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凡人终死》 一、大夫 常听人说:我不怕死,怕的是病;死虽凶虐,病太折磨。 孙必振诞生那年,整整七岁。 这诞生并不是出生的意思,他出生时失去了母亲,仅此而已;换而言之:他父亲孙复兴一个人将他拉扯至七岁。 孙复兴是大夫,他救不了妻子,尽管他是个大夫。他常常觉得自己身为大夫却救不了身为病人的妻子无比讽刺,但他那装满医理的脑袋难以酝酿一些类似“此情可待成追忆”的浪漫文字来表达他内心的抑郁,他表达抑郁的方式就是闷不作声。 在这闷不作声之中,孙必振活过了他诞生前的七年。 那是一个晴天,孙必振理应前往一个教育儿童的机构。但当他父亲提着一个小书包走出家门,转身轻轻推上门,从口袋里掏出钥匙串,将钥匙抖开,挑出家门钥匙,锁上门,转身呼唤道“走了”时,孙复兴发现儿子没有像往常一样用一声不带有情感的“哎”做回应。孙复兴走下楼,孙必振正蹲在单元门口,左手中握着果肉仅剩半根,澄黄的果皮完整的香蕉,奶白的果肉顺着孙必振嘴角淌下,让孙复兴觉得儿子正嚼着的仿佛是非牛顿液体。 这不寻常的景象使这大夫机能退化的脸露出了表情,嫌恶之情。 “我可否讲过不许吃外人给的东西?”他教训儿子。 大夫料不到儿子的回答:“你讲你妈!”孙必振瞪着眼驳斥。 大夫料不到儿子的回答,故他也没想好答语,脸色涨的通红,他提高了音调,说道:“不许骂人!” “你骂你妈!”孙必振叫道。 孙复兴如同吃了一记耳光,像他这样老实本分的人,也决不肯白白吃一耳光,所以他反手抽了儿子一记。 孙必振毫无惧色,甚至没有躲闪,他将剩余的半截果肉吞下,说:“你打你妈!” 孙复兴万念俱灰,他一个勤勤恳恳的大夫,竟被自己的儿子如此对待,这如何说得过去,“我白生了你这么个畜生!”他恨恨地想。 “你生你妈!”孙必振吼道,随即,他脸上浮现出那个让大夫余生不忘的轻蔑之笑容,那笑容仿佛在叙述:“你懂你妈!” 如果大夫肯再细心一点,他会想起,那个晴天,孙必振整整七岁。 二、游戏 无论从何种角度分析,孙必振的诞生对他父亲而言都不是什么好事。如果换作文化水平低下的夯货,估计无法意识到孙必振违背科学常识的行为;如果换作素质水平低下的痞子,估计会用孙必振去坑骗百姓;但孙复兴毕竟是个大夫,很有文化,素质奇高,所以孙必振变成了他打骂不得的犬子:但凡他对儿子不甚恰当的所作所为发表评论,孙必振必然会列举出他曾经翻过的种种类似的错误,那些常人难以避免犯的错。如是,孙复兴,这个可怜的大夫,只好对他自己的儿子怀有敬畏,何其讽刺! 有一次,孙复兴忍无可忍,对从冰箱里抱出南极鹅的儿子怒吼:“我是你爸!你不能这么胡整!” 孙必振用同他一样的腔调吼道:“我是你儿子!我偏要胡整!”但孙必振还是有所收敛,在玩腻了黑白鹅后,他打扫了冰箱与地板。如此这般,他们的父子关系紧张地维持了许久,直到后来孙必振也做了大夫才有所好转。 对于孙复兴,孙必振是不正常的儿子,但对于和孙必振年龄相仿的玩伴,孙必振是个正常的朋友。 对于与他相处不错的几个孩子,孙必振甚至算的上是相当不错的玩伴,除了他在平日里总是力排众议地否定某些基本常识:他对所有小朋友宣布地球不是圆的,而是球的,因为现实并非二维;他还表示太阳并非东升西落,因为这种相对方位不符合相对运动云云。可当孩子们问及他是如何得知如此种种,他却只能敷衍道:“万事皆可知。”除此之外,他的确是个相当有趣的伙伴。 他教会小区中的孩子诚实、认真、说到做到,孩子都爱同他玩耍,尽管他的价值标准并不值得效仿。 一个周六的下午,孙必振连同另外十二个孩子聚集在小区内的广场上,他们或蹲或坐,讨论着有何值得玩耍的游戏。 “捉迷藏,你们都会的吧?”孙必振问。 孩子们一齐点头。 “那么我们来玩捉迷藏。” 一个高个儿发言:“这游戏太老土啦。” 孩子们又纷纷赞同。 “如你所言。”孙必振说,“但过时的游戏可以有新颖的赌注,我们可以赌些东西。” “赌什么?”高个儿发问。 “一个字:命。”孙必振答。 孩子们欢呼雀跃——跟孙必振相处过久所致——一致赞同。 “我来当猫,我数一百个数,你们可藏好了。”孙必振于是闭上双眼“一、二、三、四……” 当他睁开眼睛,视野中空无一人,连平时常来广场锻炼的老人们也没出现。 孙必振仪式性的四下打量,很快便意识到广场上没有孩子躲藏。 他吹着口哨慢腾腾的回了家。 “今天回来的甚早?”父亲问他。 “饿了。”他回答。 晚饭后,太阳落山后,九点后,当孙必振洗漱后,小区中开始有手电的光亮闪烁,孙复兴听见楼下传来呼喊声,非常疑惑。 “和你有关没有?”他问儿子。 “有。”孙必振答。 “怎么回事?” “都是为了帮我赢一场游戏。” 第二日,孙必振见到了昨天被父母找到的九个孩子。他的脸上浮现出轻蔑之笑容:“躲不了父母就没办法赢下这场游戏。”他说。 高个儿也在那九个人之中,他说道:“你得意的太早啦,还有三个人你没找到!” 孙必振立即收敛了笑容,低下头说:“暂时如此,暂时如此……” 又过几日,当除了那三个丢了孩子的父母外其余人都忘却了手电光影闪烁的原因时,孙必振发觉有一对父母并不当真焦急,他得到了思路。当天,他就逃了课,前往另一个镇。 在邻镇中,他找到了这几多天来一直住在其姨姨家中的孩子,这孩子的姓名有资格被提及,这孩子名叫高浩。 当高浩在街上与孙必振照面之时,高浩扭头便跑,可他脚程略慢,被跑的飞快的孙必振从身后一把拽住了领子。 “抓住你了!”孙必振面露喜色。 “别得意!抓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你还差两个人没找到!”高浩虽被拉扯着衣领,却也还笑着说话。 孙必振脸上仿佛有钦佩之情流露,或是说,欣赏之情,看来高浩始终关注着游戏局势。 “暂时如此。”孙必振自信满满。 三、一诊 孙必振很欣赏高浩这个小伙。他总是在那九个躲了不到二十四小时的家伙面前称赞高浩的踏实认真,“似高浩这样的认真,我敢担保,以后但凡有我孙必振的一碗饭吃,就必然有高浩的一碗!”如果高浩在场,他则会不吝赞美地更委婉些,“贤哉,浩也!”就是如此。他和高浩成了死党,高浩佩服他,他欣赏高浩,就这么单纯。 可孙必振迟迟没有找到最后两个孩子,这成了他的罩门:只要提及这两人,孙必振必然低头自省。他小学的六年里没有用心念书也是为了此事,他常在课堂上思考这两人的去向,无心听讲,尽管他门门功课都考九十九分。 在这愚蠢的自省之中,孙必振升入了镇里的初中,高浩与他同班。并非孙必振用什么凡人不解的方法安排了分班一事,而是他与高浩的成绩都好的出奇,被分配至了同一个所谓尖子班,仅此而已。倘若深究孙必振做了些什么,他也只是在某人的办公桌上放了某些某人不能拒绝的东西以及一张字条,“行个方便”,上面这么写着,还附注了一些没有必要提及的信息;而这不能算是凡人不解的方法,毕竟这方法是凡人发明的,当时正盛罢了。 “谢谢你,”于是高浩这么对孙必振说,当时他们正在搬开学时需发的新书,高浩抱着一摞几何,走在抱着一摞语文的孙必振身后;他尽力走的比孙必振稍快,在经过孙必振之时,小声说出这些话,“无以为报。”语毕,他努力持续着那略快的速度,不回头的甩开孙必振。事实是,孙必振走路很快,故意走的比他快是相当费力的。 这事证明,“君子之交淡若水”是不全面的,因为这两人都不配被称为君子。 当天下午,当高浩背着那些散发油墨气味的书本回到单元门口,他望到的是,孙必振正骑在广场上的一个鞍马上,远远地,向他招手。孙必振在鞍马上人立起来,不过“人立”这词汇无法生动的描绘他当时的姿态;更形象的解释是,他身下的鞍马人立起来,而他在招手,好像《拿破仑翻越阿尔卑斯山》中的拿某人。高浩将书包丢在门口,走向鞍马。 “我不知道你是咋做到的,但我直到凭我那英语成绩上不了这班儿。” 孙必振于是笑了,“那不是证明凭你的语数成绩能够上这班吗?”他说的不错,高浩的成绩极好,前提是除去英语这一短板。 高浩任然皱眉说道:“我觉得你这么做不太好。” 孙必振于是笑意全无,“哪里不好?”说着,那原本精精神神的鞍马,颓废了,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我觉得你帮我进入了这个班儿,原本比我成绩好的人便被挤出去了,这……总之不是很好!” 孙必振于是又笑了,“这么说你在乎的不是我的方法,而是结果,我说的对不对?” “……可以这么讲。” “你数了没?” “数什么?” “别的班是多少人?” 高浩是相当聪明的,他立马醒悟过来,“你连这都考虑到了?” 孙必振脸上浮现出与刚刚截然不同的笑容。人们不会理解这两个学生的三观,但倘若结果可以接受,他们也会欣然选择不择手段、不讲原则;这么看来,欣然采纳方法与斤斤计较结果,这二者,哪种更高尚?想必孙必振知道答案。 除过一些细枝末节的趣事,孙必振的中学生活似乎与常人无异,除了帮助高浩搞好英语外,他也没做什么其它有意义的事。除了一件事。 孙必振高中的班主任是物理老师,秃,姓高,故被学生称为高僧。 高僧非常幽默,常在课堂上讲些滑稽的、寓教于乐的东西,所以很受学生的喜爱。孙必振是个纨绔的家伙,却也还记得他讲的一节物理课。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讲经典力学发展。 同学们知不知道我要讲的第一个人是谁啊?对,课本上有,亚里士多德。这个家伙说世界的中心是地球,后来有个叫托勒密的家伙发展了他的学说,计算了以地球为中心的各行星轨道,计算相当精确,他将天空划分为九个部分,什么火星天、木星天、太阳天,最关键的是,他在最高的‘天’那里给上帝留了位置,叫做‘上帝天’。教皇一听乐坏了啊!立马服为确论,这就是地心说。 后来,有个叫哥白尼的人,他爱好天文,多年的观测使他意识到地球绝非世界的中心,太阳才是。但哥白尼这个家伙心眼多啊,他怕教会迫害他,就迟迟不发表自己的理论,他的学说到他死后才被广泛传播,这就是日心说。 提到哥白尼就不得不提他的fans布鲁诺。布鲁诺坚信日心说,他公然反对教会宣传的地心说;教会是啥啊?能让他欺负了?教会当即逮捕了他,并给他出了一道选择题——所以我们今天做选择题就是为了纪念布鲁诺——题目如下: 问:世界的中心是 A、地球 B、太阳 布鲁诺,伟大的真理先驱啊,他想: ‘大丈夫,宁折不屈!’ 于是他毅然选择了B项,而教会活活烧死了他以儆效尤。 哥白尼还有一个fans叫伽利略,伽利略何许人也?比萨斜塔上扔铁球的男人啊!教会一听伽利略也支持日心说可犯了难,毕竟人家影响力大啊,杀鸡给猴看可以,杀猴给猴看,猴能同意吗?伽利略杀不得!于是,教会给伽利略出了一道填空题——所以我们今天做填空题就是为了纪念伽利略——题目如下: 我( )承认地球才是世界之中心,而非太阳。 伽利略,伟大的真理之盾啊,他想: ‘大丈夫,能伸能屈!’ 于是他填上了自己的名字,被教会关了起来,可他依旧坚持做学问,留名青史。 最后,有一个叫开普勒的年青人冒了出来;开普勒不是很有名,但他有一个了不得的老师——就像你们有我一样——第谷。第谷何许人也?丹麦皇室御用大科学家第谷啊!第谷花了一辈子观测天空中的行星,获得了巨量的数据,但他也有一个短板:数学太差。无论收集多少数据,他总觉得不够用,就仿佛天空给他出了一道主观题——所以我们今天做主观题就是为了纪念第谷——题目如下: 现给出第谷收集的数据若干,请推导出三条足以名留青史的定律。 第谷,伟大的开普勒的老师啊,他想: ‘爱谁谁,老子算不出来!’ 于是,第谷收了开普勒这个极具数学天赋的学徒,开普勒读了读天空出的主观题,他想: ‘老子的时代来了!’ 于是,开普勒推导出了开普勒三大定律,这也是如今我们做主观题常用的三定率……” 高僧的确得到了孙必振的尊重,于是,在一个寻常的下午,当高僧走出教室,走向办公室时,他看见一个平平无奇的学生站在自己的办公室门口,他认出那是自己班里的学生孙必振,便微笑着,一边往门里走,一边说道:“必振啊,找我有什么事吗?” 孙必振脸上浮现出严肃认真的笑容,文字难以描述那种笑容,只好用“严肃认真”强行形容。 “老师,你有病。” 四、一狗 一人一马为一骑,一人一狗为一匹。 话说回孙必振初中时。他在用心研读了《普通生物学》一书时,悄无声息地悟出一个结论。 “我是人类,你们是我的朋友,所以‘人类最好的朋友是狗’这句话仿佛是在骂人。”他说。 他是当着那十个朋友的面说这话的。他们正围坐在广场上,只有孙必振手里捏了本普生。夏季的燥热让他们难以活动,只好蔫蔫地围坐在楼房的荫蔽中聊天。 “不错。”高浩应和。 “不对吧,我怎么记得这句话应该是‘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不是狗,你是人类,所以我也不是你最好的朋友。”高个儿说。 “我觉得吧,这句话是人们发明来调侃朋友的,所以我没说错,的确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是狗’。” “哪有人会这么绕着弯说话?这句话分明是喜欢狗的人说的!”高个据理力争。 “你说的与他说的都挺有道理,难分对错,除非……”一个小角色难得发话了,大家都看向他,“除非孙必振不是个人,或着你是一条狗。” “如此一来我就有充分的把握证明我是对的。”孙必振脸上浮现出不可言状的笑容,高个儿打了哆嗦,站了起来,“你可别把我变成狗!天气太热,长一身毛我非得活活热死!” “放心,我没那能耐。”孙必振向下挥挥手,“而且我也不必放弃做人。我另有他法。” “你打算让狗成为你最好的朋友,是不是?”高浩问。 “不错。” 于是,当孙复兴与儿子吃绿豆冰棒看新闻联播时,孙必振开口道:“爸,我明天会带一些狗到家里作客。” “哦,记得把我的褂子收起来。”自从上次孙必振请一群戴红高礼帽的黑白猫来作客后,孙复兴就相信世上再没什么能让他困惑了,因为他知道天朝的熊猫绝对没那么多,能将沉睡在夜空下的小镇像水填满鱼缸一样填满。 “送客后我会留下一条狗,您有啥吩咐吗?” “不要掉毛的,不要乱叫的。可以稍大点,但别太大。”他父亲一本正经地说。 “如您所愿。” 家教是多么重要,能让孙必振这样的人讲礼貌,但就算家教也拦不住他将父亲变成这样一个麻木的大夫。 孙必振选择了一个某道吉日,或者说是,相当炎热的日子。白天,那个着魔般蓝的天空上连一线云都没有,当你向这种天空中凝望,就算是最坚定的无神论信徒也会萌生出上帝存在、且上帝是个孬种的信念,因为是他让温带的小镇出现热带气候,此时那双凝望天空的眼睛想必看不真切,因为瀑布一样的汗液正在顺着头发流动,流向额头,顺着睫毛向下,在双眼前分流为两簌水流,并在那些可怜的水分落至大地前蒸发为气体,所以在这种夏日,没人能看清眼前的东西,但人们还得像往常一样工作,毕竟有些人平日里工作也用不到眼睛,而其余人被迫用湿毛巾围住了额头。当黄昏来临,小镇中所有活物一齐看向,看向那个该死的晴空,渴望他继续晴朗,因为晴朗的夜空象征着降温;然后,同一个孬种用无尽的令人绝望的阴云覆盖了小镇的领空,于是乎,人们又祈祷着降雨;可那孬种对这些信念摇摆不定的信徒毫无怜悯,一滴雨都没有落下。当孙复兴回到小区门口时,他身躯一震,“不迟不早,偏是今日!”他险些说出有辱斯文的话来。因为他看见,小区淌满人类汗液的地面上,弥望的是田田的狗,一种不会出汗的长毛动物。 做过医生的人一定能理解:当大夫在一个酷热的夏日值完首轮夜班回到家,他最渴望的不过是冲澡后爬上铺好凉席的床陷入睡梦。 艰难的从各式各样的犬科动物中——长毛的犬科动物中——挤过的孙大夫也是这么想的。他甚至凭借着路灯蛋黄色的光芒看见了许多鬣狗,那种无论如何不会有人饲养在家中的犬科动物,集中在路灯下,与其他犬类保持距离,似乎狗们自己排好了队。 “这真是太热了。”进了家门的大夫从全是汗的身上一把一把的往下捋狗毛,好歹他活着挺进了家门,看见孙必振正忙着和狗谈话:孙必振家住二楼,每有一条狗从单元门走进,爬两层楼,进入敞开着的大夫的家门,孙必振就会示意它坐在茶几前,自己嘟囔几句大夫听不懂的话,然后他摆摆手,大夫的视野里就少了条狗。 “你忙你的,别吵我睡觉。”大夫扯了条毛巾就进了浴室,他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和孙必振瞎扯。 第二天,当孙复兴睁开眼看着天花板,好像做了一个可笑的梦。他揉揉眼,推开被子堆在床边,摸起自己的裤子往腿上套,发觉房间门口蹲着一条土黄的大狗,正看着他保持着提裤子的动作。 “你提你的,不妨碍。”狗说。 孙复兴又开始缓缓提裤子,“我睡迷糊了吗?听见狗说话。”他对自己说。 “你不能更清醒了。”狗应答。 孙复兴见怪不怪了。“你有什么事吗?”他问狗。 “少爷叫我问您您是否对我有不可磨合的偏见,使我必须离开。”狗用狗特有的忧郁语调说。 孙复兴套上短袖,认真瞅瞅它:分明是土狗一条,大黄的毛色黑白的眼,但如此令人汗流浃背的热气中,它不吐舌、不静卧,呆呆地蹲坐在那,眼里冒出常吃生肉的狗眼中会有的一种肃杀的光,这种视线令孙复兴不敢说他有什么偏见,但他也的确没什么偏见。 “我没意见。”他说。 “那么就请您多关照,按狗的寿命来计算,我们会相处十年左右。”狗冲他甩尾,为他让开了房间门。 “你吃些什么啊?”早餐时,孙复兴问狗。 “我的狗我来喂。”孙必振说。 “我什么都吃,别发霉最好。”狗说。 “你给他取个名,必振。” “取好了,”孙必振脸上浮现出和蔼的笑容,“叫狗。” 大夫看到狗听见自己从此就叫做狗时,它双眼中放出忧郁无奈的光,就算背负这样的名字,狗,终究没有抗议。 五、如职 高僧的反应传达的很是明显,也很是迟缓,先是额头的皱纹颦蹙般的凝聚在两眉间,后是吐出一句话来。 “抱歉,老师没听很懂。” 孙必振一指他的光光的脑袋,“您得了病,疾患在头部,不治就会死的那种。” 高僧感到头疼,他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过孙必振,会被学生如此诅咒。换作另外的不太听劝的人,或许会责骂之,郁闷之,然后遗忘之。但先前提过,高僧是个开明的教育工作者,他三十多年的教育生涯带来的不是固化的思维,而是,罕见的,进化的思维,不然孙必振不会使用这么不委婉的直白话语。此时,高僧想起的是扁鹊,是华佗,而不是一脚或一耳光。 “到办公室里来讲。” …… 就像僧依偎在佛前,狗依偎在孙必振的脚边,他们正在看新闻。 孙必振不看新闻以外的电视节目,他还给各种新闻划分了等级,比方说,外国新闻就是三级新闻,而国内新闻属于二级,首都的新闻则属于一级;但不论是什么新闻,如果它播放之前响起过孟卫东的曲子,没有例外,它就是一级新闻。 他们正在看一级新闻,一人一狗,在看世界上正在发生、将要发生、已经发生过些什么。 有人敲门。 孙必振将电视机关闭,走向门,开门。狗则先他一步来到门正对的一步远的地方蹲坐。 门外是提着果篮和一提桃酥的高老师,他表现得没有平时自然,因为老师上门给学生送礼这种事很少发生,而他这么做了。 “呃,令尊可在家?”他问,并不知道该不该进去,该将礼物放哪,放下礼物后该怎么解释。 但这些孙必振都知道。 “高老师啊,有失远迎,快进快进!”他按照父亲教导的所做,但那份亲切装不出来,高老师喘了口气,孙必振指引他将礼物放在鞋柜上,狗为他叼来拖鞋。“您来造访蓬荜生辉啊,带礼物就太见外了。”狗放下拖鞋说。高老师被说话的狗惊到了,但他转念一想,还是放心换上拖鞋跟孙必振进了客厅。 “必振不必倒茶了,”高老师没有往沙发上坐,孙必振放下茶叶,狗蹲坐在茶几前。高老师的视线保留在狗上,他的话是对孙必振说的,“老师这次专门来感谢你。”他显得很尴尬,似乎不知道这样看着狗对主人讲话是否合乎礼仪,“老师有些话想说。” “您请讲。” “老师去医院了,大夫说我得了瘤,就在脑袋里,不过手术还有救。我就是来谢谢你,孙必振,你救了我。”他深深鞠躬。 孙必振立刻回鞠一躬,“老师,您真是见外了,我不过是说了实话,能救您的还得是医生同志们。” “不,我很清楚,大夫说这脑瘤发现的很及时,但因为是早期,各种症状都不明显……如果不是你,老师一定没救了。” 孙必振脸上浮现出谦逊的笑容,“您瞧您说的,不过如果您不介意……” 当孙必振的父亲回到家中,已经是饭点了,他进门注意到鞋柜上的礼物,“必振,有客人来吗?”他脱了鞋走进客厅,两人一狗正在看新闻。 高老师请孙大夫和孙必振去改善伙食,狗负责看家,那一天所发生的就是如此。当汤被端上来时,孙大夫看着高老师提溜起汤勺,先为他盛了一碗,又为孙必振盛了一碗,方才说道,“孙大夫,我想请求您一件事。” “您见外了,请讲请讲。”大夫点头致敬。 “我想……请您儿子为我做个手术。” 孙大夫没有像高僧想象中那么惊讶,他只是意味深长地瞥了儿子一眼,“高老师,我亦有一事相求。” 高老师看着自己面前这中年大夫,他觉得这男人捉摸不透,毕竟这人如此深沉,如此缄默,竟会开口索求什么,他甚至怀疑这个大夫有一些患奥本海默症的先兆,因为,我们飞翔得越高,我们在那些不能飞翔的人眼中的形象,越是渺小。当他听到大夫话音落下,他却似乎看到了一尊观音像,或是一具佛雕,他看不到贪嗔痴,看不到名色利,那么令众生平静,如此寡淡的声调不带一丝情感。 “请您不要声张犬子给您做手术这事。” 如果痊愈不能感动高老师,一定是因为这句话令他不能更加感动。 …… “你果真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条狗。”高个儿说,“我斗不过你,但你能保证你最好的朋友永远是一条狗吗?” 孙必振抚摸着狗头顶的毛,“你有理由怀疑吗?”他如是问道。 “我是说,狗的寿命只有十来年,当你的狗死去,如果你仍活着,并拥有朋友,那么你必然会拥有一个不是狗的朋友。除非……” “除非你比你的狗先死,或者在你的狗死去前同一切其他朋友绝交。”一个人补充。 高浩觉得这是诡辩,他想争论些什么,但被孙必振拦住了,“这次是你赢了,高个儿。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高个儿嗤之以鼻,“‘这次’?那两位你找到了吗?” 孙必振低下头,看着自己的狗,不久,他又抬起头来,“你快死了,我是说真的。” 高个儿哈哈大笑,“你说我是怎么死的?嗯?” “失血过多而死。” “错,无论是失血过多而死,还是窒息而死,死因都只有一个:我的身躯杀了它自己;所以,我的死因只能是自身,能杀死我的只能是我自己;换言之,除了我自己,没什么能杀死我!而我不想死,故我不会死!”高个儿冷笑。 孙必振又低下头:有些人,只有当他死去,或当他将要死去,你才会意识到自己有多么爱他。 六、狐狸 高浩其实很喜欢狗。他上高一时,他的一个叫孙必振的朋友得到了一只会说话的狗,他十分羡慕:他也想要这么一只狗。 高浩知道,如果他开口问孙必振要一条讲话的狗,孙必振必然毫不犹豫地送给他一条,但他心中总觉得即便如此,他得到的那条也一定逊色不少,和孙必振的黄狗不能相提并论;那是怎样的一条狗!它那白亮的牙,那黄色皮毛下的强健的骨与肉,就像在说:我能为你撕咬,我能为你杀,我能为你死。高浩不会羡慕别的什么,但这条狗除外。 但他怎么能问自己的朋友要这么一条狗呢? “我想要你这条狗。”高浩说。 孙必振和狗都抬头看他。“我可以给你搞一条更好的。”孙必振笑着,攥着狗耳朵,说道。 高浩摇头,他又说不出话来了。他看见孙必振蹲在广场上鼓捣狗的耳朵,不知怎么,嘴里就冒出来这句话。他看着狗和朋友玩耍,就像,就像朋友调戏了自己的心仪对象,可以理解,值得同情。 “你为啥要这狗呢?”孙必振松开狗耳朵,“为啥非得要这条嘞?” “你明知故问。”高浩索性拉下脸来。 孙必振叹了口气,“我愿意给你这世界上任何猛兽、禽鸟、虫鱼、家畜,因为你足以驾驭他们。但,你看,狗,不属于这四类中的任何一类。 狗就是狗,狗的职责是忠诚,如果有主的狗背叛了主人,它就不配当一条狗;同理,即便我将这狗送于你,你也不会快乐:你得到的将是叛主的狗。 这世上有件蠢事不值得用有限人生去尝试:向一个人索求他的狗。高浩,你是个聪明人。” 于是高浩就说,“请你帮助我。” 孙必振脸上浮现出若隐若现的笑容,“你来。” 他们来到孙必振所住的单元楼天台,天台上只有热水器和尘土,以及两袋不知从何年何月起留在此处的石灰。孙必振扒开一袋石灰,“钻进去。”他指指袋口,高浩顺从地钻了进去。他带着一脸土抬起头,孙必振哈哈直乐,“开个玩笑,这袋才是。” “还是你先吧。”高浩不肯再上当,孙必振将袋口递给他,自己率先迈入袋中,“跟上。”袋口中伸出一只比划着OK的手。 他们出现在一个电影院,坐在红色的座位上后,孙必振递给他一桶玉米花,“说停,片子就停。” 银幕上出现了一只狼,它冲着高浩看,从银幕左走到银幕右;随后是一头长颈鹿;然后是熊…… “停。”高浩说,此时银幕上呈现的是一只螨虫。 “你的品味让我不敢恭维。” “不是,我就是好奇,这里没有出口吗?”高浩的表情十分不自然。 “有啊,就是我们进来的地方。” 高浩表现出应有的困惑,“如果是这样,那个戴贝雷帽的家伙是从哪来的?”他伸手指向第一排最左边座位上的人:那人戴着一顶黑色的粗线条妮子布贝雷帽,从他们两个的视线看去,勉强能看出他穿的衣服,西装,也是黑的。高浩不怀疑他的裤子同样是黑的。那人回头面朝着他们俩,胳膊跨在后一排的座位靠垫上,保持着这种姿势一动不动,暂时着自己拔群的身高。 “你看电影就这么不专心吗?我都没注意到这家伙,”孙必振似乎很不满意,银幕上的动物又重新运动了起来,“别管他。” “我想专心,可他在看我。”高浩冷汗直流。 孙必振又极其不耐烦地将银幕冻结,瞅向那戴帽人,“净胡扯,没有眼睛的家伙,你怎么判断他在看你?” “你看,他在冲我笑……” 孙必振又耐人寻味地打量了一番,“不要为自己的分心找借口,没有嘴的家伙,怎么可能冲你笑?” “微笑是起码的礼貌,”那人明显能听清他们在这小小的剧场中所说的每一句话,“哦,哈哈哈,看那,我竟然用中文双关了。礼貌,哈哈,绝对是临场发挥!”他那贝雷帽下的脸就像服装店中白色模特没有五官的脸一样:白、没有五官,只能看出那是一张脸,一张套在白色布袋之下的脸。他站起来,推开直线路径上的每一个座位,那些软绵绵的座位就像水为摩西让道一般,为他腾出了一条直线,在他经过后又复原。他径直向孙必振二人走来。他推开座位的手也像带着白色手套一样,估计是因为他的皮肤就是白色的。 他停在二人前一排,保持着相当符合礼貌的距离。“提到礼貌,你们有谁见到礼帽了吗?”他面无表情地讲。这个词用在他身上简直妙不可言。 “你打搅我们观影了,”孙必振抱怨,“这就很不礼貌。” “我,我没见到过。”高浩回答,尽管他听不懂那人在讲什么,他还是先答为妙,他自认为不可能见过类似之物。 “嗯,那个,你们觉得呆在这里怎么样,孩子们?”他双手向外一摊,问道,“这……狭小的地方。” “这地方是你的?”孙必振反问。 “喂,这里不是你整出来的?”高浩小声发问,不过在短短零点二秒内他就猜到了答案。 那人用双手扶住座位靠垫,将重心放在前端,一张白脸离得更近,“不,这儿不属于我。但,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讲,这里的的确确归我管,”他把头一偏,“不过嘛,也不是不能借给你们这些孩子玩玩,”他又稳稳的直起身,抱胸,“我很久没来这儿了,看看你们把这变成什么了,电影院?哦吼,我怎么没想到呢!说不定放两场电影解闷,原本呆在这里的家伙就不会跑了,我说的对吧?他们就是缺少娱乐活动!” “如果你讲完了,我想我该继续播放这电影了。”孙必振讲。 “唉,如果你们愿意的话。”那人说完,转身走向墙壁,双手伸入墙中,剖开一个缝隙,随后整个人消失在其中。 “继续吧。”银幕又开始活动。高浩花了些功夫才重新将注意力转移至影片上。 “停。”这次,他郑重其事地讲。 银幕中央是一只毛茸茸的赤狐。 “你读过《小王子》吗?”他问孙必振。 孙必振用另一种方式回答:“你要驯服它。” 七、判决 孙必振高考。 其实三个字就可以概括他的高考,尽管三个字要花他十二年阳寿:630。 如果任何人对于似孙必振这样万事皆知的人却仅仅考了630分怀有疑问,合理的解释就是,高考所考的是套路,不是知识。而孙必振在学校不曾学到任何东西。 所以他的高考没有什么讲述的必要性。在高老师的推荐下,他父亲为他报了一个这里不必提及的医学院。但孙必振认为大学教不了他任何东西,所以他,根本没有参与自己的志愿填报,他说,“万事皆可知,但不可控。” 他不仅仅是放手了,他是累了。他头一次如此感到疲惫,就像把内脏全部掏空,换成棉絮,他使不上力气。从追悼会上回来时,父亲不露声色地问他想要上什么学校,“随您便。”他答道。他躺在床上,狗跳了上来,“你哭了。”狗说着,将脑袋伏在他肚子上。 “这是生理盐水。” 高个儿的父亲要求他报一个有利于他找工作的学校,一个有利于他养家糊口的专业。高个儿不肯听从。 “我要学艺术。”他说,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他传达的十分明白了。 “……”他父亲苦口婆心的劝说。其内容合情合理,至少是相当现实。 “我要学艺术。”他说,就是这个意思,他传达的不能更明白了。 “……” “我要学艺术。”他说,这个意思,他传达完了。 “你要学艺术!你学艺术!”他父亲的脸在他眼中扭曲,“你去死!” “好,我去死。”高个儿走了,他从天台上跳了下去,证明了他的理念:没人能杀死他,除了他自己。 孙必振蹲在另一个天台上,他抬着头,看着远处昏暗的天空,听见一声无足轻重的声响。 追悼会上,他蹲在一个昏暗的角落,注视着一切有条不紊的进行。 他没有让其他的朋友参与,也没有带上自己的狗,他所携带的就是棉絮,他用这些白花花的软东西填满自己那原本属于内脏的空腔。 后来,当他经过一个特殊的天台下方时,他仔细观察了那些原本是自己曾今的朋友的**的痕迹,他的呼吸渐渐慢了下来,从此,孙必振的呼吸要比常人慢半拍;从此,他再也没有请动物作过客。简单地讲,他的一部分死在了那个日子;详尽地讲,他渐渐理解自己早已悟到的东西,是那么冰冷,不公平,不正义,避之不及。 八、传闻 人们渐渐听到这样的传闻。 绝症可以治愈,只要找对医生。而对的医生就在医院的某个角落。 这样的传闻似乎过于寡淡无味,所以人们又添油加醋地赋予了它许多细节:化验的大夫养着一只狐狸,另一个大夫则养了条黄狗;他们收费时只收现金,无论是帕金森还是癌,一律三万元,没人知道这些钱被拿去做什么了,但三这个数字似乎很能令人信服。 如此真实的细节却与“治愈绝症”这主题不太相符,所以又有人杜撰了许多相当离奇的情节:化验科的大夫是狐仙,因为有人专门前去给他送锦旗,迎接“德医双馨妙手回春”的却是只红毛狐狸,“水果放下,旗拿回去。”狐狸说。那人不甘心地择日又送了一回,这次,迎接“光明天使济世良医”的成了一个男人,“水果放下,旗拿回去。”男人说。所以大夫是狐仙,理所固然。至于另一个神出鬼没的大夫,似乎是一个得道的仙尊,因为人们觉得“犬仙”这个叫法不是很文雅,叫“狗仙”就更不妥帖,这种偏见使那养狗的大夫十分不满,他认为这是种族歧视:凭什么在人们看来狐狸可以成精,狗就不能?Raciali**! 可能是出于反对种族偏见的决心,人们又流传开这样的谣言:当你费大力气打听到仙尊的住处,带着果篮桃酥上门拜访,那个大夫会无比礼貌的欢迎你;当你怀着不安小心翼翼的、试探着问仙尊的故事,那个在家也穿白褂的男人会告诉你他是黄瓜精,自己的狗实则是地瓜精,当年在昆仑山下被仙人摘下,仙人咬了口,又吐了出来,“好生啊!”原来这黄瓜在昆仑山下吸收天地之精华,历经九九七十二万万年,修炼出了大日如来鑫森淼焱垚金刚不坏护体神功,就连仙人的铁齿铜牙也只能咬掉一层外果皮。仙人惊道,“好瓜!”便将此黄瓜带回乾元山金光洞太乙祠中供了六六七十二万万年,黄瓜于是修炼出人型,只不过身形尚幼。黄瓜谢过仙人,又辗转至灵台方寸山,在斜月三星洞内辟谷潜修,三三七十二万万年过去,方才修成正果。客人连连称是,仙尊真乃数学奇才!仙尊于是喜笑颜开,又慢慢讲道,他这黄瓜修成之后在瀛洲岛上修炼普通生物学,发觉寒来暑往不甚寂寞,便在自家田里掐了一颗地瓜,捏作一黄犬陪伴左右,想来已七七四十九万万年了。客人连连称是,地球如今四十六亿年历史,想必瀛洲仙岛不在这凡俗星球之上!那大夫哈哈一笑,便送客了。 这样离奇的言传使得许多仅仅出于好奇就想看大夫的人捉摸不透、望而却步;至于那些身患绝症的人,既然有一线希望,罹患恶疾之人就会紧紧抓住,哪管他什么黄瓜地瓜狐仙犬仙。 最让人们对这些传言怀有信心的,是一个病人,一个原癌症患者,在知乎上留下的文字。 “我跨入那家医院前本就怀疑这他娘的是个骗局,因为这家医院(****院名)不想我想象中那样简简单单,它就是我们这边最好的一家医院,平时大家都称为二院。我想不通这样一家专业的医院会出于什么目的散播那样奇葩的消息。 身患癌症,但我坚持拒绝化疗放疗,咱不肯受那个罪。到目前为止,绝症在我身上唯一的表现就是我瘦了十多斤,我能感到这种疾病在蔓延。所以,听说它可以治愈,我也未曾感到咋高兴。直到我开始出现局部剧痛的症状,在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时,自杀和迷信传言之间,我选择了后者。我想是个人都能理解我的做法。 于是我来了二院。很巧的是我在挂号时被那个化验的大夫叫住了,‘你看起来不太好。’他说。 ‘我很好。’我答道,说着就别开了脸。‘你一点也不好,估计你一会还得上我这里来。’他提着一袋**,戴着口罩,和我前半生见过的大夫没有区别,他带着**走开了。 果然,我去三楼化验科,又见到了他。‘你这个病,估计是来碰运气的吧。’他讲。 我感到十分愤怒,他怎么会懂病人的煎熬。但想到他或许认识我要找的人,沉住气,我问他:‘孙复兴你知道吗?’ ‘你要找的肯定不是他。’他放下化验单,‘你先别急,我一会带你去;你来的很及时,再晚些就是绝症了。’ 我头一次听说晚期癌症不是绝症,但我懒得和他争论。他用一双带着手套的手摸索着桌子上凌乱的单子,一会儿又摸出烟来猛吸,捻了一烟灰缸的烟头,时不时看看我,我不耐烦的起身打算走。 ‘要治病你别脾气那么大。’他在我身后讲。‘给人看病就别摆什么他妈的架子!’我吼。 但转了一圈,问遍了我能见到的每一个护士、护工和医生,他们给出的答复都是一样的,就像提前串通好的一样:要治这病,去化验室找高大夫。还有一个挺耐心的男护士,劝我说,‘你得耐住性子等他来,我们这儿连主任都不敢管他。’‘谢谢。’我郁闷地又走向化验室。 他还坐在原处,嘴上叼着烟,看见我,他摇摇头,没再说啥。 我索性坐下玩起手机,过了将近二十分钟,他的手机响了,铃声是《新闻联播》。‘喂,嗷。’他就说了这么两个字,‘去楼上手术室。’说罢,他举起手背向外挥挥,就把我赶了出去。 ‘妈的。’我来到四楼,手术室里就一个大夫,他戴着头罩口罩防护镜,浑身都罩得严丝合缝,他拉开隔离门,让我进去。 ‘干嘛?’我问他,‘你想痊愈是吧?那你得在配合我下班前把这手术乖乖做完,明白吗?’他低低的讲。 ‘你他妈想糊老子!’我骂他。就他一个人,连麻醉、插管的人都没有,就要手术? 他说了一些东西,我不方便写,但足以惊愕到我,然后,我就按他的指示,乖乖躺在那个白晃晃的房间里。 当我醒来,我发觉自己无法动弹,好在身上没缺什么,也没插满管道。当初来二院时,我只是打算问问消息,谁知自己一个人,也没来得及通知家人,就被那家伙给手术了。可现在妻子就在一旁,我问她,‘你怎么来了?’结果是有大夫通知她来送钱,可她不肯相信,来二院找我,找到时,我正躺在这里。 那个化验室的大夫又来了,一旁是给我做手术的男人,那男人伸出左手,左手伸出三根指头:大拇指,食指,中指。天知道谁教他比划的三。‘三万,刷卡还是现金?不允许手机支付,我没手机。’那个‘三’被他甩来甩去,妻子看着我。我说,‘你们就他妈这样糊弄,就收费了?谁知道你们干了些什么!’我本打算挣扎着从床上起来,但却没有费力,胳膊一支撑就翻起来了,而这时我意识到腹腔不痛了,我站起身摸摸肚子,又绕着腰摸了一转。 ‘刷卡,你带卡了吗,老婆?’我扭头问。他们收起费来到是十分专业。 后来,我想专程去感谢那个做手术的人,可我找不到他的住址,只找到了那个化验大夫的家。我带着两个果篮去拜访他,结果,各位,千真万确,见我的是一只红毛狐狸!它说人话了,‘水果放下,别的就不必了。’我把果篮一丢就匆匆跑了。 现在我认识到,有些玩意儿不是咱老百姓能理解的,但二院发生的这件事千真万确,绝非造假。” 传言或真或假,但相信它的人永远会有,如果传言曾起到任何积极作用,那毫无疑问就是:它给了人们希望。但仅仅是给人没有出路的希望,一个传闻不可能历久弥新,像这样古怪的传闻,却能一传十、十传百的传播下去,充分说明了一件事:人类的想象力当真没有穷尽。 九、三折(上) “放风这个词相当有趣,既可当空气流通讲,又可以指囚犯活动。”孙必振是在书上看见这个词的,看见这个词时,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许久未曾活动过,自从高个儿死后,除去治愈绝症,他再没做过什么离谱的事情,一天天过去,他攒了不少钱,但却不知道怎么花这些不义之财。或许是因为他最近工作上没有什么困扰,因为他原来的主任出差了,他就不必天天去看那家伙的苦脸就能够请到假,于是他的那愚蠢的自省又开始像惊蛰后的虫蚁一样渐渐活跃于他枯燥的日程中。“暂时如此……暂时是多久呢……”他自言自语着,开始思索那两个家伙:现在他还能一眼认出这二人吗?他想不出怎样能够找到这两个人,因为没有一个好的时机,“我想我得放放风。” 在主任归来前一天,孙必振接到了高浩的电话。 他本来正在湖上和狗玩耍,他在湖上走,狗在湖上游。孙必振从湖畔随手折下一枝草茎,像放飞纸飞机一样将它滑向太空,草茎消失在湖的远端,“去叼回来,注意换气,别喝湖水,这湖水越来越脏了。”狗游向远处。孙必振的电话响了,他掏出自己的3310,摁了下接听键,是高浩。“有人找你,”这前半句话他料到了,“不太寻常。”这后半句话不太寻常。 当狗叼着草茎回来时,孙必振发觉它叼错了:这同样是草茎,但不是他丢的那枝。 “走吧,回去。”孙必振淡然说。 回到二院时,情况如他所料果真不太寻常。高浩竟然来到街口等他,见他走向这里,高浩远远的跑上前来,喘着气讲,“你去看看,我没见过这阵势。” 这阵势果然不常见,二院被车围了起来,什么迈巴赫、布加迪、法拉利、帕加尼、迈凯伦、劳斯莱斯,二院似乎在开名车展览,连交警都不敢阻止它们胡乱停在医院四周,从院西门街口一直到院东正大门,乃至员工宿舍,都被这些车子围住,偌大的二院外交通瘫痪。 “从中午我来时就这样了,估计是有人趁着天热,在正午没人时停好的。”高浩说。 “这动静说大不大,说小,连警察都惊动了。”狗拖着衰老忧郁的嗓音补充。 孙必振笑嘻嘻的,“我想我猜到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因为狗进不了二院,他让狗独自回家,自己带着高浩走向院门口的兰博基尼。 高浩敲敲窗玻璃,“你看,这些车里都没人。”他冲孙必振一皱眉,意思是“冲你来的”。 “走着瞧吧,估计是惊动了什么大人物。” 他们回到了化验科,发现那里早已人满为患,除了给孙必振报信的护工、护士,不大的化验室里挤满了人,有交警,有翻译,有洋人。 交警不会在乎是谁把那么多贵重物品停放在院外,他们只想让车主赶快把车开走,至于其原因他们丝毫不在乎。 翻译的动机更加简单,他们就是被雇来的,至于为什么要雇用一批而非一个,翻译们同样不在意。 而那几个洋人,没人知道他们为什么在这,但他们必定是这件事的始作俑者。 “动机不纯啊。”孙必振嘟囔。 见到他们等候多时的二人来到,首先发话的是一个交警队长,“有嘛事快讲!讲完麻溜的滚蛋!”估计这不是他第一次说这句话了。翻译们本该负责将他的话翻译成温文尔雅的句子讲给洋人听,但这里有不止一个翻译,他们之中没人肯木秀于林、遭同行厌弃,于是他们都不愿先开口,所以队长的话迟迟没有起到效果,而这个队长又不敢动手打外国人,这就是他们在这里僵持了好久的原因。 孙必振站在化验室门口不肯进入:他嫌里面太热。“你们有事出来讲!”他向着里面喊。 孙必振的话同样没人肯翻译,而洋人又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这样尴尬的局面持续了许久,直到一个聪明的翻译提议,“我喊一二三,大家一齐翻译,好不好?”同行纷纷赞同,看来他们的头脑都朝着同一个方向退化了。三秒后,化验室里传出他们洪亮的俄语,“?Он нас выпустил.”洋人终于明白正在发生什么,以一个金发毛子为首,他们从化验室走出,在走廊中形成一支规模不小的队伍。 金发毛子猜到孙必振就是他的目标,于是从翻译的队列中揪出一个,“Скажи ему, что мы ищем лечение.” “这位先生说,他在寻求治病的方法。”翻译说完,开始等待毛子的下一句话,谁知金发毛子背后走出两个俄罗斯大汉,一左一右将这个仅翻译了一句话的可怜的家伙拎着送出了大门,返回时只剩一个大汉。 金发毛子身后走出一个不知哪国的白人,“Сэр, пройдите с нами.”毛子讲。 那白人则从翻译的队列中叫出一人,“?? ?? ????? ?????”他对翻译讲,翻译心领神会,“请您跟这几位走一趟。”翻译说完,乖乖跟两个毛子走了,那个讲波斯语的白人也紧跟其后。 眼看金发毛子就要重复这愚蠢的行为,孙必振看不下去了,“Ты усложняешь проблему, дурак.”他讲。 那毛子一愣,咧开嘴笑得十分苏维埃,“Господин в совершенстве знает русский язык?” “Конечно,что у тебя?”孙必振反问。 见他能听明白自己所讲的话,金发毛子示意手下们带着翻译离开,只留下了几个壮汉陪同,交警们似乎接到了令他们满意的消息,也集体离开了。二人三言两语谈妥后,毛子不好意思的笑了:他本来打算用几十个不同语种的翻译,每个翻译仅译一句话,如此就不会有人能理解他们讲了些什么。毛子到底是毛子,思想很熊。 毛子和孙必振握了手,带着人马离开了。二院外一辆豪车也没剩。 晚上,天气冷却下来,孙必振请高浩吃饭。 “我先给你讲下咋回事啊:苏联的富豪得了绝症,不知从哪里得知我的消息,找我给他看病。就这么简单,那个金毛儿是他儿子。”他嚼着一块羊肋,说道。 “苏联,不是,俄罗斯人为啥要整那么多豪车啊?” “我也不能理解。不过,我问你,免费去莫斯科放风,这事你乐意吗?” “我的狐狸谁来带啊?它又上不了飞机。” “穷人的想法!我们给富豪看病,就得用富豪的新思路思考,人家给提供飞机!” “这一趟你能赚多少钱?” 孙必振伸出左手的拇指、食指与中指,“三万,不能坏了规矩,我跟我爸谈妥的最高价就是三万,他不许我一次挣太多,”他停顿了一下,脸上浮现出阴谋得逞的笑容,“但我们的食宿全由外国友人包办,我想,就凭毛子的熊劲,他亏待不了咱们。” “就这么说定了。” …… “爸,我要去一趟莫斯科; 我知道,对,去给人看病; 嗯,那儿挺冷的,我多穿衣服; ……苏联早解体了,爸,现在人家叫俄罗斯; 我知道,嗯; 我说,您想去一趟国外不?人家,我掏钱; 哦,行,可以,我记得。 挂了啊。” 孙必振左手提着行李,右手捏着护照——他怕他忘了带,在清冷的凌晨动身前往机场,狗陪伴在他左右,为了赶上他的步子有些吃力。孙必振放慢步子,好让狗轻松些,“蛮怪的,”他对狗说,“明明是夏天。” 十、三折(中) 飞机降落。孙必振一路上吐得一塌糊涂,这恐怕是他唯一的弱点:晕机。他可不曾晕车晕船,但一下了飞机,他抖了抖肩,活动活动脖子,又重新焕发出生机。“我相信没人会为这种发明感到愉快,除非,他不晕机。”他用一句话带过自己的不愉快。 “这儿是北京,我们还得等毛子的飞机来。”高浩提醒道,旅程还未开始。 孙必振并没有沮丧,他解释道,“晕机,源于颠簸、摇摆或旋转,不颠簸、摇摆或旋转,就不会晕机。”但这废话没能解释清楚他究竟要干什么,“只要飞机不离开地面,其运动时所产生的颠簸、摇摆或旋转就不能使我晕眩,你明白我在想什么吗?” 高浩不明所以,“我不明白,不上天的飞机不就是车吗?” “你见过带着空姐的车吗?我们只要让飞机在地面上开,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你有能耐让飞机开在地上?” “没有。”孙必振这才陷入沮丧。 “我去买点药,看看有没有帮助。”高浩指指左方的行李提取处,“你晕的严重吗?不晕了就去把狗和黔黔取来。”黔黔是狐狸的名字。 前往俄罗斯的飞机上只有金毛的人和他们俩,孙必振没有再晕机,但他也顾不上享受那些他点好的酒;他一路上一直在默默地摇晃自己的脑袋,仿佛是在抵消飞机的摇晃。但他闭着眼细听着毛子们的谈话,金发毛子不在其中,那个富二代似乎很少乘坐自家飞机,这点是孙必振从谈话声中剥离分析出的。 高浩则一个劲的吸烟,孙必振劝过他戒烟,“你这么一天一包烟,迟早会得肺癌。” 高浩哈哈笑道,“跟你混就不怵癌症!” 孙必振神情严肃地讲:“我说过,有些病我治不了,精神病是其一,肺癌就是其二。”他从不在这种事上开玩笑,但高浩迟迟戒不掉:他吸烟是为了麻醉自己的嗅觉,因为他养着一只狐狸。离开了狐狸,他吸烟纯粹是为了解乏。 “你晃来晃去,就不晕了吗?”他问道。 孙必振没有回答,他比划了两个字,“念短”。高浩明白过来,把仍余半截的烟捻了,“佢哋识听粤语唔?” “佢哋都识普通话,估粤语佢哋都明。”他继续摇动头,果然,几个毛子似乎仍在面带微笑地谈话,可眼睛都在向他们这边扫视。从面前的矮桌上取了一个玻璃杯,孙必振往杯里倾满了绿色的洋酒,指头一蘸,在桌上写起字来,毛子离他们不远,应该看的相当清楚,但人们都知道,大夫的字比希伯来语都难懂,“??? ???? ?? ?? ?? ???????”这句子,在场只有两个人能懂,意思是,“你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吗?” 高浩摇头,自己也倾了半杯酒,他一口喝干,在嘴里抿了抿,咽了下去。甜的,孙必振喜欢甜酒。 孙必振继续写道,“他们在谈‘老爷’,那个苏联巨富,得了肝癌。” 他写的很慢。高浩趁机从一旁的小冰箱中取出一瓶梨子酒,他不是为了揩油,对于毛子来说他们喝的酒只能算是软饮料,他是为了在倒酒时使溅出的酒液恰好落在孙必振的字迹上,于是名正言顺地擦去。但为了这么做,他可喝了不少各色的果酒。 “‘老爷’得了肝癌,他人在病榻却等不来大夫,所去的任何一家医院都不肯为他化疗、放疗,因为有关的大夫要么请假了,要么就被调离了原岗。 那个富豪焦急无比,便怀疑这是妻子图谋财产所为,于是就让儿子,那个金毛,给他找大夫,而他儿子找上的正是我们。 现在那些毛子在打赌。 因为我们俩没有岗位可调,他们在赌咱们会被怎么折腾。 这几个家伙明知我听得懂,所以讲的相当,‘精彩’。” 等他写完这些,高浩已经喝了不少。一个毛子嘲笑他的酒量,握着一杯伏特加靠近,“你闷重裹人布回喝酒。”他转身坐在高浩旁,将酒掷在桌上,往桌上瞄时,那里只剩一滩斑斓的酒。“我不是不会喝酒,这酒没有度数,光是让人腹胀。”高浩捏住杯子边,喝尽,“伏特加,我能喝一斤。” “一斤?窝不知道一斤系剁勺。”俄国人呆呆地问。 “我来告诉你,”孙必振终于开口了,他从冰箱中取出两瓶酒,一手握一瓶,瓶对瓶一齐??碎,酒却没有撒漏,连同桌上原有的酒,这些液体飘飘悠悠地团成一个球体,“这就是一斤。”毛子们问他怎么做到的,“中国人都会。”他这么解释。 后来,当一个清洁工打扫机舱时,她发现这个球体仍悬浮在半空,她拿手机拍了照,然后用桶把球体拖到飞机外;那球体慢慢自己蒸发消失了。 当他们到达目的地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一点了。俄罗斯人带他们去了宾馆,那里的人流量即便在此时也是相当可观。他们随行的向导要比之前的那几个毛子了解中文得多,“我们已经安排好了住处,如果有什么特殊要求,您可以现在告诉我;这个宾馆允许携带宠物。”向导看到他们带着动物朋友毫不惊奇,可见其经验老道。听到他的最后一句话,高浩没再问什么,孙必振却把向导缠住问了许多问题,那个女向导估计是急着下班,很不满地一一回答。 “干嘛为难她?”高浩问。 “我觉得很有趣。他们一点都不着急提看病的事,看来……你懂的,绝对有问题。” “这和你我有什么关系?” 孙必振脸上浮现出诡异之笑容,“你可以做出假设,看看你我所想是否一致。” “好吧。我觉得只有三种可能;第一种,是俄罗斯富豪的妻子图谋财产;第二种,是富豪的儿子图谋财产;第三种,是其他的什么人有所须求,但具体是谁,也许是富豪的仇家?”高浩吸了一路烟,现在毫无困意,他慢条斯理的梳理着。 “多了两种情况。”孙必振提醒他。 “对,不可能是富豪的儿子;如果他想让父亲病死,只需要找庸医便可,无需找上我们。” “正相反;如果他找的是庸医倒还说得过去,可他偏偏找上我们,那就非他不可,你明白吗?他要害他父亲!” “……我不明白。” “你想想,治愈绝症这种事情,换我我都不信!何况就我听到的信息,富豪的癌症绝没有发展到扩散期,不能算是绝症。只有病入膏肓、备受折磨的病人,绝望至极、使用善意谎言的家属,人穷志短、视生命为儿戏的赌徒,或另有所图、不忌患者安危的孬种,才会病急乱投医地找上咱。可他一个俄罗斯富二代,先不说他怎么会找不到合适的大夫,就算他果真找不到,也绝对不会千里迢迢上中国寻医:咱们没有这影响力!所以……” “所以这和咱们有什么关系?” 孙必振没管他的问题,他继续说道,“……这必定是有一个不在乎癌症发展的孬种,觉得你我只是江湖骗子,雇你我来当羔羊。你认为这跟你我无关吗?” 高浩一激灵,“你是说,他让咱们看病,等他父亲死去后,他既能得到万亿家产,又能保住为父寻医的孝子名声,因为他认为咱只会耽误治疗?” “不错,我是这么想的。” 高浩摸摸脑袋,“不对啊,那个金毛怎么会偏偏拉上我们?就像你说的,咱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 “这很简单,”孙必振仔细地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他在飞机上没喝任何东西,“你用谷歌搜索‘治疗绝症’,头两个广告就是我登的。我也得吃饭不是!” “我们怎么办?”高浩靠近他问。 “你真把咱当江湖骗子了?咱给他父亲治好病就算是伸张正义!” “你想的是真复杂啊,必振。”这声音把高浩和孙必振都吓得不知所措,他们没料到酒店也设有耳线,“我听半天了,”这声音来自宾馆的广播,广播来源自前台持话筒的男人,男人的光头因为中年冒出的过多皱纹早已没有从前那样闪亮,“你俩不必担心,是我推荐的你们。” 看到他的模样,孙必振脸上浮现出欣慰之笑容,高浩仍蒙在鼓里。“这是我高中的班主任,也是我的第一个病人。”他向高浩解释。 十一、三折(下) “您为什么在这?”休息好,换上一身西装,坐在西餐厅中准备享用七分煎的孙必振见高僧前来,所说的头一句话就是如此。 “莫急,等人齐了,我一起解释。”高僧指的是高浩。 “他昨天贪杯了,估计一时半会起不来,您先跟我讲,我回头告诉他。” 高僧点点头,“这件事要从我的一个学生讲起。 我教过的优秀的学生不止你一个,呵呵呵,事实如此。 即便他人在国外,我都快把他忘了,可事情就是这么巧,有一天,他突然联系上了我,说是要给我些钱。我当时以为那是电话诈骗,可谁知,没过两天,他孩子找上门来,非要拉我去莫斯科。我这个人心软,看他儿子那么急,说得又那么真成,关键是,诈骗集团也开不起那么多豪车啊!我就相信了,飞到这里一看,结果是,他得了肺癌。 他不肯化疗、放疗:怕受罪;人人都这么想。我劝他去找你,他说,这不是老师自夸啊:您是我认识的最好的老师,您说啥我信啥。就这样,他叫儿子找上了你。你别看他儿子年轻,办事相当快,可他说了,他儿子有个毛病:花钱大手大脚,雇人办事从不讨价还价,有时花了钱都未必能把事办妥。他不放心让儿子接待你们,我也不放心,所以,你我会在此吃牛扒。” 孙必振把嘴里的食物咽下,沉默了一会,“他儿子,是毛子?” 高僧无奈地笑笑,“你看,人家身在俄罗斯,乐意领养个白人我们也能理解,不是吗?” “养子是吗;可那些本该为他化疗的大夫为什么都……” “他老婆,”高僧抢先说道,“我明白你的顾虑,那是因为他妻子坚持要他治疗,为了逃避,他不得不这么做。” 孙必振喝了口香槟,“去,”他用这一个字表示自己的惊奇,他鲜少说脏话,“我管不到人家怎么做,我就只管把病治了。” “我替学生感谢你。”高僧把椅子向后一推,站起来鞠了一躬,孙必振没拉住他。 “您见外了不是!学生我又不是白给人家看病,我这一趟挣三万呢!”说着,他也起身慢慢回鞠一躬。 高僧和他同时坐下,“在老师看来,救人一命只收三万,这就是做慈善,”他似乎想起什么,“可惜有些人不懂。”他补充说。 “得嘞,下午我就去把正事办了。”孙必振又叫了一块七分煎牛柳。 高僧和孙必振约好在俄罗斯下午四点时赴医院为病人治疗,在那时,天朝的天空已经是黑的,对于没有倒时差的孙必振,那应该是睡觉的时间段,但他此刻顾不上自己的休息。从餐厅走出,孙必振叫上蹲在门口的狗,快步走向高浩的房间。 他快速地敲了门。高浩睡眼惺忪地开门,被他的神情吓得瞬间清醒。 “这是怎么了你?被毛子欺负了?” 孙必振关上房门,“你!我!被狠狠欺骗了!” “你讲。”他只能这么说。 “他买了高僧,一个非凡的教师,他买了他!”孙必振压着声音,幸亏这宾馆的隔音绝对靠谱。 “我又不明白了,”高浩暂时摆脱不了宿醉的影响,“那么非凡,还会被买?被谁买?” 孙必振脸上闪现出怒气涌动的狰狞面容,“人人都有价码,非凡的人价码格外高。金毛买了他,而我,我后悔接了这生意,现在,我要做一件我原本以为我今生不必做的事!” 高浩紧张地问,“你要杀人?” “我要告诉你,我会治疗肺癌。” 高浩陷入迷惑,“慢着,你会治肺癌?” 孙必振不得不承认,“我会。” 这次轮到高浩愤怒了,“你骗我?!” 他叹气道,“我本来打算不会的,我对任何人说的都是:不会。但,我承认,我会,我的确会治肺癌。我会治,我也只能会治。我觉得你有资格知道这一点了,尽管我并不会使用这个能力,永远不会。” “莫名其妙!你说你不会治是图个什么?” “让你戒烟。你从高一开始一天一支,到现在一天一包,我如此劝了你十四年,你就是戒不掉。” 高浩冷静了些许,“所以这件事的真相是什么?” “我简单地概括一下:是那姓高的推荐的我们不假,可他后来被那个金毛买了。” 俄罗斯,下午四点,GMS医院,某手术室。 他全副武装,脸在面罩后捂得严严实实,就露出一双精悍的眼,“高老师,就是这儿吗?”他鼓囊地说,因为口罩,他的声音不是很清晰。 “对,你做手术时需要什么就问他儿子要,这家医院都有。” “我把东西都带齐了,这就开始,谢谢您嘞。” 他走进手术室,一个瘦弱的亚洲人在床上,金毛在床边,握着那人的手,见他走进,金毛为他让开了位置,“пожалуйста.” “滚。”他冲金毛喊。 手术进行了大约一个半小时。当他从手术室走出时,金毛似乎刚刚返回。他对着门外的金毛缓缓摇了摇头,随后很快地避开了他。洗手间中,料到大事已成,高浩摘下口罩深吸气,“妈的,我应该带上手机。” 他在手术室陪癌症病人谈了会儿话,印证了孙必振的猜测。 “你这个病,我治不了。”他说的自然是实话。 “没关系,我看开了。”病人笑得比他这健康人还精神。 “我治不了,但我知道有人能治。” 病人剧烈的左右摇头,“能治的话我会在这躺着?我有这么多钱,好歹最后潇洒一把,就是能治我也不治了。你也看开些,小伙。” 听他这么讲,高浩觉得也没什么可聊的了,向门口探了探头,确定外面的人看不见这里发生的事,索性掏出烟点上一支。 不久,肺癌病人又开口了,“小伙,看得再开也不能这样吧:在肺癌患者旁边抽烟?” 见他没有反应,病人叹了口气,“我劝你还是少吸点烟,不管能不能治,吸烟染上肺癌都不好受。” 于是高浩把烟捻掉,“戒了。” …… 俄罗斯,下午四点,霍夫里斯卡亚医院,某看护室。 “非常抱歉,但,先生,我无法治疗您的疾病,已经太晚了……”一个大夫在为病榻上的黄人进行了完整的检查后,如此说道。 “高老师跟我讲你能治疗绝症的,怎么会?” “抱歉,先生,我无法治疗肺癌,而您的癌细胞已经扩散了。”他认真地复述道。 “足够了,你出去吧,让我一个人呆一会。让别利科夫回去吧,他忙了太久。” “我很抱歉,先生。”大夫带着助手们退出了房间。 病床上的男人考虑着自己该做些什么,他本就让律师写好了遗嘱,但此时,他又觉得先前的遗嘱不够妥帖:尽管侦探的说法让他心寒,但那毕竟是他的妻子,他应该给她也留点什么。所以,他拿起了手机。 门没有开。一个和之前迥然不同的大夫从病床下翻滚而出,在这个单人病房中腾跃而起。 他吓了一跳,把手机丢下,“你是谁!”他虚弱的声音没能引起任何保安的注意,而那个呼叫按钮被事先破坏了。 “我是精灵的精,精灵的灵,现在,按照国际惯例,我会实现你三个愿望!”那大夫一边做着滑稽可笑的动作一边说道。 他被逗乐了,“是别利科夫雇你来的吗?” “你可以这么认为,因为我刚刚来过一趟;我本来的身份被占用了,所以,你可以叫我精灵。” 他哈哈哈地大笑不止,“怎么,你倒立着走来走去就算是精灵了?你腰上那个东西我很久没见过了,是皮筋吗?” “没错,压脉带,”他把腰上的皮筋取下,“我想俄罗斯人估计不常用这个吧。”那是一条血迹斑斑的压脉带,老道的大夫知道这是一次性的,但很多不守规矩的人会反复使用它。 “你才是孙必振吧。我觉得你是这个意思,可刚刚那个人又是谁?” “那是一个小丑,我才是孙必振,”孙必振指指面罩,“但愿高僧给你看过照片:需要我摘下来证明给你看吗?” 病人喘了口气,“不必了,我觉得可以相信你,你有什么要讲的吗?” 孙必振走近他,“我的确有很多话要讲。但我身为大夫,一向尊重患者的意见:你是想先让我帮助你摆脱肝癌,还是先听我跟你讲讲你那养子别利科夫变相谋杀你、买通高老师、欺骗我这穷大夫和你这可怜老子的悲剧故事呢?嗯?” …… 离开莫斯科的那天夜里,高僧和金毛一起为他们俩送行,在孙必振的要求下,他们回程乘坐客机,“我不好意思再花人家的钱。”他如此解释。 “没关系,你尽力了,老师能明白。”面对高僧的安慰,他脸上露出一言难尽的笑容。 金毛和孙必振握了手后,就站在了高僧身旁,待在安检口前,面带微笑。“人家能理解,必振,你不必自责。你也给老师说过,肺癌难治。”高僧也和他握手送别。 “老师,我看开了,人活到最后,有多少钱都没用;就算是我,遇上这样病入膏肓的人,也无力回天。”他流下一滴似是而非的泪。 趁高僧仍沉浸在喜悦之中,他头也不回地走向前去:莫斯科凌晨一点的黑暗中,他将要回到一个能看到太阳升起地方。 十二、催促 孙必振手术一次,收费三万,这还不算他待在医院所挣的工资,所以他事实上很有钱,尽管这一点少有人能看出来。 虽然他和高浩的收入相差无几,可两人的消费观大不相同:高浩交了女朋友之后,手表戴的是蓝气球,汽车开的是本茨,手机用的是玫瑰金,酒喝的是波尔多,烟,虽然他戒了,但他如果抽烟,他会抽中华,一点儿不心疼。 至于孙必振:他在结婚前,手表戴的是文具店里买的十二元电子表,他把表带一扣,表就成了一个小环,他平时就那么将电子表揣在白大褂的口袋里;他很少开车,即便开车,他也是开一辆旧皮卡,那皮卡上写着“教练用车”,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搞到手的;他的手机是3310,因为耐摔,他从来就瞧不上智能手机;他常喝酒,但坚决不喝啤酒,“啤酒就是神仙尿”,他这么讲,他也不喜欢太辣口的白酒或苦涩的葡萄酒,只对甜酒情有独钟;他不抽烟,也从没想过抽烟,“抽烟骨头会烂”,这话是他父亲所说的,他却当真相信了。因为他的消费习惯,常人难以理解这个常年穿红窦娘皮鞋的男人为何会有八位数存款。 他照常每天上班,偶尔请假休息,但带薪假从没用完过,可见他的安排冥冥之中有合理之处。 他上班的内容就是填填报表、帮护工抬抬床单,以及治疗各类肠胃病症。治疗绝症不在他的工作范围内。 这一日,他没有请假,就坐在自己的办公室内,盯着电子表看,试图对每一个时间的数字进行质因数分解。在他进行了约五十轮分解后,门外进来一对夫妻,丈夫搀扶着恍惚的妻子,安抚她坐在孙必振面前,当她安静下来,不再发出絮絮的低声念叨后,那男人说话了。 “你就是孙大夫吧?” 孙必振收起表,“是我,您是来……”他没说“治病”这两个字。 “是,是我妻子,她,”男人指了指妻子的头,“精神错乱。”这似乎相当直接地指出了问题所在。 “抱歉,我无法治疗精神疾病,但我可以问问您妻子的病因吗?或许我能给您找到比我更合适的大夫。” 男人说了,“孙大夫,我的确不知道她是因为什么才疯的,毕竟她之前一直很正常。直到最近我才发现,她动不动就把东西弄坏,还总是独自念叨些我听不懂的话。她一开始只在家里这样,我还以为她在跟我闹别扭,结果她开始在单位胡闹,我害怕她出事,就请了假到处找医生,可没人说得清她是得了什么病。您说她能治好吗?”男人说话时眼睛不住地眨。 “你知不知道她是否曾受过什么刺激?” 男人思考了一番,“这个当真没有,我们夫妻俩平时在厂里上班,既没有跟什么人结啥梁子,又没有作什么孽,她怎么会受刺激?” “您有子女吗?” “我大儿子在济南工作,二儿子在读大学,您要知道他们俩都过得不错。”男人有话没讲完就闭上了嘴。 “您有什么事大可跟我讲,我是个医生,不会透露病人信息。” 男人于是看着坐在椅子上的妻子,没有正视孙必振,说道,“其实我大儿子,也不能算是大儿子——我们的头一个儿子在二十一年前丢了。” 孙必振脸上浮现出复杂之笑容。 “二十一年前,我们的头一个孩子才八岁,就被人贩子拐跑了。”男人说着,再也无法抑制情绪,每个眼角都淌下豆大的积蓄了许久的泪珠。 孙必振反倒松了一口气。 “那天孩子好端端地在小区里玩耍,到晚上,吃饭时去叫他,他就没了……一同没了的还有好几个玩伴,我们打着灯去找时,只在附近找到了几个,我们家的偏偏没找到……”男人的泪形成两汩,在脸颊上肆意流淌,“我问孩子们看没看见我那儿子,结果他们都不肯讲,估计是挨千刀的人贩恐吓他们……他们……他们不肯讲……”他的声音从喉咙里无法释放,便从鼻腔中撕裂开来,化作一个男人的典型哭声。 孙必振脸上浮现出更加复杂的神情。他不得不再一次承认自己撒了谎。 “您请安心,我说谎了,我道歉,我会治精神病。” 说完,趁男人拿纸巾擦鼻涕,他把那个可怜的母亲的疾病抹去了。可他仍觉得少了些什么。 所以他向自己的脸狠狠抽打,“我对不起你。” 男人却先注意到自己的清醒的妻子,她缓过神来,“我们这是在医院吗?”她问。 男人看见她眼神清澈如初,当即搂住妻子痛哭出声,当他从悲伤中再次脱身,又立即跪在了地上,“神医,您是神医,我给您磕头……”他的鼻涕与眼泪在地板上淌成一滩。 孙必振不敢提及他儿时的捉迷藏,他只能认为:这是有人来催促他结束这场游戏了。 十三、不祥 十三和不祥挂钩。 对于这一观点,这一认为十三不祥的观点,孙必振的理解是,资本主义那一套在天朝行不通。天朝的《最后的晚餐》上并不是十三个人,而是十二个人,加上一个不符合唯物主义理论的家伙。 但他的狗死在十三号。 十三号的前一天,晴天,孙必振没有料到将要发生的事。他和狗照常看着新闻联播,随着新闻一个个播报结束,狗对他说,“我有一个一级新闻。” 孙必振没有讲话,狗本不该继续讲下去,但它用衰老忧郁的声音继续讲了,“明天,我将死去。” 孙必振应了一声,“嗯。” “我来您家时三岁,跟从您十四年,如今我十七岁,已经是条老狗了。明天二十一点时我将满十八岁,也将死在那一刻,您有什么话——我是说,如果您相信轮回的话——需要我带给您的朋友吗?” “没有,我不信。” “您有什么其他安排吗?”狗不依不挠地继续问他。 孙必振认真想了想,他真的没有什么要讲,“不如换作我问你:你有什么要求吗?”他没有看狗的眼睛,仍直视着电视屏幕。第二次面对死亡之时,孙必振平生第一次收看了天气预报。他没有关掉电视。 “我想让您带我走完这条路。” 北京,晴,24-32度。 孙必振点点头,“我听说的——当然是老一辈传下来的迷信——死亡是这么回事: 当一个生命终结,也就是死亡,生命会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向上,一部分向下。” 拉萨,晴转多云,23-31度。 “向上的那部分是魂魄,祂重新进入轮回:因为失去了另外一部分,向上的魂魄皆是平等的,无论是杀人如艺的土匪,还是救死扶伤的大夫,均不记功,亦不记过。” 台北,多云转阴,26-32度。 “至于向下的那部分,成分很复杂,我只知道,祂将要降落到的地方,不是地狱,不是天堂,阎王不理,判官不睬,那是一片无主之地,在那里,在这个尘世之中,祂将重新分解为本源:科学认为那是无机物质,神学认为那是以太,但都不完全——那是历史;凡属于历史的,必定归于历史。” 澳门,阴,22-30度。 “我不相信这些,但谁知道呢,也许你用的到。” 十三号,晴,这是和往常没有区别的一天,因为是星期三,所以孙必振照常上班。 不过,他早就通知了高浩,还通知了其余九位朋友,甚至通知了父亲,可这些人中只有高浩能够前来。他的其他朋友,毕竟见识过他对高个儿预言的准确性,都表示了同情,可惜他们身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省份乃至不同国家,无法按时前来。至于他的父亲,简单地说了句,“我的确没法赶去。”没有表达其余情感,但孙必振感到父亲的情绪在众人中最为悲恸。 当他回到家,他发现狗不见了,没有做多余的举措,他按时吃了饭,在听到敲门声后为高浩和狐狸开门,一起看新闻,关掉电视后,闲聊。他一直开着家门,当高浩问他打算怎么葬他的狗,他却没有回答,反倒笑着说,“我读过《论死亡和濒临死亡》,现在我觉得它相当不合理;你看,我现在多么冷静,没有任何DADA症候群的表现。” 高浩苦笑着没有赞同。 他们一直闲谈到十点,当孙必振第十一次拿出电子表,高浩提议,“我们可以到社区里等待狗,它回来时一定会经过那里。” “不,我担心它会从单元楼里某处跑出来,那样我们就会错过它,不如继续呆在这里。” 又过去了一个小时。“我猜,我是说可能,你的狗会不会担心你过度悲伤,选择独自……”高浩讲。 “不会,它说了,让我带它这一程。” 过去了三十分钟。 “你不知道它会去哪吗?我可以出去找找,你在这里等。” “不,我们就在这里等,你暂时不要出去。” 过去了十五分钟,仿佛一切即将尘埃落定,连街灯都一一熄去,在这夜空中,月亮该死的明亮,诗人曾说,何事常向别时圆,孙必振不是诗人,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你圆你的,我死我的,这就是凡人。 过去了十分钟,门当然还开着,狗走了进来。两人本就沉默着,现在,沉默都不足以形容那种状态。 狗走近孙必振,“我帮您最后做了些事,”它发出欣喜的声音,功德圆满的喜悦并不能感染两个人类,尤其是他,“我有很多话想讲,但时间不多了,我就将最重要的事讲给您,”它毛色暗淡的身躯如此瘦小,孙必振无法继续端坐,他掀翻了茶几,跪在狗身前,一言未发,“我见了TRADER,您或许还不认识他,这不重要;我来告诉您,‘TRADER全都知道’,这就是他让我转告您的,‘TRADER全都知道’。” “我记下了。”孙必振就说了这么一句话。 狗于是,未曾再讲一句话,没有再说什么告别的废话,闭上了他疲倦的双眼,祂死了。 “不。”孙必振发出一个字。然后,他倒在狗的尸体上放声大哭。 高浩不知所措,于是看了看狐狸,狐狸也不知所措。 当孙必振抬起头,未待高浩说些安慰的话,他就发出了一声声“不”,然后,他扭头看向高浩,“你听清了吗?” “什么?” “TRADER,是TRADER对吧?” “我不明白……” “他,我不管他是谁,他是什么人种,什么肤色,他害我的狗临死只有五分钟与他的主人呆在一起。” 高浩知道他该讲些什么,“对。” “你为我作证,”孙必振对他讲,“他要我狗的命,我就要他的狗命。” 高浩于是也哭了出来,他不知道孙必振怎么会如此仇恨一个未曾谋面的人,但他知道,孙必振会做到,这不得不让人难过。 孙必振没有再挣扎,他让高浩带狐狸回家。 当晚,孙必振抱着狗,走到了他们曾一起散步的湖岸边。他从船坞随手推出一只装饰成大白鹅的船,将汽油灌到船舱的三分之一处,抱着狗跳了上去。没有管汽油妨碍了他正常蹬脚踏板,孙必振将船驶至湖中,远眺足以望见自己家的灯仍开着。 “我不曾抽烟,今天为你破一次例。”他掏出今早买好的南京烟,撕开包装,抽出一根,将左手伸出船舷,松开,残余的一包烟落入湖中。他叼起那根被选中的烟,在清冷的湖面上点燃,吸了一口,咳嗽,又吸,又咳嗽。 如此,一根烟燃尽,他将烟头丢进脚下的难闻的液体,世界突然就明亮了,他也明亮了。 “今日与君别,再无相逢时。”他竟然吐出一句像模像样的诗,这就是极度的哀痛所致。他发觉狗在燃烧时毛色鲜艳了,似乎在抖动,他明知那是一具死物,可他忍不住抚摸着那火中的皮毛,一边流着一行滴落即蒸发的泪。 …… 当他们赶到湖边,火已经熄灭,湖上看不到任何燃烧的迹象。“我日,这他妈纯粹就是耍人玩。”一个保安说,“有人点火我早他妈八辈子看见了!” “这是脑子有病,才干这事,湖上放火,有病!”另一个保安指指船坞,“走,瞧瞧。”他们两人并不知道这里的船原来有多少,所以也看不出什么端疑。 “再不信小孩儿的举报了,纯粹耍人玩!” “走吧。”于是他们沿着湖走向公园正门。 “等等。”他们半途中听见有人说了这么一句,保安之一扭头看向同事,“怎么?” “什么怎么?” “你不是说‘等等’吗?” 另一个保安笑了,“你少吓老子,分明就是你自己说的。” “不是……”保安还想辩解,却看见同事身后走来一个黑影;他的同事也意识到不对,转身将手电打向那影子。 那是一个赤身裸体,浑身淌水,还散发着刺鼻汽油味的男人,他的头发烧掉不少,没有捂住自己的下体,就这么向他俩走来,“等等。”他讲。 “你站住!”一个保安讲。 “不,我要回家。”男人说,两个保安四目相对,当然,他们俩谁也看不见对方的眼睛,可默契还是使他们如此做了。 他们没敢拦那个奇怪的裸体的男人,因为当手电打向那人的背影,他们发现那人的腿烧的一塌糊涂,可他还在快步走着,似乎物理的疼痛无法和他内心的苦楚相比,因此,他麻木了。 “我去,你看见了吗?” “看见了,你带手机了吗?” 他们两人都不敢动,就这么尴尬的交谈着,“我的落下了,你呢?” “我也一样,咱咋办?” “咱怕不是撞上鬼了?” “所以,咱咋办?” “咱回去吧?” 于是,两个保安背靠背,打着手电,一步一步挪回了有灯光的公园门口,他们不打算报告这事,因为没人会在乎,除了船坞的主人:他莫名其妙地在船坞里发现了两公斤纸钞以及一张字条,“行个方便”,上面这么写着;他发现自己失去了一只船,似乎明白了什么,不久也就忘记了这件事。 十四、追击 使孙必振从沮丧转为接受的这事件,似乎相当可笑。 他本来沉寂在失去挚友的沮丧之中,但当他渐渐从那麻木中恢复,腿上的烧伤也几近痊愈,他突然想到一件不得了的事。 他的电话没有复杂的功能,但通话记录还是有的。 除去高浩和父亲,十三号那天他还通知了九个人。这九个人的电话号码并不是他保存在纸上、电话菜单里或头脑中,到使用时再腾挪至电话上的,而是他想着要联系某人,于是在3310的键盘上戳一戳,扭一扭,摁一摁,拨通。他这么呼叫了那九个人,九个……孙必振大呼不对。 原本萎靡不振的他顾不上自己脚踝仍是焦黑一片,在三分钟内跑到了二院,又花十几秒钟爬上三楼,左拐右拐,冲进了高浩的办公室。 “你……”高浩没来得及发问便被他拽着,右拐左拐,花不到十秒冲到一楼,在一分钟以内绕进了停车场。 “钥匙!” 高浩掏出大奔的钥匙给他,他把高浩提溜进副驾驶时,高浩注意到他没穿鞋。 他将离合一踩一松,油门压倒底,十五点四秒内,高浩看见表盘指针滑向二百,齿轮响作一团,路两旁的东西呼呼向后飞驰。 孙必振右脚按住油门,左手拉住调节杆,左腿“碴”地蹬直,右手把在盘上来回舞动,座位被他以一种粗暴的方式推向了后方,为他腾开了足够的空间以驾驭在市区内时速两百公里的黑色汽车,那时,万幸,是下午五点,这个镇中能够最早出现在街上的群体——小学生——都还没有放学,街道上没有多少车,所以即便孙必振的车技不足以征服***夹弯,闪避几辆惊恐的小轿车或几个尚未看清情况的行人还是足矣。 “你……”高浩想说话。 孙必振还是不允许他自主发言,“看,”他用左手掏出诺基亚递给高浩,“念!” 高浩如愿以偿地开口念,“9242-3579****,怎么?你要去巴基斯坦?”高浩看见区号就明白了一半——他毕竟是个聪明人。 “巴基斯坦,拉合尔,换我我也会藏在那,多么精明!”孙必振忙着驶向高速,“现在我们必须追赶他,倘若让他跑出亚洲,咱们又没签证,就不好办了。” “从首都坐飞机可以到,可你不打算在北京转乘,是不是?”高浩猜到他的念头,眼里放出二十一年未曾改变的光。认真是人类最好的美德。 孙必振点头,“让我们的首都歇着吧!现在是追击!我们必须不择手段!” 他夺过3310,打开车窗,甩手掷出,“这玩意果真不如智能手机,因为它我差点错失良机,把你的旧手机给我一台。” “乐意之至。” 从白大褂中摸出一张卡,他递给高浩,“这里是一千三百万,我的全部积蓄,你想想,我们怎么忽悠一架私人航班把咱俩运过克什米尔?” 高浩点头,“我乐意供你差遣;可我当真没有好的办法,除非你肯欠某人一个人情。” 孙必振脸上浮现出值得玩味的笑容。 “联系那个苏联巨富,飞机让他办下来,我想,这不算我欠人情。” 高浩笑地异常兴奋,“这是他还你人情!哈哈哈……”笑完,他首先给自己的对象打了电话,请她代为照顾狐狸。 “好吗,你连家门钥匙都给人家了?”孙必振调侃他道。高浩没有理他,仍在和对象交代狐狸的饮食习惯。 …… 高浩惊愕于俄罗斯人的办事效率,当那个华人热情洋溢地向他们二人走来,他们才刚刚来到省会机场不超过半小时。他们二人不吃不喝轮流开了八小时车,除去停车更衣以外,他们几乎是一门心思地争分夺秒,而在这点上,华人富豪的确帮了他们大忙。 “我的朋友,但愿我没有耽误你们的救护工作。”孙必振给他的借飞机的籍口是:他们要赶到巴基斯坦给一个病危者做手术。 “您莫见怪,我们的确赶时间,但您的效率绝对不可能耽误事情,我向您的慷慨热情表示由衷的感谢。”孙必振一如既往的礼貌。 华人露出微笑,“你不必讲客套话啦!我的命、我的家业,都是你拯救的,和这些相比,你看,我怎么能吝啬一架破飞机呢?” 那绝不是一架破飞机,那是一架环球6000,连同一队精通中俄双语的相关人员。 “我绝不是客套啊,”孙必振自如了许多,“我父亲教导我一定要礼貌,绝不忘恩负义;这些,”他双手持卡递给华人,“请您务必收下,这是家父的安排,号码就写在背面。”他没有撒谎,孙家从不白用别人的环球6000。 “精灵先生,”他半开玩笑地一眨眼,“我当然收下,可我认为单方面送礼不如双方交换礼物,”他左手接过卡,右手从口袋里掏出另一张卡来,交在了孙必振双手中,“这是还礼,想必令尊不会拒绝,卡号就写在背面。”孙必振只好恭敬地收下。对富豪来说,面对一般人,借用一架飞机并非无法算作礼物;但面对精灵,把借飞机当成礼物可就太小气了。 “孙先生,还有一件事。”富豪冲他招招手,二人耳语两句后,都会心而笑,握手告别。 “一路顺风,精灵。” “祝你永远健康,我的朋友。” 在飞机上,孙高二人吃了顿饭。起飞时已是凌晨,这架使命奇妙的飞机正与地球的自转对抗,飞向一个游戏玩家所在的小小城市。 “你和他,悄悄说了些什么?”高浩问。 “我用他的原话来回答你吧:‘我和妻子要了个孩子,家事我处理的很好,我很开心认识你,你是个好大夫。’” 高浩露出微笑,“你呢,你又说了些什么?” “我说,‘这是我至今为止得到的最令我感动的赞美,但愿我父亲也会这么讲。’” 二人在飞机上睡去,而这对于孙必振的确是求之不得的一觉,毕竟他晕机。 …… “我整明白了,”重获值夜班的胆量后,保安和老搭档又回到了岗位;重回岗位的第一晚,他对同事这么讲,“我找算命大师算了一卦,大师说这是咱碰上了渡火劫的仙人!咱那天碰上的那个就是渡劫的人,你想,他的脚烧的皮肉分离却还能走动,不是仙人怎么能有如此能耐!” 说着,二人打着手电沿湖行,他的同事赞同道,“谁说不是呢!你想,咱接到的不就是纵火举报吗,原来如此,老子怎么就么想到,仙人还说他要回家是吧,那就是回府修炼!咱错过了结交仙人的,妈的,机会啊!” 二人话聊的投机,一发不可收拾,“就是就是!你看,仙人渡火劫,火劫就是要用水克,所以他从湖里出来,你说对不对?” 二人回到仙人出水的地方,打着手电张望,“那个,那个是啥?那个金闪闪的,会不会是什么仙人落下的法器?” 于是他带着同事冒险取出了浮在水边的金色方盒。 那是一盒只抽了一根的南京烟。 尽管在水上漂了几天,那些烟依旧干燥,依旧是好烟。二人因此惊奇不已,更加相信自己撞见的是神仙,而非一个失意的凡人。 十五、卡恩 卡恩原本不叫卡恩,他原本名叫苏乔。 苏乔是个中国名字,所以卡恩原本应该是个中国人,不错,他生在中国,长在中国,但,那些都是他十一岁前的事。 八岁时,苏乔是这样一个孩子:有人与他结对打牌,对方手里有什么牌他记得分明,所以牌抓到手,他就开始思索怎么能赢;如果发现自己的确无法获胜,他会拒绝出牌,这样就永远轮不到对方出牌,他就永远不可能输。 其实,自从记事以来,苏乔就是这么一个人:好胜心可以压倒其他一切欲望。只要还在呼吸,苏乔就只能接受胜利,再不堪也得是平局——他的底线就是平局。所以当他父亲陪他玩耍,他绝不主动提胜负成败,因为他不打必败之仗。当他父亲说,“乔,和爸爸来比赛拍皮球。”他会想,“父亲赢儿子,也能算赢吗?”然后他的良知告诉他,“算。”所以他会说,“爸爸,让让我。”他的当了半辈子工人的老实的父亲就会装作四肢不协调,以慢于孩童的速度拍起球。或许一个更加明智的父亲会狠下心教孩子成事在天、胜败有常,但一个老实如此的父亲不懂这些先进的教育理念,他就是学着自己的父亲,去带给自己的孩子玩耍的喜悦,没人有资格评判这是幸,或不幸。 所以苏乔是名副其实的常胜。 所以,在那个平凡的周六下午,苏乔尽管没有接下高个儿的话茬来反驳游戏的内容,他实际上并不想参加那场游戏:不知是哪个作弊成性的家伙,竟然会发明出这种非对称竞争游戏——捉迷藏——这游戏从一开始就定下了胜者。但当周围响起孩童的欢呼,他本能地意识到:他的注早已被另外十一个孩子下在了必败的一局之中。何其无奈,他用尽全身力气逃离社区,就像惧怕死亡的人规避祸患,惧怕失败的苏乔规避猫,现在他成了猎物,他能做的就是沿袭他一贯的做法——将这游戏拖至死局,永远不打出底牌,让对手的回合从此再也不会到来,他下决心,要赢,一定要赢! 这就是一个胜利者的思想:即便置我于必败当中,仍自以为永恒之胜利者! 他做出了三个假设,足以使他赢得原本必败的游戏: 假设一:为游戏做出规则更正,将游戏时长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对手时间用尽则判他获胜。但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悖论:想要更正规则,就必须有全部玩家在场,而全部玩家在场,依照现有规则,相当于他被对手找到,则自动判他负;想要胜利,就必须经历失败,但这却是他不能允许的。 假设二:在对手找到他之前让对手失明,这样一来,对手将无法判断自己所找到的人是否为目标,则游戏平局,可以接受。但问题是,这么做将要承担巨大的风险接触对手,而这失败的风险,他无论如何不愿接受,他不肯让自己的筹码押在黑十三上。 那么就剩下一个假设,假设三:游戏只规定了对手胜利的机制,而作为不利的一方,规则赋予他的唯一的优势——显而易见——是对手那一百秒的倒数。换言之,他比对手提前出发了一百秒;用这一百秒,他足以逃到对手的视线范围外;接下来,他只要以不慢于对手的速度始终维持两人之间的距离,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尽管知道孙必振脚程快的出奇,他,苏乔,仍要尽力一搏!孙必振将永远抓不到他,两人之间的一百秒将成为天堑。他绝不落败! 他的肺叶运转的生痛,心里默数着一百个数字,数字越是小,他的心理越是紧张,将要跑出社区所在的街道时,他甚至没有回头看一眼。 当时一门心思拉开距离的他脑子里只有一句话:但愿他打不起出租车,但愿他打不起出租车…… 他身上只有一元五角,而当他凭借惊人的毅力走上公路时,他犹豫着要不要回到汽车站,花这些钱乘坐开往邻镇的公交。想来想去,他还是拿不定主意,因为他既累又饿,几乎神志不清。 他开始怀疑自己能否保持这种行走速度直到邻镇。 就在他将要动摇时,他背后的公路上开来一辆面包车。 “掌柜的,您睇下?” “顺手的挑了。” 车停在他身旁,车门打开,却没人下车;皂色的门洞中伸出几双手,将他拉扯进了车中。 门关上,车开走,公路上没了行人。 他被拐时,八岁。 他被面包车带到林区,经过分配、转卖、运送,在一条肮脏的产业链中,他沉浮辗转,挣扎了一年多,始终支持他的信念仅剩下求胜的欲望;而他确信,只要自己仍活着,孙必振必定无法找到他,因为连警察都找不到他! 链条的最终端,他被买到了藏区的黑矿里。 有些黑暗的事物,似乎不必用光去照亮,毕竟,连从那黑暗中挣扎脱身的遭罹苦难者都不愿回想;可正道,不允许其永远尘封:黑暗必须被照亮,尽管那里纳垢藏污,尽管黑暗笼罩下发生的事足使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泣血。 他难兄难弟的同事们大多得了尘肺,他也不能例外;并发的气胸使他睡觉时不能侧卧,可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痛苦如此。 “你也胸口疼?”他问邻铺的前辈。 “气胸,”前辈早他一年来矿里,他智商正常,不像这里大部分的失去自由的被剥削者,那些弱智或精神疾病患者,他直到死都保有理智和逻辑思维能力,“你呆的时间短,还有机会治,但,”前辈指指自己额头上几个疮疤,“你得逃出去,可那谈何容易?”这里拿工资的只有两个人,一个天天用三角皮带抽打他后背的看守,他唯一的工作就是确保没人能活着离开矿坑;和一个做饭的厨子,他只会把食材剁碎煮熟,而不在乎这些食物是人食用还是狗食用。 他邻铺的前辈并不是唯一一个曾尝试逃跑的人;当初有一个脑子正常的人趁着看守睡觉逃出了坑口,但他惊动了坑口左右的那些狗,那些嗜血的混账咆哮着引来看守,而逃命的人被一发猎枪子弹打穿了后背,直挺挺倒下,被那些狗分食,看守放下枪回去补觉。那些狗吃惯了人肉,见人就不分黑白地扑咬,没人敢靠近,即便是去喂食的人,也只能离得远远地将食物泼在地上。 他苦苦挣扎,每天下矿十六个小时,稍有不注意就会挨打。 “天怎么能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在我们身上?”他用一个十岁孩子的口吻问前辈。 “天没长眼睛,”前辈咳嗽了一下,又说,“我们只能指望正义。” 这对话发生在一个离边境不足两公里的荒芜之地,边防驻军离他们只有不到一公里的距离,可,没有一个边防士兵知道那近在咫尺的罪恶的存在。正义也迟迟未至。 前辈死后,不知为何,他的尘肺痊愈了。 于是,太阳落山之后,他溜出了坑口,他没有逃。他走向那些疯狗,没有一只狗敢袭击他,甚至没有一只敢吼叫,因为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戾气,这戾气让疯狗噤声,名叫仇恨。他一次次溜到狗群旁边,因为看守不会相信有人逃去那里。他将那些指头粗的铁环串成的铁链一次次锯细、锯开——仅用一小截铁片——他在锁链的某节铁环上锯出一个空缺,然后是另一条锁链,一条,又一条……狗无法利用这个空缺挣脱锁链,但人可以。 终于,在一个夜晚,他排在队列末尾走出坑口,却没有走向看守的枪口所指的方向。他跑,看守打着手电筒寻找他,好像他是一个活动靶。但看守没料到他会向那些疯狗跑去,更没反应过来:今天出坑时,那些狗反常的没有狂吠。所以,当一条狗从他腿边窜出,冲他的小腿肚猛咬一口时,他下意识地朝那狗开了一枪,让手电掉落在这个沾满血的地面上,狗一只接一只扑向那不能称之为人的家伙,而他,从撕咬的狗群旁边捡起猎枪,结果了那家伙。 他把猎枪交给队列里能讲清楚话的正常人,“哨站就在一里外,你们知道,逃去那,叫人回来救这些弱智。”说完,他朝着边境线走去,他才刚刚十一岁,可队里没人敢打断他的话。 这些人自由了,而他借助一场地震穿越了克什米尔,他每走一步,大地就碎裂一块,仿佛灾难正是他带来的。 那天,苏乔死了,活下来的人叫卡恩。 十六、谈判 梅赫布·卡恩接到一个电话,“你好,”电话对面的男人听起来没睡醒,“我是孙必振,我的狗要死了,你可不可以赶来和它送别?” 卡恩百感交集。 首先是恐惧;二十一年了,对手仍没放弃,甚至悠哉游哉地打来电话,其通话内容,在卡恩看来就是讥讽:看!我知道你在哪儿!他瞬间重拾了许久未曾想起的落败之恐惧。 其次是欣慰;他的对手和他一样,没有被岁月所折服,仍保有人类最好的美德:认真;有这样的对手,他发自内心地欣慰,谁终将声震人间,必长久深自缄默;谁终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二十一年后,一通电话,如雷贯耳! 最后是兴奋;他等这一天许久了,尽管巴基斯坦的生活要比他在矿坑中的折磨好太多太多,但他仍保有随时可以重新下矿的决心,只要折磨能带来胜利,他惧折磨何? “该来的,终会来。”他讲。电话那头,孙必振将这句话理解为对他的安慰。 …… “我听说一个巴基斯坦人要是没有去过拉合尔就等于白活,但我没有想到,这里的确有那么一点意思。”高浩自顾自的讲。 想要在超过七百万人中寻找一个华人,就很有必要到当地的**机构去收集人口信息。 “可我们怎么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他问孙必振。 “有钱能使磨推鬼。”一句话点出他们现在的目的。二人早早乘坐一辆三轮车来到统计局,他们不知道这个国家主管人口的机构叫什么,只能碰碰运气。 当高浩紧跟着孙必振走进大厅时,孙必振身上响起了新闻联播主题曲,他又掏出自己的3310来。 “欸?你不是……”高浩记得清清楚楚,他明明把这玩意儿扔出了车窗。 “这玩意就是耐摔,”他看了看那个小小的来电显示,扭头就往大厅外走,高浩无奈的跟着他,“你看,这下咱们不必找磨了。”他没有回头,就那么一边向外走着,一边把诺基亚递给了高浩。 …… “???? ????? ???? ??????? ?? ??? ?????? ??? ?? ??? ???? ?????? ???(娜迦,公司要派我去一趟白沙瓦,大约要花一个礼拜。)”他对着镜子套上自己的克米兹衬衫,看着镜中的妻子说。 妻子点点头。 他结婚已有三年。这个国家的女子地位很低,但他仍保留着中国人一夫一妻的婚姻观念,满足于拥有这个小小的二人家庭。 他不止一次考虑过要个孩子,但他残忍的好胜心将这一念头反复抹杀;每当他看着自己的结发妻子想入非非时,他的良知就会用一个必胜者的声音告诉他:即便逃出了矿坑,你仍是个被奴役者——你将赌注押在了黑十三上!倘若孩子诞生时有选择权,他会选择诞生在这个随时会分崩离析的家庭之中吗?你让他降生,可你能一直留在他身边吗?试想,你的子嗣降生当日,你却被对手发现,难道,你不会逃?你不会逃?! 这声音**他整整三年,但在渐渐美满的生活中,他比之前壮了、身上有了些肉,他被妻子的爱与拥有工作、拥有家庭的安全感渐渐软化,那个声音则日渐消瘦、几近消散,他甚至一度萌生出这样的念头:算了,就这样吧。 如果孙必振的电话晚来一天,哪怕晚来一小时,或许他都会动摇。但现实无情若此,假设美好,只是那“如果”二字,不堪玩味。 “当某一动物, 某一种族或某一个体失去其他种种本能时,当它选择以及当它偏爱对它不利的东西时,便称它为堕落。” 基督也无法挽回堕落的卡恩,神不行,人更不行。 那什么可行? …… “你当真?”孙必振问,得到对方的答复后,他真正的摧毁了那台诺基亚:他将它投在地上,整个人蹦起,落在其上,反复若干次,那台3310化作一堆零件。 他和高浩商量了五分钟,还是决定,先尝尝当地的肉抓饭;他们两个都不喜欢烙饼。 “所以说,这里不让用左手吃东西?”孙必振问高浩。 “是啊,那是大不敬。”他示范性的用右手抓起一些饭,试着喂进了嘴;孙必振脸上浮现出被逗乐的笑容,从口袋中摸出了一把勺子。 高浩脸红了一片,因为那些抓饭实在太辣了,“也给我一把。” …… 他打算逃。可他必须抛弃陪伴自己三年的配偶,这就是胜利的代价。 他收拾好行李,在门口驻足了一分钟,等待他妻子把洗漱用品拿给他。 娜迦帮他把毛巾塞进了背包的侧兜,又将一个小塑料包拴在背包带上,做这一切时,卡恩,默默看着。 她起身走近他,吻在他的脸颊上,“??? ????? ???? ????? ?????? ???? ?”她说。 卡恩于是想到。 算了,就这样吧。 他背着包,走出熟悉的家门,走下熟悉的楼梯。他掏出自己的手机,拨通了那个号码。 人和神都做不到的,什么可以? “或许现在才说有些不公平,但,我想请求你,改变原有的规则。从现在开始,直到下个星期的这个时候,我不会离开拉合尔,如果你在这期间找到我,就算你赢;反之,则是我获胜了。你应该明白,如果我想跑,你是抓不住我的,所以这个新规则于你、于我,都有利。” 对面显然是同意了,“你当真?”对手如此问道。 “自然。”说完,他将手机丢进了一旁的垃圾桶。 他长吁一口气。胜利和妻子,他都放不下。 …… “吃完我们就动身去找他?”高浩又点了两份奶制甜品。 孙必振似乎想起了更为重要的事,他在身上摸索,掏出那张卡,“反正要结账,这家饭店应该能帮忙刷这种卡,我们来瞧瞧多少钱在俄罗斯的富人眼里才能算作礼物。”于是他招呼来服务员,“Waiter,check!” 那个打扮光鲜的服务员没有惊讶于卡的余额是八位数,但孙必振和高浩都为那八位数是美元而倍感惊喜。 十七、落败(上) 不知可有人尝试过在一个城市中利用公共交通躲避追捕,这在中国或许行不通,但在巴基斯坦,乘坐公交车的男女乘客必须保持距离;一般情况下,女乘客集中在车前端,而男乘客聚集在车后方。如果某个不识时务男乘客坐在了靠前的座位上,后果将是未知的,因为直到今天,卡恩也没有见过这种事情发生。 但想实现规避孙必振这样的凡人,他清楚的认识到,仅利用异国城市交通的潜规则是远远不足够的。如果他长时间的乘坐一辆公交车,先不提他如何做到一直呆在一辆非环城公交上,只要会引起普通民众的注意,他就不能接受。所以,他不断的换乘公交车,并尽量保证了无序性;而且,小心如他,即便只是见过一面的人,或曾和他出现在同一辆车上的人,只要车上出现可能注意他的人,他就会立即下车,甚至连这个“立即”也是经过认真规划的:他不会显露出急躁或反常,好像他下车的那一站正是他的目的地。 他会在自认为安全的公交上多呆一会,有时车上乘客较多,反而安全,这种情况下,他甚至会一直待到终点站。如此一来,他就能尽量避免乘坐相同的公交车,防止直觉敏锐的司机发觉他一天有将近十个小时呆在公交车上。 至于住宿的问题,他选择住在民宿,因为不会留下身份信息。他也考虑过露宿郊外,可那不现实,因为他有办法避开巡逻的交警,却躲不过幽会的情侣。 如此,当他估计所乘的公交接近末班,他就会默默下车,找到某个人流量小的中档餐厅,确保没有人注意到他后,走进洗手间。 这一步正是他计划中最危险的一步,一旦他走进洗手间时撞见别人,或被服务员缠住点餐,都会大大增加他暴露的风险,因为现代科技加持下的信息会以光速扩散,而他还不知道孙必振不用智能手机。 危险之所以会潜伏在这个看似平淡的细节里,其原因就是,他当时必定是用面纱遮住了脸,只露出一双化了极逼真的妆的双眼。除非他开口说话,或被人发现他走进男厕,正常人几乎无法发觉他是个男人,更别提认出他是卡恩。 他自认为自己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孙必振不知道他这二十一年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加之他化了女妆,就算是在公交车上被对手撞见,他也未必会被认出。如此,凭借惊人的毅力,他辗转在公交车之间,思念着自己的妻子,尽管他们只不过要分离仅仅一周。 或许他的这种捉迷藏的手段收益甚小,因为拉合尔不是一个小城市,用一个星期游览它尚且不够,谈何在这城市之中寻找一个长相不可预测的男人?但他想,孙必振答应他的条件,就必定有一战的信心,这让他不能不采用些手段增加胜率,无论收益多么渺小。 还是那句话:人类最好的美德就是认真。 …… 孙高二人在拉合尔租了一辆车,在七天里逛遍了所有可逛的景点,吃遍了当地提供的所有高级料理,如果在拉合尔买得到正宗的茅台,他们估计会醉上整整一周,但他们买不到,只好喝一些洋酒代替,孙必振照例只喝些甜酒。 “提到酒,”孙必振提起一瓶利口酒,漫不经心的问高浩,“在毛子的飞机上,你说你能喝一斤伏特加,你当真能喝那么多?” 高浩点头,“估计可以,我爸说‘老子能喝一斤,儿子下不了八两’,我爸能喝一斤多。” “所以你自己没试过喝那么多?” “最多的一次,我喝了至少一斤半茅台才醉,你知道,茅台度数比毛子的酒低一些,但也低不过十度,所以,我估计我能喝一斤。” 孙必振抿了些蓝靛靛的甜酒,脸上浮现出满意的微笑,“以后有机会我请你吃饭,到时候你可别喝不过八两就离席,哈哈。” 高浩不是个吝啬的人,但还是说,“怎么,这几天不算你请客?咱们这几天的消费高了些,你不打算做东?” 孙必振明白他的意思,“你看你,见外了不是。那六千多万有一半是你的,你还花不起这些小钱?” “我不太明白了,”高浩没有意外,“你这么大方的人,平时却只用最便宜的东西,图个什么?” “图一乐呗,还能图什么?”说着,他又开了一瓶黄澄澄的酒。 “那你这次怎么又舍得消费了?总不是你故意不在国内消费,防着你爸爸?” “我主要是招待你啊,找苏乔是我的事,你帮我,我总不能亏待你?” 高浩一拍大腿,“你不提我都快忘了正事了,咱们并不是来花天酒地的,咱得找人啊!” “我不急,你也别急,再来点儿?”他给高浩也倒了一满杯,“如果钱能买来快乐,花钱就是咱的第一要务,你是个聪明人。” “你说的对,”高浩忧郁地拿起酒杯,却没有喝,“但如果因为消费,耽误了你的事情,就算是喝拉菲吃神户,我又怎么会快乐呢?” “你放心!我办事是有章法的,孰轻孰重我心里有数。咋了,俩人喝有些没劲?咱换个地方,找些酒友?” 高浩一气饮尽。“你这么讲,我就信你的吧。”他已经有了三分醉意,“我晓得你有能耐,但还是谨慎为妙,不然你又要落败,就像你输给高个儿那次。” 孙必振大笑,“你可真老实!咱俩心里都明白,年少时争强好胜的人很多,我不过是比别人看透的早那么一些:我从七岁时就不怎么看重输赢了; 你知道的,要是想赢高个儿,我有一万种赢法,可没有哪种救得了他。 他跳楼了,我一直很惭愧:我没有办法再和他争辩了,即便我有一万种赢法,对手不在了,纵然我有办法胜,也全无意义! 庄子丧惠子,从此缄口;伯牙丧子期,不复鼓琴;这种痛苦,你不会不懂吧?” 高浩被他说的有些难过:高个儿也曾和他关系紧密。“你怎么突然这么文艺?”他问。 “酒壮怂人胆。” 十八、落败(下) 当地时间傍晚八点整,车上的人慢慢少了,他思索着要不要继续待到终点站。 尽管期限将至,他仍没有闲暇去感到欣悦,因为结果未分,为时尚早。 现在,距离他原本遥遥无期的胜利,仅剩三十分钟。为了确保不被绝地反击,他还是下了车。现在,对他来说,公交车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威胁,他不能允许过多的威胁存在。 他换了个站点等候,期望三十分钟就这么过去,或者有一辆人更少的、至少比上一辆要人少的公交车出现。 后者发生了。 一辆一眼看去除了司机几乎没有乘客的公交车驶向他,他辨明没人过分注意到他之后,慢慢迈着女人的步子走上去。 “三十分钟。”他的内脏都为之翻腾,这三十分钟,对二十九岁的他,这三十分钟,如此可怖。 …… 这短短的时间,慢慢的流逝。 他初到巴基斯坦时,不敢说自己是中国人,因为怕人们知道他是偷渡。 他那时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但不可思议的是,他能够与异国人正常交谈;不论他讲的是什么话,不管内容多么复杂,甚至无论他讲的多么简略难懂,当地人都能理解并回应他,回应他那中国人都未必能懂的夹杂藏族口音的汉语。于是,他在乞讨和露宿街头中撑过了三个月,谎报年龄后,在边境附近找到了他的第一份工作,第一份合法的工作。 他并未对这不可思议的一点产生困惑,他困惑的恰恰是一件纯粹由于命运所掌控才发生的事:他活着走出了克什米尔,不但活着经过了边境,还在那场诡异的地震中毫发无伤。 当时,他刚刚枪杀了一个罪人,怀着视死如归的心态,他在夜色中走向边境。一则,他是个坚定的胜利者,不曾为自己的防卫行为怀有一丝罪恶感,但他认为杀戮使人面目可憎,仅此而已;二来,他的头脑充斥着那萦绕不绝的戾气,并不清楚自己将要用生命做赌注跨越一片混乱的土地。 据说,当一个胜利者的心被纷乱的情绪所挤满时,朝这样一个人开枪射击、开炮轰炸,子弹能够穿过他的头颅,炮弹足以撕开他的胸膛,但他不会被物理的摧毁所杀死,因为——正如一个不曾被***夺取生命的男人所言——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当时,他心中仅存一句话,那句话就像电台里的广告一样,用沙哑的声音反复播放,盖住了地震撕裂建筑、埋没驻军、摧毁防线的声音。 “无论是失血过多而死,还是窒息而死,死因都只有一个:我的身躯杀了它自己;所以,我的死因只能是自身,能杀死我的只能是我自己;换言之,除了我自己,没什么能杀死我!” 他走过克什米尔,没有留下一片肢体,甚至没有留下一滴血。 当时他并不知道那些动摇的建筑和日光下冒烟的躯体究竟是什么,但多年以后,坐在公交车上,他想起那段独自穿行废墟的时光,觉得那就是奇迹;他想起孙必振的一句话,自认为找到了合理的解释,“一个字:命。” …… 他看了看新买的手机,时间到了。 他不知道自己这时应该想到些什么,应该做些什么,他只想回家,然后换掉这身别扭的衣服,洗个澡,和他妻子要一个孩子。 他默默地将手机收回包内,可它响了起来,来电显示让他惊讶,但谈不上恐惧:他已经赢了,不是吗? 他点击通话键,“孙必振吗?我现在给你我的地址,你可以来我家找我。” “我想不必了,我送你回家吧。”司机手中的苹果牌手机是高浩用过的,但那张电话卡,是他从那堆3310的零件中挑出装上的。 …… 卡恩平生第一次感到释然。他收回手机,告诉司机自己家的地址,孙必振点头,将这辆租来的公交开向终点。 “你不必担心,我们还没有输,”高浩从他后面走来,将双手放在他的肩头;幸好车上只有他们三个,否则高浩会被当成流氓,毕竟卡恩还化着妆,“还有一个比你更有能耐的家伙,到如今都没有线索。” “不必了,我不想再背负那些愚蠢的东西,就当我输了吧。” …… “不过,我还是想知道,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万事皆可知。” …… 三个人聚在可可巢餐厅,苏乔还带来了妻子。 “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妻子:娜迦。” 孙高二人点点头,他们知道,在巴基斯坦男性不能女性握手。 “首先,我想向你表示最高的敬意,你是目前为止最出色的玩家,胜过我的同事高浩。” 苏乔谦虚地笑笑,“我现在有些迷茫,不知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身为一个自由人,他却感到无所适从,毕竟他刚刚得知自己有两个弟弟在国内,二弟可以帮他照顾父母,三弟还在上大学。 “别的我做不了主,”孙必振递给他一张卡,“这里是三百万美元,你用它回家看下父母,应该够了。” 苏乔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接。 孙必振隔着桌子拉住他的手,将卡塞进他的上衣口袋,“拿着,你配得上。” “我觉得你应该是付出了不少代价,不过,我想,你知道的应该比我了解的还多,不妨当着老朋友讲一讲你的经历。另外,你喝酒吗?” 面对这两个跨越四分之一个亚洲来到此地的中国人,苏乔,也就是梅赫布·卡恩,想起那个遥远的周六的下午。 …… “我打算带妻子到中国,你们有什么建议吗?” 高浩拍手道,“好啊!什么时候?我们等着给你接风!” 孙必振则更为直接,“你在这里是做什么工作的?” “公司负责物流管理。” “这就难办了,我找不到放心的公司给你分配工作。”孙必振看看高浩,高浩也摇摇头。 “不必麻烦你们,我会斟酌一下,再决定是否回中国工作。” “你妻子的意见呢?”高浩问的很及时。 “娜迦愿意跟我回国定居,但我得找到工作再考虑。” 孙必振掏出手机,“没办法,我这个人,不管闲事就浑身难受,这样,我给你一个电话,”他在手机上戳了一戳,点了一点,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笑容,“这个,”他把手机递给苏乔,“你打给他,叫他皮诺就行,你就说是孙大夫请他办件事,然后,你能胜任什么工作就问他要,不必拐弯抹角,他是我的一个,额,客户,算是吧。” 苏乔露出为难的表情,“你能不能讲的更加明白一点:这个号码的主人和你是什么关系?不清楚的话,我总觉得……不自在。” “当然可以,不过,这个嘛,”孙必振指指一旁的冰桶,高浩会心地开了瓶香槟,给他们三人各到了一杯,“这个就说来话长了。”他吸一口香槟泡沫,开始了讲述。 十九、画家(上) 皮诺·德埃尼,这个名字属于一个意大利人。 这个名字本来属于一个意大利籍画家,现在它属于一个意大利籍帮派头目。事实上,这两种说法都是不严谨的,毕竟,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它可以属于任何人;只要愿意,中国人也可以叫皮诺·德埃尼。而真正蕴含力量的名字必须独一无二。 但让这个名字——皮诺·德埃尼——变得为人所知的人,就是这两位:画家皮诺与黑手党皮诺;提起皮诺·德埃尼,人们就会想起这两位,而埋没了许许多多的皮诺或德埃尼,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会尽量避免使用伟人的名字:在伟人面前,晚辈只会覆辙重蹈,仅此而已。 大部分外行对黑手党的理解都来源于影视节目,因此产生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刻板印象,譬如,认为一个西西里人在他女儿的婚礼上不能拒绝任何人的请求,或认为黑手党运作的核心就在于适时地朝某人的胸膛开两枪。皮诺不是外行;尽管禁酒时期产生的美国黑帮大都已然衰落,仍有运作在正规产业之下的黑手党存在,而这些东西存在的唯一体现就在于一次次不为人知的贿赂与威胁,而不是枪和刀子。能用钱摆平的事为什么要花力气? 皮诺从他外公手中接过这份事业,不是祖父,而是外公,这很戏剧化,但事实如此。 他的外公,一个曾今的私酒饭子,在二七年,他接手芝加哥某老乡会之前,就已经是奥特非的一员;不过他从没见过艾尔·卡朋本人,他只知道一个绰号“西班牙绅士”的爱尔兰人,会把私酒从他的仓库提前一个月运到郊外,埋在一处颓圮的矮墙下,隔三十天再去挖,挖出来的就是美钞,这种生意被他们称为“种钱”。 皮诺的外公,就他所说,没有参与过任何黑手党的恶劣事件;他甚至对皮诺讲,圣瓦伦丁屠杀与艾尔·卡朋毫无关系,因为他没有听过那个爱尔兰人提过哪怕一次购买汤普森***的事,而当时,他负责收购从军队退下来的枪械:他不认为有人能开出比他还低的价格。 所以,皮诺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自己的外公对犯罪有着独特的理解,他似乎只把犯罪当作一种生意,而不在乎其所产生的后果。二九年,卡朋入狱,外公觉得这是**的惯用手段,“用逃税罪判你杀人放火,这就是文字游戏,决定你生死的不是真相,反倒成了一堆书面文字,就是那些大嚼多纳圈喝咖啡坐办公室的蠢驴写出来的玩意,这玩意决定人的生死……”皮诺觉得外公似乎还嘟囔了一个脏字,只不过因为他在跟前,外公刚说出口又收了回去。 这似乎是和刻板印象相符的一点:意大利人的确很重视家庭。他的父亲和母亲从未参与所谓家族产业的运营,直到他在家庭聚会上夸下海口说自己要当罗宾汉那样的男人,当时他只有十二岁,外公问他,“皮诺,如果这代表你必须犯罪,你还会这么做吗?” “爸爸!”他母亲抱怨。 “别打岔,珊德拉,我就是问问。”外公似乎没有期待他回答,自顾自地继续吃东西。 “会,只要我在人们心中是英雄!”他现在很好奇,如果当初没有说这句话,他现在该是什么样子,一个律师? 他外公眼中闪过狡黠的光芒。在他读大学期间,外公带他见了家族成员。 他负责家族事业的合法化,这也是所有黑帮的共同归宿:凡属于违法的,都难以永恒延续。 这是商人之道。如果外公不曾贩卖酒和枪械,或者说,不曾在禁酒时期贩酒,不曾卖给黑帮枪械,他应该会成为一个商人,而不是一个类似教父的角色:有人把他比作现代唐·柯里昂,他对此只是笑笑。他不会在女儿的婚礼上答应别人的过分请求,也不会亲自或派人朝某人的肚子开枪,那个旧时代过去了,没人怀念,可惜,他、祖父,都甩不掉旧日的余渍。这就是影视节目的威力,他这个老去的男人,仍身为西西里人的象征而存活,尽管他连枪都没握过。 在行内,他被称为“画家”,就因为他有一个来自画家的名字。 当画家发现自己还有不到三年可活,他感到这是他的神对于他的偏见;现在,决定他生死的不是事实,亦不是书面文字,而是偏见与命运。 他最后的愿望就是:拒绝听从任何家族成员的劝说,不让另一只羔羊背负他的命运,他绝不会让如今合法的家族拥有下一个接班人。尽管他所能做的就是迟迟不宣布自己将要死于癌症。 …… “好了,人都到齐了,所以,我们……额……那个……”他的电话响了起来,铃声是警笛,“抱歉,我忘了这个,”他猛摁一把电话,“所以,我们……欸……等等,这个似乎不能不接,”他又拿起电话,“稍等五分钟。” 另外三个人分别是坐在窗台上、坐在一把再正常不过的椅子上以及站在一旁,只有他是站在了天花板上,整个人倒立着,似乎他不受艾萨克·牛顿的限制。 “好,我懂了。” 他挂了电话。 “事情你们都知道了。礼帽应该是死了,至少我们收到的所有信息都表明这点。他应该是被人吊起来暗算了,那帮人找到的只有一段录像、一滩血,和他那该死的箱子。” “你是不是应该找找他的帽子?毕竟我们同事一场,他理应得到起码的尊重。”站着的问坐在窗台上的。 “拜托,自从得了这个该死的鼻窦炎,我就只会找人而无法寻找物品了,”他指指自己的脸上理应是鼻子的地方,“我们一起找吧,如果你非得认为礼帽死了的话。” 站着的人反问,“怎么,你觉得他还活着?” “他说得对不对,你去问问牢里的那口子便知,不是吗?”坐着的人插话道。 “你可拉倒吧,你真把那家伙吹的牛当真了?他就光会说大话,倘若他有那能耐,早就被劫出去了,轮得到我看押?你想想,克什米尔那次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好了,都听我讲,”那个倒吊的家伙在半空翻转了一百八十度,又转了个身,面对他们,“我现在甚至不知道咱们有什么优势对抗其余势力,咱们的能耐咱自己清楚,你们想想,如果礼帽死了,我们是不是就成了最弱小的一支势力?三个狱卒,一个狱长,四个弱不禁风的、瘦小的、即将完蛋的家伙,xayaroulex,我们最好没有失去礼帽,不管他怎么想,如果他死了,我们就连出击的本钱都没了。” “他说的对,我们最好先找找礼帽,毕竟,他不是个会乐意欠别人人情的家伙;如果他没死,短期之内,他估计会老实些。”窗台上的人说。 “你这么说了,肯定是有什么依据,说说看。”原先倒吊的家伙讲。 “很简单,”他说着,将自己的草帽摘了下来,用它在自己的脖子上划了一道,那苍白的脖颈没有流血,却生成了一道极深的凹口,似乎那口子再大一点,这颗头颅就会失去与脖子的联系,“他和我一样,异血相吸。” “但愿你是对的。” “我有点好奇,”椅子上的家伙站了起来,“你刚刚接的是谁的电话?” “一个凡人的。”他把手机丢给问话者。 二十、画家(下) 他猜想,在自己的病情发展到无法伪装之前,他至少还有一年将自己编制的商业帝国——他不肯称其为犯罪帝国,尽管他所交代的事情都是由手下通过暴力或贿赂完成的——分配给一些家族外的人。他能够料到这些人中的一些将被家族成员不和睦的对待,可他坚持如此。 直到他的女儿结婚,他都健康的像一匹马,身上没有一点衰老的迹象;可当他的外孙十岁时,他已经瘦了许多,也更加像一个外公,须发灰白,脸上的皮肉松弛,形成一些慈祥的皱纹,他本以为这是年龄导致,却不知这是患癌的典型症状。 “爸爸,你老了好多。”在一次宴会上,他女儿这么讲。 “这是错觉。”他坐在椅子上,切着豌豆,看着自己的外孙喝一杯又一杯的香槟,“尼科罗也快十一岁了吧,啊?” “爸爸,你记性好差!让尼科罗自己告诉你他几岁了。” 他的外孙,尼科罗说,“我上个月刚过完十二岁生日。” 这时,画家想起什么,莫非他的外公也曾被如此发问?莫非这并非偶然,而是一种令人发指的规律?在伟人面前,晚辈只会覆辙重蹈,仅此而已吗? “你十二岁了,告诉你的外公,你将来会成为什么样的角色呢?”画家问。 “我想做罗宾汉那样的人!” 画家发觉自己额头冒出一层汗,可屋里并不热。他想停止进一步发问,但,他渴望得到不同的回答,他觉得自己的后代应该会比自己、比自己的外公更受上帝眷顾,所以他问:“尼科罗,如果这代表你必须像罗宾一样犯罪,你还会这么做吗?” “爸爸!”他女儿大叫,像极了当年他的母亲。 “我就是问问,他还小,还有许多改变梦想的机会。”他继续吃起豌豆。 “我会!我早就准备好了!我每周都和爸爸去练习弓箭,这样就可以,”他模仿了一个搭弓射箭的动作,“嗖!” 他的外公擦了擦嘴,看着自己的女儿的孩子,他意识到,那个他当初一直认为狡黠的目光,原来是如此复杂,难以言表。 画家于是重新审视自己的寿命,他必须活,活到他打破循环,活到他将一个干干净净的家族交给自己的外孙为止。 …… 男人伸出左手拇指、食指与中指,对他讲,"It will cost you thirty-thousand yuan,which is about four-thousand dollars.(这要花你三万元,约为四千美元。)" 他摇摇头,这价格对他而言不可接受,“不行,您必须收下这些,”他又觉得自己这么讲话很不客气,于是补充道,“这是我的原则,先生,您收下这些,可以以您的名义做些慈善事业。” 男人坚持只收三万元,“抱歉,这是我父亲定的价格,我不能违背他。” 画家明白他是无法说服这个男人的,同时,他也感到不可思议:这个男人一直在摆弄一条压脉带,可无论他是把那黄黄的橡皮筋拽得很长,还是用它在腰上绕了十几圈,或是将它绑在胳膊上,绕许多许多圈,形成一个黄袖套,那皮筋都保持着完好,似乎可以无限延长却仍保有弹性。他非常好奇,想看看那压脉带是什么材质的,为什么如此神奇,但出于礼貌,他没有开口。 “这样,先生,我就按照您开的价格支付医疗费;如果您有任何要求,这是我的私人电话号码,请一定打给我。”他本着西西里人最佳的礼貌递上了号码,男人点点头接过,“祝您能如愿以偿地教育您的外孙走向英雄的正途。”男人补充了这么一句,脸上浮现出美好的笑容。 于是,画家一直等待着他的电话。 时隔三年,他接到的却是另一个中国人的电话,“皮诺先生,呃,我是孙必振的朋友,就是曾经给您做过手术的那个孙必振。他让我打电话给您,说您可以帮我解决一些问题,他就在我旁边,我让他跟您讲。” “不必了,这个号码我只告诉过一个人。孙医生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你说吧,有什么是我可以为你效劳的?” 于是,苏乔获得了意料之外的工作。 …… 在一家火锅店,三个男人聚会,苏乔照例带着妻子,高浩带来了女朋友,现在算是他的未婚妻,而孙必振带来了他在巴基斯坦买的那些没喝完的酒。 “孙必振,我觉得这个得还给你。”苏乔掏出那张装有三百万美元的卡,没想到孙必振居然二话不说的接了。 “我猜那个西西里人给你找了份肥差,”孙必振笑着递给他两份菜单,“说吧,是什么工作?” 苏乔不好意思的笑了,“机场经理。” “和我们想的差不多,美国人在这地方能买到的最大的企业也就是机场了,你应该应付的来吧?”高浩问他。 苏乔的笑容又变的不客气起来,“这个自然,就是让我开飞机我都行。”他妻子对他耳语了几句,指指一份摊开的菜谱,苏乔于是解释道,“娜迦汉语学的不到位,还做不到流畅对话,她问我这个脑花是什么,咱点两份让她看看?” “我记得你说过她是***。***教吃羊脑吗,小乖?”高浩扭头看向自己的女友。 “吃的吧,我好像见过回族人吃烤羊脑。”她回答。 “我都说点两份了,那自然是能吃的吗!”苏乔提示他们。 高浩这才意识到这一桌只有孙必振是一个人,“对哦,孙必振,我冒犯的一问啊: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有。”孙必振回答。 “奇怪,怎么不见你带她出来玩呢?” 孙必振苦笑,“她,她这个人极其害羞,别说我带她出来,就连我俩的关系,她都不肯让我对外宣布。” “有那么严重吗?”高浩同情地问。 “严重啊,严重到什么地步,”他一指高浩,又一指自己,“咱们仨是同事,你都不知道我俩好上了,可怕不可怕?” “这是有点那啥。”高浩尴尬地喝了口酒。 “对啦,改天上班,你可别瞎猜她是谁,更别满科室地打听。她要是知道我说了这话,非得跟我闹半个月的别扭。” “这挺怪的,你那么有能耐,怎么就降不住女人?我说……” 苏乔很明智的岔开了话题,他把菜单传给高浩这边,“我点的稍多,你看看还差啥。” …… 画家心满意足的送走了女儿一家,回到花园,提起水壶,一个副手通知他有送给他的东西,已经检查过安全性,问他要不要看。 “拿来吧。” 那是一根压脉带,以及一张银行卡。 画家一笑,“这个顽皮的医生啊。”他拿起压脉带,打量了一番,在那卡上绕了起来。 二十一、再看 高浩的最后一个女朋友姓鱼,叫鱼小乖。 如果给人的长相打分,以十分为最高,高浩可以得八分;又因为他跟孙必振是金兰之交,进了二院后,他一直比较富裕,如果用简洁的一句话来形容他的富裕程度,那就是:把高浩和他的狐狸算作一个家庭,这个家的恩格尔系数是15%。 高浩第一个女朋友是他原来的同事。当时他并不在二院工作,也没有他在二院上班时的消费能力。当时他在省会最好的大医院见习,被主任调来调去,各个科室都跑过,最后,主任决定让他呆在化验科里,因为他瞧不起毕业于一流大学的高浩,而化验科恰恰不缺人。于是高浩每日的工作就是被前辈们问各种无关工作的问题,同时递送各种各样允许他碰的东西,该科室有他没他都一样,高浩非常郁闷。 他给孙必振打电话,“不会吧?你的文凭可远远胜过我啊,怎么被欺生了?”孙必振说;和高浩不一样,孙必振一到二院就有交椅可坐,除了主任,他所在科室的大夫们都很照顾他,尽管当时他并没有显露自己的能耐。 “我觉得正是因为文凭好才会如此,木秀于林就会挨风吹吧。”高浩抱怨着,想起和自己同病相怜的她。 起初,他们两个的关系仅限于同事。就算处在同一栋门诊楼,每日都见面,他们之间却没有打招呼的习惯,最初的几个月过去,两人居然相互不认识;直到高浩偶然听前辈谈起顶楼的排水管坏了,院里的维修工修理后忘了把通向楼顶的门锁上,他想了想,就打算在闲不可忍的时候,偷偷跑到顶楼吸烟;当他到了楼顶,却发现一个护士蹲在一堆烟头间,嘴里叼着一根兰州,烟从她秀气的鼻孔里冒出。 护士看见了他,就用右手两根指头把烟夹起,在她两脚之间捻灭,余下的半根揣进了口袋。她站起来,在白大褂上抹干净手,没有管愣在门口的高浩,径直下楼去了。 他反应过来,想起自己来楼顶也是为了抽烟,就站在楼沿边上,点了根中华;楼很高,楼下的人无法看见他,只能勉强辨识有烟升起。 “我等了半天,不见你走,结果你也是来抽烟的?” 他回头,那个护士倚在门口正瞧着他,见他站着,她走上前,在他头上摁了一把;他还是呆呆站着,一个护士的力气还不足以把他摁倒。 “蠢货!你抽烟就蹲下!被人看见,我以后就来不了了!”护士见他如此鲁钝,又摁了一把,这次他顺从的蹲下了。 护士于是蹲在他身旁,两个人离了一米远。她掏出先前那半支烟,高浩掏出火机,她只摆摆手,“我有火。”她燃着了烟,不管身边这个着了魔的、叼着烟蒂仍在当烟抽的男人。 她先开口问道,“你是为什么来这?” 高浩花了三十秒才意识到此处只有他们二人,“哦,我啊,我嫌无聊,就来吸烟。” “你不是本地的?” “我大学在这上的,不是本地人。” “我也不是,我就是想在大医院上班,但没想到这里的环境这么烦人。” 他们俩就算这么认识了。后来,他就算不吸烟,也会往楼顶跑,希望能撞见她,他当然能,因为那个护士每天都在下午五点出现,抽一根烟,然后离开。“你为什么抽烟?”高浩有一次问她。 “因为困。” “那喝咖啡不就行了?” 她没有笑,也没有其他表情,“你呢?” “我有一只狐狸,抽烟就不会发觉它有骚味,你想见见吗?” 她露出嫌恶的神色,“怎么,你想让我上你家去?” 他当然不是那么想的,“不是,怎么,你不信?”他掏出摁键手机,翻出几张画质很低的照片,“你看。” 她没有看。 高浩从她口中得知,她是见习护士,每天被护士长呼来唤去,又因为她长得稍正,还要被一帮女护士缠着问有无对象、需撮合否。她同样不受科室里的大夫们照顾,因为她不肯和那些大夫推荐的人相亲。周围的人觉得她是自命不凡,她觉得周围的人太烦。 她后来也算是去过高浩家一次,高浩本人则不知道她会来。开门一见是她,高浩心中暗叫万幸穿了一身干净衣服。 “你来的好突然,进来坐吧。” “不了,我就是路过,想起你说你住这儿,就来看看。”说完她就走了,高浩没来得及说再见。 再往后,离他们第一次见面两个月,天气已经转热了,人们逐渐换上了短袖,至于医务工作者,则换上了更薄的白褂,就是医院发的那种短袖白制服。下午五点整,他目睹她走过来,蹲下点烟。他已经抽了三根了,可还是点了新的,断断续续的吐着烟圈。 他们两人相距一米,高浩看着她,她应该是穿着一条短裤,但褂子整个遮住了短裤和大腿;因为蹲着,天气又热,她的大腿裹在褂子下,轮廓显得很分明。高浩慢慢蹲着挪到了她身边,两人并排蹲着,面向同一方向,他们之间相距不到十厘米,但她似乎没有注意到,低头默默抽着烟。 高浩有一种冲动不能克制,于是他捻了烟,把手放在了她的大腿上,捏了一把。也许是因为天气,她的反应有些迟钝:她先把烟掐灭,然后才将那只仍放在她腿上的手拎起甩开,“你干嘛?”她问。 高浩无言以对,他也不理解自己为何做出如此鲁莽的举动。 “你这是骚扰,知道吗?” 他看着她,“我突然想这么做。”他脱口而出,来不及加以修缮语句,这话也没能让她笑。 “如果你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你能呆在牢外边吗?” “不会的,我一般都很冷静的。” 她居然又点起了烟,这给了高浩希望,使他不顾一切地问道,“你有男朋友吗?” “你在问一个我最讨厌的问题,”她把烟吸尽,慢慢吐出,“不过,没有。” “那我行吗?” “再看。”她站起来,没有迟疑,走向门,走下楼。 于是高浩疯了一般想知道“再看”是什么意思,他上互联网查找资料,翻字典,问同事,得到的答案无非是完全对立的两种:行,或不行。 所以他打算问自己所认识的最聪明的人“再看”是何意,“人家叫你抓紧,你有机会,就这个意思,另无它解。”孙必振在电话上讲。 他对孙必振的解释坚信不疑,于是,他打算展开凶猛的追求,可他刚下定决心,让他绝望的事就发生了:顶楼的水管又坏了,这次,那个维修工记得要锁门。带着一捧玫瑰,他再次来到通往顶楼的门前,却发现那里是卑劣的一道蛇形锁,他没法撬开的锁,他自认为失去了那种命运赏赐的良机与她单独相处。这就是命运的戏谑之处,他还是能见到她,但两人没有独处的契机,就连招呼也不打,他认为除了打开那扇门以外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成功追求到她,这是坦塔罗斯式的苦恼,如此戏谑,如此戏谑。 高浩,一个绝对称得上聪明的男人,在爱情面前愚蠢到了一种新境界。换做从前,他能想出一万种合理的方法来追求女人,但现在,他到处寻找那个能打开通往顶楼的门的修理工,而他就是找不到。 三天后,他彻底放弃了。高浩自认为这就是失恋,于是他打电话给孙必振,想要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地方,“这好办,我帮你联系工作,你到二院来就行。”于是,这个入迷的男人当真开始收拾行李,他和主任交代,说自己不适应这里的工作,主任早忘记了他排挤过高浩,劝他留下来继续见习,大不了换个科室,但高浩谢绝了。 他买完了火车票,郁郁寡欢的来到自己待了不到半年的化验科,收拾自己的杂物。 “你搞什么呢?”一个前辈惊讶于他的神色,如此问道。 “我要走了,感谢您这段时间的照顾。”他说话没有一点精气神,一副完全失魂落魄的样子。 他没有再多说些什么,以为自己的离开不能造成任何影响,少个递东西的人肯定不会妨碍化验工作。当他抱着一小箱杂物往外走,她竟然出现在门口,用一只手拦住了他。 “你搞什么名堂?突然就要走,为什么不跟我说?” 她把他带到天台,那个一地烟头的天台。原来打开一道年久失修的锁不需要钥匙,只需要用力的一踹和一推就足矣。 “你怎么搞的,这几天都不见你来?” 于是他和盘托出,包括自己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怎么失恋的,全都吐露给她。 “求你告诉我‘再看’是什么意思。”在她面前,他突然失去了对孙必振的坚定信任。 她笑了,“没想到你这么钝啊,”她停顿了一会,“就是让你追我的意思,谁知道你敢摸女人的腿,却不敢追女人。” 这没能让他欣悦,因为他已经递交了辞呈,虽然他本来就不是正式员工。 “你要去哪?”她问。 “我朋友给我找一份有活干的工作,在另一家医院,我不得不走了。”他语无伦次。 她迟疑了一会,最终,想到他此刻智力不佳,还是毫不委婉地说道,“我跟你走。” 他当时的惊讶不能用表情传递,“不是……”他的确不会相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就在现在。 她补充到,“我早就厌烦了这里的工作,只要能离开这鬼地方,去哪我都愿意。”这话,他当时到是信了。 他们离开了省会,到了孙必振所在的城市,她终于见到了他常提到的狐狸。他发觉她的烟瘾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其实她根本不常抽烟,她的解释是离开了那份无聊的工作,困的情况少了很多,但他们俩都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因为两人的做法如出一辙。 “小乖,我娶你,你乐意吗?”苏乔归来后的某天,他问正趴在床上逗狐狸的她。 答案当然是,“再看。” 二十二、重叠 高浩的狐狸比孙必振的狗多活了一年。 按这个物种的平均寿命来看,它已经是一只严重衰老的狐狸了。但,不知是因为什么,它始终没有表现出孙必振的狗临死前那种沧桑与无力,它反倒越来越亢奋,睡眠越来越短。一次,高浩半夜被喳喳声吵醒,他把仍熟睡的鱼小乖轻轻推开,灯也不开,蹑手蹑脚下床,走到客厅,发现狐狸那冒着白光的眼睛在客厅里做直线往返运动,运动之快,使那白光从两个点变成了两条白线;如果狐狸做环状运动,则是一大一小两个白圈套在一起。它发觉主人醒了,但仅仅是减慢了运动速度,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你在干什么呢?”高浩问它。 “我感到有好事要发生,所以不由自主地舞蹈。”它解释。 它说的没错,高浩打算结婚,而他还未向别人宣布,也没跟狐狸讲。但它显然预感到了。 “你去睡觉吧,我暂时还没法停下来。”狐狸带着它独有的狐狸腔调讲。 高浩却没法入眠。第二天,他跟孙必振讲了自己的打算,孙必振露出欣慰之笑容,“你得先联系好各方各面的人,然后再买婚纱礼服、选场地,如果你不介意,我给你当司仪。”他还讲了许多关于打点婚礼相关人员的方法以及注意事项。 结果高浩却说,“我得先问问她愿不愿意办婚礼,她要不乐意,光领个证就完事了。” 孙必振没料到这点,“那也行,但你别忘了问问父母;如果最终决定办婚礼,你给我打电话,我帮你找最好的酒店,买最靓的礼服,婚纱的话你俩自己挑吧,礼服可以放心交给我去买。” 高浩点点头。他又联系了苏乔,苏乔祝贺了他,并表示自己一定会参加婚礼,如有必要,他可以独自参加,毕竟他的妻子是***。 于是高浩开始担心鱼小乖不愿意要婚礼:他的朋友都认为结婚办婚礼是天经地义,但鱼小乖不喜欢被别人打听这个打听那个;如果真的要办,必定会有许多她不想要的麻烦找上来。他这么想着,可还是问她,“小乖,我们办婚礼好不好?” 鱼小乖疑惑的看着他,“你问这干什么?为什么不办?我们又不缺那个钱。” 他内心欢呼雀跃。 他和未婚妻商量好后,立即打电话给孙必振,“瞧你激动的,话都讲不清楚;我知道啦,你先放心安排双方父母的行程就好,礼服和酒店交给我。哦,对了,你们打算在本市办,还是回老家办?” 这高浩倒没想过。“这样吧,酒店你自己找,我帮你雇几个做淮阳菜的大师傅,保证达到国宴标准;你要是喜欢西餐,我就请法国厨子,怎么样?” 高浩真诚地感谢了他五分钟。“行啦,这事儿还得你多操心,不过结果一定是好的。”孙必振挂了电话。 他开始着手置办婚礼,他也开始明白狐狸为何亢奋的睡不着觉。 …… 孙必振和高浩一般高,所以他穿了薄底鞋,又把高浩的皮鞋底部加厚。他的确买来两套像样的礼服,但常人一眼就能看出,他的那套远远逊色于高浩的那套。“你的婚礼,司仪绝不能抢风头。”他如此解释。但他身上仍然有一件东西是相当抢风头的:他前胸的口袋露出了半朵白花,用来装饰的白花。 高浩不得不指指那花,孙必振把它压进口袋底部,“忘了收回去,抱歉。”他讲,然后他拿起话筒,背对高浩,很快的走,不回头的说道,“这就开始干活啦,我先活跃活跃气氛。”他走向前台,留下高浩继续化妆——他从没化过妆,这还是第一次。 然后,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 …… 我走在命运为我规定的路上, 虽然我并不愿意走在这条路上, 但是我除了满腔悲愤的走在这条路上,别无选择。——尼采 高浩居然喝醉了。他说过,自己能喝一斤伏特加,但今天,他喝醉了。 孙必振开车带他和他妻子回家。鱼小乖会开车,她本打算自己开,但孙必振说。 “你一个人应付不来,哪怕是你,你也应付不来。” 于是,他把高浩架到副驾驶上,让鱼小乖坐在后座,开着那辆贴满了装饰的新奔驰,开向他不想去但不得不去的地方。 不早了,天将要变得漆黑,路灯在尚有余辉的天空下一一亮起,追随着这辆黑色的车。他面对前路,对身后的唯一清醒的人讲,“一个男人,因为他要得到一些,就必须失去一些;尽管这是歪理,可我仍相信,你是身为一个取代者出现在他生活里;你知道他的狐狸叫什么,对吧。” 鱼小乖不知道自己丈夫的朋友为何要说这些,“它叫黔黔,我知道。” “它死了。” 他掏出那朵鲜活的白花,打开车窗,丢向窗外,然后,从同一个口袋掏出另一朵,一朵,又一朵,一一丢出,一路未停。 余下的路,他没有说话。 …… “醒醒。”他叫醒高浩。 高浩从床上挣扎着翻身坐起来,“啊,头好痛,”他看见妻子坐在身旁,明显是哭过,但因为醉意,他没能看出;孙必振站在一旁,递给他一个杯子,他接过,“这是怎么了,”他喝了一口,发觉味道不对,但还是咽了,“这是酒啊?” “喝,你需要它,酒壮怂人胆。”他仔细一看,孙必振还拿着一整瓶。 “怎么回事,我不想再喝了,我头疼。” 孙必振没有再劝他,他掏出最后一朵白花,脸上浮现出极度模糊的痛苦表情。 “和狗不同,狐狸是更加聪明的动物,它预料到一切,但没有告诉你,这是另一种忠诚。 你的狐狸死了,它只告诉了我一个人,然后,它走了,为了不让你目睹它的死亡,它躲开了我们。 我找不到它,我也不想找到它,现在,我要走了,酒留给你,和你的爱人。” 孙必振放下酒很快的离开,而他一饮而尽,抱住自己的女人痛哭流涕。 这是第三次,却是孙必振最不愿面对的一次,他至今仍认为死亡是世上最复杂的事物,第三次了,他还是不明白其间的原理。 他的手机响了,尽管开着车——这辆车是他今早开到高浩家附近的——他还是接听,“你好,那位?” “谢谢你。”这句话是用一种独有的狐狸腔调所讲。 放下手机,他趴在方向盘上流起眼泪,喇叭鸣了一路。 …… 他这个老清洁工昨晚没休息好。 他本来是一个水管工,但他老了,不再适合又要蹲、又要弯腰地修管子了;他最后一次修排水管时不小心滑倒,倒在了一堆烟头上,所幸没有摔伤。当时,看着那一地烟头,他萌生出改行的想法,“我做不了这行了。”他如此想。 于是,他偷偷跟老伴儿谈好了,回老家吧,大不了扫扫大街,也能养活他们两口子。 他果真扫起了大街。 昨晚,他被车喇叭吵醒,就再没能睡着;早晨穿上工作服来到街上,发现他负责的一整条街上丢满了白花。 “遭罪啊!”他感叹道。 他不得不拖着疲倦的身躯进行清扫,好不容易完工后,他发现街尾的一处公用电话下,有一只狐狸。 他拿笤帚把戳了戳,“欸,死了。”他捧起那狐狸的尸体,把它轻轻放进了自己的装满白花的袋子。 他转念想了想,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他念道,怀着虔诚的心念道。 带着笤帚和那袋子,他累的够呛,“这就是人生,欸。”他叹了口气。 二十三、机长 苏乔从高浩的婚礼上回来后,又陪妻子吃了一次晚餐。 “怎么样?”娜迦问他。 “什么怎么样?” “婚礼啊。中国的婚礼有趣吗?” 在回答妻子的问题前,他认真的思索了一下什么是有趣,不经意间又拿出那种胜利者的思维想到:有趣,应该就是指一件事物能引发好奇或喜爱。 他对高浩的婚礼好奇吗?不,他不好奇。但他挺喜欢它的,毕竟那是自己朋友的婚礼,爱屋及乌。 “挺有趣的,有机会一定带你去。” 收拾完碗碟,他们早早就休息了。 第二天,他照常乘早班公交去机场。那一辆车上人很少,他不由自主地记起昨天好像没有跟高浩的新娘握手,还忘记去后台面对面祝贺自己当新郎的朋友,想起这些,他又觉得自己这个朋友当的太不地道,连这些基本的礼节都忘得一干二净。可他太多年没参加过中国人的婚礼了,面对新娘都不敢握手祝贺,“如果有下次,我一定不会忘。”他暗暗下决心。 他一路想着这些琐碎的事,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刚到机场,他的工作就来了。 “经理,幸好你来的早!”他们的机场没有上市,经理就是最高指挥;一进工作厅,他就看见一个副机长带着他的助理匆匆跑向他,“经理啊,不知道怎么回事,鹿机长他开完上一班就昏死过去了!我们现在没法起飞了,你快想想办法吧!”副机长讲。 有些人不理解机场盈利的方式,实际上,机场收的是航空公司的钱,每一班飞机起降,飞机所隶属的航空公司都要向机场缴费;换言之,机场的航班流量决定了它的收入多寡,而当航班延误,或出现这样的紧急事项,最吃亏的正是机场,因为它将因此损失大量航班;比起乘客,机场经理对航班延误的憎恨要强烈百倍,更不用提那些持股的机场经理,比如,苏乔。 “他昏过去多久了?” “不超过十分钟,”助理指向向休息室,“我们把他搀扶出来了,你看下要怎么办呐?” “救人要紧,你带上一个空乘送他去医院,其他一切事情交给我处理,损失由我和你们公司协商。”他又指挥其余空乘回到航班上,自己则带着助理走进办公室。他调查了这班飞机的航线和隶属公司,联系了该公司,却丝毫没提机长的事,“妙啊。”他感慨。 “这不妙啊,苏哥,这糟透了!我们完不成指标了。”他的助理是个极其老实的年轻人,憋不住话,当然,他也不知道苏乔绝不会在乎所谓指标,苏乔在乎的是那航空公司几班飞机的交接,如此巧合。 “小刘啊,你会开飞机吗?” 他的助理嘴角向下,露出不解的面容,“哥,你开什么玩笑,那我哪会啊。” “不,”他露出邪魅的微笑,“你会,刘副机长。” 那个可怜巴巴的助理看见经理从衣柜里拎出两套熟悉的服装,“不是,哥啊,这,要命的啊。” “瞧你那个怂样!飞机就是只大纸鸢,我们要做的就是把它送上天而已。” “不是,哥,咱还得降落……” “到了天上再说,降落什么的,凭造化吧。”他说完就开始大笑不止。他可曾夸口说过自己开飞机也行?如果说过,这就是报应。 …… 副机长开着专用车,载着昏迷的机长和一个空乘,开往市区。职业所致,他的手机始终是飞行模式,接不到电话,所以他开往二院,完全是因为它是这个B级市最好的医院。 “很遗憾,我检查了他的虹膜,这种情况我先前从没见过,因此没法抢救;病人的呼吸很正常,没有休克的危险,好像只是睡着了,却无法唤醒,估计是一种急性昏迷,”医生摘下口罩,“这种类似被催眠的疾病行内没人能有效医治,”他话锋一转,“不过你们来的很巧,我们二院有人估计能治。”副机长把他的话概括为两个字“能治”,他按医生的指示,尽管怀着一脑袋问号,还是和空乘架着机长来到孙必振的科室——急诊科。奇巧的是,孙必振竟然就呆在那里,而没有像往常一样随心所欲地闲逛。 毫无疑问,机长很快就苏醒了。 …… “哥,我怕……” “怕什么!你以为我开过飞机?不会咱现学不就好了。”苏乔成功忽悠了那些空乘相信他们两个是公司紧急调派来的,因为他之前下了不少功夫学习机场营运,相当了解有关知识,并没有说出任何不恰当的话,至于他身旁紧张的助理,他让助理一句话也不要说,微笑就好。 “那边那个按钮,按下去,对,好……”他缓缓拉动拉杆,“这不就飞起来了?” “吓死我了……”助理一直在发抖,他则气定神闲。 “你别乱按东西,我先打个电话。”助理自然不敢乱按。 助理眼睁睁看着他拨通一个号码,却打不通;于是他又换了个号,接通后,他请求一个姓孙的人去给机长看病。 助理从没想过机场经理的工作经验这么丰富,更想不到自己的助理工作还能如此刺激。从那天起,他再也不敢在苏乔面前提“指标”这两个字。 …… “我居然会晕倒?”鹿机长不相信这一点,“我们年年体检,医生都说我很正常,我怎么会晕过去呢?” “您有没有受什么惊吓,或是威胁?”孙必振问他。 “没有,我根本不记得降落后发生了些什么,就好像睡了一觉。” “您有没有做梦呢?” “好像有,不过就是梦见自己的日常生活,刷牙洗脸吃饭这样的,没有异常。” “是吗?你有没有梦见自己的家人?” 鹿机长相当耐心,他似乎把这些问题当作治疗的一部分了,“有,我梦见开车带父亲去景区,父亲有些晕车,所以一直问我‘到哪了,到哪了’,问的我都烦了;结果,梦里的我还没开到目的地,就醒过来了。” “好的,我明白了,您很健康,不过要注意休息,经过我的治疗,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这点,我可以向您保证。” “谢谢大夫。” 鹿机长、副机长和空乘三人回到机场时,距离他们今早降落已经过去了十一个小时;由于担心他又昏迷,一路上都是副机长开车,不过鹿机长丝毫不介意,似乎这时间不长的昏迷让他精神饱满。 “您回来的正好,”苏乔在工作厅中欢迎他们归来,“诸位所属的公司派相关人员解决了问题,吩咐我通知您,您只需要转机下一航班即可。该航班此时就在停机坪等候。”说完,他露出专业人员才有的微笑,他身旁的助理则笑得有些勉强。 鹿机长得知自己居然没有造成损失,大喜过望,甚至来不及考虑公司怎么会做出这样快速且有效的决定。至于那个副机长和空乘,他们永远也想不通:为何如此严重的事件竟能这般轻松的解决?况且,是谁把第二班飞机开来机场的? 二十四、体检 二院的医生每年体检一次,孙必振自然不会浪费享受这种员工福利的机会,虽然他们的体检只注重形式。 狐狸死后的第三个月,在时间渐渐抹平伤感时,他又要体检一次。他的呼吸比正常人慢半拍,故他的心率也慢于常人,按理说,他这样的情况算是心率过缓,应该属于疾病,但从他进二院以来,每次体检都是如此,体检的大夫不知道孙必振曾经也有过正常的心率,所以他的体检报告上总是写有“生理性心率过缓(无需治疗)”。 另外一点,不得不提,因为医院组织体检不能影响它的正常运营,而且在本院体检太不严肃,所以大夫们会分批前往与本院无关的体检机构,进行几轮检查后将得到个人体检报告上交本院。一般情况下,这家被选中机构的负责人应该和二院的管理层有一定交情。不过孙必振不会关心谁来为他体检、谁派的人来为他体检、派人来体检的家伙跟二院的院长有没有交情,这些都不影响他的心情,他只要能通过体检,确保自己的器官都待在它们应该待的位置、做着它们应该做的工作就好。 所以当他不合群的穿着白大褂,赶在那些穿着便服的男同事之前,一马当先走进指示牌所指的男体检室,却发现里面只有一些凌乱的器具与一个制服穿得极其有伤风化的女人时,他也没有发表任何评价。 女人见他进来,还在努力尝试扣上领口的扣子,似乎她所穿的制服对她而言有些窄了。 “麻烦你把门关上,谢谢。”她说。 孙必振关上了门,毫不客气地坐在了靠墙的床上,看着她对付那两颗纽扣,“所以,你们这机构的经费有些紧张?还是说,我来错地方了,嗯?” “抱歉,”那女人终于把纽扣系在了错误的地方,显得极其滑稽;单论相貌,孙必振眼前这个人大可不必做这份埋没她天分的工作,“我们的确有些缺人手。” “所以呢,你什么时候准备检查?” 女人立即从身后拿出针头和采血瓶,“这就开始,第一项是验血。” 孙必振犹豫着自己要不要立即拆穿她,但,为什么不呢?他都快憋不住笑了。 于是他脸上浮现出讥讽之笑容,右手食指,像瞄准一样,直指向她,用非常不礼貌的语气说:“你装也装的像一些,我好歹是个大夫,会让你五号注射针戳我的静脉?况且,如果我们医院肯花钱给员工验血,我孙必振的名字就倒过来写!” 那女人将手里的东西轻放在卓面上,无奈地笑了,“早知道骗不了你,我还白花这些功夫;现在好了,你把事情变麻烦了。” 发觉异常后,孙必振想到的第一种可能就是,“你是TRADER吗?”他直接发问。 “什么?”女人没有反应过来。 “如果你是TRADER,”他收敛了笑,“你今天就别想活着出这个门。” 结果她白净的脸上反倒露出一个大大的笑,眼角出现了几条细细的皱纹,充分表明了那笑容的剧烈程度,“我认可你的勇气,不过,这句话本应该是我的台词;很好,你似乎,”她的笑容消失的比孙必振快太多了,“救了自己一命。” 她站起来,走近他,孙必振才发觉身为一个女人,她的个头有些夸张,“现在,你只需要回答我的一个问题,我向你保证,无论你的答案是什么,你都可以安然无恙的离开:你是柆杜吗?” 其实,孙必振没有听清她所问的那个词,因为她带着些欧美腔调,他不确定那是个人名,还是单词“random”,亦或别的什么。 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回答。 “你问我,我就答,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他挑衅的讲。 女人发觉眼前这个人似乎有些棘手,“你这家伙似乎相当喜欢逞口舌之快,蛤?我知道怎么对付你这种人。” “你倒是说说?” “你要是不认真回答,我就大喊大叫,说你非礼我。” 孙必振慢慢地,用手,从上到下,一抹脸。 “你这家伙,”他的确承受不了这样的威胁,他不在乎荣誉,但不能不在乎面子,“你是男人吧?” 这个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女人的家伙面带不快,“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我觉得一个女人是做不出这种事的。” 她居然脸红了,“废话多说无益,你只要回答我的问题,你和你的名誉就都能完整地离开。” “抱歉,我真没听清你问的问题。” 她没有重复之前的发问,“这么说,你不是?人不可能听不清自己的名字,”她这才反应过来,“而且你不是TRADER?”她的表情越来越复杂,“那你是谁?” “嘿!你说只问一个问题的!”他抗议道。 那女人丝毫不在乎他的抗议,“你知道,‘好奇心害死猫’是什么意思吗?” 孙必振刚想跟她好好就这句俗语争论一番,她却抢先做出了解释,“……意思是,如果你满足不了我的好奇心,我杀起你们来就跟杀小猫一样。明白吗?” 他顾不得浪费时间争论了,因为他知道自己眼前的似乎是一个视法律于无物的家伙,可他仍无法容忍有人这样肆意违背自己才说出口不到五分钟的话。 “你,分明说过,只要回答一个问题,我就能走,现在你是想反悔?” 她笑得不算很阴森,但的确很无赖,“你当然可以走,”她指向门口,“但,如果你让我怀着好奇心离开这里,你那些同事就会像小猫一样四分五裂。” “你这个货是不是跟小猫有仇?”他拐弯抹角地不愿直接面对她的威胁,毕竟,他还不确定眼前这个家伙究竟能不能做到她所说的事。 没想到,女人竟然当真动摇了。 “额,你说的对,杀小猫这个比喻太残忍了。我只是借题发挥而已,你不要当真,”她正经的点了点头,“不过,”她补充道,“这个比喻其实还是挺形象的。” 他不敢再试探了,今天,他发觉自己似乎被卷入了一场他尚未理解的游戏;但愿这不会影响我的体检,他这么想。 “你这样威胁别人,很难和人相处融洽的,你知道吗?”他最后抱怨道,“我是孙必振,一个大夫,仅此而已。” 她似乎很不满意这个答案,不过,万幸的是,她的好奇心至少不会害死他们这些猫一样弱小的人了。 当孙必振苏醒过来,他知道先前的事绝非做梦;走出房间门,他的一个同事朝他喊,“孙大夫,我们都整完了,你快去吧,不然下一批体检的人就该来了。” 他谢过了同事,顾不上细想之前发生的一切是否合理,就匆匆跑向体检的房间。 好奇心怎么可能打倒员工福利对他的诱惑力。 …… “怎么,你就是这样拆的线?病人没投诉你真是万幸。”高浩纯粹开玩笑的讲。 “下一位。”里面的人喊。 “到我啦,一会儿再谈。”他走进房间。高浩接受的体检很正常,无非是关于耳鼻喉和心率的检查;除了被查出有一些鼻炎症状,高浩的体检基本是完美通过。 当高浩跟同事谈着话走出体检机构,门外的花池旁,有一个人冲他们招手。看见那女子的长相,同事自以为识相的说,“高大夫,先走一步。”然后快步离开了。高浩本来也以为那女人是在朝自己身旁的人招手,可一见同事的反应,他怀着疑问走向她,“您是叫我吗?” 那女人竟比他高出不少,她点点头,“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只要如实回答就好。” “请问便是。” “你是柆杜吗?” 高浩一头雾水,“什么?” 女人似乎已经料到了答案,“好了,我明白了。”说罢就转身走开了。 隔了两天,高浩跟孙必振谈起这件怪事,“你见到的那个女人是不是贼高,长得还行,不会系扣子?” 高浩想起那个女人的领口的确有扣子系错位置,“不错,她是谁啊?” “好像是个精神病,你不必在意这个。” “哦,我说怎么连扣子也不会系。” “先不管这个,你知道我最近在烦什么吗?” 高浩会心一笑,“你还能烦什么?你肯定是在想那最后一个人躲哪去了。” “不错。” 二十五、中间 “别利科夫,为什么你父亲没来?” 金发的俄罗斯人讲一口令人羡慕的流利的英语,可他的表情始终令人同情,“实不相瞒,他快要病死了。” 因为曾发生过这样的对话,画家认为自己很快就要与老朋友相聚了,所以当他看见那个华人朝气蓬勃地出现在自己昏暗的客厅时,他认为自己已经身在另一边,得到了解脱,只是腹部的痛楚让他缓缓质疑着这一点。 “你这儿真是黑啊,”说完,华人打开了灯,袭来的光亮让画家本能的挥手去遮双眼,“我的耶稣啊,你是怎么了?” 眼前这个西西里人已经瘦脱了相,原本健硕的他此时几乎无法撑起身上的睡衣。 “不,应该换我问你,你是怎么到这里的?” 华人指指走廊,“从大门进来的,不然呢?” 画家露出许久未见的笑容,“我是说,你是怎么活蹦乱跳的到这里来的?你儿子说你要死了。” “本来我已经死了,直到我发觉人生原来还是有点意思的,又不想死啦,就从棺材里爬了出来。” 画家在胸前单手画了个十字,“主保佑你,你是怎么战胜病魔的,老朋友?” “这个,这个就说来话长了——你别站着,倒显得我才是主人——让我慢慢跟你解释。”他往沙发的一端挪挪,让画家坐下。 “如此这般,我就又能继续过这人生了,我向你保证,我所说的句句属实。” 画家于是也向他讲了些实话,“那么我可以把他找来;不过先跟你讲清楚,他坚持医疗费只要不到五千美元,我想这个价格你是接受不了的。”华人嘴上说着“五千”,右手却不自主地伸出三根手指:拇指、食指与中指,当然,他的手势没有某人那么标准。 “我当然接受得了,前提是他能让我康复。” “你自己讲的,我现在就让别利科夫联系他。” …… 这些车让两个保安不知所措。 “我去!老子就纳闷了,有这些钱干什么不好,非得到这儿显摆?” “得了吧,人家买得起这些车,就不是咱小老百姓惹得起的。”他的同事显得更冷静。 两个保安此时在公园栅栏外,围住公园栅栏的是豪车,公园栅栏围住的是一群俄罗斯人,俄罗斯人围住的是湖,湖上是一人一狗。 他们俩呆呆地抱怨,呆呆地透过栅栏看向那些向湖走去的毛子,“不是,我说,这些人太不把咱俩放在眼里了吧,耍咱来看车的吗?” 他越说越不冷静,“太欺负人了,咱偷偷在他们车上划两道,咋样?” 他的同事白了他一眼,“你少来了,我估计,咱半年的工资也赔不起人家的车漆一次的。” “那咱就这么光看着?” 他的同事似乎很有把握的说,“你别看他们牛气的很,只要交警来了,照样得把车开走。” 因为这并不是交警队长第一次听人报告这种事件,所以他显得格外善解人意,“是不是一群俄罗斯人,带头的是一个染金发的?” “是,您说的正是,您能给出警吗?” “出警嘛,就不必了,你们呢,等一会,他们完事就滚蛋了,我们去也是白去。”队长挂了电话。 两个保安面面相觑,“不是,这也太势利了吧?交警不管?咱叫武警吧?” “算了吧,”他的同事泄了气,“交警不管,武警还会狗逮耗子?况且,你知道武警的电话吗?”实际上,他们两个完全分不清交警和武警,更别提分清两者的热线。 所幸,那群毛子达到目的后就带着一人一狗走了;临走前,保安之一面带笑容的向他们挥手,“你妈的走好啊!” 他的同事觉得这很有趣,也挥起手告别,“慢走啊,你妈的!” 金发毛子以为他们真的在向自己告别,上车前,微笑着朝他们点了点头。 两位保安这才觉得他们的工作还是有些乐趣的。 …… “他似乎不想和您说话,”听见手下这么讲,别利科夫没有什么反应,“他让我代为传达您的话。” “说清楚我们的目的就好。但,这次我们是替画家办事,不要跟他讲太多。” 手下很快地编造了一些情节,用中文给孙必振解释,“先生,我们这次请您,实际是想让您医治老板的一位朋友:他同时是我们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不幸患了癌症;报酬会很丰厚,当然,如果您坚持,仍按您的价码付账亦可。” 孙必振用俄语说,“我讲一下自己的理解,你看看我想的对不对。” 手下点点头,他现在才觉得这个医生不太平凡。 “我是这么理解的:一个外号‘画家’的美籍意大利人得了肝癌,他是你老板的父亲的朋友兼生意伙伴;你老板的父亲知道我可以治疗癌症,就派养子来请我;养子雇了你这个翻译,还让你不要说太多,因为画家以前的生意不太干净,是不是这样?” 看着那翻译的眼睛渐渐呈现出惊讶状,他继续说道,“看在你老板父亲的面子上,我答应为那个西西里人医治,但,我除了要收病人四千美元,另外还要你们,现在,提供晚餐——这是因为你们非得在晚饭前把我拉上这架飞机。” 没等那个翻译问话,他就回答道:“万事皆可知。” “老板,我想,不知为什么,他全都知道。” “什么,知道什么?”别利科夫看向手下,“知道就知道吧,反正是画家的麻烦,和我们没多大干系。” “另外,他还要求我们现在提供牛肉作为晚餐。” 金发男人思索了一会儿,“这个自然,我们理应提供,但他的狗吃什么呢?” 手下尴尬地笑了,“我虽然不理解,但我向您保证,他确实是这么说的:因为晕机,他不想吃东西,但他的狗要吃霜降牛扒。” “这没什么好笑的,按他说的办。另外,”他指向手下的嘴,“绝对不要当着他的面说不该说的话,他懂俄语。” 这点,他的手下想必已经知道了。 二十六、柆杜(一) 这就是令院长头疼的两件事:一件是孙必振的体检报告少了验血这一项,另一件是孙必振拒绝重新参加体检。当然,院长不是孙必振,他以为这个忤逆他的医生仅仅是因为自己为二院吸引来了许多患者,就敢,如此放肆。实际上,孙必振拒绝他的原因很简单:他觉得自己没有患乙肝,验血只是浪费他宝贵的时间。 所以,与院长的交谈不能使他改变主意,甚至不能让他明白:为什么二院居然肯破费为员工验血。院长试图用自己感人肺腑的劝说让他动摇,他却在院长的唇枪舌剑下思考那个词:柆杜。 孙必振想,他是否曾经见到过,或听说过这个名字,只不过他遗忘了。 “……小孙啊,所以,这是相当不团结的啊,我们二院不仅仅是你的工作单位,不啊,它是一个集体……” 他换了一种思路;假设他认识这个人,那么他听到“柆杜”这两个字就应该能想起此人的相貌,可他想不起,甚至不确定那两个字到底是不是人名;假设他不认识此人——前提是那两个字确实代表一个人名——他就不该为此烦恼,可现实就是,他现在无法平心静气,“我是不是应该找一找这个人?”他在心中问自己。 “……小孙啊,我年轻的时候呢,体检是没有验血这一项的啊,哦,不,我们那时候哪有体检啊,喝,就是让大夫看看有没有严重的疾病而已,如果……” 他想到一个绝佳的办法:找到此人,看看自己果真认识此人否,并询问这个人是否认识自己;这样就不存在因记忆模糊导致判断失误的可能性了——如果他看见其人却仍确信此人并非自己所认识,而“柆杜”同时又确定自己不认识他,那么,真相就一定是——两人没有瓜葛。 “……所以啊,小孙,你要知福啊,体检又不会花你的钱不是?你要听劝啊,改天你自己去验下血。” “我明白该怎么做了。”孙必振脸上浮现出貌似善解人意的笑容,院长以为是自己的苦口婆心感化了他,满意的离开了。而孙必振所想的并非团结集体、珍惜机会、听长辈劝解云云,他所思考的是一个解决起来复杂程度不亚于证明费马最终定理的问题:如何才能找到一个自己也许不认识的人? “我问你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 苏乔没想到他来机场找他居然是这个目的,“你问就是。” “我要找一个我没见过的人,换做是你,你会怎么做?” “怎么,你是说连面都没照过?”孙必振点点头。 苏乔走向办公桌,从抽屉里拿出一沓表格和一支笔,“你看,比方说,这张纸是你要找的人,”他抽出一张,“如果你和他没照过面,在你看来,他和其余的人,”他抖抖剩下的表格纸,“没有任何区别。”说着,他将那张纸掺入那一沓之中,“现在你想从人海之中辨识出他,几乎不可能,除非,”他抽出一张纸,背对着孙必振,用油笔在它上面画了一个圈,“除非他具备其他人没有的特征,即便你没有亲自见过他,只要了解这一特征,”他将画有圆圈的纸混入,把一沓纸递给孙必振,看着他挑出那正确的一张,“你必然懂这些:如此,尽管这一特征并非你见过、了解的,你还是能从众人之中挑出他。这一特征可以有很多种形式:住址,工作,甚至名字,都可以,只要有这线索,你就有方法。” 孙必振拿着那张圆圈纸,“你我都明白这点,但,”他一指,苏乔低头一看,还是那些表格纸,没有什么不同,“如果那个特征独特,却不明显,怎么办?” “不妨举个例子?”他把纸笔递过。 孙必振将那画有圆圈的纸重新掺入那一沓,然后,将整沓纸翻过来,“现在,就纸的这一面来看,如何辨认?” 苏乔明白他的意思,“那个特征有多么容易隐藏?” “最容易不过的那种,”他苦笑,“名字。” “那就只有一种办法,我觉得你知道,”苏乔将纸翻面,“就是这样,没有其它办法。”他收回笔和纸,“换言之,你冲所怀疑者喊那个名字,如果他做出了反应——如果那个名字真如你所说的那么“独特”,他必定会有所反应——他就是你要找的人。当然,我能想出的只有这种笨办法,你或许可以问问高浩,他说不定能给出更明智的建议。” 于是孙必振就去找高浩。高浩正忙着帮主任整理报表,见他来找自己,高浩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结束这徭役了。 “我们搞了半个下午了,还没弄完;他整理的那么慢,相当于只有我一个人在干,真是过分……”他趁机抱怨。 “我问你一个问题。” “好啊,我挺好奇的,有什么事能难住你吗?” “这件事就可以:如何在仅知道大概名字的情况下寻找一个人?” 高浩看起来很困惑。“什么叫‘大概’?名字还有‘大概’这说法吗?” “就是说,这个名字或许并不是一个人的真实姓名,或许是他的外号,或许是他的名字的缩写,如此这般。” 他想了想,摇摇头,“我要是想找这么一个人,就只有一种办法。” “你说。” “你别笑啊,”他面露认真的神色,“在大街上人多的地方大喊一嗓子,就喊那个‘大概名字’,回头的那个很可能就是你要找的人。” 孙必振竖起大拇指,“你以为我会笑?英雄所见略同,苏乔的方法和你的一模一样。而我,我现在更加相信这个办法了。” “你当心点,这个办法很容易被防范。” 孙必振最后去请教了自己的女朋友。 “这样啊,”她思索了半分钟,“我觉得你可以在公众场合大喊他的名字,如果有人下意识地回头了,那人很可能就是你要找的家伙。” 孙必振因此下定决心采用这一方法,“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这个人懂得防范,故意装作毫无反应,你该怎么分辨?”他进一步问道。 “这个好办啊,你就仔细观察,再精明的人也会有破绽的……我该走了,你别跟来啊,我要和同事去聚餐。” 孙必振耸耸肩。 可他还是尾随着自己的女朋友去了一条开有许多烧烤摊的步行街,不图别的,纯粹就是想了解她喜欢吃些什么。 为了不让她发觉,孙必振没有像一些毫不科学的影视节目中所描述的那样,尾随在目标身后,保持一段距离。他几乎是和她并排走着,这样一来,如果她猛地回头,看见的也不过是一群不相干的人。 当时天几近黑了,街灯尚未亮起,整个城市处在一天中最昏暗的时刻。他走在自己的女朋友左手边,好像一般情侣那样陪伴着她,感到些许惬意。 可当他看见人流之中,一盏街灯下,那个背对着他的、身穿棕色卫衣的、手插在兜里、头戴着兜帽、站的笔直、似乎在看着地面上瓷砖中街灯倒影的人,他虽看不见此人的相貌,但他立刻想到两个字。 “偏偏在这个时候。”他这么想。于是,他停下脚步,站在离那人身后只有两步远处,目送女朋友渐渐远去。 那个人仍在灯影里。 “柆杜!” 他大喊。 一街的灯霎时亮起,那人置身光下,却好像没能投出阴影。 很多路人都回头看他,但那人,偏偏没动。 他二十九年来头一次想说如此恶毒的脏话,但那也无济于事,他加快脚步,想追上已经远去的女子。 当他仅一步便跨越到那人的身前时,他还是忍不住,回头看向这灯下的人,希望看清此人的面容,希望在看到此人面孔之时判断出自己究竟是否认识此人。 可他看见的只是兜帽下的一个后脑勺。 二十七、柆杜(二) 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 ——尼采 当然,有时深渊也会拒绝朝你投以轻蔑的凝视,比如,现在。 那个灯下的人回头,扭曲的脖颈现在又显得正常。 “柆杜!” 听见这声大喊,他双眼簌地睁圆,干裂的嘴唇颤抖了两个音节,在孙必振完全记住这张脸之后,这张脸比他主人的脚慢一秒钟开始移动。他开始以极其难以描述的姿态奔跑。孙必振开始追赶。 如果是在空旷的平地上奔跑,此人必然无法甩脱孙必振,他的脚程并不快;可惜,他们是在人群中竞速,孙必振必须留心与他逆流的人潮,而那个家伙,他根本没有这个必要:他似乎根本看不见人来人往,也不受人们阻拦前路的影响,他从人最多、最拥挤之处穿身而过,简而言之:如入无人之境。 “该死。”孙必振恨恨的念,他离那人越来越远,最终让他逃离了自己的视线。 他在一个冷饮摊前停下,点了一杯柠檬苏打。 “加冰吗?”摊主问他。 “加……啊啊啊啊啊,抱歉!不要啦!”他刚想掏出零钱,却看见那个穿兜帽卫衣的家伙竟然从前方的人群之中朝他跑来,他不能理解,但还是迈开腿向着其跑去。 那人在看出是他后立即转身,朝反方向奔逃。这次他几乎快要追上了,可就在他伸出手去拽那人的袖子时,那人的身躯在卫衣下一阵翻腾,然后那件卫衣抓在了他手中,人却趁他脱力时加速又逃了。 他这次没跑多远,拎着那件卫衣,心想至少得到了一些线索,他扭头走回冷饮摊前,“加冰。” 摊主没说什么,开始为他准备饮料。他掏出零钱放在冰柜上。 他接过饮料,象征性的对着吸管吸了一口,摊主把零钱拨进地上的小纸箱。 如果生活是一出电影,现在镜头应该给孙必振一个特写,镜头缓缓拉近,让他的单边上扬的嘴角与观众更加亲近,然后播放《Inkwell Isle Three》作为背景乐。 整个街道的气氛突然如此戏剧性,如此布鲁斯,仿佛连街灯都泛着蓝色的细弱微光,人群显得那么亲切,他倚靠在冰柜上,目光缓慢从左向右移动,保持在那女子脸上。看来她是打算买一杯奶茶,一个人,优雅地走向他正面对着的店。 然后,在他的视线落在她的肩上时,一个不和谐的身影划断了视线。 那个穿着T恤的家伙从他视野左方出现,狂奔向右方;原本,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女友身上,可当那家伙在奔跑过程中的身影与她重叠,他把苏打放在冰柜上,再次怀着恨意跑向这个煞风景的混蛋。 他第三次让那混蛋溜了,抓着一件T恤衫,他失落地走回冷饮摊,拿起剩下的半杯苏打。女友早已消失不见。 “或许他一会儿还会跑回来?”他想不通:那家伙莫非是故意的?一个大脑正常的家伙为什么要在一条街上来回跑?况且这街上还有一个追击他的人。“他应该只剩背心了。”这让他更加不解:为什么有人会在T恤下面穿件背心? 当他这么想时,那个上身只剩背心的家伙跑来了。 这次,他追着这个背心男跑了半条街;或许是为了保住身上最后的上衣,那家伙这次跑的格外卖力,但路人看见这个狂奔的只穿背心的家伙,都选择主动远离,为孙必振腾出了一条跑道。他扯住了背心。 “停!停!Xayaroulex!我认输!别碰我的背心!” 他有些欣喜,但更多的是尴尬,因为街上的人都看着他拽着一个男人身上的背心,押着他往街口走。走前不忘将那喝完的苏打杯子丢尽垃圾箱,卫衣和T恤挂在他胳膊上。 “走!不然我就撕了你的背心。”他这么威胁。 “我……” “闭嘴,你走就好,不要瞎讲话。” “不是,我一定要讲,我……”他并非欲言又止,而是似乎没有力气把话讲清楚,“……你给我些东西吃,我受够了,不跑了,行吗?” 他考虑了一会,想起自己似乎没有理由如此粗暴地对待此人,只不过这家伙奔命式的狂跑让他产生了自己好像在追捕此人的幻觉,可事实是,这家伙除了在不知情的境况中令他丧失了与女友同行的机会外,并没有什么理由逃跑。 “你早这么说,我就不必追你了。”他松开了拽住背心的手,将衣服递给男人。 男人以为孙必振所说“早”的意思是“早点认输”,仍满脸不快地盯着他。 “正好这里有烧烤摊,你跟我来。”他犯了一个错误,就是让此人脱离了视野,当他走到一家烧烤摊的旁边时,回头却看见,那人一边往身上套衣服,一边狂奔,已经跑开了很远一段。 “该死!”追赶已经来不及了,他索性点了菜,因为他也饿了。 那个回族老板一脸冷漠地将几份烤肉端来;因为孙必振很喜欢羊肝,他往往要点两份,但因为刚刚进行过好几轮追逐,他食欲大振,点了五份烤羊肝;等到烤肉端上来,他才认为自己吃不完这么多。“浪费不是我会干的事。”他这么自言自语,可心中清楚,他绝对点多了。 就在他这么烦恼时,一个人毫不客气地坐在了他对面,抓起羊肝便吃,甚至顾不上将串羊肝的签子放进一旁的筒里,就那么散落了一桌。 “你怎么不跑了?”他小声说。 “你说呢?反正怎么跑也跑不出这几条街。”男人半张脸上沾满椒盐,说起话来声音都是虚的。 于是孙必振又点了许多菜,摊老板瞥了他们一眼,向烤架走去。 “你是柆杜?”孙必振看着眼前这家伙吃完了自己三顿也未必能吃完的食物,依然在猛嚼那些烤羊蹄筋,就大声发问。 “是,不好意思,我有几年没吃过新鲜的肉了。”吃下这么多,他讲话终于能让人听得清了。 可能是仍然没吃饱,他完全没有再逃的企图,孙必振从洗手间回来,他仍待在原处吃着。 孙必振有许多问题要问,但就在这个叫柆杜的家伙吃完第十六份烤羊肝后,他停止了进食,用手在脸上胡乱抹了几把,原本沾满调料的脸立即不可思议的干净了,“虽然很感激,”他说,“但我很抱歉,你现在绝对跑不过我了。”说完,他就以足以令孙必振惊叹的速度脱离了座位,冲向街道尽头,那速度已经接近职业运动员的水准。 在这种速度面前,孙必振没有丝毫办法,暗自后悔刚才没有采取手段防止他逃跑。 这时,烧烤摊的老板放下手里的烤串,箭步之下窜出摊位,高速追击,在五秒内拉平了间距,又花两秒反超,健硕的手臂擒抱在那卑鄙的家伙的腰上,冲力使两人在地面上减速运动了足有一整秒,那摊老板居然没有因冲击倒下!他像拎犯错的小孩一样,将柆杜拎回了原座位。 “刚才就看见你个乞丐吃人家的那么多,还想把账单甩给人家?做梦!”虎背熊腰的摊老板抱着胸站在柆杜旁边,孙必振这时才发现这个回族老板竟然如此热情。 “我说我吃的太饱,所以没跑过,你信不信?”柆杜尴尬的看着他。 老板哼了一声,“我退役以前是专业短跑运动员,你还能再练练!”这几句普通话相当标准。孙必振这才切实感受到“真人不露相”这句俗语的正确性,“小伙,这家伙天天在我们这条街转悠,分明一个乞丐,谁家店有人请客就分给他些,有时还把剩下的米啦菜啦给他,他就是这么过活的;今天,他吃了你的饭还想跑,我看不惯!刚刚的饭钱总共算一百六十元,你说,让他掏多少?他要是耍无赖,我帮你收拾他!” “明明是他请我吃的!” 老板在柆杜头上抽了一记,“胡扯!你跑来抓起人家的串儿就吃,糊了一脸的料,我全看见了!人家从头到尾就抱怨了句‘你稍留点儿’,你还不停,没个够,吃完还臭不要脸的说‘你跑不过我’,现在还狡辩?天理不容!” 看来,“柆杜”这个名字,果然很容易被人听错。 二十八、柆杜(三) 孙必振谢过了老板,将柆杜双手押在背后带走了。走前,他嘱托老板道,“我是个医生,您有任何需要,请一定赏脸到二院找我,我一定全力相助。”那个回族壮士挥了挥手,孙必振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或许他只是做了自己认为对的事。 孙必振知道,他没有任何权利像现在这样限制一个人的自由,可不这样做,他押着的这个家伙必然又会逃走。 他带着柆杜走出了街口,“算我倒霉,不过,我好歹是从那条街里出来了。”柆杜嘟囔。 “你为什么要跑?”孙必振刻意避开了街灯,走在了暗处,避免好事者看见他押送一个被认为是乞丐的家伙,“而且,你既然要跑,为什么还要跑回来?” 柆杜发出近似于鸦鸣的笑声,“你是个卒子吗?A Pawn?哈哈哈哈哈哈,你甚至不知道他们为何要抓我,就这么参与了? 所以你没资格发问啊,若非我势单力薄,你又有什么资本来压制我? 反倒是该让我问问你呢,你是为了什么才做了TRADER的鹰犬?” 听见那个词,孙必振想,柆杜必然明白的比他多。“我不认识TRADER,你可否告诉我他是谁?” 柆杜浑身一抖,似乎顿悟了什么。 “他?” 柆杜瞬间挣脱了他的手,回身一拳打在了他脸上,听见那声沉闷的重响,柆杜看看自己的拳头,“好啊,”他一只手拽住孙必振的头发,以免他倒下,另一只手握拳,一拳,一拳,打在他脸上,胸膛上,孙必振即刻失去了平衡,但被他拽着头发,双脚无法站稳,也无法倒地。 如果孙必振反应再快一点,他应该是可以还击的,但在挨了那结结实实的几拳后,还击变成了奢望。 “我说你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毕竟,现在看来,你根本不是一个有资格与我为敌的家伙啊。” 孙必振没有失去意识,但他的鼻子和一颗眼睛正在流血,胸口和腹部剧烈疼痛,他不明白这个刚刚还虚弱到连话都讲不清的人哪里来的这份力气殴打他。 “我受够啦,你现在完全没有威胁,可我,我又不是什么恶人,”他停止了击打,“看在你请我吃饭的份上,你今天可以活着离开,但这之前,你必须讲清楚,你这个家伙,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孙必振试图捂住自己流血不止的鼻子,柆杜松开手,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现在很后悔一个人带着这家伙来到暗处。 “我时间相当充裕,你可以缓一缓再说,这还是因为你请我吃了那顿饭,否则,你得不到这样的宽容对待。”柆杜将自己的卫衣脱下,丢给了他,“把你的外套脱了。”孙必振只能照做,用那只未受伤的眼睛看着他穿上自己的外衣。 “说啊,说完你就可以走了。” 孙必振压抑不住他的怒火,“你这家伙简直目无王法。” 谁知这句话只能让柆杜大笑,“哈哈哈哈哈,你真是不该掺和TRADER的事,你恐怕连卒子都算不上吧,嗯?” 他的鼻血止住了,“我告诉你我为什么知道你的名字,但你必须告诉我TRADER是谁,否则,就算今天死在街上,我也不会说一句真话。” 柆杜的笑容消失了,但并不是因为孙必振的倔强,“我明白了。不是我不想跟你讲,你这样的家伙啊,就算知道了这些破事,也只能满足一下你们那可悲的好奇心,不会改变任何东西的,甚至徒增烦恼,你明白吗?我这可是为你好。现在,回答我的问题,你就可以回家了。” “不,你不明白,他害我的狗临死前只剩五分钟和我呆在一起,这个仇我必须报。” 柆杜把外套脱了下来,“所以你算是TRADER的敌人?啊,那这一定是个误会,”他把孙必振扶了起来,为他披上了外套,带他找了路灯下一处平坦干净的地面坐下,还不忘用自己的卫衣给他当坐垫,孙必振无法理解这个人的态度为何能变化的如此之快,他的疑问已经塞满了嘴,可他来不及说出,“看在你与TRADER为敌的份上呢,我就不追问你了,休息一会儿你就回家吧,不远处有出租车,”他把卫衣留下,背对着孙必振走开,在走出灯光前,身穿T恤的他回头说了最后一句话,“最后,还是谢谢你带我出那条街。” 孙必振不知为何,想起他父亲说过的一句话,“人善被人欺,不善被人歧。”他今天或许会被打残废,但现在他只是负伤而已,孙必振认为这就是一种变相的短期胜利。 他颤抖着起身,拎起那件卫衣,走向街角停着的出租车。 坐在车上,他的脑子里乱作一团,他想不明白的东西实在太多而复杂,他从未在一天之内遭遇如此之多的问题:TRADER是谁?那个高个子女人是谁?柆杜又是谁?为什么柆杜会逃?为什么他会来回奔逃?为什么他从一开始的被动逃跑转变为殴打原本追击他的人?为什么他的态度转变的如此快?这些问题的答案,他一概不知,尽管他向来认为“万事皆可知”。 他的电话响了,“您好,哪位?” “我看见你了,你跟着我去了步行街,是吗?” “是。” “我觉得你没听我的话。” “抱歉。” “不过,我看见你请一个可怜的家伙吃饭了,你倒是很有同理心。” 他笑了,但没笑出声,正是那个可怜的家伙把他打得鼻青脸肿。 “下次我单独约你出来。”她挂了电话。 孙必振觉得此时此刻,脑内纷杂繁乱的东西似乎没有那么重要。 “算了,纠结它们做什么呢?”他想。 回到家,他洗了澡,清洗了脸上的伤,将那件卫衣丢进洗衣机,然后独自睡去。 他第二天接到了女友的电话,今晚,她要约他出去,就在今晚。可他一脸的伤来不及痊愈,这事他不得不纠结。 下班后,他赶回家,翻出买好的化妆品——为了买这玩意,他不得不首次前往自己从未去过的化妆商品区,并头一次听说这个世界上还有男士化妆品——试图在自己脸上的伤口表面抹一些粉。但那一点用也没有,这些东西的颜色和他的皮肤不匹配:它们太白了。 “我是个黄人,又不是白人,这玩意就只适合女子使用,我就算了。”他面朝着茶几左方说道,如果狗没死,它此时就应该蹲在那里。 他又突然感到莫名的伤感。 如果悲伤可以被衡量,那么他此时的悲伤就是雨量计的上线。而他无人可倾诉,这似乎莫名的讽刺——他正是因为这点而悲伤。 …… 他不打算爽约,按时动身前往约定的地点。路程不是很远,他选择步行。 在他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信号灯由黄变红,他停在路口,望向马路对面。 一个穿着T恤的男人在冲他招手。 二十九、柆杜(四) “你为什么在这儿?”孙必振问。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真是丢脸啊,”他跟着孙必振走起来,“我以为出了那条街就行了,可没想到,我都忘了我是个迷路的家伙,直到我再次确认,我的确是迷路了。” “我要去约会,你别跟着我。” 柆杜把谦卑的笑容挂在脸上,“你别这么绝情吗,不就是出于误会打了你几拳吗?你帮我个忙啊,我真不认识什么人……” 他此时只顾得上赴约,“我为什么要帮你忙?除过揍了我一顿,你和我有任何交集吗?当然,如果你是要请我打你一顿,那我很乐意帮你这个忙。” 柆杜仍紧跟他不放,“你帮我,我就跟你讲那些你想知道的事。” “一码归一码,”他此时毫不在意约会以外的事,“我现在没工夫。” 柆杜吐出舌头,“行吧,我反正是走不出这几条街,你要是有空就来这里找我。”说完,他扭头朝反方向走了。 “如果一个人能迷路到这个地步,”孙必振想,“那可真是值得同情;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疾病,迷路候症群?” …… 高浩被院长叫到办公室。 “小高啊,我知道你和小孙关系好,”院长用手托着下巴,看着立在桌前的高浩,“我也找过他谈话了,不方便再叫他来,怕他嫌我烦呐;所以,麻烦小高你委婉的提醒他去把验血补上,不为难你吧?” 高浩的回答毫无疑问是,不为难。 出了办公室,他很疑惑,不只是疑惑,甚至可以说是,怀疑。 但他还是决定,先告知孙必振这件蹊跷的事。 …… 孙必振吹着口哨往家走。尽管女友一直挂念他脸上的伤,约会还是完美的进行了下去。一个痛苦的人,必然无法拥有这样一个身份:恋人。约会这件事,在他看来,就是缓解人生毒箭之暴虐的绝佳良药。 当然,那也仅仅是缓解。 所以,当他看见那个家伙兴高采烈的跑向这边,烦恼重新团聚在他脸上。 “你就这么闲吗,等这么久?” 柆杜发出鸦鸣般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不不,这只是很巧罢了。我已经不只一次尝试走出这条街了,可就是无法得逞。” 孙必振发出哀愁的一声轻叹,“但愿这是件好事。”这句话似乎是说给他自己听的,但柆杜却接了话茬,“我敢保证你不会后悔帮助我,”这个家伙拍拍自己T恤下的胸脯,“我虽然不是一个缄口不言的人,但说出口的话还是会遵守的,你是可以放心的。”说完,他居然坏笑着搓起他那双橡胶做的似的手,令孙必振一时没法相信。 “你有工作吗?” 柆杜用一只手的拇指指向自己,“我怎么找的到工作?如果昨天你没有把我带出那条该诅咒的街,我应该还困在那里,那里又不缺人手;我一直试图走出去,但你应该明白,迷路的家伙永远迷路,否则他就不是一个迷路的家伙。” “你跟我来,我要好好跟你分析一下‘迷路’这两个字的定义。”他的话久违的挑起了孙必振的辩论求胜欲。 于是,孙必振带着柆杜走回了他所住的公寓。 高浩已经等在门口很久了。 “你终于回来了,”他看见孙必振,指指自己手里的手机,“我给你打了几十个电话,你全没接。” “委屈你了,我去和女朋友约会,手机自然得关掉。”说着,他身后的柆杜走上楼。 “这家伙是谁?”高浩看出他一脸伤,似乎认为这些伤和柆杜有直接关系,看柆杜的眼神变得警惕。当然,他的猜想完全正确。 孙必振脸上浮现出无奈之笑容,“这是个迷路的家伙。”他掏出钥匙准备开门,“进门再说,你估计站了挺久。” “我没吃晚饭就来了,你是不是该请我搓一顿?”高浩半开玩笑地说,谁知孙必振又把钥匙收了回去。 “不错,走吧。” 他们没走多远,就在小区门口的饭店叫了一号包厢,菜谱交给了高浩,“我吃过了,你来点就好,至于这个家伙,”孙必振模仿着柆杜的笑容坏笑起来,“你点什么,他就吃什么,”他又指着自己脸上的伤,“这不算报复吧?” 柆杜听见自己也有的吃,笑得简直像个孩子。 高浩会心地点头。 …… “同志,不好意思,那个砂锅……” “哦,这个菜还没做,您是不要这道菜了,是吗?” “不是,我是想说,”高浩凑近服务员,“这个锅,还有剩下几道川菜,尽量加工的辣一些,要最辣的那种,辣到我明天上厕所时会后悔的那种。” “一定满足您的需求!”服务员浑身都写着笑意,但敬业精神让他强忍住了。 …… 高浩简单吃了些东西,他和孙必振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柆杜的筷子尖上。不知是因为这家酒店的厨师不够心狠手辣,还是因为服务员把他的话当成了玩笑,柆杜开开心心吃着那些亮红色调的菜,连水也没要。 “我就是这样,把他带来这里了,”孙必振把遇见柆杜的事简单的解释了一遍,“所以,事情都碰到一起了;你找我又是为了什么?” “说来话长,”高浩又夹了一筷子毛肚,放进了柆杜的盘子,柆杜天真的冲他咧嘴一笑,“院长找我,让我劝你验血。”他神情凝重。 “这事肯定用不着你亲自赶来,说吧,还有什么事。”孙必振也开始往柆杜盘中夹菜,不过他夹的净是些调料。柆杜来者不拒,一并吃光,丝毫不在意他吃的东西渐渐奇怪:从毛血旺到剁椒鱼头,再到砂锅的辣椒底料,甚至于凉菜盘中的雕花——那萝卜花上面插着牙签,可他吃的无比自在,连牙签也没放过。 “就是这件事,你没验血,可我也没验,我们科都没验,没人验!二院怎么会花那个钱?可院长偏偏让你去验,这就让我很担心。” 孙必振微笑,然后用筷子头点点身旁的柆杜,“我想,我也不瞒你了,这家伙也许能回答我们所有的问题,但这里不方便提。” 高浩明白他的意思,“你吃饱了吗?”他问柆杜。 “我一直都想跟你们说我饱了,可你们一直给我夹菜,我不好意思拒绝。” “那就行,我们找个安静地方。” 三人回到孙必振家。孙必振拿来两瓶果酒,“这时候不喝点东西,真的聊不下去。” 当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从小区外面望向他们所在的单元楼,没有几家的灯还亮着。 “还有我的一份?”柆杜惊喜的接过高浩递来的酒,“我现在郑重地向你道歉,朋友,我真不该打你、威胁你。你要相信,那绝非我本愿!” 孙必振轻轻锤了他肚子一拳,“不必在意,你我扯平了。” “好啦,现在,说说你倒底瞒了些什么。”高浩提醒他。 于是孙必振就将自己与那个高个子女人的对话复述了一遍。 “一提到好奇心害死猫,我就知道你说的是谁了,”柆杜一个人喝了大部分的酒,没有醉意,那酒的度数实在太低,“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没有惹那个家伙生气真是万幸,她每次都会用各种各样荒诞的话来逼问对方,如果对方笑了,她就把那人的一圈嘴唇撕下来,然后那个可怜的家伙就吃不了流食了,当然,我也只是听说,没有亲眼见识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所以,她倒底是谁?”“所以这家伙是谁?”孙高人同时说出了意思相同的话。 “你们问我,我就回答,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柆杜学的很像。 “你答应我的,跟我讲那些我想知道的事。现在……”孙必振的话被打断了。 柆杜摆手道,“不不不,朋友,我说的是:‘你帮我,我就跟你讲那些你想知道的事。’对吧?你还没有帮我。” “他不是请你吃了饭吗?”高浩提出反议。 柆杜的脸色变得阴沉,“你是说给我吃一些你们一筷子也没碰的东西吗?虽然我的确吃了,但那算不上帮,我只是没有拒绝被你们捉弄罢了,你可听我说过一句‘请你给我饭吃’这样的话?” 孙必振发觉此人绝非泛泛之辈。 “当然,你们那么做,我都没翻脸,就是为了让你们明白,我不是一个出尔反尔的人。相信我,你们不会后悔帮助我的。” 孙必振别无选择,“好,我们来谈谈怎么帮助你。” “我要一个住处;如果我想去哪,你得负责为我指路;除此之外,如果有人追查我,你必须确保我可以安全藏匿,不会被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带走。如果三个月内,你都能做到这三点,我就认为你帮了我,然后,我将乐意回答你的任何问题。” 孙必振没有思索,“好,就这么定了;不过,还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讨论。” “讨论什么?” “讨论一下‘迷路’这个词的正确定义。” 三十、柆杜(五) 为什么非得是三个月,只有柆杜知道。 孙必振帮他收拾了一个房间。他买房时就曾想好,如果不出意外,这间房可以住一家人。 当然,狗死后,他是一人独居。如果非得使用一些毫无新意的文字来形容他独居的感受:他觉得房子空空荡荡,自己住在其中,就像考试结束后还留在考场的学生,手术结束后还呆在手术室的医生。那些都曾是他,所以他能肯定,这些感觉十分准确。 “你有什么要求吗?”他问柆杜。 “啊,有饭吃就行,我一个人出门就会迷路,你得带我出去吃,或者——如果你乐意——你做饭也行;别指望我做饭,谁吃了我做的饭,就得去医院洗胃。” “那可真不巧,我就在医院上班,找同事洗胃也很方便,”他把柆杜带到厨房,“需要什么你就讲,我想知道什么菜能带给人洗胃的美妙经历。” “行吧,”柆杜耸耸肩,“如果你乐意的话。” 柆杜穿上围裙,“你这儿能抽烟吗?”他问。 “最好别抽。” “好吧,反正我也没钱买烟。”他开始切胡萝卜,并把酱油和醋倒进马勺。 十五分钟后,孙必振从超市回来,“可以了,我确信你是个厨艺天才,还是让我来吧。”孙必振打开抽油烟机,厨房里的乌烟开始消散。 “所以我说你别指望我做饭啊。”隔着那些烟,两人彼此看不见。不知道柆杜在这种情况下是怎么把炒勺准确戳进锅里的。 孙必振开始收拾厨房的惨象。这期间,柆杜仅仅是坐在餐桌旁,隔着厨房的玻璃推拉门,看他怎样把马勺擦洗到能再次使用的程度,把那些黑色的胡萝卜拨进垃圾箱,把卷心菜切丝做成沙拉,把马铃薯切丝配调料炒熟,把两颗番茄切片用来炒蛋,把电饭煲的插座拔掉,盛两碗米饭。 “好了,”他把食物端上桌,“另外,”他从口袋掏出两包黄金叶,“你的烟。” 柆杜似乎感到惭愧,“我不是为难你,可我真的不会做饭,上一次我做饭时,燃气还没被发明出来。” “所以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仅仅靠——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叙述事实——乞讨吗?” “差不多吧,”柆杜接过筷子,“这些伤心事还是不提的好。” “好了,我能问你一个问题……” “Oh,no.”他打断孙必振,“一码归一码,这可是你说的。” “我只是问你一个我不想知道答案的问题,你不要误会。” 柆杜咽下嘴里的食物,“说给我听听,你有什么问题是你不想知道答案的。” “你是怎么迷路的?这个问题和我本人一点关系都没有,讲不讲完全是你的事,”他翻了个白眼,脸上浮现出无所谓的笑容,“当然,我是个医生,如果你的症状属于疾病,我或许可以治愈它。” 柆杜回以善意的微笑。 “不不不,这绝不是什么疾病,我不但对它的成因一清二楚,甚至知道怎么‘治愈’它。不过,这些事解释给你听,就得,唔,花很多功夫。用简单的一句话解释,我现在好比被人切了脑叶的一部分,无法记住自己走过的路,无法分辨自己将要走的路,甚至无法看出前方有没有路,我的迷路症状就是严重如此。” 柆杜停顿了一下,“有水吗?”他问。 …… 柆杜似乎在街上流浪了很久。他在跟孙必振谈起自己之前如何过活时,不断抱怨睡在街上怎样摧残了他的腰杆,自己已经多久没有认真洗漱过,等等。当孙必振把那件洗干净的卫衣还给他,他说自己那几件衣服已经穿了一个世纪了,请求孙必振送他几件旧衣服,“能穿就行。”他这么说,孙必振就带他到街上买衣服。这是他头一次带男人逛街买衣服,不过他没感到丝毫不和谐;既然男人能带女人逛街,为什么就不能带男人逛街呢?如此想来,那些小声嘀咕他和柆杜是gay的一对对情侣并不是思想保守,而是没有学会类推这一思考方式。 “我感激你给我买衣服,不过,我用不了这么多。”柆杜可能是嫌他左手提的袋子越来越多,跟孙必振这么说。 “我平时都是一次买好可能需要的全部衣服,免得用到时再费心挑选。你要待三个月,最好买齐全,带你上街实在太麻烦了。” 因为柆杜在街上随时可能迷路,孙必振牵住他的一只手,以免他走丢。 “还有,你会用手机吗?”问题说出口,孙必振才觉得这个问题愚蠢无比,他一定会用,因为柆杜提醒了他好几次,有人在用手机给他们俩拍照。 于是他又买了一款新的智能手机。 回到家,他看着柆杜的卫衣,无论从哪个角度观察,那都是一件崭新的卫衣,面料上没有污渍,没有摩擦形成的痕迹。 “你说这件衣服你穿了很久?” “嗯,不错。”柆杜拒绝给手机插上电话卡,他现在一直在捣鼓那部没有对应号码的智能玩意。 “可这衣服分明是新的。” 柆杜放下手机,“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说这是新衣服?”他笑得前仰后合,“我只不过是每次弄脏它,都把脏东西扣掉而已。” 孙必振想起柆杜路灯下的回头,“你演示给我看,怎么个扣法?” 他从厨房拿来一块沾满油渍的抹布给柆杜,“这个简单,”柆杜将抹布放在茶几上,用巴掌拍打,他的手所拍过的地方,抹布变回它原本的洁白颜色,“你这抹布有些物理损伤,不是我能解决的,但脏东西都能去掉。” “我不明白,”孙必振看不出他做了些什么,“这是什么原理?” “你治绝症又是什么原理?” 柆杜脸上浮现出笑容——那种“我都明白”的笑容。 不过孙必振没有震惊。 …… “孙必振,”听见女朋友这么称呼他,孙必振浑身一颤,这三个字代表女友有百分之五十的几率发怒,“你为什么要和一个男人手拉手?”她把手机亮给孙必振,那张照片中,他一只手牵着柆杜,另一只手拎着许多袋子。 “这个很难解释,他现在和我住在一起,你可以来我家见他。” 话一说出口,他就后悔了。 三十一、跑手 他就是个回族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十三岁那年参加校运会,是因为没有几个学生肯跑八百米。碍于班长的面子,他不得已参赛了,在十六个参赛者中,他的名次是第七名。当时,无论什么比赛,前五名的同学都可以免费拍一张照,照片贴在公务栏上。他想,如果自己努力努力,或许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照片。 于是,他开始锻炼短跑;之所以是短跑,是因为他也觉得跑八百米太费劲了。 十四岁,他参加了学校的五十米短跑,得了第六名,看见栏上的那些前五名,他更加坚定了决心。 十五岁,他得了第四,当他信心满满地等待广播通知,听到的却是前三名的名字。于是他升入了高中。 在高中的第一年,他跑了第三,得到照片的却是前二;第二年,他跑了第二,广播叫走的却是第一;第三年,没有校运会。 于是,他报了体校。 他发觉自己没能实现那个得到一张照片的小小梦想似乎仅仅是因为运气不好,所以他不能甘心。当时,他所在的学校毕业的学生们没有什么出路,除了闯进专业队伍,他们没有什么其它奢望:除非想得到一张自己靠奔跑换来的小照片算是奢望。 他按照自己的专业,报名参加了所有他可以参加的比赛;有时他名次很好,参加的比赛却不提供照相服务;有时他参加的比赛主办方会照很多相,他却不在其中;有一次,他几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在一百米跑中得到了第一名,越线时,他的心脏跳的如此之快,因为他确信他看见了闪光灯,可最后他收到的只是一张全部参赛者起跑的合照,照片中的他好小,小的无法分辨五官。 当他参加最重要的选拔赛时,他落选,于是他收心做起小生意。 不过他绝不可能就那么放弃了,他还是默默参加着一些竞赛项目,不过内容换成了长跑,因为他发现,长跑比赛获得名次的选手会被单独采访,也很容易得到个人照。就这样,他开始跑马拉松;起初,国内并不流行这一项目,所以他坐火车去外地,去外省,去他根本不在乎的、仅仅在地图上圈出来过、甚至叫不上名字的城市;或许这些举动有些夸张,或许他都已经记不清自己可否这么做过,但事实就是如此,他的动机如此幼稚纯粹——他就是想要一张独照,尽管,岁月已将那原本奢侈的享受变成随手可及的小事,拍照再也难不倒他,他完全可以用一部相机,想拍多少就拍多少,可他想要的照片无法如此得到……“人类真是一种擅长自我折磨的生物。”他感叹出这样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来。 人类最伟大的美德,就是认真。有时,这种认真会简单地表现在某人对某件事的不甘上;拿破仑从流放他的小岛回归时,这一美德早已诞生许久,当他在滑铁卢战败,这一美德未曾泯灭。 他最后一次参加马拉松比赛时已经身为人父,无法和过去相提并论的他,无法和那些年轻人角力的他在饮水站要了一杯水。 “老哥,你不是汉族吧?” “不是。”他对着那个年轻的教练讲,他不常对人微笑,但他会很耐心的回答即便是陌生人提出的问题。 他和那教练长谈,当被问到他为何会成为本次马拉松最年长的参赛者时,他讲述了自己的单纯想法。 “如果老哥你再年轻十岁,我敢保证你能跑到前三。”那个教练这么讲。 他想了想,回到他生活的省份,回到他的店铺,那个自己的小家,他看着那些原本毫无意义的奖牌、奖状,他将那些东西锁进柜子;又过了两天,他打开柜子,将那一箱所谓荣誉统统丢掉。他才感到释然。 有些事,不是努力能实现的,这道理谁都明白,可并非谁都能接受。尤其是,当这个道理是一个人耗尽他滑稽的半生终于学到时,接受它,就好比饿狼斋口。斋口容易,斋心却难。 三十二、落水 “所以,你的室友只要独自出门上街,就必然会迷路?”她歪着头问,明显是不相信。 “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他还会只用手、不用水洗衣服,你不信,我可以录像给你看,或者你干脆来我家一趟。”他越说越急;自从见到柆杜,他就丧失了面对常人的那份从容,因为猛然之间,他发觉自己有很多事情并未理解,那他就毫无理由感到自己优越。 “换做别人,我绝对不会信;但,是你的话,我得亲眼看看他是否有这么神奇。” 于是,孙必振带她见了柆杜。 “你想让我把自己的迷路症状演示给她看?你确定?”柆杜惨笑。 孙必振和她一起点头。 “女同志,你仔细想想,如果我演示给你看,我就走失了,回不来了;可如果我能顺利回来,那就算是演示失败,迷路的家伙永远迷路,否则他就不是一个迷路的家伙,你们懂吧?” “我不是跟你解释过‘迷路’的正确含义了吗?只要你丧失方向感,就可以算是迷路。你只要带我们在市区转一趟,再由我们把你带回来,不就可以证明了吗?”孙必振协商道,柆杜和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于是,柆杜走在了他们两人前面,茫然地穿梭于街道中;孙必振要求他不要回头,这样才能够演示最逼真的迷路。 “但愿你不是想借机摆脱我。”柆杜挖苦道。 柆杜走的不是很快,但过马路时,孙必振必须抓紧女友的手快速追赶;因为他们既要和柆杜保持一定的距离,还要确保他在视野之内。 走了接近半小时,她逐渐开始相信柆杜迷路的水平超乎凡人;因为他已经连续六次通过不同的路线走到同一个十字路口,某次还在那个路口停留片刻,抽了一根烟,左顾右盼,然后试图重复上述步骤。 “如果他不回头,我们肯定能走出市区。”她指着柆杜前进的方向,执着于柆杜是否会因为无法回头而愈行愈远。 “你对他的技术了解的还不够,他无论如何都会走回原处,除非他停止前进。” 如孙必振所言,柆杜果真仅凭直行和左右拐弯走回了十五分钟前来过的地方。 “现在你相信了吗?” 她却摇头,“这种东西,换谁都可以演出来吧?他只是在几个街口来回走,并没有走失的风险啊?可他说自己会因迷路而走失。” “不过走失并不是一个可以演示的东西啊,这可是威胁到他安全的事,不能放任其发生。” “你选吧,”她似乎发了脾气,“你是要他,还是要我?” 这种问题本不该认真思考,可他思索片刻,居然回答她,“我要他还有用,不能让他走丢。” “所以你要我没用了?”她嘟起脸,叉腰说道。 “也不是……”他还是首次被人在语言上占据上风,无法用妙语应答如流。也许这就是女子的优势之一,连孙必振尚且不能抗衡,一般男人又谈何与之对抗。当然,前提是男人所说句句属实,否则这一优势将荡然无存。 “你这个家伙真是毫无情调,哪怕说谎也比你这么讲话要好。”她不知道,孙必振并非不会说谎,而是,孙必振一旦说谎,就会将谎话当作暂定誓言,通过常人难以理解的行动去使现实尽量符合谎言,比如他骗高浩戒烟;这也是谎话和誓言的区别:别人当真的是谎话,自己当真的是誓言。孙必振心想,自己今天不该说实话,尤其不该句句皆说实话;可说实话也有错吗?他真想和眼前的女人争辩一番,可他倒底没有愚蠢到那一地步。 “下次,我尽量说的委婉一些。”他讲。当他回过头,重新将注意力挪向原本站在路口外的柆杜,那里早已空无一人。 “我有麻烦了。”他拽起女友,快步朝马路对面走去。 万幸的是,经过三十分钟,柆杜从他们后方走来。“喂!你们怎么跑我前面去了?”他叫住手拉手的两人,表情介乎喜怒之间。 “我走累了,回头却看不见人,只好继续走;你们该不会趁我不在把午饭吃了吧?走了一上午,不管饭可不行。” “你现在信了吧?”孙必振抹了把额头,另一只手松开女友。 “行了,就算你们是串通好的,我也没法分辨;一会去吃饭吧,我请客。”她在孙必振的衣服上抹干净自己手心的汗。 …… 次日,周一,孙必振照例去上班。 “问遍了所有科室,的确没有。” 高浩跑来向孙必振汇报,汇报完后又立即跑开。 孙必振对着空气点头后,走进自己的办公室。 下午,他没有去二院,而是直接去了那个体检机构。 “果不其然,你是怎么买通院长的?他不是一个贪财的人。” “人人都有价码,非凡的人价码格外高。”高个子女人露出微笑,这次,她至少穿上了合适的制服。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死缠着我不放?”孙必振没有提柆杜的事,眼前这个女人似乎拥有肆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能力,孙必振想确定的是,如果她真的怀着好奇离开,走出门的他能否尽量完整。如果柆杜的话没有夸张事实,今天,赤手空拳的他就很难全身而退。所以他在来这里前往白大褂中揣了一具黄铜指虎:那个指虎是鱼小乖送给高浩的,本来是一对,高浩分给了他一具。 他的右手就呆在口袋里,圈着那个指虎;孙必振不打算凭借这个动作来保证自己能随时发起攻击,他只不过是认为,手上的金属质感或许能带给自己更大的信心,好与这个笑意歹毒的女人谈判。 “上次我撒谎了,我就是柆杜,你想干什么现在就讲明白。”他在镜子前练习过这句话,除非是像高浩那样了解他,一般人难以迅速察觉他在撒谎,可女人察觉了。 “不,不是上次,是这次,你才不是柆杜。”女人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孙必振设想过这种糟糕的情况,“你不必多疑,我的确是柆杜。” “不,你不是,柆杜不会把那玩意儿当作武器,所以你大可把它丢掉;如果你把它丢给我,我就当它是一件你带来的小小礼物,这交易怎么样?”女人玩味地笑了。 “成交。”他掏出指虎,用单手丢向她。 女人居然是用嘴叼住的,而且,没有松口,因为那个指虎在她整齐的牙齿之间毫无声息的短成两截,一截径直落地,另一截被她像吐口香糖一样啐在了桌面上。“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认为这破烂能当武器使?”她似乎是挑衅的问。 “好了,你不必这么嚣张;我前两天刚挨过打,不想再被人粗暴的击打了,所以,你能不能假装自己是一个正常女子,不要一副太妹的模样,否则我们不好交谈。” 女人缓缓点头,“本来我都不打算自己来的,但我又想,如果你就是柆杜,应该再给你一次协商的机会,所以我就亲自来给你验血了;可惜,你不是,所以,”她站了起来,“你有三分钟来解释,为什么你不是柆杜,却会带着一身他的气味?” “如果我不解释呢?” 女人摇摇头,“注意,现在我说话的时间也包括在那三分钟内;如果你不解释,哪怕你的解释无法令我信服,我都会,嗯,让我换一种委婉的说法,你知道人们会对落水狗做些什么吗?” “如果你指的是鲁迅笔下的落水狗,抱歉,我还是能接受那个后果的。”孙必振脸上浮现出寻衅滋事者常有的微笑。 “抱歉,我说的是昆汀·塔伦蒂诺的一部电影。”女人用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右耳。 孙必振用双手比划了一个大大的叉,“好了,我说,”他不想随意拿自己的耳朵做赌注,“我和柆杜见过面,这解释你满意吗?” 她摇摇头,“让我想想,你不是柆杜,但你身上有他的气味,甚至于我能通过这越来越浓烈的气味找上你,却找不到柆杜本人?你觉得我会信吗?” “该死!我说的是实话!” “还有两分钟。”她伸出食指和中指,孙必振看出她的手要比一般成年男子的手大一圈。 “我现在就叫他来,你自己问他为什么会这样。”孙必振妥协的未免太快,她似乎没有充分享受逼问他的乐趣,刻薄的说道,“你也太胆小了吧,我连血都没见,你就认怂了?你好歹是个男人吧?”孙必振没有理会她,他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二十分钟后,一个男人走进房间,“好吧,你叫我赶快来,我没耽误什么事儿吧?” 高浩看着面红耳赤的孙必振与那个貌美的女人,难免想到先前孙必振说过“他有女朋友”,可他可能一时忘记了孙必振还说过“咱们仨是同事”。 “哎呦?你眼色不错啊,她是你女友?”高浩露出善解人意的微笑。 “柆杜,你想太多了,他怎么配的上我?”女人又坐下来。 高浩看看孙必振,看看地上的半截指虎,看看桌上的半截指虎,看看女人,幸甚至哉,他是个聪明人。 “所以,你就这么把我出卖了?”高浩觉得如果他是柆杜,他就该这么说。 孙必振眼中放出感激的光芒,“我很抱歉,她威胁我说要割掉我的耳朵。” 所以这出戏要怎么演下去?孙必振如履薄冰,高浩却并不在意:他现在只是很好奇罢了。 三十三、地铁 “我没有功夫再跟这个家伙讨论些无关紧要的破事儿了,柆杜,看在雇我的人的份上,你这个白痴朋友可以离开,至于你,必须跟我走一趟了。”女人这就起身打算离开,顺便用手点点高浩,示意他跟上。 “我现在该怎么办?”高浩想。 “你跟他走吧,算我欠你的。”孙必振似乎知道高浩的想法,说了这句意味深长的话。 高浩用力点头,跟上了女人的步伐。 两人离开了体检机构。女人确认孙必振没有跟上来后,就叫了一辆出租车,“师傅,开到三条街外的那个博物馆门口,”她和高浩坐在后排,“你付钱,我没带。”她毫不客气地宣布。 “你可真是不讲礼貌啊。”高浩歪嘴一笑;女人没有瞪他,反倒将她的制服口袋外翻,拉长,使高浩能够看见那两个内兜空空如也。 “抱歉,我真没带,下次还你好不好?”她居然脸红的相当明显。 为什么一个肯用割掉耳朵来威胁他人的家伙会因没带零钱而羞涩?高浩越发好奇了。 另一边,孙必振乘出租车回了家。 他跑进小区,跑上楼,快速开门,冲进厨房,喝了杯水,又冲向客厅;柆杜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抽烟,看着孙必振来回跑,没有出声。 “长话短说,我今天对上了那个找你的高个子女人。” “你叫那个姓高的小伙顶替我了,是不是?”柆杜用问句打断了他的发言。 孙必振立刻明白,向他解释情况就是浪费时间,不如立刻商议解决办法。 “咱俩都明白怎么一回事,现在,告诉我,他会被带到哪?” 柆杜把烟摁在一个盛水的纸杯里,“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他会被带到哪,但,”他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脸,“我现在非常认可你的做法,你没有出卖我,这一点是在交易之外的,那么我也应该拿出相应的诚意,对吧?” 孙必振觉得他说的全是废话,“你能不能说些有用的?” “莫急,凌晨一点之前,她出不了这个城市;高浩也暂时不会有危险,他是个聪明家伙;现在,我们两个打起架来半斤八两的废物应该想想,就算找到了她和高浩,拿什么打赢她?” “她是谁?” 柆杜没有迟疑,回答道,“她叫王夕,中立的家伙,非常能打,还有,她是个女人没错;继续问,我可以再回答你两个问题。” “她要干什么?” “明智的问题,”柆杜由露齿笑变为微笑,“我只能告诉你,她本人绝不会对我这老废物感兴趣,她肯定受雇于某些另有企图的家伙,所以要来抓我。” “我们下一步怎么做?” 柆杜有些吃惊,“我小看你了,孙必振,我本以为你会问些关于TRADER的问题;结果,你问的却是至关紧要的问题,”他搓搓手,继续说道,“听着,我的确猜不透王夕受雇于谁,但我认为自己知道她会把人带到哪;市博物馆前有一个地铁站,凌晨一点有一班车,她大概率会乘那班车走。现在,你也知道,凭借刀剑是奈何不了她的,你必须弄来更加暴力,”他一握拳,“更加血腥,”他握拳握的更紧,连指关节都噼啪作响,“更加不合法的武器,我们才有可能制服她。” 他松开拳头,“所以,告诉我,你能弄到的最危险的家伙是什么?” “菜刀。” 柆杜猛拍额头,手顺着脸向下抹了一把,发出不满的吸气声,“你的想象力有些匮乏啊,我的朋友,”他把手掌撑开,做了个握爪的手势,“再暴力一些。” “砍刀。” “再血腥一些。”他的另一只手也握成爪。 “大砍刀?” “再不合法一些!” “枪?” 柆杜绝望了,“我的朋友,你只能想到这些吗?我们要武器并不是用来攻击王夕的,而是用来阻止她乘坐地铁,以此作为价码,逼迫她将高浩交还给我们,你懂吗?就算是***,在她面前都只能算作与弹弓一类。” 孙必振摇头,“可我们得不到那样的爆炸品来阻止地铁。” “不需要真有那种东西,”他指指自己的脑袋,“我说了,想象力,想象力!” “我能想到的人类最暴力血腥的武器就是核弹。” “这不就对了,想象力就是这么用的!虽然我们搞不到核弹,但用来炸毁一个地铁站,”他发出一阵鸦鸣般的大笑,“想象力就够了。” …… 高浩见证着那个咖啡师逐渐丧失耐心。 尽管星巴克以绝佳的服务著称,却不代表每一个星巴克的员工都能充分体现其应有的企业精神。比如这位,他看着那个长相倒不错的女人在下午四点多要了杯拿铁,然后通过不断添加免费的水和糖,没有中断的啜饮了近六个小时,中途连厕所都没有上过。虽说顾客要求加糖并不过分,但她向柜台要了十五次糖,马上就要轮到第十六次了。 高浩的手机被她抢了去,只能默默看着她拿自己的手机玩俄罗斯方块;她玩的出奇好,五个小时都没有封顶过。 “言多必失,我不该讲话。”高浩想。可他还是忍不住抱怨,“人家马上就打烊了,你这样不太好吧?” “唔。”她的双眼紧盯着不断下落的方块,“什么不太好?” “你还要喝多少糖水啊?” 她关了手机,把它放进了兜里。“你好奇怪。明明是你付的钱,我多喝一点,你不是该感觉自己的钱花的值吗?为什么要向着挣你钱的家伙们说话?” 高浩觉得自己不该继续牵扯这一话题,“我是说,这家店十点打烊,我们该离开了。” 女人认同的点点头,“抱歉,原来你是这个意思,我明白了。”于是她最后加了一次糖,带着一杯糖水离开了这家可怜的咖啡店。 高浩很难再保持好奇,他渐渐感到暴躁,毕竟女人一直在喝糖水、玩手机,他却空着肚子默默待了五个多小时。 “我们去吃顿饭行吗?我饿坏了。”他壮起胆提议,“我请客,想吃什么你点。” 女人的表情变得纷乱、滑稽起来,好像请她吃饭是占了她的便宜。沉默了大概十秒,她点点头,说,“可以,但我问你,你带够钱了吗?” 高浩终于明白她的表情为何那么怪。他们在一家自助火锅店用餐,约两个小时后,那些服务员开始逐渐模仿起先前那个咖啡师的嫌恶表情。 她吃饱后,高浩举目望去,虽然他们来时菜品本来就不多了,但现在分明是一点没剩。 “我吃饱啦,”用简短的句子形容她的食量,那就是,这顿饭,她喝了至少二十支啤酒,“你吃的好少,等你吃完咱们再走?” 高浩早就吃不下了,他指指出口,两人起身离开。过程中,他万分尴尬的经过那个怒目而视的老板身旁,低着头没有说话。 当时已接近夜里十二点,走出火锅店,她掏出一部手机,用单手捏爆了。 “你干嘛?”高浩大叫。 “不是你的,”女人摊开手,那的确不是他的手机,“刚才有个服务员录下了我的吃相,我就把他的手机顺出来了。” 高浩没有多说,他心里默念着,“言多必失、言多必失”。 她带着高浩走回了那个地铁站前。“还有一个小时,好无聊,咱俩玩点啥吧?”她似乎有三分醉意,拽起了高浩的胳膊,他居然挣脱不开,“看那个入口,”她把脸贴近,高浩闻到一股汗味,“我们来比比谁先跑进那个站口,怎么样?” “不怎么样,松开我,我不和你玩。” 她不乐意了,连拖带拽的把他往站口拉,距站口还有百米远,她停下来,“来玩嘛,就当是消食了。” “我拒绝,我不想跑。”高浩刚用过餐,此时的确不适合短跑。 女人居然把整个身子都贴近他,一只手搂住了她的腰,“你不跑?”她用诱惑的语气问,“你要不要玩些别的?” “滚开!”他火冒三丈,试图推开这个无礼的女人,其结果当然是失败;无论是体格还是力气,她都远强过高浩。 最后是她主动放开了高浩,“很好,血都不必验了。你就是柆杜,出了名的性冷淡。”她理了理头发,露出奸诈的笑。 高浩因为那笑容流出一身冷汗。 “走啊,看我干嘛?你以为我想被你这样的家伙泡?”她先一步迈向地铁站,高浩快步跟上。 当他们距离地铁站还有五十米时,那个黑色的、向下延伸的、已经被铁闸门封住的站口传来一声撼天震地的尖锐轰鸣,好像什么金属器皿炸裂开来,连那个闸门都为之鼓起,随着声音消散,又慢慢平复。那声响让她立即停步,站在原地,伸手拦住了高浩,“停步,你可真敢走啊,没听见那声巨响吗?” 高浩莫名其妙。环境那么黑且静谧,他既没有看见那扇铁闸门的鼓动,也没有听见任何声响。 三十四、公园 “你站在这儿,我去看看发生了什么。”高浩没有多嘴,任由她猫着腰溜向站口。 她快速接近了那扇铁门。她看见的不过是扭曲变形的一片金属,口中说出的却是:“核弹?” 当然,如果那动静是核弹爆炸造成的,他们所在的城市不可能还矗立于中国大地之上。王夕比任何人都明白核弹的威力,但她为何会仅凭一点点爆炸辐射以及略微强烈的次声波就揣测有人使用了核弹?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好吧,我不能让人家看笑话。”她深吸一口气,直直撞向那铁皮,好像《猫和老鼠》里那样,在门上留下一个人形的窟窿。 她希望那里面没有辐射云,可惜,那里有,至少在她万分紧张的分析下,那些爆炸掀起的烟尘就是辐射云。 “不!”她突然变得柔弱了许多,扭头顺着她制造的那个窟窿又跳了出去。 她跑回高浩身边,“我们快逃,有人用核弹炸了地铁站!” 高浩用尽浑身力气才憋住了笑,他猜想到这或许是孙必振和杜使用了某种手段,自己只要顺应他们的意思:不要进入地铁站,就足够了。 当时他们所站的地方没有街灯提供照明,高浩看不见王夕眼眶里蓄满了泪,自然也没有产生丝毫同情;毕竟,谁会相信有人在午夜时分向空无一人的地铁站投放核弹?她这个能捏爆手机的家伙居然害怕到快哭出来,高浩没有意识到这点,就算意识到,也肯定无法理解。 …… “咱俩要是被捉住,真得把牢底坐穿。”孙必振极不情愿地抱起那个组装到奇形怪状的超级低音炮;柆杜撬开锁,掀开闸门,让孙必振慢慢挪了进去。 “恐吓、绑架他人,都犯法,可王夕会在乎吗?说起来她好像很久没有发飙过了,但愿我们不会三生有幸地碰上她发疯。” 柆杜把那一包蓄电池拖进门,回身将门拉下。 他叉腰看了看自己准备的东西,欣慰地微笑,“很好,我们赶上了。” 夜里十一点半左右,他们完成了组装,撤出了地铁站,重新锁好门。 “你是怎么把那个锁撬开的?”孙必振没看见柆杜带任何撬锁工具,就这么问他。 柆杜演示了一次:他把手指怼在锁孔上,将指头向内推,然后扭动手指,锁就开了。 “天赋异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他不忘把锁锁上,提起包,“快走,说不定她心血来潮就提前到了。” 他们躲进了事先停好的车里;两个人分别占据了前排和后排靠近街沿的座位,动作一致的,都用一只手捏着双筒望远镜,隔着车窗观察着地铁站口,另一只手抓起麦当劳汉堡送往口中。 “为什么一件如此严肃的事,我们办起来就这么可笑呢?”孙必振消灭了两个汉堡和一包薯条,吸起附带的番茄酱。 “你还问我?你为什么就拒绝不了那个附赠的玩具?我们不是成年人吗?” “这个套餐加五块就能拿玩具啊!才五块!” 柆杜无奈地笑笑,“我无所谓,”他拿起一个模型玩具甩了甩,“反正是你花钱。” “我想,如果我们把麦当劳换成烤火鸡三文治,把汽水换成波旁威士忌,是不是会专业许多?” “你以为我们是在演电影吗?半夜哪有卖那些的?” 孙必振脸上浮现出开心的笑容,“哈哈哈,我一想到咱们现在是要用核弹炸地铁站,就忍不住笑。” “而且还用麦当劳充饥,是吧?” “对,这还真是相当戏剧化,我本以为能买到一些更实惠的食物,结果只有麦当劳还开着。” “我们的笑点还真是迥异。”柆杜专心观察着,可最终还是吃完了他的那份汉堡。 孙必振首先发现了走向站口的两人,“十一点钟方向,她来了。” “从现在起,一句话一不要说,她耳朵很灵。” 两人放缓了呼吸。孙必振的呼吸本来就慢,更加放缓后,他几乎是停止了吐吸。 一开始,一切都很正常,直到他们看见王夕拽住了高浩的胳膊。 孙必振万分惊恐,扭头看向柆杜,柆杜也一脸凝重的看着他。孙必振用单手比划道: “危险,行动。” 柆杜看了他的手语,也用单手回答; “远,行动,不可以。” 孙必振长吸了一口气,两人继续观察着。 王夕居然搂住了高浩的腰。 “完了,”柆杜用极细小的声音说,“她在诈高浩。” “怎么回事?”孙必振仍用手语,他自知无法将声音压那么低。 “她知道,如果是我,绝对会趁机占她便宜;万一高浩露陷,我们就得赌一把,带上人逃。” 孙必振白了他一眼,柆杜没有反应,只是表情尴尬。 在两人视野中,王夕松开了高浩,似乎说了几句嘲讽的话,孙必振长出一口气。 柆杜的表情也变得和缓。 三十秒后,他抓起手机,拨通了绑在低音炮上的那个引信的号码。 “但愿事情正常发展。”柆杜低语。 …… “我们快离开这吧,到哪都比呆在这好。”她泪眼汪汪的看着高浩。 高浩还是决定不开口,他仅仅是点头,不肯多说一字,生怕引发不必要的后果。 “我们去最近的公园吧,那里有长椅可以过夜。” 高浩点头。 两人走到了公园里,随便找了张干净的长椅,女人没管高浩,自顾自躺在了长椅上。 “你再找一个地方吧,我累了,先睡了。”结果她当真闭上了眼。 高浩茫然地走向不远处的另一张长椅,坐在上面,他自然无法没心没肺的入睡,思索着自己该不该趁机逃跑。 “不跑你还想干什么?”柆杜从灯影里走出,高浩如见救星;他比划了一个“噤声”的手势,高浩小心翼翼地跟上,走向公园大门。 门口,孙必振在车上等候多时了。 “有惊无险,她居然会疏忽到这地步。”高浩终于可以放开讲话了。 “不,她或许是被吓到了,神志不清,否则我们没法接近你。”柆杜抽起烟来。 两人上了车,孙必振发动引擎。高浩用柆杜的手机给妻子打了个电话,“看来我得跟你们呆上一阵了。”他向妻子撒了个小谎,说他又要跟朋友去一趟外国。 孙必振有些尴尬地问他,“所以,你身为有妇之夫,非礼了她?” “非礼?她非礼我还差不多。她硬抓着我不放,我又推不开她。”谈起这个,高浩仍愤愤不平。 孙必振平生第一次因为某个男人没有非礼某个女人而感到不适。 柆杜反应更快,“我们有麻烦了。”他打开车窗,探头看向他们经过的路,试图借助街灯分辨是否有车辆跟着他们。 他猛然醒悟,“不,该死,我的烟都白抽了。”他将燃着的烟抛出车窗,本来坐在后排的他,试图强行挤到前排掌控方向盘,“立刻开回去!我们必须继续演下去!”孙必振立即将座椅调整到靠后的位置,让他顺利挤到了副驾驶,自己则迅速将车掉头。 车很不顺利的调转了方向,发出刺耳的声响。 “抱歉,事情有些紧急。”柆杜的冲动行为把那些放在前排座椅之间的模型玩具弄碎了,幸好孙必振车技娴熟,并没有发生事故。 “究竟怎么一回事?”高浩问。 “对不起,这都怨我;你没有揩她油时就已经露馅了,她现在还是在诈我们,她想看看我们究竟有没有能耐正面和她对抗。”柆杜看向公园大门,那里没人,但他仍放心不下,“你不要爱惜车了,直接开进去!” 孙必振似乎相当了解怎样将一辆旧皮卡开进公园。也不知他是为他那些被压碎的模型在生柆杜的气,还是纯粹被同伴的紧张情绪感染,亦或,他与柆杜心有灵犀;总之,他忽然亢奋十足的大喊道,“冲啊!”右脚将油门踩到底,这辆勉强能开的破车居然回光返照,冲刺向了公园的大门。 “好!现在,记住,”柆杜的语速加快,迫使另外两人聚精聆听,“我是你们请的救兵,无论如何,你们要装作我是刚刚拨冗前来的大角色,因为有了我,你们终于有自信和她正面干一架。”他似乎认为高浩的情绪没有被充分调动,发疯似地大喊,“准备好了吗,孩子们!” 看来他们三个都看过尼克卡通的动画片。 “是的,船长!”高浩和孙必振一起大叫,他精神大振,尽管当时是夜里一点。 车的前照灯一直开着,他们穿过草坪,扎进树丛,颠簸无比的向着湖前进,目标是湖边那个特定的长椅。 柆杜留神看了一眼仪表,时速八十,一辆车拥有这种速度,都足以在高速公路行驶了。 一个人影从中撕开了前照灯的光域,不用多想,他们也知道那是谁。 “不要松油门!”柆杜命令。 车径直撞向王夕。 事实证明,乘车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因为他是强行挤到副驾驶上的,没有安全带的保护,柆杜撞碎了车前窗的玻璃,沿着弧形的轨迹飞向湖面;孙必振被安全带救了一命,没有离开座位,仍保有清醒的意识;高浩凭着惊人的毅力没有昏厥,但他丧失了甚至于说话的力气。 这辆皮卡没有安装气囊,也没有因为撞击起火,孙必振因此能够快速下车。 脱离驾驶位置后,他首先确认了高浩的安危,发觉高浩没有危险,他尝试将高浩拖到车外。 “你还真是让人头疼啊。”那个女人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他被扯住了领子,整个人被甩向湖边,重重落在了石质护栏上。 孙必振痛叫一声,本能的蜷缩起来,背靠护栏。 “怎么样啊,你这撒谎的家伙?整我的滋味如何?”王夕的脚朝他踹去,见他用胳膊护住脑袋,这一脚落在了他腹部。 她没有使劲,就是为了让孙必振还能说出话。 “你不是很会耍嘴皮子吗?说话啊。” “妈的,”孙必振先说了这两个字,不吐不快,“我没骗你,我说,呵呵,我说,‘我叫他来’,我可没说‘叫柆杜来’。” 王夕居然点了点头,但这不代表她不能折磨孙必振。 “很合理,很合理,”她拍了拍手,“那么,我是不是告诉过你,落水狗的下场?” 她很轻松的踢碎了孙必振倚靠着的护栏,他失去了平衡,险些翻进湖里。 “我现在觉得,字面意思的‘落水’更适合作为你的结局。” 她抓起孙必振的衣襟,将他甩进湖中。 孙必振会游泳,但他没有丝毫力气,而且上半身剧痛难忍,无法在水中挣扎多久,渐渐沉没。 沉默、沉默,这两个词此时代表一个意思,她觉得四周渐渐安静了,就转身走向附近的一张长椅。 结果,拦住她的是两个保安。 他们打着手电赶来,看见车、摊在一旁的高浩、碎裂的护栏和她,脑补了一出事故的发生。 “你站住!”他拿手电晃她,“我去,你看见了吗?撞了人还想跑!”他对同事说。 “她跑不了!”同事大义凛然的宣布,“你站那儿别动!我现在要报警!” 她当然不会听保安的。只一拳,拿手电的保安飞进了树丛,他的同事没有看清发生了什么,仍在忙着掏电话。 又一拳。 于是,她坐在了长椅上,嘴里倒数着淹死一个人所需的时间。 数到二十二时,那护栏的缺口处,湖面当中,伸出一只手。 “该死,大角色可不该这么出场。” 柆杜拖着孙必振上岸,将孙必振晾在岸边,他撕掉了自己的上衣,露出实在不怎么健硕的上半身。 “喂,我说,那个女的,我上衣湿透了,没法穿。如果要打架的话,”他放肆地一笑,“公平一点,你也把上衣脱了吧?” 三十五、博克 没人真正知道“博克”是哪个伟人的名字,但,无论是美名还是骂名,千古留名的是他的车,而非他本人。 “云层还是过厚,我们应该带弹返航。”比汉宣布。 “Dang it.蒂贝茨,把运气借给我吧。我们再来一次。” 他们打算使用雷达;但比汉正准备换用雷达仪器瞄准时,突然发现身下两块云团之间有一大段空隙,透过空隙可以清楚地看到瞄准点——三菱重工长崎造船厂。 “斯威尼,我们可以把这玩意投下去了!”他兴奋地大喊。 …… 她的目的就是想亲自见证鬼子投降,说不定还能见识见识他们中的一些军国主义分子骂骂咧咧的切腹。想到这些,她就急迫地无法忍受,制定起了前往日本的计划。按理说,当时前往日本的最快方法是乘坐轰炸机,但轰炸机的座位很少,她没法做到溜上去还不被人发现,所以,她花了两星期,乘船,从武汉到了上海,然后搭乘了一艘洋人的船,在小男孩落在广岛后的第二天抵达了长崎。 她从鬼子的广播中听说了美国人的打算,他们呢,打算让小仓蒸发。她决定无论如何也要看看,甚至对当地的一个朋友发了誓,如果她见不到穿透平流层的冲击波,就请他吃一顿饭。 “你别开玩笑了,就算是你,在那个人类之光下面,也活不过五秒。”他严肃的告诫她。 “我偏要看看。”其实,她心里也没底,就像那些争着证明自己勇气的男孩子一样,她既兴奋,又有些害怕。 所以,当那玩意没有落在小仓,而是落在她头顶六百米处时,她觉得那只是一发***。 她没躲开,她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恐怕,像碳一样。 朋友救了她;如果那个朋友不是同性恋,她估计会为此爱上他。 整整一百二十天,她说不了话,吃不了东西,仅凭生命力和一些药物苟延残喘;朋友用了当时能得到的一切药物治疗她;她本来没有什么和平意识,毕竟她也没有什么国家意识,她想见证那一切纯粹是为了缓解无聊;可此时,她渴望听到一些振奋人心的声音;她听见了,后来她向朋友询问,确定那不是幻觉,是朋友放给她听的。 “朕深鉴于世界大势及帝国之现状,欲采取非常之措施,收拾时局,兹告尔等臣民,朕已饬令帝国**通告美、英、中、苏四国,愿接受其联合公告。” 她还听见了一些流行音乐,一些无干紧要的新闻,一些叽里咕噜的广播;她在梦中徘徊,如果这个世界有死神,她在死神的门廊上徘徊。 她花了一百二十天修复自己的内脏,又得以进食;吃了些米,她终于活了过来。 “老子比蟑螂还顽强。”她能说话时,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如此。 但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武器;那玩意几乎杀了她;这还是因为它没有直接命中。 …… “该死的战争,战争让很多人死掉,那简直糟透了。但是战争毫无道德可言,我从来没把它和道德等同起来,我每晚都睡得很香。” “真正的武器,只需使用一次……我们已经用了两次了。” “吾心吾行澄如明镜,所作所为皆为正义。” 很合理、很合理。 …… 次声波、烟尘,最可怕的是,黑暗,她突然变得柔弱了许多。 就算猜到这些把戏是那个假柆杜的同伙所为,她也毫无办法克服内心的恐惧,所以,她扭头顺着她制造的那个窟窿,跳了出去。 三十六、两拳 “看来你是最能打的那个?”她轻蔑的发出长长的一阵鼻息。 柆杜活动活动肩胛,他的胳膊上没有多少肌肉,胸膛也是层皮蒙层骨。 “我说,动手吧,见你是个女的,我让你几招。”他做了个“过来”的手势,王夕一瞬之间就贴近了他,朝他的腹部猛捣一拳。 柆杜弓腰向后滑了半米。 “仅此而已?”他勉强凑出一个笑脸。 “你怕不是腰椎都折了吧?”王夕看出他的勉强。 结果,柆杜原地跳了几个嬉皮舞步,“怎么会呢?我可健康的很呐。” 她走向柆杜,又往他肚子中央打了一拳,柆杜发出“唔”的一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抬头露出牙浪笑两声,说,“两招了,还需要吗?” 王夕反倒显得轻松了许多,向后倒退了一步,“有意思,你打我一拳试试?” “乐意之至,”他动动肩关节,扎起马步,用寸拳打向王夕腹部,命中后,他痛叫着甩起手来,当然,他是装的,很快又露出笑脸,“怎么样?” “不痛不痒。”王夕比他高,他又扎着马步,打腹部不好发力,她就踢了他的左小腿。 柆杜晃了一下,她认可地点点头,“你的外号是?”她问。 柆杜摇摇头,“不不不,没轮到我介绍。” “那两个家伙没跟你介绍我?啊,瞧我,我根本没自我介绍过,”她又脸红了一次,“失礼,我叫王夕,请问你的外号是什么?” 他收了马步,伸出右手,假装正经的说,“我叫除夕,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王夕握住他的手,向外挥臂将他扯翻在地上,“问候完了,我们继续啊。” 柆杜倒地,背对着她,没来得及爬起;她顺势向下倒,用肘部撞向柆杜的后背,又迅速撤肘,一只手摁住他的后颈,骑跨在他背上,另一只手握拳,打向他的后脑。 王夕连出了五拳,起身站在他的侧腹前,狠踹一脚,柆杜在地上翻滚了一周半,现在他是面朝天空。 “嘶——”他吸了口冷气。 “你很顽强,但我甚至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和我打架?你认为你打得过我?” 柆杜咳嗽一声,用鲤鱼打挺站起,却仍弯着腰,似乎相当吃痛。 “没办法,人家千辛万苦请我来,打不过也要给捧个场吧?”他苦笑。 “你走吧,不必自找祸端。”她指指柆杜身后的孙必振,“死他一个就行,另一个你可以带走。” “抱歉啊,小姐,我没想到你这么厉害。可这个方法我不能接受啊,人家干了什么,你就要灭口?” 他装的很像,王夕没看出任何破绽。 她说了很长一段话,“你或许不知道:我这个人一向是爱憎分明的;讨我喜欢的人,我就不择手段的为他办事;一般的家伙,我不会主动搭理;但,如果谁惹了我,尤其是骗了我,我就要他受苦。” “今天的事是这样:和我关系一般的家伙雇我找一个人,而他,”她指向孙必振,“在这件事上骗了我,还设计把戏吓唬我,他让我很生气,”她的食指在自己的脖子上拉了一道,“他得死。” “至于你,我姑且认为你是个顽皮的家伙,你叫什么名字我也不想管;但,如果你要因为这个家伙影响我的情绪,你就是找死。” 柆杜深吸一口气,直起身子,“好吧,那,”他伸出双手表示不想再打,“我们换一种和平的方法解决问题。” “我说了,你带上那个车边上的家伙走就是。” “我们来打个赌吧。”柆杜搓搓手。 王夕,如他所愿地,露出了好奇的表情,“讲。”她抱起胸,等待着他的提意。 “你再打我一拳,如果我死亡,或者倒下,你就随意处置他;但,一拳过后,如果我仍站着,仍能呼吸,你就让我带他走,而且不许再干涉我们的事。” 王夕摇摇头,“不,不行。” 他将真诚的表情挂在脸上,“小姐,我可是认真地在提议啊,如果你杀掉他得到的乐趣真有那么多的话,根本不会让我讲的,对吧?” 她点点头,思索了一会,却还是切换成摇头。 “你想要得到的太多,所下的赌注却太少,”她哂笑道,“不行,我宁可简简单单的宰了他。” “两拳。”柆杜咬住了上嘴唇。 她双眼放光,“这就截然不同了!好!我答应你,开始吧。”她走到柆杜身前半步远处,伏下身子,露出犬齿,笑得如此令人胆寒。 她右手的指节一个接一个弯曲,形成她的右拳,那一拳在接近柆杜的胸口之前牵起了四周的空气;她浑身的肌肉都被拉扯绷紧,上身的制服陡然显得小了;拳头没有声息的落在他胸口,柆杜沿着湖边向后滑行了数米远,站着,活着。 “居然没出血?”她抖抖自己的右臂,发现袖子已然开缝。 柆杜猜到了王夕的想法:如果第一拳让他流了血,她只需永远不出第二拳,他就会失血而死。 “你可以啊。”她的右手一张一合,重新握拳。 柆杜不敢开口,只是含着口中铜腥味和柑橘味混合的血液露出微笑,尽管他刚刚咬住了上嘴唇,血仍顺着嘴角渗出;他咽了下去,又迅速把嘴角的血舔掉。 “我可要认真了,你还有什么未竟的事业吗?现在认输还来得及。” 柆杜微笑着。他此时**的上身根本无法直起,胸口的剧痛让他猜不到自己究竟碎了几根肋骨。 第二拳更快,柆杜没能看清。因为那一拳完全穿过了他。 毫不留情地收回拳头,甩甩手上的血,王夕闻出气味不对。 “该死,老滑头。”她咒骂道。 柆杜的胸口并没有被击穿。那个洞像沙子流向低洼一样自行复原了,除了第一拳带来的伤害,他的胸口没有再遭受重创:他活过了第二拳。 那些血是从他口中涌出,滴在她手上的。 “所以你才要脱上衣,我早该想到的,柆杜。”她说完,不回头的走了。 柆杜的血顺着嘴角一路流向颈部,在锁骨那蓄了一滩,他如释重负地倒地。 他们总共三人,全都无法动弹,但他们胜利了,至少,暂时如此。 …… “我说,你醒着呢吧?” “嘘!小声点,别让那女魔头听见,这怕不是咱碰见神仙干架了?” “人家干架不能叫干架,得叫斗法。你看看她走没走?” “没有,”保安在树丛中的位置比同事略高,他看见了柆杜和王夕交手的那几下,“那魔头开始、开始和,我去,那男的谈判了?我听不清,他俩站在湖边不动了,咱趁机逃吧?” 同事鼓起勇气探出脑袋,“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要逃你逃,我要看仙尊斗法。” “我见他俩也没放什么法术啊,光是拳啦脚啦的。” “估计是武仙尊,”同事摸了摸兜,手机不知飞哪去了,手电也不在,两个人在树丛里,看的不是很清楚,毕竟当时是夜里一点多,湖边零散的灯都比较暗,“咱静观其变吧。” “你说,仙人斗法,哪边是好人?”保安问同事。 “废话!别管他是什么理由斗起的法,打咱的那个女的肯定不是好人,咱就看那个男的能打赢不能。” 他们看着女人出了一拳,又一拳,然后她转身离开。 因为太暗,他们并没有看清柆杜胸口的洞。 “这就完了?” “谁说不是呢,欸,他倒了!” “仙人的话,不要紧的吧?” “仙人你妈!仙人会被打倒吗?他是被打伤了! “我去!咱咋办啊?咱报警吧?” “不行,咱得救人!快,快去看看他伤成啥样!” 两个保安挣扎着跑出树丛,跑向柆杜,发现他的嘴角有血一汩汩流出。 “快叫救护车!妈的,我手机跑哪去了?” “我来叫,你等等,别拖他!他伤的重!你到门口等救护车来,我在这看着他。” 三十七、入戏 两个保安火急火燎地将救护人员带到柆杜身旁后,还帮忙将车旁的高浩与湖边的孙必振扶上了担架,柆杜则由专业人员抢救;经过一番应急处理,救护车将三人一并送往了医院。 巧合的是,这家医院是市二院。 孙必振伤的不重,没有骨折,而高浩仅仅受了些擦伤;他们两个被前来检查的医生同事笑话了一番,开玩笑说他们有幸能住进自己所工作的医院;可这两个心思缜密的家伙根本没功夫开玩笑:他们必须赶在交警到来之前统一口供。 柆杜的肋骨碎了六根,伤势很有可能波及内脏,需要进行手术。按理说,伤成他这副样子,什么时候能恢复头脑清醒还是未知数,更别提跟他对口供了。出于这个原因,交警要求首先询问的人就是柆杜,当然,他们没能得到主刀医师的同意。 “病人的情况比较严重,目前,他还无法讲话,仍需要一段时间的休养。”主刀医师孙必振告诉交警。 “我能理解,请问,大夫,另外两个伤员在哪儿?” “我们两个就是。”高浩就站在一旁,他如此回答。 交警困惑了。 孙高二人声称有歹徒试图劫夺他们的车辆,三人誓死抵抗,最终不敌。两人不知道的是,交警事先询问了那两个保安,被王夕打进树丛的保安们一口咬定他们三个伤员是受害者,是被人袭击的,因此,交警才会毫不怀疑地采纳他们的说法。 “你们稍等,我联系一下公安,你们这个事我处理不了,得找刑警。”他用颤抖的手拨通了电话,叫来了刑警。 刑警将询问继续下去,“歹徒共有几人?” 这个刑警无论是说话声调还是表情目光都无比严肃,高浩觉得实话实说似乎太不可信,就没有开口,但孙必振才不管那些,“一个。”他如实回答。 “他携带了什么武器?”刑警并没有为他们三人不敌一人而吃惊,由此可见其专于此业。 “没有,赤手空拳。” 刑警仍保持着冷峻,“他有多高?” 孙必振身高接近一米八,他估计王夕比他高了至少十公分,“快一米九,大概是这么个水平。” 刑警善解人意的点点头,“你能否大致形容一下他的长相。” “浓眉大眼的,长得算漂亮的了,”孙必振一本正经的描述起来,“细节我没注意到,但那么高的女人,我想,也不是很难找。”他撒谎了,他才不相信警察能找到王夕。 “女人?”刑警终于醒悟了。 “女人。”孙高二人一齐点头。 “她一个人,没有携带武器,打你们三个老爷们儿,”刑警想起自己应该用更加专业的术语,“咳,和你们三人进行了搏斗,你们不能制伏她?”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巾,擤了鼻涕,继续问道。 “警官,您没跟她打过,她力气好大的。”孙必振脸上浮现出苦笑。 “我能理解,还有其它目击证人么?”他把纸巾裹成团,丢进垃圾箱。 “两个公园保安把我们送到医院的,您可以去问问他们。” “好的。”刑警收拾了笔和纸,走向孙必振,和他握了手,“感谢你们的配合,好好养伤。”他安慰的拍拍孙必振的肩。 “到底是专业的,就是懂礼貌。”刑警离开后,高浩这么评价道 …… “你们确定是那个女人攻击了他们三人?” “我去!我跟你说啊,警长,不只攻击了三个,我们俩也被揍了!” “你讲慢点,我不急你也别急。” 保安和同事对视一眼,继续说道,“我们两个过去时,车就已经在那了。” 刑警抓住这句话发问,“车上有人吗?” “没看清啊,夜里打着手电也瞧不清楚,光看见车旁边瘫着一个。” “你继续。” “我俩光看见那女的能动,那还用想?肯定是她整的事儿,我们就叫她站住,我同事,就是他,”他指指身旁的同事,“脑子快,还想起报警。那女的一听报警就急眼了!动手把我俩打进了旁边的树丛里,我们当时……”他停了一下,觉得还是不要把他们当时迷信的想法说给警察,改口道,“……当时没有立即采取措施,是因为那女的和一个男人打了起来,打得还挺凶,我们刚挨完揍,不敢轻举妄动啊,就眼睁睁看着男的被打倒,女的走了,我们才敢出来救人。” 刑警看了看孙必振的口供,和保安所说没有相违背的地方,“你所说的这个男人是在主动攻击,还是被迫还手?” “哪能叫攻击啊?他被女的压着打,真就是压着打!”保安拿手指比划成两个小人,形容出当时的情况,“就这样,那女的骑在男人腰上捶他,他从头到尾基本都是被打;我就看见他打了女的一拳,那之后,女的狠狠往他胸口捶拳,他就被捶翻了。” “我知道了,感谢两位为公民生命安全做出的贡献,我代表公安全体,向你们鞠躬。”说完,他果真深鞠一躬。 “您过奖,您过奖,我们吃的就是这碗饭。”保安连连点头,他的同事回鞠了一躬。 “另外,因为会影响到我们的调查工作,请两位尽量不要声张此事,公安部门一定会妥善处理,最终还各位一个公道。” “明白,明白。” …… 警察已经做完了他们能做的事,至于公园的损失,还是孙必振主动赔偿的。 “万幸你进的是我们二院,不然你这伤可得休养个百来天。”高浩靠在病床边说。 柆杜十分不快,“我没想到你们竟然允许警察介入了?你们做事前都不会用脑子思考的吗?” “你救了我们,我很感谢你,但你不能这么抱怨,我们没有办法阻止警察,而且你可以装作有伤,警察不会麻烦你的,至少这三十天内不会。哦,不对,应该说是二十七天。”孙必振回复他。 柆杜长叹道,“你不懂,一旦让警察介入,我们恐怕就得和那家伙打交道了。”他抬头看着天花板,“除了交警和协警,你们还见了什么警察?” “刑警,”高浩回答,“我们声称被人劫车,已经立案了。” “该死,”柆杜朝孙必振挥挥手,孙必振凑了上来,不知道他要干什么,结果柆杜只是摸摸他的肩膀,捏住一个极小的透明薄片,从他肩上扯了下来,“你说,刑警为什么要干这个?” 孙必振没有吃惊,反而嘲弄的一笑,耸了耸肩,“我还以为这是鼻涕什么的,就没敢用手抹掉。” “这玩意能是鼻涕吗?”他白了孙必振一眼,“立刻给我办出院,咱们有的忙了,”他用两根指头一搓,那薄片从中碎开,化作两半落在白被单上,“还有,联系你那个机场的朋友,有他帮忙会好一些——前提是你自己愿意麻烦人家。” “我呢?”高浩问道。 “你不必参与,”孙必振说,“让你扮演柆杜都算我欠你的,改天闲下来我请你吃饭。” “我倒觉得挺有趣啊。” “那就让事情更有趣一些吧,你也来。”柆杜掀开被单,穿起自己的鞋,“那家伙叫兔,没错,就一个字。” …… “兔爷,顺溜儿。”张双德对着手机讲。 “不顺呐,双,咱近来点儿背。” 刑警额头上渗出一层细汗,“爷,哪块儿背?您请讲,咱立刻给您办妥喽。” “还能那块儿?首都那儿呗,净刺儿头,你呐?” “托您福,很好。” “找我,有事儿吧?” “是,我先给您谢罪了:有人进了来,我没发现;人家要出去,我估计又拦不住,想麻烦您,嘿,掌下勺儿。” “谁啊,这么狂?” “嘿,您认识,您二把手那口子。” “妈了个逼的,这个坎儿上,她出了京?” “您说吧,只要您一句话,豁出命我也把她给您带去!” “你可拉倒吧,千万别招惹这货;我叫人劝她就是,你就别掺和这事儿了。” “欸,听您的,还有,就是……”他故意停顿了一下。 “说,不麻烦。” “您大气:我这儿有几个稀罕家伙,跟您二把手那口子干架,关键是,骨头折了,没死!您说稀罕不稀罕?眼下就在市里,您说怎么个办法?” “呦吼?你确定她没放水?” “千真万确,您说咱是不是得搭理搭理?” “这是得好好搭理搭理,你放钉子了吗?” “放了,你看咋办?” “放了几个?” “一个。” “有趣儿,我闻着是俩。估计人家也不傻,你还是好好跟人家谈,为啥干架啊?为啥没死啊?不过你可别像我这么直接问,问的礼貌点儿。” “爷,我没底,人家不肯说实话。” “那行,你也甭管了;我估计,人家能把钉子拔了,多半儿知道有我这个人,咱耐心等等,让人家把骨头长硬了再谈不迟。” “您说的是。” “好了,没事儿我撂了啊。” 他还没回答,对面就挂断了。 三十八、商量 孙必振向鹿机长保证过,那种昏迷的情况不会再出现:他也果真没有昏迷——这次昏迷的是他的副机长。 鹿机长一直想知道,那天究竟是谁驾驶的飞机,偶然间,他从公司同事口中得知,那个机场的苏经理并非中国人,而是巴基斯坦华人;初听到这点时,他很不理解,或许他的同事分不出华人和华侨的区别吧;但他还听到同事说,苏经理在巴基斯坦所做的工作是负责拉合尔至白沙瓦一线物流运输,换言之,开货机,他豁然开朗:苏经理做地勤的唯一理由就是他的飞机驾驶执照无法在中国使用。想到这点,他就觉得自己显然欠苏乔一个大人情。他平时工作忙,也许就暂时遗忘了这件事,但他不会永久忘却的,迟早会想起来,只是,需要一个契机。 这个契机可以是:副驾驶昏迷。 他们从苏乔管理的机场起飞时,鹿机长仍然没能想起这人情的存在。 “鹿机长,您有没有设计好休养假的日程?” “带妻子去苏州玩一圈,怎么了?” “我听说苏州菜很甜,但没亲自尝过,您呢?” “甜倒不甜,就是淡。” 他们这么一路聊了下去,直到抵达首都。 当他们谈到如何使用手机联络国外的朋友时,鹿机长隐约想起自己似乎遗忘了些什么,但这个提示过于模糊,他仍想不起来。 此时,一个女人拍了拍他的背,“你好,麻烦问一下,我们这是到哪儿了?” 副驾驶当即回答道,“北京。”然后陷入恍惚;鹿机长无可避免地一惊,然后,没有辜负他机长的身份和他多年训练得来的极佳素质,“您好,驾驶室禁止入内,还请您立刻离开这里。”他向一个他从未相信过的神佛祈祷此人并非劫机者,当然,世上没有神;就算有,他也一定是个混蛋,而且这个混蛋绝不会在意人类飞行器的起降;假设这个混蛋会讲中文,那么他此时一定会说:“这次算你走运,机长。”因为此人不是来劫机的。 “现在脑子好使的人越来越多了。”她嘟囔着,果然离开了驾驶室。 鹿机长并不知道他现在该怎么做,但他也不得不将飞机降落,落地的瞬间,副驾驶陷入昏迷。 他终于想起那个他欠下的人情,然后主动将两件事关联起来,得到一个结论:他的休养假计划得调整了。 …… “所以,你希望我们帮助你,却不肯向我们多解释哪怕一点情况,是这样吗?”苏乔用质疑的眼神紧盯着那个,因为受伤,如今连拿杯子喝水都吃力的男人。 柆杜很肯定的点点头,“是的,有什么不妥吗?” “你……”苏乔还想抗议,被孙必振打断了,“苏乔,请你帮忙的是我,他只是遵照约好的规则做事,并不过分。” 苏乔换了副表情,平淡的讲了起来,“别的我不知道,但,你们说的那个女人——如果她真是一米九的话——我今早看见她了;因为她身高太出众,我印象格外深刻,她来机场了,去了哪我没注意,但她已经不在本市了,这点我可以肯定。” “意外的收获,她不是去见雇她抓我的人,否则她会乘地铁。”柆杜颤颤巍巍的喝了口茶水,“这很好,现在,我们只要跟兔客气客气就行,其它的麻烦,遇水架桥吧。” 高浩插了句话,“柆杜,虽然我没必要知道你的目的,但你绝对有必要记住自己的目的。” “‘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这话是纪伯伦说的,但我不会犯这样的错误,谢谢你的劝告。” “我的意思是,”高浩皱着眉补充道,“如果,你找我们帮忙的目的是仅凭孙必振一人,无法做到他答应你的事,而我们两个的加入可以减轻孙必振的负担,帮他兑现承诺,那么,我们很乐意帮忙,是吧,苏乔?” 苏乔点点头。 “我明白,我向你们保证,现在我要让你们帮忙做的事绝不在承诺之外;如果你们不肯帮我,也就是帮孙必振,这个忙,我的朋友,三天之内,至多不出一星期,本来可以避免的麻烦就会接踵而至。”柆杜略带不满地放下了茶杯。 “姑且信你的,说吧,我该怎么做?”苏乔给他续了茶。 “唉,我更喜欢你那些果酒,可惜我现在无福消受,”柆杜惆怅地端起茶杯,对孙必振诉苦道,“行吧,我也说过,你提供交易之外的帮助,我也应该拿出相应的诚意;好好感谢你的朋友们吧。”他冲茶水吹气,慢慢抿了一口。 “兔,理论上是个北京人;他很在乎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他很……怎么说呢,很欺生;换句话说,他对待别人的方式只有两种,对待熟人那自然好的没话说,但对待所谓‘外人’,他就心狠手辣;如果你跟他扯上了关系,不管你到底是怎么扯上的,只要他觉得你没有对他表现出应有的尊重,”他“哐”地将茶杯掷在茶几上,两根食指在空中画了一个叉,“你就别想好受,就是如此;所以,万全的做法就是在他要求你表示尊敬之前主动一些,最好能让他说出赞许的话。如此一来,他不但不会找你麻烦,你还能多一个朋友。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三人同时回答。 “明白的话,高浩,复述给我听。”柆杜又发出鸦鸣似的大笑。 “就是说,那个家伙是混社会的,对吧。”高浩如此复述,柆杜满意的点起头,“不错,但你千万别当着他的面这么形容他。” “那么我们倒底该干些什么?”苏乔打算他续上茶水,柆杜摆摆手表示不必。 “别急,我还没讲完;如果我们仅仅是跟兔客气,只能保证少一个敌人;可如果我们,注意,我说的是我们,想多一个朋友,就必须……” “跟他客气客气。”高浩调侃道。 “没错,客气客气,让他觉得这个朋友值得交。但怎么才能这么客气呢?谁有新奇的办法,说来看看。” “你直说吧,早说早办正事。”苏乔讲。 “做法可以归结为一句话:上北京给他送礼。” 高浩、苏乔、孙必振,三个人都感到不解。 “完了?就这事而已,需要四个人来做?”孙必振问。 “你以为送礼很简单吗?既不逢年过节,又没有什么红白喜事,我们想把礼物送出去,就需要解决两个问题:送什么礼,以什么理由送礼。如果你有什么好办法,可以不必拉这两位进来,但说无妨,我巴不得如此。” “行啦,说你的办法,”高浩开口道,“我们洗耳恭听。” “那就认真听、记清楚,我们先……” 三十九、背叛(一) 在遥远的北方,一个名叫斯维斯约德的地方,耸立着一块巨岩。它有一百英里高,一百英里宽。每隔一千年,就有一只小鸟飞到这块石头上,磨砺自己的喙。巨石就这样被磨光之后,永恒中才过了一天。 在永恒尚未终结前,背叛,都不可得到原谅。 …… 鹿机长找上苏乔时,他正在帮朋友订机票。 “您好,您找我有什么事?”苏乔明显忘记了他曾帮过这位机长。 “苏经理,我是鹿小满,您忘啦?我上次昏迷,是您暗中帮忙吧?”机长露出和善的表情。 苏乔立刻记了起来,“您太客气了,当飞行员的辛苦我最懂,不要因为一次小概率事件把您转到地勤就好。”他的一句话证实了鹿机长的猜测,于是机长更加有了信心,将副驾驶昏迷一事告知与他。 苏乔似乎发现了其中的联系,“你说的那个女人,是不是很高,大概一米九?” “你这么说,还真是。” “你稍等,忙完这些我们再细谈。”苏乔带着他走向服务前台。 鹿机长坚持要请客,苏乔没有拒绝,开车带他去了孙必振小区门口的饭店,“您请我吃饭就好,我叫两个朋友,由我来付他们的饭钱。” 机长摇摇头,“请您给我一个报答的机会,全部由我来请吧。” “君子成人之美,我就不客气了。”苏乔拨通了电话,很快,孙必振带着柆杜前来赴约。 苏乔简略的把双方都介绍了一番。 “您是上次给我治疗的孙大夫?这可真巧!你们会不会觉得这家饭店档次不够?要不我们换一家西餐厅?” “不必,这家正好,”孙必振和蔼的对他微笑,将他递来的菜单传给柆杜,“上次我们整了你,这次换你来点菜。” 机长再次叙述了副驾驶昏迷的事情。 “鹿先生,很高兴有您这样靠谱的人前来知会我们此事,改日必要回请一番,您介意留个联系方式吗?”孙必振彬彬有礼。 “当然不介意,我把地址一并给您好了。”机长有自己的名片,他拿点菜用的油笔将自己的地址写在上面,交给三人各一份。 …… 飞机上,孙必振不可避免的陷入眩晕。他一言不发地坐在座位上,偶尔用点头回应坐在旁边滔滔不绝的柆杜,柆杜自从上了飞机,话就格外的多,可惜,他说的净是些废话。 “你知道飞机是怎么发明的吗? 从前,有一个叫代达罗斯的人,他是一个艺术家,擅长制作蜡像;他有一个叫塔洛斯的外甥,也从事蜡像制作行业,而且,他不但继承了舅舅的技艺,甚至青出于蓝,导致代达罗斯很嫉妒他。 一次,代达罗斯试图证明自己的技艺不在外甥之下,就和外甥打赌:两人以自己为原型,各制作蜡像一具,完成后,两人与作品并排站立,由对方辨别,以此分出胜负。 两人很快完成了蜡像制作以及上色工作。 当代达罗斯与他的作品站在一起,他屏住呼吸、停止眨眼,乃至避免思考,但塔洛斯还是一眼就分辨出:那个不带欲望的是蜡像,而那个野心十足的是他的舅舅。不过,出于对舅舅的尊重,他故意选择了蜡像,‘这是蜡像。’他指着代达罗斯说,眼睛不断眨着,表明他说了谎,而这更加激怒了代达罗斯。 ‘我亲爱的外甥,轮到你了。’ 塔洛斯和蜡像并排站着,他不必刻意隐藏自己的生命力,代达罗斯就已经分不清两者,毕竟,塔洛斯做出的蜡像是那么逼真! ‘塔洛斯,我亲爱的外甥,你知道分辨蜡像的最好方法是什么吗?’说着,代达罗斯掏出了刀子,狠狠刺向其中之一的喉咙,而他刺中的正是自己的亲外甥,塔洛斯血流不止,‘蜡像不会流血,你会,可见你的蜡像做的不到家。’ 杀死外甥后,他被判有罪,可代达罗斯设法逃脱了审判,并流浪多时,最后来到了克里特岛。他找到国王,并在那里住下来。他成为国王的朋友,被当作有名望的艺术家受到极大的尊重。 但背叛是不能得到原谅的,首先不能原谅他的就是他的良心:尽管国王对他待遇优厚,他仍认为国王对于他因嫉妒杀死外甥的罪行一清二楚,怀疑国王对他的亲切、善意全是演出来的;他不能享用美酒佳肴,因为担心被投毒;他不能畅游美景圣地,因为害怕被刺杀;到了最后,他认为国王给他华美的宫室居住都是为了将他囚禁,他不能忍受,就提出要离开此地,国王自然出于好意劝他留下,这更加剧了他的怀疑。 代达罗斯在克里特岛与本地女子结婚,生有一子,名叫伊卡洛斯。 伊卡洛斯是他唯一的解脱。他教会自己的儿子制作蜡像,儿子的技艺很快超过了他,他却感到无比欣慰。他爱伊卡洛斯胜过爱自己的妻子、爱自己的父母,所以,当他打算逃离克里特岛时,唯一决定带走同行的人,便是他的儿子——伊卡洛斯。 代达罗斯用蜡制作了两副翅膀,并插上鸟的羽毛。他将小的一副交与儿子,叮嘱他说:‘吾儿,你要当心:你需在半空飞行;你如果飞得太低,羽翼会碰到海水,沾湿了会变得沉重,你就会被拽在大海里;要是飞得太高,翅膀上的羽毛会因靠近太阳而燃烧。’代达罗斯一边说,一边把羽翼给儿子缚在他的双肩上,但他的手却在微微地发抖。最后,他拥抱着儿子,还给了他一个鼓励的吻。 于是,父子二人启航了,这就是人类最早的飞行器的由来。 代达罗斯飞在前头,他始终飞在半空,没有遭遇危险;但伊卡洛斯因为飞翔而感到骄傲,他愈飞愈高,最终接近了太阳,他翅膀上的羽毛开始燃烧,当羽毛烧尽,仅存蜡像时,那蜡做的翅膀竟流出汩汩鲜血。 伊卡洛斯挣扎着试图保持平衡,但无济于事,他落向大海,淹死在那里。 代达罗斯发现儿子没了踪影,大声呼唤着伊卡洛斯之名。他低头看见海面上漂浮有血色,就赶忙飞向最近的一个小岛,海浪将他儿子的尸体推上了海岸。 绝望的代达罗斯埋葬了儿子的尸体,并将那个小岛命名为伊卡利亚以示纪念。 代达罗斯最终飞到了西西里岛,因为失去了儿子,他终日忧郁,死在了那里。” 四十、背叛(二) 他们没有闲情逸致游览首都的名胜。抵达后,四人立即分为两两一组,开始了行动。 苏乔带着柆杜去了公安局,孙必振和高浩则前往当地的一家猎头公司。 “我大概知道怎么找人,但两个方法都没有十足的把握。”柆杜是这么说的。 苏乔押着柆杜走向北京市公安局;刚往内走了两步,就迎面撞上了一个站岗的警察;警察大概能看出他是来干什么的,但还是拦住了他,“站住!做什么的?” “这是小偷,我抓住的。”苏乔说的理直气壮。 警察这才帮着他将柆杜押进了屋内。但是,警察只是很负责地将柆杜带进了屋内,让他坐在一把椅子上,不准走动。 “为什么不把他铐起来?”苏乔问。 “证据不足,你凭什么铐人家?”警察没好气地反问。 “我自首,我是贼,你铐我吧。”柆杜主动伸出了手。 警察困惑无比,“你有病吧?”他怀疑的眼神凝聚在柆杜脸上。 “以前我没得选,现在我想做个好人,就从主动伏法开始;警察同志,请您成全。”柆杜诚恳地说。 无奈的警察摇摇头,“没手铐。”实际上,没有上司的指示,他绝不敢擅自给这个来路不明的家伙戴上手铐。 “没关系,我都预备好了,”苏乔从他口袋里拿出一副稍小的玩具手铐和附带的钥匙,“您给他铐上。” 警察只得接过手铐,但仍犹豫不决地盯着那个塑料的小钥匙看着,没有行动。 “不麻烦您,不麻烦您,我自己来。”没等那可怜的警察反应过来,柆杜就已经夺过手铐,将自己的一只手与椅子铐在了一起。 警察微张着嘴,看向苏乔,苏乔耸耸肩;他又看向柆杜,柆杜露出成佛般满足的笑容。 “你俩是整我的吧?”他指着苏乔,“妨碍警署办公可是犯法的。” “我哪敢,同志,”苏乔连忙摆手,“您不信可以问他,问他偷了些什么贵重的东西。” “你偷了什么?”警察把头扭向柆杜。 “您等等,让我想想。”柆杜眉头紧锁思考起来,“我偷的车,”沉默许久后,他突然大声说道,“我偷的名车。” “什么车?”这个警察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坐在了桌子前,从桌抽屉里拿出几张不太平整的纸和一根不太下水的笔,打算做记录。 “一辆奔驰,绝对犯法了吧?”柆杜微笑着询问。 警察居然点了头,“在哪里作案?” “长安街。”柆杜随口说了个街名,居然蒙中了。 “西长安街?” “对,西长安街。” 警察把笔摔在桌子上,双手在鼻梁两边捋了一把,“西长安街?”他指指旁边没醒悟过来的苏乔,“他,拽着你,从西长安街一直走到我们局里?” “是啊。”柆杜还在微笑。 “我们局设在前门大街,你俩从西长安街过来,咋的,你俩逛天安门呢?”他面朝苏乔,鼻孔直指向他,“你带着他穿过天安门来的这儿?蛤?你咋来的,就咋给我滚蛋!” 苏乔果真离开了,顺便带走了塑料钥匙。 只留下警察瞪着和椅子铐在一起的柆杜,闷不出声。 “我跟您直说吧,我想见见你们这里的表现优异的警察。” “他叫什么,你说,我带你见行不?”警察觉得自己遇见这样麻烦的家伙,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柆杜试着搓手,但他的一只手被铐住了,只能用一种很诡异的姿势,以那只自由的手磨擦起另一只来。 “我要是知道他叫什么,就不必废这么大的力气了。”于是警察又丧了气。 看来这个警察的职业素养相当优秀,至少他没有滥用职权的想法。换做一个脾气火爆的警察,早就动手了。 过了大约一刻钟,警察心想,这么呆坐着不是办法。 “我叫我们局的优秀警员来,你看看有没有你要找的人,看完赶紧走,行不?” 柆杜点头同意。 “早这么商量不就完事了。”警察这么抱怨着离开房间,叫来了两个制服穿得笔挺的同事,都很年轻,精神十足,看来这两位应该属于形象大使一类的角色,“你看吧,有没有?” 柆杜没有细看,“行吧,两位可有属兔的?”他这么问。当年是狗年,按理说,他眼前这两个年轻的楷模都没有上三十岁,不可能有属兔的。 “我,我属兔,”一个警察开口了,“你找我?” “对,我们借一步说话。”他站起来,拉着那位属兔的警察就往外走,手铐的一环还铐在椅子扶手上,另一环完整无缺。 苏乔就在门口等着,见柆杜带着一名警察出门朝他走来,他立即拨通了孙必振的号码。 …… “两位爷,我们呢,真不知道这个人!您行行好,能不能另请高明?”经理都快急哭了。 他们两个各提着一盏兔子灯,已经在人家门店口好不尴尬地站了三小时,还宣称找不到兔就不走。有他们两个足以用来辟邪的门柱在,没有哪个客人肯进门;经理连报警都尝试过了,民警来了,两个家伙又开始问警察要人;两个民警脾气暴躁,险些动手,但经理绝不肯让他们在门前打起来,好说歹说,反而把民警劝走了。 “我说了,你把人叫来,我们立刻就走。”孙必振仍拎着那个布的兔子灯;柆杜可没让他们买这布制的玩意儿,他特意强调过,一定要买纸糊的,其余材质都不好使。 “是不是灯买的不合适?” “别管灯如何,兔子的形状总看的出来吧?” 两人就这么跟经理僵持着,直到苏乔打来了电话,他们才带着灯离开了。 …… “你们找兔爷做什么?”属兔的警察问他们。 “客气客气。”苏乔讲。 警察听他们要客气客气,不由得笑出了声,“那可真是,有失远迎,走,我请你们喝杏仁儿茶。” 他们三个在一家不买炸酱面的面馆坐下,东一句西一句地扯着,喝了些饮料,等孙必振和高浩两人到来后,才谈起了正题。 “见兔爷可以,但得他同意,”警察没等他们商量,就拿出电话,拨了号码,“顺溜儿,兔爷!” 尽管电话对面的人肯定看不见他的表情,警察还是带着一脸礼貌的笑容,“欸,那就好,爷,不多讲,有人找您,我把电话给人家。” 他伸手把手机递出,却没有指明由谁来接。 “我来吧。”柆杜接过,摁开了免提,并用这一桌人都能听清的音量开始了通话。 “顺溜,兔。” “你是哪位?”对方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声音非常秀弱,似乎此人没有用喉咙发声,而是在使用唇齿。 “我是谁不重要,但你的人给我们留了东西,故此前来拜访,还望你抽空接见。” 对方笑了,笑声悱恻,不怀一点欣悦,“莫怪,莫怪,家教不到位,先给你赔礼道歉了。现在能透露了吗?” 柆杜叹气,说道,“我,柆杜。” “你和王夕打架了?” “她打我了。” 一声长长的吁气,“估计不好受吧?” “差点死掉。” “行,既然你能来北京,应该没什么大碍;把电话给小刘,警察小刘。”柆杜将手机递回给警察。 警察关了免提,“好的,爷,这就办。”他如此回答,然后挂了电话。 “你们,可以跟我去见兔爷了,”他把制服脱掉,露出便服,“顺便提醒你们——一点我个人的忠告——不要带礼物,兔爷不收。” “我们没带礼物。”孙必振说。 警察指指那两盏兔子灯,“兔爷和兔子没关系,你这灯,什么意思?” “别见怪,”柆杜解释,“我们找兔很麻烦,拿些东西故弄玄虚,别人会当我们是精神病,麻烦就能少些。” “你原来是这么个意思。”苏乔白了他一眼。 高浩把灯丢尽了垃圾桶,孙必振却坚持要保留着他的灯,他说是因为“怪有趣的”。 “让我继续体验一下当精神病的快乐。”孙必振脸上浮现出缺心眼似的笑容。 四十一、背叛(三) 他们被带去的是一家相当热闹的酒店,从外观上来看,这家店的生意就不可能差,而且,它有一个更像是饭店的名字。 “兔一定很有钱喽?”高浩问警察;虽然他换上了便衣,但他仍是个警察没错。 “兔爷不是有钱,他只是人缘好。” “看得出来,所以他是干什么的?”孙必振接着问。 警察回头盯了他好久,最终还是没回答。 “同志,你不必拘谨,这几位都是行内的人,只不过行情深似海,他们刚下水罢了。”柆杜如此缓解紧张地气氛。 “搞什么……”警察只说了这么一句,没再开口。 “兔是猎头的,就这么回事。” 听了柆杜的解释,孙必振明白了,“字面意义的‘猎头’?” “不错。” 警察帮他们摁了电梯,升至了第十九层。 “往里走,第三桌。”警察这么说完,没有跟他们同行。 柆杜带头走向指定地点,那里居然只坐了一个人。此人目测年龄不超四十岁,穿一件米黄的衬衫,因为他坐着,裤子颜色未知;发际线很低,几乎与眉毛贴近,这还是在他扎了一条辫子的情况下;他正抽着烟,桌上的烟灰缸里已经有两颗烟蒂,估计他已经在这里呆了一刻钟;见到四人朝他走来,男人把烟掐了,就那么将刚熄的半截烟别在了耳朵上;“来了啊,”他笑起来莫名的清秀,显得异常年轻,可他的手下都管他叫爷,不知这是不是北京土话导致的,“请坐,都是男同胞啊,有没有不能喝酒的?” “我有伤,不能喝。”柆杜抽出椅子坐下,其余三人陆续入座。这是一张圆桌,足以坐二十人,柆杜坐在了男人正对面,孙必振坐在柆杜右手边紧邻的位置上,然后依次是苏乔和高浩。 “见笑,我记性不好,”男人大喊了一声服务员,叫了两扎啤酒,“那咱就喝点啤酒凑合凑合好了。” 柆杜没有拒绝,男人继续说道,“啤酒就是水嘛,有没有想换红白的,快举手。”结果他自己先举起了手,高浩见他这么活泼,也缓缓举起手,“好嘞,”等服务员端来啤酒,他要了两装茅台,“初次见面,小兄弟,请问你的外号是?” “这几位没有外号,你问姓名便是。”柆杜提醒他。 “噢,行,请问贵姓?”男人改口。 “我叫高浩。” “这两位呢?”男人中等身材,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原本他是靠在椅子背上,问这个问题时,他身体前倾,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 孙苏两人自报了姓名,男人就开始往玻璃杯里倒酒,然后用餐桌转盘传给他们。 “先喝点,菜马上就到,有没有忌口的?” “多谢招待,”柆杜轻轻点头,“我们直接谈正事吧。” “嗨,别着急啊,”男人用戏谑的语气讲,“还不是时候。” 他似乎觉得这桌的气氛不够融洽,露出失望的表情,把手上沾的酒擦到衬衫上,“你们这么拘谨干嘛?我还是先提一句吧,王夕的事我一点也不清楚,她还轮不到我管呢。” 柆杜豁然笑了起来,“先干为敬。”他从转盘上拿起杯子,饮尽啤酒。 菜上了十六道。当上到第十四道:吊梨银耳汤时,话题步入正轨。 男人吃的很少,此人的性格从他的举止中可见一斑:每道菜端上来,如果仔细观察,他一定是最后一个落筷子;动转盘时,他的筷子一定是放在筷枕上,直到每个人都夹了菜,他才动筷;他吃相文雅,咀嚼不露齿,更不会出声;但他喝起酒来却恰恰相反,举杯落杯动作幅度极大,碰杯声音很响,而且在碰杯时,毫无疑问的,他举杯子比对方高出一截,酒过三巡,他的杯子几乎承受不住这样剧烈的使用。 兔给自己盛了一碗甜汤清口。 “菜过五味,请讲。”他以目示意柆杜。 “没有什么要事,一则来拜访你,二则,”他把筷子放下,拿了张餐巾搓起手,“我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事情是我们可以效劳的。” 柆杜的目光牢牢锁在兔身上。 “这个吗,我的确有挺多麻烦要解决,但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异乎常人的能耐,不好开口。” 柆杜听懂了这句话,“桌上坐着一位程家的人,你可否用得到?” 兔一开始并没有反应,但他从柆杜眼中看出这不是玩笑,便给自己的杯子倒满酒,“是哪位,恕我眼拙,没能认出,我敬他一杯。” “是我。”按照柆杜的安排,孙必振站了起来。 “你叫孙必振?我就说似乎听人提过这个名字,你是那个治绝症的大夫!”他离开了座位预备敬酒,“我不知道你还是程家的人,真是难以置信,”孙必振也端起杯子,这次碰杯彻底摧毁了兔的酒杯,他毫不在乎地换了个杯子,再次倒酒饮尽,“那么,我的确有事相求。” 他解开了自己衬衫最上方的两颗扣子,用手指钩住右边衣领往下拽,露出他的右肩,那里有一道向下延申至胸膛的疤;虽说是疤,但那里的皮肉并没有完全愈合,创口极深,仍有猩红色的细缝似的裂纹分布,似乎还有部分发炎的迹象,看上去相当可怖。 “这个,我早就想缝了,但苦于找不到大夫,你能缝吗?”他问。 孙必振没见过这样的伤:无论是什么伤口,他基本都能物理缝合,只是个别防止伤口感染的操作比较复杂罢了;但这个伤已经部分结痂了,而且伤口长且深,开裂严重,物理缝合几乎不可能。 “你这个伤挂了多久了?” “挺久了,”兔没有正经回答,“你能缝吗?” 孙必振摇摇头,“缝是不可能了;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带着它活到今天的,正常人负这样的伤多半会截肢。” “那就算了。”兔系上了纽扣。 “缝是不可能的,你那个伤已经结痂,只能用大胆的方法尝试修复创口。”孙必振补充道。 “能让这玩意不再影响我,你用什么方法都行。” “那好,”孙必振脸上浮现出紧张的微笑,“但愿你的体质足以支撑这样的外科手术。” “我不是怕,但我说一句:这种伤口的修复我此前从未见过。”高浩转头对他讲。 “没错,这个手术如果能完美进行,足以登上新闻联播。”孙必振如此形容。 …… “你叫我回来的?” 一个正在剥柑子的男人抬头看向那个女人,“是,”他把一个剥好的递给她,又开始剥新的一个;他将柑子分成一瓣一瓣的样子,捏起一瓣送进嘴里嚼起来,说话时也在嚼,显得很不礼貌,“你瞎跑干什么?兔爷这儿呆着不好吗?” “这儿好无聊的。”女人的吃法更加直接,她将柑子掰成两半,其余步骤和男人相同。吃完后,她添干净手上的汁水,靠近男人,坐到了他怀里。 “起来,你好重。” 王夕立刻站了起来,重新坐到他旁边。 “我被人欺负了,你要不要管?”她似乎很委屈的说。 “得了吧,谁能欺负得了你?我还得去上班,你别把橘子全吃了。”男人拿湿巾擦了手,又用纸巾把手擦干,清理了指甲缝,最后捏着纸巾将茶几上的果皮与湿巾全都拨进一个塑料袋,纸巾也丢了进去,将袋子系上,提着它出了门。 …… “恭喜你,手术基本成功了,现在只需要静养几周,就可完全痊愈。” “这绷带什么时候可以拆?”兔问他。 “一般而言需要七到十天,但你体质好,估计五六天就可以了。”孙必振收拾起他的用具来。 “就按七天算吧,你还有什么吩咐?” “别喝酒,啤酒也别喝,还有就是不要吃辛辣油腻的东西,按时休息,前三天绝对不能剧烈活动肩部:你那个伤口太深。” “不,”兔笑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帮了我,你有什么想要的,有什么是我可以报答你的?” 孙必振明白过来,“这个你问柆杜吧,我们跑这一趟就是为了他。” “你确定?” 孙必振点头。 四十二、背叛(四) 孙必振等三人到全聚德去吃烤鸭。 “柆杜呢?”高浩问他。 “他和兔走了,晚些我们再去接他。这顿我请客,你俩多点些,好不容易来一次首都。”他身先士卒地点了两份烤鸭和一份鸭架汤。 饱餐后,三个男人有说有笑的穿过街道,穿过傍晚的人流,走回他们为兔手术的医院,走上楼梯,直到此时,他们都还未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休息室门口站着一个年轻男人,他相貌平庸,可以说没有发型;身高和孙必振接近,但比他略高,应该在一米八左右,穿着打扮都类似于下班后的白领:上身穿褪色的灰衬衣,估计它曾今是黑衬衣;下身着蓝黑牛仔裤,裤子和上衣同样旧,膝盖及裤腿都磨损严重,褪色成了淡蓝。 此人全身唯一鲜艳的颜色就是领口的一绺红:他系着一条红领巾。这让他显得相当怪异,毕竟,他绝对不可能是少先队员。 “各位,请回吧,”他开口便是这句不留情面的话,“那个同志背叛了你们。” 三个人愣在原地,似乎还没有完全理解此人的话。 男人于是继续解释道,“你们和他的交情还没到水泼不进的地步,”他指向孙必振,“你和他商量好的是:他在九十天内不会被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带走,现在还剩二十五天;换言之,你现在已经变相的失败了,他打算让兔爷帮他撑过这二十五天。” “所以呢?”孙必振觉得自己此时应该发怒,“他在里面吗?” “是的,我负责拦住你们,”男人很无奈的讲,“但我们又没有什么仇恨,你跟里面那家伙的事不必牵扯上我。” “你什么意思?” “我就是说,”他摆摆手,“你们就这么回去吧,不要和兔作对,毕竟,是你自己让兔爷报答柆杜的。” “怎么,”高浩挥动着拳头威胁他,“你一个人要拦我们三个?你这么自信?”高浩没有被王夕揍过,他还不知道这个人可能拥有的实力上线,苏乔亦然。 “不,我就是个拿工资办事的人,也打不过你们三个;可是你们讲讲道理,背叛你们的又不是我,你们不会对我动手吧?使用暴力是不好的。”他面带微笑,又讲的那么认真,而认真是人类最好的美德;如果他用粗暴无礼的方式阻拦三人,孙必振或许还有发怒的理由;但鉴于他如此好言相劝,所说句句在理,孙必振发不起火来。 “伸手不打笑脸人,他说的对,我们走。”孙必振面无表情,转身大踏步的走向楼下。见他这么决绝,苏高两人也跟了上去,没有多言。 路上,孙必振不发一言,两个朋友都能看出他的愤怒渐渐充盈。 “我们要不要找兔谈谈?”苏乔劝他,“毕竟你帮他治疗了伤,他应该会听你……” “别再提了,这件事情就这么完了,我想起来就烦。”苏乔就没有继续讲下去。 他们坐飞机离开。 飞机上,孙必振晕的比以往严重许多,在这片眩晕中,他无法不想起柆杜某天讲给他的一个故事。 …… 当时,他和柆杜在看新闻联播。 “你知道流氓的胜利吗?”柆杜突然开口问。 “什么流氓?” “你知道黑若斯达特斯吗?” “知道。” “但你知道他烧的神庙叫什么吗?” “亚底米神庙。” “你知道的比一般人多,你还知道那座神庙供奉的是什么神明吗?” “这个,印象比较浅,等我想想。” “阿尔忒弥斯。你看,你知道流氓的名字,却不知道神的名字,这就是流氓的胜利。” 柆杜讲起了故事。 “在古希腊,想要成名,主要有两种方式:参加运动会,或者参加战争;黑若斯达特斯这个年轻人,渴望让自己的名字永恒存在,他渴望成名,但他知道,无论是参加奥林匹克,还是参加战争,他都不可能战胜众多强敌脱颖而出。 当时,在希腊人已知的世界内,最伟大的建筑无疑是阿尔忒弥斯神庙,后来的基督徒称它为亚底米神庙;这座神庙落成花了一百一十九年,比当时最年长的老人还古老,见证过五代人的诞生与毁灭;黑若斯达特斯烧了它,却只花费了一天一夜。 以弗所的审判官们大怒,他们没想到有人会这样渴求废墟、渴求火海与毁灭,以至于不惜使用生命作为燃料;此人能行如此恶劣亵渎之事,必然穷凶极恶,他们烦恼着如何抓获这样的罪人;但他们想错了,一个年轻人在法庭门前大喊着,就像电影《七宗罪》里威廉大喊‘Detective!’那样,宣誓自己有罪。 陪审法庭自然判他有罪,当时的审判长发问: ‘年轻的罪人,是什么让你不惜亵渎神明?是仇恨吗?仇恨和守护新生儿的阿尔忒弥斯有何相干?是嫉妒吗?你又为何要嫉妒一个圣洁的处女?还是说,你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荒诞的勇气,就犯下这样滔天的罪孽?’ 黑若斯达特斯高傲的抬起他的头颅。 ‘都不是啊,审判长,这些东西,在我所追求的神圣的永恒之前都不值一提!’ 审判他的人不得不好奇。 ‘那么说说,是什么东西,能让你做出此般牺牲?’ 年轻人回答:‘永生。’ **的法庭上,有陪审者忍俊不禁发出了笑声。 ‘荒谬!哪个万恶之徒许给你永生的?讲!’ 黑若斯达特斯不为所动,‘凡人终有一死,唯独名者永生。’ 他如此解释,‘我必将被史书记载,被万世称颂,尽管他们歌颂的是骂名,我也不会湮灭在现世的凡夫俗子当中!’ 法庭上的众人愤慨无比,‘荒谬!荒谬!荒谬!’他们叫喊着,明智的审判长制止了愤怒地群众。 ‘好了,肃静。’他平息了叫嚷的声浪,‘我们要判你死刑,这点你知道吗?黑若斯达特斯。’ ‘死亡绝不是我的终结,审判长,我很乐意用生命换得永存不朽。’ 审判长笑了,‘各位,如果这就是他所图谋的东西,我们能让这个流氓得逞吗?’ ‘不能!不能!’众人大喊。 ‘那么,我现在以陪审法庭的名义,宣判黑若斯达特斯的罪名:烧毁阿尔忒弥斯女神的居所,成立。判处黑若斯达特斯,不只是死亡,还要被众人遗忘、众神抛弃;从此,任何历史书不得记载黑若斯达特斯这一名字,任何人不得提起黑若斯达特斯的所作所为,任何神明都不会眷顾此人卑劣的灵魂!’ 当黑若斯达特斯被处死时,他的脸上仍浮现有计划得逞的微笑。 ‘你们以为这样的反抗能战胜永生之人?可笑!神明终将眷顾我!黑若斯达特斯!’ 他当然得逞了,这就是关于一个流氓的胜利的故事。” “你说的这些都是哪里看来的?” “看来的?我可是亲历者啊!”柆杜大笑,鸦鸣般的笑声连连不断。 “这么说,你是那个审判长?还是说,你是陪审员?”孙必振顺着他的话讲。 “我就是黑若斯达特斯,至少当时还叫那个名字。”他笑着回答。 四十三、之后 “然后呢?你是怎么买通那个机构的院长,让你在那儿装员工的?不会是靠出卖色相吧?”系着红领巾的男人问王夕。 “我是那种人吗?我只不过威逼利诱了一番而已。”她可怜巴巴的讲。 “也对,谁会图你的色。”男人哈哈笑着打开电视,开始收看新闻联播。 茶几上,放着几颗柑子,剥好的。 …… 孙必振失神般回到了自己的家,现在他又是一个人住了。 他习惯性地打开电视,收看新闻节目,但即便播放的是新闻联播,他也提不起兴趣。 他似乎没有任何自娱自乐的方法,只能洗了澡,提前躺在床上,睡不着。 手机响了,他慢慢爬起来,走到客厅,从白大褂里掏出手机,点击接听键。 “喂。” 对面是他的女友。 “你这几天跑哪去了?哪儿都找不到你。” “我去了趟北京。” 她沉默了一会儿,问,“你现在在哪?” “家。” “你等着,我去找你。” 电话挂断了。 孙必振试图强行振作起来,但他做不到,遭受背叛的打击是未经历过的人难以理解的。 他换了身衣服,把地拖了下,然后坐在沙发上失神。 听见敲门声,他走去开门。 女友提着一袋苹果,孙必振接过水果放在鞋柜上,把她领了进来。 “时候不早了,你这时来有什么要紧事吗?” 女友低着头,小声说,“结果你还是没验血,我都请院长吩咐给你了,你为什么不肯呢?” 孙必振迷惑了,“你想让我验血?” 女友脸红了,“我想,在正式公开关系前,先确保你没有……我是不是好自私?” “这可怪了。”他困惑的事情并非女友的做法,而是,如果请院长劝他验血的不是王夕,那么他第二次去体检机构之后发生的一切,都可以视为他自找麻烦,他没想到这些麻烦的起点竟然是自己的女朋友。 女友许久未回答,直到孙必振想起倒茶,拿来一个纸杯,放在茶几上,注入茶水;看见热茶冒出白白的气,慢慢消散殆尽,她才开口。 “怪吗?我们交往很久了,你还想这么藏着掖着吗?” 孙必振摇摇头。 “你没得乙肝一类的病吧?”她脸更红了。 孙必振摇摇头。 “那我们结婚吧。” 啊,生活还得继续。 四十四、琐事 婚礼后,孙必振几乎忘却了先前的不快。尼采曾说:我感到难过,不是因为你欺骗了我,而是因为我再也不能相信你了。孙必振的不快似乎也是这般道理。他觉得他人的背叛使他丧失了无偿信任别人的能力,而失去这能力,对他而言,无异于残疾。 或许生活就会这么继续,每个不理想的日子都会过去。而且,他忽然接到电话,是苏乔打来的。 “孙必振,我或许有那最后一个人的线索了。” 于是他和苏乔两个人——高浩的妻子怀孕了,走不开——去欧洲玩了一圈;回程时,苏乔坦白,其实他没有任何线索,只不过他听高浩说,这样或许能够让他愈发振作。 “我明白,而且我早就知道如此,”他握住苏乔的手,紧紧的,握住他的手,晃晃,“谢谢你,我的朋友。”他露出感激的神色,似笑非笑。苏乔觉得他有了些动物该有的生气,不再像之前那样,植物一般抑郁。 “但愿你能过的开心些。”说完这句,两人分别。 这次旅行之后,孙必振重新开始上班:他之前请了无期限的假。 他几乎忘了有关柆杜、TRADER等令人头疼的事情,每天上八小时班,给病人治治病,午餐在单位解决,下午收拾东西回家,见到高浩等关系好的同事就说声再见;因为两人在一家医院上班,回家的路上,他和妻子同行;晚饭后,他带着妻子去公园散散步;他偶尔也会再做一些常人不会做的事,比如治愈癌症,但除此之外,他越来越像一个凡人。凡人都会死,他常听人讲:我不怕死,怕的是病。他却不怕,因为他不知道有什么病是自己治不了的,所以他什么都不怕。 夏目漱石,一位可敬的作家,曾这么形容一对夫妇:这对夫妻就像两个互相依靠的同志,并肩强忍风寒,彼此紧抱对方取暖;也有不同的版本,将这句话翻译的更加贴切:夫妻二人就像漆黑冰冷的深海里相互依偎的弱小生物,紧贴着彼此,才感到一丝丝暖意。孙必振的生活不能仅仅依偎于他的妻子,他还有几个关系很好的朋友;他依偎于这些人,就像孩子依偎在母亲怀中,僧依偎在佛身前。 如果就这么死去,他想,似乎也不赖。 孙必振不是黑若斯达特斯,他对永生毫无渴望。 日子一天天过去,距离他诞生那天已经有二十三年,他三十岁了。孔子说,这是而立之年,他虽不信孔子,但也不否认:他成熟了太多。 高浩的孩子满月时,他去赴宴,高浩坚决不收他的随礼;那天,他没有喝酒,“奇怪,我好像很久没喝过了,”看着桌上的酒瓶酒杯,他想起自己已经快一年没有沾酒了,或许有一年多了,但他记不清楚,“我今天不想喝了,你呢?你喝我得陪着。” 高浩摆摆手,“我也很久不沾了。” 过了两天,他在没有人的公园中划船;月亮慢慢倾斜,他拿着一包南京烟,徐徐点燃一根,将剩余的一包丢进湖里。 “伙计,我过得很好,你不要惦记。”他这么说着,声音有些颤,因为他不习惯抽烟;狗死了整整八年,他没有忘过。 从湖上回来,他碰见两个巡逻的保安;保安们没有认出他来。 他这么过着日子,从生活中细品出一丝令人上瘾的味道,就好像他从呛人的南京烟中寻找一丝慰藉。 四十五、之前 “他们把死亡救走了。”站着的人宣布。 窗台上,戴着草帽的人回应道,“我去追,来得及吗?” “来不及,我怀疑礼帽在他们阵营里。”那人回答。 坐在椅子上的人问站着的人,“我和他一起去,能赢吗?” “你们一起上,也赢不了礼帽。”站在天花板上的家伙跳了下来,上下颠倒,好让他们看自己时不必歪脖子。 “现在怎么办?四个全跑了,我们关住的估计都得效仿,如果再有几个凶暴的家伙逃出去,我们就别想保全凡人了。” “你,不要,急。”窗台上的人一字一顿的讲。 “我怎么不急?你又不负责看管那些家伙!我就无法理解,为什么凡人出入我的囚牢那么畅通无阻!我把话讲明白,我要找凡人帮我了,你们别想阻止我。”他情绪化的大声讲道。 “可以。”原本倒吊的人说,“我同意你找凡人帮忙。” 站着的人立马冷静下来,“欸?你怎么这就答应了?” “我不答应的话,你估计会像礼帽一样跑掉。” “你早答应,礼帽也不会跑。”他满腔惆怅的说。 “你们想办法联系礼帽,只要他肯回来帮忙,哪怕他把全世界的凡人都拽进来,我也不在乎!”他一挥手,面无表情的说出了这句话。 …… 白天渐渐短了,天气渐渐向他欣赏的清冷靠拢,或许,因为太长时间的清闲,孙必振都快失去时间观念,但距离他三十岁生日也仅仅过去了一年而已。“闲暇是萎靡的源泉。”他说,“看来我得找些事做。”可他也找不到什么事可做。本来他还差一个人没有找到,但他无心去寻找,毕竟,他妻子怀孕了。 “看来只能等麻烦自己找上门了。”孙必振琢磨着,在湖边,向空中哈一口气,看着白烟散去;他改变了作息:原本在傍晚到湖边散步,如今改到了清晨;因为夜降临的早了,街灯仍是按时亮起,傍晚来散步,总觉得漆黑一片,景致欣赏不来。 但这些都无关于他的思绪,现在,他常思考的只有两件事:好好工作,养家糊口。其实这两件事可以合为一件,之所以分开来讲,是因为他实则没有必要通过“好好”工作来养家糊口,他物质条件很充足。 “好好”工作不过是缓解无聊的药剂:他看看病人的诊断报告,做做手术,收收费,有时还有人给他送锦旗,他也收了,不过不会卦出来;奇怪的是,从前,他巴不得全世界人民都知道他会治绝症,但碍于他父亲的要求,没能大肆宣传;如今,他看淡了,名声反倒愈来愈大。在这看似讽刺的反转中,他或许醒悟了些什么,也对于自己逐渐拥有高尚的医德这件事深感欣慰——先前,他可是从不在乎这两个字,德又不能当饭吃。 并不是因为随着制度完善,国家渐渐管的严,他才产生了思想的转变;过去,他收的三万块钱都可以算是红包,他收的心安理得,毕竟生命的价格绝非金钱足以衡量;如今,他不再收费了,也很少主动出面为病人提供治疗,“你想看病?别找我,挂号到柜台去,我是个大夫,不会开票据。”对于前来投医的病人,他这么回答;手术后,患者家属找到他,递上传闻中他收的那三万块,他摆摆手,“国家规定,大夫不能收红包。”并非不能收,他收下也没人肯找他麻烦,但他就是不收了;孙必振自己也不知道这种变化是什么时候产生的,或许是因为他经历死亡的次数越来越多? 大夫,他现在只会这么形容自己,而不是医生。他觉得自己医的不是生人,而是将死的人,故用“医生”形容太不合适。 “无事可做,无事可做。”结束了工作,他就这么念叨着,回家。当他妻子通知他自己已经怀孕,他才感到一点新鲜感。 之前,他经历的最近的那次死亡,比较有意思。或许那也是他转变的一个契机。 …… 孙必振很惊奇,别利科夫居然只开来一辆车,那车甚至连豪车都算不上;当他怀疑是不是因为别利科夫被养父限制了开销时,别利科夫用俄语对他说,“我父亲死了,他的遗嘱上提到了你。” 富豪留给他三分之一的财产。孙必振看着别利科夫,原来他是黑发,先前的金发是染成的。 “你呢?你父亲留给你多少钱?” “三分之二。”别利科夫凄惨的一笑。 “你母亲呢?” “我是养子,我父亲终生未婚。” 他思索片刻后,用最礼貌的语气问道,“冒犯的一问,你父亲有情人吗?” “没有,就我所知,没有。” “那,也没有私生子?” “没有。” “他的遗嘱里有提什么特殊的人吗?” 别利科夫把微颤的手放在他的左肩上,“你。” 富豪是因车祸而死;当时他独自开着车,行驶在有霜的路面,那些霜是护路车故障的产物;一辆卡车撞上了他,他死去时只身一人。 富豪没有女人,更不用提妻子,孙必振不明白,若是如此,真相到底是什么?莫非别利科夫欺骗了他?莫非富豪的妻子被他残害了? 孙必振决定问清楚这一切。 他把自己的猜测、富豪曾对他说的悄悄话以及种种相关的细节详尽的讲给别利科夫。听完后,这个黑发俄罗斯人的眼泪一撇一捺的从他眼眶中流下,“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玩笑。”他摇摇头,“我怎么会那么做?如果我想伤害我的父亲,只需要不做任何事就好了。” 孙必振点头,“你父亲为什么不想活?那些把戏都是他导演的?” 别利科夫用手帕擦掉泪水,“是这样的:现在看来,我父亲本来就没有打算治疗,他曾经的老师推荐了你,他也毫无兴趣。” “那他为何要派你来找我?” “他没法拒绝老师的帮助。”别利科夫抽咽了一声,继续讲到,“他让我把你带到一个肺癌病人面前,让你当着老师的面治一次病,无论成败,他都有个交代,可以让老师安心回去。” “所以,你父亲为什么不想活?”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我当时那么年轻、不懂事。”他又开始落泪。 这似乎说不通,但又很合理:如果富豪从一开始就渴望死去,接下来的一切都很合理。 别利科夫走了,孙必振获得了一笔巨款;别利科夫无论如何都要把这笔钱交给他,因为,这是他父亲的决定。 “不明白,不明白。”孙必振不明白,他对死亡的理解更深了一步,却对人这高贵的物种愈发感到茫然、无法理解。 他想,自己错怪了高老师,于是打算联系老师,当面道歉。 然后他得知,高老师不久前去世了:这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突发心脏病,就此离世。 孙必振感慨万分。 “我不明白,我不明白,”傍晚,他又独自来到湖边,尽管今天清晨他已经来过一次,“我本以为万事皆可知,但如今,我一无所知。”他好像自言自语,又好像有所倾诉。他走到船坞旁,那里早已没了游船。他想再去湖心,只能自己买船划,但他觉得那样很愚蠢,就买了一双新皮鞋,防水的那种,走上湖面,走向湖心,蹲下,抱膝,看向湖底,他什么也看不见,除了自己的倒影,映在昏黑的环境中,平静的湖面上。 然后,街灯亮了。 四十六、孙必振 孙必振接到了父亲的电话,孙复兴说自己的健康状况渐渐恶化,最近常失眠。 “您多保重,我这边忙完就去看您,行不?” “你还是来一趟吧。” 父亲的请求,他没法拒绝。“好,我尽量。”他挂了电话,立刻打电话给苏乔,订了飞机票。尽管他妻子即将分娩,他也不能不顾父亲,他必须回去一趟,再迅速赶回来。 他将照顾妻子的工作交给了他最信任的人:高浩。 “你帮我忙两天,我去看望一趟父亲,回来后请你吃饭。”高浩自然痛快的答应了。 下了飞机,坐在出租车上,回到他儿时的小区,他倒没什么特别感触,只不过想到父亲仍住在这样年代已久的小区里,他不能不担心父亲的健康会受居住环境的影响。 他敲了门。 “谁啊?” “爸,是我。” 门开了,一屋的白蝴蝶受惊一般散开,有几只飞出了门,又急忙掉头返回。孙复兴站在蝶群之中,身上没有落一只蝴蝶。 “这是……” “你别管了,进来吧。”父亲虚弱的声音将他引领到屋内,关上了门。孙必振每走一步,都会有数十只蝴蝶飞起,为他让开路,等他通过后再落下。 父亲带他进了自己的卧室,躺在了床上。 “我要死了,我的儿子。”他平躺着,尽管他并不苍老,脸上却带着孙必振常见的:将死之人才有的面容。 “爸。”他也只能叫出这个字。 “我必须向你道歉,孩子,我没想到会把你牵扯进来。”孙复兴的双眼直至看向上方,“我没想到你还要走一轮同样的路。” 孙必振没有说话。 “首先,我很自豪,有你这样的儿子,你没有滥用那些非凡的能力,没有作恶; 我还要说,你或许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与众不同。 TRADER,他叫这个名字。” 孙复兴从枕头下面抽出一张照片,照片中是两个人:一个戴着高礼帽、留络腮胡子的男人,和年轻时的孙复兴。 “这是他拍的,说是留个纪念。”孙复兴把照片递给儿子。 “你怨我就怨吧;但你要知道,爸爸也和你一样,没得选。如果你想明白我、明白我的话,”他说话开始含糊不清,似乎很难维持正常呼吸,“你去找这个人,他叫TRADER,他应该肯告诉你的。” 孙必振攥着照片,他的电话响了。 “您稍等。”他压制住内心的疑虑,扭头走出房间,接起电话。 “孙必振,我很……我很遗憾,我的朋友,我……我很抱歉,你的妻子,她难产去世了。” 因为这一切发生的太快,高浩的声音在他听来似乎无比陌生;他的妻子,进入他的生活时没有提她的名字,离开他的生活,也没留下姓名,仿佛一个陌生人,自始至终。孙必振任由一切发生,或许他早就知道如此?没人在乎,他感受不到理应有的伤感,毕竟,凡人终死,可对于那些活下来的人,现实残忍,好残忍。 “你在听吗?”孙必振发觉自己还握着手机。 “孩子呢?”他麻木的问道。 “孩子活了下来。” “照顾好他。”他甚至没问自己骨血的性别,就挂断了电话。 孙必振走进房间,他的父亲艰难的呼吸着。 “我很抱歉,孩子,但愿你明白,我早已经受过这些,”孙必振看了一眼手中的照片,“如果你不做些什么,恐怕这个轮回还得继续。” “快离开吧,我不想看你哭。” 孙必振转过身,但他无法独自承受这些。 “爸。”他失声痛哭。 回首,则前舟覆矣。 只有满屋的白蝶,飞舞,落在床榻上,好似棺椁。 孙必振的故事结束了,新的故事中也有他的戏份,不过,他不再是主角。 一、皮鞋 王红雷就是一个普通的人。 这里的普通人意思是与特殊阶级有别的社会群众,换言之,王红雷是个无损于集体利益的人。 那时是一九六九年,王红雷因为制作并出售扑克牌,毒害了人民,在一群自己带来板凳围观的人中,顶着一个纸糊的帽子:上面写些什么他自己也看不见,被批斗。和他一同被批斗的还有几个人,但他都记不清了,只知道好像是被打到的医生;他也不知道一个制作并出售扑克牌的人为何会和一群医生同台挨批,他不在乎,因为,他疯了。 他疯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看似不足以致人疯狂,但情况确实如此。 有一场批斗,他发表检讨时,看见台下有一个不过三岁的孩童,在他母亲怀里,笑得天真可爱:他伸出双手,似乎在空气中拉扯着什么,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猫子。猫子。”王红雷花了一会功夫才醒悟过来,孩子想要他头顶的高帽。这叫他无法不疯狂,“我巴不得甩掉的啊,你居然想要。”他心想。然后他歪嘴一笑,口水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也有人,大概是他的良心未泯的同学,把他送到医院;那时医院正在搞医护工三合一,医学权威都被拉去与王红雷这样的人同台挨批了,谁都敢当医生,谁都敢提起手术刀,所以也没人能给他正经的治疗,他就一直疯了下去。 他白天在镇里晃,晚上倒在地上就睡,靠人施舍给他食物生存。这样他到是不用挨批斗了,因为没人肯屈尊批斗一个疯子。 一晃就是半年。 这天,他疯跑到镇外的一条溪边喝水;他蹲在溪边,用一双疯子的眼睛看着那草、那树和那溪水,傻笑着。 他疯了,他还知道自己疯了,因为他有时候也清醒,但转念一想,自己混成了这样,索性继续疯下去。于是他疯了。 此时,他转头看向溪水上游,手在水里来回拨拉,他觉得这样很有趣。 忽然间,上游处,水是粉色的,草地是黑色的,天是深红的、血红的,这三色充斥了世界,形成他的视野。他拨拉着粉色的水,看着上游的三色在一点处混合,却不交融,像洋人制作的糖果一样,拧成一个螺旋,渐渐牵扯他目光所及的世界。当那个三色螺旋吞吃了半条小溪时,螺旋停止了,从漩涡中心走出一个颜色正常的人,涉水沿着溪向他走来。 当这个人走近,王红雷才看清此人的衣着打扮:他戴着一顶黑色高礼帽,穿着西式衬衫,白色,白的扎眼,裤子挽起了裤腿,同样是黑色的;这是一个留着络腮胡的男人,正用一只手拎着一双皮鞋,另一只手提着一个方形提箱,走向溪水这边,走向王红雷。 王红雷捂住了自己的脸,从指缝中看男人:在他疯狂的思维中,这么做就相当于隐身。当男人走近了,很近了,他盯住了男人拎的皮鞋。 他猛地扑上去,夺过了皮鞋,猫着腰沿溪跑了几步,蹲下了,把皮鞋抱在怀里,看起粉色的溪水。 溪水渐渐变回了原本的清澈透明,草地也变回青翠的样子,但那个男人还在。 他吃了一惊,反应过来自己的皮鞋被人抢走了,他扭头跟着王红雷小跑了几步,看着王红雷蹲下,他走近,弯腰对王红雷说。 “你,还我皮鞋。” 王红雷光哆嗦,不说话。 他很礼貌地换了种说法,“请你还我皮鞋,好吗?” 王红雷瞥了他一眼,不说话。 男人捉摸不透,“那我自己来拿啦。”他也蹲下,想从王红雷怀里抽出皮鞋来,王红雷显然不愿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男人赶紧收回手。 “不拿了不拿了,”他配合的摆摆手;但没有皮鞋,他没法上岸,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男人思考一番,脸上闪烁出金色的光芒,“有了,”他站到溪边,把箱子放在岸上,打开它,从里面拿出一串香蕉,香蕉是橙红的,颜色很好看,就水果而论相当诱人,“我跟你换,我跟你换。”那男人用哄人的语气说,王红雷疯了,所以他看着香蕉——他一辈子没吃过香蕉,甚至不知道世界上有香蕉这种水果——点点头。 男人掰下一根,递给他,“皮鞋,”男人和蔼的提醒。 王红雷接过香蕉,抽噎了两声,放进怀里,抽出一只皮鞋给了男人。 他尴尬的笑笑,又掰了一根,“两只都给我。”就这样,男人用两根香蕉换来了本就属于自己的皮鞋。 “呵呵,你别一直蹲在水里,容易着凉。”说完,男人上了岸,在草地上蹭蹭自己沾了水的脚,套上一只皮鞋。 王红雷没有在意,他蹲在溪水里,对着一根香蕉咬了一口,连皮一齐咽进肚子。 男人看见了这一幕;按理说,他完全可以离开了,但他还是提醒王红雷,“剥皮!剥了皮再吃!” 王红雷好像没听见,继续咬着那根香蕉,皮也没有剩下的,吃着。 “唉,行吧,你高兴就好。”男人穿好皮鞋,大踏步离开了。 王红雷开始吃第二根香蕉。 他第二根香蕉是剥了皮吃的,因为当他吃完第一根香蕉,就已经不疯了。 也许,并不是他不疯了,只不过是,他根本没有疯过,而香蕉让他意识到了这一点罢了。 或者,他仍是疯的?只是香蕉让他觉得自己不疯了。 谁也不知道,因为那些认为他是疯子的人不会相信他的话,而那些认为他正常的人不会考虑这个问题。 王红雷,二十六岁,那时是一九六九年。 二、月亮(一) 王红雷吃完香蕉,回到自己的住处。 一个疯子哪来的住处?那不过是一处被捣毁的庙。他回到庙里,踢开一堆破瓦,腾出空地,抄起本来是佛像的一部分的一片什么东西,在地面上划出一个方框。他试着躺了进去,但那个框过小,他又翻身起来,在框的下方补上一个稍小的方形,重新躺进去。 “刚好。”他平躺着试图进入睡眠。 但他睡不着,这庙遮不住风。他脑子不清醒时,还可以忍受,但现在,他却睡不着。 “失眠怎么办呐?不睡了。”他爬起来,走出庙门,在那里游荡。 恍恍惚惚之间,他似乎看见了月亮。 当时是白天,能看见月亮也没什么可奇怪,但他看到的月亮似乎很不安分,而且天空在他眼中乌烟瘴气,太阳冒着黑色的火焰;他冲着天空大笑,“妈的!多么滑稽!”他指着月亮骂。那月亮自然不会乖乖听着,它卷着烟向他冲来。王红雷发觉那月亮带动了树木、折断了电线杆,他没有丝毫恐惧感,因为他不知道那是龙卷风。 他再醒来时,庙已经完全垮了,自己浑身是伤;王红雷从嘴里啐一口血沫到地上。 “原来月亮这么厉害,”他感慨,“我得躲着点儿。” 王红雷知道,地球是会自转的,只要他一直跑,跑的比月亮绕地球转还快,就永远也不会碰见月亮。 “现在我得搞明白,月亮往哪边跑了。”他顾不上自己浑身的痛楚,爬出庙门,走向镇子。 镇子里狼藉一片,街上没有人,没有任何活物。他四处转转,觉得好无聊,就大喊起来,“月亮!月亮!” 当然不会有人答应他。 “先生,你叫我吗?” 答话的是一只动物,头好像蛇,但长着鬃毛和须子,鬃毛是黑的,他的脸却是奶白的;如果添上角,他的脑袋还挺像龙的,可惜他没长角。这东西,王红雷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非常像人,穿着整齐的衣服,鞋也没有缺,估计他还穿了袜子,但王红雷没有要求察看。除了脑袋不像人,这家伙可以说是人模人样。 “你谁啊?” 这家伙挠挠头,“欸?先生,我明明听见你在大叫月亮。” “是啊,你和月亮有关系吗?”王红雷拿食指戳了戳他的胳膊,这在当时也属于挑衅的行为。 “不啊,先生,我外号叫月亮。” “那还真是可笑的外号呢,你叫什么?” “没有姓名,就叫月亮。你也可以认为我的名字就是月亮。”那家伙一本正经的回答。 王红雷摸摸脸,“这样子啊,我说的其实是天上的月亮,你知道它往哪跑了吗?” “不知道,先生;我很久没碰见人了,消息不灵呢。” “提到这个还真是,今天街上一个人也没有,都跑哪去了?” “先生,你该不会觉得这里应该有很多人吧?” “额,难道不是吗?” 那家伙摇摇头,“这里没人啊,我本来以为是因为要下雨了,所以没人,就把云层都拨开,可还是没人,所以这里本来就没人,不是这个道理吗?” “好像很有道理啊。”王红雷把胳膊抱在一起,赞同的点点头,“既然话说到这儿了,你认为这里本来就没人:你不是人吗?” “欸?”这蛇头的家伙指指自己的脑袋,“先生莫非觉得我像人?” “头不像,可是你会讲人话,还穿衣服,最重要的是,你除了脑袋其它地方都像人。” 结果他捋起自己的袖子,“嘛,这个么,你看,”他的胳膊上有鳞片,“穿着衣服,你看不出来。” “这样啊,你来这条街上干什么的?” “我啊,我本来在睡觉啦,然后听见很响的一声,好像有人把什么东西弄碎了,我就醒了,跑到各处,都没见到有人的;然后,就听见你在大叫,喏,就这样。” “你说没见到人:我不是人吗?”王红雷抗议。 “呐,我不是这个意思的,我是说,见到你之前没见到人。” “说话要注意,小子。”他想起自己不知道这家伙的年龄,不能就这么叫他“小子”,于是他问,“对了,你多少岁?” “欸?” “就是说,你多大了?” “一米七八?” 王红雷耐住性子问,“不是问身高,我问的是你活了多久了?” “啊,年龄啊,一千零六个星期。” “你才十九岁啊。”王红雷掐指算了算,说道,“这样一来,你得管我叫哥。” “好的,哥,你多少岁了?” “一千三百多个星期,厉害不?”也不知道王红雷为何认为年龄大就是厉害,但那个蛇头的家伙听见他说自己活了这么久,相当佩服,“厉害,厉害。”他回答,“哥,你找天上的月亮干什么?” “我告诉你,那家伙老厉害了,我得躲着点。” “你别怕,有我帮你。”那个同样叫“月亮”的家伙说。 “行,到时候它来了你帮我拉着点。看我揍它!” “哥,你怎么称呼?” “我叫王红雷,你叫我王哥就行,你呢?” “我就叫月亮。”那家伙的表情瞒不住话,他分明还有更象样的名字,只是似乎不愿意说,可王红雷是谁?他可看不出月亮有话不肯讲。 “瞅我这记性,那你就叫月亮吧,爹娘给的名字,改不得。你是一个人出来的吗?” “嗯。” “那行,咱俩快走,找人问问月亮——我是说天上的那个——往哪儿跑了;本来我说要躲着它,但现在咱们是两个人,它两拳难敌四手,我们追它去!” “我跟你走,我们去哪找人啊?” 王红雷四下望望,“按理说这里应该有人的,但现在看来,你好像说中了,真没个人,我们往前走走,再看看。” 两人——姑且称为两人——沿着街走着,不久天就黑了,王红雷这才看清天上的月亮好端端挂在那里。 “他妈的,这家伙估计是怕了,不敢下来了,来,你跟我一起骂它!” 他带头喊了两句脏话,“喊啊?骂人不会吗?” “我骂人都不这么骂的。”月亮歪着脑袋讲。 “你骂一句,我瞧瞧?” 这个蛇头的可爱的家伙指着夜空中的月亮,开口骂道: “Xayaroulex!” 三、月亮(二) 斯维斯约德,远北荒芜地。 有石并云齐,横纵百英里。 试令此岩碎,小鸟磨其喙。 飞鸟自东来,千年方一回。 日升复日落,鸟来鸟又去。 待到石终尽,永恒方一日。 他忘了很多事,但他没忘记他叫什么;他叫邹。 在这片土地上游荡,他忘了游荡的目的。夜晚,他赶路;白昼,他休息。其实休息也是在赶路,只不过速度比夜晚略慢。 其实他独自一人的时间并不很长,但他觉得相当漫长,至少这漫长让他忘了怎么进食,怎么交流。这些都无所谓,毕竟他又没得吃、没人可讲话。但让他苦恼的是,他忘了怎么奔跑,他本来跑的比马还快,如今他只能漫无目的地走动,他当然知道,跑步比走路潇洒的多。 “我忘了怎么休息,真让人恼火。”他这么想,这就是为什么他只能不停的走路,而这走路的消耗让他的影子像线一样纤弱,他感到很丢人。一次,他经过一片湖泊,他的目光溅到那湖中的倒影上,那张又老又瘦却鲜活的脸着实让他吓了一跳,但他不想跳,所以也没有真的跳起来。 他走了很久很久,从水的一端走到另一端,这里的土壤也是被水包围的。水和土壤倒是没有变,变的是土壤上的东西:树木越来越少了,森林不见了,它们逃走了。 不久前的夜晚,他站在一座有雪的山上,远眺,他看见了光斑,这让他感到惊讶,于是他便朝着光斑走。 当太阳升起来时,他发觉地面平坦了许多,路边出现了建筑,方的诡异,笔直的惊人,丝毫没有建筑应有的美。 他把手放在其中一个方形建筑上,那居然不是石头做的,他不知为何吓得一颤,随即又脸红的一塌糊涂:他羞愧于自己竟然被一个方块吓到。 他没在这建筑上找到合适的入口,那上面到是有一些类似琉璃的透明物件,但他够不到;他跳不起来,原因照常。所以他略微使用了一点技巧,他在这奇怪材质上刨了两把,挖出一个洞,意外的发现这玩意比他想象的要坚固。他用一只手探入建筑深处,居然够不到底。 邹感到久违的愠怒,他用空出的手一拳打在这方建筑的一侧,“哗”的一声,从他制造的裂口中喷出一股水流。他本能地披上了甲胄,水溅湿了他全身,他想:这水能喝吗?但自尊让他抑制住了喝水的欲望。 “荒唐,我竟然下意识地认为这玩意是活的,而那些水是它的血。”他自嘲着笑了起来,结果只发出一些“呼呼”的声音,他才明白,他的喉咙很久没用过了。 他远离了建筑,继续向前走,地面越来越平整了。路边出现了许多类似的建筑,但他没碰见一个活人。 …… 他们醒过来时,**刚回归。 “呜呼!哥,托你的福,我越狱了!”月亮原地转着圈,蹦蹦跳跳,大叫着;王红雷睁开眼,他发觉自己睡在了大街上,街两边有了很高的楼房,土庙不见了;他爬起来走到街边,在马路牙子上坐下,路上的行人侧目看他,因为他的衣着还是六九年的状态;月亮的蛇头他们却视而不见。 “你,过来,坐这儿。”王红雷的脑子不可能让他在乎周围发生的事,他只知道,月亮刚刚大叫了一句:“我越狱了。” 月亮乖乖坐在他旁边。 “跟哥说,怎么进去的?” 月亮歪着脑袋看他,“进什么?” 他在月亮头上有鬃毛的地方团了两把,“废话!进监狱!” “这个么,”月亮的眼睛睁得很圆,他的眸子也很圆,“打仗输了,就进去了。” “这样啊,你不好好改造,跑出来做什么?走,哪家监狱,我带你回去。” 月亮乐了,嘴角咧到了本该是耳朵的地方,他没长耳朵。 “哥,明明是你带我出来的,怎么又要带我回去?” “额?我带你出来的?”王红雷想了想,无论如何理不出头绪,“不管了,既然是我把你带出来的,我就得教你做好人,跟我来吧。” “好的,哥,咱干什么去?” “我也没啥好主意,总之,先找份工作吧。你刚出来,肯定没活干,我也一样。我们去找工作、挣钱,毛主席说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当然,他们是找不到工作的,因为王红雷很快发现了周围的变化:人们热心了许多。六九年那时候,人人自危,根本不会有人花力气去管街上游荡的疯子;但此时不同了,王红雷很快就被人们注意到——看出他神志不清并不需要拥有多么非凡的洞察力。 一个路人走向他时,他还以为这个人是来提供工作的:王红雷的思想很单纯。 “你好,你需要帮助吗?”这个男子并不是图谋不轨的人贩子,而是一个纯粹出于热心才行事的路人。 “嘿,来的很及时,你有什么活计需要我们两个帮忙吗?” 男人听他这么讲话,更加坚信这是一个被赶出家门的精神病,“有的,有的,你跟我来。” “咱们走。”王红雷对月亮说;男人听见他这么讲,感到一阵心酸;王红雷和月亮跟着男人来到了附近的一家派出所。 热心人把他带到了派出所门口,让他站在那里不要动,自己则走进门房,向值班的民警简单解释了情况。 “人就放心交给我好了,感谢你的帮助,同志。”值班的民警用一句话把热心人打发走了。 民警将王红雷拽进了局内;屋内是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些平平无奇的办公用品,笔纸,盆景,座机电话,等等。桌前桌后各有一把椅子。民警坐在了桌子后方,审讯一般看着站在桌前的王红雷,“姓名?”他冷淡的问。 “王红雷。” “知道名字啊。记得自己是哪里人不?” “本地人。” 民警仔细打量了他一番,除了衣着怪异,他似乎没什么显眼的毛病;热心人告诉民警,王红雷有精神病,因为“他表现得好像旁边还有一个人似的”,于是,民警用一只手撑着脸,另一只手抓起桌上的一支圆珠笔,用它敲着桌面。 “你旁边还有一个人?” “这不就是?”王红雷戳戳月亮的胳膊,“这么大一个活人,你看不见?” 民警觉得这疯子有点意思,“来,你坐下,你坐下跟我讲。” 王红雷就坐在了民警对面,情况变得更加像一出审讯。 “让你的,嘿嘿,就叫同伴吧,坐你旁边。” 王红雷看看月亮,月亮耸耸肩,“这里就一把椅子,你是看不见吗,同志?”王红雷讲。 “门房里有,你叫他去搬。”民警把圆珠笔敲的更急促了。 月亮于是出了门:门本来就没关,所以他没带动任何物品就走了出去。 民警哈哈哈地笑了几声,“来来来,”他把笔从桌面上滑给王红雷,又递给他一张纸,“你画画你那朋友,我看看他长得俊不俊。” 王红雷当真画了起来。 民警歪头看他画:纸上逐渐出现一个长着蛇头、穿着衬衫裤子的小人。 “就这模样?是你画的不好,还是他长的就这副熊样?” 这时,月亮搬着椅子回来了。 民警看着那椅子,“见鬼。”他叫出这两个字,居然没有其它过激反应。 尴尬持续了几秒钟;月亮可没管民警的惊讶表情,他把椅子放在王红雷旁边,坐了上去,睁着大眼睛看着民警张开的嘴,“他有智齿欸。”他对王红雷讲。 “同志,他说你有智齿。”王红雷反击似的笑了笑:他看不惯民警嘲讽他的绘画功底。 “你们俩呆着不要动,我打个电话。”民警抄起桌上的座机,输入了一个号码。 四、之间 “骂的挺带劲呐,可惜我听不懂。”王红雷评价道,“这么着吧,我也没有睡觉的地方,你在哪过夜,让我借宿一宿,成吗?” “没问题,”月亮回答,“您跟我来。” 月亮把他带到了镇子外一处没有被破坏的土庙:这庙之所以没有被毁,完全是因为它看上去根本不像“庙”,而是更像一个墙上胡乱挖出的孔洞。“我平时就睡这里。” “行吧,咱将就一晚上。” 两人窝在一个土庙里,就这么睡去了。 …… 在这之前,在距天津一千公里远的某个直辖市中,情况变得复杂,如下就是当时发生在该城市中某栋废弃的建筑内的事。 “So?”戴着贝雷帽的家伙推开门,灰尘顺着门框流下,落在他的帽檐上,再顺着帽檐流向他脚边。 合理的解释是,他是第一个到的,但他没想到会如此,因为他一向是第二个到:并非他不愿意做头一个到场的家伙,而是,他得给上司一个面子。他把帽子摘下来,拍了拍,帽子发出抗议的呼噜声,“安静,多纳特,我得把这些灰处理掉。” 他看了看这里的设施:椅子若干,没了。整个房间显得很空,从多年没擦过的,早已变成黄灰色的玻璃窗射入少的可怜的光;光线似乎主动附和着这里简陋的基调,色调因光线的不配合而变得单一:光照的到的地方就是灰色,照不到的话就是黑色;其实墙壁应该是绿色的,光线不肯洒在那上面,至少,不肯洒在整个墙面上,于是,墙上就多了一层斑驳的黑色。 “好一个简陋的集会场所,我才不会坐在这样落满灰尘的椅子上。”他就那么站着,等待同伴到来。 接着来的人是倒着走进门的,尽管戴着一顶鸭嘴帽,帽子并没有因为他的倒立而脱离他苍白的、服装店里假人模特一样的头颅;他把穿着很细长的裤子的腿抬高,迈过门上面的部分——对于他来说,那就是门坎——进入了房间。 “礼帽没来?”倒立的家伙问他。 “我也纳闷。” 倒立的家伙在天花板上施展了一次后空翻,在半空中调整了姿势,正立着落在他面前,“你确定他没来?” 他一耸肩,摊开手,只差一副无奈的表情,“反正我来的时候没他的影子。” “礼帽从不迟到,他只可能早到;如果他不是头一个来,不论出于什么原因,他今天肯定不会来了。” “早啊,两位。”一个戴着头套的家伙走进来,“好多灰。”他自言自语般陈述道,不知他是怎么分辨出室内的灰尘的,他的头套并没有留眼孔,按理说,他应该什么也看不见。 “欸?礼帽呢?” “他没来,我估计,要出事。”戴鸭舌帽的讲。 戴头套的家伙扥来一把椅子,没在乎椅子面上满是尘土,就翘起腿坐在了上面。 “等草帽来,我问问他。” 正说着,门外有人喊,“我来晚了,”此人走进房间,果然,他戴着一顶帽檐圆圆的草帽。“嗯?礼帽呢?” “你也不知道?真伤脑筋。”戴鸭舌帽的摇摇头,“我看,他莫不是跑了吧?” 四个人一齐笑了起来。 “典狱长跑了,你是不是就成了新一任?”戴贝雷帽的调侃道。 听了这句话,四个人继续毫不尴尬地笑着。 戴草帽的人似乎也想找个地方坐,他一般发出笑声,一边走到窗台旁,然后,他的笑声骤然消失,好像噎住了一般。 “Xaya……各位,这鬼东西说明什么?” 他从早已被人擦得干干净净的窗台上拎起那叠的方方正正的、软塌塌的白色东西,那东西被他抖开,颜色和在场四人的皮肤无异:那么苍白。这似乎是面罩,但在这四位看来,或许,这东西应该叫做脸皮。 “他摘了面具!完了,他真的跑了。”草帽把那东西重新叠好,拿在手里,他的动作相当冷静,尽管他说的话使人感到他很紧张。 “所以,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典狱长?” 当玩笑成真,没有哪个人能够笑出声,这就是现实的魔力。 戴鸭嘴帽的人沉吟片刻,“他把我们叫来,就是为了这个,所以,你们谁能想出来,他是为什么逃跑?” 另外三个人沉默了;并非他们不知道答案,而是,他们都太清楚答案的残酷。 “你们不说不要紧,无非是工作太枯燥,没有休假,结薪日还遥遥无期,对不对?” 三个人一起点头。 “我们得承认,礼帽是有些顽皮,但没了他,谁能保证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运行?”他摘下鸭舌帽,默哀一般说道,“礼帽回来之前,我们都得靠自己了。” 首先做出回复的是他,他摘下自己的贝雷帽,“各位,礼帽跑了,我的确没法确保关押住所有人,你们必须做好心理准备。” 他停顿了一会儿,“好吧,事实上,今早就有一位逃了出去。” 其余三人看向他,“我得承认,这件事的确怪我,”他又把帽子戴上,“饥荒逃了。” “前有奇苏米,后有大河兽,今天真是糟透了。”新任典狱长抱怨。 …… 邹继续走着,他走到了一处建筑密集的地方,这里有很多可供他休息的设施,仅长椅,他就遇见了六次,可惜他忘了怎么休息。 “我要在这张长椅上坐一会儿。”他自言自语,就弯曲双腿,做在了长椅上,“我要认真呼吸一会儿,我要想想,我要想……” 事实证明,休息这件事不需要人教,只要长时间静止不动,谁都可以学会睡眠。 他睡了很久,醒来时,已经是1997年。 五、月亮(三) 民警打完电话,开始盯着王红雷看。 “你看什么?”他朝民警伸出食指,王红雷想,如果这个招工的家伙不肯提供工作,他也没必要保持客气,甚至可以带着月亮打他一顿;但他又转念一想,自己是为了教导月亮重新做人,就打消了动粗的念头。 民警没有直接回答,“请你稍等,一会儿给你安排。”听到“安排”两字,王红雷以为有工作可做,立马安分了。 “我们俩能干些啥活计啊?”他问。 民警鬼鬼祟祟地伸手摸了一把电话,又把手缩回来,他舔舔嘴唇,双眼移向月亮所坐的椅子,他可能觉得双手无处可放,就伸出两个食指戳戳桌面,似乎想说话,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唉,”他终于开口了,可惜说出的是废话,“你,你们俩,还请稍等一会儿,我说了不算。” 王红雷不缺耐心,“咱们三个人,也无事可做,这么着,你这儿有扑克牌吗?咱仨打扑克吧。”王红雷疯之前就是贩卖扑克的。 民警连连摇头,“没有没有没有。” “那咱聊聊天也成,月亮,你讲讲你打仗是怎么输的?” 民警无论如何也听不见月亮讲的话,只听见王红雷一句一句地应答着。 “我原本是带兵的。”这句话是说给民警听的,只可惜他听不到。 “你还是个将军?”王红雷插话问道。 “我们那里不叫将军,叫领主或者封臣。” “欧洲的叫法啊。” “算是吧……总之,我们和另一派系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战争,当时谁输谁赢还分辨不出,敌我双方都军心动摇,如果某一方的某个重要领主率先叛变,胜利者就将是另一方。当时决定战争走向的是一群叫律师的家伙,律师负责游说众领主,律师的成败也就直接决定了战争的胜负。我们这边的律师稍逊一筹,最终一战,我方血战惜败,我也被判处流放。” “那你身为领主,肯定相当记恨那个律师?” 月亮睁圆眼睛看着他,这句话在他看来自然很不中听,“怎么会,我就是那个律师!” “抱歉,我哪里知道呢,你既带兵,还游说,忙的过来吗?” “我们都是带着军队去游说的,没有军队的律师也得带一些勇士助阵,没有武力威慑,谁肯听你的话?”他说起这个表现得很严肃。 “那你会武功吗?” “你是指打架吗?” “对。” “我会一些。” “那你杀过……”话未说完,王红雷猛拍手,“我差点忘了,咱不提暴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不能允许暴力存在,瞅我这记性。” 民警绝望了,仅凭王红雷说的话,他听不懂两人在谈些什么。 “我当然没杀过人,律师杀人干什么?” “那就好。” 月亮继续说了下去,“我们只负责指挥,杀人的活都是下属去干。” “这也很合理,战争哪有不死人的。” “我还被刺杀过好几次,每次都好惊险。”月亮头上的鬃毛竖了起来。 王红雷很好奇地听着。 “最危险的一次,我们那里最有名的一个暴徒——之所以叫暴徒,是因为他从不听命于任何人,纯粹是出于自愿才杀人——外号叫冰商的家伙,出面刺杀;他进出我们的会议部门随意之至,就好像那部门根本没设防;他把我的一个学生杀了,这也是我为何能幸免遇难:冰商似乎有自己的规矩,只有目标会死,其余人与他无关。也可能仅仅是因为,他要杀的就是我的学生;但我一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杀一个学徒,却放过学徒的老师。” “可能他就是图一乐吧。这些做刺客的没有哪个脑子正常;你看,著名刺客:荆轲,就是个智障;他剑术不行,刺杀失败,还倔强的声称自己另有目的,一点职业素养都不具备。可见刺客这职业不是我们能理解的。” 月亮挠挠头,“啊?这和我说的那家伙有什么关联吗?” “有啊,你看,冰商,荆轲,都是两个字;还有,冰商刺杀成功,但什么都没解释;荆轲刺杀失败,反而借口多多;这两人不是很好的对比吗?” “你说的有道理。”月亮点点头,继续说了下去,“我失去了爱徒,一定要冰商血债血偿,可没人知道冰商的所在地,我们只知道他的下一个目标在哪;于是,我在当地埋伏了一批精锐,还请来一个刺客辅助;但这些,冰商根本不在乎,他从未失手,照样来去自如,我方的刺客试图阻截他,结果负了伤。” “你派刺客刺杀刺客,自然行不通。”王红雷轻松一笑。 “那么你说说,换你来想办法,你会怎么做?” 王红雷大笑一番,“你派士兵杀刺客就够了,千万别用刺客对付刺客:除非你能保证己方的刺客远胜过目标刺客;说起来还挺拗口。” “这倒是,我当时复仇心切,没有考虑到刺客能力有限……” “还有就是……” 话未说完,王红雷转头看向身后的门。 “就是什么?继续讲啊。” 王红雷吸了吸鼻子,“我闻到一股汗味,从门口传来。” 月亮也仔细闻了闻,“好像是有,但我不太确定。” 但他们都听到脚步声传来,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顺溜儿,爷。”民警立刻站起来,哈腰问候道。 “赶巧儿了,昨个我寻思要吃一趟煎饼,大清早就开来了,这不,碰见熟人了!”男人发际线很低,扎着一条辫子,穿着打扮很洋气,但王红雷一皱眉头:他闻出,那汗味就是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 “兔?”月亮还未完全认出他来,只是叫出了这个熟悉的名字。 “那还能是谁?尼采老同志,别来无恙啊。”兔深鞠一躬。 “说刺客,刺客这就到了;哥,这就是我当年请的那个刺客,兔。” 六、尼采(四) 没有多言,兔带着王红雷和月亮出了派出所,上了自己的车。 他开的是越野车,车很新,但车型是老车型,坐进去略显狭窄,幸好不影响舒适性。 “真大气,居然有轿车坐哦?”王红雷,这个落后了三十年的男人感叹。 “这位我认识,他会提供工作的。”月亮解释。这两个家伙都没坐过汽车,上车时连车门都不会开,需要兔示范一遍。 “闹了半天,给咱找工作的是你的老相识?” 月亮摇摇头,“我可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只能说太巧了。” “你们两位,认识挺久了吧?”兔启动了车,看着路,一边问道。 “不对,我俩才刚认识。”王红雷没问车主人,就从车窗下面装的一沓旧报纸里抽出一张,读了读,偶然看到了一则他感兴趣的新闻,“嘿嘿,神了,这是怎么回事?**回归了?什么时候的事?” 兔回头瞅了他一眼,“尼采,是不是他把你带出来的?” 月亮点头,神情变得和之前同王红雷讲话时完全不一样,“我觉得是,看来花了一点时间,还有人出来吗?” “你是已知的第一个,你知道为啥吗?哈,说起来好好笑,礼帽,他跑了!” “你俩有一句没一句的说啥呢?**咋夺回来的?谁能给我讲讲,我挺久没看见过报纸了。” 兔看出他对于自己经历的一切并不了解,就婉转的说道,“这个嘛,你知道烂柯的传说吗?” “知道,围棋吗,这和**有啥关系?” “**1997年回归,这是当年和英国人谈妥的;现在就是1997年,你无意间度过了几十年,就是这么回事。” 王红雷相当轻松的接受了这解释,“那好啊,中国实现共产主义了吧?难怪我看见这么多楼房,这都不是洋人的,是咱百姓的吧?” “目前还没有实现,但楼房是老百姓的没错;我这里可以给你安排些事儿做,你愿意吗?”兔没等他再问一些难以解释的问题,就岔开了话题。 “月亮呢?他刚从号子里出来,你是不是也给他一份工作。” 兔回头侧目看向王红雷,一边嘴角向下一咧,装出为难的样子,“实际上啊,我这里……” “如果你想让我办事,请你把我和他分到一处,我担心他一个人做不好。”月亮用严肃的语言打断了兔。 “那个自然,我不过是担心你看不上在我这里的工作。” 月亮答复说,“我很想知道,你们现在是怎么一个情况?” “这个也不难解释,礼帽跑了,一切都乱了,笼子里的家伙们总是往外逃,也有跑出来又被捉回去的;可TRADER们受不了这样枯燥的抓逃工作,就给所有人定了一个规矩:但凡能逃出去,在某个地方不中断的待三个月,期间没有在当地惹出麻烦——无论这麻烦究竟是谁引起的,他们就承诺不再进行任何干涉。这样的妥协,大家自然都尊重,现在妨碍越狱的不是TRADER们,反而成了那些地头蛇,毕竟TRADER不会在乎到底是谁制造的麻烦,只要当地出了乱子,他们就会出面抓逃。很多人觉得,他们的本意就是利用逃犯压制各地的麻烦分子,但我知道,他们其实是没有实力继续进行大规模的抓逃了;还有更关键的事,说给他听,”兔指的是王红雷,“没关系吧?” “说吧,我听不懂。”王红雷憨厚的笑了。 “那行,你也听听,没啥坏处;礼帽这家伙,也不知是哪根筋抽了,他把各种凡人扯了进来;现在,他就是全狱头号麻烦分子,有几个重刑犯——不是和咱们一批的,按资历算,他们还算是咱们的前辈——打算,”他右手松开方向盘,在空中画了一个叉,“灭了他,你知道这意味这什么吗?” “重刑犯全都会跑出来。这不好吗?我们又不是什么恶人。”月亮发问时目光炯炯。 “关键是,你们只是重刑犯中的一批,不要以为你们能跟那些十恶不赦的家伙相提并论:他们人在牢里,却有各种手段干涉牢外,诱惑凡人、歪曲情报、操纵手下,只是他们手段的冰山一角;他们才不在乎自己是怎么进来的,他们只想把监狱改造成地狱。” “所以你是怎么想的?” “我吗?我怎么想先不着急说,你是怎么想的?” “我就想回去。” “回去再打一仗?” “你呢?” 兔的鼻子连着抽动了好几下,“我就想把老朋友放到笼子外面,其他的以后再说吧。” 王红雷开口了,“我好像听明白了,你们是苏联人吧?我听说大肃反进去了好多正派人,你们就是这批人?” “尼采,你跟他讲?”兔专注于开车,没有再说话。 “你可以这么理解,我们的确是战犯不错,但还有一些真正的恶人和我们关在一起。”月亮向王红雷解释,他从王红雷手中接过报纸,很快折成了一个不封口的纸盒,“怎么样?我的技术没有退步吧。”他自娱自乐一样又动了动手,纸盒变成了一个小纸屋子,王红雷没看出他是怎么做到的;月亮炫耀般朝他晃晃纸屋,手复杂的移动起来,纸屋变成了纸城堡,而且是哥特风格的。 “神了,你是怎么把报纸折成这样的?”王红雷看的聚精会神,完全忘记了战犯的话题。 “很简单,在牢里待的够久,无论什么技术都能练的出神入化。” 他们的车开往北京。一路上,月亮不停的折着报纸,到了目的地,那一沓报纸都变成了艺术品。 “下车吧,我们先吃午饭,下午我带你们去找住处。”兔拔了车钥匙,走下车。 王红雷抱着一捧折纸艺术品,慢慢挪动着下车,“那些就放车上,我会打扫的。”兔劝他。 “不行,这些我要了。”他倔强的像个孩子,哪怕月亮答应再给他折新的,他也不肯放下那些折纸,非得抱着走。 “你听话啊,不然不给你活儿干了。”兔这么哄了一番,他才答应放弃那些折纸。 七、尼采(五) 王红雷逐渐适应定居的生活。他觉得自己能住在楼房里,一天吃三顿饭,居然还有热水可用,简直如同待在天堂。或许是因为营养摄入充足,他的神智略微清醒了些;半个月里,兔爷除了请他吃饭,顺便给他介绍一些将来办事需要认识的人外,没有向他交代什么活;反倒是月亮,几乎每天都会跑来,花一个小时左右,要求王红雷和他一起学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我昨天教你的两句话,你都背下了么?”今天,月亮又跑来他这里,头一句话就是询问他的学习成果。 “‘我公司只负责财产的运送与确保财产的安全完整,对于运送中由财产本身对员工及员工以外人员造成的精神损害或肢体残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还有就是‘我公司人事部法人不可代表公司意志,由公司下达的命令高于法人下达的命令,除公司命令无法按时下达外,任何情况皆需遵循公司命令,违规者依照相关处罚办法处理。’” 月亮欣慰的点点头——如果他那蛇头的表情可以称为欣慰的话,“很好呢,一字不落。看来我们两个都清醒了许多。” “那个兔儿给你安排工作了吗?” “我们俩还没有足够的权限,必须先通过培训才行。下午兔会带我们取一些装备,到时候我来找你。” 当天下午,兔开车来接他们时,副驾驶上已经坐了一人。 “这位是张双德,南京来的同事,今天跟你们一路。” 张双德客气了一番,再就没说什么;他长相很英俊,穿着黑上衣,更显出他皮肤的白嫩干净。王红雷跟月亮坐在车后排,车开往北京三环外的郊区。 他们来到郊外的一片出租仓库区,仓库分排而列,兔走在最前面,带他们往排列在后方的仓库走去。 他们四人停下脚步,此时是下午三点,阳光比较强烈,光的颜色也接近于橙黄。 “如果这里没有像样的装备,我们就得好好翻一翻了。估计这需一些耐心。”兔似乎是开玩笑的说。于是他打开了一个旧的、外面镀的铁皮上净是锈迹的仓库,灰尘即刻滚滚而出,在阳光下显现出潮汐的模样。仓库里面尽是一些破且同样生了锈的自行车、废弃的竹扫帚、烂掉的塑料桶,这里确实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或者说,即便不知道自己需要些什么,王红雷也能看出,这里的东西只能用来干一件事:用来放在仓库里。于是他问兔:“怎么?这里难道有什么我们需要的东西吗?我跟月亮学了好几天的官话,我还以为你会提供一些像样的活。到头来却是叫我们来打扫这些玩意吗?”兔冲他笑了笑,“我不是说了吗?耐心,耐心。”于是他们就继续往仓库内部走去。 这里居然比王红雷想象中要大许多,进入时,他需要低头,伸手推开碍事的几辆自行车;但移动一段距离后,他却发现地面似乎有了坡度,两旁也出现了照明用的灯:他们似乎在朝着地下移动。愈走,愈发的宽阔。最后,这里变得和一个地下停车场无异,虽然王红雷也没有见过真正的地下停车场。这时,他想起一个很恰当的成语:别有洞天。王红雷又闻到一股汗味,他觉得可能是因为环境热,兔出汗了,于是他细仔观察了兔的脸颊和脖子,却发现兔身上没有哪怕一滴汗。 “奇怪了,我的确闻到一股很刺鼻的汗味。”他说。张双德看了他一眼,仍没有说话。月亮听见了他说的话,缩了缩鼻子,轻轻摇摇头。 这里空旷的令人不安,除了顶灯,几乎没有其它设施。王红雷估计着,他们走了至少有一分钟。哪怕是在九七年,想要不为人知的在郊区修建如此庞大的地下设施,也需要进行相当复杂的筹划和贿赂工作;而且,哪怕钱付到位,也无法完全避免失败的风险。“或许,”王红雷想着,“或许他们就是从地下开始修建的。”这样就不会被地面上的人限制,因为根本没有人会在乎三环外的郊区下方有一个地下停车场。王红雷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么想,也许是因为他的思维还不完全清醒吧。 “好的,就是这儿。”兔停下脚步,他们来到了这地下空间的尽头。王红雷看到许多和服装店里的那种完全一样的衣架,没有哪个不是落满了灰尘,而且只有极少数的几个上面挂着一到两件衣服。帽子倒是比衣服多,零星的分布在衣架上。这里似乎是一个清仓的服装店,如果经常有人打理的话,它应该还蛮像的。只不过现在已经破败,还散发出浓烈的潮湿气息。另外就是,这里的空间可比一般的服装店要大的多。衣架摆了好几排,却也没有几件现代风格的衣服,这里大部分的衣服都己经被时代抛弃了。 但对于王红雷而言,这里净是些时髦的玩意儿,毕竟他落后了三十年。 “嘿嘿,这里居然有红领巾哪。我可没想到你们这儿还有这东西,这个可以给我吗?”王红雷看见几条红领巾和领带挂在了同一个衣架上。 “这些都是过时的老玩意儿,我们收购的时候,可没有想到它们会过时的这么快。当时戴红领巾上街可是相当正常的事情。现在呢,可能只有小学生还用的到吧。希望下一批,他们可以做一些不会这么快就被淘汰的东西,比方说内衣内裤之类的,这些玩意我们可是四十年才进一批。”兔很无奈地摇晃着头。 月亮明显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些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但他却没有挑选。张双德拿了一条纯黑的领带,“兔爷,我戴这条合适吗?” “还成,你就拿这条吧。”兔微笑着回答。 王红雷早就系上了红领巾,“你还有什么衣服要发的?一并发了吧。”他在一行帽子前蹲下,低头看着这里的地面:湿的瓷砖,很光滑,借着灯光可以辨别出这些砖是淡蓝色的。 “你拿红领巾,确定吗?如果戴不惯,要换的话可还得来这儿一趟。”兔问他。 “红领巾就可以,但这玩意儿到底有什么用?纯粹就是为了系着它而系吗?”王红雷站起来,脸上带着好奇而又深沉的狼一样的笑。 月亮拍了他的后背一把,“这个不用麻烦人家给你解释,我教你就好了。” 张双德,也许是想拉近同事之间的关系,说道,“你知道鱼漂吧?这个就是鱼漂。”他说这话,就好像王红雷理应知道鱼漂是什么。 可他也确实知道:鱼咬钩时,鱼漂会在水面上起舞。 八、天才 早晨,王红雷在卧室里醒来,看着淡绿色的房间;他卧室的窗帘是绿色的,当阳光透过窗帘照到房间内,整个房间溢满着淡绿色,看起来很赏心悦目。王红雷,穿上衣服,洗漱,自己学着用平底锅加热昨晚剩下的菜,当作早餐吃掉。 “哈,新的一天。”他系上红领巾,今天是他正式工作的第一天。 他没有接受月亮所说的入职培训,因为兔说,“他是介中者,你教他,我放心。” 所以他只需要穿着一身新的制服,系着他自认为并不影响自身形象的红领巾,跟着月亮,为他打下手便是。 月亮早就收拾完,在他住处门口等待着了。两个人带着一种“我们是社会工作者”的气质,晃悠在街道上,街两边满是早餐摊。 “我们要干什么?”他问月亮;月亮换上了制服,看起来很精神;他和王红雷一般高,但身形要壮一些,身材能把一身西式的制服支撑起来;同样的制服,王红雷穿上就没有他合身。 “哥,看见那个滚烫的油加工出来的面食了吗?”和不同的人待在一起,月亮的性格似乎会发生变化;当同行的人只剩王红雷时,月亮无论是说话还是走路都变得略显幼稚,“我想吃那个。” 王红雷买来油条和豆浆递给他;虽然没有预付工资,兔昨天给了王红雷一份红包,这在当时很常见,但那时一个红包里装一千元却不常见;王红雷是不懂得客气的,兔给他,他就收,甚至不曾言谢;正因如此,他也不会吝啬使用这些钱,“怎么样?我的肠胃可受不了这些油炸的东西。” “嗯,很脆呢。”月亮嚼着食物说话,油条的脆皮险些从嘴里漏出来。 “工作可以放过,早餐必须要吃;等你吃完我们再走。”王红雷在早点摊设好的座位上坐下,月亮选择站着吃。 “我先给你讲讲工作的内容吧。”月亮的口腔构造和常人不同,喝豆浆的样子十分滑稽。 “我们俩要找一把斧子和一个人。 找斧子是首要任务;它在哪里,我暂时先保密,”他舔光了豆浆,“我只能先告诉你如何得到它。 两天后的环城马拉松赛上,会有一个人出面;他是南方来的憋宝人,斧子在他手里。 至于他为什么要参加这次马拉松,我不知道。” 月亮说的话让王红雷困惑了好一阵;“你怎么知道我要问什么?”王红雷问。 “我不知道啊。” 王红雷点点头,“看来咱俩挺有默契的。”他刚打算问“那么,我们今天做什么?” 月亮抢先回答:“今天,我教你用鱼漂。” …… “停!停!” 王红雷终于得到了喘息的机会,摊在水泥马路上干呕起来。 “你怎么啦?我不是说了吗,难受你就喊呐。”月亮同情地看着他。 王红雷心想:“我倒是想喊。”他此时说不出一句话。 “想喊为什么不喊?” “你小子,果然知道我在想什么!”王红雷想。 “我不知道啊,真不知道。”月亮辩解。 就在刚才,月亮把王红雷带到了一条没多少车通行的马路上;“我教给你鱼漂的拉扯方法,如果中途感到不适,你就喊。”王红雷伸出姆指表示明白。 于是,月亮毫不留情地拽住了他系在脖子上的红领巾,“记住,鱼漂永远浮在水面。”语毕,他收手猛拽。王红雷感到一种他难以用语言表述的怪异感觉;如果他曾经蹦过极,就会明白,这种感觉叫作“失重”。可惜,他没有蹦极的经历。 “现在我用鱼漂把你带到了水底,”王红雷还未看清周遭的变化,脖子上就又传来一股不可对抗的拉力,“现在你又回到水面以上了,这个比喻是不是很形象?我再演示几遍。”月亮把这一过程重复了几十次,王红雷始终没能喊出声音;直到他的脸色泛青,月亮才看出不对,停止了拖拽。 “你缓缓,等不难受了我们再尝试。”月亮坐在了马路牙子上,王红雷此时终于明白,为何常人似乎看不见月亮;他本以为只因月亮并非人类,常人看见这样一个蛇头男人,都不敢相信自己亲眼所见,故而装作看不见;现在想来,正常人应该是当真看不见月亮:王红雷在拖拽中勉强睁眼看了“水底”几次,水底没有路人会朝他这个站在马路中央、系着红领巾的男人投以好奇目光,除此之外,水底和水面上方的正常世界没有区别,建筑、公共设施,都还待在原处。 休息片刻后,王红雷提出了一个致关重要的问题:“除了观察有没有行人外,我该怎么判断自己究竟身处何处?” 月亮露出很欣慰的表情,“问到点子上了;当你无法判断自己的位置时,看鱼漂就可以。” “多说无益,实干兴邦。”王红雷用他铁青色的脸苦笑了一番。 “休息好了?那我带你实际操作一次。”月亮伸手一扯。 王红雷沉入水底的瞬间,下坠感使他发不出声音,但他挣扎着没有闭上双眼:他看见那条红领巾漂了起来,就好像重力在它身上颠倒了、发挥了相反的作用。 “怎么样,哥?” 王红雷伸出大姆指。 “呼吸呀!呼吸!水底只是个比喻,呼吸不受影响!”月亮看出他在憋气,连忙提醒。 “呼,”王红雷吐出长长一口气,“我好像明白点了。” “你还有什么问题吗?”月亮似乎期待着他发问,只不过,根本轮不到他开口,月亮就回答了问题。 “你当然可以仅凭自己潜入水底,只是须要一些练习;天赋足够的话,三个月就可以了。” “是吗?”王红雷拉住自己的红领巾,不久,它居然恢复了常态,重新受到了重力的影响。 “月亮,用两个字来赞美一下我!快!” “大方。” “哎呀,不对!” “老实。” “再换一个!” “正直?” “你就不能找个应景的词吗?”王红雷猛然想起一件事,笑了出来,“你小子耍我!你肯定知道我想的是哪两个字!”他冲月亮轻捶一拳。 月亮会心一笑。 九、尼采(六) 但凡杀不死你的,都只能让你变得更强大。 两个人在水底走路,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避开人群:马拉松比赛的观众实在太多了。 “所以,你为什么会是这副样子?”王红雷问月亮。 月亮睁大了圆圆的眼睛,他的瞳孔是竖着的;“这就说来话长了,我以前可不是这副模样;前因后果太过复杂,改日再跟你讲吧,今天我们得全心投入寻找那个憋宝人。” 水底没有普通的行人,同样没有常人使用的工具,包括自行车、汽车在内,因此,两人原本可以毫无顾虑地走在机动车道中央,但月亮坚决不允许这么做。 “虽然你现在看不见水面上的人,他们却能照常看见你;把你的红领巾固定住,我们走人行道。” 他们的目标并不难找:身处水底的他们不会被人群阻挡视线,在他们看来,这个憋宝人就好像一个人孤独的站在起点线旁。 他们靠近时,这个年轻的男人立刻就发觉了。 “两位,来看比赛啊?”他热情的问候道,“看比赛的话得待在水面上,这里可什么都看不到哟。”这是一个年轻的男人,平头,穿运动服,个子不高。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月亮;这位是王红雷;我们两个是帮兔做事的。” “名字就不必提了,我也记不住的;有什么正事就说吧,我就是图个清静才跑到水底,马上就得往终点赶,”他嘿嘿一笑,“我是教练,放着学员不管可不成。” “我们想要一把斧子。”月亮直说道。 憋宝人点头,“这个可以谈,你们跟我坐车到终点吧,价码得好好商榷商榷。” 于是他们回到了水面上,运动员们早已起跑,起点处的观众已经多数散去,赶往终点的人们需要乘专线公交车。 “这是北京第十七届马拉松赛事,我带的几个学员就是来凑热闹的,”公交上,憋宝人谈起马拉松,“我的主业就是当教练。” “你看起来很年轻啊。”王红雷坐在他旁边,靠着过道,月亮则不得不站在过道里。 “你看起来也很年轻啊?”憋宝人递给他一瓶水,“老兄,敢问多大了?” 王红雷计算了一下,“五十三岁,我是一九四四年生的。” 憋宝人没有惊讶,“老哥,我今年四十五岁,您看我像这个年纪的人嘛?” 王红雷小声问他,“怎么做到的?” “哈哈哈,您问我?您是怎么做到的?” 王红雷拧开矿泉水瓶盖,喝了一口,也不知是因为公交车颠簸的厉害,还是因为他的手在颤抖,水溅出几滴,落在他的面颊上。 “我睡了一觉,过去了三十年。你呢?” 憋宝人这才感到惊讶,“我和您还不一样,我只是保养得好。” 王红雷没有再说话。 哪怕王红雷和这个憋宝人陷入了沉默,月亮也没有发言。他的蛇头一直低着,鬃毛像头发一样披散在肩上,也许是因为公交车上太热了。王红雷看了他一眼,月亮猛的、毫无预兆的扑向了他,胸膛压在了他腿上,胳膊越过憋宝人的腿面,将单手伸向车窗,透过车窗玻璃,径直伸了出去。很快又收了回来。 “抱歉,不过我看见了一些……你可能不会感兴趣的东西。”他很快爬了起来,“我估计你是替路办事。如果真的是这样——虽然这和我并无相干——但我还是提醒你,”他此时伸开了那只紧紧攥着的手,手中是一只麻雀,“想要从路那里得到东西的,不止我们这样的和平主义者,你应该时刻警醒,最好是要求他派人保护;我是说,如果他是你的上司的话。” 马拉松教练看了看他,似乎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仅仅是一只麻雀而已嘛,你似乎有些神经过敏吧,老兄。我的确是帮路办事,不错。但我有能力保护自己,可别小看人类啊。”这几句话,他是看着王红雷说的,没有引起同车乘客的好奇。 王红雷没有应答:他啥也不懂。 他们在终点站下的车,月亮把麻雀的尸体随意地丢进了垃圾箱。憋宝人没有过多的询问,他只是提出自己需要先迎接他的队员。“无论他们能得到怎样的名次,我都得尽到教练的职责吗。抱歉,还要请你们稍等。”解释完,他径直奔向了饮水站。 “刚才那个麻雀。”王红雷问,“怎么一回事?你为什么要杀那么小的动物。” 月亮笑了,“怎么你认为那是麻雀?你要是肯把它拿回来,我就看带你看看它到底是什么。” 翻垃圾桶对王红雷而言根本不叫事情,他很快用手心捧着那具鸟尸跑了回来。 “好吧,我就是逗你玩儿呢,这就是麻雀——谁知道你真的会把它拿回来。”月亮戏笑着说道。 “所以你为什么要杀它?”王红雷不依不饶的问,似乎很在乎这滥杀无辜的行为,可他还是把鸟尸和矿泉水瓶一起扔进了一旁的垃圾箱。 “我就是想杀啊,哥。这或许是,嗯,一个麻烦。毕竟我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机智的鸟,会一直跟着同一辆车,一直平行的飞在这特定的一辆车的一个车窗旁。你见过吗?反正我没见过。” “你为什么这么讲话?我觉得你的语气突然变得很刻薄。”王红雷露出了怀疑的表情。 月亮睁大了才圆圆的眼睛,一副委屈的样子。“对不起啊。我跟不同的人呆在一起,性格就会变得不一样。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可见那个憋宝人并不像他看上去那样亲切吧。” “我小心就是了。现在拿到斧头才是要紧的事。拿钱办事,天经地义,既然咱们是替人工作,那就一定要做好。对了,买这把斧头,我们是只负责商量价钱吗?还是说,我们要代为付账?” 月亮没有抢先回答,居然让他把问题说完了,“我们还要代为付账。” “可我一点儿钱也没带。”王红雷摸了摸兜,他身上就只带着买早餐剩下的那些零钱。他不习惯在身上装很多钱。 月亮嘿嘿一笑。“不,哥,他们卖这些东西是不会收现金的。他们肯定另有所图,不然也不必要求商榷什么了。你看,那个家伙说是去见学员了,可谁知道他是不是去联系上司商量价码了?毕竟马拉松怎么可能这么快结束。” 他们等待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那个憋宝人回来了,这似乎无法印证月亮的猜测。 “成绩很理想,没有一个学员闯进前十。”他自嘲地笑,额头上明显有汗,“一帮年轻人跑不过四十多岁的选手,丢人呢。咱们现在可以谈谈正事了” 月亮指了指一旁设置的座位。三人就在那里并排坐下,这个场合并不是很**,但他们谈的话也没有多么严肃。 “很简单。我就想知道,你开出多高的价格。”憋宝人直言不讳,“斧子在路手里,我不敢把价码开得太低,不如你来开?” 月亮摇摇头,“我开价要另收费。” “那就一口价。找一个人,斧子归你。”教练似乎很爽快。 王红雷刚想答应,月亮伸出手拦住了他。 “我们不负责找人。说吧,有什么麻烦:别的麻烦,是我们可以效劳的。” “你是要在本地呆着是吧?”教练眼里露出狡黠的光,“哦,我明白。那就换个条件。杀一个本地人,斧子归你。” 王红雷刚想拒绝,又被月亮拦了下来;月亮只用四个字,彻底改变了王红雷对这个蛇头男人的印象。 “名字,住址。” 十、尼采(七) 月亮正在磨一把非常长的长枪,非常长,如果把它竖起来,枪刃向上,枪尖距地面足有两米。他一边打磨,一边看着这长枪的刃面,观察着,锋利的刃,似乎在思考:够不够锋利?不够,继续磨,够了吗?还不够,继续磨…… 王红雷决绝的说,“我绝对不会帮你,杀人是犯法的,这工作,不干也罢。” “那就我一个人去就好,你不必同去的。”月亮诚恳的回答。 “不,不但我不会去,我也绝不会让你去的。” 那天,憋宝人回答了月亮的两个问题。他给出了一个详细过头的地址,详细到不仅给出了门牌号,甚至连目标平时住哪一间屋都说明了;他还描述了目标的相貌、身份、工作,并提供了相应的资料。他几乎给出了一个人所能拥有的全部信息。王红雷惊讶于,为什么有人会想要杀一个他如此之了解的人。如果你如此了解一个人,不应该加倍的呵护他吗?但事情就是如此。现在,王红雷想做的只有一件事情:不择手段地阻止月亮。他首先进行的尝试就是用语言去说服他。 “月亮,你听我一句劝。”月亮这才抬起头,目光离开了枪刃,凝视着王红雷,“像我这样没有做过恶事的人,尚且要受到惩罚。如果你去做杀人放火这样的坏事,不知还要遭多少罪:你可才刚出狱。” 月亮居然点了头,“你说得对。我都听你的。” 王红雷纳了闷,“我让你不要杀人,你肯吗?” 月亮盯着长枪,用右手手指在刃上轻划了一道,没有流血,就继续磨了起来。 “可以,我说了,都听你的。” 王红雷不满的质疑道,“那你磨长枪干嘛?” “这不是长枪,而是长矛,”月亮首先纠正道,“我磨这把矛啊,是因为我骑自行车要用。” “你还会骑自行车?”王红雷感到不可思议。毕竟他们俩可是所谓同一时代的来者,王红雷知道什么是自行车,但他根本不会骑。他连自行车都没有碰过,六九年时,自行车还是相当奢侈的载具。 “你不会吗,哥?我可以教你。”月亮仍在注视那矛尖,没有抬头。 于是,王红雷天真的认为,骑自行车需要一把长矛,虽然他不知道长矛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难道矛起到的是篙的作用?原来骑自行车和划船是一个道理啊!王红雷如此幻想着。 “那就好,咱不要做犯罪的事情。骑骑自行车什么的,总不犯法。” “好的,哥。我都听你的。”月亮耐人寻味地回答。 “如果骑车要用的话,你也给我搞来一把矛成不?”王红雷问。 “骑自行车其实不是非得用长矛。只不过,搞一匹马非常困难,我用自行车代替罢了。” “啊,原来是这样。所以你是想骑马。” “可以这么认为。”月亮的目光依然停留在长矛上面,那矛尖已经发亮,月亮的蛇脸映在刃面上,居然没有变形。 “哎呀,我们先不要提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总之,你答应我,绝对不能杀人。” “我不是都说了吗?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你要是不让我杀,我也绝不会动手的。” 王红雷松了一口气。“你这家伙真是阴阳怪气的。明天我就去找兔爷,让他给我们换一份合法的工作。” “好的。”月亮顺从地回答。 当天傍晚,他们两个去了路边摊吃饭。月亮果然推来了一辆自行车,也带来了那把磨得闪亮的长矛。他们找了一个僻静的摊位,人非常少,连那个昏昏欲睡的老板都不会在意这几个食客,更别提被无关的人注意到了。他们点了两份炒菜,没有要酒,闲谈着,用无关工作的话题消磨着这晚餐的时光。街灯还未开,天色已经昏暗,下班回家的人们大多已经到家,正在用餐,习惯晚饭后闲逛的人们还未启程,没人,没车,没有嘈杂声音,没有刺眼的光,除了那把长矛的刃面反射出来的亮光:它就躺在这小餐桌下方,像一只睡熟的虎。 “我说月亮,以前打仗的时候杀人是可以,毕竟杀的是侵略者。可现在是和平年代了,社会主义,不能打打杀杀的。犯法的活我们千万不能干。”王红雷反复念叨着类似的话,不厌其烦地讲起一些所谓劝人向善的故事。 月亮一个劲儿的点头。 “哦,对了,哥。忘了告诉你,那个憋宝人让我们杀的人,就在对面那桌。”他波澜不惊的一句话打断了王红雷的故事接龙。 王红雷的筷子猛的抖动了一番。他望向对面那桌,那个慢条斯理吃着饭的男人。果不其然,正是憋宝人交代的那人。怎么会这么巧?王红雷想起,这个路边摊是月亮挑选的。 “月亮,你说话算数吗?”他只能这么心怀侥幸地问。 月亮点点头。 “那就行,我们吃自己的,不用去管他。” 于是,王红雷就这么继续埋头吃着,没有过分的注意那个所谓的,将死掉的目标。那其实是一个非常平凡的人,没有任何特点。如果不是憋宝人交给他们照片,并加以具体形容,他根本无法在众人中认出这样一个家伙:衣着并不新奇、长相普通、身高中等。为什么这样一个家伙会不幸被选中呢。 王红雷心里暗暗的希望着,希望那个家伙赶紧吃完、赶紧走。此地不宜久留啊,同志,快走。他并不完全放心月亮;他知道,月亮跟他单独在一起时,就会变得温顺无害;可如果这附近有什么歹毒的人,他无法保证月亮不会动手。 终于,在他一遍又一遍的默念后,那个人,站了起来。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条手纸,撕下一方,擦了擦嘴,走向摊外。王红雷的目光始终留在那人身上,目送着他,月亮明显注意到了这点。 “哥,我们吃自己的,不用去管他。”他居然反过来提醒王红雷。 “对,对。”王红雷又动起筷子,眼睛往炒菜上移动,夹菜的动作显得僵硬无比。 “万幸。万幸。”他念到。 “万幸什么?”相比他的局促,月亮却显得相当自然。 “没啥,只是,我怕你会说话不算数。”王红雷不好意思的笑了。 “哎呀,我不都说了,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你现在有什么要说的吗?”月亮放下了筷子。 王红雷傻乎乎的抹了抹嘴。他后来也想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要说这句话——月亮并没有刻意诱导他啊。 “只要你别杀人就行。” “别干嘛?” “杀人。” “杀谁?” 王红雷万分愚蠢的指向那个即将远去、逃出生天的男人。 “杀他。” 月亮说话算数。 抄起他放在桌下的长矛,没等王红雷再说什么,月亮就窜上了停在路边的自行车——那车没上锁——他蹬开脚撑,右手持矛,左手控在车把上,左脚踩在车蹬上,右脚蹬地两步,随即收回右脚骑了起来,沿着路,他骑车冲向那个刚离开不久,还未走远的,可怜的家伙。月亮的上身挺得很直,弯臂举起了矛,他迅速伏下上身,顺势投掷。一个如此僻静的摊位,人非常少,连那个昏昏欲睡的老板都不会在意这几个食客,更别提被无关的人注意到了。 长矛贯穿了那个人:他没来得及发出一丝声响,就被那闪亮的矛尖刺死,直挺挺地倒地;长矛插在他的身躯里,竖着,笔直。 月亮骑了过去,随手拔出长矛,又调头骑了回来。 “走啦,哥,你说的我都办完了。” 王红雷鼓掌说道,“你小子这是要逼良为娼,我记下了。”醒转过来后,他无奈的笑着,月亮此时的确是单独和他在一起了,所以显得很温顺、无害。 可刚刚却不是。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