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halo光环》 一、光环 (环在孰手,天下孰有。 有环则生,无环则死。) 好了,我知道你在看着我,是的,我知道。 如果你换一部爽文看,主角恐怕会更客气一些,但是,抱歉,我现在还不是主角,用不着跟你们客气什么。 你看我头顶,就在那里,那里有主角光环的人才是主角,很明显,我没有。 算了,还是按我老爹教的一步步来解释吧。 我叫公具仁,没错,亲娘老子起的名,公具仁。我爹的名字更离谱,叫公公。 如果我不解释,你们一定以为我爹得了奥本海默症,不过,你们会习惯的,总会习惯的。 我爹说,名字很重要,不能炫酷拽,就得剑走偏锋,起个搞笑的、另类的名字,这样才有机会夺光环。 打个比方,无论你是多么壮、多么高大的一个莽汉,一旦起名叫牛二,你就废了;就算你自打娘胎里就是骨骼清奇的习武奇才,只要爹妈给你起名叫马大憨,你这辈子也别想有什么出息;相反,就算生下来是个弱智,你娘喂奶时,你却把自己的脚掌啃断了,只要起名叫龙傲天、叶良辰,不出仨月,你就能把你爸妈举起来走五里路,笔仙会把你啃断的那个脚掌改叫天残脚。这就叫“不怕生错命,就怕起错名”,所以,我叫公具仁,你们说,这名字起的彳亍不彳亍? 这种事在爽文里就是家常便饭。换作内行的主角,估计得花个十天半月,拐弯抹角地给你解释这就他妈离谱的设定,但我也说了,我不是主角,我就是一公具仁,所以也不为难你们,你把这个网页往上拉一下,对,看到开头那个占了两行的小括号了吗?就是那个中二的不行的“环在孰手,天下孰有。有环则生,无环则死。” 这玩意儿在我们这里叫窗口,窗口里面写的话就是窗口的主人想让你们看见的东西,当然,你们别把那玩意儿当真,窗口的话,谁信谁傻。 再打个比方,比方说啊,赵日天,一个头顶光环的残废,在买鸡蛋时,大娘多给他找了两角钱,他把两角还给了人家。这时,你看他的窗口,就是这个样子。 {赵日天,幼废,为人正直,好行侠义事。} 你看这就离谱!但你可能会说:读爽文,不就图一乐吗!管他离不离谱!等等,我给你找个更离谱的。 再来一个比方,比方说啊,赵日地,一个头顶光环的弱智,在买鸡蛋时,大娘多给他找了两角,于是,他就给了大娘两脚。你在看他的窗口,应该是这样的。 {赵日地,大智若愚,武艺高强,有恩必报。} 你看着不觉得离谱吗?我跟你讲,爽文就是这样,谁有光环,谁就离谱! 换成是你,这么牛叉的光环,你想不想要?谁不想要!可一部爽文就只有一个主角,同样,光环也只有一个,怎么办? 有人提议,把主角做掉。拜托!人家头顶光环!别说把主角做掉,只要人家还戴着光环,你就动不了人家。 又一个比方,比方说啊,李霸天想杀主角张魙顲,提着把鬼头大刀冲主角猛砍,张魙顲挥了挥手,李霸天刀碎了;李霸天垂头丧气的回家,发现他老爹病死了,死前留下遗书,让李霸天改名叫李大壮。 你说可怕不可怕? 所以,要抢光环,只能按我爸说的做:利用窗口,请好笔仙,让主角出丑;光环就像魔戒,会自己选择主人,一旦光环离开了原主,就会自动出现在某个符合主角设定的人头顶。这就是爽文的设定,你可能会想:不对啊?我看的爽文没这说法啊? 一将功成万骨枯,我跟你讲,你看的那些爽文,不是没换过主角,而是那些被换掉的主角,全被用小说不能写的血腥手法杀死了。不信你看那个设定,“不能出现涉黄、涉政、涉暴、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害信息的内容。”我说的对不对?只要出现不合规定的情节,笔仙协会就会封杀违规的窗口,不让读者看到发生了什么。没错,窗口还可以开关,除了窗口的主人,笔仙和主角光环持有者都可以随意开关别人的窗口,所以,你们看不到那些被取代的主角死的有多惨,哎呦,我跟你讲,老血腥了! 看看非主角人员的办事效率,要是让主角跟你们讲这些设定,非得话用十几章不可,而我用不到一章就给你们讲清楚了! 可我这样老实巴交的人却做不成主角,毕竟抢光环实在太困难了;你别不信,我跟你讲,你光是看见现任主角的名字都会感叹人家的智慧,那家伙的名字不是我们这公具仁、公公之辈能比的。 现任主角名叫凤骄地。 二、演技 (人生如戏,全凭演技。 演技一烂,迟早完蛋。) 凤骄地并非一出生就是主角。 当初,我们这儿的老主角名叫欧几里得·宏·老大哥,简称老大哥。 老大哥为人不错,光环落在他手里皆大欢喜,毕竟,本分人拿到光环,一般都会帮老百姓干点什么;老大哥拿到光环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所有在那场浩浩荡荡的环阀战争中死去的人复活、残废的人恢复健康。环阀,顾名思义,就是争夺光环的军阀。后来,他还用光环把世界设定改了一下,不瞒你说,这爽文原本的设定是蒸汽朋克式的,人们动不动就搞世界核平,老大哥把设定改成热血冒险式的,至少老百姓不用天天躲核弹了。 除去老大哥,有资格持光环的环阀还有七个,笔仙们给这七个人起了个总称,叫环下七阀海。别问,问就是One Piece。 当初,我父亲并不叫公公,而是叫公斯顿·史密斯,世界设定改后,他为了冲一冲地位,改名叫公平。这本来是个不错的名字,我爹凭借忠勇混到了一个阀海门下二把手的地位。他服务的阀海叫做歌尔·D·萝杰,萝杰本来是个两米高一米宽的糙汉,可为了夺光环,他硬生生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一米二的小女孩吸引读者和笔仙注意,这个化妆会令人极度痛苦,包括我爸在内,萝杰的所有手下都不得不佩服萝杰的勇气。为了祝福他在夺环的路上无往不利,萝杰的手下请笔仙为他起了个霸气的绰号,叫萝莉。萝杰衰落后,为了纪念他,人们称与萝杰形貌相似的女孩子为萝莉。 萝杰本来能够继承老大哥的光环的,毕竟他是七阀海中最得人心的一位。但他有一个手下,名叫凤杰,没错,就是后来的凤骄地。 一天,萝杰化好妆,一扭一扭地从船里走出来,船上的人都惊呆了,因为,萝杰只化了脸妆,而他的身材还是那个巨汉。当时事发突然,大家都没来得及关窗口,萝杰芭比金刚的样貌被读者,也许就是你们中的某人,看到了,读者当时就举报负责萝杰人设的笔仙涉黄。萝杰给笔仙惹了祸,从此一蹶不振。我跟你讲,后来经过我父亲的调查,正是凤骄地,在萝杰的化妆上动了手脚。 当然,仅仅是这样,并不能证明凤杰就是成心让萝杰出丑,但事发当天,萝杰的手下为了挽回萝杰的淑女形象,统一改变了窗口,如此: {抱歉,页面无法访问...} 他们试图把萝杰出的洋相伪装成一次网页故障,但只有一个人的窗口与众不同,如此: {萝杰萝杰,芭比金刚!哗众取宠,严重涉黄!} 不用我说你们也该猜到,这就是凤杰干的。我跟你讲,这是个看演技的时代,在我们这儿尤其如此,不只笔仙重演技,你们读者不也重演技吗?萝杰的衰落只是例子之一,但他的衰落为凤杰的窗口提供了巨量点击,凤杰趁机跳槽到了另一个阀海麾下。 这个阀海也是大有来头,他叫消炎,是废柴流的宗师级人物。 消炎对于废柴流夺环很有研究,他是当初仅次于萝杰的阀海,他成名的理念,各位估计不会陌生,就是“现在你对我爱答不理,明日我叫你高攀不起”;这个理念的践行需要极大的努力,因为废柴成神虽然吸睛,却需要废柴不断努力,看起来多么合理!但那只不过是你们在窗口看见的东西,并不是实情。 打个比方,消炎在春天对着窗口做了两个俯卧撑,然后把窗口关了,和三五好友撸串串去,过了半年,再对着窗口做两个深蹲,再过半年,如此循环;然后是最重要的一步:请笔仙。只要贿赂到位,笔仙小手一抖,消炎的窗口就成了这样: {寒来暑往,消炎十年如一,坚持常人难以坚持的锻炼,终有所获,非昔时可比。} 你就说这演技彳亍不彳亍?不仅如此,宗师就是宗室,跟那些废柴流的晚辈就是不同,人家认真钻研了所谓退婚流奥义,结合废柴流的密技,演了一出跌宕起伏的好戏,不能不让人佩服! 消炎雇了两个对光环没有兴趣的女人,一个负责演势利派,另一个负责演纯情派;为此,他花重金收买了十二个笔仙,组成了后来响彻废柴流流派的废柴议会,因为名字不怎么好听,后来更名为私卡文十三议会,意思是私自改变窗口内文的议会。 在私卡文十三议会的支持下,消炎的窗口得到了极强的扩增,他的废柴流深入人心,让我们这些晚辈交口称赞,“废!真废!” {消炎武功尽失后被未婚妻鄙视,他暗下决心,“你今日无情无义,我明日必让你后悔莫及!我要变强!”在真爱的鼓励下,消炎重拾旧日绝学,终成一代宗师!} 你就说这安排彳亍不彳亍?太妙了!要不是凤杰从中作梗,消炎必将成为下一个主角。 现在看来,消炎的演技绝无瑕疵,可他也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雇的那个纯情派女子也想当主角,不是当女主角,而是当真真正正的主角。凤杰看透了这点,便劝她说:“你跟着消炎,他废柴流演的再怎么好,你也至多是个女主角;你这么……这么……就可以翻身做真正的主人公!” 于是,在消炎将要进行最后的收尾工作时,那个蠢女人信了凤杰的话,结果事情变成了这样。 {消炎武功尽失后被未婚妻鄙视,他暗下决心,“你今日无情无义,我明日必让你后悔莫及!我要变强!”他的青梅竹马说,“犯得着吗?我来帮你出这口恶气!”于是,青梅屠了消炎未婚妻全家,与消炎远走高飞。} 消炎受惊不浅,当时就心脏病发去世了;至于那个想当主角的女人,消炎一死,他的窗口就关上了,这出好戏到底只能逗乐少数一些趣味独特的人,难以引发轰动。这个害死消炎的女人遭到了消炎手下的疯狂诋毁,说她是杀人狂、神精病、有暴力倾向,不堪重负的她找凤杰诉苦,凤杰说,“这好办,你和我再演一出,不怕不火!” {消炎病逝,青梅悲痛欲绝,悲情所致,再无当初那般武艺。这时,凤杰出现,凛然说道:“恶女!我与消炎相识在先、情投意合、你侬我侬、鸳鸯戏水……你竟夺人所爱,甚至大开杀戒,天理不容!纳命来!”说罢,手起刀落。} 我虽然不敢怀疑你们的审美,但这样扯淡的剧情居然火了,还火的一塌糊涂。凤杰一炮走红,成了新晋阀海。 不得不说,这演技,的确得豁的出去。 所以说,演技不好,迟早完蛋,但演技好也未必能笑到最后,毕竟,世界上有凤骄地这种人。 而让凤骄地最终成为主角的事件,更加离谱。 三、成仁 (不成功 则成仁) 我之前也讲过,要想让无解的主角下马,就要让其出丑,最好是让他涉黄、涉政、涉暴、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如此一来,光环自然就会另择其主。 你们可能会问:公具仁啊,有没有和平的办法把主角拉下台呢? 有,就是等,等主角被笔仙写死,他自然就下台了。 老大哥的前任就是如此,当时笔仙协会还处于一个极其和谐的发展时期,没有什么私卡文十三议会之类的小团体钩心斗角,天下太平无事;又因为那时的主角把世界设定改为了修仙玄幻,人人都能长生不死,连狗修炼满三小时都能学会练气,只要智商正常,小学毕业就能达到元婴,成年人基本全员化神,社会上办白事的人全部失业,这样美好的时代持续了一千多年,其结果就是:人**炸;笔仙协会再不干涉,连狗都能渡劫了。于是他们把主角写死,把世界设定改为核平的赛博朋克,还将光环置空。由此一来,爆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环阀战争,胜出者就是欧几里得·宏·老大哥。 当然,除了等待这种千年不遇的机会,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抢夺置空的光环。但这需要一个前提:前任主角愿意主动置空光环。 可谁会这么做呢? 老大哥将设定改为热血冒险后,自己改名为老五星。因为他本人比较在乎百姓的生活,所以不想让光环落入恶人之手。我跟你讲,我们这儿的人都知道:他本来就打算将光环传给萝杰,让萝杰代替他把热血冒险的情节做大,好让笔仙协会不敢干涉,但萝杰被凤杰搞得身败名裂,他不得不改变主意。 可惜他的主意被凤杰猜到了。 于是,在世界人民的注视下,他,蒙奇·D·老五星,打算置空光环! 他请了两个绝对靠的住的朋友,给他拷上枷锁,“押送”至直播现场,在那里,他让朋友穿上制服,将两把刀架在他颈下。 他露出了那个让我们永世难忘的大大的笑容,用窗口——既是讲给我们所有人,也是讲给读者——传递了他此生最后的话。 {“想要老子的光环吗?想要就去拿吧,我把它放在了伟大航线的一个小岛上,得光环者,得天下!”} 当然,他并没有打算就这样死去:他只是本着给每个人一次公平竞争机会的想法置空了光环。 他没有料到的是,凤杰早已买通了私改文十三议会。 你不是把光环放在“伟大航线的一个小岛”上吗?我凤杰早已让笔仙把我所在的小岛改名为“一个小岛”! 当凤杰头顶光环出现在老五星的窗口中,人们看见他的笑容:只有一个人不再是人,他才能露出那样的笑! 这也是人们不断冒着死亡的风险前仆后继尝试推翻如今凤骄地统治的重要原因。 当日,我们伟大的领袖:蒙奇·D·老五星,成仁。 随后,得到了光环的凤杰,将世界设定改为武侠,如此,有了光环,没有任何势力能够以武力威胁到他;在我看来,凤骄地的确不得人心,但论及谨慎,他的确胜过常人。 但什么也改变不了他恶劣的本性,看吧!这就是一个爽文主角的典型!但愿你们知道了这些,也能照常欣赏爽文主角的表演。 这就是离谱的现实,你们读爽文时是不是幻想自己就是主角?生活不会把光环平白无故交给幸运儿,在爽文里,你们顶多和我公具仁的地位一致。 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我得以了解更多,更多。 光环,绝不是什么好东西。 四、开端 (没人能够不付出任何代价就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除了主角。) 公具仁的女朋友告诉他,两人暂时不能结婚,因为公具仁的父亲告诉她,“家国大事,儿女私情岂能成为障碍?你若真为他好,就认认真真跟他演一场。” “所以,我们只能先演一场退婚流的戏,你才有资格接近凤骄地。”苏雯茂,公具仁的女朋友,这么对他讲。 “爸,你是不是非得把我气死?”公具仁闯进他父亲的卧室,手里提着一把鬼头刀;没有刀在手,他爸可能根本不会跟他好好谈话。“我他妈不在乎什么光环不光环,你就是放我结婚又能怎样?” “我儿,我跟你讲,没有光环,你们两人必定会受尽那家伙欺负的,”公公语重心长的讲道,“真正的男人,不会让妻子受委屈,你呢?”当然,说这些话时,刀就架在他脖子上。 “你到是说说他为什么要欺负一个素未相识的陌生人?” 公公长叹一气,“你啊,你是不明白,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人啊,他欺负你,需要理由吗?如果需要,那我给你一个,你是他曾今的对手的儿子。够了吗?” 公具仁把刀放下了,“你说,就凭你这个名字,怎么跟他斗的,怎么做他的对手的,啊?” 公公开始了讲述。 “当初,我并不叫公公,而是叫公平;老五星死后,凤骄地改了设定,人们不得不改名,我改名叫公胜彬,这名字没毛病吧? 因为我当初是跟萝杰混的,还是二把手,萝杰垮台后,我就发誓要为他报仇;所以,我组织了一些弟兄,试图暗中宰了姓凤的。 当时我还年轻,不信邪,跟你一样,觉得光环不过是个环儿罢了,没有什么威胁。 直到我那二十六个弟兄一个个被凤骄地杀掉,我才知道,光环,是无可忤逆的。 ‘我不杀你只有一个理由:Whatever doesn't kill you simply makes you stranger.(那些杀不死你的,只会让你变得更加怪异。)’ 他这么说着,废了我的窗口,还把我的名字改为公公。 后来,我找笔仙想修复窗口,可没一个笔仙敢抵触凤骄地。 所以,尽管我想亲手报仇,却无能为力;我并不是想借你之手报仇,儿啊,你不明白,你的女朋友雯茂长得清秀,凤骄地就算不冲着你来,也会冲着她去啊。” “所以,我该怎么做?” “夺光环。雯茂是个好姑娘,她会帮你的。你也知道,爽文里想变强,最快的途径就是退婚。” (公具仁武功尽失,苏雯茂立即取消了婚约,“你这样的男人,凭什么娶我?” “啊!我不服啊!我要变强!”公具仁对天发誓。) “雯茂,我们这么做真的好吗?” “谁知道呢。” “你等着我,等我当上主角,就回来娶……” 苏雯茂及时捂住了公具仁的嘴。 “嘘,你傻啦,这话千万不能说啊。” “对对对,我差点忘了规矩。咱俩心里明白就好。” 五、发展(一) (重生千般好,只是有一失 并非不环保,可惜遍地尸) 凤骄地很好找,因为他走的是重生路线,只不过你找到的都不是活人,而是尸体。 公具仁被退婚之后,带上行囊,动身寻找笔仙。 笔仙也分等级:那些私卡文十三议会,或某些大集团的笔仙,可以住在华美的宫室里,拿最贵的台式电脑写字;稍欠一点的,可以住在小木屋里,用笔记本电脑写字;那些最次的笔仙,只能住在树上,拿手机写字。 但这也是他们的优势之一,一来,住在树上,通风条件极佳;二来,手机可比笔记本、台式机轻多了,拿手机在沙盘上写字,连写两三千字也不会累,拿笔记本就不行,用台式机就更不用提了——那些用台式机写字的笔仙,无一不是胳膊比大腿粗壮的巨汉。 公具仁要找的就是最次的笔仙,所以他不得不去小镇外的森林里找树。森林里没有猛兽——猛兽都被住在树上的某些笔仙捉去吃了,却有一个麻烦阻拦,那就是凤骄地的尸首。 众所周知,想要走重生路线,就得先重生;想要重生,就得先死;身为光环的持有者,重生变强是没有次数限制的,所以凤骄地每星期死十次,一日两次,双休日除外。久而久之,他的尸体处理成了大问题;按理说,在武侠设定里,大侠杀完人自然不会帮忙收尸,都是由当地的僧侣代为解决;讲礼貌的重生者,一般会事先给僧侣付费,“您请好儿,我一会儿死外边儿,您顺手给我埋喽,一点心意,您收下,欸,多谢!多谢!”如此,僧侣倒也乐得人家死。 但奈何凤骄地死的太勤了;一星期十次,他这种人,还不给僧侣付钱,起初还有巴结他的僧人帮他把尸体埋在土里;后来嫌麻烦,索性丢到后院喂豺狼野犬;再后来,野狗野狼都养的膘肥体壮,祸害一方,僧侣也就不敢把尸体扔到后院,改为扔到寺院门前的大街上;寺院大门前逐渐堆满了尸体,行人不方便姑且不提,扫地僧可不干了,“娘老子养的嬉皮,姓凤的!爱怎怎,老子反了!”众所周知,武侠设定里,扫地僧惹不得;就算是凤骄地也明白这点,他和前来讨伐的扫地僧大军签了互不侵犯协定:从此,凤骄地只会死在无人出没的森林里。扫地僧们这才罢休。 当然,那些讨伐过他的扫地僧,后来全都莫名其妙的暴毙了。不过,总杀扫地僧,凤骄地也看烦了那些锃亮的光头,觉得这么下去太烦了,不如遵守协定,死在森林里,一了百了。 这就是为什么,爽文世界的森林里会有很多稀罕玩意:那都是凤骄地当初带在身上的东西,不过死的时候忘了摘。 公具仁进了林子,可谓寸步难行:凤骄地的尸首堆得满地都是,不但恶臭扑鼻,而且可怖瘆人。 “该死,这可怎么找!”他终于明白那些穷笔仙为什么要住在树上了。 他拿柴刀开路,千辛万苦,也才走到了林子浅处,没能找到那种宜居的大树;不过他没死心,每看到一颗估计能住人的树,他就敲敲树干,礼貌的说一句:“您好,顺丰快递!”或“您好,您的外卖到了!”后来反复多次,他也问烦了,动了脾气,就改为说道,“您好,查水表!”再后来,他心灰意冷,索性踹两脚树干,喊一句:“FBI!Open the door!”就此了事,尽管住在树上是不可能有door的。 最后的最后,他又累又饿,找了一颗周围尸体比较少的大树,坐在树下,掏出干粮吃了起来。 他吃的干粮无非是发面饼子和榨菜,按理说不会有什么气味,就算有,也盖不住满溢于林间的尸臭,可他听见树上有人叫道,“好香!好香!” 由树上窜下来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腰间别着一部华为手机,一看就是笔仙不错! 他不由分说,抢过孙必振的食物就吃了起来,“诶呀,真香!”他一边大嚼着一边感叹。 “可算让我找到了,你是笔仙!”公具仁开心的说。 “是,我是笔仙,你找哪位?” 于是公具仁把自己的来意说了一番,笔仙吃着东西,一个劲的点头,直到公具仁说完,他都没有停嘴。 “你的意思,我明白了。”公具仁讲完,满意的喝了口水,笔仙这才讲话,“不过呢,如今,有我帮忙,你也干不过凤骄地。” “为什么啊?” 笔仙翻了个白眼,“废话,你知道私改文十三议会吧?人家住房子,我住树上,你知道为啥不?” “为啥?” 笔仙挥挥他的华为,“台式机太重了!” “所以呢?” 笔仙叹了口气,“不是不想帮你,要是能把凤骄地做掉,咱也不必住在满是尸首的树林里了;我刚来时,这林子还是挺干净的,这才几年,就变成了这样!淦!” 公具仁忙问,“那为何不帮我?” “你有所不知,尽管爽文里的设定由笔仙微操,基本的定律却由一个叫牛顿的烫头老汉规定;也就是他,负责每个笔仙的沙盘运作,他要不乐意,就算你文笔感天地泣鬼神,也写不出一个字!因为他会让你的沙盘失重,沙子飘在半空,没法落笔。” “你继续讲。” “就是如此,每个笔仙都得顺着牛顿来;开天辟地之初,他给合格的笔仙每人发了一个苹果,”他指了指自己的头顶,“顶着这个苹果,沙盘就能运作了,你不是笔仙必然不懂这些;虽说这个苹果不会变质,可我在树上待得日子久了,没什么吃的,就把它……” “吃了?” 笔仙点点头,“所以,我已经很久没有写字了;如果你能帮我找到牛顿,重新要来一只苹果,我就助你一臂之力!” “那简单!你说,牛顿在哪?” 笔仙无奈的回答,“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他现在正待在棺材里。” 六、发展(二) (如果你压不住牛顿的棺材板 你就不能算一个合格的笔仙) 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早就被凤骄地盯上了。早在他掌控光环,掌握了私卡文十三议会时,他就想到要封印牛顿的棺材,以此来防止更多无法控制的笔仙出现,顺便维护武侠世界背景的稳定;问题是,爽文世界改了背景,魔法、科技全都消失了,只剩下武艺可用,想要封印牛顿,也只能使用武艺,换言之,他需要找到一个壮汉,压住牛顿的棺材板,物理封印他。 私卡文十三议会不缺壮汉。凤骄地选了最大只的十三议会成员:当时名叫克拉奇·毁灭手,如今的大笔仙三官道人,来镇压牛顿。 前往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并不麻烦,因为这栋建筑就坐落在江边,乘船就能很快到达。公具仁没带多少盘缠,但乘船所需还是能够应付。 此时,公具仁带着笔仙来到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也就是如今的三官庙,寻找牛顿。 “我们到了。”笔仙说,“可要小心,牛顿被人看守着,这么多年从没跑出来过,这个看守一定非同小可!” “知道了,我一定万分小心。”说着,公具仁走进了庙门,笔仙蹑手蹑脚地紧跟着他。 刚行进不足五步,他就听见有人大喊,声若洪钟,“来者何人?竟敢擅闯我毁三官的庙!” 说话者是一个魁梧的大汉,目测身高两米,长宽相匹配,摆着罗丹思想者的造型,头上顶着一个大红苹果,坐在一个装饰精美的石制棺材上,看上去极其严肃。 按理说,因为笔仙不可能拥有窗口,任何笔仙——不论他有多么强壮——只要没有他人使用窗口帮助,必定无法克制拥有窗口的人;由此可见,此人必定不止一次对付有窗口的家伙了:他一丝不挂地坐着,不管你是什么世界背景,有没有光环,只要敢开窗口,三十秒内,你就会成为封号斗罗。 “好卑鄙!”公具仁立即关闭了窗口,“这下怎么办?” “你只能跟他来硬的了。”笔仙拿出华为开始录像。 “他那么壮,我怎么打得过!” 三官道人听的清清楚楚,不由得大笑出声,“哈哈哈哈哈,我毁三官已经压着这棺材板足有七十九年,一直有不自量力的家伙窥伺牛顿的力量,想要暗算我;今天,我还是头一次听说有人要跟我来硬的!你来!我让你三招!” 公具仁冷汗直冒,但想到一旁的笔仙还在录像,他不能临阵退缩,大喝一声,冲向了毁三官。 这大汉一动未动,仍保持着罗丹赋予他的姿势,用肉体接下了公具仁的一拳。 “平角裤!平角裤!”他大笑着嘲讽道。 公具仁甩着手快步退后,退到笔仙身边,“怎么回事?我打他时拳头都快碎了,他连动都不动?” 那家伙听到公具仁的话,主动回答道,“哈哈哈哈哈,你小子连牛顿都不认识吗?”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变换姿势,全身上下只有嘴在动,显得极其诡异,“牛顿身边五步之内,牛顿力学全部无效!牛三定律没学过吗?在这里,力的作用是独立的!”他发出冷笑。 或许是听到了他的这句话,那棺材剧烈的抖动了起来,大汉这才动了动,重新压紧棺材板。 “可惜啊!牛顿被他气成那样了,却出不了棺材。”笔仙点开了手机浏览器,“你等等,我给你查一下。”他搜了搜解决办法。 “我知道了,牛顿力学只适用于宏观情况,你只要用微观世界的物质攻击他,就能将他击败!” 公具仁脸上写满了问号,“什么微观?武侠世界有这种玩意吗?” 笔仙一脸不屑,“所以我恨凤骄地;改什么背景不好,非得改成武侠。你听着,我现在给你上一课。” 于是,笔仙用三小时,从世界的物质性一直讲到普朗克常数,内容涵盖了狭义相对论、量子力学和宇宙的基本物质组成。一直讲到他的华为没电,他才罢休。 “怪不得人家都说笔仙无所不知,我现在明白了,只要用高能质子流轰击他的头,我就能打到他,对吧?” “你开窍的很快,但我们拿什么制造高能粒子流呢?”笔仙调侃道,拿出一个充电宝,给他的华为充起电来。尽管他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这些设备他却一应俱全。 “我试试在庙外开启窗口,用真气凝结一道粒子束,击穿寺庙,顺便击穿他。” “好主意,你这脑洞才有资质当主角!” 两人于是出了庙,公具仁开启窗口。 (尽此一口气,怀内抱昆仑 龙行虎自奔,万疾化为尘!) 一道内力化成的光束从公具仁双手之间喷薄而出,其实这不是他所说的粒子束,而是伴随着可见光的伽马射线。 一时间,庙宇穿了一个细小的孔洞。公具仁收了窗口,和笔仙一起欢呼雀跃地重新走进三官庙。 大汉还坐在原处,“让你两下了,还有最后一下。”他这么嘲讽着。 “怎么回事?他一点事都没有!难道牛顿这么厉害?连粒子束都纳入了经典力学?” 听见公具仁的话,那棺材像开启了振动模式的手机,隐隐约约有骂街的英伦脏话从里面传出,可惜他们听不真切。 “我不瞒你,瞅你把牛顿急得。”毁三官或许是怕牛顿继续闹下去,解释说,“你蓄力太慢了,我刚刚低着头,你的冲击波没有命中。” 牛顿的棺材这才渐渐安稳。 “还有一次机会,就轮到我出手了,”大汉终于换了姿势了,把指节摁的噼啪作响,“我要一拳头把你打上卫星轨道!” “我们怎么办?这家伙就离谱!”公具仁害怕了。 笔仙摆摆手,摇摇头,说,“物理的不行,你试试魔法的吧。” “哪来的魔法啊?你别开玩笑!”公具仁知道魔法是什么,但他的理解仅限于崂山道士那一套,他一拍手,“对了,提到魔法,我也许可以试试;你帮我个忙,我们这样……” 半小时后,两人回到庙里;毁三官看见笔仙端着一面椭圆的镜子,公具仁提着一把桃木剑,发出不可一世的笑声,“你们不要逞强了,回家去吧,跳大神的那一套对我没用!” 公具仁没理会他的嘲讽。“预备!” 他背对着裸体大汉打开窗口。 (万神朝礼使雷霆 妖魔鬼怪无遁形!) 镜子是反射不了伽马射线的,但这镜子的用处绝非单纯反射,而是摧毁毁三官的视线。 笔仙拿着镜子,将可见光束反射到了毁三官的眼部;趁着毁三官短暂失明,公具仁关闭了窗口,笔仙将镜子投向他。 公具仁接住镜子,转身冲锋向毁三官。 “吃我一记物理-科技-魔法三合一超度!”他大吼着,将镜子砸向毁三官。 镜面当即碎裂,毁三官站了起来,抓住了公具仁的左手。 “轮到我了!”他眼里貌似有火苗冒出,一拳狠狠挥向公具仁的头,那拳头当场碎裂,像那镜子一样碎成片状洒落一地。 “不好……”毁三官顾不上喊痛,他回头看向那棺材。 棺材板被一只手轻轻推开,缓缓挪向一旁,那个男人,从棺中缓缓站起,理了理因长期躺在馆内变成不规则菱形的头发。 “Supries,mother fucker.” 七、发展(三) (灯神工作牛顿承担 三个愿望一次满足) 在爽文里,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强敌,主角都能抵抗,至少能全身而退;但如果你不是主角,抱歉,你死定了,但你至少可以选择自己的入葬方式,笔仙会尽量满足你;但如果你就是笔仙,很可惜,你必将被挫骨扬灰,下场只有灰飞烟灭。 由于牛顿待在棺内长达七十九年,早已凭借自己惊人的理解力学会了讲汉语。 “就你叫毁三官啊?你挺嚣张啊!”牛顿抓起毁三官的肩,将他甩在天花板上,然后再恢复重力,让他重重摔在地面,“咋滴,我是惹你了还是惹你了,你连厕所都不让人上?”牛顿重复着颠倒重力的操作,毁三官摔得七荤八素。 牛顿爆发出一连串的英伦脏话,公具仁连忙躲到安全地带,没有被反牛顿力学波及。 公具仁看向笔仙,笔仙在拿华为录像,看来他是靠不住了。 毁三官身上能摔碎的东西都碎了,牛顿这才消气。 “牛先生,”公具仁见他要往庙外走,紧跟上去请他帮忙,“我是公具仁,您能不能帮我的笔仙整一个苹果?” “走开,我不想牵扯你们夺环的破事儿,我要去换条干净裤子。” “可是我们帮了你啊。” 牛顿连连摇头,“No,没人帮我,这家伙,”他指向地面上的一滩毁三官,“他是自己站起来的。” “但没有我们,他可不会就那么站起来。”公具仁认真的解释。 牛顿是个讲理的人,他挠挠头,“是吗?你有证人么?” “我啊,”笔仙放下华为,高高举起了手,“我有录像为证。”不过他录下的只是一些牛顿揍人的片段,幸好牛顿没有观看。 “唉。”牛顿他叹了口气,“行吧,按照国际惯例,我能实现你三个愿望。不过,愿望得在我能力可及的范围内提。” “我去!恭喜你啊,牛顿都帮助你,你离主角又近了一步!”笔仙祝贺道。 公具仁没有多想,“首先,我要一颗苹果。” “这个简单,”牛顿弯腰捡起毁三官掉在地上的红苹果,伸手放到了笔仙头顶,“你还有两个愿望。” “我似乎浪费了一个愿望?”公具仁看看笔仙,笔仙耸肩傻笑。 “我的第二个愿望是,从此,我也能不受牛嗯呃呜呜呜。” 笔仙及时捂住了他的嘴。 “你傻吗?牛顿最恨反牛顿了,换个愿望。”他在公具仁耳边悄悄说。 “好,我的第二个愿望是快速抵达凤骄地所在的地方。” “快速?能不能具体点?”牛顿问。 “时速五百公里每秒,行吗?” “好的。”于是,他们两个被牛顿双手抓起,丢向了卫星轨道,以时速五百公里每秒的速率飞向了凤骄地所在的爽文首都:私卡文馍都。 私卡文馍都之所以得名如此,就是因为这里盛产一种馍,叫薯巨馍;薯巨馍虽然是馍,却会满街跑,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抓捕,这些人被称为私卡文薯人。 如果去馍都旅行,一定要尝尝那里的特产:烤薯巨馍。但公具仁和笔仙没有那个闲情品尝特产,他们一落地,就摔死了。 不过,爽文里的人只要不开窗口,惨状没有被读者看见,哪怕他已经摔成了糊状,也可以凭借笔仙的神来之笔复原。但公具仁的笔仙也摔死了。 按理说,武侠设定下的世界,死两个人稀松平常,哪怕是武功盖世的大侠,也可能得瘟疫病死;但如果重要角色——即便他不是主角——就这么暴毙而亡,恐怕没有人会读这爽文,所以笔仙有必要把已死之人写活;如果笔仙也遭遇不测,就由路过的笔仙先行复活笔仙,再由复活的笔仙复活重要角色。 但可惜的是,公具仁不是什么重要角色;不幸中的万幸是,路过的笔仙可不知道这一点。 “喂!”这名好心的笔仙一手拿着苹果,另一只手往刚才还是一滩糊糊的笔仙脸上拍了一巴掌,“你醒醒,你刚,那个,摔死了,我路过,就顺手把你写活了。” “哎呦,多谢相助。”笔仙还昏昏沉沉的,谢过了人家,他从旁边捡起自己的苹果,顶在头上;晕晕乎乎地在地上的一滩糊状物中摸索,扯出公具仁的窗口,把它们铺平,那里就形成了一个浅浅的盒子;笔仙往里面扒拉些土,就形成了一个小沙盘;他又掏出自己的华为,在沙盘上写起字来。 (公具仁以时速五百公里每秒的速率落地 毫发无伤) 那滩糊糊立刻凝固成公具仁原本的样子,活了过来。 “这就离谱!我刚刚是不是死了?” 笔仙帮他把窗口关上,避免读者读到这两句台词。 “对,你死的相当彻底。” 公具仁长出一口气。“幸好有你帮忙;欸?咱俩一起落的地,为什么你没事呢?” “我也死了,被路过的笔仙救了。”笔仙指指自己旁边的地面,那里写着一行小字,“状态:更新中”,“笔仙没有窗口,只要保持更新,就能无伤复活。” “那我们岂不是死不掉了?”公具仁惊喜的讲。 笔仙瞪了他一眼,“蠢材!光环是做什么的,你不知道吗?光环专杀笔仙,何况是你!” 两人相互扶持着走到一家客栈门前,打算住一晚,可公具仁一摸兜,发觉盘缠没了;他认为银子可能是在卫星轨道上洒落的,估计那些银子还没落地,就已经在大气层里燃烧光了。 “我没钱了,怎么办?” “你傻吗?这是爽文!虚张声势就行了,”笔仙嗤之以鼻,“小二!小二!”他表情一换,大叫两声,引来了店小二,“这位是来客串的种马文主角郝多根郝公子,今天幸临你们客栈,还不快招待入座?” 小二一听是种马文主角客串,嬉皮笑脸的把公具仁请了进去。 “你懂的好多啊,笔仙真厉害!”公具仁感叹道。 “不是我厉害,只是种马文的主角天生就是揽客好手,人家图的就是你能吸客;明天我们赶早溜,别被人家缠住!” “欸,等等,不对啊。” “怎么不对?虚张声势不懂吗?你以为你真能吸客?” 公具仁一拍大腿,“不是这个,是我还有一个愿望没提!” “没办法,现在你上哪儿找牛顿去?快休息吧,明天还得早起。”笔仙淡定的回答。 八、发展(四) (其真无马邪? 岂无马有马也) 估计这得是运气不佳造成的,公具仁他们醒的没有店主早。 但凡是有胆子在私卡文馍都开客栈的,无一不是干过普渡众生(物理)这样大慈大悲活计,后来屠刀放下、原地成佛的家伙。这家店的老板也不例外,江湖人称岂无马,表面上是经营客栈,实则从事种马文主角偷渡,依靠那些被拐来的可怜虫吸引住店的客人。 然而这是多么的巧,笔仙说公具仁是什么来着?种马文主角。 这也是为何,昨天晚上,店小二毫不怀疑地将两位请进了店。 “掌柜的,您瞅瞅,送货上门可能行?”这店小二在产业链里混迹多年,却没一眼看破公具仁绝不具备种马的素质;其原因很简单:公具仁是男人,而这部爽文目前为止还未描写除了萝杰外任何男人的外貌,连基本的评价都没有,因而店小二看向公具仁,他看见的只是一张没设计五官的脸,脸上写了几个楷书的大字:请读者发挥想像力。 “哟,楷书呢,想必长得不错,如果是宋体或隶书就得稍差点儿。”小二是这么想的,故而将两位请了进门。 此时,笔仙和公具仁正在酣睡,店小二和老板岂无马却早已起床,正在磨刀霍霍。刀不是用来宰人的,是用来宰薯巨馍的,这两种刀绝不能通用,否则会串味;那又为何要磨刀?因为薯巨馍质地细腻,上屉蒸熟后拿筷子一夹,松散的薯肉就可以自然分开,吃到口中,即便是重鼻炎患者也能尝出此物芳香扑鼻,落齿一嚼,爽口弹牙有如嚼上好的煮蛋蛋清;这样极品的食材,必须要用磨利的尖刀切片,才能将其优良特性发挥到极致!故他们要磨刀,宰薯巨馍,好做出当世无双的早点:有蒸薯巨馍搭配早茶,你在这边吃,那边枪毙你爸爸都不心疼。 但为何两个走私种马文主角的家伙要预备这样上乘的早茶呢?因为种马文主角吸引来的客人——读者都懂——不必多加描述;所以如果没有精致的食物,会遭到这里常驻的一帮客人的投诉,面临产业暴露的风险。 “掌柜的,咱怎么个操作?”宰完薯巨馍,店小二问岂无马。 “这用我教?”岂无马瞪眼瞧他,“你自己不会办吗?” 小二连忙解释:“我自然是全明白,但这匹马是自己跑到店里的,小的担心他的窗口办了签证,在咱这儿也能用,那就难办了。所以,掌柜的,你是不是得再说一边,让读者也听明白。” 岂无马竖起姆指赞道:“你小子真细致!”说完,他打开了窗口。 {岂无马客栈,真正的好客栈,带给客人家一般的感受!本店深受客人喜爱,客人平均住店时长八十年,足见本店服务周道、设施齐全,住店附赠蒸薯巨馍早餐,是馍都最有名的特产,值得体验!} “你看我这广告,怎么样!”岂无马大笑,小二尴尬的应和着笑了两声。 太阳还未升起,公具仁就被笔仙叫了起来。 “快醒醒吧,咱俩得赶紧跑路。” 公具仁迷迷糊糊的披上外套,揉了揉眼睛,被笔仙拽着就往门口走。 “东西我都准备好了,快快快。” 笔仙走在前边,左手握着华为,右手拽着公具仁,推开门;店小二和掌柜各举着一把尖刀,刚赶到门口,店小二在前,和笔仙撞了个对脸。 “诶呦,您早安。”笔仙盯着明晃晃的尖刀,匆忙说。 “您早,你早。”小二把刀背到身后,瞧着笔仙手里的华为,连连点头,岂无马同样如此。 小二和掌柜稍退后了一步,笔仙缓缓关上了门。 屋内,笔仙崩溃了,“完了,咱遇上高人了!”他抓着公具仁的肩使劲摇晃,让他赶快清醒。 门外,小二和掌柜着急了,“掌柜的,咋整?咱碰上好汉了。” 屋内,公具仁刚搞明白发生了什么:这家店的店主精明无比,大清早就提着刀来查寝,看看有哪个讨不自在的客人要溜! 门外,两个走私犯也才讨论清楚:这两个客人了不得,早就料到他们要动手绑架,事先做好了准备;那笔仙好威风,拿着法器问“您早安”,**裸的挑衅! 屋内,“咱没钱,不行的话,我们只能和他们谈谈,或许能另寻一条出路。”笔仙讲。公具仁表示赞同。 门外,“咱不占理儿,先莫要动手,姑且谈谈看,别拼个鱼死网破,对谁都不好。”掌柜说。小二点点头。 笔仙壮起胆子猛地拉开门;岂无马正要敲门,这一记就敲在了笔仙脑门上。 笔仙又把门给关上。 门外,岂无马崩溃了,“咱完了!我这等于是宣战了。” 屋内,笔仙着急了,“人家不打算和谈,伸手就捶我头,怎么办呐!” 最终,双方都得到一个结论:先溜为上。 公具仁和笔仙从窗户爬到屋外,借着微弱的晨曦偷偷摸摸走向客栈后门。 店小二和掌柜顺暗道进到墙内,打着火把沿密道蹑手蹑脚溜到客栈后院。 双方在后门前碰面了,他们的第一反应如出一辙:这是来追杀咱的! 店小二反应最快,一溜烟朝着客栈前门跑了。只留下岂无马和另外两人对峙。 “好汉饶命!我打今儿起就放下屠刀、另择良业!好汉饶命!”岂无马见同伙奔命,当场就跪下了。 公具仁和笔仙没听清他说了些什么,两人忙着翻墙出去。翻过墙,两人急行而去,未留名姓。 岂无马一抬头,发现好汉不见了,自以为这是人家饶了他一命,这个憨货果真践行了自己的诺言:择日释放了关押的种马文主角,办起了正经的客栈;因为这家客栈的早点非常好吃,岂无马的广告也产生了良好的宣传效应,客栈名声越做越响,生意反倒比之前好;后来,岂无马还打听过店小二和两位好汉的下落,但始终打听不到;他一直相信这是爽文的神来之笔赐福于他,晚年信了佛。至于那些记恨他的种马文主角,虽然尝试过报仇,但哪有人肯帮助这些种马?所以这些家伙的复仇计划始终难成气候。 至于那个店小二究竟跑向了何方,就涉及到之后的情节了。 九、发展(五) (存心邪僻 任尔烧香无点益 扶身正大 见吾不拜又何妨) “克拉奇,你是怎么死的?” 毁灭手三官道人睁眼后,说出的第一句话貌似答非所问:“万幸,我信普朗克,牛顿还杀不死我。” 他不用细看便知,使他复活的笔仙只可能是与自己同席的私改文笔仙:文疫笔仙——奈格利奇·佩斯缇纶。奈格利奇·佩斯缇纶面白、发黄,长相好似白人,但其实那是他化的妆;因为名字太长,没有几个同行肯费那个劲去记他的姓名,大都称呼他为奈斯;奈斯和克拉奇不同,他没有奇伟魁梧的身材,虽算不上瘦弱,但在私改文十三议会里,他是最瘦的几位之一;令人疑惑的是,奈斯不够壮硕,却能使用台式电脑行文,这是因为他的台式机是比较先进的一体机,没有机箱,故他拿得动;这两人没有什么相似之处,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二人都一丝不挂,所以二人对抗起拥有窗口的家伙都得心应手。 “你信个鬼!你把牛顿放跑了,凤骄地饶不了你!到时我可不会帮你说一句好话!” 三官道人打了个寒噤,“除了你……” 奈斯知道他要问什么,摇摇头说,“放心吧,你这破庙,除了我没人肯来,牛顿这事儿,目前只有咱们两个私改文知道;我进了庙门,发现你糊在地上,以最快的速度把你写活了,但你可死了至少有二十四小时了,有这功夫,牛顿恐怕都跑到行星轨道上了,想追也来不及,你打算咋办吧。”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毁三官低下头。 “你先说,牛顿是怎么逃脱棺材的?你连牛顿的棺材板都压不住了吗?” 提到棺材,毁三官来气了,“你别瞧不起人!如果没人搅和我压棺材,牛顿这辈子出不了棺!是一个有窗口的配角,带着一个没有苹果的笔仙,把我惹了一番;我一冲动,就……”他又低下了头。 奈斯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我给你出个法子吧;你把那笔仙和配角一起抓来,送给凤骄地,让他把气出在这两人身上,你或许还能有条生路。” 毁三观指指自己空荡荡的头顶,“你看,我现在没有苹果,用不了沙盘;那个配角有笔仙帮助,我怕我未必能胜过他们。” “也是,”奈斯想了想,“那只能靠我帮助你了;这次我帮了你,你以后可要记得回报我!” 毁三观猛点头。 “你知道他们会去哪儿吗?” “那还用说?他们是冲着光环去的,肯定去了馍都,我们赶回去,说不定能再找几个帮手……欸?等等……” “等什么?你咋啦?左顾右盼的瞎找啥呢?”奈斯不明所以。 “牛顿有腿,可棺材没长腿啊,那具棺材呢?” …… 笔仙和公具仁从岂无马客栈逃出后,的确没有跑出馍都。 “诶呦,都说笔仙强壮,拿着数斤重物仍可行云流水,看来此话不假,你等等我,我跑不动了。”公具仁气喘吁吁,跟在笔仙后方,停了下来。 “年轻人,并非我精力充沛,只是你背着行李,而我了无牵挂。”笔仙一语道破。 公具仁这才发现自己背着一包重物。 “不对啊,这行李是哪来的?”公具仁的盘缠在卫星轨道上洒落了,他原本的行李则落在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内。 “你问我,我哪里知道?先打开看看这里装了些什么吧。” 这是一包银子,整整一包摞的整整齐齐的银条。 其实,这些银子是岂无马的;岂无马本打算带着这笔巨款逃亡,在客栈门口遇见公具仁他们时,小二弃主而逃,岂无马慌忙下跪求饶,伸手供出了这包赃物,递向了公具仁;公具仁正打算翻墙,晨曦之中,他看见客栈老板递出一团物件,惶恐至极,乃至放弃了思考;此时,他竟然想起自己儿时,父亲常说的一句话:“公具仁!还不快谢谢叔叔/阿姨?” “谢谢叔叔。”公具仁接过包裹挎在肩上,匆匆翻墙而去。 “得了,不管这银子是咋来的,我们都不用饿肚子啦!”笔仙系上包裹,让公具仁继续背着,“走,我带你找一家好馆子,馍都的薯巨馍好吃的不得了,一定不能错过!” 公具仁傻乎乎地点点头;其实他相当精明,立刻想起这些银子是客栈老板递给他的,只是他觉得,自己如果知道了这些财物的主人是谁,就有必要物归原主;可他听了笔仙的话,又认为饿肚子的滋味绝极难受,不如装作不知道,就这么傻乎乎地把银子花掉,岂不美哉? “烤薯巨馍,真香!”公具仁赞叹道。 “是吧?我的品味可是很靠谱的,这家店是老字号,切片技术一流,一般的厨师可切不了这么薄的片。”笔仙拿筷子夹起一片肉,抖了抖,那肉片薄的仿佛能透过光。 “笔仙,”公具仁指指笔仙放在桌上的苹果,“你有苹果了,我们怎么才能让读者看到他出丑啊?” 笔仙疑惑地看着他,“怎么?这个你还不会吗?” “我只知原理,不会实际运用啊;至于怎么才能让凤……” 笔仙用筷子,将那片肉送进了公具仁口中;公具仁嚼着烤薯巨馍,看着笔仙拿筷子在桌面上写起了字:这里是馍都,可不是一般城市,万不可乱开口,隔墙有耳。 放下筷子,笔仙大声叫道,“我差点忘了,小二!来份泡椒鸡爪爪!”他故作嘲讽的姿态,用筷子尖点点公具仁的头,“乡里人不知馍都的忌讳,我跟你讲,鸡爪不能叫凤爪,得叫鸡爪爪。”公具仁配合的点点头。 吃完饭,两人走出餐馆,“好险哪,”笔仙端着苹果,心有余悸,“万幸这里只有我一个笔仙,要是被私改文其它的笔仙听见,我们可就完蛋了!” “你太大惊小怪了吧?”公具仁很不理解。 “现在没空跟你争论,我们去找家人少的客栈,等到夜里麻烦的家伙们都睡着了,我再细细跟你讲。” …… {上一世,我被XXX陷害,惨遭灭门;这一世,我重生为斗战仙尊,上一世的仇,我一定加倍奉还!} 凤骄地最恨的就是起名字,起初,他还肯认真糊弄读者,每次都给害他灭门的人起一个有文化内涵的名字;后来,他实在受不了总起名,就开始重复使用几个特定的名字,周一是皇甫啸林害他全家,周二是呼延忠礼诛他九族,周三是冉勇灵灭他满门……如此循环,读者居然也买账;最终,凤骄地发现,爽文,用不着费这么多力气,反正就是那些情节颠来倒去,名字全用XXX替代,不也一样吗?省的他还要在窗口里多打几个汉字;他每个工作日重生后,都要杀了XXX,然后睡了XXX的妻子,然后再由XXX杀了他和上一个XXX的妻子,再重生,杀了XXX,如此循环,如此循环…… 今天,他刚杀了XXX,将要迎来这枯燥乏味的循环中唯一有意思的一环:睡XXX的妻子;就在他丢下滴血的剑,一边宽衣解带,一边往XXX妻子的闺房走时,一个男人拦住了他的去路。 这个男人留着一头不规则菱形的头发,肩上扛着一具石棺,脸上带着凤骄地再熟悉不过的那种表情:每一次,XXX倒在血泊之中,他都要装出这种表情给读者看。 “Supries,mother fucker.” 听见这句话,凤骄地全身都软了。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