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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渴望》
第一章
这是一个美好的夏日傍晚,七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霍兰德夫妇在六点到六点半之间,来到了林肯中心。他们可能先在什么地方碰头——也许是在广场的喷泉前,也许在大厅,谁知道——再一起上楼来。伯恩·霍兰德是个律师,在帝国大厦跟合伙人有几间办公室。他大概是直接从办公室过来的,来这里的人多半西装革履,他并不需要换衣服。
他大约五点多离开办公室。他们家在哥伦布圆环与阿姆斯特丹大道之间的西七十四街,所以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先去接他太太。他们一起慢慢地走到林肯中心——也就半英里远吧,花不到十分钟时间。我跟埃莱娜也是这么悠闲地散步过来的。我们俩的公寓在第九大道与五十七街的交会口,但霍兰德夫妇住的地方要远一些。也可能他们不想步行,是叫出租车,或是乘公共汽车来的。
总之,他们到了那里。时间还相当宽裕,可以在晚餐前先喝上一杯。霍兰德先生五十二岁,个头不小,有六英尺二英寸;下巴很结实,额头很高。年轻时是运动选手,现在每天仍到中城的健身房运动,但是,中年发福的痕迹终究无法完全抹去。年轻时的他,好像总是吃不饱似的;现在的他,看起来富态稳重得多。霍兰德先生一头深色的头发,太阳穴附近已有些银灰;眼睛是褐色的,一般人会觉得这种眼色的人过于警觉猜忌,不过,这多半是因为他听得多,说得少的缘故。
他太太的话也不多,长得很漂亮,虽然不再年轻了,但岁月让她变成了一个端庄秀丽的妇人。她及肩的头发是黑色的,有几缕红色的挑染,整整齐齐梳在脑后。她比霍兰德先生小六岁,身高也差了好几英寸;不过,她脚上的高跟鞋弥补了不少差距。二十多岁结婚之后,她确实胖了好几磅;可当时的她跟模特儿一般清瘦,稍微胖一些也不难看。
他们俩站在埃弗里·弗希尔厅、各拿一杯白葡萄酒,随意拿些点心的模样,至今仍然在我眼前,栩栩如生。既然如此,也许我们曾和他们擦身而过,点头微笑,也可能是我见到了这么美丽的女人,所以多打量了她几眼。我们跟霍兰德夫妇,还有上百位宾客,那天晚上都在场。难怪稍后我见到他们的照片时,总觉得似曾相识。但说实话,我那天到底有没有见过这对夫妇,自己也没有什么把握。也有可能是其他时候我们在林肯中心或卡内基音乐厅遇到过,也不能排除在我家附近见过他们的可能。我的目光可能扫过他们多次,却始终没有正眼细看过,就和那天晚上一样。
我遇到了别的熟人。埃莱娜和我跟雷·格鲁利奥还有他的妻子米歇尔聊了几句。埃莱娜把我介绍给几年前她在曼哈顿上课的同学、一对经常上门照顾她生意的热心夫妇。我也让埃莱娜见过我的朋友。一个叫埃弗里·戴维斯,是我在三十一俱乐部认识的房地产大亨;另外一个是端点心盘的侍者,是我在圣保罗教堂匿名戒酒协会认识的。我只知道他叫做弗利克斯,姓什么可就不知道了,估计他也不知道我的姓氏。
我们还见到了一些久闻其名,但一直无缘结识的名人,芭芭拉·沃特斯、贝弗莉·蒂尔斯都在场。这是纽约仲夏音乐节的开幕酒会,喜欢莫扎特的人在这个夏天可以听个痛快。捐两千五百美元以上赞助这个音乐节的人士,会被邀请参加感谢晚宴,享用晚餐和鸡尾酒。
埃莱娜总喜欢把她做生意赚来的钱攒起来,拿去投资城里的出租产业。纽约的房地产是个只赚不赔的行业,谁都能蒙着眼睛做成一笔好交易,更何况是埃莱娜这么精明的女人。她本来就是那种很少出差错的人,处理自己的生意更是游刃有余。如今,她已买下我们俩在凡登大厦的公寓,还有一套皇后区的公寓在出租。从经济上看,我和埃莱娜都不缺钱,完全不用工作,过几天清闲日子。可我还是干着侦探的老本行,埃莱娜也还是在第九大道往南几条街的地方开她的小铺子。我们都挺喜欢目前的工作,赚到的钱也不愁没有地方用。话说回来,就算是没有人雇我调查事情,或者埃莱娜卖绘画、古董的小铺子没人光顾,我们也不用担心会饿肚子。
我们俩都觉得应该把一部分的收入捐出去。几年前,我有一个习惯:把收入的十分之一顺手放进随便哪个教堂的捐款箱里。近些年来,我想得多了,对于这种做法,有些保留,但是,我还是会找别的机会,把钱捐出去。
埃莱娜喜欢赞助艺术活动。要论听歌剧、参加画廊开幕式、博物馆展览的次数,我当然不及她——但是,我去棒球场,拳击场的次数,可比她要多得多。至于音乐,不管是古典的,还是爵士的,则是我们共同的兴趣。爵士酒吧不会要我们捐钱,最多收点入场费;不过,我们可是寄了不少支票给林肯中心和卡内基音乐厅。他们的回报是希望我们多参加他们的活动,今晚就是个例子——有饮料、套餐,还有音乐节开幕式的贵宾保留席。
六点半,我们坐上安排好的餐桌。同席的还有三对夫妇,我们自我介绍,一边吃,一边聊天,很是亲切。如果问我这三对夫妻的姓名,我即使不全记得,也能说上个八九不离十。但,这有意义吗?自此之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们了,在这故事里,也没有他们的角色。伯恩与苏珊·霍兰德没和我们一桌吃饭。
他们坐在别的桌子上,我后来才知道,霍兰德夫妇俩在大厅的另一头。可能我之前见过他们,但在那天的晚宴上,我肯定没有去看他们。听音乐会时,他们的座位就在我们前两排,但他们在中间位置,我们则偏左一些。因此,除非幕间休息时偶然遇到,我应该不会见到他们。
晚餐相当可口,同桌的客人也还算是谈得来。演奏更是动听,这个音乐节的主题是莫扎特:他的钢琴协奏曲和交响乐《布拉格》是音乐会的主题,其间点缀了德沃夏克的交响组曲。节目单上说莫扎特与德沃夏克好像有点渊源;还是说莫扎特与布拉格有点关系?要不,就是莫扎特写过交响乐《布拉格》,而德沃夏克又是捷克人,所以把两者联系在一起了?实在搞不清楚,我没花太多心思在这上面。我就坐在那里,听音乐。音乐会结束后,我们就回家了。
霍兰德夫妇是走路回家的吗?现在已经无从知晓了。没有出租车司机说自己曾经载过这对夫妇。路上的行人也没有注意到他们。他们大概是乘公共汽车回家的吧。但依然没有目击者出现。
那么,还是走路回家的可能大一些。只是霍兰德太太穿着高跟鞋,或许会减少她走路回家的兴致;但是,那天夜凉如水,不闷,不湿,两个人身体都挺好,一时高兴,就这么边聊边走回家也说不定。音乐会散场之后,外面总有一大排出租车在等候,但却有更多人抢着招手,所以99lib?走回家更加简单轻松。不过,还是那句话,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到家的。
演奏会结束,指挥鞠躬下台,乐师鱼贯出场,伯恩与苏珊·霍兰德只剩下一个半小时的生命。
当然,我没有证据,但根据我的想象,他们是走路回家的。他们俩聊了不少事情——刚刚听的音乐、餐桌上那个粗鲁的同伴,在这样的夜色下,散步于纽约街头,又是多么愉快的感受。但大部分时候他们是沉默的,这种沉默是和谐的,是结婚多年形成的默契。
过马路的时候,他牵着她的手,她也正伸出手来,寻觅他的指引。他们就这么手牵着手慢慢回家。
他们的房子是豪华的褐石盖成的,位于七十四街靠近下城的那一端,大概在这排房子中间的位置。这幢房子是他们买的,上面三层他们居住,一楼和地下室租给一个高档古董店的老板。二十六年前,他们买下这幢房子,主要靠的是继承来的财产,花了二十五万多美元;幸好有古董店租金的收入,应付税和维护费用绰绰有余。现在,这幢产业的价值起码是过去的十倍;楼下古董店的租金一个月更高达七千五百块,霍兰德夫妇一年的税都用不了那么多。
如果不是当初投资正确,他们现在一定会笑着说,他们可负担不起这样的豪宅。霍兰德先生当律师,收入相当优厚——他们的女儿念了四年私立学校,不但没有跟银行贷款,就连存款都没动用——只是这些年来,他们无法离开纽约,或者再买一幢价值三百万的房子。
他们俩可用不了这么大的地方。买这幢房子的时候,她正巧怀孕了。五个月后,孩子流产;一年内,她再度怀孕,生下他们第一个女儿,克里斯廷。两年后,独子肖恩出生。肖恩十一岁的时候,参加少年棒球联盟赛,被球击中头部,伤重不治而亡。死亡来得很突然,一时之间,两人都不知所措。接下来的那一年,他每天烂醉如泥,难得清醒;她则是与朋友的丈夫勾搭上床。随着时间过去,两人的伤口慢慢愈合。霍兰德先生渐渐戒掉了酒精,霍兰德太太结束了婚外情,回归家庭。这是他们结婚以来,第一次出现紧张关系,也是最后一次。
她是一个作家,出版过两本小说和十几个短篇故事。她的写作生涯并没有为她带来什么利润。短篇小说偶尔在杂志上发表,没有稿费,最多得到点名声和一些作者赠书罢了。两本小说虽然评价不错,但销路却不怎么样,现在已经不印了。不过,她很享受创作的过程,并不怎么在意物质回报;常常看到她一个星期有五六天都坐在桌前,蹙眉沉思,寻词觅句,反复推敲。
她在顶楼有间工作室兼办公室,她在里面写小说。他们的卧室、克里斯廷的房间和伯恩的居家办公室,都在三楼。克里斯廷二十三岁从韦尔兹利学院毕业后,回到家中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前一年,她跟男朋友同居,分手之后又搬了回来。她经常在外面过夜,说要有个自己的地方。可是纽约的房租简直是天价,合适干净的房间又很难找;她的房间舒服、方便、亲切,再怎么不愿意,也找不出不住在这里的理由。霍兰德夫妇也很高兴有女儿做伴。
他们使用的最低楼层是二楼。褐石豪宅的住户都清楚,这里就是所谓的客厅;房间比较大,天花板也比其他楼层高。霍兰德家的厨房很宽敞,放得下正式的餐桌;真正的餐厅被他们改装成书房与音响视听室。他们也有待客用的起居室,地板上铺着东方地毯,艺术家具看起来很风雅,使用起来也舒适;火炉旁是直到天花板的整排书架。起居室面朝西七十四街,厚厚的窗帘已经拉了起来。
在窗帘的后面,有一把老橡木的大椅子,还有深褐色的皮革镶饰,非常名贵,上面坐着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在火炉边踱来踱去。两个人正在等待。
这两个人已经在房间里待了一个多小时了。他们是在伯恩与苏珊·霍兰德夫妇中场休息,重新回到座位时,闯进他们的住宅的。音乐会结束后,他们已经把霍兰德家里翻过一遍了。这两个胆大妄为的歹徒毫无顾忌,翻箱倒柜,掀开桌子,把书架上的书扔了一地。他们在梳妆台的抽屉里找到了价值不菲的珠宝和小摆设,在办公桌和衣橱的暗柜里找到了现金,在厨房的橱柜里找到了银器,还在别的地方找到了值钱的财物。他们掏空了两个枕套,塞满了他们精心挑选的赃物;但是,他们依旧待在起居室里。他们大可背着赃物,在霍兰德夫妇回家前离开,但他们却一个人坐在椅子上,一个人在炉边踱步。按照我的想象,他们应该已经捞够了。今晚的收获着实丰硕,可以回家了。
但他们没有。如今已无路可退。霍兰德夫妇到家了,他们已经踏上通往前门的大理石阶。他们可曾感觉到家中被人入侵?有可能。苏珊·霍兰德是那种原创性的艺术家,有着与生俱来的直觉。她丈夫则比较传统、务实,被训练得只会处理逻辑和事实,但是,他丰富的经验也可能会提醒他,家里有些不太对劲儿。
她显然是觉得有些不安了,紧紧地抓住丈夫的手臂。他微微转身,看着他的妻子,好像觉察到妻子脸上的紧张神色。几乎所有人都有这种本能,不知怎么的,感觉到一点不安的征兆,得到一点骚动的信息;但是,大部分的人会抛开这说不出道理的暗示,认为是自己疑神疑鬼,完全不理会个人体内的早期警报系统。还记得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事故吧,监测数据已经显示状况异常了,但监管人员却认为是仪器故障,完九九藏书
全不予理会。
他掏出钥匙,插进锁孔。屋内的两个人都听到了外面的声响。坐着的那个站了起来,踱步的那个朝门边移动。伯恩·霍兰德转动钥匙,推开门,先让苏珊进去,自己跟在后面,也进了家门。
他们看到屋里有两个人。但为时已晚。
我可以告诉你他们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霍兰德夫妇又是怎么求情讨饶,讨价还价,但是,这两个歹徒心意已决。他们拿出点二二自动手枪,装上消音器,对着霍兰德先生开了三枪,两枪打中心脏,一枪打中太阳穴。踱步的那个强奸了苏珊·霍兰德,前后都来,在她的肛门射精,又把拨火棍插进她的阴道;另外一个人就坐在橡木椅子上看着整个过程,冷眼旁观,不动声色。当然他也可能催他快点干,抓着她的头发,向后扯,用力得把头发都给扯了下来。然后,顺手用从厨房抄来的利刃,割开她的喉咙。这是一把碳素钢刀,刀锋呈锯齿状,制造商保证说,这种刀连骨头都可以砍断。
我可以想象出整个犯罪过程,就像我想象得出霍兰德夫妇手拉手过马路一样,甚至这两个人是怎么等待他们回家、谁坐在那张有皮革镶饰的椅子上、谁在火炉边踱来踱去,我都可以在脑海里巨细靡遗地描绘出来。我让我的想象力跟事实糅合在一起,绝不曲解附会,只在九九藏书空白处填补润色。举个例子说,我就不知道到底是伯恩还是苏珊有那种感受危机暗藏的直觉,说不定两个人都觉得有些不安。我也不知道强奸苏珊和挥刀砍死苏珊的凶手是不是同一个人。也许他还在她体内的时候,就把她给砍死了,因为这样更有趣。也许他真这么干了,说不定得到前所未有的高潮,也许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我不知道。
苏珊·霍兰德坐在褐石楼房顶楼的书桌前,任想象力驰骋,写她的小说。我读过几篇,结构紧凑、情节丰富,有几个故事的背景在纽约,有几个在美国西部,还有一篇发生在不知名的欧洲国家。故事中的角色时而内敛深沉,时而莽撞冲动;读起来无甚趣味,但很有说服力,仿佛真有这个人似的。虽然我也知道这是她想象的产物。几个主角撑起故事的情节,然后寻找事实加以支撑,或是彻底摧毁。
大家都觉得作家应该有想象力,却不知这也是警察不可或缺的本领99lib.。少了枪和记事本还不要紧,要少了想象力,就肯定是个差劲的警探。不管是吃公家饭的警察,还是自行执业的私家侦探,不外乎是发掘和整理事实。但是,我们得有反思和想象的能力,才能找到一条出路。两个警察谈起正在办的案子,说得更多的一定不是目前发现的事实,而是双方的想象。他们先建构起可能发生的情节,然后才去寻觅事实,或加以证明,或彻底摧毁。
伯恩与苏珊·霍兰德人生旅程的最后一幕,已经在我的脑海中成形。在我的想象中,其实还有更多细节,只是我觉得没有必要在这里重复。真正的场景,应该比我的想象更加暴力——四处飞溅的血迹,点点滴滴的精液,藏在现场暗处的线索和痕迹,够鉴定科的法医忙半天的了。就算是搜证结束,有些问题仍不能断定。比如,是霍兰德先生先死,还是霍兰德太太先死的?我想在他们强奸霍兰德太太之前,就枪杀了霍兰德先生;但也可能相反。现场搜集到的证据无法排除任何一种可能性。也许霍兰德先生听到他妻子被强奸时发出的呻吟与惨叫,然后,第一颗子弹无情的钻进他的身体,让他眼前一黑,耳朵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也许是她看到她先生的死亡,然后才被绑缚,剥了衣服强奸。这两种可能性我都推测过,也推敲过每一个可能发生的细节。
我宁愿事情是这样的:霍兰德夫妇一进门,两个歹徒立刻把门踢上,其中一人朝霍兰德先生开了三枪,但第三颗子弹钻进他的身体前,霍兰德先生就已经倒在地板上死了。这幅血腥的景象把霍兰德太太的灵魂吓出窍,飘到了天花板上,完全切断了情感和肉体的连接,看着她的身体被歹徒凌辱。然后,他们割断了她的喉咙,那身体死了。有一部分的她被拖进了长长的隧道,可能就是所谓的濒死体验吧。然后,一道白光,把她带到一个白色的世界中,深爱她的人,在这里等待。其中,当然有她的祖父、她在童年就故去的父亲、两年前辞世的母亲,当然,还有她魂牵梦系的爱子肖恩。她没有一天不想起这个孩子,如今,他也在这里等着她。
她的丈夫也在。他们只分离了几分钟,现在又重逢了,再也不会分开。
我宁愿这样想。这是我的想象。我乐在其中。
第二章
发现尸体的是他们的女儿,克里斯廷。她跟朋友在切尔西消磨了一个下午,原本打算住在伦敦特里斯一个女性朋友家中过夜。但这样的话她只能穿前一天的衣服去上班,要不,就得回家去拿换洗衣物。有个男人表示愿意送她回家,克里斯廷答应了。他在西七十四街花了好几分钟时间找车位,最后还是双行停车。
他想下车送她进去,克里斯廷说不必了;然后,她穿过马路,踏上通往家门的台阶。那个男人始终在车里等她,看着她拿出钥匙,开门,走进去。他可曾感到些异样?我想没有。我想这只是一种习惯,他从小到大,大家就是这么教他的:送女孩子回家,一定要看到她安全进门,才可以离开。
所以,他还待在那里,正想要离开的时候,忽然见到她站在门口,一脸惊骇。他立刻熄火,下车察看。
案子发生的时间太晚,报纸已经截稿。地方电视台可不会放过这个可以炒作的社会案件,我跟埃莱娜吃早餐的时候,就知道这个新闻了。纽约第一电视台的女主播说,受害者是从林肯中心回家后遇害的,我们这才发现,他们跟我们还曾经同处一室,听过相同的音乐。那时我们还没有想到他们俩也出席了感谢晚宴。只是发现他们曾经跟我们——还有其他上千人——共同听过相同乐团演奏的相同曲目,这种感觉就已经很异样了。稍后,才发现我们可能跟他们在感谢晚宴上擦肩而过,心情就更加忐忑了。
这起双尸命案还不止是个头条新闻,它更是记者口中的好故事。受害者是颇有名望的律师和才华洋溢的作家,优雅、尊贵,竟然在自己家中遭到如此残忍的杀戮。何况女主人还被强奸,小报读者绝对难以抗拒这种新闻;拨火棍插进她的阴道,更增加了血腥惊悚的戏剧性。在我们那个保守的年代,这样的新闻会做适当的修饰遮掩。警察也不会把消息和盘托出,总是会抓住关键,筛选嫌疑犯的供词。这一次,媒体的表现落差很大。时报没有报导,可能是因为措辞不易,太过残忍。电视台只暗示歹徒曾进一步侵犯霍兰德太太,却没有讲述细节。但《新闻报》和《邮报》却大肆宣扬,没有半点节制。
警察地毯式地搜查了邻近区域,终于找到一个目击者。这位邻居说,她见到两个男人,在午夜到一点之间离开一幢房子,可能是霍兰德家吧,她不确定。之所以会注意到这两个人,是因为他们身上都背了个大包;她不觉得有什么可疑,常常有人背着这样的包,在阿姆斯特丹大道的街角找二十四小时的洗衣店,一时之间,她也没有想到这两个人是小偷,当时想:这两个年轻人真可怜,工作那么忙,好不容易在午夜才能抽点时间,清理这些日子留下来的脏衣服。
这位邻居的说法相当含糊,警方的肖像画家束手无策,因为她根本没有看到这两个人的脸。至于身材,她只记得这两个人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有一件事倒是挺特别的,但她自己承认,没什么把握,其中一个人好像留着一把大胡子。
法医认为她的说法有些根据。他们在现场找到两撮毛发,应该是男性胡须,连DNA比对都用不着,因为霍兰德先生的下巴刮得干干净净。
目击者还说,其中一个的腿似乎有些残疾。她觉得他走路的样子很奇怪,不过有可能是因为他肩膀上那包东西太重的缘故。但不能排除她说的可能性,只是当时无法确定。
碰到这种能炒作的新闻,不管有没有进展,报纸一定会放在头版。《邮报》的报导多半是推测和想象,甚至还附了一张肖像,“你可曾见过这名残疾人土?”画中的男性留着一把浮士德式的大胡子,面目狰狞,邪恶凶狠,一个大袋子横在肩上,把他压得有些驼背。是在朝着阿姆斯特丹大道,还是伯利恒街前进?我不大确定。邮报刊登这幅素描的用意,大概是在暗示这是警方提供的线索。其实压根儿不是这么回事。报社请来的素描画家经常添油加醋,为的是上头版有轰动效果。结果《邮报》的读者捕风捉影,胡乱猜测,累及不少无辜的人。
免不了有十几个人会根据《邮报》的消息向警方通风报信;报上的新闻,足够他们把故事编得天花乱坠的了。碰到这样的大案子,就算对方是胡说八道,就算你知道他们是从报纸上看来的,是受了报纸记者的影响,也得提起精神全力应付。但往往就是会有线索从这种电话中冒出来。打这种电话的人,多多少少觉得谁有点可疑,希望警方去查查看。每个线索都需要查清楚,倒不是真的希望能从其中查出什么结果,而是担心事后才知道某个电话确实有真凭实据,那时再懊恼可就来不及了。这是你在纽约市警察局首先要学会的东西。警察学校当然不会教你这些,但却是实战的要领。只要你当一天警察,经验就会一遍一遍地教你。
有个人告诉警方,他们应该去查一个叫卡尔·伊凡科的人。报纸上的素描并不是很像他,因为伊凡科有些嘴歪眼斜,而且他的脸比报上的素描要窄一些。这个人倒不知道伊凡科有没有留胡子,不过,胡子这种东西,每天都可以变的。他有一阵子没见过伊凡科了,不过即使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他,也无所谓。
尽管卡尔跟素描中的人物不大像,但是,有个事实却让警方锁定卡尔这个人,积极侦办。这事画像上可没说得那么详细:卡尔的屁股不知哪儿有问题,有的时候走路的样子很奇怪。虽算不上残疾,但毛病一犯,走路的模样会很滑稽。
问题是屁股有毛病、膝盖不听使唤,并且留大胡子的人可不少。引起警方注意的是拨火棍,那个通风报信的人也没举出什么具体的事例。他只是说,卡尔不止一次挂在嘴边,说如果哪个女人对不起他,或者他在街上看中了哪个女人,他就要来这么一下。卡尔说,我要把滚烫的拨火棍插进她的阴道。
或是诸如此类的话。
卡尔·伊凡科有前科,这大概谁也不会感到意外。未成年时的记录被限制查阅。但之后,他因为盗窃罪被捕过两次。第一次缓刑,第二次他在纽约北部的监狱服刑三年。还有一次,他被指控强奸未遂,罪名不成立,因为受害者无法在一群人中把他指认出来。
大家知道他最后落脚的地方是他妈妈的家。那幢楼底层是一家印度餐厅,他妈妈住五楼,坐落在第一大道跟第二大道之间。那里每幢楼房的底层,好像都是印度餐厅。只是伊凡科老太太已经不住在那里了,邻近的住户根本没听说过卡尔,没人知道他是什么人。
.99lib?如果真想找一个人,有成千上万的办法可以把他挖出来。可是这个卡尔着实奇怪,警方手段用尽,还是连影子都没有见到。就在这进退两难的尴尬时刻,布鲁克林警方前往科尼岛大道处理一起居民的举报案件。他们说,有一幢楼房的底楼,大门紧锁,不断发出恶臭。警方破门而入,发现了两名高加索男性,年纪在二十五到三十五之间,死亡时间在几天之前。现场找到的文件和稍后的指纹辨识,都确认死者是杰森·保罗·比尔曼和卡尔·乔恩,伊凡科。比尔曼的皮夹里有一张驾照,登记的就是科尼岛大道的现址。伊凡科的皮夹里没有驾照,倒是有张学生证,透露了一些信息。那是在纪念品店可以找到的小玩意儿,伊凡科就读的是“黑街大学”,地址是“纽约贫民窟”,如果发生意外或是患重病要通知谁呢?伊凡科的建议是“市立停尸房”。
两个人都死于枪击。伊凡科四仰八叉地躺在光秃秃的地板上,胸口挨了两枪,太阳穴一枪。死法跟伯恩·霍兰德先生有些相似;经过弹道比对,凶手用的也是一把点二二自动手枪。警方没花多少工夫就找到了凶器——握在比尔曼手里。他坐在房间的角落里,背靠着墙,握枪的手垂在两腿之间。看来他是把枪管伸进嘴里,再把枪口朝上,开了一枪,子弹穿过上颚,直达颅腔。职业杀手很喜欢使用这种点二二自动手枪,子弹会在脑子里像撞球一样乱弹,中弹者很少有幸存的。比尔曼一枪毙命,只是在这种状况下,用哪种手枪,结果大概都差不多。常常有喝得烂醉,或是郁闷焦虑的警察一时想不开,掏出执勤用的点三八,饮弹自尽,也是朝上颚开一枪,虽然子弹在脑袋里不像点二二那样乱弹,但照样可以魂归西天。
两个从霍兰德家偷的枕套也找到了。一个已经被掏空,卷成一团,胡乱塞在地板的角落里;另外一个还有半袋赃物,放在凌乱的双人床上。纯银镶饰的大木匣和十二人份的银餐具放在比尔曼的大橱柜里。经过克里斯廷的辨认,这些都是她家里的东西,还有几件她母亲的珠宝和小摆设,也陆续找到了。
鉴定科法医认定命案现场发现的男性胡须来自卡尔·伊凡科。苏珊·霍兰德肛门里的精液,也是他的。从X光检验结果来看,伊凡科的臀骨不好,所以走路的姿态才会很奇怪。目击者和通风报信的不知名人士,描述得相当准确。
那个时候,尽管报纸和电视成篇累牍地报道,我却不知道这么多细节;有别的事情正盘踞我的心头。
除了定期捐款之外,埃莱娜碰到像莫扎特音乐节这样连续十来场的演出,通常还会订一大堆的票。我常常陪她一块儿欣赏这些艺术活动,不过偶尔缺席也没关系,她总是找得到人用我的票。去年,她带TJ听了一场男高音演唱会,伴奏的还是小管弦乐团时期的古乐器。我很喜欢听这样的音乐会,但我那时有案子要办。据我们所知,这是TJ第一次欣赏古典音乐。埃莱娜说,TJ喜欢得不得了,歌声、音乐,没有不陶醉的,但是,我们也没想到,他会因此跑去买了整套的CD。
星期一晚上,我们参加了开幕音乐会,下一场是星期四的艾丽西亚·德·拉罗查钢琴演奏会,门票已经售罄。星期四时我们已经知道自己不但跟霍兰德夫妇欣赏了相同的音乐,而且感谢晚宴他们也在场。凶手还没抓到,埃弗里·弗希尔厅里一片嗡嗡声,大家都在谈论这起惨绝人寰的凶杀案。凡是我耳朵听得到的地方,话题都没有离开过霍兰德夫妇。
我照例在中场休息的时候,到贵宾长廊去走走,不是为了这里免费供应的咖啡和巧克力,而是想多听听人们在说些什么。有一对我们常常遇见的夫妇,现在已不是点头之交了,应该可以走上前去聊几句。他们问是不是在餐会上见过我们,有没有见过霍兰德夫妇,或是跟他们说过话。我们说,我们不认识他们,可能在哪儿见过他们,但现在已经没人知道了。“就是这么回事。”那位太太说,“跟我们坐一桌的人,我们都不认识,伯恩或是苏珊·霍兰德在我们身边坐过也说不定。”
“我们也有可能成为霍兰德夫妇。”她的先生说。他的意思是歹徒也有可能找上他们家。其实很方便的,你知道吗?凶手知道霍兰德夫妇当天晚上不在,也知道音乐会大约在什么时候散场,两个人什么时候会回家。他们有没有可能弄到一份感谢晚宴的来宾名单?有没有可能他们是随意从名单上挑一个人下手?
这未免扯得太远了。但我了解他的想法,知道他为什么如此担心。任何灾难——犯罪也好,地震也罢——只要有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的,当然免不了有或多或少的冲击。霍兰德夫妇跟我们有什么差别?在晚宴的时候,既然他们可能坐在我们身边,我们当然也有可能会被找上门来的歹徒干掉。为什么不可能呢?所以,所有的宾客,都可能成为下一个牺牲者——担惊受怕之余,也庆幸逃过一劫,舒了一口气。现场的来宾心中都夹杂着复杂矛盾的感受。
休息室里的人都很高兴自己还活着,同时也有些惧怕回家,谁能知道凶手是不是已经罢手了呢?
这是星期四的事。星期六的早上,警察踢开科尼岛大道一幢民宅的房门。几个小时之后,警察和全城的人——特别是切身相关的上西城,还有参加过音乐会的人士——都知道这件事情了,也都轻松了不少。凶手不但不再逍遥法外,而且他们全死了。对于报纸来说,接下来几天还是可以炒作这个题材的,增加销量,但这个题材终究没有什么新内容,也就从媒体上消失了。大家不再害怕。原本抢手的防盗器,供货也恢复正常,不再供不应求。参加音乐会的妇女,每个人的包里面本来都有一个小小的喷雾器,现在也放在家里,不必随身携带了。有很多男人原本还跟他们的律师抱怨,说弄一个携枪执照太麻烦;现在他们觉得,实在没有必要费事带那么个东西在身上。
新的新闻又冒出来了,看看报纸刊登的消息,慢慢觉得霍兰德家双尸命案也没什么。星期一,我跟乔·德金共进午餐。这纯属社交,我现在已经不工作了。一年前,我们俩的关系有点僵;但有些事情我非做不可,最后害得我连私家侦探的执照都被吊销了。我干这行二十年,没有执照其实也无所谓;?99lib?但没有朋友和友谊却不行。所以,我决定尽释前嫌,时不时地跟乔叙叙旧,尽管我没有什么事情需要他帮忙。
他是中城北区的警官,这个案子不是他的,跟他的管区也没有半点关系。但我们的话题一直没离开霍兰德双尸命案。这案子虽然没有先前那么扣人心弦,可大家在茶余饭后还是聊得很起劲,只是有些人是职业需要,有些人纯属闲聊。“犯罪率下降了。”他说,“为了弥补犯罪率下降,这些下手狠的人决定用更加残酷的犯案手法填补这种遗憾。他妈的,什么时候开始偷东西非得跟主人硬拼不可?以前的贼,不是看到人就跑吗?”
“绅士珠宝大盗。”我补了一句。
“现在好像没有这种贼了,是不是?以前的行家只挑精品,不值钱的东西瞧都懒得瞧。一得手,马上离开,神不知鬼不觉,行动迅速从容。现在可好,街头上的混混胡乱把橱窗一敲,房门一踢,看到什么就拿什么,十块钱的收音机也要,拿了东西就跑,什么玩意儿嘛!这次更绝,偷了东西还在屋里等着主人回来,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贼和私闯民宅的混血杂种。私闯民宅啊!你明明知道受害者就在里面,硬闯进去,因为你就是想要硬拼。”
“通常是找上卖毒品的。”
“没错,这种人树大招风,是主要的目标。”他表示同意,“‘你把钱放在哪里?说!否则,我就把你孩子的头砍掉。’说跟不说没有差别,他们都会动手,王八蛋。这两个王八蛋,闯进别人家,翻箱倒柜,值钱的东西都装起来了,还要等着主人回家,要干什么?难道有更多的钱可以捞吗?”
“可能吧。他们觉得收获应该不止那么一点点。”
“我想,可能是他们忙活了半天,发现了新的希望。他们见到那个女主人的照片,决定留下来跟她交个朋友。”
“说不定他们在事前就已经见过她了。”
“都有可能。我跟你说,马修,不管你是绅士珠宝大盗还是耍猴戏的混混,都不应该把强奸这种事扯进来。现在,好像非得来一下不可。人在那里,长得不错,管他妈的,想干就干。就像冰箱里有你喜欢吃的好东西,干吗放着不吃?”
“反正不该强奸。”我说。
“这是以前道上兄弟告诉我们的老规矩。但是,对于某些女人、某些‘贱女人’,他们就不会客气。”
“再怎么不客气,也不应该用拨火棍吧。”
“真是王八蛋。你说得没错,一点也没错。怎么说,这种行为也称不上是爱吧?强奸女人。怎么有人说,强奸和性没有关系?如果和性没有关系,那些王八蛋又是怎么硬起来的?难道他们是把伟哥撒在麦片里,当早餐吃了不成?”
“有人见到漂亮的女人,就是按捺不住。”
“是啊。”他说,“这是巧合吗?他强奸她,达到高潮。他会觉得感激吗?如果他还有人性的话。为了表达他的感激,他就把拨火棍插进女人的阴道,割断她的喉咙吗?可恶。见到这样的混蛋,我真希望我们有死刑。”
“我们已经有死刑了。”
他看了我一眼。“我希望的死刑是得克萨斯州那样的。你知道我的意思。”
“不管是哪种死刑,反正派不上用场。他们已经死了。”
“是啊,谢天谢地。至少不会有律师帮他们脱罪,假释委员会也不会认为他们自我反省得很透彻,得到教训,可以放出来了。用拨火棍的那个叫比尔曼?还是开枪的那个叫比尔曼?他这辈子总算开对了一枪。”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自杀。”我说。
“谁知道呢?谁又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干这些事情呢?就算是你搞清楚了,又有谁会搭理你?反正他们已经死了,再也做不了坏事了。”
那天晚上,我往第九大道走去,过了两条街,来到了位于圣保罗教堂地下室的匿名戒酒协会。我在离开老婆孩子和纽约市警察局,一个人跑回城市厮混的时候,养成了到圣保罗教堂的习惯。我总是静静地坐一会儿,为我无法忘记,或是希望永远不会忘记的人,点一根蜡烛;再把厚厚的一沓钞票塞进捐款箱。我捐的总是现金,十分之一的收入,匿名。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捐了多少钱,因为我也没有记录我到底赚了多少。现在想想,这又有什么差别呢?难道我还希望圣保罗教堂的牧师请我参加感谢晚宴吗?
我常参加的匿名戒酒协会现在正在聚会,就在我点蜡烛,投捐款的教堂地下室一楼。我喜欢这种巧合,但过了很久才能不去想其中讽刺的意味。十八年来,我意识清醒,每一天咬紧牙关,竟然坚持了这么久,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绝不碰酒的时间比我干警察的时间还长,几乎跟我喝酒的历史一样。
早先,我每天都参加聚会。接下来,两三天一次;后来,是两三个星期一次;如今已经很久没来了。这种聚会的人慢慢离开并不奇怪;相反,这是正常的现象,尽管有些人戒酒二三十年,还是天天来这里。有的时候,我挺羡慕他们的;有的时候,我觉得他们只是在逃避自己的生活。戒酒计划应该是通往正常生活的桥梁。但是对.99lib.于某些人来说,戒酒计划是通向另外一个聚会的隧道。
我的辅导员已经死了两年了。他死之前,我去戒酒聚会比较频繁。一个杀手拿了钱,冲进一家中国餐馆,把他当成是我,不由分说就给杀了。杀他的人现在也死了,跟这件事情有点关系的人,也全都死了。我还活着,更重要的是,我还清醒。
人们很清楚:如果你的辅导员死了、又开始酗酒了,或是把你老婆拐跑了,你接下来该做些什么。首先,你得去继续参加聚会,然后,再替自己找一个辅导员。这是多年来形成的经验,我没什么意见;抗拒酒精诱惑超过十年的人,都很相信这套。但在我心中,没有人能取代吉姆·费伯。刚开始,对我来说他是力量的堡垒,总能给我各种建议;后来,我们俩更像是朋友,我也不觉得他是什么辅导员。每个星期天,我们都会找一家中国餐馆共进晚餐,天南地北,无所不谈。我确定就是他,让我保持清醒、觉得清醒很舒服,或许这是我们这种关系的核心吧。但我总觉得不止于此,好像还有些别的。总之,我始终不想找个人填补他留下的空间。
这些年来,我也断断续续辅导过不少人。一年前,我辅导了两个,一个戒酒一年,另一个刚刚从戒酒中心出来。不管是哪个,都不像是能和我长久交往的样子;幸好,辅导讲究的是实际,双方只要能通过这种关系强化不碰酒的意识也就行了。因为我是辅导员,所以我出席聚会更加频繁,无论做什么事都更加积极。可是,其中一个——新来的那个——还是又开始酗酒,然后就不见了;另外一个搬到加州去了。从此之后,我就再没辅导过任何人。
我当然可以积极地找人来辅导,是吧?不过,我却觉得没有这个必要。神秘主义者说,徒弟有了之后,师傅自然会出现。我想,这道理反过来,应该也说得通。
当然也有人不参加聚会,照样滴酒不沾。参加聚会,不管要你做什么、听什么,万变不离其宗,主要的目的还是别碰酒。有的时候,我会怀疑,如果我真的不去聚会,会出现什么情况?坦白地说,我没细想过。我的时间又不值钱,一个星期花两个小时,一点妨碍都没有。
那天晚上,我们有音乐会的票,但是是女高音演唱。我比较喜欢乐器演奏,所以埃莱娜找她的朋友莫妮卡去林肯中心,我去参加戒酒聚会。我给自己倒了杯咖啡,跟朋友打了招呼。只要我的兴致高,聚会去得勤,我就能认识所有的人。我在后排挑了个位子,打量了一下周围的情景,我知道屋里这些人的戒酒历史没有一个比得上我。
总是会遇上这种事。十八年毕竟不是一辈子,很多人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四十年,没碰过半滴酒。在全是退休老人的社区里,聚会更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但是在第九大道的教堂地下室,十八年可不算是一段短的时间。
台上的那个人讲的故事里,多次提到可卡因,但提到酒精的次数更多。光听这几句,就可以证明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我的心思飞走了,但他谈话的主旨却始终在我耳边,他以前烂醉如泥,现在清醒了,清醒比较好。
是的,阿门。
聚会结束了,我瘫坐在椅子里,本来想找几个人到火焰去喝杯咖啡;但我却直接回了家。埃莱娜还没回来,我检查了电话留言,有一个,我大儿子迈克尔打来过。
他说:“爸,你在吗?在的话,请你接电话好吗?我想你是出去了。我等一会儿再打过来。”
他没要我回电,我也不知道他找我有什么事。我又听了两次,想从他的语调和用词中揣摩出点端倪。我觉得他的声音有点紧张,但大多数人在跟机器说话的时候都有点紧张。他可能有留言的习惯。迈克尔在硅谷的一家公司工藏书网作,职位不错,整天靠电话联络生意,半辈子就消磨在这玩意儿上。
当然了,打电话给老爸,感觉是不一样的。
十点刚过,加州比这里早三个小时。我找着了他的电话号码,打了一个电话给他。电话响了四声,应答机打开了,我挂了电话,没有留言。
我又听了一遍留言。皱着眉头,盯着应答机发愣。
我走进厨房,煮了一壶咖啡。喝第一杯的时候,埃莱娜回来了,莫妮卡跟在她后面。我给莫妮卡倒了杯咖啡,埃莱娜只有在早上才喝咖啡。我把茶壶拿出来给埃莱娜弄了杯甘菊茶,三个人坐定,聊起今晚的音乐会和惨死的霍兰德夫妇。我本来想提迈克尔的留言,感觉好像有些怪,不过觉得等莫妮卡回家再说也无妨。
电话铃声响起,埃莱娜离得近些,顺手接了起来。“哦,嗨!”她说,语气挺轻松的,但我不知道她在跟谁说话。她接电话的时候总是这样,就算对方是业务员,想请她换家长途电话公司,埃莱娜还是这般和颜悦色。“加州天气不错吧?哦,你在这里?那更好了!你爸爸在,”她说,“我请他来听电话。”我站起来朝电话走去,埃莱娜脸上突然罩上一层阴影,挥挥手,叫我站远些。“哦?唉,怎么会这样?迈克尔,怎么会这样?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天啊,我很难过。我找你爸爸来。”
她放下电话,略略掩住自己的嘴巴。“他要跟你通话。”她说,“但是,我想,他要先跟我说,好让你有点准备。”
准备什么?他的婚姻出现危机,还是他的孩子病了?他来纽约干什么?什么坏消息让他风尘仆仆的赶到东边来?
“安尼塔,”埃莱娜说,她是迈克尔和安德鲁的妈妈、我的前妻,“心脏病发作,死了。”
第三章
在它风华正茂的时代,这幢房子是个宏伟的建筑。这是那种典型的乡下产业,石头、木料混合建成的泥灰房子。当赛奥斯特区还是小村落,四周都是马铃薯田的时候,它就建成了。后来,越来越多的建筑在这里出现,马铃薯地被填平,只剩下几幢老房子还是私人产业,其他的不是被拆毁,就是当了公立疗养院,或是改建成办公大楼。
当然,也有被用作殡仪馆的,比如艾伯马尔路上的这一幢。这还是我第一次开车经过这里。不会错的,迈克尔指示的方向很清楚,更何况草坪上还有一个大大的招牌。我想,我只是不想接近罢了。我想在这里绕一圈,开到一半,本该向右转的,我却向左转,决定先去看看我们的老房子。
房子比我记忆中的小,停车场却宽敞多了。这种房子以前被称为牧场式平房住宅,也许现在还是叫这个名字——三间卧室、一个起居室、餐厅、厨房,都在同一层楼,坐落在城市近郊,占地约四分之一英亩。有的人会加盖一个长廊,把屋子和车库连起来;还有的人——根据我的了解,这其实是同一种人——会把房屋前面的窗户改成落地窗。门前的灌木丛,种了又死了,然后再换。我在这里种过一棵树,长成了纺锤形的橡木小树,现在静静地庇荫着这幢房子。我在前面草坪还种了另一棵树,不过,我还住在这里的时候,它就没有了。我种的一棵桦木也不见了,或许是新主人不喜欢,也或许是他的孩子拿去做了独木舟。
也许是死了。我依稀记得,桦木是寿命相当短的树木。我离开这幢房子起码三十年了,这棵树是我在三十三、还是三十四年前种的?对树来说,是一段不短的时间,对这种寿命不长的树木来说,更是长路漫漫。不管你怎么盼,事物衰败的速度,总是比你想象的快。
婚姻失败了,人死了。树,凭什么例外?
我再度经过殡仪馆。这次我找了个地方,停好我租来的车子。殡仪馆里有很多个厅,一个看起来比环境更加真诚的人站在入口,等待来宾,为他们指路。他问我参加哪一家的丧礼,我想也没想,就报上我的名字。好多年了,她一直冠夫姓。我大概是有点在乎吧,还是觉得她可能会保留夫姓。
他很职业,面无表情。没有一家登记斯卡德这个姓,但是,他却记得有个死者的儿子姓斯卡德,好像还见过一面。在他还没有一步解释之前,我马上就纠正了自己的话。“对不起,”我说,“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是姓斯卡德,现在她姓蒂勒了。”
我按照他的指示走进玄关,屋里映着午后的阳光。我在最后一排找了个座位。仪式已经开始了,一个穿黑西装的男子,用标准的牧师语调叙述生命的脆弱与精神长存的道理。他没说什么我以前没听过的话,也没说什么我觉得特别的道理。
他说教般的话像潮水般在我耳际回荡,我放眼打量这个地方。我看到在前头的一个人,我想他是格雷厄姆·蒂勒吧。我没见过他,但应该没错,他的身边坐了两个女孩,大概是他的女儿。他认识安尼塔的时候,老婆死了,家里有两个女儿,儿子离家出走了。安尼塔搬了进去,帮他把两个女儿拉扯大。
我还看到几个我认识的人——安尼塔的弟弟和弟媳妇,不知怎的,这两个人一下子就步入中年了,比我当初见到他们的时候胖了很多,还有她好像总也不老的妹妹,乔西。靠着中央走道坐着的,是我的两个儿子,迈克尔和安德鲁。迈克尔的妻子琼坐在他们俩中间。迈克尔跟琼生了个女儿,叫梅勒妮。一年前,我和埃莱娜到旧金山度了一个长周末,途中开车到圣荷西去探望我的孙女。琼是第三代的华裔美国人,苗条优雅,梅勒妮更是跨国婚姻的美丽结晶。
我没见到梅勒妮。她多大了?两岁?应该不到三岁,参加丧礼未免小了些。
安尼塔也是,太早了。
“她的生日在十一月。”我跟埃莱娜说,“比我小三岁,三岁半,五十八了。”
“天啊,还这么年轻。”
“她有心脏病,我一直以为只有男人才会得心脏病。”
“女人也会有这种毛病。”
“她不胖,也不抽烟。其实,我他妈的什么也不知道。也许她现在已经三百磅了,还抽雪茄。我一直在想我们见最后一面的光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我记得那个疯子莫特利逃出来之后,只要是跟我有点关系的女性就会莫名其妙地被他追杀。我打了个电话给她,跟她说,她很危险,最好出城避一避。”
“我记得。”
“她气坏了。问我凭什么干涉她的生活?我跟她说,我别无选择;但是,我明白她的想法。你选择了一个新的男人,继续过日子,却因为前夫惹的麻烦被列进死亡名单,还得躲躲藏藏的,这算怎么回事儿?”
“你以前就跟她解释过了。”
“是解释过了。我现在想起来了。梅勒妮出生的时候,我打电话跟她道喜。等一等,不对。我是打过电话,但接电话的是她丈夫,蒂勒,他说,她坐飞机去探望孙女了。”
“然后,你打电话到迈克尔家,这次找到她了。”
“没错。我还记得她一个劲儿地称赞我们的孙女有多漂亮,不过,她好像也是在跟她自己说。迈克尔跟琼结婚的时候,她很不高兴。”
“这我倒不知道。因为琼是中国人吗?”
“是啊,迈克尔是这么说的。因为这两个人完全不一样,生活在不一样的文化里,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她一直挂在嘴上唠叨。但我猜她是不想要一个中国媳妇,或是生出一个斜眼歪鼻的孙子。”
“但最后她还是屈服了。”
“哦,当然。人嘛。安尼塔心肠好,也不会钻牛角尖。她只是以前不认识亚洲人罢了。她的儿子娶了个亚洲人,没多久她就习惯了。”
“你的感觉呢,亲爱的?”
“你是说琼吗?我想,她是迈克尔这辈子最珍贵的宝贝了,也许只有梅勒妮可以与之99lib?相比。你说的大概不是这个吧。”
“不是。”
“我真不确定我现在的感受。”我说,“好像少了些什么,但少了什么?她已经很久没在我生命中出现了。”
“也许少了过去那一部分。”
“也许吧。不管是什么,反正我觉得有些难过。”
“我知道。”
我们俩沉默了好一阵子,然后,她问我想不想喝一杯咖啡。我说,莫妮卡好像把最后一杯喝掉了,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想喝。
“她是在星期六上午过世的,”我说,“孩子们星期天飞过来。我不知道安德鲁现在住在哪里。上次我听说他在丹佛,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待那么久。”
“免得发霉。”
“他们昨天飞到这里来,”我说,“今天晚上才打电话给我。”其实,我也不大确定,“丧礼明天举行,在赛奥斯特区附近。”
“你会去吧。”
“应该会。租辆车,开到城外。时间是下午两点,我来回都可以避开高峰时间。”我看着我的手,“其实,我并不是很想去。”
“虽然如此,我想你还是该去一趟。”
“我想我没有别的选择。”
“你要我陪你去吗?.99lib?t>如果需要的话,我就去;不要的话,我也不会在意。”
“你还是别去了吧。”我说。
“要不我陪你去,我在车里等着。把安尼塔送往墓地的时候,你应该不用陪大伙儿走这一程吧。否则的话,我想TJ也很乐意跟你一块儿去。”
“他说不定会戴着一顶大厨师帽去参加葬礼。”我说,“那我只好退到后座去开车了。不,我自己开车去,一个人就行了。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感到孤独,但一个人说不定反而可以想些事情。”
所以,我一个人坐在最后排的座位上想事情。仪式结束后,我走到前排和格雷厄姆·蒂勒说了几句话,大意是我很难过之类,他也说了几句,表示他很高兴见到我。我们以前大概通过电话。然后我去找迈克尔和安德鲁。他们两个都穿西装打领带,看起来很体面,两个帅气的孩子。
“真高兴你能来。”迈克尔.99lib.说,“仪式还可以吧,你觉得呢?”
“我觉得还不错。”我说。
“你会送妈妈到墓地吗?我可以去安排一下,看看礼宾车上还有没有位置;你也可以参加游行,和其他人一起走过去。不过,在葬礼这样的场合,好像不叫游行,有个专门名词,叫什么来着?”
“送葬。”安德鲁说。
“然后,我们会回格雷厄姆家,呃,应该说是他们家才对。”
“我想我就免了。”我说,“我不去他们家,也不到墓地,我在这里告辞了。”
“随便你。”迈克尔说,“你自己决定吧。”
安德鲁说:“怎么都行。我们俩还有活要干呢。”他掏出一副丝质手套戴上,“我们俩要扶棺。”他说,“提起往事,要不伤心都难。你知道吧?”
“我知道。”
“他们就要阖棺了。如果你想见妈最后一面的话……”我不怎么想,但是,先前我也不怎么想来这里。有些事情你就是得做,不管你想还是不想。我走了过去,看着她,无穷的歉意顿时涌上心头。她看来没半点生气,像个蜡人,仿佛她这辈子从来没有活过似的。
我转过身,使劲眨了眨眼,但那影像始终在我眼前。它跟了我好一会儿,然后才慢慢消失。最后,我才记起熟悉的她。我结过婚的妻子,我曾经爱过的女人。
我的眼光寻找我的孩子。他们在那里,两个人都戴上了黑色的丝质手套,准备扶棺,脸上的表情有些茫然,看不出心里在想些什么。“也许我们稍后可以找个地方聚聚。”我说,“咱们上次见面是什么时候?迈克尔,有两年了吧。至于安德鲁,我已经不记得到底有多久没见了。”
“我还记得。”安德鲁说,“上次我来纽约的时候。四年前,那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埃莱娜。咱们三个人还一起出去吃了晚餐。”
“巴黎绿。”
“就是那家。”
“这附近有没有咱们可以坐一会儿、聊聊天的地方?咖啡馆什么的。在丧礼结束,送完宾客之后,说不定你们能抽空出来。”
他们俩交换了一个眼神。迈克尔说:“我们俩只要一进门,大概就走不开了。有许多人会过来,说几句话,表示致意,我们俩一离开就会被发现的。”
“妈妈有很多朋友。”安德鲁说。
“那么送到墓地之后,回家之前,有没有时间呢?”我说。但是,他们都得坐礼宾车,迈克尔说。安德鲁加了一句,礼宾车会把他们送回到这里,原来就是这么计划的,因为他们俩都开了自己的车。
“琼可以开你的车。”他说,“我载你,一起到好时酒吧去。”
“天啊,别去好时酒吧行不行?”迈克尔转过头来跟我说,“那里是啤酒吧,里面都是高中生、大学生,闹哄哄的,挤得要命。你不会喜欢的,连我都受不了。”
“你会习惯的。”安德鲁说,“你又不是七老八十的。今天也不是周末,时间又是下午,你说能吵到哪里去?”
“天啊,好时酒吧。”迈克尔说。
“那你能想到更好的地方吗?找一个吧。”
“我想不出来,大家都在等我们呢。好时酒吧就好时酒吧吧。”他告诉我好时酒吧大概的位置,然后在殡仪馆礼仪师的引导下,走到棺木的另外一边去了。棺木现在已经阖上了。安尼塔的弟弟菲尔站在安德鲁的后面,另外一边是三个我不认识的人。
我让他们忙去了。
我开着车离开。我原本没这个打算,但不知怎的,我的车还是排在大伙儿的后面,我只得坐在驾驶座上,跟着大家慢慢移动。我们有警察护送,所以不用理会街上的交通标志。我跟自己说,这里的警察真轻松,闲着没事干,还可以护送车队到墓地。但我心里明白不是这么回事。长岛的犯罪案件可不少,街头有卖毒品的,有吸毒品的,有的男人会打老婆,会虐待自己的孩子,有人酒后驾车,一头撞进学校。现在街头还没有像洛杉矶那样有逞勇斗狠的帮派,没有人沿街开枪滥射,至少目前还没有听过,但也许不用等多久。
我把车停在墓园,坐着没动,看着大家下车,走进墓园举行仪式。从我停车的地方,可以看得很清楚,所以,仪式一完,我便立刻驱车离开那个地方。
我没怎么注意前往墓园的路——你只要跟着前面的车走就行了,谁会注意是怎么来的?我转错了好几个弯,又多跑了一些冤枉路,这才找到好时酒吧。我停好车,走了进去,原本以为我的两个孩子已经到了,没有想到里面空荡荡的,就只有一个酒保,下巴看起来很硬,剃了个平头,穿着金属制品合唱团的T恤,袖子卷得高高的,露出结实的肌肉。他唯一的顾客是个老头子,戴了顶布帽,穿着廉价商店买来的外套。看这老头的模样,应该是坐在岩烧或是白玫瑰酒吧的矮凳上,但他却坐在赛奥斯特区一家学生常去的地方,用一个笨重的陶杯喝啤酒。
粗糙的木墙上钉满了学生比赛的锦旗。柱子上挂着陶土做成的大啤酒杯,吧台、酒桌上放了一碗一碗的小巧克力棒。这里是好时酒吧,当然少不了好时巧克力,碗里盛着种类五花八门、用锡箔纸包好的巧克力。酒吧跟巧克力公司同名,当然会搞这些玩意儿,但是,谁会想用巧克力配啤酒呢?我知道有些酒吧会附送一些带壳的花生、豆子当做是下酒的零食。马克斯的堪萨斯市酒吧用的下酒菜是鹰嘴豆。但是,在大口畅饮墨西哥啤酒和德国啤酒的时候,谁会想吃好时巧克力呢?
酒保看了看我,眉毛一扬,可我不想喝啤酒,也不想吃巧克力,我想要波本,双份,纯的,不加水,最好是整瓶的。我拍了拍口袋,一副掉了东西的样子——我的皮夹、钥匙、香烟。“我一会再来。”我说着赶紧离开酒吧,回到车上;把车钥匙插进去,发动引擎,打开收音机。我找到一个被称为“古典乡村歌曲”的频道,埃莱娜一直觉得这两个矛盾的词组合在一起很奇怪。这个台会播放汉克·威廉姆斯、帕齐·克莱因、雷德·福利和基蒂·威尔斯的音乐,就在这时,迈克尔和安德鲁从一辆灰色的本田雅戈上走了下来。两个人进门的时候说了几句话,安德鲁推了迈克尔的肩膀一把,打开门,然后两个人就不见了。.99lib.
我等着《上帝不曾造就酒吧天使》这首歌播完,才跟着走进酒吧。
第四章
迈克尔点了喜力,我说我要一杯可口可乐。酒保问,百事可乐行吗?我说,也行。不管百事可乐还是可口可乐,我都不想喝;我想喝的,却不能碰。其实,我并不真的想碰。强烈的渴望压迫着我,让我觉得非离开这里不可,幸好,想要一杯跟真的来一杯还是有点距离,更何况欲望升腾一阵之后,也慢慢淡了。可口可乐可以,百事可乐也行,一杯水也可以。
安德鲁说:“管他呢,这里是长岛,不是吗?咱们来杯长岛冰茶吧。”
这玩意儿是我不碰酒之后才发明出来的,我没喝过,估计是混杂了各式酒类的鸡尾酒,一丝茶味儿都不会有。这个酒名有点讽刺,很可能是禁酒时期还得靠走私酒类的时候留下来的暗语;时代变迁,就可能更讽刺了。喝这玩意儿喝到不省人事的大学生,可能连越南在哪里都想不起来了。
饮料来了。安德鲁喝了一口,立刻说这酒太糟了。“这是谁想出来的?”他一脸狐疑,“应该很有劲儿的,但是,什么味道都喝不出来。我想这就是重点吧,十九岁的少年想把女朋友灌醉就用这个。”他又喝了一口,“后劲来了。这是我这辈子的第一杯长岛冰茶,也许是最后一杯,也许不是。等我干完这杯,再来个半打。”
“我想你不该再喝了。”他的哥哥说,“格雷要我们回家帮忙。”
“你叫他什么?格雷?”
“妈是这么叫他的。”安德鲁说,“我根本没有什么机会叫,真的。除非我打电话过去正巧是他接的,还有前两次我去看他们的时候,叫了一下。”
“那是四年前了。”我说。
“另外还去过一次。”
“哦?”
“我想是上一个感恩节吧。我没什么机会好好看看这座城市,每次只待两天,就匆匆地走了。”他盯着手上的酒杯。“我打了几次电话给你。”他的口气有些不确定,“每次都是电话应答机,我不想留言。”
我说:“格雷,看来还不错。”
“他人是不错。”安德鲁说。
“他对妈妈很好。”迈克尔说,“总是陪着她,你知道吗?”
不像某些人。“我真没想到我得面对这一天。”我说,奇怪我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从他们的表情看来,他们也着实诧异。“我以为我会先走。”我解释道,“这事我想得不多,只是理所当然的觉得应该这样。我比她大三岁,历经沧桑,一般来说,男人会先死。谁想到她就这么走了。”
他们什么也没说。
“大家都说这样是最好的结果了。”我说,“前一秒还在这里,下一秒就到另一个世界去了。还来不及说痛苦,省得病魔缠身,不用站在边缘,总是瞪着眼睛朝无底洞看。但我可不喜欢这样的死法。”
“你不喜欢?”
我摇摇头。“我需要时间,以确定我没留下什么麻烦,把所有的事都处理好,也需要时间让我周围的人习惯。就这么撒手走了,死者可能是轻松,对活着的人来说,可是折磨了。”
“这我倒没有想过。”迈克尔说,“琼有个婶婶得了老年痴呆症,拖了很多年。最后她心脏病发作走了,大家也轻松了不少。”
我说他讲得有道理。安德鲁说,轮到他的时候,他希望一头栽进一大桶羊毛脂,死的时候浑身感觉滑滑软软的。这话有些好笑,但是,酒桌上的气氛凝重,没人笑得出来。
“不胡扯了。”迈克尔说,“其实先前有征兆。一年多前,妈妈曾经有过一次轻微的心脏病发作。”
“这我倒不知道。”
“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妈妈和格雷都没说。但是,因为她有糖尿病、血压再一高……”
“这我也不知道。”
“你不知道?她得糖尿病至少有十年了。我只是不知道她得高血压有多久了,有很多人得了高血压,自己却没发现。她的糖尿病不严重,不需要注射,只要口服胰岛素就行了;但可能会影响她的心脏,让她血压升高。她的心脏病曾经发作过一次,下一次只是时间问题,只是我没有想到来得这么快。”
“我以为她完全康复了。”安德鲁说,“感恩节的时候她看起来还好好的。她跟格雷计划了很多事情,本来要搭邮轮到德国各地去玩的。”
“下个月,”他的哥哥说,“劳工节过了就出发。”
“这下全完了。”安德鲁说,“说不定他们的船票可以给你和埃莱娜。”
一阵难堪的沉默。然后他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说这种话。”他举起杯子,通过天花板的灯光看着。我记得我以前也常这样,不过用的不是长岛冰茶的杯子。“这玩意儿上面应该贴个警告标志。对不起。”
“算了。”
“不好意思。我想埃莱娜大概不会想到德国去,是吧?”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她不是犹太人吗?”
“那又怎样?”
“她对德国应该没什么兴趣,她会不会担心到那里会被做成肥皂?”
迈克尔说:“安德鲁,别说了。”
“嘿,开个玩笑嘛。”
“这一点都不好笑。”
“没人欣赏我的笑话。”安德鲁说,“肥皂、羊毛脂,没人笑,今天我的笑话不受欢迎。”
“今天不适合讲笑话,兄弟。”
“那么今天适合干什么呢。兄弟?请你告诉我好吗?”
“你们兄弟俩是不是该回去了?”我说。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接下来要干什么,我不在乎,我只知道我想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接下来几个小时,格雷可能很需要你们帮忙。”
“格雷,”安德鲁说,“你见过他吗?”
“刚刚见过,在丧礼上。”
“我还以为你们是老朋友呢,叫格雷叫得这么顺口。”
我转向迈克尔。“等会儿还是你开车吧。”我说。
“安德鲁没问题。”
“不行。”
“他只是有些难过罢了。”
“当面议论我,好像没我这个人似的。”安德鲁说,“我能问个问题吗?他妈的,就一个问题。”他无意征求我们的意见。“你他妈的凭什么板起面孔教训我?你他妈的凭什么?”
我感觉我的怒气正顺着后背蔓延。我得赶紧按捺住。
“妈活的时候,你根本不管她。”他还是不依不饶,“你真的爱过她吗?”
“我想我曾经爱过吧。”
“这爱没持续多久吧。”
“没错。”我说,“我们俩都不怎么适应婚姻生活。”
“她可能比你强。是你离开她的。”
“我肯定自己不是唯一做过这种事的人,对男人总是容易些。”
“也不尽然。”他说,“这几年来,我碰上不少说走就走的女人。收拾行李离开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
“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特别是有孩子的时候。”他说,“是吧?”
“是的。”
“我想我们不算吧。我和迈克尔。”
我被问得哑口无言。我先前感受到的愤怒,现在愈发强烈了;只要有点空间,怒气就一个劲儿地往上蹿。如果说我还有点感觉,那就是无穷无尽的疲惫。我不想说下去了,但我知道对话只会没完没了。
“你到底为什么会出现?”
“因为你哥哥打电话给我,说起这件事情。”我说,“不是星期六他发现妈妈过去的时候,也不是星期日你们两个赶到东部的时候,而是昨天晚上。”我转向迈克尔,“你真的很体贴,”我说,“这样,我在丧礼之前就不会太苦恼了。”
“我只是——”
“说实在话,”我说,“万一我跟人约好了又来不及取消,我今天就不来了。你们的运气不错,我是一个最近没什么事可做的闲人。”
“我很害怕打电话给你。”
“为什么?”
“我不知道。你会有什么反应?会说什么话?来,还是不来?我不知道。”
“我不能不来。”我说,“我不会假惺惺地说我多想来,但要我假装没这回事,也办不到。为了你们两个,我要来这里,就算是你们宁可我待在城里也一样。为了她,我更要来这里。”我深吸一口气。“她是个好女人。我这种男人,跟谁都维持不了太久的婚姻关系。她已经尽力了。天啊,我觉得我们两个都尽力了。谁不是这样?尽力就好。谁都是这样。”
安德鲁用袖子抹去泪水。他说:“爸,对不起。”
“没关系。”
“我真的很抱歉,不知道怎么了。”
“六种酒混在一起,”迈克尔说,“装在杯子里。你想会有什么结果?”
我们期待什么结果?
“我想这次你不会再见到他们俩了。”我跟埃莱娜说,“迈克尔和琼明天一早就飞回家了。”
“琼是怎么安排的?把梅勒妮托给她父母吗?”
“他们把她一起带过来了,”我说,“但我没见着。琼觉得孩子不适合参加丧礼,所以把她留在家里了。我不知道她是找个临时保姆,还是请哪个亲戚照顾。”
“你真的不想看看你孙女吗?”
“本来有机会的。如果我决定跟他们一起回家的话,但我直接回来了。”
“我不怪你。安德鲁呢,他要直接回丹佛吗?”
“图森。”
“图森?夏天的图森热得像火炉。”
“是吗?我想他是觉得冬天很舒服吧,如果他冬天还在那里的话。”
“你的滚石小子。”
“不是我的了。”我说,“再也不是了。这两个人都不是我的了,亲爱的。我根本不确定我是否曾经拥有过他们。”
“你是说,过去的那段日子有点不堪回首?”
“这是部分原因。我还是他们的父亲,他们还是我的儿子。否则的话,我们也不会把对方弄得一肚子火了。过圣诞节的时候,他们会打电话、寄卡片来。安德鲁搬家的时候会通知我们一声。有机会来纽约,他们也会给我打电话。虽然不是每次都打,但至少打过几次。他们也不是很常到这个城市来。”
“宝贝——”
“有一天我死了。”我说,“他们也会坐飞机来参加丧礼,西装笔挺。他们俩穿西装很好看,这我得替他们说句公道话。他们会来扶棺,出殡之前的那个下午,他们会先练习。不过我猜,那时,抬那副棺材需要更多的力气。”
“说不定你会因为百病缠身,体重变得非常轻。”她说。
“你还真有一套。”我说,“说什么也不肯饶了我,是吧?”
“饶了你,你会更爱我吗?”
“我不知道还能怎么更爱你。”我说,“在那种场合,他们会对你很客气。他们对格雷也很客气。他们是这么叫他的,格雷。”
“你说过了。”
“哦?我说过了?块头挺大,长得不错,看起来很诚实、心胸坦荡。念书的时候,说不定是校足球队的,可能是后卫。年纪大了,难免发福,但是,身材保持得不错。”
“你的身材也保持得不坏啊。”
“对于即将百病缠身的人来说,还算不差。他们有些恨你,但他们现在谁不恨呢?但到那时候,我相信他们会帮你的。”
“这话听了让人挺安慰的。”
“看情况。”我说,“我把话说在前面,你记清楚了。举行仪式的时候,棺材要盖上。”
“我会处理的。”她说,“除非我先走了。”
“你敢!”我说。
我们大概是在十一点半上床的。没过多久,我就确定我是不可能睡着的。我轻手轻脚地溜下床,不想惊扰她,但她却坐了起来,问我要到哪里去。
“我的心里很乱。”我说,“我想应该还赶得上午夜聚会吧,应该是这个原因,不知道。”
“这主意还不错。”
我穿好衣服。站在门边,我想了一下,说:“我可能会很晚。”
“替我向米克问好。”
“我会的。”我说。
我第一次戒酒成功的时候,列克星顿大道上的莫拉维教堂还有午夜聚会。几年前那地方不见了。但是匿名戒酒协会就像是九头怪蛇,砍掉一个,又长出两个来:一个在市区休斯敦街上,之前那里是个恶名昭彰的深夜营业区。另外一个就是我今晚的目的地——匿名戒酒协会在西四十八街阿兰侬的俱乐部。通常我步行,但今天已经晚了,我上人行道就见到一辆出租车,我伸出手招了招。
我到的时候他们正在念序言。所剩的座位不多,我挑了一个坐下,这才想起来,我最近只来过这种地方两次。我突然有一种天天都来参加聚会的想法,但没过一会儿,我就觉得一个星期之内是不会再参加这种聚会了。我根本不知道接下来要干什么,但这是我一心想来的地方。所以我坐在屋内,听一个瘦瘦的女孩讲自己的故事。她的五官很突出,皮肤斑斑点点;她跟我们说她是怎么在十一岁的时候,偷偷打开父母的藏酒柜偷酒喝,又是如何在十七岁的时候,成为小有名气的妓女。现在她二十三岁,成熟,青春不再,不过,她有高昂的斗志,有八个月不碰酒的毅力,还有艾滋病。
午夜聚会的群体各有不同。早年在莫拉维教堂,常常有醉汉朝大伙儿扔椅子,这时,会有两三个人见义勇为,一起把醉汉扔出去。在午夜聚会里,你可以看到很多刺青、皮饰,身体上还有打了很多眼。一般来说,会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人都比较年轻。他们刚99lib.开始戒酒,故意挑最后一场聚会,免得自己去买醉。聚会结束之后,卖酒的商店都已经关门。虽然酒吧开到凌晨四点,卖啤酒的小吃店更是通宵营业,但凌晨一点,你有很好的机会可以不喝半滴酒就上床睡觉,而且真的可以睡得着。
除了这些绝望的新人之外,午夜聚会也收容了一些受环境或习性所迫而不得不夜不归宿的家伙。这些人有的戒酒很久了,但就是喜欢这种边缘的感觉,你可能会九九藏书发现这种人随时会抽刀子,扔椅子,突然开始颤抖,或是倒在地上抽筋。
我坐在那里,想想我这辈子,六十二年,十八年是清醒的,感觉跟我周遭那些年轻的、新来的、狂野的家伙,有很大的差别。
但其实也没什么不同。
聚会结束了,我谢谢主持人,帮着把椅子收好,然后遁入夜色之中。空气异常厚重,像潮湿的羊毛。我穿了过去,走到五十街与第十大道交会口的西南角,走进葛洛根酒吧。
葛洛根的主人是米克·巴卢。不过,在租约或是业主文件上,你是绝对找不到他的名字的。他用相同的手段在这座城市经营许多生意。他原本在郊区有个农庄,养了几头猪和一些会生蛋的母鸡,被大火烧掉之后,他就把那地方扔到一边,没再理会了。文件上的农场主人当晚死亡,还有一大堆人跟着殉葬。我想是名义上的主人的儿子出面料理后事的。我了解米克,他是不可能回头的。他绝对不会再靠近那个地方。
开这个农庄不是为了赚钱,不过,他的葛洛根酒吧和其他生意应该有大笔盈余。就算是这些表面上的生意赔钱也无所谓,反正他的大部分进账都是来自非法勾当。他打劫毒品贩子,合法、非法的商人都抢,还放高利贷给那些用自己的一只手或一只脚做抵押品的人。我以前当警察,后来还当过有执照的私家侦探,但这个职业罪犯却是我的好朋友,我在很久以前,就放弃了探索究竟这是为什么。
埃莱娜总是说,上辈子我们俩一定是兄弟。这是我能找到的最好的答案。
酒保朝我点点头。我只知道他叫利基,但不确定怎么写。他刚从贝尔法斯特乘飞机来到美国,在葛洛根打工,沉默寡言。最近爱尔兰的人口进多出少,经济反弹,赢得了凯尔特之虎的美誉。来找米克的访客,显然都不怎么想去驯服这头猛虎;他们不是身上背着好几年的徒刑,就是被人追杀得无路可逃。于是把心一横,住在布朗克斯或是伍德赛大道,在屋里或者街头替米克干活。
他还是坐在老位子上,面前是一大壶水和一瓶他最喜欢的十二年詹姆森威士忌。看到我他眼睛一亮,这种神情最近还挺少见。我到吧台要了一杯咖啡,到他对面坐了下来。
“今天晚上不错。”他说,“谢天谢地,有冷气这玩意儿。出来啦?你当然出来了,否则你也不会在这里了。外面好一点了么?”
“凉快多了。”我说,“但还是让人呼吸困难。”
“你根本搞不清楚,外面的空气是该呼吸,还是舀一匙来吃。但是,你的心事好像比空气还沉重。”
“你见过我前妻吗?没有吧。”
“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呢。”
“她今天下午被埋了。”我说。但声调不对。除非说话的人自己拿过铲子埋土,否则他的声调不可能对。不知怎么的,在这件事上,我觉得怎么都不对。“她是别人埋的。”我说,“我在车里,看他们铲土。”
“天啊。”他说,干了一杯,我细啜一口咖啡,又聊了起来。我们聊了两个小时,我忘记究竟说了什么,但气氛相当轻松,聊的时间长,沉默的时间也长。我似乎记得我们提到了霍兰德夫妇,还说没想到谋杀这对夫妇的两个凶手没过几天也死了。
“幸好他们死了。”他说那两个凶手。
有的时候,我们会彻夜长谈。打烊之后仍然不肯离去,所有的灯都熄灭了,就剩下我们头顶上那盏昏暗的灯。有的时候,太阳都升起来了,我们俩还没散,米克就穿起他父亲传下来的屠夫围裙,我们到十四街圣伯纳德教堂去望屠夫弥撒。有的时候,我们在西街或是加文斯沃特的弗洛伦特餐厅吃早餐。
但这一次我们什么也没做,也许是都没力气了。最后一个客人在三点三十分一拐一拐地走了,利基锁了门,关上酒吧,再把椅子一张张放到桌子上,方便早班的清洁工来打扫,放到一半的时候,我叫他让我出去。
我走回家,感觉空气清爽了一些,但可能只是我的想象。
第五章
星期六上午,时候不早了,我喝掉第二杯咖啡,看着电视节目表,心里在盘算今天.99lib.该看什么,是ESPN的第三轮高尔夫锦标赛,还是福克斯转播的大都会队比赛。晚上已经决定了,只HBO有中轻量级的拳击赛,就是下午不好打发。
电话响了,是TJ。“是放下电话出门的时候了。”他说,“我在晨星,等你一块儿吃早餐。”
“我已经吃过早餐了。”我说。
“哦,那你坐在我桌边陪我吃也行。这样对你的心脏比较好。”
“什么意思?”
“埃莱娜总是说,看我吃东西对她的心脏有好处。你总说不出这对你心脏有什么坏处吧。”
“可能你是对的。”我把剩下的咖啡倒进洗碗槽。十分钟之后,我过了马路来到晨星,要了一杯咖啡,很难喝,比我刚才倒掉的那一杯差远了。虽然我跟他通过两次电话,不过一星期来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我并没有意识到其实我很想他。
“节哀。我指你太太。”他说,“我的意思是前妻。”
“埃莱娜跟你说的?”
他点点头。“说你出去参加丧礼了。我没参加过几次。”
“你活得越久,参加得越多。”
“我真的很羡慕。”他说。他前面的盘子里面有蛋、香肠和薯条。他边说边吃,我不明白这对我的心脏会有什么好处,但我也的确想不出有什么坏处。
他放下叉子,喝了一大口橙汁,用餐巾擦了擦嘴角。“有个女孩我想请你见一下。”他说,“人很好,又漂亮又聪明。”
“听起来很不错。”我说,“但是,埃莱娜会怎么说?”
他转了转眼睛。“对你来说,也许她是年轻了点。”他说,“还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呢。”
“你是在那里认识她的?”
“是啊。历史课上,不过,她的主修不是历史,是英文。”
九九藏书
“这样看来,她应该很会说话。”
“想当作家。”他说,“跟她姨妈一样。”
“她姨妈是谁啊?弗吉尼亚·伍尔夫?”
他摇摇头。“再给你一次机会。”他说,“别浪费时间说是简·奥斯丁。”
我似乎想起了什么。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我说:“苏珊·霍兰德。”
“差不多了。”
“苏珊·霍兰德是她的姨妈?这女孩叫什么名字?”
“莉雅·帕克曼。她妈妈跟苏珊·霍兰德是姐妹。所以,苏珊·霍兰德是她的姨妈,克里斯廷是她表姐。”
“你希望我去见她?”
“这有好处。”
“怎么说?”
“她认为有人杀了她的姨妈和姨父。”
“她猜对了,可是好像不是什么新闻。”我说,“每个人都会同意她的看法。两个名叫比尔曼和伊凡诺夫的人渣,杀了霍兰德夫妇,还……”
“伊凡科·卡尔·尹凡科。”
“我刚刚说什么?”
“伊凡诺夫。”
“也差不多。”我说,“这些名字我们迟早会忘记的,越早越好。他死了,而且还赔上他的搭档,现在就算找约翰尼·柯克伦也无济于事了。当然,大家在心理上并没有十分满足,坏人在被抓到前就死了,有些遗憾。案子已经结了,我看大伙儿就省省吧。”咖啡杯空了,我四下看了看,找服务员。“如果你的朋友丽莎觉得这宗谋杀案不是这两个人渣干的……”
“莉雅。”
“什么莉雅?”
“她叫莉雅。”他说,“拼法像丽莎,但是,少了个S。”
“原来是这样。”
“其实也可能是L—E—A—H,但是,这样一来,就会念成莱——雅。”
我还是找不到服务员,但总觉得这里的咖啡也不值得让我站起身来跑一趟。“证据很充分。”我说,“你朋友再聪明也没用,我得说,警察这次对了,比尔曼与伊凡诺夫真的是凶手。”九九藏书
“听起来是这样。”
“伊凡科,我的意思是。虽然我又说错了,但我指的是伊凡科。”
“我知道。”
“你明明听到我说错了,故意不纠正我。”
“小心点好。”他说,“调查在这里派不上用场,我决定耍点手腕。”
“你已经开始练习了。好主意,用手腕不会伤人。如果你的朋友真的像你说的那么聪明,她就该知道凶手就是这两个人,比尔曼和他的朋友。”
“她知道。”
“也许说他是比尔曼的朋友夸张了一点,因为所有的账都算到了比尔曼头上。她是觉得还有别人涉案?”
“对。”
“先故布疑阵,把抢劫案和霍兰德夫妇命案栽在比尔曼和他的朋友身上;然后,再把这两个人骗出来,伪装成火并的模样,先杀人再自杀,案子就结了。”
“她倒没有想得这么具体。”他喝干了他的橙汁,擦了擦嘴角。他一转头,服务员还在忙账单的事情,TJ也就不理会他了,继续说:“莉雅说,她不明白他们是怎么做的,至于凶手是谁,作案动机是什么,倒不难想明白。”
“那么,凶手是谁,作案动机是什么?”
“还是她亲自跟你说比较清楚。”
“这是该警察办的案子。”我说,“而且也已经结案了。我不明白现在还去搅和什么。”
“可能不是这么回事。”
“跟这个女孩聊聊,会有什么损失吗?你是不是要这样说?”
“你既然想到了,也就不要让我再费口舌了。”
“这只是浪费时间罢了。你到底有多喜欢这个女孩?”
“这不是艳遇,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
“这个案子最好不要接。就算可以办好,她能有多少钱?雇得起咱们吗?”
“你不要想,这个女孩靠学生贷款过日子。”
“听起来是越来越有意思了。”我说,“一个没钱的女孩,雇我们侦办一起已经结了的案子。她念哥伦比亚大学,住在上西城是不是?跟父母住在一起?”
“不是,她得东奔西走。她妈在亚利桑那,她爸在佛罗里达。”
“这个暑假她不会回家。”
“留在这里上暑期选修课。她选了‘法国大革命与拿破仑’。”
“你就是在这堂课上认识她的?”
“这堂课挺有意思的。那些纨绔子弟也不是没知识,只是不知道用罢了。莉雅选了这门课,还在一家所谓的爱尔兰酒吧打工。这家酒吧很不地道,竟然还供餐呢。”他深吸一口气,“她今天休假。莉雅住在宿舍里,有三个室友。我想我们还是到百老汇和一百二十二街交会口那边,找家咖啡馆再聊吧。”
“今天?”
他点点头。“我跟她约了一点钟。现在走还不算晚。”
“如果我说不呢?”
“那我就一个人去。”他说,“跟她解释,你在全力侦办克雷特法官失踪案和林白之子撕票案,分不开身。”
“你觉得我一定会去?”
“我觉得你可能会去。”
“我想看电视,”我说,“有高尔夫球和大都会队的比赛。”
“该看哪个台,实在很难决定。”
“不管哪个台,都比到上百老汇的咖啡馆里浪费时间强。”
账单还在桌上,我叹了一口气,伸手去拿。“我来付吧。”我说。
“我就知道你会付。”他说,“我们已经在办案了,这笔支出可以报。”
TJ,是我几年前在四十二街那里捡回来的。如今,杜斯那一带已被改建成迪斯尼乐园了。他自命是我的助理,我也喜欢有这么个人在身边,从来没有想过要赶走他。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小伙子着实能干。他的模仿能力是与生俱来的,从街头黑人小混混的黑话,到皇后区的说唱英文,学什么像什么。不管是布克兄弟的西装,还是松松垮垮的短裤配突击者队的帽子,到他身上,看起来都很顺眼。
有一阵子,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住在哪里;总觉得他的呼机号码就是他的永久地址。有一年圣诞节,我把从赛奥斯特区搬出来之后就一直栖身的旅馆房间借给他住。那时,我已经跟埃莱娜结婚,搬到凡登大厦去了。但我在对街保留了那个房间,名义上是办公室,实际有点像个避难所。更何况这个房间还受到租金管制的保护,除非被枪指着,否则在纽约谁会放弃受租金管制约束的房间?我把TJ安置在这个房间里,顺便帮我打理生意。我还附赠了一个圣诞节礼物——电脑,当然也是由他负责照料。他总有办法从国际网络上找到一大堆相关资料,就好像从空气中变出来的一样。埃莱娜九九藏书也买了一部电脑,两个人隔着马路传电子邮件,而且乐在其中。就像一对拿着两个罐子,中间拉条线的小孩。埃莱娜一直跟我说,她可以在十五分钟内就把我教会。改天吧,我总是说。
我总能找到事情给TJ办,跑腿,处理文件之类的,希望他别在刀口上讨生活。这也不难——我的工作本来就不是极端危险的那种——但他还是挨过一次子弹,受伤之后的TJ,热情毫无减退。他有时帮埃莱娜看店,态度自信而骄傲,对客户却又不失尊敬亲切,让人误以为他在索斯比拍卖行受过训练。最近他把时间都耗在哥伦比亚大学,穿着条卡其裤,上面套件马球衫,觉得什么课有趣,就进去旁听。其实,没有登记、没缴旁听费,这么做是不行的;但是,有几个教授认识课堂上所有的学生?就算是有几个注意到了,也一定以为这个人真的对他们的课有兴趣,只是不想拿学分罢了。
埃莱娜知道他是这么打发日子之后,曾经表示她可以赞助学费。这个点子可把他吓坏了。一年两万五至三万的学费,把他放进教室里,听一样的内容?唯一的差别就是混张文凭,再和以前一样谋生?这有什么意义?
在去地铁的路上,我说:“伊凡科、伊凡诺夫,其实是同一个名字;只是一个是俄罗斯,一个是乌克兰拼法而已。听起来不错,但也就是英文里的约翰逊之类的名字。”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个工作吗?”他说,“因为每天都可以学到新的东西。”
“是啊,是克里斯廷,对吧?”
“你说什么?”
“她觉得整个事件是有人设计的,幕后黑手就是霍兰德夫妇的女儿,她的表姐克里斯廷。她认定克里斯廷是凶手。”
“这个嘛,”他说,“反正不是简·奥斯丁杀的就是了。”
第六章
多年前,大概是五六十年代吧,有一对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夫妇,只是他们的成功如流星般一闪而过。他们姓基恩,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基恩先生笔下的儿童形象都有些浪荡的江湖气,眼神世故而阴森;基恩太太专画青春期的女生,也是长着一对邪气的大眼睛。就我看来,基恩太太的作品中隐含着她先生没有的肉欲,但我的看法可能有些主观,也许一个恋童癖会有不同的解释。
基恩夫妇着实风光过几年。全国各地的年轻夫妇争相抢购他们的画作复制品。有一天,出事了——不知道是沃伍德斯托克音乐节、阿尔塔蒙特,还是越战——反正原本疯狂喜爱基恩夫妇作品,总喜欢让那对眼睛随着他们在卧室里转的人,突然觉得这些画只配扔进垃圾桶,平凡陈腐,做作得令人作呕。
基恩夫妇的作品被束之高阁,在角落中积攒灰尘,最后被送去教堂慈善义卖,或是在社区的拍卖会上随便讨个价钱。基恩夫妇从此消失。根据埃莱娜的猜测,这对夫妇隐姓埋名,开始描绘悲伤的小丑。
在过去几年里,埃莱娜只要在旧货摊上见到他们的作品,一定悉数购下。目前我们已经有了四十到五十幅这对夫妻的画,全部藏在位于曼哈顿的小仓库里。每一副购进的时候只要五到十块钱,埃莱娜很有把握,说等到时机一到,每一副作品都可以用十几、二十倍的价钱卖出去。
“共和党下次执政的时候,”她说,“我一夜之间可以把画全部清掉。”
也许吧,也许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我的意思是,莉雅·帕克曼还真像基恩夫妇笔下的人物——尤其是基恩太太笔下的,她专画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莉雅有个莫迪里阿尼式的脖子,屁股很瘦,手指修长,头发是灰黄色的,皮肤白得几乎透明,当然,还有一对大眼睛。她也给人一种无家可归的仓皇感,有基恩夫妇画作中那种让人心碎的脆弱,只是不知这种感觉能维持多久,会不会在几年之内让人觉得厌烦。
她在一家叫沙洛尼卡的咖啡馆等我们,这家希腊咖啡馆和我们刚才去的那家有些相似。她的面前有一杯茶,挤得干干的茶包放在碟子里,杯子里漂着一片柠檬。茶杯旁放了一本加了图书馆硬壳的书,书脊上印着书名和作者名:《恐怖统治》,贝尔著,还有杜威十进位分类码。书上放着一副圆框眼镜。
TJ介绍我们认识,说着坐进她对面的椅子。我在TJ身旁坐下。她说:“我试着打电话给你的。”
TJ从口袋掏出他的手机,瞅了一眼,又放了回去。“没有响。”他说。
“我没说清楚。”她说,“我并没有打电话给你,我忘了把号码带在身上了。我只是想打电话给你。”
“你想说什么都成。”TJ指出,“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因为我在这里了。”
“那我就实话实说了。”她说,“我本来想,不用你们麻烦走这一趟了。我想我错了,TJ。”
“你现在又想把你说过的话收回去?”
她点点头。“我当时吓坏了。”她说,“跟它多少有点关系,”她拍了拍桌上的那本书,“让我老在想这些事。罗伯斯庇尔、丹东、公共安全委员会。每个人都疯了,行为失控。”
“马拉在洗澡,”TJ说,“她走了进去,杀了他。”
“夏洛特·科黛。扯远了,苏珊姨妈跟伯恩姨父惨死,吓得我魂飞魄散。我无法接受那么简单的解释,两个小偷胡乱找上这家人,顺手杀了他们,原因真的只是他们回来得不是时候?”她在搜寻我的目光,“实在太说不过去了吧,斯卡德先生。你觉得有这种可能吗?纯属意外,一点原因也没有?我想没有那么简单,是不是?”
“你压力太大了。”我说。
“没错。”
“又受到惊吓,悲伤过度。所以,你会觉得事情并不单纯,另有隐情,这没什么奇怪的。”
她点点头,谢谢我替她解围。
“你说说看。”我说。
“对不起,你说什么?”
“你的想法是什么?说出来听听看。”
“说出来可能很好笑。”她说。她想开口,可是女服务员一直在我们身边晃来晃去。我反正也饿了,干脆点了一份奶酪汉堡和一杯咖啡。TJ也要了一份,他的汉堡加了熏肉,另外还多点了一堆薯条。TJ的汉堡要全熟,薯条要炸透,咖啡,外加一杯牛奶,还问他们有没有奶精?他们说有,TJ说,那他改要奶精。
结果,他没有得到半滴奶精。
莉雅说,她只想喝茶,没一会儿,她又改变主意,决定加一份方形菠菜派当做点心,正餐她吃不下。女服务员离开了,莉雅拿起杯子,看了一眼,又放了下来。
“可能很好笑。”我点了她一句。
“是啊,你说得没错。我只敢压低声音说。”
“连想都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很难说出口。”
“完全正确。”
“换个角度来看,”我说,“我们一路赶到上城来,吃的东西还没做好,总要过一会儿才会端上来。趁这空挡,聊聊天也无妨。”
“我想打电话给你们——”
“可你没有。”TJ说,“就算你找到我们,我们说不定还是会来。”
这句话让她很惊讶。“为什么?”
“想要确定你是真心诚意的。”我说,“没有人拿着枪指着你的脑袋。”
“你想——”
“我什么也想不到。我们到上城来,是想把一些事情弄明白。一个小时,两张地铁票,花了这番工夫,空手而归会很遗憾。而且,因为你没有联络到我们,我们俩于是就来了,人都不错,可以来往。言归正传,你觉得有人蓄意杀了你的姨妈和姨父?”
“我不是这样想的。我跟你说——”
“我知道。你不是这么想的,但你偏偏就是这样想,而且还把你真正的想法隐藏起来。别总是自己想,莉雅。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说出来。”
“否则的话,只会越弄越糟。”TJ加了一句。
她深吸一口气,点点头,端起眼前的杯子,这一次,她喝了一口,才把杯子放回碟子里。“所有的遗产都归她了。”她说。
“克里斯廷。”
她点点头。“我第一件想到的事情,不是‘可怜的克里斯廷,她现在是孤儿了,一个人在世上,一个人孤零零的。’我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她现在可有钱了。”
“多有钱?”
“我不知道。但是光是那幢房子就不得了。在七十几街,褐石豪宅。前几天,我忘了听谁说的了,好像是西八十四街的房子吧,有人开价两百六十万。我不知道,也许没多少。对那些有钱人来说,这说不定只是个零头。但是,对我来说,可是天文数字。”
“说不定他们欠了一屁股贷款。”我说。
“伯恩姨父说,他们已经把贷款还清了,现在很轻松。他觉得很骄傲,因为很有远见地买下这幢房子,现在价钱翻了好几倍。事后证明,这笔投资比他每一张股票都挣得多。意思就是说,他还有股票。你说是吗?”
“可能是不怎么样的股票。”
“多少值点钱吧。”
“当然。”
“我肯定还有保险。他们的东西,苏珊姨妈的珠宝、银器、绘画,都有保险。他们是偷走了珠宝和银器,但会有赔偿,对吧?”
“应该有。”
“不过,也免不了有些不会理赔的项目。哦,我的天啊,我坐在这里,满脑子都在算计别人的财产,我成什么了,秃鹰?我的意思是,他们死了。有没有钱留下来,有什么差别呢?他们已经被谋杀了,死了。”
沉默持续了好一阵子,女服务员把吃的东西端上来了。TJ吃了一根薯条,做了个鬼脸说薯条没有炸透,不合他的要求,但他也没有找店家重做,没一会儿,盘子里就不剩什么东西了。我想,薯条大概也不会很难吃。我的奶酪汉堡也还可以,咖啡也比晨星的强。“我很嫉妒她,”她突然说,“我是指克里斯廷。他们还在世的时候,我就很嫉妒她。那么好的父母,都那么爱她,夫妻感情也好。我的父母——算了,我不想在这里提他们。”
“没关系。”
“伯恩姨父和苏珊姨妈时常邀我去晚餐。我至少有一半时间是推掉的,因为我不想占他们便宜。我老觉得自己是个穷亲戚,其实我的感觉也没错,事实就是这样。要不是有奖学金,我过一百万年也上不起哥伦比亚大学啊。就算有奖学金,日子也过得不轻松。”
她嘴上说着,手里也没闲着,做着手势,整理头发,好像手里有把看不见的梳子。她的指甲上泛着一层光彩,看来她涂过透明的指甲油保护指甲,却又不会显得太爱漂亮。她的嘴唇颜色也很正常,我看了半天,无法确定她有没有抹无色唇膏。我已经初步知道了她的行事风格,不过这有什么用呢?
“你嫉妒克里斯廷。”我希望她能接下去说。
“在他们还活着的时候。等我听到那个噩耗,稍稍定下神来之后,也许我一直没有真正轻松下来,不知道——”她停了一会儿,喘口气,四处张望了一下,最后目光正对我的眼睛。“我想,她现在有钱了。我可能更嫉妒她了。”
“你因.99lib. 此觉得你是个可怕的人。”
“我满脑子都是这种邪恶的想法,总算不上是圣徒吧。你说是吗?”
“我没见过几个圣徒。”我说,“但我的生活总有庇荫。我并不认为你嫉妒你表姐,不管是谋杀前,还是惨案后。你用不着觉得可耻,也不必觉得把心思说出来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但是,我怎么想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的感觉。”
“我自己的感觉?”
“你现在有什么感觉?”
她皱了皱眉头,想了好一会儿。“我觉得还好。”她说,好像有点讶异。
“那就好。你是怎么从嫉妒到怀疑的?”
“从嫉妒到——等一下,说怀疑过分了点,我不能用怀疑这个词。”
“那我们换个名词好了。你是怎么想到的?”
“防盗警报器。”她说。
“你说他们有防盗警报器?”
“可是它却没有响。”
“也许他们忘了设定了。”
“报纸也是这么说的,霍兰德夫妇虽然装了防盗警报器,但是他们离开家的时候却忘记设定了。其实他们从来不会忘记设定警报器。买下这幢房子的第一年,有人闯进去,拿走了一些现金和手提电视机;在这起意外后,他们就装了防盗器,连接到大门、一楼的所有窗户和楼下的店面。而且,他们也设定了。”
“他们偶尔会忘记设定吧。”
她摇摇头。“苏珊姨妈还有伯恩姨父,两个人都一样,就算是到街角去寄封信,也会设定警报器。那是全自动的。出门前,把密码输进去,回来之后,马上输入密码解除。二十年如一日,从来没有变过。怎么会有这种事?刚巧忘记设定的那天,贼就闯进来了?”
“如果输入键盘在门口——”
“不是,在衣帽间。”
“好一些。”我说,“但是,小偷还是会先察看那个地方。”
“这有什么好察看的?”TJ自问自答,“就算是窗户上贴了磁条,没两秒钟就拆下来了。”
“窗户上贴着磁条并不代表屋内装了警报器,也不能确定警报器到底设定了没有。”我说,“但是,小偷一旦闯了进来,立刻就会四处查看。就算没看见窗户上贴的磁条,进来后也会看看家里有没有装防盗器。特别是在事前已经摸过情况,知道目标可能装有防盗器的时候,更会先到前门附近仔细检查一遍。”
莉雅说:“没那么简单吧,是不是?他们还需要四个数字组成的密码,输入密码之后,防盗器才会解除。”
“有别的方法,”我说,“如果你知道诀窍的话。可以重新配线,绕开警报器。这能查出来的。对了,密码是什么?你知不知道?”
“一〇一七。”她说,“一〇一七。结婚纪念日。他们是在十月十七号结婚的。我还记得是哪一年。”
“你不用记得是哪一年,就可以解除防盗器了。”
“没错。”她说,眼睛突然睁得很大。“你难道以为……”
“你就是设下陷阱的人。怎么样,到底是不是你?”
“当然不是!”
“好,嫌疑犯名单中不用写你的名字了。你大可以放心,因为你根本不在名单上。你是怎么知道密码的?”
“苏珊姨妈告诉我的。”
“所以这是一个全家人都知道的密码?”
她的眼睛又睁大了,使她看起来有些慌乱。“有一次我们去逛街。”她说,“回家的时候,她手里拿满了袋子。她叫我从她的皮包里,拿出钥匙开门,又告诉我密码,叫我赶紧解除警报器,免得铃声大作。”
“你也知道输入键盘的位置。”
“当然,我启动过防盗器,也解除过。”
“密码是她告诉你的?”
“我总不能胡乱按几个数字吧,是不是?她告诉过我密码,还跟我解释这号码是怎么来的——他们的结婚纪念日。”
“你就记得了。”
“过程是倒过来的。我原先并不知道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但是那几个号码,不知怎的,却印在我的心头,于是我就记住他们是几月几号结婚的了。”
“她觉得让你知道密码无所谓吗?”
“她还不至于觉得我会到她家来偷东西吧。”
“当然不会。但是,他们装防盗器有多久了?二十年?至少有这么久吧。他们很可能在很久以前,就选定了这四个号码,一直没有变更过;而且会把这四个相同的数字用在别的地方。银行提款卡和信用卡密码,说不定都是这四个数字。理论上,大家不能这么做,从安全的角度来看,这样做很不可靠。但是,只要记四个数字,生活可就简单得多了。”
“我也是……到处都用四个相同的数字。”
“这四个数字不是你的生日,就是社会安全号码的后四位。”
从她的反应看来,我猜得没错,但她终究没告诉我到底是哪一个。“我的美国在线上的密码也是。我想我还是得换一换。”
“你姨妈和姨父大概就是这样。”我说,“他们随时会说漏嘴,任何人都可能知道是哪四个数字。小偷事前的研究工作可能很仔细,行家打探消息的手腕也很高明,被他利用了都不知道。修理匠、送货员,都有可能。也许你姨妈曾经找人到家里来过,装个书柜,或是在一楼重新配线什么的;也说不定,你的姨妈和姨父很相信这个人,就算是没人在家,也同意他进进出出。”
“这个人始终守口如瓶。”TJ冷冷地接了下去,“只告诉了自己老婆,说这两个人还真念旧啊,进门出门的时候,都要输进自己的结婚纪念日。然后,他老婆又跟儿子唠叨,忘记父母的结婚纪念日是很不好的事情。有一天,这个儿子嗑了药,沦落到瑞克斯岛吃牢饭,于是他就跟难友说,某某人家的防盗警报器密码是父母的结婚纪念日。恰巧有个人听到了,觉得可以好好利用一下,他现在只要搞清楚到底是谁结婚了,这房子在哪儿,打听这样的消息,应该不会太难吧。”
“也有可能是克里斯廷泄漏出去的。”我说,“‘我的父母很念旧……’刚巧被贼听到了。”
她点点头,好像突然有了什么想法,然后,皱起了眉头。“他们是从前门进来的,”她说,“一定有钥匙。”
“你怎么知道他们是从前门进来的?”
“还有什么别的可能吗?你说呢?要不然他们怎么会来得及把防盗器关掉?”
“总有四十五秒到一分钟的时间吧,看是哪一种防盗系统。如果在事前就知道输入键盘在哪里,这时间绰绰有余。你可能是对的,他们是从前门进来的,但这不代表他们有钥匙。”
“如果他们是从前门硬闯进来的,不是会有痕迹吗?为什么我的姨妈和姨父都没有注意到呢?”
“两个问题,一个答案。”我说,“很难说。这行的老手撬开标准的扣针倒钩锁,不会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过程只要几分钟,干净利落,虽然没有电影上演得那么简单,但也不用胡迪尼之类的传奇人物才办得到。如果你不打算撬锁,还是有很多方法的,不用把门弄得粉碎,照样可以进去。会不会留下闯入的痕迹呢?有可能,但是,需要在很亮的灯光下,有很好的眼力才看得见。又不是出了多久的远门,谁在回家的时候,会想到有人闯了进去,先仔细查看门锁呢?”
我们又推测了几种状况,她一个劲儿地点头,玩弄头发,发出一些没有意义的声音。“我疑神疑鬼,都白费工夫了。”她说,“我应该打电话给你们,请你们不要过来的,害你们白跑一趟。”
TJ说,听她这一番话,就算要我们从伦敦飞来也值。“不过坐了一趟地铁,”他说,“.99lib?算得了什么呢?”
我跟她说,这一趟也不是毫无所获。“你起了疑心,而且你的想法也不能完全算是空穴来风。有问题,找不到答案,就是个需要解开的心结。你现在感觉如何?”
“有点蠢,我想。”
“除此之外呢?”
她想了一会儿,慢慢地点点头。“好多了。”她说,“克里斯廷得到了姨妈和姨夫的全部财产。在丧礼上,我一见到她就会产生怀疑的心思,是啊,很不舒服。我真希望她完全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她可能有别的事情要想吧。”
“对,说得也是。”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她跟TJ谈到一个法国名字,大概是他们班上的同学。然后,她伸手想拿账单,但我已经拿在手上了。她说应该由她请客,至少她那份也该由她自己付。
“下次吧。”我说。
我们在一二二街和百老汇的交会口。IRT地铁在一一六街有一站,然后,轨道从地下逐渐升高,到了一二五街的时候,月台已经在地面上了。我们距离一二五街的地面月台只有三条街,但位置却和我们要去的方向相反,想坐车就要往回走一段。其实,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大家会有这种感觉,往前走,往后走,还不是坐一样的地铁?如果,现在下着倾盆大雨,我想我们会依照比较合理的走法,先回头,朝上城的方向去,再搭往下城的地铁。但是,今天很舒服,比前几天凉爽干燥得多,我们俩都想散散步。到了一一六街,我们俩对望了一眼,耸耸肩,继续往前走。
几年前,有人拍了一部关于百老汇的纪录片,从曼哈顿的南端一直拍到这个岛的北部。他们大概没有注意到这个地方,因为百老汇大道并不经过这里。这里有一座跨越哈莱姆河的大桥,街道蜿蜒向北,穿过玛伯丘——在行政辖区上,玛伯丘是曼哈顿的一部分,但这里的居民,都觉得自己是布朗克斯人。如果这批拍纪录片的人真的跑到这么远,他们可能会穿过国王桥和河谷区,直到威彻斯特郡,但他们决定还是沿着直通奥尔巴尼的百老汇大道走下去,不另生枝节了。
这条街道很有意思,沿着一条老街可以插到曼哈顿。我很久没有到这附近来了,走着走着,觉得很舒服。
除了在咖啡桌上跟人抢着付账之外,这是我今天唯一的运动了。埃莱娜每个星期都有三个早上会到健身房健身,每个月上两次瑜伽课。每个新年,我都要来个新年新希望,希望能跟埃莱娜一样,但没过多久,就放弃了,不管怎么挣扎,从没坚持过一月。有人说,走路是最好的运动,我希望他们是对的,因为现在我只剩下这种运动了。
上城跟下城之间的建筑分区从二十英里到一英里都有,长短不一。我们大概走了一又四分之一英里的样子,来到了九十六街。“说不定你走烦了。”TJ说,“这边有个快车车站。”
“我们得找个区域线的地铁站才行。”
“什么意思?”
“快车在哥伦布站圆环站不停车。”我说,“D线和A线都停,就是IRT系统的车不停。”
“七十二街那里有个快车车站。”
“七十二街?”
“我们不是往那边去吗?”
“你是在想七十四街吧。”
“是吗?”
“没有理由去那边吧?”
“所以你打算乘区域线回家吗?”
在说这段话的时候,我们已经走过九十五街。也可以,九十四街还有一个地铁入口,而且是平面的,没有楼梯,不必爬上爬下。
我说:“从九十四街到七十四街,得走多少条街?二十条?”
“我想我可以算得出来,更何况我的裤子口袋里,还有个计算器呢。”
“我们已经走了这么远了,”我说,“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们就把剩下的路走完吧。”
“如果我有兴趣的话……”他说,还转了转眼珠。
第七章
我和埃莱娜从没想过买一幢独门独院的房子,价格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我们俩都过惯了出租公寓的日子,有门房帮我们收包裹、询问访客,水管漏水、保险丝烧坏了,有专门的人来修理,倒垃圾和铲雪之类的也不用自己费心。买一幢房子当然不一定要亲自做这些杂事,可以雇个人来解决,但终究是你的责任。我们这幢公寓的管理很好,每件事魔术般地会有人来料理。我和埃莱娜从来没有想过要搬家。
如果有幢房子,房间会比较多,可是这间公寓的房间已经够多了,比起我们俩以前住的地方宽敞了很多。自我从赛奥斯特区搬出来之后,一直住在一个比衣帽间大不了多少的旅馆房间里,自得其乐。埃莱娜在东五十街租了一套一居室的公寓,工作生活都在那里,距离河边只有一条街。对我们来说,一套有两个卧室的公寓,已经觉得像是徜徉在犹他州那般自由自在了。
我们终于站在霍兰德那幢褐石豪宅的正对面了。我可以想象住在里面的那种满足感。建筑精美细致,和左右的房子相比显得格外惹眼。位置更是无可挑剔,一条街外就是公园,左右各有一个地铁站,距离都不远。虽然从大街上看不见,但估计后面肯定有个花园。你可以在那里烤肉,也可以挑个舒服的晴天,带着一本书、一罐冰茶,消磨时光。
谋杀案发生至今已经十二天了;在科尼岛大道上发现那两个凶手的尸体,也是一个星期前的事情了。这起社会案件总算在报纸上消失了,但是对左邻右舍的街坊来说,恐怖的阴影在短时间内是无法消除的。封锁犯罪现场的黄色塑胶带已经被拆掉了,大门上也没看见封条。
我穿过马路,登上台阶,仔细打量这幢房子。TJ紧跟着我,问我下一步该做什么。
“看看。”我说。
窗帘都拉上了,除了门楣上的磨砂玻璃气窗之外,前门没有其他窗户。我把耳朵贴在门上,TJ问我有没有听见海浪声,我说没有,什么也听不见。我退开两步,按了按门铃,我想应该没有回应,果然也没有人应门。
“没人在家。”TJ说。我看了看门锁。要再亮一点才行,在昏暗的灯光下,的确是看不出任何异状。门柱上没看见破坏过的凹槽,锁头上也没有新近擦撞的痕迹。当然,在这起意外发生之后,很可能锁头被换过了。无论你是即将搬进这幢豪宅还是打算出售,换把锁绝对是首要任务。
位于一楼的古董店已经打烊了,大门紧锁,门前的牌子上有营业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中午十二点到下午六点,另外还用花体字警告说这里装有警报系统,一旦启动,会有武装人员赶到现场。
“如果我们是小贼,”TJ说,“这个告示会把我们吓跑。‘武装人员’还不止是警察呢,是拿把枪在手上的警察。”
“对很多人来说,想到这个场景会很安心。”
“持枪的警察?”他摇摇头,“这辈子还是别碰上他们的好。你要不要闯进去?输入键盘在衣帽间,密码是一〇一七。”
“下次再说吧。”
“你怕有人拿枪99lib.指着你?”
“没错。”
“如果我们还要走到布鲁克林,我现在就告诉你,我不想走。”
“我们为什么要到布鲁克林去?”
“科尼岛大道啊。”他说,“看看警察是怎么破门而入的。”
“行了。”我说,“我想回家,去等地铁吧。”
“已经这么近了。”他说,“走回去就行了。”
埃莱娜做了一顿很清淡的晚餐,意大利面和蔬菜沙拉,我忙着看HBO的拳击比赛。上床前,我洗了个热水澡,但走了那么长的路,让我第二天全身酸疼。我们两点多钟离开家,走到林肯中心。我们买了爱丽丝·杜莉厅下午的室内乐演奏会门票。弦乐四重奏,有一段表演中还加了单簧管。
演奏的曲目是莫扎特、海顿和舒伯特的作品。室内乐和爵士乐当然是两码事儿,但是听室内乐,特别是弦乐四重奏,却不时让我想到小型的爵士乐团,可能是乐器之间的衔接和烘托与爵士乐颇有相似之处吧。虽然明明知道乐谱在两百多年前就已经写好了,现在听起来,却仍然洋溢着即兴创作的激情。
音乐会结束后,我们在泰国餐厅吃了点东西,回家刚好赶上埃莱娜想看的《经典剧场》。这已经是第三集,前两集埃莱娜都错过了。不要紧,只要电视上的演员说话带有英国口音,埃莱娜就会盯着看,我在厨房泡茶,门房用对讲机说,有一位TJ.桑塔马利亚先生来访。
我给埃莱娜倒杯了茶,顺便告诉她我们有客人来访。她说:“桑塔马利亚?我们刚才进门的时候是埃迪在当班,我想八点应该是劳尔来接替吧。”
我们从没想弄清楚TJ到底姓什么——其实,他名字是什么,我们也完全不知道。但可以确定的是:他绝对不姓桑塔马利亚。有时候,门房非要他报上姓名才肯帮他传达,他就会叫TJ.史密斯。他好像比较常用史密斯这个姓,有时,也会改姓琼斯或布朗,或是史密斯的合伙人,TJ.威森——“这个人有点纨绔子弟的浮夸味。”他这样形容这个不存在的人的性格。如果当班的门房对种族特别敏感,他也会找别的名字来应付,比如说,TJ.奥汉拉汉、TJ.戈德堡——假装是乌比·戈德堡的侄子,现在又叫这个桑塔马利亚。一连好几个月,TJ的身份是来自圣基茨岛的年轻人,装模作样,举止矫揉;他也很喜欢装身无分文的穷小子,名字叫TJ.斯佩德。
他上来的时候,挟着一个有半英寸厚的文件夹。“报纸上登的消息,我都找全了。”他说,“连网站上有点关联的玩意儿,也全被我找来了。有意思的是,《纽约时报》竟然没有发现霍兰德夫妇的凶杀案跟沙伦·泰特命案之间的关联。”
“听起来是挺合理的。”我说,“查尔斯·曼森涉案的程度,大概和克里斯廷差不多。事实上,除了在布鲁克林自相残杀的两个混混之外,其他人都是局外人,没什么相干。”他把文件夹递给我,我接过来,说:“干什么?这里没我们的事儿。我们昨天已经花了一个多小时跟你的女朋友谈了话。”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只是个朋友,是吧?”我扬了扬手上的资料夹,“我干吗要看这个?”
“为什么我们要去看命案现场?”
“好奇。”我说。
“害死猫。”他说,指了指文件夹,“而且不止一只。”说完,朝着电梯走去。
星期一上午,我打了个电话给乔·德金,问他可不可以帮我个忙。“我每天早上到办公室去,就是为了帮忙。”他说,“但是我为这城市做的事情,好像帮不了谁的忙。”我告诉他我想要什么。
他说:“这是干什么?老天爷。你是谁,作家吗?想把这个故事写出来,投稿到侦探杂志去?”
“99lib. 这我倒没有想到,这个封面故事应该不错。”
“大家都会想看的。说真的,马修,你到底想干什么,难道有人委托你办这件案子?”
“办什么案子?我的执照早就被吊销了。”
“这我听说了,你不是自愿放弃的吗?不过,有没有执照又有什么差别?你没有执照还不是照干了好几年?”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东西是我故意不要的。”
“恐怕只是原因之一吧。”对话的气氛突然有点紧张起来。他问我客户是谁,我很坦白地跟他说,没有人雇用我。他说:“他们的女儿?这结局还不够好吗?老天爷。杀她父母的人又自相残杀,一个都没留下,干吗还花钱让你在这儿问东问西的?”
“我根本没有见过那个女儿。”我说,“没有人雇用我,调查这起案件,纯属个人兴趣。”
“因为你是一个好公民,见义勇为,伸张正义。”
“正义应该已经伸张了吧。”我说,“记不记得我告诉过你,霍兰德夫妇被杀的那天,我曾经跟他们一块儿吃过晚餐?”
“好像有这么回事。我似乎记得你们并没有跟他们坐同一张桌子,是吧?你知道吗?上个月有个老人家,在地铁G线活活被人打死,G是我爸爸中间那个名字的缩写,但我不觉得我得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去把亵渎我父亲的那两个混蛋绳之以法。当然了,如果有人给我一笔钱去查,又另当别论了。”
“如果真有人雇我,不管是什么案子,”我说,“我就有工作干,有别的事情要忙了,不一定有工夫去查这种已经结了的案子。”
“单单这个理由就足够了,你应该去把你的执照弄回来。”他说,“你是认真的,对吧?我先打个电话看。”
他去忙活了二十分钟,给我一个名字,几个电话号码。“我不认识这家伙。”他说,“但是,有人跟我说,这个人很坦率,有什么说什么;不过,当你记不得埃塞俄比亚首都的时候,可别指望他跟雷吉斯一样,会在一旁催你快点想。”
“我希望你跟他提起我的时候,没有把我说成是个老好人吧。”
“我明白你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谢我,不过,没关系,你会想出来的。”
那个把车停好,看着克里斯廷·霍兰德进门的人身上有手机,于是他打电话报了警。二十分局立刻派了一辆巡逻车来察看,巡警回报了现场情况,一个小时之内,分局的两名侦探前来调查。这个案子原本是他们的,但是,局长眼见媒体报导几近疯狂,一时之间难以平息,于是当机立断,从北曼哈顿调来了刑事组探员,与当地警方成立了专案小组,负责此案。
“这案子明明是我们的,却得跟别人一起办,谁心里都不舒服。”丹·谢林说,“面子问题先放在一边。跟他们合作是比较好的。否则,查了不到一小时,就得把手上的工作放下来去开记者会,这样能有什么进展?刑事组的人知道怎么对付媒体,由他们出面跟记者打交道,我们全力调查,这就单纯多了。在布鲁克林那间公寓冒出尸臭前,我们其实已经掌握了嫌疑犯的姓名,也大致知道他们的长相。只要找到这些混混,就可以把他们抓起来了。除非这两个人死了,否则,休想逃离我们的手掌心。”
乔暗示我谢林不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但在我看来他算是很聪明的了。他有一点鲁莽,毕竟是来自中西部,虽然不严重,但是已经足以让乔这种在纽约混久了的老警察觉得他脑筋不够灵活、动作慢慢吞吞。看到他,就会让我想起一个叫做哈夫利切克的警察,也是从俄亥俄州来的。我很喜欢他,也很尊敬他,愿意常常跟他在一起。哈夫利切克的动作也是慢吞吞的。
谢林是明尼苏达州亚伯里人。进明尼苏达大学前,打过足球和篮球。大学一年级的时候,专踢足球,但是,却没被选进学校的金地鼠足球队。队员的身高最矮也得六英尺五英寸。
他的女朋友主修戏剧,毕业之后和他一起来到纽约,在餐厅打工,顺便旁听些课程。他则在某家公司当小职员,每天乘地铁上下班,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纽约警察的招聘广告。他通过了考试,从此进入警界。他和女朋友的关系并没有维持很久,现在他也不知道她留在纽约,去了洛杉矶,还是回圣保罗老家去了。他不在乎,也懒得去问。我问他想不想念明尼苏达,他看我的眼睛,好像我是个疯子。
他们在拨火棍上找到半枚指纹,DNA检验报告一出来,他们就锁定了伊凡科,他是这么跟我说的。指纹只有一处,而且还残缺不全,本来没有什么价值,幸好靠着得到的信息找出了伊凡科的犯罪纪录,终于有了突破。
“是吻合的,”他说,“法医认为至少有六成把握。这证据拿到法庭,当然不能说铁证如山,但拨火棍上的指纹不完整,有这样的结果其实已经够了。换句话说,我们已经把这案子破了,可我们手上的证据却没有派上用场,法官和陪审团根本看不到我们的成果。真的上法庭,我们有他的DNA、精液、在现场掉落的毛发,还有法医在布鲁克林公寓里的尸体上搜集到的微量证据。”
“微量证据?”
“这么说吧。”他说,“卡尔在办完事之后,可没时间洗澡。”
线索逐渐浮现,破案在望,能量逐渐累积,情势格外紧张刺激。在专案小组精锐尽出,布下天罗地网,全力追捕人犯之际,布鲁克林警方意外发现了比尔曼与伊凡科的尸体。故事自此急转直下,再无悬念。不过,他很高兴案子就这样解决了。
“这样比较对得起受害者。”他说,“不是指真正的受害者,他们已经过去了,是他们的女儿。她太难受了,早了早好。这两个家伙死了也是好事,省得她整天上法庭,应付那些新闻界的疯子。案子结得彻底,血债血还,她再也不用担心六个月之后、六年之后,或是她生命中的哪一天突然被传唤作证,请她判断这两个混混可不可以被假释。案子结了就好,管它是怎么结的呢?父母惨死,不管是谁,这辈子都忘不了。但是,至少她跟我们一样,画上句号,到此为止,没有以后了。”
他很同情克里斯廷,一般人也多半是这个心理,但是,这不会让他断了调查她的念头。“坦白说地,这是你马上就会想到的可能性。”他说,“父母在自己家里被害,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是他们的女儿,你当然怀疑是不是她唆使别人干的。这类案子很常见。最近的一起发生在四个月前,阿斯托里纳有一个高中女生,因为父母反对她跟男朋友交往,她就跟男朋友合谋杀了父母,两人无一幸免。”
我记得这个案子。“他们好像留下了不少破绽。”我说。
“她偷了她爸爸的枪,交给她男朋友,男朋友射杀了父亲,叫这个女孩杀了她母亲。亲自动手说不定是这个女孩的主意,要看你听哪一方的证词。然后,他跑到外面,偷了一辆车,开到女孩家,朝着窗子开了三四枪。女孩子待在屋里,开完枪之后,立刻报警,装出一副歇斯底里的模样,更妙的是,她还在身上弄出许多小伤口,假装是被飞散的玻璃扎的。想得是挺周到的,可他们没想到子弹是直接穿入,只留了一个圆圆的弹孔,玻璃好端端的,根本没碎。
“假设你在玩‘这图哪里错了?’的游戏。哪儿错了?答案是:哪儿都不对。两具尸体都在前屋,但是,他们应该是被一个边开车边开枪的杀手干掉的才对。从现场血迹喷洒的情况和其他的证据来看,至少有一个人是在近距离被子弹射穿,当场死亡,然后才被拖到客厅去的。此外,有颗子弹射穿了墙壁,钉在厨房里,也证明子弹是从屋里射出来的。经过弹道比对,更发现从车上开的那枪跟让那个女的,也就是女孩母亲致命的那一枪,完全是两码事。从车上开出的那枪,射到天花板上去了,角度差那么多,怎么可能杀死母亲?更何况母亲的伤口还有灼伤的痕迹,这是近距离开枪才会有的现象。根本就是事先计划好的阴谋。从屋外飞来的子弹,怎么会在伤口附近留下灼伤的痕迹?”
要这种人不去查查克里斯廷·霍兰德的底,是绝对不可能的;但他没有逼人太甚,主要的原因是克里斯廷涉案的几率不高,再加上这个女孩身心备受摧残,谁也不忍再增添她的痛苦与创伤。他观察克里斯廷的反应,追查她的不在场证明,竖起耳朵,仔细听她的供词。
没有什么疑点。“如果有人自称是天生的测谎机,没有失手过,绝对是狗屁。但是直觉是可以培养出来的。干这行的当然知道每天要被骗多少次。坏人成天扯谎,就算是没有理由,他们也要骗你一下。如果有理由,他们会不断说谎,赌赌运气,看看其中一个能不能蒙住你。‘那袋毒品?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毒品啊,警官。这哪是毒品啊,只是一袋痱子粉罢了,我带在身上,万一我老婆要给孩子换尿布,我好用来拍拍他的小屁股。要不就是……毒品?这是打哪来的?你别冤枉我行不行?’你想笑吧?可他们就是这样骗你的。”
“我忍不住想笑,是因为这些毒贩三十年来,骗人的技巧一点进步都没有。”
“我看他们是变不了。先人留下来的经典谎话,可不能轻易篡改。偏偏每个人都以为他是第一个用这套来蒙混过关的,每一个都以为自己是说谎大师。但你早就把他们看穿了,连他们会搭配什么肢体语言都了如指掌。他们才说第一个字,你就知道他们在胡扯。”
克里斯廷没有撒谎,他非常肯定。她那种反应是装不出来的,苍白的脸色是装不出来的,声音不由自主地颤抖、越来越高,自己却浑然不觉,也是装不出来的。医生说,克里斯廷惊吓过度,必须要接受治疗,吓得都生病了,演技再精湛也办不到。
不在场的证明更是无可置疑。整个晚上她都跟朋友在一起,有些是她的老朋友,有些是刚刚认识的,送她回家的那位男士,就是其中之一。串供的机会微乎其微,大家的证词相互印证,没有矛盾的地方,整个晚上克里斯廷都在场,没有离席。
当然,她父母回家的时候,她不在现场。她有办法让这两个小偷先溜进去,或是把钥匙和密码交给他们,血案发生的同时,再找个地方鬼混,制造不在场证明。但是,实在没有什么理由去怀疑她,也没有证据证明她跟她的父母有什么不合,没听说过他们恶言相向、大打出手,也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深仇大恨。当然了,这幢房子价值不菲,她能继承的财物让人眼红,但是,这幢房子已经算是她的了,她住在里面,又没有什么急需用钱的难关,无缘无故的,为什么她要变成一个唆使杀人的女怪物?
第八章
如果你以为科尼岛大道是通往科尼岛,或者穿过科尼岛的,那你可就错了。这条路的起点是远景公园西南角的圆环,往南延伸,一直到伯德沃克附近的布莱顿海滩大道。我搭乘D线地铁在十六街与J大道的交会口下车。如果我多乘一站到M大道下车的话,应该可以省下几条街的步行距离,但我下了车才知道。
我一边查看方位,一边沿着J大道往西走。这是一条热闹的商业街,满是小餐馆和面包店,大家管这里叫米德伍德区。以前,在布鲁克林还是犹太人、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聚居时候,这里一直住着中产阶级和犹太人。从招牌来看,如今这地方还是有不少犹太人,只是不太看到那种穿着及膝大礼服、戴着宽边帽的传统犹太人罢了,跟犹太区公园或皇冠高地那些地方相比,还是有些不同。
聚住在科尼岛大道的人种更加多样。犹太小吃店的两边分别是一家巴基斯坦杂货店和一家土耳其餐厅。我走过几家二手车店、平价珠宝店,又走了两条街,顺着门牌号码一家家走下去,终于到了我要找的那一家。从洛克斯特街的街角再往前隔两幢房子,有一条巷子从科尼岛大道歪歪斜斜地延伸出来,夹在L大道和M大道之间。
巷子里的一幢房子就是比尔曼与伊凡科的丧身之地。它有四层楼高,方方正正的,像是个长箱子。起初只是一座木结构房子,我想现在还是,至少下半部是,但有人觉得用铝架改良一下会更好。这样可以省下大笔的暖气费用和几年就得粉刷一次的麻烦,更让墙壁看起来独一无二。主人因陋就简,似乎只想把屋子包起来拉倒,懒得装饰,也不讲究.99lib.建筑细节,省钱就行。什么都是四方形的,一个屋顶四面墙,看来是随便找人胡乱弄了弄,到处都是修补的痕迹。
“看你这副专心的样子,好像想把它买下来似的。”
我寻声看去,消防栓旁边有一部警车,一个一头黑发、留两撇小胡子的警官探出头来跟我说话。他穿了一件夏威夷衫,手臂晒得黑黑的。“埃德·艾弗森,”他说着露齿一笑,“你一定是斯卡德。”
一进大门,就看到八个电铃,另外还有一个没有标签的。“高级住宅,”他说,“管理员的门铃可没有标签。”他按了按没有标签的那个,对讲机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警察。乔治,我带了个朋友来见你。”
一阵噼里啪啦的静电声。几分钟之后,一个来自西印度群岛、皮肤黑黑的人走了出来。他个子很矮,两条罗圈腿,上半身很强壮,仿佛练了很久举重似的。
“这是斯卡德先生。”艾弗森说,“他想当你们一楼的新房客。”
他摇摇头。“刚租出去了。”
“开玩笑,现在已经有房客了?”
“下个月一号。房东告诉我说他已经签约了,意思是让我刷油漆,把房间打扫干净。”他皱了皱鼻子,“得先把臭味除掉才行。”
“油漆味儿说不定压得住。”
“能盖住一些。可臭味儿已经渗入地板了。”乔治说,“墙壁里也有。我看得点香才行。”
“可以试试。”
“但是,里面又都是香的味道,这要怎么除掉?”
“嘿,烧菜的油烟味儿可重得很。”艾弗森建议说,“带我们进去看看吧。”
“我跟你说过,租出去了。”
“里面有斯卡德先生想看的东西,他又不想租,乔治。还是让我们进去吧,难道要我再把门踹开?”
“味道淡多了。”艾弗森对管理员说,“你整天在这里,可能没注意到昨天和今天的差别。你先用阿莫尼亚水洗地,就像现在这样,然后把窗户全部打开,再喷点空气清新剂,谁知道这里出过什么事情?”
“你闻不出来?”
“当然闻得出来,但已经比以前好多了。你说已经有个天才租下了这个地方?他是怎么了?鼻塞?”
“他是通过电话谈的。”
“做事情就是不能马虎,租房子怎么连看都不来看。再说说住在对门的那个女人吧,听说她一天到晚都在厨房里忙活。她不是唯一抱怨屋子里有怪味的人,是吧?”
“楼上的人也说他们闻到臭味。”
“楼上都能闻到?”
“从门缝窜出来之后,你看,就这么一路上去了。”
“如果那时她没在对门张罗吃的,或是,尸臭和食物的味道混在一起,相互抵消,谁会想到屋里面有死人呢?她肩膀,自然个屁。那些矮个子都想长高变大,急了,每个人都想试试类固醇,还真的有效,谁舍得放弃不用?但用多了,蛋真的会变小。这些吃类固醇的人,嘴巴上这样说,但是跟肝癌一样,都觉得只有别人才会得。”他摇摇头,“其实,我们不都这么想吗?坏事只会发生在别人身上。否则的话,谁敢乘飞机、谁敢从酒吧出来以后开车回家、谁敢抽烟?说不定,连出门都不敢了。”
“也不敢去听音乐会了。”
“什么事都不敢干了。这里就是命案发生现场,你还可以闻到味道,是不是?情况比乔治想得好一些。你能做的,就是拼命闻,因为什么也看不见了。他把这里打扫干净了。他也非打扫不可,没有理由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保留下来。法医已经验过尸了,证据带走了,照片也拍过了。门一撞开,这案子就破了,完全没有保留现场完整的必要。”
他带我进到前屋,穿过厨房,在后面找到第三个房间。“家具都不见了。”他说,“其实原来也没有什么。客厅里有两把救世军捐的破椅子,纸箱子上放了部旧电视,厨房里有个牌桌,连张床都没有,地板上放个海绵垫,铺张床单,就这么睡了。有没有衣柜呢?这倒记不清了。我只记得一样东西,这里还有一部电视机,放在地板上,可以躺在地上看,不会扭着脖子。”
“他们想得可真周到。”我说。
“他们还想到睡觉的时候要多吸点新鲜空气,刻意把海绵垫放在窗户边。那个疯子,伊凡科,就死在你站的那个位置,四仰八叉地躺在那里,头朝下,身子一半在海绵垫上,一半在海绵垫外。突然想起来了,如果我们在警察局的话,我就可以拿现场照片给你看了,你会更加清楚我刚刚冲进来时候的现场情况。”
我说谢林已经拿给我看过了。
“所以你是想身临其境,自己感受一下。”他白白的牙齿一闪,“闻闻这味道。”
“再跟到过现场的人聊一聊。”
他点点头。“如果你看过照片,对现场应该很清楚。开枪的人在正对着海绵垫的屋角,就在那里,穿着内裤,朝自己开枪之后,现场一片狼藉。不过,就算没有这两具尸体,这里的气味也不会好,相信我。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自杀之前,他要把衬衫和裤子脱掉;或者是他想全裸着死,正要脱内裤的时候,不知道想到什么,觉得还是该体面些,就没脱光。他的牛仔裤扔在电视机旁边,大概就在那里,他的衬衫,忘了他的衬衫在哪儿了,在这附近吧,大概,反正一定在地板上,这地方就这么大。”
“他坐在屋角?”
“瘫在那里。”他说,“自杀之后,身体往前倾,上半身垂着,一眼就可以看到他后脑勺的枪伤。”他走到墙角,指着上面一块有点发黑的地方,距离地板两英尺左右,中间有个圆圈,应该是弹孔,但是被磨平了。“乔治可费了不少工夫。”他说,“子弹射进去,留下一个弹孔,乔治不知道塞了什么东西进去,又磨了一下,但还是留了一些痕迹。如果墙壁是很光滑、泛着光泽的那种,说不定没有痕迹,但是这种墙壁,一射就凹进去一大块。没关系,过两天再油漆一遍,就看不怎么出来了。这种钱再抠门的房东也会出的。现在,你还可以看看当初是怎么回事。”
“是啊。”
“一见到这情景,你猜我马上想到什么事?”
“两口子赌气。”
“一语道破。两个男人,一个海绵垫,自杀的那个人除了短裤外一丝不挂。他杀了他的情人,知道这下完了,就把他的手枪当做老二,往嘴里一放。我第二眼看到的东西是一个空的枕头套,然后又瞥见另外一个枕头套,里面还有些东西。然后,我跑到厨房,看到牌桌上有一个深褐色的小箱子,里面是挑牡蛎的银叉子。想在科尼岛大道找到纯银的东西可不容易。”
“你一下子就想到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
他点点头。“报纸上连篇累牍,上面发了一大堆通缉令,我一下子就想到那个案子了。我的搭档也是,只是忘了是谁先提起来的。顿时,我们热血沸腾,全身都热起来了。你可以想象那种感觉吧。”
“可以。”
“然后你又冷静下来了,因为你没别的事情可以干了。这两个人是凶手,没错,但都死了,案子结了,没有后续了。当然,你必须再查一遍,把前因后果和相关细节弄清楚,不过就是这些了。好笑的是:我跟费茨还得到嘉奖。其实,除了到处看看,我们俩什么也没做。”
“不管做没做,档案里有了嘉奖证明,好处是一样的。”我说,“以前你们一定白费不少工夫,什么也没查出来,这个嘉奖算是补偿。”
“这话说得对。”他说,“现在公平多了。”
我在公寓里四处转转,又跟他聊了一会儿,多感觉一下这个地方,试着回想当初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两个人进门来,放下他们偷来的赃物。他们刚刚强奸了一个女人,又把她和她丈夫杀了,他们感觉——他们有什么感觉?我如何才能知道他们有什么感觉?
他们进门来,过了一会儿——或是几个小时之后,我不知道这里应该用什么单位计时——其中一个人把同伴杀了。然后他自己脱得只剩一条短裤——也有可能他是先脱得剩下一条短裤,再杀他的同伴——坐在墙角,把枪放进自己的嘴巴。艾弗森的想象说不定有点道理,他真把手枪当老二吸了。
我问他,这两个人都住在这里吗?
“地方是比尔曼的。”他说,“四月份签的约,他的邻居都说他是一个人住在这里的。衣橱里的衣服也都是他的。海绵垫上也只有一个枕头。两个人或许可以同睡一张床,但是两个人共用一个枕头,就有点奇怪了。”
“你说得有道理。”
“也许他把伊凡科带回家来,是为了把赃物藏好,或者是两个人分一分,什么都有可能。”他耸耸肩,“也许比尔曼突然是个同性恋,可是伊凡科死活不从,砰砰,你死了,砰砰,我死了。如果两个人里面有个活口,还可以问一问,但是,现在谁都没办法了。”
“所以你只好破门而入?”
“再强调一次。如果他们里面有一个活着,我还可以请他开门。但是,别无选择,只好破门而入。不是我带头冲的,是那两个穿制服的巡警先动手的。他们俩一到这里,就知道这里出了什么事。干我们这行的,谁不知道这股味道?闻过之后,你这辈子就再也不会弄错了。你也是吧?”
“警察到的时候,管理员也在场吗?”
“乔治?就是他报的警。邻居抱怨说这里有臭味,他就报警了。”
“他刚刚不是放我们进来了?”我说,“他怎么不放那两个巡警进去?”
“哦,可能你没有搞清楚情况。当时门从里面反锁了。”
“反锁?钥匙打不开?”
“不是那种门锁。”他说,“其实也不是真正的锁,是那种你在五金店就可以买到的小玩意儿,一半钉在门上,另外一半钉在门框上,只要把那道金属横杆推进凹槽,就从里面反锁起来了。等到乔治开始油漆的时候,这个地方他也得处理一下,如果他真的不嫌麻烦的话。我进来的时候,见过这道门锁,铜做的,亮晶晶的,质地还不错。门本身好端端的,破门而入的时候,门没有损坏,倒把这道锁踹坏了,挂在那里。谢林给你看的那组照片里,有没有这个挂在门边的扣锁?”
“可能我看到的不全。”我又走了几步,透过窗户打量屋后的停车场。那边有四个大垃圾桶,其中三个整整齐齐地排成一线,另外一个在另一边,垃圾满得都快出来了。垃圾桶里面套了个垃圾袋,袋口被扯开来了,应该是老鼠的杰作。我没看见老鼠,但是见到了类似老鼠屎的东西;在法医学校上课的小朋友,应该可以告诉我,这些老鼠早餐吃了什么。
应该可以在这里种种花,我想,或者是放个烤肉架来烤肉,但是,大概只有疯子才会这样做。
“我真希望能知道他为什么要把衣服脱掉。”我说。
“比尔曼?”
“伊凡科也是全身脱个精光?”
“没有,没穿衣服的只有比尔曼。这里很热,你可能已经发现了,屋里少了很多东西,其中之一是空调,甚至连个电风扇都没有。他们可能忙得一身大汗,从曼哈顿背了两大包东西一路过来。比尔曼穿了牛仔裤、长袖衬衫,他可能觉得脱光了凉快些。”
“有道理。”
“也许他们不喜欢穿沾了血的衣服。”
“衣服沾了血?”
“衬衫和裤子上都有。”
“伊凡科的血?”
他摇摇头。“霍兰德夫妇的血。女人的血吧,我想,要看报告才确定。她喉咙被割断了,血喷得到处都是。”
“割断霍兰德太太喉咙的人是伊凡科?”
“你觉 得他们会费心调查这种事情吗?有什么差别呢?他们两个人身上都有血迹。喉咙都被割断了,流出来的血还会少?不管是谁多少都会沾上点血的。”
我说:“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把房门反锁起来。”
“他们刚杀了两个人,把两大袋东西背回家。在这种关键时刻,也许不希望有人闯进来。”
“也许吧。”
“也许是比尔曼杀了他的同伙,希望有几分钟时间可以冷静地思索一下,再到阴曹地府去跟他的同伙会合。是不是越扯越远了?你要知道的是他们是不是锁门了,答案是:是的,而且还从里面反锁起来了。”
艾弗森还有别的事情要做。离开前,他花了一点时间确定门已经锁好了。我还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这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可以偷?
他走了之后,我到地下室跟乔治聊了几句,然后在这幢建筑物里转了转,找些人问问。一半的房客都出去了,剩下的人多半不会说英文,或是宁可让别人觉得他们不会说英文。我毫无收获,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有没有什么值得调查的线索。
我走到M大道,向左转,突然想到,如果要省几步路,我应该斜穿洛克斯特大街到街角去才对。
我又不禁哑然失笑。如果我想节省时间的话,根本连布鲁克林都不用来。我走了几条街,爬上地铁月台等车。
第九章
他坐进车里,漫无目的地驱车向前。他只想开车,就是这样。
车里异常清爽,他的感觉很好。他是个很爱干净的人,车里车外一尘不染,经常洗车。他最近还把车子送去美容,现在的车子更是和展示室里的新车没有什么两样。车里有藏书网一股新车的味道,他已经明白诀窍在哪里了:有一种产品,一种装芳香剂的罐子,名字就叫“新车香”。
他们什么都想到了。
他根本没注意周边的道路,如果不知道要去哪里,走哪条路,有什么差别呢?到了卡纳尔路,他看见了通往曼哈顿桥的标志。他穿过布鲁克林,往南开到弗莱特布什大道,他现在知道该往哪去了。
就这么等着,他想,终究会知道该往哪去的。
然后,你就找到你的方向。
这不是最传统的方法吗?回到犯罪现场。他以前也干过这种事。两次,自从那个夜晚,他发现他自己两度步行经过西七十四街的建筑。经过那幢房子的时候,他会放慢速度。他并不想逗留,也不想多看这幢房子一眼。当然,人们还是会眨着完全无辜的眼睛,打量这幢房子,不是吗?报纸上都是这个新闻,媒体大肆炒作,这幢房子因而恶名远扬。幸好还不至于有人坐着游览车跑到这里来观光,不会有司机拿着扩音器唠唠叨叨的跟你描述这幢房子血淋淋的历史。还没到这个地步,在这座城市,新的暴力总是很快抹去了人们对上一起血腥事件的记忆。九九藏书?99lib?
为什么要挑战命运?他第二次行经这幢房子的时候,一度想到底层的古董店转转,也许买点什么作为纪念。到路旁的小铺子,买点东西,有什么不对?但是,不行,不要动这种念头。
他只用一只手掌控方向盘,另外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喉咙。一根指头滑进领子,摸到脖子上那条细细的金链子。最好的纪念品,他想,是不用花钱买的。
他向右转,离开弗莱特布什大道,弯进科特尤路,又向左转,来到了科尼岛大道。车子缓缓地滑进案发现场,却发现一部警察的巡逻车违.99lib.规停在两幢建筑物旁的消防栓前。车里没有人。警车停在这个区域的消防栓旁,起码可以找出十几个理由。这附近人口稠密,许多独幢民房和集居公寓都在步行可达的范围内,这个警察可能因为别的理由跑到这里来,未必是在调查案件,也不一定是有人报警。他可能只是来看女朋友,或是探望对他很好的叔叔。
他在建筑物周围绕了一圈。在距离现场两幢建筑物外的地方,找了个合法的停车位,盯着那幢房子看。门打开了。两个人走了出来。年轻的那个是标准的布鲁克林人,一副轻松的样子,穿着花花绿绿的夏威夷衫,配了条深色的长裤。另外一个老得多,衣着也比较保守。两个人握了握手,然后那个年轻的——对,他应该是在休假的警察,并没有执勤——钻进警车,开走了。老的那个,目送他离开,又转身回到房子里去。
是房东吧?跟警方确认一下,搜证完毕了,他可以再把房间租出去吗?还是纽约市政府的员工?一个依法办事的小公务员?
当然也可能是新房客,在观察99lib?周围是否安全。但是,这个人看起来不像是住在这里的。
是房东,他认定了。但他其实不在乎,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没有理由回到这个地方来。
这里又不是七十四街,那里还有利可图。
第十章
接下来的几天,我跟十来个人谈过话,有的是通过电话,有的是面对面。没有人雇用我,也没有什么非调查不可的理由,但我还是异常忙碌。
我打电话给几个我认识的律师,包括雷·格鲁利奥和德鲁·卡普兰,打听他们知不知道任何有关伯恩·霍兰德的事情。雷曾经见过霍兰德的新合伙人,一个叫西尔万·哈丁的人,但是,他记得这个人,纯粹是因为他的名字。“我就认识这么一个叫西尔万的人。但我总是得费半天劲儿,才会把叫他菲尔德先生的祌动压下去,因为一见到他,我就会想起西尔万·菲尔德这个词。就算这样,我和他还是没有什么交情。我不能确定他记不记得有我这么个人。”
“什么时候大家连‘硬汉雷蒙德’都记不得了?”
“哦,你这话说得对。如果真有需要的话,我可以打个电话给他,跟他说你想和他聊聊。但我不能肯定这对你来说这是个好方法,因为这样一来,可能会让他提高警觉,套不出什么东西。”
“只要帮我混过接待人员的盘查就行了。”我说。
他打了电话,果然让我一路顺畅,来到了西尔万·哈丁的办公室。他首先向我道歉,说他这里视野不好。“登上帝国大厦,”他说,“你应该可以看到三四个州,是不是?但是,这里只有七楼,看出去,跟地下 室的景观差不多。”他在跟我扯这个的时候,笑得十分得体,让人觉得相当体贴。但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不管遇到谁,他都会用这个笑话来寒暄。
我是来钓鱼的,看看谁手上有对死去的伯恩·霍兰德不利的证据。但是,我从哈丁口中得到的消息并不多。只知道霍兰德的客户对他都很满意,员工和他处得也很好,甚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一提到律师这一行,就满脸不屑。
我知道霍兰德专攻房地产和信托方面的法律业务,看起来实在不像是因为案子惹出纠纷,把比尔曼和伊凡科这两个杀手引上门来。他的运气很好,常常是在败诉前,委托他办案的客户就死去了,有的甚至是生前委托,他根本没有后顾之忧。
我提起比尔曼和伊凡科,问伯恩·霍兰德有没有帮这两个人打过官司,或是处理过和这两个人有关的案件。哈丁记得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我的问题还没有问完,他就开始摇头。“我们事务所只接民事案子。”他说。当然打民事官司不等于大家互相谦让,彬彬有礼,不过我想,他不必跟我谈这一点。“我们这里的合伙人,不管资历深浅,都不处理刑事案件。”
“街头小混混也有可能想立份遗嘱吧。”我说,“也有可能出现在别人的案子里。我的目的是找出这两个人和霍兰德夫妇之间的关系,或者排除这两个人跟霍兰德夫妇有任何关系。”
“我的感觉是后者。没有任何关系。”
显然是我的意志力在坚持。“我想要做的事情,”我说,“是麻烦你全面搜索一下霍兰德先生的电脑硬盘。”我想起TJ先前指点我的用语,现学现卖,其实我不大知道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不只是文件名,要连内文一起搜寻,看看这两个名字——比尔曼和伊凡科——到底有没有出现。”
他严肃地跟我说,他绝对不能做这种事情。档案纯属机密,这是律师与客户之间最重要的义务关系。更何况,霍兰德的电脑设有密码,他人无从得知。我说他一定知道霍兰德的密码,因为事务所不可能让霍兰德手上的案子悬着,影响整体运作,只是他不想告诉我。我说我绝对无意破坏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义务关系,只想找两个名字。如果他找不到,告诉我没有,并不会破坏行规;如果他找到了,不妨改变想法,剩下的事是我该去伤脑筋的。
最后,我想他宁可敲几下键盘、按几下鼠标,也懒得再和我这样纠缠下去。不出我所料,他没有花半点时间思考职业道德的问题。当然,他没找到比尔曼和伊凡科这两个名字,这也没有出乎我的意料。
我又找到了雷·格鲁利奥,问他对比尔曼与伊凡科有没有印象。这两个人大概不会雇用律师,但谁知道呢?不过我相信,霍兰德夫妇血案只要能和政治扯上一丝关系,“硬汉雷蒙德”就有办法大显身手——比如批判社会制度——让大家一时之间摸不着头绪,最后让他下流无耻的客户无罪开释。
但他也没有帮这两个人打过官司,在科尼岛大道命案曝光前,连这两个小角色的名字都没听过。德鲁·卡普兰,布鲁克林一家法律事务所的所长兼律师,虽然无案不接,但也不知道这两个人。他说,比尔曼这个名字有点耳熟,但却说不上来为什么。“如果这两个人上过法庭,你应该可以找到帮他们辩护的人。”他说,“这种事是有记录的。帮他们辩护的律师,愿不愿意跟你谈是一回事,但要找出他们并不难。”
我早就查过了。伊凡科被起诉过好几次,每次都找义务法律人员协助,我用电话找到其中一个——另一个死了,还有一个搬离纽约州了。她跟我说,除非当事人过世,否则她不便跟我说什么。而且,坦白地说,她也没什么好跟我说的。她曾经帮伊凡科处理过一起强奸未遂的案子,目击者并没有把伊凡科指认出来,而她刚好在现场,能够请求法官无罪释放,成功了。这是她跟伊凡科仅有的接触。我的印象是:这一次她都觉得太多了。下一次,她选择代表强奸受害者,她是自愿的,还特别跟一个男同事交换了工作。“因为我不确定自己能有效地替强奸未遂的嫌疑犯辩护。”她说。
我找遍了熟人,但完全找不到比尔曼的记录。我倒不认为他们有所保留,应该是他们手上也没有半点资讯。这点我很明白。比尔曼的名字首次出现在官方文件上的时候,尸体已经被贴上标签了。他在曼哈顿杀了两个人,在布鲁克林杀了一个人后自杀,实在看不出有必要去追究他之前的经历。
媒体觉得这事还有点新闻性,所以我知道的一点信息也是从报纸上看来的:他曾经因为一些轻罪被起诉,但是并没有坐过牢,最多是因为妨碍治安与酒后闹事被拘禁一个晚上而已,第二天早上就被释放了。他的罪行无非是私闯布朗斯维尔的民宅、坐地铁不买票,反正只是个不入流的小混混。
强盗、攻击、多人命案、谋杀——他们进步得还真快。当然伊凡科曾经有强奸前科,对于拨火棍的使用,更有别出心裁的创意,最后割断苏珊·霍兰德喉咙的可能也是伊凡科。但伊凡科没有射自己三枪,这应该是比尔曼的杰作,这样的话,假设他在西七十四街曾经用过枪,也很合理。他两次开枪都是打了三发子弹,最后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他把第七颗子弹射进自己的上颚骨,直抵颅腔。
两次用的是99lib?同一把枪,点二二吧,我猜。哪一种型号的呢?弹匣能装几发子弹?自杀之后,弹匣里还剩几发?他有没有重新装填子弹?
有太多我不知道的事情了。
我那个星期忙忙碌碌,但是没有惊动警察和律师。有天下午,我到埃莱娜的小古董店帮她看店,她去参加一个拍卖会。我没卖掉什么东西,但也没有砸破什么东西,不赔不赚。
我参加了三场聚会,圣保罗两场,中午在西城一场。埃莱娜跟我还听了两场音乐会,第二场是来自布拉迪斯拉发的巴洛克乐团。埃莱娜说,她好像没有认识的布拉迪斯拉发人,我说我以前有个朋友,是在那里出生的。几年前在格林尼治村的聚会里见过他。他很小的时候就来到美国,记忆里只有下东城,皮特到麦迪逊之间的区域。以前的老建筑现在都被夷平了,他跟我说,这样也好。
我们当然不可能到布拉迪斯拉发去,离开音乐厅之后,找了部出租车到格林尼治村,那里从谢里丹广场开始,一路都是地下室爵士乐酒吧。这里的观众对于音乐的关注程度不下于林肯中心,唯一的差别是这里的人喜欢用脚打节拍,独奏结束后少一些掌声而已。我们俩没说什么话,出了酒吧就直接回家。
在厨房的餐桌上,我说:“前几天,我做了个梦。”
“哦?”
“我不记得开头。有没有人记得梦是怎么开始的?”
“怎么可能?在梦开始之前,你就必须要有记忆才行;这等于是你在出生前就有记性。不过,的确有很多人说,他们记得出生前的事情。”
“很难证明。”
“根本无法证明。”她说,“但是,我不想转移话题。你做了一个梦。”
“梦到安尼塔。她不知道是快要死,还是已经死了,不记得了。我想,梦一开头,她就快死了,怎么也喘不过气来,然后,场景一换,我明白她已经死了。她看着我,不知怎的,我就是知道她已经死了。”
她等我继续说。
“她一直怪我。‘你为什么袖手旁观?我死了,都要怪你。你为什么不救我?’她还说了很多话,可我不记得了,就只记得几句,她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她搅了搅她的茶,我不知道为什么,因为她什么东西也没放。她把汤匙拿出来,放在碟子边。
“然后她就消失了。”我说。
“消失了?”
“其实是慢慢退去的。”我说,“也有点像是融化掉的,像西方女巫一样,慢慢地就看不见了。”
“然后呢?”
“就是这样。”我说,“然后我醒了。否则的话,说不定我连做过梦都不知道。就算我做了梦,通常也没有感觉,你知道吗?我经常恍恍惚惚地觉得我好像做了梦,他们说,大家都有这种经验,但我就是想不起来,我到底梦到了些什么。”
“如果要记得梦的内容,”她说,“梦一做完,得马上就醒才行。”
“有的时候是这样的。”我说,“早上起来的时候,觉得自己做了梦,甚至于觉得只要拼命地去想,就会想起到底做了什么梦。”
“你这样拼命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从来也没有想起过,我只能跟你这么说。再怎么使劲想也没用,我只有做过梦的感觉,很清楚。”
“你最近常常做梦吗?”
我点点头。“我有感觉,好像还是同样一个梦。”
“这个梦你以前也做过,现在还记得?”
“差不多,可能有点出入。我没有‘证据’,不过,我想,‘梦’和‘证据’这两个词,好像根本没有关系。”
“她死了,这是事实,你也帮不上忙。”
“人死了,当然帮不上忙;但她快要死的时候,总不应该袖手旁观吧。”
“你还记得梦里是什么感觉吗?”
“还会有别的感觉吗?无奈、负罪感。一种想要做点什么的冲动,但怎么想,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一阵长长的沉默。她说:“你真的也没什么好做的。”
“我知道。”
“就算是她还没死,你也帮不了什么忙。你根本不知道她有病,是不是?你怎么会知道呢?没人跟你说过。”
“是没有。”
“她的身体可能早就出现问题了,是不是?”
“三十年了。”我说,“还是我在离家出走之后,她就不对劲了?”
“还在怪自己吗?”
我摇摇头。“也不是。匿名戒酒协会教的那一套东西,我身体力行。我冷静思考,弥补过错。我以前烂醉如泥的时候,所做的每一个决定——如果你觉得能称之为决定的话——我都不觉得有什么好骄傲的。但从那之后,我一路走了过来,最后还是让我找到一个合适的栖身之所,戒酒成功,娶了一个好女人。”
“有的时候,你却希望留在家里,跟一个不合适的女人过完这辈子?”
“没有,我没有这么想过。”
“你不一定会更开心,也不一定会更舒坦,但在道义上,你觉得你应该这么做。”
“也许是我在做梦的时候。”我说,“心智正常的时候,不会这么想,只是……”
“道义上好像该这样。”她补充说。
“她死了。”我说,“说走就走,谁也没有想到,大伙儿一阵慌乱,然后就是丧礼,再然后,就是跟迈克尔和安德鲁这两个小子的快乐时光。还记得我跟你提过,我们三个人一起去的酒吧?”
“一大堆好时巧克力棒。”
“就是那家。我在那里想喝酒。”
“我更想要一根巧克力棒。”
“我并没有喝酒。”我说,“甚至没有认真考虑。但那股欲望一度非常强烈。”
“这只是个过程,对不对?你最后没有喝酒,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知道。”
“这也就是为什么你想把霍兰德这个案子查清楚的缘故吧?”
“多少有点关系。”我说,“我想找点事情做。如果我去找那种业余的心理医生——”
“老天爷知道,你不会去的。”
“我相信老天爷,我不会的。但我最近经常做梦,梦到我去救苏珊·霍兰德,虽然我明明知道已经来不及了。”
“只有她吗?”
“能多救几个当然更好。我可以重回童年,救我的父母。这样你满意吗?”
“我不应该插嘴。”
“把心理学扔到一边去吧。”我说,“我听TJ的话,跑到上城去看那个女孩,是因为我没别的事情可做。我想干点活。我见过她,很显然让她安心不少。你一定认为,我劝过那个女孩之后,自己也安心了吧?”
“但没有。”
“我去看那幢房子了。”我说,“可是却没有找到什么新线索。TJ把报纸上的新闻都印给我看了,还从网上找了一些资料。看完之后,也没什么进展。”
“但你还是愿意查下去。”
“是的。”
“因为这案子还有事可做。”
“应该是吧。”
“你干完活了吗?”
“还没有。”
“你要继续干下去吗?因为你想找点事情做吗?”
我摇摇头。“因为这是一件值得做的事情。”我说,“还会有谁继续查下去呢?警方已经结案了。”
“他们不应该结案吗?”
“我没说他们不对。”我说,“只是,我觉得他们没有把情况全部搞清楚。”
第十一章
我在早上打了个电话给艾弗森,留了言;大约十一点的时候,他回电了。“我仔细想了你说的话。”我跟他说,“他们是怎么把那么多东西带回来的?除了银器之外,不是还有很多别的东西吗?”
“我们全找回来了。”他说,“连吃生蠔的小叉子都没落下。”
“他们是怎么回来的?”
“怎么回来的?”
“他们两个有车吗?”
“别说是车了。”他说,“你看过他们的公寓,还记得吗?他们的家具,我不是也告诉过你吗?比尔曼有条换洗的牛仔裤就不错了,他怎么可能会有车?”
“那他们是怎么回布鲁克林的?”
“你是怎么回布鲁克林的?乘D线地铁啊。你就是要说这个吗?”
“你说这两个家伙背着装满赃物的大包,就这么一路乘地铁回来?”
“怎么,你以为这会是第一次吗?要不,他们随手招了一辆无执照的出租车……只是在曼哈顿要找这种出租车,怕是不容易吧?”
“没错。”
“所以,看来,他们很可能是偷了一辆车。把引擎的电线接一接,如果他们懂得这种技术的话。也许他们眼睛亮,找到一部钥匙没拔的车子。开去干活,先在外面等着,等到完事之后,再开回家。”
“在他们住的附近发现失窃车辆了吗?”
一阵沉默。再开口的时候,语气比刚才冷静多了。“我想没有。”
“那辆车去哪儿了?”
“可能他也没把钥匙拔出来,”他说,“然后被别的混混偷走了,开到不知道谁的辖区里,变成别人的麻烦了。你觉得这部车他们能用多久?两个小时?也许他们又把它还回去了,反正就是这样,车主根本还就发现他的车子不见了。”
“也有这种可能。”
“你觉得你发现了一些破绽吗,斯卡德?”
“只是怀疑罢了。”
“你让我怀疑起自己来了。你到底想要干什么呢?”
“想让情况更明朗一点。”
“情况更明朗一点?我的感觉是,你这样四处打听,接下来就会说是我们搞砸了,没使尽全力去找那部失窃的车辆。”
“我没有这个意思。”
“坦白说吧,”他说,“在我们辨认出那批银器的来历之后,这案子就算结了。警界的老规矩了,谁不希望尽快了结,不要再查下去了?你以为我们真的没去清查失窃车辆吗?”
“我相信你们查过。”
“没错,你他妈的说得一点也没错。我们还查了半天。失窃车辆记录全部都调出来查过了。就算是没做,也不会有人怪我们的。可我们都做了。案子结了嘛,调查工作当然要告一段落。我们的所作所为百分之百正确。”
“我就是希望能够百分之百正确。”我99lib?说。
“怎么说?”
“假设有第三个人,”我说,“有个人带他们到曼哈顿,在外面等他们,然后再把他们送回来呢?”
“继续说。”
“然后他把他们送到科尼岛大道,接下来再处理那部车。也许车是偷的,就干脆把它丢到城的另一端。也许车是他的,就停在他的停车位里。”
“如果他有点脑子的话,就应该把车子里里外外彻底清理一下。”
“同时,比尔曼和伊凡科等在公寓里,比尔曼把伊凡科给杀了。”
“为了至今不明的原因。”
他的声音有点像是菲尔茨,听起来,我们又是朋友了。“而且要让别人也查不出原因来。”我说,“把死亡的线索永远堵在房门里面。”
“有点有线,躺在地上的伊凡科其实传出了一组莫尔斯密码。”
“也许这才是他锁门的原因。”我接着说,“这样第三个人才不会突然闯进来。”
“也许他先就一枪杀了伊凡科,然后把门反锁起来,打算好好想一想,接下来要干什么。”
也有可能是他不希望开车的第三个人冲进来阻止他杀伊凡科,我想。也许他一进公寓,就下意识地把门反锁上了,觉得这样比较安全。
“第三个人。”艾弗森说,“我现在明白你的推理了,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找不到赃车,但是,你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吗?”
“没有。这只是我的推测罢了。”
“没有人见到什么第三个人在曼哈顿出现。”
“目前为止,的确没有人看见过。问题是这个案子已经结了——”
“是啊,我知道。所以,只好由你接手把这些疑点查个水落石出。有个人先前来找过比尔曼两三次,或许他就是第三个人,姑且称之为神秘的X先生好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谁知道?比尔曼自己就够神秘的了,他的邻居根本不了解他。独来独往,最多偶尔出个门买啤酒和比萨。据说,有人来找过他两三次,但究竟是什么时候,又没有人说得上来。我们先前都以为这个人是伊凡科。”
“特征符合吗?”
“特征?‘一个戴着棒球帽的痞子。哦,嘿,等一等,也许他戴的不是棒球帽,应该说是个戴着帽子的痞子。’”
“也许枪是第三个人给的。”
“嗯,如果他有车,他为什么不可能有把枪呢?”他笑道,“我以前一直觉得枪是伊凡科的。”
“比尔曼没有枪吗?”
“邻居没见过,但他们的话有多大的可信度?我猜这把枪是偷来的。街头小混混的枪多半是这么来的,这两个人手脚不干净,老是偷鸡摸狗的,可能性更大。有的人担心自身安全,买把枪来自卫,结果,混混闯了进来,他就和自己的枪说再见了。万一,他运气不好,回到家刚好撞见这个混混,他就会看到他的枪正指着他,最后听的声音就是,砰。”
“一把意大利的点二二。”谢林说。“圣佩里诺十发自动手枪。你一定以为他们只会做矿泉水吧。”
“多领域经营是事业成功的关键。”
“你这话接近真理。这把枪登记在一个精神科医生的名下,住在中央公园西街二四二号,三月份住宅被盗贼闯入.99lib.,当时就申报了遗失。医生和他老婆当时在戏院,回来发现家中被盗,丢了一些值钱的东西和珠宝。嗯,这个有意思。”
“什么?”
“失物清单上有项有意思的东西——‘两条白亚麻布枕头套’。你说,这是什么意思?”
“幸好医生跟他老婆过了一会儿才回家。”
“听起来像是比尔曼和伊凡科干的好事,是不是?枕头套往背后一搭,好像是上洗衣店。枪,并没有在第一次的失物清单上出现。”
“哦?”
“什么都报了,珠宝、枕头套,过了三天,他才补充说,枪也不见了。他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才想起来还有一把枪被他锁在抽屉里。你猜怎么样?抽屉的锁被撬开了,枪呢,当然不在里面。为什么把枪放在抽屉里,还锁起来?”
“为了安全吧,我想。”
“那还要那把枪干什么呢?弄得那么复杂,真到了生死关头,怎么拿出来呢99lib.
?而且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
“你说把枪放在看病的地方?”
我听到翻纸页的声音。“上面没写。”他说,“听起来挺合理的,不是吗?他一天到晚看病人,他的病人可不是来割扁桃腺的。有的人发起疯来可不得了。”
“你说的这个情况应该有个专业名词才对。”
“假设,一个麻烦人物冲进来了,必须要把他解决掉。医生掏出钥匙,打开抽屉。都到要开枪的地步了,还有时间这么慢吞吞的吗?”
“只要稍微激动一点,你的心理医生就会拿枪指着你,”我说,“这个病人一定很快就好起来了。”
谢林大笑。“你已经到了突破的边缘。”他说,“请你跟你的愤怒保持联络,要不就回想你惨遭叔叔凌虐的那个晚上。你说得正起劲呢,躺在沙发上抬头一看,纳德勒医生正拿枪指着你。”
纳德勒医生不愿意跟我说话,我不怪他。先抛开医生病人之间的保密关系不谈,我希望他能跟我说什么?他难道会告诉我,比尔曼和伊凡科曾经是他的病人,每个星期四都会来他的办公室,躺在舒服的躺椅上,向他细说受伤害的童年和一再出现的梦境?难道他会知道谁闯进他的住宅,偷了他的枪?还是他有难言之隐,不能跟警方说,只能跟我说?
我放下电话,心里也觉得他拒绝接见我倒也不错。如果他很热心,真的欢迎我去找他,我还得想一些问题去问他。坦白地说,我还真不知道要问些什么。
我继续探求真相,但是,我发现的东西实在不值一提。这种感觉在侦探的过程中其实会一再出现。你敲开一千扇门,问了一万个问题,只是把零碎的信息堆在那里而已,直藏书网到一个线索突然和另外一个线索连起来,才会顿时柳暗花明。你只能一直往前进,但此时,不断有声音在你耳朵边唠叨,告诉你,你根本就是白费力气,在这种时候,要学会充耳不闻。但现在这个声音不断响起,我想不理都不行。我不明白我为什么可以在边缘不断游走,这里看看,那里摸摸。我知道下一步该做些什么。
我想去拿电话,但立即又改变了主意,没有去碰电话筒。气象报告说,今天是雨天。天很阴暗。我出门,朝上城走去。我想该带把雨伞,可以感觉到快要下雨了。
也许空气会清爽些。
第十二章
楼下的古董店似乎开门了。店里隐隐透出亮光,玻璃大门也是拉开的。但我却没看见有人在里面。我推了推小门,是锁着的。不过旁边有个电铃,我按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有个女人从店面的后端出现,斜睨了我一眼,手掌遮在眉毛上端,好像在挡光线。她微微耸肩,似乎根本不在乎我是顾客还是上门来抢劫的。
她这家店里从画框精巧的小幅乡村风景画,到法国的青铜器,各种东西还真不少。不过最多的还是动物造型的饰品、皇家道尔顿的小塑像、Art Deco灯具。其中一个陈列架上,全都是小型的雕像。
这女人的身材有些矮胖,头发红得像一团火,脸上也搽了很红的胭脂,身上松软的印花布料和她一起晃动着,笑容里有些戒备。从姿态看,一遇到紧急状况,她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呼救。
我问了几个问题,想知道楼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问:“你是警察?”她的脸松弛了一下,马上又紧张了起来,“你不是警察。”语气之肯定,连我都不得不佩服。
“我以前干过警察。”
她点点头。“这我相信,你以前是警察,现在退下来了。我以前才十来岁,我以前很瘦。你想要从我这里知道什么,‘以前’先生?我当时不在这里,什么都不知道。这个一时讲不清的故事,我起码讲了二十遍了。”
“绝对没有二十遍。”我说。
“那也有十九遍。你有什么别人没问过我的问题?”
还真没有。我问她答,我不能说双方从这番对话里得到了什么信息。几分钟之后,她说:“该我了,你从哪儿来?”
“我从哪儿来?”
“你又不住在这幢房子里,当然是从外面来的。我不是指你是哪里人,我说今天。你今天是从哪里过来的?”
“五十七街。”我说。
“东?西?五十七街的哪一段?”
“五十七街和第九大道的交会口附近。”
“你是怎么来的?出租车?公共汽车?”
“走来的。”
“你从五十七街的第九大道那头一路走过来,就是为了问我这些问题?”
“没多远。”
“那也不是就在隔壁。你来之前也没打电话,如果我今天没开店怎么办?如果我头疼,已经回家了又怎么办?”
“那我就不能跟你好好聊天了。”
她微微一笑,但是并没有转移注意。“你不可能跑这么远的路,”她说,“就是为了浪费时间来跟我聊天。”
“到过你这儿、以前干过警察的人,应该不止我一个吧。”
“我养了四个孩子。他们没一个敢跟我说瞎话,但有的时候还是会想骗我。”她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你跟她谈过没有?”
“没有。”
“你跟我谈得越久,就越没有时间去跟她说话。”
“骗你的多半没有好下场吧,是不是?”
“他们现在都还好。我可以跟你谈我的孩子,可是,我觉得你已经在我身上浪费太多时间了。去找她聊聊吧。”
“她现在还住在这里?”
“这是她的家啊,你说,她还能住在哪里?”
“出了这样的事——”
“你听我说,”她说,“有一天,我丈夫看了我一眼,‘我的胃很不舒服九九藏书,’他说,‘你一定忘了买健胃药了,对不对?’我慢慢地踱出家门,还有点不乐意,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盒全新的健胃药,大包装的,但他已经死了。他根本不是胃疼,而是冠状动脉肥大。他告诉我的最后一句话,竟然是问我是不是忘了买健胃药。”
“听到这件事情我很难过。”
“你难过什么?你又不认识他,你也不认识我。但这里面有个道理,‘以前’先生,我现在还住在同一幢公寓里。他死在一张椅子上,那把椅子现在我也还留着。我要上哪儿去?搬家?还是把那张好好的椅子扔掉?你又希望她到哪儿去呢?搬离这里?卖掉这幢房.99lib.子?找一幢没死过人的房子住?”
她现在在家吗?
“你以为我整天都在监视她吗?想知道她在不在家?自个儿去按门铃啊。你不怕吵我,难道怕吵她吗?”
克里斯廷·霍兰德看起来不太像基恩画中走出来的人物,但我原先也没这么设想。我在电视和报纸上看过她。她很高,有点运动员的样子,头发短得很得体,蓝眼睛不是非常大,但非常坦率。
我见到她的时候并没有机会看到这对眼睛,因为她是透过门上的窥视孔向外打量我的。我就站在那里,任她把我从头到脚的看一遍,然后,我把我的名片、驾驶执照、侦探赞助协会的贵宾卡——那是乔·德金给我的最后一个礼物——逐一拿出来,让她知道我是谁。这张贵宾卡根本不是什么证件,可是一般老百姓会觉得它有些权威,至少有些保障。反正,克里斯廷觉得安心,把门打开了。
她带我穿过玄关,经过一个黑漆漆的房间。“起居室。”她说,眼睛不敢往那个方向看,“我不过去,我还没有准备好。”
贴着瓷砖的厨房里透出光线,里面的收音机播放着柔和的音乐,是一个专放轻音乐的台。松木桌子的两旁放了两把上了红漆的梯式靠背椅和几把藤椅。其中一把靠背椅上放了一个印有史努比的马克杯,里面有半杯咖啡,旁边的椅子上,还有一本扣着的书,看来她原先是坐在那里的。她随意指了把椅子,我坐了下来。
“希望你不喜欢加了牛奶的咖啡,”她说,“因为牛奶没有了。”我说,黑咖啡很好。她又递给我一个史努比马克杯。这只短腿猎犬摊开四肢,很逍遥地躺在它的狗屋顶上。她的马克杯上,史努比站在它的餐盘旁,耳朵飞了起来。
她把自己杯里的咖啡加满,坐下来,在书上做了个记号,放到一旁去。“这是一本小说,”她说,“故事发生在十四世纪。我其实搞不清楚这到底是哪一段历史。有什么差别呢?我又不想一字不差的把我读到的东西记下来。你的咖啡还行吧?”
“挺好的。”
“我的意思是你要不要加点糖。”
“我从来不加糖。”
“人造代糖呢?”
“不用,谢谢。”
“好的,”她说,有些期盼,“现在又出什么事了?”
“我想我得先解释一下,为什么跑到这里来按你的门铃。”
她点点头,等着。
“首先,我要告诉你,我不是警察。我以前干过警察,不过,那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之后,我改当私家侦探,不过,我今天也不是以私家侦探的身份到这里来查案的。我以前有执照,不过,两年前我就放弃了。”
“我明白了。”
“你父母遇害的那天,我也在林肯中心。感谢晚宴和接下来的音乐会上,我们都在一起。我不认识你的父母,那天晚上,我也不能确定是否见过他们,但是,那天晚上我和我太太都在场。”
“那天晚上我们家有些朋友也在那里,他们都打电话跟我说过。”
“也许是这个巧合引起我的注意,”我说,“也许是因为我花了太多的时间在这个案子上,我不知道。”我没跟她提她那个眼睛看起来有些像流浪动物的表妹,至少现在先不提比较好。“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发现我正在进行非正式的调查。”
“调查什么?”
“你父母的死因。”
她的眉头皱起来了。“几天前,他们在布鲁克林找到两具尸体,然后,他们就宣布破案,没有什么好查的了。”
“我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我说。
“我有点不明白。这案子结了,不是吗?”
“是结了。”
她的身体往前倾。“你发现了什么,对不对?你发现了什么?”
“我到布鲁克林去了一趟。”我说,“我看过现场的搜证照片,也亲自跑到现场去看了一下。负责调查这个案子的探员就陪在我身边。我想,案情没有那么简单。”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巡警破门而入,是因为那道门反锁起来了。他们发现里面有两具尸体,其中一个身中三枪,身体两枪,脑袋一枪。”
“我父亲也是这样死的。”
“而且是同一把枪。在同一个房间的角落里,另一个人也死了,看起来像是自杀身亡。当然,还是同一把枪。”
“他杀了他的同伴,然后饮弹自尽。”
“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
“你认为另有隐情?”
“没错。”我说,“我认为有一个人杀了他们两个。”
她看着我,然后,垂下眼睛看着咖啡杯,说:“咖啡因,无咖啡因。”
“你说什么?”
“咖啡杯。”她说,“一只史努比精神抖擞,另外一只史努比懒洋洋地躺在它的狗屋上。我父亲叫它们咖啡因杯和无咖啡因杯。”
“哦。”
“这两个杯子都没有装过无咖啡因的咖啡。因为我的父母认为,无咖啡因的咖啡违背自然道理。”
“.99lib?我完全同意他们的看法。”
“我一直认为这案子有蹊跷。结案得太快、太容易了。我一定会这么想的,对不对?暗地里,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他们是我的父母啊。上午,我看他们还好好的,下一次再看见他们,就死了。”她的身体又往前倾。“我心里有个想法不断地在浮现,事出有因啊,为什么这个案子来得没头没脑的?你有没有听过一本书,叫做《好人不长命》?”
“听说过,但没读过。”
“想读的话,我可以送你一本。有三个人不约而同送我这本书,你信不信?我拿了一本来读,没几页就读不下去了。也许我应该试试另外两本。但是,现在我宁可到十四世纪去躲一躲。你为什么觉得这个案子幕后另有其人?”
因为感觉不对,我想,但是,要说服的人可能不止她一个,我得找点具体的证据。
“门锁起来了。”我说。
“而且是反锁的,你说过了。”
“用的是两块钱从五金店里买回来的插销锁。”
“这是说还有人在外面接应吗?”
“锁是新的,还亮闪闪的。”
“我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我没见过这把锁。”我说,“但是,陪我一起去的探员见过,他的印象很深刻,连这把锁是铜的,还泛着光,这种事他都说得出来。这表示这把锁是新的,因为维护这幢公寓的人不会那么细心,油漆的时候,会连锁一起刷上。他们不可能用黏性纸条贴把不该油漆的地方盖住,什么东西都难逃他们的刷子——电线、插座、开关板,只要是墙壁上的东西,无——幸免。如果杰森·比尔曼在搬进这间公寓的时候插销锁就在那里的话,它应该跟墙壁、99lib?窗台、天花板一样,是白色的。”
“而事实并非如此。”
“没错。”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这道插销锁是比尔曼自己买的,可我找不出理由。这家伙住在垃圾堆里,哪里会有什么改善住处的心思?他睡的床垫就搁在地板上。他会有什么别人想偷的东西?买了锁,还得找工具去装,他就不怕麻烦吗?”
她想了一会儿。“你并没有见过那道插销锁。”她说,“也许警察说‘亮晶晶的铜锁’只是一句闲话,却被你过度地解释,说不定那道锁上面漆过。我的意思是——”
“这个房间上次油漆的时候,那道锁还不在那里。”我说,“我仔细看过原先装锁的位置。如果那道锁早就在那里的话,应该有一块地方没有被漆到才对,但不是这样。就是因为门边有一道插销锁,所以警察才需要破门而入,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那道锁是比尔曼租下这间房子以后,才装上去的。”
“你认为他根本没有理由装那道锁。”
“没有半点理由。”
“所以是别人装的。”
“我是这么想的。”
“买来,装好,让现场看起来像是谋杀后自杀。但你又说凶手有两个。”
“是的。”
“有人杀了他们两个。对不起,我不想提他们的名字。”
“没关系。”
“我以后不会这样的,就是现在不想说。他们杀了我的父母,然后,又有人杀了他们。”她皱起眉头,“他们是杀我父母的凶手,是吧?”
“其中一个是凶手。”她可没说我不能提他们的名字,“卡尔·伊凡科。我不确定比尔曼也参与了。”
“就是租公寓的人。”
“是的。”
“也就是先杀人,再自杀的那个。当然,我的意思是:他可能是故意让我们这样想。其实这才是我们要思考的方向,那道插销锁并不是重点?”
“没错。”
“你看到两个人这样死在那里,马上就会想到其中一个先杀人,然后自杀。你是这样想的,是吧?”
“没错,那道锁弄巧成拙。”
“弄巧成拙?”
“太刻意了。”我说,“有点画蛇添足。”
“我明白了。如果真有这么个人,他想出这个方法,先把两个人杀了,再把门锁起来——”
“那他怎么出去?”
“我也在想这件事情。爬窗户?”
我点点头。“窗户是关着的,但是,这间公寓在一楼。爬出窗户,再关起来,并不困难。这样当然没有办法把窗户锁起来,但我不知道有什么人可以证明当时窗户到底锁了没有。巡逻员进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窗户打开。”
“这是警方的规定吗?”
“不,”我说,“当然不是。但是,一间小公寓里有两具尸体,死了好几天了,我想没有几个警察会花时间去想该不该开窗户。”
“所以,插销锁闩起来本来是故布疑阵,让大家认为这是杀人后自杀的案子,”她说,“没有想到反而可以证明另外一件事情。”
“证明这个词不太合适。”我说,“因为这也无法证实什么。我知道有什么东西不对劲,但毕竟还没有证实。所以我到命案现场,去看看到底有什么问题。”
“然后你发现了那道插销锁。”
“那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还有呢?”
“伊凡科被枪杀的方法。身体两枪,头部一枪。”
“跟我父亲一样。”
“对,也不对。”
“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真的不想说得太清楚。”
“我走了进来,”她说,“亲眼看见他们的惨状。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我说:“你父亲正面中枪。两颗子弹从两英尺外射进他的胸膛,第三颗子弹是近距离射进他的太阳穴。”
“他那个时候可能已经死了。”
也许吧,也许还没死,但让她这么想吧。“杀伊凡科的人是从背后开枪的。两颗子弹,一颗打中心脏,两颗都在他的衬衫上留下了子弹烧灼的痕迹。然后,凶手跪下来,把第三颗子弹打进他的太阳穴。”
“那又如何?”
“凶手不想让伊凡科知道他已经起了杀心,于是攻其不备,跟伊凡科走到卧室,从背后开枪,让他当场死亡。绝对不是凶手一时良心发现,或是短暂的精神失常,才出现这种先杀人再自杀的情况。”
“有没有可能他想独吞所有的赃物呢?”
“这些东西还不足以让人动心到非把对方杀死,然后自己独吞的地步。整起杀戮事件经过精心的策划,但是,凶手这样的杀人方法却不一定是为了展现他的细心与算计。三发子弹有点仪式性的味道,两发打在身体上,一发打进太阳穴,这像是一种签名。除了签名之外,我不觉得我们还找得到别的理由。为什么一定要朝着身体开两枪?为什么不干脆把手枪里面的子弹打光算了?唯一的理由就是他朝你父亲的身体开了两枪,他希望建立一种模式。”
“第三个人。”她说,“感觉起来像是英国的间谍小说。是不是有一部老电影就叫这个名字?好像是奥逊·威尔斯的电影吧?”
“也是一首歌。”我说。
“什么?”
“《第三个人》的主题曲。”我说,还哼了两小节,“这个想法在我脑袋里转了两天了,我一直抓不到,也搞不清楚它会朝哪里发展。”
“这是潜意识传给你的信息。”
“我想是吧。当然,这个词这两天也在我的脑袋里出现过,慢慢的,我也习惯用这个名词思考了。”
“当然了,那首歌可能给你一些暗示,让你把想法汇集起来,逐渐推出一番道理。”
“有这个可能。也许唯一把歌声赶出脑子的方法,就是搞清楚它是什么。”
“也许。如果真有这第三个人……”
“然后呢?”
“那么那天晚上有三个人在我家?”
“没有,我想不是这样的。”
“因为当天晚上,看到他们背着大包、误以为他们是在找洗衣店的目击证人——”
“只见到两个男人。”
“对。”
“那个女人没看清楚事实,”我说,“但人数却没看错。现场的确只有两个人。”
“第三个人在外面等他们。等一等,他是司机,对不对?他在车里等他们,把他们送回布鲁克林,然后……”
她的声音慢慢的低沉下去。我说:“我替你把话说完。这三个人一起走进科尼岛大道的那间公寓。第三个人朝伊凡科开了三枪,然后杀了比尔曼,先把他身上脱得只剩一条内裤,装成是自杀的模样……”
“只剩内裤?”
她显然并不知道这一部分。我从头说了一遍,让她了解前因后果。然后我说:“这很费工夫。我想,现在我对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可能会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她喝掉咖啡,把杯子放下,坐直了身子,双手交叠放在身前的桌子上,等待我的解释。
第十三章
比尔曼根本没有到过她家,我告诉她说。没到过西七十四街,这么说吧,在谋杀之夜,他根本就没接近过曼哈顿。比尔曼并没有离开他在科尼岛大道的公寓,事实上,他无法离开,因为他已经死了。
接近傍晚的时候,第三个人造访比尔曼。他以前去过那里,这一次他还带了一把从五金店买来的插销锁和装锁的工具。不过,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趁比尔曼没有防备的时候,尽快把他放倒。
他制服了比尔曼,也许是直接把他打昏了。然后把他身上的衣服剥光,只剩下内裤,再拖到墙角比较不起眼的地方,免得有人一进房间就发现比尔曼在那里。他把那支小小的意大利手枪塞进比尔曼的手中,弯过他的手臂,把枪放进他的嘴里,扣下扳机。
那把手枪很小,开枪时被人听到的几率不高。更何况那是一把手枪,不是左轮,所以还可以加装消音器。就算没有消音器,声音也不会太响,两个人的手——他的手和比尔曼的手——包在手枪外面,也压低了声响。他没有把子弹全部打.99lib. 光,只开了一枪,没有人惨叫,没有砸门。一声轻轻的枪响,就和拍破一个吹鼓的纸袋差不多。但是,这么点声音,却足以让比尔曼当场丧命。
你一定以为他急急忙忙离开现场,错了。他玩得很高兴,正在慢慢享受模仿比尔曼的乐趣。首先,他穿上比尔曼的衬衣和裤子。他知道稍后的现场会混乱,而且他会刻意把现场弄得很乱。穿比尔曼的衣服有两层用意:第一,他可以让自己的衣服保持干净;其次,还可以在现场留下一点证据,让警方追查。他把自己的衣服放进比尔曼的衣橱,回来时可以很快地找到穿上。
如果在他回来之前,比尔曼的尸体已经被人发现的话,就有点麻烦了,但是,谁会有兴趣打量比尔曼的衣橱?他们可能会多看比尔曼的尸体几眼,缩在屋子的角落里,很明显是自杀,他们会这么想,但是,枪到哪儿去了?也许他们会判定这是他杀,警方也有可能会说,有个人闯了进来,发现比尔曼死了,顺手把枪给拿走了。
但比尔曼被发现死在这里的可能性实在很小。他几个小时之内就会回来,来得及把枪塞回比尔曼的手中。在那之前,这把枪还有别的用处。
他得把刚刚买来的插销锁装起来,先用钻子或是锥子弄出几个洞,再把螺丝钉拧紧。装这道锁没花他多少时间,装好之后,他带着工具离开公寓,横杆并没有推进插销,而是用锁锁好门——比尔曼的钥匙,现在落到他手上了,身上还套着比尔曼的牛仔裤和衬衫,没有任何邻居多看他一眼。
然后,他依照计划,跟伊凡科会合。
伊凡科没有见过比尔曼,根本不知道有这个人。伊凡科只知道他要和朋友去干活,可以弄到一大笔钱,说不定还可以爽一下。
伊凡科的朋友,也就是第三个人,开车。他自己的车,但他可能跟伊凡科说,这车是他偷来的。开到目的地,找个地方停好。
他有西七十四街霍兰德家的钥匙。一进门,他就打开衣橱,找到键盘,输进密码,解除了防盗器。他们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搜,他指示伊凡科该看哪里、该拿什么。他拿着枕头套,让伊凡科把赃物往里面放,自己什么也不碰,免得留下指纹。他鼓励伊凡科把现场弄得一团混乱,翻箱倒柜,到处乱摸,对他来说,伊凡科的指纹留得越多越好。但是,伊凡科也不是省油的灯,说不定手上带着外科手术用的手套。这有些麻烦,无论如何,伊凡科也该留下一两枚指纹,这下子可没指望了。
搜刮完毕之后,他们还留在现场等霍兰德夫妇回来。现在,他要吊吊伊凡科的胃口,进行计划的最后一个环节。他们有两大袋钱财,伊凡科很难按捺天性的冲动,趁着现在这么好的运气,还不赶快拿着钱——外带珠宝、银器——逃跑?
她很漂亮,很性感的,他这么跟伊凡科说,你可以占有她,爱怎么玩,就怎么玩。真的,怎么样都可以,没有任何顾忌。他知道怎么说服伊凡科,知道怎么释放他身体里紧紧绑住的欲望。
然后,霍兰德夫妇回来了……
接下来的步骤倒不怎么难。他那天已经杀过人,杀了比尔曼,过程像丝一样顺畅。他不介意再干一次。甚至有点期待,期待再杀个痛快。这次不用玩什么把戏了,不用把枪放进霍兰德的口中,不用把枪塞进霍兰德的手中,因为这个场景就是这样设计的,盗贼入侵,起了杀心。他朝伯恩·霍兰德的胸膛开了两枪。为了保险起见——也许是因为他喜欢,喜欢扣扳机,喜欢枪柄握在手中的感觉——他朝霍兰德的太阳穴开了第三枪。
平滑得像丝,简单得像吃馅饼。
现在是放开绳索,让伊凡科的兽欲横冲直撞的时候了。脱掉手套,他跟伊凡科说。你想要感觉一下,对吧。戴着手套,跟戴安全套有什么不一样?你觉得她会传染艾滋病给你吗?她是贵妇人哪,结过婚了,很规矩的。
但伊凡科就是不想留下指纹。他撕开她的衣服,抚摸她的身体,但这都不太会留下指纹。他留下了他的DNA,但是有几枚指纹不是更方便吗?如果他们在找到尸体里面的证据之前,就已经知道他是谁的话……
别忘了最棒的部分,他说,顺手把拨火棍递给了伊凡科。想象一下那灼人的痛楚,他说。去吧,他说,你知道你想要干什么。
伊凡科接过铁叉,这是金属的,应该会留下指纹。
要怎么结束?杀了她?杀了比尔曼之后,他已经重新把子弹装好了,霍兰德夫妇走进来的时候,手枪的弹匣是满的。但是,他朝伯恩·霍兰德开了三枪,回到布鲁克林之后,他还需要几发。他在车上有个备用弹匣,也可以重新装填,只不过让伊凡科看在眼里,他会作何感想?
而且,霍兰德流的血不够多,血,还得再多些才成。血要染在他的身上,要溅在伊凡科的身上。
他从厨房里拿了一把刀出来,以备万一。这把刀看起来就有股邪气。让伊凡科去杀?那个变态的家伙说不定会觉得很享受。但话说回来,如果他搞砸了怎么办?要依计行事,还是得自己来才成。他其实不介意自己动手,甚至还乐在其中,可能会有一种,呃,不是撕心裂肺的惊悚,而是一种满足感……
成功了。
他在伊凡科搞那个女人的时候,偷偷把弹壳捡回来,顺手把伊凡科的手套也拾了起来。现在该干什么?重新启动防盗器?不,这有什么意义?从大门走出去,顺手把门关起来就行了。大摇大摆,浑若无事,只是两个半夜出来找投币洗衣店的室友。年轻人奋发图强,一直忙到深夜,才再结伴出来,把积了好几天的脏衣服拿出来洗一洗。
他开车回到布鲁克林,衬衫和裤子上满是那个女人的血。
他很小心,希望别蹭到椅套上,他也希望伊凡科能有相同的警惕性。
也许他应该把伊凡科杀掉,留在现场的。这很容易,他像野兽一样地呻吟,当时哪里会知道自己命在旦夕?说不定这样也好,哪个男人在这种时候不会说自己宁愿死去?
把他当场射杀,会留下什么信息?比尔曼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时义愤,干掉了他的同伙?然后,他回到家中,越想越难受,索性连自己也杀了?如果你在现场毙了伊凡科,该如何处置那个女人呢?杀了她?割断她的喉咙?因为看到伊凡科的行为太恶心了,所以杀了他,不让他强奸女人:担心那个女的受辱,想不开,所以顺便把她的喉咙也割断了?
还是这么做比较好:跟伊凡科一起开车回布鲁克林,跟他说,那边有一个犹太老头专收赃物,银器跟珠宝卖给他,可以得个好价钱。
他们到了,他停好车,打开门,招呼伊凡科进去。伊凡科会不会怀疑他为什么有钥匙?不会,因为这是他朋友的公寓,偶尔他也会借用一下,赃物可以暂时寄放在这里,等卖了钱,也可以在这里分。那个犹太老头住得不远,就在几条街外。
进到公寓,他指着卧室。“到里面,把窗户打开。”他说,让伊凡科先走,他则尾随在后。伊凡科是否看见缩在卧室角落里的比尔曼尸体呢?在他有机会转身、有能力反击之前,一把枪已经抵在他的背后,两发子弹钻进了他的身体。
再在太阳穴补一枪。何必要如此讲究一致性呢?
弹出的弹壳散落在地板四周。就让它们留在那里吧。反正上面没有指纹。要不要拿起比尔曼的手指头,在上面按一按?算了,不值得这么麻烦。他把手枪塞回比尔曼僵直的手掌中,抵住他的喉咙,装成是自杀的模样。
他很快地回到厨房,扣上他先前装好的插销锁,脱掉他身上的衣服——原来是比尔曼的衣服,现在,又还给比尔曼了——随意往地板上一扔。打开牛仔裤上的扣子,脱了下来,一脚踢开。衣服上满是比尔曼的臭味,胯下、腋窝处都有一股动物的腥气,警方应该很容易采集到DNA,上面还有好多那个女人的血。完美。真完美。丝丝入扣。
他从衣橱里取出自己的衣物,穿戴整齐。清空一个枕头套,把里面的银器、碗碟放在厨房的桌子上,再把其他的赃物,随地乱放。最后,把枕头套随手一卷,往角落一扔。另外一个枕头套,就让它静静地躺在地上,不予理会。
有没有忘记什么事情?有没有落下什么,或是什么不周到之处?他很快的四下看看,觉得没留下什么破绽。他戴上外科手术用的手套,扶着卧室的窗户,踏上满是垃圾的后院。关上窗户。踏上街道的时候,他已经把手套脱下来了,往袋子里一放,稍后,他找个地方,把袋子、从霍兰德家拾起来的弹壳,一起扔掉。
车还停在原来的地方。他把车开离人行道。有没有必要连车一起丢掉呢?当然也可以,但是,把车里里外外的洗一遍,再来个全面保养美容,也就行了。仔细处理一下,这车就和刚出厂时一样,不会有差别。
也许根本不用这么费事。微量证据又不是破案的关键。谁会多看他的车子一眼?谁又会注意到他这个人呢?他的犯罪完美无瑕,精巧绝伦,在案子还没侦办前,就已经结案了。铁证如山,犯人陷在一大堆有力的证据中,绝无辩解的余地。自残而死,更是报应。他离得远远的,没半点牵连,追不到他身上。
完美。
第十四章
我终于说完了,她静静地坐了好一会儿,背挺得直直的,眼睛低垂。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太轻率了,该不该把尚不成熟的假设和盘托出?要不就是在我口沫横飞的时候,尽管她盯着我看,其实心思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她终于开口了,“如果真是这么回事的话……”
“这只是我的假设而已。”我说,“再怎么完美,仍然是个假设。”
“我明白。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强盗跑到我家来……是次要的。第三个人,在幕后操控,目的好像不是财物,他并没有拿走从我们家偷去的东西。”
“他把赃物留在布鲁克林的那间破公寓里了。”
她说:“我母亲的珠宝、家传银器,全是故布疑阵。关键并不是他们从我们家拿走了什么。”
“伊凡科还真以为他们是来捞一笔的。”
“只是用这个理由请他来演个配角。另外那个家伙呢,他知道有这起抢劫案吗?大概不可能吧,他没有理由知道什么。他连我父母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更别说这件骇人听闻的惨案了。案子还没发生,他就死了,全世界都以为他杀了三个人,然后畏罪自杀。”
我想到比尔曼。他这辈子干过最严重的犯罪事件就是擅闯地铁站,企图逃票。“他大概不怎么在乎别人怎么说他。”我说,“他现在是一了百了了。”
她缓缓地点点头。“这是精心策划的谋杀案。”
“如果事情真的不出我的所料,这的确是一起计划周详的谋杀案。”
“他有我家的钥匙。有人告诉我,老手根本不需要钥匙,他想要进来,就有办法。”
“如果真有个第三个人。”我说,“我确定他一定有钥匙。”
“因为他绝对不会碰运气。”
“没错。”
“他知道如何解除防盗警报器。”
“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们说,一定是我父母忘了设定。我真的不相信。他们很小心,从来不曾放着防盗警报器不管,就这么出门。我十几岁的时候很幼稚,觉得这世界非常美好,但我也不敢奢望我家的大门会没有上锁,防盗器会没有人设定。他们坚持要我出门之前,一定要启动防盗系统,我再怎么百般推托,想尽各种理由也不能通融。相信我,他们出门前什么都可能会忘,但要他们忘了设定防盗器,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她皱起眉头,“但是,密码是个秘密,没有人知道啊。”
“一〇一七。”我说。她的嘴巴张大了。“你应该想过要更换密码吧,还是你已经换过了?密码是某个人告诉我的,可是这个人应该不知道密码才对。你以为没有人知道的密码或暗号,总是会有人知道。我不知道第三个人的钥匙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密码是谁告诉他的,但是,对一个有办法的人来说,这都不是做不到的事情。”
“他是谁?”
“我不知道。”
“为什么呢?这个人处心积虑,不就是要让我父母死吗?他们死得这么惨。”她看着我,“他到底想要干什么呢?就是要他们死吗?”
“看起来是这样的。”
能引出精彩答案的,一定是个精彩的问题。
“但……但是,为什么呢?”
“这是我想解答的诸多疑问之一。我今天跑到这里来,就是想问你几个我先前也问过别人的问题。”
“你问吧。”她说。
都是精彩的问题。我把比较简单的放在前面,难以开口的问题安排在后面。她的父亲可曾树敌?他在工作上有没有见不得人的隐私?帮人打官司,有没有搞砸过?有没有人觉得他捍卫正义,有没有人觉得他在践踏法律?他有没有跟老朋友过吵架,或是跟同事起冲突?我从这些主题延伸出十来个问题,逐一询问,看看有没有什么人早就暗中看霍兰德夫妇不顺眼了。如果有这样的人,克里斯廷知不知道?接下来就全都是私人问题了。
“他们的婚姻?”皱起眉头。这个问题她得花一番心思。“我猜和一般婚姻没有什么不同吧。”她说,“他们深爱对方,关心对方;两人在生活中,也都保留了自己的空间。她写作、他有他的事业、他的法律业务,但是,他们俩喜欢在一起,乐在其中。你是问我这个吗?”
“他们的婚姻没有遇到过什么问题吗?”
“我想肖恩死后那段日子,他们两个的压力都太大了。那时我十三岁半,十年前的夏天。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感觉还像是昨天刚发生的一样。我不能理解时间。”
“没有人理解。”
“实在想不出原因,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在肖恩身上。没听说玩棒球还会玩出人命的。你可能会拉伤,滑进本垒的时候擦破皮。我一直觉得这起意外是假的,而且我还常常看到肖恩。”
“他会出现在你面前?”
“不是,不是这样。我猜有这种事,但我不信。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不,应该说是我的一种错觉,总觉得我在街角见到他、在学校的小朋友中见到他,在哪里都见到过,但是定睛一看,又是另外一个人,一点也不像肖恩。你在点头,大概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吧。”
“跟你失去弟弟差不多的年纪,我失去了父亲。那时我十四岁。他乘地铁的时候,站在两节车厢之间,没站稳,就这么去了。”
“真可怕。”
“接下来的两年,我有和你类似的体验,我总觉得我看到他了,虽然我明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只是跟他长得很像而已,我这么跟我自己说,等我走近一看,根本是另外一个人。”
“我想我们心里都有一种抗拒和不愿意接受现实的意识。”
“应该是吧。你说过,你父母之间,一度很紧张,婚姻出了问题?”
“他们两个都没有走出阴影,只是绝口不提罢了。我正是最敏感的时候,但我却不知道最后会怎么样。我担心他们会分居、离婚,但我想这只是因为我刚刚失去弟弟,害怕其他人也会离我而去的缘故。”她的眼睛睁得很大,“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是不是?时间拖得比我想得长一些而已,我现在还不是一个人?”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没半点感情,我觉得有股寒意。
我问:“他们两个有过外遇吗?”
“我怀疑过。”她说,“有点恶心,是不是?怀疑你的父母有外遇。我想每个人都有这种经历吧。我是说,外遇。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过外遇,但是我想,大多数的男人都有过。”
她说这话的时候,如果扬扬眉毛、偷偷递过来一个眼神,或是添加一些暧昧的语气,听起来就会有挑逗的意味,但是,她没半点这方面的意思。她不是说我,也不是说我们俩。
“我其实不应该听到这些的。”她开始了,但就说了一句,又垂下了眼睛看着自己交叠的双手。我默默地等着。她深吸一口气之后,又接着说了。“我妈妈有过外遇。”她说,声音很轻,我得全神贯注才能听清她在说什么。“在肖恩死了之后,她在外面有个男朋友。我有感觉,但我没有证据。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
“我不知道对方到底是谁。”她说,“也刻意想忘记这件事情。他们是好人,婚姻也幸福,偶尔想到这件尴尬事情,我都觉得是我的错。然后,我就发现他死了。”
“你妈妈的那个……”
“对。有一天,我静静地躲在角落里看书,他们不知道我在房间里。那个人死了,他住在佛罗里达,葬礼也在那里举行。我爸爸问我妈妈,如果葬礼在纽约举行,她会不会去?她说,她不知道,好几年没见到他了,还反问我爸爸,如果她去的话,他会不会难过?如果他不希望她去,她绝对不会去。他说,他也不知道他会有什么感觉,后来,两个人都同意,这是个假设性的问题,犯不着认真,两个人就离开房间了。从头到尾,他们都不知道我在现场偷听。”
“那个人就是跟你妈妈有过一段的男人。”
“对,我非常确定。谈话的那种口气。就算有这么个人,跟我父母有些纠缠不清,不管是嫉妒的丈夫,还是被背叛的情人,他们应该会认识他,是不是?”
“谁?”
“我父母。如果他就是第三个人,在我家等他们回来,他们应该可以认出他来。除非,他戴着面具……”
“没有,他肯对没戴面具。”
“那不就被认出来了?”
“他不会留活口的。”
“这我知道。”她说,“但是他的同伙呢?如果我的父母一进来,我爸爸就说,‘弗雷德,你在这里做什么?’”
“伊凡科一定会起疑心的。”我表示同意,“他一定觉得这第三个人是你父母的对头,利用他来报仇的。”
“这样他们会认识他的。”
“或者这第三个人是雇来的杀手。”话一出口,我马上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对,他绝对不是雇来的杀手。他的手法很专业,计划周详,但绝对不是职业杀手。”
“这有什么区别?”
“职业杀手不可能这么大费周章。”我解释说,“他可能会把现场伪装成强盗入侵的模样,但是,他不会带帮手,特别是带伊凡科这种新手。他摸进你们家里,十分钟之内杀掉你父母,立刻离开现场,绝不多留一刻。他不会费半天劲,赶到布鲁克林杀两个人,替他顶罪。他干完活会立刻回家。在警方忙着调查这起凶杀案的时候,他已经坐在圣路易斯或是萨塔索拉的家里看电视了。”
“所以,凶手是一个认识我父母,”她说,“但我父母却不认识的人。”
“也许你认识。”
“我?”
“你有没有想到什么人?”
“我认识的人会杀我的父母?”
“你交往的男朋友里,有没有他们不喜欢的?”我暗示她。“也许有人觉得这两个人太碍事了,让他没有办法跟你进一步交往。”
“我现在没有跟任何人交往。”她说,“自从我跟彼得分手之后,就没有男朋友了。”
“彼得。”
“彼得·梅雷狄思。我们去年夏天分手。以前我们住在东十街,原本计划要搬到布鲁克林,没想到我们分手了。”
“布鲁克林。”
“他有几个朋友,是艺术家,大家想凑一笔钱在威廉斯堡买幢房子,住在一起。那幢房子乱七八糟的,他们希望大家同心协力,让房子焕然一新。总共有三对男女朋友要搬进去,一家一层,共用地下室。”
“像都会公社一样?”
“比较像自助公寓。我起初很感兴趣。周围的环境不太好,但还吓不倒我。只要你很认真,一点一滴地做,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新朋友加入,附近的环境也会逐步改善。当地的地价在涨,一年之后再来做同样的事情,我们不一定负担得起,至少不可能买在这个区。法律文件起草好了之后,我拿给我爸爸看,他觉得价格还算合理,修改了几个小地方之后,他说,这样在法律上,就站得住脚了。他还说,大体上,这份文件还可以。问题是:我真的想做这种事情吗?”
“你想吗?”
她摇摇头。“跟某个人住在租来的公寓里,或是在他的公寓里,是一回事,一起买一个家,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还没有准备好,负不起这么大的责任。我喜欢跟他住在一起,如果没有重整那幢老房子的计划的话,我们两个应该还会同居下去。买房子的事情,进行得很顺利,但我却搬回家来住了,让彼得跟他的朋友一块儿去整修那幢房子。”
“你为什么不住在先前的那幢公寓里呢?”
“那是他的地方。反正我也不喜欢那里。地点在字母城的东边,以前名声不好,现在虽然安全多了,但也不是久留之地。我是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但是,留在家里住,存点钱,买幢好房子,应该是比较合理的打算吧。”
“你父母和彼得相处得还好吧。”
“还可以。我妈说,他那个人喜欢空想,不太实际。没错,他是这样的,但我妈还算喜欢他。我爸也是。”
“他怎么看你们分手的事?”
“松了一口气吧,我想,在我最终搬回家的那一天。”
“你挣扎了一下?”
她点点头。“我不想急着搬进威廉斯堡的房子,也不想急着结束跟他的关系。有一阵子,我还以为可以想出办法,让我们两个继续下去。”
“怎么做呢?”
“看你怎么妥协了。就像一个人要孩子,另外一个不要。你总不能生半个吧。”
“是不能。”
“我们俩好好谈了两次,过程很有趣,但终究还是不行。他想搬到那幢房子里去,不那么在意跟我的关系。而我还没准备好。我说,买房子是结婚夫妻才会做的事情,他说,那就结婚吧。我说,你根本不想结婚,只想买幢房子;就算我跟你结婚,我也不想买那幢房子。到了这个地步,我们只好承认:是分道扬镳的时候了。我搬回家之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你心里的伤口还没愈合吧。”
“没全好。”
“他有没有打电话给你?求你回到他的身边?”
“没有,他没有做这种事。我搬出来以后,坦白地说,从僵局中脱身,我觉得他比我轻松些。这阵子他很忙,先是筹钱,搬到新家之后,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就算是偶尔会想起我,只要一忙,大概也就忙忘了。”
“我明白了。”
“说不定他很快乐。跟他一起搬进去的人,都是他的朋友。我确定他们会找点事情,甚至找个适合跟他们一起生活的人,填满他生活的空间。”
“有什么你不能填补的空间呢?”
“你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心理医生。我填补不了什么空间,因为他们想要的东西,我又不想要。我在威廉斯堡要幢房子干什么?我在曼哈顿有幢豪宅,是我一个人的。”
她的声音突然扬了起来,随即站起身走进厨房,接了一杯水喝。我从她的背后望去,看见她的肩膀有些起伏,但却听不到她的哭声。她喝完一整杯水,回到我面前的时候,眉宇之间开朗了许多,眼角也是干的。
自此之后,彼得就再也没有跟她联络,她也没有听到什么有关彼得的消息。但是,在她父母惨遭杀害之后,彼得却打过电话,除了表示哀悼之外,还跟其他人一样问她有没有帮得上忙的地方。
“他能帮什么忙?其他人又能帮什么忙?每个人都把这种客套话挂在嘴上,又有谁真的帮得上忙?”
“你的父母见过他吗?”
“当然,见过好几次。”
“他应该到过这里吧。”
“次数就更多了。哦,不会的。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怎么这么肯定?”
“如果你是我,也会这么肯定。”她说,“如果你认识他,或是知道他的为人处世,就不会起疑心了。彼得是世上最和气的人了。他吃素,连皮鞋都不穿。”
“希特勒也吃素。”我提醒她。埃莱娜也是素食主义者,却有满满一鞋柜的皮鞋,提起她丈夫的时候,大概也不会像克里斯廷那样眉飞色舞。
克里九九藏书 斯廷根本没有注意我。“彼得会打开窗户把苍蝇放出去。我们住在第十街的时候,家里有蟑螂,他会想出不杀生的方法,就是把它们放出去;他也不让我用蟑螂胶,因为他不忍心见到蟑螂被黏住,触须乱舞的样子。他连这种事都耿耿于怀,你觉得他会出现在你刚刚描述的场景里吗?”
“我想是不会。”
“你不是说,第三个人先杀了比尔曼,然后换上他的衣服吗?他是故意让衬衫和牛仔裤沾上血迹的吗?”
“我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我说,“看起来像是这样的。”
“第一个被杀,”她说,“然后假装是自杀的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我没见过他,从报纸上的照片看来——”
“我不是说他的脸。我亲眼见过搜证照片。我真的不想看,但是,实在忍不住。两个人的照片我都见过,可我现在要问的是:你知道比尔曼的体型吗?九九藏书”
“中等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
“彼得五英尺九英寸。”她说,“但体重有两百六十磅。你觉得他穿比尔曼的衬衫,扣得上扣子吗?说不定连套都套不上,更别提塞进那条牛仔裤里了。”
“说得有道理。”
“我差不多有一年没见到他了。我想他应该瘦了一点,但是……”
“再瘦也瘦不到这种地步。”
“我不知道什么减肥方法这么有效。他一直想减肥,但其实他却花更多心思去解决生活中的困惑。他的心理医生对他说,如果他能真正接受他自己,比少几磅肉重要得多。”她微微一笑,“那个时候,我还真同意这种说法。彼得人很好,很性感,就是有点胖,看起来不蠢,不过,绝对穿不下比尔曼的衣服。”
看来,彼得·梅雷99lib?
狄思不是神秘的第三个人了,风筝断了线,一时之间,还不知道该怀疑谁。克里斯廷问我还有没有别的发现。
“我不知道。”我说,“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什么。我应该向你道歉,浪费你这么多时间。我也应该罢手,不要再想海底捞月了。”
“你这样说也不公平。不能用‘海底捞月’这个词来形容。”
“这形容很贴切。找了半天,除了水中月,还有什么收获?我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让警方重新调查这个案子。我是有几个还在干警察的朋友,他们愿意花点时间,听我到底要说什么。但是,单凭我这些捕风捉影的推测,还不足以劳动他们重新调查这个案件。”
“所以,你打算放弃了。”
“也难说。”我承认,“我这个人的脾气有点倔,又有的是时间。最好的情况是有人雇用我,让我把掉了的拼图,一片片找出来。这样,我就有理由,继续调查这个看来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案子。”
“你就是要这个?”她说,“我雇用你。”
我跟她说她不能这样做的时候,她吓了一跳。刚开始,她对我的说法有些半信半疑;不用多久,她就接受了我的推测。现在她愿意请我继续调查下去,雇用我当侦探,我却拒绝了。
“我不大明白。你不是干这行的吗?没有人雇用你,拿不到半毛钱,你一个人也调查了很久。现在我要雇你,你又不想接了。”
“你等于是把钱扔到水里,克里斯廷。”
“那又怎样?你已经花了不少时间了。难道你能浪费你的时间,我就不能浪费点钱吗?”
“我的私家.99lib.侦探执照已经被吊销了。”我说。
“那你要干什么?准备退休?”
她可能已经知道了,但我还想试试看,说服她。“他们那时威胁我,要查扣我的执照。”我说,“我得帮朋友,只好走旁门左道;因为我曾经协助过职业罪犯,有些警察已经盯上我了。”
“真的?职业罪犯?”
“差不多。”我说,“十足的坏蛋。”
“但他是你的朋友。”
“对。”
她的眼睛里射出光芒。她说:“这没有什么利害冲突,是不是?我是说,你的朋友又不是第三个人,不对吗?”
“他身高六英尺四,比彼得还胖。”我说,“我想他也穿不下比尔曼的衬衫。”
“这我就放心了。我只想知道杀我父母的凶手是谁。不雇你,我还能雇谁?”
第十五章
“我正想跟她说,她可能找不到人接她的案子。”我跟埃莱娜说,“但我马上闭嘴,因为我知道这不是事实。雷总是说,没有哪个案子会糟糕得没有律师肯接,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私家侦探。把支票开好,谁都会喜滋滋地接下来的。”
“她开 了一张支票给你吗?”
“我跟她说,现金比较好,她就给我一千块。我说,如果花完了的话,我会让她知道。除非破案了,或是突然需要大笔支出,我应该不会再跟她开口要钱了。万一不够,我再跟她要,她可以付,也可以不付,主要是看她当时的感觉。我还给她一个任务,去查一下警方还给她的赃物,东西是不是都还回来了,有没有什么不.99lib.见了。”
“你难道觉得有警察会偷偷拿一条项链给自己的太太吗?”
“一般来说不会,尤其是这种大案子。我觉得凶手会留点纪念品。通常,这种人不会空手而回。否则你要我怎么办?我跟她说,我不会给书面报告,也不会有开支报销收据,甚至还建议她,不要有什么期望。我不是她雇用的私家侦探,只是帮她一个忙,就像她也帮我一个忙,送给我一千块钱当礼物一样。”
“这不是你的老规矩吗?”
“差不多。以前其实也还可以,有执照比较受人尊重,收据得留着,要报账。但还是现在这样自在。”
“是啊,这样比较适合你。不过,这算是一点小小的进步吧,是不是?”
“我不知道,我只觉得这个礼物还不坏,百元钞票,十张呢。”
“不怎么多嘛,才一千块。”
“以前一千块可以买辆好车的时候,算是一笔大数字,现在,差不多是一杯咖啡钱。我想你说得对,如今这笔钱真的算不了什么。”
“你已经做了一些事前的调查了。”她说,“这些心血值多少钱?”
“一毛不值。”我说,“我又没有客户。”
“如果你有的话。”
“我不知道。我这里走走,那里看看,是花了几个小时。”
“应该不止一千块吧。”
“可能不止。”
“我们也不需要这笔钱。”
“是不需要。”
“不过,钱总是有用的。”
“也没错。”
“马修,你不会爱上一个人了吧?没有吧?”
“我已经爱上一个人了。”她什么话也没说,至少我没听到,总之我又继续说,“没有,我没爱上她。她比我小四十岁,虽然她真的长得很可爱。坦白说吧,我是有点喜欢她。”
“这倒挺有意思。”她说,“我还要问你一个问题,你要花多少时间去想、怎么回答我都可以。”她的脸扭向一边,轻轻的舐了舐嘴唇,声音变得很低。“你有没有什么感兴趣的事情?想到什么了吗?”
我想到一件事情。
完事之后,她翻过身来,用手肘撑起身体。
“三十九。”她说。
“刚才表现的评分是不是?”
“傻瓜。这不是评分,是纠正。你比她大三十九岁,不是四十岁。”
“这么跟你说吧。”我说,“我已经觉得年轻多了。”
第十六章
他有五英尺十一英寸高。在他三十七年岁月中的最近十五年里,体重一直维持在一百六十五磅到一百七十磅之间。这种体形和死去的杰森·保罗·比尔曼差不多。这绝不是巧合,不是表面上的那么简单。或许,让他跟比尔曼碰在一起,是环境的捉弄,原本他当然不知道自己和比尔曼的体形竟是如此相似。从此之后,处处就都是他的刻意安排了。他从茫茫人海中,挑中了比尔曼,为的就是他的身高、体重和身材。为什么呢?他想,因为他可以穿比尔曼的衣服。
(比尔曼站在法庭上,为的是一桩小罪名擅闯地铁站,企图逃票。这个指控最后不被受理。比尔曼离开法庭的时候,看起来有些茫然,不知何去何从。比尔曼刚刚走到街上,就被他一把抓住手臂。比尔曼下意识地退了两步,以为他又被逮捕了。“比尔曼先生?杰森,我的朋友,别紧张,我想,我可以帮助你。”比尔曼仿佛站不住了,找了张椅子坐下。闭上眼睛,分享他的希望与恐惧。倾听福音。“杰森,你会得到什么?”“该你的,就是你的,先生。”)
所以,他选择了比尔曼。他的运气好,比尔曼算是倒霉到家了。
比尔曼的运气真的差吗?他是社会底层的可怜虫,所求不多,所得.99lib.t>更少。不是你的东西,强求也是枉然,他总是这么跟大家说;但是他也说,追求自己的幸福,没有什么不对。你拿着汤匙还是桶子,去找大海,这也是他的口头禅,大海会在乎吗?
比尔曼拿了汤匙,找到了大海——没有想到却闹了个翻江倒海。
他的生命一无可取;他的死,不止是大自然生生不息的环节中的一个——这一点,比尔曼就算是想到了,大概也无法体会——更重要的意义是:比尔曼死亡的那一刹那,达到了他生命前所未有的最高境界。
这王八蛋一举成名。
他现在坐在他的电脑前面,打开他最近才发现的网站:alt.crime.serialkillers,这里面有个张贴留言的地方。一个对于绿河杀手异常熟悉的家伙和一个自称是绿河杀手的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上了。这两个人的对话即使有些真实性,信息也微乎其微。不过无所谓,反正读起来一样有趣。99lib.
当然,也有几个人贴了一些有关比尔曼的消息。在定义上,比尔曼距离连续杀人魔还差得远。三具尸体,全部死在一个晚上,全都属于一个案件。连续杀人狂应该是在一段时间内杀死一定数量的相互并无关系的人,但究竟该杀掉多少显然还有争议。不过,在alt.crime.serialkillers网站上,这种争议一年到头都在进行。
就算是比尔曼够得上什么名号,最多也只能说是个大杀手,就像是心情不好的邮局员工,拿着自动武器上班,找到机会大杀一场。不过,再怎么说,三个人也没多到什么地步。好像应该再多加几个,才配得上“大杀手”这个名词。
(事实上,比尔曼根本不是杀手,在他仓促的一生中,也没有什么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机会,但是,世人却不知道。他们以为比尔曼至少杀了三个人,说来也奇怪,总有些好事者添油加醋,硬说还有别人死在他的手上。)
他看着这些对话,点点头,微笑,又摇摇头。留言者的心里在想什么,总是让他着迷。有人对于这些行踪不定的连续杀人狂魔佩服得五体投地,钦佩之情溢于言表,仔细比较邦迪、坎帕、卢卡斯之间的异同、杀人手法,巨细靡遗。也难免有些卫道者用公理之类的字眼,遮掩自己强烈的报复欲望;他们都支持死刑,以牙还牙,在聊天室里,一有机会便宣扬自己的主张。当然,双方阵营里都有一些装模作样的家伙,表面上的态度或是轻蔑,或是赞扬,肚子里打什么主意,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他从不留言。虽然有的时候诱惑难免,实在很想留点掷地有声的论调,说说这些跳梁小丑。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他不留言,他隐身在喧哗之间。留言,是凡人干的把戏;隐身,是神的境界。
他想,我赐予了比尔曼永恒的生命。活着,不过行尸走肉;死了,反而得到永生。
他手腕上的表有精确的定时设定。不是整点,而是整点差十分,他的表告诉他,现在是十二点五十分了。他看完有关比尔曼的最后一则留言,拉下选单,然.99lib. 后离开了那个网站,他的屏幕保护程序随即启动。都市大楼组成的天际线,在夜空中闪烁,忽暗忽明、忽暗忽明。
他靠在椅背上,伸展四肢。他衬衫的第一颗扣子没扣,领带松开。他伸手摸了摸领口,一块斑驳的粉红石环,直径大约一又四分之一英寸,厚度大约是八分之一英寸,中间有洞。这是菱锰矿石,摸上去冰凉,现在用一条细细的金链子拴住,挂在他的脖子上。他用食指和拇指摸了摸这块平滑的石头,享受这种感觉。
然后他把石头塞回衬衫里,扣好第一颗扣子,打好领带。他在镜子里看了看领带结,没问题。完美。
他可以感觉到那个石环,冰冷、平滑,贴在他的胸口……
该是开始工作的时候了。
第十七章
“这么说,有人雇用我们了?”TJ说,“妈的,那我们得快点了,大哥。”
“也没有什么好着急的。”我说,“我想,我肯拿她的钱,主要是不让她把钱乱给其他人。”
“你很聪明。总是可以想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个女孩想雇用我们,怀疑她的表姐做了坏事。你安抚了她的情绪,摸摸她的头,叫她继续上路。现在,你又掉过头来,让她有钱的表姐雇用我们。真好,我们同时帮这对表姐妹的忙,还有钱可以拿。”
“你说得对,我差点忘了。我们的客户已经知道了幕后还有人。”
“你跟她说了?”
“刚巧在我心中浮现。”
当时我们坐在晨星。那天我起床的时间比平常要晚些。我刮胡子淋浴的时候,埃莱娜已经到健身房运动去了。家里还有咖啡,我倒了一杯,然后打了个电话给TJ。“如果你还没有吃早餐,”我说,“十分钟后,楼下见,好吗?”他说他六点就起来了,大厅有两个醉汉吵架,他就睡不着了,于是出门吃了早餐,回家后打开电脑,就开始上网。不过,他很高兴和我做伴。
我点了一客蛋卷,他要了一堆薯条、一份百吉饼和一大杯橙汁。“从你心中浮现?倒是好事一桩。已经着手办案了,咱们现在的进度如何?”
“我也不知道进展到哪里了。我只希望我们能搞清楚凶手的动机,这点查不明白,案子着实难办。”
“偷东西。”他说。
“应该说是借。从曼哈顿借到布鲁克林,再让警察找到。”
“全部都还了吗?”
“这倒是个关键。”我说,“他可能留了点纪念品,我们神秘的第三个人。”
“也许这才是诱使他犯罪的原因。他想要某样东西,但却不想让大家知道。”
“比如说呢?”
“我怎么知道?值钱的东西吧,钻石?价值连城的绘画?”
“这些东西都有保险,”我说,“没有归还的话,应该会有人注意到。”
“那就是别的了。法律文件?照片、信件,非常重要的,非杀人不可。”
“那为什么不把东西拿了就走呢?”我说,“为什么要杀霍兰德夫妇?”
“这样就没有人会知道他到底偷了什么东西。”
我想了想。“我不知道。”我说,“听起来有点复杂。先不管凶手是谁,总之他花了很多心思,精心布局,然后杀了四个人。我还真想不到霍兰德夫妇家里有什么宝贝,值得这样大费周章?”
“你这话说得奇怪。”他说,“就我看来,他家里件件都是宝。”
“我倒希望真的能想到什么。”我说,“去挖掘霍兰德夫妇的秘密好像没有什么意义,他们的生活完美无瑕,每个人都敬重他们,夫妻又恩爱。我想……”
“你在想什么?”
“也许他们不是真正的受害者。”
“我们现在只知道这两个受害者。”
“我还能想到另外两个。”
这当然不需要什么时间去思考。“布鲁克林的那间公寓。”他说,“比尔曼和伊凡科。你说,他花了那么多工夫,就是为了修理这两个人?”
“他们也不是重点,只是用他们来收拾残局罢了。”
“其中一定有关联。比尔曼可能涉案不深,他这个角色比较被动。”
“是很被动。”他说,“就是待在家里,等着被杀。”
“比尔曼说不定根本不认识他。”
“这第三个人找上门来,跟比尔曼说他是杀虫公司的工人,到他家来灭蟑螂,比尔曼让他进门后他便动手杀人,比尔曼倒在屋角,这家伙套上比尔曼的衬衫和牛仔裤就出门了。”
“但伊凡科是重要的角色。”我说,“只是结局连他自己都大吃一惊。”
“他去找伊凡科,跟他说,他安排了一笔好买卖。”
“‘高获利、低风险,钥匙、警报系统的密码全部有……’”
“在搞清楚对方想干什么之前,少听他们的油腔滑调。他到底是怎么认识伊凡科的?”
“他因为窃盗案在绿天堂监狱被关了三年。也许他们就是这么认识的。”
“你说这第三个人有案底?”
我又想了想。“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不像。”我说,“你可能在牢里学到很多乱七八糟的事,但是,你可能不会觉得法律制裁不了你,因为你已经在受法律制裁了。这个在幕后操控的家伙心思细密,但却觉得自己是来无影去无踪的超人。”
“他可能忙得满手都是灰。”
“我想这不是他第一次犯法。不是那么确定,但他应该有办法认识黑道上的人。据我所知,伊凡科并没有亲戚,他妈妈的公寓是他最后的通讯地址。他闯进霍兰德家之前,总得有个地方住吧,只是警方还没查出他的住址,就发现他躺在布鲁克林的那间破公寓里。”
“所以他们也就没有再查下去了。”
“这或许是个起点。”我说,“你知道我们该找谁,才能找到伊凡科落脚的地方?”
“如果你的答案跟我一样,那现在打电话给他还太早。他一定在睡觉。”
“丹尼男孩。”我说,“那附近是他的地盘。普根离霍兰德家最多两条街。我今天晚上去找他。”
“在天黑之前呢?”
“那把枪。”我说,“有人从中央公园西路的一个心理医生那儿偷来那把枪。”
“那把枪可能是放在那里等人偷的。”
我看了他一眼。“表面看来是这样的。”我说,“大家以为开枪杀人的是比尔曼,所以枪一定是他带来的。这也就是说,枪不是他偷的,就是别人偷来卖给他的。”
“但是,比尔曼最后得到的,”他说,“却是一颗子弹。”
“没错,所以,这把枪一定是别人的。但也不是伊凡科的,否则这把枪在行凶的时候,应该握在他的手上才对,轮不到第三个人来杀人灭口。”
“也许伊凡科有两把枪,他一个人用不了两把,所以,他自己留一把,另外一把交给这神秘的第三个人。”
“警方发现伊凡科尸体的时候,并没发现他那里有枪。”我说,“当然了,杀他的人可以在离开前把枪拿走。但是,比较可能的情况是:在这个案子里,只有一把枪,开枪的人就是把枪带过来的人。”
“好,就算是他带来的。那么,枪是从哪来的?心理医生的办公室?”
“枪原本放在心理医生的办公室,他一定是偷枪的人。”
“难道他不能在街上买吗?如果你有门路的话,这种事又不难办。”
“枕头套。”我说。
“我差点忘了。两件私闯民宅的案件,不管是心理医生家还是霍兰德家,窃贼都是用枕头套装赃物。”
“这其实是很自然的。”我说,“省得到衣橱里去找大购物袋,但是,接连发生两件窃盗?99lib.
案——”
“像是同一个人干的。”
“看起来是这样。”
“如果是伊凡科,也能解释得通。他的目的不就是偷东西吗?也许这是他惯用的伎俩,先把枕头套揭下来,把它变成圣诞老人的礼物袋。”
“装满了给小朋友的礼物。我不认为下手的地方是伊凡科挑的。心理医生的办公室是面对公园的豪宅,门口有门房的。伊凡科在街上混很精,但一离开那些下三烂的地方,他就没辙了。他要怎么混过门房的盘问?”
“他可能想都没有想过要从心理医生开始下手。”
“小偷知道那里有把枪。这也就是他找上心理医生的唯一原因。他刻意保持现场完整,偷偷把锁打开、把枪拿走。他知道在窃案发生过后两三天,医生都不会知道这把枪不见了。”
“所以,这个小偷认识心理医生。”
“我想是的。”
“知道他在那里开业,认识门房,知道办公室里面有把枪。”
“这应该是行窃的动机。他想要那把枪,所以闯进去偷。”
“他还知道心理医生把枪藏在哪个抽屉里。显然,他很了解他的办公室,也认识那个医生。”
“可以这么说。”我说。
“那你得试试这个医生了,是不是?打个电话给他,或是做点别的什么?”
“我已经想到一个更有创意、收获更好的方法了。”
“我就说嘛,”他说,“只要你肯用心思,想出来的方法一定行。你今天就要开始吗?”
“我想是的。”
“我已经想不起那个医生的名字了。不是阿德勒,对不对?”
“纳德勒。”
“纳德勒。我老是想成阿德勒,都和弗洛伊德有关。又怎么了?”
“没什么,怎么了?”
“你脸上的表情。你没想到我知道这个人,是不是?”
“你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谁猜得着?”
他点点头,好像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说:“心理分析,想到什么了吗?”
“你问错人了。我认为他们离本行越来越远,越来越不想听病人说话,动不动就开药方。”
“现在都全靠百忧解了。你不需要我陪你去见纳德勒医生吧。”
“你去的话,说不定会有反效果。”
“你的意思是不用了。我想这样吧:我去布鲁克林,看看那幢公寓。”
“真的?”
“跟人聊聊,看看有没有什么蹊跷。”
“也许你可以找到一些我没有发现的线索。”我说,“对了,你应该乘D线到M大道,我上次下车下得太早了。”
“不是那一幢。我要去威廉斯堡,看她男朋友盖的那幢楼房。她有没有告诉你地址?”
“我没问。”
“这不像你。她应该描述过那条街的样子吧。”
我想起来了。“没有,”我说,“我确定她没有,她应该知道那幢房子,说不定还记得门牌号码,她曾经想要搬过去。”
“她的男朋友叫彼得·梅雷狄思?”
“没错,但他是个五短身材,而且连蟑螂都不肯杀的老好人。你要上哪儿去?”
“哪儿也不去。”他说,“马上回来。”
他这一去可没马上回来。我喝了一杯咖啡,又叫人送账单来,在我等着找零钱的时候,他终于出现了。“我还剩下四分之一个百吉饼,你给吃了?”
“服务员收走了。”
“可恶。”他说,“我看起来如何?”
他原先穿了一条及膝的迷彩短裤,一件松松垮垮的棉线衫,袖子还被裁掉了;现在的他,一身细线条的黑色西装,里面是一件硬领的白色短袖衬衫。没打领带。皮鞋擦得雪亮。衬衫口袋总共插了四支笔,手里拿了个附着夹子的写字板。
“你怎么打扮得跟个公务员一样?”我说。
“建设局的。”
“他们通常年纪要大得多。”我说,“腰围也要比你的粗好几圈。”
“肤色也比较白。”
“大部分是这样。我这些年来碰到的建设局官员,每个人走起路来都好像是鞋子不舒服似的。”
“我的鞋子也不怎么样。”他说,“不过现在,这双鞋会带我去麦瑟罗街一六八号。”
“你怎么查到的?打电话到布鲁克林信息中心吗?”
“那太花时间了。他们接到电话,只会给你一组号码。然后你翻开电话簿,倒过来查,看看他登记的住址是什么。要不,你就得打个电话过去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人肯接你的电话。谁有时间玩这种把戏?”
“时间宝贵着呢。”我说。
“我上网。”他说,“输入‘彼得·梅雷狄斯,布鲁克林’,然后就查到地址、电话号码和区域号码。两秒钟就解决了,不需要跟任何人说话。”
“只有一点不好,这地址是错的。”
“什么意思?”
“麦瑟罗在绿角区,不在威廉斯堡。这两个地方差不了几步路。但是,麦瑟罗隶属绿角区,当地居民在几年前把环境整理得相当好,已经不是那些人买得起,还能够自己发挥创意、动手装潢的地段了。”
“你说的是麦瑟罗大道。他们住的是麦瑟罗街。”
“纽约有两个麦瑟罗?”
“你觉得有一个就够了,是吗?”他说,“仔细找找,看你能不能在哪个城市找不到叫麦瑟罗的街道。”他在写字板的后面贴了一张北布鲁克林的地图,方圆几英里的街道都在上面。“刚刚出版的。”他说,好像在等我问他问题,“看到没?这里是麦瑟罗大道,是在绿角没错;这里才是麦瑟罗街,再往下去就是布什威克站了。”
我看了看地图。果然有两个麦瑟罗,一条是大道,一条是街,都通向了曼哈顿大道,相距大约一英里半,这肯定会让使用UPS的司机发疯。
雷·加林德斯——我认识的警察画家——两年前在威廉斯堡买了一幢房子,我曾经乘L线去找过他。去麦瑟罗街也可以乘L线,只是要多坐三站。我没到过那边——事实上,我连有这条街都不知道——但我不难想见为什么克里斯廷·霍兰德宁愿待在曼哈顿。
“我还不知道你有这种本事。”我说,“居然连布鲁克林的街道图都印得出来。”
“大哥,就算是你想要印撒马尔罕城的街道图都没有问题。你得练习上网,否则就落伍了。”
我们以前谈过这个问题。“我太老了。”我跟他说,这个借口我已经用过好几次了。他这次跟我说,他每天和一个住在阿拉斯加巴罗区、现年八十八岁的老先生通电子邮件。这位先生人老心不老,每天要上网好几个小时。
“为什么这么老了,还要住在阿拉斯加的巴罗?”我真想不通,“你怎么知道他没说谎?说不定跟你通信的是一个十九岁的女同性恋,假装老头子在玩你。”
他眨眨眼睛。
“我想我应该会在网络上玩得很开心。”我说,“人生也会更充实。但我现在用不着,因为有你帮我上网。”
“还帮你到布鲁克林去探路。”他低头打量自己,摇摇头,“还好那个地方偏僻得很,我可不想让别人看见我穿成这个样子。”
“别担心。”我说,“他们认不出你来的。”
第十八章
有点出乎我的意料。在还没见到这个人之前,我习惯性地先揣摩一下对方长什么样子,换句话说,只要在电话里听过他的声音,我心里就已经有了这个人的长相。
我依然记得西摩·纳德勒的声音——低低的,带着那种职业的平静——加上他的名字、地址和职业,我觉得我即将见到的这个人应该满脸大胡须,秃头,穿一件灯芯绒衬衫,扣子开了好几颗,硬鬃般的乱发散在领子四周。他的胡须跟头发一样,都得好好打理一下,而且都是深黑色的。
而我实际见到的纳德勒医生却跟我一般高,身材修长,胡子刮得很干净,身穿一套苏格兰格子的灰呢西装,戴着斜纹领带。他的头发是深褐色的,打理得很清爽,而且还很浓密。他的眼睛藏在角质框眼镜后面,镜片有两个焦点,远近视两用。
他的眼珠是浅蓝色的,嘴唇很薄。伸过来让我握的手,感觉比我的手掌小。
他的办公室在十楼,布置了些古董,感觉还算雅致。里面当然有个躺椅,此外,还摆了几张舒服的椅子。地毯来自东方,图案描绘的是美国原住民,书桌旁一个时髦的架子上放着一台电脑,这是唯一有现代感的东西。从窗户望出去,就是中央公园。
“我给你十分钟。”他说,“我下一个约会是两点,我需要十分钟准备。”
我跟他说,时间很宽裕。
“你先把来意说清楚,我们比较好谈。”他说,“我的求偿申请在很久以前就已经解决了。时间拖得太长,赔偿金额我也不满意,但还不至于为了这么点小事上法庭。”他微笑着,“不过,我真的考虑过。”
他还以为我是保险公司的人,我并没有明说,但我的行为态度让他有这种印象。
“是吗?”我说,“我来这里是想了解那把枪的情况。”
“点二二意大利手枪。”我说,“从你办公桌里偷走的,如果我的资料没有错的话。”
“那把枪我没有报失。”
我翻翻笔记本,努力装出一副困惑的样子。“你没有向警方报失?根据法律规定——”
“向警方报案是一回事,至于保险公司嘛,枪是在我提出理赔申请之后才发现不见的,不值钱,没有列在报失清单上。发现之后,我也懒得把清单要回来修改。但是如果知道你们对于我太太珠宝的理赔这样锱铢必较,我一定会把这把枪列进理赔清单。”
我举起一只手。“不是我的部门。”我说,“相信我,我很理解你的火气从哪儿来,别说是我说的,我们的理赔员真的很差劲。”
“是的。”他突然对着我微微一笑。我们现在站在同一立场上了。我自己也得意,用心理战征服了心理专家。“说得好。那把枪到底是怎么了?”
“最近有人用那把枪,闯入民宅。”
“是的。”他的眉毛皱了起来,“我也听说过这件事情。真的很可怕,案发的地点就在这附近,是不是?”
“西七十四街。”
“是的,距离这里不远。两个人死了。”
“还捎上了布鲁克林的两条人命。”
“那两个坏人,对。一个被谋杀,一个自杀,是不是?有意思。偶尔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人突然陷入狂暴之中,然后就胡乱杀人。没有想到这两个人竟然自相残杀,结束这场悲剧。”他握起拳头,嘴巴紧闭。“我其实也不明白他们的心理过程。有可能是这样的:血腥的杀戮突然让他们觉得良心不安,于是用自杀来惩罚自己。可我有点怀疑,也许他们一时间找不到人可以杀,但杀人的欲望却怎么也无法抑制,老是觉得手痒,所以,只好找上仅有的对象,把自己人都.99lib.杀光了。”
他的候诊室挂了好几张镶了框的毕业证书和行医执照,但坦白地说,他刚才那番话比满屋子的文凭证书更让我相信,他是一个得到认证的合格的心理医生。
“这只是我个人的猜想而已。”在我赞叹了他的理论之后,纳德勒医生谦虚地说。“你到底来这里干什么?那把枪也不可能还给我。”
“我想那把枪放在警方的证物柜里,好一阵子都不会拿出来。”
“它在那里躺一辈子都行,”他说,“反正我也不想要了。”
“要不要换一把枪?”
他摇摇头。“我买那把枪也只是以防万一,压根儿没想用,也没有机会从抽屉里拿出来。”他摸摸下巴。“枪不见了。我还觉得是我让它不见的,也许我对武器的厌恶,在冥冥之中,诱使那个小偷去偷那把枪吧。”
“这话怎么说呢?”
“大家常常说:事出有因。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我的意思倒不是说所有的被害人都是罪有应得,这是胡说八道。但是,有些因素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会凑在一起。就说这个案子吧,这两个强盗就住在我们活动的区域里,我办公室里唯一被偷的东西就是那把枪。偏偏我又过了好长时间以后,才发现枪不见了。”
“原来你对那把枪是这种看法——”
“是那把枪把两个歹徒引上门来,让他们有机会得到他们想要的武器。”他说,“我知道你觉得我这种说法有些奇怪。坦白地说,我也不自在。以后,我绝对不会买枪放在办公室里了。”
我说:“你把枪放在抽屉里?”
“没错。”
“就是你面前的这张桌子?”
“是啊,当然,这里还有别的桌子吗?”
“哪一个抽屉?”
他看着我。“哪一个抽屉?我把枪放在哪一个抽屉,有什么差别吗?”
“应该没有。”我说。
“我再问一次,你到底来这里干什么?我很遗憾,我买的武器让好几个人送了命。但我不觉得这是我的责任。”
“问题就在这里。”
“请你再说一遍好吗?”
“这是法律责任的问题。”我说,“武器的所有人,有可能要为武器造成的伤亡负责任,虽然实际动手的人并不是他。换句话说,没错,你的武器落入坏人的手里,但是子弹毕竟是从你拥有的枪射出去的,所以受害者还是可以告你。”
“这太可笑了。他们为什么不去告枪支制造商,我的天哪!”
“事实上,”我说,“这种案例的确见到过几次。受害者以所谓‘产品责任’的理由控诉武器制造商,也闹上了法庭。虽然最后法官裁定不受理,但是——”
“你是说,有人用我的枪杀了人,而我还得吃官司?”
“是的,在这起案件里,主要的受害者都已经死了,但受害者的家属还是有可能成为原告,如果她真的想打官司的话。”
“那对夫妻的女儿——”
我当然不希望他打电话给克里斯廷,去搅这桩没来由的官司。“就这个案例来说,”我说,“我们比较担心是其他人。”
“你是说那两个强盗的家属?他们闯进我的家里,偷了我的财物,包括合法登记的手枪,杀了几个人,最后,他们自己同归于尽,你却跟我说,他的家属要告我?”
“纳德勒医生,”我说,“想打官司的人多着呢,不愁没有律师愿意帮他们出面。”
“到处都有追着救护车跑的讼棍。”他说。
“这种官司胜诉的并不多,这个案子看来也不像是会闹上法庭的样子,就算真的有人要起诉,结果看来也对我们有利,不被受理的可能性比较大。我来这里,其实是预先搜集资讯,防患未然,免得那些小混混来找麻烦。”
没想到激怒他那么容易,而安抚他却难得多。我也不想浪费时间,看他的眼神瞟向手表,我知道,他急着在一点五十分之前把我打发走。
我再次问他把枪放在哪个抽屉里,还请他告诉我,抽屉怎么锁,怎么开。书桌是椭圆形的,桃心木,桌面上还钉了皮革;右手边有三个抽屉,手枪就放在中间的那个抽屉里。他习惯用右手,他解释说,如果他坐在桌边,刚巧需要这把枪的话,这样最方便。
每个抽屉都有锁,但是其中有两个锁年久失修,都锈了。中间的抽屉里放了一把万能钥匙,尾巴上还系着一根毛线,我想这样大概比较容易找。
“小偷摸进来的时候,”我说,“所有的抽屉都没锁吗?还是只有放枪的那个抽屉被打开了?”
“原本也就只有那个抽屉上锁。”
“还有谁知道办公室有枪?”
“还有谁知道?”
“知道你有一把枪,”我说,“知道你放在哪里。”
“没有其他人。”
“你太太呢?接待员呢?”
“我太太知道我有把枪,但不知道我放在哪里。我太太看到枪就紧张,我买的时候就不赞成。”他皱起眉头,“我想这也就是我懒得修改求偿申请的缘故。至于我的接待员,格洛莉亚嘛,她根本不知道我有把枪,当然也不可能知道枪放在哪里。”
格洛莉99lib.亚是个中年黑人妇女,眼色冷静,笑容温和;但她给我的感觉却是:这种人不会轻易放过什么异常现象的。我觉得她没有什么好查的,于是问起他的病人。他在治疗中有没有出现过什么必须要动枪的情况?
“绝对没有。”他说,“有病人在房间,我几乎不敢打开那个放枪的抽屉,总把它锁得紧紧的——不对,这么说不对。有两次,病人异常激动,我已经准备要把抽屉的锁打开了。事后想想,都是我自己瞎紧张,你明白吗?反正我并没有把锁打开,更别提亮家伙了。”
“那个病人后来——”
他的脸上突然像罩上了一层寒霜。“自杀了,提起来就伤心。他住在二楼,却坐电梯到顶楼,就这么跳下来。他留了一张纸条,说他如果不这么做的话,他可能会杀害别人。也许,我的担心是有道理的。”
“这是最近的事吗?”
“自杀吗?不,是去年冬天的事,圣诞节到新年之间的那个星期。时间挑得真奇怪。”
“在丢枪之前?”
“没错,几个月前吧。”
“记得那两个坏人吧,”我说,“一个叫杰森·比尔曼,一个叫卡尔·伊凡科。”
“记得。”
“他们是你的病人吗?”
他想都没想就回答我的问题了。如果知道我是侦探,他大概懒得回答;但是,面对一个诚心诚意帮他预防诉讼麻烦的保险员,他怎么能拒绝呢?“不是,”他说,“我还是从报纸上第一次看到他们的名字。”
“在你的病人里面,”我说,“有人有前科、曾经坐过牢吗?”
他摇摇头,“我的病人都是中产阶级、专业人士。”他说,“三分之二以上的人病因都是情绪低落。有几个是年轻女性,来找我多半是因为饮食失调。其中有一个是文思枯竭的作家,曾经写过五本小说,第五本是他文学创作的里程碑,卖得非常好。不过,那已经是九年前的事情了,九年来,他什么也写不出来。还有的病人是因为婚姻不顺,也有的是因为他们觉得他们的工作走到死胡同里了。”
他从书桌后面站了起来,走到窗户边眺望公园,背对着我说:“我以前在医学院的时候,大家一讲到皮肤学,都无比佩服。皮肤游戏,他们总是这么说。‘没有哪块皮肤会完全死透,也没有哪块皮肤会完全康复。’”他转过身来,面向我,双手紧握,“你可以怀疑我的工作,只是在大家的心理顽癣上擦点药膏而已。当然,对于皮肤科医生来说,这种话也不太公平,有的皮肤真的痊愈了,但也有的皮肤真的死了,变成黑色素细胞瘤。我的病人受到良好的照顾,他们多少变得开心些,精神病的症状也减轻许多。当然,还是偶尔会有人从屋顶上跳下来。”
他坐回书桌后面,玩弄一把铜质拆信刀,刀的把手上镶了孔雀石。“我有一个病人,应付不了他的四个孩子,三女一男。”他说,“还有一个人窃取了公司二十五万元,拿去赌运动比赛和吸可卡因。这两个人都没有进监狱。我想,我的工作对罪犯、有前科的人,应该有些帮助,但他们从来没有来找过我。”他还告诉我一点别的事情,然后拉起袖子,看了看手表。
“差十分两点。”他说,“我真的不能再跟你聊下去了。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知道枪在哪里,我的病人并没有见过这把枪。如果没有别的事情……”
“你帮了我很多忙。”我说,“很抱歉浪费你那么多时间。我私下跟你说一句:我想,你应该不用担心会有人找你的麻烦。”
“那我就放心了。”他说着露出一个冷冷的笑容。我怎么看都不觉得他真的在担心什么。我们握了手,他告诉我门在哪里。
第十九章
我离开纳德勒医生办公室的时候,天空下着毛毛雨;雨势不大,不至于让我懊恼为什么把雨伞留在了家里。那天傍晚,我们要听一场音乐会,但我不想白白浪费下午的时间,还想找个地方遛遛。我在雨滴中走到百老汇,然后搭乘地铁前往格林尼治村。在派瑞街那边,有间店面被匿名戒酒协会租来用作聚会场所。这地方有些年头了,大约是我戒酒时间的两倍,在我经常跟他们打交道的时候,戒酒协会每天只有两三场聚会;但是,现在的聚会排得密密麻麻的,从清早到深夜都有。我进去的时候,一场聚会刚进行到一半,结束之后我和他们一起喝咖啡;然后又坐回去,参加下一场聚会,撑了大半场的时间。我听了一大堆神经兮兮、自怨自艾的自我检讨,感觉比西摩·纳德勒一天的工作量还要繁重,虽然我得不到一毛钱,但我走出去的时候,至少还是清醒的。
TJ打电话来,说他假冒纽约市布鲁克林建设部副督察员的表现无懈可击,演技震惊全场。他在麦瑟罗街轻轻松松地找到了那幢房子,不过他说,在那种地方还是穿迷彩短裤更加自在。到处都是推土机,很多地方在动工修整,整个区域看起来比以前好一点,但是,想要脱胎换骨——根据TJ的说法——恐怕还得忙一阵子。
他见到了彼得·梅雷狄思和其他三个室友。他们面对面谈了很久,但他只简单交代一句:梅雷狄思和克里斯廷分手之后,体重没有增加,但是好像也没有减肥成功,所以,他绝对穿不下杰森·比尔曼的衬衫和牛仔裤。他的室友里面,两个是女的,一个是黑人。到目前为止,我们并没有说得很清楚,但他觉得这个神秘的第三个人是高加索白人。
还有一个人,TJ没见着。我跟埃莱娜说,但一个督察员接连两次造访同一幢建筑,难免令人生疑。反正这个人的名字也在手上,真的要查也不会没有着落。
“我想这不算是空手而回,”她说,“但是,跑了这么远的路,只弄到这么点信息,未免有点浪费。”
“我是这么说的,TJ可不觉得。纽约的这个地方他以前没有去过,这次算是开了眼界,而且他也不算是空手而回。”
“因为这几个人涉案的可能性可以排除了。”
“这只是一部分而已。他得到一笔钱,他们真以为他是督察员,以前也显然是应付过这种人,或是得到过高人指点,所以看到TJ这样无所事事,晃来晃去,东看看西看看,又说不出什么具体的名堂,彼得·梅雷狄思就把TJ拉到一边,塞给他一张百元钞票。”
“TJ当然当仁不让。”
“如果他拒绝了,”我说,“我就真弄不明白他这个人了。没错,他顺手就拿了。其实,如果他不拿,整场戏都白演了,彼得说不定还会怀疑他,因为这太不符合官僚的基本行事原则。”
“人家给你钱,就一定要放进口袋。”
“就是这一条。”
我们在家吃了晚餐,然后沿着第九大道前往林肯中心。出门的时候,雨已经下得很大了,我们应该叫出租车的,但雨天实在很难找到车。于是我们干脆撑着伞,就这么安步当车地走了六条街,身上居然没有被打湿。
音乐会是一位比利时的音乐家弹奏莫扎特时代的钢琴。那时候的钢琴还在演变之中,是大键琴和现代钢琴中间的产物。节目单上告诉我很多这种发展中的钢琴和现代钢琴之间的异同,其实我也不是很在乎。“非常莫扎特”乐团在一旁伴奏,他们弹奏音乐,轻松地送入听众耳际,相当动听。
我对他们的音乐却听而不闻,心思飞到了别的地方。在我脑子里盘旋重现的是一段段的对话——我和纳德勒医生、克里斯廷,霍兰德、布鲁克林以及曼哈顿警方的对话。我把脑子里的场景调回到访谈克里斯廷的那一段——配乐则是斯卡德《第三个人主题变奏曲》——慢慢地,那场面变成了我无法挣脱的梦境,旋律萦绕在脑际,挥之不去。
中场休息的时候,埃莱娜问我要不要提前离开。“你在座位上,看起来是——动不动,”她说,“但你的心思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是不是?”
我说,我想留下来。音乐节只剩下一个星期了,我们还有两场音乐会的票。其中一场她会带朋友去,另一场是闭幕演出,结束之后,我们要等上十一个月,才有机会再参加这个年度盛会。时间还早,丹尼男孩的一天才刚刚开始。我回到音乐厅,让一流的音乐家在我面前演奏,对我一点伤害都没有,我是否在听,是另外一回事。
我们出场的时候,第九大道的公共汽车恰巧停在路边。雨势转小了,她说,她可以走回去。我说,要么她坐公共汽车,要么我和她一起走。
她说:“然后,你再掉头走回七十二街吗?”
“那就坐公共汽车吧。”我说,她照做了。
普根在百老汇东边的七十二街附近,除了丹尼男孩经常在那里出没之外,这个酒吧没有什么值得推荐的地方。我认识他很多年了——我第一次见到埃莱娜,也是在他那张桌子旁边。他好像一点也没变,还是以前那个样子,但是,我想这不可能是真的。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大约二十八岁,模样当然比现在看起来年轻些。几年以后,依旧是老样子,但毕竟有了岁月的痕迹。
从一开始,他的样子就与众不同,这个特点至今没变,他是非裔美国人,这个词我不常用,但是,却比“黑人”这个词好,因为这个词根本不适合他。丹尼男孩是白化病人,他的皮肤比白人还要白,头发接近无色,眼睛是粉红色的,极度畏光。夏天的强光他得小心应付,看起来很像是个谨慎的吸血鬼。
入夜之后,他通常只会待在两个音响和灯光都很弱的酒吧。一个是在上城、地点比较偏僻的蓝调母亲,那里有现场演奏,专门接待收入不错的黑人常客;另外一个就是普根,拗不过大家的恳求,这里放了一部点唱机,里面的歌还算有格调,但是总体看来,普根毕竟是比较粗俗的。不管在哪个酒吧,他都有固定的桌子,等人坐在他的身边。有的人会告诉他一些消息,有的人会跟他打探一些消息。这就是资讯时代,丹尼男孩与时俱进——资讯,就是他囤积买卖的商品。
我在吧台点了一杯可乐,跟他聊天的那个女孩有点臃肿,看来不像是干那行的;但从她的穿着打扮来看又不太像是干其他行业的。她把庞大的身躯硬挤进一身洋娃娃套装里,活像是斯蒂芬·金笔下的人物,但是,她爽朗的笑声和愉悦神情让任何有关她的负面评价都烟消云散。从她的声音听来,这个女孩的性格着实不坏,很幽默。谈话结束,她站起来,弯下腰亲了亲丹尼男孩的嘴唇,发出很大的声响。然后她又笑了,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闻到一股香水味儿,清雅缥缈,跟她暗藏锋芒、故作矜持的风格很配。
我走近丹尼男孩的桌子,他正用白手帕沾着伏特加在拭嘴唇。“贝基的嘴很甜,”他说,“但是,谁知道她的嘴唇先前贴过谁?真高兴见到你,马修,好一阵子没来了。”
“时光飞逝。”我说。
“快乐的时光、悲伤的时光,”他说,“都留不住。”他抬起头来,仔细地打量我。“你的气色不坏。”他说,“不碰酒真的对你身体很好,我可不行。”
他放下手帕,啜了一口伏特加,在嘴巴里搅弄了半天,好像是在用李斯德林漱口水,然后咽了下去。“细菌,”他解释说,“虽然我知道她在每一次小小的冒险之后,都会好好把自己清理一下,但宁可事前小心,免得事后后悔。”在蓝调母亲和普根,丹尼男孩都有自用的酒。他从冰桶里拿出酒瓶,倒满酒杯。“你戒酒之后,唯一的坏处就是你很少到酒吧来了。”
“我变成顾家的男人了。”我说。
“埃莱娜还好吧?”
“很好,她让我问候你。”
“也请你代我问声好。”他拿起杯子,喝了一口。他喝酒的气势,像是比他年轻一半、体重多一倍的男子。匿名戒酒协会课堂上的人说,这只是时间的问题,没有人能逃开酒精的控制,但我不确定他们说的对不对。我有些朋友,情况看起来就很不坏。
他咽下那一大口酒,闭目沉思了好一会儿,我能感觉到那酒逐渐滑下他的食道。他睁开眼睛说:“我很想念。”这句话是对他自己说的,但好像也是在对我说。他又冥想了很久,然后看着我的眼睛说:“好了,马修,是什么风把你吹到这儿来的?”
我到家的时候,埃莱娜在客厅里,手上拿着一本苏珊·伊萨克的小说,还端了一杯茶。她赤着脚,身上披了一件丝质睡袍,许多地方都盖不住。我盯着她看,并发出赞叹声,她说男人都是色鬼。“里面的这个也是这副德行。”她说着拍了拍书,“丹尼男孩好吗?”
“老样子。他请我问候你。”
“他真好。迈克尔打电话来了。”
“迈克尔?”
“你儿子。”
“他从不打电话来的。”我说,同时努力回忆上次他打电话来是什么时候。“他有什么事?”
“他是在我们听音乐会的时候打电话过来的。回来后我在应答机里听到他的留言。他要你回电话给他,还留了电话号码。我想他留的是手机。留言还在应答机里。”
我到应答机旁边重听了一次。他没有客套,“爸,我是迈克尔,你能不能回个电话给我?不管多晚都行。我也不知道我在哪里,所以请你打我的手机好吗……”
我匆匆记下电话号码,又回到客厅。“还真不知道什么事情。”我说,“他的声音什么都没有透露,是吧?听不出什么来。”
“有个简单的方法可以确定。”
“都三更半夜了。”
“他在哪里?加州才九点。”
“你怎么知道他在加州?”
“如果他在巴黎,”她说,“是清晨六点。”
“不管人在哪里,”我说,“总有个时间。反正我他妈的拿起电话打就行了,可我偏偏不想。”
“我知道,亲爱的。但是可能是好消息啊。也许琼又要生了。”
“不是这回事儿。”我说,“我想不是好消息。不管是什么,我还是得弄明白了才安心。”
“爸,”他说,“谢谢你回电。你在家吗?是不是我刚才打的那个电话号码?”
“当然,可是——”
“我打过去吧。这手机不好,总是有回声。”他挂掉电话,我也放下话筒,等电话再次响起。我也曾经考虑买部手机,但是,随着时间过去,我很高兴我当初没那么冲动。
埃莱娜问:“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我还没开口,电话又响了。
“抱歉,”他说,“安德鲁有没有打电话给你?”
“没有,”我说,“怎么啦?”
“我想他也不会打。他跟我说,他不会打电话给你,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改变主意。但我想他是不会打的。”
“迈克尔……”
“抱歉,爸。他惹上麻烦了,就这样。他不敢打电话给你,也不让我打电话告诉你,但我觉得一定要跟你说一声。”
“什么麻烦?”
“找不出什么好的形容词帮他掩饰。他拿了一些钱。”
“你的意思是,偷钱?”
“在技术上,是的。我猜他不是这样想的,但如果你从老板那儿拿了钱,又不还回去,应该算是偷吧。”
我的脑子里涌进一大堆问题。我理了理,先问了一个:“多少钱?”
“一万。”
“偷他老板的?”
“盗用公司款项,没错。”
“我还不知道他在哪里工作呢,”我说,“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他在一家自营的汽车零件批发公司,担任图森地区的经理,负责处理一些账户往来的事情,多半是坐办公桌。”
“听起来接触不到什么现金啊。”
“没错,多半是支票。我不知道详细情况,只知道他虚设了几个假户头,然后把公司的支票存进去;再开几个户头,把支票转过去,然后再用这些户头的名义开立支票,存进自己的账户,就可以兑现了。”
这种虛立账户的手法多得很,没被拆穿前怎么看都无懈可击。
“老板发现了,所以——”
“老板是绝对瞒不住的。”
“我知道,我真不敢相信,他竟然这么笨。总之他的老板开出一个条件:只要他在月底前把钱存回去,就不追究了。否则的话,他就要打官司,一定要让安德鲁在牢里蹲上一阵。”
“他真的只挪用了一万块?”
“目前清理出来的金额是这样,安德鲁也说一万块就够了。”
“所以,他打电话跟你要钱?”
“他只肯打电话给我,”他说。
“以前也发生过这种事情?”
“不全是。”
“不全是?什么意思?以前他不做汽车零件、不在图森?”
“以前没这么严重,他每隔一阵子就会打电话给我,隔多久就说不准了,一年总会有两次吧,我想。但他一打电话给我,我就知道他惹麻烦了。”
“什么样的麻烦?”
“通常就是没钱了,或者遇到难关了。他的车子坏了,需要修理。有的时候,他还会跟那种不还钱就把你腿打断的人借钱应急,反正总是没好事。”
“我怎么都不知道?迈克尔。”
“你当然不知道,他只打电话给我。”
“你总是帮他解围?”
“我是他哥哥。”
“也是。”
“以前没那么严重,通常就是一两千块的事情。有的时候还更少些,先前最多的一次是两千五百块。”
“他一打电话,你就送钱过去。他还过没有?”
“偶尔我会收到一张支票,或是汇票,多多少少他会还一点。一过圣诞节,他就会变得特别大方。梅勒妮出生之后,他在圣诞节或是她生日的时候都会送很贵的礼物。只要我们的日子过得下去,谁会跟亲兄弟明算账呢?”
“但你总得确定日子过得下去吧。”
“我有记账的习惯,你知道吗?”
“他到底欠你多少?”
“大概一万两千块。”
“一万两千块。”我说。
“说起来滑稽。琼不知道我到底借了他多少钱。她知道我不时借钱给安德鲁,可是她不知道总数有多少。”
“我还真是有点糊涂了。我知道他东飘西荡的,花好多时间去寻找自我,在哪里都待不久。但我一直不知道他的生活这么糟糕。”
“他是安德鲁啊,爸。他很有魅力,又爱笑,大家都喜欢他。我真的不想说,但是,他的生活真是一团糟。”
“他到底在搞什么鬼?迈克尔。赌博?吸毒?”
“如果没记错的话,有一阵子他在赌棒球,虽然赌运很差,但应该只是玩玩而已。他好像也跟我说过,他有一次试过可卡因,因为他如果不跟着玩两口,舞会里的人就会把他赶出去,合群嘛,也说不得什么。这种事情很多人都碰到过。”
否则的话,也不会有人靠卖这玩意儿赚大钱了。
“他偷拿这一万块,是因为他看上了一个投资机会。我忘了是什么,反正是什么新兴产业。他说,只要有一万块,就可以买下股份,利息减半,他还打电话给我,要我也参加一份。我懒得听计划内容,因为我绝对不可能跟他一起去搞。我们家是有点闲钱投资,但都是股票基金之类的,没有什么大赚头,但总比哪天起来发现自己一毛钱都不剩了要强。”
“他从你这里借不到,所以跟他老板借了。”
“他是这么想的。”
“投资成功了吗?”
“没有,计划一败涂地。”
99lib.“钱呢?”
“全没了。”
“真行。”
“他很失望,都快活不下去了。他真的抱了很大的期望,你知道吗?不过,他每次开头的时候,总是信心十足的。一旦从云端里摔下来,他就受不了了,他开始喝酒,整天醉醺醺的,还决定把剩下的钱用来让自己开心一下。他带着个女人去坎昆,还换了一部新车。”
“欠债不还,就得坐牢。”
“没错。”
“你是怎么跟他说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迈克尔,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我这次真的得到教训了。’听到这种话,我还能说什么?你满嘴屁话,你是个蠢货,我能这么跟他说吗?‘迈克尔,你得帮我这次忙。’是啊,我工作累得要命,琼也没闲过,我们有孩子,有贷款要付……”
“我知道。”
“我能给他一万块吗?其实我可以。但我得卖掉保险,增加贷款,我办得到。问题是我该做吗?”他停了一下,好像在等新的问题冒出来。“我说,这次真的太过分了,我只能借他一半。”
“他怎么说?”
“他说这点钱没有用。他的老板警告说,一旦闹上法庭,所有的损失保险公司都会全部理赔,他一定要他坐牢。只还一半,他老板还损失五千块,才不会干这种蠢事呢。安德鲁说,如果我只能弄到一半,干脆就别还了,把钱直接汇给他,他拿了钱就跑。我跟他说,这样的话,他一辈子都会陷下去的。”
“这大概是他这辈子最蠢的主意了。”我说,“虽然我觉得这笔钱够他藏一阵子了。但是,他这么一闹,以后就会变成通缉犯,四处逃亡。”
“我也是这么告诉他的。”
“你说,你愿意借给他一半。”
“五千块。我跟他说,就这个数目,没了,我这口井快干了。下一次再惹麻烦,就去找别人帮忙。”
我说:“这是你妈葬礼前后发生的事情?两个星期前?”
“差不多。”
“他那时看起来还跟平常一样。挺客气的,在某些时候感觉有些压抑,但不像是宿醉未醒的样子。”
“那时他老板还没搞清楚情况。安德鲁也没有发现他已经玩完了,所以感觉还好。等他回到图森,才东窗事发。”
“然后他就打电话给你。”
“不是。他昨天才打给我。我花了一整天时间琢磨,该怎么回话给他。”
“你有没有跟琼商量?”
“没有。我打电话给他,说了半天,就是我刚刚告诉你的那番话。我叫他打电话给你,请你帮忙筹另外一半,他说他不要。”
“所以你就替他打电话过来。”
“不是,他根本不肯让我打电话给你。但我还是打了。”
“你想要我干什么?”
“我不知道。”
“你当然知道。你要我帮你筹另外一半。”
“我不敢评判你的话。”他说,“也许这是我想要的。也许我是希望你拒绝他,让你也分担一部分的罪孽,你知道吗?我真的不想看着我弟弟进监狱。”
“我也是。”
“要不——你刚刚那句话是怎么说的?变成通缉犯,四处逃亡?我也不希望他这样。”
“没错。迈克尔,他自己不能变卖什么吗?你刚刚不是说,他换了一辆新车吗?”
他冷冷地哼了一声。“他原来那辆旧车说不定还比较值钱呢。他是拿盗用来的公款,去付了首期而已;旧车还把贷款都付完了。新车的样子好看,到期不付款,车商就收回去了。你要他变卖东西,什么东西都卖光了,大概也只能凑一千块左右。说不定连这个数都没有。”
“标准的美国成功经验。我想,他把肯借给他钱的朋友都得罪光了吧。”
“你知道安德鲁这个人。他交朋友很容易,过没多久就把旧朋友往脑后一扔,又交起新朋友来了。你有没有办法?其实我也不知道你的经济状况。你可不可能马上凑五千块帮帮忙?”
“应该可以。”我说,“我今天晚上在床上想一想,迈克尔。我明天打电话给你行不行?”
“明天没问题。”他说,“期限是这个月底。”
第二十章
我跟他说,我要在床上想一想,事实上我在床上翻来翻去,怎么也睡不着。埃莱娜跟我一起聊到很晚。她七点起来的时候,发现我已经在厨房里煮咖啡了。
“这不是钱的问题。”我说。
“当然不是。”
“有件事情倒是挺有趣的。金额,如果只是五百元,我连想都不会想,立刻就会开张支票给他寄过去。”
“是啊。”
“五万块呢,就用不着想了,因为不可能有。五千块恰好在中间,说大不大,总是张罗得到,说小不小,也算是一笔钱。”
“我们拿得出来,亲爱的。”
“我知道我们拿得出来。”
“我们用不着变卖家产,用不着勒紧裤带,银行里就有。”
“我知道。”
“不过得提醒你一下,你自己也说过的。这不是钱的问题。”
我喝了一口咖啡。我说:“他很像我,你知道的。”
“我知道。”
“迈克尔长得像他妈妈。身材粗壮,他妈妈家的男人,就是那个样子。安德鲁长得像爸爸。”
“但是却不成器。”
“我想他迟早也会跟他爸爸一样烂醉如泥。我不知道他的DUI是多少,不知道他毁了多少部车子,也不知道我到底该怎么办。”
她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在我的对面坐了下来。
“如果他真的像我,”我说,“没跟我一样进警校,当警察,真是可惜。警察爱怎么偷,就怎么偷,没有人追究。”
“你又不是贼。”
“我拿过不该我拿的钱。有时候,我会找个借口遮掩,但有的人说拿就拿,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看看安德鲁。他跟老板借钱,还得还回去。而我们是上缴一部分,又拿一部分。我不想让他在亚利桑那的监狱里发霉,但也不想这么轻易放过他。”
“这就难了。”她说,“它在你一念之间。”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
“这真的很难。”她说,“道理上不行,实际上又不得不这样。”
“你在匿名戒酒者家属组织里,他们是怎么教你的?”
“不要强出头。”她说,没有半点迟疑,“帮他渡过难关,没有半点好处;费了半天劲,结果是让他得不到教训。如果他没有机会面对真正严重的后果,一辈子都不会学乖。放手吧,随他去,让他自作自受,少了我的帮助,会学得比较快。”
“这就是你的答案?你的意思是不要寄钱给他。”
“不,我会寄钱给他。”
“你会吗?你刚才不是说——”
“我还没忘记我刚才说了什么。但这世上还有别的道理,每个人都有倒霉的时候。他以前或许做过这种事,但这是他第一次来找你。”
“他没有来找我,他只跟他哥哥联络。”
“他叫他哥哥不要打电话给你,却把他哥哥逼到非打电话给你不可的地步。从这个角度来看,跟他亲自打电话找你有什么不同?”
“所以,你会寄钱给他?”
“我会跟他说,这是最后一次。”
“他还会再犯的。”
“我想这很难免。”
“下一次,你一定会拒绝他。”
她点点头。“不管什么理由。不管他是进监狱,还是被人打断腿,我都不会管他。”
“但这一次你会寄钱过去。”我又喝了一大口咖啡,“知道吗?我觉得你是对的。”
“我觉得好的事情,你不一定会觉得好。”
“我也觉得很好,我这就去打电话给迈克尔。”
我没有真的去打电话,她告诉我,当时是加州的凌晨四点。我没有问她巴黎是几点。
终于拿定主意了,我松了一口气;但是,也就在刚才,破晓之际,我却觉得这事情没有那么理所当然。我的心一个劲儿地在扑腾,就像是被猫玩弄的球一样;我得不断地提醒自己,我已经拿定主意了。
我一直盯着手表看,希望马上就到了可以打电话的时间,希望这事赶快结束。其实拖拉的人是我。先是找个理由担心吵了他睡觉,然后是觉得吃早饭的时候跟他说比较好。但我转念一想:这事他可能不想让琼知道,否则为什么要躲到别的房间去给我打这个电话呢?我可以等他到了办公室再说。
十一点的时候,TJ来了,穿着卡其裤、马球衫,但却带着昨天的写字板,上面是他去威廉斯堡的调查心得,他准备过来跟我讨论。那是一幢三层楼的公寓,有三四十年的历史,墙壁涂着柏油。“一定有房屋中介在炒作,”他说,“那个地方的每个人都拼了命似的,在进行破坏环境计划。”
麦瑟罗街一六八号的外墙柏油是由下往上逐步清除的。下层的墙壁需要再补一层泥灰,整修的工作看来也不轻松。就目前的状况看来,要走的路还很长,但毕竟比以前好看多了,工程重点现在转移到上半部。屋内也在进行类似的整修工作。先前房东隔了很多小房间,招徕房客,他们现在把隔板、花砖天花板,还有覆盖在上面的油布,全部拆掉。外面的泥灰也要设法刮去,露出砖头本色。改装过后的三层公寓全部打通,跟库房一样,此外,有几面墙也设计好了,准备当书架或者挂画。
“弄好之后一定很好看。”他说,“他们都是艺术家,需要很大的创作空间,可以在一起工作。我刚到的时候彼得在一楼,一个劲地刮贴在墙上的壁纸,其他两个室友在三楼清理墙壁上的砖头。他们都戴了个小口罩,掩住口鼻,免得吸进一堆不该吸的东西。灰泥落了他们一身,一拿掉口罩,模样看起来有些滑稽。幸好我还记得我是建设部副督察员,保持身份,深吸一口气,没有笑出来。”
彼得住在三楼。TJ觉得这个安排有点阴谋的意味儿,因为大家可能觉得他需要运动。他很胖,是真的,但动作却很敏捷,在梯子上爬上爬下,连口大气都没喘,脸上更没有一般胖子的那种担惊受怕的神情。
“你如果看到他,”他说,“你在心里一定会说,啊,这家伙真胖。然后,你站在他身边一会儿,马上就会忘记这件事情。他很胖的事实,在你心头一闪而过,抓都抓不住,你又跟别的人扯了几句,再回过头来一看,妈的,这家伙还真胖啊!好像你根本没见过这个人似的,但其实,才刚刚跟他打过照面。”
我知道他的意思。跟其他人交往的时候,我也有类似的感觉,只是他们不是胖子而已。比方说,一个是瞎子,一个人少了一条胳膊。我想他们是同样性质的人,都很有自信心,结果就会跟TJ说得一样。因为他们接受不完美的自己,结果别人也会变得跟他一样,对这些缺陷浑然不觉。
彼得·梅雷狄思的医生可能没有办法挽救他跟克里斯廷的关系,也没有办法帮他减肥,把他塞进四十二号的衣服里,但是,看起来医生把他的人格打造得不错。
住在二楼的是玛莎·基特里奇和卢西安·比米斯。她是一个白种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后裔,金发美女,来自南加州的波弗特;他则是憔悴瘦高的黑人,老家在南费城。她是画家;他是雕刻家。TJ看了他们一眼,当场认定他祖父是她祖母蓄养的黑奴。
露西·安·利平斯基住在一楼,也是画家,是这群人里唯一土生土长的纽约人,身材粗短,皮肤黝黑。和她一起住的是基兰·埃克隆。TJ造访的时候他不知道到曼哈顿干什么去了。TJ原本想找个理由在现场逗留一阵子,看看他是个什么长相,却没有料到屋里的人都要到城里去跟他会合,只想赶紧把TJ打发走。于是,梅雷狄思终于决定捏着一百块纸币,跟TJ握个手。
“我还真有点起疑心。”他说,“有人塞钱给你,你一定会觉得蹊跷,怀疑自己是不是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幸亏我很快就想到了我的身份。”
“市政府官员。”
“说得对,大哥。像我这样的身份地位,就算是他们没做错什么事情,也会塞钱给我。”他叹了一口气。“这行还真不错。”他说,“可惜制服难看了些。”
我终于拿起电话打给他。迈克尔在开车,正要去拜访客户。“我开了一张支票给你,”我说,“今天下午就寄。五千块。你也开一张支票给他好吧。比较好的方法是不是——”
“我想支票抬头应该写他老板的名字。”
“我就是想跟你说这件事情。不是我们不相信他,而是兑现的支票可以当做证明。”
“这个理由不错。”他说,“如果他反对的话,我可以用这番话应付他。坦白说,我才不在乎支票寄给谁呢,我只是不相信他而已。”
我写了一张五千块的支票,抬头是迈克尔·斯卡德,我看了看他的地址,抄在信封上,撕一页笔记纸包起来,别让人看出信封里面有张支票。但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么做有点莫名其妙,会有几个人拿信封对着灯,看看里面有没有他们可以偷的支票?
我是觉得我应该在纸上写几句话。坐在那里,我想了又想,到底要写些什么呢?心里偶尔冒出来的字句让我觉得这都是废话,很蠢,或是很蠢的废话。最后,我坦然面对现实,我跟我的孩子——两个孩子——都没有话可讲。我用一张纸把支票包好,塞进信封,封好,贴上邮票,拿在手上,还一个劲儿地端详。
TJ坐在沙发上,胡乱翻着一本艺术杂志。好一阵子,他连一个字也没说。
“我要寄五千块给我在加州的孩子。”我说。
他还在看杂志,头也没抬,“他一定很高兴。”他说。
“不是给他的,给他在图森的弟弟。他的名字叫安德鲁,私底下偷了老板的钱,如果还不出来,就得坐牢。”
他还是没说话。
信封在我的手上,轻飘飘的。一张邮票就可以把它带到这个国家的另一头。我说:“我也可以把钱从银行里提出来,喷点什么液体在上面,点把火把它烧了。说不定这样干还比较合理。”
“血。”他说。
“血?”
“血浓于水。”
“是有人这么说,但有时我还真是怀疑。”我站起来。“我去寄信。”我说,“你要在这里等吗?”
他摇摇头,合上杂志,站起来。
我把它投进街角的邮筒,心里想,我到底相信什么。我更相信这封信横越三千英里,安全抵达迈克尔的手上,却不相信信封里的支票,会带来什么好结果。
我们在五十八街街角的小摊子上买了两杯可乐和两块西西里比萨,站着吃。我的可乐甜得发腻,请老板拿一片柠檬给我;他却给我一袋塑胶袋装的柠檬汁,我马上确定这玩意儿帮不上忙,我看着玻璃杯说:“浓于水。”
“是有人这么说。”
“你有家人吗,TJ?”
“奶奶过世之后就没了。”
我知道他是奶奶一手拉扯大的,她死后,他就再也没有哭过。
我们把比萨吃完,互想看了一眼,我去找老板再要两块。我们两个又吃了起来,TJ把可乐喝个精光。我说,欢迎他把我剩下的可乐也干掉.99lib.,不过,他说他喝不下了。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却不是因为嘴巴里塞了东西的缘故。
然后他说:“我应该有个爸爸吧,谁知道呢?”
我无话可说。
“我妈妈到我家来,把我领走,”他说,“然后她就生病,死 了。我完全不记得这个人。她死的时候,我刚满一岁。我奶奶跟我提过她,给我看她的照片,跟我说,我妈妈很爱我,谁知道是真是假?我爸倒是跑得很快,除了知道他已经死了,我奶奶对这个人一点概念都没有。她说他是被人杀的,我也不知道她是从哪儿听来的,有没有根据。说不定是我奶奶编的,也说不定是我妈跟她说了一些什么,剩下的,她就自己编了。”
在街边,我们经过一个正在起劲地打电话的人。显然他没有手机,他对着吼的电话筒连在一根一英尺多长的电话线上,这当然是一个电话亭。我以前好像见过他,老是穿着一条不合身的裤子,外加西装外套,裤管比他的腿短了好几英寸,外套的袖子却又太长。他一直住在附近转,抓着他的电话不放,不管谁接了电话,他就跟对方说KGB或是CIA的小道消息,还有俄克拉何马市府大楼爆炸案的内幕。
没有人愿意浪费时间听他在说什么。
“我想他是个黑人。”TJ说,“你看嘛,我是所谓的中等黑度。我奶奶黑得发亮,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妈妈在照片上,也是很黑的。我的肤色比较淡,一定是从我爸爸那边来的。不过,生小孩这种事,毕竟不是调色盘,实在很难判藏书网断最后会生出个什么来。也许他跟我奶奶一样黑,也许他是个白人。谁知道?”
“是啊。”
“说不定我妈也搞不清楚谁是我爸。”他说,“奶奶倒没说我妈很野,但是,她那时那么年轻,我想一定不安分。说不定她是做那行的,也说不定我是可爱的宝贝。谁知道。”
之后,我们坐在公园里逐一清理他在威廉斯堡的调查所得——再怎么看,TJ搜集到的资料都说不上丰硕。他看到的人从外形来说,没有任何一个符合第三个人的特征。基兰·埃克隆有可能,但也只是还没排除可能性而已。
仔细想想,这个人涉案的可能性实在是微乎其微。一个人日夜操劳,想要恢复老房子的昔日风华,先把柏油清掉,露出里面的砖头,还得用硝石酸清理砖块,打磨地板,很难想象这样筋疲力尽的人三更半夜还有力气杀这么多人,跟外人玩猜谜游戏。在布什维克的阴影里、在低收入的社区中,挑一幢老房子来改造,或许让人怀疑他们的判断能力,却很难把他们跟杀人凶手联想在一起。
“他绝对不是疯子。”我说,“这个人算得很精,我只希望这个案子跟金钱有关。”
他的眉毛扬了起来。“你上次不是告诉我,有人雇了我们吗?”
“我不是说我们能拿多少钱。我的意思是,他杀人的理由是谋财。大概不会有人花这么多的工夫,就是为了报复,或者纯粹享受杀人的快感。这个谋杀案设计得很冷静,在鲜血的背后,应该有很大的利益。”
“莉雅也是这么想。你开始觉得她是对的了?”
“那也没有。”
“是不该这么想。最值钱的是那幢大房子,对吧?房子归克里斯廷了,她是我们的老板,所以,我们确定她绝对不是嫌疑犯。”
以前,也有嫌疑犯雇用我,故布疑阵,但现在这个不像。但我怎么知道真九九藏书正值钱的就只有那幢房子呢?我又怎么知道所有失窃的东西,都还给克里斯廷了呢?
第二十一章
还是和之前一样,她先从窥视孔看看是谁在门口,然后才开门。这一次,我就不用再拿我的证件给她看了。我跟她说,TJ是我的助理。TJ随机应变,立刻改换腔调,任凭谁都会觉得他是在哥伦比亚大学念书的学生。当然,他的衣着看起来也很相配。
她把我们领进厨房,三个人围着松木桌子坐了下来。开始她想不通她父母的死因为什么是谋财害命。大家原本以为这是一宗擦枪走火的抢劫案,抢匪突然失控,于是抢劫变成了令人发指的杀戮。
但我是不是向她解释过,抢案可能只是烟雾,目的是用来掩饰蓄意谋杀?
“我其实一直在想,”我说,“凶手杀了你的父母,究竟能得到什么好处?杀了他们,又是谁能得到最多的钱?”
“当然是我。”她说,没有半点迟疑,“所有的财产几乎都留给我了。”
“这对你没有区别,”我说,“我把你从嫌疑犯名单里划掉了。”
她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这幢房子归你了,是吧?”我说,“我也知道这值不少钱。”我并没有跟她说她的表妹莉雅已经大致清算过她的财产。“你继承的遗产,主要就是这幢房子吧。”
“不,还有很多别的。房子里面的东西、家具、墙上挂着的画,还有我妈妈的珠宝。哦,你还问过我,我们家是否少了什么,要我重新检查一遍警方退还给我的东西,看看是否缺什么,但我一直拖到现在,还没动手。”
“不急。”
“我经常跟自己说,该开始清点了,但过一会儿又忘了。家里零零碎碎的东西一大堆,我根本不知道值多少钱。我只知道有几幅画大概能卖些钱。我想,除非要报税,我才可能找人把家里的财物彻底的评估一次……哦,我真糊涂。我这里有咖啡、冰箱里有姜汁汽水,说不定还有啤酒。”我们说,不用客气。她说,“那好,我给自己加点咖啡。”然后她自己倒了一杯。
“还有我父亲的股票,”她说,“虽然股票是他们两个人联合持有的,但是,买卖都由他一个人决定。还有他的退休账户。总的算一算,大概有一百五十万的样子。”
我写了下来,股票:一百五十万。“外带保险。”她说,“我父亲一百万的生命险,受益人是母亲,我是第二受益人,还是叫什么别的保险名称,不知道。保险公司还附加了一个什么险,少一些,我想,死亡给付大概有八十万吧。原本四分之三给我妈妈,四分之一给我,现在全都归我了。另外还有一个小型的附加险,十万,专门留给我的九九藏书 。主险是一百万的生命险,有双倍赔偿条款,所以比较值钱,两百万。”
我又写下来了,保险:三百万。“有债务吗?”
她摇摇头。“信用卡没有透支。他们不会欠的,总是立刻付清。”
“房子呢?”
“他们很多年前就付清了。房子完全属于我们。”我接着写,房产:三百五十万。
“还有一些东西,我父亲放在律师事务所了,”她说,“是一些现金资产之类,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她看着我的笔记,我倒过来给她看个清楚,省得她麻烦。她说,“这是多少?八百万?我不知道剩下的东西加起来值多少,艺术品、珠宝和事务所里面的东西,得找个人估一估才行。可能还有一些我也不知道的东西。有一把保险箱的钥匙,但我没去看。据说,要有公证人在场才能够打开。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她闭上眼睛,好一阵子都没有说话。然后睁开眼睛,“我想,我发财了。”
“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大概不觉得这算什么,但是,对一般人来说,可不得了。”
“我从来没仔细算我父母到底有多有钱。”她说,“我知道我父亲很有成就,日子过得很优渥,我们的生活很舒服,但称不上是多有钱。这幢房子嘛,就是个住的地方,我根本没有想到计算它的价值。”
“是啊。”
“股票其实是储蓄,他们想在退休之后可以安度晚年,到世界的每个角落去看看。”她抿住嘴唇,努力把就要流出来的眼泪忍住。“保险是担心他万一有什么,还能留下一笔钱,让我妈妈不愁柴米油盐,能过着正常的日子。他们也不算很有钱。但是,在我这样的年龄,就得到这样一笔钱——我想我算是个小富婆了。有钱了。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反正我的手头很宽裕就是了。”
“所有的钱都归你了吗?”
“是吧,”她说,“绝大部分。”
“绝大部分?”
“我父亲的合伙人跟我确认过遗嘱。除了一些小额捐赠,我是唯一的继承人。”
“你还记得小额捐赠都捐给谁了吗?”
“得想想。我没怎么注意,手上也没有遗嘱的副本。这很重要吗?”
“也不一定。你记得多少就说多少吧。”
“大概有二三十笔慈善捐款,每笔大都在五千元上下。但我只记得他捐给纽约爱乐、卡内基音乐厅、大都会,我指的是大都会歌剧院,各两万五千元。大都会博物馆,好像是五千元。此外,就是现代美术馆、惠特尼美术馆,反正捐了不少美术馆。”
我得补充一句,有的团体为了抢捐款而不择手段,但好像还没有哪个团体为了抢捐款而开枪杀人的。
“还有一些慈善团体。”她接着说,“戈达德-河谷、无家可归者救助会和福利送餐团体。”
“有没有捐给个人的?”
“有几笔,不过都只有一两千块。那个每星期来我们家打扫两次的清洁工,还有照顾我祖母到临终的护士,都会得到一些,给亲戚的比较多。”她说了几个人的名字,我没有听过,也懒得记。然后,她提到一个人,让我全身都紧张了起来。“两万块给我的表妹莉雅。”
我原本以为TJ的反应会更夸张,但是,在街头打滚的经历可不是假的。我只希望我能和他一样面无表情。“这笔数字不小了,是不是?你父母和这个表妹有这么亲近吗?”
“他们在遗嘱.99lib.后面加了一些条款。”她说,“在过去几年里,莉雅的表现都很好,她拿到哥伦比亚的全额奖学金,我妈妈常常请她来我们家晚餐,莉雅的妈妈跟我妈妈是姐妹。弗兰奇姨妈的婚姻很糟糕,运气也一直很背。莉雅来纽约之前,她们两个差点失去联络。我妈觉得这是一个补偿的机会,再加上莉雅很乖巧,有她在场大家也很愉快。”
“所以你爸爸在遗嘱里,加了这个条款……”
“我想他的目的是让莉雅读完大学。奖学金够她付学费和住宿舍,但她的手头还是很紧。你说,如果衣服破了,是先买件新的,还是先吃午餐?这种小钱,她都要考虑半天。”
“所以,你妈妈经常接济她。”
“你知道的。‘莉雅,反正在打折,我觉得这件衣服穿在你身上一定很好看,实在是忍不住。’要不就是吃完晚餐之后,‘拿去,这么晚了,一定要坐出租车回家。’然后,硬塞给她二十块。坐出租车回宿舍要多少钱?最多八块就够了。”
“你多久没见到莉雅了?”
“事情发生之后,见过她两次。不,三次。第一个星期,我整天昏昏沉沉的,好像得了脑震荡,什么事都记不住。我想这是一种自我保护吧,心理上的逃避,不让更多的事情涌进来。我想莉雅的状况跟我差不多,只是没有这么强烈罢了。我其实不敢正视她。我记得无意中瞥了她一眼,她没注意,我这才发现她在瞪着我看。后来,我也发现了,出了这种事情,很多人都会一直盯着你。”
“这我可以想象。”我说,“你觉得莉雅知道那个附加条款吗?”
她摇摇头。“这是我跟齐格勒先生打开遗嘱的时候才发现的。从那时候起,我就没有再见过她了。我觉得我应该打个电话给她,告诉她这件事情。这说不上是什么运气,但至少在未来的两年里,她的日子会好过一点。”
“这倒是真的。”我说,“但你为什么不等一下,让律师通知她呢?”
“你觉得这样更好?”
“是啊。”我说,“我想是这样。”
过一会儿,她说:“我刚才在想,想齐格勒先生跟我说的事情。”
“你刚才提过他。他是你的律师?”
“他是爸爸的合伙人,是不是我的律师?我想,应该算是吧。”她皱起眉头,在想他爸爸的合伙人究竟是不是她的律师,TJ却急着问她,齐格勒到底说了什么。
“哦,”她说,“他问我要不要立个遗嘱,我说行了吧,我要遗嘱干什么?他说,我现在是有家有业的人了,应该考虑立个遗嘱。”
“他的话也没错。”
“我只是不知道有什么好着急的。我知道世事难料,相信我,我知道。但是要我去考虑我的东西先给谁,后给谁,可是另外一回事情。如果我明天被公共汽车撞死了,我的财产就归国家了,是不是?”
“除非没有亲戚继承。”
“否则我的财产就给亲戚分了?”
“差不多。我不知道该怎么分,说不定你经常来往的人分到的东西比你根本不知道他是谁的人还要少。为了预防这种事情发生,一般来说还是立个遗嘱比较好。”
“我不太确定这种事情应该由我来决定。”她说,“我一直不觉得这是我的钱。”她的身子往前倾,看着我,“你觉得呢?”
“我觉得这是你的钱。”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你真的觉得我现在就要立遗嘱吗?”
“不,”我说,“我觉得没有必要。”
第二十二章
他坐在车里,隔街看着那幢房子。客厅和楼上房间的窗帘都拉上了,但毕竟没有办法把所有的光线都遮起来。他看见楼上的房间是亮的。
她在家。他非常有把握。
昨天他也来过,停在可以看到这幢房子的地方。他就坐在那里,冷静而有耐心,看着她迈出大门,走下楼梯,来到大街上。底楼的那个头发染成红色的老板娘看到她便打开门,跟她讲了几句话。老板娘随后回到她那跟杂货店没两样的古董铺。霍兰德家的姑娘左转往西边走去。七十四街是向东的单行道,所以他的车面向中央公园西街。他只得转过头去,看着她走过几幢房子,消失在哥伦布街的街角。
在那个血腥的夜晚,他和伊凡科也走过相同的道路,背着枕头套,还真像是要去洗衣服的两个人。只是袋子可比洗衣袋重得多,压得伊凡科失去平衡,让他的跛脚看起来格外明显。两个工作到半夜的可怜鬼一起去洗衣服,他想,可不能冒险告诉伊凡科他的计划。等会儿也没时间了,因为他不想再等下去了,也不敢,只要——有机会,他就要掏出枪来,让这把枪在手中震两次。第一次,伊凡科就会瘫在地上,再震一次,他就不会动了。永远都不会动了。
他在车里等着。一只手轻轻揽住椅背,转过头,回想当夜的情景,追忆每个细节。然后,她就映入眼帘,再次朝房子走去,手里拎着个塑料购物袋。他立刻转过头来,免得被她看见。克里斯廷踩上楼梯,离开了他的视线。
现在她把钥匙插进去了吧,他想,转动钥匙,推开门,没错。别忘了解除防盗警报器……
天色已晚,他还不确定自己到底要干什么。今天早上有两次他几乎都要打电话给她了。他的脑子里出现了好几种模拟对话。但他最终还是没有打。坐在那里,确定她在家;他也考虑去按她家的门铃,跟她说,他刚巧在附近。还是让她觉得他是特意来看她的比较好?还是跟她说他刚巧在附近比较好,也许她自己会想到:他是刻意来安慰她,提供一些建议。
这个主意真的好吗?也许,就像他常常给人的建议:有的时候,必须花点.99lib.时间。有的时候最好是静观其变;但也有的时候,除了等待没有别的办法。帕斯卡是怎么写的?一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单独坐在房间里,无能为力……
他是单独坐在车子里……
这又是怎么回事?有两个男人,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个是中年白人,一个年轻多了,是黑人。他们爬上楼梯,老的那个按了门铃。
什么人都有可能,他想。耶和华见证人会的吧,上门预告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但这个组合有点怪,老白人,小黑人。给任何人的第一印象是这两个人是同性恋。老白人是嫖客,小黑人是男妓。
门打开了,她让他们进去了。
也许他们出来的时候,会背着两个洗衣袋,他想。两个送洗衣服的可怜鬼。但这两个人在里面的时间也太长了,都快一个小时了。他手上的表又响了,距离整点十分钟,他跟自己说,是回家的时候了。
但他没有。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 留在那里。他觉得那两个人有蹊跷,不是一般访客。
他盯着门看,终于打开了,那两个人走出来。门关上,两个人走下楼梯,他立刻往暗处躲,不想被他们看见。这有点可笑,他在街道的另一边,人在车子里,谁也不会看见他。他知道他在躲,因为他有躲的理由。
隐藏好,他这么跟自己说,强迫自己的身体往前倾,转过身,仔细看那两个人。
他其实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缩了起来,因为他认识那个老的。他到现在才发现他见过那个人,先前没看清楚。没错,他见过他。
那个年轻的黑人呢?他以前见过他吗?
说实话,他无法确定以前到底有没有见过他。他也知道,黑人不是都长得一样,但是,一般人看到这种人,多半在心里记住“年轻黑人”,也就过去了。他很仔细地记下这个年轻黑人的长相与特征,确定下次见到他的时候,一定要认得出来。这个黑人下次会出现在他的眼前吗?他们朝西边走去,还是克里斯廷购物的路线。他车头的方向和他们的前进方向刚好相反,所以他得把头转过去才能看到这两个人。就在他们即将在街角消失的那一刹那,他突然觉得这两个人在这出戏里扮演的角色应该相当重要,绝对不能轻易让他们消失。
他没有半点迟疑,下车锁好门,开始跟踪他们。
他在心里嘀咕着,他们如果走过街角,开了车就走,他再大概怎么跑也跟不上。
如果他们叫出租车就还好,出租车有一辆,就会有两辆,他可以赶紧找一辆跟在后面。
但他们没开车,也没有叫出租车。他们走过哥伦布大道,年轻黑人拿出手机,打通一个电话,讲了几句后交给白人老头,两人边走边聊,走过了七十二街。电话讲完,黑人把手机收了起来,又走过一条街,然后就消失在百老汇和七十二街交会口的地铁站。
跟踪他们不费吹灰之力。这个车站设计得很马虎,到上城和下城的地铁各有一道旋转门,他的运气不坏,距离不远,他还可以看见他们走的是到上城的旋转门。他尾随其后,距离他们站的地方只有十几码。他的位置选得.99lib?很巧妙,这两个人的行踪不会离开他的视线;但这两个人却只能偶尔看见他的身影,因为其他人替他做了很好的掩护。
他们没有东张西望,根本不曾怀疑周围的环境。他就算挤到他们身边,他们也不会有感觉的。
他慎重考虑后,觉得去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可能也挺有意思的。
如果只有一个人,那个白人,月台上又没有什么人的话——是吧?这种事情常常发生,是不是?你就挨过去,等待时机,地铁一进站,冷不防推他一把或者撞他一下。只要演技精湛,你还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惊慌失措,或是假装奋不顾身地想要跳下铁轨把他给拉上来的样子。
有意思,在你发现你有那么多鬼主意的时候……
地铁进站了。他们走进车厢,他还是跟着,但是在另外一节车厢里。他们俩站着,伸手握住头顶上的横杆;他坐着,盯着他们看,却不让他们看到他。
一站之后,到了九十六街。门打开了。他们离开车厢,还是聊得很起劲,他紧跟着,还是隔着十几码的样子。百老汇线的车来了,他仍然跟着他们上车。
第二十三章
到了街上,我说:“我希望我是对的。”
“让她不用立遗嘱?”
“是啊。她继承了多少遗产?九百万,还是一千万?我知道有人不相信,但是,过去的案例显示,有人会为了比这少得多的钱而动手杀人。”
“为两万块就有人肯杀人了。”
“我估计也是这个数。”
“但她不知道遗嘱里有她啊。我是说莉雅。”
“这是克里斯廷说的。谁知道她的苏珊姨妈有没有说漏嘴,她可是连防盗器的密码都告诉她了。”
“这真的是谁也说不准。”他同意,“还有别的隐情也说不定。但实在很难想象她是第三个人。”
“她有没有男朋友?”
“没听她说过,但不代表她没有。”我们边走边聊,在接近转角的时候,他说:“有一点说不通。就算她涉案,希望惨剧发生——然后警察糊里糊涂地就把案子给结了,这不就行了吗?她为什么还要另生枝节?”
“对啊,她为什么还要找我,还要假装怀疑克里斯廷?”
他点点头。“这点是说不通。”
“两万块又不是多大的数目。”我说,“杀得血流成河,换这么点钱,怎么算也不划算。也许她还想要更多的钱。”
“比如呢?”
“我也不知道。你说呢,十万?她见过霍兰德奢华的生活起居,在莉雅眼里,这家人可能比上帝还有钱。苏珊姨妈一时多嘴,跟她说自己留了一笔钱,让她完成大学学业,这笔钱在她脑里打转,越想越多,越来越难以抗拒。然后,她发现苏珊姨妈不过留给她两万块而已,实在是不怎么样。克里斯廷刚刚有句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不是说她不想靠父母双亡换钱吗?既然她不想,那么这笔钱就由亲戚来分好了。”
“她能得到多少钱?”
“她刚刚提到多少个亲戚的名字?八个,还是十个?有一些她可能没有提到,就算有二十个吧,由这些人平均分配的话,能分多少?能有五十万吧。”
“比两万块多。”
“多多了。”我说。脑子浮现了那个头发灰黄、皮肤好像透明、眼睛大得有点空洞的女孩。“但我实在不相信这个女孩涉案。怎么看也不像。”
“你在找什么?”
“电话亭。”我说,“你有没有看到能打电话的地方?”
“我有个免费的。”他说,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我说,我可不相信他会背莉雅的电话号码,他转了转眼珠,“哪用得着背啊?”他说,“我已经把号码记在电话簿里面了。”他按了几个钮,然后把这新鲜玩意儿放在耳边,过了一会儿,“莉雅?我是TJ,请稍等。”
他用手遮住话筒。“你一定要弄个这玩意儿。”他说,然后把手机拿给我。
我们上了地铁,跟她约在沙洛尼卡,也就是上次见面的地方。她在这个小吃店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前面有一杯喝了一半的冰茶。我说我也要一杯,TJ叫了杯可乐。女服务员懒得管我们三个都没有点吃的。现在不是高峰时间,要不是我们三个,店里就一个客人都没有了。
莉雅接到我们的电话,还紧张了一阵子。我把她安抚得很好,她根本没有想到我们会根据她无意间提的问题一路追查到这个程度。惨案发生之际,莉雅当然不免有些疑神疑鬼;但她并不想害克里斯廷惹上麻烦,完全没有这个意思。当她逐渐从惊吓中平静下来,就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念头了。稍后,她去看克里斯廷,可是克里斯廷好像被父母的死吓坏了,有些神情恍惚……
我再三保证,克里斯廷绝对不是嫌疑犯。但是,我说,在这个案子里,还有很多疑点没有解开,有可能是一起以抢劫为幌子的谋杀案,而且凶手还有内应。
“防盗器。九九藏书
”她说。
“防盗器密码、前门钥匙以及霍兰德夫妇的行踪。我有点担心有人从你这里套出这些重要的消息。”
“从我这里?”
“你,或是你的男朋友。”
“我没有男朋友。”她说,“所以,我没有问题。没人知道我有姨妈和姨父,他们住哪里,是干什么的。我不觉得有人可以从我这里套出任何消息。”
她一定有什么事情没有告诉我,我可以感觉到,在她思维的边缘,有些闪烁。我试了几种不同的说法,旁敲侧击,然后问:“那把钥匙呢?有人跟你借过吗?”
“没有。当然没有。”
“那么你是有钥匙的了?”
“苏珊姨妈给我的。”
“以前怎么没听你提过?”我说,“有一天,你跟你姨妈一起回家,她手上大包小包的,所以她把钥匙交给你,请你帮她开门。然后,她告诉你防盗器密码,请你帮她解除警报。”
我也不想吓她,但是到了这个地步,不吓一下也不行了。她看起来像是被探照灯照着的流浪汉。
我很客气地问道:“你不是这样说过吗?”
“是啊,当时是这样,但是你刚才问话的意思好像是说——”
“如果你有钥匙,为什么还要你姨妈拿钥匙给你?”
“我那时还没有钥匙,后来她才给我一把。万一,我去找他们的时候家里没有人,就可以用这把钥匙,她是这么说的。她还把我已经知道的密码,又告诉了我一遍。她特别告诉我说,一进门就要赶紧解除设定。”
“你经常用这把钥匙吗?”
“我好像根本没有用过。”她说,“要不是你今天提起来,我几乎忘了我有这把钥匙。没有其他人知道我有这把钥匙,当然更不可能跟我借。”
“钥匙现在在你身上吗?”
她在皮包里找了半天,掏出一串钥匙,端详了一会儿,找到霍兰德家的那把。“如果你觉得有人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把钥匙拿走了,”她说,“这是没道理的,没有人知道我有这把钥匙,要怎么偷呢?就算是有人知道这回事儿,偷偷拿走了,这也说不通,因为钥匙明明还在我手上。”
“说不定他把钥匙还回来了。”
“真有这种事,你认为我会没有半点感觉吗?特别是出了这么大的事,有人偷偷摸摸把我姨妈给我的钥匙放回来,我不可能跟没事人一样。”
TJ说,他就有办法把钥匙偷走,再还回来,保证她一点感觉也不会有。“这也不一定是强盗闯进去之后的事情。”我补充说,“不用把钥匙一直留在身边,只要有时间配一把就行了。配钥匙要不了多少时间。随便找一家钥匙店,五分钟就行了。”
她沉默了好一阵子,然后说,她要去厕所。她走了两步,又回来拿皮包。
“她怕我们偷看她的皮包。”
“而且不想让我们感觉她不放心我们。不过,她终究是不敢把皮包放在这里。”
“有隐情。”
“我也是这么觉得。”
她回来之后,我只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也不刻意去干扰她的回答,目的是让她觉得我们不是在找麻烦。然后我问她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有没有什么她先前忘了说的事情。我可以感觉到她的内心在挣扎,该不该说,煞费思量。
“没有。”她的声音拖得很长,“抱歉,没有什么可说的。”
回到百老汇,TJ说估计我不想再这么一路走回去。我是不想,于是我们朝99lib?地铁入口走去。
“你刚才为什么不逼紧一点?”他一边走一边跟我说,“干脆把她的心里话逼出来算了。”
“我也考虑过。”
“但你最后只是轻描淡写地给了她一张名片,‘如果你想到什么,不管多么不相干、多么琐碎,都请你打个电话给我。’”
“你在钓鱼的时候,”?99lib?我说,“鱼上钩了,你要知道什么时候收线,什么时候放线。”
“我不知道你还喜欢钓鱼。”
“我一点也不喜欢,”我说,“讲到钓鱼我就烦。”
“你把莉雅这条鱼先放一放?”
“这样的话,她比较容易改变主意。”我说,“她知道一些事情,或是觉得她知道一些事情,甚至害怕自己知道一些事情。现在放她回家,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就会产生罪恶感。因为她觉得我对她那么诚恳,她却骗我,说不定等一会儿她就会打电话给我。”我沉吟半晌,.99lib.然后加了几句,“这只是我的猜测。在没接到她的电话以前,没有办法证明我是对的。”
事情并不是这样。她是打了电话,但并不代表我料事如神。
第二十四章
莉雅!
他站在咖啡店前,隔着厚玻璃观察着里面的情形。他们都背对着他坐着。他其实分不出谁是谁,只能远远地看他们的后脑勺,但这黑白组合异常抢眼,还是可以轻松地找到他们。坐在他们对面的是一个金发女郎,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两个人跟莉雅·帕克曼在一起干什么?他们怎么知道有她这个人?
克里斯廷·霍兰德,当然。他们去过克里斯廷家,她让他们进去,待了将近一个小时,然后离开,打了电话,现在又跟莉雅,克里斯廷的表妹,坐在同一张桌子上。
他们在谈什么?
她又会告诉他们什么?
她不可能透露太多线索,因为她自己也搞不清楚情况。但她毕竟认识他,说不定会把他也给扯进来。
他不想这样。不管他们是谁,不管他们在追查什么,他就是不想这样。
他的手不禁抚摸起喉咙来。他今天没打领带,没穿西装外套,只穿了一件蓝色衬衣,领口敞开着,袖子也卷了起来,这样舒服。他拉出石环,享受一下平滑温润的感觉,又把它塞回衬衣里。
这是他的错。他明明知道她是个破绽,迟早要出事,晃来晃去的,总会有人去问她,找到案子的关键。但是,计划进行得太顺利了,让他觉得留下个小破绽,没有什么了不起。
他不能老是站在那里,瞪着窗户。他们看不见他,但也不应该引起别人的注意。他沿着百老汇往南走了五十码,那边有个公共汽车站。在站牌附近,即使是东张西望,也不会有人觉得你鬼鬼祟祟。
而且在这里看咖啡馆的入口,也比较清楚。
这是他的错。但绝对不是粗心大意。因为他早就发现了那个破绽,心痒难耐,却又迟迟不愿动手,连他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的动机。他的手还记得枪握在手里时后坐力的冲击、记得刀锋插进人体时的阻力,记得割开喉咙时那种外科医生般的精准。不只是手,他的全身都还能记得当时的感觉。
悸动?
也许吧。他不太在乎用哪个词。坐过山车是悸动。嗑药也是悸动。为非作歹还是悸动。他的所作所为到底算是……什么?
满足?
随你怎么说。他要的不仅于此。所以,他压抑了弥补破绽的冲动,还跟自己说,没有理由冒这种不必要的险,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
结果完全相反。就因为留下了这个破绽,使自己身陷险境。这是宝贵的一课。他想,吃一堑长一智。这称得上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他得好好想一想。
最好的情况会是怎样呢?
她跟他们坐在一起——管他们叫什么名字,盐先生,胡椒先生,随便吧——最好的情况就是,这两个家伙问了一大堆问题,得到的答案都跟他没有关系。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最坏的影响,就是三个人在这家小咖啡店里天南地北地乱扯,把乱七八糟的信息消化完了,找到新的线索。
反过来说,最坏的情况又会是怎样呢?
最坏的情况应该不是他们在肚子里作的文章。最坏的情况是她跟他们说,她曾经见过一个叫做阿登·布里尔的人。这是他告?99lib.诉她的名字,当然不是真名。如果他们去找阿登·布里尔,肯定是白费工夫。
但告诉她这个名字就是件很蠢的事。为什么不跟她说他叫约翰·史密斯?真他妈的。约翰·杜尔、理查德·罗尔,什么不好?叫这些名字的人太多了,说了和没说一样。他就是想听起来可爱一些,说了个阿登·布里尔的名字,这有什么意义呢?开这种只有他自己会笑的.99lib.玩笑,不是很无聊吗?自我意识作祟,结果让自己掉进陷阱。
她可能提到阿登·布里尔这个名字,也可能补充了几句话来描述他的长相。幸好她拿不出照片,或是沾了他指纹的东西,他也没有喷出什么查得出DNA的液体——虽然,他得承认,她实在很吸引人,特别是那副楚楚可怜、弱不禁风的模样,更是让他产生冲动。
她再脆弱也没有用,反正他也不会跟她做爱。他不想,就算是他想,也不允许自己那么做。他没那么笨,谢天谢地。他现在要做的事——越快越好——就是杀了她。反正要杀,杀个美女不是比杀个相貌平平的更让人觉得满足?
就是这么回事。他很清楚,他微微刺痛的手很清楚,他澎湃汹涌、难以遏抑的血液很清楚。
他的骨子里也很清楚。
两个男人先走了。肩并肩,一黑一白,一老一少,沿着百老汇往上城,也就是朝他的方向走来,活像是国家宣传海报。他应不应该跟踪他们呢?
不应该。他的目的是对付莉雅。
他要不要抓住这个机会冲进咖啡馆,演一出戏,让莉雅一时摸不着头绪?等她回过神来,已经来不及了。莉雅,我的天啊,我以前怎么没有在这里见过你?有没有时间喝杯咖啡?没有?你要去哪里?我们可不可以在路上谈一会儿?
不要,太惹眼了。人来人往的,说不定有人会想起这一段。再去找个比尔曼来当替死鬼可没那么容易了。这次她要被一个不知名的人士谋杀,才会成为无头公案,没人理会。
没时间盘算了。她已经离开咖啡馆了。现在该怎么办?该不该跟踪她?
他的手又不由自主地摸到喉间,感觉一下那块斑斓的粉红石环。圆润,平滑,冰凉。不一样的矿石,有不一样的特性,所以,早在没有历史记录的年代,人类就会去挑选不同的矿石来佩戴。这不仅仅是装饰。紫水晶会让人不朽,特别是磨成粉,掺进白兰地后,更有长生不老的效果。他不知道印加玫瑰有什么特异功能,但感觉起来——感觉起来——这玩意儿可以让头脑清楚。
因为突然之间,他的思路清楚起来。她要回家了,可能会在哪里停一下,也可能会直接回家。不要紧。反正他知道她的目的地,走哪条路回去,没有差别。
首先,他得先去处理他的车子。停在霍兰德家的对面,那不是久留之地。他也得想出对付莉雅的方法,以及可能会动用到的工具。
他们是这样见面的:
对不起,请问您是莉雅·帕克曼小姐吗?
是的,请问您是——
阿登·布里尔。你不认识我,也不可能认识我。但是……好吧,我有话直说好了。有人跟我说,你跟那个作家苏珊·霍兰德是亲戚?
她是我姨妈。
姨妈?
我妈妈是她妹妹。
你呢,你认识她吗?
当然,她是我姨妈啊。
抱歉,你一定觉得我很蠢。你知道吗?我觉得她是一个很棒的作家。这一代的作家,没有人比得上她。其实……
其实怎样?
我的论文就是研究她的。
你说你的硕士论文是研究她的吗?
博士论文。
博士,真了不起。
我觉得了不起的人是你,苏珊·霍兰德的外甥女。我能不能请你喝一杯咖啡?因为我有上百万个问题,迫不及待地想问你。
当然好,如果你想……
请说。
我可以介绍你给我姨妈认识。
你真是个好人,但我想这样不太好。
哦?
在学术研究上,应该保持距离。如果我真的见到这位女士,有些观点可能就不便陈述了。但是,跟霍兰德女士的外甥女谈谈,倒是可以接受的做法。
我明白了。
特别是我想请教的这位小姐,是这么的迷人……
她住在接近拉萨尔附近的克莱蒙特街。那幢房子几年以前由房东买下,改成学生宿舍。她的房间在四楼,跟三个室友一起分租。起居室很大,还有一个普尔曼式厨房,长长的走廊两边有四个房间?99lib?,浴室在走廊尽头。
他把车开到办公室,进去从抽屉里拿了一串钥匙。钥匙圈上有三把钥匙,每一把都亮亮的。其中一把可以打开西七十四街霍兰德家的大门,配好之后只用过一次。另外两把也是同一个锁匠打的,一次都没用过。他自己也不确定到底好不好用。
他一直等到四下无人,才拿出一把钥匙,试了试。一点问题都没有,他转动钥匙,走了进去,来到简陋的大厅。
房子里有电梯,但他却从楼梯爬到四楼。穿过空荡荡的走廊,认出她住的那间。他把耳朵贴在门上,倾听,没有声音。
按门铃?
不。
他把最后一把钥匙伸进钥匙孔,慢慢地转了转,把门推开。起居室里面没有人,但不知道哪间房间里传出音乐声。他悄悄地溜到紧邻浴室的房间,听到里面有说话的声音。
门是虚掩着的,没有关紧。他用胳膊肘把门推开一两英寸。她正在打电话,出乎意料的是:她竟然提到了他的名字。其实不是他的名字,是阿登·布里尔的名字。“你知道我的电话,欢迎随时来电。很抱歉以前没有跟你提到这点,我这两天才想到曾经跟这个人接触过。我很确定这个人没有问题,也不想给他招惹什么麻烦。但我觉得让你知道有这个人也没有什么关系,而且我想——”
她就这么停住了。她应该看不见他的,难道是他不小心发出了什么噪音吗?还是她意识到他的存在?
他索性把门推开。
她的反应很戏剧化——嘴巴张得大的,眼睛瞪得像盘子一样圆,手不自主地抬了到乳房附近,手掌摊开,好像是要把他抗拒在外似的。
她的手机放在衣柜上,盖子已经阖上了。他这才发现,对方应答机的录音带用完了,这才是话说了一半的原因。录音带用完了,应答机自动关机,电话也就挂掉了。
“莉雅!”他说,完全不理会她的反应,让她觉得他很想见她,理所当然,她也应该很期待他的大驾光临,“莉雅,这阵子你到哪里去了?找了很久都找不到你。”
他一边说,一边大步朝她走去。她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做什么。在对方话说到一半的时候,出言打断是很不礼貌的事情,像莉雅这样有家教的女孩,不会做这种事情;更何况她被他吓住了,愣在那里。她是只小鸟,而他却是条毒蛇,邪恶地打量着可口的猎物,他知道莉雅心里明白,她这次绝对没有挣脱的机会了。
他手上有个小小的防盗喷雾器,和塑料打火机一般大小。他买了好几个星期了,是准备对付杰森·比尔曼的,但根本没派上用场。现在其实也不必动用这玩意儿,但是,她说不定会抓他,会狂叫,为什么要冒险呢?而且,他也想知道这玩意儿到底有多厉害。他读过说明书,但总想亲眼看看。
他按下按钮,在烟雾中,使劲掴她的脸颊。
莉雅摔倒在地上。真好用,真的。她在地板上打滚,眼睛闭得紧紧的,两只手遮住脸,用手背不断地擦拭眼睛——
他感觉到一阵情绪冲动,就跟防盗喷雾器的效果一样出人意料,让他大吃一惊。他对她是有感觉的,一种像爱的感觉,说得再准确点,是他想象中的那种爱的感觉。
他眼中充满泪水,跪了下来,手朝她伸了过去。
最麻烦的是怎么把她拖到浴室里去。只有几步路,但好像起居室有人,说不定会看到他背着她。他不能冒险。
在房间里把问题解决掉,当然比较轻松。把床单撕成几根布条,打个结,把她吊在头顶上的排气管上就行了。她意志消沉,最亲爱的姨妈、姨父双亡,这说得通。
要不就用台灯的底座狠狠敲击她的头部,有人闯了进来,抢劫、杀人。
但他已经把她掐晕了,也打开了伏特加酒瓶,在上面按了她的指纹,灌了几盎司到她的喉咙里。
还是依原计划进行吧,他对自己说。
他打开门,探探走廊。他一个人走了出去,敲敲浴室的门,打开,没有反应。浴室是空的。
他回她房间,掏出手帕把房间里的指纹擦干净。擦完了。把软绵绵的莉雅搀扶起来,再看看走廊,然后半拉半拖地把她弄出房间,进入浴室之后,立刻锁上门。
他把塞子塞进浴缸,打开水龙头。水开始流了。他把莉雅放在瓷砖地上,自己跪在她身边,费劲地把她身上的衣服脱99lib.掉,一丝不挂,很高兴她纤细的身体能这样赤裸裸地展现在他面前。就像是圣诞节礼物,他想,把自己当作是一个任性的小孩,先把自己的礼物砸烂、扔掉,让别人根本没有机会看、没有机会玩。
他微笑着,很欣赏这个比喻。
她身上的衣服已经脱光了,水深约十英寸。他一只手臂穿过莉雅的大腿,一只放在她的肩膀下面,慢慢地把她放进浴缸。然后,一只手抓紧她的金发,一只手按住她的胸膛。他的手掌刻意张开,好同时触摸她两只小小的乳房,接着用力一按,把她的头压进水里。
她的眼睛睁开了,在水里瞪着他。她看见他了吗?她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这重要吗?
他就这样按着她,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水里的她,直到最后一个气泡从她的口鼻中冒出来。他还不死心,再用力压了压她的胸膛,又冒出一堆泡泡,浮上水面、消失了,她的眼神变了,有些东西不见了。
他深吸一口气,呼出来。他放开她的头发,莉雅的头还在水面下。他的手最后一次挤压莉雅的胸部,然后,顺着她的腰部,分开她的大腿,一根手指头轻轻滑进她的里面,赶紧抽出来,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举动。
不要紧。他理了理她的衣服,整整齐齐地放好,又拿出手帕,把他可能碰到的表面重新拂拭一次九九藏书。
离开公寓的时还是没有看到任何人;他从楼梯下来,穿过大厅,依旧是他一个孤零零的身影。街上倒有几个人,但没人正眼看他一下。
他就这么一路来到地铁月台,等车的时候,他从蓝衬衫的口袋掏出皮夹,从里面拿出一张名片。这张名片是他在衣柜上发现的,就在手机的旁边,再看一次,虽然他已经看了一次。
马修·斯卡德,他念道,点了点头,把名片放回皮夹。
第二十五章
如果我直接回家,她打电话来的时候,说不定我就接得到。不过,也难说。
再怎么说也没用了。我没有直接回家。我先到街对面TJ的房间看,TJ则忙着上网搜寻有关杰森·比尔曼的新闻。好事的网友已经成立了好几个专属网站,讨论西七十四街的凶杀案;此外,在别的网站上也张贴了一些信息。其中竟然有个家伙,现场调查了约翰·列侬遇刺的达科他大厦到霍兰德家的精确距离,还试图追踪个中奥秘。
我说:“距离碧草丘有几步路?这才是我想知道的。”
“这边有个消息,”他说,“他妈妈说,不是他杀的。”
奥斯瓦尔德的妈妈也这么说,我跟TJ提了一句,这是巧合吗?电视上,先是巴尔干半岛的坏消息,接下来又是中东惨剧,琳恩·罗素依旧带着坚强的笑容。插广告的时候我关掉电视,打电话到店里找埃莱娜。我们约好了,要早点去阿姆斯特朗吃晚餐。我问TJ要不要跟我一块去,他说他有别的事情要做。
我留他在电脑前面忙活,自己过街回家。拿了信,分类后确定里面没有什么有用的;然后听了电话留言。其中一个是莉雅打来的,断断续续,天南地北地乱扯;她向我道歉,有一件跟她姨妈有关的事情先前没跟我说。有一个研究她姨妈的研究生正在写博士论文,来找过她,名字叫做阿登·布里尔。她唠唠叨叨的,跟我说,可以随时打电话给她,反正我有她的电话,但她的话还没说完,电话就断了。
我其实没有她的电话,有电话号码的人是TJ。我打电话给TJ的时候,电话是忙音,于是又改打他的手机,这回通了。TJ说,他把电话记在手机里,花了点时间查到之后,TJ念给我听。我拨了电话号码,响了四声,然后一个录音的声音跟我说,我已经进到某人的语音信箱里——这时我听到了她的声音,说:“莉雅·伯克曼。”
我决定过一会儿再打,挂了电话,没有留言。我冲个澡,觉得没有必要刮胡子。换好衣服之后,我又打了一个电话给莉雅,还是同样的结果。我看了会儿新闻,出门前又打了第三次。然后往西走了好长一段路,来到第十大道。吉米·阿姆斯特朗在那儿开了一家小餐馆。我走进去,要了一瓶矿泉水,刚一转身,就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这个人站起来,朝我挥手,原来是曼尼·卡雷什,一个吉米在第九大道——也就是在我住的旅馆转角处——开酒吧起就认识的老朋友。
有两个刚从罗斯福医院换班下来的护士跟曼尼坐在一起。她们喝的是玛格丽塔,曼尼喝的是一瓶墨西哥淡啤酒。他说,这是为了搭配女士饮料的墨西哥风情而特别点的。也许,他建议说,我也应该配合,点一瓶墨西哥进口的矿泉水。.99lib.
其中一个护士说,她们病房里的一个老太太到墨西哥度假去了,应该会喝那里的矿泉水。曼尼问她们最近都在干什么。“差不多是等里面的人死。”其中一个说。
埃莱娜来了,我们找了一张自己的桌子。“抱歉来晚了。”她说,“还是我根本不应该出现?看来你们几个聊得挺好的。”
“是啊,”我说,“她们看到我,很难不想到《老人病房》这幅画吧。”
“也没那么糟吧。”她说,“起码你可以向她们要点灌肠剂。如果她们真的在乎年龄,就不会跟曼尼混在一起了。曼尼起码比你大二十岁。”
“他有一颗童心。”
“装在一个脏老头的身体里。”
她说着要了一份菜单。她要鳄梨沙拉,我点了一碗墨西哥辣肉酱。上菜的时候,我跟她说,我把支票寄给迈克尔了。“我开了张支票,”我说,“既觉得太多,又觉得不够,一时间很矛盾。”
我解释说,抬头填的是迈克尔的名字;然后,他再开一张支票,寄给安德鲁的老板。她问他是否知道有一半钱是从我这儿来。我说:“他老板?他哪儿在乎钱从哪儿来?哦,你问的不是这个吧。”
“迈克尔说他只能帮他五千,难道他不想知道剩下的五千是从哪里来的吗?”
“我们没谈到这个,”我说,“随他怎么想。”然后,我们回家,应答机里有三条留言。第一条还是莉雅的旧留言;然后是丹尼男孩,他要我在九点之后到蓝调母亲去找他。
第三条留言说:“听到这则留言的人,请跟艾拉·温特沃思联络。”然后报一个电话号码,就挂了。
我把埃莱娜叫来,问她认不认识一个叫艾拉·温特沃思的人。她不认识,我放了那段留言给她听。她说:“猜猜看,是不是我们中了大奖,可以到大开曼群岛免费旅游?不过,他的声音听起来不像是电话推销员。你知道他的声音听起来像什么吗?警察。”
我听了一遍,顿时明白了她的?99lib. 意思。我拨他留给我的号码,电话响了很久,正要挂断的时候,有个女人接了,“值班室,我是麦克拉伦。”
我问她艾拉·温特沃思在吗?她说,他出去了,要不要留话。我说,我叫马修·斯卡德,是他要我回话的。要不要留电话号码呢?“我想他知道,”我说,“因为他之前打过。”
请问你打来有什么事情吗?“他应该知道,”我说,“因为是他先打来的。”
“你说的对。”我跟埃莱娜说,“他是警察,根据他一个叫做麦克拉伦的同事说的。她也是警察,否则她就不会接电话了。不过,我听不出来她的声音有没有警察腔。”
“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不知道。她也没说她是哪个分局的,只说‘值班室’,我忘了问。”
“你可以再打去。”
“算了,现在不想管这件事。”我说,“我只想搞清楚丹尼男孩打听到什么。说不定我还可以问他,温特沃思与麦克拉伦是什么人。”
“温特沃思与麦克拉伦,听起来好像是雕刻家,或是搞室内设计的。”
“他们是警察。”我说,“毫无疑问。室内设计最多只是兼职。如果他再打来的话,请帮我问清楚他到底有什么事,好吗?”
我来到蓝调母亲,乐队演奏的是《走路》,迈尔斯·戴维斯的老调子,曲折悠扬。我找到了丹尼男孩,乐曲告终,鼓手和贝斯手下到吧台,钢琴师改奏特洛尼奥斯·蒙克的作品。丹尼跟我都听过这首曲子,但是,两个人都想不起曲名,钢琴师弹完,跟他的同事一块儿到吧台厮混去了。轮到点唱机登场了。丹尼给自己倒了点伏特加,大概一英寸多高,跟我说,大家对伊凡科与比尔曼的印象就是那一套,异口同声。
“大家都说,幸好这两个人死了。”他说,“他们一致认为,这两个人坏了‘犯罪’这两个字的名头,尤其是伊凡科,迟早会干这种坏事。当然了,出事之后,谁都会这么说,不过这一次他们比较确定。”
“比尔曼呢?”
“这部分比较有意思。”他说,“也是我打电话给你的原因。大家对比尔曼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算有人觉得他该死,也只是谴责他不该跟伊凡科合作,肆无忌惮,吓坏一帮人。有个人大力替他澄清,就是杰森·比尔曼的妈妈。”
“TJ说,”我引用他的说法,“网上到处是他妈妈的消息。”
“全纽约都是。”他说,“她特别来到纽约,替她儿子喊冤。”
“比尔曼不是纽约人?”
“我不知道他是哪里人。”他说,“也不清楚他妈妈是从哪里来的,只知道她这阵子住在威斯康星,一个我以前没听过的城市,十还是十二个字母,里面有好几个O。其实,管他在哪儿呢,他妈妈又不在那儿,在这儿。”
“在纽约?”
“在一家名为贝拉达的老旅馆。这名字听起来很有气质,行家管这里叫做‘三聚乙醛军火库’。”
“九十几街,在西百老汇附近。”我说。
“九十七街。”他说,“标准的犯罪温床,还是老样子。婴儿哭、子弹飞,屋里的房客不出声,就一定是死了,否则就没有片刻安宁。有家旅馆连锁店买下了那家老旅店,你敢相信吗?改成专收散客的廉价旅馆。我希望他们至少把那地方修得不漏水,点根香熏一熏,把那股味道赶出去。”
“她就待在那里?”
“如果她没有被杀、没有穿上男装接客,或是跳上飞机回奥可摩可洛可的话。她坚称比尔曼是好孩子,别人惹的麻烦,总是往他身上推。”
“我是不是跟她一样神经?”我说,“我怎么觉得她说的话,也有几分道理?”
他又给自己倒了点伏特加。“你们俩真是天生一对。”他说,“她跟新闻界谈了一些事情,这也是我最主要的消息来源。可是找她的多半是99lib?
放在超市里的那种八卦小报,只想从她嘴里探一点比尔曼小时候的生活。想知道他从小会不会把苍蝇的翅膀拔掉,或是抓流浪猫来做变态实验。但是,怎么套她,她都把比尔曼形容成唱诗班的乖孩子,他们很快就没有兴趣了。警察也不想听她废话。他们找了几个新手给她做笔录,然后,就把她晾在一边了。”
“这也难怪。”
“没错。她来纽约就是做这种事情,找痰盂,吐苦水。你知道的,像是殖民旅馆那样的地方,他们可是希望住户自备痰盂。”
“这是三聚乙醛的新名字?”
“是啊,这名字取得很绝,如果你认为殖民地是恶魔岛的话。你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吗?我一知道马上就想打电话给你,因为她想找一个私家侦探,把真相找出来,还她儿子清白。天造地设,你们两个,天造地设!”
如果这只是一个我跟丹尼男孩在普根厮混的普通夜晚,我大概永远不会见到海伦·莱克·比尔曼·沃特林,杰森·比尔曼的母亲,两度离婚的单亲妈妈。如果我想打个电话到旅馆去,但低头看看表,会觉得时间太晚了。而且如果我在附近找不到公用电话,就要等我回家再说,我就会觉得实在太晚了,明天早上再打吧。
到那时候,我已经跟艾拉·温特沃思谈过话,跟这个从威斯康星来、脑筋有些不健全的老妇人谈话,肯定不是什么急事。再快我也要到第二天的九点之后才会打这个电话;那时,她已经要前往机场,乘十一点的飞机前往密尔沃基,再想办法换车到奥可诺摩瓦克。我们便会擦肩而过。
蓝调母亲在九十几大道的阿姆斯特丹街,距离殖民旅馆,也就是“三聚乙醛军火库”,不过几分钟路程。我根本用不着打电话,就这么信步走过去。一个跟大厅相比体面得异常耀眼的服务人员想都不想就告诉我沃特林太太住在这里。我拿起室内的电话,直接打进她的房间。
我说:“沃特林太太,我的名字叫马修·斯卡德,私家侦探。我想跟你谈谈你的儿子。”
“我的天啊。”她说,“你前一阵躲起来了,是不是?”
“我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你是来骗钱的,对吧?”她说,“抱歉,让你失望了,你开的价钱,我付不起。”
她随即挂掉电话。
“电话断了。”我跟服务员说,“请你再帮我接一次好吗?”
她又拿起电话,我说:“沃特林太太,我不会勉强你,你也用不着雇用我。我已经有客户了。我只是觉得你的孩子是无辜的,掉进陷阱,被一个不知名的人杀了。我就在楼下大厅,特意来这里跟你聊聊,如果你再挂断的话,我就回家,再不会找你。”
我一口气把这么长的话说完,为的是在她把电话挂掉前,交代来意,所以听起来不免比正常的速度快,也比我原先的口气多了些强制性。过了一会儿,我还以为她已经挂掉电话了,因为我什么也听不到。正在狐疑时候,她又说话了:“天啊,从我到这城市开始,耳边听到的总是不三不四的屁话,现在总算是听到一段像样的人话了。我刚刚不应该挂电话的,你还在吗?”
“我还在下面。”
“你要上来吗?”
非房客不得入内。告示写得清清楚楚。“我好像不能上去。”我说,“旅馆规定。”
“难道我是妓女吗?算了,没关系。反正我房间里也装不下两个人。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糟糕的旅馆,居然还让我住上了,也算是长见识,一个晚上收我九十五块,税还要另算。别人跟我说这算便宜的了。”
欢迎来到纽约,我想。
“我得穿件衣服,”她说,“不过要不了一分钟。我马上下来。”
我等了不止一分钟,不过也没到五分钟。她从电梯里出来,褐棕色的长裤搭配浅黄色宽松上衣。“我的衣服就是跟纽约不相称。”她说,“你不用说,我也知道。”
“我不会说的。”
“你不说,我说。反正我不会出去买一大堆黑色衣服,把自己塞进去,就算是穿成这样,我在这个城市里还是个乡下人。”
我不想跟她争辩。她看起来是很像中西部市郊的妇人,经过仔细打理的浅棕色的头发,口红涂得很细心,脸上的皱纹是所谓的“笑纹”。她和我想象中的刻板形象有些差距,但是对她为自己设计的,或是被强迫设计成的角色来说,她的样子还算合适——她的确像一个帮儿子申冤,帮他讨回清白的母亲。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要说她儿子真有多清白,恐怕也未必。我们在九十六街街角找到一家与晨星或是沙洛尼卡差不多的咖啡馆坐下之后,她也这样承认。“杰森这辈子过得很不顺。”她说,“他爸爸在我们高中的那个班上算是最帅的了,很有意思。有意思指的是他喜欢喝酒,喝了酒就……杰森四岁的时候,他就溜了,从此音讯全无。有人跟我说,我可以用行踪不明的理由,请求离婚,或是等七年,在法律认定的死亡期限届满之后,恢复单身。两种方法我都不想,后来也不用了。因为在加州一辆翻倒的车上,有人在他皮夹里找到他的证件,确认是他本人,死了。”
杰森在学校里的功课不怎样,她说,再婚之后,他跟继父处得不好,她也承认,她的新丈夫脾气有点古怪。杰森也是副浪荡的性子,遇到麻烦也不知道躲,但绝对不是什么坏孩子。他没有伤害过谁,心地也还算善良。他因为溜进地铁站想逃票而被抓起来,这她是相信的,从店里顺手摸鱼,也大有可能,但是大家说他干过这么天大的坏事,就……
我跟她说,我发觉有些事情不大对劲,仔细琢磨后,觉得凶手应该对霍兰德这家人有些特别的动机。如果我能发掘出一些共同点,找到他孩子跟伯恩和苏珊·霍兰德之间的关联,我就能把这些点,连成一条线。
她把奶油涂在麦麸松饼——纽约出品的松饼是最好的,这点我敢保证——上的时候,看来像是不断在回想。她咬了一口,喝了一口冰茶,又咬了一口松饼,喝了更多冰茶,看着我,摇摇头。
“我根本不知道他认识谁,不认识谁。”她说,“他大概一个星期会打一个电话给我,这点他倒是很守规矩。当然是付费电话,我跟他说,没有钱没关系,电话要打。我也尽可能地帮他,每隔几星期,我都会寄张汇票给他。我不能寄支票,因为他在纽约根本找不到愿意收外州支票的银行;他又没有户头,也不可能存进去再转账。他什么都没有。”
不过,杰森终于开始寻找自我,站了起来。他还是无法主宰他的人生,但至少比以前有出息得多;他愿意在人生旅程里扮演积极的角色,而不是被动地看看前面还有些什么。
“他开始工作了。”她说,“一天三个小时,星期一到星期五,替一家小吃店送午餐。下班之后结当天的账,给现金,没多少钱,但有小费。晚上他也干活,替一家杂货店送东西。”
我想杂货店这个词可能不准确。她说,“在你们这儿叫什么?就是把啤酒之类的一箱一箱堆起来,你们这儿叫什么?”
“酒馆。”
“纽约人是这么叫的。”她说,“我们中西部可能比较拘谨吧,说做作也行。我们管这个叫杂货店。你可能不知道吧,就像我也不知道你们这里叫这个名字,我想,我们两个都算是学到一些东西了,是吧?”
杰森短暂的生命中,好像没有学到什么,她自己也知道。打两份零工,还称不上是奋发图强的年轻岁月。但如果你知道他以前的事,你会庆幸他终于走回到正道上来了。
“他最后一次惹上麻烦的时候,”她说,“他们找了个心理医生给他辅导。我倒是觉得纽约的这点真不错,因为杰森说,这位先生帮了不少忙,帮助他看清楚自己的前途。虽然他有很多不愉快的往事,但不用一辈子都陷在里面。从此之后,他的生活就好得多了。”
她这番话如果能再详细点,可就有用了。比如说,那个社会工作者的名字,他就可能知道杰森·比尔曼在新生活中的交往状况。如果知道他打零工的小吃店在哪儿,说不定也能探到点蛛丝马迹,可是,除了这些粗略的信息之外,她就什么都不清楚了。她只知道那家小吃店在曼哈顿,没有办法提供详细的地址;那家杂货店——嗯,酒馆,这个词连我自己都快忘了——也不知道躲在纽约的哪个角落。
她终于把麦麸松饼和冰茶解决掉了,我只点了一杯咖啡。差不多了,我拿起账单,她瞥了一眼皮包,问她应该付多少钱?我说,我会处理。她说,她很愿意分摊,我跟她说不用了。“你是客人,”我说,“下一次,我到威斯康星,就会让你请客。”
“你人真好。”她说,“我还以为你是来敲我竹杠的呢。”她说,有几个私家侦探曾经来找过她,有一个人劝她回家,别浪费时间了;有几个要她付一大笔定金,才肯接下这个案子。
“有两个向我要两千块,还有一个要两千五百块,”她说,“甚至有开到三千的,我忘了详细的数字。我说,我没有那么多钱,他就说一千也行。我就跟他乱扯,他一看,就说先给五百,他马上开始干活。我猜钱一到他手上,他马上就会消失,从此不见踪影。”
我跟她说,她的决定是对的。她再次跟我道歉,我觉得实在没有这个必要,还问我她是不是该在纽约多留几天。她原计划乘明天一早的飞机回家,但还没下定决心,也许她应该多留几天。
我跟她说,完全没有必要。我给她一张名片,确认上面的地址跟电话是对的。然后,我陪她走回旅馆,尽管她一直觉得不必麻烦。我看着她到柜台拿钥匙,进了电梯,然后才出门,找出租车。
我一进门,埃莱娜就跟我说,艾拉·温特沃思打了两个电话过来,他没说什么,只要我尽快回电话给他。
我赶紧打过去,一个鼻音很重的男人说:“值班室,我是阿克。”我报上我的名字,跟他说,温特沃思要我回电。
“他不在,”他说,“但我知道他在找你。你可不可以十分钟之后再打电话过来?”
“我不会再出门了。他有我的电话,请他再打过来吧。”他把我跟他说的话重复一遍,就把电话挂了。我这才发现,我忘了问他是哪个分局。我拿起电话,正准备按电话号码,但手指头没按下去。
我突然有个感觉,知道那是哪个分局了。
我把电话放回去,掏出我的笔记本,又把电话拿起来,按下我曾经按过的号码。这部手机之前没有人接。现在铃响一声、两声,终于有人接了,但是,却没有人说话。
我说:“艾拉·温特沃思?”
这声音我先前听过一次,在我的应答机里。他说:“你他妈的是谁?”
第二十六章
半个小时后,门房打电话上来说,温特沃思先生来访。我请他上来,在走廊等他从电梯出来。他年近四十,很高,肩膀很宽,方方的下巴,高高的额头,黑色的头发整齐地梳往脑后。
他报上他的名字,我也自我介绍了一番,我们握了握手。“我打了两个电话,”他说,“你也干过这行。”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你得过金质奖章。”
我想这就是握手的作用。在电话里可没法握手,就算是可以,大概也没有什么人想这样。先前他有些紧张,因为我打电话到莉雅的手机,是他接的。搜证人员在莉雅的手机上只找到她本人的指纹,他就决定把莉雅的手机带在身上。
这也就是他会找我的原因。电话上有最近的拨出记录,他找到莉雅拨出的最后一个电话,打开盖子,按下去,就找到我了。打第一个电话的时候,他连我的名字都说不上来 ,只好在我的应答机里留言,要我回电话给他。
我回电话,留下姓名,他又打回来两次,都没找到我,直到我又回话。查理·阿克好不容易找到他,他坐下来正要回电话,偏偏口袋里的手机又响了。这电话是我打的,一开口就叫出他的名字,让他一时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愣了好一会儿。
他在电话里不太愿意证实她的死讯。但我已经知道了。在我的应答机里,没有听到莉雅而听到他的声音的时候,我已经知道要我回电的人是干什么的了。
“这里真不错。”他说,“我经过这里好几次,每次都觉得这里真好。你在这里住很久了?”
“两年吧。也是刚搬到这附近来。”
“真好。”他说,“公园、戏院,步行就可以到。真方便。”我带他走进厨房,他一直不停地称赞我们的布置。埃莱娜本来在卧室,门都关上了,这时,她却已经煮好一壶咖啡。我倒了一杯给他,请他在小桌子旁边坐下。
他尝了尝咖啡,又是连声称赞。我问起莉雅,他说,没错,她死了。她的室友大约在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发现她的尸体。莉雅住在克莱蒙特街的学生宿舍,跟其他三个学生分租一套公寓,其中两个人在家,另外一个室友从外面回来,发现浴室门锁住了,敲了半天门没人应,撞门进去的时候,发现她躺在浴缸里,淹死了。
“死因是溺水身亡。”他说,“肺部积水可以证明这一点,当然,确切的死因还得等到法医的验尸报告出来才能知道。一瓶打开过的乔尔吉伏特加藏书网放在衣柜上的手机旁边。酒瓶上只有她的指纹。初看好像是她多喝了几杯,在浴缸里昏了过去,淹死的。”
“我不相信。”
“坦白说,”他说,“我也不相信,但是我的理由可能跟你的不一样。首先,在她的脖子上有掐痕,看来是被人掐死的。当然,死因还是要由法医鉴定。现场是有瓶伏特加,但也不过少了一两盎司,不应该让一个健康的女孩就此昏了过去。当然,每个人体质都不一样,浴缸里的水太热,也会有影响,不过看起来不像。要不就是她在回家前,嗑了药,不知道是吞摇头丸还是打针,再加上伏特加,这样的话酒精的作用就不一样了。不过,我还是要补一句,什么事情都得等验尸报告出来才能确定。”
“她经常喝酒吗?”
他颇为赞许地点点头。“这就是接下来我要说的。她的室友说,莉雅平常根本不沾酒,在舞会上,或许会喝一小杯白葡萄酒,但从没看过她拿整瓶的酒回家来。瓶上的指纹也有蹊跷。”
“你说有她的指纹。”
“只有她的指纹。难道酒店的伙计戴手套吗?更何况留下的是右手指纹,她又是惯用右手的。”
“有什么不对?”
“这有什么不对?”
“酒瓶有个盖子,想要喝酒,总得把瓶盖扭开吧。你是怎么开酒瓶的?”
我的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想象我是怎么开酒瓶的。扭开酒瓶,对我来说,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是,只要是开瓶子,就算是沙拉酱的瓶子,也是相同的道理。“我想,我会用左手握住瓶子,”我说,“用右手去拧瓶盖。”
“惯用右手的人才会这样。”温特沃思说,“你不就是个例子吗?”
“瓶盖上有指纹吗?”
“没有。”他拿起咖啡杯,但已经空了。他没说他还要一杯,但我拿起咖啡壶,给我们俩把杯子装满,他笑了。“我一定会后悔的。”他说,“这么晚还喝第二杯,但管它呢。就算是有报应,某些坏事还是值得做。这豆子是你们自己磨的?”我说,是我们磨的,他说,香味真的不同。“还有一件事情,让我觉得内情真的不单纯,就是她的衣服。”.99lib.
“她的衣服?”
“马桶盖放下来了,她的衣服折得整整齐齐地放在上面。她走进来,放了一缸水,脱衣服,往里面一跳。”
“怎样?”
“她的毛巾呢?她们四个室友共用一间浴室,有一条小手巾让大家擦手,但用来擦身体就太小了一点。你想,洗澡怎么会忘了带毛巾?”
“都得怪伏特加。”
“是啊。”他用手捋捋自己的头发。“这些线索都不是定论,但却让我起了疑心。验尸报告出来,不管里面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都是会查的。但是,在他们处理文书作业的同时,我已经认定这是一起谋杀案了。”
“我想你是对的。”
“话是这么说,可我还是想知道她为什么被杀,也想知道她最后一个电话为什么打给你,还有你为什么会认识她。”
“我在帮克里斯廷·霍兰德办案。”
“这名字好像听过。”
“她是伯恩和苏珊·霍兰德的女儿。”
“七月底,被人室抢匪杀害的那对夫妇。”
“对,莉雅是克里斯廷的表妹,苏珊·霍兰德的外甥女。”
“天哪,”他说,“之前怎么没人告诉我?她的室友说,她好像有亲戚死了,所以最近心情不好。原来不只是有人过世,根本就是他妈的血腥杀戮嘛。但是,凶手都死了,是不是?两个人相互残杀,死在科尼岛。”
“科尼岛大道。”我说,“其实是在米德伍德区。”
“也很接近了。你接了他们女儿的案子,总不会是帮他们家换屋顶吧。你在干什么?调查?”
“私下里,”我说,“是的,我在调查。”
“我马上就想到一件事情,你可以好好查一下,这案子是不是已经结了?”
“结了。”
“是他们的女儿觉得真相还没有大白,还是你觉得真相没有大白?要不,就是你们两个都有点起疑。”
“我们两个都有点起疑。”
“你是怎么找上她表妹的?帮我个忙,她是怎么在这件事里冒出来的?”
我很快地把我调查的结果简明扼要地跟 他说了一遍——前门钥匙、解除防盗警报器的密码。“莉雅有他们家的钥匙,也知道解除警报的密码。”我说,“今天下午我还和她在一起,我问她有没有什么人跟她借过钥匙,或是从她嘴里套出密码。她说,她想不到任何人,但我知道她有所保留。”
“有的时候,是可以察觉出对方没说实话。”
“我能感觉到,”我说,“但没办法。也许当时我可以把实话逼出来,但我做了个判断,我想让她自己冷静一下,好好想一想。我给她了一张名片,只要她想到任何线索,欢迎她随时跟我联络。”
“她还真打了。”
“如果我直接回家的话……”我说,然后话就接不下去了。“但我没有,我到家的时候,只听到她的留言。我马上回电,但只有语音信箱。”
“那是因为她的电话已经被切断了,所以,语音信箱才会打开。你留言了吗?”
“没有,留言说什么呢?我想下次找到她,当面谈。我又打了两次,都是相同的结果。我不知道那是手机,还以为是电话,放在房间里,人又出去了。”
“现在的大学生,没几个用电话的,全都是用手机,这样跑来跑去才方便。”
“就算是我留了言,”我说,“她也收不到。那时,他可能已经把她杀了。”
“这家伙非常狡猾。”他说,“我刚才跟你提过吧,有两个室友在家里读书,不过开着音乐就是了。尽管如此,他居然还是有办法溜进她的卧室,放倒她,再把她拖进浴室,扒光她的衣服,把她的头压进水里,然后溜出宿舍,没有惊动任何人。”
“这个人这么聪明,”我说,“运气又这么好——”
“哦,这种事情毕竟不是比登天还难,没问题的,而且他还留下那么多破绽。”
“毛巾是一点。他可能以为毛巾是放在浴室里的,当然用不着带。但是,莉雅的浴巾明明挂在衣橱里,不太可能不拿就去洗澡。伏特加酒瓶也有问题。其实,没有这瓶酒,还比较合理些——她摔了一跤,头撞在浴缸上,然后在还没恢复知觉前就淹死了。这总比在下午喝了一点点的伏特加,就昏倒淹死要说得通一些。更何况,这女孩以前根本不喝酒。还有一点,纸袋在哪里?”
“纸袋?”
“你买一瓶酒,难道不需要一个纸袋装吗?她拿着纸袋装酒,总不会半路就把纸袋扔了吧,纸袋呢?在她房间里可找不到。还有指纹。他很精明,把指纹都擦掉了,再把她的指纹按上去,但他选错手了,瓶盖上也忘记印一下。这些线索虽然还不足以下定论,但是,仔细查一下,总是有必要的。”
“你真这样想?大部分人都不会注意的。”
“我注意到了。”
“你很不错。”我说,“比一般的警察聪明多了。”
他竟然有些脸红,意外的称赞让他害羞起来。“我自己都不知道呢。”他说,“真有那么棒的话,我应该已经可以告诉你凶手是谁了。”
“根据莉雅的说法,”我说,“他叫阿登·布里尔。”
“妈的,”他说,“这家伙叫阿登?没听错吧,我可不可以再听一次电话留言。”
我进到卧室去拿应答机,埃莱娜已经起来了。我在拆线的时候,她坚持要我别动应答机,把温特沃思请进来,自己到浴室去。放第二遍留言的同时,她又出现了,穿着睡袍,脸上还有新化的淡妆。留言我们听了五六次,越听越没把握。
“阿登?”他说,“是不是这个名字?阿登森林?”
“莎士比亚。”埃莱娜说,“但是,我想这件事情跟森林没有关系。”
“没有关系?只是糊弄人的?”
问题就是谁也搞不清楚。温特沃思说,这个人的名字有点怪,很少人用这个做名字,姓阿登的倒不少。伊丽莎白·阿登,举个例子来说。埃莱娜想到演员伊芙·阿登,但温特沃思这个年纪的人,根本听都没有听说过这个女演员。我按下按钮,重听一遍。
“应该是奥尔登。”他说,“像是诗人?”“也有可能是奥登,”我说,“或是阿尔顿。倒是有人取这种名字。”
埃莱娜翻开电话簿,上面有好几个姓布里尔的人,但是,名字开头都不是A。“这本是曼哈顿的电话簿,但是,谁知道他住在哪里?有没有登记电话?”
“也许这个名字是他捏造的。”我说。
“我也这么想,”温特沃思说,“就算我们找到这个阿登·布里尔,他大概也不是凶手。”
埃莱娜说:“等一等,我没明白。你的意思是说,这个阿登·布里尔不是凶手,难道是莉雅说谎不成?没有理由啊。”
温特沃思摇摇头。“我想她应该没有说谎。”他说,“她何必呢?她说的是实话。有一个自称是阿登·布里尔的人找上她,跟她说他正在写博士论文,研究她的姨妈。如果真有这个人,莉雅就没说谎,这个人也没说谎。他是叫布里尔,正在写博士论文,或是什么报告,反正,他没问题就是了——”
“如果没有这个人——”
“那么他就是冒牌货了,”我说,“他刻意接近莉雅,为的是复制她的钥匙,找到解除警报器的方法。如果真有布里尔这个人,凶手就另有其人。如果没有阿登·布里尔,那么,他就是凶手。”
“知道这点也没有用。”温特沃思说,“我们还是不知道他是谁。”
温特沃思走了,他说一旦发现线索,一定尽快跟我们联络。埃莱娜却觉得还有别的可能。“也许真有个人叫阿登·布里尔,也许他真是英语系博士候选人,正在写论文。但是,接触莉雅的,却是另外一个人。”“继续。”
“比如说,我可能不想让莉雅起疑心。我编了一个写论文、研究你姨妈的故事。万一你去查了呢?我选一个确有其人的名字,一个一百万年你都不会碰上的学者,然后,你就去查了,在英文系里,还真有这么个研究生,正在写博士论文,但谁知道他在研究什么?也许是杰弗斯作品中的鸟类意象,跟苏珊·霍兰德没半点关系,谁又会主动提醒莉雅呢?你懂我的意思吗?”
“懂了。”
“有没有道理?”
“有一点。”
“否则的话,很多事情就讲不通了。”她说,“如果不是真有阿登·布里尔这个人,他又何必费神,去捏造这么个怪名字?”
第二十七章
电话响了,我正在刮胡子,是二十六分局的蒂利斯警官,他问我可不可以过去一趟。他正在调查莉雅的案子,想做份笔录。我说可以,喝了杯咖啡,然后出门坐地铁,来到一百二十五街。
警察局在一百二十六街上,百老汇往西一条半街。我走进去,被领到一间没什么装饰的房间,除了一张铁桌外,满屋子只有市长的照片。在照片上面,有人贴上一则剪自美国.99lib.
运通银行的杂志广告标题,“你认识我吗?”
他们给我一个黄本子,允许我用自己的笔。我写下跟莉雅·帕克曼认识的经过,措辞还有些《读者文摘》的味道。对这女孩的第一印象,还有她怀疑她表姐涉嫌谋杀父母,这些往事,我就不提了。何必节外生枝呢?除了这两点之外,我的报告应该是相当详尽。我又看了一遍,签名,他们说,我可以回家了。
在一百二十六街对面,有间圣公会教堂,门没开,否则我是会进去的。我走进地铁入口,坐车来到拉萨尔,又往西走了一条街,就到了克莱蒙特街。我不知道莉雅住在哪里,也懒得去一一打听,直接找到自助洗衣店里那个睡眼惺忪的店员,他马上就指给了我。我隔着街仔细打量这幢六层楼的方形砖楼,造型模仿都铎风格,但有些四不像。我没进去,也不想找她的室友聊天,警方已经在调查了,我用不着冒出来添乱。我只想近距离看一下,我想这已经够近了。
我朝百老汇走去。离拉萨尔几步远的地方有家西非餐厅,我记下来,准备哪天来尝尝。我想起沙洛尼卡就在两条街外。我有点饿,但只想喝杯咖啡,歇歇脚,随便吃喝点什么,不是非到那里去不可,更何况我并不想和鬼魂坐在一起。她死了,但不该我负责任,该怪的是杀她的那个混蛋;但我还是不禁怀疑,如果我昨天下午态度再坚决一点,她的命运会不会有变化?
如果,我一直逼问下去,她会不会把她在应答机里面的那番话,当面跟我说?说不定因此她就不会在家,让杀手扑了个空,就没事了。这场悲剧是不是就可以避免?
我坐地铁到闹市区,到晨星吃早餐。
回家之后听到艾拉·温特沃思的留言。我知道打莉雅的手机,也可以找到温特沃思;但我还是打到警察局,温特沃思在他的座位上。我问他昨晚过得可好。
“我很晚才睡。”他说,“一大早又来上班了。因为我想催法医室动作快点。我拿到验尸报告了。喉咙上的痕迹证实是掐伤。死因当然是溺毙,肺中积水、该出现的征兆都出现了。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近乎为零。胃里有一点伏特加,血管里却没有酒精的成分,可见得她死得相当快,根本来不及吸收。他原本以为伏特加是神来之笔,没想到弄巧成拙,反而成了败笔。”
他以前也有失败的记录,比尔曼房门上的铜杆门闩。“这个你一定会喜欢的。”他说,“皮肤组织显示了一种化学药剂的痕迹——这个词我念不出来,是一种压进防盗喷雾器中所使用的气体。”
“他就是这么把她放倒的。”
“先把她弄倒,再把她掐昏。”他说,“然后拖进浴室,淹死她。一眨眼就做完了。”
“而且一切进行得很安静。”
“一定要安静,她的室友就在几码之外。可怜的孩子。”
“她是拿全额奖学金的。”我说,“暑假在修法国大革命的课。”
“也许她有个同学叫阿登·布里尔。但,真有那么简单吗?”
并没有查到叫阿登·布里尔的研究生。温特沃思一个小时之后打电话告诉我说,哥伦比亚大学没有姓布里尔的学生,在纽约大学、纽约市立大学和其他学院,也查不到。
纽约市以及邻近的三个州倒是有不少姓布里尔的,比例跟我们在曼哈顿电话簿里找到的差不多,但是没有叫阿登的,连相近的——比如说,奥尔登、亚尔登、阿尔顿——都没有。他找来两个警官,专门过滤电话,先清查姓布里尔的,再弄明白到底几个人叫阿登·布里尔。这工作当然非常繁琐单调,而且他还不抱什么期望。
“这名字是捏造的。”他说,“她不小心说漏了嘴,就被杀了灭口,这只证明了一件事情,但这证据拿到法庭不一定有用。”
“哦?”
“证明你对霍兰德案的看法是正确的。虽然你知道他们结案的理由,但这案子是不该结的。”
我问他有没有办法让警方重新侦办这个案子。
“打电话给那个承办分局的人,说你们真蠢,天大的破绽都看不出来?他们会理这种事吗?会心悦诚服、全力以赴,认真帮你吗?”
“但是,至少警方会拨出一些人力去保护克里斯廷,霍兰德。”
“她表姐,是吧?你觉得有必要吗?”他自问自答。“先是父母双亡,接下来是表妹。我想,是该有个人去保护她。记得提醒我,一定要找时间跟她谈一谈。”
“有人通知她莉雅的死讯吗?”
“我没有。她是仅次于莉雅妈妈的近亲,可是好像没有人通知她。尸体还是室友辨认的。”
“我去通知克里斯廷吧。”我说,“顺便跟她说,你会去找她。”
“谢谢。”
“我会特别提醒她,千万别乱开门。”
“我一定会去看她的。”他说,“重新侦办这起案件可能有些棘手,我现在的首要工作是找出这个藏在幕后的凶手。如果莉雅是他杀的,那么霍兰德夫妇命案,他也脱不了干系。”
“还有布鲁克林的那两条命。”
“对,我差点儿忘了。加起来是多少?五条人命。看起来,他是难逃一死了,不过,案子到了法庭就很难说了;至少五个无期徒刑,可以让他在牢里安分一阵子。现在的问题是:他是谁?在哪里才找得到他?”
“你会找到他的。”我说,“他很厉害,但是,他太爱耍小聪明了,躲不了太久的。”
“你知道吗?”他说,“我自己也有这种感觉。除了酒瓶之外,他还惹了一个麻烦。”
“什么?”
“你不是给了她一张名片?”
“对。”
“她一定是拿在手上打电话给你的。名片在哪里?”
“不见了,我想。”
“总不会自己长脚走了吧?名片不见了,代表莉雅不是不小心摔了一跤,掉到浴缸里淹死的,她是被人杀死的。名片不见了,还告诉我们一件事情。”
“什么?”
“凶手拿走名片。他知道有你这个人。”
克里斯廷没有看报纸,也没有听广播,根本不知道她表妹死了的消息。我只好硬着头皮告诉她。当面告诉她当然可以更委婉,但我觉得还是省下一段到她家的路,比较实在些。这样也好,我跟她讲这件事情的时候,就看不见她的脸了。
“他故意伪装成意外的样子。”我说,“但他不是真的很内行,有个很精明的警察,已经开始调查了。他的名字叫艾拉·温特沃思,应该很快就会跟你联络。”
“他想要找我谈话?”
“这是一定要的。”
“可我什么也不知道。”她说,“就算他来找我,我又能跟他说什么?”
大概什么也说不上来,这我同意,但他就是要自己证明一下。我跟她说,他可以找他的长官,弄几个人过来保护她,如果他真有这个本事,她千万不要拒绝。“我倒不觉得你很危险,”我说,“但我也不觉得你表妹有什么危险,最后证明,我错了。还有,除了我和艾拉·温特沃思警官之外,不管是谁,你都不要开门。”我跟她描述一下温特沃思大致的长相,提醒她一定要看清楚证件上有没有温特沃思的名字。“你能不能过滤电话?这是我的建议,免得新闻界找上门来。他们没发现莉雅是你的表妹,简直是奇迹。但是,用不了多久,消息就会走漏;他们会开始打电话、来敲你的门。千万别接电话,也不要开门。”
“我知道。”
“我不是开玩笑,克里斯廷。跟记者打交道,会让你觉得很不舒服,根本是浪费时间。杀你表妹的凶手,非常可能利用记者的身份,上门找你。”
“他也可能是杀我父母的凶手。”
“对。”
“我不会让任何人上门的,呃——”
“怎么啦?”
“今天下午有人想来看我。”
“谁?”
“他的名字叫大卫·汉姆。就是送我回家的那个男人,结果进门之后,我就发现……就是案发的那个晚上。”
他把车停在路边,看着她进门。
“不可能是他。”她期待我说些什么,“因为他一个晚上都在我朋友家。警察调查过的,确定他没有问题,然后才在布鲁克林发现那两具尸体。”
“是他主动说要过来的吗?”
“他先打电话来聊天,我就请他过来。在我父母的葬礼之后,他打过一个电话来安慰我……”
她的声音慢慢的低下去。我说:“你现在能不能联络到他,跟他说,你今天下午有事,必须要出门,请他改个时间再来?”
“可以。”
“如果他又打电话来,别接,也别回。”
“但是……好吧。”
“打完电话给他之后,再打个电话给我。”
“好。”
他应该没问题。他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出现在两个地方,在调查的早期阶段,警方早就把他仔细查过了。但我不能冒险。我不能让他和其他任何人接近克里斯廷。
接下来我有些烦躁,真他妈的不明白电话怎么这么久都没响。好不容易电话才响起来,她说,她都处理了,还有没有别的事情?
“有。”我说,“我想起来了,有。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做阿登·布里尔的人?”
“阿登·布里尔?”
“有没有印象?”
“没有,我应该有吗?”
“有没有人跟你接触,不管是最近还是以前,说他正在写博士论文,研究你妈妈?”
“研究我妈妈?”
“她的作品。”
“天哪,怎么可能?”她说,“我不知道谁会做这种事情。我妈妈认真写作,是一个不错的作家,这都没错,但是,她毕竟还没有重要到有人会去研究她的地步。”
“总有人喜欢她的作品吧。”
“那当然。她是个很有意思的作家,当然有人喜欢她的作品。”
“那个阿登·布里尔有没有可能跟你妈通过信?”
“你说那个人是——”
“我想应该没有这个人。”我说,“他用.99lib.的是假名。”
“我可以看看她的档案。”她说,“她把别人寄给她的信,都收在工作室的一个柜子里,此外还有乱七八糟的文件,我可以去整理一下。还有她的电脑,我也会检查一下。名字叫做阿登,姓布里尔,对不对?一旦发现什么,马上告诉你。”
我打了两个电话给TJ都没找到他。第二次打完我才想起来,可以试试他的手机——我总是无法在第一时间想到这点——电话响了一阵子,没人接。跟克里斯廷讲完话,再试一次,这次TJ马上就接了。
他已经知道莉雅的事情了。他当时正巧在哥伦比亚大学校园里,听到了许多自相矛盾的说法——有人说,她是被八卦报上所谓的“宿舍杀手”盯上了,成为最新一个牺牲品;有人说,她是自杀的;也有人说,她跟室友的男朋友在浴缸里玩性爱游戏,玩得太过火,淹死了。
“最后一说,倒有点根据,”我说,“她的死的确跟水有关。”我把前因后果向他简单说了一下,还问他是不是在家。
“你打电话给我,”他说,“我也接到了,我不在家在哪里?”
“谁知道你在哪里?我打的是手机,不是吗?”
“哦,对了,”他说,“我差点忘了。”
“我先前不知道,如果你觉得不方便的话——”
“没关系,我的手机你随便打,”他说,“只要我在,就一定会接。”
“但是上一个你就没接。”
“我在上课,改成静音了,教授最恨的事情就是:他们正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忽然被手机的铃声打断。”
“反正你现在在家就是了。哪儿也别去,我马上去找你。”
“我现在没空。”
“这我不管,”我说,“也别空等,先帮我找这个阿登·布里尔。”
在加州的亚瑞卡,有个奥尔登·布里尔,在阿拉巴马州加德斯登,有个阿伦·布里尔。他没费什么工夫,就找到这两个人。我已经很佩服了,TJ还是皱着眉,摇摇头。
“用这种方法是找不到他的。”他说,“这样找,一辈子也找不到。总不可能有人从加州飞过来,杀几个人就走吧?凶手一定是本地人。”
“这我同意,但是——”
“而且他的名字一定不是阿登·布里尔。”
“没错,”我说,“但这是我们唯一有的线索,也只能从这里开始。”
他点点头。“你以前说过,”他说,“埃莱娜也说过。他为什么要挑这个名字?”
“这是个问题。”
“也许我们应该从这里开始。”他说,头一低,开始打键盘。“这可能需要一点时间,你去找个人聊聊好了。”
我打开电视,关掉声音,免得干扰TJ工作;但我发现去读朱蒂·福汀唇语,实在太累了,只好放弃,关掉电视,随手找本杂志来看。上面有一篇叫做《迈克尔成瘾》的文章,原本我以为这是一种吃麦当劳快乐餐、猪肉汉堡上瘾的毛病,过了好一会儿才知道“迈克尔”指的是用苹果电脑的人。我想我还是找一篇从头到尾读得懂的文章比较好,正在琢磨的时候,听到他说,“阿登·布里尔。”
“你找到什么线索?”
“也许他有个昵称,叫阿比,”他说,“不过他或许会觉得这个名字有侮辱阿拉伯人的嫌疑。也说不定他取的外号叫AA,那么你就可以在你们的聚会场所找到他了。”
“你在胡说什么?”
“在说阿登·布里尔。说不定他的名字叫卡尔,杨,我们根本不知道怎么拼,这样找,一辈子也找不出个所以然来。你一定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吧?”
“一点概念都没有。”
“这么说吧。”他说,“我听了布里尔这个姓,觉得有些耳熟,然后就去查了,有个人叫史蒂文·布里尔,从他的《电视法庭》节目入手就能查到。”
“我想这个人可以不用查了。”
“这我当然知道。我在网上找布里尔,结果到处都是。从史蒂文到阿登,乱七八糟一大堆,理不出个头绪。在Google输入布里尔这个名字,起码会出来一百万条资讯,结果,绝大多数是跟tentville.有关。我刚刚提到的史蒂文·布里尔的相关资料,也是在这里找到的。”.99lib?
“那又怎样?”
“我先把它印出来,”他说,“你自己看吧。”
“如果和杂志上的这篇文章一样容易的话——”
“不对。”他说,一直不停地打电脑,“比杂志上的文章还简单。”
他按了打印机,不到一分钟纸就溜了出来。TJ拿起来,递给我。
上面是这么写的:
布里尔·亚伯拉罕·阿登,1874—1948。生于奥地利,十三岁时移民美国,定居纽约市。一九〇一年,毕业于纽约大学,一九〇三年,获得哥伦比亚大学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前往瑞士师从荣格,于一九〇八年返回美国。他是首先在美国公开倡导心理分析的学者,曾在纽约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执教。著有《心理分析:理论与应用》、《心理分析的基本概念》等书。
“应该不是巧合。”他说。“应该不是。”
“在参考书目上你也可以找到他的著作。这样一来,就有意思了。我们之所以找得晕头转向,就是因为阿登这个名字。没错,一般来说,大家叫他A.A.布里尔,也有人叫他亚伯拉罕·布里尔。”
他放下黑人那种嘻嘻哈哈的说话语调,顿时让人觉得他对弗洛伊德、荣格、布里尔,还真有几分研究。我说:“这绝对不是巧合。”
“看起来不像,没这么巧吧。”
“他挑这个名字,是因为这个名字对他具有某种意义,而且,他也知道,这个名字对她也有某种意义。”
“你是说对莉雅。”
“原本没有人听过这个名字。他跑到莉雅家,把她杀了,就是怕她到处去说。太晚了,虽然晚得不太多,但‘阿登·布里尔’成为她最后的遗言。”
“幸好你的应答机开着。”
“如果我再早点回家,接到这个电话——”
“还好你没接。”
“这话怎么说?”
“因为她可能跟你说,她想到一件事情,挺重要的。你一定会跟她说,‘别在电话里讲,我二十分钟后到,咱们在沙洛尼卡见。’最后的结果就是你在餐馆里空等,因为她已经死在浴缸里了。你连‘阿登·布里尔’这个名字都听不到。”
我想了想,承认的确有这种可能性。
“也有可能是,”他说,“她一听到你的声音,不知所措,吓得把电话挂了。”
“她也可能一听到应答机就把电话挂了。”
“可是她没有。”
“如果我们在沙洛尼卡逼问得再紧一点——”
“也许她在那里就和盘托出了。”
“也许。”
“也许不会。”他说,“但也有可能她就是不说,而且说不定过了一会儿,连电话都不打了。逼得太紧了,不一定有用。”
“而且,凶手还是会如期出现,”他继续说,“反正,她现在是死了。就算是我们昨天没打那个电话,根本没跟莉雅见面,还是没法救她一命。现在,很遗憾,人死不能复生,但至少弄到了阿登·布里尔这个名字,不这样的话,说不定我们什么都没有。”
“阿登·布里尔。”我说。
“真的是这个人吗?”
“是啊。”他说,“我也是这么想。”
“错不了!”我说,“回过神来,仔细回想一下,你就会发现,道理实在是很明显。而且,我还跟那个混蛋在一个房间里待过,我当时都没有想到。真他妈的,那是他自己的枪,那个婊子养的用的是自己的枪!”
第二十八章
他坐在那里,看着城市的灯光,忽明忽灭。现在时间是下午,但是,他的电脑里永远是黑夜,屏幕保护程序也在闪烁着。办公室和公寓的灯光,亮了,灭了,建筑物的形状也在改变,忽高忽矮,忽宽忽窄。设计这种屏幕保护程序的主要目的当然是让屏幕上的每个格子都有机会暗一下,免得经常亮着的小格子会先损坏。
真是这样吗?电脑屏幕真的会因此而坏掉吗?科技进步到这个程度,真的有人会任凭这种一下子就坏掉的零件继续盘踞在屏幕里面吗?
也许不会吧:每一年——每六个月——就会出现新的电脑,速度更快、功能更强,而且比前一代更便宜。这有什么错呢?只要有新的机种问世,他一定会把各种配备一次买齐。他的电脑总是更新、更快、更好……但不管怎么换,一有新电脑,他还是会把相同的屏幕保护程序装进去。
这样,他就能看着电脑屏幕一明一灭,一明一灭……
他伸出一根手指,按了一个键,屏幕保护就不见了。他又打了几个键,按了几下鼠标,用不了多久——不过,下一代的电脑应该会更快——他就上网了。
他检查信箱,动作飞快,清除垃圾邮件,回一些非回不可的信件,不急的就等会儿再说吧。然后拉下“收藏夹”选项单,找到了ACSK新闻讨论区。
很快的,连续杀人魔讨论区出现在屏幕上。他看看有没有新的留言。四则跟杰森·比尔曼有关。他一则一则地读,无聊得很。这种事他见得多了,原本还有点思路,但一路发展下来,最后的结果就是这样。讨论的焦点都不见了,大家各说各话,胡乱张贴,不知所云。还有的人深具偏见,完全不理会外界的反应,我行我素——要不就是坚持赞成或反对死刑的立场,要不就是警告网友,政府的公权力正在侵入私人领域,呼吁建立世界新秩序之类的偏激言论。是有办法堵住这些言之无物的俗人,只要把他们的名字输进去,这些人张贴的信息,就再也不会出现在你的电脑屏幕上。不过他还没这么做。快了,也许。
还没看到有关莉雅·帕克曼的讨论。
怎么会有呢?一切顺利的话,大家会觉得这个小可怜多喝了几杯酒,忘记在水里面呼吸是要靠鳃的。当然,情况可能没有这么顺利,那么就看这个案子会不会落在一个好法医的手上,是不是恰巧碰到他精神好的时候,否则,案子里的小破绽,可能永远没有人注意。如果,法医真有两手,看得仔细,那么他可能会猜到,莉雅是被人杀的。
眼睛在水中瞪着……
就算法医知道是他杀,他相信,他们也没有本事找到凶手。没关系,他就是希望这样:没什么高潮,结局戛然而止。比尔曼这次占不到什么便宜了。
比尔曼几乎被讨论区里的人抛到脑后了。他本来就不属于这里,本来就不算是杀人如麻的重刑犯,和连续杀人狂就差得更多了。他在同一天杀了三个人,两起杀人事件,相隔虽然几英里,但都是同一部连续剧里的环节。
他被淡忘也是应该的。
这案子里真有个连续杀人狂,但没有人知道是谁,半点线索都没有。
叫他——先这么叫吧,叫他阿登·布里尔。这是个错误,不应该从发霉的弗洛伊德理论里面捞出这个名字来的,但,算了。除非调查这个案子的警官对于信用早已破产的心理分析学派有兴趣,否则的话,这名字安全得很。为什么不行呢?吐露心中的一点小秘密也不行吗?
布里尔不止杀了三个人,他杀了五个。在西七十四街,他杀了两个,在科尼岛大道他杀了两个一间隔几个小时,应该算是两起不同的杀人事件吧——现在他又杀了第五个人,在克莱蒙特街。
没有人知道!
他扫视着电脑屏幕。在讨论区的最下面,有一个叫做“新留言”的点选区。他点了一下,出现一个新的留言栏,现在,他可以在alt.crime.serialkillera网站上留言了。
他在主旨上用粗体写下:比尔曼,无辜的受害者。
不行,只有白痴才会这么招摇,用粗体,在讨论区里,等于是放声大叫。他删掉,改用一般字体:比尔曼,无辜的受害者。
好多了。
他看着屏幕,开始打字:
杰森·比尔曼没杀过任何人。他是被设计的,掉入一个精巧的陷阱,代人受过,替一个隐身于幕后的杀手顶罪。这个杀手的名字叫阿登·布里尔。
他删掉最后一句,继续写道:
我就是那个凶手,你可以叫我阿登·布里尔。我杀过五个人。比尔曼是第一个牺牲者。霍兰德家两个,加起来是三个。卡尔·伊凡科是第四个。大家都以为这些人是比尔曼杀的,但是,他别说是没见过这几个人,就连他们的名字都没听过。第五个牺牲者是莉雅·帕克曼,你可能也没听过她的名字,但这只是时间问题。我把她压进浴缸里淹死了,按住她的胸部,看着她挣扎。
她没有挣扎。其实,他不大确定她到底恢复知觉没有。她的眼睛睁开了,但这可不代表她弄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也许他应该把最后一句改一下:
……我把她按进浴缸里淹死了,按着她甜美娇小的胸部,看着气泡慢慢的冒上水面,看着她生命一点一滴地消逝……
这样好多了。比较接近实际的情形。虽说用‘甜美娇小’这样的形容词可能不够冷静,但也没有人希望他的笔锋不带感情。
……我杀她不是为了恐吓,我另有动机:完全合乎逻辑。我从犯罪中收获颇多。
不要,不要用犯罪。他删掉这个词,又写道:
……我从我的行动中收获颇多,至少让我成为合格的连续杀人狂。我的行动都有利可图。我不否认我在杀戮中得到满足,从某个角度来说,我的确是期待血喷出来的那一刻。我在亊前,在过程中,在亊后,都充分享受。
他停了一会儿,重新整理思路:
我杀男人,也杀女人。杀男人,我得这么说,让我比较有成就感;至于谈到纯粹的快感,没有什么事情比得上杀女人了。
不,还得再修正一下:
……比得上杀可爱的女人了。
他坐在那里,欣赏着他的文章,赞许地点点头。他的表又响了,告诉他,现在距离整点,还有十分钟。
他移动鼠标,把光标移到张贴的按钮上。
不行,不行,我想这样不行。
他移动鼠标,点了取消。他的发言没有公开,消失在屏幕上。他又点了几下,下线,屏幕保护程序再度启动,城市之光,忽明忽暗……
第二十九章
“咱们再从头理一遍。”温特沃思说,“那医生的名字叫纳德勒?”
“西摩·纳德勒。”
“他是心理医生,对不对?”
“经过协会认证的。”
“弗洛伊德的徒子徒孙。”
“这我倒不知道。”
“跟布里尔说不定还有点师承关系。”他说,“A.A.布里尔。上过他的课,谁知道?”
“年代可能不对。”我说,“布里尔一九四八年就死了。”
“纳德勒那时出生了没有?”
“没有。”我说,“他才四十出头。”
“谋杀用的枪是他的。”
“对。”
“登记过的,有使用执照。”
“只能放在办公室或住宅里,不能随身携带。”
“他是什么时候买的?去年是吧?有没有说明原因?”
“根据他的说法,”我说,“他很担心他的一个病人。”
“这也算是理由吗?”温特沃思说,“我有个病人,我很担心他,所以,我买了一把枪来伺候他?他为什么不开点药给他吃?我还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必须要用枪打他的病人。”
“他说,他那个病人最后自杀了。”
“用枪?”
“开窗户跳楼,还是摔在屋顶上之类的。”
“这故事查过吗?”
“病人?怎么查?他没有告诉我名字,我也找不到什么理由问他。”
“你不怀疑他?”
“完全不怀疑。有什么好怀疑的?他杀了人,还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枪留在现场?墙上钉了这家伙的文凭,他的智商99lib.至少该跟体温差不多吧?”
他正想说什么的时候,突然闭上嘴。一部卖冰淇淋的车刚好停在街角,二话不说,放起软心先生的音乐,旁若无人,震耳欲聋。温特沃思说了声“对不起”,便站起来,朝着车子大步走去。
“让人一听到音乐,”TJ说,“就非吃一口不可。他是怎么了?这么孩子气。”他的眼神横过街角,抬到大约十层楼的高度。“如果你对我的说法有意见的话,纳德勒医生大概很乐意引经据典,帮你解释一下。”
我们现在的位置在公园西路的东边,两个人坐在一排椅子上,对面就是纳德勒医生的办公室。我们的背后是一道五英尺高的石墙,再过去就是公园了。我在分局留话给温特沃思,他一离开克里斯廷的家门,就打电话跟我联系。他问了克里斯廷很多问题,又把我的建议郑重地重复一遍——不要接任何电话,不管门外是谁,都不要开门。目前,还没有警察在她门口站岗,但是他已经提出申请,应该很快就会批准。
我张望了一下,看到温特沃思在跟那个卖冰淇淋的人说话。九九藏书过了一会儿,小车就开走了,过了十字路口,继续往前开。温特沃思空着手回来,方方的脸上满是胜利的神情。
“我叫他到下个街口去卖。”他说,“如果连辆卖冰淇淋的车子都赶不走,要金质勋章有个屁用?”
“我就是想这么神气。”TJ说,“从小到大的梦想。”
“谁?卖冰淇淋的,还是得金质勋章?”
“卖冰淇淋的。就像花衣魔笛人—样,敲敲铃铛,所有的小朋友就会跑过来。”
“你喜欢这样,是不是?”
“应该是,特别是年轻的时候。不管你走到哪里,小朋友都特别喜欢你。”
“他们的父母可就要皱眉头了。”温特沃思说,“你想想,卡车上的音乐放得那么吵,谁能专心想事情?如果他一整天都在你旁边,那会是什么滋味?”他摇摇头,“但是那家伙不想移车,‘这是我的地盘。’他都快哭了,好像再过一条街,就没有人找得到他似的。‘这是我的地盘。’我说。他马上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也算是场小胜利。”我说,“还好我们算是赢的一方?”
“妈的,是啊。”他说,“看看我,我拿正义公理去恐吓软心先生那个卖冰淇淋的小贩。你知道这名字是创办人太太的狗名吗?真是够呛。”
在我们面前,有一个穿直排滑轮鞋的小女孩,哗啦哗啦的溜着,“人行道上不能溜直排轮。”他说,“不过,算了,这次就放过她吧。我已经处理了软心先生,今天的配额已经完成了。我们是不是再谈一下纳德勒医生?”
“当然。”
“去年,他买了那把枪,锁在抽屉里。三月,他和他太太出门,回家就发现家里被偷了?他送了份失物报告给他的保险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错吧?”
我点点头。
“两三天之后,他打开抽屉,忽然发现手枪也不见了。他有没有解释他为什么要打开抽屉?”
“我记得没有。”
“我的话一点也不夸张:他坐在桌子前面,想起抢劫这码事,于是呢,越想越多,天啊,如果当时我在场,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应该拿我的手枪出来自卫呢?于是他打开抽屉,看看手枪,不见了。于是他赶紧申报,对不对?”
“对。”
“但是,他没有把这把枪列在赔偿清单里。”
“他懒得去改赔偿清单了。”我说,“也可能是他不知道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所以错过了申请时间。这点我觉得有点不合理。”
“没错,是有点不合理。但也许他是不好意思。‘我买枪是为了保护我的家人,结果,居然被人偷了。’法律规定枪支失窃一定要向警方报案,可没有规定他一定要请求赔偿。他愿意怎样都可以。”
“对。”
“时光匆匆,一下子就过了几个月。”他说,“七月底、八月初的时候,先是霍兰德夫妇命案,接着是布鲁克林两个人先后99lib?惨死。”
“比尔曼和伊凡科。”
“枪留在现场,看起来好像是自杀,弹道分析证实这是一把点二二手枪,就是纳德勒医生失窃的那把。是点二二吧?我说对了没有?”
“对。”
“好了。”他说,“接下来就是我编的了。这把枪其实根本没有失窃,对不对?”
“窃案呢?整个事件是不是他自编自导?”
“可能不是。”我说,“但也不是不可能。他跟他太太到了大厅,然后才记起来票还放在抽屉里。”
“所以他又上楼去,到家里翻箱倒柜,顺手拿些值钱的珠宝,然后呢?他总不能把一大袋的东西带到戏院吧。”
“他顺手到床上,拿了两个枕头套,”我说,“装了东西,往办公室里的那个柜子里一塞,然后再下楼,跟太太一道去看戏。”
“从城里回来,到了家,假装大吃一惊,赶紧报警。这是有可能的,但你觉得不是这样。”
“我猜是这样的,”我说,“他家真的发生了失窃案,丢掉的东西就跟他最初申报的一样。小偷破门而入,见了值钱的东西就拿,然后装在两个枕头套里溜了。两天之后,他想到了一个妙计,他可以用他自己的枪,追不到他的身上来,真是万无一失啊。他向警方申报他的枪不见了,将来追究起来,警方就会说,对,没错,枪是他的,但是他已经报失了,有人闯进他家,把枪偷走了。”
他慢慢地点点头,前后想了想。“我在想,”他说,“这还真有点聪明,我们的人就是太聪明了,弱点也太明显了。”他转向TJ,“如果你将来想当狠角色,千万别耍小聪明,懂吧?三思而后行。”
“免得踩在软心先生身上。”
“你想,为什么一开始他要买这把枪?你觉得他会设想得那么远吗?”
我其实是有点怀疑的。“有可能。”我说,“这么说吧,他决定弄把枪,但他是上西城的名医,怎么知道上哪儿去弄不必登记的手枪?他是可以跨过几个州,到枪械弹药展上买把手枪,就不用登记了,但你觉得他弄得清楚这种细节吗?”
“你是说他早就想好要用枪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说,“这起抢案就可能是他设计的,因为他不可能坐在那里,等陌生人按照既定计划闯进他的家里。要不,就是他还没把细节想清楚,特别是自杀那一部分,所以只好按兵不动。反正只要找不到枪,就不用担心警方会查到他的头上来。”
“然后抢案就这么发生了,他一定觉得这是老天爷送给他的礼物。”
“我的想法是,”我说,“他知道他马上要动手杀人,也有非杀人不可的理由,只是不知道该怎么下手。这时恰巧有人闯进他家,顿时,灵感涌现。”
“不但可以顺理成章地把登记在他名下的枪支变成杀人的凶器,而且,还可以利用这起民宅抢劫案来掩护谋杀案。”
“他也因此知道民宅抢劫案是什么样的。比如说,赃物用枕头套来装,就是个好方法。我最初以为纳德勒家被盗和霍兰德夫妇命案的犯罪手法相同,纯属巧合。伊凡科先闯进纳德勒家,偷走那把手枪,再持相同的凶器,杀进霍兰德夫妇的豪宅,道理也说得通。”
“他家遭窃,反而刺激了他。”温特沃思说,“他抄袭别人的犯罪手法,计划出自己的阴谋。他完全可以用自己的枪,反正也死无对证。天啊,这家伙还真是会耍小聪明,是不是?”
第三十章
“彼得。”他说,掩不住脸上的喜悦。他往后退了几步,腾出地方让彼得进来。“请进,请进,你还真准时。”
“被迫来的。”彼得·梅雷狄思说,面带微笑。
这段对话是有典故的。几个月前,他在五个人组成的小组讨论中,说了这个笑话。他说,根据病人赴约的时间,心理分析师分成两大类型。一类是习惯性地早来,证明他很焦虑;另一类是习惯性地晚来,则是对心理医生充满敌意。
他停了下来,等他们问问题。露西·安先发难,问题和预料中的一样,刚好让他可以接下去。那么准时的呢?安如此问道。他们是被强迫来的,他这么回答。
他冲彼得笑笑,张开手,抱了他一下。这家伙的腰围真不得了,一磅也没减,看来他是瘦不下来了;但他在其他方面的进展倒是让人相当满意。
教一个人减肥,他想,在肥肉长回来之前,他会爱你。教一个人爱他自己,不管这个人有多胖,他都会爱你一辈子。这不就是重点吗?
“好了,”他说,“椅子,还是躺掎?你想坐哪里?”
“不,不。”九九藏书彼得说。这个人心思很细腻,还故意装出维也纳口音,拇指和食指假装在摸胡子。“不,不,这位医生,不要问我想什么,要问你在想什么。”
他们一起大笑。然后,他说:“躺椅,我想还是躺椅好。对,今天你用躺椅,彼得。”
彼得坐在躺椅上,把鞋子脱掉,身体伸直,躺下来,把脚放了上去。他看着彼得,一时间还有点担心躺椅撑不住他的体重。这种躺椅在设计时就是准备给三个人坐的;三个人的体重加起来,怎么也有彼得·梅雷狄思的两倍。更何况彼得·梅雷狄思在这张躺椅上也躺了好几个月了。这么短的时间里他不至于变得更胖,这张椅子也不会一下子就变得弱不禁风。但是他,这张躺椅的主人,每次看彼得躺上去,还是禁不住一阵莫名其妙的忧心。
真奇妙啊,人的心灵。研究自己的心思,其中的奥妙和趣味也不逊于猜测别人的想法。“好了,彼得,觉得舒服吗?”
“非常舒服,医生。”
“很轻松,是不是?躺下来,闭上眼睛。担惊受怕的事情,就这么浮起来,飘走了。”
他的声音很平和,有宁神的效果。他并不是在给彼得催眠,以前,他曾经用过这种疗法。只是现在,他的声音和节奏听起来还是有些催眠的效果,虽然不至于让他昏过去,但也会让他放轻松,敞开心胸。
“如何?”他说,“房子整修得怎么样了?”
“房子是吧?”彼得说。
是房子,没错。他们日日夜夜都在麦瑟罗街忙着整修那幢房子。一提起这幢房子,彼得就会打开话匣子,一连讲几个小时也不烦。没必要全神贯注地听他唠叨。干这行有个大家都不愿意提的小藏书网
秘密:病人讲话你用不着从头听到尾。有的时候,就算你下了很大的决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心思还是禁不住会飘来飘去。夸张的时候,心理医生甚至会睡着。你也不确定和睡魔奋战有什么意义;还不如优雅地放弃,心甘情愿地让神经在平板的嗡嗡声中逐渐抚平,眼帘慢慢垂下。
还好,这个恼人的小秘密后面跟着一个能让人放宽心思的事实——重要的是病人有个发泄的渠道,医生有没有听进耳朵里其实没那么重要。当然,在这过程中,心理医生还是可以贡献他的观察心得,把病人引上正途,但谁敢说,病人——不管是他还是她——自己不能找到正确的方向呢?
这倒让他想到一件事情:有个女人对狗过敏,非常严重,看来非跟她的宠物分手不可了。抗过敏的药物注射了不少,外加抗过敏食疗法,可对她一点用也没有;只要一靠近那条狗,她就眼泪鼻涕横流,喉咙痛得说不出话来。这个女人找上门来,是希望藏书网
他告诉她,这些都是心理作用;过敏医生认为无法解决的难题,说不定在他这里可以找到答案。
他当然有解决的方法。他叫她把那只狗带到他的办公室来,跟她说,他有个很要好的朋友,住在怀俄明州,愿意收养这只狗。他有好几亩的草原可以任这只狗蹦蹦跳跳,更棒的是,怀俄明州远在千里之外,她不可能劳师动众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就为了看只狗,或者——这是万万不可的——去把那只狗要回来。
那是一只西班牙猎犬,梃机灵的,很会用眼神传情达意,一副神气的模样。那女人刚离开办公室,他后脚就给这只猎犬打了一针成人剂量的吗啡,让它就这么过去了。然后把猎犬的尸体塞进旅行袋里,带到公园散散步。他把旅行袋随意一放,然后就到池塘看鸭子去了,等他回来,怎样?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情?无所事事的年轻人,顺手牵羊,就把这个旅行袋拿走了。等他撬开锁,打开一看,可有他乐的了。
他叫那个女人到施瓦慈挑只玩具熊。她可以把她对猎犬的爱,完全转移到这只玩具熊身上,无须保留,更可以驰骋想象,感觉这只熊给她的感情回馈——这只玩具熊于是就和真的宠物没有什么两样了。她不用带它散步,不用喂它,不用替它洗澡,而且,天啊,她的严重过敏终于可以不治而愈了。
现在她有一屋子的毛绒玩具——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玩具你爱买多少都行,邻居不会抱怨它们太吵或有味道——她觉得他真是天才,谁说不是呢?她爱他。
他又问了自己一遍,这不就是重点吗?当然不是为了钱,钱再怎么赚也不会多。大家都以为干这行很好赚,一个小时听——或是装作在听——别人的梦、恐惧和童年记忆,就可以赚一百美元。好像这种事情可以不劳而获,好像这一百美元是你偷来似的。
但一个星期你能看多少病人?十五个?二十个?有多少人真的一个小时会付你一百块?举个例子来说,彼得和他的朋友们,每人每小时只付六十块。如果是集体治疗,换句话说,是他一个人对五个人的话,他每人只收二十五块,一星期一次,每一次他只能拿到一百二十五块。
天哪,你知道干这行的一年得花多少力气才能赚到十万?在二十一世纪,这点钱在纽约又够干什么呢?其他科别的医生肯定赚得比心理医生多。和那些整型和麻醉科的医生相比,就更望尘莫及了。你知道那些在街上有个店面的家庭医生,一两个小时看的病人,可能比他一个星期还要多。
十万块。大型律师事务所给刚出校门的小鬼年薪都有十五万。算了,别提钱了。干这行的,并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爱。
当然啦,真正的财富,也就是在这个地方。
他发现彼得不说话之后,觉得有些难堪;因为在彼得的沉默中,好像有些期盼的成分。先前,他是不是问了什么问题?
“嗯,”他说着,身子靠过去,把眼前的情况好好想一想。“彼得,帮我一个忙。再说一遍,每个字都要认清楚。你刚刚到底想到什么?这你做得到吗?”
“我试试看。”彼得说。
他照做了,好险。彼得的确问了个问题,他的预感没错,他又乖乖地问了一遍,心里似乎也有了答案。这真的是突破,多亏了他的漫不经心。
他们都觉得他是天才,没错,他们还真说对了。
“彼得,”他说,“我刚刚想到克里斯廷。”
“我猜你也想到她了。”
“多少有一点。”
“你最近和她联络过吗?”
“事情发生之后,我打了个电话给她。这件事情,我想我告诉过你了。”
“对,我记得。”
“我很高兴打了那个电话,真的是件好事。我很想打,但其实,刚开始,我很……”
“害怕?”
“对,当然。我们还是用比较精确一点的字眼……恐惧?没错,我很害怕。”
“你想坐起来吗?彼得。”
“对,我想坐起来。”
“好,找张椅子。你怕打电话,但你还是打了,而且很高兴。”
“对。”
他站起来,双手紧握,两个脚后跟相互蹭了蹭。“彼得,”他说,“两个人因为缘分而在一起,就会产生一种相互吸引的魔力,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我知道。”
“我一直觉得你跟克里斯廷之间有一种魔力。”
“我也这么觉得,但是……”
“但是,你们分手了。你到了威廉斯堡,她回父母家。”
“是啊。”
“这是无法避免的。你对其他人有承诺,玛莎、卢西安、基兰跟露西·安。”
“还有你,别忘了。”
“是啊。”他说。他的微笑很温和,也坦然。“就我看来,你现在还是比较重视自己的利益。你跟你的室友有共同的目标,但是,我们两个都不认为这可以争取到克里斯廷的认同。”
“她也不是完全反对,只是看法跟大家不尽相同罢了。”
“你们五个人,彼得,”他说,“像是一个家庭。”
“对,我们像一家人。”
“这幢房子太适合你了。你一个人住一层楼,玛莎跟卢西安住一层,露西·安跟基兰住一层。你们一起工作,一起把这片空间拓展出来。”
“对。”
“像是一家人。”
“家人”这个词具有神奇的魔力,放在正确的韵律中,可以把彼得感动得涕泪横流。
“克里斯廷有她自己的家人。”他说,“她并不想换一个窝,你的决定是正确的,彼得。”
“我知道。”
“她的决定也是正确的。”
“我也发现了这一点。藏书网我起初不太确定,现在确定你是对的。”
“但是,情况不同了。”
“因为——”
“因为她失去了她的家人。”
“真糟糕。”
用这个词形容克里斯廷的处境,堪称词穷。“真糟糕!”他附和道,“我们在生活里,能得到什么?”
“我们能得到什么?”
“你知道答案,彼得。”
“该我们的,就是我们的。”
“一点儿也没错。该我们的,就是我们的。我们的运气好不好,主要看我们是顺其自然,还是逆天行事。你跟克里斯廷应该在一起。”
“我以前也这么想。”
以前这么想,他注意到了,现在不这么想了?出了什么事情?
“我觉得你应该打个电话给她。”他说,口气中,不免有些急迫。“我觉得你应该去看看她。在她需要你的时候,你应该在她的身边。”这真的是他诚心的建议吗?管他呢。
“你的肩膀很宽,彼得,这正是她最需要的,她现在就是需要家人的陪伴。”
“但是——”
他等着。手不由自主摸到喉间,指尖碰到了那个石环。他刻意抚摸了一下,冰冷、平滑。
“我最近在跟一个女孩交往,她是个雕刻家吧,住在威廉斯堡北边的威斯路上。人很好,价值观跟我一样、跟我们的一样,我想,也许……”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他又开始抚摸那块粉红色的石环,心里浮现了一个词:晶莹剔透。他等了一会儿,然后说:“反弹。”
“对不起?”
他站起来,围着彼得·梅雷狄思绕圈子。他说:“反弹!彼得,你正在反弹阶段!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是吗?”
“我看得很清楚。站起来,起来!对。看着我,对!现在,闭上眼睛。摊开你的双手,手掌朝上。对了,你准备好了没有?”
“好了。”
“把克里斯廷放在你的右手,感觉一下重量,感觉一下那种实体。有没有感觉?”
“有。”
“再把女雕刻家的一切,放在左手心上。好了没?有没有感觉两手的差别?”
“有”
“睁开你的眼睛。哪一只手比较重?”
“这只。”
“身体是不会骗人的。它觉得这只手比较重,觉得另外一只手里,没有什么实质的东西。现在,告诉我,你真正的命运在哪里?”
“跟克里斯廷在一起?”
“你这是问题,还是答案?”
“跟克里斯廷在一起。”
“什么东西跟克里斯廷在一起?”
“我的命运。”
他走了过去,抱住彼得。“彼得,”他说,“我真为你感到骄傲。你知道我有多骄傲吗?”
门关上了,他锁上门,深深地叹了口气。他本来可以杀掉彼得·梅雷狄思的,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他可以杀掉他的。雕刻家,威斯路上一个玩泥巴的贱女人,妈的,管他妈的什么价值观。
你就是得牵着这些人的鼻子走,每一步都是这样。
第三十一章
“你知道现在缺什么吗?”艾拉·温特沃思说,“现在就缺一点证据,好让我拿给法官换一张拘捕令来。”
“你是那种什么东西都想抓在手上的人。”我说。
“我就是这种人。”他说,“先把容易的抓在手上再说。我记得我爸教我打撞球的时候说,‘孩子,别挑球。那种要先撞到桌边,再反弹回来的那种,或是先要撞到一颗,再把另外一颗撞进袋里的连杆花招,留给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吧。’”
“这建议很棒。”
“是啊。”他说,“刚才我是扯淡,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爸这辈子根本没有碰过撞球球杆。我是在撞球台旁边听别人说的,我看准下三颗连在一起的球,想表现得酷一些,结果当场失手,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有人这么冷言冷语地跟我说。”他有点怨恨地摇摇头,“可我他妈的就是忍不住。”
“只要让你看到这种情况,你从来没有忍住过。”我说。
“.99lib.
对啊。”他边说边站起身来,“可我还这么年轻。总有希望嘛。我要去查查,看看能不能从那个心理医生身上发现点什么、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找到这家伙的前科。也说不定我质问他昨天到哪里去了,这家伙涨红了脸,就坦承犯案了。”
我们又握了一次手,他就朝上城方向走去了。“这人不错。”我跟TJ说。
他没搭腔。我转头去看他,他用手掌遮在额前挡住阳光,不知道在看什么。“我好像看到什么人,”他说,“可是又好像不是。”
“纳德勒?”
“我又没见过他,怎么知道是不是他?”
“你既然没见过他,又怎么知道不是他?”
“啊?”
“算了。”我说,“我想回家,你呢?”
“我要到哥伦比亚大学校园去晃晃,”他说,“打听一下莉雅的死讯被传成什么样子了。”
我慢慢往家里走去,一路想着我接下来该干点什么才能早点把这个案子破了。一进门,埃莱娜就说,我回来得正是时候。
“我想去看电影。”埃莱娜说,“我觉得很无聊,就把店门早早关了。这个星期才过一半,又是个下午,我决定去看场电影,这是我想到最堕落的事情了。”
“你真是活在温室里的花朵。”
“一点也没错。”她说,“要不要陪我一起去?大男孩。”
“你想看什么?”
“国际戏院有部亚当·桑德勒的电影。”
“你在开玩笑吧。”我说。
“看吧,会很好玩的。一张票只要三块钱。因为不是首轮,所以票价很低,特别回馈。”
“彻底错过这部电影才是最好的回馈。”我说。
她看看手表。“还有十七分钟,你觉得我们可以在十藏书网七分钟之内,赶到五十街跟第八大道的交会口吗?”
“可以。”我说,“恐怕可以。”
我们回家之后听到克里斯廷的留言。我应该回电话给她吗?我回了,对方响起应答机的声音,我跟克里斯廷说我是谁,听到她的留言回电话给她。“如果在家的话,”我说,“请你拿起电话。要不,请你听到留言之后,回电话给我。我今天晚上应该——”
我话还没说完,她就把电话拿起来了,“斯卡藏书网德先生?抱歉。我刚才在别的房间。我打电话给你,是因为——对了,其实我也知道不应该麻烦你……”
“出了什么事情,克里斯廷?”
“我刚刚接到一个电话,彼得打来的。”
“彼得·梅雷狄思?”
“没错。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刚巧站在应答机旁边,我一直在想,不过接一个电话嘛,真的有这可怕吗?”
“你接了?”
“没有,因为你让我不要接任何电话。”
“很好。”
“但我觉得很奇怪,你知道吗?我的意思是说,最近有一大堆我不认识的人打电话来,大部分都是报社记者,我把他们的留言全部清除了,根本不想听第二遍。”
“你没有必要搭理那些人,他们只会打扰你的生活。如果你完全不理他们的话,过一阵子,他们自己就觉得没意思了。”
“我明白。但是,彼得不一样。”她停了一会儿,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说,“他希望我能回他的电话。”
“我想目前回他的电话并不合适。”
“为什么?”
我给她一个答案,但是,如果我能加上原因才能更具有说服力。我不想让她跟彼得讲话,什么道理?我自己也说不上来。我当然不可能认为纳德勒医生会变成一阵电波,从电话线里冲出来把她射死;但我就是不想让她跟她的前男友或是其他人通话。
“如何?”她的声音拖得长长的,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当然,最终怎么做,还是由她自己决定。除非我能把她的电话砸了,否则的话,我并没有办法干涉她接谁的电话。
“警察来过这里。”她说,“温特沃思警察。”
“温特沃思警探。”
“哦,这样一定很失礼。把警探当成警察。幸好我什么也没说,我只叫他温特沃思先生。他人很好。”
“的确不错。”我说。
“他说他会派警察来保护这幢房子,但我觉得什么动静也没有。我一直站在窗帘旁边,朝外面偷看,连半个人影也看不到。温特沃思先生说,我当然看不到。也许警察在外面,也许他们根本没来,谁知道呢?”
“你不会有事的。”
“我知道我又不能开门,拿些牛奶饼干给他们吃,他们在不在外面有什么差别呢?我的意思是:就算我知道他们在外面,又怎么样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
“谢谢。被关在门里,真的很奇怪。我想要叫比萨,但我不知道可不可以。你说,我不能开门,但是,如果有人送比萨过来,我都不可以开门吗?”
我开始了解被分派去保护证人的人,到底有多痛苦。我正在想答案的时候,她又说话了:“没关系,反正家里还有很多吃的。我是不是快把你逼疯了?如果是的话,请不要客气,尽管跟我说。”
“不会,我知道你很难过。”
“关在家里,什么事情都不能做,只好自己跟自己说话。哦,对了,我想起来我原本要跟你说什么了。”
“你要说什么?”
“差点忘了。你不是要我去查一查,家里有什么东西不见了吗?有没有什么东西被强盗抢走了,却没有还给我们?”
“有没有?”
“应该有。”她说,“但我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是个线索。我的意思是说,这东西一点也不值钱。虽然不见了,也不表示被人拿走了,只是不见了而已。”
“到底是什么东西?克里斯廷。”
“你有没有听说过菱孟矿?”
“好像是一种宝石。”
“一般来说,称之为半宝石。连宝石都够不上。就是那种玫瑰红的颜色,但是……你要不要到我家来,我拿给你看?”
“已经不见了,你要拿什么给我看?”
“那是一对耳环。”她说。
“哦。”
“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会知道有东西不见了的缘故。现在只剩下一只了。”
“对了。”我看看手表。我本来想去聚会的,管他呢。“我马上就过去。”我说,“确定是我来了,再开门。”
“我会的。哦,斯卡德先生?你可不可能……算了,太蠢了。”
“你说,没关系。”
“那我就说了,”她说,“你可不可以带一盒比萨过来?”
我以前见过这种石头,在橱窗里,但我不知道这种石头叫什么名字。她跟我说,这种石头叫菱锰矿,因为太软也太脆了,所以并不值钱,但她觉得很好看。
“是很好看。”我同意。把耳环拿在手上,从不同的角度端详。这种石头很平滑,触感很好,隐隐生寒,镶在菱锰矿周围的托子是银质的。
“这副耳环是我买的。”她说,“那时我在韦尔兹利念书,耳环是我在纽约迈克尔道格街一家小铺子里买的。这家铺子已经不在了,我想是经营不善的缘故。不贵,大概是三十五块吧,反正不到五十块。我买来当她的生日礼物。”
“这副耳环一直是好端端的,最近才……”
“应该是这样吧。但是,你要知道,耳环是很容易掉的。特别是这种夹的,她有耳洞,耳环多半是穿耳洞的,只有几副是夹的。那几副都很好看,有的时候,她也喜欢戴夹的耳环。夹的耳环特别容易丢,也许这副耳环是我送的,所以,她弄丢了也不好意思跟我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吧?也许她没来得及告诉我这件事情……”
我们俩坐在厨房里,桌子上面有个打开的比萨盒子。她已经吃了两片,现在在吃第三片。“想吃比萨的时候,”她说,“什么都代替不了。”
比萨不是我的第一选择。我从早餐之后,就没有吃什么,除了跟埃莱娜一起看亚当·桑德勒的时候吃了一点爆米花之外。这比萨不算难吃。
我们谈了一会儿,然后,我把耳环放在灯光下。“可不可以借给我?”
“当然可以,你认为——”
“他拿走了一只?可能没有吧。如果真让我们发现他拿走一只,我还真想问问他,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第三十二章
到家,我就打电话给温特沃思。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听到留言的,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他才回电话给我。
在他的声音里,有一些我以前没听过的东西;但我只暗暗放在心上,先把我的消息告诉他。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才说:“耳环?”
“只剩一只了。也许没什么,但也许那个凶手想要带点纪念品。”
“纳德勒,你是说。”
“当然。”
“当然。问题就出在这里,凶手不是纳德勒。”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西摩·纳德勒医生并不是凶手。他在业界备受尊崇,连闯红灯过马路的前科都没有。”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们都知道他的诊所很气派,而且——”
“他的不在场证明完美无瑕。我跟你谈完话之后的两个小时,就找到他了。”
“那又怎样?”
“我想跟他面对面谈一谈,摸摸他的底,你知道吧。但是,我想局长应该不会批准我的机票钱的。”
“什么机票钱?”
“去玛莎葡萄园的机票钱。纳德勒医生跟他的太太已经在那里待了八天了。我不知道打了多久的电话,才接通他那个要命的手机。我想我的声音一定听起来很像神经病,完全有资格当他的病人,不过,我比他的病人还神经,因为我竟然敢在纽约市警察局当警探。”
“他一直待在那里吗?”
“到昨天为止,已经在那里一个星期了。他们每年都到那里度假,他跟他太太,八月的最后两个星期。大部分的心理医生一年都要休一个月的假。他说,明年二月,他要到加勒比99lib?海休息两个星期。”
“他偷偷回来过。”我说,“一定是这样。他偷偷飞回纽约,杀了莉雅,再乘下一班飞机回去。”
“你知道,我也想过这种可能性。我自己觉得这种想法有点荒唐,但是,打一两个电话查一下,还是值得的。的确有一种小飞机定期往返于玛莎葡萄园和泰特波罗。工作人员很合作,我想,他们大概没有什么事情好做,所以帮我把乘客过滤了一遍。纳德勒出发的时间完全符合记录,回程也没有问题,一个星期后才会飞回来。昨天的那班飞机,就是一星期前他们去玛莎葡萄园的那班。”
“说不定他用的是假名。”
“这一阵子,乘飞机都要检查有照片的证件,就连那种轻型飞机的安检也很严格,这种小飞机最多只能坐八个人,在两天之内,同一个人用两种不同的证件坐飞机,安检人员会没注意到吗?”
“他还是有办法回到纽约。”
“因为他不得不回来。”
“对。”
“因为他就是杀莉雅的凶手,你刚巧知道这一点。”
我没说话。
“听起来是很有道理。”他说,“你一步步地把事件的来龙去脉告诉我,再加上那个小朋友在一旁不失地时机点头附和。但是,在我发现纳德勒医生根本就不可能杀人之.99lib.后,你的推理就不成立了。其实,我们根本没有理由怀疑纳德勒医生。你讲了半天,就是想把他跟那把枪扯在一起。天啊,那把枪一点问题也没有。大家心知肚明。”
“等一等。”
“不,你给我等一等。根据我的推理,这个人跟那些被害者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为什么会找上霍兰德夫妇?因为他们很有钱吗?他自己也很有钱。两个星期在玛莎葡萄园,两个星期在维京果岛——这家伙日子过得舒服着呢。”
“说不定他还想要更多钱。”
“你还是要扯上去,是不是?他怎么会认识霍兰德夫妇?他又是怎么认识布鲁克林的那两个混混?我一时想不起他们的名字……”
“比尔曼和伊凡科。”
“对了,他怎么会认识他们?他认识莉雅吗?有人认识,有人认识这些人,也有杀这些人的理由。但是,我看不出来这些人跟纳德勒有什么关系。因为那个凶手冒用了一个老掉牙的心理医生的名字?只有心理医生会干这种事,偏巧他是心理医生,所以凶手一定是他?我的话你听清楚了没有?”
听得很清楚,我说。我并没有问他希望我怎么处理那只耳环,我很怕听到他的答案。
我跟埃莱娜时不时会租辆车,开出去逛逛。上一次,我向车行要了一本兰泉出版社的地图。这些小事我都没放在心上,还车的时候,也不会记得。但是,这一本我却带回家来了。我找到马萨诸塞州的地图,沿着南塔克海岸,找到了玛莎葡萄园。我觉得到那里根本不用乘飞机,只要坐渡轮就行了,上岸后再租辆车不就行了?
一定是他,对不对?
我把地图放回去,给自己倒了一杯刚煮好的咖啡。我把温特沃思反驳我的话想了几遍,不得不承认他的说法确实有道理。一定要找出因果关联才行,纳德勒医生为什么会找上霍兰德夫妇?动机是钱,我几乎可以确定,但为什么非要霍兰德夫妇的钱不可?为什么他会看上那幢褐石豪宅,为什么他知道里面有很多钱?为什么觉得他有机会染指里面的财物?我决定打个电话给克里斯廷。这一次她正巧就在电话旁边,因为我刚刚报上名字,她就把电话接起来了。
“他又打电话来了。”她说,我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
我一心只想到纳德勒,脱口而出,“从玛莎葡萄园打来的?”
“什么?”
“抱歉。”我说,“谁打来的?”
“彼得,从布鲁克林打来的。听他留完言,我都没有把电话拿起来,我觉得我很卑鄙,刚才还以为他又打来了。”
她这次会拿起电话来吗?这个问题,我不想知道答案,因为我害怕答案是肯定的。
我只好说:“我以前可能问过这个问题,但我还要问一遍。你认识纳德勒医生吗?”
“这名字好像听过。”她说。
“慢慢想,克里斯廷。”
“哦,我想起来了,对,你提过这个名字。那把枪原来是他的,对吧。那把他们用过的枪。”
“你只是上一次我说的时候才听到这个名字吗?”
“我记得就这么一次。怎么啦?”
“不是我多管闲事。”我说,“你有没有看过心理医生?有没有接受过心理治疗?”
“在韦尔兹利上一年级的时候,接受过心理辅导。”她说,“有一门课我考砸了,学校有个规定,如果你被判了不及格,就一定要去跟心理医生谈话,否则他们就会要你留校察看。那个心理医生是女的,也不姓纳德勒。”
“你的父母呢?他们有没有看过心理医生?”
“据我所知没有。如果有需要的话,我想他们会去看的。肖恩走了以后,我妈妈吃过一些药,大概是抗忧郁剂或是镇静剂之类的东西。我不知道医生到底开给她什么。但是我想是我们的家庭医生开给她的。”九九藏书
我从别的方向去证明我的推理,但还是毫无所获。她又问起彼得,想知道她到底可不可以跟彼得说话。
这倒让我的心思转到别的地方去了。“你去找的那个心理医生,”我说,“叫什么名字?”
“在韦尔兹利?我忘记了,有什么差别吗——”
“不是,你跟彼得去找的那个。”
“哦,他啊。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了,反正不姓纳德勒。”
“你确定吗?”
“非常确定。他姓什么?我跟彼得就叫他医生。我可以问问彼得,他的心理医生姓什么。”
“不用,没关系。他的诊所在中央公园西路吗?”
“不,跟那个地方没有关系。他的诊所在百老汇,大概是——呃,我不知道。十四街再往下走,从我们以前住的地方步行可以到。我们当时住在字母城。距离不算近,但毕竟没有走到中央公园西路那么远。”
“我明白了。”
“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了,”她说,“地址也搞不清楚。但是,我肯定彼得会知道。”
“不用麻烦,”我说,“反正也不重要。”
“我当然记得你。”海伦·沃特林太太说,“你就是请我吃麦麸松饼的那个人。”
“应该比白果松饼好吃一点吧。”
“比什么好一点……哦,这就要考验记忆了。真的,要吃好松饼,还真得上纽约,但我宁可没去过那里。”
我倒没什么。“咱们来试试你的记忆。”我说,“你曾经告诉我你的孩子看过心理辅导员。”
“对啊,他有过一个心理辅导员,详情就不知道了。”
“这个人帮了他不少忙。”
“我印象里的确如此。我一直很希望他从此能回到正路上来,当然了,做父母的,谁不这么想呢?只是——”
“请教你一件事情,”我说,“杰森有没有跟你提过这个辅导员的名字?”
“这个辅导员的名字?”
“或者你有没有跟他联系过?”
“后面一个问题比较好回答,我从来没有跟这个人联系过。我确定杰森跟我提过这个人的名字。我虽然吃白果,但一定吃得不够多,因为我怎么想也想不起这个人的名字。”
“杰森有没有写过信给你——”
“哦,”她说,“我真希望他写信给我。斯卡德先生,自从杰森离开威斯康星之后,他就没有写过半封信给我。我都得打电话给他,才知道他的情况。”
“辅导员的事情,你是从电话里面知道的。”
“对。”
“也许你还记得他的声音,沃特林太太,他或许在电话里跟你提过这个辅导员……”
“你快要把我弄哭了,斯卡德先生。”
“对不起。”
“我的耳边好像响起了他的声音。我真的觉得,收到过他的信就好了,有封信在手边,想起他来,就不会空荡荡的了。但是,你知道我真的想要什么吗?录音带。我希望听听他的声音,而不是凭空想象。”
我的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哽住了,不知道它是打哪儿来的。我使劲地咽下去,问她有没有听过杰森提过纳德勒医生这个人。
“纳德勒?”她的声音很严肃。
“西摩·纳德勒。”
“西摩·纳德勒?不对,杰森跟我提到的那个人绝对不是这个名字。”
“你确定吗?”
“我的脑筋还算清楚。那个人的名字就在我嘴边,斯卡德先生,但我就是念不出来。不过,我非常确定,那个人绝对不叫西摩·纳德勒。”
“他的名字就在你嘴边。”
“我想是的。如果能说出来,不知道有多好。”她叹了一口气,更难过了。“是一个很爽朗的名字。”她说。
“很爽朗的名字?”
“我记得是这样。不是说你听了他的名字就想笑,而是99lib.你对这个人留下一种很爽朗的印象。我只知道这个人的名字,当然我会……”
“觉得他的名字很爽朗。”
“这还算是有道理吧?”
“像是快乐、幸运之类的名字吗?怎样爽朗的名字?”
“不,不是这样的。我真糟糕啊,对不对?你一定觉得打电话给我是浪费时间。”
“不会的,沃特林太太。”
“是一个很正面的名字,就只记得这些。听起来很乐观。抱歉,我一定帮了倒忙,从纽约打电话来,花了你不少钱吧。”
“没有关系。”我说,“如果你想起那个人的名字的话……你愿意花点时间想一想吗?”
“我明白你的意思。”
“如果你想起那个人的名字,请你打个电话给我好吗?”虽然她一再保证会把我的名片收好,但我这次还是留了电话号码给她。“两天之内你没有打电话给我的话,我会再打电话来给你的,”我说,“确认一下。”
一个很爽朗的名字、一个很乐观的名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三十三章
这女人差点把他逼疯了。
她是那种他很想刻意保住的病人。一个星期来两次,星期四和星期五的上午十点。这个时候通常很难排进去,但她每次都付全额的费用,一小时一百美元,两小时两百美元,一年一万美元,最不含糊的是:她每次都付现金。永远是崭新的钞票,永远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的长者风范,笑吟吟地看着他。她是性虐待者,被她在口头或是肉体上虐待的男性,完事之后也都会付现金给她。
从外表看起来,她实在不像是干这行的样子,个头小小的,身子单薄得很,看心理医生的时候衣着也很邋遢,经常是运动衫和慢跑鞋,赴约前,还先绕着中央公园的水塘跑一圈;脸上脂粉未施,长长的头发往后扎个马尾,用一个黄色橡皮筋一套。
上班的时候,她跟他说,她身上得套一大堆皮件。
你一定觉得,像她这么有趣的职业,一定有一肚子离奇的故事,你错了。她的声音很粗,像是在磨沙子,听的人不是神经被摩擦得紧绷起来,就是昏昏欲睡。她这个人极其神经质,就连日常生活里的小问题,都要左想右想,下不了决心,非把自己逼得快疯了为止。她会啜泣、絮絮叨叨,一直说相同的事情。老天保佑,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她就是听他的话,动不动就说,她这辈子都是他救的,说不定也真是这样。
他就是有一套,就是有本事对付这种人。
表响了,他站起来,意思是时间到了。她话刚讲到一半,但是,她找他看病不是一天两天,早就被训练好了,她立刻闭嘴,在最短的时间内出门离去。他则把一张崭新、微有韧性的钞票——绿色之爱,他爱这么叫它——放进他的皮夹里。
差十分就是十一点了。下一个病人两点才会来。他转向电脑,然后又转开了,决定打一个电话。
“彼得,”他说,“我有点糊涂了,无法理解。”
“我留话了,医生。”
“你留话了。”
“在她的应答机上。我问她可不可以回一个电话给我,我说,我真的很想跟她说话。但是现在为止,她还没有回电。”
“你留言的时间是昨天吗?”
“对,昨天下午。”99lib?
“她到现在还没有回电话给你。”
“没有,我想她可能出城了。”
“我觉得没有,彼得。”
“是吗?”
“我确定她在城里,在她家里,觉得孤单、失落。”
“是吗?”
“非常沮丧,一点生活的乐趣都没有。对这种经历家庭巨变的人来说,有这种反应是很正常的。多少人的父母会死得这么惨呢?很有可能她刚从惊吓中回复过来,开始感受无比的伤痛与损失。”
“是什么样的损失?”
“再也得不到你的爱啊。你们两个分手了,当时看来有不得已的苦衷。但从此之后,她的生命就改变了,接着厄运就来了。”
“是吗?”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大概明白吧。”
“你必须要穿透她的抗拒,彼得。不是打一个电话就算了,你要打到她有回应为止。”
“你要我继续打电话。”
“你一定要打。”
“我一定听你的话,医生。”
“你会得到什么呢?彼得。”
“得到该我的东西。”
“一点儿也没错。采取行动,等待结果。采取了什么行动,就会有什么结果。彼得,下次她的应答机请你留话的时候,你就想象克里斯廷孤独地站在电话旁边。这一次,你不要跟应答机讲话,要直接跟克里斯廷讲话;感觉一下,她在一字一句听你的肺腑之言,会是什么模样?”
“我知道了。”
“跟她说,要她拿起电话,叫她,叫她拿起电话。”
“是的,医生。”
“跟她通话之后,再打电话给我。”
电话响起的时候,他正在电脑前面。今天早上,alt.crime.serialkillers网站上没有什么可看的,但他又找到几个有关连续杀人狂的网站,经常上去看看。他正在看的这个就挺吸引人的,一时间欲罢不能,他决定先让应答机去应付一会儿,但他知道打电话来的人是彼得·梅雷狄思。
果然是他,报来成功的消息。
成功与失败。
“我照你的话做了,医生。”他说,“真的有效。我不觉得在对着应答机留言,我真的在跟克里斯廷讲话,我觉得我的每一言、每一语,她都听得见。我怎么也不住嘴,好像她就在我的对面,就这么一直讲下去。我把你昨天告诉我的事情,家人的感觉、命运的安排,一股脑儿地跟她说,我不管她有没有反应,反正一直说,不停地说。”
“结果呢?”
“大概是被我磨烦了,她拿起电话,跟我聊起来。”
“你什么时候要去看她?”
“我不会去看她。”
“怎么了?”
她不想见他,彼得说。她对他的感觉还是很好,依旧珍惜过去相聚的时光,但对她来说,这都是过去式了。她有她的日子要过,他也有他的日子要过,更何况他在威廉斯堡还有幢房子。她希望他的日子过得很好,祝福他,但她不想再跟他分享什么了。
“医生,”彼得说,“我很感激你要我打这个电话,你总是知道什么事情对我比较好。”
“哦?”
“我现在觉得很轻松,医生,我终于可以放下她了,这还是头一次。她说,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了,她完全不想再回到我的身边,我觉得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解脱。我觉得我可以继续过我的生活了,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受。”
他想,他真他妈的白痴,但是嘴里却说:“太好了,彼得,我真替你骄傲。”
“你真是天才,医生。”
“不,这些成就是你的。”他嘴里机械地说着,心里却在想,妈的,你了不起,你这头肥猪。你两只脚都踩进来了,真蠢。
“你跟我讲的那些事情,命运的安排,直到我说出口,被她拒绝之后,我才发现这些想法早就藏在我的心里了。从此之后,我就再也不会受她的羁绊了,我想——”
“怎样?”
“你曾经说过这是反弹,但是,卡罗琳——”
“那个雕刻家。”
“是的。”
“住在威斯路。”
“对。”
“你想追求她。”
“你觉得这样不好吗?”
天哪,他觉得很累。“我想值得一试,彼得。就算失败了,也不要紧。失败的关系会为成功的关系铺路。”他深吸一口气,“我看你还是回去整修房子吧,好吗?”
水打在他的身上。这幢大楼的水压很足,比以前那幢好多了。他让水冲在背上,感觉紧张一点一滴地消逝。他一醒来就要淋浴,这是每天早上第一件事情。他经常一天要冲两三次澡,现在他的身心逐渐步入常轨。
该是你的,就是你的。
医生,就是治疗你自己。这句用来灌输给病人的口号,用在他自己身上倒也适合。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在路上不管碰到什么东西,对你来说,都是个机会。
你带个汤匙、带个水桶,去找大海,大海怎么会在乎?
彼得根本不适合克里斯廷。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那个女孩时的第一印象。贵族女校的女神,高尚家庭的掌上明珠——她怎么会跟这个笑嘻嘻的大胖子?
他们俩分手,多多少少跟他在幕后捣鬼有关。等他弄假成真之后,他才发现失策。他们应该在一起的,害得彼得在布鲁克林搞他那幢破房子,克里斯廷却在褐石豪宅中凋零。这幢豪宅在纽约市中心,身价日涨,称得上是不可多得的好货色。如今,她那对碍手碍脚的父母,终于消失了,房子和里面的好东西都归克里斯廷了,如果彼得现在也能上场客串个角色的话……
他关掉水龙头,擦干身体,喷点香体剂,在两颊拍拍古龙水。多有意思啊,他想,人的心思真是奇 怪,事情还没搞清楚,算计就这么一大堆。他什么事情都帮彼得安排好了,让这个胖子可以贏得美丽的公主,占领城堡——彼得当然感激涕零,更爱他了,等到城堡归彼得一个人拥有,他就会用具体的方法回报他。
但戏为什么一定要照本宣科,从头演到尾呢?这么一路下来——他的心里一定早就想过了,只是不自觉罢了——这个宴会他是为自己准备的,跟彼得一点关系也没有。赢得公主,占领城堡的人,最后应该是他。
他一直是这样打算的。
他换上干净的内衣裤,挑了一件深蓝色的衬衫,红色领带。打好领带,正准备找西装外套时,这才想起他忘了他的护身符、信物,那个环形菱锰矿会使他的感受敏锐,思路清楚。
他应该生气自己竟然忘记这么重要的事情,还是应该庆幸出门前想起来了?选择是他的——大海可不在乎。
还是跟自己道贺吧。他放下西装外套,松开领结,打开领口的扣子,把那根金链子系在他的脖子上。
他找出电话号码,拨号。他的命运之声在另一端响起,“现在无法接听电话,请在哔声之后留言。”
多好的指示啊,她的声音,可不是说应答机的哗声——冷静、庄严、深富期望。
他又拨了另外一个号码。一个男的接的,他听出是卢西安的声音。“我是医生,”他说,“露西·安在吗?”卢西安跟他说,露西上五金店去了。“没关系,你帮我跟她说一声,我今天的约会全部取消。她原本跟我说下午两点要来的,请她再打个电话给我,我会告诉她,我给她安排的新时间。”
他出门的时候,按了按他的脸颊,再用手蒙住鼻子,深深地吸了古龙水的味道。
真是幢漂亮的房子!
他这次是走来的,站在对面,看着他未来的房子。这不是他第一次想象住进去之后的种种情景。在那道墙后面,他曾经看着那个野蛮人伊凡科翻箱倒拒,把桌子椅子掀翻,他本来想警告他,要小心他的房子和家具。
在他把那个女的喉咙割断的时候,他有没有担心血会溅在地板上呢?
坦白说,没有,他自己也承认。当时他根本没有想过这件事情。杀戮本身就够他着迷的了,哪有时间考虑后果?事后,他才懊恼,真不该把血溅在地毯上的。
他的地毯。
现在看起来,他当初的计划,绕的圈子实在是大了点:先让彼得跟克里斯廷破镜重圆,结婚之后,彼得顺理成章搬进豪宅,经过一段时间,克里斯廷发生不幸。彼得想要搬回麦瑟罗街,跟他的兄弟姊妹相濡以沫。这幢房子就送给他,象征他对他的爱。他先前的工夫可不是白下的。
如果不顺利的话,就修改一下:彼得对于至爱的人就这么去了,无法释怀,终于追随爱人于地下——死前,他把他所有的财产,都留给这位始终在旁边陪着他的医生。
现在,这些麻烦都可以省了。他自己会娶这个女孩。他会很巧妙地安排彼得的情绪走向,时机成熟的时候,彼得会疯狂迷恋住在威斯路的雕刻家,热恋之余,感情有所寄托,当然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怒气。他们五个人会是婚礼上的贵宾,六个,如果算上雕刻家的话,为什么要把她排除在外呢?
结完婚后,也不必急着把户头结束。克里斯廷是美丽的装饰品,她的心思是很好玩的玩具。在他玩腻之后,不幸的事情就会降临在克里斯廷身上。她一定会死得很自然。自然,克里斯廷会无疾而终,保证不留任何线索,绝对不会牵扯到他的身上来。死得不留痕迹,完美无瑕。
他走到对街,嘴角挂着一抹微笑。他登上阶梯,面对大门。他的手指摸了摸领结,确定没有歪,一只手指头顺势滑进衬衫里面,摸了摸里面斑斓的粉红石环。又伸出一个指头,按了按门铃。
站在那里,等。
等……
他一只手滑进口袋,掏出一串钥匙,找到正确的那一把,插进钥匙孔,刚刚好,但是转不动。
这是可以理解的。家里遭过小偷,父母因此血溅当场,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该换把锁了。
婊子,贱货!
他的眼睛睁大了。他感到怒火升起,难以遏制;他仔细掂掂,估量一下,看看到底有多严重。他的怒气和换锁不成比例:换锁是很合理的,也在他的意料之中。所以,他的火气和锁没有关系,跟没有人来应门也没有关系。
压力,他的压力太大了,需要宣泄的渠道。
运气不错,这很容易九九藏书 解决。
在阿姆斯特丹街上有家按摩小店,位于二楼,楼下是修指甲的。两间店面的老板都是韩国人,里面的服务人员也是韩国人。他爬上楼梯,柜台后面站着一个光头韩国人,收了他两张二十块的钞票,指了指其中一个房间。
这个女孩很矮,很瘦,脸圆圆的,小小的嘴角边刚巧各有一颗痣。只是一颗痣还称得上是美人痣,两颗痣,一边一个,这么对称,恐怕就得找整型医生了。如果她是他的病人……
事实上,他是她的顾客。他脱完衣服之后,她把衣服收到一个铁柜子里。她穿了一套橘红色的内衣,穿脱容易,但是,她却不大明白要她脱衣服的要求。他比手画脚的请她把衣服脱掉,她一个劲儿地笑,摇摇头,指着屋里的那张桌子。
他躺在桌子上,她挨了过去,按摩他的肩膀和手臂。她的手掌很小,手臂很细,他觉得这个女孩根本没有什么力气,如果靠按摩过日子的话,早就饿死了。
这嘴皮耍得还挺俏皮……
她的按摩渐渐变得轻柔,在他身上游移,轻抚他的胸膛和小腹,慢慢的。他被吞了下去,她的手指触碰他的突起。
“好大。”她轻叹道。她又摸了起来,像羽毛一样轻,“你想要特别‘夫物’吗?”
“特别服务。99lib?”他纠正她,“我就是为了特别服务来的。”
“五十块。”
“可以。”
“先付。”
他站起来,到衣橱旁边找到裤子,掏出皮夹,递给她一张崭新的百元钞票,那是他从虐恋女主人那里拿来的——钱,不就是这么来来去去?——这个女孩想找钱,他拒绝了。他用简单的英文,外带手势,要她留下所有的钱,但希望她脱掉衣服。
一个简单的动作之后,这个女孩就光溜溜的了。她的身体还很稚嫩,除了两腿之间,几乎没有毛。乳头小小的,像婴儿一样。
她伸手摸了摸他护身符,“你还是戴着。”她说。
“是啊。”
“可怜。”
一时间他倒糊涂起来,一会儿他才发现她说的是“好看”。他移开她的手,把项链挂在她的脖子上。菱锰矿石环在她的胸间晃荡。
她格格笑着,很开心。
他又躺回桌子上。她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技巧,温柔地做出他要求的姿势。最后,她用她的手和卫生纸替他清理。他高潮来得强烈,射得很猛很多,他的灵魂仿佛出了窍,有意思。他好像站在一边冷眼旁观,冷冰冰的,没有半点快感。
他离开桌子,那个女孩把衣服递给他,看着他穿衣服。在他扣扣子之前,他指了指他的护身符。
她还是格格地笑着,双手护住那个石环,压在心脏附近。她说:“留着?”
他摇摇头,她又开始笑了。她原本也没以为他会把这个石环给她,他伸手去取,也没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的嘴角还是上扬,笑着,当他的手掐住她的喉咙,她还是笑得很开心。
第三十四章
我那天晚上做了一个噩梦。我梦见我睡得正甜的时候,迈克尔打电话过来,把我吵醒,跟我说他弟弟安德鲁死了。我吓醒了,猛地在床上坐起身,一时间什么都不能确定,和以前喝得烂醉的时候一样浑浑噩噩。对,我知道这是梦,但我到底藏书网喝了酒没有?我的儿子真的死了?
那个时候,我大概只睡了一个小时。我累得要命,勉强自己又回去睡,但是,总是在一个接一个的梦境中游走。我猜我是想回到某一个梦里,把问题解决掉,让自己安心下来,但是,始.99lib.
终无法如愿以偿,一颗心老是悬在那里。
结果,我起得很晚。等真正清醒的时候,我才发现从头到尾我都在做梦,看来,我是太担心我的小儿子了,也不该把第二片比萨塞进肚子里去。梦有警示作用,我老是无法摆脱这种传统的说法。我忐忑不安地吃完早饭,喝完第二杯咖啡,心情还是波涛汹涌。我决定不再胡思乱想,先看电视新闻,再看报纸,但是阴影挥之不去,怎么也不肯离开这个房间。
我拿起电话打给克里斯廷。占线。占线的声音很让人心烦,我想这是因为占线常常是对方故意安排的,多多少少有些掩饰的成分。这个电话没打通,让我觉得格外不安。照理来说,她的电话不应该占线才对。她根本不应该拿起电话。
当然,电话不通并不代表她在跟什么人谈话,想到这一点,我就放心多了。可能是有人在她的应答机上留言——比如说,彼得·梅雷狄思,喃喃说上五十个理由,解释他为什么非得跟她通话不可。也许她受不了记者的一再纠缠,干脆就把电话拿起来,让耳根清净些。
我其实不希望她这么做,我希望她在我找她的时候,能马上拿起电话,但我已经不想再跟她说什么了;因为我先前的规定,已经把她弄得有些不大正常了……
我又试了一下,还是占线的信号。我进到浴室,打量一下镜子里的自己;我其实不需要刮胡子,但至少能让我有点事情做。
这次我再打电话的时候,对方传来应答机的声音。我听完她的录音留言之后说:“克里斯廷,我是斯卡德,请把电话拿起来,我有话要跟你说。”我等了好一阵子,都没有回音。我把相同的话又说了一遍,请她把电话拿起来,还是没有回音。我放弃了,请她回电话给我,还把我的电话说给她听,重复了一遍,才把电话挂上。
我到厨房再给自己倒杯咖啡,想了想,确定这是我最不需要的东西,不过还是先喝了再说。我慢慢踱到客厅,就在沉吟之际,电话铃响了。
我接了起来,是迈克尔打来的。我顿时眼前一黑,不知所措,幸好只有一会儿,他打电话来跟我说,所有的事情都进行得很顺利,安德鲁的老板拿到支票,把放弃索赔的契约退回给他。安德鲁收拾行李离开了图森,不必流亡天涯,一个全新的人已经出发,去寻找一个更适合他过活的地方。
“真希望还有他能待的地方。”迈克尔说。
“他知道钱是从哪里来的吗?”
“我没跟他说。”
这不算是回答我的问题,但我想就这么算了。我问起琼和梅勒妮,他也向埃莱娜问好,除此之外,我们俩就没有什么话好说了。我真希望我能跟他谈谈我的工作;我知道,他也很想跟我谈谈他的工作。可是我们只互道珍重,讲一些我很爱你之类的话,扯了几句,就把电话给挂了。
几分钟之后,我才想起来克里斯廷没有回电话给我。但是,她怎么回呢?我一直在用电话啊。我拨了个电话给她,还是应答机,我请她拿起电话,如果她在家的话,讲了两遍。
她始终没有拿起电话,五分钟过去了,她也没回电话给我。我想,她大概是出事了。
我不知道我这种想法究竟有没有道理,也不知道我的担忧有多少来自噩梦,还有迈克尔的那个电话;但我就是觉得不太对劲,最好能做点什么事情,排遣排遣。
我打电话给温特沃思,这次倒很特别,他就坐在办公桌边。“斯卡德。”我说,“我想要知道你有没有派人去保护克里斯廷·霍兰德。”
“我已经填了申请表了。”他说。
“我知道已经填了。我想知道——”
“等一等。”他说完就不见了。我站在那里,把身体的重量轮流放在左脚和右脚。好不容易他才回来了,跟我说,申请表还没批下来。
我忍不住又说了一些话,但我发现,我是在自言自语,他早就挂了电话了。我又打了一个电话找克里斯廷,还是应答机,我放下电话,出门。
我很快就找到一辆出租车。开车的人可能是纽约市看到黄灯唯一会踩刹车的出租车司机,所以,比正常的速度又慢了一点,我只好强迫自己靠在椅背上,尽量放轻松。等车子开到七十四街的时候,我已经冷静下来,自己都觉得自己反应过度。车停稳了,我付钱下车,按她家的门铃。
没过多久,虽然感觉起来是长了一点,我听到大门窥视孔的盖子掀了一下,随即反弹回去,我赶紧报上名字,担心自己因为焦虑过度而面容扭曲,害得里面的人不认识我。然后,她就把门打开了。
我觉得心里一宽,谴责自己大惊小怪,太蠢了。我正要道歉——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她却先开口了。
“对不起。”她说,“你怕我出了什么意外,是不是?所以你才赶到我家来。”
“你一直没接电话。”
“天啊。”她说,实在撑不住了,靠在我身上,抽咽起来,我让她发泄一下,然后,扶住她的手臂,让她站直。“抱歉。”她又说了一遍,“给我几分钟好吗?”
她转身,消失在长廊尽头。一两分钟之后,她回来了,脸上的泪痕不见了,恢复了平静。“我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她说,“彼得打电话来,不知道是第三次,还是第四次的时候,他一个劲儿地讲,好像是透过应答机跟我说话似的;一直说,一直说。只要我不把话筒拿起来,他绝对不会住嘴。”
“然后你就拿起来了。”
“我忍不住啊。”她说,“我想走开,脚步却怎么也移不动,感觉好像是挂人电话一样不礼貌,可能还更严重些。我不知道,觉得自己很糊涂,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把话筒拿了起来。”
“没关系。”
“他一直说,一直说命运的事情,他说,他在那里等我,是命运,他们一伙儿在那里等我,也是命运。实在听得受不了了。”
“命运。”我说。
“我心里清楚得很,要分手,就痛痛快快、干干脆脆地跟他说。我说,别说什么命运了,忘了我吧。我想要自己的生活,在我的生命里、在我的心里,已经没有他的空间了。”她蹙紧眉头。“这么说很残忍、很伤人是不是?要有人这么跟我说,我一定把头放进烤箱,吸瓦斯自杀。但他却有别的理解。”
“他说,他很感激我把真正的感觉说出来。他说,这样他就不用痴心妄想,左右为难了。他说,这是一种解脱。”
“你觉得他说的是真话吗?”
“你不认识彼得。如果他不真心诚意的话,他就不会开口。”
他们两个聊了很久,她说,这也就是我一直在听占线信号的时候。挂上电话之后,她筋疲力尽,决定到浴缸里泡一泡,手里拿本上个月的《浮华世界》,准备看看别人的99lib?t>苦难。电话铃声响起,她刚要踏进浴室,她想也许是彼得,也许是那些不死心的记者,反正不管是谁,她都不想接,还是待在浴缸里比较好。
她躺在浴缸里,读一篇文章,报道康涅狄格上流社会的一宗谋杀案,三十年了,至今未破,正读得入神的时候,电话又响了。她决定让应答机去接,她继续泡澡。
“我洗完澡、穿上衣服之后,来到应答机旁边,听了留言,才发现是你。再回电话给你的时候,你那边又是应答机了。”
“我已经离开家了。”
“让你到这里白跑一趟,真是抱歉。”
“没关系,我跟你一样该骂。我是白跑一趟,但是,这还不是最糟的事情。”
“哦?”
“我昨天晚上做了个噩梦。”我说,“梦见我的一个孩子,纯粹胡思乱想,他们都很好。但是,有的时候,你得换个地方,透透气,才能把担忧抛在脑后。”
“我明白你的意思。”
“对,我知道你明白。”
“是吗?”她的声音有些虚弱,“真高兴你这么十万火急地赶来,幸好我没事,我想到楼上去整理一些文件。我想你也有事要忙,所以——”
“你说得对。”我说,“我该走了,只是留你一个人在家里,我实在不放心。”
“我不再接电话了也不行吗?你打来是例外,我一定马上回话。记得,我在外面还有两个守护天使呢。”
“哦?”
“不是有警察在外面保护我吗?我没看到,但是,他们应该在附近才对。”
我应该让她继续相信下去吗?万一她就这么走了出去,以为有人在外面保护她怎么办?
我只好说:“我跟温特沃思谈过,他的申请还没有批下来。”
“这不只是形式而已吗?”
“有些分局比较讲究形式,”我说,“有的分局长,或是那些当家的蠢货,就是喜欢这种官僚作风。我可以借用你的电话吗?”
“当然可以。”她说着突然一笑,“我不能用,但是你可以。”
巴卢的四个电话我都有,这个时候,我还真不知道他在哪里。我打到第三个,终于找到他了。我用五个句子,交代我的需求;他只想知道地址。
“我的一个朋友。”我跟她说,“他会在这里陪你,谁想闯进来,就只能祈祷上帝保佑了。”我把巴卢的长相和事迹大致跟她说了一下,她的眼睛睁得更大了。
我们坐在厨房,等他来按门铃。她突然说:“我差点忘了,我找到他的名字了。”我的疑惑一定在脸上写得很清楚,因为她说:“不,我不是说彼得。你记不记得有一次你问我,我们两个曾经去看过心理医生,那个医生叫什么名字吗?”
“你说彼得叫他医生。”
“他们都喜欢叫他医生。我刚刚向彼得打听医生的名字,他不相信我竟然想不起来。在彼得的生命里,医生扮演的角色比我重要多了。这先不说它了。他的名字叫亚当,我发誓,我真的没听过他的名字。彼得跟我介绍的时候,只说他是医生。”
“亚当。”
“你说纳德勒医生叫什么名字?赛尔顿?”
“西摩。”
“也差不多了。反正他不叫亚当就是了。”
“没错。”我说,“你说他们都叫他医生,他们全是他的病人吗?”
她摇摇头。“彼得跟他们的朋友。也许他还有别的病人,但我只认识彼得,还有一起在威廉斯堡装修房子的四个搞艺术的朋友。”
“那一屋子的人都认识亚当?”
“他们都是他的病人,这几个人一起参加过集体治疗,或是诸如此类的课程。”
“真的?”
“彼得喃喃自语,什么命运,”她说,“还有一些古里古怪的话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他在重复亚当的话。我跟他分手之后,觉得松了一口气。亚当对彼得很好,对他们五个都很好,我猜亚当·布莱特给他们洗脑了。”
“亚当·布莱特。”
“对。”
“说说他的样子。”
“哦,天啊,”她说,“我只在咨询课看过他两次,大部分时间彼得和我都在互望,或是回避双方的眼神。我想想。跟你差不多高,可能比你瘦些,长得很普通。这么说跟没说一样,对吧。”
“我还想借用你的电话。”我说着,赶紧在我的笔记本里找到我想要的电话号码,拨过去,很快就找到我想要找的人。我说,“我是马修·斯卡德。沃特林太太,我想向你打听那个心理医生的事情。”
“很抱歉,我始终想不起来。”她说,“我觉得很丢脸。”
“一个很乐观、很正面的名字,你说。”
“对,但我就是——”
我又不在法庭,谁也不能说我引导证人。“他的名字是不是叫亚当·布莱特?”
“对!”
“你确定吗?我不想——”
“对,就是这个名字!我不怎么确定亚当这个名字,但他姓布莱特绝对没错!布莱特,亮晃晃的,布莱特,感觉起来就很积极,跟大白天一样亮,跟新铜币一样亮。真不明白前两天我为什么怎么想也想不起来,现在一下子就清楚了。”
我谢谢她,跟她说案子破了我会再跟她联络,然后,找把椅子坐了下来,等米克·巴卢上门。
第三十五章
他脸上挂着微笑从小房间里钻了出来,嘴里一直说着“谢谢,下次见。”他还向那个看柜台的脸上没什么表情的韩国人点了点头,依旧微笑着,直到他离开这幢建筑。他很快地走到角落,转弯,保持一贯的轻快步伐,但也不会快得引人注意。
没什么好急的。没有人会去开房门,至少不会马上去。他们会一直等到不耐烦了,才去敲门,敲门没有反应,破门而入,也只能看到一个空房间,他们可能以为她溜了,会先到浴室去看看。
最后,当然有人去查那个小小的金属衣柜。他把尸首藏在那里,连同她的拖鞋和橘红色的内衣。
没有人会注意他,同样,他也不去注意别人。他站在哥伦布大道等红灯,想得入神,直到红绿灯变了两次,他才过了街。
他又有灵感了,得赶紧记下来才行。这篇文字可能有些科学价值,不过,重点并不在此。
进到公寓,他朝管理员笑了笑,管理员也对他笑了笑。他往电梯走去,依旧微笑着,频频点头。
电梯载着他飘浮而上,他的手指又往脖子上的那个冰冷的石环摸去。
他坐在桌前,看着电脑屏幕,纽约的夜景又开始不断转换。他按了键盘,屏幕保护程序随之消失。
他并没有登录网站,只打开他的文件处理程序,点选了新增文件。他瞪着电脑好一阵,想起他的手指掐住女孩脖子的感觉。
他的指尖移动起来,一段文字很快就出现在电脑屏幕上:
有一种连续杀人犯,会因为恐吓他人的欲望而起杀机。先前的解释认为,杀人病态的欲望来自于扭曲的性沖动;这种人多半不能进行正常的性行为,因此威吓本身就带有性满足的功能。
我最近的研究发现,情况并没不如此单纯。
有个年轻人,姑且称为A。就在最近,A向我坦承……
他停了下来,皱眉看着电脑屏幕。将来有一天想要发表的话,是可以用这样的形式伪装。但是现在,直来直往更容易找到最贴藏书网切的字眼,呈现他的想法。他删掉最近有个年轻人那段,接着写了下去:
今天早上,我觉得有性发泄的需要,于是找了家暗娼馆。我认为那里的价钱还算合理,环境也算卫生。一个亚裔年轻女孩,表面上是按摩师,口舌功夫却着实不错,手也很有技巧。她一碰到我,我就硬得像石头一样,高潮来得又凶又猛。我的表现——如果这个词合适的话。我其实就躺在桌子上,闭着眼睛,连我多加小费,让她把全身衣服都脱个精光的肉体,都懒得看上一眼,也懒得伸手去触摸她象牙一般的身体——我的表现,真的,就只是把我所有的欲望倾泻而出。我进房间的时候,欲望——和需要——如烈火焚身,渴望性的发泄,而我最后,一泄如注,达到目的。
需求获得了满足。被她随意扔进垃圾桶、湿透了的卫生纸,是无言的见证。
但我意犹未尽。高潮的刺激程度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两样,但我身体里的某些地方,却原封未动。
在我动手之前,其实连我自己都不明白我到底要什么。刚穿好衣服,欲望却如潮水般涌来,我这才真正了解我的渴望与欲求,还有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间陋室。我的手掐住了她的脖子,开始用力。
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已经透不过气来。她的双脚离地,不住地在空中扑腾,一只拖鞋飞到半空中,眼睛死瞪着我。我就这么看着她断了气,眼睛依旧不肯闭上。我感觉到某种东西——生命力?——灌注进我的双臂,越举越高,力量汹涌澎湃,在我全身游走。
同一时间,我并没有感受到任何的性沖动,跟先前性经验也迥然不同,我的身体更没有生理反应。我没有勃起,下体也没有任何刺激的感觉。
另一方面,我却感受到比高潮更持久、强度更大的满足,甚至有一种自我实现的感觉。显然,这才是我要寻找的,在此之前,我完全不知道,直到我伸手掐住我的小宝贝,让她的生命一点一滴地消逝,才恍然大悟。一般人在性欲获得满足之后会有释放的感觉,我则不然,我会受到鼓舞,重新振奋起来,思考得更清楚,行动得更果断。我灵光一闪:不但尸首收拾得很利落,还把她塞进一时无法发现的隐秘地方,还有她的内衣和在挣扎时踢到半空中的拖鞋。我异常细心,又用她的衣服把可能沾染指纹的地方全部擦拭一遍,再把她的皮包拿过来,把我赏她的一百美元拿回来——知道吗?她的皮包里还有三张二十块和一张十块,加上我的一百块,总共是一百七,我进门的时候给他们四十块,这样我还賺了三十块,享受一段快乐时光,跟我痛苦的诊疗时段相比,实在是有天壌之别。
他微笑着,看着最后一句。时机成熟的时候,他知道他一定会发表他的发现,这是他一直想要做的事情,不过,发表前得重新整理编辑才行。内容是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病人私下告诉他的。当然,直接把受访者的话如实呈现,不是更具学术价值吗?如果这种说法能够成立,由他这位心理学专家提供的第一人称报告,说服力一定不容置疑。不是吗?他受过专业训练,整理出来的感知过程保证不同凡响。但有没有必要删减一些,让这篇文字看起来比较像是出自于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病人?
这倒要好好想一想。也许应该先把它贴到哪个适合的网站上。当然不能在这部电脑上,也不能从哪个查得到的信箱寄这封电子邮件。不过,他完全可以在网吧,用偷来的美国在线密码上网——一点也不难,真的——张贴。他们追踪得到,这阵子新科技好像什么线索都追得到,不过就算是追到了,跟他也没有什么相干。
张贴前要好好修饰这篇文字,重整、润色一下。也许在报告中多加些细节,让她死亡的过程更鲜明一些。但首先应该先加一段内容提要:
接下来的叙述是爱神和死神纠缠的过程。两者并肩齐步,套上牛轭犁田,犁出两条平行、扭曲、变形的田畦。杀戮的部分快感来自于性的满足,就像性满足的快感部分来自于主宰他人的意志。但是,当话已说尽、行亊完毕……
他的表响了。
写到这里刚好是句子的一半,等他回来的时候,就可以继续刚刚的思维接着往下写。现藏书网在没办法,职责所在。他把下午的约会全部取消了,但可不是说下午没事可做。
他移动光标,点了几下鼠标。夜幕降临他的电脑,灯光闪烁。
他站起身来。有没有时间冲个澡,换件衣服呢?当然有。在他出门的时候,把刚才穿的西装送进干洗店,是不是个好主意呢?
他换上一件驼毛西装外套,上面有几个很别致的皮扣,深棕色的平口裤,白衬衫,深蓝和褐色相间的条纹领带。在去她家的路上经过一间花店,什么花合适呢?当然是玫瑰,还会是什么?
他空着手出来,觉得这个时候送花并不合适。总得带点什么上门去看她吧?糖果?还是不能免俗,跟大99lib?家一样,带盒巧克力?
灵感一闪,他脚步顿时轻快起来,朝七十二街走去,那边有一家很棒的点心店。我会经过那家店,他听到自己情不自禁地跟自己说。他选了奶油卷、拿破仑派,还有两个看起来非常好吃的小馅饼。他未来的新娘,城堡的公主,真的会喜欢他带来的点心吗?
看来还得要多了解她一些……
小小的白盒子绑上好看的丝带,挟在他的手臂下面,再过两条街就是七十四街了。距离她家只剩两幢房子,步伐中难掩喜悦之情。她家的门打开了,一个人走了出来,转身说了几句话,再转身,门就关上了。
又是这个人。他在莉雅家拿过这个人的名片。斯卡德,马修·斯卡德!是他,走下阶梯的人就是他,他来这里干什么?他应该怎么办?停下脚步看他,怕生人生疑;要不继续走,跟踪他?
他停了下来,转转头,假装在看手表。斯卡德走到人行道上来了,希望这家伙右转,离他远一点,不是,这王八蛋左转,朝着他走过来了。斯卡德一脸坚毅冷酷的神情。
他继续保持前进的速度,回避他的眼神;但是,双方只有几英尺距离的时候,他实在忍不住打量了斯卡德一下,糟了,斯卡德也朝这个方向望过来。
幸好他眼神飘到他身旁去了。斯卡德根本不认识他,他们俩擦身而过,斯卡德继续往西边走去。他则是经过霍兰德家,再往前走,一直走到街角,才敢回过头来。
斯卡德已经不见了。
他这才发现,他没有什么好怕的。哦,原来这家伙卷得这么深,也难怪他看起来这么眼熟。在布鲁克林、科尨岛大道,他开车经过命案现场,那是一切事情的开端。那时,有两个人从屋里走了出来,怎么看也不像是住在附近的人。年轻的那个穿了件夏威夷衫,老的那个,斯卡德,看起来像是房东或是市政府的公务人员。
现在他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但也仅止于此。但不管他在哪里,这家伙始终尾随在后。现在是不是该做点什么的时候了?
如果他手上有把枪,他一定会跟上去。一把刀也行。一把磨得很锋利的猎刀,加工个皮鞘,挂在皮带上。他快如闪电地拔出来,顺手朝前面的身体插去,灵活轻盈、寂静无声。到哪儿去买猎刀呢?其他地方好办,在纽约呢?管他呢,这件事情可以稍后再想。前面有一个尚待攻陷的城堡,里面有等待救援的公主。
他登上阶梯,按了电铃。这一阵子,想来她还是不会开门,但他准备用他教彼得的那套,一直按门铃,一直隔着门跟她说话,好像根本没有这道门似的。
他的指尖又按了一次门铃,正准备再按一次的时候,门打开了。一个巨人遮住了他的视线,门框几乎全被堵住了,瞪着他看。老天爷,你看看——一张花岗岩般的脸,嵌着一对毫无感情的绿眼睛。就算子弹打在他的身上,看来也会被弹开。
“你要干什么?”声音很粗——这应该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吧——带着爱尔兰口音。
他想不出有什么话好说。
“你是干什么九九藏书的?他妈的记者?”
他迟疑了一阵子,点点头。
“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滚吧。”
门关上了,差点打到他的脸。他落荒而逃,下了阶梯右转,朝公园走去。在街角处,他把手上那个精致、还绑着丝带的小点心盒扔进垃圾桶。
第三十六章
我说:“终于找到你了,亚当·布莱特。”我现在只要抓到这个布莱特,这个和蓝天一样明朗的人就行了。但是,这个人的名字怎么拼呢?却没有人告诉我;他们也不知道,克里斯廷和沃特林太太都没看谁写过这个名字。
我走到TJ的旅馆房间。我们两个开始查电话簿,我查白页电话簿,他查黄页。我在住宅部分毫无所获,但是在营业部分,TJ倒找到了个叫亚当·布莱特的人,电话是二五五开头,没有地址。
我拨了电话,对方是电话录音,告诉我,这个电话暂停服务。
我又打到电话公司去问,想尽办法找个真人说上话。我刚才跟语音服务耗了半天,全是白费工夫。我编了个假名字和警号,骗过那个服务人员,跟她说,我要查一个在电话簿上找不到的地址。我告诉她名字、电话号码,她让我等了一会儿,跟我说,这个电话已经暂停使用了。
我跟她说,这我已经知道了,我要搞清楚的是这个电话在使用的时候是装在哪里的。她说她查不到这样的资料。我接着问她,亚当·布莱特这个名字有没有重新申请电话,不管地址有没有登记,都请她告诉我。她又查了一遍,告诉我没有任何资料。
我挂上电话。TJ问我:“这不犯法吗?大哥。你现在明明不是警察,还去跟别人说你是警察。”
“是犯法。”我同意,“我用的是犯罪的方法,但就这一点来说,我不比亚当·布莱特高明到哪儿去。”
“亚当·布莱特跟阿登·布里尔,”他说,“两个名字之间,有没有什么微妙的关联?”
“也许有吧。等我们找到他,当面问他。”
“你如果还要打电话,”他说,“用这个好了。”他把手机递给我,然后利用电话让他的电脑连上网络,当电脑接上网络,和世界上其他空间连接在一起的时候,发出了很诡异的声音。然后一个很温和的声音提醒TJ,他有信件进来了。他说:“管他呢,让它们等着。”继续噼里啪啦地敲打着键盘,他皱着眉头,看着电脑屏幕,嘴里叽里咕噜地发一些让人听来很烦的噪音。
我随手拿起一本经典小说《双城记》的漫画版,读起法国大革命的原委,当然,绝无意外——书里又提到了德法吉夫人和她的毛线针,这时候,TJ说:“百老汇,七二四号。”
“你说什么?”
“电话号码登记的地址。”
“你是怎么查到的?从地址倒过去查电话的目录吗?”
“有一种很特别的目录,没错。”他说,“而且不用欺骗服务人员。”
“她说,他的办公室在百老汇那边,”我想起来了,“十四街下面一点。听起来这地方是对的。”
“等一等,”他说,又查了一下资料,百老汇七二四号大约在威弗利广场附近。我问他能不能查到还有谁住在这个地址,他问我想要找谁。我跟他说,任何可能知道亚当·布莱特下落的人都行。
我因此得到十来个电话。五个没有人接,其他的电话倒是颇有参考价值。四个人说,他们从来没有听过亚当·布莱特这个名字,两个人依稀记得,有一个人知道他搬走了,但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我说:“你住在威弗利广场附近吧。”
“在威弗利跟华盛顿中间。”他说,“但我正要出门,老兄,过来拜访就不必了。”
“没关系。”我跟他说,“反正我也用不着你了。”
“那么,你去死吧。”他说,然后挂了电话。
TJ说,他说不定有别的方法可以找到布莱特,所以,我留他在旅馆里打电脑,自己上了去往下城的地铁。我在百老汇和公共剧院之间出了地铁站,走了一条半街,来到一间大门紧锁的建筑前。原来是八层楼的商业大楼,现在多半改成私人住宅了,住户在上面挂了信箱,看了一遍,没看到姓布莱特的,但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一个牌子把我引到向南两个门之后的管理员室。我又花了一点时间,才在地下室找到他,他是肤色不深的黑人,一张长椭圆形的脸,两撇小胡子,像是铅笔画出来似的,讲话带着西印度群岛的口音。我说,我找一个叫亚当·布莱特的人,他一听,立刻捧腹大笑,好像听到了世上最好笑的笑话。
“请问你知道他搬到哪里去了吗?”我说。
“哦,”他说,“每个人都想知道他搬到哪里去了,你知道吗?他搬走的时候,合约还有两年,房租欠了三个月。房东也非常想知道他搬到哪里去了。还有爱迪生先生和贝尔太太。”
“爱迪生先生和——”
“康拉德·爱迪生先生,”他说,还挺得意的,“和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太太,大家管她叫妈妈。他的水电费和电话费都没付。”
“他什么时候搬走的?”
“这就是个谜了。根据我的看法,头一年还算安分,第二年之后,行踪就开始有些飘忽不定了,然后,不知道哪一天,他就走了,至于确实的时间,我就真的不知道了。房东一直想把房租追回来,最后没办法,只得找个锁匠,把门打开,结果就印证了《哈伯老妈妈》那首老歌了。”.99lib.
“怎么说?”
“到了那里,柜子空空。他把衣服都拿走了,留下家具,出发去开辟新天地去了。”
“就跟哈伯老妈妈一样。”
“一点也没错。”
“家具值钱吗?”
“他的贷款还没付清呢。但我想值点钱吧,因为家具公司特别找人过来把它们搬走了。你老打听这些干吗?你干哪行的?我这样问没太失礼吧。”
“这倒是个好问题。”我说,“讲到行业,他在这里开业过吗?”
“讲到行业,”他说,“我一天到晚在忙我自己的事情,他有没有开业,我也说不上来。他住在这里,该做买卖的时候,常常有人上门来找他,不该做买卖的时候,也有人上门找他。你说,这个人工作的时间怎么这么怪呢?”
“对啊,你说他是干哪行的?”
“说是为非作歹,倒也不像。你下一个问题是不是要问这个?”
“不是。”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我现在才想起来,除了称赞我问得不坏以外。你找他干什么?他也欠你钱?”
“没有。”我本来可以不必跟他纠缠的,但是这个人的腔调很合我的胃口,所以想跟他聊两句。“我还不是百分之百确定,”我说,“我猜,他起码杀了五个人。”
“哦,我的天啊,”他说,“五个人?你说。”
“看起来是这样。”
“真是糟糕啊。”他说,“他到底为什么要干这种坏事呢?”
我回去找TJ。出了地铁站直奔旅馆,TJ刚巧下楼梯,我们在大厅撞个正着。他说:“省了你上去找我了。我在网上找遍了,这家伙根本不存在。”
“亚当·布莱特。”
他点点头。“不管是怎么拼的,BREIT或是BRIGHT都找不到。他是精神病理学家、精神分析师,还是心理医生,不管了,反正他就是吃这行饭的。他总得在哪儿登记一下吧。”
“什么也没找到?”
“我什么都找了。”他说,“搜寻的范围比你广多了,但是挖出来的都是一堆废物。输入‘亚当·布莱特’后找到好多条新闻,有的是政客,预测他妈的‘斯科勒郡今年前景看好’。如果把搜寻范围定在相关领域,就怎么也找不到亚当·布莱特。”
“反正他不在百老汇和威弗利那边。”我说,把布莱特不辞而别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
TJ说:“也许他真的去开辟他的新天地了。要不,他是第一个被杀的人?”
“那个真正的凶手杀了亚当·布莱特,然后假冒他的身份?”
“你不相信?”
“没法完全接受。”我说,“你刚才不是查过亚当·布莱特的相关资料?这个家伙完全没有根底,这种身份有什么好冒充的?”
“我也只是顺口一说。”
“他一定还在附近。因为彼得·梅雷狄思跟他的朋友经常去看他。我想,他是他们的导师,是他们这个小团体的精神领袖。”
“布什维克区的神佛。”他说,“你要找他,就从那里开始好了。”
“你说麦瑟罗街吗?我不知道。如果他们觉得这个人已经跟神差不多了,我们去冒犯,他们作何感想?我保证我们会撞墙。”
“撞得鼻青脸肿。”
我们是该从什么地方开始,但不是麦瑟罗街,我想了一会儿,说:“西摩·纳德勒。”
“你认为他和亚当·布莱特是同一个人?他有两个身份,其中一个在百老汇和威弗利那里开业,替彼得·梅雷狄思和他的朋友看病;另外一个呢,就在——”他停了下来,摇摇头,“不合理。”他说。
“我不是这么想的。”
“那也好。”
我说:“窃盗案。当初,我们觉得纳德勒是嫌疑犯,那么,就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整起窃盗案都是他自编自导的;第二种,窃案真的发生了,两天之后,他才申报枪支遗失,替他以后的罪行预埋伏笔。”
“不是这样,就一定是那样。”
“但如果纳德勒是清白的呢?”
“那么窃盗案是真的,破门而入的小偷把枪也给偷走了。”
“对,有没有可能整起事件是亚当·布莱特干的?”
“亚当·布莱特就是上门的小偷?”
“又对了。”我说,“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两起窃案的手法都差不多,因为主谋是同一个人。”
“这我们都知道了。”他说,“单凭这些零碎的信息,又能推论出什么来呢?偷枪的就是杀人的,那又如何呢?”
“你再想想。”
他真的认真地想了一下。“第一起窃案是为了偷枪?”
“我也是这么想。”
“那他怎么知道纳德勒医生有把枪?”
“这就是关键了。”我说。
几年前,我还住在今天TJ住的地方。两个电脑黑客,大卫·金和吉米·洪,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侵入电话公司电脑系统的核心,挖出大家以为不可能找到的资料。他们还顺手做了一件更大胆、更有利——在道理上,也更情有可原——的事情,留给我一个很棒的礼物,从此之后,我就拥有了终身免费的长途电话服务。我不知道他们做了什么,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的,反正从此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收到过跨州的电话账单。
我觉得偷窃就是偷窃,不管是偷电话公司,还是街上卖报的盲眼小孩;我也确定道德相对主义在哲学上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我有必要打电话到玛莎葡萄园的每一个角落去找纳德勒医生,我一定会在TJ的房间打,确定这笔账不会胡乱栽在什么倒霉鬼身上。
我终于找到他之后,我说:“纳德勒医生吗?我很抱歉打扰你。我想你还记得昨天跟艾拉·温特沃思警官谈过话吧。”
“怎么了?”
“这是后续访谈,医生。我想麻烦你向我们说明一下,你跟亚当·布莱特的关系。”
“我不能谈我的病人。”他说,“我想你很清楚医病关系的保密原则,而且——”
“据我所知,”我说,“这项原则并不适用于亚当·布莱特,因为他并不是你的病人。”
“如果他不是我的病人,”纳德勒说,“那你打电话给我干什么?”
“我们相信他是你的同行。”
“同行?”
“心理医生,或是精神病理学家,诸如此类的——”
“布莱特!”
“你想起来了是不是?”
“他跟我不是很熟,我们没有一起工作过,也没有一起上过课,不过没错,我认识他,不太熟,但认识他。”
“你是怎么——”
“真的是纯属巧合。对了,我认识这个亚当·布莱特。一个很风趣的年轻人。他怎么了?”
“你到底是怎么认识他的?”
“我是怎么认识他的?巧合,就是凑巧了。我对他笑,他也对我笑,我说你好,他也说你好,就这么聊上了。我跟他说,‘布莱特,你这个人不错,什么时候到我家喝一杯,带你太太来。’‘我没有太太。’他说。‘那你就带别人的太太来好了。’我说,这是笑话,他笑得很开心,看起来挺有幽默感的。”
“他真的去你家喝酒了吗?”
“对,只有他一个人,这就不用说了。很帅的小伙子,讲故事也很传神,我其实不知道他到底研究什么领域,但是,我想你可以把他的方法归类成现实导向的治疗法。他提过他的一个病人,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他的病人对狗敏感,所以他想了个办藏书网法,把她的爱心转移到毛绒玩具上面,效果非常好。”他干笑几声,“我想,像我这种老古董,会先去了解她为什么会过敏,但是,布莱特却用非常人性的方法,一下子就把她的毛病给解决了。”
“真有意思。”我说,“但我还是有一件事情没弄明白。到现在为止,我还是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碰到一块儿的。”
“就这么碰上了。”
“是在研讨会上,还是——”
“就九九藏书
在大厅。我们楼下的大厅。”
“你们住在同一幢楼里?”
“是啊,要不然你以为我们住在哪里?布莱特,呃,大概是在圣诞节前后搬进来的。你认识哈罗德·费希尔吗?那个古生物学家?”
“我不认识。”
“非常聪明的人。他刚巧休假,一整年都待在法国,探探那边的洞穴,于是就把房子转租给布莱特了。”
“你们住在同一幢大楼里。”
“我刚才不是说过吗?”
“对,对。他只去过你家一次吗?”
“也许两次吧。不会再多了。这个人当朋友不错,可惜,我们没有什么共同的话题。”
“他知道那把枪的事情吗?”
“枪?你说的是哪一把枪?”
“那把被人偷走的枪。”
“他来我家的时候,窃案还没发生。”他说,“他怎么会知道枪被人偷走的事情?”
“我是说,他知道你有一把枪吗?”
“哦,我现在知道你的意思了。”他笑得快断气了,“我想你完全弄错了,警官。”
“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一看到枪,就吓得要命。”
“你拿枪给他看过吗?”
“我试着拿枪给他看过。我把枪从抽屉里拿出来,递给他,他就好像看到珊瑚蛇一样。他明明知道手枪里面没有子弹,但还是连碰都不敢碰。”
“你怎么会拿枪给他看?”
“我不知道。就是说起了吧。还有别的问题吗?我们这里有客人,让他们等太久不好。”
第三十七章
哈罗德·弗希尔倒是登记了电话,住址在中央公园附近,跟纳德勒一样。我试着拨他的电话,响了四声,应答机接了起来。一个平平板板的男声报上电话的最后四个号码,请我在哔声之后留言。
“如果你一整年都待在国外,”我问TJ,“又把公寓转租给别人,你会把电话停掉吗?”
“应该会吧,否则回国之后,说不定会收到一张吓死人的账单。”
“也许弗希尔把电话停了,布莱特又把它接回来了。”
“冒充他是弗希尔。”
“也许。我现在开始怀疑弗希尔到底有没有把公寓转租给布莱特。也许他前脚出国,布莱特后脚就搬进来了。”
“布莱特最好在弗希尔从法国回来之前赶紧溜掉。”
“这样对弗希尔也好。”我又拨了一遍,还是应答机。“他不在家。”我说。
“那我们还等什么?”
门房没有理由不相信。我给他看一封哈罗德·弗希尔的授权信,请他不必怀疑我,也就是马修·斯卡德,进入他在中央公园西路二四二号住宅会干什么坏事。信头上附有两个地址,左边的那个是纽约的永久地址,右边的那个是他在巴黎和平路的住处。这当然是TJ的杰作,在电脑上搞的,信纸、授权信,全部出自他的手笔,虽然临时拼凑的,但绝对糊弄得过去。至于哈罗德.P.弗希尔的签名,则是我的杰作,运笔挥洒自如,足以让所有古生物学家甘拜下风。
以前想搞这么一封有信头的假授权信,还得跑一趟印刷厂。现在,只要知道窍门,任何一个人在家里五分钟就可以解决。桌上九九藏书型伪造,这是TJ创造的名词。
门房盯着这封信看了半天。我还有三样东西可以增强他的自信心。第一是我的侦探赞助协会会员卡,第二是纽约州私家侦探执照,当然是过期的,我很技巧地用拇指遮住有效年限。如果这两样还不够的话,我还有真正的绝技,两张五十块的钞票不动声色地往他手里一塞,“老是麻烦你,”我嘟嚷着说,“弗希尔先生聊表敬意。”
“我会惹上麻烦的。”门房说。
“会有什么麻烦?我有授权信啊。”我跟他保证,“更何况谁会知道呢?”
“假如他突然回来,而你们还在房间里呢?”
“他在巴黎呢。”我说,“我就是代表他来处理一些私事的,更何况——”
“我不是说弗希尔先生,我是指新房客,布莱特先生。”
“尽管请他上来。”我说,“我很想见见他。”他翻了翻抽屉,找出一串可以进到弗希尔住处的钥匙。“如果有人问起,”他说,“你就说钥匙是你们自己弄来的,跟我没有关系。”
“我根本没见过你。”我说。
我们乘电梯来到十四楼。有个门铃,我按了半晌,再敲了好一阵子的门。没有回应。我把钥匙插进去,把门打开走了进去,TJ跟在我后面。我扯开喉咙叫道:“哈罗德?哈罗德·弗希尔?”房间屋顶很高,通过一扇落地窗可以俯视中央公园;屋里有一张躺椅,两把椅子,一张书桌,上面有个电脑。TJ朝电脑走去,我则四处打量这间公寓。卧室的窗帘拉上了,床整理得很整齐。浴室里的毛巾还是湿的。
TJ叫我。我到客厅,发现他已经在电脑前面坐下来了。他的眼睛盯着屏幕,“这里有点东西,你最好自己来看看。”
艾拉·温特沃思花了不少时间,上上下下把这篇刚刚打印出来、整整两页长的文章读个透彻。他摇摇头,把眼光移开,“再说一遍,这玩意儿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从网上抓来的。”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不知道吧。几个小时之前,刚发生一起谋杀案,还没变成新闻呢。”
“我们也是刚刚知道的。”TJ说,“就在这个网站上。这个网站里面,都是有关霍兰德谋杀案的种种揣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论,牵强附会,自圆其说。”
“放屁。”温特沃思说,口气异常不屑,就像是一个人打量别人家的厨房,却看见一只蟑螂一样。他瞄到手上的文章,不禁又摇起头来。他说:“今天稍早的时候,就是这个家伙杀了阿姆斯特丹街和八十八街交会口的那个女孩。杀人的手法跟他的描述一模一样。这个案子是别的分局的,但是大家都在谈,因为这种谋杀案绝对不止这一起。凶手是疯子,还会再下手的。”
“这个凶手以前也杀过人。”
“对啊,这很明显99lib?的,不是吗?但是这个人跟霍兰德没有关系,跟莉雅也没有关系。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证明他涉及这两起案子。”
“他不是说,他是心理方面的专家?”
“他的确是心理方面的专家,没错。你说他的名字叫布莱特?”
“亚当·布莱特。”
“你怎么认定这两起命案都是他干的?你刚才说过了,不过,再告诉我一遍。”
我说:“他认识克里斯廷·霍兰德。她跟她的前男友曾经一块儿去找他做心理咨询。在她前男友的那个圈子里,每个人都找他谈心理方面的问题。他是个心理咨询师,不过,现在还搞不清楚他是法院聘请的专家,还是以个人的名义去接近杰森·比尔曼的。”
“然后把科尼岛租房子的那个人杀了?”其实是米德伍德区,我想,反正也无关紧要。“他租了一套公寓,跟纳德勒医生在同一幢大楼里。”我说,“纳德勒请他来喝几杯酒,还把枪拿给他看。”
“后来这把枪被偷了,先是用于霍兰德夫妇血案,然后又到布鲁克林行凶。”
“没错。”
“看来八九不离十,就是这个人了。”他说,“你知道我们现在还缺什么吗?万事俱备,只欠证据。”
TJ说,这是他贴的。他应该是用他的家用电脑上网,如果他没有清除记录的话……
“他删除了也没用,”温特沃思说,“我们这里有专家可以把先前的记录翻出来。但是我们并没有搜查令,别说是扣押电脑了,连他家我们都进不去。”
“那又不是他的公寓。”
“总是他转租来的吧,是不是?”
“这事大有蹊跷,我看在法律上,不见得站得住脚。他很有可能是在原屋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搬进去的。”
“原来的屋主呢?”
“在法国,没有人能联络得上他。”我指着他手上的纸张,“这足够开一张搜查令吗?”
“这个?谁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TJ指了指纸张的左上角,上面有一个网址,字体跟其他部分的文字不一样,“网站的版主应该可以辨认出这家伙用的电脑在哪里。”
“时效性没有问题吧?”
“至少一段时间内没问题。”
“你还得强迫他们合作才九九藏书行,网上的那些人难搞得很,要他们合作,可不简单。”
“这倒是事实。”
“这样吧,”温特沃思说,“我们就说,我们打过电话给这个家伙了,从电话里听出不少端倪。当然,有的法官不会单凭这种说词就开搜查令。”他笑了笑,“幸好有的法官不那么坚持。”
我们再到纽约州、纽约郡、纽约市,中央公园西路二四二号,准备搜索十四G的时候,手上已经有了法院开出的搜查令了。我们的阵容也变强大了,其中包括了二十分局的丹·谢林,二十六分局的两位警官汉农和菲斯克,还有两位是北曼哈顿刑事组的警官,不过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当然还有检查员,除了相机之外,背包里还有一大堆装备。当班的还是上一次的那个门房,我们两个很小心,假装没见过对方。温特沃思拿搜查证给他看,他就领我们上楼。
“哈罗德·弗希尔的授权信算不了什么,”TJ压低声音跟我说,“我大可再印一份搜查令,帮你省一百块。”
“下次吧。”我说。
门房把房门打开后,就站在一边,让我们进去。温特沃思带头,我正想指电脑的位置给他看,他自己却看见了,向电脑走去,还掏出橡皮手套戴在手上,避免留下指纹。“纽约天际线,”他看到屏幕保护程序了,“是爱之入骨髓,还是弃之如敝屣?希望他爱得不忍心删掉。”
他伸了根手指,按了一下键盘。屏幕保护程序消失了,上面是布莱特写的文章。在我们发现这篇文字之后,原封未动。“天哪。”他说。温特沃思叫检查员过来,问他们能不能把电脑屏幕上的文字拍下来。我想可能有点难,但是,这家伙说加个滤镜就行了,他来想办法。
我让他忙电脑的事情,决定去看看别人在干什么。走之前,温特沃思站在电脑旁边,摇着头说,“好得让人难以置信。”
我觉得他说得没错。好得让人难以置信,或许夸张了一点,但也很接近了。
我们印给温特沃思的那份文件上面有个网站,倒是个真的网站。在过去的一个星期中,TJ经常会上去看看有什么东西。布莱特如果找到安全的方法,也许会把他的观察贴在这个网站,或是什么别的地方。但他还没贴,我们也没有帮他贴。我们想过干脆帮他贴上算了,TJ说,他知道一个办法可以留下蛛丝马迹,辗转上网,警方能查到这里,但要花很多时间。所以,我们只好和温特沃思赌一次了。看看我们提供给他的证据到底有多少价值。TJ在布莱特的文件上找了个适当的位置,把网站的网址插进去,打印之后,再把他加上去的网址消掉,依旧是原先的模样。
桌上型伪造,第二部分。
一个接着一个,房里的警察戴上手套,有的还打了几个电话,结果越来越多的警察和检查员出现了。有的人刷粉取指纹;有的人到衣橱里拿出几件衣服;还有人专门在搜他的橱柜。一个人在卧室,做的事情真让我不敢恭维。他很仔细地查验排水管,不时取出一些毛发、一坨体垢,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放进塑胶袋里,动作慢条斯理99lib?,仔细得很。
“他在这里说得很清楚。”温特沃思说,“沾满精液的卫生纸被丢到垃圾桶里面。也许他擦掉指纹,也许他把他的一百块拿回来了,但你觉得他会到垃圾桶里把那团黏糊糊的东西拿出来吗?”
“我很怀疑。”我说。
“根据他的说法,”他说,“他射得很多,里面应该有足够的DNA样本,起诉他六七次都行。”
“他说他很满足,”我说,“但是,在他心里却有些东西原封未动。”
“等这个社会准备对付他的时候,”他说,“我想他想靠这套胡说八道脱身,是办不到的。我要把打印出来的东西全部带走。你知道我们现在还缺什么吗?这个混蛋的照片。这家伙的自我跟蒙大拿一样大,为什么在他的房间里,连张照片都找不到?”
“也许他觉得大家都知道他的长相。”
“你知道吗?他长什么样子?”
“不知道,但是这幢大楼的管理人员应该知道。”
“这是重点。得找门房打听一下这家伙的特征,再找个画家来画一下。这样一来,报纸就会刊登他的画像,让他无处可逃。你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他吗?”
“我直到今天早上才知道他的名字。在此之前,我连有没有这个人都没把握。”
“意思就是你不知道?”
“我想到克里斯廷家去看看。”我说。
“我已经找人去了。”
“哦?公文走完了?”
他做了个鬼脸。“我打了个电话跟他们说,找两个穿制服的人坐在车里,盯着那个地方看。如果有人接近那幢房子,立刻上前盘问。等拿到了特征图,我马上就交给他们,叫他们看图认人。”
“这就好,”我说,“但要他们千万不能进门。里面有个人会把他们的头拧掉。”
“除了克里斯廷家之外呢?”他说,“还有吗?”
“他在格林尼治村那边有个地方。”我说,“百老汇大街上。但是,他搬到这里之后,就没有再回去了,那边还欠了一大堆房租。我想,他还不至于笨得躲到那里去。”
“他有女朋友吗?”
“他有个做按摩的女朋友。”有人插嘴,“看看她落得怎样的下场?”
“那么他在布鲁克林的房子呢?”温特沃思说,“那里有没有可能?”
“科尼岛。”有人说。丹·谢林马上纠正说,“不,科尼岛大道,在平林区附近。”
“其实更靠近米德伍德区。”我说。“机会不大。”
温特沃思说,“我想他不至于躲在那里。”
“那地方是出租公寓。”我说,“跟上次发生凶杀案的时候一样。”
“现在是空的?”
“可能吧。”
“那么那个地方是可以躲一躲的。”他说。
“我跟一个叫艾弗森的警官去那里问过话。”我说,“七十分局的。”
“找个人打电话给他。”温特沃思说。
“我去打,”有人接口,“第几分局?”
“七十。”温特沃思说,“对吧,马修。七十?”
“对。”我说。
“我知道那个地方,”一个刑事组的警察说,“在罗伦斯大道,是不是?”
“我不知道。”我说,“我是在现场跟他碰头的。”
“七十分局,没错。”他说,“外观很难看。”“天啊。”谢林说,“这样一来,这家伙犯的案子,已经横跨五个分局的辖区了。”
温特沃思突然说:“男朋友。你刚刚是不是提到男朋友?”
一个人插嘴:“他还有男朋友?命运跟那个按摩的一样?”
“不是布莱特。”温特沃思说。
“光明个屁。”那个人说,“愚蠢透顶,昏天黑地,有什么光明?”
“我又不是说这个嫌疑犯的男朋友。”温特沃思说,“你找碴儿是不是?”
“我找你的碴儿了吗?”
“找了一天了。”温特沃思说。转过头来跟我说,“克里斯廷有个男朋友,是不是?”
“一年前分手了。”
“但你说,他们曾经一起去看过心理医生,是不是?”
“是啊。”
“所以,他也可能是他男朋友的心理医生?”我点点头。
“他可能去过他们家。”我说,“在布什维克站那里。”
有人表示质疑,一个正常的人怎么会跑到那边去?不过马上就有人给他答案,布莱特实在不怎么正常。
我说:“可能你已经做了。不过,还是再提醒你一次吧,找个人到楼下,站在门房旁边,看看能不能当场逮到他。”
温特沃思点点头。“对,布莱特最可能出现的地方,其实就是这里。他出现的时候,当场被人认出来,就太棒了。”
第三十八章
在纽约市买一把猎刀其实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想弄一把枪,因为受到法律的层层管制,就不容易了。你需要许可证,得花不少力气才行。刀就简单多了,感觉用刀行凶需要技巧,杀伤力好像弱些。但他还是发现,有的刀是买不到的,因为犯法。举个例子,弹簧刀和重力弹簧刀就在禁止之列。把普通的刀改造成弹簧刀其实不难,卖刀给你的人,也可以把改造所需的工具一块儿卖给你。这种交易是合法的——但是,用合法的工具包把普通的刀改装成弹簧刀,你就犯法了。
弹簧刀不合法是因为你只要按一个按键,这把刀顿时就变成了凶器。猎刀本身杀伤力就够强了,不用按按钮它就已经是凶器了,偏偏它又是合法的。
话说回来,如果刀锋超过一定的长度,就不能随身携带。这种东西被称为致命武器。你可以买,可以在你家里用刀玩游戏,可以带到森林里,剥下猎物的皮。但是,如果带着这种刀在街上乱逛,你就犯法。
他就犯法了。
他的刀是鲍伊猎刀,总长十英寸,刀锋六英寸。握柄用深褐色皮革缠住,刀鞘也是深色皮质的,镶上了强化金属,搭配得很雅致。刀鞘是南北战争时的双方旗帜,北方联邦旗和南方邦旗。
刀鞘系在他的皮带上。走动的时候,他的手就按住这把刀,感觉它的存在,很舒服。他的外衣够长,可以盖住刀,还可以掩护他那只握住刀柄的手。刀鞘上有一个小小的皮环,可以扣住刀柄,防止刀滑出来;但他刻意不扣,这样刀一旦要派上用场,就方便多了。
这把刀是一个精巧的工艺品。制造商在阿拉巴马州的伯明翰,包装异常精美。运动用品店的店员鼓起如簧之舌,不断强调这把刀是美国产品。美国做的刀是全世界最好的吗?还是他觉得顾客都会支持美国本土产品呢?
他不知道,也不在乎。有把刀在手上,他就很高兴了;跟手里握着一把枪的感觉一模一样。从那个弗洛伊德白痴的抽屉里把那把枪偷出来还没用的时候,他就已经沉迷在枪支的威吓力之中了。他喜欢把枪藏在身上,喜欢把它放在口袋里,插在皮带间。他就是喜欢兴致来时,伸手去摸一摸。
贴身藏着武器在街上乱逛,这对他来说有着无比的满足感。外人完全不知道你的力量。你身怀密技,却若无其事。坐在地铁车厢里,瞧着对面那个男的,你心里清楚:只要你掏出枪来,朝他开一枪,他马上就死了,没有任何征兆,已经去见上帝了,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有一次,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他掏出枪来,对着正前方观众的后脑勺,砰,他心里暗自想道,然后把枪收回口袋里。
终于,他等到用枪的一刻,打在那个傻瓜比尔曼身上,这个场景,他不知道幻想过多少遍。
他现在带着他美丽的刀子,该到哪里去呢?他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任意支配,梦想终于实现了。他是不是应该把车开出来,到乡间逛逛?还是回家,伸伸懒腰,蜷在沙发上,读本好书?
当然,他也可以回到那幢房子。他的房子,他未来的家。那个巨人,那个爱尔兰恶棍,现在应该已经离开了。如果他胆敢留在那里,他倒要试试那家伙见到这六英寸长的利刃心里作何感想,脸上有什么表情。这把刀磨得很锋利,寒光闪闪,洛氏硬度高达四百度,他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不过这显然是卖点,不单制造商在盒子上大肆宣扬,那个店员也不厌其烦地拼命吹嘘。
反正这把刀.99lib.很硬就是了,但是,钢不就该是硬的吗?他想起他被赶走,那个大个子恶狠狠地让他滚蛋的德行,如果他抽出刀子来,那对绿色的眼睛一定会睁得更大。
可能不会,他又想道。不管刀刃有多长、硬度有多高,杀到他身上,可能像树枝碰到强韧的兽皮一样,不是弹开,就是折断。不仅如此,他还觉得那个恶汉会猛地将手一伸,快如闪电,把这把刀从他手上夺过去……
他很想试一试。
他在餐厅里点了一份三明治,喝了一杯咖啡,然后把自己锁在厕所里,练习拔刀、一刀刺向假想敌的技巧。他面对镜子,把自己的动作看个清楚;感觉他对武器有一种天生的感情。他没花多少时间,就把手枪玩得很老练——工作结束了,他怎么也舍不得把枪丢掉——但是,从这把刀上却学不到什么。这话应该说得准确些:他对于武器的知识与生俱来,发自内心;这些年来一直蛰伏在他心里,一旦被激发了,便顿时怒涛汹涌。真没想到武器在手,他会判若两人。
也许他前生是刀锋战士。说不定就是吉姆·鲍伊本人,这玩意儿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在阿拉莫阵亡,是吧?在刀锋的寒光中,名将陨落。
握着他最心爱的战刀?有何不可?
有人试着开门。锁上了。如果门打开了呢?一个人走进来,看见他手上有把刀,赶紧道歉,想要退出去……
他看到自己把沾满鲜血的刀锋在那个人衬衫上拭了拭,寒光一闪,刀锋还鞘,闪身走出厕所,顺手把门扣上。走过那个秃头的韩国看门狗,昂首走下楼梯……
不对,那是先前的事情,那家按摩店。他现在在餐厅,刚刚吃饱,到厕所收拾一下,应该是付钱走人的时候了。
到了街上,他跟自己说刚才只是想象而已。幻想滑进记忆中。用不着过分担心,也用不着紧张。
现在要干什么呢?再去找一家按摩店?
这个想法让他大吃一惊,不敢相信。他自己也发现了:在回想的过程中,他觉得最不愉快的,就是按摩的那一段。他不喜欢别人碰他,不喜欢被别人挑起性欲。他只想在拔刀的时候看着她的眼神。
他的思考陷入混沌。
有一件事情他终于想清楚了。他在街上乱晃,忽而转左,忽而转右,走进店里,东张西望,然后又走出来。他想找东西,却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总而言之他就是没想清楚,在这过程中,反而让他身陷险地。
他的手又伸向衬衫,摸摸护身符。
他想到要做什么了。他必须回家,躺下来,吞一粒安定,好好休息一下。今天累得筋疲力尽,要尽快让体力恢复过来。一个热水澡,一杯哈罗德·弗希尔上好的单品麦芽威士忌,一粒安定,八个小时不间断的沉睡。这是需要的,也是一定能得到满足的。
他走到路边,伸手一招,两辆出租车连忙变换车道,争着抢生意。他把这笔生意赏给先赶到的那部,说了地址,就舒舒服服的缩进坐垫里。他摸了摸刀柄,轻轻碰了碰菱锰矿石环。
力量充沛、思路清晰。他已经觉得好多了。
中央公园西路,距离他的目的地还有一条半街的距离,出租车停了下来,等红灯。没有计划,甚至未经思考,他突然说:“我在这里下车。”然后,从皮夹里掏钱出来。出租车在马路当中,右边还有一个车道,但是没有关系。他把钱塞进前方的小洞里,完全不理司机的抗议,打开车门,跨了出去。还是红灯,车辆停在原地,他没费什么劲,就从两辆车中间穿了过去,踏上人行道。
到底是为什么?
一定有理由,他很确定,所以他睁大眼睛,提起精神,沿着公园周围的人行道继续往前走。走到半路,他就知道为什么他会匆忙离开出租车。其实,他也不明白什么东西在警告他,不明白到底是怎样的细微线索,暗示他要釆取行动,但是,他就是有这样的感觉,一点也没错。
他家门前有一大堆警察。
到处都是警车——消防99lib? 栓、公共汽车站牌,从门口到街角,能停的,不能停的地方,都停满了警车。有没有救火车在附近?有没有看到救护车?没有,都没有,只有警车。入口还有穿着制服的警察在巡逻,跟门房有一搭没一搭的在说话。里面有个人没穿制服,看来也是警察。
他有没有看到转播车呢?有没有拉出警戒线阻止人群靠近呢?电影和电视剧里总是少不了纽约,其实那都是在洛杉矶片厂搭好的布景里拍的。这种故事通常和犯罪、警察脱离不了关系。只要找到饰演人质的演员,应该很快就可以找到杰瑞·奥巴赫。这家伙演起警察来,比警察还像警察。
但是,杰瑞·奥巴赫不在,也没有拍摄人员。
完了,他明白了。他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警察在他家门口,不用再怀疑了。如果只有一个警察上来盘问闲杂人等,那还好,但现在是一大群,好几部警车。他们是局里来的,没错。他们一定进到他的公寓,看过他的电脑,这没有什么困难。那个被他塞进衣柜里的可怜按摩女郎,想来也早被他们发现了。还有什么可说的?一切都完了。
他们在门口等他自投罗网,每个人都想逮住他,要不是他不知怎么的突然下了车,早就被警察揪住了。
幸好,他现在还有一线生机。
他到车库去取车。
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他想。
但是怎么利用,还是你的问题。
他想到alt.crime.serialkillers。他会有自己的专属讨论区,对不对?还是干脆把这个网站改成他的个人网站,专门讨论和记载他的冷血酷行?
到底有多少警察,花了多少时间,在上天入地地追捕他?家里没有他的照片,他早就预料到有这么一天。他当然有家庭照,高中毕业册里面也有他的照片,但他当时用的是其他名字,找亚当·布莱特这个人是无法知道他的真面目的。在《美国通缉要犯》的节目里,最多只有一张他的素描,派不上什么用场。他可能在斯波坎或是圣保罗和新朋友在一起看这个节目,摇摇头,和其他人一道叹口气。“真是个王八蛋。”他说,“真想看他被吊死,我要亲手把绳索套在他的头上。”
在等红灯的时候,他的手又不由自主地摸向刀柄,感觉它的存在,然后又摸了摸他的护身符。
想着他爱的人。
天啊,他们迟早会知道这个消息的,想到这点就让他心碎。彼得、露西·安、卢西安、玛莎、基兰,他的小家庭,他们会怎么想,他们会有什么感受?
他不能就这样拋下他们。
他突然不想排在这些车后面了,使劲一转方向盘,车轮发出尖锐刺耳的噪音,车身急速掉头,吓坏了对面车道的来车,猛按喇叭抗议,他充耳不闻,决定先去德兰西大街的方向,再上威廉斯堡桥。
还来得及吗?他们还会由衷地欢迎他吗?还是消息已经走漏,他只能看到一张张恐惧惊骇的脸?
他跳出车子,拼命往前冲,来到前门。门没锁,他一冲就开了,基兰跟露西·安在里面,欣赏自己的作品,胖彼得在另外一边清理石膏碎屑。他们脸上有什么表情?恐惧?
不,不是。是惊喜。当然有些惊讶,他们没有想到他会来。但难掩喜色,他看得出来。他们很高兴,洋溢着爱意。“医生,”他们叫道,“医生,什么风把你吹来的?真高兴见到你!”
他绕了一圈,挨个拥抱了一下,然后他听到楼上有脚步声,回头一看,玛莎跟卢西安也来了,兴高采烈,神采飞扬,加入了他们。大家都在,他的家人都齐了,他怎么能赶走他们,怎么舍得离开他们?五个爱他至深的人。他怎么能不管他们,自己走自己的呢?
他到底在想什么?
第三十九章
温特沃思打电话找我的时候,我正在看棒球。埃莱娜在做晚餐,TJ在她的电脑上忙东忙西的,让她这辈子可以省下很多不必要的工夫,工作更有效率。
先前我打电话到克里斯廷家,对着应答机说,我要跟巴卢讲话。他拿起电话之后,我说,警察已经就位了,他有什么事情,就去忙吧。他说,他早就在窗户边见到那些人了,就算是一队军人走着正步过去,也没他们那么显眼。如果我不介意的话,他想留在那边。那个小女孩,做菜手艺一流;她又找来了克里比奇牌戏计分板,他正在教她玩。99lib.
我说:“克里比奇牌戏?我不知道你还会玩游戏。”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着呢。”他说。
我不想跟他争论,回去看我的棒球。大都会队的投手正在苦苦挣扎。他今年赚了五百万,胜投数只比败投数多两个。我发现我在琢磨鲍伯·吉布森如果在今天可以赚多少钱,或是卡尔·哈贝尔,或是——
电话铃响了,是艾拉·温特沃思,问我是否在忙。我跟他说,我太太在弄晚餐,我在看棒球,什么事?
“你已经卷得这么深了,”他说,“我想你应该知道结局。但是,我建议你先留在你现在的地方。”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不明白我自己的意思。”他说,“想来看热闹也可以,五分钟后在你家的大门口等我。我绕过来接你。”
埃莱娜在弄意大利面,水刚开,我跟她说,只做一人的吧,“那我吃沙拉也行。”她说。
“如果你回来还饿的话,我们再一起吃好了。你要上哪儿去?”
我说我也不知道。我叫TJ别玩电脑了,跟我一起走,随即下楼。一两分钟之后,我们俩就站在人行道上了。一辆三年前出厂的福特车在马路中间一个违规掉头,正停在我们面前。我打开门,坐进去,正想称赞他开车的猛劲,话到嘴边,一看他脸上的表情,又咽回去了。我坐在他身边,TJ坐在后座,车门还没关好,车又飞快地往前冲去。
他说:“我不知道我在急什么。反正他哪儿也去不成了。”
“你是说,他现在躲在某个地方?”
“这么说也成。”
“还是他绑架了人质?”
他笑了,却没半点幽默的神情。“一样的答案。”他说。
我没什么话好说了,他转向百老汇,在红灯前面停了一下。他觉得等得够久了,趁没车的空当一溜烟冲过十字路口。他开车就是警察的样子,很小心,不会撞到人,但完全无视交通规则。
到了时代广场,又转回百老汇,接近三十四街的时候,他说:“你还没问我,我们要到哪儿去。”
“我想你迟早会告诉我。”
“布鲁克林。”他说。
“科尼岛大道?他还99lib?
是躲回老巢去了?”
他没说什么。到了三十一街,两辆车规规矩矩的排在红灯前面。温特沃思一超车,冲到十字路口,再倒车回来。有人似乎把全身的力量都压在喇叭上了。
“真不知道有什么好按的。”他说,“按喇叭?有时间按喇叭的话我早就把枪掏出来,把他们干掉了。”
“如果他们有枪,”我说,“他们就不会按喇叭了。”
“有个家伙的司机,安静得很。”他说,“我要插过休斯敦街,转到弗赛斯街或是艾尔德里奇街,再往南。然后走德兰赛大街,再过桥。”
“不对吧。”我说,“如果走曼哈顿桥的话,不就直接可以到平林大道了?”
“谢谢你的地理课,可我们不是要到那边去。”
我不确定我知道多少,但至少有一件事情我很清楚:闭上嘴。
往东走到休斯敦街的时候,他说:“有人提到她男朋友的名字。我现在忘了,可我记得明明听到过一次。”
“彼得·梅雷狄思。”
“有人在布莱特的公寓里提到这个名字,我本来要打电话到布鲁克林那边,请他找个人,安排一辆警车,叫两个穿制服的去看看。后来我转念一想,认为别人应该会处理,也就算了,反正这也不算什么当务之急。他们是他的病人,但他是心理医生啊,专门看病的,谁知道他有多少病人?说不定有满满一柜子的病历,难道我让人一个一个地去找,看他什么时候会出现?”
“到底出了什么事?”
“着火。”他说,“烧得跟片厂里的火警一样。麦瑟罗街是不是?距离布什维克站只有两条街是不是?你不是提过这个地址?”
“是啊。”
“记得他们住几号吗?”
我正在翻我的笔记本,TJ就说话了,“一六八号。”
“真有你的,记性不错。”
“他去过那里。”我说。
“什么时候?”
“几天前吧。”TJ说,“除了一个室友以外,所有的人我都见着了,他们带我去看他们翻修的成果。”
“他们让你参加了什么旅行团是不是?”
“我让他们以为我是建管单位的,”他说,“他们在里面的工程可不小,整幢房子几乎换了个样子。”
“那没什么,”温特沃思说,“你去看看,现在才叫换了个样子。”
消防队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火势控制住。我们到的时候火已经完全扑灭了,温特沃思的车跟上纽约消防局车子的同时,最后一个进行残火处理的小队正在撤离。
我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但没记住什么,似乎周围都是看热闹的人,穿着防火靴的救火员穿梭其间。房屋的玻璃窗全都毁了,屋顶上到处都是一个个的洞。我们在火场检查员和管区警察的陪同下走进公寓。犯罪现场的搜证人员和验尸的法医,也已经就位。
我们先上到顶楼,再逐层下来。在改装的过程中,隔间多半已经拆除了,我们用不着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看,因为整层楼已经变成了一个大房间,而每个房间都有人躺在地上。在顶楼,一个大块头的男子侧身躺在地上,一只手压在身体下,另外一只手向一边伸开。他在大火中几乎被烤熟了,面容全毁,看了半天,也无法分辨他生前的长相。.99lib.
“被刺两刀,”一个人说,“说不定还不止。他们身上都有刀伤,有的很清楚,有的得花点时间找一下。地上到处都是空的盐酸瓶子。盐酸可以清理砖块中的塑胶残渣,行凶的人就地取材,把盐酸泼在他们脸上。但我们现在还分不出来脸部的伤有多少来自盐酸,有多少来自大火,因为在起火前,每个人身上又被洒了助燃剂。”
TJ说,从壮硕的尸体来判断,死在楼上的那个人是彼得·梅雷狄思。下一层楼,我们发现两具尸体,同样的死法,尸体变形,面目全非。这两个人TJ就不确定了,他猜可能是玛莎·基特里奇和卢西安·比米斯。他们俩肩并肩躺在一起,身躯较小的那个,还躺在大个子的臂弯里。
一楼的火势比较小,至少房子的前半部是这样。这里也有两具尸体,男人的脸和手被盐酸严重腐蚀,头发和衣服则被烧个精光,在他的胸膛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刀伤。
“基兰·埃克隆。”TJ说,“没见过他,但是,那边躺着的是露西·安·利平斯基,绝对没错。只有她一个人我还认得出来。”
她在几英尺之外,脸上也少不了盐酸的肆虐,头发被火烧焦,喉咙上有道割痕。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在她身体的周围形成一大摊,尽管在火后,还是能清楚地看到一行大脚印沿对角线走到屋子后面去了。
“他走到后面去了。”我说,火场检查员摇摇头。
“他没地方可去。”他说。
通向地下室的楼梯也大部分被烧毁了。一个可以移动的铁梯子架在那里,上面有纽约消防局的标记。我们一个个地走下去。下面有两英寸的积水,大部分的东西都泡在水里。旁边有很多碎片,原来是楼梯,现在已经是一堆废物了。“这里面什么东西都被烧得很脆。”检查员说,还用穿了靴子的脚,轻轻踢了尸体一下。“这具尸体旁边有一把猎刀,凶手就是他吗?可能性大不大?坦白地说,我觉得很有可能。你们还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吧?”
“我很想知道。”温特沃思说。
“我可以告诉你们,根据我们现场勘查的结果,有一些初步的结论。但我必须提醒你们,在正式的调查报告出来之前,都还只是推断而已,可能要修正。”
“明白。”
“他是一层层杀下去的,从顶楼开始。先把楼上那个大块头杀了,然后下一层,对付那对男女,再下一层,把最后两个也解决掉。他是用什么手段,怎么让这些人都不敢反抗,乖乖就范,就不是我的专长可以判断的了。”
“他们是他的病人。”我说,“对他们来说,他像是父亲,也像是精神导师。”
“也许他们是为了某种神秘信仰壮烈牺牲。”温特沃思说。
“谁知道呢。”火场检查员说,“他杀了最后一个人,又爬上楼去,在每个人身上都泼了不少盐酸,再把助燃剂洒在他们的尸体上,剩下的也没浪费,屋子各个角落都洒遍了。他用的助燃剂种类可真不少,有油漆的稀释剂、松节油,还把不同的溶剂混在一起,到处乱泼,他们是艺术家,本来就有一大堆颜料,又在改装房屋,助燃剂多得可以烧掉珠穆朗玛峰。所以,他第一遍是从上杀到下,第二遍是把盐酸、助燃剂从上泼到下。
“然后他又来到一楼,也许助燃剂已经被他倒得差不多了,也许他突然想到,趁着这里还没有被烧得像火把一样的时候,给自己留条后路,所以一楼就洒得少些,踩着血迹,穿过一楼。”
“沿路泼洒。”有人说。
“一路来到这里。”检查员继续说,“这也许就是他还留了一点助燃剂的缘故。他的直觉很不错,火是向上烧的,不会向下烧。他又在地下室把剩下的助燃剂全部洒光,最后,他做了一件在烧房子的时候,千万不能做的事情。”
“抽烟?”
“有可能,如果他真的那么笨的话。如果他没那么笨,我想他是为了别的原因,应该是觉得地下室太暗了吧,所以,他打开电灯开关,这不免会产生一点小小的火花,通常你不会有感觉,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在全层都弥漫着挥发性物质的时候,他这么一来,砰——马上就爆炸了,火焰从墙壁窜出,我们只希望下次他能有这方面的常识。”
“去他妈的火花,”又不知道谁接茬了,“他应该点蜡烛的。”
“在你们结束这里的工作,”一个检查员说,“回家吃晚饭之前——如果你们还吃得下东西的话——可以考虑另外一个可能性。其实,他自己心里也清楚:这是很危险的,可是,他觉得事情已经告一段落,没有遗憾了,决定跟他的信徒携手走向另一个世界。要死就得越快越好,所以他就蛮干了,不是很好玩,但是一下子就了结了。这个观点如何,各位?”
温特沃思问:“谁有手电筒?”有人递给他一个,“开这个没关系吧,安全吗?”
“开手电筒,应该不会有火花。”检查员说,“你可能没注意到,这里已经烧过一场大火了。”
“墙上好像有什么东西。”温特沃思说,打开手电筒,照着墙壁。
“我也注意到了。”检查员说,“原本以为是血迹,后来觉得好像是暗红色的墨水。”
“‘我来似水,我去如风。奥德利·比亚兹莱。’谁是他妈的奥德利·比亚兹莱?”
“我想是奥博利·比亚兹莱吧。”
“这是个B吗?也许99lib.吧,也许是个B。一样的问题,谁是他妈的奥博利·比亚兹莱?”
“插画家。”我说,“十九世纪末的。不过这两句诗不是他写的,这两句诗来自《鲁拜集》。”
“原来比亚兹莱这个名字还不算拗口。”温特沃思说:“阿登·布里尔、亚当·布莱特和奥博利·比亚兹莱。这个人是不是对A这个字母特别有兴趣”他把手电筒移向地上的那具尸体,只剩下左边一半藏书网了。他说,“怎么,看起来眼熟吗?”
他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个人。有一个小东西吸引住我的目光,我接过手电筒,蹲下来,把光集中在一个发亮的东西上,顺手把它捡了起来。
一条金项链,一端已经融化了,下面悬着一个有些斑斓的粉红色石环。
第四十章
星期六,“非常莫扎特”乐团举行最后一场音乐会。我跟埃莱娜一起去,散场之后我们俩还去吃了顿烛光晚餐。这个音乐节不过四个星期,但却比一般歌剧里面死的人还要多。算算还真是不少——伯恩与苏珊·霍兰德、杰森·比尔曼、卡尔·伊凡科、莉雅·帕克曼与按摩女郎、彼得·梅雷狄思和他的四个室友,最后,当然还有亚当·布莱特或阿登·布里尔,或是奥博利·比亚兹莱,看你喜欢叫他什么。
这就已经十二个了。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刚过一半,噩耗传来,死亡人数增为十三人。艾拉·温特沃思说,他早就有预感了,?99lib.所以请法医室的人重新检查过去八到十个月内的无名尸体。春天,哈得孙河里打捞起一具在水中漂浮了两个月之久的尸体,根据齿模记录,证实是哈罗德·弗希尔。这个欠了租金逃离百老汇与威弗利交会口那间公寓的亚当·布莱特,突然有能力在中央公园西路租下豪宅,也是另有隐情。
我把温特沃思引进厨房,给他煮了一壶咖啡,他照例称赞它很香。我问起齿模比对结果,或是有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地下室那具尸体到底是谁。他说:“一定是他,你不相信?”
“能够证实当然更好。DNA比对呢?他们没从尸体上面取一些DNA样本吗?”
“从恐龙骨头上都采得到DNA样本,”他说,“看过《侏罗纪公园》吧。当然,他们采到一大堆DNA样本。”
“然后呢?”
“没有相符的比对,问题就在这里。”
“按摩店的垃圾桶里不是有卫生纸吗?”
“有人把垃圾桶里面的卫生纸全部翻出来了。”他说,“你知道吧,以后我再抱怨我的工作是全世界最辛苦的时候,请提醒我还有个翻垃圾桶的可怜鬼。他们当然找过了,全都检验过一遍,可是什么也没有。看来这家伙要么是犯罪天才,百忙之中还记得把垃圾桶里沾了精液的卫生纸拿出来丢掉,要么这家伙在电脑上讲的故事,根本就是编的。”
“他根本没有去过按摩店?”
“他根本没有射精。他没有高潮,我们当然找不到沾了精液的卫生纸,采不到DNA样本。这也就是他为什么要杀她的理由,因为他不想面对他性无能的事实,所以,他绝口不提真正的经过,自己编了一个故事写进电脑里。”
“我是个杀手,在床上也不是个软蛋。”
“大概是这个意思。”
“也许吧。”我说,“当然,还有一种我们没有提到的可能性。”
“我连想都不敢想。”
“他又一次装死,”我说,“留了一个替死鬼在地下室。”
“杰森·比尔曼。”
“没错。火场检查员说,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他不小心引爆火苗,连累自己葬身火场;二是他自己也不想活了。但我马上就想到第三种可能性。”
“我也是。你知道我觉得耿耿于怀的是什么吗?”
“血脚印?”
“说对了。就是他妈的血脚印。一路踩到地下室,好像刻意要引起我们注意似的,你猜我心里浮现的第一个词是什么吗?小聪明。”
“他以前也这么干过。”
“只要有机会,他就一定会来这一手。”
“齿模记录呢?艾拉。火烧得再厉害,牙齿总是烧不坏的。”
“话是没错。但是,你要用他的齿模和什么比对呢?漂在哈得孙河里的浮尸有牙齿,但我们得先拿去跟哈罗德·弗希尔的齿模比对一下才会有结果。问题是,我们根本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亚当·布莱特这个人,以前又用过什么化名。他并没有用这个名字住在纽约,什么记录都没有,只知道他在百老汇和威弗利交会口处住了一年半,在中央公园西路住了半年。美国各地的医学院都找不到这个名字,也没有参加过任何职业工会。说不定他从业用的所有证件都是伪造的呢。这又不是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又不会有人要心理医生割盲肠,解释X光照片,你只要时不时地点点头,然后说一句,‘是吗?你为什么会这样想呢?’常常有人混充医生、律师,甚至西德尼·波蒂埃的儿子,一时半会儿谁能看穿?”99lib.
“还经常有人冒充沙皇的女儿。”我补了一句。
“冒充心理医生。”他说,“就跟小朋友扮家家酒一样简单。更何况一半以上的病人都是无病呻吟。”
我拿起咖啡壶,把杯子倒满。我说:“从指纹着手,大概也行不通吧。”
“你开什么玩笑?火场哪里还找得到指纹?我们在中央公园西路倒是找到一些,数量不多,没有办法辨认哪一枚是他的。”
“为什么呢?”
“因为没有任何一枚指纹多次出现。我想他大概打扫得很勤,而且特别注意指纹,一有机会,就把它们擦得干干净净的。这么说应该不夸张吧。我们所釆集到的指纹,理论上有一大堆应该是麦瑟罗街那群人的,因为他们经常来这里接受治疗,跟他们勇敢的领袖进行个别治疗,或集体治疗。这样留下的指纹就不少了,但我们还是没有办法比对,因为盐酸不止洒在他们的脸上,连他们的手指都没有放过,又狠狠地烧了一下,什么都不剩了。”
“一团模糊,面目全非。”
“你说得一点也没错。”
我喝了一口咖啡,“他是怎么到那里去的?”
“哪里?布鲁克林?”
“他可不是走着去的。”
“地铁吧,我想。除非有人能指认他乘的是出租车。到目前为止,没有司机出面说他载过这个神秘乘客。不过,即便如此,也不能证明他不是坐出租车过去的。”
“他会不会有辆车呢?”
“目前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在管理所里找不到,没有任何的车辆登记。”
“我想他应该有辆车。”
“登记在别人的名下?有可能。”
“我想他和伊凡科也是开车到霍兰德家去的。我一直这么想。”
“有可能。但不代表他是开车到麦瑟罗街去的,不是吗?”
“没错。”
“他又没扛两大枕头袋的赃物,马修。他完全可以乘地铁,没人会多看他一眼的。”
“这倒是真的。”
“也许他搭麦瑟罗街那伙人的便车,先打个电话给谁,然后叫那个人去接他。到了之后,这些人束手就擒,排着队让他一刀一刀地杀。你觉得可能性不大,对不对?他们不太可能先约好,然后再把这个心理医生载到麦瑟罗街,是吧?”
“我想他们是会去接的。”
“如果他有车,”他说,“那么当天他可能是用别的方法赶到现场的。这样他势必得把车停在车库,或是附近的路旁,这部车迟早会被拖吊,然后被当成无主物品被公开拍卖。我们一辈子也查不出个名堂,因为这部车登记在别人的名下。”
“是啊。”
我们两个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温特沃思说:“如果他是开车去.99lib.的,车应该停在麦瑟罗街附近。”
“你这么想?”
“可是附近却没有。当然,他可能把钥匙插在上面,所以这部车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对。”
“也许他记得把钥匙拿走,但结果还是一样。那个地方的孩子还没学会开车,就已经会用汽车的点火装置偷车了。”
“这话也是。”
“他怎么这么快就找到地方藏身?你是不是要问我这个?你是不是要我随便找条街,找些兄弟挨家挨户去搜?”
“这种事说来容易做起来难。”
“没错。你说,最近有没有人失踪呢?”
“我怎么知道。”
“我也不知道。”他说,“没收到报告。但是,有多少人失踪之后根本没有报案?马修,我想躺在火场里的人是他了。”
“我想也是。”
“皮夹在他的口袋里,你知道的。已经是一团混乱了,先是被火烧,救火的时候,又被水喷,但里面有证件。是图书馆的借书证,可是这种玩意儿,你在时代广场花点钱,就会有人帮你做一张。谁管你上面的名字是真是假?”
“有没有驾照?”
“没有驾照,没有行车照,也间接证明了他没有车。”
“也许驾照和行车照上是别人的名字,他很小心,不但分开来收好,而且不让它们留在现场,因为以后还用得上。”
“然后他开着车,驶向夕阳。但他却把钱留在皮夹里,你相信吗?我的意思是说,谁会把钱扔下来呢?”
“多少钱?”
“一百七十块。”他说,“如果你忘记了,我再提醒你一次。这笔金额跟电脑上的描述一模一样,凶手离开按摩店的时候,口袋里就是这么多钱。一张一百,三张二十,一张十块,连钞票张数都丝毫不差。”99lib.
“金额完全正确。”
“没错。”
“他晃荡了一天,死的时候,皮夹里的钱,一毛不多,一毛不少。”
我们俩对望一眼,他的眼睛睁大了。“你猜到我心里想到的那个词了,是不是?”
“我想是吧。”
“小聪明。”
“就是这个词。”
“哦,天哪。”他说,“我现在已经有点神经兮兮的了,我可不想变成疯子。地上的那排血脚印是他踩出来的,目前还找不到证据驳斥这一点。”
“这我同意。”
“他已经死了。”温特沃思说,“如果老天爷不长眼让他逃过一劫,至少他也不在这个城市了。只要他不在这个城市,他就是别人的问题了,跟我们没有关系。地下室墙上的那句诗,是怎么说来着的?”
“‘我来似水,我去如风。’”
“是啊。”他说,“我只能说,他还真是一股邪风。”
一星期后,埃莱娜接到一个电话,和对方还聊得挺起劲的,过了几分钟,她才捂住话筒对我说:“找你的,是安德鲁。”
还真是这小子。他说,他只是打电话过来,让我知道他又搬家了。他离开图森,先到处晃了晃,看看这个国家的风土人情,然后辗转来到爱达荷州的多蓝城,跟斯波坎市隔一条河。
“再过几个月,”他说,“我希望我仍然在图森,因为每个人都告诉我,这里的冬天长得要命。但目前我觉得这里挺好的。”他找到了个当酒保的工作,他说,住的地方不错,上班只要走五分钟就行了。
“就算我喝多了,”他说,“回家也不是件难事,连马路都不用过。”
“这个好处还真不赖。”
“说到喝多了,”他说,“我那天是过分了点,丧礼那天,我在好时酒吧实在不该那样说话。我不知道,也许是因为……因为我的情绪实在受不了吧。”
“不用想得太多了。”
“我想,我应该向你道歉才是。”
我跟他说,我早就原谅他了,而且也忘得差不多了。我抄下他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互道珍重,说会常常联络。然后我跟埃莱娜说:“感觉真好,但谈下来,我却觉得看到了冰山的一角。”
“很冷吗?我倒没有这种感觉。”
“是看不见。”我说,“大部分都藏在水面下。他好像知道钱是从哪里来的了。”
“迈克尔跟他说的?”
“可能暗示过,没有明说。安德鲁说了半天,其实只是想跟我说,他知道钱是我给的,谢谢我。”
“他现在在爱达荷州,你知道吧。”
“在当酒保。跟华盛顿州的斯波坎市隔一条河。几步路就可以从住处走到上班的地方,就算喝得烂醉也不怕。”
“你还是担心他吗?”
“我闲着发慌,非得去担心他吗?”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回答了吧,没有吗?我只是不知道‘担心’这个词合不合适。难道我担心了,情况就会不一样吗?人是会变的,但只有不得不变的时候,他们才会变。他在图森做的蠢事又被他躲过去了。后果其实是挺严重的,但他却没有得到教训,轻轻松松就躲开了射偏的子弹。”
“下一次呢?”
“肯定还有下一次。”我说,“我只希望他能保住性命,出狱之后好好重新做人,我会关心,因为他是我的孩子,但我没有办法介入。我又不是他的神,连他的资助者都谈不上。”
“你只是他的爸爸而已。”
“也有点不合格。”我说。
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该给海伦·沃特林太太,也就是杰森·比尔曼的妈妈打个电话。她非常感激我洗刷她儿子的不白之冤,原来他只是连续杀人案里第一名牺牲者罢了,不是什么冷血的江洋大盗。对她来说,这样的结果,忧喜参半。她的儿子还是死了,死得不明不白,没有半点价值。她一直以为赐她儿子新生的人,不但背叛了他,还夺走他的生命。
“可是,你知道吗?”她说,“我实在不想说,但我觉得这样说不定对他比较好。我想杰森这辈子很难找到什么出路了。也许我话不该说得那么绝,因为我们永远也不知道,是不是?”
“是啊,”我说,“我们永远也不知道。”
我又跟克里斯廷·霍兰德聊了两次。有一天下午,她打电话给我,问我怎么还没把最后的账单寄给她。我跟她说,我没有账单,她又不欠我什么。
“这不对啊。”她说,“你跟TJ花了这么多时间,应该会有费用产生才对。”
“这就不用提了,”我说,“我又没帮上什么忙。”
“是吗?至少,我还活着。”
“你的表妹却死了。”我说,“威廉斯堡的那些人,无一幸免。你给我一千块,足够了。”
她还想争辩,过了一会儿只得放弃。我想,这事大概就这么结束了吧。两天之后,门房打电话过来,说有一个波多夫寄来的包裹,必须签收。他找了个人送上来,我一边签,一边跟他说,我已经授权楼下的管理人员代收包裹。
“这个不一样,一定要本人签收。”他说。
埃莱娜回家的时候,我把这个包裹递给她,她动手拆开,又还给我。
我说:“这不是波多夫寄来的吗?”她说,那家百货公司也有男用品部门,这是一个礼物,包得很好,里面还有张给我的卡片。我接过来,一时间摸不着头脑。
那是一个鳄鱼皮夹,非常漂亮。盒子里面没有名片,我把皮夹拿出来,再找找有没有什么线索,却发现皮夹里面塞满了钱,簇新的百元钞票,总共五十张,还有一张卡片,“送你的礼物。”有KH两个字母缩写。
我马上打电话给她,她说:“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送你一件礼物,聊表心意,一般的人情世故不就是这样吗?”
如果有人给你钱,你就谢谢他们,放进口袋。这是一个叫做文斯·马哈菲的警察多年前教我的,这一课我学得不坏。我把钱分了一半给TJ,至少一半该是他的,说不定还得分多些才合理。他的眼睛顿时睁得很大,然后接过钱,谢谢我,折好钞票,放进口袋里。看来,他学得也不慢。
埃莱娜和我有天晚上找温特沃思夫妇共进晚餐。一天下午,他又跑过来,说他刚巧在附近,实在想不到哪里的咖啡比我家更好了。我们坐进厨房聊了起来,多半是讲棒球,讨论“地铁大战”谁胜的几率高。“其他地方的人都很恼火,”他说,“但是,你知道吗?这也只能怪他们自己没把球打好。”
过了一会儿,他说:“如果你想把你的私家侦探执照弄回来,我们几个很乐意帮你写推荐信。”
“谢谢了。”我说,“我很感激。但我想还是顺其自然的好。”
“有需要就随时来找我。”他说,“万一你改变主意,也没关系。”
收到克里斯廷·霍兰德的礼物之后,我把他这个提议也当礼物收起来。然后,我发现我正走在教堂的阶梯上,准备进入圣保罗教堂。教堂空荡荡的,我挑了后排的位子,坐了半晌。然后到烛台边点了一整排的蜡烛,又坐了回去,想着什么事情变了,什么没变。
出门的时候,我在捐款箱里放了两百五十元。别问我为什么。
第四十一章
要学的东西还真多。用刀,就是一个例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只会用刀切肉。然后他才买了一把很漂亮的刀,很精致的皮鞘,五十块钱,税另加,但他只拥有了多少时间?两小时,还是三小时?
他倒不是心疼钱。那把很漂亮的刀不见了,他很想念它,但是,花在刀上的每一毛钱,都很值得。哦,不对,不对九九藏书,那把锋利至极的猎刀,称得上是物超所值。
他这把新刀和旧刀的模样差不多。也是鲍伊猎刀,连外部的装饰都一模一样,只有血槽深了一些,一般外行人是看不出来的。
这把刀比先前那把贵四倍。两百多块——但是,免税,在刀械展上买东西不课税。他原本看到一把跟以前那把差不多的刀子,放在旁边的就是这把标价二百二十五美元的鲍伊猎刀。他指着那把刀问那个留一把大胡子、身材像熊的销售员,这把刀为什么这么贵?
“这是蓝道公司做的。”那人边说边把刀子递给他,“手工制作,可不是工厂生产的。你以前买过手工打造的刀子吗?”
他以前可没听说过手工打造的刀子。销售员跟他说,有一种师傅是根据订单的要求,一次做一把刀,顶尖的师傅只接受委托,而且要提前一两年预定才行。这些典故他听起来津津有味;销售员感受到他的兴趣,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拿了一把又一把的刀给他看,解释每把刀的特性,还请他握一握,感受一下刀的平衡感。
“你对刀有感觉。”销售员跟他说,“买一把试过之后,我保证明年这时候你会有一屋子的这种刀。真的,我非常确定。”
他又打量桌上的十来把刀,最后选择了他第一眼看到的那把蓝道刀。几个星期过去了,往西旅行了上千英里,他现在坐在汽车旅馆的床沿,握着刀,欣赏它的线条,感受它完美的平衡。
他现在还有两把枪,也都是在刀械展上买的,真方便。一把是点二二手枪,和他在纽约用的那把差不多,只是这把换装了十发子弹的弹匣,他还买了三个备份弹匣。另外一把是五发左轮,外带一盒点三八子弹。
他很喜欢这两把枪,但是更爱那把刀。
然而,不管他有多爱这些东西——这两把枪和那把蓝道刀——终究只是东西而已;它们就是被人拥有的、被人使用的、被人欣赏的,东西就是东西,来来去去。
该是你的,就是你的。
你的东西,是你挣来的。
然后,你继续前行。
留下这么多东西,真是让人觉得遗憾。拋下他的公寓,拋下那么幽雅的公园景观,实在是舍不得。丢下那么多衣服,精致的衬衫和领带,也让人心疼。哈罗德·弗希尔挑选领带和衬衫的品味着实不坏。
更让他放不下心的是他那幢房子、那幢还没归到他名下的产业。为了这幢豪宅,他工作得那么辛苦、计划得那么周详……
不过,最伤心的是他竟然抛下了他的朋友。那些人那么爱他。他还记得他们迎接他的欢喜模样,“医生,你好,医生!医生,见到你真好!我们爱你藏书网,医生!”
卢西安和玛莎在楼梯口出现,后面跟着的是一个害羞的、眼睛睁得大大的陌生人。他是玛莎大学时代的朋友,下午刚巧来访,事前不知道,不在预期之中,但是,却是让人惊喜的巧合。他叫什么名字?
艾萨克。
还能比这更完美吗?能说这不是上天的旨意吗?天父,您说谁是替罪的羔羊呢?上帝会赐给你羔羊作为牺牲,孩子,就是我亲爱的艾萨克。
都过去了,所有的人。忘不了这些朋友,但不愁找不到另外一批,没有人是不能取代的。想想那把刀。他很爱以前那把刀,喜欢它藏在大腿间的感觉,喜欢把它握在手中的感觉。这把刀被他扔了——现在他却有一把更好的!
他的手又不由自主地摸到打开的领口,想起菱锰矿石环的感觉,记起它提供的清晰的思路。他把它留在一个永远也不会回去的城市,但是它带来的清晰却永远成为身体的一部分。他当然可以找一块一模一样的石头当护身符,菱锰矿不贵,也不难找;但是,你看,他不需要。
他把他现在戴的宝石拿出来,一颗水晶,几乎是透明的,只在有些破裂的顶端露出一团紫色而已。他握住它,感受它的力量。
他坐在桌前,打开电脑,连上网络。他还是比较喜欢先前的那部电脑,喜欢那个比较大的键盘,喜欢纽约夜景的屏幕保护程序。现在这部是手提电脑,用不着屏幕保护程序。不用的时候,得把它关起来。跟先前那部桌上型电脑相比,这部手提电脑实在无法讨他的欢心,但他也得承认,这种电脑比较适合他现在的生活方式。等哪一天,他又想安定下来了,再去买部桌上型电脑也不迟。
即使是手提电脑,他在上面留言,还是格外小心。
有一个很愉悦的声音欢迎他,但是,并没有说他有新的邮件,这个账户他刚开的,没有人知道,当然更不可能有人寄信给他。
他直接上了alt.crime.serialkillers网站。
他浏览了一下最新张贴的文章,主题都是身份千变万化,但却英年早逝的亚当·布莱持。这又是一个例子。杯子是半空的呢?还是半满的呢?从某个角度看,亚当·布莱特死了,从另外的角度来看,亚当·布莱特却因此而得到永生!
布莱特的生命永不消逝,真的,就像他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亚当·布莱特出名了,这个名字后面跟着长长的墓志铭。他读起新张贴的各种说法,有的让他不禁摇头。有的人把从缅因州到加州所有的按摩女郎命案,都安在他身上。有的人言之凿凿,说他跟约翰·韦恩·加西是老朋友。迟早会有人成立布莱特的专属网站,会有更多的人臆测他并没有死,火场里的那具尸体并不是他;他成功脱逃了,在等待机会,再度犯案。
白痴。
亚当·布莱特已经死了。亚当·布莱特只活在人们的记忆中,活在传奇中;他的血肉像是流星般地坠落,跟吉姆·鲍伊奋战不屈,在阿拉莫壮烈牺牲颇有神似之处。顶尖的刀锋战士心愿已偿。
他是不会回来的。
阿尔文·本杰明倒是活得好好的。当然,现在并没有人听过这个名字。
但是他们会的……
他的手指又摸上他的新护身符,抚摸之间,竟有些爱意。这块石头是石英,由于颜色偏紫,一般称为紫水晶。
象征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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