夫。 第二章御前会议 玩笑过后,布里格斯用一声咳嗽将会议带入正题。因为南方邻国莱恩鼠疫肆虐,死亡人数不断增加,首相向国王提议一周后封锁南方边界,禁止莱恩人进境。索万同意了这个建议,并且将封锁边境的日期提前了三日。然后奥古斯特请求国王拨出款项用于建造一艘全新的战舰,他要用它作为旗舰,亲自率领船队前往坠星海,剿灭赎金岛上数以千计的海盗。 奥古斯特滔滔不绝讲述他的宏伟计划时,财政大臣适时地插嘴,给他兜头浇下一盘冷水。 “大人,你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尤利安满脸无奈地道:“刚是缴纳维护皇家舰队的费用,全国一半的农民就得勒紧腰带过日子了,你还要再造一艘特大号的战舰加重国民的负担?对不起,王国接下来有一连串的盛大节日要庆祝,国库将会花钱如流水,我恨不得将手上的铜板掰开两半来花,实在匀不出多一个给你。” 接着军事大臣朗斯也反对继续增强海军武备。 “杀鸡焉用牛刀,皇家舰队不是用来对付水蟑螂的。”朗斯今年刚满四十岁,面容瘦削锐利,胡须修剪整齐,他的爵位和官职与奥古斯特相当,年龄比对方小了九岁,却直呼其名,“奥古斯特,睁眼看看外面世界,时代变了,大海正在退潮,天空正呼唤我们。巨龙商会研制的飞艇上个月已经在布斯托尔试飞成功,商人们已经计划开辟航线,让飞艇运载乘客和货物,很快我们前往鸿陆便不用远渡重洋,不用担心被巨浪卷入海底,不用害怕葬身海怪腹中。” 然后他也向国王伸手要钱。 “不过就我看来,飞艇的军事前景更加广阔。一旦有了飞艇在空中掩护,我们的军队便不用害怕高墙坚壁,攻城掠地的效率将会大大提高,死伤也会相应减少。陛下,国库的钱应该投资在军用飞艇上,而不应该浪费在庆祝节日上。” 接连被两个同僚反对,奥古斯特的圆脸涨得通红,他语气急切地辩称剿灭海盗后得到的财宝足够再造一支皇家舰队,而飞艇制造技术远没到成熟的地步,与其花费巨资闭门造车,倒不如直接从巨龙商会引入技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接下来其他大臣相继发言,尤利安说他的手下正在搜集巨龙商会制造飞艇的资料,相信不久就会有好消息。布里格斯则承认坠星岛的海盗最近的确越来越猖狂。“去年他们还只是打劫落单的商船,偶尔上岸抢掠渔村,”首相皱着眉头道,“但在过去一个月,海盗先后洗劫了海星镇和十字镇,若是继续放纵,恐怕他们下一个目标就会是白帆港或者锈锚港。”连一向谨小慎微,在会议上很少发言的机枢主教也提醒国王,海盗在洗劫十字镇时,将镇上三座圣堂付诸一炬,将所有的神职人员通通吊死,若是放任他们不管,可能会引发国内信徒的不满。 大臣们热切地讨论,国王冷静地聆听,偶尔发表意见,最后作出决定,这已经是阿尔伏林御前会议的常态。 当所有的大臣都至少发过三次言后,索万终于下定了决心。 “王国的正义必须得到伸张,海盗必须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国王用右拳猛捶议事桌,震得比约恩面前的羽毛笔掉在地上,“兵工厂要在四个月内造出两艘符合奥古斯特要求的战舰,等这两艘战舰下水后,我将亲自带领皇家舰队,联合玉髓海岸的三叉戟舰队一起出击,我不但要一举扫清坠星海的水蟑螂,还要将赎金岛纳入阿尔伏林的版图,让海盗永无东山再起的可能。” 听见国王要御驾亲征,而且是远征孤悬于海外的赎金岛,大臣们瞬间交换了眼色,然后不约而同地保持了沉默。没有人开口劝说国王收回成命,因为他们都知道索万对战争有着异于常人的狂热,无论用什么理由劝谕,国王都不会改变主意。当然,肯定有人压根不想劝阻,他们更乐于看见国王死在某个不知名的海盗手下或者葬身于鱼腹之中。 “当然,飞艇的研制也不能落后于人,”索万自顾自地继续道:“奥古斯特说得对,我们不能闭门造车,我要将巨龙商会的工程师直接挖过来,花再多的钱也在所不惜。比约恩,这事就交给你来办。” “国王下令,微臣遵命。”比约恩上翘的嘴角隐藏着得意的笑容,“请陛下静待佳音。” 谍报总管似乎总能给国王带来好消息,但财政大臣没有那么乐观。 “四百支桨,三层甲板,至少三百门火炮,这样规模的战舰造价肯定超过一万金隆,而军用飞艇的研制更是无底洞,”尤利安用谨慎的语气对国王道:“陛下,请容我提醒你,将国库所有的财宝加起来折算成钱币,总价值不会超过八万金隆,除非借贷和增税,否则我们根本无法动员全国的海军……” 索万不耐烦地摆摆手,打断了尤利安的话。“国库还剩下多少钱,我和你一样心知肚明,不用担心,我有办法让它重新堆满金隆和银狮。” 尤利安很快就明白国王用的是什么办法。 会议的最后,国王宣布派出军队讨伐独立城邦分流堡,以惩戒对方外交大臣去年在恩瑞作客期间,酒后在狮心王座上撒尿的无礼之举。 当然,在座的所有大臣,包括“纯洁神圣”的机枢主教在内,都知道“惩戒无礼之举”云云不过是托辞罢了。即便分流堡的外交大臣在恩瑞作客期间表现得谦逊得体,进退有度,国王也会找到其他理由开战。 分流堡位于绿须河和浮羽河的交汇处,它曾经是古老帝国的首都,被称为旧世界的中心。如今以分流堡为中心的帝国虽已烟消云散,但分流堡的主人依然以国王自居,他的城市依然是世界上最大的河港,汇聚来自四面八方的商人、货物和船队。 索万对这个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城市垂涎已久,但埃布尔森——七贤者最年轻的成员一直以国王顾问的身份在分流堡内居住,传说每个贤者在战场上都能以一当万,索万虽然不信这个说法,却也不敢轻举妄动,毕竟就算阿尔伏林的军队以人数的优势击败埃布尔森,攻占分流堡,但仅仅为了一座城市就获罪于七贤者,这注定是一桩血本无归的买卖。所以当阿尔伏林的国界线扩展到绿须河边上时,索万的军队不得不暂停东进的步伐,静待良机到来。 索万已经等了十年,埃布尔森比他年轻六十岁,他以为要等到生命终结,却没有想到机会来得那么快。就在上周,比约恩向他提供了一份来自分流堡的情报:埃布尔森已死,但死因不详。只知道他死的当晚,巨大的爆炸声响彻分流堡的夜空,惊醒了半个城市的居民,但第二天分流堡既无建筑受损,也没有人员伤亡报告。 如果七贤者真的由荧翡最强的七人组成,那埃布尔森的死因就非常值得玩味了。在七贤者漫长的历史里,并不缺乏自相残杀的例子,最黑暗的一页是第四次永劫前夕,七个成员分成两派,以五对二,以死相斗,最后却是人数小的一方获胜,这结果导致了七贤者组织成立以来的最大减员,同时也让人类在第四次永劫中从一开始就陷入劣势,直至精灵族伸出援手…… 埃布尔森很有可能死于其他贤者之手,不过据索万所知,荧翡还有不少强者的实力足以比肩七贤者,例如光明会会长伯特伦,例如影子塔的主人斯泰尔斯,例如莱恩皇家魔法学院的大魔法师斯皮尔曼,例如住在遗忘森林深处的“绿先知”大德鲁伊巴纳姆……他们都有资格成为杀害埃布尔森的凶手。 杀死埃布尔森的人可能已经逃之夭夭,也可能还滞留在分流堡中,但索万已经不想再等。时不我待,机不再来。一旦有其他贤者愿意来分流堡接任埃布尔森的职位,那阿尔伏林便会被分流堡这颗灰色的钉子永远钉死在绿须河上。 当然并非只有索万对分流堡有兴趣,除了被鼠疫困扰,无暇旁顾的莱恩外,绿须河以东的贝菲德格公国肯定会强烈谴责阿尔伏林这次军事行动,远在大陆另一端的布斯托尔也不会无动于衷,派驻在恩瑞的布斯托尔外使肯定会第一时间进宫当面向他提出抗议。 想起外使丑陋的马脸和他脖子上鲜红的疖子,索万就觉得反胃,这导致他会议之后的午餐吃得很少,两舀新鲜的鱼子外加三只烤得焦脆的鹌鹑,用上好的红酒冲进肚子里。 馥郁的葡萄酒,午后温暖的阳光,让索万这位二百零八岁的老人眼皮打架,昏昏欲睡,但他还不能回寝宫休息,因为还有几十人在王座厅外等待国王的召见。 第三章魔王之死 索万虽然是暴君,却不是昏君,格迪斯的下场让他深谙“无民则无王”的道理,戴王冠的人不可以一味坐享安乐,只与大臣议事会堵塞言路,不知民情。因此每隔三四天索万都会抽出半天时间接见市民,聆听请愿,调解纠纷,仲裁犯罪,划分地界。 今天第一个觐见者是马蒂厄,他是首都十个市民代表之一,一个市侩油滑的红酒商人。马蒂厄今天的衣着一如既往地光鲜亮丽,他身穿天鹅绒外衣和羊毛马裤,外罩一件缘饰裘皮的紫色斗篷,用祖母绿和玛瑙雕成的孔雀胸针别住。 哼,一只招摇过市的孔雀,总有一天,我要当众扒光你的衣服,让大家看清你的真面目。 行过礼后,马蒂厄开门见山,提议在半个月后在王都的蔷薇广场举行比武大会,以庆祝皇后薇拉的生日。 作为庆祝节日的传统竞技项目,比武大会深受大众喜爱,王公贵族会为比赛一掷千金,将重注压在自己支持的选手身上,平民百姓也会暂时忘记忧愁,为表现优异的选手喝彩呐喊,而观看少年时代憧憬的骑士为了一袋金子死斗则是索万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 当然,索万知道马蒂厄此举并非只是为了讨好他和王后,除了红酒生意外,这位受人爱戴的市民代表还在王都经营有五间妓院。一旦国王宣布召开比武大会,全国各地的能人异士必定闻讯而来,随之而来的还有数以千计的侍从仆人以及数以万计的观众,届时恩瑞的旅馆和妓院必定客似云来,人满为患。 好,就让你赚得盆满钵满,等有机会我再狠狠敲你一笔。 马蒂厄从国王口中得到想要的答复后欣然告退,一个来自城郊的猎户在门口与他擦肩而过,他是来向国王进献昨天打猎活捉到的白鹿。索万问明了猎户的出身和他捉到白鹿的经过后收下了礼物,同时宣布为了答谢对方的好意,猎户将会得到一袋金隆,为了惩罚对方的盗猎行为,猎户要被砍下惯用手的三根手指。 “陛下,你是在开玩笑吗?”猎户的额头上尽是冷汗。 “手指和金隆你必须选择一个。”索万淡淡地告诉他,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如果你选择将白鹿送回原来的地方,那么根据律法,你只会被判入狱半年,不用失去三根手指。” 猎户选择了金隆。 国王的执法官此刻就站在王座下方。从国王走进王座厅开始,一身银甲的科伦就像根木头般杵在原地,纹丝不动。但当索万向他抬起一根手指,科伦便像一下子焕发了生命,地从腰间拔出匕首,走向猎户。 惨叫声过后,猎户用完好的手捂住伤口,用剩下两根手指的手紧握着沉甸甸的钱袋退了下去,血迹一直在他脚下延伸。他可能这辈子再也不能打猎了,但这袋金币足以保证他的家人十年内生活无忧。 事先做好准备的仆人提来清水,擦洗血迹,收拾断指,等地板恢复干净后,传令官高声唱出下一个觐见者的姓名。 一个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的酒馆女,或许是猎户的惨状吓着了她,女孩的脸色有点苍白,她带着哭腔向国王控诉自己被某个贵族青年**,但当她向城里的治安官求助时,对方不但拒绝为她立案,还骂她是放荡的**。 索万留意到女孩有一头枣红的长发和一双漂亮的蓝眼睛,她腰身纤细,四肢匀称,**臀部曲线柔和。这是一朵含苞待放的鲜花,却被无耻之徒过早折断。索万心中惋惜不已,同时在王座上心虚地扭动了一下。说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有行使初夜权了,看来是时候选个好日子出巡了,冬天快到了,国王选几个黄花闺女暖床并不算过分。 索万的面色平静如故,将内心猥亵的想法掩饰得很好。他郑重向女方承诺,如果她说的一切属实,那他将会为她主持正义,无论施暴者还是治安官都会受到严惩。 酒馆女之后,是两个来自王家属地的领主,来自鹿角城的维特根斯和来自狼嗥城的弗兰克,他们为同一个女孩而来。 女孩名叫比蒂,出自戈弗雷家族,乃双塔城领主的掌上明珠。比蒂差一岁才成年,但已经有了月事,足以谈婚论嫁。就在半个月前,她被父亲安排和当了十年鳏夫的维特根斯订下婚约。 但克尔温伯爵不知女儿早已心有所属,在一次秋收晚宴上,比蒂与弗兰克相识相知,坠入爱河,私定终身。比蒂向父亲表明非弗兰克不嫁后,当即被锁在房间内禁止外出,不过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在弟弟和女仆的帮助下,她成功逃离自家城堡并且躲进了狼嚎城。 维特根斯得知消息后恼羞成怒,纠集兵马于狼嚎城下,弗兰克的父亲不甘示弱,带领侍卫和雇佣骑士出城应战。总算在双方正式动手之前,有人想起国王明令禁止领主私下组织械斗,违命者将被没收名下除城堡外的一半财产。维特根斯经过一番计较后,命令手下原地扎营待命,然后和弗兰克一起前来恩瑞,请求国王为他们的纠纷作出裁决。 好一个勇敢而又愚蠢的女孩,索万一边想一边打量比蒂的两个“追求者”。因为从“战场”赶来,维特根斯穿了一身盔甲,但这没让他看上去更加威武。老人的头发已经掉光,秃头活像一颗放大了五十倍的卵石。岁月不仅在维特根斯的脸上刻下核桃壳般的皱纹,还让他身材佝偻蜷缩,干薄如纸的皮肤布满黑灰斑点。弗兰克则只穿了便服,灰上衣和棕马裤,但足以让他和维特根斯形成鲜明的对比,他看上去不满二十岁,身材颀长,容貌堂堂,还有一头熔金般耀眼的卷发。 如果我是比蒂,也会选择弗兰克。索万心想。但克尔温伯爵显然比他的女儿想得更多,鹿角城的采邑面积和赋税收入是狼嚎城的三倍有多,其家族更是源远流长,可以追溯至第一次永劫降临前的黎明纪元,而弗兰克的先人不过是靠香料生意起家,直到四十年前才拥用自己的城堡,暴发户而已,何德何能高攀已和双塔城一样屹立了八百年的戈弗雷家族。 身为国王,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实轻而易举。只要索万亲自赐婚,将比蒂指给鹿狼其中一家,那另外一家肯定不敢有异议,毕竟违背国王命令可是叛国大罪,除非疯子,否则没有人会为一个女孩舍弃整个家族。 不过索万并没有这样做,他决定用更有趣的方式决定女孩的命运,他向两位伯爵道:“律法并没有规定子女一定要听从父母的话,不过身为贵族子女,理应遵从父母的婚姻安排,因为有时候领主之间的一场联婚可以消弥一场战争,挽救无数年轻生命。作为国王,我知道自己应该命令弗兰克将比蒂交出来,让她和维特根斯成婚,不过为了表达对女孩勇于追求爱情的敬意,我愿意破例一次,给弗兰克一次机会……” 老人想要开口说话,但索万做了个手势,示意他稍安勿躁。 “为了庆祝王后生日,十日后恩瑞将会举行比武大会,”索万继续说道:”我建议你们在天上诸神见证下,用比武审判的方法决定谁是女孩的归宿。无论是谁最终抱得美人归,我和王后都会为比蒂准备一份符合她身份的嫁妆。” 听完国王的建议,维特根斯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但在弗兰克表示会亲自上场后,他连忙表示将会派出手下埃里克出战。 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索万心想。如果说弗兰克是初生牛犊,那埃里克就是一头名副其实的猎豹。跟索万一样,埃里克也曾在学城修学,跟索万不同的是,埃里克在学城整整待了十五年,直到成为一个真正的战士后才回家为父亲的领主效命。 埃里克曾在双塔城的比武大会上杀死过两人,并且最终获得季军。看来弗兰克不但会在比武大会上失去爱人,还可能有血光之灾。 索万更加期待十日后的比武大会了。 等索万接见完最后一个市民,天色已经入黑,宫廷总管已经准备好丰盛晚宴供国王享用。因为中午吃得太少,索万早就饥肠辘辘,因此决定放开肚皮大吃一顿。 晚宴在宽敞的繁星厅举行,开胃酒是掺了香料的甜酒,餐前小吃有清蒸海贝、凉拌沙律、山羊奶酪以及猪肉馅饼,主菜是蘑菇鹿肉炖成的浓汤,涂了蜂蜜的羊排,浇过甜味酱汁的鹅肝,重头戏是一只肚里塞了七只飞禽的烤乳猪,饭后甜点是漏斗蛋糕,蓝莓饼干和苹果布丁,最后还有橘子、石榴、葡萄等水果。 参加宴会的除了索万外,还有王后薇拉,她的妹妹维丽娜,奥古斯特和尤利安分别携带亲眷前来。作为市民代表,马蒂厄也应邀出席。 薇拉显然为宴会悉心装扮过,她穿了一件象牙色的紧身胸衣和锦缎面料银线刺绣的长裙,蜂蜜色的头发被挽成圆髻,露出白皙光洁的额头和耳朵上金环。刻有魔法咒文的耳环在烛火中闪烁淡淡的红光,与薇拉头上的后冠交相辉映。跟妩媚动人的姐姐不同,维丽娜穿的是时下在阿尔伏林贵妇间非常流行的男装,上身是束腰外衣和紧身背心,下身是衬裙式马裤和高筒皮靴,腰间还别了一条铆钉皮带,这装扮让女孩可爱灵动中透着一股英气。 两姐妹虽姗姗来迟,但甫一亮相,便吸引了全场的目光。马蒂厄第一个上前亲吻王后的手,他的如簧巧舌引得维丽娜格格直笑,要依靠在姐姐身上才不至于笑弯了腰。然后奥古斯特和尤利安也分别上前行礼,索万留意到他们闲谈时,尤利安的目光不时瞄向薇拉高耸的胸脯。 席间金杯相碰,酒如溪流。吟游诗人拨动七弦琴,弹奏悦耳乐章;小丑一边踩着高跷来回走动,一边用双手抛接轮转七个火球;宫廷魔法师挥动法杖,定住了小丑的身体,火球落地后炸裂开来,化作一阵烟雾,倏忽烟消云散,七个身穿彩绘丝衣的舞女凭空出现,随着音阶翩翩起舞…… 宴会整整持续了三个小时,吃饱喝足后,醉醺醺的索万忽略了薇拉的暗示,在侍女的搀扶下了脚步蹒跚地走向新月塔,那里是他情人耶芙娜的住处。 尽管容貌身材和床上功夫都不及薇拉,但索万喜欢耶芙娜独特的少女体香和蓬松的长发。 耶芙娜今天穿了一件的淡黄色丝裙,银灰色的头发瀑布般散落肩上。索万推门走进房间时,她正坐在壁炉旁做女红,用针线编织一朵雏菊。 即便索万满身酒气,也没能遮盖住女孩身上阵阵幽香。香气让索万酒醒了大半,欲望让他腰间变得火热。长吻之后,索万将耶芙娜按倒在羽床上…… ……完事之后,索万翻转过身,犹如一堆烂泥般瘫睡在羽床上。他在耶芙娜体内留下了种子,作为甜蜜的回应,女孩用指甲在他后背留下了划痕,深可见血。 黑暗中,他听见耶芙娜轻轻哼唱歌谣。女孩的声音脆若黄鹂,嫩如雏莺,在夜色中盘旋飘荡,然后像轻纱般覆盖在两人身上。 “这是什么歌?”索万漫不经心地问。 “陛下,这是我家乡流行的歌,好听吗?” “好听,好听。”索万的语气十分敷衍。欲望宣泄之后,他的体内只剩下深深的疲倦,他现在只渴望一场好觉,梦里有美酒在手,长饮不尽。 迷迷糊糊间,索万感觉耶芙娜向他靠近,她柔软的身体贴在他手臂上。 “陛下,你知道我的家乡吗?”耶芙娜在国王耳边细语,“那是一个叫做灰盔谷的地方,那里虽然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但气候宜人,土地富饶。山谷平地有成片的黄金色的麦田,河里有肥美的鱼虾,山林有成串的果实和数之不尽的猎物。那里从未被战火波及,山谷的居民甚至不知永劫是何物。” “不过这些都是阿尔伏林的大军到来之前的景象了,如今的灰盔谷只剩下焦木、烂泥和断垣残壁。一半的人在士兵的烧杀抢掠中失去了性命,剩下的一半失去亲友,失去了家,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不得已离乡别井,四处流浪,而我正是这些人当中的一员。” “小时候我不懂事,总是盼望着离开灰盔谷,到大城市里生活,这样我就能穿好看的衣服,吃美味的柠檬蛋糕。为什么是柠檬蛋糕?因为灰盔谷什么树都有,就是没有柠檬树。如今我如愿以偿了,甚至成为了国王的情妇,住在王宫的最高处,过上衣玉食的生活,可是我的亲人都死了,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陛下,俗话说君无戏言,该是你履行承诺的时候了,尽管你这个诺言是在你成为国王前许下的,不过它依然有效。” “陛下,你不是经常抱怨国事繁多,分身乏术吗?现在我可以帮你解脱了!放心,那个人告诉我,这一点都不痛,不会比换一件衣服更麻烦。” 伴随着女孩的耳语,索万沉沉入睡,在睡梦中他一直往下沉,往下沉,直至地狱的最底层。 等到索万幡然惊醒,窗外已是天光大白,国王惊讶地发现自己身处一所低矮狭小的房间内,理应近在眼前的织锦帷幕变成布满蛛网的天花板,身下也不再是柔软的羽床和绒毯,取而代之的是硬梆梆的石板床,上面铺着扎人的灯芯草。 索万坐起身时,感觉脖子火辣辣地痛,该死的,一定是那榆木枕头害的。他僵硬地转动脖子,环顾四周。在房间的对面,他看见一张同样的床,有人在床上蒙头大睡,低沉的鼾声从被窝里有节奏地传出来。在两张床之间的空地,放有一张方桌和两张长木凳。 床头这边墙壁没有壁炉,只并排放着衣柜和书架,书架上除了塞满书籍外,其中一格还堆放着大大小小的药瓶。床尾对着的墙壁放有一个包铁木箱,上面放着一把雕琢华丽的七弦琴。衣帽架静静地伫立门后的阴影中,上面挂着两件白色的长袍。 索万认得那是学城牧师学徒穿的制服。 索万的第一反应是梦中梦,他在梦中回到了求学时代,那时他还是林德巴赫学城的术士学徒,一个对未来充满惶恐的毛头小子。 林德巴赫学城坐落于浮空城市奥多依上,乃荧翡三大学院之一,它由七贤者之一的林德巴赫创建,专门用以培养对抗永劫的各种人材。自成立那天开始,学城就一直严守中立,从不干涉荧翡各国的事务。索万从学城辍学后,就没有回去过,当上国王后,也绝少与学城打交道。 他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曾是学城的一份子。 空气中弥漫着药材的气味,蓝芯草还是白苎麻?索万不太确认。窗外阳光透彻,蓝天白云似乎触手可及。呈长剑形状的白色巨塔笔直插进天空肚腹,影子倒映在平整如镜的蔚蓝湖面上。钟声蓦然响起,惊飞了湖边的天鹅,目光跟随它们掠过湖面,飞过鳞次栉比的屋顶,直至隐没叠青泻翠的山坡中。山坡越往上越陡峭,植被也越发稀疏,乃至变成怪石嶙峋的峭壁。一道银色的瀑布从崖顶倾泻而落,激荡起层层水雾,阳光中一道彩虹挂在半山腰上。 比彩虹更瞩目的是瀑布旁边高达五百尺的林德巴赫全身雕像,这位伟大贤者身披长袍,左手抱书,右手擎剑,俯瞰着他和其他贤者一起创建的学城。因为风化的缘故,雕像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但贤者眼神中的坚毅并没有因为三千多年的风雨侵蚀而减少半分。 更高处,飞艇悠然盘旋,犹如一只巨大的狮鹫,在石像脸上投下阴影。 无论何时,那怕在梦中,学城都走在时代的尖端。 第四章牧师学徒 一切都如此真切,绝非梦中朦朦胧胧的感觉。 索万翻身下床,觉得自己的动作变得轻盈起来,年轻的感觉真好。但当索万走到床旁拿起镜子后,他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索万在镜子中看到一个陌生的面容,棕发浓眉,长脸灰瞳,说不上多俊美,但比少年时代的自己好看不少。 这是谁? 索万的举动吵醒了对面床上的人,一头杂乱的红发从被窝中冒出来,接着是惺忪的双眼,高挺的鼻梁,丰厚的嘴唇,最后是一张修长的脸庞。红发青年打了个长长哈欠,抬头望向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的索万,问道:“戴恩,我记得你今天早上没有课,怎么起那么早?” “什么戴……”索万只怔了一下,便意识到对方是在称呼自己。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不是魔王索万吗?我不是阿尔伏林的合法国王吗?怎么一觉醒来就变成了一个叫做戴恩的年轻人了? 戴恩?索万对这个名字依稀有些印象,却一时间想不起来在那里听过,是宫廷里的侍酒?还是王国里的诸侯封臣? 尽管内心一片慌乱,但索万毕竟当了一百多年的国王,什么场面都见过,很快他就恢复了冷静,并且暂时接受了现实。 “戴恩?” “嗯,”索万应了一声,在将镜子放回窗台的瞬间,他已经想好了措辞。“我刚才睡觉时发了个恶梦,我梦见自己一觉醒来,左边脸上多了一张嘴。我害怕得想要大叫,结果右边脸上又裂开一道口子,它发出可以刺穿耳膜的尖叫,将我从梦中惊醒过来。虽然明知是梦,但我还是下床拿镜子看过,确认自己只有一张嘴巴才放心。” “哈哈,”红发青年爽朗的笑声在房间内回荡,“可能是你平时话太少,所以七神让你多开口说话。”笑声止住后他又道:“我刚才也发了梦,不过是个美梦,在梦里卡梅丽娅亲了我。” “卡内丽娅?” “是卡梅丽娅,”红发青年纠正他,“就是那个半精灵卡梅丽娅,她不是你的梦中情人吗?” 梦中情人?我的爱人是薇拉,情人有耶芙娜,有维丽娜,有希莱丽娅,就是没有叫卡梅丽娅的。 慢着,莫非耶芙娜与此事有关?索万想起昨晚与女孩的缱绻缠绵,想起她娇艳欲滴的樱桃小嘴,盈盈一握的纤腰以及她耳边的呓语。 她在我耳边说过什么?索万竭力回忆,结果只换来一阵头痛。他伸手揉揉太阳穴后转念想道:就算耶芙娜真的与此事有关,也不可能是主谋,因为我身上施有三重魔法防护,一旦生命收到威胁,它们就会自行发动保护我安全,即便是影子塔最厉害的刺客出动,那怕是七贤者成员亲临,也不可能悄无声息地杀死我,而耶芙娜不过是个不懂法术的普通女子罢了。 谁会是这件事的幕后黑手?索万的心中飘过一长串名单:他的大臣朗斯、奥古斯特、比约恩,他的封臣玉髓海岸的守护者西格雷夫公爵,锯齿丘陵的主人蒙塔古山长,他的政敌分流堡国王拉克伦·赫斯林,贝菲德格的执政官马丁·休利斯。 “戴恩?”红发青年拔开眼前一绺头发,向室友投来疑惑的目光。 索万知道再继续这样心不在焉,一言不发,肯定会引起舍友的怀疑。他在当国王期间发动过几十次大大小小的战争,在国内外树敌无数,不知有多少人想杀他而后快,以前他住在王宫深处,即便亲赴战场,身边也有众多骑士和法师守护他安全,如今去了高墙、侍卫和法术的保护,他不能轻易暴露身份,即便此刻他身在学城,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之一。 “卡梅丽娅……”索万强迫自己开口,“卡梅丽娅不仅会是我的梦中情人,她还会成为我真正的情人。” “啧啧,戴恩,我没听错吧?是梦里那些血盆大口吓傻你了?还是其实我们都没有醒,还在你的白日梦里?”红发青年坐起身,装模作样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很痛,证明没在梦里,那就奇怪了,连我明焰达维德都没把握追到的女孩,你凭什么让她做你的情人?” 凭我御女无数的经验。索万几乎脱口而出,但总算忍住。明焰达维德,他在心中默念,响亮的外号,易记的名字,这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在接下来的的半个小时里,索万小心试探,旁敲侧击,从达维德口中挖掘到不少有用的信息。 他知道了戴恩出身孤儿院,四年前成为牧师学徒,学习成绩一般,有一个名叫邦妮的没有血缘的妹妹。他还知道了德维德是一个圣骑士学徒,他们原本不认识,直到一年月前戴恩的室友因旷课太多而被勒令退学,他才搬来这里,理由是这房间阳光充足,可以从窗口看到剑塔、盾湖以及林德巴赫雕像。 “你今天感觉怪怪的,”达维德踢开被子,翻身下床,动作有如灵猫般迅捷。他赤脚走在地板上,从衣柜里面拿出一件金色的长袍,一边换上一边对索万道:“可能是睡得不够的缘故,反正你下午才有课,我建议你回到床上补一下觉,等我上完课回来,咱们一起去吃午餐。” 达维德化了不少的时间才穿上长筒皮靴,等他出门后,索万在床边坐下,开始重新整理思路,审视自己面临的局面。 此刻他的灵魂依附在戴恩身上,这是不是意味他本人已经死在新月塔上?那么阿尔伏林就得另立新王了,但问题在于国王并没有子女或者兄弟这样的直系血亲可以继承王位。 索万和他的首任王后生育了四个子女,当中长女死于夭折,次子死在战场上,其他两个和他们的母亲一样,以正常人的寿命寿终正寝,告别人世。饱尝白头人送黑头的痛苦后,索万在薇拉正式成为王后前,就和她约定婚后暂时不生育子女。这不难做到,第四次永劫过后不久,就有炼金术士配制出男女都可以服用的避孕药剂。 他的大臣们会拥立薇拉为女王吗?如果真是如此,那薇拉的追求者肯定会将恩瑞塞得水泄不通,毕竟她有一整个王国作嫁妆。 布里格斯肯定会支持薇拉,这个年近古稀的老人自十年前当上首相后就一直充当国王和大臣之间的润滑剂,他肯定乐于看见王冠和平交接到薇拉头上,但朗斯肯定不会同意,作为阿尔伏林的军事大臣和北僵诸侯的封君,他手握重兵,野心勃勃,心怀僭越,肯定会乘机起兵作乱,就像他当年推翻血胡子那样做。其他人呢?作为海军上将,奥古斯特见风使舵的本领无人能及,但他是布里格斯的外甥,并且与朗斯关系不睦,这次他或许会站在弱势的一方,他舅舅的一方。尤利安呢,这位务实谨慎的财政大臣出自锯齿丘陵的希尔曼家族,而希尔曼家族向来只会站在胜在胜利者的一方。在这次动乱中,尤利安可能会选择隔岸观火,直到赢家浮出水面,又或者另辟蹊径,选择直接追求薇拉。 谍报总管,机枢主教,西格雷夫……索万将国内的大臣和诸侯逐一估量后放到天平两端,发现支持朗斯的人越来越多,天平渐渐向叛乱和战争的一方倾斜。 总之索万对妻子戴上王冠,成为阿尔伏林首位女王的前景并不乐观。况且就算薇拉真的当上女王,他也不可能以牧师学徒的身份成为她的丈夫,再度统治阿尔伏林。 当然这一切都是索万的凭空推测,一切皆以他的死亡为前提。无论自己是死是活,索万迫切想要知道来自恩瑞的消息,但奥多依位于贝菲德格东部荒原的上空,与恩瑞相隔万里,更重要的是,恩瑞与奥多依之间并无直接连通的永久传送门,即便恩瑞真的有什么风吹草动,起码也要一周后才会传到学城。 看来在收到确切消息前,他只能以牧师学徒的身份在学城学习生活,这应该不难,毕竟二百年前他就在这里当过学徒,并且表现得不错。 接下来的时间,索万开始在房间探索,希望发掘出一些有用的东西。 万物皆有因果,一切皆有缘由。这是索万在学城求学时在书本上看到的一句话。奥多依住有四十万居民,其中学徒一万多人,为什么他的灵魂偏偏依附到这个戴恩身上?阿尔伏林的国王和学城的牧师学徒到底存在什么联系?为什么幕后黑手不斩草除根,反而让他在一个牧师学徒身上重生?尽管希望不大,但索万仍寄望于这房间内找到答案。 这间双人卧室简陋且逼仄,比恩瑞王宫里的任何一个厕所都要小,一览即无遗,但索万经过一翻搜索后,还是有所发现。 他在腐朽得快要倒下的书架上找到了戴恩的课堂笔记,上面除了圣光法术咒语和药剂合成配方外,还夹着一张用炭笔画成的素描画,画中少女长发及腰,除了柔美的脸颊和驯鹿般的眼眸,她还有一双异于常人的尖长耳朵。不言而喻,这很可能就是达维德口中的卡梅丽娅,看来戴恩真的对她痴心一片,这个半精灵真的有这么漂亮吗?他倒想见识一下。 索万当了一百多年的国王,情人有如走马观花。在他短暂的佣兵生涯中,他逛过上百间妓院,他曾和来自科曼岛肤色黑如玛瑙的诺斯人交欢,也曾与来自遥远东方黄皮肤黑瞳孔的真丹人共赴云雨,却从未与以优雅美貌著称的女精灵同床共枕。 索万继续翻阅笔记,每页都能看到重复的名字,卡梅丽娅、卡梅丽娅、卡梅丽娅……不同的字体,不同的语言,戴恩甚至为半精灵设计了签名。 在书本写下暗恋对象的姓名,索万记得自己年轻时也曾有过这样的幼稚举动,那是他刚来到学城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比他年长一岁而且比他早入读两年的女法师学徒。 奥兰纳·逐风。 二百年过去了,索万已然忘记了女法师的容貌,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何无可救药地爱上她,却还记得她的姓名。 一想起女法师的姓名,记忆便如潮水般涌起。入学一个月后,索万便向奥兰纳告白,结果不出意料地遭到对方严词拒绝。 “我早有婚约在身,对方是阿尔伏林领主之子,血统纯正,身份高贵。而且我跟世人一样,对术士没有好感。更重要的是,我对经验比我少的雏儿没有兴趣。” 少女直白的回复像一把冰冷的匕首插进少年柔软的心,即便两百年过去了,索万想起仍觉满嘴苦涩,如饮胆汁。 万物皆有因果,一切皆有缘由。当年索万正是因为奥兰纳这番话,才会千里迢迢前往阿尔伏林,他希望以领主的身份在那里重遇奥兰纳,没想到最后却成为阿尔伏林的国王,但等他戴上王冠后,他发现自己已经不在意女法师了。 奥兰纳可能遵照婚约嫁给了领主之子,成为两个或者三个孩子的母亲,然后成为祖母,曾祖母,最后在亲人的陪伴下安然离开人世。也可能她根本没有成婚,而是选择成为奥术皈依者,住在施有无数结界的高塔上,一生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更可能在成婚前或者成为奥术皈依者前,她就已经香消玉殒,魂归天国。 不,奥兰纳是法师,她信奉的是元素力量,那我应该祈祷她的灵魂被元素领主接纳,与风同行,与火共舞。 在枕头底下,索万发现了一张课程表,上面详细列明了戴恩一周的课程安排。 作为战场和冒险中辅助角色,牧师学徒需要掌握的知识庞杂且琐碎。一个牧师学徒想要从学城顺利毕业,他(她)首先要跟其他学徒一样,需要熟读永劫的历史,对随永劫到来的怪物了如指掌。其次他需要掌握基本的格斗技巧,通晓三门不同的语言,熟练运用五十种圣光咒语以及知道一百种药剂的配制方法,最后他还要符合普通牧师的要求,将《圣典》倒背如流,懂得主持弥撒和婚礼,知道如何为孕妇接生,在不使用咒语的情况下替伤者处理伤口…… 戴恩研究了一阵课程表,认定自己这次也不能从学城顺利毕业。 在戴恩床底的一只旧鞋里,索万发现了五枚贝莱格德的银鹰和一堆杂乱的铜板,以及一颗用骨头雕成的二十面骰子。 看来这就是牧师学徒的全部财产了。 第五章神谕 索万将骨骰拿起,掂量了一下,佣兵的经验告诉他骰子里没有注水银。然后他将它掷了出去,骰子与堆在地上的钱币相碰,一阵清脆的叮当声后,骰子在地板上旋转翻滚,最终在点数为“7”的一面落定。 七,大于六小于八。在荧翡,七是一个神圣的数字。人们信奉七神,将它们命名一周里的七天;人们敬重七贤者,将他们视若神明;人们传说地狱有七七四十九层,世界将在第七次永劫降临时毁灭。 索万用左手拿起骰子,对着骰面上的数字陷入思考,从下床拿起镜子开始,他就觉得有事情不对,现在他终于意识到问题所在:索万的惯用手是右手,而戴恩却是个左撇子。 他第一次意识到灵魂与身体融合,还要像穿衣服那样考虑是否合身的问题。这让他想起影子塔暗无天日的日子,在一次实验中,他在格里纳克的指导下,将一只鹰的精魂转移到一只豺狼身上,他永远也忘不了实验成功后豺狼望向自己的眼神。 那是充满痛苦和愤怒的眼神。 索万将注意力从骰子转移到左手上,意识到戴恩患有轻度近视后,他将手掌移近了些,直到能够看清掌纹为止。传说真丹人中的巫师能够通过掌纹预测人的一生,但索万不是巫师,他只是一介术士,还是个专注于暗影魔法的术士,他能够从掌心发出致人死亡的暗影箭,能够召唤出阴影生物与自己并肩作战,却无法像占卜师那样从水晶球窥探未来,或者根据茶叶渣的形状预测死亡到来。 死亡来得毫无征兆,来得太突然了!索万在心中感叹。没错,他的统治的确算得上漫长,但结束得太过仓猝了。即便不用水晶球,索万也可以预见他苦心经营的王国很快就会分崩离析,无数人的命运将随之改写。 索万叹了口气,既为了他的王国,也为了他目前的处境。他将骰子放回旧鞋的黑洞里,然后低头弯腰将旧鞋推回床底。将身上的灰尘拍干净后,索万走到衣帽架旁,将挂在上面的白袍取了下来。 白袍的颜色象征圣光的高尚纯洁,前胸绣有半根正在燃烧的蜡烛,代表全体学徒牺牲的精神,后背的生命之符——十字架和**形状圆环的结合——则寄寓着牧师扶危济弱,拯救生命的职责。白袍内侧缝满了大小不一的口袋,大的可以装入两本书,小的仅可容纳一瓶药剂。 穿上白袍后,索万并没有觉得自己纯洁了些,他捡起地上的钱币,将它们放进袖口的袋子里,想起自己昨天在御前会议上大手一挥,便让兵工厂建造两艘豪华战舰,如今身上的钱却只够吃几顿饭,当真有恍如隔世之感。 索万原本对包铁木箱寄予厚望,结果他在箱子里面只发现了几套换洗的衣服,几根烧过的蜡烛以及一把不太锋利的匕首。索万想把匕首带在身上以防不测,但转念想到自己面对的敌人恐怕不是一件寻常武器所能对付,便将它放回箱子里。 余下的时间索万交给书架上的书来打发。恩瑞王宫有高达二百米的藏书塔,里面藏有珍贵的古籍和无数印刷精美的图书,但他没进去过几次。在学城求学时索万曾希望读遍世界所有书籍,但当上国王后他变得喜欢美酒胜于阅读。 索万站在书架前,目光一一扫过书脊,《威斯坦国王生平》、《五劫志》、《金与尘》、《通用法典》……毫无疑问都是一些让人昏昏欲睡的大部头,光是书名就让索万打了个呵欠。他听天由命地从中抽出一本,噢,是《费尔伦游记》,一部满纸谎言的古书。索万随便翻了几页,当他看到费尔伦在书中宣称世界是个大圆球后,他当即将手上的书换成了《金与尘》,这是一位死去贤者写的哲学书,语言生僻古奥,内容艰深晦涩。这本书既像是遍植智慧之花的迷宫,让无数求知者流连忘返;又像是用文字筑成的堡垒,让寻常读者望而却步。十分钟后,索万痛苦地摇摇头,将《金与尘》塞回原处,顺手将它旁边的《五劫志》抽了出来。 顾名思义,《五劫志》是一部讲述五次永劫经过的史书,它的作者西奥多里克曾在学城学习和任教,并且凭借高超的施法技巧一度成为七贤者的候选人,他本人经历过第五次永劫,并且访问过前四次永劫的亲历者,因此书中内容可信度极高。 据说第一次永劫降临时,世界正处于破晓时刻,人类在政治、文化、科学以及魔法均已有长足的发展,万物欣欣向荣,美好的未来触手可及,人们翘首以待太阳升起,等待黄金时代降临。然而降临到荧翡世界的并非黄金时代,而是来自地狱的怪物,一群体格庞大且饥肠辘辘的巨人。 “午夜时分,第一个巨人降临在夏色城,它拍落在市政厅的钟楼上,巨大的闷响惊醒了沉浸在美梦的市民,同时也宣告了黎明纪元的结束和永劫纪元的开始,”奥多里克在书中如此记叙,“随后是第二个,第三个……城内灯火点着了又熄灭,惨叫声此起彼伏。黎明到来之前,夏色城彻底变成废墟,城内所有温血动物都成为巨人的食物,只有一万人多人逃出生天。 最终有五千多个巨人降临在瀚土上,鸿陆有四千多个,赤洲数目不详,但估计至少有七千,这些巨人虽然大部分智商低下,行动迟缓,但也有组织和领袖,他们最终分成四支军队,以夏色城为起点,向四个方向进军。城堡坚不可摧的高墙在这四支军队面前脆如薄纸,人类战无不胜的军队像蝼蚁般被巨人任意践踏。 ……七神的选民和法术使用者成为人类的最后希望,他们在林德巴赫的带领下组成反抗军,与八百个巨人在坚定堡展开激战。坚定堡号称“千塔之城”,由坚硬的花岗岩而堆砌而成,虽然它厚达十尺的城墙同样阻挡不住巨人的脚步,但城内的九百多座塔楼为反抗军提供了足够多的掩体。 巨人跟晨曦同时越过城墙,随后火球漫天飞舞,圣光与太阳争辉,耀眼的雷暴和冰矛同时从云间落下,连邪恶自私的术士这次站在了正义的一方,为了人类的存亡英勇作战,从容赴死。 当最后一个巨人倒下时,坚定堡几乎被夷为平地,只剩下首堡伫立在残垣断壁中,反抗军伤亡惨重,最终只有五人幸存,他们在永劫过后成为七贤者的第一批成员。 《五劫志》史料翔实,文笔流畅,是每个学徒都要通读一遍的史书。索万多年后重读此书,仍旧看得津津有味,他仿佛回到了五千年前的坚定堡,与林德巴赫并肩站在高大灰暗的城墙上,眼前是巨人丑陋呆滞的面孔,他可以从对方碧绿色的瞳孔看到自己的倒影,不是戴恩的,而是索万年轻的模样。他甚至嗅到了巨人呼吸中的腐败气息。 索万看得如此入迷,以致连达维德回来了都不知道。“这本书你不是前年就看完了吗?” 听见声音,索万从五千年前的古战场抽身离开,将视线从书页间抬起。达维德的样子看上去似乎也是刚从战场下来,他将出门时换上的长袍搭在肩上,马裤沾满了泥土和草杆,汗涔涔的红发贴在脑门上,发梢上的汗珠黏连着细碎的木屑。衫连同内衣被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露出带有青紫瘀伤的皮肤。他脸上同样有一道口子,从眼角划到鼻翼,所幸从伤口流出来的血迹已经干凅。 “温故而知新,好书值得一读再读,”索万“啪”地一声合上了书本,像是要把书中的巨人拍死,“你的脸怎么了?” 达维德走到窗旁,拿起镜子仔细端详自己的面孔,最后得出了结论:“小伤罢了,连伤痕都不会留下。” “你打架了?” “不是,是课堂上的枪术对决,一对一比试。” “你打输了?” “赢了,连赢三场。” “那你脸上的伤……” “是欧文干的,”放下镜子前,达维德不忘将头发上的木屑拂干净。他转过身走到房间对面,抱起箱子上的七弦琴,坐在戴恩的床上。“我早就说过,欧文那小子妒忌我比他长得俊,所以冲锋时他的比武用枪瞄准我的脑袋,这不是骑士应有的行为。尽管我戴了全盔,尽管比武用枪一触即碎,但长枪的碎片还是挤进了头盔的缝隙,划破了我的脸。”达维德一边旋紧乐器上固弦钉,一边用慵懒的腔说话,“不过我也没让欧文好过,我的长枪扫中了他的大腿,他起码要一星期后才能下床走路。” 索万不知道欧文是谁,正想转换话题时,欧文的样貌当即在他脑海浮现,然后是他的姓氏,他喜欢的食物,他惯用的武器…… “长腿欧文……”索万呢喃。在使用通用语的地方,欧文是个极为常见的名字,他的王宫里就有两个侍卫和一个侍酒叫欧文,快乐欧文,独眼欧文,精力充沛的欧文。不过他应该不认识学城里的欧文,为什么他对长腿欧文这么熟悉?莫非这是戴恩残留的记忆? “没错,是长腿欧文,不是美女欧文。美女欧文今天请了病假,没来上课,愿圣光赐予欧文力量,让他早日康复。”达维德这时已经调好琴弦,开始弹起一首情歌。 或许达维德是个舞刀弄枪的高手,但他绝对不是一个优秀的乐手。没错,达维德的嗓音圆润甜美,唱出来的歌就像掺了蜂蜜的酒,让人想一饮再饮,直至醺醺醉倒,但他在七弦琴上弹奏出的音符却像散落一地的无孔珍珠,无论他怎么努力拨弄琴弦,都无法串成一条漂亮的项链。 达维德显然看到室友皱起的眉头,他停下手上动作,将七弦琴抛给索万。“这七弦琴虽然是我买的,但你一直弹得比我好,欧文说过如果你以后当不成牧师,也可以考虑当一个歌手,一个每个领主都会打开城门欢迎的歌手。” 索万不知道戴恩的七弦琴水平如何,但他本人的确是个优秀的乐手,他的首任王后,格里夫斯的次女,格蕾莎出嫁前是个喜爱音乐且多愁善感的少女。为了搏妻子一笑,索万学会了宫廷内所有能看到的乐器。虽然格雷莎终究没有从婚姻得到多少欢乐,但丈夫完美的演奏的确能够让她展露矜持的笑容。 格蕾莎死后,索万偶尔也会为薇拉表演,但最近的一次,已经是一年前的生日宴会上了。 说到底乐器弹奏是一门熟能生技艺,一旦疏于练习,手指头就会不听使唤,更何况索万为了不让达维德生疑,不得不用左手演奏,所以开始时不免生疏滞涩,比初学者好不了多少, 直到弹到中段,情况才渐渐好转。古朴哀婉的旋律从琴弦间汩汩流出,汇成一条平静的小溪,在房间内蜿蜒流转。 索万弹的是《神祷》,这是一首抚慰坚定堡亡灵的安魂曲,曲调轻柔而悲怆,歌词诗意且忧伤。跟达维德相反,歌唱向来不是索万的强项,所以他只是轻声哼唱歌词,不过这已经足够。忧郁的音符仿佛附有亡灵的魔力,房间内的光线因此变得暗淡冰冷,影子渐渐涣散模糊,似乎要跟着旋律翩翩起舞,连轻佻多话的达维德也受了感染,望着窗外的湖光山色沉默不语,直到索万弹出最后一个音符,他才转过脸来。 “戴恩,”达维德望向索万的眼神有些古怪,“你是什么时候偷偷练习的?好一首《神祷》,虽然开头跟我一样弹得断断续续,但从中间开始就变得连贯起来,去到最后简直可以媲美奥多依最好的乐手。” “没办法,”这次索万反应很快,“精灵是个喜欢音乐的种族,为了追求卡梅丽娅,我必须在这方面下苦工。” “看来你真的下定决心了,”达维德露出赞赏的神色,“很好,有机会的话我会帮你一把,我和卡梅丽娅说过几次话,也认识她几个追求者。” 尽管索万还没与卡梅丽娅见过面,但他还是真诚地向达维德道谢,而且为了表达谢意,他决定再弹一曲。 “好了,”达维德站起身,摆手阻止索万,“优美的旋律或许能讨得女孩的欢心,但肯定不能用来填饱肚子,枪术对决是件累人的工作,我现在饿得可以吃下一头龙。” 索万也是饥肠辘辘,以往这个时候,他面前肯定摆满了佳肴美酒,舌尖有黑松露的清香,胃里可能正在消化半熟的牛排。 “龙肉是世界上最难吃得食物,同时也是最好吃的食物。”索万跟着达维德站起身,将《五劫志》和七弦琴放回原位,费尔伦在他写的游记如此说道。” “学城里每个老师都说费尔伦是个大骗子,”达维德重新披上金袍,无所谓地耸耸肩,“况且就算龙肉真的是美食,餐厅也不会提供,它只会给我们发霉的奶酪和生虫的饼干。不过我昨天看到牧羊人赶了一群羊进学城,其中有三只没长大的小羊,说不定今天可以在餐厅吃到烤羊羔。将小羊去毛放血后,涂满蜂蜜放在火上烤,撒上薄荷叶和无花果,当然少不了十里香,我愿意为一块这样的羊肉多付两枚银鹰。” 一直到离开房间前,达维德都在念叨烤羊羔的美味。索万没有忘记带上下午上课要用到的书本,他在出门前迟疑了一下。你要记得自己叫做戴恩,他在心中对自己说,戴恩·平彻,牧师学徒,成绩一般,今年十六岁,在孤儿院长大,有一个在裁缝店工作的名叫邦妮的妹妹。 索万走向门口。 戴恩走出门口。 第六章真实的谎言 林德巴赫学城共有三个校区,分别为主校区,城南校区和山麓校区,其中最早建立的主校区是牧师、法师和圣骑士学徒生活和学习的地方,城南校区则是术士、潜行者以及炼金术士的集中地,最后建成的山麓校区除了是猎人、战士和德鲁伊的主场外,还是大部分学徒上实践课的地方。 和达维德并肩走在鹅卵石铺成的校道上,戴恩发现除了剑塔、盾湖、林德巴赫的雕像以外,主校区的一切都变了,盾湖边上的教学楼加建了一栋,原先是广场的地方盖了一座高耸的圣堂,原先的小圣堂被咖啡馆和杂货铺代替。用于藏书的烛堡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座魔方形状外表覆盖灰暗玻璃的图书馆,图书馆和盾湖之间广阔的箭林被砍伐了六分之一,一座圆形竞技场在辟出的空地拔地而起。就连学徒居住的鸦巢城堡也被修葺一新,不再是以前残破不堪,摇摇欲坠的样子。 不过在餐厅里,戴恩还是在找回熟悉的味道。他实在没想到二百年过去了,餐厅的食物还是一如既往地难吃,难道学城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换过厨师? 餐厅已经坐满了学徒,白色的牧师、蓝色的法师以及金色的圣骑士,偶有黑色的术士和绿色的猎人点缀其中。排队领取食物时,戴恩觉得自己身处蜂巢之中,周围是一簇簇分工明确嗡嗡叫嚷的蜂群。在队伍中站了十分钟后,他就开始怀念当国王时饭来张口,衣来张手的日子。 期间有人和戴恩打招呼,但他谁都不认识,只能以微笑应对。达维德的人缘的更好,尤其是异性方面,一个女法师学徒红着脸和达维德说话,另外一个没有穿长袍的女孩直接往他手上的餐盘放了两个白煮蛋。 轮到他们的时候,达维德没有找到他想吃的烤羊羔,甚至羊排也没有,他只好要了牛尾萝卜汤、焖鸭腿和烤香肠,戴恩则要了燕麦粥、烤面包、煎培根以及牛奶布丁。 两人穿越了大半个餐厅才在角落里小方桌找到两个空位,方桌对面,坐着两个穿绿袍的猎人学徒,他们身高相若,但一个尖嘴猴腮,一脸菜色,瘦得像根木棍,另一个却一身赘肉,肚子凸出,粗短的手指像是此刻达维德手中滴油的香肠。 两人都已吃光餐盘上的食物,却没有离开的意思,木棍学徒正手舞足蹈地给香肠学徒如何用一把匕首和一只黑熊搏斗。戴恩一边听故事,一边对付餐盘上的食物。 没错,舌头和味觉是学徒的,但口味是国王的,而国王的口味早被王宫里的厨师惯得挑剔刁钻。经过戴恩的品尝,他发现面包是隔夜的,培根煎得太焦,口感与冷掉的煤渣相当,燕麦粥的确是刚出炉的,但燕麦是陈的,里面还有砂子。总算牛奶布丁可以勉强入口,但戴恩咬开布丁的时候,没注意到自己口里藏着一颗蛀牙。在他咀嚼的时候,布丁里的葡萄干挤进了蛀牙的空洞,引起一阵穿透脑髓般的剧痛。更不幸的是,一大块布丁在戴恩痛得龇牙咧嘴的时候,乘机滑进了他的喉咙。 就在戴恩被布丁噎住,咳嗽不止的时候,达维德给了他一记的肘击。“注意仪态,七点钟方向,卡梅丽娅向这边走来了。” 其实不用达维德的提醒,卡梅丽娅一走进餐厅,戴恩就留意到她。半精灵身穿天蓝色长袍,身形窈窕秀美,体态优雅轻盈。跟素描画一样,她有一双驯鹿的眼眸和细长的耳朵,但跟素描画上不同,跟周围的所有人都不同,她的皮肤呈现淡淡的紫罗兰色,披肩的长发则是浅绿色,像是春天里刚抽芽的嫩叶。 卡梅丽娅固然卓异出众,引人注目,但此刻与并肩而行的银发青年也没有逊色多少,他身材挺拔匀称,比半精灵高了大半个头,相貌温文尔雅,五官轮廓分明。如果说达维德是粗犷的帅气,那么银发青年就是精致的俊美。不过他最让人瞩目的还是身上那件镶滚了蓝边的金袍,这件与众不同的袍服代表它的主人正在兼修圣骑士和法师的课程。 戴恩好不容易将布丁咽下,随即觉得胃酸在胸间翻涌。既然上天让他再世为人,那为什么还要他重生在一个一文不名的牧师学徒身上,而不是更好的出身?更好的相貌? 更好的天赋? “好一对璧人!”达维德由衷地感叹,然后露出一副要做坏事的表情,“说实话,要不是为了你,我真不忍心打扰他们。” “你想干什么?”戴恩满怀期待地问。 “没什么,不过是想邀请朋友一起用餐罢了。” 达维德说完,敛起笑容,用叉子的木柄敲了一下桌面,引起两个猎人学徒的注意。 “两位同学,提问时间!”达维德的语气像极了给学徒上课的老师,“知道猎人最重要的技能是什么吗?” “与动物沟通?”香肠学徒先是一呆,然后不太确认地答道。 “精准射击?”木棍学徒不耐烦地吐出答案,他对达维德打断自己讲话十分不满。 “追踪术?”戴恩加入了回答者的行列。 “错了,错了,都错了,”达维德将双手交叉胸前,将三人的答案全部否定,“正确答案是敏锐的洞察力。要知道森林可是危机四伏的地方,充满了陷阱、猛兽和有毒的植物,一不留神,就会有性命之虞,因此猎人要想做到在森林里来去自如,就得有一双鹰一般的眼睛,随时察觉悄然迫近的危险。” “多谢你给我们上了一课。”木棍学徒语带嘲讽地说。 “不用急着道谢,还有第二课呢!”达维德用餐刀挑起一只鸭腿,“眼力好比刀剑,要时刻磨砺才能保持锋利,例如现在你们抬头看看周围,眼下是餐厅人流高峰期,不少人正在找座位坐,两位既然吃饱了,就应该将位置让给有需要的人。” 木棍学徒一脸傲慢,没有丝毫要要起身的意思。香肠学徒却涨红了脸,踉跄着站起身道歉,他一边收拾两人的剩菜残羹,一边催促同伴离开。木棍学徒起初不为所动,身体挺直得像块铁板,但最终还是拗不过香肠学徒。他霍地站起身,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达维德,从香肠学徒手中夺过自己的餐盘,径自气冲冲地走开。香肠学徒向达维德和戴恩挤出带着歉意的笑容,然后转身追赶同伴的背影。 两个猎人学徒离开了,但说话的声音还是远远传来。 “那一头红发家伙是谁?”木棍学徒问道。 “你不知道吗?他就是国王之子,明焰达维德。” “噢,我听说过,国王和妓女的私生子,高贵和卑贱的结合,好色之徒达维德。” “除了明焰和好色之徒,他还有很多外号,柳条厅的王子,七仙女之子,屠狮者,神秘的挑战者,烈火诞生……” “哼,私生子不配当光明领主的仆人,他们血管里流的是自私肮脏的血液,会玷污高洁的圣光。”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虔诚的?而且你说得不对,荧翡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圣骑士就是个私生子……” 国王的私生子,火红色的头发。戴恩发现自己正用全新的目光看待身边的室友。他脑海中灵光一闪,突然意识到对方的身份。在荧翡漫长的历史中,有过无数个国王,有长寿的,有夭折的,有睿智的,有弱智的,有伟大的,有昏庸的……在距今两千三百年前,甚至出现了百王时代,一百个国家,一百个国王,群雄割据,征战不休。 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同时也是平民百姓最不幸的时代。贵族为了土地和荣耀,肆意征集军队,发动战争,平民要么在战场上互相厮杀,要么在战火和动乱中挣扎求生。结束百王时代,一统瀚土的英雄名为隆尼法斯·赫斯林。据史书记载,隆尼法斯中等身材,相貌平庸,脾气温和,唯一引人注目的是一头承继自母亲的红发。 隆尼法斯漫长的征服始于弱冠之年,终于七十八岁。他临死之前在分流堡接受大主教涂抹圣油,加冕为皇帝,此后分流堡历代主人的发色都是灼眼的火红,因为黑铁、灰银、青铜乃至黄金等投身火中,最终都会被烈焰吞噬。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