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河神》 第01章 洛斯特丽丝与塔努斯的爱情 沉沉的河水在沙漠旁流过,明亮如溢出火炉的、熔化的金属。天空中弥漫着热雾;阳光照在河面上,光芒四射,如铜匠一锤一锤敲打出的火花。在这虚幻般的景象中,尼罗河两岸瘦削的山脉颤抖着,仿佛要崩溃。 我们的船慢慢靠近纸莎草滩,近到可以听见桔槔水桶一下下拍打着水面,水流通过长长的、起平衡作用的竹竿,穿过田地,流到河那边。汲水的声音和船首女孩的歌声相得益彰。 洛斯特丽丝14岁。就在她月经初来的那一天,尼罗河又开始涨水。哈比神庙的祭司们十分看重这一巧合,视为万分吉祥。为了取代乳名,他们给她选了一个很有女人味的名字:洛斯特丽丝,意思是“河的女儿”。 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那一天的她。随着时间流逝,她会长得更美丽,会变得更自信、更华贵,但是再也不会那么有力地散发出纯真的女孩气质。船上的每个人,甚至划船的勇士们,都明白这一点。我们的目光一直追着她。她让我的内心充满了无望和痛苦的期待。我是个阉人,但我是知道了女人身体的快乐之后才被阉割的。 “泰塔,”她叫道。“跟我一起唱!”我听从召唤跟着唱起来,她满意地笑了。只要她能,她就会把我带在身边,原因之一就是我的声音。我的男高音完美地附和着她美妙的女高音。我们一起唱了一首我教给她的古老的农夫爱情歌曲,而这首歌是她最喜欢的歌曲之一: 我的心像受伤的鹌鹑在颤抖, 当我看到爱人的脸庞, 我的面颊就像早霞一样绽放, 伴随着她那灿烂的笑容。 船尾传来附和的歌声。那是男人的声音,深邃、有力,但缺少我声音中的清澈、纯净。如果我的声音是迎接黎明的歌鸫(画眉),他的声音就是一头小狮子。 洛斯特丽丝转过头微笑,一脸灿烂,像照射在尼罗河河面的阳光。虽然她把笑容投给了我的朋友——可能是我唯一真正的朋友,但是我仍然感到了苦涩的妒火在嗓眼里烧灼。然而,我强迫自己像她一样,充满爱意地对塔努斯微笑。 塔努斯的父亲皮安基·哈莱布领主一直是埃及贵族中的显贵之一,但他的母亲是重获自由的特伊努族奴隶的女儿。他的母亲像许多同族人一样金发碧眼。塔努斯年幼时,她就死于沼地热,所以我对她的记忆并不完整。但是上了年纪的女人们都说,上下两个王国中没有哪个女人能像她那么漂亮。 而另一方面,塔努斯的父亲我则很早就认识,并且十分钦佩他。他曾拥有大笔财产,地产也足以与法老抗衡,但后来失去了这一切。他肤色黝黑,一双埃及人特有的黑眼睛,漆黑如磨亮的黑曜岩。他外表俊美,身体尤其强健,拥有一颗慷慨、高贵的心。有人可能会说他太慷慨、太轻易信赖别人了,到最后却孤独地在黑暗中死去,一贫如洗;他的心被他视为朋友的那些人伤碎了,他也被剥夺了法老恩宠的光芒。 除了物质财富方面,塔努斯似乎遗传了他父母最好的体貌特征。在性格和能力上,他像父亲;在美貌上,他像母亲。所以,我为什么要指责我的女主人爱上他呢?我也爱他。我知道我已经被可怜地阉割,永远不可能拥有她——即使众神帮我摆脱奴隶地位,这也不可能了。然而,人类的本性就是这样违反常理:渴求那些永远不能拥有的,梦想那些永远不能实现的。 洛斯特丽丝坐在船头坐垫上,脚旁是她的小女奴。两个来自库施国的黑女奴,像豹一样灵活,全身赤裸,只有脖颈上戴着金项圈。洛斯特丽丝也仅穿着一条褪色亚麻裙,像白鹭的翅膀,清爽、洁白;上半身皮肤在阳光的爱抚下,呈现出贝博洛斯那边山上油雪松木的色彩;乳房像熟透的、正适合采摘的无花果,上面结着粉红色的石榴石。 她把刻板的假发放在一边,露出自己的真发,一条粗黑的辫子斜落在乳房上方;用银绿色的孔雀石粉精巧涂抹的眼线,在眼角处上挑,增添了几分妩媚;双眼也是绿色,和洪水退去后沉积着厚重珍贵泥沙的尼罗河相比,更深、更明亮;双乳之间垂条金链,挂坠是用金子和珍贵的天青石制成的尼罗河女神哈比的小塑像。这个物件当然不错,是我亲手给她做的。 突然,塔努斯举起右手,拳头紧握。桨手们减慢划行速度,高高举起桨叶。桨滴着水,在阳光中闪闪发光。塔努斯用力推掌舵桨,左舷桨手向后深深划动,在绿色的水面激起一个个小旋涡;右舷向前使劲划动,木船急速转动,致使甲板猛地向一侧倾斜。这时左右一起划桨,船向前冲去。装饰着荷鲁斯蓝眼睛的尖尖船头从茂密的纸莎草旁擦过;小船在河水中劈开一条路,驶向远方。 洛斯特丽丝停止唱歌,用手遮挡眼睛,凝视前方。“在那儿!”她大叫,用优雅的小手指着前方。塔努斯船队的其他船只像网一样停在泻湖的南部水域,堵住了通往尼罗河的主要入口,切断了猎物向任何方向逃跑的可能。 塔努斯自然选择停靠在北部,因为他知道最激烈的捕猎将在这里展开。我则不希望这样。不是我胆小,而是我一直考虑我女主人的安全。她耍了很多小伎俩才上了荷鲁斯呼吸号,像以往一样,还把我深深牵涉进这些阴谋中。如果她父亲知道(他一定会)她参与了激烈的捕猎,我的处境将极其糟糕;如果他还知道是我让她和塔努斯相处一天,就算我享有一些特权地位,也无法保护自己不受到他的惩罚。关于这个年轻人,他明确告诫过我。 不过,我似乎是荷鲁斯呼吸号上唯一心烦意乱的人。其他人都按捺不住兴奋。塔努斯向桨手们做个表示停止的手势,小船开始减速,微微颤抖着停在绿色水面上,水面平静。我从船舷瞥见自己在水中的倒影,像以往一样感到震惊,惊讶于我多年来不曾改变的美貌。水中我的脸庞似乎比周围蔚蓝色的莲花更可爱。但我没有时间欣赏,所有的桨手都在忙碌。 塔努斯的一名船员把他的旗帜升至桅顶。旗上是一头蓝色鳄鱼的形象,自命不凡的尾巴直立着,四爪张开。只有获封千岛湖万军统帅的称号,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旗帜。而他不到二十岁就获得了这一头衔,有权统领法老的精英护卫——蓝色鳄鱼团。 旗帜一悬挂在桅顶,就标志捕猎开始了。远处泻湖水面上,船队其他船员看上去很小,但是他们的桨开始轻轻有节奏地敲打,像飞舞的野鹅,翅膀上下拍动,在阳光中一闪一闪。船尾划出的道道涟漪在平静的湖面上蔓延开来,好久都未散去,像刻在硬泥中。 塔努斯把铜锣——一根长青铜管子,放在船尾,铜锣尾在船舱。铜锤敲击后,刺耳的锣声在水面回荡,让猎物们惊恐不安。这里立刻将会上演残忍的杀戮。我却依然镇定,这让我对自己很不满意。 塔努斯嘲笑我。即使在兴奋中,他也感觉到了我的不安。作为野蛮的斗士,他有着不同寻常的洞察力。“泰塔,到这边来。”他命令。“你可以为我们敲锣;这样,你就可以暂时安心了。” 他的轻浮伤害了我,但是他的建议也令我感到宽慰,因为艉楼远高于水面。按着他的指令,我镇定地向艉楼走去。经过他身边时,我停下来,语气坚定地劝告他:“多留意我女主人的安全。小伙子,听见我说的没有?不要鼓励她去做鲁莽的事;她处处和你一样野蛮。”我之所以可以和一位领导千军的着名统帅这样说话,是因为他曾经是我的学生,我不止一次在他那好战的屁股上挥动藤条。他现在和以前一样对我咧嘴笑,和以前一样傲慢、无礼。 “把那个姑娘交给我吧,我恳求你,老朋友。我会好好珍惜的,相信我!”他的语气有些无礼,但我没有责备他,而是急于来到艉楼。从那里,我看见他拿起了弓。 那张弓在整个军队十分有名,从大瀑布到大海,在整个尼罗河流域确实很出名。当手边所有小型武器无法满足他时,我为他设计了这张弓。我建议尝试用新的材料造把弓,不再用我们狭窄河流山谷旁生长的那些软弱无力的木头,而是用一些外来的木材,比如赫梯族的橄榄心材或库施国的乌木,甚至可以用更奇特的材料,比如犀牛角或象牙。 刚开始尝试,我们就遇到了一堆难题。首要问题就是这些奇特材料太脆弱。在自然状态下,只要一敲击,所有材料都会弯曲。我们只在最大最昂贵的象牙上刻了一个完整的箭柄。我又把小块象牙分割成薄片,用胶粘在一起,弯成足够长、足够大的满弓。这样我就解决了两个问题。不幸的是,这张弓太刚硬了,没有人能拉开。 但是,从那开始,造弓过程变得容易、自然了。我们选定四种材料——橄榄木、乌木、犀牛角、象牙,然后切割成薄片。当然了,我们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来试验如何把这些材料合在一起,还尝试用各种不同类型的胶把它们粘上。最终,我把整个箭柄和天然金银合成线捆在一起,防止断裂,解决了最后一个难题。我的两个大块头帮手协助塔努斯,趁胶热的时候,用力将弯曲的线用胶粘上。冷却后,弓箭达到了力量和柔韧性的完美结合。 塔努斯用他的青铜战矛在沙漠中猎杀了一只巨大的黑色鬃毛狮子,我切断它肠子中的细线,把线晒成棕黄色,卷在一起,用作弓绳。结果,几百人尝试拉弓,却只有一个人能将这把具有超凡力量的发光弧形物完全拉开。 军队指挥官教授的射箭方法是:面向目标,将箭的凹口处拉至胸骨;对准目标,刻意坚持一会儿,然后松手。然而,即使是塔努斯也没有力量将这张弓拉开、稳稳地对准目标。他不得不用一种新的射箭方式。他把弓背在左肩,站在目标侧面,瞄准,然后举起弓,左臂伸展,突然向后一拉,弓像羽毛般飞出去,触到他的嘴唇,而他的胳膊和胸膛的肌肉用力紧绷,颇为自豪。就在完全拉开弓的一瞬间,箭看似没有瞄准,实际已射出去。 开始时,他的箭随意飞出,就像野生蜜蜂离开蜂窝。但是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练习。右手手指擦掉了皮,和弓弦摩擦的地方流出血,但又愈合、变硬,结成老茧;左前臂内侧因箭离弦时经常划过而瘀伤、磨损,我设计了一个皮质的防护罩保护他的胳膊。塔努斯站在靶场,对着目标,一遍遍练习。 尽管我对他掌握此武器的能力丧失了信心,但塔努斯却从没有放弃过。他历尽艰辛,慢慢地能控制弓了,最后,他能将三支箭同时在空中快速射出,至少有两只射中靶心。靶子是一个人头大小的铜盘,放置在距离塔努斯五十步远的地方。那些箭足以精确地穿透有我小拇指厚的这块金属。 塔努斯把这个强大武器称为莱妮塔,恰巧与我女主人弃用的乳名一样。现在,他站在箭中,旁边是我的女主人,左手握着和她同名的武器。他们是完美的一对,但是明显太完美了,足以扰乱我平静的内心。 我高声叫道:“主人!快点回来!那里不安全。”她甚至没有回头斜视我一眼,只在背后做个手势。船上所有的人都看到了,其中最大胆的一位大笑起来。那两个小黑泼妇中有一个是她的女仆,一定是她教给洛斯特丽丝的。这个手势更适合河边小客栈中的女人,而不是英特夫王府人家出身高贵的小姐。我想向她抗议,但立刻放弃了这个轻率的想法,因为我的女主人只有在情绪受到某种影响时,才会变得不再喋喋不休。相反,我则用力敲击青铜锣,以此掩盖我的恼怒。 刺耳的锣声在泻湖长满青草的水面上回荡。很快,空气中充满翅膀的沙沙声,从纸莎草滩,从隐蔽的池塘,从开阔的水面,铺天盖地的水鸟飞向空中,乌云一般遮住太阳。水鸟有一百来种:黑白两色的鹮,长着贪得无厌的头,专门献给河的女神;全身长着红褐色羽毛的雁鸣鹅,腹部正中有一个红宝石色的圆点;绿蓝色或午夜黑的鹭,张着剑形嘴,笨重地扑棱着;还有不计其数的鸭子,很难用肉眼数得过来。 野鸡是埃及贵族最热衷捕猎的对象之一,但那一天我们却另有收获。那时,我发现远处长满青草的湖水表面有动静,那动物似乎又有力,体型又大。我胆怯了,我知道可能出现的会是一个极其可怕的野兽。塔努斯也看到了,却表现得完全不同。他像狩猎的猎狗一样伸出舌头,手下人和他一起大叫,开始划桨。荷鲁斯呼吸号如离弦的箭一般冲过去,就像头顶上方的鸟。我的女主人兴奋地高声尖叫,一只小拳头捶打着塔努斯肌肉发达的肩膀。 水面又泛起波光。塔努斯示意舵手追上去,我则敲锣为自己加油鼓劲。我们来到水草晃动的位置,小船停稳。船上的人充满期待地盯着那里。 我一个人直直地看向船尾。船身下面的水很浅,像头顶天空一样清澈。我就像我的女主人一样大声尖叫,跳离船尾栏杆。怪物就在船下面。 河马是尼罗河女神哈比的宠物,经过她的特许我们才可以捕猎。那天早晨,塔努斯在女神的神殿祈祷、祭祀。我的女主人就在他身边。当然了,哈比是她的守护神,但我怀疑这是否是她热衷参加这一仪式的唯一原因。 我发现,船下的野兽是一头巨大的老雄河马,看似有我们的木船大。巨大的身影在泻湖底缓慢游动;由于受到水流的阻力,游速减慢,好像从噩梦中醒来一样。它扬起蹄下的泥土,好像野羚羊奔跑着穿过沙漠时扬起的沙尘。 塔努斯手握掌舵桨,掉转小船,加快速度,追向雄河马。虽然它游得那么慢,那么彬彬有礼,但还是很快从我们视线中消失。黑暗的身影消失在前方泻湖的绿色深水中。 “拽!塞特的恶臭气味,拽!”塔努斯冲手下大声吼着。但是当一名水手解开鞭子上打结的鞭绳时,塔努斯皱着眉,摇了摇头。我从未见过他挥动鞭子时,把鞭绳缠绕在一起。 突然雄河马从前方湖面冲出,喷出一股臭气。虽然远在箭的射程之外,但刺鼻的气味仍飘浮到我们头的上方。河马的后背突出在水面上,像一座花岗岩岛,在泻湖中闪闪发光。它呼啸着吸口气,转身又消失了。 “追上它!”塔努斯大喝。 “它在那儿。”我叫道,指着船那边。九九藏书“正往回返呢。” “好样的,老朋友,”塔努斯冲我笑。“我们会把你塑造成勇士。”这种想法太荒谬了,我是文书、哲人、艺术家。我的英勇行为就是我的思想。但我当时仍然感到一阵满足,我的表现一直受到塔努斯的赞扬。因为追逐河马,我一时兴奋,感觉不到恐惧了。 南部的船只也加入到追捕中。哈比神庙的祭司严格统计着泻湖中河马的数量,允许捕杀五十只迎接即将到来的奥西里斯节。这就是说,在神殿的泻湖中,女神还有近三百头牛。祭司认为这个数字最理想,既可以保持水道不被芦苇堵塞,还可以防止纸莎草滩侵犯可耕地,同时还能定期向神殿提供肉食。只有祭司们可以在奥西里斯节后十天还可以吃河马的肉。 所以捕猎就像某个错综复杂的舞蹈在水面展开。船队的各艘船互相交织、快速旋转,而狂怒的野兽在前面逃跑,跃入水中,喷气、咕噜着游出水面,然后再跃入水中。然而,追赶的船只逐渐逼近,它们无法在水下吸足气,不得不一次次跃入、呼气、再跃出,间隔时间越来越短。与此同时,每艘船上都发出艉楼铜锣的敲击声、桨手们兴奋的呐喊声和舵手们的激励声,一片疯狂的吼叫和混乱。受到这群嗜血成性的人们的感染,我也欢呼喊叫。 塔努斯把目光集中在了第一头也是最大的雄河马身上,忽略了射程内的雌河马和小河马。每次大河马露出水面,它们也跟着跳跃,逐渐靠近雄河马,毫不动摇。兴奋中,我钦佩塔努斯指挥荷鲁斯呼吸号的能力和手下船员对他手势的反应。在那时,他一直有能力让手下指挥的所有人发挥出最佳状态。然而,既没有财富,也没有某个了不起的庇护人支持他,他如何能迅速地晋升到现在的地位?尽管暗藏的敌意与陷害为他的成长设置了一道道障碍,但是他还是靠自己的功绩赢得了一切。 突然,雄河马在不到三十步远的地方冲出水面。阳光下,它闪闪发亮,像个怪物,又黑又吓人,云雾般的气流从鼻孔中喷出。它好像是来自阴间的怪物,刚吞食了众神的心脏。 塔努斯搭上箭,举起大弓,瞬间射出。莱妮塔闪闪发光,发出可怕的响声,旁人还未等看清,箭已飞出去。一支箭还在空中嘶嘶作响,另一支跟着飞出去,紧接着又飞出一支。弓绳像鲁特琴嗡嗡作响,箭一支一支飞出去,全部射入雄河马宽阔的后背。它惨叫一声,又跃入水中。 这些箭都是我为这次捕猎特别设计的。箭已不是带羽毛的飞箭,而是用猢狲木做的、类似渔夫浮网用的小浮漂。浮漂在箭杆尾部滑动,飞行时不易脱落;但是一旦野兽跳入水中、身上插着浮漂游动时,可以很容易把浮漂拔出来。箭柄上的细亚麻线把浮漂固定在青铜箭头,一旦浮漂脱离,线就会散开。现在,雄河马正在水下快速游动,三个小浮漂突然浮到水面,在河马旁漂动。为了便于识别我把浮漂漆成鲜艳的黄色,因此雄河马即使在泻湖的深水里,也一下就会被发现。 这样塔努斯就能提前知道雄河马的每一次疯狂冲跃,就能指挥荷鲁斯呼吸号掉转船头快速冲过去,也就能在河马浮出水面的瞬间,把箭射向水底下闪闪发光的黑色后背。现在雄河马身后拖着一个漂亮的黄色浮漂花环,周围的湖水因而泛起波纹,打旋,被血染红。它每次吼叫着来到水面,每次又被疯狂呼啸着的箭射中。尽管我此刻情绪高涨,但也不禁涌起一股同情。我年轻的女主人没有这种同情心,她一直高度紧张,心里既害怕又觉得有趣,兴奋得不停惊叫。 雄河马再次在我们正前方出现,逐渐靠近荷鲁斯呼吸号。它的嘴张得很大,一眼可以看到喉咙——一个鲜红色的肉质隧道,完全可以轻松吞下一个人。看到它嘴里的一排牙齿,我的呼吸停止,浑身不寒而栗。下颚的牙齿就是巨大的象牙镰刀,用来收割粗糙、坚挺有力的纸莎草茎;上颚的牙齿就是发光的白色箭柄,有我手腕粗,足以剥去荷鲁斯呼吸号船身的木头,就像我咬玉米面饼那么容易。我最近检验过一具农妇的尸体。她在河岸上割纸莎草时,惊扰了一头刚生完小河马的雌河马。这个女人的死状就像是被最锋利的青铜剑齐整地切割成两半。 现在这个颚上长满发光牙齿的怪物被激怒了,正向我们袭来。我在艉楼,绝对远离它,但我也吓呆了,如同神殿里的雕塑,一声不响,一动不动。 塔努斯又射一箭,箭径直飞向张开的大口。然而这个大怪物本已痛苦至极,似乎没有注意到又飞来的箭。这一箭最终被证明是致命的。雄河马毫不迟疑,直冲荷鲁斯呼吸号而来。它受尽痛苦的折磨,临死时喉咙中发出令人恐惧的愤怒吼叫,动脉破裂,从张开的颚中喷射出一团团血,在阳光中变成红色的薄雾,既美丽又令人害怕。这头雄河马一头摔进了我们的船头。 荷鲁斯呼吸号像狂奔的猿,正在水上破浪行进,但愤怒中的雄河马速度更快,再加上它的巨大块头,我们就像在石头岸上搁浅了。桨手们被甩得离开座位,趴在地上。我也向前扑去,撞到艉楼栏杆上,肺部用力一挤,犹如被坚硬石头击中,胸中疼痛难忍。 痛苦中,我关心的还是我的女主人。我痛得流出眼泪。透过泪水,我看见她由于惯性被抛向前。塔努斯伸出胳膊用力抓住她,但因为巨大的冲撞力,他也失去了平衡,左手握着的弓更让他无法用尽全力,只能片刻减弱她向前冲的力量,但她的身体仍在摇晃,抓住栏杆的双臂像风车般疯狂转动,后背向后突成拱形。 “塔努斯!”她尖叫,伸出一只手去抓他。他身手敏捷,恢复了平衡,尽力去抓住她的手。就在他们的手指相碰的一刹那,她的身体似乎被拽走,抛向一边。 从船尾所在的高处,我能随她一起掉下。她像猫一样在空中翻滚,白裙子向上飞扬,露出精致的大腿。我以为她似乎要永远坠落下去,开始痛苦地大哭,她也绝望地哭起来。 “我的孩子!”我叫道。“我的孩子!”我肯定她消失了。我熟悉的她的全部生活似乎在我眼前重现。我又一次看见那个牙牙学语的幼儿,听见她给我——她喜爱的“保姆”的婴儿般的爱抚;我看见她长成女人,记得她带给我的每个欢笑和心痛。在失去她的那一刻,我比以往十四年都更爱她了。 她坠落在愤怒的雄河马宽阔、鲜血四溅的脊背上,四肢张开,就像某个色情宗教祭坛上的人祭品。雄河马四处转动,高高跃出水面,巨大变形的脑袋向后扭曲,竭力要咬到她。它疯狂乱咬,充血的眼睛闪着贪婪的光芒,下巴嘎嘎作响。 射中的两只箭在河马宽阔的背上突出,就像两只把手,洛斯特丽丝用尽全身力量紧紧抓住,然后四肢仰卧。她不叫了,用尽一切办法和力量稳稳躺在上面。那些弯曲的象牙般的牙齿互相碰击,就像对决武士的剑柄在空中交叉对峙。牙齿每咬一下,似乎离她越近,只差一手指的距离;而每一刻,我都想象她可爱的、像葡萄藤上生长出的嫩芽一样的肋骨被剥掉,想象她鲜红的、年轻的血液和雄河马头上伤口中流出的野蛮血液混到一起。 在船头,塔努斯很快意识到发生的一切。他的脸色看上去很可怕。弓对他已不再有用,他把弓扔向一边,抓住剑柄,猛地从鳄鱼皮鞘中抽出。青铜柄闪闪发光,和他的胳膊一样长,刃磨得很光,能削掉手背上的汗毛。 他跳上甲板边缘,掌握好平衡,看着水里严重受伤的雄河马在疯狂旋转。他猛地向外一跳,像俯冲的隼,双手同时握着剑尖,向下刺去。 他跳到雄河马的粗脖子上,骑上去,好像要骑着它进入地下。他身体的全部重量和那猛的一跳都不及他刺的那一剑。剑柄一半刺入河马头骨根部的脖颈。塔努斯像骑士一样坐在上面,用尽双臂和宽阔肩膀的力量,反复转动,把锋利的青铜剑深深刺入。剑一刺入,雄河马发疯了。这下,塔努斯的攻击就显得脆弱不堪了。河马巨大的身体几乎完全高耸出泻湖,左右摆头,在空中甩出大片水幕,落在船甲板上,像窗帘遮住了我眼前的景象,让我惊恐不已。 我看见他们俩在大怪兽的背上剧烈颠簸。洛斯特丽丝握着的一支箭柄咔嚓折断,整个人被抛出去。如果真是这样,她一定会遭到雄河马的凶猛攻击,被那些象牙利齿撕成血片。塔努斯左手向后伸去稳住她,而右手一直在把青铜柄深深刺入雄河马颈背。 河马无法袭击到他们,乱咬身体两侧,侧面的伤口越来越大,木船周围五十步范围的水域都被染成红色。洛斯特丽丝和塔努斯全身也被雄河马喷出的血染红,脸上像戴着怪异的红色面具,只有双眼苍白地怒视着。 剧烈的死亡之痛让雄河马撇开小船,越游越远。我是船上第一个恢复理智的人。我冲桨手们大叫:“追上他们!别让他们游远了!”桨手们跳到各自位置,驾驶荷鲁斯呼吸号追过去。 在那一刻,塔努斯的剑似乎找到了巨兽的脊柱关节,他下举刺入。雄河马巨大的身体僵直不动了,四肢僵硬地伸开,肚皮向上翻过来,扎入泻湖,驮着洛斯特丽丝和塔努斯向下沉去。 我抑制住绝望的恸哭,向脚下甲板上的桨手们怒吼,下令:“向后划!不要把他们撞翻!熟悉水性的,快去船头!”我被自己声音中的力量和显示出的权威吓了一跳。 木船前进的路受阻了。我还没来得及经过深思熟虑,一群勇士已涌向甲板。他藏书网们眼睁睁看着任何一位船长溺水,都很可能欢呼起来,但不会欢呼他们的塔努斯。 我脱掉衬衫,赤裸着。任何情况下——即使扬言要鞭抽一百下,我也不会这样做。只有一个人很久以前见识过政府行刑官给我留下的那些伤疤,那个人就是首先下令对我实施阉割的人。但是现在,我完全忘记了作为一个男人自己肉体上的残缺不全。 我的水性极强。虽然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莽撞令我发抖,但是我真的相信我能从船舷跳下,游过血染的河水,去救我的女主人。然而,正当我站在船栏杆旁时,脚下的水分开,两个脑袋冒出来,浑身往下流着水,靠近得就像一对正交配的水獭。一个黑,一个金黄,但两个人都发出了一种声音,一种我听见过、却又是最不可能的声音——大笑。他们一边踉跄地向船边游来,一边尖叫,一边忘情地大笑。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我确信他们真的有可能要把彼此溺死在水中。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再想到自己即将采取的愚蠢举动,我所有的关心立刻转化成愤怒。就像找到丢失孩子的母亲,第一个本能就是痛打他一顿。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不再像刚才那样深沉、充满权威,而是尖叫着在抱怨。十几只手主动伸出去把我的女主人和塔努斯从水中拉上来。他们一登上甲板,我用我一向的好口才痛斥她。 “你这个鲁莽、没约束的小野人!”我责骂她,“你这个不假思索、自私、无纪律的小野丫头!你向我保证过!你向女神的童真发过誓……” 她向我跑过来,双臂搂着我的脖子。“哦,泰塔!”她大喊,仍咯咯笑着。“你看见他吗?你看见塔努斯跳过去救我吗?这难道不是你说过的最伟大的事迹吗?就像你给我讲的那些最棒的故事中的英雄。” 我刚要做一个类似英雄般的手势,但没人理会,这又让我火上添油。与此同时,我突然发现洛斯特丽丝的裙子不见了,贴着我的身体凉冰冰、湿漉漉,完全赤裸着。她正把全埃及最匀称、最紧绷的两个屁股蛋裸露在全体船员粗鲁的视线中。 我抓过手边的盾,遮住我们两人的身体,同时大喊她的女奴给她再找条裙子。她们咯咯的笑声让我更加狂怒。我和洛斯特丽丝一穿好衣服,我就把矛头指向了塔努斯。 “你这个粗心的恶棍,我要向英特夫领主汇报!他会抽掉你后背的皮。” “你不会这样做的。”塔努斯冲我笑,一只湿漉漉肌肉发达的胳膊搂着我的双肩,使劲拥抱我,致使我的双脚离地。“因为他会愉快地棒打你一顿。不管怎么说,老朋友,谢谢你的关心。” 他搂着我的肩膀,快速环顾四周,皱起眉头。荷鲁斯呼吸号已经远离了船队,但现在捕猎结束了。除了我们的船,其他船都装满了祭司准许的最高份额。 塔努斯摇摇头。“我们没有利用好我们的机会,对吗?”他咕哝着,命令一名船员向其他船只发出归队信号。 他挤出一丝笑容。“让我们一起喝一大杯。我们已等了一会儿,太口渴了。”他走向船头,女奴们正在那儿和洛斯特丽丝发牢骚。她们正在甲板上举行即兴野餐。开始我还一直很生气,因为不能加入其中,但为了维护我的尊严,我孤零零地待在船尾。 “哦,让他气一会儿。”我听见洛斯特丽丝一边小声对塔努斯说,一边给他的杯子倒满泡沫啤酒。“老朋友在吓自己,但是他一饿,一切就会过去的。他十分爱吃自己做的食物。” 她是不公正的典型,她就是我的女主人。我从不生气,我不是贪吃。我那时仅仅30岁,但是对于一个14岁的孩子来说,20岁以上就是老人。我承认,说到食物,我确实像美食家一样,有精细的味觉。她炫耀的无花果烤野鹅就是我最喜欢的一道菜,她非常了解这一点。 我让他们难受了一会儿。当塔努斯亲手为我端来一扎啤酒,用他的魅力来劝诱我时,我才屈尊发一点慈悲,让他引领我走到船头。我仍冷淡地对他们。后来,洛斯特丽丝吻了我的面颊,大声说——所有人都听到了:“我的女伴们告诉我,你就像个老水手一样指挥着整艘船,还要从船舷上跳下去救我。哦,泰塔,没有你,我能做什么啊?”那时我才冲她笑笑,接过她塞给我的鹅肉片,很好吃。酒是三年佳酿。即使这样,我还是有所节制,没多吃。我要考虑我的身材,而且,她刚才对我食欲的嘲笑仍让我有点生气。 塔努斯的船队在泻湖上四处分散,但现在开始重新集结。我看见有些船只和我们一样遭受损失。两艘船在追逐激烈时相撞,其他四艘船被猎物撞击。然而,船很快重新集合在一起,停在各自的战斗岗位。船尾排成一列,桅顶鲜艳的三角旗在空中飞舞,显示着每条船捕猎战利品的数量。船队从我们的船旁飞快划过去。和荷鲁斯呼吸号并列时,船员们高呼。塔努斯握紧拳头,向他们致敬。蓝鳄团的团旗在桅顶扬起,充分显示着我们刚刚彻底战胜了令人胆怯的怪物,获得了重大胜利。小男孩的炫耀!但我也十足像个孩子似的欣赏着军队礼仪。 捕猎一结束,船队又回到战斗岗位。风已渐起,船员们逆风而行,熟练划着桨、掌着舵。当然,还没有被猎杀的河马的迹象。虽然每条船都至少捕杀了一只河马,有的甚至两只、三只,但河马尸体都已深深沉入泻湖。我知道塔努斯私底下痛惜荷鲁斯呼吸号不是捕到猎物最多的船只;由于和雄河马拖延的时间太长,我们仅有这一头猎物。他已经习惯了常胜不败。无论如何,他不像以往那样兴高采烈,很快,把我们撇在船头,自己去监督荷鲁斯呼吸号船体的修补工作。 雄河马的袭击导致水下船板裂开,我们用皮桶把舱底的水一桶一桶舀出。这样做效率很低,所有的桨手、船员都要离开自己的岗位,投入舀水。我觉得这种做法的确应该改进。 河马的尸体浮上来还需要一段时间。在等待的过程中,我派一名女奴取来装有我的书写用具的篮子。经过一番思考,针对如何将战船船底的水用机械舀出这一想法,我开始画草图。这种方法主要建立在桔槔水桶的原理上,不需要耗用一半船员,有两个人就可以解决水桶舀水的问题,根本不用十几个人。 当我完成草稿,我想到了导致船第一次受损的撞击。从历史上看,海军船队之间的技战术和陆地战是一样的。船只并排靠拢,向对方射箭,然后靠近,格斗,强行登船,用剑刺杀,结束战斗。船长总是小心避免与对方船只撞击,因为撞击通常被看作是驾驶技术不够精湛。 “但是万一……”我突然想到另外一个重要环节,于是开始设计配有加固船头的船。我在吃水线位置安装了一个犀牛角式的装置。这个装置可以用硬木雕刻,外层包裹青铜,向前突出,稍微向下,这样,对方船只驶过来时,船体腹部就会被划破。我一心在设计上,没有听见塔努斯从身后走过来。他抓过我手里的纸莎草卷轴,好奇地研究着上面的草图内容。 当然了,他立即明白了我的想法。他的父亲失去所有财产后,我倾尽全力找了一个富人资助他进了一座神殿,让他初步尝试抄写经文,继续他的研究和学习。我相信,通过我的个别辅导,他非常有希望成为埃及伟大学者之一。一千年前,伊姆霍特普设计出萨夸拉死亡之城的第一批宏伟的金字塔;假以时日,塔努斯也可能和他一样齐名。 显然我没成功。塔努斯的父亲被人设计陷害,现在那伙敌人又开始阻挠塔努斯的成长和发展。在这个国家,没有人能战胜这样的恶毒势力。所以,我转念帮助塔努斯参了军。尽管我很失望和担忧,但是,从他第一次笔挺站立,在操场上把木剑挥到其他新兵身上的时候,他就为自己选定了这一事业。 “以塞特屁股上的红榴石的名义!”他研究完我画的草图,大声说道,“你和你的设计对我来说值十个船队!” 塔努斯随意对伟大的塞特神的亵渎总是令我忧虑。虽然我和他都是荷鲁斯人,但我还是认为,不应该公然冒犯埃及任何一位神明。如果不是为了祷告或是供奉祭品,我个人从来不经过圣祠,不管里面的神有多低级和不重要。对我来说,这只是朴素的常识,以防万一。一个人不必刻意从众神中寻找敌人,在凡人中就有很多。我尤其巴结塞特神,因为他令人生畏的名声让我恐惧。我怀疑塔努斯知道这一切,所以故意取笑我。然而,他一赞扬我,我就忘记了忧虑。 “你怎么造这艘船的?”他询问。“我是当兵的,看见了你今天设计的这一切。为什么我就没想到呢?” 我们立刻热烈地讨论起我的设计。当然,我们不会排除洛斯特丽丝,她也加入进来。她的女仆已经为她擦干身体,重新编好辫子,修整了妆容。她的可爱之处就是容易注意力分散。自从她站在我旁边,就若无其事地把一只纤细的胳膊随意搭在我肩上。她从不会在公共场合这样碰一个男人,这样做违反习俗,显得不够稳重。但那时我不是一个男人,虽然她靠着我,但眼睛从未离开塔努斯的脸。 从她第一次学走路时起,她就开始专注他。她崇拜地蹒跚着走在10岁的塔努斯后面,忠诚地想尽力模仿他的每个手势、每句话。他吐痰,她也吐;他发誓,她也口齿不清发着同样的誓。塔努斯因此对我愤愤地抱怨:“泰塔,你能不能让她离我远点?她只是个小婴儿!”我注意到,他现在没那么多抱怨了。 船头守望员的呼喊声最终打断了我们的讨论。我们匆忙向前走去,急切地注视着泻湖那边。第一个河马尸体正浮向水面。肚皮先浮上来,因为肠内气体膨胀,肠子肿胀起来,看上去就像小孩用羊膀胱做的气球。尸体浮到水面,四肢僵直地伸展着。一艘船快速划过去重新收回河马。一名水手爬到尸体上面,用绳子绑牢一条腿。绑牢后,船拖着尸体向远处的岸边划去。 现在,那些庞大的尸体都在我们周围的水面上漂浮。船把它们集结在一起拖走。塔努斯把两个尸体绑在我们的船尾锚链上,桨手用力推桨在水中前行。 靠近岸边时,我用手遮住眼睛,挡住太阳斜射过来的光线,向前方望去。一眼望去,上王国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在岸上等候着,跳着,唱着,挥舞着棕榈叶欢迎即将归来的船队。他们身上穿的白袍子不停地摆动,看起来就像白色浪花拍打着平静的泻湖边。 船只停靠在岸边后,成群结队的人们戴着腰带,穿得很暴露,趟过腋窝深的水,把绳子绑在肿胀的尸体上。他们很兴奋,根本没注意到透明的绿水里潜伏着的鳄鱼威胁。每个季节,这些凶恶的动物都会吞食几百名同族人。有时它们甚至大胆地冲上干燥的陆地,抓住在水边玩耍的小孩,或者在为家人洗衣服、汲水的农家妇女。 现在,人们只对一件事情兴趣浓厚,那就是吃肉。他们拽住绳子,将野兽尸体拖上岸,沿着泥泞的海岸滑行。一直在尸体伤口上饱餐的小银鱼慢慢脱离,和尸体一起被拽出水面,搁浅在泥泞的岸上,跳跃、抖动着,就像落在地球上的星星。 男男女女都挥动着刀、斧,像蚂蚁一样蜂拥到尸体上。他们极度兴奋,就像狮子身上的秃鹫和鬣狗一样喊叫,乱成一团,一边砍着巨大的尸体,一边争夺每一点美食珍品。随着刀片一下下砍下去,血、骨碎片飞起来。那天晚上,神殿门前将排起长队,伤员们等候着祭司治疗失去手指的手,或者砍刀不小心留下的深及骨头的长长伤口。 我也忙了一个晚上。在某些方面,我作为医生的名声甚至超过奥西里斯神殿的祭司。谦虚点说,我必须承认,这个名声不是虚有的。荷鲁斯知道我的收费要比那些圣人们合理得多。英特夫领主允许我保留看病收入的三分之一。这样,我就成了个有钱人,尽管还处在奴隶地位。 从荷鲁斯呼吸号的艉楼,我看见脚下的人们在肉面前表现出意志的薄弱。传统上,只要战利品不被拿走,百姓们可以在水边将捕到的猎物吃个饱。我们生活在这样碧绿的土地上,伟大的尼罗河哺育、灌溉着它,我们的人民生活富足。然而,穷人的基本食物还是谷物,可能几个月吃不到一口肉。这就意味着,过节就是抛掉所有日常生活中的克制。人们尽情享受着所有身体需要——食物、酒,还有肉欲。到了第二天,他们可能会出现肚子痛、头痛,甚至夫妻矛盾。这是过节的第一天,对人的欲望没有任何限制。 我笑了,这时看见一个妇女身体裸至腰部,从头到脚趾都沾满了血和肥肉,从河马的腹部洞里出来,手里握着一块好似还在跳动的肝,扔给人堆中她的一个孩子,惹得尸体周围的孩子们尖叫。这个女人又弯腰钻进了巨兽体内,而她的孩子握着战利品,向沙滩上燃烧着的几百个篝火堆冲过去,一个大点的孩子抓住那块肝,把它扔到煤火上,而其他一群年纪小的淘气们不耐烦地往前挤着,像小狗一样流着口水。 最大的孩子用一个嫩树枝从火上钩起几乎烤焦的肝,弟弟妹妹抢过来大口吞食,很快吃光,于是大叫着还想要。他们的脸上直往下淌肥油和汁液,从下巴上滴下。许多年纪小的孩子可能以前从来没有尝过这么好吃的海牛肉。肉味鲜嫩,肉质细,但大多数比较肥,比牛肉或有条纹的野驴还要肥。骨髓对伟大的奥西里斯神来说真的是非常合适的美味。我们的百姓渴望动物肥肉,那个味道能使他们发疯。他们吃得饱饱的,因为那是他们这一天的权利。 我知道英特夫领主的管家会将最好的肉和骨髓留下来给王府厨房,厨师们会为我准备属于我自己的美餐,我很高兴,满意地远离这群人。我在维齐尔家的特权地位胜过其他所有人,甚至超过生来就是自由人的总管家和贴身护卫官。当然这从来没有公开宣布过,但所有人都默认我的特权和高等地位,几乎没有人敢对此发起挑战。 我现在看着管家们在工作,宣布我的主人、总督、上王国所有二十二个省的高贵的大臣们都会分得一份。他们熟练地挥动着砍刀,由于长期实践,这已变成天生的能力,把那些野兽的赤裸后背或屁股当成靶子,砍下去,嘴里还喊着口令。 这些动物象牙般的利齿都属于维齐尔,管家们负责收集每一份。这些牙的价值和大瀑布那侧库施国的贸易中买下的象牙一样。大约一千年前,第四代法老当政时,我们埃及的最后一只大象被杀了,在他去世后,神殿墓碑上刻着的象形文字还在吹嘘这件事。我的主人自然期望从我们捕猎的成果中捐税给哈比神庙祭司。哈比神庙祭司是名义上的看管人。然而,捐税的数目由我的主人决定。我负责整个王府的账目,因此我知道他的大笔钱财都作何用。英特夫领主不会慷慨地捐税,即使对一位女神。 至于河马皮,这些都属于军队。它们将被制成盾,发给护卫团的官员们。军队的军需官正监督去皮和处理,每张皮几乎都有贝都因人的帐篷那么大。 河岸上没吃完的肉会用海水腌,或熏制,或晒干。显然这都是用来给士兵、法庭成员、神殿祭司和其他政府官员享用的。然而,大部分的肉都会被偷偷卖了,所得收入自然计入我主人的金库。我以前说过,我的主人仅次于法老,是上王国中另一个最富有的人,而且财富每年还在增加。 我身后又有新的喧闹开始了,我快速转过身。塔努斯的船队还在划行中。各船只已按战斗队形排好,船头对船尾,桨对海岸线,但距离深水区有五十步远。船上的鱼叉靠在栏杆旁,和已经陈列好的武器放在一起,尖朝下指向泻湖水面。 血腥味和水里的腐肉已经把鳄鱼吸引来。这些鳄鱼不仅来自整个泻湖,而且来自尼罗河主水道,都涌来吃大餐。鱼叉正等着他们。每支长鱼叉杆的尖端都装有一个相当小的青铜头,特意安上倒刺,粗亚麻绳穿过金属头上的锁眼捻在一起。 捕鱼人的熟练技巧真的让人印象深刻。一只长满鳞的鳄鱼在绿水中游过,捕鱼人手握尾部有羽饰的连枷状武器守候着。这些武器像一个长长的黑影子,在水面静静地移动。他们先让鳄鱼游过,等鳄鱼在远处一出现,捕鱼人快速行动,在船体掩护下,斜身向下刺去。 那不是猛的一击,而是用长杆子精巧地轻拍。青铜头像外科医生的针一样锋利,整个刺入鳄鱼厚厚的带鳞的皮。捕鱼人的目标在脖颈后面,动作熟练,一下刺入脊柱线,立即杀死猎物。 然而,如果一击未中,受伤的鳄鱼会突然狂乱地抽搐,在水中翻腾。随着鱼叉杆的弯曲,金属头脱落,深深嵌在鳄鱼的硬壳颈里。然后四个人用亚麻绳将其捆上,控制扭动。有些大鳄鱼相当于四个伸展地躺在地面的人那么大。如果碰到这样的鳄鱼,卷线就会被抛出去,鳄鱼在船舷上方翻腾,无法用手掌抓住。 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岸上饥饿的人群暂时停下来,高声欢呼着加油,看着鳄鱼最终被制伏。船员们也踉跄地倒向甲板。更多时候,粗亚麻绳绷紧。船员们赶紧把鳄鱼头翻过来朝向他们,它就再也不能游进深水了。在一片白泡沫中他们把鳄鱼拖向船舷,另外一伙人正手拿大头棒等着击碎它石头般坚硬的头。 鳄鱼的尸体被拖上岸,我上岸去检查。塔努斯团里剥兽皮的人已经在工作了。 我们现任国王的祖父授予该团光荣的“蓝色鳄鱼护卫团”的称号,并把蓝色鳄鱼的旗帜赠与他们。他们的战斗盔甲是用这些鳄鱼皮制成的,经过合适的处理和加工,坚硬到可以阻止剑刺穿或给敌人造成剑伤;重量上比金属轻得多,在沙漠的阳光下穿起来更显凉爽。塔努斯戴着全部用鸵鸟羽毛装饰的鳄鱼皮头盔,他的胸铠也用鳄鱼皮制成、磨光,点缀着青铜玫瑰花形饰物,他的这一装束足以让敌人心惊胆寒,让年轻的女人春心荡漾。 我测量并留意每个尸体的身长和腰围,看着工作中的兽皮工人,我突然发现,对这些可怕的怪物我没有感到一丝同情,与对被杀的海牛感受不同。在我心中,自然界中没有任何动物比鳄鱼更令人憎恶,可能除了分泌毒液的鱼蝰。 一个兽皮加工者切开最大的怪物的肚子时,一个已部分被消化的年轻女孩滑出来,流到泥堆里,我的情绪一下子高涨了起来。这头鳄鱼吞下了这个女孩的整个上半身,从腰部以上。虽然肉已经由于消化液侵蚀而变软、苍白,正在从头骨开始坏死,但是女孩的顶髻仍完好,还整齐地盘卷在脸上方,但脸已被毁,看上去很恐怖。更为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她的脖子上还戴着一条项链,骷髅的手腕还带着漂亮的红蓝瓷珠手镯。 这个可怕的残留物一露面,人们就发出了肝肠寸断的尖叫声,划破喧闹的人群。一位妇女挤过士兵,走向前,跪在这个可怜的尸体旁。她撕着衣服,发出撕心裂肺的号哭声。 “我的女儿!我的小女儿!”她就是昨晚的那个女人。前一天晚上她来到王府,报告说她的女儿失踪了。官员们告诉她,孩子可能已经被流氓团伙中的某个人诱拐或卖为奴隶了。这些团伙经常惊扰农村地区,已经成为这一地区的重要势力,公然在大白天来到城门跟前进行非法掠夺。王府官员们告诉这个女人,他们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找回她的女儿,因为政府无法控制劫匪。 就这一次,这个可怕的预测已经证明是毫无根据的。这位母亲已经认出了这个可怜的小尸体身上还佩带着的饰品。我十分同情这个受打击的母亲,于是派一个奴隶取来一个空的红酒罐子。虽然这个母亲和她的女儿与我素昧平生,但是我帮助她收集遗物并装到罐里,以备事后体面地埋葬。我的眼泪也禁不住涌出来。 她把那个罐子紧捧在胸前,摇摇晃晃地走向寻欢作乐的人群,他们对此漠不关心。我想,尽管这位母亲会慷慨地为她的女儿举行仪式和祷告,但是她没有能力支付高额的木乃伊费用,即使她能拿出最基本的钱,还是没有坟墓,这个孩子的灵魂还是不会得到永生。而且,尸体在进行防腐处理前必须完好无损。我十分同情这个不幸的母亲。我的弱点是,经常感叹,在人生道路上碰到的每一个不幸的人,他们的担忧和悲伤都让我跟着伤感。要是能有一颗更坚硬的心和一颗更愤世嫉俗的头脑就好了。 和以往一样,当我悲伤或苦恼时,我就会求助于我的笔和卷轴,开始记录我周围发生的一切——从捕鱼人到失去亲人的母亲,到河岸上死河马和鳄鱼的剥皮和屠宰者,到无所顾忌地尽情吃喝、寻欢作乐的人群。 那些吃饱肉、喝足酒的人们正倒在地上打呼噜,即使被那些熬夜的人们踢、踩到身上,也毫不在意。更年轻、更无耻的人们还在跳舞、拥抱,在黑暗中,在无法发挥掩护作用的稀疏的灌木丛后和被踩踏的纸莎草滩上,喧闹地交合。这种淫乱的行为只是感染整个地区不安的一种症状。如果在大底比斯省有一名强壮的法老,一个品德高尚正直的管理人,事情绝不可能是这样。普通老百姓以那些地位比他们高的人为榜样。 虽然我对所有的事都强烈反对,但我仍如实地记录这一切。我盘腿坐在荷鲁斯呼吸号艉楼上,完全专注于写写画画。太阳落山了,似乎在大河里喝水解渴,在水面上留下青铜色的光辉,在西部天空放射出烟一般的光芒,好像已在纸莎草滩燃起火焰。 海滩上的人群变得更喧闹和肆无忌惮了。妓女们的生意好得不得了。我看见一个丰满的主妇似的“爱情女祭祀”,前额上戴着一个与众不同的蓝色护身符,引领一个骨瘦如柴、只有她身高一半的船上的水手走进了火光那边的阴影中。她脱下裙子,跪在泥土地上,露出一对颤抖的硕大屁股。这个小男人高兴地叫了一声,像狗一样扑到她身上,只几秒钟她就和他一样狂叫起来。我开始描画他们古怪的姿势,但天很快暗下来,我不得不写到此为止了。 当我把卷轴放到一边,我突然意识到,在死亡女孩事件之前,我就一直没看到我的女主人。我惊慌地跳起来。我怎么能这么粗心大意呢?我的女主人家教很严,我一直对此很重视。她是一个品行良好、有道德的孩子,完全知道法律和习俗赋予她的责任和义务。她也注意到了她所在的高贵家庭的荣耀和她在社会上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她和我一样敬畏她父亲的权威和脾气。当然我信任她。 我信任她,正如我清楚地知道,一个固执己见、正处于成年伊始、充满青春活力的女孩,在这样一个夜晚,和一个英俊潇洒、同样情感丰富、她彻底倾心的年轻士兵单独在一起。 我不是十分恐慌我女主人脆弱的处女膜,那个莫须有的护身符很少被重视。我更恐慌于我的皮肤会遭受重大损害。早晨我们将返回卡纳克,返回英特夫领主王府,在那里,能言善辩的嘴足以把我们任何堕落或不忠的故事讲给他听。 我主人的奸细遍及社会各个层面和所在地区的每个角落,从码头、田地到法老自己的王宫。人数甚至比我的线人还多,因为他有更多的钱,虽然其中许多人为我们俩效力时不偏不倚,我们的关系网也在很多层面上有时相互联系。如果洛斯特丽丝做了令我们所有人丢脸的事——她的父亲,她的家庭,和我——她的私人教师兼管家,那么英特夫领主早上就会知道这件事。我也会知道。 我从船的一头跑到另一头找她。我爬上艉楼,绝望地搜寻海岸,看?99lib.不到她和塔努斯的任何踪迹。我的恐惧在加剧。 我不得不开始考虑在这样一个疯狂的夜晚到哪里去找他们。我在极度的痛苦中紧握双手,但立即控制住了自己。我总是用心避免表现出女人气。我确实厌恶那些过度肥胖、装模作样、搔首弄姿的家伙,他们和我一样身体有残疾。我总是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像个男人,而不是个阉人。 我努力控制自己,恢复到了战斗高潮时我在塔努斯表情中看到的冷漠、坚定的神采。而我的智慧又重新回来,又变得理智了。我在考虑我的女主人可能如何表现。当然我私下里非常了解她,毕竟我已经研究她十四年了。我知道,她太挑剔、太注意她的高贵地位,不会大胆地和醉鬼、和岸上那些言语粗鲁的人来往,或钻进灌木丛中和不文明的畜生欢愉,露出两个后背,就像我见到的水手和老胖妓女。我知道我不能找任何人帮忙寻找,否则英特夫领主就会知道一切。我必须一个人做。 洛斯特丽丝能被带到哪个秘密地方呢?像她这个年龄的大多数女孩,满脑子都是关于爱情的浪漫想法。尽管她的那两只小黑狗尽力启蒙了她,我怀疑她是否很认真地考虑过男女的身体接触。我试探她时,她从未流露过对此事中的技术方面有很大兴趣,因为我的责任就是提醒她,至少让她足以学会保护自己。 那时我意识到,她去的那个地方一定代表了她的美好向往,充满了她对爱情的希望。如果荷鲁斯呼吸号上有一个船舱,我马上就奔过去了,但我们的河船太小,属于实战船,为了速度和操纵灵活,去除了多余装备。船员们睡在光秃的甲板上,而船长和他的大副们只在芦苇中待一夜。此刻还没有搭天棚,所以船上没有地方可以藏身。 卡纳克和王府距此只有半天的路程。奴隶们现在只能在近岸的小岛上搭帐篷。这块地方使我们这伙人保留了自己的一点隐私。奴隶们懒洋洋、拖拖拉拉,但他们也已加入了节日庆祝中。在火把光亮中,我看见几个人已经有点站不稳脚跟了,他们扶着、挣扎着,还没有搭起洛斯特丽丝的私人帐篷,所以这对情人还没有享受到地毯、刺绣挂帘、鸭绒垫子和亚麻床单的豪华舒适。那么他们会在哪儿呢? 就在那时,远处泻湖上一束柔和的黄色火把光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很快,我的直觉被激发起来。我意识到,鉴于我女主人和女神哈比的关系,在泻湖中心那个稀奇古怪的小花岗岩岛上,女神的神殿吸引着洛斯特丽丝,使她无法抗拒,这恰恰就是她要去的地方。我找寻各种到达小岛的工具。虽然几艘小筏停靠在浅水区,但是大多数渡船工醉倒了。 我发现了岸上的克拉塔斯。他头盔上的鸵鸟羽饰高高竖起,傲慢的举止让他很显眼。 “克拉塔斯!”我冲他喊。他挥着手向我这边看过来。克拉塔斯是塔努斯的大副,除了我以外,是塔努斯一群朋友中最忠实的一个。我很相信他。 “帮我弄一只船!”我冲他叫道,“任何船!”我几乎发狂,我的声调很高,他听得很清楚。他是那种典型的豪爽派,发问的速度很快。他大踏步跨上岸边最近的一艘小帆船。渡船工人正像木头一样躺在船底。克拉塔斯抓起他的颈背,把整个人提起来,放到岸上。渡船人一直未动,仍昏睡在廉价红酒的迷醉中,蜷曲的姿势好像克拉塔斯已经把他倾倒掉。克拉塔斯亲自撑筏,只用篙撑了几下,船就停靠在了荷鲁斯呼吸号旁边。我急忙跌撞着出来,踩在了小帆船中一个东倒西歪的人身上。 “到神殿去,克拉塔斯,”我一边往上爬一边恳求克拉塔斯。“愿亲爱的哈比女神保佑我,我们还不太迟!” 随着帆船上的帆在夜晚的微风中飘动,我们在黑暗的水面上迅速划行,来到了神殿下方的石头码头。克拉塔斯把系缆拴在系泊索具杆上,好像要跟我上岸,但我制止了他。 “看在塔努斯份上,不是我的份上。”我说,“请不要跟着我。”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点头。“我听候你的召呼。”他拔出剑递给我,剑柄冲我,“你需不需要这个?” 我摇摇头。“不是那种危险。我还有匕首。但是谢谢你的信任。”我把他留在船上,匆忙登上花岗岩石阶,向哈比神庙走去。 入口高高的门柱子上托架里的灯芯草闪烁着微红的火光,照得墙上的浅浮雕作品似乎有了生命,舞动起来。哈比女神是我最喜爱的神之一。严格地说,她不是男神,也不是女神,而是一个奇怪的、长着胡须的、半阴半阳的怪物,既有一个粗壮的阴茎,还有一个同样深的阴道,一对硕大的乳房哺乳众人。她是神化的尼罗河,丰收的女神。埃及两个王国和生活在其中的所有人完全依赖于她,而定期发生的洪水是她在改变自我。她能改变性别,也可以像埃及的其他神一样,随意显现动物的形状。她最喜欢假扮河马。尽管神的性别模糊,我的女主人洛斯特丽丝却总是把她看成是女性,我也是。哈比神庙里的祭司在这点上和我们的想法不同。 她刻在石头上的形象庞大,如同一位母亲,用红、黄、蓝活泼的三原色涂成,她和蔼的海牛头放射出光芒,好像带给自然界累累硕果和旺盛的生命力,预示着丰饶。可这与我此刻的心情很不协调,我正焦急不安。我担心我刚才的不敬可能在这一刻利用了女神的纵容。 一位女祭司跪在侧面祭台,我跑向她,抓住她的披肩边,焦急地拉住。“尊敬的嬷嬷,告诉我你见过洛斯特丽丝小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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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大维西尔的女儿。”在上王国没有一个公民不认识我的女主人。他们都因为她的美丽、乐观和温柔的性情而爱她。她在外出寻访时,人们聚在她周围,在街道上、市场里向她欢呼。 女祭司咧嘴冲我笑,满脸都是褶,没有牙。她把一根骨瘦如柴的手指放在鼻子侧面,表情神秘,好像知道一切。我最坏的担心被证实了。 我再一次摇晃她,但轻了许多。“她在哪儿,尊敬的嬷嬷?我求你,快说!”但她摇摇头,转动着眼睛,向里面的圣所入口看去。 我快速穿过花岗岩石板路,我的心脏比疯狂的脚步运行得更快,但即使在极度痛苦中,我也在质疑我女主人的大胆。虽然是贵族家庭中一员,她有权利接近众神中的神,但在整个埃及,还有谁有胆量选择这样一个地方作为她爱情的约会处? 在圣所门口我停住了。我的本能是对的。他们在那儿,两个人——正如我担心的。我对自己确定的正在发生的事情感到心神不宁,我几乎大喊出来制止他们。但我忍住了。 我的女主人衣衫完整,甚至比平时穿得还多,因为她的双乳被遮住,头上还缠了一条蓝色羊毛围巾。她正跪在哈比神庙的巨大塑像前。女神的光辉照耀着她,像蓝色水莲花环。 塔努斯在她旁边跪着。他把武器和盔甲放在一边,堆放在圣坛门口。他穿着一件亚麻衬衣,短外衣,脚上穿着拖鞋。这对年轻人手握着手。他们严肃低语时,脸几乎挨到一起。 我卑鄙的怀疑被否定了,我深深感到后悔和羞耻。我怎么能怀疑我的女主人呢?我开始悄悄退出,仅仅退到侧面祭台,我要在此感谢女神的庇护。我谨慎地观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然而,就在此时,洛斯特丽丝站起来,踌躇地走近女神像。我被她女孩般的优雅吸引住了,我又多停留了一会儿观察她。她解下脖子上挂的、我为她做的天青石女神像。我猛地意识到她要把它作为祭品奉献出去。那件首饰是用我对她全部的爱刻成的,我不愿看它离开她的脖子。洛斯特丽丝踮着脚尖,把它挂在塑像的脖子上,然后跪下,吻着石脚。塔努斯看着她,仍跪在原处。 她站起来,转身向塔努斯走去,却看见了站在门口的我。我尽力隐在阴影中,窥视这样的亲密时刻,我感到非常尴尬。然而,她的脸露出喜色,我还未来得及逃走,她就跑过来,抓住我的双手。 “哦,泰塔,很高兴你在这儿——所有人中恰恰就是你!太合适了,让这一切如此完美。”她领着我走进圣所。塔努斯站起来,微笑着走过来拉住我的另一只手。 “谢谢你来,我知道我们总是能依靠你。”我希望我的动机像他们想象的那样纯净,所以我露出充满爱意的微笑来掩盖我的内疚。 “在这儿跪下!”洛斯特丽丝命令我。“在这里,你能听见我们对彼此说的每个字。你会在哈比和埃及众神面前为我们作证。”她按我跪下,然后她和塔努斯回到神前的位置,握住彼此的手,深情地看着对方的眼睛。 洛斯特丽丝先说。“你是我的太阳,”她低声道,“没有你的日子是黑暗的。” “你是我心中的尼罗河,”塔努斯安静地对她说,“你爱的河水滋养着我的灵魂。” “你是我的男人,今生如此,来世也如此。” “你是我的女人,我保证给你我的爱。我用荷鲁斯的呼吸和血肉向你发誓。”塔努斯清晰地大声说,声音在石厅中回荡。 “我接受你的承诺,我会百倍地回报你。”洛斯特丽丝哭了,“我们中间不会有任何人的介入。没有什么能把我们分开,我们永远在一起。” 她把脸转向他,他深深地、长久地吻她。据我所知,这是两个人第一次接吻。我觉得我很荣幸目睹了这样一个亲密时刻。 他们拥抱时,忽然从泻湖上刮过来的一阵凉风袭入神殿昏暗的大厅,火把上的火焰跳跃着,一会儿这对爱人的脸庞就在我眼前模糊了,女神的形象似乎也摇动、抖动起来。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但是在大石柱周围低回,像远处众神讥讽的笑声。我因迷信而敬畏得发抖。 用奢侈的请求激怒众神总是很危险的,而洛斯特丽丝刚刚请求了不可能的事。多年来我一直了解的这一时刻到来了,一个比想象我自己死亡那一天更畏惧的时刻到来了。塔努斯和洛斯特丽丝彼此做出的承诺永远不可能持久。不管他们的用意有多深刻,也不可能。最后,他们结束长吻,转身向我,我感觉我的心在体内撕裂。 “泰塔,为何如此悲伤?”洛斯特丽丝满脸高兴地询问,“和我一起高兴,因为这是我生命中最高兴的一天。” 我从双唇中挤出笑容,但我找不到一句安慰或祝贺的话送给他们——世界上我最爱的两个人。我仍跪着,嘴唇上挂着凝固的白痴笑容,灵魂深处是孤独凄凉。 塔努斯扶我站起来,拥抱我。“你会替我跟英特夫领主说,是吗?”他一边拥抱我,一边请求道。 “哦,是的,塔努斯。”洛斯特丽丝帮他请求,“我的父亲会听你的。你是唯一一个能帮我们做这件事的人。你不会让我们失望,对吗,泰塔?你从未让我失望,我一生中从未有过一次。你会为我做这一切的,对吗?” 我能对他们说什么?我不能残忍地告诉他们这个事实。我找不到语言去摧残这新鲜、稚嫩的爱。他们在等我回答,在等我向他们表示祝福,等我答应帮助、支持他们。但我哑了,我的嘴就像咬了一口未成熟的石榴一样干涩。 “泰塔,怎么了?”我看见喜色慢慢从我女主人被宠爱的面孔上消失。“你为什么不为我们高兴呢?” “你知道我爱你们俩,但是……”我说不下去了。 “但是?但是什么,泰塔?”洛斯特丽丝问,“为什么在这最高兴的一天跟我说‘但是’,还拉着长脸?”她生气了,下巴沉下去,但同时双眼涌出泪水。“你不想帮助我吗?这就是你这么多年来为我做出的所有承诺的真正体现吗?”她看着我,把脸伸向我的脸前,表示质疑。 “主人,请不要那么说。我不值得那样对待。不,听我说!”我把手指放在她的唇上,抢先阻止她再次情绪激动。“不是我。是你的父亲,英特夫领主。” “的确如此。”洛斯特丽丝不耐烦地把我的手从她的嘴上拿走。“我的父亲!像以往那样,你去对他说,一切就会解决了。” “洛斯特丽丝,”我开始说,如同以往,我叫她的名字以表示我的痛苦。“你不再是个孩子。你不能用小孩般的幻想欺骗你自己。你知道你的父亲永远不会同意……” 她不会听我说,她没想听我要说的事实,所以她跑出去,同时冲我甩出几句话。“我知道,塔努斯没有财产,对。但是他前面有辉煌的未来。有一天他会率领埃及的所有军队。有一天他会发动战争,把两个王国统一在一起,到时我就会在他身旁。” “主人,请听我把话说完。不只是因为塔努斯没有财产,是因为更多,更多。” “那是他的血统和他的子孙?是这使你为难吗?你清楚地知道,他的家庭和我们一样高贵。皮安基·哈莱布领主,是与我父亲平等的、最亲密的朋友。”她对我充耳不闻。她没有意识到我们引发的悲剧的严重程度。不是她,也不是塔努斯,只有我可能是这个国家中对此唯一彻底了解的人。 这么多年来我对她隐瞒事实,当然我也不能告诉塔努斯。现在我该如何向她解释呢?我如何向她揭露她父亲对她所爱的这个年轻人怀有的愁恨呢?那是因愧疚、嫉妒而生出的恨,但又是所有原因中最不能宽容的。 然而英特夫领主诡计多端,阴险狡猾。他能向周围所有人隐藏他的情感;他能掩饰他的愁恨、他的恶意,亲吻他可能毁灭的人,并把富贵的礼物和哄骗的奉承堆积在他身上。他有伺机捕食的鳄鱼的耐性,等候着毫无防备的瞪羚。他会等几年,甚至十几年,但机会一旦来到,他就会像那只鳄鱼一样展开袭击,把他的猎物拖下水。 洛斯特丽丝漫不经心,并没有注意到她父亲有如此深厚的积怨。她甚至相信他一直爱皮安基·哈莱布领主,就像塔努斯的父亲爱他一样。但她如何才能知道真相?因为我一直瞒着她。在她温柔的单纯中,洛斯特丽丝相信,她父亲反对她爱人的唯一理由就是财产和家庭。 “你知道这是事实,泰塔。塔努斯和我们一样都是贵族。那是写在神殿记录中的,所有人都看到的。我的父亲怎么能否认这一点?你怎么能否认呢?” “不是我否认或承认。主人……” “那你就替我们去找我父亲,行吗,亲爱的泰塔?说你会去,请说你会去!” 我只能低头默认,掩盖我眼中无望的神色。 船队满载而归,踏上返回卡纳克的路。由于船上装了成箱生牛皮和腌肉,吃水很深。这样,我们沿着尼罗河,逆水返回,行驶的速度比来时要慢。但是由于我心情沉重,离目的地越近心里越感到恐惧,因此船行驶的速度还是显得太快了。 这对恋人很高兴,幸福地沉浸在他们新的爱情宣言中,他们也相信我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扫除路上的障碍。我不能剥夺他们享受幸福的一天,因为我知道这有可能是他们共同分享的最后一天。我想,如果我能找到合适的理由,或者我能鼓起勇气,那我就立即敦促他们回忆起我前一晚曾反对的爱情。如果我向英特夫领主通报我有意促成他们的婚姻,他们就再也不可能有机会了。一旦他知道他们的打算,他就会插手,把他们永远分开。 所以我和他们一起高兴地大笑,掩藏起我的担心。爱让他们失去了判断力,他们没有发觉我的忧虑;若在其他时候,我的主人早已看透我的心思。她了解我就像我了解她一样。 我们三个人坐在船头,讨论着节日的重点,即如何再现奥西里斯的受难复活。英特夫领主让我担任露天表演的编排,我选定塔努斯和洛斯特丽丝分别扮演男、女主角。 节日每两年举行一次,在奥西里斯的满月升起时。以前曾经一年举办过一次,然而,把整个王室从埃勒芬蒂尼岛迁移到底比斯花费太大了,还造成一定混乱,因此法老规定第二年休息。他总是很吝惜金子,这就是我们的法老。 露天演出计划使我能暂时离开英特夫领主,避免和他不断发生小冲突,所以我现在排练与这对恋人有关的情节。洛斯特丽丝将扮演伊西斯——奥西里斯的妻子,而塔努斯扮演主角荷鲁斯。他们对塔努斯扮演洛斯特丽丝的儿子的想法感到非常好笑,我则不断向他们解释,说神是不分年龄的,女神比她的孩子看起来年轻完全有可能。 我已经为露天演出写了一个新的剧本,取代了一千年来未作任何改动的原剧本。旧版中的语言过时了,不适合现代观众。演出将在节日最后一晚在奥西里斯神殿进行,法老会是贵宾,所以我特别担心演出是否成功。保守的贵族和祭司曾对我的新版内容提出了质疑,但是由于英特夫领主的干预,反对意见才得以平息。 我的主人是很信仰宗教,通常也不会加入到神学的争论中。然而,我在剧本中设计了一些台词取笑和奉承他。在没有上下文背景的情况下,我给他读了这些内容,同时机敏地指出,我的作品主要遭到奥西里斯神殿主祭司的反对。主祭司是个拘谨的老人,曾经迫使英特夫领主放弃了一个年轻俊秀的侍从。这是我主人永远不会原谅他的原因。 我创作的版本会首次演出。重要的是,演员们会展现出我诗歌中的全部荣耀,这也很可能是最后一次听到。 塔努斯和洛斯特丽丝的声音都极其美妙。因为我答应帮他们向她的父亲求婚,所以他们决心回报我。他们向我展示出最好的一面,因此排练十分吸引人。他们的台词记忆能力令人瞠目,让我一时忘乎所以。 这时,了望台上传来喊叫声,把我的思绪从众神的受难复活中带回到现实生活。船队正经过大河的最后一个弯处。那里坐落着两座城市,卢克索和卡纳克,中间是大底比斯,三座城市排列在前方,沿河岸延伸,像一条珍珠项链,在埃及温暖热烈的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出色的前奏结束了,我们必须重新面对现实。我摇晃着站起来,精神一沉。 “塔努斯,靠近城市前,必须把我和洛斯特丽丝转到克拉塔斯的船上。我主人的手下会从陆地上看到我们。不能让他们看到有你在身边陪同。” “有些晚了,不是吗?”塔努斯冲我笑,“你应该几天前就想到这一点。” “我的父亲很快就会知道我们的事。”洛斯特丽丝同意他的反驳,“如果我们事先把我们的意图对他说了,你的任务也许会变得容易些。” “如果你比我更明白,那你一定按你的想法去做,我不会参与到你们疯狂的举动中。”我表现出僵硬的表情,好像受到了冒犯。他们的态度立刻缓和下来。 塔努斯示意克拉塔斯的船靠过来,这对恋人只有几分钟告别时间。在半船人目光的注视下他们不敢拥抱,但是互相传递的眼神和充满爱意的话语说明了他们的爱意。 从克拉塔斯船的艉楼,我们挥手告别。荷鲁斯呼吸号掉转船头,随着船桨像萤火虫的翅膀一样一闪一闪,顺风驶向卢克索城前的停泊处。而我们则继续沿河而上,向大维西尔王府行进。 我们很快停泊在王府码头。我询问我的主人在哪里。得知他到河西岸去视察法老的坟墓和祠庙,我松了一口气。自从国王加冕,十二年来,他的祠庙和陵墓一直在建设中,目前已接近完工。节日一结束,国王就会急着来视察。他当然是想来就可以来。英特夫领主认为国王应该不会失望。我主人的众多头衔和荣誉之一就是皇家陵墓护卫官,这是一项非常严肃的责任。 他现在没在家,这使得我又多了一天的时间来考虑我的问题,做出周密计划。然而,两个恋人迫使我做出了庄严的承诺,一有机会就替他们说出来。我知道这个时机就在明天,我的主人将主持每周一次的立法会议。 见到我的女主人已安全待在后宫,我赶紧来到王府厢房我自己的住处。厢房住着的都是大维西尔的特别随从。 英特夫领主的家眷都被安排在远离他的地方。他有八个妻子;出嫁时她们都带来了大笔嫁妆,或者政治权势。然而,只有三个女人给他生了孩子;除了洛斯特丽丝小姐,他还有两个儿子。 据我观察——我留意宫里发生的一切,而大多数则发生在宫外——我的主人在过去十四年中没有到过后宫。洛斯特丽丝的出生是他最后一次履行婚姻职责,随后他又有了其他“性”趣。王府厢房里住着大维西尔的特别随从,他们和上王国的一群群男奴一样,模样都十分俊俏。在上王国,过去的几百年里鸡奸取代了“打野鸡”,成为大多数贵族最热衷的爱好。这只是困扰我们这个可爱国家的另一个顽疾。 我是这群经过挑选的男奴中年龄最大的。多年后许多男奴外表的美丽开始消失,或失去吸引力,我的主人就会把他们带到奴隶市场进行拍卖,但我却留下来了。他重视我是因为我的美德,而不单纯是我的体貌。不是说我的美貌消失了,相反,却随着我的成熟变得更加动人。如果我提这个,你不要认为我虚浮,但我已经决定只记录真实情况。不需要虚伪的谦虚,事实就是如此。 不,我的主人那些日子很少拿我开心。我真的很感谢这种忽视;如果他真重视我了,那只能是对我的惩罚。我清楚地知道,他的关心常常给我的身体造成痛苦和羞辱。我还是个孩子时,首先学会了掩饰反感。他强迫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情,但我还是假意满足。然而,我从来没有成功地骗过他。 奇怪的是,我厌恶、憎恨这种违反常理的性交,但我的这种感受不但没有减损他的兴致,反倒似乎刺激了它。英特夫领主不是温柔、体贴的男人。这些年来,几百个小男奴和我的主人第一晚做爱后,都被哭着带到我面前。我给他们疗伤,尽力安慰他们。这可能就是在男奴住处,我被称作阿赫克尔,意思是大哥的原因。 我可能不再是主人最喜欢的玩物,但他更看重我。我对他来说含义众多——医生、艺术家、乐师、文书、建筑师、簿记员、咨询人和密使、技师和女儿的保姆。我不会幼稚地相信他爱我,或者他信任我,但我相信他有时尽可能相信我。这就是为什么洛斯特丽丝让我替她先去求情。 除了最大限度地保留他唯一的女儿的婚姻价值,我的主人英特夫领主根本不关心她,把照顾她的任务完全交给我。有时,一年中他都不跟女儿说一句话。我定期向他汇报有关她的学习和教育情况,但他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兴趣。 当然,我一直尽力在他面前掩饰对洛斯特丽丝的真正感情,我知道他肯定会反对。在他面前,我总是抱怨他强加给我这么繁琐的工作,要辅导她,还要照顾她;我甚至和他一起嘲笑、反感所有女人。我想,他从来没想到,尽管我被阉割了,可是我还是像正常男人一样对异性怀有情感和欲望。 我的主人对她的女儿不关心,因此有时在女主人的要求下,我会愚蠢地冒一次险——像这一次,带她偷跑出去,上了荷鲁斯呼吸号。通常我们能有一次侥幸成功。 那天晚上很早我就回房睡觉。在私人住处,我首要关心的是喂养、抚摸我的小宠物们。我喜爱鸟和动物,十分擅长照顾它们,这令我自己都十分惊奇。没有人愿意养猫,可我和十几只猫关系密切。我还有一群可爱的狗,塔努斯和我带着它们捕猎沙漠上出没的大羚羊和狮子。 野鸟们聚到露台上,享受我的热情。它们喧闹着争抢在我肩上或手上停留,胆最大的甚至从我嘴上夺走食物;驯养的瞪羚像猫一样摩挲着我的腿;两只隼栖息在露台上冲我叫。这两只隼是罕见的沙漠猎隼,漂亮、凶猛;只要有可能,我和塔努斯就带着它们进入沙漠,然后放飞,捕食硕鸨。我欣赏它们俯冲捕捉猎物时飞翔的速度和优雅的身姿。任何抚摸它们的人都会感觉到它们带钩的黄嘴非常锋利,但对我来说,却像麻雀一样柔软。 我一边侍弄小动物,一边叫一个小男奴把我的晚餐拿来。我站在露台上,俯看着宽阔的一望无际的尼罗河绿色水面,大口吃着精致小盘中用蜂蜜和羊奶煮的鹌鹑。这是厨师长为欢迎我回家特意为我做的。站在露台上,我看见我主人的大货船从对岸返回,太阳落山的余晖照射在方形的帆上。我的心一沉。今天晚上他可能派人来叫我,但我还没做好准备如何面对他。 我听见王府护卫总管拉斯弗叫我主人目前最宠爱的男奴——长着黑刺李般眼睛的贝都因人,我宽慰地松了口气。很快,拉斯弗拖着他经过我房门口,去往大维西尔卧室遮着幔布的门口,我听见这个孩子尖锐刺耳的反抗声。虽然多次听过这种声音,但我还是无法狠下心来听到孩子的叫喊声,我又现出一丝怜悯。那天晚上我没有被叫去,心里还是感到很轻松。我需要好好睡一觉,早晨起来才能看上去状态最佳。 我因为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天还没亮就起床了。每天我都会在尼罗河水中游泳,但今天,即使游泳也未能使我感到放松。我匆忙回到卧室,两个男奴正等在那里准备为我全身涂油、梳理头发。我讨厌贵族中新近流行的化妆,我自己的皮肤和脸色根本不需要化妆,但我的主人喜欢这样,我也特别想在这一天令他满意。 即使我在青铜镜中的形象让我很有信心,但我还是没有胃口吃早餐。我是随从中第一个到达水园等候他的人。每天早晨他都要在此举行法老会议。 在等着其他人员聚齐时,我看着忙碌中的翠鸟。我设计并监督建造了水园。这项令人称奇的工程很复杂,由通道和池塘组成,水可以从一个池塘流入另一个池塘。园内有从王国和其他各地收集来的各种开花植物,颜色炫目;池塘中喂养着尼罗河上打鱼人能网到的几百种鱼,但由于翠鸟的劫掠,每天都需要补充新的鱼。 英特夫领主喜欢看着鸟儿像天青石宝石一样在空中盘旋,然后猛地俯冲到水面,水花四溅,最终长嘴里叼着猎物飞回空中。我想他把自己看作是捕食者——捕食百姓,把鸟看成是他的同族。他从不允许园艺工惊扰那些鸟儿。 其他随从陆续到了。许多人披头散发、哈欠连天,好像还没睡醒。英特夫领主坚持早起,喜欢在一天最热的时候来临前处理完大部分事务。我们恭敬地站在太阳的第一缕光辉中,等候主人到来。 “今早他心情很好。”管家低声说,然后站在我旁边。我感到一丝希望。我没有慎重思考就向洛斯特丽丝许诺,也许今天有希望逃脱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 河水的微风吹过纸莎草滩。随从中有一丝骚动和低语。英特夫领主向我们走来。 他步子庄严,仪态高贵,因获得的荣誉和掌管的权力而显得无比强大。他脖子上戴着荣誉金链。那条项链由罗特矿中的赤金制成,由法老亲自给他带上。走在前面为他唱颂歌的是一个安着假腿的侏儒,他因畸形的身体和洪亮的声音被挑选出来。这使得我的主人颇为自得,围在他身边的人,要么美丽,要么奇特。小矮人用他弯曲的腿跳跃、欢腾,颂扬我主人一长串的头衔和荣誉。 “瞧,埃及的护国公!向尼罗河水域护卫官致敬!向法老的伙伴鞠躬!”这些都是国王授予的头衔,很多同时赋予了具体的责任和义务。比如,作为水域护卫官,他要负责监控尼罗河水每季的水位和流动,而这一任务自然交给了他忠实不倦的奴隶泰塔。 在一群技工和数学家的协助下,我花了半年时间观测,并在阿苏恩岩石上刻下记号,精确测出河水上涨高度,计算出洪水流量。从这些数据中,我能提前估算出收获季节的规模。这使得管理者可以预计和规划荒年和丰年。法老对我的工作很满意,又加封我的主人更多荣誉和奖赏。 “向卡纳克省和上王国二十二省的总督下跪,向大墓地护卫官和皇家陵墓护卫官致敬!”由于这些头衔,我的主人负责设计、修建、维护去世很久的和仍健在的法老的衣冠冢。这些任务似乎又一次落在我这个命苦的奴隶肩上。自从上次奥西里斯节以来,我的主人昨天第一次履行职责,去探访法老的陵墓。在那么炎热的天气中,我派去劝诱、责骂那些懒惰的建筑工和那些密谋的石匠。我经常后悔让我的主人知道我才智广博,能力无限。 他似乎不想这么做,但还是把我叫出来。他像野豹一样的黄色眼睛看着我,不容拒绝,然后冲我微微点头。他走过去,我跟在后面,被他高大、宽厚的肩膀挡住。他相貌惊人地英俊,修长、洁净的四肢,平坦、坚实的腹部,狮子般的头,头发浓密、发光。他此时40岁,我已经给他当了将近二十年的奴隶。 英特夫领主领我走进花园中心的凉亭——一个没有四壁的茅草房,远处尼罗河清凉的微风吹来。他盘腿坐在地板上,前面有张矮桌,桌上放着国家卷轴,我像往常一样坐在他身后。这天的工作开始了。 早晨,我的主人两次向我这边轻轻侧身。他既没回头,也不说一句话,但是在听我的建议。我几乎不动嘴唇,把声音压低到不让其他人听见。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我们之间的交流。 第一次我咕哝道:“他在说谎。”第二次我说:“莱提克更胜任这个位置,他已向您赠送了五个金环。”然而当时我没提,如果他获得该职位,还会送我一个金环。 中午,我的主人解散会议,处理完请求签字的人,开始吃中午饭。那天,我们第一次单独待在一起。拉斯弗——王府护卫官兼政府行刑官,站在花园门口,看着凉亭这边,但听不见我们说话。 我的主人用手势示意我坐在他的身旁,尝尝摆在他面前美味的肉和水果。摆在面前的事物是否被下毒需要确定;我们在等候可能出现的毒药反应时,详细讨论了上午的事务。 后来,他询问我有关去哈比泻湖远征和捕猎大河马的事。我向他讲述了所有情况,并告知他可能从海牛的肉、皮和牙中获得的利润。我稍微夸大估算,他笑了。他的笑容坦率、迷人。一旦见到那笑容,你就更容易明白英特夫领主管理和控制人的能力,无人能抗拒!虽然我对此心知肚明,但还是被他的笑容迷惑了。 他咬了一口美味的凉海牛里脊肉。我吸了口气,鼓起勇气,开始恳求。“主人,您应该知道我让你的女儿陪我一起去远征了。”从他的眼中我明白他已知道此事。 “你事先没想过征得我的同意吗?”他语气温和地问。我避开他的双眼,一边给他扒葡萄皮,一边答道:“我们马上要出发了,她提出要去。您知道,哈比女神是她的保护神,她希望在泻湖神殿中朝拜并献上祭品。” “你也没征得我同意?”他重复道。我递给他葡萄,他张开嘴,让我把葡萄放入口中。这个举动说明他对我还友好,显然还没有发现有关塔努斯和洛斯特丽丝的全部真相。 “当时主人在和阿苏恩的总督一起开会。我不敢打扰您。另外,我没觉得其中有什么不妥。我以为这只是在您的关怀下,有关家庭事务的一个简单决定。” “亲爱的,你太能说会道了,是吗?”他笑了,“你今天真好看。我喜欢你涂眼影。你用的什么香水?” “是从野紫罗兰花瓣中萃取的。”我答道,“很高兴您喜欢。主人,我还有一瓶,作为小礼物送给您。”我从口袋中拿出香水瓶,跪下来送给他。他把手指放在我的下巴上,抬起我的脸,吻我的唇。我回吻着他,如同完成任务。他停下来,拍拍我的脸颊。 “泰塔,不论你做什么,你都还是那么迷人。这么多年来,你仍能让我笑。但告诉我,你用心照顾洛斯特丽丝了,对吗?她一刻也没有离开你的视线,没有疏于你的照顾,对吗?” “和以往一样,主人。”我强烈赞成。 “关于她的平常事还有什么向我汇报的吗?” 我仍跪在他面前,再一次尝试说出来,但没说出来。我的声音干涩。 “别跟我低哑着说,我亲爱的老朋友。”他笑道,“虽然你不是男人,但请像个男人似的和我说话。”他的话有点嘲弄,但很残酷,反倒令我下定决心。 “确实有一件事,我卑微地希望提起主人的注意。”我说,“这事确实和洛斯特丽丝小姐有关。我已经向您汇报了,您的女儿已经在大河涨潮时初次来月经了,从此,每个月都会出现了。” 我的主人露出一点厌烦的表情。女性的身体机能令他反感。一想到他专注于那些不太有趣味的男性身体,我就觉得很可笑。 我连忙继续说:“洛斯特丽丝小姐到了结婚年龄。她内心充满了爱和热情。我相信我们应该给她找一位丈夫,这是明智的做法。” “毫无疑问你有可推荐的人选?”他冷冰冰地问。我点点头。“主人,确实有一个求婚者。” “泰塔,没有。你说的是另外一个人,对吗?我知道,至少已有六个人提及此事,包括阿苏恩省和罗特省的总督。” “我确实在说另一个人,但这次是洛斯特丽丝小姐同意的人。你提到的阿苏恩总督,她说是胖蟾蜍,而罗特总督,她说是好色的老山羊。” “我对孩子赞同与反对没兴趣。”他摇摇头,笑了,摸摸我的脸颊鼓励我。“不过,继续说下去,泰塔,告诉我这个人的名字。谁会有幸成为我的女婿,获得埃及最贵重的嫁妆。这个受尽折磨的小情郎是谁啊。”我下定决心要说出来,但他阻止了我。“不,等等!让我猜猜。” 他的微笑变了,变成了我十分熟悉的狡诈的、狐狸式的狞笑。我意识到他正在耍弄我。 “如果洛斯特丽丝喜欢,他一定是年轻、英俊。”他假装沉思。“因为你替他说话,所以他一定是你的一位朋友或门生。对这个十分优秀的人来说,他只有一个机会宣布他是最合适的,并请求得到你的支持。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呢?我琢磨。可能是午夜在哈比神庙吗?泰塔,我的思路对吗?” 我感觉自己面色惨白。他怎么知道这么多?他的手在我的头上滑动,抚摸着我的脖后颈。这是他做爱的前兆,他又吻我。 “从你的脸上,我发现我的猜测正接近目标。”他抓起一把我的头发,轻轻卷曲着。“现在只剩下这个大胆情人的名字了。是达卡吗?不,不,达卡不会蠢到惹我发火。”他用力扭我的头发,疼得我眼中涌出泪水。“那是克拉塔斯?他英俊,会鲁莽地去冒这个险。”他越来越用力地扭,我感觉一团头发被撕裂下来,握在他的手里。我抑制住喉咙中的呜咽声。 “回答我,亲爱的,是克拉塔斯吗?”他把我的脸向下按到他的大腿里。 “不,主人。”我痛苦地说。他完全被惹怒了,把我的脸向下推到他身上。 “不是克拉塔斯,你确定吗?”他假装迷惑,“如果不是克拉塔斯,那我就猜不出还有谁如此傲慢、无礼,谁还敢如此愚蠢地接近上王国大维西尔的纯真女儿。” 突然他提高声音:“拉斯弗!”他叫道,把我的头扭在他的大腿里。透过泪水,我看到拉斯弗走过来。 在法老位于阿苏恩省埃勒芬蒂尼岛上的动物园里,有一只巨大的黑熊,那是许多年前从东方贸易大篷车上买的。那个满身伤痕的凶恶畜生总是让我强烈地想起我主人的护卫官。他们的身体同样巨大,毫无形状,都有足以把人压死的野蛮力量。然而,要说谁长得更可爱,谁的性格更温和,熊则要比拉斯弗更胜一筹。 我看着拉斯弗一路小跑过来。他的双腿像树一般粗壮,汗毛浓重的大肚子凸出,可是他跑动起来又迅速又敏捷,令人惊讶。我的思绪又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一天。从那天起,我的男人特征不再有了。 一切还是那么熟悉,好像又强迫我重新经历那可怕的一天。我头脑中的每个细节都那么清晰,我甚至想大叫出来。还是很久以前悲剧里相同的演员,英特夫领主、拉斯弗和我,只是那个女孩不在了。 她叫艾丽达,16岁,与我同龄,一个甜美、无邪的年龄。和我一样,她也是奴隶。我现在还记得她是那么漂亮,但也可能我的记忆欺骗了我,如果真有那么漂亮,她可能早已进入豪华王府中的某一间后宫,不会沦落为厨娘。但我确定,她的皮肤光洁,呈琥珀色,摸起来温暖、柔软。我从来没忘记艾丽达身体的感觉,因为我再也不会有此经历。在那些悲惨的日子里,我们在彼此身上找到了安慰和快乐。我一直没找出是谁出卖了我们。我通常不是有报复心理的人,但我仍梦想着有一天会找出那个人。 那时我是英特夫领主的宠儿,他特别的爱人。当他发现我竟然对他不忠时,他的尊严被肆意冒犯了,这种想法驱使他走到了疯狂的边缘。 拉斯弗来提取我和艾丽达。他一手一个,像提两只小猫一样轻松,把我们拖到主人的房中,扒光衣服。英特夫领主盘腿坐在地板上,就像现在一样。拉斯弗用牛皮带将艾丽达的手腕和脚踝绑上。她脸色苍白,浑身发抖,但没哭。我对她的爱和对她勇气的敬佩从没像当时那样强烈。 英特夫领主命令我们跪在他面前。他抓住我一缕头发,对我小声说着甜言蜜语。“你爱我吗,泰塔?”他问。因为害怕,因为我隐约以为可能会减轻艾丽达的痛苦,于是答道:“是的,主人,我爱你。” “泰塔,你还爱其他人吗?”他用丝一般柔和的声音问道。因为胆小,我背叛了,答道:“不,主人,我只爱你。”就在那一刻,我听到艾丽达开始哭泣,那是我一生中听到的最惨痛的声音。 他叫拉斯弗。“把那个荡妇带过来。放到这儿,让他们能互相清楚地看见。泰塔必须看见对她做的一切。” 拉斯弗把女孩推到我眼前。我看见他在狞笑。然后我的主人微微提高声音。“很好,拉斯弗,你可以继续了。” 拉斯弗把一个编好的牛皮绳圈套在艾丽达的前额,不时打个结,绳子看上去就像贝都因妇女头上戴的发带。拉斯弗站在女孩背后,把一个又短又粗的橄榄木棒子插入牛皮绳圈中,然后开始旋转棒子,直到棒子紧紧贴在她光洁、无瑕的皮肤上,粗皮绳结嵌进肉里。艾丽达的脸上露出痛苦、怪异的表情。 “拉斯弗,慢点。”我的主人警告他,“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橄榄木棒子看起来就像拉斯弗巨大的毛爪子里的儿童玩具。他故意小心地转着,一次四分之一圈。绳结越嵌越深,艾丽达的嘴向下大张着,急促地喘气,皮肤失去了所有颜色,呈现出死灰色。她挣扎着吸气,然后长长地、刺耳地尖叫着。 拉斯弗仍面目狰狞地绕着棒子。牛皮结完全嵌入了艾丽达的前额中,她的头盖骨变了形。开始我以为是由于我过度紧张,眼神模糊,没看清楚。可是后来我发现,她的头在绳圈拧紧时真的变小、拉长了。她的尖叫变成了一声永不会间断的呐喊,剑一样刺入我的心脏。一下一下,直到永远。 她的头骨爆裂。我听见骨头碎裂的声音,就像一头进食的大象正用爪子揉碎棕榈果的声音。当艾丽达的尸体在拉斯弗的手中向下瘫落时,那恐怖、刺耳的尖叫声突然停止。我感到痛苦和绝望。 这看似永恒的一切结束了,我的主人抬起我的头,看着我的眼睛。他跟我说话时语气悲哀,感到遗憾。“她走了,泰塔。她是恶魔,把你领入歧途。我们必须保证一切不会再发生,必须保护你不再受到任何诱惑。” 他再次示意拉斯弗。拉斯弗抓住艾丽达赤裸身体的脚跟,把她拖到露台外。她碎裂的头盖骨碰撞着台阶,头发在身后拖着。拉斯弗硕大有力的肩膀一举,把她抛向河里。她松垮的四肢一闪,落入河水,很快沉下去,头发散开,像漂浮的水草。 拉斯弗转身,走到露台一边,他的两个手下正在那里看着一个装着燃烧的煤的火盆。火盆旁,一整套外科医生用具摆放在木盘里。他向我们瞥了一眼,然后满意地点点头。他走回来,在英特夫领主面前鞠躬。“一切准备就绪。” 我的主人用一根手指擦去我满脸的泪水,然后把手指放到唇边,好像在品尝我的痛苦。“过来,亲爱的。”他低声说,扶我站起来,带我走上露台。我悲痛欲绝,泪水让我失去了判断力。直到两个卫兵抓住我,我才意识到危险。他们把我按下,四肢伸展躺在赤陶砖地上,固定住我的手腕和脚踝,我只能动动脑袋。 我的主人在我头旁跪下,而拉斯弗跪在我展开的大腿中间。 “泰塔,你再也不会做这种邪恶的事了。”直到此时,我才发现拉斯弗右手里藏着青铜解剖刀。我的主人点点头。拉斯弗把左手伸向我的下体,抓住我,把我拽出来,好像正把我的内脏通过腹股沟撕扯出来。 “这有多好的一对卵子啊!”拉斯弗狞笑着,拿着解剖刀在我眼前晃。“但我要把它们喂鳄鱼了,就像你的小女朋友一样。”他亲吻刀柄。 我乞求。“主人,请怜悯……”但随着拉斯弗的刀砍下来,我发出刺耳的尖叫,哀求也停止了。我感觉一根赤热的棒子戳进我的肚子。 “俊小伙,向它们说再见吧。”拉斯弗举起苍白褶皱的皮囊和里面可怜的睾丸,然后准备起身,但我的主人制止他:“你还没结束。”他平静地对拉斯弗说。“我要全部。” 拉斯弗盯了他一会儿,没明白他的意思。然后他开始哈哈大笑,肚子直颤。“以荷鲁斯的血的名义,”他吼道,“从现在起,俊小伙要像女孩一样蹲着尿尿了!”他又动手割掉其余部分,然后突然大笑起来,手里举着那块手指状的肉——曾经是我身体里最私密的器官。 “孩子,没关系。以后你不用随身带着那个重物,走路会轻松多了。”他一边笑,一边摇摆着走向露台边,好像要把它们扔到河里,但突然又被我的主人叫住。 “给我!”他命令。拉斯弗顺从地把我血淋淋的男人象征的碎片放在他手里。我的主人好奇地审视了几分钟,然后对我说:“亲爱的,我没有残忍到要永远剥夺你这么好的战利品。我会把它们送去做防腐处理,然后派人放入珍珠和天青石装饰的项链中。下一个奥西里斯节我把它们送给你当礼物。这样在你入土的那一天,它们就会和你一起进入坟墓。如果众神仁慈,你来世还可利用。” 当拉斯弗从火盆中舀出一勺滚开的香味漆止血的那一刻,我那些可怕的记忆本应该结束,而且因为痛苦太深,难以忍受,我也让自己忘记了那该死的一切。但是现在,我又陷入噩梦中,一切又再次发生,只是这一次小艾丽达不在了,拉斯弗巨大的毛拳头中拿的不是闪亮的刀,而是犀牛皮鞭。 鞭子有拉斯弗伸开的双臂那么长,锥形,尖的那端削得有小手指那么粗。我见过他亲手削制。他从一长条打卷的牛皮上刮去粗糙的外层,露出里层,并时不时停下来测试一下平衡性和重量,然后对角切开,削尖,挥动时发出嗖嗖声,像沙漠风吹过罗特山谷。鞭子是琥珀色的,拉斯弗爱抚地磨着,磨得像玻璃一样光滑透明,但是很柔软,他两只熊一样的爪子能把它弯成完美的弧形。他已经鞭打过几百人;挨打人的鲜血在鞭子上凝结变干,将尖的那端染成发光的绿锈色,看上去很有艺术的美感。 这个可怕的工具在拉斯弗手里像件艺术品,他就像个艺术家。他可以轻轻弹出,打在年轻女孩的嫩大腿上,只留下深红条痕,但皮肤从不破裂,却像蝎子盯过一样疼痛难忍,挨打的人因痛苦而身体扭曲,大哭。或者他嗖嗖地鞭打十几下,把男人的后背打得皮开肉绽,露出肋骨和脊柱。 他现在就站在我头上方,长鞭子收卷在手里,狞笑着。拉斯弗很愿意干这份活。我的聪明才智、美丽外貌和受到的恩宠,都让他十分嫉妒,自觉不如我,一直对我怀恨在心。 英特夫领主抽打着我赤裸的后背,叹口气。“我的旧爱人,有时你是那么邪恶,你很效忠于我,却总是想法欺骗我。不,不是简单的效忠——你贡献了你的生命。”他叹口气,“你为什么要让我这么不满意呢?你不应该把那个小子的迫切求婚强加给我。这种尝试荒谬可笑,但我想我理解你为什么会这样做。孩子般的同情心是你的一个弱点,有一天会让你彻底垮台。但有时我发现这相当有趣和可爱,我很愿意为此原谅你,但我不想忽视一个事实,那就是:你已经让我委托你照顾的商品的市场价值处于危险的贬值状态。”他扭起我的头,让我能自由地回答他。“为此,你必须受到惩罚。你明白吗?” “是,主人。”我低声道,但我转眼看拉斯弗手中的皮鞭。英特夫领主又一次把我的脸埋入他的大腿中,然后对拉斯弗说: “用你全部的手艺,拉斯弗,请别破坏皮肤。我不想让这个讨人喜欢的光滑背部留下永久的伤疤。先打十下。” 我见过几百个甚至更多的不幸发生在这种惩罚之下,有些是勇士,有些是自我吹嘘的英雄。在拉斯弗的皮鞭下,没有人能做到一声不吭。任何情况下,最好不要这样做,因为他把沉默看作是对他技术的挑战。我十分了解这一点,以前尝过这种苦涩的滋味。我已准备好吞下愚蠢的骄傲,大声赞扬拉斯弗的艺术作品。我屏住呼吸准备好。 “一!”拉斯弗哼哼着,鞭子发出长笛般的声音。就像女人到后来忘了生孩子时的所有痛苦,我也忘记了皮鞭落下时精巧的一叮。我比预想的叫声还大。 “我亲爱的泰塔,你很幸运。”英特夫领主在我耳边嘀咕。“昨天晚上我让奥西里斯神殿的祭司们检验了商品,她仍然完好无损。”我在他的大腿中蠕动,不仅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想到了神殿那些好色的老山羊用探究的色眼盯着我的小女主人看。 拉斯弗自己有个小仪式拖延时间,保证他和挨打的人能充分体会这一时刻。每打一下,他将鞭子高高举起,就像举着仪仗剑,然后一边围绕凉亭慢跑,嘴里一边咕哝着劝诫自己、鼓励自己。跑完一圈,他又回到原处继续抽打,然后再把鞭子高高举起。 “二!”他喊。我又尖叫。 我一瘸一拐地从花园走过来,痛苦地爬上台阶。洛斯特丽丝的一个女奴正在我住所的宽阔露台上等我。 “我的女主人让你立刻去见她。”她一见我就说。 “告诉她我不能去。”我试图回避召见。我高声喊一个男奴过来为我包扎伤口,然后匆忙走进我的卧房,避开那个女孩。我还不能面对洛斯特丽丝,因为我害怕告诉她我没实现承诺,害怕让她最终面对无法和塔努斯相爱的事实和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婚姻。黑人女孩跟着我,极度恐惧地盯着我后背上的乌青条痕。 “去告诉你的女主人,我受伤了,我不能去见她。”我厉声说。 “她告诉我,你会想办法摆脱困境的。她还告诉我,我要呆在你这里,看着你是否办成。” “你这个奴隶,太无礼了。”我严厉地斥责她。这时男奴用我自己调制的治疗油膏为我涂擦后背。 “是的。”这个小淘气咧嘴笑着,表示赞同。“你那时也如此。”她躲开了我对她半真半假的责问。洛斯特丽丝对她的女仆心太软了。 “去告诉你的女主人,我会过去的。”我停止抵抗了。 我经过后宫门口守卫时,有一个护卫跟着我。守卫和我都是阉人,但和我又不完全一样,他们个头高大,是阴阳人。他们身体肥胖,或许也正因此他们强壮有力,十分残暴。我用我的影响使得他们中的两个人获得这个舒适的挂名差事,所以他们向我致敬,允许我进入女人们住的地方。 后宫不像男奴住处那么宏伟、舒适,显而易见,英特夫领主真正的兴趣在哪儿。后宫是一个泥砖棚屋的大院,周围是高高的泥墙。唯一的花园或装饰是由洛斯特丽丝和仆人在我的帮助下建造的。大维西尔的妻子们又胖又懒,只常常会在后宫中制造丑闻,互相之间搞点小阴谋。 洛斯特丽丝的住处离正门最近,四周是漂亮的花园。花园中有个莲花池塘,还有用竹子编成的鸟笼,燕雀在笼中吱吱叫着。泥墙上装饰着鲜艳的壁画,主要是尼罗河的景象,也有鱼、鸟、女神的壁画,都是我帮她画上的。 她的女奴在门口顺从地挤在一起,有几个人在哭泣,脸上都挂着泪痕。我推开她们,进入凉爽、阴暗的内室,立刻听见我的女主人在卧室内哭泣。她听见我进来,立刻转身下床,奔向我。 “哦,泰塔!他们正把塔努斯派走。法老明天到达卡纳克,我父亲将劝说国王命令塔努斯带着他的船队顺河而上,去埃勒芬蒂尼岛和瀑布。我再也看不见他了。我多么希望我死掉。我会投进尼罗河,让鳄鱼把我吞食。没有塔努斯,我不想活了……”然后绝望地大哭。 “轻点,我的孩子。”我在怀中摇晃着她。“你如何知道这可怕的一切?这永远不可能发生。” “哦,会的。”塔努斯给我传来口信。 克拉塔斯的一个兄弟是我父亲的私人护卫。他听见我父亲和拉斯弗讨论这件事。不管怎么回事,我父亲已经发现了我和塔努斯之间的事。他知道我们单独在哈比神庙。“哦,泰塔,我父亲派祭司来检验我。那些肮脏的老男人对我做了恐怖的事。泰塔,很疼。” 我轻轻拥抱她——我很少有机会可以这样。但现在她却用全身力气抱着我。她想的不再是她的伤痛,而是她的爱人。 她哭道:“我不会再见到塔努斯。”这使我想起她有多年轻,还只是一个孩子,容易受到伤害,容易陷入悲伤。“我的父亲会毁掉他。” “你的父亲不会碰塔努斯。”我尽力安慰她,“塔努斯是法老精英护卫团的总指挥,是国王的人。塔努斯只听从法老的命令,他全力保护埃及的两个皇冠。”我没有说:这可能是她父亲唯一没有真正摧毁他的理由。但我继续柔声说道:“虽然你永远不会见到塔努斯,但在露天演出时,你仍和他演对手戏。我确定你们俩可以利用幕间的机会说话。” “我父亲现在再也不会让露天演出继续排练了。” “他没有选择,除非他准备毁掉我的制作,冒着惹怒法老的危险。你要坚信,他永远不会那样做。” “他会把塔努斯派走,让另一位演员演荷鲁斯。”她抽泣着。 “没有时间让另一位演员排练了。塔努斯会扮演荷鲁斯神。我会向英特夫领主说清楚。你和塔努斯会有机会说话。我们会为你们两人找到出路的。” 她忍住泪水,完全信任地抑视我。“哦,泰塔。我知道你会有办法。你总是会有……”她突然打住,表情变了。她的双手在我后背移动,探察着拉斯弗皮鞭抽打后鼓起的鞭痕。 “对不起,主人。我答应过你替塔努斯求婚,这一切就是我愚蠢的后果。” 她走到我身后,掀起我为掩盖伤口而穿上的浅色亚麻外衣。她倒吸一口气。“这是拉斯弗的杰作。我可怜的泰塔,你为什么不警告我会发生这样的事?为什么不告诉我,我的父亲会这么强烈地反对塔努斯、反对我们?” 对这幼稚且放肆的话我简直没有办法。我曾经恳求并提醒他们,现在却反过来被指责为不忠。我尽力保持平静,然而我后背仍剧烈疼痛。 至少,我女主人对我表皮的关心让她暂时忘记了自己的不幸。她命令我坐在她床上,脱下我的外衣,照顾我。她真挚的爱护和同情心弥补了她医术的不足。这种分心使她抛弃了深深的失望,很快又像平时一样兴高采烈,喋喋不休地说起来,计划着如何化解她父亲的愤怒,如何和塔努斯团聚。 这其中的某些打算说明她还有些常识,而另一些则更荒诞,说明她太年轻,容易轻信,对世间的邪恶缺乏了解,经历得也少。“我会在演出中出色地扮演伊西斯一角。”她宣布,“我会让法老对我满意,并同意我的任何请求。然后我会请求他让塔努斯作我的丈夫,他会说……”这时她模仿国王在典礼仪式上夸大的声音,惟妙惟肖,令我忍俊不禁。“他会说:‘我宣布,皮安基之子塔努斯·哈莱布领主,和英特夫之女洛斯特丽丝小姐定婚,授予我美好的仆人塔努斯埃及雄狮称号及埃及全军总指挥。我再宣布,他的父亲,尊贵的皮安基·哈莱布领主以前的房产全部归还给他……’”她停下来护理我的伤口,双手缠住我的脖子。 “一切都会如此,对吗,亲爱的泰塔?你说会的!” “没有哪个凡人会反抗你,主人,”看着她胡闹,我笑了。“甚至伟大的法老本人也不会。”如果我那时知道我说的话距离事实有多遥远,我想,在我说之前,我会在舌头上放一块烧着的煤块,永远保持沉默。 她的脸又一次闪耀着希望之光,这一奖赏对我足够了。我穿好上衣,结束了她对我后背过于热情的照顾。 “但是现在,主人,如果你打算让你扮演的伊西斯美丽、令人无法抗拒,你必须休息一下。”我随身带来一剂睡眠药粉,叫红赛芬。这种珍贵的花最初是由东方某一山区国家的贸易大篷车引进,现在我已在花园中培育出红色的花。花瓣落下时,用三尖头的叉子划破籽壳,浓浓的白奶液从破口处流出,然后收集、晾干,用我自己创造的方法处理。粉末可以引人入睡、做奇怪的梦,也可以减轻疼痛。 “泰塔,在我这儿待会儿。”她躺在床上低语,像打瞌睡的小猫蜷缩着。“拍我睡觉,就像婴儿时那样。”我把她抱在怀里,心想,她还是个孩子。 “一切都会好的,对吗?”她低声说,“我们会幸福地生活,就像你故事中的那些人,是不是,泰塔?” 她睡着了,我轻吻她的额头,给她盖上毛绒毯,蹑手蹑脚地离开她的卧房。 第02章 法老爱上洛斯特丽丝 在奥西里斯节的第五天,法老乘着快船,从位于埃勒芬蒂尼岛的王宫顺水而下,经过十天的行程,来到卡纳克。他带来了所有随从人员主持神的节日。 塔努斯的船队三天前就离开了卡纳克,顺流而上去迎接大船队,并在行程的最后一段随行而归。因此,自从我们三人捕猎河马那天回来后,我和洛斯特丽丝都没见过他。看到他的船出现在河转弯处,张满帆,逆着强烈的沙漠风漂过来,我们俩异常高兴。荷鲁斯呼吸号位于船队之首,引导船队从南部驶过来。 洛斯特丽丝站在大维西尔的随行人员中,两边分别是她的两个兄弟——门赛特和索贝克。两个男孩举止得体,相貌英俊,但在我看来,他们身上有太多他们父亲的影子。门赛特,年龄稍大,我尤其不信任;小的那个,哥哥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 我站在一群侍臣和地位稍低的官员后面,从这里,可以看见洛斯特丽丝和英特夫领主。塔努斯高高的身影站在荷鲁斯呼吸号的艉楼,洛斯特丽丝一见到他,就异常喜悦和兴奋,后颈也涨红了。塔努斯鳄鱼皮胸甲上的鳞片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头盔上的褐色鸟羽毛迎风飘动。 洛斯特丽丝兴奋地跳起来,纤细的双臂在头上挥舞着。但是她的尖叫和夸张的动作被淹没了,尼罗河两岸站满了列队欢迎法老的欢呼人群。底比斯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城市,我估计可能有二十五万人出来欢迎国王。 这时,塔努斯丝毫没有左顾右盼,而是目光坚定地盯着前方,脱鞘的宝剑握在面前,致敬。船队中的其他船只跟着荷鲁斯呼吸号像群飞的白鹭一样形成广阔的“V”字形——这是鸟儿月落后回巢时飞行的队形。所有的旗帜和作战赢得的荣誉彩虹般迎风招展,这壮观的场景让人群为之欢呼,忘情地挥舞着棕榈叶。 很快,大船队中的第一艘船颠簸着转过弯出现了,上面乘坐的都是国王随从中的女性和贵族。紧接着又出现一艘,然后是一大群大大小小不规则的船只。这些船蜂拥着顺流而下,船过道上都是皇宫仆人、奴隶和他们的装备及随身物品;货船装满了厨房用的牛、羊、鸡;漆得光亮、鲜艳的船只上,皇宫家具和财宝,以及贵族和衔位稍低人员的货物,全部杂乱地堆在一起,根本不像熟练水手的装货方式。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塔努斯的船队。船队逆着湍急的尼罗河水行驶,然后转弯,顺流而上,整个船队始终排列成规则的几何阵形,浑然一体。 最后法老的豪华龙船出现在拐弯处,欢呼的人群达到高潮。这是迄今为止人类造的最大的一艘船。它将笨重地行驶到大维西尔王府下的石码头,欢迎的人群等候在那里。 我有充裕的时间研究和思考这艘船的大小、设计、操作以及修整,眼前的情况也恰好反映了我们埃及当时的国家状态和体制。埃及当时正处在八世法老麦摩斯统治的第十二年,他是这个软弱、动荡王朝中最软弱的一位法老。豪华龙船有五艘首尾相连的战船那么长,但高度和宽度却不成比例,极大伤害了我天生的审美观。巨大的船体涂着繁杂的颜色,那是当时的流行做法。船首奥西里斯神的头像用纯金箔装饰,然而,船靠岸时我却发现,金光闪闪的颜色已成片褪去。船舷侧面尽是暗褐色斑痕——船员们在这边栏杆上大便。 船中部是高高的甲板室,是法老的私人住处,用厚厚的珍贵雪松木板建造得十分坚固,里面装满了家具,这使得龙船的航行受到严重影响。这个奇形怪状、精心建造的龙船的顶部,新鲜百荷编织的华丽围栏后面,有一个天棚。天棚是由经过精心加工的羚羊皮皮革精巧地缝制在一起形成,上面画有所有主要神的形象。法老一个人威严地坐在天棚下面,脚上穿着镶有饰物的拖鞋,袍服由纯亚麻制成,像仲夏高高的云堆闪闪发亮,头上带着高高的双皇冠——上埃及的白冠,上有秃鹫女神尼拜特的头,还有红冠,以及尼罗河三角洲女神布托的眼镜蛇头。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头戴皇冠,这个被我们大家爱戴的国王十年前就丧失了三角洲地区。在那些动荡的岁月里,另一位法老统治下的埃及,也头戴双皇冠——或至少自己认定的皇冠。他是王座的觊觎者,是我们君主不共戴天的敌人。他不断对我们发动战争,耗尽了两个王国的财富和年轻将士的生命。埃及被内战弄得四分五裂。一千多年的历史中,只要弱者登上王座,成为法老,国家常常如此。国家需要一个强壮、大胆、机敏的人将两个国家统一起来。 为了让笨拙的龙船掉转方向,停泊在王府码头,船长本应该将船尽可能靠近对面的岸边。这样,龙船就能占据整个尼罗河水道,进行掉头。然而,他显然错误地估计了风力、水流,在河中央就开始掉头。开始,龙船笨重地穿越水流;像帆一样高的甲板室遇到了酷热的沙漠风,船重重地向一侧倾斜。六名水手常用鞭子一上一下疯狂地击打着低舱的船员,抽打在裸露肩膀上的噼啪声从河面上清晰地传过来。 在鞭子的抽打下,桨手们疯狂地划浆,船体周围的河水因剧烈搅动变成泡沫。一侧一百个桨一起用力划动,但没有人能保持一致的划行步调。船尾四名舵手正呼喊着号令,奋力划着长长的掌舵桨。叫骂声、口令声混成一片。此刻,在艉楼,奈荷贝特,龙船衰老的总指挥和船长,手指交替着梳理又长又粗糙的灰胡须,焦躁不安地拍着双手,显得无能为力。 法老高高地坐在混乱之上,像雕塑一样,一动不动,漠视一切。哦,这就是我们真正的埃及。 龙船突然加快旋转,然后停下来,径直向我们所站的这岸驶过来,由于受到水流和逆风推动,被锚链困住。尽管船长和船员疯狂且混乱地用力划船,但无济于事。他们无法掉转船头驶入停泊水域,也无法阻止船径直冲向码头的花岗岩石头,还撞坏金光闪闪的巨大船头。 大家意识到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一切,岸上观看人群的欢呼声慢慢消失了,相反,可怕的唏嘘声弥漫尼罗河两岸。龙船甲板上的喊叫声、混乱的嘈杂声更加清晰地传过来。 突然,所有的眼睛向下游看去。荷鲁斯呼吸号离开舰队之首,破水而上,飞一般地划过来。所有桨完美一致地入水、拉动、摆动,再入水,突然插入龙船船首下方。人群吸一口气,声音比吹过纸莎草滩的风声还大。两船相撞似乎不可避免,但在最后关键时刻,塔努斯把拳头高举过头顶示意。两侧桨手同时向后划水,舵手收起掌舵桨。 荷鲁斯呼吸号在笨重的大船前停下,放下绳索。两艘船像少女接吻,轻轻碰一下,很快,荷鲁斯呼吸号的艉楼几乎和龙船的主甲板处在一个水平位置。 那时塔努斯坐在艉楼的舷墙上。他踢掉脱鞋,脱去盔甲,武器扔到一边,腰上系着轻亚麻绳的一端,身后拖着绳子,纵身越过两船之间的空隙。 人群好像刚从昏迷中醒过来,又骚动、摇晃起来。如果他们中还有人不认识塔努斯,那么这一天结束时,他就会认识了。当然了,塔努斯早在对抗下王国篡位者的河战中就名声远扬了。然而,只有他自己的队伍亲眼见过他指挥作战。道听途说的事迹总不如自己亲眼所见更有分量。 现在,在法老眼前,在皇家舰队和卡纳克全体人民眼前,塔努斯像豹一样轻盈地从一个甲板跳到另一个甲板。 “塔努斯!”我确定是我的女主人洛斯特丽丝第一个叫出他的名字,但我是第二个。 “塔努斯!”我喊道,随后周围所有的人都呼喊着。“塔努斯!塔努斯!塔努斯!”他们一起喊着,就像是献给一位新诞生的神的赞美诗。 塔努斯一踏上龙船甲板,就转身冲向船头,一边跑,手里一边拽着细绳。他手下的船员已经把胳膊粗的索链接到绳子的另一端,把索链扔了过来。塔努斯用力向后拽。他凭借强有力的胳膊,把索链拽过来,后背上的汗珠闪闪发亮。 这时,龙船上的船员明白他要做什么,跑过来帮忙。在塔努斯的指挥下,他们绕着龙船的船首斜桁把索链缠绕三圈。索链一缠牢,塔努斯就示意他的船队离开。 荷鲁斯呼吸号跃入水流,很快提速,突然被索链绊了一下,被笨重龙船的另一端撞弹出去,重重落下。我感到恐怖,以为小船真的可能会翻,被拖入大船下,但塔努斯已经想到会有这一撞击,示意全体船员熟练地倒划长桨,稳住了船。 虽然船身落下时船尾溢进来许多绿色的河水,但它渡过险情之后,浮上来,重新拉紧索链。很长时间过去了,没事了。小船很轻,和笨重的大船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两艘船连在一起,好像鳄鱼咬住了老雄海牛的口鼻,但还是不能把它从岸上拖下来。塔努斯站在龙船头,回头面向毫无组织的船员,做了一个命令手势引起他们注意。船员们发生了显着变化,等着他指挥。 奈荷贝特是法老整个舰队的总指挥,有埃及雄狮头衔。多年前他曾威力无比,但现在他老了,衰弱了。塔努斯毫不费力地取代他,就像流水、刮风一样自然。龙船上的所有船员立刻回应。 “拉!”他示意左船舷的全体舵手。他们弯下背,用力拉着。 “向后划水!”他握着右拳头,戳向右船舷。尖头桨身用力向下扎。塔努斯走向栏杆,示意荷鲁斯呼吸号的舵手,船两侧的船员动作熟练、协调一致。龙船向码头驶过来。现在,只有窄窄的一条水面将龙船和花岗岩石隔开。 然后,慢慢地……太慢了,大船开始移动。随着木船的拖拽,鲜艳的船首开始转入水域。欢呼声又一次消失,唏嘘声又四起,我们所有人等着大船撞向码头,在岩石上四分五裂。如果发生这种事,毫无疑问,等待塔努斯的结果会是什么。他抢过了平静的船长的命令,所以必须承担那个老人所有的错误。当法老因为撞击从王座上冲下来,双皇冠和他所有尊严滚落到甲板上时,当豪华龙船在他身下沉没,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像个溺水小狗被拖上岸时,受辱的奈荷贝特总指挥和英特夫领主就会一起敦促法老把所有不满加在这个傲慢、年轻、自命不凡的家伙头上。 我绝望地站在那儿,为我亲爱的朋友发抖。但奇迹出现了。龙船已经足够靠近陆地,塔努斯离我站的位置很近,我清楚地听到他说的话。“伟大的荷鲁斯,现在帮帮我!”他大喊。 我头脑中毫不怀疑众神经常插手人类事务。塔努斯是荷鲁斯人;荷鲁斯是风神。 从撒哈拉沙漠西部荒芜地区吹来的沙漠风已刮了三天三夜,强度一直是四到五级,没有丝毫减弱。但现在,风停了,不是渐渐停止,而是根本不吹了。河面上荡起的波纹平息了;沿岸的棕榈树曾猛烈晃动,树叶纷纷落下,现在好像被一阵突来的霜冻住了。 没有风吹,龙船重新平稳行驶,完全听从荷鲁斯呼吸号拖拽。巨大的船首进入水域,和码头平行,同时船侧面轻触整修过的石路;尼罗河水的涌动阻断它继续前行,龙船纹丝不动停在水中。 塔努斯下了最后一个命令。船还未后退,泊缆被扔上码头,等候多时的人快速收起,结实地拴在缆柱上。龙船停稳,静静靠在船台旁,就像鹅毛在水面上轻轻浮动。法老所在的王座和头上高高的皇冠没有因泊船而受到影响。 我们这些旁观者对高超的技艺爆发出一阵赞扬声,高呼塔努斯的名字——而不是法老。谦虚且非常慎重地说,塔努斯并没有企图接受我们的喝彩。对他投入的注意过多,大家就会忽略国王,这将是十分愚蠢的做法。他的功绩会让他得到国王的恩宠,而对他的过多关注会使国王受到忽视,他的功绩也就变成罪过,无效了。法老一直很嫉妒他的王室尊严。塔努斯秘密地示意荷鲁斯呼吸号。当小船离开我们的视线,隐藏在龙船巨大的船身后,他越过船舷,跳到木船甲板上,离开刚刚为他赢得荣誉的舞台,把它留给了国王。 然而,我看见奈荷贝特——年高德劭的老船长,埃及雄狮——跟在法老后面上岸时,满脸愤怒、屈辱的表情。我知道,塔努斯已成为他又一个强有力的敌人。 就在那天晚上,参加演出的全体演员带妆彩排,我向洛斯特丽丝兑现了我的诺言。演出开始前,我让这对恋人有一个小时单独相处的时间。 我们演出的剧场在奥西里斯神殿附近。我搭建了一些帐篷用作主要演员的化妆间。我故意把洛斯特丽丝的帐篷建得距离其他帐篷稍远一点,隐藏在一个支撑神殿屋顶的大石柱子后。我站在帐篷入口放哨。塔努斯掀起对面的围板,溜进帐篷。 我尽力不偷听他们。他们刚一拥抱时,惊喜地叫出来,然后压低声音,喁喁低语,后来逐渐减弱笑声,最后变成小声咕哝,发出体面作爱的喘息声。虽然此刻我还没打算阻止这一切发生,但我确信他们做爱不会达到最终结果。很久以后,洛斯特丽丝和塔努斯都分别向我证实了这一点。我的女主人在新婚那天还是处女。如果我们中有人知道婚礼就近在咫尺,我想我们的做法会完全不同。 虽然我敏锐地意识到,他们单独在帐篷里多待一分钟,我们每个人的危险就会增长一分,但我还是不能叫他们分开。虽然后背上拉斯弗的鞭痕仍在作痛,虽然那一刻我试图隐藏起内心深处毫无价值的想法和本能,对他们的嫉妒也痛苦地烧灼着我,但我还是让他们比预期的时间多相处了一会儿。 我没有听见英特夫领主走过来。他以前常穿最柔软的小山羊皮拖鞋减轻脚步声。他走路像鬼一样无声无息。由于我的主人悄无声息地走过王府大厅和走廊,无意中会听到某句话,许多随从和奴隶因而感受过拉斯弗的皮鞭或绞索。可是多年来我培养出了一种直觉。大多数时候,他还没从阴影中突然出现,我就已感觉到他来了。这种直觉从来没出过差错,但那天晚上,却失误了。我正环顾四周,他已悄悄穿过大厅的柱子,出现在我面前,像直挺挺的眼镜蛇,又瘦又高,致人于死地。 “主人!”我大声叫道,声音把自己吓一跳。“很荣幸你能来看我们彩排。非常感谢您提的建议……”我急促不清地说着,既想掩盖我的混乱状态,又想警告身后帐篷里的两个人。 我比想象中更成功地实现了这两个目的。我听见身后化妆篷中的那对恋人慌张地分开、逃离,听见塔努斯弯腰离去时帐篷的后围板飘动的声音。 我从来没有这么成功地欺骗英特夫领主。他已经清楚地读出了我脸上的内疚,就像我读神殿墙上的象形文字或卷轴上我自己写的字。但是那天晚上,愤怒让他失去了理智,一心只想质问我新的不端行为。他既没有发火,也没有怒吼。如果英特夫领主话语柔和、微笑如丝,这才是他最危险的时刻。 “亲爱的泰塔,”几乎是小声在说,“我听说你改变了开场演出中的一些安排,尽管我本人是下过这样的命令。我不相信你会如此傲慢无礼。大热天我过来,就是想亲自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不能假装无辜,也不能装作不知道,于是低下头,尽量显得很委屈。“主人,不是我命令做这些修改的。是尊贵的圣座,奥西里斯神殿的主祭司……” 但我的主人不耐烦地打断我。“对,当然是他改的,但是在你提出意见之后。你以为我不了解你,还是不了解那个说话含糊的老祭司?他头脑中从来就没有新点子,但你有。” “主人!”我反驳。 “这次又是什么样的阴险小把戏?是众神又托给你随时需要的梦吗?”我的主人问,声音轻柔得像神殿中出没的眼镜蛇滑过地上石板时发出的沙沙声。 “主人!”我尽力显得对指控感到震惊的样子。我确实向善良的主祭司描述说,奥西里斯神穿着黑乌鸦衣来到我梦中,抱怨他的神殿鲜血横流。 主祭司没有反对戏剧演出的真实性,于是英特夫领主才计划如何愉悦法老。当我无法劝阻主人放弃这一做法时,只好求助于梦境。我的主人命令在演出第一幕就出现此场景时,我极其憎恨与这样可恶的人为伍。当然了,我注意到,某些野蛮民族也将人作为祭物奉献给上帝。我听说,住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那边的卡赛特人把刚出生的婴儿扔进熊熊燃烧的火炉中。到过那些遥远国度的大篷车主谈到了用宗教名义实施的其他暴行,谈到了把年轻的未婚女子杀死来提高收成,或在三头神塑像前砍下战俘的头。 然而,我们埃及人是文明的民族,我们崇敬智慧、公正的神,而不是嗜血的怪物。我尽力说服我的主人。我向他指出,历史上只有一位法老用人当祭物:麦努特普在塞特神殿割开了七个造反王子的喉咙,肢解了他们的尸体,并把经过防腐处理的尸块送给每个总督以示警告。大家还对此嗤之以鼻。直到如今,麦努特普还被公认为是血腥国王。 “不是用人作祭祀。”我的主人反驳,“只是执行一个应受的惩罚,是用一种相当新颖的方式执行。亲爱的泰塔,你不可否认,死刑一直是我们司法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吧?托德是个贼。他偷了皇家金库,必须死,哪怕只是给别人作示范。” 听起来很合理,但我知道他根本不是对司法感兴趣,而是对维护自己的财宝和压制法老感兴趣。法老很喜爱露天演出和戏剧。我没有选择,只能梦想着求助于好心的主祭司。现在英特夫领主双唇微张,笑了,露出完美的牙齿,但这笑却让我浑身发冷,颈背上的毛发直立。 “这有一个小建议。”他凑近我的脸低声说,“我建议你明晚再做个梦,让上次来拜访过你的那位神取消对主祭司下的那个指令,采用我的安排。如果不是这样,我会为拉斯弗找更多的事做——这是我对你的庄严承诺。”他转身,大步走了。我留在原地,既感到轻松,因为他没有发现那对恋人;又感到悲惨,因为我被迫上演他命令的邪恶演出。 不过,我的主人走后,排练获得了振奋人心的成功,这又重新恢复了我的神采。洛斯特丽丝和塔努斯约会后一直处在喜悦的光彩中,这使得她真的美若神灵;充满青春和力量的塔努斯就是年轻的荷鲁斯神的化身。 一想到我和剧中的奥西里斯一样,都处在英特夫领主安排的命运时,我就为这种角色而感到烦恼。剧中的奥西里斯由一个英俊的、名叫托德的中年人扮演。他曾经是一个管家,为了供养他迷恋的一个年轻爱花钱的交际花,去偷我主人的金库,被当场抓住。是我在查账时发现了漏洞,但我并不觉得骄傲。 我的主人在等候正式审讯和判决时,把他放了,让他在演出中扮演冥神。如果他能令人满意地演好奥西里斯一角,我的主人答应不再追究此事。不幸的托德没有意识到许诺背后潜藏的威胁,满腔热情地投入到角色中,相信自己会获得宽恕。与此同时——他不可能知道,我的主人已秘密签署了他的死亡令,并把卷轴交给了拉斯弗。拉斯弗不仅是国家行刑官,还被我选来扮演塞特一角。我主人的意图是,当明晚法老观看演出时,他将两个角色合二为一。虽然拉斯弗是塞特一角的合适人选,但是当我看见他和托德排练开场演出时,我后悔选他扮演这一角色。一想到正式演出和排练会有多么大差异,我就浑身发抖。 排练结束后,我最乐意做的就是陪着我的女主人回到后宫宅院。她不让我离开,让我待到很晚,听她一个人激动地讲述这一天发生的不寻常事,讲述塔努斯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你看见他如何召唤荷鲁斯神吗?神是如何立刻来帮他的?当然他得到了荷鲁斯神的所有恩宠和保护,你不这么认为吗?荷鲁斯不会让任何邪恶降临到我们头上,我现在对此十分确定。” 有太多这样幸福的幻想,没有任何分离和杀戮。年轻的爱恋发展得多么迅速啊! “塔努斯今天挽救了豪华龙船,没让它翻船,他也一定赢得了法老的恩宠。你不这样认为吗,泰塔?有了神和法老的双重恩宠,我父亲再也不能把塔努斯派走了,是吗,泰塔?” 她所说的事情让我回想起发生在她身上的每个快乐瞬间。直到后来,我背下了至少十二条不朽的爱的信息,还发誓亲自带给塔努斯,我才离开了后宫。 最后我筋疲力尽地回到住处,可还是不能休息。几乎所有的男奴都在等着我,像我的女主人一样,情绪激昂,喋喋不休。他们也想知道我怎么看那一天发生的一切,特别是塔努斯救了法老的龙船及这件事的意义。我喂宠物时,他们围着我挤在河上方露台上,争着和我说话。 “大哥,塔努斯呼唤荷鲁斯神,神就立刻插手帮助他,这是不是真的?你看见了吗?有些人甚至说,神以隼的形象出现,在塔努斯头上盘旋,伸开保护的翅膀。是真的吗?” “啊,法老已将塔努斯晋升为法老护卫,奖赏他一块五百费丹的河边肥沃土地,是真的吗?” “大哥,他们说,智慧之神托特在沙漠神龛的圣祠已给塔努斯刻了一个星座。圣祠预示着他会是我们埃及历史上最伟大的勇士,有一天,法老会最恩宠他。”现在回想起这些小孩似的胡说八道,觉得很逗乐,似乎实现了他们心中勾画出的奇异真相。但在当时,我像对待小孩一样,语气严厉,嘲笑着把他们打发走了。 就在我静下心来要入睡时,我冒出了最后一个想法:卢克索和卡纳克两城的人们已经把塔努斯深深刻在心里,但这是有偿的、不确定的荣誉。荣誉和受欢迎在上层社会能滋生出嫉妒,下层民众的奉承是易变的。他们常常会以毁损他们厌恶的偶像为乐,就像当初把他抬到最高。 显然,悄无声息地生活更安全,我一直试图这样去做。 节日的第六天下午,法老从位于卡纳克和卢克索中间开阔乡村的皇家宅地中央的别墅出发,沿着两边林立着花岗岩狮子雕塑的礼仪大街,庄严地向位于尼罗河岸的奥西里斯神殿行进。 他乘坐的大橇车很高,经过时,大街两侧密密麻麻的人群不得不向后绷紧脖子,仰视着坐在镀金王座上的国王。橇车由二十匹纯白小公牛拉着。公牛厚实的双肩高高隆起,长角的头上带着花环。橇车的滑动垫木在路面压过时发出刺耳的声音,在石板路上留下道道痕迹。 一百名乐师走在队伍最前面,弹着里拉琴和竖琴,敲着钹和鼓,摇着拨浪鼓和叉铃,吹着又长又直的大羚羊角号和野白羊弯角号。埃及一百名最美妙的声音紧跟在后面,齐声唱着对法老和奥西里斯神的颂歌。我当然是领唱。我们后面是由塔努斯亲自率领的蓝鳄团。围观人群给予他特别的欢呼。他全身武装羽饰、盔甲,大步走过。未婚的女孩们高声尖叫,其中不只一人在灰尘中昏倒。人们都在歇斯底里地向他欢呼,为他新获得的荣誉欢呼。 光荣的护卫团后面是大维西尔和他的高级官员,接下来的是贵族及其妻儿,然后是鹰隼团分遣队,最后是法老的大橇车。总之,这是一个上王国几千名最有钱、最有势力的人的集合。 当我们接近奥西里斯神殿时,主祭司和所有祭司们都站在高门楼中间的台阶上欢迎法老麦摩斯。神殿已粉刷一新,外墙上的浅浮雕在夕阳温暖的黄光照射下发出夺目光茫。外墙壁龛里立着的旗杆上各色鲜艳彩旗飘动。 在最底下的台阶前,法老下了车,仪态威严地迈上一百级台阶。唱诗班站在台阶两侧。我站在第五十级台阶上,所以在国王走近我跟前的几分钟里,我可以细致地观察他。 我已经很了解他,因为他一直是我的病人,但我忘了他有多矮小——对神来说有多矮小。他还不到我的肩高,虽然他头上高高的双皇冠让他看起来高大些。他的双臂在胸前交叉,摆出礼节的姿态,手持象征皇位和神性的弯柄杖和连枷。我前面曾说过,他的双手无毛,光滑,像女人的手;双脚也是又小又匀称。他所有的手指、脚趾都戴着戒指,上臂戴着护身符,腕上戴着手镯。他胸前厚重的赤金胸铠镶嵌着五颜六色的彩陶,描绘的是拿着真理羽毛的托特神。这件饰物光彩夺目,有五百年历史,七十位国王曾经佩戴过。 双皇冠下,他的脸用粉涂得如同死尸一样白,眼睛四周涂得乌黑发亮,嘴唇涂成深红色。浓妆重抹之下,他的表情任性。嘴唇又薄又直,缺乏幽默;双眼游移、紧张,我想他可能就长那样。 这个伟大的埃及王国的根基十分脆弱,王国四分五裂,摇摇欲坠。即使神也和他一样焦急。他的疆域曾延伸到大海,横跨尼罗河三角洲的七个入口,向南到阿苏恩和第一个大瀑布,是地球上最伟大的王国。他和他的祖先却让这一切逐渐消失。现在他的敌人正虎视眈眈地集结在边界旁,随时准备进攻,吞掉我们的国家,就像鬣狗、豺和秃鹫一样喧闹着饱餐尸体。 南部是非洲黑人,北部大海沿岸是海盗似的海上族,尼罗河低地一带是伪法老领地,西部是背叛的贝都因人和奸诈的利比亚人。而东部新的人群似乎在一天天壮大,他们的名字让天生胆小、踌躇应战的国家闻风丧胆,亚述人、胡利安人、赫梯人——多得数不完。 如果我们的古代文明本来就是年事已高,软弱、衰老,还有什么优势可言?我们怎么能抵抗野蛮人的凶猛行径、无礼傲慢和抢劫掠夺的欲望呢?我确信,这位法老,就像马上要继承他的那些人一样,不能领导这个国家回到以前的全盛时期。他甚至无法生育一个男继承人。 埃及王国缺少继承人这件事似乎比丢掉整个国家都令法老困扰。他至今已娶了二十位妻子,生的都是女儿,真的是一个女儿部落了,没有儿子。作为男人,他不会接受这个过错。他咨询了上王国每个知名医生,拜访了每个神示所和每个重要神龛。 我之所以了解这一切,是因为我也是被请去的知名医生。我承认,那时我对给神开处方感到有些不安,还猜想,为什么他在这样小的问题上要咨询一位纯粹的凡人。不过,我向他推荐,把雄河马的睾丸和蜂蜜一起炒,然后服用;同时建议他在埃及找一位最美丽的处女,在她来月经后的一年内,和她结婚同床。 我不太相信自己开的处方,但用我的方法烹制雄河马睾丸却是一道美味佳肴。我同时认为,搜寻全国最漂亮的处女可能会分散法老的注意力,结果会证明这种方法不但可笑,而且令人愉悦。从实用角度看,如果国王和足够数量的年轻女人睡觉,那么她们中的一位最终一定会在后宫生出雄马驹。 不管怎样,我安慰自己,我的治疗不会像我的其他同行那样糟糕,特别是像自称为医生的奥西里斯神殿那些庸医们编造出的令人作呕的处方。即使不是真的灵验,我的处方至少不会有任何伤害。这点我相信。命运会证明我犯了多大的错误。假如我知道我愚蠢行径的后果,我宁愿在演出中代替托德,而不是给法老提出这样轻浮的建议。 法老很认真地听取了我的建议,命令他的省长和总督走遍全国——从阿马尔奈到大瀑布——搜寻长有丰润睾丸的雄河马,并按我说的条件,寻找能适宜作他第一个儿子母亲的处女。我听说这一切后,既感到很可笑,又感到受宠若惊。我在国王宫廷中的内线告诉我,他已经回绝了成百上千个踊跃的女子,她们都称自己是全国最美丽的女孩。 国王很快从我身旁走过,进入神殿,聆听祭司们唱挽歌,接受主祭司谄媚的屈膝礼。大维西尔和所有随从紧跟在后面。地位稍低的公民们也涌进来,急忙找到合适的位置观看表演,举止毫不庄重。神殿中的空间有限,只有那些权贵能进入内院,还有就是那些有钱人,祭司们像做贼一样接受他们的贿赂,允许他们也进来。其他人只能透过外院的门向里观看。许多公民很失望,只能满足于别人对演出的描述。虽然我负责演出的编排,但我也是艰难地挤过厚厚的人群。塔努斯看见我的困境,派两个手下过来帮我,在前面为我开辟出一条小道,让我得以成功来到演员活动区。 演出开始前,我们不得不忍受一系列花哨的演讲,首先是本地官员和政府部长,然后是大维西尔本人。滔滔不绝的演说间隙,我找机会出来,进一步确认所有演出安排完美无误。我一个帐篷一个帐篷地检查每位演员的服装和化妆情况,安抚他们在临上场前的最后时刻出现的兴奋和怯场。 不幸的托德很紧张,担心他的演出可能会令英特夫领主不满意。我说服他一定会令人满意的,然后给他吃了一剂镇静的红赛芬,帮他去除身上的痛苦。 我来到拉斯弗的帐篷时,他正和王宫护卫队的两个老朋友喝酒,短青铜剑放在磨刀石边上。我为他设计了妆容,让他看起来更令人憎恶。开始时我很难创作出丑陋的样子,后来,当他用发黑的牙齿斜眼看我,还递给我一杯酒时,我知道我的设计有多么的成功。 “俊小伙,你的后背现在感觉如何了?尝一尝男人的饮料!可能会让你又长出卵子!”我已习惯了他的嘲笑。我严肃地告诉他,英特夫领主已经取消了主祭司的命令,第一幕按最初版本演。 “我已经和英特夫领主说过了。”他高举着剑,“摸摸这刃,阉人。我想确认它是否获得了你的通过。”我迅速离开,感觉有点不舒服。 虽然塔努斯到第二幕才会出场,但他已化好妆。他轻松地微笑着,拍拍我的肩。“喂,老朋友,这是你的机会。今晚过后,你作为剧作家的美名将传遍整个埃及。” “你的名字已经传遍了。每个人都谈论着你的名字。”我对他说。但他不屑一顾,一笑了之。我又接着说:“塔努斯,你结尾部分的演说准备好了吗?你现在愿意给我背一遍吗?” 传统上,扮演荷鲁斯的演员会在演出结尾部分向法老传递旨意,表面上是神发出的旨意,实际上是来自法老的臣民。古时候,人们利用一年之中的这一次机会,将他们在其他任何时候不能向法老说、却希望得到法老关注的问题,利用演员表演的机会说出来。然而,在上一个王朝统治时,这个传统消失了,结尾演说变成了又一个对神圣法老的颂词。 过去的几天中,我一直要求塔努斯给我排练一下他的演说,但每次他都含糊其词,以至到现在,我开始完全怀疑他的用意了。“这是最后一次机会。”我坚持说。但他嘲笑我。 “我已经决定让我的演说震惊你、震惊法老。那样你们俩就都会满意了。”我没办法说服他。有时,他无疑是我遇到的最任性、最倔强的年轻暴徒。我离开他,但一点也不生气,去找更欢乐的伙伴。 当我弯腰钻进洛斯特丽丝的化妆篷时,我惊呆了。虽然我亲自为她设计妆容,指导她的女仆按照我的想法为她擦粉、涂口红、画眼睛,但是面对眼前站立的这个形象,我还是没有思想准备,以为神降临人间。过了一会儿,我终于确定,又一个奇迹诞生了,女神确实从地下升上来取代了我的女主人。我大声喘息着,怀着迷信的敬畏跪下来。这时我的女主人笑起来,把我从错觉中唤醒。 “这不有趣吗?我不能只等着看塔努斯已化好妆。我肯定他一定看起来像神本人。”她慢慢转身,隔着肩头冲我微笑,让我评价她的装束。 “没有人会比你更像神,我的主人。”我低声说。 “演出何时开始?”她不耐烦地请求道,“我激动得都等不及了。” 我竖起耳杂贴在帐篷挡板上,听了一会儿大厅内低沉、乏味的演讲。我意识到这是最后的演说,英特夫领主随时会招呼我的演员们上台。 我抓住洛斯特丽丝的手,用力握。“开场白前,记住中间的长停顿和目中无人的表情。”我提醒她。她顽皮地拍拍我的肩膀。 “快走吧,你这个老尿壶,你会看到,一切会非常完美。”正在那时,我听见英特夫领主的声音响起。 “神圣的法老神麦摩斯,伟大的埃及圣上,王国守护神,您公正,伟大的,洞察一切,大慈大悲……”我匆忙从洛斯特丽丝帐篷中出来,来到中心柱子后面我的开场位置,头衔和荣誉还在继续。我环视柱子周围,看见神殿内院挤满人。法老和他地位高贵的妻子们位于前排,坐在雪松木矮凳上,舐着凉爽的冰棍,或一点点咬着枣和蜜饯。 英特夫领主在圣坛下面升起的平台——也是我们的舞台前面发表演说。亚麻幕帘遮挡了舞台主体,使观众看不见。我最后一次检查一下,但是已来不及做更多工作。 幕帘后,在我指导下,整个场景用宫里园艺工种植的仙人掌和合欢树布置。我把砖瓦匠从国王陵墓建造工地带回来,在神殿后侧修了一个石水池,这样从这里流出的小溪就会转向流过舞台,以此象征尼罗河。 在舞台后方,从地板到天花板,垂挂着拉紧的亚麻布片,来自大墓地的艺术家在上面绘制了神奇的风景画。在黄昏时的昏暗光线和壁架上摇曳的火把的照射下,效果十分真实,将观众带回到远古时一个不同的世界。 我还为法老准备了其他乐趣,一笼子一笼子的动物、鸟、蝴蝶会被放出来,模拟伟大的阿蒙拉神创造的世界;我用化学物质改进的火焰、火把,燃烧着,发出深红、绿色耀眼的光,使整个舞台营造出光怪陆离、烟雾缭绕的景象,就像众神们居住的冥间世界。 “麦摩斯,拉之子,愿您长命百岁!我们,您忠实的臣民,底比斯的公民,乞求您走近,并将您神圣的关怀赐予我们,奉献给陛下的这部拙劣的剧作。” 英特夫领主结束了欢迎致辞,回到座位。伴着隐在幕后的嘹亮羊角号声,我从柱子后走出来,面向观众。他们一直忍受着坐在坚硬石板上的不舒服和枯燥的致词,现在正好是开始演出的好时候。一阵沸腾的欢呼声欢迎我上场,法老也露出期盼的微笑。 我举起双手示意大家安静。真正静下来时,我开始介绍序幕。 “我走在阳光中,朝气蓬勃,充满年轻人的活力,我听见尼罗河岸边的芦苇丛中传来凄惨的音乐声。我没有辨别出这首竖琴乐曲,我不害怕,因为我正值成年,在我爱人的爱抚下十分安全。” “音乐无比美妙。我高兴地去寻找演奏音乐的人。我不知道他就是死神,也不知道他弹竖琴是为了召唤我一个人。”我们埃及人痴迷于死神;我立刻触及了观众内心深深的心弦。他们叹气,颤栗。 “死神抓住我,用他骨瘦如柴的双臂推我来到太阳神阿蒙拉处,把我变成了他的样子,身上发着白光。我听见我的爱人在远处哭,但我看不见她,我生命中所有的日子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是我的散文第一次公开诵读,我知道我已吸引了他们。他们的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若有所思。神殿里一片安静。 “死神把我放在高处,从那里我看见世界就像天堂的蓝色海洋里发光的圆盾。我看见所有曾经活着的人和动物。时间如汹涌的潮水在我眼前向后退去。十万年来,我看见他们挣扎、死亡,看见所有人经历着从死亡、老年到婴儿、出生。时间越来越久远,一直追溯到第一个男人和第一个女人诞生的时候。我看着他们出生。再往后退,最后,地球上没有人,只有神。” “然而时间的长河流过了神的时代,流过努恩,流到了黑暗和原始的混沌时代。时间的长河不再往回流,而是调头流回来。时间按照我熟悉的方式,从我出现以后,开始向前流动,我看见众神的热情又在我面前显现。”我的观众都十分精通众神的神学,但他们从没有听说过用小说方式讲述的神话故事。他们安静地坐在那里,完全被迷住了。我继续往下讲。 “从混沌和努恩的黑暗中诞生了阿蒙拉斯弗,自我创造的神。我看见阿蒙拉打击他的生殖器,同时手淫,猛地喷射出精子,留下银色污斑,这就是我们熟知的穿越黑暗天空的银河。从精子里诞生了盖特和奈特,地球和天空。” “巴克赫尔!”一个声音打破了神殿可怕的安静。“巴克赫尔!”主祭司情不自禁地赞同我见到的神造世界的景象。我被他的心理变化震惊了,几乎忘了下面的台词。毕竟,在那之前,他一直是我最严厉的批评家。我已彻底征服了他,我的声音升高了,流露出胜利的语气。 “盖特和奈特结合、交配,像男人和女人一样。他们令人震惊的结合生出了奥西里斯神、塞特神、伊西斯女神和奈夫西斯女神。” 我做了一个大幅度的手势,亚麻幕帘渐渐拉到一边,露出我创造出的神奇世界。以前埃及从未有过此景。观众发出惊讶的叹息声。我一步一步向后退,奥西里斯登上舞台。从高高的瓶状头饰,从他胸前交叉的双臂,从他身前拿着的弯柄杖和连枷,观众们立刻认出了他。每个家庭的神龛里都供着他的雕塑。 人群中传来低沉崇敬的哭声。我给托德开的镇静药确实让他的双眼发出奇特的光芒,使他看起来像神一样,陌生、超凡。奥西里斯手里拿着弯柄杖和连枷,做出神秘的手势,用洪亮的声音慷慨激昂地说:“看看大河阿特河!” 观众认出了尼罗河,再一次窸窣作声,咕哝着。尼罗河是埃及、是世界的中心。 “巴克赫尔!”又一个声音喊道。我站在柱子后,惊喜地看到了是谁发出的声音。是法老。我的剧得到了凡夫俗子的赞同,也得到了神灵的赞同。我确定,从现在开始,我的剧本就会成为权威版本,取代有几千年历史的老版本。我会不朽,我的名字会流传千年。 我高兴地示意把蓄水池打开。水开始流经我们的舞台。开始,观众不理解,后来他们发现真的亲眼目睹了伟大河流的展现。上千人发出了呼喊:“巴克赫尔!巴克赫尔!” “看,水涨了!”奥西里斯叫道。尼罗河顺服地涨水、泛滥了。 “看,水退了!”奥西里斯神叫道。水在他的命令下减少。“现在又升上来了!” 水从神殿后蓄水池中流出时,我安排将几桶染料加入水中。首先,绿染料用来模拟低水期,然后涨水时,深色染料真切地模拟了洪水泛滥时积满淤泥的水流的颜色。 “现在看地球上的昆虫和鸟类!”奥西里斯命令。舞台后部的笼子打开,密密的一群野鸟尖叫着、吵闹着、旋转着,和色彩鲜艳的蝴蝶一起,飞满整个神殿。 观众像孩子一样着迷,被吸引住了,站起来去抓空中飞舞的蝴蝶,然后再放开,让他们在神殿高高的柱子间飞行。其中的一只野鸟,由白、肉桂色和黑色组成绝妙的图案的长嘴巴戴胜,毫不畏惧地向下飞去,落在法老的皇冠上。 人们高兴极了。“好兆头!”他们叫道。“保佑国王。祝国王长命百岁!”法老笑了。 我很淘气,但事后我暗示英特夫领主,事先曾训练这只鸟选中法老。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他相信了我。这就是我在饲养动物和鸟方面名声很大的缘故。 舞台上,奥西里斯徘徊在他创造的天堂,情绪是专为剧情设计。这时,随着令人不寒而栗的一声尖叫,塞特出现在舞台上。虽然观众一直期待着这样的情节,但他出场时强大可怕的样子还是令大家十分震惊。女人们尖叫着,捂上脸,只透过颤抖的手指缝向外看。 “你做的这是什么,兄弟?”塞特妒火怒烧,大声喊着。“你把自己置于我之上吗?我不也是神吗?所有的创造都归功于你自己;我,你的兄弟,就不可以和你分享吗?” 奥西里斯平静地回答了这个问题。由于药物抑制的作用,他的声音显得遥远、冷酷。“我们的父亲阿蒙拉已经把它给了我们两人,但是他也给了我们权利选择如何利用它,为善或为恶——”我借神口说出的话在神殿回荡。这是我写的最好的台词,观众被吸引。然而,只有我自己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下定决心要在剧本中体现的美与力量被篡改了。 奥西里斯要发表他的结尾演说了。“这就是我已展现的世界。如果你想在和平和兄弟般的情谊中分享它,你可以被接受。但是,如果你陷入战斗般的愤怒,如果邪恶和仇恨充斥你的胸膛,那我命令你走开。”他抬起右臂,袖子是和身上穿着的袍子同样的发亮半透明的亚麻布,为塞特指引离开天堂的路。 塞特像河马一样躬下硕大毛茸茸的双肩,大吼着,唾沫星子从口中飞出,雾一样,一股下巴里正腐烂的牙齿味道,从我站的地方都能闻到那种气味。他高高举起青铜大砍刀,冲向他的兄弟。这场戏从来没有排练过,完全出奇不意地将奥西里斯砍倒。奥西里斯还站在原处,右臂伸开,刀旋转落下,嗖地一下,就像我修剪露台上的葡萄藤嫩芽,手从手腕处齐刷刷被砍下,落在奥西里斯的脚边,手指无力地抖动着。 奥西里斯完全惊呆了。刀太锋利了,好长一会儿他一动没动,只轻微晃动一下。观众们一定认为这又是一出戏剧性的把戏,落下的手是假的。血没有马上流出来,这也进一步哄骗了观众。他们兴趣极其浓厚,但并没有感到惊恐。这时奥西里斯突然抽回胳膊,握住下臂的断肢处,令人恐怖地大叫。就在那一刻,血从指间突然涌出,顺着白袍子喷溅下来,像溢出的红酒沾染了它。奥西里斯握住他的断肢,摇摇晃晃走过舞台,开始尖叫。那叫声又高又清晰,带着致命的痛苦,打破了观众满足的情绪。他们第一次意识到亲眼目睹的不是虚构的表演,但是他们陷入死一般的寂静,令人恐惧。 奥西里斯还没走到舞台边,塞特拖着那双沉重的弓形腿紧跟上来。他抓住奥西里斯的断肢处,将他拖回舞台中央,把奥西里斯四仰八叉扔倒在石板上。奥西里斯躺在血泊里,金属箔制的皇冠从头上掉下,黑色发辫散落到肩上。 “请饶恕我。”奥西里斯尖声叫道,塞特则站在他头上方笑着。那是真正取乐式的放开嗓音大笑。拉斯弗变成了塞特,塞特极大地愉悦着自己。 野蛮的笑声把观众从恍惚中唤醒。然而,幻觉结束了。他们不再相信自己在看演出,对于所有人来说,这个恐怖的场景已变成了现实。当他们目睹他们崇敬的神被杀,女人们尖叫,男人们愤怒地吼叫。 “饶恕他!饶恕伟大的奥西里斯神!”他们号叫着,但没有一个人站起来,冲上舞台,去阻止悲剧的发生。他们知道,凡人无法左右神之间的斗争,无法抑制他们激烈的情绪爆发。 奥西里斯伸出剩下的一只手,去抓塞特的腿。还在狂笑的塞特抓住他的手腕,抻直整条胳膊,就像屠夫肢解羊的肩膀前检查着。 “把它砍掉!”人群中一个声音尖叫道,充满了浓厚的血腥味。观众的情绪又一次激荡起来。 “杀了他!”又一声尖叫。我一直不明白,血腥和暴力杀戮的场面如何影响到最温和的人。我甚至被这可怕的景象震撼了,感到厌恶了,恐惧了,真的,但是台下的人却变得兴奋起来,令人厌恶。 塞特随意一挥剑,砍下胳膊。奥西里斯向后倒去,抽搐的胳膊还握在塞特满是鲜血的拳头中。他努力站起来,但没有双手作支撑。他的双腿抽搐地乱踢,头不停地向两边甩打,尖叫着。我强迫自己不要转身离开,尽管我的胃肠不断翻滚,口干舌燥,我还在观看。 塞特在手腕关节和肘关节处把胳膊砍成三段,把断肢扔向拥挤的观众。肢解的断块在空中旋转,洒下红宝石样的血珠。他们就像法老动物园里到进食时间的狮子,喊叫着,举起手,抓住他们的神的高贵遗物。 塞特继续饶有趣味地工作着。他在奥西里斯的踝关节处切下双脚,在膝盖处割下腿肚,在臀关节处切下大腿,向人群中扔去。这些乌合之众叫嚷着还要。 “塞特的护身符!”人群中传来一声号叫。“给我们塞特的护身符。”呼喊声一片。根据神话传说,护身符是所有魔咒中最有威力的;有护身符的人控制着阴间的所有黑暗力量。奥西里斯的身体被肢解成十四个部分;伊西斯和来自地球边远地区的姐姐奈夫西斯寻找塞特扔到四处的肢体,但有一部分一直没找到。塞特的护身符和拉斯弗从我身上剥夺去的是身体的同一部位;我的那部分被制成了美丽项链的挂件,是英特夫领主的恶毒礼物。 “给我们塞特的护身符!”暴民们号叫着。塞特俯下身,拿起脚边这个四肢全无的躯体上被血浸红的上衣。他还在笑。我浑身发抖,听出了这个惨无人道的声音,这个我在受惩罚时经常听到的声音。我心怀同情,再一次体验了腹股沟火烧的感觉。短刀在塞特毛茸茸的爪子里一闪,他的手沾满被害人的鲜血,不断向下流淌。他高高举起割下来的那个可怜的器官残骸。 人群一再要求。“把它给我们。”他们乞求。“赐予我们护身符的力量。”这一景象已经把他们变成了掠夺的野兽。 塞特没理会他们。“礼物。”他大喊。“一位神给另一位神的礼物。我,塞特,黑暗之神,把这个护身符奉献给法老神,神圣的麦摩斯。”他那双有力的弓形腿沿台阶跳下,把残骸放在法老脚旁。 令我感到诧异的是,国王身体前倾,把残骸捡起来。他脂粉下的表情被咒语镇住了,好像这是真正的神的遗物。我确信在那一刻,他真的相信那就是神的遗物。他一直用右手拿着,直到后来发生的事。 礼物一被接受,塞特又冲回舞台上,继续屠杀。直到如今仍困扰我的是,那个可怜的被肢解的家伙仍活着,一直到最后都有知觉。我意识到,我给托德吃的药几乎没有麻木他的知觉。他躺在血泊中,左右转头——这是他身体上唯一能移动的部位。我看见他眼中可怕的痛苦。 当塞特最后砍掉他的头,抓住粗发辫拿起来让观众欣赏时,我感到极大的轻松。即使在那一刻,那个可怜人的眼睛还在眼眶中乱转,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次寻找,最终,目光呆滞,盯在那里。塞特把头抛向观众。 这样,我们演出的第一幕就在汹涌的、狂热的掌声中结束,掌声似乎要撼动神殿花岗岩柱子的根基。 演出间隙,我的奴隶助手把场景中屠杀造成的可憎痕迹清理干净。我特别关心的是洛斯特丽丝小姐不要知道第一幕中真正发生的一切。我希望她相信,一切都按排练的进行。所以我安排她待在自己的帐篷里,塔努斯的一个手下在门口看守;同时,确保她的忠实女仆不能有一个进场窥视第一幕,跑回来向洛斯特丽丝汇报。我知道,如果她知道了真相,她会心烦意乱,演砸自己的角色。我的助手用舞台上的尼罗河水冲走那些恐怖痕迹。我匆忙来到我女主人的帐篷,安慰她。看到她对刚才的事一无所知,我对自己事先所做的一切安排、采取的一切措施很满意。 “哦,泰塔,我听见了掌声,”她高兴地和我打招呼,“他们喜爱你的剧。我真为你高兴。你完全应获得成功。”她孩子般地笑着。“听起来他们相信杀死奥西里斯是真的,你淋在托德身上的几桶牛血真的成了神的血了。” “确实,我的主人,他们似乎完全被我们的小把戏欺骗了。”我赞同地说,虽然我对刚才经历的一切仍感到头晕、恶心。 洛斯特丽丝小姐什么也没怀疑。我把她领上舞台时,她几乎没瞥见石头上还留有吓人的污迹。我把她安排在她开场的位置,调整好火把的光亮,突出她的美丽。虽然我对此已十分习惯,但她的美丽仍让我窒息,让我的眼睛充满泪水。 她躲在亚麻幕帘后,我走出来面向观众。这次没有嘲讽的掌声。在美妙的诗中,我描述伊西斯和她的姐姐奈夫西斯哀悼兄弟的死亡。所有人都被我的声音吸引,从法老到最吝啬的侍臣。 我走下台,幕拉开,展现出伊西斯的悲伤形象。观众们大声赞叹着她的美丽。在第一幕的血腥恐怖之后,她的出场越发感人。 伊西斯开始演唱对逝者的哀悼,声音在神殿阴暗的大厅里回荡。当她的头和着歌声有节奏地摆动时,火把光映照在青铜月亮投射的摇曳光线上,照射在她带角的头饰上。 她唱歌时我认真地看着法老。他的眼睛从没离开她的脸,他的嘴静静地随着她嗓子里唱出的歌词一起动。 我的心是一头受伤的羚羊, 被我悲伤的狮子爪撕裂…… 她哀悼着;国王和他的随从跟她一起伤心悲痛。 蜂巢里没有甜蜜, 被抛弃的花朵里没有香味。 我的心灵是一座空神殿, 被爱神遗弃。 坐在前排有两位国王的妻妾在抽鼻子、哭泣,但没有人看她们。 我微笑地看着死神的阴郁面孔。 我会高兴地随他而去, 如果他将我领入我爱人的怀抱。 现在,不仅是国王的夫人们在哭泣,所有女观众都在哭泣,大多数男观众也哭了。她的话语和美丽令他们难以抗拒。神和凡人不可能流露一样的感情,但泪水沿着法老面颊上的白色脂粉缓缓流下,留下一道道痕迹。他像猫头鹰一样眨着涂有厚厚眼圈粉的眼睑,盯着洛斯特丽丝小姐。 奈夫西斯上台,和她的妹妹一起演唱二重唱,然后两个女人手拉手去寻找奥西里斯四散的尸体碎片。 当然,我没有把托德被肢解的尸体放在那儿让她们去找。演出间歇,我的助手已取回那些碎片,并按着我的指示把它们送去做防腐处理。我要自己掏钱为托德举行葬礼。至少在我看来,这个可怜的人被杀害有我部分责任,我应该做些事来弥补。虽然他被肢解的身体缺少的部分仍握在法老手里,但我希望众神能把他的情况当做例外,允许托德的幽灵进入阴间,在那里他可能不会大骂我。无论在哪里——这个世界还是另个世界,有朋友是明智的。 为了重现神的身体,我请大墓地的殡葬师为我造了一个宏伟的木乃伊棺柩,描绘出奥西里斯享有的全部王室特权,以及死时双臂在胸前交叉。我把这个棺木切割成十三个部分,像小孩堆积木一样把它们拼装起来。 当两姐妹捡回每一个碎片时,她们唱了一首颂歌送给神的身体各部分——他的手、脚、四肢、躯体,最后是神圣的头。 这双眼睛,像天空中的星星, 一定永远闪亮。 死亡不会让这样的美丽黯然失色, 裹尸袋包不住这样的庄严。 除了丢失的护身符,两姐妹终于把奥西里斯的尸体重新拼接在一起,大声诉说着如何能让它重生。 我把此处当契机,在演出中加入重要元素,使其更具戏剧效果,吸引普通观众。我们大多数人都会有很强的好色心理,如果剧作家和诗人希望作品被大多数观众欣赏,他必须把此牢记在心。 “只有一个办法能让我们亲爱的君主和兄弟重生。”我让奈夫西斯女神说出这句话。“我们中的一位必须和他破碎的身体进行生育的行为,让它再次完整,并激起体内的生命火花。” 观众们的兴趣被激起来,怀着期待的心情向前倾身,等着听下面的建议。建议中有吸引在座各位最好色的内容,包括乱伦和恋尸狂。 对于在舞台上如何展现奥西里斯复活神话中的这一情节,我曾苦苦地思索。当我的女主人宣布她愿意从头至尾演好她所扮演的角色时,我十分惊讶。她甚至无礼地对我咧嘴笑,厚着脸皮指出,她可能会从中获得一些宝贵的知识和经验。我不确定她是在说笑话,还是真想经历一番;但是我不会给她这样的机会展示她说话算话的品质。她家族的名声和荣誉太珍贵了,不可当儿戏。 在我的示意下,亚麻幕帘再一次拉上,洛斯特丽丝小姐很快离开舞台。她的替身是一位高级妓女,通常在港口妓院里做生意。从面试的几个妓女中,我雇了她,因为她年轻漂亮的身体很像我的女主人。当然了,她的面容不及洛斯特丽丝小姐漂亮,但那时我不知道还有谁能像她那样漂亮。 替身女神一就位,舞台后方的火把就照得通亮,把她的背影投射到幕帘上。她开始以最具挑逗的方式脱下衣服。男观众为摇摆的阴影欢呼,以为看见的是洛斯特丽丝小姐。妓女用越来越下流的表演回应着人群的欢呼。就像第一幕中屠杀奥西里斯,这一情节安排受到同样欢迎。 剧中的行为表演让我这个作者能暂时好好地休息一会儿。如果没有人强烈要求坚持演下去,我怎么能设计生殖情节呢?我们只是看见奥西里斯被有力地剥夺了生殖力。最后,我不得不屈服于令人厌恶的老套戏剧手段,即众神和他们超凡力量的介入。对于其他剧作家在作品中使用这些手段,我曾嗤之以鼻。 当洛斯特丽丝小姐从舞台侧面说台词时,她在舞台阴影里的替身站在奥西里斯的木乃伊形象上方,做出一系列神秘的手势。“我亲爱的兄弟,用我们的祖先阿蒙拉赐予我的罕见的非凡力量,我为你恢复残忍的塞特从你身上野蛮撕去的男人器官。”我的女主人吟诵。 我已给木乃伊箱子安了一个装置。我在奥西里斯所躺位置的上方神殿屋顶安装了一个滑轮,通过拉动穿过滑轮的一段细亚麻绳,可以把尸体抬起。一听到伊西斯的话,用铰链和神的外阴处接合的木制阴茎——有我胳膊那样长——雄伟辉煌地升起,挺直。观众发出敬佩的赞叹声。 当伊西斯抚慰它时,我突然拽动绳子让它跳跃、抽动。观众爱它,当女神爬上神的仰卧着的木乃伊时,就更爱它了。她模拟的动作惟妙惟肖,让人不由对她的技巧表示信服,我选的这个妓女一定是性爱艺术的一名真正伟大的代表。观众们完全欣赏她超凡的表演,吹口哨、大声喊下流的话,怂恿她继续。 在表演的高潮处,火把熄灭,神殿陷入黑暗。黑暗中,角色再次替换;火把再次点燃时,洛斯特丽丝小姐站在舞台中央,怀里抱着一个新出生的婴儿。几天前,一个厨娘刚生完孩子。这简直是对我们的演出的最大支持。我把她的小孩借来表演。 “我把地狱之神奥西里斯和月亮星星女神伊西斯生的儿子给你。”洛斯特丽丝小姐高举起婴儿。孩子被眼前如海般的陌生人吓呆了,鼓起小脸,号啕大哭,小脸变得鲜红。 伊西斯提高声音盖过他的哭声,喊道:“问候小荷鲁斯神,风和天空之神,天堂的鹰隼!”一半观众都是荷鲁斯人,他们对守护神的热情无休无止。他们在一片噪杂混乱中站起来。第二幕结束了,对我来说又是一次成功,对婴儿神来说则有些感到羞愧。后来发现,这个婴儿的襁褓已被粪便严重弄脏。 最后一幕开始,我又朗诵了一段描述荷鲁斯童年和成年。我说到伊西斯给予他的神圣指示。我讲述时,大幕拉开,展现出舞台中央的女神。 伊西斯在她女仆的侍候下正在尼罗河里沐浴。湿袍子贴在身体上,白色的皮肤发出耀眼光芒。乳房模糊的轮廓尖端是处女粉红色的小玫瑰花蕾。 扮演荷鲁斯的塔努斯从舞台侧面走上来,很快占领了舞台。他身穿闪亮的盔甲,带着勇士的风采,和女神的魅力形成了鲜明反差,又那么完美地协调。在河战中赢得的一长串荣誉,以及最近挽救皇家龙船的事迹,让所有人把目光集中在他身上。就在这一刻,塔努斯是人群的宠儿。他还未开口说话,人群就已经开始欢呼,掌声持续了很长时间,演员们不得不一丝不动地站在开场位置。 当欢呼声包围着塔努斯时,我留意了观众中的几张面孔,观察他们的反应。埃及雄狮奈荷贝特皱着眉头,胡须里凶狠地叨咕着,毫..t>不掩饰他的敌意;法老慈祥地微笑着,轻轻点头,坐在他身后的那些人注意到他的赞赏,热情也受到鼓舞;英特夫领主从来都是见机行事,露出他丝一般浅浅的微笑,和国王一起点头。然而,从我的位置看过去,他的眼神恶毒。 最后,掌声减弱,塔努斯可以说台词了。然而,并不轻松,每次他暂停时,都爆发出欢呼声。伊西斯开始歌唱了,神殿才恢复彻底的安静。 你父亲遭受的痛苦, 那恐怖的命运笼罩在我们家之上。 这一切必须除掉。 在诗中,伊西斯警告她高贵的儿子,同时向他伸出双臂,既乞求,又命令。 塞特的诅咒笼罩在我们所有人头上, 只有你能击破它。 去寻找你残暴的叔叔。 凭借他的傲慢和凶恶, 你会认识他。 当你找到他, 把他击倒。 用链条拴起来, 按照你的想法把他绑起来, 众神和所有的人, 会从此从他令人憎恨的统治下永远解放出来。 女神一边唱,一边退下舞台,把儿子留在台上搜寻。观众们清楚地知道下面的剧情,热切地向前倾身,满怀期待地哼着歌,就像孩子跟着哼哼广受喜爱的摇篮曲。 塞特最后跳回到舞台上,准备灾难般的战斗——一场古老的邪与恶、美与丑、责任与耻辱之间的决斗。观众们一起用毫不做作的憎恨欢呼声欢迎塞特上场。拉斯弗挑衅地斜视观众,瞎扯一通,趾高气扬地在舞台上四处走,手里握着生殖器,把臀部向观众撅去,做出嘲笑、下流的姿势,让观众勃然大怒。 “杀了他,荷鲁斯!”他们咆哮着。“撕碎他丑恶的嘴脸。”塞特在他们面前跳跃。他们的怒火烧得更旺了。 “杀死这个谋害伟大的奥西里斯神的凶手!”他们发出一阵厌恶的怒吼声。 “打碎他的脸!” “掏出他的内脏!” 观众们实际上知道这是拉斯弗,而不是塞特,但对他的反应并没有因此有一点缓和。 “砍掉他的头!”他们尖叫。 “杀了他!杀了他!” 最后塞特假装第一次看见他的侄子,狂妄自大地走过去,舌头从熏黑的牙齿间伸出来,像白痴一样流出口水,银色的黏液向下流到了胸前。我一直不相信拉斯弗竟让自己看起来比平时更恶心,他的形象已经达到效果,但现在他证明我错了。 “这个小孩是谁?”他问,直冲荷鲁斯的脸吼叫。塔努斯对此毫无准备,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当他闻到拉斯弗呼吸和从他胃里反出的酸葡萄发酵的味道时,不禁流露出厌恶的表情。 塔努斯很快恢复原状,继续下面的台词。“我是荷鲁斯,奥西里斯的儿子。” 塞特发出一阵嘲讽的大笑。“你找什么呢,死神的儿子?” “我寻找杀死我高贵父亲的凶手,为他报仇。我找杀害奥西里斯的刺客。” “别再找了。”塞特喊道,“我是塞特,小神的灭绝者。我是塞特,是吞噬星星的人,是世界的毁灭者。” 两位神抽出剑,向对方冲出去,在舞台中央相遇。剑刃相碰发出青铜的叮当撞击声。为了减少造成意外伤害,我试图用木剑代替青铜剑,但两位演员手中拿的都不是木剑。拉斯弗找英特夫领主,英特夫领主插手此事,下令他们可以使用战场上的真正武器,我不得不屈服于权威的力量,只好妥协。最后,当他们面对面站着,双剑交叉,怒视彼此时,戏剧又增添了真实成分。 他们二人完全不同。对于剧本来说,代表两种完全不同的寓意——善与恶之间永远的矛盾。塔努斯高大、英俊、标致;塞特黝黑、粗壮、弓形腿、阴险。对比极其显着,从里到外。观众也像两个主人公一样,情绪狂怒,爱憎分明。 他们把对手向后推,然后又冲回来,刺,砍,伪装,避让。他们都经过严格训练,技艺高超,都是法老整个军队中最好的剑客。他们的剑在火光中旋转、闪亮,就像尼罗河水面的涟漪反射出的太阳光一样虚晃。他们的搏斗听起来就像神殿昏暗屋顶上栖息的鸟儿,因受到惊吓在拍动翅膀;但剑再次碰撞时,就像铜匠铺里锤子的敲击声一样沉重。 实际上,观众们在混乱的搏斗中观察到的应是经过精心设计、仔细排练的芭蕾舞。每位演员都清楚地知道如何击打每一下,如何计算避让时间。这些都是从事击剑活动的两位不俗剑手在整个勇士生涯中必须接受的训练,他们都表现得毫不费力。 当塞特刺过来时,荷鲁斯避让太迟,剑尖正触到他的胸铠,在金属上留下一小块明显的划痕。荷鲁斯迅速上前还击,剑口紧贴塞特的头飞过,将他头上盘的一圈粗糙且蓬乱的头发削掉,像理发师用剃须刀剃掉的一样。他们的脚步像神殿里的舞者一样优雅、细密,像鹰隼一样迅捷,像猎豹一样灵活。 观众入了迷,我也一样。所以,一定是内心某种深藏的直觉提醒我,也可能是众神的劝诫,谁知道呢?不管怎么说,某种外部力量让我把目光暂时离开舞台,看着坐在前排的英特夫领主。 是我的直觉,还是我对他深深的了解,还是塔努斯的保护神,让我头脑中有了这种想法?可能三者都有点儿,但是我立刻确切地知道英特夫领主英俊的脸上为什么露出狼一般的笑容。 我知道他为什么选拉斯弗扮演塞特;我知道,当他发现塔努斯和洛斯特丽丝小姐之间的关系后,他为什么没有极力阻止塔努斯扮演荷鲁斯一角;我知道他为什么下令使用真剑;我也知道他为什么笑了。今晚的屠杀还没有结束。他还有更多期待。在这幕演出结束前,拉斯弗会再一次施展他的特殊才能。 “塔努斯!”我一边向前走,一边尖声喊。“当心!是个陷阱。他想要……”我的叫声淹没在人群如雷般的欢呼声中。我还没迈出第二步,后面的一只胳膊抓住我。我尽力挣脱,但拉斯弗手下的两个恶棍死死抓住我,把我向后拖去。他们被安排在这儿,就为了这一刻,阻止我提醒我的朋友。 “荷鲁斯,给我力量!”我决定采取快速、无声的恳求。我不反抗,他们向前拉,我就向后拽。很快他们失去平衡摔倒在地,我摆脱了束缚。他们还没来得及再次抓住我,我已来到舞台边上。 “荷鲁斯,给我声音!”我祈祷,然后用力尖叫:“塔努斯,小心!他想杀你。” 这次,我的声音高过人群的呼唤声,塔努斯听到了。我看见他的头轻轻转动,眼睛微微一眯。然而,拉斯弗也听见了。他立刻作出反应,打乱排练程序。在塔努斯对准他的脑袋残忍地做出一连串砍、刺之前,他并没有退后,而是上前一步,剑身向上一扫,迫使塔努斯拿剑的胳膊高高举起。 如果没有英特夫领主事先授意,拉斯弗从来不会刺入现在刺的位置——厚实的肩膀和强大的身躯的正面。他的剑尖指向塔努斯头盔边缘下一寸,正对右眼。这不仅会戳穿他的眼睛,而且可以完全劈开他的头骨。 然而,我大声的提醒已经让塔努斯在瞬间作出反应。他及时恢复防御姿势,用剑的圆头迅速击到拉斯弗的手腕,力量足够让剑尖偏离一手指宽。与此同时,塔努斯收缩面颊,摇晃脑袋,但太迟了,没能完全躲过袭击。这一击本来会刺穿他的眼睛,戳烂他的头骨,但是却只戳开了眼眉,露出骨头。剑在肩膀上方飞动。 很快,血从伤口处涌出,流了塔努斯一脸,遮住了右眼。在拉斯弗又一次向他野蛮攻击前,他被迫倒下。他绝望地后退,眨着流血的眼睛,用没拿剑的那只手擦去血。他似乎不可能保护自己了。如果不是被王府卫兵牢牢抓住,我会掏出别在腰带上镶有宝石的匕首,冲过去帮助他。 即使没有我的帮助,塔努斯也能躲过第一次蓄意谋杀的袭击。虽然他又受了两次伤,一处是左大腿被挖出一块半圆形的肉,另一处是拿剑那只胳膊的二头肌上留下一个剑痕,但是他一直躲闪、避让、低头。拉斯弗一直向他连攻,让他没有机会站稳脚跟,或者擦干眼睛上的血迹完全看清对方。几分钟内,拉斯弗一直袭击,像一头硕大的森林阉猪在喷着粗气,哼哼着,汗流浃背地奔跑,畸形的躯干在火把光中闪亮。他既没有减缓进攻的速度,也没有消除愤怒的情绪。 虽然我自己不是剑客,但我是学艺术的。我经常看到拉斯弗在练兵场练剑,所以我十分熟悉他的风格。我知道他是喀姆新风袭击剑法——“沙漠之风”风格的代表,这种招术完全适合他的野蛮力量和强壮体格。我在几百种场合见他练过。根据他的步伐,我预言他正在振作精神,准备使用这一招术。这是最后一招,一切将结束。 我在抓住我的人手里不断挣扎,同时对塔努斯再次尖叫:“喀姆新风!准备!”我以为我的提醒被淹没了,被充满整个神殿的吵闹声冲走了,因为塔努斯没有反应。事后,他告诉我他的确听见了。他当时视线模糊,我的第二次警告当然又一次救了他。 拉斯弗向后退半步——典型的喀姆新风的前奏,暂时放松压力,也让对手站好位置接受突然一击。然后,他聚起全部的力量,左脚在前,向前摆动,用全身的冲力和右腿的所有力量,用整个身体进攻,就像奇异的小嘴乌鸦要飞行的样子。两只脚同时离地,剑尖对准了塔努斯的喉咙。这一剑毫不留情,剑身直奔目标,旨在夺命,难以抵挡,除非使用经典的防御招术拦剑一击。 就在拉斯弗要击中的那一时刻,塔努斯用同样的力量和超级的快速反击。他像一支离弦的箭,径直飞向对手。他们在半空相遇,塔努斯用自己的剑举起拉斯弗的剑,让圆头冲下,又硬又短,停在那里一动不动。真是完美地演绎了拦剑一击招术。 两个大块头的全部力量和速度都投在了拉斯弗手中的青铜剑上。剑经受不住震动,咔嚓一声齐刷刷折断,拉斯弗手里只握着断柄。他们再一次面对面。虽然塔努斯的剑没有折断,但拉斯弗在他的手下,让他无法挥剑。两人互相推拉,竭尽全力挣扎;这时塔努斯的双手被困在了拉斯弗背后,右拳还握着剑。 摔跤是军事项目之一,在埃及军队中,勇士们都经过训练。两人的胳膊将对方死死抱住,在舞台上旋转,每个人都试图让对方失去平衡,冲对方的眼睛咆哮,勾住脚跟,用头盔的面甲撞击对方。这是力量和意志的均衡对抗。 观众长时间未作声,因为他们意识到这不再是一个取笑逗乐的游戏,而是一场殊死搏斗。我想他们的欲望并没有因整晚目睹的这一切有所减少,他们当然不会。他们贪得无厌,咆哮着要血腥,要更多的血腥。 最后拉斯弗从塔努斯的束缚中挣脱出一只胳膊,手里仍握着断剑柄。他把参差的剑口击向塔努斯的脸,故意瞄准眼睛和眼眉上的伤口,企图扩大和加重伤口。塔努斯扭头避免被刺到,用青铜头盔尖抵挡。他利用这一片刻调整力量,像蟒蛇缠绕在猎物身上,死死缠住拉斯弗的胸部。巨大的作用力导致拉斯弗的面部开始膨胀、充血。他用力吐气,避免窒息。他明显开始变弱。塔努斯坚持用力,致使拉斯弗后背上的痈拉抻、破裂,黄脓不断流出来,发出恶臭的气味,一直流到褶裥短裙的腰带。 拉斯弗几乎窒息,因为脓肿破裂,疼得龇牙咧嘴,但还克制着。塔努斯感到他在变得虚弱,于是又积聚更深的力量。他改变了下一步进攻的角度,轻轻放下双肩,迫使对手向后、向上站起来。拉斯弗失去平衡,塔努斯再次拉起他,迫使他后退一步。他一旦让对方继续向后移动,他就可以保持冲力。他仍和对手绑在一起,牵着对手在舞台上向后退,把他推向其中的一根巨大的石柱子。我们谁也没想到塔努斯的用意。后来我们看见他把剑尖横放下,用力在拉斯弗的脊椎上按压剑身。 塔努斯的剑尖击到坚硬的柱子上,金属碰撞花岗岩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冲击波传到剑身,立刻让两个大块头停下来。这力量足以让剑柄戳入拉斯弗的脊柱。体弱的人会被杀死,即使拉斯弗也会因此瘫痪。随着他吐出最后一口臭气,他张开双臂,发出痛苦的喊声,剑的断柄从他手中旋转着飞出去,越过石板路,急剧下降。 拉斯弗双膝跪下,跌入塔努斯怀里。塔努斯用过人的臂力把他高高举起,把拉斯弗向后猛掷。拉斯弗落地的声音太重了,我听见不只一根肋骨噼啪折断,像篝火中燃烧的干柴。他的头骨后侧撞在石板上,弹起,听起来像从高处落下的烂西瓜,肺里的气嘘嘘地从喉咙中呼出来。 他痛苦地呻吟着,几乎没有力气抬起胳膊向塔努斯投降。塔努斯被战争冲昏了头脑,人群的呼喊声更是火上浇油,他现在疯了。他站在拉斯弗头上方,高高举起剑,双手握住剑柄,看上去令人恐怖。前额伤口中流出的血把他的脸涂成了闪闪放光的魔鬼面具。汗水和血水已湿透他前胸的汗毛,沾染了他的衣服。 “杀了他!”人群中呼喊。“杀了这个邪恶的家伙!” 塔努斯的剑尖对准拉斯弗的胸口。下定决心向下一刺,刺穿那粗壮的身体。我希望塔努斯这样做,因为我比他们任何人都恨拉斯弗。众神都知道,因为这就是阉割我的禽兽,我一直渴望报仇。 一切都是徒劳。我应该更了解塔努斯,不要期望他刺穿一个投降的敌人。我看见疯狂的火焰从他眼中开始退去。他轻轻摇摇头,好像重新控制了自己。他没有将剑刺入,而是慢慢放下剑尖,正好戳到拉斯弗的胸口。锋利的剑尖挑起一滴血,在拉斯弗胸口乱蓬蓬的汗毛中,鲜艳如石榴石。塔努斯重拾起剧本中的台词: “因此,我要求你按照我的意愿行事,我把你从光明中驱逐出去。愿你永远游荡在黑暗中。愿你永远不再有凌驾于高尚和善良之上的权力。我允许你掌管窃贼和胆小的人,恶霸和骗子,掌管撒谎者和杀人犯,掌管盗墓者和侵犯少女的人,掌管亵渎神明和违犯信仰的人。从今以后,你是所有邪恶之神。你滚吧,带走对荷鲁斯和他重获新生的父亲奥西里斯的诅咒。” 塔努斯抬起拉斯弗胸前的剑尖,抛到一边,故意在敌人面前卸下所有武装,显示他的蔑视和嘲弄。剑在石板上乒乒作响。塔努斯昂首阔步,走向舞台上流动的尼罗河水,单膝跪下,用手捧起水,泼洒到脸上,冲掉血迹,然后从他褶裥短裙的折边撕下一条亚麻布,迅速包扎前额伤口,止住血。 拉斯弗的两个粗野大汉放开我,冲上舞台解救摔倒在地的指挥官,扶起他。他踉踉跄跄走在两人中间,像个硕大的可憎的牛蛙喘息着呼气。我看见他严重受伤,从舞台上被拖下去。人群吼叫着,对他表示嘲弄和憎恨。 我看着英特夫领主。他的表情很麻木,我的每个怀疑在他脸上得到了证实。这就是他如何计划报复塔努斯和他自己女儿:让塔努斯在全体人民眼前被杀死;让洛斯特丽丝的爱人在她眼前被杀死。这就是洛斯特丽丝藐视她父亲的意愿所受到的惩罚。 一想到拉斯弗必定会遭到报应,想到英特夫领主因此感到挫败和失望,我感到洋洋得意。拉斯弗可能更愿意接受塔努斯——而不是英特夫领主的粗暴惩罚。我的主人对违反他旨意的人极其残酷。 塔努斯仍因决斗喘着气。但他来到台前,深吸口气,稳定情绪,开始了标志演出即将结束的激情演说。他面向众人时,大家安静下来。因为身上沾染的鲜血,还有那愤怒的表情,他看上去令人生畏。 塔努斯双手举向神殿屋顶,大声喊道:“阿蒙拉,给我声音!奥西里斯,给我雄辩!”演讲人传统的祈求。 “给他声音!给他雄辩!”人群回应着。他们亲眼目睹这一切,面露狂喜,但渴望更多的乐趣。 塔努斯是那么的与众不同。他是个实干家,也是个能言善辩、足智多谋的人。我确信,他一直慷慨地接受那个卑微的奴隶泰塔灌输给他的许多思想。而这些思想一旦种下,就相当于种在了肥沃的土壤里。 说到演讲,他在战争前夜鼓舞船队的那番话很有名。当然了,我当时根本不在场,但他忠诚的朋友兼军官克拉塔斯已逐字逐句地复述给我听。我已经把演说内容记录在一套纸莎草卷轴,值得保留下来。 塔努斯有常见的机敏,能立刻吸引普通人。我常常认为,这种特殊能力多源于他显而易见的诚实和直率的态度。人们相信他,愿意跟着他,无论他把他们领到哪里,哪怕去死。 我仍感到十分紧张——为刚才目暏的冲突,为塔努斯从英特夫领主所设的陷阱中死里逃生。不管怎样,我十分希望聆听塔努斯在没有我的帮助或建议下准备好的演说。实事求是地说,我仍有点埋怨他拒绝我的帮助,甚至对他可能要演说的内容更是紧张。圆通和狡猾从来就不是塔努斯最着名的优点。 按照惯例法老做了一系列的动作,优雅地点下头,做出一个手势,请他开始演讲。人群安静下来,期待地向前倾身,目不转睛,不希望漏掉一个字。 “我,鹰隼头的荷鲁斯,开始演说。”塔努斯开始。人们鼓励他。 “真的是鹰隼头!听他说!” “哈卡布塔!”塔努斯称呼埃及的古代的名字。现在的这个名字是由此演变而来。几乎没有人知道原来名字的意思是布塔神殿。“我向你们谈谈一万年前我们的这片古老土地,那时,所有的神都很年轻。我向你们谈谈现在的两个国家原本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法老点点头。这是神殿和宗教权威认同的标准教义,他们既不承认下王国的伪法老,也不承认他的政权的存在。 “哦,卡梅里!”塔努斯称呼埃及的另一个古老的名字:黑土地,尼罗河每年泛滥后带来的泥土的颜色。“我向大家谈谈这个被内战弄得四分五裂、被分割的土地,血流成河,国家枯竭。”我的震惊反映在所有听他演讲的人的脸上。我想冲上舞台,用手捂住他的嘴,阻止他继续说下去,但我麻木了。 “哦,达梅里!”又一个古老的名字:我热爱的土地。塔努斯把我教给他的历史学得很好。“我向你们谈谈古老脆弱的将领、元帅们,他们太软弱、太迟疑不决,不能把丢失的王国从篡权者手中夺回。我向你们谈谈那些昏慵的年高德劭的人,他们浪费财富,让你们的最出色的年轻人的鲜血像苦酒的渣滓,肆意流淌。” 我看见坐在观众第二排的号称“埃及雄狮”的奈荷贝特气得满脸通红,恼羞成怒地抓着胡子。他周围其他上了年纪的军人皱着眉头,在座位上不安地动来动去,鞘中的剑格格作响,以示不满。所有人中,只有英特夫领主看到塔努斯从一个陷阱逃出,又误入另一个陷阱,他笑了。 “我们的达梅里被一群敌人围攻,然而贵族的子弟们更愿意砍断自己的手指,而不愿拿着剑去保卫它。”塔努斯说到这里,目光尖锐地指向洛斯特丽丝的哥哥门赛特和索贝克。他们坐在第二排他们的父亲旁边。国王下令,对于那些身体有残疾的人,因为不适应,可以免征入伍。奥西里斯神殿的医生祭司通过对拇指上端关节实施几乎没有疼痛和感染危险的移除手术,那只手就再也不可能挥剑或拉弓弦。当他们坐在河边小酒店赌博和畅饮时,年轻的小伙子们傲慢地藐视他们的肢体残缺。而这两个人则认为,消失的手指不是胆小的标志,而是世故和独立精神的标志。 “战争是老年人拿年轻人的生命玩的游戏。”我听见洛斯特丽丝的兄弟们争论过。“爱国主义是那些老流氓设计出的神话,引诱我们进入地狱的游戏。他们愿意打仗就让他们去打吧,可是我们不想参与。”我告诫他们说,埃及公民的特权伴随着义务和责任,但我的努力白费。他们用年轻和无知的傲慢把我打发走了。 然而,在塔努斯目光直视下,他们坐立不安,把左手隐藏在衣服褶皱里。他们用雄辩和少许金子已说服了国家的征兵官员。 大厅后面的普通百姓发出嗡嗡声,跺脚表示赞同塔努斯说的一切。是他们的儿子坐满战船划桨的座位,或在备战状态下穿越荒凉的沙漠地带。 然而,我在舞台侧翼绝望地挥动双手。通过那短短的演说,塔努斯已和观众里五十名年轻贵族成了敌人。他们有一天是继承上王国势力的掌控者和有影响的人,他们的仇视会比普通人的言辞有力一百倍。我祈祷塔努斯停止。他在几分钟内造成的伤害已足够让我们承受一百年,但他继续漫不经心地说着。 “哦,塔纽里!”这是另一个古老的名字:众神之地。“我要对你们说说违法犯罪者和抢劫者。他们埋伏在每个山头、每个灌木丛中。农夫们被迫把盾放在一边耕地,出行的人必须手拿脱鞘的剑行走。” 老百姓们又一次鼓掌。抢劫团伙的掠夺对他们所有人都是一个可怕的灾难。在城镇泥墙外没有人是安全的。强盗首领傲慢、猖狂,称自己是施勒克人;他们不守法,只崇拜自己。没有人会从他们那儿获得安全。 塔努斯准确地说出了人们的想法。突然,我被其中所包含的、比表面看起来更深刻的想法感动了。革命已经形成,这样的群众呼吁就会推翻法老王朝。塔努斯接下来的话加深了我的怀疑。 “当穷人在税收官的鞭子下哭喊时,贵族却用来自东方的最珍贵的油涂抹他们忠爱男孩的屁股……”大厅后面传来一声呼叫,我的恐惧被巨大的兴奋代替。这是精心策划的吗?塔努斯比我原来想的更诡秘和狡诈吗? “以荷鲁斯的名义!”我心中叫道。“革命已在这块土地成熟,谁能比塔努斯更适合领导呢?”我只是感到失望,因为他不信任我,没有让我参与他的计划。我可能会像设计水园或写剧本一样,熟练、狡诈地谋划革命。 我伸长脖子,从众人头上望去,期望在这一刻看到克拉塔斯和他的兄弟们带领船队的一群勇士冲进神殿。一想到他们取下法老头上的双皇冠,放到塔努斯沾满血迹的眉毛上时,我感觉我的前臂和颈背的毛发兴奋地直立。我高兴地加入到呼喊声中:“法老万岁!万岁塔努斯国王!” 塔努斯继续演说,我头脑中的形象一直在眼前晃动。我看见沙漠圣所的预言应验了。我梦想,塔努斯坐在埃及的白色王座上,身旁是洛斯特丽丝小姐,我则穿着华丽的上王国大维西尔的服装站在他们身后。但为什么,哦,为什么他在进行这样危险的冒险时不征求我的意见? 他让推理看上去简单明了。我错误地判断了我的塔努斯;我诚实、平淡、善良的塔努斯;我高贵、直率、可信赖的塔努斯。他只是缺乏狡诈、诡秘和欺骗。 这不是阴谋;这只是塔努斯没有畏惧、没有偏袒地说出他的想法。平民百姓几分钟前还为他嘴里说出的每个字神魂颠倒,现在却出乎意料地被攻击、辱骂了。 “哦,埃及,听我说!这是一块什么样的土地?卑鄙的人尽力压制伟大的人,爱国者遭到辱骂,古人的智慧得不到尊敬,卑鄙、嫉妒的人想方设法把高尚的人驱逐出境。” 现在没有欢呼,因为坐在大厅后部的那些人在这个描述中认出了自己。塔努斯毫不费力地孤立了他们中的每个人——伟大的、渺小的、富贵的、贫穷的。哦,我哀叹他为什么不和我商量。答案很清楚:他没有和我商量是因为他知道我会反对。 “社会有什么秩序?奴隶口头上是自由的,把自己看成和那些出生高贵的人一样平等。”他冲他们爆发。“儿子应该辱骂他的父亲,斥责用灰白头发和长出皱纹的前额换来的智慧吗?河边的妓女们应该戴着天青石戒指,把自己置于贞洁的妻子之上吗?” 以荷鲁斯的名义,我痛苦地想,他不会让其中任何人逃过他的舌头。和往常一样,为了追求他认为光明正大的方式,他会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安危。 神殿里只有一个人为他演说的内容着迷。洛斯特丽丝出现在我身边,抓住我的胳膊。 “他是不是很出色,泰塔?”她低声说,“他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理。今晚他真是一个年轻的神。” 我既找不到合适的语言,也没有心情对她表示赞同。塔努斯继续毫不留情地说下去,我则陷入痛苦中。 “法老,您是人民之父。我们呼喊您是希望得到保护和救助。把国事和战事交到诚实、聪明的人手中。让流氓和傻瓜烂在自己家里。取消不忠诚的祭司和放高利贷的国家公务员——那些生活在我们身体上的寄生虫。” 荷鲁斯知道我也恨祭司。但是只有傻子或极其勇敢的人才会把埃及每个人对神的愤怒揽在自己头上,因为神的权力无边,人们的愤恨无处宣泄。政府官员的影响力和腐败已存在几个世纪了,英特夫领主就是他们所有人的首领。当我这可爱的愚钝的朋友继续指示法老该如何重建整个埃及社会时,我颤抖着对他表示同情。 “注意圣贤说的话!哦,国王,尊重艺术家和文书。奖励勇敢的斗士和忠诚的仆人。铲除荒凉要塞的流氓和强盗。给人民生活的榜样和指引,让这个埃及重现繁荣、伟大。” 塔努斯跪在舞台中央,伸开双臂。“哦,法老,您是我们的父亲。我们严肃地保证对您的爱。同样,请向我们展现一个父亲的爱。倾听我们的恳求,我们乞求您。” 直到那一刻,我被我朋友的愚蠢惊呆了,但现在,太迟了。我重新恢复理智,疯狂地示意舞台工作人员在塔努斯做出更多傻事之前拉下幕帘。隐现的折叠幕帘飘下来,把他隐藏在观众视野之外。人们不知所措地安静坐着,好像根本就不相信这一晚所见所闻的一切。 法老自己打破了魔咒。他站起来,僵硬的白色脂粉后的脸不知是何表情。他快速离开神殿时,人群拜倒在他面前。在英特夫领主行礼走下之前,我看见他的脸上写满了胜利。 我陪同塔努斯离开神殿,回到他的住处——靠近船队停泊的码头,屋里家具稀少。我走在塔努斯旁边,一只手握着匕首,随时准备应对他可能招来的危险。可塔努斯却还不悔悟,压根没有意识到自己鲁莽的诚实行为可能会造成的后果。确实,他似乎还深陷于自己的蠢行之中,极度满意自己的表现。我经常说一个人如何刚从严峻考验和致命危险中解脱出来,就变得喋喋不休、得意扬扬。塔努斯,最坚毅的勇士,也不例外。 “该有人站出来、说些该说的话了。你不同意吗,老朋友?”漆黑的小路上,他声音清晰、洪亮,好像决心招来要暗杀我们的刺客。我默不作声,表示同意。 “你不期望我说,是吗?实事求是地告诉我。演说令你很惊讶,是吗?” “令我们所有人惊讶!”这次我略微热情地表示同意,“法老可能也非常惊讶。” “他听了,泰塔。我敢说,他全听见了。今晚我表现得很好,你不这么认为吗?” 我告诉他,拉斯弗可能受到英特夫领主怂恿,对他阴谋袭击。塔努斯对此完全不以为然。“不可能,泰塔。都是你想象的。英特夫领主是我父亲最亲爱的朋友,他怎么会希望我有不测呢?另外,我即将成为他的女婿,不是吗?”尽管他已受伤,却还在兴奋地大笑。笑声把沿途漆黑棚屋里睡觉的人都吵醒了,他们粗暴地冲我们喊道:“安静点!”塔努斯却不理会他们的抗议。 “不,不,我确定你说得不对。”他叫道,“只不过是拉斯弗想惹人注意,炫耀自己的邪恶伎俩罢了。下次他就知道谁更厉害了。”他搂住我的双肩,用力拥抱我,把我弄疼了。“今晚你救了我两次。没有你的提醒,拉斯弗两次要了我的命。泰塔,你怎么做到的?我敢说,你是神奇的魔法师,天生有一只内心的眼睛。”他又大笑起来。 我怎么能扫他的兴呢?他就像个孩子,一个吵闹的大孩子。我不禁更加爱他了。现在还不是指出他已经把自己和所有这些朋友置于危险中的时候。 让他享受这段时间吧,明天我会给他理智的分析和忠告。我把他带回家,给他前额上的伤口缝了针,清洗了其他伤口,涂上用蜂蜜和草药特别调制的药以防坏疽,随后又给他开了一剂粘稠的麻醉药止疼。善良的克拉塔斯守护他入睡。 我回到住处时,已过午夜,但还有两个传唤正等着我:一个是洛斯特丽丝小姐,另一个是被打败的拉斯弗。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毫无疑问我会选择去见谁,但我不可以。拉斯弗手下的两个暴徒几乎是拖着把我拉到他那里。他躺在汗水湿透的垫子上,时而咒骂,时而呻吟,呼唤塞特和所有神亲眼来看看他的痛苦和坚强。 “善良的泰塔!”他问候我,痛苦地用一只胳膊肘支撑着抬起身。“你不会相信这种痛苦。我的胸口着火了。我断定里面的每块骨头都碎了。我的头疼得像用牛皮鞭勒着。” 我毫不费力地收回同情的泪水。奇怪的是,像我这样的医生和术士,即使是最恶毒的人需要救治,我们心中都不会放弃对他的治疗。我无可奈何地叹口气,打开装着医疗器械的皮箱,拿出用具和药膏。 我高兴地发现,拉斯弗的自我诊断极其准确。除了不计其数的挫伤和表面伤外,至少有三根肋骨折了,脑后有一个拳头大小的包。所以,我完全可以断定他极其不舒服的原因了。其中一根折了的肋骨已严重地错位,如果刺到肺,真是很危险。拉斯弗的两个暴徒把他放下,他痛苦不堪地尖声号叫。我用推拿法把肋骨复位,然后使用在醋里浸泡好的亚麻绷带裹住他的胸。随着绷带变干会收缩。 他脑后部因撞击石板路起了个包,我亲自动手给他包扎上。众神常常很慷慨。我举起灯检查拉斯弗的眼睛,发现眼球没有肿胀。我已确定该采取何种治疗措施了。那不可爱的头骨里已经淤血,没有我的帮助,拉斯弗会在次日日落前死去。这明显是报复他的好机会,但我把诱惑抛在一边,提醒自己要对病人尽医生的责任。 在整个埃及,可能只有三名医生能成功地在头骨上钻孔,而我个人对另外两人不太信任。我命令拉斯弗的两个蠢助手抓住他,控制住他,别让他乱动,让他脸朝下趴在垫子上。从他们粗鲁的动作和对主人受伤的肋骨毫不在意的样子,我推测,他们对主人没有真正的关爱。 尖声号叫再次响成一片,让夜晚变得可怕,也让我的工作充满乐趣。我在他头皮脓肿周围切了一个半圆形的口,除掉头骨上的一大块皮。现在那两个身体强壮的暴徒也按不下他了。他的挣扎致使血喷溅到屋顶,溅到所有人身上,我们看起来就像感染了红疹。最后,我愤怒地命令他们用皮带把他的脚踝、手腕绑到床柱上。 “哦,温柔、和蔼的泰塔,疼痛难以相信。给我一滴那种止痛花汁吧,求你了,亲爱的朋友。”他哭诉着。 现在他被牢牢地绑到床上,我能坦然地面对他。“我能理解你的感受,我善良的拉斯弗。要是上次你拿刀对准我时,也给我用一点那种花汁,我会多么感激你啊。哎呀,老同行,不过我的存药已经用光了,而东方来的大篷运货车至少有一个月才能到。”我高兴地撒着谎,因为几乎没人知道红赛芬是我自己研制的。我知道最佳时刻将至,于是伸手去够我的骨钻。 人的头部是身体中唯一令我这个医生迷惑不解的地方。根据英特夫领主的命令,所有被处死的罪犯的尸体都送到我这儿。除此之外,塔努斯也从战场上给我带来许多好“标本”。这些“标本”都已在大桶盐水中适当腌泡过。我把他们全部肢解,进行研究,了解每块骨头及其固定在骨架中的确切位置。我还探寻食物进入口中后,通过哪条路线走遍全身。我发现,奇妙而又伟大的器官——心脏就驻扎在肺的两个白色气泡囊中间。我还研究体内血液流动的路线,观察到决定人类情绪和感情的两种血型。 在解剖刀或刽子手的斧头砍开的位置,如果有规律地喷出鲜活的血液,就说明这是高兴、情绪良好时的血,是爱和仁慈的血;如果流出的是暗红色的血,缺乏活力,则是生气和悲伤的血,是阴郁的思想和恶劣行径的血。 我研究过所有这一切,并将我的观察记满了一百个纸莎草卷轴。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有哪个人做过这么多研究。神殿里带着护身符和符咒的那些庸医们当然没有一个人做过这样的观察和研究。我怀疑,如果没有奥西里斯的祈祷,没有事先投下占卜的色子,没有付一笔丰厚的资金,他们中是否有人能区分肝和肛门的括约肌。 谦虚地说,我从来没有碰见一个比我更了解人体的人,但是脑部对我来说仍是个谜。我自然知道,眼睛能看,鼻子能嗅,嘴能尝,耳朵能听——但装满脑瓜的白浆有什么用呢? 我自己从来没有弄清真相,也没有人能提供给我一个满意的解释。只有塔努斯曾说过最接近答案的话。他曾经和我抽样“研究”了一晚上最新采收的红酒。黎明起床时,他哼哼着说:“塞特把这东西放在我们的脑袋里就是想报复人类。” 我曾经碰到一个人。他坐着大篷车,从富于神奇色彩的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那边远行到此地,声称研究过同样的问题。他是位智者,半年时间里我们在一起争论过许多传说。他有一个观点认为,所有人类的情绪和想法不是来自心脏,而是来自组成大脑的那些柔软的无组织的凝乳状物质。我提到这个幼稚的说法只想说明,一个聪明有学识的人也会犯严重的错误。 没有人会怀疑,心脏——那个被认为强有力、在我们身体中央自顾自跳跃着的器官,那个被血流喂大、被棚栏般的骨头保护的器官——是所有思想和情感喷发的源泉。心脏用血液将这些情感传遍全身。你感到过美妙的音乐、娇美的面容或感人演讲中的美好语句令你激动、心脏也随之加速吗?你感到过头脑里有什么东西在蹦跳吗?即使东方来的智者也不得不在我严密的逻辑下投降。 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相信,骨头罐里一滩毫无生气的无血凝乳会生发出一行行的诗句,会设计出金字塔,会让一个男人去爱或去发动战争。即使防腐工在处理尸体时,也会将它捧出来扔掉。 然而,这存在一个矛盾:如果这黏黏的一堆互相排斥,上部的血流被阻断,病人当然就会死亡。这就需要谙熟头部结构和神奇的巧手,才能不伤害包裹着脑浆的囊膜,钻透头骨。这两样特质我都有。 我在拉斯弗吼叫的鼓舞下,慢慢磨透骨头,适时停下来,通过往伤口上喷醋冲刷掉骨碎片和锉屑。液体的刺痛对病人的健康没有什么作用,但可以重新恢复他逐渐减弱的喊叫声。 突然,锋利的青铜钻恰好穿透头骨,通过内部压力,一小块很完美的圆形骨头从伤口处取下。黑色凝结的血立刻喷出来,溅到我的脸上。拉斯弗立刻在我手下松弛了。我知道他得救了,我心中一阵遗憾的剧痛。我把那块头盖骨缝合到原位,盖住了缝隙,里面的硬脑膜在不停地跳动着。我在想,救活了这个医治对象,我是否真的为人类做了件好事。 我把他的头用绷带包扎好。他像猪自怜一样哼哼、呜咽。我离开时,发现自己已彻底精疲力竭。这一天的兴奋和恐慌已经耗费了我储存的大量能量。然而,我还不能休息,因为洛斯特丽丝小姐的信使还在我住处的露台上徘徊。我的脚刚落到第一个台阶,她就跳到我面前,我只好赶紧洗掉拉斯弗的血迹,换下脏衣服。 我一路小跑来到她的卧房。脚跟还未等落稳,洛斯特丽丝小姐就瞪着眼睛生气地走过来,脚不停地跺着。“你到底藏到哪里去了,泰塔大人?”她猛烈地斥责我。“二更之前我就派人去找你,现在都快到黎明了。你怎么胆敢让我等这么久?有时你忘了你的身份。你非常清楚地知道惩罚鲁莽奴隶的办法……”她完全是在发泄,把她酝酿了几个小时的不耐烦全部释放出来。她生气时惊人地美丽;当她用那种惹人怜爱的特有的姿势跺脚时,我想我的心会因对她的爱而迸裂。 “别站在那儿对我咧嘴笑!”她怒视我,“我真的太生气了,我要下令鞭打你。”她又跺脚。我感觉疲劳从肩上落下,就像卸下一个沉重的负担。仅仅她的仪态就让我恢复了活力。 “主人,你今晚的演出太精彩了。对于我和所有看你演出的人来说,就像真正的女神走在我们中间。” “别和我耍把戏。”她第三次跺脚,但没有问罪。“你不会这么容易摆脱这件事的……” “真的,主人,当我从神殿出来,走过拥挤的大街时,大家都谈论你的名字。他们说,你的歌声是他们听过的最好听的,已经赢得了他们的心。” “我一个字也不相信。”她宣布,但明显难以继续发怒了。“实际上,我以为我今晚的声音很难听,至少有一次没降半音,多次跑调……” “我反对,主人。你从来没唱得这么好。太美了!照亮了整个神殿。”洛斯特丽丝小姐并不真的爱慕虚荣,但她毕竟是女人。 “你这个讨厌的家伙!”她恼怒地喊,“这次我准备好了要鞭打你,我真的准备好了。但是你先到床这边来,坐我旁边,给我讲讲发生的一切。我还是很兴奋,我确信我一周都不会睡觉。”她拉着我的手,领我到床边,高兴地语无伦次地跟我聊着。她一会儿说塔努斯,说他一定用精彩的表演和无畏的演说赢得了每个人的心,包括法老的心;一会儿谈到婴儿荷鲁斯如何在她的服装上拉屎;一会儿又问我是否真的认为她唱得很好,像我刚刚说的那样。 最后,我不得不打断她。“主人,天快亮了,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和所有王府的人陪同国王过河视察祠庙和陵墓。你如果想在这样隆重的场合看起来最漂亮,你必须睡会儿觉。” “我不困,泰塔。”她抗议,继续喋喋不休地说。只过了几分钟,她的头就靠在了我的肩膀上,说了半句话就迷糊了。 我轻轻把她的头滑到木刻头靠上,盖上毛毯。我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在她床边徘徊。最后我轻吻她的面颊。她没有睁开眼睛,但昏昏沉沉地嘀咕着:“你认为我明天会有机会和国王说话吗?只有他能阻止我父亲把塔努斯派走。” 我没有想好现成答案,正犹豫着,她已完全睡熟。 黎明时我简直起不来床了。好像还未合上眼睛睡着,就又到睁眼起床时间了。青铜镜中的我看起来很憔悴,下眼皮发紫。我快速涂上眼圈粉加深眼影,刷点锑改变我苍白的脸色,以此掩盖最糟糕的状态。两个男奴梳理开我的头发。我对梳妆打扮的效果很满意。又重新精神起来,匆忙赶往大维西尔的私人码头,龙船停靠在那里。 我是到达码头的最后几个人之一,但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来晚了,包括洛斯特丽丝小姐。她已站在龙船甲板上。我看了她一会儿。 她被邀请和王室女人站在一起。这伙人包括国王的妻妾和女儿。当然,这最后一伙人是法老不高兴的根源,从刚会爬的,到牙牙学语的,到该结婚的,没有一个儿子。没有男嗣传宗接代,法老的不朽如何能继续呢? 我很难相信洛斯特丽丝只睡了不到一两个小时觉,因为她看上去和我花园里种植的沙漠玫瑰一样芳香、新鲜。那一排排的王室女人都是由国王亲自挑选,或是王国边疆地区的总督作为贡品送来的。站在这群光彩照人的女人中,洛斯特丽丝还是那么引人注目,就像一群褐色沙漠小百灵中的燕子。 我试图寻找塔努斯,但他的船队已停泊在上游,准备协助法老渡河。初升的太阳照射在河面上,银光闪闪,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我无法看清那边。 就在那一刻,鼓声有节奏地响起,人们伸长脖子看着法老庄严地从王宫走向皇家龙船。 今天早上,他戴着漂白褶皱亚麻布的轻头饰王冠,金带把圣蛇像固定在前额。金眼镜蛇在额头上直挺挺地立着,颈部皮褶光芒似火,石榴石眼睛熠熠闪亮。眼镜蛇是法老掌管臣民生死大权的象征。国王没拿弯柄杖和连枷,只拿着金节杖。金节杖仅次于双皇冠,是所有御宝中最神圣的珍宝,闻名遐迩有一千多年了。 尽管王室特权和仪式有要求,但法老没化妆。在清晨阳光的直射下,不化妆的麦摩斯显得很不出众。他已站在老年的门槛,仿佛不起眼的小神灵;小圆肚子突出在衣服腰带外,脸上布满细密的皱纹。 他从我身边经过时,轻轻点头,他好像认出了我。我立刻在石板路上跪拜。他停下来,做个手势让我靠近。我拄着双手和膝盖爬向前,在他脚旁三次叩首。 “你不是诗人泰塔吗?”他用微弱、随意的语气问。 “陛下,我是奴隶泰塔。”我回答。一丝卑微的感觉涌上来。“但我是一个拙劣的文人。” “奴隶泰塔,昨晚你的拙劣作品很出色。我从来没有欣赏过这样的露天演出。我会发布一份王室公告,宣布你的拙劣作品为官方版本。” 他的声音很大,所有的宫廷人员都能听到。英特夫领主一直紧跟在我们后面,露出满意的神色。因为我是他的奴隶,荣誉更属于他。然而,法老和我的交谈并未结束。 “告诉我,奴隶泰塔,你是不是那个最近给我诊断的医生?” “陛下,我就是那个卑微、斗胆给您开药的奴隶。” “那你的治疗何时会见效呢?”他压低声音,只让我一个人听到。 “陛下,如果您按我开的所有药方去做,几个月后就会见效。”我们现在是医生和病人的关系,所以我又大胆地补充道:“您执行我给您制定的饮食了吗?” “以伊西斯丰满乳房的名义!”他出乎意料地眨着眼睛大声说,“我吃了满肚子的牛鞭。如果一群母牛经过王宫时,我能够不吼叫,那简直是奇迹。” 他心情很好,我于是又讲了一个自己编的笑话:“法老您找到我建议的小母牛了吗?” “唉呀,医生,不像看起来那么容易。最美的花朵很快被蜜蜂采过了。你明确规定她必须没被碰过,不是吗?” “处女,未被碰过,在第一次月经期内。”我快速补充道,让我的处方实践起来尽可能困难。“陛下,您已经找到符合处方的人选了吗?” 他的表情又变化了,若有所思地笑着,忧郁的脸色看起来有点不对劲。他叨咕着:“我们会找到,我们会找到。”他转过头,登上龙船。英特夫领主靠近我,做了一个小手势,命令我退到他身后。我跟着他登上龙船甲板。 夜晚风停了,黑暗的河水看起来像罐子里的油一样凝重、安静,偶尔表面会出现波纹和旋涡,水流永远又深又急。在这样的条件下,奈荷贝特也可以指挥渡船,虽然塔努斯的船队已经毫不张扬地排列好,塔努斯好像正准备再一次挽救他的失误。 一登上甲板,英特夫领主就把我拉到一边。“我的旧爱,你仍有能力不时让我震惊,”他低声说,用力握住我的胳膊。“正当我开始怀疑你的忠诚时。”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好意震惊了,虽然拉斯弗在我后背留下的鞭痕仍隐隐作痛。然而,我低下头,默不作声,等他给我指示再作表态。他立即说:“如果是我,我不可能给塔努斯写这么合适的演说词,还在法老面前朗诵。在蠢人拉斯弗惨败的地方,你又用惯有的方式为我挽回了那一天。”只在那一刻,一切才明白。他相信,我是塔努斯极度愚蠢的作者,为他写下那篇演说词。在神殿的喧嚣声中,他没有听见我大声提醒塔努斯。否则,他就什么都明白了。 “我很高兴你满意。”我低声回答。我感到如释重负。我的影响力没受到损害。那一刻,我想的不是我的皮肤——不完全是。我在想塔努斯和洛斯特丽丝。在他们迎接将要来临的暴风雨的日子里,需要我能给予的每一点帮助和保护。我很感激我对他们还有用。 “那只是我的责任。”因此我获得了最多的意外收获。 “你会发现我很感激你。”英特夫领主回答,“你还记得我们以前谈论过的托特神殿后运河边上的那块地吗?” “是的,主人。”我们俩都知道我已经渴望那块地十年了。那是一个完美的作家隐居地,一个我可以养老的地方。 “是你的了。下次立法会议上,拿来契约让我签字。”用这种令人作呕的方式把土地归我所有,作为对我策划的背叛行为的奖赏,这使我极为震惊,不知所措。有那么一会儿,我想拒绝这份礼物,但只是一会儿。当我从震惊中恢复过来时,我们正驶过河流,进入运河入口,穿过通往法老伟大祠庙的平原。 我没有得到皇家建筑师太多帮助,一个人勘测了这条运河。真的是我自己一个人设计了整个复杂的运送过程——从法老死亡之地到进行防腐处理的祠庙。 我曾设想他会死在可爱的埃勒芬蒂尼岛他的皇宫里,这样,他的尸体就会由龙船沿河而下运送过来。我的设计让巨型龙船可以在运河里舒适地行驶。现在这艘船就像剑入鞘那样滑行进来。 运河像用我的匕首刃割出来的那样,笔直地插入两岸平原的黑色沃土。这里距离贫瘠的撒哈拉山麓的山脚有两万步远。几万名奴隶辛苦开凿几年而成,沿岸用石块围起。当龙船小心缓慢地驶入运河时,二百多名强壮的奴隶抓住船头纤绳,开始拖着船滑过平原。他们一边沿着纤路并排行进,嘴里一边唱着悲伤忧郁的劳动号子。运河边田地里劳动的农民跑过来欢迎我们。大龙船威严驶过时,他们挤在岸上,呼喊着对国王的祝福,挥舞着棕榈叶。 当我们最后驶入半完工的神殿外墙下的石头船埠时,奴隶们把纤绳牢牢拴在泊位。我的设计十分精确,龙船舷的门口正好对准神殿正门入口。 大龙船停下来,船头上的号手用羚羊角吹出嘹亮的号声,吊闸缓缓升起,露出停在门廊的王室灵车。一群穿着深红色袍子的防腐工守在灵车旁,五十名奥西里斯神殿祭司在其后站成一排。 他们一边唱着赞美诗,一边在滚木上推着灵车向前移动,一直推上龙船。法老高兴地拍着手,快步向前查看这个奇特的交通工具。 我没有参加设计这个没品位的庆祝活动。那完全是祭司们的事。在阳光照射下,大量的金制品发出耀眼的光芒,刺痛眼睛。祭司们把这个沉重的金制品亲自搬运到甲板上。这个笨重的方舟让他们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大船甚至发生倾斜,令人惊恐。金子的分量足以装满上王国的所有粮仓,或者建造并装备五十个战舰船队,支付船员十年工资。因此,在耀眼的财富背后,不恰当的工艺掩盖了设计灵感的匮乏。如果给我这样的建筑材料,他们见到的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作品。 这个大怪物最终要和法老的尸体一起密封在坟墓里。不管建造它对王国的财政损失影响有多大,法老仍十分满意。 在英特夫领主的建议下,国王登上灵车,坐在用作承载石棺的平台上。他面带喜色,抛开所有的尊严和矜持。在整个忧郁的生活中,他可能在尽可能地享受这一切。我突然涌上一丝同情。他活着的所有期待都是为了死时达到荣耀。 他明显出于冲动,招呼英特夫领主也坐在方舟上,然后向拥挤的甲板环顾,好像在人群中寻找其他人。他似乎找到了,轻轻俯下身,对大维西尔说些什么。 英特夫领主笑了,按着他的指示,把洛斯特丽丝小姐挑出来。他做了个手势,命令她到方舟上来。她明显有些慌张失措,化妆后的脸突然红了——对于面部表情很少出现变化的人来说,这很罕见。然而,她很快恢复正常,迅速优雅地登上橇车,像往常一样,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她跪在国王面前,在平台地板上三次叩首。在全体祭司和整个宫廷官员面前,法老做了一件异乎寻常的事。他走过去,抓住洛斯特丽丝的手,扶她站起来,让她坐在平台上他的身旁。这超乎所有礼仪,从无先例,我看见他的侍从们面面相觑。 又一件他们没有注意到的事情发生了。我很小的时候,男奴住处有一位上年纪的聋奴隶曾是我的朋友。他教给我去读人们的话,不仅通过声音,而且通过他们说话时的唇形。这是非常有用的技能。在一个拥挤大厅的角落处,周围有乐师在演奏,一百人在又笑又叫,可是,有了这种能力,我仍能听懂两个人的对话。 现在,在我眼前,我看见法老轻声对洛斯特丽丝小姐说:“即使在白天,你也像神殿火把映照下的伊西斯女神一样神圣。” 这话就像一记重拳打在我的胸口。我绝望地怒斥自己,是瞎了,还仅仅是因为愚蠢?当然蠢人也一定已经预料到,命运的色子向我突发奇想的胡扯倾斜。 我对国王玩笑式的建议已不可避免地导致他把注意力转向洛斯特丽丝小姐身上。我表面上没说透,可言外之意似乎已经暗示他洛斯特丽丝正是他第一个儿子的母亲。全国最漂亮的处女,在第一个月经期被带走——这恰恰就是她。当初让她在演出中扮演女主角,我已把她最善良那一面展现给国王了。 我突然意识到,将要发生的一切都是我的错,都是我有意策划的一切。更重要的是,我现在对此已无能为力。我站在阳光下,惊骇、懊悔,头脑一片空白,一时丧失了说话和思考的能力。 当汗流浃背的祭司们把灵车从甲板上推下,穿过门廊,周围的人群跟在后面;我也夹在其中,不管愿不愿意,就像溪流上的树叶,没有自己的方向。我还没有完全恢复理智,发现自己已站在祠庙前院。我向前挤过人群,在灵车经过灵堂正门前,来到灵车一侧。 一群祭司向前推车,另一群拾起落在后面的木头轮子,跑到前面,放在笨重的金车前。期间有短暂耽搁,因为院内有的地方还没有铺完路。祭司把草铺撒在轮子前,灵车在粗糙地面行驶得更顺畅。我利用这一机会快速绕到过道两侧成排的巨大石狮子后侧,匆忙走下这块空地,来到方舟旁。一个祭司挡住我的去路,不让我靠近。我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足以让一头石狮子胆怯;冲他骂了一句,这句话在神殿禁忌下很少听到。他立刻退到一边,让我过去。 我到达方舟跟前时,发现自己就在洛斯特丽丝下方,近到可以伸手摸到她的胳膊,听见她对国王说的每一个字。我立刻判断出,法老对她出乎意料的兴趣并没让她烦扰,她已完全恢复了平静,正开始尽可能迎合他。我努力回想她是如何恰到好处地计划了这一切,先赢得他的喜爱,再让他同意她和塔努斯的婚姻。直到昨晚,我还反驳她小女孩般的空想;但现在一切发生了,我完全没有力量阻止或警告她正在招惹麻烦。 如果在这部卷轴的开头部分,我对洛斯特丽丝小姐的印象是一个反复无常的小孩,漂亮的脑袋里只有浪漫的废话,只会轻浮地享受生活,没有思想,那么我还不足以称自己为这些非凡事件的历史见证人。虽然她仍很年轻,但有时远比实际年龄成熟。我们埃及女孩在尼罗河的日光中绽放得很早。她是个勤奋的学者,有着聪明的头脑,善于思考和提问。我花费多年培养了她所有这些素质。 在我的个别辅导下,她能和祭司们争论最模糊的宗教教义,可以和宫廷律师在诸如《土地保有权法案》和规定尼罗河水使用的极其复杂的《灌溉法案》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当然她阅读并消化了王府藏书室里卷轴的每一项内容。这些卷轴包括几百篇由我编撰的权威文章——从医学专着到海战战术,关于所有天体名称和性质的天文学卷轴,以及有关射箭术、击剑术、园艺学和猎鹰训练术的手稿。她甚至和我讨论我自己的建筑原理,并把我的设计比作伟大的伊姆霍特普的那些杰作。 因此,她有丰富知识,可以谈论有关天文学、军事、政治、神殿建筑、尼罗河的测量和管理的任何话题,所有这些话题都令法老着迷。另外,她可以写押韵诗、猜谜、编一些逗乐的双关语,她的用词和我的用词一样丰富。简言之,她是一个有造诣的交谈者,有敏捷的幽默感。她吐字清晰,声音富有魅力,还有一点欢笑,任何凡人或神都无法抗拒她,特别是她还有可能为没有儿子的人带来后嗣。 我必须提醒她。然而,一个奴隶怎么能大胆地闯入高高在上的一群人的谈话呢?我紧张地跳到橇车旁,听着洛斯特丽丝小姐用最迷人的声音博得国王的喜爱。 她正向他讲述,祠庙的设计模式与法老出生时月亮和星星等天文学现象有多么相适应。当然了,她只是在重复从我那儿搜集来的知识,因为我经过测量,根据天体方位给神殿定了方向。然而,她的描述十分令人信服,我发现我自己也好像是第一次听到,相信了她的解释。 灵车穿过神殿内院的塔式门楼,滑过没有柱廊的长长中庭,经过几道没有门栓和卫士的门,来到第六藏宝室——国王的陪葬物在此加工和保存。在中庭尽头,金合欢木门旋开,门上刻有万神殿所有神的神像。我们进入灵堂,法老的尸体有一天将在这里作防腐处理。 在这个庄严的灵堂里,国王走下橇车,向前视察那个硕大的桌子,他的尸体会放在这上面接受木乃伊处理。和普通人的防腐处理不同,王室防腐七十天才能完成。桌子是由一块完整的闪长岩刻成,三步长,两步宽。在石头暗淡、五彩斑驳的表面打凿出凹口,用来安放国王的头后部;还有槽,用以排去防腐工用解剖刀和其他器具处理尸体时流出的血水和其他体液。 防腐工行会的大师傅站在桌旁,准备向国王解释整个过程。法老注意力集中,因为他似乎对每一个令人可怕的细节都十分着迷。讲解时,他似乎忘了尊严,爬上闪长岩石块,试试合不合适,就像试穿裁缝给他展示的一套新亚麻服装。 然而,他明显有意地克制自己,认真地听殡葬工讲述如何沿食管到腹股沟切开第一个切口,如何把内脏完整拿出,并一一分开——肝、肺、胃和肠。有两个器官会留在身体原位:心脏,神圣火苗的炉膛;肾,让人联想到生命的源头——水及尼罗河。 这番开导性的说明之后,法老一点点检查盛装他内脏的四个卡诺皮克罐。这四个罐子就立在旁边的另一张小花岗岩桌子上,用发亮透明的奶白色雪花石膏刻成,塞子是几位动物头神的形状:豹头的阿努比斯、鳄鱼头的索贝斯、鹮头的托特、母狮头的萨麦特。他们是法老神圣内脏的守护神,直到永恒。 在放有卡诺皮克罐的同一张花岗岩桌子上,防腐工摆放着用具、成套的罐子和装有泡碱的盐水、油漆和防腐过程中用到的其他化学物质的酒罐。法老被这些闪闪发光、将要解剖他的青铜解剖刀吸引了。防腐工给他看了长尖勺子。勺子会沿鼻孔推上去,挖出头骨中的物质。对这些乳酪状的凝乳我思考了很长时间,毫无结果。但国王对这一切很着迷,敬畏地摸着这个恐怖的仪器。 当国王满足于对灵堂桌子的好奇心时,洛斯特丽丝小姐却把注意力放在了神殿里从地板到天棚的墙上绘制的浅浮雕上。装饰还未完成,但设计和绘制都十分吸引人。我亲手画出大部分初稿草图,并仔细监督皇宫艺术家画出其他部分。这些草图的痕迹从墙上的炭棍笔划就可以看出。草图一旦确定,我就徒手修改、完善。现在一群雕刻大师正把它们刻在沙岩石块上,而身后另外一群艺术家正在给已完工的浮雕涂色。 我为这些设计选择的主色调是蓝色,及相关的一些变化色:紫翅椋鸟翅膀的蓝色,阳光照射下尼罗河和天空的蓝色,沙漠兰花的花蕾蓝色,渔夫渔网里跳动的河鲈的闪烁蓝色。但也有其他颜色,都是我们埃及人非常喜爱的鲜艳的红色和黄色。 英特夫领主以皇家陵墓护卫官的身份陪同法老,围着高墙慢慢走,检查每一个细节,对其中大部分提出自己的意见。当然了,我为灵堂选的主题是死者之书,详细标注了法老的灵魂前往地下世界走过的路线图,描绘了一路上可能遇到的所有磨难和危险。 他在我画的托特神像前停了很长一会儿。托特神长着鸟头,长且弯的鹮嘴,正用真理的羽毛测量天平上法老出壳的心脏。如果心是肮脏的,秤就会向羽毛一侧倾斜,神就会立刻把它抛给守候在一旁的鳄鱼头怪物吞掉。国王轻轻地引用书上的保护祷文祈祷自己免受这样的灾难,然后走到下一个雕刻作品。 法老视察完陵庙来到前院时,已近中午,宫廷厨师已摆好了丰盛的露天宴席。 “过来坐这儿,我可以和你进一步谈谈有关星星的话题!”国王又一次无视惯例,在宴席桌上把洛斯特丽丝小姐安排在他身边,甚至让他的皇后让出位子。席间,他主要和我的女主人谈论各种话题。她现在彻底放松,凭借智慧和魅力让国王和周围所有人着迷、兴高采烈。 当然,作为奴隶,我不能坐在桌旁,也不可能采取欺骗的方法接近女主人,提醒她在国王面前言行有所节制。但是,我发现自己处在一个花岗岩狮子的支座上,从这里可以俯视长长的宴席桌,看见那儿发生的一切。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观察着这一切。英特夫领主坐在国王旁边,却是孤独地坐在那里,用闪烁、无情的眼神看着一切,像一只英俊但有毒的蜘蛛待在自己织的网中心。 席间,一只黄嘴鸟在我头顶高高盘旋,发出尖锐刺耳的叫声,听上去像是在讽刺和嘲弄。我匆忙向那只邪恶的眼睛做出反感的手势。谁知道这是哪位神化身成鸟的样子,扰乱、迷惑我们微小的势力? 午饭后,按照惯例,宫廷人员要休息一个小时左右,特别是在这一年最热的季节。然而,法老却十分兴奋,今天他根本不会休息。 “现在我们视察藏宝室。”他宣布。守护在第一个藏宝室门旁的护卫站到一边,王室人员走近时,亮出武器。门从里面旋开。 我设计的这六个藏宝室不仅作为储藏室,收藏法老自从登上双皇位以来过去十二年里收敛的大量随葬宝物,而且用作工作间,一小伙手工艺人和工匠常年在这里工作。 我们进入的大厅是军械库,里面收集有战场上和追捕野兽时使用的武器装备,既有实用的,也有用作礼仪方面的,这些都会被国王带入阴间。经英特夫领主同意,我安排手艺人坐在桌旁,让国王有机会观看他们工作。 法老一边慢慢走过一排排凳子,一边敏锐地询问专业的问题。贵族和祭司都回答不上被问到的问题。他们疯狂地四下张望,寻找能回答的人,很快把我从人群后排叫出来。我挤到前面,面对国王的提问。 “哦,是你。”法老认出我时,露出不报希望的表情。“不是别人,正是写出露天演出剧本、给病人治病的卑微奴隶。这个人正在为我制作捆绑战箭托的金银线,但这里似乎无人知道它的成分。” “尊贵的法老,这根金属线是由一份青铜、五份银、四份金制成的混合物。金是红色品种,只能在西部沙漠的罗特矿中采到。其他种类的金不能使这根金属线具有相同的韧性和弹性。” “当然。”国王表示同意,继而皱着眉头问:“你怎么让这股金属线这么细?它们还没有我头上的发丝粗。” “陛下,我们把热金属放在我特别设计的钟摆中旋转,压制成形。如果陛下愿意,我们一会儿可在金铸造车间看到这一过程。” 接下来的视察中,我一直陪在国王身边,分散了一些他对洛斯特丽丝的注意力,但我仍找不到机会和她单独说话。 法老走过军械库,视察陈列在此的众多武器和盔甲。有些是他的先辈在着名战役中使用过的,其他是新制造的,从未在战场上使用。所有一切都非常了不起,每一件都是军械制造艺术的顶峰。有青铜质、银质、金质的头盔和胸铠,有镶有宝石的象牙柄战剑,有国王每个精锐团总指挥的全套礼服,有河马皮和鳄鱼皮的盾牌和围盾,所有都装饰着金质玫瑰形饰物。整个陈列看起来气势恢弘。 从军械库出来,穿过中庭,我们来到家具室。几百名衣柜工匠用雪松、金合欢木和珍贵的乌梓木为国王的长途旅行辛苦地制作陪葬家具。在我们的两岸峡谷中,没有茂密的树林,木材是珍稀昂贵的商品,价值几乎用银衡量。几乎每一根木棍都必须历经长途跋涉,穿越沙漠,跨越几百里路程,或从那些神秘地区顺水而下运到南方。而在这里,它们就好像常见物品,高高地堆放在那儿,新锯木屑的香味弥漫在炎热的空气中。 我们看着手工艺人用不同颜色的珍珠母和木头图案镶嵌在法老床的床头板上,其他人则用金色的鹰隼装饰椅子扶手,用银狮头装饰软垫沙发的靠背。不仅在埃勒芬蒂尼到皇宫大厅里可以见到这样精致的工艺,就连国王陵墓的石头小屋也装饰得如此优雅。 从家具室出来,我们来到雕塑大厅。雕塑匠用凿子、锉刀在几百种不同颜色的大理石、砂岩和花岗岩上削、切,又细又白的粉尘在空中漂浮。石匠用亚麻布条遮住鼻和嘴,布条上满是灰尘,脸也被越来越多的粉末染成白色。有些人一边工作,一边在口罩后咳嗽。连续不断的干咳是他们这行特有的。我已经挑选了多具工作三十年、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老雕塑匠的尸体,发现他们的肺已经石化,在体内变成了石头。我因此尽可能短时间地待在石匠车间,以免感染同样疾病。 他们的作品令人称奇,值得凝视。众神和法老本人的雕塑看起来栩栩如生。法老真人大小的塑像或端坐在王座上,或四处巡游,活着的,死了的,或神的形象,或凡人的样子。从山谷底的祠庙,到黑山岩壁——此时正开凿陵墓,长长的山道两侧林立着这些塑像。他死时,由一百头白色小公牛拉着的金黄色灵车驮着他的巨大石棺,沿着这条山道走向最后的安息地。 花岗岩石棺仅部分完工,放在石匠大厅中心。石棺最初是一块完整的粉红色花岗岩,从阿苏恩矿采来,用特别建造的龙船顺流而下运来,五百名奴隶拉上岸,在滚木上拖到现在的位置。这块长方形坚硬石头有五步长,三步宽,三步高。 石匠先从花岗岩顶部锯下一块厚板,在这块板上,一位石匠大师凿出法老木乃伊的大概形象,双臂交叉,双手分别握着弯柄杖和连枷。另外一组石匠正在掏空花岗岩主体的内部,形成一个凹槽,内部棺木群可以恰如其分地放入。算上巨大的外部石棺,总共有七个棺木,要像小孩的拼图玩具一样恰当地拼装在一起。当然,七是其中的一个魔力数字。最里层的棺木是纯金制造,后来在金匠大厅,我们看到他们正在用一块毫无形状的金属块打造这一层。 这个多重石棺——这个装着国王的被包裹的尸体的石金山,由巨大的金色灵车,沿着山道,托运到小山上,缓慢地走七整天才能到达。灵车每晚会停留在沿途设置的小圣祠里。 雕像大厅令人赞叹的内室是位于后部的巫沙布提俑车间,国王陪葬的仆人和家臣正在这里被雕刻出来。这些完美的木刻小人代表了今后为国王效忠的埃及社会各行各业的人员,让他们在阴间也能保留地产和生活方式。 每个巫沙布提俑都是些栩栩如生的木娃娃,穿着他所在阶层的权威服饰,拿着恰当的工具。有农民、园艺工、渔民、面包工、啤酒酿造工、仕女、士兵、税收人员、文书、屠夫,以及成百上千的普通劳动者,都在做着苦差事。他们一旦被其他神召去阴间工作,就会代替国王,义无反顾。 这群小人物的领头是大维西尔。英特夫领主的微雕形象和本人极其相似。法老把这个小人挑出来,仔细端详,翻过身,读后背上的文字: 我是英特夫领主,上王国的大维西尔,法老的唯一随从,三次荣誉金链获得者。 我随时为国王效忠。 法老把这个娃娃递给英特夫领主。“你的身体真像他这样强壮吗,英特夫领主?”他问道,冷酷的表情下露出一丝微笑。大维西尔微微鞠躬,“雕塑师没有真实地再现我,陛下。” 国王那天参观的最后一个藏宝室是金匠厅。当珠宝匠们全神贯注坐在凳子上工作时,炉火地狱般的光芒在他们脸下投下奇怪的光彩。我事先认真地训练了他们。王室人员一进门,金匠们统一跪下,向法老行三次屈膝礼,然后起立,继续工作。 即使在那样的大厅里,炉火苗的热度也几乎让人窒息。我们很快浑身湿透。然而,国王对展现给他的宝物十分着迷,似乎没有注意到难以忍受的热气。他径直走到大厅中心的高台,最有经验、技术最熟练的金匠正在金色的内棺里工作。他们准确地捕捉法老活生生的脸,在闪亮的金属里刻出来,金制面具极其适合他缠有头饰的头,形象十分神圣。黑曜岩和水晶的双眼,眼眉上是眼镜蛇头的圣蛇像。我真的相信,在我们几千年文明中,从来没有比这更杰出的金匠艺术作品。这是顶峰和极盛时期。有一天,来世可能会为它的壮观而赞叹。 即使法老已从各个角度欣赏了金色面具,但他似乎还不想离去。这天中的剩余时间,他都待在高台处,坐在低凳上,一个个盛着精致首饰的雪松木盒放在他脚边,里面的首饰已为他分好类。 我不相信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点会聚集着这么多宝物。即使把各项财产列一个赤裸裸的清单,也无法说清宝物种类的丰富和多样。还是让我开始就告诉你吧,在雪松木盒子里已经有六千四百五十五件首饰,每天还会增添更多,因为珠宝匠在不知疲倦地工作着。 有法老脚趾、手指带的戒指;有护身符和随身护符,神和女神的小金像;有项链、手镯、胸饰和腰带,上面镶嵌有鹰隼、秃鹫及地球、天空、河里的所有其他生物;有用天青石、石榴石、玛瑙、红石髓、碧玉以及文明人视为宝贝的宝石装饰的王冠和头带。 设计和制作这些首饰使用的工艺让过去一千年的创作黯然失色。一个国家创作的最精美的艺术品经常是越来越少。在王国形成时期,人们都痴迷于征服和积累财富。有了这一切后,才开始有了闲暇,开始有了发展艺术的愿望,而且,也是更重要的,有富人和有权势的人能资助艺术。 为了制作灵车、葬礼面具和其他令人赞叹的宝物藏品,金、银的使用超过五百塔克(重量),需要五百名壮汉才能全部抬起。我计算过,这个数量相当于我们国家有记录历史以来的整整一千年中,挖出的珍贵金属总重量的十分之一。国王想把这一切随他带入坟墓埋葬。 我,一个卑贱的奴隶,是谁啊?竟敢质疑国王愿意为他的永生付出的价钱。只需要说明的是,在和下王国发动战争的同时,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法老独自聚敛这些财富,使我们埃及陷入一贫如洗的境地。 毫无疑问,塔努斯在他的演说中,把税收人员的掠夺看作是百姓头上最可怕的折磨是有道理的。有了这些人,还有那些盗匪团伙在乡村无节制地、疯狂地、肆无忌惮地掠夺,我们难以忍受这些沉重的经济枷锁,我们被摧毁、被粉碎。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躲避税收人员布下的网。所以,当国王为了增加财富开始乞求我们时,我们又变成了罪犯。无论伟大,还是渺小,无论富裕,还是贫穷,几乎没有人晚上睡得好,时刻睁着眼睛,害怕听到税收人员重重的砸门声。 哦,我遭受蹂躏的国家,它是如何在枷锁下呻吟! 在尼罗河西岸,靠近他最后安息地的荒凉黑山里坐落着大墓地。豪华寝宫已准备好,国王将在此过夜。 大墓地,死人之城,几乎有卡纳克城那么大,是建造和看护祠庙及皇家陵墓的所有人的家。一个精英护卫团保卫着这块圣地。北方篡权者和我们自己亲爱的国王一样对财宝贪得无厌,而沙漠里的盗匪男爵一天比一天猖狂、勇猛。祠庙里的宝藏时刻诱惑着两个王国或王国以外的掠夺者。 除了护卫团,这里还住着一群群手艺人、工匠和他们的全部学徒。由于我负责记录薪水和每日给养量,所以清楚地知道这里的人数。在上一个发薪日,人数达到四千八百一十一。除此之外,还雇有一万多名奴隶。 我不会劳累自己列出一个个数字,说明每天为了给他们提供食物,要宰杀多少头牛和羊,要从尼罗河里打上来多少车鱼;那些劳动者在监工监视的眼神和时刻准备好的皮鞭下辛苦工作,为了解决他们的干渴,每天还要酿造成千上万坛酒。 大墓地是一座城,城里有一座国王的宫殿。我们搬进去轻松地过了一夜。这一天太疲乏了。但是我又几乎没有休息。 我尽力接近洛斯特丽丝小姐,但似乎有一个阴谋阻止我靠近她。根据她的小黑女仆说,她先是在洗手间,然后在沐浴,后来在休息,不能被打扰。最后,当我在她住处的前厅等她时,她的父亲派人传唤我。我不能再耽搁,必须马上去见我的主人。 我一走进英特夫领主的卧室,他就打发走了屋里其他人,只剩下我们两人。他吻了我。我对他的仁慈再一次感到惊讶,但也对他激动的表现感到惊恐。我很少看见他有这样的心情,这总预示着灾难要发生。 “通往权力和财富之路是多么无意地发生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他抚摸着我的脸,冲我?99lib?笑。“这次,路就在一个女人的大腿之间。不,我的旧爱,别装傻了。我知道整个事件你处理得多么狡猾。法老已经告诉我,你许诺给他一个男嗣,哄骗他相信一切。以塞特的名义,但你是个狡猾的家伙,不是吗?你没把你的诡计向我透露一个字,完全自行策划了一切。” 他又笑了,手指间扭动着我的一绺头发。“你一定已经推测到我的最终野心,即使我们从来没有公开讨论过,所以你着手为我做好了一切。当然,我本应该因为你自行其是而惩罚你。”他扭动着我的那绺头发。因为剧烈疼痛,我的眼泪涌出来。“但是,当你把双皇冠置于我的掌控时,我怎么可能对你生气呢?”他松开头发,再次吻我。“我刚从国王那里来。两天后,节日结束当天,他会宣布与我的女儿洛斯特丽丝订婚。”我突然感到眼前一片漆黑,浑身颤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婚礼就在节日闭幕式后立即举行,我负责。我们不想耽搁,以防节外生枝,对吧?” 这么迅速的皇家婚礼不同寻常,也没听说过。如果新娘被选来是为了保证政治联合或巩固新征服的疆域,婚礼通常会在商定的当天举行。法老麦摩斯一世,我们现任法老的祖先,娶了一位在战场上征服的胡利安族长的女儿。然而,这样的历史先例现在不能彻底安慰我,我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虽然我已不抱任何希望。 英特夫领主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的痛苦。他太关心自己的眼前利益了。他继续说:“在我正式同意联姻之前,我首先说服国王:如果洛斯特丽丝为他生了儿子,他就会把我的女儿升为第一夫人——王后。”他情不自禁地为胜利拍着双手。 “当然,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如果我的外孙子还没到执政年龄,法老就去世了,作为他的祖父,最直系的男性亲属,我将成为摄政王……”他突然停止,盯着我。我十分了解他,清楚地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他正后悔莫及,不应该让其他人听到这种不忠的想法。这是最纯粹的叛国。如果洛斯特丽丝给法老生了个儿子,那么他这个父王也不会活长久了。我们两人都明白这一点。英特夫领主已经露出杀意,他正考虑把听到这话的唯一的人——卑贱的奴隶泰塔除掉。我们两人也清楚地明白这一点。 “主人,我只是感谢一切正如我策划的那样。我现在承认,我已采取不正当的方法把你的女儿送到国王面前,把她描述成他未来儿子的母亲。我把露天演出作为一次机会,把她展示出来,让国王注意到她。然而,在一切成功之前,我不能向你提起这些重大事件。但是,在确保一切稳妥之前,我们还有大量的事要做……”我当场快速列出了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偏差,它们会影响到他最终控制埃及皇冠和金节杖。我策略地说明,在达成目标之前,他仍十分需要我。我看见他听从了我的观点,放松下来。我知道,至少目前我是安全的。 又过了一会儿,我才找到合理的理由离开。我匆忙跑去提醒洛斯特丽丝小姐,她将陷入我为她设制的可怕困境。然而,还未到她门前,我意识到我对她的提醒不会有任何作用,只能使她痛苦得变成痴呆或去自杀。我不能再浪费时间,必须阻止悲剧的发生。 现在我只能求助于一个人。 我离开大墓地,独自沿着运河纤路,掉头向河岸出发,我知道塔努斯的船队驻扎在那里。还有三天就是满月了,寒冷的黄色光辉照射着西边凹凸不平的小山,在山下的平原上投下黑色阴影。 我一边匆忙赶路,一边想象着不久后可能降临在塔努斯、洛斯特丽丝小姐和我自己身上的一长串的灾难和不幸。我不断刺激自己,就像一头黑色鬃毛的沙漠狮子在冲向猎人前用尾巴尖的骨钉积聚愤怒。我离尼罗河岸还很远,情绪就要爆炸了。 我毫不费力找到了塔努斯的营地。营地紧靠在尼罗河岸边,运河入口处。船队的各艘船只都停泊在营地下方。哨兵拦住我,认出我后,把我领到塔努斯的帐篷。 塔努斯正和克拉塔斯及其他四名下属吃晚饭。他站起身,微笑着招呼我,把手里的大酒杯递给我。“老朋友,真是意想不到的惊喜。来,坐在我旁边,喝口酒,我的奴隶给你拿来了杯、盘。你看上去很急躁,不太高兴。” 我打断这些轻松的调侃,愤怒地责骂他:“以塞特的名义,你这个了不起的蠢货!你难道不明白你已经把我们置于什么样的危险境地吗?你和你那讲蠢话的牙床骨!你就没有想到我女主人的安康吗?”说实话,我并不想对他这么粗暴,但我一发火,似乎就控制不了我的情绪了,所有恐惧和忧虑一股脑地痛骂出来。不是因为我指责他做的是千真万确发生的,而是因为说出这一切,我感觉好多了。 塔努斯的表情发生了变化。他抬起一只手好像要保护自己。“哇!你让我毫无准备。我赤手空拳,不能保护自己免受这样谋杀式的袭击。”在下属面前,他语调风趣逗乐,但只露出淡淡的笑容。他抓住我的胳膊,把我领出帐篷,走进夜幕,然后半拖着我远离军营驻地,来到远处月光照射的空旷田地。我就像一个小孩被抓在他的右手里——那只经过训练,用来舞刀弄剑、拉开巨大的莱妮塔弓的手。 “现在全吐出来!”他严厉地命令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你使用这样恶劣的幽默?” 我还在生气,但更害怕,我的舌头又一次不听使唤了。“我花了半生的时间努力让你别太愚蠢,我讨厌愚蠢。你难道不明白现实的残酷吗?你真相信你的愚蠢行为没带来任何严重后果吗?你以为你真的会毫发未损地逃脱现实,进入到昨晚给我们设想的一切吗?” “你在说我露天演出中的演说吗?”他看上去很迷惑,松开了几乎捏碎我胳膊的手。“你怎么能说那是愚蠢行为呢?事后凡是和我交谈过的下属,还有其他人,都对我的演说非常满意……” “你这个傻瓜,你就没有看出你所有下属和朋友的意见就像一条烂鱼在整个计划中的价值吗?在任何统治者手下,你都必死无疑;我们这个软弱、踌躇的老人也负担不起你的胡乱言行,也不会让你逃脱的。这超出了他王座的价值。你,塔努斯·哈莱布领主,将有一份账单要付。荷鲁斯知道,那将是一份昂贵的账单。” “你在说谜语。”他厉声对我说,“我全力效忠国王。他被一群阿谀奉承的马屁精包围,整天对他说着他们认为他想听的谎话。等他知道真相时,一切都晚了。我心里知道,一旦他想到这点,他就会感激我的。” 他单纯、固执地相信善终会获胜,面对他的一意孤行,我的愤怒开始渐渐消散。“塔努斯,我最亲爱的朋友,你是多么单纯啊!没有人会因为吞下难吃的真相而感激你。然而,你的所作所为已直接对英特夫领主有利。” “英特夫领主?”他直盯着我,“英特夫领主怎么了?你谈起他好像他是我的敌人。大维西尔是我父亲最亲爱的朋友。我知道我可以相信他会保护我。我父亲临终时,他向我父亲发过誓……” 我可以看出,尽管他性格开朗,我们的友谊也很深厚,但是他却真的对我很生气,这可能也是他生命中的第一次。我知道,虽然塔努斯的怒火是逐渐酝酿起来,但也足以让人害怕。 “哦,塔努斯!”我最终抑制住我的气愤。“我一直对你不公平。很多事情我本应该告诉你,但我从来没说。一切不是如你所想的。我是个胆小鬼,但我不得不告诉你,英特夫领主是你亲生父亲最不共戴天的敌人。” “这怎么可能是真的?”塔努斯摇摇头。“他们是朋友,是最亲爱的朋友。我记忆中都是他们在一起大笑。我的父亲曾告诉我,我可以永远信任英特夫领主。” “的确,高贵的皮安基·哈莱布领主相信这一切。他的信任耗尽了他全部财富,最终把他的命也交到英特夫领主手中。” “不,不,你一定弄错了,我的父亲是因为遭遇了一连串不幸……” “每一个不幸都是由英特夫领主策划的。他嫉妒你父亲的美德和好人缘,嫉妒他的财富和在法老心目中的威望。他意识到哈莱布领主会先于他被任命为大维西尔。他因为所有这一切憎恨他。” “我不相信你,我不能让自己相信你。”塔努斯摇头否认。我最后一点怒火也被扑灭了。 “我会像以前一样向你解释一切。我会给你你要的证据。但现在没时间了,你必须信任我。英特夫领主恨你如同恨你的父亲。你和洛斯特丽丝小姐正处在危险中——不只是简单的生存的危险,是永远失去彼此的危险。” “但是,泰塔,那怎么可能?”他感到迷惑,被我的话震惊了。“我原以为英特夫领主已同意我们在一起。你没跟他说起吗?” “是的,我跟他说了。”我喊道。我抓住塔努斯的手,放在我上衣下面的后背上。“这就是他的回答。摸摸皮带留下的鞭痕!就是因为我提起你和洛斯特丽丝小姐结婚,所以他派人用鞭子打我。这足以说明他多么恨你和你的家人。” 塔努斯盯着我,一句话没说。但我发现他最终相信了我,所以我能说出我现在想说出的一切——不是他放肆的演讲,也不是大维西尔多年来针对他的那些深仇大恨。 “现在听我说,我亲爱的朋友,做好听最坏消息的准备。”没有其他方法,只能像塔努斯和我说话时那样,直来直去。“英特夫领主不仅不同意你们结婚,而且就在今天晚上,他将把女儿嫁给另一个人。洛斯特丽丝小姐马上要和法老麦摩斯结婚,并在给他生下第一个儿子后,成为王后。国王会在奥西里斯节结束时亲自宣布。婚礼会在当天晚上举行。” 塔努斯身体摇晃,脸色在月光下变得惨白。我们两人好久没说话。后来塔努斯转身离开我,一个人走进了玉米地。我跟在后面,目光追着他。最后他找到一块露出地面的黑石头,坐在上面,看上去像上年纪的人一样疲惫。我轻轻走过去,坐在他旁边,故意不作声。他叹口气,轻轻问:“洛斯特丽丝同意这桩婚姻吗?” “当然不同意。她目前对此事可能一无所知。但你想过没有,她的反对会影响她父亲和国王的意愿吗?在这件事上,她没有发言权。” “老朋友,我们能做什么?” 虽然我很苦恼,但也感激他用了“我们”——包括我在内,这让我确定了我们的友谊。“我们必须面对另外一种可能。”我提醒他,“那就是法老在宣布和洛斯特丽丝订婚演说的同时,会宣判你入狱,或者更糟糕,签署你的死亡令。英特夫领主在国王身边有耳目,他当然会建议国王这样处决你。事实上,他有足够的理由这样做。你犯了煽动罪。” “没有洛斯特丽丝作我的妻子,我不介意是死是活。如果国王把她从我身边带走,欢迎他用我的脑袋作为结婚礼物。”他坦率地说着,不是在进行戏剧表演,所以我很难假装愤怒,话音中带着嘲讽的意味。 “听上去你就像一个虚弱、可怜的老妇人,没有挣扎就认命了。你们的爱是多么美好、不朽啊,你甚至都不为她做任何努力!” “你如何跟国王、跟神斗?”塔努斯平静地问,“一个你已宣誓效忠的国王,一个像太阳一样遥不可及、难以攻克的神?” “作为国王,他不值得你效忠。你已在演说中清楚地表明这点。他是一个软弱、踌躇的老人,把这个国家一分为二,让我们的达梅里血流成河。” “作为神呢?”塔努斯又一次平静地问,好像他对答案并不真的感兴趣。虽然我知道,像许多伟大的勇士一样,他是一个虔诚的信仰宗教的人。 “神?”我的语气听起来像在嘲笑,“你拿剑的胳膊比他柔软的小身体里有更多的神性。” “那你有什么建议?”他假装语气柔和地问,“你让我做什么?” 我深深吸口气,然后冲口而出。“你的下属和朋友跟着你来到了地狱门口。众人因为你的勇气和你的荣誉爱你……”我结巴了,因为他在月光下的表情并不鼓励我继续说下去。 他沉默着,而我的心脏跳了二十下。然后他轻柔地命令道:“继续!说你想说的。” “塔努斯,你就是这个达梅里——这个国家——一千年来所知道的最尊贵的法老。你将和坐在你王座旁的洛斯特丽丝小姐一起带领国家和人民重新获得复兴。召集你的船队,带领你的手下,沿着堤道而下,去到那个毫无价值的法老所在地,那里无人保卫,一攻就陷。到明天黎明时,你就是上王国的统治者。明年的这个时候,你就会打败篡权者,统一两个王国。”我跳起来,面向他。“塔努斯·哈莱布领主,你的命运和你爱的女人的命运等待着你。用你强壮的勇士的双手握住它们。” “勇士的双手,对。”他把双手举到我脸前。“一双为我的祖国和保卫它正义的国王而战的手。老朋友,你帮了我倒忙。它们不是叛国者的双手。这也不是一颗亵渎神灵的心,不是一颗寻求推翻和毁灭一个神、想在万神殿取代他的心。” 我失望地大声哼着:“你会是过去五百年来最伟大的法老;如果这个想法冒犯你,你不需要宣布你的神性。我请求你答应吧,为了我们这个埃及,为了我们都爱的女人!” “洛斯特丽丝会像爱一个勇士和爱国者那样爱一个叛国者吗?我想不会。”他摇摇头。 “她会爱你,无论……”我开始说,但他打断我。 “你不能说服我。她是一个有着美德和荣誉的女人。作为叛国者和盗贼,我会丧失所有赢得她尊重的权利。同样重要的是,如果我按你的请求去做,我再也不会尊重我自己,再也不会认为我自己值得她甜蜜的爱。要是你尊重我们的友谊,不要再说了。我现在无意夺取双皇冠,将来也不会。荷鲁斯,听我说,如果我背弃这个承诺,请把你的脸背离我。” 这件事结束了。我很了解他,这个了不起的愤怒的蠢人,我全心爱的人。他明确表明了他的态度,并会不惜任何代价矢忠于它。 “你这个可恶固执的家伙,那你打算怎么办?”我生气地看着他,“我说的一切对你没有任何意义。你想独自面对这一切吗?你突然聪明了,不必理会我的忠告了?” “我愿意采纳你的意见,只当你说的有道理。”他伸出手,拉我坐在他旁边。“过来,泰塔,帮帮我们。洛斯特丽丝和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需要你。不要抛弃我们。帮我们想个体面的办法。” “恐怕没有这样的办法。”我叹口气,我的情绪就像尼罗河洪水中的残骸漂来转去。“如果你不攫取皇冠,你就不能待在这儿。你必须立刻带上洛斯特丽丝走。” 他在月光下盯着我。“离开埃及?你不会是认真的吧?这是我的世界,这是洛斯特丽丝的世界。” “不!”我消除他心中的疑虑。“那不是我想象中的世界。埃及还有一个法老,一个需要勇士和诚实的人的法老。你可以更多地奉献给这样的国王。你在下王国的名声和在卡纳克这里一样。把洛斯特丽丝放在荷鲁斯呼吸号的甲板上,让你的木船向北方飞速驶去。其他船追不上你。十天后,借着风力和水流,你就会来到孟菲斯红色法老的宫廷,宣誓效忠于……” “以荷鲁斯的名义,你下定决心让我成为一名叛国者。”他无视我。“宣誓效忠于篡权者,你是这意思吗?那我向真正的法老麦摩斯宣誓效什么忠呢?这对你没有一点意义吗?我向遇到的每位国王或叛徒宣同样的誓,那我是什么人呢?誓言不是用来交易或可以随便更改的,泰塔,那是终身的。我向真正的法老麦摩斯宣誓。” “真正的法老是那个将要娶你爱人的人,是命令把绞刑绳子套在你脖子上的那个人。”我残忍地指出。这次他甚至动摇了。 “当然了,你说得对。我们不应该待在卡纳克。但我不会让自己成为叛国者,或举起剑对准我的国王,违背我庄严的誓言。” “你的荣誉感对我来说太复杂了。”我的话语中不禁流露出讽刺意味。“我所知道的是,我们所有人都变成尸体是好兆头。你告诉我你不会做什么。现在告诉我,你会做什么来挽救你自己,拯救洛斯特丽丝小姐免遭可憎的命运。” “是的,老朋友,你有一切权利对我发怒。我请求你的帮助和建议。如果你随意提出,我斥责它。我恳求你耐心点。再耐心听我一会儿。”塔努斯跳起来,像法老动物园里的豹一样开始徘徊,来来回回,叨咕着,摇摇头,握紧拳头,好像要和敌人对峙。 最后他停在我面前。“我不准备扮演叛国者,但我心情沉重地强迫自己扮演一个胆小鬼。如果洛斯特丽丝同意陪伴我,只要她同意,我准备逃走。我会带她离开这块我们俩十分热爱的土地。” “你们会去哪儿?”我问。 “我知道洛斯特丽丝永远离不开河水。河不仅是她的生命,也是我的生命,更是她的保护神。我们必须和河神哈比生活在一起。那我们只有一个方向可选择。”他举起右臂,肌肉在月光下闪闪发光,指向南。“我们会沿着尼罗河向南,进入非洲内陆,进入库施国地区或更远。我们会穿越大瀑布,进入到尚未开发的蛮荒地区,一个文明人还没有去过的地方。在那里,如果众神仁慈,我们可能为自己开凿出另一个达梅里。” “谁陪同你们去?” “当然是克拉塔斯,还有我的手下人,他们热衷于冒险。今晚我会给他们讲话,让他们做出选择。可能有五艘船和船员。我们必须准备在黎明前离开。你会返回大墓地把洛斯特丽丝给我带来吗?” “我呢?”我平静地问,“你们会带我和你们一起走吗?” “你?”他冲我大笑。决定既然已经做了,他的情绪也高涨起来,像鼓翅躁动的隼从带手套的拳头中飞出来一样高。“你会真的放弃你的花园、书、演出和神殿中的建筑吗?一路会很危险,生活会很艰难。你真的想要那一切吗,泰塔?” “没有我的手按在你肩上制止你,我不会让你们单独走。如果我不在那儿引导你,你会把我的女主人引入什么样的愚蠢和危险中呢?” “来吧!”他命令道,同时拍着我的后背。“我从未怀疑你会跟着我们。我知道,无论怎样,洛斯特丽丝离不开你。唠唠叨叨够多了!我们有事要做。首先,我们要把我们的打算告诉克拉塔斯和其他人,让他们做出选择。然后你必须回到大墓地,带回洛斯特丽丝。我要为离开做准备。我会派十二名精兵陪你去,但我们必须抓紧。现在已过午夜,正好进入三更。” 虽然我是愚笨的浪漫傻瓜,但我和他一样兴致勃勃地返回到神殿和堤道下面的团驻地。我欢欣鼓舞,危险感减轻了。这时,塔努斯发现月光下前方有移动的身影,看似阴险。他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拽到长得不高的角豆树下躲藏。 “一伙武装队伍。”他低声说。我看见青铜枪尖闪亮。是一大队人,我估计三十到四十人。 “可能是劫匪,或是下王国来的突袭队。”塔努斯愤愤地说。对前方武装人员偷偷摸摸的行径感到愤怒,我感到惊恐。他们没走运河纤路,而是爬过空旷田地,分散开来,包围了塔努斯在河岸的驻地。 “这边!”凭着士兵对地面的警觉,他选择了一个流向大河的浅干河床,引导我过去。我们跳下去,弯腰跑开,一直跑到营地周边。塔努斯从干河床跳出来,一声大喊,唤起了整个营地。 “起来准备战斗!列队,蓝鳄团!列队!”这是蓝鳄鱼护卫团的集合口令,每个连队的士兵立即就位。很快整个营地沸腾起来。睡在篝火边的士兵跳起来,抓起堆放着的武器;下属们的帐篷突然打开,好像里面的人从来没有睡觉,一直在紧张地高度戒备,时刻准备听候塔努斯的命令。他们手握剑,跑向自己的位置。我看见克拉塔斯站在最前排。 我知道他们都已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但反应如此迅速,令我惊讶。激动中,我还没来得及呼吸十二下,他们就已经排成方阵,盾牌交叉,长矛突出,指向黑暗。夜幕中那伙陌生人一定像我一样被这富于战斗力的展示惊呆了。我仍能分辨出黑暗中许多模糊的身影和武器的光亮,但我们一直等候的谋杀式进攻并没有出现。 塔努斯排列队伍的同时,就下令前进了。我们以前经常争论进攻胜于防守的好处。现在集结的队伍向前行进,随着塔努斯的一声命令,展开全面进攻的架势。对于处在黑暗处的那些人来说,这场面一定具有震慑作用。一个带着恐怖音调的声音向我们高呼:“我们是法老的手下,奉国王之命行事。别轻举妄动!” “别动,蓝鳄团!”塔努斯制止住具有威胁性的进攻,撤回队伍。“你们效忠哪个法老,是红色篡权者,还是真正的法老?” “我们效忠真正的国王,神圣的麦摩斯,上王国和下王国的统治者。我是国王的信使。” “到前面来,国王的信使,在黑暗中像贼一样四处爬的信使。到前面来,说说你的任务。”塔努斯邀请他,但压低语气告诉克拉塔斯:“小心有诈。空气里这股气味十分浓重。把火点起来。让我们点亮看清楚。” 克拉塔斯传下命令,成束的干灯芯草被抛到营火上。火苗窜起来,黑暗抛向身后。红光中,陌生分队的首领走向前,喊道:“我叫尼特,万人统帅。我是法老贴身护卫队总指挥。我持有逮捕和扣押塔努斯·哈莱布领主的鹰玺。” “以荷鲁斯的名义,他撒大谎。”克拉塔斯吼道,“你不是头上贴着命令的隼。他侮辱你和整个团。让我们进攻,我会把那个鹰玺插入他的屁股里。” “住口!”塔努斯制止他,“让我们听他把话说完。”他再次提高声音。“给我看看鹰玺,尼特队长。” 尼特高高举起鹰玺。在闪闪发亮的蓝色彩陶器里,有一个皇家鹰形状的小雕塑。鹰玺是国王个人权力的象征,持有者享有国王本人的威力和效力。执行皇家任务时,没有人能质疑或阻止,违规处死。持有者只对国王负责。 “我是塔努斯·哈莱布领主。”塔努斯承认。“我承认鹰玺。” “大人啊,大人啊!”克拉塔斯焦急地低声说,“不要去见国王。那意味着你必死无疑。我和其他下属说了,整个团支持你,不仅如此,整个军队支持你。给我们下令吧。在新的一天到来前,我们拥你为国王。” “我的耳朵听不见那些话。”塔努斯轻柔地对他说,但语气中带着威胁的力量,更像是在告诉,而不是咆哮或喊叫。“但只有这一次,克拉塔斯·梅迪亚姆之子。下次你提到叛国,我会亲手将你交给国王处理。” 他离开克拉塔斯,转身向我,把我稍微拉向一边。“老朋友,太晚了。众神反对我们冒险。我必须让自己相信国王的好意。如果他真是神,就会看透我的心,亲眼看见里面没有邪恶。”他摸着我的胳膊,这轻轻的手势比最热烈的拥抱更有意义。“去找洛斯特丽丝,告诉她发生的一切,告诉她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告诉她我爱她,无论发生什么,我今生来世都会爱她。告诉她我会等她,如果需要,直到永恒。” 然后,塔努斯把剑放回身体侧面的鞘,两手空空,走向前去迎接鹰玺。“我站在此,随时听候国王召唤。”他简单地说。 他的手下在身后唏嘘,愤愤不平,剑打在圆盾上格格作响,但塔努斯转过身,皱着眉,做个手势让他们安静下来,然后大步走向尼特。国王的卫兵靠近在他周围,沿着运河纤路小跑离开,返回大墓地。 营地里的年轻人非常气愤,满怀仇恨。我离开营地,跟着塔努斯和他的“随从”,和他们保持一段不显眼的距离。到达大墓地时,我径直走向洛斯特丽丝小姐住处。我痛苦地发现,除了她的三个小黑女仆,其他一切都不见了。她们还是像以往一样懒惰、无精打采地把女主人的衣服装进雪松木箱。 “你们的女主人呢?”我查问。她们中年龄最大、最无礼的那个挖挖鼻子,装腔作势地答道:“在你找不到的地方,阉人。”其他人窃笑,赞赏她巧妙回答时语气中的分量。因为我受到洛斯特丽丝小姐的宠爱,他们都很妒忌。 “直接回答我,否则我会鞭打你无礼的背部,你这个小坏女人。”我以前这样做过,所以她态度缓和,生气地咕哝着:“他们已把她带到法老的后宫。你在那里没有威力。尽管你已失去了睾丸,护卫们还是不会让你穿梭在王室女人中。” 她说的当然是对的,但我必须试试。我的女主人现在需要我,就像她一生都那么需要我。 正如我担心的,国王后宫门口的护卫很难对付。他们知道我是谁,但他们有命令:任何人——即使是洛斯特丽丝随从中最亲密的人员,都不允许靠近她。 我花费了一个金环,但是我能得到的最好结果——即使用那样的奢侈品——就是一位护卫答应替我捎信给她。我把信息写在一块纸莎草羊皮纸上,内容平淡无奇,只是鼓励她。我不敢谈到已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一切,也不敢告诉她塔努斯现在的危险处境,我甚至不能提他的名字,然而我必须向她保证他的爱和保护。作为投资,这个信息不值得我那个价钱。最难忍受的是,我后来得知我的金环完全白费了,她从来都没有收到这一信息。在这个背信弃义的世界就没有我们能信任的人吗? 直到奥西里斯节最后一天的晚上,我才再一次看到塔努斯和洛斯特丽丝小姐。 第03章 洛斯特丽丝的烦恼 节日在神殿落幕。似乎大底比斯城的所有百姓又一次拥挤在院子里。我们紧紧挨在一起,挤压和闷热让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我感觉难以忍受。因为担心和紧张,我连续两晚几乎没睡觉。一方面,我不确定塔努斯的命运;另一方面,英特夫领主又给我增添了繁重的任务,那就是安排国王和他女儿的结婚典礼——一个完全违背我意愿的任务。此外,我被迫和我的女主人分开,我无法忍受。我不知道我是如何熬过来的。男奴们很关心我。他们断言从未见过我的美丽受到如此摧残,我的精神如此低落。 法老在王座上作着冗长不堪的演说。期间,我有两次站不稳,几乎晕倒,但是我强迫自己坚持住。国王低沉单调地发表着陈词滥调,用半真半假的欺骗性陈述,试图掩盖他自己的真实状态,安抚人民。 正如大家预料的,除了使用“这些困难时期”或“逃跑和造反”这样含糊的词语外,他从未直接提及北方的红色法老或卷入我们所有人的内战。然而,他演讲了一段时间后,我突然明白,他正在谈及塔努斯演说中提到的每一个问题,正试图寻找弥补的办法。 的确,他正在用他常见的不理智和不果断的方式解决问题,但他已经注意到了塔努斯所说的一切。这一显着事实鼓舞了我的士气,我的注意力不再游移。我慢慢挤过拥挤的人群,找到一个可以更清楚地看见国王的位置。此刻,国王正讲到奴隶们的无礼和社会下层阶级的不敬行为。这是塔努斯谈到的另一个问题,我很有兴趣听听法老的解决办法。“从今以后,奴隶主可以不必求得地方行政官批准,可以下令鞭打蛮横无礼的奴隶五十下。”他宣布。 我笑了,想起十二年前,这位国王如何用与此恰恰相反的一条法令几乎摧垮了整个国家。在加冕期,他满怀理想地开始废除古老而光荣的奴隶制度。他想解除每个埃及奴隶身上的枷锁,使他成为自由人。 虽然解除令很及时,但我仍不理解这样愚蠢的行为。虽然我自己是奴隶,但我相信奴隶制和农奴制是一个伟大的国家的基础。下层民众不能自我管理;管理应该委托给那些生下来经过培训就能胜任的人。自由是特权,不是权利。百姓需要一个强大的君主;没有控制和引导,混乱状态就会主宰一切。专制的君主、奴隶制和农奴制是保证我们进步为文明人的制度的砥柱。 大家对此都深有体会,奴隶本人是如何反抗将要获得的自由。那时我还年幼,但我一直惊恐于这样一个前景:离开温暖、安全的男奴住处,和其他获得自由的奴隶一起在垃圾堆上寻找我的下一块面包屑。有一个坏主人总比没有主人好。 当然,这种愚蠢的做法使王国陷入混乱。军队处于叛乱的边缘。一旦北方的红色法老抓住机会,历史就会被重新书写。奴隶解放法令将我们领入歧途,最终,法老仓促撤销了法令,尽力维护他的王座。现在,十二年后,他在宣布加大对奴隶无礼行为的惩罚。对这样一位犹豫不决、糊里糊涂的法老来说,这已司空见惯了。我假装擦一下额头,掩盖我脸上几天以来的第一丝微笑。 “为了不服军役而自我伤残的行为,将在今后受到严厉打击。”国王缓缓说道。“任何符合条件要求免服兵役的年轻人,需按规定出现在由三名军官组成的特别法庭,其中至少一名是百人队队长或高级军官。”这次我笑了,不情愿地表示赞同。只有这一次,法老说对了。我多么急切地想看到门赛特和索贝克向几位冷酷的河战老兵展示他们不见的拇指。他们会多么期望温柔的同情啊!“违反此规定将被罚一千个金环。”以塞特鼓起的肚子的名义,那两个年轻的纨绔子弟会因此迟疑,而英特夫领主会代他们交罚金。 尽管我还关心其他方面,但我已开始感到有点兴奋了。法老继续道:“从今天开始,妓女在地方行政官指定的地点外的其他任何公共场所从事经营,将被处以十个金环的罚金。”这次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要高声大笑出来。塔努斯代表了底比斯的所有清教徒和诚实的人。我在怀疑水手和不值勤的士兵是否会欢迎这种对他们寻欢作乐的干涉。法老明事理的时间很短。任何傻瓜都清楚,制定法律限制人的性癖好是愚蠢的做法。 虽然我怀疑国王的弥补方法是否英明,但自己还是变得极其兴奋。显然国王已十分严肃地注意到了塔努斯在演说中提出的每个问题。现在,他会指责塔努斯犯了煽动罪吗?我不知道。 然而,法老还未说完。“我已经注意到国家的某些官员滥用我给予他们的信任和忠诚。这涉及到收税和处理公共基金的官员。他们将被召集来,对管辖的资金作出解释。一旦发现犯有贪污罪和腐败罪,将被立刻判处死刑,处以绞刑。”老百姓们骚动起来,叹息一声,表示怀疑。国王真的会想办法限制他的税收官吗? 大厅后面传来一声高喊:“法老伟大!法老万岁!”喊叫声紧接着被响彻神殿的欢呼声取代了,还伴有鼓掌声。这种声音对于国王来说一定不同寻常。即使我站在离国王很远的地方,也看得出来他对此非常满意。他故作悲哀的表情兴奋起来,双皇冠在他头上似乎不那么重了。我确定,所有这一切都有助于塔努斯逃过行刑官的绞索。 欢呼声最终平静下来,国王继续用他特殊的方式演说,削弱他所取得的一切成绩。“我忠诚的大维西尔,高贵的英特夫领主,将被授权全权负责调查国家工作人员,并绝对有权对某人搜查、逮捕或处以终身监禁、死刑。”人群中只发出最柔和的掌声赞同这一任命,我趁此机会掩盖讥笑。法老正派一头饿豹去数鸡笼中的鸡。在皇家宝藏中,有多少是英特夫领主的猎物;现在国家财富的再分配又有多少是由我的主人在清点、在榨取税收官的大量秘密存款! 法老具备罕见的天赋才能,可以用他笨拙的掌舵技术把最高贵的观点和意图颠覆或撞向岩石。我不知道在那天演讲结束前他还会做出其他什么蠢事。我等不及了。 “一段时间来,我极其关注的一个原因就是上王国处在无法无天的状态,使诚实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处于极度危险中。我已决意在合适时间处理这一形势。然而,最近,这一问题却以不合时宜、愚蠢的方式呈现给我,而且充满煽动气味,是在奥西里斯节的特许下进行的。然而,那个特许不包括叛国,不包括对国王个人和神圣性的攻击,也就是亵渎。”法老明显停顿一下。显然,他在说塔努斯。我再次不满他的判断力。一位强大的法老不应该向他的人民解释他的动机或为他的行为寻求赞同。他只应该?99lib.简单地宣布叛决,然后处理此事。 “当然,我说的是在奥西里斯节露天演出中扮演伟大的荷鲁斯神的塔努斯·哈莱布领主。他已因为煽动罪被捕。我的大臣们已分组讨论他的罪行。他们中有些人希望他受到最高惩罚。”我看见英特夫领主正站在王座下方,目光转移了一下。这印证了我的想法,他是那群希望看见塔努斯被执行死刑的人中的头儿。“他们中有些人认为,塔努斯节日中的演说确实是受了神的力量的鼓舞。那不是塔努斯·哈莱布领主就这些问题发表演说,而是真正的荷鲁斯神的声音。如果情况真如后者,很明显,我们不能责备神选定的代言人。” 推理是公平的,但是哪位头戴双皇冠的法老会屈尊向这大群的普通士兵、水手、农民、商人、劳动者和奴隶来解释这一切呢?大多数人还沉迷在过量红酒和狂欢的影响中。当我正在思考他说的话时,国王对站在王座下方的贴身护卫队队长下了命令。我认出他是尼特,被派去逮捕塔努斯的官员。尼特轻快地离开,一会儿带着塔努斯从大厅后部的高坛返回。 看见我的朋友,我的心一跳,但随即满怀喜悦和希望,因为他未被捆绑,脚踝上也没有锁链。虽然他未拿武器,未佩戴勋章,穿着朴素的白上衣,但走起路来还像平时那样轻快、活泼。除了前额上拉斯弗袭击留下的正在结痂的伤疤外,他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他没有挨打或受折磨,我又乐观起来。他们没有像对待罪犯那样对待他。 过了一会儿,我所有的希望被撕得粉碎。塔努斯在王座面前行礼,但当他站起来时,法老严厉地蔑视他,毫不留情地说:“塔努斯·哈莱布领主,你被指控犯有叛国罪和煽动罪。我认为你这两项罪名成立。我宣布你死刑,处以绞刑。这是对待叛国者的传统惩罚办法。” 尼特把亚麻绳的绞索套在塔努斯的脖子上,表明他被判死刑。这时,观看的人群中发出一声呻吟。一位妇女恸哭,很快整个神殿充满了悲痛的哭声和哀悼的号叫声。以前死刑进行时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场面。没有任何事情能比这更清楚地展示普通百姓对塔努斯的爱戴。我和他们一起恸哭,泪水夺眶而出,像瀑布一样顺着我的脸流下,一直流到胸前。 贴身护卫官冲到人群中,用长矛的尾部击打哀悼的人们,试图让他们安静下来,但没有用。我抬头尖声叫道:“饶恕啊,慷慨的法老!饶恕高贵的塔努斯!” 一名护卫打在我头一侧,我倒在地上,半昏迷。但众人继续喊道:“饶恕,我们请求您,哦,神圣的法老!”护卫官用尽所有力量来恢复秩序,但仍有几个妇女在抽泣。 法老又一次提高声音。我们终于安静下来,听清他宣布的下一项内容。“这个罪犯抱怨王国处于无法无天状态。他号召国王除掉蹂躏这个国家的盗匪团伙。这个罪犯被称为英雄,还有人说他是一个威力无比的勇士。如果这一切属实,那么他比任何人都更适合去实践他要求的那些措施。” 现在人们迷惑了,默不作声。我用前臂擦去脸上的泪水,努力听清下面说的每一个字。“所以,死刑将延期两年执行。如果罪犯真的受到荷鲁斯神激励做出了煽动性的演说,那么神会帮助他完成我赋予他的任务。” 人群更安静了。似乎没有人能明白听到的内容。我还残留着一丝希望,但对最终结果没有信心,充满绝望。 国王做了一个手势,王室的一名大臣走上前,递给法老一个盘子,盘上放着一个蓝色小雕像。法老把它高高举起来,宣布:“我向塔努斯·哈莱布领主发出法老的鹰玺。在鹰玺的支持下,他可以招募为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所有士兵和募集所有战用物资。他可以使用他选择的任何方式,没有人可以阻挠他。整整两年,他是国王的手下,只对国王负责。两年后,在下一个奥西里斯节的最后一天,他会脖子上带着死亡的绞索,再一次来到王座面前。如果他没完成任务,绞索会拉紧,他会在现在所站的位置被勒死;如果他完成了任务,那么我,法老麦摩斯,会亲手拿下他脖子上的绞索,戴上一条金链。” 我们中间仍没有人说话或挪动。我们惊讶地盯着法老用弯柄杖和连枷做个手势。“塔努斯·哈莱布领主,我命令你除掉埃及上王国正在恐吓这片土地的匪徒和盗匪团伙。两年内,你要恢复上王国的秩序与和平。违抗我的命令,后果自负。” 人群发出呼喊声,就像狂风恶浪拍打岩石。虽然他们不假思索地欢呼,可是我很悲痛。法老布置的任务对任何凡人来说都太重大了,难以完成。死亡的乌云还没有从塔努斯头上散去。我知道两年后,这个骄傲、高大的年轻人站立的地方就是他死的地方。 她就像一个走丢的流浪儿般可怜,独自站在众人中,身后是河——她的保护神,面前是如海的人群。 垂落在脚踝处的长亚麻衬衣用带壳水生动物的汁液染成了最好的红酒色——一个表明她是处女新娘的颜色。她的头发松散地倾泻在双肩,如柔软的黑色波浪在阳光下闪光,好像里面有团火。闪闪发光的头发上戴着一个用睡莲长茎编织的新娘花环,花朵是脱俗的天蓝色,花边是最纯的金色。 她的脸像新磨的玉米粉一样白,眼睛又大又黑。这双眼睛让我心痛地想起了那个小女孩。多年来,我经常从噩梦中惊醒,点亮灯,坐在她的小床边,直到她再次睡着。这次我不能帮她了,因为噩梦就是现实。 我不能向她走过去。正如过去的这些天,祭司和法老的卫兵包围着她,不让我靠近她。我永远失去了她,我的小女孩。我无法接受这个想法。 祭司们用河岸上生长的灯芯草在尼罗河上建起了一个婚篷。洛斯特丽丝小姐坐在下面等着她的新郎过来带走她。她的旁边站着她的父亲。他脖子上戴的荣誉金链闪闪发光,嘴上露出眼镜蛇般的微笑。 皇家新郎伴着庄严的鼓声和羚羊角小号的呜呜声走来。对我来说,这首婚礼进行曲是世界上最悲伤的声音。 法老头戴双王冠,手持权杖。但华丽和王权背后的他是个大腹便便的小老头,一副悲伤的面容。我不禁想起,如果众神更仁慈,站在婚篷下我女主人旁边的可能是另外一个新郎。 法老的大臣和高官们紧跟在后服侍她,挡住了我的视线,我看不清我的女主人。尽管我被迫安排了婚礼上的每个细节,但我被逐出婚礼,只能在仪式间隙瞥一眼洛斯特丽丝小姐。 奥西里斯的主祭司打来尼罗河水,为新娘和新郎洗手、洗脚,象征他们结合的纯净。然后,国王从婚宴用玉米面包上掰下一块,递给年轻的新娘以鉴誓约。当他把面包屑放在她嘴里时,我瞥了一下我女主人的脸。她既不咀嚼,也不吞咽,而是含在嘴里,好像吃的是块石头。 她再次被挡在我的视线后。当我听见装着结婚红酒的坛子被新郎用剑击破发出咔嚓的声音时,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洛斯特丽丝永远离开了塔努斯的怀抱。 婚篷下的人群让开路,法老领着他的新娘走向台前,把她展示给众人。人们谄媚地欢呼着,显示对洛斯特丽丝的爱。欢呼声不绝于耳,震得我的耳朵嗡嗡作响,头发晕。 我想逃离人群,去找塔努斯。虽然我知道他现在已被解除扣押,重获自由,但他没有参加婚礼仪式。他可能是底比斯城今天唯一没有出现在河边婚礼现场的人。我知道无论他在哪儿,他都极需要我,就像我需要他一样。在这个悲惨的日子里,我们两个人能找到的唯一一点安慰就是能够在一起。然而,我不能离开,我必须坚持到折磨人的最后时刻。 最后,英特夫领主走上前来和他的女儿道别。人群安静下来。他拥抱她。 洛斯特丽丝在他的怀里如同一具尸体。她的胳膊无力地垂在身旁,脸死一样苍白。她的父亲放开她,但握着她的手转身面向人群。他要给他的女儿一份结婚礼物。根据传统,这份礼物要远远超过直接送给新郎的嫁妆。然而,只有贵族遵守这一习俗,目的是给新娘一份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 “现在你离开我的家,离开我的保护,前往你丈夫的家。我要送给你一份出嫁的礼物,你会一直记住爱你的父亲。”这番话很不合时宜,我怨恨地想。英特夫领主从来没爱过其他活着的灵魂,然而,他延续了传统习俗,好像真的很伤感。“我亲爱的孩子,你可以向我要求任何东西。在这个幸福的日子里,我不会拒绝你的任何要求。” 通常来说,结婚仪式前,父亲和女儿会在私下里就礼物的内容达成协议。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英特夫领主非常明确地告诉他的女儿,她有权利要任何东西。前一天,在通知洛斯特丽丝他的决定之前,我已荣幸地和他谈论了此事。“我不想太奢侈,但又不想在法老眼中显得太吝啬。”他沉思道。“五千个金环和五十费丹土地怎么样——注意,不是河边地。” 在我的敦促下,他最终决定拿出五千金环和一百费丹上好的灌溉地作为皇家婚礼的恰当礼物。按他的旨意,我已经起草了土地转让契约,并从我主人为避开税收官而保留的秘密储藏室中拿出金子。 这件事解决了,只等洛斯特丽丝在新郎和所有婚礼来宾面前提出要求。但她脸色苍白、一声不吭,孤零零地站在那儿,好像既没看见也没听见周围正在发生的一切。 “我的孩子,说出来。你想从我这里要什么?”英特夫领主充满父爱的声音变得紧张,他摇晃女儿的手以提醒她。“来,告诉你的父亲,他能做什么会使这一天完美。” 洛斯特丽丝小姐颤抖着,好像刚从噩梦中醒来。她看看周围,眼泪涌起,马上就要冲出抖动的眼睑。她张嘴说话,但从喉咙中传出来的却是受伤的鸟虚弱的一点哭声。她又一次闭上嘴,无语地摇摇头。 “来,孩子,说出来。”英特夫领主艰难地露出充满父爱的表情。“说出你的结婚礼物。无论你要什么,我都会给你。” 虽然我站得离她很远,但明显看出洛斯特丽丝正在下决心。这次,当她张开嘴,她的请求在我们头上回响,像里拉琴奏出的音乐那样清晰,人人都能听到话里的每一个字。 “把奴隶泰塔送给我作礼物!” 英特夫领主向后退了一步,好像洛斯特丽丝把匕首刺入了他的肚子。他盯着她,惊呆了,嘴一张一闭,没发出一点声音。只有他和我知道洛斯特丽丝要的礼物的价值。虽然他一生积累了大量财富和宝物,但是他也支付不起这样一份礼物。 他迅速回过神来,表情再次平静、温和,虽然双唇紧绷。“我亲爱的女儿,你太节制了。一名奴隶不配作法老新娘的礼物。这样的节俭不是我的本意。我宁愿让你接受一份真正有价值的礼物,五千个金环和……” “父亲,你一直对我很大方,但我只想要泰塔。” 英特夫领主惨淡一笑,脸色煞白,露出白牙、白唇和怒容。他还盯着洛斯特丽丝,但我看得出他的头脑在飞转。 我是他所有财产中最价值连城的。不仅是我非凡的才智构成了他对我价值的全部衡量,更重要的是,我清楚地知道他编织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中的每一根线。我认识他网络中每一个线人和间谍,每一个他曾贿赂过和贿赂过他的人;我知道每一笔账上哪个恩情最大,哪个恩情需要报答,哪个积怨尚未解决。 我认识他所有的敌人,列出名单的话会是一长串藏书网;我也认识他所谓的朋友和同盟,这份名单则要短得多。我知道他大笔财产中每一个金块藏在哪儿,知道谁掌管他的钱财,谁借用了他的金子,他对谁委以重任;知道他如何隐藏了大片土地的所有权,如何用合法的契约、头衔和奴役囤积了大量的珍贵金属和宝石。所有这些信息都会让税收官高兴,让法老重新审视他的大维西尔。 我怀疑没有我的帮助,英特夫领主是否能想起和找到他所有的财富。没有我,他不可能适时地调遣和控制他不断扩张的隐形王国,因为他高高在上,不屑于处理那些索然无味的问题。他宁愿派我去负责处理那些细节,一旦被发现,一切都可归咎于我。 所以我知道一千个黑暗秘密,知道一千个可怕的契约、贪污、敲诈勒索、偷窃和血腥的谋杀。所有这一切足可以毁掉像大维西尔这样权力无边的人。 我是必不可少的。他不会让我离开。然而在法老和底比斯全体民众面前,他不可能拒绝洛斯特丽丝的请求。 英特夫领主满腹愤怒和仇恨。我见过他发怒,这怒火一定能让愤怒之神塞特跳起来。但我从未见过像现在这样,他自己的女儿把他逼入困境,令他怒火中烧。 “让奴隶泰塔站到前面。”他叫道。我发现他想使用缓兵之计。我尽可能快速地从人群中挤过来,来到婚礼台脚下,让他几乎没有时间计划他的下一个诡计。 “主人,我在这儿。”我喊道。他用那双恶毒的眼睛盯着我。我们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他跟我说话时的表情几乎和说出的每个字一样清楚。他默默地盯着我,直到我心跳加速,手指因害怕而抖动,最后,他用温柔——几乎是充满爱意的语气说:“泰塔,从你还是个孩子时,就跟着我。我已把你看作是兄弟,而不是奴隶。你也听到了我女儿的请求。我实质上是一个公平、和蔼的人。这些年,我一直很残忍地让你违背自己的意愿。我知道,给奴隶一个独立的发言权是非同寻常的,但你的情况确实非同一般。做出选择吧,泰塔。如果你愿意待在家里,你已经熟悉的唯一的家,我不会忍心把你送走,即使是我自己女儿的请求。”他的双眼从未离开我——那双恐怖的眼睛。我不是胆小鬼,但我必须小心我的安危。我意识到我正在盯着死亡之眼。我说不出话来。 我的目光离开他,看向洛斯特丽丝小姐。她站在那儿是那么引人注目,那么的孤独、恐惧。我自己的安危根本不算什么,我现在不能抛下她,付出任何代价或受到任何威胁也不能抛下她。 “一个可怜的奴隶怎么可能违背法老妻子的意愿?我很乐意为我的新主人效劳。”我用最大的声音喊出来。我希望我有男人般洪亮的声音,不像自己耳中听起来那样尖锐刺耳。 “过来,奴隶!”我的新主人命令道。“站在我后面。” 我登上平台,不得不紧紧贴着英特夫领主走过去。他苍白僵硬的嘴唇几乎丝毫不动地贴着我的耳朵说:“再见,我的旧爱。你死定了。” 我抖了一下,好像有条毒眼镜蛇滑过我的身体。我匆忙站到我主人的随从人员中,好像真的相信能在她的保护下找到安全。 在接下来的仪式中,我一直紧随洛斯特丽丝,在婚礼宴会上亲自服侍她,不离左右,尽量让她吃点儿摆在面前的肉和美食。她面色苍白,一副病态。我肯定,在过去的两天中,从她订婚到给塔努斯定罪,她什么都没吃。 最后,我终于让她喝了一点加水的红酒,但她就吃了这些。 法老看见她喝酒,以为在向他祝酒,端起自己的高脚酒杯,微笑着回敬她。婚礼来宾高兴得为两人欢呼。 “泰塔,”当国王的注意力转向坐在他另一侧的大维西尔时,她低声对我说。“我恐怕要吐。我一刻也不能待在这儿了。请带我回卧房。” 这可是无礼的行为和丑闻。如果不担当医生这一角色,我永远也不可能满足她的要求,但现在我可以跪在国王身旁,低声禀告他。这没有引起婚礼来宾的过分关注,因为大多数人此时饮酒正酣。 我渐渐了解法老后,发现他很和善,这次就是第一个证明。他听完我的解释,拍拍手,向客人们宣布:“我的新娘现在要回到卧房,为晚上做准备。”他们会意地一瞥,用淫秽的话语和挑逗情欲的掌声做出回应。 我扶我的女主人站起来。她向国王行过礼,离开宴会大厅,没用我搀扶。在卧室里,她把喝下的红酒都吐在了我举着的碗里,然后瘫倒在床上。酒是她胃中全部的食物,她想饿死自己,我的这一怀疑得到了证实。 “没有塔努斯,我不想活了。”她的声音虚弱,但我清楚地看出她还和以前一样意志坚强。 “塔努斯还活着。”我尽力安慰她。“他又强壮又年轻,还能再活五十年。他爱你,他答应永远等你。国王老了,不可能永远活着……” 她坐在毛皮床罩上,声音变得严肃而坚决。“我是塔努斯的女人,没有其他男人可以拥有我。我宁愿死。” “主人,我们最终都会死的。”如果我能在婚礼的头几天让她抛开烦扰,我就会帮助她渡过难关。但她太了解我了。 “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但你那所有美妙的语言对我不起作用。我打算自杀。我命令你给我准备一剂毒药。” “主人,我不精通毒药学。”这是一个无力的借口,她毫不费力地把它粉碎。 “我曾多次见到你把毒药给受罪的小动物吃。你不记得那只耳朵里脓肿的老狗,还有那只被豹伤害的宠物羚羊吗?你告诉过我,喝毒药不痛苦,像睡觉一样。好吧,我想睡觉,想接受防腐处理,到另一个世界去等塔努斯。” 我不得不再试着劝她。“但是,主人,我怎么办?你只当了我一天的主人。你怎么能抛弃我?没有你,我会怎么样呢?同情同情我吧。”我看见她动摇了,我以为自己已说服了她,但她倔强地抬起下巴。 “你会没事的,泰塔。你一直会没事的。我死后,我父亲会高兴地把你带回去。” “我的小家伙,”我用她童年的爱抚来哄骗她,这是我最后一招。“请让我们早晨谈论这事吧。阳光下一切都会不同的。” “一切会照旧。”她反驳。“我会离开塔努斯。那个满脸皱纹的老男人会让我上他的床,然后对我做令人恶心的事。”她嗓门提高,国王后宫的其他人员可能听到每个字。幸运的是,大多数人还在宴会上。但一想到她描述的由法老接替塔努斯,我就浑身颤栗。 她几乎歇斯底里,声音变得更尖。“现在给我配制毒药,立刻,我就看着你配。我命令你。你不敢违抗我!”命令声很大,站在外门门口的守卫一定能听到。我不敢和她再争论。 “好,主人,我这就配。我必须先回房间把药匣取来。” 当我腋下挟着匣子返回时,她已从床上起来,在卧室里走来走去,苍白、悲戚的脸上闪着一双大眼睛。 “我在看着你,不要对我耍任何把戏。”我一边在红色玻璃瓶里配药,她一边警告我。她从颜色上知道瓶里装的是有毒物质。 我把碗递给她时,她没有一丝害怕,只是停下来,吻了吻我的脸颊。“对我来说,你既是父亲,又是可爱的兄长。我感谢你这最后的慈爱。我爱你,泰塔,我要吻你。” 她双手端起碗,好像那是一只酒杯,而不是一剂致命的毒药。 “塔努斯,我亲爱的,”她用碗向他敬酒。“他们永远不会把我从你身边带走。我们会在远方再见!”她一口喝干,然后把碗扔到地上摔碎。最后,她叹口气,倒在床上。 “过来,坐在我旁边。我害怕孤独地死去。” 因为她空腹喝下,所以药效十分迅速。她刚把脸转向我,低语道:“再一次告诉塔努斯我是多么爱他,在死亡的门口,甚至更远。”就闭上了双眼。她走了。 她静静地躺着,面色苍白。有那么一会儿,我真的吓到了,担心我错误判断了麻醉红赛芬粉末的威力——我已替换了毒性极大的曼陀罗精华。我举起青铜手镜照她的嘴,混浊的舌苔让我确信她仍有呼吸。我轻轻地给她盖上被,同时说服自己:早晨她会接受还活着的事实,她会原谅我的。 就在那时,外卧室传来急迫的敲门声。我听出是国王内侍阿顿请求进来。他也是一位阉人,一位同样失去男子气的特殊兄弟,我把他当做朋友。我匆忙跑出来迎接他。 “泰塔,我来接你的小女主人,让国王高兴一下。”他用高高的女人腔对我说。声音与这样一个大块头极不相称。他还没到青春期就被阉割了。“她准备好了吗?” “有一点儿小不幸。”我解释,然后领他进来亲眼看看洛斯特丽丝。 看见她的状态,他十分惊恐,涨红了脸,喘着气。“我如何向法老禀报?”他叫道。“他会派人打我的,我不去说了。这个女人是你的责任,你必须对国王负责,当面接受他的惩罚。” 这不是一个我乐于承担的责任,但阿顿的苦恼是实情。至少我医生的身份可以让我从国王受挫的期待中得到一些保护。我不情愿地答应陪他去国王的寝宫。然而,我把我的女主人单独留下之前,我得保证有一个年纪稍大、更可靠的女仆在她的外卧室看护她。 法老已摘下皇冠和假发,头刮得像鸵鸟蛋一样秃和白。这一幕甚至令我吃惊,我不知道我的女主人对此会做何反应。我猜测,她或许增加了对他的热情,或许加深了对他的成见。 国王看到我时似乎也很吃惊。我们互相凝视了一会儿,然后我跪下行礼。 “这是什么,奴隶泰塔?我派人去叫另一个……” “仁慈的法老,我代表我的女主人洛斯特丽丝小姐乞求您的理解和宽恕。”我对洛斯特丽丝小姐的情况做了惨痛的描述,其中还加入了许多模糊的医学术语和解释,故意分散国王的欲望。阿顿站在我旁边,不住点头证实我说的一切。 我确定,对于一个更年轻、更有活力、已完全准备好同房的新郎来说,这个解释不会起作用。但麦摩斯是一头老公牛。在过去三十年左右时间里一共有多少可爱的女人享受过他的爱抚,难以计算。如果排成一列,差不多能围着有一百个底比斯城绕一圈,还可能不只一圈。 “陛下,”阿顿最后打断了我的解释。“您如果同意,今晚我再给您带来个女伴。可能小胡利安人能非同寻常地控制她的……” “不,不,”国王把他打发走。“在这个孩子的小毛病痊愈前,还有足够时间。内侍,现在让我们单独待会儿。我还有其他事情想和医生讨论——我是指和这位奴隶。” 剩下我们俩时,国王掀起内衣,露出肚子。“你认为这是什么原因,医生?”我检查他凸起的大肚子上长的疹子,发现那是常见的癣。在炎热的气候里,一些王室女人常常穿得很少。我注意到身体不洁常产生传染性疥疮。国王可能从她们某个人身上受到感染。 “危险吗?你能治吗,医生?”我们普通人都会害怕。他现在和其他病人一样听从我的意见。 经过他允许,我从住处取来药匣。返回后,我命令他躺在装饰华丽的金子和象牙镶嵌的细木床上,用软膏涂抹他肚皮上发炎的红包。我安慰他,软膏是我自己配制的,疹子三天内就会治愈。 “很大程度上,你要对我娶的这个孩子负责,她是你的新主人。”我一边涂抹,他一边说。“你的软膏会治我的皮疹,但你的另一个治疗会给我一个儿子吗?”他询问。“这些年很动荡。在我又长一岁之前,我必须有一个继承人。王朝处在危险中。” 我们医生总是不情愿保证我们的治疗,律师和占星家也是如此。我在拖延时间时,他给我提供了一个求之不得的逃路。 “泰塔,我不再年轻了。你是医生,我可以告诉你。我的武器已参加过多次激烈战斗,它的刃不再像以前那样锋利。最近当我最需要它时,它却不行了。你那匣子里有什么东西能让枯萎的百合花茎直挺起来吗?” “法老,很荣幸您和我谈论这个话题。众神有时会用神秘的方法……”我们俩做了一个避邪的手势,然后我继续说。“您与我处女女主人的第一次性交必须完美地完成。任何犹豫,任何背离我们的初衷,任何没能高高举起您男人王权节杖的失败,都会使我们的努力遭受挫折。只有一次机会,第一次性交必须成功。如果我们必须重试,您就有危险成为另一个女孩的父亲。”我的这一诊断的医学依据相当脆弱。不过,我们俩看起来都十分严肃,他比我还严肃。 我举起食指。“如果我们今晚尝试的话,那……”我不再说,但让我的食指暗示性地变软垂下来,然后摇摇头。“不,我们幸运地得到了众神赐予的另一次机会。” “我们必须做什么?”他焦急地问。我沉默了一会儿,在他床边跪着深思。 我难以掩饰放松和满意。在我女主人结婚的第一天,我就已经争取到了皇帝身边有影响的地位,而且我还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借口,让我的女主人至少更长一点时间保持童贞,长到足以让我能为她做好准备来接受一个她不爱、确实又十分讨厌的男人的第一次粗暴的生育袭击。我心想,通过对形势巧妙的掌控,我可能无限期地延长她的少女期。 “确实,陛下,我能帮助您,但需要点时间。这不会像治疹子那么简单。”我的思绪在飞转。我必须挤出海绵中的每一滴水。“我们必须严格限制饮食。” “我恳求你,医生,别再吃公牛鞭。” “我也认为您现在已吃得够多了。但是,我们现在需要温暖您的血液,改善您的生殖液来进行决定性的尝试。热羊奶加蜂蜜,一天三次。当然我会用犀牛角和曼德拉草根为您配制特殊药剂。” 他看起来很宽慰。“你确定这会起作用吗?” “以前从来没失灵过。但还有一个重要措施。” “是什么?”他的宽慰消失了, 5750." >坐起来,焦急地看着我。 “完全禁欲。我们必须让陛下休息,重新获得完全的力量和动力。您必须暂时抛开后宫和所有享乐。”我带着医生不容反驳的固执己见的神态,因为这是保证洛斯特丽丝小姐不受侵犯的唯一可靠的办法。然而,我担心他会有什么反应。可以想象到他因为被剥夺了夫妻间的性事而勃然大怒。他一旦反对,我就可能失去所有新赢得的优势。但为了我的女主人,我不得不冒险。只要我能,我必须保护她。 国王的反应让我惊讶。他只是向后躺在头靠上,满意地对我笑。“多久?”他十分愉快地问。当我意识到我的非难对他是个解脱时,我震惊了。对我来说,和漂亮女人做爱一直是可望不可即的梦想。法老却开心地摆脱了曾经乐此不疲但又变得艰巨的任务,这很难理解。 那时在他的后宫里,至少有三百名妻妾,其中一些女人以贪得无厌的性欲而闻名。国王一定像神一样一夜一夜、一年一年地表现。我很同情他。未来并不让我胆怯,因为现实似乎已经让国王筋疲力尽。 “九十天。”我说。 “九十天?”他若有所思地重复道,“十天一个埃及周,一共九周吗?” “至少。”我坚定地说。 “非常好。”他点点头,没有厌恶,然后轻而易举地转变了话题。 “医生,我的内侍告诉我,除了医术,你也是我们埃及三个最着名的占星家之一。”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侍臣朋友有资格发表断言。我一生不会想另外两个人是谁,但我谦虚地点点头。“不敢当,陛下,但我可能对天体有一点点了解。” “用星象给我算一命!”他期待地坐起来,命令道。 “现在?”我吃惊地问。 “现在!”他同意。“为什么不?按你的医嘱,我此刻也没有什么事可做。”他出人意料的笑容真的很惹人喜爱。尽管他对塔努斯和我的女主人做了这一切,但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他了。 “我去宫中藏书室取些我的卷轴来。” “我们有一整晚呢。”他指出,“把你想要的都取来。” 国王的出生时间和日期有清楚的记载。我在卷轴上写下了在我之前五十代占星家观察到的天体运动,国王怀着迫切的心情看着。我根据他的星象为他第一次算命。还未完成一半,我就看出了这个男人的性格——正如我观察到的——与他的星象完美地统一。大的红色移动的星——众所周知,那是塞特的眼睛——主宰着他的命运。那是一颗冲突和不确定、混乱和战争、悲伤和不幸、最终暴死的星星。 但我怎么能告诉他这一切呢? 我当场作戏,把他未经完全掩饰、内容详尽的生活事实联系到一起,混合一些从我的线人(其中一位是皇家内侍)处收集到的不太为人所知的细节,又添加了一些每位主顾都爱听的关于健康长寿的常见安慰话。 国王被吸引了。“你真是名副其实。” “谢谢,陛下。我很高兴为您服务。”我开始收起卷轴、书写用具,准备离开。天太晚了,我已听到宫墙外的黑暗处传来小公鸡的第一声啼叫。 “等等,泰塔,我还未允许你离开。你还未告诉我真正想知道的。我会有儿子吗?我的王朝会幸存下来吗?” “噢,法老,星星不能预见那些事,只能预测您命运大概的倾向和一生整体的走向,没有明确这样的细节……” “哦,是的。”他打断我,“但有其他方法可以探测未来,对吗?”我试图把他引开,但他态度坚决。 “泰塔,你勾起了我的兴趣,我已询问过你。你精通阿蒙拉迷宫。”我很苦恼。他怎么发现这个的?几乎没人知道我有这种神秘的才能,因此我想自己保留。然而,我不能公然否认,所以我保持沉默。 “我看见迷宫图藏在你药匣底部。”他说。我松了一口气,因为我没有企图表示否认,被当场抓住在说谎。我无可奈何地耸耸肩,因为我知道将要发生什么。 “用迷宫为我算算,告诉我:我是否会有继承人,我的王朝是否会幸存。”他命令。 星象是一回事,只需要了解星星的构成形式及特征,稍微有些耐心,采用正确的步骤,就会做出相当精确的预测。通过阿蒙拉迷宫进行占卜完全是另外一回事,需要消耗你的生命力——那是预言家体内燃烧的东西,会让你精疲力竭、消耗殆尽。 这些日子我尽力避免使用这种才能。真的,偶尔我会被说服去解开迷宫,但连续几天,我的精神和体力会被消耗。洛斯特丽丝小姐知道我有这种神奇的力量,也知道它对我的伤害,所以她为我好,禁止我解迷宫。我只是偶尔为她解一下。 然而,一个奴隶不能回绝国王。我叹口气,伸手拿出匣子底部的皮包,里面装有迷宫图。我把包放在一边,调合草药。这是打开灵魂之眼必需的,能帮助我看到未来。我喝下去,等着熟悉但惊恐的感觉从体内升起并向我袭来。我拿出装着迷宫图的皮包时,感觉像在做梦,远离现实。 阿蒙拉迷宫由十个象牙盘组成。十是具有最伟大超凡力量的神秘数字。每个盘代表人类生存的一个方面,从生到死到来世。我亲手把符号刻在迷宫盘的每个面上。每一个都是小杰作。由于多年来经常在上面触摸和呼吸,我已赋予它自己的部分生命力。 我把它们从包中倒出来,开始抚弄,同时积聚我所有的能量在上面。很快它们摸起来有些温暖,就像摸到活人。当我把自己体内的能量流入象牙盘时,我经历着熟悉的被耗尽的感觉。我把迷宫盘正面朝下,随意放成两堆,请法老分别从每堆拿起一个,在手指间磨擦,同时一边大声重复他的问题,一边集中所有力量在两个盘上:“我会有儿子吗?我的王朝会幸存吗?” 我彻底放松,打开灵魂,让预言的精灵进入。法老的声音开始穿透我的灵魂。他每重复一次,穿透得就越深,像弹弓射出的子弹击中同一个位置。 我开始轻轻离开坐的地方,像眼镜蛇随着驯蛇人的笛声跳舞。药开始完全起效。我感觉身体失去了重力,飘浮在空中。我的声音好像来自远方,在脑中奇怪地回荡,就像坐在地球表面下的大洞穴里。 我请国王向每堆吹气,然后一分为二,一份放一旁,另一份留下。我让他一次一次地分每堆,把留下的那份合在一起,最后他只剩下两个硬币形状的迷宫盘。 他最后一次向它们吹气,然后按照我的指挥,在我一只手上放一个。我紧紧握着它们,按在我的胸前。透过握紧的拳头,我感到心脏怦怦跳。它在吸收迷宫的影响力。 我闭上双眼,在黑暗中看见开始出现各种图形,奇怪的声音充满双耳。它们没有形成一体,也不相互关联,一片混乱。我感到头晕,意识模糊,感觉自己越来越轻,似乎在太空中飘浮。我任凭自己向上运动,就像一片干草卷入气流——撒哈拉夏天的一个沙尘妖怪。 我头脑中的声音变得更加清晰,黑暗的形象更加稳定。 “我听见刚出生婴儿的哭声。”我的声音失真,好像出生时上唇腭裂。 “是男孩吗?”法老的问题在我脑袋里跳动,所以我是感觉到了,而不是听到了。 我的视野慢慢开始清晰。我顺着一条长隧道,穿过黑暗,看到那端有光亮。我手握的象牙迷宫如同炉里的余火一样热,灼伤了我手掌的肉。 在隧道尽头的亮光中,我看到一个孩子躺在出生时的红色羊水里,肥蟒蛇似的胎盘还盘绕在肚子上。 “我看见一个孩子。”我声音低沉沙哑。 “是男孩吗?”法老的声音从周围的黑暗外传来。 婴儿哭着,两只腿在空中踢着,我看见两只粗短的大腿中间露出一块苍白的手指状肉,上面是一层褶皱的皮肤。 “男孩。”我确定。对于头脑中的这个幻影,我感到意外地温柔,好像那是真的血肉。我把心伸向它,但影像褪去,出生时的啼哭声变得模糊,消失在黑暗中。 “王朝呢?我的家族会怎样?会长久下去吗?”国王的声音传到我耳中,然后淹没在充斥我头脑的刺耳的声音中——战鼓的声音,殊死搏斗的人们的喊叫声,青铜器互相撞击的声音。我抬头看天空,黑压压的弓箭在头上飞来飞去。 “战争!我看见了改变世界形态的激烈战争。”我高声大喊,让自己的声音越过充斥满脑的冲突声。 “我的家族会幸存吗?”国王的声音狂乱,但我没有注意,因为我耳中传来浩大的吼叫声,就像喀姆新风的风声,或者尼罗河水滚滚流经大瀑布时的声音。我看见一片奇怪的黄云模糊了我的视线,乌云很快被闪烁的光线射穿,我知道那是争斗中武器在阳光下反射的亮光。 “我的王朝怎么样?”法老的声音扣动着我的思想。视线模糊了。我头脑中一阵安静。我看见河岸上有棵树,是枝繁叶茂的金合欢树,树枝上结满了沉甸甸的荚果。顶端树枝上栖息着一只鹰,皇家的鹰。正当我看着,鹰改变了形状和颜色,变成了埃及红、白两色的双皇冠,两个王国的纸莎草和莲花缠绕在一起。然后,在我眼前,尼罗河水又涨又落。我看见河水五次上涨。 当我用燃烧的双眼目不转睛地看时,突然树上方的天空黑压压飞来一群昆虫。密密麻麻的蝗虫落在树上,覆盖了整棵树。它们飞走时,树已被彻底毁灭,没留下一丝绿色,干枯的棕色嫩枝上没剩一片叶子。死树摇摇欲坠,笨重地倒在地上,树干碎裂,皇冠摔成碎片,碎片变成尘土,随风消散。什么也没留下,只有风和扬沙。 “你看见什么了?”法老问。但是一切都消失了。我发现自己又坐在国王寝宫的地板上,大口喘着气,好像刚跑完很长一段距离。汗水刺痛我的双眼,像小河沿着我的身体流下,浸透衣裤,在我身下的砖地上积了一滩。我因为高烧而摇晃,胸口有熟悉的疼痛和沉重感。我知道这感觉会伴随我几天。 法老正注视着我。我知道我的样子有多么疯狂、令人恐惧。“你看到了什么?”他低声问。“我的王朝会幸存吗?” 我不能告诉他看到的真实场面,因此我编造了另一个景象让他满意。“我看见一片大树林,延伸到我梦中的地平线,无边无际。每棵树顶端都有一个皇冠,是两个王国的红、白皇冠。” 法老叹口气,双手遮住双眼。我们安静地坐着。他因我的谎言而放松,我因此而同情他。 最后我轻轻地撒谎:“我看见的树林就是你的后代子孙。”我低语,不伤害他。“他们到达了时间的边界,每个人都戴着埃及皇冠。” 他移开双手,露出双眼,他的感激和喜悦看上去令人同情。“谢谢你,泰塔。我看得出占卜如何耗费了你的能量。你现在可以去休息了。明天整个宫廷会乘船前往埃勒芬蒂尼岛上的王宫。为了你和你女主人的安全,我会留出一条船。用你的生命护卫她,因为她承载着我不朽的种子。” 我太虚弱了,不得不扶着床架站起来。我蹒跚着走到门口,靠在门框上站稳。然而,我不能因为虚弱而忘记了对我女主人的责任。 “还有关于你新婚床单的问题。老百姓们希望把它展出来。”我提醒他。“你和我女主人两人的声誉至关重大。” “泰塔,你有什么建议?”这么快他就依靠我。我告诉他必须做什么,他点点头。“由你负责。” 我小心折起盖在国王床上的床单。它由最好的亚麻制成,像夏天高高的卷云一样白,用东方贸易大篷车偶尔带来的珍稀丝绸刺绣。我带着折好的床单离开国王寝宫,穿过黑暗、幽静的王宫,回到后宫。 我的女主人还像死人一样睡着。我知道,凭借我给她的麻醉药剂量,她会睡一整天,可能到明天晚上才会醒来。我在她床边坐了一会儿,感觉筋疲力尽和沮丧,因为迷宫已经耗尽了我的精神。迷宫描绘出的形象仍然困扰着我。我确定我见到的那个婴儿是我女主人的孩子,但我看到的其他场面该如何解释呢?谜语似乎没有答案,我不再去想,因为我还有事要做。 我蹲在洛斯特丽丝床边,把刺绣的床单铺在地板上。我匕首的刃足够锋利,刮掉我前臂上的汗毛。我在手腕内侧的光滑皮肤下选择了青筋突出的血管,用匕首尖刺去,让暗红色血缓慢流到床单上。当我对血迹大小感到满意时,我先用一条亚麻布绑扎住手腕止血,然后捆起沾血的床单。 女奴还在外卧室值班。我下令说洛斯特丽丝睡觉时不能被打扰。我知道她会受到很好的照顾,于是满意地离开。我爬上梯子来到后宫外墙顶。 天刚刚破晓,但是已经有一群爱打听别人隐私的老妇人和懒散汉聚集在宫墙下。我一出现,他们就满怀期待地向上看。 我先把床单抖落开,然后把它挂在外墙的防御土墙上。云白床单中央的血迹呈花形。人群中发出唧唧喳喳的声音,议论起我女主人的这个贞洁标志和她新郎的男性活力。 人群后面,站着一个人,比周围人都高,头上戴着条纹羊毛围巾。当他把围巾向后扯下,露出脸和满头金黄色头发时,我认出了他。 “塔努斯!”我喊,“我必须和你谈谈。” 他抬头看城墙上的我,眼睛中充满了痛苦。我希望再也看不到这样的痛苦。床单上的血迹已毁灭了他的生活。我知道失去爱的痛苦,甚至多年后,仍记起其中的每个细节。塔努斯的心刚刚受到伤害,还在滴血,这比他在战场上受到的任何伤害都更痛苦。 他现在需要我的帮助,如果他想挺过来。“塔努斯!等等我。” 他把围巾随手搭在头上,遮住脸,转过身,像醉汉一样,摇摇晃晃离开。 “塔努斯!”我在他后面喊。“回来!我必须和你谈谈。”他没向四周看,而是加快了脚步。 我从墙上爬下来,跑出正门。他已消失在内城迷宫般的胡同和泥草棚中。 我找了塔努斯大半个上午。但是,他的住处已废弃,他常去的地方也没人见过他。 最后我不得不放弃寻找,回到了我在男奴住处的房间。皇家船队正准备驶往南方。如果我的女主人和我准备离开,我必须整理、包装我的物品。我强迫自己甩掉破解迷宫和看见塔努斯带给我的阴郁心情,开始包裹物品,离开我曾经熟悉的唯一的家。 我的宠物们似乎感觉到正在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它们烦躁,叽叽喳喳,低声哀鸣,都努力吸引我的注意力。野鸟在外面铺设的露台上跳来跳去,拍动着翅膀;紧靠我床的角落里,我最宠爱的猎隼伸展翅膀,立起背上羽毛,站在栖木上冲我尖叫;狗、猫、家养羚羊挤在我腿周围,不断摩擦着我,让我无法包裹行李。 恼怒中,我注意到了床边一罐酸羊奶。这是我最喜欢喝的,男奴们保证罐子总是满的。我的宠物们也喜欢味道浓重的奶。所以为了驱散它们,我把罐子拿到外面台阶,添满它们的泥水碗。它们挤在碗周围,互相推搡。我盖上灯芯草蓬防止它们出来,然后离开,回去继续整理行李。 一个奴隶一生能积攒多少财产,这让人很好奇。我还没最后整理完,箱子和包裹就已高高堆靠了一面墙。这时我沮丧和疲惫的情绪几乎消失,但我十分警觉地注意到了此时反常的寂静。我在房间中央站了一会儿,不安地听着。唯一的响声就是雌隼腿上缚着的小青铜铃发出的叮当声。它坐在远处角落里,用猛禽特有的目不转睛和毫不宽容的眼神看着我。雄隼比雌隼个头小,但更英俊,正在另一个角落的栖木上睡觉,雄隼头上的软皮罩住了双眼。其他宠物都没出声。猫不冲狗喵喵或嘶嘶叫,野鸟不叽喳或唱歌,幼犬也不欢快地嗥叫或互相打滚。 我来到灯芯草蓬,把它拿到一边。阳光照射进房间,我的眼前一时一片黑。我的视线渐渐恢复。我惊恐地大叫。所有的鸟和动物四散在露台,一直到花园。 它们躺在那儿,死了,全都死了。我冲过去,叫着我最喜欢的宠物的名字,跪下去拾起一个,捧在怀里,拥抱着不动的温暖身体,寻找生命的迹象。我摸了一个又一个,但没有一个活动的。鸟在我手里又小又轻,奇特的羽毛并未因死亡而变得毫无光泽。 我本已经负荷沉重的心脏现在一定因为过度悲伤而爆裂了。我跪在露台上,我的家人四散在周围。我哭了。 过了一会儿我才重新振作,思考悲剧的原因。我站起来,走向砖地上放着的一只空碗。宠物们已把它舔干净,但我用鼻子闻闻,尝试辨别对我所下毒药的特征。酸奶味掩盖了其他味道;我只知道它毒性快,能致人于死地。 我猜想是谁把罐子放在我床边,但是,是谁的手把罐子放在我这儿已不重要。我已极其肯定地知道是谁下的命令。“再见,我的旧爱。你死定了。”英特夫领主对我说过,他没等太久就付诸行动了。 愤怒使我变得疯狂,由于我不稳定的状态和忧郁的心情而加重。我从来不知道我会因愤怒而颤抖。我从腰带上拔出小匕首,还没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就手握光秃的剑柄冲下露台台阶。我知道,上午的这个时候,英特夫领主会藏书网在水园里。我无法再把他当做英特夫领主。我头脑中清晰地记起他带给我的每次伤害、每次痛苦、每次羞辱。我现在要去杀了他,刺穿他那残酷、邪恶的心脏。 我的精神还未恢复正常,就已看到水园的门。门口有六名守卫——可能更多。他们可能不等我把匕首刺入大维西尔,就已把我砍倒。我不得不收回如飞的脚步,转身往回走。我把匕首滑进镶着珠宝的皮套,调整一下呼吸,慢慢回到露台,收拾起我可怜的宠物的尸体。 我曾计划沿着花园边种一排西克莫树,栽树的坑已挖好,树还未种。我现在就要离开卡纳克了,这些坑就用作我宠物们的坟墓吧。我掩埋好最后一个坟墓时,已是下午过半,但我的怒火还未消。如果我不能彻底报仇,至少我要让自己先尝尝报仇的滋味。 床边罐子里还剩一点酸奶。我手捧着罐子,琢磨可以用什么办法把它送进大维西尔的厨房。虽然我内心知道这个想法毫无希望,但是让他自食恶果却是应当的。英特夫领主相当狡猾,不会轻易上钩。我就曾亲自帮他设计过防范毒药和自杀、保证安全的系统。不经过周密的计划,任何人不可能接近他。更重要的是,他现在会特别加强防范。我一定要有耐心,但这是不可能的。即使我还不能杀了他,我也决心索取小量补偿。 我手中仍拿着有毒的罐子,从男奴住处的一个侧门溜出,来到街上。没走多远,我就看到一个被母山羊包围的挤奶工。我在一旁等候,他则从胀得鼓鼓的乳房中挤出浓浓的奶,装满罐子。不论谁使用这种毒药,都足以毒死卡纳克城一半的市民。我知道罐中剩余的量足够我用。 大维西尔的一名保镖在拉斯弗的卧室门口游荡,这证明拉斯弗对英特夫领主还有价值。失去这个私人军官,他即使不感到不便,也会感到恼怒。 保镖认出我,向我挥挥手,把我领进闻起来像猪圈一样的“病房”。拉斯弗大汗淋漓地躺在肮脏的床上。然而,我不能立刻说我的手术是成功的,因为他睁开眼睛,有气无力地骂我。他一定十分确定自己会最终痊愈,所以不再需要对我奉承。 “去哪了,你这个没有睾丸的畸形儿?”他冲我吼。这反倒坚定了我的决心,取消了我对他怀有的最后一丝怜悯。“自从你钻了我的头骨,我就一直极度痛苦。你是哪类医生……” 我一边解开他头上缠的脏绑带,一边假装不理会。这样做的含义远不止于此。我纯粹出于医学兴趣检查环钻留在他头皮上的小伤口。这又是一例操作完美的手术。不过,我对自己精湛的技艺感到一丝遗憾,觉得它被浪费了。 “给我点止痛药,阉人!”拉斯弗企图抓住我的前衣襟。但我动作很快,没让他抓到。 我手忙脚乱地从一个玻璃瓶中摇晃出几粒无害的盐粒,放入他的水碗,然后倒入我罐中的羊奶。 “如果疼得很厉害,这个可以缓解。”我一边对他说,一边把碗放在他手边。即使此刻,我也不能亲手把碗直接递给他。 他用一支胳膊肘支起身子去接住碗,想要一饮而下。他的手指还没碰到碗,我就用脚把它推远。此刻我只是想延长期望。他哭哭唧唧求我时痛苦的样子令我很满意。“好泰塔,给我药。让我喝下去。头痛把我逼疯了。” “先让我们谈谈,好拉斯弗。你听说洛斯特丽丝小姐把我作为从英特夫领主得到的出嫁礼物吗?” 即使在痛苦中,他也冲我咧着嘴笑。“如果你认为他会让你走,你就是傻瓜。你死定了。” “这正是英特夫领主说过的话。拉斯弗,你会为我哀悼吗?我走以后,你会为我哭泣吗?”我轻声问。他开始笑,然后停住,瞥一眼那只碗。 “就我个人而言,我一直十分喜欢你。”他咕哝着说。“现在让我喝吧。” “当你阉割我的时候,你有多么喜欢我?”我问。他抬眼盯着我。 “你不是对那件事还怀恨在心吧?都过去很久了。另外,我不能违背英特夫领主的命令。理智点,泰塔。让我喝了吧。” “你阉割我时在大笑。你为什么笑?你很得意吗?” 他耸耸肩,可移动引起的疼痛使他不由得退缩。“我是一个快活的人。我总是笑。过来,老朋友,说你原谅我,让我喝了这碗药。” 我用脚把碗推向他。他伸出手,抓住碗,动作仍不协调。他贪婪地把碗举到嘴边时,碗边掉出几滴奶。 我冲向前,打落他手中的碗。我这时才意识到自己要做什么。碗落到地板上,没碎,滚到角落里,奶喷溅到墙上。 拉斯弗和我目不转睛地互相看着。我被自己的愚蠢和软弱吓得魂不附体。如果有人应该死于毒药的痛苦,就是这个人。但当时,我又一次看到宠物蜷缩的身体四散在露台上,我知道我为什么没有让拉斯弗喝下。只有魔鬼才会这么做。我很看重我自己,不能让自己堕落到去做投毒人的卑劣行径。 我看见拉斯弗充血的眼中露出明白一切的眼神。“毒药。”他低语。“这碗药被下毒了。” “是英特夫领主派人送给我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对他说这个,也许在为自己几乎犯下的罪行找理由开脱。我不明白我为何举止如此奇怪,可能仍是解迷宫留下的后遗症。我有点踉踉跄跄,转身向门口走去。 身后,拉斯弗开始大笑,开始很轻,后来声音越来越大,直到迸发出的笑声似乎摇晃了整个房子。 “你是个傻瓜,阉人。”我一边跑,他一边在后面吼叫。“你本可以那么做。你本可以杀了我。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就一定要杀了你。” 正如我所料,当我最后返回洛斯特丽丝小姐的卧室时,她还在睡着。我坐在她床脚下,打算等她醒来。然而,过去一天一夜的艰苦和劳累让我难以承受。我倒下睡着了,像小狗蜷缩在砖地上。 我被打醒。什么东西打到我头侧面,太疼了,因此我还没彻底清醒就站起来。又一下打在我肩上,好像被大黄蜂叮了一口。 “你骗我!”洛斯特丽丝小姐对我尖叫。“你没让我死。”她又一次挥舞扇子。那个武器令人恐惧,竹把手有我双臂指距两倍长,顶端固定鸵鸟毛扇子的扇形由纯银制成。幸运的是,她还处在药物和过度睡眠引起的昏沉状态,击打的目标还不太准确。她打时,我低下头。击打时的冲力让她身体旋转,她又瘫倒在床上。 她放下扇子,大哭。“我想死。你为什么不让我死?” 过了一会儿,我靠过去,用一只胳膊搂住她,安慰她。“我打伤了你吗,泰塔?”她问,“我以前从未打过你。” “你第一次尝试就这么狠。”我一边祝贺她,一边装出悲惨的样子。“事实上你对此很善长,我认为你不再需要练习了。”我夸张地摸摸头侧面。她泪眼中露出笑容。 “可怜的泰塔,我确实对你太坏了。但你罪有应得。你欺骗了我。我想死,你却违背了我。” 我觉得是时候转换话题了。“主人,我有最值得关注的消息告诉你,但你必须答应不告诉任何人,甚至你的女仆。”自从她第一次学说话,她就不能抗拒秘密的诱惑。但是女人能抗拒什么呢?答应保守秘密足以让她分心,这一次又奏效了。 即使伤心欲绝,即使自杀威胁的阴影还未散去,但她还是收回最后的泪水,命令道:“告诉我!” 最近我已经积攒了好多秘密,需要挑选一下。我停下来思考。我当然不能告诉她宠物被毒死的事,也不能告诉她我看见了塔努斯。我需要她振奋起来,而不是更痛苦。 “昨天晚上我去了法老的寝宫,跟他说了半个晚上的话。” 她的眼中再次浮出泪水。“哦,泰塔,我恨他。他是个丑陋的老头。我不想……” 我不想再处于那种心境,惹她再哭起来,所以我赶紧往下说:“我为他解开迷宫。”我立刻吸引了她的全部注意力。洛斯特丽丝小姐已彻底为我的占卜能力神魂颠倒。要不是因为迷宫伤害我的身体,她会每天让我解密。 “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她目不转睛。现在不想自杀,所有悲伤抛在脑后,她还是那么年轻,那么天真。我为我的哄骗感到羞耻,即使是为她好。 “主人,我看到了最超凡的景象。我从未见过这么清晰的景象,这样深的视野……” “告诉我!我宣布:如果你不立刻告诉我,我会死于烦躁。” “首先你必须发誓保密。一定不能让其他人知道我见到的一切。那都是国事,后果严重。” “我发誓。我发誓。” “我们不能把这事当儿戏。” “泰塔,说正题。你在戏弄我。我命令你立刻告诉我,否则,否则……”她想找个威胁来要挟迫我。“否则,我会再打你。” “好。听听我的所见。我看见尼罗河岸上有一棵大树,树顶是埃及皇冠。” “法老!树是国王。”她一下就明白了。我点点头。“继续,泰塔。给我讲其他场面。” “我看见尼罗河涨落五次。” “五年,过去了五年!”她兴奋地拍着手。她喜爱揭开我梦里的谜团。 “然后,树被蝗虫吞食,倒下,化成尘土。” 她盯着我,说不出话,所以我替她说。“五年后,法老会死,你会成为自由的女人,脱离你父亲的束缚,自由地去找塔努斯,没有人能阻拦你。” “如果你对我撒谎,那就太残忍了,难以忍受。请告诉我这是真的。” “真的,我的主人,但还有更多。在幻景中,我看见一个新生婴儿,一个男孩,儿子。我感到了对婴儿的爱,我知道你是孩子的母亲。” “父亲,谁是我孩子的父亲?哦,泰塔,请告诉我。” “在梦中,我绝对肯定地知道,孩子的父亲是塔努斯。”我第一次让自己歪曲真相,但我再一次安慰自己,相信这是为了她好。 她沉默了很长时间,但她的脸由内放出光芒,这正是我要的所有回报。最后她低声说:“我能等五年。我已经准备好等他到永远。这会很难,但我能等塔努斯五年。泰塔,你没让我死是对的。那会是对众神的冒犯。” 我如释重负,精神振奋,感到更自信了。我会让她安全度过未来的一切。 第二天黎明,皇家船队从卡纳克出发向南驶去。正如国王答应的,洛斯特丽丝小姐和她所有随从都乘坐南边船队一艘小快船。 船长特别把她安排在艉楼上。我和我的女主人坐在遮篷下的垫子上,看着日出的第一缕橘色光线照射在城里的石灰建筑物上。 “我想不出他去哪儿了。”自从我们出发,她已经为塔努斯烦恼多次了。“你到处找他吗?” “到处。”我肯定地说,“大半个上午我在内城、码头搜索。他消失了,但我给克拉塔斯留了信。你可以放心,克拉塔斯会转告他的。” “没有他的五年,会过去吗?” 我和女主人坐在艉楼甲板上聊天,愉快地度过了顺水而上的漫长闲暇的行程。我们极其深入地讨论了有关我们境况改变后的每个细节,审视了我们未来中所有的期待和希望。 我向她解释了宫廷生活所有错综复杂的情况、惯例和礼仪;为她勾画了各种隐藏势力和影响;列出了哪些人对我们有利,可以放心地结交,哪些人我们可以放心地不用去理会。我还向她解释了奥西里斯节最后那天的各个话题以及法老的立场,然后继续和她讨论了老百姓的感受和情绪。 我十分感激我的朋友,皇宫内侍阿顿提供的所有这些情况。在过去的十二年里,从埃勒芬蒂尼岛驶往卡纳克的每艘船都捎有他给我的信,上面写满了这些迷人细节;而在返回埃勒芬蒂尼岛的船上装载着我给我的朋友阿顿带去的金色纪念物,以表示我的感激。 我判断我们很快成为宫廷中心,处在权力的主流。我在她的军械库中放置的武器因长期不用而生锈,这些年我没有训练我的女主人去见识这些,她的才艺和智慧已经令人生畏。但我正每天耐心地给她添加这方面的信息。她有一个机敏、探索不止的头脑。一旦我帮她甩掉阴暗情绪,让她不再扬言要毁灭自己,她就像往常一样倾听我的讲解。一有机会,我就点燃她的抱负和渴望,承担起我为她设计的角色。 很快我发现,赢得她注意力和合作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表明所做的一切最终会对塔努斯有利。“如果你在宫廷有影响力,你就能更好地保护他。”我向她指出,“国王给他下达了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塔努斯要成功,就需要我们;如果他失败了,你还能帮助他不受到国王的处罚。” “我们做什么能帮助他完成任务呢?”一提到塔努斯,就立刻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实话告诉我,有人能铲除施勒克匪徒吗?对于塔努斯这样的人,这项使命不太难吧?” 恐吓上王国的土匪称自己为施勒克匪徒,得名于那些凶猛的鸟。我们尼罗河的伯劳鸟比鸽子小,长相英俊,白胸脯、白喉咙、黑背、黑冠。它洗劫其他鸟的巢,然后把猎物挂在金合欢树刺上,展示那些可怜的尸体,景象很恐怖。在当地被称为屠夫鸟。 最初,土匪用这个神秘的名字掩盖真实身份,躲藏起来。但自从他们日渐强大、无所畏惧后,公开使用这个名字,并用屠夫鸟的黑白羽毛作为标志。 开始,他们会把羽毛放在被抢人家门口或受害者尸体上。但那时,他们胆大、组织周密,有时常把羽毛寄给要袭击的目标以示警告。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需要把所有财物的一半以上交给他们。这要比被劫走全部财产、让妻女被带走遭到强奸、自己和儿子们被投进自家宅院燃烧的废墟中要好得多。 “你认为,有了鹰玺赋予的权力,塔努斯能完成国王的使命吗?”我的女主人又问。“我已听说上王国全境所有的施勒克匪徒团伙被一个他们称为阿赫塞特的人控制了,那个人是塞特的兄弟。这是真的吗,泰塔?” 我犹豫了一下,没有马上回答。我不能告诉她我知道有关施勒克匪徒的一切;如果告诉她了,我就会被迫暴露自己为何会知道这么多。目前这个阶段,这会对她非常不利,也破坏了我的声望。以后会有机会揭穿这一切。 “我也听说过那个谣言。”我警觉地表示同意,“我看塔努斯似乎能找到这个叫阿赫塞特的人并歼灭他,施勒克匪徒会被瓦解。但是塔努斯需要的帮助,只能我给他。” 她敏锐地看着我。“你如何能帮助他?”她问,“对这件事,你了解什么?” 她反应很快,很难欺骗。她立刻察觉出我有所隐瞒。我不得不马上避而不谈,利用她对塔努斯的爱和对我的信任,转换话题。 “为了塔努斯,现在别再问我。你只要允许我去做我能做的事情,去帮助他完成法老下达的任务。” “是的,我们当然必须全力以赴。告诉我,我如何能帮助他。” “我会陪你在埃勒芬蒂尼岛上的皇宫待九十天,然后你必须让我离开去找他……” “不,不,”她打断我,“如果你能帮助塔努斯,你必须立即去。” “九十天。”我固执地重复。这是我为她赢得的特赦期。虽然我被我这两个亲爱的孩子弄得左右为难,但我的首要责任是我的女主人。 我知道,我不能把她一个人单独留在皇宫里,没有朋友、没有家庭教师。我也知道,在国王最终派人叫她去的那天晚上,我必须和她在一起。 “我还不能离开你。但别担心,我已在克拉塔斯那儿给塔努斯留了信,他们会一直等着我。我已向克拉塔斯说明,在我回到卡纳克之前他必须做的一切。”我不会告诉她更多,只会尽可能说一些不敏感的内容,找一些托词。 船队只在白天行驶。由于奈荷贝特总指挥的航行技术,以及要保证国王及宫廷人员不能过于疲惫,船队夜间不能航行。所以每天晚上,我们会靠岸,在河岸上林立起几百个帐篷。王室管家总是选择最舒适的地方扎营,通常都在棕榈树丛或庇荫小丘的背风处,附近会有神殿或村庄方便我们补给。 整个宫廷仍沉浸在节日的情绪中,每个营地都像在野餐。在营火光亮中,大家跳舞、饱餐;阴暗处,侍臣们耍阴谋、调情。许多政治和肉体上的联盟被那些宜人的夜晚掩盖。空气中充满了河两岸灌溉田里的水果香味和远方吹过来的少许沙漠气息。 我充分利用每一时刻最大限度地为我和我的女主人创建优势。当然了,她现在是王室女人,但之前已有几百位了,她的地位还较低。英特夫领主的深谋远虑可能会改变她未来的地位,但只是在她给法老生了儿子之后。这也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几乎每晚上岸后,法老都会派人来找我,假装是去治疗他的皮癣,但实际上是去检验为双皇冠生男继承人所做的准备。我把磨碎的犀牛角和曼德拉草根加入热羊奶和蜂蜜,调制成具有壮阳和提高生殖能力的补药,他满怀兴趣地看着我做这一切。他服完药后,我检查这位皇家成员。为了我的女主人,我惊喜地发现,他的阴茎没有人们希望看到的像神那样的长度和大小。我认为,尽管我的女主人还是处女,她也能接受这一适中长度,不会有太多不适。当然我会尽全力避免那一恐怖时刻;如果无法逃避,我就决心让我的女主人轻松地成长为女人。 当我发现国王的这些部位即使不出众也很健康时,我推荐他晚上入睡前使用由玉米面混合橄榄油和蜂蜜制成的膏药。然后我继续处理他身上的癣。令国王无比感激的是,正如我承诺的,我的软膏在三天内治好了他的病。我作为医生本已显赫的声誉又提升了。国王向他的部下们吹嘘我的功绩。几天内,我就在整个宫廷成了抢手货。后来,当他们知道我不仅能治病,还是国王咨询的星相家时,我更是受到了所有人的欢迎。 每天晚上,我们的帐篷中都会有络绎不绝的信使,带着这个女人、那个贵族专门送给我女主人的昂贵礼物,乞求她允许我去给他们看看病。我们只同意去见那些我们希望有更好交情的人。我曾经来到一个有权势的贵族帐篷。他把衣服撩起在腰间,我一边给他检查痔疮,一边赞美我的女主人,轻而易举让我的病人注意到了她的许多美德。 后宫中其他女人很快发现,洛斯特丽丝小姐和我一起演唱了一首美妙的二重唱,创作了最引人入胜的谜语,讲了更风趣的故事。我们在整个宫廷十分受欢迎,特别是在后宫的孩子们中,这给了我特别的乐趣。如果说有什么可以超过我对动物的爱,那就是小孩。 是法老首先让我们受欢迎。很快有人向他禀告我们越来越受欢迎的事。这更激起了他对我女主人的兴趣,如果不是因为兴趣本已浓厚。在船上航行的许多个早晨,她都会被招呼到龙船上陪伴国王度过一天;大多数晚上,在国王邀请下,我的女主人会在国王的船上用餐,用她天生的智慧和孩子般的优雅令他和随从们开心不已。当然我一直在身边小心翼翼地侍候着。晚上没有派人来接她时,她对他的感觉又开始减弱。 在凄凉的外表下,法老麦摩斯和蔼、优雅。洛斯特丽丝小姐很快意识到这点,像我一样开始喜欢他。没等我们到达埃勒芬蒂尼岛,她对待他就像是最喜欢的伯伯,很自然地坐在他膝上给他讲故事,或在龙船甲板上和他玩扔木棍的游戏。两人都因为用力而脸色红润,充满活力,像孩子一样大笑。阿顿向我吐露说,他从未见过国王这么高兴。 所有这一切都被宫廷人员看到、注意到,他们很快认定她是国王的最爱。很快,晚上有其他访客到我们的帐篷来,希望我的女主人能把他们的请求捎信给法老。他们贡献的礼物甚至比因我出诊而给的礼物更珍贵。 我的女主人为了一个奴隶拒绝了她父亲的出嫁礼物,所以她像穷人一样踏上了向南的行程,仅仅依靠我不太多的积蓄。然而,在行程结束之前,她不仅积累了宽裕的财产,而且有了一长串求她帮过忙、新结交的有钱有势的朋友。我仔细记录下这所有资产。 我并没有骄傲自大,假装洛斯特丽丝小姐得到的这些声望都是在我的帮助下获得的。她的美丽、聪明和温柔、热情的性格使她在任何情况下都一定是最讨人喜爱的。我只是表明我能让一切发生得稍早点、更确定些。 我们的成功也伴随着一些不利情况。按常理,在法老那儿不得宠的人嫉妒我们;再就是法老对我女主人肉体的兴趣在不断提高,再加上我对他施加的禁欲期限,这使得他的欲望变得愈加强烈。 一天晚上,在他的帐篷里,我给他服完犀牛角后,他向我吐露:“泰塔,你给我的治疗真的非常有效。在我年轻时,甚至早到加冕和神授那年,我都未感觉到这么有活力。今天早晨醒来时,我有了坚硬的感觉,感到极大快意,赶紧派人叫阿顿来看看。他也被深深打动了,希望立即接来你的女主人。” 这一消息彻底让我惊恐。我露出最严厉的表情,摇摇头,从牙齿缝中吸口气,啧啧表示反对。“陛下,我十分感谢您很明智,没有同意阿顿的建议。这很容易破坏我们所有的努力。如果您想要儿子,您必须细心地遵照我制定的饮食起居制度。” 这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时间的快速流逝,九十天的特赦期很快就要到了。我开始为了法老坚持快点到来的那一夜调教我的女主人。 首先,我必须让她有心理准备,开始向她指出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她想活过国王,最终走向塔努斯,必须服从国王的意愿。她一直是个明白事理的女孩。 “那你必须准确地说明他希望我做什么,泰塔。”她叹气。在这方面,我不能给予最好的指导。我的个人经历是短暂的,但我能勾画出基本状况,并让一切看起来很平常,不过分吓到她。 “会疼吗?”她想知道。我马上向她保证。 “国王很亲切。他有许多爱抚年轻女孩的经验。我保证他会对你温柔。我会为你调制油膏,使一切进展更轻松。每晚你睡觉前,我会给你涂抹,打开你的入口。想想,有一天塔努斯会通过同样的入口,你正在做的是为了迎接他,而不是其他人。” 我尽力表现冷淡,因为自己是一名医生,对于必须帮助她的事没有任何感官上的取乐。众神原谅我,我意志上却软弱了。她的女人私处如此完美,我花园里种植的最可爱的花与此相比都显逊色,没有一朵沙漠玫瑰会有这么精致的花瓣。当我把油膏涂在上面时,它现出新鲜的露珠,摸起来比我调制的任何药膏都更细腻、丝滑。 她的脸颊变得红润,声音发干,咕哝道:“直到现在,我认为我的那个部位只有一个目的。当你涂油膏时,我难以忍受地渴望塔努斯。为什么会这样呢?” 她如此毫无保留地信任我,对这些不熟悉的感觉几乎毫不知晓,这要求我履行医生的所有道德来继续治疗,只要必要。然而,那天晚上,我只睡了一会儿,脑中一直萦绕着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第04章 泰塔迷宫的拯救 我们越往南行驶,河岸两侧的绿地带变得越狭窄,沙漠开始涌入我们视野。有几处黑色花岗岩峭壁紧连着青翠的田地,高耸于上涨的尼罗河水之上。 最险峻的隘口就是众所周知的哈比之门。水流急转直下,肆意、狂怒,奔腾着穿过高崖峡谷。 我们穿过哈比之门,最终到达埃勒芬蒂尼岛——尼罗河咽喉处一大群岛屿中最大的一座。由于多岩石的小山,河水在此变得狭窄,挤过隘口。 埃勒芬蒂尼岛形状像巨大的鲨鱼,沿着隘口向其他小的水域游动。河岸上不断扩张的沙漠的颜色和特征十分明显。在西岸,撒哈拉沙丘呈鲜明的橘色,像贝都因人一样野蛮。贝都因人是唯一能在沙漠生存的凡人。在东岸,阿拉伯沙漠呈暗褐色和肮脏的灰色,到处是黑山,似乎在蒸腾的热气下舞动。这两座沙漠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是人类的杀手。 与此形成愉快对比的是埃勒芬蒂尼岛——像银色王冠上一颗闪闪发光的绿宝石。一方面,它的名字源自光滑的灰色花岗岩砾石。它们像一群巨大的厚皮动物沿河岸堆积。另一方面,也源自有一千年历史的象牙贸易中心。象牙来自于大瀑布那边的库施国的蛮荒之地。 法老的王宫占据了岛屿的大部分。巧言之士建议他把王宫选建在王国最南端的这个岛,可以尽可能远离北方红色叛军。 环绕岛屿的宽阔水域阻隔了外敌袭击,但城市的其余部分已蔓延到两个主岸。东、西埃勒芬蒂尼岛一起构成了上王国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仅次于大底比斯城,是孟菲斯——下王国红色叛军首府所在地的强劲对手。 埃及全境没有哪个地方像埃勒芬蒂尼岛这样覆盖着树林。几千年来,每年一次的洪水泛滥把这些树的种子带走,河水不停息地运来肥沃的土地,种子在上面生根。 英特夫领主是水域护卫官,我上一次来到埃勒芬蒂尼岛,是替他来勘测河水流量。我在这个岛上待了许多个月。在总园艺工的协助下,我把皇宫花园里的所有植物的名字和自然历史分类,所以现在我能把它们一一介绍给我的女主人。这里有在埃及其他地方从没未见过的树,比如:榕树的果实不仅长在树枝上,还长在主干上,树根像交配的蟒蛇一样扭曲、盘绕;龙血树的树皮被剥开后会流出鲜红的汁液;库施人的西克莫树有一百多个品种,像遮荫的绿伞,遍布可爱的小岛。 皇宫建造在坚固的花岗岩上。岩石上面是肥沃的土壤,构成了小岛的轮廓。我经常感到疑惑,我们的国王——延续一千多年、历经五十个王朝的庞大的法老家族——把他们的大半人生和财富用来建筑雄伟、永恒的花岗岩和大理石陵墓,而他们活着的时候,一直满足于住在泥墙草顶的王宫中。与在卡纳克我为法老麦摩斯修建的宏伟祠庙相比,这个王宫真是太寒酸了。缺乏直线和对称,我这个数学家兼建筑师直觉上感到很不舒服。红泥墙的杂乱蔓延、屋顶上是奇怪角度的倾斜,这确实呈现出田园魅力,然而我迫不及待地掏出格尺和铅垂线。 一上岸,我们找到住处。埃勒芬蒂尼岛显然让人感到更加赏心悦目。我们自然被安排住在岛的最北端有围墙的后宫里,但我们住处的大小和装饰印证了我们受宠的地位——不仅受到国王恩宠,还有他的内侍。阿顿已经做了分配。他像其他大多数人一样,完全无法抵抗我女主人的天生魅力,是她现在众多崇拜者之一。 他把十二个宽敞、通风、有单独庭院和厨房的房间交给我们自由处理。主墙的侧门直接通往河边和石头码头。第一天我就买了一艘平底小划艇,用来钓鱼和捕猎水禽,把它停泊在码头。 至于我们的新家,无论会有多么舒适,我和我的女主人都不满意,我们立即动工改进、美化。在老朋友总园艺工的协助下,我在庭院里设计并种植了自己的私人花园,还建了一个草凉亭,一天中最热的时候我们可以坐在下面。我把猎隼用的链子拴在栖木上也放在这里。 在码头,我架设了一个桔槔,通过陶瓷管,使流动的河水的水位升高,引到我们自己建有百合花塘和鱼池的水园。池子里溢出的水经过一个狭窄的排水沟流走。我让排水沟穿过我女主人卧室的一面墙,流经房间里一处被遮挡的角落,从远处流出,流回尼罗河主水流。我用带香味的雪松木刻了一个凳子,在座位上穿个洞,把它放在排水沟上方,这样通过座底落下的任何排泄物都会被永不停息的水流带走。我的女主人很满意这一创新,时不时地会坐在凳子上,感受这个设计的舒适性。 我们住处的墙壁是光秃秃的红泥墙。我们为每个房间设计了一套湿壁画。我先设计出草图,再画到墙上,然后我的女主人和她的女仆在设计上涂色。湿壁画的内容取材于众神神话传说中的场面,虚构的风景,人物是神奇的动物和鸟。当然了,我以洛斯特丽丝小姐为模特画出伊西斯的形象。但是,要么荷鲁斯的形象是每幅画的中心,要么在我女主人坚持下,荷鲁斯长着赤金发,看上去惊人的面熟。这难道不令人好奇吗? 湿壁画轰动了整个后宫,国王的每位夫人轮流来参观,喝冻果子露,看绘画。我们开创了一种时尚。我被说服,为后宫大多数私人房间的装饰提出建议,当然,花费适当。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在王室女人中交了许多新朋友,大幅度改善了财政状况。 很快国王听说了装饰的事,亲自过来视察。洛斯特丽丝愉快地带领他参观了她的卧室。法老注意到了我女主人引以为傲的新“水凳”,国王让她展示一下,她毫不犹豫就同意了。她坐在上面,一边咯咯笑,一边往排水沟里哗哗小便。 她还是那么无邪,根本没意识到这个展示给她的丈夫造成的影响。从他的表情,我看出很难再延长九十天的约定期限。 参观后,法老坐在凉亭下,喝了一杯红酒。我女主人讲的俏皮话令他开怀大笑。最后他转向我:“泰塔,你必须给我建一个水园和同样的凉亭——只是稍大一些。同时,你也为我做一个水凳。” 最后他准备离开时,命令我和他单独走一段,假装谈论新水园,但我心里更明白。我们刚一离开后宫,他就来到我身边。 “昨晚我梦见了你的女主人。”他告诉我,“当我醒来时,我发现我的精液流到了床单上。从我还是个孩子到现在,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你的这个小刁妇开始在睡觉和醒来时占据我的思想。我毫不怀疑我能和她生个儿子。我们不应该再耽搁了。医生,你不认为我该准备试一试吗?” “我强烈地奉劝您遵守九十天,陛下。提前尝试,那是愚蠢。”把国王的欲望归为“愚蠢”很危险,但我孤注一掷地用到这个词。“为了一时之快而破坏所有成功的可能,这将证明是最大的不理智。”最后我占了上风,他则看起来更闷闷不乐了。 我回到后宫,提醒我的女主人有关国王的意图。我已完全调整好她来接受这一不可避免的事实,因此她没有表现出过分沮丧。现在她已完全接受自己是国王的最爱,而我还承诺在埃勒芬蒂尼岛上的监禁是有期限的,这也让她觉得忍耐变得更容易了。公平地说,我们在岛上居住的日子真的不能被描绘为监禁。我们埃及人是地球上最文明的人。我们对待女性很好。我听说过其他人,比如胡利安人、库施人和利比亚人等,对待他们的妻子和女儿就最残暴、最违背人道。 利比亚人把后宫变成真正的监狱。女人们一生住在那里,除了阉人和孩子,看不到活着的雄性。她们说,即使公狗和公猫都被禁止从门口走过。他们的占有欲真是太强了。 胡利安人的情况更糟。他们不仅囚禁女人,让她们遮盖全身,从脚踝到手腕,而且强迫女人即使是在后宫院内走路,也戴着面纱。因此,只有女人的丈夫见过她的脸。 库施国的原始部落是最糟糕的。当女人到了成年期,他们就用最残暴的方式对她们行割礼,切除阴蒂和内阴唇来除掉性快乐部位,使女人们不可能受到诱惑背叛自己的丈夫。 这可能看起来像藐视信仰一样稀奇古怪,但我亲眼见过这种残忍的手术后果。我女主人的三个女奴都是在成熟后被奴隶主占有,然后被自己的父亲刀割手术。我检查切口时发现,她们的身体上都留下个坑,上面是伤疤褶皱。我感到恶心。面对众神的杰作——人体——造成的畸形,我作为医生的直觉是极其厌恶的。我经过观察发现,这种环割手术不仅会使其看起来很难看,而且还剥夺了受害者最吸引人的女性特征,让她们变得冷酷、狡猾、残忍,成了缺乏性感的怪物。 相反,我们埃及人尊重我们的女人,即使不平等,也至少周到地对待她们。丈夫未经地方官许可不得打妻子;根据丈夫本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在法律上有义务为妻子提供衣、食,供养她。国王或贵族的妻子不会被禁闭在后宫,但是在侍从适当陪护下,可以出门到街上逛逛,或到乡村走一走;她不会被迫藏起自己的魅力,但是,出于流行和一时冲动,她可能会坐在丈夫的餐桌旁,不遮盖面颊,裸露双乳,用谈话和歌声愉悦他的男性陪同。 她可以拥有自己的奴隶、土地、财产,和丈夫的房产分开,但她生的孩子只属于他。她可以钓鱼、放鹰,甚至练习射箭,虽然摔跤、剑术等肌肉力量型运动禁止她参与。恰当地说,有些活动还是把她排除在外,如法律、建筑,但出身高贵的妻子举足轻重,拥有法律权利和尊严。显然,嫔妃或普通人家的妻子情形相同,享有小公牛或驴一样的权利。 因此,我的女主人和我自由地在外闲逛,考察尼罗河两岸的两座城市和周围乡村。在埃勒芬蒂尼岛的街道上,洛斯特丽丝小姐很快成为宠儿。平民百姓聚集在她周围,请求她的保佑和慷慨。他们为她的美丽、优雅鼓掌,就像在她的家乡底比斯一样。我按她的指示,总是背着一大袋子蛋糕和糖果,她拿出来塞给那些对她来说需要补养的衣衫褴褛的人。不管去哪儿,我们似乎总是被一群高声尖叫、手舞足蹈的孩子包围。 我的女主人总是高兴地和家庭主妇坐在简陋棚屋的门口,或坐在农民田里的树下,倾听她们诉说悲苦和冤情。一有机会,她会把这些传达给法老。他经常会宽容地微笑,同意她建议的补偿办法。她从此有了百姓扞卫者的美名。当她穿过城市里最悲惨、最贫穷的住宅区时,她会留下笑声。 其余时间,我们一起乘着小划艇在尼罗河泛滥形成的湖水里钓鱼,或设计圈套引诱野鸭。我为我的女主人做了一把正适合她力量的弓。这把弓当然根本无法与我为塔努斯设计的伟大的莱妮塔相比,但足够用来追捕水禽了。和我在射箭靶场上见到的大多数男人相比,洛斯特丽丝小姐是更好的射击能手。她射出箭后,很少要求我跳下船,游过去找回鸭或鹅的尸体。 无论国王何时出去猎鹰,我的女主人都会被邀请参加。我们绕着纸莎草滩边,我跟在她身后,肩上扛着猎隼。每当鹭从芦苇丛中隐蔽的池塘里拍着翅膀飞起来时,她就会拿起一只隼,亲吻它的头罩。“快点飞,我的美人!”她轻声说,然后摘下外面套的头罩,露出凶猛的黄色双眼,高高地放飞这个杰出的小杀手。 我们看着隼在猎物上方高高飞翔,然后折起镰刀形翅膀,猛扑下来,速度快得令斑点羽毛在风中嗖嗖作响。我们清晰地感受到二百多步上方的风力。一团浅蓝色羽毛在深蓝色天空中变得模糊,然后像烟一样被河风吹走。隼用带钩的爪子抓住猎物,扔到地面,摔碎。我的女主人高声叫着,像男孩子一样飞快跑过去找回隼,对它大加赞赏,娇惯它,然后喂它吃咬下的鹭头。 我喜欢所有水、陆、空中的动物。我的女主人有同感。我经常想,为什么我们两人经常为这些被追捕的猎物感动?我困惑很久,没有找到答案。可能只是因为男人——还有女人是地球上最残忍的捕食者。我们感到和隼是一类,有美丽,有速度。鹭和鹅被神作为正当的猎物送给隼。同样,人类被赋予统治地球上所有其他生物的权力。我们不能否认众神赋予我们的这些天性。 很小时,当洛斯特丽丝小姐首先具备了力量和耐力能和我们相处时,我就让她陪同我和塔努斯尝试打猎、钓鱼。可能为了掩盖对对手哈莱布领主的仇恨,英特夫领主同意我和小塔努斯一起去打猎。 多年前,塔努斯和我有了一个废弃的简陋渔夫木屋,这是我们在卡纳克下游的沼泽边缘发现的。我们把这当做是我们秘密的打猎宿营地。小屋距离真正的沙漠边缘很近。从这个舒服的根据地,我们可以选择是在泻湖钓鱼或猎水禽,还是在开阔的沙漠地区猎捕富贵鸟硕鸨。 刚开始,对于这个腆腼、骨瘦如柴、胸平得像男孩的9岁女孩闯入我们的私人领地,塔努斯很厌烦。然而,他很快习惯了她的存在,甚至发现有人为他跑腿、处理一些营地周围的小事很方便。 因此,渐渐地,洛斯特丽丝认识了每种鱼和鸟,并恰当地叫出它们的名字;可以挥动鱼叉或拉开猎弓。她学会了户外知识,长了见识。塔努斯最终为她骄傲,好像是他首先邀请她加入到我们中来的。 塔努斯捕猎“灭牛狮”那天,她和我们一起在峡谷上方的黑石山中。那是头有疤痕的老公狮,走路时黑色鬃毛挥动着,像风中的玉米田,声音像天空中的响雷。我们放出猎狗群跟踪它们,把狮子从尼罗河边的围场围堵过来。狮子在尼罗河边咬死了最后一头公牛。猎狗把它堵到石头狭径前。狮子注视着我们走过去;当它从狗群中冲过时,我们把狗群赶向一边。 它呼噜、吼叫着冲向我们时,我的女主人站在塔努斯左肩后,仅一步远。她未动摇,她的小弓已拉满。当然,是塔努斯从伟大的莱妮塔弓射出一枝箭,嗖地飞进这头野兽正张着的喉咙,杀了它。但我们俩都看到了洛斯特丽丝小姐展示出的全部勇气。 我想可能就是在那一天,塔努斯首先注意到了他对她的真实感情。而对于我的女主人,捕猎和追逐永远和她爱人的形象和记忆连在一起。从那以后她就一直是个狂热的女猎手。她从塔努斯和我身上不仅学会了尊重和爱护猎物,而且懂得:当她对地球上的其他动物履行神赋予的权力时,并不背负愧疚感,懂得把它们当做驮兽,当做食物消耗,或当做猎物追逐。 我们可能统治野兽,但同样,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是法老的牛,没有人可以反驳他。就在第九十天的晚上,国王派阿顿来接我的女主人。 因为我和阿顿的友谊以及他本人对我女主人的感情,他来之前给了我充分提醒。他还未到,我还能做最后的准备。 我最后一次排练我的女主人,精确到对国王说什么、如何表现,然后使用了专门为今晚保留的软膏。这种软膏不只是润滑剂,还含有草药精华,用来消除病人的疼痛和其他小病痛,具有麻木身体敏感粘膜的特性。 她勇敢地坚持到阿顿出现在卧室门口的那一刻,然后,勇气消失,转身向我,眼含泪水。“我不能一个人去。我害怕。泰塔,和我一起去吧。”我精心给她化过妆的脸显得很苍白。她一阵颤栗,小白牙轻轻打战。 “主人,你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法老已经派人来接你。这次我不能帮你了。” 阿顿过来帮她。“泰塔可能会等候在国王的寝宫前厅,和我一起。毕竟他是御医,可能需要他效劳。”他用细弱的声音建议。我的女主人踮起脚尖,亲吻他的胖脸颊。 “你真是太好了,阿顿。”她低声说。他脸红了。 洛斯特丽丝小姐紧紧拉着我的手,我们跟着阿顿穿过迷宫一样的通道,来到国王的寝宫。在前厅,她用力握我的手,然后松开,走向国王寝宫的门口。她停下来,回头看我。她看起来从来没有这么可爱、这么年轻、这么脆弱。我的心碎了,但冲她微笑,给她勇气。她转过身去,走入门帘。我听见国王低声和她打招呼,她柔声回答。 阿顿让我坐在矮桌旁的凳子上,然后一声未吭,在我们中间支起巴奥棋。我在木棋盘上刻出的洞里移动着磨光的圆石,心不在焉地玩着。很快阿顿一连赢了三局,他以前很少赢过我。但远处房间里传出的声音让我精力分散,虽然声音很低,我听不清真正在说什么。 后来我清晰听见我的女主人完全按我训练的方式说:“陛下,请对我温柔点。请求您不要伤害我。”请求十分令人感动,就连阿顿也轻轻咳嗽一声,在衣袖上擤鼻子。而我所能做的,就是克制住自己别跳起来,冲进门帘把她拽出来。 安静了一会儿,然后一声高声呜咽的哭声撕裂我的灵魂,然后又恢复安静。 阿顿和我俯身在棋盘上,不再装模作样下棋。我不知道我们等了多久,但当我听见帘子后传来一个老头的鼾声时,已是深夜最后一更。阿顿抬头看我,点点头,然后笨重.99lib?地站起来。 他还未走到门帘跟前,门帘分开,我的女主人走出来,径直来到我坐的地方。“泰塔,带我回去。”她低声说。 我毫不迟疑地抱起她。她搂着我的脖子,把头放在我肩上,像小时候那样。阿顿拿起油灯,照亮通往后宫的路。到达我女主人的卧室门口,阿顿离开。我把她放在床上。她打瞌睡时,我轻轻给她检查。血不多,只在丝一般的大腿上有一点血迹,但已止住。 “痛吗?我的小家伙”我轻轻问。她睁开眼睛,摇摇头。 出乎意料,她竟然冲我笑。“我不知道为何要大惊小怪。”她小声抱怨。“结果并不比使用你的水凳糟糕,也没花太长时间。”她蜷成个球,没再发出任何声音,睡着了。 我如释重负,几乎哭了。我所有的准备工作和麻痹草药让她顺利渡过难关,没有对她的身体和愉快的心情造成任何伤害。 上午,我们出去猎鹰,好像没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过。一天中,我的女主人只有一次提起这个话题。当我们在河岸上野餐时,她若有所思地问:“泰塔,你认为我和他也会这样吗?” “不,主人。你和塔努斯彼此相爱。情况和这不一样。那会是你整个生命中最精彩的时刻。”我安慰她。 “是的,我心底里知道应该会有多么不同。”她低语着。我们两人不自觉地沿着尼罗河水流向北看去,向远处地平线下的卡纳克看去。 虽然我清楚我对塔努斯的责任,但是岛上的生活太舒适恬静了,而且我非常享受陪伴在我的女主人身边,所以以她仍需要我为借口,一再拖延离开的时间。事实上,虽然法老一夜一夜派人叫我的女主人去,但她生性坚强、富有活力,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她很快就学会了如何取悦国王,但同时,坚持无动于衷,感情上不被感动。她不像塔努斯那样需要我了。确实,她开始唠叨,让我把她自己留在埃勒芬蒂尼岛,而我再次顺流而下。 我一直拖延,直到那天晚上。我和国王在田地里待了一整天,很晚才返回王宫。服侍我的女主人洗完澡,把晚餐摆在她面前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 一走进卧室,我就闻到了熟芒果和石榴的香甜味道。地板中央有一个盖着盖的大篮子,我想里面装满了我最喜欢的这两种水果。篮子放在那里,我并不觉得奇怪。为了得到我和我的女主人的帮助,每天都有人送给我们礼物。 我猜想这次会是谁。扑鼻的香味再次飘来,我口中开始流口水。从中午到现在我还未吃饭。当我拿起编制的盖,伸手去取最红、最熟的石榴时,水果洒出来,滚了一地。伴着尖尖的嘶嘶声,一个巨大蜷曲的鳞光闪闪的黑球扑通从篮子里掉出来,猛地冲向我的双腿。 我向后一跳,但不够快。巨蟒张开嘴,用力咬到我拖鞋的皮跟,我差点跌倒。一股毒液从曲线形的牙齿中喷射出来。透明有毒的液体弄湿了我的脚踝,但我又一跳,躲过紧接而来的第二次袭击,退回到房间最里面的角落,靠在墙上。 眼镜蛇和我隔着地板对峙。它的半个身体卷曲着,但前半部分高高挺起,有我的肩高。它的头罩伸出来,露出宽宽的黑白条,就像可怕的死亡黑百合耷拉在茎上,亮晶晶的小眼睛看着我。我意识到,它挡在了我和通往卧室的唯一的门中间。 的确有些眼镜蛇被当成宠物养。它们可以看家、除掉侵扰房子的老鼠;它们喝罐中的奶,变得像小猫一样驯服。还有些巨蟒被不断折磨、激怒,经过训练,变成十足的暗杀工具。毫无疑问,我面前的这条蛇属于后面那一种。 我沿着墙侧身而行,试图从侧面包抄,到达安全地方。它向我袭击,张开的嘴呈浅黄色,卷须状的毒液从利牙尖流出。我惊恐地大叫,又跳回到角落里蜷缩起来。巨蟒很快恢复过来,尾部挺直,仍待在我和门口中间。我知道,它的毒囊充满了足以杀死一百个壮汉的毒液。我看过去,它平卧的身体慢慢伸开,开始沿着地板向我滑来,伸出的头高高挺立,那双可怕的、明亮的小眼睛一动不动盯着我。 我见过这种蛇对鸡施催眠术,让鸡动弹不得,无法逃脱这种邪门逼近,却表现得很顺从。我也同样麻木了,既不能动也喊不出来。死神向我袭来。 突然我看见摆动的眼镜蛇那边有身影在移动。洛斯特丽丝小姐出现在门口——我第一次的惊恐叫声把她吸引来。我又能发声了,冲她尖叫:“小心!别再靠近!” 她瞥了一眼眼前景象,没有注意我的警告。如果她耽搁或犹豫一下,巨蟒就会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向我袭击。我的女主人听到我的求救声时正在吃饭,因此一只手正拿着吃了一半的瓜,另一手拿着一把银刀。她像个真正的猎人,出于本能地做出敏锐反应。 塔努斯曾教她投掷时,抛弃女人特有的那种尴尬柔软的方式。她用一名经过训练的标枪手的力量和精准度把手里的瓜扔出去,打中眼镜蛇伸出的头。这一击瞬间把它砸倒,平躺在砖地上。巨蟒猛然直立,像战弓发射,把恐怖的头转向我的女主人,然后快速穿过房间,全力向她袭去。 我终于从刚才的恍惚中回过神,冲向前去帮助她,但太慢了。眼镜蛇用尾巴作支点,向前转动,冲她张开大口,毒液如同白雾从直立的利牙中喷射出去。我的女主人向后跳去,像被猎豹追逐的羚羊一样敏捷、迅速。眼镜蛇未击中目标,却立刻平卧在她脚边,完全伸展开闪闪发亮、带鳞的身体。 我不知道她当时怎么想的,但她从不缺乏勇气。眼镜蛇还没有恢复原状,她又向前跳,穿着拖鞋的两只匀称小脚踩在蛇头后部,用尽全身力气把蛇固定在地板上。 可能她想击碎它的脊柱,但巨蟒有她的手腕粗,像拉斯弗的鞭子一样有弹性。虽然头不能动,但它身体的其余部分还在猛烈向上移动,围着她的腿卷曲起来。没有见识、胆小的女人可能已逃脱那个令人憎恶的“拥抱”。如果我的女主人这么做,她就会死,因为蛇头获得自由的那一刻,就是紧跟而来的殊死反击。 相反,她双脚死死固定在卷曲的蛇身上,伸开两臂保持平衡。她大声尖叫:“泰塔,帮帮我!” 我已走到屋中间。现在我全力扑过去,双手抓住缠绕她腿的巨蟒身体。沿着蜿蜒的身体,我一直摸到它狭窄的颈部,然后抓住,十指相扣,双手紧锁蛇的喉咙。 “我抓住它了!”我大叫。这个冰冷的鳞状动物让我多么恐惧、多么厌恶,现在正在我手中挣扎着。 “我抓住它了!快离开!站到一边去!” 我的女主人听话地向后跳去。我站起来,发疯地用力握住蛇,并努力让它张开的嘴远离我的脸。我抓住它的头,它的尾巴则猛地向后甩,缠住我的双肩和脖子,威胁着要勒死我。蛇现在又抓住我,力量大得惊人。我发现,即使双拳紧锁它的喉咙,我也抓不住它了。它的头渐渐挣脱,不可阻挡地从我手指中抽出来。我明白,它一旦挣脱我的束缚,就会冲向我毫无保护的脸。 “我抓不住它了!”我尖叫——对自己,而不是对洛斯特丽丝小姐。我伸直胳膊抓着它,但它向我脸的方向挣脱。随着它不停地用力挣扎,它离我更近了,缠绕我喉咙的卷曲身体不断紧缩,并用力从我手指中抽出头。 虽然我的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发白,但眼镜蛇离我的脸仍很近,我甚至看见它张大的嘴巴里牙床上的利齿在来回拍动。眼镜蛇能随意直立或伸平利齿——那些细细的白针,白雾般的毒液从齿尖上喷出。我知道,即使是一小滴毒液进入我的眼睛,我也会变瞎,灼热的疼痛更能使我半疯狂。 我把蛇头扭离我的脸,喷出的毒液射向空中。我又一次绝望地尖叫:“叫个奴隶来帮我!” “放在桌子上!”我的女主人紧靠在我旁边说。“把它的头放在桌子上!”我很惊讶。以往她会遵从我的命令,跑去找人,但现在却在我旁边,仍旧挥舞着银餐刀。 我拖着眼镜蛇,摇摇晃晃走过去,跪在矮桌旁。我用尽全力把蛇头放在桌子的另一边,固定住,这使得我的女主人有了一个可以挥刀的砧板。她在蛇颈根处——可怕的头后面——砍下。 第一刀砍下,蛇感觉到了,又开始挣扎。橡胶一般的身体慢慢卷曲,猛地扭动,缠绕我的头。张开的嘴里不断嘶嘶吐着气,可怕的噪杂声震耳欲聋,利牙中喷出毒液。 小刀很锋利,鳞状的肉被割开。光滑、冰凉的蛇血淌在我的手指上,但刀向脊椎骨插入。我的女主人全力锯着骨头,脸因用力过大而扭曲。但我的手指被蛇血润滑了,我感到蛇头在指间滑动。巨蟒自由了,但刀也同时触到椎骨关节,从中滑过,将脊椎劈开。 由于蛇在临死前痛苦挣扎,蛇头散落,只由一丝皮肤连着。虽然整个身体几乎被切断,但是利牙仍在抖动,分泌毒液。即使只轻轻一碰,都足以让它射向我的肉。我用沾血的手指疯狂地把它的身体撕开,终于把它从我的脖子上解下来,扔到地板上。 我们两个人退回到门口时,蛇还在奇异地扭曲着,打个结,卷曲成球,鳞片重叠。 “你受伤了吗,主人?”我问,眼睛没有离开垂死挣扎的尸体。“你的眼睛或皮肤里有毒液吗?” “我很好。”她低声说,“你呢,泰塔?”提醒的语气让我忘了自己的痛苦,看看她的脸。她感受到了危险,开始颤抖。深绿色的大眼睛太大了,容不下她那张玻璃般白色的脸。我必须想办法把她从极度恐惧中解脱出来。 “好。”我轻快地说,“明天晚饭有吃的了。我真的很爱吃一块美味的烤眼镜蛇。” 她茫然地盯着我,然后发出响亮的歇斯底里的笑声。我自己也狂笑起来,无所顾忌。我们无助地拥抱在一起,大笑,眼泪顺着我们的面颊落下。 我不相信厨师烹饪蛇的手艺,所以亲自动手。扒皮,去除所有内脏,塞满野蒜和其他香草,加上少许上等公羊尾的肥肉,然后卷成一团,裹上香蕉叶,外表再涂上一层厚厚的湿泥,放在用土拢成的热火堆上烧一整天。 那天晚上,当我打开烧好的泥团时,一般浓郁的白肉香味引得我们口水直流。和我一起进餐的人都说,他们从未吃过比这更好吃的食物。 我给我的女主人拿了一薄片里脊肉和一瓶红酒。酒是阿顿偶然在法老的储藏室里发现的,五年佳酿。洛斯特丽丝小姐坚持让我和她一起坐在院子里凉亭下面进餐。我们一致认为,蛇肉比鳄鱼尾巴好吃,甚至比尼罗河里最好的鲈鱼肉还香。 我们吃饱后,把剩下的肉送给她的女仆。我们开始讨论是谁把这篮子水果送给我作礼物。 我尽量不让我的女主人惶恐,于是开玩笑道:“是不喜欢我唱歌的人!”然而,她没这么容易被骗过去。 “别拿我开玩笑,泰塔。骗人可不是你的专长。我想你知道他是谁,我想我也知道。” 我盯着她,不确定如何处理我怀疑将要发生的一切。我一直瞒着她,不让她知道实情。我怀疑她知道了多少真相。 “是我父亲。”她斩钉截铁地说,语气坚定得让我无言以对。“给我讲讲他,泰塔。告诉我我应该知道的关于他的一切,但你以前从来不敢说。” 开始说出来很难。一生的沉默寡言不可能在一瞬间克服。我现在已完全不受英特夫领主奴役,但我还是很难接受这一事实。我虽然一直深深地恨他,自从童年时,他就控制了我的身体和灵魂,但我一直有一种执迷不悟的忠诚让我很难随意说他的坏话。我仅仅提到了她父亲的一些秘密活动,企图搪塞她,但她不耐烦地插话道: “快点!别把我当傻瓜。我对我父亲的了解比你想象得多,到我该知道其余情况的时候了。我命令你直截了当,告诉我一切。” 所以我服从了她。说的内容太多了,我还未讲完,满月已升到半空。然后,我们默默无语地坐了很长时间。我毫无保留,也没有试图否认或为自己在其中的作用寻找理由。 “毫无疑问,他想让你死,”她最后低声说。“你知道的一切足以毁掉他。”她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继续说道:“我的父亲是一个恶魔。我和他不一样,这怎么可能?哦,作为他的女儿,我不具备这种残忍的天性吗?” “我们必须感谢所有的神,你不具备。但是主人,你不会因为我做的一切蔑视我吧?” 她上前握住我的手。“你忘了,自从我母亲因生我而死的那天开始,我一生都了解你。我知道你真正在干什么。你所做的任何事都是被迫的,我当然会原谅你。” 她跳起来,围着百合花池不停地走,然后回到我跟前。 “塔努斯处在我父亲制造的极大危险中,直到今天晚上我才意识到有多危险,他必须得到提醒以便保护自己。你必须现在就去找他,泰塔,不要再耽搁一天了。” “主人……”我刚要说,但她粗暴地打断我。 “不,泰塔。我不想再听你狡辩。你明天就出发,前往卡纳克。” 第二天日出前,我独自一人坐上平底船,出发去钓鱼。不过我敢肯定,至少有十几个奴隶和哨兵看见我离开小岛。 在泻湖的回水区,我打开皮包,里面藏着一只和我非常友好的公猫。这是一只可怜的老猫,浑身长满疥癣,两耳溃烂。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下决心要把它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现在,我喂它一块涂有曼陀罗精华的生肉,然后把它放在大腿上,趁它吃肉时,猛击一下,它发出满意地呼噜声,毫无痛苦地失去了意识,我立刻割开它的喉咙。 我把血洒在船上,把猫的尸体从船舷上扔下去,我知道鳄鱼很快就会把它解决掉。我把鱼镖、鱼线和其他用具留在船上,把船推进慢水流,而我则涉水趟过纸莎草滩,上了岸。 我和女主人已商量好,等到夜幕降临时,她就会发出警报;而到明天中午过后,他们就会找到带血迹的平底船,进而断定我已被鳄鱼吃掉或者被一伙施勒克匪徒谋杀。 我一上岸,就快速穿上带来的衣服,改变了装束。我装扮成奥西里斯神殿的一名祭司。以前我就经常模仿他们夸张的步态、矫揉造作的举止来逗我女主人开心;此刻,一顶假发、一点化妆和一套合适的服装,我整个人就变了样。祭司总是在云游,沿着河流,游历在神殿间,一路祈祷,一路索要施舍。没有人会注意到我;这样的装扮会帮助我避开施勒克匪徒的袭击。他们一向迷信,不愿插手圣人的事。 我沿着泻湖边走,穿过贫民区,进入西埃勒芬蒂尼岛城。在码头上,我走近一个货船船长,他正在装运成箱成箱的玉米和一个个泥油罐。我适当地表现出傲慢,以神的名义要求他让我免费搭船前往卡纳克。他耸耸肩,在甲板上吐口痰,但还是让我上了船。所有人都听任祭司的敲诈,他们可能因此而鄙视祭司,但也害怕他们的权力——精神的和世俗的。有人说,祭司和法老几乎发挥同样的威力。 月亮圆了。货船船长是一个比奈荷贝特统帅更勇猛的水手。我们晚上并没有靠岸,而是伴着微风,沿着尼罗河涨满的河水向后退去,我们此次的旅行很舒服。第五天,船绕过河的转弯处,卡纳克城就出现在眼前。 我一上岸,心里有些局促不安。这是我的城,这里每个乞丐和游手好闲的人都十分熟悉我;如果我被认出来,还不等走到城门,英特夫领主就会知道。然而,我的装扮发挥了作用。我一路走到后巷,故意像祭司一样匆忙进入船队基地旁塔努斯的家。 前门没上闩。我走进去,好像走进自己的家,把门关紧。房间里家具很少,现在无人居住。我挨个房间搜寻,可是没发现任何有关他去向的线索。塔努斯显然已离开很久——可能自从我的女主人和我离开卡纳克后他就走了。窗户旁罐子里的奶已凝结,干得像硬奶酪,旁边盘子里的一块高粱面包上长满蓝色霉菌。 我发现所有东西都在,就连莱妮塔弓还挂在床上方的架子上。塔努斯把弓留下可是非比寻常,弓通常就像他身体的一部分。我把它小心地藏在睡铺下面的秘密隔层里,这是他刚搬到这里时我帮他建的。我想避免白天在城里四处走动,所以那天下午,一直待在塔努斯的房间,清理厚厚的灰尘和脏物。 夜幕降临,我溜出来,向河边走去。我一眼看见荷鲁斯呼吸号正停泊在那里。很明显,自从我上次见到这条船以来,它已饱经战争,遭到破坏。船头已碎裂,船身中部的木头被烤焦、烧黑。 我注意到塔努斯对我设计的船身做了些修改,这让我心中涌起一阵骄傲。发光的金属角从船头突出,恰好在水平线上。从船被砸烂的情况来看,我推测它一定与红色叛军的舰队经历了一场残酷战斗。 然而,我并没在甲板上看到塔努斯和克拉塔斯。只有一个下等官在放哨,但我不想和他打招呼,而是向码头附近水兵常光顾的地方走去。 奥西里斯的祭司对凡人和圣灵来说都意义重大,所以我像常客一样受到酒馆和妓院的欢迎。在一家比较体面的酒馆里我认出了克拉塔斯那高大的身影。他正和一群兄弟官兵们喝酒、掷色子。我没有走过去,但我看他走过拥挤的房间。一连几个双性恋者不断压低价格引诱我走进黑暗的小巷去体验他们精心展示的魅力,我避开他们的挑逗。他们中没有人被我祭司的蓝色玻璃珠衣领吓倒。 克拉塔斯最后向他的随从真诚地道了一声晚安,走进小巷。我放松地跟着他高大的身影。 “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众神的宠儿?”我快速走到他身旁时,他讽刺地对我吼道。“你渴望得到我的金子,还是我的屁股?”当时有许多祭司都非常热衷于鸡奸这一现代时尚。 “我想要金子。”我对他说,“你的金子比别人多,克拉塔斯。”他僵立在原地,怀疑地盯着我。他吓唬人的假相和英俊的面孔因为酒精作用有点发红,显得迷醉。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他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拉进有光亮的门口,审视我的脸,最后一把抓下我头上的假发。“呸,塞特臀部间的痔疮!是你,泰塔!”他喊道。 “如果你不向全世界喊出我的名字,我会十分感激。”我对他说。他马上严肃起来。 “来!去我的住处。” 我们单独在一起时,他给我倒了两大杯酒。“你还没喝好吗?”我问。他咧嘴冲我笑。 “喝好没喝好,早上才能知道。怎么回事,泰塔!别对我太严厉。过去的三周里,我们顺河而下,袭击了红色叛军的舰队。可爱的荷鲁斯,你造的船头撞角创造了奇迹。我们摧毁了二十艘船,砍下几百名无赖的头。虽然很想喝酒,但我的双唇一直没沾到一点比水更有劲儿的东西。现在别因为我喝口酒就发牢骚。和我一起喝!”他举起酒杯。我也很渴,于是回敬他。但是当我把酒杯再次放下时,我问:“塔努斯在哪里?” 他很快清醒了。“塔努斯不见了。”他说。我盯着他。 “不见了?不见了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没有指挥你们在下游战斗吗?” 克拉塔斯摇摇头。“没有。他走了。消失了。我派手下人搜查整个底比斯城的每条街、每户人家,没有发现他的踪迹。我告诉你,泰塔,我很担心,真的很担心。” “你上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皇家婚礼两天后,也就是洛斯特丽丝小姐嫁给国王,你们和皇家船队驶往埃勒芬蒂尼岛的那天晚上。我尽力给他的笨脑瓜讲道理,但他不听。” “他说什么?” “他把荷鲁斯呼吸号的指挥权和整个船队交给我。” “他没有那么做,是吗?” “不,他做了。他使用法老的鹰玺权威。” 我点头。“后来呢?他做什么了?” “我跟你说过了。他不见了。” 我啜了一口酒,尽力想出头绪。此时,克拉塔斯来到窗前,向外撒尿,哗哗喷洒到下面街道上。我听见一个受惊的过路人冲他大喊:“看看你在哪儿撒尿呢,你这个脏猪!” 克拉塔斯伸出头,快活地回骂说要敲碎那人的头骨,于是那个路人的咕哝声很快消失。克拉塔斯因为这一小小的胜利而哈哈大笑。他转过身。我问:“塔努斯离开时情绪怎么样?” 克拉塔斯又变得严肃。“是我见过的最愤怒、脾气最坏的一次。他咒骂众神和法老。他甚至咒骂洛斯特丽丝小姐,说她是皇家妓女。” 我听了一惊。然而,我知道这不是我的塔努斯说的,这是绝望的、没有希望的爱的呼喊。 “他说法老会因为他叛国对他实行绞刑,他会欣然接受,说这是解脱。不,他的处境十分困难,我做什么或说什么都不能安慰他。” “就这些吗?他没有暗示你他打算做什么?”克拉塔斯摇摇头,重新倒满酒杯。 “鹰玺呢?”我问。 “他留给我了。他说他再也不用了。有了它,我在荷鲁斯呼吸号上会安全。” “我和你讨论过的其他安排呢?你按我说的做了吗?” 他内疚地看着酒杯,咕哝道:“我开始安排了,但塔努斯走后,一切似乎没用了。另外,从那以后我一直在下游征战。” “克拉塔斯,这么不可靠可不像你。”我发现,对克拉塔斯表示失望更胜于冲他发火。“洛斯特丽丝小姐一直很信赖你。她告诉我她完全信任你。克拉塔斯是力量巨石——这是她的原话。” 我看出这种做法仍然很有效,因为克拉塔斯也是我女主人热情的崇拜者,她的任何一点不高兴都会令他动容。 “泰塔,可恶的家伙,你让我听起来像一个膝盖发软的白痴……”我不作声,但沉默比说话更令人厌烦。“以荷鲁斯的名义,洛斯特丽丝小姐想让我做什么?” “在我前往埃勒芬蒂尼岛之前,再没有什么让你做的了。”我告诉他。他重重地放下酒杯。 “我是战士,不能离开我的岗位领着半数舰船去疯狂地冒险。塔努斯持有鹰玺时有一件事……” “你现在有鹰玺。”我轻轻地告诉他。 他盯着我。“没有塔努斯,我不能使用它。” “你是他的战士。塔努斯把鹰玺交给你,你知道怎样处理它。行动吧!我会找到塔努斯,把他带回来,但到时你必须做好准备。一场血腥的殊死战斗在等着你,塔努斯需要你。不要让他失望,再也不要。” 面对奚落,他愤怒地胀红了脸。“我会让你吞下这些话。”他许诺。 “那会是你为我摆设的最美佳肴。”我告诉他。我喜爱勇敢、诚实的人,他们就这样很容易被操纵。 我不确定我如何兑现找到塔努斯的承诺,但克拉塔斯留下来,在睡眠中纵酒宴乐,我则再次进城试一试。我再一次走遍他以前常光顾的地方,询问所有可能见过他的人。我没有幻想找询塔努斯时冒的风险,也没想过如果碰到熟人,我的装扮有多么的不可信,但我必须找到他。整个晚上我都在找,直到码头上的小酒店和妓院赶出最后一批醉酒的客人,打烊。 天空刚一破晓,我就疲惫、忧郁地站在尼罗河岸上,努力想是否忽略了哪些可能的去处。一阵疯狂的雁叫声,我不由地抬头向上望。高高的头顶上方,一队散乱的埃及鹅映衬在浅金和紫青铜色的东边天空中。我立刻想到我们三人——塔努斯、洛斯特丽丝和我——在沼泽地里度过的那些快乐的猎禽日子。 “傻瓜!”我骂自己,“当然是那里。” 这时露天市场的路上挤满了喧闹、拥挤的人群。底比斯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没有人在这儿闲逛。人们吹玻璃器皿、加工金银制品、编织亚麻、扔罐子;商人们买卖还价,律师讲着伪善的行话,祭司们唱着赞美诗,妓女们四处转。这真是一个兴奋、浮华的城市。我爱它。 我努力穿过人流。露天市场到处可以听见商人和农民向家庭主妇和富人家的管家兜售商品时讨价还价的玩笑声和噪杂声;市场里充满了各种气味——香料、水果、蔬菜、鱼、肉,有的已根本不新鲜;牛哞哞,羊咩咩,人畜粪便一同沿着露天排水沟流向古老的母亲河——尼罗河。 我想买头驴。此时正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徒步穿行非常艰辛,而恰巧又有这种强壮的牲畜在出售。但是我最终放弃了这样奢侈的想法,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因为我知道,一旦行走在空旷的乡村,昂贵的动物肯定会引起施勒克匪徒的注意。为了这样的一份奖赏,他们会放弃宗教禁忌。我只买了几把枣、一块面包、一个用来装这些供给的皮包,还有一个葫芦水瓶,然后穿过狭窄街道,走向城的正门。 我还未走到正门,前方街道出现一阵骚乱。一小队宫廷卫兵用棍棒在市场人群中开辟出通道,朝我这边走来。紧随其后的是六个奴隶抬着一顶华丽、遮帘的轿子缓缓行驶。我困在一个建筑的泥墙旁。我认出了那顶轿子,还有卫队司令,但我无法避免一场正面相对。 我十分恐惧。我可以逃过拉斯弗的漫不经心的检查,但我确定,即使经过装扮,我以前的主子英特夫领主还是会立刻认出我。站在我旁边的是一个老女奴,乳房像两个巨大的装橄榄油的细颈油罐,后背像河马。我向旁边挪动,她硕大的身体挡住我。我又把假发挪到眼睛上,从她身后向外窥视。 虽然我很害怕,但还是为自己的精湛技艺感到骄傲。拉斯弗手术后这么快就重新站起来了。他率领卫兵朝我躲的方向走来。但是,当他和我几乎站在同一水平位置时,我注意到他的一边脸塌陷,好像那并不可爱的面容已用蜡做成模型,紧紧固定在一个裸露的框架里。这种情况经常是技艺最熟练的结果。他的另一半脸还是常见的怒视。如果拉斯弗以前令人厌恶,现在孩子们看到他时,则会害怕地哭起来,而他们的哥哥姐姐会做出避邪的手势。 他从离我很近的地方经过,轿子跟在后面。通过刺绣轿帘的缝隙,我瞥见英特夫领主正优雅地伸着四肢躺在枕头上。枕头是由东方进口的真丝制成,每个价值至少是五个金环。 他的脸新刮过,头发梳成正式的长卷发。发式顶部是锥形的洒过香水的蜂蜡,热天会融化,顺着头皮和脖子向下流,让他的皮肤感到凉爽、舒适。戴满宝石戒指的一只手无精打采地放在一个俊俏小男奴的光滑的棕色大腿上。这个小男奴一定是最近新来的,我不认识。 当我看到我的旧主人时,我仇恨的力量一下涌上来,让我丧失了警惕。我在他手下遭到的不计其数的伤害和耻辱一下子涌上来,折磨着我,这些都因为他最近的暴行而加剧。他把眼镜蛇送给我,给我女主人的生命带来危险。即使我能原谅其他所有方面,也永远也不可能原谅这一点。 他开始把头转向我的方向,但在我们的眼神相遇前,我蹲下身,躲在前面山一样的女人身后。轿子向狭窄的小路走去。我的目光追着他,我发现我在颤抖,好像刚刚和眼镜蛇搏斗完。 “神圣的荷鲁斯神,倾听这个祈求吧。不要让我停歇,除非他死,去见他的主子塞特神。”我低语。我挤过人群,继续向城门方向走去。 河水涨到最高点,沿岸土地都被尼罗河的丰饶包围。从最初的每季泛滥,尼罗河水就把一层又一层肥沃的黑色淤泥留给我们的田地;洪水退去时,那些富饶的土地上就会出现埃及独有的茂密绿荫。肥沃的淤泥和日光照射会带来三次丰收,然后尼罗河再一次把它的慷慨倾倒在两岸。 被洪水淹没的田地的边缘筑起高坝。高坝既阻拦洪水,又充当道路。我沿着其中一条小道向东走,来到了山麓丘陵周围的石头路,然后向南转弯。一路上,我不时停下来翻转路旁石头,找到我要寻找的东西,然后更坚决地猛击下去。 我小心注视着右侧粗糙、平坦的地面,因为这种地形恰好为施勒克匪徒提供合适的埋伏地。我正经过横在路上的一处石头沟壑,这时,从离我很近的地方传来打招呼声。 “保佑我,众神的宠儿!”我的神经紧绷,情不自禁地惊叫一声,跳起来。 一个牧童坐在我头上方的沟壑边上。他不到10岁,但看起来却很老成。我知道施勒克匪徒经常利用孩子当侦查员和哨兵。这个小淘气看起来十分胜任这个角色。他的头发乱成一团,上面满是脏物;身上穿了一件鞣制得很差的羊皮衣服,从我站定的地方就闻到了那股味道;眼睛像乌鸦一样明亮、贪婪。他向我跑过来,评价着我的装束和行李。 “祭司,你要去哪儿啊?做什么事啊?”他问,然后在芦苇笛上吹出一长串柔和的颤音,这可能是对藏在山上的某个人发出信号。 又过了一会儿我才平定了狂跳的心脏,回答问题时声音还有一点上气不接下气。“小孩子,你真鲁莽。我是谁,要去哪儿,这都关你什么事啊?” 他立刻改变了说话方式。“我饿了,高贵的祭司,孤儿被迫学会自立。你那大包里没有一点面包给我吗?” “你看来吃得很饱。”我转过身离开。但他从坡上爬下来,跳到我旁边。 “和蔼的祭司,让我看看你的包。”他一再坚持。“做件好事吧,我求求你,善良的先生。” “好吧,你这个小淘气。”我从包里拿出一个熟枣子。他伸手来拿,但还未等他的手指碰到,我合上手掌,再次展开时,枣已变成紫色蝎子。这个毒虫恐怖地把尾巴翘到头上。男孩尖叫着,逃回坡上。 在坡顶,他停下来,冲我喊道:“你不是祭司。你是沙漠神怪。你是魔鬼,不是人。”他狂乱做着反对邪恶的手势,往地上吐了三次,然后向山上跑去。 来的路上,我在一块平石下抓住这只蝎子。当然,我把它装入皮包以防不测时用上,其实我已经挤出了它尾部的毒液。教我读唇语的那个老奴隶曾向我展示过几个招法,其中之一就是变戏法。 又过了一个山尖,我停下来,回头看。那个牧童在我上方高高的山顶,但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两个。他们站在一起向下望着我,男孩激烈地打着手势。他们三人一见我看他们,全部从地平线上消失。我怀疑他们想跟恶魔祭司进一步打交道。 没走多远,我看到前方路上有身影移动。我立刻停下来,用手遮住眼睛,抵挡中午刺眼的阳光。当我发现走过来的这几个人看起来没有什么恶意时,松了一口气。我警惕地走向前,快接近时,我的心跳起来,以为见到了塔努斯。他正牵着一头驴。这个强悍的小动物负荷沉重,最大的包袱就是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但它仍雄赳赳地迈着步。女人本身已身体沉重,肚子因怀孕而鼓起来。坐在她身后保持平衡的是个女孩,已接近青春期。 我要快步走向前和塔努斯打招呼时,才意识到我错了。这个男人我不认识,是他身材高大、肩膀宽阔的身影,走路时灵活的样子和闪烁的浓密的金黄色头发欺骗了我。他正怀疑地看着我,刀已拔出。此刻他把驴牵离小路,自己横在我和驴背上的负荷之间。 “众神保佑你,好心人。”我假扮祭司。他咕哝着,把刀尖对准我的肚子。在我们埃及,没人相信陌生人。 “我的朋友,你走这条路是在拿家人的生命来冒险。你应该寻求大篷车的保护。山里有强盗。”我真替他担心。女人看上去温柔、优雅,孩子因为我的警告几乎哭起来。 “祭司,快点走!”男人命令。“把你的建议留给其他人。” “高贵的祭司,你很善良。”女人低声说。“我们在基纳等了一周的大篷车,不能再等了。我的母亲住在卢克索,她会帮我接生。” “女人,不许说话!”她的丈夫冲她吼。“我们不想和陌生人打交道,即使他穿着祭司袍。” 我犹豫了,尽力想我还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女孩很小,拥有一双漆黑的黑曜岩般的眼睛。她触动了我的心。然而,就在那一刻,男人牵着驴强行从我站的地方走过去。我无助地耸耸肩,看着他们离开。 “你不能为整个人类流血。”我自言自语,“也不能把建议强加给不接受的人。”我没再回头,继续向北走去。 傍晚时,我低头看到了伸入绿色沼泽地的那块突出的石头。即使从这样有利的地势,也不可能找到那个小屋。它深深地藏在纸莎草滩中,屋顶是纸莎草茎,隐蔽得十分完美。我沿着小路跑,跳过一块块石头,来到水边。这离尼罗河主水道很远,洪水并不显着。 我发现我们那艘破旧的小船系在上岸处。它半淹在水中,出行之前必须先被拖上岸。我小心地用篙撑着船沿着通道穿过纸莎草。尼罗河低潮时,小屋立在干燥的土地上,但现在木屋支柱下的水已能淹没一个站立的人。 一艘比我的船稍好的空船系在木屋的一根支柱上。我把船停在它旁边,爬上要散架的梯子,向这个以往的打猎宿营地里窥视。木屋只有一个房间,阳光从草顶缝隙里射入,但没关系,因为上埃及从来不下雨。 自从我和塔努斯第一次发现这个小木屋,它从来没这样杂乱过。衣服、武器、炊具散乱四处,好像战场上的残骸。刺鼻的酒气甚至比剩饭、未洗澡的身体味还大。 未洗的身体正躺在里面角落里同样未洗的垫子上。我轻手轻脚走过满是垃圾的屋地,看看他们是否还有生命的迹象。正在这时,女人咕哝着,翻过身。她很年轻,赤裸的身体丰满、迷人,又大又圆的乳房,肚子底部全是茂密的卷毛,然而,睡梦中的脸刻板、普通。我毫不怀疑,塔努斯在码头找到她。 我知道他是个极挑剔的人,从来不喝醉。这个女人,还有每面墙边堆起来的空酒坛子,都足以说明他已经堕落到何种地步。他在睡觉,我看着他,几乎没认出来。他的脸因酗酒而斑驳、肿胀,胡子拉碴。很明显,自从上次我在后宫墙外看到他,他就一直没刮过胡子。 正在这时,女人醒了。她看到我,一个猫步下了床垫,去抓我旁边墙上挂着的带鞘的匕首。她还未抓到,我一把抢过来,把脱鞘的尖对准她。 “滚!”我轻轻命令,“在我还没划破你的肚子前。” 她捡起衣服,匆忙穿上,眼睛一直恶毒地盯着我。 “他还未付我钱。”她一边穿衣服,一边说。 “我敢说你已慷慨地让自己拿到很多了。”我把匕首指向门。 “她答应给我五个金环。”她变了声调,开始哀诉。“过去的二十多天我辛苦地为他服务,为他做了一切,做饭、看家、服侍他、清理醉酒时的呕吐物。我必须得到报酬。我不会离开,除非你付我……” 我抓住她一绺黑长发,拖她到门口,推她上了那只破烂的船。她一撑船远离我,就向我投来一连串的辱骂,吓得周围芦苇塘里的白鹭和水禽惊飞。 我回到塔努斯身旁,他还没有动弹。我检查酒坛子,大多数空了,仍有两三个是满着的。我怀疑他如何积累了这么多酒,我猜测,他可能派那个女人回到卡纳克找到渡船工帮他运过来。蓝鳄鱼护卫团有足够的酒可以醉一季。毋庸置疑,他现在就是这种状况。 我在他旁边的垫子上坐了一会儿,流露出对他的满腔同情。他在竭力毁灭自己。我理解他,并不鄙视他。他对我女主人的爱太深了。没有这份爱,他不想再活下去了。 当然,对于他这样放纵自己,这样自我沉溺,我很生气。然而,即使处在这种可怜的醉酒状态,我仍能在他身上看到高贵和令人羡慕的品质。毕竟,他不是一个人在自我惩罚。他在竭力摧毁自己时,我的女主人也因为同一原因而差点喝下毒药。我已理解并原谅了她,我又怎能厚彼薄此呢?我为我一生中真正重要的这两个年轻人叹息。我站起来,开始行动。 我先在塔努斯上方站了一会儿。我的愤怒不断上升,真的要责备他了。我抓住他的两个脚跟,拽着他拖过木屋地板。他从醉酒中半清醒过来,轻声骂着,但我不理会,把他从门口扔下去。他头朝下掉到沼泽地里,落下时重重激起水花。我等在一旁,直到他自己起来,脚步踉跄地浮到水面,还是半清醒。 我跳到他旁边,双手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的头又按到水下。他只轻轻地挣扎了一会儿,我毫不费力地把他控制在水下。他求生的本能占了上风,用他以往的力量抬起头。我完全被抬出水面,像暴风雨中的嫩枝,被抛到一边。 塔努斯大声咆哮着,用力吸气,盲目用力打击看不到的敌人,其中一下力气大得都能打晕一头河马。我赶紧向后退,从远处看着他。 他呛水、咳嗽,踉踉跄跄地走向梯子,趴在上面,发梢上的水流进眼睛。他明显吞进大量水,吸入肺中。我感到一阵惊恐。我的治疗可能有点劲太大了。我正要过去帮他,这时,他大张开口,喷出混有沼泽水的红酒臭物。他居然喷出这么大的量,我惊呆了。 他垂在梯子上,喘着气,发出咯咯声。我游向木屋的一根支柱,看他又呕吐一次,然后语气中极尽蔑视地说道:“洛斯特丽丝小姐会非常自豪地看到现在的你。” 他眼睛滴着水,费力地四处看,最后目不转睛地注视我。“泰塔,你这个混蛋!是你想要淹死我吗?你个白痴,我早该杀了你。” “根据眼前的情况,你现在唯一能伤害的就是一坛酒。看见你真是令人遗憾、恶心!”我爬上梯子进入木屋,他还在水里,摇着头,自言自语。我开始清理脏乱的一切。 又过了一会儿,塔努斯跟我上了梯子,羞愧地坐在门口。我不理他,继续干活。最后他只好开口打破沉默。 “你怎么样,老朋友?我想你了。” “其他人也想你,克拉塔斯是其中之一。船队正在下游打仗。他们可能已发现自己需要一名新的指挥官。洛斯特丽丝小姐是另一个。她每天说起你,把她的爱视为纯洁、真实。我不知道她会对从你床上赶走的那个荡妇有何感想?” 他呻吟一声,抱住头。“哦,泰塔,别提你女主人的名字。想起她,我无法忍受……” “那你就再喝坛酒,沉迷在你自己的肮脏和自怜中。”我生气地建议。 “我已永远失去她。你还会让我做什么呢?” “我让你有信心、坚毅,像她一样。” 他抬起头,可怜地看着我。“告诉我她的情况,泰塔。她怎么样?她仍想着我吗?” “不幸的是,”我厌恶地咕哝道,“她很少想到别人。她时刻为你们重聚的那一天做准备。” “永远不会。我已永远失去了她。我不想继续活下去了。” “好!”我尖刻地同意,“那我不会在这里再浪费时间。我会告诉我的女主人你不想听她的消息。”我推开他,爬下梯子,跳到平底船上。 “等等,泰塔!”他在后面叫我。“回来!” “什么事?你想死。那就开始吧。事后我会派防腐工捡回尸体。” 他尴尬地咧嘴笑。“好吧,我的确是个傻瓜。酒使我的头脑混乱。回来,我求你了。告诉我洛斯特丽丝的情况。” 我假装不情愿地爬回梯子。他跟着我走进木屋,身体只是有一点摇晃。 “我的女主人吩咐我告诉你,她对你的爱不会被发生在她身上的任何事情所改变。她仍然、而且永远会是你的女人。” “以荷鲁斯的名义,她让我蒙羞。”他唠叨着。 “不,”我不同意。“你的耻辱是你自己造成的。” 他从挂在肮脏床上方的鞘里拿出剑,向立在远处墙边的一排两耳细颈酒罐用力砍下去。随着每个酒罐的破裂,酒倾泄出来,顺着地板缝流走。 他气喘吁吁地回到我跟前。我嘲弄他。“看看你!放纵自己,就像老祭司,风一样轻柔、短暂……” “够了,泰塔!你说得够多了。别再嘲笑我了,否则你会后悔的。” 我能看出他正像我期望的那样变得愤怒,我的侮辱正恰到好处地让他变得强硬起来。“我的女主人让你接受法老的挑战,这样五年后你仍活着,还是一个有荣誉、有价值的男人,那时她就会自由地来到你身边。” 我现在已把他完全吸引。“五年?这是怎么回事,泰塔?我们遭受的苦难真的会有一个期限吗?” “我为法老揭开了迷宫。五年后,他就会驾崩。”我简单明了地告诉他。他敬畏地盯着我。我看见他脸上几百种不同的情绪互相变换。他就像我写的这部卷轴一样容易读懂。 “迷宫!”他最后低语。很久前他对此表示怀疑,蔑视我解读迷宫的方式。但情况已发生变化,他现在甚至比我的女主人都更坚定地相信我的能力。他经常在现实生活中看到我预见的幻景。 “你能等你的爱人那么久吗?”我问,“我的女主人发誓会等你到永远。你能为她等待那短短的几年吗?” “她答应等我吗?”他问。 “到永远。”我重复。他可能开始啜泣。我无法面对,不能看到像塔努斯那样的男人流泪,所以我继续快速说道:“你不想听见迷宫展现给我的一切吗?” 他抽回眼泪。“是的!是的!”他急切地表示赞同,于是我们开始一一细述。我们一直谈到夜幕降临,然后坐在黑夜里继续谈论更多的事情。 我?99lib.t>把我讲给洛斯特丽丝小姐的一切——这么多年来我隐瞒他俩的一切——全都讲给他听。当我讲到他的父亲皮安基·哈莱布领主如何遭神秘敌人迫害、毁灭的细节时,塔努斯的愤怒极其强烈,似乎要燃烧掉头脑中最后一丝堕落的想法。当沼泽地上方的天空发亮时,他的决心再次清晰、强烈。 “让我们立刻实施你的冒险计划吧,这个方法似乎恰到好处。”他跳起来,佩带上剑鞘。我认为他最好休息一会儿,从酒精的作用中完全恢复过来,但他不会对此有兴趣。 “马上返回卡纳克!”他坚持道。“克拉塔斯正等着。替我父亲的亡灵报仇,再次看见我亲密的爱人,这些欲望像火一样在我血液中燃烧。” 我们离开沼泽地,走上石头小路。塔努斯在前面带路,我小跑着跟在后面。太阳刚从地平线上升起,他就已汗流浃背,汗水浸透了上衣腰带,好像恶臭的老酒正从他体内排除。我听见他大口喘气,但他一直没停歇,也没有放慢脚步,在沙漠不断上升的热气中不停地跑。 我喊了一声让他停下。我们肩并肩站着,盯着前方。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从远处我就注意到它们的翅膀骚动不安。 “秃鹫。”塔努斯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咕哝。“它们发现石头中有死尸。”他拔出剑,小心翼翼向前走。 我们首先发现了那个男人。秃鹫在我们驱赶下慌张地飞走。从蓬乱的金黄色头发,我认出他就是前一天路上遇到的那位丈夫。脸上什么都没剩下。他仰面躺着,秃鹫已吃掉肉,只剩头骨;两眼被啄食,只剩下两个空空的眼窝盯着无云的天空;双唇也不见了,血红的牙齿狰狞着,好像在无聊地嘲笑我们在地球上短暂的生存。塔努斯把他翻过身,背朝上,我们立刻看到后背上致命的刀痕。有十多刀刺穿了他的肋骨。 “行刺的人对刺杀准确无疑。”塔努斯说道,语气极其冷酷,就像一个饱经风霜的战士。 我来到岩石堆中,黑压压的一群苍蝇从他妻子的尸体上嗡嗡飞起来。我始终没弄明白苍蝇是从哪来的,如何从烤焦一般的沙漠干热中这么迅速地飞到这里。我猜他们在玩弄她时,她流产了。事后,她一定还活着,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把婴儿保护在怀里。她就是那么死的,蜷着身体靠在砾石旁,保护她还活着的婴儿不被秃鹫伤害。 我顺着苍蝇的嗡嗡声继续向前走,来到不平坦的地面,强盗把那小女孩拖拉到这个地方。他们在玩完她之后,至少有一个人鼓足勇气割断了她的喉咙,让她的血慢慢流尽而死。 有一只苍蝇落到我的嘴唇上。我把它赶走,我开始哭。塔努斯找到我时,我仍在哭。 “你认识他们?”他问。我点头,清清嗓子回答。 “我昨天在路上遇到他们。我尽力提醒……”我停下来,难以继续说下去。我深吸口气。“他们有头驴,施勒克匪徒可能已把它抢走。” 塔努斯点点头。他表情凄凉地转过身,飞快扫了一眼石头堆。 “这边!”他喊了一声,开始向石堆跑。 “塔努斯!”我在后面大叫。“克拉塔斯在等……”但他丝毫不理会。我别无选择,只好跟着他。我又追上他。他在一段崎岖路段找不到毛驴的踪迹,不得不改变方向前进。 “我对那个家庭的感受比你更强。”我坚持。“但这是愚蠢的。克拉塔斯在等我们。我们不能浪费时间……” 他没有瞥我一眼,打断我的话。“那个孩子多大?不超过9岁?我迟早会看到一切得到公正解决。”他的脸冷酷,充满复仇。很明显他已恢复了以往的全部勇气。我已了解,无须再争论。 小女孩的形象清晰地印在我头脑中。我跟上他,又一次上路。现在由于我们两人合作,前进速度更快了。 塔努斯和我曾用这种方式跟踪瞪羚、大羚羊,还有狮子。我们俩对这种神秘技艺十分内行。我们形成一个小组,分别在猎物留下的两侧往上跑,碰到拐弯或变化就示意对方。很快,我们的猎物来到一个崎岖小路。这条路从河向东延伸,进入沙漠。他们都走上了这条路,这让我们的追踪变得容易多了。 接近中午,我们的水瓶空了。就在这时,我们终于看见他们就在前方,共有五个人,还有头驴。显然,他们没想到被人追踪到沙漠深处。这里是他们的要塞,他们正在毫无防备地走动。他们甚至嫌麻烦,没有消除沿途留下的踪迹。 塔努斯把我拉到石头后面藏起来,屏住呼吸。他气冲冲地对我说:“我们绕到他们前面去。我想看清他们的面孔。” 他跳起来,领我绕了一个大弯,来到小路的一侧。我们越过这伙施勒克匪徒,但完全处在他们的视线之外,先于他们来到前方的路上。塔努斯对地形的判断有士兵般敏锐的眼力,精确地设下埋伏。 我们听见他们从远处走来,驴蹄子发出得得声,他们还唱着歌。等待中,我第一次考虑这样一路跟踪过来是否够谨慎。当一伙施勒克匪徒最终进入视野时,我确定我太过于轻率了。他们和我以前见过的恶棍一样残暴,而我身上只有一把镶有珠宝的小匕首。 离我们不远处,他们身材高大、留着胡须的贝都因首领突然停下来,命令身后那个人从驴身上卸下革制冰袋。他先喝,然后递给其他人。看着他们吞下珍贵的饮料,我的喉咙也一紧。 “以荷鲁斯的名义,看看他们袍子上那两个女人的血迹。我希望现在身上带着莱妮塔。”我们蜷在石头中间,塔努斯低声说,“我能把箭射穿他们的肚皮,让他们的血像桶中的酒一样流干。”他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我动时,你再动。听见了吗?听着,我不想你现在就表现得很英勇。”我用力点头,根本没有一点想反抗,这是非常合理的指示。 施勒克匪徒又一次径直朝我们埋伏的地方走过来。他们都配备着重武器。那贝都因人走在前面,刀佩在肩胛骨之间,但刀柄在左肩上方突出来,随时准备握在手里;毛斗篷的风帽戴在头上,保护他避免强烈的日光照射。这也削弱了他侧面的视线,即使从我们眼前经过,都没有注意到我们。 其他两个人紧跟其后,其中一人牵着驴;最后两个人从容地跟在驴后面,为一件从被害女人身上获得的金首饰而争吵。他们的武器都在鞘中,只有最后两个人握着短青铜头刺矛。 塔努斯让他们走过去,然后悄悄站起来,走向最后两个行走的人。他看上去走得很轻松,就像豹一样,但实际上只呼吸一下的功夫,剑就砍在了右边那个人的脖子上。 虽然我想全力支持塔努斯,然而我的良好愿望并没有付诸行动,我仍安全地蜷缩在石头后。我心里为自己辩护:如果我离他太近,只会妨碍他。 我以前从未亲眼见过塔努斯杀人。虽然我知道这是他的本行,多年来他也时常抱怨这些令人厌恶的技能,但我仍震惊于他的精湛技巧。他一砍,敌人的头从肩上跳起来,就像沙漠跳兔从穴中蹦出来。被斩首的躯体真的向前又走了一步,然后双腿变形。塔努斯把剑挥出一段弧形,然后剑锋顺势一转。他用同样的动作,反手一击,刺向另一个强盗。第二个脖子又齐刷刷被砍下。头一歪,掉下,尸体向前扑去,血喷向高空。 喷出的血和两个脱离躯体的头颅重重地落在石头地上,声音惊动了其他三个施勒克匪徒。他们惊恐地转过身,迷惑地盯着眼前的一切,不相信他们的同伙突然遭到屠杀。他们疯狂大叫着拔出刀,向塔努斯冲去。塔努斯并没有退缩,而是凶猛地冲过去,把他们分开。他转身面向被孤立的一个土匪,用剑一砍,沿着胸部侧面划破一块血淋淋的肉。这个人像猪一样哼哼,向后蜷缩。但是,还没等塔努斯要了他的命,另外两人从后面扑上来。塔努斯不得不转身应对,青铜刀剑乒乓撞击,阻止他们进攻。他把他们控制在一剑之外,对付了一个,再对付另一个。这时,受轻伤的那个人又爬起来,从身后向他扑来。 “身后!”我向他喊道。他及时转身挥剑,抵挡住对方的袭击。很快另外两个人又向他袭来。为了全面防守,他被迫退却。他的剑术精湛得令人瞠目结舌。他的剑法如此之快,就好像在自己周围立起了一堵闪闪发亮的青铜壁垒,抵御敌人徒劳无益的进攻。 我意识到塔努斯渐渐体力不支了。在炎热的天气里,他汗流浃背,面部表情因用力而扭曲。几周的酗酒和淫逸已经消耗了他曾经无限的力量和耐力。 他向后退,躲过了满脸胡子的贝都因人的又一次袭击,后背靠在路对面的一块砾石上,而我正无助地躲在那里。由于石头挡住了他的后背,三个袭击者被迫从正面扑向他。但这并不是真正的喘息,他们进攻不停。在贝都因人的带领下,他们像一群野狗一样号叫着,一边围住他。塔努斯的右臂累了,动作缓慢下来。 被塔努斯斩首的第一个人扛着的矛落在路中间。我明白,如果我不想眼睁睁看着塔努斯被砍倒,必须立即采取行动。我努力聚集起不坚定的勇气,从躲藏的地方爬出来。施勒克匪徒一心想杀了塔努斯,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我来到矛跟前,没人注意到我,抓起矛。因为手里握着沉重的武器,我已丧失的勇气全部涌回来。 贝都因人是塔努斯三个敌人中最危险的一个,也是离我最近的一个。他后背对着我,全部注意力放在了力量悬殊的决斗上。我端平矛,向他冲去。 肾是人后背最易攻击的目标。凭借我的解剖学知识,我精确地刺中目标。矛尖在脊椎一侧一指宽的位置刺入,一直插入。宽阔的矛头戳开一个大口,刺穿了他的右肾——以外科医生的精确判断。那个贝都因人像神殿里的雕塑一样僵直不动,我的一刺让他立刻瘫痪。我按塔努斯教我的方法在他的肉里扭转矛,把他的肾绞碎成浆。刀从他的手里落下,他垮下来,发出恐怖的叫声。叫喊声让他的同伴分了神,给塔努斯创造了机会。 塔努斯下一剑砍入了其中一人的胸正中。尽管他精疲力竭,但这一剑仍足够有力,径直飞入,穿透那个人的躯干,血染的剑尖从肩胛骨中间突出,有一手宽。塔努斯还未等拔出剑杀掉最后一个施勒克匪徒,那个幸存者转过身,跑了。 塔努斯追了几步,然后喘着气说:“我已筋疲力尽。追上他,泰塔,别让那个恶毒的走狗跑掉。” 几乎没有人能逃脱我的追踪。塔努斯是我知道的唯一一位,但他必须超常发挥才能跑过我。我把一只脚放在贝都因人后背中间,把他按住,从肉中猛地拔出矛头,然后去追最后一个施勒克匪徒。 他还未走出二百步,我就抓住他。我跑步很轻,他没有听见我从他后面追上来。我用矛头的利刃砍在他脚跟腱上,他趴下来继续爬,刀从手中飞出去。他仰面躺着,脚乱踢,冲我尖叫。我在他周围跳动,用矛尖刺他,迫使他束手就擒。 “你最欣赏哪个女人?”我问他,刺他的大腿。“是大肚子的母亲,还是那个小女孩?她让你棘手了吧?” “饶了我吧!”他叫道。“我什么也没做。是其他人干的。别杀我!” “你衣服前襟上有干的血迹。”我说。又刺入他的肚子,但不太深。“那个孩子的叫声像你现在这样大吗?”我问。 他滚成个球来保护他的肚子。我刺入他的脊椎,幸运地触到脊椎缝。他立刻下肢瘫痪。我向后退去。 “很好。”我说,“你让我别杀你,我不杀你。这对你来说太好了。” 我转过身,向塔努斯走去。受重伤的施勒克匪徒在我身后向前爬,瘫痪的双腿在身后滑行,像渔夫拖着两条死鲤鱼。太费事了,他哭着瘫成一堆。虽然已过中午,但太阳的热量足以在落山前烤死他。 我回到塔努斯身边。他好奇地看着我。“你生性有些残忍,这是我以前从未想到的。”他惊奇地摇摇头。“你一直都让我震惊。” 他从毛驴后背拽过冰袋,递给我,但我摇摇头。“你先喝吧。你比我更需要。” 他眼睛紧闭,享受着水,然后喘气。“以伊西斯温馨的气息,你是对的。我像老太太一样软弱。挥舞那么几下就几乎要了我的命。”然后他看着周围四散的尸体,满意地咧嘴笑了。“但总的来说,对于法老的任务不是一个坏开始。” “是最糟糕的开始。”我反驳他。他斜眼看着我。我继续道:“我们应该留下至少一个活的,让他带领我们去找施勒克匪徒的老巢。即使那一个——”我指着石头中那个垂死的,“也快要完蛋了,对我们没有任何用处了。这是我的错。我让愤怒占了上风。我们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我们往回走了一半路,来到被杀害的那一家人的尸体旁。我又恢复了本性,开始十分后悔那样麻木不仁和残忍地对待负重伤的强盗。 “毕竟,他是个人,和我们一样。”我告诉塔努斯。他哼了一声。 “他是一个动物,一个狂暴的走狗。你做得很好。你对他哀悼的时间太长了。忘了他。告诉我,我们为什么必须绕一大圈回来看死人,而不是径直向克拉塔斯的营地前进。” “我需要那个丈夫的尸体。”我不再说话。我们来到残缺的尸体旁。可怜的尸骸已在炎热的天气中开始发出恶臭味。秃鹫在骨头上几乎没留下多少肉。 “看看那头发。”我对塔努斯说。“你还知道谁有那样蓬松的头发吗?”他迷惑了一会儿,然后笑了,手指穿过自己浓密的长鬈发。 “帮我把他放在毛驴背上。”我命令,“克拉塔斯能把他带到卡纳克,交给殡葬工进行防腐处理。我们给他买一具好棺材、一块好墓地,把你的名字刻在碑上。然后,明天日落时,所有底比斯人就会知道,塔努斯·哈莱布领主在沙漠中死了,已被鸟儿们吃掉了一半。” “如果洛斯特丽丝听说此事……”塔努斯看起来很担心。 “我会寄给她一封信提醒她。我们要让整个世界相信你死了,以此获得巨大优势,这远比提醒我的女主人冒的风险大。” 克拉塔斯的营地位于通往红海商路上的第一个绿洲,距离卡纳克不到一天的路。他随身率领蓝鳄鱼护卫团的一百名士兵,全部是按我的命令精心挑选的。塔努斯和我半夜时到达营地。我们一路辛苦跋涉,几乎耗尽所有体力,倒在营火旁的睡垫上,一直睡到天亮。 天刚露出第一抹亮光,塔努斯就起床,和手下们混成一片。看见他回来,他们显然很高兴。下属们拥抱他,手下们向他欢呼;叫着他的名字同他们打招呼,他们自豪地咧着嘴笑。 早饭时,塔努斯指示克拉塔斯把正在腐烂的尸体带回卡纳克埋起来,同时保证他死亡的消息要传遍整个底比斯。我托克拉塔斯给洛斯特丽丝小姐带封信。他会找一个可靠的信使把信带到上游的埃勒芬蒂尼岛。 克拉塔斯选了十个随从,牵着背驮恶臭尸体的毛驴,准备出发,返回尼罗河和底比斯。 “尽力在通往大海的路上赶上我们。如果赶不上,你们就会发现我们驻扎在吉布尔·纳盖拉的绿洲。我们会在那儿等你们。”小分队已走出营地,塔努斯在后面喊:“你们返回时,记着把莱妮塔带来!” 克拉塔斯消失在西边地平线第一抹日出的尽头,塔努斯立即召集护卫团的剩余兵力,沿着通往大海的商路,向相反方向前进。 从尼罗河河岸到红海海滨的商路又长又难走。一辆笨重的大篷车通常要走二十天。由于塔努斯迫使我们进行了一系列急行军,我们只走了四天。开始,我和他可能是整个队伍中体力最差的。然而,等我们到达吉布尔·纳盖拉时,塔努斯已消耗掉体内多余脂肪,酒坛中最后一些毒药也随汗水流出。他又变得瘦削、强壮了。 我是第一次和一群士兵进行急行军。头几天,我忍受着饥渴和肌肉疼痛,脚磨起泡,体力殆尽。死人的灵魂在走向阴间的路上一定忍受这一切。然而,我不允许自己落后,一是因为在这样荒芜、野蛮的地带掉队就意味着必死,二是因为我自身的骄傲。令我诧异和高兴的是,几天后,我发现跟上其他慢跑战士的步伐越来越容易了。 一路上,我们遇见两个前往尼罗河的大篷车。毛驴的腿因沉重货物的压力呈弓形。装备重武器的保镖数量远远超过商人和他们的雇员。没有哪个大篷车能逃过施勒克匪徒的掠夺,除非受到这些外国雇佣军的保护,或者准备好一大笔施勒克匪徒强要的通行费,否则不可能自由通过。 我们遇到这些陌生人时,塔努斯把围巾拉到头上遮住脸和蓬松的金发。他太惹人注目,恐怕会被人认出来,从而在卡纳克散布他还活着的消息。对这批游客的问候和提问,我们不作回应,而是默不作声地跑过去,甚至不看他们。 我们距离海岸还有一天的行程时,离开主商路,向南拐去,走上了古老废弃的小路。这条路是几年前我结交的一位野蛮的贝都因人朋友告诉我的。吉布尔·纳盖拉井位于通往大海的这条老路上,这段时间很少有人走,只有贝都因人和沙漠土匪走过——如果他们也能称为人的话。 我们到达吉布尔·纳盖拉井时,我的身体还和以前一样苗条、匀称,但我哀叹没有镜子,因为我浑身感到的新鲜能量和活力一定反映在我的脸上,我一定因此更加美丽。我很愿意自我陶醉。然而,似乎并不缺少欣赏我俊美的人。傍晚,在篝火旁,许多好色的眼神投向我,我从同伴中收到了几个隐约的暗示,即使像护卫团这样的精英战斗队也被遍布社会的新的性观念玷污了。 夜里,我把匕首放在身边。一个未受邀请的访客来到我的睡垫上,我用针一样的刀尖刺向他,他的尖叫声引来其他人的哄笑。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来骚扰我。 即使到了吉布尔·纳盖拉井边,塔努斯也没让我们好好休息。趁我们等克拉塔斯赶过来,他让手下人练习武器,比赛射箭、摔跤和跑步。我高兴地发现,克拉塔斯严格按照我的指示选人,他们中没有一个笨拙的畜生。除了塔努斯以外,他们都矮小、机敏,十分适合我为他们策划的角色。 克拉塔斯只比我们晚到两天。抛开他返回卡纳克完成塔努斯布置的任务所花的时间,他前进的速度一定比我们还快。 “什么事情耽搁你了?”塔努斯和他打招呼。“你在路上找到心甘情愿的女人了吗?” “我要驮两件重物。”他们一边拥抱,克拉塔斯一边回答。“你的弓箭,还有鹰玺。我很高兴要摆脱这两样东西。”他笑着把武器和小雕像递过去,兴奋得如同当初见到塔努斯回来。 塔努斯很快拿出莱妮塔,走进沙漠。我跟上他,帮他悄悄追踪一群瞪羚。这群小动物在草原上奔跑、跳跃。塔努斯拉满弓,用十二枝箭射杀十二只瞪羚,技艺简直太超凡了。那天晚上,我们一边饱餐烤瞪羚肝和里脊肉,一边讨论我的下一阶段计划。 早上,我们指挥护卫队离开克拉塔斯,塔努斯和我则单独出发前往海岸。距离我们的目的地小渔村只有半天的路。中午,我们爬上最后一块高地,从山上俯视脚下一片波光粼粼的海面。从这里,我们能清楚地看见青绿色水面下珊蝴礁的黑暗轮廓。 我们一进入村庄,塔努斯就请来村长。这个老人跑着过来。从他的举止很明显看出塔努斯的地位和权威。当塔努斯向他出示鹰玺时,他跪下来行礼,好像法老本人站在他面前。他的头用力地磕在地上,我担心他会严重伤害自己。当我把他扶起来时,他领我们去村子里最好的借宿地——他自己肮脏的茅舍。他把大群家人赶出去,给我们腾出地方。 我和塔努斯吃了一碗主人提供的鱼汤,喝了一杯醇美的棕榈酒,然后来到闪闪发亮的白色沙滩,在泻湖温暖的河水里洗掉汗水和沙尘。泻湖由和海岸平行的参差不齐的珊瑚礁围成。身后,没有一丝绿色生长痕迹的岩石山耸入令人痛苦的沙漠和天空。 大海、群山和天空构成了一曲壮观的交响乐,震撼了我们的视听。然而,我几乎没有时间欣赏这一切,因为渔船正在返航。五艘破旧的船扬着棕榈叶编织的帆,穿过珊瑚礁驶进港口。每艘船装载的鱼都很多,靠岸前有沉没的危险。 我被众神赐予我们的所有天然物产迷住了。捕的鱼一扔上岸,我就急切地查看,向渔夫们了解几百个不同品种的鱼。鱼堆形成了闪闪发亮的彩虹色彩。我希望我的卷轴和墨瓶能记录下一切。 这段插曲太短暂了。捕捞的鱼一卸下来,我就登上其中一艘散发出浓重鱼腥味的小船。船穿过珊瑚礁时,我回头向岸上的塔努斯挥手。我拿着下一阶段计划使用的装备返回时,他还站在原地。我不想让他在我要去的地方被认出来。他现在的任务是阻止任何渔民或其家人偷偷进入沙漠,和施勒克人秘密会见,汇报村里出现一个怀揣鹰玺的金发主顾。 小船在一股强烈的海水味道中破浪前行,舵手迎风掌舵,与阴暗恐怖的海岸平行,一直驶向北方。我们走了一条捷径,因此夜幕降临前,舵手已把船头指向远处海岸线上萨法加港的一群石头建筑。 一千年来,萨法加港一直是东方进入上王国所有货物的集散地。即使站在小船的船头,我也能分辨出北部地平线上其他更大船只的轮廓,它们穿梭于萨法加港和位于狭窄海洋东岸的阿拉伯港之间。 我在萨法加港上岸时天已黑,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我十分清楚我要去哪儿,因为我曾为了英特夫领主的恶毒生意定期到这个港口来。这个时辰的街道似乎已被遗弃,但小酒店里挤满人。我快速来到商人提亚麦特的家。提亚麦特很富,他的家在旧城中最大。一个拿着武器的奴隶在门口拦住我。 “通报你的主人,一位曾救过他腿的外科医生从卡纳克来了。”我命令。提亚麦特跛着脚亲自出来迎接我。但是,当他看到我的祭司装扮时,吓了一跳,但他立刻就明白了,没做任何评价,也没在奴隶面前提及我的名字。他把我拉进带有围墙的花园。只剩我们俩时,他惊叹道:“真的是你吗,泰塔?我听说你在埃勒芬蒂尼岛被施勒克匪徒杀害了。” 他是个大块头的中年人,一张宽阔、睿智的脸庞,一个精明的头脑。几年前他被人用担架抬到我那儿。一伙游人在路旁发现他。他的大篷车已遭施勒克匪徒抢劫,他被扔在一边等死。我帮他缝合,设法挽救了我见到他时已坏疽的腿。然而,他却只能永远跛着腿走路。 “我很高兴你死亡的消息发布得太早了。”他咯咯笑,然后拍拍手,吩咐奴隶给我拿来一杯冰冻果露、一盘无花果和蜜枣。 礼貌的寒暄过后,他轻轻地问我:“我能为你做什么吗?我的命是你给的。你只需说句话。我的家就是你的家,我的一切都属于你。” “我在执行国王的命令。”我告诉他,从怀中掏出鹰玺。 他的表情严肃。“我承认法老的鹰玺,但没必要给我看。说你想让我干什么。我不会拒绝你。” 他没有再插一句话,听我说完一切,然后派人找来他的管家,当着我的面给他下达命令。把管家派走前,他转身问我:“我还忘了什么吗?你还需要其他什么吗?” “你的慷慨太伟大了。”我对他说,“然而,还有一件事。我想要书写用具。” 他转过身对管家交待:“记住在包裹中装入卷轴、画笔和墨水瓶。” 管家走后,我们又继续坐下来聊了半个晚上。提亚麦特占据了上王国最繁荣的贸易中心,能听到来自王国最边远地区——甚至大海那边的小道消息。我在他的花园几个小时里了解到的信息,和我在埃勒芬蒂尼岛的王宫中一个月听到的一样多。 “你仍需向施勒克匪徒付赎金才能保证大篷车通过吗?”我问。他无奈地耸耸肩。 “自从他们废了我的腿,我还有什么选择呢?每个季节他们的要求都变本加厉。大篷车一离开萨法加港,我就必须把货物价值的四分之一以上交给他们,而货物的一半利润要在底比斯销售。很快他们就会让我们所有人沦为乞丐。商路两边的草会生长,王国的贸易却会萎缩、消亡。” “你如何付钱?”我问,“谁决定数目?谁收钱?” “码头上有他们的奸细。他们监视每一个卸货的船只,知道每个大篷车离开萨法加港时上面装载着什么货物。大篷车还未到山路,就会遇到一伙强盗,按他们规定的赎金强行收取。” 早已过了午夜,提亚麦特叫来一个奴隶为我照亮,来到他已为我安顿好的卧室。 “明天我还没起床,你就已走了。”提亚麦特拥抱我。“再见,我的老朋友。我欠你的还没有完全报答。无论何时你有需要,招呼我一声。” 为我照路的奴隶天还未亮就起床了,在黑暗中领我来到海滨。提亚麦特船队中一艘极好的商船停泊在珊瑚礁里。我一上船,船长就起锚了。 上午刚过一半,我们驶过珊瑚礁,缓缓前行,在小渔村前抛锚。塔努斯正站在岸上欢迎我。 我不在期间,塔努斯设法弄到了六头衰老的驴。提亚麦特船上的水手扛着从萨法加港随船运来的大包货物,趟水上岸,把货物放在这些可怜的动物身上。塔努斯和我离开了商船船长,同时严格命令他们等候我们返回。我们牵着一队毛驴,掉头向内陆吉布尔·纳盖拉井前进。 克拉塔斯的手下显然由于气候炎热、白蛉侵扰以及无聊难耐,军容有所涣散,不再像我们先前离开时那样欢迎我们。塔努斯命令克拉塔斯让手下列队集合,接受检阅。士兵们看着我从驴背卸下第一批货物。当我摆出女奴用的化妆品时,他们的好奇马上变成了温和的玩笑。当货物中呈现出七十九份全套妇女服饰时,他们开始小声猜测和议论。 克拉塔斯和另外两名下属帮我把服饰放在每个士兵前面,然后塔努斯下令:“脱衣服!穿上你面前的衣服!”队伍中出现一阵反抗和质疑的嬉笑声。当克拉塔斯和他的下属表情严厉地从队伍中走过以示命令的强硬时,他们才开始服从命令。 我们的女人穿着很少,常露出双乳,光着腿。亚述的女人则不同。她们穿着拖地的裙子,袖子一直到手腕。她们的端庄不分场合,即使在外走路也要用面纱遮住脸,虽然这些禁忌都是由她们丈夫的占有欲强加给她们的。另外,埃及的阳光地区和阴暗地区有很大不同,由于经常降雨,山顶变成了纯白色,大风吹得人如同死人一般骨肉冰凉。 看到对方第一次穿着奇特服装,卫兵们并没有感到太震惊,又暂时恢复了神采。很快,八十名蒙着面纱的“女奴”穿着长及脚踝的长裙跳跃,忸怩地走来走去,拧着彼此的屁股,夸张地向塔努斯和他的下属抛媚眼。 下属们再也威严不起来了。可能是因为我生活在独特的环境里,经常会看到男人打扮得像女人,感到有一点恶心。但很奇怪,很少有人像我一样表示厌恶。几个汗毛很重的淘气鬼一穿上裙子就让观众们进入了难以抑制的状态。 大笑中,我祝贺自己,因为我坚持让克拉塔斯从船队中选择身材最小、最苗条的男人。现在看着他们,我确信骗局能得以实现。他们只需再稍稍训练一下女人的举止。 第二天上午,我们这队怪异的大篷车经过小渔村,蜿蜒驶向海滩,商船正等在那里。克拉塔斯和他的八名下属装扮成随从。这样珍贵的货物没有武装押运肯定会惹人生疑,九名全副武装、穿着各色商人服装的卫兵足以平息疑心,但不会吓住施勒克匪徒人数众多的袭击团伙。 塔努斯行进在大篷车首,身穿厚重的袍子,带着幼发拉底河那边富裕商人饰有小珠的头饰。他的胡须已很浓密,我帮他卷成亚述人喜欢的那种小密卷。许多亚洲人,特别是那些来自更北部高山地区的人,都像塔努斯那样装饰面容和皮肤,所以他看上去完全符合我为他选定的角色。 我紧跟着他。我已经克服了对穿女人衣服的反感,穿上长裙,蒙上面纱,戴上亚述人妻子的艳丽首饰。这样返回萨法加港时就不会被认出。 航程因为大多数女奴和下属晕船而变得有些令人懊恼,因为他们已习惯于在尼罗河平静的水面上航行。有一阵,他们许多人在栏杆前站成一排,呕吐着向海神奉献贡品,船竟然发生明显倾斜。 我们一身轻松地踏上萨法加海滩。在这里,我们引起巨大骚动和兴奋。亚述女孩的床上功夫十分出名,据说能让千年木乃伊复活。显然,对于那些看见我们上岸的人来说,面纱后的“女奴”一定是女性可爱的形象。一位精明的亚洲商人不会长途跋涉以这样的价格运送货物,除非他确信在尼罗河上的奴隶市场会卖好价钱。 一位萨法加商人很快靠近塔努斯,主动提出买下他的全部女奴,免得塔努斯在穿越沙漠时带着这些繁重的货物。塔努斯嘲笑一声,挥手把他打发走。 “有人警告过你前面行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吗?”商人坚持说,“还没等到达尼罗河,你就不得不为安全通过付一笔赎金,这笔钱会吞掉你的大部分利润。” “谁会强迫我付钱?”塔努斯问,“我只付我欠的。” “那些拦路守候的人。”商人警告他,“即使你付了他们想要的数目,也不能保证你能不受伤害地通过,特别是你随身带着这么诱人的货物。通往尼罗河的一路上,秃鹫因为饱食固执商人的尸体而长得很肥,几乎飞不起来。出个好价钱卖给我吧……” “我有全副武装的卫兵。”塔努斯指着克拉塔斯和他的小分队。“他们足以和我们遇到的强盗相抗衡。”听见我们讨价还价,围观的人群窃笑着,互相碰碰胳膊肘,嘲笑塔努斯说大话。 商人耸耸肩。“那好吧,我勇敢的朋友。下一次穿越沙漠时,我会在路边寻找你的尸骨。我会从你吓唬人的红胡子认出你。” 按照提亚麦特的承诺,他给我们准备好了四十头毛驴,二十头背上驮着装得满满的皮水袋,其余背上安有驮鞍,运送从商船上卸下来的大包小捆。 我很担心。在这么多双打探的眼神注视下,我们在码头上停留的时间越短越好。一旦某个“女奴”露出真实性别,我们就完蛋了。克拉塔斯和他的随从匆忙挤过狭窄街道,把围观者隔开一段距离,确保“女奴”们的面纱保持原样未动,眼睛向下看,没有一个人用粗哑的男声对身后的下流玩笑做出回应。我们终于走出来,来到城外空旷的乡村。 第一晚,我们露营的地方仍看得见萨法加港。虽然走过第一条山路我才预感到袭击,但我确定我们早已被施勒克匪徒的奸细盯上了。 天还亮着,我必须保证我们的“女奴”举止像女人,遮盖住脸和身体;当他们走到附近的干河床来解决生理需要时,他们端庄地蹲下,不像站着时粗鲁地乱喷洒。 天黑下来后,塔努斯命令把毛驴驮的包裹打开,把里面装着的武器发给“女奴”们。他们每个人睡觉时睡垫下都藏着弓、剑。 塔努斯在营房周围布置了双警戒。我和塔努斯巡视完,确保一切安置好、全部警戒后,溜出来,在黑暗中回到萨法加码头。我领他穿过黑暗街道,来到提亚麦特家。这位商人正期待着我们的光临,摆好宴席欢迎我们。看得出他见到塔努斯时十分兴奋。 “久闻大名,塔努斯·哈莱布领主。我认识你的父亲。他的确是个男子汉。”他和塔努斯打招呼。“虽然我不断听到传闻,说几天前你在沙漠中死了,即使此刻,你的身体还在尼罗河西岸的殡葬工那里进行四十天的防腐处理。但我仍然十分欢迎你来到寒舍。” 我们享受提亚麦特提供的晚餐时,塔努斯详细地询问他所知道的关于施勒克匪徒的一切。提亚麦特毫无保留地回答。 最后,塔努斯看我一眼,我点点头。塔努斯转身对提亚麦特说:“你是我们慷慨的朋友,但我们对你不够诚实。这主要是出于必须,因为首先是不能让任何人猜出我们这样做的真正目的。现在我告诉你,我的目的就是要粉碎施勒克匪徒,把他们的头交给法老审判和惩罚。” 提亚麦特笑了,捋着胡子。“对此我不感到惊讶。”他说。“奥西里斯节上法老对你的指控,我听说了。我对此没有什么怀疑,我也清楚你对恶魔强盗的独特兴趣,我只能说,我会为你的成功向众神献祭。” “为了成功,我再次需要你的帮助。”塔努斯对他说。 “你只需说句话。” “你认为施勒克匪徒已经注意到我们的大篷车吗?” “整个萨法加都在谈论你们。”提亚麦特回答。“你的大篷车是这个季节最富有的货车。在卡纳克,八十名漂亮女奴每个至少价值一千个金环。”他咯咯笑了,然后对玩笑摇摇头。“可以确定,施勒克匪徒已对你们了如指掌。在河边人群中,我发现至少有三个是他们的奸细。你们还没到达第一个山口,他们就已等在那里拦住你们,提出要求。” 我们起身离开,他陪我们走到门口。“愿众神保佑你们。这伙可恶的祸害扬言要破坏我们的文明,把我们赶回野蛮时代;如果能铲除他们,不仅是法老,整个王国每一个活着的人都会感谢你们。” 第二天早晨,一队人马出发时,天还凉爽,一片漆黑。塔努斯肩上挎着莱妮塔,走在大篷车前头。我全身女人的优雅和美丽,紧跟其后。 我们身后,毛驴被拴成一列,鼻、尾相连,行走在踩出的小路中间。“女奴”在毛驴外侧排成两列,武器藏在毛驴背上的包裹里,只需一伸手就能摸到剑柄。 克拉塔斯把他的随从分成三个小队,每队六个人,分别由阿兹提斯、莱迈姆和他自己指挥。阿兹提斯和莱迈姆是有名的勇士,不仅仅能指挥自己的小分队,但他们两人无数次拒绝升职,就是为了和塔努斯在一起。这就是塔努斯在下属中鼓励的忠诚品质。我不禁再次想象如果他成为法老,会是什么样子。 随从在“女奴”队伍外没精打采地走着,假装抛弃他们的军事责任。对于在山上监视我们的奸细来说,他们似乎只是在防止奴隶逃跑。事实上,他们是在尽职尽责地预防看管的“女奴”们突然加快速度变成行军步伐,防止他们齐声喊出吵闹的团歌。 “你,克尼特!”我听见莱迈姆在向其中一人发出查问口令。“别迈那么大的步子。小伙子,把你那肥胖的屁股扭动一下!让你自己看起来更迷人些。” “给我个吻。”克尼特回喊。“我会按你的吩咐做。” 石头似乎开始在不断升腾的热气中抖动。塔努斯转身向我。“很快我会招呼大家第一次休息。每人一杯水。” “好当家。”我打断他,“你的朋友已经到了。看前面!” 塔努斯回头,本能地抓起斜挎在身上的大弓把手。“他们又是多么好的伙伴!” 那时我们的队伍正蜿蜒着穿过沙漠平原下的第一个山麓小丘,两侧是陡峭的石山。现在有三个人站在前方路上,领头的那个人高大、凶悍,身体包裹在沙漠旅行者的毛袍子里,但头裸露着;皮肤很黑,坑坑洼洼,是天花留下的疤痕;鼻子弯得像秃鹫的嘴;右眼是由蛇蜥制成的透明果冻,深深嵌入他的眼球。 “我认识这个独眼恶棍。”我轻声说,只让塔努斯一个人听见。“他叫舒福提,在施勒克匪徒中最臭名昭着。小心他,狮子和他相比,都是温柔的野兽。” 塔努斯好像没听见我说的话,却抬起右手以示没有武器。他欢快地叫道:“愿你所有的日子都充满芝麻的香味,善良的游人;愿你最终结束行程时,可爱的妻子在前门迎接你。” “愿你的水袋装满水;愿你穿越干涸之漠时,凉风吹拂你的眉毛。”舒福提回应。他笑了,笑容比豹的吼叫更可怕,独有的眼睛发出恐怖的光。 “你很善良,我尊贵的主子。”塔努斯向他表示感谢,“我本想热情地邀请你到我的营地吃顿饭,但请你宽恕。我们前面还有很长一段路,必须继续前进。” “就占用你一点时间,我善良的亚述人。”舒福提向前移动,挡住小路。“我有你需要的东西,如果你和你的大篷车想要安全到达尼罗河。”他举起一个小东西。 “啊,符咒!”塔努斯惊叹道,“你可能是魔术师?你给我的是什么形式的符咒?” “一根羽毛,”舒福提仍在笑。“一只伯劳鸟的羽毛。” 塔努斯笑了,好像在逗孩子。“很好,把这根羽毛给我吧,我不再耽搁你了。” “礼尚往来。你必须给我些东西作为回报。”舒福提对他说。“给我二十名你的奴隶。等你从埃及返回时,我会再次在路上迎接你,你要把卖其余六十名奴隶的利润的一半给我。” “就为了一根羽毛?”塔努斯嘲笑,“听上去我很不划算啊。” “这不是普通的羽毛,是伯劳鸟的羽毛。”舒福提指出。“你的消息这么不灵通啊,从未听说过这种鸟吗?” “让我看看这根神奇的羽毛。”塔努斯伸出右手走过去,舒福提走上前来。与此同时,克拉塔斯、莱迈姆和阿兹提斯也好奇地走上前,好像要检查一下羽毛。 塔努斯没有拿舒福提手里的羽毛,而是突然抓住他的手腕,向上扭到背后。舒福提惊叫着跪下来,塔努斯轻松地抓住他。克拉塔斯和手下冲上前,同样突如其来地抓住其他两个劫匪,卸下他们手里的武器,把他们拖到塔努斯跟前。 “你们这些小鸟想吓唬亚述的卡里克,是吗?是的,我善良的羽毛贩子,我听说过施勒克匪徒。我听说,它们是一群嘁喳、胆小的小鸟,比麻雀还吵闹。”他更用力拧舒福提的胳膊,痛得这名劫匪大声尖叫,直挺挺地趴倒在地。“是的,我听说过施勒克匪徒,但是你听说过恐怖者卡里克吗?”他冲克拉塔斯点点头。克拉塔斯一伙人飞速地把三个施勒克匪徒脱得一丝不挂,四肢张开着固定在石地上。 “我想让你记住我的名字,下次再听到时,就会像一只可爱的小伯劳鸟一样飞走。”塔努斯对他说,然后又对克拉塔斯点点头。克拉塔斯把他的奴隶鞭在手指间缠绕。鞭子和拉斯弗那臭名昭着的工具属于同一类型,用加工过的雄河马皮削成。塔努斯伸手去拿,克拉塔斯不情愿地递给他。 “看上去别那么悲哀,奴隶主。”塔努斯对他说,“过一会儿轮到你。但是亚述的卡里克总是拿罐子里的第一勺。” 塔努斯把鞭子在空中挥来挥去,像一只飞翔的鹅抖动翅膀发出哨音。舒福提在原地蠕动,扭动着头,冲塔努斯发出嘘声。“你疯了,你这头亚述牛!你不知道我是施勒克匪徒家族的男爵吗?你不能对我这样……”他赤裸的后背和屁股上是点点天花疤痕。 塔努斯高高举起鞭子,然后伸直胳膊,用尽全力抽下去。他在施勒克匪徒的后背上留下一道有我食指粗的紫色鞭痕。劫匪疼得整个身体蜷缩起来,嘶嘶地呼气,不再尖叫。塔努斯举起鞭子,一丝不苟地抽出又一道隆起的鞭痕——和第一道鞭痕恰好平行,几乎挨到,但完全没有。这次舒福提用尽底气发出嘶哑的号叫,就像掉进陷阱的水牛。塔努斯不理睬他的挣扎和号叫,继续奋力地鞭打,好像在编织地毯。 他终于停止了,他的俘虏的腿、屁股和后背已隆起条格状的鞭痕,没有一个重叠。皮肤未被破坏,没流一滴血,但舒福提不再扭动、尖叫。他的脸埋在土里,喉咙里发出呼呼的喘气声,每呼一口气都激起一股灰。莱迈姆和克拉塔斯松开他时,他没有坐起来,甚至没动。 塔努斯把鞭子抛给克拉塔斯。“下一个轮到你了,奴隶主。让我们看看,你能在他后背上留下多么漂亮的花纹。” 克拉塔斯的鞭子发出有力的嗡嗡声,但缺乏塔努斯展示的技巧。很快劫匪的后背裂开,像装红酒的坛子,开始渗血。血滴落在尘土中,滚成一个个小泥球。 克拉塔斯有些出汗,最后很满足。他一边指着最后一个劫匪,一边把鞭子递给阿兹提斯。“也给那人点东西,让他想起他做过的好事。” 本质上阿兹提斯比克拉塔斯更质朴。他抽完时,最后一个劫匪的后背看起来像一位发狂的屠夫刚切完的新鲜牛肉的侧面。 塔努斯示意大篷车向前进,前往通过红石山的通道。我们在三个赤裸的人旁边逗留了一会儿。 最后舒福提动动,抬起头。塔努斯礼貌地对他说:“那么,我的朋友,我请求离开你了。记住我的脸,再见到时,走路小心点。”塔努斯捡起掉落的伯劳鸟的羽毛,卷放在头带里。“谢谢你的礼物。愿你所有的夜晚都依偎在可爱女人的怀抱里。”他按照亚述人道别的方式摸摸心脏和嘴唇。我跟他上路,跟上正离去的大篷车。 我们越过下一个山丘前,我回头张望。三个施勒克匪徒都站了起来,互相支撑保持直立。即使在这么远处,我也能分辨出舒福提脸上的表情,那是恨之入骨。 “自从我们在山口那边迈出第一步,我们肯定会在尼罗河这岸碰上所有施勒克匪徒。”我告诉克拉塔斯和他的淘气鬼们。匪徒是再也不会满足了,即使我给他们一船的美酒和美女。 从山口顶峰,我们最后一次回望清凉的蓝色海面,然后缓缓下山,进入横卧在我们和尼罗河之间的闷热的沙石荒野。 我们一边向前走,热浪一边像死敌一样向我们袭来。我们喘气时,热气好像进入到我们的口鼻,像贼一样从我们体内吮吸潮气,晒干、晒裂我们的皮肤,使嘴唇像熟透的无花果一样裂开。我们脚下的石头好像刚从烧罐窑中拿出来一样炙热,甚至穿透我们的拖鞋皮底,把脚烫伤、起泡。在一天中最炎热的时候继续行进是不可能的。提亚麦特给我们提供了亚麻帐篷;我们躺在帐篷的微弱阴影里,像追踪后的猎狗一样喘气。 太阳落进凹凸不平的石头地平线,我们继续前进。周围的沙漠似乎正酝酿着无名的威胁,蓝鳄鱼护卫团的高昂士气也减弱了。一队长长的人马像一只受重伤的蝰蛇,缓慢地沿着古老的、无数先人曾经游历过的这条路,蜿蜒穿过露出地表的黑色石头和黄褐色沙丘。 夜幕终于降临,天空群星闪闪,沙漠被照得通亮。从我所在的大篷车车头的位置,能清楚看见车尾的克拉塔斯,虽然中间相隔二百步远。我们行进了半个晚上,塔努斯才下令让我们原地解散。天亮前他就让我们起来,继续前进,直到热浪熔化了周围裸露在地表的石头,地平线看起来像在涌动,如同浇上了熔化的沥青。 我们看不到生命迹象,只有一群狗头狒狒从光秃的石头高地的悬崖上冲我们吼叫。秃鹫在炎热的蓝天中飞翔,看起来就像尘粒故意在我们头上高处缓慢地盘旋绕圈。 中午休息时,旋风旋转着,像妖艳的舞女带着独特的优雅旋转过沙漠。分给我们每人的一杯水似乎在我口中变成了蒸汽。 “他们在哪儿?”克拉塔斯生气地抱怨。“呸,塞特汗淋淋的阴囊!我希望这些小鸟很快鼓起勇气,进来歇息。” 虽然他们吃苦耐劳、身经百战,习惯了艰苦和不适,但还是很容易失去理智和发脾气。好伙伴和老朋友开始互相无理由地咆哮,为分得的水量而争吵。 “舒福提是一条狡猾的老狗。”我告诉塔努斯,“他会集结力量,等着我们来到他面前,不会急着赶来迎接我们。他会让我们在行程中耗尽体力,因疲惫而变得粗心大意,然后再来打击我们。” 第五天,当我看见前方的黑色悬崖上开凿的古代坟墓洞穴时,我知道我们正在接近加拉拉绿洲。几个世纪前,绿洲上有一座繁华的城市,但是地震震动了山,毁坏了井。水只剩下了几滴泪珠。虽然打了更深的井汲取退去的水,泥台阶也向下延伸到水表面阴影的位置,但是城市消失了。没有屋顶的四面墙孤独、安静地立着,蜥蜴在院子里晒太阳。这个院子曾是富人和后宫嫔妃嬉戏的地方。 我们首要关心的是重新加满水袋。人们在井底汲水的声音被深井的回音扭曲。他们忙着打水,我和塔努斯则快速参观了一下这座废墟城市。这是一个孤独、忧郁的地方。中央是加拉拉保护神的破旧神殿,房顶已塌落,四周墙壁还在不断坍塌,只在西边有一个门口能穿过正在塌方的过道。 “这太妙了。”塔努斯一边咕哝着,一边大步走过去,用他敏锐的眼睛打量着神殿的坚固性,寻找伏击点。当我问及他的用意时,他笑了,摇摇头。“把它留给我吧,老朋友。打仗是我的本行。” 我们站在神殿中央,我注意到脚下尘土里一队狒狒的足迹。我指给塔努斯。“它们一定来井边喝水了。”我对他说。 那天傍晚,我们围坐在古神殿里用干驴粪点燃的小烟火堆旁,又听见了狒狒的声音。老公狒狒在废墟城市周围的山里叫嚣着,声音在悬崖回荡。我隔着火堆冲塔努斯点点头。“你的朋友舒福提终于到了。他的哨兵正在那边山上看着我们呢。是他们吓到了狒狒。” “我希望你是对的。我的恶棍们要哗变了。他们知道这全是你的主意。如果你错了,我就把你的头或后背送给他们以平息愤怒。”塔努斯怒冲冲地说,然后到篝火旁和阿兹提斯说话。 当大家意识到敌人就在附近时,很快,一种新的情绪传遍了整个营地。愁容消失了,大家在火光的照耀下互相咧嘴笑着,同时暗中检查着藏在坐垫下的剑。然而,他们都是机警的老手,还仿佛过着正常的大篷车生活,不惊动头上方漆黑山里的哨兵。最后我们都躺在垫子上,火熄了,却没有人睡觉。我听见周围黑暗中有人在咳嗽,坐立不安。漫长的几个小时在流逝,从露天屋顶,我看见头顶上伟大的星座庄严宏伟地运动着,但袭击还未来。 就在天亮前,塔努斯最后一次轮换哨兵,然后返回变凉的前晚火堆灰烬旁。途中,他在我的垫子旁停了一会儿,低声说:“你和你的狒狒朋友,彼此互相报答。你们都在阴影中吼叫。” “施勒克匪徒到了,我能闻到他们,山上都是他们的人。”我反驳。 “你闻到的是早饭的味道。”他哼一声。他知道我是多么讨厌别人说我好吃。我没有回应这样幼稚的幽默,而是走进黑暗,在最近的一堆废墟旁解手。 我正蹲着,又一只狒狒叫起来,狂乱、回荡的声音划破了黎明前最黑暗的、也是最后一班岗哨的异常宁静。我把头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听见远处微弱的金属撞击石头的声音,好像某个紧张的人把匕首掉在了山脊上,或某个全副武装的士兵匆忙在天亮之前站到自己的岗位,不小心把盾碰到了露出地面的花岗岩。 我满意地笑了;在我生活中几乎没有什么快乐能比得上让塔努斯食言。我回到坐垫,低声对遇到的人说:“准备。他们来了。”我听见我的警告从一张无眠的嘴传到另一张。 头上的星星开始退去,黎明慢慢爬上来,就像一头母狮悄悄靠近一群大羚羊。突然,我听见神殿西墙的哨兵发出口哨声。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声音,就像欧夜鹰发出一声清澈的啭鸣。很快整个营地有骚动。克拉塔斯和他的下属紧急压低声音制止了一切。“稳住,蓝鳄团!记住口令。守住位置!”然后没有一个人从睡垫中起来。 我没有起床,用围巾遮住脸,慢慢转过头,抬头看高耸于神殿墙上方的悬崖顶峰。花岗岩山鲨鱼牙齿般的轮廓开始变得柔和。我不得不眨眨眼以确定我看见的一切。我的头慢慢转了一圈,然后面向我看的方向。我们周围的地平线被骇人的全副武装人员包围,黑压压,形成一个坚不可摧的栅栏,没有一个人能逃脱出去。 我知道舒福提为什么推迟这么久才来报复。这段时间他一定在集结这样一支强盗队伍,足有一千多人——虽然暗淡的光线下数不清人数。人数远远超过我们,至少十比一。我感觉我的士气畏缩了。形势太不利了,即使对蓝鳄团这样一支队伍。 施勒克匪徒像周围的石头一样站立不动。他们这种风纪让我惊恐。我期望他们像狂野的暴民向我们冲来,但他们更像训练有素的勇士。他们的静止不动比任何野蛮喊叫和武器挥舞更让人感到威胁和恐慌。 天很快更亮了,我们更清楚地看清他们。太阳的第一抹光线闪过他们手持的青铜盾和脱鞘刀刃,刺入我们的眼睛。他们都裹得严严实实,头上包着黑色毛围巾,只露出眼睛一条缝,眼神像威胁大海的凶恶蓝鲨一样恶毒。 宁静拉长,我感觉我的神经可能要撕裂,心脏因血压升高而爆裂。突然传来一声大喊,划破黎明的宁静,在悬崖上回荡。“卡里克!你睡醒了吗?” 尽管蒙着围巾,但我认出是舒福提。他站在悬崖的西墙中央,有条路从那里穿过。“卡里克!”他又喊。“你该还欠我的债了,但价格涨了。我现在想要一切。一切!”他重复,然后把围巾抛到一边,露出满是凹痕的脸。“我想要你的一切,包括你愚蠢、傲慢的头颅。” 塔努斯从坐垫上站起来,把羊皮毯子扔到一边。“那你就下来,从我这儿拿走吧。”他回应道,拔出剑。 舒福提抬起右臂,那只瞎眼发着光,像银币一样闪烁。他突然放下胳膊。 看到这个信号,列队站在高地上的士兵高声呼喊,举起武器,指向浅黄色的黎明天空。舒福提向前一挥,手下士兵就像急流涌下悬崖,涌入狭窄的加拉拉山谷。 塔努斯冲到神殿庭院中央。在这里,古代居民为他们的守护神贝斯——音乐和醉酒的侏儒神——立了一块高高的石圣坛。克拉塔斯和他的下属跑过来站在他旁边,而那些“女奴”和我蜷缩在垫子上,盖住头,吓哭了。 塔努斯跳上圣坛,单膝跪下,拉弯伟大的弓莱妮塔。他用尽所有力气拉紧弓,但当他再次直立,弓的银线卷闪着光,好像有生命一样。他伸手越过肩膀,从后背箭袋里抽出一枝箭,面向正门口——施勒克匪徒的必经之地。 圣坛下,克拉塔斯已让他的手下站成一排。他们也拉紧弓,面向广场入口,在圣坛周围组成可怜的一小撮。看着他们,我感到喉咙里一堵。他们是如此英勇、无畏。我要为他们写首诗,我突然冲动地决定这样做,但还没等想出第一行,这伙劫匪的首领就呼啸着冲过废弃的门。 只能五个人并排爬上陡峭的台阶进入门口,距离塔努斯所在的圣坛不足四十步。塔努斯拉弓,射出第一箭。那一箭就射杀了三个人。第一个无赖身材高大,穿着短衣,梳着及肩的油腻长发。箭射中他赤裸的胸膛正中,穿透身体,好像他只是一张纸莎草纸切割出的靶子。 由于第一个人血液的润滑,箭射中了第二个人的喉咙。虽然力量有所减弱,但仍穿透脖颈,从后面射出来,但没有完全刺透。箭杆后部的箭羽刺破了他的肉,而有倒钩的青铜箭头则射入了第三个人的眼睛——拥挤中他紧跟在第二个人后面。这两个施勒克匪徒被箭穿在一起,摇晃着,在过道中间猛烈摆动,挡住了那些试图推开他们冲进院子里的人。最后,箭头从第三个人的头骨中撕裂出来,箭尖刺穿眼睛。这两个被击中的人倒下,一伙匪徒尖叫着从他们身体上踩过,涌入庭院中央。圣坛周围的这一小伙人一起开弓,射倒他们,尸体几乎堵住了入口,后来者不得不从死伤人员身上爬过去。 没过多久,后面涌上来的兵力众多,呈压倒之势。就像泥坝破裂,无法阻挡尼罗河不断上涨的洪水,他们冲破入口,一大群勇士涌入广场,包围了贝斯神庙圣坛周围的这一小伙人。 距离太近了,无法拉弓射箭。塔努斯和手下把弓放到一边,拿出剑。“荷鲁斯,武装我!”塔努斯喊着战斗口令,周围的人听从指挥,投入战斗。施勒克匪徒尽力向他们进攻,青铜刀剑互相撞击。但他们在圣坛周围形成一个圈,面朝外,不管施勒克匪徒从哪个方向进攻,都会遇到防守的剑尖和难以招架的挥剑。施勒克匪徒不缺少勇气,密集地挤压在圣坛周围,一个被砍掉,另一个又冲上。 我看见舒福提在门口正从冲突中往后退,但怒气冲天,令人恐惧地咆哮着咒骂手下人,命令他们冲进去。他不断鼓动,那只瞎眼睛在眼眶里转动。“给我活抓那亚述人。我想慢慢杀他,听他尖叫。” 劫匪们完全忘记了蜷缩在坐垫上的“女人们”。他们蒙着头,害怕得哭着求饶。我和他们中哭得最厉害的一起哭,但院子中央的战斗太让我不舒服了。这时,一千多人拥挤在狭窄的空间。我在灰尘中哽咽,被战斗人群穿着拖鞋的脚踢、拳揍。我终于设法爬出来,来到墙的一角。 一个劫匪从战斗中转过身,向我扑来。他撕下我脸上的围巾,盯着我的眼睛看了一会儿。“伊西斯之母,”他吸口气。“你太美了!” 他是一个丑陋的恶魔,牙齿中间有缝隙,一侧面颊有疤。他贪婪地看着我的脸,呼吸发出脏水沟的臭味。“等这事结束,我会给你些东西,让你快乐地尖叫。”他承诺,然后把我的脸扭向他,吻我。 我本能地想躲开他,但我没这样做,而是回应他的吻。我是爱情艺术家,在英特夫领主的男奴住处学会了技巧,我的吻能把男人变成水。 我用所有技巧吻他,他被吻钉住了,一动不动。我从衬衫下拔出匕首,把尖刺入他的第五根和第六根肋骨之间的缝隙。他尖叫,但我用自己的嘴唇压低他的叫声,让他可爱地躺在我的怀里,在他的心脏中转动匕首。他抖动一下,靠着我,彻底放松了。我把他侧身滚过去。 我快速看一下四周。在我处理这个崇拜者的几分钟里,圣坛周围那一小群卫兵的处境更糟了。一排队伍出现裂缝,两人倒下。奈荷贝特也已受伤,他换用左手握剑,另一只胳膊垂在侧面,流着血。 看到塔努斯仍毫发未损,持剑时仍在狂笑,我一阵欣慰。但我认为太迟了,他已跳不出包围圈。整个施勒克匪徒涌进广场,像一群野猪围攻被赶上树的豹子,把他团团围住。只需一会儿,他和他勇敢的小分队一定会被砍倒。 我正看着时,塔努斯又一剑刺入一个人的喉咙,然后抽出剑,后退。他回头,发出一声吼叫,响彻摇摇欲坠的四壁。“蓝鳄团,跟我进攻!” 很快,蜷缩的“女奴”们跳起来,把拖着的袍子抛到一边,剑已飞出鞘,落向匪帮的后翼。这一切完全出其不意,不可阻挡。匪帮还没有反应过来重新集合应战,他们就杀了百十来人。但当匪帮转身重新面对这新的袭击时,却把后背暴露给塔努斯和他的小分队。 匪帮打得很勇猛,虽然我确定是因为恐惧——而不是勇气——驱使他们继续战斗,然而他们同伴之间太密集了,无法随意舞刀;而且,他们面对的是埃及——甚至是整个世界——最好的军队。 他们坚持了一会儿。塔努斯又在混乱中大喊。我以为又在下命令,后来我意识到这是护卫团战斗之歌的开篇小节。虽然以前经常听人敬畏地说起蓝鳄团在战斗高潮时会唱歌,但我从未真正相信。现在我周围的一切被一百个绷紧的声音占据: 我们是荷鲁斯的呼吸, 像沙漠风一样炎热, 我们是人类的收割者…… 他们的剑和着唱词敲击着,就像阴间的锤子敲打在铁砧上发出叮当声。面对这样傲慢的凶恶,剩下的施勒克匪徒退缩了。场面突然变得不再是战斗,而是屠杀了。 我见过一群野狗包围一群绵羊,然后把它们撕碎。这时的情况更糟。一些施勒克匪徒扔下刀,跪下来求饶,可是没得到一丝怜悯;其他人往门口跑,但卫兵手里拿着剑等在那里。 我在战斗边缘不断挥手,冲塔努斯尖叫,试图让他在混乱中听见我。“让他们住手。我们需要俘虏。” 塔努斯可能没听见我,或者可能只是不想理会我的请求。他唱着,笑着,克拉塔斯在左,莱迈姆在右,向敌人猛攻。他的胡子被敌人喷出的血浸透;脸上流动的血像戴着红色面具,眼睛在这面具映衬下泛出疯狂的光芒。这是我以前在他们身上从未见过的。兴奋的哈比,他把战争变得多么猛烈啊! “停下来,塔努斯!别把他们全杀了!”这次他听见我的喊声。我看见疯狂退去,他又一次控制了自己。 “饶恕那些求饶的人!”他喊道,卫兵们听从他的指令。但最后,最初的一千名施勒克匪徒,只剩下不到二百人放下武器,趴在血色的石路上,请求饶命。 我茫然地站在尸体边缘,捉摸不定。从眼角余光,我看见一个偷偷移动的影子。 舒福提意识到无法从正门逃走,于是扔下剑,冲向庭院东墙,离我站的地方很近。这部分破坏最严重,墙只有原来的一半高,坍下来的泥砖形成一个斜坡。舒福提爬上去,滑下来,再爬上去,很快接近墙顶。我似乎是唯一注意到他逃跑的人。卫兵忙着处理其他俘虏;塔努斯背对着我,指挥清理被击溃的敌人。 我几乎未加思考,俯身捡起半块泥砖。舒福提一爬到墙顶,我用尽全力把砖掷向他,正好打在他的后头骨。他掉下来,跪在地上,不牢固的松碎石堆在膝下坍陷,他在一股尘土中滑落到我脚下,只是半昏迷。 我跳到他躺的地方,骑在他胸上,匕首尖顶着他的喉咙。他向上盯着我,仅有的一只眼睛上还留有我给他的一击的痕迹。 “躺着别动。”我警告他,“否则我会藏书网像对鱼一样,给你开膛破肚。” 我的围巾和头饰已不见,头发落到肩上。他认出我,毫不惊讶。我们以前经常碰到,但是场合不同。 “阉人泰塔!”他咕哝着,“英特夫领主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他很快就会知道。”我向他保证。我刺他,他哼哼着。“但你不会是那个启迪他的人。” 我的匕首尖没离开他的喉咙,同时又喊来两个离我最近的卫兵把他带走。他们轻拍他的脸,用亚麻线绳把他的两手腕绑在一起,然后把他拖走。 塔努斯看见我擒获舒福提,踩过死伤的人,大步走过来。“漂亮的一掷,泰塔!你没忘了我教你的。”他十分用力拍我的后背,令我走路有些踉跄。“你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死了四个手下,至少十二人受伤。” “他们的营地呢?”我问。他盯着我。 “什么营地?” “一千多名施勒克匪徒不是沙漠野花,不是从沙子里钻出来的。他们一定带有驮畜和奴隶,而且也离这儿不远。你一定不能让他们逃跑。不能有人逃出去把今天的战斗讲出去。他们任何人不能把你还活着的消息带回卡纳克。” “温柔的伊西斯,你是对的!但我们怎么能找到他们?”显然塔努斯仍沉浸在对战争的欲望中。有时我怀疑,没有我,他还会做什么。 “循迹追踪他们。”我不耐烦地告诉他,“一千双脚已经给我们踩出了一条路,我们可以循着足迹找到他们的营地。” 他的表情清晰,招呼神殿那头的克拉塔斯过来。“带上五十人。跟泰塔走。他会带领你们找到匪帮的老窝。” “伤员……”我开始反驳。这一天我已经充分体会了战争,但他不理会我的反驳。“你是我最好的追踪者。伤员可以等你回来救治,我的淘气鬼像新鲜的水牛肉一样结实,不会有人在你回来前死去。” 找到他们的营地易如反掌。克拉塔斯和五十名手下紧跟着我。我在城里绕了一大圈,在第一群小山后发现了宽阔的踪迹,这是他们进山部署包围我们时留下的。我们循着踪迹一路小跑返回,在我们下方的浅山谷里找到了施勒克匪徒的营地。 他们彻底震惊了。营地只留有不到二十名男人守卫着驴和女人。克拉塔斯手下第一次突袭,就横扫一切,我没来得及救出任何俘虏。他们只饶过女人。营地被严密监视起来后,克拉塔斯让他的手下人享用她们,就如对胜利者的传统奖赏。 这些女人看上去比我想象得更好看,有几个十分俊俏。她们异常优雅地接受征服的仪式。卫兵为挑选她们掷色子时,我甚至听到一些人在大笑,甚至开着玩笑。施勒克匪徒营妓的职业不能被看作是最体贴的职业,我看她们中的某些女人未必是害羞的处女。她们一个接一个被新主人领到最近的石头堆后,裙子随便地被掀起。 残月过后是新月,冬天过去是春天;没有一个女人表现出对原配偶的哀悼。确实,在沙漠上更可能建立起新的性关系。 我本人对驴和驴身上的货物更感兴趣。这里有一百五十多头驴,大多数都处在最强壮时期,能在卡纳克或萨法加的市场上卖个好价钱。我想,如果分奖金的话,我有权获得至少一百头的份。毕竟,在促成这项事业上我已花掉了自己的大部分积蓄,理应获得补偿。我会和塔努斯严肃地谈这事,期望赢得他的同情。他是个慷慨的人。 返回加拉拉城时,太阳已落山。我们牵着俘获的、驮着战利品的驮畜,后面跟着一群散乱的女人。她们已被新的男人吸引。 井旁一处稍矮的废弃建筑已被改成战地医院。在火把和油灯的照明下,我在那儿工作了一整晚,为受伤的卫兵缝合。和以往一样,他们的淡定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很多人的伤口严重、极其痛苦。天亮前,我还是失去了一个病人。因为胳膊上的动脉被切断失血过多而死。如果战斗后我没有前往沙漠深处,而是立刻救助他,可能会救活他。虽然责任在塔努斯,但当我面对我无法阻止的死亡时,我仍感内疚和痛苦。然而,我相信我的其他病人会很快康复。他们都是身体极佳的强壮年轻人。 对受伤的施勒克匪徒不需治疗。他们的头已在战场上被砍掉。作为医生,我对这种由来已久的处理负伤敌人的做法感到烦恼,但我想其中自有逻辑。当受伤的战败者的价值不可能等同于奴隶时,获胜方为什么应该在他们身上浪费资源呢?如果他们幸存下来,有一天他们不会反击吗? 我忙了一整晚,只吞下一口酒,用带血的手拿着食物吃了几口。我几乎筋疲力尽,但还不能休息。天一亮,塔努斯就派人来找我。 未受伤的俘虏正被看守在贝斯神殿里,手腕绑在身后,靠北墙蹲了一长列。卫兵站在头上方。 我一走进神殿,塔努斯就叫我。他正和一群下属站在一起。我身上还穿着亚述人妻子的服装,所以掀起沾满血迹的长裙,在满是战争瓦砾的地板上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施勒克匪徒有十三个部族,那不是你告诉我的吗,泰塔?”塔努斯问。我点点头。“每个部族有一个男爵。我们擒获了舒福提。让我们看看你能不能从这群英俊、善良的人中认出其他几位男爵。”他咯咯笑着指着俘虏,然后拉着我的胳膊,领我走向蹲着的那群人。 我用面纱遮住脸防止俘虏认出来。我一边走,一边扫视每张脸,认出了其中的两个,阿赫伊库是侵略阿苏恩、埃勒芬蒂尼岛和第一瀑布周围地区的南方部族的首领;塞泰克来自遥远的北方,是科翁布男爵。 显然,舒福提在这么短时间内聚集了他能找到的一切人。我们擒获的这些人包括所有部族的成员。我认出他们时,拍拍他们的肩膀,然后他们被拖出来。 当我们走到队尾时,塔努斯问:“你保证没漏掉一个吗?” “我怎么能保证?我告诉过你,我从未见过所有男爵。” 塔努斯耸耸肩。“我们不能指望投一次网就抓到所有小鸟。这么快就抓到了三个,我们必须感到幸运。但是,让我们看看这些脑袋吧,幸运的话,我们可能会从中找到更多。” 这项工作令人恶心,可能更多影响到我脆弱的胃,但是人肉——不管是死人的还是活人的——都是我的职业用具。我们坐在神殿台阶上放松地享用早餐时,被砍掉的头一个人拿到我们面前,我们一次次抓住沾血块的头发。舌头从松垮的嘴唇中间耷拉出来,吊滞的眼睛满是尘土,盯着它们注定要去的另个世界。 我的食欲和以前一样好,因为前两天我几乎没吃东西。我现在大口吃着提亚麦特提供的美味蛋糕和水果,同时指着我认出的人头。我为英特夫领主工作期间,曾遇到过二十个左右普通盗贼,但只有一个是男爵。他就是基纳的奈弗尔特穆,这个恐怖联盟中势力较弱的一个部族。 “一共有四个了。”塔努斯满意地咕哝着,同时下令把奈弗尔特穆的头放在他正在加拉拉井前建立的头骨金字塔的顶部。 “现在我们已经找到了四个男爵,必须找到另外九个。让我们先从审问我们的俘虏开始吧。”他轻快地站起身。我匆忙吞下剩余的早餐,不情愿地跟他回到贝斯神殿。 虽然是我曾明确地向塔努斯指出有必要在部族内部建立线人,也确实是我建议他该如何招募这些人,但当现在——落实我建议的时刻到来时,我感到十分抱歉和内疚。建议采取冷酷的行为是一回事,完全站在一旁看他落实却是另一回事。 我找到一个站不住脚的借口,说临时医院的伤员还需要我,但遭到兴奋的塔努斯的回绝。“泰塔,现在你不要有所顾忌。审问期间,你就待在我旁边,确保第一次审讯时不会忽略任何一个你的老朋友。” 审问迅速、无情。我想这种做法也是唯一适合我们正对付的这些敌人的性格。 开始,塔努斯跳上贝斯神庙的石头圣坛,一只手拿着鹰玺,微笑着俯视蹲着的这群俘虏。这笑容一定让他们不寒而栗,即使是在沙漠阳光的充足照射下。 “我携有法老麦摩斯的鹰玺,我以他的口吻说话。”他高举着小雕像,严厉地对他们说:“我是你们的审判官和行刑官。”他停顿一下,目光慢慢扫过他们抬起的脸。一遇到他的眼睛,他们就会低下自己的眼睛。没有人能在他穿透般的审视下保持镇定。 “你们已犯了抢劫罪和谋杀罪。如果你们中有人表示否认,那就站到我面前,宣布自己无罪。” 他等待着。秃鹫不耐烦的身影在头顶天空盘旋,在灰尘弥漫的庭院上方飞来飞去。“现在站出来!大声说,你们这些无辜的人。”他抬头看着长着怪异的粉色秃头的鸟在盘旋。“你们的兄弟们对美餐等得不耐烦了。我们不要让它们再等了。” 还是没有人说话或移动。塔努斯放下鹰玺。“所有人在这里目睹了你们的行径,诅咒你们。你们的沉默证实了你们的罪行。你们是有罪的。以神圣的法老的名义,我对你们宣判。我宣判你们死刑,斩首。你们被砍下来的头会摆在商路沿线。路过此地的所有守法公民都会看到你们的头颅在路边对他们龇牙咧嘴,他们会知道施勒克匪徒遇到了鹰。他们会知道,无法无天的时代从这块土地上消失了,和平又回到了我们伟大的埃及。我说完了,法老麦摩斯说完了。” 塔努斯点点头。第一个俘虏被拖向前,被迫跪在圣坛前。 “如果你如实地回答三个问题,你的命就会保住,你就会成为我的护卫团的一员,享受所有酬劳和特权。如果你拒绝回答这些问题,你的判决会马上执行。”塔努斯告诉他。 他严厉地低头看这名跪着的俘虏。“第一个问题,你属于什么部族?” 犯人没回答。施勒克匪徒的血誓对他来说太强大了,不敢违背。 “第二个问题,给你下命令的男爵是谁?”塔努斯问。这个人又是沉默。 “第三个问题,也是最后一个问题。你会领我们去你的部族的秘密藏身地吗?”塔努斯问。这个人抬头看他,清清喉咙,吐口痰,黄痰吐在石头上。塔努斯向持剑站在犯人上方的卫兵点头。 剑法利落,头掉在圣坛脚下的台阶上。“给你们的金字塔又添了一个人头。”塔努斯平静地说,然后点头示意把第二个俘虏带上来。 他问了同样的三个问题。当这个施勒克人用挑衅的语气回答时,塔努斯点点头。这次刽子手没掌握好时间,尸体带着被砍一半的脖子四处跳,又砍了三下,头才滚落到台阶上。 塔努斯砍掉二十三人的头。我的情绪越来越低沉,只好故意用数数来分散注意力。这时一个犯人崩溃了。他很年轻,只是个孩子。塔努斯还没真正问完三个问题,他就尖声地咕噜着回答: “我叫辉,我是残忍者拜斯提部族的亲兄弟。我知道他的秘密藏身地,我会领你们去。”塔努斯满意地笑了,用手势示意手下把他带走。“好好照料他。”他警告俘虏,“他现在是蓝鳄团的一员,你们的战友。” 有一个人背叛后,事情进展得更迅速了,虽然仍有许多犯人反抗塔努斯。有些人骂他;有些人直到剑落下还在大笑着向他挑衅。他们被砍断的气管中喷出最后一口气,涌出一股深红色,他们的虚张声势因此结束。 对于那些一生卑鄙,死时却貌似勇敢的人,我心中充满了敬佩。他们嘲笑死亡。我知道我没有这种勇气;如果让我选择,我肯定会像一些软弱的俘虏那样回答。 “我是奥尔部族的一员。”一人坦白。 “我来自马恩特夫部族,是远到艾尔卡加西岸的男爵。”另一个说。我们让线人领我们来到每个残余的劫匪大本营,一堆齐肩高的桀骜不驯的人头添加到墙边的金字塔上。 我和塔努斯考虑最多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我们抓获的三个劫匪男爵,以及如何弄清从施勒克匪徒犯人中收集到的线人的真相。 我们知道,施勒克匪徒的影响渗透很广,我们不敢在埃及看管俘虏。没有一家监狱够安全,可以防范阿赫塞特和他的男爵们接触到犯人。他们或者通过贿赂或武力释放他们,或者通过下毒或其他令人不愉快的方式让他们闭嘴。我们知道,阿赫塞特像章鱼一样,头藏起来,但触角延伸到政府的各个方面,延伸到生存的每个机构。 这正是我的朋友萨法加商人提亚麦特替我想到的。 现在是一队蓝鳄护卫团在行进,而不是奴隶大篷车。我们只用了到达加拉拉一半的时间,就返回到红海上的码头。我们把俘虏推上在港口等候的提亚麦特的一艘商船,船长立即扬帆驶向阿拉伯海岸。提亚麦特在吉兹·巴库恩的近海小岛上有一个看守严密的奴隶大院,由他自己的人看守管理。小岛周围的水域里,一群群凶猛的蓝鲨在巡游。提亚麦特向我们保证:没有一个企图从岛上逃走的人能躲开看守的警戒或鲨鱼的食欲。 只有一个俘虏没被送上小岛,他就是残忍者拜斯提部族的辉,就是那位面对死刑的威胁第一个投降的年轻人。在前往大海的行进中,塔努斯把这个小伙子留在身边,转变了他性格中所有不可抑制的力量。此时,辉情愿当他的奴隶。塔努斯从最不可能的宽恕中赢得了忠诚和奉献,这份特殊礼物让我惊讶。我确信,辉曾那么快就在死刑的威胁下屈服,现在甘愿把他毫无价值的生命献给了塔努斯。 在塔努斯的咒语下,辉倒出了他记得的关于他曾发过血誓的部族的一切细节。我静静地听着,手里拿着毛笔。塔努斯一边审问,我一边记录下辉坦白的一切。 我们了解到,残忍者拜斯提部族的大本营位于吉布尔乌姆巴哈里的恐怖沙漠的要塞,一座平顶山的山峰上,四面是陡峭的悬崖,有一定隐蔽性,坚不可摧,从尼罗河东岸出发,沿着河岸上的繁忙商路行进,不到两天就能到。对于猛禽来说,这是个完美的巢穴。 “有一条路通向山顶,如同在石头中开凿出来的台阶,一次仅能容下一个人爬。”辉告诉我们。 “没有其他路通往山顶吗?”塔努斯问。辉咧嘴笑了,把手指放在鼻子上,做个阴谋的手势。 “还有一条路。我擅离职守去看望我的女人,返回山上时,经常走这条路。如果拜斯提知道我不见了,他会派人杀了我。爬山很危险,但十二个壮汉能爬上去,抓住悬崖顶,而主要兵力沿着通道上去。我会带你们去,阿赫荷鲁斯。”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阿赫荷鲁斯,伟大的荷鲁斯神的兄弟,对于塔努斯是个好名字。辉和其他俘虏当然不知道塔努斯的真实身份。他们只是单纯地认为塔努斯一定是某个神。他看上去像神,打仗像神,他在战争中途还提到了荷鲁斯的名字,所以他们推断,他一定是荷鲁斯的兄弟。 阿赫荷鲁斯!几个月后全埃及人都会非常熟悉这个名字,从一个山头到另一个山头都会喊出这个名字;会沿着商路传播开来,会通过船工的嘴在河面上传开,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王国到另一个王国。传奇会围绕这个名字成长,对他事迹的描述会不断重复,每次讲述时都会被夸大。 阿赫荷鲁斯是伟大的勇士,不知从哪儿来,被他的兄弟荷鲁斯神派来,展开无休止的反抗邪恶、反抗施勒克匪徒的主子阿赫塞特的战斗。 阿赫荷鲁斯!每次埃及人重复这个名字时,内心都会充满新的希望。 这一切将来会出现。我们现在坐在商人提亚麦特的花园里。我只知道塔努斯有多么迫切地希望见到拜斯提,有多么急切地想带领手下进入吉布尔乌姆巴哈里,把他捕获。这不只是因为拜斯提是所有男爵中最贪婪、最凶狠的一个。不只这些。塔努斯有一个非常个人的原因要和那个匪徒解决。 塔努斯已从我这儿了解到,拜斯提一直是阿赫塞特的特殊工具,用来吞掉塔努斯的父亲皮安基·哈莱布领主的财产。 “我能领你们爬上吉布尔·乌姆·巴哈里悬崖,”辉允诺。“我会把拜斯提交到你们手上”。 塔努斯安静地在黑暗中回味这个承诺。我们坐着,听提亚麦特花园外侧夜莺在歌唱,这声音完全不同于我们正在讨论的邪恶和绝望之事。过了一会儿,塔努斯叹口气,把辉打发走。 “你做得很好,小伙子。”塔努斯对他说,“实践你的诺言,我将十分感激你。” 辉拜倒,就像在神前。塔努斯生气地用脚踢他。“别再胡闹了。你赶紧走吧。” 最近这种出其不意将他提升为神的做法让他很尴尬。没有人指责他寒酸或卑鄙,但他至少很实际,对自己的位置没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从来不希望成为法老或圣人,不希望周围总是罕见奴颜婢膝。 辉一走,塔努斯转身向我。“晚上我经常睡不着,考虑你告诉我的关于我父亲的一切。我身体、精神上每一个神经都渴望报复那个人,那个使他陷入贫困、耻辱、逼他致死的人。我几乎不能控制自己。我满脑子想的就是放弃你策划的包围阿赫塞特的迂回办法。相反,我一直渴望把他直接揪出来,亲手撕碎他肮脏的心。” “如果你那么做,你会失去一切。”我说,“你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按我的办法去做,你不仅恢复了自己的名誉,还有你高贵的父亲的名誉。照我的办法去做,你将重新收回你们被侵夺的房产和财富。我的办法不仅让你能彻底报复,而且会领你回到洛斯特丽丝身边,实现我在阿蒙拉迷宫中为你俩预言的情景。相信我,塔努斯。为了你,为了我的女主人,相信我。” “如果我不相信你,那我能相信谁?”他问,摸着我的胳膊。“我知道你是对的,但我总是缺乏耐心。对我来说,快速、直接的方法总是最容易。” “暂时把阿赫塞特从你头脑中清除。想想下一步我们必须齐心协力走的迂回之路。想想残忍者拜斯提。当你父亲的贸易大篷车从东方返回时,是拜斯提摧毁了一切。一连五年,没有一辆哈莱布领主的大篷车返回卡纳克,路上全部遭到袭击、抢劫;是拜斯提摧毁了你父亲在赛斯拉的铜矿,杀害了工匠和他们的奴隶工人,从那以后那些矿脉再没有办法开发;是拜斯提有计划地抢劫了你父亲在尼罗河沿岸的地产,屠杀了田地里的奴隶,烧毁了庄稼,到最后,哈莱布领主的地里只长芦苇,他不得不以实际价值的一部分出售了。” “这一切可能是真的,但这是阿赫塞特给拜斯提下的令。” “没有人会相信这一点。法老不会相信,除非他听见拜斯提亲口承认。”我不耐烦地对他说。“为什么你总是这么固执?我们已领教过一百次了。先是男爵,最后是蛇头阿赫塞特。” “你的话是智者的声音,我知道。但等待是困难的。我渴望复仇。我渴望把煽动罪和判国罪的污点从我的荣誉上清除。我渴望——哦,我多么渴望洛斯特丽丝!” 他靠过来,用力握住我的肩膀,疼得我直退缩。“你在这儿已做得够多了,老朋友。没有你,我不可能有这样的作为。如果你没来找到我,我可能还泡在酒里,躺在某个恶臭妓女的怀里。我欠你太多,无法偿还,但我现在必须送你走。其他地方还需要你。拜斯提是我的肉,我不需要你和我分享美餐。你不要和我去吉布尔乌姆巴哈里了。我要把你送回到属于你的地方,送回到洛斯特丽丝小姐的身边。那里也是属于我的地方,但我现在却不能守候在那里。我嫉妒你,老朋友,我宁愿放弃不朽的希望,代替你去见她。” 当然我恰当地反驳了他。我发誓,我想要的是另一个攻击那些坏蛋的机会;我发誓,我是他的伙伴,如果下一场战役他不让我陪在身边,我会极其愤愤不平。我确切地知道,一旦塔努斯决意要采取某个行动时,他会坚定不移,难以说服——偶尔除了他的朋友兼顾问——奴隶泰塔。 事实上,我已享受够了野蛮的英雄行为和那些试图要杀我的人。我实质上不是战士,也不是某个不敏感的呆子。我憎恨沙漠作战的艰苦;不能再忍受一周的酷热、汗水和苍蝇,看不到母亲河尼罗河的一丝温柔绿水。我渴望在刚沐浴后的身体上涂完油、穿上干净内衣的感觉。我更难以用语言表达我对女主人的思念。我们在埃勒芬蒂尼岛上有壁画的房间里过安静、文明的生活,我们听着音乐漫无边际地随意聊天,那里有我的宠物和我的卷轴——所有这些都难以抗拒地吸引我。 塔努斯是对的,他不再需要我,我的位置在我的女主人旁边。然而,立刻默许他的命令会让他轻视我,我也不想那样。 最后我藏起渴望,接受他的说服,开始准备返回埃勒芬蒂尼岛。 塔努斯命令克拉塔斯回到卡纳克,为进入吉布尔乌姆巴哈里沙漠的远征调集援军,壮大队伍,我将在他的保护下走到卡纳克。但向塔努斯告别不是件容易事。两次,我离开提亚麦特家,准备与等在城郊的克拉塔斯会合,两次,塔努斯把我叫回来,让我给我的女主人再捎个信。 “告诉她,我每天每时都想她!” “你已让我转达过这条信息了。”我抗议。 “告诉她,我的梦里都是她可爱的脸庞。” “说过了。我都能背下来了。给我点新的信息。”我请求。 “告诉她,我相信迷宫预示的情景,几年后我们就会在一起……” “克拉塔斯正在等我。如果你把我留在这儿,我怎么能转达你的口信呢?” “告诉她,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我的每一次呼吸都是为她。”他停下来,拥抱我。“事实上,泰塔,我怀疑,没有她,我是否还能再活一天。” “五年,就像一天,很快会过去。下次见到她时,你的荣誉会被恢复,你将再一次昂头站在这块土地上。她会为此更爱你。” 他放开我。“好好照顾她,直到我从你手里接过这项快乐的任务。现在,你走吧,快回到她身边。” “这就是过去的一小时内我一直想做的。”我做个鬼脸,赶紧逃跑。 以克拉塔斯为首的小分队在接下来的一周里踏上了前往卡纳克的路程。由于害怕被拉斯弗或英特夫领主发现,我几乎没在我最喜爱的城市逗留,很快找到了驶往南方的货船。克拉塔斯留下来忙着从法老精英护卫团中招募塔努斯需要的千名壮汉,我上了货船。 一路上北风吹帆。离开底比斯十二天后,货船停泊在东埃勒芬蒂尼岛码头。我仍带着假发,穿着祭司服,上岸时没人认出我。 我花了一个小铜环租了一艘小帆船载我过河,来到皇家小岛,在通往后宫花园水门的台阶前下船。我一踏上台阶,心就仿佛被撞了一下。我离开女主人的时间太长了。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对她充满了强烈的情感。我确信,塔努斯的爱和我自己感情的喀姆新风相比,只是轻轻的河上微风。 洛斯特丽丝的一个女仆在门口见到我,不让我进入。“祭司,我的女主人身体不好。此刻已有一位医生在她那儿。她不会见你的。” “她会见我的。”我告诉她,然后摘下假发。 “泰塔!”她尖叫一声跪下,疯狂做着避邪的手势。“你已经死了。不是你,是从坟墓里来的邪恶幽灵。” 我把她推到一边,匆忙走向我女主人的私人卧室,不料,却在门口碰到一个奥西里斯祭司,这种人常自诩为医生。 “你在这做什么?”我问他。这种冒牌医生竟然出现在我女主人身边,我很吃惊。不等他回答,我冲他大吼道:“出去!从这儿出去!带上你的画符、咒语、肮脏的药物赶紧走,别再回来。” 他看起来想要争辩,但我把手放在他肩胛骨之间,把他推向门口。然后我跑到女主人床边。 生病的气息充满卧室,又酸又浓重。我低头看向洛斯特丽丝小姐,不由得一阵悲伤。她看起来身材萎缩,皮肤像烟灰一样苍白。她睡着了,或处于昏迷,我不确定是哪种状况,但她紧闭的眼睑下有深色青肿的影子。她双唇干裂,让我内心充满恐惧。 我掀起盖在她身上的亚麻床单,她浑身赤裸。我惊恐地看着她的身体。肉都消失了,肋骨像棍一样细,骨盆的骨头从病态的身体中突出,就像遭受旱灾的母牛。我轻轻把手放在她的腋窝感觉她发烧的热度,但她皮肤凉爽。我烦躁地自问,这是什么病?我以前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我留在她身边,大声叫她的女奴,但她们中没有一个人有勇气面对泰塔的幽灵。最后我不得不冲进她们的住处,从床底下拖出一个正在哭的女奴。 “你们对女主人做了什么让她变成这个样子?”我踢她的胖屁股,让她注意听我的问题。她哭着说话,同时盖住脸不看我。 “她不吃东西。这么多星期几乎没吃一口。自从塔努斯·哈莱布领主的木乃伊放入国王谷的墓里后,她就没吃过饭。她肚子里怀的法老的孩子也没了。饶恕我吧,仁慈的幽灵,我没伤害过你。” 我迷惑地盯看她一会儿,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我带给洛斯特丽丝小姐的安慰信从来就没有送到。我直觉上猜测,克拉塔斯从卢克索派去替我给女主人捎信的信使根本就没有到达埃勒芬蒂尼岛。他很可能成了另一个施勒克匪徒的牺牲品,身上背个空袋子,喉咙上一个大伤口,尸体顺河漂走。我希望我的信落到某个不识字的盗匪手中,没有送到阿赫塞特面前。现在没有时间担心那些了。 我冲回到女主人身边,在她床边跪下。“亲爱的,”我低声说,抚摸她憔悴的眉毛。“是我,泰塔,你的奴隶。” 她轻微动一下,含糊地说着什么,我听不清。我意识到没时间了;她远走了。谎称塔努斯死亡已有一个多月了。如果女奴说的是真的,她这段时间一直未吃东西,仍然还活着,真是奇迹了。 我又跳起来,跑到我自己的房间。尽管我“死了”,但我的东西没有任何变动,药匣还放在壁龛里。我捧着药匣,匆忙跑回女主人身边。我双手颤抖着在她床边用油灯点燃一络蝎须,把燃烧的那端放在她鼻下。她马上喘气,打喷嚏,挣扎着避开刺鼻的烟味。 “主人,是我,泰塔。跟我说句话。” 她睁开眼睛。我看见她眼中流露出一丝高兴,但很快消失了,她一定想到了已失去的亲人。她向我伸出瘦削、苍白的胳膊,我把她搂到胸前。 “泰塔,”她轻轻哭着说,“他死了。塔努斯死了。我不能没有他。” “不!不!他活着。我直接从他那儿来,还带来了他给你的爱的口信。” “你太残忍了,竟嘲笑我。我知道他死了。他的墓地封上了……” “那是迷惑敌人的花招。”我叫道,“塔努斯活着。我向你发誓。他爱你。他等着你。” “哦,我应该相信你!但我十分了解你。你会为了保护我而撒谎。你怎么能用谎言折磨我呢?我恨你……”她尽力从我怀中挣脱。 “我发誓。塔努斯活着。” “以你从不认识的母亲的荣誉发誓。以众神的惩罚发誓。”她几乎没有力气反驳我。 “以所有的名义发誓,以我对你的爱和责任发誓,我的主人。” “可能吗?”我看见希望的力量又流回她体内,脸颊上露出一丝淡淡的红晕。“哦,泰塔,那能是真的吗?” “如果不是真的,我能看起来这么高兴吗?你知道我和你一样爱他。如果塔努斯真死了,我能像这样笑吗?” 她凝视我的双眼。我给她讲述离开她身边这么多星期发生的一切,只是删除了我在沼泽地小屋里找到塔努斯时见到的情况,还有陪在他旁边的女伴的细节。 她没说话,但眼睛一直未离开我的脸,贪婪地听着我的话。当她听我讲到我们在加拉拉的冒险经历,讲到塔努斯如何像神一样指挥战争,以及他如何唱着歌狂喜作战时,她因为饥饿而苍白——几乎透明的脸发出珍珠般的光。 “你看,这都是真的。塔努斯活着。”我说。这时她才第一次开口说话。 “如果他活着,把他给我带来。我眼睛看不到他,就不会再吃一口饭。” “我会派一个信使迅速把他带到你身边,如果你希望的话。”我答应。我从怀里掏出磨亮的青铜镜。 我把镜子举到她眼前,轻声问:“你想让他看见你现在这个样子吗?” 她盯着自己憔悴、眼睛凹陷的形象。 “如果你下命令,我今天就派人去找他。他一周内就会到达,如果你真想的话。” 我看着她感情上在作斗争。“我很丑,”她低声说,“看起来像老太太。” “你的美丽仍在,只是在外表下面。” “我不能让塔努斯看到我这个样子。”女人的虚荣心总是会战胜其他一切情感。 “那你必须吃饭。” “你保证,”她举棋不定,“你保证他还活着,我身体好以后,会尽快把他带来吗?把你的手放在我心上,向我发誓。” 我感到我手指下的心脏和每根肋骨像被困的小鸟在跳动。“我保证。”我说。 “我这次相信你。但如果你撒谎,我再也不会信任你。给我拿吃的。” 我赶紧跑到厨房,心里不禁感到得意。诡计多端的泰塔又一次成功了。 我调了一杯热奶和蜂蜜。开始要慢慢来,因为她已到了饥饿边缘。第一碗,她全吐了,但坚持喝下了第二碗。如果我再晚回来一天,可能一切就太晚了。 由于那些嚼舌女仆的传播,我从坟墓中奇迹般回来的消息像天花一样传遍整个岛。 夜晚来临前,法老派阿顿带我去见他。我的老朋友阿顿也对我的出现紧张不语。我要摸他时,他敏捷地跳开,好像我的手会像一股烟穿透他的肉。他领我穿过王宫时,奴隶、贵族们都慌乱地绕过我;每个窗户、每个黑暗的角落都有好奇的面孔看着我。 法老怀着敬畏、好奇的复杂心情迎接我,这对国王和神来说太难以接受了。 “你去哪儿了,泰塔?”他问,但好像并不真的想听到回答。 我俯卧在他脚旁。“神圣的法老,你本人是神性的一部分,我理解你会问那个问题考验我。你知道我的嘴已封上。如果我说起那些诡异的经历,即使对你说,那也是渎圣行为。请向你的同胞——其他神,特别是墓穴之神阿努比斯转达,我对身上肩负的责任是忠诚的。我一直保守赋予我的沉默誓言。告诉他们,我已通过了你给我的考验。” 他考虑时,神色发光,紧张得坐立不安。我看出他想问一个又一个的问题,但又逐一放弃了。我没给他留探询的余地。 最后他无力地说:“确实,泰塔,你已通过我的考验。欢迎回来,很想念你。”但我看出,他所有的怀疑得到了证实,他尊敬我是因为我是解开最终神秘的人。 我爬近他,压低声音。“陛下,你知道我被派回来的原因吗?” 他看上去很迷惑,但又不肯定地点头。我站起来,怀疑地看着周围,好像希望得到超自然力量的眷顾。我做了一个避邪的手势,然后继续道:“洛斯特丽丝小姐,她的病受到直接影响……”我不能说名字,但用两个手指做了个犀牛角的手势——黑暗之神塞特的手势。 他的表情从迷惑变为恐惧,不由自主地颤抖,靠近我,好像希望得到保护。我继续道:“在我被带走之前,我女主人的肚子里已有了麦摩斯王朝的宝物,这时黑暗一号介入了。由于她生病,她为你怀的儿子流产了。” 法老看上去很激动。“这就是她流产的原因。”他开始说,但又停住了。 我顺利地重新提起我的暗示。“不要怕,圣上,比黑暗一号更强大的力量派我回来拯救她,所以我在阿蒙拉迷宫中预见到的命运会实现。还会再有一个儿子。你的王朝仍会安然无恙。” “你千万不能离开洛斯特丽丝小姐身边,一直到她康复。”他的声音颤抖,充满感情。“如果你救了她,她又怀了我的儿子,你想要什么,我会给你什么;但如果她死了……”他停下来,考虑什么样的威胁会打动一个从那边回来的人。最后,他放弃了。 “有你的允许,陛下,我会立刻回到她身边。” “立刻!”他同意,“回去!回去!” 我的女主人恢复得很快。我开始怀疑是否不知不觉中激起了某种未知的力量。我对自己的能量感到迷信般的敬畏。 我看着她身上的肉增多、变结实。那些可怜的皮肤空囊开始膨胀,圆圆的乳房重现,可爱得足以让她卧室门口立着的哈比石像妒火中烧。新鲜的年轻血液又充盈在她的肌肤里,再一次放出光泽。她的笑声就像我们水园里的喷泉叮咚响。 很快她就不可能安稳躺在床上了。我返回埃勒芬蒂尼岛不到三周,她就在和女仆们玩抛钱币游戏,在花园里四处舞动,高高跳起去够别人头上膨胀的球胆。我担心这会使她刚恢复的体力负担过重,于是没收了球,命令她回到卧室。她一再讨价还价,才肯听我的话。我答应和她唱歌,或教她巴奥棋最神秘的套路,这让她首次战胜阿顿。阿顿也痴迷于这个游戏。 阿顿几乎每晚都代表国王来询问我女主人的健康,然后再和我们下盘棋。阿顿最终似乎判定我不是危险的幽灵。虽然他用新的方式对待我,但我们以往的友谊战胜了我的死亡,依然友好。 每天早晨洛斯特丽丝小姐让我重复对她的承诺,然后拿出镜子,研究她的面容,没有一点虚荣的痕迹,评论着她美貌的每一方面,确定是否已准备好见塔努斯领主。 “我的头发看起来像草,下巴上又长了小包。”她哀叹,“泰塔,让我再美丽起来。为了塔努斯,让我美丽起来。” “你已伤害了自己,为了塔努斯又恢复过来。”我咕哝道。她笑着,伸手搂住我的脖子。 “这就是你在这儿的理由,你这个老无赖。侍候我。” 每晚,我为她调制补剂,在她睡觉前把热气腾腾的碗端给她,每到这时,她就让我重复对她的承诺。“发誓,我一准备好迎接塔努斯,你就把他给我带来。” 我努力不理会这个承诺可能带给我们的困难和危险。“我向你发誓。”我负责任地重复。她向后靠在象牙头靠上,脸上挂着微笑睡着。我担心到时我能否兑现我的诺言。 法老从阿顿那儿了解到洛斯特丽丝康复的详细情况,亲自来看她。他给她带来一条新的天青石鹰形金项链,和她玩填字游戏、猜谜语,一直坐到晚上。他准备离开时,叫我陪他走到寝宫。 “她的变化太奇异了。简直是奇迹,泰塔。我什么时候能和她再次同床啊?她看起来身体已经恢复到可以为我生儿子和继位人了。” “还没有,圣上。”我激动地向他保证,“我女主人最细微的耗力都会引起再次崩溃。” 他不再质疑我的话,因为我现在是曾经死而复生的人,说话很有权威,而他先前对我的敬畏已经因为熟悉而几乎荡然无存。 女奴们也正适应我的重生,可以不必做手势看我的脸了。确实,我从阴间回来这件事不再是王宫里茶余饭后最热衷的谈资。他们在忙于其他事。这就是大河沿岸每个人的生活和意识中出现了阿赫荷鲁斯。 第一次听见阿赫荷鲁斯的名字在王宫走廊里低声谈论时,我没有马上当回事。提亚麦特在红海边的花园似乎离埃勒芬蒂尼岛这个小世界太遥远,而且我也忘了辉赠与塔努斯的这个名字。然而,当我听说对这些异乎寻常的事迹的描绘归功于这个半神半人时,我意识到他们在谈论谁了。 我一阵兴奋,一路跑回后宫,在花园里找到我的女主人。她正被十几个来访者包围,有贵族夫人和王妃。她几乎完全康复,又一次成为王宫宠儿。 我太激动了,忘了自己的奴隶身份。为了打发走她们,我对这些王室夫人十分粗鲁。她们毅然离开花园,像一群受到侵犯的鹅嘎嘎叫着抗议。我的女主人责骂我:“那不像你。你究竟怎么了,泰塔?” “塔努斯!”我像念咒语一样说出这个名字。她抛开愤怒,抓住我的双手。 “你有塔努斯的消息!告诉我!快点,我要死于不耐烦了。” “消息?对,我有他的消息。多么好的消息!多么超乎寻常的消息!多么令人难以置信的消息!” 她放下我的手,拿起那把令人生畏的银扇子。“马上停止废话。”她拿扇子威胁我。“我不会忍受你的戏弄。告诉我,否则我发誓你头上的包比努比亚人身上的跳蚤还多。” “过来!让我们去别人听不见的地方。”我领她走下码头,上了我们的小帆船。我们来到河中央,远离隐藏在宫墙每个角落后竖着的耳朵,十分安全。 “有一股清新、干净的风刮过这片土地。”我告诉她,“他们把这股风称作阿赫荷鲁斯。” “荷鲁斯的兄弟。”她崇敬地低声说,“他们现在就这样称呼塔努斯吗?” “没人知道他就是塔努斯。他们把他看成神。” “他是神。”她坚持,“对我来说,他就是神。” “人们现在也这样看他。如果他不是神,他怎么会知道施勒克匪徒藏在哪里,怎么会准确地找到他们的大本营,怎么会本能地知道他们守在哪里准备伏击即将通过的大篷车,并设下埋伏,出其不意地袭击了那些劫匪?” “他做了这一切?”她惊讶地问。 “这些事,还有其他一百多件,如果你相信王宫里正四处流传的这些谣言。他们说,全国的每个盗匪和劫匪都生活在恐怖中,施勒克匪徒部族正一个一个被粉碎掉。他们说,阿赫荷鲁斯长着鹰一样的翅膀,飞过不可逾越的悬崖,神奇地出现在残忍者拜斯提部族中间,亲手从悬崖顶扔下五百名匪徒……” “再多讲些!”她拍着手,兴奋得几乎弄翻小船。 “他们说,每个路口、每条商路旁,他都建起高高的纪念碑。” “纪念碑?什么纪念碑?” “成堆的人头骨,高高的金字塔头骨。他杀死的匪徒的头颅,作为对其他人的警告。” 我的女主人因恐惧而颤栗,但脸上仍泛着光。“他杀了这么多人?”她问。 “有人说他杀了五千,有人说五万,还有人说十万,但我认为这些数字一定有点夸张。” “再给我多讲些!多讲些!” “他们说,他已擒获至少六名匪徒男爵……” “并砍下他们的头!”她期望我说得残忍点。 “不,他们说,他没有杀他们,而是把他们变成了狒狒。他们说,他把他们关在笼子里取乐。” “这一切可能吗?”她咯咯笑。 “对于神来说,任何事情都有可能。” “他是我的神。哦,泰塔,你什么时候让我见到他?” “很快。”我许诺。“你的美丽每天都燃烧得更靓丽,很快就会完全恢复了。” “同时你必须收集关于阿赫荷鲁斯的每个故事、每条传闻,然后告诉我。” 她每天派我去泊船码头,询问北方来的货船船员关于阿赫荷鲁斯的消息。 “他们说,现在没有人见过阿赫荷鲁斯的面孔,因为他戴着头盔,面甲遮住脸,只露出眼睛。他们说,战争高潮时阿赫荷鲁斯的头喷出火焰,蒙蔽敌人的火焰。”每次探访回来后,我都向她汇报。 “阳光下我见过塔努斯的头发好像神圣的火焰燃烧着。”我的女主人肯定地说。 有一个早晨,我告诉她:“他们说,他能分身,像镜中的形象,能同时出现在很多地方,有人在同一天见过他出现在相距一百里远的基纳和科翁布。” “可能吗?”她敬畏地问。 “有些人说这不是真的。他们说,他能走那么远是因为他从不睡觉。他们说,晚上他骑在狮子背上疾驰,白天骑在巨大的白鹰背上在天空中翱翔,出其不意落在敌人身上。” “可能是真的。”她严肃地点点头。“我不相信镜中形象,但狮子和鹰可能是真的。塔努斯有那个能力。我相信。” “我想很可能埃及的每个人都渴望见到阿赫荷鲁斯。欲望是行为之父。他们躲在灌木丛后见他。根据他行进的速度,嗯,我和卫兵们行进过,我能保证……”她不让我说完,就打断了我。 “你的精神里没有浪漫,泰塔。你会怀疑云彩是不是奥西里斯的羊群剪下的羊毛,太阳是不是阿蒙拉的脸,只因为你抓不到、摸不着。在我看来,我相信塔努斯有能力做这一切。”我俩争执不休,最后我举手投降。 下午,我们两人恢复老习惯,在街上和市场闲逛。生病前,我的女主人很受人们的敬仰和欢迎。她停下来和所有人说话,不分地位或职业。从祭司到妓女,每个人都无法抗拒她的可爱和真诚的魅力。 她总是能把谈话转向阿赫荷鲁斯,人们和她一样迫切地谈论这位新神。这时,在百姓的想象中他已从半神半人晋升为众神殿中的一员。埃勒芬蒂尼岛的公民们已经开始签名为阿赫荷鲁斯建一座神殿。我的女主人捐献得最为慷慨。 神殿的位置选在河岸上他的兄弟荷鲁斯神殿对面。法老本人已正式宣布建造此神殿的意图。法老有充足的理由表示感谢。岛外也对我们有了新的信心。由于商路变得安全,上王国和世界其他地区的贸易日渐兴旺。 以前只有一辆东方大篷车到达的地方,现在有四辆安全通过沙漠,更多的则开始踏上返程路。为了供应大篷车车主,需要成千上万头驮驴,农民和动物饲养人把它们赶到城市,态度和善地希望能卖个高价。 即使在远离城墙保护的田地劳作也是安全的,庄稼种在已长了几十年芦苇的地里,已沦为乞丐的农民又开始兴旺。在阿赫荷鲁斯兵团保护的路上,牛拉着堆得高高农产品的橇车行进,市场满是新鲜的农产品。 商人和土地所有者从这些商业中获得一些利润,又花在建造乡村别墅上,乡村又成了和家人生活的安全之地。手工艺人曾在底比斯和埃勒芬蒂尼岛的街上找活干,现在突然供不应求,他们的收入不仅用来买生活必需品,而且为自己和家人买奢侈品。市场上挤满人。 尼罗河上来来往往的船流量急剧增长,因此需要更多的工匠;每个造船厂都摆放有新的龙骨。河船的船长和船员及造船厂工人把新的收入花在小酒馆和娱乐房,因此妓女和交际花们吵嚷着要买漂亮衣服和小玩意,裁缝和珠宝商因此生意兴旺,盖了新房子,他们的妻子钱包里揣着金银在市场上四处溜达,寻找一切——从奴隶到炊具。 在遭受了阿赫塞特和施勒克匪徒这么多年蹂躏的压制后,埃及正恢复生气。 现在,国家税收复苏,法老的税收官饶有趣味地看来看去,就像秃鹫盘旋在被阿赫荷鲁斯和他的兵团打死的匪徒尸体上。法老当然感谢了。 我的女主人和我也感谢。在我的建议下,我们俩在向东进入叙利亚的贸易商队中投资一部分。商队六个月后返回时,我们发现利润已是原来的五十倍。我的女主人给自己买了一串珍珠,又买了五个新女奴。我还和以往一样节俭,用我的那份利润在河东岸买了五块上等良田,一位律师拟好了地契,已在神殿记事簿上登记。 我一直担心的那一天终于来了。一天早晨,我的女主人比平时更专注地研究她在镜中的形象,宣布她最终准备好了。公平地说,我心怀妒忌地认为她从来没这么可爱过。她最近遭遇的一切好像都是为了锻炼她适应新的活力。女孩时期的最后痕迹——不稳定、有点胖——完全在她脸上看不到了。她已变成了女人,成熟、镇静。 “我信任你,泰塔。现在向我证明我这样做不愚蠢。把塔努斯给我带来。” 塔努斯和我已在萨法加分手,我们没能达成任何确定的传递信息的方式。他说:“我每天会在行军,谁知道这场战争会把我领到哪里。如果洛斯特丽丝小姐收不到我的信息,别让她担心。告诉她,一旦任务完成,我会捎信去。但告诉她,当我们的爱情之果在树上成熟、准备采摘时,我就会在那儿。” 因此,除了码头、市场乱传的谣言外,我们没有听到他一点消息。 众神似乎又一次插手来拯救我,这次是由于洛斯特丽丝小姐的愤怒。那天市场上出现新的传闻。一辆从北方来的大篷车在城墙外不到两里的路边碰到一个新建起的人头金字塔。头颅都是刚砍掉的,发出一点臭味,肉还没有被乌鸦和秃鹫吃干净。 “这只说明一件事,”传闻四起。“这说明阿赫荷鲁斯就在阿苏恩省,很可能就在埃勒芬蒂尼岛城墙内。他已降落在阿赫伊库部族的废墟上。自从男爵的头在加拉拉被砍下后,这个部族就一直躲藏在沙漠里。阿赫荷鲁斯已屠杀了最后一批匪徒,把他们的头堆在路边。多亏了新神,南部已除掉恐怖的施勒克匪徒!” 这确实是几周内我听到的最好消息,我急忙告诉我的女主人。我在码头上穿过一群水手、商人和渔夫,找到一个船夫把我带回小岛。 有人用力拉我的胳膊,我生气地把他的手甩开。尽管整个国家呈现新的繁荣,或者可能就因为这点,乞丐比以往更难缠。这个人不容易摆脱。我转身,生气地举起棍子把他赶走。 “别打老朋友!我从一位神那儿给你带信来。”乞丐嘀咕着。我止住,张口看着他。 “辉!”当我认出往昔盗贼的诡秘笑容时,我的心绪高涨。“你在这儿做什么?”我等不及他回答我的愚蠢问题,又快速说道:“跟我来,保持一定距离。” 我领他来到港口那边一条窄胡同里。这里有一家娱乐房,给同性恋或双性恋人提供房间。他们按门上设定的水钟计算租房时间,并收取一个大铜环。我付了高额费用。我们单独在一起时,我抓住了辉的破斗篷。 “你主人有什么消息?”我问。他笑了,带着愤怒的傲慢。 “我的喉咙太干了,几乎说不出话。”他已学会了蓝鳄团士兵的所有吹嘘和傲慢作风。猴子这么快就学会了新把戏!我喊店伙计拿来一罐酒。辉像口渴的驴一饮而下,然后放下罐子,高兴地打嗝。 “阿赫荷鲁斯神带来问候,给你和一个不能提名字的人。他吩咐我告诉你,任务完成了,所有的鸟都在笼中。他提醒你,还剩几个月就到下一个奥西里斯节了,该写一个新的受难复活剧剧本愉悦国王了。” “他在哪儿?你多长时间能返回他那儿?”我急切地问。 “太阳神阿蒙拉落到西山前我就能和他在一起。”辉宣称。我瞥了一眼窗外的太阳,现在已降一半了。塔努斯正在离城很近的地方,我又一次高兴起来。我多么渴望感受他粗暴的拥抱,听见他低沉回荡的大笑!我期待地笑了,在房间肮脏的地板上走来走去,想着由辉带回给阿赫荷鲁斯的消息。 我登上码头上岸,匆忙爬上台阶。这时天几乎黑了。一个女奴在门口啜泣,摸着她肿起来的耳朵。 “她打我。”女孩呜咽着。我看出,她的尊严受到了更大的伤害,比耳朵疼还严重。 “不要把洛斯特丽丝小姐称为‘她’。”我责备女奴。“你抱怨什么?奴隶总是要挨打的。” 我的女主人举手打她房间里的人还是有些不寻常。我想她现在心情一定很糟糕,于是放慢脚步,小心翼翼往前走。来到她门口时,又一个女孩哭着从她卧室跑出来。我的女主人跟在她身后,出现在门口,脸气得通红。“你把我的头发变成了干草堆……” 她看到我,止住了责骂,居然兴致勃勃地开始攻击我。我终于知道我才是她愤怒的真正目标。 “你去哪儿了?”她问,“我中午前派你去港口。你怎么敢撇下我这么久?”她向前朝我走来。我看到她的表情,紧张地后退。 “他来这儿了。”我急忙告诉她,压低声音,不让其他女奴听见。“塔努斯来这儿了。”我低声说。“后天我会彻底向你兑现诺言。” 她的情绪转了一百八十度,跳起来搂住我的脖子,然后离开,去安慰遭她毒打的女仆们。 第05章 偷情与王子出世 作为每年进贡的一部分,红海对面亚摩利属国的国王给法老送来了王国经过训练的猎豹。国王急切地想让这些健壮的动物追逐西岸沙丘地区常见的成群瞪羚。整个宫廷,包括我的女主人,都奉命参加整个活动。 我们一行人坐着河上小船来到西岸。白帆和五颜六色的三角旗在风中飘扬。欢笑声和鲁特琴及叉铃的音乐伴随着我们。每年一次的大河涨水几天后就要开始了。这种期待,掺杂着整个王国的繁荣新气象,增加了宫廷的欢乐气氛。 我的女主人比任何人都更喜悦,欢快地问候着其他船上的朋友。我们的小帆船快速划破夏天泛绿的水面,船头镶了一圈白色的泡沫花环,船尾留下了闪闪发光的航迹。 我似乎是唯一不高兴、心情压抑的人。风让人感到粗暴、烦躁,正从不适合的方向吹来。我不安地看着西边天空,无云、晴朗,但有黄青铜色的光辉,有些不正常,似乎从这边又升起了一个太阳。 我抛开疑虑,尽量融入户外活动的情绪中。但我做不到,因为有比天气更让我担心的事。如果我计划的某个部分出错,我的生命将处于危险,可能其他比我更珍贵的生命也将处境危险。 我的脸上一定显现了这一切,因为我的女主人用她漂亮涂色的脚趾碰我一下,对我说:“这么闷闷不乐,泰塔?看到你的人都知道你遇到什么事了。笑!我命令你笑!” 我们在西岸登陆时,一大群奴隶正等在那儿。马夫牵着皇家马厩里光彩夺目、披挂着丝制装饰的白色骑驴,驴身上驮着帐篷、毯子和成篮子的食物和酒,以及其他王室野餐用具。一队奴隶负责侍候,一些奴隶把遮阳伞擎在女人们头上方,其他的服侍贵宾;还有用来娱乐的小丑、杂技演员和乐师,以及提供猎物的一百多名猎人。 猎豹的笼子装在橇车上,由一队白牛拉着。宫廷人员聚集在橇车周围赞叹这些稀有动物。它们不是土生土长的动物,而是来自开阔的大草原;大河沿岸没有这样的地形。我是第一次见到它们,强烈的好奇心让我一时忘了忧愁,小心谨慎挤过人群,没有推碰别人,没有踩到某位性情暴躁的贵族的脚趾,尽可能靠近笼子。 它们是我想象中最漂亮的猫科动物。比我们的豹高且瘦,长而光滑的肋骨,凹陷的肚子,柔软的尾巴似乎说明了它们的性情;金色的皮毛上点缀着最黑的玫瑰形花纹;从每只眼睛的眼角深处到面颊有一条黑线,看上去像是一行眼泪,再加上庄严的举止,这令它们看上去悲惨而浪漫。我十分着迷,渴望拥有其中的一只。我立即把这一想法告诉了我的女主人。法老从不拒绝她一时兴起的怪念头。 正合我意,很快,国王乘坐的小船到达西岸,我们和宫廷其他成员一起赶到登岸码头迎接他。 法老穿着轻便的猎装,看起来轻松、高兴。他在我女主人身边停下。她行礼时,他关切地询问她的健康状况。我内心十分担心他会决定让她一天陪在身边,这会扰乱我所有的安排。然而,猎豹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没有命令我的女主人陪着他,就离开了。 我们离开人群,来到已为洛斯特丽丝小姐准备好的驴跟前。我扶她骑上去,轻声地和马夫说话。当他告诉我我想听的内容时,我把一枚银环滑到他手里。银环不见了,像变魔术一样。 一个奴隶牵着驴,另一个奴隶为她撑遮阳伞,我和我的女主人跟着国王及橇车走进沙漠。由于经常停下来休息,我们走了半个上午才到达盖泽勒斯山谷。路上,我们路过了古老的梯雷斯墓地。这块墓地得追溯到第一代法老时期。有些智者说,坟墓是三千年前从黑石悬崖上凿出来的,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如何得出这一结论。路过时,我不声不响好奇地研究坟墓的入口。然而,即使这么久远了,我也没找出人类在周围留下的最新痕迹。我过于失望了。我们一边前进,我还不停地回头看。 盖泽勒斯山谷是皇家禁猎地之一,受到法老一长串命令的保护。一群皇家猎场管理员长期驻扎在山谷上方的小山里,执行国王的命令,保留所有动物。未经王室批准,在此狩猎会被处以绞刑。 在一座小山的山顶贵族们从驴背上下来,俯视广阔的褐色山谷。帐篷很快搭建起来用以纳凉,成罐的冰冻果汁露和啤酒用来解渴。 我确定我和女主人找到了一个有利地势观看打猎;从此处,我们也可以偷偷离开,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远处,透过摇曳如水的幻景,我看到山谷腹地成群的瞪羚,把它们指给我的女主人。 “它们在那里吃什么呢?”洛斯特丽丝小姐问。“没有一点绿色。它们一定吃石头,因为那里石头够多。” “许多不是石头,而是活着的植物。”我告诉她。她笑着不相信。我在石头地上搜寻,摘起一把神奇的植物。 “它们是石头。”她坚持着,直到她手里握着一个“石头”,把它捏碎,黏稠的汁液从手指缝中流下来。神创造的精巧的假相让她很惊讶。“这就是它们赖以为生的食物?似乎不可能。” 我们不能继续聊天了,因为捕猎开始了。两个皇家猎人打开笼子,猎豹跳出来。我希望它们试着逃跑,但它们像神殿里的猫一样驯服,爱抚地舔着驯养者的腿。豹发出奇怪的吱吱叫声,与其说像一头凶猛的食肉动物,不如说更像一只鸟。 沿着褐色晒焦的山谷底,我看到一列围赶的人,身影由于距离远和热气,看起来渺小、扭曲。他们正朝我们的方向慢慢移动过来。羚羊群开始在他们前面游走。 国王和牵着猎豹的猎人沿着坡向谷底走去,我们和其他宫廷人员则留在山顶。侍臣们已在互相打赌,我和他们一样急切地等待狩猎结果。但我女主人的脑中想着其他事情。 “我们何时能走?”她低声问,“我们何时能逃离开这里,进入沙漠?” “打猎一开始,所有的目光都盯在上面。那时就是我们的机会。”我说话时,风突然停止了。一路上,从河面吹过来的风曾让我们感觉凉爽。这时却像青铜匠打开了熔炉的门,空气热得令人窒息。 我再次向西边地平线看去。那里的天空已变成硫磺色;就在我看着时,硫磺色逐渐漫布整个天空,令我不安。然而,我是人群中唯一注意到这一奇怪现象的人。 虽然捕猎人群在谷底,但离我很近,足以观察到两只豹。两只豹发现羚羊群正被慢慢赶过来,它们由深情款款的宠物变成了凶猛的猎人——这才是真正的本性。它们高高扬起头,目不转睛,高度警觉,双耳向前竖立,靠着牵绳,凹陷的腹部收缩着,每块肌肉像拉满弓的箭一样绷紧。 我的女主人用力扯我的衣服下摆,专横地低声说:“让我们离开这儿,泰塔。”我开始不情愿地一点一点挪向石头群。石头掩护了我们撤离,防止别人看见。接受银环贿赂的马夫给我们留下了一头驴,正拴在石头丛中看不见的地方。一来到驴跟前,我就检查驴背上是否有我要的东西:水袋和装供给的皮包。我发现一切准备妥当。 我禁不住请求我的女主人:“再等一会儿。”她还没来得及拒绝,我就爬上裸露的岩石顶部,向下面的谷底看去。 羚羊离我们最近;身后几百步远的地方,法老正用绳牵着那两只猎豹。我正好看到他松开猎豹,赶它们走。它们开始跳跃奔跑,昂着头,好像正在研究奔跑优雅的羚羊群以选择猎物。突然羚羊群注意到它们快速逼近,开始全速奔跑,像一群燕子掠过灰尘四起的平原。 猎豹伸展长长的身体,前爪用力向前伸,然后拍打后腿,弯曲瘦削的躯体,然后再次伸展。很快,它们迸发出最快的速度。我从未见过这么快的动物。和它们相比,羚羊群似乎突然跑进了沼泽地,速度受到阻碍。两只豹毫不费力地超过羊群,超过一两只掉队的羚羊,追上了它们选择的猎物。 受到惊吓的羚羊们尽力躲开致命追击。它们高高跳起,在精巧的蹄子触到烤焦地面的一刹那,在空中扭身,转变方向,往回跑。猎豹同样优雅地转体,结局不可避免。每只豹都抓住一只羚羊,落到地面,激起重重尘土,然后蹲伏在羚羊身上,爪子夹住气管将其勒死。羚羊的后腿剧烈地踢蹬,最后僵直而死。 面对这样刺激的场面,我发现自己浑身颤抖,喘不过气。我女主人的声音使我振奋起来。“泰塔!快点下来,他们会看到你趴在那儿。”我滑下来,回到她身边。 我仍然兴奋不已。我扶她跨上鞍子,牵着毛驴下山,走进拐角处,消失在身后山顶人群的视线中。我的女主人不会对我生气很久,当我又狡猾地提起塔努斯的名字时,她把刚才的事全忘了。我催促她向约定的地点前进。 我们又越过一个山脊,这时我确信我们已彻底远离盖泽勒斯山谷,掉头径直向梯雷斯墓地进发。在安静、燥热的空气中,毛驴蹄子踩在石头上发出叮当、噼啪的声音,好像踩过一片碎玻璃。我很快汗流浃背。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风暴气息。我们还要走很长一段路才能到达目的地,我对女主人说:“空气像枯骨一样干燥。你应该喝点水。” “继续走!以后有很多时间,让你喝个饱。” “我想的是你,主人!”我抗议。 “我们不能迟到。你浪费的每一刻都会缩短我和塔努斯相处的时间。”当然她是对的。在其他人想起我们之前,我们的时间很少。我的女主人很受大家喜爱;一旦狩猎结束,回到河边,他们就会找她作伴。 我们越接近悬崖,她的急切心情越严重,她不能再容忍慢吞吞的爬山速度。她从驴背上跳下来,跑向下一个山脊。“在那儿!他就在那儿等我。”她大叫,指向前方。 她一跳上地平线,风就像觅食的饿狼一样向我们扑来,在山涧峡谷间呼啸。我女主人的头发像旗一样飘扬,吹散,拍打着缠在脖子上。裙子也被掀开,高高地飘在瘦削的褐色大腿上方。她笑着,快速旋转,和风调情,就像是她的情人。我没有分享她的喜悦。 我转身向后看。暴风正从撒哈拉沙漠袭过来,暗褐色,十分恐怖,升向阴冷的黄天,滚滚而来,如同巨浪撞击着珊瑚礁。风刮起的沙子冲刷着我的双腿,我跑起来,拽着身后的驴。风刺入我的后背,几乎把我击倒,但我抓住我的女主人。 “我们必须快点。”我喊道,“我们必须在暴风袭来前赶到目的地躲起来。” 天上高高的沙云吹过太阳,阳光转暗,我不得不用肉眼直接看向它。整个世界蒙上赭色阴影,太阳变成昏暗的橙色球体。飞舞的沙子扫着我们裸露在外的四肢和脖颈后部。我把我的围巾缠绕在我女主人的头上保护她,领着她的手前行。 成片刮起来的沙子席卷我们,周围环境变得暗淡。我害怕迷失方向。突然,沙幕中出现一个洞,我看见陵墓的黑暗入口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一只手拖着我的女主人,一只手牵着驴,跌跌撞撞躲进山洞里。入口的柱碑由坚硬的石头刻成,引导我们进入山腰,然后一个急转弯,进入到墓室。这里曾经是古代木乃伊安息的地方。几个世纪前,盗墓者盗走了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和所有宝物,现在剩下的只有石壁上褪色的湿壁画,都是些众神和黑暗中鬼怪的形象。 我的女主人靠在石墙上坐下,首先想到的还是她的爱人。“塔努斯现在找不到我们了。”她绝望藏书网地哭了。是我把她领到安全地带,我被她的忘恩负义伤害了。我把她从毛驴上扶下,把驮的东西放在陵墓的角落,然后从水皮袋里倒出一杯水,让她喝。 “其他人怎么样了?国王和我们所有的朋友。”她问,一边喝着水。想着别人的安危是她的天性,即使自己处于这样的困境。 “有猎人照顾他们。”我告诉她,“他们是好人,了解沙漠。”但没有充分预料到暴风,我生气地想。虽然我想办法安慰她,但我知道对于妇女和儿童来说情况会很糟糕。 “塔努斯呢?”她问,“他会怎么样?” “塔努斯尤其知道做什么,他就像一名贝都因人。你放心,他会看到暴风来临。” “我们会返回大河吗?他们会在这儿找到我们吗?”她最后想到了自己的安危。 “我们在这儿会安全的。我们的水够喝很多天。暴风结束时,我们会找到回到大河的路。”想到珍贵的水,我驮了鼓鼓一袋来到墓地,在这里驴不会踩到它。现在天几乎完全黑了,我摸索着从行李中拿出奴隶为我准备的灯,吹亮燃着的灯芯。灯发出光芒,欢快的黄光照亮陵墓。 我忙着点灯,后背对着洞口,这时我的女主人尖叫起来,声音很大,极度恐惧。我也被吓到了,血流像蜂蜜一样快要凝固,虽然我的心脏像飞奔的羚羊蹄在急跳。我转过身,去摸匕首,但当我看见门口的巨大怪物时,我一动没动,没有去摸皮带上的武器。我本能地知道,我的小刀对于战胜这个家伙根本没用。 微弱的灯光中,这个形象模糊、扭曲。它有人的身形,但太大了,不可能是人。怪异的脑袋使我确信,它肯定是来自阴间的恐怖的鳄鱼头怪物,吞食托特天秤上需要的那些人的心脏(托特是陵墓四壁上描绘的怪物)。它的头闪烁着爬行动物鳞片的光;嘴是鹰或硕大乌龟的嘴;眼睛深不可测,无情地盯着我们;肩膀上长出巨大的翅膀,半卷着,像躁动的隼的翅膀,拍打着高大的身体。我以为这个怪物会挥动翅膀,用坚硬的魔爪撕碎我的女主人。她一定也被这种场面吓坏了,又尖叫起来,蜷伏在怪物脚下。 突然,我意识到这个怪物没有翅膀,而是贝都因人穿的那种长羊毛斗篷的褶,在风中猛烈拍动。我俩被这恐怖景象吓得一动不动。它抬起双手,摘下发光的战斗头盔和鹰头样的面具,摇摇头,一团赤金鬈发落到宽阔的肩上。 “从悬崖顶,我就看见你们穿过暴风。”声音听起来亲切熟悉。 我的女主人又一次尖叫,这次充满狂喜。“塔努斯!” 她飞奔过去;他抱起她,好像她还是个孩子,高高举起,她的头碰到了石头墓顶。他把她放下,抱在怀里。她从他的怀中挣脱出来,把嘴伸向他的嘴,他们好像要用全部力量吞掉彼此。 我被遗忘了,站在陵墓的阴影里。虽然我曾密谋冒那么大的风险让他们相聚,但现在我无法让自己写下困扰我的情感,因为我不愿意目睹他们的狂喜。我相信,嫉妒是所有情感中最可耻的,然而我和塔努斯一样爱洛斯特丽丝小姐。这不是父亲的爱,也不是兄长的爱。我是一个阉人,但我对她的爱是一个正常男人的爱,当然是无望的爱,但正因此也是苦涩的爱。我不能再待在此处看着他们。我像一个被鞭打的小狗,开始悄悄地从陵墓中退出。但塔努斯看见我要离开,结束了那似乎要毁灭我灵魂的恐怖的吻。 “泰塔,别把我单独和国王的妻子留下。和我们待在一起,别让我受到可怕的诱惑。我们的荣誉处在危险中。我不能相信我自己,你必须待在这儿,保证我不给法老的妻子带来羞辱。” “离开!”洛斯特丽丝小姐在他怀中叫道,“别管我们。我现在不想听什么羞辱、荣誉的话。我们的爱已被压抑得太久了。我等不到迷宫预言实现了。别管我们,善良的泰塔。” 我从密室逃离出来,好像我的生命处于危险。我本可能冲入风暴,在那消亡。那样的话,一切就都结束了。但我太胆小了,风把我赶回来,绊倒在柱碑一角,风不再折磨我了。我坐在石地上,把围巾缠到头上遮住眼睛、耳朵。但是,虽然风暴沿着悬崖呼啸,也不能淹没墓室里传出的声音。 暴风猛刮两天,毫未减弱。我偶尔睡一会儿,强迫自己忘却一切。但无论何时醒来,我都能听见他们。他们欢愉的声音折磨着我。奇怪的是,当我的女主人和国王在一起时,我从来不知道我会这样痛苦——但是,另一方面,那也没什么奇怪,因为那个老人对她来说毫无意义。 这是另一个折磨我的世界。喊叫、呻吟、低语撕扯着我的心。年轻女人有节奏的啜泣声——并非因痛苦——威胁着、毁灭着我。她最后狂喜的放肆尖叫声比阉割刀的切割更令我痛苦至极。 最后风弱了,消失了,在悬崖脚呻吟。天空越来越明亮,我知道这是我禁闭在陵墓的第三天。我振作精神,叫他们。我不敢进入内室,怕看到我可能看到的一切。有一会儿没有回应,后来我的女主人嘶哑地回答,这声音令人恐惧地在柱碑下面回荡。“泰塔,是你吗?我以为我已在暴风中死去,被带到西天乐园。” 风暴一停,我们没有时间留下来。皇家猎人可能已在四处寻找我们。风暴为我们提供了不在现场的最好借口。我确定残留的猎人可能已散布在这些可怕的小山中,但不能让搜索队发现塔努斯和我们在一起。 另外,我和塔努斯这些天几乎没说话,有许多事情需要讨论。我们站在柱碑的入口,匆忙制订计划。 我的女主人一声不响,镇定自若,我以前很少见她这样。她不再是无法自我约束、唠唠叨叨,而是站在塔努斯身旁,用一种新的宁静看着他的脸。她让我想起了在她的庇护神像前祭奉的一位女祭司。她的眼睛从未离开他的脸,偶尔还会伸手摸他,好像再次说服自己那真的是他。 她一这样,塔努斯不管在说什么,都会停下来,全神贯注地看她那双深绿色的眼睛。我不得不把他叫回来,继续还没谈完的正事。面对这样直白的相互爱慕,我自己的感情显得卑鄙和低下。我强迫自己为他们高兴。 谈正事花的时间比我预想的要长,但最后我和塔努斯拥抱道别。空中仍弥漫着美妙的黄尘,一丝阳光透出来,我牵着毛驴上路。我的女主人徘徊着,我在下面的山谷里等她。 我回头,看见他们终于出现在洞口。他们站在那里,没有拥抱,长时间凝视着彼此,然后塔努斯转身,大步走开。我的女主人看着他,直到他消失,然后朝我等候的地方走来。她走路时像在做梦。 我扶她骑上驴,给她调整鞍子长度。她俯身抓住我的手。“谢谢你。”她说。 “我不值得你感激。”我反对。 “我是整个世界最幸福的人。你给我讲的关于爱的一切就是事实。请为我高兴,即使……”她没说完,我突然意识到她读出了我内心最深处的感受。即使在她最高兴时,她也因为给我造成的痛苦而伤心。在那一刻,我比以前更爱她了。 我转身,拿起缰绳,领她返回尼罗河。 一位皇家猎人从远处山顶发现我们,热情地向我们致意。 “我们一直遵照国王的命令寻找你们。”他告诉我们,赶紧跑下山,来到我们跟前。 “国王得救了吗?”我问。 “他安全待在埃勒芬蒂尼岛的王宫里。他下令,一旦找到洛斯特丽丝小姐,就把她直接带到他那里。” 我们一登上王宫码头,阿顿就在那儿,放松地鼓起涂粉的双颊,对我的女主人体贴过度。“他们已找到二十三具在风暴中丧生的不幸尸体。”他带着残忍的口气告诉我们。“所有人都确信你们已死亡。但是我在哈比神庙祈祷,保佑你们安全返回。”他看起来对自己很满意,我却很恼怒,他竟然把她的幸存归功于自己。他只给我们一点时间用来快速沐浴、用带香味的油涂抹干燥皮肤,然后快速带我们来到国王面前。 我的女主人被带回到法老面前,他真的很感动。我确信他和其他人一样逐渐爱上了她,不只是因为在她身上看到了不朽的希望。她跪在他面前时,他眼中涌出泪水,沾染了面颊上涂的粉。 “我以为你丢了。”他对她说。如果礼仪允许,他可能已拥抱她。“我发觉你比以前更漂亮、更可爱了。”他说得对,因为爱让她散发出特殊的魅力。 “泰塔救了我。”她告诉法老,“他领我躲藏起来,在那些可怕的日子里保护我。没有他,我可能已经像那些可怜人一样丧生了。” “真的吗,泰塔?”法老直接问我。我装出最谦虚的表情,小声说道:“我只是众神一个卑微的工具。” 他冲我笑,我知道他也开始喜欢我了。“你已经多次为我们服务了,哦,卑微的工具。但这次最有价值。走近点!”他命令。我在他面前跪下。 阿顿站在我旁边,捧着一个雪松木小盒子。他打开盖,献给国王。法老从盒子里拿出一条金链子,纯金制造,刻有皇家珠宝商的标志,表明重量有二十德本。 国王把链子举过我头顶,吟诵:“我赐你荣誉金链。”他俯身,放在我的双肩上,沉甸甸的重量令我喜悦。这个装饰品是皇家荣誉的最高标志,通常留给将军、大使或高级官员,如英特夫领主。我怀疑在埃及历史上,这条金链是否曾经套在卑贱的奴隶脖子上。 赠送我的礼物和奖励并没有结束,因为我的女主人不会示弱。那天晚上,当我服侍她沐浴时,她突然打发走其他奴隶,赤裸地站在我面前,对我说:“泰塔,你帮我穿衣。”她对我特别满意时,允许我享有这个特权。她知道,在这亲密的场合中,她完全属于我一个人,我有多么高兴。 她的美丽只被光滑的深褐色头发遮盖。她和塔努斯度过的那些天似乎让她充满新的美感,从身体内部散发出来。雪花石膏罐子里的灯从透明的罐身照射出来;同样,我的女主人似乎也周身放光。 “我从未梦想过,像我这样的身体会装满这样的快乐。”她一边说着,一边抚摸着自己的身体两侧,低头看着自己,同时让我也摸一摸。“当我和塔努斯在一起时,你承诺我的一切都发生了。法老赐你荣誉金链,也正好表达了我对你的感激。我想让你在某种程度上分享我的快乐。” “服侍你是我渴望的所有奖赏。” “帮我穿衣。”她命令,然后把手举过头。她一动,双乳改变了形状。多年来我看着它们从不成熟的小无花果长到现在圆圆的、奶油般的石榴,比珠宝或大理石雕塑更美丽。我把精致的睡裙套在她身上,让它流过她的身体,遮住她,但没有遮掩她的美丽,就像清晨的薄雾装饰着黎明中的尼罗河水。 “我已下令安排一次宴会。还给王室夫人们发去了邀请。” “很好,主人。我会负责。” “不,泰塔。宴会是以你的名义举办的。你将以来宾身份坐在我旁边。” 这是她的又一个计谋,和最近所有疯狂举动一样,令我震惊。“不合适,主人。你会冒犯规矩的。” “我是法老的妻子。我定规矩。宴会期间我有礼物送给你。我会在众目睽睽之下送给你。” “你能告诉我是什么礼物吗?”我问,心里有些不安。我从来说不准她凭空想出来的下一出恶作剧会是什么。 “当然我会告诉你是什么。”她神秘地笑了。“秘密,这就是全部。” 虽然我是嘉宾,但我不能把宴会安排交给厨师和嘻嘻哈哈的女奴。毕竟,我的女主人作为主人的名声至关重要。天未亮,我就来到市场,选购最好、最新鲜的农产品和海产品。 我答应邀请阿顿。他打开国王的酒窖,让我挑选。我雇了城里最好的乐师和杂技演员,进行了排练。我派奴隶出去到河两岸采摘风信子、水仙和莲花补充我们的花园中已盛开的大片花朵。我让织工编结小芦苇舟,上面放彩色玻璃灯,让它们漂浮在水园池塘上。我为每位客人摆放了皮坐垫和花环,以及成罐带香味的油,让她们在闷热的夜晚凉爽一下,同时驱散蚊子。 夜幕降临,王室妇女穿着炫耀的最新样式的服装开始陆续到达。一些人修剪了头发,把自然头发换成了假发。穷人家的妻子为了养活孩子,被迫卖掉自己的头发,制成了这些假发。这是我厌恶的时尚,我发誓全力阻止我的女主人追随这种愚蠢做法。她光泽的头发是我的幸福源泉。但谈到流行,即使最理智的女人也不可信。 在我女主人的坚持下,我坐在她旁边的垫子上,没像往常坐在她身后。我看出许多来宾对这种不得体的行为感到反感,在扇子后互相低语。我和她们一样不自在。为了掩盖我的尴尬,我示意奴隶们把酒杯加满,示意乐师奏乐、舞者起舞。 酒是醇的,音乐是激动人心的,跳舞的全是男人。他们充分展示了男性魅力,因为我命令他们用自然状态表演。女士们被这种表演深深吸引,很快忘记顾及体面,大口喝酒。我毫不怀疑许多男舞者天亮前是不会离开后宫的。一些王室夫人有着贪婪的欲望,许多人多年来没有受到国王的关爱。 在这个欢乐的气氛中,我的女主人站起来,提醒来宾们注意。然后,她代我向她们敬意,溢美之词不绝,我的脸红了。她继续讲到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来发生的有趣、感人的经历。酒似乎缓和了这些女人对我的态度,她们笑起来,鼓掌。几个女人甚至借着酒伤感地啜泣。 最后,我的女主人命令我跪在她面前,我照做了。众人纷纷低语。我选了一件用最好的亚麻布做的朴素上衣,女奴们按最适合我的发型给我梳了头。除了颈上的荣誉金链,我没带任何装饰品。在这样炫耀的气氛中,我朴实的风格很吸引人。由于定期游泳、锻炼,我一直保持着强健的身体,这也是英特夫领主第一眼就被我吸引的原因。那些年,我一直处于最佳状态。 我听见一个老夫人对旁边的人低语:“他忘记首饰多可惜啊。他是这样一个吸引人的尤物。”这个晚上我会忽略这些话。在其他场合,这些话早已让我十分痛苦。 我的女主人看上去对自己很满意。她已成功地向我隐瞒了礼物的性质。通常她不会如此机敏地战胜我。她低头看我弯下去的头,慢慢地、清楚地说,暂时享受着最大的快乐。 “奴隶泰塔,我生命中所有岁月里,你一直是我的盾牌。你一直是我的导师、我的私人教师。你教我读书、写字。你给我解释星象之谜和晦涩的艺术。你教我唱歌、跳舞。你告诉我如何在很多事情中找到幸福和满足。我很感激你。” 王室妇女们又开始变得难以控制。她们以前从未听过用这样溢于言表的词汇赞扬一名奴隶。 “在喀姆新风那天,你为我效劳,我必须回报你。法老已赐你荣誉金链。我有自己的礼物给你。” 她从袍子底下拿出一卷纸莎草,用彩线捆着。“你曾像奴隶一样跪在我面前。现在像自由人一样站起来。”她高高举起纸莎草。“这是你的解放契约,由宫廷文书起草。从今天起,你是自由人了。” 我第一次抬起头,不相信地盯着她。她把纸莎草卷按在我麻木的手里,天真地冲我笑。 “你不期待这个,是吗?你太惊讶了,不知道对我说什么。对我说点什么,泰塔。告诉我你多么感激这个恩赐。” 她说的每个字像毒镖一样刺伤我。我一想到没有她的生活,我的舌头在嘴里变成了石头。作为一个被解放的人,我会永远离开她。我再也不会为她制作食物,服侍她沐浴;不会在她准备睡觉时为她盖被;不会在天亮时叫醒她,并在她第一次睁开那双可爱的深绿色眼睛迎接新一天时陪在她身边;再也不会和她一起唱歌,为她举杯,帮助她穿衣,凝视她所有的美丽。 一想到那样的生活已走到尽头,我悲痛欲绝,绝望地盯着她。 “高兴些,泰塔。”她命令我,“我给你这新的自由,高兴点儿。” “我再也不会高兴了。”我脱口而出,“你把我抛弃了。我怎么能再高兴起来?” 她的笑容消失了,不安地盯着我。“我给了你我权力范围内最珍贵的礼物。我给了你自由。” 我摇摇头。“你给了我最可怕的处罚。你在把我从你身边赶走,我不会再有幸福了。” “不是处罚,泰塔。是奖赏,你难道不明白吗?” “我渴望的唯一奖赏就是后半生留在你身边。”我感到眼泪从我身体深处涌出来。我竭力止住。“主人,我求你,别把我从你身边赶走。如果你对我还有感情的话,请允许我留在你身边。” “别哭。”她命令,“如果你哭,那我就会和你一起哭,在所有宾客面前。”直到那一刻,我真正相信她从未考虑过,她一时兴起而错位的慷慨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我的眼泪夺眶而出,顺脸流下。 “不许哭!这不是我想要的。”她自己的眼泪也随着流下来,“我只想像国王一样奖赏你。” 我拿起纸莎草卷。“请让我把这个愚蠢的东西撕成碎片。让我继续为你效劳吧,让我站在你身后吧,那里是我的位置。” “别说了,泰塔!你正在伤我的心。”她大声抽着鼻子,但我是残忍的。 “我想从你那里得到的唯一礼物是一生服侍你的权利。主人,请废除这个契约书。请允许我撕碎它。” 她用力点点头,像小时候摔倒在地擦破膝盖时,哭肿了脸。我一遍一遍撕着纸莎草纸。对此破坏还不满意,我把碎片拿到灯前,让火苗把它烧成脆黑卷。 “向我保证你不会再把我赶走。发誓你不会再把自由强加给我。” “我保证让你作我的奴隶,不再出售你,也不释放你。”她透过泪眼,沙哑地低声说,然后一丝顽皮在那双悲惨的深绿色眼睛中闪现。“当然了,除非你过分地让我恼怒,我就立刻叫来法律文书。”她伸出一只手把我扶起来。“起来,你这个笨人,注意你的责任。我肯定地说我的杯子空了。” 我又回到她身后的位置,重新填满杯子。微醉的客人们以为这一切都是我们为了娱乐她们而安排的。她们鼓掌,吹口哨,把花瓣扔向我们表示欣赏。我看得出,她们中的大多数宽慰了,因为我们没有真正藐视她们的体面,因为奴隶还是奴隶。 我的女主人把酒杯端到唇边,但喝之前,冲我笑了。虽然她的眼里还有泪水,但笑容激发了我的士气,恢复了我的幸福。我感到和以往那些年一样离她很近。 第二天早晨,我们一觉醒来,发现尼罗河夜里已开始了一年一次的涨水。码头守夜人快乐的喊叫声唤醒我们,我们才觉察。我因饮酒过多,身体仍感沉重,但还是下床,跑到河边。两岸已站满城里的百姓。他们祈祷、唱歌、挥舞棕榈叶,迎接洪水到来。 低处的河水曾经像是铜块上生出的绿锈般的鲜艳绿色,现在上涨的洪水已把绿色全部冲走,河水变成了不祥的灰色。夜里,河水已上升到港口的石头桥塔的一半,很快就会漫到堤岸上的建筑,然后强行进入已干裂多月的灌溉渠河口。从那里开始,水流打旋,淹没田地,冲垮农民的小屋,冲走田地间的界标。 每场洪水后,界线的测量和复位都由水域护卫官负责。每年到重新设立界石时,英特夫领主都偏袒富翁和贵族申请标定的土地,以此来增加财产。 从上游传来大瀑布遥远的轰鸣声。不断上涨的洪水淹没了路上的花岗岩天然水坝,呼啸着穿过峡谷时,水花像银水柱喷向刺眼的蓝天,在阿苏恩省各地都能看到。当漂亮的水雾漂浮在整个岛时,清新凉爽地落在我们仰起的脸上。我们对这种赐福感到喜悦,因为我们知道这是山谷里下的唯一一场雨。 我们观看时,所在岛周围的海滩却被洪水吞噬了。我们的登陆码头很快会被淹没,河水会拍打着我们花园的门。河水最终会涨到多高是个问题,通过研究尼罗河水位测量标尺的水平刻度才能计算出。整个国家和每个人的繁荣或饥苦都取决于这些数据。 我急忙跑回去找我的女主人,准备涨水仪式。我会在仪式中起显着作用。我们穿上最好的衣服,把新金链戴在脖子上。然后,我们和王宫其他人员及后宫的女士们一起加入自发前往哈比神庙的队伍中。 法老和埃及所有高贵的领主走在最前面。因生活富足而长相富态的祭司们正在神殿台阶上等候我们。他们的头剃过,头顶因涂油闪亮,双眼发出贪婪的光,因为今天国王会慷慨献祭。 在国王面前,神的塑像已从高坛搬出,神像上装饰着鲜花和漂亮的深红色亚麻。然后,把塑像浸透在油和香料中。我们这时唱着赞美诗,感谢神降临洪水。 远在南方,在一个文明人从未去过的地方,哈比神坐在山顶上,从两个取之不尽的罐里把圣水倾倒入尼罗河。每个罐里的水的颜色和味道都不同:一个是鲜艳的绿色,味甜;另一个是灰色,沉积着泥沙。泥沙每个季节淹没我们的田地,赋予新的生命和丰饶。 我们吟唱着,国王以玉米、肉、酒和金银为祭品。然后他大声喊出他的术士、技工和数学家,命令他们进入尼罗河水位测量标尺,开始观测和计算。 我在服侍英特夫领主时,曾被任命为水域看护人。在那群杰出人物中,我是唯一的奴隶,但我安慰自己:没有谁戴着荣誉金链。他们很尊重我。他们以前曾经和我一起工作过,知道我的价值。我曾帮助设计测量尼罗河水位的测量标尺,并监督执行;是我通过观察,算出了复杂的公式来确定预想的高度和每场的洪水流量。 浸过沥青的灯芯草火把摇曳的火光照亮了我们的路。我跟随主祭司走进尼罗河水位测量标尺入口——在高坛后墙开凿的黑暗通道。我们走下斜坡通道,石头台阶由于河中软泥和河水流动变得湿滑。一条有毒的黑色水蛇从我们脚下滑过,猛地发出嘶嘶声,钻进黑暗的水里。水位已涨到通道的一半。 我们聚集在最后一级裸露在水面的台阶上,借助火把的灯光,研究石匠已在通道墙上凿出标记。每个标记都有确切含义——或神奇,或实用。 我们一起极其小心地记下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读数。在接下来的五天里,我们会轮流来观测和记录正在上升的水位,用水钟的流动测定读数的时间。从水样中,我们能估计出泥沙含量。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我们最终的结论。 五天观测时间一结束,我们就要开始三天的计算。这需要使用许多纸莎草卷轴。最后,我们把观测结果呈送给国王。那一天,国王在贵族和半数埃勒芬蒂尼岛民众的陪同下隆重返回神殿,接受估算结果。 随着主祭司大声宣读,国王开始微笑。我们预测了几乎完美的河水上涨幅度。涨水不能太低,让田地裸露在太阳下暴晒,对丰收最有效的肥沃的淤泥黑层被拨除;也不能太高,冲垮河渠和地面建筑,淹没沿岸村庄和城市。这个季节会带来大丰收和肥羊群。 法老笑了,不是因为臣民的富裕,而是因为税收官会聚拢赏金。每年的税收以洪水的价值来计算,今年将会有大笔新增财宝添加到他祠庙的藏宝室里。为了结束哈比神庙的赐水仪式,法老宣布了每两年一次到底比斯参加奥西里斯节朝觐的日期。自从我的女主人在奥西里斯节最后的受难复活剧中扮演女神到现在,两年过去了。这看起来是那么的不可能。 那天晚上在尼罗河水位测量标尺通道中守夜,我几乎没睡觉。我的女主人兴奋得找不到自己的卧榻,让我陪她坐到天亮,唱歌、大笑,反复讲述那些她百听不厌的塔努斯的故事。 八天后,皇家帆船将沿着上涨的尼罗河水向北驶去。我们到达时,塔努斯·哈莱布领主将在底比斯等候我们。我的女主人欣喜若狂。 集结在埃勒芬蒂尼岛港口的帆船数量众多,似乎覆盖了整个水面。我的女主人开玩笑地说,人们不必弄湿双脚,在船体搭成的桥上溜达着就可横跨尼罗河。每个桅杆头都飘扬着旗帜,船队看上去十分壮观。 我们和宫廷其他人员已经登上分配给我们的船只,站在甲板上向国王欢呼。他离开王宫,走下大理石台阶,登上雄伟的豪华龙船。他安全登船后,一百个号角吹响扬帆的信号。整个船队一起扬帆,船头全部指向北方。随着河流奔腾,船桨向内划动,船队改变航线,顺风行驶。 自从阿赫荷鲁斯粉碎了施勒克匪徒,全国各地呈现出别样的活力。我们途经的每个村庄的村民都来到水边,向他们的国王致意。法老头戴笨重的双皇冠,高高地坐在艉楼上,所有人都可以清晰地看见他。他们挥动着棕榈叶,高喊:“愿众神对法老微笑!”河水不仅给他们带来了国王,还带来了恩惠。他们很高兴。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法老和所有随从两次上岸,视察了阿赫荷鲁斯在商路的十字路口立起来的纪念碑。当地农民已把这些令人厌恶的头骨堆保留下来,作为新神的神圣遗迹。他们把每块头骨擦得如同象牙般闪亮,然后用泥砌起来,永远屹立。他们还在上面修了神龛,指定祭司侍奉这些神圣之地。 在两处神龛,我的女主人都留下一个金环作为祭品。自封的护卫高兴地收下这些供物。我对这种奢侈表示抗议,但完全无用。我的女主人经常缺乏正确的钱财观念,我不得不费心尽力地替她积累。没有我的限制,她可能把所有财富送给了张着大口的祭司和微笑着贪得无厌地接受施舍的穷人。 离开埃勒芬蒂尼岛的第十天晚上,皇家随行人员在河流弯道上游的一个舒适的海岬宿营。那晚的娱乐节目包括一名全国最出名的讲故事人。我的女主人通常爱听讲故事——胜过其他大多数乐趣。她和我一直期待有这样的机会,离开王宫后还在劲头十足地讨论此事。然而,令我既惊讶又感到痛苦失望的是,洛斯特丽丝小姐宣布自己太疲惫,身体不舒服,不能参与讲故事了。虽然她强迫我去,让我带上其他人,但是她身体不好,我不能撇下不管。我给她喝了热饮料,然后躺在她床尾地板上,以便她夜里需要我时,我能在她身边。 早上当我努力叫醒她时,我开始担忧。通常她会满怀希望地笑着从床上蹦起来,准备抓住和吞掉新的一天,贪享生活的快乐。然而,今天早上她把被子又拽回到头上,含糊其辞地说:“再让我睡一会儿。我感觉身体像老太太一样又沉又无力。” “国王命令早起。我们必须在太阳升起前上船。我给你拿些热饮让你精神起来。”我把开水倒入一碗药草中,这是上次月圆时在最佳时机,我亲手采摘的。 “别唠叨了。”她冲我发脾气。但我不会让她再睡了,敦促她起床,喝下补药。她拉长脸。“我发誓,你想企图毒死我。”她抱怨。然而,没有任何先兆,我还未来得及阻止,她全吐了。 事后,她似乎和我一样震惊。我们俩惊恐地看着她床边呕出的一滩。 “我怎么了,泰塔?”她低声问。“我以前从来没这样。” 到这时,我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喀姆新风!”我叫。“梯雷斯墓地!塔努斯!” 她茫然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笑容像一盏灯点亮了阴暗的帐篷。“我怀孕了!”她喊。 “别那么大声,主人。”我请求。 “塔努斯的孩子!我正怀着塔努斯的儿子。”这不可能是国王的婴儿,因为自从她由于绝食而生病、流产,我已成功地阻止他们同床。 “哦,泰塔。”她呵呵笑着,撩起睡衣,敬畏地察看着平坦、结实的肚子。“想一想!一个像塔努斯的小淘气正在我的身体里生长。”她满怀希望地按着肚子。“我知道我在梯雷斯墓中找到的快乐不会就此结束,众神一定会留下印迹。他们给了我一个伴随一生的记忆。” “你想得太早了。”我警告她,“可能是急腹痛。我们必须先做检查才能确定。” “我不需要检查。我知道——在我心里,在我身体的秘密深处。” “我们仍要做检查。”我固执地告诉她,然后取来罐子。她蹲在上面,给我提供了她一天的第一次尿。我把尿分成两等份。 我把尿的第一部分混入同量的尼罗河水;然后把两个罐子装满黑土,每罐里种五个高粱粒籽,一罐用纯尼罗河水浇,另一罐用混有我女主人尿的水浇。这是第一次测试。 然后我在营地附近泻湖的芦苇中捕捉十只青蛙,不是鲜绿黄色、后退跳跃的那种,而是分泌黏液、黑色的那种,头和慵懒肥胖的身体间没有脖颈,眼睛位于平头骨顶端,孩子们因此把它们称作望天蛙。 我在两个装有河水的罐子里分别放入五只望天蛙,然后一个罐中混入我女主人的尿,另一个罐子原样未动。第二天早晨,在船上我女主人房舱的隐蔽处,我们移开盖罐子的布,察看里面的情况。 用我女主人尿浇的种子已长出小绿芽,而另一些种子毫无变化;没有接受我女主人赐福的望天蛙无反应,而另外幸运的五只已生出长银线,上面点缀着黑色的卵。 “我都告诉你会是这样的结果!”我的女主人还未等我作出正式诊断,就自鸣得意尖声尖气地说。“哦,多亏了众神!我这一生不会再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 “我会立即告诉阿顿。你今晚必须和国王同床。”我严厉地对她说。她迷惑不解地盯着我。 “即使法老相信我告诉他的大多数事情,也不会相信你在喀姆新风中怀了他的孩子。我们必须为我们的这个小家伙找个养父。”我已把这个婴儿看成是我们的孩子,不只是她自己的。虽然我尽力掩盖我的轻浮无常,但我还是和她一样对她的生育能力满意。 “你不要再把他称为‘小家伙’。”她突然对我发起火来,“他将成为王子。” “只有我能为他找到一个国王父亲,他才会是王子。准备好。我要去见国王了。” “昨夜我做个梦,圣上。”我告诉法老,“太令人惊奇了!为了证实一切,我解开阿蒙拉迷宫。” 法老满怀期待地向前倾身。他逐渐和我的其他病人一样相信我的梦和迷宫了。 “陛下,这次绝不会弄错。在梦里,伊西斯女神出现,答应抵制她兄弟塞特的影响。塞特让洛斯特丽丝小姐得上消蚀性疾病,那么残忍地夺走了你的第一个儿子。在奥西里斯节第一天和我的女主人同床,你就会被赐予另一个儿子。这是女神的承诺。” “今晚是节日前夜。”国王看上去很高兴,“说实话,泰塔,几个月来我一直准备履行这个美妙的义务,只要你允许。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在阿蒙拉迷宫中看到了什么。”他又一次期待地向前倾身,我已准备好了。 “和以前看到的一样,只是这次更强烈、更生动。同样在河两岸生长着一望无际的树林,每棵树都有皇冠,十分威严。你的王朝延续几个世纪,坚不可摧。” 法老满意地长出一口气。“把那个孩子给我送来。” 我返回帐篷,我的女主人正在等我。她已准备好优雅地去见国王,同时还有她的幽默。 “我会闭上眼睛,想象我又回到了梯雷斯墓地,和塔努斯一起。”她吐露,然后调皮地咯咯笑。“虽然把国王想象成塔努斯就像老鼠尾巴已经变成大象鼻子。” 国王一吃完饭,阿顿就来接她去国王的帐篷。她离开时表情平静,脚步坚定,可能还想象着她的小王子和在底比斯等我们的孩子的父亲。 最热爱的底比斯,有上百城门的美丽的底比斯——我们多么高兴地看到它出现在我们面前。河岸宽阔的拐弯处林立着神殿和闪亮的城墙。 当每一个熟悉的路标出现在我们眼前时,我的女主人兴奋地大声唱着。龙船在大维西尔王府下方的码头停泊时,回家的喜悦从我们俩身上消失了,我们陷入沉默。洛斯特丽丝小姐来摸我的手,就像一个被神话故事中的怪物吓倒的小女孩。我们看见了她的父亲。 英特夫领主和他的儿子门赛特和索贝克——两个没有拇指的英雄——站在大批人群之首。这群站在码头上迎接国王的人都是贵族和底比斯城市的元老们。和我噩梦中出现的一样,英特夫领主英俊、温文而雅。我感到情绪低落。 “你现在必须警觉。”洛斯特丽丝小姐对我低声说,“他们会找你,把你除掉。记住眼镜蛇。” 大维西尔身后不远站着拉斯弗。我们不在期间,他显然升职了。他戴着万人统帅的头饰,手执金色权位鞭。面部的肌肉还是没有改观,一边脸仍可怕地塌陷,唾液从嘴角滴下。此时他认出了我,隔着狭窄水流,用半张脸冲我咧嘴,举起金色鞭子冷冷地致意。 “我向你保证,我的主人,我和拉斯弗一起在底比斯时,我的手会放在匕首上,只吃自己亲手剥皮的水果。”我咕哝着,同时冲他笑,高兴地挥手向他回礼。 “你不要接受任何陌生的礼物。”我的女主人坚持,“你睡在我床脚,夜里我能保护你;白天你待在我身边,不要自己四处走动。” “遵命。”我让她放心。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遵守着对她的承诺,处在她的直接保护下,因为我肯定英特夫领主不会让他的女儿陷于危险,以此威胁他与国王的联系。 我们因此经常和大维西尔在一起,因为在整个节日期间的所有仪式中,陪同国王是他的责任。在这段时间,英特夫领主扮演着洛斯特丽丝小姐可爱、周到的父亲。她是国王的妻子,因此他用所有敬重和关心对待她。每天早晨,他给她送来礼物,金子、珠宝、精致的小圣甲虫形雕饰物,还有用象牙和稀有木材雕刻的小神像。尽管有我女主人的命令,但我没有把它们还回去。我不希望警醒敌人,另外,这些礼物弥足珍贵,我偷偷把它们卖掉,把钱投资在囤积谷物,由城里可靠的商人——我的朋友们帮助掌管谷仓。 根据预计的收成,谷物的价格是十年来最低的。那只能有一个发展趋势,就是上涨,虽然我们可能为了利润要等一段时间。商人以我女主人的名义开了收据,我把它们存在法庭档案中;自己只留五分之一,我觉得是非常合理的佣金。 当我发现英特夫领主用那双苍白的豹眼睛看我时,我感到一丝窃喜。那眼神让我确信,他对我的感受没有缓和。我记得他对付敌人时的耐心和持久力,像一只美丽的蜘蛛等在网中心。他看我时眼睛发光。我记得那碗毒牛奶和眼镜蛇,尽管我十分警惕,我还是十分不安。 同时,节日按过去几个世纪的所有仪式和传统进行着。然而,这个季节,不是塔努斯的蓝鳄团,而是另一只船队在哈比泻湖捕猎河牛,另一群演员在奥西里斯神殿演出受难复活剧。遵照法老的命令,剧本还是我创作的那个版本,台词有力、感人。然而,这位新的伊西斯没有我女主人演得可爱,荷鲁斯也没有塔努斯领主演得高贵、动人。不过,这个塞特比拉斯弗扮演的那个更令人愉快、更惹人喜爱。 受难复活剧演出的第二天,法老过河视察他的祠庙,在这种场合下,他一整天都让我紧跟在他旁边。他多次公开咨询我有关工程的各方面情况。当然我在任何适当的时候都戴上我的金链。这一切都没有逃过英特夫领主的眼睛,我看出他在冥想国王对我的好感。我希望这会更加有助于保护自己免遭大维西尔的报复。 自从我离开底比斯,又派来一位建筑师负责祠庙工程。法老希望这个不幸的人能保持我制定的高标准,也按同样速度推进工程。这样做可能是不公平的。 “以荷鲁斯的神圣母亲的名义,泰塔,我希望你仍在这儿负责。”法老嘀咕说。“如果你的女主人和你分开,我会把你从她那儿买来,让你永远待在死亡之城监督这项工程。自从这个白痴接手你的工作,花费似乎已翻番。” “他这个年轻人太天真了。”我赞同地说,“就连石匠和包工头偷了他的睾丸,他都不会发现。” “他们偷的是我的。”国王怒视着,“我想让你和他一起仔细看一下账单,告诉他我们在哪些方面吃了亏。” 我当然因受到他的器重而感到十分荣幸。我毫无恶意地向法老指出,新的建筑师在重新设计我的神殿正门三角墙时犯了缺乏审美的错误,还有工匠行会那些无赖们的拙劣手艺;三角楣饰充斥着在下王国风靡一时的颓废的叙利亚风格。在下王国,出身卑微的篡权者的日常喜好正在破坏埃及艺术的经典传统。 对于工艺,我向国王展示,灵堂侧面墙的石头砖缝间怎么可能没有一片纸莎草。法老命令三角楣饰和神殿墙全部拆倒,罚款工匠行会五百德本金子,上交皇家的藏宝室。 那天剩余时间和第二天一整天,法老都在检查祠庙藏宝室里的财宝。在这里,至少他没发现可抱怨的。在世界历史上,从来没有这么多财富在同一时间聚集在同一个地方。即使对于我这样一个喜欢美好事物的人,也很快被这里的丰富弄得疲惫,我的眼睛也蒙上了闪闪金光。 国王坚持让洛斯特丽丝小姐一直陪在他身边。我想他对她的迷恋正慢慢变为真正的爱,或者他相信她会为他带来子嗣。这种爱的后果便是等我们渡河返回到底比斯时,我的女主人已累得筋疲力尽。我担心她怀的孩子。不能告诉国王她的状况,不能建议他对她表现出更多体贴,一切太快了。她再次和他同房还不到一周,这么早就诊断出怀孕——即使是我的诊断,也一定引起他的怀疑。对他来说,她仍健康、年轻体壮。他就那样对待她。 如同以往的几个世纪,节日以人们聚集在奥西里斯神殿听国王发布公告而结束。 在奥西里斯神殿前的石头高台,法老坐在高高的王座上,全体民众都能清晰地看见他。他头戴双皇冠,手拿弯柄杖和连枷。 这次神殿的布置和以往不同,因为我向国王提出建议,他也十分通情答理地采纳了。他命令,靠着内殿三面墙搭起木头脚手架,有厚实的石墙的一半高,沿着墙逐级上升,为成千上万的底比斯贵族提供座位,使他们享有特权,不间断地观看整个进程。我还建议,这些座位用彩陶和棕榈叶装饰,掩盖本身丑陋的样子。这些建筑第一次建在我们的国家。从此,它们司空见惯,建在大多数公众集会场合——王室列队行进的路上,体育比赛场地周围。这种建筑就是如今众所周知的泰塔看台。 对看台上的位置一直竞争激烈,但作为设计者,我把最好的位置留给我的女主人和我自己。我们正对王座,就在国王头上方一点,可以清楚地看见整个内院。我为洛斯特丽丝小姐准备了一个羊毛皮垫,还有一篮子水果和糕点、几罐冰冻果子露和啤酒,帮我们挺过没完没了的仪式。 我们周围都是本国最尊贵的人。穿着极其时髦的领主和女士;将军和元帅们手拿金鞭,骄傲地吹嘘自我功绩和军团的严格军纪;行会主席,富裕商人,祭司,来自帝国各属国的大使,全部聚集在此。 神殿庭院延伸到国王面前,一个出口连着另一个出口,像孩子们玩的猜字游戏的一个个盒子,但在厚实的石墙上,门都完美地设置成一条直线。站在正门门楼外的圣莱姆大街上,一位朝拜者通过内门向里看,能清晰地看见四百步外国王坐在高高的王座上。 神殿的所有院子都挤满了普通百姓,甚至挤到了神殿墙?外的圣街上和花园里。虽然我几乎一生都住在底比斯,但从未见过这么多人。无法数清人数,但估计那天一定有二十万人。人群的喧哗让我感到自己就是一只蜜蜂,置身在嗡嗡的蜂群中。 王座周围是一小群级别最高的显贵,他们的头与法老的脚齐平,当然其中一位就是奥西里斯的主祭司。在过去的一年,老院长离开了我们这个短暂的世界,穿过阴间,踏上通往永恒乐园的西方旅程。这位新院长更年轻、更坚定。我知道他不那么容易被英特夫领主掌控。事实上,在我监督修建泰塔看台时,他和我合作安排了今天仪式上某些不同寻常的活动。 然而,人群中最令人注目、能和法老本人抗衡的就是大维西尔。英特夫领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他身材高大,气质高贵,像传说中的人物一样英俊;胸前和肩上佩带着沉重的荣誉金链,像来自万神殿神话中的人物。紧跟在他身后的是令人憎恶的拉斯弗。 英特夫领主走进王座前的空场,开始向底比斯两城的国王致欢迎辞,用这种传统方式宣布开幕。他讲话时,我看一眼旁边的我的女主人。即使我和她一样厌恶她的父亲,但我还是被她毫不掩饰、公开表达的愤怒和憎恨震惊了。我想提醒她不要那样明显,但我知道,这样做只能进一步把注意力引到她的极度仇恨上。 大维西尔用很长时间详细列举了他在过去一年里的功绩和如何忠实效忠法老。人群因厌烦和不适出现低语和骚动。热气升腾,照射到拥挤院子的太阳光线聚集在神殿墙内。我看见拥挤中不只一个妇女昏倒。 英特夫领主结束讲话时,主祭司走上来。中午的太阳正在头上方。他向国王汇报底比斯教会的事务。随着他的讲话,热度和恶臭在增加;香水和香精油再也无法掩盖酷热和未洗身体的汗臭味。人们无法逃离去解决内急,男男女女只能蹲在原地。神殿开始散发猪圈或公共厕所的恶臭味。我把在香水中浸泡过的手帕递给我的女主人,她轻轻捂住鼻子。 最后,主祭司以奥西里斯神的名义保佑国王,结束讲话,然后深鞠一躬,退回到大维西尔身后。那天早晨,人们不到天亮开始集合,直到现在,才第一次彻底安静下来。他们忘记了厌烦和不适,伸长脖子,期待着听法老讲话。 国王站起来。我对这个老人的毅力表示惊讶,因为他一直像雕塑一样坐着。他伸出双臂祈求上帝赐福。就在那一刻,传统习俗的神圣酒杯被击碎,整个人群——祭司、贵族、百姓——陷入惊恐。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是人群中仅有几个不感到惊讶的,因为我越权安排了一切。 神殿巨大的发亮铜门旋开。门似乎是自己开的,没人推动。 一声粗重的叹息像风一样吹过整个神殿庭院,刮得拥挤的人群像罗望子树叶沙沙作响。突然,一个女人尖叫起来。很快,迷信引起的恐惧呻吟声震惊所有人。一些人跪下,一些人恐惧地把手举在头上,其他人用围巾蒙住脸,担心眼睛因为看见不适合凡人的景象而被击瞎。 一个神穿过神殿门,大步走过来。他身材高大,令人恐惧,斗篷随着身体的走动在肩上挥摆;头盔顶有一大簇白鹭羽毛。他面容奇特,发出金属般的光泽,半鹰半人;钩状鼻,眼睛如同两道黑缝。 “阿赫荷鲁斯!”一个妇女尖叫,然后昏倒在石路上。 “阿赫荷鲁斯!”喊声继续。“是那个神!”人群先后一排一排跪下表示敬意。坐在看台高处的那些人跪下来,许多人做出手势挡开不幸。王座周围的贵族们也跪下来。整个神殿只有两个人保持站姿:法老像绘画的雕塑坐在王座台阶上一动未动;底比斯大维西尔站立着,高大、傲慢。 阿赫荷鲁斯停在国王面前,透过青铜面具的缝隙仰视他。即使在那一刻,法老也未退缩。国王面色惨白。我说不准是不是被吓变白的,但他眼中闪着光,可能是因为宗教信仰的狂喜,也可能是因为恐惧。 “你是谁?”法老盘问。“你是鬼还是人?你为什么干扰我们庄严的仪式?”他的声音强硬、清晰,听不出其中有任何颤栗。我更崇拜他了。这个老人可能虚弱,上了年纪,容易上当受骗,但他有足够的勇气,可以面对人或神,可以像勇士一样坚定立场。 阿赫荷鲁斯用在战争厮杀时指挥军团的声音回答他,这声音在石柱间回荡。“伟大的法老,我是人,不是鬼。我是您的臣民。我来到您面前,对您的命令作出回应。我来到您面前,向您汇报两年前,就在奥西里斯节这一天,就在这个地方,您给我下达的任务。” 他从头上拿下头盔,火红的鬈发倾泻下来。人群立刻认出他,响起一片呼喊声,似乎撼动了神殿的地基。 “塔努斯领主!塔努斯!塔努斯!” 我看我的女主人似乎喊得最响亮。我就坐在她旁边,喊声快把我的耳朵震聋。 “塔努斯!阿赫荷鲁斯!阿赫荷鲁斯!”两个名字混在一起,像暴风吹动的激浪撞击着神殿墙。 “他从墓里出来了!他成了我们的神。” 塔努斯突然从鞘里拔出剑,高高擎起,清楚明白地下令让大家安静。大家听从了,一片寂静。他又说:“圣上,您允许我讲话吗?” 我想,到现在,国王不会再依靠他的语言能力。他用弯柄杖和连枷示意,然后双腿离地,坐回王座。 塔努斯洪钟般的声音传到外院。“两年前,你命令我摧毁威胁国家命运的杀人犯和盗匪的那些毒窝,还把王室鹰玺交付给我。” 塔努斯从斗篷下面拿出蓝色小雕像,放在王座台阶上,然后退后,继续说。 “为了更好地执行国王的命令,我诈死,把一个陌生人的木乃伊封在我的坟墓里。” “巴克赫尔!”一个声音喊道,人群紧跟喊起来。塔努斯又一次命令大家安静。 “我率领一千名蓝鳄团勇猛将士进入沙漠和蛮荒之地,搜出躲在秘密要塞的施勒克匪徒,歼灭成百上千,把砍下的头颅堆在路边。” “巴克赫尔!”人群尖叫。“真的。阿赫荷鲁斯做了所有这一切。”塔努斯再次让人群安静下来。 “我粉碎了男爵们的势力,毫不留情地屠杀了他们的跟随者。在我们整个埃及,现在还有一个人称自己为施勒克匪徒。” 人们终于安静下来,回味他说出的每个字,如醉如痴,全神贯注。法老也控制不住耐性了。“说吧,塔努斯领主,人们熟悉的阿赫荷鲁斯。说出这个人的名字。告诉我他的名字,让他知道法老的惩罚。” “他借用阿赫塞特的名字。”塔努斯大声说。“他和他的兄弟黑暗之神塞特一样臭名昭着。” “告诉我他的真实姓名。”法老命令,又焦虑地站起来。“说出最后一个施勒克匪徒的名字。” 塔努斯拖延一会儿,慢慢地、不慌不忙地环顾神殿。当我们的目光相遇时,我微微点头,只有他能看出,但他的目光未作停留,向神殿敞开的门看去。 众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塔努斯领主身上,最初并没有看见一队武装人员从高坛中快速、静悄悄地涌出来。虽然他们全副武装,手握战盾,但我认出了头戴头盔的大多数人。他们是莱迈姆、阿兹提斯和蓝鳄团的其他五十名勇士。他们就像皇家保镖,快速列队在王座周围,但是,莱迈姆和阿兹提斯则毫不引人注目地站到英特夫领主身后。他们一就位,塔努斯又说下去。 “神圣的法老,我会告诉你这个阿赫塞特的名字。他不知羞耻地站在你王权的影响下。”塔努斯用剑指着。“他就在那儿,荣誉之金戴在叛国者的脖子上。他就站在那儿,法老唯一的伙伴,一个把你的王国变成杀人犯和盗匪乐园的人。他就是阿赫塞特,底比斯省的总督,上王国的大维西尔。” 神殿一片可怕的嘘声。人群中肯定有一万多人受到过英特夫领主的严重折磨,有充分的理由憎恨他,但是,没有人大喊欢呼、胜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惩罚有多可怕,他又多么肯定会报复。我能闻出空气中他们害怕的气味,如焚香时的烟般浓重。大家都知道,塔努斯的声望和伟大功绩不足以战胜对英特夫领主未经证实的指控。在这个时候表现出喜悦或公开赞同会是极度愚蠢的做法。 静默中,英特夫领主大笑,声音中充满蔑视。他做了一个不屑一顾的手势,转身背对塔努斯,直接对国王说:“沙漠阳光灼伤了他的大脑。这个可怜的家伙疯了,只会胡言乱语,没有一句真话。我本该生气,但相反,我很悲痛,这样一个有声望的勇士会沦落得如此粗俗。”他把双手伸向法老——一种庄重、忠诚的手势。“我一生都在效忠法老和我的人民。我的荣誉无懈可击,我没有必要因为这些狂言为自己辩护。我无所畏惧,相信神圣的国王的智慧和公平。让我的功绩和我对法老的热爱代替我的语言。” 我看见国王化过妆的脸表现出迷惑和犹豫不决。他双唇颤抖,眉稍紧锁,因为他头脑反应缓慢、不够敏锐。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话,但在他讲出重大、无法改变的决断前,塔努斯又一次举起剑,指向王座那边神殿敞开的门。 从门外又进来一伙人,看上去与众不同。法老张大嘴看着他们。克拉塔斯走在前,面罩掀起,右手握剑。跟在他身后的那些人身上只穿着腰布,光着头、脚,胳膊捆绑在身后,奴隶一样拖着脚走向拍卖台。 我正看着英特夫领主的脸。他震惊了,畏缩了,就像脸上挨了一击。他认出了被俘虏的人,但他明显相信他们早已死了,头骨正在路边。他快速向旁边瞥了一眼墙上小圣器室的门。门隐藏在悬挂的亚麻旗布后,那是他从拥挤的内院逃出去的唯一出路。但莱迈姆向右移动一步,堵住通往门口的路。英特夫领主回头看着王座,神情自信,目空一切地扬起下巴。 六个被绑的俘虏在王座前站成一行。克拉塔斯轻轻一声令下,他们跪下,鞠躬。 “这些人是谁?”法老问。塔努斯站在第一个人上方,抓住他被捆的手腕,拖他站起来。这个俘虏的皮肤星星点点散布着天花愈合后留下的疤痕,一只瞎眼反射出银币的光。 “神圣的法老问你是谁?”塔努斯轻轻说,“回答问题。” “圣上,我是舒福提。”他说,“在阿赫荷鲁斯击溃、屠杀在加拉拉的族人前,我曾经是施勒克匪徒的一名男爵。” “告诉国王,你的最高领主是谁?”塔努斯强调。 “阿赫塞特是我的最高领主。”施勒克匪徒回答。“我向阿赫塞特发过效忠的血誓,把劫掠来的赃物的四分之一交给他。作为回报,阿赫塞特让我免受法律制裁,为我们提供蓄意袭击的目标。” “向国王指出你认识的阿赫塞特。”塔努斯命令。舒福提拖着脚向前走,来到英特夫领主面前。他满嘴唾沫,吐向大维西尔华丽的制服。“这就是阿赫塞特。”他喊,“愿虫子饱餐他的内脏!” 克拉塔斯把舒福提拖到一边。塔努斯又拎起一个俘虏。“告诉国王你是谁。”他命令。 “我是阿赫伊库,是施勒克匪徒的男爵,但我所有的手下人都被杀害了。” “谁是你的最高领主?你把赃物交给谁?”塔努斯问。 “英特夫领主是我的最高领主。我把赃物放进大维西尔的钱箱。” 英特夫领主高傲地站着,对指控没表现出任何情绪变化。男爵一个又一个被拖到他面前,都做出同样的陈述,他没有辩护。 “英特夫领主是我的最高领主。英特夫领主是阿赫塞特。” 神殿里的人群静得让人压抑,就像闷热的天气难以忍受。他们恐惧地看着,或默默地憎恨,或迷惑、不相信。然而,没有一个人敢大声指责英特夫领主,或者情绪激动,直到法老首先开口说话。 最后一个男爵被带上前,面对大维西尔。他身材高大,身体瘦削,肌肉结实,皮肤被太阳晒坏。他有贝都因人的血统,黑眼睛、鹰钩鼻;胡子浓密、卷曲,表情傲慢。 “我叫拜斯提。”他比其他人说话都清晰。“人们把我称作残忍者拜斯提,虽然我不知道原因为何。”他用声名狼藉的刽子手的幽默咧嘴笑了。“在何鲁斯摧毁我的部族前,我是施勒克匪徒的一名男爵。英特夫领主是我的最高领主。” 这次他没像其他人一样被拖走。塔努斯又一次对他说:“告诉国王。你认识皮安基·哈莱布领主吗?他曾经是底比斯的贵族。” “我非常熟悉他。我和他有交往。” “什么交往?”塔努斯问,声音中带着死神一般的语气。 “我抢劫了他的大篷车,烧了他地里的庄稼,突袭了他在赛斯拉的矿,杀死矿工。好笑吧,再没有人到那里开采铁矿了。我还焚烧了他的别墅,派手下人到城里诽谤他。他的诚实和对国家的忠诚遭到玷污。我还帮助别人彻底击垮他,导致他最终喝下有毒的曼陀罗花种子,自尽。” 我看见法老一边听,握着连枷的手一边在颤抖。他的一只眼皮在抽搐,我以前注意到他在极其痛苦时就是这个样子。 “是谁命令你做这一切的?” “英特夫领主下令做这一切,并奖赏我一块纯金。” “英特夫领主希望从迫害哈莱布领主中获得什么?” 拜斯提咧嘴笑了,耸耸肩。“现在英特夫领主是大维西尔,而皮安基·哈莱布领主死了。我觉得英特夫领主似乎已达到目的。” “对于你的坦白我没有向你提供任何从宽的报偿,你承认吗?你明白死亡等着你吗?” “死亡?”拜斯提大笑。“我从未怕过。那是我烤面包用的面粉,已喂给无数人吃了,所以我为什么害怕自己也饱餐一顿呢?”听他吹嘘,我在怀疑他是傻瓜还是勇士。不论是什么,我内心对他没有同情,也没有敬佩。我记得皮安基·哈莱布领主一直是个男子汉,他的儿子很像他,这才是我应该同情和敬佩的。 我看见塔努斯眼中没有一丝同情。我知道他和我的想法一样。他手中紧握剑柄,手指因用力而像溺水者的手指一样白。 “把他带走!”他刺耳地说,“让他听候国王的处置。”我看他极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转身面向国王,单膝跪下。 “我做了你吩咐的一切,神圣的麦摩斯,埃及的神和统治者。我等您进一步下令。”他的尊严和优雅封住了我的喉咙,令我无法吞咽。我极力平静下来。 神殿仍然十分寂静。我听见我的女主人在我身边用力喘息,然后我感到她抓住我的一只手,用力紧握,我的手指骨几乎断裂。 最后法老讲话,但我失望地听出了他怀疑的语气。我直觉上感到他不希望这一切是真实的。他多年来一直深深信任英特夫领主,这一切撼动了他信任的基石。 “英特夫领主,你已经听到了对你的指控。你对此有什么说的吗?” “神圣的法老,这些确实是指控吗?我只是把它们看作是一个因嫉妒而失去理智的年轻人的离奇想法。他是罪犯和叛国者的儿子。塔努斯领主的动机一目了然。他让自己相信,叛国者皮安基本可能取代我成为大维西尔。他故意把他父亲垮台的责任推卸给我。” 他手一挥,让塔努斯退下。这个动作太熟练了。我看见国王在犹豫;他的怀疑在加剧。他绝对相信英特夫领主,现在很难转变这一想法。他想相信英特夫领主是清白的。 “男爵们的指控呢?”法老最后问,“你对此作何答复?” “男爵们?”英特夫领主问,“我们必须用这样的头衔奉承他们吗?根据他们的供述,他们是最卑劣的罪犯——杀人犯、盗贼,强奸妇女、儿童。我们应该在他们身上寻找真理吗?那不相当于在田地里的野兽身上寻找廉耻和良知吗?”英特夫领主指向他们。他们确实身体半裸,像动物一样被捆绑着。“让我们看看他们,神圣的陛下。他们难道不是那种收受贿赂的人吗?不是那种挨鞭抽后为了自己的皮肤而说任何话的人吗?您会相信这些诋毁全心全意效忠您的人的话吗?” 我看见国王微微地、不自觉地点点头。他接受了这个人的推理——这个他视为朋友的人,这个他给予了无数信任和奖赏的人。 “你说得对。你一直对我衷心耿耿。那些无赖对真理和荣誉一无所知。他们可能是被强迫的。”他犹豫了。英特夫领主感到自己占据了优势。 “到目前为止,只有语言诋毁我。当然一定有其他证据证实对我这些致命的指控吧?整个埃及会有人拿出指控我的证据吗?是真正的证据,不是口头的。如果有,让他到前面来,我会对指控做出回应;如果没有人有证据,那我没有必要回应。” 他的话深深困扰着法老,我看出来了。他盯着大厅,好像寻找英特夫领主需要的证据,然后显然得出了结论。 “塔努斯领主,除了杀人犯和罪犯的口头供述,你还有什么证据吗?” “野兽已很好地掩盖了足迹。”塔努斯承认,“他藏在最茂密的灌木丛中,难以靠近。我没有更多证据指控他,但可能其他人会有,那些今天听了这一切而受到鼓舞的人。我请求你,埃及国王,问问您的臣民们,这里是不是没有人能拿出证据帮助我们。” “法老,这是挑衅。我的敌人将受到鼓励,从潜伏的阴影中走出来攻击我。”英特夫领主强烈地抗议,但法老用粗暴的手势让他安静。“他们会因作假证而陷入危险境地。”他答应。然后对人群说: “我的臣民!底比斯的公民们!你们已听到了对我最信任、最喜爱的大维西尔的指控。你们中有人能提供塔努斯领主缺少的证据吗?你们中有人能拿出证据指控英特夫领主吗?如果有,我命令你说出来。” 我站立着,没意识到在做什么。我的声音响亮地在耳中回荡,吓了我自己一跳。 “我是泰塔,曾是英特夫领主的奴隶。”我大喊。法老看向我,皱眉。“我希望向陛下展示一切。” “我们大家都认识你,医生泰塔。你可以走近些。” 我离开看台上的座位,走向国王面前。我看向英特夫领主,一下踩空台阶,好像撞上了石墙。他的愤恨明显可见。 “神圣的埃及法老,这家伙是个奴隶。”英特夫领主的声音冷酷、紧张。“一个奴隶控告底比斯地区的领主,一名国家的高级官员,这是多大的笑话?” 我仍习惯于回应他的声音,屈服于他的话,我的意志动摇了。我感到塔努斯的手在我肩上,只是瞬间的一摸,却使我勇气倍增,支撑着我。然而,英特夫领主注意到了这一举动,向国王指出来。 “看看这个奴隶如何受到我的控告者的奴役。这是塔努斯领主训练出的另一只猴子。”英特夫领主的声音又像温暖的蜜糖一样光滑。“他的无耻无边。法典里列有惩罚……” 法老用连枷示意他安静。“英特夫领主,你利用了我对你的好印象。法典由我来解释或修正。法典中规定,出身高贵和普通平民一样受到处罚。你应该清楚记得这点。” 英特夫领主顺从地鞠躬,保持缄默。但当他意识到所处困境时,他突然面露凶恶,看上去十分紧张。 现在国王俯视着我。“这形势非同寻常,如同前所未有的治疗。然而,奴隶泰塔,让我警告你,如果你的证言证实是无意义的,缺少物证或实质性东西,绞刑绳在等着你。” 英特夫领主的威胁和毒药让我结结巴巴。“当我还是大维西尔的奴隶时,我是他的信使和他与男爵们间的密使。我认识所有这些人。”我指着克拉塔斯在王座附近被控制的俘虏。“是我把英特夫领主的命令传给他们。” “撒谎!还是言语诽谤,缺乏物证。”英特夫领主大声叫着,但声音中已露出绝望的语气。“物证在哪里?” “安静!”国王突然猛烈地怒喝。“我们要听奴隶泰塔的证词。”他直接看向我。我吸口气,继续说。 “是我把英特夫领主的命令带给残忍者拜斯提。命令摧毁皮安基·哈莱布领主的房产和财产。那时我是洛斯特丽丝小姐的亲信,我知道他渴望拥有大维西尔的地位。英特夫领主命令的所有事情都完成了。哈莱布领主被摧毁,被剥夺了法老的恩宠,所以他喝了一杯曼陀罗花。我,泰塔,证实这一切。” “都是真的.。”残忍者拜斯提把被捆绑的双臂抬向王座。“泰塔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巴克赫尔!”男爵们喊。“是真的。泰塔说的是实话。” “这一切仍是语言。”国王若有所思地说。“英特夫领主需要物证。我,你们的法老,需要物证。” “我的半生时间是大维西尔的文书和财务主管。我记录他的财产记录,在卷轴上记下他的利润和支出,收集施勒克匪徒的男爵付给英特夫领主的赃物。我处理所有这些财产。” “你能给我看看这些卷轴吗,泰塔?”一提到财产,法老的表情像满月一样闪亮。现在他急切地注视着我。 “不,陛下,我无法做到。卷轴一直属于英特夫领主。” 法老毫不掩饰他的懊恼,对我沉下面色。但我继续固执地说:“我不能给你看卷轴,但我能带你去看大维西尔从你这里、从你领地的人民那里侵吞的宝藏。是我为他修建了秘密储藏室,把从男爵那里收集到的赃物藏在里面。在这些储藏室,我存放了法老的税收官从未见过的财富。” 国王的兴奋被激起来了,像铜匠熔炉里的煤炭一样炙热。他专注地向前倾身。虽然神殿里的每只眼睛都盯着我,贵族们为了更好地听见每个字也挤向前,但是我用余光看着英特夫领主,神殿发亮的铜门就像是高高的镜子,他的影子在其中被放大。他细微的表情差别,他做出的即使是很细微的动作,我都看得一清二楚。 我冒着致命的危险,假定他的宝藏还留在我存放的秘密地方。过去两年里的任何时间他都很可能已经把宝藏转移位置。然而移动这么大数量的宝藏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冒的危险和留在原地一样大。他将不得不信任其他人,这对英特夫领主来说难以做到。他本性多疑。另外,直到最近,他还一直相信我已经死了,带走了他的秘密。 我估计我的猜测几率各占一半,我拿生命作赌注。我屏住呼吸看着镜子中英特夫领主的影子。我的内心狂跳,情绪高涨,如插翅的雄鹰翱翔。从他痛苦和惊慌的表情我看出,我向他射去的箭击中了目标。我赢了。宝藏还留在原地。我知道我能领法老去见识英特夫领主一生侵吞和劫掠的赃物。 但他还没被击败。我轻率地相信这么容易就取得了胜利。我看他右手做了一个令我迷惑的手势,可是太晚了,我还没来得及当回事。 胜利时我忘了拉斯弗。英特夫领主冲他右手一弹,发出信号,但拉斯弗像一条经过训练的公狗回应着猎人的进攻命令。他突然凶猛地扑向我,让所有人措手不及。他十步就能够到我。他扑过来同时,从鞘里拔剑,像锉刀发出刺耳的声音。 克拉塔斯的两个手下站在我们中间,但后背对着他。拉斯弗猛冲过去,把他们撞倒在地,其中一个人摔趴在塔努斯前面的石路上,塔努斯本想跳过来救我,但被挡住去路。我只有孤军奋战。拉斯弗双手举起刀,沿着我的头到胸骨劈下去。我举起双手抵挡他的袭击,但双腿因受惊和恐惧僵住,既不能移动,也不能低头躲闪劈面而来的剑。 我从未见过塔努斯抛剑。我满眼只有拉斯弗的脸,但剑突然出现在空中。恐惧提高了我的意识,时间似乎缓慢流逝,像溢出的油从罐中滴出来。我看着塔努斯的剑头尾交替,围绕中心缓慢旋转,每次旋转剑光闪闪,像夏日的闪电,但还没转完一整圈,就击中目标。是剑柄,而不是剑尖,撞倒拉斯弗的头。剑没砍杀他,却突然停在头上方,像风中的柳枝一样抽打他的脖子,他的眼睛在眼眶里盲目地转回来。 拉斯弗再也没办法袭击我了。他双腿瘫软,倒在我脚下,剑从麻木无力的手指间飞出,在空中旋转,落下来,插入法老王座侧面,抖动着。国王震惊了,难以相信地盯着剑。剑边碰到他的胳膊,划破皮肤,一行小红宝石从浅浅的伤口中溢出,滴落在法老雪白的亚麻衣服上。 塔努斯打破了恐怖的寂静。“圣上,你看到了谁给这个禽兽发出袭击信号。你知道谁将因为令国王本人处于危险而受到指责。”他跳过被打倒的卫兵,抓住英特夫领主的胳膊,倒扭过来,他终于跪下,痛苦地大叫。 “我不想相信你说的了。”法老俯视他的大维西尔,露出悲伤的表情。“我一生都相信你,你却一直藐视我。” “圣上,听我说!”英特夫领主跪着乞求,但法老把脸转过去。 “我听你说的时间已经够长了。”他向塔努斯点点头。“让你的手下好好看守他,但对他礼貌点,因为他的罪行还未得到完全证实。” 最后法老对人群发表讲话。“这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我推迟诉讼,充分考虑奴隶泰塔将呈现的物证。底比斯的民众将在明天中午再次聚集在此地,聆听我的判决。我的讲话结束。” 我们穿过正门,进入大维西尔的议事厅。法老在门口停下。虽然拉斯弗造成的剑伤很轻,但我用亚麻布包扎上,把胳膊吊在吊腕带里。 法老慢慢地环视大厅。在这个长房间的那一头是大维西尔的王座。王座由整块雪花石膏雕刻,和法老在埃勒芬蒂尼岛王宫的御座一样庄严。四面高墙涂着光滑的泥,背景是我设计的最引人注目的湿壁画。壁画把巨大的房间转变成了眩目的乐园。我还是英特夫领主的奴隶时,亲手创作了这些壁画,但此时我看到它们,仍感到一阵深深的喜悦。 毫不怀疑,单纯就是这些作品,不考虑其他任何成绩,我就可以获得我们国家历史上最杰出艺术家的称号。令人悲哀的是,是我创作了它们,又是我现在要毁掉它们。这混乱的一天曾让我有了胜利的感觉,可是破坏壁画却让我感到悲哀,不再那么兴奋。 我领法老沿着大厅参观。我们第一次摒弃了所有礼仪,法老像小孩子似的急切。他紧跟在我身后,几乎踩到我的脚跟,皇家随从也急切地在他身后站成一列。 我领他们来到王座后的墙前,在绘有太阳神阿蒙拉每日穿越天空的巨幅壁画下停下。即使国王处在兴奋中,他看见壁画时眼睛里还是流露出虔诚的神情。 在我们身后,大厅的一半挤满了国王的随从——侍臣、勇士、贵族领主,更不要说国王的妻妾。她们宁愿放弃胭脂和化妆盒,也不愿错过我答应她们的这个激动时刻。我的女主人自然走在最前面。塔努斯紧跟在国王身后一步。他和他的蓝鳄团已接手皇家保镖的责任。 国王现在转身向塔努斯。“你的手下把英特夫领主带来了吗?” 克拉塔斯用复杂冰冷的礼貌态度让英特夫领主面向墙,但自己站在犯人和国王之间,手里拿着出鞘的剑。 “泰塔,你可以继续。”国王对我说。我开始测量墙。我从最远处的墙角走整整三十步,然后用随身为此携带的粉笔标出距离。 “这堵墙后就是大维西尔的私人空间。”我向国王解释,“上次王府整修时做了一些改动。英特夫领主喜欢把财富放在手边。” “泰塔,你有时喋喋不休。”法老并未被我讲述的王府建筑所吸引。“继续,朋友。我心急地想看看这里藏着什么。” “让石匠走过来!”我喊道。几个穿着皮围裙的壮汉从走廊走过来,在王座墙脚下放下皮工具袋。我把他们从河那边法老墓地的工地召集来。他们头发上白色的石头灰尘让他们看上去年纪很大,有智慧,但实际上几乎没人看起来是这样的。 我从工头那儿借来一把木制三角尺,在泥墙上画出一个长方形,然后退后,对工匠头说:“轻点!越少破坏湿壁画越好。它们都是伟大的艺术品!” 他们的木槌和火石凿子落在墙上,几乎没理会我的责难。颜料和灰泥成片飞落,外墙的厚板被拿下来,重重放在大理石地上。灰尘呛到女人们,她们用围巾捂上嘴和鼻子。 渐渐地,灰泥层下露出了石块的轮廓。法老惊呼,不顾飞扬的灰尘,靠近身体,看着石灰墙下现出的设计。整齐排列的石块上横着一块长方形的、异样颜色的石头。这块石头和我在灰墙外层用粉笔标出的轮廓正好吻合。 “那里有一个暗门。”他喊,“快点打开!” 在国王的敦促下,石匠果断击破密封的门。他们移走塞缝石,毫不费力地就拿出了其他石头。一个暗口露出来。法老现在负责这项工作,激动地招呼拿来火把照亮。 “这堵墙后的整个空间是个密室。”我们在等待火把时,我告诉法老。“我奉英特夫领主的命令建造的。” 塔努斯举起一只拿过来的火把,照亮国王进入密室的门。国王走进去,我紧跟其后,然后是塔努斯。 我上次来到这里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也和其他人一样满怀兴趣地环顾四周。一切没有改变。雪松和金合欢木箱和桶还是按原样堆在一起。我向国王指着那些最先吸引他目光的箱子。他命令:“把它们搬到议事厅去。” “壮汉才能搬动。”我冷冷地说,“箱子相当重。” 蓝鳄团三名最高大的卫兵抬起一个箱子,踉跄地穿过墙上参差不齐的出口。 “我以前从未见过这些箱子。”当第一个箱子搬出来,放在大维西尔王座的高台上,英特夫领主反驳。“我不知道墙后的密室。一定是我的前任建的,箱子也是按他的旨意放在那儿的。” “陛下,注意箱盖上的印记。”我指着封条对国王说。国王看了一眼泥板。 “这是谁的印?”他问。 “陛下,注意大维西尔左食指上的戒指。”我咕哝道,“我可以恭敬地建议法老把它和这个箱子上的印记对比一下吗?” “英特夫领主,如果你愿意,把你的戒指递给我。”国王过于礼貌地说。大维西尔把左手藏在背后。 “圣上,戒指已在我手指上二十年了。我的肉已在周围长上了,难以取下来。” “塔努斯领主,”国王转向他,“拿起你的剑。砍下英特夫领主的手指,把戒指给我拿来。”塔努斯残忍地笑着,遵命地迈步上前,剑拔出一半。 “可能我错了。”英特夫领主欣然同意,“让我看看是否能把它取下。”戒指轻意地从手指上滑下来,塔努斯单膝跪下,递给国王。 法老认真地俯身在箱子上,对比戒指和印。当他重新直起身子时,满脸愤怒。 “完美匹配。英特夫领主,这个印就是你的戒指印上去的。”但大维西尔对指控没有作出回应。他抱着双臂站着,表情冷酷。 “撕掉封条。打开箱子!”法老命令。塔努斯砍去泥板,用剑撬开箱盖。 当箱盖落下,露出箱内宝物时,国王不禁大叫:“神啊!”他的侍臣毫无规矩地挤上前盯着箱内,大呼小叫,互相推搡想看个究竟。 “金子!”国王双手捧满闪闪发亮的黄色金环,金子从手指缝间落下。他手里拿着一个金环,眼睛凑近研究上面的来源标记。“二德本纯金。这个箱子能装多少啊?这个秘密储藏室里有多少箱子啊?”他在反问,不期望回答,但我给了答复。 “这个箱子装有……”我读着多年前刻在箱盖上的说明。“箱中有一塔克三百德本纯金。至于有多少箱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个储藏室里有五十三箱金子,二十三箱银子。但是我忘了这里确切藏有多少箱珠宝首饰。” “没有我能信任的人吗?你,英特夫领主,我对你像亲兄弟。你从我这儿得到的是仁慈,可看看你是怎么回报我的。” 午夜,我正在给国王受伤的胳膊换药,皇家税收大臣和稽查长来到寝宫,把财政收入的最后账单呈上来。法老敬畏地看着。他的思想再一次斗争。面对巨大的意外收获,他既愤慨,又兴奋。 “这个无赖比他的国王还富。没有严厉的惩罚适合这种邪恶。他欺骗了我和我的税收人员,侵吞了税收资金。” “还谋杀、抢劫了哈莱布领主和您上万的臣民。”我一边系牢胳膊上的绷带,一边提醒他。我可能有些冒失,但他现在深深地感激我,我宁愿为之冒险。 “那也是。”他一下就认同了,所以我的讽刺不该用在他身上。“他的罪行像海一样深,天一样高。我必须制定一种恰当的惩罚。绞索对英特夫领主太仁慈了。” “陛下,作为您的医生,我必须坚决地说您现在该休息了。这一天已消耗了您伟大的力量和忍耐力。” “英特夫在哪儿?我要确定他处于严密看管,才能休息。” “他被关在自己的住处,陛下。由蓝鳄团的一名高级军官和一个小分队看守。”我有点犹豫,“拉斯弗也在看管中。” “拉斯弗,他那个丑陋流口水的动物?那个企图在奥西里斯神殿谋杀你的人?他逃过塔努斯领主那一击了吗?” “法老,他如果心情好一些,身体就没多大问题了。”我说,“陛下,您知道吗?拉斯弗就是很久前持刀阉割我的人。”我脱口说出,却看见国王眼里同情的目光。 “我会处置他,就像处置他的主人一样。”法老保证,“他会受到和英特夫领主一样的惩罚。你满意了吗,泰塔?” “陛下真是公正、无所不能。”我从他房间出来,去找我的女主人。 她正在等我。虽然已过午夜,我已筋疲力尽,但她不让我睡觉。她太激动了,坚持让我后半夜坐在她床边,听她喋喋不休地说着塔努斯和其他无关紧要的话题。 尽管睡眠不足,但第二天早晨我仍生气勃勃、头脑清晰地来到奥西里斯神殿,坐到我的位置。 如果和前一天有什么区别的话,就是人群好像更壮大了。底比斯没有一个人不听说大维西尔垮台的消息,没有一个人不急切地想目睹他最终的羞辱。即使因他的腐败而飞黄腾达的下属们,现在也把矛头转向他,就像一群鬣狗吞食自己生病、受伤的首领。 施勒克匪徒的男爵衣衫褴褛、带着链锁,被带到王座前。但英特夫领主走进神殿时却穿着漂亮的亚麻衣服、银色拖鞋,头发新卷的,脸涂着粉,荣誉之金戴在脖子上。 男爵们跪在国王面前,但即使卫兵用剑刺英特夫领主,他也拒绝下跪,国王做个手势让卫兵停止。 “让他站着!”国王命令,“他会有足够长的时间躺在坟墓里。”法老站起身,高贵、愤怒地站在我们前面。这时他似乎是真正的国王,像王朝的一世,拥有威力和力量。我已非常了解他和他的弱点,现在却充满敬畏感。 “英特夫领主,你被指控犯有叛国、谋杀、抢劫及其他一百项同样值得处罚的罪行。我从各行各业的五十名臣民——从领主、自由人到奴隶听到了有力的证词。我见过你藏起来的、从皇家税收官那里侵吞的秘密财宝。我在财宝箱上见到了你的个人印章。这些证据已足以判你有罪一千多次了。我,八世麦摩斯,埃及法老和统治者,特此宣布,你被指控的所有罪名成立,不值得王室宽大、怜悯。” “法老万岁!”塔努斯高呼,底比斯人民跟着高呼致敬,重复了十次。“万岁!” 安静下来后,法老继续说:“英特夫领主,你戴着荣誉金链。看见那件奖章戴在叛国者的胸前,我感到厌恶。”他向塔努斯看过去,“卫队长,把金链从罪犯的身上取下。” 塔努斯从英特夫领主脖子上摘下链子交给国王。法老双手捧着金链,但当塔努斯欲退去时,他叫住他。 “哈莱布领主的名字因为叛国罪的诬陷而受到玷污。你的父亲因这一罪名被逼而死。你已证明了你父亲的无辜。我取消对皮安基·哈莱布领主的所有判决,在他死后恢复他被剥夺的荣誉和头衔。那些荣誉和头衔传承给你,他的儿子。” “巴克赫尔!”人群高喊,“法老万岁!向塔努斯·哈莱布领主欢呼!” “除了作为遗产传给你的这些头衔,我还要赐给你新的称号。你已完成我给你下达的任务,粉碎了施勒克匪徒,对他们的最高领主已公正处理。为了表彰你对国王的效忠,我赐你英勇金链。跪下,哈莱布领主,接受国王的恩赐。” “巴克赫尔”人群高呼。法老把叮当作响、刚刚还属于英特夫领主的金链、加挂了勇士象征的星坠,挂在塔努斯的脖子上。“向哈莱布领主欢呼!” 塔努斯退下去,法老把注意力转到囚犯身上。“英特夫领主,你的底比斯地区领主的头衔被剥夺。你的名字和地位将从所有公共纪念碑中清除,从你在国王谷已准备好的墓地中清除。你的地产和所有财产,包括非法所得财富,全部没收归国王。那些曾属于皮安基·哈莱布领主、通过恶毒手段占为己有的地产,现在全部归还给他的继承人,我们出众的塔努斯·哈莱布领主。” “巴克赫尔!法老英明!法老万岁!”人们疯狂地欢呼着。我身边的女主人不害羞地啜泣着,但那时,有一半的皇家女人都在哭泣。几乎没有人能抗拒那个英雄形象,他的金发让他胸前的金链黯然失色。 国王突然想起我,径直看向坐在女主人旁的我。“还有一人一直效忠王室,揭露了被侵吞财宝的藏匿地。让奴隶泰塔站到前面来。” 我走下来,站到王座前。国王的声音温柔。“你在叛国者英特夫和他的心腹拉斯弗手下遭受了无法言说的伤害,被迫纵容土匪和强盗,向皇家税收官隐瞒主人的财富,做了背离国家的恶事,犯了死罪,然而,这些都不是你的本意。作为奴隶,你被迫服从主人的意愿。因此,我赦免你所有罪责,判你无罪。鉴于你效忠王室,我从没收叛国者英特夫的财富中拿出两塔克纯金奖励给你。” 一宣布完,人群中传出惊讶的低语。我大声喘了口气。那是一笔令人惊讶的数目,一笔可以和国内最富有的领主相匹配的财产,足以买下沿河最肥沃的大片土地,装修这块地上的豪华别墅,买下三百名强壮的奴隶开垦土地;足以装备一个商船队,派他们到天涯海角带回更多财宝;一笔甚至超出我想象的大数目。但是国王还未说完。 “作为奴隶,这笔赏金不给你,而是给你的女主人,洛斯特丽丝小姐,法老年幼的妻子。”我应该猜得到法老会把这笔钱留在自己家。 我,埃及瞬间最富有的人之一,向国王鞠躬,回到我的女主人身边。她用力握住我的手安慰我,但事实上我很高兴。我们的命运互相纠缠,我是她的一部分,我知道我们再不会有任何物质需要。我已在计划如何投资我的女主人的这一大笔钱。 最后国王准备依次宣判囚犯,虽然他说话时只看向英特夫领主。 “你们的罪行是空前的。以前制定的惩罚措施不够严厉,不适合你们的情况。以下是我对你们的宣判。奥西里斯节结束后,次日黎明,你们会被全身捆绑、赤身裸体地在底比斯各街道上游街。你们活着时,双脚会被钉在城的正门上,头向下垂挂,一直留在那里,直到骨头被乌鸦啄干净。然后取下你们的骨头,磨成粉,扔进母亲河尼罗河。” 听到宣判,英特夫领主脸色发白,身体摇晃。他们的尘世身体被消散,不必接受防腐处理了。对埃及人来说,没有比这更严厉的惩罚了。他们永远不能进入天堂。 我的女主人决心要去看判决执行,看她的父亲头朝下被钉在正门上,我想她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将要目睹的一切有多么恐怖。我也下决心不让她去现场。她没有施狂的本性。她之所以想去,我想原因之一就是大多数王室女人都打算去欣赏有趣的场面,原因之二就是塔努斯将负责行刑。她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凝视他的机会,即使从远处。 最终我使出浑身解数,用了最尖锐的理由才说服她。“主人,这样残酷的场面当然会影响你未出生的儿子。你当然不希望摧残他年幼未成熟的思想。” “不可能。”她第一次在争论中犹豫了,“我的儿子对此一无所知。” “他会看穿你的眼睛,他垂死的外祖父的尖叫声会穿透你的肚皮,进入他的小耳朵。”这番话让她开始有所选择,取得了我想要的效果。 她想了好久,然后叹息。“好吧,但我希望你回来时给我详细描述一下,不要漏掉一个细节。我特别想知道其他王室夫人都穿什么服装。”她冲我淘气地咧嘴,表明她并没有被我的理由完全哄骗。“你可以小声告诉我,这样睡在我肚里的孩子不会偷听到。” 行刑那天黎明,我离开后宫时,皇宫花园笼罩在黑暗中。我匆忙走过水园,星星倒映在池塘的黑色水面上。我走进皇宫厢房,英特夫领主正被看守在自己的住处。我看见火把光和灯照亮了窗户,听见里面传来疯狂的命令和痛骂声。 我立刻知道出现了严重的差错,于是冲过去。我差一点被守在英特夫领主私人住处门口的卫兵刺到,但在刺穿我的一刹那他认出了我,抬起武器,让我进去。 塔努斯站在前厅中央,像坠入陷阱的黑毛狮子在吼叫,握紧拳头指向进来的任何人。虽然他经常脾气暴躁,但我从未见过他因为生气而变得如此无能。他似乎失去了推理能力,口齿表达也不清楚。他的手下——蓝鳄团威力无比的英雄们——畏缩着躲开他。王宫厢房的其他地方一片吵嚷。 我径直向他走去,低头躲过又一下疯狂猛击,冲他大喊:“塔努斯!是我!控制自己!以众神的名义,你疯了吗?” 他几乎打到我。我看见他在与自己的情绪斗争,最后控制住了它。 “看看你能为他们做什么。”他指着前厅散乱的尸体,就像发生过一场激战。 我惊恐地认出其中一人是可美特,护卫团高级军官,一个我尊敬的人。他蜷在角落里,抓着肚子,严肃的脸上刻着极度痛苦的表情——我希望再也不要看见的表情。我摸摸他的脸颊,皮肤冰凉,已经死亡。 我摇摇头。“他无法接受我的任何帮助。”我用拇指掀开他的眼皮,盯着他死亡的眼睛,然后向前倾身,闻闻他的嘴。微弱的蘑菇发霉的味道极其熟悉。 “毒药。”我站起来。“其他人也是一样。”有五个人蜷在地上。 “如何下的毒?”塔努斯问,语气中强装镇静。矮桌上有一摞碗——他们显然用这些碗吃的饭。我拿起其中的一个,闻闻。蘑菇的味道更强烈了。 “问厨师。”我建议。我突然怒火中烧,把碗向墙上摔去,碎片让我想起了被同样毒死的宠物们,可美特也曾经是我的朋友。 我深吸口气平静下来,然后问道:“毫无疑问,你的囚犯跑掉了?”塔努斯没有回答,但领我来到大维西尔的卧室。我立刻看到,空无一人的房间的对面墙上,绘有壁画的护墙板被移走了,露出后面的缺口。 “你知道这个秘密通道吗?”塔努斯冷淡地问。我摇摇头。 “我以为我知道他所有的秘密,可是我错了。”我的声音很低。我心里始终知道,我们不会对英特夫进行公正的判决。他是黑暗之神的宠儿,享受着他们的保护。 “拉斯弗和他一起跑了吗?”我问。塔努斯摇摇头。 “我把他和男爵们一起锁在军伙库里。但英特夫领主的两个儿子,门赛特和索贝克不见了。几乎可以确定,是他们设计谋杀了我的手下人,还有他们父亲的逃跑。”塔努斯又一次完全控制了他暴躁的脾气,但怒火仍未消。“你非常熟悉英特夫,泰塔。他会做什么?他会去哪里?我如何能抓住他?” “我知道一件事,他早已经制订计划应付这样的一天。我知道,他和下王国的商人和律师一起在那里储藏了财宝。他和伪法老有贸易往来,向他和他的将军出售军事信息。他在北方会受到友好欢迎。” “我已向北方派出五艘快船,命令他们搜查遇到的所有船只。”塔努斯告诉我。 “他在红海那边有朋友。”我说,“他把财宝寄给位于北部海滨吉萨城的商人,代他保存。他和贝都因人有来往。许多人受雇于他,会帮他穿越沙漠。” “以荷鲁斯的名义,他就像一只老鼠,有几十条通往洞穴的逃跑路线。”塔努斯诅咒,“我怎么能歼灭全部?” “你不能。”我说,“法老现在正等着目睹行刑。你必须向他汇报这一切。” “国王会生气,理由充分。让英特夫逃跑,我失职了。” 但是塔努斯错了。法老极其平静地接受了英特夫逃跑的消息。我无法理解其中的缘由,除非他意外获得的大批财富让他变得成熟了。在他内心深处,他可能对他的大维西尔怀着微妙的感情。另一方面,法老很仁慈,不可能希望看着英特夫领主被钉在城门上。 正义遭到欺骗,他真的流露出瞬间烦恼。但当我们都在场时,他总是在偷偷摸摸地研究财宝清单,甚至当塔努斯承认对囚犯逃跑负责时,法老也对此表示漠视。 “错误在于负责看守的士兵,他因喝了英特夫提供的毒药已得到了足够的惩罚。你已派船只和部队去追逃犯。你已做了该做的一切,哈莱布领主。你现在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执行对其他罪犯的判决。” “法老准备亲自看判决执行吗?”塔努斯问。法老看看他,找借口说要留下来处理清单和听税收员的报告。 “我这儿有许多事要做,塔努斯领主。我不在场,你们进行吧。判决执行后向我汇报。” 公众对行刑极其感兴趣。城市元老们在正门前搭建了泰塔看台,一个座位收一个银环。来观看的人并未减少,看台挤满了观众。在看台上找不到座位的人群涌到城墙外的田地里,许多人拿着啤酒、红酒以示庆祝,为男爵们上路干杯。几乎所有人都遭受过施勒克匪徒的蹂躏,许多人丧失了丈夫、兄弟或儿子。 按着法老的命令,罪犯们赤身裸体,捆绑在一起,被带领走过卡纳克的各条街。人们排成队,向他们投粪便、扔污物,尖叫怒骂,挥动拳头。孩子们在游行队伍前跳舞,唱着一时冲动编造的打油诗: 脚上钉着钉子,光着屁股冲向天, 我是男爵,我就是这么死的。 遵循我女主人的意愿,我坐在看台上观看判决执行。当囚犯最终从敞开的门被带进来时,我根本没有注意周围女人们的时髦服装和首饰。相反,看着拉斯弗,我强迫自己想起他曾经带给我的每一个残忍和邪恶,重新经历着他的皮鞭和解剖刀加在我身上的极度痛苦,试图恢复和加深对他的仇恨。然而他站在那儿,白肚皮几乎垂到膝盖,头发上有屎,污物顺着脸向下流,流过他奇特的身体,我却难以对他恨之入骨。 他看见我在看台上,抬头冲我咧嘴笑,一侧脸上瘫痪的肌肉只让他咧嘴笑一半,成了嘲讽的鬼脸。他叫道:“谢谢你来祝我一路平安,阉人。我们可能会在天堂再相见,到那里,我希望再砍掉你的睾丸。” 那番嘲弄本应该更容易让我恨他,但不知为何,我没有,而是回应他:“你不要走到河底淤泥里,老朋友。我烤肉叉上烤的下条鲶鱼叫拉斯弗。” 他是第一个被吊到木头城门上的囚犯。三个人站在低矮挡墙上拉紧绳子,另外四人同时从下面推,把他挂在那里。一位护卫团的军械师手里握着石头大头槌,爬上梯子,来到他身边。 当第一个粗铜钉穿过拉斯弗硕大、有骨痂的双脚时,他不再开玩笑了。他吼叫着,怒骂着,在抓住他的人的手中扭动。人群欢呼,大笑,催促着汗流浃背的军械师。 钉子一钉好,军械师爬下梯子欣赏自己的手艺。这个新鲜的惩罚形式的不足显现出来。拉斯弗怒吼、咆哮,上下摇摆,血慢慢流到腿上。他摆动的肚子倒挂着,硕大有毛的生殖器拍打着肚脐。他扭动、挣扎时,钉子慢慢穿透脚趾间的网状肉,最后完全撕裂。拉斯弗掉回到地面,像一条上岸的鱼在跳动。观众们喜爱这种表演,高兴地大笑他的滑稽表演。 受到观众的鼓励,执行官又把他升回到门上,拿锤子的军械师又爬上梯子,钉了更多钉子。为了把拉斯弗更牢固地钉住,防止他挣扎,塔努斯命令把他的手和双脚都钉在门上。 这次更稳固了。拉斯弗头朝下垂着,肋骨像某个可怕的海星伸展着。他不再喊叫,因为肚子里一堆肠子向下垂,压迫着他的肺。他挣扎着呼吸,再也没有喊叫。 其他罪犯一个一个被抬升到城门上,钉在那里。人群喊叫、鼓掌。只有残忍者拜斯提不做声,让观众感到没兴趣。 随着时间流逝,太阳照射在被钉住的囚犯身上,热度在逐渐升高。到中午时,囚犯们因疼痛、口渴、失血变得虚弱,像屠夫钩上的尸体一样安静地悬挂着。观众们开始失去兴趣,离开。一些男爵忍耐时间比其他人长。拜斯提一整天都还有呼吸。只当太阳落山时,他颤抖地呼吸了一下,最后毫无生命地垂挂在那里。 拉斯弗是所有囚犯中最强硬的,拜斯提死后很长时间,他还悬挂在那里。他的脸上都是乌血,胀得有平时两个大;舌头从上下唇间伸出来,像一片厚的紫色肝;偶尔还发出深深的呻吟声,眼睛略微睁开。每当这时,我都感受到他的极度痛苦。我对他最后的仇恨早就枯萎、消失了。我被同情折磨着,就像对任何受尽折磨的动物。 人群早就散去,我一个人坐在空空的看台上。对国王下达这样残忍的命令,塔努斯没有试图掩藏对它的厌恶。他坚守岗位,直到太阳落山,把值夜勤的任务交给手下的一位士兵,大步回到城里,留下我们守夜。 城门下只有十个卫兵,我自己站在看台上,几个乞丐像成捆的毯子一样躺在城墙根。门两侧的火把在夜晚河风中摇曳,在以死亡为主题的场景中透射出一道怪异的光亮。 拉斯弗又哼哼。我不能再忍受了。我从篮中拿出一罐啤酒,走下来到队长跟前。从沙漠时我们就互相认识。他大笑着,对我的请求摇头。“你是个软心肠的傻瓜,泰塔。这个狗杂种太过分了,他不值得担忧。”他告诉我。“但我会暂时巡视其他地方,快点。” 我走到城门,拉斯弗的头和我的头平齐。我轻轻叫他的名字,他的眼睛睁开。我无法说清他理解多少,但我低语:“我有点酒,给你润润舌头。” 他喉咙中发出轻轻的吞咽声,眼睛看着我。如果他还有感觉,我知道他的口渴一定是地狱中最残忍的折磨。我从罐中拿出几滴滴在他舌头上,小心不要让任何一滴流回到鼻子里。他虚弱、无力地吞咽。即使他很强壮,但现在已是奄奄一息了。液体从嘴角流出,沿着面颊,流进沾有粪块的头发里。 他闭上眼睛,这就是我等待的时刻。我从卷起的围巾中抽出匕首,把尖小心翼翼对准他脑后,然后快速刺进去,只露出剑柄。他的后背在最后的抽搐中呈弓形,死了。我拔出匕首,上面几乎没有血。我把它藏在围巾里,转身离开。 “愿天堂的梦想夜晚吹送给你,泰塔。”卫兵队在我身后喊道。但我已失声,不能回答。我从未想过会为拉斯弗哭泣,可能从来没想过。我可能只是为自己哭泣。 遵照法老的命令,我们延期一个月再返回埃勒芬蒂尼。国王近来忙着安置新获得的财宝,心情非常愉悦。自我认识国王以来,还从未见过他这般得意、开心。我自然也跟着高兴。此时,我已真正赢得了这位老国王的厚爱和信赖。有时晚上他会带我和几名文书一起熬到深夜,忙着查点、检验这批金光闪闪的皇家财宝。 而白天,法老则常常召我商量改造祠庙、陵墓之事,如今他的财力加强,重建一事已不成问题。我估计至少得有一半财宝随法老入墓陪葬。国王从英特夫这批珍藏品中精挑细选,挑出了所有的上乘珠宝,还送了近十五塔克的金条给祠庙里的金匠,令其将之铸成葬品。 不过,他还是抽出了一些时间,召来塔努斯开会商议军政问题。此时,他已将塔努斯视为全军最优秀的得力大将了。 有时我也参与这些会议。下王国伪法老对我们的威胁如阴影一样萦绕心头,挥之不去。而塔努斯最有能力驱走我们心头的隐忧,因此颇受国王的青睐,于是塔努斯趁机说服法老拿出英特夫的少许财宝,新建了五支海上舰队,并为所有守卫重新配置兵器,为士兵发放新鞋。虽然他未能说服国王补发拖欠半年之久的军饷,但这些举措仍使军队士气为之一振,士兵也都知道这些是谁为他们争取来的,对塔努斯心存感激。因此塔努斯前来检阅部队时,他们个个都如雄狮一样振声怒吼,高举右拳以示敬意。 只要有塔努斯参加的皇家礼仪场合,我的女主人多半都会找借口出席。她很清楚自己需要不露声色,以免他人疑心,但每次和塔努斯相顾对视,她脸上都会流露出火一样的热情,这种热情足以烧焦法老嘴角的那簇假胡须,看得我不禁心惊肉跳,所幸除我之外,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到这些。 只要女主人知道我要单独去见塔努斯,就会让我为她带去大堆热情洋溢的情话。我回来时自然还要捎上塔努斯同样热情、冗长的回话。还好这些情话重复率很高,记起来并不那么费事。 洛斯特丽丝小姐总是要我找些托词,好让塔努斯和她有机会再单独相处。坦白说,我并不想花费心思来满足她的这个要求,我心里有所顾虑,我得为自己、为她考虑,得为尚未出世的孩子的安全着想。倒有一次,我试探着向塔努斯透露女主人想邀他会面,他叹了口气,说了很多爱的表白,但还是拒绝了。 “泰塔,那次梯雷斯墓地的事纯粹是疯狂行为。我从未想过要冒犯洛斯特丽丝小姐,要不是因为喀姆新风,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我们不能再冒那种险了。你告诉她,我爱她胜过自己的生命,告诉她,我们的日子会来到的,阿蒙拉迷宫都已经做出预示了。告诉她,我会等她一生一世的。” 我的女主人听了这些情话,气得一阵跺脚,直骂她的情人是个固执的大傻瓜,一点都不在乎她。那天她摔了一个杯子,两个彩色玻璃球,还将国王送给她的宝石镜子扔到了河里,最后一头倒在床上,一直哭到了晚饭时分。 这些天里,塔努斯除了履行军职,监督新舰队的组建和舰船的建造,还忙着处理父亲留下来的地产。 他差不多每天都会找我商量。这些地产曾经被英特夫领主据为己有,所以并未遭到施勒克匪徒的破坏,依旧维护得很好,一派繁荣。因此,塔努斯一夜之间成了上王国屈指可数的富豪。他不听我的劝告,决定从自己这笔私人财产中拿出一大部分补发军饷,为他钟爱的蓝鳄团重添武器。这种慷慨自然让士兵对他敬爱有加。 塔努斯这般挥霍家产却并不满足,他居然还派出克拉塔斯、莱迈姆、阿兹提斯等几位统帅,前去召集水战中致残致瞎的老兵,这些人如今都靠在底比斯城里乞讨度日。塔努斯竟然从自己继承的大别墅中选了一处,将这帮无用之人安置在那里。要知道这些沿街要饭的,原来能吃上厨房里倒掉的剩饭剩菜就不错了,可现在塔努斯居然还供他们吃肉喝酒、吃玉米饼。这样一来,普通士兵更加拥护他了,甚至在大街上都高呼塔努斯的名字,在酒馆里喝酒时都要先祝他健康。 我把塔努斯这种疯子般的挥霍行为告诉了女主人,不想她竟然大受启发,拿出好几百盒金币,买了十几座大楼,装修成医院、宿舍等善房,免费让底比斯的穷人来住。她的这些钱可都是我辛辛苦苦赚来的,我早就打算着要用来做玉米买卖,但不管我怎么苦苦哀劝,她都一意孤行。 不用说,最后当然还得由我帮她办理这些傻事,泰塔就是受苦受难的奴隶命。虽然她每天也都来看看这些善房,但日常事务还是由我来操办。这样一来,城里的流浪汉、醉汉都能来我们这儿免费吃上一顿,还能睡上舒适的床。这还不够,甚至连他们喝的那碗汤,都是我的女主人亲手盛的;身上流血的伤口,肠胃的清洗,都是由埃及最好的医生负责处理的。 我雇了几名没事干的年轻文书,还找了几位爱百姓胜过爱神灵爱金钱的清廉祭司。我领着他们,开始了夜间大搜索。每天夜里我们穿街走巷,还跑到贫民窟,想把那些夜里无家可归的孤儿带回到女主人的善房。这群街头小野人个个肮脏不堪,样子叫人生厌,竟然没有几个肯自动跟我们走的。我们只得像抓野猫那样,追上去一个个捉住带回来。他们那小身子上全是结成痂的脏东西,厚厚的头发粘在一起,根本就没办法用梳子梳理,头发里还满是虱子,我给他们洗澡、剃头,他们却又抓又咬,弄得我的胳膊上、手上全是伤疤。 我们把他们安顿在女主人新建的免费客栈里。然后,祭司和文书配合,开始进行漫长的教化和教育工作。不想我们好不容易抓来的这些?99lib?小野人却不领情,没几天就有许多逃走了,重新回到属于他们的贫民区。不过,也有几个留下来了,他们的行为举止渐渐由野蛮的动物变成了文明的人,虽然转变很慢,但我的女主人却十分高兴,这也给我带来些许慰藉,我原本还以为这种事情是断无乐趣可言的。 对于女主人和塔努斯这种挥霍钱财的不理智行为,我不断抗议,但却是白费力气,气得我赌咒发誓,说除非自己裹上了防腐尸布躺在了墓里,才会住口不再责骂这两个幼稚的大傻瓜。我一直都在尽心呵护他们,可他们却一再地把我最好的建议当做耳旁风,这竟是我得到的回报? 不用说,虽然具体的事情都是我来做的,但那些寡妇、跛子等穷苦民众,口口声声念叨着要感谢的人绝不是我,而是我的女主人。他们给我的女主人送来可怜巴巴的小礼物,无非就是些野花,拿来时都蔫了,还有些不值钱的珠子,以及《死者之书》中的插图画,歪歪扭扭地画在劣质纸莎草纸上。只要女主人一出门,就会有女人抱着孩子求她赐福,还使劲伸着胳膊去摸她的裙子边,仿佛那裙子就是神奇的护身符,摸一下就能得到保佑似的。她竟真的去亲吻那些脏兮兮的婴儿,我曾警告过她这样做不健康,可她不管。她还大把大把地将铜钱撒给流浪的人们,脸上充满了悲悯,像秋日大树疼惜落下的枯叶一样爱怜地看着她的百姓。 “这是我的城,”她对我说,“我爱它,我爱这城里的每一个人。哦,泰塔,我真害怕回到埃勒芬蒂尼。真不想离开我美丽的底比斯。” “你真的只是不想离开这个城市?”我问,“还是不想离开住在这儿的某个傻乎乎的战士?” 她轻轻地打了我一下:“难道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你觉得神圣?你呀,连纯洁的真爱也要嘲笑。所以说,不管你读多少书识多少字,本质上还是粗人一个。” 日子就这样飞一般地流逝。一天早上我翻日历时,发现自从洛斯特丽丝小姐重尽妻子的义务,恢复与法老同床后,已经两个多月过去了。虽然这时的她还没有明显露出怀孕的迹象,不过也是时候告诉国王了,国王将要拥有一笔新的无价之宝——他要做父亲了。我把这个打算告诉了女主人,她心里却只在考虑一件事。她让我答应她,在禀告国王前,必须先去告诉塔努斯他才是孩子真正的父亲。我遵守承诺,当天下午就去河西岸的船坞找塔努斯,当时他正对着船匠发火,扬言说要把他们扔到河里喂鳄鱼。不过一见到我他就忘掉了愤怒,把我领到军舰的甲板上,得意洋洋地给我看船上的新泵,说如果船只在战斗中损坏,可以用泵将舱底的水排出。看他那股得意劲儿,似乎忘了这个设备原本就是我设计的,于是我巧妙地提醒了他。 “你是不是还想让我为你的创意付钱啊?你这个老无赖!我敢说你跟叙利亚商人一样小气。”他拍一下我的背说道。然后领我到远处甲板的另一端,那里不会有船员偷听到我们的谈话。他压低了嗓门说: “你的女主人怎么样啊?我昨晚上又梦见她了。快告诉我,她好吗?她收留的那些孤儿怎么样了?她的心多么善良,多么美好啊!底比斯所有人都喜爱她。我走到哪儿都能听到人们说起她的名字,每次听到都像一把锋利的矛刺上了我的胸膛。” “很快就有两个她等着你去爱了。”我告诉他,他盯着我,像个突然丧失判断力的人一样,张大了嘴巴,瞠目结舌。“这件事可远远大于那晚在梯雷斯墓地里刮起的喀姆新风。”我说道。 他紧紧拽住我,弄得我都透不过气来,着急地问:“你打的这是什么哑谜啊?直接说吧,不然我就把你扔到河里。你这个老无赖,到底在说什么呀?别跟我玩文字游戏!” “洛斯特丽丝小姐怀了你的孩子。她派我来告诉你,他想让你第一个知道,比国王都早。”我气喘吁吁地说,“好,现在赶紧松开我,否则我就彻底完蛋了。”他猛地放开我,害得我差点从甲板上跌下去。 “我的孩子!我的儿子!”他叫道。我心里暗自好笑,这两个人竟然都这么神奇,立刻就能猜出来这小娃娃是男是女。“真是奇迹啊,这是荷鲁斯直接赐我的礼物!”塔努斯那一刻高兴极了,仿佛这世界上除了他之外再没有别人当过父亲。 他摇着脑袋,惊喜交加:“我的儿子!”然后就咧着嘴巴乐个不停,像个白痴一样。“我的女人,我的儿子!我得马上去找他们。”他跳下甲板就走,我赶紧跑过去抓住他,使出浑身解数劝了半天,才拦住他没能像风暴那样立刻冲向皇宫闯进后宫闺房。后来,我领他来到最近那家河畔酒馆中。刚巧有一群蓝鳄团士兵也在这里,于是我点了店里最好的酒,付了账,留他们在这里陪他喝。店里还有一些其他团的士兵,看情形可能一会儿会有一场冲突,因为塔努斯情绪比较激动,而他的蓝鳄团士兵向来是稍加煽动就会挺身而出的。 我离开酒馆直接奔向宫殿。法老见是我来非常高兴,说:“我正要派人找你呢,泰塔。我觉得我的祠庙大门修建得太节俭了,我要做得大气一点。” “法老!”我大声叫道,“伟大神圣的埃及!我有个好消息。伊西斯女神遵守了对您的承诺。您的王朝将会世代延续。阿蒙拉迷宫的预言灵验了。万能的国王,我的女主人已经得到了您的恩宠!洛斯特丽丝小姐怀上了您的儿子!” 刚才还只关心葬墓、祠庙的法老,顷刻间就将这一切抛到了九霄云外。跟塔努斯一样,他的第一反应也是要赶去看她。国王抬脚便走,我急匆匆跟在后面,穿过宫里一道道长廊,路过一群喧哗聒噪的宫廷贵族和朝臣,赶往后宫。而此刻,我的女主人已经在后宫的花园里等我们了。女人天生善于装扮,她懂得如何利用四周的环境作点缀,增添自己的美丽和可爱。只见她坐在矮矮的长椅上,周围花团锦簇,身后就是绵延宽广的河流。此情此景,让人觉得江山永恒,王朝不衰,我以为国王会激动地跪倒在她的面前,但即便这样兴奋的时刻,国王仍没有忘记自己的高贵和尊严。 他只是说了些祝贺和赞美之辞,关切地询问她身体是否安康。这期间他眼睛一直着迷地盯着她的腹部,因为奇迹要从那里浮现。最后,他问道:“我的爱妻啊,你这里还缺些什么?这段日子你就要费心受累了,你看我还能做什么?只要你舒服、高兴,尽管提。” 我心里再次升起对女主人的佩服。以她的聪明,她完全能成为优秀的大将或出色的玉米商,你看她对时机的判断和把握,多么的准确。“陛下,底比斯是我的生命之城,在这里我有了身孕,除了这里,住在埃及任何地方我都不会真正开心。所以求您,以您的宽厚和宽容,允许我让我们的儿子在底比斯出生。求您不要让我回到埃勒芬蒂尼。” 我不禁屏住呼吸。朝廷都城一事非同小可。一旦决定迁都,会波及千千万万的老百姓,这种事情,可不是一个不满16岁的孩子一时兴起就可以决定的。 法老对于她的这个请求显然有些吃惊,他捋了一会儿那簇假胡子,说:“你想住在底比斯?那好,我就把朝廷搬到底比斯!”他转向我:“泰塔,给我设计一座新的皇宫。”他又转回身看了看我的女主人,指着河的另一岸说道:“爱妻,我们就在西岸那边建造宫殿,你看行吗?” “西岸很凉爽,很美,”女主人点头同意,“能住在那里我会非常开心。” “泰塔,地点就定在西岸。你尽管设计,不要太节俭。宫殿必须配得上我法老的儿子。就给他取名叫迈穆农吧,黎明的统治者。那么宫殿就叫做迈穆农殿。” 就这么三言两语,女主人就给我找了件沉重如山的差事,这是她以腹中胎儿的名义向国王提出的第一个请求。自此之后,她又提出了许多要求,诸如为她喜爱的人谋个一官半职,为她保护的人要些财物赏赐,不惜差人跑遍整个王国弄来珍稀罕见的美食。对她的种种要求,法老都无意拒绝,一切顺着她的心意办。我觉得她就像一个淘气的孩子,拿着手里这根特权棒挥来挥去,开心地看着国王为她忙前忙后。 她从来没见过雪,只是听我提起过。我隐约记得小时候出生的山地那里会下雪。于是女主人就说尼罗河流域太热了,想要些雪敷敷额头。法老立刻下令举办一场特殊的运动大赛,选出上王国跑得最快的百名赛手,派他们到叙利亚为我的女主人取雪,为了防止冰雪融化,我设计了一种特殊的箱子装雪。这可能是她那些千奇百怪的要求中唯一一个没办法满足的,因为当这些箱子从万里之遥的山巅带回来的时候,里面的冰雪早已化没了。 其他的事可都是完全顺了她的心意。有次塔努斯来向国王汇报埃及战舰的作战情况,女主人也在场。她找了个不太显眼的地方,安静地坐着,等到塔努斯讲完走了,她才轻声对国王说:“我听说塔努斯领主是我们最好的将领。神圣英明的君王啊,您觉得如果把他提升为埃及雄狮,由他掌管北方军队,是不是明智之举啊?”我再次为她的厚颜要求而汗颜,而法老竟然若有所思,点了点头。 “虽然就年纪来看,担任如此高的职位,他似乎还太年轻了。不过,爱妻,你说的这点也正合我的心意啊。” 第二天就举行皇家仪式,塔努斯荣升为埃及雄狮以及北翼军队总指挥。而原任此职的老将则获封高额赏金,打发去做宫廷闲职了。这次提升,确保了塔努斯在全军前四的地位,只有奈荷贝特和另外两名老态龙钟的将军比他官职高。 “塔努斯领主为人骄傲,自尊心强。”洛斯特丽丝小姐告诉我,好像我不了解他的秉性一样,“你要是胆敢告诉他这次升职是我帮的忙,我就把你卖给叙利亚商人。”她如此警告我。 随着日子的推移,她原本平滑匀称的腹部逐渐变大。我除了忙着设计宫殿,还负责每天汇报她肚子的进展情况,不光得跑到皇宫向国王禀报,还得跑到军队指挥部向北翼总指挥汇报。 迈穆农宫殿的修建工作真正开始动工,是在法老第一次对我下达修建命令的五周后,这期间我一直在草拟修建方案。女主人和国王对我的设计一致叫好,说大大超出了他们的期待,说这是迄今为止埃及土地上最有气魄的建筑。 设计通过后的当天我们就开始动工修建。一名信使成功买通各路关卡,避开沿途红色叛军的巡逻舰队,带着一船从贝博洛斯运来的雪松木,在底比斯北部靠岸。船长是我的老朋友,他带来了些很有价值的消息。 首先,他告诉我有人看到英特夫领主曾在迦萨城出现。听说他当时正带着一支卫队往东方走。据此推断,他一定是成功穿越了西奈沙漠,或者是借助航船驶过尼罗河入海口,之后才沿着大海向东走的。 船长还带来了一个消息,当时看来无关紧要,但后来却改变了整个埃及以及沿河居住的我们所有人的命运。好像是说有一支不知道来自何处的部落正往叙利亚东部行进,这支部落骁勇善战,一路走来所向无敌。谁也不了解这支民族,只知道他们的作战方式很特殊,以前从没见过。他们能在开阔的地面上风一样飞速行走,没有什么军队能拦得住他们。 总有类似的谣言肆意流传,说什么有新的强敌要进攻埃及。这样的传言我以前听过不下五十个,所以这一次也并没有多加留意。不过,这名船长的消息素来可靠,因此我见到塔努斯时还是跟他提了这件事。 “没有人能阻挡这支神秘的敌人?”塔努斯笑道,“我倒想让他们来跟我的士兵较量一下,我倒要让他们见识见识,坚不可摧到底是什么意思。你说的那群来势如风的万能武士,他们叫什么来着?” “好像他们称自己叫牧人王朝,”我回答,“喜克索斯人。”我当时要是知道这个名字对我们埃及人的世界会带来多大的变化,就不会回答得如此漫不经心了。 “牧人?哼,我的士兵可不是由着他们像放羊一样放牧的,我轻轻松松就能叫他们滚蛋。”他倒是对英特夫领主的消息比较感兴趣。“只要我们能确定他的真正行踪,我就会派支特遣部队前去捉拿他,将他绳之以法。只要我踏上以前那些属于我家的土地,不管走到哪儿,我都能感觉到父亲的魂灵就跟着我。我一刻不为他报仇雪恨,他就一刻不得瞑目。” “报仇不会那么容易的。”我摇摇头。“英特夫狡猾得像沙漠中的狐狸。我觉得他再也不会出现在埃及了。”我说这些时,他的黑暗保护神肯定在哧哧冷笑。 女主人肚子越来越大了,我坚决要求她减少各种活动。因怕她和未出生的婴儿感染上疾病,严禁她再去医院或孤儿院接触病人、穷人。我曾为大维西尔在水园里建了个凉亭,白天天热时就带她去那里休息。每次她抱怨无聊时,法老就会派乐队到花园里来给她解闷,还劝我暂时放下修建迈穆农宫殿一事,专门陪她。我给她讲故事,跟她讨论塔努斯最近的英勇事迹。 我严格控制她的饮食,不许她喝一丁点儿的酒。我让宫里的园艺工每天供应新鲜的水果和蔬菜,把肥肉剃掉让她单吃瘦的,因为我知道肥肉会让肚里的孩子行动迟缓。每天我都精心为她准备每一顿饭菜,夜里她要睡时,我把药草和果汁混成的特殊滋补汤端给她喝,以使她的婴儿更加强壮。 当然,有时她会突然要求说要吃炖羚羊肝肾,或是云雀舌肉,或是烤野鸨脯等野味,国王会立刻派出一百名猎手,去沙漠里捕获这些珍奇动物。我尽量不把她这些奇特的要求告诉塔努斯领主,因为我害怕他会派出整个北翼军队到沙漠里猎杀羚羊、云雀或野鸨,要知道军队可是用来攻打伪法老的。 分娩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我再也睡不着觉,整夜担心。一来我曾跟国王保证一定是个王子,二来实际的预产期要比国王料想的早。没几天了,要是万一生出来的是个公主,那我也无计可施,不过,至少我能让法老有所准备,虽然孩子会早于他料想的预产期出生,也让他不会起疑心。 法老现在对怀孕和分娩的话题很感兴趣,暂时忘了祠庙陵墓之事。我差不多每天都得跟他再三保证,说洛斯特丽丝小姐虽然臀部小,但这绝对不会影响正常分娩,说她这样年纪轻轻,非常有利于成功顺产。 我就趁机告诉他一些有趣却鲜为人知的逸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运动赛手、将军和圣人,都是在预产期前就提早出生的。 “陛下,我想这道理显而易见,懒人才会赖在床上晚起,浪费自己的精力,而伟人总是早起。我早注意到您,尊贵的法老,总是日出前就起床。我一猜就知道您也是早产的。”其实我知道他不是,但好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自然他也不会反驳我。“要是您这位王子也效仿陛下您,提早从母亲肚里出来,那会是大吉之兆啊。”我真希望自己别这么信口胡诌,但国王对我这番话似乎非常信服。 结果孩子却非常合作,在母亲肚里又多逗留了近两周时间,我也并没采取什么催生措施。出生时间离大家预定的日子越接近越好,这样就没人能说三道四了,但是法老却因相信早产是福而盼着孩子早点出生。 我的女主人是在最不方便的时辰开始生产的,对此我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她的羊水是夜里三更天时破的,她惯于给我找麻烦,照顾她这么多年,她没有几件事能让我不操心的。不过这至少给我找了个不用接生婆的理由,因为我向来信不过那些指甲又长又脏的黑老婆子。 刚要准备生,洛斯特丽丝小姐就显出了她一贯的从容和沉着。我睡眼惺忪,但很快拿来热酒擦净双手,把要用的工具放在火焰上加热消毒,我听到她在呻吟,但却很高兴地对我说:“泰塔,你最好再看一下。我觉得要出来了。”我知道离孩子出来还早,不过我还是迎合她看了一眼,然后赶紧大声喝斥她的女奴。 “快点,你们这群懒骨头!快把皇上的其他妃嫔都叫来!” “都叫哪些来?”一个女奴边穿衣服边揉着睡眼,跌跌撞撞地跑进屋子。 “全都叫来,谁都行。”王子将来若想继承王位,王室中必须有人亲眼目睹他整个出生过程,证明没有发生换婴之类的事情。 后宫妃嫔赶来的时候,孩子刚刚开始露头。我的女主人一阵巨烈抽搐,然后就看见了婴儿的头发。我一直担心,害怕婴儿会长着泛着金黄色的卷发,但是我看到的却是厚厚一簇黑毛,就像水獭的毛那样。还得过很长时间头发的颜色才会变呢,得长大一些了,黑色卷发上才会慢慢泛起石榴籽那样的深红色光泽,而且也只是在阳光照耀下才会很明显。 “使劲!”我对着女主人喊道。“再用劲!”她很努力地配合。因为年纪轻,她的骨盆不那么坚硬,很容易打开,生产很顺利。孩子突然一下子就全出来了,那嫩滑的小身子如同从弹弓上发出来的一颗石头,差点从我手里飞出去。 还没等我稳稳抱住,女主人就用胳膊肘撑着,挣扎着起身。她满头大汗,头发湿漉漉地贴在头皮上,满脸地焦急:“是男孩吧?告诉我,快告诉我!” 一屋子的妃嫔都挤到床边,她们亲眼看到了孩子来到人世的第一个动作。小迈穆农王子用他那只有我小指那么长的小鸡鸡,朝着天花板撒了一泡尿。这泡尿刚好全浇在我的脸上。 “是男孩吗?”我的女主人再次喊道,这次十几个声音一起回答了她。 “男的!嗨,你好,迈穆农,埃及小王子!” 我还不能说话,不光是因为眼睛里沾了小王子的尿,还因为满眼的泪,这泪,是听到他第一声啼哭时的如释重负、欢欣喜悦。 他朝我挥舞着小胳膊,使劲乱蹬,差点又从我手里掉下去。我的视线慢慢恢复了,这才看清楚他那瘦弱却硬朗的小身子,看清那长着厚厚一层黑发的骄傲的小脑袋。 我数不清自己曾接生过多少婴儿了,但从没像今天这样满怀期待。我觉得那一刻我倾注了全部的爱和奉献。我知道一种奇妙的感觉因此而开始,它将会持续一生,会随着时光流逝而日趋强烈。我知道我的生命再次有了转折,一切都不会再与以前相同了。 当我把脐带剪断,给孩子清洗身子的时候,心中充满了一种神圣的敬畏感,是我以前在寺庙里面拜祭埃及众神时都不曾有过的。我整个身心都在这个小生命身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那完美的小身子,红扑扑的脸上带着出生时挤出来的褶皱,这是力量、执着和勇气的象征,无疑是他生身父亲的品质的流露。 我把他放到他母亲的怀里,放到她肿胀的乳头旁,这孩子像一头咬到羚羊喉咙的豹子一样,不住口地吸吮起来。女主人这时抬头看着我,一言不发,我也说不出一句话来,此时此刻,我们只需沉默对视,任何语言都不足以传达我们的心声。谁都不必开口,却都已经知道。一种我们谁都无法完全理解的奇妙,就此开始了。 看她沉浸在喜得儿子的欢乐中,我退出来去禀告国王。我走得并不匆忙,我知道这消息早传到他那儿了。皇宫妃嫔们向来多嘴,早沉不住气把消息传开了。国王现在很可能就在赶往女主人寝宫的路上。 我慢悠悠地走在水园里,像做梦一样有一种不真实感。天刚破晓,太阳神阿蒙拉才探出个头,只在东方天际露出一点红光。我轻声祈祷,向他致谢。我停下脚步,抬头看那轮红日时,王宫里正有一群鸽子在花园上空盘旋,等鸽子转变飞向,太阳的光芒已四散出来,红色光线照在鸽子拍打的翅膀上,耀眼得同天空里璀璨的宝石。 这时我看到鸽群上空有一颗黑点,尽管离得很远,我还是很快就认出这是沙漠里飞来的野鹰。野鹰锋利的翅膀迅速合拢,俯身开始向领头的那只鸽子冲去,准确而又残忍地将鸽子撕裂,刹那间,如一团白烟一样,鸽子白色的羽毛在天空四散而开,那只鸟登时丧命。一般来说,野鹰会将猎物牢牢抓在爪中,随它一起落在地上。 而这次却不同。只见这只野鹰松开了爪子,将死了的鸽子放开,抛向地面。然后野鹰盘旋在我头顶上空,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它绕着我的头顶飞了三圈,三次发出那种毛骨悚然的尖叫。三是具有神奇魔力的一个数字。我意识到这绝不是纯自然的现象。这只野鹰是有预兆的,或者甚至会是太阳神荷鲁斯幻化而成的。 那只死鸽子刚好掉在我的脚边,几滴温热的鸽血溅在我的凉鞋上。我知道这是太阳神的神谕,预示着小王子会得到太阳神的保护和眷顾。我也知道,这是神下达给我的命令,神要我来照顾小王子。 我捡起那只死鸽子捧在手里,举向天空。“噢,荷鲁斯,我万分荣幸接受您对我的委托,我将至死忠诚,不辜负您的信任。” 野鹰又叫了一声,这是最后一次了,然后它就飞到一边,快速地拍打着翅膀,飞过宽阔的尼罗河水域,消失在西边的荒野中,飞回到众神居住的西天乐园。 我从那鸽子身上拔下一根羽毛。后来放到了小王子睡床的垫子下,这样能给他带来好运。 幸得皇子,法老喜不自禁。诰令天下狂欢一晚,为皇子举行庆生喜筵。上埃及全城百姓在大街上载歌载舞,法老派人送来鲜肉和美酒让百姓享用,人们大饱口福的同时,自然不忘为迈穆农王子祈福。再加上王子是我的女主人洛斯特丽丝小姐所生,而百姓对她十分崇敬,这就更让这场狂欢喜上加喜、乐上加乐了。 女主人由于年轻,身体恢复很快,数日内便能出来面见朝臣了。她挨着国王坐下,座位略低于国王的宝座,年轻的她怀抱婴儿,这幅画面煞是生动。她掀开长袍,托起一只溢满奶水的乳房,大方地放到婴儿嘴里,文武百官禁不住朝她欢呼,这欢呼声似乎吓着了孩子,他吐出奶头,小脸涨得通红,愤怒地朝他们吼叫,满朝上下更加振奋了,大叫道: “瞧,真是一头小狮子。胸膛里流的都是圣王勇士的血液。” 等小王子再次安静下来,嘴里又开始含住奶头了,法老才站起来,向我们——他的臣民宣告: “我宣布,这个孩子就是我的子嗣、我的血脉、我的继承人。他是我的第一个儿子,将继我之后成为法老。各位王公贵族,各位名媛贵妇,我所有的子民们,我郑重向你们宣布,这位就是迈穆农王子。” 欢呼声随之而起,经久不息,因为此刻大家谁都不想第一个安静下来,谁都想借机展现自己的忠诚。 整个仪式进行中,我和宫里其他的仆人、奴隶一起站在阁楼里观看,阁楼位于大厅的斜上方,可以俯瞰大厅的情景。我伸长了脖子,探出头来寻找塔努斯领主那高大的身影。他和及另外几个军队将领一起站在国王宝座之下,他位列第三。他也和其他人一样高呼万岁,但是我却读懂了那宽大刚毅的脸上竭力掩饰住的表情。这是他的儿子,却被另外一个人夺走,而他非但无力去阻止,还要竭力去伪装。他所承受的痛苦到底有多大,恐怕就连如此了解他的我,能猜出的也不过一二分。 后来,国王下令全场肃静,继续说道:“我向大家宣布,这位是王子的母亲,洛斯特丽丝小姐。朝廷之上,她的座位将仅次于国王宝座,从今天起,她将荣升为王后,是我法老最尊贵的妻子。自此以后,她的名号将是洛斯特丽丝王后,位列国王和王子之后。同时,在王子长大成人之前,洛斯特丽丝王后将代理摄政,在我不能主持朝事之时,将由她代我领导我们的王国。” 我觉得在整个上王国里,没有一个人不热爱我的女主人,当然可能那几个无法给国王生个男孩的妃嫔们要例外,女主人的地位现在比她们要高,自然会惹来她们的妒忌。而其他人在听到国王的宣布后,都纷纷欢呼致贺。 法老继承人任命仪式一结束,王室一家人就离开朝堂大厅,来到院子里,早有备好的橇车在此等候,法老携洛斯特丽丝王后登上车,待王后抱着小王子在他旁边坐定,橇车就由几匹白色公牛拉着,沿拉姆斯大街朝奥西里斯神庙赶去祭拜。沿街两旁站满了底比斯城的百姓,他们高呼万岁,以表示对国王的忠诚,对王后及刚出生的小王子的爱戴。 那天晚上,我在服侍女主人和孩子的时候,她悄悄对我说:“哦,泰塔,你今天有没有在人群中看到塔努斯?多么复杂的一天啊,真是叫人又欢喜又悲伤。我应该为我的爱人而难过。你看他那么高大、英勇,却只能眼瞧着、耳听着自己的儿子被别人认领。我真想跳起来冲进人群大喊,这孩子的父亲是塔努斯·哈莱布领主,我爱的是他们父子俩。” “王后陛下,我真高兴您看在我们大家的面上,这一次控制住了自己任性的舌头。” 她咯咯笑了。“你怎么称呼我的?王后陛下?听你叫得怎么这么别扭,好像我是个冒牌货似的。”她把王子换个姿势,从怀里这侧移到那侧,随着挪动,那小身子两端竟然掀起呼呼一阵风来,皇气十足。 我顺势说道:“这孩子可真是在暴风天中怀上的。”惹得她又一阵笑,继而又开始唉声叹气。 “我最爱的塔努斯永远都没法跟我们一起享受这种亲昵了。你知道吗,他还没有亲手抱抱迈穆农呢,他可能永远都没有机会。我一想到这些,就忍不住要哭。” “主人,您要控制自己啊。您要是哭了,乳汁就可能会变酸。”我撒谎吓唬她,这警告很管用,她听了我的话,用力忍住了眼泪。 “难道真没有办法让塔努斯也像我们这样亲近孩子吗?” 我想了一会,向她提了个建议,她高兴地叫出声来。小王子也仿佛是同意我似的,再次动了动,甩出一股风来。 第二天法老来看孩子的时候,王后就忙不迭地开始实行我的建议了。她说:“亲爱的夫君,尊贵的皇上,您有没有想过,我们得给迈穆农王子挑选几名老师?” 法老听罢,哈哈大笑,“他还是个婴儿呢!难不成你要他还没学会走路、讲话,就先教他各种本领?” “我觉得应该现在就定好老师人选,好增加老师对他的了解,他也能慢慢熟悉老师。” “很好。”国王微微笑道,同时把孩子抱来放在膝上,“你有人选推荐吗?” “我们得请位渊博的学者负责孩子的学堂教育。这人得懂得各种科学知识和神学知识。” 国王两眼一亮,道:“我想不出还会有谁符合这个条件啊。”他边说边笑着看我。这孩子已经改变了法老的性情,自迈穆农出生以来,国王就总是显得很快活,所以那一瞬间我觉得他会朝我眨眨眼。不过,他对生活的态度还没有好到那种地步。 王后并没有接过国王的话,而是自顾自地继续说道:“我们还得找一位精通战术的人,教孩子练习各种兵器,把他培养成英勇的武士。我觉得,这人得年轻、有教养,当然还要可靠,对王室忠心耿耿。” “那么爱妻,你觉得谁能担此重任?我的武士中没有几个能具备这些优点的。”我觉得国王这个问题并没有什么预谋或诡计,不过女主人可绝不是傻子。她优雅地侧转过头来:“以国王您的英明,自然更了解手下的大将,知道谁最适合。” 就在下一次开会颁布法令时,国王就宣布了王子的老师人选。农奴医师泰塔将负责迈穆农的学堂教育和礼仪培训。这倒没引起多大的惊讶,不过他接下来的话就引得人群的一阵骚动,他说:“至于教他习武练兵、战术战略的,将由埃及雄狮哈莱布领主负责。”就这样,塔努斯·哈莱布领主只要不上战场,每周就要候命服侍小王子。 对岸新宫殿仍在建造之中,女主人迫不及待地想搬进新殿。但因尚未完工,她只好先从后宫宫闱搬出,暂时搬进我为她父亲建造的那座府邸,这座大维西尔的王府气派华丽,从府里一隅可以俯瞰整个水园,女主人就在这里住下。这也是与她目前王后的身份般配的,作为国王最宠爱的妻子,她理应享此待遇。每周迈穆农王子就在这花园凉亭里接见老师,当然得由洛斯特丽丝王后陪同。经常也会有十多个官员或朝臣在场陪着,有时候法老本人也会驾临,所以我们的会面很受约束。 不过,也偶尔会有那么几次,只有我们四人在场。第一次有这样的亲密机会时,洛斯特丽丝王后把王子放进他父亲的怀里,这是塔努斯第一次抱自己的儿子,我看到塔努斯低头看着儿子的小脸,高兴得语无伦次。小迈穆农当时把嘴里未咽下的奶水吐到了他的朝服上,但即使这样塔努斯也抱住他不肯放下。 从那以后,孩子成长中的许多第一次,我们都留着等塔努斯一起来分享。塔努斯给孩子喂下了第一口粥,这是小王子第一次吃饭,仿佛是被口里陌生的食物吓住了,他小嘴一咧,脸一仰,把稀饭吐得顺着下巴淌,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似乎是吵着要用母亲的奶水冲掉口中食物的异味。洛斯特丽丝王后赶紧把他抱坐在膝盖上喂奶,塔努斯在一旁痴迷地看着。突然他开了个玩笑,伸过手来一把从小嘴里把奶头抢走,惹得自己和王后都哈哈直乐,小王子似乎并不喜欢这种亲昵方式,哼唧几下表示抗议。而我则被塔努斯的举动吓了一跳,生怕国王突然到来,看到这种情景。 我赶紧适时提醒他二人,女主人却说:“泰塔,别那么大惊小怪,跟个老太太似的。我们只不过开了个单纯的玩笑。” “是玩笑,不过,单不单纯可就难说了。”我嘀咕道。我注意到因为这亲密的接触,两人都脸红心跳,我能感觉得到洪水般的激情正在二人胸中涌动。我知道要不了多久两个人就都控制不住这股激情了,最后恐怕塔努斯会把责任感、荣誉感全抛到一边。 那天晚上我带了许多祭品去荷鲁斯神庙拜祭。我对着太阳神祈祷:“希望迷宫的预言不久就会实现,他们二人已情难自已,对我们大家来说,这可是耻辱、死罪啊。” 有时候人最好别想着去干涉命运的安排,越是祈祷越可能会适得其反。 我是王子的御用医师,但实际上他却压根用不着我的医术。他继承了父亲的强壮、健康和旺盛的精力。他胃口极好,消化也快。东西只要放到嘴里,他就会像狮子一样大口吞掉,很快又会张着嘴巴索要东西吃。 夜里他睡得又香又稳,第二天一觉醒来后就先吼着要吃的。我举起一个手指,他会用那双黑亮的大眼睛,盯着看手指晃来晃去,而一旦手指晃动到他能够抓住的地方,他就会伸手来抓,使劲探着小身子试图坐起来。就这样,他很快就学会了坐,比我以前照顾过的孩子都早。而等同龄孩子刚刚会坐的时候,他就已经会站会爬了;而别的孩子刚刚会爬的时候,他却已经摇晃着迈出了第一步。 那是极有纪念意义的一天,塔努斯也在,亲眼看到儿子迈出第一步。那阵塔努斯刚打了两个月的仗,篡权的红色叛军占领了艾斯尤特城,该城是我们北方的防御战略要地,因此法老下令塔努斯率领舰队去下游收复该城。很久之后我才从克拉塔斯那里知道这场战争有多激烈,不过最后塔努斯突破了城墙守卫,率领他钟爱的蓝鳄团闯入了城里。 虽然伤亡惨重,塔努斯最终仍是将叛军首领赶出了艾斯尤特城,赶回到了他自己的老窝。 塔努斯返回底比斯城时,全城百姓热烈欢迎。法老为他戴上一条嘉奖勇士的英勇金链,同时下令为打了胜仗的所有士兵补发饷银。 塔努斯见过国王后就直接赶到水园的凉亭,我们已经在等他了。我在门口为他们站岗,两人一别就是两个多月,此刻相见,热情如火般燃烧,禁不住拥抱起来。最后我不得不想办法把他们分开,因为这拥抱只会导致一种后果。 我急忙叫道:“塔努斯领主,迈穆农王子不高兴了。”两人这才不情愿地分开,塔努斯走到孩子跟前,小王子光着身子,趴在树下我为他铺好的狼皮大衣上。塔努斯单膝跪在他面前。 “你好啊,小殿下。我给你带来了好消息,我们打胜仗了。”塔努斯亲切地逗弄着他,迈穆农认出父亲后也高兴地叫了一声,这时塔努斯胸前那条闪闪发光的金链吸引了他。他使劲一动,双腿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往前挪了四步,抓住金链后两只小手就再也不松开了。 我们大家都为他鼓掌。迈穆农抓住金链支撑着身体,眉开眼笑地看着塔努斯,似乎是在笑纳大家的称赞。 塔努斯大笑:“泰塔,他眼神跟你一样犀利,对黄金奖链这么敏感。” “吸引他的不是那金链,而是胜利。”女主人断言道,“有一天他也会把英勇金链挂在胸前的。” “那是必然的!”塔努斯抱起孩子秋千似地摇来摇去,迈穆农高兴地尖叫,踢着腿催塔努斯继续这么晃动。 就这样,尼罗河的水涨了又落,季节跟着更迭变换,孩子也一天天长大,对我和塔努斯来说,这都是自然的变化。而对女主人来说,她的生活则是围着那些能与孩子及爱人单独相处的时光而旋转的。每次塔努斯刚走,她就又盼着下次会面的到来,中间的等待时间对她来说太漫长了,长得叫人难以支撑,每次见面又如此匆匆,短暂得叫她无法承受。 那年夏季的洪水很仁慈,一如我们在埃勒芬蒂尼祭水仪式上的预测。洪水退后,田地披上了一层新的外衣,黑色淤泥在太阳照耀下闪着光芒。很快,这些肥沃的黑土就会铺满浓郁的玉米和水果。等小王子第一次能够挺起身子迈出笔直的步子时,埃及所有的谷仓都粮食满溢,就连最穷的人家,食物储藏柜里也都装得满满的。河西岸的迈穆农宫殿已经初步成形,北方战场的形势也对我们非常有利。所有的神都在微笑着看着法老和他的王国。 唯一觉得美中不足的就是这对情人,虽然相距咫尺,却被一道鸿沟隔开,这鸿沟比我们生活中的尼罗藏书网河河域还要宽广。两个人都开始责问我阿蒙拉迷宫预言的事,好像迷宫中的幻境能否实现全靠我一个人似的。我解释说我只是映照未来的一面镜子,而不是能推动命运石板上那块大石头的人,但怎么辩解都是徒劳。 旧年逝去,河水再一次涨落,继续着永无止境的生命循环。这是迷宫预言后的第四次涨水了。我跟他们两人一样,也盼着预言幻境能在季节再次更迭前实现。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于是女主人和塔努斯都严厉地责问我。 “我什么时候才能获得自由,才能奔向塔努斯啊?”洛斯特丽丝王后叹着气。 “泰塔,你必须得做点什么了。” “你要质问的不应该是我,而是那些神。我可以去向他们祈祷,但我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又一年过去了,又是一点变化都没有,这回连塔努斯都怨恨我了。“我那么信任你,把我未来的幸福全寄托在你的预言上。你要是再不赶快做些什么事,我发誓……”他打住不说,却拿眼睛直瞪我。不说出来的毒咒才更有威胁力。 可转眼又是一年飞逝而过,就连我也开始对自己的预言失去信心了。我开始相信,诸神已经改变主意了,或者我梦境中所看到的都是我自己愿望的幻象。 终于,迈穆农王子都要5岁了,他妈妈也快21岁了,这天,从北方来了一位信使,恐惧地瞪直了双眼,战战兢兢地向国王报告: “三角洲已经沦陷了。红色篡权者死了。下王国一片火海。孟菲斯城和阿瓦利斯城全被烧毁,神庙也都烧成了平地,众神的雕像全都砸毁了。”法老不敢相信:“这怎么可能?这位信使的话一直都很可靠,但是这回却叫人无法相信。怎么可能事情都过去了我们却一点消息都不知道?叛军兵力强大,我们花了十五年都没能打垮,怎么可能一天之内就死了?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 那信使不住地颤抖,一是因为路上的艰辛跋涉,二是由于内心的恐惧,他知道,谁带来灾难性的消息,谁就会受到惩罚。 “红色篡权者还没来得及拔剑就死了。战号还没有吹响他的军队就七零八碎了。” “是怎么回事啊?” “圣上,我,我不知道。听说是东方来了一支陌生的敌人,非常可怕,行进起来速度像风,没有一个国家能挡得住。我们的军队还没有见过他们,但已经从北方边界全面撤退了。连最勇敢的战士都不敢坚守与他们对峙。” “这些敌人到底是谁?”法老质问道。我们第一次听到了他声音中的恐惧。 “大家都叫他们牧人王朝,喜克索斯人。” 塔努斯和我曾嘲笑过这个名字。现在却再也不敢了。 法老召集战事委员会召开秘密会议。我是很久以后才从克拉塔斯嘴里套出了当时会议商讨的内容。塔努斯自然是永远不会违背誓言泄密的,就是对我和女主人他都不会说。但是我略施小计,就可以慢慢引诱克拉塔斯说出来,这个多嘴多舌又可爱的傻瓜是经不住我哄骗的。 塔努斯曾将克拉塔斯提升为万人统帅,指挥蓝色鳄鱼护卫团。这对搭档配合默契,两人关系像花岗岩一般坚不可摧。因此克拉塔斯作为护卫团指挥官也在战事委员会中占有一席之位,但因职位太低,只有出席权没有发言权。他把会议上的情景一五一十地转述给了我和女主人。 委员会内部分为两派:以奈荷贝特为首的守旧派和以塔努斯为首的革新派。不幸的是,守旧派占了上风,掌握了最终决定权,所以最后实施的都是他们的陈旧观念。 塔努斯想把军队主力从前线调回,沿尼罗河河岸构筑强大的防御体系。同时,他打算多派出些探子和侦察部队前去摸底,探清这支神秘敌人部队的底细。我们在北部各城都插有线人,但不知为何到目前竟还没收到他们任何消息。塔努斯想先将各种情报收集齐全,然后再部署主力部队,展开战斗抵御敌人。 他在会上说:“除非我们弄清楚面临的是什么样的敌人,否则不可能制订出抗敌的正确策略。” 奈荷贝特一派反对塔努斯提出的任何意见。这位海军老将永远不会忘记那天,塔努斯拯救了险遭毁坏的龙船,却让他蒙上了羞辱,所以,他对塔努斯的反对是出于个人原因,而绝非经过理智或逻辑分析。 “我们绝不会退让每一寸神圣的领土。他这种建议纯属懦夫行为。我们无论在哪里发现敌人,都要坚决作战,打垮他们。我们不能忽战忽退,这是打仗,可不是村姑跳舞调情。” “大人!”一听对方竟说自己是懦夫,塔努斯受不了这个刺激,大喊道:“只有傻瓜,只有他这样的老傻瓜,才会在不了解真相前就做出决定。我们还没有一点情报依据,怎么能就这么做出决定?” 但抗议也是徒劳。那三位守旧派老将官职位比塔努斯高,最后还是他们赢得了这场争论。 委员会下令塔努斯立即北行,重整前线撤退的部队,稳定局面。塔努斯必须驻守边疆,牢牢守在边界线上,不许采取撤退策略,不许将军队撤至北部要塞艾斯尤特城。而实际上,艾斯尤特城外一带的山脉构筑成了一道天然防线,城墙则构成了第二道防线,非常适宜防御部署。塔努斯直接指挥埃及舰队以及北方各路军队,负责控制河面,另由三百只战船负责河上运输,提供物资。 与此同时,奈荷贝特将负责汇集其他部队,召回驻守南部边界防御库施国的部队,虽然库施部族这股来自非洲内陆的黑色势力仍然威胁着我们,但此刻强敌在前,我们必须集中力量。一旦各路部队召集完毕,奈荷贝特将率援军北上与塔努斯会合作战。这样,一个月内,我们就能在艾斯尤特城外聚集一支六万人的无敌大军和四百艘战舰。但同时,塔努斯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守住前线。 奈荷贝特最后又严格强调,再次下令:“哈莱布领主必须将所有陆军部署在边界。不许分派势力在北方搞突然袭击或侦察袭击。” 塔努斯抗议道:“奈荷贝特领主,这些命令跟蒙上我的双眼、绑住我持剑的手臂有什么区别?您派我打仗,但却不允许我使用一切有效、谨慎的作战方式。”不过这番抗议又是徒劳,只召来奈荷贝特几声心满意足的冷笑,他这次终于报了昔日羞辱之仇,把这位年轻对手掌控在自己的命令之下。就这样,在人性的这种狭隘和自私面前,江山社稷、民族命运都可以置之不顾。 法老宣布他要亲自出战。一千年来,只要是历史上的重大战争,法老都会亲临战场,鼓舞士气。虽然我很钦佩国王的勇气,但真不希望他选择这个时候来证明自己。麦摩斯法老绝不是个勇士,他亲临战场也不会提高获胜的几率。士兵看到前线的国王时士气可能会有所振奋,但综合考虑,国王一行人非但帮不了塔努斯领主多少忙,反而会妨碍作战。 国王不是一个人北行奔赴前线的。宫廷侍从、王后和王子都需要陪他前往。王后必须带上扈从人员,王子也得带上自己的老师,于是我也将随军前往艾斯尤特城,赶往前线。 谁都没见过这次的敌人,也一点都不了解。我觉得国王这样一来,就把女主人和王子卷入到了不必要的危险中。我的危险则不必考虑,因为除了自己,没有人会关心一个奴隶的安全问题。出发前的那天晚上,我彻夜无眠。 我们从水路出发,船越往北走,前方传来的不利消息和谣言就越多,这些消息如成群的蝗虫一样压过来,打击着我们的自满和自信。航行期间,塔努斯经常来到我们的船上,跟我谈谈这些事,听听我的看法,当然这只不过是表面,每次他来都会花些时间陪王子和王后。 我从来都不赞同女人随军同行的风俗。不管是和平年代还是战争时期,女人都只会让人分心。即使塔努斯这样卓越的将领也会因此分神,影响到他的主要作战目标。他应该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面前的任务上,可当我跟他这么说时,他大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 “是他们母子俩给了我奋勇作战的动力。老朋友,你别担心,我会像狮子保护幼子一样奋战的。” 不多久我们就遇到了第一股从前线撤退的士兵和逃兵,他们沿着河岸南逃,一路上抢杀掠夺。塔努斯当即将其中的几百人斩首示众。随后收拢剩余士兵,纳入旗下重新整编,委派忠诚可靠的军官管理。自此再也没有逃兵,军纪严明,军容大为改观。 船队抵达了艾斯尤特城。此城四周筑有坚固的城墙,地势较高,俯瞰着尼罗河。塔努斯不顾奈荷贝特下达的禁令,选了五千精兵作为战略储备留守艾斯尤特城,由莱迈姆负责指挥。部署完毕,我们这才启程继续北行,来到边境处就职待命,等待神秘敌人牧人国王的到来。 舰队摆成作战队形,在河两岸抛锚停稳,不过守船的只有基本船员。真正作战的士兵都随步兵团主力一起登陆上岸,部署在河东一带。 在我劝说下,法老同意让女主人和王子留在我们来时乘坐的龙船上,一来水面上比陆地上凉爽、舒适,二来万一军队败退,女主人她们能迅速逃离。 国王随军上岸,在地势较高的地方安营扎寨,四周田地多被洪水淹没。这里是个荒村;村民已于许多年前追随伪法老逃走了。边境一带向来多事,此处常有军队集结,血战不断,民不聊生,久而久之村民们就放弃了在此生活的念头,索性逃离这块虽肥沃但危险的土地。这个荒村叫艾卜努卜。 洪水于我们到达艾卜努卜前几周就开始消退了,虽然灌溉渠中水流依然迅猛,但周围田地中的洪水都已退了,地面变成了黑色泥潭。 右边远处的沙漠一直延伸到东方天际,呈现出一片暗褐色,令人生畏。没有哪支军队能穿越那片火热干燥的荒漠。因此,我们的右翼安全可靠、坚不可摧。 关于喜克索斯人我们知之甚少,只知道他们没有一支舰队走陆路。塔努斯料定会在陆地上遭遇敌人,所以安排步兵准备作战。塔努斯知道,他应该阻止喜克索斯人过河,应该把敌人引入到对我方有利的战场上作战。理论上来看,艾卜努卜一带并不利于作战,但是这是奈荷贝特的命令,由不得塔努斯。 艾卜努卜村位于一处低矮山地,周围是大片开阔的原野。不过至少此地视线还算开阔,能及早发现敌人的行动。 塔努斯指挥着埃及三万精兵。我还从没见过如此强大的兵力。实际上,我都怀疑尼罗河流域以前有没有集结过这么大规模的军队。不久奈荷贝特还会率领另外三万士兵赶来,到时候就会是历史上最多最大的军队了。 我跟随塔努斯一起去检阅部队,自他亲自接管以来,军队士气高涨。也许法老亲临阵地也有助于稳定军心。塔努斯阔步走过各列队伍,每经过一处,士兵们就高声呐喊,我也跟着大受鼓舞,对军队的士气和塔努斯的军威都很放心。 我实在想象不出,还会有什么样的敌人比我们还强大。我们有一万两千名弓箭手,个个头戴精良的皮革头盔,身穿护胸皮甲,只要不是短距离作战,这些装备就能防住任何弓箭;我们有八千名健壮的矛枪手,配有河马皮做成的长盾,坚如铜铁;我们还有一万名剑手,头戴豹皮帽,同时配有弹弓,弹子能在五十步之内射得人脑浆迸裂。 我每天都去看塔努斯领着这些装备完善的士兵举行大规模的军事演练,信心因此与日俱增。但我还是有所忧虑,我们对喜克索斯国王了解得太少,对他带领的军队一无所知。于是我向塔努斯指出,战事委员会虽不许他派出陆军武装前去刺探消息,但是没规定不允许派船队这么做。 “你真应该去当律典师,”塔努斯笑道:“你能让文字和语言按照你的曲调跳舞。”但他只是命令辉带一个中队乘快舰北行至敏耶处探探情况,万一碰上敌人就返回报信。辉就是那次我们在加拉拉抓获的拜斯提部族的施勒克匪徒。塔努斯很喜爱他,他也升迁很快,如今已负责指挥一支海舰中队了。 塔努斯严格命令辉避免与敌人作战,四日内务必回来报告情况。辉果然在第四天回来了。他到了敏耶,却没有看到一艘船,也没遭遇一点抵抗。沿岸村庄都已毁坏,敏耶城已遭洗劫,整个城市一片火海。 不过,辉抓获了伪法老残余部队的几个逃兵。我们终于算是找到了真正见过喜克索斯敌军的人。可是,他们几个谁也没有参战,都没有真正和牧人国王打过仗。敌人刚到他们就逃跑了。因此他们的话含糊不清,听起来很牵强,不足为信。 我们怎么能相信,会有一支军队能乘船穿越无垠的沙漠,速度快得跟风一样?这些犯人说,敌人的舰队很奇怪,行进时会激起云团一样的滚滚尘雾,因而看不清来者有多少人,任何军队,只要看到他们驶来,就会产生巨大的恐慌。 犯人说:“他们不是人,是从地下世界里出来的魔鬼,他们乘着可怕的风,飞出沙漠。” 塔努斯细细盘审犯人,发现即使用烧得发红的热炭烫他们的头,他们都不改变说法,最后塔努斯下令处死这些犯人。他不能让这些疯狂的说法泄漏出去,一旦四处传开就会影响军队刚刚恢复的士气和信心。 第06章 法老之死与大逃亡 我们在艾卜努卜等候的第十天,收到消息说奈荷贝特终于将援军集合完毕,正要率军北行,预期两周内到达艾斯尤特。这消息大大鼓舞了士兵,一个个立即由麻雀变成了勇敢的雄鹰。为了庆祝这一大好消息,塔努斯下令备足酒肉,犒赏士兵。当晚,篝火点燃,炊烟升起,火点如同繁星一样布满艾卜努卜村外的田野。空气里到处都是烤羊肉的香味,战士们欢歌笑语,狂欢到很晚才回营休息。 我将女主人和王子留在龙船甲板上,上岸去见塔努斯。他召集手下各路将领召开最终战事会议,想邀我也参加:“你这个老鬼,总是有那么多鬼点子。或许你能告诉我们怎么能击沉那些陆地上驶来的舰队。” 我们一直讨论到后半夜,这次我并没有提出什么有价值的建议。夜已深了,要回龙船已经太晚了,于是塔努斯给了我个草垫子,让我在他营帐的一角铺好睡下。第二天天不亮我就醒了,这是我多年的习惯,但是塔努斯比我更早,他早就起床出了营帐。帐篷外面,士兵们也都开始活动了。我真为自己的懒惰感到罪过,于是赶紧钻出帐篷,看黎明一点点降临在这片沙漠上。 我爬上营地后面的那座山。站在山顶先往河面上看,想看看龙船。可是篝火的青烟与河面的薄雾融在一起,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了。船上的照明灯亮着,却越发显得水面上一团黑。天还是太暗了,我离得也远,分辨不出女主人在哪艘龙船上。 然后我转向东边,看到光线开始从沙漠上升起来,发出珍珠似的光泽。光线越来越强,衬出沙漠的柔和与可爱,远处的山丘变成了紫红色,沙堆也渡上了一层浅紫色。空气清新,野旷天低,似乎一伸手就可以触到地平线。 这时我注意到,远处的地平线上似有一团云,悬浮在湛蓝清透的天空下。那云团很小,还不及我的拇指肚大,我并没有在意,视线掠过它投向别处,后来又移回到这团云上。起初我一点都没觉得有什么异常,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我才有所警觉,意识到这云团在向前移动。 “太奇怪了,”我大声地咕哝道,“可能是喀姆新风要来了。”但这季节不是刮喀姆新风的时候,之前也没有什么强气流,没有丝毫沙漠风暴即将来临的征兆。那天早晨的天气既清爽又温和。 就在我迷惑苦想的时候,远处那片云散开变大了。这云是连着地面的,不是悬浮在空中的,但是它动得很快,铺得也越来越开,不像是地面上我见过的东西。鸟群可能会移动得那么快,蝗群可能会像这样厚压压地铺满天空,但这绝不是鸟,也不是蝗虫。 云团呈黄土色,起初我并不相信这是飞扬的尘土。我曾经见过成群迁徙的羚羊,疾奔着穿过一个个沙丘,但它们从来不会扬起这样的尘雾。可能这是大火引起的烟雾,但沙漠里没有东西能引起大火。那么它只能是尘土,虽然我还是没办法完全相信。这东西越来越快,越来越近,我瞪大了眼睛,惊愕又敬畏地盯着它。 突然我看到这高耸的云团底部有东西闪烁着光芒。我立刻就想到了阿蒙拉迷宫的幻境,与这情景一模一样。那次我见到的是幻境,而这次却是真实的。我慢慢意识到,那些闪烁的光束是盔甲和青铜刀剑反射出来的。于是我撒腿就往山下跑,边跑边大喊危险,但声音淹没在风声中,没有人听得到。 这时我听到下面军营中响起了战号。高处站岗的哨兵终于看到了朝我们逼近的尘雾,拉响了警报。这喇叭声也曾出现在我的幻境中。警报声非常尖锐,似乎要刺穿我的耳膜,劈开我的头颅,我的血液都跟着发抖,心头不住颤栗。结合我的幻境,我知道,今天是决定命运的一天,一个王朝就要垮掉了,这群东方来的蝗虫会吞噬掉埃及的一切。我心里全是恐惧,因为我的女主人和她的孩子正是这个王朝最关键的一部分。 山下的军营一阵混乱,士兵们纷纷跑去拿兵器穿盔甲。他们像是被人捅了蜂房的蜜蜂,拥作一堆,一片混乱。士兵的喊声,将领的叫声都淹没在了刺耳的号角声中。 我看到一群将士簇拥着将法老从帐篷中带出,很快领他到山腰斜坡上,王座早已靠着岩石固定放好,这位置可以俯瞰到整个平原和宽阔的河面。将士们把国王抬到王座上坐定,把弯柄杖和连枷分别放到他双手中,并为他戴好高高的双皇冠。法老坐在那里,脸色灰白,似一尊大理石雕像。在他身下,各路兵团摆出阵形。塔努斯练兵严谨,所以部队只是在战号响起时出现了片刻的混乱,很快就已整装待命。 我顺山往下跑去,跑到国王身旁,塔努斯领主的部队行动迅速,等我刚跑到王座跟前,部队就已经在平原上部署妥当,盘成蛇状,等待那团黄色尘雾的到来。 克拉塔斯带领一个师的部队守在右翼。我从山坡上一眼就认出了他高大的身影。他部下的各路指挥都聚在他周围,河面微风吹过,他们头盔上的羽饰迎风摆动。塔努斯和他的军队就在我的正下方,离得很近,我都能听到他们的谈话。他们讨论的是敌人的行进情况,语气非常严肃。 塔努斯此次部署军队采用的是经典阵式。前排先锋是健壮的长矛手,盾牌交错放置,长矛枪头抵住地面。铜制的枪头在早晨的阳光下闪着青光,持矛的战士个个神态庄重,镇定从容。长矛手后面是弓箭手。弓已拉满,准备就绪,每名弓箭手身后都站着一名箭囊手,背着箭筒,随时提供弓箭,在战场上,箭囊手还负责收集敌人射过来的箭,补充自己的箭筒。击剑手则随时备用,应对那些冲进来的敌兵,阻止敌人突破我们的阵形,也可趁势出击,攻打敌人阵型的弱点。 这样的布局有利于战场作战。几百年来埃及总结出了一些经典的防御战术。我对作战策略也有所研究,还写出了三卷战术战略的书籍,颇具权威,成为底比斯军官培训的必读书。 所以,看了塔努斯的部署,我挑不出任何毛病,信心因此大增。敌人怎么能打败我们这样一支训练有素、久经沙场的强大军队?更何况我们还有一位骁勇善战、足智多谋的年轻将领,从来没有输过一场战争。 可是我又看看那团旋转着奔来的黄色云团,心头便生出一股不祥之感,我的信心又动摇了。这团尘云般的敌人是以前从没见过的,在我们悠久自豪的历史当中,没有哪位将军碰到过这样的事情,这不同于传统的作战。我们面对的,到底是致命的要敌,抑或真如流言所传,这是群魔鬼? 此刻这旋涡样的云团已经很近了,透过那层尘土面纱,我能隐约分辨出云团里的形状。是一些船形异物,和囚犯说的一样,见此情形,我心中爬出一种神秘的恐惧,蠕虫一样爬遍全身每一寸肌肤。不过,这些异物却比水上任何一种船的体积都小,速度都快,它们的速度甚至超过了陆地上的所有生灵。 那群异物移动得很快,也很轻灵,像扑火的飞蛾,因此我很难把目光锁定在其中某一个上。那些异物飞快地转动,一圈接一圈,交织在一起,掩盖在扬起的云团中,等再次出现的时候,很难说清这是同一个,还是另外一个。因此没有办法数得清数量,甚至也没法猜测出这头阵先锋后又会是什么。它们身后是腾起的尘雾,一直延伸到地平线的尽头。 我们的军队依然坚定地站在阳光下,但我却能感觉到将士们的惊愕和颤抖。塔努斯和部下的将领也不再谈论敌人了,而是默默地站着,恐惧地看着敌人在我们面前展开部署。 这时我注意到那团尘云不再向我们逼近。而是静止挂在空中,渐渐落定,变得清晰了,我这才能隐约辨认出那些冲锋前阵的车辆。但同时我也大为困惑、惊恐不安,因为我看不出前方来敌究竟有多少,一千人?也许更多。 我们后来才知道这短暂的停军也是牧人国王的进攻计划,但当时我们都没有意识到,他们正是利用这片刻的间歇重新部署,鼓舞士气,发起冲锋。 可怕的寂静弥漫在我军中。太静了,静得连微风穿过岩石吹过山脚的声音听起来都格外喧闹。全军上下都一动不动,只有每支部队前竖立的战旗在随风飘动。我看到阵列中间飘动的是蓝鳄团的旗帜,心中稍许有了安慰。 慢慢地,那云团似的尘土终于落地,喜克索斯人那些奇特的船只一排排呈现在我们面前。毕竟离得还远,没办法看得真切,但我看出后面的要比前面的更大。船篷是用布或皮革样的东西制成的,像是风帆。从这些船上,敌人正往下卸东西,大概是很大的水罐,然后搬到前面。我真想不出这是什么样的人,能喝掉这么多的水。这些异族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叫我迷惑,百思不得其解。 寂静、等待,我全身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都因此紧绷,突然,对方行动了。 喜克索斯阵列的前锋中忽然有奇怪的车辆朝我们冲来。稍作休息后,他们现在的速度似乎是加倍了,快得惊人,引得我方军队嗡嗡议论。等车队走近了,我们看清每辆车都由两匹奇怪的野兽拉着,顿时军队发出一片惊愕的喊声。 这野兽气势非凡,有野羚羊那么高,也有野羚羊那种坚硬的鬃毛,竖立在弓形的脖子上,但头上没有野羚羊的角,外形也优美得多。这野兽的眼睛很大,鼻孔往外翻张着,腿很长,还有蹄子,它们阔步飞奔在沙漠里,展现出一种罕见的美。 即使是多年以后的现在,我依然记得第一次见到马时的惊悚,依然感觉到当时的颤栗。当时,盯着这些神奇的野兽,我脑海中浮现出追猎印度豹时的美丽画面。但同时我们对这种动物又充满了恐惧,我听到旁边有位军官叫道:“这些怪物肯定要杀人,吃人肉!我们怎么招惹上这种可怕的事?” 一想到怪兽要扑到我们身上,像狮子那样将我们吞掉,全军各部就立刻恐慌起来。但是为首的那辆车却没有径直冲过来,反而调转方向与我们的前锋平行着飞跑了一阵。我看到了车身下面旋转的圆盘,惊愕不已。起初有一阵,我脑子里一片空白,目瞪口呆,根本没法接受这样的事情。我第一眼看到战车时,分不清是车自身就会动还是马拉的缘故。两匹马之间有一条长轭,连接着车轴(我后来才知道这名字),车前高高竖立着一块镀着金叶子的挡板,侧面的两块挡板比较低,方便弓箭手两面发箭。 我只是扫了这些一眼,就很快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那几个旋转的轮盘上,这东西竟能让战车在崎岖的地面上行驶得平稳又迅速。千年以来我们埃及人一直是地球上最文明、最先进的民族,我们的科技水平、宗教文化遥遥领先于其他各国。然而,集我们所有的智慧和学问,竟没有想到过这样的发明。我们的橇车靠的是牛拖着木板蹒跚前进,或者人力拉着大堆的石头在笨重的木质滚轴上移动。 这是我平生见过的第一个轮子,我就这么直勾勾地盯住它,被它的简洁和美丽所吸引,我的脑海里像有一道火光闪过,当即就明白了它的原理和功能,于是责怪自己竟从没有想到过这一点。这真是造物天才的杰作啊,那一刻我意识到我们注定要败在这伟大的发明面前,就像下王国那群叛军湮灭在车轮之下一样。 金色战车飞到我们面前,距离保持在一箭之外。我的目光跳过那些神奇旋转的轮子,掠过那两只拉着战车的凶猛可怕的动物,落在战车座舱中的两名男子身上。很明显,其中一名是车夫,他倾着身子探过挡板,拉着一条拴住野兽头部的革绳,似乎是用来控制野兽行进的。站在他后面的那位高个子则气派十足,应该是国王了。 那人黄色皮肤,鹰钩鼻子,我一眼就认出他是亚洲人。胡子又黑又密,卷曲散乱,用彩带缠着,垂到胸甲旁。他身上的盔甲呈鱼鳞状,发出青光,头上戴着高高的方形王冠,上面配有奇特的金铸神像,还镶有珍贵宝石。他的武器都挂在手边的战车侧板上,剑鞘由皮子和金子做成,剑是宽刃的,剑柄则由象牙和银子做成。剑的旁边挂着的两个皮制箭囊,里面装满利箭,每把箭杆上都饰有鲜艳的羽毛。后来我才知道喜克索斯人非常喜爱华丽的颜色。那国王身边的架子上放着弓,弓形很奇特,我从未见过。我们埃及人使用的弓呈简单的弧形,而喜克索斯人的弓上下两支一直向后弯到末梢处。 战车沿着我们的前排阵线飞奔,那国王倾身将一杆长矛插在地上。这长矛上系着深红色的细长三角旗,我周围的人都不安地低声嘟哝:“他在干什么?那杆长矛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宗教意义吗?还是挑衅?” 我盯着那迎风摆动的三角旗,一片茫然,想不通这意味着什么。战车继续滚动,仍然是在箭程之外,那戴王冠的亚洲人又插下了第二根矛枪,然后驱转车轮回来。他刚才就看到了坐在宝座上的法老,这会儿折回来停在法老对面。那几匹动物流了不少汗,腰窝部分堆着汗沫,像是蕾丝饰带一样。大眼睛剧烈地翻动,鼻孔向外翻张,露出里面红色的黏液。长长的脖子一阵抖动,头点了几下,鬃毛跟着飘动,像阳光下美女的饰带一样飞舞。 那喜克索斯人开始向埃及上下两王国神圣的统治者,拉之子法老麦摩斯打招呼,神情举动很是轻蔑,他讽刺性地抬起一只裹着铠甲的手臂,随意挥动一下,然后放声大笑。此时我们已完全明白他的意图,这几个动作不啻于用标准的埃及语言明确地告诉我们他要挑衅。那肆意嘲弄的笑声飘向我们,军队中有些士兵发出愤怒的咆哮,像是闷热夏季中从远处天空里传来的雷声。 我感觉到山脚下我方军队有所行动,低头看时,塔努斯正往前迈出一步,举起大弓莱妮塔,用力拉紧放出一箭,箭迅速在蓝白色的天空中画出一道弧线。喜克索斯人虽在其他弓箭射程之外,但是莱妮塔大弓却可以射得到。箭像猎鹰一样,向那亚洲国王的胸膛扑去。全体官兵都屏神凝息,惊叹此箭的射程、力道和精确。箭飞到了三百步之外,就在要射中目标的一刹那,那喜克索斯人举起铜盾,箭头立刻扎进了盾中心。那人竟能如此轻易地避过去,还带着几分不屑,我们大吃一惊,不知所措。 然后那喜克索斯人抓起身旁架子上那柄形状奇怪的弓,拉满放箭,动作迅速。这箭比塔努斯射得更高,像长了翅膀一样,从塔努斯头顶飞过,朝着我落下来。我动弹不得,来不及想办法避开,以为定会射中自己,不料这箭却掠过我的头顶,射进我身后法老宝座底部的松木支架中,这明摆着是侮辱我们,那喜克索斯国王再次狂笑,驱转战车,掉头跑回主力部队。 那一刻我知道了,我们这次注定在劫难逃。我们怎么能抵挡住这些飞速行驶的战车?那些奇怪的弓如此轻易就打败了全军中最优秀的射手,那么我们又怎能挡得住?产生这种可怕想法的,不止我一个人。当这群战车骑兵开始向我们的平原扩张时,当他们飞奔着挥手朝我们轻蔑地打招呼时,埃及大军中就发出了绝望的哀号。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些下王国篡权者的部队还没打仗就四散而逃,为什么他剑未出鞘人已毙命。 很快,敌军战车汇合到了一起,分成四队并排前行,径直朝我们奔来。此刻我才猛然惊醒,赶紧沿着山坡向下猛跑,冲到塔努斯身边,气喘吁吁地对着他大声喊:“那些三角旗的矛枪,指的是我们军队的薄弱点!他们的主力会从那儿,还有那儿,冲过来袭击我们!” 不知何故,喜克索斯人似乎早知道了我们的布兵顺序,还认出了我们各部兵力负责的范围。敌方国王矛枪所插的两点之间正是我们的精锐部队所在的位置。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可能有奸细或叛徒,不过当时情况紧急,来不及容我再多想。 塔努斯听到我的提醒后立刻行动,大声命令前方警戒队快速跑去拔掉那些三角旗。我真希望能早点拿掉那些旗,这样一来,我们就能用最强的那部分兵力与敌人搏斗,但是来不及了。我们的前哨还没跑过去,对方先头部队就飞奔过来击垮了他们。战车上敌人的箭法好得离奇,一些哨兵被箭击中当即毙命。 还有一些人则转身往回跑,想跑回阵营中来,却都是妄想。战车毫不费力就超过了他们。车夫控制着疾驰的马队,并没有直接把我们那几个人踩在马下,而是在超出他们一臂之遥时,突然转向,这时我才注意到了敌人战车上的刀。刀呈镰形,从那些轮子中间旋转的木轴上向外伸出来,像是某种巨大的鳄鱼,张开了锋利的牙齿。 我看到有个士兵被那旋转的刀刃刺中,顷刻之间他就化成了一团血红的云,一只胳膊被高高抛上天空,其他残骸都被掷到岩石地上,战车却丝毫没有停顿,继续往前飞奔,仍然汇集在一起,径直朝着我方防守薄弱的地方冲过来。我听到克拉塔斯大喊着下令增强防御,但为时已晚。 一队战车方阵冲向我们用矛枪和盾牌筑成的防御墙,他们竟然轻而易举就冲了过来,仿佛这道防线跟河面上的雾水一样缥缈。我们的作战阵式曾经抵挡住了叙利亚精兵强将的进攻,可眼下一秒钟之内,就被击破冲散。 敌人像踩嫩芽一样,把我们最强壮最勇敢的士兵踩在铁蹄之下,转轮上的刀刃刺穿了我军士兵的盔甲和身体,敌人从高高的战车里面,射来雨一样密集的箭和标枪,突破我们的防线,穿过我们的阵形,冲进我们的后防,继续横冲直撞,驱车攻击,把密集的雨箭射向我们毫无防卫的后方部队。 我们的军队正欲准备应对敌人对后部的袭击,这时又有另一支战车方队从前方原野上冲了过来。敌人的第一次袭击就把我们全军隔成了两部分,把塔努斯与右侧的克拉塔斯隔断。而这支紧随其后的车队则把我军兵力割成更多部分,将我们一块块孤立起来。我们不再是一个紧密的整体,百十来人的一群将士,只能背对背紧挨着,抱着必死的决心孤军作战。 喜克索斯人的战车队掀着尘土穿过原野冲过来,一队接一队,似乎无穷无尽。先遣部队都是只有两个车轮的轻骑车队,后面则是四轮的重型战车,每辆车上有十个人。车两边都有厚厚的羊毛屏风挡着,我们的箭射过去,落在这厚厚的软羊毛上,发挥不了任何作用;我们手持长剑的击剑手,也击不到站在高高战车里的敌人。而对方的箭却如雨点落在我军阵营中,将我们的战士打得四散,等我们某个将领重整士兵反攻他们时,战车又跑到了射程之外。他们用那些可怕又可恶的弓,射散我们的进攻,而趁我们后退时,却策马驱车冲向我们。 我深深地意识到,这场冲突成了一场大战,一场大屠杀。右侧克拉塔斯的那支部队,死伤无数,幸存的战士也已经射尽了手中最后一把箭。敌人根据头盔上的羽翎认出了哪些是我们的领队指挥,用箭将他们逐个射倒。我们的士兵没了弓箭也没了将领,全面溃败,他们丢下武器向河边逃跑,但又怎能快得过喜克索斯的战车? 溃军逃到山丘下塔努斯的那支部队,恐慌互相感染,军队混成一团,敌军车队追过来,像野狼围堵羊群一样将他们围住。 在这血肉横飞、溃不成军的混乱中,只有蓝鳄团士兵还围着塔努斯坚定地守在一起,只有蓝鳄团的旗帜还竖立不倒。塔努斯一队人就像是座小岛,矗立在洪水般溃退的人流中,即使战车都没能将他们冲散。塔努斯凭着一名优秀将领的直觉,将蓝鳄团士兵集中在一起,拉回到山上的岩石堆里,致使喜克索斯的战车无法接近。蓝鳄团士兵成了围着法老王座的一堵墙、一道堡垒。我就在国王的旁边,所以成了这道英勇环墙的中心。我很难立住站稳,因为身边战士们蜂拥成团,奋战挣扎,他们随着战势浪潮退退进进,像是挂在岩石上的海藻,随着海浪潮汐摇摆不停。 我看到克拉塔斯从已然溃败的右翼杀出一条路,来到我们这边。他戴着羽毛头盔,引来喜克索斯人无数飞箭,蝗群一样密密地绕着他的头部,不过他并没有受伤,我们开出一道小缝让他进来。他见到我,开心地大笑起来:“呸,塞特刚拉出的热屎蛋!泰塔,这是不是要比为小王子建造宫殿惊险得多啊?”克拉塔斯虽然总想说些俏皮话,但绝不是个幽默之人,况且我当时挣扎着努力站稳,没有办法回答他。 他和塔努斯在王座附近相遇。克拉塔斯咧着嘴傻子一样朝塔努斯笑了笑:“好在我没错过这场仗,回头我还想要一个喜克索斯橇车呢。”克拉塔斯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技师,到如今他还以为那战车是某种形式的橇车,想象力仅限于此。 塔努斯用剑柄轻敲了一下克拉塔斯的头盔,表示问候。塔努斯脸上的表情非常严峻,毕竟,他这个将军刚刚丢了一场战争,丢了一支军队、一个帝国,不过,他仍刻意用轻松的语调跟克拉塔斯说:“我们今天到此为止,准备收工。咱们倒要看看,这些喜克索斯怪物游起泳来是不是也跟跑起来一样快。撤回河上!”说毕,两位大将肩并肩挤出一条路,朝我身边的王座挤过来。 我的眼睛越过他们的头顶,穿过这道小小防御圈,看到远处我们的残军正往河边撤退,敌人的战车则成群追在后面袭击他们。 我看到喜克索斯国王那架金色战车驶出了方阵,劈开一条路朝我们驶过来,把我们的士兵践踏在飞扬的马蹄之下,轮子上的刀将他们搅得血肉模糊。快跑到我们的岩石堆时,车夫一拉绳子,马后腿站住,前蹄跃起一跳,停住了。那喜克索斯国王仍是稳稳站在踏板上,他抓起大弓,拉弓发箭,看样子似乎瞄准了我。我正欲闪身躲避,猛然想到这箭意不在我。箭嗖一声从我头顶飞过,我转身看时,它已射进了法老的胸膛,一半的箭都埋进了肉里。 法老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在王座上踉跄几下,摇摇欲坠。箭插在胸部,将伤口堵严,因此并没有流血,但是箭上的翎毛已染成了鲜红色。法老向侧一滑,朝着我跌了下来,我张开双臂迎上去接住他,仰倒在地,我没有看到喜克索斯国王的战车跑开时的情景,却听到了他嘲讽的狂笑声,那笑声随着战车驶走而越来越远。 我抱着国王,塔努斯俯身问我,“有多严重?” “他要死了。”这话不假思索就到了我嘴边。无论是箭射入的角度还是伤口的深度,都意味着只可能会有一种结果,但是话到嘴边我又吞了回去。我知道,如果军队得知连埃及国王都被敌人杀了,那么士气就会全失。于是我说:“伤势较重。但如果我们能把他带回到龙船上,就可能会慢慢康复。” “拿盾过来!”塔努斯吼道,盾拿来了,我们轻轻地把法老放到盾上。法老身上仍然没流一滴血,可我知道他的胸腔此刻就像是塞了个酒罐一样,有液体汩汩流淌。很快,我摸到了箭头,不过还没有从他的后背上露出来。箭头仍然深深埋在他的肋骨里。我猛地一下把突出来的箭杆折断,给他盖上他的亚麻披肩。 “泰塔,”他低声说着,“我还会见到我的儿子吗?” “会的,万能的埃及王,我对你发誓。” “那么我的王朝会延续下去?” “会像阿蒙拉迷宫预言的那样的。” 塔努斯吼道:“来十名壮士!”士兵上前,用这副临时凑成的担架,把国王抬了起来。 “围起来!蓝鳄团,靠着我!”蓝鳄团士兵迅速把盾交错联结,围城一堵墙护住国王。 塔努斯疾步奔向那面仍然高扬的蓝鳄团军旗,把它从旗杆上扯下来,在腰间缠了几下,打上结系牢。 “喜克索斯人要是想要这面旗,就来我这儿取吧。”他呼喊着,手下士兵也呐喊应和,壮着声势。 “现在大家一起!回到船上!快!” 我们一离开那岩石地的掩护,敌方战车就立刻冲了过来。 “别管敌人!”塔努斯看出了诀窍,“杀那些动物!” 第一辆战车向我们冲来,塔努斯拉动莱妮塔大弓,其他射手也学着他,一起放箭。 射出的箭有一半都偏离了目标,因为我们是崎岖的地面上边跑边射的,弓箭手都累得气喘吁吁。有一些箭射中了战车的车体,箭杆有的折断,有的卡进了木板里。还有一些击在马胸部罩着的铜盘上,四散飘落。 只有一支箭射得准、扎得牢。是从莱妮塔大弓中射出的,箭带着翎毛在风中唱歌,射进后面那只马的前额上。那马迅速瘫倒在地,把另一匹同行的马也拖倒在尘土里。战车登时翻了个筋斗,车里的人也从座舱里甩了出去,后面的战车急转调头,以防也遭此命运。我军队伍中响起一阵欢呼声,步调也更快了。这是在这可怕的一天中我们取得的第一次胜利,蓝鳄团为之一振,备受鼓舞。 “跟着我,蓝鳄团勇士们!”塔努斯大吼一声,然后,他开始放声高歌。围在他身边的勇士立刻响应,用力喊出他们的圣战曲。焦急加上焦渴,士兵的声音听起来粗哑又刺耳,一点曲调和美感都没有,但却是振奋人心、沸腾血液的声音。我转过头来跟他们一起唱,我的声音高昂清澈,甜美悦耳。 “荷鲁斯保佑你,我的小云雀。”塔努斯朝我打趣,我们飞奔着跑往河边。战车又朝我们围过来,他们看到了同伴刚才的命运,所以这回似乎谨慎了一些,这可是一整天来敌人第一次表现出谨慎。很快战车就堵住了跑在前面的三个士兵,然后以V字形展开,迎面向我们包抄过来。 “朝那些野兽的头部射箭!”塔努斯喊道,同时发出一箭,又有一匹马应声倒下。战车跟着栽了个跟斗,摔在石头地上,摔得七零八碎,剩下几只围过来的战车赶紧掉头走开。 我们穿过那辆击垮的战车时,有几个人跑上前去,朝那两匹倒在地上的马狠狠刺了几枪,似乎是用报复一下,发泄心头对这些动物的恨意和迷信般的畏惧。他们又杀掉跌落下来的战车士兵,却没有表现出来那么强烈的恨意。 由于已有两只战车遭毁,喜克索斯人似乎不敢再轻易袭击我们这支分队了,于是我们加快速度朝河岸奔去,向着岸边大片的泥泞地和洪水冲出来的壕沟跑过去。那个时候,我直觉意识到,敌人的战车不敢跟着我们进入泥泞湿地,我想我应该是军中唯一一个意识到这点的人。 我在国王担架的一边跟着跑,隔着担架,我看到我军士兵体力都已不支,这场战争,将以我们的失败而结束。 此刻,只有我们这支队伍还比较有凝聚力,剩下的埃及各队士兵全都如惊弓之鸟,成了乌合之众,他们盲目地顺着人潮在平原上奔来奔去。多数人都把武器扔到了一边。战车开过来时,他们就举起双手跪下求饶,而喜克索斯人却并不因此就心生仁慈,他们甚至不愿在这些人身上浪费一支箭,索性直接驱车过来,用旋转的轮刀把他们绞成碎片,还有的从战车里探出身来,拿长矛扎过去把他们刺倒,或者用重头棍棒朝他们头部猛砸下去。有些遇难士兵身上插着矛枪,拖在战车后面跟出老远,敌人才撤回矛枪,尸体便抛落在战车扬起的尘土中。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屠杀场面。我读过的所有有关战争的书籍中,都没有类似的描述。喜克索斯人就这样屠戮着我们的人民。艾卜努卜的平原成了一片镰刀砍过后的高粱地,散放着一堆堆的我军尸体。 一千年来,我们的军队战无不胜所向无敌。而今天在艾卜努卜的平原上,属于我们的时代走到了尽头。蓝鳄团士兵在成堆的尸体中挣扎着高歌前行,我也跟着放声歌唱,但眼睛里却蒙着耻辱的泪水。 我们马上就要到达前面的洪水冲出的灌溉渠了,这时,又有一支战车队从侧面朝我们围过来,三辆马车并排冲向我们。我们放箭过去,马车夫用劲鞭打着马,居然躲过了我们的乱箭。我看见塔努斯两次射箭,但对方战车不断躲闪变换方向,两次都没有射中。车队呼啸着冲过来,冲破我们用盾筑起的防护。 抬着法老担架的士兵中有两位被战车的轮刀绞伤,国王因而跌倒在地。我跪下来用身体挡住他,以防喜克索斯人用长矛刺他,所幸战车并未停留,或许是担心恋战久留反倒被我们围住。他们驱车跑远,待确定我方士兵无法用剑击中他们时,才重整车队,驱车回来,再次进攻我们。 塔努斯赶过来把我从地上拽了起来。厉声斥责道:“要是你死了,还有谁能给我们写英雄赞歌?”之后他喊来几名士兵,命他们抬起国王的担架,迅速向最近的壕沟跑去。 我耳边传来敌军战车再次驶过来的声音,但却没有回头看。平日里我向来跑得很快,这次却落在了担架的后面。我想跳过那道壕沟,但太宽了,一步没能跳过去,反而掉到了沟里,黑泥抹过了我的膝盖。跟在后面追赶我的马车撞在了沟堤上,一只轮子脱落下来,车身陷入了壕沟,差点碾在我身上,好在我及时躲向了一边。 敌人和战马陷入泥中,束手无策,无望地挣扎几下,就当即被蓝鳄团士兵刺死,我则趁机挣扎着走到那辆战车旁。 上边那只轮子还完好无损,在风中转动着。为了弄清它的结构,我把手放到轮上,感受一下它的转动。时间很急,我只停了约有三次深呼吸那么短的时间,但我已经懂了喜克索斯车轮的建造结构,并且还隐约意识到,自己可以将车轮改良一下。 克拉塔斯这时朝我大吼:“泰塔,你要是现在开始你的白日梦,会害死我们大家的。” 我猛然惊醒,顺手从战车里拿了一把那种向后弯的喜克索斯弓,又拿了支箭,想等以后再仔细研究。我挣扎着走出淤泥,刚过了壕沟,就听到身后又一支战车队赶了过来,隔着壕沟向我们放箭。 那几位抬着国王的士兵跑在前面,我则在百步之外,落在最后。身后那些敌军士兵在战车上高声吼叫,但他们没办法驱车追过来,只好隔着壕沟放箭。有一支箭擦着我的肩膀,几乎扎了进来,但箭杆又落在了一边,只在我肩上留下了一块紫色瘀伤,我是后来才发现的。 虽然远远落在后面,但我还是赶在到达尼罗河河岸前追上了国王的担架。河岸上挤满了这次战役的幸存者,几乎所有人都丢了武器,只有少数人没有受伤。大家都只有一个愿望,尽快回到船上。 等担架到了岸边,塔努斯把我叫到跟前,说:“泰塔,我现在把国王交给你,你带他回到龙船上,想尽办法救活他。” “那你什么时候上船?”我问他。 “与我的士兵同在,这是我的职责。我必须竭尽全力去救他们,让他们上船。”说罢他转身大步走开,从岸上的人群中挑出将领,然后逐一下发命令。 我走到国王那里,跪在担架旁边,他还活着。我大致检查一下,发现他快要失去知觉了。他的皮肤像爬行动物那样又冷又粘湿,呼吸也很微弱。箭伤处虽然只渗出一道浅浅的血痕,但我把耳朵贴在他的胸膛上时,却听到肺里有血液随着呼吸汩汩冒泡的声音,而且嘴角也流出了一道血,像一条红色的小蛇,顺着下巴爬下去。我知道,要是能做些什么来救他,那就必须赶快去做。刻不容缓,我喊来一艘小船,带国王返回龙船。 士兵们把国王抬上小船,我在他旁边坐定,然后大家划桨朝抛锚停在水中央的龙船划去。 龙船上挤满了国王的随从。随行的妃嫔侍女,以及所有没有参加这次战役的朝臣和祭司,都站在船上看着我们驶过去。等走近了,我便认出了我的女主人,她脸色苍白,一脸担忧,拉着儿子站在人群当中。 龙船上的人低头望着我们的小船,一看到躺在担架上的国王,还有国王脸上那道我擦也擦不掉的血,就立刻爆发出一阵哭喊和哀号。女人们尖声恸哭,而男人们也像狗那样,绝望地号啕起来。 国王被抬上船放到了甲板上,我的女主人站得最近。身为王后,她得第一个赶来照顾国王。其他人都让出地方,好让她能弯下身子去擦国王身上的泥土和脸上流下的血迹。国王认出了她,喘着气叫出她的名字,要见自己的儿子。女主人把王子叫到跟前,国王怜爱地看着孩子,脸上带着温柔的微笑,他想摸摸孩子,却没有力气,抬起的手又滑回到了身边。 我命令船员把法老抬回寝处,女主人快步走到我身边,急切地低声问道:“塔努斯呢?他安全吗?泰塔,告诉我他还活着。” “他很安全。什么也伤害不了他的。我跟您说过迷宫的幻境,今天这些都是有预见的。现在我必须得去看国王了,另外我还需要您的帮助。让女仆照顾迈穆农,您跟我来吧。” 我身上还沾着黑乎乎的泥,法老也是,他也掉进了那个壕沟。我让洛斯特丽丝王后和另外两名妃嫔为国王脱去衣服,擦洗身子,然后铺上干净的白色亚麻床单,让他躺好。交代清楚后,我回到甲板上,船员从河里拔上来几桶水,我就用这些河水把国王身子冲干净。我从来不许自己带着污垢灰尘就去做手术,因为我凭经验发现,污物会加剧感染,不利于病人康复。 在甲板上洗澡的时候,我一直看着东岸,我们的残军挤作一团,借助壕沟和泥泞湿地来保护自己。这支曾叫人无比自豪的强大军队,如今却这般可怜,我心里充满了羞耻和恐惧。这时我看到了塔努斯高大的身影,大步走在他们中间,所到之处,士兵们立刻从泥泞中站起来,重新集合,军队恢复了纪律。我甚至还一度听到风中传来了士兵们振作士气的呐喊声。 如果敌人这时派出步兵在湿地里展开屠杀,我军必定会全军覆没。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存,即便是塔努斯,要杀出来也是太难了。想到这里,我忧心忡忡地凝视着东方,不过却没有看到敌军步兵持盾持枪大举进攻的迹象。 艾卜努卜平原上还是尘土滚滚,可见敌军仍是在靠战车作战,并没有派出步兵团围剿塔努斯,因而塔努斯还能救回一些士兵,这算是在这可耻的一天中得到的些许安慰。这场教训我会铭记于心,也正因为此时的教训,才让我们在后来很多年后的战争中立于优势。战车可能会赢得一次战役,但若想巩固胜利,则必须靠步兵的力量。 河岸上的战斗现在全交给了塔努斯,而我则需要在龙船船舱里迎来另一场战斗——与死神的较量。 我回到国王寝处,悄声对女主人说:“我们并不是一点希望都没有。塔努斯正重整军队呢,如果有谁能把埃及王国从喜克索斯人手中拯救出来,那这人非他莫属。”然后我转身面向国王,暂且把所有事情都抛到脑后,全心投入到我的病人身上。 我边检查伤口边喃喃地说着自己的内心想法,这是我的习惯。我用滴漏判断了一下时间,从国王中箭到现在,尚不到一个时辰,而伤口附近的肌肉却全都肿成了紫色。 “必须把箭拔出来。否则他活不过明天早上。”国王闭着眼睛,我以为他听不见我的话,可当我说时,他却睁开眼来,直直盯着我。 “我还有希望活吗?”他问。 “希望总是有的。”我故作轻松,连自己都听出了语气中的虚假,国王自然也知道。 “谢谢你,泰塔。我知道你会尽力救我的,我现在就宣布,即使医治无效,也赦你无罪,免受惩罚。”他这种宽宏大度很少见,我知道历代御医中,有好几个都因救不了国王的性命而被迫以死谢罪。 “箭头扎得很深。拔箭时会很疼,不过我会用麻醉药粉为您止痛。” 他问道:“我的妻子,洛斯特丽丝王后在哪儿呢?”女主人立即回答:“我就在这儿,陛下。” “有些事情我要宣布。把所有的大臣和文书召来,记下我的诰令。”很快,这些人都进来,默默地挤在这又热又小的舱室里。 法老朝女主人伸出了手,命令道:“抓住我的手,仔细听我的话。”女主人俯身跪在他旁边,遵命握住他的手,国王喘着气,轻声对大家说: “如果我死了,将由洛斯特丽丝王后代我儿摄政。认识她这么多年来,我已充分了解了她的为人,她性格坚定,判断力强。若非如此,我是断不会将如此重担委托给她。” “承蒙陛下信任,谢大埃及国国王。”王后洛斯特丽丝低声跪谢。然后,虽然屋子里其他人都在听,法老却直接对她单独说道: “你要选些贤明正直的人来辅佐你。你要教导儿子,我跟你讨论过的那些君王美德,你都要教给他。你知道,我的心思都在这件事上。” “我会的,陛下。” “等他长大了,能执掌王权时,不要握权不放,要把连枷和弯柄杖交给他。他是我一脉相传的血统,是我王朝的延续。” “我会欣然遵从您的命令,他不仅是您做父王的儿子,也是我做母后的孩子。” “你执政时,行事要英明,要关爱百姓。会有许多人想夺走你手中的王权,除了这支新的强敌喜克索斯人之外,甚至连你身边的近臣,也有觊觎王权的。但是你必须与他们斗争。保护好双皇冠,完好无损地交到我儿子的手中,你也要尊他敬他,亲口称呼他一声神圣的法老。” 国王停下来沉默了一会,我以为他已经有些意识恍惚了,但突然他又摸索着抓住女主人的手。 “还有一件事我要你去做。我的陵墓和祠庙尚未完工。现在,国家领土遭到侵犯,我们又败得这么惨重,陵墓和祠庙怕是也一样要受到威胁。除非我的将士们能抵抗住喜克索斯人,否则他 4eec." >们一定会洗劫底比斯。” “我们请求神灵的保佑,愿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女主人喃喃道。 “我要你发誓,要亲眼看着我裹上防腐尸布,把我所有的宝藏都放入墓里陪葬,一切都要严格按照《死者之书》中的仪式去做。” 女主人沉默了。我想那个时候她就意识到法老交给她的这个任务是多么的艰巨。 他把她的手抓得紧紧的,指关节都变得发白,抓得她惊过神来,这才说道:“我发誓,对着您的生命和不朽的声名起誓,我对着各位朝臣和所有的家眷扈从起誓,我以您的保护神哈比的名义发誓,以三位圣神奥西里斯、伊西斯和荷鲁斯的名义发誓。” 王后洛斯特丽丝看了看我,眼神里带着哀怨的请求。我很了解她,一旦作出承诺,便会不惜一切代价去兑现。她这点跟她的爱人一样,塔努斯他们两个都束缚于道德法规。我也知道,为了她的诺言,身边追随她的人也得付出同样的代价。今天对国王的这份承诺,有一天会成为重担落在我们身上,王子迈穆农和奴隶泰塔也都一样逃不过去。可是,又能有什么办法叫她拒绝国王病床上的临终托咐呢?我朝她微微点点头。等以后我再好好细究这番誓言,字斟句酌,看看能不能做出稍微合理的变通解释。 “我对哈比发誓,对众神发誓。”王后洛斯特丽丝说道,声音温和却字字清晰,以后的岁月里,我曾千百次后悔,真希望她未曾说过这样的誓言。 国王满意地舒了口气,松开她的手。“那么,泰塔,来吧,我准备好了,不管神会给我安排怎样的命运,我都准备好了。只不过,让我再亲吻我的儿子一次。” 于是有人把英俊的小王子带到他跟前,我则顾不上那么多的礼仪,把满屋子的王公贵族都赶了出去。然后我给他调制了一剂麻醉药,我特意把药的剂量加大,因为我知道,病人若疼痛挣扎起来,手术刀稍一滑动,那我所有的努力都会前功尽弃。 他把药全喝下去,我等了一会,见他的瞳孔渐渐变小,上下眼皮慢慢合上,这才把王子送回到照顾他的女佣那里。 离开底比斯时我就料到可能需要处理箭伤,所以把我的手术勺都带上了。手术勺是一种弯曲勺型手术器具,是我自己的发明,不过迦萨和孟菲斯两地各有一个江湖郎中,竟然都声称这是他们自己的发明。我把手术勺和手术刀都在灯焰上加热消毒,然后用热酒洗净双手。 女主人看到我准备这些,说:“我觉得你用手术勺并不好,你看,箭头扎得很深,离心脏又很近。”有时候她说的话,让人觉得学生反倒超过了老师。 “可是如果箭留在肉里,肯定会坏死的。那像跟我把他的头从脖子上砍下来一样,他必死无疑。只有这么做我才有一线机会救他。” 我们彼此盯着对方的眼睛,相互看了一会,谁也没有说一句话。这情景就是当年阿蒙拉迷宫幻境中的一部分。我们真的希望幻境中的预言成真吗? “他是我丈夫,是法老。”女主人抓住我的手一字一句地说:“救救他,泰塔。要是你能,你就救救他吧。” 我答道:“你知道,我会的。” “需要我帮你吗?”她以前也经常这样帮我。我点头同意,然后俯身开始手术。 若要把箭头取出来,可能采用的方法有三种。第一种是直接拔出。我曾听人说过,大马士革一名医生将病人放在一棵小树下,把箭柄连在柔韧的枝条上,然后将病人挪离小树,靠树的力量将箭头猛地拽出。我从没试过这种残忍的疗法,因为我相信很少有人能受得了。 第二种方法是,将箭往里再推,穿过身体或关节处,使箭头在另一边露出来。这种方法需要用棒槌顶住将箭头挤出来,就像将钉子穿透木板一样,然后将箭头部分踞掉,箭柄抽出。这种治疗方法和第一种一样残忍。 我的方法就是这泰塔手术勺。我决定以我的名字来命名这种工具,一是因为有些人竟冒充说是自己发明的,二是也应该让后世人知道我的才能。 我先是仔细看了看从敌人战车里带回来的那把箭。我奇怪地发现箭头竟然不是青铜,而是打火石铸成的。当然,打火石更便宜,更容易大批量购买,不过,我还很少见到这样的将军,长途征战去攻打其他王国,竟然在武器上还这么节俭。这支打火石铸成的箭头充分说明喜克索斯人资源的匮乏,这可能是他们如此野蛮地发动战争攻打埃及的原因。战争要么是为了争夺土地,要么就是为了财产,可见喜克索斯人是两样都缺。 我只希望刺进法老胸部的箭头也是同样的形状和样式。我选了一对适合夹拿这种锋利尖石的手术勺。我带了许多手术勺,大小不一,我选的那对,能刚好扣住这种箭头,还能罩住箭上那可恶的倒钩。 此时,麻醉药已经完全发挥了药效。法老躺在云白的亚麻床单上,不省人事,折断的箭柄露在皮肤外面,有食指那么长,被他那层卷曲的胸毛遮住。我再次把耳朵贴近他的胸膛,听到他轻微的呼吸声和肺部血水的汩汩声,庆幸他还活着。我用一团肥羊肉擦了擦选好的手术勺,好让器具能比较润滑地进到伤口里面。我把勺先放在手边,然后拿起一把最锋利的手术刀。 洛斯特丽丝王后早已为我选好了四名强壮的守卫,我一准备妥当,就朝他们点头示意,这四人立刻抓住法老的手腕和脚踝,将他紧紧按住。洛斯特丽丝王后则从我的药箱里拿出一块木管,放进国王嘴里,一直塞到喉咙深处。这样一能保证他气管畅通,二能防止他因剧痛而乱咬,吞下舌头或者咬碎牙齿。 “首先我得把箭柄处的伤口切开拉大,这样才能伸进去够到箭头。”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将手术刀顺着箭柄划进去。法老全身顿时一硬,立刻就被那四名守卫毫不留情地按住。 我动作很快,因为我知道在这种手术中,若要救活病人,速度至关重要。我在箭柄两边各切开了一道口。人的皮肤既结实又富有弹性,会挡住手术勺,所以我必须把皮肤拨开,好让手术勺能穿过去。 我放下刀,拿起那对油腻腻的手术勺。顺着箭柄伸进去,手术勺很容易就进到了深处,只留下长柄在伤口外面。 法老此时不停地挣扎扭动,幸亏有这几名卫士牢牢按住。大颗的汗水从他全身的毛孔里流出来,他头顶上那稀薄的花发都粘在了头皮上。尖叫声透过木管从他嘴里传出,在船上不停回响。 我告诫过自己,在手术过程中不要去考虑病人的痛苦,我把手术勺继续往伤口深处滑动,一直到我觉得碰到了箭头的打火石。这才真正到了手术的关键部分。我紧紧握着这两把手术勺的把柄,像镊子一样,我抬起把柄将两个勺分开,在箭头处摸索,分别靠近箭头的打火石和倒钩,我希望是刚好能把它们完全套住。 我小心翼翼,同时抓住两把手术勺的把柄和露在外面的箭柄,将它们一齐拔出。如果倒钩没有套好,就会立即钩住法老的肉,那么套着箭钩的手术勺就会拔不动。所以当我感觉到勺和箭柄全都开始往外移动时,心头一阵轻松,差点叫出声来。不过,肌肉又粘又湿,阻力很大,我必须用尽全力去拔箭柄。 箭头、倒钩、还有箭柄上缠绕的那些芦饰,当我费力地把这些东西从法老胸膛里慢慢全部拽出时,他的痛苦达到了极点,叫声凄厉无比,表情惨不忍睹。麻醉药早已失效,他这痛,是硬生生的、火辣辣的、撕心裂肺的痛。我知道我在做的事情有多可怕,因为我都能感觉到肌肉的撕扯。 我也是满头大汗,汗水流进了我的双眼,灼得我视线模糊,但我不敢停下来,继续用力往外拔,突然,那带血的箭头出来了,掉在我的手里,一时之间我来不及收力,往后打了个趔趄,撞到了船舱壁上。我已筋疲力尽,靠住船舱壁支撑了一会儿,看着黑色粘稠的血从伤口处喷出来,却无力走过去,缓了一会儿,我才恢复了些体力,蹒跚着走过来止血。我在伤口处涂上珍贵的药和晶状的蜂蜜,然后用干净的亚麻绷带紧紧包扎起来。我一边做,一边吟诵着包扎伤口的咒文: 我把你绑起来,哦,塞特的作品; 我塞住你的嘴。 从我面前逃回去吧,血色的潮汐; 从我面前撤回去吧,死神的红花; 我把你赶回去,哦,塞特的红犬。 这段咒文专门用于刀伤箭伤引起的流血。任何伤都有专门的咒文,从烧伤到动物的抓伤咬伤,各不相同。要做一名医师,必须学会这些咒语。我心里一直都很怀疑咒语的灵验性,但是我觉得,我在给病人治病时,应该使用各种可能的方法,这是我的责任。 伤口包好后,法老似乎平静了许多,睡了过去,有几个女眷在旁边照看着,于是我走出船舱回到甲板上。手术耗尽了法老的体力,也一样榨干了我的精力,我要去呼吸一下河面上的凉爽空气,好使自己尽快恢复。 此时天色已晚,太阳疲倦地挂在西边荒凉的山上,用最后一丝红光照着沙场。沙场上并不见喜克索斯步兵的袭击,塔努斯仍在河边召集残兵败将,带领他们回到等候在河岸的船上。 我看着船载着疲惫的伤兵驶过泊在水面上的龙船,心里升腾出万分同情。这是有史以来最可怕的一天。这时我又看到喜克索斯车队掀起的尘雾已经开始向南边底比斯的方向移去。那云团般的尘雾在夕阳的照射下变成了血样的颜色。对我来说这是一种征兆,刚才的同情立刻变成了恐惧。 塔努斯来到龙船上时天已经全黑了。借着火把的光,我看到他的脸色像沙场上的尸体一样苍白,而且满面尘土,疲惫不堪。斗篷上的血迹和污泥都已变干,把斗篷弄得硬梆梆的。他眼圈发黑,双眼青肿,一见到我,第一件事就是询问法老的情况。 “箭已经取出来了,”我告诉他,“但伤口很深,靠近心脏,他现在非常虚弱,不过若是能熬过三天,我就能救回他的命。” “你的女主人和孩子怎样?”他问我。每次我们见面,他都会这么问。 “洛斯特丽丝王后很累,手术时她一直在旁边帮我。不过现在她还在国王房里。王子还是那么英俊健康,正由女佣陪着睡呢。” 我见塔努斯拖着步子摇摇晃晃,知道连他这么强壮的人体力也已透支。于是伸手扶住他道:“你现在必须休息。”他却甩开我的手。 “把灯拿来,”他命令道:“泰塔,准备好笔和纸。我必须快点传信给奈荷贝特,以免他碰上喜克索斯人的马车队,遭遇和我同样的命运。” 于是我和塔努斯就在空旷的甲板上连夜起草,由他口述,我执笔,给奈荷贝特写下一封急信,内容如下: 法老军队师部总指挥,伟大的埃及雄狮,尊贵的奈荷贝特领主阁下,我特向您致意,愿您安康长寿! 我特向您告知,我部军队已在艾卜努卜平原上遭遇喜克索斯军队。敌军兵力强大,残忍凶猛,乘坐之物造型奇怪,速度奇快,我们无法抵御。 再向您告知,我军大败,损失惨重,已无法再跟喜克索斯人作战。 另告知阁下,法老身受重伤,性命危在旦夕。 请阁下务必避开在平地上与喜克索斯人交战,对方的乘骑快捷如风。可借乱石堆避难,或在船上等候,避开敌人。 喜克索斯人没有船只,我们若想取胜,唯有借助船队。 请阁下务必保存实力,等到两军会合后再商战计。 我祈求荷鲁斯及众神保护您。 法老军队普塔师部总指挥,塔努斯·哈莱布领主特呈。 信写好后我抄了四份,塔努斯召来信使,下令送交埃及雄狮奈荷贝特王,奈荷贝特正率军从南方赶来增援我们。塔努斯派出两艘快船各带一封信朝上游驶去,然后派出跑得最快的两名信使,也各带一封,避开在河东岸行进的喜克索斯军队,沿河西岸南上寻找奈荷贝特。 “必会有一封信成功交到奈荷贝特手里的。你什么也不要再做了,”我安慰他道,“现在你得睡一会,要是你把自己累垮了,那么整个埃及就会和你一起垮掉。” 此时已是半夜时分,他却决意不回船舱休息,而是像狗一样蜷缩在甲板上。这样,若有任何新的紧急情况,他便能立即起来应对。但我回到了船舱,一来能守着国王,二来也好安慰一下我的女主人。 黎明的第一道光线还没有到来,我就又回到了甲板上。我听到塔努斯正下令烧毁我们的舰队。没等我开口询问是怎么回事,他就看到了打着哈欠的我脸上的疑惑,于是严肃地对我说:“各队将官已清点了士兵人数,我已收到各军人员名单,昨天在艾卜努卜平原上,我军三万士兵迎战喜克索斯人,如今只剩七千人,其中五千人受伤,还会有许多重伤士兵死去。没有受伤的人中,水手太少,仅有一半战舰能有人手操作。其他的船只我必须放弃,但绝不能让这些船落在喜克索斯人手里。” 他们把芦苇一堆堆铺好,用来引火,芦苇一旦点着,火势迅速蔓延。这景象叫人不忍观看,即便不是水手的我和女主人,也都无比地心痛和悲哀。塔努斯情形则更糟,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龙船的船头,看着他的船就这么一片片燃烧,宽阔的肩膀不住抽搐,脸上透着绝望和悲伤。对他而言,这一艘艘船是活的生命,是美的杰作。 当着官宦扈从的面,女主人不能走到心爱的人跟前,不能站在他身旁给他安慰,但她悄悄地抓住了我的手,我们两人看着壮丽的战舰像巨大的火炬一样燃烧,心里默默地为塔努斯难过,为整个埃及哀伤。每一艘船都如同一支燃烧的火柱,都冒着黑烟,火光足以遮住日出的光芒。 最后,塔努斯下令剩下的这一百来只舰船起锚,我们这支小舰队,带着满船的伤兵,掉头返回南方。 我们身后,是焚烧战船的火光,是直冲长空的万丈浓烟,而我们前面尼罗河河东的平原上黄土飞扬,那是喜克索斯的战车队沿东岸往南驰骋时卷起的尘云,他们朝着上王国的中部,朝着无助的底比斯城和城里的财宝驶去。 看来连神也要抛弃埃及,放弃我们了。这个季节通常都会刮起强劲的北风,而这天,风却先是悄无声息,而后竟突然起了南风,我们本就是逆流行驶,现在又刮起逆风,满船还多是伤兵。因此虽然船员奋力划桨,船行速度仍是很慢。我们没办法甩开喜克索斯的军队,被他们无情地抛在后面。 我是国王的医师,职责所在,我得守在国王身边。可是,舰队中每一艘船上,都有许多伤兵在等死,而我原本能救活他们。我白天和夜里都守在法老身边,每次当我想要稍作休息,走到甲板上透透气时,都会看到附近的船上又有尸体抛下水,落水时溅起一层水浪,而每一个飞溅的水浪下面,都有一群鳄鱼在等着。这群可怕的动物像秃鹰一样尾随着我们的船队。 法老恢复得很快,第二天我就能喂他一小碗肉汤了。那天晚上他要再看看王子,于是差人把迈穆农领到了跟前。 迈穆农这个年龄,正是像蚱蜢一样多动、像八哥一样喧闹的时候。法老一直都对他很好,甚至都有点溺爱的倾向,迈穆农因此也很喜欢和国王呆在一起。小男孩长得很漂亮,很健康,皮肤跟她母亲的一样干净白皙,两只眼睛又大又黑,泛一点绿光,忽闪忽闪的。头发像是刚出生的黑色小羊的毛发,又卷又黑,但是在阳光下,却闪着塔努斯头发的那种红色光泽。 这天法老跟迈穆农在一起似乎格外开心。这孩子是他让女主人做出的承诺,是他能够永生的希望。我想早点送走迈穆农,好让国王多加休息,他却坚持要孩子待到日落之后。我知道迈穆农淘气爱动,让人既费心又费神,很可能会累着国王,但却没办法干涉,后来王子该吃晚饭了,才由女佣哄着领走。 王子走后,我和女主人继续候在国王身边,可是他却眨眼工夫就睡着了,睡得跟死了一样,脸上虽没涂抹脂粉,却跟他铺的亚麻床单一样白。 然后就是受伤后的第三天,这才是最危险的一天。如果他能撑过这天,我就敢保证能救活他了。可是,黎明时分我醒来时,却闻到房间里有股夹杂着麝香的腐臭。我伸手去摸法老的皮肤,手指却一阵灼热,像触到了火炉上的水壶一样。我立刻召唤女主人,她正睡在布帘后面的凹室里,跌撞着赶紧跑了出来。 “怎么了,泰塔?”她没再问下去,答案已清清楚楚写在我的脸上了。她站在我身边,看着我把包扎伤口的绑带解开。包扎最能显示医生的手艺高低,我绑的亚麻绷带都是用细线一针针缝好的,现在我得先用剪刀剪断细线,才能揭开绷带。 “仁慈的哈比,请为他祈祷吧!”洛斯特丽丝看着恶臭的伤口掩嘴祷告。伤口处结的那层黑痂裂开了,粘稠的绿脓慢慢往外流。 “坏疽!”我低声道。手术后医生最怕的噩梦就是坏疽了,都已经熬过两天了,这种可怕的脓液居然还是涌了出来,病毒就像是冬天里在草床上点的一把火,在法老身体上蔓延起来。 “我们该怎么办?”她问我,我只能摇摇头。 “他活不到今天的黄昏了。”我跟她说,但我们还都守在床边,等着这逃脱不掉的宿命。法老快要死了,这消息很快在船上传开,屋子里不一会儿就挤满了祭司、妃嫔、家眷和大臣。我们都静默着等待。 塔努斯来得最晚,他站在人群最后面,摘下头盔夹在腋下,以示尊敬和默哀。他的目光并没有落在病床上,而是落在洛斯特丽丝王后身上。她把脸移开背对着他,但我知道,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能感觉到他的凝视。 她头上蒙着绣花白色亚麻披肩,腰部以上都裸露着。自王子断奶以来,她的乳房就没有了奶水的负担,仍像少女时一样苗条,分娩和哺乳都没有在她胸部留下疤痕,腹部也没有堆积赘肉,嫩滑的皮肤洁白无瑕,仿佛刚刚涂过香味精油一样。我把湿布铺在法老灼热的身子上,想降降体温,但他的体热很快就将湿布蒸干,每隔一小会儿就得更换一次。法老不安地来回扭动,发狂地大喊大叫,就这样被另一个世界的恶魔和妖怪纠缠着,只等时辰到了就被带走。 他时不时念几句《死者之书》里的诗句。从小祭司就教他背诵这本书,这是从黑暗通向天堂的地图和钥匙: 这条水晶路有二十一道弯, 长路狭窄如同青铜刀片。 守着第二道塔门的女神阴险莫测, 她指的路都是歧途。 火焰女神,你这宇宙中的荡妇, 你张着雌狮一样的大嘴, 用身体吞噬着男人, 让他们沦陷在你的双乳之间。 渐渐地他的声音变弱了,身体也不再那么剧烈扭动了。正午刚过,他抖了几下发出一声叹息,之后就僵直不动了。我俯身去摸他的喉部,希望还有气息跳动,但他已经咽气,身子开始变凉。 “法老走了。”我低着声音说道。然后把他睁着的眼睛合上,轻声说:“愿他永生!” 哭声立刻响成一片,女主人和其他妃嫔放声痛哭。这哭声像一群无形的虫子爬上我的皮肤,袭来一阵阵寒意,所以,我一有机会就赶快离开了船舱。塔努斯跟着我走到甲板上,一把抓住我的胳膊。 “你是尽了全力救他吗?”他厉声质问。 “这不会是你又耍了什么诡计吧?” 我知道,他这样粗鲁地对我,是他自身内疚和害怕的表现,所以我温和地答道:“他是被喜克索斯人的箭害死的。我做了一切我能做的去救他。这是阿蒙拉迷宫冥冥之中的定数啊,我们谁都没有罪没有错。” 他长叹一口气,用一只胳膊揽过我的肩膀。“我没有料到会这样。我心里只想着自己对王后和儿子的爱。我应该高兴才对,她终于自由了,但是我却高兴不起来。失去的、毁掉的都太多了,我们每一个人,在迷宫的碾磨机下,都不过是一颗终要被碾碎的玉米粒而已。” “今后我们会有一段幸福时光的。”我向他保证,虽然我自己也觉得这话无根无据。“但是还有一项神圣的任务摆在我的女主人面前,也等于是加在你我二人的身上。”我告诉他洛斯特丽丝王后曾对国王发誓,说会把国王的肉身保存下来,举行盛大葬礼,让他的灵魂得以进入天堂。 “那你告诉我该怎么帮她。”塔努斯的回答竟如此简单,“不过,喜克索斯人正举兵横扫上王国,敌军在我们前面,我不能保证法老的陵墓不会遭到侵犯。” “那么,必要的话,我们得另找陵墓安葬他。眼下当务之急是如何保存尸体。这种大热天里,日落前尸体就会腐烂生蛆。我不会尸体防腐处理,但是我知道只有一个办法能让我们守住承诺。” 塔努斯派了几名船员进到龙船的货舱里,挪出一个巨大的陶缸来,这缸是贮藏腌制的橄榄叶用的。然后按照我的指示,塔努斯把陶缸倒空,装满沸腾的热水。趁水热时,把三大袋上等海盐倒了进去。然后他又将四个稍小一点的酒缸同样装上盐水,都放在甲板上冷却。 与此同时,我回到船舱里开始了我一个人的工作。女主人想帮我,她觉得这是她对过世丈夫的责任,但是我把她打发走了,劝她去照顾小王子。 我把法老的尸体切开,从左腰窝切到髋骨处。打开后,我用手术刀切除胸腔和腹腔里的器官。当然心脏我没有动,因为心脏是代表生命和智力的器官。两个肾我也留住没有切除,因为肾是存水的器官,代表着神圣的尼罗河。我把盐塞满胸腔和腹腔,然后用羊肠线缝合起来。 如果有防腐处理用的工具,就可以通过鼻孔从头颅里取出黄色的软稠的黏浆,但我没有工具,就暂且略去这一项,毕竟这点并不重要。我把内脏器官分成肝、肺、胃和肠等部分,用盐水将胃和肠清洗一遍,这一步非常恶心。 清洗完毕后,我借机仔细观察了一下国王的肺。右边的肺很健康,呈粉红色,而左边的肺被箭穿透,像刺破了的膀胱一样,里面都已腐烂,充满了黑色的脓血。一个老人,肺部伤成这样,居然还支撑着活了那么久,这简直是个奇迹。这一刻我才如释重负,这样的伤势,没有人能救得了他,我的治疗没有一点差错,这绝不是我的失败。 最后我让船员将冷却的盐水缸搬进来。塔努斯帮我将法老的身体摆成胎儿的姿势,放进大缸里。待确定整个身子全都浸没在浓盐水中之后,我们把他的内脏器官分别放进另外几个小一些的缸里。我们用树脂和蜡把这几个缸一一密封严实,牢牢捆好,放进甲板下面的加固货舱里,这加固舱是国王储藏财宝的地方,我想,躺在金银堆里,法老一定会很满意。 为了帮女主人遵守她的誓言,我尽了全力。等到了底比斯城,如果它还没有落入喜克索斯人手中,如果城里百姓还没有遭到屠杀,我就可以亲手把国王的尸体交给尸体防腐师了。 我们驶到艾斯尤特城时,明显看到喜克索斯人已经来过,他们只留下一小队兵力包围艾斯尤特城,主力部队仍继续南下。尽管这支围攻军队只是一支不足百辆战车的分遣队,对伤亡惨重的我们来说仍是太强大了,我们不敢贸然发动袭击。 塔努斯的主要目的是营救困在城内的莱迈姆和他的五千士兵,然后继续逆河而上与奈荷贝特领主的三万援军会合。我们把船抛锚停在河面上,确保敌军战车无法攻击到我们,随后,塔努斯开始用信号向城头上的莱迈姆传达意图。 多年前我帮塔努斯拟定了一套信号,凡视力所及范围之内,都可以借助两面彩旗传达消息,特别适用于隔河相望的两岸、遥遥可见的两山,或是从城墙上向下面的平原或河面传信。所以,塔努斯先用两面旗帜发出消息,通知莱迈姆做好准备,当晚我们就要行动。然后,在夜色的掩护下,二十艘舰船快速划向城墙下面的沙滩。此时,莱迈姆已打开了城墙侧门,率领军队冲破喜克索斯警戒哨,杀了出来。趁敌人还没来得及套马驾车,莱迈姆及其军队已经安全上船了。 突围成功之后,塔努斯立即向停在河面的其他船只发出信号,下令起锚出发。我们就这样放弃了艾斯尤特城,任由敌人洗劫抢掠,而我们却奋力划桨,争分夺秒逆流前行。那天夜里,每次我们回头,都能看到艾斯尤特城上空火光一片,把北方的地平线都照得通红。 “希望可怜的城民们能原谅我,”塔努斯对着火光喃喃说道,“我别无他法,唯有牺牲他们。挽救中部的底比斯城,更是我的职责。” 他是位伟大的军人,面对艰难抉择从不畏首畏尾,但他更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为城民的苦难而悲痛、忧伤。此时此刻,我对他不仅仅是喜爱,更是由衷地钦佩了。 第07章 王后摄政 莱迈姆告诉我们,我们派出的送信的快舰已于一天前就驶过了艾斯尤特城,所以,我以塔努斯名义起草的特快信函现在肯定已经到了奈荷贝特领主的手中。 莱迈姆还提供了一些情报,是有关喜克索斯人及其南征事件的。莱迈姆抓获了两名投奔敌人的埃及叛徒,敌人早就安排这两名埃及人进入艾斯尤特城刺探城内的防守情况。莱迈姆实行严刑拷打,折磨得他们鬼哭狼嚎,终于逼他们在死前说出了许多喜克索斯人的消息,这些消息与我们利害相关,极具价值。 喜克索斯的国王,就是艾卜努卜平原那场惨战中我们遇到的那位,名叫塞利提斯。他的部落属于闪米特人血统,是一支游牧民族,最初生活在凡湖附近的扎格罗斯山脉一带。这证实了我最初的推测。我根据他们的外貌特征就猜到了他们可能具有闪米特人的血统,但我很奇怪,一个游牧民族,怎么能发明这种神奇非凡的轮子,并且应用到战车上,另外,他们又是从哪里找来那种叫马的神奇动物,把我们埃及人吓得像见到了地狱里来的怪物。 而在其他方面喜克索斯民族却似乎非常落后。他们不能读书也不会写字,由一个苛刻的暴君统治,就是长着胡子的塞利提斯。我们恨他、怕他,远甚于那群给他拉车的野蛮动物。 喜克索斯人的主神是暴风之神撒特克。不用解释我们就知道这神类似于我们埃及人最害怕的塞特神。喜克索斯人祭拜的神很符合他们的民族特征,他们的各种行为都体现着这主神的特点。 没有哪个文明的民族会像他们那样残忍地烧杀抢掳的。我们对叛徒的酷刑折磨,根本无法比得上这群野蛮之徒犯下的残暴罪孽。 我发现,一个民族选择朝拜的神跟这个民族的本性往往都是相符的,这一点的确是事实。腓力斯人崇拜邪神巴力,他们把活生生的婴儿投到象征着神嘴巴的炽热火炉里。库施黑人部落以最古怪的礼仪祭拜地狱的妖怪、幽灵。我们埃及人拜的是正义、正派的神灵,他们对人类慈爱友善,并不要求人拿生命来祭祀。而喜克索斯民族则祭拜的是撒特克。 投靠敌军的埃及叛徒应该远不止莱迈姆抓获的那几个俘虏。据莱迈姆说,他们把火炭放进一个俘虏的肛门,在这种酷刑下,那俘虏供认说敌军的战事委员会中,有几位还是埃及上王国的显赫贵族。我一听到这儿,就想起了在艾卜努卜平原作战时,自己就奇怪过敌军竟能识破我方的布阵,我当时就曾猜测,敌军战车中可能有知道我们作战秘密的奸细随行。 如若果真如此,我们就得假定敌军已经知道我军的实力和弱点。他们必定也知道了我们各座城市的地形和防御措施。特别是,他们可能已知道法老祠庙里聚集的大量财宝。 “或许这正是塞利提斯国王匆忙南下攻打底比斯的原因,”我提醒塔努斯,“我们得有所准备,他们可能一有机会就要渡过尼罗河。”塔努斯听罢大骂。 “荷鲁斯若是有灵,就让这投敌叛国的埃及贵族栽到我手里。”他一手攥拳,狠狠地砸向另一只手掌。“我们必须阻止塞利提斯过河,我们唯一的优势就是战船,我必须充分利用这点优势。” 他在甲板上踱来踱去,抬头仰望天空。“这讨厌的风,什么时候才能转向啊?敌军战舰把我们抛得越来越远。奈荷贝特的舰队在哪儿啊?我们必须联合起来守住河岸这道防线。” 那天下午,上埃及国事议会文武百官都来到龙船艉楼,聚在王座前。奥西里斯的主祭司代表着宗教神权,国务大臣默克塞特代表国家世俗权力,而哈莱布领主塔努斯则代表军队权力。 在众目睽睽下,三人将洛斯特丽丝王后抬到象征着埃及王国的王座上,并把王子抱起来放到她的腿上。龙船上每一个人都高呼万岁,行礼尽忠,其余的船只一艘艘缓缓驶过龙船,就连船上受伤的士兵也都拖着身子来到围栏边,大声欢呼,向新任摄政王和年幼的大埃及王国王位继承人表示祝贺。 奥西里斯的主祭司把象征着王权的假胡子绑在她的下巴上,但这丝毫不能减少她女性的妩媚气质。默克塞特将狮尾缠在她腰间,并把那红白两色的高高皇冠给她齐眉戴好。最后,塔努斯登上高高的王座,把弯柄杖和金连枷放到她双手中。迈穆农此时看见塔努斯拿着金灿灿的东西走过来,便伸出手想要抓过去。 “这才是真正的国王!他知道这弯柄杖应该是他的。”塔努斯自豪极了,对他大加赞扬,朝臣一片欢腾,啧啧感叹小皇帝的早熟。 我想,这是自艾卜努卜平原那一战后,我们第一次发出的欢笑。对我来说这笑声是一种宣泄,标志着我们每个人都迎来了崭新的开始。这些日子里,沙场上的打击、法老的去世,不幸如阴云一样笼罩着我们。而此刻,埃及王公贵族一个个走上来朝着王座跪拜,王座上端坐着年轻可爱的王后和聪明俊美的小王子,一股全新的活力和精神在我们当中腾然跃起,将我们从绝望的麻木中救出,唤醒了我们要斗争、要忍耐的意志。塔努斯最后一个走过来跪下,对着王座发誓永远效忠摄政王和王子。洛斯特丽丝王后低头看着他,脸上写着无限的爱慕和崇拜,她可爱的脸庞因真情的流露而越发生动,黑亮的眼睛里发出初生太阳的光泽。我真奇怪人群中竟然没有人注意到这些。 那天太阳落山后,女主人派我到龙船的桥楼上传口信给她的军队总指挥,召他到主舱商讨战事。塔努斯下午刚刚发誓要服从王后,这次自然不敢忤逆。 这次特殊的战事会议只有我一个见证人,而且不等会议开始,埃及新任摄政王就专横地把我赶出舱室,派我去门口守着别让任何人进来。我拉下厚厚的门帘,最后一眼瞥见他们时,两人已经抱在了一起。他们的感情如此强烈,可长久以来却总是压抑、克制,所以此刻,二人都急切地奔向对方,紧紧拥在一起,竟不像是一对恋人,反倒像是一对势不两立的敌人狭路相逢,抱成一团展开生死格斗。 两人的欢声笑语持续了大半个晚上,我倒不担心会有人听见,因为船是在加速前行中,划桨的声音、金属相撞的声音、报时的鼓声、水手坐在长凳上划船时的歌声,完全淹没了舱室里的喧哗声。 守夜换班时塔努斯出来走到了艉楼上,像个刚刚打了胜仗的将军,面露微笑,心满意足。女主人过了一会儿也随他来到了艉楼,周身散发出一种全新的美,惊为天人,连我这个对她的美貌早已见惯不惊的人都不禁呆住了。接下来的一整天,她对身边的人都出奇地和蔼、友好,找了许多机会向她的军队总指挥商讨问题。所以迈穆农王子只能交给我陪着,这正合我和王子的心意。 我已经开始用木材雕刻模型了,小王子也在旁边时不时帮着我。其中有一组模型是木马拉战车,还有一个模型是带有车轴的轮子,都是我正在试验的东西。 迈穆农踮着脚尖站着,看车轮绕着小轮轴稳稳地转动。 “木制的圆盘太重了,是不是啊,迈穆农你看它很快就失去了动力,速度慢了下来。” “把它给我!”他吵着要,一把抓起旋转的小轮盘,小轮从他胖嘟嘟的手中掉了下来,跌到甲板上,摔成了差不多相等的四份。 “真是个喜克索斯小无赖,”我严厉地责怪他,他却似乎是把这话当成了极大的赞扬。我俯身跪在地上,想捡起这可怜的模型。 碎裂的这几块木板躺在甲板上,仍然还是拼成圆形的图案。我的手刚要触到它们,眼前却出现了奇怪的拼图。我看到,或者说我脑海里看到,这几块结实坚固的木板化成了空隙,而木块间的裂缝却化成坚固的实体。 “荷鲁斯甜美的气息!迈穆农你成功了!”我一下子抱住了他。“我们可以从中心轴处连出几根支柱,支撑轮缘!太好了,迈穆农,等你当上了法老,还会带来什么灵感和奇迹啊?” 就这样,与黎明的统治者迈穆农神有着同样名字的小王子,无意间助我构想出了这种安装辐条的轮子。我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我俩会一起驾着它纵横沙场。 不到午时,我们发现河面上漂过来了一具埃及人的尸体,这是第一具,尸体顺河而下,发胀的腹部露在水面,脸上毫无表情,空洞地仰望着天空。一只黑色的乌鸦栖在他的胸膛,乌鸦啄出他的眼珠,然后一颗一颗地吞咽下去。 我们靠着船上栏杆,静静地站着,看着死尸安详地漂过。 “他穿着雄狮护卫团的战裙。”塔努斯静静地说。 “雄狮护卫团是奈荷贝特的先头部队。荷鲁斯保佑,只有这么一具尸体。” 不幸的是还有。十个、二十个、一百个……更多的尸体顺水漂过来,船再往前走,遇到的更多。河面上的死尸,像地毯一样从岸这边铺到那边,而且尸体一个压一个,摞成厚厚的一层,像夏天里灌溉渠中堵塞的一堆堆水仙叶子那么厚。 终于我们发现了有个人还活着。是雄狮护卫团的统帅,奈荷贝特部下排名第二的大将,他刚好被一簇纸莎草缠住,没被急流冲走。 我们把他从水里捞上来,我帮他诊治伤势。肩膀上的骨头已经粉碎,一只胳膊再也不能用了。 等他恢复过来能说话了,塔努斯在他床垫旁边蹲坐下来。 “奈荷贝特领主呢?” “奈荷贝特领主已经战死,全军覆没。”他嘶哑着嗓子回答。 “奈荷贝特难道没有收到我的警告信?” “开战的头天晚上他收到了,当时他边看边笑。” “笑?”塔努斯追问道,“他怎么能笑呢?” “他说那狗崽子被摧毁了。请原谅我,塔努斯领主,是他这么叫你的。说你编造情报无非是为了掩盖你的愚蠢和胆小。他说他要大战一场给你做个榜样。” “自大傲慢,老愚腐!”塔努斯悲叹道,“那么后来呢?” “奈荷贝特领主背靠大河,在东岸展开部署。敌人像风一样发动进攻,把我们全逼到了河里。” “我们有多少人逃了出来?”塔努斯低声问道。 “我想,跟着奈荷贝特领主上岸作战的人中,就我一个还活着。我没见到还有谁生还。河岸上屠杀的惨状,我都没法形容了。” “我们所有优秀的兵团全都毁了,”塔努斯悲哀地说,“现在除了战舰,我们再没有别的保护了。奈荷贝特的舰队呢?抛锚时是不是停在河的中流?” “奈荷贝特领主将舰队主力停在了水上,不过他派了五十艘舰船泊在我们身后的沙滩上。” “他为什么这样做?”塔努斯咆哮着,“船只的安全是我们军队作战的第一原则。”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可能他觉得,这样一来,万一真如你信中警告的那样,我们的军队就可以迅速返回到船上。” “那我们舰队的命运呢?奈荷贝特损失了陆军,但是,他是不是保住了船?”塔努斯语气粗暴,充满了愤怒和悲伤。 “停在中流的船,多数都由船上守船人员凿沉或烧毁了。我躺在纸莎草堆上顺水漂的时候,就看到了火焰和浓烟。还有一些船砍断锚绳,往南边朝底比斯逃去了。船划过我身边时,我还朝船员大喊救命,但是他们太害怕了,没有人肯停下来捞我上去。” “沙滩上的五十只船……”塔努斯顿了一下,深呼一口气,才接着问,“沙滩上的舰船后来怎样?” “落到了喜克索斯人手中。”队长回答时不住发抖,他害怕塔努斯会暴跳起来,“我顺流漂下的时候,回头看到敌人正一窝蜂涌向沙滩上的战船。” 塔努斯站了起来,大步踱向船头,他凝视着上游漂来尸体的地方,烧焦变黑的木板仍顺着河往下漂,这些都是奈荷贝特的战舰。我走过去站在他身边,一旦他怒火爆发,好及时拦住他。 “他就这么白白牺牲了自己,还赔上了手下所有士兵的性命,仅仅是因为对我有怨意,真是个固执的老傻瓜!真该为他的愚蠢建一座金字塔,埃及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荒唐的人。” “这并不全怪他的愚蠢。”我低声说,塔努斯狠狠点头,愤愤说道:“好,不怪他愚蠢。是他给了喜克索斯人过河的工具!伊西斯甜蜜的乳汁啊,您哺育了一代代埃及人,但是一旦喜克索斯人过了尼罗河,我们就真的完了!” 也许是女神伊西斯听到了他的呼唤,就在那一刻,我感到一直呼呼刮在我们脸上的风开始转向了,塔努斯也察觉了。他脚跟一转,大吼着朝艉楼上的船长下令:“风已转向。向各只舰船发出信号,竖起所有的风帆。滴漏计时,橹手听令,每个时辰换班一次。鼓手,加快鼓点以助船速,所有船只,全速向南行进。” 强劲的北风吹了过来。风帆涨得满满的,像是孕妇十月怀胎的肚子。橹手随着鼓点快速划动船桨,舰队全速朝南航行,我们挺胸逆流而上。 “这风多亏了女神,”塔努斯喊着,“神圣的伊西斯,请让我们及时拦住敌人。” 龙船此时则显得笨重缓慢了,渐渐落在舰队的后面。似乎爱捣鬼的命运女神也在朝我们开玩笑,塔努斯的老船荷鲁斯呼吸号是他的最爱,此时竟也落在了后面,离龙船很近。 这是艘导航船,以速度和攻击力出名,船首凸出来的金属撞角由青铜制成,刚过水面,可用来撞击敌船。不过这艘船最近新换了个船长。塔努斯招呼他靠在龙船旁边,登上去换上蓝鳄团的军旗,接替了那位新任船长。 我的职责原本是待在龙船上陪着女主人和王子。可是我不知怎么就糊里糊涂地登上了荷鲁斯呼吸号战船,和塔努斯并肩站在船尾,溯流而上。现在想起来有时还觉得愧疚,觉得自己这么做真傻,简直跟奈荷贝特领主最近犯下的错一样荒唐。我记得战船才刚驶离龙船,我就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我想告诉塔努斯我改变主意了,想叫他把我放回到龙船上,可是一看到他的脸,我就又坚定了念头,想再次见识一下喜克索斯人。 塔努斯站在荷鲁斯呼吸号的甲板上,向各船下达命令。凭借旗语信号和传令员的喊声,军令很快传到了各艘舰船上。就这样,我们前进的速度虽没放慢,塔努斯却已经在行进中把舰队重新部署完毕。他加速向前,冲到整个舰队的最前面,把身边的战舰全都集合起来。 塔努斯将舰船上的士兵重新分配,凡伤兵和不能参战的人都转移到行速较慢的船上,与后面的龙船同行,从而保证前锋快舰卸掉包袱,随时准备行动。快舰上多为莱迈姆率领的精兵,这些士兵曾被围困在艾斯尤特城,此刻都一心想有个机会参战,以雪艾卜努卜之耻。塔努斯将蓝鳄团军旗升至荷鲁斯呼吸号桅顶,士兵们情绪高涨,大声呐喊,做出战斗的准备。上次的血腥惨败还未走远,塔努斯却有能力迅速重振士气。 船越往前走,奈荷贝特舰队的遗骸就越来越多,我们每前行一里格,就会看到河两边的纸莎草上,挂着很多的尸体、船舶残骸以及战争所留下的各种废料。终于,遥望前方,我们看到蓝天之下出现了战车荡起的尘烟,还有喜克索斯营地上升起的炊烟。 “果不出我所料,”塔努斯大喜,“他们一路奔往底比斯城,想在路上伺机过河,现在既然奈荷贝特给他们提供了过河的船只,自然就要停下来先行过河。不过他们都不是水手,而且把军队和战车都运上船也不那么容易。荷鲁斯保佑,但愿我们能及时把他们拦在半路。” 塔努斯下令准备战斗,舰队拐过一道河弯,就看到了喜克索斯军队。战争说巧也巧,我们恰恰就在敌人坐船驶离河岸的那一刻及时赶到。 敌人捕获的那五十只战船此刻正在河面上行驶,队形散落,样子笨拙。船上也乱作一团,划桨的人虽不少,只不过各划各的,短桨将水泼得四处崩溅,掌舵的也都摇摇晃晃,路线飘忽不定,相邻的船只左躲右闪,毫无秩序。 我们看到甲板上的喜克索斯人多数都穿着厚重的黄铜盔甲,这种着装根本就没法游泳,很明显,他们压根儿就没意识到这点。我们开船冲过去,他们个个都吓得目瞪口呆,惊慌失措。这回角色完全倒置,我们处于绝对优势,而他们则像破烂的风帆一样挂在风中。 趁冲向敌人的那会儿,我仔细看了一下,喜克索斯大军主力仍在东岸,已经退回到营地,敌军看来人数很多,我站在荷鲁斯呼吸号战船的甲板上,最远能看到远处沙漠中的丘陵地带,而敌人的营地竟一直延伸到视野尽头。 国王塞利提斯只派了一小队人马过河。他们一定是奉命沿西岸快行,赶在我们转移财宝之前先行洗劫麦摩斯法老的祠庙。 我们迅速冲向喜克索斯人的护航船队,耳边到处都是战鼓声、士兵的呐喊声,我只得大声朝塔努斯喊道:“看那边,敌人已经把马运过河了。” 西岸上聚集了一大群可怕的动物,而旁边只有几名手持武器的护卫守着。我粗略估计了一下,应该有几百匹马,从河面上就能看见随风飘动的鬃毛和尾巴。这景象叫我们不安。我旁边的几个士兵一阵颤栗,不住咒骂。其中一个低沉着声音说:“喜克索斯人拿人肉喂这些怪物,就像驯养狮子或豺狼那样。他们屠杀那么多人,就是要喂养这些怪物。都不知道我们有多少战友已经进了它们的肚子。” 我没有办法驳斥他,甚至我也跟着胃里一阵恶心,觉得他说得对。我转过脸来不再看这群漂亮却血腥的怪物,集中精力观察前面水中的敌船。 我向塔努斯指道:“他们要运送战车和士兵过河,刚好让我们堵上。”奈荷贝特那些被俘的战船上堆放着战车和其他作战装备,还挤满了要过河的喜克索斯战车队员。此刻敌人已经意识到了所处的困境,有几艘船赶紧调头想驶回东岸,不料却与后面跟随的船只撞上,缠在一起,只能无助地随着水流漂动。 看到他们混作一团,塔努斯大笑,转头迎着风大喊:“发出总攻信号,鼓声敲响,点上火箭。” 喜克索斯人从来没遇到过火箭袭击,心里还在纳闷飞过来的会是什么东西。我也跟着塔努斯大笑,但却有些紧张不安。突然,我僵了一下,笑声也哽住了。 “塔努斯!”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快看!看前面那艘不能动的船!甲板上那个,是卖国贼。” 那船上栏杆处有一个魁梧的高个儿,穿着鱼鳞状盔甲,戴着高高的喜克索斯头盔。塔努斯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他来,顿时义愤填膺,怒吼道:“是英特夫!我们怎么就没猜到是他呢?” “我现在算是明白了。是他领着塞利提斯来我们埃及的。他去了东方,故意向喜克索斯国王描述埃及的财宝,引诱他来。”我也和塔努斯一样充满了愤怒和仇恨。 塔努斯举起莱妮塔大弓,发出一箭,但是距离稍远,箭只擦着了英特夫领主的盔甲。只见他一惊,很快偏了偏脑袋,朝我们这边看来。他认出了我和塔努斯,那一刻他一定恐惧极了,急忙蹲下身子躲在舷缘下。 我们的舰船冲进敌人混乱的船队中。船首凸出的青铜金属撞角发出嘎吱一声,狠狠撞到了英特夫所在的战船腹部,撞得我都被掀翻在甲板上。我刚挣扎着爬起来,船上的橹手就已经开始划船后退,金属撞角再次发出刺耳的嘎吱声,从敌人那艘遭受重击的船上抽了出来。 与此同时,弓箭手一齐放箭,火箭像密集的雨点一样砸落在英特夫那艘船上。箭头上闪着火星冒着烟雾,飞向敌船的风帆和船上的战车。借助风势,很快燃烧了起来。 河水顺着撞出的洞漫进那船里,整个船急剧抖动。船上火势蔓延很快。虽然我们的船已撤到远处,我还是有种火燎眉毛的炙热感。敌船主帆上的烈火已将主桅杆烧断,桅杆砸落在甲板上,把船员和战车队员压在杆下,他们的头发和衣服上顿时都着起了火,尖叫声立刻响成一片。许多人带着烈火跳下船,却由于身上厚重的盔甲而很快溺水身亡,我静静地看着敌军的惨象,想起他们在艾卜努卜平原上的残忍,一点都不觉得可怜。 顺着绳索,喜克索斯的船差不多都烧了起来,开始沉没。他们没有任何经验和技巧,不知道该怎么反击我们,一个个只能无助等死,就像我们当时面对他们的战车袭击一样。我们的船队后退一段距离,然后再次发动进攻,撞碎敌船,朝敌人一轮轮发射火箭。 我一直盯着我们撞的第一艘敌船,寻找着英特夫领主的身影。这船快沉没的时候,他突然又出现了。此时他已经脱掉了头盔和盔甲,只穿着一件亚麻布马裤。他爬上舷缘,很快平衡了一下身子,船上火焰刚要扑向他,他就伸开双手俯身一跳,潜到了水里。 他是尼罗河的孩子,是在家乡河水的怀抱里长大的。只见他双手破浪,划过水面,一分钟后再露出头时,已游到了五十步开外,湿漉漉的长发贴在赤裸的身上,看起来就像一只水獭。 “他跑了!”我朝着塔努斯尖声喊叫,“快追水下那个贱人!” 塔努斯立刻下令荷鲁斯呼吸号转向,虽然舵手转舵很快,但船还是得费些时间才能移转回来。而这时,英特夫领主却像鱼一样在水里穿行,朝着东岸游去,想逃到岸上,那里有喜克索斯军队保护他。 “快点转弯!”塔努斯命令右舷的橹手,他们一阵猛划,把船头转了过来,和逃跑的英特夫保持同一方向,塔努斯立即下令弓箭手拉满弓,我们边追边放箭。而此时英特夫却已划出很远,快要到达岸边了,岸上有五千名喜克索斯弓箭手等着,举着他们那种向后弯的弓,准备接应掩护他。 “呸,塞特尿湿他们!”塔努斯蔑视道,“我们偏要在他们鼻子下抓住英特夫。”荷鲁斯呼吸号径直朝着他们驶去,追逐着拼命往前游的叛国贼。 我们一到敌人弓箭射程之内,喜克索斯人就放箭过来,密密麻麻的箭带着呼呼的风声压过来。我们的甲板上很快就扎满了带着刺毛的箭,那毛就像大鹅的翅膀。一些船员被箭射中,鲜血直流,从划桨的长凳上摔了下来。 可是我们马上就能抓到英特夫了,他回过肩膀看了一下,意识到自己可能逃不过我们锋利的舰首,脸上露出万分的惊恐。我不顾敌人飞来的箭,跑到船头朝他尖声大喊:“我恨你,从我们见面的第一天我就恨你。我一碰到你就恶心。我要看着你死。你这个恶棍!恶棍!” 他听见了。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得出来。可是这时他的黑暗保护神又一次护住了他,就在我们要抓住他的时候,一艘快要沉没的敌船,吐着大火和浓烟,朝我们漂了过来。一旦这船撞上我们,我们就会跟它烧成一片。塔努斯只好转舵,紧急命令橹手倒划,那着火的船从我们旁边漂过,刚好将英特夫领主和我们隔开,等那船漂远,我再看时,只见三名强壮的喜克索斯战车士兵正把他从水里拉上岸去。 他上岸后停了一下,回头看了看我们,然后就走下岸堤不见了,气得我浑身颤抖。我们的士兵又有几个被敌人飞过来的箭射中,于是塔努斯下令返航,返身继续去攻击剩余几艘漂在水上的敌船。 最后一只敌船也翻了,尼罗河的碧水涌入那只船里,浇灭了燃烧的火焰,发出呲呲的声音,我们的弓箭手靠着围栏,把箭射向水面上正在扑腾的几名喜克索斯人。 这几人立刻沉到了水里,塔努斯继而转向西岸去攻打那群马和看马人。等我们的舰队驶到岸边时,岸上这些喜克索斯守卫急忙四散而逃,而我们的士兵则一跃上岸,手持长剑朝他们追去。这些人都是车夫、牧人,习惯于骑马作战,而我们的小伙子则都是步兵,跑是我们的强项。所以就像是一群猎犬追一只豺狼一样,我们很快把他们逐个包围了起来。士兵们将这些喜克索斯人一个个砍倒,于是,地面上留下一滩滩的血迹,河边绿油油的高粱地里多了一百来具散乱的尸体。 我跟在第一队士兵的后面,也跳上了岸。我心里有重要的打算。我做了那么多的模型,设计了那么多的战车,还构思出了带辐条的轮子,但如果没有驾车的工具——马,这一切都没有任何意义。 喜克索斯牧人把马留在了水边,我开始朝它们走过去,这对我来说需要巨大的勇气,因为谁也不了解这群可怕的动物。每往前挪一步都是对我意志的考验,对面的马有好几百匹,而且马群暴躁不安,显然是听到了岸上的喊叫声、追逐声和兵器的碰撞声,受到了惊吓。我敢肯定它们随时都会像受伤的狮子那样朝我冲过来。我脑子里浮现出它们啃咬我的胳膊、撕扯我的肌肉的情形,勇气荡然无存,再也不敢走近了。我停在百步之外,胆战心惊却又着了魔似的盯着这群野蛮的食肉动物,我想,只要看到马有要袭击我的征兆,我就马上调头跑回到战船上。 这是我第一次有机会仔细观察这些动物。它们大多数都是暗褐色,细细瞧来却又分出枣红色、红棕色或栗色,还有一两只是黑色。它们跟人一样高,胸部呈桶状,长长的颈部呈现出优美的弓形,鬃毛像是美女的饰带,皮毛在阳光下闪着光泽,像涂了油一样明亮。 离我最近的一匹马甩过头来,卷起上嘴唇,露出两排洁白的方形大牙,吓得我后退几步。这马踢了踢后腿,发出一声可怕的嘶啸,我赶紧转身,迅速跑回船边。 这时一声喊叫镇住了我的怯懦,附近一名士兵嘶哑着喉咙大喊:“杀掉喜克索斯怪物!” 其他人也跟着喊:“杀了怪物!” “不要!”我尖叫一声,全然忘了去考虑自身的安全,“不要杀!留下这群马。我们有用!” 我的声音却淹没在士兵们的怒吼声中,他们冲向马群,喊着口号,拿着大盾,持着长剑,剑上牧人的血还在往下滴落。 “不要!”我叫喊道,却见一匹黑色牝马立起后腿尖声嘶叫,肩膀上插着一支箭。 “不要!求求你们,不要砍!”我又一次叫喊,却见一名士兵挥着战斧向一匹小母马腿上突起的关节处砍去,那马腿一瘸,根本无法逃开第二斧,马头被劈开,马蹄子在尘土里空蹬了几下。 “留下它们!留下它们!”我哀求道。但是一支支箭无情地射过去,一把把斧头、利剑残忍地砍上去,马群还没来得及逃跑,就有几十匹倒下了,余下的三百来匹马仓皇落跑,穿过西部平原,扬起滚滚尘土,成群地朝沙漠方向奔驰。 我看着它们飞奔而走,心似乎也随之飞走。等它们消失不见了,我跑过去,想要保护和照顾那些受了伤倒在纸莎草堆上的动物。但是士兵们却比我快。他们愤怒地跑过去围住这些倒下的牲畜,仇恨让他们疯狂,他们挥起大刀朝着马的头部和身体乱砍下去。 旁边不远处有一丛纸莎草和芦苇,遮挡住了士兵的眼线,草堆后站着那只受了箭伤的黑马,正蹒跚着往前挪动,箭已深到胸部。我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全,跑到它跟前停下来,马转过身看着我。 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险境。这是一匹受伤的牲畜,一只狮子处于这种境地肯定会拼命攻击,那么这马也一定会攻击我的。可这马和我对视了一会儿,我感觉我的恐惧像是肩上不用的斗篷一样,正慢慢滑落。 它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痛苦。那眼睛这么温柔、这么漂亮,怜悯从我心中油然生起。它温和、颤抖地叫了一声,跛着腿朝我走过来。我伸出手摸着它的鼻子和嘴,感觉它的皮毛像阿拉伯绸缎那般柔顺。它摆出人类那种信任和求助的姿势,把前额放在我的胸膛,我知道它想让我帮它。 我本能地张开双臂,绕住它的脖子抱住它。那一刻,我是那么强烈地想救它,可是温热的血从它的鼻子里滴到我的胸膛,我知道箭已经穿透了它的肺,它要死了,我无能为力,救不了它。 “可怜的宝贝,瞧这些愚蠢、无知的笨蛋怎么对你的。”我轻声说着。心里充满了悲伤和痛苦,看着这垂死的生灵,恍惚中我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开始改变。不知何故,我好像已经感觉到,以后会有很长的一段岁月,无论我的脚印留在非洲的哪块土地上,旁边都必然会有马蹄印陪伴,这成了我的又一个爱好。 那马又颤抖着叫了一声,暖暖的气息留在我的皮肤上。然后它的四肢突然倒下,身体重重地摔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将空气吸进已经刺破的肺里。胸膛的伤口处涌出鲜红鲜红的泡沫。我俯身蹲在它的旁边,把它那高贵的头抬起来放到我的腿上,就那么抱着它陪着它,一直到它死去。然后我站起来,走回到沙滩上,回到荷鲁斯呼吸号停泊的地方。 泪水迷住了我的双眼,我看不清道路。心里暗骂自己是个傻瓜,怎么这么善感多情?但责骂也丝毫不能让我振奋起来。看到人或动物遭受了苦难,尤其是那些高贵而美好的生灵,我总是这么容易动情。 “该死的泰塔!你去哪儿了?”看到我爬上船来,塔努斯责骂道,“我们是在打仗。不能让整个军队都等着你,而你却在一边做你的白日梦。”不过尽管责骂了我一顿,他还是没有丢下我。 我求塔努斯叫我留下来,去沙漠里追寻那群逃走的马,求他派些人跟我一起去,可塔努斯甚至都没听我说完,就粗鲁地打断了我的请求。 “我不要什么马车,不要这些肮脏邪恶的动物!”他朝我喊道。“我只是后悔我的士兵让它们逃跑了,没能把它们一个个都杀掉,只希望这些畜生现在别做那么多坏事。”我这时才意识到,他跟部队里那些最无知的笨蛋一样,都那么恨马。 “艾卜努卜平原上大败时,你难道没在吗?”我很少允许自己高声和别人争论,但是他怎么也不肯让步,我急了,大声说,“那当时站在我旁边的难道是个呆子?你难道没看见吗,敌人用马蹄用车轮袭击你,把你的士兵都砍成肉酱喂狗喂狼!你难道还不明白吗,没有战车和马匹,你、还有我们整个埃及都要完蛋!” 这场心不平气不和的讨论发生在荷鲁斯呼吸号战船的艉楼上。塔努斯部下的士兵都听得呆住了,一个奴隶竟敢这么对埃及雄狮说话,竟敢把埃及军队的总指挥说成是愚蠢的呆子。不过,我控制不住了,冲动起来不管不顾,继续说道: “神把这奇妙的礼物都送到了你面前了,三百匹马放到了你的手里!有了它们,我能为你建造战车,你就这么瞎着眼睛看不到吗?” “我有船队!”塔努斯暴跳如雷,朝我吼道,“我才不需要这些吃人的邪恶野兽。所有正直的人和仁慈的神都憎恨它们。它们是塞特和撒特克的怪物,我一点都不想要。” 我意识到自己已把塔努斯逼得无路可退,但已为时太晚。他这人很聪明,也很机智,可是自尊心太强了,影响了他自己的理性判断。我换了换语气,把话说得婉转一些。 “塔努斯,请听我说。我仔细观察了这些动物,还抱住一匹马,把它的头放在我的怀里。它们的确很强壮,但是性情出奇地温顺,眼睛里流露出看家狗那样的忠诚。它们应该不是食肉的。” “你怎么能仅凭一次短暂的触摸就敢妄下断言?”他十分不屑,依旧一脸傲慢,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 “靠牙齿,”我答道,“它们没有食肉动物那样的锋牙利爪,猪是唯一一种长有蹄子却食肉的动物,而这些绝对不是猪。” 我看到他终于有所动摇,赶紧趁势说道:“如果这还不能够证明的话,就请看看喜克索斯人过河时船上带的那些贮备吧,若这些动物真如狮子那样吃肉,他们用得着带上成堆成堆的饲料吗?” “吃肉还是饲料,我不想再争论下去。我已经决定,要让这群可恨的马在荒原上彻底灭绝。这是我的决定,最终决定。”他踱着方步走开了,我却鼻子一哼,嘀咕道:“最终决定?我们等着瞧吧。” 有我女主人在,我很少有不能按自己的方式处理事情的时候,更何况她现在就是整个埃及的最高权威。就在当天晚上,一等龙船驶过来,我就前去参见女主人。 我给她看了特意为她做的马拉战车模型,当然这得背着她心爱的塔努斯指挥官。洛斯特丽丝王后对马车模型十分着迷,这很自然,因为那天她并未看到战场上敌人驾着战车残杀我军的情景,所以并不像大部分士兵那样怨恨战马。看她对这辆战车模型如此喜爱,我就借机跟她描述那匹黑马遇害的惨状,我讲得如此动情,听得她眼泪汪汪,我也跟着伤心落泪,两人都为马的命运唏嘘不止。 “我命你立刻动身去救这群了不起的动物。等找到它们之后,你要为我的军队建造一支战车队。”她哭着说道。 如果塔努斯赶在我说服她之前就先跟她讲了这件事,我怀疑她就不可能下达这一命令了,那么,我们整个埃及的历史将会彻底不同。正如我所料,塔努斯得知我竟禀告了王后并且得到了她的同意,对我大为愤怒,我们的关系空前地恶化起来,俩人之间产生了一道几乎永远不可弥合的裂痕。 幸运的是,洛斯特丽丝命令我即刻上岸,我这才避开了塔努斯盛怒下的责罚。我只有几个小时的时间,我需要召集一些人手,组成一支寻马小队,而最后跟我同去的人竟大出我所料。 辉随我去寻马了。辉就是我们抓获的那个施勒克人。我对他从来都没什么好感,辉在塔努斯部下负责指挥一队战舰,可在艾卜努卜一战中他的战船都让塔努斯下令毁弃了。所以这会儿他是个没有一艘船的指挥,是个急于寻找机会的人。因此一听说我要上岸寻马,他就找到了我。 “关于马你都知道多少?”他挑战似地问我,这个问题叫我措手不及,当时,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 于是我谨慎地反问道:“明显不如你知道的多吧?” “我以前是个马倌。”他夸耀道,这是他一贯的说话风格。 “那是干什么的?” “就是马夫,照顾马的人。”他答道。 我惊讶地盯着他,追问道:“你在艾卜努卜血战之前就曾见过马?在哪儿见的?” “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父母就被杀了,我则被一个野蛮人部落抓走了。他们就在平原上游荡生活,那个地方在距离幼发拉底河很远的东方,得走上一年。抓我的那些人就有马,小时候我每天都和这些动物呆在一起,吃的是母马的奶水,晚上就睡在马肚子下,我是个奴隶啊,奴隶是不许进到他们的帐篷里睡的。后来我逃了出来,骑的就是我最心爱的那匹牝马。马带着我跑啊跑,跑到很远。但是我们还离幼发拉底河很远的时候,它就死了。” 就这样,辉跟我一起上了岸。我带着一支寻马小队,由一艘舰船送上了西岸。我只能召到十六名队员,一提要去抓马,没有几个人愿意跟我去的。跟去的这些大部分都是军队里的渣滓。塔努斯不准他手下的好兵跟我走,他没办法违背埃及摄政王的命令,只好千方百计为难我,好让我知难而退。 在辉的建议下,我让这十来个手下都带上亚麻布绳,装了几袋碾碎的玉米。除了我和辉,其他人只要一想到我们要去找的这些动物,就吓得屁滚尿流。上岸后只过了一个晚上,等第二天早上我一醒来,发现这群渣滓兵居然一个个全都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 我彻底绝望了,说道:“我们只能回去了。就我独自一个人,什么也做不成。这下塔努斯领主该满意了。他就盼着会有这种结果呢。” “你不是独自一人啊,”辉乐观地说,“你还有我呢。”第一次,我打心窝儿里开始对这个自大自夸的年轻人产生了一点好感。我俩带上绳子和玉米袋,继续往前走。 此时马已经跑走了三天,好在它们是成群结队一起跑的,路上的马蹄印很明显,倒也很容易顺路追赶。辉自信地说,沿岸牧草这么茂盛,马群不会跑远的。我一度担心马会跑到沙漠里,辉却十分肯定地说不可能。 “它们怎么会往沙漠里跑呢?那里没有水也没有食物。”后来证明辉果然是对的。 由于喜克索斯人的到来,农民都放弃了田地,逃往城墙内避难。地里的玉米都长了一半,却无人照料。第二天不到中午,我们就看到了马群,它们正在一片田野上漫步,安静悠闲地啃着玉米。我虽然曾跟那匹受伤的黑马有过亲昵的接触,可此刻看着这成群的神秘动物,心里还是非常紧张。 “要从这么大一群马中抓几匹,一定会很危险、很困难。”我对辉说,想听听他的建议。此时我压根儿就没敢想要把三百匹马全抓回去,能抓二十匹我就心满意足了,五十匹我则会欣喜若狂。我以为我们得跑过去一匹匹地追,然后拿绳子将每匹马都绑住,我想这就是我们带绳子来的原因吧。 “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都传言说你是个非常聪明的奴隶。”辉咧着嘴朝我笑,又是骄傲又是高兴,觉得他知道得比我多。“可见,传言不实啊。” 他教我把绳子编成缰绳,我们一连做了十几个他才满意。然后我们各拿着一个缰绳和一袋碎玉米,朝马群走去。我学着辉的样子,并不直接朝着它们走,而是略有偏斜,溜溜达达慢慢走过去,走到最边上的几匹马附近。 “现在,慢点儿。”辉提醒我,这时马抬起头看着藏书网我们,眼神里带着特有的坦率和孩子气,我后来对这种眼神非常熟悉。 “坐下。”我们一动也不动地蹲在玉米地里,一直等到马儿又开始吃草,我们才又慢慢起身往前走,等到它们再抬起头来,我们就又停下。 “蹲下!”辉命令道。我们又在玉米地里蹲下来,辉接着说,“它们爱听温和的声音。我小时候总给马儿唱歌,让它们安静下来。你听着啊!”他开始用奇怪的语言轻声唱了起来,我想这应该是他童年时那个野蛮民族的语言。 辉的嗓音,要说悦耳的话,那连乌鸦争咬腐肉时发出的叫声也动听了。离我们最近的马儿好奇地盯着我俩。我把手放在辉的胳膊上示意他静下来,我敢肯定马儿听了他的歌也一定像我一样痛苦。 “我来试试吧。”我轻声说,唱起了我给王子编的摇篮曲。 睡吧,小迈姆,统治黎明的神; 睡吧,小王子,将来要统治世界的人; 休息吧,卷发的小脑袋,快进入奇妙的美梦吧; 休息吧,胖胖的小胳膊,长大了既能拉弓又能舞剑。 离我们最近的一匹母马朝我们走了几步,然后停下来,嘴里也发出同样温柔的响动。它这是好奇,于是我继续柔声唱着,诱它过来。它后面还跟着匹小马驹,是一匹可爱的红棕色小马,抬着脑袋,竖起耳朵,模样楚楚可怜。 我对鸟和动物有着特殊的敏感,所以此刻就开始明白如何抚养这群陌生动物了。凭着直觉,我很快就学会了如何跟它们相处,不用再完全依赖辉的指示了。 我仍然轻轻地唱着,同时抓起一把碾碎的玉米伸手递向那只母马。我立刻就明白以前它也曾这么被人用手喂过食物,它知道我这是要给它吃的。它宽大的鼻孔里传出粗粗的呼吸声,往前朝着我又走了几步。我到今天还能清楚地记起当时的情景,它走过来,优雅地低下头,把嘴凑到我的手上,舔了几口,那一刻我又是兴奋又是颤栗,心跳都差点停止。玉米粉粘到了它的腮须上,我心里一阵喜悦,伸出另一只胳膊绕住它的脖颈,它也丝毫无意挣脱我,我把脸颊轻轻地贴在它的脸上,嗅着它身上那陌生却又温暖的气味。 “缰绳。”辉轻声提醒我,于是我照他事先教我的样子,把缰绳套在那马的头上。 “它是你的了。”辉说。 “我也是它的。”我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但的确如此,我们是互相俘获了对方。 剩下的马都看着这一幕。缰绳一套住母马,它们就都平静下来,信任地由着我和辉在它们中间来回走动。它们开始吃我俩手里的食物,还让我们挪挪马蹄,拍拍马脖子,摸摸它们那结实的马背。 在当时看来,这一切简直不可思议,而后稍一细想,我就觉得这再自然不过了。这些马一生下来就由人照顾、喂养,它们总是与人在一起,习惯了人的触摸,习惯了让人套上马具。我后来还发现,它们能识别出什么是爱,而且还能全力以赴去回报爱,这才是真正的奇迹。 辉也选了一匹马,套上缰绳,不停地吹嘘他有多了解马,跟我大夸自己的驯马经验。我心情畅快,所以这次倒不怎么厌恶他的狂傲。 “很好,”最后他说道,“我们现在要上马了。”说完他就把两手都按在马背上,身子往上一提,一条腿跨过马背,端正地骑在了马上,看得我目瞪口呆,惊讶万分。我疑虑重重地盯着他,觉得马肯定会激烈反抗,暴跳起来把他摔在地上,或者,至少也会用它那洁白的大牙咬住辉的腿把他拽下来。可是这马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安静顺从地站着。 “嘿,驾,宝贝!”他朝马叫道,把脚后跟往马肋骨上一蹬,那马竟听话地开始往前走,他又使劲催它,马小跑起来,然后疾驰飞奔。我想不通,辉怎么就能毫不费力地操纵了它。马在田野上驰骋,划出优美的轨迹,转了一圈,最后回到我站的地方。 “上来啊,泰塔,骑马跑一会儿!”从他的神态和语气中,我知道他其实是料定我不敢,这态度反而使我克服了胆怯,我决定试试看。我绝不能让这个自以为是的年轻人比我强。 我试着抬腿往马背上蹬,但没能上去,却见那匹马依旧稳稳站定等着我,辉嘲笑道:“这马是要教你,还真有耐心。你就叫这可怜的宝贝佩兴斯吧。”当时我可不觉得他这话里有什么幽默,不过这名字就这么定了下来,自此以后,这匹马就叫佩兴斯。 “先把身子往上提,高点儿,然后再摆腿跨过去。小心来回动的时候挤坏了你两腿间的球球儿。”辉这么说,说罢就大笑起来,又补充道,“不过这条建议你倒不用担心,我猜你肯定会坐在马上一动不动,那就无所谓了。” 我刚刚开始对辉产生的那点好感,因为他这句话,全都荡然无存了,我爬上马背,两手紧紧抱住马脖子,生怕掉下来摔坏了胳膊、腿或脑袋。 “坐直了!”辉开始教我,佩兴斯也以它那可爱宽容的天性帮着我。 我心里惊讶不已,这些动物竟与人如此相似。随后几天里,我们骑着马南行赶往底比斯城,我还发现它们既聪明又蠢笨,既多疑又信任,既固执又顽皮,既紧张又冷静,有时友好有时冷淡,有时勇敢有时胆怯,有时坚忍有时急躁,有时出人意料有时又在预料之中。总而言之,性情上与人类非常接近。我对它们了解得越多,就越想再去了解,跟它们待的时间越长,对它们的喜爱就越来越强。 我骑着佩兴斯走在前面,后面跟着它的小马驹。整群马都顺从地跟在后面,一共三百一十六匹。辉拍打着马屁股,超过路上的流浪汉。我们每往前走一里格,我的骑马技术就熟练一些,坐在马背上就越来越自信,跟佩兴斯的关系也越发默契。这马渐渐成了我身体的延伸,却比我自己的四肢更快更强。我骑在宽大健壮的马背上,慢慢觉得这是多么自然、正常的事情,而奇怪的是埃及军队中却几乎没人愿意跟我一起分享这种美妙的感受。 我想这可能不光是因为他们亲身经历了艾卜努卜平原上的恐怖,还因为塔努斯·哈莱布领主的话和态度影响了整个军队。不管原因如何,除了辉和后来的迈穆农王子,我没再见过哪个埃及人敢骑上马背。当然由于王子的缘故,士兵们后来也学会了管理、饲养马匹,同时在我的培训下,他们也学会了熟练驾驶马车,但即便到了那时,也仍然只有我、辉和王子敢骑在马背上。后来我设计的轻便式轮辐战车可以横扫一切,埃及人成了马的主人,但是塔努斯却从不学我们骑马,即使是他率领着这些勇敢的马匹拉着战车冲锋陷阵时,我也从没听他说过一句马的好话。 乃至很多年后,马在我们的疆土上都成了再平常不过的动物时,人们依然觉得骑马是种下流的行为。当我们三个策马从百姓身边经过时,很多人都会往地上吐三口痰,以赶走我们给他们带来的厄运。 我领着马群沿着尼罗河西岸朝底比斯跑去,等赶上舰队时,女主人对我大加称赞,而军队总指挥塔努斯态度却十分冷淡。 “别让我看见那些该死的畜生。”塔努斯狠狠地对我说。他还是不能原谅我,还对我直接找女主人的越级行为耿耿于怀。 而他的坏脾气却是情有可原,国家和民族的安全危在旦夕,我们的文明遭到野蛮人前所未有的侵犯。 从艾斯尤特城一直到丹达腊城,东岸沿岸城市全部沦陷。塔努斯的海军虽然取得过一次胜利,却丝毫没有吓倒塞利提斯国王,他仍然率领战车队一路横扫,包围了底比斯城。 底比斯的城墙固若金汤,若没有叛徒相助,敌人哪怕围上十年都不能攻破。但是现在卖国贼英特夫与敌人勾结,据说他在担任上王国大维西尔时,曾秘密下令修建一条通往城外的隧道。即使是了解他许多秘密的我,也没察觉到这件事,事后修建隧道的工匠全部被杀,所以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密道在哪儿。宫城的设计本身就像兔子窝或沙漠中的狐狸窝一样,到处都有迷宫般的活门和暗道,所以我想不通他当初到底为什么要修建这么一条隧道,除非他一开始就预谋造反。 英特夫把密道告诉了塞利提斯国王,于是敌人派出一小队精兵从密道里入城,进城之后立刻杀向大门口毫无准备的埃及守卫,将大门打开。喜克索斯主力大军涌进城内,仅仅数日,底比斯城就沦陷于敌人之手,城内百姓半数惨遭杀戮。 塔努斯现在只能把指挥部设在西岸修建一半的迈穆农宫殿,从这里能看到对岸的房屋建筑已经烧毁,屋顶都已变黑,看来喜克索斯人曾经纵火烧房。我们每天都能看到战车荡起的尘云,那是敌人在沿河操兵练马,还能看到敌人先头部队肩上的矛枪闪闪发光,我们都知道,这是他们在准备进攻我们。 塔努斯的舰队已经消耗殆尽,但他依旧守住河岸线。我不在那几天,他曾经率军又一次击退敌人,粉碎了喜克索斯人过河的企图。然而我们沿岸的防御却非常薄弱,因为我军兵力有限,而河岸线很长,敌人可能选择不同地点过河,所以各个地方都要部署兵力。东岸的探子报告说,敌人在底比斯疯狂搜城,霸占了每一艘能找到的船,大到游艇小到木筏,全都抢了去,他们还抓了许多船匠,逼船匠在底比斯的船坞里抓紧造船。当然,这些事肯定又是英特夫出的主意,因为他和塞利提斯一样,也在觊觎着西岸法老的财产,恨不能立刻过河将之夺走。 我们战船上的所有人员都武装起来,日夜守护在西岸,塔努斯只能抽空睡会儿觉,而基本上他一刻也不得空闲。女主人和我都很少能见到他,而每次见到他时,他都又憔悴又暴躁。 每天夜里都有上百名难民逃到西岸来。他们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乘坐着临时扎成的木筏或小艇穿过尼罗河。甚至有些体格健壮的直接游过宽阔的河面,不顾一切逃脱喜克索斯人的魔爪,他们跟我们讲敌人烧杀抢掠的残忍,也给我们讲敌军的最新举动。 这些都是我们的同胞和亲属,我们当然要欢迎他们,但是人数越来越多,物资日渐紧张。我们的谷仓主要都在底比斯城里,牛、羊等牲畜也都落到了敌人的手里。洛斯特丽丝王后命我搜集西岸的所有谷物粮食和牛羊家畜,负责后勤物资供给。我拟定了名册,按人数配给粮食和肉。幸运的是,棕榈树果实都已成熟,河里的鱼取之不竭,喜克索斯人倒不能把我们饿死。 女主人还任命我为御马监。原本就没什么人肯跟我争这个职位,更何况这官职既没俸禄也没特权。我任命辉做我的副官,他通过贿赂、威胁、勒索等手段,募集了一百名马夫,帮他照顾马群。后来这些人成了我们自己的第一批战车战士。 我们在大墓地里临时搭了个马厩,我不辞劳苦,每天都抽时间去马厩看看。佩兴斯看我来了,总是跑过来欢迎,我就拿出玉米饼喂她和那匹小马驹。我还经常把迈穆农王子从他母亲和女佣那里“偷”出来,驮着他一起来马厩。他一见到马就兴奋地又叫又跳。 我骑在马上,把王子放在我的腿前,策马沿着河岸飞驰,他一路上咯咯笑个不停,还晃动着他那小屁股,学着我催马快走的样子。我很小心,确保马走的路线上不会撞上塔努斯。他还是不肯原谅我,如果让他看到自己的儿子就坐在这该死的马背上,那我就难免要遭受皮肉之苦了。 大多数时候,我都在法老陵墓中的军械库里,我找了几个世界上一流的工匠,和我一起制造第一辆战车。就是在这里,忙着设计战车的时候,我想到了如何抵御喜克索斯人的战车,我发明了一种武器,这种武器说来也简单,不过是两头都削尖的长木棍,尖头部分用火加硬。十支木棍捆成一捆,每名步兵各背上一捆。敌人骑兵到来时,将木棍选好角度插在地面上,另一头的尖部直指敌人战马的腹部,待敌军受惊勒马时,我军立即乱箭射过去。 我把我的发明带给塔努斯,他看后用胳膊揽住我的肩膀,这可是战马风波后他对我第一次亲昵举动,他说:“唉,你也总算没有忘了我。”我知道他已经原谅我了,至少是原谅了一部分。 我们之间的关系好不容易才有了缓和,可却因泰塔战车一事又彻底跌到了冰点。 第一辆战车终于造了出来。车前的挡板和两边的侧板都由劈开的竹子编织而成,轮轴由槐木制成,轴心的毂由青铜手工铸造,并涂上肥羊油脂加以润滑,辐条框在青铜轮缘里。车身很轻,两个人就能举起来,这样当道路难走时,就可以由人抬着马车过去。我自己都觉得这辆马车真是伟大的杰作,工匠给它起名叫泰塔战车,我听了并没有反对。 我和辉选了最好的两匹马——佩兴斯和布雷德,套上马具,拉动泰塔战车开始试车。我们费了好长时间才弄明白该如何驾车,不过我们学得很快,这些马原本就是养着用来拉车的,看着它们,我俩慢慢就摸索出来怎么做了。到了后来,我们拉紧缰绳,让马拉着车在地上小跑、飞奔。 我们驾车跑回到马厩时,每个人脸上都飞扬着激动和喜悦,我们都深信,这战车要比喜克索斯的更快更敏捷。接下来一连十天,我们天天晚上都在军械库里掌灯忙到深夜,不断对马车进行测试、改良,最后我终于彻底满意了,才让塔努斯来看。 塔努斯先是极不情愿地来到马厩旁,继而又坚决拒绝登上战车进入车舱。 “我信不过你的这些玩意儿,更信不过拉车的那些该死的畜生。”他发着牢骚。不过在我再三劝说下,他还是小心翼翼地登上了战车,踩在了踏板上,于是我们出发了。 起初我让马慢跑,等确信他人已放松,我便加快速度策马疾驰了一阵。然后又慢下来,对他说:“看到这速度了吧,敌人还不知道呢,你就能飞到他们跟前。”我高兴极了。 塔努斯头一次露出了笑容,算是对我的鼓励,于是我接着说:“有了舰队你能统治河流,有了这战车你就能统治陆地。靠这两样,你就能统治世界。什么都阻挡不住你。”我说话很谨慎,刻意不去贬低他心爱的舰队,也避免做出任何不利的比较。 “这是你最快的速度吗?”他在风声和马蹄声中喊道,“顺风的话,荷鲁斯呼吸号会更快。”这话是存心说谎,也是存心挑战。 “抓住两边,深吸一口气。”我提醒他,“我要带着你像鹰一样飞。”我挥鞭让佩兴斯和布雷德加快速度。 没有谁能跑得这么快。风吹干了我们的眼睛,眼泪流了出来,又被风往后吹,吹进我们的头发里。 “伊西斯甜美的呼吸!”塔努斯兴奋地大叫,“这是……”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心里想说这是什么了。因为还没等他把话说完,一只车轮就撞上了岩石,轮缘当即爆破。 战车翻了个筋斗,我和塔努斯都被高高抛了出来,重重摔在地上,我的腿摔瘸了,但我感觉不到疼,因为满脑子想的全是这次灾祸会让塔努斯受到多大的影响,我的梦想和计划恐怕都要就此摔碎了。 我一瘸一拐地站了起来,看见塔努斯摔在离我二十步远的地方,正在地上爬,膝盖都流着血,身上落满了尘土,好像半边脸也蹭破了皮。他竭力维持着自己的高贵和尊严,挣扎着站立起来,蹒跚着走回到摔坏的战车前,两脚跛得非常厉害。 只见他盯着战车碎片看了好长一会儿,突然发出一声吼叫,像受伤的公牛,然后使劲踢了战车一脚,战车跟着又翻了个筋斗,像是孩子的玩具。随后他挪转脚跟,甚至都没朝我的方向看上一眼,就一瘸一拐地走了。接连一周,我都没有见到他,等后来再见面时,我们俩谁都没有再提战车。 我想,这件事情可能就这么结束了,我们永远都不会组建一支自己的战车队伍了。可是女主人比她的情人还倔强、还要强,最初是她下令让我造车的,现在她也坚决不撤销命令。塔努斯想诱骗她命我放弃,却反而使她更坚定,因此我的地位也更稳固。我和辉只用了三天时间,就又造了一辆一模一样的战车。 等防腐工在灵堂里完成了为期七十天的尸体木乃伊处理时,我们已组建了一支拥有五十辆战车的车队,随车战士也已经训练好了。 自艾卜努卜一战溃败,我们返回到迈穆农宫殿后,女主人就一直忙于摄理朝政,天天都要和大臣、谋士讨论国事。 这时,原先我在埃勒芬蒂尼宫殿时对她的调教就派上了用场。我那时就教她如何平衡错综复杂的权力和势力,做出正确的抉择。她才21岁,却俨然是个女王,而且统治起来也像模像样。 偶尔也会碰到特别棘手、令她不知所措的问题。这时候她就会派人来找我。不管我是正忙于军械库、马厩里的事情,还是在文书室里忙碌(她在议事厅走廊的尽头留出了间小屋作我的文书室),我都会立即放下手头的事,赶去见她。 有时白天我会坐在她的王座下,帮助她处理一些棘手问题。我能读懂唇语,这个本领再次发挥了作用。议事厅后排有个贵族官员和邻座窃窃私语,他永远也想不到我能把他所说的话一字不差地转述给女主人。很快,她就确立了自己的威信,满朝文武都认为她睿智机警、有预见力。 在这些动荡不安的日子里,我们俩谁都无法好好休息。白天自不必说,时间安排得满满的,甚至连夜晚也得利用起来。关于战争、国事的冗长会议一个接一个,经常过了后半夜还没有结束。一个危机尚未解决,另一个就又摆在我们面前。喜克索斯人对我们的威胁日益直接和严重,而塔努斯在河岸的防守却日渐削弱。 慢慢地,一种绝望的宿命感弥漫在我们之间。大人们很少露出微笑,更别说爽朗的大笑了。即使孩子们的玩耍也都死气沉沉,听不到笑声。我们只能看着对岸,看着那里的敌人每天练兵、日益强大。 七十天后,法老尸体的木乃伊化工作终于结束了。早期我为保存国王尸体所做的努力取得了极大的成功,防腐工行会的大师傅在女主人面前将我大夸一番。他把国王的尸体从橄榄缸里移出来的时候,没发现一丁点儿的腐烂,甚至连最容易产生坏疽的肝脏,都保存得完好无损。 国王的尸体在灵堂中的沙岩石板上一放好,大师傅就将长勺插进尸体的鼻孔里,挖出头颅里面凝固的脑浆,由于盐水的浸泡,脑浆已经变硬,成了干酪状。然后,他们仍把国王摆成胎儿的姿势,放进浴缸里,浸泡在强腐蚀性的纯碱溶液中,只把头部露在液体外面。等三十天后从浴缸里移出来时,尸体上所有的脂肪组织都已溶解,除了头部外,其他地方的皮肤外层都已经剥落。 他们再把国王放在斑驳的石板上,把全身各部位弄直,擦掉身上的液体,将尸体晾干,把浸有树脂和蜡的亚麻垫塞进空空的胃里,然后缝合。同时,他的内脏器官也都完全变干,逐一放进乳白色的雪花石膏礼葬瓷罐里,密封起来。再用四十天的时间将国王的尸体彻底风干。灵堂各扇门都是顺着干燥的暖风方向排列的,这样,风就可以直接吹向葬仪石板。七十天的仪式结束时,法老的身体已经干燥得像根柴火了。 指甲是在身体还未浸泡进纯碱溶液时就先去掉的,此时再重新安在手指和脚趾上,镶上漂亮的金丝线。然后拿纯白亚麻绷带将全身都缠上一层,只留出头部和颈部。这个过程非常精细、复杂,绷带需按照精心设计的图案样式缠成交叉式和十字形。绷带下面要放上用金子和宝石做成的符咒和护身符。然后绷带上浸入天然漆和树脂,干燥成石头那么硬。 接下来就是开口仪式了,按照传统,这项仪式应当由去世法老的继任子嗣来完成。迈穆农太小了,所以由他的摄政王代劳。 天刚蒙蒙亮,我和女主人就一起来到灵堂,在我们的注视下,国王身上盖着的亚麻床单被拉开,法老的头部保存得出奇的好,他闭着眼睛,脸上表情十分平静,尸体防腐工已为他化了妆,此刻他的样子比活着的时候要好看。 阿蒙拉的主祭祀和尸体防腐工行会的大师傅忙着准备仪式所需要的器具,我们这时则唱起《不会再死的咒语》。 他是影像不是镜子。 他是音乐不是乐器。 他是石头不是雕刻石头的凿子。 他会永生长存。 他不会再死。 然后主祭祀把金勺递给我的女主人,拉着她的手领她到葬仪石板前。 洛斯特丽丝王后弯下腰来,将生命之勺放到他的嘴唇上,唱起咒语: 我打开您的嘴唇您就能再次说话, 我打开您的鼻孔您就能再次呼吸。 然后她用金勺触摸着他的眼睑,唱道: 我打开您的眼睛您就能再次看到这个世上的荣耀, 从今往后您就要居住在神的地府。 她将勺放在防腐尸布缠着的胸部: 我唤醒您的心脏,这样您就能永生长存。 您不会再死。 您将永生长存! 然后我们就站在旁边,看着防腐工用整洁的绷带将法老的头包上,涂上树脂,将绷带弄湿,然后按照法老脸部形状压紧绑带,压出脸形。最后,他们为他戴上第一个葬仪面具。 这是以前那副纯金葬仪面具,我们亲眼看着雕刻师塑成的。那时法老还活着,雕刻师是看着他的样子做的,所以面具惊人地逼真。一双眼睛用无色水晶和黑曜石雕成,闪耀着光泽,带着仁慈凝视着我,就像他生前的眼睛一样。头饰圣蛇象的眼镜蛇蛇头从那高贵的眉毛边露出,象征着帝王和神秘。 然后,包好的木乃伊被放进金子做的内棺里,棺材密封严实后,放进另一个稍大一些的金棺里,盖子上饰有一张死人面具。然后把从英特夫领主处查获的财宝,拿了一半填进棺材里。 加上立在金橇车上的那具大石棺,一共有七具棺材。金橇车是用来将法老运送到山坡上他的陵墓的。不过,我的女主人拒绝下令送法老入陵。 “我曾立下神圣的誓言。我不能把我的丈夫送进一个随时都可能遭到喜克索斯野蛮人抢劫的陵墓里。” “法老暂时先躺在这里,我要实现对他的承诺。我会找一处安全的墓地,这样他才能永生。我发过誓,不让任何人打扰他的休息。” 洛斯特丽丝王后决定暂缓下葬,三个晚上之后,就证明了她的决定是多么的明智。喜克索斯人加强兵力强行过河,塔努斯险些无法击退他们。敌人是在伊斯那北部两英里处发兵过河的,那个地方我们没有设防,他们先让马成群游过河面,然后士兵乘小船过河,为了掩饰渡河企图,他们提前走陆路将小船从底比斯带到那里。 塔努斯匆忙集结舰队,赶到那里时,敌人已经成功地在西岸沙滩登陆,但是还没来得及将战车从船上卸下套上战马,塔努斯趁机将敌船全部毁掉,使得三千名喜克索斯士兵站在我们的岸上进退两难。然后塔努斯率军发动第一次进攻,敌军的战马吓得四散而逃,消失在黑夜之中。 没有战车的帮助,喜克索斯的陆军只能和我们平等对决,不过他们无意逃跑,战斗的意志非常坚定。从人数上看,双方势均力敌,因为塔努斯只能调集一个整团的兵力,其他士兵还需要部署在西岸沿河守卫。这场战斗充满了血腥和残忍,黑夜加大了作战的难度,双方只能靠沙滩上塔努斯纵火点燃的敌船来照明。 绝对是最意外的巧合,或者是冥冥中有神灵的暗示,那晚我和辉正好带着我们的五十辆战车和刚学会驾车的车夫、勇士在伊斯那训练。伊斯那在底比斯城南部二十英里处,实际上,我们跑到这里来训练,主要是为了躲开塔努斯的反感和干涉。 伊斯那的荷鲁斯神庙旁有一片神圣的罗望子树林,我们就在那里扎营。经过一整天的疾驰和驾驶,我累得筋疲力尽。回到营地后,辉拿出来了一瓶味道极好的酒,我有些放纵,贪喝不少。然后就睡得跟死猪一样,后来辉摇摇摆摆地走进我的帐篷,用力把我摇醒。 “下游河岸上有火,”他告诉我,“还有,风吹来的时候,能听到喊叫声,刚才我还觉得听到了许多声音在唱蓝鳄团的战歌。我想那边是在打仗。” 因为贪杯,我俩一样都脚下摇晃,也一样鲁莽不计后果,我竟然让他叫醒车夫和马车战士,套上马具。我们全都是新手,等我们把马拉来套好马车后,天都快亮了。在寒冷的雾气中,在黎明前阴沉的寒意中,我们排成两队,驾车往北跑去。我在前面驾车领路,辉在后面指挥。经过头一天的训练,我们的五十辆战车已经减少到了三十辆,因为我设计的辐条车轮还没有得到合理的改进,车速快时辐条很容易散开爆裂。 风吹在我赤裸的胸脯上,吹散了我借着酒劲生起的勇敢,我接着一阵发抖。我开始希望是辉弄错了,可这时前面远处却传来了声音,有喊杀声、唱歌声、兵器相互碰撞的叮当声,这回绝对错不了了,这些声音只能意味着一件事——战争,这种声音只要听过一次,就绝对忘不掉,绝对不会弄错。我们沿河走,这条路向左有个转弯,等我们走到头沿路一转弯,就看到了战场。 太阳刚刚露出地平线,把河面照成一张被锤薄的铜片,晨光在水中摇曳,晃得人眼睛疼。塔努斯军队的船只就停在离岸不远的地方,船队都挤在岸边,甲板上的弓箭手时刻准备着,只要有喜克索斯人撤过来想过河逃跑,就乱箭射过去,切断敌人的退路。 进退两难的喜克索斯士兵站在齐膝的玉米地中间,他们面朝外、肩并肩围成一个圈,一手拿盾一张接一张连在一起,一手持矛枪向前刺。我们赶到时,正看到塔努斯率军想冲破敌人的圆圈却被敌人又一次击退,于是敌人的外围四散着一些受伤和战死的埃及士兵,塔努斯只得后退重组兵力。 虽然我写过几卷指挥作战的书,可我根本就不是个战士。我是接受了皇家马队总指挥的职位,可这是女主人硬要我做的,我心里是一百个不情愿。我只是想改进我的战车,训练第一支车队,然后就把它交给辉或者是其他更适合打仗作战的人。 我身子发冷,仍然处于半醉状态,迷糊中我听到自己下令让车队摆成箭头阵形。这是我们头一天刚刚演练过的阵式,所以跟在我后面的两辆战车立即熟练地在我两侧向外排开。我清楚地听到马蹄踏在软土上的声音,战车的咯吱声,车轮绕轴转动时的摩擦声,还有战车上的勇士从箭囊里拽出标枪的嘎嘎声。我左右看看,检查一下队形,以我的战车为头构成箭头形,这阵式是我从喜克索斯人那里学来的。我深吸一口气。 “全队准备前进!”我尖声叫道,声音里带着恐惧,“疾驰,前进!” 我刚刚举起握着缰绳的左手,佩兴斯和布雷德就一跃而起,向前奔去,我脚下不稳,往后一摔,差点飞出去,好在我用另一只手抓住了挡板。我们驾车径直冲向喜克索斯人的圈形阵列。 战车在犁耕过的地里颠簸前行,我透过马蹄的间隙看到喜克索斯人用盾牌围成的防护墙,那墙严严实实难以刺穿,盾牌在早晨的阳光下闪着光芒,离我的车越来越近。 在我两边,我的士兵狂喊着“冲啊”“杀啊”的口号,以此来掩盖心中的恐惧,我也跟他们一起吼叫,像只对着圆月狂吠的流浪狗。马儿呼哧呼哧喷着鼻息,发出阵阵嘶鸣,突然佩兴斯抬起它尾巴上的长毛,随着奔跑的节奏,放了几个屁,逗得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于是我恐惧的喊杀声变成了尖声大笑。辉借给我的头盔太大了,从我的头上弹了出去,风把我的头发猛吹到身后。 佩兴斯和布雷德是车队中最快的两匹马,很快我的战车就远远冲到了最前面,我想拉拉缰绳减慢一下冲锋的速度,可是佩兴斯根本不理会,它跟我们一样激动,伸直了脖子带着我往前跑。 我们先是冲过了埃及步兵的队列,他们四散开来给我们让路,呆子一样吃惊地看着我们。 “来吧!”我笑着吼道,“我们给你们开路!”于是他们转过来跟在我们后面,跑着冲向敌人。我听到身后响起冲锋的号角,号声像是对战马的鞭策。在我的右边,我看到塔努斯的战旗舞动,认出了他,他头上带有羽毛的头盔,显得比周围其他人的都要高。 “你现在觉得我这些该死的牲畜怎么样啊?”我边飞奔边朝着他喊,佩兴斯又放屁了,惹得我又一阵神经兮兮地大笑。 我左边的马车几乎和我并驾齐驱,这时,它左侧的轮子由于重压而破裂,飞了出去,把车上士兵抛了起来,马惊叫着跌倒。剩下的战车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疾驰。 现在战车已经接近了敌人的前排士兵,我看到他们从盾牌顶端露出眼睛,瞪大了盯着我,我清楚地看到敌人高大的金属头盔上刻着怪兽恶魔的图案,看到汗珠子顺着他们的胡子往下滴,听到喊杀声和箭从我耳边飞过的嗖嗖声,然后我的战车就冲进了敌人的队列。 两匹战马同时跃起,跳过盾牌,那盾立刻碎裂了,我看到一个敌人被马踢中了头部,听到他的骨头发出烧火一样的噼啪声。我身后的踏板上,标枪手正在实战练习,准确无误将标枪掷出,我曾选他为所有新兵中最优秀的标枪手,我果然没看走眼,只见他临阵不慌,牢牢站定,将一支支标枪猛砸向敌人。 后面的战车跟着冲进我闯开的敌军缺口,我们冲出敌军圈队,然后三辆马车一组折转调头,继续猛冲敌人,我们只顾奔跑作战,没法检查战车。 塔努斯抓住时机,率领步兵团冲进我们打开的突破口。喜克索斯敌人阵形大乱,他们只能三五成群孤立奋战,军队一下子崩溃,喜克索斯人惊慌逃窜,跑向河边,而他们一到射程之内,我方甲板上的弓箭手立即放箭,箭像云一样密密麻麻,飞向敌人。 我前面还有一群喜克索斯士兵,虽被孤立,却仍然背靠背顽强抵抗,拖延战时。我调转战车,驱车全速朝他们冲去。还没有到他们跟前,右车轮突然裂成碎片,战车车壳弹了出去,把我高高地抛上了天空,然后突然跌落到地上,摔得我五脏翻滚。我的头先撞向地面,眼睛里立刻冒着大堆金星,而后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时是在塔努斯战船甲板上的遮蓬下,我发现自己躺在羊皮床垫上,塔努斯正斜着身子看着我,一见我有了意识,便摆出一副担心忧虑的样子,脸上肌肉都扭在了一起。 “你这个疯狂的老傻瓜。”他朝我挤出一点笑容,“以荷鲁斯的名义,你那会儿到底在笑什么?” 我想站起来,但是头疼得厉害,我呻吟了一声,抓住他的胳膊问道: “塔努斯,敌人的马昨晚是不是过河来了?我必须要得到这些马。” “你就别操心了,脑袋都摔坏了。我已经派辉去找马了。”他让我放心,“如果我要用五百辆你设计的那些玩意儿组建一支战车队,就得需要一千匹那该死的畜生拉车。不过,你那些新式的轮子比喜克索斯的整个团都要危险。除非你改进一下,否则我是绝不会再跟你一起驾车的。” 我头疼得厉害,起初并没有听明白他这番话,而后我一下子回过神来,意识到这表示塔努斯已经放下了他的骄傲,向我让步了。我孤苦伶仃的战车队终于可以成为常规部队了,他会给我金子并派来人手,让我造500辆战车,甚至以后还会更多,要是我能把车轮固定好的话,他甚至还会跟我一起踏上马车呢! 但是真正最让我高兴的,还是他终于原谅我了,我们又成了朋友。 战车在伊斯那取得的胜利恢复了我们的信心,可这信心只持续了很短一段时间。我暗自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就是敌人的大规模袭击,塞利提斯和英特夫领主原本早就该发起主攻了。我知道,早在攻打下王国的时候,塞利提斯就占领了叛军的许多舰船。这些船都弃在尼罗河三角洲地带的孟菲斯和塔尼斯的船坞里。红色叛军的舰队中肯定会有一些人叛变投靠了塞利提斯,即使海军舰队中没有人叛变,塞利提斯也能从吉萨、约帕等东海岸沿岸港口召集到许多叙利亚水手,这些人唯利是图,很容易就投靠敌人,然后分配到几百艘敌军战船上负责水上运输。 我知道敌人一定会行动,但是对塔努斯和女主人,我谁都没有透露,朝廷中的气氛本就阴沉,我不想再增添忧虑,不想加重人们的失望情绪。我冥思苦想,想找到一个能应对塞利提斯和英特夫这次行动的办法,但是却无计可施。所以,既然我不能减少人们会产生的恐惧,我想最好还是自己一个人单独面对这些恐惧吧。 事情到底还是发生了,我们在艾斯尤特城对面东岸的探子报告说,尼罗河三角洲的那支敌军舰队已经开始行动,塔努斯匆忙调集船队北行堵截敌人。我们的舰队在各个方面都要胜过塞利提斯和英特夫临时组织的舰队,但是战斗仍然非常艰辛,打了将近一个星期,塔努斯才将敌人击退,赶回到三角洲一带。 而塞利提斯则利用这场激战做掩护,将运输船只都调集完毕,当水上还正打得激烈时,他则趁机将两个整团的兵力、战车和马匹都完整无误地运送过河,而我们的舰队此时则鞭长莫及。 敌人的两个团由近三百辆战车组成,是塞利提斯远道带来的精锐部队,由他直接率领。登岸后就从侧面朝我们发动进攻,战车沿着河岸向南滚滚而来,一路上畅通无阻。我们的战舰只能竭力追赶战车扬起的尘团,眼看着敌人朝麦摩斯祠庙法老的财产奔去。 喜克索斯人登岸的消息一传到迈穆农宫殿,洛斯特丽丝王后立即召集战事委员会,她第一个问题就问塔努斯: “现在敌人已经过河,你能抵挡这些野蛮人吗?” “也许我能拖延一阵,”塔努斯坦白说道,“我们对他们已经有所了解,可以在石堆后面、或是利用泰塔给我们装备的尖棍跟他们对峙。但是塞利提斯根本不用战斗,他的战车很快,他会像在艾斯尤特时那样,不等我们进攻就改变战车方向,避开我们的阵地。我拦不住他。” 洛斯特丽丝王后看着我:“泰塔,你的战车呢?能抵得住喜克索斯人吗?” “陛下,我有四十辆战车可以参战,而他们有三百辆。我的战车比塞利提斯的要快,但我们的士兵在技术和作战训练上无法与他们相比。另外还有车轮的问题,技术还不成熟。塞利提斯摧毁我们势必易如反掌。即使我有充分的时间和材料,能制造出更好的、车轮坚实的战车,我也不能让马跑回到敌人那边。我们不能拿马冒险,马是我们取得最终胜利的唯一希望。” 我们就这样讨论的时候,又来了一个信使,这回是南方来的。他是乘船从水上顺着激流和河风逃来的,所以消息只晚了一天。塔努斯传他到会议室,那信使在洛斯特丽丝王后面前跪了下来。 “说吧,”塔努斯鼓励他,“你有什么消息要告诉我们?” 信使害怕他会被杀,说话结结巴巴:“神圣的陛下,我们的舰队忙着在艾斯尤特作战时,野蛮人又一次在伊斯那发动过河。他们像上次那样把马成群游过来,但是这次我们却没有舰队挡住他们的船。两个喜克索斯兵团过了河。他们赶着马车乘着尘云跑来,快得像燕子飞一样。他们三天后就能到这儿。” 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后来塔努斯让信使退出去,下令准备些吃的好生照看他。这信使原以为会被砍头,于是感激地吻了吻洛斯特丽丝王后的凉鞋。 只剩我们了,塔努斯轻声说,“塞利提斯有四个团都过了河,六百辆战车。我们完了。” “不!”女主人的声音随着她用力而颤抖。“神灵不能现在就遗弃我们埃及。我们的文明不能灭亡。我们还有太多东西要呈献给这个世界。” “当然,我会继续战斗的。”塔努斯点头道,“但是最后结局还是一样。我们没办法战胜敌人的战车。” 女主人再次转向我,“泰塔,我以前从来没有要求过你,因为我知道这么做你会付出多大的代价。但是现在,在我做出最后决定前,我必须请你,请你为我打开阿蒙拉迷宫。我必须知道神灵想要我们做什么。” 我低下头默许了,低声说:“我去取我的药箱。” 我选在迈穆农宫殿揭示预言。虽然宫殿只修建了一半,但里面的荷鲁斯神庙已经建好,我就在庙堂的内殿里占卜作法。圣殿还没有开始供奉,荷鲁斯的神像还没有竖起来,但是我确定庙堂里已经有了荷鲁斯的神力。 女主人和塔努斯并肩坐在我面前,看着我喝下巫药,这药是用来打开我心灵的眼睛——我的灵魂的,灵魂是鸟一样的小生命,就住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 我把象牙迷宫盘放到他们面前,让洛斯特丽丝王后和塔努斯拿起来抚摸,好将自己的灵魂和所代表的国家——整个埃及——的灵魂附着在上面,我看着他们把象牙盘逐次分堆,感觉到我血液中的药效开始变强,仿佛小小的死神爬上我的身体,心跳慢了下来。 我从最后一堆里拿起剩下的两个迷宫盘,放在我的胸膛,贴着我的皮肤,它们开始变热,我感到黑暗向我袭来,本能地要缩回来,末了却屈服于黑暗,任由它将我带走。 我听到女主人的声音,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双皇冠会怎么样?我们怎么抵挡那些野蛮人?” 幻境开始在我眼前形成,我被带进未来的日子里,我看到了还没有到来的事情。 早晨的阳光从屋顶的缝隙里流了进来,照在荷鲁斯的祭坛上,我终于从迷宫的遥远之旅中返了回来。由于致幻药物的作用,我一阵哆嗦、作呕,想起我看到的奇怪景象,我又一阵晕眩发抖。 那漫长的一夜,女主人和塔努斯都一直待在我身边。我一回来看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他俩那担心、焦急的脸,不过这两张脸模糊不清,扭曲摇晃,我以为还是我的一部分幻象。 “泰塔,你没事吧?跟我们说句话啊。告诉我们你看到了什么?”我的女主人非常关心我。脸上掩饰不住内心的愧疚,因为是她要我再一次进入阿蒙拉迷宫的。 “有一条巨蛇。”我的声音传到耳朵里,听起来很奇怪,像是另一个我站在旁边说的一样。“一条绿色的大毒蛇在沙漠里爬行。” 我见他俩满脸疑惑,却没办法向他们解释,因为我自己还没有想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我很渴,”我低声说,“喉咙里干得冒火,舌头像长满苔藓的石头。” 塔努斯取来一坛酒,倒进碗里端给我,我贪婪地大口大口喝着。 “跟我们讲讲那条巨蛇。”女主人一等我放下碗就催我快说。 “那蛇蜿蜒的身体没有尽头,在阳光下发出绿色的光芒。它爬过一片奇怪的土地,那里住着个子很高的人,赤裸着身体,还有陌生却奇妙的动物。” “你有没有看到巨蛇的头或是尾巴?”女主人问道,我摇摇头。 “你在哪儿?那你站在哪儿啊?”她又追问。我差点忘了,她向来对我看到的幻境都很热心,而且热衷于做出推断解释,并乐在其中。 “我骑在巨蛇的背上,”我答道,“但我不是一个人。” “谁跟你在一起?” “主人,您在我旁边,还有迈穆农也和你在一起。塔努斯在我的另一边,巨蛇驮着我们四个。” “尼罗河!巨蛇就是尼罗河,”她得胜似的叫着,“你预见的是我们在河上航行。” “哪个方向?”塔努斯追问。他和她一样着迷,“河水往哪个方向流的?” 我努力想着每个细节,说道:“我看见太阳从我的左手边升起。” “南面!”他叫道。 “朝往非洲。”女主人补充说。 “后来我终于看到了前面巨蛇的头部。巨蛇身体分成两部分,每个分叉上都长着一个头。” “尼罗河有两个支流吗?”女主人迷惑了,“莫非这幻境还有某种更深的寓意?” “我们先听泰塔讲完,”塔努斯打断她的推测,“继续说,老朋友。” “然后我就看到了女神,”我继续说,“她坐在一座高山上。巨蛇两个头都向她朝拜。” 女主人又忍不住了,问道:“你看到的是哪个女神?哦,快点告诉我是谁。” “她面若男子,长着胡须,身体却是女人,长着乳房。从她的下身喷出两股溪流,射向双头蛇张开的两张大嘴。” “是女神哈比,河神,”洛斯特丽丝王后轻声说,“她在自己身体里形成河水,然后把水倾出流向世界。” “你还看到了什么?”塔努斯继续问。 “女神朝我们微笑,脸上流露着爱和仁慈的光芒。她开始说话了,那声音像是风声和海声,还像是遥远山巅传来的雷声。” “她对你说了些什么?”洛斯特丽丝王后问道,语气里充满了敬畏。 “她说,让我的孩子来我这儿吧。我会使她强壮,这样她就会获胜,我的人民就不会在野蛮人的面前消亡。”我重复着她的话,这些话犹如鼓点一样清晰,此刻仍一字一句地敲打着我的脑袋。 “我是河神的孩子,”女主人不假思索地说,“我出生时就献给她了。现在她在召唤我了,我必须去她居住的地方,去尼罗河源头。” “这正是我和泰塔以前曾考虑过的航行,”塔努斯思忖道,“现在女神命令我们去,我们不能违背她。” “对,我们必须去,但是我们会回来的,”女主人立下誓言,“埃及是我的土地,美丽的底比斯城是我的城市。我不会永远离开你们的。我会回到底比斯。我发誓,我请女神哈比见证我的誓言,我们会回来的。” 逃往南方的决定,是我和塔努斯曾经计划过的。我们曾计划穿过大瀑布继续前行,进入遥远的未开垦的荒凉之地。那次是为了逃开法老的愤怒和报复。而我们现在是要逃避更残忍更狠毒的敌人。事情差不多就这么确定了,神灵都指出了方向,告诉我们应该远航,我们不能忤逆神的旨意。 不过我们没有多少时间准备这次重大的航程。喜克索斯人正从两个方向夹击,向我们攻来,哨兵报告说最慢三天后就能从迈穆农宫殿的房顶上看见敌人的大军了。 塔努斯将现有的兵力分成两半,一半交由克拉塔斯指挥,命他阻击从北面艾斯尤特城攻来的塞利提斯国王所率的军队,这队敌人可能会比另一支先到达陵墓和宫殿。克拉塔斯受命采取流动作战方式,利用尖棍武器和一切有利地形展开防御,目的是尽力拖延塞利提斯,但要避免被敌人切断,避免全军覆没。等到无法拖住敌人的时候,立即将士兵撤回到舰船上。 塔努斯自己则率领另一半兵力,南行拖住从伊斯那来的喜克索斯部队。 与此同时,女主人则抓紧时间引领朝臣和百姓登船,并将能带的财产都装进剩下的舰船中。女主人委派默克塞特负责此事,派我做她的副官。默克塞特本就年事已高,最近竟又娶了个16岁的小妾,他自己的事都力不从心,所以基本没多大用处,整个撤退从筹划到实施都完全落在了我的肩上。 不过,我得先把马照顾好,才能集中精力处理这件事。早在这个时候,在战争初期,我就十分清楚地意识到国家存亡的关键在马,有了马,我们这个民族才能复兴,我们的文明才能延续。现在,加上在伊斯那抓获的那些战马,我们手里共有几千匹。我把它们分成四群,这样在行进路途中能更容易找到牧草,另外,马群越小,扬起的尘土越少,就越容易避开喜克索斯人的搜查。 我派辉、马夫和战车士兵分别领着马群赶往南方的埃勒芬蒂尼,我命令他们必须绕开河岸行驶,避开喜克索斯人的战车,沿着靠近沙漠的内陆走。 等把马安排妥当,我才能把精力转到人身上。我们船只有限,首先得算清楚能带多少人一起走。我敢肯定,几乎每一名百姓都想跟我们离开埃及,喜克索斯人的凶猛、残忍触目惊心,他们烧杀抢掠,屠害百姓,简直跟野兽一样。即使非洲荒原里会遇到种种未知的危险,也要好过这些驾着战车驱赶我们的嗜血野兽。 最后我算出我们的逃亡舰队上只能容纳一万两千人,我把这个数字报告给了女主人。 “我们只能冷酷一点,必须选出一部分人走,一部分人留下。”我告诉她,但是她不听我的建议。 “这些都是我的子民。我宁可让出我的位置,也不让他们有一个落入喜克索斯敌人之手。” “但是,陛下,那些年老体弱的呢?伤残幼小的呢?也要带走吗?” “每个臣民都有选择权,他们有权自己决定要不要跟我们走。我不会留下一个人的,不管他是白发老翁还是肮脏的乞丐,是刚出生一天的婴儿还是身患麻风病的人。他们都是我的子民,如果他们不能走,那么我和迈穆农王子就跟他们一起留下来。”她提到王子,自然是铁定了心要我让步。 带上这么多人,船都要压到舷缘处挨着水面了,可是我别无他法。不过,我还是比较满意,因为我可以首先安排最有价值最具创造力的百姓第一批上船,他们都是我从各行各业挑选的人,有泥瓦匠、编织工,铜匠、陶工,船匠、木匠等等,个个都是某一行业的精英。我看着他们安全地登上运送船队,心满意足。然后我把祭司、律典官之类的国家寄生虫分配在最脏最不舒服的几艘船上,这种安排让我觉得有种特殊的快感。 等这些人都上了船后,我才允许下层社会的乌合之众挤上庙下的码头。 由于女主人执意不让步,我只得对随船所装的货物精挑细选。华而不实的东西一律不带。我先装上兵器、工具和原材料,我们若想在未知的土地上重建文明,这些都是所必需的。而其他的货物,我则想尽办法缩减体积和重量。比如,为减少占用空间,我不带谷物和水果,而是把每一种有用的农作物的种子都分别装进陶罐里,用蜡和树脂密封起来装上船。 我们船上的货物每加重一点,就意味着有些东西必须留下。我们这次远行可能要十年,或是一辈子。我们知道前路艰辛,大瀑布就挡在我们前面,所以除了最关键的东西,其他货物我们不敢多带,以免加重船的负担。但是,还有一样东西必须带上,那是女主人对法老的承诺,可是生者都几乎没有地方,又能挤出多大空间存放法老的棺材和尸体呢? 女主人却坚持说:“这是法老临终前我立下的誓言,我不能把他留在这里。” “陛下,我会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找一个山上不起眼的坟墓,藏好国王的肉身,谁都不会找到的。等我们回到底比斯,再挖出来,按照您的承诺,举行隆重的国葬。” “要是我违背誓言,所有的神都会遗弃我们,这次航行也会注定难逃厄运。国王的肉身必须随我们一起走。” 我只看她一眼,就知道从她坚决的表情,再争下去也是徒劳。我们打开巨大的花岗岩石棺,抬出里面的六个内棺,就这样体积仍然太大,只运这棺材就需要整整一艘舰船。 我不再跟洛斯特丽丝王后商量,自行做了决定。我让工人只取出最里面的两副金棺,套上厚厚的亚麻帆布作为防护,然后一针针将布缝严。这样大小和重量才算适当,我们把帆布掩盖好的棺材装在荷鲁斯呼吸号舰船的货舱里。 法老的财宝,包括所有的金银宝石,都用雪松木箱子装好。我让金匠把带不走的那几副棺材上的金块银块全剥下来,把柩车木框上镶的金子也都取下,熔成长方块状。我暗自高兴,这些装饰既怪异又没有品味,终于可以让我亲手毁了。我们将财宝箱和金银块都运到码头上,装入船上。我分配了一下,保证每只船至少都装一箱财宝或一堆金块,这样,风险就大大减低了,万一某只船遭遇不幸,不至于全部财宝都丢失。 还有许多葬仪财产我们没办法带走,所有的家具、雕塑艺术,仪式用的盔甲、成盒的巫沙布提俑等,当然还有被我揭掉了金子的柩车,又难看又笨重。为了不让这些落入喜克索斯人手中,我们把它们全部堆积在祠庙的院子里,我亲自把一支熊熊燃烧的火炬扔到这座财宝山上,看着它烧成灰烬。 所有这一切全都是仓促完成的,最后一只船还没装好,宫殿屋顶上的哨兵就大喊着说已经能看见喜克索斯战车扬起的尘云了。不到一个时辰,塔努斯和克拉塔斯就指挥着疲惫不堪的军队,结束了连续几天的后卫保护战,开始撤退到大墓地,登上泊在那里的舰船。 我看到塔努斯时,他正领着一支护卫队沿着堤道跑过来。截至此刻,他率领军队用大无畏的勇气和献身精神,为我们多争取了好几天时间,掩护我们完成这次大撤退。他们能做到的都做了,现在敌人大举攻来,逼得他们只能后退回来。 我挥着手,大喊他的名字,塔努斯看到了我,隔着人群喊道:“洛斯特丽丝王后和王子呢?他们都登上荷鲁斯呼吸号了吗?” 我挤过人群来到他的身边,“女主人说要等到所有臣民都上船了她才走。她让我在这儿等你,一看到你来就带你去见她,她还在宫殿的寝宫里等着呢。” 他大惊失色,盯着我说:“敌人大兵压来。洛斯特丽丝王后和王子的生命比谁的都重要。你为什么不强迫她上船?” 我笑道:“她可不是个容易被强迫的人。这点你和我一样清楚。她是绝不会让一个子民落到喜克索斯人手里的。” “这个女人,都什么时候了还这么固执!她会把我们都害死的。”不过他这些苛刻的责备却掩饰不了心中的自豪,他脸上的汗水混着尘土,分明写着对王后的钦佩,他冲我咧嘴笑道:“好吧,要是她自己不肯来,那我们就去把她接来。” 到处都是人,长队一排一排,大家都背着包裹,有些还带着婴儿,人挤人涌着走向码头登上船。我们挤出一条路,挤到了堤道上,这时塔努斯越过城垛指了指远处,只见两股不祥的尘云正从两个方向朝我们压来。 “简直难以置信,他们太快了,甚至都不停下来让马饮饮水。我们必须加快速度登船,否则有一半人都得困在岸上。”他指着我们身下的码头,严肃地说。 码头不宽,一次只能并排停两只船。大量的难民挤在堤道上,塞在码头入口处,加上人们的哭声、悲叹声和喧闹声,场面显得更加混乱,这时人群后面有人尖叫:“喜克索斯人来了!快跑活命啊!喜克索斯人来啦!” 人们立刻惊慌起来,没头没脑地往前涌。有些妇女被挤在了石门上,有些孩子被踩在了脚下。刚才的秩序全都乱了,平日里那些端庄体面的市民,那些纪律严明的士兵,全都不顾一切往前挤,成了只求生存的亡命之徒。 我只得拿出随身带的尖棍,逼着他们让出一条路,否则根本就没法往回走。我和塔努斯好不容易挤出了人群,赶紧往宫殿大门跑去。 大厅和走廊里全都空荡荡的,空空的房子里只有几个贼在捡拿着东西。他们一看到塔努斯就跑了。他刚从战场回来,看起来的确很吓人,憔悴不堪、满面尘土,下巴上那茬胡子上还沾着血。他跑在前面,冲进了王后的寝宫,发现房间门大开着,没有一个侍卫。我们急忙跑进去。 我的女主人独自坐在露台上的蔓藤架下,腿上坐着迈穆农王子。她正指着尼罗河上的舰队让王子看,两个人似乎看得很专心。 “看那些漂亮的船。”她说。 洛斯特丽丝王后看到我们就微笑着站了起来,迈穆农从她的腿上滑下来跑向塔努斯。 塔努斯一把把他抱上肩头,然后用另一只手抱住女主人。 “你的奴隶都去哪儿了?阿顿和默克塞特去哪儿了?”塔努斯问道。 “我让他们上船去了。” “泰塔说你自己拒绝上船。他对你很生气,也应该生气。” “原谅我吧,亲爱的泰塔。”她笑着说。她的微笑能够照亮我的生命,也能伤碎我的心。 “最好求塞利提斯国王的原谅吧,”我硬生生地说道,“他很快就能到这儿。”我抓住她的胳膊,“现在你要等的这个无礼的战士终于来了,请您即刻登船好吗?” 我们急忙离开露台,穿过宫殿走廊。这回就剩我们了,连那几个偷东西的贼都像老鼠一样躲到了洞里。我们都担心极了,只有迈穆农王子一点都不操心,他觉得这又是一种好玩的游戏。他骑在塔努斯的脖子上,颠着脚后跟喊着“嘿,驾”,这是跟我骑马的时候学的。 我们穿过宫殿的花园,跑到通向堤道的石梯前,这是离码头最近的路线。等我们跑上了堤道,才发现就在刚才我们跑回来接王后和王子的工夫,岸上的形势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我们面前的堤道上已经空无一人,最后一批难民也都登上船走了,越过石砌的城垛,我看到船正顺着水道慢慢驶向开阔的河面。 我胃里突然有种被掏空的感觉,意识到我们是最后几个还在岸上的人,而我们离空空的码头尚有半英里的路。我们都停住了脚步,眼睁睁看着最后的两艘船渐渐驶远。 “我告诉船长要等我们的,”我叹着气说,“但是喜克索斯人来了,他们就只关心自己的安危。”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女主人吸了一口气,迈穆农刚才那愉快的叫喊此刻也突然停住了。 “如果我们能赶到河岸,莱迈姆或克拉塔斯肯定会看到我们,是不是就会派一只小船来接我们?”我说。塔努斯当即表示同意。 “这边!跟我走!”他叫道,“泰塔,照顾你的女主人。” 我拉住她的胳膊跑,不过她像个牧童一样矫健敏捷,在我旁边跑得轻轻松松。这时我突然听到了马嘶声,听到了战车车轮的嘎吱声,这声音绝不会错,近得可怕。 我们自己的马三天前就走了,此刻肯定正在去埃勒芬蒂尼的路上。我们自己的战车都拆卸下来装进了刚刚开走的舰船上。我现在听到的战车就在堤墙的下面,我们看不到,但都知道是谁的。 “是喜克索斯人!”我轻轻地说,我们停下来紧紧站在一起,“一定是他们的先头侦察队。” 塔努斯也觉得是:“听起来只有两三只战车,但这就够我们受了,断了我们的路。” “看来我们是晚走了一小会儿。”女主人镇静地说,不过我知道她这镇静是装出来的,她看了看我和塔努斯,无比信任地问:“你俩现在有什么建议?” 她的这种厚脸皮叫我无话可说。我们现在的困境完全是因为她的固执。如果她早听我的劝告,我们几个这会儿都已上了荷鲁斯呼吸号战船,正往埃勒芬蒂尼走呢。 塔努斯做个手势让我们别说话,我们就站在那儿听着下面敌人战车沿着墙脚走动的声音。他们走得越近,我们就愈加肯定只不过是一支人马很少的先头兵。 突然车轮声停了,我们听到马喘着粗气蹭着蹄子的声音。他们就停在我们的正下方,塔努斯又做了个紧急手势,告诫我们安静。迈穆农王子可不习惯这些手势,安静也不是他的性格。他听到了这声音,还认出来了是什么。 “马!”他用他一贯的尖嗓子响亮地叫道,“我想去看马。” 下面立即响起了一声疾呼,紧接着传来了兵器出鞘的声音。然后石梯上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敌人正向堤道上冲来。 我们正前方的石栏上先是露出来了几个高高的头盔,而后就看到了那几个人的全貌。一共五个人,拿着拔出的剑朝我们走过来,这五人都很高大,穿着鱼鳞盔甲,胡子上绑着鲜艳的丝带。其中有一个要比其他人都高,我起初没有认出来这是谁,因为他也留着胡须,像喜克索斯人那样用丝带装饰起来,头盔的前部挡住了他半边脸。这时,我听到了那个我终身难忘的声音,他大喊:“噢,是你啊,年轻的哈莱布!我杀了那条老狗,今天我要连他的狗崽子一起杀掉!” 我应该料想到英特夫领主会是最早赶到的人,他就像只饥饿的土狼,会嗅着法老的财产而来。他一定是想跑在喜克索斯主力部队的前头第一个闯进祠庙。虽然他叫嚣着要杀塔努斯,自己却丝毫没有动弹,而是挥着手让喜克索斯士兵替他往前冲。 塔努斯把迈穆农王子从肩膀上甩下来,像抛布娃娃一样抛给我。 “快跑!”他命令我,“我会在这儿给你们争取一点时间。”塔努斯趁敌人还在石梯上时就冲过去,喜克索斯人那会儿正挤在梯子上,还没来得及挥剑,塔努斯就刺向前面那个敌人的喉咙,干净利索地结果了一个。 “别站在那儿发呆,”他回过头喊道,“跑啊!” 我不是发呆,而是我怀里抱着王子,知道跑也没用,我这样子是跑不到河边的。 我靠着堤道的栏杆,向下扫了一眼,两辆喜克索斯战车就停在我的正下方,马还套在缰绳上,喘着粗气踢着蹄子,只有一个人留在那里守着车,其他的人都冲上了石梯。那人站在两辆马车的前面,注意力都集中在马和马车上,没有看见头顶上站在堤道上的我。 我抱着迈穆农,纵身越过栏杆往外跳下去,吓得王子惊慌尖叫。堤道栏杆离那个喜克索斯车夫站的地方有四人那么高,要不是我准确地落在他的头上,我很可能就摔断了腿。他毫无防备,不曾料想会有东西突然砸落在头上,脖子一下子被砸断,我清楚地听到椎骨断裂的声音,他立刻瘫倒在地,我也跌倒在他身上。 我爬起来,迈穆农经这么一吓大哭起来,但我还有更多的事要做,顾不了他那么多,我把他放进离我最近的战车座舱里,抬头看看我的女主人,她正透过栏杆往下看我。 “跳下来!”我喊道,“我会接住你!”她一点都没犹豫,迅速把自己抛了下来,我还没完全准备好接她,她就急速跌落下来,身上穿的短裙被风吹得鼓了起来,露出滑嫩的大腿。她带着一股风,正好砸落在我身上。我们一起摔倒在地。 我爬起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把她也拉了起来,一把推到战车的踏板上,向她喊道:“照看好迈穆农!”她紧紧抓住他,生怕他从战车座舱里飞出去。迈穆农因为惊吓和恼怒,还在大哭。我爬到他们前面抓住缰绳拉住马。 “抓紧!”那两匹马立即随着缰绳跳了起来,开始拉动马车,我熟练地驾驭着车子在墙下走了几步,一只车轮越过那车夫的尸体,稳稳站定。 “塔努斯!”我尖叫道,“这边!” 上面高处,塔努斯正跳到了栏杆上,轻松地平衡一下身子,左闪右躲,避开敌人的剑,那几个敌人围在他身边,像几只猎犬围攻树林里的豹子一样。 “跳啊,塔努斯,跳下来!”我喊道,他往石墙外一抬脚,让自己往下落,斗篷波浪般地在他的头上和肩膀上滚动,降落后正好跨在外侧那匹马的背上。剑从手里脱落下来,啪一声落在地上,塔努斯张开两手搂住了马脖子。 “嘿,驾!”我朝那两匹马喊道,突然抽动绕在马臀部的缰绳。马颠簸一下立刻跑了起来。我驾车穿过墙下的路,冲进旷野里,往河边跑去。我看到了河流正中我们船上的风帆,甚至都认出了荷鲁斯呼吸号上的三角旗,正飞扬在林立的桅杆中。我们要走半英里地才能到达河边,我边跑边往后瞥了一眼。 英特夫领主带着那几个人冲下了石梯,登上另一辆战车。我暗骂自己怎么没毁了它,只需短短一刹那就能砍断缰绳赶走马匹,但是惊慌之中,我只想着带女主人和王子快走。 英特夫领主现在开始朝我们追来,他的战车还没跑出一百步,我就意识到比我驾驭的这辆要快。塔努斯还在外侧的马背上,阻碍了马的奔跑;他个头大,而且还紧紧用双手抓住马脖子。他好像很害怕,人都僵住了。我想,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真正害怕,我曾见过他面临狮子的攻击时仍然能稳稳站定,从容地拉起大弓射倒狮子,但是这马是真把他吓倒了。 我尽量不去管后面追赶的马车,集中精力往前看,使出我最近学会的全部驾马招数。我们在犁耕过的土地上奔跑,穿过曲折的灌溉水道和沟渠,奔向尼罗河河岸。跟我的泰塔战车相比,喜克索斯战车又重又难操作。木制车轮虽然坚固却很笨重,上面带有好几把明晃晃的刀,沿轮缘旋转,刀时不时扎进耕田的泥土里,车前挡板和两边侧板上装有沉重的青铜盔甲和铁制装饰,这些都影响了马车的速度。此外,这两匹马肯定是先前赶路早已经跑累了,此刻没跑多远,身上就出了很多汗,嘴里也泛着白沫。 我们还没有跑够一半路程,我就听见敌人的喊声和马蹄声已经离我们非常近了,我匆匆往后扫了一眼,两车相距不过三臂长。敌人的车夫正挥动一根多节的皮鞭,猛抽马的屁股,嘴里喊着那种刺耳难听的语言,朝马大声吆喝。车夫旁边,英特夫领主着急地探过挡板,丝带装饰的胡子被风吹到下巴两边,脸上流露出猎人的狂喜。 他朝我大喊,声音盖过了马蹄声:“泰塔,我的老搭档,你还爱我吗?你死定了,但我要让你在死前再表现一下对我的爱戴。”他笑了起来,“我要让你跪在我面前,亲着我的脚死去。”他的话就像一群可怕的爬行动物爬在我的身上,听得我毛骨悚然。 我们前面有一道渠沟,两边又深又陡,我只好突然转动马车方向,开始沿着沟跑。敌车跟着我们转向,追了过来。 “还有你,我可爱的女儿,我要把你送给喜克索斯士兵玩儿。你不是喜欢塔努斯·哈莱布吗?那些士兵的花招可比他要多,够你消受的啦。我只要有你的儿子在手,就用不上你了。”洛斯特丽丝王后把怀里的王子抓得更紧了,面色苍白却又表情坚毅。 我一下子明白了英特夫领主的意图。一个拥有埃及王室血统的孩子,哪怕是敌人喜克索斯异族的傀儡,也能让所有埃及人民都效忠臣服。塞利提斯国王和英特夫领主是要通过迈穆农王子控制埃及上下两王国。这种征服一个民族的方法,最古老却最有效。我抽动缰绳,让马竭力奔跑,但它们显然太累了,速度竟放慢了,英特夫领主很快就追了上来,两辆马车相距极近,他不需要大喊,我们就能听得清清楚楚。 “哈莱布领主,这一刻我可是等了好久了。怎么处置你好呢?我想,我是不是得先让你看看那些士兵们怎么享受我的女儿?”我想堵上耳朵不听他的污言秽语,但这阴险的声音却又如此清晰。 我仍旧注视着前方,地面崎岖危险,我必须专心驾车,但借着眼睛的余光,我看到了敌车那两匹马的头部,都跟我们的车尾平行了,马鬃往后飘着,眼睛瞪得大大的,在我们的车一边竭力追赶。 我往后看看,在敌车的踏板上,一个魁梧的弓箭手站在英特夫后面,正把一支箭搭在弯弓上,离得这么近,就算马车不停颠簸跳跃,他也照样能射中我们。 塔努斯已经没法作战,他的剑早就丢了。此刻他仍然紧紧抓着战车外侧那匹马的脖子。我则只有一把匕首,洛斯特丽丝王后屈膝蹲下,想用自己的身子护住王子。 就在这紧要关头,我突然意识到那个喜克索斯车夫犯的错误了。为了抓住我们,他竟把马赶进了我们与那道深渠间的夹缝里,所以他的车快要没地方走了。 那射手举起弓,把那支带有羽毛的箭拉到嘴边,紧紧瞄着我。我的视线刚好越过箭头看到他的眼睛,浓密乌黑的眉毛下,一对黑色的眼珠不安地滚动着,像蜥蜴的眼睛一样。喜克索斯人的那两匹马已经跑到了我左侧车轮的轮轴处,于是我拉动缰绳突然撞向它们,战车轮缘上插着的铜刀嗡嗡旋转,正好对着敌人的马腿。 那个喜克索斯车夫这才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惊慌地叫了起来。一边是深深的渠沟,一边是锋利的尖刀,他的马夹在其中,刀片离那匹朝我奔来的红棕色大牝马不过一只手的距离。 就在同一时刻,那喜克索斯射手放箭过来,不过他没料到我会突然转动方向撞向他们。那一刹那,由于恐惧,我产生了错觉,觉到那箭很慢很慢地朝我的脑袋飞来,而实际上,它如一束光一样神速射过我的肩膀,箭头擦了一下我的耳垂,一滴血滴落到我的胸膛上。 那车夫不得不使劲转动马车,想避开我的突然转向,外轮却滑到了渠边上,压得渠边开始下陷,战车随之倾斜,摇摇欲坠。 我继续拉紧缰绳,朝敌人的马车撞去,车轮上的刀片立刻扎进了那匹马的大腿,那可怜的牲畜发出一声痛苦的尖叫,但我不能心软,又继续使劲用车轮撞它,尖刀搅得马腿上的血和碎骨飞溅,那马顿时瘫倒,踢着蹄子尖声嘶叫,把另一匹马也拉得摔倒在地。喜克索斯战车翻进了深沟里,挡板后那两个人被抛了出去,但是车夫随车跌进了沟里,被倾覆的车身和重重的车轮压住。 我们自己的战车也非常危险,擦着渠边滑动,不过我成功地勒住了马,把它们拉了回来。 “吁!”我让马慢下来,转身往后看。喜克索斯战车跌落的地方腾起一团尘土。我驾着马车继续小跑起来,河岸就在前边,只有二百步远了,路上也再没有什么阻挡我们了。 我转身再最后看一眼。那个喜克索斯射手被抛出来摔在沟边的污泥坑里,躺在那里动弹不得,英特夫领主躺在离沟边稍远一点的地方。我真的觉得,他要是躺着不动,我就不去理会他了。可是就在那时他坐了起来,然后摇晃着站起身来。 这一下,我对他的所有仇恨都涌上了心头。我的血液沸腾起来,眼睛后面的血管似乎都要崩裂,视线变得模糊,似乎是蒙上了一层血光。我喉咙里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叫,鞭打着马绕了个圈,转向堤道跑回去。 英特夫领主就站在我的马车路线上。他头盔丢了,兵器也掉了,似乎还有些晕眩,脚下摇摆不定。我又鞭打着催马快跑,车轮隆隆向前行驶。我驾着战车直直朝他冲过去,他蓬乱着胡子,上面的丝带都沾满了污泥,眼睛还依然呆滞迟钝,但是等我的马车近了,他却突然清醒过来。 “不!”他大叫着开始往后退。抬起双手似乎想挡开厚重的马车和奔跑的马匹。我瞄准他驶过去,而这最后关头,他的黑暗保护神又一次救了他。我就要撞到他了,却见他纵身一跳,躲到了一边。我先前见他蹒跚摇晃,以为他已经虚弱无力了,没想到此刻却如此迅速敏捷,像只遭猎犬围追的豺狼。战车又重又笨,不能灵活快速地来回拐弯,无法跟得上他左躲右闪的奔跑速度。 车没撞上他,但由于惯性继续往前跑。我拽着缰绳想拉住马,但马还是又往前跑了一百来步,我这才能调头把车转过来。等我们转回来时,英特夫正往那渠沟边跑,想躲在那儿。我突然想到,他到了沟边就能安全吗?于是狠狠拍马朝他追了过去。 这次他的保护神终于抛弃了他。他快要跑到渠边时,忽然回头看我,没留心脚下有块硬土,撞了上去,扭伤了脚踝,重重摔倒在地,但很快他又像耍杂技一样跳了起来。他想继续跑,但是脚踝伤得比较重,跑也跑不动,他蹒跚着挪了一两步,然后单脚跳着往前走。 “你终于落到我手里了!”我朝他尖叫一声,驱车冲过去,他单脚站定,转过头来看着我,脸色苍白,豹眼圆睁,眼神里流露着深深的仇恨和怨意,映射出他那颗残酷、扭曲的心灵。 “他是我的父亲!”女主人在我旁边哭着喊道,她把王子的脸埋在怀里,不让他看到这一幕,对我说:“放了他吧,泰塔,他毕竟给了我生命啊。” 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违抗过她的命令,只有这一次是例外。我没有勒马停下,反而盯住英特夫领主的眼睛,这一次,我毫不畏惧。 都到了这个时候,他还想再耍我一次。只见他又一次敏捷闪身,用尽力气跳向一边站定,避开了车身和车轮,但却没有避开车轮上旋转的刀。一把刀钩住了他盔甲上的鱼鳞链,刀尖划破盔甲钩破他肚子上的肉。那刀子随车轮快速旋转,肠子就跟着缠在刀上,被拽了出来,就像是一条从河里捞出来的大河鲈,叫人放在木板上用鱼刀旋转着取出内脏。 肠子拽着他拖在我们的车后,起初他并没有倒下,后来越来越多的内脏从他的腹腔里被掏了出来,他这才慢慢倒下。肠子从肚子里拽出时,他先是用两只手竭力捂住,但仍然还是从指缝里滑落出来,他的样子就像是被人拿奇形怪状的脐带绑在了战车转动的车轮上。 他发出的尖叫声无比凄厉,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听到。这叫声现在有时候还会在噩梦里纠缠着我,就这样,他到死都不肯放过我,用他最后的残忍折磨着我的余生。无论我多么希望能忘却,都永远无法忘掉他。 最后,那拽着他的既恶心又可怕的肠子断了,他躺在那片田野中间,惨叫声还在继续,但身子却一动不动。 我拉住马,塔努斯从马背上滑下来走回到战车旁。他把女主人和王子都抱下来,搂在怀里。我的女主人泪流满面,哭道: “哦,太可怕了!无论他怎么对我们,他都还是我的父亲啊。” “没事了,”塔努斯拥抱着她,“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迈穆农王子从母亲的肩膀上探出小脑袋,他对自己的祖父丝毫没有印象,只是好奇地看着那个四肢伸开平躺在地上的人。突然用他那响亮的嗓门说道:“他真脏。” “是啊,”我柔声说道,“他真的非常肮脏。” “这个肮脏的人现在死了?” “是啊,迈穆农,他死了。我们晚上可以睡好觉了。” 舰队都驶走了,我必须用尽全力赶着马车沿河岸快追,终于我追上了克拉塔斯的舰船,在岸上与那船并行跑了一阵,他看到这陌生的车,认出了是我们。我隔着宽宽的河水都能清楚地看到他的惊讶。后来他告诉我,他以为我们早已安全上了船,在前面某一艘领航船上呢。 我解开缰绳,放走了马,然后离开了战车,我们涉水走到克拉塔斯派过来接我们的小船上。 喜克索斯人不会让我们这么轻易走掉的。我们南逃路上的每一天,尼罗河的两岸上都有他们的战车追着我们的舰队。 每次我们从荷鲁斯呼吸号的船尾往后望去,都能看到敌人的车队荡着尘土跟在我们后面。很多时候,尘土与厚厚的浓烟混在一起,那浓烟是敌人沿岸烧毁村庄和城市时燃起的。每经过一个埃及城镇,都会有一些小船加入到我们的航行中,所以我们的队伍逐日壮大。 有时候风向不顺,敌人的战车超过了我们。这时我们就会看见两岸上敌人的盔甲和兵器闪耀的光芒,听到他们刺耳却无益的喊叫声和挑衅声,一切都是徒劳,他们的兵器伤不到河中央的我们,永恒的母亲尼罗河张开双臂保护着我们,这种保护千百年来始终不变。有时候会刮起北风,我们的船队就会乘风疾行,把敌人的战车远远抛在后面。 “这样的追赶不会再持续多久了。”第十二天的早上,我告诉塔努斯。 “你别太自信了。塞利提斯有两重诱惑:法老的财宝和双皇冠的合法继承人,”塔努斯反驳道,“金子和权力,最能坚定一个人的决心。野蛮人现在绝不会停止追赶我们的。” 第二天早上风又转向了,战车不久又赶上了我们,就在我们到达哈比神庙之门的时候,敌人追上了我们最前面的领航船。哈比神庙之门是埃勒芬蒂尼城下游的第一处黑色花岗岩峭壁,峭壁夹住尼罗河水,水面很窄,两岸相距不过四百步,此地水流湍急,形成旋涡,旋转着穿过哈比神庙之门,因此我们的速度大大减慢,塔努斯下令增加划桨的人手,新手也参与划船。 “泰塔,你推断得不错。敌人是要在这里等候我们。”他严肃地说,随后立即指着前面:“他们在那儿。” 荷鲁斯呼吸号在舰队的最前面,正要进入哈比神庙之门,所以我们得往后仰着头,才能看到峭壁顶。喜克索斯弓箭手站在高高的岩石壁上,但从我们的角度看上去,他们像是一群奇怪的侏儒。 “从这样的高度,他们的箭可以射到对岸。”塔努斯嘀咕道,“我们今天一天的航行基本上都会在他们的射程之内。大家谁都会过得很艰难,尤其是女人和孩子。” 事情甚至比塔努斯预料的还糟。敌军第一支箭从悬崖上飞向我们时,带着一道烟,落在水面上,离我们的船头仅有一肘远。 “是火箭,”塔努斯点头道,“你又言中了,泰塔。这帮野蛮人学得可真快。” “猿猴很容易就学会新花招的。”跟舰队上的其他人一样,我也对喜克索斯人深恶痛绝。 “那我们现在要看看你那些发明的威力了,是不是能把水抽到船里,再抽出去。”塔努斯说。 我早就预料到敌人会采用火攻,所以花了四天时间为塔努斯设计了抽水泵,装在各个舰船上。现在,塔努斯对着每一艘驶过来的船下令,命船长降低风帆,我们就抽些水到甲板上,把帆缆浸湿,把盛满水的皮桶都放在甲板上准备好,然后由一艘战舰护送着船只进入峭壁河谷,进入喜克索斯人射来的火箭雨林中。 我们用了整整两天时间,才使整个船队通过河谷。这一带的峭壁挡住了风,天气很热,没有一丝风,又是逆水,每只船都只能靠人力一直划动。敌人的箭带着火星,划出美丽的抛物线砸落下来,击在桅杆和甲板上。每一支箭都在燃烧,我们得用船上准备好的一桶桶水来浇灭,或是用护航舰上的水泵浇灭。我们没有办法反击,敌人的弓箭手都在高高的悬崖壁顶,我们的弓根本就射不到他们。莱迈姆领着一支队伍试图反攻,想把敌人从顶上赶走,敌人的火箭却直接射在士兵的身上,莱迈姆损失惨重,只得退回到船里。 最后,我们成功驶过峡口时,所有的船都带着火烧的痕迹。还有很多船不幸遇难,没有逃过敌人的火箭。船上的火焰无法用水桶和水泵浇灭,火吞没了整只船。这些船只好被切断,顺着激流冲走,引得后面驶过来的船上跟着一阵惊慌、混乱。我们基本上能赶在大火失控前把船上人员转移,但有时却来不及。烈火中女人和孩子的尖叫声,声声震在我的心上。我永远记得那天的一个画面,一名少女从一艘燃烧的游艇上跳过来,长发盘绕,上面却冒着火焰,像是婚礼上戴的花环。 此次我们在哈比神庙之门损失了五十多艘船。之后剩下船只继续朝埃勒芬蒂尼行驶,每一只船上都挂着哀悼死者的挽旗。不过,至少在此战之后,敌人似乎已经追得马疲人倦了,北方的地平线上再也看不到他们战车的烟尘了,我们可以暂时缓口气,可以悼念死者,修补船只。 然而,我们谁都不相信敌人会彻底放弃追赶了,毕竟,法老财产的诱惑太大了,叫人难以抵抗。 航行期间,我和迈穆农王子只能待在船上的甲板上,很多时候,我们一起坐在艉楼的遮篷下。在那里,他专心地听我讲故事,看着我为我们的军队设计新弓,削制出第一个模型,这弓是以喜克索斯人的弯弓为原型的。迈穆农王子现在已经知道了怎么样让我注意他,他靠的是一个“老把戏”——不停地问东问西。 “你现在在做什么呀,泰塔?” “我在做一张新式的弓。” “我知道,可是,为什么要做呀?” “好吧,我告诉你。我们自己的单弧弓强度和射程都不够,而且还太长了,不适宜战车上使用。”他认真地听着,一脸庄重。还在他很小的时候,我就尽量不用儿语跟他说话,而总是把他当做成人对待。有时候他虽然听不懂,但至少还很喜欢我说话的语调。 “我现在彻底相信,我们的未来要靠马和战车。我肯定殿下您也同意我的意见。”我抬起头看着他,“你也爱马,是不是,迈穆农?” 这句他听懂了,使劲地点着头:“我爱马,特别爱佩兴斯和布雷德。” 我把我的构思都写下来,画上图,并记上这些军事装置该如何使用才能发挥最大优势,我已经写满三卷了。我希望能跟塔努斯详细讨论讨论,但是他对马的理解很肤浅,与马有关的任何事情都不愿谈。 “你如果必须要造那些该诅咒的东西,你就造吧,但是别老跟我说。”塔努斯告诫我。 王子则很愿意听,我一边干活,一边跟他讨论,可惜这些谈话只能等到很久以后才会有收获。迈穆农要找玩伴儿的话,第一选择总是塔努斯,不过我排得也不靠后,他也很喜欢我,我们互相陪伴,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 他从一开始就是个异常早熟、非常聪明的孩子,加上我的影响,这些天赋发展很快,他学什么东西都比其他同龄的孩子快,甚至连我的女主人,在他这么大的时候学东西也不如他。 我按照正在研究的设计图,给迈穆农做了把玩具弓,他几乎一下子就学会怎么用了,不久就能拿一支小箭从甲板这头射到那头,还经常兴奋地把他的女奴和女佣当靶子。只要王子拿着弓,她们就都不敢弯腰,因为迈穆农在二十步之内就能射中她们的屁股,几乎从不失手。 除了弓之外,他最喜欢的玩具就是我给他刻的微型马拉战车。我还刻了一个小矮人放在战车座舱里,拉着缰绳赶着两匹马。王子立刻就把那小矮人叫做迈穆农,那两匹马叫做佩兴斯和布雷德。他不知疲倦地在甲板上爬来爬去,推着战车,一会儿学马叫的声音,一会儿又喊着“嘿,驾……吁!” 他这么小就对周围的环境非常敏感,那双乌黑的眼睛忽闪忽闪着,很少会错过身边发生的事情。所以,我一点都不奇怪,荷鲁斯呼吸号上那么多人中,他第一个认出了在前方右边河岸上远远走来的陌生身影。 “马!”他叫道,然后不一会,又叫:“看,快看!那是辉!” 我跑到船头他站的地方,发现他果然说对了,情绪一下子高涨起来,那的确是辉,骑着布雷德沿着河边飞跑着迎向我们。 “辉把马都带到了埃勒芬蒂尼。我原谅他犯下的所有罪过和做出的所有糊涂事,因为他救了我的马。” “我为辉而骄傲。”王子郑重其事地说,把我的话和语调模仿得惟妙惟肖,逗得女主人和在场的其他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到了埃勒芬蒂尼,我们得以短暂休整。这些天来不见战车追来的迹象,一种新的乐观情绪开始在人们心中活跃起来。他们开始说要放弃南行,说就留在这大瀑布下,重新组建一支军队,抵抗敌人的入侵。 这种乐观所植根的土壤太浅太薄了,我不允许女主人有这种想法。我告诉她我看到的迷宫幻境才是我们真正的出路,我们的命运仍在南方。同时,我继续为航行努力准备着,对我而言,历险本身的魔力已经超过了逃避喜克索斯人的需要。 我想知道过了大瀑布再往前走会遇到什么。每天晚上,在甲板上忙过一天之后,我就在宫殿的藏书室里查阅资料,一直看到深夜。我阅读前人的记载,想知道谁曾踏上过那片未知的土地。 他们写道,河水没有尽头,绵延不绝一直连着地的尽头。他们写道,第一大瀑布之后,还会有一个更可怕的瀑布,没有人也没有船能穿过。他们说从第一个瀑布到下一个,需要航行一整年,之后河水依旧不见尽头。 我想看看,看看这条伟大的河,我们的生命之河,它的源头在哪里。这一刻,我的生命中没有什么比这个愿望更强烈了。 后来我就着灯光趴在书卷上睡着了,梦里我又见到了那个景象,女神坐在山顶上欢迎我们,下身喷出两道水柱。夜里我睡得很少,可黎明醒来时却精神焕发、兴奋不已,我跑回甲板上继续为远航做准备。 我觉得很幸运,埃勒芬蒂尼的帆桁里有许多已经编织好的绳索,足够船上用的。我挑选出最好的亚麻缆绳,有些像手指那么粗,也有些像大腿那样粗。我把它们放进货没满舱的船上,把仓库里每一处空隙都塞满绳索。我知道等我们遇到瀑布时,会非常需要这些绳缆。 我预料到在埃勒芬蒂尼,会有一些人决心减弱,不再想南行。从底比斯出发以来,路途上的艰辛已经让许多人退缩了,他们宁愿低三下四地求得喜克索斯人的同情和怜悯,也不想继续航行,到南方那种火热的沙漠之地,说不定那里还会有更野蛮的人和怪兽等着我们呢。 当塔努斯听到有好几千人都急于脱离舰队时,大发雷霆:“该死的叛徒,背信弃义!看我怎么处置他们!”然后他表明了自己的打算,说要用他的军队把这些人逼上船。 一开始女主人也支持他这么做,不过她的动机不一样。她担心的只是她的子民们的安宁,以及她曾立下的誓言,不让一个子民活在喜克索斯人的恐怖阴影中。 我花了半个晚上,才说服他们最好别带上那些不愿去的人。最后,洛斯特丽丝颁布法令,说凡想留在埃勒芬蒂尼的人可以选择留下,不过她在诰令中还加了几句自己的承诺。这条告示在城里的各条街道都做了宣读,当然也在我们船上的甲板上进行了宣告。 我,王后洛斯特丽丝,埃及国摄政王,上下王国双皇冠继承人迈穆农王子的母亲,特向王国人民郑重传达如下承诺: 我在神灵面前发誓,请求神灵作证。我代表王子向你们发誓:我会带着他回到埃勒芬蒂尼城,我会在这里助他登上埃及王座,会把双皇冠戴在他的额上,他将驱逐压迫者,毕其一生以正义和仁慈来统治你们。 我,洛斯特丽丝王后,埃及国摄政王,特此通告。 这个法令一经宣告,普通民众对我的女主人和王子的爱戴和拥护、忠诚和信赖顿时增加了一百倍。恐怕我们的历史上还没有一个统治者像她这样受到民众的爱戴。 跟我们继续南行远航的人员名单确定了,没有什么意外,愿去的多数都是那些手艺高超、忠心耿耿的人,那些想留在埃勒芬蒂尼的人正是我们不愿带的,包括许多祭司。 可是,时间却证明这些留在埃勒芬蒂尼的人也一样对我们有用。在我们离去的漫长岁月里,是他们让人民心中的信念之火继续燃烧,让人们记住了迈穆农王子,记住了王后洛斯特丽丝会回到他们身边的承诺。 在喜克索斯人暴政统治下的那些漫长而又凄苦的年月里,两个王国都渐渐流传开王子要回来的传说。到了后来,埃及所有的人民,从最南边的第一大瀑布到最北的大三角洲七个尼罗河入海口,大家都深信王子会回来,并且为那一天而祈祷。 辉领着马在西岸河边的田野里等着我,我和王子每天都去看他们。虽然王子长得壮了许多,可还是要骑在我的脖子上,这样可以看到更远处的马群。现在迈穆农已经能叫出所有他喜欢的马的名字了。他叫佩兴斯和布雷德过来,这两匹马就会听话地来吃他手里的玉米饼。王子第一次不用我扶着去骑佩兴斯时,那马对他温柔得就像对自己的小马驹一样。王子策马绕着田野一阵小跑,兴奋地大喊大叫。辉此次南行路上积累了不少管理马群的经验,我们详细计划了下一步行程中马的饲养问题。我还对辉说,等经过大瀑布时希望马能发挥一些作用,并具体跟他作了解释。我还让他、战车队员和马夫一起编织马缰绳。 一有机会,我和塔努斯就去上游侦察大瀑布。水域很低,所有的岛都露了出来。岛屿之间的通道特别浅,有的地方人都能够涉水穿过,水不会没到头部。 瀑布绵延许多英里,水中露出大片巨石,被水冲得光亮,河流在石头间蜿蜒盘旋。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艰巨无比,连我都不禁有些气馁了,塔努斯则表现得更加直接。 “小船到了这里都能被劈裂,更别说装得满满的舰船,你打算怎么办?用你那该死的马驮过去吗?”他笑了起来,但我却听不出他这话里有什么幽默。 我们开始返回埃勒芬蒂尼,还没回到城里,我就打定主意,要想前进,唯一的办法就是弃船走陆路。陆路的艰辛自是无法想象,不过,我觉得我们可以在大瀑布的上游再重建船队。 等回到埃勒芬蒂尼岛上的宫殿,我和塔努斯就直接前往议事厅向王后洛斯特丽丝汇报。她仔细听我们讲完,然后摇了摇头。 “我相信神不会这么快就抛弃我们的。”然后她带着我们和整个朝廷前往岛上南端的哈比神庙。 她摆出大量祭品祭拜女神,整整一个晚上,我们都在祈求哈比的指点。我并不相信杀几只羊摆几串葡萄放在祭坛上,就能换来神灵的关照,不过,我还是带着满腔热情和虔诚,跪坐在石凳上守夜祈祷。到了早上,我的屁股都坐得生疼。早晨的阳光刚刚照进圣庙,照亮祭坛,女主人就派我下去察看尼罗河水位测量标尺。我还没走下石阶,就发现水已没过了我的脚踝。 女神哈比果然听到了我们的祈祷。尼罗河提前几周就开始涨潮了。 就在水涨的当天,塔努斯派出的一艘监视喜克索斯人行动的侦察舰借着北风快速驶回来。我们的敌人喜克索斯又追来了,一周内就能赶到埃勒芬蒂尼。 塔努斯领主立即带主力部队动身前去大瀑布准备防御工作,留下默克塞特和我一起负责人们登船。默克塞特天天与他那个16岁的小妾在一起,我好不容易逮住他,让他负责用手势发号施令。这些手势都是我精心为他设计好的。这次人们上船时秩序井然、有条不紊,不再像上次在底比斯时那样混乱和惊慌,舰队也都排列整齐,准备启程驶向瀑布脚下。 五万埃及人民列队站在河的两岸,齐唱着致哈比的圣歌,哭着跟我们挥手告别,目送我们上船出发。王后洛斯特丽丝站在荷鲁斯呼吸号的船头,小王子站在她的身边,船慢慢向上游驶去,两个人都朝着岸上的人群挥手。21岁的女主人正是女人最美的时候,她美得如此神圣,凡是看到她的人,无不流露出虔诚的敬畏。旁边的小王子脸上也映射着同样美丽的光芒,一双小手坚定地握住象征着埃及王权的弯柄杖和连枷。 “我们会回来的。”女主人朝人群喊道,小王子也跟着喊,“我们会回来的。等着我们。我们会回来的。” 我们会回来的。就是这个信念支撑着这片被压迫被摧毁的埃及大地度过了最黑暗的岁月。而就是在这天,回归的传说开始在尼罗河两岸人民的心中生根。 第二天中午我们到达了大瀑布脚下,岩石遍地的峡谷此刻已经注满了碧绿的水,成了一条平滑的水道。有的地方水泻下来,翻滚出白色的浪,但并不可怕。在河流的生命周期中,这个时候最利于我们航行。水位很高,可以让我们的船划行过去而不触及浅水滩。而且洪水这时还不那么肆虐强劲,不至于会把船只翻卷到瀑布两边的峭壁上。 塔努斯亲自负责船只,而我和辉则在默克塞特有名无实的指挥下,负责岸上的接应工作。我在峡谷上面的一片高地上搭了个篷,默克塞特这个只知道快活的老头每天就坐在篷底下,一手拿着一大坛好酒,一手抱着他那漂亮的16岁小妾,时不时胡乱地朝我下几个命令。我并不理会他这些断章取义、自相矛盾的指示是否正确,只顾继续安排人马忙活,准备岸上的接应工作。 我们把最粗重的亚麻绳索一条条摆放在岸边,把马十匹一组套在一起。很快我们就发现一次只能把十组即一百匹马连在主缆绳上,再多就没法驾驭了。 除了马之外,我们还安排了近两千人来拉纤。人马都每小时更换一次,以保持队伍的干劲。在每一个危险的河流拐道和弯口处,我们都加派人手拿着长杆守在岸边和凸出的岩石岛上,避免拉船时船身撞上岩石。 我们的人都是在河边生、河边长的,自小就熟悉船只,也深知尼罗河的性情,恐怕比对自己老婆的情绪都了解得更深。我和塔努斯编了一套信号,用于船上和岸上的交流,配合非常默契,比我原先设想的还要顺利。 船上船员也都拿着长篙,撑船前行,保护船头。他们一边撑船一边唱歌助威,荷鲁斯呼吸号第一个冒险尝试。我们在岸上用力拉着船,歌声、吆喝声和尼罗河轰隆的浪声交织在一起,荷鲁斯呼吸号一下子驶入第一条瀑布水道上。 碧水翻滚着冲撞船头,但是却战胜不了我们的决心。两千名壮士和一百匹马的力量战胜了咆哮的河水。我们拉着荷鲁斯呼吸号穿过了第一道激流,当船头滑进幽蓝的深潭水面时,我们欢呼起来。 但是还有六英里的路要走。我们换了一队人马,拉着船进入第二道翻滚着旋涡的急流中。这里岩石壁立,像巨大的河马一样,张着花岗岩石筑成的尖牙,随时准备将孱弱的船板撕裂。这道地狱般的水流长达六英里,水打着漩绕过一块块岩石,每一个旋涡都意味着死亡和灾难。但是我们有绳索,有不断接替拼命往上拉船的壮士和马匹。 岸上,女主人陪着这一队队汗流浃背的壮士,走在他们的旁边。即使是在这烈日的烘烤下,她仍像花儿一样给人带来一股清新和凉爽,她用笑声和善意的玩笑振奋着人们的精神。她和壮士们一起高唱劳动歌,我也加入到这合唱中。女主人一路走过,开着玩笑逗得他们一阵乐,而后人们再拉起纤绳,顿觉精神抖擞。 迈穆农王子骑着布雷德走在前面的马队中。因为迈穆农的腿还不够长,在马上还坐不稳,于是辉在马的前腿后面绕着马的胸部绑了根绳子,给王子当把手。王子转过头,骄傲地朝后面船上的塔努斯挥舞小手。 最后我们终于驶过了急流,进入了平静深邃的主河河面。我们改唱起了赞美河神哈比的圣歌,我们知道她在看着我们。 女主人一回到船上,就召来泥瓦匠大师,命他带人从峡谷边缘的石丘上砍下一尊方尖石碑。这边我们拉着剩下的船只穿过峡谷,那边泥瓦匠忙着用火和凿子砍掉石丘上的柱形长条花岗岩。砍下来后,他们用法老的象形文字刻上女主人口授的话,将她和王子的名字也刻在上面。 随着我们把船一艘艘运过大瀑布,对付这条河流的经验也越来越丰富。 运送荷鲁斯呼吸号时我们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之后一周中,我们的速度加快了,每艘船所需时间缩短了一半,还能同时运送五到六艘船。船一艘接一艘,船尾接着船头,看起来就像是皇家阅兵。现在我们一次就可以用一万人和一千匹马拉动纤绳。 等喜克索斯军队再次向我们扑来的时候,我们已有一百多艘船都顺利通过了峡谷,进入到平静缓和的尼罗河水面。 塞利提斯国王在埃勒芬蒂尼城大肆抢劫,因此延误了追赶。另外,他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我们会带着法老的大堆财产继续逆流行驶。以他对尼罗河的了解,再加上英特夫领主和探子所说的,都让他深信大瀑布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天然障碍。所以他在埃勒芬蒂尼停了一段时间,后来才又动身追赶我们。 在埃勒芬蒂尼他到处抢劫,还将岛上的宫殿洗劫一空;他软硬兼施,折磨俘虏,收买信息,想知道王子和财宝的下落。埃勒芬蒂尼的百姓对王子忠心耿耿,他们与敌人周旋对抗,为我们的舰队赢取时间。 当然,这种对抗持续不了多久,后来在暴君的折磨下,有人告密了。塞利提斯急忙套上战马,风卷着追向大峡谷。 不过,塔努斯已经做好了迎战准备。在他的指挥下,克拉塔斯、莱迈姆和阿兹提斯精心做了部署。凡是不参加拉纤的男子全都调集起来抵御敌人。 地形对我们非常有利。峡谷险峻,岩石林立,沿岸的道路狭窄,路上坑坑洼洼,河流每个转弯口都有高耸的断崖绝壁,每一个都是我们的天然堡垒。 敌人囿于峡谷地形,无法灵活操纵战车。他们还不能选择离开河岸绕道过来,因为绕过峡谷便是无垠的沙漠,既没有水也没有草,没法喂马。而且那条路也并不好走,不等敌人绕回到河边,他们沉重的战车就早已陷入沙地,迷失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所以敌人毫无选择,只能排成一队沿着狭窄的河岸行军。 而我们这边,克拉塔斯则充分结合有利的地形,在易守难攻的地方修建石墙,增强防御。他以石墙为堡垒,将弓箭手安置在峭壁上,又在敌人的必经之路上借助高地筑起石堆,构成岩崩,挡住他们。 喜克索斯先头部队一赶到峡谷,就遇上了我们从高处石墙堡垒后雨点般射下来的箭。然后,等他们下车走到石堆前的时候,克拉塔斯一声令下,士兵们立刻撬动压在石堆下面的楔子,造成岩崩。 大堆的石头滚着砸向喜克索斯士兵,把人、马和车都扫进汹涌澎湃的尼罗河水中。我和克拉塔斯站在峭壁顶上,看着敌人的脑袋在水中上下翻滚,旋转着被瀑布冲走,发出一声声绝望的号叫声,在峭壁间回荡,不等他们扯下身上那沉重的盔甲,早已被河水吞没。 塞利提斯国王却很顽强。他派出更多的士兵前来清除路障,还派一些人爬上峭壁妄图驱赶我们的军队。喜克索斯人马伤亡都非常惨重,而我们则几乎毫发未损。他们穿着重重的盔甲费力地往峭壁上攀爬时,我们则将箭雨倾盆般倒在他们身上。然后,不等他们爬到我们的高度,克拉塔斯就下令人员撤退,前往下一处防御要塞作战。 这种遭遇战只能有一种结果:塞利提斯国王放弃追击。 塔努斯和女主人与我们一起站在峭壁顶上,看着喜克索斯人开始从峡谷撤退,路上横七竖八地摆着他们的战车残骸,到处都是乱石和敌人丢掉的武器。 “吹响喇叭!”塔努斯下令。峡谷里立刻响起胜利的喇叭声,似乎在嘲笑溃退的喜克索斯部队。队伍中跑在最后的那辆镶金战车正是那国王自己的。我们从站着的悬崖顶就能认出塞利提斯高大粗野的身影,他戴着高高的青铜头盔,黑色的胡须吹到肩膀后面。他用右手举起弓,徒劳地朝我们射箭,面部肌肉扭作一团,又是受挫又是愤怒。 我们看着他逃走后,塔努斯派出侦察兵尾随他们回到埃勒芬蒂尼,以防敌人耍诈假撤。我心里清楚,塞利提斯不会再追来了。女神哈比履行了她的诺言,又一次保护了我们。 我们转身收兵,沿着峭壁上的羊肠道回到舰队停泊的地方。 泥瓦匠已经完成了方尖碑。这是块长形坚固花岗岩,有三人那么高。泥瓦匠从峭壁上凿砍之前我就标好了记号,规定了形状和比例,所以石碑的视觉效果非常好,看起来既雄伟又雅观。石碑立在大瀑布最后一段急流上面的断崖崖顶,俯瞰着我们所取得的胜利。所有人都聚集在石碑下面,洛斯特丽丝举行献碑仪式,将石碑献给尼罗河女神。她大声念着上面的碑铭。 我,洛斯特丽丝王后,埃及摄政王,法老麦摩斯八世之遗孀,将继我之后统治上下王国的加冕王子迈穆农之母,下令修建此碑。 我向埃及人民发誓,无论我被野蛮人驱赶到何地,都誓将返回到埃及人民身边。立下誓言,此碑为证。 此碑立于我执政第一年,法老齐奥普斯大金字塔建造后第九百年。 愿此碑如金字塔一样坚固挺立,见证我实现回归的诺言。 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她为塔努斯、克拉塔斯、莱迈姆和阿兹提斯戴上英勇金链,奖励这些英雄在通过大峡谷时立下的不朽功勋。 最后她把我叫到跟前,我行礼跪下,她附在我耳边低声说:“我怎么能忘记你呢?我最忠诚的泰塔,没有你的帮助,我们无论如何都走不到这么远。”她轻轻抚摸了一下我的脸颊说:“我知道你有多喜欢这些漂亮的小玩意。”说毕就把沉甸甸的荣誉金链戴在我的脖子上。我后来称了称,有三十德本重,比法老为我戴上的金链还重五德本。 回去的路上,我走在女主人旁边,给她撑着鸵鸟羽毛做的遮阳伞,她冲我微笑了好几次。对我来说,每一个微笑都比我脖子上戴的金链更加珍贵。 第二天早上我们登上荷鲁斯呼吸号,再次将船头转向南方,航行又开始了。 我们发现河水已经改变了秉性,河面不再像先前那样平静开阔了。这河像是换了个人似的,变得狂野严厉,又窄又深,不见一点温柔和怜悯。 河两边的陆地更加险峻崎岖,高低不平的地面上到处都是岩石峡道,两岸的悬崖峭壁阴沉着脸,皱着眉头看着我们。 沿岸有些地方变得很窄,羊肠道上有的地段只容许马、牛、羊等牲畜一只一只地过去,还有些地方干脆就看不到羊肠小道,都被尼罗河洪水淹没了。所以我们的马群无路可走,辉只得把它们赶进河里游过宽阔的水面,游到对面有路的地方。 时间一周一周过去了,四周不见一点人烟。倒有一次,我们的探子发现了一只破烂不堪的独木舟,被水冲到岸边的沙滩上,舟身已经被侵蚀得不成样子,船篷由芦苇杆搭成,两边都开裂了,沙滩上丢着烧鱼的烤架,还有一堆灰烬,但仅此而已,没有别的东西了。若有什么陶器碎片、珠子之类,倒还可能推断出来是什么部落的人,但这些都没有。 我们盼着能尽快发现库施部落的人,因为我们需要奴隶。我们全部的文明都是靠奴隶推动的,而从埃及逃出时却没法带上很多奴隶。塔努斯派出侦察船先行去前方查看,一看见有人居住就赶紧通报,这样我们就会有充裕的时间组织人手去抓奴隶。事实上我就是一个奴隶,可我却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思考着如何逮捕其他奴隶,我自己并不觉得这是个讽刺。 一切财富都可以用四样东西衡量:土地、金子、奴隶和象牙。如果我们想强大起来,想回去把喜克索斯人赶出我们的埃及,就必须在要驶往的蛮夷之地找到这些财富。 洛斯特丽丝王后派出寻金人去沿岸山上查看。他们爬到山上,寻找一切可能会有金子的地方,敲打挖掘,从含有石英和片岩的暗礁上砍下碎片,磨成粉末,将渣滓过滤到陶碟里,希望能看到碟子里留有闪光的金末。 皇家猎队也会跟着他们上岸,给我们打来野味,同时寻找那些牙齿无比珍贵的灰色巨兽。我四处询问,看看舰队里有谁见到过活着或死了的大象,虽然象牙在我们的文明世界里是很平常的东西,可谁都没见过大象。我一想起我们要第一次见到这些神奇的动物,就觉得有种奇怪的、无法理解的兴奋。 这片荒野之地还生活着许多其他动物,有些我们比较熟悉,还有许多则是从不知道的。 河岸边只要有芦苇生长的地方,我们就能看到在浅水域中圆形的花岗岩石上,有种像躺着的河马一样的动物。我们中那些博学的人争论了很长时间,还是没弄清大瀑布上游的这种动物到底是不是属于女神,能不能捕猎。哈比神庙的祭司们坚决认为这些动物不容侵犯,而我们其他人,则持反对观点,因为我们都想尝尝这些动物鲜美的嫩肉。 恰巧在这个时候,女神哈比再一次出现在我的梦里。我看到她从碧水中升起,带着慈爱的微笑,把一只只有野鹌鹑那么大的小河马放到女主人的手里。我一醒来,就立即把这奇异的梦境报告给摄政王。她此时早已认为我的梦和预言都是神的意志的显现,其他人也都同意她。 于是那天晚上,我们把船泊在岸边,在沙滩上烧起火堆,品尝了这鲜美的河中美味。原来我就在我们的舰队中很有知名度,这下,因为这个梦,我就更加受欢迎了。那些哈比神庙的祭司都没受到过这么多人的喜爱。 河里涌现出大量的鱼。我们的人民在大瀑布下游捕了一千多年的鱼,而上游这些水域则从未被人类的渔网触及过。我们从水里拖上来的河鲈比舰队中最胖的人都重,还有那水里的大鲶鱼,腮须都有我胳膊那么长,重得都没法儿用渔网捕捞。它们巨大的鱼尾扫过我们的亚麻绳,绳子便像脆弱的蜘蛛网一样断裂了。我们得像捕捉水牛那样,拿矛枪将它们赶到浅水域才能捉住,一条大鱼五十个人才能吃完。 河边的峭壁上有很多鹰和兀鹫的巢穴。从下面看这些鸟巢就像是一堆堆浮木,鸟粪把岩石染上了一道道白色的条纹。而这些大鸟则不时在我们上空盘旋,将峡谷中升腾起来的热空气一阵阵扇过来。 高处峭壁上,成群的野羊看着我们驶过。塔努斯曾多次上岸去打野羊,但是过了好几周他才成功地带回来一只战利品。野羊目光敏锐如同兀鹫,矫健灵活,很容易就能跑上垂直的峭壁。 有一只老公羊站起来能到人的肩膀那么高,颈前部的胡子垂下来能扫着它卧着的岩石。塔努斯最后终于把它逮到,靠的是从附近一个山峰上射过来的箭。那野羊掉了下来,在空中不停地挣扎翻滚,跌撞到下面的一块岩石上。 我对野生动物很感兴趣,所以等塔努斯剥了羊皮宰了野羊,他把羊头和羊角也带回来给我。塔努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只羊从峭壁上拖下来。我把羊的头骨洗净漂白,挂在船头当做破浪神,领着我们驶向未知之地。 几个月过去了,洪水开始消退,河流也开始缩小。我们经过一片陡峭的海岬,清楚地看到上面峭壁上历次洪水冲刷留下的印迹。 晚上我和迈穆农就待在甲板上,一直待到他母亲叫他回去。我们一起看夜空中闪烁的繁星,我告诉他每颗星星的名字和特点,跟他讲这些星星影响着地上每个人的命运。通过观察星象,我发现河流不再带着我们往南走,而是朝西流去。这又引起了船上那些学者的一场激烈争论。 奥西里斯和阿蒙拉的祭司们认为:“河流是要把我们直接带往西方乐园。”而哈比的祭司则认为:“这是塞特的诡计。他就希望迷惑我们。”哈比的祭司们现在在议事会中影响较大,因为洛斯特丽丝女王就是他们的神的孩子,久而久之,很多人也都接受了他们的观点,认为哈比是我们此次航行的保护神,现在,河流转向,这些祭司眼见自己的地位开始削弱,很是生气,一再保证说:“河流不久就会再转回南方。” 争论还没有结束,我们就遇到了第二道大瀑布。 从我读过的书来看,这是人类文明曾到过的最远的地方,再没有人往前走了。我们仔细查看过大瀑布后,原因就显而易见了。这段急流比我们上次越过的更加险峻、可怕。 这里有好几个巨大的岛屿,还有上千个小岛,将尼罗河的溪流分割开来。现在正是低水位时期,许多地方都能看到河底。我们面前绵延好几里,全是小岛隔开的迷宫一样的曲折水道和支流。面对这河的伟大和危险,我们心里全是敬畏。 那些容易气馁的人就开始互相问了:“我们怎么知道往前走不会再遇到大瀑布,怎么知道前面不会有河流挡住我们?”渐渐地,他们中间开始形成了一种观点:“我们会耗尽力量,最后却发现自己陷入急流中,无力前进也无力后退。我们应该现在就返回去,否则一切就都晚了。” “我们要继续。”女主人下令,“那些想回去的人,可以回去。但是,没有船载送,也没有马拉运。他们要靠自己回去,我相信喜克索斯人会由衷地欢迎他们。” 她这么一说,就没有人再提回去的事了。相反,人们纷纷登上这些堵在路上的富饶小岛。 洪水期间急流飞溅到岛上的水沫,以及退潮时留在岛上的淤泥,将这里变成了郁郁葱葱的森林,跟两岸干燥的沙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本地这种高大的树我们谁都没见过,一排排长得旺盛茂密。 我们只能等尼罗河再次发洪水,等水面上涨,河水变深,舰船能航行时,才敢尝试穿过这些急流。 船上的农民上了岛,清出一片耕地,种上我们带来的种子。几天后种子发了芽,日照充足,植物长得很快,没几个月,就可以收割玉米了,蔬菜水果也成熟了,我们大口吞咽着这些久违的甜美水果和蔬菜,先前的抱怨没有了。 这些岛屿如此诱人,土壤又如此肥沃,于是,一些人开始商量着在此定居。阿蒙拉的祭司们选派代表,向王后提出在这里建造神庙。女主人回答道:“我们只是过路人。最后我们要回埃及的。这是我对我所有子民的承诺。所以我们不会造任何庙堂,不会建任何永久性住所。除非我们回到埃及,否则我们就得像贝都因人那样,住帐篷和棚屋。” 我们将岛上的树砍倒了一些,有了木材,我就可以按照我的意愿进行实验和探索了。 这里有一种刺槐树,木头既有韧性又有强度,我拿来做战车车轮的辐条,这是我做出的最好的辐条。我召集工匠、织工,一起重装我们随船带来的战车零件,并用岛上的木材和竹子建造新的战车。 大瀑布下左岸的土地非常平坦,有好几英里那么宽。很快,我们就可以在这片开阔平原上训练战车队了。车轮的辐条在驾驶强度过大时仍会崩裂,但不像以前那么频繁了。我终于又让塔努斯登上了战车的踏板,不过,若不是我驾车,他就不上车。 同时,我还制出了第一把成功的后弯弓。离开埃勒芬蒂尼后,我就一直在研制。这把弓所用的材料跟莱妮塔大弓一样,也是木材、象牙和牛角,不过形状不一样。不上弦的时候,弓的上下两端都向后弯,只有上弦的时候它才因为用力变成我们熟悉的弓形,这样,弓变短了,弦和支撑托的强度由此增加。 我态度温和,却再三坚持让塔努斯试试这把新弓,他终于同意了。我在东岸竖了一些靶子,他一连射了二十支箭,什么也没说,不过我能看出他对这把弓的射程和精准度非常吃惊。我太了解他了,他骨子里既保守又叛逆。莱妮塔是他最初的爱,他对人如此,对弓亦如此,要他抛开最初所爱去接受一把新弓,我知道对他来说会很痛苦,所以我不去发表意见,不去增加他的烦恼,我让他自己慢慢去发现。 这时候我们的侦察团来报,说沙漠里有一大群迁徙的羚羊。离开第一大瀑布后,我们曾见过成群漂亮的羚羊,它们经常在河边吃草,可是不等我们的船开到跟前,它们就惊慌逃往沙漠里去了。探子说这次的羚羊群规模很大,这么壮观的羊群很少见到。我以前也只见过一次。沙漠里大概二十年左右会奇怪地出现一次雷暴,之后会出现沙漠绿洲,湿地里会冒出无数的新鲜绿草,吸引离散的羚羊群从几百里外赶来。 许多小群羚羊都会向着大片的新鲜牧草地移去,它们慢慢地沿路合并成了一大群,穿行在沙漠里。这种难得一见的事情此刻就在眼皮底下,正是我们改善伙食的大好机会,也是我们练习战车的天赐良机。 第一次,塔努斯对我的战车真正起了兴趣,因为我们得靠它们来追逐羚羊。当他踏上我的车,站在踏板上时,我注意到他挂在旁边架子上的是那把新弓,而不再是他忠实的老朋友莱妮塔了。我什么都没说,只是拉了拉马,让它们朝着通向沙漠的山道驶去。 我们一队五十辆战车,后面跟着十二辆大车,装着够用五天的草料和水。我们分两队并驾小跑,各辆马车间距三个身长,这已经成为我们经典的行军队形了。 为了减轻重量,我们都只缠腰布,我们的士兵经过几个月的划船训练,都已练就了一副强健体格。他们全身的肌肉都刚刚涂过油,在阳光下泛着光泽,如同神的身体。每辆战车上都带着一根长鞭一样的竹竿,插着统一的鲜艳旗帜。我们勇敢地穿过山间的羊肠小道,我虽然不是士兵,可回头看着这阵势,心里也大受鼓舞。 我当时还没有注意到一个事实,那就是,正因为有了喜克索斯人的入侵,正因为我们被逼逃离埃及,才使得我们的民族中开始形成一种新的尚武精神。多少年来,我们的民族多有学者、商人、祭司,却少有勇士,可是现在,在洛斯特丽丝女王驱逐敌人的决心下,在塔努斯领主的率领下,我们正快速成长为一个尚武的民族。 一翻过山顶,大片的沙漠就呈现到了面前,这时,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岩石后面走了出来。 “吁!”我勒住缰绳。“你跑这么远在这儿干什么?” 头一天晚上我就没看到王子,不过我以为他跟女佣在一起。没想到此刻竟然在沙漠边上遇见他,我又震惊又气愤,他这时候还不满六岁,他把玩具弓背在肩上,脸上坚定的表情简直跟他父亲在处理难题时一个样。 “我要跟你们一起去打猎。”迈穆农说。 “你不能去。”我告诫他,“我会马上把你送回到你妈妈那里。看她怎么处置不告诉大人就偷偷溜走的小孩。” “我是埃及的加冕王子,”迈穆农一本正经地说,不过这沉甸甸的话让他的嘴唇不住地发抖,“没有人敢阻止我。我有权力在需要的时候领导我的人民,这是我神圣的职责。” 现在麻烦大了。王子已经知道他的权力和责任。这些话都是我平时教给他的。不过,实话说,我断然想不到他会这么快就练习使用这种权威语言。一下子,这件事情成了王室的决定,王命难违,我很难也不可能再跟他争了,我只好找个台阶下。 “你为什么不先跟我说?”我只是在寻找时机。 “因为你会去告诉我妈妈,”他很诚实,“而她会支持你不让我去,她总是这样。” “我现在还是会告诉王后。”我吓唬他,可是他回头看看河谷,船远得只有玩具那么大,然后他朝我咧着嘴笑。他也知道我不可能下令便整个车队再原路返回。 “泰塔,求你让我去吧。”他换了语调。这个小坏蛋软硬兼施,是在全面进攻我啊。我不可能拒绝他了。这时我突然有了灵感,说道:“哈莱布领主是这次行动的指挥,你得问他。” 他们两个的关系很奇怪。只有三个人——那对父母和我自己——知道迈穆农的真实父亲是谁。王子自己只知道塔努斯是自己的老师,是军队的指挥官。虽然他也喜欢塔努斯,不过还是对他相当敬畏。塔努斯不是那种能让小孩子——哪怕是王子——敢跟他随便开玩笑的人。 现在,这两个人互相对望着。我知道迈穆农正在思索怎么开口好,我也能感觉到塔努斯正努力克制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哈莱布领主,”迈穆农决定以正式的方式提出请求,“我希望能跟您去。我想这会是一堂很让我受益的课,毕竟有一天我要领导军队。”我教过他说话要有逻辑、要能辨证,他真是个让人骄傲的好学生。 “迈穆农王子,您这是在给我下命令吗?”塔努斯克制住了自己的笑,摆出一副可怕的怒容,我看到泪水开始在王子的眼眶里打转。 他可怜地摇着头,“不是,将军。”他毕竟还是个小孩,“但是我非常想跟你们来打猎,求您了。” “王后会让人杀了我的。”塔努斯说,“不过,跳上来吧,你这个小无赖。” 王子喜欢听塔努斯叫自己无赖。塔努斯经常这么叫他的蓝鳄团老部下,迈穆农觉得自己也成了蓝鳄团的一员。他高兴地叫了一声,急忙跳上车来,差点被自己绊倒,塔努斯跳下去抓住他,把他拽上车,稳稳当当放在我俩之间的踏板上。 “嘿,驾!”迈穆农朝佩兴斯和布雷德喊道,我们驱车跑进无垠的沙漠。不过我先派了一名信使回去告诉王后王子很安全,我的女主人保护儿子的时候,比母狮子保护幼崽都拼命。 我们找到了羚羊迁徙的踪迹,有几百码那么宽。羚羊的蹄子很宽大,张开来盖在软软的沙子上。它们留在路上的痕迹很明显,像喜克索斯人矛枪枪头的形状。看来有上万只大羚羊走过这条路。 “什么时候?”塔努斯问道,我下车仔细检查它们的踪迹。我把迈穆农也带了下来,我从不错过任何一个教导他的机会。 “它们是昨天黄昏时经过这儿的。”我发表我的看法,王子也跟着附和。“但是它们走得很慢,幸运的话我们中午前就能追上。” 我们等后面的货车赶过来,饮了马,然后沿着羚羊踩过的路继续追赶。 很快我们就看到一些羚羊的尸体,都是比较孱弱的,那些最小的和最老的。这会儿乌鸦和兀鹫正争食着死羚羊,一群红色的小豺狼溜在边上,想伺机叼上一口。 我们继续沿路追赶,终于,看到南边地平线上扬起一层薄薄的尘土,于是我们加快了步伐。我们驾车上了一排高低不平的斜坡,就看到下面的羚羊群了。这里就是几周前出现雷暴的地方,前方不远处的沙漠已经变成了一片芳草花园。 这里距上次下雨可能都有一百多年了,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沙漠里的风暴和烈日摧毁了植物,可是种子却留了下来,多年来就一直躺在地里,等待着雨水再次到来。谁要是怀疑神的存在,这些奇迹就是证明,谁要是怀疑生命的永恒性,这里的花草就践行了永生的诺言。如果花儿都可以这样生存下来,人的灵魂必然也能,人比花儿更奇妙更宝贵,必然也将永生不死。 我们面前就像是一幅美丽的风景画,青草铺地,是一片嫩嫩的绿,小山四周则是浓郁的绿,把山脉轮廓勾画得清晰分明。这样的背景衬托出彩虹的奇妙,美丽的彩虹映射着大地,地面上花儿成簇,开在水旁开在泥中,每一簇都是不同的种类,似乎是刻意寻找过自己的同类,像成群的羚羊和鸟儿一样。黄色的雏菊簇拥着长在水池和湖边,那些白色的花瓣则铺满山坡,还有大片大片蓝色的剑兰,红色的百合,黄色的石南。 即使长在山峡的那些细长的植物,原本干枯得如同陈放千年的木乃伊,现在也重新换上了绿袍,原来枯萎的枝头如今盛开着黄花,似乎是带上了黄色的花环。可是,无论此刻多么美妙,我知道,这都是昙花一现,一个月后,依然会败给沙漠,花儿会枯萎,草儿会变成尘土,被风吹走。这般的光彩壮丽全都将荡然无存,只有种子,小如沙子的种子,凭着巨大的耐心,等着创造下一次的生命奇迹。 “这样的美景真应该跟心爱的人一起分享的。”塔努斯带着敬畏轻声说,“要是王后现在跟我在一起就好了!” 连塔努斯都被这奇迹深深打动了。他是军人,是猎人,但这一次,他没有一点猎取的念头,只是凝视着这奇异的景观,带着一脸的虔诚和敬畏。 身后一辆战车上,克拉塔斯高喊一声,把我们从这番美景中唤醒:“呸,塞特的臭气!那边一定有上万只。” 长角羚羊成群聚在远处绿油油的山坡上。有些老羊远离羊群,独自为伍,但其他的都是十只百只一群,还有几群多得不计其数。远看只觉得是巨大的棕黄色斑点,像投在平原上的云影。我感觉似乎非洲所有的羚羊都聚集到这里来了。 开始狩猎之前我们又饮了马。我趁机走向前面去看这一大群生灵。当然,我把迈穆农也带在身边,但是,我伸手想牵他的小手时,他却从我的手中挣了出去。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泰塔,不要在这些人面前牵我的手,他们会以为我还是个小孩。” 我们走近了,站在地平线上,这时近处几只动物抬起头来,略带好奇地看着我们。我突然想到它们可能从来没见过人,但似乎并没发觉我们的出现会给它们带来危险。 长角羚羊是一种高大的动物,站着时有一匹马高,也有与马一样长满浓毛、光滑垂地的尾巴。它们面部呈浅沙黄色,带有复杂的黑色条纹和螺旋纹。棕毛坚硬,呈深色,沿脖颈垂下,所以外形很像马。但它们长有角,这是神创造的其他动物都没有的。这些角细而直挺,略有倾斜,像我腰带上的匕首。可以说,只要这些动物长得高,那它们的角将是很难对付的武器。其他羚羊类都很温顺,无攻击性,在遇到攻击时喜欢逃跑,而长角羚羊则会反抗,即使攻击者是头狮子,它们也会勇敢反抗,保护自己。 我告诉迈穆农它们很勇敢,很有忍耐力,并向他解释,这种羚羊从来不到池塘或河流里饮水却能生存的原因。“它们饮露水,或者用蹄子从土中挖出沙漠植物的根和块茎,来获取水分。” 他听得很专心,他的父亲本身就是个猎人,而他的身上也流淌着这种猎者的血液,不过,我也教导过他,要尊重一切野外的生灵。 “真正的猎手理解他所追逐的鸟兽,并尊重它们。”我告诉他,他郑重地点点头。 “我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猎手和战士,就像塔努斯领主那样。” “人不是生来就有这样的天赋的。他必须学习,就像你必须学习,才能做一位伟大而公正的国王一样。” 当塔努斯告诉我马已饮好准备逐猎时,我感到一阵遗憾,回头看见战士们都已经登上了战车。我原本应该很高兴的,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可以和我的王子一起,观看平原上这场壮观的皇家打猎表演,但此刻我心里却有种莫名的惆怅,不情愿地拿起缰绳,把车赶回到队伍前面。 其他战车的踏板上,弓箭手都已经拉弓搭箭,狩猎的激动心情包围着每个人。他们像待发的猎犬,鼻子里满是猎物的气息。 “咳,塔努斯领主,”克拉塔斯向我们这边喊道,“要打赌吗?” 还没等塔努斯回答,我小声说道,“算我一个。他这个老吹牛大王还从没在飞奔的战车上射中过猎物。” “只算自己猎杀的,”塔努斯回答他,“有别人的箭在身上的猎物不算。”每个弓箭手都用自己特别的标识在箭杆上做了记号,以便稍后认领战果。塔努斯的标识是乌加特——荷鲁斯受伤的眼睛。“你的箭每射中一头羚羊,就可得一块金德本。” “赌两块金子”,我建议道,“有一块算我的。”我不是赌搏,不过这赌博也没什么风险。塔努斯用的是新式弯弓,而我是整个队伍中最好的战车手,我们胜券在握。 虽然还是新手,但我已经学会了喜克索斯战车的使用方法。自艾卜努卜平原上那个可怕的日子以来,我们军队里的每一点改进都深深刻在我的记忆里。对我来说,今天这场狩猎不仅是为了食物或锻炼,而是一场为以后沙场作战而进行的战车培训与练习。我们必须学着改进,发挥出战车的最大优势,在真正的战争中,情况会随敌情、随形势而不断变化,我们要学会在混乱的战斗中、在战马疾驰时仍能控制好战车。 我们乘马车一阵小跑,来到平地上时,我发出信号,队伍立刻分成三列,像百合花瓣一样顺利展开。整个阵列犹如一头斗牛,侧翼部队像两只牛角,成曲线形展开去围堵猎物,而我的队伍则是牛的前胸部分,在中央部署成横排,相邻两车间留出三辆战车的间距。牛角会将敌人围住,牵制住敌人,而我们则会趁机冲上去将受困的敌人击垮。 在我们前面,分散的羚羊群抬起头来看着我们,此时才开始有点警觉。它们开始慢慢往前走,沿途的羚羊都加入其中,分散的羊群开始聚向一起,队伍变得更大了,像一块大石头滚到坡下时引起的山体滑坡一样。它们奇怪地摇动着身子,慢跑起来。很快,整个地面活起来了,到处是走动的长角羚羊,长长的尾巴左右摇摆。 我让我的队伍慢下来缓步前行。因为若追逐起来又费时又耗力,我可不想让马都耗尽体力。我观察着前方两侧,两路侧翼纵队正迅速朝羊群围去,扬起的尘烟越来越浓,越来越高。 最后两处尘烟终于在前方远处汇合,将羊群围了起来。羊群速度慢了下来,因为它们发现自己的逃路被堵上了。领头羊转过身来跑进后面跟随的队伍,这下羊群开始乱了起来,四处打转。 按照我的命令,侧翼部队一旦完成了包围行动,就也开始放慢速度缓步行进,并且折转回来把羊群慢慢往回赶,赶进我们的包围圈内,我们前后左右围过来,将包围圈逐步缩小。巨大的长角羚羊群中,大多数动物都迷茫地停了下来,不能确定往哪个方向跑。因为无论哪个方向都能看到一排战车向它们驶来。 我们走得越来越近,步履坚定,我们的马精力正旺,急于狂奔。它们已经开始兴奋起来,不断甩着脑袋,在原地顿蹄,发出哼哼声,滚动着的眼珠露出了白眼仁儿。羊群又开始移动了,只是没有明确的方向。它们相互冲撞,朝一个方向迟疑地冲一阵,但很快就冲到了头,然后又转回来,往前冲。 我对我们各路分队的控制和纪律感到很满意。我们严格地保持着队形,战车既没有成堆挤在一起,也没有留出空隙。我的指令信号一队队传过去,立刻得到了响应。最后队伍形成了一个整体。相信不久的将来,面对任何敌人,哪怕是喜克索斯战车上久经沙场的老兵,我们都能够展现出这种作战的优势。 我把手伸到了后面,牵住了迈穆农王子的胳膊,向前拉,让他倚在挡板上。我用自己的身体夹住他,让他抓紧前板。这样塔努斯两手可以自由射箭,而王子也很安全。 “让我来牵缰绳,我来驾车,”迈穆农请求道。他是认真的,因为我先前也让他驾过。只是他的高度才刚过挡板,不过我不敢嘲笑他,因为他说得很认真。 “下次吧,迈穆农。这次只能观看学习。” 终于,我们离最近的羚羊不足一百步了。它们已经不能再承受这么大的压力,一百多头羊由一头受惊的母羊带着,一起向我们这边进攻而来。我发出信号,各辆车距迅速缩短,车毂靠着车毂,形成一面由马和人组成的铜墙铁壁,号手们吹起了冲锋号。我扬鞭策马快速前行去与它们交锋。 塔努斯从我的右肩处开弓。我看见他的箭一支支飞过我们与猎物之间的空地。这是他第一次从飞奔的战车上射箭,而且战车还正飞快地冲进奔跑的羚羊群中。他的头三支箭远远偏离了目标,但他是一个弓箭大师,很快调整了目标。他的第四支箭射中了带头冲锋的老母羊的胸部。箭一定射中了它的心脏,因为它倒下了,鼻子插进了沙子里,滚了两个前滚翻。后面的羚羊在它两侧甩开,为塔努斯提供了更多的射击目标。可是叫人遗憾的是,他接下来一连两箭都射偏了,箭都落在了目标羚羊的后面。 在射击奔跑的猎物时,人往往会受到诱惑,总想着直接瞄准正在奔跑的目标,而忽略了目标前面的空间。而实际上,箭在飞,猎物也在往前跑,等箭到时,猎物已经跑到前面的位置了,因此瞄得越准,箭反倒会落在移动的目标后面。而这种对前面目标位置的计算则很复杂,因为还要考虑到一个因素,即战车也正在向目标移动。我试着调整战车,尽量保持与奔跑的猎物方向一致,以便给他提供最易于射击的角度。塔努斯的另外两支箭还是射到了目标物的后面,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 不过塔努斯到底是弓箭大师,只见他随后再度调整目标,一支箭飞了出去,深深扎入一只羚羊的肚子里。他又用三支箭射中了另外三只。这时,我们周围的猎杀活动形成了混乱的战斗状态。灰尘迷漫了一切,只能看见到处奔跑的战车和猎物。 我们紧紧追着两只羚羊,慢慢超过了它们,这时其中一只羚羊飞奔的蹄子踢起了一块锋利的燧石石头,有我大拇指那么大。迈穆农还没来得及低头,那石头就打中了他的前额。当他抬起头看我时,我看见他眼睛上方砸出了一道浅浅的伤口,鲜血正一滴滴流下来。 “你受伤了,迈穆农!”我喊道,开始抓紧缰绳停下马。 “没什么”,他一边说,一边用斗篷的一角擦血。“别停下,泰塔,继续追它们。如果你不追,克拉塔斯就赢我们了。” 于是,我们继续驶向灰尘里,在我身边,塔努斯的箭嗖嗖作响,小王子像第一次追兔子的小狗一样欢呼雀跃。 一些羚羊冲破我们的包围圈,逃进了广阔的沙漠,而其他的则被赶回了包围圈。人声沸腾,马嘶不断,充满着胜利的兴奋,而羚羊则嘶嚎哀叫,因为利箭不断射进体内,它们不断倒下,弯刀般的羊角与飞扬的马蹄乱成一团。周围都是蹄子声与车轮声,而我们则被淹没在灰尘黄烟里。 即使是最优良最善战的战马,它的奔跑速度也有极限。最后我让佩兴斯和布雷德放慢脚步时,它们身上的汗水和灰尘粘在一起,都变成泥块状,两匹马垂着脑袋,筋疲力尽。弥漫的飞烟慢慢地飘散了。战场上景象骇然。 我们的队伍四散在整个平原上,我数了数,有五辆战车在追赶中掉了轮子,翻倒的战车像一个坏脾气的巨人摔坏的玩具。受伤的士兵躺在摔毁的车旁,其他一些士兵跪在旁边,为他们处理伤口。 那些没有损坏的战车也停下来了。马都已筋疲力尽,肚子两侧因大口喘气而鼓得很高,白沫从马嘴上滴落。每匹马都满身是汗,好像刚刚游过一条河。 猎物也一样乱七八糟地分散在战场上。很多羚羊都已经死了,侧身倒在地上,还有许多非瘸即残,也有一些垂着头站着,或是一瘸一拐地从沙丘间走开。杂色的兽皮暗淡无光,上面有一个个的暗色血迹,那是箭杆留下的痕迹。 每一场逐猎,结局都难免叫人神伤:猎人的兴奋和热情都已冷却,却需要收拾受伤的猎物,结束它的痛苦。 在我们附近,我看见一头老公羊瘫倒着坐在后臀上,前腿直直地挺在我前面,后背上高高地插着一把箭。我知道箭头已经刺入了它的脊梁。我从战车的侧板架上拿出三支箭,从踏板上跳到地面,向着这只公羊走去,那羚羊甩过头来看我,然后,用尽最后的力气,拖着瘫痪的后腿向我进攻而来。它用那两只又黑又长的角向我冲来,但眼里充满了死亡时痛苦的泪水。我被迫朝它心口射了两箭,它最后哼了一声,滚在地上,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 我爬回车上时,看了看王子。他两眼泪水,血渍斑斑的脸上流露出对这头羚羊的无比同情。他把头扭开,以免我看到他的眼泪。但我为他自豪,因为,对自己追逐的猎物没有同情心的猎手,绝不是真正的猎手。 我托起他长满卷发的头,让他的脸对着我。我轻轻地擦去他额头上的血,并用一条亚麻布把伤口包扎好。 那晚我们就在那个开满鲜花的平原上宿营,花的甜美芬芳在黑暗中袭来,掩盖了这场屠杀的血腥味。 天空中没有月亮,但撒满了星星。群山沐浴在它们的银光中。我们围着篝火坐到很晚,把羚羊的肝和心放到火上烤着吃。起先小王子坐在我和塔努斯中间。但各队将领和士兵争着引他注意。他已经偷偷赢得了所有士兵的心,他们邀请王子到身边来,而王子也毫不拘束地从这群战士间转到另一群。他们说些小王子能听懂的话,善意地跟他开着玩笑,小王子跟他们待在一起,一点儿也不紧张。 战士们对他头上那点小伤大加赞扬,“现在你是一个真正的战士了,”他们告诉他,“就像我们一样。”于是,他们把自己的伤疤露出来给他看。 “让他和我们一起来,你是做对了。”我告诉塔努斯,我们两人自豪地看着他。“这是对将才苗子最好的训练了。” “人们已经喜欢他了。”塔努斯赞同地说,“一位将军需要两样东西,一样是运气,另一样是军队的献身精神。” “只要不是太危险,每次出征都要让迈穆农随行。”我这样做出决定,而塔努斯哈哈笑了。 “那得你去说服他母亲了。有些事情可是我力所不及的。” 篝火的另一面,克拉塔斯在教迈穆农唱删减版的军队进行曲。小王子嗓音甜美,声音清脆,人们击掌合拍,轻声伴唱。后来我在战车身下铺好了床,想让迈穆农去睡觉,战士们却都大声抗议,连塔努斯也支持他们。 “让孩子和我们再多待一会。”他命令道。一直等到后半夜,我才终于把王子裹在我的羊皮被里。 “泰塔,我有一天也能像塔努斯领主那样射箭吗?”他问道,睡意蒙眬。 “你会成为我们埃及最伟大的一名将军的。有一天我会把你的胜利都刻在一块方尖碑上,这样全世界都会知道的。” 他躺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你什么时候能给我一张真正的弓,而不是儿童玩具?” “等你有力气能拉弓的时候。”我允诺道。 “谢谢泰塔,我会做到的。”然后就在我吹灭一盏灯的工夫,他就睡着了。 我们胜利凯旋,回到舰队,车上装满了腌好晒干的羚羊肉。我做好了准备,等着挨女主人一顿狠狠的叱责,她一定会怨我绑架了王子。我也想好了辩护词,决定把责任推到哈莱布领主那里。 可是她的叱责却没有我料想的那么严厉。她说迈穆农是一个调皮的孩子,惹得她担心,然后抱住他,一直到孩子都快窒息了才松手放开。然后她转向我,我就开始详细解释塔努斯在这件事中的作用,以及小王子所得到的训练和经验会多么有益。但她似乎对整件事情都心不在焉。“我们上一次去钓鱼是什么时候?”她问道。“去拿你的鱼杆,泰塔,我们乘一条小艇,就我们两个人,就像我们过去那样。” 我知道我们不是去钓鱼。她是想和我单独待在河上,这样没人会听到我们的谈话。凡是困扰她的事,都没有小事。 我顺着向下缓慢流动的绿水激桨而下,转过河弯,让高高的岩石挡住我们,看不到舰队了才停下。我想尽办法跟她交谈,但她都不作声。于是我把桨放到一边,拿起鲁特琴,拨动琴弦,唱起她最喜欢的小调,等着她主动说话。 她终于抬头看我了,眼神很奇怪,夹杂着喜悦与忧虑。 “泰塔,我想我又有孩子了。” 我想不到自己竟会因这句话而大吃一惊。毕竟,自从我们离开埃勒芬蒂尼,天天晚上她都把她和将军锁在卧室中的密室里,而我则在她卧室门口守着。可是,我仍然吓坏了,手指僵在琴弦上,歌声卡在嗓子里。过了很长时间我才能开口说话。 “我的夫人,你用我给你的草药了吗?”我踌躇地问道。 “有时用,有时忘了用。”她羞涩地笑道。 “塔努斯领主没有耐心,另外,我们有更美好更要紧的事去做时,却要摆弄坛坛罐罐喝草药,多不浪漫啊。” “要紧的事就是生出没有王室父亲的孩子。” “这件事相当严重,泰塔,是吗?” 我弹了声和弦,同时思忖着怎样回答。“相当严重?噢,我想这个词你用错了。按照习俗和法律,如果你生个私生子或者如果你再嫁,就得放弃摄政。默克塞特将军将会是下一任摄政王,但暗地里王公贵族都会为这个位置展开争斗。没有你作为摄政王的保护,小王子会有很大危险。我们会被内部斗争毁掉的。” “塔努斯可以代替我摄政,然后我就可以嫁给他了。”她满怀希望地说。 “别以为我以前没那么想过。”我严肃地告诉她,“那样会解决我们所有的麻烦。但问题是塔努斯。” “如果我问他,他会很乐意那么做的。我肯定。”她放心地笑了,“并且我还能成为他的妻子。我们就再也不需要撒谎找借口在一起了。” “我真希望那么简单,但塔努斯永远不会同意,他不能同意。” “这样的蠢话从哪里说起?”她眼里燃起一点怒气。我必须赶快解释。 “在底比斯那晚,就是法老派人去抓他,指控他煽动暴乱的那天晚上,我们就想劝塔努斯夺取王位。克拉塔斯和他所有的将官士兵都发誓支持他。他们想闯进宫殿,拥塔努斯为王。” “塔努斯为什么没同意呢?他会是一个很好的国王的,而且那样我们就省去了这么多令人头疼的麻烦。” “塔努斯拒绝了他们的提议。他宣布说自己不是叛徒,说他永远不会登上埃及王位。”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事情都已经变化了。”她恼怒地喊道。 “事情没有变化。塔努斯那天发了誓,并请求荷鲁斯神作为见证。他发誓永远不会称王。” “但现在不算数了,他可以收回誓言。” “你能收回你在荷鲁斯神面前发下的誓言吗?”我问,她把目光移开,低下了头。 “你能吗?”我执拗地问,她不情愿地摇摇头。 “不能,”她小声说,“我不能。” “塔努斯也受这种尊严的约束。你不能让他做你自己都不敢做的事。”我柔声解释道,“当然我们可以去问他,但我们俩都知道他的回答最可能是什么。” “那你一定能做点什么吧?”她带着那种盲目的信任看着我,这让我尤其生气。她每次自己闯出大祸时,都简单地来找我并且说:“那你一定能做点什么吧?” “我能做的事,你永远都不会同意,就像塔努斯永远都不同意称王一样。” “如果你还对我有一点点关心的话,就不要提它。”她很快了解我的意思,并且从我身边缩了回去,好像我刚刚打了她似的。“我宁愿死也不愿拿掉塔努斯在我肚子里种下的爱的奇迹。这孩子就是我和他,我们的爱。我永远不能谋杀任何一个。” “那么,陛下,我没有什么建议给您了。” 她向我微笑,带着无比的信赖和坚定的信心,弄得我都无法呼吸了。“我知道你会想出办法的,我亲爱的泰塔,你总能做到的。” 于是,我做了一个梦。 埃及摄政王召集国事议会,我在会上说出了我的梦。 洛斯特丽丝王后和迈穆农王子高高地坐在荷鲁斯呼吸号艉楼的皇座上。战舰泊在尼罗河西岸。全体官员都坐在她下面的河滩上。 默克塞特和贵族代表国家世俗权力,阿蒙拉和哈比的大祭司代表神权。哈莱布领主和他的五十名高级将领代表军队。 我站在王座下的甲板上,注视着这个与众不同的集会。这次我的打扮颇费了一番工夫。妆化得很淡,很有迷惑性。头发上抹了香油,盘成卷,这种发式一度因我而流行。我脖子上戴了两个荣誉金链,胸部和双臂都因驾战车而锻炼得有形有力了。在他们眼里,我一定代表了一种不寻常的美,因为许多人都在注视我,有些性情使然的人眼里还流露出充满欲望的目光。 “两位陛下,”我以低沉的声音向王位上的两人问候。迈穆农王子顽皮地向藏书网我咧嘴笑。他的头还用绷带包着,尽管已没必要,但是他对自己的战争伤疤很是自豪,所以我就让他继续戴着。我对他皱了皱眉,他换了副表情,与当时的场合保持一致。 “陛下,我昨晚做了一个奇怪又神奇的梦。我感到有责任把它说出来。请您允许。” 洛斯特丽丝王后优雅地回答:“这里每个人都知道你具有神能。王子和我知道你能预见未来,并通过梦境和幻象猜出众神的旨意。我命令你把这些神旨说出来。” 我再次鞠躬,然后转身面向议会。 “昨晚我照例履行职责睡在王后寝房门口。洛斯特丽丝王后自己躺在床上,王子睡在他母亲卧房里面的小凹室。” 连默克塞特都身体前倾,竖着的耳朵伸到了拿杯子的手前,其他人也都全神贯注地倾听。他们都喜欢听一个既精彩又带有预言味道的故事。 “我在夜里第三班岗时醒来,发现船上撒满了一种奇异的光。我感到一阵冷风吹到面颊上,可是每扇门和舷窗都关着。” 我的听众起兴致了。我用对了闹鬼的音调。 “然后,我听到船里响起了脚步声,缓慢而庄严,与凡人走路的声音绝不一样。”我停了一下,吊人胃口。“这些奇怪而阴森的声音来自于船舱。”我又停顿一下,让他们细细体会这里的弦外之音。 “是的,诸位王公,是从船舱传来的。那是法老麦摩斯八世的金棺停着等待入葬的地方。” 一些听众吓得颤栗,而另一些做出一副乞求神灵保佑的姿势。 “脚步声离王后门前我躺着的地方越来越近。那道神圣的光芒变得越来越强。我吓得浑身哆嗦。这时,一个人出现在我面前。那只是人形,但不是凡人,因为他像满月一样浑身发光,他的面部如同国王再现,不同之处就在于他身上的灵光带着可怕的神圣感。”他们痴迷又安静,没有一个人发出一点声音。我扫了一遍大家的脸,看不出一点怀疑的迹象。 突然,一个孩子的声音打破了沉寂,王子清脆的声音高喊道:“啊!是我父亲。啊!是法老!” 人们跟着喊:“啊!是法老。愿他永生!” 我等人们静下来,等到他们受不了悬念的吸引时才又接着说。 “法老向我走来,但我却动弹不了。他经过我,走进了优雅的陛下洛斯特丽丝王后的房间。我虽然既不能动弹也不能说话,但我看见了发生的一切。王后仍在睡觉,神圣的法老通体放着神光,伏到了王后身上,与她享受夫妻之欢。他们的身体像男人和女人那样结合到了一起。” 仍然没有人脸上露出怀疑。我等着自己的话完全起了作用,然后才说,“法老从熟睡的女王胸前起来,把目光投向了我,说了如下的话。” 我能将别人的声音模仿得惟妙惟肖,让人听了能误以为是被模仿者本人在说话。这时,我就模仿麦摩斯法老的声音说道: “我已经把我的灵光赋予王后。她已与我和众神成为一体。我已经在她体内种下了神圣的种子。她只有我一个男人,将要为我再生下一个王室血统的孩子。我以此向大家表明,她得到我的保护,我会一直照顾她。” 我又向王位上的两位王室成员鞠了一躬,“然后,国王从船上回去,又进了他休息的金棺。那就是我看到的一切。” “愿法老永生!”塔努斯领主喊到,这是我事先安排他这么做的。随后,其他人也跟着喊:“向洛斯特丽丝王后致敬!愿她万岁!向她所怀的圣子致敬!愿她所有的孩子万岁!” 那天晚上,我正要退下,女主人把我叫到跟前,小声说:“你描述的景象太逼真了,我今晚都不敢再睡觉了,怕法老再来。看好门。” “我敢说可能有一个大胆的狂徒会来打扰陛下的睡眠。但我想应该不会是法老麦摩斯。如果因为你善良仁爱的性格,某个暴徒的确来占你便宜,我该怎么办呢?” “亲爱的泰塔,尽管睡你的,什么也不要听。”她红了脸,在灯光下焕发出粉色的光辉。 我对未来的预言又一次应验了。那天晚上,女主人的卧室里来了一个拜访者,但不是法老的鬼魂。我按洛斯特丽丝王后的命令做了,塞上耳朵充耳不闻。 第08章 塔努斯血洒疆场 尼罗河又一次泛滥了,提醒我们又一年过去了。我们已经收割了岛上种的玉米,把我们的马匹集合在一起。我们把战车拆开堆放在战船的甲板上。把帐篷卷起来,堆进船舱里。最后,我们一切就绪,准备起程离开,所有健康的人和马都在岸上拖拽纤绳。 我们经过几乎一个月的艰辛努力才渡过了那个恐怖的大瀑布。最后有十六个人淹死,五艘船被黑岩的巨齿嚼得粉碎。但我们终于挺过来了,船在瀑布上面平稳的河面上扬起了风帆。 几星期过去了,几个月又过去了,尼罗河在我们的船下,缓慢而庄严地拐了个弯。自从离开埃勒芬蒂尼起,我就开始沿路绘制一幅河道图。我用太阳和星星来判断方向,但有一个巨大的困难,就是如何测量我们走过的距离。起初,我命令一个奴隶沿着河岸走,并数自己走的步数。但我知道这种方法不准确,会使我所有的计算都等于零。 一天早晨,我登上战车出去训练时,突然想到了解决的办法。我看着右边轮子的滚动,意识到轮边缘每转一圈经过的距离可以用来对地面进行精确丈量。于是,此后,我让一辆战车沿着河走。一只轮子的轮边插了一面旗,命一个可靠的人踏在踏板上,每当小旗绕一圈时就在纸上做一个记号。 每天晚上我都计算白天行进的方向和距离,并标在我的河道图上。渐渐地,河的图案和形状在我面前清晰起来。我发现我们已经绕了个大圈,到了西边,但现在河流又转向南,正如哈比所预测的那样。 我把我的发现拿给塔努斯和王后看。有很多夜晚,我们都在王后的房间里待到很晚,讨论河的流程以及它对我们返回埃及的计划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们沿河走的每一里格,似乎都没有使我的女主人决心动摇,反而更加坚定了她返回埃及的意志。 “我们不会在任何荒野中建造石砌神庙和宫殿。”她命令道。“我们不会建造纪念碑或方尖碑。我们的停留只是暂时的。我们不会建造城市,而是要住在船上,或帐篷里,或用草叶与芦苇搭建草棚。我们是在路上的旅行队,这路最终会把我们带到生我的城市,有无数道大门的美丽的底比斯城。” 她私下里对我说道:“保管好你的河道图,泰塔。我相信你能为我们回家找到一条容易的路。” 这样,我们的水上旅行队继续前进,两侧的沙漠每经过一英里就变一番模样,但最后终于不变了。 我们在河上行驶,慢慢地就成了关系紧密的团体,就好像是一座巡回的城,没有城墙也没有永久式的建筑,只有着生命的兴衰。我们的人数增加了,因为大多数随我们从埃勒芬蒂尼来的人正直壮年,女性处于生育期。年轻人在河岸上结婚,把装有尼罗河水的罐子打碎。然后孩子出生了,我们看着他们一天天成长。 有些年老的人去世了,有时意外和危险也会夺走年轻人的生命。我们对尸体进行防腐处理,然后在荒山中掘墓掩埋,让他们留下来安息,我们则继续前行。 我们庆祝节日,拜祭神灵。我们按照时令节气举行盛宴,斋戒、跳舞、唱歌、学习科学。我为船上稍大些的孩子上课,而迈穆农则是我鼓励学生学习的榜样。 快到年底时,河道仍向南延伸,我们遇到了跨在尼罗河上的第三道大瀑布。我们只好又一次上了岸,清理好土地,种上庄稼。等着尼罗河涨水了再穿过瀑布。 正是在第三大瀑布,我又遇上了人生又一桩乐事,生命愈加充实。 在河岸上一个亚麻布帐篷里,我照顾着分娩中的女主人,迎来了小公主特修缇,这是已逝法老麦摩斯认可的女儿。 在我看来,特修缇美得简直是个奇迹。我一有空就坐在她的小床边抚摸她的小手和小脚,对这种美又是惊叹又是敬畏。在她饿了等着母亲喂奶时,我有时会把小拇指放进她嘴里,她用光秃秃的牙床吸吮我的手指,感觉是那么地愉悦。 河水终于涨起来了,我们穿过了第三道大瀑布,继续前进。几乎在不知不觉中河水就转了个圈,向东面方向流去,这说明我们的船已经转了一个大弯。 这年快过去时,我又得再做一个着名的梦了,因为女主人又在没有丈夫的情况下怀孕了,而这只能用超凡的方法来解释。于是,已逝法老的幽灵又开始活动了。 当我们遇到第四道大瀑布时,女主人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倾泻而下的河水和岩石像鳄鱼的牙齿一样,比以前任何一个瀑布都难对付,而且,此时有很多人开始出现沮丧情绪。他们以为没有人能偷听到他们的谈话,就彼此抱怨:“我们被这些地狱般的崖壁和岩石包围了,一个接一个,都是神在河上安置的障碍,神要阻止我们前进。” 他们在河岸上聚到一起嘀咕,我只要看到他们的嘴形就能猜到他们在说什么。还没有人发现我有这个能力。 “我们会陷在这可怕的湍流中,会永远回不去的。我们现在就应该返回,否则太晚了。” 甚至,在国事议会上,我也看到一些埃及王公坐在与会人群的后面,口形无疑透露出这样的话:“如果继续走,我们都得死在沙漠里,我们的灵魂将永远在这里游荡,不得安息。” 年轻贵族中则出现了一种孤傲固执的情绪。他们开始不满,准备暴动。我看见阿奎尔领主对他的一个亲信说:“此时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个强壮的男人来领导我们,而我们竟受控于一个女人,一个去世国王的小妾。我们一定能找到什么方法除掉她。”这时,我觉得我们必须果断迅速地采取行动了。 首先,在老朋友阿顿的帮助下,我弄到了一份不轨分子和意图叛变人员的名单。名单上排在第一位的是默克斯的长子阿奎尔领主,对此,我一点也不奇怪,因为从他说话的口形我已知道了他的背叛情绪。阿奎尔领主是一个狂妄自大的愤怒青年。我相信他胆大妄为,妄想自己头戴皇冠,坐在上下两王国国王的宝座上。 我向塔努斯和女主人表明了我的看法,并提出应该怎样采取行动,之后,他们召集议会,在河岸上召开了一次庄严的全体会议。 洛斯特丽丝女王开场就说:“我非常清楚,大家是多么渴望回到自己的土地上,多么厌倦这次漫长的航行。我和你们一样,不止一次梦回底比斯。” 我看见阿奎尔领主与他的同伙诡秘地交换着眼神,更加坚信了自己对他们的怀疑。 “可是,埃及的公民们,事情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糟。哈比女神正遵守着她的承诺,守护着我们的长征。你们谁都想不到,其实我们离底比斯城要比大家想象的近得多。等有一天我们返回热爱的城市时,就用不着再重复我们来时这段疲惫漫长的旅程,我们不必再一次面对挡在河道上的那些地狱般的瀑布所带来的危险与艰辛了。” 听众中有点骚动,人们小声议论,表示怀疑。阿奎尔领主笑了,虽然声音还没大到显得不尊重、不合适的地步,女主人还是把他叫了起来。“阿奎尔领主,你好像对我的话有所怀疑?” “绝对没有,陛下。我诅咒这样不忠的想法。”阿奎尔领主急忙否定。他还不够强大,也不太确定人们对他的支持程度有多高,还不敢正面对峙。他还没准备好,我就把他揭发了出来。 “我的奴隶泰塔测绘了这些天里我们走过的河道,”洛斯特丽丝王后继续说,“你们都看见了那辆轮子上插有旗子的战车,它是用来测量距离的。并且泰塔研究了天象,找出了我们行驶的方向。我命令他现在走上前来,把他的计算结果展示给我们。” 迈穆农王子已经帮我把河道图临摹了二十卷。小王子才9岁,书法已经很好了。我把河道图传给所有的高官,以便他们能更好地理解我的话。我提醒他们注意,自从离开埃勒芬蒂尼以来,我们一直行进的路程几乎呈环形。 他们表现出明显的震惊。只有祭司们对此略有所知,他们也研究了星空,有些人对航海还比较擅长,但他们也被河流的迂回吓了一跳。这没有什么好惊讶的,因为我给他们看的地图并不完全准确。为了打击阿奎尔领主及其党羽抢占上风,我对实际数据有所改动,使曲线两个端点的距离看上去比我计算的结果要短些。 “各位大人,从这些图表中你们能看出,从我们离开第二道大瀑布算起,已经走了近千里的路程,所以现在,我们站着的地方离我们的出发点不过几百里地而已。” 克拉塔斯站起来,问了一个会前我已经安排好的问题。“那是不是说,如果我们走捷径,从沙漠穿过去到第二大瀑布,会与从底比斯到红海再返回的距离相同?从底比斯到红海我都走过好几次了。” 我转向他:“那段路程我也走过。来回各用十天,而且当时我们还没有马。现在我们若要穿过那条狭窄的沙漠地带并不艰难。也就是说从这里我们可以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能回到埃勒芬蒂尼城,并且只需在阿苏恩穿过第一大瀑布即可。” 这时下边传来一片惊讶与嗡嗡议论的声音。这些地图从一个人传给另一个人,人们热切地看着,我观察到会场的整个氛围好转了,人们都接受了我的理论。他们出乎意料地了解到,自己竟然离家已经这么近了,并且那片地形还是他们都熟悉的,不禁全都高兴起来了。 只有阿奎尔领主和他的同伙表情很难看。因为在这场掷色子的游戏中,他们失去了最高点。正像我预料的那样,他生气地站起来问我第二个问题。 “一个奴隶的涂鸦有多大的精确性?”他的语言很不客气,表情高傲。“拿笔在纸上画几道,这简单,但若面对几百里地的沙子和岩石,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你这个奴隶怎么证明你的疯狂理论符合事实?” “阿奎尔领主领主提到了问题的要点,”我的女主人高兴地说,“能这样问,说明他对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有敏锐的洞察力。我打算派一批优秀的人出行,穿过沙漠最窄的部分,为我们北行,开辟回到美丽的底比斯城的路线。” 我看见阿奎尔领主的表情突然变了,因为他理解了王后的话,并且意识到了这是给他设好的陷阱。他匆忙坐下,显出一副冷淡、不感兴趣的样子。不过,女主人毫不留情,继续说道,“我正犹豫着派谁出行最合适,现在阿奎尔领主以他独到的领悟和洞察力向我表明,他是这项重要任务的不二人选。是不是啊,我的大人?”她甜甜地问道,接着还没有等他回答,就又继续流畅地说:“我们很感激你,阿奎尔领主。你可以带上任何你需要的人和设备。我命令你在下次的月圆前出发。月亮会使你夜间出行容易一些,避免了白天的炙热。我会派一些能根据星星导航的人与你同行。在月末前你就应该能顺利到达第二大瀑布并返回到这里。如果你能凯旋而归,我会为你戴上荣誉金链。” 阿奎尔领主目瞪口呆地望着她,虽然他的同伙都离开了,他仍呆呆地坐在凳子上。我完全以为他会找借口推脱这个我们诱他陷入的使命,但最后他竟然来找我寻求建议,让我帮助他安排侦察队队员,这倒使我大大吃惊。看来我可能把他看错了。现在既然他有了意义重大的使命,或者他可以由一名惹麻烦的人变成我们之中有用的成员。 我为他选了一些精兵良马,还有五辆牢固的战车。战车是用来运载储水的革制水袋的,如果节省点,水够他们用一个月。等到月圆的时候,阿奎尔领主很高兴,也很乐观,我却为自己把距离说得短了些,把困难说得简单了些感到罪过。 当远征队出发时,我和他们走了一小段距离来到沙漠里,为他们指点正确的道路,然后我独自站着,看他们融入银色月光照耀下的沙漠。他们正向我们叫做“天琴座”的那片星星走去,那片星标志着北部天空。 接下来的几周里我每天都想着阿奎尔,我们待在第四大瀑布下面,我希望我给他的地图没有我担心的那么不准确。不过至少,他这个叛乱隐患消除了,去了北方。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们在岛上和河岸上种上庄稼。不过,这个地方的土地比河下游其他地点更陡些,在这里提水灌溉庄稼更难。所以,不难预想,收成的数量和质量一定不会太好。 自然,我们又把汲水用的传统桔槔放到了长长的平衡臂上,从河里提水。这活儿由一个奴隶来做。他把平衡臂末端的陶罐扔到水里,然后提上来,把水倒进河岸的灌溉渠里,那是一项又慢又费力的工作。这里河岸很高,用这种方法来采水还极其浪费。 每天晚上迈穆农和我都乘车沿河岸而行,我担心眼下生长的庄稼收成很少。我们有几千张嘴等着吃饭,而谷物仍是我们的主食。我预见到一场饥荒可能要来临,除非我们能运来更多的水浇地。 我不知道是什么促使我想起把轮子用于汲水,除非一种可能,就是到这时轮子已经成了我生命中的一种牵挂和热情。我还在担心我们战车的轮子爆裂的问题。我的梦里满是旋转的和碎裂的轮子,轮边缘带着铜刀或是用来测量所经过距离的小旗。大大小小的轮子时常萦绕着我,使我夜不能眠。 我从一个哈比祭司那里听说,有些种类的木材在水里浸泡一段时间后会变得更硬更有弹性,所以我就用这种方法来做实验。我们是为了这个目的才把战车轮子放到水中的,水流冲击到车轮边缘,带动车毂上的轮子开始转动。我漫不经心地看着,但当轮子沉入水中后,转动就停止了,我也就没有再想什么。 几天后,一艘小船穿过两个岛时倾覆了,船上两个人被冲到湍流中淹死了。看到这个悲剧,迈穆农很痛苦。我趁机又警告他河的危险与威力。 “它真有力量,甚至能转动一个战车的车轮。” “我不相信你,泰塔。你是说来吓唬我的。你知道我多么喜欢在河里游泳!” 于是,我为他安排了一次展览,我们都对此印象深刻,轮子的边缘在蘸进流动的水中后,转了起来。 “泰塔,如果轮缘上装有桨,轮子就会转得更快些。”迈穆农最后告诉我他的观点。我惊讶地注视着他。他此时才10岁多一点,不过却能以一种探索求新的目光看待一切。 等到下一次月圆时,我们已经建好了由河水来驱动的轮子。它用一排小土钵提水,然后把水洒到高高的尼罗河岸上的水渠里。 我的女主人尽管挺着个大肚子,还是来到岸边观看这个神奇的机械。她很高兴。 “你真善于用水来做东西,泰塔。”她告诉我。“你还记得在埃勒芬蒂尼时为我造的水凳吗?” “要是你能让我们像文明人那样坐在体面的家里,我现在就能为你再做一个。” 塔努斯也同样对水轮印象很深,不过当然他不会流露出来。相反,他向我笑道:“很精巧,但它什么时候也会像你着名的战车车轮一样爆掉?”他问。克拉塔斯和其他一些军队里的呆头鹅觉得这话非常有趣。此后每当水中一个车轮坏掉了,他们都说“变成泰塔”了,泰塔是王子对我的昵称。 尽管车轮有些不稳定,但庄稼却很快茁壮起来,高处河岸的土地变绿了,在尼罗河日光的照射下,金色的玉米沉甸甸地弯下来。我们在第四道大瀑布那里收获的,并不仅仅是这些庄稼。还有,洛斯特丽丝王后又生了一个小公主。如果要说什么,只能说这个婴儿比她的姐姐长得更纤巧。 奇怪的是贝凯莎公主生来就有一头金黄泛红的卷发。她神圣的幽灵父亲麦摩斯皮肤黝黑,而她的母亲头发更是黑得像鹰的翅膀。没人能解释这种不寻常的发色,但都认为很漂亮。 当尼罗河又一次涨水时,贝凯莎两个月大了,我们做好了渡过第四大瀑布的准备。此时,一年来的辛勤劳作已让我们有了许多经验,并学会了对付这条贪婪的河流的各种方法。 我们还没出发,营地中就掀起了一股巨大的喧嚣。我和迈穆农王子正在远处河岸上视察马匹,看看是否一切都已准备好,能否起航驶向瀑布上游,这时我们听到喊声与欢呼声。 我们匆匆赶回船队,来到了东岸,发现营地里一片骚动,人们都挥着棕榈叶,唱着欢迎与荣誉之歌。我们向人群中挤去,见人们围着一组破烂马车队,马已瘦骨嶙峋,一伙儿老兵也个个消瘦、风尘仆仆,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散发着沙漠的气息。 “塞特惩罚你和你那张地图,泰塔。”阿奎尔领主站在领头的马车上向我喊道。“我不知道你们谁撒谎,但你最厉害,路程是你们对我们说的两倍远。” “你们真的到了河的北面吗?”我向他喊道,兴奋地跳着,努力从人群中挤过去。 “到了又回来了!”他笑了,对自己的成就非常骄傲,“我们在第二道大瀑布扎的营,吃了尼罗河的鲜鱼。回底比斯的路开辟了!” 我的女主人下令为这些人举行庆功宴。阿奎尔领主成了这天的焦点。庆典最高潮时,洛斯特丽丝王后把荣誉金链挂在了他的脖子上,并提升他为万人统帅。女主人站起来看着这个得意忘形的家伙,好像还觉得奖励不够,于是赐他兵权,统领第四战车分队,并给他一张许可状,承诺等我们回到底比斯时,赏赐他一百费丹的良田。 我认为这些有点过分,尤其是赐予他这么多土地,而这些土地必须从女主人自己的地中拨出。毕竟阿奎尔曾经差一点就叛变,并且,尽管他的成就值得嘉奖,而实际上我才是建议并策划这次远征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奖给可怜的泰塔一条金链一点也不过分。 不过,我不得不称赞女主人的聪明和政治家风度。她已经把阿奎尔、她过去一个潜在的最危险的敌人,变成了热切而忠实的追随者,他在未来的日子里曾多次向她证明自己的价值。她有对付男人的方法,而且每天都在管理国家方面积累经验。 驯服了阿奎尔领主,发现了捷径,我们没有后顾之忧,于是个个精神饱满,勇敢地向着第四大瀑布上游前进了。 我们还没走上一个月,就意识到时来运转,女神兑现了她的承诺。 每天的变化都清晰地表明我们马上要苦尽甘来。沙漠终于被抛在后面了,这条宽阔平稳的大河又一次转向了南方,把我们带进了一片从未见过的土地。 正是在这儿,我们一行的许多人第一次看见了奇迹般的雨。尽管我曾在下王国见过雨,但其他许多人还从未见过水从天上下来。我们吃惊地仰着头,让雨水打在脸上,听雷声滚过天空,闪电白光晃得我们什么也看不见。 这里降雨量大,而且很有规律,充足的雨水带来了令人兴奋的新景象,让我们惊叹不已。我们在领航舰甲板上朝尼罗河两岸望去,双目所及之处,是一片宽阔的非洲大草原。这里能为我们的马匹提供丰富的草料,为我们的战车提供无限疆域。我们可以自由出行,没有沙丘或岩石山挡住我们的去路。 这不是女神给我们的唯一恩赐。这里还有树木。狭长的山谷是刺果树的家园,从前山谷里可能有森林,谁也说不准,但森林已在几百年前让人类用斧子砍掉了。树木对于我们埃及人来说,是稀罕又珍贵的东西。埃及的木材多是来自遥远的异域,是用船或载货的牲口运回去的。 从这里无论往哪个方向看,都能看见大树。树林长得并不很密,不像我们在大瀑布的岛上见过的那样,但是很高,高大的树干之间有宽阔的草坪空地。这里的平原上木材很多,足够世界上所有国家在各地海域建造舰队了。即使这样,还会有很多剩余,剩下的木材作为燃料,恐怕能烧上几百年。我们这些人一辈子都是靠烧牲畜粪便来烹食的,此刻看着周围,心中充满了无比的惊讶。 我们终于到达了这片传说中的富饶之地库施,在这里,我们发现的财富不仅仅是木材,还有更为神奇的动物。我从远处第一眼看到它们时,以为是灰色花岗岩墓碑。它们立在嫩草丛生的草原上,就在刺槐树丛的树荫下。正当我们看得迷惑不解时,这些大岩石竟开始移动了。“大象!”我以前从未见过,但它们不可能是别的东西。我身边其他站在甲板上的人也喊了起来。 “大象,象牙!”这些都是财富,是连拥有无数陪葬财宝的麦摩斯法老做梦都无法想象的财富。而我们无论向哪里望去,都可以看到站立的大象群。 “几千头,”塔努斯向周围看着,眼里流露出猎手的激情,“看吧,泰塔,多得不计其数啊!” 草原上聚满了生灵,不只是大象,还有羚羊和瞪羚。有些我们认识,有些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将来我们可能会更好地了解它们,为各种各样的动物命名。 长角羚羊与紫色的水鹿夹杂在一起,水鹿的角弯得像我为塔努斯造的弓,身上带着斑点的长颈鹿一伸脖子就可以够到刺槐树顶。犀牛嘴里长出的角有一人多高,像长矛一样锋利。水牛在河边的泥里打滚。它们是巨大的牛类动物,像塞特的胡子一样黑,一样丑陋。它们看着我们的船经过,眼神忧郁,很快我们就会知道那眼神背后的恶意和那些下垂的黑犄角的厉害了。 “从船里卸下战车,”塔努斯急不可耐,喊道,“套上马,开始狩猎。” 如果知道我们所面临的巨大危险,我绝不会允许迈穆农王子登上踏板,站在我后面,和我们一起出去捕猎大象。这是第一次,在我们这些一无所知的人的眼里,大象看起来那么温顺,缓慢又笨拙,非常愚蠢。它们当然应该是很容易猎取的动物。 塔努斯精神抖擞,急于追捕这些新的猎物。他迫不及待,还没等四支战车车队都聚齐,而只是第一战车队的五十辆车刚准备好,他就下令出发了。我们高喊着向其他驾车的人挑战,赌狩猎的结果。长长的车队在河岸的树丛中滚滚前进。 “让我驾车,泰塔。”王子要求道,“你知道我和你驾得一样好。”尽管他是一个天生的驭马者,凭直觉就能悟出战马的秉性,而且他还几乎每天都练习驾车技术,不过他的吹嘘还是没有根据的。他当然没有我驾车驾得好,因为军队中没有人敢那么说,当然一个11岁的孩子更不可能了。 “看我驾车,学着点。”我告诉他。当迈穆农向塔努斯求助时,塔努斯终于支持了我一次。 “泰塔做得对。这次狩猎我们以前没干过。你要闭上嘴巴,睁大眼睛,孩子。” 我们前面那群奇怪的灰皮动物正在吃从树上落下来的树籽。我们以小跑的速度向它们靠近,我非常好奇,边跑边急切地观察它们。大象的耳朵非常大,它们支起耳朵朝向我们,鼻子翘得老高,我猜它们正在闻我们的味道。我不知道它们此前是否闻过人或马的气味。 还有一群小象,象妈妈把它们赶到象群中央,然后围在一边保护它们。这种母爱让我很受感动,这时我才开始朦朦胧胧有一点感觉,觉得这些动物也许不像看起来那么迟钝。“这些都是雌象,”我没有回头,对着踏板上的塔努斯喊道,“脚下跟着幼象,它们的象牙都很小,没什么价值。” “你说得对。”塔努斯站在我肩后往前指,“看它们后面,那两个一定是雄象。看它们站着时多高,躯干多粗啊。看那象牙,在阳光下发着光呢。”我向后面的车发出信号,我们绕过了这群雌象和小象,继续前进,仍保持队伍行进阵式,穿过刺槐树丛向两头公象奔去。前进时,我们不得不绕着行走,躲避树上掉下来的树枝和连根拔起来的巨大的刺槐树干。由于还不知道这些动物具有难以置信的力量,所以我回头对塔努斯说,“这里一定有过一场巨大的风暴,风暴席卷森林,才带来这么大的破坏。”那时我一点也没有想到,其实大象才是罪魁祸首,而它们看起来那么温顺,像是毫无抵抗力的样子。 那两头老公象感觉到了有东西在逼近,于是把脸转向我们。那时我才意识到它们有多大。它们把耳朵展开时似乎能把天空遮住,而头部则像一片黑暗的雷雨云。 “快看那象牙,”塔努斯喊到。他没感到有什么危险,还只关心着狩猎的战利品。但是马匹都很紧张,有些惊慌了,马儿嗅到了这些奇怪猎物的气息,把头扬起来,在缰绳套中不停挣扎、乱窜。想控制它们,让它们跑直线都很难。 “右面那个最大,”迈穆农尖声说。 “我们应该先射它。”这小家伙和他父亲一样急切。 “听到陛下的命令了吧。”塔努斯笑道,“我们要射中右边那个,让克拉塔斯射另一个,那个也够他对付了。” 于是,我举起拳头,发出指令,把队伍分成两列。克拉塔斯驶到我们左面,二十五辆战车成线形聚在他后面。而我们则径直向这头巨象冲去。那淡黄色的象牙从它硕大的脑袋上支出来,有荷鲁斯神庙的柱子那么粗。 “向它猛冲,”塔努斯喊道,“在它转身跑之前就把它射倒。” “嘿,驾!”我朝着佩兴斯和布雷德大声叫,两匹马开始跑起来。我们都以为这庞然大物一旦意识到有危险就会跑开。我们还没见过什么动物好端端地会站在那里等着我们去进攻。就连狮子都逃避猎人,除非它受伤或受困了。而这些肥胖的动物怎么会与众不同呢? “它的头真大,目标好打。”塔努斯高兴地喊道,搭上了支箭。“我一箭就能射死它,让它来不及跑,跑近点,跑到那可笑的长鼻子下面。” 我们后面其余的车以单列列开。我们的计划是等靠近后再合成两列,从雄象的两侧经过,同时把箭射出去,然后再转回来。这是经典的战车战术。 现在我们已经到了公象的面前,它仍然站在那里不动。或许这些动物真的像它们看起来的那样,头脑迟钝。这样可能猎杀起来就容易了。我感到塔努斯对这样无聊的捕杀有些失望。 “进攻啊,你个老傻瓜!”他鄙视地喊,“别光站在那儿啊!” 公象似乎听懂了这个挑战。它扬起鼻子,吹出一阵震耳欲聋的声音。马猛地惊退,使我撞到了挡板上,伤到了我的肋骨。一时间,我不能控制马匹了,我们只好转向一边。 然后公象又尖叫了,并且跑了起来。 “天啊,看它来了!”塔努斯吃惊地吼着,因为这畜生并没有跑开,而是直直地向我们冲来,攻势凶猛。它比马要快得多,像被猎狗追急的豹子一样矫健灵活。它飞起的每步都踢起很多尘土,我还没来得及控制住马车,它就到了我们跟前。 我得抬头仰望它,它像座高塔一样耸在我们正上方,伸出鼻子要把我们从战车驾驶板上拔出来。我真不能相信它竟有那么大的个头,眼睛里的愤怒那么强烈。那不是动物的眼睛,而是聪明、机智的人的眼睛。这不是头懒散的猪,而是一个勇猛可怕的对手,我们因骄傲无知而贸然挑战了它。 塔努斯放出了一箭,正中公象的前额中央。我期望这箭能穿透它的脑部,期望着它能倒下。那时我们还不知道,大象的脑并不在常人认为的额头位置,而是在大山般的头颅的后面,有一块大绵骨保护着,没有箭能穿透。 那箭射中了,可大公象丝毫没有反应,身子一点也没有摇动,它只不过把鼻子伸上去,用鼻头抓住箭柄,像人用手抓一样,把箭柄从肉中拔出来,扔到一边,继续追来,把沾了血的鼻子向我们伸来。 我们队伍中第二辆车里的辉救了我们。在这头愤怒的公象面前,我们丝毫没有反抗的能力。辉像魔鬼一样策马高喊,从侧面上来。车上的弓箭手从他后面的踏板上射出一箭,正中公象脸上,箭扎在眼睛下面一巴掌远的地方,这才把大象的注意力从我们这里引开了。 大象开始追赶辉,但他的车正全速奔跑,所以很快跑开了。而队伍中的另一辆战车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车夫没有辉的高超技巧,转弯转得不及时。公象把鼻子扬起老高,然后砸下来,如同一把行刑的斧子。 象鼻子砸在左侧那匹马的后背上,咔嚓一声砸断了马的脊柱。残废的马跌倒了,把另一匹马也带倒,战车滚到一边,里面的人被甩了出来。大象把一只前蹄放在倒下的一名战车士兵身上,用鼻子扯下那士兵的头颅,像孩子扔球一样高高扔起。头颅在空中旋转,殷红的鲜血从断掉的脖子里洒出来,像一片鲜亮的羽毛。 这时,下一辆战车驶过来,分散了公象的注意力。 我在树丛边上停住了马车,惊恐地回头看,我们的车队已被击溃,从左翼进攻的克拉塔斯和我们的处境一样惨,所以地面上到处散落着士兵的尸体和摔破的战车。 两头公象忙着拔箭柄,鲜血从身上淌下,在尘灰色的皮上留下许多湿漉漉的条纹。但是伤口似乎并没有减弱它们的战斗力,反而激化了它们的愤怒。那两头大象在树丛中横冲直撞,击碎倾翻的马车,用巨大的蹄子踩住倒在地上的马,把喊叫的人先扔到高空,等摔落到地上时再踩住他们。 克拉塔斯赶到我们旁边,喊道,“呸,塞特跨下的厉蟹,这活儿真够刺激!我们第一次冲锋就丢了八辆战车。” “比你想象的更刺激,克拉塔斯指挥。”迈穆农王子回头向他喊道。他要是保留自己的想法默不作声就好了,因为在混乱之中我们都把这孩子忘了,这一喊反倒提醒了我们,我和塔努斯都转过来对着他。 “对于你,年轻人,你今天已经活动够了。”我坚定地告诉他。 “你该回舰队了,而且要立刻回去。”塔努斯表示同意。这时一辆空战车中速跑来。我不知车上的人怎么了,很可能被甩了出去,或被某一头狂怒的公象整个拔了出去。 “抓住那些马!”塔努斯命令道,等空车被带回到我们跟前时,他告诉王子,“快出去,乘那辆车到河岸上,等我们回来。” “塔努斯领主,”迈穆农王子站直身子,他的个头还只到他父亲的肩膀处,“我抗议!” “别跟我耍王子威风,年轻人。如果你一定要那样,就回去向你母后抗议吧。”他用一只手把王子举起来放进那辆战车的空驾驶舱里。 “塔努斯领主,这是我的权力啊!”迈穆农绝望地做着最后的尝试,想要继续狩猎。 “如果我回头时,你还在这儿,我就要用剑鞘打你的..屁股了,那也是我的权力。”塔努斯说道,转过脸去。我们两个都不再想这个孩子了。“收集象牙真不像采蘑菇那样简单啊,”我说道,“我们得想出更好的计划。” “你往这些动物的头上射箭杀不死它们,”塔努斯咆哮道,“我们要冲上去试着在它们的肋骨上射一箭。如果它们头颅里没有脑子,那它们也一定有心肝肺。” 我拉紧缰绳,抬高马的脑袋,准备重上战场,但可以感觉到,佩兴斯和布雷德也和我们一样紧张。我们都不喜欢第一次猎象的情景。 “我们一直冲到它面前,”我告诉塔努斯,“然后转过去,闪出一个大侧面,你好射它的肋骨。” 我让马匹小跑,然后慢慢加速冲进刺槐树丛。在我们前面,公象横冲直撞,地面上散落着倾覆的战车、死人和残马。它见我们过来,又发出了一声令人恐惧的尖叫,听得我毛骨悚然,而马抖着耳朵,又向后退缩了。我用缰绳把它们聚拢起来,赶它们前进。 公象朝我们进攻而来,像岩石从陡峭的山坡滑下来。它既愤怒又痛苦,样子更可怕,但我稳住拉车的两匹马,没让它们跑出最快的速度。然后,等我们快跟那大象冲到一起时,我叱马扬鞭,使马疯狂地快跑。同时,我拼命往左拐,把公象的侧面闪出来。在不到二十步的范围内,塔努斯迅速地连放三箭,射向大象的胸膛。三支箭都中了胸部,从肋骨缝中间穿进去,整个射进了灰皮中。 公象又尖叫了,但这次是因为疼痛而不是愤怒。它过来抓我们,我们冲出了它鼻子所及的范围。我回头看见它站在我们扬起的尘烟中。但当它再次咆哮时,鲜血从鼻头流出来,像水壶中喷出的蒸气。 “肺,”我喊到,“干得好,塔努斯。你伤到了它的肺。” “我们已经找到了窍门,”塔努斯兴奋地说,“我们回去,我再给他一箭穿透心脏。” 我驾回去,此时马匹还很强壮,也很听话。 “快,我的美人,”我对它们喊,“再来一次,驾!” 尽管受了致命伤,公象离死亡还远着呢。我后来才了解到这些庞然大物的生命力有多坚韧。此刻它凭着勇气又一次向我们进攻而来,我为此对它充满了敬意,虽然还处在狩猎的酣战中,虽然还处在对自身安全的恐惧中,这时我就开始为我们对它的摧残感到害臊。 或许是因为这份羞愧,我让马车走得很近。我想用自己的勇气与它对峙,来表达我对它的尊敬。近得都快来不及闪躲时,我才扭转了马车以避开它的进攻,想要从它一边逃过那邪恶的鼻子。 就在这时,我们战车的外轮爆裂了。那一刻叫人眩晕,我像一个体操运动员那样在空中翻了个筋斗,不过这也不是我第一次被甩出去,我早学会了像猫一样降落。我稳住气让自己滚了两圈。地很软,草厚得像垫子一样。我站起来,没受伤,反应还很灵敏。我扫了一眼,塔努斯没我这样成功,他四肢张开平躺在地上不动了。 马都站起来了,却被摔毁的战车拽住跑不开。公象向它们进攻。布雷德离象最近。那象用鼻子劈断了我爱马的脊背。布雷德蹄子一软,跪在地上尖叫。佩兴斯还和它拴在一起。公象把一支粗牙穿进布雷德的胸膛,然后扬起头,把这匹连踢带挣扎的动物举到了空中。 那时我本应该赶快跑,因为公象还没注意到我。但佩兴斯没有受伤。我不能离开它。大象的侧身对着我,它的耳朵像船帆一样挡住了我,我没有进入它的视线中,所以它并没有看见我跑过来。我赶到翻倒的车旁,一把从剑鞘中抽出塔努斯的剑,冲到佩兴斯的旁边。 尽管另一匹马的血溅到了它脖子和前胸上,它仍然没有受伤。当然,它恐惧得发疯,狂叫着用两条腿踢着,差点没把我的脑壳踢碎。我低头一闪,它的蹄子飞过我头顶,刮了一下我的面额。 我用剑砍断把它绑到车柱上的皮具。剑很锋利,可以用来剃头发,皮具在利刃下裂开。用力砍了三下,佩兴斯就可以自由奔跑了。我伸手去抓它的马鬃,想爬到马背上去,可它吓坏了,还没等我抓住就跳开了。它的肩胛把我撞开,我重重地摔倒在地上,跌到战车的下面。 我挣扎着看见佩兴斯从树丛里冲了出去;它以轻快的步子自由奔跑,我知道它没受伤,然后我就开始寻找塔努斯。他躺在离车十步远的地方,脸朝下。我以为他死了。但这时他抬起头来往四处看,看见我时,一脸的迷惑与虚弱。我知道任何突然的动作都可能把大象吸引过去,所以我努力让他静静地躺着,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因为被激怒的公象还站在我旁边。 我抬头看公象,可怜的布雷德挂在它的牙齿上,革皮缰绳套住了大象鼻子。公象开始走动了,拖动着摔坏的战车,它努力想甩掉挂在牙齿上的布雷德,用牙尖豁开了马肚子,马胃里东西的臭味、血腥味和大象特殊的难闻味混在一起。但我鼻子里却还闻到了更强烈的汗臭味,那是我自己被吓出的冷汗。 象头仍没有朝向我,待我确定这点后,站了起来,忧心忡忡地跑到塔努斯躺的地方。“起来,快起来!”我用粗哑的声音小声说,并试着扶他站起来。但他很沉,而且还没完全恢复意识。绝望中我回头看看公象。好在它正远离我们,依然还拖着一堆摔坏的马车和那匹马。 我把塔努斯的胳膊搭在我脖子上,用尽全身力气把他扶起来站着,他站不稳,得靠着我,他很重,压得我脚下有些摇晃。“抱着我!”我急切地小声说道。“公象随时都可能发现我们!” 我试着拖塔努斯和我一起走,但他只走了一步就哼了一声靠倒在我身上。“我的腿,”他哼道,“动不了了,膝盖脱臼了,该死的膝盖。” 这时,我才彻底意识到我们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我被这困境吓倒了,怯懦的老毛病又犯了,我两腿松软,没有了一点力气。 “别管我,你这老傻瓜,”塔努斯在我耳边恼怒地说,“丢下我,你快跑!” 大象抬起头来,抖一抖脑袋。那两只巨大的耳朵拍打着自己的肩胛。布雷德的尸体从象牙上滑下来,大象轻轻地把它抛到一边,仿佛那马不过只有一只死兔子那么重。大象的力气大得叫我无法相信。如果它能这么轻松地抛起马和车,它又会怎样对付我这样虚弱的身体呢?“跑啊,看在荷鲁斯的份上,快跑,你个蠢货!”塔努斯催促我,并试图把我推开,但有种奇怪的固执使我不能离开他,我仍撑着他的肩膀。尽管我很害怕,却不能扔下他。 大象听到了塔努斯的声音,转过身来,两只耳朵张得很开,就像一艘战舰的帆。它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们,离我们不到五十步远。 我那时还不知道,后来才了解到大象的视力很不好,几乎跟瞎子一样。它们主要依赖于听觉和嗅觉。只有运动的物体才能吸引它的注意力。如果我们站在那里不动,它根本不可能看见我们。 “它看见我们了”,我喘气道。我拖着塔努斯,迫使他用没受伤的腿在我旁边蹦着走。大象看到了运动的物体,发出了一声尖叫,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声音,让我震耳欲聋,头晕目眩。我们两人都打着转,蹒跚着差点没一起倒下。 然后,公象向我们径直攻来。 它迈着宽大、强劲的步子,耳朵在脑袋两侧扑打。前额上竖着箭柄,血像眼泪一样从脸上流下。它每次尖叫时,肺里的血都从鼻子里像云雾一样喷出来。那大象像悬崖一样高,像死神一样黑,快速向我们冲来。我能看见它眼睛周围有条皱纹,眼睛上长着漂亮女孩子那样浓密的睫毛,但睫毛上闪露着狂怒,我的心因此像石头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叫我动弹不得。 时间似乎放慢了,我进入一种如梦般非现实的状态。我站着,看死神庄严地迈着缓慢而从容的步子向我们逼近,而我们却不能躲开。 “泰塔!”我的脑海了响起了一个孩子的声音。我以为那是因恐惧而产生的幻觉。“泰塔,我来了!” 我完全不敢相信,我回过头来,不再看面前死亡的景象。这时看到一辆战车正从树丛空地的另一头全速直冲而来。马匹舒展着身躯,头向前伸,马耳朵向后仰着,鼻孔张得很大,露出粉红湿润的鼻息肉。可是我并没有看到缰绳处有人在驾车。 “准备好,泰塔!”直到这时,我才看见那个小脑袋,刚露出挡板一点。缰绳抓在两只小拳头里,指关节因用力而显得发白。 “迈穆农,”我叫道,“回去,快转回去!” 风把他的头发吹了下来,吹到了脑袋后,浓浓的黑卷发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红光。他没停,也没减速,继续冲过来。 “看我怎么教训你这个不听话的小流氓,”塔努斯咆哮道,用一条腿蹒跚着往前疾走。我们两人都忘了自己的危险。 “吁!”迈穆农喊着,让全速奔跑的马停下来。他把车转个弯,转得很急,因而里侧的轮子突然停下,轮缘在原地打转。他从我们两人面前插过来,一时间把我们和进攻的公象隔开。战车原地打转,刹那间停住了,停得很漂亮。 我用肩膀把塔努斯往上托,把他放到踏板上躺着。然后我一头扑到他的身上。我一上去,迈穆农就策动马匹,我们向前突然跳去,我差点被甩出踏板。好在及时抓住了侧板,稳住了自己。 “跑,迈穆农,”我尖叫道,“尽你所能快跑!” “嘿,走!”迈穆农尖叫着。“驾,驾!”战车全速行进,公象在后面紧追,发出愤怒的叫声,马儿受到惊吓,撒腿如飞。 我们三个都从踏板上向后看。公象的头悬在我们头顶,我好像什么也看不见了。象鼻子伸过来够我们,那鼻子离我们很近,每次公象尖叫时,鼻子里喷出的血雾都洒在我们身上,溅我们一脸,我们看起来像是得了可怕的瘟疫。 我们没法儿完全摆脱它的猛追,不过它也没法超过我们。双方的速度相同,赛跑似的冲过林间空地。我们蜷缩在飞奔的战车板上,大象那巨大的头血淋淋地悬在我们上面。车夫只要有一点小差错就可能把我们甩进坑里,或是把车轮跑飞,撞到大树桩上。那么公象立刻就可以追上我们了。但王子拉起缰绳来像个老手,冷静地控制着车,眼睛敏锐地挑选着树丛中的路径。他让战车转弯时倾倒一只轮子,几乎倾翻,来躲开公象疯狂的进攻。他一点都没有胆怯,突然,一切都结束了。 射进公象胸膛的一支箭又往深处扎进了一些,穿破了心脏。大象张大了嘴,一股鲜血涌出了喉咙,它就这样死在了追逐的途中。它的腿从下面伸出来,重重地倒下,落地时的撞击声震得地面都在晃动,大象侧身倒下,又弯又长的象牙伸向天空,好像是要最后摆出一副帝王的姿势。 迈穆农拉住了马,我和塔努斯瘫倒在战车旁,坐在一起回头看那大山似的尸体。塔努斯靠着车的一边,检查了一下受伤的腿,然后慢慢转过来看这个孩子。孩子还不知道他就是自己的父亲。 “荷鲁斯作证,我知道有些人很勇敢,但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你,年轻人。”他如是说道,然后便用胳膊抱起迈穆农搂在怀里。 我没再多看,因为眼泪不停地往下流,眼前已一片模糊。我知道自己像个傻瓜,又犯了多愁善感的毛病,却无法抑制住泪水。我一直盼着看他们父子相拥的场面,这一刻我已经等得太久了。 我刚要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就听到远处隐约传来的欢呼声。我们谁都没注意到,从远处的舰队上正好能看到这场追逐的全景。荷鲁斯呼吸号靠在尼罗河岸边。我能看见高高的艉楼上王后那苗条的身形,即使离得这么远,我依然能看出她脸色苍白,表情凝重。 英勇金链是对勇士的嘉奖,荣誉和威望都高于荣誉金链。只有英雄们才佩戴过。 我们这些王后的扈从和军队各部将领都聚集在舰船甲板上。象牙靠着桅杆堆放在一起,像战利品一样展览示众。军官一律穿着部队的华丽制服。有军衔的将士都站在王后身后待命,号手吹出嘹亮的短曲,王子跪到了王后面前。 “我所热爱的子民!”王后清晰地说,“议会中的王公贵族、军队中的将军和官员,我今日召集你们,嘉奖迈穆农王子,他的成就我和在场各位都已亲眼目睹。”她像对待一个胜利的将军那样,低头向这个11岁的孩子微笑。 “鉴于他的勇敢表现,我正式宣布他为蓝鳄团的一员,级别为二级军官。我特向他颁发英勇金链,戴着它,是自豪和荣耀的象征。” 金链是王室金匠专门为迈穆农那么大的男孩打造的。我亲手为他雕刻了一个黄金小象坠。每个细节我都精雕细琢,眼睛用深红色石榴石片做成,象牙则是真的。它挂在王子光滑而完美的胸前,看起来与他的皮肤也很般配。 看着人们为我的英俊小王子欢呼,我的眼泪又来了。我竭力控制住了自己。我发现我不是唯一一个沉浸在情感中的人,连克拉塔斯、莱迈姆和阿兹提斯这些军人,虽然平常都培养了一种坚强的勇士精神,现在却也像白痴一样咧嘴傻笑。我敢发誓,这些人中有很多人都双眼湿润。这孩子像他的父母一样,很能赢得人们的爱戴和忠心。最后,蓝鳄团的军官一一上前,向王子表示祝贺,他们像拥抱战友一样,用手臂将他抱住。 那天傍晚,我们在夕阳下沿着尼罗河河岸一起驾车时,迈穆农突然拉住马转向我说,“我已经参军了。现在我终于是一名士兵了。所以,你必须为我做一张我自己的弓,泰塔。” “我会为你做一张的,做一张任何弓箭手都夸口称赞的最好的弓。”我允诺道。 他想了一会我的话,然后叹气说,“谢谢你,泰塔。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他说话的方式,好像自己已是个满头银发的老人。 第二天晚上舰队停泊后,我就去找王子,却发现他一个人躲在河岸上一个不显眼的地方。他没看见我,所以我可以观察他一会。 他一丝不挂,头发湿淋淋的,很明显是刚刚在河里游过泳,虽然我一再警告他河里会有暗流和鳄鱼。不过他的行为叫我困惑不解,只见他从河滩上选了两个大石头,一手拿一个,举起又放下,不停地做,很是奇怪。 “泰塔,你在监视我,”他突然喊到,头都没回,“你想问我什么事情吗?” “我想知道你拿这些石头做什么,你这是在朝拜某个奇怪的库施怪神吗?” “我要把胳膊锻炼得强壮些,这样就可以拉开新弓了。我希望我的弓有很强的拉力。你不能再拿一个玩具来哄我,泰塔,听到没有?” 我们在河上又遇到了一道大瀑布,这是第五道。后来我们知道,这也是我们行程中遇到的倒数第二个瀑布。不过这次我们不像前四次那样大受阻碍了。由于周围环境的改变,我们不再受制于水路。 我们等待尼罗河再次涨水,好把舰船驶过瀑布,等待期间,我们也像以往那样种庄稼。不同的是,周围是大草原,我们可以派出战车走得更远、更广。女主人派了远征队向南追逐象群,带回象牙。 我们最初驶入库施,这些成群的灰色庞然大物是那么信任地欢迎我们,现在却分散地跑开了。因为无论在哪里见到它们,我们都展开无情的猎杀。不过这些动物很聪明,很快地吸取了教训。 我们到达第五道大瀑布时,发现有数千头象群在两岸树林里吃草。塔努斯命令战车立刻行动。我们已经改进了猎象的战略,学会了如何避免最初那两只公象带给我们的损失。所以,刚到第五道大瀑布的第一天,我们就捕杀了一百零七头大象,而只损失了三辆战车。 第二天,从船甲板上望去,一只象也看不见了。战车只好沿着它们逃跑时在森林里留下的痕迹追踪象群,却一直到五天后才赶上象群。 现在,通常是猎象队伍出发很多星期,都发现不了一头大象,带不回一颗象牙,猎象队只好返回到我们在大瀑布脚下的营寨。有时看起来某个地方有无穷无尽的大象,最后却都成了幻想。正像小王子第一天所说的那样,猎象可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 不过,这些南下的车队并不全是空手而归。他们发现了对于我们来说比象牙更有价值的东西——人。 我一直在做车轮实验,已经几个月没离开过营地了。这段时间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办法,来解决一直困扰我的车轮爆裂问题。而我的灵感来源于塔努斯及其军队同仁对我偶然一次设计失败时的调侃。 最后的解决方案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很多复杂材料的综合运用。在这片草原上,有无限的木材类型可供选择,我还可以结合在我们营地附近猎到的长角羚羊和野牛的角,这两种动物与大象不同,即使经常受到我们的攻击也不离开草原。 我发现刺槐树的木材浸在水中后会变得很坚硬,能够弹开最锋利的铜斧头刃。我把这种木材与角层混合,用铜丝把它们全捆绑起来,和我做莱妮塔弓的方法很像。这样做成的轮子速度可以达到极限,而同时在任何地形上都不会损坏。我和辉用这些新轮子做了十辆车,然后我向克拉塔斯与莱迈姆提出打赌。他们是全军出了名的出手重、破坏型车夫,一辆车到他们手里,很快就能用烂。我赌他们即使极速奔跑,车轮也不能爆裂,赌注是每车十德本金子。 这个游戏正对两个大顽童的胃口。他们孩子似的兴致勃勃,参加了比赛。好几个星期过去了,尼罗河的树林里还回响着他们沙哑的叫喊声和马蹄的砰砰声。等他们体力和速度都达到极限时,辉强烈地向我抱怨,说他们已经累坏了二十套牲口。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我们赢了赌注。新车轮经受住了最严格的考验。 “如果你再多给我们几天时间,”克拉塔斯很明显缺少体育风度,把金子递过来时还抱怨说,“我相信我能把轮子磨烂。”他向我们描述一个自认为有趣的假想场面,描述着车轮崩了车夫被弹出去的情景。 “你真具有小丑天赋,勇敢的克拉塔斯,不过,我还是赢了你的金子。”我在他眼前把金币晃得哗哗作响。“而你讲的不过是老掉牙的笑话。” 正在这时阿奎尔领主率领的侦察队回来了,他是去寻找大象,没找到,反而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天大的消息:往南很远的地方有人居住。 我们本以为穿过第一道大瀑布就可以遇到这些外族部落。几百年来,库施这片土地一直给我们提供了大量奴隶。有的奴隶可能是在部落战争中被自己人抓住,然后和其他贸易品,如象牙、鸵鸟羽毛、野牛角和金土等,一同带到我们王国的边界上。洛斯特丽丝王后有个调皮的黑女奴,就是这片土地上的土着人,是从埃勒芬蒂尼的奴隶市场上买来的。 但是我无法解释,为什么此前我们一直都没有发现这些人。也许是有场部落战争或抢夺奴隶的战争,这些人被打败了,只好退回去了,就像被我们赶跑的象群一样。也可能是有饥饿或瘟疫,这些部落灭绝了也难说。总之到目前为止,我们几乎没见人影。 不过,现在我们终于赶上了他们,我们一行人的兴奋劲儿迅速传播开了。与象牙黄金相比,我们更需要奴隶。我们的文明和生活方式都是建立在奴隶主所有制基础上的,这种制度得到了神的庇护,由来以久,非常神圣。我们从埃及出发时不得已必须放弃大量的奴隶,只带了很少一些。现在,为了我们民族的生存和壮大,我们必须抓更多的奴隶。 塔努斯命令立刻派出全部远征军,他要亲自率军,因为我们还不确定河上游会有什么。我们埃及人使用的奴隶,有些是战争中的囚犯,剩下的就都是从外国的商人手中购买来的。而这次,据我所知,这是几个世纪以来我们第一次被迫去为自己抓奴隶。这种活动对我们来说和猎象一样新奇。不过这次至少我们不会以为猎物会很顺从或愚钝。 塔努斯还是不愿和我以外的车夫做搭档。即使克拉塔斯与莱迈姆费尽心机都不能把车轮用爆,他还是对我设计的新车没有信心。我们带领着纵队,后面第二辆车由蓝鳄团中最年轻的军官迈穆农王子驾驶。 我选了两名最好的战车手作为迈穆农的队员。每辆战车上一般只有一名战车手,但他自己体重太轻了,所以战车可以多乘一人。并且王子的力气还不大,遇到驶不过去的障碍时,还需要把车抬过去,而他的力气还不能抬起战车的一端,所以需要再派一个人来帮他。 我们从陆路穿过瀑布,走了三天后才在河岸上遇到了第一批村落。这村落里都是一些简陋的草棚,特别原始,连棚屋都算不上。塔努斯派人去侦察,然后在拂晓时我们迅速地冲过去,包围了他们。 那些急匆匆走出简陋小棚的人,非常茫然,没有任何反抗,甚至都没想着逃跑。他们聚在一起谈论,看着我们把战车和盾牌围在他们周围。 “好收获啊!”我们扫了他们一眼,塔努斯高兴地说。这些人很高很瘦,四肢很长。他们比我们大多数人都高;我们从他们中间走过,像农民分牲畜一样把他们分成几群,相比之下,连塔努斯都显得矮了。 “有些品种很好,”他兴奋地说,“看那个美男。”他挑出了一个体形出色的年轻人。“在埃勒芬蒂尼奴隶市场上,他什么时候都能卖十个金环。” 他们的女人强壮健康,后背很直,牙齿洁白整齐。每个成年女性背上都背着个婴儿,手上还领着一个。 不过他们是我所见过的最原始的人了。女人和男人一样,都一丝不挂,生殖器露在外面,却一点也不感到羞耻。不过年轻一点的女孩腰上挂着一束鸵鸟蛋壳做成的珠子。我一眼就看出成熟的女性都被以最野蛮的方式割除了阴蒂。后来我了解到这种手术中用的要么是一把石刀,要么是一节碎竹片。她们的下身处都留有伤疤,变成了一个坑的形状,然后用骨头或象牙插住。年轻女孩还没有遭受这样的摧残。我下决心将来一定废止这种习俗。我肯定在这一点上女主人会支持我。 他们肤色很暗,赤裸的身体在早晨的阳光下显出紫色,熟透的黑葡萄的那种紫色。有些人用灰泥和白土抹在身上,然后用手指尖涂上粗陋的花样。他们用牛血和土混合在一起,弄成高高的、油光的头盔,戴在头发上,使他们本就高挑的身材显得更高。 我立刻注意到,他们中没有老年人。我吃了一惊,后来才了解到,他们有一种习俗,就是用战棍把年老的人双腿砸断,然后扔到河岸做鳄鱼的祭品。他们相信鳄鱼是已故祖先的再生,把老人喂给鳄鱼,那他们就也会再生了。 他们没有金属工具。武器都是木棒和削尖的棍子。他们还不会制陶艺术,他们的船是掏空的野生植物。他们不种庄稼,而是用篮子捕鱼,用木棒捕猎长角牛,以此为生。长角牛是他们最有价值的财产。他们从牛脖子上的一根血管里放血,把血和刚挤出的热牛奶混到一起,津津有味地喝这种稠状混合物。 我在随后几个月里研究他们时,发现他们既不会读书,也不能写字。他们唯一的乐器是用掏空的树干做成的鼓;而他们的歌就像野生动物的哼唧和刺耳叫声一样;他们的舞蹈是对性行为的公然模仿,跳舞时男女彼此靠近,臀部碰撞、扭动,直到相遇。这时模仿就变成了现实,最放荡的淫乱行为就开始了。 迈穆农王子问我,我们有什么权利像对待牛群一样抓住他们并占为己有?我告诉他:“他们是野蛮人,我们是文明人。就像父亲对儿子负有责任一样,我们有责任把他们从野蛮状态中解脱出来,让他们看到真正的神,这是笔交易,他们要做的就是用劳动来回报我们。” 迈穆农是个聪明的孩子,我这么解释以后,他就再也没质疑过我的逻辑或道德。 在我的提议下,女主人同意她的两名黑人女奴随远征军一起出发。我与她们俩的个人关系并不怎么愉快,但此刻她们有很大的价值。两个女孩都还记得童年时被抓来做女仆前的事情,还记得库施部落的语言,有利于我们驯化俘虏时的交流。而且,我作为一名乐师,耳朵非常灵敏,善于分辨人的声音;此外,我还有很强的语言天赋。 几个星期后,我就会说希卢克语了,希卢克也就是这些人的称呼。他们的语言与习俗、生活方式一样原始,全部词汇不超过五百个单词,我把它们记在纸卷上,交给奴隶主和塔努斯委任的虏军指挥官,塔努斯从这些俘虏中物色一些人组成步兵团,辅助战车队作战。 我们的第一次进攻太顺利了,因此并没有发觉希卢克人好战的本质。故而对下一次侵袭另一个村庄时会遇到的反抗毫无准备。而这时希卢克人已经警觉起来了,准备对付我们。 希卢克人赶走了牛群,藏起了妇女和儿童。男人们赤裸着身体,用木棒作武器,以一种超乎寻常的勇气与坚韧,成群结队地向我们的战车、弯弓和利剑冲来。 “呸,塞特耳洞里的臭蜡,”在我们击退他们的又一次进攻后,克拉塔斯兴奋地骂道,“这些黑鬼天生就是做士兵的料。” “这些希卢克人如果经过培训,配上铜制武器,可与世界上任何步兵较量。”塔努斯也同意,“把箭放到架子上。我要尽量多抓活的。” 最后,塔努斯用战车逼他们跑得精疲力竭,将他们那超人的耐力和无畏的勇气一一耗尽,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跪下来,把绳子绑在他们身上。 塔努斯选出最好的俘虏加入步兵团,塔努斯和我一样,很容易就学会了他们的语言。希卢克人很快把他奉为神灵,取代了他们尊拜的鳄鱼,而塔努斯也开始喜欢他们了,就像喜欢自己的马一样。最后,我们就再没有必要像抓动物一样来抓希卢克人了。这些又高又瘦的人自己主动从藏身的芦苇和树丛中走出来,找到塔努斯,请求加入他的部队,充当长矛手。 塔努斯用铜制长矛和象皮盾牌将他们武装起来,让他们统一穿上野猫尾巴制成的短裙制服,头戴鸵鸟羽毛装饰。塔努斯派军官用各种经典的战术阵势来训练他们,而我们也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把这些步兵团和战车队结合起来。 并不是所有的希卢克人都被选来参军。有一些成了舰船上的桨手,划起船来个个不知疲倦,还有些被派去放牧或看管马群,非常认真负责,因为他们生来就适合放牧。 我们很快了解到,南方更远处还有两个部落,丁卡和曼德里,是他们的夙敌。这两支部落更加原始,也不如希卢克人判断力强。希卢克步兵团在埃及军官的率领下,随战车一起奔赴南方,没有什么事能比攻打夙敌更让希卢克士兵高兴了。几千人将丁卡和曼德里部落团团围住。我们用这两个部落的奴隶去干那些不需要技术的重活累活,他们一个个都极不情愿,像当初的希卢克人一样。 我们的舰队一渡过第五道大瀑布,整个库施的土地就完全展现在面前了。我们由希卢克人带路,舰队驶到了上游,而战车队则沿河岸四处搜寻,带回来更多象牙和大群的奴隶。很快我们到了一个很宽的河道,河水从东部注入尼罗河。这条河水流很小,细流默默地淌入下面的池子里,我们将它命名为阿特巴拉河。不过,希卢克人告诉我们,到了涨水期,这条不愠不火的河会变成愤怒的湍流,大水汹涌,加大尼罗河每年汛水期的水量。洛斯特丽丝王后派了一支寻金队,由希卢克人引路,沿阿特巴拉河尽量往远处走。同时舰队继续南行,沿途不断狩猎,袭击和捕捉奴隶。 现在,我经常看到迈穆农王子的战车奔跑在各路纵队最前面。对此我很担心,总想找办法制止他。当然,他身边有很多优秀的勇士追随他、保护他,但是,非洲丛林里充满了困难与危险,他只不过是个孩子。 我觉得他应该花更多时间,和我一起待在荷鲁斯呼吸号的甲板上,学习羊皮卷书籍,而不是和克拉塔斯、莱迈姆之流驾驶战车奔跑嬉戏。那两个流氓对自身安危从来不在乎,对王子的安全也一样粗心。他们又是打赌又是挑战,又是诱惑又是漫无边际地吹捧他,弄得王子很快就跟他们一样,变得胆大妄为,什么危险的新花样都敢尝试,回来后还津津有味地跟我讲述他的这些恶作剧,吓得我直为他担心。 我向塔努斯抗议,他却只是笑道:“他以后要登基戴上皇冠,就必须学会躲避危险,学会领导人们。”女主人和塔努斯的看法一致。因此我只好想办法,充分珍惜王子与我有限的独处时间。 好在还有两个小公主陪我,她们真是神奇的尤物,给了我莫大的安慰。特修缇与贝凯莎一天天越来越迷人,而我不只是她们名义上的奴隶,由于我们所处的特殊环境,我与她们的亲昵程度远远超过了她们的生身父亲。贝凯莎说的第一个单词就是泰塔,而贝凯莎如果不先听我讲个故事就不睡觉。每次我要离开舰队做其他事情时,她都非常思念我,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期。我感到我是我们这个家庭的中心,家里所有人都爱着我。 我们国家的时运几乎和我此时的命运一样好。很快我们派出的寻金队中,就有一名队员从阿特巴拉河的上游出征回来。他跪在洛斯特丽丝王后面前,把一个小皮袋放在她脚下。然后,按她的命令,他打开袋口,倒出一堆闪光的碎石头。有些很小,只有米粒那么大,有些大的则和大拇指一般大。这些石头块块发出那种特别的光,不会有错。 王后召来金匠,他们用火炉和土坩锅实验后,宣布说这些金属块是纯度极高的真金。于是,塔努斯和我骑马回到阿特巴拉上游发现金子的地方,我帮着设计出方案,开采这些河道下面含金的碎石床。 我们让数千名曼德里和丁卡部落的奴隶挖出碎石,装到篮子里,抬到河上小山的岩石坡上,那里,石匠已经挖出了一道人工沟渠。 我绘了一幅奴隶排着长队干活的画面,带给女主人。奴隶们赤裸着身体,湿漉漉的皮肤在阳光中闪亮,每人头上都顶着一个沉重的大筐,吃力地爬上山坡。我们把矿工留下,让他们继续努力开采金子,然后带着五百德本新炼取的金环,与舰队会合,继续南行。 南行的路上,我们又遇到了一道大瀑布,这是第六道,也是最后的湍流。这道瀑布却比其他几道更容易穿越,也快得多。我们的战车和货车绕过了湍流,到达了两条神秘的大河交汇处,这两条河汇合之后,就变成了我们无比热爱的尼罗河。 “这就是泰塔在他的阿蒙拉迷宫幻境中见到的地方。这是女神哈比的圣地,河流在此融为一体。”洛斯特丽丝王后宣布说,“我们的航行到此结束。在这里女神会赐予我们返回埃及的力量。我把此地命名为奎拜,北风之地,因为正是北风把我们带到这里来的。” “这是吉祥之地。女神已经赐恩于我们,赐给了我们奴隶和黄金。”国事议会的王公贵族也都纷纷表示同意,“我们不再远航了。” “剩下的事就是为我的丈夫法老麦摩斯寻找墓地。”洛斯特丽丝王后命令道,“一旦坟墓建成,法老安葬后,那么我的誓言就完成了,我们也该回到我们的埃及了。也只有这件事做完,我们才能回去,把喜克索斯暴君从祖国赶出去。” 我想,除了我之外,我们一行人中大多数都会对这个决定感到高兴和轻松。他们饱受着思乡的煎熬,厌倦了多年的长途跋涉。而我却染上了一种坏毛病:渴望旅行探险。我想看看河流下一个转弯处会有什么,下一座山底下又是什么。我想要继续前行,一直走到世界的边缘。所以女主人接下来的命令很让我高兴,她派我去选择王墓的地点,并命令迈穆农王子和他的战车队陪同我出行。这样一来,我不仅可以继续满足我的探险欲望,还可以再一次享受与王子单独作伴的喜悦。 14岁的迈穆农王子已成了此次出征军的统帅,这倒也并不罕见。在我们埃及历史上,曾经有法老统帅大军作战,当时也就这么大。王子极为郑重地担起了第一次独自统领军队的责任。战车准备就绪,迈穆农亲自检查了每匹马、每辆车。我们每辆车有额外两套马备用,这样马匹可以轮流更换,保证休息。 然后我们两人用了很长时间,思考沿哪个方向去寻找墓地最为理想。陵墓地点应该是地势嶙峋、无人居住的地方,这样不易被盗墓者找到。一定得有峭壁,坟墓和通道都建在里面。 自踏上库施之后,我们还没有见到过能满足这些条件的地方。我们细细回想,依我们对身后这片土地的了解程度,猜测前面会有什么。我们现在所站的地方,奎拜是两条河流的交汇点,也是我们整个旅程中到过的最可爱的地方。 空中所有的鸟似乎都聚到这儿来了,从宝石般的小翠鸟到蓝鹤,从数量众多、铺天盖地边叫边走的鸭群,到沿着水边快速奔跑的千鸟和田凫,无所不有。田凫停下来时会发出“咕咕”的哀鸣声,像在悲伤地询问着什么。在银色的刺槐树丛中,在大草原开阔的空地上,羚羊不计其数。这块女神所在的圣地,似乎成了所有生灵朝圣的地方。两河交汇处,往下看,油油的碧水中是成群畅游的鱼儿,而往上看,湛蓝的天空里又有白头鱼鹰在盘旋飞翔,唱着它们那奇怪的、尖声的小调。 两条河各自表达出不同的性格和心情,就像是一对双胞胎的性情不尽相同一样。右手侧的支流水流缓慢,水色发黄,水量比另一条河大,但似乎不那么自信。东侧支流呈暗灰蓝色,摆出一副愤怒、专横的样子,水流汇成一股洪水冲下去,流到下游很远的地方时,还依然污浊不清,慢慢与那条温柔的黄色水流融在一起。 “我们沿哪条河走呢,泰塔?”迈穆农问道。我派人去叫来希卢克向导。 “黄色的河流源于一片广阔无边、充满瘟疫的沼泽。没人能到那里。那是个鳄鱼、河马与叮咬类昆虫的世界,充满热疾,一个人在那儿很容易迷路,永远走不出来。”希卢克向导告诉我们。 “另一条河呢?”我们问。 “发暗的那条河来自天上,从高耸如云的石壁上流下来。没人能攀越那些可怕的峡谷。” “我们沿左手支流走。”王子决定。“去那岩石壁立的地方,我们会在那里为我父王找到一处安息之地的。” 于是,我们向东走,一直走到远处地平线凸起的群山处。山脉形成了一道天然堡垒,高耸入云,难以逾越,我们从来没有见过、没有攀登过这样高的大山。这些大山旁边竖立着一些小山,是我们熟知的尼罗河峡谷里的小山,与大山相比,这些小山则如同小鸟在河岸沙滩上留下的爪痕。随着我们一日日往前行进,沿途的山脉变得越来越高,到后来一座座山都耸入了天空,山下的世界则变得矮小了。 “没人能到山顶的,”迈穆农王子吃了一惊,说,“那一定是众神的住所。” 抬头望去,山尖云雾缭绕,云端处闪电摇曳,我们听到峡谷和山涧里传来狮吼般的雷声,一阵肃然,恐惧油然而生。 我们不能走得太远,只好停在这可怕山脉的山麓小丘上。前面的峭壁和峡谷挡住了去路,战车只能回头。我们发现,这些山麓小丘中有一个隐蔽的峡谷,两边竖立着森严的石壁。我和王子在这片野地探索了二十天,终于到了一面黑色的峭壁前。迈穆农王子平静地说:“这才是我父王肉体永远安息的地方。”他抬头注视着这块陡峭的巨石,脸上带着梦幻般的神秘表情。“我好像能听到父王的声音,他在我脑海里说,他会很高兴住在这儿的。” 于是我仔细勘察了这块地方,在峭壁上做了记号,把短铜桩锤进石缝里,标明入口的方向和角度,以便随后派人来这里施工。待这一切都完成后,我们从迷宫一样的山涧和咆哮的峡谷中撤了出来,回到尼罗河上的两河交汇处,舰队就停在那里。 我们离开奎拜后,夜里就驻扎在大平原上。一天夜里,我突然惊醒,听到一阵阴森的哼叫声和大群动物移动的声音,在黑暗中,我觉得声音似乎是从四面八方各个角落传来的。迈穆农命令号手吹号,唤醒军队,将战车围成一圈,保护我们。站岗的士兵在篝火上加了木柴,我们借着跳动的火苗,向夜色中望去,看见大群大群的动物,在暗夜里如尼罗河的洪流一样从我们身边流过,发出可怕的叫声和哼唧声,震耳欲聋,这群动物的势头很凶,有些撞到我们围在外圈的战车上,撞倒了一些战车。在这样的嘈杂声中,想睡觉是不可能了,因为整个晚上,这股洪流都一直没有减弱。 黎明时分,我们才看清了这番惊人的景象。举目望去,四面八方全都是动物,整个平原如同用动物铺了一层会动的毯子。所有的动物都在朝一个方向行进,前进的步伐中流露出一种宿命的坚决,它们各个垂着脑袋,把头埋在扬起的尘土中,发出一种奇怪的哀号声。这群动物无边无际,时不时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动物扬起蹄子,乱蹦乱跳,漫无目的地追逐,如同平稳河面上偶然卷起的涡流。然后不久,它们又安静下来,迈着原先那种沉重的步伐,跟着前面的动物,走向迷茫的远方。 我们一动不动,惊讶万分。这些动物都是同一种,一只只完全相同,都是暗紫色,颈部堆满赘肉,上面长着鬃毛,头上的角形状如同弯月。头部畸形,鼻子又肥又圆,前肘高大,倾向瘦削的后臀。 最后我们套上战车,继续赶路,战车成了一支舰队,在这群动物组成的海洋中穿行。它们闪出一条道路,让我们通过,同时在战车的两侧继续前进,近得我们一伸手就能够摸到。它们毫不畏惧,用呆滞的目光看着我们,没有一丝好奇。 到午饭时分,迈穆农已用箭射死了五只动物。我们扒了皮,切了肉,而其他动物仍然无动于衷地从我们身边走过,距离不过一臂之远。尽管这种动物其貌不扬,可用篝火一烤,肉的香美却丝毫不比我尝过的其他野味差。 “这是神赐予我们的又一件礼物。”迈穆农说道,“等我们一回到舰船大部队处,就派出人马跟随它们,我们得囤积大量的肉,来养活军队的士兵和奴隶。” 从希卢克向导那里,我们了解到,这种不可思议的大规模动物迁徙每年都有一次,这些动物从一个草场迁徙到几百里外的另一个草场。希卢克人根据它们那种奇怪的叫声,把它们叫做“胬”,就是角马。“这可是用之不竭的资源,每年都有。”我告诉王子。那时我们谁都没有预料到,这些笨拙的角马会带来怎样的灾难。本来,从它们耷拉的脑袋和无缘由的哼唧中,我应该有所警惕的,或者也应该从它们鼻孔淌出的黏液看出些预兆的。但是当时我没有多想,以为它们不过是温顺无害的动物,以为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收获。 我们一到两河处,就向洛斯特丽丝王后禀报了角马迁徙一事。她也赞同迈穆农王子的提议。于是,她命克拉塔斯和莱迈姆辅助王子,命王子带上一支纵队,由二百辆战车、若干货车和几千名希卢克士兵组成,前去猎杀角马,越多越好,将角马切开熏腌,以充军饷。 我没有陪同出行,因为我不喜欢做屠夫的助手。不过,我很快就看到草原上燃起的浓烟了。烟火将肉熏黑,储存起来。又过了几天,货车回来了,每辆车上都载满了熏黑的肉片。 那天正好是我们第一次见到角马群后的第二十天,我坐在尼罗河河岸的树荫下,与亲密的老朋友阿顿下巴奥棋玩。出于放松和对老朋友的尊敬,我打开了一坛从埃及带来的上好的酒。我和阿顿一边讨价还价,玩个不休,一边心满意足地品尝着美酒。 我们一点也不知道,一场毁灭性的灾难正要降临到所有人的头上。相反,我还有充分的理由得意一番。前一天我刚绘制好了法老陵墓的图纸,完成了设计工作,我精心设计了好几处机关,以防止盗墓者的破坏。洛斯特丽丝已经批准了这些设计并委托一名石匠监督建造工作。她告诉我,我可以动用一切奴隶和设备修建陵墓。我的女主人态度坚决,她要履行对已逝丈夫的承诺,要我发挥我的最大才能,为他设计出最好的陵墓。 我已经一连赢了阿顿三盘棋,又拿出一坛美酒正欲倒出,这时我听见了马蹄声,抬起头来,只见一人骑马而来,从战车的方向向我全速跑过来。他离我尚有一段距离,不过我已认出了是辉,因为很少有人敢骑马,当然更没有谁能骑得这么快了。他跑到近处时,我被他脸上的表情吓了一跳,于是一下子站了起来,酒洒了出来,弄脏了棋盘。 “泰塔!”他在一百码外就向我尖叫,“马!可爱的伊西斯女神发发慈悲救救我们吧!马!” 他放低了坐骑,我纵身跨到后面,抱住他的腰。“别费时间说了,”我在他耳边喊,“快骑,伙计,快骑!” 马匹有一半已经倒下了,但我先跑去看佩兴斯,它是我的最爱。这匹母马侧躺在地,肚子鼓着。它现在老了,灰白的毛像霜一样挂在嘴边。自从布雷德被公象杀掉以后,我就没用它拉过套。尽管它不拉车了,可仍是最好的母马。它的小马驹全都继承了它的勇敢和智慧。最近它还刚刚生了一只漂亮的小公马,此刻正站在它身边,焦急地看着。 我跪下来蹲在它身边,“怎么了,我勇敢的心肝?”我温柔地问。它听出了我的声音,睁开了眼睛。 只见马的眼睑上粘满了黏液。我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它的脖子和喉咙都肿到了平时的两倍。一股恶臭难闻的黄脓正从嘴和鼻孔淌出。它在发烧,浑身烫得很厉害,身上散发出来的热量像堆篝火一样炙热。 我抚摸它的脖子时,它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太虚弱了,又倒了回去。它喉咙像是卡住了,大口喘着想换口气,鼻孔里涌出浓浓的油状脓液,正好堵住了喉咙,每次呼吸都需要挣扎。 它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哀求,充满了对人类的信任。这种悲哀和无助深深地征服了我,我痛苦极了,是一种生平从来都没经历过的痛苦。我撕下肩上雪白的纱巾,为它擦拭鼻孔里淌出的脓,但无济于事。我刚一擦掉,新的脓又淌了出来。 “泰塔!”辉对我说,“每匹马都感染这种瘟疫了。”这话分散了我的注意力,我离开了佩兴斯,快步奔到其他马匹那里。一半马已经倒下了,那些没有倒下的马,大多数也都在蹒跚摇晃,有些开始从嘴里淌黄脓。 “我们该怎么办?”辉和其他车夫都在向我求助。他们的信任让我觉得沉重。他们以为我自己一人就能挽救灾难,而我却没有这种能力。我不知道有什么良方,甚至连最笨、最极端的疗法也一个都想不出来。 我跌跌绊绊地回到佩兴斯身边,擦掉刚淌出来的臭脓。我眼睁睁看着它飞快地衰竭,每呼吸一次都要经过拼命的挣扎。我极度悲伤,虚弱无助,我知道我的泪水会很快涌出来,我知道无论对人还是对马,我都不再有任何用处。 有人在我身旁跪下,我抬头看是希卢克马夫哈巴尼,他是我交的一个朋友,为人热情友善。他把我看作是他的主人。“是角马的病。”他用简单的语言说,“很多会死。” 我看着他,想着他的话,混乱的脑子里开始有了头绪。我想起了那群板岩色的动物,它们的哼唧声,它们流出的黏液,想起了那群动物漫山遍野、昏天黑地洪水般流动的情景。我们竟还以为那是神的恩赐。 “角马来时,疾病害死了我们的牲畜。那些没死的就安全了,不再生病。” “我们怎样救它们呢,哈巴尼?”我问,但他摇摇头。 “没办法。” 佩兴斯死时,我抱着它的头,它因为窒息抖了一下身子,蹬了一下腿,然后全身松懈下来。我悲痛地发出一声低沉的呻吟,感觉要跌进绝望的深渊中。抬头时,我透过泪水看见佩兴斯的小公驹也倒下了,脓液正从喉咙里涌出来。 那一刻,我的绝望变成了愤怒。 我跑到马驹身边,叫哈巴尼拎桶热水来。我用亚麻布浸上热水擦拭小马驹的喉咙,试着为它降温消去脖子的肿胀,但没有作用。脓液还是从鼻孔里流出来,脖子发热,肉皮胀得像充气的气囊。 “它要死了。”哈巴尼摇着头,“很多会死。” “我不会让它死。”我严肃地发誓,然后让辉跑到战舰上取我的药箱。 他回来了,但晚了,马驹已奄奄一息。它憋得透不过气来,我用手疯狂地抓住它,我能感觉到它的力气正在消失。我摸到它的喉咙下突起的气管。我轻轻割破一层皮,露出了白色的气管,然后按住刀,用刀尖穿透坚硬的鞘,空气立刻从窄孔中进去,马驹的肺部开始充气,胸部随之鼓了起来。它又开始了平稳规则的呼吸,不过很快气孔就被血和黏液堵上了。 我慌忙从最近的战车上砍下一节竹子,切出一段空管,插进伤口里。竹管撑开了伤口,空气可以自由地进出,小马驹不用再挣扎着呼吸了。 “辉!”我喊他,“我教你救它们的方法。” 赶在夜色降临前,我已经教会了一百多名战车手和车夫来做这个原始但有效的手术。借着颤动的油灯,我们整个晚上都在忙碌。 此时皇家马队里有一万三千匹马。尽管我们努力了,但也救不了全部。我们一直不停地忙,血从割裂的喉咙里流出来,凝成黑块,沾满了我们的胳膊,实在是累得筋疲力尽了,我们才倒在草捆上躺一个小时,然后又赶紧蹒跚着爬起来继续工作。 我把这种瘟疫叫作黄死病。这次瘟疫中,有些马并没受到太大的影响。它们对这种瘟疫似乎有一种内在的抵抗力,鼻孔里排出的脓物和角马群的一样少,它们中很多一直没倒下,没几天就康复了。 可是却有许多马,还没等我们割开气管就死了,甚至还有些马,我们虽然成功做了手术,却由于手术伤口的溃烂和病变而死去。当然,还有很多马正在草原上出征,我帮不上忙。迈穆农王子的战马死了三分之二,不得不放弃战车,走回到奎拜两河处。 最终我们损失了一多半马,七千匹。活过来的都很虚弱,几个月后才强壮起来能拉战车。佩兴斯的马驹活了过来,取代了它老娘,成了我的最爱。它负责拉我战车右侧的缰绳,这马又强壮又可靠,我叫它洛克。 “这场瘟疫对我们快速返回埃及的希望有多大影响?”女主人问我。 “让我们倒退了很多年,”我跟她说时,看到了她眼中的痛苦,“我们损失了佩兴斯那批训练最精良的老马,我们得再重新养一批马,训练年轻的马拉战车。” 第二年,我恐惧不安地等着角马迁徙。不过,当它们又一次漫山遍野、昏天黑地涌过来时,哈巴尼的话应验了。这次只有很少的马感染了黄死病,而且症状很轻,没过几个星期就得到了恢复,可以重新拉战车了。 让我觉得惊讶和奇怪的是,那些在瘟疫第一次袭来之后出生的新一批小马驹,从未接触过黄死病的病菌,但却像闹了场大病的母马一样具有免疫力。似乎是母马通过乳汁把免疫力传给了小马驹,我这才确信再也不用承受瘟疫的毁灭性打击了。 我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受女主人委托,负责在山中建造法老的陵墓。这样一来,我就必须在那片可怕的荒野中度过很长的时间了,于是慢慢迷上了这些山。 这群山如同美丽的神秘女子一样变幻莫测。有时群山似乎遥不可及,藏在厚厚的流云里,流云忽而被闪电穿透,忽而被雷声劈开,群山于是随之若隐若现;有时又似乎可爱诱人,向我招手示好,引诱我前去揭开它神秘的面纱,体验那种惊险的兴奋。 我用了八千名奴隶来修建陵墓,还有许多最好的工匠也在不遗余力地帮我,尽管如此,整个工程仍然进展很慢。我知道,若要建成女主人要求的精致墓穴,若要陵墓中的装饰符合上下埃及王国国王的身份,需要很多年。实际上也没必要那么匆忙地工作,因为重建皇家马队,培训希卢克士兵,使他们能有朝一日战胜喜克索斯军队,也需要很多年。 除了在山上修建陵墓,其他时间我都在奎拜度过,那里有无数不同的任务和乐趣等着我,包括教育两位小公主,以及与塔努斯领主和王子一起为军队设计新的作战战术等。 此时一切已经明朗,迈穆农有一天必将统领所有战车队,而塔努斯却从未克服他一开始就对马产生的不信任。他骨子里是一名海军、步兵,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日趋保守,对这支新的希卢克军队的作战方式,态度更为传统了。 王子则成长为一名勇敢而富于创新的战车手。每年他都向我讲述十几个新点子,有些不着边际,有些则相当不错。我们把点子都试了一遍,包括我认为不可行的那些,当洛斯特丽丝王后提升他为万人统帅时,他才16岁。 现在塔努斯很少与我共驾,我慢慢担任起了迈穆农王子主驾员的角色,我们之间产生了一种本能的和谐与默契,这种默契也慢慢延伸到我们最喜欢的一组马——洛克和钱恩身上。我们行进时,迈穆农还是喜欢驾驶,我则站在他后面的踏板上。不过,一旦有所行动,他就立马把缰绳扔给我,一把从架子上拿起弓或摘下长矛。我则把战车驶向战场,按我们事先设定的方式前进。 随着迈穆农日益成熟,力气不断增加,我们开始在户外活动和军事比赛中获奖。这些活动是我们在奎拜生活中的一大特色。开始,我们在平原赛跑中获胜,洛克和钱恩速度很快;后来我们开始赢得射击和标枪比赛。再后来,我们就成了常胜战车,谁要想从洛斯特丽丝王后那里拿到冠军绶带,得先打败我们。 我记得我们的战车飞过赛道终点时人群响起的欢呼声,记得我拉着缰绳,迈穆农站在踏板上左右投掷标枪,射中沿途上我们经过的两个稻草人,然后我们疯狂地往前冲,王子像恶魔一样狂吼,长辫子被风吹得竖在脑后,像进攻中的狮子尾巴。 很快,王子又有其他机会显露身手了,丝毫不用我的帮助。他胸前挂着闪着金光的英勇金链,辫子里编着冠军绶带,每当他这幅模样大跨步从年轻女孩面前走过时,这些女孩就咯咯地笑,脸上洋溢着红色光泽,斜着眼睛看他。有一次,我有重要消息要禀告他,待匆忙冲进他的帐篷后却尴尬极了,因为王子正伏身趴在一个少女柔软的胴体和漂亮的脸蛋上。我悄悄退了出来,有点伤感,为他逝去的童真时代。 当然,所有这些乐事中,都没有哪件能比得上我与女主人一起度过的时光了?99lib?。她此时33岁,却是风华正茂。她的成熟睿智、优雅风韵,更凭添了几分迷人和魅力。她实际上已成了女王,没有人能比得上她。 所有的子民都热爱她,但没人能比我爱得深。我对她的爱和奉献,连塔努斯都超越不了。我感到无比地自豪,因为她还一如既往地需要我、信赖我、相信我的判断、尊重我的忠告。尽管我的生命中还有其他人叫我宠爱,但她永远是我生命中的最爱。 我本应该满意,应该知足,但我本性里有一种不安分,这种不安分加上渴望探险的冲动,成了我心中挥之不去的困扰。在修建法老陵墓的间隙中,一有片刻的空闲,我就着迷地看着那群山,它们仿佛在向我招手。于是我开始跋涉探险,走进那些寂寞的峡谷,有时我是一个人,有时也和辉或其他人一起。 那次和辉一起登上山顶高耸的悬崖,我们第一次发现那里有无数成群的野山羊。这里的野山羊品种我们谁都没有见过。它们站在尼罗河峡谷中,个头有普通野山羊两倍高,有些老公山羊的弯角大得像传说中的怪兽。 辉把发现大个野羊的消息带回了舰队驻地奎拜。当日,塔努斯领主便背着弓赶到了王墓所处的峡谷,王子像他父亲一样,已经成长为一名急切渴望狩猎的猎手。而我也很高兴,因为能有机会和王子做伴,共同探索这些迷人的高山。 我们本想只攀登到第一排峰尖,但我们爬到尖上时,却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我们看到周围的山高高耸入蓝天,那些更高的山形状如平顶的砧板,呈现出狮子毛般的茶灰色。相比之下,我们所站的山巅显得十分矮小,这就诱使我们继续向前。 我们顺着山涧中奔腾的尼罗河水,爬过陡峭的山涧和暗淡的峡谷,下面的河水翻腾成闪亮的白色。我们不能总跟着水流走,因为有些地方我们只能往上攀爬,追寻山上山羊留下的模糊足迹。大山就像一张皱皱巴巴的脸,把我们引诱到它的魔爪下,然后开始朝着我们发泄狂怒。 我们一行只有百十来人,十匹马驮着备用物品。我们在一个深不可测的谷底宿营,塔努斯和迈穆农把新打的猎物摆在岩石上,引得我们一阵赞叹和羡慕。那两只羊头非常大,是我们历次游历中见过的最大个的羊头,羊角非常重,得要两个奴隶才能抬起。突然,天下雨了。 我们埃及的峡谷二十年才能下一次雨。所以没人想到雨这样遥远的东西会在此刻降临到我们身上。开始时,浓云盖住了峡谷顶上的那片天空。一下子从阳光明媚的中午变成夜幕袭来的晚上。冷风从峡谷上吹来,吹得我们身心凉透,我们只好沮丧地凑在一起取暖。 接着,闪电从浓重的云层中劈下,我们周围的岩石随着震颤,空气中带着硫磺味,闪着燧石的火星。雷在我们头顶爆开,雷声回荡在峭壁之间,我们只觉得脚下地动山摇。 然后雨就来了。不过不是一滴一滴地砸落下来的。我们就好像是站在汛期时的尼罗河瀑布下。雨水罐满了嘴和鼻子,我们呼吸不到空气,有一种被淹溺的感觉。雨密密麻麻厚厚一层,迷住了我们的视线,一臂之远的人影,都变得模糊不清。雨势很大,把我们冲倒,我们只好缩到最近的岩石下避雨。我们仍然五官不灵,全身上下像被一群黄蜂叮咬一样难受。 天很冷。我从没见过那么冷的天,而我们只披着薄薄的麻布披巾。我冻得四肢无力,浑身发抖,牙齿打颤。我们用尽力气咬住牙齿,却还是不住打颤。 这时,我听到雨声中夹杂着另一种声音,是水声。河水已经成了凶猛的怪物。我们藏身的狭窄峡谷里,突然扫过一面灰色的水墙。大水夹在两边的峭壁间,所过之处,一切都被冲走。 我被卷进了水里,不停翻滚。我感到自己像被甩到了岩石上,奄奄一息。喉咙里都是冰冷的水,黑暗向我袭来,我想,我已经死了。 我模模糊糊地记得,有几只手把我从洪水中拖出去,然后我就漂到了一个遥远的岸边。我听到了王子的声音,渐渐清醒过来。我还没睁开眼,就闻到了烧木炭的烟味,感到身子一边有火苗的暖意。 “泰塔,醒醒!说话。”这声音很执着,我睁开眼,只见眼前浮动着迈穆农的脸庞,他在向我微笑。然后他回头说道:“他醒了,塔努斯将军。” 我发现我们在一个岩洞中,夜幕已经降临。塔努斯从冒着烟的篝火那端走过来,蹲在王子身边。 “怎么样,老朋友?我想你没伤到骨头吧?” 我挣扎着坐起来,仔细检查了身体的每个部分,然后回答:“我头裂了,全身都疼,而且,我现在觉得又冷又饿。” “那你就不会死了。”塔努斯笑道,“刚才我还担心,怕我们中会有人死呢。我们得想办法走出这些该死的大山,以免发生更糟的事情。我们竟然冒险来到河水从天而降的地方,真是疯了。” “其他人呢?”我问。 塔努斯摇摇头:“全溺死了,我就从洪水中救起你一个人。” “马呢?” “没了,”他嘀咕一声,“全没了。” “吃的呢?” “没了,”塔努斯回答,“连我的弓都被洪水冲走了。我只有身边的剑和身上的衣服。” 拂晓时,我们离开岩石洞,开始走回到那个危机重重的峡谷。我们一到谷底,就发现岩石上散落着一些人和马的尸体,洪水退后,尸体就搁浅到了这里。 我们在岩石和碎石中寻找,看能不能找回一些备用品。好在我的药匣子还完好无损,尽管里面都是水。我把里面的东西放到一块岩石上晾干,用皮马套做成了一条绳子,把药箱绑在背上。 同时,迈穆农从马的尸体上切下几片肉,点燃了一堆火,把肉烤熟。我们吃饱后,收起剩下的食物,开始返回。 我们攀上陡峭的岩坡,却走到山坡后面的大峡谷中。我们慢慢坠入了一片恶魔般的境地。这可怕的荒野似乎没有尽头,我们穿着凉鞋,腿上伤痕累累,步履艰难。晚上,我们蜷缩在一小堆木火旁,颤着身子,凄惨无比。 我们迷路了。第二天,我们只能漫无目的地走。我想我们注定要死在这些可怕的山中。后来我却听到了河水声,等我们登上一处山脊后,就看到了尼罗河的水流,河水在我们下面的峡谷里蜿蜒流淌。除了这些,我们还看到河岸上竖立着各色的帐篷,看到有人影在走动。 “文明人,”我立刻说,“因为那帐篷一定是用织布做的。” “那些是马。”迈穆农王子急切地应声赞同,指了指营地后面一排排用绳拴着的动物。 “看那儿!”塔努斯指道,“那是从剑刃和矛头上闪出来的光。他们是金属工匠。” “我们必须弄清楚这些人是谁。”竟有部落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我十分好奇。 “我们会让人割断脖子的。”塔努斯吼道,“你凭什么相信这些山里人不像这片凶险的土地一样野蛮?”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些人是埃塞俄比亚人。 “这些真是好马。”迈穆农小声说,“我们的马没有这么壮。我们必须下去研究一下。”王子首先是一个马师。 “塔努斯领主说得对。”塔努斯的警告提醒了我,我一贯谨慎,很快也提醒说,“这些人虽然貌似文明,很可能还是野蛮人。” 我们坐在山腰上讨论了很长时间,但最终好奇心占了上风,于是我们从一条沟壑中爬下去,好探探这些陌生人。 等我们距离近了,看见这些人长得很高,体形很好,很可能比我们埃及人身体更强健。他们头发很浓很黑,打着浓密的卷。他们都留着胡子,不像我们都把胡子刮干净。他们穿的是颜色鲜艳的长袍,很可能是羊毛做成的,而我们则赤身露膊,穿的短裙通常都是白色。他们脚上穿的是软皮靴,而我们只穿凉鞋。他们头上还围着一块颜色鲜艳的布。我们看见在各个帐篷间忙着干活的女人全都不戴面纱,个个都显得兴高采烈。她们打来水,蹲在火旁煮饭,有的用石磨磨米,一边干活还一边唱歌,彼此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语言交谈不休,声音很是悦耳。 一群男人围在一起在玩棋盘游戏,从我藏身的地方望去,那游戏很像我们玩的巴奥棋。他们打着赌,对这场石子棋游戏争执不休。不一会儿有两个人跳了起来,从腰带上拔出弯刀,双方像两只愤怒的公猫,咆哮着大吵,怒目而视。 这时又一个人,原先一直坐着,站起身来,先像只懒豹一样伸了伸懒腰。然后慢慢踱到两人中间,用剑击掉他们的弯刀,那两人立刻平息下来,溜走了。 很明显,这位调解人就是这伙人的首领。他个头很高,身材瘦削,却像野山羊那样结实,浑身其他地方也长得像野山羊。胡子像野公羊那么长,面部也像山羊那样粗糙,一只很大的鹰钩鼻,下面那张大嘴的一角向鼻子处倾斜,带着几分残忍相。我还记得那只塔努斯从悬崖上射下的老公羊的味道,猜想他身上也有着同样的气味。 突然,我感到塔努斯抓住我的胳膊,在我身边悄声说:“看那儿!” 作为部落首领,那人的着装比其他人要好,长袍上有红色和蓝色的条纹,耳朵上戴着像月光般的石头。但我没发现什么东西能让塔努斯如此兴奋。 “他的剑,”塔努斯嘘道,“看他的剑。” 我这才开始注意,那剑比我们的任何一种武器都长,剑柄的圆头很明显饰有纯金丝饰,我从未见过如此精细的工艺。把手上坠着颗宝石。真是一把宝剑,这剑肯定是某位大师花了毕生心血才铸成的。 不过,吸引塔努斯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剑身。剑身有那首领的胳膊那么长,所用的金属既非黄铜也非红铜,是一种闪着银光的蓝色金属,那颜色就像刚从尼罗河捞上来的河鲈的鱼鳞。剑身上镶嵌着金子,似乎是要着意突出它的独特价值。 “那是什么?”塔努斯叹口气,“是什么金属?” “我不知道。” 那首领又走回到帐篷前坐定,不过这次他把剑横放在两膝上,拿出一块阳具形状的火山石,开始深情地敲击剑锋,每敲一下,那金属都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这绝不是铜,铜不会发出那样的响声,铜的声音就像狮子休息时的呼噜声。 “我想得到它。”塔努斯小声说,“我拿不到那把剑,就一刻也不安心。” 我吃惊地扫了他一眼,因为我从没听过他用这种语气说话。我知道他是认真的。一种突如其来的情感已将他完全控制。 “我们不能再待在这儿了,”我轻声告诉他,“会让人发现的。”我拉住他的胳膊,但他挣脱了我,眼睛直直地盯住那宝剑。 “我们去看看他们的马,”我坚持说,最后他同意让我把他拽走。我另一只手拉着迈穆农,绕到安全的地方,绕着营地走了一圈,然后猫着身子爬向拴马的地方。 等我从近处细细观察马时,也像塔努斯着迷蓝剑一样,立刻被一股强烈的感情控制,迷上了这些马。它们不同于我们的喜克索斯品种。这些马个头更高,全身比例更匀称、优雅,头很高,鼻孔很大。我知道,这样的大鼻孔是耐力的标志。马眼睛长在头颅更靠前的位置,比我们的马要突出一些,那眼睛很大,目光温柔,闪烁着智慧。 “真美啊。”迈穆农在我旁边小声说,“看它们扬头弓脖子的姿势。” 塔努斯想要那把剑,而我和王子也同样渴盼得到这些马。 “要是把一匹这样的公马放到我们的母马里就好了,”我开始向神祈求,“我宁愿舍弃我的长寿,换来一匹这样的马。” 一个马夫模样的人朝我们的方向看了一眼,转身对身边的同伴说了几句,然后他们就朝我们的方向走了过来。这次,我们不敢再坚持着不走。三个人低下头来,从遮蔽我们的大岩石后面爬走了。我们来到更远处一堆散落的巨石中,找了个绝对安全的藏身地,立刻开始讨论起来,三个人争着说话,谁都不肯静下来倾听。 “我要过去给他一千德本金子,”塔努斯发誓说,“我一定得拿到那把剑。” “他会杀了你。你没见他把剑放到膝盖上的样子吗?好像那剑是他的心肝儿子。” “那些马!”迈穆农赞叹道,“我做梦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马。荷鲁斯神肯定就用这种马拉车。” “你们难道没有看见打架的那两个人吗?”我赶紧警告他们,“这些都是野蛮人,嗜血成性。他们会不等我们开口说话就一刀劈过来。还有,咱们什么东西都没有,怎么跟他们交换?他们会觉得我们是贫困潦倒的乞丐。” “我们可以今晚去偷三匹公马,骑着跑回到下面的草原。”迈穆农提议。这主意很诱人,不过我还是郑重地警告他,“你是埃及的王储,不是普通的贼。” 他咧嘴笑了:“为了一匹马,我会像底比斯最坏的拦路贼那样割断看马人的喉咙!” 我们正讨论时,突然听到河岸传来说话声,从那群部落营地的方向向我们一点点靠近。我们赶紧找个更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 声音更近了。在我们藏身的岩石堆下面的水边,出现了一群女子,其中有一名很年轻,另外还有三名老妇。这三名老妇都穿着土褐色长袍,头上围着黑布。我想这些老妇可能是女仆或保姆。那时压根儿就没想到她们会是狱卒,因为她们对那女孩非常尊敬。女孩高高的个头,苗条的身材,走起路来像尼罗河河畔微风吹拂的纸莎草。她穿着黄蓝相间的厚羊毛短袍,露着膝盖。虽然她穿着软皮短靴,我还是能看出她的双腿柔软光滑。 她们就停在我们藏身处的下面,一位年龄最大的妇女开始为女孩脱衣服,另外两位则用顶在头上的陶罐去尼罗河河边取水。尼罗河此时还溢着洪水,水流又急又冷,进到河里很不安全。很明显她们是要灌水为女孩洗澡。 一名妇女把女孩的袍子掀过头顶,女孩站在水边,全身赤裸。我听见迈穆农猛地吸了口气。我看了他一眼,他此刻已经把偷马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两名妇女把罐子里的水从女孩头顶倒下,另一人则用一块折叠起来的布擦拭着她的身体。女孩两手举过头顶,慢慢地转身,让水浸透每个部位。因为水冷,她时不时地笑着尖叫几声,我清楚地看见她的乳头,呈现出石榴石的鲜红色,珠宝一样镶嵌在两只光滑圆润的乳房上。 她一头浓密的卷发,皮肤是刺槐树树心木材的颜色。待用布搓干后,全身涂上油,发出亮亮的光泽。整个身子在高处阳光的照耀下,呈现出深红棕色,闪烁着光泽。 她眉目精致,小小的鼻子很翘,嘴唇柔嫩丰满,但一点儿也不显得厚重,高高的颧骨上面,是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眼睫毛又密又长。她真美。美得只有一个女人能与她相比。 突然她对那些老妇说了些什么,她们便都站到了一边,她起身离开,赤裸着身子,迈着长长的美腿,向我们爬过来。还没走到我们的藏身地,她就转向一块巨石的后面,好让她的同伴看不见她。她迅速扫了一眼周围,但没看见我们。她一定是受到了冷水的影响,快速蹲下小解,尿流在下面的岩石上,哗哗作响。 迈穆农轻声哼了一下,他不是故意的,而是本能。这是一种本能的强烈渴望,声音中带着压抑的苦恼。女孩立刻跳了起来,直直地瞪着他。迈穆农躲在我和塔努斯的外边,所以他暴露在她面前,而我们却还隐藏着。 两个人彼此对视。女孩浑身颤抖,美目圆睁。我想她会转身跑开,或者大叫出声。可是,她却似乎是想密谋什么,回头看了一下,弄清楚那些妇女并没有跟过来。然后她又转向迈穆农,用温柔甜美的声音问了个问题,同时把手伸给他,像在请求什么。 “我不懂。”迈穆农小声说,伸出手表示不理解。 女孩向他走来,不耐烦地重复着那个问题,迈穆农依旧不解地摇头,她抓住了他的手握住。情急之下,她说话的声音提高了一些。 “玛萨拉!”其中一个仆人听到了。“玛萨拉”很显然是这女孩的名字。因为她立刻做出手势,让迈穆农安静并多加小心,然后转身走了回去。 不过,那三名女仆已经沿坡爬了上来。她们似乎警觉到什么,一边焦虑地说着话,一边快速绕过石头,她们看见了迈穆农。 一时间谁也没有动弹,然后三个女人突然齐声尖叫,赤裸的女孩做出要跑向迈穆农的姿势,但她刚一动身,就有两名老女人抓住了她。这下四个人全都开始尖叫,女孩挣扎着要挣脱。 “该回家了。”塔努斯猛拽我的胳膊,我跳起来就跟他走。 营地处传来了许多男人的喊叫声,自然是听到了妇女们的尖叫。我停下来回头看,发现他们一群人蜂拥着冲向山脊。我这才注意到迈穆农没跟我们一起走,而是跳过去帮那女孩了。 那些女人都很高大,把女孩抓得很紧,也叫得更厉害了。尽管玛萨拉努力挣脱,迈穆农还是不能把她拽过来。 “塔努斯!”我喊,“迈穆农有麻烦了。” 我们转回去架住他把他拽开,他这才不情愿地走开。“我会回来救你的。”他被我和塔努斯夹在中间,回头对着女孩大喊,“勇敢点,我会回来救你的。” 如今,每当有人跟我说,世界上根本没有所谓的一见钟情,我就会静静地微笑,心里想着迈穆农第一次见到玛萨拉的这天。 我们努力把迈穆农拖走,因此耽搁了一点时间,尾追的人已经近了。我们沿着一条羊肠小道向山顶跑。 一支箭飞过迈穆农的肩膀,撞在路旁的岩石上。我们心吓得一惊,加快了速度。 路很窄,只有一人宽。迈穆农在前,塔努斯跟在后面,我跑在最后面。由于背上那个沉重的药箱,我落得越来越远。第二支箭从我们的头顶飞过,而第三支箭则射到了我的后背,力道很强,我蹒跚了几下,好在药匣子挡住了箭,否则箭就穿透了我整个身体。 “快来,泰塔。”塔努斯回头向我喊,“扔掉你那该死的匣子,否则会被抓住的。” 他与迈穆农在我前面五十步远,我们的距离越来越大,但我不能扔掉珍贵的箱子。这时,又一支箭射过来了,这次我没有那么幸运,箭射中了我的腿,扎进了大腿的肉里。我重重地跌倒,在路上滚了几下。 我跌坐在地上,恐惧地看着腿上露出来的箭柄。然后回头看看尾随的人。穿条纹袍的大胡子首领带着他们,跑在最前面,超出那些人有一百步远。他轻灵地迈着步子,蹦到这条羊肠路上,跑着追了过来,他奔跑的速度很快,像极了野山羊。 “泰塔!”塔努斯回头喊道,“你怎么样?”他在坡顶上停了下来,焦急地看着我。迈穆农已经跑过去,看不见了。 “我中箭了!”我喊,“跑吧,丢下我。我跟不上了。” 塔努斯毫不犹豫地转回来,向我躺着的地方跳过来。 那埃塞俄比亚首领见他过来了,挑战似地发出一声吼叫,拔出蓝光闪闪的剑,兴奋地挥舞着跑上山坡。 塔努斯奔到了我跟前,竭力想把我扶起来,“没用,我伤得很重,你自己跑吧。”我告诉他。埃塞俄比亚首领已经快到我身边了。塔努斯放开我的胳膊,拔出了自己的剑。 两人冲到了一起,都想杀死对方。我毫不怀疑这场对决的结果,塔努斯是全埃及最强壮、技术最高超的剑客。不过等他杀了那首领,我们就注定在劫难逃了,随后追来的那群人绝不会手软放过我们的。 那埃塞俄比亚首领出手凶猛,挥剑朝塔努斯的头部劈过来。在击剑搏斗中,这样直接去砍对手的做法很不明智。我知道塔努斯的反应会是侧身躲开,并借助肩膀的力量顺势还刺,剑尖会朝着那首领的胡子处刺进去,穿透喉咙。这是塔努斯最喜欢的招法之一。 两刃相遇,却没有铛啷啷的响声。蓝剑干脆利落,直接将塔努斯的黄铜剑截折,仿佛砍得不过是一根嫩柳条。塔努斯握着手里的剑柄,而原来又长又锋利的剑身只剩下一指长。 这个埃塞俄比亚人竟能如此轻易就让自己丢了兵器,塔努斯吃了一惊,因此当对方又闪电般刺来一剑时,塔努斯反应慢了一些。往后一闪,虽然避得及时,但蓝剑尖还是在他的前胸上划了一条浅而长的口子,血迅速流了出来。 “跑,塔努斯!”我尖叫,“否则我们俩都得死。” 埃塞俄比亚人又出剑了,但我躺在狭路中间。他得跳过我才能攻击塔努斯。我双手抱住他的膝盖,他倒在我身上,被我缠住。 那埃塞俄比亚人想用蓝剑头刺我的小肚子,因为我就躺在他下面,但我猛地往一边扭动身子,结果我们两个从小路上滚出去,开始向碎石陡坡下面滑去。我们越滚越快,冲力越来越大。我最后瞟了一眼塔努斯,他立在狭道上向下看,我向他绝望地尖叫:“快跑,照顾好迈穆农!” 山道上的泥板岩和碎石像流沙堆一样危险,没有任何可抓可靠的地方。埃塞俄比亚人和我被甩开了,但我们都滚向河边。我被撞得几近昏迷,躺在地上不停哼唧,这时一双粗手把我揪了起来,拳头和咒骂声像雨点一样朝我袭来。 那首领没让他们打死我,也没把我扔到河里。他和我一样,浑身是土,长袍在滚落时刮烂了,衣服很脏,但右手还握着蓝剑,他对着手下人咆哮几句。他们就开始把我拖回营地。我绝望地看着周围,发现我的药箱掉在了岩石中间。皮带断开了,箱子从我背上掉了下来。 “拿着那个。”我用全部的力气和尊严命令抓我的人,并指了指箱子。他们嘲笑我的无礼,但首领派人把它拿了回来。 两个人扶着我,因为我腿上的箭伤疼得我一瘸一拐。回营地的每一步,都走得无比痛苦,等到了营地,他们使劲一甩手,把我扔到帐篷间的空地上。 然后他们激烈地争论了很长时间,很显然,他们对我的来路和动机不清楚,正商量着该怎样处置我。每隔一会儿,就会有一个人站在我跟前踢我的肋骨,喊着问我问题。我尽量躺着不动,以免惹来更多拳打脚踢。 追赶迈穆农和塔努斯的人空手而归,这暂时让他们忽略了我。他们大声地叫嚷,挥动着胳膊相互指责、谩骂。我想到王子他们逃掉了,心里很高兴。 过了一会儿,这些人又想起了我,便回到我跟前继续对我拳脚相加,以泄受挫之愤。最后那首领让他们停下来,不许再折磨我。慢慢地,大多数人都对我失去了兴趣,迈步走开了。我躺在地上,浑身是伤,土箭还在我肉里。 埃塞俄比亚首领又回到最大的那个帐篷前面坐下,那帐篷很显然是他的。他一边用皮布擦着剑刃,一边用一种坚定而深不可测的表情看着我。偶尔低声和手下人说几句,但我似乎已经没有什么直接的危险了。 我小心地判断着时机,想直接跟他说话。我指向我的药箱,它已经被扔到了另一个帐篷边,我声音柔和,平静地说:“我需要我的药箱,我必须处理伤口。” 尽管首领不懂我的话,却明白了我的手势。他命令一个人把箱子带给他,放在他面前,打开盖子。他有条有理地检查每一件器具。碰到能吸引他的东西,就举起来问我问题,我尽量用手势回答他。 他似乎很满意,因为除了手术刀外,箱子里没有危险武器。我不知道他是否能意识到这些是医疗器具。不过,我用手势告诉他我需要做什么,指着腿,做出拔箭的样子。他站在我面前,拿着剑指着我,意思是说我若有欺骗他的行为,就立刻砍掉我的脑袋,不过他允许我使用我的工具。 箭插在后腿上,我自己不容易够到。此外,我用两把泰塔手术勺夹住插入肉内的箭钩时,几乎疼得昏倒。 最后,等我准备往外拔出箭头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这时,营地有一半人都过来观看,他们围着我,饶有兴致地看我做手术。 我死死抓住勺柄,嘴里紧紧咬住一块木片,把带有倒钓的箭头从伤口中拔出来。围观的人群中传来了惊讶与好奇的喊声。很明显,他们从未见过有人能这么容易将箭的倒钩拔出来,而且对伤者没造成多大的伤害。然后,他们看到我灵巧地用麻布绷带绑住伤口,手法娴熟,于是更加惊叹不止。 无论任何民族,哪怕是最原始的部落,救死扶伤的医生都会受到尊重。就这样,我以最有说服力的方式,展现了我的职业和能力,大大改变了我在埃塞俄比亚营地的处境。 首领命人把我抬到一个帐篷里,让我躺到一块草垫上,把我的药箱子放在床头。有一个妇女给我送来吃的,有玉米面包、炖鸡肉和浓酸奶。 早晨人们把帐篷收起来,把我放到一个木杆担架上,由一匹马拉着,跟随车队沿着粗糙陡峭的山道走。我根据太阳的方向判断,这是往坚固的群山中走去,心里沮丧极了,担心自己很可能永远离开了亲人。我是医生,这会使他们不杀我,同时也让他们看到了我的价值,我想我再也难有自由了,他们永远不会释放我。我以前只是名义上的奴隶,而现在我知道,自己已成了名副其实的奴隶。 那担架颠簸不停,尽管如此,我的腿还是开始愈合了。这给他们留下了更深的印象。很快他们就把一些伤病的人带给我医治。 有人大脚趾下长了癣菌,在我的治疗下痊愈了;有人赌博赢钱太多,而对手输钱后脾气暴躁,双方争执起来,这些埃塞俄比亚人有一种习惯,用匕首解决争端,于是那人带着刀伤来找我,我缝合了他的伤口;还有一个人从马上摔断了胳膊,我给他接好断臂,胳膊接得很好,因此我名声大振。埃塞俄比亚首领怀着一种全新的敬意对待我。吃饭时,他第一个挑选食物,待他选好后,就有人把碗递给我,而其他人这时还不允许吃饭。 等我的腿恢复到能走路了,他就允许我在营里走动。不过,不许我走出他们的视野。有一个人拿着武器跟着我,即使我躲在岩石中方便,他也站在我的身旁。 我与玛萨拉没关在一起。我只能在每天出发时看见她,晚上宿营时再见一次。白天在山里穿行,我们是分开的;我在车队前面附近骑马,而她在后面。她总有狱卒陪着,通常还有拿武器的警卫跟着。 每次我们看见对方,玛萨拉都向我投来绝望的哀求目光,好像我能帮上忙似的。显然她是一个重要的高级囚徒。她人很可爱,我发现白天我经常想她,猜测她被抓的原因。我断定她要么是强抢的新娘,逼着要去见未来的丈夫,要么是某种政治阴谋中的筹码。 由于语言不通,我没法知道发生了什么,也没法了解这些埃塞俄比亚人的任何事情。于是我开始学他们的吉兹语。 我有乐师一样敏锐的耳朵,所以便开始利用这一专长。我专心地听周围人的谈话,学习他们说话的语调和韵律。很快我就能推断出首领的名字叫阿库思。一天早晨,队伍在出发前,阿库思面对聚集的人们,发布一天的行进命令。我等他说完了这篇言辞激昂的长篇训话后,以完全相同的语调和韵律重复出来。 他们听了我的话,惊得鸦雀无声。然后便喧嚣起来。他们有一种简单而直接的幽默感,大笑起来,互相拍打着后背,笑得眼泪流到面颊上来。我一点也不知道我说了什么,但很明显我说得完全正确。 他们互相喊着我讲话中的部分内容,晃着脑袋,模仿着阿库思自大的风格。过了很长时间人群才恢复秩序,最后阿库思向我跨步走来,用谴责的语气朝我喊。我一点也不明白,但也冲着他,把原话一字不差地喊了出来。这次造成的混乱更大。笑话闹得太大了,成年人都笑得站不住了,得相互扶着,有的还叫着擦眼泪。还有一个人掉到了火里,燎到了胡子。 阿库思也和他们一起笑,尽管这笑话是取笑他的,他还拍了拍我的背。从此以后,营里的男男女女都成了我的老师。我只要指出一个物体,就有人说出相应的单词。我刚开始连词成句时,他们都急着纠正我,为我取得的进步感到无比自豪。 我花了些时间研究语法,发现动词的变化方式与埃及语没有任何联系。名词的阴阳复数也很奇怪。不过,十天后,我就能用吉兹语表达意思了,并且还记住了一些诅咒和痛骂的词汇。 我学习他们的语言,治疗他们的疾病,同时也研究他们的伦理和礼仪。我了解到这些人都是积习难改的赌徒,板棋是他们永远热衷的游戏。他们把这种棋盘游戏叫做多姆棋,但它不过是巴奥棋的初级简化版。在板上充当棋盘的凹洞和石子的数量与巴奥棋不同。不过规则和目的都很相似。 阿库思是全体人员中的多姆棋冠军,但我研究了他的玩法后,发现他对七块石子的经典套路一点也不懂,更不知道四个沙袋的意义。一个人若没有这些知识,连成为三流的巴奥棋玩家都是一种奢望。我盘算着若羞辱阿库思这样既虚荣又自以为是的暴君,会有多大的风险,但最后断定,赢棋是我能在他面前占据优势的唯一方法。 等他下一次坐在帐篷前摆好棋盘,得意地摆弄着胡须,笑着等人上来挑战时,我推开想第一个挑战的人,盘腿坐在了阿库思对面。 “我没有银子来打赌,”我用还很初级的吉兹语告诉他,“我是因为喜欢这些石子才来玩儿的。” 他郑重地点点头。作为棋盘瘾君子,他明白那种感情。我与阿库思下棋的消息传遍了整个营地,人们都笑着赶来,挤着坐下来观看。阿库思不久就在东面城堡摆了三块石头,他若在东部再放一个石头就赢了,于是围观的人互相推着,失望地笑出声来,以为我很快就会输掉这场游戏。他们不明白我摆在南边的四个沙袋有何用处。我投出沙袋,它们势不可当地穿过棋板,切断对方的石头,令其孤立无援,把东面城堡孤立起来。阿库思无力阻止。再有四步我就赢了。我甚至不用演示七块石头的规则。 围观的人都目瞪口呆地坐着,好长一段时间才缓过神来。我想阿库思一时也没反应过来,没料到自己会输得这么惨,过了一会儿,他才完全意识到自己输了,站起身来拔出蓝剑。我以为自己算错了,以为他要砍掉我的脑袋,至少是一只胳膊。 他高高地举起剑,然后生气地大吼一声,砍了下来。一连砍了十几下,他把棋盘劈成了引火柴,石头散落了一地。然后他大步走进岩石丛,拽着胡子,对着高高的峭壁大喊,说着要杀死我之类的话,在峡谷里激起一片回声。 三天后,阿库思才又摆好棋盘,示意我在他对面坐下。这可怜的家伙一点也不知道等着他的会是什么。 我的吉兹语能力与日俱增,慢慢地对这些抓我的人有所了解,也终于明白了他们为何要在山谷间穿行。 我低估了阿库思。他不是部落首领,而是国王。他全名叫阿库思·甘那基·玛丽妈,众王之王,埃塞俄比亚阿克苏姆国统治者。再后来我了解到,在这片土地上任何土匪只要有一百匹马,五十个妻子,就可自立为王,一般情况下这里会有二十个左右的国王为争夺土地和战利品大战残杀。 阿库思最近的邻居叫拜尼·周,也自称为众王之王,埃塞俄比亚阿克苏姆国统治者,两位国王之间好像有某种仇恨情绪和竞争关系,他们已经打了很多场仗了,但谁也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玛萨拉是拜尼·周的爱女。她被另外一名强盗首领绑架,这位首领还没自封为王,也没加上众王之王的头衔。他直接把玛萨拉卖给了阿库思,换了一匹马能驮动的银子。阿库思想以玛萨拉为条件,威胁爱女心切的对手,从而取得政治上的优势。看来抓人质、要赎金是埃塞俄比亚的一种政治手段。 对于这么有用的囚犯,阿库思不相信手下任何人,于是亲自看押玛萨拉公主。我们的车队就是要把她带到阿库思的城堡去。我从给我送饭的女奴的闲谈中,从多姆棋棋盘上随意的谈话中,知道了这些事,也知道了一些其他的事情。等我们到达卡马拉山丘,也就是阿库思·甘那基·玛丽妈王在山上的城堡时,我已经掌握了埃塞俄比亚阿克苏姆王侯诸国之间复杂微妙的政治关系了,而且也知道有多少人觊觎着帝国的王位。 我还注意到,随着我们行程快要结束,车队中人们越来越兴奋。最后我们爬上一条狭窄的蜿蜒小路,那不过又是一条羊肠小道而已,我们到了另一座山丘的山顶。这里有很多这样的山丘,连在一起组成了埃塞俄比亚中部的山脉。每个山丘都有一个平顶,陡峭的崖壁像一堵墙,插入两山相隔的峡谷。 等我站到了峭壁顶上,才明白为什么这片土地容易分裂成这么多的小国。每座山丘都是不可攻破的天然堡垒。无论哪个人站到峭壁顶都会无人能敌,就可以自称为王,不必担心别国的挑战了。 阿库思骑马来到我身边,指向南部地平线处的群山。“那就是偷马贼、恶棍拜尼·周的藏身之处。那个人阴险毒辣,无人能及!”他咳了一下喉咙,朝对手的方向吐口吐沫,吐到悬崖下。 我觉得阿库思就是一个相当残忍、诡计多端的人。如果他认为拜尼·周在这方面比他强,那么玛萨拉的父亲一样是个难对付的人。 我们穿过卡马拉山地,经过一些村庄,村庄里都是石墙垒成的小屋,我们路过一些高粱和玉米地,看到地里有很多农民,他们头发浓密,随身带着剑和铜盾牌,看样子,他们和阿库思手下的士兵一样凶猛好战。 顺着小路,我看到在山地的另一端,有一座我所见过的最特别的天然堡垒。从山的主顶部分中凸出一块峭壁,单独耸立,形成一个陡峭的尖,将可怕的深谷与山丘主顶分开。 深谷上有一道狭窄的石桥,是由一块天然弯曲的石头变成的,这石桥连着凸壁与山丘主顶。桥很窄,窄得不能同时容下两匹马,窄得连一匹马在桥上转身掉头的地方都没有,所以一旦马上了这桥,就只能一直走到另一边,否则断无生还的可能。 桥下面的深谷有一千英尺深,谷底就是河流。那高度,马匹见了都打战,所以骑马的人得下马,把马眼睛蒙上,牵着走过去。我走过一半时,眩晕发抖,不敢往桥下面看。我竭力控制自己才敢继续走下去,才没有瘫软地趴在地上抓住脚下的岩石。 峭壁尖上有一座斜着筑起的城堡,外表很丑陋,由石块砌成,苇草覆盖。窗户上挂着生牛皮帘子。粪便垃圾从堡垒上淌下,把下面的峭壁弄得很脏,看了叫人作呕。 墙面与墙垛上挂着三角旗之类的装饰,还挂着一些男人和女人的尸体,大概是为了庆祝某个古怪节日。有些尸体挂的时间很长,骨头都让乌鸦啄得发白,乌鸦成群盘旋在崖壁上,有的就栖息在房顶。挂在墙上的也不完全都是死尸,有些受害者还仍然活着,他们脚部朝上,倒挂在墙上,恐惧地做着临死前最后的微弱挣扎。不过,大多数人都已经死了,尸体都在不同程度地腐烂。烂尸味很浓,连绕着峭壁怒吼的狂风都吹不散。 阿库思王把这些乌鸦叫做自己的小鸡,他有时会把人挂在墙上喂养小鸡,有时则将人直接扔进谷底。那些不幸的人在抛落谷底时发出的一声声哀号,是我们在埃德巴·塞吉德峰顶的风歌殿生活时的一大特色。 这些酷刑天天都有。阿库思王只要不玩多姆棋,只要不是忙着策划进攻某个附近的众王之王,他的娱乐就是杀人和酷刑,他将人的手脚切掉,用火红的钳子挖出人的舌头。阿库思通常都是自己拿着斧子或钳子,他狂笑的吼声和受害者的尖叫声一样刺耳。 车队过了桥,进到埃德巴·塞吉德的庭院中心,玛萨拉就被女狱卒带进了迷宫一样复杂的石洞里,而我则被带到靠近阿库思的一间住处。 他们分给我一间单独的石屋。石屋很暗,风从缝隙里钻进来,很冷。炉子开着,炉火熏黑了墙,但热量很少。尽管我穿着当地的牛毛长袍,却从未感到过暖和。我多么渴望尼罗河的阳光和埃及的绿洲啊!我常常坐在冷风嗖嗖的城垛上,想念我的家人,想念迈穆农、塔努斯还有我的小公主们,我更想念女主人。有时我夜里醒来,冰冷的泪水沾在脸上。我不得不用羊皮毯盖住头,这样隔壁的阿库思才不会听到我的哭泣。 我经常求他放了我。 “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我呢,泰塔?” “我想回家。” “这就是你的家了,”他笑道,“我就是你的父亲。” 我和他打了一个赌。如果我连赢他一百盘多姆棋,他就同意让我走,并让人护送我回到尼罗河下游的平原去。可等我赢了一百次时,他却摇着头笑我的天真。 “我是说一百次吗?我觉得不是,肯定是一千。”他转向随从,“赌的是一千次,对吗?” “一千!”他们齐声说,“是一千!” 他们都觉得那是个天大的玩笑。有一次我生气拒绝和他玩,阿库思就把我大头向下裸挂在城堡的墙上,直到我叫着让他摆棋。 阿库思见我裸着身子,笑着戳我,“埃及人,你在多姆棋上可能有两下子,但看来自己的石头子已经丢了。”这是我被抓以来第一次暴露自己残缺的身体。人们开始叫我“阉人”,让我羞愧难堪。 不过这样一来最后的结果却很好。如果我是一个完整的男人,他们永远不会让我去找玛萨拉。 一天夜里他们来找我,把冻得直哆嗦的我领到玛萨拉的房间。房间里点着微弱的油灯,弥漫着一股呕吐物的味道。玛萨拉蜷缩在屋子中间的草垫子上,旁边地板上是一堆堆的呕吐物。她非常痛苦,不停地呻吟,流着泪,捂着肚子。 我立刻开始对她进行仔细检查,我担心她的肚子会像石头一样硬,生怕肠子肿爆,肠内东西已淌满肚子。那样的话人就没救了,即使我医术再高明也救不了她。 我发现她的肚子很暖很软,没有发烧的症状,心下大为宽慰。我继续检查,尽管我一碰到她,她就痛苦地哼叫,我却找不到病因。我坐下来,百思不解,然后我发现,她的脸虽然痛得变了形,可看我的眼神很有神。 “病情比我想得还要糟。”我转身用吉兹语向两名女侍者说道,“要救她,必须得用上我的药箱。立刻去取来。” 她们夺门而出,而我则低头对她小声地说:“你真聪明,真有表演天赋。你是不是用羽毛触弄嗓子了?” 她笑着小声答道,“我想见你,想不出别的方法。那些人告诉我你学会了吉兹语,我知道我们可以相互帮助的。” “希望如此。” “我真孤单。能够和朋友说说话对我也是件乐事。”她对我的信任是那么地自然,我有些感动。 “或许我们俩会找到从这鬼地方逃掉的方法。” 这时我听到侍女回来了。她们的声音在外面的走廊里回响。玛萨拉抓住我的手。 “你是我的朋友,对吧?你会再来看我吗?” “我是,我会的。” “快,走之前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 “谁?” “第一天在河边与你在一起的那个,看起来像一位年轻的神的那个。” “他叫迈穆农。” “迈穆农!”她带着一种奇怪的敬意重复着,“多么美的名字!很适合他。” 两个仆人闯进屋子,玛萨拉托住她健康的小肚子,装得好像就要死了。我咳了一声,忧心忡忡地向两名仆人摇摇头,同时配了一付对她有好处的养生草药,并告诉她们我早晨再来。 早晨玛萨拉的情况好转了,我能与她多待一会儿。只有一个女仆在身旁,不过她很快就觉得无聊,去了房间的另一头。玛萨拉和我悄声地说了几句话。 “迈穆农对我说了什么,我不懂。他说的是什么?” “他说,‘我会回来救你的,勇敢点。我会回来救你的。’” “他不可能是那个意思。他不认识我。他只是匆匆地见了我一面。”她摇着头,眼里浸满了泪水。“你觉得他是那意思吗,泰塔?”她的声音带着请求,让人动容,我心下一软,再不愿让她承受更多痛苦。 “他是埃及王储,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他若不是认真的,断不会这么说。” 当时我们只能说这么多话,不过第二天我又来了。她问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再告诉我一遍迈穆农对我说的话”,我只好再重复一遍他的诺言。 我告诉阿库思,玛萨拉的身体正在好转,但必须让她每天都在城垛上散会儿步,“否则我不能保证她的健康”。 他想了一天,不过,玛萨拉毕竟是他用一匹马才能驮动的银子换回来的,非常有价值。所以最后他同意了。 我们散步的时间一天比一天长,慢慢地守卫们对此也就习以为常了。后来,许多个早晨,我和玛萨拉都能结伴漫步在埃德巴·塞吉德的城墙内,漫无边际地闲谈。 玛萨拉想知道迈穆农的一切。我搜肠刮肚,回忆每一个细节,给他讲迈穆农的故事。若听到她喜欢的部分,她就让我多重复几遍,熟记于心,我重讲时若有什么错误,她还一一纠正过来。她最喜欢的,就是迈穆农驾车把塔努斯和我从受伤的公象前救出来,并因此获得英勇金链这段故事。 后来她又要求道:“跟我讲讲他母亲——王后的事。”再后来,又说:“跟我讲讲埃及的事,讲讲你们的神,讲讲迈穆农的小时候。”她的问题最后总是能回到迈穆农身上。我总是很高兴地满足她的这些要求,因为我也非常想念我的家人。谈谈这些往事,会让我觉得他们离我近些。 一天早上,她心烦意乱地来找我。“昨晚我做了个可怕的梦,梦见迈穆农回来救我,但我却听不懂他说的话。泰塔,你必须教我埃及语。我们今天就开始,现在就开始!” 她急切地想要学习,再加上她的聪明,所以进步很快。不久,我们俩谈话时就只说埃及语了。这样很有好处,即使在守卫面前,我们也可以谈论秘密的事了。 只要我们不谈论迈穆农,就讨论逃跑计划。当然,这个问题自从我被困在埃德巴·塞吉德以来我就一直在想,不过能听听她的意见,再对比我的计划,会更有帮助。 “即使你从堡垒跑了出去,没有人帮忙也永远逃不出群山。”她提醒我,“这些小路就像一捆绞在一起的羊毛,你永远理不清。部落之间全在打仗,他们不会相信陌生人的,会把你当成探子割断喉咙。”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问。 “如果你能跑出去,就必须去找我父亲。他会保护你,帮助你返回到自己人那里。你再告诉迈穆农我在哪儿,他就会来救我。”她说得那么自信,我都不敢看她的眼睛。 我这时才意识到,在玛萨拉的脑海中,她已经把迈穆农神化了。她爱的是一个神,不是一个和她一样年轻而不谙世事的小伙子。这都怪我,我给他讲了那么多王子机智英勇的不凡故事,误导了她。可我现在不能伤害她,我不能告诉她,她心中的形象与真实的情况是多么地遥远,我不能打破她的希望。 我想推脱掉这个责任,说:“如果我去找你父王拜尼·周,他会以为我是阿库思的探子,会砍掉我的脑袋。” “我告诉你一些只有我和父王知道的事,你跟他讲了,他就会相信你是从我这里来的。” 她堵住了我的话,于是我又想了一种方法逃脱责任:“我怎么能找到通往你父亲城堡的道路呢?你说过小路像一团乱麻,交织在一起。” “我告诉你怎么走。你这么聪明,会记住我跟你说的一切的。” 到了这个时候,我自然而然就喜欢上了她,像喜欢我自己的小公主一样。我要保护她,哪怕冒再大的风险,都不让她受伤害。她让我深深地忆起了当年的女主人,女主人像她这么大时,我从没拒绝过她任何事情。 “好吧,告诉我吧。”就这样,我们开始计划逃跑。对我而言,这就像场游戏,我主要的目的是让她心存希望,让她乐观。我并没怎么指望能找到走出峭壁的路。我们商量着搓条绳子爬下峡谷,那个峡谷犹如敞开的大嘴,每次我从她屋子的露台上往石桥下看,都会不寒而栗,可她居然真的开始一点点收集羊毛和碎布,藏在垫子下。我不忍心告诉她,我们得需要一条多么长、多么结实的绳子,才能承受住两个人的重量,把我们送到谷底,要真的编出这样的绳子,她的整个房间都塞不下的。 我们被困在埃德巴·塞吉德的高山上,整整受了两年的折磨,却一直没想出逃跑方案,但玛萨拉从未灰心。每天她都问我:“还记得迈穆农对我说什么了吗?再告诉我一遍他的承诺。” “他说,‘我会回来救你,勇敢些。’” “嗯。我很勇敢,是不是,泰塔?” “你是我知道的最勇敢的女孩。” “告诉我,若见到我父王,你会说什么。” 我重复了她教我的话,然后她就跟我讲最新的逃跑计划。 “我要抓一只养在露台上的小麻雀。你写封信告诉我父王我在哪儿。我们把它绑到麻雀腿上,让它飞到父王那儿。” “它更有可能飞到阿库思那里,那么我们就会挨一顿鞭打,再也不许见面了。” 最后我是骑马离开埃德巴·塞吉德的。阿库思决定再次进攻拜尼·周王。我是他的私人医生和多姆棋棋伴,因此奉命随行。 我蒙住马的双眼,牵着它走过石桥,回头看见玛萨拉站在露台上,身影又可爱又孤单,她俯望着我,用埃及话向我大喊,话音随着飒飒的风声传了过来。 “告诉他我在等他。告诉他我很勇敢。”而后她温柔地说道:“告诉他我爱他。”说这句话时她的声音柔和极了,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 我骑马穿过卡马拉山地,一路上泪水不断滑落在我的脸上,经风一吹,又冰又冷。 开战的前天晚上,阿库思让我待在他的帐篷里,陪他到很晚。他一边磨拭着蓝剑剑刃,一边向将领下达命令。我见他时不时用亮得发光的剑刃剃几根腕毛来试剑锋,然后满意地点点头。最后,他用干净的羊脂擦了擦剑刃。这种银蓝色金属很奇怪,存放时必须涂上油脂,否则上面会形成一层红色粉末,像是会流血一样。 我也开始像塔努斯那样,迷恋起蓝剑来。偶尔阿库思心情好时,会让我拿着它。那金属轻得惊人,却锋利无比。我常想象,如果这剑握在塔努斯那样一流的剑客手里,该会有多大的威力啊。我知道,若是还有机会见到塔努斯,他一定会问起我这蓝剑的具体细节。于是我就问阿库思这剑有什么故事,好在他很愿意炫耀这把神剑。 他告诉我,剑是由一名埃塞俄比亚异教教神在火山中心铸造的。阿库思的曾祖父与那神打赌下多姆棋,赢来了这把剑,那盘棋据说双方僵持不下,下了二十个日夜才分出胜负。我觉得这故事似乎有些道理,不过靠多姆棋赢剑的传说不足为信。如果阿库思的曾祖父与阿库思棋艺相当,那么能把剑输给他的神,一定很愚蠢。 阿库思知道我曾研究过战术,于是问我对第二天的作战计划有何看法。我称赞他很有韬略,计划安排都很周密。其实,这些埃塞俄比亚人对战术的掌握和他们的多姆棋棋艺差不多。当然得承认他们受到地势的限制,这里的地形特点决定了没法儿充分利用马匹作战,况且他们也没有战车。不过,抛开这些因素,他们的战斗的确打得很随意,没有条理。 阿库思次日的伟大战略就是,兵分四路,发动偷袭。士兵以岩石堆为掩护,突袭敌人,任务是抓获一些俘虏,砍掉几颗头颅,然后就跑。 “您真是历史上难得的伟大将领。”我对阿库思说,“我想将您的聪明才智写下来记入史册。”他很喜欢我这个念头,承诺我说等我们一回到埃德巴·塞古德城,就给我提供各种所需材料,让我完成书卷。 拜尼·周王似乎和阿库思一样,也是个爱炫耀的人。第二天,我们来到峭壁陡立的大峡谷,这是几个月前早就约定好的战场,我们到时,拜尼·周的部队已经在谷顶占据了有利位置。他上前走几步,仍然站在安全的地方,开始向阿库思大骂、挑战。 拜尼·周瘦得如同一根权杖,长长的白胡子和银发绺垂到腰部。因为离得远,我看不清他的长相,但有不少女人都告诉我,他年轻时是埃塞俄比亚最帅的小伙,有二百个老婆,有些女人还为他而殉情自杀呢。我觉得他的本事,在娇妻美眷那儿能充分施展,在战场上就未必了。 拜尼·周骂完后,阿库思作为回应,也上前几步骂了很长时间。他骂的话更花哨、更新颖,骂声从悬崖上传出,在山涧里回荡。有几句骂得入木三分,甚是精辟,我默默牢记在心,觉得实在太有必要记录下来。 终于阿库思骂完退了回来,我以为战斗要开始了,可我错了。双方军队中还有其他几名勇士也要对骂。我在温暖的阳光下倚着一块大石头,开始了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若是塔努斯和他的蓝鳄团遇到这群巧言善骂的埃塞俄比亚人,会发生什么有意思的事呢,想着想着我不觉笑了,不一会儿竟然睡着了。 等我醒来已是下午,双方突然开始交战了。阿库思率先发动第一次进攻。一支先遣小队冲到拜尼·周军队所在的地方,用剑敲了敲对方的铜盾牌。然后只过了很短一段时间,他们就敏捷轻灵地撤了回来,既没伤到人,也没受伤。 双方又咒骂了一阵。然后轮到拜尼·周进攻了。他的进攻、撤退方式也一样,结果也差不多。就这样一天过去,谩骂对谩骂,进攻对进攻。晚上时双方都撤退了,我们在峡谷脚下扎营,阿库思派人叫我。我一进帐篷,他就向我打招呼,“打得真过瘾!”他一副凯旋的样子,“拜尼·周几个月都不敢再上战场了。” “明天不打了?”我问。 “明天我们就回埃德巴·塞吉德城,”他告诉我,“你要把我的胜利全都记下来。这场仗打得真漂亮,我想拜尼·周这次战败后很快就会来求和。” 这次激战中我们共有七人受伤,都是让远处的箭射中的。我为伤员拔出了箭头,处理好伤口,包扎起来。第二天他们将伤员放在担架上,我们开始返回。 有一名伤员胃部受伤,疼得厉害。我知道他伤口感染了坏疽,活不过这一周了,但还是尽量想办法减轻他的痛苦,我在担架上铺上垫子,减缓崎岖山路带来的颠簸。 那天快傍晚时我们走到了河流的一处浅滩旁,这地方我们来时曾路过。我认出了它,这正是玛萨拉跟我描述过的地方,是通往她的乡村、她父亲城堡的路径。这条河是尼罗河众多支流之一,从山上流下来的。前几天一直下雨,所以这浅滩的水位升高了。 我开始过河,趟着水走在那个胃部受伤的人的担架旁。他已经神志不清了。刚走了一半,我意识到我们低估了水的深度和水流的速度。受洪水冲击,担架弯到了一边,马也被冲得转了个弯,没进了深水处,马蹄子踩不到河底的碎石了。 我当时正抓着马套,几秒钟后我和马就都没入水里开始游泳了。冰冷的水流将我们冲向下游,那伤员从担架上翻了下来,我想抓住他,一伸手却松开了马套,于是我和马被冲开了。 那伤员的头沉到了水下,此时我仍在游泳逃生。我滚成躺着的姿势,将脚朝向下游。这样随激流往下冲时我就能用脚挡开岩石。过了一会,阿库思的人就沿着河岸跑到了我的附近,但很快河水就卷着我拐过一道河弯,沿岸赶来救我的人被峭壁挡住,一时绕不过来。我和马被单独困在了河里。 河弯下面,水流速度放慢,我这才能游回到马的旁边,用一只胳膊搂住了马的脖子。这时我安全了。我第一次想到了逃跑,意识到这是众神给我的机会。我说了几句感激神灵的话,然后抓住马鬃,让马游到了河的中间。 我们顺流游了几里地,等我让马游上岸时,天已经黑了。我们从一处沙洲爬上了岸。我断定天亮之前不会有人追我将我抓回去了。阿库思的人不敢摸黑到达涧底。不过我冷得很,浑身不住地痉挛、打战。 我把马带到一个避风处,然后靠在马的一侧身子上。它的皮肤湿漉漉的,在月光中散发着蒸气。渐渐地,马的热量传给了我,我不再那么严重地打战了。等渐渐有了些暖意,我就从河岸沙滩上拾了些浮木,用希卢克人的方法,费了很大劲生了堆火,把衣服铺开烘干,蹲在火边待到了天亮。 等天亮得能看清路了,我就穿上衣服,骑上马赶紧离开了河,因为我知道阿库思的人会沿着河岸集中搜索。 两天后,按照玛萨拉告诉我的方向,我来到了拜尼·周领地内一个有人驻守的山顶村庄。村长立刻摆出一副架势,要切断我的脖子,带走我的马。我充分发挥了我的游说本领,..t>最后他同意把马留下,派人把我带到拜尼·周的城堡去。 带我去见拜尼·周王的那名向导跟我谈起他们的大王,话语中充满了温暖和爱戴。我们路上经过的村庄比阿库思领地内的更加干净、繁荣。牲畜肥壮,庄稼种得很好,人们衣食富足。这里的马有一种雄伟的矫健美,美得让我禁不住流泪。 我们终于看到了另一个山丘上那座高高的城堡,这城堡修缮得很好,墙上并没有挂阿库思城垛上那种恐怖的战利品。 近距离一看,拜尼·周王的确是潇洒不俗。光是头上的银发和长长的胡须,就使他有种独特的尊严。他肤色白晰,眼睛里面充满了智慧。起初他很怀疑我的解释,但随着我背出玛萨拉告诉我的他们父女间的亲昵事,他慢慢改变了对我的态度。 我向他转达了他女儿对他的爱和责任,这些话深深打动了他,他急切地问我女儿是否健康,敌人怎么对她的。然后他的仆人把我领到一间卧室休息,那房间按照埃塞俄比亚人的标准来看,一定是奢华的上等房间,仆人为我拿来一件全新的羊毛长袍,换下我的破衣烂衫。 我吃过饭休息好后,仆人把我领回到拜尼·周那间阴湿寒冷、烟气缭绕的议事房。 “陛下,玛萨拉已被阿库思囚禁了两年,”我开门见山,直接说道,“可怜她一个年轻温柔的女孩,却在敌人臭味熏天的牢房里日渐憔悴。”我说得夸张了一点,想让他强烈体会她的困境。 “我想过凑齐阿库思索要的赎金,赎回我的女儿,”拜尼·周为自己辩解,“但我必须在整个阿克苏姆国砸锅卖铁才能凑齐这么多银子,满足他的贪婪。另外,他要我的大片土地和数十个主要村庄。若我把这些给他,势必会削弱我的王国,使数万子民遭受他的暴政。” “我可以把您的部队带到他在埃德巴·塞吉德的大本营。您可以围攻城堡,迫使他把女儿还给您。” 拜尼·周似乎是被我的提议吓住了,我想他可能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这不是埃塞俄比亚人的作战方式。 “我很了解埃德巴·塞吉德城堡,它坚不可摧,”他谨慎地答道,“阿库思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我们与他进行过多次激烈交战,我的士兵都如狮子一般勇猛,但从来都不能将他打败。”我已见识过拜尼·周所谓的狮子如何作战,他对形势的估计完全正确,他率领的军队永远没有希望袭卷埃德巴·塞吉德城堡,永远不可能用武力救出玛萨拉。 第二天我又提出了一个建议。“伟大的众王之王,阿克苏姆国国王,您应该知道我是埃及人。而埃及摄政王洛斯特丽丝王后正率领军队驻扎在两河交汇处,就是尼罗河与支流交汇的地方。” 他点头道:“这个我知道。这些埃及人未经我的允许就进入我的领地,在我的峡谷里挖井。我很快就要向他们发起进攻,消灭他们。” 这回该我惊讶了。拜尼·周知道法老坟墓的事,而且还要进攻我们的人。据此,我修改了我的提议。 “我们的人善于围攻作战。”我解释道。“我在洛斯特丽丝王后那里很有影响力,如果您把我安全地送到她那里,我会说服她与您修好,让她的军队进攻埃德巴·塞吉德,救出您的女儿。” 尽管拜尼·周极力伪装,我还是看得出他对这个提议很感兴趣。“你们的王后会为这种友好要求什么回报吗?”他小心地问。 我们讨价还价了五天,最后定了下来。我告诉他,“您要允许洛斯特丽丝王后继续在您的峡谷里挖井,并且宣布那里为禁区。禁止您自己的子民进去,否则处死。”这一条为的是我的女主人,可以防止法老墓遭到亵渎。 “我同意。”拜尼·周说。 “您送给洛斯特丽丝王后两千匹马,由我从您的马群里挑选。”这是给我的。 “一千。”国王说。 “两千。”我很坚决。 “我同意。”拜尼·周说。 “玛萨拉公主一旦自由,要准许她嫁给她选中的人,您不能制止。”这是为了迈穆农和那女孩。 “这违背我们的习俗。”他叹气道,“不过,我同意。” “我们抓获他们时,会把阿库思和埃德巴·塞吉德城堡交给你。”这一条让他更加高兴了,于是使劲点着头。 “最后一条,我们埃及人应准许保留所有从阿库思那里得到的战利品,包括传说中的蓝剑。”这一条是为了塔努斯。 “我同意。”拜尼·周说道。我能看得出,他以为自己占了便宜。 他派给我五十名随从,命我第二天就出发返回奎拜,我骑着一匹上等的种马,这是临别时国王送给我的礼物。 我们距离奎拜还有五天的路程,这时我看见前面平原上有一股迅速腾起的尘烟在向我们冲来。透过海市蜃楼一般的尘烟,我看见驶来的是战车。等战车快靠近我们时,变成纵队,摆出进攻的队形飞奔过来。那阵形看起来雄伟壮观,战车及士兵的装束也很完美,车间距离非常精确,看起来就像一串珠子长长排列。我心里猜想这领队的会是谁。 等他们再近一些,我用手遮住阳光,仔细一看,认出了领队战车的那两匹马,心立刻激动地跳了起来。它们是洛克和钱恩,我自己的心肝。不过,我并没有马上认出战马后面的战车手是谁。我已经差不多三年没有见过迈穆农了,最后一次见他时他17岁,而17岁与20岁的差别,正是孩子与成年人的差别,他变化很大。 我的马上设有鞍座和马镫,这是埃塞俄比亚人的骑马方式。于是我站在高高的马镫上招手。我见战车转了个弯,迈穆农认出了我,挥鞭全速前进。 “塔塔!”我叫道,“塔塔!”他的回答随风飘来。 “泰塔!伊西斯保佑,真的是你!”他拉住马,从踏板上跳下来,把我从马上拖下。他先是拥抱我,然后把我拉到一臂距离处,我们都贪婪地仔细端详着对方。“你苍白了,也消瘦了,泰塔,骨头都支出来了。我看到的这是白头发吗?”他理了理我的鬓角。 他现在长得比我高了,瘦腰宽肩,皮肤晒成了褐色,由于涂了一层油,肌肤发出琥珀的光泽,一笑起来,喉结处的肌肉就突了出来。他手腕上戴着金护腕,裸露着胸膛,上面戴着英勇金链。虽然我觉得不太可能,但他的确比我上次见他时显得更加潇洒了。他的样子,让我想起了豹子,柔软而光滑。 他把我抱起来,放在战车踏板上。“拿着缰绳,”他命令我,“我想看看你是否丢掉了老手艺。” “去哪边?”我问。 “当然是向西,去奎拜。”他命令道,“我若不直接把你带去见母后,她定会生气的。” 那天晚上,我俩离开人群,一起坐在营火边上,说起了心里话。我们先是静静地坐着,仰头看着银光闪闪的星星。过了一会儿,迈穆农说:“我以为我已经失去你了,那种感觉就像是失去了一部分的自我。你早已融进了我生命中最初的记忆。” 我这个巧舌如簧的人,此刻竟无言以答。我们又沉默了一会儿,后来他把一只手放到我的肩上。 “你又见过那女孩吗?”他问,语调虽显得很随意,放在我肩上的手却抓得很紧。“哪个女孩?”我故意逗他。“河边那个女孩,我们分开那天见到的。” “有女孩吗?”我皱着眉头,装出一副苦苦回忆的样子,“她长得什么模样?” “她的脸庞就像一朵深色的百合花,皮肤是野生蜜的颜色。他们叫她玛萨拉,对她的怀念常常让我夜不成寐。” “她名叫玛萨拉·拜尼·周,”我告诉他,“我和她一起被囚禁在埃德巴·塞吉德的城堡里,在那儿熬了两年。这期间我渐渐喜爱上了她,她的性格比脸蛋还甜美呢。” 他一下子用双手抓紧我,不住地摇我:“快告诉我她的事,泰塔!把一切都告诉我,一点儿都别漏掉。” 于是,那天夜里,我俩坐在火旁聊起了那个女孩,一直聊到天亮。我告诉他,她是怎样为他而学埃及语的,他的承诺又是怎样支撑她度过暗淡孤独的日子的,最后我说了她让我带给他的话,就是我骑着马离开时,她在埃德巴·塞吉德城垛上向我喊的话:“告诉他我很勇敢,告诉他我爱他。”听罢,迈穆农沉默了很长时间,注视着火苗,然后温柔地说,“她怎么能爱我呢?她还不了解我。” “那你呢?你了解她又有多少呢?有她对你的了解多吗?”我问。他摇摇头。“你爱她吗?” “爱。”他回答得很干脆。“那么她也同样爱你。”我说。 “我曾向她许过诺。你会帮我实现对她的承诺吗,泰塔?” 我终于可以回到奎拜,可以登上荷鲁斯呼吸号战船了,那回来的一路,是我这一生中最高兴的时候。 迈穆农已派了一位信使,先行禀告了我要回来的消息。此刻他们都在等着我呢。“呸,塞特脚趾间的烂皮!”克拉塔斯朝着我大喊,“我以为我们再也见不到你了,老家伙。”他一把把我拽到胸前,紧紧抱着我,压得我肋骨都要碎了。 塔努斯抓着我的肩膀,凝视了片刻,然后笑道:“若不是你,那长毛的埃塞俄比亚人就抓住我了,但他抓到你却更划算。谢谢你,老朋友。”看得出,塔努斯已经老了。他跟我一样,头发中夹杂着银丝,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也如花岗岩峭壁一样,承受着岁月的侵蚀。 我的小公主们都已经不再是小孩儿了,却依然惹人喜爱。她们怕是不大记得我了,见到我反而有点害羞。我向她们鞠躬行礼时,两人都睁大了眼睛盯着我。贝凯莎的头发颜色已经变深了,成了铜色。我盼着她忆起童年时对我的依恋。 后来特修缇认出了我。 “泰塔,你给我带礼物了吗?” “带了,公主,我给您带来了我的心。”我答道。 我沿着甲板,朝女主人走去,她一直在向我微笑。她头上戴着精巧的皇冠,皇冠上镶金的眼镜蛇蛇头垂在额头上。透过她的微笑,我看到她已经掉了一颗牙齿,那缝隙多少使她的笑容失色。她昔日的纤腰变粗了,国事的繁重在她的额头上划上了皱纹,眼角也爬上了鱼尾纹。但是,在我眼里,她依然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 我跪下来向她行礼,她赶紧从宝座上站了起来。这是最高的礼遇了,是她对我的恩宠。她把手放在我低垂的头上,表示对我的喜爱。 她用只有我能听到的声音柔和地说:“泰塔,你离开我们太久了,今晚就再次睡在我的床边吧。” 那晚,我为她熬了一碗滋补草药,看她喝完后,我为她盖上毛毯,她闭上眼睛,用轻柔的声音喃喃说道:“你能保证不会趁我睡着了来亲吻我吗?” “不能,陛下。”我说着俯身吻了她一下,她笑了。 “泰塔,再也不要离开我们这么久了。”她说。 我和迈穆农精心策划了出征方案,然后,我们就像当初实施战车训练计划一样,小心谨慎地开始执行既定策略。我们很容易就说服了塔努斯参加到作战中来。他曾败在阿库思的剑下,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于是我和迈穆农当着他的面讨论蓝剑,说蓝剑如何了得,轻易就避开了他的青铜剑,说当日若不是我,他早就死在阿库思手下了。我们故意羞辱,激怒塔努斯。 然后迈穆农就问我这把神奇的武器是怎么来的,有什么传说。塔努斯忘记了心中的不悦,带着强烈的好奇,加入到我们的谈话中。我告诉他们:“这个拜尼·周大王已经宣布,把蓝剑作为这次战争的奖励。谁能将它拿到手,它就归谁所有。” 迈穆农思忖道:“如果我们攻打阿库思,山谷地形无法展开战车作战,我们就必须使用步兵。塔努斯将军,你看你的希卢克步兵能否敌得过这些埃塞俄比亚人?”迈穆农仍以将军尊称塔努斯,可见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他尚未得知塔努斯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 等我们与塔努斯谈话结束时,他已和我俩一样,对这次作战兴奋不已。我们转而开始说服洛斯特丽丝女王,此时塔努斯已完全站在了我们这一边。 如果我们想要实现重回埃及的梦想,就必然不能离开马匹和战车。我的女主人从一开始就明白这个道理,而塔努斯却永远不懂。于是我让女主人看了拜尼·周送给我的种马,并告诉她这种马会繁殖出优良的马匹。 “陛下,请看看这马的鼻孔,还有它那健壮的胸脯,匀称的肌肉和骨骼。喜克索斯的马根本比不上这些埃塞俄比亚马。” 然后我又跟她提起她对已逝法老许下的承诺,对她说:“拜尼·周会将坟墓所在的那个山谷让给您。他的士兵会替我们守卫坟墓,防止盗墓者侵犯。他还会下令此地为禁地,这些埃塞俄比亚人都很迷信,哪怕我们回到了底比斯,他们也依然会遵守禁令的。” 我警告迈穆农,不要向洛斯特丽丝王后提到他这次出征的个人情感因素。这对我们此次计划没有好处。每个母亲同时也都是儿子的情人,她当然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儿子被另一位年轻女人从她身边夺走。 没有哪一个女人能挡得住塔努斯,迈穆农和我三个人的联合攻势,再加上我们巧妙的计划,洛斯特丽丝女王最后批准了我们武力出征,进攻埃德巴·塞吉德城堡的请求。 我们把马车和战车都留在了法老墓地所在的山谷,然后向山中前进。拜尼·周已经派出了一百名向导来迎接我们,都是他最信赖最优秀的士兵。 塔努斯挑选了整整一个师的希卢克士兵,个个野蛮嗜杀,他向士兵承诺,此次捕获的牛将全部归他们所有。我们记得大山隘口寒风凛冽,所以让每个士兵都披上厚厚的狼皮外衣。 另外还有三支埃及弓箭队同行,由克拉塔斯领主率领,辅助我们作战。我困在埃德巴·塞吉德那几年,克拉塔斯这个老家伙已经加官进爵,成了贵族。他迫不及待地想来一场真正的战争,弓箭队每名士兵都配有新式弯弓,射程能比埃塞俄比亚人的长弓多出两百步的距离。 迈穆农挑选了几名一流的击剑手和勇猛的战士,组成一支先头特遣队。当然,莱迈姆,阿奎尔领主和阿兹提斯都在其中。我也是这支特遣部队的一员,不过不是因为我的战斗能力,而是因为我是唯一一个曾进入过埃德巴·塞吉德城堡的人。 辉很想和我们一道前去,于是对我百般讨好。最后我还是答应了他,主要是因为拜尼·周答应过给我马匹,所以我需要一位行家,帮助我选马。 我跟塔努斯和王子都强调了快速行军的重要性。不仅是因为想来个出其不意,同时也考虑到山里马上就会下雨了。在被困埃德巴·塞吉德的那些日子里,我研究了这里的气候类型和季节变化。若大雨将我们堵在山谷中,那比所有的埃塞俄比亚军队都危险。 不到一个月,我们已快到了卡马拉山地。我们的队伍沿着山道蜿蜒行进,犹如一条长长的眼镜蛇。希卢克士兵的青铜长矛在阳光下闪着光,仿佛眼镜蛇身上的鳞片。一路上我们没有遇见任何阻挠的敌人,沿途的村子都已成了荒村,村民带着牲畜和妻儿早已逃离。虽然每一天都有乌云压着山顶,夜晚也有雷声入耳,但是大雨迟迟未下,因而河流浅滩处水位很低,可以涉水而过。 出发后的第二十五天,我们来到了卡马拉下面的山谷。站在这里,我们抬头仰望,通往山顶的小径蜿蜒可见,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之前在上山下山的途中,留心观察了阿库思沿路设下的防御措施,主要是靠落石造成的岩崩和石墙形成的堡垒。我一一指给塔努斯,我们注意到各个战略防地的石墙上端隐蔽着敌人的守卫,他们都没有戴头盔,而是用树枝作掩护。 “岩崩的缺点就是,一堆落石敌人只能使用一次,不过我的希卢克士兵腿脚麻利,能够及时闪躲。”塔努斯思忖道。 他把士兵分成多支小队,开始登山。敌方守卫撬下岩石堆,落石顺着山道滚下来,而我们这些黝黑的矛枪士兵则凭借自己的长腿,像深山野羊那样敏捷地跳来跳去,避过落石。巨石从他们身边轰隆而过,他们则迅速转身,爬向笔直陡峭的山坡,从一块岩石跳到另一块上,发出一声声的怒吼,听得我后背上汗毛都竖了起来,就这样,他们把敌方守卫逼得退回山顶。 只有阿库思手下藏在石墙堡垒后的弓箭手才能拦住他们。而这时,克拉塔斯则带领弓箭手上山,我们的弓箭射程更远,万箭齐发,直直射向天空,逼得埃塞俄比亚弓箭手只得后退。 那景象煞是壮观,一排排箭就像一群黑色的鸟飞向天空,然后急剧降落,射到躲在堡垒后的敌人身上,石墙也保护不了他们。随着一声声惨叫,我们看到对方防线崩溃,敌人急忙沿着斜坡往上逃。而我们的希卢克士兵则像狂吠的猎犬一样,立即紧追而上。我从山谷谷底都能听见他们的呐喊声:“杀!杀!” 虽然走了这么多路,我的腿脚还算结实,意志力也还坚强,但我还是感到自己很难跟上迈穆农和小队中其他士兵的步伐。真是岁月不饶人啊。 我们都穿着长长的埃塞俄比亚羊毛长袍,拿着敌人那种传统的圆形盾牌。不过,我们暂时没有戴上马鬃做的假发。希卢克士兵现在正处于作战亢奋状态,我们的装扮若与埃塞俄比亚人过于相似,则绝非明智之举。 终于,我到了山丘的平地上,我看了一眼塔努斯,他正在重新整编步兵队伍。他的这群希卢克士兵,有一个缺点,就是一旦他们的矛上沾了血,就会变得狂暴愤怒,很难控制住他们。塔努斯此刻如巨象一般怒声咆哮,四处挥舞他那根象征权力和命令的金鞭。等到重新控制住了希卢克士兵,我们才又列队走向迎面的第一个村庄,埃塞俄比亚人正埋伏在那里,躲在石墙后面等着我们的到来。敌人看到一群又黑又高、头戴白色鸵鸟羽饰的人向他们冲来,便用长弓射出一排排箭来,而希卢克士兵则高高举起了盾牌。 等希卢克士兵逼近时,有一些埃塞俄比亚人挥舞着剑迎了上来。他们绝不缺乏勇气,不过这种作战方式对他们来说是完全陌生的。面对一场必死无疑的战斗,从来没有人强迫他们必须迎战。 等了很长时间,才见两军进入胶着的激战状态。我赶紧冲着迈穆农等人喊道:“假发!”每个人都拿出准备好的黑色马鬃假发,戴在头上。这些假发都是我亲手准备的,特意做成埃塞俄比亚的发型样式。我们身穿条纹长袍,头戴假发,扮成阿库思部落成员的样子,这样就容易混进敌军了。 “跟上我!往这儿走!”我喊道,然后大声吼出埃塞俄比亚人 7684." >的作战口号。身后的士兵也跟着我一起吼叫,我们就这样绕过激战中的村子,跑过乱作一团的玉米田。 趁阿库思还没意识到今天他必败无疑,我们得赶到城堡,赶去保护玛萨拉。我知道,一旦阿库思意识到她已没有了利用价值,就会毫不犹豫地杀了她。我想他可能会用蓝剑杀了她,或是把她从石桥上扔到峡谷中,他最喜欢用这些方法处置人了。 我们穿过那片山丘,发现四周一片混乱。士兵们都成了乌合之众,乱转乱挤。女人手里拽着孩子,头上顶着包袱,个个都像嗅到狐狸的小鸡,吓得落荒而逃。牛羊叫个不停,成群乱跑,脚下扬起一团团尘土,牧童早已不知了去向。所以我们穿过田野绕过村庄时,压根没人注意。 我们跟着人群向高原尽头的埃德巴·塞吉德赶去。等快到石桥时,人群已拥挤不堪,我们不得不挤出一条路来。石桥桥端有守卫把守,正拿着剑和棍棒往回赶这些逃亡的群众。一些女人高举着婴儿,哭喊着祈求可怜可怜孩子,让她们躲进城堡避难。有不少人被撞倒,后面的人群又挤了过来,将这些人踩在脚下。 “龟阵!”迈穆农低声下令道。我们这支小队立刻聚拢起来,展开手里的埃塞俄比亚盾牌护成一圈,像鲨鱼穿过沙丁鱼群一样挤过了人群。前面有些弱者被推到了悬崖边上,发出声声尖叫,增加了人们的惊慌。我们挤到石桥前,守卫想要拦住我们,不过人群太挤了,他们非但没法挥动手中的兵器,反而有被挤下悬崖的危险。 “让开!我们直接听命于阿库思王!”我用吉兹语朝他们大声喊。 “口令?”守卫冲我喊道。人群惶恐不安,挤来挤去,那守卫好不容易才挣扎着站稳,“你必须说出口令。”他用剑指着我,但迈穆农把剑挡到一边。 我在监禁期间曾一遍遍听到别人说起口令,因为我的牢房刚好就在大门上面。不过口令也许已经改了,所以我喊出旧口令的同时,也做好了准备,让人取下那守桥将领的头颅,我说:“山很高!” “放行!”他让开路,我们挣扎着挤出人群,把那些想要跟着我们混过去的人群推搡回去。我们跑上了桥,桥下就是深不见底的峡谷,可因为想着得赶快赶到玛萨拉那里,时间紧迫,容不得有丝毫惊惧不安,我几乎忘了桥下的艰险,领着他们穿了过去。 我对守住城门的守卫喊道:“阿库思王在哪里?”见他们迟疑,我说出了口令:“山很高!我有紧急消息要禀告国王。让开!让我们过去!”还没等他们来得及提出异议,我们就闯入了敞开的大门,我带着十二名精兵,快速走向通向顶楼露台的室外楼梯。 玛萨拉房门外有两个手持武器的士兵在把守,一见他们我就放心了,我生怕玛萨拉已被转移关押到别的地方,但此刻看到有守卫在,说明她依然关在这里。 一名守卫拔出剑来,喊道:“你们是什么人?谁派来的?”他话还没问完,我就闪开,让迈穆农和莱迈姆冲到我前面,两名守卫还没来得及防卫,就被他俩分别结果了性命。 玛萨拉房间的门从里面闩着。我们一起用力撞门,这时里面传来了女人的尖叫和恸哭声,连撞了三次,门才开了,我顺势跌了进去。屋里很暗,角落里一群拥成一团的女人,很难分清谁是谁。 “玛萨拉!”我一边叫她,一边把头上的假发摘下来,让自己的头发落到肩上,这下她认出了我。 “泰塔!”她咬了一口想要抓住她的女人的手腕,向我跑来。她张开双臂抱住我的脖子,然后她往我身后一看,紧绕着我的手臂一下子松开了。她瞪大了眼睛,满脸红晕。 迈穆农也摘下了假发。不戴假发的他,毋庸置疑就是一个王子。我走到一边,留玛萨拉呆呆地站在那里,他们二人四目相对,一动不动,沉默不语,那短短的一瞬间似乎凝固成了永远。而后,玛萨拉羞涩而又轻柔地用埃及话说道:“你来了。你兑现了诺言。我知道你会的。” 我想,这是我唯一一次看到迈穆农不知所措。他只是点了点头。我亲眼目睹了那神奇的一刻,他的血涨到颈部,然后扩散到脸上,通红通红的,似乎照亮了这昏暗的屋子。我们的埃及王子,这位法老的儿子,他是战车第一军指挥官,是万人统帅,曾获得英勇金链,可这一刻,他站在那里,红着脸,竟像个木头人一样说不出话来。 我身后的一名女子像受惊的母鸡一样叫了起来,我正要伸手抓住她,她却从我手臂下闪了过去,飞快地跑向室内的楼梯,楼梯间很快回响起了她的尖叫声:“护卫队快来啊!敌人闯了进来!”与此同时,楼梯处传来了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 迈穆农立刻由一个脸红的情人变回了坚毅的战士。“泰塔,照顾好她,别让她受伤。”他严格命令我,然后迅速从我身边跨过去,冲向楼梯口。 他抬手一剑,刺向第一个冲上来的敌人的喉咙,这是塔努斯教他的经典招式——一剑穿喉。然后他抬脚踩向那人的胸膛,迅速将剑拔出,又是一脚,把那人踹下楼梯。尸体滚下去,砸在下面又一个想冲上来的人身上,那人也跌了下去,楼梯通畅了。 迈穆农看着我,说:“我们能在敌人关大门前赶到那里吗?” “我们必须赶过去。最佳路线就是走外面的楼梯返回去。”我回答。 “莱迈姆冲在前面带路,泰塔和公主在中间,我殿后。”他边说边刺向又一个爬上楼梯的敌人,刺中了对方的眼睛。 那埃塞俄比亚人扔掉武器,双手捂住了脸。迈穆农又向他的胸部刺去,把他推到了楼梯下,楼梯再一次通畅了。他大声对我喊道:“跟上莱迈姆。别站在那儿。紧紧跟住他,越快越好。” 我抓住玛萨拉的胳膊,但其实我根本就没必要拽着她跑。她腿脚麻利,跑得很快,反而是她领着我。 我们跑出屋子来到露台上,强烈的阳光射向我们,刚从黑暗的屋子里出来,这阳光让我一阵眼花。我眨眨眼,好让视野清晰起来,然后我望向石桥那端,远处的高原上,塔努斯的希卢克步兵正在那里酣战。我看到了他们高高举着盾牌,头上的羽毛随风飘舞。 “杀!杀!”他们不停呼喊,矛头上沾满了鲜血。在他们面前,惊恐的村民四散逃开,他们已到了石桥桥头。 阿库思的士兵也在那里,有二三百人,他们背后就是万丈深渊,背水一战,这种时刻,每个人都变成了英雄。现在这些人俨然成了真正的雄狮。虽有一些人被逼到了悬崖边上,掉落进深深的峡谷,丧了性命,可幸存的猛士依然固守作战,击退了希卢克人的第一次冲锋。 这时我看到了塔努斯,如我所料,他就守在两军正中间。黝黑的希卢克士兵组成了一片黑色的海洋,而他那闪光的头盔则像那海洋里的灯塔。我看到他甩过头,开始高歌,鼓舞士气。 他用希卢克语唱着,那原始的歌声穿越了深渊,连站在城堡露台上的我都能听得到。他周围的士兵也跟着齐唱起来,边唱边如巨浪般往前冲。这一次冲锋谁都没有办法拦得住,他们连刺带砍,杀出一条路来。塔努斯第一个冲上石桥,他身材虽魁梧,身形却敏捷,依然边冲边唱。希卢克士兵跟着他上了石桥,桥太窄了,他们只好汇成一路,纵队前行。 塔努斯走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歌声也戛然而止。 就在我站的位置下面,也就是埃德巴·塞吉德城门处,跑出来一个人,站在桥头,迎战塔努斯。我是往下看的,所以看不到他的脸,但他右手中的武器却绝对错不了,那分明正是蓝剑。剑光映着阳光,闪耀成了夏日里的一道闪电。 “阿库思!”塔努斯怒吼一声,“我一直在找你。” 阿库思虽不懂他的话,但意思却再清晰不过了。他在风中大笑,胡子随风飘动,烟雾一样绕在那张山羊脸下。 “我认识你!”他在头顶挥舞着蓝剑,在风中嘶嘶作响。“这次我一定要杀了你。”他冲上前,走上狭窄的石墙,径直冲向塔努斯。 塔努斯握紧青铜盾牌,变换一下姿势,用盾护住头部。他知道蓝剑的威力,并不打算用自己脆弱的青铜剑去迎战。阿库思也从上次的交手中学会了谨慎,从他手握蓝剑的样子,我猜他并不打算像上次那样轻率出击。 两人走近了,阿库思抖擞一下精神,我看他耸了耸肩膀,身体向前倾了一下,用力举剑刺向塔努斯的头部,塔努斯举起盾牌挡住蓝剑,要是一把普通的剑,早被盾牌折断,但蓝剑却像戳羊皮一样将盾戳穿,不过还是有一半卡在了盾牌中。 这时我明白了塔努斯的意图,他变换姿势,是想更换角度,用盾牌将蓝剑卡住,阿库思挣扎几下,想撤回兵器,可用尽全力,剑还是被紧紧地卡住。 阿库思再次使出全身力气,意欲拔回蓝剑。这一次塔努斯没有抵抗,反而顺着阿库思收剑的方向推去,这意外的举动一下子使阿库思失去了平衡。 阿库思脚下不稳,跌倒在崖边,摇摇欲坠,为保持平衡,他只好放手松开剑柄,剑仍然卡在盾牌里。 他双臂像风车一样旋转,蹒跚着似要跌落下去。这时塔努斯弃守为攻,用盾牌护住肩膀,向前移去。他用力将盾牌撞向阿库思的胸部,蓝剑剑柄上的圆头随之刺入对方凸起的腹部。 阿库思往后一甩,掉进了深渊,他先是在空中慢慢翻了个筋斗,而后就径直掉了下去,坠落时,只见长袍飘舞,胡子也像战车上的旗帜一样在风中摆动。 我站在露台上,看到他如此走完生命的最后旅程,以前,他就是这样对待很多不幸的灵魂的。从石桥落下一直到撞向万丈之下的岩石,这一路上他一直尖叫,那尖叫声越来越远,最后戛然消失。 塔努斯独自站在石桥中间,依然高擎盾牌,蓝剑还卡在盾牌中。 慢慢地,吵闹声和厮杀声消失了。埃塞俄比亚人看到自己的大王战败落崖,军心大乱,纷纷扔下武器跪地求饶。希卢克士兵嗜血成狂,埃及将领来不及阻止,只能从他们手中救下一部分投降的人,把这些人拉到奴隶主那里,捆起来带走。 我顾不上看这些,目光一直停留在塔努斯身上,他还站在桥上,缓了一会儿,开始向城堡的大门走去,士兵个个举起手中的武器,向他致敬、欢呼。 迈穆农满脸钦佩,笑道:“这老将军依然勇猛善战啊。”我没有和他一起笑。我感觉到一股可怕的寒意,那是悲剧即将发生的征兆,就像是秃鹰冲向猎物前,空气中搅动着翅膀的拍打声一样可怕。 “塔努斯,”我低声唤道。他缓慢艰难地迈着步伐,走下石桥后才把举着的盾牌放下来,我这才看到他胸甲上流出的血迹。 我把玛萨拉推到迈穆农怀里,匆忙跑下楼梯。门口的埃塞俄比亚守卫想向我交出武器表示投降,但我把他们推开,径直跑向石桥。 塔努斯看我跑了过去,挤出一点笑容,但那微笑惨白无力。他停住脚步,双腿慢慢弯下去,重重地坐在地上。我在他旁边跪下来,看到鳄鱼皮胸甲上有道裂缝,血正从裂缝里渗出来。我知道,蓝剑插入的深度远比我想象的严重。阿库思用蓝剑穿透了盾牌,穿透了皮质的胸甲,刺进了塔努斯的胸部。 我小心地解开绑着盔甲的皮带,卸下他的胸甲。我俩都低头看着伤口。伤口很深,和剑刃一般宽,裂开的口子像张开的红唇一样。塔努斯每一次呼吸,伤口处都会冒出殷红色的气泡,这一剑已伤到了肺,我却不敢说出来。因为一旦用箭刺穿了肺,谁都没法活下来。 “你受伤了。”这话说得很傻,我这么说时,根本不敢看他的脸。 “不,老伙计,我不是受了伤,我是快要死了。”他无力地回答。 塔努斯的希卢克士兵用长矛做了个担架,上面铺好羊皮毯子,他们抬起塔努斯,轻轻地向埃德巴·塞吉德城堡走去。 我们把他放在阿库思王的床榻上,然后我把他们都赶走了。待他们走后,我把蓝剑放在塔努斯身边。他微微一笑,把手放在镶着金子和珠宝的剑柄上。“我为这宝贝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真想拿着他在战场上挥舞,哪怕只有一次。”他低语道。 我没法给他什么希望或者安慰。他久经沙场,见过很多的肺伤,了解这伤有多致命,我骗不了他。我用羊毛垫和亚麻绷带包扎住伤口,一边包扎,一边念着咒语想把血止住:“从我面前逃走吧,塞特的作品。” 但还是留不住他。他每次呼吸都很费力,我能听到血液在他的肺里翻滚的声音,好像深深的沼泽里藏着个不安分的小动物。 我给他调了一剂安眠花药,但他却不愿喝,对我说:“我要过完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一直到最后一秒。” “我还能为你做些什么?” “你已经做了很多了。”他说,“你看我们,一直不停地在要求你,没完没了。” 我摇着头:“我的付出是心甘情愿的,永无止境。” “我最后求你几件事。第一,你永远也不要告诉迈穆农我是他的生父。他必须坚信他身上流淌的是法老的血液,这样才能集中精力,迎接摆在他面前的使命。” “他和你流淌着相同的血液,会感到非常自豪的。” “向我发誓,绝不要告诉他。” “我发誓。”我回应道,他躺了一会,恢复了点力气,接着说道:“还有一件事想求你。” “什么事我都会答应的。”我说。 “照顾好我深爱的女人,虽然她永远做不了我的妻子。你要保护她,帮助她,就像过去这些年里你一直做的那样。” “你知道我会的。” “是啊。我知道你会的,你一直都很爱她,爱得和我一样深。照顾好洛斯特丽丝还有我们的孩子。我把他们都托付给你了。” 他闭上眼睛,我以为最后的时刻就要降临了,但他的意志和力量无人能比。过了一会,他又睁开了眼睛,说道:“我想见见王子。” “他就在露台上等着呢。”我答道,然后走向门口,掀开门帘。 迈穆农站在露台那头。玛萨拉在他旁边,两人挨得很近,却没有互相碰触。他们表情凝重,低头不语。我一召唤,两人都抬起了头。 迈穆农很快就走了过来,留玛萨拉独自站在那里。他直接走到塔努斯的床前站定,低头看着他。塔努斯颤抖着挤出一点笑容,我知道这个微笑对他来说有多费力。 “殿下,我已倾我所学,把战术策略悉数尽教与您,但我无法教给你如何生活,那是必须由每个人自己去领悟的。我要走了,要开始一段新的旅程,我已没有什么要告诉您了,但我要感谢有幸认识您,有幸为您效劳。” “对我来说,您不仅仅是个老师。”迈穆农轻柔地回答,“您就像我的父亲一样。” 塔努斯闭上眼,表情很痛苦。 迈穆农俯身紧握他的胳膊,说:“痛苦只不过是我们注定要遇到、要战胜的另一个敌人而已。你是这样教我的,塔努斯将军。”王子以为是伤口在作祟,可我知道,他的痛是因为“父亲”这个字眼。 塔努斯睁开眼睛,“谢谢您,殿下。有您帮我承受这最后的痛苦,真好。” “叫我朋友,别叫我殿下。”迈穆农单膝跪在床边,但仍然紧握着塔努斯的胳膊。 “我有件礼物要送给你,我的朋友。”塔努斯肺里的血渐渐凝结,声音变得模糊不清。他摸索着找到放在他旁边的蓝剑的剑柄,但却没有力气拿起来。 他把迈穆农的手从自己胳膊上移开,放到镶着珠宝的剑柄上,轻声地说:“现在它是你的了。” “每次我一拔剑,都会想起你。每次在战场上挥舞它,我都会喊你的名字。”迈穆农接过了武器,“你让我感到莫大的荣幸。” 迈穆农起身站在屋子中央,右手持剑,摆出舞剑的经典架势。他用嘴亲吻一下剑刃,以此向床榻上躺着的塔努斯致敬。 “这是您教会我的。” 然后他开始舞剑,施展出自孩提时起塔努斯所教他的一招一式。他舞得从容雅致,出神入化。只见那银色剑刃在空中舞动,似一只闪着银光的雄鹰翱翔,剑光伴随着剑鸣声,照亮了昏暗的屋子。 迈穆农最后一刺,似是瞄准了某个假想敌人的喉咙,结束了这场舞剑,他把剑梢竖在两脚之间,双手放在剑柄上,完成了收势。 “你学得很好。”塔努斯点头称赞,“我再没什么可以教你的了。我很快就要走了。” “我会陪着你的。”迈穆农道。 “不。”塔努斯疲惫地做了个手势。“走出这间阴暗的屋子,外面还有你的使命,那才是你的命运。你必须面对,不要回头。泰塔会陪着我。带着那个女孩走吧。去找洛斯特丽丝王后,让她对我的死讯有个准备吧。” “安心地去吧,塔努斯领主。”迈穆农没有再执意坚持,他不想破坏生命尽头时的那份庄严。他绕到床前,吻了吻父亲的嘴唇,而后他转过身子,手握着蓝剑,大步离开了房间,再没有回头看一眼。 “继续追逐你的荣誉吧,我的儿子。”塔努斯悄声说道,然后把脸转向那石墙,我坐在他的床边,眼睛盯着肮脏的石头地板。我不愿看到塔努斯这样的男子汉流泪。 夜里的击鼓声将我惊醒。那是希卢克士兵在黑暗中敲打粗糙木鼓的声音。他们用自己的语言唱着挽歌,声音哀怨,听得我一阵恐惧,不住颤抖。 油灯已经快燃尽了,灯油滴到了床边,在屋顶上映射出怪诞的影子,好像兀鹰拍动的翅膀。我慢慢地挪动脚步,极不情愿地走到塔努斯躺的地方。我知道,希卢克人是不会弄错的,他们对这种事情有着特殊的感知力。 塔努斯躺在那里,面朝着墙,一如我最后看到他那样,可当我的手触到他的肩膀时,却只觉得身体冰冷。他那曾经无比坚强的灵魂,如今已经飘走了。 那晚我就坐在他的身旁,一直坐到天亮。我为他哀悼缅怀,就像屋外他的希卢克士兵一样。 黎明时分,我请人来为尸体做木乃伊。 我不愿让那些屠夫粗人取出我朋友的内脏,于是我在他的左边腰窝处切了个口,刀口不是很长,不像屠夫胡乱切割的那样丑陋,而是像做外科手术一样认真。 我从刀口处取出他的内脏。我把塔努斯的心脏捧在手里,双手不住颤抖,我仿佛还能感觉到他的力量,感觉到那颗心在跳动。我怀着敬意和爱意,重新把它放回去。然后我施出我最好的医术,将那切口和蓝剑刺穿的伤口认真缝合。 我拿起铜勺,伸进他的鼻孔,一直伸到最里面那层薄薄的鼻骨。我用力穿透它,挖出头颅中柔软的脑浆。那一刻,我情愿把他交给防腐工处理。 我已没什么可做的了,可是在漫长的四十天木乃伊制作过程中,我一直待在阴冷的埃德巴·塞吉德城堡里,陪塔努斯一起度过。现在再回头看,我才知道那种行为只是脆弱的表现,我无法承受女主人痛失爱人的心碎,我选择了逃避,让迈穆农去告诉她塔努斯的死讯,而这原本是我应该担负的职责。我原本应该和活着的人在一起,因为她更需要我,而我却选择和死去的人躲在一起。我真是个懦夫。 没有棺材,等到了奎拜我们的驻地后我会为他做一个,而现在,我只能找一些埃塞俄比亚的女人,用芦苇为他编出一个长长的网篮。网编得既密实又精巧,跟亚麻布很相似,可以像陶罐一样盛起水来。 第09章 重现古老帝国的辉煌 我们把他从山上抬下来。尸体已经干了,抬起来非常容易,他的希卢克士兵纷纷争着去抬尸体,觉得这是无上的殊荣。我们沿山道蜿蜒前行,穿过重重峡谷,翻越道道隘口,一路上,希卢克士兵时而唱起他们那种狂野哀怨的挽歌,时而也唱塔努斯教他们的战歌。 道路漫长而崎岖,我一直都走在他的灵柩旁。天下雨了,从山顶往下倾注,把我们全身浇透。浅滩的水涨了起来,我们只好游过去。夜里,塔努斯的芦苇灵柩就放在我的帐篷里,挨着我的床边,屋里一片漆黑,我依旧像过去一样,大声地和他说着话,就好像他能够听到我、回应我。 终于,我们穿过了最后一道隘口,大平原展现在我们面前。快到奎拜时,女主人率人前来迎接我们这支悲伤的队伍。她站在战车的踏板上,前面是驾车的迈穆农王子。 见他们穿过草原朝我们走来,我就命希卢克士兵把塔努斯的灵柩放下,放在一棵枝繁叶茂的大刺槐树下。女主人下了战车,走向灵柩,把一只手放在灵柩上,低头默哀。 眼前的她让我一阵心惊,沉痛的哀伤把她整个人都打垮了,头上已生出缕缕银发,双眼也呆滞无光,再也看不到昔日双眸里闪烁的热情了。我知道,她那些青春美丽的日子,从此一去不复返,再也无迹可寻了。女人的孤独和悲惨,丧失亲人的至痛和心碎,在她身上一览无余。此刻她的样子,已成了真正的寡妇。 我走到她身边,提醒她:“主人,你不能让别人看出你这么悲伤。绝不能让别人知道他不仅仅是你的朋友和军队的将军。为了纪念他,保证他的荣誉,请收回你的眼泪吧。” “我已经没有眼泪了。”她平静地说,“我的眼泪早都流尽了。只有你我二人知道真相。” 我们把塔努斯简陋的芦苇棺材搬进了荷鲁斯呼吸号的船舱里,旁边就是法老那华丽的金制棺材。我陪在女主人身边,因为我答应过塔努斯要这么做,我一直等到她慢慢平静,等到强烈的剧痛变成永远无法消失的隐痛。之后,我奉她的命令,回到山谷监督法老陵墓的验收工作。 按照主人的意愿,我也在山谷深处为塔努斯选了一处墓址。我找来上好的材料,请来一流的工匠,尽我最大的力量去为他修墓。但即便如此,塔努斯的栖身之地若与法老宫殿般的陵墓相比,不过是农间茅舍。 法老的陵墓,是无数工匠多年辛苦劳作才得以完工的。墓内通道错综复杂,沿途墙壁雕有华丽的壁画,陵墓里设有安放法老遗体的地下密室,还有一间间藏宝室,装满了我们从底比斯带来的宝藏。 而塔努斯的坟墓则是在匆忙中建成的。他一生为国家、为朝廷尽职尽责,没有积攒任何财物。我在墙上画上壁画,描绘出他生前经历的重大事件,包括他捕猎猛兽的场景,战场上英勇作战的情景,还有他攻下埃德巴·塞吉德城堡的最后一战。然而,他还有更高贵的品质,他和女主人的爱情忠贞不渝,和我的友情坚定不移,可这些我不敢在壁画中展现。爱上王后是大逆,而对一个奴隶的爱则会降低他的身份。 终于塔努斯的坟墓建成了,我独自站在墓地,看着这简陋的坟墓,塔努斯不朽的灵魂,就要在这里度过了。我突然愤怒起来,难道自己能为他做的就只有这些吗?在我眼中,他才是真正的男子汉,胜得过那些戴着皇冠的法老。皇冠本来能是他的,也应该是他的,但他拒绝了。对我来说,他比任何一位法老都更像国王。 就是在这时,我第一次产生了一个念头。这念头叫我觉得卑鄙,赶紧把它驱除脑海。哪怕仅仅是有这种想法,都已经算是大逆不道,是对众神的冒犯了。 可是,接连好几周,那个念头总会不知不觉地爬进我的脑海。我欠塔努斯的太多,但对法老却不亏欠什么。即使我受了惩罚,入了地狱,也是值得的。我的一生中,塔努斯给予我的,太多太多。 这种事情非我一人之力可以完成,我得找人帮助,但是能找谁呢?王后洛斯特丽丝不能考虑,王子也不行。女主人对法老发过誓,迈穆农则根本不知道这两个人谁是他的生父,我答应过塔努斯,绝不告诉他真相。 后来我想到有一个人,他也像我一样深爱塔努斯,他天不怕地不怕,还具备我恰恰没有的好体力。 他就是克拉塔斯领主。我把我的计划透露给他,他听罢笑道:“呸,塞特没擦的屁股!除了你没人能想出这样的主意。你可真是头号大骗子啊。不过,泰塔,我真高兴,你能给我这次机会,让我能最后一次对塔努斯表示敬意。” 我们俩精心策划了一番。我甚至给船舱舱门的守卫送去了一罐酒,酒里掺了很浓的安眠花药粉。 可是等我和克拉塔斯好不容易进了放着两个灵柩的船舱后,我的决心动摇了。我感到法老的灵魂正在阴暗处盯着我,那怀恨的灵魂会跟我一辈子,伺机为我的亵渎而复仇。 高大直率的克拉塔斯却没有半点犹豫,马上就开始动手干了。他意志很坚定,很快就打开金棺盖子,搬出国王的木乃伊,我则时不时提醒他轻点。 塔努斯要比法老体形高大,不过好在棺材匠做棺材时留了些空间,而且塔努斯的尸体经过木乃伊处理,缩小了许多。可我们还是得拆下几层裹尸布,才把他放进了金棺中。 我先喃喃地道了一声歉,才把法老的遗体放入那个简陋的木棺中,木棺上画着埃及雄狮的肖像。棺材里还有空隙,我们把从塔努斯身上拆下来的亚麻布绷带塞了进去,然后合上棺盖。 雨季过后便是一年中最凉爽的季节。这时,女主人下令送葬队伍起程离开奎拜,前往陵墓所在的山谷。 迈穆农率领的战车第一师在前面领路,后面跟着五十辆马车,装满了法老的陪葬财宝。法老的遗孀洛斯特丽丝王后坐在那辆装运金棺的马车上。我心里很高兴,为她能陪伴自己深爱的男子走完这最后一程,虽然她会以为棺木里装的是另一个男人。我看到她好几次回头,神色凄凉,望向身后长长的送葬队伍,那队伍从头到尾足有五英里长。 队伍后面才是那副木制的棺材,很轻,由一辆马车拉着,马车后跟着一群希卢克士兵。他们唱起永别的歌,嘹亮的嗓音穿过草原,我们在队伍的前面也听得一清二楚。我知道,塔努斯会听到这歌声的,会知道这是为他而唱的。 我们终于抵达山谷,金棺停在了王墓的入口,那里设有帐篷搭成的灵棚,灵棚的顶棚由亚麻布做成,上面饰有《死者之书》的经文和图画。 两个葬礼要分开举行。第一个比较次要,是埃及雄狮的葬礼。第二个则是盛大隆重的王室葬礼。 所以,到达山谷三天后,木棺开始下葬,放进了我原为塔努斯准备的坟墓,然后祭司上前献祭,由于塔努斯的庇护神是荷鲁斯,故而墓穴由荷鲁斯的祭司献祭,随后就开始封墓。 此次葬礼仪式中,女主人抑制住了自己的悲.99lib.恸,表现出来的只是王后对一名忠实的仆人的哀思,但我知道,她的心已随逝者而去,再也无法重生。 那天晚上,希卢克士兵的挽歌在山谷里彻夜回响,他们所哀悼的人,已经成了他们心中的神。一直到今天,在战场上作战杀敌时,他们仍然会高喊他的名字。 第一个葬礼结束十天后,金棺才开始下葬,用木撬拉着,运到巨大的王墓里。墓室里的通道复杂,需要三百名奴隶负责运送。我设计的坟墓非常精确,棺材左右两侧与两面石墙、棺盖与墓室顶部之间都只能容下一只手。 为了防止以后有人盗墓,或有人亵渎王陵,我修建了隧道迷宫。入口隐蔽在悬崖壁上,进去后是条较宽的通道,一直通向一处雕有精彩壁画的墓室,室内放着一副空荡荡的石棺,棺材已经打开,盖子被掀到了一边,很是惹眼,这样,盗墓者一定以为自己来晚了一步,有人已经在他之前洗劫了坟墓。 事实上从入口处陡直而下,则另有一条隧道。隧道口和藏宝室一样,经过了周密的掩饰。棺材需要旋转几次角度,才能慢慢通过这条通道,然后进入一处假的迷宫,设有几个假的墓室,这里面的通道错综迷乱,蜿蜒迂回,一条比一条复杂。 一共设有四个墓室,其中三个留作空穴。另有三道暗门,两道垂直的井筒,棺木需要高高抬起,才能慢慢移进去。 棺材是一步一步挪进迷宫的,花了整整十五天,才终于安放进了最隐秘的墓室。墓室的墙壁和顶棚都绘有绘画,每一道线条都凝聚着我的心血,展现着我的绘画天赋和娴熟技巧。室内到处闪耀着色彩美和动态感,哪怕连指甲盖大的地方,我都不放过。 与墓室相连,有五个藏宝室,用来珍藏法老生前的财宝。他毕其一生,聚敛了这数不尽的珍宝,却让埃及人民过着贫困潦倒的日子。我曾和女主人商量,眼下我们重任在身,要赶走喜克索斯暴君,解放我们的人民和土地,与其把这些宝藏埋葬在地下,还不如充作军费,克服面前的重重困难。 她却回答说:“这些财宝属于法老。我们在库施已经积攒了一笔财富,有金子、奴隶和象牙。这些就足够了。怎么能不让神圣的法老拥有他自己的财宝呢?我可是对他发过誓的。” 就这样,第十五天时,我们终于把金棺安全放进了石棺中。那石棺是根据此处一块天然岩石雕刻成的,我们利用绳索和杠杆,把沉重的石棺棺盖抬起来,盖了上去。 随后,王室人员、祭司以及达官贵人进入陵墓,举行最后的告别仪式。 女主人和王子站在石棺前,祭司们则在一旁嗡嗡地低声诵着咒语和《死者之书》上的经文。狭小的空间里挤满了人,人们的呼吸和油灯冒出的油烟交织在一起,空气顿时变得酸腐难闻,很快就叫人喘不过气来。 借着昏黄的灯光,我看到女主人脸色煞白,额头上满是汗珠。我赶紧挤过人群,刚到她跟前,她就身子一晃,倒了下去,脑袋差点撞在石棺的花岗岩石边上,好在我及时抓住了她。 我们用担架把她抬出陵墓。山上空气清新,她很快就恢复了过来,但我还是坚持让她待在帐篷里,躺在床上过了一天。 那晚我给她熬了碗滋补汤药,起初她安静地躺着,略有所思。待喝完汤药,她悄声对我说:“我有种特别奇怪的感觉。虽然我站在法老的陵墓里,却突然觉得塔努斯离我很近,就在我身边。我感觉到他用手抚摸我的面颊,还听到了他在我耳边喃喃说话。就在那时我昏了过去。” 我告诉她:“他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她坦言道:“我相信。” 虽然当时我没有意识到,但现在我已明白,就是从那天起,从塔努斯下葬那一刻起,她的身体就开始一天天衰弱了。她已经失去了活着的乐趣,失去了继续活下去的愿望。 第二天,我带着泥瓦匠和一群奴隶回到了王墓,将各处通道封死,装上机关,保护墓室。 我们从迷宫中退出来,每出一道关口,就巧妙地利用石头和石膏将暗门封住,并在上面绘上彩画,装饰得跟其他墙壁一样,我们还把各处垂直井筒的入口封死,弄成光滑的地面和屋顶的样子。 我还放上几块松松的路板,一踩上去,就会触发岩石滑落。我将那些垂直的井筒里塞满碎木材等废料,时日久了,这些废料就会腐烂,滋生细菌,释放毒气,后世若有人穿过暗门,找到这条路,也会因毒气而窒息身亡。 但我在做所有这一切之前,去了一趟那个真正的墓室,我是去向塔努斯告别的。我随身带了一件长长的亚麻布包裹。等我最后一次站在王室石棺旁时,我把所有的劳工都遣散了。我会是最后一个离开墓室的人,我一离开,入口就将永远封死。 墓室内只有我一个人了,我打开包裹,从里面取出那把莱妮塔大弓,这是我为塔努斯做的,他以我的女主人的乳名为它命名。所以,这最后的礼物,既是我的,也是女主人的。我把它放在了已经封严的棺材石盖上。 包裹里还有一样东西,是我用木头雕刻的人像。我把它放在了石棺尾部。我是照着镜子雕刻出来这个木人的,我摆了三面铜镜,从不同角度观察我自己的脸部特征,将自己的相貌特点如实描摹,刻了出来,刻成了这个泰塔小雕塑。 在雕塑的底部,我刻上了这样的文字: 我叫泰塔,我是医生也是诗人。我是建筑师也是哲学家。我是您的朋友,永远为您效劳。 然后我离开墓室,走到入口处,我停了一下,回头最后看了一眼。 “永别了,我的老朋友。”我默默说道,“与你相识,我才变得充实、富有。在另一个世界里等着我们吧。” 我忙于封陵一事,一晃就是好几个月。我们从迷宫撤出来时,我亲自检查了封死的每一道暗门,查看了设置的每一处机关。 这段时间都是我独自一人率领奴隶守在陵墓里的,女主人和王子已经动身前去拜尼·周的城堡了,整个朝廷都随行前往,去为迈穆农和玛萨拉筹备婚礼。辉也跟去了,负责从埃塞俄比亚人的马群中挑选马匹,这是我们攻下埃德巴·塞吉德城堡、救出玛萨拉而获得的报酬。 等封陵工作彻底结束,崖壁上的入口也都封死后,我也开始动身,冒着冷风,沿着蜿蜒的山道,赶往城堡。我起程太晚,心里很是着急,生怕错过婚宴。封墓一事费时过长,超过了我的预期,我只好一路奋力驾马,全速追赶。 最后我赶在婚礼前五天到达了拜尼·周城堡,一下马,我就直接赶往女主人及其随行人员的住处。 “自上次一别,泰塔,我就再没有笑过。”她对我说道,“为我唱首歌吧,给我讲讲你的故事,逗我开心。” 这可绝不是件容易的事。忧伤已经渗入到她的灵魂深处,而实际上,我自己也毫不轻松,毫不开心。我觉得她所承受的,不仅仅是悲伤。我们很快就放弃了逗乐的念头,转而讨论国事了。 迈穆农和玛萨拉的结合,也许是两个人相爱的结果,是众神祝福相知相惜的两个灵魂的相遇。但是对于我们两人来说,这是一藏书网场王室的婚礼,是两个国家之间的婚约。摆在阿克苏姆国王和埃及摄政王之间的,是需要商讨的盟约条款、贸易协定和嫁妆财物。 果然如我所料,女主人起先并不看好儿子娶的这位异族女孩。 “泰塔,他们的差别太大了,信奉不同的神,说不同的语言,还有肤色!唉,我真希望他选择的是我们同族的女孩。” 我打消她的疑虑,说道:“他会的。他会娶五十个,甚至一百个埃及女孩做妻子。他还会娶利比亚人,胡列安人,还有喜克索斯人。将来他会征服许多国家和民族,会娶到各族女孩的,库施女孩呀,赫梯女孩呀,还有亚述女孩。” “别说笑了,泰塔。”她跺了跺脚,发起了无名火:“你明白我的意思。其他所有的婚姻都不过是政治联姻,是为了国家。但是,这一次,他的第一次,是两个相爱的人的婚姻啊。” 她说得对。时光飞逝,当初迈穆农和玛萨拉在河边许下的爱情承诺,现在早已开出娇艳的花朵了。 两人恋爱初期,总是要拉我作陪。他们都承认是我帮助他们走到了一起,对我心存感激。我同时是他们两人患难与共的朋友,是他们可以无条件信任的朋友。 所以我不像女主人那样担忧。虽说他们的确有很多不同,但二人的心却是相似的,都具有奉献精神,都热情高涨,都有一丝统治者必须具备的无情和残酷,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若他是雄鹰,她则是雌隼。我知道,她断不会拖他的后腿,阻挠他的复国大业,相反,她还会激励他,鼓舞他。所以,能在他们的情路上尽一份力,我这个媒人感到心满意足。 那是个明媚灿烂的日子,两万多人挤在山道两边,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埃塞俄比亚人,也有埃及人,全都簇拥着聚在一对新人的周围,看着迈穆农和玛萨拉并肩站在河边,奥西里斯的主祭司从尼罗河里舀来一罐水,让他们两个亲手将水罐打碎。 然后,新娘和新郎领着车队,载着公主的嫁妆,装着两国的亲善协议,往山下走去。 辉和马夫赶着五千余匹马跟在我们后面。这些马有一部分是我们营救公主的报酬,其余则是玛萨拉的嫁妆。不过,还没到两河交汇的奎拜,我们就看见前方草原上大片的黑点,好像乌云投在大草原上的影子,可是放眼望去,太阳当空,万里无云。 是角马,成群的角马开始了一年一度的迁徙。 几周内,黄死病就降临到这些埃塞俄比亚马群中,疾病如山洪泛滥一样,横扫所有马匹。 我和辉早就料到,角马一来,瘟疫就会出现,自然就有所准备。我们对每一位马夫和车夫都进行了培训,教他们如何实施气管切开术,如何用热树脂处理伤口以防伤口.产生坏疽,教他们如何照顾马匹,战胜瘟疫。 好几个星期,我们都没办法好好睡觉,到最后,死于此次瘟疫的马匹一共不到两千,其余的都幸存下来,慢慢得到了康复,等尼罗河汛期到来前,就已经健壮得能拉战车了。 尼罗河汛期到了,祭司纷纷在河岸上摆上供品,供奉神灵,为来年占卜,为未来祈福。有人察看祭羊的内脏,有人观察飞过的野鸟,也有人盯着尼罗河上被水吞噬的船只,总之,信奉的神灵不同,占卜的方式也各异。 洛斯特丽丝王后供奉的是哈比神。我陪她一起参加了祭拜仪式和圣会活动,但我的心思却在别处。我和克拉塔斯领主、迈穆农王子一样,都供奉荷鲁斯。我们摆上黄金和象牙,祭拜荷鲁斯,祈求神的谕旨。 一般情况下,不同的神的意见多半是相左的,谁都不会同意谁,这跟人一样。可是今年却大为不同。除了导引亡灵之神阿努比斯,月神托特和天空女神努特,其他天神都发出了同样的声音。而那三位有异议的神都是小神,他们的意见大可不加考虑。所有的主神,阿蒙拉,冥神奥西里斯,太阳神荷鲁斯,尼罗河女神哈比,以及生育女神伊西斯,此外还有大大小小两百多位神,都做出了同样的预言:“时机已到,该回归神圣的埃及大地了。” 克拉塔斯领主内心其实不信教,本性中有些愤世嫉俗,他居然说,是所有的祭司串通一气,把这个预言硬塞进了各自保护神的嘴中。这话是大大地不敬,表面上我一脸震惊和愤慨,叱责了这种亵渎行为,但背地里我其实也赞同克拉塔斯领主的说法。 祭司都是些温文儒雅、奢华讲究的人,可近二十年来,我们在库施的荒地上流浪、征战,过的是艰辛的生活。我想,他们会比我的女主人更渴望回到底比斯的雅致生活中。也许给出这个北归建议的,是人,不是神。 洛斯特丽丝女王召开了国家最高会议。在会上,她宣布说要遵从神的旨意,话音一落,所有的贵族和祭司全都起身,高呼她的英明。我的欢呼声比谁都大,那天夜里,我的梦中全是底比斯城的景象,我梦到了那些远去的岁月,梦到了我、塔努斯和洛斯特丽丝年轻快乐的时光。 塔努斯死后,军队失去了最高将领,于是,战事委员会召开了秘密会议。当然,我无权参加,不过女主人把会议内容逐字逐句转述给我。 经过一番漫长的争论和商讨,会议决定将最高指挥权交给克拉塔斯。这位满头银发、满脸伤疤的老将站了起来,当着大家的面,朗声笑道:“我只是个战士。我只会听命,不善领导。有一个人,只要给我下命令,我就会率领我的希卢克士兵誓死相随。”他拔出剑指向王子,接着说道,“这就是我愿意追随的那个人。万岁!迈穆农!愿您万寿无疆!” “愿您万寿无疆!”其他人跟着欢呼。女主人微微一笑,这正是我们俩想看到的结果。 就这样,22岁的迈穆农提升为埃及雄狮,统领全军。他随即就开始计划北归。 虽然我只是御马监,但也算是迈穆农的参谋。碰到物资运输问题,他就常来向我求助。白天我为他驾着战车,车上蓝色的三角旗在我们的头顶随风飘舞,我随着他一起去检阅队伍,领兵训练。 而许多个夜晚,我和克拉塔斯都会陪王子围坐在酒坛前,讨论北归一事,一直谈到深夜。玛萨拉王妃则一直候在旁边,用那双优雅的褐色美手亲自为我们斟酒,然后她就坐在迈穆农脚边的羊皮垫子上,静静细听我们说的每一句话。有时我俩目光相遇,她便会对我微微一笑。 我们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化险为夷,降低沿途穿越瀑布时所遇的风险。若要穿越瀑布,只有在汛期航行,这样,我们航行的时间就大大受限。 我.99lib?建议我们应该在第五道大瀑布下另造一批舰船,这样就能把我军部队运送到沙漠口。等我们绕道重回到河岸,到了第一道大瀑布上游,我们可以再造一批快艇和战舰,将我们运到埃勒芬蒂尼岛。 我敢肯定,只要我们计算好时间,按计划顺利穿过瀑布急流,突袭埃勒芬蒂尼沿岸抛锚的喜克索斯舰队,那么我们就能够给敌人以沉重的打击,俘获敌军战船,充实我军军源。一旦我们占下一处据点,就可以让步兵和战车从第一道大瀑布的峡谷穿越过来,在洪水退后的埃及平原上与喜克索斯敌军交战。 汛期一来,我们就开始踏上第一段归乡之路。我们只在驻地奎拜留了一支卫戍部队。奎拜,这些年来一直是我们的首都,而在将来,它只不过会是我们埃及帝国的贸易边区。库施和埃塞俄比亚两国的富商若要北去底比斯城,需要经过这个贸易中心。 舰队主力出发了,我和辉则带领五百名马夫和一支战车队,留下来等候角马的迁徙。角马总是说来就突然来了,黑压压的一大片铺满金色的大草原。我们驾着战车,迎头捕捉它们。 这些动物又丑陋又笨拙,抓起来并非难事。我们驾着战车冲向它们,等战车跑过它们身边时,就扔出一个个绳套,套住角马头。角马跟我们的战马不一样,它们缺乏速度,也没有战斗力,被绳子套住后,只是略微挣扎一下,就听命于人,任由我们摆布了。我们仅用了十天时间,就抓获了六千多头角马,关进了尼罗河岸上事先建起的栅栏里。 关进栅栏后,才最能看出它们体力有多弱,无缘无故竟死了好几百头。我们对它们的照料可谓悉心周到,像养马一样,适时给它们喂食、饮水。但似乎它们天性更适合野外流浪,不愿被束缚起来,居然日渐消瘦。最后,抓来的角马差不多死了一半,还有很多也在后来回归的航程中死去了。 自洛斯特丽丝王后下令重返埃及后,已经整整两年过去了。我们的部队集结在第四道大瀑布的上游河岸,前面就是沙漠,穿过这条沙漠,就可以绕过转了一大圈的河流,缩短路程。 此前一年,我们已派马车队从此地出发。每辆马车上都装满了水罐,水罐里盛满尼罗河的河水,然后用木塞和热树脂封起来。在这段沙漠之旅中,我们每隔十英里,就设置一个供水站。我们在每个供水站都埋下了水罐,一共有三万只,埋在地下是为了防止烈日暴晒导致水罐爆裂。 我们的队伍差不多有五万人,还有许多牲畜,包括我的那群日益减少的角马。所以,供水队的任务永无休止,整个一年中,他们每天晚上都要载满河水出发远行。 我们则在河岸上等着,等到新月升起,才好借助月光穿越茫茫大漠。我们按照计划,在一年中最凉爽的季节起程,但即便如此,太阳的热度还是叫人和牲畜都无法承受,我们只有在夜晚才能前进。 在我们就要开始沙漠之旅的前两天,女主人对我说:“泰塔,上次我们一起在河面上钓鱼是什么时候?准备好你的鱼竿和小船吧。” 我知道她是有很重要的事情想和我商量。我们驾着小船顺着碧水漂流,等到了远处的河岸,我把小船停靠在一棵柳树下,那里不会有好事者偷听到我们的谈话。 我们先是讨论了一阵即将要开始的沙漠之旅,然后憧憬了一下回到底比斯的情景。 女主人叹了口气:“泰塔,我什么时候才能再看到那华丽的城墙啊?”我只好说我也不知道。 “若蒙神灵庇佑,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就可能到了埃勒芬蒂尼岛,尼罗河汛期的涨水会载着我们的船.驶过第一道大瀑布的。然后,就开始了战争,充满危险,也会带来财富,那时我们的命运就会像这河一样,潮落潮涨了。” 当然,她带我来这里,并不是要说这些的。过了一会儿,她的眼里就噙满了泪水,问道:“泰塔,塔努斯离开我们有多久了?” 我回答的时候声音也有些哽咽:“他此去天国,已经有三个年头了,主人。” “三年了,那些我可以躺在他的臂弯的日子,全都加起来,也不及这离去的岁月久远啊。”她沉思道。我点头不语,不知道她要引出什么话题。 “自他走后,泰塔,几乎每天晚上我都能梦到他。有没有可能他趁我睡着的时候回来,再留给我一个孩子呢?” 我谨慎地答道:“天国里各种事情都是有可能的,所以我们告诉人们特修缇和贝凯莎就是那样怀上的。不过,若论真相,考证起来,我从未听说过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彼此都沉默了。片刻后,她把手放进河水中轻轻撩水,再拿出来,看着水滴从指间滴落。她没有看我,却悄声说道:“我想我又怀孕了。我有些时日没来月经了。” “主人,”我机警却平静地回答,“女人到了您这个时候,身体是不大可能再孕育生命的。”我们埃及的女人就像沙漠中的花儿,开得早,凋谢得也快。 她摇摇头:“不是的,泰塔。不是那样的。我能感觉到有婴儿正在我身体里生长。” 我默默地盯着她。又一次,我感觉到不祥的征兆,仿佛死神晃动着翅膀从我身边轻轻擦过,我胳膊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你不必问我是不是有了另外的男人。”这一次她抬起头来,直视着我的眼睛,说道,“你知道我不会的。” “这点我很清楚。但是我也很难相信,你能和鬼魂孕育孩子,不管你们多么相爱,不管你多么希望他能回来。这会不会仅是你的想象?你可能太渴望能为他再生一个孩子了。” “你摸摸我的肚子,泰塔,”她命令我,“这里有一个活的生命,每天都在生长。” “我今晚再看吧,在您的寝房会安全一些,这里河面上可能会有人看到我们。” 女主人裸身躺在亚麻床单上。我先是仔细观察了她的脸,而后检查全身。以男人的眼光来看,我觉得她可爱如昔;但作为一名医生,我却分明看到,岁月的无情和荒野生活的艰辛已在她的身体上烙下了残忍的痕迹。昔日满头的乌发如今已银丝过半,额头也爬上了几道深深的皱纹,丧失至爱之痛,国事劳碌之累,摧残了她的容颜,带走了她的韶华,红颜已老,青春不再。 她曾用身体哺育了三个生命,可是现在,双乳干瘪,再没有乳汁孕育新的生命了。她整个人瘦比黄花,我早就该注意到,这种瘦不正常,是病态的憔悴。然而她的腹部却很突出,和瘦弱的四肢极不协调,像是一个象牙色的小球。 我轻轻地把手放在她的腹部,一次次的生产,已经在腹部留下来一层层的褶皱。透过皮肤,我觉察到她身体里的确有东西,但我立刻意识到,那根本不是什么新生命,而是死亡。 我一时语塞,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转身离开,走到外面的甲板上,抬头仰望夜空中的星星。星星却冷冷地遥望着我。它们是不会在乎的,不论你怎么去哀求,它们都依然无动于衷,求神如此,求星星亦如此。 我知道女主人身体里的东西是什么。我遇到过一些这样的女人,等她们死后,我曾经切开她们的腹部,看见了子宫里那个夺了她们性命的东西。那东西又可怕又难看,不同于人身上的任何器官,甚至在动物身上都难找到,那是一个没有形状的红色肉瘤,是邪恶的塞特的东西。 过了很久,我才鼓起勇气回到房间里。 女主人已经穿好了衣服。她蜷坐在床的中间,用那双黑亮的、未曾衰老的大眼睛看着我,神态就像当年的小女孩。 我轻声问道:“主人,很疼吧?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她却轻声反问:“你怎么知道我疼呢?我尽量不让你看出来的。” 月色当空,我们的队伍开始穿越这片银色的沙漠。有时候女主人和我并排走,两位公主跟在后面,嬉笑玩耍,觉得这冒险般的旅途很是兴奋。有的时候,实在是疼痛难忍,女主人就会坐上马车,车里一切我都为她布置好了,尽量让她舒服。我也会坐在她的身旁,握住她的手,一直陪她到止疼的安眠花粉开始起效。 每天晚上,我们只是从一个供水站走到下一个,所走的路线虽说是在沙漠,可早已由先行的千千万万辆马车碾出了路痕。而漫长的白天里,我们则躲在马车的遮阳棚下,在酷暑闷热中打盹睡觉。 就这样我们度过了三十个昼夜,这天的黎明,我们看到有一处奇特的景象。远处的沙漠之上,似乎有无形的船只在沙子上慢慢地向南航行。我们继续走了很远,才发现上当了,那慢慢航行的船不是在沙漠上移动,而是在尼罗河水上,河岸挡住了船只的轮廓,沙丘遮住了奔流不息的河水,才会让我们误会。这下好了,我们已经穿越了沙漠,走捷径绕过了转大圈的迂回河段。 迈穆农王子及其随行队伍都在那里迎接我们。他们已差不多装备好了一支新的舰队。此前我们看到的那艘船,便是其中之一。船上所需的木板和桅杆都是在库施的大草原上早就锯好的,通过沙漠之路运送到了这里。战车也全部集合到了一起,辉赶着马群也穿过了沙漠,满装喂马饲料的马车也已经到达,甚至连我的那群角马也关进了河岸栅栏里,正等着我们呢。 虽然载着女人和孩子的马车队还在后面,但国家主力部分全都成功穿越了沙漠。此次征程,绝对是人间罕见的奇迹,是凡人靠意志战胜磨难的壮举。也只有克拉塔斯、莱迈姆和迈穆农这样坚韧、坚强的英雄,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完成这么艰巨的任务。 现在,我们离神圣的故土埃及,只隔着一道大瀑布了。 我们继续北行。女主人乘坐的船是专为她和两位公主新建的,船上为她设了一间通风很好的大卧室,我充分利用现有的材料,把卧室装得豪华舒适。室内的帷幔以埃塞俄比亚羊毛刺绣镶边,家具用深色槐木做成,镶上库施产的象牙和黄金,我还在墙壁上挂上花鸟画等装饰品。 我照旧睡在女主人的床边。船行过了三天,那天夜里我醒来,发现女主人在无声地啜泣。她把头埋在枕头里,捂住呜咽声,生怕我听到,但肩膀的不住颤抖还是把我惊醒了,我赶紧朝她走了过去。 我问道:“又疼了?” “我不是有意要吵醒你的,但我的肚子里真的像插着把利剑。” 我给她调了一剂安眠花药,剂量比以前都大,否则就很难控制住疼痛了。 她喝完药,安静地躺了一会儿。然后说道:“泰塔,你能不能把这东西从我身体里切除出去?” “不行,主人。我不能。” “那你抱住我,泰塔,就像我小的时候你那样抱我。” 我来到她的床上,像抱婴儿一样,揽她入怀。她人又瘦又轻,就像个孩子,我轻轻地摇着她,不一会儿她就睡着了。 舰队抵达了埃勒芬蒂尼上游的第一道大瀑布,我们将船抛锚停在上游水流平缓的河面上。 然后我们就开始等待。一是等剩余部队驶过来,等所有的战车、马匹以及克拉塔斯领主率领的希卢克军队赶过来,二是等尼罗河汛期来临,瀑布下游水面涨高,这样我们才能穿过瀑布,进入埃及。。 等待时机的同时,我们派出探子绕过峡谷前去侦探敌情。他们乔装成农民或祭司,有的还带上货物装成小贩。同时,我和克拉塔斯也进了峡谷,想摸清路径,绘出通行路线。现在水势很低,所有危险的石礁都露在水面,我们在沿岸高处岩石上一一做了标记,这样即使洪水没过石礁,我们也依然清楚哪里有障碍。 我俩一连忙碌了好几周,才勘清路线,等我们回到舰队停泊处时,各路军队都已会合。我们又派出人马,搜寻穿越戈壁进入埃及的陆路,战车和战马都是我们的无价之宝,容不得有什么闪失,大瀑布处水流湍急,我们不能冒险走水路船运。 派出的探子开始陆续从埃勒芬蒂尼返回,多是夜里独自偷偷回来的,我们多年漂泊,此时才有了朝思暮想中的祖国的最新消息。 埃及仍然处于塞利提斯王的统治之下,不过他现在已经老了,胡子都变成了银白色。他有两个儿子,都是喜克索斯军队中的显赫人物,比昂王子指挥步兵,埃帕查恩王子指挥战车队。 喜克索斯的兵力超出了我们的估计。据探子报,埃帕查恩率领着一万两千辆战车,而我们从库施带回来的只有四千辆;比昂有四万名弓箭手及步兵,而我们即使算上克拉塔斯的希卢克士兵,也只有一万五千名。我们明显处于劣势。 当然也有一些好消息。塞利提斯定都于孟菲斯城,因此喜克索斯兵力多数集中在三角洲一带。他若要将军力南调到埃勒芬蒂尼和底比斯两地,需要好几个月的时间。另外,敌军战车只有等洪水退去、地面变干后才能南行驶往两地,而对方驻守埃勒芬蒂尼城的战车队仅是一支由一百辆车组成的小分队,战车还都是老式实心木轮,看样子喜克索斯人并没有改进车轮设备。 迈穆农王子拿出作战计划跟我商量。我们趁着汛期涨水穿越大瀑布,抢攻埃勒芬蒂尼,然后,等塞利提斯举兵南进攻打我们时,我军则向底比斯城行进,沿途号召平民起义。 不难预料,一等尼罗河洪水减退,塞利提斯就会部署全部兵力,在底比斯城外那片洪水过后的平原上与我们交战。我们希望到那时已有不少埃及军队倒戈,加入我们,使敌我兵力悬殊不再那么明显。 我们获悉,喜克索斯人并没有起疑心,不曾想过我们的解放军队已经快到国界处了,这样我们首战就可以攻其不备。我们还了解到,塞利提斯已接受了埃及的生活方式。这些年来他就住在我们埃及人的宫殿里,敬拜我们埃及人的神灵,甚至还把他们的神撒特克改名为我们的塞特,改得十分贴切,不过仍然是他的主神。 虽然塞利提斯军队中的所有高级将领都是喜克索斯人,但许多支队队长和军官却是从埃及人中征召的,此外,普通士兵中有一半都是我们民族的人。不过,我们离开埃及的时候,这些人多数尚未出生或是处于襁褓之中,真不知道迈穆农王子率军攻入埃及时,他们会忠于哪一方。 现在一切就绪。探路人员已经穿越西岸戈壁滩,找出了一条通往埃及的陆路,并沿路做了标记,另外,饲料和水罐也都准备妥当,沿线路分段储好,足够战车驶抵那肥沃的埃及平原。我们的舰队也都做好了作战准备,只待尼罗河涨水,便可起航,但同时我们还有最后一桩仪式需要举行。 我们爬到河上一处断崖,那里立着一尊方尖碑,是二十多年前女主人竖起的,如今石碑依然高高耸立,仿佛一根优雅修长的手指,指向万里无云的非洲蓝天。 女主人身子羸弱,已无法攀爬那崎岖的山道,十名奴隶用一顶轿子把她抬到了山顶,停在了那高高的石碑前。然后她由迈穆农王子搀扶着,强忍着疼痛慢慢走到了石碑脚下,抬头凝视那刻在花岗岩上的题字。那一刻,整个民族都在看着她,所有那些多年前离开这里、如今又跋涉归来的人,全都望着她。 女主人一字一句,念出声来。她的声音很轻柔,却仍如音乐般悦耳动听,很有穿透力,我站在层层的达官贵人、名流名将身后,都听得清清楚楚:“我,洛斯特丽丝王后,埃及摄政王,法老麦摩斯八世之遗孀,将继我之后统治上下王国的加冕王子迈穆农之母,下令修建此碑。” 念完碑铭后,她转过身来,面朝着子民,伸开双臂。 “我必须做的,都已经做到。”她的声音又恢复了昔日的力量,朗声说道,“我已经把你们带回到了祖国的边境。我的任务完成了,现在我要放弃我的摄政统治。”她停顿了一下,视线越过那些贵族,和我的目光相遇。我微微点头,鼓励她继续说下去。 “埃及的公民们,你们应该由真正的法老带领你们走完最后的归乡之路。我郑重地把神圣的塔摩斯法老,即过去的加冕王子迈穆农,交给你们,愿他万岁!” “愿他万岁!”整个民族一起呼喊,“万岁!” 塔摩斯法老上前几步,面对着他的子民,这时人群中再次高呼“万岁”,新任法老从那把珠宝镶成的剑鞘中拔出蓝剑,向人们行礼。 接着人群安静下来,只有他嘹亮的声音在峭壁间回荡:“我接受这份神圣的重托。我以我永生的希望发誓,我必将终生服务于我的人民和我的国家。我不会退缩、逃避责任,我请所有的神灵都来见证我的誓言。” 汛期到了。水位上升,升到了峡谷入口旁的大岩石处,水的颜色也由原来的碧绿变为灰白。瀑布飞下,发出野兽般的咆哮怒吼,激起的飞沫高高喷向天空,高得可与尼罗河两侧的山峰相比。我随法老和克拉塔斯领主一同登上了领航舰。我们起锚驶向激流。克拉塔斯站在船尾高处,用他那双熊掌般的大手紧握着舵橹,橹手们坐在长凳上,只穿着短裤,抬头看着克拉塔斯,听他发号施令。 法老则率领两队水手守在船头,挥动大桨拨水,避开危险。我站在克拉塔斯旁边,将急流图铺开放在面前的甲板上,随时提醒他前面水道会在何处转弯。实际上我根本不需要地图,上面每一道线条我都印在了脑海里。另外,我还在峡谷两岸和前面主流中的各个小岛上都安排了可靠的人,他们会挥动旗帜打出信号,告诉我们怎么走。 船下的水流越来越快,我最后一次回头往后看,只见舰队所有船只首尾相连,排成一排,随时准备跟着我们冲下大瀑布。我转回头继续往前看,则觉得一阵恐惧袭来,搅得我胃里不住痉挛,两股紧夹。眼前的峡谷正张着大嘴,吐着浓浓的水雾,像是一只大熔炉,只等我们掉进去。 船随水行,起初我并不觉得速度有多快。橹手们用桨片轻点水面,力道很轻,只保持船头朝向下游。船漂在水面,轻盈又平稳,似乎是在漂流一样。我看看两侧,发现两岸飞一般地往后退去,这才意识到我们的船走得有多快。前面峡谷入口处的大岩石迎着我们飞过来,我也只是在看到克拉塔斯那张皱脸上龇牙咧嘴的表情时,才意识到真正的危险已经迫近。克拉塔斯只有在看到死神向他招手时,才会那样咧嘴。 “大家注意啦!”他对船员喊道,“都打起精神!今天,要么是你们光宗耀祖的日子,要么是给尸体防腐师找活儿干的日子!” 前面有三座小岛矗在水中,将河流分开,水道因此变得非常狭窄。 “向左转舵,朝那个蓝色十字处划去。”我故作轻松地说,但就在这时,脚下甲板一阵倾斜,我赶紧抓住了栏杆。 我们顺着一条灰白色的急流飞了下去,船头一阵摇摆。我以为船已失控了,以为马上就要听到撞到岩石的巨响,脚下的甲板马上就要破裂了,可很快我看到船又平稳了,岩石上划的那个蓝色十字符号赫然就在眼前。 “到了旗那边很难往右转!”我尖声说道,好在我认出了中间岛屿上站着个人,正挥动着旗提醒我们怎么转弯,于是克拉塔斯转动舵橹,同时朝长凳上的橹手喊道:“右边后退,左边一起拉!”甲板急剧倾斜,船转过了弯。 岩石峭壁一闪而过,我们像脱缰的马一样疾驰而下。再过一个转弯就到了最前面的那道急流。一块黑色的大岩石挡在我们的路中,水流堆积着冲上岩石,掀起白色的浪沫,那岩石张着黑色的尖牙,等我们撞上去。我的胃里又一阵紧,看船从岩石边上跳过去,掉进斜道上,落下时一阵翻滚旋转,像旋涡中的一根干草梗。 “往左拉!”克拉塔斯吼道,“用力,把屁股上的劲儿也都使出来!”我们稳住船,冲向岩石中的下一个隘口,白色的水浪泼溅到甲板上,溅进我眼睛里,水在船两边发出尖锐的咝咝声,一浪接一浪追着我们,浪花比我们船的艉楼都高。 “塞特化脓的烂屁眼,我干第一个姘头时也没这么大的运动!”克拉塔斯大骂,看那岩石像发怒的大象一样撞向我们。 我们的船腹部蹭到了岩石边,发出刺耳的声音。脚下的甲板不住震颤,吓得我都叫不出声来。这时迈穆农等人赶紧撑篙,及时将船移开岩石,我们继续顺流直下。 我听到身后一艘战船撞碎的声音,却不敢回头看,因为前面还有弯。很快,遇难船只的残骸和许多溺水的人就顺着急流冲到了我们的船两边,他们随涡流左右旋转上下漂动,被水冲着撞向凸起的岩石,有的尖叫着朝我们呼救,但是我们却没办法伸出救援之手。死神正踩着我们的脚后跟压过来,到处都是死亡的气息,我们只能继续冲下去。 短短的一个小时,我却千百次历经生死。不过最后我们从大瀑布底部冲到了河流主流中。随我们进入峡谷的战船有二十三艘,出来的却只有十九艘。其他船只都成了残骸废料,连同船上人员的尸体一起,漂浮在水面上,顺着灰色的尼罗河洪水冲下来,漂到我们的身边。 我们没有时间庆祝自己脱离险境。战斗即将打响,生死依然未卜。埃勒芬蒂尼岛就在眼前,河两岸耸立着的城墙和建筑,曾是那么熟悉。 “弓箭手,弓箭准备!”塔摩斯国王站在船头下令,“升起蓝旗!鼓手,鸣鼓加速!” 通往埃勒芬蒂尼的各条水路上都停着许多船只,多数都是商船和客船。我们这支小分队驶过沿路船只,径直驶向喜克索斯战舰。喜克索斯战船都是由埃及水手驾驶的,因为只有他们才最了解尼罗河,船上只有军官是喜克索斯人。而多数军官此时都在岸上,正在码头上的欢娱场所寻欢作乐呢。 我们早已得知如何识别敌军南方舰队的指挥旗,那是一面猩红色和金黄色组成的燕尾旗,旗尾很长,浸在水中。我们驾船直接驶过去,迈穆农率领二十个人登上了这艘敌船。 “摆脱喜克索斯暴君,重获自由!”迈穆农等人喊道,“我们的埃及站起来!” 船上人员全都凝神盯着他们,一个个瞠目结舌,都没有带武器。喜克索斯军官信不过船上的埃及士兵,故而把武器都锁了起来。 我军其他的战舰也都各选一艘敌船,闪电般登上船去。每艘敌船上船员的反应都完全一样。在最初的诧异之后,他们都问了这么一个问题:“你们是谁?” 回答是:“埃及人!真正的法老塔摩斯的军队。同胞们,加入我们吧,赶走暴君!” 他们立刻群起而攻之,袭击船上的喜克索斯军官,还没等我们赶到跟前,他们就把船上的喜克索斯人打倒了,然后就跑过来拥抱我们的士兵,高声欢呼,以示欢迎。 他们喊道:“为埃及!为塔摩斯!为埃及和塔摩斯!” 欢呼声此起彼伏,从一艘船传到另一艘船上。船上人们围着栏杆雀跃跳舞,人群蜂拥着冲向桅杆,扯下喜克索斯军的旗帜。他们砸开兵器室,把弓、剑一把把递出来。 然后他们冲上岸。冲进客栈酒馆将喜克索斯人拖出来,砍得面目全非、血肉模糊,排水槽里殷红的血如洪水一样倾泻出来,流进港口的水域。他们跑过大街小巷,跑到驻军兵营,砍倒兵营的守卫。 “为埃及和塔摩斯!”他们喊着口号。 一些喜克索斯将领集结了部分人马,却被民众堵住包围起来,敌人负隅顽抗了一阵。这时克拉塔斯和迈穆农带着军队登上岸来,两个小时之后,我们就占领了整个城市。 喜克索斯人的战车多数都弃在城内,但还有半支分队穿过东门逃了出去,这撮敌人驾马疾驰,想穿过涝田和干地之间的堤道。 我弃船上岸,急匆匆穿过非常熟悉的后巷,赶到城墙北面的塔楼上。站在那里,可以俯瞰全城,环视四周。我眼睁睁看着逃跑的战车队,心痛无比,因为此刻逃走的每一辆战车都将成为我们以后的作战敌人,另外,我想要那些马。我正欲转身,想看着城内发生的事,却看到南边荒芜的群山脚下尘土飞扬,紧接着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 我用手遮住光线,眯起眼睛凝望了一会儿,心头一阵兴奋。扬起的尘土很快朝我们卷过来,我认出了尘土中的黑影。 “荷鲁斯保佑,是莱迈姆!”我高兴地自言自语。这名老将带着我们的战车第一师穿过了崎岖的戈壁和山路,才两天就赶了过来,速度真是快得惊人。 我虽非军人,却有种军人的骄傲,颇为自得地看着第一师将四纵队排成两队,齐头并行。这是我和辉训练出来的作战阵形。此刻,阵势铺开,莱迈姆纵向朝喜克索斯军队侧翼攻去。敌军仍有一半战车还在堤道上,依我看,敌军将官并没有注意到侧翼压过来的大军,他可能一直在频频回头,担心身后有追兵。而一直到最后关头,他才掉转队伍,迎头抵御莱迈姆的进攻,但为时已晚,他还不如调转马头抓紧逃跑呢。 莱迈姆势如洪水,压了过去,敌人则像水中的残骸一样被我军冲散。我目不转睛,等看到莱迈姆抓获了喜克索斯人的战马,才轻松地叹了口气,转而低头望向城内。 全城百姓都解放了,城内一片欢腾。 人们手舞足蹈,跳着唱着穿过大街小巷,手里晃动着蓝颜色的布条。蓝色是法老塔摩斯的颜色。女人们在头上扎上蓝丝带,男人们则在腰间缠上蓝腰带,胳膊上还系着蓝缎带。 还有一些喜克索斯人守在驻地孤军作战,不过慢慢地都倒下了,尸体被拖出营地。有一个兵营,里面仍有几百人,却被付诸一炬。我听到大火中他们的尖叫声,很快就有烧焦的肉味飘了过来,闻上去就像烤猪肉的味道。 当然也有趁机抢劫的。一些市民闯入客栈、酒馆,抱起大坛美酒跑到街上,将酒一坛坛打开,然后四个人围坐一起,猪一样贪婪地抱酒狂饮。 我还看见三个男人沿着我所在的塔楼下面的小巷追赶一个女孩,等追上了就把她按倒在地,撕开衣裙。其中两个人按住她的手脚,另一个人则骑在她身上。我没有再看下去。 等迈穆农和克拉塔斯击垮最后一群负隅顽抗的喜克索斯人,就开始着手恢复城里的治安。军队纪律严明,井然有序,沿街巡逻,用战枪枪柄作为棍子,敲醒路上那些醉得不省人事的乱徒。 迈穆农下令将抓到的掠夺强奸者,当场处死,将尸体悬挂于各个城门附近,以正法纪。因此,到黄昏时分,整个城市就恢复了平静,正人君子、良家妇女又可以安全地出入行走了。 迈穆农将总部设在麦摩斯法老的宫殿里,这里曾是以前我们在埃勒芬蒂尼岛上的家。我一上岸,就匆忙奔向后宫的老住处。 四周装设豪华如昔,显然未曾遭到破坏。无论谁占领这里,都很尊重我的壁画装饰。水园里一片青翠,长满了各种可爱的植物,池塘里鱼儿在荷花丛中嬉戏。看园子的是个埃及人,他跟我说此地的喜克索斯驻军指挥曾住在这里,很羡慕我们埃及人的生活方式,极力模仿,一切都照原样去做。这一点让我很是感激。 数日之内我就重新布置好了各个房间和花园,一切陈设都力求让女主人舒心。然后我就去见迈穆农,奏请接回王太后。 法老此刻正心烦意乱,思量着如何稳固社稷,千斤重担压在他身上,万桩国事等着他处理,可是一看到我,他还是把这些暂且搁在一边,走过来拥抱我。 “一切都进展顺利,泰塔。” “此次归来还算顺利,陛下,”我答道,“不过,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啊。” “我郑重命令你,你我二人像这样独处的时候,你还是像以前那样叫我迈穆农。”他朝我笑道,“不过你说得对,的确还有很多事要做,时间很紧,塞利提斯不久就会调集三角洲的所有军队,大举赶来进攻我们。我们才只是赢了一场小规模的战斗,真正的大战还在后面呢。” “迈穆农,有一件事,只要您奏准,我会欣然而为的。我已经为王太后准备好了寝宫。我奏请前往上游,把她接回到埃勒芬蒂尼的老家。这一刻她已经等了很久了,早就盼着重新踏上埃及故土呢。” “那就即刻动身吧,泰塔,”他下令说,“把玛萨拉王后也一起带来。” 水势很高,峡谷很深,沙路难行,我找来一百名奴隶,抬着两位王后的轿子,沿尼罗河河岸而下,穿过崖壁,走到碧幽幽的山谷中。 我们一过边界,迎面遇到的第一幢建筑就是一座小庙,这可不全是巧合,是我安排好的路线,要把大家带到这里。 “这座庙是什么,泰塔?”女主人掀起轿帘,问我。 “是阿赫荷鲁斯神的庙堂。您想在此拜祭吗?” “谢谢你。”她悄声说道。她明白我这是特意为她安排的。我扶她下轿,她将身子靠在我身上,我们一起走进阴暗的石庙里。 我们一起跪下祭拜,我觉得塔努斯一定能听到我们的声音,这是世界上最爱他的两个人的声音。我们走的时候,女主人命我把随身带的金子全都交给这里的祭司,还承诺说会派人再送些钱财,修缮寺庙。 等我们到了埃勒芬蒂尼的宫殿时,她已经精疲力竭了。她肚子里的东西每天都在变大,吞噬着她孱弱的身子。我在水园的凉亭里放了把睡椅,扶她躺下,她闭目休息了一会儿,又睁开双眼,朝我温柔一笑:“我们以前在这里多快乐啊,可是,我还能活着回到底比斯城吗?”我无法回答,办不到的事情,纵然徒有承诺,又有何益? “要是我活不到那个时候,你要把我带回去葬在山上,这样我就能看到我那美丽的城市了,你能答应我吗?” “我答应您,全心全意答应您。”我答道。 随后几天,我和阿顿重新铺就了一张遍及全国的消息网,我们分头联系了以前各地安插的线人和密探,有一些人早就死了,也有许多仍然健在。他们通过悬赏拉拢和爱国说教,又在各个村镇、各座城市征募了许多年轻的密探。 很快我们就在底比斯城的喜克索斯总督府中安插了密探,还在北方下王国的三角洲地带也设了我们的眼线。通过这些人,我们了解到不同城镇的喜克索斯驻军情况,也知道了会有哪些军队调来攻打我们。我们还打听到敌人的军力如何、指挥官的姓名、癖好等,甚至还弄清了对方船队和战车的精确数量。随着尼罗河洪水的消退,塞利提斯国王开始大举南征,前往底比斯城调军,而我们可以通过各路情报,随时把握他们的动向。 我向敌军中的埃及士兵传去密信,以法老塔摩斯的名义号召他们起义。有些人开始投入到我们的阵营,给我们带来了非常有价值的情报。起初,从敌军阵营中逃出来投奔我军的只是涓涓细流,后来就形成了洪水之势。有两个团的弓箭手整体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他们挥着蓝旗高喊:“埃及和塔摩斯万岁!” 一支由一百艘战船组成的舰队集体倒戈,船上官兵杀掉喜克索斯将领,然后驾船赶来投靠我们,他们同时还带来了在底比斯港口俘获的一支货船队,货船上装满了谷物、油盐、亚麻和木材,都是战争的必需品。 此时,我们已从大瀑布处调回全部兵力,并已绕城部署完毕,大瀑布上游只留着我驯服的那群角马,我准备留到最后时刻再使用。我站在城北塔楼的了望台上,可以看到战马沿河两岸排开,绵延几十英里,营地上炊烟袅袅,把蓝天都染成了灰色。 我们的兵力逐日增强,整个埃及都在酝酿一场解放之战,人们都在期盼一场激动人心的波澜。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自由的芳香,沁人心脾。埃及民族正在重生,街头酒馆、客栈青楼里天天飘出爱国歌曲,这些天里,酒铺老板肥了,青楼歌妓赚了。 而我和阿顿两人凝视着兵力部署图,脑海里却看到了另一幅不同的画面:喜克索斯像个刚刚醒来的巨人,伸出铁拳朝我们挥动。从孟菲斯到三角洲,每一个大城小镇,塞利提斯国王的驻军都在行动,开始南征,路上全是他的战车,河里也都是他的船队,敌人大军兵分陆海两路,压向底比斯城。 我一直等到敌军战车指挥官埃帕查恩领主率军抵达底比斯城,并在城外扎营驻军,安置好了马匹车辆,才在战事委员会上禀告塔摩斯法老。 “陛下,敌军现在已有一百二十万马匹和两万辆战车抵达底比斯城。两个月后,等尼罗河洪水彻底消退,敌军将领埃帕查恩就会放马攻来。” 连老将克拉塔斯听罢都脸色发白:“我们兵力这么悬殊,获胜机率岂不很小?”他刚说到这儿,国王就打断了他。 “我从御马监脸上可以看出,他还有话要对我们说。我猜得对吗?泰塔?” “法老英明。”我点点头,“我想把角马从瀑布上游带回来,请陛下恩准。” 克拉塔斯笑道:“塞特可笑的秃头!泰塔,你不会那么滑稽吧?打算骑上那种牲畜与喜克索斯人打仗?”我出于礼貌,陪他笑了几下。可实话说,他的幽默感实在是不能恭维,这点和他率领的希卢克蛮人一样。 第二天早上我和辉就出发前往河的上游,把角马带下来。此时这群动物已从原先的六千头减少到三百头,煞是可怜,不过它们都很温顺,可以用手来喂食物。我们赶着角马,慢慢走回下游,以免再有损失。 上次莱迈姆击溃敌军战车队时,捕获了一群喜克索斯战马,我把这群马与我们从库施带回来的马放在同一片草地上,但是隔开放牧,现在我把角马也赶了进来,角马夹在两种马之间,起初很不安,不过很快它们就可以和平相处了。晚上我们把角马和喜克索斯战马关在同一个栅栏里,派辉看着它们,然后我回到埃勒芬蒂尼岛上的宫殿。 如今我得承认,当时我对未来极不确定,心里满是担忧。依那时的情景,若要取得成功,基本上全靠我的这个计策了,而毕竟此计依赖于一种我还没有完全了解的自然界中的动物。一旦失败,我们就得面临盛怒之下的敌军,人数上至少是我们的四倍。 夜里我和阿顿忙到很晚,最后我在宫殿藏书室里趴在书卷上睡着了。后来,一双粗糙的大手把我摇醒,是辉在我耳边大喊:“快点,你这个老懒虫,起来!有东西给你看。” 辉已备好了马,放在岸上等着我们。一等小船靠岸,我们就急匆匆上马,乘着月光沿着河岸一路飞奔,两匹马一前一后,累得直冒汗沫。 马夫点着灯,正就着昏黄的灯光在栅栏里忙活。 那群喜克索斯战马中已有七匹倒下,嘴里和鼻孔里都流出粘稠的黄色脓汁。马夫正忙着切断马的气管,植入空心芦苇,以防它们窒息而死。 “起作用了!”辉叫道,用粗糙的手一把抱住我转了个圈,“是被黄脓憋死的。起作用了!真起作用了!” “我早就想到了,不是吗?”他的举动非常可笑,抱得我很不自然,我尽量带着尊严说道,“当然会起作用。” 岸边停泊的驳船是数周前就安排好的,一直在等着这一天。我们立即把剩下那些还能站立的喜克索斯战马装上船,角马我们则留在了栅栏里,带上它们会很难解释我们要去哪儿。 每一艘驳船都由一艘我们捕获的喜克索斯舰船护航,朝北顺流行驶。每艘船上两边各有五十名橹手,顺水加上顺风,我们飞一般地朝底比斯城驶去,给埃帕查恩领主送去我们的礼物。 我们一驶过考蒙博码头,就降下蓝旗,升起捕获的喜克索斯旗帜。护航战舰上的船员多数自小就受到喜克索斯的统治,有些人还是混血出身,因此能说一口地道的喜克索斯语。驶离考蒙博后过了两个晚上,我们就遇到了一队喜克索斯战舰,对方把舰船停在我们旁边,派一伙人上船检查我们的货物。 “是为埃帕查恩领主战车运送的马匹。”船长告诉他们。这位船长的父亲是喜克索斯人,母亲是埃及贵妇,他此刻的言谈举动都很自然,通行文书也都可信,所以敌人草草一检查,就放行让我们通过。抵达底比斯前,我们还遇到了两队巡逻战舰,不过每次我们的船长都很从容,瞒过了上船检查的喜克索斯军官。此后,我最大的担心就是马的健康状况了。 虽然我们用了各种办法,马还是开始陆续死去。那些还活着的,一半也都病恹恹的。我们把死畜生抛到河里,继续以最快的速度向北驶去。 最初我计划在底比斯港口把这些马卖给喜克索斯军需官,但是任何人只要见过马就不会买我们这群可怜兮兮的畜牲。于是我和辉决定走另一条路。 太阳快要落山时,我们驶入了通往底比斯城的最后一程水路。我远远地就看见了那熟悉的景象,心跟着一阵绞痛,举目望去,一切如昔:那是城墙,夕阳的余晖为它蒙上了一层柔和的红光;那是三座雅致精美的塔楼,是我为英特夫领主修建的,依然高高耸立,指向天空,因此得名荷鲁斯的手指。 西岸的迈穆农宫殿,我离开时尚未完工,而如今已由喜克索斯重新修建完毕。挑剔的我,也得承认亚洲风格的优美。夕阳下望去,房屋的尖顶,高处的望台,都呈现出一种神秘的异域情调,别有一番风韵,我真希望女主人也在这里,能和我一起分享这重归故里的时刻,我们俩早就盼着回来,她为此耗尽了半生光阴。 天色已晚,但仍能依稀辨出城墙外聚集的驻兵,除了士兵,还有马匹、战车、货车。虽然我早就收到了准确可靠的情报,可是一看到敌军人数如此众多,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心里一沉,恐惧油然而生,想起了我们在埃勒芬蒂尼的驻军人数。 要战胜这样的敌人,我们需要众神的眷顾,需要好运的垂青。最后一丝光亮隐入了夜幕,这时,喜克索斯人点亮了篝火,火光摇曳,像是一地的繁星,照亮了城外的平原。我不知道篝火有多少堆,只见一处接着一处,看不到尽头。 等我们走近了,就闻到了驻军的气息。那是一种营地特有的味道,混合了各种气味,有烧粪的焦味,煮饭的香味,青草的甜味,马群的气味,露天粪坑里的臭味,发酵的酒味,最多的还是男人味,成千成万的男人挤住在帐篷茅屋的味道。 我们再往前走,就有声音飘过星光点缀的水域,传到我们寂静的船上。有马的喘气声、嘶鸣声,锤子落在铁片上的敲打声,哨兵的吆喝声,还有男人们的唱歌声、争吵声和大笑声。 我站在领航舰的甲板上,身边就是船长,我给他指路,让船驶向东岸。我记得那里的城墙外有一个专供木材商停靠的码头,如果这码头还在,会是我们停船卸下战马的最佳地点。 我认出了码头的入口,和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于是我们撑橹过去,快要靠岸时,码头的泊船官登上我们的船,一阵吆喝,吵着要看我们的买卖文书。 我赶紧讨好他,躬身哈腰,脸上堆着笑,说道:“大人啊,您不知道,我们发生了多大的意外,我手里拿着文书,不料一阵大风吹来,竟把文书卷走了,一定是塞特在作崇,绝对是。” 他气得像头发怒的公牛,不过等我往他手里塞了一个沉甸甸的金环时,他的怒火就消失了,他把金子放进嘴里咬了一下,然后满意地走开了。 我派了名马夫上岸弄灭码头上的火把。我可不想引来别人好奇的眼光,让他们看到这些马的样子。有的已经虚弱得站不起来了,剩下的也都摇摇晃晃,呼吸困难,嘴里鼻孔里往外淌着发臭的黏液。我们只好给它们都套上马套,慢慢引着下了驳船,上了码头。最后我们只剩一百匹马还能走路。 我们牵着马顺着货车碾出的车辙走向高地,密探已告诉我们敌军的战马多数都拴在那里。密探还给我们弄到了喜克索斯战车第一军的通行暗号,哨兵质问我们时,便有人对上了暗语。 我们分别领着马在敌军营地转悠,每走过一处战车队,就松开缰绳,放几只病马走进敌军马群,喜克索斯的二十支战车队,我们一队都没落下。大家都是随意走动,举动非常自然,因此没有人起疑心,我们碰到一起时,还彼此聊上几句,奚落一下敌军的马夫和看马官。 黎明第一抹鱼肚白挂上东方天际时,我们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码头,那里只有一艘船等着我们,其余的一卸下运载的病马,就都起程返回南方去了。 我们上了船,辉他们几个立刻就倒在甲板上休息,我虽然也累,却站在船尾扶着栏杆,出神地盯着我深爱的底比斯,看那美丽的城墙沐浴在早晨的清辉下,随着船行而渐渐隐去。 十天后,我们驶进了埃勒芬蒂尼港口,我把情况向塔摩斯法老禀告之后,便匆匆赶往后宫的水园。女主人正躺在凉亭下,那么瘦弱那么苍白,我伸出手向她行礼,却控制不住双手的颤抖。她一见到我,眼眶就湿了:“我很想你,泰塔。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 尼罗河河水开始退回到河床,洪水淹没的田地都露了出来,像穿了一件厚厚的淤泥大衣,这些黑色淤泥全是沃土,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光泽。路面也都开始变干,打通了南北相往的道路。不久就会是耕种的季节,也是开战的时候。我和阿顿都在焦急地等待,等着北方传来那条我们日日期待夜夜祈祷的消息,终于,我们等来了。那消息是乘着一艘快船借着北风的翅膀飞来的,是在夜里三更天的时候到的,那时候我和阿顿还在灯下伏案工作。 一看罢信使带来的密信,我就急忙跑向王宫,要把这封皱巴巴的密函呈给国王。法老早有命令,我可以自由出入,随时面奏,守卫不得阻拦,可是在国王卧室外的门帘旁,我却被玛萨拉王后拦住。 “我不准你现在叫醒他,泰塔。国王十分劳累,今天晚上是他一个月来头一次睡上安稳觉。” “王后陛下,我必须得见他,我不是直接受命于他吗?” 我们争持不下,这时帘子内传来一声呼唤:“是你吗,泰塔?”然后帘子就被掀开,国王裸着健美的身子站在我们跟前。他的健美实属罕见,浑身没有多余的脂肪,肌肉结实得如同蓝剑的刀片,处处都显出男子汉的威风,那种阳刚美摄人心魄,我抬头望着他,脑子里竟想起了自己身体上的残疾。 “什么事啊,泰塔?” “北方来信了。是从喜克索斯兵营来的。他们的战马正在遭受一场可怕的瘟疫,已经有半数感染,另外每天都新增病马几千匹。” “泰塔,你可真是魔法师啊,当初我们还嘲笑你和那些角马呢!”他抓住我的肩膀,盯住我的眼睛,“为我驾马,我们同赴战场共摘荣誉,你可做好准备?” “都准备好了,法老。” “那么,给罗克和钱恩套上缰绳,把我的战车上挂上蓝旗,我们起程回家,前往底比斯!” 最后,我们带着四个师的战车队,还有三万名步兵,来到了有百门之称的底比斯城外。塞利提斯国王的军队挡在我们面前,而越过这层层队伍,那三座塔——荷鲁斯的手指正在召唤我们,晨光中熠熠生辉的城墙在召唤我们。喜克索斯军队层层部署,像某种巨大的蟒蛇,将沉重的身体伸开,一队接着一队,一排压着一排。矛枪的枪头,军官的金盔都在初生的太阳下闪着光亮。“埃帕查恩和他的战车队在哪儿?”法老问我,我则盯着离河最近的那座荷鲁斯的手指,不时眯起眼睛,这才看清塔楼上晃动的那些彩旗。 “埃帕查恩有五个师部署在正中央,他还有六个预备师,藏在城墙内。” 我在最高的那座塔楼上安插了探子,通过旗语信号向我们传信,躲在那个位置可以俯瞰整个战场上的情况。 “总共才有十一个师,泰塔,”法老怒道,“我们知道他有二十个,剩下的呢?” “黄死病,”我答道,“他现在是把能站起来的马全拉上了战场。” “荷鲁斯保佑,但愿如你所言。希望埃帕查恩没耍什么阴谋,给我们来个出其不意。”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骰子已经掷出,泰塔,现在再修改已为时太晚,我们必须放手一搏,看看神要赐予我们什么。驾车阅兵!” 我拉动缰绳,驱车出了队列,来到我军阵前。国王是要让士兵看到自己,有他亲临战场,必然会鼓舞士气,稳定军心。我沿着长长的阵列,驾马一阵小跑,罗克和钱恩两匹马的鬃毛都经过精心梳理,光亮的皮毛犹如阳光下泛光的青铜,皇家战车也应国王之命,经过了一番修饰,车驾上饰上了一层薄薄的金叶,我极力主张战车要轻盈,但最后只好做了如此让步。 那层金打得很薄,厚度不超过一张纸莎草纸,重量不足一百德本,却使整辆车显得亮丽夺目。无论谁看到它,不管是敌是友,都绝不会怀疑这是法老的战车。长鞭一样的竹竿上,蓝旗高高飘过我们的头顶,在微风中点着头,我们的车每驶过一队阵列,就会响起震耳的欢呼声。 自我们离开奎拜,开始踏上归途的那一天,我就立下誓言,若不到底比斯城中央的那座荷鲁斯神庙去祭拜,我就誓不剪发。所以我的头发现在都长到了腰际,为了盖住那缕缕白发,我取来从印度河外异域疆土上进口来的指甲花,将头发染成金红色,大大增添了我的美丽。我穿了一件白色的亚麻布裙,式样简洁,浆得硬挺有型,我袒着胸,胸前挂着一个荣誉金链,我无意喧宾夺主,不想夺了法老的光辉,所以没有化妆,也没戴别的饰物。 我们驾车经过中排的希卢克长矛队,这群嗜杀的异族战士,士气高涨,勇猛无比,可谓我军的中流砥柱。我们跑过他们时,只听到震天的口号声:“杀!塔努斯!杀!塔摩斯!”只见人群一片沸腾,长矛挥动,上面插的鸵鸟翎毛上下翻滚,如同瀑布飞下时激起的层层白浪。我看到克拉塔斯领主站在士兵中间朝着我大喊,可声音却淹没在千万人的吼叫声中,不过我从他的嘴形读出了他的话:“老鬼,今晚你我二人要在底比斯城喝他个一醉方休。” 希卢克士兵训练有素,列队相接,团组相邻。我帮克拉塔斯研究出了一套如何利用步兵团对付敌军战车的战术策略,他平时勤加训练,毫无怠懈。每个士兵除了手持长矛外,还带着一捆标枪,一把木头和皮革做成的弹弓,以增强标枪的力度。他们在阵前地面上埋入木棍,露出锋利的尖头,围成一堵木栅,这样,喜克索斯战车若想接近他们,就得先穿过这堵刺状栅栏。 而希卢克步兵团后面,就是由埃及人组成的弓箭队了,弓箭手个个紧握大弓,蓄势待发。此刻他们高举弯弓,朝法老高声致意:“塔摩斯!埃及!塔摩斯!” 法老头戴蓝色的战时皇冠,额头上绕着头饰圣蛇象的金圈,金蛇和金鹰的头部相互交缠,宝石镶成的眼睛闪闪发光。法老拔出蓝剑,振臂高举,向士兵示意。 我们驾车驶过左翼侧队,正欲往回走,迈穆农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停一会儿,我们回头望向战场,喜克索斯军队已经开始行动了,他们的前排足足有我们的两倍长。 “泰塔,”他说道:“援引你的话:谨慎防御,找出敌人的破绽,而后迅速出兵,大胆反击。” “陛下,您记得真牢啊!” “敌军必是想翼侧包围我们,埃帕查恩肯定把城外的五个师都用上了。” “我赞同,迈穆农。” “不过我们知道如何应对,预料之中,对吧,泰塔?”他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们驱动马车,驶回守在我军后方的战车队。 莱迈姆率领战车第一师,阿兹提斯指挥第二师,阿奎尔领主负责第三师。最近刚刚晋升为万人统帅的辉,出任第四师的指挥官。希卢克士兵派出两个团,负责保护辎重和剩下的战马。 “看敌军那只领兵老狗,”迈穆农对着莱迈姆道,“瞧他那怒不可遏的样子。荷鲁斯为证,我今天定要教教他要有耐性。” 号角吹响。 “要开战了,”迈穆农往前一指,只见喜克索斯战车隐现在飞扬的尘雾中,“是啊,埃帕查恩已经放马过来了。” 他回头望着战车各师,莱迈姆高举长剑,急切地喊道:“第一师准备就绪,陛下!”但是迈穆农却不理会,转而下令阿奎尔领主出兵迎战。于是第三师出列,排成四队跟在我们身后,由法老亲自带领,冲上前来。 喜克索斯战车隆隆地驶了过来,威严但却笨重,冲向我们阵列的中部。迈穆农率军堵截,挡在敌人的车骑和我军步兵团之间。而后,令旗一挥,四列战车立刻汇为两路,并排迎向敌人。这招看似自杀,如同驾着脆弱的木船撞向急流中的礁石。 而等两军一近,我军车上的弓箭手立刻瞄准对方战马放箭袭击,马一倒下,敌军阵营便出现缺口,我方战车则抓住时机,迅速散开,冲进敌军缺口。我们的战车速度快、操作灵活,可以沿着缺口自由转向,避免被敌车撞翻。当然不是所有的车都能冲过去,有几辆坏了,还有一些翻了,不过,在阿奎尔领主的率领下,有五分之四的战车都穿过了敌军。 这样,我们冲到了喜克索斯军队的后部,然后调转车头,重新布阵,射出利箭,进攻敌军的后方,此时射程很近,命中率自然很高。 喜克索斯战车队本意是要往前冲,保护前方作战士兵,因此战车踏板上的弓箭手都是往前射箭的。不曾想却还得应对我们从后面发起的进攻,一时乱了阵脚。我们追得紧,一些敌军不得已调转车头想对付我们,却与旁边的战车相撞,车轮上那可怕的轮刀立刻扎进了相邻战马的腿部,马嘶叫一声,倒了下去,场面大乱。 此时前方,埃及弓箭队在一队队希卢克士兵的掩护下,齐刷刷射出了第一排利箭,箭都落在了喜克索斯军队当中,又引起敌军一阵混乱。这时,迈穆农立即下令,我军战车撤开,让敌军车辆继续往前,扎进尖棍围成的木栅,这下,敌军战马死伤过半,而那些闯过木栅的车辆,则迎头遇上希卢克士兵弹来的标枪。利箭、尖棍和标枪接踵而至,惊得敌人的战马不住恐慌,马开始乱踢着往后退。 而那些还未失控的战车,则冲进了希卢克士兵组成的方阵,却并未遇到任何抵抗。希卢克黑人兵团闪出一条路,让敌军马车跑过去,可一等敌人进去,立刻就围了起来。 这群高大敏捷的黑鬼,个个如运动健儿或杂耍演员一样灵巧。他们纵身一跃,就从后面跳上了奔跑着的战车,然后用长矛短剑扎向车上的敌人,他们如同一群吞噬沙丁鱼的水母,用自己柔韧灵活的四肢很快就将第一次进攻的敌军战车队吞没了。 战场上,喜克索斯长矛队正欲攻来,他们原本就跟在战车后面,打算利用战车的冲锋为掩护,现在却个个暴露无遗。敌军脱缰的战马和幸存的战车都往回跑,于是长矛队闪出一道口让它们通行。有那么一刻,敌军被堵在战场中央,进退两难,一片混乱。这对迈穆农来说,可谓天赐良机。 阿奎尔领主的战马队都累得大喘粗气,于是迈穆农领军归队,重换人马。只是一刹那的工夫,马夫就解开了罗克和钱恩的缰绳,换上了两匹备用马。我们后方共有六千匹随时待命的备用马,我不知道喜克索斯有多少匹马逃过了黄死病,不知道他们手里还有多少备用队伍。 我们一回到后方阵营,莱迈姆就拼命朝我们大喊:“陛下,第一师!让我的第一师参战!” 法老没有理会,而是点了阿兹提斯。第二师出列,随我们出发。 喜克索斯的长矛步兵此刻仍被堵在战场中央,冲在前面的已经快与我军短兵相接,却无奈孤军无士气,后面则塞作一团,整个阵线兵力不均,队形弯弯曲曲。迈穆农果然具有大将风范,一眼就看出了敌军左侧一处是最弱的环节。 “第二师听命,奔跑前进!冲!八车一组,攻!” 我们冲向敌军薄弱处,八辆战车并行,一组接着一组,撞向敌军,闯开一条路。敌军左侧溃散,而右侧仍是向前压来。敌军被迫斜切整个战场,我们需要断其中间,迈穆农疾驰召来第三师,命他们将敌军拦腰砍断。 我们要冲锋陷阵的那一瞬,我匆匆扫视了一下底比斯城。虽然尘雾蒙蒙,我还是瞥见了那座荷鲁斯的手指塔楼楼顶挂的两面白旗。这是我安插在那里的哨兵发来的警告,我赶紧转身,望向城东的堡垒。 “陛下!”我边喊边往后指。国王随着我的手臂,看见喜克索斯一支战车队正从城墙拐弯处跑过来,后面还跟着好几支,远远看去,就像是一群蠕动的黑蚂蚁。 “埃帕查恩调集了后备战车队,要挽救步兵团。”迈穆农透过战场上的喧嚣声喊道,“再迟一会儿,他就会纵面直击我们。发现得好,泰塔。” 我们只好放跑敌军步兵,驱车迎战埃帕查恩的战车队。双方车队相互奔跑,冲过狼藉一片的战场,场地里扔着坏了的战车,散落着射出的箭和掷出的标枪,横七竖八地躺着死马、伤马和伤员的死尸。等两军快要冲到一起时,我在踏板上踮脚往前一瞧,竟然发现敌军战车的奔跑方式有些奇怪,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陛下,”我喊道,“快看那马!敌人驾的是病马。”领队车辆上的战马,嘴里流出黄色的脓液,都流到了马的颈部,粘在鬃毛上。就在我看的那工夫,居然有一匹朝我们奔来的马摇晃了几下,一头摔倒,把另一匹马也拖倒在地。 “可爱的伊西斯,你说得对,泰塔。敌人的马还没开战就完蛋了。”迈穆农回应道。他反应很快,立刻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同时,他驾驭车队的高超能力也彰显出来,竟然能在战车队都完全进入冲锋状态时改变进攻方式,在这最后关头,他率领军队避开了与敌人的正面交战。 敌军展开攻击,我军则像花一样将队形打开,撤向两侧避开敌人,然后调转马头朝我们的阵营跑去,引得敌军继续往前追,把他们的病马累得大喘不止。 我们在前面跑,战车紧密相连,队形无懈可击,敌人战车无法突破我们,相反,他们的队形却开始散了,因为不断有弱马垮掉,有些马就像是当头挨了一箭立刻倒地,还有一些则放慢速度停了下来,耷拉着脑袋站住不动,脓液从马嘴里涌出,粘在金色的缰绳上。 阿奎尔领主的战马这时也累坏了,这些马已经驾车连着冲锋两次而没有休息。埃帕查恩的剩余车队仍在后面追赶,而迈穆农则带着阿奎尔领主的车队跑回到后方,来到与莱迈姆及其第一师并排待命的第四师。 莱迈姆极其受挫,嚷道:“法老!第一师准备好了,让我上吧!看在众神的份上,让我上!” 迈穆农没有看他。我把我的车停在辉旁边,几个马夫卸下那两匹不停冒汗的战马,换上一对精神饱满的。阿奎尔领主则领着疲惫的战马跑过我的战车,归队休息。前方,喜克索斯战车正迎面跑来。 “辉指挥,准备好了吗?”迈穆农喊道,辉举起大弓,行礼答道:“为埃及和塔摩斯!” “那就前进吧,冲!”迈穆农笑道,我们一拉战马,冲了出去。 战场上埃帕查恩有整整六个师的车队,却四散各处,一半战车都坏了,黄死病害得这些战马动弹不得。另有许多马虽还能动,却是走路不稳呼吸困难,这些战车也只好减速慢行。不过,剩下还有小部分战车,却有条不紊,没有异样。 我们迎着这队敌人冲过去。敌军队列中间有辆高大的战车,车身镀了一层亮铜,踏板上站着一个人,身材高大,戴着高高的金盔,代表着喜克索斯的王权,黑色的胡须用彩色缎带编在一起,彩带随风舞动,仿佛美丽的蝴蝶盘旋在花丛中。 “埃帕查恩!”迈穆农叫阵,“你死定了。” 埃帕查恩听他一喊,认出了我们的金车,于是转弯冲向我俩,迈穆农轻拍我的肩膀:“驾到那长胡子狗的车旁,是时候用我的蓝剑了。” 待两辆车近了,埃帕查恩放了两支箭过来。迈穆农用盾挡住了一支,我蹲下身子躲开了另一支,不过我始终没有分心,一直盯着埃帕查恩的车轮轴心上那几把飞快旋转的弯刀,一不小心,这些刀就能刺中我的战马马腿。 我听到身后蓝剑出鞘的声音,借着眼角的余光,我看到迈穆农抽剑时剑光一闪。 我拉马转头,佯装要向右拐,迷惑对方车夫,可马上就要转弯的那一秒,我又改变了方向。这样就避开弯刀,从敌人战车旁边驶了过去,然后我从后面急剧转弯,空出一只手来,抓起抓升钩扔向对方战车的侧架。这样两辆战车就拴到了一起,不过这对我们有利,因为我们的车跟在对方的车尾。 埃帕查恩转过身子,瞄准我刺来一剑,我屈膝低身,剑越过我的头顶,被迈穆农用盾挡住,然后迈穆农的蓝剑一挥,埃帕查恩的剑刃就卷了起来,切掉了一段,他不敢相信,怒声一吼,挥着青铜盾再击过来。 埃帕查恩是击剑高手,不过却不是我的国王和蓝剑的对手。迈穆农朝埃帕查恩的盾连砍了几下,盾就裂成了好几条,埃帕查恩急忙用青铜剑护住头部,迈穆农则挥剑狠狠砍下去,那青铜剑怎敌得过蓝剑,咔嚓一声,再看埃帕查恩手里,只剩下剑柄了。 这回他张大了嘴巴,朝我们破口怒骂,嘴里下排的牙齿发黑,坏了好几颗,吐沫星子飞了出来,溅在我脸上。迈穆农采用经典的剑术招式——一剑穿喉,结束了格斗。蓝剑顺着埃帕查恩张大的嘴巴,直刺入喉,鲜血涌了出来,淹没了他那声怒骂。 我砍断抓升钩上的绳索,放开喜克索斯战车,那两匹马都已失控,拖着战车跑向不远处混战的车队。埃帕查恩抓着车上挡板,即使死到临头了仍然挣扎着站直身子,血从他嘴里喷出,顺着胸甲往下流。 见此情景,敌军战车队军心大乱,想驾着残马逃走,我们的车却紧追上去,朝他们掷出一个个标枪。我们穷追不舍,一直追到敌军弓箭手的射程之内,一排排的箭落在我们周围,我们才好停下了追赶。 “还没有结束呢,”我一边驾着疲惫的战马往回跑,一边提醒迈穆农,“你打败了埃帕查恩的战车团,别忘了还有比昂的步兵团要对付呢。” “带我去克拉塔斯那儿。”法老命令道。 我把战车停在希卢克军队前,迈穆农朝克拉塔斯喊道,“士气如何啊,我的将军?” “陛下,您要是再不给我们找点活儿干,我怕我的人都要睡着了。” “那么,振作精神,让我听听你们的呐喊声,有任务了。” 希卢克士兵开始出战。他们的行军步态很奇怪,拖着脚走,每走三步,就一起跺脚,跺得地面都似乎要在赤裸的脚下摇动了。他们用悦耳的嗓音唱着曲调,歌声低沉,像是一群愤怒的黑蜂,他们同时还用长矛当锤,牛皮盾牌当鼓,敲出鼓点。 喜克索斯人军纪严格,骁勇善战,若非如此,他们也不能征服了半个世界。我们已粉碎了他们的战车,而喜克索斯人仍是勇敢站定,用青铜盾牌围成护墙,抵抗克拉塔斯的进攻。 两军到了一起,面对面、矛对矛,如黑白两队公牛,牛角相抵,斗了起来。 两军短兵酣战之际,法老的战车队则按兵不动,静等敌军露出破绽,然后大胆一搏。迈穆农发现左翼有处喜克索斯士兵处于孤立状态,立刻派阿奎尔的战车队两次闪电出击,将他们歼灭。这时比昂领主增派援军,想帮助这组士兵突围,法老却派阿兹提斯率领五百辆战车拦住援军。 喜克索斯将每一辆能用的战车集合,用上每一匹能站起来的马,重整力量,攻击我们的右侧。迈穆农派出辉和阿兹提斯迎战,阻断他们的进攻。莱迈姆站在自己的战车前,又是诅咒又是请求,气得直跺脚,迈穆农还是不予理睬,不给他出战的机会。 我和法老驾着金车绕着战区观战,把握激战中的每一点变幻。他把后备援军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时机之对,预料之准,是任谁都学不来也教不会的。他好像天生就能把握战争的脉搏和节拍,每一次的跳动他都能够感知,仿佛这一切都敲打在他的心上,流淌在他的血液里。 我不时透过人群寻找克拉塔斯的身影。有很多次我看不到他,担心他是不是倒下了,不过每次过一会就能重新看见他那带有鸵鸟翎毛的头盔,那青铜盔甲上溅上了血,有他自己的,也有别人的。 喜克索斯阵营开始溃散,是从战场的中心开始的,就是克拉塔斯战斗的地方。这溃散就好似冲过土坝的第一滴水,成了敌军洪水般全面溃逃的转折点。前面的士兵纷纷后退,压倒了后面几排士兵,敌军一片慌乱,人压人,人踩人,兵器无情,死伤惨重。 “蒙荷鲁斯垂爱,众神慈悲,泰塔,这是我们胜利的一刻。”迈穆农先看到了,对我如是说。 我们飞驰跑向莱迈姆苦苦候命的地方,法老招呼他:“准备好了吗?我的莱迈姆将军。” “天一亮我就准备好了,陛下,不过我不是什么将军了。” “你是要跟你的国王争论吗,阁下?现在你是将军,敌军中心已破,率领你的战车队,把他们追回孟菲斯!” “法老万岁!”莱迈姆领主喊道,然后一跃跳上了踏板,率领第一师出战。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和极力的克制,此刻他们除了有高昂的斗志,还有愤怒之下的勇猛,而他们的战马则精神饱满、强壮矫健。 他们冲进喜克索斯右翼,轻而易举地就将敌军切断,然后调转方向,进攻后方的敌军中心。此时进攻,时机最佳,敌我双方都已疲惫,突然间我军多了股新鲜力量,喜克索斯后方中心立刻就被突破。仅仅是一次深呼吸的时间,敌人就全线崩溃。 敌军残余力量涌着退往城门处,可此时即使是克拉塔斯的希卢克士兵也已经疲惫不堪,无力追赶了。有的站在一摞摞深及膝盖的伤亡士兵中,有的则靠着长矛休息,任喜克索斯人逃跑。这时就足见迈穆农的天才之处了,他一直留着第一师按兵不动,等的就是这一刻。第一师负责追敌,只见莱迈姆驾车追着敌人,手起刀落,不停挥动。 率先跑回到城门处的敌人,却发现城门砰的一声关闭了,将他们拒之门外。这一点是城内我方内线的功劳,他们号召底比斯的百姓起义,此城已经是我们的了。城中百姓关上城门,断掉喜克索斯残兵的退路。 莱迈姆对残敌仍穷追不舍,一直追到夜幕降临,追到战马筋疲力尽,把他们赶到三十英里开外,北去的道路上到处可见丢掉的武器、惨遭屠戮的尸体。 我驾着法老的金车,来到底比斯城主门前,法老站在踏板上,朝城墙上的哨兵高喊:“打开城门,让我通行!” 他们朝下喊道:“是谁要求入城?” “是我,塔摩斯,上下王国的统治者。” “法老!万岁!” 大门开了,迈穆农轻拍我的肩膀:“驾车过去,泰塔。” 我转过脸对着他:“原谅我,陛下。我发过誓,除非我的女主人洛斯特丽丝王后在我身边,否则我绝不踏入此城。我得把缰绳交给您了。” “下车吧,”他柔声说道,“去,把你的女主人接来,要遵守你的誓言。” 他从我手中接过缰绳,我下了车,站在满是灰尘的路上,看着他驾着金车穿过大门,听到里面传来雷鸣般的欢呼声,那是底比斯的百姓在欢迎自己的国王。 我站在路边,看我军士兵依次随法老入城。他们一脸倦容,满身血迹,疲惫不堪,我这才感慨我们为胜利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我们得重建军队,才能继续追歼喜克索斯人。而到那时,塞利提斯的军队会再度壮大,他们的马也会康复。我们刚刚打赢了第一战,可我知道,要将这个暴君驱逐出我们的埃及,未来的日子里,还会有许多场战争等着我们。 希卢克军队经过的时候,我睁大眼睛寻找克拉塔斯,他却不在队列中。 辉给我找来一辆战车两匹好马,主动说道:“我陪你驾车吧,泰塔。”我摇了摇头。 “我一个人走会更快,”我说,“你进城吧,投入到胜利的喜悦中去吧,数不清的漂亮女孩都等着欢迎你回家呢。” 返程去南方之前,我驾车先去了战场。豺狼和鬣狗已经围在这里享受盛宴了,战场上听得见狼吼声、狗叫声,还混杂着垂死伤兵的呻吟声,死尸一堆一堆,像是洪水退后留在岸边的一堆堆浮游物。 我驾车来到最后见到克拉塔斯的地方,而这里已成了战场上最可怕的一隅。尸体堆得和我的战车一样高,满地的血都结成了厚厚的黑泥,我看到地上掉着克拉塔斯的战盔,下车捡了起来。头盔被打扁了,凹了进去,上面的羽毛也不见了。 我把头盔扔到一边,开始寻找克拉塔斯的肉体。我看到他的腿像一棵大刺槐树的树干那样从一堆尸体下面凸出来,这堆尸体是希卢克和喜克索斯双方战死方休的证明,我把尸体一个个移到旁边,找到了仰面倒下的克拉塔斯。他全身被血浸透,此时血已凝结成了黑块,头发沾在了一起,满脸的黑血,仿佛给他戴上了一张黑面具。 我跪在他身边,轻轻低语:“他们都必须要死吗?这些我珍爱的人,难道他们每一个都必须死吗?”我倾身上前,吻了吻他那沾着血的嘴唇。 他突然坐起来,盯着我。过了一会,他咧开大嘴,露出了他那孩子似的笑,开始跟我说话了:“塞特左鼻孔里结成痂的干鼻屎,真是场硬仗啊!” “克拉塔斯!”我盯着他,高兴极了,“你真的会永生的。” “这点什么时候都不用怀疑,我的老伙计。不过现在我需要点喝的。” 我跑到战车上取了一瓶红酒,他急忙伸出胳膊接过来,直接将红酒倒进了喉咙,酒喝完了,他把瓶子扔到一边,打了个嗝。 “这瓶刚好垫底,”他朝我眨眨眼睛,“好你个老鬼,这下快告诉我最近的酒馆在哪儿。” 我要把胜利的消息带回到埃勒芬蒂尼。一路上我跑得比任何船只都快,战车上只有我一个人,马拉得很轻松。我沿着往南的大路跑,每到一个驿站,都换一组马,马夫递给我一瓶酒、一块玉米面包或是奶酪,我趁他们换马的工夫吃掉。我一路疾驰,没睡过觉,连休息都没有。 夜里,有星星和月亮为我照路,还有荷鲁斯冥冥中用缰绳牵着我疲惫的双手。虽然我四肢无一处不疼痛,虽然我站在踏板上虚弱得头晕目眩,一路上却没有出任何问题。 沿路每经过一个驿站,每到达一个村庄,我都向人们喊出那激动人心的消息:“胜利了!大获全胜!法老在底比斯取得了胜利,喜克索斯垮台了。” “啊,赞美众神吧!”他们对着我欢呼,“埃及和塔摩斯万岁!” 我继续往前疾驰。直到今天,南方沿路村民都会谈起我骑马传喜讯的事儿。他们说,那个憔悴的骑手,眼睛里堆着红血丝,衣服上蒙着厚厚一层土,还沾着干了的血迹,一头长发吹在风里,他就是胜利的先驱,他给埃勒芬蒂尼带去战场告捷的消息,我们埃及已经踏上了自由之路。 从底比斯到埃勒芬蒂尼,我驾车只花了两天两夜,到了宫殿,我浑身几乎不剩一点力气,女主人躺在水园,我摇摇晃晃走了进去,倒在她的睡椅旁。 “主人,”我嘴唇干裂,声音嘶哑,喉咙发炎,“法老大胜。我来接您回家。” 我们坐船顺河前往底比斯。两位公主也都与我同行,陪着她们的母后,为她宽心解闷。她俩陪她坐在露天的甲板上,唱歌给她听,俩人还不时猜个谜语,讲个笑话,可是那笑声中却透着哀伤,每次凝望自己的母亲,两人都掩饰不住眼底深切的担忧。 洛斯特丽丝太后身子十分虚弱,如一只受了重伤的小鸟。她瘦得皮包骨头,体重比10岁的小孩都轻,我毫不费力,就能把她抱走。疼痛吞噬着她的生命,每次疼起来,就像是肚子里有只可怕的螃蟹在横冲直撞,安眠花药粉已经不怎么起作用了。 船顺河转过最后一道弯,底比斯的城墙就遥遥在望了,我把她抱到船头,让她可以远远地眺望。我用一只胳膊架住她,和她一起回忆那些终生难忘的美好情景,一起重温那些无限快乐的年轻时光。 但仅仅这样就累坏了她。我们驶进迈穆农宫殿下的那个码头时,底比斯半数的百姓都等在那里,迎接她的队伍数不过来,塔摩斯法老站在人群最前面。 轿夫抬着她上了岸,人群中响起阵阵欢呼声。很多人之前从来没有见过她,而在她背井离乡的漫长岁月里,却一直流传着她的善心、爱民,她的种种传说。人群中有不少女人举着手中的婴儿,祈求她来赐福保佑,轿子经过的时候,这些人挤到前面,抢着去摸她那只垂在轿边的手。 “为我们向哈比祈祷,”他们纷纷请求,“埃及之母,请为我们祈祷。” 塔摩斯法老像平民的儿子那样走在她的轿子旁边,特修缇和贝凯莎紧跟在后面。两位公主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眼眶里却都噙着泪水。 阿顿已为太后备好了寝宫。一到门口,我就把所有人都打发走了,包括国王。我抱她到露台上,让她躺在葡萄藤架下的睡椅上,从这里她可以望向河对岸,看到心爱的底比斯那华丽的城墙。 天色晚了,我把她抱到卧室,放到亚麻床单上,她躺好后看着我,喃喃说道:“泰塔,你能再最后一次为我打开阿蒙拉迷宫吗?” “主人,什么事我都会答应您。”我低头鞠躬,然后就去取我的药匣子。 我盘腿坐在床旁边的石板上,让她看着我准备药草。我把药草放在臼里,用雪花石制成的捣锤捣碎,用铜壶把水烧沸。 我端起热气腾腾的杯子,向她行礼。 “谢谢你。”她低语一声。我把杯中物喝掉,闭上眼睛等待着那熟悉却可怕的陷落,从现实的边缘,陷入到梦与幻境的世界。 等我清醒过来,油灯正吐着轻烟,光线摇曳,整个宫殿一片寂静。听不见河水声,也听不见睡梦中的城市发出一点响动,只能听到寝宫里梦魇之后心跳的颤声,和躺在丝绸枕头上女主人轻微的呼吸声。 我以为她睡着了。可是我抬起发抖的手,准备擦拭满脸的冷汗时,她却睁开了眼睛,“可怜的泰塔,是不是感觉很不好?” 我的情形比前两次都糟。我头痛欲裂,视线恍惚,我知道自己以后再也不能打开迷宫了,这是最后一次,我只为她一人做。 “我看见秃鹰和眼镜蛇被水隔开,分别站在河两岸。我看到河水潮涨潮落一百季,玉米包上了一百层外衣,河上有一百只鸟飞过。我看到战争的尘烟,剑光的晃动,看到尘雾中混着城市烧毁的浓烟。 “最后我看到眼镜蛇和秃鹰一起出现在国事议会,它们在一张湛蓝的丝布上交尾纠缠,城墙上挂着蓝色三角旗,还有很多蓝旗飘在寺庙的塔门上。” “我看到挂着蓝旗的战车满世界驰骋,看到林立的纪念碑又高又宏伟,足以屹立千年而不倒。我看到五十个不同民族的人朝着纪念碑鞠躬行礼。” 我叹口气,用手指压住太阳穴,让头上跳动的神经静下来,然后我说,“这就是我全部的幻境。” 之后,我俩谁都没有说话,也都没有动弹,过了很久,女主人才轻声说道:“要过一百年,上下两个王国才能统一;要历经百年的战争和努力,才能最终将喜克索斯逐出埃及的圣土。这对我的人民来说,太苦太难了。” “但是最终会统一于蓝旗之下,你的子嗣、后代将会征服世界,所有的国家都会来朝拜献贡。”我为她解释后来的幻境。 “若有这些,我就知足了。”她长吁一口气,沉沉睡去。 我没有睡,我知道她还需要我陪在身边。 她在黎明前最黑暗的那个时辰醒了过来,哭喊着大叫:“痛!神哪,好痛!” 我为她调了剂麻醉药。过了一会儿她说:“不那么痛了,可是我很冷。抱紧我,泰塔,用你的身体温暖我。” 我把她搂在怀里,抱着她看她睡着。 她再次醒来的时候,黎明的第一点光亮正怯怯地探出脑袋,从露台的门缝中爬进来。 “我这一生中只爱过两个男人,”她喃喃说道,“你是其中一个。或许下一次的生命轮回中,神会保佑我们,善待我们的爱。” 我哽咽无语。她又闭上了眼睛,却再也没有睁开。她是悄悄地溜走的,就这样弃我而去。她的最后一次呼吸,与先前并没有什么异样,只是在我吻她的时候,感觉到了唇间的寒意。 “再见,我的女主人,”我轻轻说道,“别了,我的心肝。” 这些书稿,我是在皇家防腐工忙碌的七十个昼夜里写出来的,这是我献给女主人最后的礼物。 防腐工带走她之前,我在她的右腰窝处切了个口,就像当时为塔努斯做的那样。我打开她的腹部,把里面那个夺了她性命的可怕梦魇取了出来。那是血肉模糊的一个怪球,不是人类的东西。我把它扔到火里,诅咒邪恶的塞特把这个肉球放到了她的肚里。 我准备了十个雪花石石瓶,把这些书卷装了进去。我要把它们留给她。我亲手绘制了她陵墓中的所有壁画,投入了我毕生的心血,每一笔每一道都表达着我对她的浓浓爱意。 我病了,也累了,真想和她一起长眠于此穴。可是我不能,我的两个公主和国王还在等着我的照料。他们需要我。 第10章 尾声 1988年1月5日,埃及考古协会的杜雷德·阿·希玛博士来到尼罗河西岸的国王谷,踏进了这里的一座陵墓。 长久以来,这座陵墓一直没有被发掘,原因是公元9世纪时,此地修建了一座伊斯兰清真寺。这次得以出土,也是与宗教当局进行了长期谈判的结果。 阿·希玛博士一进入通往葬室.的通道,立刻就被墙壁和顶棚上陈列的精彩壁画所吸引,他一生研究碑墓,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巧如此生动的壁画。 他告诉我,当时他马上就意识到,这次发现意义重大,因为墙壁上象形文环绕的名字,是一个史书上未见记载的埃及王后。 他怀着激动和期待走向葬室,到了跟前却心下一沉,只见门口的封印已经撕坏,早就有人闯进过这里。此墓曾在古代被盗,石棺内所有财宝均遭洗劫。 然而,阿·希玛博士考..证出了此墓的准确修建时间,陵墓建于公元前1780年左右,那时埃及正处于黑暗时期,战乱频繁,灾荒不断。此后一百年中,埃及上下两王国的政权浮沉变换,交替更迭。关于这段历史的记载少之又少,不过最终则由几代王子、法老结束了混乱局面,彻底赶走了喜克索斯入侵者,埃及此后进入全盛时期。想到创造这段历史的是洛斯特丽丝,塔努斯,迈穆农的后人,甚觉有趣。 陵墓出土后大概一年,阿·希玛几名助手在拍摄墙上壁画时,突然一处石膏脱落,露出一个隐蔽的壁龛,里面藏着十个密封的雪花石瓶罐。 当阿·希玛博士请我帮忙抄写瓶内书卷内容时,我备感荣幸却又惶恐难安。当然,我是没有资格查看原始书卷的,原稿是用古代僧侣专用的手写草书体写成,后由开罗博物馆一些国际埃及古物学者抄述下来。 阿·希玛博士要我以现代人通俗易懂的风格重写原稿。这样一来,我的文中就难免会犯些时代错误,例如我使用了“英里(mile)”、“盎司(ounce)”这样比较现代的计量单位和重量单位。我还大胆使用了一些泰塔不可能懂的词,如“djinn(神灵)”..、“houri(女神)”和“hooligan(无赖)”等,但是我相信,他若是掌握了这些词汇,一定会使用的。 书稿工作开始后不久,我原先的担忧和束缚就都荡然无存了,我很快就完全沉浸在那位古代作 8005." >者笔下的岁月和人物中。虽然他有些夸大其辞,有些虚荣自负,我还是渐渐喜欢上了几千年前那个名叫泰塔的奴隶。 掩卷长思,我感慨于时光荏苒,历史变迁,而人类的情感却可以穿越时间亘古不变。时至今日,在蓝色尼罗河源头的阿比西尼亚深山某处,塔努斯的木乃伊仍安然躺在法老麦摩斯的陵墓中,神圣不可侵犯,每思至此,我心头的激动就迟迟挥之不去。 (本篇完)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