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屠宰场之舞》 第一章 第五回合接近一半时,身穿蓝短裤的拳手一记强劲的左勾拳击中对手下巴,接着又朝他头上来了一记右直拳。 “他已经完了。”米克·巴卢说。 的确,他是一副快倒下的样子。不过当蓝短裤小子展开猛烈攻击时,他躲过了一记直拳,弯腰抱住对手,两人便扭成了一团。在裁判把他们拉开之前,我看见了他已经涣散的目光。 “还剩多少时间?” “大概一分多钟。” “还早嘛,”米克说,“你仔细瞧那小子,他准会把对手打得落花流水。他个儿小,却像头蛮牛。” 其实他们不算小个子,中量级的选手,体重大概在一百五十五磅左右。过去我对拳赛的各种量级很清楚,那时候比较容易,但现在的分级标准比以前多两倍以上,一会儿是次什么级,一会儿又是超什么级,每一级还各有三种不同的冠军。我想一旦某位仁兄发觉增立名目要比赢得比赛容易时,这种潮流便会一发不可收拾,而从此之后,也再看不到什么精彩的好拳赛了。 现在我们看的这场比赛,严格讲什么名目也没有,和拉斯维加斯或亚特兰大赌场举行的盛大场面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再说精确一点,我们是在马佩斯附近的某条黑街上,一个废弃工地的水泥仓库里。它位于皇后区的边.99lib.缘,东、南角分别和绿点、布什威克区相接,其余的地方则被一大片公墓包围。你可以在纽约住上一辈子但从未踏进马佩斯这个鬼地方一步,或者开车经过几十次却浑然不觉。满街不是工厂和五金行,就是单调乏味的住宅,没有人会想来此地投资或开发。不过未来的事情也难说,有限的空间迟早会用光,只要城里那些年轻拓荒者把骑楼旁的烂柏油路重新翻修一下,再把室内好好装修一番,这个地区将会像艺术家住的仓库一样重获生机。到时候,格兰德大街的人行道上,会有装饰得亮晶晶的街边树一字排开,巷尾街角也会到处林立着韩囯小杂货店。 不过呢,目前马佩斯体育馆的崭新面貌是唯一能显出这一带会有光明前途的标记。几个月前,因为翻修麦迪逊花园广场,费尔特拳击场暂时关闭了。十二月初,马佩斯体育馆隆重开幕,每个礼拜四晚上,都安排了一堆拳赛,第一场预赛通常在七点左右开锣。 这栋建筑物要比菲尔特体育馆小,四周是未经处理的水泥墙,顶上是铁皮棚子,地板裸露着水泥,看起来相当不俗。拳击赛的台子坐落在这长方形建筑物的中央。正对入口处有一排排金属折叠椅把拳台三面围住,三个座区的前两排座位是血红色,其余则是灰色。靠拳台的红椅子是预订席,灰椅子则可以自由入座,一张票才五元,比曼哈顿的首轮电影还便宜两块。即便如此,还是有半数以上的灰椅子是空的。 为了尽可能塞满观众席,票价压得很低。这样坐在家里看有线电视的观众才不会发觉,原来,这个节目是针对他们设计的。新的马佩斯体育馆是有线电视的产物,为一个刚成立的体育频道提供节目,这家名叫五洲有线电视网的公司正摩拳擦掌准备在纽约电视界争得一席之地。七点多,我和米克到了这儿,看见有几辆“五洲”的转播车已停在体育馆外面,准备在八点时开始转播。 此时最后一场预赛的第五回合结束,穿白短裤的小子还挺着没倒。这两名拳手都是布鲁克林混大的黑人,赛前的介绍中说,一位来自贝德福德斯泰弗森特,另一位则来自克郎海茨。一样的短发,一样的中等身材,其中一个因为老弯着身子打拳,看起来比较矮,实际上他们差不多高。幸好两人的短裤颜色不一样,要不还真难分辨。 “他应该乘机撂倒他,情况都对他这么有利了,竟然没能顺势收拾他。” “穿白短裤那小子比较有心眼。”我说。 “可是他的眼神完全呆滞了。那个,那个穿蓝短裤的叫什么名字来着?”他査了查节目单,所谓的节目单,也不过是一张印着赛程的蓝色破纸片。“麦卡恩。”他说,“麦卡恩让煮熟的鸭子飞了。” “刚才他的确占尽上风。” “没错,而且还结结实实地击中对手好几下,但就差那么一点点,我真弄不懂,很多拳手都是这样,把对手打得七荤八素,但无法一鼓作气击倒对方。” “下面不是还有整整三个回合吗?” 米克摇摇头说:“没用了,良机稍纵即逝。” 他说的没错,虽然麦卡恩赢了接下来的三回合,却没能再像第五回合那样差点把对手击倒。终场铃响,两人大汗淋漓,很快地拥抱了下,麦卡恩跳回他的角落,高举双臂以示胜利。 裁判也做出了相同的判决,其中两个判他从头赢到尾,是一场完胜。 但第三位裁判却判定白短裤拳手赢了其中一回合。 “我去买瓶啤酒,你喝什么?”米克问道。 “现在还不需要。” 我们坐在入口处右边第一排的灰椅子上,这样我便能时时注意入口处的动静。但到目前为止,我的眼睛几乎没离开过拳台。趁米克往体育馆另一头小卖部走的时候,我朝入口处张望了下,眼光一转,忽然瞥见一张熟面孔向我走来。一个身材高大的黑人,穿着剪裁合身的直条纹西装。我站起身来,迎上去与他握手寒喧。 “我就说是你嘛,刚才麦卡恩和伯德特开打前,我回头瞅了一下,我就跟自己讲,我一定看到了我的朋友马修坐在那边的便宜座位上。”他说。 “马佩斯这儿的座位都很便宜。” “可不是,”他把手搭在我肩膀上,“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看拳赛,在菲尔特拳击场对不对?” “没错。” “和你一起的是‘男孩’丹尼·贝尔。” “坐在你身旁的是叫桑妮的女人,但我忘了她姓什么。” “她叫桑妮·亨德里克斯,或是索尼娅,不过没人叫她索尼娅。” “不如这样,假如你不介意坐次等席,何不跟我们一起坐?我朋友买啤酒去了,这整排几乎是空的。”我说。 他笑了,“我已经有位子了,在蓝色角落,我得替我的拳手加油。‘神童’巴斯科姆,你还记得他吧?” “当然记得。我们头一次见面那晚上,他把那个……呃,我忘了叫什么玩意儿的意大利小子给打惨了。” “没人记输家的名字。” “他身上狠狠中了一拳,被打得魂飞魄散,这点我倒记得很清楚。巴斯科姆今晚不出场吧?节目单上没他名字。” “他早退休了,几年前就高挂拳套,不打了。” “跟我猜的一样。” “他就坐那里。”他指给我看,“今天晚上,我的拳手是埃尔登·罗希德,他应该会赢。可是与他交手的家伙也不是等闲之辈。他过去的战绩是十一胜两败,其中一次还是因为裁判判决不公才落败。所以我说这小子并不容易对付。” 他说得正起劲,米克捧着两个杯子回来,一杯啤酒,一杯可乐。他说:“免得待会儿你口渴了多跑一趟。排了那么长的队,就只买一杯啤酒,实在太不划算了。” 我替他们介绍,“这是米克·巴卢,……这是钱斯……” “钱斯·库尔特。” “幸会幸会。”米克手上捧着两杯饮料,他们俩没办法握手。 “喏,多明格斯出来了。”钱斯说。 这个名叫多明格斯的拳手由一干助手簇拥着,从侧翼走道下来。他身上披了件藏青色滚边的宝蓝色袍子,人挺好看的,方方的长下巴,蓄着整齐的黑
九九藏书
色胡须,面带微笑,向拳迷挥挥手,爬上了拳台。 “气色不错。我看埃尔登大概也正磨刀霍霍吧。”钱斯说。 “你支持另一个吗?”米克问。 “是啊,我支持埃尔登·罗希德,喏,他出场了,待会儿比赛结束,咱们大伙儿去喝一杯如何?” 我说,这倒是个好主意。然后钱斯回到自己靠蓝色角落的座位,米克把两杯饮料递给我,在我身旁坐了下来。“埃尔登·罗希德对彼得·多明格斯。”他大声念着节目单上的说明,“这两人的名宇到底谁取的啊?” “彼得·多明格斯这名字不坏,简洁有力。” 他白了我一眼。罗希德此时也爬上了拳台。“埃—尔—登—罗—希—德。”米克一个字一个字念出他的名字,“如果这是一场选美大赛,彼得可赢定了,你瞧瞧罗希德那副德性,活像被上帝用槌子敲扁了似的。” “上帝会做这种事?” “哼,上帝做过的事起码一半以上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对了,你那个朋友钱斯长得挺顺眼,你们怎么认识的?” “几年以前,我替他工作过。” “替他办案吗?” “是的。” “大概是他的穿着打扮吧,我觉得他看起来很像律师。” “他是一个非洲艺术品商。” “象牙雕刻这类玩意儿,是吗?” “差不多。” 主持人在一片叫嚣声中宣布比赛即将开始,还加油添醋地预报了下周将举行的轻中量级比赛,以招揽观众;接着再煞有介事地介绍场边几位知名人士,包括“拳击神童”阿瑟·巴斯科姆。观众一视同仁,管他是谁,掌声一样稀稀落落。 接下来介绍裁判。总共三位评审、一位计时员,以及一位读秒员。这个读秒员今天晚上可有的忙了,因为两名拳手以前都打过重量级,而且过往的记录中绝大多数以击倒收场,多明格斯十一胜中有八次把对手击倒,而罗希德在职业拳赛的十连胜里,只有一个对手在拳赛结束时还站着。 拳台另一头,传来西斯本队为多明格斯加油的热烈欢呼,罗希德这边的拳迷则自制多了。两位拳手走到拳台中央,聆听裁判对他们说九九藏书一堆早已滚瓜烂熟的规则,然后两人碰碰手套,各自回角落,铃声马上响起,比赛正式开始。 第一回合,两人未尽全力,意在试探对方,但也各挨了几记。罗希德一记猛烈的左拳打中对手,以他的体型来说,移动速度够快了。相比之下,多明格斯就笨多了,打得有些迟钝。然而,在第一回合还剩三十秒时,他忽然一记右勾拳命中罗希德左眼,罗希德甩甩头,好像不在乎。但观众可以看出他受伤了。 下一回合开始前,米克对我说:“那个彼得还真剽悍,光这一拳,大概够他拿下第一回合了。” “我不太清楚他们的计分方式。” “那种拳只要再来几下,我看这场比赛根本不用计分了。” 第二回合,罗希德开始绕着绳圈与对手周旋,他留意避开多明格斯的右拳,并伺机以直拳进攻,比赛时,我发现了一个男人,他坐在场边的中央区,我想刚才我已经注意到了,此刻不知道为什么,我又盯上他。 此人年约四十五岁上下,额头突出,顶着稀疏的深褐色头发。他脸刮得很干净,形状肥扁,似乎以前也当过拳手,不过要真是这样,主持人应该会介绍他才对。在这里,充场面的名人很缺货,任何一位曾经在“金手套杯”亮相超过三回合的人,都很有机会在五洲电视网的摄影机前露脸,更何况他的座位就在台边,跨上去接受掌声,简直太方便了。 那个男人身边跟了—个小男孩。他一手搭在小男孩肩上,一手对着拳台指指点点,我猜他们应该是父子,虽说长得不太像。男孩大约十岁出头,浅褐色的头发,额上有着明显的美人尖,如果这种特征在父亲身上也曾有过的话,恐怕也早秃光了。那位父亲穿蓝色运动衫,法兰绒长裤,领带是蓝色的,上面缀着深蓝大圆点,圆点的直径将近寸,男孩则穿着红格子衬衫,藏青色灯芯绒长裤。 我一点也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见过他。 第三回合,在我看来,两人已打成平手。印象中罗希德得手次数较多,不过我没有仔细算过,多明格斯表现也不差,两人都比较进入状况了。直到这一个回合接近尾声,我都没有再留意那个打蓝圆点领带的男人。因为,我看到了另一个人。 这个人比较年轻,三十二岁吧,岔开双脚站在那儿,活像一名轻量级拳手。他把夹克和领带全脱了,露出一件白底彩色条纹衬衫,外表轮廓很鲜明,摆出的架势也不错,是那种你可以在男装目录上看到的帅哥型人物。美中不足的是,他下嘴唇太厚,鼻孔朝天。他一头梳理得宜的褐发,浓密而干焦,配一身古铜皮肤,那是在安蒂瓜晒了一个礼拜之后,带回来的纪念品。 他的名字叫理查德·瑟曼,五洲有线运动网的制作人。他正站在拳台绳圈外围和一名摄影师说话。举告示牌的美女开始绕场。凉快的装束除了让观众知道第四回合马上开打之外,还顺带养眼。只是这位丰满姑娘向大家展示本钱时,坐家里的观众可就错过了,他们只有啤酒广告可看。她高挑,长腿,身材窈窕,穿着暴露。 她走近摄影机,对瑟曼说了些话,瑟曼伸手拍拍她屁股,可能他习惯对女人毛手毛脚,或者说她习惯被占便宜,所以对此她完全无动于衷。还有另一种可能,也许,他们早八百年已是老朋友了。可是她一身嫩粉色泽皮肤,似乎不太可能和他一起去安蒂瓜度假晒太阳。 她跨出绳圈,他也爬下来,同她一起敲响赛钟。拳手双双从凳子上起身,第四局开始了。 这一回合多明格斯一上场就挥出右拳,正中罗希德左眼,罗希德则以刺拳和直拳还击,接近尾声时,更以连续的上勾拳扳回劣势,铃响那一刹那多明格斯又击出漂亮的一记右拳。我问米克这局到底该怎么算? “怎么算不重要,反正他们撑不完十个回合。” “你比较喜欢哪个?” “我喜欢那黑小子,不过,他大概没有希望了,这个彼得真他妈的猛。”他说。 我又向那个带着小男孩的男人望去。“你瞧那边那个男的,第一排,旁边坐了个小男孩那个。蓝夹克,圆点儿领带。” “他怎样?” “我想我见过他,可是忘了在哪里。你认得吗?”我说。 “从来没见过。” “那我到底是在哪里见过他呢?”“他那个样儿,看起来像警察。”“不会吧,你真这么想吗?” “我不是说他就是警察,是说他长得像而已。你知道他像谁吗?我忘了名字……呃,就是经常演警察的那个演员……” “经常演警察?几乎每个演员都演过警察。” “啊,对!吉恩·哈克曼。”他说。 我再看了看。“吉恩·哈克曼比较老,”我说,“也比较瘦。这家伙松垮垮的,吉恩·哈克曼多结实。还有,哈克曼的头发也比较多,是不是?” “得了,”他叫起来,“我又没说他就是吉恩·哈克曼,我只说他长得像。” “如果他真是吉恩·哈克曼,他们一定会请他站起来,向观众鞠躬致意。” “哼,就算是他妈的哈克曼亲表弟来,这些饥渴的人也一样会拉他起来鞠躬。” “不过你说对了,他们确实有相似之处。而且你注意看,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外形多相似,主要是某种共通的神韵。”我说,“嗯,奇怪,到底在哪儿见过他?” “可能你们在某一次戒酒聚会上见过吧。” “有可能。” “除非他现在喝的不是啤酒,否则你们在那种场合见过的可能性便不成立。如果他是你们那帮家伙中的一个,现在还会喝啤酒吗?不会吧。” “大概不会。” “不过你们那群人,也不见得个个谨守戒律,是不是?” “这话也没错。” “那好,我们希望他杯子里装的是可乐。如杯子里真是啤酒,我们就祷告他早点把酒递给旁边那小家伙。” 多明格斯在第五回合表现得比较好,尽管空拳不少,但打在罗希德身上的少数几拳仍然起了作用。这一回合接近尾声时,罗希德漂亮地扳回几拳,但很明显,天下还是属于那位拉丁裔拳手。 第六回合一上来,罗希德被一拳打中下颚,应声倒地。那一拳打得可结实了,罗希德趴了将近五秒钟。八秒钟的强迫暂停过去,裁判一宣布开始,多明格斯便迫不及待逼上前去,罗希德虽然有些踉跄,但在接下来的时间中,仍旧气势惊人,挥着直拳、勾拳、正拳全力反击。这一回合刚开始没多久,罗希德就被击倒,然而他竟然还能撑到第六回合结束,挺着没有倒下。 “再一回合就分胜负了。”巴卢说。 “不可能。” “哦?” “大好机会他已经错过了。”我说,“就像上一场比赛,那爱尔兰人,叫什么名字?” “爱尔兰人?什么爱尔兰人?” “就那麦卡恩。” “哦,那个爱尔兰黑人。嗯,照这种情况看来是有可能,你认为多明格斯也会像麦卡恩一样,时机到了却扣不下扳机?” “扣扳机,把对手击倒,这他倒会,只不过他现在恐怕心有余力不足了。你想想,他挥了那么多空拳,出拳本身就很耗体力,如果没打到那更累人。这一回合下来,多明格斯消耗的体力要比罗希德多得多。” “可是裁判也会这么判吗?除非你那位朋友钱斯先生动了手脚,否则,一定会判彼得这个回合赢。” 像这种拳赛,还值得动手脚?就连设赌局人家都懒得下注。我说:“用不着裁判,罗希德会把他撂倒。” “我说马修,你在做梦吧?” “不信走着瞧。” “要不要赌?跟你,我可不想赌钱。你说赌什么?” “不知道。” 我盯着那对父子,脑子里一直有个东西悬在我的思绪边缘,好像就要掉出个什么结论来,弄得我心不在焉。 “如果我赢了,咱们就离开这儿,到圣伯纳德教堂去,赶八点的弥撒。” “要是我赢呢?” “那咱们就甭去了。” 我笑起来,“这个赌注下得可真好,本来我们就没打算要去,我这算是哪门子赢?” “那这样好了,”他说,“如果你赢了,我就去参加你们的聚会。” “哪个聚会?” “就是那种什么莫名其妙的匿名戒酒聚会。” “你为什么想去参加聚会?” “我当然不想,可是那不就是打赌的目的吗?愿赌服输。” “可是我要你参加聚会有什么好处?” “我哪知道?” “那好,如果你自愿,我乐意带你去,可是别把你去的原因算我头上。” 这时,我看到那个父亲的手放在小男孩的额头上,把他的褐发慢慢向后拢。这个姿势像一记右拳,猛地击中了我的心,一时之间我像聋了一般完全听不见米克说话。 “那就下赌吧。”他说。 “好啊。” 钟响了,拳手再度起身。 “反正,你说的我也同意,我看彼得真他妈的把自己给累垮了。” 结果正是如此。虽然第七回合里,情势对多明格斯来说还没有到无力还击的地步,因为,他还有力气挥出几记让观众为他欢呼的拳来,但是,让观众起立欢呼比叫对手失足倒地要容易多了。这一回合快结束时,罗希德猛然挥出一记右拳打中对手心窝,我和米克不禁会心地相视点头。这时全场鸦雀无声,没人欢呼,也没人叫嚣,比赛的结果有目共睹,任谁都无法改变,这一点我们都了解,埃尔登·罗希德也明白,甚至连多明格斯也一样心知肚明。 两回合之间,米克对我说:“我真服了你,我什么都还看不出来,你就已经料到结果了。那些直拳就像往银行存钱,是吧?起先看起来好像没什么作用,但是忽然间,多明格斯的双腿就不管用了。说到这腿……” 举告示牌的美女这时正在绕场,告诉我们接下来是第八回合。 “她看起来也很眼熟。”我说。 他试着提醒我,“可能又是在戒酒协会里认识的吧。” “好像不对。” “废话,当然不对,如果见过,你一定会记得,对吧?嗯,你大概在梦中和她邂逅。” “这样说还比较接近。”我的视线,从她身上转移到打圆点领带的男人,然后再转回来。“有人说,假如你看到每个人都觉得眼熟,表示你已经步入中年了。” “有这说法?” “呃,这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说法而已。”第八回合铃响,才过了两分钟,埃尔登·罗希德便挥出强劲的左勾拳,击中彼得·多明格斯的肝脏部位,跟着又在他下颚补一记右勾拳。 八秒钟之后,彼得从地上爬起来,一定是股男人的气概支持他再度站起来。这时的罗希德已经稳占上风了。在终场之前,多明格斯又被三拳打趴在地。这次裁判连数都懒得数,他挡在两个人之间,高高举起罗希德的手。 原本来为多明格斯加油的同一拨人,现在又鼓噪了起来,改替罗希德欢呼。 我们站在钱斯和巴斯科姆旁边,听主持人宣布,在第八回合两分三十八秒,裁判裁定比赛结束,优胜者是外号“蛮牛”的埃尔登·罗希德。这些事情,我们早知道了,之后主持人又加了一句,后面还有四回合比赛,千万不可错过。 这四个回合,是为了电视节目填时间用的。假使罗希德在第二回合就把对手解决掉,或是他自己被解决了,这样至少还要正式垫上某个候补赛程来填满有线移动网的节目时间。 可是现在都快十一点了,观众们纷纷涌出体育馆,往回家的路上走。这种情形和棒球赛差不多,第七局结束,球迷们便从道奇球场涌出来,换句话说,电视荧幕上赛程已经没了。 理查德·瑟曼走进场中,替他的摄影师收拾器材。我没见到金发美女,那对父子也不见了。我四处张望,想指给钱斯看,问他认不认得他们。 算啦,管它那么多,又没有人付钱要我调査为什么一位打圆点领带的父亲看起来会这么眼熟。我的工作是盯住理查德·瑟曼,査他到底有没有谋杀他老婆。 第二章 时间退回到十一月份。 理査德和阿曼达参加了一个在中央公园西侧举行的小型晚宴,接近午夜时,两人离开宴会。因为夜色很美——将近一个礼拜以来,天气一直温暖得不合时令——于是,他们决定散步回家。他们住的公寓占了那栋建筑物的一整层顶楼,位于第八与第九大道间的西五十二街上,是栋五层的砖造建筑。一楼是意大利餐厅,二楼分别被旅行社与戏剧经纪公司租下,三四楼都是住家。三楼有两户,一户住着一位退休的舞台剧女演员,另一户住着一位年轻的股票经纪人和一名男模特儿。四楼只有一户,房客是位退休的律师和他的太太,他们在这个月初去了99lib?佛罗里达,要到五月上旬才会回来。 瑟曼夫妇在十二点至十二点半之间到家。他们踏上四楼的楼梯口时,正巧撞见两名歹徒从刚行窃过的老律师家出来。这两名歹徒身材魁梧,肌肉发达,约莫三十岁左右。他们持枪顶住瑟曼夫妇,把他们逼进刚才洗劫过的公寓里。他们抢走理查德的手表、皮夹,还有阿曼达的珠宝,又说他们夫妇是一对废物,一对没用的雅痞,被杀掉完全活该。 他们把理査德揍一顿然后五花大绑,用胶布贴住嘴巴,然后当着理查德的面,强暴了他妻子。最后,再用铁棍一类的东西重击他后脑,他昏了过去。醒来时,歹徒早不知去向。他妻子横躺在地上人事不醒,全身上下一丝不挂。 他滚下床来,试着踢响地板求救,可是地毯太厚,根本无法引起楼下房客的注意,他又把一盏台灯打翻,发出的声响依旧得不到任何回应。他挣扎着爬向妻子,试着叫醒她,她没有任何反应,鼻息也告停止,身体冰凉,恐怕已死去多时了。 他没办法挣脱被缚的双手,嘴巴上还贴着胶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胶带弄松后,他总算可以张口呼救了。可是,不管他怎么叫,窗子关着,这栋老房子的墙壁和地板又都很厚,他的喊叫声仍然传不出去。终于,他够到了一张小桌子,把桌上电话打落。桌上还有一支老律师用来通烟斗的金属棒,瑟曼紧紧地咬住金属棒,拨了911,报出名字、地址,告诉接线员他的妻子有生命危险,随即又失去了知觉。直到警方赶到现场找到他时,他仍昏迷不醒。 那件事发生在上一年十一月的第二个周末,星期六深夜至星期天凌晨之间。一月最后一个星期二的下午两点,我坐在吉米的阿姆斯特朗酒吧里喝着热咖啡。坐我对面的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一头短黑发,仔细修过的胡子微微透着灰白。他身上穿一件灰褐色高领衫,外罩咖啡色苏格兰呢夹克,肤色给人一种长久以来都待在室内的印象,不过,在纽约的冬季里,这种肤色其实一点也不特别。他的眼光隐藏在金边眼镜后面,但掩不住重重心事。 “我认为,是那个混蛋杀害了我妹妹。”他用一种冷静的、不带感情的音调说着这些愤怒的字眼,听不出抑扬顿挫。“我认为他杀了她。而且,我认为他会逍遥法外,我不能容许这种事发生。” 阿姆斯特朗是一家位于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交叉口的酒吧,在这儿已不少年了。在此之前,它是在第九大道上,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间,那儿现在是一家中国餐馆。当年,我正巧住在那附近转角处的一家旅馆,一天几餐都在那儿打发。餐厅靠里面有我的老位子,我总喜欢坐那儿,与客户会面,和人聊聊天,消磨晚上时间。有时候,独自一人坐在那儿也好,点一杯加冰块的波本威士忌,为了不喝醉,有时也会掺一点咖啡。九九藏书 我戒酒之后,心中暗暗拟了一张单子,上面列着一些想要刻意避开的人、事、地、物,阿姆斯特朗酒吧位居清单头一行。后来吉米失去了地契,把酒吧向西搬了一个街区,这种刻意的疏远就变得比较容易,因为它已脱离了我基本活动范围,有好几年我都没再去过,直到有一次,一位不喝酒的朋友提议上那儿吃消夜。从那时起,我又摇身变成那里的常客,到现在为止,至少已经在那儿用餐超过六次了。听人说,如果你要保持滴酒不沾最好别在低级酒吧里混,可是不管怎样,现在的阿姆斯特朗感觉更像一家餐馆,尤其是装潢,裸露的红砖墙上覆盖着青翠的羊齿植物,看起来亲切可人。餐厅里播放的是古典音乐,在周末还有三重奏现场室内乐,所以它并不是那种典型的,像地狱厨房般充斥着血腥晦暗的罪恶之地。 莱曼·沃里纳告诉我,他从波士顿远道而来,我提议在他住的旅馆碰面。但是,他住朋友家,我的旅馆房间又太小,大厅也嫌挤,而且那种地方不可能激发你的信心或灵感,于是我再次选择吉米的酒吧,作为会见这位我未来的客户的场所。此刻我喝着咖啡,沃里纳则一边喝着伯爵茶,一边指控理查德·瑟曼谋杀他妹妹。背景音乐播放的是巴洛克管风琴五重奏。 我问他这事警察怎么说。 他皱着眉说:“这件案子虽然没了结,表面上好像还在侦办中,可是在我看来正好相反,他们已经放弃调查。” “话也不是这么说,他们不会完全放手不管,只是不再那么积极罢了。”我回答。 他点点头,“我和一个叫约瑟夫·德金的警官谈过,我想,你们是朋友吧?” “相处友善。” 他挑起眉梢,说:“说得好。友善和朋友很不同。德金警官并没有表示理査德该为阿曼达的死负责。但正因为他这种不置可否的态度,才更让我觉得事有蹊跷。你应该懂我意思。” “我懂。” “我问他,我是不是能做些什么来协助调查?他说,凡是经由官方渠道所能做的努力,都已经做过了。这句话花了我好一会儿工夫才搞懂,他不能挑明了建议我去雇一名私人侦探,他只能引我朝这方向走。我就说啦,‘也许不需要经过官方渠道,比如战,请个私人侦探之类的……’他露齿一笑,好像在赞许我对此心领神会,已经懂得了游戏规则。” “这种事他不便直接提议。” “而且我相信,他也不能直接把你推荐给我。‘说到推荐,我想我最该做的,就是请你去查电话簿。’德金是这么说的,‘但这附近有个侦探,电话簿里查不到,因为他没有执照。就这点而言,他称得上是非常非官方的了。’你笑什么?” “你学乔学得很像。” “谢谢。只可惜对事情没有什么帮助。你不介意我抽烟吧?” “请便。” “真的?几乎每个人都戒烟了。我也戒过,但没成功。”他拿出一根万宝路,点燃,好像是对他所说的作补充说明。他猛吸了几口,仿佛正吸取一种生命的替代品。 他道:“德金警官说,你是个异端,甚至有点不合常理。” “他用这些个词儿?” “反正差不多是这意思。他说,你收费的标准很随意,而且经常反复无常。当然,他也没真用到这些词。他还说,你不会提供详细的调查报告,花费也经常控制不住。”说完,他的身子向前倾,“那些我都可以接受。重要的是他告诉我,你这个人一旦有所发现就咬住不放,这一点才是我要的。如果那个狗娘养的杀了阿曼达,我必须知道。” “你凭什么认为是他干的?” “凭直觉,我知道这没什么科学根据。” “但不表示一定错。” “是啊,”他凝视着他的烟,缓缓地说,“我没把他给杀了。本来我真想这么做,可是阿曼达爱他,或正要爱上他,反正就那么回事,随你怎么讲。然而,要去喜欢一个厌恶你的人很困难,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瑟曼很讨厌你?” “他一看到我,就忍不住恨我。我是同性恋。” “就因为这个?” “也许还有其他原因,不过,我的性爱取向已足以把我排除出他的社交圈之外了。你见过瑟曼吗?” “报纸上看过他照片。” “我说自己是个同性恋时,你好像一点也不吃惊,你第一眼看到我就知道了,对吗?” “也没有,隐隐约约吧。” “其实从外表是看得出来的。我没对你使障眼法,马修。我可以叫你马修吗?” “当然。” “还是你比较喜欢马特?” “都可以。” “你可以叫我莱曼。我的意思是,我的外表看起来像个同性恋,当然对那些很少看过我身边同性恋同伴的人来说,我可能较难分辨。据我对瑟曼外表的观察,我相信,他是一个躲在衣柜深处、九九藏书你无法穿透层层衣服一窥究竟的人。” “这话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是他装的,还是连他自己都没发觉,在性的方面,他比较偏好男人,他憎恨那种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人,因为,他怕骨子里我们是好姊妹。” 女招待走来替我加咖啡,并问沃里纳他的茶要不要加热水。他告诉她不但要,而且还要加个新茶包。 “这简直莫名其妙,喝咖啡的人可以免费续杯,喝茶的人却只有免费的热开水。如果要换一个新茶包,他们就算你第二杯的钱。可是对他们来说,茶比咖啡还要便宜。”他叹了口气,说,“如果我是律师,我会发动一群人来告他们。当然,这只是开玩笑。但话说回来,在我们这个好打官司的藏书网社会,某个地方一定有人正这么做。” “那也没什么好吃惊。” “……她怀孕了,你知道吗?她去医院检查,已经有两个月身孕了。” “报上写了。” “她是我唯一的亲人。我死了,我们家血脉就断了。我一直以为这种事应该不会很困扰我才对,可是,竟然还真的困扰了我。因为阿曼达死在她丈夫的手上,而她丈夫居然可以逍遥法外。当然我还不能确定他到底有没有杀她,如果我确定……” “怎样?” “就会少一点困扰。” 女招待把茶端来,他喝着换过新茶包的热茶。我问他瑟曼杀害阿曼达的动机是什么。 “钱,”他说,“她很有钱。” “多少?” “我父亲搞房地产赚了不少钱,其中很多被我妈偷偷花掉了。不过她过世之后,多少还留了一些。” “什么时候的事?” “八年前,遗嘱规定我和阿曼达各继承六十多万元,我敢说我妈把能花的钱都花掉了。” 我们的谈话结束时已将近五点钟,到了酒吧的“快乐时光”减价时间。我的小笔记本写满了好几页,也不再添咖啡。莱曼·沃里纳先喝茶,之后改喝啤酒,然后再换成现在已经喝了一半、盛在高脚杯里的“日暮之首”。该是谈钱的时候了。 像往常一样,我不知道该收多少.99lib?钱。我猜,不论多少他一定付得起,但我还是算不出来,我说二千五百元,他问也不问,掏出支票簿和钢笔,我不记得最后看到这种款式的钢笔是何年何月。 他问道:“马修·斯卡德对吗?两个‘t’,两个‘d’?”我点点头。他把写好的支票拿在手上挥来挥去,让墨水风干。我跟他言明费用多退少补,他点点头,似乎对这类事并不很在意。我接过支票时,他说:“我只想知道真相。” “你能期望的也只有这么多了。査出是他干的,和在法庭上提出有利证据是两码子事。就算最后你的假设被证实了,仍然不见得能把你妹夫绳之以法。” “你无须向法官提供什么证据,你只要向我证明就够了。” 感觉上,我好像不能不继续追问下去:“听起来,你好像打算亲自出马。” “我不是已经这么做了吗,我不是已经雇用一名私人侦探了?不等凶手良心发现,也不等上帝用他慢吞吞的老方法来让坏人得到报应。” “我可不想变成谋杀理查德·瑟曼的共犯。” 他沉默了半晌,说:“说从来没这种念头是骗人的,但我不会这么做,这不是我的行事风格。” “那就好。” “是吗?我很怀疑。”他招手要女招待过来,给了她二十元并要她不用找了,我们喝掉的,总数不到四分之一,不过这张桌子被我们占了将近三个钟头。他说:“如果是他杀的,那么他真是笨死了。” “谋杀一直是很愚蠢的。” “真的吗?我不大同意你的说法,可是你是专家,懂得比我多。不,我的意思是说,时机尚未成熟,他应该忍一下。” “为什么?” “为了更多钱。别忘了,我也继承了同样的钱,而且我向你保证还没花光。阿曼达是我的继承人,也是保险受益人。” 他抽出一根烟,又塞了回去,“除了她,我还能留给谁呢?我的爱人在一年半前死于一种四个字母的病。”他凄凉一笑。 “不是风湿痛(gout)是另外一种。” 我没讲话。 “我是先天免疫不全症候群(HIV)阳性。”他说,“很多年前我就知道了,可是我骗阿曼达说检验报告是阴性,没什么好担心。”他定睛看着我,“你不觉得这是个善意的谎言吗?反正我又不跟她发生关系,何必说实话,徒增她的精神负担?”他又把烟抽出来,但没点。“还有,说不定,我根本就没病,吃抗生素也并不表示体内一定有病毒……算了,当我没说。今年八月第一块紫斑出现了,科波西氏瘤(Kaposissara)。” “我知道。” “这可不是短暂的死刑,从发现到现在已有一两年了,也许我还能再活个几年,也许十年,或更久。”他点着烟,“但是我有预感,我不会活那么久。” 他起身从架上拿了外套,我也取下我的,跟着他走出去。一辆出租车驶来,他招手让它停下,打开车门,转过身来说:“这件事阿曼达还不知道,我本来想在感恩节告诉她,可是太迟了。她不知道这件事,当然他也就不可能知道,所以晚一点谋杀她的好处,他也就不可能知道。”把烟扔掉,他说:“这可真讽刺。如果我早告诉她我快死了,也许现在她还活着。” 第三章 第二天早上一睁眼,我便将沃里纳付的支票存进银行,同时提了一些钱留在手边花。这个周末下了一点雪,此时大部分已经融化了,只剩下少许灰污的残雪还留在街边。外头很冷,风不太大。时序已入仲冬,这样的天气还算不坏。 我步行到西五十四街上的城中北区分局,希望能碰上约瑟夫·德金,可是他不在。我留话要他回来时跟我联络,然后到四十二街和第五大道交口的图书馆。我在那儿花了几小时,阅读所有能査到的有关于阿曼达·沃里纳·瑟曼谋杀案的资料。在查阅过去十年来《纽约时报》的索引时,我看到了他们的结婚启事,时间是四年前的九月。那时她已继承了遗产。 虽然我已从沃里纳那儿得知他们结婚的时间,但查证一下客户给你的资料总是好的。除了些已知的信息,这份结婚启事还提供了一些沃里纳没提到的讯息——包括瑟曼父母的名字、参加婚礼的宾客名单、他上过的学校,还有进入五洲有线电视网之前的工作。 查到的众多资料中,没有一个能告诉我瑟曼有没有杀他老婆,但反正我也不指望在图书馆研究个两小时就能破案。 后来我又打电话去城中北区分局,约瑟夫还没回来。中餐,我草草吃了一个热狗和熏肉卷,走着去瑞典人的教堂,平常中午十二点半那儿都有聚会。今天演讲的人,家住长岛,在六大会计事务所中的一家工作。他过去十个月来滴酒未沾,至今还沉浸在戒酒的喜悦里。 “我听到你的留言后,就打电话到你住的旅馆,但接线员说你出去了。”他说。 “本来我正准备回去,想着说不定可以碰碰运气,就顺道过来看你会不会刚好在这儿。”我说。 “今天算你走运,马修。坐。” “昨天有个家伙来找我。”我说,“他叫莱曼·沃里纳。” “受害者的哥哥。我就知道他会去找你,怎样,你能帮他点什么吗?” “看情况吧。”说着,我把一张百元大钞塞进他指缝间,“谢谢你的介绍。” 我俩单独坐在办公室里,所以他才能毫无顾忌地展开那张钞票,仔细打量着。 “是真钞,”我跟他保证,“我看着他们印的。” “现在我感觉好多了。”他说,“不,刚刚我还在想,也许根本不应该拿这些钱,你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个案子并非花钱就能消灾,然后所有人皆大欢喜。你接了这件案子我很高兴,真希望你能帮上他的忙。” “你觉得,瑟曼真的杀了他妻子吗?” “什么我觉得?我他妈根本就认定是他干的!” “凭什么这么说?” 他思索了一下,“不知道,这么说吧,警察的直觉,怎样?” “听起来不赖。在你警察的直觉和莱曼的同性恋第六感之间,瑟曼纯粹是靠运气才逃过法律的制裁。” “你见过这家伙吗,马修?” “没有。” “我想知道你观察的结果会不会和我一样。那个狗娘养的骗子,我发誓,这件案子我有第一手资料。刑警大队接获911报案之后,我第一个赶到现场,那时他惊魂未定,头上的伤口还流着血,因为要撕掉胶布,所以脸上也有不少擦伤。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我都说不清又见过他多少回。马修,他说的话,听起来很假,我就是不相信他会对他老婆的死感到难过。” “这并不表示他杀了她。” “没错,我看过几个杀人犯,他们对遇害人的死感到很难过。反倒一些清白无辜的人,一点也不为死者伤心,而且我又不是约瑟夫·德金牌测谎机,不是每一次都能拆穿谎言。但应付他可就容易多了,只要他那张嘴一掀,八成又是喂你一堆狗尿。” “是他一个人干的吗?” 他摇摇头,“我看不是,那个女人的前后都有被强暴的痕迹,阴道里面残存的精液确实不是她丈夫的,血型不同。” “那后面呢?” “肛门里面并没有精液,也许后面那个男的很重视性行为的安全。” “真是顺应现代潮流的强暴手法。”我说。 “这不都是那些到处散发的外科宣传单的功劳?大众的良知因此普遍提高了。反正整件事看起来,两名歹徒的作案手法,和死者丈夫的供词完全吻合。” “除了精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生理上的证据?” “有啊,有两种阴毛,一种是短的,另一种是蜷曲的,其中一种可以肯定不是她丈夫的,另外一种则有可能。但问题是,光从体毛查不到什么线索,只能肯定两种都是白种男人的,此外,就不可能进一步查下去了。就算有些确实属于瑟曼所有,也不能证明什么,他们是夫妻,老天,丈夫的阴毛在你的阴部存个一两天,没什么奇怪。” 我想了一下,“如果是瑟曼单枪匹马干的……” “怎么可能?” “当然可能,他只要事前把精液和体毛准备好就行了。” “那些个玩意儿,他要怎么弄到手?帮一个水手吹喇叭,然后吐到塑料袋里?” 莱曼·沃里纳猜测理查德·瑟曼是秘密同性恋者的说法忽然藏书网闪过脑中,我说:“那也行得通。我只是过滤某种可能性。不管用什么办法,他弄到了一些精液和体毛,和他妻子一起赴宴,回家时……” “爬了三层楼,他要他妻子等会儿,好让他有时间撬开戈特沙尔克家的公寓,他还会说:‘你看着,亲爱的,我学了一招不用钥匙就能开门的绝活。’” “门是撬开的?” “嗯。” “这可以事后弄。” “哪个事后?” “杀掉阿曼达之后,打911之前。这样好了,我们假设他有戈特沙尔克家的钥匙。” “戈特沙尔克不是这么说的。” “他可以偷偷打一把。” “戈特沙尔克家的门有很多道锁。” “他也可以有很多把钥匙,‘等一下亲爱的,我答应罗伊和艾尔玛替他们的植物浇水。’” “他们才不叫这名字,老律师叫艾尔弗雷德·戈特沙尔克,他妻子的名字我忘了。” “‘我答应帮艾尔弗雷德和爱谁谁的植物浇水。’” “凌晨一点钟浇花?” “干什么还不是都一样?也许他说去借一本想了好久的书也许宴会结束后,两人都有一点意乱情迷,他提议溜进老律师的公寓里,在他们床上云雨一番。” “‘真刺激,亲爱的,就跟我们婚前一样。’” “他就像这样把她引进去,杀了她,然后将精液和体毛注入她体内,布置得像一起强暴案。对了,她指甲里有没有发现疑似生前抓到的东西?” “没有。他没有说她挣扎过。歹徒有两个,其中一个干好事时,另一个可以抓住她的手脚。” “我们再回到他单独作案的可能性上。他杀她之后,假装强暴,戈特沙尔克家则成了第一现场,由他布置成歹徒闯入的样子。你有没有让老夫妇检查遗失什么了没有?” 他点点头,“艾尔弗雷德来过,说他妻子身体一直不好,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远行。他们一向放在冰箱上应急用的几百块钱不见了,一些家传的珠宝、袖扣和很久没戴的戒指也丢了,至于她的首饰,因为他无法确定哪些带去了佛罗里达,哪些又锁在保险柜里,所以也搞不清楚。不过贵重的东西大多存银行,或带去佛罗里达了,损失应该不会太大。得请罗丝列一张详细的失物清单才能作准。对了对了,罗丝,就是律师老婆的名字,我就知道迟早会想起来。” “她的貂皮大衣呢?” “她没有貂皮大衣。可不是因为每年得在佛罗里达住六个月零一天才没有,而是因为她非常爱护动物。” “为什么得住六个月零一天?” “因为得住满这个最低期限,才符合佛罗里达州居民的条件。该州的居民不用缴所得税。” “他不是退休了吗?为什么还要缴税?” “还有一些其他投资的收入。” “好吧,没貂皮大衣,那么有没有丢掉什么大东西?比如说电视音响之类的?” “客厅里有一台很大的背投电视,卧房里也有一台。歹徒们把卧房的那台搬到客厅,随后就扔那儿了。看来,他们原本想搬走,但不知道是一时紧张得忘记了,还是临时决定在这问公寓里还躺着一具女尸时,不要冒这个险。搬走那么大一台电视,实在真的太危险了。” “那他们知道她断气了?” “他们把她的脸整个揍扁了,还用丝袜勒她脖子,这么折腾,难道他们还不清楚阿曼达的状况比遇上他们之前凄惨多了吗?” “然后,他们便拿走了现金和珠宝。” “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戈特沙尔克能想到的只有这么多了。问题是,他们还把整个公寓搞得天翻地覆,马修。” “谁?警方搜证小组?” “歹徒。所有东西都非常彻底地翻过,乱七八糟的,抽屉拉出来倒在地上,书架上的书也都弄下来了。倒不是因为要搜什么秘密玩意儿把床垫划开、靠垫割破,而是他们把每一样东西拿起来乱丢。我猜他们是找现金。你想,冰箱里放奶油的小隔间里的几百块钱,怎么够?” “那戈特沙尔克怎么说?” “他还能怎么说?‘我有一大笔没有报税的现金,被那些混蛋歹徒发现了。’他说,除了几件艺术品之外,公寓里面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有一些是签了名、编过号的画,像马蒂斯、夏加尔,其他的名字我忘了,那些画都已经投保,总价大概八万美金左右,歹徒把画从墙上扯下来,并没有偷走。可能是想看看后面有没有保险箱吧。” “我说,假使他是一个人作案……” “怎么又绕回去了?好吧,请说。” “公寓里到处被翻箱倒柜,看起来跟真的一样,但他只要把现金和珠宝藏起来就行了。你有没有搜他身?” “瑟曼?没有。他被打得鼻青脸肿,双手反绑,妻子僵死在地上。这种情况下你还能把他剥光,再检査他的屁眼里有没有夹白金袖扣吗?不管怎样,若是按照你的推断,其实他大可把所有东西藏在自己公寓里。” “我正想这么说。” “如果再进一步推想下去,他用一把,不,两把……唉,管他用几把钥匙。总而言之他潜进戈特沙尔克家,杀了自己的老婆,伪造一个强暴案的现场,把偷走的现金和珠宝塞一双袜子里,上楼放进自己家抽屉中。然后他下楼来,把门撬开,装成歹徒闯入的样子。接下来,依我看,他又把铁棍藏回楼上去了,因为在戈特沙尔克家搜不到铁棍。” “瑟曼的公寓有没有搜过?” “有,不过是先征得他同意的。我告诉他,歹徒很可能先从他那儿下手,再一路往楼下作案。当然,我早知道根本没这回事,瑟曼的公寓完全没被歹徒闯入的迹象。他们也可能从消防梯溜走,不管是用什么法子,反正没人踏进他公寓一步。但我还是照规矩搜了,看看有没有从楼下带上来的东西。” “什么都没搜到。” “一无所获——不知道这能证明什么。我没有机会来一次地毯式搜查。就算有,如果他把珠宝塞进他老婆珠宝盒里,我怎么可能看得出来呢?况且,搜寻的目标是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又从何搜起?至于那几百块钱现金,难道他妈的就不能塞进他自己钱包里吗?” “他的钱包不是被抢走了吗?” “对啦,对啦,他的手表和钱包都被抢走了。歹徒逃走时,把钱包丢在半路上,掏空了现金,留下信用卡。” “他可以自己拿下楼。” “也可以从楼梯口扔下来,省得跑上跑下。” “至于他妻子那些‘假设’被抢走的首饰珠宝——” “干脆放回珠宝盒里不就得了吗?还有,他的劳力士表,哼,谁知道?搞不好他根本就没戴手藏书网表,或是卷在哪一只袜子里面。” “然后呢?他把自已痛打一顿,双手反绑,嘴巴封上胶带——”我说。 “换作是我,我会先把嘴巴贴起来,再反绑双手。” “嗯,这种事你比我在行。他是怎么被绑的?你看过他被绑着的模样吗?” “该死,就是没有,我越想就越懊恼,真恨不得去咬掉那两个替他松绑的便衣的脑袋!但你能指望他们做些什么呢?面对一个相貌斯文、穿着体面的男人,神情恍惚,被五花大绑扔在地上,妻子的尸体就躺在一旁,你还能说,在警察未到达之前,现场必须尽量保持原状吗?当然是赶快给他松绑,换了你我也一样。” “也是。” “可是,唉。他妈的我真希望他们没那么干,如果是我先赶到现场就好了。若还依你那个他独自犯案的脚本来推断,现在问题在于,他可不可能把自己反绑,对不对?” “对。” “他的腿是捆住的,这个自己动手并不难,至于把双手绑在背后,就让人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了,不过,也不是不可能。”说着他拉开抽屉,伸手在里面翻了一会儿,掏出一副手铐。“马修,把手伸出来。”他铐住我手腕,“好,现在你弯腰,一次一只,把脚这样跨过去,去,坐到桌上弄……去啊,难不倒你的。” “老天。” “这在电视上常常可以看到。有一个人被铐住,他只要跳过自己手臂环成的圈,铐着的手就跑前面来了。好,现在站起来,把双手弄到背后。” “不行。” “如果你再瘦一点就没问题了,瑟曼的腰围只三十寸,而且一点屁股也没有。” “他的手臂很长吧?如果我的手臂再长个几寸,也会比较容易。” “我没有去量他的袖子长度,不过你如果从这里开始调查也不错,到附近所有中国人开的洗衣店去,看能不能査到他的衬衫尺码。” “把手铐打开好不好?” “呃,不知道该不该这就打开,你这副德性还挺好看的,活像抓自己的屁股似的,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我不想破坏画面。” “快点。” “咦?我明明有钥匙啊?放哪儿去了?嘿,没关系,我们可以蹭到前面去,那里一定有人有钥匙……好啦。”他取出钥匙打开手铐。我站直身子,肩膀有点酸,一边大腿肌肉也有轻微拉伤的现象。“奇怪,怎么电视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可不是?” “没看到他被反绑的方式,实在无从得知歹徒是怎么把他捆住的。我放弃你的假设,应该是有几名歹徒联手作案。你知不知道我现在烦心些什么?” “什么?” “警察赶到现场时,他还被绑着。可是他滚下床去,撞翻桌子打电话报警……” “就凭一根咬在嘴里的烟斗通条。” “可不是?真厉害,一个人办妥了这么多事。不但如此,还把大部分嘴上的胶带蹭掉。我猜你也有这份能耐。” “得了。” “要不要我去找一卷胶带现场试验一下?开个小玩笑罢了。马修,你知不知道,你的毛病就是没幽默感。” “我正想知道自己有什么毛病呢。” “喏,现在你知道啦。说正经的,他什么都做了,就是没把自已松绑。除了魔术大师霍迪尼谁也作不到这一点。绳子一点都没有松动,一个动弹不得的人能做什么?但他却有办法滚来滚去。那些歹徒捆绑技巧这么娴熟,真犯案时却忽然变外行了。我真想知道,他到底怎么被绑,第六感告诉我,他有挣脱的机会,他为什么这样呢?” “他想在警察到达时,保持被绑的样子。” “一点不错,这样就可以撇清谋杀罪嫌疑了。如果他挣脱了,我们可以顺理成章说是他杀的,因为他一开始就没有被绑。目前的状况是,我们只能假设,他之所以没有挣脱,只因为他需要那样子被发现,但这也不能证明什么,因为照这样下去,不管怎样他都有罪,况且他的动机又——” “我了解你意思。” “所以说,我真希望能看到他松绑之前的样子。” “我也是。他是怎么被绑的?” “我不是才说过——” “我是问用什么绑的?电线?晒衣绳?还是什么别的?” “哦,他们用的是一种家庭用麻绳,相当坚韧,可以捆包,或假如你刚好有那方面癖好,也可以用来绑女朋友。我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带来的。戈特沙尔克家有一个专门放置家庭用品的抽屉,里面有些钳子、螺丝刀之类的,说不准老人家抽屉里也正好有一两捆绳子,谁会去操心这事?更何况是一位在这里住半年、下半年搬别处住的七十八岁老头子。抽屉翻倒在地上,里面如果有绳子,他们一定会发现。” “胶带呢?” “是平常医药箱里的那种普通白色胶布。” “我就没有这玩意儿,我的医药箱只有一瓶阿斯匹林和一盒牙线。” “好吧,应该说,你如果活得像个人的话,就可以在你医药箱里找到白胶布。戈特沙尔克认为是歹徒自己带来的胶布,因为他家浴室没有,有趣的是,用剩的胶布和麻绳都没有留下。” “这就怪了。” “不知道,可能有收集绳子的嗜好吧,而且,连铁棍也带走了。如果我把一个死掉的女人留在公寓里,才不会拿着凶器满街乱跑。不过,他们也可能是天赋异禀——” “天赋异禀的话,老早去干别的勾当了。” “是啊。为什么把凶器带走?如果瑟曼是共犯,又是他出面采买,也许他们怕因此被追査到;如果就用公寓里现成的……不知道呀,马修,这他妈的奇怪。” “我知道,在一堆为什么和假如之中瞎转,而且还有很多地方说不太过去。” “正因为如此,我们的谈话才这样东一句西一句没个逻辑。” “他描述过歹徒长相吗?” “当然,细节上虽然有些模糊,但前前后后还算交代得清楚,并没有什么自相矛盾之处,你等会儿可以自己去看档案。据他描述是两个年纪与他们夫妇差不多的白人,两个彪形大汉,都留着胡子,比较高大的那个蓄着一条颇长的小辫子,好像小尾巴拖在后面的那种,知道吗?” “我知道。” “一看就知道来自上流社会,就像那些理平头的家伙,头上仿佛粘了一顶土耳其帽,而且还用割草机推过,外表是一个德性,我刚刚说到哪儿啦?” “那两个歹徒。” “喔,对对对,他非常热切并合作地看过一整本嫌疑犯照片,却没指出半个来,我们替他安排一名警方画家雷·加林德兹,我想你认识他。” “我认识。” “他很不错的,不过他的素描,怎么看都像拉丁美洲人,档案里有一份画像复件,有一家报纸也刊过。” “我没看到。” “是登在《每日新闻》上吧?也接过几个检举电话,浪费了一些时间去查,啥也没査到。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怎么想?” “这件案子不是他一个人干的。” “是啊,我也这么认为。” “我的意思是,你无法排除掉这种可能性。也许他真的有办法把自藏书网己反绑起来,经过周详的计划把铁棍、胶布和绳索扔掉,可是,事情应该不是这样的,他一定有帮手。” “我同意。” “他安排了几个职业杀手,对他们说:‘喏,这里是大门钥匙,怎么做看你们自己方便,进来后直接上四楼的公寓。别担心,不会有人在家的,楼上也没有人在,就当成自己家一样,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把抽屉掀翻,书本扔到地上,现金和珠宝尽管动手拿不要客气,只要在十二点半到一点之间,我们从宴会回来以前弄妥准备走人就成了。’” “然后,因为不想太早到,所以他们散步回家。” “或许吧,或许散步回家只是因为夜色真的很美,谁知道?到了戈特沙尔克家的那层楼之后,他说:‘你看,罗丝和艾尔弗雷德的门开着。’接着他把她推进去,他们抓住她,打昏之后再强暴,最后把她杀了。事成之后他说:‘嘿,混蛋,你们不想在三更半夜抬着一台电视到处跑吧?我现在付给你们的钱,够买十台电视。’所以电视就留下了,而因为怕被追査,绳索、胶布和铁棍也被带走了……不对,简直胡扯,杂货店和五金行的东西怎么追查?” “带走作案工具,是想让我们知道,这不可能是一个人干的。那些绳子、胶布怎么可能自已长脚跑掉呢?” “对,没错。不过在离开之前,得稍微楱他一下,他们造假的功夫令人印象深刻,你在档案中可以看到我们替他拍的照片。接下来,把他捆住,封住他的嘴巴,也许还替他把胶布撕掉一半,等时间差不多,他就可以打电话报警了。” “或者是绑得够松,好让他能挣出一只手来,把该做的事都做完后,再伸回绳子里去。” “我也正想到这一点。耶稣基督,如果那些警察能够慢一点替他松绑就好了。” 我说:“不管怎样,他们走了以后,他想办法多挨一阵子才拨911。” “不错,这种说法,我看不出有什么漏洞。” “我也看不出来。” “我是说,还有没有其他的理由能解释他为什么活着?他们已经把她杀了,尸体就放在一边,为何不干脆顺道把他宰了落得干净,省得费力去捆他。” “他是在杀她之前就被捆了。” “好吧,这是他的说法。可是为什么要留活口?她的死,已经足够把这些劫匪送上绞刑台了,而且他可以指认他们——” “在本州不能。” “用不着你提醒。重点是,既然已经犯下了二级谋杀罪,多杀他一个也不会更糟,就像那些黑人说的,用手上的铁棍砸烂他的天灵盖。” “他们这么做了。” “做什么?” “用力砸他,用力到以为他死了。他们只杀了她,或许原先没有计划要杀人,所以——” “你是说,他讲的是实话?” “让我们暂时先站在魔鬼这一边来替他辩护,他们失手杀了她。” “只因为她的脖子不小心被丝袜缠住——” “而且他们并没有真的慌乱,但却匆忙一铁棍击昏了他,心想下这么重的手,应该是活不成了,一心想赶紧跑掉,谁还有那种闲工夫去摸他脉搏,或拿面镜子到他鼻子下头查看还有没有气呢?” “胡扯。” “你明白我说的了吧?” 他叹道:“是啊,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这就是为什么它是一桩悬案,证据不够有力,而且我们掌握的几件事实又没法支持任何一种假设。”他站起身来,问我:“我想喝杯咖啡,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好。”我说。 “我不知道这咖啡为什么这么难喝。”他说,“我真的不知道,以前这里有台投币式咖啡机,可是那种机器连半点像样的咖啡都煮不出来。后来又买了这种电动滴漏式咖啡机,还去买了高级咖啡,结果煮出来还是这种味道。我想一定有某种自然定律,那就是,警察局里的咖啡一定要像大便一样难喝。” 我倒不觉得有这么难喝。他说:“你知道,事情要怎么发展才会真相大白?” “有人告密。” “告密者听到了风声四处传播,或者我们以重罪之名逮到了其中一个倒霉的天才,为了自保,他把同伙统统供出来。至于瑟曼,就如同我们的推论,是他一手策划。” “或甚至根本不是。” “什么意思?” 我说:“他们会说:‘我们走的时候她还活着,踢打个不停,老兄。我们是操了她,不过我发誓她喜欢死了。我也跟你保证,我们并没有在她脖子上缠什么丝袜,一定是她老公临时决定给自己来个闪电离婚。’” “天啊,他们是会那样说。” “我知道,如果瑟曼百分之百清白,他们就会那样说:‘不是我们杀的。我们走的时候她明明还活着。’而这甚至也可能是事实。” “哦?” “假设瑟曼是临时起意。瑟曼夫妇回到家,撞上了正在作案的歹徒,歹徒把他们绑起来,殴打他并强暴他妻子。反正是禽兽,就该有个禽曽样子。瑟曼在他们离开后,挣脱出一只手来,他妻子昏过去了,而他一度以为她已经死了。” “可是她没死,于是他灵机一动……” “丝袜就在她身边床上,接下来你也知道,勒住她的脖子,这下子,她可是真的死了。” 他想了一下说:“也有这种可能。验尸报告指出,死亡时间大约在凌晨一点左右,这点符合瑟曼的说法。而如果他们前脚一走,他后脚就杀掉她,再拖延片刻,好让自己有时间从昏迷中醒来,挣脱捆绑,这样也说得通。” “没错。” “没有人能把他扯到这件事里。他们可以辩称离开现场时她还活着,不管怎样,他们都会这么说。”喝完了咖啡,他将保丽龙杯子丢进废纸篓里。“我操,你可以一直在里面打转。依我说,就是他干的,不管是预谋还是临时起意,我都认为是他干的,有那么多的钱。” “据她哥哥说,她继承了美金五十多万。” 他点点头,“再加上保险金。” “他没提到保险金的事。” “可能没有人告诉他。他们婚后不久,就签下了彼此为受益人的保险,十万元人寿险,意外死亡则可以领双倍。” “这样又多了一点甜头。”我说,“赌注提高了。” 他摇摇头。 “怎么?我算错了吗?” “嗯哼。她在九月时怀孕了,一发现怀孕之后,他们就联络上保险经纪提高保险金额,一个小生命要降临了,增加一点责任感是很合理的,对吧?” “他提高了哪些保险项目?” “一百万投他自己,毕竟他要负担家计,他的收入对这个家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当然喽,她也很重要,所以也被提高到五十万。” “所以,她的死——” “意味着一百万保险金,还有意外死亡险双倍赔偿,以及他将要继承的那些财产,加起来大概有个…一百五十万吧。” “天哪。” “是啊。” “耶稣基督。” “是啊,既有方法,又有动机,还有机会。他妈的,这个狼心狗肺的家伙,而我却连一点能证明他有罪的证据都找不出来。”他闭上双眼,过了半晌,抬眼看着我说:“我能不能问你一件事?” “当然可以。” “你用不用牙线?” “嗯?” “你说你的医药箱里只有阿斯匹林和牙线,你用牙线吗?” “喔,想起来才用,我的牙医叮嘱我一定要买。” “我也是。但是我从来不用。” “其实我也不用,这样有个好处,那就是我们永远都有用不完的牙线。” “就是啊,这一辈子都不用愁了。” 第四章 那天傍晚,我和伊莱恩·马德尔相约在第九大道西边靠四十二街上的一家剧场见面,她穿紧身牛仔裤、方头靴和摩托车骑士常穿的那种口袋上有拉链的黑色皮夹克。我告诉她,她看起来漂亮极了。 “真的吗?”她说,“我试着打扮得‘外百老汇’点,可是这样好像已经变成‘外外百老汇’了。”99lib?t> 我们的座位在前排,视野不错。不过这个剧场很小,根本不会有什么坏位子。剧名是什么我忘了,总之对有关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剧作家抱有负面的态度。其中一个名叫哈利·齐格勒的演员,属于“戒酒很简单”这个团体,是亚波斯圣保罗教堂匿名戒酒协会的长期会员,教堂离我住的旅馆只隔两个街区。哈利在剧中演一个住在纸箱里的酒鬼。他的表演很具说服力,为什么呢?因为几年前,他在现实生活中就是这样的。 结束后,我们到后台去恭喜他演出成功,刚好遇上了六七个戒酒协会里认识的朋友,约我们一起去喝咖啡,我们婉拒了邀约,径自沿着第九大道步行而上,走了十个街区,来到一家两个人都很喜欢的“巴黎绿”餐厅。我叫了剑鱼排,伊莱恩点的是意大利宽面。 “真搞不懂你,”我说,“穿着皮衣的异性恋素食者。” “那正是深藏在我魅力之下的小小怪癖。” “我还奇怪呢。” “现在你知道啦。” “现在我知道了。几个月之前,有个女人在离这里半个街区的公寓里被杀了,她和她丈夫撞见了正在她家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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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行窃的歹徒,歹徒把她奸杀。” “这件案子我记得。” “嗯,它现在变成我的案子了。她哥哥昨天雇了我,他觉得是她丈夫下的毒手。公寓主人是楼下的邻居,一个退休的犹太律师,有钱得很,但是,他妻子的貂皮大衣没被偷走,你知道为什么?” “她把它们统统穿身上了。” “她根本没有貂皮大衣,她是个爱护动物的人。” “喔,是吗?这样很好。” “我在想,那她穿不穿皮鞋呢?” “可能穿吧,管她呢。”她倾身过来说,“你可以因为那些制造面包的酵母菌牺牲了自己而拒绝吃面包,也可以拒吃抗生素,谁赋予我们谋杀细菌的权力呢?就算她穿皮革而不穿貂皮大衣,那又怎样?” “呃——” “更何况,”她继续说,“皮革是很高雅的,而貂皮大衣就太俗气了。” “这点我同意。” “很好。那么,真的是她丈夫干的吗?” “我也不知道。今天稍早,我从那儿经过,等会儿如果陪你走回家的话,可以指给你看,说不定你能发现什么线索。只要路过谋杀现场,就可以破案。” “你还没破案。” “是的,这丈夫可是有一百五十万个理由杀她。” “一百五十万——” “美金。”我加了一句,“包括保险以及她的遗产。”接着我便转述从德金和莱曼·沃里纳那儿得知的资料。“不知道还有哪些警方没做过的事我可以做。四处闲晃,敲敲门,找人问问话之类的,假如发现他有外遇,就装亲切一点。不过,德金一开始就朝这方向调查,但无功而返。” “搞不好,他有一个男朋友。” “那样正好符合我当事人的推论了。但同性恋者有一种倾向,他们老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是同性恋。” “就像我们认为这整个世界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一样。” “明天晚上你想不想去马佩斯?” “你说乱七八糟吗?马佩斯这个地方嘛……” “不,我只是说……” “或者应该说是乌烟瘴气吧,马佩斯听起来相当乌烟瘴气。其实我从来没真正去过那里,实在不该这么说。去马佩斯做什么?”我告诉了她。 她说:“我不太喜欢拳击,这和道德扯不上关系,两个成年男人喜欢绕着圈打来打去,那是他们的事,我不在乎,只不过会马上转台而已,况且我明天晚上还要上课。” “这学期修什么?” “当代拉丁美洲小说。过去一直告诉自己该看的书,现在都必须读了。” 秋季班时,她修的是都市建筑,我还陪她到处去看了几栋建筑物。 “你会错过马佩斯的建筑。”我说,“说实在的,要单独一个人去,我找不出什么好理由大老远跑去马佩斯,我就为了盯住瑟曼。他住附近,而且他常光顾的咖啡店,就在四十八街和第六大道的交叉口,我只是找借口去看看拳赛罢了。如果新的马佩斯体育馆举办的是回力球赛而不是拳击赛,我很可能就待在家里。” “你不喜欢回力球?” “现榨橙汁还可以。我也不知道,我根本没看过回力球是怎么打的,不过说不定我会喜欢。” “是啊,说不定你会。我认识一个国家队回力球选手,是来自斯克内克塔迪的临床心理医生,曾在纽约体育俱乐部比赛,不过我从没看过他打球。” “如果在马佩斯遇到他.99lib.,我会跟你报告。” “好啊,谁知道,世界很小。你说瑟曼住的地方离这儿只一个街区?” “半个街区。” “也许以前他们常来,说不定加里还认得他们。” 她皱着眉说,“曾经认识他们,认得他,‘曾经’认识她。” “有可能,让我们问问他。” “你问。”她说,“今天晚上,我老是用错动词时态。” 付过账后,我们来到吧台。加里站在吧台后面,他的身材瘦长,动作很滑稽,下巴上蓄着像黄鹦鸟巢般的胡子。他说,看到我们很高兴,还问我什么时候再派任务给他,我说这还很难说。 “有一次啊,这位老兄交给我一个重要的任务,是一项秘密的情报工作,我表现得还不错。”他对伊莱恩说。 “哦,那当然。” 我问他有关理査德和阿曼达的事。“他们偶尔会来,有时和一群朋友,有时只有他们俩。”他说,“晚餐前,他会来一杯伏特加,她则点杯红酒,有的时候,他单独来,在吧台前火速灌杯啤酒,我忘记是什么牌子了,百威淡啤酒?银子弹淡啤酒?反正是淡啤酒。” “凶案发生后,他来过吗?” “我只见过他一次。在两个礼拜前,他跟一个男人来这里吃晚餐,那是事发之后唯一一次见过他。你知道他就住附近吧?” “我知道。” “离这儿只有半个街区。”他身子从吧台后探出身来,压低了声音问道,“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另有隐情?” “你不觉得一定有吗?那个女人是被强奸后勒毙的。” “你知道我的意思嘛,我是说,是不是他干的?” “你说呢?你看他像不像个凶手?” “我在纽约待太久了,看谁都像凶手。” 我们离开时,伊莱恩对我说“你知道吗?明天晚上可能有一个人会想去看拳赛,米克·巴卢。” “他没准在呢,想不想到葛洛根待一会?” “好啊,我喜欢米克。”她说。 米克在店里,看到我们他很高兴,尤其是对开车上马佩斯去看两个成年男子打来打去的提议更是反应热烈。我们没在葛洛根待太久,走的时候招了一辆出租车,所以也没有经过那家阿曼达丧命于她丈夫与他同伙手上的公寓。 我在伊莱恩的公寓过夜,第二天,开始在理查德·瑟曼平日的活动范围里打探线索。五点钟回旅馆去看新闻,淋了浴,换好衣服走下楼时,米克的银色卡迪拉克已经停在前门口的消防栓旁了。 “去马佩斯。”他说。 我问他知不知道怎么去。 “知道。”他说,“从前有一个罗马尼亚来的犹太人,在那附近开了一家工厂,雇了一打女工把金属与塑料装在一起,做成拔针器。” “那是什么玩意儿?” “如果你把一堆文件钉在一起,后来又想把它们拆开,就可以用拔针器把钉书针拔出来。一堆人替他装配零件,另一堆女工则把成品一打一打装进盒子里,运到全国各地去。”他叹了口气,“可惜他是个赌鬼,借了钱却还不了。” “后来呢?” “啊,说来话长,过两天找机会再告诉。” 五个小时后,我们从昆士波若桥朝曼哈顿方向往回走。那个马佩斯工厂老板的故事,他没再讲下去,反而是我在讲关于有线电视制作人的案子。 他说:“人们总是这样互相使坏。” 这种事他也有份。根据街坊的传说,他杀了一个名叫法雷利的家伙,还把他的头放在保龄球袋里,提着它穿梭于地狱厨房的数家酒吧之间。有人说他从来没有把袋子打开过,另外有人则发誓说,他们看过他揪住头发把脑袋提起来,并且说:“你要不要看可怜的帕迪·法雷利?你瞧,他可不是你见过最丑的混蛋吧?” 报纸99lib?上说他是以“屠夫小子”的诨号闻名。可是只有报纸那样叫他,就像只有一个裁判叫过埃尔登·罗希德“牛头犬”。这个诨号的来源,可能跟法雷利的故事有关,也跟那件米克喜欢穿的染血围裙有一些关联。 围裙是他爸爸的。老巴卢从法国远渡重洋而来,在西十四街的肉类批发市场切肉,米克他妈是爱尔兰人,他的口音得自她的真传,相貌则承自他爸。 他是个相当魁梧的人,高大、壮硕、石垒般的块头,活像来自复活岛上的史前巨石。他的头颅像一块大圆石,脸上因创伤与暴力坑坑疤疤的,面颊的微血管已开始破裂,这是多年酗酒得到的成绩,眼眸是慑人的碧绿。 他是个酒鬼、职业罪犯。双手与围裙上都沾满鲜血的男人。很多人都对我俩之间的友谊感到奇怪,而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正如我和伊莱恩的关系,解释起来也很不容易。也许是所有的友谊终究都是不可解释的,尽管有些友谊看来不那么明显。 米克邀我回葛洛根去喝杯咖啡或者是可乐什么的,我拒绝了。他承认自己也累了,“下星期找个晚上来,等打烊之后,我们把店门锁上,坐在黑暗中讲讲老故事。” “听起来挺好。” “早上再去做弥撒。” “那我就不知道好不好了,其他的都还不赖。” 他让我在西北旅馆前面下车。上楼之前,我在前台前停了一下。没人留话,于是我上楼睡觉。 在等待睡意来袭时,我发现自己想起了在马佩斯看到的男人,那个和儿子一起坐在中央前排的父亲。我知道曾见过他,但又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我不认识小男孩,只是对那位父亲有印象。 在黑暗中躺着,我忽然察觉到,这件事特殊的地方并不藏书网是在于那个男人看来很眼熟。我遇到似曾相识的人也不足为奇,纽约到处都挤满了人,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从我的眼前经过:街上、地铁里、球场内、戏院中,甚至是皇后区的体育馆。不寻常的并不是似曾相识的感觉,而是整件事的紧张状态。不知为什么我很清楚地感觉到,想起来他是谁或在哪里见过他,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他坐在那儿,手臂绕着男孩的肩,另一只手则伴着他的解说指东指西。接着是另一个画面,他那只手,放在男孩的额前,抚顺他的棕发。 我把注意力集中在画面上,揣测到底是什么事情使它变得如此紧迫。我的思维紧扣在这上面,跟着又绕到别的地方,终于,睡着了。 几小时之后,隔壁餐厅收垃圾的清洁队员弄出的声响把我给吵醒了。我上完厕所回来想再睡,脑海中忽的有许多画面闪来闪去,举告示牌的女孩,抬头挺胸的姿势,那位父亲的脸孔鲜明清晰,搁在男孩额前的手。女孩、父亲、女孩、移动着的手、抚平了头发—— 老天哪! 我惊坐而起,心脏突突直跳,嘴巴干涩,几乎无法呼吸。 侧过身去,伸手扭开床头灯,看看时钟,四点差一刻,但我却再也无法合眼。 第五章 六个月前,七月中旬一个酷热的星期二晚上,我照例在圣保罗教堂地下室参加聚会。我答应在每个星期二聚会结束之后帮忙收拾椅子,连续做六个月,所以才记得那一天是星期二。理论上从事那样的服务能帮助你不酗酒,保持头脑清醒,可我不太相信这种说法。我自己的感觉是,不喝酒才能让你保持清醒。可是摆摆椅子也无妨,如果你的两只手都得拎着椅子,就没空去拿酒瓶了。 我不记得那天聚会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但在休息的时候,有个名叫威尔的人走过来对我说,等聚会结束后想跟我谈一谈,我说没问题,可是不能马上离开,因为我得留下来把椅子排好。聚会进行到十点钟,在诵读祈祷文之后结束。由于有威尔帮忙,整理工作比平常要快。我问他想不想上哪儿去喝杯咖啡。 “不了,我得回家,”他说,“反正不会耽搁太久的。你是个侦探对吗?” “可以这么说。” “而且你以前还干过警察。在我开始戒酒一个多月后,就听说你戒酒成功了。是这样的,你能帮我一个忙吗?能不能请你看看这个?” 他递给我一个牛皮纸折叠的包,里头有盘录像带,放在录像带出租店用来装带子的半透明硬壳盒子中,我把它拿出来,标签写着:《冲锋敢死队》。 我看看录像带,然后瞅着威尔。他四十来岁,从事关于电脑方面的工作。他已经戒了半年酒,是圣诞节过后才加入聚会的。听说他来之前曾成功地戒掉酒瘾。我知道他酗酒的故事,但对于他的私生活就所知不多了。 “这部片子我很熟。”我说,“看过四五遍了。” “你一定没看过这个版本。” “有什么不一样?” “反正你相信我就是了。或者根本别管我说什么,把带子拿回家看了再说,你家有录像机吧?” “没有。” “哦。”他应道,看起来有些不知所措。“如果你能告诉我这部片子到底有什么特别的——” “不,我什么也不想说。我希望你在完全没有预设立场的状况下看完它。啊,该死!”我给他时间理出一个头绪,“我本来想请你到我家来,可是今天晚上不行。你可以借到录像机吗?” “应该可以吧。” “太好了。你会看吗?马修,明天晚上我会过来,到时候再跟你讨论。” “你要我今天晚上就看?” “可以吗?” “这个嘛,”我说,“我试试。” 我本来计划跟大家到火焰餐厅喝咖啡,凑凑热闹。结果改变了主意,回到旅馆打电话给伊莱恩。“如果不行就直说,”我说,“有个家伙拿给我一部电影,要我今天晚上一定要看。” “有人拿给你一部电影?” “录像带。” “哦,我懂了,你想用我的录像机?” “对。” “我的录像机。”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如果你受得了,我是无所谓。不过问题是我现在没化妆,邋遢得不得了。” “我不知道你平常化妆。” “哦,是吗?” “我以为你是天生丽质。” “好小子,真不愧是侦探。” “我马上过去?” “给我滚过来吧。”她说,“不过你得给我十五分钟锦上添花一番,否则我会叫门房把你一脚踹出去。” 我走到她那儿时,已经超过半个小时了。伊莱恩住在东五十一街第一大道与第二大道之间。她的公寓在十六楼,从客厅的窗子向东河对岸望去,可以看到整个皇后区,如果知道方位的话,应该也可以看到马佩斯。 公寓是她自己的。十二年前这栋大厦公开出售时她买下的,她还有一些出租的产业,包括两栋房子和几间公寓,其中有一些位于皇后区,但并不是全部,此外她还有投资,如果退休,光靠这些投资的收入就能过不错的日子。不过,她还没有选择退休。 她是一个应召女郎,我们是在几年前认识的。当时,我还是一个钱包里挂着金色警徽的警察,和我的妻儿住在赛奥西特区,皇后区另一端的长岛市,已远离了伊莱恩窗景所涵盖的视野。我们的关系建立在一种相互需要上,其实,绝大多数的男女关系都建立在这上面。 我们为彼此付出。对她而言,我为她做一些身为一个警察能办到的事——警告一个嚣张的皮条客,吓走那些和她过不去的醉汉,或是把一个无礼地死在她床上的客户的尸体,丢到一个无损于他或她的名声之处。我做的是警察的职务,她就回报以应召女郎的服务。这种关系维持之长久让人惊讶,因为我们本来就彼此欣赏。 后来我不干警察,放弃了警察的金色警徽,也同时放弃了房子、妻子和孩子。伊莱恩和我并没有经常刻意联系,如果其中一个人搬走了,很可能会从此失去联络,好在我们都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后来我酗酒的毛病越来越糟,在几次因为烂醉造成错误后,我决定开始戒酒。 接下来几年,慢慢地,我一天一天地戒酒。直到某一天,过往的麻烦又找上伊莱恩,那牵扯到我们曾经共有的过去,不只是她一个人的困扰,我也脱不了干系。就这样,因为处理这件事情,我们又相遇了,虽然很难说这意味着什么。当然,她曾经是个很亲近的朋友,然而,她也是遇到的熟人中唯一与我有一段过去的人,单单那么一个缘故,她对我而言便非常重要。 而且,她也是一个礼拜同我睡上二三夜的女人,其中包含的意义以及未来的结果,让我不知所措,我和戒酒辅导员吉姆·费伯谈过,他建议我循序渐进地处理我和伊莱恩的关系。如果你在戒酒协会养成那种劝勉别人的习惯,大家就会在你还不知情以前,为你封一个智者的名号。 门房用对讲机和楼上通话后,指了指电梯。伊莱恩站在门口等我,她扎了马尾辫,身穿一件亮粉红紧身裤和一件柠檬绿无袖上衣,上头的几个扣子敞开,耳际垂着一对夸张的金耳环,脸上的胭粉刚好涂到接近妖冶放荡的边界,她总是刻意装扮成这种效果。 我开口说:“看吧,我就说天生丽质。” “承蒙您看得起啊,大爷。” “就是这张清新朴素的脸孔,让我每一次神魂颠倒。” 我跟着她进去,她把录像带拿出来。“《冲锋敢死队》。”她念道,“这就是今天晚上非看不可的电影?” “没错。” “是那部李·马文反抗纳粹的《冲锋敢死队》吗?你不早说,我可以在电话里从头到尾跟你讲一遍。首映的时候我就去看了,之后在电视上又不知道看了多少遍,李·马文、特利·萨瓦拉斯、查尔斯·布朗森、欧内斯特·博格宁,还有那个叫什么来着?演《M*A*S*H》的那个……?” “艾伦·阿尔达?” “不是,是在《M*A*S*H》那部片里面……不是埃利奥特·古尔德,是另外一个……,哦,对了!是唐纳德·萨瑟兰。” “对了,还有特里尼·洛佩斯。” “我忘了有没有特里尼·洛佩斯,他们的降落伞一落地,他好像就被杀了。” “嘿,不要告诉我剧情,多扫兴。” “哈哈哈,不好笑。罗伯特·瑞安也演了,对不对?还有最近才死的罗伯特·韦伯,他真是一个好演员。” “我只知道罗伯特·瑞安死了。” “罗伯特·瑞安几年前就死了,两个罗伯特都死啦,你看过这部片子吧?一定的,大家都看过。” “看了一遍又一遍。” “那你现在干嘛又要再看一遍?工作上需要吗?” 我自己也搞不清楚,威尔在把录像带拿给我之前,就已经确定我是个侦探。“可能吧。”我说。 “真是份好差事啊,我也希望有人付钱请我看老片子。” “真的吗?我希望有人付钱请我上床。” “很好,相当好。对你的祈求最好小心一点。你是真的要看片子,还是口袋里的家伙不老实?” “啊?” “算了。那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看啊?会不会让你不专心呢?” “当然可以,不过我也不知道会看到什么。” “《冲锋敢死队》嘛,-cepas?标签上明明就这么写的。”说完她拍了一下自己额头,学皮特·福克演的可伦坡恍然大悟的样子说:“挂羊头卖狗肉!你该不是要调查关于著作权法的事情?” 我曾经在一家大侦探社工作,去取缔那些在街上贩卖蝙蝠侠T恤和遮阳帽之类的小贩,收入不错,但不是一件令人舒服的工作,那些从达卡及喀拉斯来的新移民,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让我不忍心再做下去。“我也不确定。”我回答。 “我是指版权问题,有人盗拷原版带子来赚钱,我说的对不对?” “不对。”我说,“但是你可以继续猜,而我要做的就是把带子看完,然后就知道你猜的对不对了。” “哦。”她回答,“哎呀,管它,放来看看不就知道了。” 一开始,这部片子演的内容正如片名所示,随着李·马文巡视一间一间牢房,片头打出各个领衔演员的名字与角色,为观众介绍由十二个死刑犯组成的敢死队,他们都因为杀人或强奸被判死刑。 伊莱恩说:“以我未经严格训练的眼睛看来,这和我记得的那部电影十分相似。” 电影又持续了十分钟,我开始怀疑除了酗酒及药物的问题之外,威尔是不是还有什么无法控制的毛病。情节忽然中断了,画面变成一片空白,声音也被切断,大概中断了十秒钟之后,有一个瘦削男子出现在荧幕上,他光着身体,一条鲜黄色毛巾围在腰际,脸孔是中西部人那种娃娃脸,褐色头发梳得很整齐。他的手腕、脚踝都被铐在一个与地面呈六十度角的X形金属架了上,膝盖与手肘上方紧紧地系着一圈皮套,腰上的皮带被黄毛巾遮住了。看起来这些装置将他固定得很牢。 他看起来似乎没特别不舒服,脸上竟然还有似笑非笑的表情。他开口问:“那玩意儿有没有在拍?嘿,我是不是该说点话呢?” 镜头之外一个男声要他闭上嘴巴,年轻人的嘴张开了又合上,现在我才搞清楚,他已经不是小孩了。脸上刮得很干净,但并不是没有胡子。身材很高,看起来不会超过十六岁,没有胸毛,腋毛倒有一小撮。 摄影机的镜头对准这个男孩,然后一个女人走进了镜头,她大概和男孩一样高,但因为没有被四仰八叉地绑在架上,而是站直的,所以看起来比较高,她戴着Ler戴的那种面具,是黑色的皮制品,与她身上穿的搭配成一套,黑色紧身皮裤在大腿根部开了个口,及肘的黑色皮手套及三寸的黑色高跟鞋,鞋头还钉着亮片,这就是她的所有行头。腰部以上全裸,小巧的乳房上,乳头坚挺着,颜色鲜红,与嘴唇的色调一样。我猜她用口红涂过。 “喂,这是你最迷恋的清纯玉女形象,可比《冲锋敢死队》要火辣刺激多了。”伊莱恩说。 “你不想看了吧。” “我不是告诉过你吗?你若是受得住,我就没有问题,以前有一个客人很喜欢看那种性虐待小电影,他们蠢到令我震惊。你有没有想要我把你绑起来过?” “没有。” “那你把我绑起来呢?” “也没有。” “也许是我们少了哪一根筋,变态的人有五千万,这么高的数据总不会错吧?啊,精彩的来了。” 那女人解开男孩腰上的毛巾,扔到一边去,然后用戴着手套的手爱抚他,当时那个男孩就勃起了。 “哇,多年轻哪!”伊莱恩叹道。 摄影机移近,特写镜头拍摄女人正逗弄着男孩的手,然后再拉远,女人把手松开,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褪下手套,然后整只脱掉。 “吉普赛罗思·李。”伊莱恩说。 脱下手套后,女人露出和嘴唇、乳头涂着同样颜色的指甲,她抓起脱下的那只手套,开始甩打男孩胸膛。 “嘿!”他叫道。 “闭嘴!”听起来她生气了。她挥舞着皮手套打他嘴巴。他瞪大眼睛,她仍继续甩打他的脸和胸膛。 “嘿!轻一点!真的很痛啊。”他说。 “当然痛!”伊莱恩说,“你瞧,她在他脸上留下的红印子,她开始被自己扮演的角色冲昏头了。” 镜头外面的男人叫男孩安静一点。“他叫你闭嘴。”女人说。她趴在男孩身上,用自己的身体跟他磨蹭,然后亲他的嘴,没戴手套的那只手的指尖,较触过她在他脸上留下的手套印子,接着慢慢地顺着胸膛吻下去,在吻过的地方留下她的口红印。 “哇,真带劲儿!”伊莱恩说道。她本来坐在一张椅子上,现在跑过来挨着我坐在沙发上,把手放在我的大腿上说:“有人要你今天晚上一定要看这玩意儿,嗯?” “是啊。” “他没有说你要跟女朋友一起观赏时吗?” 她的手沿着我的大腿朝上游移,我拿手盖住她的手,阻止进一步的动作。 “怎么啦?”她问,“不准我摸?”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就看见那女人用戴了手套的那只手握住男孩阴茎,并用皮手套抽他的阴囊。 他叫道:“哦!哦!天哪,快停下来,行吗?痛啊!放我下来!把我从这鬼玩意上放下来!我不干了!” 他一直不断但徒劳地嚎叫,那个女人面色阴冷,跨向前去,抬起膝盖朝他裸露的大腿根部一撞。 他尖叫一声,镜头外男人的声音说:“天哪,把他的嘴贴住!我不想听这种狗屎声音,去去去!走开!我看还是我自己来吧!”我以为那是摄影师的声音,但当他走进画面的时候,影片却没有中断,他穿了一件紧身的潜水衣。我对伊莱恩这么说时,她纠正我:“那是橡胶的,黑色橡胶皮,订做的。” “谁会订做这玩意儿?” “恋物癖啊,她对于皮革有癖好,他则偏爱橡胶。这样难道就能挽救他们的婚姻?” 那男子还戴了一个黑色的橡胶面具,事实上,更像一顶兜帽,盖住他的头和脸。眼睛的部位挖了两个洞,鼻子和嘴巴那里也是。他转过身来,我发现在他的胯下也有一处开口,露出细长的阴茎。 伊莱恩有意见了,“那个戴橡皮面具的男人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干嘛把头脸全都遮住?” “我不知道。” “穿成那副德性怎么潜水?难道要鱼来帮你口交?我可以确定一件事,这个男的不是犹太人。” 这时,他已经用胶布把男孩的嘴给贴上了,然后皮衣女把皮手套递给他,让他在男孩的皮肤上留下更多的红印子。他有一双大手,手背上有深色的汗毛,橡皮衣在手腕处收口。因为那双手几乎是他身体唯一外露的部分,所以我更加留意它们。他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只大型金戒指,上面镶了一颗我认不出来的宝石,颜色有点黑又接近深蓝。 他跪下来,替男孩口交,等男孩再度勃起时,他用皮绳拴住男孩阴茎底部。 “这样就可以一直保持坚挺了。你把血管堵住,血液流得进去却流不出来。”他告诉皮衣女。 “就像蟑螂屋那样。”伊莱恩嘟囔着。 皮衣女跨在男孩身上,把阴茎放进皮裤开口处她身体的孔洞里面。她边骑着男孩,边让男人轮流地对他们爱抚,一面吸吮她乳房,一面拧着男孩乳头。 男孩的脸部表情一直在变,他很害怕,但又很兴奋。他们伤害他时,他痛苦地畏缩着,其余的时间看起来又很犹豫,似乎想要享受正在发生的事,又担心下一步到底会如何。 看着看着,我和伊莱恩都不吭气了,她的手已经从我的大腿上抽开。这一场表演,有九九藏书如男孩嘴上的胶布,堵住了我们的嘴。 很快地,我开始对接下来即将目睹的内容,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果不其然,我的感觉马上被证实。随着那女人与男孩交媾的速度加快,她喘息着叫:“快!剪了他的奶头。” 穿橡皮衣的男人走出镜头,回来时手上握了个东西,一开始我还看不清楚是什么,但马上知道了,那是一种园丁用的工具,有时你会用它来剪玫瑰花丛。 女人还骑在男孩身上她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他的一个乳头,使劲地搓揉拉扯。男孩怒目圆睁,看着男人轻轻把一只手放在他的额头上,温柔地将他的褐发拢顺,而他的另一只手拿着树剪。女人下命令说:“现在!”但是他并没有下手,女人只好又重复一遍。 他一面拢着男孩的褐发,抚摸着他的额头,一面紧握着树剪手柄,把他的乳头剪掉。 我按下遥控器,荧幕顿时空白一片,伊莱恩双臂交抱胸前,紧紧托着手肘,她的手臂靠紧身侧,微微颤抖着。 “其余的,你不想再看了吧?”我说。 她并没有立即做出反应,只是坐在沙发上大口喘着气。“那是真的,对不对?”她说。 “恐怕是的。” “他们把他切掉了。他们,那该怎么说?剪掉,对,就是这样,他们把他的乳头像剪树枝一样剪掉了。如果马上送进医院,还可以重新缝合,人家那个梅茨——” “是博比·奥杰达,去年他的指尖——” “那是他投球的那只手,是吗?” “他投球的手,没错。” “他马上就被送进医院了。不知道乳头可不可以再接回去。” 她深吸一口气,再吐出来。99lib? “我想,没有人会送那个孩子去医院。”她仍吐着气。 “是啊,我想不会。” “我觉得快昏倒了,或者想吐。” “弯下身来,把头放膝盖中间。” “然后呢?跟我的屁眼吻别吗?” “你不是快昏倒了……” “我知道,那样做可以让血液流回脑袋里。我是开玩笑的。‘她没事了,护士小姐,她还能开玩笑哩。’我很好,你知道的,我受过非常好的训练,要成为一个很棒的约会女伴,在约会的时候,我从来不昏倒,从来不呕吐,也从来不点龙虾。这盘带子的内容,你早就知道了吗,马修?” “完全不知道。” “‘昨嚓’一声,他的乳头掉了,鲜血渗出来,流过他的胸,像条古老的河流一样曲折地流着,该怎么形容才是?” “我不知道。” “蜿蜒而行,血流顺着他的胸膛蜿蜒流过……你要继续看吗?” “我想最好是这样。” “等一下会越来越可怕,对不对?” “应该是的。是的,会更可怕。” “他会不会失血过多而死?” “那种伤口应该不会吧。” “那会怎么样?血自动凝结起来吗?” “迟早会凝固。” “除非他有血友病……我看不下去了。” “我也认为你最好不要再看了。这样吧,你去卧房里等我。” “等安全时你再叫我出来吧?” 我点点头,她起身回卧房,开始时脚步还有些摇晃,后来便逐渐平静下来,走出客厅。在听到卧房门咔嗒关上的声音后,我又等了一下,并不急着接下去看,约一两分钟之后,我按下遥控器,再次回到刚才暂停的地方。 我一口气把整盘带子看完了。伊莱恩进去后十分钟,我又听到她把卧房门打开,不过,我仍然盯着电视机看,感觉到她从我身后经过,爬回沙发上坐下。我没看她,也没说话,只是坐那儿,目睹一切经过。 那件事结束之后,电视机又空白了一下,然后我们忽然回到《冲锋敢死队》的情节中,那批亡命之徒和反社会分子被扔进一座城堡中,里面挤满了欢庆占领法国成功的纳粹士兵,我们坐着,把整部片子看完。看特利·萨瓦拉斯那双异常精神的大藏书网眼睛,看那些英雄用机关枪手榴弹把地面炸得像地狱一样尘烟飞扬。 等片子结束,演员名单也出过之后,伊莱恩走到录像机前按下倒带。她背对着我说:“这部片子,我说我看了几遍?五遍?六遍?每一次看,我都希望结局会不一样,约翰·卡萨维特最后没有被杀掉,虽然他很卑鄙,但他死的时候,仍然会令你心碎,对吗?” “是的。” “因为他们好不容易逃到了安全地带,最后从天外飞来一颗子弹,莫名其妙地就把他打死了,约翰·卡萨维特去年也死了对不对?” “我想是的。” “李·马文当然也死了。李·马文、约翰·卡萨维特。罗伯特·瑞安、罗伯特·韦伯。还有谁死了?” 此刻,她站在我的面前,俯视着我。她生气地说:“所有人都死了!你有没有注意到,到处都有人死去。连领队都死了!可是,那个狗娘养的变态狂却永远都不会死。他们宰了那个孩子对不对?” “看起来是这样。” “根本就是这样!他们先虐待他,然后再干他,再多虐待他一点,然后再多干他一下,最后,就把他杀了。这就是我们刚才所看到的。” “对。” “我真是被搞糊涂了。”她说着,走过来跌坐在椅子上。 “在《冲锋敢死队》里面死了一大堆人,有德国人,也有我们的人,那又怎么样?你看过后,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另一部……那一对下流坯子和那个孩子……” “那是真实画面。” “怎么会有人做得出这种事情来呢?我不是昨天才出生的孩子,也不特别纯真善良,至少我不认为自己是那样,我是吗?” “我从来都没有这样想过。” “我是个人尽可夫的女人,老天,我的意思是,说穿了我就是个妓女。” “伊莱恩。” “不,让我说完,宝贝。我并没有贬低自己,只是就事论事,我刚好从事一种不太需要全力以赴的职业,我知道,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奇百怪的事物,我还知道,那些性变态者喜欢穿上皮革、橡胶和毛皮,互相绑起来,玩心理不正常的游戏,其中一些人失去了控制,犯下了可怕的罪行,这我也知道,有一次,我还差点被这种人杀掉,你记得吗?” “历历在目。” “我也是。好!欢迎回到这个世界来!有些日子非常可怕,可怕到我认为应该有人拔掉插头,让整个人类断电,但与此同时我又苟活在这世界上。只不过,我就是受不了再想这件狗屎事,我真的没办法!” “我知道。” “我觉得很脏。”她说,“我得洗个澡。” 第六章 我本想第二天一早醒来就打电话给威尔,却不知道怎么联络他,有很多他相当隐私的事情我都知道——我知道他十二岁就开始喝咳嗽糖浆,我知道他未婚妻因为他酒醉后与她的父亲争吵而拂袖离去,我还知道随着他逐渐清醒,意识到他目前的婚姻触礁且危机重重。然而我竟然不知道他姓什么,在哪里工作。无计可施之下,我只好等到八点半的聚会。 聚会开始不久,威尔就到了。休息时间,他一个箭步走到我面前,问我看了那部片子没有。 “当然看了,那一直都是我最爱看的片子之一。尤其是其中有一段,唐纳德·萨德兰把一名将军关起来,自己去检阅军队,真是精彩极了。” “老天爷,我要你看的是昨天晚上我拿给你的那盘带子,不是告诉过你了吗?” “开玩笑的。”我说。 “噢。” “那东西我看了,虽然不是很好受,我还是全部看完。” “然后呢?” “什么然后?” 我决定不参加下半场聚会,直接跟他谈下去,我拽着他的手臂走上楼,来到外面街上。第九大道对面,有一男一女为了钱争吵,尖锐的声音渗透进温热的空气向四面荡开。我问威尔,那盘带子是从哪里来的。 “标签上写了,是我家附近拐角的录像带店,百老汇大道和六十一街交口。” “你租的?” “是啊,这部片子我看过,事实上,咪咪和我都看过好多次了。上星期在电视上看到续集,所以想把第一集租回来再看一遍。但你知道我们看到什么?” “我知道。” “那种东西叫色情片吧?” “我想是的。” “以前我从来没看过。” “我也没看过。” “真的吗?我以为干警察和侦探的都……” “没那回事。” 他叹了一口气,说:“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你意下如何,威尔?” “要不要报警?我实在不想自找麻烦,但视若无睹又好像不太对,我猜我想说的是,是不是应该采取什么行动?我需要你的建议。” 那一对男女仍然在对街尽头互相叫骂。“别烦我!你他妈的别再来烦我!”那男子不断吼叫。 “好,现在,我们来理清楚,你到底是怎么租到这盘带子的。你走进录像带店,从架子上取下录像带——” “从架子上拿下来的并不是录像带。” “那是什么?” 他向我解释整个程序,他从架上取下展示用的空盒,再拿着空盒子到柜台去交换真正的录像带。他在那里有会员卡,他们把带子拿给他,收了一天租金,不知道是多少,反正要不了几块钱吧。 “那家店在百老汇街和六十一街的交叉口?” 他点点头,说:“从拐角算起第二或是第三家店,就在马丁酒吧隔壁。”那一家酒吧我知道,大大的一间空房子,像布拉尼·斯通酒吧那样。饮料很便宜,蒸盘上有热腾腾的食物。几年前为了招徕顾客,把早上八点到十点订为“欢乐时光”,所有的饮料一律半价,真不知道早上八点有什么好欢乐的。 “他们几点关门?” “十一点吧,周末会开到午夜。” “我去找他们谈一谈。”我说。 “现在?” “有何不可?” “呃……你要不要我陪你去?” “不用了。” “你确定?如果这样的话,我想再回去聚会。” “可以。” 他转身要走,却又转过身说:“噢,对了。马修,那盘带子昨天就该还,所以他们会多收一天租金,不管怎样,告诉我,我再补给你好吗?” 我要他别操心这种事。 录像带出租店就在威尔说的地方,我先回到住处,拿上录像带走进那家店里。里面有四五个正在浏览的客人。柜台后面站了一男一女,约莫三十岁左右,那个男的大概有两三天没刮胡子,我猜他一定是经理。如果经理是那个女的,她一定要他马上回家把胡子刮一刮。 我走上前去,对他说我想找经理谈一谈。 “我是这家店的老板,你要跟我谈吗?” 我把带子拿给他看。 “这是你们租出的带子吧?”我问。 “那是本店的标签,所以一定是我们的录像带没错。《冲锋敢死队》,这部片一直很受欢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吗?你确定是录像带的问题,还是你很久没清洗磁头了?” “两天前,你们这儿的一个会员租了这盘录像带。” “你来替他还带子的?如果是两天前租的,就要收过期的罚金。让我查査看。” 他走到一台电脑前面,输入标签上的号码。 “威尔·哈伯曼,根据电脑上的记录,他已经租了三天,不是两天,所以还得付四块九毛钱。” 我并没有掏钱包。 “你对这盘带子很熟吗?不是影片,而是带子本身。” “我应该很熟吗?” “你若想保存你录的片子,就把保护片弄断。” “让我瞧瞧。” 他接过带子,指着边缘说:“你看这里,通常,空白录像带这里都有一小块,这样就不会误录其他东西,商业用的录像带,会在这里挖一个槽,以防你不小心误按录像按键,非常聪明的设计是不是?但是如果想要重复使用,只要用胶布把沟槽贴起来就行了,你确定你朋友没这么做吗?” “非常确定。” 他看起来半信半疑,过了半晌,他耸耸肩,说:“那么,他是想重新租一盘《冲锋敢死队》吗?没问题,这部电影很有名,我们还有很多盘,虽然不到一打,但算多了。” 他正想转身走开,我拉住他手臂。 “不是这个问题。” “哦?” “有人在《冲锋敢死队》中间录了色情影片,不是普通的限制级电影,而是非常残暴的性虐待狂拍的虐童影片。” “开什么玩笑。” 我摇摇头。 “我想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 “老天,怎么会这样。” 他碰了碰那盘带子,像摸到烫手山芋般缩回手。 “我发誓,这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本店没有限制级影片,什么《深喉》、《琼斯小姐体内的恶魔》之类的垃圾,我们统统没有。大部分的录像带店都会有一个区,或至少放几盘这种带子,以给那些不常光顾时代广场那种污秽场所的夫妻提供一些视觉上的前戏。但是,在开这家店时我就决定,一点都不要沾那种玩意儿,我不希望有任何一盘进我店里。” 他看着那盘带子,碰都不想去碰它。 “那么,它到底是怎么来的?那是一个大问题对不对?”他问。 “可能有人想要录另一盘带子。” “刚好那个时候,他的手边没有空白录像带,所以把它录在租来的带子上,然后再还回去?……这根本不合逻辑啊?” “也许是弄错了,上一个租的人是谁?” “你是说哈伯曼之前的那个人?嗯,让我瞧瞧。”他查询着电脑,然后皱起眉头说:“他是第一个租的人。” “这盘带子是全新的吗?” “不,当然不是,它看起来像全新的吗?我也搞不清楚,有了电脑,可以存下数不清的档案,但有时候就会出这种纰漏。呃,等一下!我知道这些录像带是从哪里来的了。” 他解释说有个女人拿了一整袋录像带来,都是一些经典名片。“你相不相信,《马耳他之鹰》上中下集都齐了!还有一部一九三六年的片子,贝特·戴维斯和沃里纳·威廉主演的《彗星美人》。乔伊·卡洛是阿瑟·特雷彻演的,而悉尼·格林斯特里特的角色,由一个叫做艾莉森的胖女人演的,信不信由你。还有呢!《马耳他之鹰》有一九三一年的原版带,里卡多·科尔特斯演那个油腔滑调的斯佩德,和一九四〇年鲍嘉演的那种英雄人物大相径庭。后来,休斯顿重拍的新版上演之后,原版被改名为《危险的女人》。” 那个女人说她是房东,这些录像带是她一个死去的房客所有,她想把这些片子卖了,看看能不能抵一些积欠的房租。 “我买了一大堆,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真的欠了房租,还是她想借此赚几个钱,不过她肯定不是小偷,带子不是偷来的,而且它们的品质也都不错。”他苦笑,“我检查过的都不错,只是没有统统检查,当然也没有看到这一盘。” “这就说得通了,”我说,“如果这些带子是她的,不管他是谁——” “他想要拷贝一盘带子,也许当时三更半夜他没办法出门买空白带。对了,这样就合理了,他不会录在租来的录像带上,在我向那女人买进来之前,它本来就不是出租用的录像带。那时候已经录了别的东西了。”他打量着我,“真的是虐童片?你没开玩笑?” 我说没有。然后他便说了一些世风日下之类的话。我问那女人叫什么名字。 “就算当时我知道,现在也不可能记得了,何况,我根本就不知道。” “你有没有开支票给她?” “好像没有,因为她要现金,大家通常都要现金。不过也许有可能,要不要我查查看?” “麻烦你了。” 他花了一点时间,等一个客人离开后,走进身后的房间。一会儿,他出来说:“没有,我就知道是这样。不过这是交易记录,看起来挺惊人的,她卖给我三十一盘录像带,我付给她七十五块钱,钱很少,因为是旧片,你也知道,折旧率非常高。” “你的交易本上有没有她名字?” “没有。那天是六月四日,但这也帮不上什么忙,而且那天之前,或之后,都没有再见过那女人,她大概就住附近吧,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再也想不出什么别的,我也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问的。他说威尔可以免费再租一次完整版的《冲锋敢死队》。 回到旅馆后,我打了一个电话给威尔——现在知道他姓什么,联络起来就方便多了。告诉他有一盘免费的录像带,可以随时过来拿。 “截至目前,我们毫无插手的余地,有人用自己的《冲锋敢死队》去拷贝其他的片子,又阴错阳差地流入市面,拥有带子的人已经死了,到底是谁根本查不出来,更别提还能追溯原版的来源了。反正,那种玩意儿就是这样,东拷贝西拷贝,有癖好的人只能借此互相交流,市面上买不到。” “还好是这样。可是,就这样置之不理吗?有一个小男孩被杀害了啊。” “呃,拍摄时间可能是十年前,弄不好还是在巴西拍的。” 根据影片中的美式英语,这点比较不可能,但他听过就算了。 “这部片子真的很可伯,如果我没看过,日子会过得舒服得多,可是,又想不出什么可行的办法来。在这个城市里,像这样的带子可能有上百盘在流通……呃,也许只有几打吧。它之所以特殊,只因为碰巧被我们两个看到。” “交给警察也没用吗?” “我看没用,顶多把带子没收,然后还不是被塞进贮藏室里?同时,你还要被叫去问带子怎么到你手上之类的一堆问题。” “我不想那么麻烦。” “没有人会想那样。” “那么,”他说,“我想我们只好算了。” 然而,我却不能。 我所看到的,以及看到它的方式,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我对威尔说的都是实话。我以前从来没有亲眼看过那种东西,后来听说从中国城捜出过一盘,拿到第五分局用投影机放出来,告诉我这件事的警察说,那个说给他听的另一个警察,在看到片中一个小女孩的手被砍断的画面时,受不了,当场冲出房间。不过警察说的故事往往因为一传再传而加油添醋,就像酒吧里流传帕迪·法雷利的脑袋。我知道存在那种片子,我知道有人拍,也知道有人看。但是,那个世界和我,向来井水不犯河水。 片中有些画面在我脑中挥之不去,如影随形,这是我不曾预料到的。那个男孩,一开始还吊儿啷当——“嘿,那玩意儿有没有在拍?我是不是该说点话?”然后,当这个死亡盛宴露出它狰狞面容时,男孩的惊愕以及最后他对发生的一切难以置信的表情。 中途,那个男人把手放男孩额头上,温柔多情地替他将头发向后抚平,接下来的过程中,他不时做这种动作,直到最后用惨无人道的极刑把男孩处决,镜头带到离男孩双脚几尺远的排水孔,排水孔我们都见过,但是,现在的这个特写镜头,强迫我们看着黑白相间的西洋棋盘地板上,那一方网状的排水孔。血,红得就像皮衣女的嘴唇和她的长指甲,和她擦过胭脂的乳头,汇注成一条血河,流过黑白相间的方格子,消失在排水孔之中。 这是最后一个镜头,镜头里没有人,只有地砖、排水孔和鲜红的血液。接着,跳入空白的画面,几秒钟之后,李·马文再度出现,为了世界的和平安全以及民主自由而奋战。 接下来几天,大约有一个礼拜之久,我发现那些画面始终在脑海打转,我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因为不知道该做什么。录像带收藏在保险箱里,没再看第二遍——看一遍就够受了——在这当中好像有什么东西似乎是我可以掌握的,到底是什么?说穿了,那不过是一盘录像带,有两个身份不明的人发生性关系,之后又和第三个同样身份不明的人性交,并且违反他的意志虐待他,甚至杀害他,藏书网没有任何法子能够查出他们是谁或者什么时候干的。 一天中午,聚会结束之后,我沿着百老汇大道一直走到四十二街,然后在百老汇大道上的不良场所消磨了几个小时,在一家又一家的色情商店之间穿梭。一开始还有点尴尬,没多久就习惯了。我慢慢地在虐待狂与被虐待狂的录像带区浏览。每一家店都有一些——奴役、监禁、虐待、用刑之类的带子,封面会用几句话介绍内容,并附加照片以迎合顾客的口味。 我并不期望会在出租的录像带中找到我们那部《冲锋敢死队》。时代广场正是电影审查最松的地方,但是虐待与谋杀的内容仍被禁止,尽管我两者全看到了。也许,那个男孩的年龄可以通过审查,甚至可以找一个好剪接把最可怕的地方剪掉,但是找到它的上市版本的机会,仍然微乎其微。 不过,还有一个可能。也许穿橡皮衣的男人和皮衣女还拍了别的片子,可能一起也可能分别拍,不知道我还认不认得出来,假若他们穿着同样服装,应该有可能认出来。这就是我要找的东西——如果我真在找什么的话。 四十二街的街头,大概是从第八大道向东走的第五家,有一家不起眼的小店,它和别家没有什么差别,只不过性虐待的那个区比例比较高,录像带的标价从十九块九毛八分到一百元不等,还有一些叫《虐待乳房》之类的画报。 看过了所有录像带,包括日本和德国拍的,以及一些粗制滥造的小电影,贴着用电脑打的简陋商标,看到一半,我放弃寻找穿橡皮衣男人以及他没心没肺的另一半。我不再找了,只茫然地将自己浸泡在这个倏忽而至的世界中。它一直都在,离我住的地方还不到一里,我虽然知道它存在,却从来不曾涉入,因为没有涉入的理由。 最后,我走出了那家店。算算我在里面耗了将近一小时,什么都看但是什么都不买,如果站柜台后头的店员因此嫌我烦,那是他的事。他是一个来自印度半岛的年轻人,皮肤黝黑,总是面无表情,一棒子打不出个屁来。事实上,店里的人都不说话,不只是他,就连我和其他的客人都安安静静的,小心避免接触他人的目光,进来出去,浏览或购买的时候,都假装旁若无人,好像大家原本就不存在似的。偶尔,会有开门关门的声音,偶尔,会有柜台一边数一边放零钱在客人手掌心的叮当声,或是换二毛五硬币,以便用来看后面小隔间里的录像带。除此之外,四周一片安静。 回到旅馆我便冲了个澡,感觉好了一点。可是身上还是带有时代广场的味道。晚上我去聚会,回来之后又洗了一次澡才上床。翌日早晨醒来,吃过简单的早点并翻阅报纸后,我折到第八大道,在“迪尤斯”左转。 当班的还是同一个人,他认不认得我是他的事,我径自换了十块钱的二毛五硬币,走进小隔间里把门锁上。挑选哪一间并不重要,因为每一间的录像机都连接在一个有十六个频道的闭路系统上,可以任意转台,就像坐在家里看电视,只是节目不同,而且一枚二毛五硬币只能勉强看个三十秒。 我在里头一直待到硬币用光为止,看那些男人女人用各种方法彼此虐待,那些被虐者好像还颇乐在其中,没有人看起来真正痛苦,他们是演员,或自愿演出的人,还有成人秀。 我看的这些片子,没有一部像在伊莱恩家看的那种东西。 从那里出来之后,我少了十块钱,感觉上却老了十岁。外面的空气燠热潮湿,连续一个礼拜都是这样的天气。我抹去额前的汗水,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到四十二街来,这里并没有我要的东西。 然而,我却离不开这个街区。我毫无兴趣地走进一家成人商店,也不需要这里所提供的任何服务,我不想买毒品或召妓,也不想看功夫电影或买双篮球鞋,或某个电器用品,或一顶帽檐宽二寸的草帽。我可以买一把更换刀片式的小刀,它通常放在工具箱里整套出售,否则就算违法,还可以买一张假身份证,黑白的五元、彩色的十元,当场就能印出来,不然打打电子游戏,有什么派克侠、快打旋风之类的,甚至去听一个满头白发的黑人吹牛皮,他言之凿凿地说耶稣基督是生在现代非洲加蓬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黑人家里。 我在街上走过去走过来,走过来走过去,穿过第八大道,到港务局汽车总站一角的午餐吧,站在吧台要了一份三明治和一杯牛奶——那里的空调真是舒服——吃过午饭,不知怎么的,我又被拉回那条街。 有家戏院正在放映约翰·韦恩的两部片子,《战车》和《系黄丝带的女人》,付了大概一块还是两块吧,我进去看了第一部的后半段和第二部的前半段之后便出来。 然后继续游荡。 正当我迷惘失神。心不在焉的时候,有一个黑人小孩走上前来问我在干什么,我完全没有注意到他靠近我。我转头打量他,发现他的眼神充满了挑衅。他约莫十五六七岁,和影片中被杀害的那个男孩差不多大,不过看起来世故多了。 “就是看看橱窗而已。”我说。 “每一家的橱窗都已经被你看遍了,这条街上上下下的,也不知道被你逛了多少回。” “那又怎么样?” “你到底在找什么啊?” “不找什么。” “你继续走到拐角,到第八大道的拐角等我。”他说。 “干嘛?” “干嘛?这样别人才不会注意我们。” 我在第八大道等他。他一定绕了另一条路,或是从卡特饭店抄捷径过来的,以前那边是迪克西饭店,这家饭店的接线员接电话的方式很有名:“喂,迪克西饭店,你想干嘛?”他们之所以改名,大概是因为吉米·卡特从福特手上抢走了总统的宝座。也许是我乱猜的,如果真是那样,只能算巧合。 我站在一扇门前,看着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歪着头从四十三街,朝南向我走近,他穿着T恤、牛仔裤,外罩一件厚棉夹克。大热天穿那种厚夹克,一定要被烤焦了,但他看起来好像一点也不在乎。 他说:“昨天就看到你,再加上今天一整天,看你在那里走来走去,走去走来,大哥,你到底在找什么啊?” “没什么。” “狗屎!每一个人上‘迪尤斯’来都有目的,刚开始我还以为你是警察,结果你不是。” “你怎么知道?” “你就不是!” 后来他又仔细地打量了我一番,“你是吗?搞不好你真的是呢。” 我笑了。 “你笑什么啊?你很古怪啊,伙计。人家问你要不要买大麻。要不要买快克还是古柯硷,你摇摇头不理人家,连正眼都不瞧一瞧,你到底在找哪一种药呢?” “没有。” “没有?那你想泡妞?”我摇摇头。“想工帅哥?还是俊男美女一起上?你是不是想看秀,还是想‘作’秀?告诉我你要什么?” “我只是来这里随便逛逛,思考一些事情。” “胡扯。到‘迪尤斯’来思考。‘戴上我的思考帽,上街来打炮。’你如果不说你到底要什么东西,又怎么能搞到手?” “我什么都不要。” “跟我说嘛,我替你搞到手。” “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什么都不要。” “操!像我,我就想要很多玩意儿,这样吧,你给我一块钱。” 他的语气中并没有胁迫或是恐吓,我问他,“我为什么要给你一块钱?” “因为我们是朋友嘛。看在我们是朋友的份儿上,我可以给你一点药嗑嗑。怎么样?” “我不嗑药。” “你不嗑药?那你嗑什么?” “什么都不嗑。” “反正你给我一块钱,我不会让你空手而回。” 我忍俊不禁,哈哈大笑起来,看看四周,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便从钱包抽出一张五元纸钞给他。 “这是干嘛?” “我们不是朋友吗?” “没错啊,但是你图个什么?要我跟你去什么地方吗?” “不用。” “你就这样把钱给我?” “对。没有任何附带条件,除非你不想要——” 我伸出手去,他笑着闪开了。“你不能给了又拿回去。你妈没教你吗?”说完把钱塞进口袋里,然后他歪着头看着,“真是搞不懂你。”他说。 “没什么好伤脑筋的,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九九藏书什么?你为什么想知道我的名字?” “没为什么,没有任何理由。” “你可以叫我TJ。” “很好。” “那么你又叫什么名字?” “你可以叫我‘布克’。” “你说什么?布克?”说完他摇摇头,“狗屎,你脑子有毛病吧,什么布克,你根本不叫布克。” “我的名字叫马修。” “马修。”他一边说一边点头,“没错,这个名字棒,马修,马修,叫马修就对了。” “那是真名。” 他抬起眼来,“嘿,你喜欢不喜欢斯派克·李啊?他的片子你看过吗?” “当然。” “我发誓你真的很难搞懂啊。” “没什么要搞懂的。” “你心里有事,但我就是猜不出来。” “也许我心里根本没事。” “来这儿的人会没心事?”说完,他荒腔走板地开始吹起口哨。他有一张圆脸,塌鼻子,眼光很有神,不知道那五块钱能不能让他吸一顿快克,吸快克的脑袋通常没那么胖,而且他也没有吸毒者残败的模样,话说回来那种样子是日积月累的。 “在‘迪尤斯’,”他说,“每个人都有所企图,有人想吸快克,有人想打架,还有人想打炮,想钱,想一步登天,或是想放松下来,如果有人不存任何企图,那他上迪尤斯干什么?” “那你呢?TJ。” 他笑着说:“我想知道别人想干什么。我一天到晚都在挖别人心事,那就是我想要的,马修。” 我又和多混了几分钟。 他是五块钱能买到治疗四十二街忧郁症最好的特效药了。当我往回程的路上走时,笼罩我一整天的阴霾烟消云散了,我洗了澡,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然后去参加聚会。 第二天早上正在刮胡子时,电话铃响。我搭地铁到布鲁克林去见一位名叫德鲁·卡普兰的律师,他的客户是一件死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被控撞人后逃逸。 “他发誓自己是无辜的。”卡普兰说,“我个人认为他满口谎言。可是,万一他对律师说的全是实话,我们总得给他机会,查查看是否有目击者证明撞死那位老太太的另有其人。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藏书网” 那件事花了我一个星期。后来,卡普兰又跟我说算了,他们给那名被告一个机会,以过失肇事又离开现场的罪名起诉他。“至于杀人的罪名会被撤销,我个人强烈建议他接受这个提案,他也终于明白,只有这样才能免除他的牢狱之灾。大概判了六个月吧,不过我知道法官会同意缓刑,明天我就得去回复接受提案了。除非,上次我们谈过之后,你已经找到某个有力证人。” “我今天下午找到一个人。” “是个神父吗?是个左右视力二点零,手上捧着国会荣誉勋章的神父吗?”他说。 “不,是一名有力的目击者,是这样的,他很确定的确就是你客户干的。” “我的天哪。对方知不知道这件事?” “两小时前还不知道。” “这样吧,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们不要告诉他们。”他说,“我明天就去结案。喏,你的支票,按照规矩是应该寄给你的,你还是没执照?报告你也不肯写。” “除非你要存档留底?” “事实上,”他说,“这件案子最怕的就是留底,所以你不必交报告,我也会忘掉今天的谈话。” “我同意。” “太好了。对了,马修,你迟早该去申请执照吧,有好多工作等着你,可是你如果没有执照,有些案子我不能交给你办。” “我一直都放在心上。” “你的身份若是有所改变,记得告诉我。” 卡普兰的支票相当慷慨。我租了一辆车,带伊莱恩到伯克许花了一些。回来之后,华利从可靠侦探社打电话来,接下来我花了两天去和一名保险业者交涉。 那部影片已成为过去,它在我情绪上的纠结也逐渐淡去,之所以会受影响完全是因为看了影片的缘故。对我个人来说,或是我与片子之间毫无牵连。随着时间流逝,我的生活习惯慢慢回到常轨,老实说在我的脑海中,它只是为这个无法无天的世界再添上一笔罢了,每天早晨摊开报纸,一定会有新的暴行从旧伤口中忽地冒出来。 偶尔,影片中的一些片段,会忽而飞掠脑海,但已经不像先前那样令人无力抵抗。我没有再去四十二街,也没有再碰到过TJ,甚至于很少想到他,他是个有趣的家伙,然而在纽约,形形色色的人四处充斥,他们无所不在。 岁月持续流转。大都会队在季赛中所向披靡,而扬基连边也沾不上。冠军赛中,两支来自加州的队伍狭路相逢,而最有趣的莫过于旧金山大地震了。十二月旧金山迎接它的第一任黑人市长上台,接下来那个礼拜,阿曼达·瑟曼在西五十二街一家意大利餐馆楼上被奸杀。 然后我看到一个男人的手,把男孩的浅棕色头?99lib?t>发向后拢顺,所有的事情全都回来了。 第七章 银行开门之前,我吃过早餐,又读了两份报纸。我从银行保险箱里取出那盘录像带,在街上打电话给伊莱恩。 “嗨!拳赛如何?”她说。 “比我预期的还精彩。你课上得怎么样?” “课很棒,不过有一大堆书要读,还有就是班上出了一个笨蛋,每次老师刚讲完一句话,她就举手发问,如果老师不想点办法叫她闭上嘴,我大概不得不杀了她了事。” 我问她方不方便过去,“我想借用一下你的录像机,大概不会超过一小时。”我说。 “没问题。”她说,“如果你马上就来,如果你真的不会超过一小时,而且这次的录像带比上次那盘有意思的话。” “我马上就到。”我说。 挂上电话,我踏上石砖地拦了一辆出租车。到了她家,她接过我的外套,问:“昨天晚上怎么样?有没有看到凶手?”我一定是对她瞪大了迷惑的双眼,她补充道:“就是理查德·瑟曼啊,他不是也该在那儿?这不正是你去马佩斯的原因吗?” “那时候我并没有想关于他的事。没错,他是在那里,但是他是否真的杀了她这个问题,我一点进展也没有,我想我看到了另一个凶手。” “喔?” “那个穿橡胶皮衣的男人,我想我看到的就是他。” “难道他还穿着那一套同样的行头吗?” “他昨天穿着一件蓝色运动上衣。”我告诉她有关那男人的事,还有跟他在一起的小男孩。“所以这就是上次的那盘录像带,你不会想再看一次吧?”我说。 “没门。那么,我该做什么好呢?我可以出去买上课用的书,反正迟早都得买,应该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你知道怎么用我的录像机吧?”我说我会用。“到时间我就回来,等会儿有个约会,我得准备准备,十一点半左右会有人来我这儿。” “我会在那之前离开。” 等她出了门,我打开录像机,用快进跳过片头《冲锋敢死队》的部分。伊莱恩在十一点差几分时到家,那盘带子已经被我看了两次,第一次花了半个小时,第二次用快进,只花了一半的时间就看完,她回来时,我已倒好带子,站在窗前。 她说:“我刚刚花了一百多块买这些书,可是书单上还有一大半的书找不到。” “你为什么不买平装本?” “这些就是平装本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空读它们。”她把整个袋子倒过来,书散在沙发上,她随手拿了一本又丢回书堆里去。“至少都是英文,这是件好事,我又不懂西班牙文和葡萄牙文。但是,当你在读翻译本时,你以为你真的在读书吗?” “如果是译本好的话。” “大概吧。但总觉得像在看有字幕的电影,而且字幕上写的并不完全是对话的原意。你看过那盘录像带了?” “嗯。” “是那个人吗?” “我认为是。要不是他那一身该死的行头,我应该可以更容易认出他来。挤在那种密不透风的橡胶紧身衣里,再戴上橡胶头套,一定会闷死。” “说不定他胯下的那个开口有通风冷却的功效。” “我觉得那个人就是他,尤其有一个动作让我猛然想起来,就是他用手抚摸男孩头发那个动作。其他还有一些眼熟的地方,比如说他走路的样子,移动的方式等等小细节,无论穿什么衣服都掩饰不了。他抚摸小男孩头发的手势,这动作和我的记忆分毫不差。”我皱皱眉头,“我认为那个女的也是同一个人。” “哪个女的?你没提过还有一个女人啊。你说的是他的犯罪同伙,乳房很小的那个?” “我认为她就是举告示牌的女郎,就是在每一回合之间,举牌子宣布下一回合的那种女郎。” “她该不会还穿那件皮衣吧?” 我摇摇头,“她穿着沙滩装,一大截腿晾在外面。我并没有特别注意她。” “是吗?” “我说真的。对她,我总觉得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她的长相我倒没特别留意。” “当然没有,你正忙着看她的屁股吧。”她一手搭我肩膀。“我真的还想多知道一些。”她说。 “可是,你不是有朋友要来吗?我马上就走,你不介意我把带子留99lib.这儿吧,我不想整天带来带去,或想个特别地方把它丢掉。” “没问题。呃……我实在不想催你,但是……” 我吻了她,然后离开。 走到街上,我突生一种冲动,想躲在门口看看到底谁会出现,她从来不挑明说那是个嫖客,然而也没说不是。而我,一直很识相地不问。说实在.99lib.的,我也不想躲在阴暗角落等着窥伺她的午间伴侣,然后再想象他会要求她做些什么,去赚得那些西班牙文与葡萄牙文学翻译书的花费。 有些时候,这种事我的确会放在心上,但有时又不是那么在意。有些时候,我觉得根本不应该在乎,或者是,应该多在意一些,反正总有一天,我会把这种感觉搞清楚,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我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走到了麦迪逊大道,搭上公车,去城北边三十个街区外的一个地方。钱斯的艺术品店就在一家卖名牌童装的楼上,橱窗里展示着《杨柳风》中感人的一幕:动物们全都穿着那家店的名牌小衣服,老鼠身上穿的那件苔绿色运动衣,价值和一橱柜的现代拉丁美洲小说差不多。 楼下的铜制招牌上写着“钱斯·库尔特非洲艺术”。我爬上铺着地毯的楼梯,看见了门上镀着带有金边的黑字,内容和楼下那块一模一样,只不过多加了一行:“敬请预约”。我没有预约,不过也许我并不需要预约。我走上前去按了电铃,不一会儿有人来应门,是巴斯科姆。他穿了一套三件套西装,看见是我,开心地笑了起来。 “斯卡德先生,”他说,“见到你真好。库尔特先生在等你吗?” “除非他有一个水晶球。我就是碰运气,觉得他应该在。” “他一定很高兴见到你,他正在打电话,先进来再说。斯卡德先生,你先坐一会儿,我去告诉他你来了。” 我在店里随意浏览摆设的面具和雕像,我对这些东西虽不在行,但即使是一个外行人都能看得出这些艺术品价值不菲。巴斯科姆回来的时候,我正在欣赏一尊从象牙海岸来的塞努福面具。他告诉我钱斯先生马上就来,“他正和一位从安特卫普打电话来的男士说话,我想,那是在比尔时。” “我想没错。我怎么以前都不知道你在这里做事,巴斯科姆?” “哦,只是偶尔来帮帮忙,斯卡德先生。” 昨天晚上在马佩斯,我才告诉他叫我马修就可以了。 “你知道吧?我已经从拳赛场上退休了,我想是我不够好。” “谁说的,你棒得不得了。” 他微笑着说:“唉,我一连遇到三个比我强的对手,他们真的比我好,所以,我就退休啦。之后我试着找些别的工作来做,刚好钱斯先生,哦,我是说库尔特先生,他问我愿不愿意替他工作。” 换作我,也会搞不清楚。我第一次遇见钱斯时,他只有这个名字,直到开始做艺术品买卖之后,才在前头加了个缩写,后面加了姓氏。 “你喜欢这个工作?” “当然喜欢,胜过脸上挨拳头,我一直都在学东西,而且,没有一天我不在学新东西。” “希望我也能这么说。”钱斯这时接腔了,“马修,也该是你来看我的时候了。昨天晚上拳赛结束之后,我以为你跟你的朋友会和我们一起。我们统统都到楼下埃尔登的休息室去了,我刚想要介绍你,一转身才发现你不见了。” “我们不想熬太晚。” “我们最后闹到很晚,对了,你应该还是一个品尝咖啡的行家吧?” “你还有那种特别口味的吗?” “牙买加蓝山,价格高得吓人。当然啦,看看你周围——”他指一指那些面具和雕像,“每一件都昂贵得离谱。你喝黑咖啡吧?阿瑟,麻烦替我们准备两杯咖啡,然后你去处理那些收据。” 他第一次请我喝蓝山咖啡是在他家,那是一栋改建过的消防中心,位于绿点的一条静谧的街上。他的波兰裔邻居以为这间房子的主人是一位名叫利万道斯基的退休医生,而钱斯是医生的管家兼司机。事实上,钱斯一个人住那里,全套的健身器材摆得满屋子都是,还有一个八尺台球桌,墙上挂着博物馆级别的非洲艺术品。 我问他那栋房子还在不在。 “我怎么会受得了搬走呢?原本以为开这家艺术品店,那房子是非卖不可了,好在后来有别的办法解决了难题。总之,我不需要再进什么货,那间屋子里早就挤满了好东西。” “那么你还保留着一批典藏品吗?” “当然,而且空前精彩。你可以说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收藏;也可以说每一件收藏品都是待价而沽的,那些东西全都算是店里的存货。你还记不记得那一件贝宁王国的青铜器?那个女王头?” “就是挂满项链的那个?” “拍卖会我高价买了她。只要她没有卖出去,每三个月我就会提高一次价钱,直到最后有人再也抵挡不了她高价的魅力而买下了她。那时我还真舍不得。不过我拿到钱之后,马上又转头去买别的货。”他拉着我的胳膊,“给你瞧瞧新货色。今年春天我在非洲呆了一个月,有两周是在马利共和国的度刚,那里的土著非常和善,他们住的房子让我联想到梅萨·弗迪的阿那沙契房屋,喏,那就是多贡买来的,眼睛挖成方形的洞,线条坦率利落,没有受过基督教的影响。” “你还真是走了不少路啊。” “可不是吗?” 我第一次遇见钱斯的时候,他有一份很成功的事业,不过,是一种特别的行业——皮条客。但钱斯不是那种开着粉红卡迪拉克、头戴邋遢的紫色帽子的传统皮条客。他雇我去调査是谁杀害了他手下的一名妓女。 “这些都得归功于你。是你让我脱离那一行的。” 这话倒不假。那时,他委托我的工作还没了结,他手下的另外一名妓女又死了,其他女孩也都走得差不多了。“反正当时你正面临中年危机,已经到了该换工作的时候了。”我回道。 “其实以我的年纪投入这行还算年轻,我还年轻得很呢。喂,马修,你不会是特地跑来跟我打哈哈的吧。” “不是。” “那是为了讨一杯咖啡喝喽?” “也不是。昨天晚上我在拳赛场看到一个人,我想也许你能告诉我他是谁。” “是我这边还是罗希德那边的?” 我摇摇头,“都不是,他坐中间第一排。”我在空中比划着当时的地形,“这边是拳击场,这里就是你蓝色角落旁的位置,我和巴卢坐那边,而那个引起我注意的人大概就坐这里。” “他长什么样?” “白人,头发快秃了,身高大约五尺十一寸,一百九十磅左右。” “羽量级。他的穿着打扮呢?” “鲜蓝运动上衣,灰裤子,还有大圆点领带。” “那条领带就不是一般人会戴的。如果是那样我应该会注意到,可是怎么想不起来我见过他。” “他身边还带着一个小男孩,大概十来岁,淡棕色的头发,可能是他儿子。” “喔,那我见过,”钱斯说,“至少我看到一对父子坐前排,至于他们的长相就实在说不出来了。唯一引起我注意的理由是,他可能是体育馆里面唯一的小孩。”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了?” “知道,不过我无法告诉你他是什么人。”他闭上眼睛,“我可以描绘出他的模样,你懂我的意思吗?我几乎可以看到他坐在那儿的样了,可是如果要我在你刚才的描述之外再补充点什么,我就没办法了。怎么?他干了什么?” “什么干了什么?” “是有关手上的案子,是吗?我还以为你是专程去马佩斯看拳击赛的,不过我猜你有正经事要忙,对不?” 我是在办案,只不过是另外一件,没有必要去详细解释整个来龙去脉。“手上是有一点工作。”我说。 “那家伙和这‘一点工作’有关,但你却不知道他是谁。” “可能有关联,要等搞清楚他的来历之后才知道。” “我懂了。他坐前头,一定是个忠实拳迷,也许一天到晚都上?99lib.那儿报到。我从来没有在加尔顿街或是其他的拳击场看过他,老实说,我是直到对罗希德产生兴趣之后才开始往拳击场跑的。” “你在他身上下了大注啦,钱斯?” “很小,是那种参加赌局的最低赌注。你很欣赏他?昨天晚上你是这么说的。” “他令人印象深刻,虽然他被右拳打中的次数实在太多了。” “我知道。巴斯科姆也有同感。那个多明格斯出拳可真快,右拳瞬间就捶下来。” “他瞬间爆发力很棒。” “的确。可是,也就只有这么一瞬间,马上就不行了。”他笑着说,“我爱死拳击了。” “我也是。” “它很残忍、很野蛮。没什么好辩解的。但是我不在乎。我就是爱。” “我懂。你以前去过马佩斯吗,钱斯?” 他摇摇头,“那真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那里离绿点并不远,只是我不一定从绿点去,离开那里之后也不一定回绿点,因此对我来说,实在没什么差别。我去马佩斯只因为那儿刚好有一场我下了注的拳赛。” “你还会再去吗?” “如果又订到了场地或手边没什么事要我亲自处理的话。下一次的赛程是三星期后的星期二,在亚特兰大。”他笑道,“是唐纳德·特朗普的场子,应该比这个新马佩斯体育馆更豪华。” 他告诉我罗希德的对手是谁,说我该去看看他们比赛。我说我尽量。他还提到他们原先要罗希德每三个礼拜出赛一次,后来决定还是一个月一次比较好。 “抱歉我没能帮上忙。”他说,“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替你四处打听,那些在罗希德身边的人一天到晚都泡在场子里。你还住那家旅馆吗?” “老样子。” “我如果打听到什么的话——” “先谢了,钱斯。还有,很高兴看到你过得不错。” “谢谢。” 到了门口,我转过身来问他:“对了,我差点忘了。你认得那个举牌女郎吗?” “什么?” “你知道,就是那种在场中举着告示牌报告接下来第几回合的女郎。” “那叫做举牌女郎?” “我不知道。你也可以叫她马佩斯小姐吧,我想,我只是猜想——” “如果我对她有所了解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她有一双长腿。” “我自己也注意到了。” “还有皮肤,我好像记得她露了好多的肉,恐怕这是我唯一知道的。拜你之赐,马修,我已经洗手不干了。” “‘洗手不干’。你觉得她看起来像所谓的‘上班女郎’?” “不。”他接道,“我觉得她看起来像个修女。” “那种济贫会的修女。” “我想的是慈善姐妹之家那种。不过可能你是对的。” 第八章 “五洲体育有线电视网”在第六大道上一栋玻璃钢筋大厦里租有办公室。办公室斜对面有家叫赫尔利的酒吧,国家广播公司的人是那儿的老主顾,约翰尼·卡森靠着那一套埃德·麦克马洪喝酒的笑话,使这家酒吧声名大噪。如今赫尔利依旧在第六大道上仅存的老建筑物里,从事电视这行的人经常到这里来混上一个钟头甚至一下午,理查德·瑟曼就是其中之一,他会在一天工作结束之后到这里来磨磨蹭蹭喝上一两杯,然后回家。 这些事情都写在约瑟夫·德金给我看过的档案里,因此我不需要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侦探就能得悉这一切。四点半左右,我来到赫尔利,站在吧台前喝苏打水。本来想向酒保稍微探听一下,但是那时候酒吧里生意正兴隆,他忙得根本没时间理我,更何况我们必须互相大声吼叫才能听见对方声音。 坐我旁边的一个家伙想跟我谈上星期天举行的超级杯。可是这段对话都是他一个人在讲,过不了多久两个人就讲不下去了。他认为基于礼貌应该请我喝一杯,后来他发现我喝的是苏打水又一直想把话题转移到拳击上,便没再那么热衷。“那才不叫运动呢。两个黑鬼想要把对方揍死,为什么不干脆叫暂停,一人给他们一支枪不就结了?” 五点刚过,我看见瑟曼走进来。他和另一个年纪与他相仿的人一起,在离我很远的吧台尽头找到位置站定,叫了酒。过了大概十几分钟,瑟曼一个人先行离去了。几分钟之后,我也走出了酒吧。 瑟曼在西五十二街的住处一楼有一家叫雷迪希奥的餐厅。站在对街向顶楼看,他家没有灯光。楼下的戈特沙尔克家也漆黑一片,因为罗思和艾尔弗雷德一整季都待在棕榈沙滩。 我没吃午饭,就提早在雷迪希奥吃了晚饭。餐厅里除了我之外只有两桌客人,都是年轻的情侣在细语呢喃。本来想打个电话给伊莱恩要她坐出租车来和我一起吃饭,可是这大概不是一个好主意。 我吃了小牛排和半份法法利,名字应该是这样念,是一种蝴蝶结形的通心粉,配上红辣的调味酱。佐餐的沙拉中有大量的苦叶菜,这家餐厅就是靠这个出名的。菜单上有一行字,提醒我,没有红酒的晚餐就像没有阳光的日子。我用白开水配通心粉,晚餐后再喝一杯浓咖啡。服务生拿了一瓶我没有点过的茴香酒走到桌前,我示意他拿开。 “这是免费的,滴一滴在咖啡里会很好喝。”他跟我保证。 “我不想让它变得那么好喝。” “那么来一点Scusi如何?” 我再次挥手要他把酒拿走,他耸耸肩,把酒瓶放回吧台。我喝着意大利浓缩咖啡,尽量避免想象掺入茴香酒之后的咖啡。我真正的渴望并不是那种滋味如何,而是把整瓶酒拿回来。如果真的是茴香使咖啡更为香醇,那么何不干脆加一匙茴香种子进去呢?然而,不会有人那么做。 是酒精在召唤我。一整天下来,它一直不停地对我低声轻唤,尤其在这一两个钟头之中,更成了女海妖塞壬的歌声,声声引诱着我。我不会去喝,也不想喝,可是,刺激启动了某一种细胞的反应,唤醒了我体内深处永远都挥之不去的东西。 这几天中,我如果真要出去带点喝的回来,我房间里将会有一
夸脱的波本,或是米克的一瓶十二年份爱尔兰陈年威士忌,而不是小咖啡杯里飘浮在咖啡上的几滴该死的茴香酒。 看看手表,刚过七点,圣保罗教堂的聚会八点半才开始,不过早一点去也无所谓,我可以帮忙排椅子,并且把讲义和饼干先拿出来。每一个星期五晚上,我们都会讨论戒酒小组策划的“十二个阶段”。这一周将会回到第一个阶段——“我们承认自己对于酒精无力抵抗,于是使生活变得失去控制”。 我示意服务生买单。 聚会结束时,吉姆·费伯过来跟我确定星期日的晚餐约会。他是我的辅导员,除非有谁因事取消,否则每一个礼拜天我们都会一起吃晚饭。 “我想到火焰餐厅坐坐,还不急着回家。”他说。 “怎么了?” “等星期天再说好了。你呢?想不想去喝杯咖啡?” 我婉拒了他。我走到六十一街,再转到百老汇大道上。那家录像带店还开着,看起来和六个月前差不多。店里人挺多,都是一些不想虚度周末的人。我排在一列人比较少的队伍里,我前面的女人租了三盘录像带,还买了三包可用微波炉加热的爆米花。 那老板仍然需要把胡子刮一刮。我问:“你一定卖了很多爆米花吧?” “销路是不错,大部分的店也都卖……我认识你吗?” 我递给他一张名片,上面只有我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吉姆·费伯替我印了一整盒。他看看99lib?名片,又看看我,我提醒他:“六个月之前,我的朋友租了一盘《冲锋敢死队》,我……” “我想起来了。现在又有什么事吗?可不要告诉我又出事了。” “不是。我只是因为另一件事而必须追査那盘录像带的来源。” “我想我跟你说过。那是一个老女人拿来的一大堆录像带的其中一盘。” “没错。” “而且我还告诉过你,在那之前或之后,我都没有再看见过她。六个月都过去了,还是一样没再见过她。我很想帮忙,可是——” “可是你现在很忙。” “当然,每个礼拜五晚上都是这样。” “那我等你比较空闲再来好了。” “这样比较好。可是,我不知道还能告诉你什么。没再听过其他顾客抱怨,所以我想那是唯一一盘被录进脏玩意儿的带子。至于它的来源和关于那个老女人的事,我所知道的你都知道了。” “你知道的可能比你想象中的要多。明天大概什么时间较好?” “明天?明天是星期六,我们十点钟开门,中午之前都没什么生意。” “那么我十点钟过来。” “这样的话,你九点半来好了。我通常都会早一点来处理一些文件,我让你进来,开店之前还能多聊半个小时。” 第二天早晨,我一边吃着蛋喝着咖啡,一边看《每日新闻》。一个住在华盛顿海茨住宅区的老妇人坐在家里看电视时被流弹射中头部,死了。这桩命案真正的牺牲品被送进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的急诊手术室,还没有度过危险期,才十六岁。警方相信是因为吸毒引发的枪杀案。 这名妇人是今年第四个被打死的无辜受害者。根据去年的记录,有三十四名无辜的人被枪杀,《每日新闻》还宣称,九月中旬这个记录可能会降低。 离钱斯艺术馆不远的公园大道附近,一名中年妇女正在等红灯,一名男子从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货车中探出身抢夺她的手提袋。为了怕被偷抢,她还特别把皮包斜挂在脖子上。货车扬长而去,她被拖着直到被勒死为止。这则新闻旁有一小段文章,提供妇女一种背皮包的方法,被抢时它能让身体上的伤害减到最低。甚至有专家建议:“最好连皮包也不要带。” 一群青少年穿过皇后区的森林公园,发现一具几天前在伍德海芬区被绑架的那个女人的尸体。她在牙买加大道上买东西,一辆浅蓝色的货车停到路边,车后跳出两个男人把她推上车后跟着也爬进去,然后车子便疾驰而去,没有人来得及记下车牌号码。初步检验的结果,发现除了有被强暴的痕迹之外,胸膛以及下腹还有几处刺伤。 不要看电视,不要带皮包,不要上街去。老天! 我九点半抵达录像带店,老板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还穿了一件清爽的衬衫,他领我去后面的办公室。他还记得我的名字,并且自我介绍说他叫菲尔·菲尔丁。我们握了握手,他说:“虽然在名片上没有注明,可是你一定是调查员吧?或者是跟那行差不多?” “差不多。” “跟电影里似的。如果能,我真的很愿意帮忙,可是半年前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什么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打烊之后,我留下来又查看了一下记录,想也许会找到那个女人的名字,可是没有用。除非你还有什么办法我没想到——” “那个房客。”我说。 “你是说她的房客?就是那个有一堆录像带的人?” “是的。” “她说他死了还没有缴房租是吧?我的记忆有些模糊了,对我来说这并不是很重要的事。我很确定她卖他的东西来抵房租。” “你说这是七月的事。” “所以如果他死了,或是不在城里——” “我还是想知道他是谁。有很多人会买一大堆录像带吗?印象中,大多数人都是租的。”我说。 “说了你会吓一跳,”他说,“事实上我们卖出的录像带很多。尤其是经典儿童电影,像《白雪公主》、《绿野仙踪》,还有《E.T.》,卖得非常好,现在正在卖《蝙蝠侠》,可是没预期的那么受欢迎。很多人都会买自己最喜欢的影片,当然另外还有运动以及教学的录像带,不过那是有别于电影的另一个范畴。” “依你看,会有很多人买超过三十盘录像带?” “我猜不会,买一打以上的人就很少了。不过不包括运动或美式足球赛的带子,和我这里没卖的色情片。” “据我推测,这个房客,就是那有三十盘录像带的人,可能是一个嗜电影成癖的人。” “那还用说吗?这家伙有《马耳他之鹰》的三个版本,还有一九三一年里卡多·寇蒂兹那一版——” “你说过。” “是吗?我想我一定讲过,因为实在太奇怪了。真不知道他怎么买到那些玩意儿的,我从来都没在目录里看过这些片子。这家伙八成是个电影狂。” “所以除了那些用来保存的录像带,他一定偶尔也会租录像带。” “哦,我懂你的意思了。是啊,绝对错不了,人们偶尔会买一些片子,但大部分还是租的。” “而且他就住附近。” “你怎么知道?” “如果他的房东太太住附近——” “哦,没错。” “所以他很可能也是你的客人。” 他想了一下。“当然有这可能,可能我们俩还聊过黑色电影呢。可是,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把所有顾客的电话号码都输入电脑了吧?” “是啊,这样省事多了。” “你说她是在六月的第一个礼拜把那些录像带拿来的,所以他的记录一定在七八个月前就停了。” “那种记录我有一大堆。有人搬家,有人死了,还有些人的录像机被入室盗窃的孩子搬走了,有些人则是跑到前面几家去租,更有些人隔了好久没来,后来又再冒出来。” “有多少人从六个月之前就停了?” “我怎么知道?不过应该查得出来,你何不坐下来或四处逛一逛,也许可以找到一部想看的电影。” 他把事情处理完已经过了十点钟,可是仍没有客人上门。 “我告诉过你早上的生意很清淡。査到的名字一共二十六个,都是在六月四号之后就停止的,而他们在之前的五个月里至少都来租过一盘带子。也许如果他病了很久,一直都待在医院里面——” “就从你查到的先开始吧。” “好,我把姓名和地址复印给你,不过不一定会有电话号码,很多人,尤其是女客是不留电话的,这一点不能怪她们。另外还有信用卡号码我得保密,所以没印下来。除非那是你追查某个人的唯一方法,我倒可以破例。” “我想不用。” 他把名字印在两张有格线的活页本上,我浏览一遍,问他这里有没有让他会想起什么的名字。 “没有,每天见的客人这么多,记得住的只有常客,而且也不是都认得出他们或记得他们的名字。我把这二十六个人去年租的片子也査了一下,拿他们租的片子比对那人的录像带,但我还是看不出谁有可能是那个电影狂。” “还是值得一试。” “我也这么想。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那个电影狂是男的,因为房东太太提起房客时用的是‘他’。这二十六个人里有一些是女的,不过我统统都印下来了。” “太好了。” 我把纸折好,放在上衣口袋里,“很抱歉给你添了这么多麻烦,真是谢谢你。” “嘿,当我想到你们这些人在荧幕上带给了我多少乐趣时,怎么能拒绝你呢?”他笑了,然后正色道,“你是不是要打击色情集团?事情是这样的吗?”我迟疑了一下。他为了使我安心,连忙接口说如果不方便,他能够谅解,但至少等事情结束后,能不能哪天顺道过来告诉他后来到底怎样了。 我说我会的。 名单上列着的二十六个名字当中,只有十一个有电话号码,我先试着打,这样就不用在城里跑来跑去了。即使是这样,还是遇到很多挫折。很多电话打不通,有的就算打通了,也是电话录音。听到的三通答录机中,有一通的电话录音很可爱,其他两
通只重复了后面的四个号码,然后请我留话,另外的四通,是由奈拿克斯电信公司的电脑语音系统控制,直截了当告诉我,这个电话号码已经停用了,只有一通提供了新的电话,我抄下来,再打过去,没人接。 后来电话突然通了,听到真人的声音时,我一下子差点忘了怎么反应,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名单,然后问:“呃……是阿卡多先生吗?约瑟夫·阿卡多?” “我就是。” “你是不是一家录像带俱乐部的会员?——”它叫什么来着?“——六十一街和百老汇大道的那家。” “六十一街和百老汇……?是哪一家?” “马丁酒吧的隔壁那一家。” “哦,对了,怎么啦?有录像带没还吗?” “不是的,我注意到你的记录已经停了好几个月。阿卡多先生,我们想请你到店里来看看我们的新目录。” “哦。”他吃惊地说,“是这样啊?服务真周到。我现在习惯到离办公室比较近的那家去租,不过这几天晚上我会过去一趟。” 挂上电话,我把阿卡多从名单上划掉。现在剩下二十五个名字,看来,我好像得亲自跑一趟了。 我打了一整天电话,直到下午四点半,名单上的名字被我划掉了十个,进展很慢,比预期中的还慢。那些地址都是在脚程范围之内,要四处打听还不算太难,然而那并不表示某一个地址还住着同一个人。 我在五点之前回到旅馆,洗澡,刮胡子,看了一会儿电视。七点钟和伊莱思在格林威治村的格洛莉娅街上的摩洛哥区碰面。我们点了库斯库斯,她说:“如果食物的味道像这间屋子闻起来这么好就太棒了。世界上吃库斯库斯最好的地方是哪里?” “不知道。卡萨布兰卡?” “瓦拉瓦拉。” “哦。” “你懂了没?库斯库斯,瓦拉瓦拉。或者说如果你在德国想吃库斯库斯,就应该到巴登巴登。” “噢,我想我抓住重点了。” “我就知道你能。在萨摩亚要到哪里吃库斯库斯呢?” “帕哥帕哥。失陪一下好吗?我必须去‘嘘嘘’。” 库斯库斯美味极了,分量又多。我边吃边告诉她今天的遭遇。“真是挫折,但光凭门铃声没办法判断我要找的人是不是住里面。” “在纽约行不通。” “当然行不通,基本上很多人门铃旁的那块姓氏牌都是空的,我想这一点我应该谅解,有人可能会觉得奇怪,可是这本来就是个爱玩匿名游戏的城市。还有一些人的门上不是自己的名字,因为他们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是非法房客。所以,如果我要找比尔·威廉斯——” “那你就该去查威廉·威廉斯。”她接口,“他是瓦拉瓦拉的库斯库斯之王。” “正是。如果他的名字不在门牌上,并不表示他不住那儿,就算门上有他名字,那也不表示他就住那儿。” “可怜的孩子,那你怎么办?打电话给管理员?” “如果有的话。可是,大部分规模比较小的公寓都没有管理员,管理员也不比其他人更常待在家里,更何况他们不一定知道所有房客的名字。最后你只好一家一家敲门,按电铃,跟隔壁的人探听,大多数人都对他们的邻居一无所知,就算知道也是小心翼翼地有所保留。” “吃这行饭可真不容易。” “有的时候真是如此。” “还好你很喜欢这份工作。” “是吗?大概吧。” “当然是喽。” “我想是吧。当事情抽丝剥茧,慢慢整理出头绪时,那种感觉实在很令人满足。” 此刻我们正在用饭后甜点,一种甜腻腻的蜂蜜蛋糕,甜得我根本吃不下去,女服务员端来两杯摩洛哥咖啡,和土耳其咖啡差不多,又浓又苦,杯底三分之一是沉淀的咖啡渣。 我说:“今天我辛苦了一整天,感觉还不坏,但却不是调查该办的案子。” “你难道不能同时处理两件案子吗?” “也许可以。但没有人付钱请我调査虐童的变态电影。我应该追究的是理查德·瑟曼有没有谋杀他妻子。” “你不正在办吗?” “是吗?星期四我借口瑟曼是有线节目制作人跑去看拳赛。有几样收获,我知道他是那种工作时会把外套和领带脱掉的人。他很带劲儿,可以爬上拳台再跳下来,脸不红,气不喘。我还看到他在举告示牌的小妞屁股上拍一下,然后——” “哎哟,那可不得了。” “对他来说是不得了。但是我却不知道那件事对我会有什么帮助。” “开什么玩笑?他妻子才死了两个月,他就开始对一个派对玩具毛手毛脚,这当然不对劲。” “两个半月。”我说。 “还不一样。” “派对玩具,嗯?” “玩具、淫娃、宝宝。叫玩具有什么不对?” “没不对。他并没真正地拍她屁股,只是拍了一下而已。” “当着成下上万人的面。” “那是他们有眼福。而且其实只有几百个人而已。” “还有待在家里的观众呢?” “哦,他们那时正在收看广告。不管怎么说,这都不能证明什么。他是一个冷酷无情的狗杂种,老婆尸骨未寒就开始拈花惹草,或者他根本就是冤枉的,所以不用惺惺作态。怎么解释都可以。” “唉。”她叹道。 “星期四,就是昨天,我站在同一家酒吧里和他一起喝酒。就像是在拥挤的地铁车厢之中我们分别站在两端,但同时身在同一个空间里面。”“不赖啊。” “昨天晚上,我在他公寓楼下的雷迪希奥餐厅吃晚饭。” “餐厅如何?” “没什么特别,通心粉很好吃。我们找时间去尝尝。” “他在不在餐厅里?” “我想他根本不在家。在家的话也是摸黑关在屋子里。你知道吗?今天早上我打了电话给他,反正有其他的电话得打,干脆顺便打给他。” “他说了什么?” “是电话答录机,我没有留言。” “我希望他跟我一样,对不留话的来电觉得很烦。” “只好这么想。你知道我该怎么做吗?我该把莱曼·沃里纳的钱还他。” “不要,千万别这么做。” “为什么?无功不受禄。我现在一筹莫展,这件案子在警察局留的档案资料我看过了。凡是我想到的他们都做过了,甚至还多。” “不要把钱还给他,亲的。钱他一点都不在乎,他妹妹被杀了,只有他认为自己是在为她作了些什么,他才会死而瞑目。” “那怎么办?难不成骗他?” “如果他问起来,你就告诉他这种事得花时间去查。你不会再向他要钱吧?” “老天,当然不会。” “那他就不会觉得你在欺骗他。至于钱也不必缴回。如果觉得是白拿,你大可捐出去,捐给爱滋病研究中心,或者是‘传送上帝之爱’之类的机构,很多地方可以捐。” “没错。” “我了解你。你一定会想办法凭真本事赚到这笔钱。”她说。 她想到威佛利去看场电影,但那天是星期六晚上,戏院门口一定排起了长龙,我们谁也不想站在那儿排队。走了一会儿,我们停在麦克道格街喝了些卡布奇诺咖啡,又到布里克的露天俱乐部听一个乡村女歌手演唱。 “长长的头发配上老祖母的眼镜加格子棉布长裙,”伊莱恩说,“谁说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已经结束啦?” “她的歌曲听起来都一样。” “因为她只会三个和弦。” 走出来之后,我问她想不想听爵士乐。她说:“好啊,去哪里好呢?甜蜜巴兹尔?还是范盖得?挑个地方。” “我在想,鹅妈妈之家也许不坏。” “嗯哼。”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喜欢鹅妈妈之家。” “那你想不想去?” “想啊,可是如果‘男孩’丹尼不在,我们还要待在那里吗?” “男孩”丹尼不在。不过我们到了不久他就来了。鹅妈妈之家在阿姆斯特丹路和八十一街之间,是一个吸引人的爵士俱乐部。他们把灯光调得很暗,鼓手总是用鼓刷轻轻敲打,从不独奏。它和普根酒吧是两个可以听到丹尼·贝尔歌声的地方。 不论在哪里,他总是很醒目。这个得了白化症的黑人,皮肤与眼睛都对阳光过敏,于是他就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永不与太阳同时出现。他身材短小,穿着一套亮面的深色西装,搭配闪闪发光的背心,喝俄罗斯伏特加,而且只喝冰镇的。通常他的身边都会跟一个和他身上的背心一般醒目的女人,今天晚上的女人,有一头草莓色金红头发,和一对巨硕乳房。 招待将他们带到紧靠舞台的老位子。我以为他不会注意到我们,不料一名招待随即过来对我们说,贝尔先生希望我们能过去一道坐。我们走过去,“男孩”丹尼说:“马修,伊莱恩,看到你们俩真好。这位是莎莎,她真的很迷人,不是吗?” 莎莎咯咯娇笑,我们随便聊了几分钟之后,莎莎便闪进了化妆室。 “她去补点粉。”“男孩”丹尼说,“关于争论禁药合法化的最好论点就是人们不必再一直跑洗手间,如果他们知道陪客时间吸食古柯硷正在损耗着美国工业的话,就应该把这一趟一趟‘厕所之旅’的成本给算进去。” 等莎莎又一次“厕所之旅”时,我向丹尼提起了理查德·瑟曼。 “据我推测是他杀的。”他说,“因为她比他有钱。如果那家伙是医生就更不用怀疑了,为什么总觉得医生会宰老婆呢?难道他们有娶婊子的倾向?你怎么解释?” 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开始讨论,我说也许这些医生习惯了扮演上帝那种决定生死的角色。伊莱恩的看法更妙,她说会选择医疗工作当职业的人,多半是那些想克制自己伤人倾向的家伙。“为了要证明自己不是杀人狂所以才去当医生,”她说,“可是在他们受到压力时,这些压力又会使他们想起自己的天性,于是就开始杀人了。” “这种说法倒挺有趣。”“男孩”丹尼说,“但怎么会有这种念头呢?” “胎里带来的,”她说,“在生产过程中,母亲不是几乎死去就是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痛楚。所以那个孩子的想法是‘我伤了女人’或是‘我杀了女人’,他用当医生来补偿,但不久之后,内心冲突越来越大——” “他就宰了他老婆。”丹尼接道,“我喜欢你的说法。” 我问她有什么根据来支持这项理论,她说什么都没有,但确实有很多关于出生思想的研究报告。丹尼说他才不管什么根据,你可以用数据去证明任何事情,而这却是他听过最有道理的一个理论,所以管他妈的什么数据资料。莎莎在我们讨论到一半时回到座位,我们并没中断,而她看起来也毫不在意。 “关于瑟曼,”“男孩”丹尼说,“没听到什么特别的消息,因为我并没有刻意打探。我应该打探吗?” “耳朵放尖点总是好。” 他为自己倒了几盎斯托利。在普根酒吧和鹅妈妈之家这两个属于他的地盘,有人会为他准备好香槟桶冰镇的俄罗斯伏特加。他望了望杯底,把酒当白开水一口喝下去。 他说:“他在一个有线电台工作,是个新的体育频道对吧。” “叫五洲电讯。” “对了,有一些关于他们的谣言。” “什么谣言?” 他摇摇头,“也没什么,就是一些来路不明的钱这类的内幕消息,我会多留意的。” 几分钟后,莎莎又起身离桌。等她走远听不见我们说话,伊莱恩侧过身来说:“真受不了,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瘾头这么大的人。” “我知道。” “丹尼啊,她的药瘾简直比你的头还大。” “我知道,但她很特别对吧?我想我得放弃她了。”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养不起,要让她那可爱的小鼻子高兴,不知道花了我多少钱,说出来你不相信。” “趁还能享受的时候尽量把握吧。” “哦,我会的,”他说,“人生就是这样。” 回伊莱恩的公寓之后,她煮了壶咖啡,我们坐在沙发上。她放了钢琴独奏曲的唱片,有孟克、兰迪·维斯顿、锡达·沃尔顿。她说:“那个莎莎,可真不得了,真不知道‘男孩’丹尼上哪儿找来这个小妞的。” “K-mart超级市场。”我提议。 “当你看到那种波霸,就会想到硅胶。不过,也许是几可乱真的上好货色,搞不好还是天生丽质。你怎么想?” “我没注意。” “那你最好多多参加戒酒聚会,一定是伏特加而不是她的胸让你流口水。”她向我凑过来,“如果我胸部再大一点,你会不会更喜欢我?” “当然会。” “真的?” 我点点头说:“腿再长一点也不错。” “是这样吗,那么脚踝再细一点呢?” “也无妨。” “真的?再多告诉我一些嘛。” “別这样,很痒。” “是吗?告诉我在你的希望排行榜上还列了哪些对我的期望?阴道再紧一点好不好?” “那更求之不得了。” “好啊!”她说,“你还真在想这事儿,是不是?” “是吗?” “我希望是,真的。” 后来我躺在她床上,她将唱片换面,并且倒了两杯咖啡拿过来。我们坐在床上,没说什么。一会儿,她说:“你昨天生气啦?” “我?什么时候?” “我有客人要来,你得离开的时候。” “噢。” “是不是?你生气了吧?” “有一点,不过没事了。” “我接客的事情让你很烦恼,对不对?” “有时候会……大部分的时候都不会。” “我迟早是要收手了。你只能投那么久的球,连百万金臂汤米·约翰都退休了,他的手臂像超人的。”她侧过身来看着我,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腿上说:“如果你要我收手,我大概不会再做了。” “然后你回头来怨我。” “你这样认为吗?我有那么神经质吗?” 她想了一下,然后自己说:“嗯,大概有。” “反正我不会提这种要求。” “不,你宁可我怨你。” 她翻过身来仰躺着,直直看了天花板片刻,说:“如果我们结婚的话,我就不干了。” 室内一片沉寂。接着,音响里忽然传来钢琴如瀑布般洒泻下来的降音阶,和一阵不成调的弦律。 “你如果假装
没有听见,我就假装没有说过。我们连那个L开头的词都没说过,我不应该直接跳到那个M开头的词。” “那几个字母之间可是个危险地带。” “我知道,我应该学着只说那个F开头的词,那是我的地盘,我才不想结婚呢,真希望什么事情都不要改变。为什么事情就不能一直保持原状呢?” “当然可以。” “真伤感哪,简直是神经,我干嘛要伤感?还突然变得哭哭啼啼的。” “没关系。” “我不会哭的。不过,你可以抱我一下吗?你这只老狗熊,抱我一下吧。” 第九章 星期天下午,我找到了那个电影狂。 根据菲尔·菲尔丁的记录,他叫阿诺德·莱韦克,住在离录像带店六条街远的哥伦比亚大道。那是出租公寓,离高级社区比较远。两个男人坐在台阶上,喝着牛皮纸袋里面的罐装啤酒。其中一个男人的大腿上抱着个小女孩,正在吸她奶瓶里的柳橙汁。 门铃上没有阿诺德·莱韦克的名字,我走过去问那两个坐在台阶上的男人阿诺德·莱韦克是不是住这里。他们耸耸肩,摇着头露出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我走进去看,连管理员的门牌也找不到,只好按一楼住户的电铃,直到有人开门让我进去。 走廊上散发着老鼠和尿骚味。尽头的门打开,一个男人探出头来,我向他走去,他说:“你要干嘛?不要走得这么近!” “别紧张。” “你才不要紧张!”他说,“我有刀。” 我把手臂靠在身侧,让他看到我的手里空无一物,我说我要找一个叫阿诺德·莱韦克的人。 “哦,是吗?希望他没有欠你钱。” “为什么?” “因为他死啦。”说完他哈哈大笑了起来。他是个老头儿,白发稀疏,眼眶深陷,看来好像过不了多久就要去和莱韦克作伴似的。他的裤子很松,用吊带吊着,法兰绒衬衫道袍似的挂着。除非他是去二手商店买衣服,否则就是他最近真瘦了很多。 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说:“我在生病,不过别担心,这病不会传染。” “我比较怕那把刀。” “哦,天哪。” 他把刀子拿出来给我看,是一把木柄法国碳钢菜刀。 “进来吧,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不会砍你的。”说着他把刀放在靠门的桌上,领我进屋去。 他的房子很小,被隔成两个狭窄的房间,大的那间天花板上有一盏吊灯,是这房子唯一的照明设备。三个灯座中有俩灯泡已经烧掉了,剩下的那个最多只有四十瓦。房间整理得很干净,可是闻起来仍有一股老年人生了病的气味。 “你是怎么认识阿诺德·莱韦克的?”他问。 “我不认识他。” “你不认识他?”他拽一条手巾捂住嘴咳嗽。 “该死!”他说,“那些混蛋把我浑身上下从屁眼到胃口都切除了,还是一点用都没有。这个病拖得太久了,因为我怕他们真会查出什么来。” 他尖厉地笑着,“结果还是被我料中了。” 我什么也没说。 “莱韦克这家伙嘛,人还不错,是法裔加拿大人,他一定是在这里出生的,因为他没什么口音。” “他在这里住很久了?” “多久才算很久?我在这里住了四十二年啦,你相信吗?在这种鬼地方一住四十二年,今年九月就要满四十三年了,不过九月之前我就会搬出去——到一个更小的地方。”说完他又放声大笑,笑得咳嗽不停,得再拽出手帕捂住嘴巴。等咳嗽稍微止住了,他又说:“一个更小的地方,像个六尺的盒子,懂不懂?” “我猜把这种事情拿来开玩笑可能会好过一点。” “瞎扯。没有什么会让我觉得好过。阿诺德住这儿大概有十年了,因为没选择余地,你懂吗?大部分时间他都关在自己屋里,当然喽,以他那种体型是不可能上街去跳踢踏舞的。” 我的脸一定看起来非常茫然。因此他说:“哎呀,我忘了你根本不认识他。他呀,胖得跟猪一样,我是说阿诺德。”他手往前一比,从上到下划一个愈来愈宽的弧形。“就像一颗梨子,走起路来和鸭子一样摇摇晃晃。他住三楼,不管去哪里都要爬两层楼,所以才不常出来。” “他年纪多大?” “不清楚,四十岁吧,一个人胖成那样,实在很难看得出来到底几岁。” “他是做什么的?” “你是说以什么维生吗?不知道。他以前上过班,后来就不常出门了。” “据我了解,他很喜欢看电影。” “哦,那还用说吗?他有一台那叫什么玩意儿?那种可以在电视机上看电影的机器。” “录像机。” “再过不久,我也会有一台。” “那后来他怎么啦?” “你说莱韦克吗?唉,你到底有没有注意听?他死啦。” “怎么死的?” “被他们杀啦,不然你以为呢?” 这个“他们”,是一个很笼统的称呼。阿诺德·莱韦克被别人从背后刺杀,横死街头。吸食快克的人流浪到街头之后,那老头说,治安就一年比一年糟糕,他们会为了一张地铁车票把你杀掉,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 我问他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他说应该是一年前吧,可是在菲尔丁的电脑资料中,他最后一次交易记录是四月十九日,我说莱韦克四月时还活着,他回答,他的脑袋已经没办法记得那时候的事了。 他告诉我如何才能找到管理员。“她也没做什么事,就收收房租罢了。”问他名字,他说叫格斯,再问他姓什么,一抹狡狯的笑容出现在他脸上。“知道我叫格斯就够了,你不告诉我你姓什么,我又为什么要跟你说?” 我递给他一张名片,他接过来,伸直手臂举着那张名片眯起眼看,并大声念出我的名字。他问我可不可以留着名片,我说当然可以。 “我到上面见到阿诺德之后,一定会转告他说你在找他。”说完他又笑个不停。 格斯姓吉斯坎德,这是我从信箱上发现的,我可不是个偷懒的侦探。管理员的名字叫赫塔·艾根,就住同一条街隔两户的地下室。她是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可能连五尺都不到,一张谨慎多疑的小脸,说话时略带中欧口音,还会一边弯手指。因为关节炎,她的手指都变形了,不过活动起来还算灵活。 “警察来过,还把我带到城里去看他。”她说。 “他们要你认尸?” 她点点头。“‘是他没错,’我说,‘是莱韦克’。之后又把我带回来,要我开门让他们进去搜査,我跟着后头进屋,他们却说:‘你现在可以走了,爱琴太太。’‘不要紧,我留在这儿吧。’因为这些人,有些还好,有些就会背着死人偷钱,这句俗语是不是这样说的?” “没错。” “‘背着死人偷钱’,只可惜,他们偷不到什么钱。” 她叹了口气,“搜查完了之后,我把门锁好问他们,现在我该怎么办?有没有人会来把他的东西拿走?他们说会与我保持联络,然后就没下文了。” “他们就没消息了?” “没,没人告诉我谁会来领走他的遗物或我该怎么办。既然他们不联络我,我只好打电话给管区警局,可是他们竟然搞不清我说什么。大概被谋杀的人太多了,谁都懒得继续追查下去。” 她耸耸肩,“我呢,我得把那间公寓租出去。除了家具以外,其他东西都被我搬到这里,没人领我就把它们扔了。” “你把录像带卖掉了。” “录像带?我把它们拿到百老汇大道,卖几个钱。那样不对吗?” “没什么不对。” “我又没偷,如果他有家人的话我早就还他们了。可是莱韦克先生连个亲人都没有,他住这里已经很多年了,我来上班之前他就住这里了。” “你什么时候来上班的?” “六年前吧……等等,我说错了,是七年前。” “你只是个管理员而已?” “不然呢?难不成是英国女皇?” “我以前认识一个女人,她告诉房客她是管理员,但实际上她就是房东。” “喔,当然啦。”她说,“当然这栋房子是我的,所以我才能住地下室。其实我是一个大富婆,一个喜欢像老鼠一样住在地下的大富婆。” “那这栋房子到底是谁的?” “我怎么知道?” 我看着她,她说,“你去告我好了,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没人知道。雇我的是一家管理公司,我收了房租就交给公司,随他们怎么办。至于房东,我从来也没见过。房东是谁很重要吗?” 是不太重要。我又问她莱韦克是什么时候死的。 “去年春天吧,再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我回旅馆后打开电视,三个台都在转播大学篮球赛,战况激烈到我根本看不下去。后来找到一个台转播网球比赛,相比较之下这个节目就安静多了。说自己在“看”球赛不知对不对,可是当他们把球在网子上空打来打去时,我的确睁着眼睛坐在电视机前面。 我和吉姆在第九大道上的一家中国餐厅吃饭。那是我们星期天晚餐碰面的老地方。老板不在乎我们坐多久,也不在意替我们添几次茶水,因为这里从来都不会客满。这里的食物并不差,真搞不懂它的生意为什么没有更好一点。 他问我:“你今天有没有看《纽约时报》?上面有篇文章访问一个写了畅销小说的天主教神父,我忘了他叫什么。” “我知道你在说谁。” “因为有电话民意测验的支持,他说这个国家只有百分之十的已婚夫妇有过婚外情,为什么?因为大家都很诚实。可他要怎么证明这个说法呢?很简单,因为那些电话受访者都这么说。” “我们仿佛正处于道德复兴的关键期。” “那就是他的重点。” 他掂起筷了,当作鼓棰敲。“不知他有没有打电话到我家来。” “嗯?” 他避开我的眼光,幽幽地说:“我想贝弗莉有外遇。” “知不知道是谁?” “是她.99lib.在艾尔-阿侬认识的男人。” “也许他们只是朋友罢了。” “不,不是的。” 他替我们俩斟满了茶。 “你知道,戒酒之前,我曾经胡搞过好一阵子,每到一个酒吧去,我就告诉自己要找寻艳遇。通常到最后只落得个烂醉如泥,可是也有走运的时候,其中有几次我甚至还记得。” “有时候你宁愿自己忘记是吧?” “是啊,重点是我刚开始参加戒酒计划的时候,还没完全放弃这种生活,酗酒最严重时,婚姻也差不多濒临破裂。可是后来我爬出了泥九九藏书沼,渐渐清醒了,也度过了婚姻危机。她开始到阿侬去展开自己的生活,我们继续维持下去。不过我在外面还是有别人,你知道。” “我不知道。” “真的?”他想了一下,“啊,这么说来这事一定是在我认识你之前,那时你也还没开始戒酒。因为几年后我就不再拈花惹草了。并不是因为良心发现,只是不再那么做罢了。也许是基于健康的理由吧,先是疱疹,再是爱滋病,我不知道。倒也不是被吓住了。是我不再感兴趣了。” 他喝了一口茶。 “如今,我是菲尼神父所说的那百分之九十,而她却开始在外面花起来了。” “轮到她去找乐子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喔。”我应道。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感觉。” “她知不知道你已经察觉?” “谁知道她知道些什么?谁又知道我到底知不知道?我只希望所有的事情都保持原状。可是你知道吗?那是不可能的。” “我明白。”我说,“昨天晚上我和伊莱恩一起,她说了那个M开头的词。” “什么M开头的词?‘操你妈的’?” “结婚。” “还不一样,婚姻就是操你妈的,她想结婚啊?” “她没这么说。她只说如果我们结婚了,她就停止和客户来往。” “客户?” “嫖客。” “喔,是这样啊。这是个前提条件吗?跟我结婚我就不做了。” “没那回事,假设而已。后来她为此跟我道歉,我们都同意保持现状就好。”我用凝视威士忌酒杯的眼神看着我的茶杯。“我看不太可能。当两个人都不希望改变时,就是产生变化的时候了。” “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别急,一天一天慢慢来,千万别喝酒。” “嗯,我喜欢。”他说,“这话中听。” 我们又坐了好一会儿,天南地北聊个没完。我谈到手上正在办的两件案子,一件是正式受到委托却始终掌握不到头绪,另一件案子根本没有人委托我,我却紧咬着不放。我们还聊到棒球,因为职业棒球老板恶性休业,春季训练可能要延期了。此外就是我们聚会里的一个小孩,他过去有着惊人的记录——嗑药酗酒什么都来,在戒酒四个月之后去世了。 大约八点时,他说:“我今天晚上想做一件事,我要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聚会,把我和贝弗莉这些事全部吐出来,我没法在这里的聚会上吐。” “你可以啊。” “我是可以,但我不想。在这里我可是洪荒时代就戒酒的老前辈,在那些新来的人面前,我可不想破坏我那完美的长老形象。”他笑了,“我要到市区去,把自己说得听起来徬徨无助,搞不好会有一个恋父情结的年轻小姐正在寻找她心目中的父亲形象。” “真是个好主意,”我说,“顺便帮我问问看她有没有妹妹。” 我独自去参加聚会。 星期天圣保罗没有聚会,所以我到罗斯福医院。出席的人大部分曾经是戒毒所的病人。那个演讲者一开始染上了海洛因,她参加明尼苏达州一个为期二十八天的住院疗程,戒掉之后,在接下来的十五年又染上酒癮。现在她已经戒酒三年了。 等她讲完,大家围成一圈坐着自我介绍,大部分人只讲自己名字就继续往下轮。我决定要多说一点。例如她今天讲得很好,很高兴她戒酒成功,可是轮到我时我只说:“我叫马修,是个酒鬼。今晚我只听就好。” 聚会结束后,我回到旅馆,没有人留话。我回房看了两小时书,是一本向人借来的平装书,书名叫《新门刑案日志》,内容是十七、十八世纪英国的犯罪记录,这本书在我手上大概有一个多月了,每晚睡觉前都会翻上几页。 大部分的案子都很有趣,其中更有几起案子特别精彩。我读了好几个晚上,感触很深。太阳底下,世事如常。以前的人,为了各种理由,或根本不为什么理由互相残杀,无所不用其极地使尽各种手段。 有时这本书似乎变成翌晨早报的解毒剂。每天报上写的那些犯罪事件,让人很容易就下结论说,人性的丑恶正在空前急遽地恶化,世界末日来了,我们都要下地狱去了。当我看到这本书上的记载,几世纪以前的男男女女也是为了几个钱或为了情爱自相残杀时,我可以告诉自己,其实我们并没有变得更糟,我们和以前一样好。 然而在其他的深夜里,这个发现带来的不是放心,而是绝望。我们从古至今都一个样。没有变得更好,也不会变得更好。 历史上因我们的罪而牺牲的人,简直是死得轻如鸿毛,我们回报以更多的罪恶,我们的罪恶之源永不枯竭。 那天晚上读的案子并没有给我什么启示,而我又还不想睡。午夜时分,我出去走走。天气又变冷了,寒风飒飒吹在哈德逊街上。我走到葛洛根开放屋,那是米克·巴卢开的爱尔兰酒吧,不过执照和产权证都不是用他的名字。 酒吧里几乎全空了。有两个独饮的酒客各自分占住长吧台两端,一个喝啤酒,另一个则在细细品味一杯健力士黑啤酒。两个老头穿着旧货店买的外套,在靠墙的桌前共饮。伯克站在吧台后面,不等我开口,他便告诉我米克整晚都没来过。“他可能随时会出现,但我想他是不会来了。”他说。我叫了杯可乐,坐在吧台前,有线电视在播《小凯撒》的黑白老片,爱德华·罗宾逊主演,中间没有广告。 我看了大约半小时。米克还是没来,也没有其他的客人再进来。喝完可乐,我便起身回家。 第十章 第二十分局的人对于我当过警察并没什么过度反应。他们都很乐意帮助我了解莱韦克的死,可惜问题只有一个,他们完全不知道这人是谁。 “确实日期我不知道,大概是在四月十九日和七月四日之间。如果你要我猜的话,那么应该是在五月初吧。”我说。99lib? “是去年的五月。” “是的。” “就是那个阿诺德·莱韦克?麻烦你再拼一次他的姓,免得我搞错了。” 我拼了莱韦克的姓,又把哥伦比亚大道的住址也给了他。“就在这附近嘛。”他说,“我去问问大家,看有没有人听过这个人?”结果还是没用。我们研究了几分钟,他又走开,回来时带着一脸困惑。 “阿诺德·莱韦克。”他说,“男性,白人,死于五月九日,身上有多处刀伤,他不在我们的档案里,因为不是我们的案子。他是在五十九街的另一边被杀的,所以你应该到位于西五十四街的……” 我告诉他我知道怎么去。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赫塔·艾根被她那一个管区的警员搪塞了一堆理由——他们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吃过早餐,我便往二十街走,等走到城中北区分局时差不多花掉了大半个上午。德金不在,可是就这件案子来说,我倒不需要他帮我,任何人都应该可以提供我所要的线索。 有一个叫安德烈奥蒂的警察是我认识的,过去一两年间我们见过几次面。他正坐在桌前忙着赶公文,并不介意被我打扰。 “阿诺德·莱韦克。”他皱着眉头用手滑过一撮粗黑的头发,“我想,我和贝拉搭档的时候曾经逮过他。他是个胖子吧?” “他们是这么说。” “如果你每一个礼拜都有这么多死人得看,真的没办法全部都记清楚。他是被谋杀的。有些比较普通的案子,你连死者的名字都记不住。” “这倒不假。” “除非真的有令人难忘的名字,比如说两三个礼拜前,有一个女人叫做万达·海因赫丝(lainhccsc)我在心里头想,哟,我可不介意‘在房子里跟你玩一玩’(Play in' house with you)。”他满脸微笑讲着这一小段回忆,然后又说:“当然啦,这个女人还活着,我只不过是举个例子而已。有些名字真的让人印象深刻。” 他翻出了莱韦克的档案。那个电影狂是在西第十大道与四十九街上两栋住宅间的窄巷里被发现,一个不具名的人打电话报警,报案时间根据一一九记录是五月九日早晨六点五十六分,法医研判死亡时间可能是前晚的十一点,死者身上被一种窄长的刀重戳了七次,伤在胸部和腹部,每一处伤口都是致命要害。 “是在第十大道与第十一大道间的四十九街?” “比较靠近第十一大道,两边的建筑都准备要拆了。窗户上都是封条,根本没有人住那里。我想现在可能已经被拆掉了。” “我在想,他去那个地方干什么?” 安德烈奥蒂耸耸肩,“也许他在那里找点什么,可是不幸被他找到了。也许他想买一些毒品,或是找女人还是男人,每一个去那里的人都是有目的的。” 我想起TJ。如他所说,每个人都各有意图,不然他们上迪尤斯干什么? 我问他莱韦克有没有吸毒,他说从外表看不出来,不过谁也不知道有没有。“也许他那一天喝得烂醉,”他提供一些别的可能性,“醉得东倒西歪,压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什么地方。不,这也不太可能,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低得测不出来。唉,反正不管他在找些什么,他是去错地方了。” “会不会是被抢。” “他的口袋里根本没钱,没手表,也没钱包。看来这个杀手是那种随身带着弹簧刀的吸毒犯。” “怎么查出他的身份?” “他房东太太指认的。说起她呀,可真不好惹。大概只有这么高吧,可是天不怕地不怕,一点亏都不肯吃。她让我们进死者的屋里后,就一直秃鹰般地站那儿盯着我们,好像她一转身我们就会把屋子搬空一样,你会以为那些东西都是她的财产。不过反正后来也都会变成她的了,因为莱韦克连一个亲人都没有。” 他翻了几页报告,“是啊,连远房的亲戚都没有。反正是她出面指认的,她一开始还不肯去,‘我干嘛要去看一具死尸?相信我,这辈子我可是看的够多了。’不过她最后还是去了,而且还很仔细地看,确定就是他没错。” “那你又怎么知道要去问这女人?你哪里找来的名字和地址?” “哦,我懂你的意思了,问得好,我们是如何得知的呢……” 他皱着眉翻动档案。 “是指纹。他的指纹在电脑里,就是从那儿找到他姓名、地址的。” “他指纹怎么会在电脑档案里?” “不知道,也许他曾经担任过公职,或是在政府机关服务过。你知道电脑档案里有多少人的指纹吗?” “不是纽约市警局的电脑吧?” “还真不是。”他皱起眉头,“我们到底是已经有这一份资料了呢,还是从华盛顿的主机调过来的?我已经不太记得了,那时候大概是由别人负责处理的,为什么这么问?” “他有没前科?” “如果有,大概也是违反交通规则之类的吧,档案上并没有注明。” “能不能再帮我查一査?” 他有些不乐意地嘀咕了一阵,不过到底还是帮我査了。 “有了。他坐过一次牢,被逮捕过四次,大约在五年前吧。后来被释放,案子也撤销了。”他说。 “什么罪名?” 他眯起眼睛看着电脑荧光幕,“他违反了第二百三十五条的罪犯条例。那是什么鬼名堂?我都没听说过。”他抓起一本黑色的活页夹翻了起来,“找到了。是猥亵罪,大概是对谁说了粗话吧。案子后来撤销了,四年后他被不知名的人用刀捅死。这让我们学会不可口出秽言?” 如果安德烈奥蒂愿意再多玩玩电脑,我就可以得到更多有关莱韦克的资料,不过他也有自己的事得忙。之后我便到四十二街的图书馆查阅《纽约时报》的索引,说不定会查到莱韦克被捕或被杀的消息。巧的是,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莱韦克总是可以避开大众媒体。 后来我又搭地铁到钱伯斯街走访几个市立或州立的政府机关。我发现略施小惠便能让许多办事员更乐意帮我的忙。他们替我查到了一些记录,我私下塞了一点钱以示回报。 资料中查出莱韦克三十八年前出生于麻省的罗威尔。三十三岁之前待在纽约,住西三十四街的基督教青年会斯隆之家,并且在教科书出版社的收发室工作。一年之后,他离开了出版社,到一家叫“R & J商行”的公司上班,在第五大道和四十街附近,他在那里当售货员。不知道卖的是什么样的商品,那一家公司现也不存在了。在第五大道上,有许多不起眼的小型店号,零星地掺杂在合法的店家之间,无休止地举行结束营业大拍卖,同时拼命搜寻来路不明的象牙、玉器、照相机和电器用品,R&J很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那时他仍然住旅馆,就我所知,一直住到一九七九年秋天搬到哥伦比亚大道为止。再次换工作很可能是他搬家的主因,因为在迁移的前一个月,他开始在哥伦比亚广播电台上班。哥伦比亚广播电台离我住的五十七街旅馆很近,只要再往西走一条街就到了。从他新家走路就可以到工作的地方。 我无法得知他在哥伦比亚广播电台的职务,不过照年薪一万六千元来推测,绝对不会是什么总裁之类的职位。他在那里待了三年多,一九八二年十月离开。那时的年薪已经调到一万八千五百美元。就我所知,从那时起,他就没再工作过。 回旅馆,那儿有我一封邮件。上面说我有资格加入国际退休警员协会,也可以参加在福特·劳代尔举行的年会。会员享受的权益有:会员卡一张、很酷的翻领徽章一枚,以及每个月出刊的时事通讯。时事通讯会有什么大事好登?讣闻吗? 另外有一个留言,要我打电话给约瑟夫·德金,我打过去时他刚好在办公室。他说:“我知道,光是瑟曼一个人还是不够你忙。你是不是想把我们所有的悬案都査清楚啊。” “只是想帮点忙。” “阿诺德·莱韦克怎么会扯上瑟曼的案了?” “很可能一点关系都扯不上。” “那可不见得啊。他在五月被杀,她则在十一月,两件案子相隔整整半年,在我看来简直是预谋的。” “时间有些不同。” “嗯。她是被歹徒先强奸而后勒死,他则是被刀子捅死在暗巷里,我看那是凶手用来混淆视听的手法吧。说真的,你发现了任何有关莱韦克的线索了吗?” “很难说。我希望能够知道他活着的最后七年之间到底干了些什么。” “那还用说,不就在低级住宅区鬼混吗?不然还能干什么?” “据我所知,他既没上班,又没领救济金,我看过他住的地方,房租要不了多少钱,可是,他总得有经济来源。” “也许他刚好得到一笔钱,就像阿曼达·瑟曼。” “嘿,这倒是让他们俩有了一些共同点。我喜欢你的论点。” “我的脑袋从来都没停过,甚至连睡觉时都不休息。” “特别是在睡觉的时候吧。” “没错。你说他在生前的最后七年都没有再工作过是什么意思?他被捕的时候明明还在上班。” “州政府的档案记录上可不是这么回事。” “唉呀,去他的州政府档案。警察以猥亵罪名进去逮他的时候,他还是那家店的店员。莱韦克是个法国人,我猜警察可能是为了一些海报或相片之类的抓他。你还不明白?” “他贩卖色情刊物?” “安德烈奥蒂没告诉你?” “他只告诉我犯罪条款。” “唉,如果他肯再挖深一点,还可以发现更多细节。我记得很清楚,一九八五年的十月,时代广场有一个很大的扫黄行动。那是选举前夕,市长希望看起来天下太平。我在想,不知道新选出来的市长是什么样的人。” “我才不想干他那份差使。” “哦。耶稣基督,要是让我选择当市长还是把自己勒死,我一定会说:‘快把绳子给我吧。’好了,言归正传,在那次行动中,他们清查所有店面,逮捕所有店员,搬走所有的色情杂志,甚至还为此召开联合记者会。少数几个人在牢里蹲了一夜,那件事就算结束,所有案子也都撤销了。” “而且连色情杂志都物归原主了。” 他大笑,“还有一大堆放在哪个不知名的仓库里呢。我看哪,就算到二十三世纪也没人会发现它们。当然啦,其中有一些被选回去增加警员们的闺房乐趣了。” “真让人震惊。” “对,我就知道你会有这反应。不,我不认为他们会归还被査抄的物品。前几天我们局里抓到一个街头毒贩,把他关起来,他老兄居然装腔作势问我们可不可以把毒品还给他。” “少瞎扯了,乔。” “我发誓是真的。后来尼克森跟他说:‘听好,莫里斯,如果我把“东西”还给你,那我就要用侵占罪来抓你。’你知道的,尼克森只是吓他。结果那个混蛋竟然说:‘不,老兄,你不能这样做,你用什么名义抓我呢?’尼克森说你说的‘名义’是什么意思?告诉你我的名义就是我亲手把他妈的‘东西’交到你手上,又亲眼看你放进口袋里。莫里斯说不,这种罪状不会成立,没有人可以因为那样而关我,我溜得掉。你知道吗?我想他是对的。” 约瑟夫把那家在时代广场上,莱韦克曾经工作、被捕的店址给了我,在第八大道百老汇那一带,正好就在迪尤斯。光看门牌号码就已经知道是哪儿了,所以我也没必要亲自跑一趟。不知道他在那里工作过一天还是一年,要査是不可能的,就算有人愿意帮忙,我看谁也说不出个确切答案来。 我重新翻阅一遍,跷起双腿,往后靠了一会儿。当我合上双眼,脑海中又闪过了在马佩斯看到的那个男人的影像,一个慈父,温柔地抚着他孩子的头发。 我一定过分注意这个小动作并且把它夸大了。影片里穿黑色橡胶衣的男人到底什么长相,我一无所知。也许,那个小男孩看起来酷似影片中的少年,而我的记忆就因此被唤醒了。即便是同一个人,难道凭着追査一个死掉的倒霉蛋身后快要褪色的蛛丝马迹,就能把他找到? 碰到他们是上星期四在拳击场中,今天都已经星期一了。如果男孩真是他儿子,整件事都是清白的,那么就算我在瞎掰。但如果不是,那一切也已经太迟了。 假如他决计要取那男孩的命,并让他的血渗流进地上的排水孔,现在很可能已经下手了。 可是为什么又要带他去看拳赛?也许他想和那个男孩共同创作一个小小的心理剧。又或者他想延长时间,慢慢等他的猎物进入情况。可能这就是为什么电影里的少年看起来一无所惧,即使是被绑上了刑台也不在乎的原因吧。 如果那个男孩已经死了,那么我是一点忙也帮不上,就算他仍然活着,我也一样不能为他做些什么。因为距离足以指认那个穿橡胶衣的男人还有好几光年那么远,而我进展的速度却和蜗牛一样慢。 截至目前为止,我所有的线索只是死人九九藏书一个,而这个死人又告诉了我什么?他叫莱韦克,死后留下一盘录像带,内容是一个穿橡胶衣的男子虐杀了一个少年。莱韦克死得很惨,可能并不是死于普通的背面狙击,这种事在那个区里多得是。莱韦克在色情刊物店工作过。这在档案中査不到,他很可能做了好几年。可是格斯说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家里,不像是个有正常工作的人。 我从电话簿找到一个号码,接通之后,在对方的答录机里留下话,然后抄起外套直奔阿姆斯特朗酒吧。 我进去时,他已经坐在吧台边了。他是个身材修长的男人,蓄山羊胡,戴玳瑁框眼镜,穿棕色灯芯绒外套,手肘处缀有两块皮制补丁,吸着一支烟管弯弯曲曲的烟斗。这一身打扮如果回到他老家巴黎,坐在左岸咖啡馆里品尝一杯餐前酒,看起来会非常相称。只是他现在坐在四十七街上的酒吧里喝着加拿大苏打,就显得极不相衬。 “曼尼。”我说,“我刚才在你答录机里留话。” “我知道。”他说,“刚进家门时答录机还在录音。你说会到这里来等我,我就直接转身出门,连外套都不用穿,因为根本还来不及脱掉,而且我住的地方离这边比较近——” “所以你先到了。” “正是,找个桌子坐吧?看到你真高兴,马修,总觉得见你见得不够。” 以前我把第九大道上吉米的酒吧当成第二个家的时候,我们两个几乎天天碰面。曼尼·卡里奇是那里的常客,通常一待就一个多小时,有时一整晚都泡在里面。他曾在哥伦比亚广播电台(CBS)做技术人员,就住在街角。他从来不多喝,来阿姆斯特朗是为了要解决三餐或是喝杯啤酒什么的,更重要的是,来这里找人聊天。 坐定之后,我叫了咖啡和汉堡,然后便开始互相问候近况。他告诉我他退休了,我说我听说了这个消息。 “工作量还是和退休前一样多,都是自由接活。有时帮以前的雇主做,有时替任何愿意雇用我的人。要接多少工作都行,同时又可以按月领退休金。” “说到CBS——”我说。 “我们说到CBS了吗?” “呃,我们现在就说。我跟你打听一个人,几年前你可能认识,他在那里工作过三年,一九八二年秋天离职的。” 他从嘴里取下烟斗,点点头,说:“阿诺德·莱韦克。他终于还是跟你联络上了,我还怀疑他会不会打那通电话呢。你干嘛一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模样?” “他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 “你的意思是他没有打电话给你,但为什么——” “你先说他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 “因为那时他需要一个私人侦探。我在一次拍摄工作中遇到他,呃,这已经是六个月前的事了。” 我心想,应该还要再久一些。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提起来的,他问我能不能推荐一个私人侦探给他,我不确定他是不是这么说的。我告诉他,我认识一个人以前是干警察的,就住附近。然后我报出你的名字,又说一时没有你的电话号码,只知道你住西北旅馆。你现在还住那儿吗?” “是的。” “你还做那一行吧,我把你的名字给了别人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我说,“感谢还来不及,不过他始终没给我打电话。” “是吗?那次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马修,我确定几乎已经过了六个月,如果到现在他都还没有给你什么消息,我看你也别指望了。” “放心,我不会。”我说,“而且,我敢说一定超过六个月了,因为去年五月他就死掉了。” “你说什么?他死了?”他说,“他还年轻,虽然太胖了一点,也不至于如此啊。”他喝了一口啤酒,“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被杀了。” “天哪。他怎么被杀的?” “很明显是被人袭击致死的。” “什么很明显,我看事情另有蹊跷。” “反正被人击杀这事本身的疑点就很多,可是警方并没有怀疑其他原因。莱韦克的死跟我在手上办的案子有关联,或至少有一点可能性。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私人侦探?” “他没有说。”他皱皱眉头,“我跟他并不是很熟。刚进CBS时,他既年轻又热诚,职位是技术助理,属于摄影小组的一员,他在CBS并没待太久。” “一年吗?” “按我说还不到三年。” “他为什么不做了?” 他扯着他的山羊胡子,“依我判断是公司要他走的。” “你记不记得是什么原因?” “一开始我不知道,不过照英国人的讲法是,他已经留下了污点。这个年轻人实在不怎么样,他长得像个发育过剩的呆子。这种字眼我很少用,但他就是那个样子,而且好像还有一些个人卫生方面的毛病。比如说隔很久才刮一次胡子,或是两二天也不换套干净衣服,长的又胖。有些人也跟他一样胖,还是可以照常工作,至于阿诺德,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后来他就一直打零工?” “嗯,至少最后一次遇到他时他还是。我自己也有好些年都到处兼差,可是我们只一起工作过一次。我想他大概混得还不错,起码外表看起来他可没少吃一餐。” “他在时代广场的色情刊物店做过店员。” “你知道吗?”他说,“这一点我相信,那种工作挺适合他的。我总觉得他这人有一点邪门,有一点颓废,又有一点要死不活的。我可以想象,某个人偷偷摸摸进了那家店,和站在柜台后面的阿诺德搭讪,一边搓着手,一边给你一个狡猾的眼神——” 他突然打住。“老天,那个人都死了,看看我还这么缺德说人家。”他划了一根火柴,重新点燃手上的烟斗。“我把他说得活像是在邪恶的实验室里帮忙创造科学怪人的助手一样。嘿,其实他还真适合。正如我圣洁的母亲忠告我的,人们总是肆无惮忌地批评死人,因为他们没办法回嘴。” 第十一章 “嘿,这件事情有一点邪门。”伊莱恩说,“他在跟你取得联络之前便死于非命,然后又死不瞑目地从坟墓里爬出来向你告阴状。” “你怎么这么说?” “不然怎么解释呢?他死的时候房里留一盘录像带,被房东太太连同其他的一起拿去卖掉——” “她只是个管理员而已。” “她把带子卖给录像带店,又有人从店里租走那盘带子,接着找上了你,这和我刚才那个邪门的说法又有什么差别?” “我、曼尼、莱韦克、威尔·哈伯曼还有录像带店,全都住这附近,这就像把针丢进一小堆干草堆里,范围缩小了很多。” “嗯。你怎么解释这种巧合?上帝冥冥中安排了一切?” “是有人这么说。” 在阿姆斯特朗跟曼尼道别之后,我打了一通电话给伊莱恩。她说好像要感冒了,一整天都没力气,全身酸痛,还直打喷嚏。“那些可恶的细菌们,鬼鬼祟祟的。”她只有吃大量的维生素C和喝热柠檬水。 “你觉得莱韦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整件事情中他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我想他应该是摄影师。拍那种影片,一定还得有第四个人。它不像那种家庭录像带,只要把摄影机固定好走到前面表演就行了。影片中的摄影机是移动的。此外,焦距还推近拉远,还有很多时候他们两人都同时出现在镜头内,摄影机还同时四处动以便拍到所有动作。” “我倒没注意,当时我被发生的惨剧吓呆了。” “你只看过一遍,我后来又多看了两遍。” “所以精彩的部分你都没错过。” “莱韦克有摄影背景。他曾经在广播公司做了三年小职员,后来独立接些案子,又到时代广场的一间色情刊物店当店员,还在科克竞选市长期间的一次扫黄行动中被捕。如果你要找人拍色情电影的话,他应该是合理的人选。” “可是你会让他把你杀人的过程拍下来?” “也许他们付费很高,不需要顾虑这一点。或者说,这并不是预谋的。一开始他们只想让那个孩子受点罪,但是没料到后来他们干红了眼。这并不重要,反正那个孩子是死了,片子也拍了。” “而且他还把它录在另一盘录像带里。” “应该说是把它‘藏’在一盘带子里。根据赫塔·艾根的说法,公寓里的录像带全部都卖给了菲尔·菲尔丁。但是这话说不通,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手边一定会有一些有别于出租电影的录像带。他是一个对老片特别着迷的电影狂,所以一定常常从电视上录东西,他自己的一些作品或色情电影应该也有备份。此外,他手上应该还有许多空白录像带,以备不时之需。” “你认为她说谎?” “不,没有。我在想当他曝尸在西四十九街的小巷中体温逐渐冷却时,有人曾到他哥伦比亚大道的住处去过。他的手表、皮夹都不见了,看起来像是遭人抢劫,可是他的钥匙也不见了。我想杀他的人一定把钥匙拿走,到他公寓里把不是出租电影的录像带拿走了。” “他们为什么不干脆全都搬走呢?” “也许他们不想看《马耳他之鹰》的三个版本。那些没贴标签的和自制录像带大概已经多得搬不动了吧。明明不是你想要的东西,干嘛花力气去搬?” “他们要找的东西就是被我们看到的那一盘吧。” “嗯,也许他还替穿橡胶衣的男人拍过其他东西,而且都有拷贝。可是这一盘他却特别慎重藏起来,不仅录在出租的电影带子上,还让原来的电影先演十五分钟才开始录。如果有人快速检查这些录像带,那么他只会看到《冲锋敢死队》,然后把它扔一边去。” “你那倒霉的朋友一定吓坏了,他和妻子正在看李·马文与与其他的敢死队员冲锋陷阵,忽然间——” “正是。”我说。 “为什么他要这么小心把那部色情电影藏起来呢?” “因为他很怕,这也极可能是他问曼尼打听私人侦探的原因。” “但在他打电话给你之前——” “我不知道他到底打了没。跟你通电话前我和曼尼谈过,他回去翻了去年的日历,可以确定他和莱韦克的对话是四月的第三个礼拜,因为他记得他们一起做的工作。但是莱韦克一直到五月九日才被杀。可能他还问过别人意见,或打电话给别的侦探,也可能最后他决定自己来处理这件事情。” “他要怎么处理?寄匿名信威胁人家吗?” “当然这是一种可能。也许他拍过的色情电影不只这一部,而他要威胁的也不是那个穿橡胶衣的,杀害他的或许另有其人,可能他想打电话给我却没有打。反正他又不是我的客户,这件凶杀案也不该我去调査。” 对街的大楼里有灯光闪烁。 我说:“穿橡胶衣的男人是谁更与我无关,我真正的工作是调査瑟曼那家伙,可是我什么正事也没干。” “如果这些事情彼此有关联就好了。” “我也这么想过。”我承认。 “所以呢?” “我可不能光指望这种巧合。” 她又说了一些话,然后开始打喷嚏,“希望不是流行性感冒。” 我说我明天会过去看她,要她继续吃维生素C、热柠檬汁,她说她会,虽然实际上她一点也不相信那些东西会有什么用。 我坐在那儿,对着窗外发呆。那天晚上天气逐渐变冷,有下雪的可能。我拿起《新门刑案日志》来读,有一个叫迪克·特平的人,专干拦路抢劫的勾当,令人费解的是,在那时代他居然是个传奇人物。 八点差一刻,我打了几个电话试着联络加林德兹,他是个年轻画家,专为警方画人像。我和伊莱恩曾去找他,试图描绘出那个恐吓要杀掉我们的人。我告诉他有点事想请他花个一两个钟头帮忙,他说上午比较有空,于是我们便约好上午十点在西北旅馆大厅见。 八点半我到圣保罗参加聚会,结束后便直接回家。我以为今晚可以早点上床睡觉,可是却一坐坐了几个钟头。我读了几则割喉杀人事件,嫌犯都被处以绞刑。然后我便把书放下,直愣愣地瞪着窗外。 三点钟。我终于睡了。 那天晚上没有下雪。 雷·加林德兹准时出现在旅馆大厅。我们一起到楼上我房里坐下。他把公事包搁在床上,拿出素描簿、软芯铅笔和软橡皮擦。 “昨天晚上跟你聊过后,我能想象出上次你要我素描那个人的样子。你抓到他了吗?” “没有。不过也不需要再找,他自杀了。” “这样啊?那你就没机会拿他和素描比比看了。” 其实我比了,不过我不想说出来。 “那张素描画得真的非常像,很多人看了之后才认出他来的。” 他面露得意之色,“你还跟那位女士联络吗?我还记得,她的住处,整个色调只有黑色和白色,可以眺望到河水的窗景,是个美丽的地方。” “我不但跟她联络,还常常来往。” “哦,是吗?她真是个亲切的小姐,应该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吧?一个人一定是心碎了才会搬出那里。” 我说她仍住那里,“而且你上次画的素描她还留着。” “我上次画的素描?就是那男人的画像?” “是啊,被裱起来挂在墙上,她说全世界都忽略了这类的艺术——疑犯素描。所以在我复印之后,她就把原版裱起来挂墙上了。” “别开玩笑了。” “真的,我发誓。原本是挂客厅,后来我要她挂到厕所去,要不然每次坐在客厅里都会觉得他在盯着你看。不骗你,雷,她找了一个精致的铝制画框,还配上不反光的玻璃。” “哇,这种事我从没听过。” “呃……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 “我想也是。不过,听你这样说我很高兴,因为她是个很有品味的女人。我还记得她墙上的那一幅画。”说着他便开始描述挂在窗旁那幅抽象画。我说他的记忆力真好得惊人。 “艺术嘛,你知道,是我老本行啊。”他有点羞涩地转过头去。“好了,你今天要我画谁?一个真正的大坏蛋是吗?” “一个坏蛋和两个孩子。” 事情进行得比我想象的顺利。虽然我只在录像带上看过那个少年,又从来没近距离端详那个男人和小男孩,却对他们三个都有鲜明的印象。因为我曾经这么专注地观察他们并且在脑海中急切地思索着。当然雷所提供的图像练习也帮了大忙。可是就算没有那些练习我也照样描述得出来,不需要很费力就能勾勒出他们的脸。我要做的只是闭上双眼,那些脸孔就会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中。 不到一小时,他就把我脑中所见的影像画成三张八又二分之一乘十一寸的素描画像。那就是我在拳赛观众席看到的男人,坐在他身边的那个小男孩,和另一个被虐杀而死的少年。 雷和我配合得很好。有时他的画笔似乎能够洞悉我的思维,抓取住一些言语无法形容的印象。而那三张素描多少也反映出那三个人感性上的特质。男人看起来面露凶光,小男孩看起来很脆弱,而那个已经死去的少年则一副在劫难逃的样子。 素描告以段落,他放下铅笔,叹了一口气说:“他们像是直接从你的脑子里迸出来似的。不知道为什么,这只不过是坐下来画几张素描,这种工作我做了一辈子,但这次好像是我们一起把他们勾到纸上去的一样。” “伊莱恩会说,我们在心理上是相联结的。” “是这样吗?我隐约有个感觉,好像自己跟他们三个也有类似的联结,挺沉重的。” 我说这些素描正是我想要的,该付多少钱? “哦,我不知道。上次你给我多少?一百块?我想这就够了。” “上次才一张素描,这次你可是一口气画了三张。” “唉呀,一张和三张还不都一样?都是一次就画完了,而且才花了我多少时间?一个小时罢了。一百块钱已经绰绰有余。” 我付了两张百元大钞给他,一开始他跟我推拒,我说多出来的钱是为了他的亲笔签名。 “原作是要送给伊莱恩的。”我解释,“我会把它们裱起来送给她,当作情人节礼物。” “老天哪,情人节就快到了,不是吗?情人节……”他害羞地指着无名指上的金戒指说,“这个戒指是上次见过你们之后才套上的。” “恭喜你。” “谢谢。你真要我签名吗?其实你根本不用为了要我签名而多付钱,我已经感到很荣幸了。” “把钱拿着。买些好东西送给你妻子。” 他笑了。在每一张素描上签下了名。 我陪他一起走下楼,他要到第八大道赶地铁,走到半路我便和他分手,转进街角的复印店去。趁他们把三张素描复印成几十份的同时,我到隔壁去喝咖啡配犹太圈饼。原画被拿到百老汇大道上的一家小画廊去裱框。然后我回旅馆,用橡皮章在复印本背后盖上我的姓名地址,将它们折好塞进夹克口袋,出门朝时代广场走去。 上次来迪尤斯时,正好碰上热浪来袭。这一次上迪尤斯来,则是刺骨的寒冬。我把双手插进口袋,又把扣子扣到脖子,早知道应该戴围巾和手套。天空灰蒙蒙的一片,气象预报所说的风雪迟早要来临了。 除此之外,整条街看起来并没什么不同,站在人行道上的那一群小鬼虽然穿得厚多了,但那种衣服不见得可以抵挡这个季节的寒冷。他们试着运动保暖,但看起来都还是老样子。 我绕着那块街区走,一个黑人小鬼低声问:“抽烟?”我没有很快地摇头要他走开,反而勾勾手指,走到一扇门前,他即刻跟上来问我要什么。他说话的时候不太掀动嘴唇。 “我找TJ。” “TJ。”他说,“如果我有的话一定会卖给你的,而且很便宜。” “你认识他?” “你说的TJ是个人啊?我还以为那是什么货呢。” “算了。” 我转身要走,.99lib.他拦住我说:“嘿,别这样,我们话还没说完,TJ是谁啊?他是个DJ吗?做DJ的TJ吗?还是什么?讲清楚点嘛。” “如果你不认识他——” “听到TJ,我就想起那个退休的扬基队投手汤米·约翰。嘿,老兄,你想从TJ那里搞99lib?到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更好的。” 我把名片递给他说:“叫他打电话给我。” “他妈的,我看起来像他妈的呼叫器吗?” 接下来,我在这一区的其他地方又分别跟半打这类人打了交道。有些人说他们认识TJ,有些说不认识。可是这些人的话我一个也不相信。我甚至弄不清自己的身份是什么,不是一个潜在的剥削者,就是一个可能的牺牲品,是可以对他们破口大骂的人,还是一个只能自认倒霉的人。 想想其实也不一定非联络到TJ不可,求助于任何一个在迪尤斯游荡的孩子都行。不过这个TJ很能干,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成功地从我这个老街头浪子身上榨出五块钱来。如果我想花掉一张五元钞票,这街上到处都是乐于接受的流浪孩子。 况且他们都比TJ要好找多了。这个TJ现在大概没办法联络到吧?我有半年都没再见过他了。半年对这种人来说算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许他已经转移到城市的另一个角落去活动,也许找到了一份工作,也许跑到瑞克岛上去,或正在干什么正经事儿。 又也许,他已经死了。我根据这个可能性审视着这条迪尤斯街,此时此刻,在这条街上有多少年轻人能活到三十五岁?一些人会被毒品葬送掉,另一些人死于疾病,剩余的其他人呢?自相残杀吧。这种残酷的想法我可不愿意思考太久。现在待在这四十二街已经叫人够受的,如果你再往长远去想,简直令人不能忍受。 特斯特蒙之家的成立,是由一位圣公会教派的牧师收留流离失所的少年,并让他们在他切尔西的公寓打地铺而开始的。后来他说动了一个财主把一间离宾州车站不远的老房子捐出来,又靠其他捐赠者的帮助,才能够将两边的房子也都买下来。两年前,一位赞助人买下一栋六层楼的工业建筑并把99lib.它捐给这个机构。我离开四十二街之后,便径直往那里走去。一位灰头发、有着犀利蓝眼珠的女人向我介绍这个机构的历史。 “他们把这栋楼房叫新特斯特蒙之家,最初那栋当然就叫老特斯特蒙之家。乔尼尔神父正在东村处理另一项捐赠,不知道孩子们又会怎么叫它。剩下来的名字只有‘阿波克拉法’了,不过我觉得对他们来说好像不太好记。” 我们站在这栋楼房的门口。门上标示着此地的规矩:欢迎二十一岁以下的青少年来住,大前提是不准携带酒、毒品或是武器,门禁时间从凌晨一点到早上八点。 希尔斯壮太太很亲切也很谨慎。这我可以谅解,因为她不知道我到底是一个捐赠者还是个惹麻烦的人。不管是哪一种,我都不想未经同意就擅自进去,虽然我既不带枪又不吸毒,可是很明显的我已经超过年限。 我把那两个男孩的素描画像拿给她看,不料她连看都不看便回答我:“这儿规定我们不允许透露谁在谁不在。” “况且也没什么好说的,”她看着我,“这两个孩子并不住这里。” 此时她终于看了素描。“这两张是画像啊。嗯,这倒是不太寻常。” “我想至少有一个在这里待过,搞不好两个都待过,他们应该是离家出走的孩子吧。” “失踪少年,”她把两张画像轮流交换着看,“也许甚至是两兄弟,他们是谁?” “我正要查,可是他们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的我都不知道。” “他们怎么啦?” “大的已经死了,小的现在处境非常危险。”我想了一下,“甚至比危险还糟糕。” “比危险还糟?你是说他有可能命在旦夕?” “大概是吧。” 她审视着我的目光,摇摇头说:“还有别的事情你没告诉我。为什么你只有画像而没有照片?不知道他们是谁你又怎么找呢?” “有些事你大概不会想知道。” “是啊,可是大部分的事我都已经知道了。斯卡德先生,我是一个拿报酬的雇员,可不是什么义工。我一天工作十二小时,一周工作六天,而且通常我是不休假的,有一间自己的房间和三顿饭以及十块钱周薪,连烟都抽不起,所以我只好戒了。我通常把一半薪水捐出来。斯卡德先生,我在这里待了十个月,辞职就辞了三次。刚开始受训时,我跟他们说好要做一年,所以第一次辞职时我很怕会被臭骂一顿。我告诉乔尼尔神父说我再也做不下去了,他却说:‘玛吉,我真羡慕你,我常向上帝祈祷说真希望我也能辞职不干。’然后我说我改变主意了,‘我会继续做下去的。’‘欢迎你回来。’他说。” “后来,我戒掉了尖叫,再后来我戒掉了哭泣。这并不是说从此我不会哭也不会叫,而是因为我生气所以会叫了,我悲伤所以会哭了。但每一次冷静下来,我又会决定要留下来。每天目睹的一些事情都会让我想冲上街去抓住每一个人然后摇醒他们,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每天我都会知道一些你所谓的‘我不想知道的事情’。你知道吗?老特斯特蒙之家三栋中的其中一栋房子,已经变成爱滋病患者的区域了。在那里的每一个男孩经病毒检验都呈阳性反应,他们都还不满二十一岁。有些人甚至无须离开这里,因为他们撑不到二十一岁就会死去。你想还有什么是你不能对我说的?还有什么会比那更糟糕?” 我说:“我之所以会认为那个少年已经死了,是因为在一盘录像带上看到他和一男一女一起,影片最后,他们杀了他。至于那个小男孩,我看到他和影片中的那个男人在一起,所以现在他不是死了,就是陷入了绝境。” “所以你就画了这些素描?” “不是我,我连水彩都不会画,是请警方的画家画的。” “我懂了。”她转过头去,“这种片子很多吗?拍那样的片子是不是真的很赚钱?” “我不知道这类的小电影有多少,它们并不特别赚钱。拍这种片子的人完全是为了他们自己娱乐。” “为了他们自己娱乐。”她摇摇头说,“希腊神话里有一个人物把他自己的子嗣给吞食了,叫做克洛诺斯,我忘了是为什么,不过确实有他自己的理由。”她.99lib.的眼睛灼灼发亮。“我们正在吞食自己的孩子啊,这一整代的孩子们被白白地浪费、糟蹋、弃置不管。有一些案子甚至就是名副其实的‘吞食’。因为他们在恶魔的祭典中被当成祭品,煮熟之后吃到肚子里去。有些男人到街上把小男孩买回家,跟他们发生性关系之后再把他们杀掉。你说你见过这个男人,你看到他和那个小男孩在一起,你确实看到他了?” “我想就是同一个。” “他看起来正不正常?像不像个人样?”我拿素描给她看。 “和一般人没什么两样嘛。我最恨的就是那种相貌普通的人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来。我希望他们长得像怪物。为什么不呢?他们的行为简直禽兽不如,本来就该生得一副丑恶的模样。你知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不知道。” “乔尼尔神父说:‘我真羡慕你,我常向上帝祷告说真希望我也能辞职不干。’后来我想想,这句话其实很狡猾,他算准了这么说我会留下来。可是我觉得他说的是真心话。因为说到底这是事实,我也希望上帝能允许我放弃这个工作。” “我懂你的意思。” “是吗?”她又看了看画像,“这两个男孩我有可能见过。我认不出来,但有这可能。” “那个少年你应该没见过,录像带十个月前就已经拍好了,那时你还没有来这里上班。” 她要我等一会儿,然后便走进楼房。我站在门口,一群孩子从外面进来,另一群孩子从里面出去。他们看起来都是正常孩子,不像四十二街上那些小鬼那么落魄悲惨。我不懂为什么这些看似平常的孩子会离家出走,跑到这个濒临毁灭的城市中闲逛。玛吉·希尔斯壮大概可以告诉我原因,可是我不太想听。 经常施暴的父亲,疏忽怠职的母亲,酒后暴力,乱伦。不用问我自己统统都想得到,没有人会从布雷迪·邦奇那种幸福家庭跑这里来流浪。 她回来时我正在重看一遍特斯特蒙之家的条规。没有人认识他们。她答应把画像留下来以便日后慢慢询问,我说那样很好,就又给她几张画像复印件。 “背后有我的电话号码,请随时联络。另外我再给你几张那个男人的画像,这样你就可以警告孩子们不要跟这个人到任何地方去。” “我们教这些孩子不要跟任何人走,但他们就是不听。” 第十二章 “迈克尔·乔尼尔神父。”戈迪·凯尔特纳说,“我经常接到他的邮件,我看自由世界都收过他的邮件。他永远会寄给我新讯息,因为我寄过一次钱给他。‘只要二十五元,我就可以救一个小男孩。’募款的标题是这么写着,于是我就写啦,‘这里是五十元,帮我救两个吧。’然后跟我的五十元支票一起寄过去。你见过那个好心的神父吗?” “从来没有。” “我也没有,可是我在电视上看过他表演。他在菲尔、杰拉尔杜还是欧普拉的脱口秀中,谈论成年男子拐骗迷失少年所造成的危险,还有色情行业如何扮演着推波助澜的淫秽角色,促进了剥削青少年的工业。也许这些都是事实,但是我想,迈克尔呀,你是不是太沉重了点儿?因为我敢说那个好神父自己就是同性恋。” “真的?” “你知道塔卢拉银行总裁是怎么说的吗?‘亲爱的,我只知道他没替我口交过。’我好久都没听到他的消息,也好久都没在酒吧里看过他了。也许他还是个标准的独身主义者。虽说教派的神父不一定得单身,但他长得就像个同性恋,而且他那股劲儿也像。要他成天都在美少年里面打转,还得保证把裤子拉链拉紧,一定像人间地狱一样痛苦吧,难怪他对我们这些不再俊美的老男人说话都.99lib.没好气儿。” 我第一次遇到戈迪是几年前我还在格林威治村査理街上的第六分局当警探时,距我搬来第十大道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戈迪在辛西娅酒吧兼差。辛西亚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老板肯尼·班克斯把它卖了,搬到佛罗里达南端的圣公会去。在那之前,戈迪和他合伙人搬到我住的这一区,顶下斯吉普·德沃和约翰·卡沙宾在第九大道上开的小猫小姐,开了一家小山羊皮手套同性恋酒吧。小山羊皮手套并没有维持多久。现在戈迪在一家地下酒吧工作。很早以前,在我还挂着金色警徽的时候,那里本来是个五金行,位于格林威治村西南角,介于克莱森和格林威治交界。多年前刚刚开张大吉的时候,他们管它叫比尔叔叔,不久之后又改头换面,叫卡拉米蒂·杰克酒吧,有点西部风味。 接近傍晚的午后,戈迪很闲,有一堆时间可以跟我闲扯淡,店里只有三个客人,我就是其中之一。一个是穿西装的老男人,坐吧台尽头,一边看报纸一边喝爱尔兰咖啡。另一个是个子矮壮的男人,穿着牛仔裤和方头黑皮靴,正在打台球。如同我在这市区里其他酒吧做过的事情,我把那几张素描拿给戈迪看,他看了摇摇头。 “很可爱,不过我一向对小公鸡没什么兴趣,虽然刚刚我那样评论迈克尔神父。”他说。 “肯尼不是很喜欢那种嫩嫩的小伙子?” “肯尼根本就是积习难改。想当年我替他工作的时候不也鲜嫩可口?可是对他来说,我已经老得不值一看了,不过啊,这年头在酒吧里你也看不到小公鸡。马修,自从法定的饮酒年限从十八岁升高到二十一岁,情况便与你所知的过去大不相同啦。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如果身高够高,又拿得出什么假身份证,在昏暗的灯光下也许可以谎称自己十八岁蒙混过去。可是如果要假装二十一岁的话,就非得到十七岁不可,而十七岁,已经过了那种‘全盛时期’。” “什么世界。” “就是,不过很多年前我就决定不予置评了。我知道大部分孩子都很积极展现自己的魅力,有时甚至主动送上门去。可是我不管,我已经快变成上了年纪的老古板,反正跟一个小鬼搞性关系就是很缺德,不管那个小鬼是不是自愿的,反正就是不对。” “我已经分不清楚什么是错什么是对了。” “我还以为警察总是能够明辨是非。” “是啊,这大概就是我不干警察的原因吧。” “我可不希望这意味着我也不会干酒保了,我只懂这行。” 他抓起一张素描,一边看,一边扯自己的下唇。“据我所知,这年头那些往老男人身上贴的小鬼大都在街上混,像是五十街底的列克星敦大道啦,时代广场一定有,还有就是往莫顿街一直上去的桥墩,那些小鬼都在西街的河边晃荡,等着上那些嫖客的车。” “来这边之前,我已经去过不少西街的酒吧了。” 他又摇了摇头,“那种地方是不准小鬼进去的,而且那些老色狼也不聚在那里,他们是那种‘桥墩’和‘隧道’型的人,坐在车子里四处搜寻,快活完之后就回家找老婆孩子。”他又往我的玻璃杯里倒了一点塞尔兹汽水,“有一家酒吧你应该去看看。不过要去就要拣很晚的时候,可不要在九点半或十点之前去。在那里不会发现年轻小伙子,但是你可能会碰到那些对他们很有兴趣的下流老头,就在第十大道靠近格林威治附近的第八广场。” “那地方我知道,刚刚还经过,不过我不知道那是个同性恋酒吧。” “外表当然不一定看得出来啊。那个地方是那些最热衷猎鸡的秃鹰们喝酒的地方,你不觉得店名就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了吗?”我看起来一定是茫然的样子。“店名叫西洋棋。”他解释,“在第八广场,那是一个能让小卒变成皇后的地方。” 稍早时,我打了一通电话给伊莱恩邀她一块吃晚餐,可是她婉拒了。不知是得了流行性感冒还是严重的伤风,把她整得无精打采毫无食欲,连看书的理解力都没了,她所能做的只剩下躺在电视机前打盹儿。我只好留在市区,在雪瑞丹广场的咖啡店里吃一点波菜派和烤马铃薯。然后到派瑞街上一家前门看起来像俱乐部的地方去参加聚会,在那里碰到一个以前在圣保罗教堂聚会认识的女人,她戒酒成功之后,便随着她男友搬到布里克街。现在她已结婚,而且看得出来有身孕了。 聚会结束之后,我步行到第八广场,酒保穿着一件有德国老鹰的上衣,看起来好像常去健身房。我告诉他卡拉米蒂·杰克酒吧的戈迪建议我来这里请他帮忙,并且把那些小男孩的素描拿给他看。 “你四周看一看,”他说,“能看到你要找的那种人吗?看不到吧。难道你没看见那个标示吗?‘未满二十一岁请离开’,那可不是光用来装饰的,是真的依法行事。” “朱利叶斯酒吧也有那种牌子,上面说:‘如果你是同性恋,麻烦请离远一点’。”我说。 “我记得。”他说,这才开始热络起来。“好像只要谁稍微奇怪一点就会使他们的招牌蒙尘似的,但你又能指望这些‘艾薇·利格女王’如何呢?”他撑着一只手肘,“而你要找的,必须追溯到很久以前,甚至是在‘同性恋的骄傲’和‘石墙’这些风潮之前呢。” “这倒没错。” “好吧,让我看看,他们是兄弟吗?不,长得不像,但那股劲儿倒很像,我说得对吧。看到他们,总会令人想起一些有益身心的事情,比如说童子军健行啦、晚上裸泳啦、送报纸啦、跟爸爸在后院草地上玩球啦。嘿,我说话是不是像电视上的唐娜·里德脱口秀?” 他并不认识那些男孩,店里零星坐着的客人也都不认识,“我们真的不会让这些小家伙进来这里混,我们是到这里来抱怨这些小鬼头多没良心,为了讨他们高兴得花多少钱。呃?等等,这个人是谁?”当他看到第三张橡胶衣男人的素描时说,“我想我见过他,虽然没办法发誓,可是我想我见过这个男人。”其他有几个男人听到他这么嚷嚷,便凑近身子打量那张素描。 “你当然看过他啦。”其中一个人说,“你在电影里看到过,他就是吉恩·哈克曼嘛。” “看起来是很像。”另一个说。 “那一定是他这辈子最糟糕的一天。我知道你的意思,但这绝对不是他,是吧?”酒保说。我说不是。 “干嘛要用素描,照片不是好认多了吗?真是的。” “照片太老套了啦,我喜欢素描,这点子很新鲜。”另一个人说。 “得了,约翰,我们又不是在搞装潢,现在是在指认人犯,又不是在布置早餐的餐桌。” 另外一个男人,整张脸已经被爱滋毁了,说:“我见过这个男人。在这家店里看过,在西街上也看过,过去两年中,大概见过他五六次吧。其中一两次他跟一个女人在一起。” “她长什么样子?” “像一只杜柏曼犬,从脚趾以上全身都穿黑皮革,高跟长筒靴,好像手腕上还套着钉有尖刺的皮铐。” 有人说:“搞不好那是他妈。” “他们一定是在找寻猎物。”那个有爱滋的人说,“他们在找玩物。他杀了这些男孩吗?这是不是你找他的原因?” 这个.99lib?问题叫我吃了一惊,不由地脱口说:“其中一个被杀了。”我说,“可是你怎么知道?” “他们看起来就像凶手,”他简单地答道,“第一次看到他们俩,我就有那种感觉了。她是狩猎女神黛安娜,至于那个男的,我就不知道是哪号人物了。” “克洛诺斯。”我接口说。 “克洛诺斯?嘿,挺适合他的,是吧?只是跟我想的不太一样。我记得他那时穿着拖地皮外套,看起来像个盖世太保,那种半夜三点钟来敲你家门的那种人。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你看过那种电影吧?” “嗯。” “我那时在想,他们两个一定是杀人狂,四处找寻猎物,然后带回家去把他们宰掉。‘你少神经了。’我还这么骂自己。但现在证明我是对的吧?” “是啊,”我说,“你是对的。” 我搭地铁到哥伦布圆环广场,回家路上顺便买了本上一期的《时代周刊》。前台没有我的留言,也没有什么信件。打开电视看新闻,趁广告时间看报纸,看着看着,有一则关于洛杉矶毒枭的长篇报道引起了我的兴趣,便伸手把电视关了。过了午夜时分,电话铃响,一个很小的声音说着:“马修,我是巴黎绿的加里,这件事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你要找的人刚刚进来,就坐吧台座位上。他也可能在我挂上电话之后喝完酒就走人,可是我猜他还会再待上一阵子。” 我已经把鞋子脱掉了,除此之外,随时可以出门。我也很累,昨晚又睡得很晚,可是,管他呢。 我说我马上过去。 搭出租车到那里大概总共花不到五分钟。可是走到在半路,我便开始怀疑自己到底在搞什么名堂,即便是去了又如何?难道就盯着那个男人喝酒然后再思考他到底是不是凶手? 当我开门进去时,这整件事就更荒谬了。整个酒吧里只坐了两个人:一个是站在吧台后面的加里,一个是坐在吧台前的理查德·瑟曼。厨房已经收工了,招待们在离开之前也把椅子都搬到桌子上。巴黎绿并不是那种开到很晚的酒吧,加里通常都在侍者离开之后便打烊回家。感觉得到他今天晚上是特别为了我才开这么晚。但愿今天晚上真的有所收获。 瑟曼在我走近时转过身来。有些人很少露出醉态,像米克·巴卢就是,他可以痛饮一大缸烈酒,而外表上除了那一对碧绿眸子的眼光稍稍紧了些,完全看不出异样。理查德·瑟曼刚好相反,只要看他一眼,你就知道他喝得差不多了。那双严厉的蓝眼珠散了神,脸的下半部好像有些肿胀,那张翘嘴的周围也松垮垮的。 他向我点点头,便继续喝他的酒。看不见他在喝什么,既不是他常喝的淡啤酒,也不是马丁尼。我挑了离他大约八到十尺的吧台边坐下,加里没问便替我倒了一杯苏打水。 “双份伏特加汤力水。”他说,“要记在你的账上吗,马修?” 他给我的根本就不是伏特加,我在这里也根本没挂什么账,在这个区域内,加里是少数既不想当演员也不想当作家的酒保,但他还是很有戏剧细胞。“也好。”我接腔,然后喝了一大口苏打水。 “伏特加是夏天的饮料吧。”瑟曼说。 “大概是。反正习惯了,我一年到头都在喝。”我附和着。 “汤力水是英国佬发明的,自从他们到热带殖民以后,就开始喝这玩意儿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清凉消暑?” “错,是用来预防疟疾的,你知不知道汤力水是什么东西?它还有另一个名称。” “奎宁水?” “非常好。你喝了奎宁水后就可以预防疟疾了。你在担心会得疟疾啊?你看到蚊子在飞吗?” “没有。” “所以说,你根本就喝错酒了嘛。”他举起了杯子,“‘小男孩们喝红葡萄汁,男人们喝波尔多红酒,只有白兰地才配得上英雄。’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吗?” “听起来像是只醉猫。” “是塞缪尔·约翰逊。不过你可能以为他在大都会队当右外野手。” “你说的是达里尔·斯特劳比里吧,他也爱喝白兰地?” “老天,”瑟曼说,“我在这里干嘛?我到底是怎么搞的?”他把头埋在掌心。 我说:“嘿,高兴点,你喝的是白兰地吗?” “白兰地和薄荷奶油,是一种鸡尾酒。” 难怪他一脸倒霉相。“是英雄喝的酒。”我说,“加里,再给我们这位老爹一杯英雄喝的酒吧。” “我不知道还行不行。” “没问题,你绝对可以再来一杯的。” 加里又给了他一杯酒,然后也再给我一杯苏打水,很快地把刚才那杯我几乎没碰过的苏打水给撤掉。我和瑟曼双双举杯,我说:“敬那些缺席的朋友。” “天哪。”他叫道,“别那么说。” “那这么说吧,敬犯罪。” 他的双肩萎顿,注视着我,嘴唇微微张开,他看起来欲言又止。可是后来他改变了心意,大大地吞了一口酒,烈酒下肚时他把脸挤一起,身体还抖了一下。他说:“你认得我是不是?” “嘿,我们不已经算是老朋友了吗?” “我是说正经的,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 我看着他。“等一下。”我说。 他在等我能否从他登报上的照片认出他来。我让他再等了一会儿,然后说:“马佩斯体育馆,星期四的拳击赛,对不对?” “我不敢相信。” “你就是摄影师,不,不对,你是在场里指挥摄影师的人。” “我是电视转播的制作人。” “是有线电视。” “是的,五洲有线电视网,我真不敢相信。我们免费请人家来看,结果却找不到人来填空位,甚至没有人知道马佩斯在哪里。离那里最近的地铁线是M线,住在曼哈顿的人却不知道去哪里搭,如果你是在那里见到我的,也难怪你会认得我,因为我们可能是在场唯一的观众。” “这工作挺好的。”我说。 “你真这么认为,嗯?” “有拳击赛可以看,又有漂亮姑娘的屁股可摸。” “谁?切尔茜吗?她只是个贱货罢了,朋友,这点你一定得相信我。”他吞了一大口酒。 “那你到那里又是为什么?你是个不肯错过任何一场比赛的拳迷吧?”他问我。 “我那天去是为了工作。” “你也是?你干哪一行的?记者吗?我以为所有报社的人我都认识。” 我给了他一张名片,他说上面怎么只有我的名字和住址,于是我把我还在替沃利可靠侦探社工作时的名片递给他,上面有可靠侦探社的地址电话和我的名字。他指着名片说:“你是侦探?” “没错。” “你那天到马佩斯是为了查案子吧?” 我点点头。 “那你现在在干嘛?也是办案?” “喝酒、闲扯淡?不,他们才不会付钱让我来干这种事,我倒希望他们肯。如果他们真有这么好,我会告诉你的。” 我把那张可靠侦探社的名片收起来,把他正在看的那张留给他。他大声念出我的名字然后看着我,问我知不知道他的名字。 “不知道,我怎么知道你叫什么?”我说。 “我叫理查德·瑟曼,有没有一点耳熟啊?” “当然有,瑟曼·芒森。” “很多人都跟我提过。” “自从那次空难事件之后,扬基队就大不如前了。” “是啊,我自己也大不如前了,自从那次的灾难之后。” “我不懂。” “算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我,“你刚才不是要告诉我,那天你去马佩斯做什么吗?” “你知道的。” “不,我不知道,所以才问你。” “你不会有兴趣的。” “开什么玩笑,私人侦探啊,大家梦寐以求的刺激工作,我当然有兴趣听。”他友善地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酒保叫什么名字?” “加里。” “好,加里,再给我一杯白兰地,还有双份伏特加。我说马修,那天你到底去马佩斯干什么?” “你知道吗,”我说,“有意思的是,你可能帮得上忙。” “这话怎么说?” “是这样的,那天晚上你也在场,也许你见到过他,他就坐场边。” “你在说什么?” “那个我要跟踪的人。”我拿出素描来,小心不拿错张。“就是这家伙,他就坐在前面,还带着他儿子。本来明明跟得好好的,后来就跟丢了。你刚好认识这个人吗?”他看着素描,我看着他。 “这是画的嘛。”过了一会儿他说,我附和着说是。“是你画的吗?雷·加林德兹,不是你。” “不是。” “这素描你哪儿弄来的?” “他们给我的,这样我才认得出他来。”我说。 “你必须跟踪他?” “对啊,我只是去小便一下,回来就不见他人影了。他和那个男孩子都走了,好像我才一转身就消失了似的。” “你为什么要跟踪他?” “他们不会什么事情都透露给我的。你认得他吗?知不知道他是谁?他就坐在最前排,你一定看过他。” “你的客户是谁?是谁叫你跟踪他的?” “就算我知道也不能告诉你,干这一行最重要的就是保密,你也知道。” “少来了。”他打趣道,“这里就只有我们两人,我能跟谁说?” “客户是谁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踪他也完全没概念,相信我,跟丢了这个婊子养的还害我被臭骂一顿。” “可以想象。” “那你到底认不认得他,知不知道他是谁?” “不,我不认识,我从来没见过这个人。”他说。 他说完后,不一会儿就离开了。我偷偷跟了出去,到十字路口过马路到靠近市中心的那一边,这样我就可以看着他往第八大道方向走。等到距离适当,我便直接尾随在后,不让他离开我的视线。他走进了他住的大楼,几分钟之后,四楼的灯亮了。 后来我又回到巴黎绿,加里已经锁门了,不过又特地为我开了门。 “干得真不赖,伏特加汤力水。”我说。“而且是‘双份’伏特加调酒。” “还有‘挂在我的账上’。” “嘿,我总不能一杯苏打水就收你六块钱吧?那样比较省事。还剩下一点咖啡,在我打烊之前要不要来一杯?” 我要了一杯,加里给自己开了一罐杜斯艾奎兹牌啤酒。我想付钱给他,可是他不理我。“我情愿这样偶尔客串一下第九大道的职业痞子,如果我拿了钱,那么就没有刚才一半过瘾了。就像那些女明星跟主教说的一样。你有没有发现什么线索?是不是他干的?” “我确定他有罪,可是这一点我之前就很肯定,但目前没有找出比以前更充分的证据。” “我偷听到一点你们的谈话,看你忽然变成另一个人的样子实在很神奇。转眼之间你就成了一个混酒吧的人,而且还在交易之中巧妙地让自己的身份若隐若现。我还以为我真的错把伏特加倒进你的杯子里了。” “以前混酒吧混久了,记得那些动作并不难。”而且只要加点酒精搅一搅,从前那个上酒馆去买醉的人很快又会回来。我说:“就差这么一点,他就要把事情抖出来了。不知今天晚上是什么把他动摇了,反正他有话想说。也许根本就不该给他看那张素描。” “原来你递给他的那张纸是素描。他把它拿走了。” “真的吗?我看到他把我的名片留下了。”这时我才想起来。“当然啦,我的名字和电话号码都在后面。他认出来了,很明显。他的否认不具什么说服力。他认识那个男的。” “搞不好我也认得。” “我应该还有另一张复印件。”我掏了掏口袋,摊开折起来的素描,找到我要的那张递给加里,他把素描拎起就着灯光看。他说:“长得一副坏相,不是吗?有点像吉恩·哈克曼。”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真的吗?这一点我倒从来没注意过。” 我注视着他。 “他在这里的时候,我不是告诉过你,瑟曼和他老婆曾经跟另一对夫妇在这吃过晚餐吗?这就是那对夫妇中的那个男的。” “你确定?” “我确定这家伙带着一个女人与瑟曼夫妇至少吃过一次饭,可能还不只一次。如果他说不认识这个人,那他就是说谎。” “你还说过,在他妻子死后,你看到他和别的男人在这里出现,是不是同一个人?” “不是。是一个年纪和他相仿的金发男人,这个男人——他用指尖敲敲那张素描——年纪和你差不多。” “而他和瑟曼夫妇来过这里。” “这一点我很肯定。” “那么那个女人呢?她长得什么样子你记不记得?” “完全忘了。要不是有这张素描,我也没办法说出那个男人长什么样。可是你如果有她的画像的话——” 这我倒没有。我曾想过让雷·加林德兹画一张拳击场中那个举牌女郎的素描,但是记忆中她轮廓实在太模糊了。况且,我也不确定她就是影片里的女人。 我又让他看了两个男孩的画像,可惜他一个都没见过。“可恶。刚才我不是还挺行的吗?现在三个才中一个。要不要再来一点咖啡,我可以再烧一壶。” 那是个退场的好暗示,我马上说我也该回家了。“再次感谢你,我欠你一个大人情。任何时间,任何事,只要我帮得上忙,尽管开口。” “别傻了。”他有点难为情,然后操起科克尼的口音说,“大人,小的只是尽力办事呗,要是放过一个宰掉老婆的人,那他下次还有啥事做不出?” 我对天发誓我是真的想回家,但是我那一双腿却偏偏有自己的主意。本来该往北,“它们”却带我向南走,又拐到西五十街的第十大道去。 葛洛根酒吧很暗,前面的铁门只拉上一半,里面有一盏灯亮着。我到门口,透过玻璃窗望去,还没敲门米克就看见我了。他过来替我开门,我进去之后再把铁门锁上。 “好家伙,”他说道,“我就知道你会来。”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你怎么会知道?” “我就是知道。我还让伯克煮了三壶浓咖啡,就算准了你会来把它喝掉,所以一个小时前我就叫他走了。接着我把其他的人也赶回家,然后就坐在这里等你。怎么样?来杯咖啡,可乐,还是苏打水?” “咖啡。我自己来吧。” “别了,你坐下吧。”他薄薄的嘴唇泛起淡淡的笑容。 “啊,感谢主。”他说,“你来了我真高兴。” 第十三章 我们拣了个靠边的位子坐下来,我要了一杯浓浓的纯咖啡,米克则喝他常喝的十二年份詹森牌爱尔兰陈年威士忌。这只酒瓶的瓶盖是软木塞做的,近年来很少见了,如果把商标撕掉,就是只高雅的玻璃瓶。米克正用一只小平底杯喝威士忌,那个杯子好像是瓦特伏制的,和一般酒吧里的玻璃杯不同,是米克专用的。 “我前天晚上来过这儿。”我说。 “伯克跟我说过。” “我一边等你,一边看一部老片,《小凯撒》,是爱德华·鲁宾逊演的:‘啊,慈悲的圣母啊,难道这就是理哥的末日吗?’” “你一定等了很久吧?那天晚上,我有点活儿干。”他举起玻璃杯子,聚集着光线,“喂,老弟,告诉我一件事,你会不会老是需要钱用?” “没有它我能做的事就很有限,我必须花钱,这意味着我得去赚钱。” “可是你会不会99lib.t>他妈的老是在为钱奔忙呢?” 这个问题我得想想。最后我答道:“不会,我赚得不多,但好像我需要的也不多。房租很便宜,没有车,也不必付任何保险费,而且除了自己之外不必负担任何人。不工作的话可能支持不了多久,然而好像每次在钱快要花光之前,都会有生意上门。” “我一天到晚缺钱用,所以我就出去赚,可是赚了老半天,一转眼钱又花光了。我自己也不知道它到底跑哪儿去了。” “每一个人都这么说。” “我发誓它就像太阳下的雪块一样融化掉了。安迪·班克斯利你一定认识吧?” “他是我见过最会射飞镖的人。” “这小子确实是把好手,人也不错。” “我喜欢安迪。” “谁不喜欢他?你知不知道他到现在还跟他老娘住家里。上帝保佑爱尔兰人。我们真他妈的是一个奇怪的民族。”他喝了一口酒说,“安迪并不靠射飞镖吃饭,这你知道吧?” “我想他的能力不仅止于此。” “有时他会替我做事。安迪是个很棒的驾驶员,他什么都会开,汽车、卡车……你要他开什么,他都能开。就算是架飞机,只要你有钥匙,也同样难不倒他。”说完,他脸上闪过一丝笑容。 “然而如果没有钥匙,或是忘了钥匙放在哪里,但无论如何得有人去开,那找安迪准没错。” “哦,我懂了。” “有一次,他去替我开卡车。那辆车装满了上好的波特尼男装。司机很清楚该怎么做,只要让自己被反绑起来再好慢悠悠地挣脱,之后宣称那两个黑人是怎么跳上车来袭击他就行。你可以很确定的是,惹这种麻烦可以让他赚饱钱包。” “后来怎样?” 他嫌恶地说:“哼。搞错司机了。那位老兄一早醒来就闹头疼,并且请了病假,把当天他要假装被袭的那档事忘得干干净净。安迪绑错了人。为了把事情办好还打了他的头。那家伙当然尽快地挣脱绑缚然后跑去报警,结果警方盯上了卡车开始跟踪。感谢上帝,安迪在发现自己被跟踪之后并没有把车开进仓库里,否则除了他之外还有很多人都要被捕了。后来他把卡车停街上跳下车来往旁边走,希望警察以为他还会再回来。不过警察早就料到他这招,当场上前把他逮了。那个该死的司机还去警察局里把他从一排嫌犯中指认出来。” “现在安迪人呢?” “一定在家躺着。他前一阵子还来过,说染了重感冒。” “我想跟伊莱恩得的一样。” “她也感冒啦?这真的很要命,我送他回家,他躺到床上,然后我给他灌了杯热威士忌,跟他说包准他明天一早又是好汉一条。” “他被保释出来了?” “我手下的律师一个小时之内就把他保了出来。不过现在他已经当庭释放,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马克·罗森斯坦的律师?很好讲话的犹太人,以后我都要请他当发言人。你千万别问我给他多少钱。” “好,我不问。” “反正我也会告诉你。五万块!不知道这钱都是怎么花出去的,反正我把钱交到他手上,让他去处理。其中一些钱分给了那个司机。这老兄马上改口说他发誓那绝不是安迪,而是一个比较高、比较瘦、比较黑,说话带点俄国腔的人。我一点也不怀疑。他真是优秀。我是说罗森斯坦。他在法庭上并不起眼,你也听不到他说什么,可是一出法庭就好多了。”他再倒了一杯酒,“不知道那个小犹太人拿了多少钱,你猜呢?一半吗?” “听起来差不多。” “那是他应得的,不是吗?总不能让你的手下去坐牢吧?”他叹道,“哎,不过当你花钱像那么花法,你就得出去再赚更多回来。” “你是说他们不准安迪留着那些高级男装吗?”我告诉他德金接过的一件案子,有一个毒贩向他要回被没收的古柯硷。米克笑得东倒西歪。 “哈,真了不起。我应该把这事告诉罗森斯坦,‘如果你真的那么能干,你就应该处理得让我们能够把西装留下。’”他摇摇头,“真他妈的毒贩。马修,你有没有试过那种狗屎?我是说,古柯硷。” “从来没有。” “我试过一次。” “你不喜欢?” 他看看我。 “我一点都不喜欢。” 他看着我,“奉上帝之名,那滋味美极了。当时我和一个妞儿在一块儿,她一定要我来一点点否则便不肯休息。让我告诉你,后来是轮到她不得休息。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感觉这么好过。我知道自己是全世界最勇猛最棒的男人,所有的问题到我手上都能迎刃而解。不过在那之前如果再多嗑一点古柯硷就更棒了。接下来你意识到的第一件事,便是第二天下午,古柯硷的药性消退,我与那妞儿已经搞得脑浆都快流出来了,而她还像猫儿似的在我身上磨蹭,说她知道哪里还能弄到更多古柯硷。” “‘穿上你的衣服,’我告诉她,‘要的话你自己再去买,不过别再带到这里来,我不想再看到它,也不想再看到你。’她不知道哪里出错了,但她明白不能留下来把原因给问清楚。钱嘛倒是拿了,她们是不会不拿钱的。” 我想起了曾给德金的那几百块。“我不该拿的。”他这么说,只不过也不见他把钱退还给我。 “从此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碰过古柯硷,”米克说,“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它实在是太棒了,我再也不想要有那么棒的感觉。”他挥着瓶子。“这玩意就让我感觉很爽了,任何比它还爽的感觉都是不正常的。而且糟糕的是,这实在是太危险了。我恨这玩意儿,我恨那些拿着玉鼻烟壶、金汤匙和银吸管的混帐有钱人,我恨那些缩在街角吸毒的家伙。老天,它正在对这个城市做什么呢?今天晚上的电视里有个警察呼吁,坐出租车时应该随时把门锁好,因为有人会趁停红灯的时候闯进车里抢劫,你能想象吗?” “外面的治安真是越来越糟了。” “是啊。”他喝了一口酒,我看他在吞下去之前先在嘴里品一品威士忌。十二年份的詹森牌爱尔兰威士忌的滋味我清楚,过去比尔还在吉米的酒吧当酒保时我常和他一道喝。现在我当然也可以尝尝看,但不知怎的,对于它的感官记忆并没有让我有喝酒的冲动,也不会令我害怕那蛰伏于体内对酒精的饥渴。这样的夜晚,我最不愿意做的就是喝酒。曾经试着向吉姆·费伯解释,我时常到酒吧里花整个晚上去看别人喝酒这件事情到底明不明智,这让他有所怀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能给的最好解释是,巴卢在替我们俩喝酒,滑下他喉咙的威士忌同时解除了我和他的渴望,而在过程中还让我能够保持清醒。 他说:“星期天晚上,我又到皇后区了。” “不是马佩斯?” “不,不是去马佩斯,完全是另一头。牙买加不动产你知不知道?” “有点模糊的印象。” “从大中央公园路一直走到乌托邦路,我们要找的房子就在离葛罗登路不远的一条小街上,至于附近的建筑什么个样子,我就没办法告诉你了。那天晚上黑乎乎的,我们一行三人,安迪开车,我有没有跟你说过安迪是个很棒的司机?” “说过了。” “他们知道我们要去,可是没有料到我们手里有枪。这家毒贩是来自南美的西班牙人,有一个男人、他老婆和丈母娘,他们贩卖古柯硷都是论公斤卖的。我们问他钱放哪里,‘没有钱。’他说,他们只负责卖货,不经手任何现金。但我早就知道前一天他们做了一宗大买卖,有一部分钱还留在屋里。” “你怎么知道?” “那个给我地址告诉我怎么进去的小子说的。我把他拉到卧室,试着跟他讲道理。你可以说,用我的手跟他聊天。可是这个小滑头硬是不肯招。后来,我们其中一个人抱着一个婴儿进来,‘你给我说,钱到底在哪里?不然我就把这个小混球的喉管割了。’小婴孩不停地哭叫,没有人伤害他,不知他是饿了还是吵着要妈妈,婴儿嘛,你知道,都是那样。” “后来呢?” “你相不相信?那个老子竟然要我们下地狱去,‘你不会这么做的。’他说着直盯着我眼睛。‘你说对了,我不杀婴儿。’我叫手下把小孩交给他娘,是该换尿布还是喂奶,反正让他别再哭了。”他坐直身体。“后来我把那个小子扔到一张椅子上,然后走出房间,回来把我爸爸的围裙穿身上。汤姆,你知道汤姆吧?常常下午站吧台那个?” “我知道。” “汤姆拿枪指着他的头,我手上是我爸爸的那把大屠刀,只这么用力一剁,旁边的那张桌子转眼间就变成一堆柴禾。然后我抓起他的手腕按在桌上,另一只手高高举起屠刀。‘喏,你这个混帐王八蛋,’我说,‘钱在哪里?信不信我他妈的会把你的手剁掉?’”他的脸因为这段回忆露出满足的微笑。“钱藏在烘干机的排气管里,就算把整个房子都翻过来你也找不到。钱到手后我们马上走人。安迪把我们一个一个平安送回家,要是我的话肯定迷路,可是安迪对哪里转弯一清二楚。” 我起身走到吧台后面,替自己再倒一杯咖啡。回来时,米克兀自出神,我坐下来等咖啡凉,两个人静静坐着,让时间轻轻流过。 然后他开口说:“我们没有杀他们,留了一家子活口,不知道,好像不是个好主意。” “他们不会报警的。” “不错,而且他们的消息也不够灵通,不会找上门来的。那另外的十公斤古柯硷,形状像小足球似的,我们也没动它。‘你的“可可”我留下了,你的狗命我也留着,可是如果你胆敢上门寻仇,’我说,‘那我就会回来,穿上这个——指指围裙,然后再抄起这个——大屠刀——把你的手、脚,还有其他我所能想到的玩意统统剁掉。’当然啦,这种事我是不会干的,要么干干净净一次杀完了事。不过警告一个毒贩说你要把他宰掉是吓不了他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迟早会被人杀了。你若说要让他们断手缺脚地活着,这种印象便会刻在他们的脑袋里。” 他把酒杯斟满,咂了一口说:“我不想杀他,因为如此一来我得把他老婆、他老婆的妈都杀了。那个婴儿不会指认我,没必要把他杀了,可是他以后会过什么样的日子呢?有那样的老子已经是够苦命的了,你看看他是怎99lib.么嚣张地对我说:‘哼,你不会那样做的。’那个混球根本不在乎,去啊,把孩子宰了,我要生还怕没有?可是当他自己的手要滚到地板上的时候,他可就没这么神气了。” 过了片刻他又说:“有的时候确实必须开杀戒,像是有个人往门口跑,你得杀他,然后其他的人也得一起干掉了。或者是你知道那些人不会善罢甘休,放了他们你就一辈子都得提心吊胆。你只要把毒品散得到处都是,再把毒砖打成粉末洒在尸体上和地毯里,让现场看来像是毒贩们自相残杀,警察才不会为那种凶杀案扭断了脖子去查。” “你难道没有拿过毒品?” “没有。我让白花花的银子就这么从眼前溜掉,但是我不在乎。它们可值钱了,你自己没染上毒瘾,要找到买主一点也不难。” “是啊,容易得很。” “可是我却不想插一脚,而且我也不会跟任何吸毒或贩毒的人99lib?一起工作,那天晚上留下来的古柯硷,比我们在烘干机排气管找到的还多。那里面只有八万块。”他举起杯子,又放回桌上。“我知道还有更多钱藏在房子里的某个地方,要拿的话必须把他的手剁掉,这意味着事成之后得把他全家老小都杀了,然后再打电话报警,说什么什么街上的一栋房子里传来婴儿的哭声。” “还不如拿那八万块。” “我也是这么想,可是其中的四千块要付给那个告诉我这桩买卖的人,你可以叫它是佣金,百分之五。他一定觉得我们得手的钱不只这些,四千块是在骗他,除此之外,汤姆、安迪,和另一个你不认识的家伙,也得付他们一晚上的辛苦钱。最后我自己剩下的,比把安迪保出来花的钱还少。”他摇摇头说,“唉,我总是缺钱用,真不懂为什么。” 我说了一些理查德·瑟曼和他死去老婆的事,还有我们一起在马佩斯拳赛中看到的那个男人。我拿素描给他看,他说:“画得很像。画这张像的人从来没看过他吧?想想真不可思议。” 我把素描收起来,他问我:“你相不相信地狱?” “不相信。” “啊,那么你很幸运,我相信,我相信在地狱里已经替我留了一个位子,而且那张椅子就摆在烈火旁边。” “你真的信那个?” “有没有赤焰,或拿着三叉戟的小恶魔我是不清楚,不过我相信死后的报应。如果你一辈子都在做坏事,死了之后也会有一堆坏事等着你,而我过的日子并不像个圣人。” “是不像。” “我杀人,但那是出于必要,因为我过的日子要我非杀人不可。”他吃力地看着我说,“我也不介意杀人这档事,有时候,甚至还挺对我胃口的。你能理解么?” “可以。” “可是为了保险金杀掉老婆,或为了一时兴起杀掉婴儿,或是强暴一个女人……会强暴女人的男人比你想象的要多多了,你以为只有那些人格扭曲的人才干这档子事吗?其实我看有一半的人类,至少一半的男性都做得出来。” “我知道。”我说,“以前在警官学校的时候,他们教我们说,强暴是一种对女性愤怒而导致的犯罪,和性一点关系都没有。可是这几年来我再也不相信了,现在有一半的强暴案是一种机会犯罪,一种不用先带那个女人去吃晚餐就可以发生性行为的方法。你正在抢劫,或是偷窃,那儿刚好有一个你看得顺眼的女人,不上白不上。” 他点点头。“还有一次,”他说,“就像是昨天晚上,我们到河对岸的泽西城去,准备把一家住豪宅里的毒贩统统杀光。在我们进屋之前就知道要这么做了。”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然后叹道:“我一定会下地狱。他们自己也杀人,可是那不是借口对不对?” “也许是,我不知道。”我说。 “不是的。”他放下酒杯,用手将酒瓶包住,但没有拿起来。“我用枪杀了那个男的,”他说,“我另一个同伴在找更多的现金,然后我听到从别的房间里传来哭叫声,走进去一看,其中一个小子正趴在那女人身上,女人裙子被掀起来,衣服也被撕得破破烂烂,她一面反抗一面尖叫。” “‘给我滚开!’我对他吼道,他看着我就好像正在看一个疯子一样。她是个货色没错,他说反正我们要杀了她,为什么不在她完全没有利用价值之前先用用她?” “那你怎么做?” “我踹他。”他说,“一脚踹断了他三根肋骨,紧接着射穿了那女人眉心,因为我想她已经受够了,应该让她死得痛快些。然后我把那小子抓起来扔到墙上,他试着爬起来的时候,我又一拳打在他脸上。我真想杀了他,可是有人知道他替我做事,杀了他等于给自己留了一张名片。于是我把他带离现场,分给他应得的钱,要一个守口如瓶的医生替他接上断骨,然后让他卷铺盖走路。他是从费城来的,我叫他滚回去,不用再到纽约来混了,我确定他一定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反正她横竖要死,干嘛不先物尽其用一下?那为什么不把她的肝脏烤来吃,干嘛要浪费那个肉体?” “这种想法倒不错。” “奉主耶稣之名,我们最后不都得死吗?那为什么不互相残杀,想怎么血腥都可以?难道这就是世界运行的方式吗?” “我不知道世界到底怎么运行的。” “是啊,我也不知道,另外我也不知道你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办到只喝咖啡。我发誓自己绝对办不到。如果我没有这玩意儿——” 说着他又替自己斟满了酒。 后来我们又聊起黑人。他很少用黑人手下,我问他为什么。 “我承认现在有些黑人是不错,”他说,“那个我们在马佩斯见过的黑人,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钱斯。” “我喜欢他。”他说,“可是你必须承认他和一般黑人比起来完全是另一种类型。他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还是位专业人士。” “你知不知道我是怎么认识他的?” “我想是在他办公的地方吧?你该不会告诉我,你们是在拳击赛中认识的?” “正是。不过是为了办正事,那是在钱斯还没搞艺术品买卖之前。当时他是个皮条客,手下有个妓女被一个疯子用印地安大砍刀宰了,他雇我去调査那件事。” “那么他是个皮条客了。” “不再是了,他现在是艺术品商人。” “而且还是你的朋友。” “而且还是我的朋友。” “你对朋友的品味真是奇怪。有什么好笑的?” “对朋友的品味很奇怪,我认识的一个警察也这么说过。” “那又怎么样?” “他是指你。” “是吗?”他笑着说,“啊,这点很难争辩对不对?” 这样的晚上,一堆故事很容易就从我们的口中娓娓道出。在故事与故事之间也常常没有说话。他聊着他早已故世的父母,还有他死于越战的弟弟丹尼斯,还有另外两个哥哥,一个是律师兼房地产经纪人,住在怀特平原,另一个则在俄勒冈州的麦德福卖汽车。 “至少最后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时他是在卖汽车,”他说,“他曾一度想去当牧师,可是还不到一年就撑不下去了,‘我终于清楚自己有多么喜欢女人和漱口水了。’还不是有很多牧师两样都爱?他总是不停换工作。两年前他在俄勒冈卖普利茅斯车,‘这儿简直太棒了,米克,过来看看我吧。’我连一次也没去过。现在他好像又搬到别处去了,我想这可怜的混蛋到现在都还希望自己是个牧师,虽然早在多年前他就失去信心了。你能了解吗?” “我了解。” “你是不是在天主教家庭长大的?不是吧?” “不是。我们家有人信天主教,有人信新教,可是没有谁真正信得很虔诚。我从小就不上教堂,况且也不知道该上哪个教堂,祖父母中还有人有犹太血统。” “真的?那你应该有可能成为一个像罗森斯坦的律师才是。”接着米克继续星期四开了头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在马佩斯开钉书针拔除器装配厂的人。他欠了一屁股赌债,要米克放火烧了他的工厂好让他能领保险金。米克用的那个纵火者搞错了房子,错烧了工厂对面的房子。当米克告诉他铸下的大错时,那个纵火者坚称没有,只要第二天晚上再回去把该烧的房子烧掉就得了,而且还包括额外赠送的服务——烧第二间房子的费用由他支付。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已经遗忘多年的故事。“那时我是刚从警校毕业的新手,”我说,“被分配和一个叫文斯·马哈菲的老手同组,他在这一行已经干了少说有三十年,但从来没得过什么勋章,他也不想得。我从他那儿学到许多东西,甚至包括一些不该学的事情,比如说干净的贪钱和贪赃枉法的差别,前者你应该想尽办法,能搞多少就搞多少。他像只鱼似的喝酒、猪似的大吃,抽意大利小雪茄,他叫它们‘几内亚的臭味儿’。我以为只有黑手党的五大家族才有资格抽那玩意儿,文斯简直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有天晚上,我们接获一个家庭滋扰的检举,是邻居打的电话,地点在布鲁克林的公园坡地,那地方现在是一片高级住宅,但那时候还是一般的白人劳工阶级住宅区。” “公寓在五楼,所以我们得爬楼梯。马哈菲中途停了好几次。最后我们俩终于站在那间公寓门口,然而门内却静悄悄的没任何动静。‘可恶。’文斯说,‘他可能已经把她给宰了,现在他一定又哭又叫,拽着自己头发,而我们得逮捕他归案。’ “可是我们按了门铃之后,那一男一女都来开门了。男的长得很高大,三十五岁,是个建筑工人,女的看起来像是自甘堕落的高中女生,他们听说邻居打电话抱怨都很吃惊。啊,他们太吵了吗?大概是电视机开太大声了,可是当时电视根本没开,整个房子静得像坟墓。马哈菲进一步问道,我们接获报案,有人听到大声争吵和打斗的声音。他们看看彼此然后说,他们本来在讨论一件事,后来演变成小口角,也许互相吼了几句,也许他在厨房的桌上捶了几拳,不过他们以后会注意,因为他们不想打扰任何人。 “那男人喝了点酒,但是不能说他喝醉了。他们两个人看起来都很镇定,也相当合作。我已经准备向他们道晚安以继续下一个任务,但是文斯对这种家庭滋扰事件相当有经验,他察觉情况不对劲。如果我没那么没有经验的话,应该也可以感觉出异状。因为如果他们不是有所隐瞒,一开始他们就会说哪有吵架、哪有问题,然后叫你去死。 “于是文斯开始东拉西扯拖延时间,我则糊里糊涂,暗想文斯这家伙到底怎么了,难道他在等男主人开瓶酒请我们喝吗?接下来,我们听见了一丝微弱的声音,像猫叫又不太像。‘呃,那没什么。’他们嗫嚅着。文斯一把推开他们,大步踏进屋里推开其中一扇房门,有个小女孩蜷缩在那儿。七岁的孩子,个头比实际年龄还小,现在我们知道为什么他妻子毫发无伤。这些家庭暴力的伤痕,统统落在小女孩身上。 “那个小女孩被她父亲打得遍体鳞伤,满身瘀青不说,她一只眼睛也睁不开了,手臂上还有烟烙的痕迹。‘是她自己摔的。’她妈妈一口咬定,‘他连碰都没碰她,是她自己摔伤的。’ “我们把一家三口带回警局,那一对父母被关在临时拘留所,紧接着再把小孩送去医院。送医之前,马哈菲借了一台照相机,带小女孩进一间空办公室里,把她内裤之外的衣物除去,照了十几张相片。‘我是个很差劲的摄影师,如果拍得够多的话,也许会有几张洗得出来。’ “我们得把那对父母放了,医院里的医生证实了我们早已知道的情况,那孩子身上的伤痕主要是由于殴打造成。可是丈夫信誓旦旦说不是他打的,妻子也在旁替他圆谎,而你又无法要一个七岁的孩子作证,那年头虐待儿童很少会被起诉。现在是好一点了,至少我这么认为,所以说,除了把那对父母放了之外,我们别无选择。” “你一定很想宰了那个混帐王八蛋吧。”米克说。 “我很想把他关起来。我简直不敢相信一个人在做了那种事之后还能逍遥法外。马哈菲说常常都是这样,像这种案子很难诉诸法庭,除非那个孩子死了。可是有时候甚至这样都无人闻问,我问他,那你干嘛还要拍相片存证?他拍拍我的肩膀说,那些相片的用处可大着呢。我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接下来的那礼拜过了一半,有一天,我们坐在车里,他说:‘今天天气不错,咱们去兜兜风吧,到曼哈顿去。’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儿。车子来到十八街附近的第三大道,有一片建筑工地,原来的小房子被拆掉然后重新盖大楼。‘我找到他喝酒的地方了。’马哈菲说。我们走进一家餐饮店,忘了是叫卡尼还卡蒂,反正早已不存在了。里头坐满了脚穿工作靴、头带硬头盔的建筑工人。有的在休息,有的已经收工了,正轻松地打台球喝啤酒。 “我们两人都穿着制服,一走进去,店里忽然变得鸦雀无声。那个殴打女童的父亲正跟他一群哥儿们坐在吧台前。好笑的是,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 “你为什么要记得他名字?都过了那么久了。” “这种印象深刻的事应该记得的,马哈菲大摇大摆地走过去,来到一帮大汉面前,问他们认不认识那家伙。‘你们认为他这个人怎么样?还算是个不错的人吗?’那些大汉们都答道那当然喽,他是个好人。不然他们还会说什么? “接着马哈菲从蓝衬衫里摸出了一个牛皮纸袋,里面装了他为那孩子拍的相片,相片放大到八乘十寸,照得还不错。‘喏,这就可看出他是怎么对待自己的骨肉的,好好看看,这个混帐家伙是怎么对付一个毫无自卫能力的小孩的。’他传阅相片,等大家全看过之后,他说:‘我们是警察,却没有办法把这个混蛋送进监牢,我们连一根手指都碰不了他。可是呢,’他说,他们不是警察,我们走出这扇门之后,他们觉得该怎么做我们都管不了。‘而我知道,你们是美国的好公民、好工人,应该会采取适当行动。’” “他们采取了什么行动?” “不知道,我们没有留下来看好戏。开车回布鲁克林的路上,马哈菲告诉我:‘马修,给你上一课,永远不要去做那些别人可以代劳的工作。’因为他早就知道他们不会放过他。后来我们听说,那个狗娘养的差点被他们打死。对了,伦迪,他叫吉姆·伦迪,还是约翰·伦迪? “他在医院躺了整整一星期,死也不说被谁打的,只发誓说是自已太愚蠢才会摔成那个样子。 “出院之后,他没办法回到原来的地方上班,因为没有人愿意和他共事。不过我猜他另外又找到了一份类似的工作,因为几年之后我听说他‘进洞’了。这是术语,指在脚手架上工作的人从高楼上摔下来,他们叫做‘进洞’。” “有没有人推他?” “不知道,也许他喝醉酒一个不平衡摔了下去,或是清醒的时候不慎失足,也许他给了某人把他扔下去的理由,我不知道。后来那个小女孩和她妈妈怎么了,我也不清楚,大概也没什么好下场吧。不过至少和世界上大部分的人有了一些共通点。” “那马哈菲呢?我想他现在应该不在了吧?” 我点点头,“那时,他还在警界任职。他们一直要他退休,他说什么也不肯,有一天——那时我因为一次完美的缉捕行动升了警探,其实百分之九十八都是运气,反正我们已经不是搭档了——有一天他到一间出租公寓,爬楼梯爬到一半心脏突然停了,被送到医院时就死了。在他的葬礼上,大家都说他是死得其所,可是他们都错了,只有我知道他要的是什么,他希望自己能长生不死。” 黎明前夕,米克问我:“马修,你认为我是个酒鬼吗?” “老天,你知道我花了几年的时间才承认自己是个酒鬼吗?我可不急着去操心别人的问题。” 我起身上厕所,回来后他告诉我:“上帝知道我喜欢喝酒。这个世界如果没了酒,一定会变得很糟。” “有或没有,这个世界还是一样德性。” “呃……可是有时候这玩意儿可以让你醉眼朦胧一阵子,至少,它柔化了焦距。”他举起酒杯,深深地凝视着。“听人家说,不能用肉眼去观察日蚀,一定要透过一片熏黑的玻璃才能保护自己眼睛,直视人生不也挺危险的吗,难道不需要靠这朦胧的玩意儿才能使你在看它的时候更安全一点?” “挺不错的说法。” “哼,狗屁不通的诗,不过是爱尔兰传过来的谚语罢了。知不知道关于喝酒最棒的是什么?” “像现在这样的晚上。” “像现在这样的晚上,不,让今晚这么棒的并不光是痛快的大喝而已,实际上的原因是,我们两人之中只有一个人在喝酒,还有一些我无法明白的事情。”他身体前倾,手肘支在桌子上。“不,关于喝酒最棒的事情是,某一种偶尔才会有的时刻。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过。 “有一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那儿抱着酒瓶和杯子,静静地喝。当时我已经有一点醉意了,但不是太醉,你了解我意思吧。我凝视着远方,脑中似乎思索着一些事情但又像是一片空白。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吗?” “明白。” “然后会有那么一刻,我感到一阵清明,好像在那一刻,我能够洞悉所有的事物,我的思想越过脑际,在那些事物之中翻滚缠绕,一瞬间,我感到它已经与我接近到几乎可以触摸的距离,然后——”他弹了一下手指,“啪,就不见了,你懂我意思吗?” “懂。” “当你喝酒的时候,会不会——” “会。”我答道,“偶尔会有这种情况发生。可是你还想不想知道些别的?我清醒的时候,也曾达到过这种境界。” “你是说现在?” “是的,不过不常发生。戒酒的头两年连一次也没发生过。如今,我经常坐在旅馆里,看几页书,望望窗外,想想刚刚在书中读到的东西,想想别的事情,或甚至什么都不想。” “啊。” “然后我就会感受到像你刚才描述的那种经验,那是某种程度的醒觉吧。” “是啊。” “那是什么样的醒觉,我也说不上来,以前我总以为那当然是因为喝酒所致,后来戒酒之后,竟然也发生在我清醒的状态下,我才觉悟到,并不是喝酒使然。” “现在你可让我认真地想想这件事了,我从来没想过清醒的时候也可以这样。” “真的可以,而且跟你描述的一模一样。我告诉你,米克,当它发生在你清醒的时候,在你不用那片熏黑的玻璃也能正视它时——” “啊。” “你就抓住它了,可是当你快要掌握住它时,它又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凝视着他的眼睛,“那会令你心碎。” “不管是清醒还是酒醉,它都会叫你心碎不是吗?” 外面曙光已露,他看看手表,站起身来走进办公室里,再回来的时候已穿着他的屠夫围裙。白色的棉质布料,已经因为经年累月的洗烫多有磨损,把他上从脖子、下至膝盖覆盖起来,其上的血迹呈现锈铁的褐色,整个看起来,像一幅抽象画布,有些已经褪得几乎看不见了,有些则还很明显。 “走吧。”他说,“是时候了。” 整个晚上我们都没有讨论过要到哪里去,可是我知道目的地而且完全没有异议。我们走到他停车的地方,经第九大道向十四街开去左转之后,他把他那辆大车子停在塔美葬仪社前的非停车区。因为经营者塔美认得米克也认得他的车子,所以不会被拖走,不会有罚单。 圣伯纳德教堂就在塔美葬仪社东边。我随米克上楼,从左手边的走道走下。除了周末之外的每天早上七点,正殿内都会举行弥撒,我们是赶不上了,不过一个小时后,在圣坛左边的偏殿里会举行另一个小型弥撒,参加的通常是一些修女和准备要去上班的人。米克的爸爸以前几乎每天都来,而且每天参加的人当中一定会有屠夫。不知道有没有人把这个弥撒称为“屠夫弥撒”。 米克完全是心血来潮,想去就去,有时候连着一两个礼拜天天报到,然后一整个月都不再出现。自从认识他后,我也去了很多次,我不太了解米克做弥撒的理由,当然更不明白为什么有时候自己也会跟他一起去。 这个场合和其他教堂的弥撒没什么不一样,我拿起圣经跟着别人念,别人站我就站,别人跪我也跪,回应着适当的话语,然后大家走向圣坛从年轻牧师的手中领圣餐时,我和米克都待在原地不动,除了我们之外,每一个人都去了。 到了外头,米克说:“你看看。” 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雪花,轻柔地从天空飘下,一定是在我们走进教堂之后不久开始下的。教堂的台阶上已有薄薄的一层积雪,路边的人行道也白绒绒的。 “走吧,”他说,“我送你回家。” 第十四章 下午两点,我从一场不安、多梦的睡眠中醒来。五个小时一直似睡非醒,像被悬吊在意识平面以下一两度的地方似的游离恍惚,这大概和晚上喝了太多咖啡有关,而且晚餐在蒂芬妮吃了一个菠菜派之后,我就一直空着胃。 我打电话下楼给前台,告诉他可以把电话接上来了。我正淋浴时电话铃响,打电话问前台是谁打的,他说没有留话。“早上有好几通你的电话。”他说,“可是都没有留话。” 刮好胡子之后,我换上衣服出去吃早点。雪已经停了,在人车没有践踏过的地方还保有一片洁白纯净。我买了份报纸带回旅馆,坐在窗口,一面看报,一面瞧着屋顶窗台上的积雪,大概有三寸厚吧,足够掩盖一点都市的喧嚣了。等电话的时候,这也不失为一种赏心悦目的景象。 首先打来的是伊莱恩,问她早先有没有打过电话来,她说没有,我问她觉得怎么样。 “不是很好,有一点点发烧,还在拉肚子,这个现象是身体正在排除它不需要的东西,可是差点没把骨头和血管都给泻出来。” “你是不是该去看医生?” “看医生有什么用?他会告诉我,我染上了一种流行性感冒,这我早就知道啦。‘保持暖和,多喝点流质的东西。’废话,这谁不知道?我要说的是,我正在看一本博尔赫斯写的书,他是个阿根廷作家,眼睛失明,人也已经去世了,可是——” “可是他写书的时候还没死,眼睛也没瞎吧?” “对,他的作品挺超现实,挺空旷的,读着读着就不知翻到第几页,人也开始发烧。有时我觉得自己的身体状况不适合读这本书,可是有时候又觉得非这样做不可。” 我也说了些自我们上次聊天之后发生的事情,包括在巴黎绿和理查德·瑟曼的谈话,以及一整夜都和米克·巴卢呆在一起。 “嗯,哥儿们毕竟是哥儿们嘛。” 然后我继续回去读报纸,其中两则新闻让我很震动,有一名法官把涉嫌教唆手下攻击一名工会职员的领头分子释放了。这个结果在意料之中,尤其在看到那个两腿被射了好几枪的被害者竟出庭为被告做证那一幕之后。报上还有那名短小精悍的被告被一群支持者和崇拜者簇拥着步出法庭的照片。过去这四年来,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被审,也是他第三次溜掉。他是那种——记者说人民英雄。 另一则报道是说一名工人带着他四岁的小女儿正走出地铁车站,一个疯了的流浪汉向他们吐口水,还攻击他们。父亲基于自卫扯着疯子的头往地上砸,事情结束后,那疯汉也死了。后来地检处发言人宣布那名父亲以杀人罪被起诉,照片上的他看起来一脸惊慌失,他一点也不短小精悍,看起来也不像什么人民英雄。 放下报纸,电话铃又响了,我拿起话筒,传来对方的声音:“喂,这里是不是那个哪儿啊?” 我愣了一会儿后才答道:“TJ?” “正是小弟在下我,马修。每个人都想知道那个在迪尤斯四处乱逛,逢人就问TJ的游客是谁。我当时正在看电影啊,大哥,看那种狗屎功夫片。喂,你会不会玩那种狗屎啊?” “不会。” “那玩意儿可真带劲,哪天我也要学学。”我把旅馆的地址告诉他,问他能不能过来一趟。 “不知道啊,什么样的旅馆?是不是那种豪华大饭店?” “没那回事。楼下前台不会为难你的。如果他为难你的话,要他打个电话上来给我就好了。” “那应该就没问题了。” 电话才挂上,铃声随又响起,是特斯特蒙之家的玛吉·希尔斯壮打来的,她把我留下来的画像拿给新旧特斯特蒙之家的职员和孩子们看,没有人认得小男孩和那个男人,不过有些孩子说他们两个看起来很眼熟。 “可是我不知道那到底有多少可信度。”她说,“除此之外,有人认出了那个少年。他并没真正地住过这里,只是偶尔来过夜而已。” “有没有想起来他叫什么名字?” “快乐,那是他给自己取的名字,有一种寒怆的讽剌,对不对?不知道这是他的绰号还是在这条街上用的诨名,只能大约确定他是从南方或西南部来的,有一位职员想起来他曾说过自己来自德州,而另一个认识他的男孩则肯定他来自北卡罗莱纳。当然也有可能他跟每一个人讲的都不一样。” 她说他是个男妓,有钱的时候就买药嗑。过去一年之中,没有人记得再见过他。 “他们是永远地消失了吧?几天没有看到一个孩子本来是很正常的,然后忽然惊觉好像有一两个礼拜,甚至一整个月都没有这个人踪影了。有时候,他们会再回来,有时不会,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要去的下一个地方是更好还是更坏。”她幽幽叹道,“一个男孩告诉我,快乐十之八九是回家了。我想,他大概是所谓的‘回家’了吧。” 下一通电话是前台打来的,告诉我TJ到了,我要他让TJ上来,我会在电梯门口等他。TJ被我带进房里,他活蹦乱跳得像个舞者似的审视四周。“嘿,好酷。”他说,“从这里可以看到世界贸易中心大廈吧?还有自己的洗澡间,一定很舒服。”就我看来,TJ的穿着和我上次见到他时没什么两样,还是那件夏天嫌太厚冬天又嫌薄的厚棉外套。高统球鞋看起来是崭新的,头上加了顶蓝色棒球帽。 我把素描递给他,他看了最上面那两张,谨慎地看着我,“你要给我画像啊?笑什么?” “你一定会是个好模特儿,可惜我对艺术一窍不通。” “这些不是你画的?”他一张张看,检视着画像上的签名,“雷蒙什么的,是不是叫雷啊?有什么事吗?” “九九藏书这几个人当中,有没有你认识的?” 他说没有。我继续说:“那个大男孩名字叫快乐。”我说,“我想他已经死了。” “你是在想他们两个人都死了,对不对?” “恐怕是。” “你想要知道他们什么事?” “我想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打哪儿来。” “你不是已经知道他名字了吗?快乐不是吗?刚刚你自己才说过的。” “他叫快乐就像是你叫TJ一样,并不是真名。” 他白了我一眼,“你只要说TJ,道上每一个人都知道你指的是谁。这么说来快乐是他的街头诨名啦。” “正是。” “如果这是他在道上用的名字,那道上的人也就只知道这个名字。这谁告诉你的?特斯特蒙之家对不对?” 我点点头,“他们说他只在那里睡了几晚,并没住下来。” “没错,他们人是挺好的,不过不是每一个人都受得了那些狗屁规矩,你懂我意思吧?” “你在那里住过,TJ?” “放屁,我去住那里干嘛?那种鬼地方我才看不上眼。我自己有个窝,大哥。” “在哪儿?” “管它在哪里,只要我找得到就好了。”他边翻着素描边说。过了一会儿,他不经意地说:“我看过这个男人。” “在哪里?” “不知道,反正在迪尤斯,可别再问我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他坐到床沿,脱下帽子掂在手上,“你到底要我干嘛,大哥?” 我从皮夹里抽出一张二十元钞票送到他面前,他仍然一动也不动地坐着,用眼光对我提出同样的问题——我到底想要他干嘛? 我说:“迪尤斯的一街一弄、汽车站、离家出走的孩子,你都摸得一清二楚,你可以去我去不了的地方,也能跟不想跟我说话的人交谈。” “二十元做这么多的事?”他笑着露出了牙齿,“上次我什么也没干你就给我五块钱。” “这次你还不是一样什么都还没做?”我回道。 “这会很花时间,要跟人扯淡,还要东跑西跑的。” 我作势要把钱塞回皮夹,他猛一伸手把二十元钞票抓走了。“嘿,别这样子。”他说,“我又没说不干,只是讨价还价一下而已。”他看看四周,“我看你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嗯?” 我忍不住笑了,“是啊,是没什么钱。” 钱斯来电,他问了几个星期四去看拳赛的人,有些人记得靠拳击场边的位子上坐了一对很显眼的父子。以前没有人在马佩斯或其他地方见过他们。我说也许在其他场合那个男人并没有把小男孩带身边,他说人们记得的是他们爷儿俩。“所有我问的那些人中,没有谁认得那个男的。”他说,“你明天晚上还去吗7” “我不知道。” “其实你看电视也可以,如果他又坐在第一排,你一定看得到他。” 我并没有跟他在电话上聊很久,因为还要等别的电话。再下来的那通电话是“男孩”丹尼打来的,“我要去普根吃晚饭,要不要一起来?你知道我有多讨厌一个人吃饭。” “有什么要紧事吗?” “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可是你总得吃晚餐吧?八点,怎么样?” 挂上电话,我看了看时间,五点了。打开电视,正播着新闻片头,可是我发现自己完全没在看,只好又关上。我拿起听筒来拨了理查德·瑟曼的电话号码,是电话答录机,静静的。我默不作声,却也不挂断,过了三十秒才把电话放回去。 就在我正要拿起《新门刑案日志》来读时,电话铃又响,我赶忙接起电话,是吉姆·费伯。 “哦,嗨。”我说。 “你听起来好像很失望。” “我整个下午都在等一通电话。”我说。 “这样啊,那我就长话短说好了,没什么重要的事,今天晚上你会不会去圣保罗聚会?” “大概不会,因为晚上八点我和人约了在七十二街见面,不知道会花多少时间,况且我昨晚也去过了。” “那就怪了,昨天晚上我也去了,但找不到你。” “我是到城中的派瑞街。” “哦,是吗?星期天晚上我也在那里。那真是个好地方,爱说什么就说什么,根本没人管你。我说了好多贝弗莉的坏话之后,觉得好过多了。海伦昨晚去了吗?她有没有跟你说抢劫那档子事?” “什么抢劫?” “派瑞街的抢劫啊,呃,你在等电话,我就不多说了。” “没关系,有人跑去抢劫派瑞街?那里有什么好抢的,现在连咖啡都没有了。” “呃,也不算什么表现杰出的犯案。大约一两个礼拜前他们一起参加戒酒聚会,一个叫布鲁斯的家伙正在演讲。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他,不过这不重要。大概在他讲了二十分钟之后,有个怪人忽然站起来说,一年前他曾到这里来过,还在篮子里扔了四十块。他的口袋有枪,他说,如果今天拿不回这四十块,就要把大家都轰掉。” “天哪。” “等一等,精彩的还在后头。布鲁斯告诉他说:‘抱歉,你太出格了。聚会不能因为这种事被打断,你得等到九点一刻休息时间再说。’说完用槌子往讲台重重一敲并叫他坐下,然后请别人接着讲,聚会继续下去。” “那个疯子就乖乖坐那儿啊?” “我猜他大概觉悟到自己别无选择吧?规矩就是规矩,对不对?后来另一个叫哈里的人过去问他要不要喝点咖啡还是抽烟什么的,他说有咖啡喝就太好了。‘那我溜出去替你买一杯回.99lib?来好了。’哈里悄悄地说,然后跑出去报警。有一个警察局离那里很近——” “第六分局就在不远的第十八大道上。” “那他八成去了那里,回来带了一批纽约刑警,把那个疯子押了出去,‘等一下,我的四十块呢?我的咖啡呢?’只有在派瑞街才会发生这种事。” “哦,那种事情在哪里都会发生,你不认为?” “这点我倒不敢确定。我就记得东区有一个聚会搜罗这些狗娘养的,这会儿还试着给他们找一间公寓。好,不说那么多,我知道你在等电话,只不过想让你知道这件事罢了。” “谢谢你告诉我。”我说。 光在那里坐着干着急真会把人逼疯。可是我哪里都不想去。我知道他会打电话来,我不想错过。 六点半,电话铃声响起。我一把抓起电话,“喂。”没有声音,我再喂了一声,等了一会儿,电话还是通的,我知道。等我喂了第二声后,电话便断了。 我拾起书本,马上又放下,翻开笔记本,给在剑桥的莱曼·沃里纳拨电话。“我知道我说过在过程中不会向你报告任何进展,可是我想让你知道,事情有点眉目了。现在我已经大致了解发生什么事了。”我说。 “是他干的,对不对?” “关于这个,无论是对我还是对他来说都是毋庸置疑的。” “是吗?” “不知道是因为罪恶感还是恐惧,他坐不住了。一分钟前他才打过电话来,但什么话都没说,他因为害怕所以说不出口,但也同样是因为害怕而不敢不说,所以才打电话给我。我猜他八成会再打来。” “听来你似乎在等他自己忏悔?” “他也很想吧,可是他又不敢这样做。莱曼,也许我该等到事情水落石出再打电话给你。” “不,我很高兴你打给我。” “我有一个预感,只要事情开始有点眉目了,就会进展神速。”我迟疑了一下,“你妹妹的谋杀案,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 “真的?” “目前看来是这样。等事情有更明确的发展时,我会让你知道,不过同时我也想让你了解整个状况。” 七点,又来了一通电话,我接起来说了一声喂,电话又咔嚓一声被切断。我马上拨他公寓的电话号码,铃响四声后是电话答录机。我便挂上电话。 七点半他又打来,我喂了一声但没回应,我便接着说:“我知道你是谁,你可以放心地讲出来没关系。” 静默无言。 “现在我得出去了。”我说,“十点我会回来,那时再打电话给我。” 我可以听见他的呼吸声。 “十点。”我说,挂断电话。我又等了十分钟,看他会不会马上再拨过来准备一吐实情。可是他没打来。那就暂时到此为止吧。拎起大衣,我得去赴“男孩”丹尼的晚餐约会。 第十五章 “五洲有线电视网。”“男孩”丹尼说,一个很好的主意,它期望运动节目会比名人钓鱼大赛或澳大利亚规则的足球赛更引起人们的兴趣。可是他们起步慢了点,也犯了一个通病,资金不足。 “两年前,他们把公司大部分股份转手卖给别人来解决资金问题。买主的姓我不会念,总之是个伊朗人,知道他们住在洛杉矶,并且在那里有个律师。之外,大家对他们兄弟的了解真的不多。 “对五洲来说,就像一般的公司营运一样,虽然不赚钱,但也不至于倒闭。它的投资者倒很乐意赔上几年钱,事实上就算永远赔钱他们也愿意。” “我懂了。” “你真懂了?有趣的在后头。那位投资者似乎心甘情愿扮演一个被动角色,本来大家以为他们会改变公司的经营管理,可是内部却完全没有人事变动,旧人仍然留在原位上,也不见他们引进新血。只有一个例外,有个家伙既不是公司职员又不领薪水,却一天到晚在公司里转来转去,如果你到那里去,他包准会出现在你眼角的余光里。” “这人是谁?” “啊哈,这是个有趣的问题。他叫伯根·斯特德,听起有点像德国人,或是条顿人的名字,不过我想那不是他的真名,他和他妻子住在南中央公园附近的特拉比旅馆,是一座楼层很高的公寓。他在列克星敦的格雷巴大厦里有一间办公室,做外币买卖,有时也做一些贵金属的交易。怎么样,联想到什么?” “他大概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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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工人吧。” “五洲有线电视网的功能,也有点像个‘洗’衣店,至于怎么洗、为谁洗,或洗给谁这些问题,我就无法回答了。”他为自己倒了点伏特加,“我不知道这对你到底有没有什么帮助,马修。至于那个理查德·瑟曼,我一点消息都没有,如果他请了两个人渣来把自己反绑起来再奸杀了他老婆,那么他不是请了两个口风特别紧的家伙,就是他付的酬劳中包含了去新西兰避风头的费用,因为街上听不见一点风声。” “这说得通。” “是吗?”他回拒了不要钱的斯托利酒,“希望我查到的五洲电视的消息对你不是全然没用。我不想在电话上谈,我从来都不做那种事,何况你的电话得经过前台转接,你不嫌烦?” “我可以直接打出去,”我说,“他们还会替我留话。” “这一点我可以确定,不过可能的话,我是尽量不留话。本来我可以多提供一些有关斯特德的背景资料,但有点困难,他这人很低调。你手上拿了什么?” “我想是他的画像吧,”我边说着,边摊开素描像,“男孩”丹尼瞄了一眼然后看着我说:“你对他已经有所了解了嘛。” “一点也不了解。” “那这幅铅笔肖像是神不知鬼不觉塞进你口袋中喽。老天,还签了名。说真的,这位雷·加林德兹是谁啊?” “他是下一位诺曼·洛克威尔。这是不是斯特德?” “不知道,马修,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 “那么这一点我知道的就比你多了。我仔仔细细看过他,只不过当时我不知道自己看的到底是谁罢了。”我把画像折起来,交给他。“你先收着,如果事情发展顺利的话,他会有好长好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出现了。” “就因为开了家洗衣店?” “不是,那是他维持生计的事业。真正让他销声匿迹的,是他的嗜好。” 回家路上经过圣保罗教堂,时间是九点半,来得及参加最后半小时的聚会。我倒了一杯咖啡,走到最后一排的椅子坐下。远远看见威尔·哈伯曼坐我前面几排,我开始想象该怎么告知他进展的最新消息。威尔,上次你借我的《冲锋敢死队》里那个穿橡皮衣的男人,我们已经查出他的名字叫伯根·斯特德,另外那个饰演天真少男的是一个没有演戏经验、艺名快乐的小男孩,至于穿皮衣的女人,我们还无法确定,不过她名字有可能叫切尔茜。 这名字是昨晚瑟曼提到的。“谁?切尔茜?她只是个婊子。朋友,相信我。”我当然很愿意相信他的话,可是那个挺胸翘臀走在拳台周围举告示牌的女孩会是穿皮衣的女人?我越来越怀疑了。 聚会中,我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小组讨论快到我附近时,我的心思早不知飞哪里去了,于是我跑进教堂地下室,倒不是因为不想听他们讨论,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待一会儿。 我提早溜出教堂,回房间时,还差两分钟十点,正好让自已喘口气。十点五分电话铃响,我一把抓起听筒,“斯卡德。”我说。 “你知道我是谁吗?” “知道。” “别在电话上说我的名字,只要告诉我,你是在哪里认识我的?” “巴黎绿。”我说,“还有其他地方。” “是吗?我不知道昨晚你喝了多少,你记得的事情又有多少。” “我的记性非常好。” “我也是。告诉你,有时候我倒希望自己没有那么好的记性。你是侦探?” “没错。” “你没骗我?我在登记的名册上查不到你名字。” “我没登记。” “那么你是在替一个中介公司工作喽,你给我看过名片,可是名字我忘了。” “我和他们并没有签约,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单独工作。” “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直接雇用你了,对不对?” “对。”我说,“是可以。” 他在考虑这件事情,停顿了半晌。“事情是这样的,”他说,“我想我有麻烦了。” “我能了解你为什么这样想。” “斯卡德,你对我到底知道多少?” “跟大家知道的差不多。” “昨天晚上你却叫不出我名字。” “昨天晚上是昨天晚上。” “那么现在是现在。我想我们应该谈一谈。” “我也这么觉得。” “问题是到哪里好呢?别再去巴黎绿了吧。” “去你那儿怎么样?” “不,不,这主意不好,找个没人藏书网认得我的公共场合。我现在脑子里想的地方全都不行,因为那些都是我一天到晚去的地方。” “我知道去哪里。”我说。 他说:“这个地方真是不错,我永远也不会想到这种地方。这就是你所说典型的爱尔兰酒吧,对不对?” “是的。” “离我住的地方只几条街,我却从来不知它的存在,我可以一天经过门前几回却视而不见,你知道吗?这简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那边是一群高尚的上班族,个个都是忠厚老实的社会中坚分子;这边呢,天花板上的锡片、地板上的磁砖和墙上的镖靶,真是太棒了。” 我们到葛洛根去了。不知有没有人把老板形容成什么社会的中坚分子还是忠厚老实之类的,不过这地方倒很符合我们要求。静悄悄,空荡荡,瑟曼的熟人应该不会在这儿出现。 我问他想喝点什么,他说啤酒就好,我便到吧台去要了一瓶竖琴牌啤酒和一杯可乐。“那个大块头走了。一个小时前他还在这里,说你让他一夜都没合眼。”伯克告诉我。 走回桌子,瑟曼注意到我手上的可乐,“昨天晚上你喝的不是这个。”他说。 “你喝的是白兰地鸡尾酒。” “别提醒我,通常我是不会那样喝酒的。充其量饭前一杯马丁尼,偶尔几杯啤酒,如此而已。昨天晚上我是来买醉的。事实上,我不确定自己到底对你说了多少,而你知道的又有多少。” “比昨天晚上要多。” “而且那个时候,你所知道的已经比我透露的还多是吧。” “也许你应该干脆一点告诉我,到底你在烦恼些什么。” 他想了一会儿,轻轻地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昨晚我给他的画像。他把它摊开来,眼光从画像转到我身上,问我知不知道他是谁。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叫伯根·斯特德。” 好极了。 “我怕他会杀了我。” “为什么?他以前杀过人?” “天哪。”他说,“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他说:“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像伯根那样的人。公司转卖之后,他就开始经常来公司转。我们真是相见恨晚。对我来说,他简直太奇妙了,强势而且自信十足。跟他在一起时很容易就会相信俗套是行不通的。我们第一次见面他就带我回他公寓。我们在阳台上喝香槟,整个中央公园尽收眼底,就像是我们自家后院似的。 “第二次到他家我遇到他妻子奥尔佳,她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散发出来的性魅力简直令人神魂颠倒。后来他到洗手间,她便坐到我的身边,手放在我大腿上,隔着裤子开始抚摸我,‘我想要吸吮你的阴茎,我想你从屁眼干我,我还想要坐在你的脸上。’我不敢相信发生了什么事,我很确定他回来的时候我们会被当场抓到。可是他回来时,她已经跑到客厅另一头的椅子坐好,大声地谈论墙上的一张画。 “第二天他一直讲奥尔佳有多么喜欢我,她说他们应该多和我聚聚。几天之后,我和我妻子跟他们出去吃晚饭。情况很不自然,因为我和奥尔佳之间有种微妙的东西。分手时,伯根很欧式地吻了阿曼达的手,而奥尔佳也把她的手伸出来让我亲,她的手,闻起来像,嗯,闻起来像阴道。她一定是摸过了自己下体。我抬头看她,她脸上的表情就像她手上的味道一样,让我不知所措。 “当然整件事情他都了若指掌,因为一切全都是他们事先计划好的,现在我知道了。接下来的那一次,我又到他公寓去,他说有东西要给我看,是电视上看不到的,不过他想我可能会很有兴趣。说完他放了一盘自制的色情录像带,是两个男人共享一个女人。看到一半,奥尔佳走进来坐我旁边,我竟然不知道她也在房里,我还以为只有我和伯根在家。 “看完一盘,伯根又换上另一盘,这次是两个女人,一黑一白,黑女人是奴隶。一会儿我才发现白种女人原来就是奥尔佳,我简直是目不转睛地盯着荧幕看。 “影片结束,我看看四周,伯根已经不在了。奥尔佳和我脱光衣服就跳上沙发。过程中某些时刻我很清楚,伯根还在屋里某处看着我们,接着我们三个都站起来走进卧室。” 整个杂交的过程中,斯特德灌输瑟曼一套哲学:规则是订给那些缺乏想象力以至无法打破规则的人遵守的,优秀的男女自己订定他们的规则,或是活在完全没有规则的世界当中。他常常引用尼采的话,奥尔佳则把这位德国佬奉为新世纪的光辉。当你要求你的权利时,实际上也没有什么人因此成为牺牲品,因为他们的命运不过是他们希望被征服的渴望的表现。他们就像每一个人一样创造自己的命运。 有一天斯特德打电话到他办公室,“放下你手边的工作,下楼在街角等我,十五分钟内我会去接你。”他带他开了好长一段路,只说有样礼物要送他。车子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停了下来,他领着瑟曼走下阶梯,来到一个地下室里。有一个女人裸着身子被铐在铁架上,嘴巴被塞住。“她是你的。”斯特德告诉他,“你爱对她怎么样就怎么样。” 他和那个女人性交。如果拒绝的话会很失礼,就像拒绝一杯酒或一顿饭的款待一样。除此之外,那女人的全然无助使他强烈地兴奋。事毕,斯特德问他还有没有想对这个女人做什么,他说没有。 于是他们便走出地下室,回到车里,斯特德告诉他有件事忘了办,要他稍等一下。过了一会儿他就回来了。发动车子后,他问瑟曼是否曾是哪个女人的第一个爱人,瑟曼答有。 “但不是你老婆吧?” 没错,瑟曼承认,他们相遇时阿曼达就已经不是处女了。“那么我可送了一份大礼了。”斯特德说,“你刚刚已经成为一个女人的第一次,也是她的最后一次。你才上过的那个女孩,从今以后,除了蛆不会再有人碰她了。你知道我回去干什么吗?我为你杀了她,我把塞住她口里的东西取出,对她说:‘再见了,亲爱的。’接着割断她的喉咙。” 瑟曼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不知道该不该相信我是吧?也许我只是回去小便,或者把她放了,要不要回去亲自査证一下?” “不要。” “很好,因为你知道我从不说谎。你很惶惑,不知道该怎么办。放轻松点,你什么都没有做,一切都是我干的。反正她迟早会死。没有人长生不老。”他伸手拿起瑟曼的手说,“现在,我们可比亲近还要更亲近了。我和你,是精血交融的好兄弟。” 要他倒满一杯酒得花上老半天工夫,要他真正喝下去就得更久了。他往往举起杯子,还没送到嘴边就又放回桌上,然后继续说话。他哪在乎什么啤酒,他只想说话。 他说:“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杀了那个女人。她有可能是他雇来的妓女,他回去只是为了付钱并把她放了。然而也有可能真像他说的那样,他割断了她喉管。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根本无从知道。” 从那时起他便开始过着两种生活。表面上,他是个步步高升的年轻制作人,有一所豪华公寓和一位有钱的妻子,前途无量。同时他又和伯根及奥尔佳·斯特德过着秘密生活。 “我学会了何时转换开关,就像是你把工作完全留在办公室里,而我把自己的‘那一面’完全留在我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大约一个礼拜见个一两次面,并不是每次都有活动,有时候只是坐下来聊聊天。可是在我们之间,总有一种危险的气氛流动着,然后我会把这一部分关掉,回家做一个丈夫。” 在他认识这两人的几个月之后,斯特德需要他的帮忙。 “他因为一盘录像带而遭人恐吓。那是他们自己拍的带子,不知道内容是什么,不过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那名摄影师留了一份拷贝,向他勒索五万元。” “是阿诺德·莱韦克吧。”我说。 他睁大眼睛,“你怎么知道?你到底知道多少?” “我知道莱韦克出了什么事,你帮着杀他了吗?” 这次他喝了一大口酒,并用手背抹抹嘴,“我发誓当初不知道他们要那样对付他。他说他会付五万元,可是不能见莱韦克的面,因为莱韦克很怕他,原因当然不难猜到。他还说花钱消灾,只要付了钱就没事了,没有人会笨到一种把戏耍两次。 “在第十大道和四十九街的交口有一家泰国餐厅,我就是在那儿与莱韦克碰头的。他是个走起路来活像个发条玩具似的胖子,摇摇晃晃,样子很滑稽。他不断对我说,他实在很抱歉这样做,可是他又实在需要用钱。他越这么说,看起来就越讨厌。 “我把装满了钱的皮箱递给他,让他打开来看。他一看到那些钱就显得更害怕了。我假装成律师,穿布鲁克细纹西装,说话时夹杂着专业术语,简直跟真的一样。 “我们完成了交易,我说还没确定那盘带子是不是我客户要的之前,他还不能走,‘我的车就停附近,离我办公室只有十二分钟车程。我只要看五分钟录像带,你就可以把钱带走了。’我说。” 他摇摇头,“其实他可以拿了钱就走的,我又能怎么办?不过他大概很信任我。我们向着第十一大道走,走到一半,伯根就在环线的出口等着我们。他本来应该把莱韦克敲昏,然后我们拿了钱和录像带就走人。” “可是,事情并没有按照计划进行。” “没错。”他说,“莱韦克还没来得及反应,伯根就开始揍他,至少看起来是那样。可是后来我看到伯根手上拿了一把刀,他就这么当街拿刀去捅莱韦克,然后再把他拖进巷子里去。他叫我去拿皮箱,我拿到皮箱走进巷子里,看到伯根把莱韦克抵在砖墙上不断捅他。从头到尾,莱韦克只是瞪大了眼睛看着,也许那时他已经断气了,我不知道,他没有出一点声音。” 事后,他们拿了钥匙去搜莱韦克公寓,带走两大袋的自制录像带。斯特德以为除了用来勒索的那盘之外,莱韦克应该还有一盘备份,可是却没有。 “录像带大都是他从电视上录下来的节目,黑白老片最多,也有一些色情片和老电视秀。”斯特德亲自检查每盘带子,最后把所有的带子都扔掉了。瑟曼从来就没看过那盘要了莱韦克命的带子。 “我看过。”我说,“他们两人谋杀了一个小男孩。” “我就知道是这样,否则他们才不会付这么多钱。可是你又是怎么看到的?” “那是一盘你们漏掉的拷贝,莱韦克把它录在出租录像带里。” “他那儿有一整堆的出租录像带。我们懒得一一去査,就全留那里了。嘿,他还挺精的。”他举起杯子,碰也没碰又放了下来,“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小男孩是斯特德生活的一部分,也是瑟曼没兴趣涉入的部分。“我不喜欢同性恋,”他很坦白地说,“从来也没有感兴趣过。阿曼达的哥哥就是同性恋,我不喜欢他而他也很讨厌我,我们俩打从一见面就不对头,斯特德也是这样。他说这些人都是弱者,而爱滋病是这个地球把他们踩到脚底下辗碎的方法。他说:‘搞这些小男孩并不是同性恋,搞他们就跟搞女人没什么两样。况且到处都是这种容易上手的小男孩,他们还求你把他们带走。根本没有人管,你爱拿他们怎么样都没关系。’” “他是怎么抓到这些小男孩的?” “我不知道,关于他的那一面生活,我从来都敬而远之。有时候,我会看到他跟一个小男孩在一起,他待他就像你上星期在拳台边看到的一样,如同自己的亲生儿子。再过一阵子,你就再也看不到那个小男孩了,而我也从来不问他们下落。” “可是你心知肚明。” “我连想都不会想,那根本不关我的事,我干嘛去伤那个脑筋?” “可是你必须知道,理查德。” 我不曾直接叫过他名字,也许这样有助于突破他的心理防线。这招果然九九藏书奏效,他看来好像心里受到了一阵巨大冲击似的,猛然退缩。 “我猜,他杀了他们。” 我一句话也不说。“我猜,他杀了很多人。” “那你呢?” “我从来没有杀过人。”他连忙说。 “在法律上,你是谋杀莱韦克的共犯,罪行和亲手持刀杀人是一样的。” “我连他准备要杀人都不知道!” 他知道,就像他知道那些小男孩遭到什么下场一样,可是我忍住没说。“你知道他要强奸抢劫,这就表示你是共犯的一员,而且你的罪状也足以判处死刑。就算莱韦克死于心脏病,你也会以谋杀罪被起诉。在法律上,不管怎么说你都有罪。” 他大大喘了几口气,沉重地说:“没错,这些我都知道。你也可以这么说那个姑娘,他拐回去杀掉的那个——如果他真的杀掉的话。我想我犯了强奸罪。她是没有反抗,可是我也没有得到她的允许。”他看着我,“我没办法为我所做的事情狡辩,也不能为自己开脱,我不会对别人说我是被他催眠的,虽然真的是那样子,真的是。那两个人设计陷害我去达成他们的欲望。” “他们到底怎么做,理查德?” “就是——” “他们是怎么让你去杀掉你妻子的?” “哦,天哪。”他失声叫出来,把脸深深地埋在手里。 也许他们一开始就计划好了,也有可能是在三个人幽会的时候达成共识的。 “你最好先洗个澡再回家去找你的小妻子。”奥尔佳会这么说。你的小妻子,你亲爱的太太,你那迷人的老婆——每次都用一种略带嘲讽的语气对他说。你在这个大胆、放肆、下流的世界里活了一小时之后,如今要回到那个无聊乏味的黑白世界中,在那里住着一位和你共同分享的芭比娃娃。 “这个女人这么有钱,教我们做男人的面子往哪儿摆?如果你的女人比你有钱,那你可就没什么尊严了。”斯特德说。 一开始瑟曼还怕斯特德想要搞他老婆,因为斯特德让他和奥尔佳上床,但是瑟曼不喜欢这个主意,他希望把这两种生活分开。所以后来他发现斯特德对阿曼达并不感兴趣,也不想把她扯进三人关系中时,着实松了一口气。四个人第一次的会面并不很成功,接下来两次餐会中的谈话也进行得颇不自然。 斯特德是头一个提出要瑟曼提高保险金的人。“你就快有孩子了,应该要保护这个未出世的孩子才对,而且就连母亲也该一并投保,如果她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你又要雇保姆,又得请家教的,几年下来花费可不少。”后来这些提议都实现了。“你知道吗,理查德,你是一个娶了个有钱老婆的男人,可是如果你老婆死了,那你就变成了一个有钱男人,这种差别不是挺有趣的吗?” 这种想法在不知不觉中一点一滴地萌芽壮大。 “我不知道怎么向你解释这整件事,”他说,“我们不是当真的,有时候还会玩笑似的想尽一切夸张的办法来执行它:真讨厌,微波炉为什么这么小呢?不然我们就可以在阿曼达嘴里塞一个苹果,把她塞进去煮熟。”他说,“现在想起来是很恶心,可是在当时却很好笑,因为那不是真的。可是到后来玩笑越开越大,便开始有一些真实性了。 “伯根会说:‘好吧,干脆下个星期四咱们就动手吧。’然后我们还会计划一些黑色喜剧的荒谬情节,如此而已。可是到了星期四,奥尔佳竟然说:‘哦,我们差点忘了,今天是杀掉小阿曼达的日子呀。’那只是个笑话,大家插科打诨罢了。 “当我和阿曼达一起,没有他们的时候,我是个快乐的已婚男人,听起来可能有点不可思议,然而却是事实。我猜自己一定想,有一天伯根和奥尔佳会自动消失,我是怎么想的自己并不是很清楚,不是希望他们事迹败露被警察抓走,就是希望他们离开这个国家,我不知道。也许我希望他们死掉吧,这样一来,我跟他们在一起过的黑暗生活就能从此画上句号,阿曼达和我从此以后就会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然而有一回,我躺在床上,她在我身边沉睡着,不知怎的我脑子里竟然出现各种杀害她的景像。我自己不想有那些念头,但它们却挥之不去。像是用枕头闷死她、刺杀她等等各种各样的想法。我必须起身,到另一个房间去喝点酒,倒不是怕我真的下手,只是被那种念头搞得很烦。 “大概是十一月一日吧,我提到住在我家楼下的邻居会到佛罗里达去住六个月。‘很好。’伯根说,‘我们就选那个地方把阿曼达干掉,对于一间屋主要离开半年的房子来说,作为抢劫的现场是再好不过了,而且也比在你家好,你总不希望警察到你家里去大肆翻搜吧。他们会把你家四处弄得天翻地覆。’ “我以为那只不过是说着玩的,‘哦,你要去参加一个宴会啊?那我们会在你家楼下那家犹太人家里等你。你回来时就刚好撞上正在行窃的我们。希望我还记得怎么破门而入,其实这就像游泳,一旦学会之后就再也不会忘。’ “去参加宴会那天晚上,我还真的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开玩笑。这很难解释清楚。两种生活相隔得那么远,我不相信其中之一会侵犯到另一部分,就好像我早已知道他们会等在那里,只不过我不想相信而已。 “我们离开之后,为了拖延时间,我提议散步回家,怕他们真的等在那里,怕这次他们来真的。回去的路上,阿曼达开始提起她的哥哥,她很担心他的病,而我很无礼地打断了她的话头,接着便起了一阵口角。我想,哼,好吧,臭婊子,一个小时之内你将成为历史。这种想法让我兴奋起来。 “上楼时,我看见戈特沙尔克家的门紧闭着,不禁稍稍地松了一口气。可是门框上有裂痕,门锁附近也有被铁棒撬开过的痕迹。我知道他们来了。可是我想,如果我们静悄悄走过那扇门上楼回家,也许就安全了。当然我们也可以转个身下楼去,但当时我没想到这一点。 “在我们踏上最后一级台阶的那一刹那,门啪的一声打开了,他们俩正等着我们。奥尔佳穿着紧身皮衣,伯根披着一件皮大衣,看起来就像从漫画书里蹦出来似的。阿曼达一时没认出他们,瞠目结舌不知如何是好。在她还没来得及开口之前伯根先讲了,‘你死定了,臭婊子。’然后一拳朝她脸上挥去。那时他带着一副薄薄的驾驶手套,握紧拳头打在她下颚上。 “伯根捂住她的嘴,把她拖进房里,奥尔佳把她手反铐在背后,用胶带封住嘴巴。她把她推倒,还踢她的脸。 “他们将她剥光了,扔在卧室床上,伯根强暴了她之后,把她翻个身再强暴一次,奥尔佳则用铁棍击打她的脸,我想是那玩意儿要了她的命。整个过程中,她仿佛毫无知觉。” “希望如此。” “他们说我应该和她性交,这是最糟的部分。我以为自己会反胃,会呕吐,可是你知道吗,我非常兴奋,阴茎也勃起了,我不想与她性交,真的不想,可是我的阴茎却想要。老天,想到这里我都觉得恶心,我没办法达到高潮。跨在她身上,我只想快点达到高潮然后赶紧停止,可是却没有办法。 “于是我站起来,伯根用阿曼达的丝袜缠住她的脖子,叫我拿住丝袜两端,他说我一定要做,但我只能呆呆地站在那里,奥尔佳跪在地上替我口交,伯根拉住我的手,用力向两边扯。因为这样,我没有办法放开丝袜,他的手越扯越开,我的手也越扯越开。而阿曼达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死盯着我。你知道,奥尔佳仍在继续,你知道,伯根也越扯越用力,一股血腥、皮革和性交的气味涌上来。 “于是我达到了高潮,而阿曼达也死了。” 第十六章 “其他就跟我们先前设想的差不多。他们把他反绑起来,再揍他几拳让他挂彩,接着把屋内布置成被闯进来抢劫过的样子。然后他们回家去,而他等了一个小时左右打电话报警。他老早就把故事都编好了,毕竟这事花了他好几天的时间,在这过程中他一直告诉自己那只是一个玩笑。”我告诉德金。 “而现在他想要雇你为私人侦探。” “他已经雇用我了,”我说,“就在昨晚分开前。” “他雇你做什么?” “他怕斯特德。他怕他们宰掉他。” “为什么?” “杀他灭口。他开始受到良心谴责了。” “我他妈的还真希望如此。” “根据他的说法,真的是这样。他不停地想到她是真心爱着他的,不管是过去或将来,也是唯一会爱他的人。” “也只有这种大笨蛋才会这样想。” “他想说服自己相信,从头到尾她都不知道他也是共犯之一。不管是在和她性交的时候,还是斯特德逼他勒死她的时候,他都希望她不是昏厥就是已经死了。” “如果他想要找到那个问题的答案,应该去找灵媒,而不是雇侦探。” 时间是星期四上午。吃过早饭我到城中北区分局等乔。此时我们正坐在他桌前,他点了烟,这家伙戒烟的次数就我所知已经不下十.99lib.余次,但他总是戒不掉。 我说:“现在他是良心发现了,而他也认为自己对斯特德来说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 “但斯特德一开始为什么又要利用他呢?听起来好像是他在利用斯特德,却反咬一口把罪过都推在人家身上。他这一笔干下来可以捞一百五十万,而斯特德得到什么?跟一个半死不活的女人草草办个事?” “到目前为止,”我说,“斯特德已经拿到四十万了。” “那么我一定是错过了那一部分。” “我正要说。阿曼达下葬,报纸不再报道,整件事情都结束以后,斯特德和瑟曼谈了一下,他说他们合作的历险记大告成功,如果这是一项合作的话,所得的利益也该平均分配才算公平。” “换句活说就是二一添作五。” “一点没错,斯特德不计较他继承阿曼达的那笔遗产,至于人寿保险,他要一半,这笔钱的总数是一百万,加了倍的,因为那是意外死亡——” “关于这点我真是搞不懂。” “我也一样。大概从被害人的角度来看,那的确是一桩意外吧。反正总共是一百万元,无须缴税,而斯特德想要瓜分一半,保险公司上个月就把钱给付清了,以这种案子来说算挺快的。” “保险公司曾派人到警察局来,”他说,“想知道瑟曼是不是嫌疑犯。根据法律,我不得不告诉他,瑟曼并非嫌犯。可是我跟你说过,我相信是他干的。” “是啊。” “到目前为止,唯一找到的犯案动机是钱,但我们却无法知道任何他需要钱的理由、任何和他有牵扯的人以及杀掉她的任何理由。”他皱起眉头,“你告诉了我那么多,结论是他并没理由杀她。” “照他说法是没有。保险公司付了保险金,斯特德要拿他的那一份,付款的方式是,瑟曼十万元十万元分次付给斯特德。名义上是购买外币,实际上那些钱当然全都进了斯特德的腰包。但是瑟曼可以做假账,最后这些账还可以退税。这个部分我最喜欢了。既能和你的同伙分赃,还可以免税。” “是不赖。那么他已经付了四次钱?” “每隔一星期付一次,今天晚上是最后一次付清。他和斯特德约在马佩斯会面。他要在拳击场那儿制作电视转播。十万元会装在皮箱里,然后交易结束。” “所以他觉得斯特德会杀掉他,因为钱一到手,他就不再需要瑟曼了。而瑟曼这边又开始良心发现,态度动摇,所以何不干脆杀了他结掉这个户头。” “不错。” “而他希望你能保护他。”他说,“有没有说过用什么方式?” “这个还没谈到,今天下午我要去找他,把办法想出来。” “然后你会再到那个叫什么地方来着,马佩斯?” “也许。” 他掐灭了烟,“为什么选你?” “因为他认识我。” “他认识你?怎么认识的?” “在一家酒吧里。” “就是你朋友巴卢开的那个粪坑,是吗?附带问一句,我真不明白,你干嘛要跟那种人混一起?” “他是我的朋友。” “这几天他将会踩到自己老二,办正事时你最好走远点。这个人狡猾得像条泥鳅,可是联邦调查局会把里科的案子收网,过两天你朋友就会在亚特兰大监狱找到个免费床位了。” “上天垂怜,里科的下场就这样啊?” “嗯?” “没什么。”我说,“那不重要。昨天晚上我们在葛洛根酒吧碰头,因为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说话。他打电话给我的原因是,前天晚上我们俩碰巧在他家附近的另一家酒吧碰到了。” “他知不知道你是因为正调查他的案子才会碰上他
的。” “不知道,他以为我调查的是斯特德。” “你怎么会査斯特德?” 关于快乐和阿诺德·莱韦克的死,我只字未提。这些都是题外之事,乔手上的悬案是有关阿曼达·瑟曼的死,那也是我受雇调查的一件看来快要水落石出的案子。 “那是一种引他上钩的方法,我把他和斯特德连在一起,刚好成了抵住大门的那一只鞋。如果他把过错全都推到伯根和奥尔佳身上,自己就可以摆脱罪嫌了。” “你想你能说服他投案吗,马修?” “我正这么希望,那也是下午我准备努力的方向。” “我希望你能带窃听器去。” “好啊。” “很好,要是你昨天晚上和他见面时也带着窃听器就好了。运气好的时候,会碰上一个倒垃圾的人,可是第二天他醒来就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么多,然后一辈了再不会开口了。唉,你昨天晚上见他之前为什么不先来这里装个窃听器?” “得了,昨天晚上十点,他从公共电话亭打电话要我马上出去。你那时候根本不在办公室吧?” “就算我不在,还有别人可以替你装啊。” “是啊,花两小时外加错过十个电话才能装好。况且我当时也不知道他会全盘托出。” “好,算你有理。” “我想我可以说服他来自首,他自己也想那么做。” “那太好了,不过就算他不来自首,也会告诉你更多的事,你身上反止有录音机。你们约好今大下午见面是吗?唉,真希望能早一点。” “四点之前他得去开会。” “是啊,正经事还是得办,对吧?那么你三点到我这儿来。”他站起身,“我现在也有会要开。” 去伊莱恩家的路上,我停下来买了一束花和一些爪哇橙。她把花养在水瓶里,将橙子放进一个蓝色玻璃碗中,告诉我她的身体已经好多了。“只还有一点虚,不过正在好转中,你呢?你好不好?” “为什么这样问?” “你看起来很没精神,昨天晚上又熬夜啦?” “没有,可是睡得很不好,案子快破了,再过几个小时,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什么?今天不是才星期三而已吗?还是我病得精神错乱,已经错过好几天了?” “瑟曼需要一个倾吐心声的知己,我便让自己成为那样一个人。他觉得压力很大,我想一部分是来自于我,但大部分来自斯特德。” “谁是斯特德?” “穿橡皮衣的男人。”我约略向她叙述了些昨晚我们在葛洛根的谈话。“我只是走狗屎运,天时、地利、人和一起给我碰上了。” “不像倒霉的阿曼达·瑟曼。” “还有那堆听起来更倒霉的人。不过,真正让他们落网的原因是理查德·瑟曼自己的证词,再加上尸体上采到的证据,两相对证,应该可以顺利结案了。” “那你不是该得意得像只神气的公鸡吗?怎么反而像丧家之犬似的?” “我想是累了。” “还有呢?” 我耸耸肩。“不知道。”我说,“昨天晚上和瑟曼聊了几个小时,虽不至于喜欢这个恶棍,但也不到幸灾乐祸的地步。一星期前,瑟曼看起来还是个冷酷的犯罪天才,可是现在我却发现他只是个被两个变态狂牵着老二走的大傻瓜。” “你为他难过?” “才不,他自己就是个手腕高超的混蛋,只不过碰上斯特德这个比他还厉害的角色罢了。而且他昨晚告诉我的那些话,我也不全相信,他倒没撒什么弥天大谎,可是他把自己讲得太好了,我敢打赌,阿曼达一定不是他第一个杀害的人。” “你有什么根据?” “因为斯特德也不笨。如果瑟曼的妻子真在那种情况下被杀,警察一定会把瑟曼烤得直到两面都焦掉为止。就算他们不怀疑他也涉入此案,也会追问所有可能得到一点蛛丝马迹的问题,对任何可查出凶嫌的可能绝不放过。斯特德一定要先训练他习于杀人,才不会露出马脚。莱韦克被杀的时候,他在场,而且还是助手。除此之外他和其中的一人或三个人一定还杀了许多女人。如果我是斯特德,我就会这么做。” “还好你不是他。” “关于他的良心谴责,我也是半信半疑。我想他是怕了,这部分我看倒是真的。一旦最后一笔钱交出去,斯特德便没理由再留他这个活口了,除非他还想要更多钱,这不是不可能。我以为那才是瑟曼真正害怕的原因,他不想失去剩下那些钱。” “如果他坦承了一切,也没办法留下那笔钱啊?” “他并没想要忏悔。” “你不是才说要说服他自首吗?” “我会试试看,我希望能像斯特德玩他一样地控制他。” “你想带我去帮他吹喇叭?” “那倒不必了。” “那就好。” “我看,是他想控制我,也许要我替他杀掉斯特德。听起来很夸张,但并非不可能。也许他想安排斯特德被墨西哥人宰掉,而且留下的证据显示斯特德是自作自受。如果他安排妥当,而斯特德无话可说,那他就高枕无忧了。” “可是他给你的那些证据——” “可恶,都到乔·德金那儿去了。” “怎么啦?” “现在才十一点半,我得等到四点才能见到他,昨天晚上我应该盯紧他,不该给他时间回去好好想。当时我们都太累了,本来想改在今天早上,可是他开始胡扯说要开会,要处理公事,我想告诉他把所有约会都取消吧,你已经玩完啦,可是我却不能打草惊蛇,因为他昨天下午打了几次电话可是都不敢出声。” “你跟我讲过了。” “如果我早跟他见面的话现在案子早破了,可是我也就不能从‘男孩’丹尼口中得知斯特德的事。”我叹了口气,“我想事情应该不会出岔吧。” “每次不都这样吗?宝贝,你何不躺下睡一两个小时,上床去躺着,还是要我把沙发摊开来?” “不用了。” “没关系,在你去乔那里装窃听器管线之前,我会留充裕的时间叫醒你。” “说起来好像我身上已经绑了好多线了。” “这正是我的重点所在。” 中午我赶去参加聚会。回旅馆的路上在一家站着吃的披萨店停下来,我点的是意大利香肠披萨,好确定我的饮食中包含了四大类基本食物。 也许是中午的聚会让我放松了下来,也或许是补充营养的结果,等我回房间已经很困了,想小睡个一小时。我把闹钟拨到两点半,又在前台留了话以防万一,然后踢掉鞋子,和衣倒在床上,眼睛还没合拢就睡着了。 接下来是电话铃声。我坐起来看看手表,才两点钟,抓起话筒正准备对前台咆哮一番,却听见TJ的声音,“喂,老大啊,你怎么老不在家?如果找不到你我怎么跟你说我查到了什么事呢?” “你到什么?”藏书网 “那小男孩的名字。我遇到另一个认识他的小男孩,说他名字叫博比。” “那他姓什么?” “在迪尤斯,谁知道谁姓什么啊,老大。有时候连名字都不知道。大家用的都是街头的诨名,你知道吗?什么酷呆啦、大帽啦、剑林啦之类的。博比嘛,他在街上还是新手一个,所以没有诨名。那个告诉我他是谁的小子说,博比是圣诞节前后才溜到街上来的。” 他并没讲很久。我想告诉TJ说已经没关系了,那个和博比在一起的男人马上因为另一件事要被关起来,他会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可能再接近他们了。 “不知道他打哪儿来的。”TJ说,“有一天从一辆公车下来。一定是从那种专门让男人干小白脸的地方来的,因为他一开始就找这种门路,而且后来有一个皮条客拉着他到处招揽生意。” “什么皮条客?” “还要我帮你査出来吗?当然可以,不过那二十块好像已经用光了。” 有必要吗?斯特德已经将要因为阿曼达·瑟曼的谋杀案被捕,尸体、人证,甚至还有物证,这类证据在博比那个小男孩的失踪,甚至被谋杀的案件中都没有,谁还没事去找什么皮条客? “看看你能查到什么。”我听到自己说,“钱我照付。” 三点钟我准时出现在城中北区分局,我脱去夹克和衬衫,让一名叫韦斯特伯格的警员替我装上窃听器。“你以前就装过,就是报上称做‘死亡天使’的女房东那次吧?”德金说。“对。” “那你应该知道怎么用了,跟瑟曼我想是没问题。就算他要跟你上床,只要你还穿着衬衫就行了。” “他才不会,他讨厌同性恋。” “好啦好啦,理查德最正常了。你要穿防弹背心吗?我想你该穿一件。” “穿在这些电线上?” “那是凯弗勒牌的,应该不会干扰吧,重点是它能替你挡子弹。” “哪来的子弹,乔?目前为止还没人用到枪,况且防弹背心也挡不了刀子。” “有时候可以。” “那缠在脖子上的玻璃丝袜呢?” “唉呀,我只是不想让你一点保障都没有的去出任务罢了。”他说。 “你没派我出任务,我也不听你命令行事,我只是个独立的公民,带了窃听器尽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罢了。我们这是警民合作,你不必负责保障我的安全。” “好吧,等你被装进尸袋的时候,我会记得告诉法官这些话。” “我才不会那样。”我说。 “要是今天早上瑟曼醒来,发现自己昨晚说得太多而想除掉你呢?” 我摇摇头,“我是他最后一张王牌,也是他的靠山,唯有靠我他才能确定自己不会被斯特德杀掉。而且是他雇我,乔,他不会杀掉我。” “他雇你?” “昨天晚上啊,他还给了我订金,坚持要我收下。” “他给你多少?” “一百块,一张崭新百元大钞。” ?99lib.“嘿,不无小补嘛。” “我没收。” “什么意思,你没收?你又还他了是吗,这样他怎么能再相信你?” “我没有还他,只是扔掉了。” “干嘛和钱过不去,钱就是钱。它才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 “也许不是这样的。” “钱不认主人,这是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你怎么扔掉的?” “回家的路上,我们在第九大道交五十二街那里分手,之后我把钱塞进我看到的第一个乞丐的杯子里。他们现在人手一只那种保丽龙咖啡杯,对着你伸过来。” “这样人们就不用碰他们手了。你把一百块给了街上某个游民?你叫他怎么花?谁会跟他换零钱?” “这个,”我说,“就不是我的问题了,是吧?” 第十七章 我徒步走到瑟曼住处的对街,站在一个门廊里面。离我们四点钟的约会还有十分钟,我看着街上川流不息的车辆打发时间。他的窗口有没有灯光我看不清楚,因为他的公寓正面向着市区,楼上的窗户会反射阳光,直直射入我眼睛里。 到了四点,我又等了两分钟才穿过街,走进雷迪希奥大门隔壁公寓的门廊,按了瑟曼的对讲机,等他替我开门。可是什么动静也没有。我再按一次,等了一会儿,还是没反应。我到隔壁餐厅的吧台察看了一下,他不在那儿。于是我回对街那个据点,过了十分钟,找到了一个公共电话,拨瑟曼的号码,是答录机。我说:“理查德,你在家吗?如藏书网果在的话就来接电话。”他并没有来接电话。 于是我打电话回旅馆看看有没有人打电话给我,没有。从査号台查到五洲电视的电话号码,那儿只有个一问三不知的秘书。她所能告诉我的只是瑟曼不在办公室,去哪里或什么时候回来都不清楚。 于是我又回到瑟曼的住处,这次按的是二楼旅行社的电铃,门登时就开了。往上爬一层楼,等待随时可能有人上台阶向我挑战。可是,半个鬼影子也没有。我继续向上走。自从被歹徒闯入后,戈特沙尔克家的门已经重新安装了加强门框,锁也换了。再上一层楼,来到五楼瑟曼家门口,我侧耳倾听,什么都听不到。按了电铃,铃声在他屋里回响。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敲了敲门,毫无反应。 我又试着推门,结果依然纹丝不动。门上共有三把锁,到底有几个是真锁上的我没办法知道。其中两个有防盗栓,连同另一个锁都覆有锁眼盖,门和门框之间装有角钢以防被铁棍撬开。 走到二楼,我问了两家办公室的人,一家是旅行社,一家是售票处,今天有没有见过瑟曼,他有没有留了什么口信。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没见他人,也没口信。一样的问题去问雷迪希奥餐厅,得到的答案还是一样。我回到对街那个据点,拨个电话回西北旅馆,不管是瑟曼还是谁,没有人打过电话给我。挂了电话,再花二毛五,打电话给德金。 “他不见踪影。”我说。 “妈的,他怎么回事,迟了一个小时?” “他也没试着联络我。” “这混球可能在逃往巴西的路上。” “应该不会吧。”我说,“大概半路塞车,或是被哪个客户或赞助厂商、体育协会什么的给拖住了。” “或是正在给斯特德太太一个临别秋波。” “一个小时不算什么,别忘了,他可是雇主,我这是替他工作。不管他迟到还是失约,都不用担心我会挥拳头。不过我知道今天晚上他会去哪里。我本来是要和他一起到马佩斯去做拳赛转播,我再等他一个小时左右,如果他还不来,那我就直接去体育馆里找他。” “你会一直戴着窃听器吧。” “那当然。要等到我打开开关它才会开始录音,我还没开。” 他想了一会儿。“我想应该是没问题。”他说。 “不过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派个人过来开他大门?” “现在?” “有何不可?一个钟头之内,我想他还不会回来。如果他回来的话,我可以在楼下堵他,把他拉到别处喝一杯。” “你想找什么?” “不知道。” 短暂沉默之后,他说:“我申请不到法院搜查令,你要我怎么去跟法官说?有个家伙失约,所以我要破门而人?而且票子申请下来时,你人早就到马佩斯了。” “那你不妨忘了申请搜查令。” “门都没有。这是全世界最糟糕的事。即使我们真的查到什么,那也是毒树上的果实吃不得。就算那是签了名的自白书和十寸的放大照片,画面是他正勒紧她脖子,我们也无计可施。因为若没有合法拘捕令或扣押证,这些都不能成为呈堂证物。”他叹了口气,“不过你如果现在自己想办法进去,而我什么都不知道的话——” “我可没那种技术,他门上装有防盗栓,就算花上一个礼拜我也进不去。” “那就算啦,能把那些家伙都吊死的是他的供词,又不是他公寓里的证物。” 我说出了心里一直在想的事,“假如他在屋里呢?” “你是说,死啦?这样啊,唉,你知道的嘛,反正死都死了,如果他现在就死了,明天还不一样是个死人。如果到那时候还得不到他任何消息,我该可以有足够理由找个法官让我们合法进去。马修,如果他已经完了,那么不管是今天还是明天都不会再对你吐露只字片语了。”我默不吭声的时候,他说,“你就直说,当你站他门口时,有没有感觉出他在门的另一边?” “好啦,我又不是巫师。” “可是你具有那种警察直觉。怎么样?他到底在不在?” “不在。”我说,“我感觉房子是空的。” 快六点时,他还是没出现。我在别人门口躲得已经很累了。打电话回旅馆,又再浪费了两枚二毛五铜板打到巴黎绿和葛洛根,不出所料,他也不在那边。 连续三个出租车司机都表明他们不去马佩斯。我只好来到五十街和第八大道交叉口的地铁站研究地图,M号线地铁应该可以送我到马佩斯,可是看起来要搭上那列车真是复杂极了,而且下车后,我也不知道该往哪边走。于是我改坐开往皇后区的E线地铁,到了皇后广场就可以改坐出租车。我坐上的那辆车,司机不但知道怎么去马佩斯,还找到了体育馆,他把车子停入口前,我看到五洲电视网的工作车还停在一个礼拜前我看到的同一个地方。 看到车子停在那儿,我比较安心,付了车钱,来99lib?到工作车前。瑟曼不在里面。买了入场券,穿过十字旋转门,我抢了上星期我和米克坐的同一个位置坐下。初赛已经开始了,两个名不见经传的中量级拳手正在拳台中央彼此周旋,我的眼光扫过靠拳台的中央座位,也就是上次看到伯根·斯特德的地方。我没看到他,也没见到男孩。 第四回合即将结束时,我趁计分员向裁判收计分板时,走到拳赛圈旁摄影师身边,问他瑟曼在哪里。 “我怎么知道他在哪里?他今天晚上应该来吗?也许他在车子里吧。” 我走到外头问了许多人,没人知道他在哪儿。有一个盯着转播荧幕的人告诉我,他听说制作人今天会晚一点才到,另一个则说他印象里好像瑟曼根本不会来。总而言之,没有人非常关心他的缺席。 我只得拿出票根,穿过十字旋转门,再回到我的位子上。接下来的这一战是羽量级拳赛,选手是两名本地年轻人,一副好勇斗狠的希斯班人德性。其中一个来自伍德赛附近,有很大一双手。两人你来我往地挥了不少记拳,可是好像都没有什么杀伤力。第六回合结束比赛终了,由布鲁克林那小子获胜,我觉得挺公平的,可是观众好像不太满意。 在十回合的决赛之前,有两组八回合的赛程。第一组比赛一点看头都没有,两个重量级选手出拳像豆腐,而且全都打在空气里。第一回合还剩一分钟时,其中一个挥空了一记勾拳,人当场像陀螺一样转了起来,然后小腹中了对方一记左勾拳,像只垂死的公牛般轰然倒了下去,还得用水泼醒他,观众简直乐翻了。 下一组出赛的拳手,此刻站在场中等待介绍,我随意瞄了一下入口处的走道。伯根·斯特德站在那儿。 他并没有像有些人形容的那样穿着杰斯达波外套,也没穿上次我见到他时的彩色运动上衣。他身穿浅褐小羊皮夹克,里面配深褐衬衫,系涡纹花样的领巾。那孩子没跟在他身边。 在他和几码外旋转门边的男人聊天时,我目不转睛盯着他看。出场介绍完毕,比赛开始的钟敲响。我的视线一直紧紧跟随着斯特德。几分钟后,他拍拍另一个男人肩膀,然后便离开了体育馆。 我悄悄尾随其后。出了体育馆,他却已不见踪影。我再晃到五洲电视工作车前找寻瑟曼,他也不在那儿,我想他大概不会来了。隐身在暗影中,我看到斯特德从体育馆侧面走出来,慢慢走近工作车。他和车里的人大约交谈了一分钟,然后又沿着来时的方向往回走。 等了几分钟,我探头进车厢问:“这斯特德到底死哪儿去啦,我怎么找都找不到他。” “你刚好错过了。”那人头也不回地说,“不到五分钟前他还跟我说话呢,真不巧。” “可恶!”我说:“那他有没有提到瑟曼哪儿去啦?” 这次他转过头了,“啊,对了,你先前也在找他。斯特德也想知道他在哪里,看来瑟曼这次吃不完兜着走了。” “你知道个什么。”我说。 然后我又把票根拿出来,穿过旋转门回到体育馆里。场中正展开第四场拳赛,我错过了开场介绍,不知道出赛的选手是何方神圣,我也不想再坐回位子上了,就跑到小卖部,买了一杯纸杯装的可乐,站到后面喝。一边喝着,一边搜寻着斯特德的身影,可是怎么也看不见他人影。我再转身向入口处看去,有一个女人站在那儿。开始一两秒钟我还以为是那个拿告示牌的女郎切尔茜,定睛一看,才知道原来我正瞧着奥尔佳·斯特德。 她把头发向后盘了起来,好像是叫沙圣髻,这种发型使她颊骨更显突出,看起来一脸严肃,不过也
许她天生就是一副严厉的脸孔。她穿着黑色毛皮短夹克,盖住小腿肚的小羊皮靴。我看着她巡视着全场,不知是在找她丈夫还是瑟曼。她视线扫过我的时候,并没露出似曾相识的眼光,那么她找的人并不是我。 假设我之前从来不知道她是谁,我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当然她是个很有吸引力的女人,可是她身上有一股魅力来自于我对她的认识,而且我对她了解太多了,多到我无法注视她,也无法不注视她。 比赛将近结束,伯根和奥尔佳并肩站在那里,好像所有者似的巡视着这个大场地。播报员公布了比赛结果,两名拳手分别由三四个随行人员簇拥着,从入口左边的楼梯下场。等他们从观众视线消失之后,另外两名拳手从同一处休息室走出来,走下通道进入拳赛场中。这两名中量级拳手在这个地区打过不少精彩的比赛,我是从麦迪逊广场花园知道他们的。两个都是黑人,而且在打过的拳赛中大多是优胜者。那个比较黑比较矮的拳手,两只拳头都具有把人打倒的威力。另一个小子出拳虽然没那么强,但速度快,拳又准,看来会是场颇有看头的比赛。就像上礼拜那样,决赛的开场以介绍一群拳击赛相关名人的方式进行,其中包括下礼拜晋级决赛的拳手。还有一名政客,皇后区议会议长,他被大会介绍时引来全场一阵嘘声,间或夹杂些哄笑。接下来清理完拳台之后,开始介绍这场比赛的拳手。我朝斯特德夫妇方向看去,他们两人正往楼梯前进。 我先给他们一分钟时间走前头。比赛开始的钟声响起,我便下楼来到地下室。 楼梯尽头是一条宽宽的走廊,两边墙上的水泥砖裸露在外。走廊上的第一道门内坐着上一场比赛的优胜者,他拿着一品脱的斯米诺夫,正为他的朋友倒酒,自己则不时就着瓶子咂上两口。 再向前走,我停在一扇关着的门前。我转动门把,门锁着。下一扇门敞开,但里面乌漆麻黑的什么也没。房间里的墙和走廊一样,地板也是黑白磁砖。我继续往前走,忽然一个男人的声音把我叫住,“嘿!” 我转过身来,斯特德站在离我十五至二十码远处,他妻子则在他身后几步站着。他面带微笑,缓缓地向我走来,问:“有什么事吗?你在找什么?” “男厕所到底在什么地方?”我回道。 “在楼上。” “那为什么那个小丑叫我下楼来?” “我不知道,这是私人用地。上楼去,厕所就在小卖部隔壁。”他说。 “那容易,我知道小卖部在哪里。”我往回走,通过他身旁,我踏上楼梯时,可以感觉到他的目光在我背后直盯着我上楼去。 回到座位,我试着观赏拳赛。场中一片混乱,观众简直爱死了这种氛围。过了两回合,我发现自己根本心不在焉,便起身离开体育馆。 体育馆外,空气变得更凛冽,风呼呼地吹。我走过一条街,试图让自己镇定下来。这附近我不熟,又没有路人可问,想叫辆出租车或打个电话都没办法。 后来我终于在格兰德街上叫到一辆吉普赛人开的出租车,他没装跳表也没有政府牌照,更不应该搭载乘客,可是一出了曼哈顿,那些个规矩可就没什么人在意了。他要价二十元,我砍到十五元成交。坐上车后我给了他瑟曼的地址,可是一想到还要再在门口蹲上一小时,我便改变主意,要他送我回旅馆。 出租车破烂不堪,还不时会有废气从底盘冒上来,我只好把两边窗户都摇到底。司机把收音机转到播放波卡舞曲的电台,DJ叽哩呱啦讲得不亦乐乎。我猜那是波兰话。我们来到麦特波里.99lib.顿街,穿过威廉柏格桥向下东城驶去,路途很远,可是我没吭声,反正他又没计程表,绕远路也不会多加钱,而且据我所知他走的路确实比较近。 回到旅馆,只有德金的留言。我上楼回房间,先拨个电话给瑟曼,又是答录机。我挂断电话,拨给德金。接电话的是他妻子,她叫他来听电话,他拿起听筒,我说:“他没去马佩斯,可是斯特德去了。他们夫妇都在那儿,而且也跟我一样在找他,我猜我不是唯一被失约的人。电视台的工作人员也都无法为他的去向提供线索。我看这只鸭子八成是飞啦。” “是啊,他想飞,却在中途折翼。” “嗯?” “他家楼下有一家餐厅,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反正意大利文的意思是红萝卜。” “雷迪希奥不是红萝卜,是一种莴苣。” “管它是什么。就在六点半,你正赶去马佩斯的时候,有个家伙从后门出来倒垃圾,在两个垃圾筒后面发现了一具尸体,你猜是谁?” “不会吧。” “恐怕是他。已经验明正身了,他从五楼跳下来,虽然不再像以前那么体面,但还留有足够的脸蛋让人一眼就能认出他来。你确定那不是红萝卜?是安东尼里告诉我的,你也觉得他应该懂意大利文吧。” 第十八章 各大报社喜欢死了这则新闻。理查德·瑟曼坠楼身亡,死亡的地点离三个月前他妻子被残忍奸杀之地只有几个院子远。一个很被看好的普立策奖得主这么猜想:正当瑟曼向下坠落时,戈特沙尔克家的窗口很可能是他生前最后一幕映入眼帘的景像。不过这似乎不太可能,因为他们既然离城六个月零一天,通常都会拉上百叶窗帘。对于这一点,我并没有觉得大到要写信去给主编的程度。 没有人质疑瑟曼是自杀。虽然对于他的动机,各方持不同的意见。可能是太沮丧于妻子与那未出世的孩子的死,再不然就是对她们的死亡太过自责。一家专刊的专栏作家看这一整件案子活生生就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因贪婪而一败涂地的典型例子。“你可能常听人谈到拥有一切。”他写。三个月前瑟曼拥有的一切:银行存款、华厦、美妻,一份在前景大好的有线电视网的迷人工作,和一个就要出世的小宝贝,但是就在一刹那间一切化为灰烬,即使工作和金钱都填不满理查德·瑟曼心中的空虚,你可以说他是个坏人,一手策划十一月在五十一街房子里发生的那些邪恶情节。你也可以说他是个受害者,不管哪一种,他成了一个原本拥有一切、到头来却一无所有、什么也抓不住的人。 “你的第六感真准。”德金告诉我,“你怕他会出事,而且还想进他的屋里,但当时你又不认为他在里头。他的确不在,法医猜他死亡时间可能是早上七点到九点之间。这说得通,因为要过了早上十点,楼下酒馆厨房里的伙计应该可以听到他落地时的撞击声。但为什么中午用餐时间竟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尸体,实在令人费解。可能是因为出事地点在中庭尽头,而厨房里伙计出入的门又在远远的另一头,所以没有人走近发觉有什么不对劲。如果你手上抱满剩下的茄子,你只想一扔掉就赶紧跑回屋里去,尤其那天的天气冷极了。” 星期五早晨,我们进了瑟曼的公寓。前天晚上,当我在马佩斯追猎鬼影时,整个化验小组已经进来对整间屋子进行采样。我在瑟曼的公寓里晃来晃去,从这个房间晃到另一个房间,也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也许我根本没在找任何东西。 “很棒的地方,”乔说,“都是现代家具,看起来很流行,不过好像不适合人住。为了享受而把每一个地方都塞得满满的。你常听人家这么形容女人吧?‘为了舒服,而不是为了速度’,你知道速度和女人有什么关系吗?” “我想一般人是这么形容马的。” “真的吗?很有道理。‘骑’在一只肥马上,不是有更多的快感吗?我可得问问赛马的骑师。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最想当的就是警察,你知道,这一直是我想做的。当我看到那些骑在马背上的警察,就梦想能成为其中一个。当然在进警校前,就没九九藏书那种天真想法了。你知道吗,我仍然觉得,当警察的日子还算不赖。” “如果你喜欢马的话。” “好嘛,如果你一开始就不喜欢——” “瑟曼不是自杀死的。”我说。 “这点很难说,那家伙已经吓破胆了。回到家,一早起来,发觉到自己确实做了什么,看清楚已经无路可走了。而且这也是事实,他干掉了他老婆,你就是为此想让他落网的。也许他的良心真起了些作用了。又或许他终于认清自己的处境,而且知道像他这么一个美男子,一旦蹲监牢会成什么样子。干脆跳出窗口,所有的麻烦都这么一了百了啦。” “这太不像他了,他根本就不怕法律,他怕斯特德。” “窗边可只有他的指纹,马修。” “斯特德在杀害阿曼达时就戴着手套的,他一样可以再戴着手套把理查德往窗外扔。瑟曼本来就住这里,他的指纹早就留在那儿,或者斯特德叫他把窗户打开,说这儿怪热的,理査德,我们可不可以开窗透点气?” “他留了一个便条。” “打字机打出来的。”我说。 “是。我知道,但好些寻短自杀的人也用打字机打他们的遗书啊,就像那种典型的自杀遗书。像‘上帝原谅我吧,我再也受不了啦。’没说他做了,也没说他没做。” “那是因为斯特德并不知道我们知道了多少。” “也可能因为瑟曼也是怕万一。假如他从四层楼高的地方摔下来却没死成,人躺在医院里,全身上下二十几根骨头折断,还得面对自己留下那些谋杀的遗言。”他把烟头丢进一个纪念品烟灰缸里。“有些地方,我也同意你。”他说,“我想争议点在他是不是被人推下楼的,那也是我要检验组的小家伙仔细捜查的原因,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到处在找昨天早晨看过有人进出公寓的目击证人。如果真能找出一个人来就太好了。如果你能把斯特德也放在现场那当然更好,但我可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而且即使发生,你也不能拿他如何,就算他曾出入过第一现场又怎样?他可以说当他离开时瑟曼还活着,当时他很沮丧,也很难过,可是谁能想到这个可怜的人会自我了断呢?你简直拿他没辄。不过也许你能提出更有利的证据。” 我什么话都没说。 “况且,”他说,“也没那么糟啊。我们都知道瑟曼杀了他老婆,我们也知道最后他没能逍遥法外。没错,他是帮凶,凶手也许是斯特德——” “当然是斯特德。” “什么‘当然’?我们所有的只是瑟曼的一面之词。他是在没录音的情况下跟你的私人谈话,而且就在他跳楼的几个小时前。也许他骗你,你想过这点吗?” “我知道他是骗我,乔,他竭尽所能把自己说得很好,把斯特德说成是斯文加利和开膛手杰克的综合体。那又怎样?” “也许不是斯特德,也许还有其他的帮凶,又也许他跟斯特德还有些什么生意上的牵扯。听着,我并不是说事情就是这样,我知道一切都乱糟糟的,这整件该死的案子从头混乱到尾。我的意思是,瑟曼设计杀他老婆,现在他也死了。如果每一件谋杀案都能结束得如此顺利,那我也不必在这里呕心沥血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吧。假设斯特德真的干了,而且他溜掉了,那,反正我这辈子又不是没经历过比这更令人灰心的事。就算他真如瑟曼所形容的那般十恶不赦,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但这却从没发生过,这家伙从来没被逮捕过,也没有前科,据我所知,他甚至连超速的罚单都没被开过。” “你都已经查过了。” “看在老天的份上,我当然査过,你还要我怎么做呢?如果他是个坏家伙,我当然乐意把他抓起来。可是他看起来并不坏呀,至少记录上看起来是这样。” “他是另一个亚伯·史威兹。” “不。”他说,“他可能真的是个变态狂,这我承认,但当个变态狂并不犯什么罪。” 我打电话去给剑桥的莱曼·沃里纳。其实我根本不必透露什么消息给他,脑筋动得快的记者早已打电话给阿曼达的哥哥,询问他对此事的反应。“我当然拒绝做任何说明。”他说,“我甚至不知道这件事是不是真的。他真自杀了?” “表面上看起来是。” “我知道了,其中还大有文章,是吧?” “有可能他是被其中一个共犯谋杀的,警方也有此怀疑,但他们并不期望从这一方面找出什么进一步的线索。目前为止并没有什么证据能够反驳他是自杀的。” “但你不相信那是事实。” “我是不相信。不过我信不信并不很重要。昨天晚上我花了一两个小时和瑟曼谈,套出你希望我查出的事。他承认杀死了你妹妹。” “他真的亲口承认了吗?” “是的,他承认了。他企图把责任往他的共犯身上推,但他也承认自己在整件事情中扮演的角色。”我决定多说一点,“他说事情发生时,她一直都不醒人事。莱曼,她一开始就因为头部被击而昏了过去,她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接下来所受的罪。” “我倒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本来我预定昨天中午和他见面,”我继续,“我原本希望他能一五一十地招认,我还准备把全部谈话录音下来交给警方,但我还没来得及这么做,他就——” “他就自杀了。事到如今,我要说的是,我更高兴我雇用了你。” “哦?” “难道不是你的调查加速了他的行动吗?” 我曾想过这点。“我想你可以这么说。”我说。 “而且我也很高兴这件案子以这种方式了结,又快又干净,免得一遍一遍上法庭折腾。很多坏家伙都能逃脱惩罚,即使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有罪,也还是枉然。” “有时的确如此。” “即使他们脱不了罪,判得也总是不够久。如果他们在牢里表现良好,当个模范受刑人,不出四五年,又可假释出狱了。所以我说,如此结局我非常满意,马修,我还少你什么款项吗?” “你可能还可以收到点退费。” “少无聊了。你可别退还我什么钱。即使你退回来我也不会收的。” 说到钱,我告诉他,他也许可以着手开始处理他妹妹的财产和保险金。“如果是犯罪的收益,那是不能合法继承的。”我解释,“如果瑟曼杀了你妹妹,他既不能继承任何遗产,也无权受益保险金额。我不知道你妹妹的意愿,但我想一旦瑟曼完全‘出局’了,令妹的所有遗产应该都归于你名下。” “我想是吧。” “瑟曼到现在为止还没因为你妹妹的死被正式起诉。”我说,“应该也不会起诉他了吧,毕竟他已经死了。但我想你还是可以依循民法来处理,法规和刑事法庭有些不同。例如,我可以出庭做证我和瑟曼在他死前一晚的谈话内容。虽然这些讯息都是听来的,但多少有些可信度,你应该和你的律师谈谈。像这样的案子,我想不需要提供到刑事法庭那样程度的罪证,这点应该不用怀疑,它们在应用上有不同的标准。但正如我先前所说,你还是得和你的律师谈谈。”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想我不会这么干的。如果我不这么干的话钱能去哪儿呢?我怀疑自从阿曼达死后,他已重立遗嘱。可能受益人原本是阿曼达,但如果她有任何意外,受益人就是他.99lib.自己那边的亲戚。”他咳了一会儿,然后控制了下来。“我才不想去跟他的姊妹、表兄或姨妈们争钱。我不在乎钱到谁手上,对我来说又有什么不同?” “我不知道。” “我钱多得没时间花,对我来说时间比钱更宝贵,我不愿把时间浪费在法庭或律师办公室里。你能了解吧。” “我当然能。” “这么做好像是太阔气了一点,但是——” “不,”我说,“我不那么认为。” 同一天下午五点半,我去参加了一个聚会,在离宾州车站不远的圣芳济教堂。成员组合很有意思:有穿西装的往来于郊区与市区坐班车的上班族,也有刚醒过来的狼狈醉汉,两拨人都不觉得有什么不自在。 讨论的时候,我举手发言说:“今天一整天我都想喝酒。目前我所遭遇的情况是我不能做任何改变的,但感觉上好像我又应该做些什么。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而且每个人都对结果相当满意。我是个酒鬼,我希望每件事情都能完美,然而总是不从人愿。” 之后,我回到旅馆,有两通留言,都是TJ打的。只可惜我没他的电话号码。我步行到阿姆斯特朗,点了一份墨西哥黑辣豆,然后赶上圣保罗教堂八点半的“阶段”聚会。我们在这个阶段里所要学习的是,要相信一种比我们伟大的力量,它能使我们重新归聚到健全的神智上。轮到我发言时,我说:“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对于我的‘巨大能量’,据我所知,是以一种神秘而奇异的方式在运作。”我当时就坐在吉姆·费伯身边,他在我耳边小声说,如果我的侦探事业一落千丈,还可以应征写幸运饼干里小字条的工作。 另有一个成员,是一个叫简的女人,她说:“如果一个正常人一早起床,发现他的轮胎扁了,他会打到美国汽车协会去,但如果是一个有酒瘾的人,他就要打给自杀防治中心了。” 吉姆意味深长地用手肘轻触我肋骨。 “这不能应用在我身上,”我告诉他,“我甚至连车都没有。” 回到旅馆,又多了一个TJ的留言,可是我依然无法联络到他。我洗了个澡.99lib.就上床歇息了,就快要睡着时,电话铃响。 “你实在很难找啊。”他说。 “你才难找,还留了那么多口信。” “那是因为上次你怪我不留言啊。” “这次你是留言了,但我却无法联络到你。” “你指的是留下电话号码。” “对啊。” “但我没装电话啊。” “我想你也没有。” “那就对了。”他说,“这几天事解决好了。事情是这样,我发现了些我应该发现的事。” “你指的是‘皮条客’。” “是啊。我可是知道了一堆狗屎玩意儿。” “说来听听。” “在电话里?老兄,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也无所谓,但——” “不。” “因为看起来没那么酷。” “嗯,大概是吧。”我坐直身子。“在四十八至九街的转角处,有一家叫火焰的咖啡店,就在西南边的角落上——” “反正往角落找就行了,我会找到的。” “好。我想你能找到。”我说,“半小时后见。” 他在店外遇见了我。我们一起进去,找了一个小包厢坐下,他夸张地嗅着店里的气味,然后声明闻到了什么好东西,我笑着,递给他菜单,告诉他,他可以点任何他喜欢的食物。他点了起司汉堡、培根、薯条和双份的巧克力奶昔。我要了一客英式吐司和一杯咖啡。 “我遇到了一个妓女,”他说,“她就住在阿尔法贝特市,她说自己曾在一个叫朱克的皮条客手下做过,朱克可能是他的外号。老兄。她可真像惊弓之鸟,去年暑假,她才摆脱朱克,好像是从他安排她住的地方逃出来的,可是她时刻都还提心吊胆怕会被朱克找到。她说朱克曾经威胁她,只要她敢惹他不高兴,他就把她鼻子给割了。她跟我说话的时候,还不停地摸着自己鼻子,生怕它不翼而飞似的。” “如果她是去年暑假离开的,她就不可能知道博比了。” “对啊。”他说,“不过,事情是这样的,我发现了一个小孩,他知道博比,但就他所知,剥削博比的皮条客,就是曾经控制过——”他停了会儿,说,“我答应她不会把她的名字漏出去,不过告诉你应该没关系,但——” “不,我不需要知道她名字。结论是博比和那女人是被同一个皮条客控制,但不在同一个时间,所以一旦你知道她的皮条客是谁,就等于知道博比。” “答对了。” “是那个叫朱克的家伙。” “对。她不知道他姓什么,好像是什么博克斯。”他笑了起来,“也不知道他住哪儿,朱克曾让那女人住过华盛顿海茨住宅区,但她说他还有几个不同的巢穴,这儿安排几个幼齿,那儿藏几个新货。”他挑了根薯条,沾了沾番茄酱。“那个痞子朱克,总是不断在找新的幼齿。” “生意真好,是不是?” “她说他总是不停地找新货色,因为原有的货色总是无法用太久。”他歪着头,试着想出他所要跟我讲的重点,可是似乎不太能很清楚明了地讲出来。“她还告诉我一件事,朱克叫她到处去宣传,可以有两种方式跟他交易,一种是‘来回票’,一种是‘单程票’,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 “说来听听。” “‘来回票’的意思就是你还有机会‘回来’。‘单程’就不是了。如果有顾客买你‘单程’,那么他就可以不用把你‘归还’,他对你爱怎样就怎样。”他低头看着他的盘子,“如果他想的话,甚至可以宰掉你。如此一来朱克不就大受欢迎吗?她说他还告诉她,你最好乖点儿,否则哪天我就给你张‘单程票’,她又说,可怕的是,你根本不知道你要赴的约是‘单程’还是‘来回’。他会说,‘这个客人是个大好人呢。他可能会给你买些漂亮衣服,然后再对你好好的。’一旦她出了门去赴约,他转身就会对别的孩子说‘你们以后永远也不会看见那个婊子了,我送她去的是“单程”。’有些孩子听了会开始哭。你知道,如果她是他们的好朋友的话,那他们是永远见不到她啦。” 等他吃饱了,我又给了他三张二十块的票子,然后告诉他,我希望这点钱够他付个账单什么的,他说:“这样真不错。我知道你也不是个啥有钱人。” 到了餐厅外,我说:“千万不要再进一步追查什么,TJ,尤其不要再多问任何有关朱克那家伙的事儿了。” “我可以再多问其他几个妓女,看看她们怎么说。” “不,千万不要。” “我不会跟你多要钱。” “我不是担心这个,我不想让朱克知道有人在到处找他。搞不好,他一转身就开始来‘找’你。” 他翻翻白眼。“我可不想被他‘找’到。”他说,“女孩们说他是个大坏蛋,又说他很壮硕。不过在那女孩眼里,谁看起来都很壮。” “那女孩几岁?” “十二岁。”他说,“不过个子看起来比她实际年龄还要小。” 第十九章 星期六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白天出去吃个三明治,喝杯咖啡当午餐,再到菲尔·菲尔丁的录像带店对面去参加中午的聚会。七点五十分和伊莱恩约在五十七街卡内基音乐厅门口见。她有一系列室内乐的票想用掉。那天晚上的演出团体是弦乐四重奏,拉大提琴的是位光头黑女人,其他三位则是华裔美籍男乐手,他们都打扮得光鲜整齐,活像一群实习经理。 中场休息时分,我们计划音乐会结束之后到巴黎绿去,途中去葛洛根酒吧晃晃也说不定。可上半场都还没结束我们就提不起劲了,便到她的公寓去,叫外卖的中国菜吃。我在她那儿过夜,第二天早上又一起去吃早午餐。 星期日和吉姆吃过晚饭后,我就到罗斯福医院去参加八点半的聚会。 星期一早上,我徒步到城中北区分局,因为事先打过电话,德金会在警局等我。我像往常一样随身携带了笔记本和昨天离开伊莱恩家就带在身上的《冲锋敢死队》。 “坐,要不要喝点咖啡?”他说。 “我刚喝过。” “真希望我也有时间喝咖啡。怎么啦?你脑子里又在打什么主意?” “伯根·斯特德。” “好吧。意料之中的事。你就像一只咬住了骨头的狗死都不松口。查到些什么了吗?” 我把录像带递给他。 “这部片子很棒。”他说,“然后呢?” “这个版本跟你记得的有些出入,尤其是斯特德和奥尔佳在片中谋杀了小男孩的那一段。” “你说什么啊?” “有人将另一盘录像带转录到这盘带子上。李·马文在荧幕上出现十五分钟之后,画面便切换成自制录像带,内容是由伯根、奥尔佳和一个朋友一同演出,不过在片子结束之前那个朋友就归西了。” 他拿起带子,在手上掂了掂,说:“你是说,这是一盘色情片。” “色情录像带,呃,反正都差不多。” “而这个录像带是斯特德夫妻的,但是怎么——” “说来话长。” “我有的是时间。” “而且也很复杂。” “嗯,还好你是早上来找我,”他说,“在我头脑还清醒的时候。” 从头到尾我一定讲了一个钟头。从威尔·哈伯曼惊慌失措地要我检查那盘录像带开始,每一件重要的事情我都毫不保留地全盘托出。德金翻开他桌上那本螺旋笔记本,在新的一页上开始记下重点,有时候他会打断我,澄清一些疑点,但大部分他都让我照自己的方式叙述。 讲完之后,他说:“每一件事情竟然这么巧妙地互相联结在一起,真是好笑。你想想,假如你的朋友没那么巧租到那一盘录像带,也没把它给你看,那么瑟曼和斯特德便永远都扯不到一块儿去。” “而很可能我就没办法去松动瑟曼的心理防线,”我附和道,“他并没主动地选择找我坦白一切。那天晚上在巴黎绿,我只是在试探他,原本并没把握有任何进展。我想,因为五洲有线电视网的关系,也许他会认识斯特德,况且在马佩斯我又同时见到过他们,给他看那张素描不过是想让他自乱阵脚罢了。没想到,竟然会因此而破案。” “而且还把他推出了窗户。” “这也算是巧合。”我说,“在哈伯曼没有租那盘录像带之前,我几乎也卷进这整件案子里了。我一个朋友在莱韦克想求助于私人侦探时,向他提过我名字。如果莱韦克及时打电话给我,大概就不会被杀。” “也许你也一起被杀了呢。”说着他把录像带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希望有人来把带子接过去似的。“我猜我该看看吧,休息室里有一台录像机,我们可以把那些整天坐在电视机前面看《杜比杜·达拉斯》的老家伙们赶出来。”他站起身来,“跟我一起看,好吗?如果我遗漏了任何细节,你可以在旁边提点一下。” 休息室空无一人,他在门口挂了“请勿打扰”的牌子,以防别人忽然闯进来。《冲锋敢死队》的部分快进过去,斯特德的自制电影就开始了。起先他还会发表一些警察式的评论,诸如服装啦,奥尔佳的身材啦等等。但到残忍的部分开始后,他便不吭气了。这部电影就是有那种效果,不管你说什么,都跟你所看到的东西不协调。 倒带的时候,他哼道:“老天爷。” “是啊。” “再说一次那个被他们杀掉的男孩。你说他的名字叫博比是吗?” “是快乐,博比是另一张我给你看的素描画像上年纪比较小的那个男孩。” “博比就是你在拳击赛中看到的那个吧。你没有见过快乐吧。” “没有。” “当然你没见过啦,你怎么可能看过?在你看到录像带、莱韦克被杀掉之前他就已经死了。你不是说过嘛,这事情真的很复杂。”他拿起一根烟,在手背上弹了几下,“我得把这盘带子拿到楼上给那些曼哈顿地方检察官看,这事儿很棘手。” “我知道。” “马修,这东西留在我这边吧,你的电话号码还是那个吗?就是旅馆的电话?” “今天我会进进出出的。” “嗯,好吧,如果今天没有任何消息也别觉得奇怪,明天就比较有可能有点啥,甚至一直要等到星期三。我现在手边也有一些案子要忙,不过我会马上着手侦办这件案子的。”他把带子取出来。“这东西真是不得了。”他说,“你以前看过这种东西吗?” “没有。” “我最讨厌那些你非看不可的狗屎。小时候看赛马,那些人骑在马身上,你知道吗,我一点都不知道他们在干嘛?” “我懂。” “他妈的我真一点概念都没有,”他说,“一点都没有。” 直到星期三晚上我才接到德金的消息。那天晚上我在圣保罗教堂参加聚会到十点钟。回到旅馆,有两个口信,第一个是九点差一刻留的,要我打电话去警察局找他。四十五分钟后他又打来,并留了一个我从来没打过的电话号码。 我按号码打过去,跟接电话的人说我找乔·德金。他盖住收话筒,不过我还是听得见他叫:“乔·德金?我们这儿有个乔·德金吗?”过了半晌,乔来接了电话。 “这么晚了还在外面啊。”我说。 “是啊,暂时脱离城市的节奏。听好,你有没有时间?我想跟你谈谈。” “没问题。” “你到这儿来,可以?这什么鬼地方啊?等等。”一会儿他回来说,“这个地方叫皮特的美国佬,就在——” “我知道那地方,老天。” “怎么啦?” “没什么。”我说,“穿运动夹克打领带去就可以了吗?还是要穿西装比较好?” “少给我耍滑头。” “好好好。” “这个地方是低俗了点。你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 “以我现在这么糟糕的心情来说,还能去哪里?去卡尔利大饭店,还是彩虹屋?” “马上来。”我说。 皮特的美国佬位于葛洛根西边一个街区上,它的历史悠久,已经经营好几代了,仍然不像是会被列入国家古迹的样子。这地方向来是除了血腥,还是血腥。 酒吧里充满了走味的啤酒和坏掉了的铅管气味。我进去时,酒保懒洋洋地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五六个坐在吧台前的老家伙没一个转过头来,我走过他们身旁,到里面那张桌子旁,乔背对着墙坐在那儿。他桌上有一个满出来的烟灰缸,旁边则是酒杯和一瓶波本酒,其实像那样把酒瓶拿到桌上来,是违反法令的,不过很多人是愿意为了某个亮出警徽的家伙而违法的。 “你找到地方啦,点东西喝吧。”他说。 “不用了。” “哦,对了,你是不喝酒的,那种脏东西你从来都不碰。”他举起杯子来,苦着脸把酒咽下去。“你如果要喝可乐,得自己过去拿,他们这里的服务不是很周到。” “等一下再说。” “那就坐下吧。”他掐灭烟,“耶稣基督啊,马修,耶稣基督。” “怎么回事?” “啊,屎蛋。”说着他把手伸下去,从身旁把录像带拿出来,扔在桌子上。录像带滑下桌子落到了我膝盖上。“别摔了。”他说,“我好不容易才把它拿回来,他们想没收,不还给我。” “出了什么事?” “可是我也不是省油的灯。”他继续说,“我说,嘿,如果你们不玩游戏的话,就把球拍和球还给我。他们虽然觉得话不中听,可是比起忍受我借机发作,还不如交还给我容易些。”他把酒喝干,砰的一声把酒杯放在桌上,“忘了斯特德吧,这个案子根本不能成立。”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案子不成立。我跟警察们谈过,也跟一个地方检察官谈过,你手上那些东西根本就没什么鸟用。” “可是你有一样东西。”我说,“两个人犯下谋杀罪的影像记录。” “哈,是啊,”他说,“这就是我所看到的,也是深植在我脑中挥之不去的影像,更是我为什么到城里最烂的狗屎洞来喝最烂的威士忌的原因。但这又算什么呢?那家伙头上戴了一顶兜帽,遮住了大部分脸孔;而她呢,戴了一个面具。他们是谁?你说他们是伯根和奥尔佳,我说很可能你是对的。但是你能够想象,让他们站在被告席上,然后请陪审团根据那盘录像带来指认人犯?‘法警,请你将女性被告的衣物除去,好让我们能仔细查对她的乳房是不是和录像带上吻合?’因为那是唯一能在影片中看清楚的东西。” “也可以看到她嘴巴。” “对啊。而且通常都有东西在里面。重点是,你永远没办法让陪审团看到那盘录像带,因为那太有煽动性。任何一个被的律师都会试着阻止这件事,而且通常他们都能够成功。就连我看了那盘带子之后,都被烧出一肚子鬼火,想把那两个混帐推进牢里,再把牢房门给焊起来。”九九藏书 “可是陪审团却看不到。” “很有可能。在事情还没进展到那种程度的时候,他们就会告诉你,根本连起诉都没机会。你要呈什么东西给大陪审团看?首先,谁被杀了?” “一个小孩子。” “一个我们一无所知的孩子,也许他叫快乐,也许他是从德州还是南卡或什么常常打高中足球赛的某个州来的。尸体呢?没有人知道,你所声称的谋杀案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没有人知道,他真的被杀了吗?这就更不知道了。” “你看到了,乔。” “这种东西我在电视和电影上看多了。这玩意人们称为电影特效。什么杰森啦,弗雷迪啊,这些英雄们,在不同的电影里大开杀戒。告诉你,他们可以做得跟伯根和奥尔佳一样好。” “我们看的是自制录像带,那上面没用到电影特效。” “这我知道。然而我更知道,这盘录像带不足以证明谁犯下了一桩谋杀案。况且没有何地,何时,谁被杀害了的证据,你上法庭根本拿不出东西。” “那莱韦克呢?” “什么莱韦克?” “他被人谋杀是有记录的。” “我还没说完呢。阿诺德·莱韦克和斯特德夫妇之间,根本扯不上关联。唯一勉强能算是证人的理查德·瑟曼,赶巧又很‘方便’地死了,他也是在私底下告诉你的那些话,旁边没任何证人。这种耳闻来的小道消息,法庭上是不承认的。而且就算是瑟曼本人,也无法让斯特德与影片扯上关联。莱韦克想用那盘录像带勒索斯特德,但他也说了,如果斯特德拿到了带子,一切就都结束了。你在心里有十足把握说我们手上的就是那盘录像带,而莱韦克正是亲眼看着小男孩的鲜血流进水管的摄影师,但那并不是证据。在法庭上,你才开口讲这些事,就会有律师跳进你嘴里塞住你的喉咙。” “那么另一个男孩呢?博比,就是年纪比较小的那一个。” “老天爷啊。”他说,“你手上有什么呢?一幅根据你在拳击场看到的他坐在斯特德旁的画像?还有一个小家伙说认得他叫博比,但是他姓什么,打哪儿来,又发生了什么事就完全不清楚了。又有另一个孩子说,博比以前跟个皮条客混一起,那个皮条客常常威胁要把孩子们送到很远很远回不来的地方。” “他叫朱克,想要追查他应该不太难。” “事实上他是个比较能掌握的人。人们总是在抱怨电脑系统,可是电脑确实帮了很大的忙,这个叫朱克的,本名是华特·尼克森,又名吉克或者吉克·博克斯。他的外号来自第一次犯案。他敲坏了1台自动售货机,之后又因为强暴、协助未成年少男犯罪、不道德地拉客,以及妨害风化罪名被捕,换句话说,这是一个娼妓集团,有一整班的小娼妓被捕。” “你不能去拘捕他吗?很可能是他把博比拉给斯特德的。” “没有什么东西要挟他的话,很难让他从嘴中吐出什么来。而且像他那种街头痞子,要别人相信他所说的也很困难。不过你什么都甭做了,那个人渣刚好死了。” “斯特德干的。” “不是斯特德,是他自己——” “就像瑟曼的下场一样,在别人还来不及抓他之前先杀人灭口。该死的,我应该赶紧着手查这个事儿,如果不是我非要等什么周末——” “马修,朱克一个礼拜前就死了,跟斯特德没有关系,恐怕连斯特德自己也不知道这件事。朱克和另一名‘大自然的贵族’的人在里诺大道上的俱乐部中互相射击,送掉了性命,为了一个十岁的小女孩。能让两个大男人为她争风吃醋互射而死,肯定是个够劲的辣妹,是吧?” 我没有搭腔。 “知道吗?我恨死了这种事。昨天晚上我就接到了消息,今早去的时候,又继续努力了一阵,他们没错。他们是对的,但是也错了。一直等到今天晚上,我才打电话给你,因为实在不想告诉你这些,信不信由你。若是其他情况,我是很乐意和你同一阵线的,唉。”他在杯子里倒了更多的威士忌,一阵酒味飘来,不过我并不想喝它,如同皮特的美国佬里的恶臭对我也不起作用。 我说:“乔,我想,我能够了解。瑟曼死的时候,我就知道没啥希望了。” “如果瑟曼还活着,我想我们十之八九都能逮住他们,现在瑟曼一死,我们没戏唱了。” “但假若你开始进行全面调查——” “天老爷,你怎么还搞不懂?”他说,“我们要用什么理由去进行调査?原告在哪里?申请拘票的正当理由又是什么?我们有的只是一堆派不上用场的垃圾。那个男人没有前科,局里也就查不到他的档案,更不用说调査了。他的记录干干净净,住中央公园南面的豪华公寓里,买卖外币,过着美好的生活” “那是洗钱。” “那是你的说法,有证据吗?他缴税,捐钱给慈善机关,还对政治团体有重要贡献——” “哦?” “别这种反应,这又不是什么抓不了他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和什么重要人士挂钩我们才査不下去,没这回事儿。他并不是那种被人牵着鼻子走的街头流浪儿。非得要有充分证据才能抓他上法庭。你想知道什么才叫有力的证据吗?说五个字就够了。想不想听那五个字?沃里纳·麦迪逊。” “哦。” 99lib.“没错。‘哦!’沃里纳·麦迪逊,布朗克斯的恐怖分子。贩毒不说,光确定是他干的事来说,他就杀了四个毒贩,另外有五个人的死也怀疑跟他有关,就在他们终于在他妈妈的公寓围捕他的时候,他一口气宰掉了六个警察。在没上手铐前,杀了六个警察。” “我记得这事。” “还有那个鸡巴格鲁利奥去替他做辩护律师。你知道他干了什么事?他每次都这样,反咬警察一口,说什么警察利用他当线民,又把查收的古柯硷交给他去卖,最后还要杀他灭口。他妈的你能相信吗?六个配枪的警察,却没有一颗子弹打在沃里纳身上,他还说这是整个警察局串通好的阴谋要杀掉他。” “陪审团相信了?” “操他的布朗克斯陪审团,就算是希特勒他们也会把他放了,再叫辆出租车送他回家,何况只是个区区毒贩。大家都知道他有罪也没用。你能想象用这一桩证据不足的案子去告一个正派公民斯特德吗?马修,你到底听懂了没?还是要我再说一遍?” 我听懂了,不过我们还是从头再过滤了一遍。讲了不一会儿,波本开始发生作用,乔的眼睛失去了敏锐的焦距,说话也开始含混不清。很快地,他重复自己说过的话,也失去了自己的论点。 “我们离开这里吧。”我说,“你饿不饿?咱们去吃点东西,也许喝点咖啡什么的。” “这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不介意吃点东西。” “去你的马屎。你这个狗娘养的,少跟我来这套,我不需要你的照顾。” “我没有。” “操你的没有才怪。是不是那些聚会教你,当人家想喝闷酒的时候,怎么样才能做一个讨厌鬼?” “不是。” “不要因为自己是个无法承受酒精的甜心,就认为上帝派你来劝全世界的人都戒酒。” “你说的没错。” “坐下。你要去哪里?看在上帝的份上,你给我坐下吧。” “我该回家了。”我说。 “马修,对不起,刚才我太过分了,好吗?我真的没别的意思。” “没关系。” 他又跟我道歉,我又说不要紧。然后呢,酒精又开始作怪。他说不喜欢我刚才说话的音调,“等一下。”我说,“待在这儿别动,我马上就回来。”说完走出酒馆,回家去了。 他喝醉了,酒还剩下大半瓶呢。他的红色警铃放在座垫上,车子停在街边的消防栓旁,看起来挺危险的,可是上帝并没指派我来让他妈的全世界人戒酒,也没要我确定每一个人都能平平安安回家。 第二十章 那天晚上我上床睡觉前,把录像带搁桌上闹钟旁。第二天早上一睁眼,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盘带子。我将它留在桌上,出门迎接这新的一天。那天是星期四,我没去马佩斯看拳赛,赶回家开电视看转播,效果和临场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又一天过去了,到了星期六,我才想到应该把录像带放进保险箱中,可是周末.99lib.银行不上班,我便和伊莱恩在苏荷区的艺术馆逛了一下午,在城里吃了意大利菜,然后到甜蜜巴兹尔去听钢琴三重奏。那天,我们之间浮动着一种恬适的静默,那是只有在两个人经历过共同的成长后才会出现的默契。回家的路上,出租车里我们紧握着双手,默默无语。 早先我对她提起乔和我之间的对话,不过那天下午和晚上我们都没再回到那个话题上。星期天晚上我和吉姆照例一起吃晚饭,也没再跟他谈起那件案子。聊天时,它曾在我脑海中闪过一两次,不过我并不觉得有必要再拿出来讨论。 现在看来这好像有点奇怪,可是那几天我真的没有在那上面放多少心思。倒不是因为同时还有许多事在忙,更不是由于那些运动竞赛让我看昏了头,至少不是超级杯从冬季一直停工到春季训练。 就我所知,我的大脑分隔成许许多多不同层级的区域,它常会使用一些超乎意识所能想到的方法来处理事件。自从我当上警员之后,便很少正经八百坐下来在意识层面上试着理解什么事,大部分附加的细节会自动整理出一个明显的解决之道。然而洞察力通常不像是灵光乍现这么容易出现,而是脑中潜意识的那部分明显地把有用的资料都处理过,从一片谜团之中提供我一线新的启发。 所以应该可以说下意识的决定,我暂时将斯特德夫妻这件案子摆一边,从脑海中挥去(或是放进脑海中更深、更隐蔽的领域里),直到我想出解决方法为止。 这要不了多少时间,至于成效如何……呃,就很难说了。 星期二清早,我拨114査号台问住在中央公园南面的伯根·斯特德的电话。可是接线员说,这个电话她不能给,不过倒是愿意提供列克星敦大道一带的商业电话册,谢过她后,我挂上电话。过会儿我又拨了一次,这次是一个男接线员,我告诉他自己是警察,并附上姓名及警徽号码,要查询一个未公开的电话号码,我给了他姓名地址,他把电话给我,我道了谢,照着拨去。 接电话的是个女人,我说要找斯特德先生,她说出去了。我问她是不是斯特德太太,停顿了一两秒钟,她才决定承认。 我说:“斯特德太太,我这儿有一样东西,原是属于你们夫妻俩的,我希望交还给你们时,可以拿到相当的回报。” “你是谁?” “我叫斯卡德。马修·斯卡德。”我说。 “我想我不认识你。” “我们见过,不过我没有期望你会记得,我是理查德·瑟曼的朋友。” 这次是明显的停顿。我猜她是在琢磨与瑟曼之间的友谊,显然她最后决定列入记录。 “那件事真是太悲惨了,对我们冲击很大。” “想必也是。” “你说你是他朋友?” “没错,并且也是阿诺德·莱韦克的好朋友。” 又是一阵踌躇,“恐怕我不认识他吧。” “那是另一桩悲剧。” “对不起,你说什么?” “他死了。” “真遗憾,不过我从来就不认识这个人。如果你能告诉我到底你想干什么——” “就在电话里讲?你确定要这样吗?” “我丈夫现在不在家,如果你能留下你的电话,也许等他回来后可以给你回电。” “我有一盘莱韦克拍的录像带。”我说,“你真的要我在电话中告诉你内容?” “不。” “我想私下跟你见个面。就你一个,不要带你丈夫来。” “我懂了。” “找个公开的场合,可是隐秘得不会有人偷听到我们说话。” “让我想想。”她说。过了足足一分钟,她说:“你知不知道我住的地方?唉,这还用问?你连电话都有了。但你是怎么弄到电话号码的?这种不公开的电话应该不可能查到。” “我想他们弄错了。” “这种事情他们不会弄错。哦,当然啦,你是从理査德那里问到的,可是——” “什么?” “没事。你知道地址,这栋大楼里面就有一个鸡尾酒吧,一小时之内在那儿见面。” “好。” “等一等,我要怎么认出你?” “我会认出你的。”我说,“只要戴上面具,再把衬衫脱掉就好了。” 鸡尾酒吧的名字叫哈得里安之墙,哈得里安是一位罗马皇帝,而以他之名起的这道墙建于北英格兰德,用来保护罗马人以防蛮族入侵。至于这名字的背后还有什么丰功伟绩,我一无所知。酒吧里的装潢保守而昂贵,红色的皮靠背椅和黑色云母石桌。灯光幽暗,音乐也只隐约可闻。 我早到了五分钟,坐下来,点了一瓶沛绿雅矿泉水。她迟到了十分钟,从大厅进来,站在门口向里头张望。我站起身来,她一看见我,便毫不迟疑地走过来。“希望没让你久等。”她说,“我是奥尔佳·斯特德。” “马修·斯卡德。” 她伸出手来让我握住,那是一只冰冷而滑腻的手,手劲很大,让我联想到丝绒手套里的铁手。指甲很长,涂着与唇膏同色的猩红。 录像带里,她的乳头也是同样颜色。 我们刚坐下,招待就来了。她叫他的名字,要了一杯白酒,我要他再给我来一瓶沛绿雅。我们一直保持沉默,等侍者把饮料端上离去,她才开口,“我见过你。” “我告诉过你,我们见过。” “在哪儿呢?”她皱皱眉,然后说:“哦,对了,在拳赛场楼下,你鬼鬼祟祟地不知在干什么。” “我在找男洗手间。” “就算是吧。”她举杯,轻轻地抿了一口酒,只是润润舌罢了。她穿着深色丝质衬衫,颈项上系条花丝巾,用别针固定在喉头处。那个宝石似乎是青琉璃石,她的眼睛看起来也蓝汪汪的。不过在这么昏暗的灯光下,很难辨别眼珠颜色。 “告诉我你要什么。”她说。 “为什么不让我先说一下我知道些什么。” “好吧。” 我从自己曾经做过警察开始说起,她听了并不吃惊,大概是我有警察相吧。在一次时代广场的扫黄行动中,我们抓了莱韦克,他是一家成人书店的店员,以侵占及贩卖猥亵物品的罪名被逮捕。 “后来出了一些事,我离开了纽约警局。去年,莱韦克听到我在做私人侦探,便跟我联络。几年没见,阿诺德那家伙还是老样子,长胖了些,不过还是没变。” “我压根儿就不认识这个人。” “随你怎么说吧。我们碰了面,他向我透露一个有关某人在地下室拍自制影片的故事,其中涉及一些专业领域所以人家找他当摄影师。就我个人来说,像阿诺德那种电影狂看的片子我可不感兴趣,但你不会毫不知情吧!”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身上没有监听装置,可是就算用麦克风大喊,结果都一样,她一句口风都不漏。从她的眼中我看得出她完全了解我说的话,但却小心翼翼地不在话语中漏出任何可以留下记录的讯息。 “就像我说的,”我继续,“阿诺德很谨慎。他想用一盘拷贝带来赚一笔钱,不过当然他很小心没有说是多少。他怕买主会不利于他,所以才找上我,我的工作是协助他以确保买主不会要他的命。” “那你做到了吗?” “那就是阿诺德不聪明的地方了。他只要一个保镖而不要合伙人,因为他想独占得到的钱,虽然也许他会象征性地付一些给我。他对我有所保留,处处提防着我,却忘了提防他的买主,因为他被人拖到地狱厨房的黑巷里用刀刺死了。” “真可怜。” “这种事情常常发生。人家常说,这个世界不是狗咬狗,就是黑吃黑。一听到消息,我马上就赶去他那儿,买通了管理员,进到他公寓里四处搜查。警察已经去过,而他们并不是第一批进到公寓里的人,因为阿诺德尸体被发现时,他身上的钥匙已经不翼而飞,所以我也不期望能有什么重大发现,可能连次等货都捞不到。斯特德太太,请恕我开黄腔。” 她看着我。 “事情是这样的,我知道阿诺德那里留有一份拷贝,他跟我说过。于是我把所有录像带收集起来,一共有四十几盘之多,都是那种如果你看到包准会关电视的老片子,但他就爱那种东西。我呢,坐在录像机前面,一盘一盘地放,一盘一盘地找,我用快进来检查每一盘带子,放到这盘时,电影画面突然消失。切入的是一个在房间里的少年,像中古世纪西班牙宗教审判似的被挂在金属架子上。屋了里还有一个美丽的女人,穿着皮裤、手套,脚蹬高跟鞋,除此之外一丝不挂。我注意到你今天也穿皮裤,不过跟那件不一样,录像带里的那件,下体是空的。” “多告诉我一些录像带的事。” 我详细地描述以示我真的看过。“没有什么剧情,”我说,“不过结局出了一点小毛病,血液象征性地流经地板注入排水管中,你不得不归功阿诺德,这是他最具创意的表现,还有那棋盘式的地板,竟然和马佩斯的地板一模一样,这不太巧了吗?” 她抿抿嘴唇,轻轻地呼了一口气。桌上的白酒还剩半杯,不过她没碰,反而伸手把我的沛绿雅取去啜了一小口,然后再摆回原位,非常暧昧的动作。 “你提到理查德·瑟曼。”她说。 “对啦,你瞧,我手上有阿诺德的带子,但是该拿它怎么办?这个误入歧途的混蛋又没告诉我那些人是谁。我相信失主一定会很高兴能收回带子,而我呢,由于提供了替他们收回带子这项深具意义的服务,一定也能得到相当的回报。可我要怎么才能找到他们呢?我眼观四面,耳听八方,然而如果不能恰好撞见一个穿着橡皮衣、挺着鸡巴在街上逛的男人,我实在无计可施。” 我把装着沛绿雅矿泉水的杯子在手中转,举起来在她红唇停留过的地方喝了一口,代替了一个吻。 “然后瑟曼出现了,”我说,“还死了老婆,舆论大概分为他到底有还是没有涉嫌杀他老婆两种说法。我们是在一家酒吧认识的,因为他也在电视台工作,所以我自然提到在我们相识之前也在电视网服务过的阿诺德。奇怪的是,他提起了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 “你和你丈夫的名字,很特别的名字,就算在酒馆里泡一整晚也不会忘记。瑟曼那天喝得比我醉,酒后嘛,便很可爱地吐了一堆线索和暗示。我本想跟他再多谈谈,可是接下来你也知道,他死了,据说是自杀。” “真是悲哀。” “而且就像你在电话里说的,很悲惨。他被杀的同一天,我们约在马佩斯见面,他要指出你的丈夫给我看,当然他失约了,我猜那个时候他就已经死了。不过我也不需要他的指认,因为我认得你们俩。不但如此,我还认出了地下室的地板,你们拍片的房间我是没找到,也许是那些上了锁的其中一间,也许拍完片后你们又重新装潢过了。”我耸耸肩,“这已经无关紧要了。瑟曼要干什么?他跳出窗户时有没有99lib.得到什么协助?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点是,现在我正处于一个可以做些有用的事,并让别人报答我的优势。” “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什么?那简单,基本上我要的东西和阿诺德要的一样,每一个人要的不都差不多吗?”她的手放在离我只有几寸的桌面上,我伸出一根手指,碰碰她的手背。“唯一的一点不同是,我不想得到像他一样的下场。” 好长一段时间,她只是坐在那儿垂眼看着我们交触在桌上的手,然后她将手覆上来,定睛望着我,此时我可以看到她眼里那汪慑人的蓝。 “马修,”她试着叫我的名字,“不,我想我还是叫你斯卡德好了。” “你喜欢就好。” 她站起身,我还以为她要走了,相反的她绕过桌子,挨紧了我的身子坐下,又把手覆在我手上。 “现在我们是在同一边了。”她说。 她擦了很多香水,闻起来像麝香,这倒不令我吃惊,我并不认为她闻起来会像一株松树。 “像那样实在不好说话。”她说,“你知道我的意思吗,斯卡德?”我不知道原来她有口音,语调带着轻微的欧洲腔。“我能讲什么呢?也许你在耍诈,戴了监听器好把我的话都录下来。” “我没有戴监听器。” “我又怎么知道呢?”她转向我,把手放在我的领结下方,顺着领带而下,将手塞进我西装外套里,然后仔细地摸衬衫前面。 “跟你说过了没有。”我说。 “是啊,你跟我说过,”她喃喃道,她的唇就在我的耳际,暖暖的呼吸拂过我的脸颊,手则游移而下,从我的大腿内侧向上厮磨。 “你把录像带带来了吗?” “在银行的保险箱里。” “真可惜,不然我们现在就可以上楼去放来看了。你看那盘带子的时候有什么感觉?” “不知道。” “不知道?这什么答案,你自然是知道,它让你很兴奋,对不对?” “我想是吧。” “你想是吧,你现在就很激动了,斯卡德,你勃起了。我现在光靠爱抚就可以让你达到高潮,怎么样啊?” 我不发一语。 “我现在又热又湿呢,”她说,“而且没有穿内裤,光着下体穿紧身皮裤,然后再把皮裤里头弄湿的滋味真是太美妙了,要不要跟我上楼来?我可以让你欲仙欲死。记不记得我怎么对付那个小男孩?” “你宰了他。” “你以为他真在受苦吗?”她贴得更近,轻啃着我的耳垂,“连续三天,我和伯根把他干得昏头胀脑,我们干他、吸吮他,他要什么药都给他,一辈子的福在三天里都让他享尽了。” “但他却不太喜欢那个结局。” “他是很痛苦,那又怎么样?”她依着话语的节奏爱抚着我,“他没有活一百年,不用变成一个糟老头。谁希望成为一个糟老头?” “我猜他死得很快乐。” “他就叫快乐。” “我知道。” “你连这个也知道?那你知道的可不少,你以为你很关心他吗?如果你这么关心他,为什么会勃起呢?” 这倒是个好问题,“我从来没说过我关心他。” “那你到底关心什么?” “用录像带拿到钱,而且活着花它。” “还有呢?” “目前为止,这样就够了。” “你要我,不是吗?” “地狱里的人需要的是冰水。” “但是他们可没这个福气。如果你要我你能得到。我们现在就可以上楼去。” “不用了。” 她坐回去,“老天,你真是强悍。”她说,“你是个难缠的家伙是不是?” “也不特别是。” “要是理查德的话,早就趴下,隔着皮裤啃我了。” “看看他的下场。” “他也没那么痛苦。” “我知道。”我说,“谁希望衰老而死?听着,即使你能让我勃起,也并不表示你就能牵着我的老二走。我当然要你,第一次看到录像带时我就要你了。”我抓起她的手,摆进她的大腿内侧,“等我们的正事办完了,”我说,“我再要你。” “真的吗?” “真的。” “你知道你让我想起谁吗?伯根。” “我穿黑色橡皮衣不好看。” “别那么肯定。” “而且我割过包皮。” “你可以移植皮肤啊。不,是你的内在,跟他相像,你们都很冷酷。你以前是警察吧?” “没错。” “你杀过人吗?” “问这干什么?” “一定杀过。你不用回答我也能感觉出来。那种滋味你还喜欢吗?” “不特别喜欢。” “你确定这是实话?” “什么是实话?” “啊,老掉牙的问题了。不过我想我还是坐回对面去。如果要谈正事的话,还是能看到彼此的脸才好。” 我向她表示我并不贪心,五万块就能打发掉。他们也曾付给莱韦克那个数目,虽然最后没让他留着用,但可以照付给我。“你很可能和他一样。”她说,“他发誓没有拷贝,但还是有。” “他太笨了。” “留着拷贝吗?” “不,骗你们说他没有拷贝。我有两份拷贝,一份在律师那儿,另一份在一位私人侦探的保险箱里,以免我死在黑巷或从窗口掉出来。” “如果你有两份拷贝,你可以向我们勒索更多的钱。” 我摇摇头说:“那些备份只是以防万一,而我的聪明才智则是你们的保障。把带子卖给你们一次是帮了你们一个忙,而不是勒索。可是如果我卖给你们第二次,就会被杀掉,我可不会那么笨。” “那如果我们第一次就不付钱呢?你就去报警吗?” “不。” “为什么不?” “因为这盘带子还不足以让你们下狱,我会把带子拿去报社,这种故事,小报社最喜欢了。他们知道你们的双手染了太多的鲜血,却无法对你们提起诉讼时,他们会把消息扬得甚嚣尘上。也许你们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却会引起相当大的注目,而你丈夫的加州朋友也不会乐意见到你们这么大出风头吧。就连坐电梯的时候,也会遭致邻居的指指点点。只消五万块,就能避免这种抛头露面,谁都会付钱的。” “五万块可不是小数目。” “你真的这样想吗?我不知道卖给报社能不能拿这么多钱,但最少一半没问题,如果那种故事还不能让他们赚钱的话,他们大概得改行了。今天下午我就可以随便走进一间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张二万五千的支票。没人会说我是个勒索者,相反的,他们还会叫我英雄侦探,更有可能委托我再多挖掘一些。” “我得和伯根商量,你说钱不多,但筹起来还是要花点时间。” “见鬼去吧,”我说,“一个专门洗钱的男人要筹钱还会有困难?你们公寓里至少有五倍的数目。” “你经商的观念好像有点可笑。” “我肯定明天晚上你们就能把钱准备好。”我说,“我到时候就要。” “天哪,”她说,“你真像伯根。” “我们品味不同。” “是吗?没有真正尝过滋味,最好先别妄下断语,而且你从来没试过,对吗?” “我并没有错过多少山珍美味。” “伯根会很想见你。” “明天晚上我们进行交易的时候,我会把录像带拿去,以便让你们鉴定货色。你们在马佩斯有录像机吧?” “你想在哪里进行交易?拳击场?” “这对双方来说都很安全。” “天知道那实在是个很隐秘的所在,除了星期四之外,那里就像荒地一样,即使星期四也没有很多人。明天是星期几?星期三?我想应该有可能。当然我得先和伯根商量。” “这是当然。” “什么时间比较好呢?” “晚一点。”我说,“我可以晚一点再打电话给你商量细节部分。” “好。”她看看手表,“四点钟打电话给我。” “我会的。” “很好。”她打开皮包,把我们两人的酒钱放桌上,“告诉你斯卡德,我真的想先和你上楼去,我湿透了,而且不是假的。” “我想也是。” “而你也一样想要我,可是我很高兴我们什么都没做,你知道为什么吗?” “告诉我。” “因为这样一来我们之间就会一直存在着一种性张力,你能感觉到吗?” “可以。” “那不会消失,明天晚上还会存在。也许我会穿下空的裤子去马佩斯,你喜欢吗?” “也许。” “还有长手套、高跟鞋,”她看着我,“没有衬衫。” “乳头上要擦口红。” “鲜红的。” “要和你的唇膏、指甲油同一种颜色。” “也许完成交易之后,我们三个可以找点乐子。” “这我就不敢说了。” “你以为我们会把钱收回来?你不是在律师和私人侦探保险箱那里都有拷贝吗?” “我不是说那个。” “那是什么?” “我们三个人,我不喜欢太多人。” “不会太挤的,你要多少空间都可以。” 第二十一章 四点钟,我打电话过去,我想她一定是守在电话机旁边,铃声一响她就接了。 “嗨,我是斯卡德。”我说。 “你很准时,这是个好现象。”她说。 “哪种好现象?” “守时的好现象。我跟我丈夫说了,他同意你的提议,明天晚上可以接受,至于时间问题,他建议在午夜。” “晚一点吧。” “凌晨一点吗?等一下。” 通话停顿了片刻,然后斯特德接过电话,他说:“斯卡德吗?我是伯根·斯特德,凌晨一点钟没问题。” “很好。” “我真是急着想见你,我妻子对你印象很深刻。” “她也很迷人。” “我一向都这么认为。说起来,其实我们见过面了对不对?你是那个到处乱闯找厕所的拳迷对吗?不过我必须承认,你长什么样子我已经不记得了。” “看到我不就知道了吗?” “我怎么觉得我早就认识你了。奥尔佳跟我解释过目前的状况,你的安排我没有任何问题,在律师和你的代理人那里还留有拷贝对吧?” “是律师和私人侦探。” “如果你死了,他们就得依照你的指示去处理拷贝,是吗?” “正确。” “你有这种警觉我可以理解。不过我向你保证,那完全没必要,但是就算这样你还是不会放松警戒吧?” “对,不会。” “防人之心不可无,大家都这样说。可是我有个疑问,斯卡德,假如我们完成交易,然后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但五年之后你一不小心被一辆公车给辗死了,你明白我意思吗?” “明白。” “如果我相信了你——” “我懂你的意思,”我说,“我认识一个人,他以前也曾经有类似的状况发生,让我想想看他是怎么处理的。”我思索了一会儿。“好吧,你听听看这样处理好不好,我会告诉他们说,假如我从今天算起的一年之后死亡,他们将可以把东西都毁掉。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 “什么样的特殊情况?” “如果我死于什么可疑的原因,而谋杀者尚未被确认或逮捕归案。换句话说,如果我是被公车撞死或是被嫉妒的情敌枪杀,那便不关你的事,可是如果我被某个或某些不明人士谋杀,那你脱不了干系。” “如果你在一年之内就死了呢?” “那你就有麻烦了。” “即使是被公车撞死也算?” “即使是心脏病发作也包括在内。” “天哪,”他说,“这我可不太喜欢了。” “我尽力了,没办法。” “狗屎,你的健康情形怎样?” “还不赖。” “我希望你别喝太多可乐。” “可乐的气泡太多了,所以我喝得不多。” “真好笑。你不跳伞,也不玩滑翔翼吧?自己开不开飞机呢?老天,你听听,这简直像人寿保险的测验。好吧,反正你好好照顾自己,斯卡德。” “我会明哲保身的。” “那就对了。”他说,“你知道吗?我想奥尔佳说的没错,我一定会喜欢你的,今天晚上有什么计划?” “今天晚上?” “是啊,要不要一起吃晚饭?我们可以喝点香槟,说说笑笑,明天要谈公事没错,但谁规定我们今晚就不能来点社交活动呢?” “我没办法。” “为什么?” “今天晚上已经有计划了。” “取消嘛,有什么事情那么重要,不能改时间吗?” “我要去参加戒酒的聚会。” 他大笑了好久。“哦,简直太妙啦。”他说,“没错,你一提我倒想起来了,我们其实都有计划,奥尔佳今晚要去CYO陪舞,我则要去,呃——” “男童发掘大会。”我提议道。 “一点没错,那是一个年度的颁奖晚宴,他们要颁给我一枚鸡好勋章,是一种大家都追求的最高荣誉。斯卡德,你这个人真好玩,你花了我很多钱,不过至少让我买回一些笑料。” 挂上斯特德的电话,我打电话到租车公司预租了一辆车子。取车之前我先到柯林斯书店买了一份皇后区地图,走出书店时我才想到自己正经过那家把雷·加林德兹的素描拿去裱框的画廊。画裱得很好,透过不反光的玻璃,我试着用种纯粹欣赏艺术品的角度去看那两幅铅笔素描,可是仍旧失败了。因为在我眼前不断浮现出两个死去的小男孩,和那个杀害他们的男人。他们把画包好交给我,我用信用卡付完账,把图画带回旅馆,收进衣橱里。我研究了一会儿皇后区地图,外出用了三明治和咖啡后又回来研究地图。七点左右,我徒步到租车公司取车,还是用信用卡付的账。他们把我带到一辆灰色的丰田佳美前面,里程表已经跑了六千二百里,油箱加满,烟灰缸清得很干净。可是不知是谁吸的地毯,没有达到完美的程度。 我把地图带身边,没有查阅就开往城中隧道,经过长岛便道,在交流道前下了公路。路上交通有些拥挤,不过情况还好,因为现在所有的两头跑着上班的人都在看电视,我在那儿附近打转,开到马佩斯体育馆时慢慢地绕了一圈,然后找地方把车停下来。 我像个正在出动的懒惰老警察一样在那里坐了一个小时,过不久想要小便,但是忘了带小缸子。这是以前做警察时学来的。不过这方圆几里之内,尽是一片荒烟漫草,半小时之内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看见,我便大起胆子,把车开到两条街外的一堵废弃砖墙边,下车小便。然后又开到拳赛场对街停下来。这条街是车主们梦想中的停车场,到处都是停车位。 九点多,我下车来,谨慎小心地慢慢往拳击场走去。回来后,扭开昏暗的小灯,取出笔记本,用剩下一点时草草地画张路线图。 十点钟,我从另一条路线开回城里,租车公司的小伙计说他得算我全天的租金,“你干脆开回去,明天下午再来还车,反正一毛钱也不用多付。” 我告诉他已经用不到了。车库位于五十七和五十八街之间的第十一大道上,我往东走了一条街,然后右转往南,经过阿姆斯特朗时进去晃了一下,没看到我汄识的人。又到皮特的美国佬去看看乔·德金是否在那儿,结?99lib?果他也不在。几天前我们才聊过天,他说希望自己说话还算得体,我向他保证他绝对是个温文儒雅的绅士。 “那么那就是我的‘第一次’,你知道吗?我可没有这种口不择言的习惯,可是一个人偶尔也要把心中积压的郁闷倒出来才行。” 我说我了解他的意思。 米克也不在葛洛根里,伯克说:“他应该等一下就会来。”他说:“从现在起到关门前这一段时间,他总会出现。” 我坐那儿,把一杯可乐喝完,改喝俱乐部苏打。安迪·班克斯利来了,伯克倒了一品脱的健士力黑啤酒给他,他把高脚凳搬到我身边,开始大发篮球高论。以前我还知道篮球的一些规则,但.99lib?是过去几年来都没再注意了。这无所谓,反正都是安迪一个人在讲。他跑到麦迪逊广场花园去看球赛,尼克斯队终场以三分险胜对手,为他赢了赌金。 后来他又说服我去跟他玩射飞镖游戏。当然我不会笨到跟他赌,他就算用左手射都可以赢我。玩完第二盘,我走回吧台再喝一杯可乐,安迪则留原地让自己的功力练得更精进。 我一度想去参加午夜的聚会。记得刚戒酒时,在列克星敦大道和三十街附近的摩拉及教堂每天晚上十二点都有一场聚会。后来因为场地问题整个小组改移至艾乐侬屋。那是一个戒酒俱乐部,在戏剧院附近有很多聚会场合,目前是在西四十六街上一栋公寓的二楼。艾乐侬屋位于这几个地点之间,有些人在市中心靠维瑞克的休斯顿街上又组了个聚会,地点就在格林威治村和苏荷区相连接的地方,凌晨两点还有专门为失眠者办的聚会。 我可以先去参加午夜聚会,只要和伯克交代一声,看到米克时跟他说我在找他,并且一点半前一定会回来。可是不知怎的,有件事让我打住念头。我坐在高脚凳上,杯子空了,又要了一杯可乐。 快一点的时候,米克终于出现了。我正在盥洗室里,出来时看他掂着爱尔兰威士忌酒瓶和那个他专用的瓦特伏酒杯。“好家伙,”他说,“伯克告诉我你来了,我说应该替你泡一壶咖啡,希望今天晚上你可以熬晚一点。” “今晚不行。”我说。 “呃,这个嘛,也许我可以使你改变主意。” 我们坐老位子上。他斟满了酒杯,把杯子举到灯光下,杯中的液体莹莹生光。“老天,这颜色可真美。”随后他喝了一口。“如果不喝酒的话,”我说,“可以喝一种颜色调得一模一样的奶油苏打。” “哦,是吗?” “当然你不能加东西,否则上面就会起一层皮。” “这样不就破坏整个效果了吗?”他再喝一口,叹气道,“唉,奶油苏打。” 我们随便闲扯了一会,我俯过身去说:“你还需要用钱吗,米克?” “还过得去,鞋子至少没破洞。” “哦。” “可是我永远都需要用钱,那天晚上我跟你说过了。” “没错。” “你问这干嘛?” “我知道可以在哪里弄到钱。”我说。 “啊。”他闷不吭声地坐在那儿,脸上的笑容忽隐忽现。“多少钱?” “最少有五万,实际上很可能会更多。” “谁的钱?” 问得好,乔·德金曾经提醒过我,钱是不认主人的。那时,他说,那是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 “一对姓斯特德的夫妻。”我说。 “毒贩吗?” “差不多,他买卖外币,替洛杉矶的一对伊朗兄弟洗钱。” “伊朗人啊,”他打趣地说,“好吧,也许你再多告诉我一点。” 我一定是一讲就讲了二十分钟。我拿出笔记本,给米
九九藏书
克看我在马佩斯画的路线图。米克让我想到很多事情,所以我解说得很详尽。一两分钟之内,他沉默不语,只把酒杯斟满,大口喝着威士忌,好像那是大热天里的冰开水。 “明天晚上我可以找到四个人手。我和另外两个人,安迪开车,找汤姆、艾迪或约翰也可以,汤姆你是知道的,不过另外两人你可能不认识。” 汤姆是白天的酒保,一个脸色发白、守口如瓶的男人,来自巴菲特。我总怀疑晚上的时间他要怎么打发。 “马佩斯,”他说,“马佩斯会出什么好事吗?老天爷,当我们坐在那里看两个黑人互相打来打去的时候,脚底下原来就是个洗钱窟。你就是为了这个才去的吗?还是要带我去跟你作伴?” “不,那次去是为了工作,同时那时候手上也正在办另一件案子。” “但是你眼睛睁得可真够大的。” “可以这么说。” “所以就顺水推舟。”他说,“这种情况我是没问题。不过不避讳地跟你说,你让我很惊讶。” “怎么让你惊讶法?” “惊讶你告诉我这种事情啊。这不像你的作风,好像是看在朋友份上才这么做的。” “你不是会付我通风报信的费用吗?” “啊,”他说,眼睛里充满了好奇,“是啊,百分之五。” 他离桌去打电话,我坐在那儿,眼光停在酒瓶和杯子上。我可以喝伯克煮好的咖啡,但是不想喝,酒我也不想喝。他回来时,我对他说:“百分之五不够。” “哦?”他绷紧了脸孔,“老天,你今天晚上真是语不惊人誓不休,我还以为自己很了解你,百分之五有什么不好,那你想要多少钱?” “百分之五对一个报信者来说没什么不好,可是我不想要报信费。” “你不要?好吧,那你到底要什么?” “五五分账,”我说,“我要当杀手,我也要插一脚。” 他坐回椅子,凝视着我,倒了一杯酒却没有碰它,瞪着我大声喘气。 “唉,我一定会被咒死,”他终于开口道,“操他妈的我一定会被咒死。” 第二十二章 一大清早,我把那盘《冲锋敢死队》放进银行保险箱收藏妥当,再重新买了一盘空白带,准备拿到马佩斯去。我开始想象可能会出的差错,想着想着,决定拐回银行把原版的取回来,新买的那盘还留在盒子里,这样我就不会把它们搞混。 如果我死在马佩斯,乔·德金可以一遍又一遍地从画面上寻找一些蛛丝马迹。 一整天我都在想着应该去参加聚会。星期天晚上之后,我就没再去聚会过了。本来中午要去,但也没去成。那么我想不如去参加五点半的“快乐时光”聚会吧,后来决定至少可以赶上后半夜在圣保罗教堂的聚会,那是我最常去的地方。但我总是不断找别的事情来做。 十点半钟,我徒步到葛洛根酒吧。 米克已经在那里了,我和他一起走进后面的办公室。室内有一张老旧的木头书桌,一个保险箱,一对老式的木制办公椅,及一张躺椅。除此之外还有一张绿皮沙发,有时候他会躺在上面小睡个几小时。有一次他告诉我,他拥有三间公寓,都登记在别人名下。当然他的农场也一样。 “你第一个到。”他说,“汤姆和安迪十一点之前会来。马修,这事你可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 “兄弟,那你有没有别的念头?” “我为什么要有别的念头?” “如果你有的话,其实也无妨,昨天晚上我已经跟你说过,很可能会有流血场面。” “你说过。” “你身上得带把枪,而且假如你带了枪——” “就得愿意用它。这我知道。” “啊,老天,还肯定你真心要干这档事吗,兄弟?” “我们马上就会知道,不是吗?” 他打开保险箱,亮了几把枪给我看,并向我推荐一把SIG梭尔自动手枪。它很重,好像可以把行动中的火车打停掉。我拿在手上把玩一阵,枪膛拉开,再关上,感觉不错,是一具挺好的枪械,看起来恫吓力十足。可是我却选了一把点三八S&W左轮手枪,它没有梭尔那种.99lib.危险的外型,火力也差远了,可是使起来比较舒服,可以插在我背后的腰带里。最重要的是,它跟我干警察时用了多年的枪种的设计相近。 米克自己选了梭尔SIG枪。 汤姆和安迪在十一点以前都来了,每人都进办公室选一把武器,当然办公室的门是关上的。我们在里面踱来踱去,一会儿说天气很好,一会儿又说这档事根本是芝麻绿豆,轻而易举。然后安迪出来把车开来,我们鱼贯走出葛洛根,坐上车去。 这是一辆福特,有五年车龄,车身很长,座位宽敞,有一个大车厢,引擎也很有力。开始我还以为它是特别偷来做今天晚上的这一回用的,后来才知道这是巴卢前阵子买的。安迪·班克斯利把它停在布朗克斯的车库里,碰到这种事的时候就把它开出来,车牌号码是合法的,就算被抄下来也没有用,因为登记的名字是假的。 安迪走五十七街开过城区,然后转五十九街大桥来到皇后区。比起上次坐出租车的那条路线,我比较喜欢安迪走的。上车后,就很少有人开口说话。过了桥,更是无人打破车内的寂静。也许在冠军赛之前的几分钟,拳手的休息室就这么肃静。不过也不能这么说,因为输的人不会被枪杀。 路上的车很少,再加上安迪对这条路了若指掌,这趟车程从头到尾花不到半个小时,到体育馆后,安迪把车速减慢到二十迈,我们绕着体育馆,四下检视着。 我们在街道间穿梭,经过体育馆时就好好地侦查。街上就像前一天晚上那么空荡,夜色已深,更增添了它的荒凉气氛。我们这样来回巡查约二十分钟,米克说可以停下来休息一下了。 “再这么转来转去,那些该死的警察就会把我们拦下来问我们是不是迷路了。” “过桥后我没再看到警察。”安迪说。 米克坐在前座安迪的身边,我和汤姆坐后面,汤姆从出了米克的办公室就没开过口。 “我们来早了。”安迪说,“你要我做什么呢?” “把车停附近,但不要正对着,我们先等等看,如果有人来找碴,那就打道回府去喝个烂醉。” 我们把车停在离体育馆有半条街的路上。安迪关上引擎和大灯,我坐在那儿,试图找出目前的位置以及有什么样的人会来烦我们。不是一〇八区就是一〇四区,我忘了界线是从哪里到哪里,也不知道它与我们所在地点的关系。不知道我到底皱着眉坐了多久,专注地在脑中为皇后区的地图上盖一张分区图表。这不太重要,但我的脑海中却不断地搜寻着答案,好像这个世界的命运就操纵在这答案上。 这个问题一直无法解答,米克转过身来,指指他的手表。一点钟,进去的时间到了。 进去时,我必须是单独一个人,这在构想的阶段感觉很容易,但是真到了要去做的时候,却没那么简单了。我完全无法预知会受到什么样的“欢迎”。假如说伯根·斯特德很合理地决定宰了我比贿赂我要便宜,那么他只须在我还没来得及看见他之前,将门开个小缝,伸出枪管毙了我就行了。在这个前不搭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就算你放加农炮都没有人会听到,就算听到了,谁也不会多管闲事的。 况且,我也不清楚他们到底来了没。我是准时到达的,而他们该在几小时前就在了。他们是主人,没有理由在自己开的派对上迟到。然而街上停的车,没有一辆是他们的,体育馆的四周也杳无人迹。 我想那栋建筑里一定有个车库,最远的尽头处有一扇看来很像是车库的门。假设我是他,我就会想要一个车库。虽然不知道他开的是哪一种车,但以他的生活方式来判断,很可能开那种你不会放心停在大街上的名车。 像刚才不停在想我们的所在位置一样,现在我脑子里正忙着想:他们到底来了没有?他们会和我握手寒暄还是赏我一颗子弹?我知道他们已经到了,因为接近大门口时,能感觉到有眼睛正盯视着我。录像带在我外套口袋里,在确定我有没把东西带来之前,我想他们是不会开枪的。点三八S&W左轮已被我插在大衣和夹克下的裤腰带里,不过在脱掉外套之后,我希望能把它摆在一个伸手可及的地方,然后—— 他们一直都监视着我,门在我还没敲的时候就打开了。没有枪指着我,只有斯特德穿着星期四我看到他时的同一件小羊皮背心,裤子换成了卡其布,裤脚塞进靴子中,看起来像是什么残兵败将。这是一身很奇怪的打扮,有些东西根本不该搭配在一起,可是穿在他身上却又不显突兀。 “斯卡德,你很准时。”他说着,伸出手来,我便和他握手。他的手很有力,但是很快地握了一下便缩了回去,并没用力地跟我比手劲。 “现在我认出你来了。我记得你,但印象不是很清楚。奥尔佳说你让她想到我,我想应该不是生理上的。也许说我们长得有些相像?”他耸耸肩说,“我看不到自己。来吧,我们下楼去,女士正等着呢。” 他这套表演显得有些造作,好像有个隐形观众正在观赏似的,他正在录像吗?我无法想象原因何在。 转过身,我握住门把,并将一块口香糖塞进锁中——不知道有没有用。后来我想,其实这没必要,因为米克一脚就能把门踹开,需要的话,开枪把锁轰掉也行。 “别管它,门会自动上锁。”我从门口转过来,他站在楼梯口,用一个优雅而虚矫的鞠躬催我跟上。 “您先请。”他说。 下楼梯时,我走在他前面,到了楼下他便跟了上来,挽着我的手臂一直穿过走廊,经过了那天我曾偷潜下来査探的房间,来到尽头处一扇开着的门。从门口往里看去,室内的摆设和这整栋建筑物的风格大不相同。当然那个房间不是他们拍色情片的地方。那是一间过大的房间,大概三十尺长二十尺宽,脚下踩的是厚厚的灰地毯,墙壁上也用米灰色的织品将水泥砖覆盖住以使室内显得更柔和。房间最里面有一张特大号水床,床上盖着一张看起来像斑马皮的床罩,床头挂着一张几何图形的抽象画,全是直角和直线以及原始色彩。 门边是一张臃肿的沙发,和两张扶手椅配成一套,面对着一台放在架上的大荧幕电视和录像机。沙发和一张扶手椅是炭灰色,比地毯的色调要深些,另一张扶手椅则是白色的,上面摆着一个栗色公事包。 墙边有一套数字音响系统,音响右边是莫斯勒保险箱。音响的上方挂着另一幅油画,一株小树,有着非常强烈而丰富的绿色。在它对面是两幅早期美国人的肖像画,挂在同系列的镀金雕花画框里。 肖像画下方是吧台,奥尔佳从那儿转过身来,问我要喝点什么。 “不用了,谢谢。” “可是你一定得喝一点东西。”她说,“伯根,你叫斯卡德喝点东西嘛。” “他不想喝。”斯特德说。 奥尔佳板起了脸,她穿着那天答应过的服装,就是在影片里穿的。长手套、高跟鞋、没有裆的皮裤和涂了胭脂的乳头。她向我们走来,手上拿着一杯加了冰的酒,酒的颜色透明而清澈。不等我问,她就宣称那是“生命水”,确定真的不想来一杯吗?我说我确定。 “这间屋子真气派。”我说。 斯特德微笑道:“出乎意料吧?在这栋可怕的建筑里,在这么荒凉的鬼地方,我们竟然有一个避难所,一个文明边缘的哨站。现在就只差一样我想要改进的地方了。” “是什么?” 他对我的疑惑报以微笑。“我想再向下加一层楼。再向下挖。”他解释道,“挖一座潜藏在地下室之下的空间。这个空间会在整栋建筑的地底四通八达,想挖多深就挖多深,要有个十二尺高的天花板,唉,干脆来个十五尺算了。当然我会把入口封住,人们呕心费力都不会找到,他们做梦都想不到在他们的脚下会有那么一个金碧辉煌的世界。” 奥尔佳笑着眨眨眼睛。“她觉得我疯了,也许我是疯了,可是我是照自己的意思过生活,知道吗?我向来都是这样,以后也不会改变。把外套脱掉吧,你一定很热。” 脱下了外套,我把录像带从衣袋中取出来。斯特德替我把外套搭在沙发背上,没有提起录像带。对于那个公事包,我也没说什么。我们都像四周的摆设那么文明守礼。 “你一直在看那张画,知道画家是谁吗?”他问。 那是一幅小风景画,有棵树的那张。“看起来像是柯罗的。” 他挑起眉毛,有些欣赏地说:“好眼力。” “是原作吗?” “美术馆和小偷都认为它是,但我买的是赃品,总不能叫专家来鉴定吧。”他笑了,“不过现在,我应该要鉴定一下我的货吧,你介意吗?” “当然不。”我说。 我把带子递给他,他大声地念出片名,笑着说:“看来莱韦克总算还有一点幽默感。在他活着的时候把带子藏得很妥当。如果你也要验货,把手提箱打开就行了。” 我打开箱扣,掀开箱盖来,里面装着一叠叠用橡皮筋绑起来的二十元钞票。 “你并没有指定面额,希望你能接受二十元钞票。” “可以。” “五十叠钞票,每叠五十张,你不点一点?” “我信得过你。” “其实我也该像你这么高尚,相信这就是莱韦克拍的那盘录像带。不过我还是要放一下以防万一。” “有何不可?我不也打开皮箱了吗?” “如果你接受一只没被打开过的箱子,那反而有些作假了。奥尔佳,你说对了,我喜欢这家伙。”他伸出手来拍拍我的肩膀说,“你知道吗?斯卡德,我想我们会成为好朋友,我们注定要变得非常亲密!” 我想起了他对理查德·瑟曼说的话:“我们比亲密还要紧紧相连,你和我,是精血交融的亲兄弟!” 他将录像带放进机器里,并把声音关掉,前面的部分快进。有一刻我以为自己把所有的东西都搞混了,我们要看的是未经“改良”过的原版《冲锋敢死队》。不过如果米克·巴卢快点给我滚下来把门撞开,我们看的是哪个版本都无所谓,还好精彩的部分慢慢出现了。 “啊。”斯特德叹道。 我松了一口气,因为现在我们看的正是他们那盘家庭录像带。斯特德双手放在臀部,聚精会神地注视着荧幕。这台电视机比伊莱恩家的大,画面也显得更具震撼力,我情不自禁地受到它的吸引。奥尔佳也像被催眠了,盯着荧幕,缓缓靠近她丈夫身边。 “你看你有多么娇美啊。”斯特德对她说,然后转头告诉我,“她现在虽然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可是我却一定得透过荧幕才能欣赏她的美,你说奇不奇怪?” 不论我的回答是什么,都随着房子某处传来的枪声消失在空气中。头两声非常接近,紧接下来又有一声回击,斯特德喊着“老天”奔向门口。一听到表示他们已出手的枪声,我便向后移动,左手将外套下摆塞到一边,右手拔出枪来,食指扣住扳机,拇指按着撞针,背靠墙。如此一来,我便能同时兼顾门口到走廊这段路和他们的动向。 “站住!”我叫道:“谁也不许动!” 荧幕上,奥尔佳替那男孩口交后,把阴茎放进自己阴道里面,然后在寂静里与他猛烈地性交。我的余光可以扫到她的表演,可是伯根和奥尔佳已经不再注意荧幕,他们并肩站着,望着我和我手上的枪,三个人就像荧幕上的那一对那么的沉默。 一声枪响划破了寂静,然后又回到静默,接着是下楼梯的脚步声,再次破坏了这份死寂。 然后走廊上传来更多脚步声,门被打开又关上。斯特德似乎想说什么,之后我听见巴卢叫着我名字。 “我在这里!”我回叫,“走廊底的房间!” 他飞冲进来,巨大的自动步枪在他的大手里看起来好像儿童玩具。他穿着他爸爸的围裙,脸上因为愤怒而扭曲。 “汤姆中枪了。”他说。 “严重吗?” “还好,可是他倒下了。他妈的这是个陷阱,我们刚进门就有两个人埋伏在黑暗中向我们开枪。还好他们的准头很差,可是我还没来得及摆平他们,汤姆就挨了枪子儿,他现在喘得跟牛似的。我干掉了一个,另一个人的肚子上吃了我两枪倒在地上,我刚刚才把枪塞进他嘴里轰掉了他的脑袋。这肮脏的混蛋,竟敢放冷枪。” 这就是为什么斯特德替我开门时要装腔作势,原来躲在黑暗中的保镖就是他的观众。 “钱呢?我们快拿了钱,好送汤姆去看医生。” “你的钱就在那里。”斯特德微笑地指着还开着的手提箱,“你们拿了走人就好,不要动刀动枪嘛。” “你布置了枪手。” “那是为了以防万一。事实证明我的谨慎并没错,只是没有发挥多大的功效而已,是吧?”他耸耸肩,“钱在那里,你们拿了可以走了。” “那里有五万元,可是保险箱里还有更多钱。”我告诉巴卢。 他看看那只巨大的莫斯勒保险箱,对斯特德说:“打开它!” “里面什么都没有。” “妈的叫你打开你就打开!” “真的,除了更多的录像带,就没别的了。而有趣的是,只有现在放的这盘拍得最成功,你说对不对?” 巴卢瞄了一眼电视机,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盘带子。有一两秒钟的时间,他让画面继续无声地放映,然后举起SIG梭尔枪扣下扳机,刹那间,电视机的荧幕向四面炸开,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 “把保险箱打开。”他说。 “我不把钱放这儿,钱都
存在银行保险箱,有一部分在我办公室里。” “再不开就宰掉你。” “我打不开,”斯特德异常冷静地说,“我忘了号码。” 巴卢抓起他的衣襟将他摔到墙上,反手再给他一掌,他的一个鼻孔细细流下一道血。斯特德依然保持镇定,似乎对流下的鼻血毫不在乎。 “我才不会笨到去把保险箱打开呢,如果我开了我们必死无疑。” “如果你不开,你才会死。”巴卢答道。 “白痴才会照你的话做,如果我们活着,可以给你们更多的钱,但是我们一死,谁都动不了那个保险箱。” “反正我们左右都是个死。”奥尔佳说。 “我不这么认为。”他回答奥尔佳,然后转向米克·巴卢说,“如果你想揍我们就揍好了,反正你有枪,情况在你的控制之下。可是你不觉得这样做很没意义吗?此刻你的伙伴正躺在楼上流血,你如果再浪费时间来说服我打开一个空空如也的保险箱,他就会死掉,何不把时间省下来,拿了那五万块,赶紧带他去看医生呢?” 米克看着我,问我知不知道保险箱里是什么。 “一定有好东西,否则他早就打开了。” 他缓缓地点点头,把SIG放在开着的手提箱旁边。此刻我仍然用枪监控着他们俩。米克从屠夫的围裙口袋中取出一把屠刀,刀锋插在皮鞘中。他将刀从鞘里抽出,刀刃因经年累月的使用,原本碳钢的光泽已不复见,但对我来说,依然很有恫吓力,斯特德的眼中却露出明显的不屑。 “把保险箱打开。”巴卢道。 “不。” “那我会削了她那一对漂亮的奶子,然后再把她剁成猫粮。” “你那样做,钱也不会跟进口袋里,不是吗?” 我想起了那个在“牙买加房地产公司”的毒贩,他是怎么虚张声势来壮胆的。不知道米克是不是在虚张声势,但我也不那么想知道。 他抓住她手臂,把她拉向他跟前。 “慢着。”我说。 他看着我,眼光中闪着怒火。 “那两幅画。”我说。 “老兄,你在说什么东西?” 我指指那幅柯罗的名作。“那可能比他保险箱里的还值钱。”我说。 “我才不想拿画去卖哩。” “我也不想。”我说,举起手枪,瞄准那幅画旁边几寸处,枪声一响,水泥墙的碎层簌簌落下,瓦解了斯特德的镇定。“我会把它轰掉,还有其他的也一样,”接着我又举枪对着那两幅肖像。我并没有瞄准,子弹从女人肖像额头边几寸穿过,造成一个小小的圆孔。 “我的天!你这个艺术的破坏者,野蛮的汪达尔人!” “不过是颜料和画布。”我说。 “老天,我打开保险箱就是了。” 他迅速无误地转动着保险箱的锁码,房间里只有号码盘转动的声音,我举着史密斯左轮手枪,闻到火药味。这支枪很重,我的手被刚才的后座力震得隐隐生疼,真想把枪放下来,没有理由要去指着任何人。斯特德正忙着开锁盘,奥尔佳则定在那儿,恐惧得连动也不能动。 斯特德对好最后一个号码,转动把手,将两道门打开。我们都看到了里面成堆的钞票。我站在旁边,视线有一部分被他们两个挡住。这时我看见斯特德的手突然伸进开着的保险箱里,就大叫:“米克,他有枪!” 如果是电影的话,一定会用慢动作来放映这一幕,有趣的是我也一直以慢动作的方式记得这一幕。斯特德伸出手去,拿出一把蓝钢小型自动手枪,而米克的手,握紧了那把大屠刀,高高地举起,然后在空中迅疾地划下了一道死亡弧线。刀刃干净而锐利地穿过了手腕,手掌便从刀刃处断开,有如自臂膀释放而获得自由似的向前飞去。 斯特德转向我们,脸色惨白,嘴巴因恐惧而张开。他将被斩断的手盾牌似的举在胸前,鲜红色的血如初升朝阳自断臂的动脉中喷截而出。他踉跄前行,口中发不出半点声音,臂上的血喷了我们一身,直到米克自喉底发出一种可怕的声音,挥刀再斩,将刀刃深深埋入斯特德的颈部与肩膀的连接处。这一阵刀风吹倒了斯特德,他跪了下去。我们站开,让他的身子向前扑倒,僵直地俯卧着,鲜血涌到了灰色的地毯上。 奥尔佳还愣在那里,我想从刚才到现在她都没有移动过半分。她嘴巴松动,双手摆在胸脯旁边,发亮的指甲油和她的乳头颜色配合得天衣无缝。 我把眼光从她身上转向巴卢,他正转向她,身上的围裙被鲜血染深了颜色,手里紧紧地握着刀把。 我举起左轮枪,毫不犹豫地扣下扳机,然后那把枪从我的手中掉落。 第二十三章 第一枪射得匆忙,偏了准头,只打中她右肩。于是我将手肘靠紧肋骨,再开第二枪、第三枪。这次两枪都正中她胸口那对浓妆艳抹的乳房之间。在她倒地之前,眼神已然涣散。 “马修。” 我站在那儿,俯视着她。米克叫着我的名字。我感到他的手放在我的肩膀上。房间里充满了死亡的气味,枪的火药味、鲜血以及腐坏的尸臭。我感到极度的困顿涌上心头,喉咙紧紧的,好像有东西要跑出来却堵在那儿。 “走吧,兄弟,我们得赶快离开这儿。”一旦摆脱掉让我动弹不得的不知所以之后,我的行动就变得异常敏捷。米克在清保险箱,把一叠叠的纱票扫进几个帆布袋里,我把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都擦拭了一遍,并把录像带从录像机中取出来,塞进大衣口袋里,然后把大衣搭在手臂上。点三八被我收进皮套中,米克的SIG梭尔也放进我的衣袋里,之后抓起箱子就跟在米克后头穿过走廊上楼。 汤姆软软地靠在门边,面无血色,不过发明家的话,就谢谢发明盘尼西林的人吧,换作是以前,这种伤门一下就会溃烂,不出一个礼拜或十天,小命就送掉,不过现在不会这样了。但是真奇怪,为什么我们终究都还是会死呢?” 医生忙的时候,我们围着餐桌坐下,米克开了一品脱威士忌。安迪送医生回去时,那瓶酒就喝得差不多了。米克慢慢喝掉了一瓶啤酒,接着开第二瓶。我从冰箱深处搜到一瓶姜汁汽水,打开来喝着。我们三个都坐桌边,没有多作交谈。 安迪送医生回家后回来,把车停在隔壁然后轻轻按了一下喇叭,米克跳起来,走出屋外找他。这回我坐在后座。汤姆留在农庄上,医藏书网生吩咐他要待床上休养几天,周末如果他发烧的话,他会再过来看看。奥马拉太太也会照顾他,我想她以前一定做过这种差事。 安迪沿着来时路往回开,取道哈德逊大道,回到葛洛根酒吧。时间是清晨六点半,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这么清过。我们把钱从后车厢取出,交给米克锁进保险柜里,然后把开过火的枪交给安迪,
99lib?
让他在回家的路上扔进河里。 “过两天我会把钱算清楚,然后把你的那份给你。这一笔捞的可不少,拿一晚上干的活儿来算,算很不错了。”米克说。 “这我倒不担心。”安迪说。 “回家去吧,替我问候你妈,她是个好女人。而你是个好司机,安迪,最棒的。” 我们又坐在老位子上了,店门上了锁,只有黎明的清光幽微地照射进来。米克手上有一瓶酒和一只酒杯,但喝得并不猛。我放一片柠檬在可乐里,好去掉一些甜味,可是当味道酸到我要的程度时,我却一口也不想碰了。 我们坐了大概一个小时,几乎不曾交谈。七点半,他站起身来,我也起身跟在他后面,我毋须问他去哪里,他也不用回去把围裙穿上,因为直到现在他还穿着它。 我跟他去取卡迪拉克,然后静静地开到第九大道与四街上,在塔美葬仪社前把车停好,步上台阶,走进圣伯纳德教堂。我们来早了几分钟,到后排的位子坐下,等待屠夫弥撒。 今天早上的神父很年轻,粉红色的干净脸孔看起来好像永远都不需要刮胡子。他有一口很浓的爱尔兰口音,一定是新来的。然而在这个小小的弥撒里,面对一群修女和屠夫,他显得很有自信。 不记得仪式的内容了,人恍恍惚惚的,心不在焉。别人站我就站,别人坐我也坐,跪我也跟着跪,该答应时就也乖乖答应,但在我做这些事情时,还是闻到混着血腥及火药的气味,看到一把刀划着狂怒的弧光和四处喷溅的鲜血,感觉到手里枪支的重量。 然后奇怪的事发生了。 其他人上前去领圣餐的时候,我跟米克待在原地。可是当队伍向前推进,每个人鱼贯地说着“阿门”领取圣餐时,我被一股力量推着也跟上了队伍尾巴。我手心出着汗,喉头也不断地悸动着。 队伍向前移动。“主耶稣的圣体,”神父一遍又一遍地说着。“阿门。”人们也一个一个地回应。队伍继续前行,现在轮到我在最前面了,米克紧紧跟随在后。 “主耶稣的圣体。”神父说。 “阿门。”我听见了自己的声音,然后把薄饼放在舌上。 第二十四章 教堂外的阳光耀眼,空气凛冽清新。走下楼梯,米克从后面拉住我手臂,诡异地笑着。 “啊,现在我们两个真的要下地狱去啦,”他说,“双手沾满了鲜血还去领圣餐。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能确定我们要被打入地狱。三十年来我从没有忏悔,围裙上那家伙的血迹还没干,我居然还人模人样地站在圣坛前面。”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而你,你这家伙又不是.99lib.天主教徒,你到底有没有受过洗?” “没有。” “亲爱的上帝啊,一个他妈的异教徒走向圣坛,我竟然也像玛丽亚的迷途羔羊一样跟在你屁股后面。你到底是那一根筋不对劲啦,老兄?” “不知道。” “前几天晚上我还在说你这个人真是充满了惊叹号。天哪,看来我了解你还不到一半呢,来吧。” “去哪里?” “我想喝酒,”他说,“而且我要你陪我去。”我们走到一家以前曾经去过的酒吧,是一个切肉的人开的,在华顿街和十九街上。酒馆的地板上积满了锯末,那些酒保正抽雪茄,屋里烟雾弥漫。我们找了张桌子坐下,他点威士忌,我叫了一杯浓咖啡。 他问我:“为什么?” 我想了一下,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原先根本没有打算那样做,可是冥冥中有一股力量把跪着的我拉起来,领我向圣坛走去。” “我不是说那个。” “哦?” “你今天晚上为什么会到那里去?是什么让你带了一把枪到马佩斯去的?” “哦。”我说。 “怎样。” 我吹吹咖啡,让它变凉。“这是个好问题。”我说。 “不要告诉我是为了钱,你只要把录像带给他就可以拿到五万块,可是和我们一起做,可能还分不到五万块。为什么要为了很少的报酬而冒双倍的险?” “钱跟这件事没有很大关系。” “钱跟这件事情根本没有关系,”他说,“你什么时候在乎过钱?从来就没有过。”他喝了一口酒。“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不把钱当回事,他妈的我一天到晚需要钱,可是我并不真把它看在眼里。” “我知道。” “你不想把录像带卖给他们,对不对?” “对,”我说,“我希望他们死掉。” 他点点头,“你知道我想到谁吗?那个你刚出道时跟的老手,你跟我讲的那爱尔兰佬。” “马哈菲。” “对了,就是他,我就是想到马哈菲。” “我了解为什么。” “我想到他跟你说过的话,‘千万别做那些别人可以代劳的工作。’是不是这样说的?” “听起来没错。” “我对自己说,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你为什么不把杀人的差事留给那穿着染血围裙的人?你说,你要的不只是通风报信的酬劳,在那一刻我真以为我错看了你。” “我知道,那让你很烦。” “是啊,因为我看不出来你竟是那种死要钱的人,这意味着你不是那个我一向自认为了解的人了,那实在是让我心烦。不过接下来,你马上又理清了事实,你说你要自己一个人带一支枪,包办一切。” “没错。” “为什么?” “因为那样看起来似乎比较容易,他们知道我要去,所以会开门让我进去。” “才不是因为那个原因。” “没错,不是那样。我猜自己认定了马哈菲那套是错的,或者说他的忠告不适用这个特殊情况。把坏事交给别人去做,感觉起来怎么样都不对。如果我自己判他们死刑,就要亲眼看着他们被吊死。” 他挤着五官吞下了一口酒。“我跟你说,我店里卖的威士忌比这个好喝多了。”他说。 “如果不好喝的话就别喝。” 他又再咂了一口确定一下。“也不能说它难喝,”他说,“你知道吗?对于啤酒和葡萄酒我是不挑剔的,两种酒我都喝。比水还淡的啤酒、跟醋差不多的葡萄酒我都喝过,也吃过腐坏了的肉、蛋,以及煮得很难吃的食物,可是我这辈子没喝过烂威士忌。” “我也没有。”我说。 “现在感觉怎样,马修?” “感觉怎样?不知道,我是个酒鬼,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感觉。” “啊。” “我觉得很清醒,那就是我的感觉。” “那还用说?”他的眼神越过杯口注视着我,说:“我说他们该死。” “你这么认为?” “如果真有该死的人,那就是他们。” “我想我们都该死。”我说,“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人能逃脱死亡的原因。我们杀了四个人,其中两个我连见都没见过,难道他们也该死?” “他们手上都有枪,又没有人要他们卷入那场枪战。” “可是那真是他们的报应吗?如果我们都得到应得的报应——” “哦,上帝不会允许的。”他说,“马修,我得问问你,你为什么要杀那个女人?” “总得有人杀她。” “不一定得是你啊。” “也对。”我想了半晌,说,“我也不清楚,能想到的只有一件事。” “说来听听吧,兄弟。” “呃,我也不知道,不过也许我也想在围裙上沾点血吧。” 星期天晚上我和吉姆·费伯吃晚饭,我把事情从头到尾原原本本地跟他说了。那天晚上我们没去聚会,他们向上帝祷告的时候,我们仍然坐在那家中国餐馆里。 “嗬,真是个了不得的故事,这种结局应该算是不错了吧?至少你没再喝酒,也不用去坐牢,是吧?” “不用。” “同时扮演手操生杀大权的法官和陪审团,一定是很有趣的感觉,等于是在扮演上帝的角色。” “可以这么说。” “你想你会做上瘾吗?” 我摇摇头,“我想我再也不会干那种事了。不过我也没料到自己会这么做。这些年来,不管在警界还是退下来之后,我都做过一些邪门歪道的事,比如说作伪证,扭曲立场等等。” “可是这次有点不同。” “这次有很大的不同。你瞧,我在夏天看过这盘录像带之后,就再也无
九九藏书
法将它从脑中除去。后来碰巧被我遇到那个狗娘养的,他用手向后拢顺小男孩头发的姿势让我认出他来,那也许是他父亲曾对他这么做。” “怎么说?” “一定有什么事情让他变成这么个怪物。也许他的父亲虐待他,也许小时候曾经被强暴过,要了解并且同情斯特德其实并不难。” “我注意到一件事,你谈论他的时候,从来没有让我感到一丝恨意。” “我为什么要恨他呢?他其实很迷人,举止合宜聪明,也有幽默感。如果你想把世界上的人分成好坏两种,那么他一定在坏人那边。可是现在不知还能不能那样去分,以前我可以,可是如今越来越难。” 我倾身向前,“他们会不断地拿杀人当成一种娱乐,好像是一种运动,使他们乐在其中,这我没办法了解。可是也有很多人无法了解为什么我?99lib?喜欢看拳赛,也许人们的嗜好是无法去评判的。 “然而重点是,他们可以逍遥法外,而我正好走运涉入了这件案子,査出他们干了什么、怎么干的以及对象是谁等等,但这并不表示就可以破案。没有起诉,没有拘捕,没有判刑,甚至连调査都没有。如果一个好警察发现了整件事情,他一定会沮丧失望得让自己醉到不省人事,我并不准备那样做。” “嗯,那样的想法是没错。”他说,“而你决定,让天道来惩罚他们还不如自己去作安全。上帝自己深埋在粪土中,你告诉自己,我要把他拉出来。” “上帝。”我说。 “不管你怎么叫他,‘无边的力量’、‘造物主’。‘伟大的可能性’。你觉得那个‘伟大的可能性’已经没有能力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只有靠你来替他分担了。” “不对,”我说,“不是那样。” “说给我听听。” “我想,我可以视而不见,可以放着它不管,然后一切又会归于宁静。因为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不是吗?在那些我相信‘伟大的可能性’的日子里,我知道是这样。而当我无边的力量成为‘伟大的不可能’时,我也仍然这么认为。有一件事情,我一直都很确定——不管有没有上帝,我一定不是扮演上帝的那个人。” “那你为什么又那样做?” “坦白说,我就是想让他们死。”我说,“而我也想成为杀死他们的那个人,但是,我以后不会再做这种事了。” “你拿了钱。” “是的。” “三万五千元,是吗?” “一人三万五千元,米克的那份差不多是一百万的四分之一。当然另外还有一些外币,我不知道到时他怎么去卖掉它们。” “他拿的是最大份。” “没错。” “那你要怎么处理你的那一份?” “不知道。现在那些钱和引发这整件事的那盘录像带放在同一个保险箱里,我可能会捐十分之一给特斯特蒙之家。捐钱给那个地方似乎很合逻辑。” “你可以全都捐给特斯特蒙之家啊。” “是可以。”我同意,“可是我想我不会,剩下来的钱我会自己留着。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凭劳力赚的。” “我想是的。” “如果我要和伊莱恩结婚的话,自己身边也应该存一点钱。” “你要娶伊莱恩?” “我哪儿知道?” “那你为什么去做弥撒?” “我以前就跟巴卢去过,那种气氛是男人之间的一种默契吧,我认为那是我们的一部分友谊。” “为什么去领圣餐?” “我不知道。” “你一定知道。” “不,我真的不知道,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去做,大半的时间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滴酒不沾以保持清醒。如果你想听真话,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以前为什么会酗酒。” “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事呢?” “呆在同一个频道上,”我说,“不要转台。” (全文完)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