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骗子的游戏》 第一章 这个旅馆大厅冷气十足,地毯很厚,是那种你一踩下去就可能整个人沉没消失的。大厅里的跑腿服务生来去安静且迅速有效率,电梯升降或停下都同样安静无声,漂亮的电梯小姐在上班时间绝对不嚼口香糖。天花板很高,一盏盏吊灯垂下华丽的装饰。 经理讲话的音调很低,口气带着歉意。但这不能改变他该讲的话。他要的东西,就跟从新泽西州哈肯萨克城到香港每一家破烂旅馆要的一样藏书网。他要钱。 “真不愿意打扰您,盖维兰先生,”他说,“但本饭店规定每两周必须结帐一次。而您已经住进来三个多星期了——” 他没把话讲完,微笑着朝我摊开双手,表示他不喜欢谈钱。他喜欢收钱,但他不喜欢谈。 我也回报他一个微笑。“真希望你早点告诉我。”我说。“时间过得好快,我都忘了。这样吧,我现在要上楼换衣服。等我下楼的时候,相信你已经准备好帐单了。反正我无论如何都得跑银行一趟。干脆就像俗话说的,一石二鸟,去提点钱出来,顺便跟你结清费用。” 他的笑容比我的大。“没问题,我们很乐意收您的支票,盖维兰先生。那是——” “没有必要。”我说。“我的帐户是在丹佛的一家银行。支票得花好几个星期才能兑现。不过我有一笔汇款已经汇到费城的银行来。所以待会儿等我下楼,你把帐单准备好,我今天下午晚些就会付你现金,这样好吗?” 这样当然是很好。我走进电梯,不必讲自己要到几楼。只要你在富兰克林饭店住上一、两天,电梯小姐就会记得你住几楼。 我到七楼出电梯,回到我的房间。打扫的女服务生还没来过,房里还是跟我下楼去吃早餐前一样乱糟糟。我坐在没铺过的床上一、两分钟,很好奇在费城最精致的旅馆住上这些天,帐单数字会是多少。不管我怎么算,反正一定很多。不光是一天十元房钱住上三星期。也不光是这三星期来签帐的餐厅费用、签帐请他们送上来的酒、签帐送洗衣服和干洗和其他费城最顶级旅馆的各种服务。这是一大笔钱。 或许五百元。或许少点,或许多点。 总之都是一大笔钱。 我伸手到口袋里掏出皮夹,拿出钱来数。结果是一百块钱出头。而且不必说,根本没有什么汇款在某家费城的银行里等我,也没有某家丹佛银行的户头,没有股票、没有债券,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百多元,我在世上就只有这些钱。 我找到一根香烟,点着了,心想我真走运,他们竟然让我住了快一个月,中间完全没提到钱的事情。大部分旅馆早就会提起了。幸运的是,我很机灵,又始终保持冷静。我可不会带着一副赖帐房客的衰相,这点很重要。 比方说,我给小费从不签帐。这有两个原因。首先,我根本不考虑去坑那些大概跟我一样穷的跑腿服务生和女侍。而且如果连小费都签帐的人,就会被密切监视,每个人都会注意你。 于是我用现金给小费,而且给得很大方——给跑腿的服务生一元,女侍则是百分之二十。这样很多,但很值得,可以收到好回报。 我脱了衣服进浴室冲澡。先用热水,然后冷水。我喜欢冲澡,会让我觉得自己像个人。 用毛巾擦干身子时,我在镜中望着自己。门面还在——结实的身体,下斜的双肩,晒成古铜色的皮肤,窄窄的腰身,还有肌肉。我看起来强壮又富有。我的行李箱是高级牛皮做的,脚上的鞋子很昂贵,身上的西装也很贵。 我会怀念这一切的。 我匆忙穿上衣服,尽可能把一切穿上身。我在长裤底下穿着格子泳裤,丝质衬衫底下穿着一件针织衬衫。两双克什米尔羊毛的袜子都穿上脚。最好的一条领带打在脖子上,另一条塞在口袋里。两对袖扣都用上了——反正有西装外套遮着。 就是这样了。再加别的东西,都会让我像一袋马铃薯似的鼓起来,我可不希望自己鼓起来。我把皮夹塞进口袋,离开比原先更乱一点的房间,按了电梯键。 我回到大厅时,旅馆经理已经准备好我的帐单。数字很大,总共是六百一十七元四毛三,比我原先估计的多一点。我朝他微笑,谢了他之后离开,边走边想着那笔帐单。 那笔帐单,当然,是开给戴维·盖维兰的。 戴维·盖维兰,当然,并不是我的名字。 我需要两样东西——一是让我花的钱,二是让我花钱的新城市。费城很刺激,但我在这边就是进行得不顺利。我花了一星期寻找有利的条件,另一个星期安排酝酿,第三个星期才发现一开始就搞错了。 当然了,其中有个女孩,向来就是如此。 她名叫琳达·詹姆森,一副有钱人的模样。黑色短发,眼神热情,还有漂亮的胸部。她讲话像是从那种贵族新娘学校毕业的。她看起来很高尚,穿衣服很高尚,讲话也很高尚,我猜想她是条大鱼,或至少很接近。 但结果她不是大鱼,只是个伺机出手的钓鱼人。 真是个天大的笑话,只是这笑话是暗自成形的。我在撒姆森街一家很不错的酒吧挑上她,在那里混的全是有钱的白人。我们一起喝吉卜森鸡尾酒,一起吃晚餐,一起去看了场表演,一路都开她那辆昂贵的藏书网好车。 事情看起来很顺利。 我连续跟她约会三天,都还没吻过她。我一路慢慢来,要把一切动作都确实做对。我已经二十八岁了,要在情场上鬼混已经嫌太老。如果我想得分,就得把一切做得完美。或许甚至得娶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的模样很顺眼,甚至看样子在床上也会不赖。何况她一副有钱人的模样。我喜欢钱;钱可以买到好东西。 于是第四次约会我吻了她,第五次约会又吻,到了第六次约会,我把她该死的胸罩拿掉,抚弄她的胸部。那对胸部很不错。结实,甜美,大。我抚摸它们,她似乎跟我一样乐在其中。 第六次和第七次约会之间,我开始用点脑袋,于是花了整整十元从邓白氏商业征信公司取得她的财务状况资料,这才发现她那套大鱼的门面全都是假的。她是个淘金女郎,这个愚蠢的小贱货居然一直在浪费时间,想从我身上挖到金矿。我也真是个聪明的小智障,浪费时间和金钱去挖她。这本来应该很好笑,只不过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就一点都不好笑了。 于是第七次约会,就是结清总帐的时候了。我又带她出去,开她的车,我设法载着她到处转了三个小时,一毛钱都没花在她身上。然后我把车开到她的公寓——小小的很漂亮,显然是她对未来的投资,就像我在富兰克林饭店的那个房间。我们进了她公寓,没多久就置身于她的卧室了。 这回我不玩游戏了。我脱掉她的洋装,拿掉她的胸罩,把脸埋在她的胸部。我脱掉她的衬裙和吊袜带,剥下她的长袜,扯掉她的小内裤,于是床上什么都没有,只有小琳达·詹姆森,我的梦中女郎。 这场仗我已经打赢了,但我还是下定决心要玩到底。我一手抚摸着她,从脖子开始,最后来到“应许之地”。她满足地呻吟着,我想不是装的。她火热得就像被太阳晒伤似的。 “琳达,”我柔声说,“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让她达到狂喜状态。 从此刻开始,一切宛如天堂。我就像一只公牛冲向斗牛士般攻击她,全神贯注于她天鹅绒般光滑的肌肤。她做爱带着处女那种清纯的渴盼,以及老道妓女的绝妙巧思。她的指甲在我背上戳得好深,她的双腿紧得几乎令我窒息。 整件事持续了好久。这是第一回合,狂野而无拘无束,而且非常美好。中间休息时,我们两人枕在同一个枕头上,低声互诉甜蜜情话。比较惨的是我们两个真的都累瘫了。不过别误会,其中乐趣依然不变。 然后就是第二回合了——这回比较有节制,但却不可思议地更加热情。在种种表面之下,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做爱。我们都在玩游戏,我已经知道最终的结果,但她却只知道一半。真是太滑稽了。 或许再哄她一阵子也值得。有一点我之前可能忘了讲,她很行,非常行。我可以继续跟她约会,继续跟她上床一星期之类的。但这场游戏我已经赢了,整个竞技已经失去了刺激性。我决定做个了断。 我们躺在床上。我一手放在她胸部,感觉真美好。 “琳达,”我说,“我……跟你撒了谎。” “你指的是什么?” “我知道你无所谓,”我说,“要不是我这么了解你,大概也不敢冒险告诉你。但我现在了解你了,亲爱的,我们之间不该有秘密才对。所以我一定要告诉你。” 现在她开始产生兴趣了。 “琳达,”我说,“我不是有钱人。” 她设法不要有所反应,上帝保佑她。但我一手放在她胸部,感觉得到我讲出那些话时,她的身子僵硬起来。我简直替她觉得难过。 “我是装的。”我说。“我遇到你,就立刻被你吸引了。但我们之间的鸿沟那么大。你很有钱,我却是个穷光蛋。我想不到自己能有机会跟你在一起。当然,那是因为之前我不了解你。现在我明白,你根本就不在乎钱。你爱我,我也爱你,其他的一点都不重要了,对不对?” “对。”她的话听起来没什么说服力。 “可是现在,”我说,“我得告诉你。你知道,我从没想到事情会进展得这么快。我的意思是,现在我们在一起,打算要结婚了。所以我要让你知道,我之前……没有老实交代自己的状况。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没有差别,但我想告诉你。” 于是,这场竞赛就到此为止了。次日我打电话给她,没人接。我去她住的那栋公寓,问了房东。她已经搬走了,全部打包搬空,没有留下转信地址。而且还欠了两个月的房租没付。 真是太可笑了。 但现在就没这么好笑了。眼前我独自站在街头,接近破产,前途一片茫然。这是夏天,又热又无聊。我需要换个环境,去新的地方发展。我得找个近一点的城市,但不能在同一州;我得找个我熟悉的城市,又同时不会记得我的。太多城市记得我,而且这名单每隔几个月就又会变长。 然后我想到了。大西洋城。三年前,有一位艾达·李斯特太太,年近四十但依然身材匀称,依然饥渴,依然如狼似虎。她大方地补偿了我两个月的牛郎服务。她付所有的帐单,替我买了全套新衣服,而且还给了我将近五百元现金。 从她那儿偷走的珠宝,又让我多了三千元。 大西洋城。 一个惹人厌的小城。是纽约时报广场、康尼岛游乐场,外加迈阿密海滩三者的混合物。绝对不是全世界最刺激的地方。 但从费城搭火车到大西洋城,只要花一元之类的零钱,而且那里是在新泽西州的另一端。这个度假小城充满了漂泊不定的人物,是个不折不扣的灰色地带。这是个理想的新去处。这回我一定得做得恰到好处。不再做徒劳的纠缠,不再赢得战役却输掉整场战争,不再跟琳达·詹姆森这种胸部丰满的小妞玩游戏了。 我上了计程车,请司机载我到火车站。他沿着市场街往前疾驰之时,我心里想着富兰克林旅馆里的那帮仆役,不晓得他们什么时候才会发现我溜掉了。 我搭的是慢车,但反正也坐不了多远。中间经过新泽西州的哈登菲德和蛋港镇,还有其他几个我懒得记的城镇。然后我们在大西洋城停下,乘客站起来准备下车。 太阳大得要命,天空见不到一丝云。我很高兴穿了泳裤来。脱掉西装跳下水一定很棒。我向来喜欢游泳,而且在沙滩上可以充分展现我的体格。这是我的强项之一。 出了火车站,我才想到得找家饭店住下,但没带行李不能去投宿。啊,其实可以,但这样不太好。没有行李的人,就一定会被要求随时付现,而我打算去住的地方,一天光房钱就要十五元,加上餐点费用就得二十元了。旅游旺季的度假城,各种费用都贵。当然,每个城市都会有破烂旅馆,一个脏脏的小房间收你一天两元,而且什么问题都不会问。但那不适合我。对我来说,要住就住顶级的,否则一开始就根本不必来这个城市了。 行李。我可以去当铺挑个二手的硬纸板皮箱,里头装几件旧衣服和一、两本电话簿。但这看起来可不体面。大饭店会瞧不起带着廉价行李箱来登记入住的人。收拾房间的女服务生也不会太欢迎一个装着电话簿的行李箱。 我没有选择了。 我慢吞吞地走回火车站。提领行李的柜台前有一排人,我也过去排队。我仔细审视着那些待领的行李箱,想挑其中最好的。一点也不难,有两个成套的手提箱,印着字母缩写LKB的纹样,就放在柜台的最上方。最顶级的货色,几乎是全新的。我喜欢它们的模样。 我迅速看了周围一圈。LKB先生大概去上厕所或什么的;好像没有人对他的行李感兴趣,包括服务员在内。 我两个箱子都拿了。 很简单,没有行李票,什么都不必。我拿了两件行李,丢给服务员一块钱,然后大步离开。给这么多小费,不会有人质疑你的。尤其是周薪四十元、每天要被大呼小叫的行李服务员。那个服务员连我取走的是哪件行李都不会记得,而等到LKB明白自己的行李被偷走之时,我老早就离开了。人们会不慌不忙去把二和二加在一起,但即使如此,加出来的大概也会是等于五。 我搭了计程车到薛尔本旅馆。一个门房过来替我开门、提行李。一个跑腿的服务生接过行李,陪我走到柜台。我匆匆朝柜台职员一笑,说要最好的单人房。没问题。他问我要住多久,我告诉他还不晓得——一星期,或是两
九九藏书
星期。 他听了很高兴。 我的房间在顶楼,那是个舒适的宫殿,大得住进六个成人都绰绰有余。装潢得很现代,地毯很厚。我好快乐。 我脱掉衣服,冲了个澡好去掉身上的火车臭味,然后四肢大张躺在双人床上,满脑子快乐的思绪。现在我是伦尼·K·布莱克了。这是个好名字,跟戴维·盖维兰一样好,也跟我自己的名字一样好。 我爬起来,走到窗边往外瞧。外头有一条木板铺成的步道,木板步道的另一边是海滩,而海滩上有很多人。这一段海滩的人倒是不多,因为这是私人海滩——专门保留给薛尔本旅馆的客人。伦尼·K·布莱克不必跟一堆乱七八糟的人挤来挤去,他才不干这种事。他什么都要最好的。 海滩上有男人,海滩上有女人,海滩上有小孩。我决定也该是让海滩上有我的时候了。天气实在太热,尽管有冷气,但还是热得不该坐在饭店里。我需要游游泳,晒晒太阳。费城会把人的皮肤从古铜色转成一种带着灰黄的惨白。 我穿上泳裤,把西装挂进衣橱,随身带的东西放在梳妆台抽屉里。LKB先生的两个手提箱也塞进衣橱,等稍后再打开来看看里头有什么好东西。从手提箱的外表判断,他的衣服一定很好,穿出去够体面。希望他跟我尺码相同。 我搭了海滩泳客专用的电梯下楼,从另一个让人记不住面孔的服务生手里接过一条毛巾。在木板步道底下,有一条薛尔本饭店专属的小径通到海滩,非常方便。我找到一个干净的地点,摊开我的毛巾,然后冲向水里。 这是个游泳的好天气。我先任海浪冲打一阵子后,开始使劲反击,和海浪搏斗。然后我放弃,仰躺在水中随波逐流,不过还是努力保持清醒。我有个舅舅有回在纽约长岛的琼斯海滩仰躺着漂浮在水上,结果睡着了。后来海岸巡防队在离岸十五哩的地方找到他。所以我不敢睡着。 过了一会儿,要保持清醒变得有点辛苦了。我于是出水上岸,像只海象似的用双手爬上海滩,或该说是用两只前腿。反正就是海象的前肢。我找到我的毛巾,趴在上头。 然后幸福地睡去。 她的碰触弄醒了我。不是她的声音,虽然后来我回想起睡梦中曾听到她的声音,大概就像是你记得睡梦中听到过闹钟响,但始终没爬起来关掉。 可是她的手碰醒了我。柔软的双手放在我后颈。指头轮流敲出不太复杂的节奏。 我翻过身子来,睁开眼睛。 “你不该这样睡觉的。”她说。“太阳太大了。你的背会严重晒伤的。” 我露出微笑。“谢了。” “不必谢我。我本来就想叫醒你,不然我一个人好无聊。” 我望着她。身材非常好,穿着连身红色泳装。泳装是湿的,像个老朋友似的紧拥着她。我望着她一路到发根都没变色的天生金发。我望着她的嘴,红红的,湿润的,看起来充满饥渴。 然后,出于习惯,我去看她左手的无名指。有个戴过戒指的痕迹,但现在没戴着。我很好奇她是来沙滩前就已经摘下戒指,还是看到我才摘下的。 “你先生呢?” “离开了。”她说,双眼嘲弄地看着我。“离开我身边,不是离开这里。我现在一个人。” “他不在大西洋城吗?” 她伸出一只手指,划过我的下巴底下。她有点长得太漂亮了,这让我觉得困扰。当一个女人美得让你盲目,你的工作就会受影响。你会被自己某部分身体结构牵着走。这样可能会搞得一团糟。 “他在大西洋城,”她说,“但不在这里。” “这里指的是哪里?” “海滩啊,”她说,“就是我们现在坐的地方。” 还有其他五十个人也在这里。 “要不要去游泳?” 她扮了个鬼脸。“我游过了。”她说。“水好冷。我的泳帽又太紧,害我头痛。” “那就不要戴着游嘛。” “我不喜欢。我讨厌头发弄湿,尤其是在海水里弄湿,之后要冲好久才能把盐分冲掉,而且很伤发质。我的头发很fine,我指的是很细,不是在夸耀自己的头发有多美。” “你不必,”我说,“其他人一定早称赞过你了。” 这句话果然引来一个微笑。稍有经验你就能学会这套说话方式了,非学会不可。 “你嘴巴好甜,”她说,“太甜了。” “你先生嘴巴甜吗?” “别提他了。” “怎么可能?他娶了世上最漂亮的美女啊。” 又一个微笑。 “怎么样?” “他嘴巴不甜。他又老又肥又丑。而且很九九藏书蠢。而且很恶心。” 缺点还真多。 “那你为什么嫁给他?” “他有钱哪。”她说。“非常有钱。非常非常非常有钱。” 我们忘了她先生。至少她是忘了;我没忘,因为他是整个计划中重要的一部分。那个又肥又丑又老,同时也很有钱的丈夫。漂亮的太太想要更多,但老丈夫却没法满足她,简直是标准公式了。 不同于一般标准公式的地方,都是些小误差——只让我觉得有点心烦而已。首先,她太年轻了。没有年轻到不能嫁给一个糟老头,因为任何年纪都可以嫁。但是年轻得不该去追男人。 她二十四岁——或是二十五或二十六或二十七。她嫁给一个糟老头是完全合理的,有兴趣另外找个人上床也是完全合理的。 但以她的年纪,凭她的长相,她不该是采取主动的人。她不必很贞洁,但套句老话,至少也该让别人来追她。 再过几年,等到年龄逐渐拖垮她高挺的胸部和透亮的皮肤,那么她或许可以稍微开始采取主动。她可以追男人,也可以付钱。但在眼前这个阶段,有太多男人不须任何鼓励就会去追她,有太多男人愿意跟她睡觉而不期待能收到酬劳。 当然了,我们还没谈到酬劳。我们甚至还没谈到一起睡觉。 我们只是一起游泳。 总之,我们下了水。她戴着泳帽,试图挽救一头细细的金发不受可怕的盐水侵蚀;我们两个都被海浪打得手忙脚乱。然后,当然,她想学习如何游泳,而我想教她。 我伸出双手,她身体横漂在上头,学习如何背朝上漂浮。她设法让胸部倚在我一只手臂上,两只大腿则横过我另一只手臂上。即使在冷水中,我都可以感觉到那种甜美的动物温暖。 “就像这样吗?” 我告诉她完全正确。 “那现在我该做什么?” “两只手臂划动。” 她动的不只是手臂。她手举过肩往下缓缓划水,胸部也随之在我手臂上方晃动。她一双长腿轻轻踢着水,大腿也因而碰触我的另外一只手臂。 真搞不懂是谁在上课。 我们又继续说笑。她九九藏书告诉我她的名字是莫娜,我告诉她我叫伦尼。她除了是性感尤物之外,人也非常有趣。我不时还会设法忘记她是某个人的太太、是一张有潜力的饭票。我觉得我们只是两个好人,在海滩上玩乐罢了。 然后我会想起她是谁,也想起我是谁,那个愉悦的幻影便消失无踪。 “伦尼——” 我们又回到沙滩上,我正在用一条有条纹的大毛巾帮她擦干背部。 “我得回房了,伦尼。我想他在等我。已经好一会儿了。” 我知道他指的是谁。 “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莫娜?” “今天晚上。” “你可以出来吗?” “当然可以。” “在哪里?几点?” 她想了整整三秒钟。“就在这里,”她说,“午夜十二点。” “夜里沙滩不是会关闭吗?” 她朝我微笑。“你是聪明人,”她说,“我相信你可以想办法来到这里。你不认为吗?” 是没错。 “午夜十二点。”她说。“希望今天晚上有月亮。我喜欢有月亮的夜晚。” 她转身离去。我望着她走远——她走路很好看,再差一点就是淫荡了,是一个女人极尽挑逗、却不至于沦于放荡的最大极限。我很好奇她花了多少时间才练成这种步态。或者她走路天生就是这样。 太阳晒干了我。我踩过热沙,沿通道回到泳客入口。我把毛巾扔还给服务生,朝他微笑,然后搭电梯上顶楼,走向我的房间。之前我把房间钥匙装在我泳裤上有扣子的口袋里。这会儿我掏出来,湿湿的,然后开了门。 我又冲了个澡,这回是为了冲掉咸水。结果花的时间比预计的多,因为饭店里有个很可爱的设计,你可以随自己心情,选择冲海水澡或淡水澡。我第一次搞错了,冲得很舒服,但结果却只是弄得身上更咸。然后我搞清楚了设计,再用淡水冲了一次。 等到冲完澡,已经是晚餐时间了。我不太想穿那套搭火车的衣服出门,于是决定去看看LKB先生贡献了什么衣服给我。要是走运的话,我穿他的衣服可能会合身。更走运的话,说不定他手提箱里还会装点现金。信不信由你,有些人就会这样。 两个箱子都上锁了。不过手提箱的锁就像汽车后车厢的锁,全都是一样的。我找了把可以开那个小手提箱的钥匙,打了开来。 不管他是谁,跟我的尺码都不合。他的长裤太短,腰部和臀部又太大。他的内裤我穿嫌小。不过他的脚,上帝保佑他,大小倒是跟我的一样。那个小手提箱里有两双他的鞋子,我穿全都合脚。另外还有十双袜子,我也不必试穿了。如果鞋子合脚,袜子就一定合脚。除非这家伙有一双很奇怪的脚。 小手提箱解决了。我把他的垃圾放进抽屉里,箱子塞回衣柜。然后我拿了那个大手提箱,放在床上,用钥匙打开。 我没检查就把西装外套挂在衣柜里。我很确定反正不会合身,也不想穿这件西装外套去冒着碰到正主儿的危险。不管正主儿是谁,鞋子和袜子他可能不会注意到,但西装可能就会引起他的注意了。 检查他的衬衫时,我又交上了好运。我们的体型当然不同,但他的手臂长度跟我一样,颈围也一样。他的衬衫我穿了正合身,而且他有一大堆衬衫,我全放进了抽屉里。 另外还有寻常的垃圾——领带夹、袖扣、衬衫饰扣、各式各样的零星杂物。我一一检查过,然后全都放在一边。他的衣服是纽约做的,我很好奇他是不是纽约人,或者他只是去那边采购衣服而已。 然后我看到那个盒子。 一开始我想到钱。那是个小小的木盒,柚木或桃花心木做的,形状和大小就跟一元纸钞差不多。我深吸了口气,祈祷里头装着一叠百元大钞。或许那个王八蛋是个医师,收了钱没存进银行,想逃税什么的。或许是其他一百种不同的东西。 那个木盒很难对付。上了锁,我的钥匙没一把插得进去。过了一会儿,我放弃开锁,把它放在梳妆台上。盒盖另一边是铰链。我有一把小锉刀刚好可以对付。 我开始开盒子,然后停下,找了根香烟点燃了。我跟自己玩了个小游戏。这盒子是个礼物,我必须想出这礼物是什么。钱?烟斗的烟丝?肥料? 什么都有可能。 我拿开盒盖,最上方是一张纤维纸,我立刻揭开。 那张纸底下,除了白色粉末,什么都没有。 我的希望完全破灭。没有什么比一个封住的盒子要更吸引人了。之前我幻想着里面的东西可以让我发财,结果LKB先生的盒子根本就是个大号空包弹。竟然就只是一堆粉末! 或许粉末底下还有别的。我正准备要把粉末吹开,脑袋深处猛地灵光一闪,让我改变了心意。 我瞪着那些粉末。 它们也回瞪着我。 我镇定着抽完香烟,把烟蒂完全按熄在饭店很贴心准备的烟灰缸里。然后我的注意力又回到那个盒子。我伸出一根手指到唇边舔湿,然后小心翼翼沾了一点粉末。 我舔了手指。 太令人惊讶了。我迅速眨眨眼,好几次,然后又舔舔手指,再去沾了点粉末。 再舔一次。 味道绝对没错,现在我认得出,再过多少年我也认得出。如果你在一个行业做过,即使很短暂,你也会学到些基本的东西。首先,你会了解产品。无论你在这个行业是多么不相干的小人物,也无论你在这一行待的时间多么短暂,你总会了解产品的。我曾在那一行混过两个月,是个很小的小角色,但我知道梳妆台上摆的是什么。 落在我手里的,是大约六十立方英寸的纯海洛因。 第二章 有好几分钟,我光是站在那儿觉得好荒谬。我在火车站顺手牵羊的不光是一堆衣服,而是撞上了一大笔财富。这些海洛因值多少钱?我连猜都没法猜。十万,二十五万,或许更多,也或许更少。我毫无概念,也根本不愿意去想。 我不能留着,也不能卖掉,而且无法归还。万一被LKB先生发现这玩意儿落在我手上,他铁定会杀了我,就像男人铁定喜欢玩处女一样。如果政府单位发现我持有这些海洛因,他们会把我关进大牢,再把钥匙丢到中国海的中央。 我可以扔了。但是你试过扔掉十万元,或二十五万元吗? 我把盖子盖回去,努力想着该怎么处理这个盒子。我不能藏起来。身上会带着大量海洛因的人,可不会是业余玩票的。只要他们搜索一个房间,就一定有办法找到他们的目标。如果LKB和他的手下发现东西在我手里,他们一定会搜出房里的海洛因。但我必须留着这玩意儿,这可能是我的王牌,万一我被他们抓到,这是唯一能救我一命的东西。我可以利用这个盒子跟他们谈条件。 不过眼前我得先找个暂时的藏匿处。我放弃了一般的选择,因为真正的行家通常头一个就会找那些地方:马桶水箱、床底下、外侧窗台。我把盒子塞在梳妆台底下的地板上,先试着忘掉它。 我匆忙穿上衣服,离开饭店。我要找的店离木板步道有两个长街区,就在大西洋大道上接近田纳西大道处。我进去买了一个不错的公事包,花了二十元和一点零钱。这是个很好的包——没想到离纽约的名店街麦迪逊大道这么远,还能买到这么好的公事包。 我提着公事包回旅馆,在大厅的报摊买了两份费城的报纸,然后回我房间。那个铰链被锉开的小盒子还塞在梳妆台下原来的地方。我拿了出来,先用一张报纸紧紧包起来,以防盒子松开,再放进公事包。然后我揉绉报纸塞进包里,免得盒子在里面滑动乱响。我把报纸全用光了,合上公事包,锁起来。我心里提醒自己要丢掉钥匙。反正如果必要时,我还是可以把锁撬开。我不想把钥匙留在身上。 我拿起那个公事包几次,掂掂重量。不会太重也不会太轻。里头有可能装任何东西,一般人绝对猜不到。 我把它拿到大厅,来到接待柜台。我拿起公事包放在柜台上,那位职员亲切地等着我。 “不晓得你能不能帮我个忙。”我说。“我来这里开会,收到了一个展示品。除了我之外,对其他人都没价值;但说不定有人不晓得里面是什么,就顺手摸走了。如果搞丢的话,公司会把我骂死的。可不可以麻烦你帮我放进保险库呢?” 可以,他照办了。他正要写张单子给我,但我摇摇头。 “我一定会搞丢单子。”我告诉他。“交给你我很放心。走前我会来拿的。” 我给了他一元后离开,把那一包海洛因留给他。 我想打发掉接下来的空档时间,于是再度离开饭店,沿着木板步道散步。比起三年前我来访时,这里的变化不多,只是似乎更糟。现在有更多热狗摊和果汁摊,更多投币游戏机,更多宾果游戏店和游乐亭和俗丽的纪念品商店。卖淫也更明目张胆了。专业的都待在小街的酒吧里,但业余的竞争者则四处散布在木板步道上。三三两两的年轻女郎结伴而行,一个个染了金发,看起来都是十五、十六或十七岁的女孩,穿着太透明的衬衫和太紧的牛仔裤,化妆品太厚又举止太招摇,一副胜利的姿态,却不晓得战争已经结束十五年了。 因为有年轻小妞,所以也会有年轻小伙子。他们玩着自古以来的老游戏:小伙子们想得分;小妞们则想被得分但不要显得太廉价,其实看起来明明就很廉价。小伙子们很笨拙,小妞们则更笨拙,但无论如何他们会设法在一起,设法找个地方亲热爱抚,糊里糊涂做爱。小妞们会怀孕,而小伙子们则会染上淋病。 一家饭店有个面对着木板步道的露台,上头有装了伞篷的桌子和高杯饮料。我找了张空桌子,坐在伞篷阴影里,侍者过来问了我要点的东西,然后端着一高杯冰凉的伏特加柯林斯过来。里头插着一根彩色吸管,我就像小孩喝麦芽乳似的喝着那杯鸡尾酒。我点了根香烟,往后靠坐在椅背上,把每件事情加在一起,想凑出合理的总数。 要是我跟毒品那一行有更紧密的联系,事情就会简单些了。几年前我帮一个叫马可斯的做过事,完全就是跑腿小弟的差事——拿了这个东西,送到某某地方,交给某某人。我好多年没见过马可斯了,也不晓得他现在人在哪儿。他大概根本不记得我了。 因此我根本就不可能卖掉这玩意儿。 另一个可以联系的,就是LKB先生。我不晓得他是谁,但感觉上要查出来并不会太难。他才刚到大西洋城,大概已经住进了饭店。我只要跟城里六家最好的饭店一一打听,问出刚入住的客人名单,其中某个姓名缩写为LKB的,就会是我要找的人。我可以不露面跟他联系,设法跟他谈条件,让他把自己的东西买回去。 这样可能行得通,但也可能招来杀身之祸。我顶多也只能指望拿到几千元,是那批货真正价值的一小部分而已,而且余生都要担心被追杀。 我不喜欢这样。 我又喝了些鸡尾酒。看着旁边陆续经过的人:一名男子手挽一名女郎,两个坐在轮椅上的老妇人由满脸无聊的看护推着,还有几个胜利女郎经过时打量了我一下,判定我太老,就急急忙忙走掉了。 我决定按兵不动。眼前我还算安全。照目前的状况来看,最糟也不过就是我赖帐溜掉,把一盒海洛因留给旅馆。如果一切顺利,我可以带着这个盒子脱身,先等个几年,等大家都忘了,再设法陆续卖掉,每次卖一点点,少到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同时还有莫娜。想着她,想到她午夜会到海滩等我。我几乎忘了海洛因,一心只想着她。 我在桌上扔了一元饮料费,又留了点零钱给侍者后离开。我沿着木板步道往下走两个街区,找到一家餐厅,吃喝了一客带血的嫩牛排和很浓的咖啡。吃完我又待了一阵子,喝了第二杯咖啡,然后出去找电影看。 电影很烂,一部叫《远方的鼓声》的彩色宽银幕史诗片,里头有美女和闪亮的刺刀和一堆人死去的豪华大场面。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打瞌睡。刚过十点没多久,我终于出了电影院,朝饭店走回去。 我弯腰绕到饭店后头,找到了通往海滩的通道。有个码头从木板步道延伸到海里,我尽量贴着码头走,免得木板步道上有人看到我,提醒我这个时间不该去海滩。这种规矩本来就很蠢,但大西洋城就是那种向来严守时间传统的城市。海滩在某个特定时间会关闭,饭店的游泳池也会在某个特定时间关闭,整个世界都会在某个特定时间收摊消失。失眠症的人在大西洋城会疯掉。就连电视节目也在夜间一点就停播了。 海滩一片空荡。我往前走到海水与陆地的交界线,望着潮水涌来。大海就像火炉里的火焰,两者都有催眠效果。我站在那里望着潮水,不动也不想,不知过了多久。我记得风很冷,但我不在乎。 最后我放弃了这个游戏,往回走几步停在海滩上,脱下西装外套卷成枕头。我来早了——她要到午夜十二点才会到。但她到底会不会来,我看还是很难讲。 我躺在沙滩上,头枕着西装外套。我闭上眼睛,让身体放松,我没睡着,只是打了个瞌睡。 我几乎没听到她来,因为我的心思都在别的事情上头。等听到踩在沙上的脚步声,我就知道一定是她了。我躺在那里没动,听着她走来。 “你老在睡觉,”她说,“随时都在睡。现在你还把衣服给毁了。这样真是不聪明。” 我睁开眼睛。她穿了一件式样简单的红色洋装,没穿鞋子。月光在她身上嬉戏,看起来美得慑人。 “我们可以躺在这上头。你高兴毁掉你的西装没关系,但我可不想让这件洋装沾满沙子。” 我这才发现她带的那条毯子,不禁咧嘴笑了。 “你到底要不要起来啊?” 我站起来望着她。她正要说什么,但张了嘴却停下。我可以理解。空中有某种电力,一种我们两个人都无法言传的东西。我们忽然间无法轻松闲谈了。我很清楚,她也很清楚。 我朝她走了一步。她递出毯子,我拉着两角往后退。我们把毯子摊在沙滩上铺平了,然后又望着彼此。那股电力还在。 我想说些什么却没办法。我很确定她也是如此。眼前要开口讲话,就像是隔着一面墙。我们得先把这面墙给拆了,才有办法讲话。 我把扎进长裤里的衬衫拉出来,开始解扣子。我脱掉衬衫,扔在沙子上。我转向她,她挨近我,伸出一只手抚摸着我的胸膛。 然后她转身要我帮她解开衣服。 最顶端的钩扣我解不开。我的双手不得要领。最后我终于解开了,然后拉链往下经过她的腰部,一拉到底,但我完全没碰触到她。 她一耸肩,洋装滑落她的肩头。 “胸罩,伦尼。” 我帮她解开胸罩。是黑色的。我想起自己一向喜欢黑色胸罩和白色肌肤的对比。然后我转身,脱掉自己剩余的衣物。 我再度转向她时,我们都全身赤裸。我望着她,一览无遗。从脸部开始,一路往下经过胸部和腰部和臀部,到她赤裸的双脚,然后又一路从下往上,最后和她四目相对。 默默无语。 我们走向对方,直到身体碰触在一起。我双臂拥住她,紧贴着她甜美的身体。从木板路飘过来上千个人朦胧的声音,好像一场愚蠢梦境中的话语。海浪在我们后方反复扑击。 她吻了我。 我们双双跌在沙滩的毯子上,忘了一切。 我侧躺望着海滩尽头的海。在水面之上,月亮近乎满月。她那一小片黑色丝质的小内裤就在我旁边的沙子上。我望着海浪涌来,聆听着她的呼吸。 我觉得好奇怪,非常虚弱又同时非常强壮。我想起一开始我为什么会来到大西洋城,想起多年来做过的每件事,一切似乎都好蠢,好傻。我很不搭调地想起了艾达·李斯特太太。我也曾在大西洋城和她睡过。不是在沙滩上,而是在有冷气的豪华饭店房间。不是因99lib?为我想,而是因为她会付帐。 这一切都好愚蠢。不是错,不是不道德。纯粹只是愚蠢。还有这些年从各个饭店溜掉赖帐、在法律边缘游走,寻找一张肥肥的长期饭票好解决一切问题。 现在,不知怎地,这张饭票出现了。我第一次可以看清楚,感觉上一切都不同了。 “伦尼——” “我知道。”我说。 “刚刚真是太——” “我知道,莫娜。我也这么觉得。” 我翻身望着她。她的身体不一样了。之前那具身体是让人渴望的目标,是打散成胸部和臀部和大腿和腹部和底下等各个不同部位去评估的。但现在那就是她的身体,是我已经了解的身体。那是她。 “我不能待太久。” “为什么?” “基思。他会好奇我跑去哪里了。他不会在乎,但他会好奇。”她的声音充满怨恨。 “那是他的名字,基思?” 她点点头。 “你结婚多久了?” “快两年了。我现在二十五岁。我们是将近两年前的九月结婚的,当时我二十三岁。” “你为什么嫁给他?” 她的微笑并不开心。“钱。”她说。“还有无聊,还有因为二十三岁不是十八岁了,还有其他种种理由。为什么漂亮女孩要嫁给有钱老男人?答案你跟我一样明白。” 我从西装外套里找到一包香烟,被压绉了。我抽出一根拉直了,然后递给她。她摇摇头。于是我自己点了抽起来,有一会儿没说话。 “现在你要回到他身边?” “不回去不行啊。” “然后呢?” “我不知道。” “然后我们每天午夜十二点在这里碰面,持续一、两个星期。”我说。“每天晚上你都得回到他身边。最后你们两个会离开,你就会忘了我。” 她什么都没说。 “一切就是这样吗?” “我不知道。” 我吸了口香烟,滋味不对劲,我拧熄在沙里。 “这种事以前没发生过,伦尼。” “这种事?” “我们。” “所以就算了吗?” “我不知道,伦尼。我再也不明白任何事了。以前我知道一切的答案。但现在有人改变问题了。” 我明白她的意思。 现在她的声音好遥远。“我们在切希尔有栋房子,”她说,“盖在一块两亩大的地上,有很多老树和昂贵的家具。我的衣服很花钱。我有一件黑貂大衣、一件雪貂大衣,还有一条银鼠披肩。我们还连比较便宜的水貂毛皮都看不上。基思就是有钱到这种地步。” “他是怎么赚钱的?” 她耸耸肩。“他是生意人。在市中心钱伯斯街有个办公室。我连他做什么生意都不知道。他每星期会进城几次,他从不跟我谈生意的事,从不让业务的信件寄到家里,也不会把工作带回家。他说他买进些东西,然后再卖掉。就只说过这样。” “你们平常有什么消遣吗?” “我不明白。” “你们有很多朋友吗?个性相投的一群朋友?星期六晚上一起打桥牌或一起在后院烤肉的?” “别再说了,伦尼。” “你会跟他一起回切希尔吗?跟他睡同一张床,替他生儿育女,帮他花钱?你会—九九藏书—” “别再说了!” 我停了嘴。我想伸手碰她,把她拥进怀里,告诉她一切都不会有事的。但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伦尼,给我根烟吧,我也想抽了。” 我拿出两根抚平了,一根给她,一根给自己。她凑过来点烟,我望着她的头顶,想着她有多美。我羡慕基思,也明白他若知情才会羡慕我。这种事情就是这样。 “反正,这件事大概也不代表什么。”她说。现在她是在跟自己讲话,而不是跟我。“只是一夜情。事情发生了,你情我愿,感觉很好。但这不代表什么。我可能会忘记你,你也可能会忘记我。过了一星期,我们就会忘记彼此了。这件事一点都不重要。” “你真相信是这样?” 她沉默了半晌。 然后她怨恨地说。“不,当然不是。不,我不相信。” “你会离开他吗?” 她露出微笑。“我会离开他一会儿,”她说,“但你指的不是这个。你的意思是我会不会离开他的钱。” 我什么都没说。 “你有钱吗,伦尼?” “身上有五十元。或者一百元吧。” 她大笑。“他找个妓女就能花掉这么多了。” “他找妓女干吗?他已经娶你当老婆了。” 话说出口,我才发现不太好听。我看着她脸色一沉。“我想你说的没错。”她说。“他不需要找妓女。他已经娶一个回家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 “不过你说的是事实。”她深深吸了一口烟,然后吐出来。她把香烟拧熄在沙子里,挺直身子。“我不能离开他,伦尼。我已经尝过了有钱的日子,不可能放弃。行不通的。” 我还是没吭声。 “两年。”她说。“为什么两年前我没遇见你呢?为什么?” “就算遇见了,会有差别吗?” “差很多。”她说。“有钱就有乐子。这是实话。我不是生来就很有钱的,伦尼。我以前没有钱也活得下去,总是可以适应的。如果我遇到基思之前遇到你——” “如果这张毯子有翅膀,我们就可以坐在上头飞了。” “或者如果这是一张魔毯。”她说。“但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现在我已经有钱习惯了。我知道有钱是什么滋味。我知道可以随心所欲、买到任何我想要的东西是什么感觉。我没法回到以前那样了。” “以前是什么样子?” “没那么糟糕,”她说,“不是一贫如洗。我们没挨过饿。我们家的房子是自己的,从来不必担心没饭吃,但是也没有多余的钱。你明白我的意思啦。” 我的明白。我搞不懂自己在干吗,居然想说服她抛弃眼前生活而嫁给我,好让我们可以携手一起挨饿?好让我们可以住在什么乡下荒村的小木屋里抚养小孩?好让我可以带个午餐饭盒去上工,欠银行和财务公司和所有人一屁股债?为了什么?为了一个连我真实姓名都不晓得的美女?.99lib? 但我听到自己说,“行得通的。我们可以想办法的,莫娜。” 她望着我,眼睛好亮。她欲言又止,我很好奇她到底要说什么。 但她没说,而是站起来开始穿衣服。我看着她把衣服一一穿上。 “我把毯子留下,”她说,“饭店无所谓的。如果我拿着毯子回饭店,看起来会很怪。”这时她看着我。“我得走了,”她说,“真的得走了。” “我有机会再见到你吗?” “你想见我吗?” 我想。 “我……我会跟你联络的。我会想办法。不过现在我得回去了。” “回到基思身边。” “回到基思身边,”她附和道,“回去当他的妻子,回去当L·基思·布拉萨德太太。” 她声音小得几乎听不到。我望着她离去,望着她沿着码头走上海滩,美丽的姿态半是放荡、半是端庄。我望着她,想着她,也想着自己,想着我们两人之间发生过的一切,又想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她几乎走到木板步道时,我才想到她最后讲的那句话,恐慌地明白了她丈夫是谁。 第三章 L·基思·布拉萨德,缩写LKB。 我非常仔细地把毯子摺成了两平方尺的小坐垫,然后放在岸边,坐在上头望着海面。我想冲进水里,像个疯子似的游泳,游离大西洋城。 他是生意人。在市中心钱伯斯街有个办公室。我连他做什么生意都不知道。 她现在应该已经回到饭店,搭电梯上去她房间了。我很好奇她的房间在几楼。说不定跟我同一层。 他每星期会进城几次。他从不跟我谈生意的事,从不让业务的信件寄到家里,也不会把工作带回家。他说他买进些东西,然后再卖掉。就只说过这样。 我很好奇,不知他是否把行李箱搞丢的事情告诉了她。她显然不知道那些海洛因的事情。如果他的行李箱失窃了,她也不会当回事儿。一个会买黑貂大衣和雪貂大衣和银鼠披肩给她的男人,再重新买两个皮箱里的东西只是小钱而已。这个男人住得起纽约州威彻斯特郡的切希尔豪宅,当然也负担得起再买几件西装和一批新内裤。 我想想他,又想想她,然后再想想我自己。我们每个人都很特别。L·基思·布拉萨德这个进出口商有另一种新身份,他是一名高个子毒贩,有个漂亮老婆和完美的门面。莫娜·布拉萨德则是个内心饥渴、手心湿润的甜心,她会紧紧抓住你,令你窒息。她要我也要钱,但我不知道她如何才能兼有二者。 还有乔·马林。这是我的名字,是我还没叫戴维·盖维兰,也还没叫伦尼·K·布莱克或其他一大堆名字之前的真名。姓名重要吗?从来就不重要。 但出于某些该死的理由,我希望她喊我乔。 我们是帅哥,戴维和伦尼和我。我们有白粉,也有热情的女人。我们过得自由自在。我们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未来。 我把香烟抽到底,烟蒂扔进海里。然后我把饭店的毯子塞在码头底下,走回木板步道。 我拿起房间里的电话,叫饭店送一瓶杰克·丹尼威士忌和一桶冰块、一个玻璃杯到我房间。然后我坐在椅子上,等着事情发生。冷气被我一口气调到最强,整个房间愈来愈冷了。 有人敲门。跑腿服务生来了,是个瘦而结实的小伙子,眼神很机灵。他把那瓶威士忌和冰桶放在梳妆台上,然后交给我帐单。我签了名,又给了他一元小费。 除了眼神之外,他看起来就像个暑假来打工的大学生。那双眼睛太精明了。 “谢谢。”他说。然后,“你要什么,我都可以帮你弄来。我的名字是罗夫。” 他离开,我坐下来对付那瓶杰克·丹尼。 我在平底水杯里放了两个冰块,倒进三盎司的波本威士忌。我在椅子里往后坐,一面等着酒变冰,一面想着事情。然后我开始喝。那酒顺得像丝。瓶上的标签说是经过木炭或什么的过滤。不管怎么弄的,反正真的很有用。 我又喝了些酒,抽了些烟。酒让我放轻松,让我的心思又开始可以转动,四处寻找答案,或是找出新的问题来问。 我应该打包,离开,忘了她。但我知道,如果我离开,就再也找不到她,或是任何像她的人了。以前,我没有她也活得好好的。但现在我拥有过她,她是怎么说的来着? 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现在我已经有钱习惯了。我知道有钱是什么滋味。我知道可以随心所欲、买到任何我想要的东西是什么感觉。我没法回到以前那样了。 我拥有过她——一次——我已经习惯有她了。我知道拥有她、爱她、被她爱是什么滋味。爱?真是个诡异而不可捉摸的字眼,让我觉得自己像哪首流行歌里面的英雄男主角。 但我无法回到以前那样了。 她没错,我也没错:错的是这个世界。我们需要彼此,也需要那些钱,但我却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两者兼得。我试着从玻璃杯底找出办法,却发现不在那儿。我又朝玻璃杯里倒酒,这回没加冰块了。酒很顺,不必加冰块调淡。 我有那些海洛因,我可以带去纽约,到那些黑街暗巷打探出门路来,然后尽量脱手。这样可能行得通。赚到的钱可能够,够让我们脱离L·基思·布拉萨德;够让我们离开这个国家,到南美洲或西班牙,或意大利的里维拉海滩。靠这笔钱我们可以过很久。我们可以买艘船住在上头。我学过开船,那感觉没有什么比得上。你可以驾着船在全界各地上百万个小岛间流连忘返,那些小岛的天气总是好温暖,空气总是好干净好新鲜。我们可以到任何地方去。 而且我们永远不必提防被暗算。 因为我们永远逃不了。他可不是一般的丈夫,不是寻常威彻斯特郡奉公守法的中产阶级市民、结交的也是奉公守法的朋友。会带着那么多海洛因在身上的人,绝对都是势力很大的人物。只要他一声令下,话会传得又远又广,会有个非官方但牢靠的悬赏价钱,要逮某个特定的男人和某个特定的女人。哪一天在某个地方,就会有个人发现我们。我们可以跑路,但却无处可躲。 这种方式我们撑不了多久的。一开始我们会非常相爱,然后每一天我们都会暗自多想一点那个要逮我们的男人。不会是一夕之间——我们会忘了那些黑帮,然后发生某些事情,逼我们又去回想,接着我们再度跑路。 然后就会开始了。她会想起当L·基思·布拉萨德太太的生活,住在切希尔,有她的黑貂大衣和雪貂大衣和银鼠披肩,有一栋结实的大房子和沉重的家具,买东西出手阔绰。她会回想起不害怕是什么感觉,领悟到她认识我之前从没害怕过;但她现在老在害怕,随着每一天都要更害怕一点。然后她会开始恨我。 而我会回想起以往单纯的生活,当时碰到事情变得太过困难,我就离开一个城市,最大的威胁也不过就是一个机警的饭店经理,最大的问题就是下一餐没着落。我会望着娇柔的她想到死亡——死得很慢、很难看,因为他会派出这方面的专家猎杀我们。而且,无可避免地,我会开始恨她。 以这个方式,我无法拥有她,也无法拥有那些钱。我又喝了些波本威士忌,思索着,却毫无结果。一定有个办法,但我却完全想不出来。 瓶中酒去掉一半后,我想到了那个办法,唯一的办法。换了别人可能一开始就会想到,但我的脑子有一些固定运行的路线,而这个方法不在我既定的种种思考模式中。所以我喝了一瓶杰克·丹尼之后,才终于想出这个办法。 布拉萨德可以死。 这念头可把我吓死了,我又赶紧快快喝了杯酒,脱掉衣服上床。我几乎立刻就睡着。或许是因为喝了酒的关系。或许我睡觉是因为我害怕醒着。 我在做梦,不过是那种你一醒来就忘记的梦。门上的敲门声吵醒了我,梦境消失无踪。我只睁开眼睛一下下。我没宿醉,觉得很好。至少再睡几个小时之后应该会很好。 敲门声又开始了。 “是谁.99lib.?” “打扫房间的。” “走开。”这饭店真了不起,居然上午才过一半就来吵人。“明年再来。” “开门,布莱克先生——” “别来烦我,我很累。” 那声音变成轻轻的低语。“伦尼,”对方说,“拜托开门吧。” 一时之间我还以为自己又回到梦境中。然后我跳下床,用床单裹着身子。她模样冷静又清新,穿着白色对襟棉衬衫和海绿色的宽松七分裤。她立刻钻进房来,我关上了门。 “你疯了,”我说,“居然跑来这里。不过你自己也知道这很夸张吧。” “我知道。” “你可能会被他看见的,他会想不透你跑去哪里。你这样真是不聪明。” 她一脸微笑。“你看起来好呆,”她说,“裹在床单里好像阿拉伯酋长。你在睡觉吗?” “当然,现在是三更半夜耶。” “应该是大白天吧。” “现在几点?” “快中午了,”她说,“反正他也不可能看到我。他天一亮就离开饭店。生意的事情,他说,出了些意外状况。就算在大西洋城,他也还是有生意要忙。生意比娱乐重要。向来如此。” 我知道他在忙什么生意。一整盒消失得干干净净的生意。 她嘟着嘴。“你看到我不高兴吗?” “你明知道答案的。” “可是你好像不太高兴,见了面连亲一下都没有。” 我吻了她。然后一切又重演,完全重演,在沙滩上的那一夜重新来一遍。一个吻就有这种后果,她就是这种女人。 “这样比较好。” “好多了。” 她小心翼翼脱掉对襟衬衫和七分裤,把鞋子踢到床下。她其他什么都没穿。我的目光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她的双眼在笑。“你呆子。”她说。“你不需要那条呆床单,对吧?” 没错。 事后好一阵子,我睁开眼睛。她像只睡着的小猫蜷缩着,一头金发披散在枕头上。我伸出一只手,从她的肩头一路滑到臀部。她没动。 我够到床头桌上的那包香烟,找了火柴点一根。转过身来,她已经睁开眼睛。 她朝我微笑。 “你真的很了不起,你知道。” 她笑得更开了。 “我会想念你的。” 她咬住唇。“伦尼——” 我等着。 “还记得我在沙滩上跟你说过的吗?说我无法放弃那些钱?” 我还记得。 “我今天想通了一件事,就在这里,跟你在一起的时候。” 我还是等着,没答腔。 “我……还是没办法放弃那些钱。” 香烟的味道不对劲。我又吸了一口,咳了起来。 “可是我也没办法放弃你,伦尼。我……不晓得我们接下去该怎么办。我想要那些钱,又想要你,但我不可能两个都要。我是个被宠坏的小女孩。我什么都没办法,只能想。” 我知道答案是什么,也知道自己不敢告诉她。但是,骰子已经掷出,无法更改。我看不到骰子的点数:不晓得我们是会拿到七点还是出局。但无论如何,从此式已经确立,不可能改变了。 “基思多大?” 她耸耸肩。“五十。”她说。“五十五。不晓得,我从没问过他,很呆,对不对?竟然不晓得自己的老公几岁。五十或五十五左右吧。不晓得,你问这做什么?” “我只是在想。” 她望着我。 “我的意思回来。” “会要多少?” “不晓得。另外我还需要钱在纽约张罗一切。不多,但我得尽量多弄点钱。我真不想跟你开口——” “别傻了。” 我咧嘴笑了。“你能弄到多少?” 她想了一会儿。“我有几百元现金,都给你。” “那你要怎么解释?” “要是他问起来,我就说我看到一些中意的珠宝。我不认为他会问,那不是他的作风。他不在乎我花钱买什么、怎么花的。如果我告诉他我赌马输掉了,他也不在乎的。” “你确定没问题吗?” “确定。” “把你能弄到的钱放在信封里,上头什么都别写。今天晚上找个时间经过我房间,门会关着,但不会锁。你开了门,把信封扔进来,然后离开。不要停下来跟我说话。” 她微笑。“听起来真像间谍电影。斗篷与匕首。大明星鲍勃·米彻姆穿着军用雨衣。” “这样比较安全。” “我会照办的。晚餐之后吗?” “什么时候找到机会都行。我会待在这里等那个信封。后天我会离开去纽约。我不想太匆忙,这样行吗?” “应该行吧。” “穿上衣服,”我说,“我们纽约见了。” 我们都匆忙穿上衣服。然后我示意她退后,自己走到门边打开。一名打扫房间的女服务生正慢吞吞沿着走廊往前走。我等到那个女服务生转了弯。 把莫娜送出门前,我抓住她迅速吻了一记。那个吻很奇怪——毫无热情,同时又出奇地紧张。然后她出门进了走廊,朝电梯走过去,我关上门回到床上。 瓶子里的杰克·丹尼还剩两、三口。我喝光后,觉得好过一些了。 第四章 六点刚过几分钟,我拿到了钱。那种感觉很奇怪——当时我正躺在床上,没开灯,体验着最后那一点波本威士忌带来的微醺。冷气低声嗡嗡作响。然后门打开不到六英寸,一个信封掉在地板上,门又关了。 我连她的手都没看到。这让整个事件极端没有人味,到了可怕的程度。好像门是自己打开的,信封是自己冒出来的,接着门又自己关上了。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活人介入。 我拾起信封,把里面的东西摇到一边,然后撕开另一边。里头有一堆十元和二十元和五十元的钞票。我数了两次,每次总数都是三百七十元。 这些钱进了我的皮夹,信封则进了垃圾桶。 我忽然想到,倒在床上想忍住不笑。太好笑了,但同时又一点也不好笑,我用枕头蒙住脸,像只鬣狗似的大笑起来。 如果换了其他人,只要不是莫娜,事情就很容易了。我会开心地微笑,走出饭店,带着皮夹里的三百七十元,搭上一列随便到哪里的火车。用这个角度来看,这真是我毕生耍过最简单又最绝妙的骗局了。甜蜜又容易,一点问题都没有。 只不过,我不是在设骗局。现在,这笔钱送上门来,我要用来付清我饭店的帐单,乖乖做我该做的事情,然后到纽约等她。我不知道这好不好笑,不过我就是狂笑到头都快断掉了。 我笑够了之后,就去冲澡、刮胡子,然后到隔壁的旅馆吃晚餐。没有人会到隔壁的旅馆吃饭。你要嘛就是在自己住的旅馆吃,要嘛就去外头的餐厅。但我指望的就是这个。我不想意外碰到莫娜、也不想意外碰到基思。要先等我准备好了再说。 晚餐大概还不错。大饭店的厨师或许缺乏想像力,但都还算可靠。他们不会把一块牛排给毁了——我点的是就是这个。不过我食不知味。我想着基思,又想着莫娜,嘴里尝到的是谋杀而不是肉味。我用餐时一路都还抽着烟,其实还比较专注在抽烟而不是吃牛排。饭后我坐在那儿瞪着咖啡好久,等到开始喝的时候咖啡都凉掉了,好难喝。于是我没再喝,出门去看电影。 对我来说,那部电影的感觉就像是演员都在讲波斯语,还只有中文字幕。剧情我半点都不记得,连片名都忘了。我去看电影只是为了杀时间,也的确达到了目的。我虽然望着银幕,却完全没看进去。在电影院里,我思索着,设计着,谋划着。随你爱怎么称呼,总之就是那么回事。 我其实很想当下就离开大西洋城。留在这个悲惨的小城愈久,我冒的风险就愈高。除此之外,现在我已经决定乖乖付清旅馆的帐,所以每多待一天,都会多增加一笔我不太负担得起的费用。莫娜给我的钱,再加上我手上原来剩的,总共也就是四百出头,这笔钱可撑不了多久。 但我还不能离开。我需要看一眼我的下手目标,也就是L·基思·布拉萨德。我得先认识敌人,才能决定怎么杀他、何时杀他、在哪里杀他。 电影放完了,我走回饭店。木板步道的人潮不像平常那么多,但还是一样喧闹。我在步道上停下来一会儿,观察一个叫卖的推销员解释,只要利用一具专利榨汁机绞碎蔬果,把榨出来的那鬼玩意儿喝下去,你就可以多活十年。我看着他把一颗包心菜放进机器里。一开始是完整的包心菜,然后机器开始绞碎榨汁。那名推销员把榨剩的菜渣扔进垃圾桶,骄傲地把一杯看起来很可怕的黏糊物凑到唇边。他一口喝完,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我很好奇可不可以把人也这么拿来榨。放进一个专利榨汁机,榨出他身上的汁液。然后渣滓扔进垃圾桶,关紧盖子。 我继续往前,在一个果汁摊停下来喝了杯凤梨椰奶鸡尾酒。我很好奇这鸡尾酒是怎么做的,然后脑袋里出现一个很恐怖的画面,一颗凤梨和一颗椰子携手慢舞滑入一具专利榨汁机,进行某种蔬果相偕自杀计划。我喝完那杯鸡尾酒,走向饭店。 要进门时,刚好有名男子走出来。我只匆匆瞥到他一眼,但觉得有点眼熟。我见过他,却完全想不起在哪里或什么时候,也不晓得他可能会是谁。 他又矮又黑又瘦,满头茂盛的头发留得颇长,梳得整整齐齐。他唇上的黑色小胡子也修得很整齐。他穿得很好,走路很快。 出于某些原因,我向上帝祈祷他没认出我来。 第二天,我又看到他。 我大约十点醒来,穿上宽松长裤和开钮衬衫,下楼去咖啡店吃早餐。很奇怪,我饿坏了,于是匆忙狼吞虎咽了格子松饼和香肠和两杯黑咖啡。然后我点了这天早上的第一根香烟,出去等他。 我刚到的那天晚上,曾在一家饭店外头的露台上喝过鸡尾酒,今天我又过去,在伞篷下找了一张桌子。那个位置离木板步道够近,可以让我看得很清楚;同时也够远,不会有人注意到我,除非有人刻意找。侍者过来,我点了黑咖啡。现在喝酒有点太早,不过其他顾客似乎不作此想。一个看似时装圈人士的男子和一名衰残相的褐发女子正在欢呼着猛喝台克利调酒。这么早就开始狂欢了,我心想。或者是从昨天夜里续摊到现在。我把他们抛在脑后,专心观察着木板步道。 结果差点就看漏了他们。 来到大西洋城第一天后,你就不会再去注意木板步道上缓慢来去的轮椅了。他们成了风景的一部分,你认识的人不可能坐在轮椅上。我都忘了轮椅,专心在行走来去的人身上,差点没看到他们。然后因为瞥见一头显眼的黄色头发,才又多看了一眼,原来是他们。 他又矮又胖又老,而且看起来完全就像是市郊的中产阶级守法公民,也因此不难理解他怎么能唬过莫娜。有些老实人看起来像骗子;有些骗子看起来像老实人。他是第二种。 他有个看起来很老实的坚定下巴,和一张看起来很老实的薄唇。他的眼珠是水蓝色——从我坐的地方居然看得出来。他一头白发。不是灰的,是白的。白发格外有种皇室的尊贵之感。 我望着那名相貌堂堂的诚实老人,直到轮椅停在薛尔本饭店门口,他下了轮椅。然后我喝着自己的咖啡,思索着我们该怎么干掉他。 “先生,还要再来一杯咖啡吗?” 我抬头看那名侍者。我不想离开,也不想再喝一杯咖啡。 “先不用。” “没问题,先生。那要不要吃点什么?我这边有菜单。” 他们希望你排便或上厕所时,手法可一点都不含蓄。我不想吃东西也不想喝咖啡,因此我就该付帐走人。这个露台明明有五十张空桌子,他们.99lib?却想连我这桌都清出来。 “马丁尼。”我说,实在懒得跟他罗唆了。“琴酒多一些,加一条细柠檬皮。” 他欠身离开。没.99lib?多久又端着马丁尼出现。杯子里有两颗橄榄而非一颗,而且他记得柠檬皮,一般交代都没用的。或许他想跟我交朋友。 我不明白自己干吗点这杯鸡尾酒。通常这种状况下,我会干脆离开。我不想喝酒,不想吃饭,不想再喝咖啡,而且我也看过布拉萨德了。这些因素之外,再加上我对这个露台或侍者都没有特别的好感,我应该会离开才对。 他们也没离开,于是我又有机会多看一眼布拉萨德——看得更久,也更近。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来到露.99lib.t>台的,一抬头才发现他就在那儿,隔着三张桌子,肘边有个侍者,就是招呼我这桌的同一个。我看到布拉萨德的侧面,感觉依然是个可敬而踏实的好人。 我坐在那儿,觉得自己显眼得要命,恨不得有份报纸可以让我躲在后面。我不想看着那个人。有个古老的说法——如果你盯着某个人太久太认真,他们会坐立不安个一、两分钟,然后转过头来看你。他们的眼角可能会不经意扫到你,诸如此类的。 我相信如果我盯着他,他就会转过头来看我。我不希望这种事发生。不管他在纽约多么吃得开,我去的时候都有一大优势,那就是我认识他、而他不认识我。这是我的王牌,我是万万不想在大西洋城就失去这个优势。 于是我慢慢啜着那杯鸡尾酒,偶尔看他一下。我愈提防他,他就愈难看到我。你若要摆脱温厚外貌的影响,那心肠一定得够狠。如果你长得就像个黑帮分子,那么你要成为黑帮老大就会容易很多。你的外貌愈接近好莱坞电影的刻板模式,大家就愈快能接受你。但如果你长相比较像华尔街人士,而非在黑手党地盘的桑树街混的,那么桑树街的人就会很排斥你。要杀他会很困难。我正嚼着第一颗橄榄时,他有了同伴。他在这个露台耗时间,不会光是因为口渴而已,一定有个够重大的理由,而这个理由很快就出现了。来的人又矮又瘦,穿得很体面,长发梳得一丝不乱,黑色小胡子修得整整齐齐,就是我前一天走出薛尔本饭店时眼熟的那名男子。现在我想起他是谁了。 然后差点被那颗橄榄给噎住。 他名叫瑞基·科尔,他的老大是马克斯·特拉格,统治半个新泽西州的黑帮老大。特拉格是个聪明的老人,新泽西州每一桩不太符合法律正义的生意里头,他都在顶端占有一个稳靠而模糊的位置。特拉格我只听过名字。瑞基·科尔我倒是见过一次,那是好几年前,在一个派对上。当时瑞基还是一个比较小的角色,但经过了这些年,马克斯·特拉格也待他不薄,瑞基地位已经很高——根据传言,他现在是特拉格手下的第一大将了。 现在他坐在L·基思·布拉萨德旁边,刚好正对着我,我觉得很担心。那回匆匆一见之后,已经过了很多年,但我还记得他。而他也很有理由记得我,我抢走过他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猪,我很确定当时他不太在意,但这种事情你不会忘记的。 我等着他抬头会看到我。但他和布拉萨德忙得很——他们迅速而热切地交谈,我真希望自己能听到他们在讲什么。不过也不难猜到对话的主题。布拉萨德应该要送一大批海洛因来,足以让全新泽西州爽很久。但那批白粉却神奇地消失了。这种事情当然得好好谈一下。 我把第二颗橄榄整颗吞下。放了够付马丁尼和咖啡和侍者小费的钱,把帐单压在空杯子下免得被吹跑。 我正要站起来,瑞基抬头,那对小眼睛看着我。很短暂而迷惑的一眼——前一天晚上看到他时,我脸上大概也有相同的表情。一种模糊而有点认得的眼神。他记得我,但却不晓得我是谁。 下回再碰到,他就会想起来了。我希望他和布拉萨德的谈话够重大,足以把他的注意力从我身上拉开。 我站起来,忍着没跑。我背对着他们离去,向上帝祈祷他们不会看着我。等我走到薛尔本旅馆,背上的衬衫已经被汗水湿透,黏在身上。但今天根本没那么热。 再留下来没意义。我的收获已经超过原来的预期——看到了布拉萨德,也对他来往的人有了点概念。据我猜想,布拉萨德是带着一批海洛因来大西洋城。他不是送货小弟——那些海洛因是他的,已经付钱买下,准备要转卖的。不会有人指控他拖欠货款或诸如此类的。他唯一的烦恼,就只是金钱方面的损失。 要是有人因此遭殃,看起来就是马克斯·特拉格了。从布拉萨德的观点,唯一可能把他的货这么干净利落偷走的人,就是知道他要带着这批货的人。特拉格在黑道中一向有诚实不欺的美誉,不过布拉萨德手上这么一大批货不明不白失踪了,当然是很可疑。我希望布拉萨德会制造够多麻烦,把某个人激怒,朝他脑袋喂上几颗子弹,这样就省掉我很多力气了。 但我不认为这个情节会发生。几天之内,布拉萨德就会让特拉格相信他的海洛因是真的失窃了,而特拉格也会让布拉萨德相信他不会干这种偷东西的勾当。这两个活宝会紧密商量,订出某个未知的数量。他们会开始寻找这个特定数量,到时候对我就很不利了。 我想赶紧溜掉,但现在还太早。最麻烦的就是那些该死的行李箱。这两个箱子模样很平常,但还是认得出来的,尤其是如果有人正在到处找的话。我才不在乎一个星期后有人会想起见过这两个箱子——到时候我已经躲在纽约,而且行踪一如以往掩饰得很好。但在我尽可能远离大西洋城之前,我可不希望被任何人告密。 我从旅馆房间打了通电话到火车站,查出每天早上七点三十分有一班开往费城的列车。每天下午还有一班,但早上的火车要安全太多了。那个时间大部分人都还在睡觉,同时我去办退房也不会有什么可疑之处,因为反正还有更早的火车,比方清晨四点的,这类赶早班车的旅客不会是新鲜事。走出饭店时愈少人看到我的箱子,我就会愈安心。布拉萨德在场的机率愈低,我就会愈开心。 下午过了一半之时,我打电话给楼下柜台,请他们次日清早六点叫我,他们一定觉得一头雾水。然后我又打电话叫了客房服务,请他们再送一瓶杰克·丹尼威士忌上来,然后整个下午和晚上我都保持微醺状态。我喝得很慢,反正也没什么事好做,但同时我也不想一口气喝得大醉。我放慢脚步,同时还保持适当的清醒状态,直到我觉得累了要睡觉,就多倒了几份酒喝掉,好让自己更快入睡,结果的确如我所愿。 电话铃响第二声之时,我睁开眼睛,然后完全醒过来。我先冲了个咸水澡,这回是故意的,然后再用冷的清水冲干净。我用掉三条小毛巾,才把全身擦干。 我穿好衣服下楼。柜台职员换了人,不过就跟之前那个同样客气有礼,一点刁难都没有。他递给我那个公事包,我回报他一个最亲切的微笑。 回房之后,我还试过想打开公事包,然后才想到我先前已经锁上,钥匙也早扔了。真可惜,因为布拉萨德的两个箱子我都得带走。如果公事包能打开,我就可以把海洛因拿出来放进布拉萨德的箱子里,扔掉公事包。但现在我有三件行李得带走,一开始不会有问题,但等到我要换火车的时候,可能就会有麻烦了。 我把自己和布拉萨德的所有东西都装进两个行李箱内。因为我几乎没东西,所以一下就弄完了。然后我又回到楼下大厅,让跑腿服务生帮我把行李搬到外头排班的计程车上,才慢慢走到柜台前。 那名职员希望我在饭店期间住得愉快。 “这个城市很棒。”我告诉他,其实是撒谎。“我原先很需要休息。现在觉得自己焕然一新。” 这话倒是真的。 “现在要回家了吗?” “回费城。”我告诉他。我登记住进来时,写的是费城瑞登豪斯广场附近的一个住址。 “欢迎下次再度光临。” 我点点头。是哦,他等着呢。慢慢等吧。 我从侧门出去。那辆计程车已经等在门外,我的行李都放在后车厢里。我给跑腿服务生一元,希望他把我的行李忘得一干二净。 到了火车站,我买了一张到费城的车票,带着行李上火车。提着三件行李要想看起来不笨拙实在很困难,不过我还是设法办到了。列车长经过时收走了我的车票,给了我一张到费城的座位牌。我往后靠坐在椅子上,安心让火车嘁嘁促促一路驶过蛋港镇和哈登菲德。然后我们抵达北费城的火车站,我下了车,提着三件行李。我记得开国元勋班杰明·富兰克林的那个故事,说他年轻时曾双臂底下各夹着一条面包,嘴里咬着另外一条,走在费城的街道上。现在我完全明白那会是什么模样。我希望费城人现在已经对这种景象见怪不怪了。 我想振奋一点,却提不起劲。没有任何问题,一路都没碰到任何紧张或麻烦的状况。谁会记得一名提着三件行李的体面年轻人?布拉萨德的手下要去找谁问——通勤旅客?列车长? 根本没问题。 如果哪个好聪明的闲人想到了L·基思·布拉萨德和伦尼·K·布莱克的缩写一样,他可能会去火车站查我的行踪,可能会找到一名职员知道我买了到费城的车票。但绝对不会有人想到我其实去了纽约。 根本没问题。 不到三分钟,我就下了火车,接着通过地下道,来到对面的月台。我等了不到五分钟,一列往纽约的列车停下来,我上了车。我把三件行李放上行李架,然后坐在位子上放轻松。列车长经过时,我跟他补买了一张到波士顿的车票。其实没有必要,一点必要也没有,但我想把所有动作做个彻底。 听起来真像间谍电影。斗篷与匕首。大明星鲍勃·米彻姆穿着军用雨衣。 我想到莫娜,想着不晓得还要多久才能再见到她。我想到我们第一次在沙滩上,还有后来在我的饭店房间里。我想着她的一颦一笑,还有她顽皮的双眼。 她提到影星鲍勃·米彻姆的话一点也没错,我玩得太过头了。我们根本一点都不必担心。我正在前往纽约途中,一点痕迹都没留。布拉萨德正在外头找他那批货,但方向完全错了。我们一路遥遥领先。 我们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从谋杀罪中脱身。 第五章 我用霍华德·萧的名字住进科灵斯伍德旅馆。这是个很不错的二流旅馆,位于西三十五街,离第五大道很近。我的房间一星期三十二元;干净又舒适。这里靠近市中心,却又不像时报广场一带那么热闹,这样我撞见旧识的机会就少得多了。 我进了房间,身后门一关上,我就松手让三件行李落在地上。我把公事包推进床底下,决定暂时先不处理。 科灵斯伍德是个长期住宿型旅馆,不会有跑腿的服务生帮你提行李。我上楼进房一路上,没人看到行李箱上头的L.K.B缩写纹样,我因此安心得多。下一步当然就是摆脱这两个行李箱。如果存进地铁站的储物柜,再把钥匙给扔了,当然就简单得多;不过这两个箱子太好,我又太缺钱了。我把布拉萨德衣服上的所有标签都撕掉,只有我穿了合身的除外。然后把那些衣服塞进行李箱,出门去市中心,来到第三大道街上鲍尔瑞街的拐弯处。 我把那些值至少三百元的衣服卖给一个圆肩、甲虫眼的男子,只卖了三十元。两个值一百元以上的行李箱则卖了二十五元。我把布拉萨德的东西留在那里让酒鬼们捡二手的,自己回旅馆睡觉去。 这一天是星期四。星期天或星期一,他们就会回到纽约了。现在他们一起住在薛尔本饭店,大概正躺在床上。 我梦到他们,醒来时一身冷汗。 星期五我翻电话簿查他。那个姓名只有一则,还不是粗写字体。上头写着L.K.布拉萨德,钱伯斯街117号……,电话沃斯区4—6363。我离开旅馆,在街角一家药房杂货店找到了公用电话。我拨了沃斯区4—6363,响了八声都没人接。我走到第六大道,搭了D线地铁到钱伯斯街,然后一路逛过去,找到了117号。 这栋大楼就是他的办公室所在。一度红色的砖已经褪尽颜色。所有的窗子都脏得早该洗了。承租户的名号漆在窗户上——彗星娱乐公司,低价汽车保险,证件照当场取件,天顶职业介绍所,凯莱特侦探社,拉斐尔·梅瑟罗,墨西哥律师,离婚咨询。九层的鸽子笼大厦,九层各式各样的公司。我很好奇他为什么不租个好一点的办公室,说不定他平常不在这里办公。 一楼大厅的住户表上有他的名字。电梯是自助式的,我搭到五楼。出电梯后行经一间职业介绍所,来到标示着L.K.布拉萨德的那扇门前。窗玻璃是雾面的,里头什么都看不到。 我试了门,毫不意外地发现上锁了。那是个标准的弹簧锁,门关了就会自动锁上,门和门框之间有起码八分之一英寸的空隙。我回头看看天顶职业介绍所,门关着。我心想闯空门不晓得会有什么刑罚。 我掏出小刀,花了不到二十秒就把锁挑开了。其实很简单,把小刀的刀刃插进门和门框之间,把锁上的机械结构往后撬。碰到好的门,门框会有凹入处,这招就没用了。但这扇门很烂。我把门推开一英寸,再度回头看了一圈后,才把99lib?门整个推开,走进去,在身后锁上。 这个办公室看起来就像是办公室的样子。角落有一张掀盖式书桌,这种古老的家具在全美国大概没剩多少了,桌上还有一个墨水瓶架。我很可笑地到处看了一圈,想找枝鹅毛笔,结果没有,害我简直是惊讶。 书桌上有六本大大的帐簿,我相当仔细地翻看过,不晓得自己期望发现什么。我无法分辨那些会计分录到底是一套代号,或只是烟幕而已。研究那些帐簿根本是浪费时间。 在书桌的抽屉和分类匣中,我发现了更多寻常无奇的东西。有帐单和作废的支票和银行对帐单。显然除了主业之外,布拉萨德也还有一些合法生意。以我所能拼凑出来的,他进口了很多日本垃圾——打火机、玩具、廉价首饰,诸如此类的。想起来也很合理。来自香港或澳门的海洛因,常常会经由日本转运的。 我坐在他书桌后方的皮椅上,试着从他的立场去想。我感觉最强烈的,就是他过着截然不同的两面生活。感觉上,她不像瑞基·科尔和马克斯·特拉格那样的坏蛋。每个认识特拉格的人都知道他是哪种人。他没去坐牢,是因为没人能收集到证据把他关进那个属于他的地方。但如果特拉格有老婆,那他老婆一定很清楚老公给她买皮草的钱是怎么赚来的。某些特拉格的邻居会瞧不起他,而某些人会替他辩护说他只是讨口饭吃——但大家都知道他是混黑道的。然而,切希尔的人却不知道他们那位老好人邻居L·基思·布拉萨德是黑道。 我指尖在那张很体面的书桌上敲了一阵,想不透我干吗要来他办公室。我不晓得自己以为会发现什么,或期望发现什么。我不是联邦缉毒署探员想破获一个毒品集团。我只是个想杀掉布拉萨德、得到他老婆的聪明人而已。所以我跑来这里干吗? 我把印象中所有碰过的东西都擦了一遍。虽然大概无所谓,但我不想在他办公室留下自己的指纹,免得万一警方发现我跟他有关连。我发现有张纸片上有四个电话号码,却完全没写那是干吗的。我抄下那些号码。 他应该看得出办公室有人进?99lib.来过。我尽力恢复原状,但也知道有些东西的位置改变了。我希望他雇了个有钥匙的清洁女佣——那么他就不会怀疑有人来这边搜过。 回旅馆的路上,我去买了几条长裤和一些内衣裤。另外又买了一套西装和一件运动外套,跟店家说好星期一送到科灵斯伍德旅馆给我。这些衣服总共花掉一百多元,所以我手上的钱所剩不多了。花那么多钱买衣服很心痛,但不花这个钱又实在不行。我需要这些衣服。而且买的还不能太廉,不然看起来会不对劲。然后我花了二十五元买了一个看起来颇体面的公事包。这个也很心痛。 等我回到饭店,觉得自己好臭。我又累又无聊又满身臭汗。冲澡把汗水去掉了,但那种厌倦之感还在。我没事可做,没地方可去,也不太喜欢自己。我好想念她,想得好难受。 我好好吃了一顿晚餐,餐前喝了杯开胃酒,餐后又喝了白兰地。然后我出门买了一瓶酒,喝了上床睡觉。 星期六一整天我都没有什么进展。我去剪了个平头,好久没留这种发型了。等我回到旅馆,在浴室的镜子前面看了好久。换发型的改变比什么都大,让我的脸变得更圆些,前额变得更高些,而且整个看起来年轻了至少两岁。 我出去到街角的药房杂货店,买了几99lib?本平装版小说,回到旅馆,整个白天都在看小说,同时喝着前一夜没喝完的酒。我有时间要打发,而且希望尽快打发掉。如果可以昏迷两天,我也很乐意。我不想思考,不想计划,也不想做什么事情。我只是等着时间赶紧过去。 星期天下午我走到宾州车站,找到纽约州威彻斯特郡的电话簿,查到了莫娜家的电话号码。她住在一条叫拉斯康门道的街道上,我抄下了电话号码离开。 当天晚上我打过去。 那是个温暖的夜晚,电话亭的风扇坏了。我投了一角硬币,拨了她的号码,电话里面传来指令,退还我的一角,要我投两角。我把原来的一角外加另一个投进去,电话响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接起。 “杰瑞在吗?” “恐怕你拨错号码了。” “这里是杰瑞·希尔曼家吗?” “不是,”他说,“对不起。” 他挂了我的电话,我坐在那个闷热的电话亭里,在心里重播了一次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有教养,讲得字字清晰,非常得体。 我离开电话亭,在那个街区漫步着。他们到家了。我拿出一根香烟,匆匆抽完。我得跟她联络,却不确定该怎么做。我很好奇他的电话会不会有人窃听。很可能有。我猜想可能是他自己装了窃听设备。这种事也不稀奇。 我又回到原来那个电话亭,再打一次,这回是她接的。她一说喂,我心里就浮现她的模样,感觉她在我怀里。我开始颤抖起来。 “杰瑞·希尔曼在吗?” “不,”她说,“你一定是打错电话了。” 她认出我的声音了,我感觉得出来。 “这里是AL5—2504吗?” “不是。”她说。 然后我坐在电话亭里超过十五分钟。一手抓着听筒放在耳边,同时另一只手把电话挂钩拉下。然后电话响起,我松开挂钩,说了声喂。 “乔,”她说,“喂,乔。” “状况怎么样了?” “还好,”她说,“我想应该还好吧。我好想你,乔。” “我等你等得快发疯了,一直担心你没听懂我给你的电话号码。你是从哪里打来的?” “一家药房,”她说,“我正在等你打电话来。第一次基思先接了,说是打错电话的。可是我一听就晓得是你。” 我吸了口气。“我得见你。”我说。“你明天可以来曼哈顿吗?” “应该可以。他要去办公室。我会跟他一起搭车进城,跟他说我得去逛街买东西。我大概九点到十点之间会到,这样可以吗?” “很好。” “你住在哪里?” “一家旅馆。”我说。“科灵斯伍德。就在前锋广场东边。” “我就去那儿找你吗?” 我想了一会儿。“最好不要。”我说。“在第六大道和第七大道之间的三十四街上头,有一家自动贩卖机快餐店。我们在那边碰面。” “第六大道和第七大道之间的三十四街。我会到的。我爱你,乔。” 我告诉她我爱她,又说我有多想她。 “得走了,”她说,“我跟他说我要来药房买卫生棉条的。太久了他会起疑的。” “卫生棉条?” 我的口气一定很失望,因为她咯咯笑了起来,笑得好性感。“别担心。”她说。“乔,这是一石二鸟的藉口。让我可以来药房,而且可以让基思今天晚上离我远一点。我不希望他今天晚上碰我,乔。因为你离我这么近,我会受不了的。” 她挂了电话之后,我手拿着听筒愣站在那边一会儿。然后我走出电话亭,努力不要颤抖得太厉害。回旅馆路上我进了一家小酒吧,灌下双份波本威士忌,然后接下来的啤酒慢慢喝着。 那酒保是个大块头,前额很宽。他听着吧台后方一台可携式收音机里播放的乡村音乐。歌的内容是一个多么棒的贱女人害歌手无限心碎。酒保随着那首歌不太复杂的节奏擦着杯子。酒吧里有两三名男子在独饮,还有一男一女在后方的卡座里玩碰脚调情的游戏。 我有多久没见到她了?不到一星期。五天或六天吧。但这段时间有很多事情会忘掉的。我记得她的长相和气味,也记得拥抱她的感觉。但我有点忘记我有多么需要她了。 她的声音把一切全都带回来了,狠狠地回来了。 我想着自己该怎么杀掉他。当然,得由我动手,而且得单枪匹马才行。她会成为主嫌犯,警方第一个就会查她,我得确保她有滴水不漏的不在场证明。 我可以在他家下手,也可以在他办公室。在他家那边可能好一点——曼哈顿办凶杀案的刑警太厉害了。威彻斯特郡的凶杀组可能比较没那么能干。 怎么下手?用枪还是用刀?常见的钝器,或者要用手掐死他?我努力回想人类皮肤上会不会留下指纹。我想应该不会。 我又开始颤抖了。于是我又点了杯双份波本威士忌和一杯啤酒喝掉,然后回旅馆。 第六章 我九点到了那家自动贩卖机快餐店。收银间的女孩换给我一叠五分钱硬币,我四处逛着,玩起纽约人最喜欢的一批贩卖机。我买了一杯柳橙汁,一碗看起来颜色可疑的燕麦粥,两个甜甜圈和一杯黑咖啡。然后我找到一个可以看到门口的座位,开始吃早餐。 我正在喝第二杯咖啡的时候,她出现了。一看到她,我的头就开始晕眩。她穿着一件式样很简单的蓝灰色夏季洋装,前面一排扣子。她看起来甜美纯真又可爱,我等着她冲过来抱住我。 但她冷静得简直吓人。她朝我直直看来,唇边掠过一抹微笑。接着她迅速走过我旁边,去把一个两毛五换成五分钱硬币,又投币买了咖啡和糖衣甜甜圈。然后她手里端着托盘,四处张望着找位子。最后她终于走到我这桌,放下托盘,人也坐下。 “这样真好玩。”她说。“我指的是玩间谍游戏这些东西。我开始有点迷得无法自拔了。” 我有太多话,一时说不出来,而且也不知道该从何讲起。我点了根烟配咖啡,决定就从中间开始讲起。“一路上碰到过什么麻烦吗?” “一点也没有。我跟基思一起搭火车。我告诉他我得去逛街买点东西。提醒我晚一点去买,要买双鞋子或什么的,都可以。” “有钱一定很美好。” 这句话就这样冲口而出;或许是个错误。她眼睛转向我,里面的复杂表情仿佛有千言万语,无法言传。当然了,有钱是很美好。但拥有爱情也很美好。很多事情都很美好。 “乔——” “怎么?” “我在想,或许我们不必杀掉他。” “别讲这么大声!” “不会有人注意我讲什么啦。说真的,我还想到一个办法。如果行得通,我们就不必杀掉他了。” “你心软了?” “不是心软。”她说。 “那是什么?” “或许是害怕吧。我知道谋杀罪在纽约州是会坐电椅的。我……我不想坐电椅。” “那还得先被定罪才行。” 她双眼灼亮。“你的口气听起来好像很恨他。”她说。“好像最重要的就是杀了他,能不能脱身是其次。” “你的口气听起来好像是想退出这个计划。说不定你就是这么想的。说不定我们该忘掉整件事,从此我们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你就去买你的鞋子吧,爱买几双就买几双,还有更多皮草。我们——” 一名男子在我们这桌坐下。是个老头,被岁月摧残殆尽,干净的白衬衫上头领子都磨破了,小圆点宽领带上头有点点污渍。他很郑重地把牛奶倒在一碗玉米片里,撒上两大匙糖,我们张大嘴望着他。 “我们走吧。”我说。 在曼哈顿,不论你身在何处,街角都会有家酒吧。现在我们所在的地方也不例外,于是我们就去了那家酒吧。里头有三张空的卡座,我们挑了最远的一张。我原先不想喝酒,现在却觉得有必要了。我要了波本威士忌加水,她要了一杯螺丝起子鸡尾酒。 “怎么样?” “你完全搞错了。”她说。“我没有要退出。这事情你处理起来可以很客观,对不对?你不必跟他一起生活,你不必——” “讲重点吧。” 她喝了口酒,然后深吸了一口气。“那些海洛因,”她说,“还在你手上吗?” 我点点头。 “我们可以利用。”她说。 “卖掉了拿钱跑路?”我正打算从头告诉她为什么不可行,但她没给我机会。 “用来栽赃,”她说,“放在他车里或屋里之类的。然后你或我匿名打电话向警方通报。警方搜索就会发现那些海洛因,然后逮捕他。” 我感觉到有个警讯响起,却没理会。“就这样吗?”我说。“栽赃,跟警方告密,然后把老公送进大牢里?” “为什么不可行?” “因为行不通的。” 她看着我。 “莫娜,我们来看看会发生什么事。警方听了线报,会去找出海洛因。他们会问他为什么那里有海洛因,他会说他根本不晓得。对吧?” 她点点头。 “于是警方会把他带到局里登记,打算起诉他。”我继续说。“罪名是持有毒品意图贩售。十分钟之内,就会有个很贵的律师把他保释出来。十个月后,他的案子上法庭,他会表示不服罪。他的律师会在法庭上说,他没有犯罪前科,跟任何非法活动也从来无关,是个声誉良好的商人,只是不晓得被谁栽赃罢了。他最后会被判无罪的。” “可是那些毒品明明就在那儿啊!” “那又怎样?”我喝了口波本威士忌。“陪审团百分之九十八会判他无罪释放。至于剩下的百分之二机率——希望真的是太渺茫了——会判他有罪,但他的律师会上诉,然后他会获得胜诉,除非又发生了一个更希望渺茫的状况。就算两次渺茫的希望都实现了——我才不会拿钱去押这种机率呢——也还是要等上两、三年,他才有可能在大牢里头连续待五个小时以上。要等上两、三年,亲爱的,这可是一段漫长的等待呢。而且很有可能这两、三年间,他会想明白是谁跟警方告密的。到时候他会找个很能干的枪手,把你漂亮的小脑袋轰出一个大洞。” 她颤抖起来。 “所以我们非杀了他不可。” “我不想啊。”她很小声地说。 “你还有别的办法吗?” “我以为——不过你说的没错。没有其他办法。我们非得……杀了他。” 我喝光了酒,然后又点了一轮,酒保把酒端过来,波本威士忌加水给我,螺丝起子给她。我付了钱。 “怎么做?” 我没回答。 “我们要怎么——” “等一下,”我说,“我还在想。”我一肘撑在桌面上,前额歇靠在手掌里。我闭上双眼,试图把事情想清楚。这并不容易。布拉萨德和钱和莫娜和海洛因仿佛一个追着一个,围着我兜圈子跑。一定有个办法可以兼顾所有因素,凑出一个计划。但我就是想不出来。 “怎么样?” 我点了根烟,透过烟雾审视着她的脸。我把烟放在桌上的玻璃小烟灰缸里,执起她的双手。忽然间任何计划都变得不重要了。感觉上就像我们的第一次,还有第二次,以及每一次。我想来电这个字眼很准确,因为完全就是那个效果。 来电。我以前看过有个人拿起一条连接着灯的磨损电线,不小心抓到线芯裸露出来的部分。电流立刻紧紧把他吸住,电线黏在他手上甩不掉。还好电压太低,还不至于让他送命,但他手上紧紧黏着电线,直到有个聪明的小伙子把电源关掉。 来电就是这样。 “乔——” “我们离开吧。” “要去哪里?” “我住的旅馆。” “那里安全吗?” 我瞪着她。 “可能会有人看到我们,”她说,“这样就有点冒险了。我们现在可不能冒任何险啊。” 她知道我有多么需要她。现在她在挑逗我,玩游戏。我望着她,眼睁睁看她在我眼前变成一个性感尤物。她看起来再也不甜美清纯又可爱了。我望着她那件式样简单的夏装,只看到胸脯和腹部和嘴唇。我望着她的双眼,只看到和我一样赤裸裸的欲望。 “我要去逛街买东西了。”她说。“我要去买双鞋,这样基思就不会疑心我干吗进城来。同时你就回你旅馆,想出一个绝妙好计,然后打电话给我,看看要做些什么准备。这样比较安全。” “去他的安全。” “可是我们冒不起风险啊。我们得确保安全,乔。你很清楚的。” 那些只是空洞的字句,她一点也没当真。我站起来,没放开她的手,绕到对面,坐在她旁边。我们双眼紧紧凝视着彼此。 “乔——” 我一手放在她喉咙那片柔软的肌肤上,缓缓往下滑过她的胸脯,到她的大腿。我紧紧靠着她。 “现在,”我说,“你再说说看该怎么确保安全吧。” 我们在酒吧外头叫了计程车。回科灵斯伍德旅馆还不到三个街区,但我们急得不愿走路了。 这回简直是太美好了。 或许是因为精神紧绷的关系,我们彼此强烈的需求赶走了恐惧,也把我们原先计划要做的事情暂搁一旁。也说不定是我们心中根深蒂固的某种道德观,让我们的偷情一如以往,出奇地令人满足。 不论是什么原因,总之我太喜欢了。 我点了两根烟,一根给她。我们并肩躺着,一路抽完都没讲话。我先抽完,把烟拧熄了。她比我慢了几秒钟才抽完,将烟蒂弹出打开的窗子。 “说不定我会放火烧着纽约,”她说,“说不定整个城市都会失火。” “说不定。” “也说不定烟蒂会掉到谁的头上。” “我很怀疑。窗户外头是通风井,底下不会有行人走动的。” “那就好,”她说,“我可不想让谁着火。” “包括我在内?” “你不一样。” 我吻她的脸和颈项。她仰天躺着,双眼闭上,像一只肥猫躺在温暖的火炉前,发出满足的呼噜声。我轻抚着她,她又发出呼噜声。 “怎么样,乔?” 于是我们又回到原来的起点。回到谋杀。现在,出于某些原因,谈起来比较容易了。也许是因为我们做爱过;也许我们彼此强烈的需求,成了谋杀的正当藉口。 “乔?” “我们来谈谈基思吧。”我说。“他最近的举止有什么不一样吗?” “比方呢?” “因为那批海洛因不见了。” “噢。”她说。“一开始他好像在担心什么。到现在还是有点……唔,烦躁吧。” “也难怪。” 她缓缓点头。“不过他没做什么异于平常的事情,”她说,“没有到处奔走什么的。他还是跟以往一样。” “这也很合理。他不是跑腿小弟,而是个大头目。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话交代下去,看看有什么反应。” “我想也是吧。” 她打了个呵欠边伸懒腰。“所以日子继续过下去。他早上起床后就看报纸,接着玩报上的纵横字谜。我跟你提过吗?他是那种字谜狂。他在解字谜的时候,我连跟他讲话都不行。每天早上《纽约时报》都会送来,他就进行每天早上的例行公事。先看财经版,然后就玩纵横字谜。如果只是一般的迷也没关系,但他不像一般人解不出来就算了。他会一直推敲,直到解出来为止,甚至还会去查字典。你听说过有人玩纵横字谜还查字典的吗?他就是这样。” 我想像他在早餐桌上,一手拿着铅笔,旁边搁着本字典。我可以想像他坚定地破解着,在每个空格里填上工整的字母。当然他会查字典,当然他不全部破解完就不肯放弃。他的个性就是这样。 “然后他会去办公室。”她继续道。“星期一,星期三,还有星期五。他会去办公室。” 我抬头。“我还以为他上班的时间不固定。” “是不完全99lib?固定啊。有时候忙起来,他星期二或星期四也会去办公室。但几乎每个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他都会去上班。然后他会回家,我们吃晚饭,布拉萨德夫妇又共度了一个无聊的夜晚。然后第二天早上,又开始无聊的一天。” 她咧嘴笑了,伸出一只手碰触我,很温柔。我伸手要拥抱她。 “先不要,乔。赶紧告诉我计划,你要怎么杀他?” 你要怎么杀他。而不是我们要怎么杀他。但当时我却没听出什么异状。 “我不会告诉你的,莫娜。” “是吗?” 我摇摇头。 “你信不过我?” 我不禁大笑。“信不过你?如果我真信不过你,整件事情就根本不必做了。我当然信得过你。” “那就把计划告诉我。” “不行。” “为什么不行?” 一部分原因是我自己也还不晓得,但我不想告诉她。还有另一个理由,我觉得眼前非说不可了。“警方会问你很多问题,”我告诉她,“前前后后、反反复复地问。你有钱有地位,非常体面,威彻斯特郡的警察又很有阶级意识,所以他们不会用强光灯照你或用什么逼供的招数。但同时,死者是个富有的老人,而你是他漂亮的年轻老婆,所以警方一定会怀疑你。” “我会有不在场证明。” “的确。”我又拿了一根香烟,在末端点火。“当然,你会有不在场证明。警方一开始就料得到。他们会视为典型的‘太太勾结情夫联手杀害有钱老公’手法。《纽约每日新闻报》第三版,五天里头就有四天会出现这种新闻。警方会不动声色,而且礼貌得完全就像礼仪专家训练出来的小男生,不过他们会很机警。面对他们的问题,你愈可以坦然回答我不知道,对我们就愈有利。你知道得愈少,回答起来就愈不心虚。所以我告诉你的事情愈少愈好。” 她没吭声,这会儿她没看着我,而是瞪着房间另一头的墙壁。至少看起来是如此,但我有个感觉,她根本没在看那面墙。我觉得她的眼光直穿过去,望着一片空无。 我很好奇她看到了什么。 “乔。”她说。 我等着。 “我很担心。”她说。“之前我设法不去想。但你说的没错。《纽约每日新闻报》第三版,五天里头就有四天会出现这种新闻。他们会来问我问题的。” “那是当然。” “说不定我会崩溃。” “别傻了。” “说不定——” 我望着她。她在发抖。不是那种普通的发抖,但我看得出来。我把她揽进怀里,揉着她的颈背。我紧紧拥着她,一次又一次轻抚,直到我感觉到那种紧绷逐渐退去,然后我又吻了她一次,放开了她。 “别担心,莫娜。” “现在我没事了,只不过——” “我知道。不过别担心,他们不会逼你逼太紧的。别忘了,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就照你第一次碰到我讲的那些。你其实不太晓得基思靠什么赚钱。据你所知,他没有任何敌人。你不知道怎么会有人想杀他。你完全想不透。他是你的丈夫,你爱他。别表现得太伤心,反应自然一点。他如果死了,你可能会有点觉得抱歉的,你知道。那是人性的正常反应,表现出来没关系,不要太过火就行。” 她点点头。 “保持冷静,”我说,“这点很重要。” “什么时候?” 我望着她。 “你什么时候要动手?” “不晓得。”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不肯告诉我?” 我耸耸肩。“都有吧。说不定这星期,说不定是他去上班的日子。” “在他办公室吗?” “或许是,或许不是。他去上班的时候,不要离开屋子,懂吗?” 她点点头。 “你们家有女佣之类的吗?” “两个女佣。怎么了?” “只是好奇而已。他去上班时,你就待在家里跟女佣在一起,明白吗?” 她点头。 “还有,别担心,这点很重要。只要你放轻松,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我把抽剩的香烟拧熄,像在捏死一只臭虫似的,然后开始思考。我的心思现在运作无碍了,事情开始成形。我变成一具机器,于是每件事都变得简单多了。机器不会焦虑的。你只要按个键,或扳动把手,机器就会开始运作。这具名叫乔·马林的机器现在开始思考了,像时钟一样转个不停。 “之后,”我说,“就是那件大事了。如果进行得妥当,警方就不会太为难你。不过他们不会忘记你。他们会把案子列入未破的档案中,不会结案。我不能一等他入土就来找你,这样不太安全。” 她似乎颤抖起来。 “你会听到一些议论的闲话。”我说。“你先待在家里两天,然后就去找房地产中介,说你不想再住在切希尔了,这里令你不安。你待在这里再也不觉得自在了。你只想一个人离开这里,好好清静一长段时间,以后再来想想要搬到哪里去。” “那栋房子很好——” “先乖乖听我说,好吗?你告诉中介商,把房子和所有家具什么的全都卖掉。不要露出急着要钱的样子。反正你会有很多钱。告诉他把房子挂出去卖,他认为最多可以卖到多少都接受。告诉他不必急,价钱多少由他决定。然后去找旅行社,订一张到迈阿密的机票。” “迈阿密?” “对。你飞到迈阿密,大概在事发之后一个星期,最多十天。你会有很多现金——保险理赔、零零碎碎的钱。你搭头等舱,到了就住进伊甸罗克饭店。你是个寡妇,丈夫的死引起了很多难听的谣言。你想忘掉这件事。” “我懂了。” 我又点了一根烟。我望着她,看得出她脑袋里的轮子正在转动。她不笨,她会记得我告诉她的一切。这样很好。如果她忘了,我们就惨了。 “我也会到迈阿密海滩,”我说,“我会住在伊甸罗克饭店。事情一发生后,我会赶紧离开纽约,到克里夫兰、芝加哥,诸如此类的地方。大约一个星期之后,我就会到迈阿密去。我们只是刚好住在同一家饭店的两个陌生人。我们不认识彼此,不是同时到达的,甚至也不是来自同一个城市。我们相遇,一回生二回熟。逐渐发展出感情,进展得很快,但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度假城市,这类感情本来就很常见,无可厚非。我们会交谈、约会、陷入情网。没有人会把我们和基思或纽约或到迈阿密海滩之前的一切连到一起。” “全新的开始。”她说。 “一点也没错。从此以后,我们就可以做我们想做的事。或许去旅行吧,环游世界。欧洲,里维拉海滩,诸如此类的。我们会拥有彼此,得到一大堆钱,可以让我们花上一辈子。” “听起来不错。” “过起来也不错的。”我说。“现在照我讲的,重复讲一遍给我听。” 就算录音机也不可能比她更称职了。我听她讲完,温习了一、两处细节,然后告诉她最好离开了。我们起床,开始穿衣服。我望着她把那件清纯的洋装套在性感的身体上,觉得好想再把她衣服剥下来。但以后有的是时间,大把时间。 我正对着镜子扶正领带时,听到她大笑起来。我转身看着她,她穿好了衣服,站得离我很近。我看看她的头顶——她的头发也梳得一丝不乱。 她看着我的脚。 “什么事那么好笑?” 她继续笑,我低头,不明白笑点在哪里。我的袜子是成99lib.对的。鞋子是很好的褐色上等皮革,而且还每一、两天就擦一次。 她的视线往上移,努力想收住笑。我又问她什么事那么好笑,她咯咯又笑了起来。 “那双鞋。”她说。“你穿着他的鞋。他还活着,你倒已经穿着他的鞋了。” 我低头看看那双鞋,再看看她。当然,她说的没错。那是他的鞋子,当初从他的行李箱里拿到的。我穿很合脚,也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要扔掉。我站在那里,有点不知所措,想决定该如何反应。然后我也开始大笑。真滑稽。我们笑了又笑,一直笑到再也不觉得好笑,然后我陪她走到门边。 “你会需要钱的。”她说。 “应该是吧。” “打从在大西洋城的时候,我就开始留心攒钱。”她说。“另外我在家里也存了一点。我今天带来了,差点忘了给你。不晓得事情会拖多久,但应该可以帮上忙。” 她给了我一个信封。上头左上方角落印着他的名字和地址。我暗自提醒自己得把这个信封给销毁。 “你会再打电话给我吗?” 我摇摇头。 “我们也不会再见面99lib?了?” “事情办完前不会。” “那如果发生了什么事呢?我该怎么跟你联络?” “会有什么事发生?” “紧急事件。” 我想了想。“不会有紧急事件。”我说。“就算有,跟我联络也不会有任何好处。” “你担心我会引来警察抓到你?” “别傻了。” “那么——” “我不知道我会在哪里,”我说,“而且不会有什么事逼得我们非得联络不可。你只要一切照我的话做,这样就行了。” 她身体重心从一脚换到另一脚。那一刻很尴尬。 “好吧,”她说,“那我们就迈阿密见了。” 我尴尬地点点头,然后双手伸向她。她半倒在我怀里,我的双臂拥住她。我不知道那个吻是爱的表示,还是以唇膏代替血的盟约。我放开她,然后我们凝视着彼此。 “今天很好。”她说。“还要再等你等一个月,会很难受的。” 然后她走了。我望着她的背影几秒钟,才关上了门。我坐在床上,拆开信封,接着在烟灰缸里烧了信封,觉得好像在演戏似的,再来把纸灰冲进马桶,还是觉得像在演戏。然后我数了钱。 很多,有七百多元。不过如果扣掉到芝加哥或克利夫兰的火车费用,还有到迈阿密的机票钱,就没那么多了。再扣掉接下来一个月我会花的钱,更是所剩无几,但这毕竟还是七百元,我的确很需要。 然后我又想到,这是莫娜第二度给我装着钱的信封。两回都是我们刚做完爱之后没多久。 我觉得很困扰。 第七章 星期一晚上很无聊。我吃了晚餐,坐在科灵斯伍德旅馆的房间里,等着时间过去。我想想她,又想想他,然后想到自己,想不出要怎么办这件事。我得弄得对她有利。我要让她觉得我是个天才,对整件事情完全了如指掌。或许我可以装得让她放心,但我不能欺骗自己。对于谋杀,我根本是个生手。 我不断把事情拼来凑去,却怎么凑都不对劲。我的思绪老是回到同一点,就是想杀掉一个人还可以脱身。有几个制式的作法可以办到,我在脑中一一仔细想过,想找出适合的,却一个都没有。 我可以弄得像是意外。但这么一来,就毫无犯错的余地了。如果你要假造成意外,或是自杀,那只要犯个错就全部玩完了。一个错误就会暴露出整件事并非意外或自杀。而是谋杀,没得商量。 现在的警察太厉害了。他们的鉴识人员也太优秀了。我可以朝肥仔基思耳后敲一记,用他的车把他载到最接近的悬崖推下去。然后警方就会开始查探,我可能会在哪里留下指纹,或者那个混帐肥仔在掉下悬崖之前会恢复意识,或者有成千上万个可能的失误发生。 说不定我可以弄把枪来,把枪管塞进他的肥嘴里,用他那只脏手握住枪,替他扣下扳机,把他的脑袋轰得满墙都是。 然后会在哪里有什么出错,就会有人晓得那不是自杀。 然后警方会逮住莫娜,全心全意对付她。她一开始会表现得不错,警方对她有多狠,她也能能狠狠地回敬。 这样可以撑一阵子。 但警方不能放过她,因为这是一桩谋杀案,她是他们唯一的嫌犯。他们会尽可能对她施压,她迟早会吐露实情。或许她不会自白,但警方会问出我的名字来逮捕我,然后他们会玩两面手法,让我和莫娜互相猜疑。他们会吓唬我们,逼得我们发疯,然后把我们各个击破。 纽约州是有死刑的。用电椅执行。第一级谋杀罪就是要坐电椅,除非陪审团建议从宽量刑。 但对我们,陪审团可不会手软。 我又从头开始设想,每回推出来的结果都是死路一条。我一再反复推演,一遍又一遍,却就是没有个妥善的解决办法。真不公平——他拥有她,又拥有那么多钱,而我想把两者都抢过来。 一定有个办法的。 这事情我想着入睡,到梦中继续纠缠。大部分都是噩梦,而且愈来愈相似——我老梦到奔跑,身边或许有莫娜、或许没有,总之一路狂奔着想逃掉却根本逃不掉。大部分时间我们跑进一条漆黑的隧道,有很恐怖的东西在后头追着,而且愈来愈逼近。我们就快要跑出隧道,外头是一片池塘和绿色草地和一张野餐桌,但即将抵达隧道尽头时,却被后头的坏人抓住了。我从来不晓得追兵打算怎么对付我们,因为每回被抓到那一刻,我就满身大汗醒过来。 八点三十分,我怀着新的观点下了床。计划逐渐成形,我坐在床边,随着指间的香烟逐渐转为灰烬,同时让那个念头自行发展。那是个很巧妙的主意,中间牵涉到一个关键点,是我前一天没想到的。 布拉萨德是个罪犯。 我记得莫娜说过的。我们别杀他吧,乔。我们栽赃他,让警方把他送进牢里。 但这样行不通,我也已经告诉过她一大堆反对的理由,栽赃这条路是一点机会都没有的。 但另一个方法有机会。布拉萨德,活着,我们没法栽赃他,一百万年都不可能。 布拉萨德,死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坐在那里,从头到尾彻底想了又想。每隔一阵子就会有个思绪打结,然后我就得从头再想一次。但渐渐地,所有的结都理清楚了。我愈想,就愈觉得这个计划很好。等到整件事想得几近完美时,我从床边站起来,走进浴室冲澡刷牙。 我边冲澡边唱歌。 我穿上干净的白衬衫和西装,打好领带,接着下楼吃了两份炒蛋,又在街边的午餐小摊喝了两杯黑咖啡。然后我走到三十四街,上了一辆往第三大道的公车。车上很挤,一路都没座位,但我不在乎。 我要找的当铺不是当初我去卖掉手提箱的那个,而是位于三十二街和第三大道交叉口,根本只是墙上的一个洞,门口挂着不起眼的传统当铺标志。当铺老板是个态度谨慎的小个子男人,戴着金属框眼镜,双眉间有深深的沟纹。他名叫莫·雷德,是个销赃人。 我进去时,店里还有个小鬼,想把一支手表卖给莫。他们正在讨价还价,我就假装在看旁边的一支萨克斯风。那小鬼最后接受了十元,我等着他拿了钱好离开,心底纳闷那表会是谁的,又到底值多少钱。 最后那个小鬼终于走了。 “我要一把枪。”我告诉莫。 “来福枪、手枪,还是散弹枪?” “轮转手枪。点三八或更大的。” “当然了,你有持枪许可吧?” 我摇摇头。他哀伤地微笑,露出满口金牙。“如果你没有持枪许可,我就不能卖你枪了。” 他的口吻就像是在跟一个很小的小孩解释一个很明显的事实。 我什么话都没说。 “这是法律规定。”他说。 我还是没说话。我掏出皮夹,拿出两张五十元,放在柜台上藏书网。 他看看我,再看看那些钱,然后又看我。他想搞清楚我是什么人。 “有些人,”我说,“奥基·曼纳斯,邦尼·迪法丘,鲁比·克兰。一些人。” “你认识这些人?” 我慎重地点点头。 “讲讲他们的事吧。” 我告诉他奥基·曼纳斯非公开拥有的两家夜店的店名。我告诉他邦尼·迪法丘进了监狱以及入狱原因。接下来我正要说起鲁迪·克兰恩的事情,但他举起一手。 “够了。”他说。“麻烦请到店后头吧。” 我经过他身边,走进那个黑暗的房间。他走到店门边,锁上,拉下遮光帘,然后也进了店后的房间,找到一个架子,拿出一把枪。是一把点三八的轮转手枪,史密斯威森公司制造的。跟我指定的一模一样。 “这把枪有历史吗?” 他又露出那个哀伤的微笑。“或许吧。”他说。“有个小子在某人车上的置物匣里找到这玩意儿。他带来卖给我。失窃的主人不愿意报警。我们有不少偷来的东西,你知道,我都小心检查过。我怀疑这把枪根本没登记。这些是你想知道的吗?” 确实就是我想知道的。这把枪很干净。不可能追溯到莫身上,更不可能追溯到我了。 “我还需要子弹。”我说。 “一盒吗?” “装满这把枪就够了,六颗子弹。” “你只打算用一次?” 我没回答这个问题。他也不期望我回答。他把六颗子弹放在一个像是牛皮制的小袋子里,再放进一个小盒子,交给了我。 我离开那家店,没说再见。我拿到了一把枪和六颗子弹,他拿到了两张五十元钞票。就这么简单。 我又坐在床边。枪和子弹妥善地放在一个抽屉里,下上各放了几件衬衫。我又在思考,这好像逐渐成为一种习惯了。 如果我们假造一桩意外,我们就死定了。如果我们假造一桩自杀,我们也死定了。 我们必须假造一桩谋杀。 有头有脸的威彻斯特郡好公民很少会被杀害。所以一旦有谋杀,如果死者是个老男人,又有个年轻老婆,就不难猜出他们遇害的原因,还有凶手是谁。 但坏人就不同了。坏人被杀害是常有的事情,理由有各式各样。而且坏人被杀害的手法很专业。他们会被外地来的枪手干掉,这些杀手搭飞机来,完成工作后也搭飞机离去。黑帮之间的枪击案是破不了案的,因为这类案件都是超完美犯罪。警方不会拚了命想查出凶手,那只是浪费时间而已。 在某种意义上,布拉萨德是个有头有脸的公民。但在另外一个意义上,他是个黑帮坏蛋。 我得杀了这个坏蛋,我得做得像是帮派仇杀,经过专业的计划和专业的执行。我弄到了,赶紧后退,远离办公桌,好像上头通了电。我毫无理由地背贴着墙站在那里,数着电话铃响声。 总共响了十二声。 有人想联络他,这个人相当确定他在这里。当然,除非是拨错号码,总是有这个可能的。说不定真是拨错号码。 然后电话铃声又开始响起来。 我心里想像那个画面——布拉萨德随时都可能踏入办公室,发现那些海洛因。想到这里,我两腿开始发抖。那些信封玩的花招很巧妙,但我可不能冒险。我抽出吸墨纸底下的那个,又把其他三个拿走,塞进我口袋里,然后祈祷他不会去翻底层的那个抽屉。 可是那些警察会。 我四下看了一圈,又祈祷了一次,然后我离开办公室,搭电梯下楼。 对街有一个果汁摊。我找到一个空位,点了一根热狗和一杯凤梨椰奶鸡尾酒,然后望着他那栋办公大楼。快五点了,我开始后悔又发急。我该把那些信封留在原处的。都这么晚了,他不会去办公室的。 我低头看看自己的公事包。里头没有海洛因了。现在海洛因在我身上,而且还很多。 我吃着热狗,用一根细长的吸管喝凤梨椰奶鸡尾酒。我望向对面大楼的门口,看着一个个上班族女郎正要赶回家,看着一个个清洁妇要去展开他们的扫除脏乱活动。 然后一辆计程车停下来,他下了车。他付钱给司机,车子开走了。我双眼盯着他走进大楼里消失了。 他在里头待了十五分钟。 那真是折磨神经、让人胃痛的十五分钟。先不讲别的,我为了理直气壮待在那个果汁摊上,只好又点了两根热狗和两杯凤梨椰奶鸡尾酒。吃到后来都快咽不下去了,真是难受。 等待更难受。等待,同时想知道他发现了什么,他在想什么,还有我犯了什么错。等待,同时想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去哪里。等待。 他出来了,看起来还是一样。我纳闷着他是不是在担心,或者我是不是该担心。又纳闷着如果他发现了那个盒子,那我该怎么办。果真如此,那就没戏唱了。要是栽的赃被发现,那我就只剩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放弃整件事,离开纽约,忘了莫娜。这应该很简单,我离开过很多城市,忘掉过很多女人,只要再做一次就是了。 我想起她,想到她的种种,还有和她在一起的感觉。然后我明白,我无法离开,无法放弃。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要坚持到底。 我看着他上了计程车开走,然后喝完我的凤梨椰奶鸡尾酒,深深吸了一口污浊的空气,过了街,走进那栋大楼,搭电梯到五楼。 我又挑开门锁,简单得乏味。然后我打开底层的那个抽屉检查。他没发现那些海洛因,东西还在那儿,那抽屉没人动过。 我的紧张顿时消除,于是伸手到口袋,拿出那四个信封,放回原来的位置。我看了桌上的便条本一眼——那些电话号码不见了,他把99lib?我写的那张撕走了。 我叹了口气,这真是个诡异的小游戏。我掏出皮夹,再找出那张纸,把号码在便条本上再抄一次。 接着我又把四处可能沾上指纹的地方擦过,然后溜出办公室,离开那栋大楼。我开始觉得这是我的办公室和我的大楼了。要命,我在里头待的时间比他还久。 我走了几个街区,把那个公事包顺路扔在一个垃圾桶里。我再也不需要它了。现在我不必提着海洛因到处跑来跑去,我已经栽赃完毕了。 值好大一笔钱的海洛因,栽赃得太妙了,我心想。真是个昂贵的投资啊。 我累得没法去搭地铁,于是招了辆计程车,瘫靠在后座,忽然觉得筋疲力尽。这真是忙碌的一天,或许太忙了。我很好奇接下来几天会有多忙,大概会非常非常忙。 然后我又想想那四个电话号码。那狗娘养的大概认得自己的笔迹。他大概记得已经撕下过那四个电话号码一次,也大概很清楚自己没有再写第二遍。他大概起疑了,但是没关系。 或许他已经开始恐慌。或许他会打电话给朋友讲起这件好笑的事。这也没关系。这会让其他一切看起来更可信。 因为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那天晚上他都不会再回到办公室。他已经要回家跟莫娜相聚。那四个小小的电话号码会留到第二天。 我得确定他再也不会回办公室了。 第八章 晚餐后我收拾行李,退房离开了科灵斯伍德旅馆。我在大中央火车总站找了个寄物柜,把行李箱放进去。装了子弹的枪则留在我外套内侧的口袋中。那把枪害我外套胸前鼓起了好大一块,而且走路时还不断上下晃动。在前往威彻斯特郡斯卡斯代尔的火车上,我到洗手间里,把手枪从胸部口袋改移到裤腰带里,这样感觉专业太多,但却让我很担心。我怕那玩意儿会忽然自己走火,这样对莫娜可不会有太多好处。我只好努力去想其他比较愉快的事情。 等车开到斯卡斯代尔,我心里开始动摇。眼前有太多时间要打发,我却找不出方便的方式。我想着自己是不是走错了这一步。或许我应该在科灵斯伍德旅馆过夜,次日再搭早班车来这里会比较好。但这样我还是会整夜睡不着,也会有太多出错的机会。因为我计划中得弄辆车,这表示我得在天亮之前抵达斯卡斯代尔,而搭拥挤的火车比较安全,于是我就不能搭凌晨四点多的车。这么算下来,我提前一夜到还是最好的,不过我的感觉却没有太好。 我在火车站一个街区外找到一家电影院,付了五毛钱进去打瞌睡。我在后排挑了个位子,设法习惯手枪插在我裤腰带里面的感觉。那上头的金属不再冰冷,而是跟我的体温一样,或者很接近,而且我已经带着那把枪够久,感觉上它好像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我瞪着银幕,让时间流逝。 我连着看了至少两场。这并不困难。我的心思根本不在画面上,而是到处漫游。就连看第二遍的时候,我都完全没跟上电影的剧情。我不知道电影在演什么,所以打发时间也就不那么痛苦了。最后一场电影结束后,已经过了半夜十二点,我跟着大家一起出来,踏上了斯卡斯代尔空荡荡的街道。 接着就比较容易了。那部电影把我转变成一具机器,这是有必要的。我换档了。按下按钮,启动开关。我找到了一家酒吧——酒吧都开得比电影院晚,大概是因为眼睛不如肝脏耐磨。我在店后方挑了张凳子,一个人喝啤酒喝到打烊。没有人来跟我讲过话,我是独行侠,其他人则是每晚都来的常客。这样有可能很危险,不过他们不可能记得我。因为首先他们就根本没注意过我。 酒吧是四点打烊,这样很好。接下来我进了一家夜间营业的烤肉餐厅,吃了个汉堡,又喝了几杯咖啡。我离开那家店的时候,已经快四点半了,时间抓得很不错。 天气很好,逐渐要从黑夜转为白昼。空气新鲜又干净,不像纽约;但美好的空气里还是会有一丝臭味,提醒你此处是郊区,而非乡下。天空愈来愈亮,看起来一个小时内太阳就会升起。一丝云都没有,想必又会是个大晴天。 我离开大马路,转入一条小街,走了一阵子,又转入另一条小街。这一带很不错,不是斯卡斯代尔最富裕的区域,而是中等的——这里寻常的独栋房屋大约就要两万元,因为斯卡斯代尔是上流阶级的郊区。屋前有树木和围篱,是白领阶级人士的住宅区。我走了好一段路,因为很多人把车子停在车库里。然后我找到适合下手的目标了。 这条街的左边有一辆绿色的水星,贴着人行道对齐了停着。右边则有一辆黑色福特,看起来大概开了一年了。我想要的是那辆福特,原因就跟我想假冒的职业杀手一样。因为它很常见,不起眼。如果你想偷辆车去犯下谋杀,就会偷黑色福特。这是整个游戏的规则之一。 唯一的问题是,这辆福特的车主有可能很早起床。如果他每天早上都开车到纽约,大概七点左右就会起床。如果他看到车子不见了,又如果他打电话报警,警方就会发出通报,那就会比我期望的时间要早了。 这时候,那辆水星就派上用场了。 我赶快动手。我把那辆水星的车牌拆下,过街拿到福特车前,再把福特车的车牌也拆了,换装上水星的车牌;然后又过街回来,把福特车牌安在水星车上。听起来很复杂——但当然,我做的不过就是掉换两辆车的车牌罢了。不过这么一来,差别可就大了。福特车主报警说车子失窃的同时,水星车主可不会报警说车牌失窃。他很可能好一阵子都不会注意到。你什么时候上车前会检查车牌来着? 所以,即使福特车主报警说车子失窃,哪个多事的警察会留意我的车?但反正车牌也不一样了。这样或许会有所不同,但其实也可能根本没差别。但我要冒的风险太多了,所以只要能做什么以降低其中风险,我就会尽量努力。 我用手帕把两面车牌擦过,然后两手戴上橡皮手套,就是杂货店卖的那种。我是在离开纽约之前买的,就是准备在这个时候用。这双手套很不错——不像手术室用的那么高级,但也够细致,我的手不会觉得像戴着棒球捕手的手套。我又仔细看了四下一圈,在黑暗中祈祷,然后打开那辆福特的门。我坐在方向盘后头,开始动手接线点火。要用这个方式发动车子不难,从来就不难。我十四岁就学会了,可以轻易九九藏书用这招发动车子。这种事情一旦学会了,就不会忘记。 那辆车像小猫似的轻声呼噜起来。我开着车驶到街角转弯,接下去转个弯,然后再转个弯,于是来到干道上,往北驶向切希尔。我毫无遗憾地离开斯卡斯代尔,这个小镇是偷车贼的宝地,但要我住下来我可受不了。 这辆福特要用来谋杀很理想,但在空旷的道路上就完全是垃圾了。引擎不时会发出轻轻的爆响,油门踩下去要好几秒钟才有反应。整辆车开起来简直像个智障小孩,而且又因为自动排档而更碍手碍脚,让你无法在适当的时机换档,还有动力方向盘,这种发明简直是设计来要把人逼疯的。 我一路开着那辆福特,想着这一切混乱结束后,我和莫娜要买什么样的车。或许买辆捷豹吧。一辆又大又亮的野兽,引擎的马力十足,从头到尾完全符合牛顿力学的设计。我很好奇莫娜有没有在捷豹车的后座做爱过。我想应该没有。 比起切希尔,斯卡斯代尔相较之下简直像廉价的国民住宅区。我开着车四处绕,看着一片片一亩大的土地上矗立着半亩大的豪宅,简直散发出金钱的气味。街道很宽阔很寂静。路旁的行道树很高大很肃穆。这个郊区由放弃城市的纽约富豪所创造出来,整个地区实在太人工化,连认路都很难。四周景色都大同小异,道路迂回蜿蜒,显然是只为了要让人流连忘返,方向失去了意义。 我历经一番奋斗,终于找到了拉斯康门道。这条路比大部分街道都要宽,路中央有一条五尺宽的林荫带,长着灌木、青草和绿色植物。我寻找着门牌号码,搞清楚自己的所在,然后一路开下去,总算找到布拉萨德的房子。我想那是所谓的乔治时代殖民式建筑,建材大部分是岩石,加上白色的门窗木框。一片起伏的绿草坪修剪得宜,草坪中央一棵大榆树。令人叹为观止。 我想像过这个家的模样。但我以前从没见过,见到了让我心中一慑。我轻轻抹去大毒枭L·基思·布拉萨德的影像,代之以一幅敬意十足的假象。我望着那片绿色的草坪和那棵大大的老榆树,心中浮现起那位善心的老好人坐在轮椅上沿着木板步道前进的画面,身旁还陪伴着他漂亮的年轻妻子。杀掉这个男人实在太残忍了。谋杀L·基思·布拉萨德这位切希尔的中流砥柱,是个可恶、卑劣的罪行。 我不得不摇摇头逼自己甩掉那个幻象,不得不努力提醒自己他不是个好心的老人,那栋美丽的老房子是以针孔痕和硬化的血管拼凑起来的,他漂亮的年轻老婆正是我心爱的女人。我不得不提醒自己,他是个恶劣的老混蛋,我打算要谋杀他,而且我告诉自己那些讲过千百遍的话——事实上他就是个恶劣的老混蛋,谋杀他是完全适当而正确的。 但当我看到那栋房子,这些话实在很难相信。不光是因为房.99lib.子很壮观——成功的坏蛋往往住得比大部分国王还像国王——而是那种完全令人肃然起敬的感觉…… 我摇摇头,这回摇得更厉害。下一步就是找到火车站。根据莫娜的说法,他每天早上会把车子留给莫娜,自己走路到火车站。这表示车站很近,我得搞清楚到底有多近,而且必须知道如何尽快赶到那儿。这是很重要的。 那辆福特找到了火车站,实在不是我的功劳。福特车四处探寻,最后终于碰到那栋有铁轨穿过的典型褐色火车站。然后那辆车展现出非凡的记忆力,一路找回拉斯康门道,来回总计时间除以二,我就知道从那栋大宅开车到火车站最短路径所需的时间,是七分钟。 现在还太早。我考虑过要把车子停在布拉萨德的房子外头等他。但又想到如果布拉萨德隔着窗子往外看,看到了我,就会带着一把枪出来。于是我开走,去附近找个快餐店。 我找到了一家,旁边有停车场,于是我把福特停进去,脱下手套塞进口袋。咖啡很烫很黑很浓。 我正需要。 稍后我又戴手套,然后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座。如果有人看到我,一定觉得我这样很奇怪。你看过有人上自己车之前要戴上橡皮手套的吗?但反正没人看到,于是我发动车子驶回拉斯康门道。此时约莫八点半。他正在解他的纵横字谜,坐在早餐桌上,一手拿着铅笔,报纸放在面前,右手边放着一杯咖啡。我很好奇他这回有没有查字典,今天的字谜对他来说是简单还是困难。 我在离他房子三户远的地方踩下煞车,将那辆福特打到空档,拉上手煞车。我引擎没熄火,从我坐的地方可以看见他的房子——那扇沉重的橡木门,还有石板路。然后希望他看不到我。 我想抽根烟。而尽管我知道自己没有理由不抽,却想起警方鉴识人员可以从烟灰中检验出一大堆线索。我知道没关系,他们可以从烟灰中查出有关我的一切,知道我抽的香烟品牌、我用来保持口气芳香的牙膏、我穿的内裤是宽松四角短裤还是紧身的三角裤,但他们还是根本不会晓得我是谁。没有任何事情可以从布拉萨德连到我身上,没有什么能让警方第一个就想到我,或第二个,或第三个。他们可以从各种线索查出我这个人的完整描述,但还是毫无所获。 可是我不要抽烟。 我扶正领带,其实本来就没歪,然后我从后照镜里认真打量自己。镜中的样子冷静而沉着,一副思考的表情。其实是骗人的。 我等待着,期望他赶紧完成他的字谜,等待着。 我摇下右手边的车窗,掀开西装外套,拿出手枪。我手握着枪,手指弯曲搭在扳机上。那种感觉好奇怪,戴着手套握枪。我的手感完全不受影响,但有了那只手套,我的皮肤和手枪的金属之间隔了薄薄的一层,好像让我跟那个暴力画面疏远了些。握住枪的是那只手套,而不是我的手。将要扣下扳机的是那只手套,而不是我的手指。 八点四十五分。 那扇橡木门打开,我看到他了,穿着上班的服装,公事包利落地夹在手臂下。她目送他出门,满头发卷的居家模样。他转身,两人匆匆吻别。出于某些原因,那个最后一吻并不让我感到嫉妒。我简直是高兴他有机会能跟她吻别。我很好奇他们前一夜是否做爱了。几天前这个想法会令我作呕,但现在我却一点也不在乎了。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他要做什么我都欣然接受。 她转身回屋里,关上了门。我松开手煞车,让车子往前。 我憋着气看他沿着石板路走向人行道。现在她应该在另一个房间了,或许房里还有个女仆。或者.99lib.她料到了,会怀着病态的入迷站在窗边旁观。我希望她没站在窗边,我不希望她看到。 他走到人行道,转弯朝我的前方走,要去火车站。我在他后方开着车,缓缓跟上去。 以他这个年纪而言,他走得非常好。没有迹象显示他听到我这辆福特的声音。他一只手臂夹着公事包,另一只手前后摆动着。那把枪现在感觉冷冷的,即使戴着橡皮手套也感觉得出来。 我开上去与他平行,猛然踩下煞车,靠向乘客座。现在他听到刹车声转过头来——不仓促、不吃惊,只是好奇发生了什么事。我用枪指着他,扣下扳机。之前那条非常安宁的街道一片静默。枪声平空爆响,打乱了那片静默,比我预期的大声多了。我觉得好像全世界每个人都竖起了耳朵在听。 我想第一颗子弹就已经够了,射中了他心脏下方几英寸处,他膝盖一软,脸上出现一种非常困惑,几乎是伤心的表情。他的公事包沿着人行道往前滑。我不想再朝他开枪,一次就够了,那一枪就已经杀了他。 但职业杀手不会只开一枪。他们不会冒任何险。 我也不会。 我把枪膛里的子弹朝他射光。第二枪射中腹部,他弯下了腰。第三颗子弹没打中:第四颗轰掉他半个脑袋。第五颗和第六颗也命中,但我不记得是哪里了。 我把枪朝他扔去,然后油门踩到底,免得让任何好奇看热闹的人看清我,那辆福特不由自主地飞驰向前。我连续冲过两个街口,一路加速,转弯时快得只有两轮着地,接下来就稍微放松一点,把车子降到保守的二十五哩时速。 我汗流得好凶,双手套着手套好痒。我努力压抑着超速的欲望,好歹控制住了,然后花了预估的七分钟开到火车站。 我把车停在火车站附近,熄了火,拉上手煞车。我下了车,关上门,脱掉橡胶手套,扔在后座。我双手在裤子上擦了擦,努力保持冷静。 然后我走向火车站。月台上有个报摊,我花了五分钱买了一份《纽约时报》,等着车来。我硬逼着自己阅读那些标题。卡斯特罗在古巴将更多人民的财产没收充公。智利发生了地震。没有谋杀案,现在还没。 火车来了,我上车找了个位子。这节是吸烟车厢,我迫不及待点燃一根烟开始抽,然后把报纸翻到财经版,一行行研究着那些毫无意义的数字。 我四处匆匆看了一下,没人在看我。几十个穿着西装的男子坐在位子上阅读《纽约时报》,没有一个人在看我。当然,他们没有理由看我。 我看起来就跟他们一模一样。 第九章 人生在世,记忆中会留下的都是些琐碎小事。我头一次跟女人做爱,是在十七岁生日过了几个月后。如今那个女人已经从我的记忆中完全消失。我不知道她长得什么样、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一定快三十岁了。我也不记得做爱的任何细节。大概颇为欢愉吧,但我无法确切回想起任何欢愉,也不认为欢愉对那件事有任何影响。那是一道要跨越的障碍,而当时,在跨越的过程中,欢愉或缺乏欢愉都无关紧要。 但我记得她事后说的一些话。当时我们躺在一起——在她的床上吧,我想——我正在心里告诉自己,我现在是个男人了。“老天,”她说,“这回上床真好。”不是上床真好,而是这回上床真好。 我一定是喃喃说了些什么赞成的话,很蠢的那种,因为我记得她大笑起来,一种奇怪的笑,混合着欢乐和苦涩。 “你不晓得这回有多好。”她说。“你太年轻了,根本不晓得差别。年轻得可以做得很好,却太年轻不晓得自己在做什么。” 我不晓得这是否证明了什么。只不过人的脑子真奇怪,会去记得这类事情。那回行动本身应该很重大,很值得记忆。但行动一旦结束,我就完全没印象了。只有那段对话仍留存在记忆中。 谋杀也是一样的。我现在谈的都是冲击,而非记忆,但结果也还是差不多。我杀了一个人。我知道,杀人是会引起颇大心灵创伤的。军人和职业杀手有时候会习惯,不过都要花点时间。我以前没杀过人。现在,在小心的计划和慎重的执行之后,我拿枪朝一个人射光了子弹。没错,他是毫无价值的败类——是社会的寄生虫,是只水蛭——但不管他的人格如何,都不能改变我谋杀他的事实,实情就是他死了,而我是杀了他的凶手。 但脑子真好笑。我策划了他的死亡,也杀了他,现在事情结束了。完结了。这桩谋杀似乎是个我可以接受的简单事实。我不会被罪恶感折磨。不是因为个性太坚强就是因为太软弱,但总之,我是个相当没有愧意的凶手。 现在就要谈其他的了。有三件事我挥之不去,老在脑海中浮现。头一个,就是我开枪射杀他之前那一刻,他脸上那个诡异的表情。完全不相信,好像他忽然间走进了另外一个毫不搭界的时空。 其次是第一声枪响。当枪声响起时,在我耳边好大声,大得我的其他四种感官知觉——嗅觉和视觉和味觉和触觉——全都遁入时光中消失了。所有的感官一片沉寂,唯有那声枪响独占一切——鲜明得不得了。 第三个就是把所有子弹都射进那具死透了的身体,真是其蠢无比。我想对着一个死人开枪,给人的感觉要比朝活人开枪更冒犯。因为其中有一种纯粹的残酷性,这或许可以解释一些事,比方有凶手把尸体砍成一块块、分别塞在地铁站的不同寄物柜里,每当这类事情被揭露时,报纸和公众总是特别愤慨。谋杀,至少还是理性的。但想到凶手朝着脑袋已经射穿的死者再打光枪里的子弹,这个画面实在是太荒谬了,完全没有道理,愚蠢,而且更恐怖得多。 那个人脸上的表情。那声枪响。浪费三颗或四颗或五颗子弹。 这三件事情是显著的,重要的。 甚于谋杀本身。 通勤列车载我们到曼哈顿的大中央总站。我摺起《纽约时报》夹在腋下,随着人群下车,来到车站下层。我困惑了几秒钟,才重拾方向感,去找我前一天存着行李箱的寄物柜。我找到了,掏出钥匙,打开柜子,拿了我的行李箱。然后我提着箱子到售票口,里头的售票员是个佝偻的老人,一头乱糟糟的灰发,厚厚的镜片几乎是不透明的,他卖给我一张到克利夫兰的单程坐席票。服务台那个像机器人的职员告诉我,下一班到克利夫兰的火车是在三十八分钟之后发车,在四十一号轨道。我没费多少事就找到第四十一号轨道,在一张长椅上坐下来,行李箱放在两腿之间。 这列火车很舒服,叫作“俄亥俄州特快号”,经过奥尔巴尼、尤蒂卡奥尔巴、锡拉丘兹、罗彻斯特、伊利和布法罗县,然后预定在晚上九点零四分抵达克利夫兰。我心想大概会误点半个小时,然后安坐在那里看报纸。中间列车长适时出现,收走了我的车票,换给我一张窄窄的红色纸卡,上头列着一堆号码。他在上头的一个号码打了洞,然后把纸卡插进我前头座位背后的票槽里。不久之后,另一个和善的绅士出现了。他卖给我两片面包,中间夹了薄薄一片美国制起司,外加一纸杯配三明治的柳橙汁。我递给他一元,他找了我五分钱。你再也找不到其他像搭火车这样的经验了。从篷车时代以来,没有其他交通工具能够费这么多时间、花这么高成本,却只能走这么短的距离。这真是个了不起的成就。 我们准时到奥尔巴尼。但到尤蒂卡奥尔巴晚了五分钟,到锡拉丘兹时又多迟了七分钟。往罗彻斯特路上耽误了八分钟,抵达布法罗县时再晚五分钟。然后我们在布法罗县那站又因为不明原因而多等了一阵子。或许是因为铁轨上有只牛吧。诸如此类的。 火车到克利夫兰的时候,已经九点四十五分了。接下来列车将往南开到辛辛那提,中间经过像春田、哥伦布、代顿这类莫名其妙的城市,我不敢想像最后到达辛辛那提时会误点多久。我在克利夫兰下了车,手上提着行李,准备先找家旅馆,再找家餐厅吃饭。 旅馆位于十三街和彭恩大道交叉口的角落,老旧但体面,便宜但不廉价。房里有个冲澡间,这当然很有用,另外还有个看起来颇诱人的大床。我换上轻松点的服装,出去吃晚餐。 那家餐厅充满“我们来假装现在是一九一〇年吧”的气氛,仿造的煤气灯,地板上铺着锯木层,侍者身穿白外套,头戴宽边大草帽。不过食物有所弥补。我点了牛排、烤洋芋,还有一盘鲜奶油菠菜。餐前喝了波本威士忌加水,餐后喝黑咖啡。咖啡装在一个有木头把手的白锡壶里。一般谋杀案凶手都吃些什么?喝些什么? 《克利夫兰通讯报》没登那则谋杀新闻。这份报纸不折不扣是种种克利夫兰资讯的大仓库,99lib?头版是火灾和市政弊案,最末版是一个小小的瞭望台式专栏,登了一篇小家子气的滥情韵文,害我下了肚的牛排都差点吐出来。读者不时可以发现,我的妈,克利夫兰外头的世界有种种大事正在发生。比方航太总署在佛罗里达州卡纳维拉角的基地有个火箭即将发射,泰国发生了革命,意大利正在举行选举。另外纽约发生了一桩谋杀案,但《克利夫兰通讯报》却不晓得。 我找了个垃圾桶把那份《克利夫兰通讯报》塞进去,然后到处逛了一下,看有没有报摊卖纽约的报纸:大部分没有。其中一个有,我买了一份《纽约世界电讯报》,带回旅馆房间,打开来仔细搜寻。 我找了好久。从头版一路往后,不知不觉就翻到二十二版,终于找到了。位于第三栏,共有六段,十八级的标题占了两行: 威彻斯特男子 家门外遭枪击身亡 清晨的枪声粉碎了住宅区切希尔的一片宁静,一辆路过的汽车开了五枪,击倒一名刚步出家门的进口商人。 死者是五十二岁的进口商人莱斯特·基思·布拉萨德,现居拉斯康门道341号,公司位于下曼哈顿。他是在离家前往上班时遭到杀害。当地警方在案发现场数个街区之外发现了一辆赃车,据信是凶手谋杀时所驾驶的交通工具。 对于这桩典型黑帮手法的命案,死者的遗孀莫娜·布拉萨德想不出任何可能的动机。“基思没有任何敌人。”她告诉警方和记者。她承认他最近似乎很紧张。“但那是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她说。“据我所知,他没有任何私人问题。” 切希尔的警探阿诺德·史维纳同意,这件凶杀案似乎毫无道理。“他有可能是被误杀的。”他推论。“这看起来像是职业杀手做的。” 史维纳的说法是指谋杀手法——从一辆赃车上开了数枪。这是黑道间风行多年的作案方式。 切希尔警方目前正与曼哈顿西区凶杀组的警探密切合作,进行这桩命案的调查。 最后一段是个突然的转折。如果西区凶杀组已经介入,这表示警方会寻找这件谋杀案在生意上的动机。于是,就表示基思的办公室会经过一番彻底搜索。我无法确定他们会找到那些海洛因,但机率很大。西区凶杀组里的警探绝对不是什么蹩脚外行人。 我又看了一次报导中引用莫娜的话,忍不住咧嘴笑得像个食尸恶鬼。她表现得太完美了,口吻拿捏得恰到好处。基思没有任何敌人——除了他亲爱的妻子和她的男朋友。她承认他最近似乎很紧张。但那是因为生意上的事情。据我所知,他没有任何私人问题。 那个口吻很适当。她没设法向他们解释,但却给了一点线索,让他们自己去拼凑出全貌。我把整件事情布置得很好——一件典型黑道手法的命案。现在她的反应也恰到好处,海洛因则是下一个环扣。等到警方发现了,整场球赛就结束了。他们会认定这是一桩黑道凶杀案,没问题,不然还会是什么? 我折起报纸,扔进垃圾桶里。然后我点着了香烟,找张椅子坐着。我想做些计划,但并不容易。我不断看到莱斯特·基思·布拉萨德那张完全无法置信的脸。我原先还一直不知道他的L是莱斯特的缩写。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要大家喊他基思。任何脑子正常的人都会做这样的选择。 我不断看到他的脸,听到那声枪响。然后看到自己在那辆黑色福特里头横过前座,朝一具尸体发射子弹。根据报纸上的说法,警方认为车子当时也在移动。这对我有利。这表示有两名杀手,一个开枪,另一个开车。鉴识人员大概会发现其实不是这么回事,但到那时候已经无所谓了。眼前,就让他们以为是两个杀手,或五个,或甚至一整排人。 那张脸,还有那记枪声,还有刻意愚蠢地打光枪里的子弹。这三件事在我眼前不断浮现,我很好奇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罪恶感。我对那个行动并不感到懊悔,也完全不觉得自己是错的,甚至不怕受到惩罚——只是对那个行动中留下的某些回忆、某些缠绕不去的感官刺激深感厌恶。 我不认为布鲁图斯遗憾他刺了恺撒那刀。我不认为他觉得那是错的。 但我确定,一直到布鲁图斯扑向仆人司特拉托为他举起的剑而自杀时,恺撒临终前那句“布鲁图斯,你也在内吗?”都始终缠绕他不去。那句话害布鲁图斯走上绝路,就像血害马克白和他的好夫人自我毁灭藏书网 我又点了根烟,努力想集中精神思考。但这真是不容易。 按照计划,谋杀发生之后一星期到十天,她会离家到迈阿密。现在是星期三晚上,而下星期的星期六,她就会在伊甸罗克饭店了。我告诉过她,我会比她先到。所以我随时可以动身。 好笑的是,我并不完全想这么做。我原来是一具机器,上好油、添足燃料要执行谋杀,而现在任务结束,我就觉得自己没有作用了。我完成了。剩下的是简单的部分,但我却根本不想去碰。一个诡异的想法不断纠缠着我。现在我手上还有五百多元,我可以打包离开——找一个新城市,用这些现金重新开始。我可以完全忘记那个女人的一切,也完全忘记那些钱。 还有那张脸和那记枪声和那五颗没有作用的子弹。 那是我对谋杀的情绪反应,没有道理,也没有理性思考过。因为要是我真的一走了之,那么我杀掉L·基思·布拉萨德就根本是白费了。我赢了,现在布拉萨德的太太和布拉萨德的钱都等着我去接收。两样都很讨人喜欢。我是白痴才会拒绝任何一个。 如果你逐步细看每个部分的情绪,也会得出同样的结果。我还是爱莫娜,还是想要她,还是需要她。即使我有那些钱,没了她也毫无意义。真正重要的是她,她是我的“新生活”,是“更高更远的目标”,诸如此类的。 我不禁大笑起来。一张脸和一个声音和五颗多余的子弹放在一端;莫娜和钱则放在另一端。该选哪个好简单、好明显,其实根本不必选了。我星期六之前会到迈阿密,而她再过四、五天也会到。 我拧熄香烟,很高兴那些胡思乱想总算解决了。户外的空气充满了工业烟雾和人类汗臭。我逼自己走出去,找一家酒吧,喝杯酒。一个妓女坐在里头等着我去搭上她。那种冲动忽然好强烈;我忽然难以抗拒地渴望着有个神奇的解脱,让我从这一切紧绷的心情中释放出来。我看看她,她微笑,露出至少五十三颗牙齿,没有一颗是真的。 她是那种只要不凑近、看起来还不错的女人。有一副坚强耐用的躯体,天生适合活动。那张脸掩盖在太多各式各样的化妆品之下。廉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更显廉价。我想到吉卜林《到曼德勒的路上》的诗句:在一块更干净、更绿的土地上,我会是个更纯净、更甜美的姑娘。 我转回头来没理她,专心对付眼前的酒。我喝完了,抓起找回来的零钱,走出酒馆。我考虑要去看电影,然后决定自己实在没力气坐在那边看完。看电影是打发时间的好方法,但我实在受够了。或许以后哪天,我可以只因为想看电影而去看电影。或许有一天,我去看电影时能真正看进去。 但短期内还不行。 我又四处逛了一阵子,或许加起来总共半小时吧。我经过几家电影院,又经过一些酒吧却懒得进去。我经过了灰狗巴士长途汽车站,那股冲动又来了,想跳上碰到的第一班巴士,随便去哪里都好。幸运的话,那辆车会带我去纽约。 又走了一阵子,然后我突然想到,不说别的,我根本累得要死,又根本没事可做。我显然该做的,就是回旅馆倒头大睡。但我凭直觉就知道,我有好几个小时会睡不着。毕竟,我才刚犯下一桩谋杀案。在谋杀之后你可以随便做几件事,而安心入睡绝非其中之一。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杀人,我大概搞到天亮都未必能睡着。 我决定不要太理性了。困兮兮的旅馆职员把我房间的钥匙交给我,困兮兮的电梯服务员载我上楼。我对他们两个都产生了一种亲切感。进了房间,我脱掉衣服,梳洗一番,然后爬上床盖上被单。 我准备好一切,要开始数绵羊了。那些绵羊成了小小的、裸体的莫娜,一点也不像绵羊。他们身上只零星长着毛,看起来可不太有绵羊的样子。他们也不是跳过篱笆,而是欢乐地跳过一具尸体。你知道那具尸体是谁。 等到第四个小莫娜跳过尸体,我克服了自己的失眠症,睡得像个死人,而且没有人从我身上跳过去。 第十章 我上了《纽约时报》的头版。但不是头条,那得让给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里某人对另一人的称呼。也不是第二条,那是有关市政弊案的某个新发展。不过,以《纽约时报》的标准,我的表现不俗——得到头版左下角占了两栏宽、十英寸高的篇幅。这等于是《纽约每日新闻报》或《纽约每日镜报》这些小报的首页大标题了,后来我发现这两个报果然是这样处理。 《纽约时报》上的标题说:切希尔谋杀案疑似涉及毒品。以时报的一贯作风来说,这是非常保守的说法。除了头版的十英寸高报导之外,三十四版还有十五英寸,一切都非常完美。我能要求的,也莫过于此了。 西区凶杀组在《纽约时报》文雅地描述为“对布拉萨德位于钱伯斯街117号的办公室严密清查”之后,找到了那些海洛因。我实在想不出有任何严密清查的必要——一个装着海洛因的信封就塞在吸墨纸底下还露出一角,其他三个则放在顶端中央的抽屉。但我可不想挑《纽约时报》的毛病。 根据《纽约时报》的报导,查获的这批货,其零售价格超过一百万元。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就随便大家猜了。那些货在零售之前,一路得经过十五个中间人之手,也就是会经过十五次的稀释、灌水。因此零售价格已经跟原来差太多,但这批货的批发价格会是多少,也无从猜测起。不过认真想想,这其实也同样不重要。 查到这个地步,很自然地,警方就把二和二加在一起。而且很自然地,他们得到了答案是四。据《纽约时报》上的说法,那些电话号码是知名的贩毒据点。但如果是已知的贩毒据点,为什么还在继续营业?这问题没人问,也没人回答。反正查到了那些海洛因和电话号码,加上严密清查过布拉萨德的帐册之后,凶杀组已经明白,莱斯特·基思·布拉萨德这个进口商所进口的,不光是打火机而已。 这个事实,再加上谋杀的手法,就必然得出了最后结论。布拉萨德是被黑帮小子们干掉的,不是因为挡了别人的路,就是因为他们想抢他的位置。这位报导的《纽约时报》记者显然看过太多黑手党电影,认为这可能是那次黑帮协议退出贩毒的“阿帕拉契会议”的余波。根据这篇报导的解读,可怜的莱斯特·基思是个高阶黑帮大头,他拒绝遵守这个政策,于是尝到了“反抗组织”的苦果。这真是个引人入胜的理论,也是记者编故事习性一个活生生的绝佳范例。我希望这位记者能因此拿到一座普立策奖。 报导中有三、四段提到了莫娜,全都是我希望他们写的内容。对于这个案子的新发展,这位伤心欲绝的遗孀极为震惊。任何有关她丈夫并非正派公民的暗示,都让她惊愕不已。当然她一直不太清楚他靠什么赚钱。他不是那种回家会谈公事的男人。他赚很多钱,她只知道这些。但她就是无法相信,他会牵扯到……牵扯到真正的犯罪活动。为什么,这一点也不像基思啊! 她真该去当演员的。 我喜欢这篇报导。就我的观点,写出来的很重要,遗漏没写的也同要重要。切希尔警方在这个案子中的角色已经几乎完全消失了。有几个证人冒出来,但一如惯常,他们的说法往往互相抵触。有个证人坚持三名杀手开枪前喊着这是替艾尔报仇的,你这混蛋。其他证人的说法则稍微比较接近事实,不过还是差很远。最重要的是,好像再也没有人把那次枪击当回事了。布拉萨德被揭露是个坏蛋之后,也没有人哀悼他了。警方忙着追查毒品的事情,也就不会那么关心命案了。不会再有人去打扰莫娜,除了那些写洒狗血报导的记者,而她也理直气壮拒绝跟这些记者谈话。所以等她把房子交给中介商出售,然后飞往佛罗里达州想远离这一切之时,没有人会特别觉得意外。而等到四、五个月后,她伤心之余又闪电再嫁给我,也不会有人太注意。事情前后将会非常一致,这一点很重要。一致性。你可以用谎言编造出一整个世界,只要每个谎言都能让另一个谎言更有说服力。你可以用一个错误的假设,建造起一个完全符合逻辑的出色结构,只要前后一致就行了。 那天晚上我看了一场电影。到那时为止,一整天感觉都好不真实。我只是在等待,什么事都没发生。我觉得自己只有一部分还活着,好像在冬眠却无法入睡。没事可做让我难以忍受,尤其是经过了计划和行动和逃亡之后。所以这回看电影不是去打发时间,而是一个感同身受的经验,想以电影上的行动,取代我原先的被动状态。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这回看得比平常还仔细。那是一部希契科克导演的电影,老片,非常扣人心弦。中间几个转折,从紧张到搞笑,从恐怖到荒谬,都转得非常有说服力。但我一改往常,掠过了表面的剧情,于是发现了剧情非常荒诞可笑——本来只是一大串不合理的巧合,却由于出色的编剧和演员和导演,而将这些巧合紧密结合起来。 稍后躺在床上想入睡时,我明白了一件事。我试图想像出一部电影,其中的英雄男主角偷了两个行李箱,其中一个装着一大批纯海洛因。然后男主角刚好钓上或被钓上一个女郎,结果女郎的老公就是那个行李箱和海洛因的原主。 巧合吗? 不只如此。简直是难以置信。至少就跟那部电影一样离谱——但我可以接受人生中的巧合,只因为那确实发生在我身上过。希契科克电影里所虚构的巧合就不同了。人生中没有发生过,只在银幕上发生过。 这个事情我该想一想。我从没有用这个角度想过,于是我花了点时间,在脑袋里好好思索了一番。 “先生,请问要看杂志吗?” 我摇摇头。 “咖啡、茶,或牛奶呢?” 那个空中小姐跟啤酒商主办的选美佳丽一样漂亮、也一样毫无特色,一见我摇头,于是走开,去骚扰其他人了。我望着窗外下方,想看看地面,结果看到了云。从上头看下去非常不一样。当你飞过云的上方时,它们完全不像一球球蓬松的棉花,而只是没有形状、很寻常的浓雾。我盯着那些云看了几秒钟,但实在无法提起太大的兴致。于是我把目光转开。 这是星期六早晨。我搭的是直飞迈阿密的喷射机,预定将在中午十二点刚过时降落。前一夜我已经打电话到伊甸罗克饭店,订了一间单人房;所以等我到的时候,就有个房间等着我。真幸运。以往有一度,迈阿密在夏天都没什么人,现在夏天的游客就跟冬天一样多,不过旅馆价钱要少一大截就是了。 “各位旅客请注意。” 我听到扩音器传来一个男性的声音,纳闷着出了什么事。我记得自己在飞机上,而想到每隔一阵子就会有坠机空难事件。我颇为冷静地想到,我们会不会要坠机了。 然后同样那个声音——是机长的——继续告诉我们,我们正在多少多少尺的高空飞行,迈阿密的气温现在是多少多少度,又说地面降落条件非常完美,预定飞机将准时抵达迈阿密。最后机长希望我们下回仍选择搭乘这家航空公司的班机,我心想自己真是白痴。我们不是要坠机,一切都好得很。 我们准时降落,很顺利。我下了飞机,慢慢走到航厦等行李。太阳很大,天空无云。美好的佛罗里达天气,美好的海滩天气。莫娜和我可以躺在沙滩上吸收阳光,也可以躺在夜间的沙滩上吸收月光。我回想起大西洋城,我们的第一次,午夜在海滩相会。人生总是不断循环。 大约十分钟后,行李来了,我凭行李票领到箱子,然后提着行李出去等往北到迈阿密海滩的接驳巴士。那个高高瘦瘦的司机是佛罗里达州当地人。有两个方式可以辨认——第一个是听口音,不过他讲话听起来比较像肯塔基州或田纳西州的人,比较不那么像东南部诸州的。迈阿密属于戴德郡,当地人讲起话的口音比较夸张,喜欢提高音调。第二个判断线索则是他完全没有那种古铜肤色。住在迈阿密的人很懂得怎么避开阳光;只有北方来的观光客才喜欢晒太阳。他也是个好驾驶,时间控制得很好,我在饭店门口下车时,时间比我预期得还要快。一个跑腿的服务生抢着提起我的行李,我跟着他到柜台去。没错,他们有我的预订纪录。没错,我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欢迎来到伊甸罗克,马林先生。麻烦请这边走。 我的房间在五楼,一个很大的单人房,有个超大的浴室和面向海洋的视野。我望着窗外,看到一片金色沙滩上点缀着一个个褐色的身体。海面非常平静——没有一丝浪花,只有微微的波纹。我看到一只海鸥俯冲下来抓鱼,看到一个小孩沿着岸边追逐另一个小孩,看着两个大学生型的男孩把另一个大学生型的女孩埋在沙里。迈阿密海滩。 那天下午的海滩非常宜人,阳光温暖,海水清凉。我在外头一直待到晚餐时间。随着白昼逐渐消失,海滩上的人群也逐渐散去。一个个来自纽约、在身上涂了厚厚防晒霜的肥胖中年男子换上了鲜艳的休闲服,到露台上玩金拉米扑克牌戏。母亲们带着小孩回房间。太阳下山了。 晚餐之后,我去看饭店里夜总会的表演。主秀艺人是一个胸部丰满的女歌手,唱片里的歌喉本来就不怎么样,唱现场更糟糕。但搞笑艺人的表演很逗,乐队也还过得去。饮料很贵。我不担心。等结帐时间到了,莫娜会有一大笔钱等着。这部分不必担心。 那是星期六。星期天也差不多,星期一和星期二也大概类似。我身上的古铜色愈来愈深,肌肉因为游泳而愈来愈轻松。星期一下午我花了点时间在健身房,稍微健身一下。然后我到蒸气室流了点汗。一个光头波兰巨汉替我按摩了五分钟,让我觉得有如获得新生。我的身体状况前所未有地好。 我睡前都喝酒,一直就是保持微醺状态,不会一口气喝太多。我不断拒绝跟别人家老婆睡觉的机会。对女人的需求好强烈,而且可以得手的女人多得惊人,但我有个绝招,总是屡试不爽。我会看着她们:心里跟莫娜比较。每个都差太远了。 星期三,我开始期盼她可能会到。我大半个下午都在大厅里,大概每十分钟就朝柜台看一眼。自从谋杀发生以来,已经整整一星期了,现在她随时可能出现。一点都不复杂的。那桩谋杀案在纽约的报纸上已经愈来愈不重要——偶尔在《纽约时报》后头的版面出现个几英寸报导罢了,不会更多了。我等着她。 到了星期四,她还没出现,我开始不耐烦了。毕竟,我告诉过她一个星期,顶多十天。既然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她应该不必浪费任何时间才对。一切都解决了。什么斗篷与匕首,什么鲍勃·米彻姆穿着军用雨衣都滚一边去吧。我要我的女人。 到了星期五,她还是没出现。 我星期五夜里喝太多了。我坐在吧台前,灌了太多纯波本威士忌下喉。这样可能会很危险,但幸运的是,我喝醉就很安静,不会闹事。一个跑腿服务生把我弄回房间丢上床,第二天清晨我带着严重宿醉醒来。感觉好像有根铁丝贯穿我的脑袋,从左耳到右耳。那根铁丝烧得烫红,还有人不断在拨动。我喝了杯血腥玛丽鸡尾酒,感觉好了一点,不过也只有一点而已。 星期六上午。到迈阿密海滩满一个星期,很多天了。还是没有莫娜。我在大厅等了一整天,她没出现。 我开始不安了,差点走到饭店柜台去问她是不是订了房,那还真是很有创意的蠢法。我按捺下冲动,到外头沿着科林斯大道往下走到第一家酒吧。里头有个公用电话,我拨到伊甸罗克饭店,请他们接到布拉萨德太太的房间。 “请稍等一下。”那个职员说。我等了不只一下,他才回来。 “很抱歉,”他说,“我们饭店里没有这位客人。” “可不可以麻烦你查一下预订房间的名单?” 可以,他帮我查了。预订纪录中也没有布拉萨德太太的名字。 我走到吧台,喝了杯酒,然后又努力振作起来,回到公用电话前。或许她忘了要住哪个饭店,也或许伊甸罗克客满了,或者什么的。我打了六通电话,查了枫丹白露饭店、美洲饭店、雪莉方提纳饭店、马丁尼克饭店,还有其他两家我记不得是什么饭店了。每回都先说要找布拉萨德太太,然后问她有没有在那边预订房间。每回都是一无所获。 这事情总有个答案,一定有。但答案是什么,我却猜不出来。我努力寻思有哪里做错,或者碰巧可能出错,觉得自己像困在迷宫里的老鼠。有心理学实验室做过一个很可爱的小实验,他们会抓一只训练过可以走出迷宫的老鼠,然后把它改放在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里。那只老鼠试过一切方法,却没有一个管用。然99lib?后无可避免地,那只老鼠困惑不已,最后坐在一个角落,开始啃掉自己的脚。 我没啃掉自己的脚。我回到伊甸罗克饭店,冲了个冷水澡,想着饭店随时都可能来找我结帐,不晓得自己的钱够不够付。然后又好奇她到底要拖多久才会出现。唯一的答案就是她根本懒得预订。或许她得留在纽约,等到房地产的事情解决。这种事情也常听说,法律问题会绑住你一阵子。都是些小事。 我不断重复把这个说法告诉自己,说到自己都相信了。然后夜晚来了又去,次日上午我来到沙滩,让太阳把我身上的苦闷和焦虑多晒掉一点。我游泳、睡觉、吃饭、喝酒,星期天就这么过去了。 星期一上午我起得很晚。我下楼去吃早餐,伊甸罗克的早餐供应到下午三点,吃完我走向电梯。 那个职员动作太快了。 “马林先生——” 我可以假装没听到。但我早晚会拿到帐单,多躲过一、两天也没有意义。反正我大概还是会付。所以我走到柜台,他朝我微笑。 “您的帐单。”他说,递给我一张摺起来的黄色厚纸。我跟他同样有礼地收下,看都没看就放进口袋里。 “还有一封信。”他又说,把信交给我。我一定是出于反射作用接过来,因为我同样看都没看就放进口袋里,这可并不容易。 “谢谢。”我说。 “马林先生,你知道还要住几天吗?” 我摇摇头。“很难说。”我说。“这里真不错,我住得非常愉快。” 他满面笑容。 “再住几天吧,”我说,“或许一星期。说不定两星期。不过呢,如果临时有人通知我有事,我可能也得马上走。很难说。” 那个笑还在他脸上,笑到一半我就这么走掉,好像太没礼貌了。但他笑得那么坚定,害我也没别的办法,只好让他继续笑,自己转身穿过大厅,搭电梯上楼。 首先是帐单,乖乖,吓坏我了。总计是四百四十三元两毛五。比我预料的多。我住太多天,吃了太多好菜,又喝了太多酒。我没那么多钱啊。 我把那张黄纸摺回原状,放进我的皮夹里。然后我拿出信封,在手上翻来翻去看,像个小孩想猜出里面放了什么生日礼物。那个信封厚厚的,没有寄信人地址。 我打开了。 是一张白纸,包装用的,里头包着钱。 钱。 百元大钞。 我数了,想着那张饭店帐单忽然变得一点都不重要了。总共有三十张,每张都又脆又鲜又新,每张都是百元大钞。三十张百元大钞。三千元。三千元啊。 好多钱。 我心中所有的忧虑都消退殆尽,因为我知道再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莫娜没忘记我还活着。她的房地产没碍事——因为她还能寄三千元现金给我。 没有问题的。 我掂掂那些钱的重量。那不只是现金,而是一种象征。它非常确定地意味着现在一切都没事了,不必担心,不必紧张。上帝安然待在他的天国里,天下依然太平。这是她以自己的方式在跟我说话——为她的延迟道歉,而且保证她就快到了。一想到她,我觉得身上涌起一股暖意。她就快来了,我心想。很快很快,非常快。 她有事情被绊住了。哎,这种状况难免会发生。她又不敢冒险写信或打电话或打电报。她相信我会等她,现在她更要确保我知道一切安好。我忽然生出罪恶感,觉得自己之九九藏书前干吗在担心,真是太卑劣了。 但我会弥补她。 她现在还在纽约。但很快地,她随时就会赶到迈阿密来。 随时。 首先解决眼前的当务之急。我穿上运动短裤,肩上搭了条毛巾,从那叠钞票里拿了六张,剩下的放回皮夹里,再把皮夹扔进梳妆台抽屉。我四处看了一圈想找垃圾桶,然后改变主意,把信封也扔进抽屉里。 在迈阿密海滩,你可以穿着泳装搭电梯到大厅。在这里,唯一谨守常规的就只有财务部分,而我现在正要去处理。 那名职员脸上依然挂着同样的笑容。 “顺便把这个解决掉。”我告诉他,把五百元放在柜台上。 “先别找我钱,”我说,觉得自己比上帝还富有,“剩下的留在我帐上。我这短裤只有一个口袋,又小得要命,什么都装不下。” 我穿过大厅,到通往海滩的入口,觉得自己仿佛七尺高、八尺宽。外头又是个艳阳天,完全符合我的心情。我找了一个地方扔下毛巾,然后直冲进海里。今天的海浪比较高,我潜入浪中,感觉好极了。 一名男子正在教他年幼的女儿游泳,他长着一张滑稽脸,全身晒得黑黑的,还有个大肚腩。他伸出一只手,掌心向上,轻撑着他女儿的腹部,而她则舞动双臂拚命划水,同时两只粉红色的小脚不断猛踢着水。我朝他们父女咧嘴笑了,觉得好开心。 我又四处游了一阵子,然后到露台喝了杯伏特加柯林斯鸡尾酒。我四仰八叉地躺在我的毛巾上,让阳光再度把我体内的伏特加蒸发掉。 还好我已经晒得很黑,因为我就在大太阳底下睡着了。这样入睡的方式真好。天气暖洋洋的,我脑中回旋着有关莫娜的回忆和莫娜的思绪和类似的美好事物。海上吹来凉凉的微风,四周飘来孩童悦人的牙牙学语声,海洋上方的天空偶尔有一线飞机拖着长长的白尾飞过。 于是我睡着了。 醒来时,太阳已经下山了,热气也随之消失,沙滩变得好冷,寒飕飕的。我包着毛巾走回房间。 好玩的是,许多幸福美好的事情,都是伴着太阳出现的。而现在,很奇怪,太阳下山后,就好像有什么事情出了错,真荒谬。我愤怒地摇摇头,这回一点也不觉得好玩了。要命——我恍惚间沉入睡乡,做了一堆快乐的梦,结果醒来时,却觉得麻烦再度上身了。 到底是什么?那张脸和那记枪响和那五颗子弹吗?我还是会想到这三件事,偶尔,酒喝太多的时候。 但不是这个。 而是其他的。 我进了房间,新拆了一包香烟,点了一根抽起来。烟在嘴里的味道不妙,但我还是抽了下去,很紧张不安,然后才抽了一半就拧熄。到底是什么出了错? 我走到梳妆台前,打开抽屉。我拿出皮夹,看看里头那些漂亮的绿色纸钞,是大老远从纽约寄来的。我望着原先装着纸钞的那个素白信封。 或许我之前就看到了。这种事情是有可能发生的——明明看到了某些事物,却视而不见。它们会黏着你,深深钻进你心底,不断来烦你。 也或许我是灵媒。 又或许就是有什么感觉上不对劲。或许不论我把整件事想得有多美,有个什么就是不搭调。或许我原先合理化的事情,在大太阳底下晒了几小时,其中的不对劲就逐渐显露了。 我又看着那个从纽约寄来的素白信封,死盯着看,然后我瞪大了眼睛。 上头盖的邮戳,是拉斯维加斯。 第十一章 我们在薛尔本旅馆做爱。然后,我还躺在我房里黑暗中的床上,闻着空气中她留下的最后一缕香水味儿之时,门打开不到六英寸,一个信封掉到地板上,门又立刻关上。 信封里装着三百七十元。 我们在我科灵斯伍德旅馆的房间里做爱。然后她临走之前,给了我一个信封。那里头装了七百多元。或许那回我的表现更好了,也或许牛郎服务的酬劳会随着资深而增加。 这回她付给我三千元,我还根本没跟她做爱。 现在我回想起在科灵斯伍德旅馆,她给我钱之后那种不好的感觉,仿佛那些钱是什么服务费的诡异之感。这三千元显然就是这个意思——是干掉她老公的酬劳,大概是全额了。我很好奇杀掉老公的市场公订价是多少,不过这种事情有订价吗?或许价格不一,因为有很多变数要考虑。比方说,要看老公的净值,还有跟他一起生活的相对悲惨程度。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因素。杀掉一个讨人厌的百万富翁,收费应该要比干掉一个脾气好又没保险的穷光蛋要高。这是理所当然的。 三千元买一次谋杀。 三千元。 三千元,连写个“再见”都没有。三千元,没有只字片语,没有回信地址,什么都没有。三千元解除雇佣关系,放在一个素白信封里,就是清楚明白告诉你结束了,我付清一切酬劳了,你就忘掉我,走远一点,滚你去的吧。价值三千元的冷漠相待。 三千元可以买二十万根香烟。我每天抽两包,所以三千元可以供应我将近十四年的香烟。三千元可以买四百瓶很好的波本威士忌,或者一辆很不错的新车,或者三百亩很便宜的土地。三千元可以买三十件好西装,或者一百双好鞋子,或者三千条领带。如果你想要的话,三千元还可以用来打连续六千个小时的撞球。 三千元买一次谋杀。 太不够了。 令我惊讶的是,我感到一种奇异的冷静,大概因为我还没完全感受到那种冲击。我开始用不同的眼光看待一切——莫娜、我自己,以及我们玩的这个古怪小游戏的全貌。我根本从头被她骗到尾。我为她杀人,主要是为了她,而不是为了那些钱。我跑来迈阿密等她,结果她跑去拉斯维加斯,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那又何必付我钱呢? 不光是为了良心能安,因为我现在很清楚,她根本就没有良心。不是为了要公平对待我,因为三千元根本一点也不公平。 为什么? 我思索着,想出了两个似乎说得通的答案,其中一个应该是合理解答。她料想我若是没有她的消息,一定会很紧张。我会想不透她在哪里,试图联络她。最后我会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她不希望这种情况发生,所以她得让我知道,我被甩了。她的方式很完美——没有字条,没有电话,没有电报。只有匿名寄来的一笔钱。 另一个答案只有对莫娜说得通。她已经很习惯抛弃过往一切。或许,如果她给我一点小零头,我就会走人消失。或许我会很高兴分到这一小份,不会去烦她了。或许我会拿着她好心赏的这点现金,溜之大吉。她想得美,但莫娜本来就是个凡事都想得很美的人。 三千元。我可以收下这三千元,忘掉她的一切。我可以用这笔钱在迈阿密海滩好好漫游,给自己找个有钱的离婚女人,娶来当我的长期饭票。我可以用三千元买到一个全新的开始:她也指望我会这么做。 她太不了解我了。 不知怎地,大海和浪花在我心中失去了魅力。食物也是。但饭店里的酒吧还开着,而酒对找仍然很有吸引力。我喝着酒,但不打算喝醉。我太忙着听我脑子深处的那些小声音,它们讲个不休。 如果主要是为了那些钱,我大概就有办法忘掉她。但那些钱本来就不是主因。我朝基思·布拉萨德身上打了好几个洞,是因为我想要他老婆,而不是要他的钱。坑了我的,不是我犯罪行动中的短暂同谋,而是这桩犯罪的潜在酬劳。两件事——我不能让她坑了我就这么脱身。另外,我也不能让她离开我。 我喝着波本威士忌,想着谋杀。我思考一个个杀掉她的方法。我想到枪和刀子。我望着自己的手,手指紧握着一个老式玻璃杯,想着徒手谋杀。用双手掐她掐到死,用双拳揍她揍到死。我又喝了些波本威士忌,想起一张脸和一声枪响和五颗子弹,然后我明白我不会杀她。 首先,我很确定我再也没办法杀人了。这个想法一进入脑海,我就立刻接受且奉为准则,然后我开始纳闷为什么会这样。不是因为杀布拉萨德很难,或很可怕,或甚至很危险,而是因为我不喜欢杀人。我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我也不在乎。我只知道这是真的,其他都不重要了。 我不会杀她。因为我不想杀人,也因为杀了她不会解决任何问题。我会冒着风险,只为了报复而没有任何酬劳。我可以讨回公道,但我得不到任何钱,也得不到莫娜。 我还是想要那些钱,而且也还是想要那个女人。别问我为什么。 “你有火柴吗?” 我有火柴。我转身看着跟我借火的那个女郎。褐发,二十五岁上下,一身俏丽的黑色洋装,五官姣好。嘴涂暗色口红,唇间叼一根烟,等着人点火。她才不是真要借火柴呢。 我帮她点烟。她镇定又冷静,但一点也不含蓄。她前倾凑着火,让我看到她套着黑色蕾丝胸罩的大胸脯。夏娃打从穿上衣服离开伊甸园那天,就学会了这招。到今天依然很管用。 我想起克利夫兰的那个妓女,还有那首有关曼德勒的诗句。我在心中改写:若在一块欢乐的金钱地上,我会是个更有钱的贱婆娘。莫娜是个有钱的贱婆娘,而且人在拉斯维加斯。我把诗改写得很烂,但很贴切。 原诗中更纯净、更甜美只是个空幻的梦。坐在旁边凳子上的姑娘很漂亮。我不必再假装成圣人了。 我回她一个笑。抓住酒保的视线,指指她的空杯子示意。酒保把杯子补满了。 “谢谢。”她说。 我们的对话很轻松,因为都是她在讲。她名叫南西·席克曼,在纽约一家保险公司当职员负责打字什么的,这回有两个星期的假期。其他速记员都利用自己两星期的假期去纽约附近的度假胜地凯斯奇尔山区,设法钓个未来的老公。她不喜欢凯斯奇尔山区,也不想找个老公。她想找乐子,却一直没找到。 她甜美又温暖又诚实。她不廉价。她想要找乐子。两个星期后,她就要回到纽约布朗克斯的家,又变回南瓜。她跟母亲住,她妈妈会知道她出门跟谁约会、知道她什么时候回家。她的阿姨姑姑们会想替她作媒。她只有两个星期。 我手放在她臂上。我望着她,她没有别开眼睛。 “我们上楼吧,”我说,“上楼去做爱。” 我留了几块钱在吧台上,和她一起上楼,去她房间,然后做爱。我们做爱做得很慢,很温柔,很棒。她之前喝的是加了兰姆酒的不晓得什么饮料,嘴里一股甜甜的暖意。 她有一副美妙的躯体。我喜欢她胸脯到大腿是苍白、手臂和小腿和脸蛋是古铜色的模样。我喜欢看着她,喜欢碰触她:而且我喜欢随着她移动,也喜欢抵着她那种感觉。事后躺在她身边也很好,全身发热又流汗又筋疲力竭,等着天摇地动过的世界缓缓恢复原状。 好一会儿,都没有讲话的必要。然后她开口了,说些她自己和工作和家人的小事情。她有个哥哥,已婚,住在长岛,还有个妹妹。 她没告诉我的是,她几乎就是如假包换的处女了。她没有对挑上我、跟我睡觉而表示歉意。她想要找乐子。 她也没谈明天,或后天,或更后头的日子。她不想谈她的家或家人或婚姻,或是小小的白房子里有绿色的遮光帘。她也没问我任何问题。 我望着她漂亮的脸蛋,望着她的乳房和腹部。我想着爱上她、跟她结婚,会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但愿我可以做到,但我心里明白不可能。 我会是个更有钱的贱婆娘…… 我等到她睡着了,然后溜下床穿衣服。我没穿上鞋,免得吵醒她。 我低头望着她。有天某个人会娶她。我希望那个人够好,配得上她,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我希望他们的小孩长得像她。 我一手提着鞋子走出门,回到我的房间。 次日上午吃过早餐后,我退房离开伊甸罗克旅馆。柜台职员很遗憾我要走,但不管遗不遗憾,他脸上还是从头到尾保持笑容。 他检查我的帐目。“马林先生,我们还该退钱给你。三十元出头。” “这样吧,”我告诉他,“我还没有机会给清洁女佣小费。你就把那些钱留着,分给她们如何?” 他又惊又喜。我很好奇他会自己暗杠多少下来。我不在乎。我不需要那三十多元,谁拿到对我也没差别。 对我来说,有差别的事情真是少得出奇。 我在一家酒吧找到一个公共电话亭——不是我之前去过的那家,不过几乎差不多。我要处理的事情很复杂。首先打电话给切希尔资讯中心,问当地最大的房地产商是哪家。然后我打过去,问拉斯康门道341号是否在他们的中介清单上。对方说没有。我问他能不能帮我查是哪家中介商代理的?他说可以,说稍后再打对方付费电话给我。我等着。 我从没有在公共电话接对方付费电话的经验。接线生先确定我是对方要找的人,然后叫我把所需费用投入电话里。我照办了。 “那一户是委托给路易·皮尔思中介的,”他告诉我,“皮尔思氏公司。”他把那边的电话号码告诉我,我抄下了。 “开价很高。”他说。“要问我的话,我觉得太高了。我可以给你介绍同样条件的,就在同一区,说不定能便宜五千元。条件又好。有兴趣吗?” 我说恐怕不会,不过有需要我会再跟他联络。我谢了他,说他帮了我大忙。然后我挂掉,又朝投币孔塞了一枚一角硬币,跟接线生通上话。我请他接到皮尔思氏公司,几乎立刻就有人接了,是个名叫路易·皮尔思的男子。 “弗瑞得·齐格勒刚刚打来过,”他说,“说你看上了拉斯康门道341号。相信我,你找不到比这更好的房子了。房子盖得漂亮,院子也好。价钱又便宜。” 我差点脱口讲出齐格勒可不是这么说的,还好忍住了冲动。“我看过那栋房子,”我说。“我没兴趣买。只是想知道一些资讯。” “哦?” “有关布拉萨德太太的。” “你问吧。”他说。话中的热诚少了些,声音听起来很防备。 “她的地址。” 他顿了一下,很短暂。“抱歉。”他说,其实口气一点也不抱歉。“布拉萨德太太很清楚指示过,她的地址一定要保密。我没办法给你,任何人都不行。” 不出所料。 我已经准备好说词。“啊,”我说,“你不明白。她自己写信给过我,说她现在住在哪里哪里。可是我搞丢她内华达州的住址了。” 他等着我说更多,我让他等。 “她写过信给你,嗯?她告诉你她住在哪里,可是你搞丢她的信了?” “没错。” “唔。”她说。“好吧,老兄,倒不是我不相信你。不过我觉得,如果有人写信告诉我塔湖市的一家旅馆名字,我就不会忘记,但是我的记忆力比很多人都要好。不过我现在只能遵照她的吩咐。我不能把保密的资讯告诉你。” 但他其实已经告诉我了。 我稍微抱怨一下他不肯透露,接着表示谅解他的立场,总之还是谢谢他,然后挂断了电话。我希望那位坚守道德原则的家伙没发现他已经泄漏了多少秘密给我。 我拿起行李,离开酒吧,叫了辆计程车,把行李先丢进去,然后自己爬上去坐好,松了一口气。 可是我搞丢她内华达州的住址了。 我一定是运气好,提起内华达州而非拉斯维加斯。我原先想打听的是地址,而不是城市。但不知怎地,我就是没想到她可能会到别的城市寄信。我一直想查出她的地址,结果没查到。现在我再也不必查了。 塔湖市,不是拉斯维加斯。美好的老塔湖,我这辈子从没去过。但我对塔湖市略有所知。我知道那是个小城,小到就算我藏书网不知道她住哪个饭店,也照样可以轻易找到她。 塔湖市。 然后我脑中出现另一个画面,莫娜·布拉萨德在塔湖市一家奢华的赌场掷骰子,想到那个可怜的笨蛋正在拉斯维加斯四处找她,笑得下巴都快掉下来。的确是个滑稽的画面。 她会很惊讶看到我。 迈阿密没有直飞塔湖的班机。环球航空公司有一班飞往拉斯维加斯的,中间停堪萨斯城。这对我来说已经够好了。反正我也不想没准备就跑去拉斯维加斯。我还有很多时间。 那趟航程很糟。天气很好,但从迈阿密到堪萨斯城之间的每一个乱流,机长都撞上了。那些乱流还真多。这次飞行除了毁掉了我的食欲,其他没什么影响。不过对少数几名乘客的影响就比较大,他们大部分还来得及吐在环球航空公司很体贴提供的小纸袋里,但其中一个不小心吐在地板上。使得整个航程不那么无聊。 整体而言,我非藏书网常冷静。这种冷静好诡异,我好像是被附身似的,因为无论以任何正常标准来看,我都应该很紧绷才对。我有个职责,有个目的。我不必担心接下来该怎么做,因为我完全清楚自己要做什么。我要得到莫娜和那些钱,就这么简单。 我到底为什么会想要莫娜,又为什么想要那些钱呢?好问题。我不确定为什么,但我完全确定我想要,而唯一重要的也只有这个。所以我就不再去烦心原因何在了。 机长顺利降落在堪萨斯城,每个人都好惊讶。降落后我又在机场等了二十五分钟,才又上机起飞。航站楼非常新,一股油漆和塑胶味。机场里有个我很喜欢的弹珠游戏台。我一向很厉害,而且这台很容易。我赢得免费再玩七场时,忽然发现登上那架该死飞机的时间到了。我找了个闲着无聊的小鬼,叫他可以帮我打。他惊奇地望着我,我转身走了。 下一段航程好多了。他们要不是换了机师,就是替我们找到了一个全新的大气层可以飞过去,因为到拉斯维加斯的一路上滑顺得像丝一样。我让空中小姐给了我一盘好晚餐,又让她替我的咖啡续杯两、三次。食物轻易下肚,没有吐出来。也许空中旅行也会自我调整适应的。 我笑了起来,想起那家航空公司的广告标语。你知道,就是早餐在伦敦,午餐在纽约,晚餐在洛杉矶,行李在布宜诺斯艾利斯。 我没碰上这种事。我的行李和我同时到了拉斯维加斯,及时赶上日落。我带着行李一起出机场,叫了辆计程车到沙丘饭店。我之前已经打过电话去订好房间了。拉斯维加斯做事很实在的。房间奢华得不得了,价格很合理。他们赚钱靠的是赌场生意。 我冲了个热水澡,擦干了,换上衣服,打开行李。我到楼下找到了赌场。此时正热闹——全世界没有一个城市的无聊人会比拉斯维加斯多。不想卷入父母离婚官司而离家出走的愤世年轻女孩,想来这里寻求放松却还没找到的黑道大哥,诸如此类的好人们。 如果你想知道,轮盘那边已经开出了连续六次红色。一个暴牙男子在掷双骰的赌桌押了个二十五元的筹码,连续七次过关,最后他把所有赢的全押下去,结果一口气输光,只除了原先的二十五元本钱。一个围着狐皮披肩的矮胖主妇型女人原先玩五分钱的吃角子老虎,中了大奖后把五分钱换成了五毛钱继续玩,结果又全部喂回那台机器里了。 拉斯维加斯。 我看着人们赢钱,也看着他们输钱。他们玩得光明磊落,不要诈。赌场从中赚取一小部分的利润而致富。做私酒、军火走私、毒品走私、拉皮条的钱,都很适切地投资在这个全国人口最稀少、完全以人类愚蠢而建立起来的新兴城市。 拉斯维加斯。 我观察了他们三小时。这三小时里我喝了六杯酒,离我的酒量还差太远。然后我上楼睡觉。 这一夜很便宜,我一分钱都没赌。我不是赌徒。 第十二章 早晨的拉斯维加斯很可笑。这里当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夜间城市,只不过夜间一路延长到整个白天。赌场从不打烊。而且每个收银台旁当然都放了吃角子老虎机器。早餐很难找,我坐在一个午餐柜台上,喝着今天的第一杯咖啡,同时抽起今天的第一根烟。几尺之外有个老奶奶型的人正朝一台镀铬的吃角子老虎机喂零钱。对我来说,中午之前赌博是太不合宜了,简直就像是星期天早上在教堂前排长椅上跟你的亲姊妹搞。你要说我是清教徒我也认了——反正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我喝完咖啡、抽完烟,就离开饭店了。走一小段路来到长途汽车灰狗巴士的车站,一个没下巴的职员告诉我,到塔湖市的巴士每隔两个小时的三十分有一班。我没有纸笔,心里算了一下,觉得适合的班次是下午三点三十分的。这样我的时间应该够。 首先我得办点事。 我得找到那个人,所以我就开始去找,有可能很难,也有可能很简单。 我要找的人我并不认识。我进入的地带,是观光客永远不会涉足的拉斯维加斯——破败的、隐蔽的区域,在这些地方,霓虹灯招牌总会有一、两个字母不亮,而合法的赌博则让位给更粗野的活动。 我花了整整三小时到处逛,用截然不同于平日的眼光,很认真四处观察着。但三个小时后,我找到了他。老天,他根本没躲着。他的工作就是要让人发现的。你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都能找到像这样的人,总有的。他们在等待,总是在等待。 他是个大块头,我在城北一家又小又黑的小酒馆找到他。他坐在那儿,垂着双肩,脖子上松松系着领带,整个人看起来就是很大。别人都在喝啤酒或烈酒,只有他喝咖啡。杯子放在他面前,但他看着报纸忘了喝。每隔一阵子,等到咖啡凉了,他才想起来,一口气喝掉。过几秒钟之后,会有个邋遢的金发女郎端一杯新的来给他。 我在吧台点了瓶啤酒,挥手.99lib.拒绝了玻璃杯,直接对着瓶口喝。我拿着啤酒到他那桌,瓶子放在他桌上,坐在他对面。 有好几秒钟,他都没理会我。我什么都没说,等着他,最后他终于搁下报纸,抬起眼睛打量着我。 他说:“我不认识你。” “你不必认识我。” 他想了想,耸耸肩。“说吧,”他说,“钱是你的。” “我要一些货,”我说,“一百元的货。” “是吗?” 我点点头。 “你是做什么什么的?” “做买卖的。” “在这附近吗?” 我摇摇头。 “管他的。”他缓缓说。“如果这是陷阱,我早该听说了。一百元?” 我点点头。 “现在吗?” “好啊。” 他想起他的咖啡,喝了一口。“有一段距离。”他说。“你有车吗?” 我说没有。“那就开我的车。一起回去。生意人和顾客同一辆车。让适当的人统治一个城市,实在很美好。不必紧张,不必头痛。” 我跟着他离开那家酒馆,出去时没有人多看我们一眼。我猜他们都很清楚是怎么回事。他的车停在街角,一辆新的粉蓝色奥斯摩比,车窗等设施全电动。他开得很轻松,技术很好。我们沿着高速公路驶过大半个城区,来到南边的郊区。 “这一带很不错。”他说。 我响应了两句适当的话。他在一栋农场式平房前面停下来,房子是五房式附车库的,还有一面很大的观景窗。他说他一个人住这儿。我们进去,我看看这栋房子,装潢得很现代,但不会太极端。昂贵,但不俗丽。我很好奇是他自己设计的,还是请室内设计师弄的。 “请坐,”他说,“放轻松点。” 我挑了一张椅子坐下,那椅子看起来不怎么样,没想到坐起来很舒服,然后他消失了。这场交易简直进行得太顺利了。我找对了人——让适当的人统治一个城市,实在很美好。一点都不必伤脑筋。 我看着墙壁,等着他回来。没多久他拿着一个卷得好好的小纸袋出现。“三十个一元。”他说。“今天大减价。你挑对时间了。现在存货太多,所以我们就降价出售。你要点一下吗?” 我摇摇头。如果他想讹我,我清点也不会有差别。我伸手掏出皮夹,这才想到我还需要别的。 “一套工具,”我说,“我需要一套工具。” 他一副觉得好笑的表情。“给你用的吗?” “任何人都能用的。” 他耸耸肩。“那要加一毛钱。” 我告诉他没问题。他又离开,回来时拿着一个皮革扁盒子,看起来像是可以装一套制图工具的。我收下盒子和那个纸袋,给他一百一十元——就是他称之为一元一毛的。他把钞票摺了两次,塞进衬衫口袋。也许对他来说,这不过是小钱而已。 回市中心的路上,他变得简直是太多话了。他问我来拉斯维加斯做什么,我告诉他只是经过,这也差不多是实话。 “我常常旅行,”我说,“有人的地方就去。同一个地方待太久,就会觉得太温暖了。” “那要看你跟别人有多亲近。” 我耸耸肩。 “下回来拉斯维加斯,别忘了来看我。”他说。“我都在同一个地方,或者你问一下,他们会传话给我。有时候价钱比今天还要好,我们可以做点生意。” “没问题。” 我临下车前,他开始笑了起来。我问他什么事这么好笑。 “没什么。”他说。“我刚刚想到,这门生意太帅了。就连经济萧条都不会对我们有影响。这不是太美了吗?” 我把行李留在沙丘饭店的房间里。我还不准备退房,暂时还没有这个打算。到了三点三十分,我搭了灰狗巴士到塔湖市。车上人不多,路上车也不多,很快就到了。这趟旅程很不错——热情的太阳,干净的空气。我自己一个人坐,望着窗外,一边抽着烟。巴士上有冷气,烟雾从香烟末端升起,沿着窗玻璃往上升,逐渐消散。 我们抵达塔湖时,刚好来得及吃晚餐。我很饿。我先去了巴士站的洗手间,在投币孔扔了一枚两毛五硬币,然后进入一个私密的小隔间,里头有干净的毛巾和一个大洗手台。我洗了手脸,扶正领带,觉得自己比较像个人了。 我匆忙吃了一大份晚餐,但却食不知味。然后我离开餐厅,开始四处走动。 现在还太早,不过我还是到处逛逛。如果她在塔湖市,她就会去赌博。而这城里的赌场就是没那么多。早晚我们会碰上的。 在第一个赌场,我去看了掷骰子那桌,然后每次押一元,赌掷骰人不关。等轮我掷骰子的时候,我就放弃离开了。我还赚了几块钱,根本无所谓。 到了第二家赌场,我把掷骰子赚来的钱拿来玩吃角子老虎。我不断四处寻找她,但是没找到。于是我离开了。 然后我经过一家男装店,看到橱窗里的一顶帽子,想到如果我先看到她、而不是她先看到我,这样可能会好很多。帽子应该是个好道具,会改变你的头型或什么的。有些地方男人戴帽子会很显眼,因为戴的人不晓得进入室内该脱帽子。 我进店里去买了那顶帽子。是意大利进口的,波萨利诺牌知名的费多拉毡帽,要价二十元。这样好像有点傻,花二十块钱买一顶帽子,却只打算戴一次就丢掉。但我提醒自己,什么东西值多少钱现在都不重要了。五元一顶的帽子或许也会一样好,但这家店没有五元一顶的帽子。我买了那顶波萨利诺,戴着出了店门。 这帽子看起来不错,帽冠高高的,帽沿窄窄的。是黑色的,很柔软。 我对着店面橱窗审视自己的镜影。调整了半天,终于让那顶帽子戴在我头上颇为像样。然后我到下一家赌场去。 九点过了几分钟,我在卡尔登赌场找到他们了。当时我正喝着一杯波本威士忌酸酒,一面观察着轮盘赌桌。他们就在几码之外的掷骰子那桌。我拿了饮料,朝他们走去。 我早就知道他会跟她在一起。我甚至可以料到他长什么样子。黑发——是黑的,不是暗褐色——和宽肩膀和昂贵的衣服。头发梳得太整齐了,永远一丝不乱。穿的衣服又太合身、太轻松,简直不像真的。脸上一抹轻松的微笑。那种模样和效果,只可能是两种人,不是牛郎就是拉皮条的。而他不是皮条客。 我知道那套游戏规则。她会给他一笔钱去赌,不管输赢都不必还。当然他会跟她说他输掉了,但信不信随她,就看她的心情而定。 但她大概不晓得,她输掉的钱,他还可以抽佣。这是赌场设计出来的规矩,这样他就会尽量让她赌得久一点。她不可能知道这个规矩,但她反正也不会在乎。钱对她来说不重要,只要她得到该有的服务就行了。 我想恨那个牛郎,却办不到。首先,他并不让我觉得受伤。其次,我会知道他讨生活的这个特定方法,是因为我99lib?自己时不时也会做同样的事情。要瞧不起自己就太难堪了。 她现在拿着骰子,但看起来却不像典型那种包养男人的女人。通常这样的女人会拼了命要享尽一切乐子。始终保持微笑,手势狂野,偶尔还会尖声大笑。但在表象之下,却是深深的不安。这种不安显露在她们紧掐着肘部的手上,显露在她们大笑的事情其实并不那么好笑,整个感觉像是一个不太合格的演员在参加一个非常重要的选角甄试。但甄试给谁看呢?全世界?还是她们自己? 但莫娜不像那样。她好像无聊到极点。身边的男人俊帅得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但她却似乎不太意识到他的存在。掷骰子那桌的动静很快,让她觉得非常无聊。她丢出骰子,不像是她讨厌那两个骰子,而是像要摆脱它们似的。 我的眼光无法从她身上移开。我一直看着她的脸,想从那种美丽和纯真中,联想起我当初所认识的那个她。我望着她,凝视着她,再一次把所有的拼图用浆糊一片片黏起来。我试着想像跟她一起生活,又试着想像没有她的生活,然后我明白两种都同样不可能.99lib.。 看着莫娜让我想起另一个女孩,在伊甸罗克的那个女孩。我已经忘了她的名字,但我记得她住在布朗克斯,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出来度假想找乐子。我记得我们做过的爱,也记得她沉沉入睡的模样。我记得当时想着爱上她、娶她、跟她一起过日子,会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但我忘记的不光是她的名字而已。我努力回想她的脸,却失败了。我设法回忆她的声音,却毫无印象。我唯一记得的影像,就是那个女孩本人特质的抽象组合。那是很好的特质,而莫娜几乎一样都没有,只除了很美。 可是莫娜的一切却常驻在我脑海里。 我找了个五分钱的吃角子老虎机,扔了一枚进去。我慢吞吞拉了拉杆,看着转盘出现什么结果。结果秀出一个钟、一个樱桃和一个柠檬。我发现,五分钱的吃角子老虎比一元的机器要好玩。我赢不了什么钱也输不了什么钱。我只能在那边浪费时间,看着转盘旋转。 我又丢了一枚五分钱,这回运气不错,秀出三个一样的图形。十二枚五分钱掉下来给我。 我无法跟她一起生活,也无法再去过没有她的生活。有趣的问题。之前我曾经想像过,娶莫娜当老婆会是什么样子。我知道她的心思如何运作。基思死了,不是因为她恨他,不是因为她想要我,而是因为她再也不需要他了。他成了个多余的累赘。而且,因为他是个多余的累赘,所以必要时就可以从飞机上扔下去。如果我取代他的位置,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倒不是她会杀我,而是她会离开我,或是想尽一切办法让我离开她。这可一点也不妙。 而且我很清楚,如果我想尝试去过没有她的生活,结果会怎么样。每一夜,无论我身在何处、身边伴着谁,我都会想起她。每一夜我脑中都会浮现她的脸,回忆起她的身体,想知道她在哪里、跟谁睡觉、穿什么衣服,还有—— 全世界最常见的谋杀模式之一,就是一个男人谋杀一个女人,声称如果我不能得到她,别人也休想得到。这一套我从来就觉得说不通。但现在我开始能体会了。 但我已经决定,我没办法下手杀她。 我不能跟她共同生活,也不能没有她。我无法杀了她。而且我当然不想自杀。看起来好像无法解决了。 我又朝那部吃角子老虎丢了一枚五分钱,心想自己真聪明,光靠这个脑袋就想出了答案。我拉了拉杆,看转盘结果是什么。 他们之后又去了另外一家赌场。等到再离开那里时,已经是午夜十二点或稍后一些。他们一路喝了几杯酒,两个人都有点醉。我尾随着他们走回若伊考夫特饭店。这是塔湖市最好的旅馆,我事先也多少猜到他们会住那里。 我在外头等着,等他们进了电梯才走进饭店大厅。我看了大厅一圈,但这回我甚至没注意到空气中的铜臭味。老天,伊甸罗克也同样奢华啊,而那边的帐单还是我自己付的。好吧,算是吧。总之,我的胃口已经愈来愈大了。 我看到服务生领班,于是朝他走过去。他仔细打量我一番,从我头上那顶新的波萨利诺到我脚上基思的鞋子。然后这才看着我的双眼。 “刚刚进来的那一对,”我说,“你看到了吗?” “有可能。” 照抄好莱坞的台词。我轻轻一笑。“一对帅哥美女哩。”我说。“你知道,我敢打赌你的观察力不行。你人在这里,但却根本没注意到他们。” 他一言不发。 “我的意思是,”我说,“我拿二十元,赌你根本不知道他们住在哪个房间。” 他想了一下。“好吧,”他说,“804。” 我给了他二十元。“非常好,”我说,“不过还不够厉害。我再用一百元,赌你没有他们房间的钥匙。” 他几乎露出微笑。“不能惹麻烦。”他说。 “绝对不会。” 他消失了,回来时,用一把钥匙换走我一张百元大钞。 “如果出了事,”他说,“不能说这把钥匙是怎么来的。” “我是从一块石板底下找到的。” “明白就好。”他说。“别声张,嗯?” “没问题。” 他又很仔细地打量了我一遍。“我不太明白。”他说。 “为了一百二十元,你就不必明白了。” 他刻意耸耸肩。“好奇心嘛,”他说,“这是人性。” “好奇心会害死猫的。” 他又意味深长地耸肩。“你是他丈夫?” 我摇头。 “楼上跟她在一起那家伙,”我说,“你看到了吗?有宽肩膀和那个发型的?” 他脸上的表情显示,他根本不关心楼上那个帅小子。 “他才是她老公。”我解释。“我是她爱吃醋的情人。那婊子欺骗我。” 他叹了口气。这比耸肩要好。“你不想跟我说实话,”他说,“或许我去看电视好了,电视还比较好笑一点。” 他有发表意见的权利。我在大厅找了张椅子坐下,给他们一点时间去做他们打算做的事情。天花板是隔音的,我试着想数上头有几个小洞。当然了,我没那么白痴,还一个个洞去数。我是数了其中一片正方形天花板上头有几个洞,然后看总共有几块天花板。相乘就得出结果了。 管他去死,至少找点事情做。 我抽完一根烟,站起来又拿了一根塞进嘴里。我点了火,用力吸了一口。一路把烟吸进肺底深处,憋在那儿。然后我吐出来,缓缓地,细细一柱吐了好久。这种抽法会让你有点头晕,但头晕可以让你觉得比较有信心。我觉得很有信心。 我走进电梯,操作员在看晨报,正在研究赛马最初的赔率。住在内华达州却还要赌马,真是太惨了。我悲伤地摇摇头,他抬头看我。 “八楼。”我说。 他一声不吭,按了电梯上到八楼,我走出去。门关上,他又操作电梯下降到一楼,继续回去研究他的赛马表格。我希望他每场都赌输,我觉得一肚子不满。 我走向一边,一路看着房号,发现走错方向了。我转身往回走,找到了804号房。门上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我觉得似乎很可笑。如果我敲门,一定会很好玩,他们就可以叫我滚开。 但是我没敲门。 反之,我抽完了香烟,再大老远走到电梯口,按在一个装满沙子的烟灰缸里,而不是踩熄在厚地毯里。然后我大老远走回来,在房门边又站了一会儿。 薄薄一片光束从门底下透出来。不多。里头似乎开着一盏小灯。 这表示舞台布置好了。 我掏出口袋里的钥匙,插进门锁里。钥匙无声没入锁孔,也无声地转动。我默祷一声感谢贪婪的服务生领班。用小刀也可以挑开门锁,但那就不够细致了。我可是巴不得能把事情做得细致点。 这家饭店很好,房门连吱呀声都没发出。我一路开到底,看到他们就在里头。 大灯没开,但留下了一盏壁橱灯亮着,他们可真害羞。这让我不必眯起眼睛,就可以把一切看个清楚了。 她在床上,头靠在枕头上,双眼闭起。她的双腿弯曲张开。 他在她的双腿间,正在努力工作讨生活。他似乎乐在其中。她也是。不过其实我根本看不出来。 我走进去,很感激基思的鞋子没发出声响。我转身关上门。他们没听到,也没发现我。 他们太忙了。 我望着他们,过了漫长的几秒钟。很久以前,我还年轻得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有回碰巧看见我母亲和父亲在做爱。我其实不太明白他们在做什么。但现在我知道莫娜和她的朋友在做什么,而且整件事有种几乎是催眠的效果。或许是因为那个节奏,我不确定。 然后时间到了,我真希望能想出一些极度机智的台词来,但脑袋却想不出恰当的话。真可惜,这种机会是人生难得一见的。 但既然想不出什么机智的话,我又不能一整夜等在那边想。于是我终于开口了,说得再老套平庸不过。简洁而切中要点,但没什么创意。 我说:“哈罗,莫娜。” 第十三章 他们甚至没把事情办完,而是中途忽然停下。他翻身离开她,下了床赤脚站着;她则躺在那儿想用双手遮掩自己。好愚蠢的姿势。 他大可以穿上衣服,系好鞋带,大摇大摆走过我旁边出去。我跟他无冤无仇,没打算在他面前大肆宣扬我对莫娜永远的爱,但我原也没打算要踢他的脸。眼前本来没他的事。如果一个牛郎碰上了超越他本分所能处理的状况,就该是捡起裤子回家的时候了。 但这不是他的作风。他只有一个想法——我侵犯了他的隐私,打断了他的活动,搞得他一副蠢相。这些蓝眼帅哥们大脑都肌肉僵硬了,只能做出这个判断;而针对这种资讯,他的身体也只能有一个反应。 他冲向我。 他以前一定打过美式足球。他头埋得很低冲过来,双臂伸开。任何人这个姿态看起来都够蠢了,但他看起来还更蠢。他光着身子,而所有男人光着身子看起来都会很可笑的。不过还有别的,他冲向我,我望着他的头顶,每一丝头发都还神奇地待在原来的位置上。 我朝他的脸踢过去。 他整个人轻轻往后翻,然后屁股朝下摔在地板上。我的鞋尖轻易踢中他的下巴,把他踢得晕眩——没有受伤,没有留下痕迹,只有晕眩。 他想站起来。 好笑的是,我还是完全没生他的气。不过我知道我得让他明白,这整件事情里头没有他的位置。我不希望他给我找麻烦。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得办,不必浪费时间在这个愚蠢的混蛋身上。 我没空去管这对他公不公平,现在去计较这些就太愚蠢了。我等到他爬起来到一半,又一脚踢到他脸上。这回踢得更好。踢裂了他的嘴唇,他掉了颗牙齿。接下来大概有一个月,他都帅不起来了。 他也没法再讨生活了。因为我下一脚踢在他两腿之间。他喉咙深处发出一个小女孩似的喊叫,却在出口前转成了哽住的呻吟。 然后他昏了过去。 我转向莫娜。她现在整个人裹在一件睡袍里。我看得出她很害怕,但仍努力隐藏起大半。我不得不承认她的本事。 我按兵不动。最后她努力想挤出笑容却失败,于是算了,叹了口气。“我想我该说点话的。”她说。“应该要的。但该从何讲起?” 我点了根香烟。 “我本来要去迈阿密的。”她说。“但是我担心,如果我们太快联络——” “闭嘴。” 她的表情像是被赏了一耳光。 “你不必说话,”我说,“由我来说。不过首先,我们得把你的朋友弄走。” “他不是我的朋友。” “你看起来跟他很友善啊。” 她吞咽了一口。“他不像你,乔。没人能像你。你始终就是最好的。你——” “省省吧。”我说。听她努力讲这些实在很烦,她应该可以表现得更好的。“我们先把你的朋友弄走,”我又说了一次,“然后我们再来谈。” 我走到电话前,拿起听筒说要找服务生领班。他立刻过来接了电话。 “楼上,”我说,“804号房。想拜托你帮我办点小事,帮我个忙。” “你是那位爱吃醋的情人吗?” “没错。” “还是同样乐善好施吗?” “是啊,你还是同样贪财吗?” 他低声笑了。“我马上来。”他说,挂了电话。 我检查了一下那名宽肩膀帅男,他还在昏迷中。“替他穿衣服。”我告诉她。“快点。衣服套上就行了。不必让他看起来很帅,只要穿上衣服就好。” 她开始动手。 “服务生领班马上就会到。”我继续说。“别耍花招。你讨不了便宜的。如果必要的话,我会带着你一起去坐电椅。” “你不会的。” “你确定?” 没回答。她继续替他穿衣服,我等着服务生领班上来。几分钟后,有人敲门,敲得非常谨慎而小声,我开了门让他进来。 我又给了他一百元。“我们的朋友发生意外,”我说,“喝太多了。然后摔倒弄伤了自己。该有个人送他回家。” 他看看宽肩膀帅哥,然后又看看我。“美妙的意外。”他说。“发生在这样的人身上,太活该了。他没挂点吧?” 我摇摇头。“不过累了,”我说,“我也累了。我本来想送他回他住的公寓,不过我实在需要睡眠。我想或许你会帮我照顾他。” 他露出微笑。 “还有一件事,”我说,“这位小姐和我希望有些隐私。需要一阵子。不希望有电话,也不希望有人来敲门。你能处理吗?” 他看看莫娜,又看看我。“小事一桩。” 我在那儿等着,看着他扶起宽肩膀帅哥,把他背在一边肩膀上,悲伤地朝我微笑。然后他背着帅哥走出房间,像是背着一袋湿湿的脏衣服,我在他身后关上了门,推上门闩。 她转身看着我。这回她的眼睛睁得很大,恐惧之情表露无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你要杀我吗,乔?” 我摇摇头。 “那你想要什么?钱吗?你可以拿一半走。钱太多了,我不需要那么多,你也不需要那么多。你可以拿一半。这样够公平吗?我会给你一半,反正我本来就打算给你一半的,而且——” “不要跟我撒谎。” “这是实话,乔。我——” “不要撒谎。” 她停了嘴,望着我。眼中尽是受伤的表情。她用眼神告诉我,我不该说她撒谎,这样不厚道。像她这样的美女,我应该要对她很和善才对。 “别撒谎了。”我说。“我们要玩一个全新的游戏,叫作‘老实说’,就跟那个电视节目一样。” 她的表情很紧张。我点了根香烟递给她,她需要的。 “你太厉害了,”我告诉她,“厉害到甚至不必掩饰你所有的漏洞。你让我看到你说法里头的漏洞,却以为是巧合而一笔勾销。太厉害了。” 我回想起在克利夫兰看过的那部希契科克电影。只要你的导演手法够厉害,种种漏洞就可以伪装成巧合。莫娜是个好导演。 “从一开始讲起吧。”我说。“假设基思是进口海洛因的,他做的就是这一行。假设你对这些一无所知。其实这从一开始就很可疑。他在做这些事情,你怎么可能不知道?而且他要到大西洋城去完成一笔生意,干吗还带着你?他不是去度假的——而是带了一批货要交给马克斯·特拉格,而且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怎么回事。根本很老套。” 她一脸不悦。 “我猜想事情是这样的。”我继续说。“当时你在火车站里,看到我拿了基思的行李箱。他没看到,但是你看到了。你可以当场阻止我的,但那就太简单了。你开始动脑筋,轮子开始转动,想着中间可能会有什么对你有利。所以你一声都没吭。 “于是我拿了那两件行李,后来你也钓上了我。你或许并不急,一切慢慢来,但你绝对没有袖手不管。你在沙滩上找到了我,跟我订下约会,半夜在沙滩上跟我碰面。然后你一点接一点,让我猜出你是L·基思·布拉萨德年轻漂亮的太太。你让我把二和二加在一起,最后得出五来。” “我喜欢你。” “你假装迷上我了。次日清洁女佣该来打扫的时间,你就来敲我的门。你只知道那些海洛因在我手上,其他就不晓得了。你觉得一定可以找出什么对你有利的东西,就设法进了我房间打探。老天,就连你吵醒我的方式都太完美了。你把我摇醒,结巴着说在我的柜子里看到了基思的行李箱。太可爱了。你还根本不必装得很困惑,因为你本来就很困惑。你找不到那些海洛因,让你完全摸不着头脑。” 我停下来摇摇头。不知怎地,把这些话说出口,跟放在心里头想不太一样。每件事情都完全符合一致,毫无疑问的空间。一切合情合理,没有一点突兀不当之处。 “如果当时你找到了那些白粉,搞不好就会拿了跑掉。天晓得你会怎么处理——或许试着自己卖掉,或许设法卖回给基思或什么的。天晓得。但你一看没法把那些海洛因拿回去,就又开始动脑筋。或许你可以利用我,让我去帮你杀了基思。这个主意真不错,对吧? “然后你耍得天衣无缝,你让我提议,让我表现得像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你对基思厌倦了,他开始让你觉得累赘,你想脱身。但你又想要他的钱,而或许我可以帮你弄到。你很冷静,莫娜。表现得完美无缺。” “不是这样的,乔——” “不是才有鬼。一切就是这么简单。简单到我从没想到过。你一切都伪装得太完美了。就连床上也不例外。你假装爱上了我,装得太像了,让我一头栽进去。” 她的脸很滑稽。非常忧伤又凄凉。我望着她的眼睛,想看穿她的思绪,但那对眼睛却难以看透。 所以我就算了。我坐在那儿看着她,她也回望着我。我又抽了根香烟,最后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小得近乎耳语,里头没有任何伪装的成分了。我知道她这回会跟我讲实话,因为她再也没有理由撒谎了。我知道,我了解。何况,她再也骗不了我,说谎只会让她自食恶果罢了。 她说:“还有其他的,乔。” “是吗?” 她缓缓点头。 “那你说吧,我很有耐心听的。” “你以为一切只是为了钱,”她说,“其实不是。啊,一开始主要是为了钱。这点我承认。但后来……后来我们在一起,那就……不止……是为了钱了.99lib.。也是为了我们。我想着我们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然后我想到——” 她停了下来。房间里面安静得可怕。我吸着烟。 “然后往下发展,一切又变得只是为了钱了。因为你再也不需要我了。”我说。 “或许吧。” “不然还会有什么。” 她想了一会儿,才开口回答。“因为你杀了他。”她说。 “啊?” “你杀了他。”她又说了一次。“啊,我们都同样有罪,法律上是这样没错。这我都懂。可是……在心里,我想到这件事,就想着你才是杀他的人。如果我跟你在一起,那么我也是杀他的凶手了。但如果我一个人过日子,我就不会那么想。我可以假装他只是……死掉了。我可以假装有人杀了他,跟我完全无关。” “有用吗?” 她叹了口气。“或许吧。不晓得。才刚开始有用而已。然后我想到你,我知道你在迈阿密等我,一定想不透哪里出了错。然后我想到你要……要付那些钱。所以我才会寄钱,就是那三千元。” “真没想到你还有点良心。” 她挤出一个笑。“我没那么坏的。” “是吗?” “没那么坏。是很坏没错,但没到那个地步,没那么无可救药。” 她说的没错,而且不知怎地,我明白我其实一直晓得这点。那种感觉好奇怪。 “现在怎么办,乔?” 她的声音打破寂静。我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但好像不该告诉她。我想尽量拖到最后。眼前我还不想面对现在怎么办的问题。我们两个都还没准备好。 “乔?” 我没应。 “你说过你不会杀我。现在你改变心意了吗?” 我说我不打算杀她。 “那你想怎样?” 我拧熄香烟,吸了口气。房间里面的空气很沉重,或感觉上似乎如此。让人觉得呼吸困难。 “娶我吗?” 我点点头。 “你想娶我。”她说,声音听起来好轻,简直空气似的轻飘飘。她对着我讲话,但一面似乎也是在讲给自己听,品尝着那些字句。“唔,好吧。我……这样不太浪漫,但如果你想娶我,没问题。我不反对。” 我听着她的话,认真听出了其中的含意。我又再一次企图想像出婚姻幸福的画面,却仍告失败。我唯一得到的画面,就是我之前得到的那个。那不会是她想要的方式。 我向上天祈祷她的方式行得通,但没用,非得要采行我的小小解答不可。我的方法是唯一的出路,尽管我已经开始不喜欢了。 所以我在她身旁坐下,和她离得很近,朝她温柔地微笑。她也迟疑地回了我一个微笑。她的世界又开始逐渐清晰起来。我们在一起,彼此相识微笑,很快地,一切都会没事的。计划稍有变动,没错,但不会有什么巨大的改变。 我说:“很抱歉,莫娜。” 然后我击中她。打得恰到好处,就在鼻梁骨上方,而且没打太用力。出手太重会打碎她的额骨,影响99lib.到脑部:但我打得很轻,只是把她打昏而已——她立刻失去知觉,瘫倒在我怀里。 几分钟后她恢复意识,发现嘴巴被塞住了。我把床单撕成长条,绑住她的双脚,又把她的双手绑在背后。 她瞪着我,一脸惊骇到极点的表情。 “有一天你会适应的,”我告诉她,“有一天你会了解的。我不期待你现在会明白。但总有一天,你会了解的。” 我从外套口袋掏出那两个袋子。一个是卷得紧紧的纸袋,另外是那个小巧的皮革工具袋。我拆开纸袋,拿出其中一个黑色的小囊。我打开那个皮革工具盒,让她看看里面是什么。 她猛吸一口气。 “好笑。”我说。“我们老是又回到这个。基思卖它,我买它。你知道最好笑的是什么吗?我还得花大钱买这玩意儿。之前为了陷害基思,我浪费了一整盒,把一大笔财富给放弃了,好取信于纽约的警察。结果现在我们又回到原点,整整绕了一大圈。” 我从皮革盒子里拿出小汤匙,就是在格林威治村的意式咖啡店里用来搅拌咖啡的那种小匙。我把小囊放在汤匙上,然后拿出打火机点火。汤匙就在火焰上,我看着海洛因熔解,双手出奇地平稳。 我看看莫娜,她双眼盯着打火机火焰,像壁炉前的猫,又热烈又冰冷。 “你就是太独立了。”我说。“一切都藏在心里,自己承担。如果有人太了解你、太亲近你,你就逃走躲起来。这样不好。” 当然,她没回答。要命,她嘴巴已经塞住了。但我很好奇她在想什么。 “所以你会变得稍微不那么独立。你会变得依靠某些东西。” 我拿起那根注射针。把柱塞推到底,针尖插入汤匙中熔化的海洛因。然后我把柱塞往回抽,针筒内充满了液体海洛因。 那根针看起来非常大,非常危险。莫娜双眼圆睁,我听得到她脑袋里的轮子在转动。她不敢相信,但非信不可。 “别害怕,”我愚蠢地说,“没那么糟的,反正你有的是钱。你每天打个几针,就会跟一般人一样正常。你知道这个国家哪个族群的人吸毒比例最高吗?医师。因为他们有取得药品的管道。他们通常会有吗啡瘾,但跟你一样,他们拿得到药。如果你不必经历戒断症状,其实也没那么糟。比方说,不会像酒精在你体内那么可怕的。” 她根本没听到我讲的话。我太残忍了,拖了那么久还不是非做不可。于是我没再说了。 我在她大腿上找了个好位置。稍后我会慢慢改为血管注射,可以直通到心脏的。但眼前皮下注射就很好了。我不想害她药物过量而生病。 我举起注射针。插入她大腿,把柱塞一路推到底。她想大叫,但嘴巴塞住了,于是唯一发出的声音就是鼻子冒出的闷哼。 然后海洛因药效发挥,她沉入梦乡。 第十四章 半个小时之后,她才苏醒过来。药效还没完全退去,所以我把塞住她嘴巴的东西拿掉。她不太可能放声大叫的。我问她觉得怎么样。 “还好,”她说,“应该还好吧。” 我们谈了几分钟琐碎小事。我又把她的嘴巴塞住,然后自己下楼。大厅里有个书报摊,我挑了几本平装书,回到房间,坐在那儿阅读,直到该帮她再打一针的时间到了。 第二次打针,她挣扎得不像第一次那么激烈了。 如此成了模式。我们待在那儿三天,我中间偶尔下楼去买吃的。每隔四、五个小时,我就帮她打一针。其余的时间我都待在房里,中间解开过她一、两次,跟她做爱,但感觉一点都不好。慢慢会好转的。 “我受够塔湖市了。”有天早上我告诉她。“我需要几千块钱,去买辆车,然后我们去拉斯维加斯。” “用你自己的钱啊。” “我的钱不够。” “那你就去死吧。” 我可以揍她,或威胁她,或干脆就命令她把钱给我。但这个测试的时机再好不过了。于是我耸耸肩,耐心等待。 等到她该打针的时间过了半个小时,她喊了我的名字。 “什么事?” “我……我想打一针。” “很好。我想要四千元。你把钱放在哪儿?” 她耸耸肩,好像无所谓。但我看得出那种需求在她身上已经开始生根,她双眼后头隐伏着不安,肌肉底下藏着张力。她告诉我钱在哪里,我找到了,然后拿出工具盒,开始帮她准备。这回海洛因一入体内,她就明显露出感激的神情。这回我是从血管打进去,药效会比较快。 我付现金买了车,一辆很棒的全新别克,车里配备齐全,车外一堆镀铬饰条之类的,看起来像是二十五世纪的车上妓院。我带着她上车,开往拉斯维加斯。她一路上非常温驯。我们到了拉斯维加斯,回到我在沙丘饭店的房间,又到了给她打针的时间了。 我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才能让一个人上瘾。也不知道莫娜要花多少时间。上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只是一路照着步骤往前,让她的瘾逐步累积。随着每多打一针,她的瘾就变得更深一点。不光是身体的瘾,也是感情上的瘾。这是双重的束缚。 “我要离开了。”她说。 我望着她。这一天是星期五,时间是下午两点。我们还住在沙丘饭店。两小时前她才打了一针。再过两个小时,她就该打下一针了。 她穿着一件红色的连身洋装,脖子上戴了一条珍珠项链,脚穿黑色麂皮高跟鞋。她告诉我她要离开了。 我问她什么意思。 “离开,”她说,“离开你,走掉,乔。你现在不会把我绑起来了,你真好。所以我要走掉了。” “不再回来吗?” “不再回来。” “你上瘾了。”我告诉她。“你是毒虫。你想走出去,最后会爬着回来。你想骗谁啊?” “我没上瘾。” “你真相信?” “我知道我没上瘾。” “那么我晓得你想骗谁,”我说,“你是在骗你自己。再见。” 她走了。我等着她回来,等到她该打针的时间过去。 然后她回来了。 她看起来再也不是原来的模样了。一张脸白得像死鱼的肚腹,双手稳不下来,无法自制地抽搐着。她冲进房间,垮在一张椅子上。 “你已经离开了,”我说,“别告诉我你又回来了。这也未免太快了。” “拜托。”她说。只有简单的一句——拜托。 “我需要那个。”她说。“我需要它,该死。你是对的,我错了。赶快帮我打针吧。” 我嘲笑她,不是出于残酷,不是因为我以此为乐。我嘲笑她,这样她才会看得清楚。她必须明白,不论心底或外表,她得明白她上瘾了。她愈早明白,上瘾就会愈深。 我看着她因为痛苦和深深的渴求而抽搐,我听着她哀求要打一针,假装没听到。我看着她双手和双膝着地,到处爬来爬去寻找注射针。我藏起来了,她找不到。 然后她站起来,把那件漂亮的99lib?红洋装整个脱掉,又解下胸罩,脱掉内裤。她捧着她的双乳,朝我凑过来。 “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她说,“都给你。” 我拿出针筒,给她打了针。看着痛苦从她的脸上褪去,我一遍遍轻抚她的身子,直到她不再颤抖。然后我轻拥着她,让她在我怀里哭泣。 这件事情之后,一切就完全不费力了。我根本不必威胁她以取得她的同意。无论我说什么,她都照办。就是这么简单。 拉斯维加斯的一名治安法官替我们证婚。他问我们那些婚礼上宣誓的老问题。我说我愿意,她说她愿意,然后法官宣布我们结为夫妻。我们搬出沙丘饭店,住进城北一户三房两厅的房子。她把她的钱转到拉斯维加斯的99lib?银行,找了个当地的经纪人帮她理财。 我则跟那个泡在酒馆喝冷咖啡的大块头建立了紧密的关系。每五天他就会卖我一百元的海洛因。每四个小时莫娜要打一针。每天用掉六小袋。用毒贩的黑话来说,这是三十磅的白粉。不过只收我们二十磅的钱,因为算我批发价。大买家通常都有折扣,就算商品是非法的也不例外。 其实根本没差别,一天十元或二十元或三十元或四十元,对我们一点影响也没有。我老婆的钱多得吓人。而且看起来永远花不完,因为那个经纪人替我们服务得很好。他把一部分钱拿去买债券,一部分拿去买股票,其他则投入高利润的房地产。我们光靠这些收入就可以过着奢华的日子,完全不必动用原来的本钱。有钱到一个地步,你就不会去计算自己有多少钱了。那已经是一大笔财富,不光是钱而已了。十元、二十元、三十元——真是少到没差别。 这个习惯无损于莫娜的美。她不像我时不时在那个酒馆看到的毒鬼,眼神空洞又发着抖,跟那个大块头讨价还价。尽管有毒瘾,莫娜还是很漂亮。 但有时候我望着她,望着这个非常美、非常富有、又刚好是我太太、也刚有好毒瘾的女人,我会想起从前的她,自由又独立的那个她。我想起我们在海滩的第一夜,又想起其他夜和其他地方,然后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永远逝去了。她现在不再那么有活力。那张脸还是一样,那具身体也是一样,但有些什么改变了。或许是眼睛吧。也可能是眼睛后头的深深黑暗。 笼中之鸟跟你原来在森林中捕捉到的野鸟不一样。其中是有差别的。 往后有太多事情可能发生。哪一天那个大块头可能会永远从那个酒馆中消失。莫娜就会像是深海潜水者的氧气管被切断,我们得寻遍拉斯维加斯每个角落,好找到新的供货来源。我会成为少数有幸的目击者,看着莫娜的心一英寸英寸死去。 或者警方可能来次突袭,莫娜就得入狱忍受断然戒瘾的痛苦,脑袋猛撞墙,朝警卫嘶喊咒骂。或者吸毒过量,只因为毒品供应链上哪个白痴忘了把海洛因的纯度稀释。吸毒过量时,针管还没从她手臂上拔出,她就会血管转蓝、双眼暴凸而死。 太多事情了—— 我想她现在很快乐。一旦她习惯了有毒瘾——你怎么可能习惯有毒瘾呢?好问题——一旦她习惯了有毒瘾,她就会开始乐在其中。很奇怪,但却是事实。如果你发痒,你就会乐于抓痒。现在她期待着下一针,从中获得快乐。当然,她失去了某种现实感。但她似乎觉得,她所获得的已经足以补偿了。她可能是对的,真实世界往往被大幅高估。 真奇怪。 “你该试试的,”她偶尔会说,“真希望能告诉你是什么滋味。真是不得了。就像炸弹爆炸,你懂吗?” 每次注射过海洛因的高潮中,她就会亢奋地猛讲个不停。 “你该嗑一点的,乔。只是一颗小小的快乐炸弹让你动起来。让你了解那是什么滋味。” 奇怪的生活,奇怪的世界。 昨天发生了一件好笑的事情。 我正在帮她打下午四点的那次针。我用汤匙熔化海洛因,吸进针筒里,抓起她的手臂寻找血管。她当时瘾正上来,再过五分钟或十分钟她就会开始发抖了。我找到血管,把针扎进去,看着她在濒临崩溃之前,突然现出一抹优雅的笑容,扩散到整张脸。 然后我洗净汤匙,准备把工具盒收起来。有些毒鬼不会好好照料他们的设备,因此会感染致死。我向来很小心。 如前所述,我正在洗汤匙,然后正要收起来。我停了下来——或许该说是慢下动作——然后我拿起另一个装满滑稽白粉的小囊,放在汤匙上。 我自己也想打上一针。 好傻。不是她邀请我探究其中滋味的那些话造成的。我不是寻找刺激的毛头小子。 于是很自然地,我收起了那个小囊,也把汤匙和针筒收了起来。我把工具盒和装小囊的袋子锁起来。即使是在拉斯维加斯,也很难说警察什么时候会决定这个月业绩太差,要逮捕些人来凑数。我从来不会把东西四处乱放在外头。 我把每件东西都收了起来。 暂时如此。 从此以后我常在想。我很清楚将会发生什么事。可能是在下次我给她打针的时候,也可能是在一星期后,或是一个月后。她将会从我手中滑开,同样那个感激的笑容会从那张同样忧伤而可爱的脸上缓缓散开,之后我会去洗净工99lib?具。 然后我会给自己扎一针。 不是为了刺激或快感或欢乐。不是为了愉悦或逃避,也不是为了奖赏或赎罪。不是因为我渴望过毒虫的生活,因为我不渴望。 而是别的。或许是为了和她分享吧。也或许是逐渐明白每回海洛因征服她,她就又离我更远一些。类似这样的,不晓得。但几天或几个星期或几个月之内,我就会给自己扎上一针。 我想我们会一起经历种种体验,不管那是什么,至少我们会在一起。那就是我想要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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