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繁花将尽》 引子 哦!丹尼男孩,风笛正在召唤 从山谷间到山的另一边 夏日已远,繁花将尽 你要离去,而我等待 但是你回来了,当夏天回到草原上的时候 或是山谷沉静下来,因雪而白了头的时候 我一定会去那里,不论是阳光普照或阴影覆盖 哦!丹尼男孩,我是多么的爱你 如果你在百花凋谢的99lib.时候到来 而.99lib.我已经死去,很安详地死去 你会前来,找到我长眠之地 跪下来和我说再见 我会倾听,虽然你轻柔地踩在我身上 我的梦将会更加温暖而甜蜜 如果你真的对我说你爱我 我会在平静中安息,直到你来我身边 ——弗雷德里
克·爱德华·韦瑟利《丹尼男孩》 听吧,法官啊!另外还有一种疯狂:而那是事前的。唉!你们还不曾深地透视这个灵魂呢!?99lib? 赤色的法官如是说:“为什么这罪犯杀了人呢?他想抢掠。”但是,我告诉你们,他的灵魂需要血,不是想抢掠,他渴求着刀之祝福。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说》 第一章 我到的时候,乔·德金已经坐在角落的一张桌子边,正在喝他的酒——凭肉眼判断是伏特加掺冰块。我看看店内,听着吧台传来的嗡嗡的谈话声。想必我的某些感觉无意间流露在脸上,因为乔一开口就问我还好吗。我说我很好,怎么了? “因为你一副见到鬼的表情。”他说。 “没见到鬼才怪呢,”我说,“店里到处都是鬼。” “这家店对鬼来说有点太新了,是吧?这里开几年了?两年?” “快三年了。” “时光飞逝,”他说,“快乐不快乐的都过去了。‘杰克地方’,杰克是谁,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我认识的是这地方,在卖给杰克之前。” “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 “没错。” “他死了,对吧?是在‘九一一’之前还是之后?” “九一一”成了我们的分水岭,人生中的每件事情都可以归到那天之前还是之后。“之后,”我说,“过了五六个月。他把店留给一个侄子,那个侄子试着经营了几个月,认定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然后我猜他就把店顶给杰克了,不知道杰克是谁。” “管杰克是谁呢,”他说,“他们的菜不错。你知道这里有什么吗?全天供应爱尔兰式早餐。” “那是什么?一根香烟外加半打啤酒?” “你真能讲笑话。像你这么见多识广的人,一定知道爱尔兰式早餐是什么。” 我点点头。“心脏病特餐,对吧?熏肉、蛋和香肠。” “还有炭烤番茄。” “啊,健康食品。” “还有黑布丁,”他说,“这玩意儿还不好找。你想吃什么?我要点爱尔兰式早餐。” 我告诉女招待我也一样,另要一杯咖啡。乔说他喝一杯伏特加就够了,不过她可以给他一瓶啤酒,用爱尔兰啤酒搭配早餐,不过不要健力士。她建议竖琴牌,他说这个应该不错。? 我认识乔已经二十几年了,不过从不认为我们之间有亲密的友谊。这>些年他是中城北区分局的警探,就在西四十五街的老警察局工作,我们多年来发展出一种工作关系。我会找他帮一些忙,也会报答他,有时是给现金,有时是送人情。他时不时会介绍客户给我。我们的关系曾经很紧张,我和一名职业罪犯的友谊始终让他觉得不舒服,而他酒喝下肚后的态度也让我难以把他视为好朋友。不过我们已经认识得太久,知道如何维系交情,那就是忽略自己不喜欢的部分,保持亲近而又不至于太亲密。 我们的食物陆续上来时,他告诉我他已经递交了退休申请。我说他恐吓说要辞职已经很多年了,他说他几年前就已经填好所有表格准备离开,接着世贸双塔垮了。“我没有时间退休,”他说,“虽然有些人照样退休,但谁能怪他们呢?他们已经无心工作了。我呢,我早就无心工作了,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杯水车薪。不过‘九一一’时,我设法说服自己,说人民需要我。” “我可以想象。” “所以我比原计划多留了三年,也不知道这三年里我做了什么有用的事情。总之,现在我不干了。今天星期几,星期三吗?下星期五就是我最后一天上班了。所以我要做的,就是搞清楚我的余生到底想做什么。” 这就是他邀我共进晚餐的原因,在这个满是鬼魂的店里。 三十多年前,我从纽约市警察局辞职。之后没多久,我也辞掉了为人丈夫、为人父亲的角色,然后从一幢位于长岛的舒适郊区洋房搬到西北旅馆—个简朴的小房间。我不常待在那个房间里。附近位于西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间的第九大道上,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成为我的客厅兼办公室。我在那儿见客户、吃饭,社交生活也以那里为中心。同时我在那里喝酒,一天又一天。当时我天天喝酒。 我就这样过日子,尽可能地撑了很久。然后就像老人们所说的,我把酒瓶用塞子塞住。没事的时候我不再去吉米的酒馆,而是去两个街口外的圣保罗教堂地下室。我还去其他教堂的地下室和大厅,寻找一些事物,填补过去曾被酒所占据的空虚。 在那段时间里,吉米的店租约到期,于是往西南搬了一点,就在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的交会口。我戒酒后就跟吉米的旧店保持距离,他们搬了新家后好一阵子我也同样回避。我再也不会天天去那里了,不过后来埃莱娜和我偶尔会进去吃顿饭。吉米那儿的食物向来很好,而且厨房开到很晚,所以夜里从戏院或林肯中心看完表演出来后,去那里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去参加了吉米的葬礼,在西四十四街的一个殡仪馆,有人放了一首他最喜欢的歌。那是戴夫·范·罗克的《最后的召唤》,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喝了一夜的威士忌之后,有人放给我听的。我让他放了一遍又一遍。比利·基根当时替吉米工作,星期一到五晚上在店里当酒保。他早就搬到加州去了。而写下这首歌并以无伴奏方式清唱的范·罗克则比吉米早一两个月去世,所以我就坐在那儿,听着一个死人唱歌献给另一个死人。 一两个星期后,他们在酒吧里替吉米守灵,我也去了,但没待多久。出席的人中有几个我已经多年不见,看到他们真好,但是离开那儿回家对我来说是个解脱。之后一个夏日夜晚,就在那家店确定卖掉后,为了处理存货,让大家免费喝酒。有好几个人都告诉我一定要去,但我根本不考虑。我待在家里看扬基队的棒球赛。 而现在我在这里,面对着一屋子的鬼魂。曼尼·卡雷什是其中之一。我认识他时,酒吧还在第九大道的老地方。他几乎天天都会来吉米的店里,喝一两杯啤酒,跟护士打情骂俏。他也参加了守灵,那是当然的,酒吧卖掉前的最后一夜他应该也想去,不过我不知道他去成没有。他在守灵会上告诉我,他活不了几天了。医生提出了化学疗法,他说,但他们却不敢期望能有什么用处,所以他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去当化疗的实验品。他在那个夏季的某一天过世了藏书网,就在酒吧关掉后没多久,但我是在秋天才听说的。所以我错过了他的葬礼,但这阵子总有新的葬礼可参加。就像公共汽车,如果你错过了一班,过几分钟就会有另一班开过来。 “五十八岁了,”乔说,“老得可以退休了,可是又年轻得不该过着退休生活,你懂我意思吧?” “你知道退休后要做什么吗?” “我不打算做的,”他说,“就是在他妈的佛罗里达买幢小房子。我不钓鱼,不打高尔夫,而且我一身爱尔兰人的皮肤,连台灯都能把我晒伤。” “我想你也不会喜欢佛罗里达。” “可不是吗?我可以留在纽约,靠退休金过活,可是没事做我会发疯。我会成天泡在酒吧里,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或者我会待在家里喝酒,那更不妙。这个最棒了,这个黑布丁。卖的地方还真不多。我想那些老爱尔兰社区会有,比如皇后区伍德赛那一带,或者布朗克斯区路那边,不过谁有那么多时间大老远跑过去?” “这个嘛,反正你退休后就有时间了。” “是啊,我可以花一整天去找黑布丁。” “不必跑那么远,”我说,“任何西班牙人的酒馆都卖这玩意儿。” “开玩笑,黑布丁吗?” “叫西班牙血肠,不过是同样的东西。” “那是什么,波多黎各菜吗?我敢说会比较辣。” “比爱尔兰菜还辣?天哪,你觉得有可能吗?不过两者是同样的东西。你可以称之为西班牙血肠或者黑布丁,不过反正都会吃到用猪血做的香肠。” “耶稣啊!” “怎么了?” “你他妈的做点好事行不行?我正在吃呢。”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做的吗?” “我当然知道,不过那不表示我他妈的想谈啊。”他喝了点啤酒,把玻璃杯放下,摇摇头。“有些警察退休后就去保安公司。不是那种做外勤拋头露面的,而是职位比较高的。我认识的一个家伙十年前申请退休了,去了证券交易所当保安主管。朝九晚五,收入比以前还高。后来他又从保安主管的位置退休了,有两份退休金,外加社会保险。现在他在佛罗里达,成天打高尔夫球、钓鱼。” “你对这类事情有兴趣吗?” “佛罗里达?我已经说过……哦,你指的是私人保安公司。嗯,你知道,我当了很多年警察了。我是刑事警探,而那家伙在保安公司的工作更像是行政人员。我可以做,但大概不会喜欢。也许得做很多行政上的琐碎小事。”他拿起空的玻璃杯,看着里面,又放下。他没看我,说:“我在考虑要当私家侦探。” 我早已经料到了。 “要当个正常的私家侦探,”我说,“你就得当成是做生意,要做记录、交报告、建立人脉、多拉生意。如果你自己做就是这个样子,不过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去帮大型侦探社工作,大部分都是为一点小钱在做无聊的工作,而且少了警察的身份。我不认为你适合。” “我不适合去做写报告、做记录那种。可是你也没做这些。” “嗯,我从来就不是那种照章行事的人,”我说,“我很多年都没有执照,最后终于拿到了,但也没保住多久。” “我记得。你没执照也照样过得不错。” “我想是吧。勉强糊口而已。” “这个嘛,我还有退休金当靠山。” “倒是没错。” “我想的是……” 他想的是,当然,我们两个人可以一起工作。我做私家侦探这行有经验,而他有很多警察局那边的新人脉。我让他说完想法,然后告诉他,他这个提议迟了几年。 “我几乎算是退休了,”我说,“没有正式退休,因为也没必要。可是我不会去找生意,也不常有人打电话找我。即使有人找,不管是什么样的条件,我通常都会找个理由推掉。这样几次下来,大家就不会再打电话找我,我也无所谓。我不需要那些钱。我有社会保险,每个月还有市政府寄来的一张微薄的退休金支票,而且我们还有埃莱娜那些出租房子的收入,外加她店里的利润。” “艺术品和古董,”他说,“我常路过那家店,从没看过有谁进去或出来。她那里能赚钱吗?” “她的眼光很好,而且有生意头脑。店的租金不便宜,有时好几个月都入不敷出,可是偶尔她会在慈善二手店里用十块钱买下一件作品,然后几千块卖掉。她也可以在eBay上做同样的事情,还能省下租金,可是她喜欢有个店,这也是她当初开店的原因。我只要散步散腻了或者看ESPN看烦了,就去帮她看店。” “哦,你会去看店?” “偶尔。” “你懂得做生意吗?” “我懂得用收银机和处理信用卡交易。我懂得该请客人什么时候再来找老板谈。我看得出哪些人想顺手牵羊或打劫,也懂得如何让他们打消念头。有人拿赃物上门来推销时,我通常都能分辨。这些差不多就是这份差事需要懂的了。” “我想你当侦探不需要搭档。” “对,不过如果你五年前来问我……” 五年前的答案也还是一样不需要,但我就得另外找个借口推辞了。 我们点了咖啡,他往后一靠,看了店里一圈。我从他身上感觉到失望和解脱,换了我,大概也会这样。我自己也有点同样的感觉。我最不想要的就是搭档,但这类提议有种莫名的魅力,会让人想接受。你会以为这样你就不寂寞了,很多欠考虑的伙伴关系就是这样开始的,同样的失败婚姻也很多。 咖啡来了,我们谈了些其他的事情。犯罪率继续下降,我们都想不出为什么。“州议会有个低能儿,”他说,“说这是他的功劳,因为他协助推动恢复死刑。这不是胡闹嘛,因为纽约州唯一被注射致死的人,只是因为卖了一袋海洛因,结果里面掺了老鼠药。州立监狱的死囚牢房里有几个人,不过他们在被打针前,就已经因为年老而死亡了。” “你觉得那只是一种震慑手段?” “我觉得只能震慑住那些反对恢复死刑的人。实话告诉你,我不认为有人真在乎死刑是不是一种震慑手段。有一些人如果他不再跟我们呼吸同样的空气,你会比较高兴。那些人就是该死。比如恐怖分子、在公共场所滥杀的凶手、连续杀人犯,还有杀害儿童的那种他妈的性变态。你可以说他们有病,他们童年时曾被虐待,诸如此类,我也不会反对。反正就是得让他们死,他们死了我会高兴一点。” “我不会有反对的意见。” “下星期五有个死刑要执行。不是在这里,这个他妈的州不会有人被执行死刑。是在弗吉尼亚州,那个混蛋杀了三个小男孩。四五年前吧。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了。” “我知道你指的是谁。” “我唯一听到过的反对意见,就是说死刑犯可能是无辜的。我想有可能,不过这家伙,你还记得他的案子吗?案情清楚明白。” “据我所知也是这样。” “他和那些小孩性交,”他说,“然后折磨他们,还留下纪念品,于是警方有足够的物证给他定罪一百次。下星期五他就要被打针了。那刚好是我最后一天上班,我会回家给自己倒杯酒,而在弗..吉尼亚州的某个地方,那个狗杂种会被人扎上一针。猜猜怎么样?这比送我一个金表当退休纪念品还棒。” 第二章 他原来约我七点吃晚餐,不过我提前到六点半。女招待送账单来时,他抢过去,提醒我说,是他找我吃这顿饭的。“何况,”他说,“再过几天我就不当警察了。得开始学着付账。” 我认识他这么多年,付账的一向是我。 “如果你要付钱,”他说,“我们可以换个地方,你请我喝杯酒,或来份甜点,或再喝杯咖啡。” “我得去一个地方。” “啊,对了,我们约的时候你提过。要带那个小女人上街吗?” 我摇摇头。“她跟一个好朋友吃晚饭去了。我得去参加一个聚会。” “你还在参加聚会,嗯?” “不像以前那么频繁了,不过一个星期会去一两次。” “你可以一天都不去的。” “我可以,也想不去,”我说,“可是今天的演讲人是我的朋友,而且安排他演讲的人就是我。” “所以你大概非去不可了。你那朋友是谁,我认识吗?” “只是个酒鬼罢了。” “有聚会可以去,一定很好。” 的确是,不过这不是我去的原因。 “应该有一种聚会,”他说,“专门提供给那些饮酒有节制,也不想戒酒的人。” “这点子太妙了,乔。” “你这么认为吗?” “当然。这样,你们就不必非得去教堂地下室不可了。可以在酒吧里聚会。” “我名叫乔·D,”他说,“我退休了藏书网。” 那个聚会是在我所属的圣保罗教堂分会,我已经当过很多次主持人,朗诵匿名戒酒协会开场文,介绍演讲人。“我名叫雷,”他说,“我是个酒鬼。”接下来的十五或二十分钟他就按一99lib?般惯例,说他的戒酒故事,以前酗酒是什么情况,中间发生了什么事,现在变成什么样。 乔问我演讲人是不是他认识的人,我当时避免直接回答。即使他不认识雷·格鲁利奥,也肯定听说过,而且认得出他神似林肯——但更长——的脸以及沙哑的嗓音。“硬汉雷蒙德”是一名刑事律师,他的当事人往往是激进、被众人唾弃、最不受同情的那类人,他的策略则是把整个制度本身拿来审判。警察恨他,几年前有人朝雷位于商业街的正面窗户扫射,大家都不怀疑那是警察干的——没人受伤,而且雷的知名度大增。“要是早知道会引起那么大的反响,”他曾说,“我可能早就自己干了。” 我是在五月份“三十一俱乐部”的年度晚餐上遇到雷的。那顿饭吃得很愉快,过去一年来,我们没有任何会员死亡,晚餐即将结束时,我告诉雷,我负责替圣保罗教堂隔周周三的聚会找演讲人,他想在什么时候演讲? 这天晚上有十四或十五个人,其中至少有一半认识雷,但我们都恪守匿名的传统。演讲后的讨论中,除了雷所告诉我们的,没有人能知道得更多。“猜猜昨天晚上在圣保罗演讲的是谁?”他们或许会在其他聚会中告诉别的会员,因为我们常会这样,虽然也许不应该。不过我们不会告诉戒酒协会以外的朋友,就像我没告诉乔·德金一样,而且或许更重要的是,我们不会因为这类社会地位而影响彼此在聚会中的关系。比如保罗·T在五十七街的熟食店当午餐外送员,而阿比从事的则是某种神秘的、与电脑有关的工作,但他们在聚会中得到与知名律师雷蒙德·格鲁利奥同等的关注和尊敬。或许还更受尊敬——因为他们戒酒的资历更深。 聚会十点结束,之后通常我们会有几个人去火焰餐厅,这家店位于第九大道,几乎就在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旧址的正对面。这回来了七个人,占据了角落的一张大桌子。近两年来我通常是在场戒酒时间最长的人,这种事情好像早晚会碰上,只要你不喝酒也没死。不过今天晚上,我们这桌有两个人戒酒资历比我多几年,其中一个是比尔·D,我第一次参加聚会时他很可能也在场。(我不记得那天晚上见到了他,当时我满脑子只想着自己。)他偶尔会在聚会上发言,我一向喜欢他的谈话。我本来可能找他当我的辅导人,但吉姆·费伯出现了,显然他是担任这个角色的最佳人选。后来,吉姆被杀害后,我决定如果自己想找个辅导人,就去问比尔。不过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感觉到有这个需要。 这阵子他话不多,不过参加聚会的频率还是一样。他是个高个子,瘦瘦的,白发稀疏,有些新会员叫他“沉默者威廉”。这个形容词绝对不会用在帕特身上,这个人矮胖结实,戒酒资历几乎跟比尔一样久。他人也很好,不过话太多了。 比尔当了五十年的舞台工作人员,前不久退休了,在我所认识的人当中,他可能是看百老汇舞台剧最多的人。帕特也退休了,他之前在下城市政厅的某个部门服务。我始终没搞清楚是哪个机关,也不知道他在那里干什么;不过不管是什么,反正他四五年前就不干了。 “边墙”原来是建筑工人,后来因为工伤而双腿残废,留给他一笔残障退休金;他靠撑着两支拐杖行动,他在家里工作,经营某种网上订购的生意。几年前他出现在圣保罗、炉边和其他各分会时,总是一副阴沉怨恨的模样,不过那种态度随着时间推移渐渐消失。跟比尔一样,他是这一带的人,一辈子都住在西城的地狱厨房和周围一带。我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叫他“边墙约翰”,我想他大概是戒酒前就有这个绰号的。如果你叫约翰这种大众化的名字,就几乎难免会有绰号,不过好像没有人知道他绰号的由来。>.. 不过换一种情况,如果你的名字是阿比,就不需要绰号,也不必在后面加上自己姓氏的缩写。阿比——我猜是亚伯拉罕的昵称,但他一向说他就叫阿比,如果你真的说成亚伯拉罕的昵称亚伯,他就会纠正你——戒酒已十年,洗心革面,刚来纽约没多久。他是住在俄勒冈时开始戒酒的,后来他搬到加利福尼亚。几个月前他搬到纽约,开始出现在圣保罗和其他几个西城的戒酒聚会上。他四十出头,身高约五英尺十一英寸,中等体格,一张轮廓清晰的脸,可是你看过后就会忘记。他的五官不会给你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他的个性似乎也和外貌一样。我曾在六十三街基督教青年会大楼的聚会中听过他讲戒酒经历,但唯一记得的内容就是他以前喝酒,现在不喝了。他发言不多,内容通常温和而毫无特别之处。我猜想这大概是他的风格。戒酒协会里的发言通常都会是比较非个人化、比较接近小城聚会的形式,而他的做法也是如此。 我刚开始参加聚会时,曾听到一个女同性恋者谈到她知道自己喝酒可能已经成瘾,是因为她注意到自己常常猛然恢复意识时,嘴巴里正含着某个男人的那话儿。“我不喝酒时从不会这样。”她说。我有个感觉,阿比在俄勒冈的小镇一定不会听到这类东西。 赫布加入的时间跟阿比差不多,他上星期戒酒才满九十天。这是一个评判的标准;你得戒酒九十天以上,才能担任开场或参与服务工作。赫布是在一个白天的聚会上宣布戒酒满九十天的,我不在场,但只要他和我两个人都继续戒酒,或许我早晚会有机会听到他的故事。他大概五十岁,矮矮胖胖的,已经开始谢顶了,但身上有着某些刚戒酒会员特有的热心,近乎孩子气。 我自己没有那样过,也不曾像约翰以前那样对戒酒充满怨恨。目睹我戒酒过程的吉姆·费伯曾告诉我,我从一开始就很坚持,很认命,当然我可以再回去喝酒,但决定不这样做。我没法告诉你我是哪种类型的。我只记得逼着自己从这场聚会赶到下一场,担心参加聚会能有用,也担心会没用。 我不记得是谁提起死刑的。有个人说起,另外一个人针对这个主题谈了一些基本看法,然后“边墙约翰”转向雷说:“我想你是反对死刑的。”这个说法原可能是挖苦,但他其实并没有这个意思。这只是一种看法,带着心照不宣的暗示,因为大家知道雷是什么人,所以觉得他会反对死刑。 “我反对用在我的当事人身上。”雷说。 “哦,你必须反对,不是吗?” “当然,我反对任何刑罚用在我的当事人身上。” “他们都是无辜的。” “说无辜就太夸张了,”他承认,“我想,说无罪就行了。我接过几个可以处死刑的案子,一次都没有败诉过,但那些案子其实都不会真的处死刑。不过,只要你的当事人稍有一点点坐上电椅的可能性,就会让律师充满斗志。‘坐上电椅’——我这样说过时了,对吧?现在没有电椅了。他们会让你躺下,其实还非躺不可。他们会把你绑在推床上,进行一个寻常的医疗步骤。而你生还的希望比一般动手术低。” “我一直很喜欢的,”比尔说,“就是酒精棉。” 雷点点头。“因为上帝不准你感染葡萄球菌。让你很纳闷这是哪个天才医生发明的。我反对死刑吗?这个嘛,死刑其实不会有任何震慑作用,而且整个上诉和执行过程的成本要远远大于供养那些王八蛋吃住到老死的花费;死刑本质上的不文明,会让我们被列入独裁国家的行列;此外,它不同于雨水,雨水会落在善人也同样会落在恶人身上,死刑却只会落在穷人和低下阶层人身上。以上都可以先放在一边,不幸的事实是,偶尔我们会搞错,处决错人。不久前还没有人听说过DNA,现在它却让一堆定罪的案子翻案。谁知道往后鉴定科学还会有什么进展?而得州忙着处决的那些可怜王八蛋里面,其实又有百分之多少是无辜的?” “真可怕,”赫布说,“想象你知道自己没有做某件事,可是你又没办法阻止人家处决你。” “无辜冤死的人,”帕特 8bf4." >说,“向来就不缺。” 阿比说:“但有时唯一适当的惩罚,就是死刑。比如说,恐怖分子。你会怎么处置他们?” “马上射杀,”雷说,“如果不行的话,就吊死那些混蛋。” “可是如果你反对死刑——” “你刚才是问我会怎么做,而不是问我认为怎样才是对的。谈到恐怖分子,不管是本国的还是外来的,我才不在乎什么是对的。我会吊死那些狗娘养的。” 这些话引起一番热烈的讨论,但我大部分没听进去。基本上我很喜欢跟这些戒酒的朋友在一起,但我不得不说,他们一谈政治或哲学,或者任何他们当前生活之外的话题,我就没那么喜欢他们了。他们的讨论越深奥,我就越听不进去,直到中间我听到阿比的话,才忽然振作了一点。他说:“那阿普尔怀特呢?弗吉尼亚州里士满的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他杀了那三个小男孩,下星期的某一天要处决。” “星期五。”我说。雷看了我一眼。“我今天傍晚听朋友提起过,”我解释道,“听说证据确凿。” “根本就是压倒性的证据,”阿比说,“而且性变态凶手一有机会就会再犯。他们根本不会改过自新。” “这个嘛,如果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真的就表示要关一辈子不准放出来……” 我又开始听不进去了。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的案子当时并没有引起我太多兴趣,他究竟是有罪还是无辜我也没有看法,但他却无意间出现在两个截然不同的谈话中。这吸引了我的注意,不过现在我可以忘掉他了。 “我吃了爱尔兰式早餐,”我告诉埃莱娜,“有黑布丁,乔特别喜欢,喜欢得都忘记了那是什么做的。” “说不定黑布丁是符合犹太教规的素食,”她说,“用面筋做的。你去那边觉得陌生吗?” “有点,不过后来习惯了就好些了。菜单不像吉米的那么好,不过我点的菜还行。” “爱尔兰式早餐要做得难吃也不容易。” “我们可以找时间去,看你觉得那地方怎么样——现在我已经知道你对爱尔兰式早餐的看法了。顺便提一句,你提早回家了。” “莫妮卡晚点有约会。” “那个神秘男子吗?” 她点点头。莫妮卡是埃莱娜最好的朋友,她的男朋友都是同一类型的:已婚男人。一开始她会因为男朋友急着跳下床去赶最后一班去往新泽西州上鞍河区的火车而苦恼,后来她明白她更喜欢这样。她早上醒来不必闻口臭,而且整个周末都有空。这不是全世界最棒的事吗? 平常她都会炫耀她的已婚情人。他们有些会觉得很光荣,有些则很难为情,但现在这个是哪种99lib?类型,我们好像无从知道,因为他似乎设法让她牢记保密的必要性。她已经跟他约会好几个星期了,而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埃莱娜从她那里却什么都问不出来,只肯承认他聪明绝顶,而且——真的——非常喜欢保密。 “他们从不一起公开出现,”埃莱娜说,“甚至不会去某个迷人的小餐馆吃顿温馨的晚餐。她不能联络他,电话或电子邮件都不行;他打电话给她的时候,讲话都很简短而隐秘。他不会在电话里叫她的名字,也不希望她叫他。她甚至不确定这个男人告诉她的名字是不是真名,不过不管叫什么,反正她不告诉我。” “听起来她好像很乐于享受那种保密性。” “啊,那是毫无疑问的。她觉得很失望,因为她希望能跟朋友谈论他,但同时她也很喜欢这种不能谈论的神秘感。而既然她不知道bbr>他是谁,做什么工作,她在心里就可以自己乱编。比如是个政府的情报人员,不过连为哪国政府工作她都不能确定。” “所以都是由他打电话给她,然后他过去,然后两个人上床。就这样吗?” “她说这段关系不止是性爱而已。” “他们会一起看智力问答节目吗?” “如果会的话,”她说,“我打赌他知道所有的答案。” “每个人都知道答案。” “聪明。那就换成问题。他知道所有的问题。因为他比谁都聪明。” “真可惜我们不会有机会见到他,”我说,“听起来他好像有趣极了。” 第三章 “格林维尔惩治中心”位于弗吉尼亚州杰拉特镇外,从州首府里士满往南,开车要一小时。他停在警卫室前,摇下车窗,把驾照和典狱长的信拿给警卫看。他那辆有天窗的福特维多利亚皇冠车干净无瑕;他前一晚在里士满过夜,今天早上出城前,把车子开去清洗过。这辆车是租的,刚在高速公路上开了几百英里,并没有那么脏,但他喜欢车子干干净净,向来如此。保持车子洁净、头发整齐,而且鞋子擦得雪亮,他认为,要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可没有第二次机会。 他把车子停在警卫指示的地方,离正门入口不到三十码。入口上方的建筑正面有这座机关的名称:格林维尔惩治中心。这个名称简直多余,这幢建筑物几乎不可能是别的,线条平直的低矮建筑暗示着监禁和惩罚。 他旁边的乘客座上有一个公事包,但他已经决定不带进去,以避免要不断打开接受检查的麻烦。这会儿他打开来,拿出一本线圈装订的笔记本。他并不认..t>为自己有记笔记的需要,不过这是个有用的道具。 下车前他又从后视镜里打量自己。调整一下银色领带的结,顺了顺小胡髭。试了几个表情,最后决定采用悲伤的浅笑。他锁上车门。其实根本不必,在警卫塔阴影下的监狱停车场里,他觉得有人强行进入车内偷东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他下车向来会锁上车门。如果你总是锁的,就永远不会忘记。如果你总早到,就永远不会迟到。 他喜欢这类提示语。口吻坚定,甚至可以说是郑重,可以让别人印象深刻。长期一遍遍重复,可以造成近乎催眠的效果。 他大步走过柏油路面,朝入口而去,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穿着灰色西装,清爽的白衬衫,素净的银色领带。他的黑色皮鞋刚擦得很亮,悲伤的浅笑已经挂在薄薄的双唇上了。 典狱长约翰·汉弗莱斯也穿了灰色的西装,但两人相似之处也仅限于此。汉弗莱斯比他高几英寸,却胖了五六十磅。他行动灵活,看起来好像大学时代当过运动选手,至今仍有上健身房运动的习惯。他握手时给人一种坚定感和权威性。 “伯丁森博士。”他说。 “典狱长。” “嗯,阿普尔怀特同意见你。” “我很高兴。” “我呢,希望能更了解你对他的兴趣何在。” 他点点头,用大拇指和食指理理小胡髭。“我是心理学家。”他说。 “我知道。耶鲁的博士,大学是在弗吉尼亚大学念的。我自己也是从夏洛特维尔的弗吉尼亚大学毕业的,不过应该是在你之前。” 汉弗莱斯五十>.99lib.三岁,比他年长十岁。他知道这名男子的年龄,就像他知道他是毕业于夏洛特维尔的弗吉尼亚大学一样。网络太厉害了,你想知道的一切几乎都查得到,这条资讯让他在自己的履历上列了弗吉尼亚大学。 “耶鲁大学是让人觉得比较有名,”他说,“不过我如果对这个世界有任何贡献,那么就该归功于我在弗吉尼亚所受的教育。” “真的吗?”汉弗莱斯盯着他,他觉得他的凝视好像并没有审视的含义,而是更出于尊敬。“你自己是弗吉尼亚人吗?” 他摇摇头。“军人家庭。从小就到处搬家,大部分是在国外。我在夏洛特维尔的四年是目前为止我所待过最久的地方。” 他们简短回忆了母校的种种,发现他们各自当时所参加的兄弟会是友善的对手。他考虑过要说自己以前也是西格玛社的成员,但后来觉得那太牵强了。于是他另外挑了一个兄弟会,活动地址就和西格玛社隔两扇门。 他们谈完了母校,他解释自己对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的兴趣。他告诉汉弗莱斯,这次访问是一个大型研究计划的一部分,专门针对那些面对压倒性证据可证明他们有罪,却仍坚称自己无辜的罪犯。他说,他尤其感兴趣的是,谋杀犯面对死刑,还坚称自己无罪,直到被处决的那一刻。 汉弗莱斯听了,皱起眉头思索着。“你写给阿普尔怀特的信中,”他说,“提到说你相信他。” “我想给他这个印象。” “博士,这什么意思?你认为他是无罪的吗?” “当然不是。” “因为审判时所提出的证据——” “是压倒性的,而且是决定性的。那些证据说服了陪审团,也的确应该如此。” “听到你这么说,我真是松了口气。但我不明白你向阿普尔怀特先生暗示相反意见的动机。” “我想会有人质疑这种手法不道德,”他说着顺了顺胡髭,“我发现,为了赢得被访问者的信任和合作,就得给他们一些东西。我不打算给他们希望,或任何实质性的东西。不过对我来说,让他们以为我相信他们自己所声称的无辜,似乎是可以允许的。如果来访者满怀同情,他们就比较容易开口倾诉,而且说不定对他们自己也有好处。” “你为什么这么想?” “如果我相信某个人的说法,他自己也会比较容易相信。” “可是你其实根本不相信他们的说法。” 他摇摇头。“如果我对某个人有罪与否,有一丁点儿的置疑,”他说,“我选研究对象时就根本不会挑他们。我不是要调查司法不公。我访问的人都一定会受到公正的审判,也公正地被定罪,而且我必须说,他们被处死刑也是公平正义的。” “你不反对死刑。” “一点也不反对。我觉得维持社会秩序需要死刑。” “这一点,”汉弗莱斯说,“但愿我能有你那么肯定。我不反对你的说法,不过我处在一个不幸的位置,可以看到这个问题的两面。” “这不会让你工作起来更轻松。” “不能,也不会。但这是我工作的一部分,而且只是很小一部分,虽然占去我多得不成比例的时间和思绪。而且我喜欢我的工作,也觉得自己很称职。” 他让汉弗莱斯谈谈自己的工作,听着其中的艰辛和满足感,不时地点头、附和,外加一些同情的面部表情,激励对方不断说下去。反正不着急,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不会去别的地方,直到星期五,他才会被注射致命的毒药,被送到人人最后都要去的地方。 “哦,没想到跟你说了这么多,”最后汉弗莱斯终于说,“我本来还纳闷你要怎么让阿普尔怀特开口,不过我现在觉得,你要让他开口说话不会太困难。看看现在你根本还没引导我,就已经让我说了这么多。” “你讲的这些我很有兴趣。” 汉弗莱斯身子往前倾,十指交握放在书桌上的吸墨纸垫上。“你跟他谈的时候,”他说,“不会给他任何错误的希望吧?” 藏书网错误的希望?难道还有其他希望吗? 不过他说:“我的兴趣始终只是让他说出最想说的话。以我的角色来说,我会尽一切可能,帮助他接受眼前这种不可能解决的矛盾。” “是什么呢?” “他再过几天就要被处决了,而他是无辜的。” “可是你不相信他是无辜的。哦,我懂了。你们双方都假装相信他是无辜的。” “我是假装的。他自己说不定很相信。” “哦?” 他也往前倾,十指交叉,刻意模仿典狱长的肢体语言。“我访问过的一些人,”他告诉对方,“其实会对我用眨眼、点头或说话等方式,承认他们做了导致被判死刑的罪行。但这种人只有几个。而其他更多的人,都知道自己是有罪的。我可以从他们的眼睛看得出来,从他们的声音听得出来,或从他们脸上的表情明白,但他们不会向我或其他任何人承认。他们刻意隐瞒,想等最高法院下令延期,或州长半夜打电话来取消执行。” “现任州长秋天要竞选连任,而阿普尔怀特是全弗吉尼亚州最受痛恨的人。如果有人打电话,那会是医生打来的,祝他幸运,不必被扎好几针还找不到血管。” 对这个说法似乎应该报以悲伤的浅笑,于是他露出了那个表情。“不过据我所知,”他说,“很少有被定罪的人真诚地相信自己是无辜的。我指的不是那种声称自99lib?己有正当理由,或是无意间犯错,或是魔鬼唆使他们去犯罪的人;而是真的相信自己完全没做过的那种人。一定是警方陷害他们,证据一定是被栽赃的,只要真正的凶手出现,全世界就会知道他们其实是无辜的。” “这个中心里有三千名囚犯,”汉弗莱斯说,“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不记得自己所犯的罪,他们都说当时是因为吸毒或喝酒而失去意识。他们不必否认自己的行为,可是也不记得。不过你指的不是这种。” “对。有一些例子,尤其是阿普尔怀特所犯的这类性犯罪,犯罪者在行凶时处于一种精神错乱的状态,不过还没严重到让他们失去意识,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我所讨论的现象是在事发之后,这是典型的‘愿望为信念之父’。” “哦?” “姑且把我放在阿普尔怀特的位置上。假设我在某段期间内杀了三个男孩——那是在多久的期间内?两个月吗?” “我相信是。” “一个接一个地绑架他们,强行鸡奸,折磨他们,杀害他们,然后藏匿尸体,掩盖谋杀的证据。要么就是我找到一个方式让自己良心上过得去,要么我就是彻头彻尾的反社会者,根本就不会觉得良心难安。” “我从小就确信每个人都有良知,”汉弗莱斯表示,“但干这一行,很快就让人失去这种幻想。” “这些人神智健全,只不过缺乏一般人类的一种认知。他们知道是非对错,但不认为适用于自己。总之他们认为这些标准和他们不相干。” “而且他们可以很有吸引力。” 他点点头。“而且可以表现得很正常。他们知道什么是良知,他们了解其中的概念,所以他们可以表现得好像自己有良心似的。”悲伤的微笑,“嗯,我杀了这些男孩,我一点也不觉得良心不安,但接下来我被抓到了,被警方逮捕了,而且有很多证据证明我是有罪的。我现在关在监狱里,媒体骂我是本世纪最凶恶的坏蛋,于是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宣称我是无辜的。 “我如此宣称,而且越来越坚定。因为我不单要坚持自己是无辜的,还得有一副完全确定的姿态,因为如果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的话,别人又怎么会相信呢?我自己都真心相信这个说法了,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有说服力呢?” “换句话说,最后你也相信了自己的谎言。” “表面看起来是这样。我无法完全确定这个过程的一些细节和技巧,不过看起来就会是这样。” “听起来简直像是自我催眠。” “只不过自我催眠通常是一个有意识的过程,而我刚刚描述的大部分都是无意识的。当然,其中有自我催眠的成分,也有自我否定的成分。‘我不可能干这种事,所以我根本没做。’心灵的真相压倒了现实世界的真相。” “了不起。你让我恨不得多修几门心理学课。” “你这份工作就已经是一门速成课了。” “我是个行政官员,伯丁森博士,而且——” “叫我阿尼就行了。” “阿尼,我是个行政人员,一个工厂的设备管理员。我的任务是维持生产线运作,有问题出现时进行处理。不过你说得没错,这是一门研究人类心理复杂性的速成课。你知道,如果阿普尔怀特相信自己没有做——” “这一点我还不确定,但我觉得很可能是这样。” “嗯,那就表示不会有临终最后一刻的忏悔。” “如果他觉得没有什么可以承认的,那又怎么会有忏悔呢?” “一般来说也无所谓,”汉弗莱斯说,“因为不管有没有忏悔,我们都得给他打针,不过我考虑到那个男孩,第一个被害者的父母。我不记得他的名字,真不应该。我已经听过很多遍了。” “杰夫里·威利斯,是吗?尸体始终没找到的那个。” “对,就是他。杰夫里·威利斯,他的父母亲是佩格和鲍德温·威利斯,他们经历了漫长的煎熬,一切却无法结束。死刑有这点好处,能让受害者家庭有一个结束,这是终身监禁做不到的,可是对威利斯夫妇来说,死刑只是结束了一部分,因为他们被剥夺了埋葬儿子的机会。” “而在他们心里,始终不放弃儿子还活着的一线希望。” “他们知道他没有活着,”汉弗莱斯说,“他们知道他死了,也知道阿普尔怀特杀了他。那家伙上锁的书桌抽屉里有个牛皮纸信封,里头有三个玻璃纸小袋子,每袋里有一绺头发。其中一绺是杰夫里·威利斯的,另外两袋则各装着其他两个受害者的头发。”他摇摇头。“当然阿普尔怀特没有解释。当然肯定是有人把这些战利品栽赃放在他抽屉里,当然他从没见过这些东西。” “他自己可能也相信这个说法。” “现在所有人对他的期望,也是他离开这个世界时唯一能做的,就是告诉那对可怜的父母,他们儿子的尸体埋在哪里。这样可能会让州长打电话,至少将他的死刑延后,等找到那个男孩的尸体再执行。可如果他真的相信不是自己干的——” “那么他就不可能承认罪行,也不会说出埋尸的地点,因为他现在不知道尸体在哪里。” “如果他相信自己没犯下那些罪,那么我想他也不会供出尸体地点之类的信息了。可是如果他只是在演戏,而且能设法让他相信,说出埋尸地点最符合他自己的利益……” “我再看看能不能帮上忙。”他说。 第四章 牢房比他预期的大,环境也更加舒适。一个固定的水泥坐台放床垫,一张固定的、桌肚能容下双膝的小桌子。墙壁高处有个电视机,手碰触不到,遥控器固定在桌上,朝着电视。一把一次成形的塑料椅子——白色的,如果有两把以上便可以堆叠起来的那种——是牢房里唯一可移动的家具。两人试探性地握过手后,阿普尔怀特指着椅子示意他坐下,自己则坐在床上。 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是个英俊的男子,虽然坐牢的这几年已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他被捕至今已经五年,这是艰辛的、消磨灵魂的五年。岁月磨蚀了他宽阔的肩膀,挺直的背脊变得佝偻,也为他深金色的头发添上几抹白霜,甚至在他厚厚的双唇两侧刻下皱纹。他的蓝色眼珠可曾褪色?或许吧,也可能褪去的不是颜色,而是眼中的神采。那种遥远茫然的凝视,没有焦点地瞪着不远不近的地方,望向无边的深渊。 他说话时,声音平板,没有抑扬顿挫。“希望这不是什么诡计,伯丁森博士。希望你不是媒体派来的。” “当然不是。” “我已经回绝了媒体的要求。我不想接受采访,不想要什么说话的机会。我没有故事可说。唯一想说的就是我是无辜的,我活在一个噩梦中,而这种故事没有人想听。” “我不是媒体派来的。” “或是那个男孩的父母派来的?他们想知道他们的儿子埋在哪里,好把他挖出来安葬。上帝啊,如果我知道的话,难道不会告诉他们吗?” “他们认为你不愿意承认你知道那地方。” “为什么?三天后他们就要给我打一针综合化学药剂,我这短短的一生就要走向终点。不管我怎么做,都是一死。我不该被处死的,我这辈子从没伤害过任何人,但这不重要。十二个人看着证据认定我有罪,然后他们经过考虑,判我该因此受死,我不能怪他们判我有罪或判我死刑。我的意思是,看看那些证据嘛。” “我的电脑硬盘里有儿童色情图片。我书桌抽屉里的小玻璃纸袋里有那三个死去男孩的头发。埋尸地点找到了一条染血的手帕,上头的血是我的。我的电脑里甚至还有个文件,以极尽淫秽的第三者观点详述了其中的一桩谋杀案。文件已经删除了,但警方设法将它复原,那种东西只有丧心病狂的人才写得出来。里面描述的犯罪细节只有凶手本人才可能知道。如果我是陪审员,我也不会有丝毫犹豫。我的判决也只可能是有罪。” “他们没花太多时间审议。” “因为没有必要。我看过一份记录,是一个陪审员的专访。他们退庭审议时,每个人都说有罪。然后他们讨论证据,想找出可以驳倒其中一些证据的观点,然后又投票,还是没有异议。接着他们又讨论了一下,只是想完全确定每个人想法相同,然后正式投票,每个人都认为罪名成立,没有一个赞成无罪释放,所以实在没有理由再浪费时间。于是陪审团排成一列纵队回到了法庭,宣布他们的判决。然后我的律师坚持要陪审员各个表明自己的判决,他们就一个接一个说着同样的话。有罪,有罪,有罪。你还希望他们说什么呢?” “那量刑审呢?” “我的律师希望我改变说词。他从没相信过我,虽然他不会明说。哦,他干吗要相信我呢?如果把我的话当真,只会证明他是个多么无能的律师。” “他认为你如果承认是你干的,就可能有机会逃过死刑。” “那是妄想,”他说,“因为不管我承不承认,量刑都会是一样的。他要我表现出懊悔的样子。懊悔!那种滔天大罪,再怎么懊悔都不够。我又怎么能为自己没做过的事表现出懊悔呢?他没有明说我是满口谎言,不过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可是他也没坚持,因为他知道根本没有区别。陪审团决定判我死刑,花的时间不会比判我有罪更长。 “你觉得惊讶吗?” “我觉得震撼。后来法官宣布刑罚,我也觉得震惊。震惊和惊讶不太一样。” “没错。” “那个信息是,‘你快死了。’好吧,每个人都会死,但是有个人坐在那里告诉你,那真是个冲击。” “我可以想象。” “懊悔。你可以代替别人懊悔吗?我没法为我杀了那些男孩而觉得抱歉,因为我没杀他们,可是我的确很抱歉有人杀了他们。”他皱起眉,额头上冒出一道竖纹,跟他嘴角的皱纹正好相配。“他说如果我能告诉警方第三具尸体在哪里,一定会大有帮助。但如果我根本没见到那个威利斯家的男孩,根本不知道他在哪里,我能有什么好说的?他说,我可以告诉他,然后他可以说我是在坚持自己无辜的同时说漏嘴的。我说这实在不太合逻辑。这样一来我就是在坚持谎言的同时又承认那是撒谎。他软硬兼施地啰唆了一堆,我说其实也不重要,因为我对不知道的事情能说什么呢?你知道,我不在乎他相不相信我,或任何人相不相信我。我太太就不相信我,她甚至根本不想见我。她跟我离婚了,你知道。” “我听说过。” “我入狱后就没见过她,也没见过孩子。不,我收回这些话。我见过她一次。她来探监,问我怎么能做这种事。我说我是无辜的,bbr>要她相信我。可是她不相信,我心里有个什么东西死了,从那时开始,其他谁相信或不相信我,就不重要了。” 迷人,真是迷人极了。 “你信里说你相信我。” “没错。” “我想这只是让我答应跟你见面的一种手段。好吧,你达到目的了。” “我很高兴你因此愿意见我,”他说,“但我并不是耍手段。我知道你没有犯下那些令人发指的罪行。” “我几乎要相信你是认真的。” “我是的。” “但怎么可能呢?你是个理性的人,是科学家啊。” “前提是心理学首先是一门科学,不过很多人认为不是。” “不然还会是什么?” “是一门艺术。有些人会说,是一种黑暗艺术。你知道,曾有人想把诺贝尔奖颁给弗洛伊德,不是医学奖,而是文学奖。这是一种挖苦的恭维。我愿意把.99lib?t>我所做的事情想成是有科学基础的,普雷斯顿,不过——对不起,我叫你普雷斯顿可以吗?” “我不介意。” “我的名字是阿尼。A—R—N—E,是斯堪的那维亚的拼法,不过发音就像阿诺德的昵称。我父母都有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血统,我想不出他们干吗给我取个瑞典名字。不过这离题了,恐怕我忘了原来我在讲什么。” “你所做的事情是有科学基础的。” “是,当然了。”他没有忘了原来在讲什么,但他很高兴因此得知阿普尔怀特注意听他的话。“但即使是纯科学也有直觉的成分。大部分科学发现都是出自直觉,勇于尝试,而与逻辑或科学方法没有什么关系。我知道你是无辜的。我很确定这一点,毫无怀疑。我无法向你或向自己解释我是怎么知道的,但我就是知道。”他给了阿普尔怀特一个更为温柔的同情的浅笑。“恐怕,”他说,“你也只能相信我了。” 阿普尔怀特只是注视着他,他的脸此刻变得温和而不设防。然后,没有想到的是,泪水开始流下他的脸庞。 “对不起,我已经有,要命,我甚至想不起来多久没哭过了。很多年了吧。” “没什么好道歉的。或许应该道歉的是我。” “为了什么?为了你是第一个相信我的人吗?”他匆匆一笑,“不过也不完全是这样。这几年我收到过半打女人的来信。她们就是知道我不可能做这种事,她们关心我,希望我明白在我需要的时候她们会多么坚定地支持我。我听说死囚牢房里每个人都收到过这种信,你所犯的罪愈令人发指,愈轰动,你收到的信就会愈多。” “这是一种难以理解的现象。” “她们大部分还会寄照片来。我没留着照片,其实信也没留,我连回信都不考虑,不过有两三个人还是照常一直写信来。她们想来看我,其中有一个就是不肯放弃。她想嫁给我。她解释说,现在既然我已经离婚了,我们就可以结婚了。根据她的说法,这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但无论如何,这是个我不想履行的权利。” “是啊,我觉得你不会愿意的。” “而且我从不认为她或其他人真心相信我是无辜的。因为她们不会想跟一个即将无故冤死的可怜混蛋谈情说爱。她们想要跟一名恶魔化身的男子有一段浪漫韵事,或浪漫韵事的幻想。她们每个都想成为那个无私的女人,能够在这个罪大恶极的男人身上看到一点点良善,而如果我可能拧断她们的脖子,好吧,这个危险性只会让整件事更加刺激。” 他们又聊了些人类的怪异行为。阿普尔怀特如他所料的那样非常聪明,用词丰富,而且逻辑清晰。 “再跟我说一次,阿尼,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他思索了一会儿。“我想是因为你符合一个标准,刚好是我最近感兴趣的。” “你感兴趣的是什么?” “一定有个更好的字眼,不过我想到的是‘在劫难逃的无辜。’” “在劫难逃的无辜。你和我是这世上仅有的两个认为我无辜的人。在劫难逃的事,人人都很清楚。” “我感兴趣的,”他说,“是处在你这个位置的人,如何面对无法避免的命运。” “冷静面对。” “是,我看得出来。” “我仔细想想,每个有脉搏的人都被判了死刑。有些人的死刑来得比较快。绝症末期的人。他们跟我一样无辜,只因为某些细胞出了毛病,又没有人及时发现,他们就得提前死亡。他们可以责备自己,说他们应该戒烟,不该拖延年度健康检查,应该吃少一点,多动一点,但谁知道那真会有什么差别呢?反正人总是难免一死,这不是他们的错。所以我也一样,而且也不是我的错。” “每一天……” “每一天,”他说,“我都更接近终点。我告诉我的律师不必费事去申请延期了。如果我逼他的话,可以再拖一两年,可是干吗呢?我每天也不过就是在原地踏步,再拖下去也不过多踏一些步罢了。” “那你怎么熬过这些日子呢,普雷斯顿?” “没那么多日子可熬。星期五就是行刑日了。” “是的。” “星期五之前,我只要再熬几十个小时了。他们每天会送三次食物来给我。你一定以为我会吃不下,不过长期以来都早有准备了,所以胃口不受影响。他们送食物来,我就吃掉。他们送报纸来,我就看。如果我要求,他们会带书给我。不过最近我不太想看书就是了。” “你还有电视。” “有个频道一直在重播警察剧集。《重案组》、《法网游龙》、《霹雳警探》,有一阵子我迷上了,一个接一个地看。然后我明白了自己在干什么。” “逃避现实?” “不,我本来也以为是这样,但结果不是。我是在寻找一个答案,一种解决。” “解决你的两难困境。” “正是如此。想必其中一个节目会有解答。我会看到什么,然后就会有那种‘啊哈!原来如此’的一刻,天启的那一剎那,就能拯救我自己,而且找出真凶。”他摇摇头,“你听到我说的吗?‘真凶’。老天在上,我讲这些话听起来真像O.J.辛普森。”他嘬起嘴唇,发出一个无声的口哨。“我一明白自己为什么看那些节目,就再也看不下去了。完全失去了兴趣。其实我也没有太多可看的节目。美式足球,赛季时可以看,但现在赛季结束了,要到秋天才会开打。我已经看完我的最后一个美式足球赛季了。” “其他运动呢?棒球?篮球?” “我以前打过篮球。”他眼睛眯了一下,好像在回想,可是想不起来,就算了。“我会看大学篮球赛。地区锦标赛和最后四强赛。大学篮球赛季结束后,我就失去兴趣了。前几天我看了场职业篮球赛,不过没法专心。而对棒球我始终就培养不出兴趣。” “所以你不常看电视。” “不。看电视可以打发时间,这就是它的吸引力之一,不过看电视也同时是浪费时间,而我已经没剩多少时间了,禁不起任何一丁点儿浪费。你刚刚问我怎么熬日子。没什么好熬的。我就坐在这里,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接下来你就发现星期五快到了,我只要撑到那天就行了。” “我该走了,”他说,从那张白色塑料椅子上起身,“我占用你太多时间了,何况你已经说过你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跟你谈话很愉快,阿尼。” “是吗?” “这是我第一次碰到有人认为我是无辜的。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形容那有多么特别。” “真的吗?” “哦,绝对是。自从警方给我上了手铐、宣读了我的权利后,每次谈话都有一种无形的压力,因为每一个人,甚至想帮我的人,都相信我就是个恶魔。那种压力始终存在,你懂吗?而今天这种压力头一回不见了,我可以没有戒心地跟人谈话,和另一个人好好相处。我已经想不出有多久没有这样谈过活了。自从我被逮捕以后吧,但说不定更久。很高兴你来看我,而且很遗憾你要走了。” 他犹豫着,然后试探地说:“我明天可以再来。” “可以吗?” “接下来几天我没有什么事。我明天会再来,如果你欢迎的话,接下来几天我都可以来。” “哦,耶稣啊,”阿普尔怀特说,“是的,我欢迎,当然欢迎。你随时来,我反正都在这里。” 第五章 周末的一个聚会上,一个我见过的女人走上来,说她听说我是个私家侦探,对不对? “算是吧。”我说,解释说我已经半退休了,而且没有执照,这表示我没有任何正式身份。 “可是你可以调查某个人,”她说。 “有特定的人选吗?” “我得考虑一下,”她说,“你可以给我联络的电话号码吗?” 我给了她一张名片,是新印的那批,上面有我的手机和公寓电话号码。我尽量拖到不能再拖,直到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荒谬可笑的那种感觉压过了本性中的顽固,才买了手机。我有一半时间会忘了带,即使带在身上也会忘了打开,不过星期一早上我带着、而且开机了,电话响起时,我还能顺利接听,没有不小心按错键挂断。 “我是露易丝,”她说,“你给过我名片。前两天晚上,我问你能不能帮我调査某个人,然后——” “我记得,当时你说要考虑一下。” “我已经考虑过了,想跟你谈一谈。可不可以找个地方碰面?” 我正在跟TJ吃早餐,我笨手笨脚地接电话时,他努力绷着脸没笑。“我在晨星餐厅。”我说。 “真的?因为我就在火焰餐厅。” 晨星就在第九大道和五十七街交口的西北角,火焰则在同一个街区靠五十八街那头。两家都是典型的纽约式希腊小餐馆,没有一家会登上纽约的美食排行榜,但两家都不太糟,而且天知道,都很方便。 她说:“你还会在那边待十五分钟吗?我想喝掉这杯咖啡,然后我想出去抽根烟,抽完就去晨星,如果你还在那里的话。” “我们的主菜还没上呢,”我告诉她,“你慢慢来。” “我觉得自己这样很可笑,”她说,“我有了这段浪漫恋情,感觉上是会有结果的,而一段感情应该是建立在彼此互信的基础上,如果我雇一个侦探去调查这个家伙,这证明我付出了多少信任呢?感觉好像我一开始就在阻挠这段感情发展。” 露易丝年约三十七八,中等身高,中等身材,长着深褐色的头发和淡褐色的眼珠。年轻时的青春痘在她的双颊和尖下巴上留下了轻微的凹疤。她穿着上班的裙子和宽松短衬衫,洒了香水,那种花香遮不住她身上的烟味。 她来到我们这桌,有点惊讶我不是一个人。我介绍说TJ是我的助理,让她稍微安心一些。TJ是个二十来岁的黑人小伙子——我不知道他的确切年龄,不过这么说来,我也始终不知道他姓什么,但他其实已经算是我的家人了——今天早上他一身轻松打扮,穿着宽松褪色的厚棉布短裤,上身是一件拆掉袖子和领子的黑色T恤。他看起来不太像我的助理或任何人的助理,而像毒贩的帮手。我看得出来如果我单独出现她会比较自在,不过这么一来,我事后又得跟TJ转述,我想反正她可以适应,结果也的确如此。 我说:“任何持久的感情关系都是以信任为基础的。” “我就是一直这么告诉自己的,可是——” “信任也是大部分欺诈和骗局的关键元素。没了信任就不可能骗得成。如果你能确定没有什么难以容忍的原因不去信任他,那么要自己信任他可能就会比较容易。” “这一点我也不断提醒自己,”她说,“这样好像很不堪,可是我对他一无所知,这个事实我就是无法忽略。又不是说我们的父母是世交,或我们是在教会活动里认识的。”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在网上。” “那种交友网站吗?” 她点点头,告诉我网站的名字。“我不知道这个城市其他人到底是怎么认识朋友的,”她说,“我整天工作。事实上我再过二十分钟就得回去上班,不过我迟到十分钟也不会让庭克贝公司倒闭。我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去参加戒酒协会的聚会。我上一个男朋友是在聚会里认识的。这让我们省掉互相寒暄试探的步骤,可是一旦合不来,其中一个人就得换个聚会地点了。”她瞥了一下我的左手。“你结婚了,对吧?她也是聚会里的人吗?” “不是。” “你们怎么认识的,不介意我问吧?” 我们相遇是在一个下班后的酒馆里,“丹尼男孩”比尔的老座位。当时她是个年轻的应召女郎,而我是警察,有老婆和两个小孩。不过露易丝不需要知道这些,于是我只说我和埃莱娜已经认识很多年,失去联络后又再度重逢,两个人就认真起来。 “真浪漫。”她说。 “我想是吧。” “嗯,我以前的男朋友,老天让他们留在记忆里就行了。我高中的男朋友很可爱,可是我有一次在半路呕吐的事情他始终没法忘记,那是在……哦,别提了。耶稣啊,真希望我能在这里抽烟。既然这里可以喝咖啡,那就应该也可以抽烟才对。我们那位翘屁股市长该去操他自己。你能相信他也想禁止户外吸烟吗?我的意思是,他以为他是谁呀?” 她没有等我们回答,而我其实也一时想不出答案。“我应该回到正题了,马修。我在网络上认识了这个家伙,有很多交流,一开始是写电子邮件,然后是传送即时消息。你知道即时消息是什么藏书网,对吧?那是某种线上交谈。” 我点点头。TJ和埃莱娜常常互相传送即时消息,就像两个小孩扯根线,在两端绑着罐头似的。TJ就隔着马路住在我们正对面,是我住了很多年的那间旅馆房间里,每星期会过来吃两三次晚饭,他和埃莱娜可以随时打电话彼此联络,但显然网络即时消息有一种难以抗拒的魅力。他们会注意到另一个人在线上,接下来他们就像两只喜鹊似的聊了起来。 “网络联系会让人很亲密,或至少让人有那种感觉。人们在电子邮件中会卸除防备,或者一开始就不会带着防卫心理。我的意思是,一切都很容易。你打字就好像在写日记似的,还没有时间仔细思考就敲了‘发送’键,信就寄出去了。你甚至没办法检查拼写,更别说思考一下你是不是真想告诉他你高中四年级时堕过胎。所以感觉上很亲密,因为你可以了解对方很多事,但也只是他选择要告诉你的部分,而且你只是在屏幕上阅读。那些只是字,没有声调,没有脸部表情,没有肢体语言。其他空白由你自己在心中填补,而且随你任意编造。但不见得会跟本人一样。早晚你们会交换照片,就是网上照片——” “我知道。” “于是你知道他长什么样子,但那也只是屏幕上的图像,就像屏幕上的文字。你还是不了解他。” “可是你见过这个人。” “啊,当然。如果这一切只不过是网上的调情,我不会拿来浪费你的时间的。我大概在一个月前跟他碰了面,后来又见了他七八次。这个周末我们没在一起,因为他出城去了。” “我想你们很合得来。” “我们喜欢彼此,被对方所吸引。他长得不错,但不英俊。我对英俊帅哥没兴趣。有个心理咨询师曾告诉我这是自尊心的问题,因为我觉得自己不配有个英俊的男朋友,不过我不觉得是这么回事。我只是不信任长得太好看的男人。他们通常都很自恋。” “我就有这毛病。”TJ说。 她咧嘴笑了。“不过你处理得很好。” “尽力而为。” “我喜欢那个人,”她说,“他不会急着把我弄上床,不过我们都知道那是早晚的事,而且我们没花太久就走到那儿了。结果很美好。他喜欢我,我也很想乐不可支地告诉全世界我恋爱了,可是却有什么东西阻止了我。” “他有什么事情是你不知道的?” “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嗯,他有什么事情是我是‘知道’的?他四十一岁,离过婚,独自住在奇普斯湾那一带。他是自由职业者,替公司设计一些直接邮购广告。有时他得长时间工作,有时又闲着完全没生意上门。不是忙得要死就是闲得要死,他说。” “他有办公室吗?” “就在家里。这是我们都去我家的原因之一。他那边乱七八糟的,他说,他都睡在沙发上。而且还不是那种可以掀开的沙发床,因为他的书桌和档案柜占据了太多空间,根本没有地方把沙发打开。他有个传真机,有个复印机,还有电脑和打印机,其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 “所以你从没去过他家。” “对。我说过我想去看看,他总说家里很乱,还得爬四层楼,上去只为了看那团混乱。听起来好像很合理,但当然他说的也可能是实话。” “也说不定他结婚了。” “说不定他结婚了住在别的地方。我想过要去他住的那幢大楼,至少看看信箱上是不是他的名字,但我连他的地址都不知道。我有他的电话号码,可是是手机。他有可能结婚了,可能是个骗子,我只知道,他还可能是个他妈的连环杀手。我倒不是真的认为他是前面讲的那种人,不过问题是我不能确定,而且如果我隐隐的有这些疑虑,情感上就无法摆脱那些感觉。” “而且听起来,不是埋在心99lib?底的太深处。” “对,你说得没错。那些疑虑一直存在,挡在中间。”她皱起眉头,“我收到了一封垃圾电子邮件,每个人都会收到,从信里可以连到一些网站,站上宣称可以查出任何人的真面目,我去过那些网站,很受诱惑,但也就到此为止。总之,我也不知道那些网站有多可信。” “可能不一定,”我说,“这些网站只是让你进入各种可以公开取得的资料库。” “网上什么都查得到,”TJ说,“可是只有一部分是事实。” “他的名字是大卫·汤普森,”她说,“或至少我以为他的名字是大卫·汤普森。我试过雅虎上的人物搜寻那一项,如果他名叫海勒姆·韦瑟瓦克斯,事情就会简单得多。你不会相信里头有多少个大卫·汤普森。” “太大众化的名字会很难查。你一定知道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吧。” “ href="/-cgi/l/email-prote" class="__cf_email__" data-cfemail="5410001c3b3a242761606261143c3b2039353d38">[email protected]。谁都可以去Hotmail拿到一个免费账户,只要上他们网站登记就行。我在雅虎有个账户,Farelady。F—A—R—E,就和地铁车费那个字一样,因为我天天乘地铁上下班。”她看了眼手表,“还好,我住在八十七街,搭到哥伦布圆环。然后我吃了百吉饼喝了咖啡,接着来到这里,从这里走到我办公室只要五分钟。我会在路上抽一根烟,因为那个他妈的办公室当然是禁烟的。我可以在办公桌里藏一小瓶酒偷喝,没问题,可是抽烟却不准。我提过他抽烟吗,我是指大卫?”? “没有。” “我在网络的征友广告上特别注明了。不只说我抽烟,而且说我希望找抽烟的人。很多人会说他们可以忍受,但结果还不是手在空中挥呀挥的,或者跑去开窗子。我才不想碰上这种事。我一天戒一次酒,也不用麻醉药品,我连经痛药都不吃,所以我想我爱抽多少烟就可以抽多少,管他市长说什么。”她大笑起来,“耶稣啊,听听我说什么?‘嘿,露易丝,何不告诉我们你真正的感觉?’其实是,我知道哪一天我会戒烟的。我甚至连谈都不想谈,但哪一天我准备好了,就会戒了。而且呢,最可能发生的时候,就是当我有幸遇到一段完美的感情,结果对方是个烟抽得像烟囱的老烟枪,而他最不想做的就是戒烟,最后他抽烟会搞得我发狂。” 那是个艰难的古老世界。“大卫知道你参加戒酒聚会吗?” “他喜欢人家叫他戴夫。是的,我一开始就告诉他我在戒酒,那时我们还只知道对方的网络昵称。他说些什么如果能共享一瓶葡萄酒一定很美好之类的,我想让他知道这种事不会发生。他只是在社交场合稍微喝一点。或至少跟我在一起是这样,不过这点我也不知道,因为他也可能是跟我在一起时很节制,但我不在眼前时,他随便就能灌下半打啤酒。” 她给了我一张照片,是他以前寄过来的,她下载后印出来。她向我保证,这张照片跟他本人很像。照片里是一名男子的头部和肩膀,脸上露出大部分人面对镜头时硬挤出来的那种微笑。他看起来很好相处,有个方下巴,唇上一道仔细修剪过的小胡髭,满头深色头发。当然,他不像电影明星那么帅,不过我觉得他看起来还不错。 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她会把照片要回去,可是她已经下定决心,往后一靠。“我真恨自己要这么做,”她说,“可是如果不做,我会更恨我自己。我的意思是,这类报道很多。” “是啊。” “我不是什么女继承人,不过我有些投资,银行里也有点钱。我住的公寓是自己买下的。所以我会有失去财物的风险,你懂吧?” 她离开后,我请侍者过来结账。之前她想留一元咖啡钱给我,但我想我还请得起她。她给了我五百元当聘雇费,换来了一纸收据,还有我对自己基本原则的解释:我不会给她写详尽的报告,但如果发现什么会通知她,我调查时会刻意小心,不让他知道这些调查是谁主使的。我会自己负担种种费用,但无法估出金额是多少,如果最后我花的时间超过五百块,我会通知她,而她可以决定要不要再付给我。这套方法对某些人来说有点太乱,但她没有意见。也或许她只是急着想出去抽根烟。 “很高兴我没那习惯,”TJ说,“你以前抽烟,对吧?” “一年抽一两次,”我说,“我会喝酒,喝得陷入某种心情,于是去买一包烟来,然后一根接一根,连续抽上六根或八根。然后我会把剩下整包烟给丢了,接下来好几个月都不会想抽。” “很诡异。” “我想是吧。” 他伸了根手指放在那位据说是大卫·汤普森的照片上。“要我去看看网上的消息吗?” “我也正希望你去查呢。” “你知道,”他说,“我能做的事情,没有一件是你自己不能做的。你只要用埃莱娜的苹果电脑就可以查了。你现在连拨号登录都不必了,因为她装了数码用户专线,只要打开电脑就上网了。你就先上Google,到处查查,看能找到些什么。” “我老担心我会打坏什么东西,” “连半滴汗都不必流,大哥。不过没问题,我会查查看。现在我们来复习一下,看我们对这家伙知道些什么。” 不必花太多时间复习,因为我们所知不多。我建议了几个可以调查的方向,我们两个人都做了些笔记,然后他把椅子往后一推,站了起来。“我最好回我的房间去,”他说,“十分钟前开盘了。” “你做得还好吗?” “有时候还过得去。有时候整个市场都在涨,随你做什么都像个投资天才。除非你是在做空头交易,那你看起来就会像个傻瓜。” 我有两个成年的儿子,迈克尔和安德鲁。迈克尔和他太太琼住在加州的圣克鲁斯,而上回我听说时,安德鲁在怀俄明州。我不确定是哪个城市,他最近搬家了,但我不知道是从夏安市搬到拉若米,还是从拉若米搬到夏安,我想反正也不会太重要,因为那是圣诞节前后的事,之后他可能又搬过了。自从四五年前他飞到东岸参加他母亲的葬礼之后,我就没再跟他见过面。迈克尔后来又来过纽约一趟,是前年夏天匆匆来出差,去年他第二个女儿出生时,我和埃莱娜飞到那边待了几天。 他们给小女儿取名安东妮亚。“我们想给她取名纪念妈妈,”迈克尔告诉我,“可是我们两个都不是很喜欢安尼塔这个名字,安东妮亚的字母完全一样,其中多了一个O和一个N。琼说这代表的意义是,‘安尼塔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你妈会很喜欢这名字的。”我说,心里很怀疑是否如此。我三十年前就跟安尼塔分手了,即使是当时,我也不是很清楚她喜欢什么或不喜欢什么。 “我们本来有点希望是个男孩。好传宗接代,你懂吧?不过超声波结果显示是个女孩,老实说我们都松了口气。至于梅勒妮,嗯,这点她倒是态度明确,她想要个妹妹,就这样,没什么好讨论的。她不接受一个弟弟当代替品。” “他们可能会再生一个,你知道,”在回纽约的飞机上,埃莱娜告诉我,“好把斯卡德这个姓给传下去。” “这个姓没那么少见,”我说,“有一次我查过,有几百个姓斯卡德的遍布全国。据我所知,说不定还有几千个,还有一个家族共同基金。” “没有孙子你不在乎吗?” “一点也不在乎,而且我得说,安东妮亚配上斯卡德这个姓,比安东尼奥好得多。” “嗯,”她说,“这点我赞成。” 重点在于,我跟两个儿子之间有一段距离,而且不止是地理上的距离而已。我没真正一路看着他们长大成人,只能隔得老远看着他们的变化。这一切都让我很高兴有TJ为伴,因为我不了解他的种种——比如他的姓,或者他的名字TJ是不是哪两个名字的缩写——因而更能够仔细且近距离地看着他自我实现。 几年前他开始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里混,显然是用吹牛绝技糊弄过了校警。他旁听各式各样的课,所有课外指定阅读的参考书几乎都乖乖读完,或许比百分之九十修同门课拿学分的学生还要学得更多。偶尔他会写篇报告,只是为了想写,如果碰到觉得老师很有同情心,他就会把报告交上去。有个历史系的教授拼命想拉他去注册,还很有把握可以弄到一堆奖学金,让TJ几乎不必花钱就能完成常春藤名校的教育。但TJ说他差不多已经完成了同样的教育,何况还可以自由选课。如果埃莱娜建议说一张哥伦比亚大学的文凭可以为他打开很多扇门,他就反驳说那些门都是通往他不想进入的房间。 “何况,”他瞪大眼睛说,“我是个侦探,我已经有事业了。” 最近他又跑去旁听一些商学院的课。他穿得像个商学院学生,乘地铁在靠近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一六街下车时,就藏起自己的街头嘻哈风格黑话,不过我怀疑至少有一些教授知道他不属于那里。如果这样,他们也就一定明白这个人是真的想听课,但并不打算拿个哥伦比亚大学的管理硕士学位。那他们又干吗要为难他呢? 我不认为哥伦比亚商学院的课程有多少是针对股票市场的,不过TJ很有兴趣,找到了一些书和杂志来阅读,到了放暑假的时候,他已经在西北旅社的那个房间里做起了操作短线的当日交易者,小小的电视机成天播放着BC财经台的消息,而他的电脑——把几年前我们买给他当圣诞礼物的那台换成了更高效能的新电脑——则准备好做线上交易。他在网络证券公司Ameritradeg开了户,虽然我无法想象他有多少资本可以玩股票,但至少足够让他开始,而且他显然都能设法不欠债。 “他搞不好会破产,”埃莱娜说,“可是就算破产了又怎么样?如果早晚要破产,那发生在他这个年纪还比较好一些。何况谁知道?说不定结果证明他是个股市天才。” 他很少谈论输赢,所以很难判断他做得怎么样。他没开着宝马或穿定做的西装,但他也没误过任何一餐饭。我猜想他会一直玩到再也不想玩为止,届时他一定会有一些获利盈余。他向来如此。 第六章 杰拉特镇外就有家红屋顶旅店,正位于九十五号州际高速公路出口旁,不过他仔细考虑后判断这里离得太近了。往南二十英里就是北卡罗来纳州的州界,他又多往前几英里,在罗阿诺拉皮兹城的出口下来,那里有好几家汽车旅馆可以选择。他挑了一家连锁的戴斯酒店,要了个房间。他用阿尼·伯丁森的名字登记,给了旅馆职员一张这个姓名的VISA卡,说他星期五早上退房。 他的房间如他所要求的,位于后幢的顶楼。他把车子停在后面,拎着他的公事包和蓝色帆布野营袋上楼进了房间。他把行李打开,衣服拿出来,笔记本电脑放在书桌上,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则放在床头桌上。之前准备行李时,他想到南方是个奇怪的区域,每个郡的饮酒法令都不一样。某些地方只能买到啤酒,某些地方则什么酒都喝不到。而如果有酒铺的话,则营业时间又很怪又有限。如果想在酒吧喝杯酒,可能就得去所谓的私人俱乐部买个会员身份。花上五块或十块钱,你就享有会员的资格和种种特权,意思就是只要你身上的钱够,就可以在那边买酒喝,随你爱喝多少。 他觉得这一切都没有道理,但这些不重要。反正事情就是这么运作的,而他必须做的——向来如此——就是决定事情如何运作,而且如何采取适当的行动。 他拿了旅馆提供的塑料桶到走廊那头去拿冰块,然后对着一次性的塑料平底杯皱眉。旅馆收你那么多钱,你会以为他们应该提供适当的玻璃杯,可是他们偏不,所以你只能跟平常一样应对。面对人生,你只能随遇而安。 他给自己调了杯酒,啜了一口。用玻璃杯喝起来滋味会更好,不过光想这个也没用。那只会破坏他享受苏格兰威士忌的乐趣,而事实上这瓶确实是很好的威士忌,酒体饱满、带着烟熏味,清爽提神。今天他忙了一天,却没有什么头绪。他手持塑料平底杯坐在一把椅子上,慢慢喝着那杯酒,品尝其中的滋味。他闭上双眼,调整呼吸,让呼气和吸气配合着身体的节奏。他让自己感觉到酒力,感觉到酒精在血管中发挥作用,然后他想象着,酒对于身体和灵魂,就像用来加入一辆老汽车引擎里的机油,它可以填平老旧金属上所有的刮伤和凹痕,覆盖内层,消去摩擦力,增加效能,排除障碍,减少震动。 他睁开眼睛后,用手机打了个电话。对方在铃响第三声时接起。他说:“嘿,比尔。是我。哦,没什么,只是想到打个电话跟你说一声。我眼前满桌子的工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脱身。嗯,我本来希望今天晚上能跟你碰面的,不过看起来不太可bbr>能了。不,我很好,只是忙得像个独臂工人在蜂巢里贴壁纸似的。嗯,老朋友,你也是。保重。” 他挂了电话,坐在书桌前,插上了笔记本电脑,上网检查他的电子邮件。看完之后,他又打了个电话,然后再给自己倒杯酒。 上午,他又回到格林维尔。阿普尔怀特看到他似乎很惊讶,不过那种喜悦是真诚的。他们握了手,各自坐在老位子上,阿普尔怀特坐在床上,他则坐白色塑料椅。一开始他们试探着说话,从天气谈到上一届美式足球超级杯,然后陷入一段尴尬的沉默。 阿普尔怀特说:“没想到今天还能见到你。” “我说过我会来的。” “我知道。我也相信你是真心的,可是我以为你走后就会改变心意。你会想回家,回到太太和孩子身边。” “我没太太,也没孩子。据我所知是如此。” “据你所知?” “这个嘛,谁知道一次年少无知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不过这类行为不多,而如果我是某人腹部隆起的原因,那么我相信一定会被告知的。无论如何,没有什么事情要我急着赶回家。” “你家在哪里,阿尼?我想你没告诉过我。” “康涅狄格州的纽黑文市。我在耶鲁大学念博士,从此没搬过家。” 这让他们怀念起大学时代,对于两个彼此没什么特别的话要讲的男人来说,这向来是个有用的话题。昨天用在典狱长身上,今天也同样管用。他谈到了夏洛特维尔的弗吉尼亚大学——说词最好一致。阿普尔怀特则是毕业于田纳西州纳什维尔的范德堡大学,这让他们开始讨论起乡村音乐。他们一致同意,现在的乡村音乐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了。现在太商业化、太精致,太追求排行榜了。 有些事情他们一直避而不谈,而迟早会有人提起,问题是谁去提。他自己几次要提起这个话题了,不过却按捺着,最后阿普尔怀特叹了口气,宣布道:“今天是星期二。” “是啊。” “明天,明天,”他吟诵着,“再一个明天。麦克白的独白。‘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一天地蹑步前进/直到最后一秒钟。’只不过这回蹑步走到第三个明天就要停止了。” “你想谈谈死亡吗,普雷斯顿?” “有什么好谈的?”他想了想自己的问题,摇摇头,“我无时不刻都在想死亡的事情。我或许可以想出一些事情来谈。” “哦?” “有时我简直是盼着死亡到来。好结束这一切,你明白吗?好让我做下一件事。只不过,当然,这次不会有下一件事情了。” “你确定吗?” 他的眼睛眯起来,表情变得很戒备。“阿尼,”他说,“很感激你给予我的友谊,但我得搞清楚一些事。你不是来这里拯救我他妈的灵魂,对吧?” “拯救世人这种事我恐怕是有点外行。” “因为如果你是来这里推销地狱的恐惧或天堂的希望,我是不买账的。曾有几个神职人员想来见我。不过很幸运,这个州对于他们计划要取其性命的人,也会相对地给予某些事情的控制权以作为补偿。我不想见的人就不必见,所以那些牧师都进不了我的牢房。” “我发誓我不是神父、牧师,或犹太拉比,”他温和地笑着说,“我甚至不是个虔诚的教徒。如果我相信你真的有灵魂,而且可以拯救,需要拯救,那么也许就会想到要拯救你的灵魂。” “你认为你死时会是什么样?” “你先说。” 他的话似乎不容争辩,而阿普尔怀特似乎也不想抗拒。“我觉得就是到了终点,”他说,“我认为一切结束,就像电影放完了最后一卷胶片。” “没有最后的工作人员名单?” “完全没有。我想整个世界照常运转,任何人死了也都是这样。主观上,我认为这就像重新回到出生前,或可以说母亲受孕前那种虚无的状态。首先,要接受自己不再存在这个概念就很难,不过只要想到自己没出生前的这么多个世纪,这么几千年,整个世界没有你,还是照样运转无误,你就会觉得好过点。” “有人听说过濒临死亡的体验……” “有个隧道,还有白光吗?那是某种幻觉,很可能有生理学的原因,有朝一日医学科学无疑将能够向我们解释这种现象。我不会有机会听到那些解释了,但我猜反正我也照样可以活下去,或仔细想想,也照样可以死去。” “黑色幽默。” “在我们这个文明时代,很难找到真正的绞刑架,所以这个说法得改了,应该说,用打针总比用绞索好。不过现在该你了。你想我们死的时候会是什么样?” 他没有犹豫。“我想我们会突然昏死过去,普雷斯顿。我想就像睡着了,但不会做梦,也不会醒来。而且为什么死亡那么难以置信呢?难道我们以为牛会从屠宰厂直接升上牛的天堂?我们的意识有什么特别之处?凭什么得以幸存?”他露出同情的浅笑,“虽然我期望自己能被拉进隧道朝向白光而去。不过当我冒出隧道尽头时,我将不复存在。或许我将成为那道白光的一部分,也或许不会,不过反正又会有什么差别呢?” “我明天想再来,普雷斯顿。” “如果你能来就太好了。你觉得他们会让.99lib.你进来吗?” “我想不会有任何问题。典狱长认为我可能会达到某个目的。” “帮助我乖乖认命?” 他摇摇头。“他希望你能告诉我,威利斯家那个男孩的尸体埋在哪里。” “可是——” “可是如果我真心相信你是无辜的,又怎么可能企图去达到这个目的呢?你想说的是这个吗?” 他点头。 “恐怕我是有些事情瞒着汉弗莱斯典狱长。我可能误导他,让他以为我相信你认为自己是无辜的。” 他简短地描述了他告诉典狱长的假设,解释愿望如何能成为信念之父,一个人又如何通过不断否定自己的罪,最后会真心相信自己其实没有犯下那些罪。 “你是这么想的吗?” “我认为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吗?我知道的确发生过。我认为这种事发生在你身上吗?绝对不是。” 阿普尔怀特推敲着。“可是你怎么能确定?”他纳闷地问。“即使你天生有某些测谎的本领,也只会知道我相信自己所说的是实话。但如果我是在利用我自己——” “你不是。” “你好像很肯定。” “非常肯定。” 出门的时候,他请警卫带他到典狱长的办公室。“我想我有进展了,”他告诉汉弗莱斯,“我觉得只是迟早的问题。” 他离开监狱时正在下雨,比浓雾大不了多少的细雨。他很难设定雨刷的适当速度,使得开车的乐趣大减,而更像是一桩无聊的苦差事。 抵达戴斯酒店时,下午已经过了一半,停车场几乎是空的。他99lib?把车停在后面,进了自己的房间。现在喝酒有点嫌早,不过打电话就不嫌早了。 结果他的语音信箱有一个留言。他听了,删掉。他打了三个电话,全部都是他所设定的速拨键号码。第三个是打给一名女子,他说话时声音变得不一样了,声调压得比较低沉,措辞也更慎重。 “我一直在想你,”他说,“其实想得超过了应该的限度。我有很具挑战性的工作要做,应该要百分之百专心,可是我却发现自己一直在想你。老天,真希望我知道。四天或五天吧,我想。但愿我能告诉你我人在哪里。这地方的人对隐私的态度不太一样。这个电话如果被窃听我也不意外。我的手机?留在家里了,在这里不能用。如果你留了话给我,就只好等我回家再听了。我有些话想说,不过最好别说。是,我一知道就会告诉你。我也想你,你不知道有多想。” 他挂了电话,纳闷着自己否认用手机打电话是不是失策。 他的手机设定为限制本机号码显示,任何有显示来电功能的电话接到时,都会显示为“来电者不详”或“来电者不在服务范围内”,可是手机难免偶尔会出毛病。她会看到来电者号码吗?他以前从没想过要检查,因而判定这是个“应该做而没有做”的过失。不是什么严重的毛病,应该不会出问题,但他应该尽量把可能性降到最低才是。 他检查电子邮件时,才突然想到他已经超过二十四小时没吃东西了。他不饿,从来就不会饿,但应该适时喂饱他的身体。 安波利亚是一个不大的镇,人口大约五千,不过这里是格林维尔郡的郡政府所在地,也有家全球连锁的“荒野牛排屋”。他注意过那个招牌好几回,就靠近州际五十八号公路的出口。他驶回弗吉尼亚州十英里,找到了那个地方,点了一客两分熟的肋眼牛排、薯条和生菜沙拉,还有一大杯不加糖的冰红茶。一切都很好,端上来的牛排的确就像他指定的,只有两分熟,在这种任何食物都会煮得太熟、而且几乎每样菜都是煎或炸的乡下地方,倒真是个愉快的惊喜。 开车回汽车旅馆,他好奇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会要求最后一餐吃什么菜。 星期三。已经是接近中午了,阿普尔怀特显然等他等得很心焦。他们握手时,他左手还揽了一下阿普尔怀特的肩膀。他才刚坐进那张白色塑料椅,阿普尔怀特就说:“我一直在想你昨天的话。” “我昨天讲了很多事,”他说,“不过很怀疑其中有什么值得思考的。” “有关你跟汉弗莱斯提出的那个理论。说一个人可能有罪,但却真心相信自己是无辜的。” “哦,那个啊。” “我始终确定的是,从一开始,他们就都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我知道我没杀那几个男孩。” “当然。” “但如果你说的是真的——” “对某些人来说是这样。有反社会性格的人,他们心中缺乏某些观念。你不懂那种人。” “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 “哦,我又怎么知道?相信我,我很想把你的话当回事,但却办不到,我怎么能确定呢?你可以看得出逻辑会推到哪里。这是个复杂的谜。如果我是无辜的,我就会知道我是无辜的。但如果我有罪,而且设法说服自己我是无辜的,我也会知道我是无辜的。” “你看看你自己,普雷斯顿。” “我怎么了?” “看你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的人,以前又一向是什么样的人。你曾经有过暴力行为吗?” “如果我杀了那些男孩——” “之前。你打过老婆吗?” “有一次我推了她一把。那时我们才刚结婚,两个人吵架,我想出门去散步,让脑袋清醒一下,她死都不肯放开我,简直就像我要离家出走去巴西似的,于是我硬把她推开。然后她跌倒了。” “然后呢?” “然后我扶她起来,我们喝了杯咖啡,然后,嗯,就没事了。” “你最严重的婚姻暴力就到这个程度吗?那你的孩子呢?你打过他们吗?” “从来没有。我和我太太都不打孩子的。我对孩子也从不会生气得想要打他们。” “那我们来看看你的童年,好吗?你虐待过动物吗?” “老天,没有。为什么会有人——” “放过火吗?我指的不是童子军的营火。而是小至恶作剧、大到纵火的任何事件。” “没有。” “你小时候尿过床吗?” “或许吧,我爸妈训练我不穿尿布那时候。我真的不太记得了,当时我是,不知道,两岁或三岁吧。” “那十岁或十一岁的时候呢?” “没有过,不过这又能证明什么呢?” “这是连续杀人犯或性杀手的标准人格剖析。尿床、放火,还有虐待动物。你是三次出手投篮都不进。你的性倾向呢?跟小男孩性交过吗?” “没有。” “想过吗?” 答案一样。“没有。” “小女孩呢?” “没有。” “真的?接近中年时,不会开始觉得十来岁的女孩很可爱吗?” 阿普尔怀特想了想。“倒不是说我没注意过她们,”他说,“不过从没感兴趣过。我这一辈子,都是被年龄相仿的女孩或女人所吸引。” “那男性呢?” “我从没跟男人有过感情关系。” “跟小男孩也没有吗?” “也没有。” “想过吗?” “没有。” “有没有遇到某个男人很吸引你,即使你根本不会打算跟他交往?” “不算有。” “‘不算有?’这什么意思?” “我自己从没被男性所吸引,不过可能注意过某个男人有没有吸引力。” “听起来你非常正常,普雷斯顿。” “我也一直以为自己很正常,但是——” “那你的性幻想呢?别说你从没有过。那就太正常,反而是不正常了。” “有一些。” 啊,他抓到要害了。“普雷斯顿,如果你不想谈——” “我们结婚很久了,”他说,“我一直很忠实。不过有时候,我们做爱时——” “你心里会有一些幻想。” “对。” “这也没什么稀奇的。你幻想别的女人吗?” “对。我认识的女人,或者只是……想象出来的。” “你跟你太太讨论过这些幻想吗?” “当然没有。我不能这么做。” “你幻想里会有男人吗?” “没有。哦,有时会有男人出现。有时候我会幻想一个派对,都是我们的朋友,大家会脱掉衣服,而且可以随便配对。” “你曾想过要把这些幻想转为现实吗?” “如果你认识那些人,”他说,“你就会知道那有多么不可能。我在心里想象他们有那样的行为就已经够困难了。” “你在这些幻想中从没跟另一个男人有过性行为吗?” 他摇摇头。“没有这种事。最多就是跟另一个男人分享一个女人。” “你除了幻想外,从没做过这样的事情吗?” “对,当然从来没有过。” “没跟你太太提议过?” “耶稣啊,没有过。我根本不会想这么做,不过在幻想中很刺激。” “这些幻想中有儿童吗?” “没有。” “没有小男孩也没有小女孩吗?” “都没有。” “任何暴力成分呢?有没有强奸,或虐待?” “没有。” “有没有逼女人去做她们不想做的事?” “从来没有。不必逼她们,是她们自己想做各式各样的事情。所以才会是幻想嘛。” 他们都笑了,或许笑得有点超过这句话所带来的效果了。 他说:“普雷斯顿,你刚才有没有听到自己说的话?你怎么可能做过他们指控你的那些事呢?” “我也一直这么想,可是——嗯,我现在觉得很安心了,阿尼。你让我很担心,或许该说我让我自己很担心。”他挤出一个笑容。“当然,坏消息是,”他说,“后天他们还是要给我打针。” “行刑时间是中午,”阿普尔怀特说,“我一直假设是午夜。我是说我这辈子,只要想到处决,我得说,这种事我不会常常想到,不过我总以为死刑是在半夜执行的。有人按下开关,全州的灯光就暗下来。我一定是小时候曾经在电影上看过。而且我好像记得有一段在监狱外拍的新闻影片,一群人聚在那里反对死刑,旁边挤着另一群人庆祝某个可怜的混蛋即将遭受致命的电击。大中午有这么多人聚集就不对劲了,天空一定得是一片黑暗,这样每个人才能清楚地看到烟火。” 这些话很悲伤,有意思的是,他的声调却毫无悲伤之意。 “给我宣布量刑的法官没提到行刑时间,只说了日期。细节是由典狱长决定的,我想汉弗莱斯是不希望有人熬夜吧。” “有人告诉过你会是什么时间吗?” “不止一次。他们不希望有任何惊奇。他们会在十一点到十一点三十分之间来接我。带我走到那个小房间,然后把我绑在推床上。在场会有一名医师,还有其他人,玻璃墙那面还会有一些观众。我不确定玻璃墙的目的是什么。不会是要隔音,因为里头会有麦克风,好让他们听到我的遗言。我可以讲一段话。我不知道我到底该说什么。” “随便想说什么都行。” “也许我会保持沉默。‘主席先生,阿拉巴马通过。’但另一方面,为什么要放弃传达信息的机会呢?我可以替全国健康保险说点话。或反对死刑,只不过我没那么确定我反对死刑。” “哦?” “在这一切发生之前,我向来就不反对死刑。如果我做了他们说我做过的事情,那么我应该用命去偿还。而如果我没做,而且没有死刑,嗯,我的余生就得在一个比这一间更吵而且更不舒服的牢房里度过,被我根本就不想交往的一群人彻底瞧不起。我可能会像那个残忍的杀人狂杰夫里·达玛一样,在狱中被杀死。” “玻璃墙后面的那些人。”他提醒。 “我想会有些记者吧。还有受害者的家属,想看到正义伸张,看到结局。我记得在量刑审时,有几个被害者家属这么说过,我当场的反应就是恨他们,不过要命,我怎么能怪他们恨我?他们不知道那些不是我干的。” “的确。” “如果他们能从我的死得到某种有益身心的‘了结’,嗯,那么我可以说我也不完全是白白送掉一条命了。只不过我的确会是白白送死。” “还有其他见证人吗?” 阿普尔怀特摇摇头。“都是我不认识的。他们告诉我可以邀人前来。这不是很好笑吗?我努力想过谁有可能会乐于收到这种邀请,而如果有这种人,我怎么受得了跟他同处一室?我的父母亲早就过世了——顺便说一声,感谢老天,幸好如此——而就算我老婆没跟我离婚,就算我的小孩会定期来看我,我会希望他们见我最后一面时,是看到一根针扎在我手臂上吗?” “不过,我还是觉得那种时刻孤单一人很可怕。” “我的律师提议过要来。我猜想只是因为职业上的道德义务,碰到某个没打赢的官司,你最后就得做这种事。我告诉他,我不希望他在场,他还得很努力才能不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 说吧,他无声催促着。你还等什么? “阿尼?你觉得——” “当然,”他说,“这是我的荣幸。” 星期三晚上他在汽车旅馆里熬夜看付费色情片看到很晚。即使是在信仰虔诚的区域,肯花钱照样什么都看得到。家就是男人的城堡,即使只是一个租来过夜的小隔间,在里面也是可以随自己高兴做任何事情,只要你愿意花每部六块九毛五的代价看三级片。 那些电影并没有唤起他的情欲。色情片从来就没用。不过还是很解闷。不是故事情节,他根本没注意情节。里面的对白也很多余,要不是因为想听其他声音——背景音乐、拉下拉链的音效、按摩棒的嗡嗡声、用手掌拍打的声音——他会按下静音键。 他看完那些片子,连声音带画面,然后让自己的思绪任意漫游。他身边的桌上有一杯苏格兰威士忌,他不时喝上一口。最后一部片子结束时,杯子里还剩一点酒,被融化掉的冰块稀释了。他把酒倒进水槽,上床睡觉。 星期四他在阿普尔怀特的牢房里待了几小时。这回他们的握手变成拥抱。阿普尔怀特在怀旧心情的驱使下,详细叙述了他的童年。还算有趣,从各方面来说,都寻常得可以预料。中间也有几次中断。一名医师进入监房,带来一个称体重的普通磅秤,他秤了阿普尔怀特的体重,在笔记本上记下了数字。 “这样他就可以计算该给我的正确剂量,”医师走后阿普尔怀特说,“可是你不觉得他们应该更加谨慎,直接给每个人致命剂量的三四倍吗?他们这是想干什么?省点儿药钱?” “他们想维持科学方法的假象。” “想必如此。或者他们是想确定他们的推床够牢靠,免得被我压坏了。你知道,如果他们有可>.99lib?能让一个人自杀的话,就可以省掉很多麻烦和费用了。你可以把床单撕成长条拿来编根绳子,不过要吊在什么上面呢?” “如果可以的话,你会自杀吗?” “我考虑过。几年前我看过一本书,惊悚小说,里面有个人,我想是个华人,他是咬舌自尽的。你想这有可能吗?” “完全不知道。” “我也是。我想试试看,可是……” “可是怎样,普雷斯顿?” “我没那个胆子。我担心会真的死掉。” “我今天晚上想吃什么都可以。他们说,只要在合理范围内。你知道,之前不管托盘里是什么我都吃。可是现在他们要让我点菜,我反而不知道要吃什么了。” “随使你想吃什么。” “警卫朝我偷偷挤了挤眼睛,告诉我说如果我想喝酒,他或许可以弄一瓶给我。我被逮捕后就没喝过酒了。现在也不想喝。你知道我想吃什么吗?” “什么?” “冰淇淋。不是当甜点。而是一顿饭只吃冰淇淋。” “上面要浇糖浆、撒上配料吗?” “不,光是香草冰淇淋就行了,但是要很多。真酷,你懂吗?而且又甜,可是不会太甜。香草冰淇淋,我就打算吃这个。” “你想过那个真正的凶手吗?” “以前常想。那是我唯一能证明自己无罪的方法——如果警方去找他的话。但他们没去找,可又为什么该去找呢?所有的证据都指向我。” “那一定会让人气得发狂。” “的确如此。那真的把我气疯了。因为那不单是巧合。有个人花了很大的工夫把证据栽在我身上。我想不出有谁会有理由恨我恨到这个地步。我亲近的朋友不多,不过也没有任何敌人。至少据我所知是这样。” “他不光是陷害你,还用恐怖的手法杀了三个无辜的男孩。” “就是这样——这不像他盗用公款,然后窜改账簿栽赃给同事。这种事情可以理解,有个理性的原因。但这家伙一定是有反社会性格或是精神病态,不管正确的字眼是什么,而且他一定对我有病态的执迷,才能把一切都栽在我头上。我这样谈论一个匿名的敌人,听起来像是有偏执狂,但一定有个人做了这一切,让他成为我的敌人,可是我却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他不会罢手的。” “什么意思?” “他一定从杀人中得到快乐,”他解释,“很显然,摧毁你只是他计划的一部分,但他用那种方式杀害那些小男孩,是因为他是个病态的王八蛋。无论如何,他都会再犯,而且他早晚会被抓到。最后他可能会供认自己所有犯过的罪,这种人一旦被抓就会变得很爱吹嘘。所以可能有一天,你的罪名终将会被洗刷。” “到时候就太晚了,我也得不到任何好处了。” “恐怕你说得没错。” “不过也许威利斯夫妇可以找到儿子埋骨的地方。我想这样就很好了。” 然后,“阿尼,你心里有什么想说的吗?” “的确有。” “哦?” “有些我没告诉过你,但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该说。要命,现在我好像非说不可了,对吧?” “我不明白。” “当然了,你怎么会明白呢?事情是这样的,普雷斯顿。我知道一项资讯,你知道了可能会很难过,但如果你不知道,到最后可能会更难过。” “隧道尽头的白光后面,还有个跟这个一模一样的牢房。” “天哪,你真有想象力。事实上,这让我 66f4." >更容易下定决心了。你的坚强、你的心智顽强程度。” “不管是什么,阿尼,你就说吧。” “是跟明天的行刑步骤有关。注射致命的药剂。如你所知,总共有三个步骤。他们会用静脉注射三种药物。第一种是戊硫巴比妥钠,比较普遍的名字是巴比妥盐,一般都误以为这是让人说实话的麻醉药。它被归类为安眠药,会让你冷静、镇定下来,让你不会有任何感觉。第二种是麻妥侬,是源自于南美洲印第安人用来涂在箭头的箭毒。这是一种麻痹药剂,会使你的肺麻痹,让你的呼吸停止。最后,就是一份高剂量的氯化钾,让你停止心跳。” “然后你就死了。” “对,不过这个执行的效果有很大的争议,因为整个步骤不像一般宣传的毫无痛苦,其实是非常痛苦的。旁观者看不出痛苦的症状,因为受刑人的脸部表情完全不会改变,但这是因为他们改变不了,肌肉都被麻妥侬麻痹了。受刑人其实会感受到剧烈的痛苦,而且会一直持续到几乎死亡的那一刻。” “耶稣啊。” “我不知道怎么可能会有人知道这些,”他说,“没有人回来提供给我们第一手报告。所以我的意思是,我猜想,你应该要知道可能会有这些痛苦。而我会告诉你,是因为我觉得如果你完全没心理准备的话,那会更糟糕,不过或许我弄错了。也许我只是让你最后几小时承担不必要的忧虑。” “但是我不会担心,”阿普尔怀特说,“痛苦好像根本不重要。一旦你适应了自己即将死亡的这个想法,痛一点又有什么差别?甚至不止一点点?不管会是什么感觉,反正不会持续太久。” “这样的态度真了不起,普雷斯顿。” “这不会坏我吃冰淇淋的胃口的,阿尼。我可以这么告诉你。” 行驶在往南的州际九十五号公路上,他看到荒野牛排屋的招牌时放慢了速度,然后决定再往前开。他住的戴斯酒店附近有一家OK便利商店,他可以在那边稍停,买一品脱香草冰淇淋带回房间。 第七章 TJ第一个试的就是电话号码。露易丝告诉过我们,那是他的手机,九一七开头的,纽约地区专用的两个移动电话号码开头之一。网络上有个可以用电话号码查信息目录,TJ知道怎么用,于是就去上网,希望能查出姓名和地址。可是那个号码没有登记。 “他可能是走进一家店,买了一部有预付通话时数的电话。你要买卖东西,就是这样。走进十四街那边的手机店,付现金买一部电话,生意就成交了。连名字都不必提供,因为你又不是要开户,你只是买个电话,外加里头预付的通话时数而已。时数快用光时,你就回去原来那家店,再给老板一点钱,他们就再给你一些通话时数。” “这一切都不必记账。” “关于这一点嘛,其实是记账的。不过那家店会不会申报这笔现金收入,嗯,这部分我们也不在乎,对吧?” “不会让我们烦恼得睡不着。我想未必只有毒贩才这样买电话。” “我就是这样买的。比较简单,而且不会每个月收到账单。更不会接到推销的电话。你不必要求电话号码不公开,因为一开始你的名字就没有列入名单里。” “是有很多明显的好处,”我不得不承认,“唯一更好的就是根本不要电话。不过像大卫·汤普森,他应该不难联络才对。他是广告文案自由撰稿人。如果没人知道他的电话号码,他要怎么接工作?” “客户会有他的电话号码,就和毒贩子一样。” “那如果有新公司找他呢?” “那就麻烦了。” “他跟露易丝说过,他那一行不是忙得要死就是闲得要死。闲得要死的时候,他应该不会希望别人很难联络到他。他的电话肯定不止一部。” “除非他很笨。” “他办公室应该有一部有线电话。他可能因为那是营业电话,就没给她号码。” “或者他根本不是他声称的那个人。” “有这个可能。” “电话簿上有一大堆叫大卫·汤普森的,还外加一堆D.汤普森。” “可以从这里开始。”我说。 而且打电话也不需要电脑技巧,只需要有一种我刚从警校毕业时所学得的顽强精神,不过这是静止的。缩写是GOYAKOD,代表“抬起屁股去敲门”。从理论上说,我就是这么做的,按照曼哈顿区的住家电话簿,一个个打给D.汤普森和大卫·汤普森。 “我不确定这个电话对不对,”我会告诉来接电话的人,“我要找一个广告信函文案撰稿人大卫·汤普森。” 有个男人指出,广告信函的优点就是不会像电话推销那样插进来打扰你。不过我碰到的大部分人都很礼貌,只是帮不上忙;他们不是我在找的那位大卫·汤普森,也没有听过这么一个人。我谢谢他们,然后在他们的名字旁边打个钩,继续打下一个电话。 这是碰到刚好有人接电话的状况,不过发生的几率并不高。大部分时候我都是碰到应答机或语音留言系统,这时候我就会留话,大致就是说我要找这么一个人,然后加上我的电话号码。我没指望会有很多人回电,不过这种事很难讲,而且总可能有人是在应答机旁边过滤电话,等着看是谁打来的再接。我碰到过一次;我正留话留到一半,一个女人接了电话,告诉我她丈夫不是广告文案撰稿人,而是维蒙特寿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员。但或许她还是可以帮我,她建议道。我有多久没有全面评估自己的保险需要了? “我想这是我自找的,”我说,“我们两个说好,我再也不打电话给你,你也不要打给我如何?” 她说这样好像很公平,于是我在她丈夫的姓名旁边打了个钩。 这些年来我认识了几个广告界的人,但即使我在匿名戒酒协会碰过面,也几乎都不知道他们姓什么,或在哪里工作。我第一次戒酒时认识了一个叫肯·麦卡琴的,可是已经失去联络很久了,既然我花了很多时间打电话给一群人,心想或许也可以跟他联络一下。最后有个人想起他已经搬到威彻斯特郡的杜斯菲利。我从电话簿上查到了他的电话,不是在杜斯菲利,而是在哈得孙河畔的海斯丁镇附近,然后联络上一个女人,结果是他的遗孀。肯已经死了六年,哦不,七年了,她告诉我。我说很遗憾听到这个消息,她问我的名字,又问我是怎么认识肯的。 他已经过世了,而且她反正是他太太,所以也不必保护他的匿名,我自己也从来不会刻意为自己匿名戒酒的状况保密。我说.99lib?我是在匿名戒酒协会认识他的,她很让我意外地问我是不是还在戒酒,我说是。 “那你很幸运,”她说,“肯戒了九年,了不起的九年,然后我想他觉得自己治愈了。接下来他就是没法不喝酒。他进出戒酒中心,还去明尼苏达州的海泽尔顿戒酒中心住了三十天。他飞回家时,我去机场接他,他下飞机时已经喝醉了。之后又醉了一两年,然后一发作,就过世了。” 我为打扰她而致歉,她则为告诉我这些没用的消息而致歉。“我早该去改掉电话簿上的资料。”她说,“可是一直抽不出时间。” “现在都不说是广告直接信函了,”鲍伯·莱普利告诉我,“别问我为什么。现在不是说直接行销,就是说直接回复广告。我对这个主题的认识也就差不多这样而已,不过我认识一个人,他可以把一切你所需要知道的告诉你,包括为什么每个月你都会接到六封邮购服饰商地之涯寄来的可恶的广告信。” 我该早些想到鲍伯的,不到两个月前我们才碰过面,同一天晚上我找雷·格鲁利奥预约要在圣保罗的戒酒聚会中演讲。鲍伯跟雷一样,都是“三十一俱乐部”的会员,也是“佛勒暨克瑞斯吉”公司的副董事长,我不知道他那个职位的工作内容,不过我知道“佛勒暨克瑞斯吉”是家广告公司,这就够了。 他提到的那个马克·萨弗兰正在开会,不过我留了电话,说是鲍伯介绍我来找他的,于是一小时内就接到回电。“我可以告诉你很多有关直接行销的事情,”他说,“不过你是要找某个特定的人,对不对?” “或者是査清根本没有这么一个人。” “那就难了,因为这一行有一大堆写文案的自由撰稿人,要证明他不是其中之一会有困难。不像医生或律师,文案撰稿人没有一个专属的专业组织。没有州政府或市政府的证照管理局,我猜想就跟你那行一样。” 我不置可否。 “问题是,”他说,“我们几乎所有的事都是由上班的正式员工完成,赶时间或需要找外头的帮手时,我们就找个以前合作过的。所以我们自己的名单上有六到八个这样的人,另外还有些大型的工作室,可是你要找的人不在其中,因为他是自由 64b0." >撰稿人。你猜我打算怎么着?我让你去跟我藏书网们常找的一个人联系。” 他给了我一个名字和电话,结果要相信这个人是个自由撰稿人很容易,因为他是自己接电话的。“彼得·霍克斯坦。”他报上姓名,我跟他解释我的请求,他问我要找的人叫什么名字。“没听说过,”他说,“不过这也不能证明什么。我很少出去跟同行碰面。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工作。就算我听过他,这个名字也不是那种会让你印象深刻的。” “没错。” “他可能属于直接行销联盟,但或许没有。大部分的会员都有工作室,因为会员费很贵。不过你在邮购联盟的官方网站‘如何收费’可以拿到免费名单。或者他可能会在《DM新闻》、《直销》或《目标行销》上头登小块广告。你可以去找找看,另外还可以査一下《广告周刊》和《广告年代》的分类广告。” 他的建议源源不断,我每一条都写了下来。如果大卫·汤普森得过奖或演讲过,可能在Google可以搜寻到,不过也可能没用,因为他的名字太大众化了。“你可以在网络上查到我,”他说,“还有那个在内布拉斯加因为受雇杀人而服无期徒刑的彼得·霍克斯坦,更不必说那个德国科学家彼得·霍克斯坦了。” 他说,很有可能这个大卫·汤普森是漏掉了。“我有一份‘如何收费’的名单,”他说,“因为那是免费的,所以拿了会有什么坏处?不过我不会在《广告年代》上登分类广告,也不会在直接行销的出版物上登广告。我不认为值得花那个钱,而且不单只有我这么认为而已。我们在这一行做了一阵子的人似乎都有同样的感觉。认真想想其实挺可笑的,简直就像我们已经不再相信广告的威力似的。我也没参加任何同业工会,我接到的活都是熟人介绍的,会有什么客户光凭看过你广告就挑中你?那就像要从工商电话簿里面接生意一样不太可能。” 我谢了他,之后我所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我之前早该做的。我在工商电话簿上寻找汤普森——不是消费者版本,而是企业对企业的版本。没有直接行销文案撰稿人这个分类,不过有一区是广告文案撰稿人,里头没有大卫·汤普森,我并不觉得意外。 我在《广告周刊》和《广告年代》的分类广告栏也没找到他,这两种杂志是他提过可以在一般书报摊找到的。我只好硬着头皮坐在埃莱娜的电脑前,上Google仔细寻找他提过的一些网站。 每个人都告诉我国际网络可以节省多少时间,而且简直不敢相信没有网络还怎么活下去。我懂他们的意思,不过每回我上网,到头来总是纳闷,在电脑出现并吸光我们的闲睱时间之前,那时候大家没事都在干什么?我从下午三四点就坐在那混账玩意儿前头,直到埃莱娜把晚餐放在桌上才起身离开。 她说她想检査她的电子邮件,可是又不想打扰我。我告诉她说我很欢迎她来打扰,我已经花了好几个小时却没有什么进展。“我找不到那个狗娘养的,”我说,“后来我去查彼得·霍克斯坦,别问我为什么,然后发现他不是说笑的,还真有个跟他同名同姓的家伙在内布拉斯加因为受雇谋杀而在服无期徒刑。起初是被判死刑,上诉后改判了,那个案子很有趣,不过我干吗花将近一个小时看这些,就很难解释了。” “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想我们应该再买一台电脑。” “真有趣,”我说,“因为我想的是我们应该连原来的这一台都给扔掉。” 纽约的各个地区很少会有明确的范围界限。这些范围会因为媒体、房地产商、当地居民的舆论转变而有所变动,谁也不敢确定哪一个地区的名称会消失,而另一个地区会崛起。而大卫·汤普森所居住的——或那个声称自己是大卫·汤普森的男人所声称自己居住的——奇普斯湾则是紧临着奇普斯湾广场的一个居住区,奇普斯湾广场是一个占据三个街区的住宅社区,介于三十街与三十三街、第一和第二大道之间。从三十四街以南、东河河岸至第三大道间,都是大家所说的奇普斯湾。比尔维医院和纽约大学医学中心占据了第一大道和小罗斯福道之间的地带。奇普斯湾的南界很难有明确的界线,不过打个比方,如果你住?在二十六街和第二大道交会口的公寓,你大概就不会告诉大家你住在奇普斯湾。 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个区域都非常小,我徒步穿越所需要的时间,不会超过前一天在网络上几乎一无所获的搜寻。这一带主要都是住宅,散布着一些服务业和供当地居民消费的街坊餐厅,我就到那些店里去,到杂货店和熟食店、干洗店和报摊,把大卫·汤普森的照片拿出来。“你在附近看过这家伙吗?”我问了一些韩国蔬果贩和意大利修鞋匠。“你认识这个人吗?”我又问了几个多米尼加的门房和希腊侍者。没有人见过,甚至一个送信途中的邮差、一个影印店的职员,或一个正在巡逻的警察也没见过,那个警察本来正开始考虑要问我问题,结果发现我也在做自己的工作就打消了念头,尤其是后来还发现我认识他父亲。 “他长相很平常,”那个警察说,“叫什 4e48." >么名字?”我告诉了他,他摇摇头说名字太普遍了,没什么用,不是吗?他自己名叫丹纳赫尔,我记得他父亲交际甚广,朋友遍天下,可以兼任两党的选举幕僚。他现在住在亚利桑那州的图森市,他儿子说,每天都打高尔夫,除非下雨。“可是那里从不下雨。”他说。 那天晚上纽约下了雨,不知道图森怎么样。我待在家里看了—场死气沉沉的拳击赛。次日早晨空气凉爽清新,整个城市充满光明的希望。TJ和我见面吃早餐,交换笔记,然后认为我们正在进行爱迪生所描述过的那种过程,他声称他现在已经知道一万两千种物质不适合用来做灯泡里的灯丝。我们也确定了大约有同样多种方法都找不到大卫·汤普森,而且我开始纳闷他是否存在,是否能让我们找到。 我没有事情让TJ做,所以他就回家坐在电脑前,我也及时赶回家接到了一个某个大卫·汤普森给我的回电。他打电话来跟我说他不是我在找的那个大卫·汤普森。我奇怪那他干什么还费事打电话来?我谢了他,挂上电话。 下午三四点时,我忽然想到我手上唯一有关露易丝那位大卫·汤普森的线索就是他的电话号码,所以为什么不打打看呢?我不能追踪电话,也不能由此査到名字或地址,不过我可以做的一件事就是拨号,看谁会来接电话。我拨了,一开始没人接电话,然后响五声后转到语音信箱,一个电脑合成的声音请我留言。我没留话便挂掉了。 我以为那天晚上会在一个聚会上碰到露易丝,结果没有,于是我打了电话给她。“不知道啊,”她说,“也许我行动太急了,自从雇了你之后,我就没再接到他的消息。我实在很讨厌一个人讲都不讲就甩了你。” “你打过电话给他吗?” “如果他是要甩了我,”她说,“我就不希望让他得逞,你懂吧?但如果他没有要甩掉我,我也不想催他。在女人打电话给男人这种事上,我的观念很老派。” “好吧。” “不过管他呢。如果我能叫一个侦探去查他的底,那打个电话给他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你等一下,马修,我稍后再给你回电。” 她几乎立刻就回电了。“没人接。只有他的语音信箱,我没有留话。我连问都没问。你查到他任何事情了吗?” 我说我在这案子上头花了一些时间,但是没有太多成果。我没告诉她我离发明灯泡有多近。 “哦,”她说,“也许你不该继续查下去,懂我的意思吗?因为如果我从此再也联络不到他,那还去查他就太不切实际了。如果我打算忘掉一个男人,也就不需要知道他太多事情。” 通常我查案子就像一只追着骨头的狗,而且在客户告诉我放弃时还往往会继续査,可是这回我轻易就停了下来。如果我想出了一些比较有希望的方法,可能会比较难放弃,可是现在我唯一想到的方法就是等他和她约会后,一路跟踪他回家。如果他再也不打电话给她,那我要玩这招恐怕就难了。 次日傍晚,我去西五十三街的唐诺尔图书馆阅读一本有关直销的书。读书不能帮助我找到大卫·汤普森,但我在网上査到有关这个主题的几个方向让我生出兴趣,想花一两个小时浏览一下这方面的书。我从那里走路到埃莱娜位于第九大道的店,想陪她到打烊,然后一起散步回家,但她不在店里。 看店的是莫妮卡,她已经来了大半个下午了。“我只是刚好经过,”她解释,“想跟她聊一会儿。我去买了两杯摩卡拿铁,她一喝完就说我是天上派来的天使,问我可不可以帮她看店,让她去参加泰博画廊的一场拍卖。于是我就困在这里了,一杯摩卡只能撑这么久,我犯了咖啡瘾,还得再喝一杯才行。” “你怎么不锁上店门十五分钟,去买一杯来喝?” “因为呢,亲爱的马修,我得先有钥匙才能锁上店门,而你的好太太却没想到要交给我。我肯定什么地方一定藏了一把备用的,可是却找不到。你要不要帮着守住城堡,好让我去买两杯咖啡回来?” “不,我去。你刚才是说要摩卡拿铁吗?” “刚才是这么说没错,不过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帮我弄点真的很恶心的玩意儿来行不行?我要那种焦糖摩卡星冰乐,稠稠的加上一堆糖,让你尝不出咖啡味,不过再加两份浓缩咖啡进去就有劲了。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很恐怖,不过反正喝的人是她。我去了店里逐字照念她点的咖啡,然后那个穿了鼻环的金发咖啡师大步走过来把咖啡拿给我。我把咖啡带回店里,和她聊了聊,直到埃莱娜一阵风似的进门,向我们报告说她的那场拍卖真是成功。莫妮卡看店的奖赏就是去巴黎绿餐厅吃一顿好晚餐。说话的大半是她们两个,偶尔她们其中之一会跟我道歉说她们都在聊女人的话题。不过没人提起莫妮卡的神秘男友。 我们送她上出租车,散步回家,进门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是露易丝。 “他打给我了,”她说,“昨天很晚的时候,一直道歉时间很晚,还道歉说他这么久没打给我。忙,忙,忙,他这个周末出城了,不过我们星期一晚上会约会。昨天晚上太晚了就没打给你,今天我又一直在忙,而且我想考虑一下。” “结果呢?” “嗯,结果是显然他没有甩掉我,而且我真的喜欢他,我觉得我们两个真的可能有结果。感情走到某个地步,你就是得有信心,你必须能够敞开心胸,相信一个人。” “所以你想取消调查了吗?” “什么,你疯了吗?我刚刚说过我必须相信他,可是如果我根本不确定他是谁的话,要我怎么能相信那个狗娘养的?我打电话是要请你继续查下去。” 第八章 闹钟还没响他就醒了。冲澡、刮胡子、换衣服。他已经准备了一套今天要换上的干净的内衣,一件白色衬衫。他穿上那套他第一次拜访监狱时穿的暗灰色西装,把银色领带换成有织纹的黑领带。朴素,他决定。穿得朴素绝不会出错。 他看看镜中的自己,很满意。他的胡髭需要修剪吗?他想着想着笑了,用大拇指和食指顺了顺。 他的鞋子不脏,不过可以擦一下。五十英里之内会有擦鞋匠吗?他很怀疑。不过昨天他在OK便利商店买冰淇淋时——他买了两品脱,而不是一品脱,而且两盒都吃掉了——也顺便买了一罐奇伟黑色鞋油。 有些汽车旅馆会提供一次性的擦鞋布,主要目的是想节省旅馆毛巾,而不是给客人提供方便。这家戴斯酒店却没有预备,这是他们的损失。他用一条毛巾擦上鞋油,然后把鞋子擦得雪亮。 他离开前,用另一条毛巾擦掉他可能碰触过的表面。他习惯不去碰触不必要的东西,当然不会有任何人来他房间撒粉采指纹,不过这种事对他来说是例行公事,为什么不做呢?他还有很多时间,而且事先预防绝对不会有错。小心点儿,免得事后遗憾。 他最后一次打开电脑,上网,检查电子邮件。他浏览了几个他订的USE的新闻群组,看了一些文章。有个关于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即将被处决的讨论主题,迅即引起了一连串回应,他看了一些新的帖子,发现除了零星夹杂的几则挑拨性言论外,大半不是来自一般反对死刑人士所必然会有的怒吼,就是正好相反,是出自拥护死刑者的欢呼,这些拥护者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电视转播处决过程。 他想,付费观赏只是迟早的问题。 他退出网络,把行李整理完毕,从后门离开汽车旅馆。没有必要去办退房,因为他们已经预刷了他的信用卡。他也没有任何必要去归还钥匙卡。他看过报道,说这种钥匙卡上头会自动记录许多编码资料,理论上可以利用钥匙卡去查出住客所有的进出记录。他不确定是否确实如此,就算可以,他知道这些卡片都是自动回收循环利用,要重新设定以供下一个住客和下一个房间使用时,里面的编码资料会永远删除。不过为什么要留下任何机会呢?他带走了那张钥匙卡,到另一州扔掉。 十点二十分,他在监狱的警卫室前停下车,警卫认出他来,朝他咧嘴微笑。他把车子停在现在已经是他老位置的地方,然后看看镜中的自己,顺了顺胡髭,走向入口。太阳高挂在几乎无云的天空,没有一丝风。今天会是个大热天。 不过监狱里并不热,里面有空调保持终年空气凉爽干燥。他经过了金属探测器,把证件拿给那几个已经认识他的人看,然后被带到一个小房间,里面是专供人们坐着目睹这个社会动用极刑的地方。 他在十点四十五分进入那个房间,离预定的行刑开始时间还有整整一小时十五分钟,里面已经有六个人了,四个男人和两个女人。有个男人比他年轻几岁,穿了衬衫,打了领带,可是没穿西装外套,正在到处搭讪。他确定这个人是新闻记者,他不想跟他谈话,其实他不想跟任何人讲话。他摇摇头,打发掉那名男子。 他惊讶地发现,房里有一张供观众取用的茶点桌,桌上摆了一个保温咖啡壶和一壶冰红茶,另外还有一盘甜甜圈和一盘玉米麦麸松饼。他什么都不想吃,这个吃吃喝喝的做法有点让人反感,不过他去倒了杯咖啡。 然后他挑了张椅子坐下。这里没有不好的位置,观众席长而窄,每张椅子都面对着一面大玻璃板构成的窗子。他立刻猛然意识到,他们离即将观看到的死刑竟是如此接近。但透过那扇隔开的玻璃,他们将可以感觉到那位在场医师的呼吸,以及那名不幸病患的恐惧。 各种设备都已经准备就绪,推床、悬挂着三瓶点滴的器具,还有一整套医学设备。他往右瞥了一眼,看到一名中年男子和一个女人,他们双眼紧盯着女人手上拿着的一个镶框照片。当然,那是他们的儿子,阿普尔怀特手下的三名受害者之一。 他稍微转身,看了那张照片一眼。那头浓密的金发是个绝对不会搞错的特征;他们是威利斯夫妇,第一个被杀害男孩的父母,男孩尸体至今仍未寻获。 显然,尸体的所在位置是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决心带进坟墓里的秘密了。 门打开,进来了另一个人,他找了个位子坐下,然后看到茶点桌,过去倒了杯咖啡,拿了个甜甜圈。“看起来好像不错。”有个人说,也往那张桌子走过去。 咖啡比预期的好,不如他偏爱的那么浓,但还可以,而且是刚煮的。他喝完了,把杯子放到一边,凝视着玻璃板的另一面。 种种回忆涌上心头…… 弗吉尼亚州首府里士满离此不到五十英里,但时间上的间隔比距离更为遥远。几年前,威利斯家的男孩——叫杰夫里吗?——还活着,那时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还没有失去自由,有太太有孩子,是社区中受人尊敬的人士。而且,每星期会到离他办公室几个街区外的市立户外运动场打一两场篮球。 而他自己,阿尼·伯丁森——当时他用的是另一个名字,不过一时想不起来了——刚好经过那个球场。他之前从没经过那儿,他刚到里士满,停下来看着一群成年男子打篮球。 两个人跳起来抢篮板,其中一人的胳膊肘撞上另一个人的脸,后者痛得大叫一声,倒在地上,鼻子涌出血来。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有的人活着,有的人死去;有的人成功,有的人失败?这似乎不言自明,以下两种运行法则一定有一个说得通。要么就是凡事必事出有因,要么就是一切事物的发生都没有道理可言。若不是从宇宙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万事皆已注定,那么一切事物,每个右转或左转,每一声惊雷,每一根断掉的鞋带,全都毫无缘由,只不过是随机而生罢了。 不论站在哪一方的立场,他都可以说出一些道理,但他往往倾向于后一观点。随机主宰命运,事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它们就是发生了。你碰上了只能认命。 因此,任何人都有可能停下来看那场篮球赛,但偏偏不是任何人,而是他,亦即未来的阿尼·伯丁森,有着自己独特的过往和个性。而且,虽然那天有点热,但他还是穿了一件运动外套,而且在胸前的口袋里,他很反常地放了一条折叠整齐的白手帕。他是那天早上放进去的,他知道自己有那条手帕,所以当时他想都没想,就朝场上那个倒下的男人冲过去,掏出口袋里的手帕,止住那个受伤的鼻子——后来才知道鼻梁没断——所流出来的血。 其他人包括队友和对手,也都赶过来协助阿普尔怀特,他们立刻将他扶起来,带他去看医生。然后他也走了,手里拿着那条血手帕,他低头看了看,说来不可思议,他竟能预知接下来的每件事。换了别人,会立刻把手帕扔进离自己最近的垃圾桶,但他立刻将这条手帕视为独一无二的机会。 他小心翼翼带着手帕离开。一等到有机会,就把它塞进一个塑料拉链袋里。 一名穿着褐色西装的男子走进房间,显然是典狱长的下属,他清了清喉咙,详尽地解释稍后窗子的另一边将会如何进行。他以前早听过这些了,猜想在场其他人也都听过,包括受害者家属、媒体记者,以及任何..设法抢得这些宝贵第一排座位的人。 但那名男子不是来温习每个人的记忆的。他几乎等于是在电视节目摄影棚里负责鼓动观众的人,他会讲笑话提高观众的情绪,鼓励他们看到“鼓掌”的提示标志时就热情地报以掌声。当然,那名褐衣男子没说笑话,他的目标也不是要激励观众,而是要消除、降低人们的情绪。“请记住这是个严肃的场合,”他告诉众人,“你可能会感觉到有开口说话的冲动。不管是什么话,请先忍着,直到整个过程结束为止。这个人的样子可能会让你痛苦得想喊出来。如果你觉得可能控制不了自己,那么请你现在告诉我,我会找人带你到本中心的其他地方。” 没有人这么做。 “你们将会目睹一个人的生命结束。我们将会尽我们所能,让这个过程没有痛苦,但即使如此,你们仍将看到一个人从活着转为死亡。如果你不想看到这样的场面,现在就告诉我。好,如果到时候你觉得不想看了,就闭上眼睛。这好像太明显了,根本不必说,但有时候人们会忘记他们还有这个选择。” 接下来还有其他的话,但他没留意听。毕竟时间宝贵,他还有其他事情要回忆…… 把那条血手帕封在塑料袋里后,接下来该做什么,他心里清楚极了,仿佛剧本早就写好放在那里,仿佛他只需要一一按照指示去做就行了。 他第一次开始杀人,只是一种金钱与权力两者兼得的手段。他以为自己想要的是金钱和权力,而杀人只是为得到这两样而偶尔用得上的一种技术。发现杀人并不困扰他没有让他感到意外,这点多少也预料得到,但他没想到的是杀人行动所带来的愉快和满足。带来的兴奋和成就感,是什么都比不上的。 很难确定他是什么时候想通了,明白金钱和权力都是次要的,杀人本身就是报酬。但他猜想,他开窍应该大致就是他买那把刀的时候。 他抓着那把刀,紧握在手里。它看起来就和其他的鲍伊型猎刀一样,可是花了他两百多美元,而他可以从刀的平衡感和握住它的手感,体会到那种价值。那是一个姓蓝道的人亲手打造的,在手工精制刀的制造者与收藏者圈子里,此人堪称传奇。 他买下这把刀之后使用过几次,总能完美地达成目的。每回用后他都会清理刀子,擦去表面的血迹。当然,刀子是不锈钢的,而且坚固耐用,可是血会渗进刀刃和刀柄之间的缝隙,所以他还会把刀子在稀释过的家用漂白水里泡一夜,以预防生锈。没有血迹,没有DNA,没有任何东西能证明这把刀或其主人涉入过任何杀人事件。 现在,知道自己很快就要再度使用这把刀,而且知道如何使用,为什么要使用,他感觉到一阵激动。 那一夜和次日白天,他开着车在里士满到处逛,熟悉环境。他得知了妓女聚集的地方。其他没有更容易的下手对象,而且他以前若碰到急需满足杀人的饥渴、没有时间玩什么花样时,也找过妓女——不是在街上,而是在按摩院。其中一名妓女好像对自己即将面临的命运不怎么惊讶,他纳闷她和她的姐妹们是否已想到会有此下场,纳闷连续杀手是不是可能名列她们的职业疾病排行榜上,就像煤矿工人容易得黑肺症一样。 第一夜他差点就挑了一名身材苗条,打扮火辣,穿着红色热裤和一件很紧的露背背心的妓女。他只需停车就行。她会上车,而当他驶离路边时,她的命运就注定了。她将成为那个鼻子流血的男人手中第一个不幸的牺牲者。 但他必须知道更多。方针很清楚,但他得决定细节。凡事都要先计划好。 他查到了许多自己必须知道的事情。他知道了那个鼻子流血的男人的名字和住址,还花精力在网络上搜寻到更多关于他的事情。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已婚,有小孩,过着一种基本上清白无瑕的生活。多么讽刺,接下来他会去绑架,鸡奸,谋杀一连串同样清白无瑕的男孩。 因为他已经逐渐明白,妓女并不是一个好选择。她们很多人身上都染有这种或那种脏病,想到要亲密碰触她们及她们的体液,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而且,万一他挑上的是个假扮妓女的警察呢? 更关键的是,一个妓女的死无法引起足够多的愤恨。俄勒冈州的那个家伙杀了两打妓女才开始有人注意到他,而即使到那时,警方也没有不眠不休地追捕他。 然后,他缓缓开车驶过昨天引发他灵感的场地,看到了另一场篮球赛正在进行。可是打球的都是男孩子。一群穿着运动短裤的小鬼。一半穿着运动衫,另一半则光着上身。他们的胸膛没有毛,脸颊上没有刚长出的胡楂。年轻,纯真。 杀掉一个妓女不会有人注意,但杀掉一个儿童呢? 他曾这样写道: 我杀男人,也杀女人。杀男人,我得这么说,让我比较有成就感;至于谈到纯粹的快感,没有什么事情比得上杀可爱的女人了。 那么男孩呢?他看着那些打篮球的小鬼,感觉不到他们有性吸引力。然而,想到要捕杀他们中的一个,还是有种不可否认的刺激性。性的方面可以作假,只要找个形状适合的东西充当阴茎的替代品即可。他不需要为了布置一个可信的性谋杀舞台,而亲身体验性欲的部分。 但结果,连他自己都很惊讶。 几天后他才去物色被害人,之前他买了几样东西。其中大部分——胶带、一条毯子、一把园艺铲、一个橡胶大头槌——是在当地的沃尔玛买来的,但还有两样比较昂贵的,就是一辆汽车和一台电脑。车子是一辆日本进口车,形状和大小跟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开的那辆一样,而电脑则是减价的1BM笔记本。他匿名用现金从一个私人车主那里买下那辆车——车子被撞过,外壳需要整修美容,另外车体结构可能有些损坏。不过就他的使用目的来说倒是够了,而且很便宜。 他在那所高中附近发现一个地方,常有男孩在那里等着搭路过的便车,他找到了一个独自站在那里的男孩,竖着大拇指。男孩看起来十三四岁,反正还不到拿驾照的年纪。 他停下车,让男孩上车。他是个好看的年轻人,金发,脸和前臂晒得微黑。他手臂上有一层细细的绒毛,脸光滑得像女孩。 他是男妓吗?有可能,搭便车是男孩勾引年长男子进行性交易的老套手法。不过这男孩看起来很纯真。 他和那男孩聊天,问起有关运动和学校的事情。“女人呢?”他说,“你喜欢女人吗?” 我更喜欢男人,那男孩可能会说,但结果没有,他说女孩不错。从各种迹象看来,他完全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 在一个红灯前,他把车停下,指着乘客座那边的地板。“那里有一只手套,”他说,“帮我捡一下好吗?” 男孩往前弯下身子,寻找根本不在那里的手套,他那把橡胶大头槌挥出一个大弧形,结结实实击中男孩的后脑勺。会用力过猛把他打死吗?不会,但足够让他昏过去。他立刻把男孩的双手用胶带缠在背后,又撕下一小片封住他的嘴。 五分钟后,他们来到预先选定的杀人场地。 他发现不需要利用阴茎替代品。他自己的更足以胜任。那男孩的皮肤像女人般又软又滑,而且他那种无助、完全脆弱的状态很令人兴奋。他没想到要带安全套来,这个荒谬的疏忽是因为他假设这个男孩不会激起他的情欲。绝对不要想当然,他提醒自己。绝对不要把任何事视为理所当然。要为各种意外状况预作准备。 于是他在那男孩身上满足了快感,但没到高潮就停下了。然后他拿出刀子,那把蓝道所制的漂亮的刀子。 刀子之后,是剪刀,剪下一小络头发。剪刀之后,是园艺铲。不是用来挖墓穴,因为他已经预料到会有需要,已经提前挖好了,铲子是用来把土填回去。这个杀人场地是一个废弃的农场,在里士满西边,刚过城南赛车场。农场的家族私人墓地就在荒废的旧农舍一侧。墓碑残破得难以辨识上面的碑文,而现在除了原有的十几座坟墓之外,又将添上一座新坟,他把墓穴填好,覆盖上草皮压实。现在这是一座新坟,但不久之后就跟其他的没两样了。 到了傍晚,他把那辆破旧的凯美瑞车开到前一天租来的车库。如果任何人发现这辆车,里面不会有任何指纹。后备箱里的工具上——铲子、大头槌、还有那把极好的刀上也没有指纹。 他改开自己的车,一辆米黄色方背的福特天霸,行李放在后备箱。往西开上州际六十四号高速公路,然后向北接州际八十一号,他把定速系统设在车速限制以上四英里。中间除了加油之外都没停,直到过了宾州州界。在宾州一个家庭式小型汽车旅馆里,登记住宿的办公室还有一股咖喱的香味。他在旅馆房间里用热水淋浴了很久,把穿过的衣服装成一袋,准备明天上午扔进慈善捐衣箱中。他赤裸着钻进被窝,让自己从头回味当天下午那场娱乐的分分秒秒,从那名男孩上了他的车,直到他刺下最后一刀为止。 这回他不需要憋着了。他的高潮强劲而猛烈,他喊出声,像个痛得叫起来的女孩。 第九章 现在是十二点整,长窗的另一面还没有任何人出现。就好像幕布已升起,但舞台上仍是空荡荡的。人都到哪儿去了? 昨天夜里州长打了电话吗?不,当然没有,因为州长想继续当州长,可能甚至希望有朝一日能坐上更高的职位。他不会打电话。也不会有律师向最高法院提起最后上诉,因为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的上诉过程早就结束了。 阿普尔怀特没事吧?他还年轻,才刚跨过中年的门槛,不过也老得足以中风,或心脏病发。他想象着阿普尔怀特十一点时在牢房里倒下,想象着救护车疾驰,赶来救他的命。死刑执行随之延期,直到他的健康状况被认为足以被送去处决。 当然这只是他的想象,他痛快地想象了一阵子。其他观众并没有坐立不安或不停地看手表。或许处决就像摇滚演唱会,或许每个人都知道这种事从不会准时开始。 反正又不是有谁要赶时间。不过这似乎正是个好机会,让他再度徜徉在回忆的小径上…… 威利斯家的男孩死后两天,他在宾州的约克市租了一幢带家具的洋房。过了快一个月,他才回到里士满。 但这个月他并没有无所事事地虚度时光。他为电脑装了个DSL线路,常常上网,寻找网络上的各种东西、检查电子邮件,看了他所订的新闻群组里的新消息。 他每天至少会让他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离线一次,然后打开他买来的那台计划要归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所有的电脑。他用你Word软件写了一份令人发指的记录,叙述那名男孩被绑架和谋杀的过程,唯一违背实情的是说他事发之前耗了好几星期,如何跟那种念头挣扎,又如何决定他除了这样做之外别无选择。然后他故意对杀人场地含糊其辞。 我带他到一个美好而隐秘的地方。那里没有人会打搅我们。他将会轻易地消失。没有人知道该去那里找他。 他在网络上替阿普尔怀特在Hotmail.开了一个电子邮件账号SasterBates。在申请表格上,他自称姓名是约翰·史密斯,够平凡无奇了,但街道地址他写的是榆树街四七六号。阿普尔怀特真正的门牌号码的确就是四七六号,但不是在榆树街。至于居住的城市和州,他填的是加州洛杉矶,不过却用了阿普尔怀特在里士满的邮递区号。 他以“童子军团长贝茨”的用户名在网上寻找色情网站,结果并不难找。没几天他的信箱里面就塞满了色情垃圾邮件,他浏览了众多以年轻男模特儿和讨论男人与男童之爱的网站,因而愈发成为儿童色情供应者的目标。“十八岁以上模特儿(心照不宣!)”一个网站如此宣称。 他下载了色情照片,用一张无法追踪到他身份的信用卡付费。几个星期前他在一家餐厅吃饭,看到另一桌有个顾客用信用卡付账,没拿收据就走了。他趁女侍收走之前,假装要去上厕所,经过那张桌子,摸走那张黄色纸条塞在口袋里。上面有信用卡持有人姓名和到期时间,足够应付他在网络上的小额消费。一两个月后,那名顾客收到信用卡账单时,如果发现了,就会打给信用卡公司投诉。但届时他已经把这个信用卡账户利用完毕了。 回到里士满,他开始设法进入阿普尔怀特的房子、车子和办公室。 结果很简单。阿普尔怀特在他办公室附近的停车场包月租了一个停车位。他自己过去,询问有关收费、开放时间和租用方式的事,还问了许多其他问题,然后趁服务员不注意,他从附着号码的挂钩上偷走了阿普尔怀特的钥匙。他告诉一名锁匠,他要给女朋友配一套备用,锁匠咧嘴笑了,说他真是容易相信别人,他自己已经结婚十八年了,他太太到现在还没有他的车钥匙。 开车门和后备箱的是同一把钥匙。钥匙圈上还有其他的钥匙,他都复制了,知道一把是房子的钥匙,另一把是办公室的。不到一个小时,他就又回到那个停车场,把阿普尔怀特的钥匙放在桌上,看起来就像是从挂钩上掉下来似的。 那天深夜,阿普尔怀特家熄灯后许久,他进入没上锁的车库,打开车子的后备箱。他身上带了一条旧军毯,是从约克市的救世军商店里买来的,他把毯子铺在阿普尔怀特车子的后备箱里,四处摩擦着内部的衬垫,然后取出放回原来的塑料袋里。 两天后他换了车,开着那部暗色的凯美瑞,把米色的天霸留在车库。放学时他开始驾车四处闲逛,很快就载到一个比杰夫里·威利斯年长、懂事的男孩。司各特·索耶,十五岁,有机灵的双眼,笑起来有点邪气。他的T恤太小了,而且旧旧的蓝色牛仔裤挑逗性地紧裹着他的大腿和臀部。他上车后,一只手就搭在椅背上,想让自己看起来更有魅力。 效果很滑稽,但他没笑。 我想你在置物匣里可以发现一些有趣的东西,他告诉那男孩。于是,他在适当的时机挥动那把橡胶槌。 里士满市东北有个倒闭的乡村俱乐部,就在去往旧港镇的克莱顿路旁。这块地产正待出售,而求售的招牌长期竖在那里,已经被人们当成路过练习开枪的靶子。九洞的小型高尔夫球场上长满了杂草,一片荒凉,中央球道上杂草丛生。稍早前他来查看过这个地方,挑了一个点。去球场的路上,男孩醒来了,贴着防水胶带的嘴仍试着想大叫,想挣脱双手,绑着安全带的身子拼命挣扎扭动。 他叫他安静一点,但挣扎仍持续着,于是他拿起橡胶槌,用力朝男孩的膝盖一敲,挣扎停止了。 他把车开进高尔夫球场,停在第五洞球道旁的杂草区,把那个男孩拉下车,拖进树林深处。他用铲子猛击男孩的膝盖骨,让他不能行动,接着剥光他的衣服,摆成适当的姿势,然后戴上安全套强奸他。 年纪较小的杰夫里·威利斯比较有吸引力。更柔软,更娇小,更能感觉得到他的纯真。而且跟男性性交也很有新鲜感。但与司各特·索耶的经验却完全是一种原始的快感,而且也不需要抑制自己的高潮。他全力达到终点后,弯身拾起刀子——妥帖握在手里的感觉多么美妙——往下用力刺,然后再刺。 他用军毯包起尸体,那条毯子之前曾铺在阿普尔怀特车子的后备箱里,会黏上后备箱内衬的纤维,同时留下毯子本身的纤维。每次接触都会让纤维转移,这就是为什么他之 524d." >前会拿毯子去做那些事,也是他杀掉威利斯男孩后把穿过的衣服丟掉的原因。他现在身上穿的也会丢掉,所有的衣服,包括脚上的运动鞋。这些衣物会黏上纤维,带着青草的水渍和残余的泥土,但这一切都无所谓,因为这些衣物最后会被扔进宾州的慈善捐衣箱中,不会有任何犯罪实验室有机会看到它们。 他开始掘墓坑,可是天越来越暗,他又累了,而且脚下的泥土遍布着纵横缠绕的树根,根本不可能深挖。此外,他是打算让这具尸体被发现的。 他剪下一绺头发,塞进一个玻璃纸袋中。他把那纸袋连同他下次去里士满所需要的工具,都放进那辆凯美瑞的后备箱。 他把裹在军毯里的尸体留在那里,上头堆了些树枝,然后开车回到他租来的车库,把凯美瑞换成天霸。他走州际六十四号高速公路,然后转州际八十一号。他用过的安全套尾端已经打了结以免外漏,放在他旁边的座位上;车子进入马里兰州界时,他摇下车窗,把安全套扔出去,然后继续往前开。 两个星期后,他在约克市待够了。房租已经付到月底,所以他留着钥匙以便万一还要回去,但去除了他住过的所有痕迹,这样没必要就不用再回来。他开车到里士满,开始布置舞台的布景。 此时那台廉价笔记本电脑的硬盘里已经有一份第二起谋杀案的叙述文章。他对谋杀场地和弃尸地点仍然含糊其辞,但明确称之为高尔夫球场,而且他从地图查询网站MapQuest下载了一份那个废弃乡村俱乐部的详尽地图,存在硬盘里。另外还有一篇短文的两份草稿,他在文中以阿普尔怀特的身份阐述了谋杀的道德寓意,以理性的言辞把自己的行动合理化,他必须承认,这些言辞得大大归功于法国色情文学大师萨德侯爵,另外他还借用了尼采和兰德的说法来支持自己的论点。其中一篇特别提到杀害威利斯和索耶的草稿,他删除了,知道其实可以复原的,另一个提到同样的杀人场地、但没有对作者不利的档案,他存在硬盘里,还加了注解: 要发表吗?在哪里??? 一天下午,他开车到阿普尔怀特家所在的郊区。两辆车都不在家,学校还没放学。他进入房子,在各个房间里走动,兴奋得全身震颤。阿普尔怀特有个书房,从他的税单看来,这无疑是一个家中的办公室,然后他把那部电脑?99lib.放在书桌的一个抽屉里。 在卧室,他从阿普尔怀特的抽屉里拿了袜子和内衣,从衣橱拿了一件衬衫和一条宽松卡其长裤。他注意到,衬衫上有洗衣店的标记,另外挂在木栓上的那条裤子洗后至少已经穿过一次了。 鞋子呢?他想到稍早去车库时,曾看到一双破旧的球鞋,无疑是整理花园和院子时穿的。完全符合他的需要。 第三名被害人的选择和弃尸简直是无关紧要了,因为他现在主要关心的是他为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所织起的那张网。慢慢来,他告诫自己。花点时间闻闻花香。然后,想起司各特·索耶给他带来的乐趣多么不如杰夫里·威利斯,这回他用心挑了一个年纪比较小、在光谱中更偏向纯真那一端的男孩。 网上有关恋童癖的新闻群组和电子布告栏——没错,他找到了获取这些信息的途径,而且“童子军团长贝茨”还不止一次提供了他的评论文章——教了他一个新的说法。他得知,刚踏入青春期的男孩,被称为正在开花,身上还有少年的露珠。那就是他在寻找的一个名叫马库斯·里柯克的十三岁男孩。男孩被发现时,根本没有在等着搭便车,而是在从学校走回家的路上。 此时他开着那辆凯美瑞,也已经在车库里换过衣服了。他卷起阿普尔怀特那件衬衫的袖子,折起他的卡其裤裤脚。球鞋也有点大,他试过用卫生纸塞在脚趾前面,但决定还是不要。这双鞋没那么大,而且他又不是要穿着走多远。 “小子,过来一下好吗?这儿有个地址我找不到。” 太完美了。他花了足够的时间在那些男人与男孩的电子布告栏上,对于恋童癖实在缺乏尊敬,但他们的狂热倒不是完全无法理解。就在那个废弃的高尔夫球场上,他慢条斯理地对付马库斯,而在他冒险的愉悦增加的同时,也必然增加了那个男孩的疼痛和苦楚。哦,这个世界有时就是个和局,不是吗?一个人有所得,另一个人就会有所失,而人会知道该站在这个等式的哪一边。 总之,事情很快就结束了,而一旦结束,那个男孩就不必再承受苦痛以及苦痛的记忆。那个男孩走了,去到每个人终将去的地方。 不管那是哪里…… 最后的收尾工作:那具尸体除了少掉一绺头发之外,用一条军毯和树枝盖着,离司各特·索耶的尸体只有几码远。尸体下方显然不小心掉落的,是启动这一切行动的那条手帕,他自己的手帕,两个月前染上了阿普尔怀特的血。然后在深夜里,他把原来放在凯美瑞后备箱的大头槌、铲子、胶带、剪刀移到阿普尔怀特后备箱的备用轮胎槽。那盒一打装的安全套扣掉他用掉的两个,放在阿普尔怀特车上的置物匣里,刚好与将会在那两具尸体上发现的残留物相匹配。他穿过的衣物,包括球鞋、袜子、内衣、卡其裤、有洗衣店标记的衬衫,全部放进一个垃圾袋,再把垃圾袋放进后备箱,看起来好像阿普尔怀特打算要拿去丢掉。 他敢再一次冒险进入那幢房子吗? 他进去了,行动缓慢而安静。他家没养狗,没有防盗警铃。这一带很安全,是犯罪率很低的郊区,而且阿普尔怀特一家都睡得又深又沉。站在那幢黑暗的屋子里,另一个计划忽然冒上心头。他身上带着那把刀子;让那两个小孩被杀死在床上,割断他熟睡中的太太的喉咙,然后再为这幢房子的主人安排一个恰当的自杀,不是很简单吗? 不,他决定。最好坚持原来的计划,最好让弗吉尼亚州去负责惩罚他。 他把装着那三个小玻璃纸袋的信封黏在一个书桌抽屉的底下。而刀子,那把蓝道制作的绝世好刀,擦掉了上面看得见的血和指纹,但确定还留有能验出三个被害人的血迹,他实在很难割舍。 无论如何就是该割舍。人绝对不能允许自己太依恋任何事物——无论是某个地方,某个人,还是某样东西。人唯一能依附的,而且必须完全依附的,应该就是自己。若是你的右眼害你失足,就挖掉;若是你的房子、车子或手工打造的刀子令你过度耽溺,就丢掉。 于是刀子被放进一个书桌抽屉。他离开那幢房子,动作缓慢而安静,他把失去刀子的痛苦化为选择正确行动步骤的满足感。毕竟,那只是一把刀,一个工具,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日后会有其他的刀子,而其中某些刀子会博得他同样的喜爱。 他此时开着凯美瑞,一路继续向前,上了州际九十五号高速公路,北上到华盛顿特区。到达时已经是上午了。他开着车子去机器洗车,然后停在离杜邦圆环几个街口的街上,下车离开,车窗开着,钥匙还插在启动器里。他乘地铁到联合车站,很有把握他的火车启程往里士满时,那辆车已经被偷了。他来到那个租来的车库,上了他的福特车,开车离去。过了两天,那个男孩的失踪事件上了报纸和电视的头条新闻,而且一个证人声称曾看到一个符合马库斯·里柯克外貌特征的男孩上了一辆暗色的小汽车,于是他用一个无法追踪来电的电话打去提供线索。他报告说注意到一辆暗色汽车在男孩失踪那夜驶离“美景乡村俱乐部”的旧址,而且这事情让他起了疑心,于是记下了车牌号码的前四位,他最多也只能提供这些了。 当然,这些就够了…… 贵宾来了。我们这个小小盛会的明星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终于姗姗来迟。他拖着脚镣,戴着手铐,这使他的进场不那么优雅,但是现在他来了,表演可以继续。 他面无表情,看不出心情如何。他现在心里在想什么?对于未知世界的惧怕?对于这个制度无法证明一个无辜者无罪而狂怒?毫无由来地期望能有奇迹发生、能救他一命? 一个星期前,他,阿尼·伯丁森,原可以提供这样一个奇迹。他可以公开或匿名地自白,而且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他可以说出威利斯家男孩埋尸的地点。但现在,和阿普尔怀特共处那么多个小时之后,他说什么都立刻会被怀疑。伯丁森先生,你说你知道尸体在哪里吗?若是如此,那是因为阿普尔怀特告诉过你。你只是更确定了他有罪。 典狱长脸上有着这个职位压力所造成的沧桑,他陈述了一些常规套话,然后问受刑者有没有话要说。停顿许久。阿普尔怀特——他还没被绑在推床上,显然要让他站着说自己的临终遗言——低眉思索着,然后首次抬起眼睛看着玻璃后的一张张脸。他发现了他的新朋友阿尼,双眼一亮,但只是片刻。 他开口了,声音柔和,好像不打算说给观众听。不过里面有麦克风,所以见证席还是能听得见。 “你们都确定我犯了这些罪,”他说,“我知道不是这么回事,不过没有理由要任何人相信我。我简直希望我真的有罪。那么我就可以告解,可以祈求原谅。”他停了一下,于是旁边的人上前,以为他讲完了,可是他迅速摇摇头制止他们。“我原谅你们,”他说,“所有的人。” 最后他的眼睛定在那个曾宣称相信他是无辜的人身上。他猜到了吗?最后那句话是表示他猜到了吗?但不,他是在寻找别人对他这番话的认可,而且也遂了愿,玻璃另一面有个人会意地点了点头。阿普尔怀特看到了,似乎很感激。 阿普尔怀特躺在推>99lib?床上,旁边的人替他系紧缚带。医师在他手臂上找到了一根适合的血管,用酒精棉擦了擦他的皮肤,试了两次,才把静脉针头插入。 然后他僵坐在那里,看着一个人死在他眼前。没有多少可看的。第一剂的巴比妥盐没有明显的效果。第二剂麻妥侬会引致麻痹,使得阿普尔怀特无法呼吸或改变表情。而最后一剂氯化钾,不管是否引起刺痛,都不可能看得出来,不过至少对那些坐得够近、可以看到心跳监视器,或是检查脉搏的医师来说,显然第三剂药物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 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死了。 而玻璃后面,那名不久就会放弃阿尼·伯丁森这个名字的男子从头到尾都小心翼翼,维持着一种忧郁而超脱的表情。他勃起了,但他很确定不会有人注意到。 他知道州际九十五号高速公路在星期五会大堵车。于是改走州际六十四号接八十一号,当天夜里在宾州的一家汽车旅馆过夜,星期六早晨走州际八十号高速公路往东,希望在交通比较顺畅的时间抵达往曼哈顿北部的乔治·华盛顿大桥。最后果然符合他预先的计划。 近来,每件事都符合他预先的计划。 和>他的预期的一样。几年前他在里士满辛辛苦苦地工作,实施杀人行动、栽赃嫁祸,把圈套牢牢地套在一个人身上,而这个人唯一犯的错,就是在最不巧的一刻刚好鼻子流血。而过去的这个星期,原来是被他归在末完成事务的项下。 他在纽约还有另一项未完成的事务。 第十章 星期一晚上我正喝着咖啡看电视,手机响了起来。 “我觉得自己真像个他妈的间谍,”露易丝说,“我现在在餐厅的女厕所里。我们差不多要回我家了。你有我家地址吗?” 我说有。 “这件事真是太诡异了。我要带他回家跟他上床,同时你要躲在外头等着跟踪他回家。告诉我这不算太诡异吧。” “如果你希望我不——” “不,这么做很合理,只是诡异透顶。如果他真是自己所说的那个人,那么他永远不必知道这件事。如果他不是,那我就必须知道这回事。” 我问他是否可能在她家过夜。 “如果是,那99lib?t>就是破天荒头一遭了。他通常会过来待三四个小时,不过今天我们吃过晚饭了,平常不会的,所以我们会很晚才开始。现在几点,八点半吗?不,快九点了。我猜他不会待到十一点半以后。” 我问他身上穿什么,以确定不会跟错人。牛仔裤和一件海军蓝的马球衫,她说。我建议她等他一离开公寓,可以把电灯迅速开关五六次,她说这个点子真棒,不过她住的那户在大楼的后方,所以我从街上根本看不到。 “不过我无论如何还是会照办,”她说,“因为这好像玛塔·哈莉那种很酷的超级女间谍会做的事。嘿,慢着。你不是会带着手机吗?所以他离开时我打个电话给你不就得了?然后我还是会开关灯,只是为了好玩。” 她估计得差不多。我的手机在十一点四十分响起。 “我是玛塔·哈莉,”她说,“就交给你了。我得告诉你,晚餐很好,但甜点更棒。拜托你帮个忙好吗?明天打电话,告诉我他是大卫·汤普森,而且是单身,他唯一瞒着我的秘密是他非常有钱。” 我告诉她我会尽力而为,然后挂了电话,接着看到门打开,他走了出来。或许不用打这个电话我也猜得出是他。他穿着牛仔裤和深色马球衫,我看过的那张照片跟他本人很像。 如果你有一整队人马去跟踪某个人,那事情就会很复杂,半打人在车上,另外半打走路。但我只有TJ做伴,另外还有个名叫利奥的开出租车的收了我五十元,答应当我两个小时的专属司机。 露易丝住在百老汇大道和西端大道之间的西七十八街,是上城的一幢褐石建筑。就像大部分单数号码的街道一样,八十七街是往西的单行道。如果大卫·汤普森住在奇普斯湾或那附近,他或许会搭出租车回家,而且或许会走到百老汇大道上叫车。如果他想搭车到其他地方也是如 6b64." >此。而如果他想乘地铁,他会走到八十六街和百老汇大道交叉口的那个车站,所以他还是会走到百老汇大道,跟车行的方向相反。 我们依此安排对策。TJ和我会站在露易丝那幢公寓正对面的大楼门口,利奥的车则停在百老汇大道上一个消防栓旁边。如果有警察来赶他,他就会在那个街区绕一圈,不过这个时间不太可能。如果有警察来问,他只要说他在等客人就行了。 汤普森离开那幢大楼后,我们就打算跟踪他走到百老汇大道,然后上利奥的车,跟踪他搭乘的出租车。如果他走到八十六街搭地铁,TJ会跟在他后面到的地铁站。他会设法跟我用手机联系,我则乘出租车设法在他和汤普森下车时赶到场。 汤普森走出门,下了门口的台阶,看看手表,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一开始没人接,然后有人接了,或是转接到语音信箱,因为他起劲地谈了一两分钟才按钮断线。他拿着手机看了一下,然后收起来,拿出一根香烟点燃,吐出一缕烟雾,开始往前走,不过不是往百老汇大道,而是朝反方向的西端大道。 妈的。 “B计划。”我说,跟在汤普森后面走,而TJ则拔腿跑到百老汇大道的街口,转弯去利奥正在等的地方,利奥原来正把早版的《每日新闻报》摊在方向盘上看。但TJ上车之前,他已经发动引擎。纽约的交通规则是遇红灯一律不准右转,因为交通实在太混乱了,要是允许右转会更糟。不过脱口秀主持人大卫·雷特曼有一次指出纽约人只把交通规则当成参考而已,而且利奥觉得成人应该能够运用自己的判断力。他绕过街角,在街区中段接我上车。 我上了后座,利奥开到街口碰上红灯停下。汤普森走到街角时,可能站到人行道边缘招一辆往南的出租车,也可能步行往南穿过八十七街,或者等绿灯亮时穿越西端大道,往河滨道走。 如果他选了上述三种可能性中的任何一种,我们跟踪他就不会有问题,偏偏他右转,朝上城方向走。利奥可能会愿意再碰一次运气,来个红灯右转,可是他之前没转到右线道,而且这是一条单行线,所以实在没办法右转。 “狗娘养的!”他气冲冲地说。 “开到河滨道,从八十八街绕回来,”我说着,打开车门下车,“我会设法盯住他。” 等我赶过去,他已经在我前头领先有半个街区,这应该不是问题,可是他在八十八街右转,我就看不见他了。我加快脚步来到他刚刚转弯的街角,发现他不见了。 利奥载我们回到第九大道和五十七街交口,不肯收任何钱。“我还以为会有一场冒险,”他说,“‘跟踪那辆出租车!’我还以为可以表演一下我的驾驶技术,跟踪那个王八蛋穿越布鲁克林,到那些连熟知纽约的《每日新闻报》专栏作家彼得·汉米尔都会迷路的角落。结果我竟然只是开车绕了那个他妈的街区一圈而已。” “我把人跟丢不是你的错。” “的确,都是他的错,因为结果证明他是个滑头的混蛋。你把钱收起来,马修。下回再打电话给我,我们玩得开心点,到时候你可以付我双倍。不过这次免费。” 他在晨星餐厅门口放我们下车,不过我和TJ都不想进去。我们过街到凡登大厦,上楼回家。埃莱娜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莫妮卡推荐她看的小说,说绝对能让人获得有罪恶感的快乐。“她说这本书等于一部哭湿三条手帕的电影,”埃莱娜说,“我承认她说得没错。怎么了?” “那家伙绕过街角把我们甩掉了。”我说。 “这狗娘养的胆子真大。你们要吃点什?99lib?么吗?” “我真希望这一夜可以从头来一遍,”我说,“不过很难。我不想再喝咖啡了。我什么都不想要。TJ你呢?” “我喝可乐吧。”他说,然后自己去拿。 我跟着他到厨房,两人一起坐在那里,想弄清刚才在西八十几街那边到底是怎么回事。“看起来好像是他耍了我们一场,”他说,“可是他的行动看起来不太像。” “我不明白的是,”我说,“他怎么就这样消失了。” “他走在路上,用魔术把自己变了成一家杂货店。” “真的就像这样,对吧?他转弯时离我没多远。一百英尺?不会太远,而且我应该把距离缩得更短了,他一转弯我就看不见了,于是就加紧脚步追上去。我到了转角,却发现他不见了。” “就算他转过弯就开始叫车,但你马上就会到那个转角,应该可以看到他了。” “我本来以为是这样。” “除非他走进那幢大楼。” “转角那幢公寓?我也想到过。靠街上的那扇门没上锁,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前厅。然后你就得有钥匙,或者谁按键开了里面那扇门让你进去。我往前厅里看过,没看到他,不过我不是马上就看的,是在街上找了一阵子后才去看的。你知道,他没往百老汇大道走,而是走到西端大道,这好像很奇怪,但如果他住在那里——” “那他只是回家罢了。” “一个男人住得离一个女人很近,却告诉她说自己住在几英里之外的东三十几街。” “也许他不希望她每隔一天就跑来借一罐糖。” “比较可能是借一包香烟。不过我的确可以理解。你在网络上交到一个女朋友,希望她不是住在遥远的布鲁克林或皇后区,免得要搭地铁、换巴士才能去到那里,可是接下来你又发现她就住在附近,于是你明白,原来住得太近也不是好事。” “不知道,”他说,“她如果在附近看到他,不是会认出来吗?” “照理说是这样。纽约人可能不认识隔壁的邻居,但通常见到会认得脸。另外别忘了一件事,他打过一个电话。” “就在他点烟抽之前。” 先前埃莱娜也进来厨房泡茶。“他是打给他太太,”她说,“看是不是该买一夸脱牛奶回家。” “或是一罐糖,”我说,“或一条万宝路烟。如果他已婚,会找个住在附近的女朋友吗?” “除非他真的很想死,”她说,“他是跟谁在通电话,男的还是女的?” “我们听不到他讲话。”我说。 “从他的肢体语言看不出来吗?在电话那头的是个男人或女人?” “看不出来。” “TJ呢?” “如果要我猜,我会说是个女人。” “是吗?”我说,“为什么?” “不知道。” “他才刚跟一个女人约会过,”我说,“而且根据露易丝的说法,他表现得非常好。如果他不是打电话给他太太说他得留在办公室加班到很晚——” “不可能,”TJ说,“如果他家步行五分钟就能到的话。他直接回家不就得了。” “你说得没错。所以他不是打给他太太。” “除非是别人的太太。” “耶稣啊。”我说。 “他有可能是打给他太太,”埃莱娜说,“他家在郊区的斯卡斯戴尔镇,他打给太太说他会弄到很晚,或根本不打算回家了。然后他走到街角的那幢大楼。” “街角那幢大楼里面住了谁?” “不知道,”她说,“你才是侦探啊。” “谢谢。” TJ说:“有可能是另一个女人。” “住在街角的大楼?” “每个人总得有个地方待吧?” “所以他是脚踏两条船,背着露易丝去跟住在她街角的某个女人偷情?” “三条船,如果他斯卡斯戴尔镇还有个太太的话。” “说不定那女人是应召女郎。”埃莱娜出主意。 “露易丝吗?我真的不认为——” “不是露易丝。是稍后约会的那位,住街角的女人。也许她是做那行的。” “可是他才跟露易丝约会过。” “那又怎样?” “根据她的说法——” “他让她舒服得昏头了?” “她用的不是这些字眼,”我说,“不过我得到的大致印象是这样,没错。” “或许她得到了满足,但他没有。也或许他想玩帽子戏法。那是什么运动的术语?曲棍球吗?” 我点点头。“一名选手在一场比赛里进了三球。” “我知道是三球,我只是不记得是指曲棍球还是足球。” “这个词也被其他运动借用,不过原来是曲棍球用词。” “真想知道这说法的来源是什么。总之,如果他认识一个应召女郎,就住在露易丝家的转角,那何不顺道去拜访一下呢?” 我努力回忆他站在露易丝家那幢褐石公寓前的样子,手里拿着电话。“他不必查她的号码,”我说,“所以他是设定成快速拨号键了,不是吗?” “或许吧。现在大家都这样,不用小小的黑色电话本了。” “如果他还想跟女人在一起,”我说,“为什么不在楼上待久一点?” “天哪,不知道,”她说,“你想会不会是他天生的Y染色体作祟?” “换句话说,那是男人本性。” “我以前工作时,”她说,“有些客人会先自慰之后再过来,这样他们就可以更持久。我碰过一个正好相反,他要我让他保持在兴奋状态一个小时或更久,但是绝对不要让他达到高潮,这样他就可以回家,和他太太进行一次永生难忘的交流活动。老实说,那还真是难倒我了。我觉得自己好像场子里的骑马斗牛士。” 我瞥了TJ一眼,想看他对埃莱娜的往事回忆有什么看法。如果那些话对他有任何影响,从他的表情也看不出来。他知道以前埃莱娜是做哪一行的,我们常来往的朋友里大概只有他和莫妮卡知道,不过埃莱娜很少像现在这样,在TJ面前讲以前工作的事情。 TJ对自己的母亲一无所知。他不到一岁母亲就过世了,外婆一手抚养他,后来也过世了。外婆的话让TJ推测自己的母亲曾当过应召女郎,因此他可能是个不小心怀孕的产物,从一个不知情的恩客那里意外得到的奖品。反正也不可能知道了,他说过,但他好像也无所谓。 不过我们的谈话已经离题了,把本性纵欲的大卫·汤普森拿来当成“男人真奇怪”的论文主题。我说:“我不相信他进了那幢大楼。” “有可能是另外一幢吗?” “或者根本他就没进入任何一幢大楼。也许他知道自己被跟踪了。” “不可能,”TJ说,“除非他生性多疑。他会不会是从露易丝身上觉得不对劲?” “他如果还用了安全套,就表示不是。”埃莱娜说。 “如果他已婚,”我说,“可能会怀疑他太太找人跟踪他。这可能会让他心存警戒,感觉到我们在盯梢。” “他站在那里点烟的方式,”TJ说,“好像他想花点时间想一想接下来要做什么,同时也尽量多吸收点尼古丁。” “然后他右转而不是左转,”我说,“接下来在西端大道上又右转,跟车行方向相反。然后他钻进一幢大楼,或者找了一个门廊或小巷子躲起来。” “为什么?显然是为了要甩掉你们两个,可是为什么?他这样不是很可疑吗?而且你不觉得,如果他认为他太太找人跟踪他的话,他就肯.t>定不希望自己表现得很可疑吗?” “除非更重要的是,不能让他老婆知道他接下来要去哪里。” 我说:“或许那里有辆出租车,就在八十八街的转角。” “他雇了辆出租车在那里等他?” “不,但可能刚好有一辆车在那边放客人下来。然后他可以趁我转过那个街角之前,拦住出租车上路。” “那你不是会看到有出租车开走吗?” “那也得我注意了才行。如果那辆车已经开过半个街区,而我又在到处找一个走路的人,那可能就没注意到了。或者他可能有辆车停在那里。” “然后发动车子开走,你却没看见?除非你是慢吞吞地转过那个街角。” “可能他的车停在那里,”我说,“他上车关上车门,可是没发动。因为他怕被看到。” “或者因为他得先做别的事,”埃莱娜猜测,“比如打个电话或查个地址。” “或者再抽一根烟,”我说,“或其他别的事。我们知道的事情太少,推测的方向又太多。” “加上一路推下去还有很多岔路。”TJ说。 我们又反复讨论了一会儿,埃莱娜说听起来这个男人好像在隐藏什么,而她的猜想是,这男人是“性成瘾患者”。这是个新名词,她补充道,用来形容那些以前只是被视为喜欢参加派对的男人,或上几代的人会说他是个乐天派,或老是注意女人的绅士。 我们因此谈起这个世界再也不会让你放轻松了,昨天的休闲娱乐到今天都成了心理病征。TJ喝完他的可乐回家了。 “利奥不肯收钱,”我告诉埃莱娜,“我也不收。今天晚上不能从露易丝给的保证金里扣钱。” “你是说那五百块?不是早就扣光了吗?” “我几乎没有什么进展。” “你真是个脚踏实地的生意人,对吧?” “其实钱根本不是重点。” “我知道,亲爱的。” “我只是想看看自己能不能搞清楚,”我说,“不应该那么困难的。” 第十一章 他双手握着那把铜制拆信刀,转过来,一只手指抚过握柄上的浅浮雕图案。两只猎犬把一只鹿围捕得走投无路。这件作品,他心想,真是巧夺天工。 那个女人就像那把拆信刀一般精致完美,耐心地站在柜台后头。他问女人是否知道这件作品的背景。 “哦,当然,这是把裁纸刀。新艺术风格,或许是法国的新艺术,也可能是比利时的。” “比利时?” “上面有标记,”她说,“在背面。”他把拆信刀转过来,她递给他一个有鹿角柄的放大镜。“肉眼很难看见,或至少是我的肉眼。看到没?” “德弗里斯。” “戈弗里·德弗里斯,”她说,“或者按法文念成戈弗德瓦·德弗里斯。我不知道你比较喜欢哪个。他是比利时人。我以前有个他做的青铜圆形大奖章,好几年了,很漂亮,直径足足有三英寸半。一面是利奥波德二世,那把值得炫耀的大胡子可比他本人还要高贵得多。你知道利奥波德二世吧?” 他轻松地咧嘴笑了。“我想,”他说,“他是介于利奥波德一世和利奥波德三世之间吧。” “事实上,他的王位继承人是他的儿子阿尔贝特,利奥波德三世还要再晚一些。二世就是把比属刚果当成个人封邑统治的那位温和人士。他把当地居民视为奴隶,对待他们比蝼蚁还不如。你还记得那些当地原住民双手被砍掉的照片吗?” 她自己如果被砍断了双手会怎么样?“有点印象。”他说。 “可是他看起来还不错,”她说,“尤其是在青铜器上。另一面有匹马,看起来还比利奥波德好看。它是匹役马,这种大型马现在只有在百威啤酒的电视99lib?广告里才看得到了。只不过奖章上那匹是佩尔什马,而百威啤酒广告里面是克莱兹代尔马。那个奖章是某个农业展颁发的。或许就相当于世纪之交时的拖拉机比赛。” “你还有那个奖章吗?” “我本来还以为会永远拥有,不过几个月前,有个收集马的人看到它,就买走了。我或许再也看不到那样的奖章了。” 他手上翻转着那个拆信刀。很漂亮,而且他喜欢握着手里沉甸甸的感觉。 “你刚才>说世纪之交?” “我想德弗里.99lib.斯用法文说是fin-de-siecle。或者是佛兰德斯语。我不能确定具体的制作时间,不过一定是十九世纪末或二十世纪初。” “所以它大约有一百年了。” “差不多。” 他用大拇指掠过刀尖,相当锐利,刀刃则不是这样。这把刀是用来拆信的,不能用来切割。 不过可以用来刺戳。 “可以问问价钱吗?” “两百。” “好像很贵。” “我知道。”她用安抚的口吻说。 “你可以给我打折吗?” 她考虑着。“如果你付现金,”她说,“我可以自行吸收营业税。” “所以加上税要多少,两百一十六?” “其实还要多几块。你要的话,我可以帮你算,你就可以知道自己究竟可以省几元几角几分。” “不过我要付的,”他说,“就是两百块。” “然后换来一件历史作品。” “能够得到一件——”他极短极短地停顿了一下,“历史作品,当然再好不过了。”她注意到那个停顿了吗?这种事女人好像不太会忽略,bbr>而且他感觉她注意到了,但决定不予理会,脸上也没有表露出任何迹象。 他皱起眉,再看了一眼那个浅浮雕,观察那两只猎犬及其猎物。这件工作花不了几秒钟,他心想,只要手握住这个刀柄,毫无预兆地刺入。他想象着那个动作的画面,他的手由下往上一插,尖锐的铜刀尖从最下面一根肋骨下方进入,往上直达心脏。他想象着在柜台后的她还没瘫倒在地之前,甚至在生命之光尚未从她双眼退去之前,他便已转身走到门口。 可是他碰过很多东西了,展示柜的表面印满了他的指纹,而玻璃是最容易留下指纹的。 “我想我就买下了。” “也难怪你会想要。” 此外,这样杀人太快了。她根本还没意识到怎么回事,快手杀人有时会非常有满足感,但在这件事上,他希望她亲眼看着死亡逼近,他希望目睹她失去自信,失去那种令人讨厌的泰然自若。 他想着到时候要怎么对她下手,觉得鼠蹊间一阵骚动。但他脸上完全不动声色,同时叹息着投降,从皮夹里掏出钱来数。她收了钱,用卫生纸将那把拆信刀包起来,装进一个纸袋。他告诉她不用收据了,然后把买来的刀子放进外套内里的胸袋。 “谢谢,”她说,“只是让你知道一下,我不认为你买贵了。麦迪逊大道上的店可能会卖你五百块。” 他笑了,喃喃低语着,转身朝门走去。可是,啊,老天,他真想杀她!他不想等,他想现在就杀了她。 第十二章 我不是很想向我的客户报告那一夜的经过,不单是因为怕她怀疑自己雇的人无能。更重要的是,如果有任何说法暗示她的汤普森先生甩掉了我,都意味着他不仅不是表面上的那个人,而且还隐瞒着什么。我感觉是这样,但现在就把这个看法告诉露易丝,还嫌太早。 “没有什么明确的结果,”我告诉她,“再过一两天我应该可以告诉你更多。” 我查了笔记本里汤普森的电话,用我的手机打给他。我希望他不会接,所以电话转到语音信箱时让我松了口气。“嘿,老兄,”我说,“我们寄了张支票给你,全额付清,现在这支票就摆在我面前。退回来了,我们寄给你的地址是错的。哦,妈的,我得去处理一下。这样吧,你回电给我,如果我没接,在语音信箱里留下你的地址就行了。你留话的时候——哦,要命,算了。再联络。” 我设法装出一副匆忙的样子,就像那种中层主管刚好碰到手边一堆事情,可是我不确定自己装得像不像。等他回电或不回电时,我就知道了。 我出门时身上带着手机,不过在人行道上停下来把它关掉。我正要去参加99lib.戒酒聚会,去那里得关掉手机或呼叫器;大部分戒酒团体聚会时都会这样要求。不过不管是否参加聚会,我都要把手机关掉,因为我最不希望的,就是接到大卫·汤普森打来的电话。他首先就会问我是谁,还有那张支票是哪家公司给的,到时候我可给不出答案来。如果他听到我的留言,没法问我问题,就会猜想有人该付他钱,而他最好要拿到,于是就会留下他的地址。 这是假设他的说法至少有一部分是事实,也就是他所从事的工作中,会有一些公司寄支票给他。这个行业可能是直接行销也可能不是,他的名字可能是大卫·汤普森也可能不是,这就是为什么我给他的留言要尽量含糊其辞。 这招应该会有用。就算失败了,那也算是另一方面的成功。如果他那么多疑,那么就表示他的确在隐瞒一些事。 我往北走到西六十三街的基督教青年会,赶上“炉边”团体的中午聚会。演讲人的饮酒故事很短,大部分时间都在谈她现在的两难处境,就是她是否应该承认自己在表演这条路走不通,她曾在罗雷兹抗酸剂的电视广告里面讲过两句台词,当过几十天的临时演员,还在一些没有人看的观摩演出里演些没有酬劳的小角色,她在这一行五年的努力只有如此成绩,实在乏善可陈。 “我不是演员,我是个女侍者,”她说,“这样也可以,当女侍者没有什么不对bbr>,这是一个不错的谋生方式,但我不确定自己的人生目标就是要当女侍者。甚至如果有人要给我机会去演戏,我都不再那么确定表演是我的人生目标了。” 阿比也在场;自从上回雷·格鲁利奥在圣保罗教堂的那次聚 4f1a." >会演讲后,我就没再见过阿比,他说他最近都参加中午的聚会,另外有一天晚上被找去皇后区的中村那一带当演讲人。我跟他在附近吃中饭,同行还有另外两个女人,一个名叫雷切尔的是个办公室的临时雇员,另一个脸尖尖的年轻女人唯一的工作是当代课老师,我猜想工作机会不是很多。她叫什么名字我老记不住。 不管她叫什么名字,反正她毫不浪费时间地批评起那个演讲人。“那些剧场训练的好处,”她说,“就是她讲话清楚且表情丰富,你坐在最后一排也听得到她讲的每个字。不幸的是,听到的每个字都是‘我’。” 雷切尔说她看起来很眼熟,也许看过她在哪里演出。阿比说他不觉得眼熟,真奇怪,因为罗雷兹的每条电视广告都是他必看的。 “她说她讲过两句台词,”雷切尔说,“但或许她是旁白,根本没上镜头。”很难分辨她是真信了阿比那些话的表面意思,还是在配合他而出言讽刺。 我回到家才把手机打开,已经有一条语音留言在等我。一个我没听过的声音说,“嘿,谢了,老兄。我的地址是……”我写下纽约州一〇〇二五,纽约市阿姆斯特丹大道七五五号一二一七室。“别忘了要写最后的房间号,”他说,“不然我会收不到。上次可能就是这样才会退回去的。” 在曼哈顿,街道的号码是按东西向排的,而门牌号码则是从第五大道开始往两边顺着排下去。如果你知道地址是几号,就可以很快知道位于哪两条大道间。 而大道则是南北向的,每一条都有不同的门牌号码系统,要看从哪里开始排起。不过有个关键要诀印在街道地图和口袋型地图上,同时也可以在大部分纽约的住宅和工商电话簿上找到。在某些大道上或许有一点点不同,但基本要诀就是,你把门牌号码尾数去掉,然后除以二,再加上一个表上所列出那条大道的特定数字,得出的结果就是最接近的东西向街号。 有些房地产经纪人把这张表印成名片大小的塑料卡,这赠品比月历还好用,因为我藏书网这张卡到现在用了五年,而且常常用。那个经纪人大概做不到我什么生意,我们住在凡登大厦不会搬,不过她得到了我的感谢,虽然这感谢不值钱。 于是我算出那个大卫·汤普森的地址在九十六街以北一个或两个街区。从八十八街和西端大道交会口走过去不止半英里,离奇普斯湾就更远了。 我搭地铁过去,从百老汇大道往东走一个街区,按照那张房地产经纪人阿美莉亚·费伦特送我的卡片所算出来的结果,找到了阿姆斯特丹大道七五五号,就在九十七街和九十八街之间的那个街区。那是一幢五层楼的出租公寓建筑,显然还不太受社区绅士化的明显影响,不过有点不对劲,因为即使那幢楼几年来再怎么隔成一堆小小的鸽子笼出租,也绝对不可能有一二一七室。 也许这是汤普森的一个密码:如果收到一封寄给一二一七室的信,他就会知道是打电话给他的人寄的。不过这样也说不通。 我走进门厅,看着那排电铃。有十六个是二到五楼、每层楼四个,另外再加一楼属于商店的一个电铃。那十六个门藏书网铃上有九个或十个贴了标签。其他则是空的。我检查了那些名字,大部分都是西班牙裔的名字,没有一个是汤普森。 我又走出去,到一楼那家商店看一眼.。不是很吸引人,陈列的商品随着时光流逝或太阳照射而褪色,不过店家弥补的对策,就是提供一个附近街坊所可能需要的一切——支票兑现、拍大头照、公证人、五金和厨房用品、雨伞、鞋油、纸尿布,还有各色零食。有三个啤酒的霓虹灯标志,其中一个牌子十年前就停产了,橱窗上还有一张布思特罗咖啡的海报。东西太多了,我花了好一会儿才注意到橱窗上唯一一个有关的东西,那是一张黄色纸,上头是手写的:提供私人信箱。 商店里面大概就是我原先猜想的模样。我没看到任何信箱,很好奇那一二一七信箱会藏在哪里。柜台后有个女人,身材矮胖,头发像那种黑色的刷锅铁丝球,她盯着我瞧。不知道她以为我可能会想偷什么。 我问她是不是有信箱要出租,她点点头。我说我没看到信箱,能不能请她告诉我在哪里? “不是信箱,”她说着用两手比出一个箱子的形状,有顶有底,还有四个侧面,“是邮件服务。” “有什么服务?” “你付一个月的费用,我们给你一个号码,取邮件时告诉我号码,我就把你的邮件拿给你。” “这个服务要多少钱?” “不贵。五十元。预付三个月,第四个月就免费。”我把皮夹一翻,朝她亮出一张乔·德金给我的警探基金协会贵宾卡,这张卡不能让你在违规停车时不被开罚单,但隔着一段距离看起来还挺像个正式的证件。“我对你的一位顾客有兴趣,”我说,“他的号码是一二一七。” 她盯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吗?” 她摇摇头。 “能不能去帮我查一下?” 她想了想,耸耸肩,到后头的房间去。回来时,她宽阔的前额深深皱着。我问她怎么了。 “没有名字。”她说。 我本来以为是她不能告诉我,但结果不是。她的意思是这个号码没有名字,我也相信。她对这个情况显然也满腹疑惑。 我说:“如果有寄给他的信——” “所以我才会找那么久。如果有信寄来给他,上头就会有他的名字,对不?可是没有他的信。他一星期会过来一两次,有时候有信件,有时候没有。” “他来的时候,会说他的号码。” “一二一七。我就会把他的信件给他。” “如果他收到信,信封上不会有名字吗?” “我没注意。” “如果你听到名字,能知道吗?” “或许吧,不知道。” “那个名字是大卫·汤普森吗?” “不知道。不会是荷西·西曼内兹这种西班牙语的名字。他的母语是英语,我只知道这么多。” 她去招呼另一个客人。回来后她说:“付钱租这个服务的人,就会拿到一个号码。我们会把名字登记在本子上,就写在号码旁边。” “结果登记簿上一二一七号旁边没有名字。” “对。也许他来租信箱的时候是别人值班,忘了把他的名字写下来。这样不对,可是……”她耸耸肩,摇摇头。我觉得这件事她比我还烦心。 我身上带着露易丝给我的那张照片,掏出来让她看。她眼睛一亮。 “没错!” “是他吗?” “是他,一二一七。” “可是你不知道他的名字。” “对。” 我给了她一张名片。告诉她,下回如果有他的信,请她打电话给我,把信封上的名字念给我听。她答应了,像捧着一件价值连城的珠宝似的拿着我那张名片。她伸长脖子,又看了那张照片一眼。 她说:“这个人做了坏事吗?” “我不知道,”我说,“我只是得查出他是谁。” 我比埃莱娜早到家。她打电话回来说她会稍微晚一点,问我能不能先在炉子上放一锅水。我照办了,把炉火打开,她走进门时,水已经烧开了。她拌了沙拉,煮了意大利面,我们吃完把碗盘放在水槽里,走第九大道到四十二街一个外百老汇戏剧的表演处,我们拿到了一场台词排演的票,剧名叫《里加》,是讲拉脱维亚犹太人的屠杀。我知道剧作家也在场,这就是我们去的原因,落幕后我们去向他道贺,告诉他剧情很震撼人心。 “就是太震撼人心了,”他说,“所以没有人想投资制作。” 回家的路上,埃莱娜说:“老天,我无法想象怎么会有人放弃制作这部戏的机会。为什么,这出戏真是让人全身舒畅呢。” “不过我还是很高兴我们来看了。” “我不知道自己高兴或不高兴。只是很担心这一切又会再度重演。” “你不是认真的吧。” “不是才怪呢。《纽约时报》有好多版我现在都看不下去了。任何国内或国外新闻都不看了。文艺版我还可以忍受,只不过有一半的书评和新闻报道一样糟糕。星期二的科学版没问题,星期三有食谱和餐厅报道的也可以。我从没想过要去他们报道的餐厅或照那些食谱做菜,不过纯阅读我还可以忍受。” “可惜你对体育没兴趣。” “是啊,否则我就可以看得懂,而且看了也不会想到抗忧郁剂百忧解。TJ会看商业版吗?” “我想会吧。” “也许我们老了可以靠他,如果我们能活到那么老的话。” 我走到人行道边缘,举起一只手。有辆出租车靠边停了下来。 她说:“我还以为我们要散步回家。怎么了,你觉得不舒服吗,亲爱的?” “还没舒服到可以走五十个街区。”我请司机走第十大道,然后接阿姆斯特丹大道,到九十三街街口。 “蓝调母亲?” “我今天下午离那儿就几个街口,”我说,“可是那个时间去不合适。要到晚上才会有音乐。” “还有丹尼男孩。” “除非今天晚上他在普根酒吧。不管他在不在,我想我们应该去听听音乐。” “我想你说得没错,”她说,“我想这总比我们回家自杀要强。” 第十三章 他在楼下对讲机报上名字。出电梯时,发现她已经靠在她公寓的门口,半倚着门框。她穿了一件有系带的丝质睡袍,上面印着大花图案。她的拖鞋是前面有开口的那种,脚趾甲上涂着血红的指甲油,配她的口红颜色。 他提着公事包,带着韩国蔬果店里买来的花,还有酒铺买来的一瓶酒。“这些花跟你的睡袍一比,就黯然失色了。”他说着把花递给她。 “你喜欢吗?我不知道这件袍子是优雅还是俗气。” “为什么不可能两者兼具?” “有时候我自己也会问这个问题。这些花真美,亲爱的,我拿去插上。” 她在水槽里给花瓶装水,把花插进去,放在壁炉台上。他把酒瓶从包装袋里取出,拿给她看。 “strega,”她念道,“这什么?甜酒吗?” “一种餐后酒。当然,是意大利的。strega的意思是女巫。” “指我吗?” “你肯定是藏书网会蛊惑人心的。” “嘴巴真甜。” 她投入他的怀抱,他们亲吻。她肉感而丰满的身体紧靠着他。她袍子底下是赤裸的,他拉近她,一只手滑下她的背,抚摸她的臀部。 他因为心中有所期待而硬了。他已经这样一整天了,一次次硬了又消。 “这真是美好的惊喜,”她说,“连续两夜。你会宠坏我。” “我的空当时间很少,”他说,“我跟你说过了。” “没错。” “而且无法预料。有时我得去外地好几个月。” “这种生活一定很辛苦。” “也有愉快的时候。碰到我有自己的时间,我尽量以最享受的方式度过。这就是为什么我今天晚上又来这里。” “相信我,我刚才不是在抱怨。我们应该尝尝那瓶女巫酒吗?印象中我从来没喝过。或者你想喝苏格兰威士忌?” 他说他想喝那瓶餐后酒,已经好几年没喝过了。她找了两个适合的玻璃杯,倒了酒,他们碰杯后啜饮。 “真不错。滋味很复杂,不是吗?有药草的味道,不过我分辨不出是哪种。你真聪明,带这个来。” “或许我们可以把酒拿到卧室去喝。” “更聪明,”她说,“这位男士是天才。” 在她的卧室里,他拥抱她,从她肩上卸下那件丝袍。她比他年长几岁,有着成熟女人的身体,不过节食和运动让她身材保持良好,而且她的皮肤很棒,柔软得像天鹅绒。 他很快脱去她的衣服,放在椅子上。“哦,天哪,”她说,装出一副恐惧的口吻,“你不会是要把这么大的家伙放进来吧?” “不会马上。” 她很敏感,从他们第一次相处就是如此。他先用手指让她达到第一次高潮,然后用嘴。 “天哪,”她在第二次高潮后说,“上帝呀,我想你会把我给杀了。” “啊,现在还不是时候。”他说。 他让她摆出各式各样的姿势,换来换去,每次她高潮后就又滑出来,然后换新的体位再度让她舒服一次。他不需要费力延后自己的高潮,它自会等到正确的时机。 中间有一度,她将他放入嘴里。这方面她很擅长,他也让她弄了许久,然后他把她翻过来背朝上,预先从床头柜拿了润滑剂帮她擦过,然后让自己从她的肛门进入。他们以前也这样玩过,事实上昨天就做过了,当时他让她也同时在前面抚摸自己,然后让她达到高潮。 今天她不必交代,就自己照办了。 她学得很快,他心想。他或许可以留着她做自己想要的事情,这个念头很吸引人。他应该晚些动手,多留着她几天或几星期吗? 不,时候到了。 “亲爱的?有什么我能做的吗?” “你做得很好。”他说。“可是我想让你舒服。” “你可以替我们两个人舒服。” “我这辈子没有到过那么多次,可是这样不公平。现在该你了。” “我觉得很享受。” “我知道,可是——” “我不需要达到高潮就能满足了。” “你昨天晚上也是这么说。” “当时是实话,现在也是实话。” “可是你舒服的时候,我会觉得很兴奋。”她说,手放在他上面,“我爱它,而且你自己似乎也乐在其中。” “嗯,那当然。” “所以告诉我,我能做些什么吗?” “这个嘛……” “我不会被吓着的,”她说,“我又不是刚从修道院出来的。” “嗯,我想也是。” “有些什么招数,对吧?听我说,只要不会流血或打断骨头,我就愿意做。” 他犹豫着,主要是在品味着她刚刚讲的那些话。然后他说:“嗯,如?99lib?果我把你绑起来怎么样?” “哦,啊。” “当然,如果你觉得很担心的话——” “不,刚好相反。这个主意让我兴奋极了。”她的手抱紧了他,“对你来说也是,我看得出来。天哪。” “嗯,这的确增加了一点什么。” “法国人称之为说不上来的东西。我,呃,我没有任何特殊的设备。” “呃,我有。” “哦,你真是个魔鬼!” 他去拿那个公事包,打开来。他们说笑着,用丝制带子把她的手腕和脚踝系住,他让她躺在床上,臀下垫一个枕头,再把她的手脚用丝带绑紧在床的四角。他把一些带来的装备给她看,她的眼睛睁大了。她看起来很兴奋,他碰触她,没错,她湿润了,可是她那里向来就是湿的,永远准备好,愿意做也可以做。 他用马鞭轻轻抽打她的下腹,有点痛,他注意到,不过她很喜欢。 到目前为止。 “天哪,”她说,“你一定把情趣商店给搬光了。你真是个魔鬼。” 他打开一枚安全套,戴上。 “亲爱的,你不需要戴这些。为什么你现在要戴?啊,别告诉我这就是你不让自己高潮的原因!你真是太贴心了,可是你最不必担心的就是会害我怀孕。恐怕我早过了那个年纪了。” 他开始受不了听她说话了。所以何不让她闭嘴?他撕下一片防水胶带,一只手稳住她的头,另一只手用胶带封住她的嘴。她没想到会有这招,也不怎么乐意,他看着她的双眼,知道她开始明白自己有多么无助。 可是这可能是一种催情之举,她还无法确定。 他拿出那个拆信刀让她看。她眼睛睁大,如果不是嘴巴被胶带封住,她会惊讶得张开嘴巴。 他上了床,抓住她的胸部,用力将拆信刀往下压,直到刀尖插入她乳房的外缘。一串血流淌出来,他用指尖蘸了让她看。 哦,老天,她眼中的那个表情…… “不流血,你刚刚说过,而我让你相信我答应了。恐怕这是个故意略而不答的谎言。到头来,你今天晚上还是会流点血的。” 他把食指放到嘴边,尝了她的血,品味着其中滋味,也品味着她目睹他做这些动作的脸部表情。她小时候看过《吸血鬼德拉库拉》吗?她可曾发现其中的色欲意味,就像很多女孩似乎也有这种感觉? 他用那把拆信刀把伤口扩大。他的嘴巴凑上去,啜饮着伤口,让血充满口中,流下咽喉。他喜欢血的滋味,也爱饮血这个主意。吸血鬼的神话影响极广,但就像所有的神话一样,大部分都是无稽之谈。永生不死,避开阳光,睡在棺材里——这些当然很有趣,但实在太荒谬了。 然而鲜血所带来的满足感和优点,似乎要超过神话。有什么能比鲜血这个承载着其主人独特生命力量的媒介更滋养的呢?饮血者当然可以长葆青春,还能有什么效果呢? 他贪婪地啜饮着,小心不要冲动起来去咬那些柔软的肉。著名的连续杀人魔邦迪会咬人,他在受害者身上留下了??齿印,若非如此,或许他还可以逃过坐上电椅的命运。这个丰满的乳房虽然美味可口,但绝不会留下齿痕的。 她挣扎着想挣脱束缚,贴着防水胶带的嘴想大喊。当然,那是徒劳。她完全无能为力。 他一只手抚摸着她的肉体。也许因为年龄而稍有软化,地心引力也造成了些许松弛,不过却让她的皮肤柔软极了。 “你今天晚上舒服了几次?我没算。希望你过得很愉快。因为接下来的部分,我不认为你能够享受,我不认为你会有任何一丁点儿的喜欢。” 当然,致命一击——虽然不能完全说是“击”,而且说“致命”也嫌太晚了——是以那把拆信刀执行的,而且基本上就像他想给店里女人的那一刀,谨慎地从胸腔下缘刺入,上弯直达心脏。那一刻他进入她,试图让自己的高潮和她的死亡同时发生,但身体坚持遵循自己的时间表,或许身体的智慧更高。 因为这样他的注意力就完全集中在他手中的刀和她眼中的神情,他感觉到她的心脏就在他的刀尖,感觉到它被刺穿,看到她眼中的光芒幻灭,感觉到生命脱离她的躯体。当然,此时她成为他的一部分,如同他过往取过性命的那些人。当然,她的失就是他的得,她的痛就是他的乐,她的死就是他的生。 现在他正在结束,缓缓移动,缓缓地,逗弄着,在那个死亡肉体的囊穴中,直到最后他不必憋着了,除了投降别无选择,他达到目标时喊了出来,可能出自痛苦,也可能出自欢愉。 幸运地,他不必赶时间。他很想走,好远离这个死掉的女人,但他知道不能急着离开。他希望不留下任何痕迹,或把痕迹减到最低。警方会全力寻找线索,而且他们的鉴定人员是颇负盛名的。他希望警方可鉴定的东西越少越好。 他有了两次高潮,一次是在她死前,另一次是在她刚死后,因此有两个装了精液的安全套。两个现在都打了结,他的DNA牢牢封锁在内。他可以把安全套冲进马桶,纽约公寓的水管工程当然可以胜任这个任务,但如果其中一个安全套卡在堵塞的弯管里呢?还是把那两个安全套封进有拉锁的塑料袋里,连同系着手腕和脚踝的丝带、马鞭,还有其他情趣商店里买来的用品,放进他的手提包中。 血不多。除了他吸掉的,她的胸口有一些,此外他胸口和前臂也沾了一些。最后的伤口,就是刺穿并停止她心跳的那个,并没有机会流出血来,那把拆信刀也仍埋在她心脏里。首先是淋浴。不过谨慎起见,他带来了一片长宽皆为五英寸的细纱网,是让人自己动手修补纱窗破洞用的。他把纱网放在浴缸的排水口上方,用防水胶带贴紧。任何头发或体毛,任何会遗留下来的证据,现在都在排水口上方先被拦截下来。 他彻底冲了澡,用他自己的肥皂、洗发精、护发素。他用了一条蓝色的大浴巾,擦完了就装袋,打算带走并安全地丢弃。他拿起那块纱网以及用来固定的胶带,也装进袋子里。他在衣橱里找到了吸尘器。邻居会听见吸尘的声音吗?或许吧,但听到了又怎样?他将整户公寓的地板彻底吸尘,然后换了集尘袋,继续用吸尘器清理床、尸体和其他一切。 毛发是敌人,毛发、汗水与其他分泌物。他不止一次想象着,一个世纪或更久之前的犯罪肯定是容易得可笑,那时没有DNA,没有血型,没有弹道测试,那时还没有犯罪鉴定这种东西,更别说能成为一种科学了。有人会被逮真是奇迹。 而且说真的,那些智慧型的、有计划的、超人式的谋杀者,又有多少被抓到?甚至在他这些年一再逃过时,一定也有很多人逃过了。 他来之前就冲过澡、洗过头了,不过人总会掉头发,皮肤细胞总会脱落。他刚吸尘完毕时,才想起自己前一夜也来过,天知道可能会留下什么毛发和皮屑。她后来换过床单了,对不对? 他在洗衣篮里找到了昨天的床单,包起来,另外把洗衣篮里的其他东西也包了起来。这些只是小细节,他的提防或许没有必要,但为什么要冒险呢? 她把现金收在放内衣的抽屉里,他找到了。不是什么巨款,还不到一千块,但他可以用得上,而她则显然用不上了。他有些花费——青铜拆信刀两百块,情趣用品也花了两百块,再加上酒和那束花的钱。现在有了她的那笔现金,这一夜就成了一件保本的差事。只不过,当然,是用她的钱还本。 接下来他擦遍整个公寓,以防留下指纹。他没碰什么东西,今夜或前一天晚上都是如此。他擦了那瓶女巫酒,还有两个人的杯子。他从酒柜里取出那瓶她为他买的格兰莫伦吉酒厂的苏格兰威士忌,倒了一杯喝掉,把酒瓶擦干净放回原处。他没动壁炉架上的花。他没碰过那个花瓶,而花上头是不会留下指纹的。 但纸会,他双手曾握遍了包在花外面的纸。他在厨房的垃圾桶里找到包装纸,装进自己的垃圾袋里。 这整个过程里,他都光着身子。现在,工作完成,他穿上了放在卧室椅子上的衣服。他把所有打算带走的东西都聚集在一起,排在公寓的前门边。他完成了吗?现在可以走了吗? 还有一件事。 他从她的梳妆台上拿起一把指甲剪,对着墙上的镜子,剪下三根唇上的小胡子。一根留在床单上她的右手臂旁边,其他两根扔在她的阴毛里。大功告成! 第十四章 蓝调母亲不是半满就是半空,用哪个说法要依你觉得自己是不是股东而定。现在这种远离中城和苏荷区以及格林尼治村的爵士乐夜间俱乐部已经很少见了,也很少有外埠游客会找上门来。店里的客人有一半是全城各地来听音乐的人,另一半则是住在附近、并非为音乐而来的当地人,他们只是觉得这地方不错,进来喝一杯而已。往常大概白人和黑人各半,但最近又加入了很多亚裔人士。 丹尼男孩每星期有三四个晚上会在这里,其他的晚上则在普根酒吧,就在哥伦布大道和阿姆斯特丹大道之间的西七十二街上。普根酒吧没有任何音乐,除了点唱机里偶尔流出来的乐声,那里的魅力除了某种粗俗的坦率之外,我看不出别的什么,我只有要找丹尼男孩时才会去普根酒吧,但我会光为了听音乐而去蓝调母亲。 丹尼男孩坐在靠近演 594f." >奏台的一张桌子,我们还没看到他之前,他就看到我们了。我看见他时,他正朝着我笑,示意我们到他那桌去。 他说:“马修和埃莱娜。坐,坐吧。这位是茱蒂。茱蒂,这是马修和埃莱娜。” 茱蒂是华人,一头及肩的黑色直发,鹅蛋脸上五官精致。介绍时她看起来一副自得其乐状,整个晚上也是。我无法判断她是对晚上的一切都很开心,或是她天生就长成那个样子。“他们现在休息,”丹尼说着朝舞台点了点头,“你以前在这听过他们的演奏。”他讲了几个乐手的名字。“有个跟他们搭配的次中音萨克斯风手,刚出道,可是我发誓有时他让我想到本·韦伯斯特。他是个小鬼,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过本·韦伯斯特的唱片,但他肯定没听过现场的,可是你待会儿听听看他是不是真的很像他。” 我认识的人没有人像丹尼男孩·比尔这样,不过任何人也都是独一无二的。他几乎不到五英尺高,个子小得可以去精品百货巴尼斯公司的童装部买衣服,但是过去二十年,他的西装都是由一个来访的香港裁缝制作,不会比去巴尼斯贵,又免除了他的尴尬,而且也不必白天跑出门去买衣服。他是一对西印度群岛黑人父母所生下的白化病人,强烈的光线会让他眼睛不舒服,而且对他的皮肤不好。他白天都待在公寓里阅读、睡觉或打电话,晚上则去普根酒吧或蓝调母亲。 他的生意就是资讯。他大部分来往的人都在警方留有记录,不过被警方逮捕过并不见得表示就是罪犯。我想,那些人属于地下社会,不过埃莱娜认为法文demimonde更适合,只因为那是法文。 他原来是我当警察时的消息来源,我缴回警徽不干之后,仍一直跟他保持来往。认识他四十多年,我们早已是好友,而且我想我已经说过,我是在他桌边认识埃莱娜的。 埃莱娜说他看起来精神很好,他忧伤地摇摇头。“第一次有人跟我说这种话,”他说,“我就开始明白自己老了,你听过有谁会告诉二十来岁的小鬼说他精神很好呢?比如说茱蒂吧,她看起来真是个大美人儿,我也会这么赞美她,可是我绝对不会想到要说她看起来精神很好。你看看她,她皮肤就像瓷娃娃似的,请原谅>我用这种形容。她要听到有人说她看起来精神很好,还得再等二十年。” “我把那些话收回,丹尼。” “不,别这样,埃莱娜。我是个色鬼,这又不是秘密,而且在我这个年纪,听到有人说我看起来精神很好,对我的心脏有益处。尤其是出自一个像你这样的年轻美女。” “谢谢,不过我自己看起来精神很好也已经很多年了。” “你还是个年轻甜妞呢,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话,问问你丈夫嘛。马修,你是纯粹来玩的吗?希望如此,不过如果有什么正事要谈,我们就趁乐队回来之前赶紧解决。” “我纯粹来玩的,”我说,“我们希望这里的音乐能够改变心情。刚才我们看了一出关于大屠杀的戏,埃莱娜看完后相信她自己也将走向同样的命运。” 他听了,点点头。“我现在除非有必要,再也不想看这个世界了,”他说,“可是就我所看到的部分,实在是不怎么喜欢。” 埃莱娜问他是不是还继续在记那份名单。 “哦,耶稣啊,”他说,“你知道那件事?” “马修跟我说的。” 几年前丹尼男孩因为结肠癌开了刀,又做了些后续的治疗,我猜想是化疗吧。我听说这件事情时,他已经又恢复正常生活了,不过这个病让他明白了自己终有一死,而他的回应方式非常有趣:他制作了一份名单,列出所>有他认识的死去的人,从他小时候被车子撞死的那个同学开始。等到我那夜离开他那桌时,我努力不要让自己在心里也列出这么一份名单。 现在,几年之后,我们两个人的名单都更长了。 “我已经放弃了,”他说,“只要时间够久,我都一直没复发,我就可以开始相信自己大概击败那个混账病了。不过真正让我放弃的是世贸中心。双塔垮掉两天后,街角那个家伙,我每天回家路上会跟他买一份报纸,到现在为止有二十年了,结果他现在告诉我,当时他儿子就在北楼里,他妈的就在被飞机撞上的那一层。我认识那个小孩,他小时候每星期六都会帮他父亲弄星期天的《纽约时报》,把各个版夹成一份。汤米,这是他的名字。那天我回家,想把他列入我的名单,然后我心想,丹尼,你他妈的以为自己在干什么?那些人死得快到你都来不及写下来。” “我真高兴我们来这里,”埃莱娜说,“我已经觉得好多了。” 他道歉,埃莱娜告诉他别傻了,他从银色冰桶里取出他那瓶伏特加,倒满杯子,然后女侍终于把埃莱娜和我早就点了的饮料端来,我的是可乐,她的是莱姆利克酒,另外还有一杯茱蒂点的“海上微风”鸡尾酒。没多久,乐队也出现了,演奏了《劳拉》、《恢复正常》、《靛蓝心情》、《午夜爵士》,还有其他曲子,丹尼男孩说得没错,那个萨克斯风手演奏得真的很像本·韦伯斯特。 乐团休息前,那个带着角框眼镜、蓄着一撮修剪齐整的山羊胡的黑人钢琴手宣布,他们最后要演奏一首歌,是讲一个法国女孩在英格兰以她的健美臀部魅力而闻名。“各位女士,各位先生,请尽情享受,《伦敦之臀》。” 有几处响起了低笑声,其他人则很困惑。当然,他是故意把《伦敦德里小调》胡改了一通,这首曲调最为人所知的名字是《丹尼男孩》,是全世界旋律最美的歌曲之一,但一般不认为适合用来演奏爵士。他们选这首歌是要向“丹尼男孩”比尔致敬,他摆出一脸高兴难抑的表情。萨克斯风手独奏了一段副歌,真足以令人心碎,然后他们加快速度,在其中变化,我觉得听起来还不错,不过主要还是觉得很新奇。但是第一段的萨克斯风独奏,你可以听上一整夜,尤其是如果手里有一杯酒的话。 他们演奏结束,答谢观众的掌声,然后下台。钢琴手过来跟丹尼男孩说希望他别介意,丹尼男孩说那当然,又说他们该跟那个萨克斯风手聚聚。“真希望,”那钢琴手说,“他能待到下个星期四,再搭飞机去斯德哥尔摩。”丹尼男孩问他去斯德哥尔摩干什么。“尝尝金发女郎的嫩屁股。”那钢琴手说,然后他才想到我们这桌还有两位女士,紧张起来,一个劲地跟我们道歉,然后赶紧走了。 丹尼喝了点伏特加,然后说:“基督啊,我他妈真恨死这首歌了。” “曲调很美啊。”埃莱娜说。 “歌词也很美,”他告诉她,“‘夏日已远,繁花将尽。’可是我小时候成天都听到这首歌,他妈的大家都用这歌来嘲笑我。” “因为你的名字。” “我反正怎么样都会被嘲笑,”他说,“因为我是所有人这辈子见过的人里长得最滑稽的,这个白发白脸的小黑孩,不能运动又必须戴太阳眼镜,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比学校里任何人、包括老师,都要聪明十倍,他们都模仿那首歌的第一句歌词对着我唱:‘哦,丹尼男孩,风笛正在召唤!’” “可是你一直用这个绰号。”茱蒂说。 “那不是绰号。丹尼尔·波依德。比尔就是我受洗时大人给我取的名字。那是我母亲娘家的姓,波依德,B—O—Y—D,就和布鲁克林那边的人念Bird的音一样。我从小听到人家叫丹尼·波依德就会应,后来那个O就消失了,因为大家没听到,他们就以为我是丹尼男孩,B—O—Y,跟那首歌名一样。” 他皱起眉。“你知道,”他说,“认真想想,比起我认识那些被他老爸操又被老妈嫌的人,我爸妈还算不错的。” 我们又各自喝了一杯饮料,丹尼不让我们付账。“你们喝了两杯可口可乐和一杯苏打水加酸橙,”他说,“我想我还付得起。”我说了些入场费之类的,他说跟他同桌的人从来不必付入场费。“他们希望我继续光顾,”他说,“别问我为什么。” 出于某种原因,我掏出了那张过目即忘的大卫·汤普森的照片。我拿给丹尼看,问他是否想起什么。 他摇摇头。“我应该想起什么吗?” “或许不必。他在离这里几个街区的地方租了个私人信箱,所以我以为他可能会来这里。” “他长了一张很容易让人忽略的脸,”他说,“但我不觉得我见过他。你想多印一些,让我到处发吗?” “我看不必浪费那个钱。”他耸耸肩。“随你。总之,这是谁?” “要么他名叫大卫·汤普森,”我说,“要么就不叫这名字。” “啊,”他说,“你知道,同样的话几乎可以用在所有人身上。” 我们到家时,埃莱娜说:“你真是个天才,你知道吗?你把一个忧郁的夜晚给整个扭转过来。你以前想得到你这辈子能在一个夜晚里听到同一个人说自己既是个患白化病的黑孩子,又是老色鬼吗?” “你说了我才发现,倒真是没有。” “而且如果不是你的话,我们就看不到这场好戏了。你知道你今天晚上会得到什么吗,大男孩?” “什么?” “幸..t>运,”她说,“但我想你应该跟某个干净又香喷喷的人共享幸运才对,所以我要去洗干净。你或许也想刮刮胡子。” “还有冲澡。” “对。所以我们大概半个小时后在卧室会合怎么样?”当时约十二点半,后来想必是接近一点半时,她说:“看吧?我刚刚跟你说什么来着。你走运了。” “我这辈子最走运的,就是碰到你的那一天。”我说。 “甜蜜的老熊,哦,啊。” “啊?” “我只是在想。你知道,我认识的人都不做那行了,所以我也没人可以问。” “问什么?” “哦,我只是很好奇,伟哥对应召女郎有什么影响。我的意思是,一定会有很大的影响,你不觉得吗?” “我觉得你是水果蛋糕。” “什么?水果蛋糕?你怎么会这么说?” “水果蛋糕不是坏东西。晚安,我爱你。” 所以这是个美好的一夜,奇妙的一夜。但我当时并不知道,美好或奇妙的时光已经到此为止了。 第十五章 我醒来闻到咖啡香,到了厨房,埃莱娜已经帮我倒了一杯,烤箱里面有个英式松饼。电视机开着,正在播放的节目是《今天》,主播凯蒂·库瑞克看着来宾侃侃而谈他那本讨论苏丹种族灭绝事件的书,正试图表现得开朗而得体。 埃莱娜说:“那个可怜的笨蛋。他正在上全国电视网,他写了一本主题严肃的书,可是所有人只会注意到他戴了顶假发。” “而且品质还不太好。” “如果是顶好假发,”她说,“我们就不会那么轻易看穿了。而且你想想头皮上黏着那块死麝鼠似的玩意儿,在摄影棚的灯光下会有多热。” 她喝了杯咖啡,但没吃早餐。她正要去上瑜伽课,一星期去上两天或三天,她觉得空着肚子去上课会更有用。她在八点十五分前出门,结果后来证明,真是幸好走得早。 因为八点二十五分插播本地新闻时,她不会看到。我原先漫不经心听着,但听到的内容让我竖起了耳朵。一个女子在曼哈顿被杀害,不过没说是谁或在哪里。这不稀奇,这个城市很大,这个社会很险恶,但不知为什么我转到“纽约第一”,这个地方新闻台会二十四小时持续播报本地新闻,我看完市长发表一份声明和一个乐观的天气预报,外加几则广告后,一个没出现在镜头里的记者报道99lib?着一名未婚的曼哈顿女子被残忍地凌虐谋杀,我的心直往下沉。 然后她所居住那幢大楼的画面充满屏幕,这不表示那一定是她,她不是唯一住在那幢大楼里的人,或许也不是里头唯一的单身女子。不一定是她,可能是另有其人被发现裸身陈尸在卧室里,而且是在记者阴沉地形容为“一个显然马拉松式的凌虐和侵害”之后,被刀刺死。 可是我知道那是她。 报道中说,她的名字要等到通知近亲后才能确定。她有任何亲人吗?我不记得了,也不确定自己是否曾经听说过。我记得她父母好像过世了,她也没有孩子。她前夫还在吗?警方会需要通知她前夫吗?或者她有兄弟姐妹吗? 我拿起电话,拨了一个熟记在?脑中的电话,一个不认识的声音说:“刑警队办公室。”我这才想起星期五已经过了,乔·德金已经不在中城北区分局了。我认识那个局里的其他两三个警察,不过不熟。而且这不是他们负责的案子,因为没发生在他们的辖区内。换了乔会帮我打几个电话,但我不能期望那里的其他人肯替我费这个事。他们只知道我是乔的一个朋友,一个当过警察没几年、辞职已久的家伙,他们什么也不欠我。 我还认识什么人?我曾密切合作的上一个警察是西一二六八街二十六分局的艾拉·温特沃思。案子解决后——事实上,那案子比较像是自行解决的——我们又联系了一次,他喜欢来我们公寓拜访,说埃莱娜的咖啡是全城最棒的。 可是我们没有继续保持联络,只有圣诞节时寄张卡片,而且现在打电话给他也没用,因为案子也不是发生在他的辖区。 不过我有她的电话。我拨了号,如果她来接电话,我可以想出其他事情来说。但我很清楚她不会来接了。铃响到最后,转到语音信箱,于是我挂断。早晚警方会设立检举电话,会有一个专线让人打去提供这个案子的线索,可是现在电视新闻还不会出现这类报导。我知道这个案子发生在..哪个分局的辖区,我自己也曾在那个分局服务几年,不过当年的同事早就失去联络了。案子可能也不会归他们管,重案组说不定会接手,可是分局警察是第一批赶到现场的,应该有人知道些什么。 我查了电话号码,一个正好在办公室的警探接了电话。我没等他问,就报上我的名字和电话,告诉他我在新闻里看到有个女人在他的辖区被谋杀。我认得那幢大楼,我有个朋友就住在里面,但是我没听到受害者名字,很担心就是我那朋友。 他叫我等一下,稍后回来说,他们还没公布受害者的名字。 我说我可以理解,我自己以前也当过警察。如果我告诉他我朋友的名字,他能否告诉我受害者是不是她? 他考虑了一下,然后决定这样应该没关系。我把她的名字告诉他后,电话那一端传来的片刻沉默便足以回答了。 “我真不愿意说,”他说,“不过我手上的名字就是这个。你要不要等一下?我帮你接到管这个案子的人。” 我等着,然后我猜他帮我转接前,向负责的人简报了一下。他名叫马克·萨斯曼,他和他的搭档被指派负责这个案子,所以如果没有其他人接手,案子就归他们管了。 我会不会是她的亲戚呢?我说我不是。那么我可以联络上任何被害者的亲戚吗?我说没办法,也不确定她有任何活着的亲人。我没提到她前夫,因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在哪儿,甚至是不是还活着。 “我们找了个邻居帮我们指认,”他说,“而且她长相就跟她抽屉里身份证件上的照片一样,所以她的身份其实没有问题。不过你来做个正式的认尸会更好,假如你不介意的话。” 尸体还在公寓里吗? “不,法医检查过,拍完照片后,我们就把她移到这里了。她现在在停尸间,那是在……你知道在哪里的。” 我的确知道。我说我可能会耽搁一下,得先等我太太回家。他说没关系,不急。 “无论如何,我想跟你好好谈一谈,”他说,“在你认尸之前或之后都行。如果你认识这个女人,也许你可以指点我们一些有用的调查方向。” “如果我能帮上忙的话。” “因为我们还没拿到鉴定科的初步报告,但看起来那个王八蛋没留下什么物证。地板看起来干净得简直可以吃。这是指如果你有胃口的话,但你不会的,只要你看过他怎么对待她,就不会有任何胃口了。” 我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我反常地又给自己倒了杯咖啡,可是我觉得自己已经喝了太多咖啡了。我倒了咖啡,再度打开电视,其实电视里所讲的根本不会比萨斯曼所告诉我的要多。那名路况报道主播的声音让我心烦,于是他还没讲完,我就又关掉了电视。 我不断拿起电话听筒又放下。我到底想打给谁?又能说什么?有一度我拨萨斯曼的电话拨到一半,才想到自己在干什么,于是又挂断。我能告诉他什么?说我可以猜到是谁干的,可是我不知道凶手的名字,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找他。 我看着电话,一个号码忽然闪进脑海里,我好几年没打过了。那是吉姆·费伯的电话,我向上帝祈求,真希望能拨那个号码,听到我已故的戒酒辅导人的声音出现在电话那一端。他会跟我说什么?很简单,他会告诉我不要喝酒。 我不想喝酒,根本没意识到这点,不过现在我只是很高兴埃莱娜和我向来不在家里放任何酒精饮料。因为人们为什么要制造威士忌、装进瓶子里?不就是为了像眼前这样的时刻吗? 我还可以打给几个戒酒协会的朋友,有男有女,他们一定也会告诉我不要喝酒。可是我不打算喝,也不想跟他们说话。 我打给TJ,跟他简单讲了目前的情况。他说:“哦,大哥,真是太可怕了。” “是啊,的确是。” “我开了电视,听到他们播报了这条新闻,可是完全没把事情连在一起。” “嗯,你怎么想得到呢?” “该死,我觉得很难过。” “我也是。” “埃莱娜在家吗?” “她去上瑜伽课了。这会儿应该随时会回来。” “除非她直接去店里。你需要的话,我就过去,陪你等她回家。” “股市不是开盘了吗?” “快了,不过无所谓。纽约股票交易所没了我,还是照样可以运作。” “你不必过来了,我没事的。”我说。 “你改变主意的话,打电话说一声就是了。我要不了一分钟,就可以结束这里的事赶过去。” 我挂了电话,试了埃莱娜店里的号码。我不认为她会过去,她很少在十一点之前开门,不过还是有可能。应答机接了电话,我努力维持正常的声音,告诉她是我,如果她在的话,请她接电话。没人接,我很高兴。 几分钟之后,我听到她的钥匙插进锁孔。 她开门时,我正站在离门数英尺之处,她一看到我的脸,就知道有事情不对劲了。我叫她进来,接过她手里的运动包,叫她坐下。 我不懂为什么我们要这样。坐下,我们说,指着椅子。你现在坐着吗?我们通过电话告知坏消息时,都会这么问对方。这有什么差别?我们真担心我们的话会击倒对方吗?有很多人听到坏消息时,会倒下去受伤吗? 振作一点——我们会这么说。好像这么说就真能让人振作,好像这样就能让人对噩耗有心理准备。 “电视新闻播了,”我说,“莫妮卡死了。她被谋杀了。” 第十六章 尸体其实没准备要让人看的。验尸还没完成,一个看起来一副已经花太多时间在死人堆里打滚模样的女人让我们稍等,然后带我们进入一个大房间,来到一张桌前,上面一张素白床单盖着一堆隆起物。她把头部掀开,没错。那是莫妮卡。 “啊,不,”埃莱娜说,“不,不,不。” 出来后她说:“我最好的朋友。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我们每天都讲话,没有一天不讲。现在我要找谁说话呢?真不公平,我已经老得不可能再交一个最好的朋友了。” 一辆出租车驶过来,我挥手拦下。 我本来不想带她到停尸间的,可是我也不想留她一个人在家。而且这也不是我能决定的,是她做的决定,而且很坚决。她想跟我在一起,而且她想去看她的朋友。在停尸间里,那个女人警告我们说尸体的样子不会好看,我曾告诉埃莱娜,她不是非看不可。但埃莱娜说她要看。 在出租车里她说:“这样一来就成真了。这就是为什么葬礼时棺材要打开。这样你就会知道,会接受这个人已经死了的事实。否则我心底总是难以相信她真的走了。我会一直以为拿起电话,拨她的号码,就可以找到她。”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握着她的手。车子又开过一个街口,她说:“在某个层面上,我反正是会相信这个事实的。但如果没有看过她甜美的脸,总是会差那么一点。啊,老天,马修。” 我见到马克·萨斯曼的第一个感觉是他太年轻了,而第二个感觉是第一个的延伸,那就是他大概就是我辞掉警察工作时的那个年纪。他个子不高,发达的上半身显示他常做重量训练,深褐色的眼珠很难看透。 他大学毕业,这现在好像不稀奇了。我不认为我念警校时班上有任何一个人上过大学,更别说大学毕业。警校里有种普遍的观念,认为上大学对当警察没好处,你会学到太多错误的观念,而正确的观念又学得不够多,于是你只会变成个孬种,而且满脑子都是毫无来由的优越感。当然,藏书网这些都狗屁不通,不过我们对大部分问题的想法,多半同样是狗屁不通。 他在布鲁克林学院拿到历史和社会学双学位,毕业后申请到几家研究所,但他发现自己并不想以教书为业。他去纽约市立大学的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修了几门研究所课程,发现这是他感兴趣的领域,但他不想研读,他想投身其中,亲自去做。那是十年前的事了,现在他已经升到警探,在格林尼治村西十街的第六分局刑警队里有张办公桌。 他坐在办公桌后面,我们在桌前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莫妮卡·德里斯科尔,”他说,“我们另外也找到一些证件,上面说她是莫妮卡·韦尔布里奇。” “那是她前夫的姓,”埃莱娜告诉他,“她从没用过。” “她离婚后,又改回她娘家的姓了。她是最近几年离婚的吗?” “哦,老天,不是。十五年前吗?至少是,或许二十年吧。”另外,不,莫妮卡没跟德里克·韦尔布里奇保持联络,她也不知道怎么联系他,甚至不知道他还是不是活着。 “这个姓很少见,”萨斯曼说,“如果有任何必要找他的话,电脑搜寻可能査得到。我想你说过,她正在跟某人交往。” “对,他非常保密。” “你应该没见过他吧。” “没见过,她连他的名字都不肯告诉我。一开始我猜想是因为他已婚,虽然过去几年我们见过好几个她的已婚男友。” “她常这样吗?和已婚男人交往?” 这应该是个很容易回答的问题,但埃莱娜不希望人家以为她的朋友很放荡,或来者不拒。“如果她在跟某人交往,”她想了一会儿才说,“通常我们后来会发现他是已婚男子。” “她一直都犯同样的错误吗?” “不,她喜欢这样。她不想再结婚了,不想只专属于另外一个人。” “这位神秘男子,她跟他交往多久了?” “没多久。两个星期吗?三个星期?总之,不到一个月。” “你对他知道些什么?” “哦,老天,我想想。他非常保密,他有时得出城去,没办法告诉她要去哪里。她感觉他是在替政府单位工作,或其他国家的政府。你知道,就像某种情报人员。” “她跟你描述过这个人吗?” “他穿着体面,打扮整齐。可是她交往的都是这类人。哦,我想到了,他留了小胡子。” “嗯,那就对了。”他放下笔,抬头看着我们,“昨天晚上九点半或十点时,门房让一个人上楼去她公寓。这家伙告诉门房他的名字,然后她说让他上来。” “如果他把名字告诉了门房——” “是啊,嗯,我想我们很幸运,这个天才竟然记得小胡子的事情。还有花。” “花?” “这点确认了,因为我们发现壁炉架上的花瓶里插着鲜花。他一定是两手都拿着东西,因为他等电梯时,得把某样东西放在地上,才能摸他的小胡子。” “他把某样东西放在地上,才能摸他的小胡子?” “更像是整理。你知道,就像这样。”他大拇指和食指合在一起放在他光滑的上唇中央,然后两指打开。“上楼前先确认自己的外表没问题。总之,这就是为什么——”他看了看笔记——“为什么赫克托·鲁伊斯会注意到他有小胡子。”他看着埃莱娜。“她对他的外表只提过这些吗?说他穿得很体面,留了小胡子?” “我只记得这些。她说过他是个好情人。非常强势,非常有想象力。” “还比她原来所知的更猛烈、更有想象力呢。”她一脸疑惑看着他,然后他说,“虽然我们想保密,但反正你们很快就会从媒体上得知了。她手腕和脚踝上都有捆扎过的痕迹,她的嘴巴上也有胶带的残留物。她迷这类东西吗,你会不会恰巧知道?” “她已经不年轻了,也见过不少世面,”她告诉他,“而且她独自住在格林尼治村。我的意思是,你自己想想就知道了。” “好吧,可是——” 她抢在他前面。“我不认为她有怪癖,”她说,“我不认为她迷上任何特定的东西。我想,你知道,如果她喜欢某个男人,而他想做些什么,她不会叫着跑着说要找妈妈。” “这只是一种形容,对吧?因为我査到她的父母都已经过世了。” “是,很久以前了。” “你不知道她有任何亲人吗?” “她有个哥哥,已经死了。不知道哪里可能还有一个阿姨或表亲吧,不过我不清楚。她都不联络了。” 他说:“既然她没迷上被捆绑、性施虐与受虐,或随你怎么称呼的那些,那么其实就正好符合我们收集到的资料,”他对着我说,“我不知道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事,不过如果你在这个分局待过,你就一定见过。任何稍微有点怪癖的人,就会有满满一衣柜的工具,皮革和橡胶制品,面具,链子,你简直会觉得这些工具对他们来说比那些做的事情还要重要。她半样都没有,没有手铐,没有鞭子,没有那些垃圾。倒不是说——”他顿了一下,笑了,“你看过《宋飞传》吗?我想说的是,‘倒不是说那有什么错。’你还记得那集吗?” “记得。” “对不起,我没有轻佻的意思。看起来,是他把他认为需要的东西带去的,事后又全部带走。她说过他很爱干净吗?你会认为他是全世界异性恋男子中最爱干净的。那里有一瓶酒,意大利餐后酒。我不知道把酒名写在哪里了。无所谓,只是一瓶很花哨的酒。我们认为是他带去的,还有那把花。他们各自喝了一点酒,他离开前把瓶子和酒杯都擦过了。他什么都擦得干干净净,据我们所知,他在整套公寓里没有留下一枚指纹。等我们清查完毕后,可能会在哪里找到半枚指纹,通常都会的,不过我得说,我不太指望。” “因为他很爱干净。” “他甚至还用了吸尘器。楼下的邻居在午夜时分听到了吸尘器的声音。他不打算去投诉,因为也没那么吵,只不过觉得意外而已。显然半夜用吸尘器不是她的习惯。” “她可能从没用过吸尘器,”埃莱娜说,“她雇了个清洁女工每星期来一次,吸尘是她做的事。” “那个女工离开时,或许也不像那家伙还把吸尘器的集尘袋带走。她以为他是某个政府的情报人员吗?嗯,如果他不是,那也可能当过。他真的是行家,不会留下任何能追踪到他身份的东西。你知道那个有关鉴定科的电视剧集吗?后来又有另外一套在迈阿密的版本,不过没那么好。原始版很棒,不过我得说,我真希望那个剧集停播。” “因为它会提供人们构想吗?” “不,那些疯子本来就存在,根本无须你提供他们构想。他们光靠自己就能想出一大堆主意来。那个剧集真正的影响,是让他们很难被抓到。里面会教他们不要犯哪些错。” “你觉得这个人就是从电视上学来的吗?” “不,我不觉得。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个家伙怎么想。那是我这辈子见过最令人毛骨悚然的犯罪现场。我不想描述细节,也很遗憾斯卡德太太得听到任何一丁点儿,可是他凌虐了那个女人很>长一段时间,才动手杀了她。然后他把那个地方收拾得一尘不染,一切井井有条,然后她裸身死在中间,就像那个画家,那个法国人……” “马格利特。”她说。 “对,就是他。就好像,这幅画哪里不对?我的意思是,如果凶手是她正在交往的那个男人,几乎一定是他,而且她一听到他的名字就告诉门房让他上去。如果他正在跟她约会,又跟她上床——他们上过床吧?” “她说他是个好情人。” “是啊,还真是好极了呢。有些男人发疯了,会找个可怜的女人强奸。可是他们不会先跟她约会。通常他们会挑个陌生人,某个站街女郎,或某个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地点的可怜女人。偶尔有某种男人会觉得她跟某个女人是情人,但那是他在心里自己想。这种人一般称之为‘恋情妄想症’。那是一种幻想,这男人会以为自己是在约会,但其他任何人都会称之为纠缠不休。” 他没说错,这不合情理。 “如果你们二位,”他说,“有谁能记得她曾不经意说过其他有关这个家伙的事情,会很有帮助。任何事情,比如他有没有哪个地区的口音,他很有教养或没什么教养,甚至比如他爱看篮球、擦古龙水这类小事。你们以为太琐碎不值一提的小事情,可能与其他事情联系起来,就能变成一条线索。” “他喝苏格兰威士忌。”埃莱娜说。 “现在我们知道点儿东西了。这是她碰巧提到吗?” “有一次他到她家,她问他要喝什么,他说要苏格兰威士忌,结果她家里没有。所以他就喝别的,但第二天她就出去买了一瓶我想是很好的苏格兰威士忌。她显然选得很好,因为下一次他去,就说那酒真的很不错,但他只喝一小杯,她说她不知道哪个会撑得比较久,是这段关系还是那瓶酒。” “那瓶酒,”萨斯曼说,“酒还在那里,叫格兰什么的。”他记了些笔记,“也许他上次去的时候曾拿起来倒一杯来喝,但昨天晚上忘了擦掉指纹。只是我不敢指望。不过呢,我们就是希望你能想起这类事情。你知道,我觉得她应该会无意间透露过一些有关他的小事情。只要慢慢想,自然就会想起来。” “也许吧。”她说。 “女巫酒,”他忽然说,“提到你可能会想起的事情。他带去的酒就是这个名字。这可能是我们能逮到他的办法之一。这可不是什么到处都买得到的美国制伏特加。如果你是酒铺的店员,能有几个人跑来跟你买一瓶女巫酒?” “所以你们会清查附近的酒铺。” “我们会从附近开始,一路查下去。她完全没跟你们提过他住在哪里吗?你们不知道他可能在哪个特定的区域吗?嗯,有人把女巫酒卖给他,也许他去酒铺问的时候,卖给他酒的人当时就在店里,而且或许他不但记得卖给了他酒,也觉得可以跟警方合作,不会侵害他客户不可剥夺的隐私权,害他吃官司。或许这位女巫酒先生是用信用卡付账,虽然这好像期望太高了。或许那酒铺里装了监控摄像头,而且或许摄像机当时真的开着,而且或许我们真能在那天的录像带自动洗掉重录之前找到那家店,虽然这似乎要求太高了。一般录像带根本不会保存那么久,因为你装录像机是希望能用来指认那个抢劫你的败类,而不是两天前去跟你买一瓶高价酒的人。” 莫妮卡住的公寓大楼外形很特别,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我在“纽约第一”频道上一眼就能认出来。这幢大楼位于格林尼治村西北角的珍恩街,是一幢十七层楼高的新艺术风格建筑,正面是黄褐色砖,楣石和飞檐上都有精致的雕刻。我们手牵手沉默地沿哈得孙街往上城方向走,当莫妮卡住的那幢比旁边都高的大楼进入视线时,埃莱娜的手握紧了我的。我们穿过珍恩街时,她正在哭。 她说:“她从来没做过什么坏事,她从来没有坏心肠,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从来没有。她跟已婚男人上床,他妈的有什么大不了的,她父母一死、留给她足够的钱过日子,她就没再工作了。有时候她会在钱包里藏糖果偷偷吃,因为她觉得这很可耻,不想让你知道。另外她可能对她衣柜花的心思比特雷萨修女要多,这或许也让她比特雷萨修女要肤浅,可是相处起来也有趣得多。而这些是我所能想到她做过的最坏的事情,可是也没那么糟糕,对不对?没有坏到要因此被杀死。对不对?” “是啊。” “我没法看她那幢大楼,看到就会哭。” “我叫辆出租车吧。” “不,我们走一走吧。可以吗?” 我们沿哈得孙街朝北走,过了十四街就变成了第九大道。我们经过一家叫马克特的时髦餐厅,她说:“雷内·马格利特不是法国人,是比利时人。” “不过你还是知道萨斯曼讲的那个画家就是他。” “因为我心里也有同样的印象,那种超现实的不和谐。白天天空是暗的。或者画的是一支弯柄的烟斗,画上写着‘这不是烟斗’。矛盾。我现在想到是因为——” “因为那家马克特是比利时餐厅。” “对,还有十四街上对面那个小地方,店名叫小什么的。莫妮卡喜欢那里,他们有各式各样烹调淡菜的方式,她一向就爱吃淡菜。你知道看起来像什么吗?” “淡菜?有点像蛤蜊。” “特写,”她说,“把壳拿掉后。看起来就像女人的阴部。” “哦。” “我告诉过她,那清楚显示了她潜在的女同性恋倾向。我们正打算要去那儿吃午餐,可是老抽不出时间。现在永远去不了了。” “你今天还没吃过东西。”我说。 “我不想去那里。” “不去那里,”我同意,“可是要不要找个地方坐坐?” “我吃不下。” “好吧。” “吃了也会吐出来。可是如果你饿了……” “我不饿。” “嗯,如果你想吃点东西,我们可以找个地方。不过我没胃口。” 我们沉默地走了几个街区,然后她说:“总是会有人死的。” “是啊,” “事情就是这样。你活得越久,失去的人就越多。世界就是这样运转的。” 我什么都没说。 “接下来几天我可能会有点儿疯疯癫癫。” “没关系。” “说不定会更久。我对这件事没有心理准备。” “的确。” “我怎么可能有心理准备呢?我还以为自己会永远有她做伴。我还以为我们会一起变成古怪的老太婆。她是我朋友中唯一知道我以前卖过的。我刚才用错了时态,对不对?动词应该改成过去式。她现在已经是过去式了,对不对?她已经是过去的一部分了,她再也不是现在式或未来式了。我想我得坐下。” 旁边就有一家拉丁美洲咖啡店。他们有古巴三明治,我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因为我们两个人都没看菜单。我点了两杯咖啡,她告诉侍者给 5979." >她换杯红茶。.. “她从来不会有一丁点儿的批判。她会感兴趣,但不会入迷,而且她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也不认为我那些年那样过日子有什么不好。还会有谁知道这些?我生命里还有谁会知道?除了你和丹尼男孩之外,还有谁知道我当年的事情?还有TJ。我想不出其他人了。” “没有了。” “你听我说,好吗?我都一直在想自己。老天,他凌虐过她啊。她一定吓得要死。我无法想象,也无法停止去想象。我不认为我能应付得了,宝贝。” “你现在正在应付。” “这叫应付吗?我不知道。或许是吧。” 我喝了半杯咖啡,她啜了两口茶,我们出去又往上城走了几个街区。然后她说她已经可以搭出租车了,于是我设法拦了一辆。 回家的路上,她只说了一个词。“为什么。”她说,声调里没有问号。听起来她不像是期盼有答案,而天知道,我也没有答案。 她坐在电脑前,花了一小时写一份给《纽约时报》的付费讣闻,然后印出来拿给我,看我觉得是不是可以。我还没开始看,她就又拿回去,撕掉。她说:“干什么,我疯了吗?我不需要登广告告诉大家她走了。报纸和电视自然会负责宣传。等到明天这个时候,她认识的每个人都会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其他不认识的人也会知道。” 她走到窗边向外望去。我们住十四楼,以前从南边的窗子可以看到世界贸易中心。当然,现在没有世贸中心可看了,但事后几个月,我常会发现她站在窗边,凝望着没有了世贸中心的纽约。 大约六点时,门房打电话上来说TJ来了。她看到TJ时哭了出来,他拥住她。“你一定饿了,”她跟TJ说,然后转向我,“你也是。你早餐后吃过东西吗?” 我没有。 “我们得吃饭,”她宣布,“意大利面可以吗?还有沙拉。” 我们说这样很好。 “我只做过这些。天哪,我真是没有情趣。你怎么受得了我?我他妈的向来都只做同样的菜,唯一不同的就是意大利面的形状。也许我该开始煮肉。只是我决定吃素,不表示你们两个不能吃肉。” “你就还是做同样的意大利面吧。” “谢谢,”她说,“我就打算做这个。” 我本来不打算去参加聚会的,但时间到了,埃莱娜建议我去。我说我待在家里也一样。她说:“去吧。TJ和我可以玩扑克牌。你知道拉米牌怎么玩吗?”她转身问TJ。 “当然。” “那克里比吉呢?” “嗯,会一点。” “那不行。赌场呢?你知道赌场这种牌戏怎么玩吗?” “我以前跟我外婆就玩这个。” “她会让你赢吗?” “开什么玩笑?她是不惜作弊都非要赢我不可的。” “我敢说她不必作弊。一定有什么玩法是你不知道的。那匹纳克尔呢?” “要三个人才能玩,不是吗?” “我讲的是双人匹纳克尔,”她说,“那是完全不一样的牌戏。你不知道怎么玩吗?” “我连听都没听过。” “好极了,”她说,“这表示我可以教你。马修,去参加聚会吧。” 星期三在圣哥伦巴教堂有个男性的聚会,那是西二十九街一个小教堂。聚会专门针对四十岁以上的男人,来参加的几乎全是同性恋男子,虽然并没有这个规定。当地的人群中本来就有很多同性恋者。那一带是切尔西,大部分的男性人口都是同性恋,就算四十岁以下也一样。 我可以去平常的圣保罗教堂参加聚会,从我家走五分钟就到了,但出于某些原因,我不想看到熟面孔,也不想碰到有人问我bbr>情况可好。我情况一点也不好,而且不想谈。 第九大道上有一路往下城的公共汽车,不过我没乘,而是叫了出租车,今天倒还可以成为我的出租车日。我到的时候,正在念开场文,也已经收过捐款。我想没有我捐的两元。 他们或许也可以付得起场租,然后我倒了杯咖啡,找位子坐了下来。演讲者一身行头和打扮就像GQ杂志上的广告,他说了个独自在四季饭店酒吧喝酒的故事,他在里面试着和另一个没有伴的男士眉目传情,然后他去街对面一个名声不太好的店里,希望他的候选人跟着过来。如果没有,他就待在那儿喝到醉。“当时我们都躲在衣柜里不肯出来,”他说,“肩膀都是衣架印子。你会以为琼·克劳馥是我们的妈妈。” 他说完之后,全场轮流发言,而不是举手自由发表意见。轮到我的时候,我已经说完要讲的话了,只不过是在心里跟自己说罢了。“我名叫马修,”我说,“我是个酒鬼。很高兴听到各位的发言。我想我今晚只听就好。” 过了一会儿,一个我听过的声音说:“我真的很高兴今天来这里。我平常参加的是其他聚会,但今天在这里看到了几个熟面孔,而且今天听到了很多人的故事。我名叫阿比,我是个酒鬼。” 他继续谈到最近工作很忙,没时间参加聚会,然后如何想起戒酒应该是他的第一要务。“如果不能坚持这一点,那么我也就不能坚持住所有随之而来的一切。”他说。 这种话多年来我听过几千遍了,不过再多听一次也无伤。 出门时他赶上我。“我第一次来这里,”他说,“我原先还根本不知道这是个特殊兴趣的聚会。” “四十岁以上的男人。” “我在聚会手册名单上看到过这点。我不知道的是,来参加的都是同性恋。” “也不是每个人。” “你和我除外,”他说,咧嘴笑了,“我不介意同性恋者,事实上我很享受满屋子同性恋者的那种能量。只不过没想到罢了。” 我心想,倒不是说同性恋有什么错。 “马修?我很惊讶你今天晚上没有发言。” “嗯,我不是‘沉默者威廉’那样不爱讲话的人,”我说,“不过我也不想硬挤出些什么。” “可是你看起来好像有什么心事想讲出来。” “哦?” “好像有什么事在折磨着你。”他碰碰我的肩膀,“要不要去喝杯咖啡?” “我在聚会里已经喝过两杯。我想已经够了。” “那就去吃点什么吧。” “我想不用了,阿比。” “我的第一个辅导人常说,把话藏在心里这种事,是我们所负担不起的奢侈。” “那么,还好他不在中央情报局做事。” “我想是吧,不过我的意思是——” “我懂你的意思。” 他往后退,皱着眉头,然后捏了下他的上唇,以前我看他做过这个动作。“嗯,我没有恶意,”他说,“我想你今天晚上宁可独处吧。” 我没有反驳他。 我又拦了辆出租车,车上收音机里的阿拉伯音乐放得很响。我请司机关小一些。他看看我,想必我脸上的表情让他不敢跟我争执。他关掉了音乐,我如愿在一片沉默却难免有点不快的气氛中坐到家。 我进门时,匹纳克尔牌戏还在进行中。我问谁赢了,埃莱娜做了个鬼脸,指指桌子对面。“他发誓说他以前从没玩过这种牌戏,”她说,“我真伤心,没想到这个可爱的年轻人竟然会这样,撒谎面不改色。” “真的从来没玩过嘛。” “那你怎么有办法轻轻松松就让我输得这么惨?” “你是个好老师99lib.,如此而已。” “想必是。”她收拢牌,“回家吧。你真是个天使,陪了我一晚上,虽然你没好心到让我赢。等一下,你饿了吗?要不要吃饼干?” 他摇摇头。 “你确定?我是自己烤的,用的名字是‘费尔兹太太’。” 他还是摇头,然后她给了他一个拥抱,送他走了。她收起牌,又走到窗边,再也看不到世贸中心双塔的那扇窗。她叹了口气,转过身来跟我说。“我刚才一直在想,除了我之外她还有其他朋友,虽然没那么熟,但还是有几个女人她会一起吃中饭,或在电话里聊天的。” “想必是。” “也许她曾跟其他人提过这个男人。我的意思是,她告诉过我他喝苏格兰威士忌,有小胡子。她可能也跟其他人提过别的什么小事。” “如果你把这些小事收集起来,或许可以拼出一个图像。” “嗯,你不觉得有可能吗?” “我知道有可能,”我说,“萨斯曼也觉得有可能。警察会检查她的通讯录或她的旋转式资料匣这类东西,然后清查上面列的每一个人。这么一来,凶手可能也会包括在内。只因为她不肯说他的名字,不表示他没告诉过她。如果他也给过她电话号码,那应该就会登记在她的通讯录上。” “你想警方会用这个办法逮到他吗?” 我不认为,但我说有可能。 “好吧,我还想着另外一件事情。她可能回去找她的心理咨询师。几年前她就停止做心理咨询了,不过偶尔碰到什么事情,她还是会回去跟咨询师谈几次。我记得最近曾感觉到她可能又回去了,我不知道原因是什么,但我就是有这个感觉。” “她有可能跟那个心理咨询师谈过这个男人的事情吗?” “嗯,你知道,如果她觉得没法跟其他人谈这件事的话……” “这就是重点。” “可是那个心理咨询师会说出去吗?你跟咨询师讲的任何事情,他不是都应该要保密的吗?” 我说是,但其中有灰色地带。当病人死了,而警方的调查有希望能找到凶手时,对某些医师来说,这就压倒了医生与病人间的保密特权,但也有医生不这么想。 “她的心理咨询师叫布里奇特·杜菲。是法国人,跟那个法国画家拉诺尔·杜菲同姓,说不定两个人还是亲戚。我知道莫妮卡问过她,但不记得回答是什么了。这大概也不重要。她是在纽约长大的,她父亲以前在‘布列塔尼之夜’当二厨。你记得那个地方吗?” “当然。” “那家餐厅很棒,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一天忽然消失不见了。总之,布里奇特在这里长大,口音就像地狱厨房那一带的爱尔兰裔。莫妮卡喜欢喊她布里奇特·达菲。警方或许会在莫妮卡的通讯本子上找到她的名字,但也或许不会有。你知道一般人更新通讯录的时候,都会懒得抄下那些现在已经不来往的人。因为反正你不会再打电话给他们,干什么还费事抄呢?嗯,如果她没再去做咨询的话……” 我说我明天会跟萨斯曼提这件事。 “想到她已经走了,真的很难受,”她说,“但我会慢慢习惯的。人生就是如此,你会习惯有人死掉。但想到有人这么对待她还逍遥法外,我无法忍受,而且我也不想习惯。” “他们会抓到他的。” “你保证吗?” 我怎么能保证这种事呢?然而,我又怎么能给她否定的答案呢? “我保证。” “你能帮得上什么忙吗?” “恐怕我只会碍事。不知道,我会看看我能不能想出什么办法。” “我不期望你去办案,逮到凶手。”她说,“只不过,我一直觉得,你是我的英雄,你知道的。一向如此。” “你最好把希望寄托在蜘蛛人身上。” “不,我很愿意坚持自己的选择。” 第十七章 他坐在哥伦布大道一家金考连锁影印店的电脑终端机前,每小时只要花一点点上网费用,他就能有完全匿名的网络通道。他上了雅虎网站,只用了几分钟,不花半毛钱就申请到一个账号,使用者名称是一个字母与数字毫无意义的拼凑组合。很难记,但他不必记,因为以后他再也不会用了。这是个只使用一次的账号,几乎确定无法追踪,不过如果警方要追,他们最多只能追到这部电脑,对大众开放的,每天有几打人使用过。 他还记得自己曾经纳闷一世纪前没有监定科学的时候怎么会有人被逮且定罪。但科学不是一边帮助犯罪,一边又帮助犯罪学家吗?他曾在哪里看过一句口号,让他总觉得是达尔文演化论的完美解释:如果你做出一个更好的捕鼠器,大自然就会造出一只更好的老鼠。 这个原理让他思索了一阵子,然后不情愿地回到现实。他点了“写信”钮,开始打字: 我写这封信,是因为我一想到杰夫里·威利斯不幸的父母,就深感不安,最近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刚因为谋杀杰夫里而接受极刑。失去儿子就已经够难受的了,但若始终未能寻获他的尸体,那一定更难熬。一般人总不希望自己的血肉长埋在没有墓碑的坟下,然而,仔细想想,我也不会更喜欢躺在有墓碑的坟下。我想,对于长眠地下的人来说,有无墓碑都完全一样。 然而,我觉得好像应该告诉你,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愿大家对他都没有好的回忆!——的鬼魂昨天来找我,他深切忏悔。“你务必要告诉《里士满新闻领袖报》的那些好人们,”他以一种幽灵的声调说,“我很后悔自己做过的事情,希望能够悔改,所以我要告诉你该去哪里找威利斯家男孩的遗体。” 以下就是他说的地点…… 他写下详尽的指示,巨细靡遗以文字叙述了一份藏宝地图,任何人遵照指示都可以找到那个古老的家族墓地,他曾在那里与小杰夫里共度一段欢乐时光,但杰夫里本人大概不会太欢乐。他因而又回想起一切,不禁想加上一段杰夫里临终前的精确描述,但这么一来,就会跟整封信的内容和口吻不一致了。 不过如果写了一定很好玩。他想到那个谋杀儿童后再吃掉的疯狂食人魔阿尔伯特·费什。他在杀害并吃掉了一个小女孩格蕾丝·巴德后,写了一封信给她的父母描述谋杀的过程,而且证实他们的女儿烹调后鲜美多汁。不过,他向他们保证,“我没操她,她死时仍是处女。” 小巴德没有被迫开苞,他心想。这对于老巴德夫妇会是多么大的安慰! 乍一看,你肯定会以为这封信是恶作剧,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会这么以为。不过你们只要派两个人带着铲子过去,就会知道杰夫里的尸骨——他身体的其他部分当然早就腐朽了——是否真有可能埋在那个鬼魂所讲的地方。 当你找到尸骨,一定找得到的,你和你的读者及相关当局就该好好思考。你们相信鬼魂、相信他们会显灵吗?或者是有人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呢? 相信你会原谅我不署名。我最近学会了匿名的重要性。这肯定是我们一切传统的精神基础。 当然,《里士满新闻领袖报》有网站,他连上去,找到了地方版编辑的电子邮件网址。他把网址填入适当的空格中,坐在那里几分钟,游标停在“传送”键上。寄还是不寄,这是个关键问题,而且没有明确的答案。整件与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有关的事情已经以最圆满的方式解决了,照道理说,实在应该让一切都保持原状。 另一方面,他觉得寄出这封信好像会比较有趣,搅一下,看看会发生什么。这封信一定会掀起一些风波,但如果他没有动作,那么除了已经发生的事,就什么动静都不会有。 而最重要的就是有趣,不是吗? 但他对信中的最后一段不太确定。这会打动一些看信的人,让他们鲁莽地往好几个错误的方向乱跑,但这其实只是个小小的玩笑,而且会剥夺他为自己作品署名的机会。他把最后一段选定,按了“删除”键,然后想了一会儿,重写了这么一段: 亲爱的朋友,就让我们都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吧。我会立即放弃这个电子邮件网址,所以很遗憾,你将无法跟我联络。我应该偶尔还会用别的电子邮件网址与你联系,只不过,唉,新的网址将会像现在这个一样无法追踪。可是你可以从我的署名认出我,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 亚伯·贝克 他露出那个悲伤的微笑,点了“发送”键。 他挺喜欢纽约的。 他以前住过这里,住了几年,如果不是情势所迫,他会待得更久。当时所有状况看起来似乎都将转向厄运,但就像他常说的,态度才是最重要的,而凭他的聪明,也足以将逆境视为机会。他离开纽约,不也是有个机会可以看看全国各地吗?这不也提供了他许多游历冒险,而且刚刚在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这个了不起的事件中达到最高潮吗? 他当年离开时,世贸双塔仍傲然站在曼哈顿尾端。有时他会很好奇,当这个城市遭受到那么大的冲撞时,如果他在纽约,那会是什么样。 那天死了那么多人,对他个人并没有造成很大的冲击。但他好奇的、也是启发他的,就是背后操纵者那种惊人的权力,那位木偶戏大师说服他的追随者驾飞机冲向建筑物。这显示了一种令人羡慕的操纵才华。 他自己也操纵过。以前他住在纽约时,他是个操纵大师,虽然被他操纵的人没做过那么戏剧化的事情。不过,他的傀儡很聪明,他得利用一种心理学柔道才能成功;他利用这些人的心智力量对抗他们自己,取得了成功。 他边走边想着这些事情,然后有点开心地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来到了老地方,一幢位于西七十四街的房子。他曾站在这幢房子外头很多次,也进去过一次。那次屋里还有其他三个人,他在这里杀了其中两个,就在这幢房子里,一个用枪,另一个用刀;第三个人则是一个小时后在南边几英里处的一幢房子里干掉的。 当时他以为这幢房子将会是他的奖品,是杀人让他得到的。他以为那就是他想要的,一幢精致的褐石洋房,离中央公园才一个街区。 他以为这就是他杀人的原因。 现在他知道有关自己的真相,感觉多么自由! 他回到这个城市的路上时曾想过,这幢房子搞不好已不在了。几年前,在下城的西十一街上,曾有一排褐石房子中的一幢就这么消失了。激进学生在那个地方制造炸弹,房子是其中一名学生父母的,还有什么比炸掉父母的家更能满足他们潜意识里的动机呢?说到底,他们的政治目的不就是这样的吗? 他第一次来到纽约时,那幢房子已经重建了。大小跟邻居相仿,新房子正面有一部分以四十五度角突出,看起来像是被建筑师给扭了一把。他知道,这种设计的表面目的是要融合当代和传统,但他觉得有更深层的解释,那是一种渴望,要让毁掉第一幢建筑的那种爆发力量表现在后继者身上。 虽然他不再成天梦想要拥有,但这幢好房子并没有就此消失,七十四街又没有炸弹工厂,房子不会无端消失。房子还在那里,那个年轻女人也还住在里面,整幢都是她的,除了最底层那楼开着同样的高档古董店,老板依然是同一个老太婆,现在更老了。 他想到了另一家店,他买下那把拆信刀的店。卖给他的那个女人称之为裁纸刀。他心想,这个名词本身有点含糊不清,可以表示是一把用来裁纸的刀子,也可以表示是一把用纸做成的刀子。或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刀,就像纸老虎也不是真的老虎一样。 不管叫什么,反正现在刀已经离他而去了。啊,刀子没有消失,就像这幢房子仍然存在,但已经从他的生命中消失了。 这幢房子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吗?它就像在这个不平凡城市中的其他众多事物一样,仍归在标为“未完成事务”的项下吗? 他得好好想想。 回家的路上,他在另一幢大得多的建筑物对街站了好一会儿,这幢大楼位于五十七街和第九大道的东南角。楼下二十四小时都有门房值班,电梯和大厅里都有监控摄像机。不过这些玩意儿能造成什么障碍呢?既然是人类所创造、设置、维护的,当然也就能被人类所破解。不过还不到时候。 他走回家。有时他觉得自已就像一只寄居蟹,背着房子四处走,身体长大后就抛弃旧壳。现在适合他的寄居处,也就是他目前的家,是位于五十三街上、第十大道以西一幢出租公寓顶楼的三房式公寓。大楼本身显示出一些绅士化的效果,正面的砖头外墙重新粉了灰泥,大厅和楼梯都翻修过,门厅整个重做了。很多户公寓在旧住户搬出或死掉、新房客以市场行情租下时,也都整修过。剩下来有房租管制的老住户没几个,其中一位是拉斯科斯基太太,可能也活不了多久了。 她超重五十磅,有糖尿病,天气坏的时候还要饱受关节炎之苦。他走上门前阶梯时,她正站在楼梯上方,抽着一种臭烘烘的意大利小雪茄。 “啊,你好,”她说,“你叔叔怎么样了?” “我才去看过他。” “但愿我也能去,我说真的。这么多年来看惯的老面孔,现在没看到还真想念呢。真可惜圣克莱尔医院不肯收他。我表姐玛丽啊,愿上帝让她的灵魂安息,她生前就在圣克莱尔,我可以每天去看她,直到她过世为止。” 能住进圣克莱尔一定很不容易。 “那家老兵医院把他照顾得很好,”他提醒拉斯科斯基太太,“他们非常细心,而且完全不收费。” “我还根本不知道他当过军人呢。” “啊,是啊,他非常引以为荣。可是他不喜欢谈当年的事情。” “他一个字都没提过。那家老兵医院,是在布朗克斯区,对吧?” “在国王桥路。” “我连那 662f." >是哪里都不知道。乘地铁过去一定要很久。” “中间要换车,”他说,“终于坐到那一站后,还得走上一大段路。”他不知道是不是真这样,他只去过布朗克斯一次,那是好多年前了。“而且去看他真的会很难过。今天他认不得我了。” “你大老远跑去,他竟然不认得你。” “嗯,人生总是有苦有甜哪,拉斯科斯基太太。你知道我叔叔常说的话。‘你碰上了只能认命。’” 他爬上楼梯,进了自己那户公寓,锁上门。公寓里破旧又年久失修。他很想雇个人来打扫,但可能会引起邻居议论,所以他尽量自己来,把地板和墙壁刷干净,喷上空气清净剂。不过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整个地方还是有乔·波汉五十年累积下来的臭烟味儿,混杂了乔·波汉本人缭绕不去的气味,这名独居老人显然从来就不重视个人卫生。 不过,在这个连最寒酸的公寓房间都贵得要命的城市里,对免费的公寓也就不能太挑剔了,尤其是一户离他众多未完成事务都这么近的公寓。 当时就在第十大道的一家熟食店,他正停下来买三明治和咖啡,结果听到了两个老人在谈论可怜的乔·波汉,他现在不常出门了。一个人说,他老把自己关在家里,不过按他那个臭脾气,没碰到他倒是好一点。 他在电话簿上找到了一位乔·波汉。他拨了上面的电话号码,一个沙哑的声音接的。不,那人说,这里没有玛丽·艾琳·波汉。他是个老男人,自己一个人住。亲近的亲戚?没有,一个都没有。不过姓波汉的人很多,只是他没听说过有什么玛丽·艾琳。 他隔了一两天好让老人忘掉这个电话,然后收拾行李搬出原来住的那个房间,那是宾州车站附近一家收费过高的廉价旅社。他两手各提了一个行李箱,爬上了西五十三街的门廊,按了标示着“波汉”的电铃,然后爬到三楼,三楼走廊上站着一名满脸胡楂的瘦弱老人,穿着灰色睡衣,身上发出至少一个星期没洗澡的体臭。 “乔叔叔吗?我是您的侄子阿尔,大老远来看您了。” 老人很困惑,不过还是让他进了门。老人正在抽烟,活像那是氧气管似的不停吸着,同时一个劲地问问题。那他是谁的儿子?是尼尔的吗?他以为这个哥哥死了,还以为他这辈子都没结过婚呢。 老人喘着气,站不稳了。他脸上有两个瘤子,看起来像是皮肤癌,他的气色很差,而且臭气熏天。他抓住波汉,一手圈住他满是胡楂的下巴,另一只手握住他瘦骨嶙峋的肩膀,毫不费力就扭断了老人的脖子。一项利己的行动也同时是对他人的慈悲善行,这是多么美好的事啊! 接下来几天,他让大楼里的其他住户熟悉他这个人,同时把这户公寓据为己有,他把老人的衣服和各种杂物扔了,甚至把老人本人都设法处理掉。他每天都要搬几个垃圾袋下楼出门,大扫除,他这么告诉邻居。过去几年我叔叔什么都不肯丢。他舍不得,你知道。 有些垃圾他就放在人行道边缘,让垃圾车来收。其他装着老人尸体的垃圾袋就不能这么随便乱放了。他把尸体搬到浴缸里,让各种体液和排泄物流干,然后用一把从第九大道厨房用品店里买来的骨锯将它切割成小块。他把乔·波汉的尸块像店里的肉似的分片包起来,一次带一点出门,过了西城高速公路,扔进哈得孙河。就算这些肉会浮起来——其实不可能,肉块不像整具尸体那样会因为充气而浮上水面——他也无法想象有谁能搞清楚那是什么。而且,就算借着鉴定科学而发生了奇迹,查出了那些尸块是怎么回事,这只寄居蟹也早已经摆脱旧壳,也摆脱阿洛伊修斯·波汉这个名字了。 把最后一批乔·波汉的实质残余物都处理掉、只剩他永远缭绕不去的臭味之后,他开始散播消息,说他把叔叔送进了医院。“我本来想自己照顾他,”他告诉拉斯科斯基太太,“可是他需要的照顾我没法做到。昨天晚上我背着他下楼上了出租车,直接到老兵医院去。出租车费花了好多钱,可是你还能怎么办呢?他就只剩我这个亲人了。他要我留在这里,等他出院回家。我本来该去旧金山的,那里有人找我去工作,可是我不能就这么丢下他不管。他是我叔叔啊。” 于是一切就是如此。 现在他坐在厨房的餐桌前,桌上有几百个乔·波汉不小心让香烟烧过的痕迹。他碰碰上唇,然后皱起眉头,对自己很懊恼。他心想,养成习惯需要的时间这么短,但要改掉却得花这么久。他打..开电脑,上头接着乔·波汉的电话线。现在拨号上网的速度太慢了,他很想装个DSL的线路,但这根本不必考虑。 哦,或许他在这里不会住太久了。 第十八章 TJ说:“这事情你已经想到过了,而且无论如何说不通,但如果我不讲出来,老憋着也很难受。” “好吧。” “你很可能知道我要说什么了。” 我们在晨星餐厅。他打电话要我在那里跟他碰面,于是我放弃了家里的好咖啡,跑来这里喝这杯远远不及的。 “有可能。” “反正我还是会说的。好吧,有没有可能那个大卫·汤普森跟杀害莫妮卡的凶手是同一个人?” “他们..主要的共同点,”我说,“就是你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该怎么找到他们。” “还不止这一点呢。” “哦?” “他们两个都留着小胡子。” “也许他们两个都是希特勒,当年根本没死在地下碉堡里。你算算时间,就会明白他们不是同一个人。汤普森——这或许不是他的名字,不过我们总得有个称呼。汤普森星期一晚上跟露易丝在一起,从在餐厅碰面开始,直到接近午夜前甩掉我们为止。” “那又怎样?” “可是根据萨斯曼从门房那边得到的说法,凶手是在九点半左右,出现在莫妮卡那幢大楼的大厅。” “那天是星期二,前天晚上,对吧?” “耶稣啊,你说得没错。” “从露易丝家到莫妮卡住的下城要花多少时间?二十二小时?” 我摇摇头。“他星期一晚上也在那里,”我说,“去找莫妮卡,莫妮卡跟埃莱娜提过。” “那么,他星期一和星期二都去找她。这点能确定吗?” “现在没办法打电话问莫妮卡了。不过没错,可以确定。” “可是我们不知道时间。我们知道星期二他进去和出来的时间,可是不知道星期一的。” 我想了想,缓缓地点了点头。 “所以他是在差十五分十二点离开露易丝的,我们知道他一出门就拿手机打了个电话。” “打给莫妮卡,说他要过去。可是如果我没记错,埃莱娜说过他星期一本来就跟莫妮卡约好了要碰面的。” “他可能在电话里跟莫妮卡说:‘抱歉,亲爱的,不过我弄得有点晚。我会尽快赶过去。’” “根据莫妮卡的说法,他衣着时髦又体面。大卫·汤普森看起来符合莫妮卡那个时髦又体面的定义吗?” “他那天穿了牛仔裤和一件马球衫,不是吗?” “就我个人来说,”我说,“我很难想象汤普森带着花和一瓶女巫酒出现在珍恩街。”我脑中浮现他走出露易丝那幢大楼的画面。“他点了根烟,”我记得,“这是露易丝在网络上讲明的条件,那时她还没碰到那家伙。所以他抽烟,因为如果他不抽,露易丝就根本不会想跟他交往。” “所以呢?” “莫妮卡戒烟了,她很讨厌闻到烟味。有些人戒烟几年后似乎就会发展出一种高度敏感性,她就是这样。如果他抽烟抽得很凶——” “我们不知道他抽得凶不凶。也许他只是跟露易丝碰面时抽一根,好讨她欢心。” “那他走出她住的那幢大楼后又点了一根,是为了要表演吗?” “我懂你的意思了。你要打给谁?” “一个警察。”我说。萨斯曼给过我们名片,我拿着手机按他的电话号码。他接了电话后,我报上姓名,说我只是要问一个问题。“有任何迹象显示莫妮卡·德里斯科尔的公寓里曾有人抽过烟吗?” “为什么?” 不怪他。如果我们的角色对调,我也会有同样的反应。不过,如果他不问的话,我会比较高兴。 “我正在帮一个朋友查一些事情,”我说,“她跟莫妮卡完全无关,没有共同点,只不过两个人都有一个神秘男友。我没査出太多结果,事实上这家伙狡猾得很,所以——” “所以你觉得或许他们是同一个人?” “不,”我说,“我始终觉得他们是不同的两个人,不过如果我可以打一个电话完全排除这个可能——” “我懂你的意思了。看来你已经确定这个第二号男子是不是抽烟了。” “我确定他抽。” “德里斯科尔女士不抽烟吗?” “而且她很讨厌人家抽烟。” 他说他会再给我回电,然后挂了电话。TJ问起埃莱娜,我说早上我起床去厨房时,她已经出门了,今天她有瑜伽课。我说我觉得她去上课是个好征兆,因为我原以为她不想去的。他说,碰到这类事情,其中秘诀就是如此。你得持续做下去,而不是想做才去做。我告诉他戒酒也是一样的。 “昨天晚上,”他说,“她很伤心,不时就哭起来,然后就过去了,你知道,又专心玩起牌来。你知道匹纳克尔牌戏怎么玩吗?” “不知道。” “嗯,可以叫她教你。她教得很好。那种玩法还可以,只需要两个人和一副纸牌就行了。当然必须是一副可以打匹纳克尔的牌,所以你需要两副扑克牌。普通的扑克牌..拿来,二到八点都不要,只留九到八的。” “真高兴你告诉我这些。” “是哦,唉,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而且连一副牌都没有,只能坐在这儿等那个该死的电话。不过我想你不需要听这些匹纳克尔牌戏的废话。” “不,没关系的。” “问题是,即使她没事,会玩牌,会开玩笑,但那种东西还是在的,你知道吗?那种深深的哀伤,好像渗进骨髓里了。” 萨斯曼说:“我本来以为这问题很容易?回答。活在这种科学时代,你把生日数字乘以你口袋里的零钱得出来的结果输入电脑,电脑就会告诉你说你早餐吃了什么。谋杀案现场的那户公寓里有人抽过烟吗?这问题有什么难的?” “看来没那么简单。” “首先,”他说,“那个狗娘养的有洁癖。我相信我告诉过你他吸了地,还把除了天花板之外的所有表面都擦过。所以不会有任何烟蒂留下,烟灰缸里也不会有任何烟灰。有件事我当初没注意,但现在可以告诉你,那就是她公寓里没有烟灰缸,就这样。所以显然她不抽烟,常来往的情人也都不抽烟。” “她是不抽烟,也不跟抽烟的男人交往。” “不过他可能抽烟,但为了尊重她而不在她家抽。” “有可能吧,”我说,“可是他把她绑起来、开始凌虐她的时候,我想就不会再管尊重的问题了吧。” “的确,你说得一点也没错。她被绑了起来,嘴上贴了胶带,接下来他会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点根烟。而且很可能就拿她当烟灰缸,可是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没发现这样的痕迹。” “灼伤的痕迹。” “他把她伤得很惨。我昨天不想在你太太面前讲太多,不过这家伙是个他妈的禽兽。如果他手上有一根点着的烟,尸体上就一定会有灼伤的痕迹。” “你自己也不抽烟。” “嗯,我从来不抽的。” “你走进犯罪现场时——” “我也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我当时闻到烟味了吗?我没留意,但有没有味道呢?我没法回答。何况我和我的搭档不是第一个到场的。有两个巡逻警员接到九一一的通报,先抵达现场。当时她死掉没多久,所以还没有尸体进一步腐烂的恶臭,但你知道会是什么样。肠子松弛了,膀胱也松弛了。你马上知道自己所在之处不是个香水工厂。” “有些巡逻警员可能会点根烟。” “照理说不应该的,”他说,“不过总有人会照抽不误,好掩盖臭味,而且只因为你站在那里,旁边有一具尸体,当时三更半夜的,你又是烟枪,所以你就想抽烟,于是就点了一根。不过我没留意到烟味,我的搭档也没注意到。我也没法请那两个巡逻警员打电话给我,看他们进门时有没有注意到烟味,不过如果他们都是烟枪,那可能就没啥希望了。” “如果他们说没闻到,那就是因为太习惯烟味而没注意。如果他们说闻到了,可能只是撒谎遮掩他们在犯罪现场抽过烟。” “你很清楚警察的思路,”他赞同地说,“总而言之,我觉得最有力的论点是他不抽烟,因为他没把烟在她身上掐熄。现在如果你告诉我你在查的那家伙是谁,又该怎么找到他,我们就可以排除他涉案的可能性了。” “这样就可以把他排除在外了。” “没错。” 我说这件事有困难。我必须为客户着想。她希望我暗中调査她的新男朋友,好确定他不是什么前科犯,或在郊区有个太太,而我的客户最不希望我做的事情,就是害.这位新男友变成一桩谋杀案的嫌疑犯。 他说:“我还以为你是在替朋友调查事情,现在变成你的客户了。你有侦探执照吗?你是帮律师在工作吗?如果都不是,你就没有保密的特权。” “我从没说我有。如果我觉得其中有那么一点点可能的关联——” “你一定是这么觉得,不然也不会提起的。你对这个家伙有足够的怀疑,才会打电话给我,而我花了快一个小时帮你查,所以你为什么坚持不肯说呢?” “你说得没错,”我说,“可是我没有任何情报可以给你。他名叫大卫·汤普森,不过这可能不是他的真名。现在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了。” “不是一切。你的客户是谁?” “不,”我说,“不管有没有保密的特权,我都不会告诉你客户的名字。我会去找她谈,如果她觉得没关系,我再把名字告诉你。不过你真的想朝这个方向调查吗?如果你要去清查每个可能向女人撒谎的男人……” “等你和客户谈过再说吧。” 于是我们就谈到这里,但我一挂断,就想起一件我一直在纳闷的事情,于是立刻又打给他。“那个九一一电话,”我说,“你之前说是半夜打来的吗?” “嗯,不完全算是。凌晨四点。很接近半夜,不过我想在布拉格应该就是上午十点或十一点。” “那个电话是从布拉格打来的?” “有这个可能。没有显示来电,我们清查过地区电话通讯记录,追到了一部没有登记的手机。” “九一一报案电话都有录音的,对吧?” “啊,那一定的,都有录音。或者是数码声音文件?现在什么都是数码的了。” 甚至连手指和脚趾都是。“有人在凌晨四点打电话报案。你提到过‘他’。打电话来的是男人?” “或许吧。从气声很难辨认出来。” “他用气声讲话?除非现在技术改进,否则这就表示无法用声波来查出身份了。” “据我所知,是这样。” “所以就是他了,凶手自己打电话报案的。” “这是目前的假设,”他说,“用气声讲话是免得被查出身份。搞不好他只是怕讲话太大声会吵醒他老婆,但反正我不认为是这样。” “他说了什么?” “‘有个女人被谋杀了,’另外说了公寓地址和房号。九一一的接线员想尽量让他在线上久一点,但他没上钩。通常这类电话都是恶作剧,哪个醉鬼想让警察去白忙一场,或是想吵醒哪个他看不顺眼的混蛋。不过还是得去査一下,所以两个巡逻警察就过去,叫门房按那户公寓的对讲机,没人回应,就跟门房拿了钥匙。结果进去后大吃一惊。” “他希望尸体被发现。”我说。 “看起来是这样,对吧?” “他希望尸体立刻被发现。他清掉了自己涉案的证据,用了吸尘器。如果你是他,难道不希望尸体越晚被发现越好吗?” “如果我是他,我他妈的就会帮这个世界一个大忙,割断自己的喉咙。不过我也跟你有同样的想法。这个家伙的做法很矛盾,不太一致。” “就像马格利特的画。”我想起来。 “嗯,是有点。但这个人的矛盾不会在画中表现出来,不是眼睛看得到的,但那种不一致的性质是一样的。互相抵触。” 埃莱娜曾称之为不和谐。 “不知道,或许你不能期望一个疯子行事前后一致,不过这个家伙更夸张。大约介于马格利特和鸡尾酒盆里面的一坨屎之间,昨天我想到这样的画面,不过决定还是不要讲出来好了。” “谢谢你跟我分享。” “是啊,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打电话报案。除非他对自己的成就很自豪,希望有人注意到。” “而且在凌晨四点,好吧,他睡不着,又没事干。” “去猜他的动机可能没有意义。不过,你怎么可能不猜呢?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足以称之为模式,但你简直可以说,这个混蛋很一致地有不一致性。比方凶器。” “我不懂你的意思。” “他把其他东西都带走了,”他说,“却把大部分凶手会带走的东西留下。我没跟你说过吗?那把刀还插在她胸口。他刺进她的心脏,刀子就留在那里。” “耶稣啊。没有,你昨天没提这件事。” “是的,可能还是出于对你太太的尊重。你总是不希望讲得太详细。不过他留下刀子很奇怪,你说是不是?” “这好像完全让人想不到。你们有可能追踪那把刀的来源吗?” “嗯,我想这就是他没带走的原因。我们可以尽量追踪,但最后只会追回她的公寓。刚刚我说那是把刀子,不过其实比较像匕首,而且是那种祭祀用的。那是个装饰品,你看了根本不会想到可以拿来当武器,直到你看到凶手怎么用法。我想他一定很喜欢那把刀的样子,要不是他忘了带武器,就是以为可以在她家找把菜刀之类的,结果看到她把这把刀放在书桌或茶几上。很漂亮的玩意儿,如果是你的,你会摆在人人看得到的地方。他当然也是这么做,刀柄竖在外面,刀尖插入她的心脏。” 第十九章 “我想你大概要上楼去了吧,”我说,“你不必去看看你的股票是涨是跌吗?” “没股票了。” “你破产了吗?” “我把股票卖光了,”他说,“每天操作一次。游戏就是这么玩的。” 他跟我解释。理论上说,当日交易者每天开始和结束时,账户里都没有股票,只有现金。不管他当天在交易中买了什么股票,都会在收盘前卖掉。赔钱的部分就承担下来。不管赢或输、增或减,他每天早上都从头开始。我告诉他,可惜人生的其他部分不是如此。 “有一些股票我会长期注意,”他说,“会研究图表。这里赚一块钱,那里赔一块钱。每次交易的佣金都一样,不管你玩得很大或只玩几毛钱。每笔交易都是十块九毛九。你去赌篮球赛的话,就不会有这种事了。” “你做得还可以吗?” 他耸耸肩。“这种事要怎么说呢?有个女人从帝国大厦跳下去,经过第三十四楼的时候,她会说有什么感想?” “到目前为止,还好。” “只有在离地面最后半英寸的时候才需要担心。” “那倒是。”我同意道。 “目前为止还好。我的钱比刚开始玩的时候要多,而且有时候还可以提点钱出来花。” “这样玩一定很紧张。” “也还好。最糟糕的,也不过是那天赔了钱而没有赚钱。你猜错了朗讯科技,但猜对的人不会拿着自动手枪对你开枪。你只不过损失几块钱,如此而已。” “你是说这比贩毒要好。” “没法比,”他咧嘴笑了,很得意那个押韵,“而且下雨天不必站在街角。这一点差很多。”他叫侍者过来,说他还要一个百吉饼。然后跟我说:“这个大卫·汤普森,警察想找他吗?” “我不认为警方会花多大力气。萨斯曼没有详细说,不过如果我是他,我会在警方内部网络清查一切留下记录的名单。我会挑出所有名叫大卫·汤普森的人,设定年龄和肤色符合的,去掉现在正在坐牢的,然后这份名单就等哪天晚上没什么电视节目可看的时候,再查査看。” “你会把露易丝说出来吗?” “我猜想他不会记得再问我,我隐瞒什么了吗?我们很清楚那是两个不同的人。” “自从莫妮卡遇害后,”他说,“去查大卫·汤普森,看看他是否结婚,好像就没那么重要了。” “我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在乎呢?” “不过对露易丝来说,一切都没有改变。” “的确,”我说,“如果他是在耍花招,那她就应该知道。而如果他没问题,她也应该知道,这样她就可以放99lib?松下来享受这段恋情。我不想放弃汤普森,可是除了等,我也想不出什么办法。等下次露易丝跟他约会,我们可以再设法跟踪他一次。或者管信箱那位女士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一个名字。” “我想过信箱那件事。看起来我们应该把进度加快一点。” “怎么加快?” “比方我们寄封信给他,上面就写他给的地址。信寄到以后,她就会打电话给你。” “如果她记得的话。” “要是她忘记了,或许你就打个电话去提醒她。甚至去一趟当面提醒她。” “然后呢?” “然后她会去查那封信,然后——”他讲到一半停住,闭上眼睛,两手捂住脸。“然后没有了,”他说,“因为她..只能从信封上得知名字,可是名字就是我们写的。我今天脑袋糊涂了,还好没坐在电脑前。” 当日交易者抢走账单,坚持说他今天泡在晨星餐厅省了很多钱。我说他的提议没那么糟,这表示他在想,虽然不是想得很清楚。“而且如果我们只是想寄个炸弹邮包给他,”我补充,“那你的点子就行得通。” “这样就解决我们的问题了,”他说,“然后露易丝再去网络上找一个对尼古丁上瘾的家伙。” 我过街回家。埃莱娜不在,不过我发现她的健身服在洗衣篮里,因此猜想她已经回家冲澡换过衣服了。这是几天来我所做过最精明的推断,因此深感自豪。我打电话到店里给她,结果是应答机接的。我没留话,正在考虑十分钟后再打还是直接去那边时,门打开了,她走进来。 “我开了店,”她说,“然后四处看看,然后说去死吧。我又锁了店门,然后回家。” “于是你就在这里了。” “于是我就在这里了。”她发现我在盯着她,就说,“我气色坏透了,对吧?老实告诉我。” “认识你这么多年了,你气色从没坏过。一次都没有。” “直到现在。” “现在也不坏。” “你是想告诉我,我气色好得不得了吗?我可不这么认为。” “你气色不错。” 她走到门厅照镜子,我跟着去,她两手的食指放在颧骨上方,朝上推,然后松手。“去他妈的地心引力,”她说,“谁要地心引力来着?该死,我还会成为永葆青春的女人呢。猜猜怎么着,我只是跟其他人一样罢了。”她转过来面对我,“老天,你听到我说的吗?唯一比我嘴边小细纹更糟糕的,就是从嘴里讲出来的话。我我我,他妈的永远都是我。谁在乎我看起来是不是显露了实际年龄?总之我本来就那么老不是吗?只不过我不想显露出老态罢了。” “这两天大家都不好受。”我说。 “我想是吧。昨天晚上我没睡多少,现在我可以躺下,可是到了晚上只会又整夜不睡地瞪着窗外。你知道吗,世贸双塔不会回来了,莫妮卡也不会回来了。” “的确。” “这不是做梦。醒来不会一切都没事。” “是啊。” “要花点时间才能平复。我们听到消息到现在多久,二十四小时吗?如果我已经觉得好多了,那我这个人也太可怕了。这需要时间,一般不是这么说的吗?” “一般是这么说的,没错。” “但愿我可以吃颗安眠药,睡上六个月。只不过我醒来感觉还是一样,因为我没有花六个月去应付这件事。反正也还没有人发明出能让你睡六个月的安眠药。” “是没听说过。” “是有那种永久性的安眠药,你吃了就永远不会再醒来了。我现在还不想吃。” “很好。” “有时候,”她说,“要了解你以前为什么喝酒,并不是那么难。” “酒能让一切停止运转。” “我承认,我了解那种吸引力。但是推到最后,管他的,都去死吧,还有那些‘我我我’的都去死吧。你跟萨斯曼谈过了吗?” “他们还没有任何进展。”我说,“或者是他们有进展,但他懒得向我报告。”我告诉她有关TJ的大胆猜测,我又如何去找萨斯曼求证,虽然我们没有人觉得那个猜测有太大的可能性。 “如果他抽烟,”她说,“她一定会跟我提的。她从一开始就不会跟他有任何瓜葛,她甚至不喜欢跟衣服上有烟味的人在一起;但如果他就是很吸引她,让她愿意容忍他抽烟,那她也一定会跟我提这件事。‘我不能告诉你他的任何事,但他抽烟,你能相信吗,可是我还是照样喜欢他。’总之,她一定会找个方式提起的。” “终于,”她说,“他们要重建了。一开始全市的人都可以发表意见,受害者的亲属投了两次票,最后终于要盖个新的东西。我很好奇以后站在这里望出去,新的建筑会是什么样子。” 当然,她现在正站在窗边。 “我真希望有什么事情发生。”她说,这时我的手机响了。 是我给过名片的那个女人,那位信箱女士。她打电话来告诉我,今天早上她收到了一封寄到一二一七号信箱的信。“我把名字抄下来了,”她说。“我想就是你说的那个名字。大卫·汤普森。” “是这个名字没错,”我说,“信是谁寄的?” “谁寄的?我怎么知道谁寄的?” “在信封左上角,”我说,“通常会有一个回信地址。” “也许吧,我不记得了。” 耶稣啊,真像拔牙。“你可以现.在去看一下那个信封吗?” “不在了。” “不在了?” “他来拿走了。就是你给我看过那张照片上的男人。” “他来拿走了。” “那是他的信。他跟我要,我就给他了。你没说过不能给他的。” 我也没要求她记下回信地址。这不是她的错,而是我的错,但即使了解这一点,也不能让我对整件事的感觉好一些。 我问她是否记得有关那个信封的事情。有,她说,那是个长信封,不是一般寄账单那种比较小的信封。而且上面的地址是打字或印的,不是手写的。“而且他很失望。”她主动说。 “失望?” “他打开后看了里面,脸皱了一下。” 因为里面没有支票,我心想。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去,想去拿他以为我会寄给他的支票,结果却拿到了别的信,或许是某些发卡银行不停地寄信告诉他说他已经被预先核准了,他当然会觉得丧气。 我谢了她,她说下回她会记下信封上所有的字。事实上她会复印下来。我没注意到她店里有复印机,但现在她一讲,我想起橱窗上有另一张手写的小海报,说复印一张一毛五。这样很好,我告诉她,又谢了她,然后挂掉电话。 “他明天或后天会再去,”我告诉埃莱娜,“因为他在等那张我说要寄给他的支票。听起来他好像越来越没有问题了。不管今天的信是什么,上面的收件人和他告诉露易丝的一样。他也不见得会知道那张编出来的支票是打哪里寄来的。他这行可能有很多公司都会拖上很久才付款。他以为等收到支票就会知道是哪家公司。真可惜她没注意到回信地址,不过她又不懂读心术。” “听起来那家店里唯一没提供的服务,就是读心术了。” “差不多。他明天会过去,不过也没帮助。除非他又有了另外一封信。” 我帮她去干洗店跑了一趟,回家时顺路去熟食店买了三明治。我们都不饿,不过还是吃了。 然后我们又谈到窗外的景观,日后种种建筑以不同的方式出现在视野中会是什么样子。我不记得细节了,但这个话题扯到了马格利特或不和谐或矛盾,总之就是这类事情,然后我告诉她昨天萨斯曼忘了提到的一个严重不和谐之处,就是凶器遗留在谋杀现场。 她说:“一把匕首。” “哦,某种装饰性的刀子。我想萨斯曼不是什么刀类专家。” “他认为凶手是在莫妮卡家看到它的?我去过她家几百次,从没看到过什么匕首。” “可能不是匕首。有可能是不知道什么……” “拆信刀。” “是吧,诸如此类的东西。” “我在她家也没看到过拆信刀之类的。” “嗯,如果你看到了会注意吗?..根据——” 她没让我讲完话。“打给他。”她说。 “打给他?” “萨斯曼,马克·萨斯曼。打电话给他。” 我花了点时间才终于找到他。她伸出手,我把电话交给她。 她说:“我是埃莱娜·斯卡德。我很好,谢谢你,不过这不重要。我想请你描述一下那把凶器的样子。是青铜的吗?嗯,是青铜色的吗?是不是刀尖锋利、但刀刃很钝的?你现在就放在眼前吗?嗯,可不可以请你去拿来呢?是,当然很重要。如果不重要,我不会要求你去拿,对不对?对不起,我不该这么凶的。是,我等着。” 我开口要说话,但她举起一只手阻止我。“好的,”她说,“那我描述它的样子给你听,可以吗?我们就可以确定它是不是我以为的那个东西。.那是一把铜质拆信刀或裁纸刀,长度十到十二英寸。一面有个浅浮雕,描绘的是两只猎犬把一只鹿围捕得走投无路的场面。另一面可以找到雕刻者的姓氏以大写字母印铸在上面。是德弗里斯,D—E—V—R—E—E—S—E。可能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楚。” 她拿着电话倾听着。然后她说:“马克?你待在那里别走。我见过他,我见过杀她的那个男人。那把凶器是我卖给他的。哦老天。你待在办公室,我们马上赶过去。” 第二十章 那把拆信刀装在一个干净的塑料证物袋里。萨斯曼递给她,我感觉到她很不愿意碰,即使是封在塑料袋内。她双手小心翼翼地拿着,仔细盯着看,一滴泪渗出眼角,流下她的脸颊。我想她可能自己都没感觉到。 “是,是那把刀,”她说,“你看到这里的小缺口吗?这就是原来在我店里的那把。几乎可以肯定。我不知道当初他们制造了多少,但这一款我这辈子只见过这么一把,而且我从没在任何图录上看过这款刀。”她把刀子还给萨斯曼。“他来过我的店。他站在那儿跟我讲过话,他付了我开价的钱,把刀子装在他的口袋里走出店门。然后用它杀了我的朋友。” “那是星期二吗?” “就是前天。他很快就用上了,对不对?他前天下午从我手上 4e70." >买走,然后当天夜里就杀了她。我想我要吐了。” 萨斯曼告诉她洗手间在走廊尽头,同时另一个警探拿了个垃圾桶过来。还有人去端了一杯水。埃莱娜最后认定她不会吐出来,于是喝了口水,然后深呼吸几次稳住自己。 萨斯曼问起他是不是用信用卡付款。她说:“不是,该死。我建议说他付现金的话,我可以打折。我说我可以吸收营业税。我反正都要缴税的,不值得为了几块钱违法,但可以省下信用卡的手续费,所以可以提供一点小折扣。如果不是我多嘴——” “他总归会付现金的,”我说,“或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你没有做错任何事。” “我为什么非得把那把该死的刀卖给他呢?我为什么不告诉他说那是非卖品?”我们没有回答,但她自己回答了,“我太不理性了,对不对?我只是想重来一次,或至少看看能有什么不同的结局。算了。他来到我店里,挑了这把刀,而我卖给了他。” “你卖他多少钱?” “两百美元。这把刀没有一般图录上的价格。因为图录上没有收这把刀,不过他没买贵。” “你记得他用多大面额的钞票付钱吗?” “我想是二十的。我想他数了十张二十美元的钞票给我。”有个警探推测那些钞 7968." >票上可能有指纹。埃莱娜记得那天稍后有个顾客来买了一个十二美元的小瓷狗,给了她一张百元钞票,她找了几张二十美元。另外她又从收银机里拿了几张二十美元去买东西。不过收银机里可能还有凶手给她的二十元,上头可能还有指纹,某些指纹可能是他的,而且—— 我觉得希望似乎不大。但有个警探会去查,因为我们现在反正半点希望也没有。 “他让我觉得毛骨悚然。” “你是说现在回想起来吗?”萨斯曼问,“或是当时就感觉到?” “当时。他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特质。当时我本来以为他要挑逗我,这类事情一般女人都有经验的。有时候只是调情而已,有时候则是更认真的试探。” “那他属于哪一种?” “介于中间,或至少我是这种感觉,但又特别让人毛骨悚然。不是出于他的任何举止,只不过是他看我的那种样子。”她眼神突然一变,打了个寒噤。“他想杀我,”她说,“当时有那么一会儿,他好像在考虑着什么,我从他眼中看得出来,我当时以为,你知道,他是在考虑不买了。但其实他手里拿着那个拆信刀,是在考虑要向我刺来。” 萨斯曼说她不可能知道他在想什么的。 “很好,”她说,“那你就不要写下来。可是他当时就是这样想的。你以为他只是刚好向某人买下一件拿来当凶器的刀子,而卖给他的刚好就是被害人最要好的朋友吗?” “不,我没这么说。” “他追踪的猎物是你。”我说。 “没错,正是如此。” “你以前见过他吗?” “我不认为。有可能见过,他长得,嗯,非常平凡,不起眼。” “可是你记得他长什么样子吗?” “应该记得吧。你要我跟警方的绘图专家合作吗?”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萨斯曼说。她看着他的表情好像觉得他有病。介意?她为什么要介意? 那个绘图专家是新一代的。他从不用铅笔,只是坐在电脑前面,里面有专用的软件,相形之下让素描显得很过时。他就像以前比较传统的警方绘图专家一样跟她讨论,问她眉毛要不要浓一点,下巴的轮廓要不要更明显一点,然后遵照埃莱娜的回答去修改屏幕上的画面,她就坐在他旁边回答他的问题,偶尔伸手碰碰屏幕上她觉得不太对劲的地方。我们两三个人围在旁边看着,从头到尾都没开口。 最后她认为这可能是他们所能得到的最接近的结果了,他存了档,印了半打出来,我们人手一张,认真研究了许久。我确定自己不认识这狗娘养的。他看起来像每个人,却又不像任何人。 有个警察说:“看起来像他的一定有一百万人。” “不会是一百万,”萨斯曼说,“不过我懂你的意思。” “他没有什么突出的五官特征,”埃莱娜说,“也没有什么特别不突出的部分。他眼里有个什么,不过我想是某种眼神,电脑怎么可能画得出来呢?” “可是这幅素描像不像他?” 她皱起眉头。“也不能说不像。”她说。 “那到底是怎么样?” “不知道。或许我的观察力不够强,也许我不想看他。也许我只看到他的小胡子,而且老盯着那里,所以没注意他脸上的其他部分。” “小胡子很适合他。我的意思是,你会明白他为什么要留小胡子。好让他的脸看起来不那么平凡。” “感谢老天他留了小胡子,”萨斯曼说,“因为我们要用这胡子编成辫子吊死他。你做得?非常好,斯卡德太太。” “叫我埃莱娜就行了。”她说。 “好吧,埃莱娜。你做得很好。这幅素描在你看来可能太粗略了,不过你的观察力很强,而且我猜想这幅画比你想的更像他本人。你该看看我们以前的那些嫌犯素描,以前有个家伙,在布朗克斯的莫里斯公园那一带犯下了一连串的强奸案。我们根据口述画了三张素描登在报上,排在一起,我敢发誓你会以为那是三个不同的人,而且连兄弟都不是。” “看起来是兄弟。”有个警察说。 “我要把你报上去,”萨斯曼告诉他,“表扬你没有种族成见。我猜你以为你可以讲这种屁话,是因为你是黑人,所以人类都是兄弟。那我换个说法,他们看起来不像同一个家族的人,这样会好些吧?” “我说啊,就把他们三个全逮起来,”有..个警察说,“这样总不会有错了吧?” 第二十一章 地铁“卡纳西线”始于第八大道和第十四街交会口,往东一路直行,终点站就位于卡纳西郡一带,是布鲁克林区洛克威公园大道和格兰伍德路交会的洛克威公园大道站。这条路线的正式名称是L线,没多久之前称之为LL线,或双L线。然后某个有权掌管的人——虽然我不认为他有多大的权——决定去掉所有的双字母。于是GG线变成了G线,LL线变成了L线。同时AA线变成了K线,因为原来已经有一条A线了,后来K线就完全消失了。我不知道是谁作了这些决定,也不知道他如果丢了饭碗的话,能改做什么谋生。 我不常有机会搭L线地铁,每次乘坐我总会想起我父亲,他就是在搭L线地铁时死的。当时他站在两节车厢间的门口,可能是去偷着抽烟,结果掉下去,然后车轮碾过他,当时他可能醉了,所以如果真要追究的话,你可以怪罪酒,或香烟。但我小时候发生这件事的时候,当然,我是怪罪那趟地铁列车。 L线沿着第十四街东行,然后从东河下方进入布鲁克林。最后地铁会升上地面成为高架铁路,就像大部分地铁路线出了曼哈顿之后一样,不过我们没待在车上那么久。我们在布鲁克林的第一站就下了车,那是威廉斯堡那一带的贝德福德大道站。我们沿贝德福德大道往北走,经过了几条以号码排序的街,来到一排迷人的三层楼房中的一幢。以前这些房子外面曾经涂满柏油或覆上铝制外墙板,但近几年都整修恢复原貌了,埃莱娜觉得这些房子看起来很迷人,而且觉得威廉斯堡这一带充满魅力。 “我可以住在这里。”她说。 以前她没来过这里。我来过,虽然不是最近,但我不必查通讯本就可以认出雷和比齐住的那一幢。雷一定看到我们走过来了;我们还没敲门,门就打开了,我们随着他走进客厅时,他太太比齐从厨房端着一盘烤饼干和玻璃壶装的咖啡走出来。那是波多黎各咖啡,又黑又浓,而我自从在阿姆斯特丹大道那家杂货店的橱窗看到布思特罗咖啡的海报之后,就一直渴望喝这种咖啡。 雷说我们两个的气色都好极了,埃莱娜问起他们的孩子,然后埃莱娜和我吃了块饼干,虽然她只咬了一口。雷说:“好吧,我们大可以坐在这里聊几个小时,不过我想该办正事了,嗯?”然后埃莱娜点点头,站起来到他三楼的工作室。 我待在楼下,又去拿第二块饼干,比齐说:“厨房里还有,我是第一次试这个配方。我想结果非常好,而且做起来非常简单。咖啡还可以吧?” “比‘还可以’好得太多了。” “马修,她还好吧?” “她最要好的朋友昨天被杀害了。” “啊,天哪,太可怕了。不过在某方面,我还觉得松了口气,你知道,我还担心她会不会是生病了。” “她的心事从脸上就看得出来。” “嗯,还不止是这样。她整个人都没精神,好像她的灵气都乱了。” “你看得见人的灵气吗?” “不是真的看见,”她说,“应该说是感觉到。我妈也是一样。不知道,那种感觉很难解释。也许这些都是胡说八道。可是失去一个最要好的朋友,而且你刚刚说她是被谋杀的?不会影响她的灵气,没问题。但那种事太可怕了。” 之前我们走出警察局后,便往右转,没走几步,她就停下来说,“雷。”我们认识名叫雷的有好几个,包括雷·格鲁利奥在内,他就住在第六分局的辖区,但她不必说出姓,我就知道她说的雷是哪一个。 雷·加林德斯小时候住在东哈林区,就在波多黎各和中南美洲移民聚集的艾尔巴里奥那一带,长大后当了警察,后来被发现他很会画图,让他成为警方素描专家后,他才发现自己的真正天赋。电脑绘图软件没有抢走他的饭碗,因为警方很乐意训练他使用电脑,但却抢走了他绘画的乐趣。 埃莱娜觉得他的能力远远不止是一种小技巧或谋生技能而已,她认为雷其实是一个有才华的艺术家,能够和他的工作对象合作,将他们眼中所见过的东西化为黑白的实体。他们两个曾合作画出一幅她过世已久父亲的画像,她也继续找他替一些客户替他们死去的亲人画像,包括一个大屠杀的幸存者,她全家人都死在纳粹集中营里。那对埃莱娜是个极佳的心灵涤净经验,她说整个过程就等同于一年或两年的心理咨询。我不知道其他客户的感想如何,但没有人要求退钱。 因为埃莱娜把他当回事,雷自己也开始把自己的艺术当回事。埃莱娜在店里陈列他的作品,卖掉了几件,又在社区报《切尔西克林登新闻》上登了一篇评论。于是他接到更多活儿,再加上比齐的鼓励,他辞掉了纽约市警察局的工作,当起艺术家,在家里弄了个工作室。他们把原来的房子整修一遍,而且当时威廉斯堡已经成了新兴艺术家群居的所在,另外他也接了些商业的委托工作,让他可以付每个月的房屋贷款。比齐是经验丰富的记账员,也在附近接了一些工作,替那些更擅长调颜料的艺术家们处理数字问题,收入足以应付日常生活用度,而且这样她就可以在家工作,当一个全职妈妈,还有很多时间烤饼干。 绘图软件非常好,可以让任何眼力好、受过短期训练的人都能担任警方的绘图专家。但雷的本事是那些训练或电脑程式比不上的,他有办法让他画图的手成为客户心灵的延伸。埃莱娜不满意警方电脑所画出来的结果,而如果要有所改进,我们可以到威廉斯堡。 我正考虑要不要再吃一块饼干,然后又告诉自己说我其实并不是想吃,此时雷和埃莱娜下楼来。“把那张警方绘图专家的画拿给雷看。”她说,于是我拿出那张图打开。雷把两张素描并排在茶几上,埃莱娜说:“看到没?完全不一样。” 她说得太夸张了,放在一起看,两张图像是以不同的观点看同一个人。我没见过这家伙,所以我没法说哪张比较像。埃莱娜见过,而根据她的说法,这两张根本没法比。 “雷的这张画看起来比较不那么寻常,”我承认,“很难说出这幅画有什么不同,但就是有什么地方不一样。” “给人的感觉不同,”埃莱娜说,“另一张感觉上像是你可以用那种小孩玩具的改良版拼在一起的东西。” “马铃薯先生。”比齐说。 “我以前很喜欢马铃薯先生,”埃莱娜说,“我不懂为什么我妈要把马铃薯收回去做晚餐。我哭了起来,我爸就抱着我坐在他腿上,告诉我总会有新的马铃薯。” “一定会有的。”我说。 “总之我觉得那些话很能安慰我。雷,这幅素描很像。你知道我怎么看得出来吗?因为我根本不能盯着这幅画看。我看了就会想吐。” 我的反应没那么极端,不过看着雷的这幅画,却也不会想笑,画中不单传达出埃莱娜所看到的那张脸,也传达出埃莱娜现在知道他是凶手后而产生的感觉。我猜想,关键在于他的眼睛,不管那是什么,都让人有种不寒而栗之感。 我说:“看起来很眼熟。” “或许是因为你之前已经看过另一张素描了。” “或许吧。” 她转向我。“你是认真的吗?你认识他吗?” “我最多只能说他看起来很眼熟。也许我在街上见过他,或是在地铁里。不是见过他就是见过长得像他的人。你在这个城市每天会看见那么多人,那么多影像从眼前掠过。” “可是你向来很擅长于观察眼前的事物。” 警察的训练使然吧,我想。我告诉雷,我们想复印几张,这附近有地方可以复印吗?他看了我一眼,拿了图上楼去,然后带着一个装了十二张复印件的文件袋下来,还有一张原版的铅笔素描装在牛皮纸信封里。 我们打算告辞时,他把我拉到一旁。“我没见过她这样,”他说,“她太害怕这个家伙了。” 我们本来要乘地铁回家的,L线再换A线,但雷帮我们打电话叫了出租车。住在布鲁克林的另一个好处就是你可以打电话叫车,但坏处就是你非得这样不可,因为这里的出租车不多。我们的司机兴高采烈且很爱讲话,不过看到我们都没反应,他就明白我们的意思,于是陷入了一种受伤的沉默。他把车停在凡登大厦前,我先下了车,然后四处看一圈,才让埃莱娜下来。 值班的门房是老面孔,几乎从我们搬进来,他就开始做这份工作了。我问了他,确定他值班时没有人来找过我们,然后告诉他别让任何人上去到我们公寓。 “除非是TJ。”埃莱娜说。 我于是修改我的指示。但其他人都不行,我说,无论那个人给他任何证件看都不行。那人可能有警徽,我说。他可能穿着警察的蓝制服。但这不表示他真的就是警察。 我们上了楼,然后我说:“我刚刚才明白自己是在干什么。我就像个将军,正在做战前准备。” “莫特利。”她说。 她指的不是别的,而是一个名叫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人,这家伙曾谋杀了一名警察,穿上他的制服,带着他的警徽和警棍,唬过了埃莱娜的门房。他是警察,门房怎么会想到要拒绝让他上去呢?结果他用刀把埃莱娜刺成重伤,那回她差点死了。 那是——老天,那是十五年前了,而在那之前,我和埃莱娜也已经有十来年没联络,却因为莫特利的威胁而再度重逢。我猜想这表示我们欠他什么,不过我很高兴再也没有机会报答他,谢天谢地那狗娘养的已经死了。 现在我们手上有了个新的,他聪明狡诈,会想到穿着警察制服出现,也会想出其他办法。 出了电梯后,我先检查走廊,然后让她出来,自己再去检査公寓里。我告诉她可以进来了,她一进来,我就把门锁上。 “我想在这件事结束之前,我不能再去店里了。” “的确。” “明天下午有人要来。一个俄罗斯女人,也说不定是乌克兰人。其实也差不多。她有几幅圣像画想卖,如果不是仿制品我可能会买下。即使是,如果价钱合理,看起来又不错,我也会买。我可以叫她改来这里。” “你可以叫她下个月再来。” “要花那么久吗?” “你是指抓到这个家伙?很难讲。警方说不定今天晚上就逮到他,也说不定他会躲上好几个星期。” “天哪。你真觉得让她来这里不安全吗?她不过是个包着头巾的小个子老太太。” “这里的警卫很不错,”我说,“但他们不是守卫大使馆的海军陆战队。如果我们的规定很严格,他们或许就会明白这事情很重要。你每破一次例,他们就会对这件事多松懈一分。” 她张嘴想辩,但又改变心意说我是对的。“如果他真是在纠缠我的话。”她说。 “不然还会是什么?” “他真的想杀我。我不会读心术,不过有些事情你就是知道。我知道的就是这个。他手上拿着那把拆信刀,而我站在他面前,他心里就闪过要杀我的念头。但或许那只是一个机会,你知道吗?他有武器而我在那里,他是个喜欢杀女人的疯子,而且……” “而且怎样?” “而且他为什么会在那里?为什么要去我的店?一定是因为我是莫妮卡的朋友,他一定知道。可能是从她说的一些话中得知,或是因为跟踪她而知道的。” “或是因为跟踪你,他就是因此才设法去认识莫妮卡。” “你这么觉得吗?” “我觉得两种说法都有可能。” “我想是吧。马修,他不会是为了要买凶器而跑来我店里。我那里是个卖时髦艺术品和古董的小店,不卖那些大老粗喜欢的刀枪。那把拆信刀搞不好是店里唯一能用来杀人的东西,除非你要用手钩的挂毯闷死人,或是用那些大理石书挡去砸死人。他走进来是因为他想近距离看我。” “听起来有道理。” “那些圣像画就不管了。我是犹太人,那些东正教的东西连给我陪葬都不行。不过我实在很不想让她白跑一趟。” “她住哪里,就在俄罗斯移民很多的布莱顿海滩那一带吗?” “不,我觉得她就住在我的店附近,不过即使如此,也不应该让她搬着一堆圣像画白跑一趟。我店里有她的电话。” “我晚点过去拿。” “你要去吗?然后我打电话要怎么跟她说?说本店将暂时停止营业,择期重新开张。你知道你去的时候可以——” “我会在橱窗上贴个布告。” “我去印,我比你印得好。” “你是女人嘛。” “一定是因为这样,你要打电话给谁?” “萨斯曼,”我说,“我要给他一件他不知道自己需要的东西,省得我还要跑一趟。” 我在店里等着的时候,萨斯曼来了,带着一个实验室技术人员。我让他们进来,那个技术人员给我们两人各一副手套,然后从各个可能的表面上收集指纹,尤其是玻璃的柜台顶板。我打开收银机,拿出三张二十元纸钞,交给萨斯曼。他装袋了,说会写一张收据给我。我不在乎那六十块钱,还不如省下那张收据。如果以往的经验可以借鉴的话,这些纸钞将永远锁在纽约市警察局的证物柜里。 “你跟我介绍了一堆的那张素描呢?”萨斯曼问,我拿给他。他说他看不出有多大的差别,我说他并排起来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差异。 他说:“这张比较有艺术性,这我看得出来。看起来就是人手画的,不是机器画的。这也未必就表示跟本人比较像。” “埃莱娜说是比较像。” “嗯,她是比较清楚。她是唯一见过他本人的人。你说这是谁画的?” 我稍微跟他介绍雷·加林德斯的状况,指着一张他所画的裱框作品。里面是一个中年男子,坐在椅子上读书。那是比齐的一个叔叔,他在波多黎各桑图尔赛市的一家疗养院过世。这是她记忆中的叔叔,但她告诉雷说如果任何人想买的话,就卖掉,没关系。“我们不需要把全家族的照片挂在墙上,”她曾说,“谁知道我有多少个堂表兄弟姐妹?” “这家伙很不错,”萨斯曼说,“这样一幅画要多少钱,你知道吗?” “我得问埃莱娜。” “这件事结束之后,”他说,“我可能有兴趣买。这画你看得越久,就会发现越多。我家里可以放一幅画。而且画家以前是警察,对我特别有意义。说不上来为什么,但反正我就是这样觉得。他有其他作品吗?” “在后头,可是——” “不,先别去拿,我问是打算以后来买的。我真的很喜欢这幅。”说完他转向雷两个小时前画的那张素描。“这张也是,”他说,“不过不是用来挂在墙上的。这张我要拿来认准逮住他。这张我带着,我会把另一张素描回收,把这张散发出去。即使没看到本人,我也知道这张比较像。你知道我怎么知道吗?因为你从这张画能感觉到这家伙是个什么样的人。” 第二十二章 他们走后,我查了埃莱娜的预约登记簿。正想抄下费德伦科太太的名字和电话,然后决定干脆自己打电话给她更省事。我告诉她我是帮斯卡德太太打给她,明天没办法看那些圣像画,因为店要暂时停止营业,择期重新开张。 她印给我的那张纸上也是这样写的,我贴在橱窗内。我在店里的应答机录下了新的留言:感谢您致电埃莱娜·斯卡德艺术与古董店。本店暂时停止营业,择期重新开张。 我拉上大门关好回上城。到了我住的五十七街,我打电话给TJ说我想跟他谈谈。他说要下楼来碰面,我说不必,我上??楼就行了。我过了街,走进那个旧旅社的大厅。维尼还在那里工作,据我所知,他当这里的门房已经有三十年了,他只是朝我点点头,根本懒得费事打电话通知TJ。我知道,他可能以为我还住在这里。天知道,我之前在上面那个小房间可真住了不少年。 “你不必跑来的。”TJ告诉我。电脑屏幕上是个单人牌戏,他发现我在看,就关掉了。“华尔街四点就收盘,”他说,“但是我三点之前就把手上的东西全部结清。今天很刺激。bbr>” “哦?” “我今天早上几点起床?管他几点,反正有一支我之前在观察的股票有了动静,你知道,跌破了某个价格,我就卖了一点。后来股价就回升了。” “照理说不是跌了之后就会回升吗?” “是啊,嗯,可是通常不一定。所以这支股票就一直涨,所以我就赶紧发出了一个停损单,如果跌到某个地步我就卖出,但股票每上涨一些,停损点也会随之往上加一些,你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对吧?” “大概知道是什么意思。” “结果那支股票就这样涨了有——不知道,两小时吧?然后往下掉了一点,达到我的停损点后,我就没事了,自动脱身。他们已经有我的停损单,会帮我卖掉。然后接下来,那支股票当然就转头回跌,我就想:那我该怎么办?然后我又想:该再去卖一些吗?” “你讲话像加州来的傻妞儿似的。” “是吗?”他皱起眉头,“不是故意的。我真正做的,就是告诉自己要冷静,这是好事,因为那支股票一路回跌,收盘时比我一开始买的时候整整跌了两倍。” “所以你做得还可以。” “我做得很好。有资格名列‘知足的持股人’名单。” “那支股票是哪一家公司的?” “不知道。股票代码是NFI,我从来不知道那公司叫什么名字。” “你知道那家公司是做什么的吗?” “不知道。” “做什么的有差别吗?” “如果你持股不超过两小时,那就没有区别。不过我们可以查査看。”他抓起一份报纸,浏览着股市行情表。“那家公司叫天星。配的股利不错,一定是不动产投资信托或不动产业主有限合伙公司。要长期持股才会配给你股利,我分不到啦。这是谁啊?不是露易丝的男朋友吧?” “你不觉得很像他吗?” “不像我看过的那个人。” “这是另外一个人,”我说,“就是他杀了莫妮卡。” 我跟他说完最新进展后,两个人就过街去对面。我觉得我们好像应该有至少一个人陪着埃莱娜。我不能确定埃莱娜是那个凶手的主要目标,他可能杀了莫妮卡就立刻上了去拉斯维加斯的飞机,不过在警方查出他的身份并逮捕他之前,我不会冒任何风险。在我看来,这家伙是最邪恶的组合,活像书报上写的99lib?那种杀人狂,而且思绪缜密敏锐。你不必妄想他会做出什么蠢事,也不必期待他的行为合乎逻辑。他就像得了狂犬病的狐狸,你只能期望他乱跑冲到车子前被撞死。 七点左右,我到街角的中国餐馆买晚饭。平常我们都打电话请他们送外卖,但在我们的新制度之下,现在没有送餐这回事儿了。除了我们三个人,任何人都别想上楼去,如果这表示我们得上下多跑几趟,我想反正也不会死。 我点的菜分量多得我们都吃不完,我猜想这也是围城心态下的结果。“看来我是没什么机会离开这屋子了。”埃莱娜挥动她的筷子说,我告诉她,她完全不能离开这屋子。她花了点时间适应这个想法,然后又夹了一块椰汁牛肉。 我问TJ有没有枪。他没有,我也没有。几年前米克·巴卢和我曾跟一群占据了他纽约州沙利文郡农场的帮派分子有过一场血战。我们带了枪过去,把十年加起来该射的子弹在几分钟内全射光。那一夜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碰过枪。 “如果你有枪,”我说,“知道该怎么用吗?” “学习应该不会太困难,”他说,“我见过一些最蠢的笨蛋也用得很好。” “你呢?”我问埃莱娜,“你愿意开枪吗?” “我愿意开枪吗?” “如果他上来,”我说,“只有你一个人在,或他撂倒了陪你的人。你有办法朝他开枪吗?” “那就像傻瓜相机,对吧?对准了之后按快门?我会瞄准后开枪的。” “比如说,他就站在这里。手上没有武器,嘴里叽里咕噜解释着,说事情不是他干的,有个人偷走了他的拆信刀,然后——” “换句话说,他不是冲着我来的。他会装出一副绅士模样。我还会愿意朝他开枪吗?我真不懂你怎么会以为我是什么害羞的小花。我们现在说的这个王八蛋杀了我的朋友。我愿意开枪吗?如果他现在躺在这个沙发上睡觉,而我手上有枪,我会把他的脑袋给轰得稀烂。你要去弄几把枪来吗?” “我会 53bb." >去想办法。”> “弄三把来,”她说,“我们一人一把。再也不当老好人了。” 第二十三章 刀子真美。 就拿这把来说吧。十又四分之三英寸长,是鲍伊型猎刀,类似他留在里士满的那把漂亮的蓝道刀子。不过眼前这把不是传奇的蓝道先生,而是一个名叫莱因霍尔德·梅瑟的爱达荷州年轻人打造的。他是跟梅瑟本人买下这把刀的,当时是在犹他州普洛沃市的一个刀械展上,长发大胡子的梅瑟就坐在他的摊位后面展示他的作品,双手动作温柔得有如管弦乐团的指挥。 梅瑟的每把刀子都美,但他最喜欢这把。它很沉,粗的那端可以用来钉钉子,但平衡感太完美了,因而握在手里根本不觉得有重量。甚至,你会觉得它就像是手的一部分。 这把刀的握柄是以两片半圆的厚板子夹在两边,厚板的材质是一种树脂基的黑胶板Micarta,很受刀匠喜爱,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材质优于天然材质如木头、石头、象牙和oosik——刀匠也会采用这些天然材质,他见过握柄是花梨木和罕见的热带硬木,或是孔雀石、青金石,或是象牙、海象牙、乳齿象牙,以及oosik,这个字源于因纽特人的语言,用来称呼海象阴茎的那条骨头。谁会知道居然还有这种玩意儿?他很开心地发现,任何领域只要追根究底地研究,就能得到各种不为人知的知识。 他相信,像这样的刀子是工匠技术的最高境界,形状完全配合功能而设计,而且还散发出美感。刀片延伸经握柄直到刀尾,都是同一片钢、一体成形,夹在握柄间的那段一般称为“柄脚”——谁想得到竟然还有一个专用名词,还是个可爱的词。这把刀的刀片是以大马士革钢所制成,意思不是指这种钢从叙利亚进口——刀片是在美国制作的——而是指一种可能源于大马士革的古老制钢过程,把一块钢折叠锤平,再折叠锤平,一次又一次,直到最后刀片几乎有无数层,完成的刀子上会有着硬木桌面般细致的纹路。每把大马士革钢所制出的刀片都是独一无二、美丽非凡的,但这个制造过程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美丽,而是为了增加刀片的强度;每次锤过后刀片都会变得更坚实,然后折叠再锤平,就会变得更坚韧也更耐久。其美感源自于功能性,谁不想拥有这样的美?谁不想握之如权杖、舞之如指挥家、如击剑大师?谁不会深感荣耀地佩挂在腰带上,在街上昂首阔步? 谁不会渴望流畅地将它抽出刀鞘,划过一道喉咙? 这把刀他用过两次,其中一次他还真用来割过一道喉咙。那回也同时令他感到惊奇,因为好像不必他指挥就发生了,好像是刀子本身采取行动的。 他还清楚记得那一次,虽然有时很难记清楚时间顺序。那是发生在科罗拉多州南部,在一个叫做杜朗戈的小镇。他只是经过,停下来吃晚餐,结果餐厅里的女侍首先给了他一杯令人舒适的苏格兰威士忌加冰块,然后是一客同样令人满足的三分熟牛排,她调情的态度似乎不单是为了小费。他也调情回应,然后说她看起来有点像一位电影明星,只是他想不起名字。他保证,那名字就在他舌尖了。那就伸出你的舌头吧,她说,说不定我就能看到了。 他问她什么时候下班。十点半,她说,然后叫他在停车场远端的角落等着,因为她不希望有人知道她的私事。 他一身牛仔打扮,穿着皮靴牛仔裤和一件西部衬衫,上头是按扣而非一般纽扣,那把刀于是很自然地就挂在他的腰带上。他在车上等她,然后跟在她的车后开回到她的拖车屋,他在屋内干她,两人都很尽兴,然后在她身旁沉沉睡去。一个小时后他醒过来,看到她正熟睡着,带刘海的直长金发披散在枕上,下巴松开。她正在打鼾,还有口臭。他始终没把像她的那个女星名字告诉她——当然根本没有这么个女明星——现在他觉得她不是太漂亮,不过她是个不错的性伙伴。他可以多待几天,即使只为了看她愿不愿意玩一些不同的花样。他没有特别的目的地,这个小镇说不定还不错,可以多逗留几天、一星期或一个月。 他伸手去拿长裤,手拂过了刀鞘,仿佛那把刀就做了决定。因为接下来他发现刀子就在他手上,抽出刀鞘的刀片在床头灯的照射下光辉灿烂。如果她睡前关了灯,如果他没看到灯光在那美丽的刀片上闪闪发光,如果她不是仰天躺着,苍白的喉咙一览无遗…… 她可曾感觉到那把刀?他动作流畅,以刀划过她的喉咙,毫无阻碍,就好像在切温暖的奶油。她的眼睛睁开了,但再也看不到什么,眼中的生命光芒已经离去。 他穿好衣服离开,阳光升出地平线时,他已经离杜朗戈镇一百英里了。他走前稍微清理了一下。之前他射在她里面,所以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既然他已经提供了很好的DNA样本,再去担心毛发和一些微量物证也没有意义。祝他们幸运吧,离这个小镇最接近的科学鉴定实验室在哪里?丹佛吗?他们会欢迎他的DNA,他们可以把这份样本存在试管里,放在后面房间的架子上,对他有什么损伤呢?除非他们逮捕他,可他们是抓不到他的。 他擦净了自己的指纹,这样就够了。没有人会知道他来过杜朗戈,更别说知道他钓上了那名女侍者。任何当夜注意过她的人,只会看到她进了自己的车子开走。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也开着车子尾随在后。 他的晚餐是用现金付账的,他甚至没在杜朗戈加油。没有他去过那个小镇的痕迹,只除了一个死妞儿阴道里的几滴精液。 何况,他有托词。不是他干的,是那把刀干的。 他上网看了几个他订阅的新闻群组。他很高兴看到有一大堆针对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的帖子。有几个新闻群组里比较热心的家伙已经看到里士满报纸上后续的报道。一个废弃农场的私人墓地上掘出了人类的骸骨,初步证据强烈显示的确就是威利斯家的男孩。 大家纷纷推测个不休。是不肯承认自己罪行的阿普尔怀特安排某人在他死后替他发言吗?他是否有共犯——一个理论家称之为“未被起诉的同谋”——谁参与了他的犯罪?阿普尔怀特真是谣传许久的魔鬼邪教分子吗? 报纸转载了一部分他所寄去的电子邮件,也刊出了他的署名,有一个新闻群组的成员很快就注意到了亚伯·贝克。“你们年轻人不知道这个,”他写道,“但这是以前英文字母通讯读音的前两个字母。Abker Baker Charlie Dog Easy Fox……有人记得其他的吗?” 当然有个人记得,也写了出来,另外一个人则呼应地写出现在通行的读音,从Alpha和Bravo开始。另一组人好奇Alpha Bravo这套读音到底是什么时候取代Abker Baker那套的,然后有人提供了时间,引发另外一个人质疑,然后这个讨论很快就变了在讨论两组读音的各自优点,以及这个改变与军方角色演变的关联。 他跳出新闻群组,用Google查到《里士满新闻领袖拫》的网站。他读遍了所有关于这个案子的相关报道,包括一篇社论呼吁对全国的死刑作一次检讨;另一篇专栏文章则持相反态度,主张死刑的执行过程应该加速,才能减少判处死刑后、执行死刑前那段“捣蛋期”。 他接着往下看,果然,一名积极的记者已经确定阿普尔怀特死前有一名访客,他死前那几天曾跟一位阿尼·伯丁森相处了不止几个小时。他发现,那些记者把他的名Arne给变成英语化的Arnie,可能是光听到发音就选了一个比较普遍的拼写,不过当然,未来几天内他们会更正的。伯丁森博士是以知名的耶鲁大学心理学家身份出现,他姓名缩写恰巧跟亚伯·贝克一样都是AB,这点并没有被忽略。不用说,新闻群组里面那几个最热心的家伙对于这个主题将会有一些看法。 那位记者写道,他一直试图联络伯丁森博士,却始终无法成功。他心想,而且注定永远都不会成功了,不过明天的报纸应该会揭露耶鲁大学从来没有听说过阿尼·伯丁森,或阿诺·伯丁森。 这下可不就有趣了吗? 他想着莱因霍尔德·梅瑟,好奇这名字是不是跟阿尼·伯丁森一样都是假名。这名字太好了,不可能是真名,因为梅瑟在德语里就是刀子的意思。梅瑟肯定是符合典型有种族歧视的民兵与“亚利安兄弟会”的原型,而如果他的本名是卡斯伯特·薰衣草之类的,那他好像就非得换个名字不可。 他曾在网际网络上查过梅瑟,不过这个人没有网站,他甚至没有名片。你可以在商展会场找到我,他说,这表示他过着一种没有正式记录的生活。他所买下另一把刀的制造者就不是这样了,那是个长得像猫头鹰的小伙子,名叫撒德·詹金斯。詹金斯专做折叠刀,他认为这种刀子的制造更具工程学上的挑战。此 5916." >外,他慢吞吞地说,每个人都用得上折叠刀。他从撒德的作品中挑了一把很精美的,阖起来将近六英寸长,打开来跟梅瑟的鲍伊型猎刀差不多长度。不过这不是伸缩刀,也不是弹簧刀。它的机械性和平衡感极佳,一下就能掌握要领,手腕轻轻一挥就能打开,刀片会弹出来并锁定就位。 他在手中翻转着刀子,握柄是一种质地异常致密的热带硬木,颜色像胡桃木,纹理很细致。光滑得像玻璃,而且非常美丽,用久了,他手上分泌的油脂就会使木头更润泽,只会增添它的美丽。 当然他拥有它的时间也许不能那么久,看不到那样的结果。他生命中的事物来了又去。我来似水,我去如风。有一次他把这句古波斯诗人奥玛·恺亚姆的诗句写在一个地下室的墙上,但故意把句末的作者写成英国世纪末唯美主义的艺术家奥博利·比亚兹莱。大部分的事物不都是来似水、去如风吗?那阵子他戴着一个有斑驳杂质的粉红色菱锰矿石环项链,希望使心思澄明,但后来他却必须把石环留在那个地下室里。不过那时他已经吸收了这种矿石的性质,再也用不着那石环了。然后他改戴一个紫水晶,希望能带来永恒不朽,结果那个紫水晶也早就没了,他连怎么失去的都不记得。但他也已经吸收了紫水晶的性质。 他会永生不朽吗?哦,真的,谁敢说呢?但看看他已经比那么多人都活得久…… 他轻挥那把刀,刀片弹出来锁定就位。刀身很薄,宽度只有那把鲍伊型猎刀的一半,而且这把刀的重量不会超过鲍伊大家伙的三分之一。刀子有性别吗?感觉上它们似乎都是男性,都是锋利的阴茎。不过如果硬要分男女的话,很轻易就看得出梅瑟的创作是粗犷的男性,詹金斯的折叠刀则是优雅的女性。 那个男人斯卡德比较难对付,适合用比较强壮的武器。害他得不到七十四街那幢房子的,就是斯卡德。他早就不在乎那幢房子了,他知道自己根本从来没真的想要过,不过那无关紧要。逼他离开纽约的,也是斯卡德。他本来做得很成功,他有满屋子的人爱他、尊敬他,而且没错,他们需要他,可是他却得把他们全部刺死,然后将尸体所在的那幢房子烧毁,没错,很令人发指,牺牲掉那么多男男女女,但那也同样无关紧要,因为都是斯卡德害得他别无选择,只能谋杀后逃走,而斯卡德将要为藏书网此付出代价。 斯卡德是头阉牛,是畜生。应该说是只大公牛才对,而他要以斗 725b." >牛的方式对付他,挥舞着披风逗弄他,然后用那把大马士革钢所制的刀,一刀刺死他。 折叠刀则将用来对付那个女人。 这把刀会远比他留在珍恩街那把精致的铜质刀要更好用。当然,那真是诗意的一笔,从这个女人手上买了刀,用来杀另一个女人,而那把刀果然达成任务,在那女人身上开了个口子,让生命逸出,就像打开一个信封般轻松顺利。但这把詹金斯制的折叠刀会做更多,而且会做得很优雅。 而她知道了,他很确定她已经知道了。她不知道会怎么发生或何时发生,只知道他会去找她。她的店橱窗贴了一张布告,将暂时停止营业,择期重新开张。她的应答机里也是同样的内容,暂时停止营业,择期重新开张。 永远停业了,或许最好这么说。停业直到另一家店全新开幕。 她既然知情,便会小心提防。因而她会比她的朋友莫妮卡——她真的是太简单了——更难下手,但她无法永远逃过。他会找到办法,而且他有大量的时间。 他拿着那把刀,很轻,很优雅,那种轻巧精致非常女性化。他把刀片收起,然后又轻轻挥开。的确很轻巧,的确很精致,可是也很强韧。根据制造者詹金斯的说法,这把刀用来剥除大型动物的皮都很轻松。 他有个想法,也许会给她剥皮。活剥她的皮,用胶带贴牢她的眼睑不让闭上,然后在她眼前放一面镜子,让她眼睁睁看着,而同时她的嘴巴被胶带封紧,让她喊不出声。 这副景象让他很高兴,高兴得坐立难安。他离开乔·波汉的公寓前,把那把刀折起来放在口袋。毕竟,这是个危险的城市。常会有人劝你,没带武器不要上街。 第二十四章 我先到葛洛根,那是位于五十街和第十大道交会口一家固守本色的老爱尔兰酒吧。从外表完全看不出几年前曾有一场大惨案,当时有人朝店后方的吧台扔了颗炸弹,外加一把新款的手提轻机枪把室内扫射得火花四溅。不过现在去的客人大半都知道这档子事儿,其中某些还可以告诉你当时的伤亡人数。葛洛根重新开张后就吸引了很多客人,地狱厨房这一带新搬来的高档居民开始发现这个酒吧,珍爱这家店货真价实的老式风味,虽然他们的惠顾使得原来吸引人的那种特质褪色。 这个城市永远都有大量崇拜黑帮传奇的人,至少从吉米·沃克一九二〇年代当市长那会儿就是如此,自从HBO的影集《黑道家族》播出后又人数大增,而年轻律师和广告AE则希望能跟同事吹嘘他们前一夜就坐.在米克·巴卢旁边喝威士忌。 然而,今天晚上的顾客没办法如此吹嘘了,因为葛洛根的老板不在。我是听那个风口很紧的酒保说的,新来的这个小伙子是直接从北爱尔兰的安特里姆郡来到葛洛根的,找米克给他个住的地方和一份工作。我怀疑自己不是第一个问起米克的,而我跟其他人得到的答案一样——他没来,至于稍晚会不会来,为什么要问?谁要找他? “找他的是马修·斯卡德。”我说的时候压低声音,不是因为怕谁听到,而是要让柜台后那个家伙印象深刻。他不会因此就多告诉我些什么,不过如果米克人在后面房间,那个小子可能会不动声色打内线电话给他。结果没有,于是我喝完手上那杯可乐就走了。 我可以花一个小时去参加戒酒聚会,可能会对我有好处,可是我不想去。如果我打算消磨时间,宁可去一家酒吧。通常这不是个好建议,我也明白为什么,可是我才不管。 我打电话回家,应答机接了,一如我们之前的安排;埃莱娜会过滤电话,知道对方是谁才接。我讲了几句话,她接了,我说我会耽搁一阵,她说没关系。 我挂了电话,搭出租车去普根酒吧。 酒吧里灯光昏暗,这也是吸引丹尼男孩的原因之一,他曾偶尔观察到这世界最需要的就是一个声音控制钮和一个灯光明暗调整钮,因为该死的地球总是太吵太亮。我的眼睛逐渐适应了那种黑暗,没看到丹尼男孩,但看到了他的桌子。普根酒吧和蓝调母亲一样,伏特加是整瓶卖给他的,而且就给他一个冰筒放在旁边。我想州政府有条法律禁止这样,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来取缔。 我站在吧台前,叫了一杯苏打水加冰块——我暂时不想再喝可乐了——点唱机里面的歌放完了,换了另一首曲子,我看过去,看到丹尼男孩从洗手间回到他那桌。我忽然发现他看起来变老了,但我判断一定是因为我的眼睛,因为最近我开始发现我看到的每张脸都变老了,而且不用照镜子我就知道自己的脸也不例外。 他沉重地坐下,拿起杯子,像倒啤酒似的倾斜着,然后倒了半杯冰的红牌伏特加。他举起杯看着,我想起自己也曾这样瞪着波本威士忌,同时想起了自己停止再看下去而喝下口的波本滋味。 我的思绪困扰着我,我的行动也困扰着我,因为感觉很怪,像在窥视别人。我拿着自己的饮料过去他那桌,拉开椅子,他抬起头看我。他说:“哦,真是难得,马修。我几个月没看见你,然后忽然一下又荣幸的跟你在一个星期之内相聚两次。你今天一个人吗?” “不再是了。” “的确,现在你有个老友做伴了,我也是。”他正要叫女侍过来,然后看到我已经有饮料了。刚才他没喝半口伏特加,只是倒出来看着,现在他举起杯说,“敬老友。”我也举起我的玻璃杯,啜了口苏打水,他的伏特加则喝了一半。 他问我怎么会过来,我说我要消磨掉一点时间,于是他笑了.99lib.,说我们就一起消磨时间吧。 “不过我反正迟早要过来一趟的。”我说,然后拿了一张雷画的素描给他看。 “你前两天晚上拿给我看过,”他说,“在蓝调母亲。慢着,这是同一个人吗?” “不,完全不同的人。” “我也是这么想,不过另一个家伙的样子我也不是记得那么清楚。这家伙看起来很有威胁性。” “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目击者把自己感觉到的告诉了画家。这个家伙前天晚上在格林尼治村谋杀了一个女人。” “电视上都在播,”他说,“给我一分钟,我就能想起她的名字藏书网。” 我自己告诉了他,也说了她是埃莱娜最要好的朋友,而且凶器是埃莱娜卖给他的。丹尼男孩很聪明,你只要告诉他第一句,他就能知道整页在说什么;于是他说:“我希望你送她上飞机了。” “有可能会这样。不知道。”我把我们采取的预防安全措施细节告诉他,又说我打算去弄把枪给她。他问埃莱娜会不会用枪,我说如果是要近距离射击某个人的话,那就不必太懂枪。 他说:“我这辈子,见过那么多牛鬼蛇神,就一次都没开过枪,马修。我想过如果我手上有把枪会怎么办。你知道,我想我办不到。” “嗯,你年纪还轻,丹尼。” “那位黄色珍珠也这么告诉我。就是茱蒂,你前几天晚上见过她。‘丹尼,你真是太神奇了!’她的意思是,以我这个年纪。只要他们还一直制造那些蓝色小药丸,我就能继续让她觉得神奇。” “科学真是了不起。” “是啊。” 我想到个什么,问起他的健康状况。已经五年了,他都没有复发。所以他已经走出森林了,对吧? “走出森林?马修,从我这里你现在连一棵树都看不到了。” “太好了。” “我击败结肠癌了。这个说法很可笑,你不觉得吗?就好像我在打拳击的绳圈里跟这个病对打,把它给打得狗吃屎似的。结肠癌,倒地不起,数到十都还没爬起来。老实告诉你,我根本也没办法多做什么。他们帮我开刀又缝合,在我身体里面塞满了一堆化学物,搞完之后我还活着,癌症却死了。‘我击败结肠癌了。’这说法就好像是你击败了一台吃角子老虎机,而你不过就是挑对了时间塞硬币进去罢了。” “重要的是你没事了。” “那是好消息。”他说,然后等着我问他,那坏消息是什么。不过最近我听过太多坏消息,不想再去主动问了。 看我没问,他就告诉我了。 “前列腺癌,”他说,“还有另外一个好消息,因为我的葛里森分级很低。讲到葛里森,我唯一想到的就是影集《蜜月中人》里面演男主角的那个葛里森。‘葛里森分级’很低,表示前列腺癌的癌细胞长得很慢,我可以治疗,但会有性无能和大小便失禁的危险;或者我可以不治疗照样活下去,那个医生说,他几乎可以确定在前列腺癌杀死我之前,我就会因为别的原因死了。‘如果你继续这样喝下去,’他说,而且我发誓他说的时候还在微笑,‘你的肝脏很可能在前列腺癌害死你之前就完蛋了。’猜猜我一走出他诊所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一杯红牌伏特加。” “事实上,是一杯‘绝对’伏特加,不过你没猜错我的想法。我对医生的指令就是这么看的。我跟你说,先别替我难过,把这件事放在我一生整个来看。我刚出生的时候,妇产科医生就告诉我爸妈,说我大概活不了几个星期了。然后说我其实撑不过童年的。‘趁现在尽量爱他吧,’那个小儿科医生告诉他们,‘因为你们保不住他太久。天主想把他要回去。’这对我是天大好事,因为我爸妈带我回家后,把我宠得要命。结果天主看我看了很久,决定他不那么想要我了。” “嗯,这点你也不会真怪天主,对吧?” “我不怪任何人,”他说,“也不怪任何事。我有美好的一生,我猜过了第一个星期之后,任何事物都是多得的红利。我随时可以听音乐,随我爱喝多少酒,而且我想跟谁上床就跟谁上床,我玩腻了小茱蒂就去另外找一个,因为永远都找得新的。所以别替我难过。” 我告诉他我连梦都不敢做。 我回到普洛根酒吧时,米克说我最多只晚到了几分钟。“刚才我们很忙,”他说,“忙到我都得到吧台后头帮科恩的忙。我不在乎,那是老老实实的挣钱工作,老老实实给顾客倒酒。”他所做的大部分工作,都不符合大多数人对于“正派工作”的定义。几年前,被媒体泛称为“西城帮”那个松散的爱尔兰黑帮的全盛时期,米克·巴卢是其中一个小帮派的头儿,以严酷的风格领导他的手下。他是个职业罪犯,后来成了我的好友,对此感到不解的人不止乔·德金一个而已。我自己也不是真的很了解。 “现在人少了点,”他说,“不过总之还是比以前忙。下午人还是很少,我得说,那是一个酒吧最美好的时段,顾客都是想安静喝杯酒的男人。或者是深夜,半个人..都没有,只有两个老友畅谈到天亮。” “我们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夜晚。” “而且我很高兴不止一次。我们好一阵乎没有深夜畅谈了,不过这不是你今天来的目的,对吧?” “对,没错。” 我把事情告诉他。他见过莫妮卡,但得经过我的提醒。有回我们三个去“爱尔兰艺术中心”看完一出爱尔兰剧作家布莱恩·弗里尔的戏之后,我们带莫妮卡来过这里一次,而米克则过来跟我们一起坐,莫妮卡曾开玩笑要他办读诗会,保证说这样对葛洛根的生意会有帮助。叶芝的诗最适合,她说,他则附和着慎重地点点头,然后当众朗诵叶芝的诗《决心就义的爱尔兰飞行员》,他的才华和声音中的抑扬顿挫,即使站在都柏林的爱尔兰国家剧院修道院剧院的舞台上,也绝对够资格。 “她的幽默感很可爱,”他回忆,“而且她喜欢我念诗。” “的确。” “即使是有理由杀人,都已经够可怕了。啊,杀人这档子事真的很糟糕。不过其中还是有乐趣的,你知道。” “我知道。” “不过永远不能为了乐趣而杀人。如果我这么搞,会变成什么样?老天在上,我现在这样就已经够坏的了。” 我们走进他的办公室,他打开那个大而陈旧的莫斯勒保险柜,拿出一排手枪。我挑了两把点三八手枪给TJ和我自己,还有一把点三八左轮手枪给埃莱娜。点三八的阻滞力不如九〇手枪,不过我想她操作起来会比较简单,点三八左轮手枪没有保险掣混淆,比较不容易卡弹,她只要不断扣扳机,直到把子弹射完为止。 回到前头酒吧里的桌前,枪和两盒子弹装在我脚边的运动包里,他说欢迎我来跟他拿武器,但他希望我不必用到。 “如果警察明天抓到他,”我说,“我就会原封不动把东西拿来还你。” “你想,你需要帮手吗?” “需要的话我会通知你,但我想应该不用,米克。我打算做的就是把她留在他碰不到的地方。而且我们不会让她单独一个人。如果我不在,TJ会陪她。” “我随时都可以替你们轮班。只是跟你说一声。” “谢谢。” 他又看了一次那张画像。“这个败类,”他说,听起来比诅咒还严重,“老天爷啊,他看起来很眼熟。” “我也说过同样的话,还有丹尼男孩也是。对了,我都忘了跟你说,他向你问好。” “那你就不算忘了。那个年轻人怎么样了?” “他很好,不过年轻的那部分我就不知道了。他跟我们年纪差不多。” “是吗?我想一定是,对吧?都是他个子小,让我以为他比较年轻。啊,天哪,老兄,我们都老了。” “可不是吗?” “我抱怨所有的顾客,抱怨这些律师和股票交易员想进来这里和大魔头喝一杯,但我就是靠这些人的惠顾才能养活自己。我每星期得走到外头街上去吐口水,才不会忘记犯法的滋味。老天哪,我是一头牙齿掉光的老狮子,我胆子还真大,敢去恨那些把食物穿过铁条笼子送来给我的衣食父母呢。” “送来的是泡在牛奶里的面包,”我说,“这样你才不会咬不动。” “而你呢,你等着警察去做那些你以前自己也会设法去做的事。” “警方有各种资源啊。” “那还用说。” “我连他是谁都不知道。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找他。” “你该做的,就是让她保持安全和健康。”他食指碰碰雷完成的那张素描。“我敢发誓他来过这里。或他长得像哪个演员吗?” “弄不好有一打。” “你可能看到他却像没看到。你的双眼会略过他,因为他没有任何突出的地方会吸引你的目光。那个可怜的女人。你刚刚说他让她死得很惨吗?” “不可能太舒服,他凌虐了她。” “这种人坏到没有词儿可以形容他了,”他说,“这个世界承受的苦难还不够多,还得创造新的吗?只要老天给我机会,我会马上杀了他,不过我不会让他感到痛苦。我会直接杀了他。” 第二十五章 我从葛洛根酒吧出来,绕远路步行回家,先往上城方向走第十大道到五十八街,转东走两个长街区到第八大道,然后回到五十七街,我没过街沿北边人行道走,而是一路走到第九大道街角。我想我是在寻找他,寻找某个可能潜伏在我家这一带、留意我那幢大厦入口的人。我看到一个醉鬼在一户门口小便,看到一个人拄着铝制助行器痛苦地缓缓走向那家卡尔迪恩熟食店,我看到两个我认得的男人和女人在吵架,以前我已经见他们吵过十几次了。我看到一大堆跟我一样的老百姓在等公车,走进往地铁站的地下道,上下出租车,或徒步要去某个地方,有些人慢条斯理,但大部分是典型的匆忙纽约人。不过我没看到自己想找的那个人,不久就想到,我注意的正是像我自己此刻的举止:身上带着三把没登记的手枪和足够引发一场黑帮火并的弹药,这样鬼鬼祟祟可不是好主意。于是我放弃了,上楼回家。 埃莱娜正坐在有扶手的单人大沙发上打盹。TJ则坐在她的电脑前在弄什么。我给了他一把九〇手枪和一盒装满的弹匣,他检查了一下,一副以前用过的样子。他问我要不要他在这里过夜,说他可以睡沙发。我让他回家,接着叫醒埃莱娜回床上睡,然后自己过去站在往南的窗边。 世贸双塔依然不存在,正如我的前景也越来越没有希望。我继续看了一会儿,依然没有改变,然后我就去睡觉了。 我们正在吃早餐时,TJ打电话过来。我们需要他吗?因为他可能要出去一下。我告诉他出去没关系,然后他提醒我他带着手机。如果我们需要他,只要打给他就行了。 喝了第二杯咖啡之后,我把两把枪放在厨房餐桌上,一把九〇和一把点三八。埃莱娜轮流拿起来,小心翼翼地拿在手上,然后宣布她比较喜欢那把九〇手枪。其实没那么重,她说,而且她喜欢这把枪握在手里的感觉。我说我替她挑了那把左轮,还有为什么我认为可能比较适合她。她说没关系,不过好像有点失望。 她 9010." >逐渐熟悉那把枪之后,失望就减退了,我教她如何装卸子弹,让她练习瞄准、不装子弹开枪。我以前学都是单手开枪,我当警察时都是这样教你开枪的,但现在每个人都是双手握枪。我想大概是在网球天后克莉丝·埃弗特向全世界示范双手反拍并不表示娘娘腔的期间,不过我想这跟双手握枪没有什么关联。我不知道多一只手会让你瞄得更准,但这样会减低后坐力,光是这一点已经足以让我教埃莱娜用双手握枪了。 我告诉她,要记住的就是不断开火。后坐力或许会让枪口弹高一些,所以她得再瞄准一次,然后再扣扳机,然后持续这个过程,直到打完子弹为止。如果她第一枪让他中弹倒地,如果他倒在那里死了,也没有理由停下。要是他脸朝上,就朝他胸部再开枪。如果他脸朝下,就朝他的背部开枪,然后再射他的头。 然后割下他的头,我心想,然后插在一根杆子上,然后我们要举着那根杆子招摇过市。 TJ在十点左右打来电话,好确定我们没事。他可能还要一阵子,他说。我告诉他一切都很好。一个小时后他又打电话来,说他马上回来了,要不 8981." >要帮我们带什么?我告诉他买两份报纸,于是他带了《时报》和《邮报》,在接近中午时出现了。 “我知道这件事不急,”他说,“可是我反正没什么事好干。所以我就决定去查大卫·汤普森。” “怎么查?” “嗯,他正在等你说要寄给他的那张支票,对吧?所以我到阿姆斯特丹大道那边等着。如果对街有个地方能让你坐着吃东西、隔着玻璃窗监视,那就太美了,不过没有,所以我就靠着一幢大楼站在那里。” “那一定很快就会觉得很无聊。”埃莱娜说。 “腿也觉得酸,”他承认,“我就开始希望有个方法可以坐下来,可是你自己一个人坐在人行道上,大家就会忍不住要看你。” “没错,那是很容易引人注意。”我表示赞同。 “而且如果你坐下,可能就看不见对街的动静,尤其是一条像阿姆斯特丹大道那么宽的马路。所以呢,我就过了马路,坐在人行道上,就在那家有信箱服务的杂货店旁边。” “好避免人家注意你。” 他咧嘴笑了。“我戴着这个,”他说,摘下他头上的卡其布棒球帽,“免得阳光太刺眼。而且因为戴帽子是很好的伪装。你戴上帽子,摘下来,外形看起来就不一样了。老家伙教我的。” “没想到你听进去了。” “大哥,我对经验之谈向来是洗耳恭听的。不然我怎么能学习到新知识呢?我啊,我就把这帽子放在面前的地上,身上的零钱都丢进去,然后一脚盘着坐在那儿。任何人看到我,都会以为我瘸了腿。” “那如果他们看到你跑过街摆姿势呢?” “那他们就会认为我是个假瘸子。老兄,你以为乞丐很容易讨到钱,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大家就是走过去而已,根本看都不想看你一眼。” “当日交易可能还比较容易赚到钱。”埃莱娜说。 “只不过如果去当乞丐,不会搞一天下来还亏钱。偶尔会有人停下来给你几毛,还有个家伙在帽子里放了一块钱又拿走零钱。” “你开玩笑。” “只拿了一枚两毛五的硬币,”他说,“说他要投停车计时器。他还给了我七毛五,所以什么要道歉?人类有时候真是奇怪。” 埃莱娜说:“看到没?看看你这个早上学到了什么。” “这点我早知道了。我学到的是,只要你等对了地方,就能找到你想要的东西。” “他出现了吗?” TJ点点头。“来拿他的信。满怀希望的表情走进去,然后沉着脸走出来。我看他还在等那张支票,而且万一任何人有疑问,我可以说他不是素描上那个家伙。他是从露易丝家那幢大楼走出来的那位先生,就是在街角甩掉我们的那个。” “你跟踪他有没有碰到好运气?” “我根本没试。他开着一辆旧雪佛兰随想曲轿车来的,停在消防栓旁边,没两分钟就进去又出来。跳上车开走了。我抄了车牌号码。这对我们有用处吗?” 乔·德金说:“我不是告诉过你了吗?我现在是普通老百姓,我已经不为纽约市服务了,我退休啦。” “我敢说系统里还没把你的名字拿掉。” “你是说要我假冒警察,”他说,“这是犯法的。” “哎,我还没想到这点呢。” “是啊,我敢说。你为什么不自己去查?你这几年不知道犯过多少次法了。” “你才知道步骤啊,过去三十年改变很多了。” bbr>?“三十年,”他说,“耶稣啊,我想是变了挺多的。三十年前有牌照这玩意儿吗?” “有啊,不过牌照老是从马的身上掉下来。” “从马屁股上掉下来,你的意思是。说到马屁,我还以为你已经快退休了呢。” “发生了一些事。” “就像主教跟女演员讲的话。把那个他妈的牌照号码给我,我帮你想办法。” 结果没花多少时间。十五分钟后他打电话给我说,“下回我们吃晚餐,就由你请客了。而且不会是上回我请你的那种便宜小店。资料你记一下。大卫·乔尔·汤普森,曼哈顿大道——八号4C。邮递区号是一〇〇二五,电话——” “那边会登记电话?” “他们搞不好可以告诉你他最喜欢的颜色呢,只要你知道怎么问。”他把汤普森的电话和出生日期告诉我,算下来是四十一岁。“而且是射手座,”他补充,“以防万一埃莱娜想替他排个出生图。五英尺九英寸,体重一百六十磅,头发是褐色,眼珠也是褐色。这些有帮助吗?” “你是个王子,乔。” “退休的王子,”他说,“有养老金的王子。” 他告诉露易丝的名字没错,地址离.他拿信的地方只要走五分钟。电话号码的区域号码是二一二,所以是一般家用电话,不是手机号码。我拨了那号码,响了五声,然后一个机器的声音告诉我这个电话停了。 无所谓,大卫·汤普森不重要,但我不禁生出兴趣来。如果我有其他事情要忙就好了,但我根本没事干。我可以坐在家里等萨斯曼打电话来,或出门去做点事情。 我要TJ过来留守,而且提醒他把枪带着。他把枪插在后头皮带上,外头松垮垮的格子布工作服拉出来盖上。“纽约真是个险恶的城市哇,”他用中西部人的口音说道,“连乞丐身上都带枪。” 我出门时乌云密布,等到从地铁站出来,天空更暗了,我很后悔身上没带伞。我搭一号线列车,然后经九十六街,到一〇三街和百老汇大道交口那站。曼哈顿大道是一条位于中央公园西边隔着一个短街区的南北向街道,从一〇〇街往北延伸到一二五街。我沿着曼哈顿大道走,找到了——八号。电铃盘上没有汤普森的名牌,而4C的电铃和信箱上都插着一个小小的塑料牌,上面印的名字是“科斯塔奇斯”。 我按了电铃后等了一会儿,然后又按,没人应门。我按了管理员的电铃也没有人应,我正要离开时,通往门厅的门开了,一个听起来喉咙有痰的声音问我要干什么。 我告诉了他,他皱着眉搔了搔脑袋。“大卫·汤普森,”他说,“这里没这人。那户现在住了一对希腊夫妇,搬来快一年了。很友善的好人。之前住在那户的男人,老实说,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了。说来好笑,因为我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子。” 我把照片给他看,他毫无犹豫。“就是他,”他说,“搬了,没说搬去哪儿。现在我想起他的名字了,因为他刚搬走的前两个星期还有信寄到这里,我还得退回给邮差。然后就没信寄来了,我也就可以忘记他的名字了。” “他没付房租,”我告诉TJ和埃莱娜,“房东通知他,他还是拖了两个月没缴。要把他赶走照理得花上一阵子,但那个管理员不是照章行事的人。他确定汤普森不在家,然后换了锁,找个朋友帮他把汤普森所有的东西都搬到街上。他说,那些东西一点一点地逐渐消失。有些经过的人会拿走自己需要的东西,最后清洁队员会把其他的拖走。” “汤普森从没出现过吗?” “即使他出现过,管理员也没注意,不过我不确定他会多注意。汤普森可能是在换锁之前就已经拖走了,也没费事去通知任何人。” “可是他的东西都没带走。” “可能只留下管理员最后丢掉的那些东西。我们不知道他之前可能带走了什么。” TJ说:“接下来要怎么做,你有计划了吗?” “没有,”我说,“不能算有。” 第二十六章 那天是星期五,根据《纽约时报》说,那是一年里最长的一天。这一点我也可以告诉他们,不过我不会谈白昼与黑夜的相关比例。时间过得真慢,而且好像一天不止二十四个小时。 我们三个人坐在一起,看报纸、看电视,有一会儿TJ和埃莱娜玩凯纳斯特牌戏,玩得不太顺利,因为他们两个都不是很熟悉规则。最后TJ回家,我们上床睡觉,次日起床是星期六,除了天气什么都没变。昨天一直威胁要下的雨现在开始下了,一整天下下停停的。 “我一直想着该打电话给莫妮卡。”埃莱娜说。 我则是一直想着该打电话给萨斯曼,最后打了。他报告了一些进度,不过我觉得好像没什么头绪。他们找到了他买那瓶女巫酒的酒铺,他是用现金买的,职员对那张素描给予很肯定的指认。假如即使能让法庭承认这个 8bc1." >证据的话,也不过是情况证据,这类事情雷·格鲁利奥喜欢称之为“不过是司法天平上头的一根羽毛”。 萨斯曼承认这个证据很薄弱。“这表示我们不必再派人到处去查酒铺了,”他说,“我想这是好事。你和你太太状况怎么样?” 我告诉他我们还好,不过这个案子结掉我们会开心得多。 “我也会,”他说.99lib.,“我这几天一直在过滤那些没有破的案子,想找出只要有一点点符合的旧案。换了你也一定会觉得他以前干过这类事,不是吗?” 我没想过这点,但当然他说得没错。莫妮卡的谋杀案布置得太成功了,是精心设计过的,不可能是第一次作案。 “不过没有一件案子有他的指纹。我指的不是他真正的指纹,你懂我意思。” “当然。” “我正在查国家犯罪资讯中心里面的作案手法时,打了个电话给联邦调查局一个外勤探员,他是我认识的探员中少数还像个人的。因为我想到我们要抓的这个人搞不好是别地方来的,所以纽约没破的案子档案里根本查不到他,可是他可能会符合威斯康星州奥什科什市或印第安纳州萨科莫市的案子。” “也许他就像闪电,从不会两次劈中同一个地方。” “那他也就会像闪电一样难抓,因为没有人能看出他的作案模式。除非每宗谋杀案都像橡皮图章,相似得让联邦调查局的电脑都一定会注意到。否则,你知道,他只是巡回全国,这里杀一个,那里杀一个,所以从没有全面性的追捕,因为没有人知道这是一个人所制造出来的犯罪潮。” “几年前不是有个人就像这样吗?结果是个开货柜拖车的司机?” “我想起来了。不过无论如何,我无法想象我们要逮的这个人坐在拖车头的方向盘后面。” “是啊。” “也许他已经完成了纽约的配额,”他说,“现在要带着他个人专属的欢乐前往得州的阿尔帕索。这样我们就逮不到他,但他就再也不会来烦我们,然后你太太的店就可以开门卖我那张画了。我真的很喜欢那画,你知道。” “你抓到这个狗娘养的,她会把画送给你。” “到时候我会欣然接受,”他说,“但如果他走了,我们再也听不到他的消息呢?此时此刻我只能说,那样的话我也没有意见。” 我挂断电话时觉得好像漏了什么事情,他讲的有个什么我应该注意到的。我们家的应答机也可以当录音机,可是我从没用过录音功能,所以也没查阅过使用手册看看该怎么用。我从没想过要录音,但现在我忽然觉得如果录下这段对话就好了,那我就可以重听一遍,解开疑惑。 前几天他讲过的话里也有个什么,当时我没留意,后来才想起来,想打去问他什么意思又太晚了。该死那到底是什么事? 我的记忆力一向很好,想记的事情向来都记得住。就像埃莱娜偷偷相信年龄不会损及她的外貌,我也一直告诉自己,我的记忆力是不会因为年老而受到侵蚀的。我想是自大让我们以为会得到不同的待遇,宇宙会给予我们特权。她的确是,上帝明鉴,看起来比她实际年龄年轻许多,也依然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人。我的记忆力也还是相当好。 但偶尔会发生一些事情,提醒我记忆力已经不如以前那么好了。 我这么告诉埃莱娜,她说:“这倒是让我想到,莫妮卡总在担心的事情之一,就是老年痴呆症。她家族有出过病例,所以她很害怕老来也会得。”她的脸皱了一下,“她要我答应不会让她那样活着。她有活下去的意志,但碰到老年痴呆症就没用了,尤其是到了末期,因为你根本是行尸走肉。你完全健康,只是完全没了心智。 “所以我答应她,我会设法让她脱离那种凄惨的状况,我想是让她吃安眠药吧。我们没谈过细节,天知道碰到那种事情我会怎么做,但总之我就是答应了她。 “然后她说,‘对,就是这样,那可就帮了我大忙了。因为我会变成这样,糊里糊涂,眼睛茫然乱看,嘴角挂着口水,然后你就会站在那里说,老天,我来想一想。我该帮莫妮卡做点什么事情,可是我想破脑袋也不知道那该是什么事情。’” 星期天早上,TJ一早就带着一包熏鲑鱼、百吉饼和奶油乳酪过来。我们一起吃早餐,我很快吃完,出门搭车到格林尼治村参加十一点在佩里街的聚会。这个聚会通常会有很多老人参加,我在那里也常会碰到一些老朋友。 我离家时正下着雨,到了聚会地点时已经停了,但十二点半聚会结束时出来,雨又开?始下了起来。我回家路上买了周日版的《纽约时报》,回家三个人分着看,那真是一幅宁静家庭的完美画面,只不过埃莱娜不时会陷入深深的哀伤思绪中,而且当然,会想到正有个人想杀她。 我拿了体育版,正在看一篇有关高尔夫球的报道,其实我对高尔夫球一点兴趣都没有,此时她说:“我想你应该看这篇。” “我吗?” “对。说不定你看过了。讲的是有个人在里士满杀了三个男孩,这个月稍早他被处决了。” “我看过了。” “今天的吗?” “昨天的,或可能是星期五的。”闲着没事可做的时候,时间好像很容易搞混。“我会注意到,是因为他处决之前那几天,我刚好碰到有两次谈话都有人提起这个案子。后来有人通风报信,告诉他们那个失踪男孩在哪里,是不是那篇?” “今天报上有更多相关消息。” “然后大家就很激动地说他们处决了一个无辜的人。”我说,“这招以前有人试过,你知道。比方我被判处死刑了,因为一桩我肯定犯下的谋杀而等着被处决。我呢,我把一些犯罪细节偷偷告诉你,然后你假装良心非常不安去坦白,把那些警方没公布、而且只有真凶才会知道的细节说出来。说是另有其人的真正凶手告诉你的。这是老套游戏了,玩得好的话,也许会掀起一些话题,有时候还会让处决暂时延后。不过不可能因此取消,这回也不例外。” “这个案子好像不完全是这么回事。” “因为那个家伙被打了毒针之后,犯罪细节才曝了光。而且通风报信的不是一封无法追踪来源的电子邮件吗?会让你想不通那个报信的人为什么还要费事,他已经隐瞒消息太久,救不了他的兄弟了,反正这招是没用了。” “也许他是在处决之前寄出邮件的,”TJ提议,“不过却网络堵车不知道卡在哪里了。有时候某些网络服务公司慢得跟邮局一样。” “你知道,”埃莱娜说,“今天报上有很多进一步的消息。你看一下这篇他妈的文章会死吗?” “也许不会,”我说,“在哪里?” “算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那么凶的。” “我能不能看一下那篇文章?” “也许这篇报道一点也不有趣。” “埃莱娜——” TJ转着眼珠站起来,走到她旁边,拿走了她手上的报纸,然后走过来交给我。“有家人真好,”他说,“即使是一个你们称为不正常的家庭。” 我开始阅读那篇文章。 看了一两段之后,我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很诡异,不是吗?” “而且很复杂,”我说,“我先看完再说。” 一名《里士满新闻领袖报》的记者想到要去找处决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的格林维尔监狱当局。典狱长记得有一位名叫阿尼·伯丁森的耶鲁大学心理学教授去过几次。伯丁森的姓名缩写跟那个显然是用假名写电子邮件通风报信的人一样,这可能纯粹是巧合,也可能不是。 这些消息我本来就知道,昨天或之前在报上都登过了一只除了伯丁森的名,之前的报道都错写成阿诺。但新的消息是,这位记者已经确定耶鲁大学从来没有这么一位伯丁森,不论是阿尼或阿诺都没有,他不是耶鲁的教职员,也不像他履历表上所宣称的曾在耶鲁获得博士学位。这促使那位记者又去夏洛特维尔的弗吉尼亚大学查询,伯丁森曾表示他大学学业是在那里完成的,结果弗吉尼亚大学根本连他曾入学的记录都没有,更别说是毕业了。 “太奇怪了,”我说,“你看到这个伯丁森还出席了处决吗?而且是阿普尔怀特邀请他去的?” “很厉害吧?我们曾被邀请去参加过的场合,最了不起的也只是莫扎特音乐会的赞助人晚宴而已。” “至少他们会给你们一件T恤,”TJ插嘴说,“我敢说伯丁森就没有T恤可领。” “上面印着:‘我的朋友刚被打了致命毒针’,”埃莱娜说,“‘而我只拿到这件他妈的T恤’。” 我说:“很难猜透这是怎么回事。这个伯丁森好像找不到了。他在那一带待了好几天,天天都去牢房里看阿普尔怀特,但当地没有一家汽车旅馆记得他。他们有这个人的图片。” “哪里?我没看到。” “不是在报上。每个进入格林维尔监狱的人都会经过监控摄像机。他们现在没有照片,但马上就会有,只要把所有录像带调出来就能找到。当然,如果伯丁森聪明得可以伪造证件进入阿普尔怀特的牢房,那么他或许不会让监控摄像机拍到他清楚的影像。他们可能会发现录影带上他用手遮着脸,或他的脸正好转开。明天报上也..许会登出来,因为这个报道会引起全国性的关注。” “原因不难想象。” “根据那个典狱长的说法,伯丁森告诉阿普尔怀特说他相信他是无辜的。当然我们不知道他是不是真这么告诉阿普尔怀特的,因为只有阿普尔怀特才会知道,而现在他没法讲话了。不过他说他是打算这么讲的。但同时他又告诉典狱长说他是为了要研究而骗阿普尔怀特的,他觉得阿普尔怀特很明显是有罪。你想这个狗娘养的是在想什么?” “我想往后几天会有更多消息揭露出来。” “我搞不懂,如果他本来就认得阿普尔怀特,为什么不走一般渠道去拜访他?死刑犯可以见朋友的啊。如果他根本不认识阿普尔怀特,那为什么要去见他?” 埃莱娜说这个人可能是个志趣相投的同伴,属于某种恋童癖的地下网络。 “去提供帮助,安慰一个落难的同志,”我说,“而且保持匿名。他答应典狱长说他会设法查出那个失踪的男孩埋在哪里。显然他的确查到了,但他没告诉典狱长,反而等了几天才把消息通报给这家里士满的报社。我不懂。” “也许阿普尔怀特告诉了他,但要他发誓保密直到他死。也许阿普尔怀特希望到死前都能宣称自己是无辜的。” “这一切都未免太复杂了,”我说,“阿普尔怀特不过是个性变态谋杀犯,可是阿尼·伯丁森,也就是亚伯·贝克,却不是这么回事。你不禁会好奇,接下来他还有什么花招。” 第二十七章 他必须承认,它很像,像得令人不安。报纸和电视上都出现了,那是他的脸部素描,眼睛专注地瞪着前方,好像照片里的人瞪着相机镜头似的。但这不是照片,一定是由警方的绘图专家和目击证人合作画出来的。 可是什么目击证人?当然不会是珍恩街那幢大楼的门房。那门房简直睁不开眼睛,更别说有好眼力了。而他离开那幢大楼时值班的另一个门房,也只是勉强瞥了他一眼。他的职责是有人进来时检查,而不是离开时检查。 那么会是谁? 啊,当然了。店里那个女人。埃莱娜·斯卡德,艺术与古董经纪商。那个侦探的老婆,己过世的莫妮卡的好友。 没错,他一定要剥她的皮。从她的手和脚开始剥,然后一路剥下其他部位。 不过首先要解决那幅画的问题。要是任何路人瞥他一眼都可能报警,那他就无法顺利地四处行动,不能去做他必须做的事。要是他同时还要扮演猎物的角色的话,又怎能全神贯注于捕猎呢? 他面前放着一张素描,是从今天早上的《每日新闻报》上撕下来的。那对眼睛多么炯炯有神!他这才明白自己的眼睛散发出何等的力量和意志。当然,这种炽热的双眼是逐渐发展出来的,是他个人演化的一种过程。一般不是说眼睛是灵魂之窗吗?当然,灵魂是虚构的东西,但若改称为心灵或本质,意思就不难明白了。他的眼睛反映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他的力量逐渐壮大时,他的眼神也随之改变。 他在浴室镜子里研究自己的脸,已故的乔·波汉偶尔记得刮胡子时,一定也曾在这面镜子中看到自己。没错,他的眼睛真的就像那张画像里一样炽热。 这让他觉得很高兴。 他也很高兴地注意到那张画像里的小胡子有多么醒目。那是最明显的特征,会吸引人们的目光,不经意看到的人只会记得小胡子,忘了那张脸的其他特征。 而他再也不需要小胡子了。 没了小胡子会有帮助,但他不确定这样就够了。这个城市有八百万人,很难说其中会不会有个人还看清了小胡子后的那张脸。 因此,他的任务就是要改变自己的外形,让自己看起来不太像那张素描。长期以来,他不就已经非常习惯于重新创造自己吗?他的一生不就是不断重新创造的过程吗? 事情很简单,他心想,只要剃光头发就行了。几年前他剃过一次,目的只是想看看而已,他开心且不无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头形很好看,没有那些该遮起来的突起、坑凸或疤痕。剃光头发会立刻带来激烈的转变,但他知道这个主意不好。剃光头的人会让人一览无遗。光光的脑袋会吸引别人的目光,而且看的人会不禁想着,如果那个头上还有头发的话,不知会是什么样。 不行,他的目的是要避免吸引目光。他希望看起来与他的画像不一样,但还是和其他人很协调。他希望能融入人群,而不是显得突出,他希望自己非常普通,平凡无奇,毫不起眼。他已经去过杂货店,现在他把买来的东西摊在浴室的架子上。他脱光上身的衣服,开始工作。 首先是发际线。他很幸运地拥有满头的头发,而且的确就跟画像上一样浓密。一般人的目光会被光头所吸引,却绝不会对前额渐秃的脑袋多看一眼。他先利用小剪刀清理,然后用剃刀,操作熟练精准得有如整容医师,仔细地剃出了一道新的发际线,比他原来的后退了一寸半,在太阳穴两旁后退得更明显。完成的结果,就是男性秃发的标准范例,只除了头顶的头发并未稀疏。可是要在头顶弄出一块秃顶,唉,靠自己实在是不太可能办到。 保持简单,他告诉自己。 真是个好句子。保持简单,轻松去做,先做第一要务。他最近老和一堆笨蛋混在一起,那些人他再也不想看到了,不过他的确喜欢那些人讲的某些箴言,而当他偶尔对那些人讲出一两句他自己的箴言时,他们似乎也都很喜欢那些句子。你碰上了只能认命,他曾经这么说过,然后看着那些傀儡的头表示赞同地上下摆动着。 他保持简单,把自己的发际线处理完毕。接下来是眉毛,要处理得用上小剪刀和拔毛器。 他自己的眉毛一点也不粗重,不过还是有点显眼。修剪并拔除可以让眉毛不再那么显眼,而且大幅改变了他眼睛的整个外观。在比较细、比较稀疏的眉毛底下望出去,他的目光不知怎么变得柔和些,也比较不那么慑人了。 接下来就是染发。他原来的中度褐色头发有着令人视而不见的优点;在亚洲或北欧或许会引人注目,但在美国却十分寻常。这是个不要改变的好理由,但再三考虑后,他遵照染发剂盒子上的指示,把头发染得稍微暗一点。他知道不能染成黑色——即使是天生的黑发,看起来也还是像染的——而且他挑的颜色几乎就像他原来的发色一样平庸,但肯定是不一样的颜色。 他的眉毛就不染了,这样看起来更不起眼。 他的新发际线露出了一块未经日晒的皮肤,因此比其他部分的皮肤要白。其实也没差多少,但还是看得出来,就像戴久了戒指或手表所造成的效果一样。他考虑了一下,然后用了一点褐色的防晒乳涂在那块苍白的区域,其他在脸上也涂了些。他天生肤色就淡,也晒不黑,所以脸上涂点颜色会让他看起来更像一般人。最后,一副眼镜。 不要太阳眼镜。虽然太阳眼镜可以遮住眼睛,把脸盖掉一些,但缺点就是看起来像是在遮掩什么的样子。相对地,戴上一副普通眼镜后,隐藏双眼并改变脸型的效果几乎一样好,但看起来却不会有刻意遮掩的感觉。 他的视力很好,两眼都不止一点零,而且虽然他已经到了该有老花眼的年纪,看近处却没有任何影响。连阅读时都不需要戴眼镜。 他想配一副真正的眼镜,不是舞台道具或那种药房里卖的有现成度数的便宜眼镜。昨天他到一家“眼镜巧匠”连锁店去,让店里的验光师检查他的眼睛。他假装看不清图表下方几行的字,让验光师替他配一副能“改善”视力的眼镜。他戴上新眼镜后并没有看得更清楚,但也不会变差,而且他想这副眼镜不会弄得他头痛。 何况他只有出门时才会戴。 戴上了眼镜,他站在浴室的镜子前,眼睛转?来转去,从镜中的自己转到那张素描,再回到镜中。 啊,就算他自己的母亲也认不出他来。 但这种事情他不愿意去想,现在不想,从来不想,他很快就把思绪抛到脑后。没有人会认出他来,这才是重点。无论是《每日新闻报》的读者,还是电视新闻节日《五点现场》的观众。以那些警察惯有的笨拙,绝不会多看他一眼。马修·斯卡德也不会认出他来,直到那把梅瑟制造的鲍伊型猎刀插进他肚子里,把他开肠剖肚,从肛门到嘴巴一路切开。至于埃莱娜…… 没错,他一定要剥她的皮。 当然,问题在于这幢大楼的其他住户,也就是乔·波汉的邻居,他们之前见过他——没有小胡子,他在这里从不戴胡子的;但他们看过他满头浓密且颜色较浅的头发,看过他比较白的皮肤,看过他完整的眉毛和他没戴眼镜的眼睛。其中有几个人肯定不止看过他一眼而已,或许有的只是曾在楼梯上曾擦身而过罢了,但有几次他和拉斯科斯基太太多聊了两句,还跟其他一两个在白天碰过面。 所以最好能避开他们,最好能尽量降低他出入这幢大楼的次数。更审慎的做法,可能得放弃这个地方,另找别的住处。不过不能再去住廉价旅馆了。警方第一个就会去査那类地方。 或许他还是可以待在这里。时间对他有利,警方找了几天徒劳无功之后,自然会降低警觉,也失去了原来的热度。媒体会懒得再登他的照片,而一般大众则会被新的影像和新的恐怖事件轰炸,逐渐忘99lib.记了他的长相。 这种事需要时间,你只能随遇而安。 但他等到天黑了才离开这幢大楼,等到拉斯科斯基太太肯定离开了她喜欢的前门阶梯,回去舒舒服服地看电视。然后他把那把詹金斯制造的折叠刀放在口袋里,下楼出门,走入夜色中。 在位于东城的另一家金考连锁影印店,他上网去看他订阅的一个新闻群组。他浏览新的帖子,其中几篇看完全文,自己贴了一篇新的讨论主题。 他写道: 那些自称或一般所谓的专家,那些犯罪学家和心理学家和新闻记者,认为我们这些为乐趣而杀人的是被迫的,基本上是自己完全无法控制的强迫性行为。无疑地,去相信一个人“必须”杀人而非他就是“喜爱”杀人,是比较能让人心安的。那些专家告诉我们,我们杀人是根据历法,我们的行为是由月亮的圆缺所支配。亊实上我们已故的弟兄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解决他的年轻朋友,就是以一个月为间隔周期。当然如果一个人想建立一个模式,吸引大众注意有个连续杀人狂的运作,难道不会故意等上一个月再干下一桩吗?但似乎没有人考虑到这个可能性。 可以确定,我们有些人是受强迫作用的影响而去杀人,但也有些人并不是。必要时我们可以等,无论月亮如何改变我们血液中的潮汐。而且只要时机得当,我们可以立刻行动,无须任何内在的刺激。我们比你们所愿意相信的要更危险,也更不可预测。 他看了一遍,考虑着要不要署名,最后决定不必。然后他点了“发送”键。 回到公寓,他想着自己刚刚贴的那篇文章。他所必须做的,他知道,就是给自己时间。让斯卡德夫妇放松警戒的时间,让警方失去兴趣的时间,让一般大众忘记的时间。 但稍早时候,走在这个城市中,他曾抬头看了月亮一眼,印证了他自己血液中早已告诉他的事实再过一天,最多两天,就是月圆之夜。 他不是机器人,他不会只因刺激就做出反应。他不是命运随机制造的产物,他要决定自己的宿命,开创自己的命运。然而他怎能辩驳说满月对他毫无影响?满月把海水吸向天空。没有人能否认月亮是潮水的源头。那又怎能否认月亮也吸引着人类血管中的血液? 道奇那一晚是月圆之夜吗?除了那盏床头灯的光芒之外,月光可曾照耀那道喉咙,吸引那把鲍伊型猎刀划过去?他宁可认为是这样。 明天,他知道,那道引力将会达到最强。那是无法抗拒的吗?不,当然不是。他的意志将会比潮水更强,比月亮更强。但月亮可能会影响他仓促行事,去冒不必要的险。解决斯卡德夫妇的事情拖得越久,就越能确保他的成功。所以他得压抑因为月亮所引起的冲动吗?他必须把这股冲动拋开,直到下一次满月,甚至更久吗? 他在对病人进行心理咨询辅导时,常常会强调脱离二元思维的重要性。小心非黑即白的二选一陷阱,他会劝告他们。如果你认真寻找,往往会发现第三种选择。 对他来说,第三种选择,也就是唯一真正的选择,其实很明显。他唯一要做的,就是解除压力。 星期一傍晚,在下班后的高峰时间,他挤上了往南的E线地铁列车。当列车驶离五十街车站时,他抽出口袋里的刀,手腕熟练地轻轻一挥,弹开刀子。周围其他乘客的身体挡住了他的动作,没有人看得到他将刀滑进紧挨着他的那个女人的两根肋骨之间。 当刀身触到心脏时,他感觉得到那股气吸到 4e00." >一半突然中止。那一刻她似乎在他的刀尖上跳舞,然后舞蹈中止。他感觉到生命离她而去,而他将之吸入,连同她的香气。 列车驶入时代广场站。门开了,他跟着许多人一起下车,他在那个女人有足够空间可以倒下之前,就已经站在月台上。等到大家腾出足够的空间想救她,他已经上了楼梯。在任何人有一丁点儿怀疑到她已经死了之前,他早已经回到地面的街道上了。 好了。 太容易了。因为月圆了,或只是因为他喜欢去做能带给他喜悦的事情,所以他觉得自己需要杀个人。但他不会让这种需要逼迫自己实施计划,或让自己暴露于不必要的风险之中。他找到了一个简单而无风险的行事方法,而且进行得非常成功。 现在他可以等待。现在他可以等着好时机,躲在乔·波汉舒适的公寓里,继续跟他的新闻群组联系,在网际网络上闲逛, 9605." >阅读有关阿普尔怀特的精彩报道——那些报道很快就变成了有关伯丁森的报道——在里士满逐一披露。 你可以带着一把汤匙或一个水桶走向海洋,他以前常告诉他的病人,大海不在乎少那么一点儿水。 一个很实用的意象,这个道理放诸四海皆准。他一直很喜欢。 的确,带着一把汤匙或一个水桶。或是一把刀。 第二十八章 “我知道你太太的店暂时关闭,将择期恢复营业,”萨斯曼说,“直到这一切结束,我想是这个意思。” “我希望很快就会结束。” “她还是一直待在家里吗?” “她待在家里,”我说,“就这样。” “因为我藏书网有个想法。” “哦?” “她每天待在家里,一定没什么意思。我不知道她在那个小店是怎么做生意的,可是如果不开门,就什么生意都不能做了。” “我大概知道你想说什么。” “嗯,我想?99lib?你猜得没错。我们可以保护她,你知道:我会派两个人在她后头的办公室,然后再派两个人开着小货车停在她店门前,我会在她店里装上窃听器。他不可能靠近她的。” “不行。”我说。 “你为什么不花两分钟考虑一下呢?我们眼前有个采取预先立场的机会。这不是比坐等事情发生要好吗?” “让警察去上大学,”我说,“他出来就会讲‘预先立场’这种高深名词了。” “预先立场又有什么不对了?我们有个机会不必傻坐在这里把大拇指插在屁眼里。你比较喜欢这个说法吗?” “我不喜欢的,”我说,“是拿我老婆去当祭祀的羔羊。” 我们又继续说了几句,到最后两个人的嗓门都有点大。我挂掉电话时,埃莱娜问我献祭的羔羊这角色是怎么回事,我告诉她别管了。 “他们希望我去开店吗?” “这点子可真不怎么样。萨斯曼喜欢这个主意是因为这样他才有事做。” “那一定就是那个预先立场说法的由来了。” “他可以在这里那里布置人,每个人身上都配有无线对讲机。他可以当将军,他可以去当电影导演。不过冒险的人是你,而且不会有用,因为这个家伙不是笨蛋。” “所以你认为这招没用?” “等上一百万年也没用。你以为他会大摇大摆地走进店里吗?他们可以派两个警察躲在电力公司的工程车里,看起来好像在修地下缆线,还可以派一个人打扮成乞丐拿纸杯讨钱一” “就像TJ,用他的棒球帽。” “然后派两个警察躲在店后头的办公室,一个在地下室,另一个在屋顶,尽量派人,没关系。那家伙一眼就可以看到这些人,然后就会躲得远远的。” “就算是这样吧。也不会有人因此吃亏,而且至少我可以去那边有事情做,而不是坐在这里好像一件威基伍德的瓷器,精致得让人不敢用。我去的话,能有什么坏处呢?” “他们把你放在那里,”我说,“他们在钓钩上放了诱饵,可是他不肯咬。” “他们在钓钩上放一只羊?算了。所以他不肯咬。这就表示不值得去试吗?” “如果这表示他们失去了优势,那就值得去试。”我说,“他们一直准备等着对方上钩,但结果没事,他们就会开始觉得反正不会有事情发生。然后他们就会松懈,降低警觉性。然后他就坐在那边等待、观察,最后他终于采取行动时,等有人发现都已经太迟了。” “你真觉得会这样。” “对。” “哦。” “而且你不会光是每天站在柜台后面六七个小时而已。你得从家里过去,然后再回来。他们会派个警察护送你,你觉得那个凶手不会发现吗?他不会找出办法下手吗?”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她说,“你提防得太久,就会开始松懈。不过同样的事情不也会在我们这里发生吗?我已经快被闷出幽闭症来了。我们的公寓很宽敞,所以我不止有四面墙可以看,不过我同样已经非常厌倦了。我很好,我在客厅做瑜伽,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得了多久。” “我们一天撑过一次就行了。” “就像戒酒一样,一天戒一次吗?” “就像熬过任何事情一样。即使是坐牢的人也是这么想的。你一天撑过去一次,总会等到出狱的那天。” “我知道你说得没错。”她说。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她说:“假设是你的话呢?” “假设什么是我?” “假设你也在那个王八蛋的狗屎名单上。而且我们怎么知道没有你?也许他不止想杀我,你想到过这一点吗?” “如果他对我采取行动,我希望他不会带一瓶女巫酒来给我” “我是说真的。” “不过我想带花给我没问题,但是不要女巫酒。” 过了一会儿她说。“你一直在冒险。你曾让自己去当诱饵。上次那个哥伦比亚人拿着大砍刀朝你冲过来的事情怎么解释?” “那是二十多年前了。那时候我比较年轻,也比较鲁莽。” “之后你还是在冒险。你和米克去他农场找那些家伙那次——” “那时我们别无选择,亲爱的。” “我知道。” “那时不能把警方扯进来,我们又不能躲起来等着事情结束。情况不一样的。” 她点点头,然后说:“最近我常想到我被刺杀的事。那一定很痛,你不觉得吗?可是好可笑,我唯一记得的痛是在手术之后,等着复原的那时候。那次我差点死掉,对不对?” “就差那么一点点了。” “医生必须切除我的脾脏。” “没错,”我说,“不过任何认识你的人都会觉得很难相信,你脾气这么好。” “多谢你。他也是想杀我。先杀我,接下来就是你。我想这回也是一样。” “为什么你这么觉得?” “我只是有种感觉。他可能也不会太在意顺序。我会待在家里,我会被关在这里很多天,可是你必须出门。” “所以你的意思是什么?” “哦,你一定要小心。我不知道如果你出了什么事,我该怎么办。” “如果我失去你,”我说,“我就真的不想再继续生活了。” “别说这种话。” “我不是说我会自杀。只是不想再活下去了。到了某个年纪,人生就变得很残忍,你老是去参加别人的葬礼,等着哪天轮到自己。你的身体和心智都开始消退,最多只能期望身心能力同时报废。如果有你陪着我,我就能应付得了这一切,可是没有你,哦,我就不知道有什么意义了。所以我明白二十四小时待在室内真的很痛苦,但无论如何还是要忍下去,好吗?就算是迁就我吧。” “好吧。”她说。 刚过中午,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阿姆斯特丹大道那家杂货店的女人。一二一七号又来了,想拿信,结果没有他的信,于是她灵机一动。你把名字告诉我,她说,我去查查看有没有你的信放错信箱了。 “于是他告诉我,他的名字是大卫·汤普森。” 我谢过她,注意不要让她听出我两天前就知道这件事了。总之她帮我们确认,也还是很有用的,这也告诉我们大卫·汤普森不单是他驾照上的名字,也同时是用来收信件的名字。 这一切都让他看起来越来越没问题了。另一方面,他因为付不出房租被赶出公寓,如果他现在住在奇普斯湾,那又何必在上西城租一个信箱呢? 我有个直觉,然后不到一个小时,我的电话又响了,结果是他,我其实并不意外。 “我是大卫·汤普森,”他说,“我一直没收到那张支票。” “我知道,”我说,“真的很抱歉。你不会相信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这样吧,”我说,“你的支票就在我手上,我想亲自交给你。另外我还有别的工作想找你,一个比较大的活儿,我想当面跟你谈谈。我保证这回不会等那么久才拿到酬劳了。” 他停顿了一下,然后说我最好再给他一次地址。这个可怜的混蛋根本不知道我是谁,又不想让我发现他不知道。 “不,你不要过来,”我说,“我这里乱得像个动物园。五十七街和第九大道路口有家小餐馆,在西北角,叫‘晨星’。半个小时之后怎么样?你一定认得出我,我会是店里唯一穿西装打领带的人。” 他说他会去那儿找我。我到卧室里挑出了一套西装和一条领带。 他自己也穿西装打领带出现。我猜想他认为必须穿得一副来开会的样子。他看到我,但不认得,然后又继续扫视餐厅,想找其他穿西装的人。我说:“大卫吗?” 他听到声音转向我,装出一副终于认出我来的样子。“真不明白我刚才怎么会没看到你。”他说着走过来跟我握手。他的手很干爽,握得很坚定。他谈了些有关天气或交通的事情,然后我适当地接腔,示意他坐。我已经叫来了咖啡,侍者此时过来等他点。汤普森说他要红茶,因为咖啡总会让他想抽烟。他看起来整齐又干净。他的西装烫过,衬衫也没有皱纹,胡子刮得很干净。他的头发有点乱,不过现在本来就不流行梳得太整齐,而且他的小胡子也修剪得恰到好处。 “首先我要向你道歉,”我说“我编了个借口让你来这里。你不觉得我眼熟是有理由的。因为我们没见过面。我没给过你任何工作,我也没有支票要给你。” “我不明白。” “嗯,你当然不明白。我名99lib?叫马修·斯卡德,以前当过警察。我认得的一个女人在网络上认识你。她以前有过不好的经验,于是她决定采取一个步骤,碰到有兴趣的人,她会搞清楚对方的来历,好确定他们没有对自己的身份撒谎。” “露易丝。”他说。 “她对你的来历不放心,”我说,“你的名字太大众化了,很难调查,可是你所透露的一些状况又有疑点。我想我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了。” “这.99lib?段谈话让我很尴尬。” “你可以离开。我不能硬要你留下。不过你不妨听听我要说的话,看我说的是对还是错。或者你就告诉我去死,随你便。” 第二十九章 “他有过一段很艰难的时期,”我说,“他本来有工作,有女朋友,然后几乎是同时一起失去,他很难接受。于是他每天睡十五个小时以上,其他时间就看电视。沮..丧这种状况是会自我痊愈的,一般来说,你早晚会找到方法走出来,除非你还没走出来就自杀了。他设法避免走上自杀那条路,但等浮出水面时,他也已经破产了,房租三个月没缴,他知道被赶出公寓只是时间问题。他把笔记本电脑和一些衣服放在车上,时间刚好来得及,因为两天后他回去看,发现自己的所有东西都堆在人行道边。于是他转身离开了。” 我想我的确可以在电话里告诉她,但感觉上她应该当面听到这些。于是我打电话到她办公室,跟她约了五点半在她办公室附近的一家小餐馆碰面。 “他不是一贫如洗,”我说,“不过他的信用卡已经刷到极限,手上现金也很少。他打电话给这一行所有认识的人,想接活儿做,有几个人也给了他工作。不过酬劳常常会拖很久才付,有时候一等就是几个月。那显然是这一行的常态。” “是每一行的常态。”她说。 “他找过房子,”我说,“可是他看中的地方月租都要两千块以上。即使是在布鲁克林或皇后区,他看过的房子都至少要一千块,这表示光是要搬进门,他就得准备好一个月的房租和一两个月的押金。” “而且他还需要家具。” “光房租就够要命的。就算他设法弄到了这么多钱,每个月为了付99lib.房租也够焦头烂额了,因为短期内他的未来并不乐观,而且他也没有存款好让他度过这个难关。所以他决定什么房租去他的吧。他就住在车子里算了。” “你开玩笑,我根本不知道他有车。” “车子很旧很破,他停在路边就行了,这是好事,因为他也负担不起车库。那是一辆雪佛兰随想曲车,老式四门大房车,后座很宽敞。” “他就睡在后座吗?” “他说其实没那么不舒服。他在找公寓期间就睡在车上,后来他逐渐习惯,也明白自己不可能负担得起租房子了。所以他就继续这样过日子,唯一的问题就是要确定他永远都有合法的停车位。如果车子被拖吊,他就得带着几百元去拖吊场取车,他付不起那个钱。” “可是他看起来不像住在车上的人。他会刮胡子、梳头发,他穿的衣服都很干净,身上的味道也很香……” “他是一个健身房的会员。那是个不错的健身房,会员费每个月要一百多元,但比租一户公寓要少得多。他每天早上去,举重,或在跑步机上花点时间,然后冲澡、刮胡子、换上带去的衣服。他所有衣服都放在后备箱,要洗的时候就去投币自助洗衣店。” “那工作呢?他真的是广告文案撰稿人吗?” “没错,跟他说的一模一样。他有笔记本电脑,平常藏在车子的前座下头,以防万一有人打破窗户偷东西的时候给摸走。他要上网的时候,就去一家有无线上网服务的咖啡店。我不太清楚那是什么。” “我知道。我的笔记本电脑里有一张无线上网卡,可是从没用过。老天,我是天生就会去挑这种人还是怎么着?我找到了梦想中的男人,结果他居然住在他的车上。” “他未婚,”我说,“也没有另外交女朋友过着双重生活。” “那当然不可能。听起来他连自己的生活都应付不了。” “他现在尽量让收支相抵。要多赚钱很困难,不过他勉强还能持平,而且不耍肮脏手段。他很勇敢,我得说我喜欢他。” “我自己也喜欢他呀。或至少我喜欢他假装的那个人。” “假装的部分让他很困扰,”我告诉露易丝,“我们的谈话很尴尬——” “我能想象到。” “可是全部说出来后,他好像松了口气。他想告诉你,却不知该怎么开口。” “‘亲爱的,说来可真巧,我是个流浪汉。’” “这个嘛,他并不打算这辈子永远都住在车上。他希望能找到一份全职工作,或者自由撰稿的活儿更有进展,好东山再起,重新站起来。总之,他不确定你有多喜欢他,或你们两人是否可能持续下去。如果没希望,那又为什么要和盘托出,白白让自己丢脸呢?” “我们出去吃晚餐的时候,”她说,“我建议要各付各的,他都不肯。” “就像我刚刚说过的,他不是一贫如洗。只不过钱不多罢了。” “而且没有住处。你知道,他可以在我家过夜的。他可以偶尔睡在一张真正的床上。” “我猜想他是出于自尊而不肯这么做。” “耶稣啊,”她说,手指敲打着桌面,“他会打电话给我,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跟他说什么。” “我不认为他会打给你。” “他要甩掉我吗?为什么?” “他会等你打给他,”我说,“如果你不打,嗯,他会认为这就表示你不想再跟他交往了。” “啊,”她说,然后想了想,“这样对我就比较简单了,不是吗?省得我们还要有一段艰难的对话。”她又想了想。“只不过或许有点难堪。我知道那种等电话的滋味,不知道对方到底会不会打来。或许我打电话做个了断会比较好。” 我说一切都看她。她想知道她还得付我多少钱,我告诉她原来那笔聘雇费够了。事实上,我说着伸手拿了账单,剩下的钱还够付这两杯咖啡。 “我很高兴你查清楚了,”她说,“虽然我不是那么喜欢你所发现的事情。我知道有什么不对劲。不可能真有那么完美的人,还留着可爱的小胡子。何况他还抽烟。” “小胡子。”我说。 “怎么?别跟我说他剃掉了。” “不,”我说,“你刚好提醒了我一件事,仅此而已。” 我没等到回家。我找了个听不到嘈杂声的门廊,用手机打电话给萨斯曼。 他说:“你考虑之后,改变主意了。” “不,不可能,”我说,“是另外一件完全不同的事,你前几天提到过一件事,我一直想问你。” “现在你有机会了。我说了什么?” “肯定是和他的小胡子有关。我们谈到了一个话题,你说了类似他留小胡子是好事,因为你要用那些胡子编一根绳子把他吊死。” “我说过这种话?” “诸如此类的,反正是。” “我看都得怪布鲁克林学院,”他说,“害我说话时如果不讲‘预先立场’这种字眼,就会拿腔拿调。那又怎么样呢?” “你当时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啊,那件事査出来的时候你不是在场吗?也或许不在吧。他用吸尘器还是不能完全灭迹。我们发现了三根小毛发,不是女人的。一根在她旁边的床单上,另外两根在阴毛里,请原谅我用这个说法。” “那些毛发是小胡子。” “实验室的技术人员是这么告诉我的。总之是脸部的毛发,而且足够做DNA分析了。如里没找到他,这些证据也没用,但只要能逮到他,那三根胡子就是宝了。检察官最喜欢的,就是手上有这种实实在在的物证。” 我走了一个街区后又打电话给萨斯曼。我想他有来电显示的装置,而且我的电话没有设定拒绝显示,因为他一接电话就说:“又怎么了?” “关于那个小胡子的。”我说。 “所以呢?” “我似乎觉得,他胡子刮得很干净。” “你说真的?你是怎么推出来的?他吃点心的时候不知道掉了两根胡须啊?就算他把胡子给刮掉了,验人不必取他的胡子当样本,他身上每个细胞都行。” “他没有刮掉,”我说,“因为他不必刮。他只需要用一点溶剂把胡子撕下来就行了。” 有那么一会儿,我还以为电话断线了。然后他说:“你是说那个小胡子是假的。” “我的意思正是如此。” “所以他留下那几根胡子并不是意外。他是故意放在那里,让我们找到的。” “对。” “耶稣啊,真是复杂。” “你我都知道他做事是有计划的。” “而且是个彻头彻尾的奸诈混蛋。但这样实在说不通,马修。提供另一个人的DNA并不会让我们从此步上光明坦途,我们也不可能故意去栽赃别人。我的意思是,他知道我们有目击证人,是受害者的朋友,把凶器卖给他的人。如果我们逮到他,也不会因为人不符就放了他。” “但他的律师在法庭上就有花样可以玩了。”我说。“他的律师会问:‘你们是不是曾在犯罪现场发现了男性脸部的毛发?而且你们拿来跟被告的DNA比对的结果,是不是不符合?’” “‘那么是不是有可能,在我的当事人回家之后,另一个男人拜访了被害者的公寓,你怎么能排除另一个男人要为她的死亡负责任的可能性呢?’” “是啊,听起来很像是他律师会说的话。”萨斯曼说,“可是他是心理变态杀人狂,会他妈的费这么多苦心吗?好吧,你接下来两三个小时在家吗?” “不管在不在,我都带着手机。” “很好。我要去找实验室的人谈一谈,然后再跟你商量。” 电话铃响时,我正好走到门口。“他们什么都不必做,”他说,“我只是去问问题而已。那三根毛发他们发现是男性脸部的毛发,跟我之前说的一样。脸部毛发就跟头发一样,长到一定的长度后会掉,这时候毛囊组就会再生出新的毛发。” “然后呢?” “那三根头发不是掉下来的。它们是被切断的,可能是剪刀剪的。有时候这种事情是因为你拿着剪刀修剪你的小胡子,剪完后没有梳理,有些剪下来的就会黏在胡子里,稍后才会掉下来。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检查后发现那三根胡子是被切断的,却并没有起疑心。” “很合理。” “事情的确可能是这样,我也没办法证明不是。可是我知道不是这么回事,因为我们的爱干净先生如果剪过小胡子,就一定会梳理的。” “对。” “他一定梳过她的胯下,否则就是他剃掉了自己的阴毛,有些犯罪者会这样,免得留下的证据暴露身份。老兄,我敢说电视剧播出时,监狱里的每台电视机都在收看,我敢说那些他妈的家伙乖乖坐在电视机前面记笔记。总之,我们在她身上没找到任何掉下的阴毛,只找到三根胡子。所以他的小胡子是假的。” “肯定是。” “而且他一直都戴着。他跟她碰面时,去你太太的店里时都戴上了。顺便跟你说一声,你就忘了我之前说要她回去开店的事情吧。这个小混蛋太精了。” “我也是这么想。”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把给电视和报纸的那张素描换掉。但那样可能会让他知道我们看穿他的伎俩了。此外,到现在他可能已经留了满脸的大胡子了。” “如果他能找到人卖给他大胡子的话。” “我正打算往这个方向去査。卖戏剧道具的店,因为那个小胡子一定是买来的。马修,这件事我得谢谢你。我根本没想到那可能是假胡子。我平常不会这样想事情的。也许你们以前的罪犯要诡诈得多,嗯?” “肯定是,”我说,“那家伙是个倒退。” TJ在用电脑,埃莱娜在看杂志,不过他们都停下来听有关大卫·汤普森的事。埃莱娜很担心露易丝要跟他分手的事情。“所以他没有地方住,那又怎样?” “我想让她烦心的是他没告诉她。” “就像疱疹,”她说,“有必要知道的人你才会说。何况,他的确告诉过她,说他家太小不能带人去。他只是没说清楚到底有多小。” “他说他住在奇普斯湾。” “哦,也许他喜欢把车停在那里,也许那边车位很多。我想她应该在新泽西州的蒙克莱尔买一幢房子,好让他把车停在她的车道上。” “你就是喜欢有个快乐的结局。” “嗯,你说得没错。” TJ想起我们企图跟踪他那个晚上,汤普森一出了露易丝那幢大楼,曾停下来打过一个短短的电话。 “我们之前猜他是打给一个女人,”我说,“猜得没错。他是打给露易丝,告诉她说这一夜很愉快。然后他就上路,沿西端大道往北走到八十八街,因为他的车就停在那里。他上了车之后,嗯,就这样甩掉我们了,虽然他根本不知道我们在跟踪他。” “他就上了车,没发动引擎或干别的什么。” “他为什么要离开?他有个好好的停车位,可以停到第二天早上七点。” 埃莱娜说:“真是个理想中的男人。他们跟你做完爱之后,藏书网只想回自己的车上睡觉。” “至少他有辆车,”TJ说,“他们可以开车去兜风。” “他可以带她去户外电影院,可以开车进去看的那种。”她说,“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种电影院了。或者他可以把车找个地方停下来,引诱她到后座。” “然后他就会睡着。” “只是出于习惯而已,”她同意,“哦,我真喜欢。” 然后我告诉他们有关莫妮卡的凶手留下的小胡子,以及萨斯曼和我的推论,他们于是变得严肃起来。我问埃莱娜会不会觉得那个小胡子看起来很假,她说不会,如果很假的话,她之前一定会说的。 “可是你不会想到会有人戴着假的小胡子,”她说,“有些人的发际线,你只要多看一眼就可以看得出典型的假发痕迹。即使如此,就像我们前几天才谈到的,如果是顶好假发,你就看不出来,假的小胡子应该比较不容易看出来,因为没有人会注意。” 我忽然想到什么,问起那张素描在哪里。 “桌上就有,一大沓呢。” “我指的是原版的那张。” “啊,”她说,“等一下,我想我知道放在哪儿。” “能不能带一块橡皮擦过来?” “橡皮擦?你想要——啊,我明白了。没问题。”她带着雷画的那张素描和一块专用的软橡皮擦回来,她说:“让我来擦,可以吗?你希望把小胡子擦掉,但其他部分不要动,对不对?” “对。” “那我来擦,因为我做细致工作比你手巧。” “写字印字也比我巧。” “没错,只因为我是女人。这就是为什么我打棒球不会传球。” “也搞不懂内野高飞球规则。” “可是如果我是女同性恋,我就会传球。不过我还是不会懂内野高飞球规则。”她往前凑,吹掉了软橡皮的碎屑,“好了!你觉得怎么样?” “耶稣基督啊。”我说。 “怎么了?你没事吧?” “我很好。” “你脸色可不好。看起来好像生病了。怎么了?” “我想我认识他,”我说,“我想他是阿比。” 他的名字是阿比,我认识他有多久了?不知道。一两个月?他刚到纽约,但他已经戒酒好像有十年了。他会去参加圣保罗教堂和炉边团体的戒酒聚会,而且前几天晚上他才出现在切尔西一个男同性恋的戒酒聚会上。我在那里碰到他,当时觉得很奇怪。那天他的态度有些怪异,他想讲话,想逗我开口,可是我那天只想一个人清静。 “他在偷偷跟踪窥视你。” 我简直坐不住了。我站了起来,在屋里兜圈子转着。 我说:“这实在没道理。老天爷啊,他已经参加戒酒协会十年了。” “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是这么说的,为什么要撒这种谎呢?就像小胡子,你根本不会仔细看。”我皱起眉,“我才是他真正的目标,对吧?我本来以为是莫妮卡,然后是你,或顺序倒过来,但其实是我。他跟着找到匿名戒酒协会,然后开始参加聚会。我不懂他是怎么认识莫妮卡的。” “她常常来我们家。生前的时候。” “然后他设法认识了她,大概不会太难。然后让她以为他的种种必须保密,这样莫妮卡就不能告诉我们有关他的事情了。她为他买过苏格兰威士忌对不对?” “对。” “然后他买了一瓶意大利什么鬼东西给她。” “女巫酒。” “没错,女巫酒。他来参加戒酒聚会,说他十年没喝酒,符合参加聚会的资格,然后他去莫妮卡家,喝一点苏格兰威士忌。为什么不能喝呢,他根本就不是酒鬼。” 我拿起电话,查了号码拨过去。电话响了很多声,我都要挂了,比尔接了起来。我说:“比尔,我是马修。你还好吧?你是阿比的辅导人,对不对?你最近在聚会上碰到过他吗?嗯,我为什么问,我希望你保密,但我有理由怀疑他牵涉到一些严重的事情。其实是非常非常严重。我想他可能是在设计什么,可能他根本没有戒酒。严重的不是这些,那件事我现在还不想说。嗯,那就有趣了。他姓什么,你会不会恰好知道?呃,你知道他住在哪里吗?我明白了,是,当然了,比尔。我会的,谢谢了。” 我挂了电话后说:“比尔已经好几天没看到他了,不知道他姓什么,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有一次比尔闻到他身上有威士忌的味道,可是什么都没说,不过阿比一定感觉到什么,因为他先主动说他在餐厅里如何被一杯酒泼到,把他气得要死,走到哪里都闻到自己身上那种甩不掉的酒味儿。不过回想起来,比尔感觉那可能是撒谎,酒味是从他气息里透出来的,不是从他衣服上。” “宝贝,你要不要喝杯红茶?或吃点东西?你——” “我太激动了,可是我不激动才怪。比尔是他的辅导人,可是阿比从没把自己姓什么告诉他。” “用阿比这个名字真奇怪。亚伯拉罕的简称吧,我想是。” “你以为是这样,可是如果你喊他亚伯拉罕,他会纠正你。或者我想到了,如果你简称他亚伯,他也会纠正你。匿名戒酒协会的人都很客气,都他妈的接受他的说法。他可以自称是德洛丽丝,大家也都不会有意见。” “叫德洛丽丝这名字有什么不对?” TJ问他有没有任何缩写姓,比方我们在聚会里常自称是马修·S或比尔·W。 我说:“没有,他就叫阿比而已。”然后我停下脚步,我猜我的眼睛睁很大,嘴巴也张开了,因为TJ瞪着我,埃莱娜则抓住了我的手臂,问我怎么了。 “真他妈的聪明,”我说,“他妈的太精了。阿比,懂了没?就是阿比。这名字本身就是两个字母的缩写。A.B。” “我不明白——” “A他妈的B。就像亚伯·贝克,或阿尼·伯丁森。” “你不会以为——” “或是阿登·布里尔。”我说,“或是亚当·布莱特,或是他写在墙上那名字是什么?奥布利·比亚玆莱。永远都是AB。啊,耶稣啊,是他。” 第三十章 “你知道,”艾拉·温特沃思说,“过去几年来,我不知有多少次曾想到那个狗娘养的。每次我都逼自己去想点别的事情,因为我不希望他占据我的脑袋空间。我希望那一章结束。” 艾拉·温特沃思还在二十六分局。几年前,那个用过好几个名字、但缩写都一样的男子在他辖区的克莱蒙特街伏击了一个名叫莉雅·帕克曼的年轻女子。当时她的两个室友也在公寓里,但他设法进去又出来,而且有预谋地将莉雅溺死在浴缸里,没有人注意到他来过。莉雅是TJ的朋友,当时正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她同时也是另一名年轻女子克里斯廷·霍兰德的表妹,克里斯廷的父母被两个显然是正在入门行劫的人残忍地谋杀。AB——莉雅所知道的他叫阿登·布里尔,是个英语博士候选人;克里斯廷所知道的他名叫亚当·布莱特,是个挣脱传统的心理咨询师——AB杀了那次入门劫案的共犯和另外一个年轻人。稍早,他还杀了一个住在中央公园西道的公寓屋主,然后搬进去,声称自己转租了这套公寓。过了一阵子他勒死了一名韩国按摩店的按摩女郎,尸体留在那里。最后,他用刀刺死五个人,这五人合资买下了布鲁克林区布什威克的一幢房子,正在重新整修,他们的尸体被盐酸毁损,最后凶手本人也死在地下室,被他自己放的火给烧死了。 我希望那一章结束,温特沃思这么说,原因不难理解。 萨斯曼说:“地下室的那具尸体,你无法确认身份吗?” “没有办法百分之百确定。他戴着一个项链坠子,是块粉红色的石头,确定是霍兰德家劫案中失窃的。他身旁有一把刀,我们因此才能跟楼上的五起命案联系起来。那具尸体很完整,被烧焦了,你只能说那可能是他。我们可以DNA,但却没有可供比对的东西。如果他不是这么个他妈的大骗子,这么个爱耍花招的家伙,应该就是他了。” “所以你们把案子结了吗?” “我没有理由不结案。就算我出自任何直觉,认为他设计了整件事后消失了,哦,那我们又该去哪里抓他呢?发出一个全国性的通告,留意某个到处杀人的聪明男子?我没办法证明他没死,我从没见过他,也没看过他的照片。我连他外貌的精确描述都不知道。可是我知道就是这个人没错。” “因为姓名的缩写。” “这一点确定就是他,不是吗?这就是他蠢的地方,永远使用相同的姓名缩写,当成他的注册商标。他就用这个缩写给作品签名。唯一比他脑袋大的,就是他的自我。你知道,我们当初结案的时候,我知道他有可能还活着。但那表示他已经离开了我们的管辖区,不是我们的问题了。” “你当时也这么说过。” 那就是我和萨斯曼讲电话时曾觉得不对劲的事情。也许他已经完成了纽约的配额,也许他正在往得州埃尔帕索的路上。如果这样,他就再也不会来烦我们了。当时我曾感觉到不对劲,却没有当场把握住。 “我本来以为,最糟糕的状况是,他成了其他人的烦恼。”温特沃思想过之后说,“我从没想到,他可能会回来。” 是我打电话邀萨斯曼和温特沃思来我家的,然后我们聚在客厅里。桌上有一壶玻璃壶装的咖啡,还有一小壶鲜奶油,和一小碟人工代糖的糖包,粉红色和蓝色都有。我猜想粉红色给女婴,蓝色给男婴。桌上还有一盘饼干,不过没有人碰那盘饼干,也没有人加鲜奶油或糖,但温特沃思已经喝了两杯咖啡了。 我还可以邀请其他警察来参加这个聚会。有布鲁克林的埃德·艾弗森,他是当初负责调查科尼岛大道那桩显然是谋杀加自杀的案子。那是AB先生布置的,让现场看起来好像是杰森·比尔曼先杀了卡尔·伊凡科,然后再自杀,很有效率地结了霍兰德夫妇的谋杀案。另外有丹·谢林,一开始霍兰德夫妇命案是他负责的,直到北区重案组接管。我还可以想到其他几个重案组和二十六分局的警察,还有布什维克那个案子的火场鉴定人员,不过我连他们的名字都想不起来,更别说联络他们了。 温特沃思说:“已经多久了?四年?不难猜测这四年他都在做什么打发日子。” “杀人。” “我们所知道的已经杀了四个人,”温特沃思说,“不,应该是五个。” “除了莫妮卡还有谁?”埃莱娜想知道。 “你的朋友是一个。加上弗吉尼亚州那三个男孩,除非在场有谁不认为我们要找的这家伙和亚伯·贝克、阿尼·伯丁格是同一个人。” “伯丁森。” “我错了。是同一个人,对吧?” “肯定是。” 萨斯曼表示同意,但不明白为什么这表示他杀了里士满那三个男孩。不利于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的证据不是铁证如山吗? “证据,”温特沃思说,“似乎是这个家伙的专长。如果我没记错,里士满的那几桩命案都是用同一把刀。刀子也找到了,是证据的一部分。我们要找的这家伙好像确实很喜欢刀。” “他勒死了那个韩国按摩女郎,”我提醒他,“另外用枪杀了比尔曼、伊凡科和伯恩·霍兰德。” “你不认为他杀了里士满那三个男孩吗?” “我很确定是他杀的,”我说,“我也同意他喜欢用刀,但他自己没有底线。” 埃莱娜说:“那三个男孩不是被猥亵了吗?我指的是性侵害。” “那又怎样?” “我以为他是异性恋者,如此而已。‘查姆利没有同性恋倾向。’你记得那个笑话吧?” 温特沃思说,“有关查姆利鸡奸一头大象的,对不对?‘公象还是母象?’‘为什么要问?老兄,是母象。查姆利没有同性恋倾向。’” “可是那三个男孩是好几年前被杀害的,”萨斯曼说,“弗吉尼亚州的上诉过程比其他大部分的州都要快,很快就进行了,不过即使如此,他也一定是好几年前就计划好的。” “他很有耐心,马克。而且他可能找到其他方式打发时间。每年都有很多人被杀害,而且很多杀人案没有破。此外我们也不必只考虑没破的案子。我的意思是,里士满的那些谋杀案,那里的警察把这三个杀人案归到已破案项下。结案了,对吧?就像他几年前在这里犯下的命案,我们也把案子结了。” “不知道,”萨斯曼说,“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打电话给里士满吗?” 他们反复考虑这一点。一方面,里士满的谋杀案就像一罐蠕虫;而另一方面,罐子已经打开了。不论怎么做,主要重点在于我们得抓住这狗娘养的。要是我们把里士满和联邦调查局扯进来,会增加逮到他的机会,还是会陷入“人多坏事”的困境中? 中间出现了一段沉默,此时埃莱娜说:“你说是五个。” “五个什么?” “你说他杀了五个人,”她告诉温特沃思,“莫妮卡一个,还有里士满的三个男孩。加起来是四个,那第五个是谁?” “阿坡盖特,不过他不姓这个。我一分钟前才说过,他姓什么来着?” “阿普尔怀特。” “没错。阿普尔怀特被弗吉尼亚州政府打了毒针,我们的朋友还在那里亲眼看到处决,他就是让阿普尔怀特躺上推床的始作俑者。他不会因为这个案子被起诉,反正还有太多其他案子可以吊死他,但你不觉得他就像打进阿普尔怀特体内的那些化学品一样,也是让阿普尔怀特致死的原因吗?你不认为这就叫谋杀吗?” 如果里士满警方和联邦调查局加入,这件事一夜之间就会成为媒体闹剧。 “我感觉现在我们有个很大的优势,”萨斯曼说,“我们知道他是谁,也知道他的来历,可是他不知道我们已经知道了。如果把这些事情公布,那就全完了。” “不知道,”温特沃思说,“总之,我们到底有多少优势?首先,他可能会假设我们已经知道了。他没有刻意隐瞒是他干的,他持续用同样的姓名缩写,并不是因为他有一套铸了AB字母的袖扣舍不得丢。在某种程度上,他是希望全世界都知道是他干的。” “等于是在说,‘来抓我吧,免得我杀更多人。’” “不,我不是说他想被抓住。他是尽一切可能避免被抓住,但有意无意间,他肯定很想让我们搞清楚我们抓不到的人是谁。” “如果我们公布这件事,他会怎么做?” “我知道上次他是怎么做的,”温特沃思说,“他杀了五个人,然后就消失了。算上他抓来顶替自己的那个被烧焦的倒霉鬼,就是六个人了。我们不见得会让他展开另一场大屠杀,但我敢打赌,如果我们一公布,他就会立刻消失。” “所以我们该怎么做?除了暗地里调动更多人马进行调查,把更多杀人事件纳入这个案子里,我们要怎么找到他?” “首先,我们要认真保护马修和埃莱娜。其次我们要出去找他。他一定有个地方住。马修,你刚刚说他参加戒酒聚会有多久了?” “至少一个月。” “所以他住在某个地方,知道会是哪里吗?” “就在这一带,”TJ说,“假设离这幢公寓很近、离聚会的地方很近,而且离埃莱娜的店很近。” “比如就在西五十几街,”萨斯曼说,“从第八大道到哈得孙河。换句话说,就是中城北区分局的辖区。那个局里我们认识谁?” 我听着他们提出好几个名字。其中一个名字是乔·德金,我告诉他们德金退休了。他们商量细节,讨论该如何执行。这个区域有很多旅社和出租公寓,他们觉得应该好好清查。 我说:“我不认为他会住在旅社里。” “是吗?” TJ说:“又是个睡在车上的家伙吗?”他们不知道他在讲什么,我也懒得多作解释。“他会找个公寓住。”我说。 “他如果能在这个城市找到一户公寓,那他就是个天才。” “他未必要找空屋,”我说,然后提醒他们,当初他在中央公园西路的邻居们都以为他是向一个休假一年去法国的古生物学家转租公寓的。“这样转租的成本很低,而且没有期限,”我说,“他只需要杀了那个古生物学家,把他的尸体丢到哈得孙河就行了。” “你觉得他会再如法炮制一次?” “这样比较便宜,”我说,“而且杀人对他来说也不勉强。” “的确,”萨斯曼说,“他好像越来越喜欢杀人了,不是吗?” 两个警察离去后,埃莱娜、TJ和我坐在那里,没什么话可说。没有人想吃东西。我打开电视,漫无目标地转台逛了几分钟,然后又关掉。我坐在那儿陷入了一种奇异的冥想中,试图计算据我们所知AB杀了几个人。我老是算着算着就糊涂了,然后从头开始算。 几个月前,棒球季刚开始的时候,有天下午我试图要想起我小时候有哪些大联盟球队,想得快发疯了,当时两个联盟各有八支球队,没有分区也没有季后赛,更别说有大型电子计分看板和指定打击。我没用纸笔记下,只是在脑子里回想,可是没有一般想象中那么容易。国家联盟的八支球队我都想起来了,但美国联盟我只想出了七支球队,剩下的那支球队好像怎么也想不起来。后来我就忘掉了这件事,两天后扬基队在主场迎战底特律,那就是我的答案,于是我又生出另一个问题。我怎么可能把底特律老虎队给忘了? 当时这个国家很不一样,大联盟球队最西边的城市是圣路斯,最南边的是华盛顿。当然,芝加哥有两支球队,不过波士顿和费城,还有,没错,圣路易斯,也都有两支球队。纽约有三支球队。 埃莱娜问我在想什么。“棒球。”我说。 “看看电视上有没有球赛转播,”她建议,“来吧,至少有点事情可以做。我去弄爆米花。” 扬基队正在巴尔的摩打客场比赛,对手金莺队的前身曾是圣路易斯棕人队。大都会队正在主场和来访的勇士队打三连战,我从小到大看着勇士队从波士顿搬到密尔沃基又搬到亚特兰大。但棒球规则还是四坏球保送、三好球出局,依然是三人出局就结束一局,每场比赛打九局。而如果现在的击球者比以前更强,那么,现在的投手球速也就比以前更快。我们三个人坐在沙发上吃爆米花,看着球场上的年轻人打着古老的比赛。 第三十一章 他坐在那家小餐馆里。位置靠窗,可以坐在这里吃早餐,同时看着斜对面的那幢大楼。斯卡德住在那里,斯卡德和他漂亮的太太埃莱娜,另外还有个年轻黑人似乎常跟他们在一起。自从他回到纽约,他就常看到斯卡德跟那个年轻人一道,有时候是走在街上,有时候是在这家小餐馆一起吃饭。 现在埃莱娜好像都不离开那幢大楼了。斯卡德进进出出,那个黑人也进进出出,可是他再也看不到斯卡德和那个黑人一起行动了。这一点很难确定,他并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盯着那幢大楼的出入口,不过他觉得至少这两个男人之一似乎会待在大楼里。斯卡德一定会等到那个黑人进去陪着她,自己才会离开。 这表示他们在守护她。让她留在家里,没有人能接近,而且如果他设法进了那幢大楼,那两个男人会在她身旁保护她。 那如果他离开呢? 这个念头很吸引他。他想考虑一下。他付了账,离开那个小餐馆,一路走去。 他可以就这么消失。他一向就是这么做的,早晚都会消失。他离开原来的生活,就像蛇蜕皮一般。他去到另一个地方,变成另外一大优势就是耐心。自从斯卡德逼他离开这个城市后,多年来这件未完成的事务都没有解决。这件事从未啃噬他,从未折磨他的心灵。那不过是该做的事项之一,等到时机成熟,早晚要解决的。 假设他把这件事情再度搁置,假设他再离开几年,等着斯卡德夫妇回复到正常生活,等着时光流逝。然而他们会一再不经意也不情愿地想到他,一次次深感困扰。他们知道他还在,知道他可能会回来。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份威胁就会降低,最后他们会完全放松下来。 然后他会回来。啊,等他重返这个城市时,口袋里面不会有这把刀了。他会出于某种原因,将刀子留在某个地方。但他会有另一把刀,说不定他会更喜欢新的那把。 等到时机成熟,他会有机会使用那把刀。 可是离开之前,他要做一些事情。免得藏书网他们太快就忘记他。 第三十二章 马克·萨斯曼打电话来时,上午已经过了一半。我看到皇后区发生的那桩高峰时间地铁刺杀案的新闻了吗?受害者是男性,十六岁,稍早曾跟两个十来岁的男孩在地铁月台上推挤。这桩杀人案被认为是起因于那件推挤纠纷,虽然没有人看到杀人的经过:其他乘客的身体挤着,使得那个男孩的身体一直保持直立,直到列车开到一站,下车的人多了,尸体才倒下。 “他们认为这个案子和帮派恩怨有关,”他说,“可是我联想到两天前在曼哈顿被杀害的那个女人。相距好几英里,不过是同一线列车,两次都是用刀刺,而且都没人看到发生的经过。因为发生在两个不同的行政区,有两组不同的法医,所以谁会立刻想到两者有关呢?你懂我的意思吧?” 他去找相关的人谈过,正等着他们比对记录后..向他回报。“我想听到的是,”他说,“两把不同的凶刀、两种不同的伤口,两者之间的一切完全不同。但你知道我觉得会是怎样。” 他说等他得到回报,会马上通知我。约一个小时后,电话铃响起,我还以为是他,结果不是。是米克·巴卢。 “你给我看过的那张素描,”他说,“我不是跟你说很眼熟吗?我拼命想这人是谁,结果昨天半夜我才想起来。” “你在葛洛根酒吧看过他?” “不是。我好几年见过他,而且只看了一眼。你记得那次你叫我去西七十四街那幢房子守着吗?当时你觉得住在里面的那个女孩可能有危险。” “克里斯廷·霍兰德。” “很有礼貌的年轻小姐。他来敲门,就是你素描上那个人。当然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我打开门叫他滚蛋,他就滚蛋了。我当时几乎没看清楚他长什么样子,不过我的记忆力很不错,对吧?是同一个人。” “哦,天哪,”我说,“我根本还没想到她。真搞不懂我是怎么回事。好吧,我得挂电话,要通知警方去保护她。假设她没事,假设他还没去拜访她。基督啊,要是他去找过她,要是他已经杀了她——” “没有人能碰她一根汗毛。” “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为什么,我这会儿不就隔着桌子坐在她对面吗?” “他昨天半夜就开车赶过去了,”我告诉埃莱娜,“可是担心太晚,就没去敲她的门。他把车停在街对面,好好盯着。到了今天早上,他觉得时间上不会太冒昧了,就按了她家门铃。他很惊讶她还记得他。” “有谁能忘得了米克?” “我也问了他这个问题。他说有些人但愿能忘记他。” “我相信。” “那幢房子装了防盗警铃,还有一套很好的锁,而且她有米克陪她。我不知道之前我怎么没想到要担心她,不过现在不必了。他杀了她父母,你知道。” “我知道。” “她还住在那里。只有一个人,住在那个大房子里。” “现在她有米克做伴了。” “他们在玩克里比奇牌戏,”我说,“四年前他过去保护她的时候,他们就玩过。” 我拿起电话打给艾拉·温特沃思,把大部分情况告诉他,不过我想我没提到他们正在玩克里比奇牌戏。“真不懂我们怎么会忘了她,”我说,“不过她现在没事了。这下他进不了她的屋子了,如果他真进去了,那上帝保佑他吧。不过呢,去监视她的房子可能也不坏。” “因为他可能会出现,”他说,“我跟我们队长谈过了,我们要重开莉雅·帕克曼的案子。我或许可以调两个便衣坐在车里,监视那个街区。” 我放下电话,铃声再响起时,是萨斯曼。化验室的证据还很初步,还不能确认,不过每一项证据都显示,皇后区那个十来岁的男孩和曼哈顿的那个女人都是以同样方式被杀害的——从后方插入一刀,从两根肋骨间刺入心脏。两件命案所使用的凶器极其相似,或许是同一件凶器。 “目前呢,”他说,“我打算就到此为止。我连往上呈报都不想了,更别说去跟谁提这事情。因为如果媒体知道了,那我们只好求老天保佑了,你愿意想象一下让高峰时间地铁的每个乘客都提防着背后吗?” “他们会希望有金属探测器。”我说。 “设在每个收票口。把你的铜板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盘子里,接下来才能刷你的捷运卡。是哦,没错。我们得赶紧抓住这个王八蛋,就这样。因为这事情你只能暂时瞒这么久。如果他再干一次,又干掉一个高峰时间的上下班乘客,有些媒体天才自己就能捉摸出来了。这会登上每份报纸的头版、成为每节电视新闻的头条报道,这会让街道上的人开始恐慌,还有街道下面也一样。” 那天晚上我坐在椅子上看书,埃莱娜忧心忡忡地走过来,问我是不是还好。显然我已经放下书、瞪着空中有五或十分钟了。我自己都没发现。 我>说:“我恨自己什么都不能做。我恨等着事情发生,而且期望事情发生时自己能有恰当的反应。我恨觉得自己无助没用又使不上力。” “而且觉得自己老了。” “没错,”我说,“我知道该做的我都做了,其他我无能为力。这些我都知道,我也会继续做下去。但我不喜欢那种感觉。” 次日早晨的感觉好了点儿。萨斯曼打电话来,我听得出他的口气不同了。“我们找到他了,”他说,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更正说,“应该说,是找到他现在住的地方。就在五十三街西端那边。有个女人认出了那张素描,说他就是那个好心的年轻人,来照顾他的乔叔叔,把他送去了布朗克斯的老兵医院。只不过老兵医院的人从没听过乔·波汉,我猜想再也不会有人能见到那个可怜的老乔了。” “我想我们在找的那个家伙不在家。” “没错,”他说,“不过他的笔记本电脑在。里面有密码保护,我们找了个人来,他破解的速度比高中小鬼弄开上锁的汽车还要快,其实我们不必破解,就知道那是我们要找的那个家伙的笔记本电脑,因为乔不是那种会上网的人。事实上,你根本看不出乔在那里住过,因为他的东西都不见了。剩下的东西似乎全都属于那台笔记本电脑的主人,还有一件很可疑的东西,是一把又大又重的刀子。我们在谈的这会儿,他们就已经在比对看那是不是地铁刺杀案的凶器了。我在街上派了十几个人监视,等着他回来用他的笔记本电脑,或他的刀子。” 第三十三章 有时他觉得世上似乎真有守护天使存在,而他就有一个。以比较理性的眼光来看,他觉得守护天使这个概念基本上是一种隐喻,一种方便的手法,将自己心灵和精神对于某些无形事物的感知能力拟人化。 多年前,他在纽约的最后期间,当斯卡德带着一帮警察守在他位于中央公园西路的公寓时,他就躲开了。他当时正在乘出租车回家的路上,刚要走进那个挤满了等着他出现的警察的门厅,但有什么警告了他,有个什么让他提前下了出租车,徒步走完剩下的路,小心翼翼地,提防着任何危险的迹象。 回想起来,他始终无法明确说出是什么让他产生警觉的。他还记得当时并没有远方传来的警笛声,而他搭乘的出租车驶近目的地时,那一带看起来并没有任何改变。但无论你选择哪个称呼,守护天使、更高的自我、高层次的第六感觉,都无可否认有什么东西在警告他,而他也沉着地遵循那个警告而行动。 当时有什么东西令他转身远离中央公园西路的那套公寓,去他平常停放的车库取车,直接开到布鲁克林。他没花多少时间就到了那儿,也没花多少时间就把该做的事情做完,让麦瑟罗街那幢房子陷入一片火海,然后彻底离开这个城市。 一切都因为他听得到那个心灵深处的提示,不让逻辑思考凌驾于那个倾诉的声音之上。 而现在他又再度体验到那种感觉,那种同样的警告。他感觉到颈后的紧綳感,感觉到手掌的微微刺痛。他第一次注意到那种感觉时,正在第九大道往南走,刚经过埃莱娜的店,而他的第一个想法是有人在观察他,有人正在监视他。 他停下来,看着一家餐厅橱窗里的莱单,左看看右看看,设法不动声色地观察四周。他没看到任何人,而且周围的情况也不符合他此刻的那种感觉。没有人在监视他。 有什么在等着他,这就是他此刻的感觉。他还记得四年前的那种感觉,记得他突然叫出租车停下,跟司机说剩下的路他走就行了。 他还记得当时在中央公园西路往前几个街区,等待着他的是什么。 这会儿他走到五十三街,右转,往西走。他就像在玩游戏的小孩一样,借着其他人不断告诉你“越来越接近了”或“越来越远了”而改变方向。他越来越接近了,而且他感觉到接近了,前方有敌意存在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终于他走得足够近,能看见他们了。就在他居住的那个街区。没有穿蓝色制服的人,但不必再看第二眼,他就知道那些人是警察。有辆汽车前面的盖子掀开,盯着里面引擎的那两个男人也可能穿着蓝色制服。另外有个推着婴儿车的女人,对街道上的动静比对推车里的婴孩——是个假娃娃,他很确定——还要关心。两名男子在乔·波汉那幢大楼隔壁的台阶上,喝着纸袋里的铝罐装饮料。警察,每一个都是。 回去拿笔记本电脑的代价太高了。就算他可以设法闯过那群警察,现在回去也根本没用了。他们早就拿到了电脑,还有他所有的东西。 那个笔记本电脑里有什么?密码可以保护一阵子,但如果你制造出更好的捕鼠器,就肯定会有人制造出更好的老鼠,这个原则不但适用于他的捕鼠器,也适用于其他人的。他们会花一个小时、一天或一星期破解他的密码,然后他们会发现什么? 有关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的档案在里面吗?他觉得一定在。 没问题。阿普尔怀特,那个可怜虫,他早就上天堂了,如果档案被发现能恢复他的名誉,哦,他当初提供消息给里士满的报社就已经是在做同样的事情了。这是个得失所系的世界,不是吗?任何阿普尔怀特名誉的获得,都必须以整个弗吉尼亚州刑事司法系统的名誉损失作为代价。 那个笔记本电脑就让他们拿走吧。他随时都可以再弄一个。同时,也永远都会有金考连锁影印店。 他还损失了什么?几件衣服,几篇文章。一把刮胡刀,一把牙刷,一把梳子。 还有,当然,那把美丽的刀。那把莱因霍德·梅瑟的鲍伊刀,刀片是大马士革钢,制作如此精巧,平衡感如此完美。 他一手滑入口袋,里面放着达迪·詹金斯所制的折叠刀,摸起来光滑而冰凉。他忍不住拿出来,轻挥一下打开,现在动作已经非常熟练。他用大拇指测试刀刃,感觉它的锐利。然后他有点不情愿地操作扳钩,把刀子收起,放回口袋。 去那幢房子吗? 他之前想到过位于西七十四街的那幢房子。将那幢房子拿来当作下一个临时住处,他觉得似乎是某种因果循环,而且对他这只寄居蟹来说,那里也是个比乔·波汉寒碜的出租公寓更大、更舒适的壳。毕竟,那本来就该是他的房子,早在他还以为一幢房子是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时候。 为什么他竟然还曾幻想——现在似乎很可笑——要娶克里斯廷·霍兰德,帮助她抚平失去父母的悲伤。克里斯廷很漂亮,可以拿来当一阵子有趣的伴侣。他可能会说服她,比如为了心理治疗所需而在客厅里做爱,就在他杀掉她母亲和父亲的同一地点。 然后,当然,当趣味逐渐消退,那个悲痛难抑的小可怜会自杀——要安排太容易了——而房子将会是他的,免费且完全属于他。 要不是因为马修·斯卡德。 他摇摇头,驱走那股思绪。往事,他提醒自己,之所以称为“往事”是有原因的——俱往矣,已经结束而且完毕了。有人把往事称为另一个国家,若是如此,那么这个国家不宜定居,或甚至不宜待太久。他关心的是眼前的此时此地。 而这个“此时此地”包括那幢霍兰德的房子吗? 她还住在里面。这他知道,不只是因为他在电话簿上查过。他也见过她,离开房子走到街角叫出租车,模样一如他记忆中那般。她现在多大了?二十五,二十六?肯定是二十来岁,而且还很可爱。 以前他曾有进入她房子的钥匙,而且知道防盗警铃的密码。锁和密码早都换过了。但应该还是有办法进入那幢房子。 如果他就直接去按门铃呢? 她会来应门。夜里她可能会有所警戒,但在下午三四点时,哦,她会开门看看谁来了。 如果她认出他来呢? 克里斯廷,他会说,见到你真好!在她还来不及反应之前,在她想到自己见到此人没理由高兴之前,哦,他已经进去了,不.99lib.是吗?接下来她想什么或感觉什么或试图做什么,就不再重要了。 等他收拾了她,这房子他爱住多久就可以住多久。寄居蟹将会有个绝佳的新壳。 就在他转过街角来到她街区的那一刻,他感觉有异,心里第一个冲动就是转身溜掉,但这回抓住他的感觉有点不太一样,他决定凑近一点看。他很小心,谨慎地观察并设法不要让自己被看到,但他没有逃跑或退缩,还不到时候。 在哥伦布大道转角一家韩国人开的超市里,他买了三条白面包和两卷卫生纸。他们给他的购物袋装得鼓鼓的,但却轻得很。他出了店门才想到,又回去买了一把花,用绿色的bbr>99lib?纸包起来。他一手把那袋杂货捧在胸前,另一只手抓着那把花,扮出一副寻常且无辜的模样,同时挡住自己的脸,免得任何朝他这个方向望的人看到。 他朝她家的方向走去,刻意让移动的脚步显得不胜重荷。他得以扫视每一辆路边停的车,检查每一幢建筑前的台阶和门口。他没看到任何人有一丁点儿可疑,没有人可能会是盯梢的警察。 为什么他的守护天使会警告他? 他认为,那是预知。人的心灵会有这类反应,碰到熟悉的状况时会召唤某种感觉的回忆。而当警报结果是虚惊一场,结果不也还是同样有用吗?因为现在他可以去按她的门铃,她可能从窥视孔看到的他,都会被他手上的袋子和花挡住。这一点在他原来的计划里是个漏洞,她的前门上可能有窥视孔,让她在开门前就先认出他来。但现在她得先开门才知道自己的访客是谁,而哪个女人会不肯替捧着一把花上门的男人开门呢? 太完美了。 他走过了她住的那幢房子,来到另一头的街角,这会儿他转身再度往前走。他只差两幢建筑了,正打算从人行道走向她的前门,此时有什么让他停在原地。他花了几秒钟在头脑中演练一遍,按门铃,杂货袋和花就这么拿着,等着门打开,然后他会用力顶开门,硬挤进去,扔下所有东西,立刻朝她打去,用尽全身最大力气击向她的胸部或腹部,让她无法反应或喊叫,直到有机会把门在身后关上。 于是他站在那里,看着这一切清晰如实际发生一般,此时一辆车开过来,平稳地驶入对街消防栓前面正对着克里斯廷房子的一个停车位。 两个男人,他立刻知道他们是警察。 司机熄了引擎。他的乘客下了车,走到街中央,一只手举在眼睛上头挡阳光,好看清门牌号码。没错,他转身回到车上,摇下车窗好清楚盯着克里斯廷·霍兰德的房子。 想想他还以为那个清晰的警告只是个残余的回音,还打算置之不理!不管来源是什么,那个警告不但告诉他警察的实际存在——他们到这时才出现——更告诉他有确实的危险。他迈着原先那种刻意装出来的蹒跚步子,脸被花束遮住,手上的沉重负担确保他看来无辜,他一路走到转角,警察看不见了。他又走了一个街区,把两手的东西都扔进了一个垃圾桶,然后加快了步伐。 如果警方去监视霍兰德的房子,就表示他们知道他是谁了。 或至少,他们怀疑有这个可能。怀疑几年前他没死于布鲁克林那场火灾,怀疑地下室的那具尸体是别人,怀疑当初他杀了那些人又脱身,后来再度行凶。 这个想法让他感到兴奋。他知道这点很矛盾,他喜欢匿名,但同时又渴望被认出来。一切藏书网似乎都很清楚,他是个天才,虽然不是诺贝尔奖委员会所考虑的那些领域。然而,他也有想要被肯定成就的人性欲望——还有一种关键的敏感度,能让他警觉到这种肯定所带来的危险性。 他再度自问,或许是该消失的时候了。他有身上穿的这套衣服,皮夹里有钱,外加一张自动提款卡,可以让他提领这个国家另一头某家银行账户里的几千美元。他不记得当初用来开户的名字,也不记得那家银行在哪里,叫什么,可是有什么关系?他有这张卡,又知道密码,这就够了。 此外他还有什么?锐利的心灵,坚强的意志,以及直觉的苏醒。 还有,当然,他口袋里的那把刀子。 这些足以带他到任何想去的地方。那么,他该离开吗? 第三十四章 那个电话是五点刚过几分钟打来的。我让应答机接了,听完了我们自己请对方留话的短讯后,一段长长的沉默,让我以为来电者可能已经挂电话了。 然后他说:“喂,马修·S。我是阿比。” 埃莱娜和我都在客厅里,她脸上是一种认识这个声音的表情。当然,他去她店里买那把青铜拆信刀时,她的确听过他的声音。 我拿起电话说:“喂。”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跟他说话。 “我一直想联络我的辅导人,”他说,“希望能从他的坚强、希望,和他的经验中得到帮助。可是他没接电话,所以我想我就改打给你。” “真的?” “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不要喝酒,去参加聚会,这可能可以帮助我严守不喝酒的原则。” “你想做什么?” “怎么了,我只想谈谈而已。你或许想让我一直在线上,好追踪这个电话。” 我们没有安装追踪电话的设备。现在这个时代要追踪电话并不难,但这个案子似乎没有必要。我们已经知道他打给比尔好几次电话,也清査过比尔的电话记录,已经知道阿比的电话都是来自无法追踪的移动电话。如果他打给我,也会用同一部手机,所以为什么费事装设备去追踪? “我替你省点麻烦吧,”他说,“我这会儿在宾州车站打公用电话,大约七分钟后我就上火车。我决定该是我消失的时候了。” “我希望你留下。” “哦?你祈祷时要小心啊,朋友。” “因为我的祈祷可能成真吗?” “一般是这么说的,或者你想告诉我,说你可以帮我,只要我去自首,你就会让警方帮我?” “不,”我说,“我不想告诉你这些。” “哦?” “我不想帮你,我希望你被杀掉。” “这个可就新鲜了,”他说,“我非离开这个舞台不可了,你 4e0d." >不觉得吗?跟你说话真好,不过我得去赶火车了。另外还有一件事,你能不能打个电话给我的辅导人呢?是比尔,他们叫他‘沉默者威廉’的那个老家伙。他现在比平常更沉默了,如果你去帮我确认一下,我会觉得好过些。”藏书网 他收线了。我放下电话,看着埃莱娜。 她说:“我真想?扔了这个应答机,重新买一个。或至少用喷雾消毒剂把它彻底喷一下。” “我懂你的意思。” “也许我该把整套公寓都喷一喷,在那个声音有机会在这些墙壁间回荡之后,整个地方都该消毒。” “全纽约市都该消毒。” “整个地球都该消毒。你要打给谁?” “比尔。”我说。电话响了又响。我挂掉重拨,还是一样没人接。 “哦,耶稣啊。”我说。 警方在比尔的公寓发现了他,胸部被刺好几刀致死。他的双手和前臂都有防御性的伤痕,表示他曾抵抗凶..手。 萨斯曼清查了电话记录,结果我们接到的那个电话的确是宾州车站的公用电话打来的。我不知道这表示什么。 “我们在五十三街发现的东西之一,”他说,“就是一个手机充电器。要我猜的话,他的电池用光了。所以他要打电话给你,就得花两毛五找公用电话。” “他是从宾州车站打来的,”我说,“他也说他是从宾州车站打来的。” “所以呢?” “所以他要确定我知道这一点。不但告诉了我,还知道电话记录可以确认他的说法。” “他希望我们以为他离开纽约了。” “或许,他真的离开纽约了,但希望我们以为不是如此。” “所以告诉我们他要走。” “对。” 埃莱娜引述了一首歌的歌词:“你明知道我这辈子都是骗子,当我说我爱你的时候,你怎能相信?” “现在都没有这种歌了,”萨斯曼说,“那我们总结一下,好吧?我们现在能确定的,就是他要么离开了纽约,要么没离开。是这样吧?” 结果我去了圣保罗教堂的戒酒聚会。我哪里都不想去,但得有人去告诉他们比尔的事,而我觉得实在应该由我来讲。我到的有点晚,演讲已经结束,但一般互动讨论还在进行,我必须去扮演报噩耗的角色。 除了我们失去了一个长期会员这个事实之外,我必须让每个人知道他们可能有危险,但有多么危险却完全无法猜测。阿比——我在聚会里这么称呼他,因为大家所认识的他就是这个名字——忽然间从一个冷静理性的人变成杀人狂。就像我不确定他是真离开了纽约还是假装离开一样,我也无法判断他杀了他的辅导人这件事,是他针对纽约戒酒协会的一场战争的开场序曲,或只是向我传递一个私人信息。我觉得自己好像该死的政府似的,把警戒层次从黄色警戒提升到橙色..警戒。现在起不止要“小心”,我说着,而是要开始“更加小心”。如果到了必须“特别小心”的时候,放心,我们会通知你们的。 会后我没有去火焰餐厅。埃莱娜没有独自在家,TJ陪着她,但我还是急着想回家。 走了两个街区,我一直感觉到有人在监视我。我四周看看,却没看到什么异常。 第三十五章 那个混蛋在提防。 你可以从他的步伐看出来,从他不断东张西望看出来。也许他可以感觉到有人在监视他、跟踪他。也许那只显示了他焦虑的程度: 而且他也带了枪。你看不到枪,但你完全知道枪在哪里——插在他右后方的腰带上。他的运动衫套在他的宽松长裤上,下摆很长,足以盖住枪,可是当你观察他,就能准确无误地确定枪的位置,因为他的右手老是护着那里,准备时机一到就拔出枪来。 他会很迅速吗?这个人已经六十多岁了,不可能有十来岁小伙子的灵敏反应。他很紧张不安,他心中无疑想着要迅速拔枪,但假设你猛然攻击他,..假设你手上拿着刀奋力从后面扑过去。他要花多久才能听到接近的脚步声?他会多快转身,多敏捷地用左手把衣服下摆拉到一旁,拔出枪来? 街上还有其他人,不过你可以忘掉他们。等他们弄清眼前发生了什么事,一切已经结束,当他倒在人行道上流血时,你已经绕过街角了。 你可以办得到。要不要试试看? 不,时机未到。 或许他之前该买张车票。比如一张纽约往华盛顿的城际列车车票。用他们认得的名字订,阿登·布里尔、亚当·布莱特或阿尼·伯丁森。 可是他们会去查售票记录吗?如果查到了,会认为这个购票行为很重要吗? 或许是浪费时间,也是浪费钱。 说到这个,他倒是有钱可以浪费。他的皮夹里面有笔新入袋的现金,承蒙已故的“沉默者威廉”赞助,他毕竟没有那么沉默。老比尔交出了他的提款卡及密码,因为他明白若要挽救自己的生命,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当然,这样其实也不能挽救他的生命,他也不会妄想,但有人把你压在地板上,不断拿刀往你身上戳的时候,的确很难清晰思考。 问出密码之后,他刺入了最后一刀。然后他把刀抽出来,之后没多久他就从比尔的账户里面提了五百元出来。加上比尔放在袜子抽屉里的现金,大大改善了他的财务状况。钱不是问题。 但他需要一个地方待。他想睡觉,而且也该洗个澡了。 而且他得找个方法靠近斯卡德夫妇。 一抹微笑浮上他的双唇,就是他曾在弗吉尼亚州对着车上后视镜练习过的那个谨慎的浅笑。两只鸟,他心想。而他知道要在哪里找一颗石头了。 那个男人的名字是汤姆·塞尔温,身高有六英尺,体重肯定超过二百五十磅。虽然胖,但他看起来步伐灵活,肯定是个好舞者,虽然这里没有机会见证。在这个灯光黯淡的五十八街酒吧里,虽然点唱机里有很多爵士乐曲和流行歌,但却并没有舞池。 “奥尔登,”汤姆·塞尔温说,“奥尔登。就像迈尔斯·斯坦希的那个好友吗?” 这个说法不错。“事实上,”他说,“如果我不提家母是‘美国革命女会’的会员,她一定不会原谅我——” “我完全可以想象。” “哦,她找了一个系谱学者查出了从约翰·奥尔登和普丽希拉·穆兰的直系后裔——”他怎么能想起这些名字的?“一直传到她身上,然后到我。她本来想给我取名为约翰·奥尔登·比尔斯,可是家父的名字就是约翰,而且他觉得家里有一个约翰就够了。” “我会忘记所有关于约翰和厕所的文字游戏。” “因为你是绅士,那么我也不会谈任何偷窥者和多疑者的联想。” “很公平。” “于是家母就去掉约翰,给我取名为奥尔登。” “奥尔登·比尔斯。” 他弯下头,表情有些夸张。“正是我。”他说。“我之前注意过你,你知道。” “真的?” “你以前也来过格里斯尔达酒吧。我看你走进来过两三次,点了杯单一麦芽苏格兰威士忌,或许就是你今天晚上喝的这个牌子——” “或许不是。我不是那么忠诚的人。我一直在寻找更好的,你知道。” “啊,那当然。” “我在寻找的过程中,乐意尝试不同的滋味,可能有人会这么说吧。” “谁有机会说呢?你走进来,点一杯酒,慢慢喝完,然后离开,没跟任何人说过话。” “我从没想到有人会注意我。” “啊,行了。像你这么有吸引力的男人?你当然感觉得到别人在看你,包括我在内。不过你好像从来不是来找伴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家里有个人。” “我明白了。” “不过我今天不想回家。” “那你想去哪里呢,奥尔登?” “现在呢,”他说,“我想留在这里。就在这个舒适的气氛里,和一个风度翩翩又有吸引力的绅士谈话。” “你真好心。” “这是事实。唯一的问题是——” “啊,我希望没有问题。” “就是快到打烊时间了。” 塞尔温看看他的表,是昂贵的图诺表,表身很薄,面盘很大。“的确是,”他同意道,“这里打烊之后,你想去哪里?”然后,见他犹豫着,“你的曾曾曾曾曾曾祖母说过什么来着?‘你何不为自己说话呢,奥尔登?’” 他原先低着头。此时他抬起眼睛,毫无保留地直视着汤姆·塞尔温。“我想去你家。”他说。 大厅的服务员柜台位于左边。他早就知道了,所以走进大楼时,他故意走在塞尔温的右边,让那个大块头挡住服务员的视线。他们两个人互相问好。——“晚安,塞尔温先生。”“美好的夜晚,乔治。我看到萨米今天晚上又打中了。” 在电梯里,塞尔温按了9,门关上时叹了口气。“萨米·索萨,”他解释道,“他和乔治在多米尼加共和国是同乡,虽然那地方可能没大到可以称之为乡。比乡更小是什么?” “小村子吗?” “或许吧。《科利奥兰纳斯》可能更恰当。你看棒球吗?” “不看。” “我也不看,不过我会设法搞清萨米·索萨的表现,这样跟乔治才有话讲。他是小熊队的,我指的是索沙,不是乔治。小熊队在芝加哥,他们的主场球场以前没有灯,现在有了。到了。” 那户公寓有个天花板很高的房间,大约三十平方英尺,还有一个凹入的小厨房。除了那张大号的双人床,上面枕头堆得高高的之外,其余陈设都很古典。墙上有一幅很大的抽象油画,镶着简单的黑框,另一面墙上有许多版画和素描。他判定,这是个很舒适的房间,比起乔·波汉的公寓真是改善太多了,真可惜他不会在这里待太久。 “我有苏格兰威士忌。”塞尔温说。 “或许晚点再喝吧。” “哦。有人不想等了呢。” “有人连话都不想讲了。”他说,开始脱衣服。他的主人抬起一边的眉毛,然后解开自己衬衫的纽扣,脱掉,又脱下了长裤。他的衣服遮掩了一些肥肉;一旦裸体,他全身的重量便无所遁形了。 “我一向很不好意思脱衣服,”汤姆·塞尔温说,“你可以想象我有多讨厌体育课。这几年我才明白,有些人并不在乎像画家鲁本斯笔下那样丰腴的体型。显然你也是其中之一,不是吗?我的意思是,难怪你不想浪费时间喝酒或聊一聊。你都准备好了,不是吗?更别说你那话儿天生那么大。谈到准备,那边的抽屉里有橡胶玩意儿。左边有六号的。不过来吧,我来帮你戴上,我有这个荣幸吗?” 塞尔温帮他戴上安全套之前,先提供了一段巧妙的口交。然后跪在床边,前臂压在床垫上,巨大的臀部一览无遗。这幅景象毫无吸引力,塞尔温身上毫无成为性对象的魅力,然而他发现自己热切地想占有这个男人。 不过,首先他把那把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来,悄悄拿在手上。然后他按照计划,让塞尔温达到高潮,但自己忍住了。塞尔温的呼吸恢复正常,然后他正要爬起来,但一只手按在他肩上,让他保持原来的姿势。 “天哪,”他说,“你还是很硬。你还没射,对吧?那就来吧,没问题。我希望你也能舒服。” “没办法。” “是生理上的问题吗?要吃颗药还是什么?如果有什么我能做的——” “我不想让自已射,”他说,“我要留着给住在十四楼的一个女人。” 有一段暂停,很有趣的暂停,最后塞尔温开口要说话,但永远没有机会了。他双手移动,刀子也跟着动,血从割开的喉咙大量涌出。塞尔温的身体弓起卷缩,拼命扭动,血溅得到处都是。 幸好,浴室的设备非常好,冲澡真是舒服极了。之后还有沙发,没被血喷溅到,即使不如那张大号双人床那么舒服,但也够令人满意了。 他很轻易就入睡了,睡得很沉,而且当然没有人打扰。 闹钟六点吵醒了他。他睡了四个小时,想再多睡一两个小时。不过清晨是最好的时机。 假设他在这里多待二十四小时呢?好像不太可能有谁来找塞尔温,但另一方面,他的尸体会让这个地方越来越不舒服。这里的空调设备没问题,但空气中仍充满了浓重的肉体腐烂和血的腥甜气味,再过二十四小时—— 不,根本不必考虑。而且他必须待着,因为他一旦离开,就再也进不来了。之前他得有塞尔温相伴才能进入凡登大廈,但塞尔温几个小时前就不再是那个快活的同伴了。 该走了。 他根本不打算清理,以除掉他来过的痕迹。现在警方一定..已经从乔·波汉位于五十三街的公寓采到他全套的指纹了。他向来避免不必要地碰触任何表面,但他的指纹布满了那台笔记本电脑和放电脑的桌子,而这真造成了什么差别吗?警方有了他的指纹,而且现在他们也可以从他冲澡后用过的毛巾取得他的DNA,这表示如果他们抓到他,就可以确认是他干的了。 他们总归是会确认的。有太多人见过他,可以从一排人中将他指认出来。如果警方逮到他,如果他们在威斯康星州或怀俄明州逮到他酒醉驾车,只需一个寻常的指纹检査,就能终止他的杀人生涯,甚至终止他的生命。 但他绝对不会喝醉,开车前也从来不会喝酒。 所以不会是这样被抓住。可能会是其他方式,早晚的事情,不过都在遥远的未来——或是不久的未来,但无论如何不会是现在。而总之,现在,就是此刻,只有现在才算数。而当这一切都过去,说真的,你会遇上什么? 你会随遇而安。 这幢建筑的两旁各有一个楼梯间,但乘电梯似乎比较简单。电梯来到九楼时是空的,他唯一担心的就是电梯门在十四楼打开时,可能有哪个认识他的人——斯卡德、埃莱娜、那个年轻黑人、几个警察——正在门外等电梯。但现在很早,还不到七点,也大大降低了撞见谁的可能性。 而且他没有太多时间可以担心,因为他还没有机会把这件事情想得太仔细,电梯就到达目的地了。他前一晚和塞尔温上楼时,曾注意到电梯里装了监控摄像机,而且是由大厅里的服务员监看着——如果那个家伙肯费事去看的话。这会儿他站的姿势尽量不让摄像机拍到太多,而且确定让身体挡住他拿在身侧的刀子。 但当然十四楼没有人在等电梯,整个走廊也的确都是空的。他走到14G的门前,看一眼名牌,确定那?99lib.的确是斯卡德的公寓。 如果他有钥匙—— 但是,可惜呀,他没有。而任何他想得到的进门办法,都可能会驱使公寓里的男主人带着一把枪来到门口,或让门照样锁着,去打九一一。 那么,就按照原来计划吧。 他走过长长的走廊,来到后方的楼梯。离楼梯间那扇门几码之处,有另一扇门,里头是个小房间,有个通往垃圾箱的滑槽和两个资源回收箱。还有个供搬运工清理垃圾箱的服务电梯。 楼梯间可能会有监控摄像机,不过好像不太可能每层楼都有一个。垃圾间没有摄像机,不过可能会有住户提着垃圾进来,届时他如何解释自己为什么在这里? 他突然想象着一整排住户,一个个老太太提着装满垃圾的购物袋,而他别无选择,只能一个接一个刺死他们,肢解后把尸体一块块扔进垃圾箱的滑槽,拼命赶在下一个人出现之前把手头这个清理完毕。 他决定改去楼梯间。里面看不见任何摄像机,而如果他看不见摄像机,那摄像机又怎么看得见他? 他把门撑开一两英寸,足以让他看清楚14G的门口,但不会暴露他的行踪。 现在他只需要耐心等待了。而耐心正是他一向都有的。 第三十六章 我睡得很不踏实,一直在做一个喝酒的梦。醒来时完全不记得细节了,但第一个担心的就是那无论如何不仅仅是个梦,而是我真的喝了酒。 埃莱娜还在睡,我安静地下了床,免得吵醒她。我们两边的床头桌上各放了一把手枪——我这边是九〇手枪,她那边是点三八的。淋浴时,我试图想象出某种“一起祷告的家庭不会散”的画面,却徒劳无功。回到卧室时,床是空的,她的床头柜也一样。 我穿好衣服到厨房。她不在里面,但已经煮了..咖啡,那把点三八手枪这会儿放在咖啡壶旁边的整理台上。我四处走一圈找她,听到淋浴的声音就回到厨房。我给自己倒了咖啡,又烤了个松饼,等到我喝第二杯时,她也来到厨房。她穿了一件有系带的丝睡袍,是前两年圣诞节我送给她的。那是我买得比较成功的礼物之一。她还没化妆,素净的脸看起来像个小女孩。 她问我要不要吃蛋,我想了一下说不要。她打开电视看本地新闻,没有任何一则新闻吸引我的注意力。我们两个有兴趣的主题其实只有一个。 我说:“他可能已经离开纽约了。” “不,他就在城里。” “如果他还在纽约,那也不会太久了。警方已经有他的指纹了。” “那可真是帮了大忙。‘注意——请大家留意有以下指纹的男子……’” “重点是警方已经逼近他。如果他昨天没搭上火车,他今天就别想搭得上了。他们会在宾州车站找他。还有大中央车站,还有长途巴士总站和机场。” “他可能有车,”她说,“也可能杀掉某个人,开走他的车。” “有可能。” “他还在城里。我能感觉到。” 要不是我这些年来也学到了要相信自己的第六感,可能早就抛开这些关于直觉的说法了。而且这次我格外难以跟她争辩,因为我其实同意她的.看法。我不像她那么肯定,但我也不认为那个家伙离开纽约了。 而且昨天晚上参加过戒酒聚会之后,回家路上我不是感觉到他在监视我吗? 或许有,也或许没有。或许焦虑便足以解释我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天知道我的确很焦虑,弄得我疑神疑鬼。 我说:“我想你可能是对的。但是不管对或错,我们的行动都得当成他就在纽约。” “意思就是我得待在家里。” “恐怕是得这样了。” “我不打算跟你争。我经历了这辈子最可怕的幽闭症,可是我也怕死。现..在要我离开这幢公寓只怕是很困难。” “很好。” “我希望这不会造成永久性的空旷恐惧症。我有一次听说有个男人,是编科幻杂志的,他不肯离开他住的公寓大楼。” “是怕外星人吗?” “天知道他是在怕什么。天知道这事情到底是真是假,这故事是一个客人 544a." >告诉我的,他曾替这个家伙写小说,我想还一起打过扑克牌。这些都无所谓。重点是那人一开始是不肯离开格林尼治村,老是找借口不去十四街以北或坚尼街以南。接下来他就不肯离开那个街区,然后他就不肯离开那幢大楼。”. “然后更加恶化吗?” “恶化得很厉害。他不肯离开那户公寓,然后是不肯离开他的卧室,最后他根本不下床了。除了去浴室之外。我想他总会下床去浴室吧。” “希望如此。” “他编的杂志里,人们可以在月亮和木星上漫步,可是他居然不肯离开他的床。最后穿白衣服的人来把他给带走,我想他再也没机会回来了。” “我想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你身上的。” “或许吧。但我敢打赌有很多人都是这样,从来不出门。你不必住在纽约,也可以让各式各样的东西送货到家。” “说到这个,”我说,“你知道他们想叫我们订阅送到家的《纽约时报》吗?” “广告词是‘现在不必多花钱,就可以在最短时间内看到’。” “我从来没搞懂诉求是什么,”我说,“可是如果我们得继续这样关在家里,也许我就该去订报了。” “你要去哪里?哦,去买报纸吗?你要不要帮我买……” 我等着,可是她那个句子始终没说完。“帮你买什么?” “算了,”她说,“似乎有什么是我想要的,可是我想不起来是什么。” 我吻了她一下。她抱我的时间比平时长一点,然后放手。 第三十七章 他全身绷紧,全神贯注,他听到了那个锁转动。有好几户公寓比14G更接近,但他知道刚才听到的没错,他想都没想就手腕轻轻一挥,打开了那把折叠刀。发出的声门轰然被冲开了。 第三十八章 我有可能听到过什么吗? 我不认为有可能。有两声枪响,其中一声或两声响起时,我正在往大厅的下降电梯中。但我似乎不可能听到,或即使听到也不会太留意。 我正要出门买报纸。电梯到了大厅,走几步路到街角的报摊,再走几步路回来。我连枪都懒得带在身上。我想过要带,可是想到时我已经站在门口了,而枪放在卧室床头的桌上,回去拿好像很蠢,不是吗? 或许我们有心电感应,她和我,我心中有个什么可以感觉到她遭受了攻击。我不知道这些事情是怎么运转的,或是否在运转。但当电梯来到大厅时,我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了。 我得回去,我心想。 先去买报纸,我告诉自己,免得你像个白痴似的冲回公寓,结果发现她正跷着脚在看电视。 不,去他的报纸吧。 我走回电梯。里头还有其他人,而且电梯慢吞吞的,途中在三楼或四楼又停了一次。越靠近我就越觉得那种迫切感在加剧,等到我在十四楼出电梯时,就完全确定他已经在里面了。我不知道她是否还活着,很怕他有足够的时间杀她,但我知道他在里面,我没有时间可浪费了。 我出电梯时,钥匙已经拿在手上,然后我冲过走廊,将钥匙插入锁中,猛地推开门。 有张椅子被翻倒了,地板上四处散落着脱下来的衣服,她躺在地板上,他在她身上,藏书网我看到时他正从她身上起身,站了起来,她还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有一道血从她肩膀流到乳房上,我无法判断她是死是活,也没法花我的优势,不过我看不出该怎么加以利用。刀子和枪不同,没有人需要两只手才能用得好。 他说着其他什么,可是我没留心听。我不确定如果我专心的话能不能听进去。我站在那儿盯着他,他朝我迈了一步,我想不出有什么正确的办法可以应付,但我不在乎了。我冲向他,扑过去,我感觉那把刀插入我腹中,我把他扑倒在地,压在他身上,他转动刀子,那种痛又尖厉地持续下去,像一声尖叫。 我一只手握住他喉咙使劲往下压,他收紧下巴,我抽出手来,双手猛捶他的脸。他不能还手,他一只手废掉了,另一只顶在我们两人的身体之间,如果要抽出手他就得放开刀子,但他不愿意,因为他可以扭动刀子翻搅我的肚肠,让痛苦传遍我全身,像一把电动地钻在拆人行道似的。 我想抽开身子,我想喊出来,我想放弃,让幕布落下,但我不能,我不能,因为我得完成这件事,我必须永远结束这一切,而唯一的方法就是杀了他,而杀他的唯一方法就是打他打他打他直到把他打死为止。 我的双手都是血,他的嘴巴和鼻子也都是血,我又继续打得他门牙脱落,接着我用拳头不断捶他的头,让他的脑袋猛撞地板,然后我两手大拇指抠进他的双眼硬挖,又抓起他的头猛撞地板,他的血溅在地毯上而我的血也流出来。血液涨满我的双眼,模糊我的视线,我感觉什么都看不见,只看到红色的血潮涌上来,将我淹没。 然后我失去了意识,因为我唯一注意到的就是血色幕布升起,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依稀看着血幕的边缘。然后忽然有个声音,像一个脆雷乍响,一开始我心想,啊,那是枪响;接着我心想,啊,那是宇宙爆裂;然后我又想,不,那是结束,一切的结束,然后血潮淹没我,一切都变成红色红色红色然后红色暗去然后一切都变黑了。 第三十九章 我在漂浮。我在空荡荡的天上,或在虚无的海上。我在漂浮。 有声音,但我无法辨识在说什么。其中有些声音很熟悉,有些则不,但我无法认出其中任何一个。我听到这个字时就已经忘了前一个字,听到下99lib?一个字时又忘了这一个。 漂浮…… 我在一个房间里,很大的房间。可能大得没有止境。这个房间可能没有墙。只有人,四处散布在这个广大的空间中。而不知怎么的,我在这些人的上方,往下看着他们,但我唯一能看清的就是我正在注视的那个人,我的视线好像无法随自己意愿控制方向。就这样漂过来漂过去,集中在这个身上人一会儿,然后又移到别处去。就好像我在看一部电影,而另一个人在控制放映机。 而且感觉上没有时间,放映机移动得不快也不慢,一切似乎存在于时间之外。我们有全世界所有的时间,却又一点时间也没有。 这个房间的某一部分很熟悉。那是吉米·阿姆斯特朗的酒吧,在第九大道旧址的那个。比利·基根站在吧台后面,为曼尼·卡雷什倒啤酒。吉米则坐在一张桌子旁,不像他晚年发福得那么胖大,而是我初见时那个瘦小精悍的吉米,他桌上放着一盘蒸鱼和豆芽。我想跟他说些话,但他却漂出了我的视野,然后我看到一个家伙穿着一套很帅的西装,正在桌上旋转一枚银币,然后等银币开始摇晃着要倒下,他就猛地把它抓起来。那是“陀螺”杰布隆,他知道他即将被谋杀,事先雇用我去抓杀他的凶手。 “陀螺”抬头看,我也看着他,那个女侍站在旁边端了一盘饮料,那是宝拉·威特劳,她从高窗上跳楼了。我几乎不认识她,她就死掉了,而她的姐姐不相信她是自杀的,所以雇用了我,结果她姐姐猜得没错。宝拉拿着一杯饮料转向我,然后她变了,现在她是个名叫波尔蒂亚·卡尔的应召女郎,她旁边是个名叫杰里·布罗德菲尔德的腐败警察,他脸上咧嘴露出那个自大的笑容,然后我看到笑容褪去,转为忧伤和悔恨。现在影像来去很快。一张张脸几乎还等不及我认清就消失,换了下一张脸。斯基普·德沃和博比·鲁思兰德,博比背叛了斯基普,于是斯基普把他出卖给摩里西兄弟,他们后来给他头上戴了黑头罩,双手用.电线绑在背后,从脑后喂他吃了颗子弹。现在他们两人又成为朋友了,彼此勾肩搭背着好像在摆姿势拍照。然后他们消失了,接下来是汤米·蒂亚里和卡罗琳·奇塔姆,还有汤米的太太玛格丽特,我虽没见过她,但马上认了出来。汤米杀了玛格丽特却脱了罪,然后卡罗琳自杀,我栽赃给汤米,最后他被关进大牢,在里面被谋杀了。 这么多人,他们全死了…… 米格利托·克鲁兹和安吉拉·赫雷拉。马丁·范德普尔和他儿子里奇,还有温迪·汉尼福德。亨利·普拉格。约翰·伦德格伦。格伦·霍尔茨曼和丽萨·霍尔茨曼和简·基恩。 埃斯特里塔·里韦拉。六岁,好多年前我一颗乱弹跳的子弹射中了她。她的眼睛看着我的,会意地笑了,然后她走了。吉姆·费伯身上穿着那件旧的陆军夹克,我第一次参加匿名戒酒聚会碰到他时,他就是穿着这件。吉姆看起来好像要告诉我什么事,我竭力想听,然后他走了。 罗杰·普里索克,穿着一件佐特西装。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和里奇·沃尔默和里吉斯·基尔伯恩。詹姆斯·利奥·莫特利。彼得·库利和弗朗辛·库利。雷·卡兰德。安迪·巴克利。文斯·马哈菲,格里·比林斯。月亮加夫特和帕迪·道林。还有更多的男人,在我还没想起他们的名字之前,他们就掠过我眼前。 然后还有一些女人。金·达基侬,手上戴了个祖母绿戒指。桑尼·亨德里克斯·康妮·库珀曼。托尼·克利里。还有伊莉莎白·斯卡德,她只因为跟我同姓就被杀害。我从没见过她,但不知怎的却认出她来,然后她也走了。 然后是埃莱娜。你在这里干什么,我想问,你跟这些死人在一起干什么? 我太迟了吗?他也杀了你吗? 她在其他人上方漂浮着,而且只有她的脸,她美丽绝伦的脸,她真年轻。她现在看起来像我在丹尼男孩的桌边初次见到的那个年轻女孩。 我看着她,我唯一想做的就是看着她,永远看着她,我想淹死在她的眼眸中。 现在我们的下方是一大片人海,我所认识每个死去的人都在。我的前妻安尼塔。我的母亲、父亲。阿姨姑姑和伯伯叔叔舅舅们。祖父祖母外公外婆,回溯到时间的初始。几百几千个人,他们缓缓淡出,直到一切都消失,只剩下空间,空荡的空间。 然后一切突然移转起来,就像电影里的快镜头。我从高处看下去,下面有几个男人和女人穿着手术衣、戴着口罩,围在一张台子上方。台子上有个人,但我看不出他是谁。 可是我可以看到其他人。有早年电视剧集《班·凯西医生》里的主角文斯·华德华兹和山姆·贾夫、《基尔德医生》里的理査德·张伯伦和雷蒙德·马西、《马库斯·卫尔比医生》里的主角罗伯特·杨。还有近些年的剧集人物,《医门英杰》中的曼迪·帕蒂金和亚当·阿金、《芝加哥希望》里的那个医师,以及《急诊室的春天》里的乔治·克鲁尼和安东尼·爱德华兹。另外我也看着其他女人,一开始每个人都是其他人,但后来不知怎么的,全都变成了埃莱娜。于是我知道台子上的人是我。我看不见自己,但我知道那是我。 有个人说:哦,妈的! 要看清楚很难。要专心也很难。 有个人说:他快要不行了。 放弃要容易得多了…… 有个人说:不,不! 然后灯光渐暗,一切都结束了。 第四十章 我可能有几次曾恢复意识,或至少在意识的边缘徘徊了一会儿。但在我看过满屋子穿着手术衣的电视剧集演员那个奇怪的景象之后,第一次真正苏醒过来是短暂而模糊的。在不知什么空间里漂流了一段不确定的时间后,我忽然就回到现实。我躺在那里,我想动,却办不到。 有人握着我手。我睁开一只眼睛,确定自己已经知道的:那是埃莱娜。 我心想,她还活着。我握紧了她的手,或至少尝试着握紧,她的眼光转向我。 “你会好起来的。”她说。 我好像已经知道了。我想说些什么,但接着眼睛就又闭上,再度失去意识。 我醒过来又昏过去好几次,但还不太能动的时候,两个护士就把我弄下床,让我在医院走廊走动。我被注射了足够的杜冷丁,因此还不会痛得难以忍受,但即使如此,走路仍不是一件乐事。可是他们坚持要你走,因为这样你会复原得比较快,他们就可以让你回家,好把你的病床给别人。 但现在我知道我在罗斯福医院,他用那把刀把我伤得很重。医生必须切除两段小肠,把剩下的缝合在一起,期望这样小肠仍能维持功能。我失血过多,他们替我输血时我仍持续失血,有一阵子我的情况很危急。我似乎还记得那一刻——他快要不行了!——好像在真实生活里也发生了。有几次他们以为我要溜了,也许我真的要溜了,但每回总有个什么把我叫回来。 “我当时对着你吼,”埃莱娜说,“我说,‘不准你离开我!’” “显然我不敢。” “有你那些明星队伍医疗团队,你当然不会走。不过你说马库斯·韦尔比医生?我不认为他花了很多时间在手术房。我以为他大半时候只是在传达一些保健常识而已。” “我从不知道自己看了那么多医学剧集,”我说,“我想这些剧集一定给我的意识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或是在潜意识里。”她说。 医院用静脉注射给我打了一阵子的点滴,而我身体某些部分要恢复如昔,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有个医生告诉埃莱娜说,我以后可能不能吃辣了。“然后我告诉他,他显然不知道这个病人是什么人,”她说,“我的男人单凭赤手空拳就能撂倒杀手,我告诉他。最辣的苏格兰斗篷椒都别想让他低头。” “我会赤手空拳跟他拼的唯一原因,”我说,“是因为我手上什么都没有。” “他手上有一把刀,你还是朝他扑了过去。” “为了保护你不受他伤害,我冒什么险都愿意。而万一你已经死了,哦,那我也不在乎自己会怎样了。” 而同时,他已经死了。我正抓着他的头撞地板的时候,埃莱娜设法从我的床头桌上拿了手枪。我曾听到的那个声音,也就是我在血红潮水涌过来之前所知道的最后一件事,其实是一声枪响,而且后来又有好几声枪响。她必须摸索着把保险拉开,然后她得凑得够近,才可以射中他又不至于伤着我。最后她把手枪戳进他的耳朵,扣下扳机,当我放手而逐渐失去意识时,还听到了那声枪响。 “你告诉过我,一旦我用上那把枪,就要一直开枪,直到子弹射完为止,”她说,“于是我就照办了。那把枪的后坐力好像完全不逊于点三八手枪。也或许我已经有所预期,不知道。等到扣扳机的声音变成咔啦而不是砰,我就拿起电话打九一一,但警察已经上路了,还有救护车。” 我告诉她,她救了我的命,她又告诉我一遍,说她打电话时警察和救护车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我指的救命不是打电话,”我说,“而是你杀了那个混蛋。”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杀了他。” “他死了,”我说,“而你朝他脑袋射了七八枪。我想凭这些来推断因果关系,应该是没问题的。” “只不过他也许已经死了。他们认为你可能早已经把他给打死了。” “啊,这个嘛,如果他双手能用,我不认为自己能把他打死。你射中他肩膀那枪,减少了他的 6218." >战斗力。” “如果我那枪射中他的心脏,我们两个就可以少受很多伤害了。” “他藏书网死了,”我说,“谁杀了他其实也不重要了。我们救了彼此的性命。” “这也不是新鲜事了,”她说,“我们每天都这么做的。” 他们始终没法查出那个狗娘养的的名字。他的指纹在任何地方都没留下记录,只除了西部有个未确定身份的谋杀嫌疑犯。不管他有没有名宇,温特沃思和萨斯曼都跟我保证,他的死可以澄清全国各地一大堆案子,包括某些栽赃在别人头上的,比如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 “天知道他杀了多少人,”萨斯曼说,“我们从他的笔记本电脑里面查到一大堆,可这台电脑他才用了一两年。除掉他这种人,对刑事司法体系不算什么大胜,但从大众健康的角度衡量,就是有性命攸关的重要性了。你杀了他,就好像是发明了癌症的解药。” 埃莱娜身上有些淤伤,有的是被他打的,但更多是跌倒所造成的,而且她肩膀上被他割过的地方,留下了一道细细的伤疤。不过她在上面抹了维生素2,又去药房买了些药,可以让伤疤消失。 我说那个疤并不明显,她说这个不重要。“我不希望身上留着他的疤。”她说。 而且他强奸了她。 “除了你之外,”她说,“十几年来我已经没让任何人的那话儿进去过了。或许我可以找个更文雅的措辞——” “可是何必费事呢?” “跟我的想法一模一样。宝贝,我觉得很恶心。不是当时,不是他把刀架在我脖子上那时候。而是后来,我一想到他,就老想吐。我一直泡澡冲洗,想把自己弄干净,然后我就自己宣布我已经干净了,然后说管他去呢。因为根本没有什么要洗掉的,你懂吗?” 有一大堆人来看我。当然有TJ,另外还有丹尼男孩,还有米克,他自己来了两三回,有回跟克里斯廷·霍兰德一起出现。——“我在想——”埃莱娜等他们两人离开后说,然后我告诉她别傻了。她横了我一眼。 很多警察来过,除了萨斯曼和温特沃思之外,还有退休警察,比如乔·德金和雷·加林德斯。另外还有我在匿名戒酒协会 548c." >和“三十一俱乐部”认识的会友们,雷·格鲁利奥两者皆是。还有一些住同一幢楼或住在我们那一带的朋友和熟人。 露易丝也来过,一方面来探望,同时也告诉我,她继续和大卫·汤普森交往了。“因为我明白自己真是个白痴,”她说,“这个男人这么好,不论床上或床下都跟我相处得这么愉快,而且他喜欢我。而且他抽烟。而我只因为他现在走霉运而且得睡在车上,就要瞧不起他吗?老天,几年前我醉得会吐在自己鞋子上,会带陌生人回家,我哪有资格去贬低大卫这样的好男人?” 他们的状况现在改善多了,她说,现在每件事情都公开坦白,他不必老在提防被看穿,她也不必担心他在隐瞒什么。他没搬去她家,因为两人都觉得现在还不到时候,但至少两人上床时,他可以在她家过夜。 “假如他找到个停车的好地方。”埃莱娜说。 “还有足够的香烟。”露易丝说。 然后我说:“哦,有件事也许我不该提的,不过这对你来说是个大事,所以或许你应该知道。他正在计划要存钱,然后租一套公寓。他打算做的事情里也包括抽烟这件事,一方面为了存钱,也是为了长期的健康着想。” 她看着我。“他要戒烟?” “他是这么说的。” “啊。”她说,然后想了想。“啊,管他呢,”她说,“没有人是完美的。” 现在我回家了,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床上看书或在椅子上看电视,不过仍保持足够的活动,好让我的血液保>持循环,也好让我的医生满意。我常常会跟TJ在晨星餐厅吃早餐,听他谈他在股市的冒险。我每星期会有两次走两个街区到第九大道的圣保罗教堂,参加教堂地下室的戒酒聚会。一开始我走路拄着一根手杖,那根黑刺李木所制的手杖很漂亮,有个大大的手杖头握柄,底部尖端包着黄铜。这是几年前米克从爱尔兰带回来送我的,之前我一直没机会用。现在我还是偶尔会用,不过常常忘记。 我的肠胃器官似乎恢复得相当好,虽然偶尔会有点事情提醒我,不久之前我刚被一把刀子插过。但前两天晚上埃莱娜替我做了一锅辣肉酱,调味就像我喜欢的那么辣,那顿饭对我来说真是个神圣的体验,我吃了也完全没事。 每星期有三个上午,我都得进行九十分钟的物理治疗,治疗师是个坚定乐观的金发女郎,名叫玛吉特,她会在约定的时间带着一袋哑铃和滑轮组以及其他的酷刑装备出现。她来的时候我总是很高兴,但她离开时我更高>兴。我一直有进步,她说,这点听了真让人高兴。而且以我这个年纪真的很厉害,她又说,这点我听了可就没法高兴了。 再过几个星期,埃莱娜和我就要坐出租车到约翰·肯尼迪机场,乘飞机前往罗德岱堡,乘游轮巡回西印度群岛,上溯亚马逊河。埃莱娜说我们什么都不必做,只要装卸一次行李,就可以在船上安心放松。我们可以一天吃六顿,她说,坐在甲板上晒太阳,可以观察亚马逊河里面的粉红色江豚,聆听河岸上的猿啼。 “我们会很舒服的。”她说,我想她或许没说错。 同时,我们常会站在朝南的窗边,凝视着远方。我不确定埃莱娜看到什么,甚至也不确定我自己想看到什么。或许我们是在眺望过往,或望向未来。或者,我有时想着,我们是在眺望着不确定的现在。 (完)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