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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坟场的车票》
引子
芸芸众生之中
吾所识与识吾者
莫不彼此对待
诚恳
但从
未遇此人物
携伴或独个,
未闻吐纳
不见其行
——艾朱莉·狄金森《蛇》
血腥而突兀的结局
枪击或陷阱
给那夺人所有或
置人不欲的死神。
他按命定掠吾
家姐与表亲唯带走玛丽·摩尔
方得其志。
再无人知悉吾等.99lib.
桌边床间之愉悦。
如今鸨母已死
藏书网该何以对待年轻姑娘?
——叶芝《约翰·京士拉悼玛丽·摩尔夫人?99lib.》
第一章
那年世界大赛举?行之际,纽约天气骤然转冷。奥克兰队和道奇队争取到参赛权,所以天气应该不至于影响比赛结果。道奇队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在七战四胜中只打了五场就取得四胜。柯克·吉布森与赫什瑟成为道奇队的英雄;从开幕日开始战绩始终保持领先的大都会队,则打满七场。大都会队虽有爆发力和投球技术,可是道奇队自有一种更奇妙的东西。不管那是什么,它一路引领着他们前进。
除了其中一场比赛在朋友家观看,另一场在葛洛根开放屋欣赏外,其余每一场比赛我都是在自己旅馆房间看的。十月以来天气一直相当寒冷,新闻报章上经常可以读到一些关于漫长寒冬的稀奇古怪报导。我曾在地方新闻中看到那些记者带着摄影小组到爱尔兰北部,拍阿尔斯特乡间的动物披着厚重毛皮,以及卷毛的毛毛虫。到了十一月的第一个礼拜,我则欣赏印度夏季的街道上人人穿着短袖T恤闲逛。
到了美式足球季,纽约队的表现不过尔尔,辛辛那提、布法罗、灰熊队三组人马在NFL中形成鼎立之势。而自萨姆·赫夫以来巨人队的最好的后卫遭到三十天停赛处分,其书面原因是所谓的滥用药物,其实大家心知肚明,这只是古柯碱另一个较悦耳的说法。他第一次嗑药被逮到时,曾信誓旦旦告诉记者说他已经学到宝贵的一课。这一次,他谢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
我一边保持忙碌状态一边享受温暖天气,平时则替一家侦探社按件计酬工作。可靠侦探社位于二十三街与百老汇大道交口的佛拉蒂隆大楼中,客户主要是专门代表原告进行过失诉讼的律师,我的工作则是替他们追踪可能的目击证人并取得初步证词。虽然我并不热爱这份工作,但有朝一日我若决定要做个有执照的私人侦探,这将会是有分量的经历。其实我不太确定自己究竟是不是要走入这一行,反正在还没决定之前,保住这饭碗既可以让自己生活忙碌,又可以每天赚个几百美元,何乐而不为呢。
我的感情生活目前正处于大家所谓的空窗期。我曾与简·基恩交往了一段时日,这段关系许久以前结束了,其实说不定没有完全了结,不过目前看来的确是烟消云散。这之后我与其他女友一起消磨剩余夜晚直到该回家睡觉藏书网
。偶尔若想放纵一下,我会找家酒吧喝可乐、咖啡或苏打水。我知道这并不是最好的消磨方式,不过还是照去不误。
然后有这么一天,大约是进入温暖季节之后十天左右的星期二晚上,拿我的人生当钢珠游戏玩的上帝输了一把,我翻身的机会之灯就这么闪烁耀眼起来了。
这阵子我花了许多时间寻找一个名叫诺伊多夫的鼠面小男人,并设法取得他的证词。他是一起送货车与自行车冲撞事故的目击证人。可靠侦探社受雇于代表该名自行车骑士的律师。那辆隶属于电台小栈快递的货车司机突然毫无征兆地打开车门,使得自行车骑士意外挨撞,据信诺伊多夫应可证实这起事故的缘由。
这次的客户是个专办交通事故的认钱不认人的律师,他办的案子越多,钱也赚得越多。无论有没有诺伊多夫的证词,这个案子看来都是铁证如山,推测应该会庭外和解,不过法庭程序还是免不了的。我个人在这场游戏中一天就能赚得一百美元,而诺伊多夫也用尽办法想捞点油水。“我说不好,”他一直说,“你在法院花了几天,就算拿到车马费,但还有收入上的损失得弥补。人人都想伸张正义,但也该看看是不是负担得起,你懂我意思吧?”
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不过我更明白的是,我们可以给他钱,但实际上他的证词没什么用处:不过如果他不主动作证,那些证词更是一毛也卖不出去。我设法让他以为在法庭作证之后,我们会再私下付钱给他,同时我也使他在有利的证词上签名,以确保我们的客户可以顺利结案。事实上我并不关心这场官司究竟如何解决,两边看来都有错,双方都出于疏忽,结果货车损失一扇门、骑车的女孩则手臂骨折外加断两颗牙齿。即使律师尚未提出三百万赔偿金,女孩也的确应当bbr>藏书网获得补偿。就此看来,诺伊多夫或许也该得到些许报酬。民事及刑事诉讼中那些有经验的证人总是拿得到报酬,所谓有经验的证人就是包括心理学家及法医等专家,原被告双方总是各自请来一批这类人物互相辩驳。既然如此,为何不能也付钱给目击证人?何不来个人人有份?
那天下午三点左右,我办妥诺伊多夫这边的事,回到可靠侦探社办公室写报告。匿名戒酒协会的办公室也设在佛拉蒂隆大楼中,所以我离开可靠侦探社时又顺便去协会帮忙接听了一个钟头电话。人们不停往这里打电话,外地游客打电话来询问聚会情况、怀疑自己戒酒方式的酒醉者、刚离开宴会的家伙找寻解酒妙方,还有一些戒酒意志力不够坚强的人打电话来找人诉苦云云。协会有许多义务工作者专门负责接听这些电话,我们的任务当然比不上警察局119勤务中心或自杀防治专线紧张刺激,但这纯粹是一种帮助大家远离酒精,保持清醒的服务工作。我想提供这项服务的人大概再也不会醉酒。
我在百老汇大道上一家泰式餐厅吃过晚餐,六点半在哥伦布圆环咖啡屋与里奇·格尔曼见面。我们一起喝咖啡还不到十分钟,托妮急急忙忙跑来,为她迟到一事不停地道歉。后来我们一起去搭地铁再换一趟车,在BMT线牙买加大道和一百二一街那一站下车。此地位于皇后区,称为里士满希尔,是个不错的去处。在杂货店问完路走了六个街口,我们终于到了一座基督教路德教教堂,那儿宽广的地下室放置了四五十张椅子、几张桌子,还有一座演讲用的诵经台。一张桌上放了咖啡及热水,方便大家泡茶或冲泡速溶的无咖啡因饮料,还有一个碟子盛满葡萄干燕麦饼,另一张桌子上则放着一些文件。
纽约地区戒酒协会的聚会基本上有两种。讨论会通常由一位主讲者做二十分钟左右的演讲,然后大家进行开放式讨论。而在演讲会中,整个聚会是由二至三位演讲人讲自己的故事。里士满希尔这儿每星期二都举办演讲会,这天晚上我们三人就是演讲者。整个纽约的戒酒团体都会派人去其他团体演说,不然的话,我们永远都在听同一批人讲相同的故事,这事就更无聊乏味了。
老实说,这活动其实还是挺有意思的,有时更胜于去嘻笑打斗的酒吧泡一整晚。戒酒聚会演讲时,一般都是告诉听众自己的昨日种种、发生何事之后又如何造就今日的自己。绝大多数人的故事,总有一段相当悲凄的情节,毕竟没有人会在愉快的心情下决定戒酒。不过,再悲惨的故事里有时也会有些有趣的插曲,而当晚在里士满希尔就是这样。
托妮首先上场。她的前夫是个不知节制的赌徒,曾经在扑克牌赌局中把托妮当作赌注输给别人,数个月后才将她赢回来。其实这种故事我以前也听过,不过这次由托妮说来却格外趣味盎然。她整场演说中笑场不断,我想一定是她所带动的气氛有传染性,因为后来轮到我上场时,竟不知不觉从自己刚出道担任巡逻警察说到后来当上侦探,当中许多有趣的情节连我自己都已经好几年未曾回想过。
里奇最后的演说终结了这一个小时。他在神不知鬼不觉的酗酒中经营了一家公关公司,其中有些相当精采的故事。连续数年他每天早上都在贝厄德街一家中国快餐厅开始他的第一杯酒。“我走出地下铁,在吧台上放张五元纸币,喝杯纯的双份威士忌,这才再回到地铁坐车去上班。我和那餐厅吧台的人从不交谈。我知道自己在那儿绝对安全,因为他们能知道些什么?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告诉谁呢?”
演讲结束后,我们一起享用咖啡和饼干,然后搭一位会员便车去地铁站。我们坐车到曼哈顿的上城再回哥伦布圆环,时间已超过十一点了,托妮觉得饿,问我们要不要一起吃点东西。里奇回绝她的邀请,说疲倦想早点回家休息。我则提议去火焰餐厅,戒酒协会的会员常在聚会结束后到那家咖啡店聊天。“我想找个可以有多种选择的地方,”她说,“比较实在的地方。刚刚在聚会时虽然吃了些饼干,但我从中午到现在完全没有吃东西。你知道有家叫阿姆斯特朗的餐厅吗?”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她问我笑什么。“我以前就住那儿,”我说,“在我戒酒之前。那家店从前在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间的第九大道上,就在我住的旅馆街角。我每天在那里吃饭、喝酒、换钱、算帐、见客户。老天,大概除了睡觉,我所有的事情都是在那里完成的。现在想想,搞不好连睡觉也在那儿。”
“现在你不去了。”
“我努力避开那里。”
“这样的话,我们去别的地方好了。我以前还喝酒的时候不住这里,所以对我来说,那里只是一家普通餐厅。”
“我们还是可以去。”
“你确定?”
“有何不可?”
新的阿姆斯特朗餐厅已经不在原址,往西搬了一个街区,现在位于五十七街和第十大道上。我们挑张靠墙的桌子,趁托妮去女厕朝圣时,我四处张望了一下。吉米不在,客人中竟没有半张熟识的面孔。菜单比从前精致了许多,但菜色基本上还相同,最后我终于在墙上找到几幅熟悉的照片和图书。整个餐厅给人的感觉比从前高级,也多了一些雅痞味道,比较像时髦的田园派餐厅而不是从前艺术气息的酒馆,但其实也没那么大差别。
托妮回座之后,我认真向她介绍这家餐厅。她问从前是不是都放古典音乐。“一直都是,”我说,“刚开始吉米有个自动点唱机,后来他把那玩意儿给拆了,然后开始放莫扎特和韦瓦尔第,这么一来就把那些年轻小伙子给赶了出去,之后宾主尽欢。”
“所以你以前都是带着醉意听莫扎特的小夜曲?”
“没错。”
她是个很好相处的女人,年纪小我几岁,戒酒资历和我相当,在第七大道一家女装制造商的展示店工作,和其中一个老板已经交往一两年了。老板有家室。这几个月来她在聚会上总是提到要结束这段关系,不过她的语调不甚有说服力,这段恋情也一直没有了结。
她是个高挑长腿女郎,有一头黑发,我猜大约是染的,宽阔的下巴和肩膀。我很喜欢她,觉得她是个美女,但却没有着迷的感觉。换个角度来说,我也一直未能吸引住她,她的几个情人总是已婚、秃头,还是犹太人,我完全不符合这些条件,结果反倒使我们两人对彼此免疫成了朋友。
我们到餐厅时刚过午夜,她点了小份沙拉和墨西哥黑辣豆,我吃奶酪汉堡,然后两人喝了许多咖啡。吉米一向提供好咖啡,以前我总是搀了波本酒一起喝,不过其实纯的更香醇。托妮住在五十九街和第八大道一带,我陪她走回她家大楼的门厅,然后准备回自己的旅馆。但还没走出一条街远,不知何故就觉得不想回去,或许是先前在里士满希尔的高昂情绪仍然残留,或许是长久以来不曾回到阿姆斯特朗而勾起一些回忆,或许是喝多了咖啡,或许是天气的关系,也或许是由于月亮盈亏。反正不知为什么,我竟丝毫不觉疲倦,一点也不想回到狭小的旅馆房间里面对.四壁。
我朝西走过两条街,到葛洛根酒吧。
我去那里并没有特殊目的。这家店与阿姆斯特朗餐厅完全不同。葛洛根是一家典型的酒吧,不提供食物,没有古典音乐,天花板上也没有波士顿斑点羊齿植物垂吊着。这里有自动点唱机,唱片曲目有克兰西兄弟、宾·克罗斯比、伍尔夫之声,不过很少有人去点播歌曲。这里还有一台电视机,一个飞镖靶和几条观赏鱼,四周是深色木墙,磁砖地板,以及钉上锡片的屋顶。窗户上闪烁着健力士黑啤酒及竖琴牌麦酒的霓虹灯广告。这里的健力士是桶装啤酒。
米克·巴卢是葛洛根的老板,不过营业执照及所有权证上登记的都是别人的名字。巴卢体格壮硕,喝酒豪迈,他是个职业罪犯,冷血易怒生性暴戾。不久前,我在某种情形下认识他,奇妙的化学作用使我经常去他店里。目前我尚未想出这样作的理由。
这夜顾客不多,巴卢也不在店里。我点了一杯苏打水坐在吧台。电视上正播映有线电视的电影,是一部重新上色的华纳兄弟出品的老警匪片,除了爱德华·罗宾逊以外,还有一堆我虽认得却叫不出名字的演员。我看了不到五分钟,酒保便上前关掉电视的彩色钮,这部电影奇妙地又变成黑白。
“有些东西最好还是保持原样。”酒保说。
那部电影我大概看了一半。苏打水喝完之后,我又叫了杯可乐,喝完付钱走人。
雅各布在旅馆柜台值班。他是黑白混血儿,脸上及手上都有雀斑,卷卷的红发开始从头顶处稀疏起来。他买的书都是一些困难的填字游戏,每当服用一些镇定剂之后,他就着手填写。数年内旅馆经理用各种不明原因将他开除过好几次,不过最后总是再请他回来工作。
他说:“你的亲戚打电话来。”
“我的亲戚?”
“整晚一直打。至少四、五次。”他从我的邮件箱中取出一叠留言纸,却把信件留在里头。“1、2、4、5”他一边数着,“她要你一回来就打给她。”
我想一定是哪一个亲戚去世了,其实我甚至不记得还有什么亲戚活着。家庭成员早已各奔东西、四分五散,有时我会在圣诞节收到一两张贺卡,偶尔哪个舅舅或表亲到城里来,闲着没事时,难得也会接到几个电话。不过我实在想不出,到底有哪个亲戚会打那么多次电话来,确定我是否收到留言。
“是个女人,”他说,“记得回电话。”
“上面没留电话号码。”我说。
“她说你知道。”
“我根本不知道她是谁。到底是哪个亲戚?”
他晃了两晃,从椅子上站起来说:“抱歉,我有点心不在焉。我在其中一张留言上记下了她名字。因为每次都是同一人,所以我没有每次都写下来。”
我整理那些留言,发现他在可能是一开始的一两张上各写了一次,一张写着:“请打电话给亲戚弗朗西丝”。另一张写着:“回电话给亲戚弗朗西丝”。
“弗朗西丝。”我念道。
“没错,就这名字。”
我根本想不起来这个名叫弗朗西丝的亲戚。难道我有哪个表兄弟的妻子名叫弗朗西丝?或者她是哪个亲戚的小孩子,我所不认识的家庭新成员?
“你确定这是个女人?”
“那当然。”
“因为有些男人的名字也叫法兰西斯,所以……”
“你当我不知道啊?这是个女人,自称弗朗西丝。你连自己的亲戚都不认识?”
我确实不认识她。“她讲的是我的名字吗?”
“她说马修·斯卡德。”
“然后她要我一回来就回电话给她?”
“没错,她最后几次打来时已经很晚了,但是她仍强调,无论多晚都要你一回来就打给她。”
“但她却没留电话?”
“她说你知道。”
我站在那儿皱眉苦思,突然想起数年前还是警察时,我在第六分局担任刑警。“斯卡德,你的电话,”不知是谁也说过,“你的亲戚弗朗西丝找你。”
“天哪。”我说。
“怎么啦?”
“我知道了,”我对雅各布说,“一定是她,错不了。”
“她说——”
“我知道她说什么,没关系。你做得很好。我只是一下子想不起来。”
他点头,“有时会这样的。”
我以前确实知道她电话,现在当然已经忘记了。我曾经好几年都记着那个电话号码,现在却无法从记忆中找出来。不过,我的电话簿里有。从最后一次拨那个号码之后,我已经数次重新誊写过我的电话簿,显然我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再用到这号码,所以每次整理时我都把它保留下来。
当时我在电话簿上写的名字是伊莱恩·马德尔,地址是东五十一街。看到那串数字时,它们一下变得很熟悉。
房间里有电话,但我没上楼,而是穿过大厅走到公共电话旁,扔了一枚铜板,打了这个电话。
第二章
电话铃声响了两次后答录机自动开启,伊莱恩在录音中重复她电话号码的后四位,然后请我在哔声之后留言。我听到哔之后说:“我是你的亲戚,回电给你。我现在已在家中,号码你也有了,所以——”
“马修?等等,先让我把这玩意儿关掉,你终于打来了。”
“我很晚才回来,刚刚看到你的留言。我想了好一阵子想不出这个叫弗朗西丝的亲戚是谁。”
“的确相当久远了。”
“我想也是。”
“我必须和你见面。”
“没问题,”我说,“我明天得上班,不过还是挪得出一些时间来。你什么时候方便?早上?”
“马修,我想现在和你见个面。”
“出了什么事?伊莱恩。”
“你现在过来,我再告诉你。”
“别告诉我又发生一样的故事。又有人烧断保险丝了吗?”
“不是,我的天,更要命。”
“你声音听起来好像在发抖。”
“我很害怕。”
她以前不是那种容易受到惊吓的女人。我问她是否仍住原来的地方,她回答是。
我告诉她我会立刻赶去。
我走出旅馆大门,对街刚好有一辆空出租车朝东驶去。我大喊,他嘎的一声停下来。我跑步穿过街道坐上车,把伊莱恩的住址递给司机,然后坐好,不过似乎根本坐不安稳。我移到车窗边看着外头逝去的景色。
伊莱恩是应召女郎,年轻又标致,在自己的公寓套房里做生意,没有皮条客,也没有帮派组织的黑道关系,日子倒也过得不错。我们认识时我仍任职警界,就在我刚升任刑警后没几周便遇到伊莱恩。那天我下班后到格林威治村一家酒吧,正为口袋里那面崭新的金质警徽洋洋得意,而她与另外两个女孩跟三个欧洲佬坐邻桌,当时我注意到她没有另两个女孩那种风尘味,显得十分迷人。
一周之后,我又在西七十一街上的普根酒吧遇到伊莱恩,我不知道她的男伴是谁,不过她坐在“男孩”丹尼那一桌。我过去跟“男孩”丹尼打招呼,他把当时在座的每一位介绍给我,包括伊莱恩在内。在那之后,我又在城里瞧见过她一两次。后来有一天,我到巴瑟利吃宵夜,遇见她和另一个女孩,于是我加入她们那一桌。那个女孩先离开,我则和伊莱恩一起回家。接下来的几年,除非两人中刚好有人因事出城,否则每个星期我与伊莱恩至少见面一次。我们的关系相当有趣,恰恰好适合我们两人。我可说是她的某种保护者,身负警察技能及警方关系,她需要时可以依靠,不需要时又可以一把推开。我是她身边最亲密、最像男朋友的人,四下消磨时间,有时我也会去她住处喝杯小酒、聊个天。我不必送花给她或记得她生日,我们谁也不必假装处于恋爱之中。
当然,那时我已有家室。我的婚姻一团糟,不过我不确定当时自己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我与妻子和两个儿子住在长岛的贷款房屋,我认为这段婚姻会持续下去,就像我原以为我会在纽约市警局待到法定退休之日。当时我每天喝酒,看起来这似乎对我没什么妨碍,但酗酒在某些方面奇妙地影响了我,使我很容易逃避生活中不想面对的事情。
扯远了。伊莱恩和我之间是一种非婚姻的方便关系。我猜,发现警察与妓女的组合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人,我们大概不是第一对。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我们不是真心喜欢对方,这段关系应该无法持续这么久,也无法让双方都感到舒适。
于是,她成为我的亲戚弗朗西丝,这样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留言给我,而不致引起任何联想。我们很少用这个暗号,因为其实根本没什么机会用。通常都是我打电话给她,我高兴怎么留言就怎么留。而当她打电话来时,不是要取消约会就是发生紧急事故。
刚才我打电话给她时,回想起一个紧急事件,所以我提起某人烧断保险丝的故事。这个人是她的客户,一个体重超重的律师,办公室位于城中心梅登巷,家则在城郊的理弗代尔。他曾是伊莱恩的固定恩客,每个月都来个两、三次,从来没给伊莱恩带来任何麻烦,直到某天下午他选定伊莱恩的床作为发病地点。事后法医人员判定他死于心肌梗塞。这是应召女郎最可怕的恶梦,她们从来没有想过该如何处理这种事。伊莱恩处理的方法就是打电话到警察局找我,局里的人告诉她我不在,藏书网她就留言说是发生紧急的家庭事故,要我打电话给亲戚弗朗西丝。
局里的人没找到我,我倒是在半小时内恰巧打电话回去才听到她的留言。我与她谈过后,找了位可信赖的警官一起到她公寓。在伊莱恩的协助下,我们一起替那个倒霉的家伙穿上衣服。他穿的是三件式西装,我们替他整理仪容,打好领带,系上鞋带,扣上袖扣,一人一边将他扛在肩上,架到货运电梯。大楼的服务人员刚好推了一辆货运车等电梯,我们告诉他说我们朋友酒喝多了。我想他一定不相信,因为我们拖着的分明是一具硬梆梆的尸体,完全不是酒醉的模样。但他知道我们是警察,而且他也记得马德尔小姐塞给他不少的小费,所以就算他有任何疑虑,也会自己留着。
当时我开的是局里的车,一辆没有警局标志的普利茅斯轿车,等我将车驶到货物出入口,再把那位断了气的律师塞进车里时,已过了下午五点。我们穿过华尔街车流之后,大部分的商店已经关门,大家都下班回家了,我们把车子停在戈登街附近一个小巷子口,距离律师的办公室大约三条街,把他丢在巷子里。
他的记事本当天的日期下面写着“三点半,E.M”,看起来已经够隐密了,所以我把记事本放回他胸前的口袋,然后检查他的地址电话簿,发现伊莱恩的电话地址并非列在“马德尔”之下,而是只以“伊莱恩”的名字记录在另一个字母之下,我原打算这一页撕下,但又发现他整本簿子里到处都是没有姓氏女人的名字,我觉得没有必要将这些无谓的烦恼加诸于寡妇身上,所以我把地址簿收回口袋里,事后再丢弃。
他的钱包里有不少现金,将近五百美元,我和帮忙的警官平分了那笔钱。我想,不妨让事情看起来像是我们的律师朋友遭到洗劫。而且就算我们不拿这笔钱,第一个到达现场的警察也会拿走,看在>.99lib?我们这么辛苦搬运的份上,这钱理当属于我们。
我们没引起旁人注意,从容离去。我直接开到格林威治村,请我的伙伴喝了几杯,然后不动声色回到总局,等辖区巡逻警员去发现那具尸体。法医虽然注意到尸体并非处于第一现场,不过死亡确实是出于自然原因,他们也就此罢手,并未兴风作浪一番。那位花花公子死得光明正大,名声未遭污蔑,伊莱恩避开了大麻烦,我也顺理成章当个英雄。
这个故事我在戒酒协会的聚会上讲过好几次,有时..听来是个好笑的故事,有时却完全相反。我猜,这要看怎么讲和怎么听。
伊莱恩住五十一街上,介于第一大道和第二大道之间,在一幢六十年代早期城内到处兴建的那种大楼的十六楼。门房是西印度群岛黑人,肤色非常深,姿态优雅,体格健壮。我向门房报上伊莱恩和我的名字,等他用对讲机询问。他一边倾听对讲机一边打量我,向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又侧耳听了听,最后将话筒交给我,他说:“她要和你说话。”
我说:“我来了,到底什么事?”
“说几句话。”
“你要我说什么?”
“你刚刚提到一个烧断保险丝的人,那人叫什么名字?”
“这算什么,考试?你认不出我声音了吗?”
“对讲机把声音都扭曲了。好啦,让我高兴一下。那个烧断保险丝的家伙叫什么名字?”
“我不记得了,他是个办专利权的律师。”
“好吧,我和德雷克说话。”
我把话筒还给门房,她向他保证我没问题,门房便指给我电梯的方向。我乘电梯到达她的楼层,按门铃。虽然已经通过先前的测验程序,她还是从门上的窥视孔确定是我后才开门。
“进来吧,”她说,“我为刚才那场胡闹向你道歉。我大概有点可笑,不过也不一定,谁也说不准。”
“怎么回事,伊莱恩?”
“让我休息一下。你能来,我觉得好多了,不过我还是有点怕。让我仔细瞧瞧你,你看起来气色很好。”
“你看来也不错。”
“是吗?真不可思议,这一夜我不知道是怎么过的,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只能一直打电话给你,至少打了六七次吧。”
“我看到五张留言。”
“就这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留言五次应该比只留一次有效,反正我就是忍不住一直拿起电话拨你的号码。”
“留言五次的确有效。”我答,“这样人家就很难忘记这些电话。出了什么事?”
“我很害怕,不过现在好多了。很抱歉刚才那样质问你,真的很难从对讲机分辨人的声音。顺便提一下,那个专利权律师叫罗杰·施图德雷厄。”
“我怎么可能记得那种名字?”
“那一天也真难忘,”她回忆当时不禁摇头,“我真是个差劲的主人。你喝什么?”
“如果有的话,咖啡吧。”
“我来煮。”
“那太麻烦了。”
“一点也不麻烦,你还像以前一样喜欢加波本酒吗?”
“不,纯的就好了。”
她盯着我,“你戒酒了。”
“嗯。”
“我记得最后一次见到你时,你好像因为喝酒而出了点事,所以你就戒酒了,是吗?”
“对,差不多就是那一阵子。”
“太好了,”她说,“真是太棒了。等我一下,我去煮咖啡。”
起居室与我的记忆完全相同。黑白色调装潢配上白色粗毛毯,铅黑皮革沙发及一些黑云母石橱柜,墙上几幅抽象画是整个房间中唯一的色彩。我不敢百分之百肯定,不过我想应该是她从前的那几幅画。
我走到窗边,窗外两栋大楼之间有一段距离,刚好可从中间欣赏东河的景致以及对岸的皇后区。稍早我才刚去过那区的里士满希尔,在那里分享了各种醉酒的笑料,但那几个钟头好像已经与现在相隔几个世纪。
我在窗边站了几分钟。她端着两杯黑咖啡过来时,我正在欣赏墙上的一幅画。“我好像记得这幅画,”我说,“还是你上周才买的?”
“这幅画已经好几年了,我在麦迪逊大道一家画廊一时冲动买的,花了一千两百美元,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竟然花一千两百块钱去买挂墙上的东西。你知道我的,马修,我不是那种挥霍无度的人,我要买的一定是好东西,不过我总记得要存钱。”
“然后买房产。”我忆起往事。
“那当然,只要不被老鸨剥削或用来吸毒,那些钱足够买好几栋房子呢。不过我大概还是有点不理智,竟然花那么多钱买一幅画。”
“想想看这幅画带给你多少乐趣。”
“不止是乐趣,亲爱的,你猜猜这幅画现在值多少钱?”
“显然很多吧。”
“至少值四千,说不定五千,真该把这些画都卖掉。墙上挂了四、五千元,想起来就有点紧张。老天,我第一次把这一千两百元挂墙上时,还真的很紧张。咖啡好喝吗?”
“不错。”
“够浓吗?”
“可以,伊莱恩。”
“你的气色真好,你自己知道吗?”
“你也是。”
“到底有多久啦?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大概是三年前。不过自从你离开警局后就很少见面了,这样算来就差不多十年了。”
“差不多吧。”
“你一点也没变。”
“嗯,头发还没秃光,不过你仔细看就会发现有白发。”
“我的白发更多,但多亏现代科技发达,所以你再怎么找也看不到。”她吸了口气,“不过这部机器的其他零件倒没什么变化。”
“你看来和从前一样。”
“我的身材保持有方,皮肤也还柔嫩。不过我跟你说,我以前从来没想到必须这么努力才能保持这个模样。我现在一周有三天早上得去健身中心,有时还去四天,而且我非常注意饮食和饮料。”
“你从来就不喝酒。”
“我是不喝酒,不过我以前喝自来水和健怡可乐,现在只喝纯果汁和纯水,咖啡只有在早上起床后喝,只在特殊情况下才这么喝咖啡。”
“你能不能告诉我所谓特殊情况是什么意思?”
“等一下就会提到了,我必须放松一下才能进入正题。我还做什么呢?我走很多路,注意饮食,我已经吃素三年了。”
“你以前最爱牛排。”
“对啊,如果没有肉就不像一顿饭了。”
“你以前在巴瑟利餐厅最喜欢点的那道菜是什么来着?”
“诺曼第内脏。”
“没错,那是我后来最不愿想起的一道菜,但我不得不承认真的很好吃。”
“我完全想不起来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吃的这道菜,几乎整整三年不曾吃过肉了,第一年我还吃鱼,后来也免了。”
“自然派小姐。”
“正是在下。”
“嗯,和你很相配。”
“喝酒就不适合你。瞧瞧我们,在这儿互相夸奖对方,有人说这就表示我们都老了。马修,我上次过生日就已经三十八岁了。”
“并不老啊。”
“那是你说的。我上次过生日是三年前,现在已经四十一岁了。”
“还不算老。而且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像。”
“我知道看来不像。或者说很像。格洛丽娅·斯泰纳姆四十岁时有人就说她一点也不像,但她回答说:‘我很像。这正是四十岁的模样。’”
“说得好。”
“我也觉得。甜心,你知道我最近怎样吗?我正处于进退两难之中。”
“我了解。”
“真希望这不是真的。但这却是真的。这玩意儿夹在今天的信件中一起送来。”
她递过来一张剪报。我翻开后看到一张照片,是名中年男子的大头照,戴眼镜、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看起来是个自信乐观的人,和头条新闻好像不怎么协调。头版标题写着:“商人杀妻杀子后自杀”,下面约有十到十二栏内文说明这则新闻。菲利普·斯特迪文特是斯特迪文特家具行的老板,这家店在坎顿和马西隆等地共有四家经销商。他显然在胡桃坡的家宅中发起疯来,用菜刀砍死妻子和三个年幼子女后,打电话向警方自首。警方抵达现场后,发现斯特迪文特已用散弹猎枪射中头部自杀身亡了。
我看完剪报抬头说:“真可怕。”
“是啊。”
“你认识他?”
“不认识。”
“那是——”
“我认识他老婆。”
“他老婆?”
“你也认识。”
我再次研究那篇剪报,妻子名叫科妮莉娅,年约三十七岁,儿子分别是六岁的安德鲁。四岁的凯文及两岁的迪西·科妮莉娅,我努力在记忆中搜寻这个名字却一无所获,我疑惑地看着她。
“康妮。”她说。
“康妮?”
“科妮莉娅·库珀曼,你记得的。”
“科妮莉娅·库珀曼,”我漫应着,终于想起一个充满活力的啦啦队长,金发女孩。“我的天。”我说,“她怎么扯进这些……什么地方来着?坎顿、胡桃坡,这些地方到底在哪儿?”
“俄亥俄州,北俄亥俄州,离阿克伦不远。”
“她怎么会在那里?”
“她嫁给菲利普·斯特迪文特。我不确定,她大概是七、八年前认识斯特迪文特。”
“怎么认识的?也是恩客?”
“不是,不是那样。那时她正在度假,周末去斯托滑雪,斯特迪文特也在那儿。那时他已离婚而且没有固定关系,他深深爱上康妮。我不了解他当时多有钱,但至少手头相当宽裕,他开了几家家具店,生意做得不错。他为康妮疯狂,想娶她和她一起共组家庭。”
“后来真的结婚了。”
“对啊。康妮觉得斯特迪文特这人很好,而且康妮也想脱离当时的生活,脱离纽约。她又甜美又可爱,男人都很喜欢她。但是她实在不适合应召工作。”
“你适合吗?”
“不,我也不适合。事实上我和康妮有许多相似之处,我们都是无意中陷入这一行的NJG,只是我过得还不错。”
“什么是NJG?”
“神经质的犹太女孩(a ic girl)。其实我不只过得不错,而且还能够适应这种环境生存下来。很多女孩受尽折磨,连最后的自尊也没了,但是我并未到如此不堪的地步。”
“没错。”
“至少我自己这么认为,”她坚强地对我笑笑,“除了偶尔某些个低潮的夜晚,不过谁都会遇上这种时候。”
“那当然。”
“一开始康妮过得还不错。高中时她很胖不太受欢迎,但当她发现其实男人也喜欢她、觉得她很有吸引力时,她就建立起了对自己的信心。不过后来就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幸好她遇上菲利普·斯特迪文特,他俩疯狂相爱,所以他们便一起去俄亥俄州共组家庭养儿育女。”
“后来他发现康妮过去的事,所以发起疯把她杀了。”
“不是。”
“不是吗?”
她摇头,“他一开始就知道。当她决定嫁给斯特迪文特时就告诉他了,真勇敢。但康妮这么做是对的,事实证明他并不在意,否则两人之间就会有个秘密横亘其间。他是个见过世面的人,比康妮大了十五到二十岁,有过两次婚姻,虽然一辈子都住马西隆,不过他倒是经常旅行。他一点也不介意康妮在这一行中打了几年滚。我想就算他心里有什么疙瘩,也老早就想开了。”
“他们从此以后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她没理会我。“这几年中她寄过几封信给我。”她继续说,“只几封而已,因为我每次都没空回信。如果你不回信,人家就不会再写信给你了。每次大概都是在圣诞节前后,康妮会寄张卡片来,你知道那种用全家福相片制成的卡片吗?她寄来几次那种卡片。她的孩子们一个个都很漂亮,这不用想也猜得到,因为她丈夫挺英俊,刚刚报纸上的相片你也看了,而康妮多美更是不用说。”
“没错。”
“真希望我留下了她上次寄来的那张卡片。我不是那种会收拾东西的人。每回不到一月十日,所有收到的卡片大概 90fd." >都已经当垃圾丢了,所以她的卡片我一张也没办法拿给你看,但是我下个月再也收不到卡片了,因为……”
她低声哭泣,双肩不住颤抖,双手紧绞着。半晌,她终于控制住自己,深吸了一口气再吐出来。
我说:“真不知道斯特迪文特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来?”
“不是他做的,他不是这种人。”
“人不可貌相。”
“不是他做的。”
我瞪着她。
“我在坎顿或马西隆一个人都不认识,”她说,“唯一认识的就是康妮,而唯一知道康妮认识我的就是斯特迪文特,现在他们两人都死了。”
“所以?”
“所以到底是谁寄这张剪报来给我呢?”
“谁都可能。”
“是这样吗?”
“康妮也许曾经和那里的朋友或邻居提起过你。发生这起谋杀和自杀事件后,她朋友整理她的东西,找到她的通讯录,也想让她这位异乡朋友知道这件事。”
“然后这个朋友就这样直接剪下报纸寄来?只字片语都没有?”
“信封内没有短柬?”
“没有。”
“说不定这个朋友写了信,却忘了一起放进信封里,这种事谁都有过。”
“而且连回信住址也忘了写吗?”
“信封还在吗?”
“在另一个房间,是个很普通的白信封,我的名字住址是手写的。”
“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她点点头,我坐在椅上欣赏那幅价值五千元的画。从前我有一阵子非常想朝它开一枪。许久没想起这件事,现在好像又开始想这么做了。
那个信封正如她所说的,普通信封,到处都买得到,难以追查。以圆珠笔用印刷体写上她的名字和住址,信封左上角及背面都没回信住址。
“纽约的邮戳。”我说。
“我知道。”
“所以如果是康妮的朋友——”
“这人必须千里迢迢带着剪报跑来纽约,然后把它丢进邮筒里。”
我站起来走到窗边,心不在焉地看着窗外,然后转身面对她说:“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另有其人,杀了她,她丈夫还有孩子。”
“没错。”
“然后再伪装成谋杀及自杀。凶手当场拨了通电话假装自首,等到当地报纸刊登出来以后,剪下报道,带回纽约,然后寄给你。”
“对。”
“我猜我们俩想的是同一个人。”
“他发誓说他要杀了康妮,”她说,“和我,还有你。”
“他的确这么说。”
“‘你和你所有的女人,斯卡德。’他是这么说的。”
“这么多年来不少坏人都说了不少狠话,你不能全都当真。”我走上前去又拿起信封,仿佛我能从中得到一些心灵感应似的。不过就算真有感应,也实在微弱到令我无法感知。
“为什么等到现在呢?老天,多久了,十二年吧?”
“差不多。”
“你真认为是他,对不对?”
“我知道就是他。”
“莫特利。”
“没错。”
“詹姆斯·利奥·莫特利,”我说,“老天爷。”
第三章
詹姆斯·利奥·莫特利,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也是在这栋公寓里,但不是在这间黑白色调的客厅。那天下午我打电话给伊莱恩,之后不久就抵达她公寓。她替我倒了一杯波本酒,自己喝的是健怡可乐,数分钟之后我们便转到卧室。事后我用指尖轻摸了摸她胸.前一片变色的肌肤,问她是怎么弄的。
“那时我真想打电话给你,”她说,“昨天下午我有一个客人。”
“哦?”
“他说康妮把我的电话给他,所以我们聊了一会儿。他说话还算正常,然后他就过来了。但我不喜欢这人。”
“他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我也不知道,就是有点奇怪,大概是因为他的眼睛吧。”
“眼睛?”
“他看人的样子,超人那种叫什么?X光透视眼是吗?我觉得他好像能看透我每一根骨头似的。”
我伸手抱她,“你一定很想念自己柔嫩的肌肤。”
“而且他的眼神中还有一种冰冷的东西。像爬虫类,仿佛蜥蜴盯住苍蝇的眼神。或是像蛇,盘成一团随时准备突击的样子。”
“他长什么样子?”
“除了我刚才说的之外,他还有一副奇特的长相。窄长的脸,鼠色头发,发型很糟,简直像个马桶盖,看起来就和修士一样。肤色惨白,身体不健康,至少令人感觉如此。”
“听起来很有吸引力。”
“他的身体也很怪,完全是硬的。”
“那不是你们做这一行的人所希望的吗?”
“我不是指那话儿,是他整个身体。全身肌肉随时都是紧崩的,好像从不放松的样子。他很瘦但肌肉结实,瘦而强壮。”
“发生什么事呢?”
“我们到卧室后,我把他弄上床去,因为我希望赶快结束,好让他尽快离开这儿。同时也想这样他应该会放松一点,我也就不会那么紧张了。我以后真的再不想见到这个人了,其实我本来想不跟他上床就直接请他离开,但又怕他会做出些什么举动。他是没做什么,但实在令人不舒服。”
“他粗暴吗?”
“也不完全是。是他摸我的方式。从男人触摸的方式你可以看出很多事,他摸我的感觉好像我是他仇人似的。我是说,我干嘛要忍受这些呢?”
“那你的瘀青是怎么来的?”
“那是后来弄的。事后他去穿衣服,他不想洗澡,我更不想请他去洗,只希望他赶快滚蛋。他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从今以后他要和我常常见面。我心想:你想得美。不过我没说出口。接着他就要出去,没付钱给我,也没放任何东西在梳妆台上。”
“你没事先收钱?”
“没有,我从不这么做。我不在事前讨论这问题,除非男人自己提起,很少有人这么做。很多男人都喜欢假装性爱免费,而他们给我的钱是一种礼物。这倒没关系。不管怎样吧,他准备就这样走了,不付钱或其他东西。我差点就让他走了。”
“但你没这么做。”
“没错,因为我实在很生气,而且既然要我忍受他那种态度,他多少该付点钱才是。所以我面带微笑对他说:‘你好像忘了什么吧。’”
“他说:‘忘了什么?’我回答:‘我可是在工作呢。’他说他知道,他分辨得出妓女的模样。”
“很好。”
“我没理会这番话,强调说我做这些事是要拿酬劳的,反正就是这些话,我忘了当时是怎么说的。他于是用那种冷冰冰的眼神瞪着我说:‘我不付钱。’
“当时我傻了。其实我可以放他走,不过大概是尊严问题什么的吧,我说原本也不期待他会付钱,但是他也可以送我礼物。”
“然后他就打你。”
“没有。他向我走来,我往后退,他一直逼近,我也退到墙边。他伸手放我身上,那时我已经穿上一件衬衫,他就把手放在这里,只用其中两指头压住我,这个部位大概刚好有条神经,或者是压力点什么的,被他压得痛的要命。那时没留下痕迹,一直到今天早上才变成这样。”
“明天可能还会更糟。”
“太好了。现在开始感到酸痛,不严重就是了。不过当他那么压住我时,那种疼痛我完全无法忍受,双脚无力,眼前一片黑,觉得自己快要昏过去了。”
“他只用两根指头就弄成这样?”
“是啊。然后他放开我,我抓着墙才撑住,他又他妈的咧着嘴笑说:‘我们俩以后还要常常见面,我叫你做什么,你就乖乖照做。’然后他就走了。”
“你没有打电话给康妮吗?”
“我一直找不到她。”
“这混蛋如果再打电话来——”
“我会叫他去吃屎。别担心,马修,他别想再进我的大门。”
“你记得他的名字吗?”
“莫特利。詹姆斯·利奥·莫特利。”
“他把中间名字也告诉你?”
她点头,“而且他也没要我叫他吉米。詹姆斯·利奥·莫特利。你干嘛?”
“把这名字写下来,说不定可以查到他住哪儿。”
“中央公园某块大石头下面。”
“我还可以查査看他有没有案底,照你说的这副嘴脸,我猜一定有。”
“詹姆斯·利奥·莫特利,”她说,“你如果把记事本忘在我这儿,尽管打电话过来。他这名字我大概永远也忘不了。”
我查不到他的住址,不过倒是找出他的前科资料。他曾经被逮捕过六七次,大都是攻击女性。这些案子最后都是被害人撤回诉讼,所以起诉也被取消。还有一次在是范韦克快速道路上,在一起汽车档泥板被撞弯的车祸事件中,他狠狠揍了另一辆汽车的车主。闹上法庭,莫特利被控一级攻击罪,但是目击证人的证词却指出,打架可能是由另外那位车主引发的,那名车主拿着修车工具,而莫特利则是徒手抵抗。倘若真是如此,莫特利那双手简直是太强壮了,竟足以将对方送进医院。
被逮六七次,没一次定罪。这些控诉都与暴力事件有关。我感觉不妙,心想一定得联络伊莱恩,好让她知道这些事。但是我一直抽不出时间打电话给她。
大约一个礼拜之后,她打电话给我,我正在值班室,所以她不必自称为亲戚弗朗西丝。
“他刚来过,”她说,“他伤害了我。”
“我马上过去。”
她已经找到康妮。一开始康妮不肯说,最后终于承认过去几个礼拜以来她一直与詹姆斯·利奥·莫特利见面。他不知从哪里拿到她的电话号码。第一次去找康妮的情况比伊莱恩上次好不了多少,他说他不但不会付钱,而且以后还要常和她见面。后来他也让康妮受了伤,虽然不严重,但也足以引起康妮的戒心。
从那次之后他一周出现好几次,然后开始向康妮要钱。他一直虐待她,事前事后都伤害她,他总是不停地说他知道康妮喜欢什么,她只是个廉价妓女,活该得到应得的待遇。“现在我是你的男人,”他对她说,“你是属于我的,我拥有你,拥有你的身体和心灵。”
不难想像,伊莱恩听完这段故事之后有多沮丧。她原本打算告诉我,就像我一直想告诉她我对莫特利的发现。她决定再也不让那混蛋进门,但又觉得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所以她打算等到我们见面时再说。就在她与康妮谈话之后第二天,他又打电话来,她回说她很忙。
“拨出时间来给我。”他说。
“不行,”她说,“莫特利先生,我不想再见到你。”
“你以为这是你能决定的吗?”
“你这个混蛋,”她说,“听着,去做一件对你我都有好处的事,把我的电话号码丢掉。”
两天之后,他又打电话来说:“我想还是给你一个机会改变心意。”她叫他去死,然后把电话挂断。
她告诉大楼所有门房,没有先给她拨对讲机上来之前,不要让任何人上楼来。虽然这本来就是大楼的标准程序,但是她想让他们知道现在必须有特别的安全警戒。她将几个新客户的约会取消,唯恐他们替莫特利开路。当她出门时,总觉得好像有人跟踪她或监视她,那种感觉令人不安,所以除非必要她也不出门。
这样过了几天,她再也没听到他任何音讯,就放松下来。她原本想要打电话给我,也想要再打电话给康妮,不过最后她谁也没联络。
那天下午她接到一个电话,一个从西岸来的摄影室制作人打来的。这人她大约每隔几个月就会见面,她坐出租车去玩乐几个小时,再去那人的旅馆套房消磨半个小时。他告诉她各式各样的演艺界新闻,和她做爱两次,然后给她一两百元。不管究竟多少钱,总是远远高于出租车费。
当她回到家时,莫特利正似笑非笑地坐在她皮革沙发上。她想立刻退出门外,但她进门时并没瞧见他,所以顺手上了锁且挂上链条。她还来不及再打开门锁,就被莫特利制服。即使她不用奋力开锁,她猜他也一定会抓住她。她说:“不是他在电梯边抓住我,就是我自己在走廊跌倒或什么的。我没有打算逃。他也不会让我逃掉。”
他把她拖到卧房,剥掉她的衣服,出手打伤她。他前一次弄出来的淤青已经消褪,但他再次用手指戳压同一位置,那种疼痛如同刀割一般。他还找到另一个痛点,在她大腿内侧,那种痛楚真让她以为这一次会因此丧命了。
他一直不停用手指戳压来伤她,直到她的意志力与抵抗力完全消磨殆尽。然后他把她脸朝下摔床上,脱下裤子强行肛交。
“我从不这么做的,”她说,“那样真的很痛,而且也令人做呕,我不喜欢。所以我现在都不这么做,我已经好多年没这么做了。不过比起他用指尖对我的凌虐,这种痛苦还要好些。那时候我几乎没知觉了,我原本怕他会杀我,但后来我连害怕的感觉都丧失了。”
当他对她强行鸡奸时,还跟她说话。他说她既没用又愚蠢,而且肮脏。他说这一切全是她活该,她想要的就是这个。他说她喜欢这样。
他还说他总是给予女人她们心里最想要的。他说大部分女人都希望被伤害。还有人希望被杀死。
“他说他一点也不在乎杀了我。他说不久之前才刚杀了一个和我长得很像的女孩。他说,他先杀了她,然后再强暴她。他还说强暴死人不比活人差,如果在她体温尚存,还没开始发臭。他说,那滋味甚至更好。”
后来他翻遍她的钱包,拿走所有的现金,包括她不久前刚赚的钱。他告诉她,她现在是他的众多女人之一了,她必须要尽自己本分。那意思是,当他来看她时,她应该要准备钱给他,而且她再也不许拒绝见他,不许对他出言不逊,或用脏话骂他。他问她是否明白他所说的话,她回答说她懂。他又再问一次她是否完全了解,她则回答说她真的了解了。
他似笑非笑,伸手理了理他那可笑的头发,然后轻轻敲着他那长下巴。“我要确定你真的明白。”他边说边捂住她的嘴,另一只手在她的胸前搜寻那个痛点。结果这一次她真的昏过去了,当她苏醒时他已经离开了。
我第一件事便是带她到第十八分局,警员克莱贝尔招呼我们坐下,她填写申诉单控告莫特利攻击。殴打及强行鸡奸。“等我们逮捕他以后,他的罪名就不只这些了,”我说,“他拿走她皮包里的钱,这又构成抢劫或强夺。而且他还趁她不在时擅自闯入她的公寓。”
“有没有证据显示他是强行进入的?”
“好像找不到证据,不过他的确非法进入。”
“你已经控诉他强行鸡奸了。”克莱贝尔说。
“所以说?”
“强行鸡奸和非法进入,你把两项写在一起,会把陪审团搞混的,他们会以为这是用两种说法来说明同一件事。”后来,伊莱恩到洗手间去,克莱贝尔靠近桌边问我:“马修,她是你女朋友还是什么?”
“不妨说她是过去几年来,一个有价值的线索来源。”
“好吧,我们就把她称为线民。不过,她是上班的吧?”
“怎么说?”
“不用我说你也知道。当原告是妓女时,这类攻击罪名实在很难成立。不要再提强暴或鸡奸。陪审员只会想到,她只不过是把平常拿来卖钱的东西免费送人罢了。”
“我知道。”
“我想你也是明白人。”
“反正我也没期待拘捕令会有什么成效。资料上他最后的住址是朝代广场饭店,但他离开那里至少已经一年半以上了。”
“哦,原来你已经开始在查这家伙了。”
“稍微查了一点。他现在可能搬到城中某家便宜旅社,或和哪个女人同居,无论是何种情况,反正都很难找到他。我只是想把她的申诉登入报案记录,这样并不会造成任何麻烦。”
“了解。”他说,“好,那就没有问题了。我们还是会发出拘捕令,说不定他在街上闲晃我们刚好可以手到擒来。”
我打电话回家给安妮塔,我告诉她说我手上有案子抽不开身,接下来这几天我都得留城里。这种事我以前也做过,有时候真的是公事,有时只是我不想出城回长岛罢了。而一如往常,她相信我的说词,或者她是假装相信。随后,我整理手边的案子,一些撤销处理,还有一些则推给其他人。我想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一起,抓住詹姆斯·利奥·莫特利,让他束手就擒。我告诉伊莱恩,我们可能必须用她作为诱饵,才能让莫特利掉入陷阱。她并不喜欢这个主意,因为她根本不想再和那人同处一室,不过她的个性相当坚强,愿意完成该做的事。
我搬到伊莱恩家一起等待。她取消所有的约会,并告诉找她的人,说她得了感冒,一整个星期都没空。“这么做真让我损失不少生意,”她抱怨说,“有些家伙可能再也不上门找我了。”
“这样使你变得不容易得手,他们反而会更想要你。”
“可不是,看看上次这一招对莫特利多有效。”
我们一直待在她的公寓。她曾开伙一次,其他全靠叫外卖,不是披萨就是中国菜。酒铺送波本酒来,她还叫街角熟食店的人送一箱水来。
两天后莫特利打来电话。她在客厅接电话,而我则在卧室接听分机,他们俩的对话大致如下:
莫特利:嘿,伊莱恩。
伊莱恩:噢,你好。
莫特利:你知道我是谁吧?
伊莱恩:知道。
莫特利:我有事想问你,我想知道你好吗?
伊莱恩:嗯。
莫特利:怎样?好吗?
伊莱恩:好什么?
莫特利:你好吗?
伊莱恩:大概吧。
莫特利:很好。
伊莱恩:你……
莫特利:我怎样?
伊莱恩:你要过来吗?
莫特利:干吗?
伊莱恩:我只是想知道。
莫特利:你希望我去吗?
伊莱恩:嗯,我一个人,有点无聊。
莫特利:你可以出去。
伊莱恩:我不想。
莫特利:对啊,你这几天都一直待在家里没出去吧?你不敢出去吗?
伊莱恩:大概吧。
莫特利:你怕什么?
伊莱恩:我不知道。
莫特利:大声一点,我听不清楚。
伊莱恩:我说我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
莫特利:你怕我吗?
伊莱恩:怕。
莫特利:很好,我很高兴你这样。我现在不过去。
伊莱恩:哦。
莫特利:这一两天我会去找你,我会给你你想要的,伊莱恩。我给你的都是你最想要的,对不对?
伊莱恩:我希望你赶快过来。
莫特利:快了,伊莱恩。
他挂断后我回到客厅,伊莱恩疲惫地瘫在皮革沙发上,她说:“我觉得自己好像一只被毒蛇所迷住的鸟。我当然是在演戏,好让他以为他已经磨尽我的精神,甚至以为他真的拥有我的身体和灵魂。你猜他相信吗?”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听起来他好像相信,不过说不定他也是在演戏,在和我玩游戏。他知道我这几天没踏出家门,他有可能在监视我。”
“可能。”
“说不定他拿了副望远镜躲什么地方,搞不好还能看透我的窗户。你相信吗?刚才我是假装的,不过到最后自己好像被自己说服了,竟然他妈的这么容易就丧失意志力,就这样被淹没了。你知道我意思吗?”
“大致能体会。”
“你猜他是怎么进来的?那天,当我和那个叫什么名字的家伙在旅馆交易那天,他骗过门房进了门。他是怎么进来的?”
“要骗过门房很容易。”
“我知道,不过这里的门房其实都相当尽职。那么大门呢?你说找不到他强行破坏闯入的痕迹。”
“他可能有钥匙。”
“他从哪里弄到钥匙呢?我当然没把钥匙给他,而且也没弄丢过。”
“康妮有没有你的钥匙?”
“我为什么要给她?好帮我浇花吗?没有,我没有把钥匙交给任何人,连你也没有钥匙,对吧?我也没把钥匙给你,不是吗?”
“没有。”
“我当然没把钥匙给康妮。他到底怎么进来的?门上的那把锁是把好锁。”
“你出门时是不是用钥匙上锁?”
“应该是啊,我一向都这样上锁。”
“因为你如果没有锁上门栓,说不定他就能用信用卡弄开弹簧锁。另一种可能就是他有足够的时间,将钥匙在蜡或肥皂上做模子。或者,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偷了你的锁。”
“还可能就是他用手指头开锁”,她提议,“然后门一推就开了。”
我在那儿住的第四个清晨将近四点时,电话铃突然响了。我才睡了两个钟头,由于长期待在室内,我的内脏甚至整个身体都翻腾不已。我听到电话铃声,强迫自己起来,不过意志力显然没有坚强到足以恢复神智。我以为自己已经醒来,结果身体竟仍赖在伊莱恩床上,脑袋还在神游。后来伊莱恩拼命把我摇醒,我才丟开棉被坐起身来,两腿搭在床沿上。
“刚才是他打来电话,”她说,“他要过来。”我问她现在几点,她说:“我请他给我一个小时,好打扮一下用最美的样子欢迎他。他只肯给我半个钟头,说这点时间足够了。他已经在路上了,马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叫她通知门房说她在等客人,请莫特利先生直接上来,并且在他上楼时一定要通知她。她与门房说完之后便走进浴室,淋浴两分钟,然后擦干身子穿衣服,我记不得她最后选了哪一套衣服,不过她换了好多件,?99lib?
还难以决定穿什么。
“这实在太可笑了,”她说,“你一定觉得我像要去约会。”
“可能正是。”
“对啊,跟命运的烂约会。你还好吗?”
“还没完全恢复正常,”我承认,“你若煮杯咖啡给我可能会好一点。”
“没问题。”
我把两个钟头之前才脱下的衣服又穿上,这件衣服我已经穿了几乎一星期了。以前我在上班时通常都穿西装——我现在还是如此——我弄了半天,领带一直打不好,试两次之后,发现这真是一件无聊的事,就干脆拉下领带扔到椅子上。
我把局里发的制式点三八手枪放肋下枪背带中,试着拔了一两次,又把枪套带取下,把枪插在背后腰带上,枪托刚好卡在在腰后凹进去的地方。
二百毫升装的波本放在床头柜上,瓶中大约还剩二分之一品脱。我旋开瓶盖,直接对瓶嘴喝了一口,这样可以让我那台老引擎重新开始转动。
我叫伊莱恩,但她没回答。我重新穿上外套练习拔枪。做这个动作的感觉很奇怪,当你练习一种致人于死地的动作时,都会有此感觉。我把枪移到左腹侧边,练习反手拔枪动作,不过感觉更不顺手,所以我又考虑把枪放回肋下枪背带中。
或许我根本用不着拔枪,干脆拿着枪等他。我们还没计划好,尚未决定她让那家伙进门时我应该站的位置。我想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当她开门时,我躲在门后面,他进门后就直接拿枪对着他。不过比较好的方法可能是先让他和伊莱恩两人说话,而我则躲在厨房或浴室里等待适当时机。这种作法在心理上占有优势,但是出错的机会也比较大。她的焦虑或紧张可能使他产生警觉,或者他可能突然决定做一些更古怪的事情。毕竟这种疯子净是做一些疯狂事,这就是他们之所以是疯子的原因。
我叫伊莱恩,不过她显然没把水关掉,所以听不到我喊她。我把枪插回腰带,然后再拔出来,拿着枪穿过短廊走到客厅。如果咖啡已经煮好,我想喝杯咖啡,然后和她好好讨论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走进客厅转到厨房,然后停下脚步,因为他背靠窗户站在那儿,而伊莱恩站在他前头。他一只手抓住伊莱恩手肘上方,另一只手则紧抓她的手腕。
他说:“把枪放下。快点,否则我扭断她的手。”
我的枪既没有瞄准他,拿枪的姿势也完全不对,手指距离扳机十万八千里。我正以端一盘开胃菜的方法拿着枪。
我把枪放下。
她对他的描述十分中肯:瘦骨嶙峋的身躯上几乎没肉,全身紧崩得仿佛盘得紧紧的发条,狭窄的脸孔,奇特的发型,好像有人用剪刀沿着汤碗边缘胡乱修剪,那发型在他头上看起来像是一顶无边便帽似的。他的鼻子很长,鼻端肥大,双唇饱满,前额向后斜倾,双眼深陷在突出的眉骨之下,眼睛的颜色是浑浊的棕色。我完全无法从中读到任何讯息。
他全身的特征再加上那发型,看起来有点像是个中世纪邪恶的修士,可惜他的服装是唯一不像的部分。他穿了一件橄榄色的横纹运动夹克,袖口。领口和手肘处都有皮革缀补,卡其裤子上挂着刃形短剑,脚上穿着一寸高跟的蜥蜴皮靴,靴子前端是银色金属鞋尖。他的衬衫则是西部风格,钮扣是按扣式的,此外他还打了一条土耳其蓝斜纹领带。
“你就是斯卡德,”他说,“拉皮条的警察。刚刚伊莱恩一直想让你知道我来了,不过我觉得还是给你一个惊喜比较好。我跟她说你一定是个喜欢惊奇的人,我叫伊莱恩不准发出声音,即使在我弄痛她时,她也乖乖地没发出一点声音,我要她做什么她就照着做。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她现在开始明白,只有我才知道她最需要的是什么,只有我知道。”
他的肤色非常苍白,仿佛他的体内没有一滴血。而伊莱恩站在他身旁,两人仿佛配对一般,她的脸上也完全没有血色,全身的力量和意志似乎已经消磨殆尽,像是恐怖片里的僵尸。
“我知道她需要什么。”他重复,“而她不需要的,就.99lib?是一个愚蠢的警察帮她拉皮条。”
“我没帮她拉皮条。”
“是吗?那你是干嘛的?她的合法配偶?恶魔情人?出生就分离的孪生兄弟?失散多年的龟儿子?告诉我你是个什么东西。”
人的注意力真奇怪。我一直看着他的手。他的双手仍旧紧紧抓住她的手腕和手肘。先前伊莱恩已经告诉过我他的手劲很大。我当然相信她的话,不过莫特利那双手,看起来实在不像有那么大力气的模样。他的手掌很大,手指很长,关节有突瘤,指甲极短,应是随意快剪出来的结果,指甲底端白色月形极明显。
“我是她朋友。”我说。
“我才是她朋友。”他说,“我是她朋友和她的家人。”他停顿了一会儿,似乎在细细品尝这段宣言,好像他很欣赏自己这句话。“她不需要任何人,她当然更不需要你。”他一笑正好露出突出的牙齿,他的牙齿大且外暴。他神采奕奕地说:“她以后不需要你的服务,你已经被解雇了,你这混蛋以后最好靠你自己,她不希望你再出现。别站在那儿不动,垮着一张脸好像晾衣服架上的破布一样。快滚!”
“嗯,怎么说呢,”我说,“我来这里是伊莱恩邀请我来的,不是你。所以如果她要我走的话——”
“告诉他,伊莱恩。”
“马修——”
“告诉他。”
“马修,你还是离开好了。”
我看着她,试着透过眼神向她打暗号。“你真的要我走?”
“我想你最好走。”
我犹豫一下,耸肩说:“就照你说的。”我慢慢移向先前放枪的那张桌子。
“不准动,你干嘛?”
“看起来像干嘛?我拿我的枪。”
“不行。”
“那我怎么能走呢?”我理智地说,“那是我的配枪,如果留这里,我的麻烦可大了。”
“我会把她的手扭断。”
“你把她脖子扭断我也无所谓,可是除非把枪带走,否则我哪儿也不去。”我想了一会儿,“听着,我拿着枪管好了。我不想拿枪来射谁,只是想带着我的枪一起离开而已。”
趁他还在考虑的时候,我又走了两步,拿着枪管拾起枪。我没有让枪离开他的视线,好让他知道自己并没有危险。反正我无法向他开枪,他让伊莱恩挡在我们中间,紧抓的手指似乎深深陷入她的皮肤。不过就算有何痛苦,我想她也未感受到,她脸上只有害怕与绝望。
我握着枪向自己的右前方转。我一面靠近他,一面设法使咖啡桌介于我们之间,那是一个铺着丽光板之类的夹板立方体。我边移动位置边说:“我把枪给你好了,你实在让我觉得自己很蠢。你是怎么通过门房的?”
他微笑不答。
“然后怎么进来的?”我说,“这道门锁很牢,而且她说你没有钥匙,你有吗?还是她帮你开门的?”
“把枪拿开,”他说,“然后快滚。”
“你是说这把枪?你觉得不舒服吗?”
“把它拿开。”
“如果你觉得不舒服,”我说,“拿去。”然后把枪扔过去。
他所犯的错误就是太用力抓她,以致于反应时间不够。他必须先放开她,然后才能采取下一个动作。他紧抓的手一松开,她忍不住叫了出来。他放开之后伸手去接枪,这时我一脚朝咖啡桌踢去,非常用力地踢过去。桌子撞上他的胫骨,我也飞身朝他扑去,我们俩一起撞上墙壁,险些撺出窗外,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他摔得四脚朝天,我则压在他身上。等我从他身上摆脱开来时,他仍躺在地上动弹不得。我狠狠一拳擂在他的下巴上,他眼神变得呆滞。我抓着他的衣服领口,把他朝墙上摔去,然后又三次狠击他的腹部。他全身都是坚硬的肌肉,不过我使尽力气出拳总算把他打倒。他整个人几乎瘫在地上,我拉起他一只手臂扛在肩上,手时抵住他下巴,然后一个过肩摔,给他最后一击。
他像个破布娃娃一样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头和肩膀刚好卡在在白色墙边,一只脚还勉强撑着,另一只脚则完全瘫直。我喘着气站旁边瞪着他,他一只手摊在地上五根指头张开,我还记得那几根手指狠狠抓住伊莱恩的情景。我忍不住想把脚再移动几寸,踩在那只手上,把全身的重量都加在上面,看看能不能废了他那钢铁般的手指。
不过我没有这么做。我把枪收起来,插在腰带上,回到伊莱恩身边。她脸上已恢复些微血色,看起来虽然仍旧很糟糕,不过比起先前被抓住时,已经好多了。
她说:“说他扭断我的脖子你也不在乎时——”
“噢,得了。你也知道我是在转移他的注意力罢了。”
“对,我知道你一定有计划。不过我还是很害怕计划失败。我怕他可能会出于好奇,为了想看看你是不是真的不在乎,而扭断我的脖子。”
“他不会扭断任何人的脖子,”我说,“不过现在我得好好想一想如何处置他。”
“你不逮捕他吗?”
“当然要,不过我怕他最后还是会逍遥法外。”
“你没开玩笑吧,他做了这种事还能逃得过?”
“这种案子很难起诉,”我告诉她,“你是应召女郎,而陪审团通常不太关 5fc3." >心妓女遭到的暴力胁迫,除非当事人因此身亡。”
“他说他杀过一个女孩。”
“他可能只是随便说说,而且就算是真的——事实上我猜也是——我们又不知道究竟她是谁,以及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更别提要用那个案子逮他了。现在我们只有拒捕和袭警两项,但随便哪个没道德的被告律师都可以让别人怀疑我们俩的关系。”
“怎么会?”
“他可以让别人认为我是替你拉皮条的。这样他一定会无罪释放。就算他们朝最好的方向去想,还是有问题的。我是个已婚的警察,却和小姐交友。你也想得出来,这在法庭上会被他们说成什么样,而且还会写成白纸黑字。”
“你说他以前也被逮捕过。”
“没错,而且也是类似的案子,不过陪审团不会知道这些。”
“为什么?因为那些指控都已经撤销了吗?”
“就算他以前曾经被定罪甚至服刑坐牢,陪审团也不会知道,因为从前的犯罪记录在刑事法庭上一律不能提出来。”
“到底为什么不能?”
“我不知道,”我说“我从来都弄不明白这些,好像是说会造成偏见,不过这不正是这人特性的一部分吗?为什么不能让陪审团知道呢?”我耸耸肩。“康妮可以作证,”我说,“他伤害她而且威胁你。但是她愿意站出来吗?”
“我不知道。”
“我想她可能不肯。”
“大概吧。”
“我来看看。”我边说边弯腰检查莫特利,他仍未恢复清醒,他的玻璃下巴是致命弱点。有个拳击手鲍伯·萨特菲尔德也是这样,他能承受最重的拳仍屹立不倒,不过如果你打中他下巴,他就会脸朝下摔倒在地,十秒钟都爬不起来。所以这样一拳,就能让他在中国鞭炮声响中还睡得着。
我在他的夹克口袋里翻搜,然后直起腰,转身把我找到的东西拿给伊莱恩看。“这玩意儿就可以帮大忙,”我说,“一支小型自动家伙,大概是点二五口径的。他一定没有登记,而且一定也没有执照。这样他就是二级刑事非法持有致命武器,这是丙级重罪。”
“这样够重吗?”
“没什么用。重点是,我希望他的保释金额高到他无法负担,而且他的罪要够重,这样他的律师就算承认有罪放弃抗辩也不能免掉多少刑责。我要他进监狱,这个婊子养的,最好别再出现在这世界上。”我看着她,“你愿意站出来吗?”
“什么意思?”
“你愿意作证吗?”
“那当然。”
“不只如此,你愿意在宣誓后说谎吗?”
“你要我说什么?”
我仔细地观察她一阵子。“我猜你愿意出来作证,”我说,“我要冒个险。”
“你想说什么?”
我用厚纸巾将那把枪上的指纹擦拭干净,借手撑在墙上的力量,把莫特利的肩膀顶起来,让他坐起呈半蹲姿势。他虽然那么瘦,但体重却比外表看来重得多。我能感觉到他全身组织的僵硬,即使是在丧失意识的状态下,他的肌肉仍然紧崩着。我把枪放进他的右手里,把他的食指插入扳机处扣住,打开保险,然后我用自己的手握住他的手,将他的身体再稍微撑直起来,检査枪口所指的角度。我让枪对准墙上的一幅画。后来这幅画价值变成只剩五十元。我向左做了些许调整后,捏住他的食指扣动扳机,在墙上打了一个洞。我把第二枪角度调高一些,第三枪则几乎射进天花板。然后我放开他,让他跌回地上靠在墙边,而手枪则从他手里滑落到地上。
我说:“他握枪瞄准我,我踢开咖啡桌去撞他,他被桌子撞得失去平衡,不过他在跌倒那一刻,还是开了三枪,然后我扑到他身上,把他打昏了。”
她点着头,一脸专注的模样,即使她先前受到枪声的惊吓,此时也已经恢复镇定。那枪响当然不会制造很大声音,那些小子弹也未造成很大损伤,只是在墙上留下几个小洞罢了。
“他开枪射击,”我说,“试图杀害警察,这可不是能够随便打发的罪名。”
“我会作证发誓。”
“我知道你会,”我说,“我就知道你会站出来。”我抱了抱她,然后走到卧室拿起那瓶波本酒,喝了一口之后才拨电话。在等待警方人员到达的这段时间,我把剩下的波本都解决掉。
第四章
结果她并没有上法庭作证,但提出了一份宣誓证词,轻松愉快地在纸上作伪证。她这方面的文采实在无懈可击,基本上使用实情的架构,再巧妙接上我们编造出来的情节。我这方面提供相同的故事,再辅以物证的支持。他们在枪正确的位置上找到他的指纹,显示他确实曾开枪射击。那把枪的确没登记,而他也真的没有执照准许他拥有或随身佩带枪械。
他发誓说从来没见过那把枪,更别提曾经用那把枪射击过。他的故事版本是说他在事前曾通过电话与伊莱恩约定,请她提供应召服务,然后他才来到五十一街这栋大楼。他说自己在案发当晚之前,从来没见过她,他原本要和她进行性交易,结果我突然闯进去,凭着警徽想要欺凌敲诈他,勒索不成就主动攻击他。没有人相信他的故事,因为如果当晚是他第一次与伊莱恩见面,那她怎么可能会在一个星期之前就对他提出控诉。虽然陪审团在法庭上无法知道这家伙从前的记录,不过检察官和法官当然知道这档事,所以法官后来将他的保释金订为二十五万美元。他的辩护律师提出抗议,声称被告从未被判决有罪,但是法官看过他先前的逮捕记录,都是使用暴力胁迫女性,再加上康妮·库珀曼也被说服提出一份支持我们的证词,所以最后法官还是驳回他降低保释金的请求。
莫特利蹲在牢里等待审判时,检方列出一卡车罪名给他,其中试图杀害值勤警官名列罪刑榜首。他的辩护律师端详这案子,证据显然对他不利,于是准备好愿意向检方承认有罪以求减少刑责。其实检方也希望低调处理这案子,一方面社会大众并没有投入关注的舆论,另一方面倘若真的闹上法庭,伊莱恩和我经过一连串的交叉质询之后,可能两人都会灰头土脸名声扫地,所以检方也乐于和被告交换条件,顺便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他们将罪刑减至违反刑法第一百二十条十一款,蓄意攻击警员未遂,并将其他控诉罪名都撤销,交换条件是詹姆斯·利奥·莫特利在上帝及众人面前承认他自己的确犯下被控罪刑。法官评估他先前未遭判刑的记录,明智判他一年以上十年以下囚禁在州立监狱的有期徒刑。
法官下达判决后,莫特利要求说几句话。法官表示同意,同时提醒他在判刑之前都有机会表达意见。若非他狡猾地等到判决之后才说话,法官可能会判他最重的刑责。
当时他说:“那个警察栽赃陷害我,我知他知,那家伙是个拉皮条的龟儿子。等我出去之后,他和那两个贱货就给我等着瞧,”他转向左侧,用长下巴斜指着我。“我是说你和你所有的女人,斯卡德,我们还没了结,你和我。”
口出威胁狂言的歹徒不在少数,就好像他们个个都自称清白无辜、遭到陷害一样。他们个个都想要你好看,照他们的话说来,进监狱的人没一个是有罪的。
他的话听起来确实够狠,不过威胁的话哪句不狠毒,只是从来没有一句成真。
这段往事距今天大概有十二个年头了。这事发生后我在警界又待了两三年便 8f9e." >辞职,离开的原因与伊莱恩·马德尔和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皆无关连。虽然并非主因,但引致我离职的导火线,是有天晚上发生在华盛顿海茨的事。那天晚上我在当地一家酒吧喝了几杯小酒,恰好两名歹徒进门抢劫,逃离时杀死了酒保。我紧追出去,开枪阻止他们,其中一人中弹身亡,但我另外一枪射偏,意外击中一个六岁小女孩,真不知她为什么会在那个时间出现在街上,不过你大概也可以问我同样的问题。我并没有因为这件事遭到责难,事实上我还得到局里的奖励,不过从此之后,我再无心于工作或是自己的生活。我辞去警局职务,这段日子中我也放弃努力,不想再试图扮演丈夫和父亲的角色,所以我搬进城里,找到一家旅馆住进去,同时还在街角找到一家酒吧。
接下来的七年在记忆中似乎都是模模糊糊的,可能只有上帝才知道这段日子确实存在过。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中,酒精麻醉的确发生一些作用,后来当它不再神奇之后,我仍旧继续酗酒,因为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其他选择。我陆续进过几次戒酒中心及医院,曾经昏迷长达三四天,中风一次,然后很多事就这样发生了。
“他就在附近。”她说。
“不可能,他几年前就出狱了。当时那个法官判他那么短的刑期我还很不高兴。”
“可是你那时什么话都没说。”
“我不想让你担心。不过他的刑期是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所以说不定他只关一年就出来了。不过我猜一定不可能,他看起来不像那种讨人欢心的家伙,假释委员应该不会让他坐满最低刑期就出来。但即使如此,他待个三四年,最多五年也差不多了。这已经算很长的刑期,足够他培养出满肚子的仇恨怨愤。不过,就算他真的在牢里蹲了五年,他被放出来呼吸自由空气也已经七年,为什么他要等那么久才对康妮下毒手?”
“我不知道。”
“你想怎么办,伊莱恩?”
“我也不知道。大概我想把行李收一收,叫辆出租车开到肯尼迪国际机场。我猜我想这样吧。”
我能够了解这种冲动的心理,不过我说她这样有点不太成熟,“我明天早上打几个电话,说不定他又干了些什么好事,已经再回牢里数馒头。如果他还在绿天监狱里,而我们却飞到巴西去,这岂不很蠢吗?”
“事实上我正在考虑一路飞到巴巴多斯去呢。”
“说不定他已经死了,”我说,“我觉得他是那种随时都有可能送命的家伙,他很容易与人为敌,许多人可以不为什么原因就随便捅你一刀。”
“那是谁寄的剪报?”
“在还没确定是否能将他排除之前,我们先不要担心那件事。”
“好吧。马修,你今晚留在这里好吗?”
“可以。”
“我知道这样很蠢,不过有你在的感觉好多了。你不介意吧?”
“不会。”
她在沙发上铺了床单,放上毯子和枕头。她原本提议要让我分半张床,不过我觉得睡在沙发上会比较舒服。其实我并不累,而且这样也不用担心自己翻来覆去吵到她。“你不会吵到我,”她说,“我待会儿要吃巴比妥镇定剂,我一年大概吃四次。只要一吃那种药,在那段时间里,除非里氏七级地震,否则谁都吵不醒我。你要不要试试看?如果碰上兴奋过度,这种药保证有效。在你还没准备放松之前,这药就能使你完全冷静下来。”
我把药还给她,还是选择睡沙发。她进卧房后,我脱下衣物只穿了短裤躲进被窝里。我根本无法合眼入睡,不停睁开眼睛眺望河对岸皇后区的灯光。有几次忍不住想起被我拒绝的巴比妥镇定剂,但我还是不会选择吃药。身为一个戒酒者,我不能吃任何强过阿斯匹林的安眠药、镇定剂、精神安定剂或其他止痛药,因为这些药物都会干扰我戒酒,而且似乎会阻挠一个人努力恢复正常的决心。使用这些药物的人通常最后还是回头开始喝酒。
虽然感觉上似乎整夜没睡,但我大概还是勉强睡了阵子。没多久之后太阳便缓缓升起,从客厅窗户斜斜射入室内藏书网。我到厨房煮壶咖啡,然后烤块英式松饼,配了两杯咖啡吃掉。
我探头进卧室,看到她还在睡,侧卧蜷成一团,脸则埋在枕头中。我蹑手蹑脚走过床边,到浴室去洗个澡,没把她吵醒,擦干后回到客厅穿上衣服,差不多是可以打几个电话联络的时间了。
有好几个电话必须打。在某些情况下,我还得过五关斩六将才能找到我想联络的人。我耐心打完这些电话,得到必要的情报之后,又进卧室去探视伊莱恩。她仍保持同样的姿势。那一瞬间我疯狂的情绪全涌上来,我心想她已经死了,他可能在几天前就混入屋内,把她的巴比妥镇定剂浸泡在氰化物中。或者他在几个小时前潜入,像鬼魂一般飘过墙壁经过我身边,趁我在皮革沙发上打盹之时,一刀刺入她的心脏,然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逃走。
这些幻想当然是无稽之谈,因为我单脚跪在她的床沿时便听到她浅而稳定的呼吸声。不过这倒让我被自己吓了一跳,透露出我的心理状态。于是我回到客厅,翻开电话簿,又打了几个电话。
锁匠大约在十点到达,我先前已经告诉他我所需要的门锁类型,所以他带来数种不同的门锁来让我选择。他先去厨房工作,当他经过走道时,我听到她辗转醒来的声音,于是我走进卧室。
她说:“那是什么声音?起先我还以为你在用吸尘器呢。”
“是电钻的声音。我请人来装锁,大概要花四百元左右,你要用支票付吗?”
“我宁愿给他现金。”她走到衣柜打开最上层抽屉取出一个信封。她数着钞票,“四百元?我们装的是什么,保险库吗?”
“警察锁。”
“警察锁。”她惊异地一抬眉毛,“是把警察挡在门外,还是把警察关在里头?”
“随便你怎么说。”
“这里有五百元,”她说,“记得要收据。”
“遵命,女士。”
“我不知道我的会计师到底怎么处理这些收据,不过他只要是收据就要。”
我离开卧室去看锁匠工作时,她起床去洗澡。门锁安装完成后,我付了钱拿到收据,和找回来的钱一起放在咖啡桌上。她洗完澡出来,穿了一件来自某个热带小国的松垮垮工作服和短袖红衬衫,上面还有肩章和金属扣子。我向她介绍新门锁的功能,客厅门上装了两个,厨房也装了一个。
“我想这就是他十二年前闯进这儿的方法,”我指着厨房的货运服务门,“我猜他是从大楼的货物出入口进来,然后走运货楼梯上来的。所以他根本不用经过门房那一关。你那扇门有喇叭锁,不过那时可能没有锁上,不然就是他有钥匙。”
“我从来没用过那扇门。”
“所以你根本不会注意到那扇门是否上锁了。”
“可能是这样。这门通往货运电梯和焚化炉。以前有一次我心血来潮经过那扇门去焚化炉,不过拖着垃圾从冰箱旁边挤过去实在不方便,所以后来我都是走前门再绕过去。”
“他第一次来的时候,”我说,“可能就溜到厨房去把那扇门的门锁打开,后来他偷偷进来时门锁都是开着。当时你自己走那扇门时都没上锁,可能你根本没有想到。”
“不会吧,我大概会以为自己上一次忘了上锁。”
“总而言之,目前你都不会用那扇门。”我示范那个锁的用法,钢条横跨门板固定在门框上的铁扣上。“这把钥匙可以锁上。打开,”我说,“不过我建议你最好随时锁上,这个锁无法从外头打开。我叫锁匠不用在门的另一面装门把手,反正你自己不会从这里进来吧?”
“不会,当然不会。”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这门现在永久封闭。当然,如果在紧急状况下,可以用钥匙打开门锁出去。不过这样的话,你就无法出去之后再锁上门。你可以锁上你的喇叭锁,可是没办法锁上这个警察锁。”
“我根本不知道那个锁的钥匙放哪儿。”她说,“别担心,我会记得随时上锁,喇叭锁和警察锁两个都锁好。”
“很好。”我们回到客厅。“现在看看这里,”我说,“我叫他装了两个警察锁,一个是和厨房一样的,只能从家里面锁上或打开,门外没有门把手,这样别人就无法从外头偷开你的锁。你在房子里的时候,如果两个锁都锁上,外人一定得破坏门栓才可能进来。你出去时,可以用钥匙把另一个警察锁锁上,钥匙在这儿,上面有一个凸起标示。这个门锁理论上是防窃盗的,而钥匙则无法用一般工具复制。所以你如果不把钥匙弄丢的话,你家将固若金汤,任何人,包括你自己,没有钥匙都无法进来。”
“真好。”
“你现在有的安全装置还不止这些,”我说,“他在你门把手上的钥匙孔装了一个锁眼盖,这样外人就无法从外面窥视,而且这门把手用的是某种高科技合金材质,根本无法在上面钻洞。刚才我在原来的海鸥牌喇叭锁上也加装了同样的保护装置。如果你还打算飞到巴巴多斯群岛,这些装备的威力可能就太过强大了。不过我想你应该负担得起这些费用,而且不管有没有莫特利这家伙,你确实也该换几个像样的锁。”
“说到他——”
“他还没死,而且他也不在牢里。”
“他是什么时候放出来的?”
“七月,十五日。”
“哪一年七月?”她张大眼睛看着我,“今年七月吗?他被判刑一年以上十年以下,但却待了十二年?”
“他不是我们所谓的模范犯人。”
“他们可以超过最长刑期,还把犯人继续关在牢里?这样不违反正常程序吗?”
“如果你不是乖孩子,他们的确可以这么做。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你可能被判刑九十天,却在牢里头待了四十年。”
“我的天,”她说,“我猜监狱一定没能感化他。”
“显然如此。”
“他七月出来,所以他有充分的时间寻找康妮的下落,还有——”
“我想时间也差不多了。”
“还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剪下报纸寄来给我,足够的时间慢慢等待我开始产生恐惧。他就是要我害怕,你知道吗?”
“还是有可能是巧合。”
“怎么巧合法?”
“就像我们咋天晚上说的那样,康妮的某个朋友知道你是她朋友,所以想让你知道发生的事情。”
“但是没附上短柬或回函地址?”
“有时候人家不想扯进这些事情里。”
“那么纽约的邮戳怎么说呢?”
昨晚躺沙发上看着长岛夜景时,我为这件事想了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许那个朋友没有你的住址,所以她把剪报放信封里整个寄来给纽约的朋友,请她朋友查询你的住址后再寄来。”
“你不觉得听起来实在很牵强吗?”
我伸直了腿躺在沙发上看日出时,这解释好像还挺有道理的,不过现在的确有点说不过去。
不到一小时后,我回到旅馆房间。邮箱里没有任何留言,不过倒是有一些昨晚留下的信件,有垃圾邮件信用卡帐单还有一封信,上面没回函地址,我的名字和住址则是以原珠笔用印刷体写的。
里面是从同一份报纸上剪下来的同一个事件,没有附上短柬,剪报周围也没有眉批。我不由自主地从头读到尾,一字不漏,就像你在看一部哀伤的老电影,心里盼望这一次会有快乐的结局。
第五章
联合航空一点四十五分有一班直飞班机从拉瓜迪亚机场飞克利夫兰,抵达时间是两点五十九分。我在行.99lib.李箱内放了一件干净衬衫,几双替换的袜子,还有一本飞机上读的书,然后坐出租车到机场。我到早了,不过等我在自助餐馆吃过东西,把《时代周刊》读完,再打电话给伊莱恩后,候机时间也就没剩多少了。
飞机准时起飞,抵达克利夫兰霍普金斯国际机场时比预定时间早五分钟。赫兹租车公司已把我预定的福特汽车准备好,办事员还给我一份地图,用黄色萤光笔把我要去马西隆的路线标示出来。我按照她指引的路线,不到一个小时就抵达目的地。路途中,我突然想到,开车也是一件学会之后就不会忘记的事,因为这几年来,我几乎没有开过几次车,除非我记忆力有问题,否则至少有一年的时间没开车了。去年十月我和简·基恩租车度假,开车到宾州兰开斯特附近的阿米希人聚居地,享受秋叶变色、乡村旅社,以及宾州的荷兰烹调。假期一开始还好,不过那时我们之间已有问题了,我想那个假期大概就是企图解决我们的问题。想用乡间的五天假期来解决问题,实在是过高的期望。结果的确如此,回程中,我们俩不仅闷闷不乐且彼此嫌恶,两人都知道事情已经结束了,不只是假期结束而已。
马西隆的警察总局位于城中心特蒙街一栋现代建筑物中。我把车停街上一处停车场,走进警局请前台值班警员帮我找一位哈夫利切克警官。哈夫利切克身材壮硕,浅棕色平头,腹部和下巴显示出他的体重超标。他穿了一套棕色西装,领带则是棕色与金色条纹,手指上戴了一只婚戒,另一只手上带了一只共济会会员戒指。
他自己有一间办公室,桌上放着妻子和子女的照片,墙上悬挂公民团体的镶框奖状。他问我咖啡里加什么,然后端来给我。
“早上你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手边正有三件事混在一起,让我想一下,你是纽约市警局的人?”
“以前是。”
“现在是私人侦探?”
“在可靠侦探社工作。”我把名片拿给他,“但这次的事情和侦探社无关,也没有客户。我之所以来这儿,是因为我认为斯特迪文特家的凶杀案,可能和我以前办过的一件案子有关。”
“多久以前?”
“十二年前。”
“你还在警局时?”
“没错。当时我逮捕过一个家伙,他有暴力胁迫女性的前科。他用点二五手枪对我开了几枪,被控重大罪名,最后他认罪减刑变成蓄意攻击警员未遂,法官判的刑期比我认为他应得的短。不过他在牢里惹了一些麻烦,所以直到四个月前才出来。”
“你一定觉得把他放出来很可惜。”
“丹尼莫拉监狱的典狱长说他杀了两个同牢室友,而且还可能是其他两件谋杀室友案件的嫌犯。”
“那他为什么还有自由在街上混呢?”他自问自答,“知道某人做过某件事,和是否能够证明他确实做过这件事,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距。这种矛盾的情况在州立监狱可能只会更无法抉择吧。”他摇摇头,喝了一口咖啡。“不过他究竟是怎么跟菲利普·斯特迪文特和他老婆扯上关系的?他们俩的世界和那家伙似乎八竿子打不着。”
“斯特迪文特太太在结婚之前曾经住在纽约,她曾是莫特利暴力胁迫的受害者。”
“那是他的名字?莫特利?”
“詹姆斯·利奥·莫特利。斯特迪文特太太,那时是库珀曼小姐,曾提出一份控告莫特利攻击勒索的证词,他在判刑之后发誓说他会跟她扯平。”
“相当薄弱的证据。仅仅如此吗?十二年前。”
“差不多就是这样。”
“她只是提供证词给警方?”
“还有另一位女士也这么做了,他也同样威胁她。昨天她在邮件中收到这个东西。”我把剪报拿给他,其实那是我自己收到的那一份,不过我认为这应该不会有任何差别。
“噢,没错。”他说,“这是在《纪事晚报》上刊登的。”
“剪报直接放在信封里寄来,信上没回函地址,邮戳却是纽约的。”
“邮戳是纽约,不一定表示在纽约寄出,而是表示信寄到纽约。”
“没错。”
他仔细思考了一下。“好吧,现在我明白为什么你觉得这件事值得你坐一趟飞机,”他说,“不过我还是不懂,为什么你的这位莫特利先生要对前几天胡桃坡事件负责。除非他能通过收音机广播催眠,而斯特迪文特竟然能用牙齿接收这讯息。”
“现场状况很明显吗?”
“看起来确实很明显。你想看看命案现场?”
“可以吗?”
“有何不可。那房子钥匙不知被我们放在哪儿了,我找找看,再带你过去瞧瞧。”
斯特迪文特家位于一条死巷尽头,沿着整条巷子都是占地半亩以上的豪华宅邸,他家是一层楼建筑,倾斜的屋顶,原石和杉树的外观,房屋四周种满常绿树木,产业边界则是一排桦树。
哈夫利切克把车停在车道上,用钥匙打开前门。我们穿过门廊进入宽敞的客厅,顶上是有梁的教堂式天花板,长型的火炉延伸到墙壁那头,看来是与房屋外观相同的石材建造而成的。客厅整个铺满素色宽幅地毯,还有一些东方风味的毛毡散置在地毯上,其中一块长毡子放置在火炉前方,毡上有粉笔画出的人形图样,其腿部伸展到素色地毯上。
“他就躺在那儿。”哈夫利切克说,“我们推测,他挂断电话后走到火炉前,你可以看到那里有个枪架,他收藏一支猎鹿用的点二二口径来福枪,还有一支他自杀时用的十二口径散弹枪。当然,除了那支散弹枪之外,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也把另外那两支来福枪一起带走。他当时应该是站那儿,把散弹枪管放进嘴里然后扣下扳机。你还看得到这一枪造成的残局,鲜血、骨头碎片和其他东西。由于卫生方面的原因,现在已经处理掉一些了,不过如果你要看的话,我们有档案照片。”
“那是他摔下去的地方。他倒地时脸朝上吗?”
“对。枪就掉在他身边,差不多就在你所想像的位置上。你不觉得这地方有太平间的怪味吗?走,我带你去看看其他人的陈尸处。”
小孩子在床上被杀害。他们各自有各人的房间,我在每个房间都得看一次鲜血浸润的床褥和一个粉笔描绘的人形,而这些身型一个比一个小。主卧室的浴室内找到一把菜刀。三个小孩子和他们母亲都是被同一把刀杀害的,康妮·斯特迪文特便陈尸在这主卧室内。床褥上的血迹显示她在床上遇害,但是粉笔描画的人形却在床尾地上。
“我们推测他在床上刺死她,”哈夫利切克说,“然后把她扔到地上。她身上穿着睡衣,所以显然她已经睡着,或者已经上床准备入睡。”
“斯特迪文特身上穿什么?”
“睡袍。”
“脚上穿拖鞋?”
“赤脚,我猜,我们可以去看照片。为什么问这个?”
“只是想了解状况。他用哪个电话打给你们?”
“不知道。这房子里到处都有分机,不管他当时用哪个电话,讲完话后都挂好了话筒。”
“你们在哪个电话上找到血手印了吗?”
“没有。”
“他手上沾着血迹吗?”
“斯特迪文特?老天爷,他全身都是血啊。他在客厅把自己最重要的器官轰个稀烂,这样是会流出大量鲜血的。”
“我知道,全都是他自己的血吗?”
“你想说什么?噢,等等,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了。你是说他身上应该会有他们的血。”
“他们看来确实流了很多血,不难想像他身上一定也会喷溅上他们的血。”
“浴室的浴缸内有血迹,他一定在那里洗过手。至于他身上洗不掉的血迹,譬如说,睡袍上的,呃,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是否能把他们的血液区分出来,据我所知,他们可能都是同一血型。”
“这年头还有别的测试方法。”
他点头同意,“例如比对脱氧核糖核酸(DNA)。这个我当然知道,不过当时并不觉得需要这种全面性的法医分析。我现在知道你的意思,如果他身上只有自己的血迹,那么他怎么能杀了那么多人而不弄脏自己双手?但是他的手的确曾弄脏过,我们发现了他试图清洗的地方。”
“所以他身上一定有外来血迹。”
“所谓外来血迹是指非他本人的血液。为什么?噢,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他身上沾到血液,所以他想清洗,但是再怎么洗也无法完全洗净,所以倘若我们在他手上或衣服上找不到家人的血液,而在浴缸找到他们的血液,这便表示凶手另有其人。”他皱眉沉思,“如果命案现场当时有任何伪造线索,如果当时有任何理由让我们怀疑这桩命案并非表面的模样,哎,我们一定会更仔细研究所有的证据。不过实在不是我要强辩,老兄,他自己给我们打电话,承认自己做了这些事,等我们派车到达他家时,他已经气绝身亡。当你听到凶手的自白,而且发现他自杀后,査的意愿也就不那么高了。”
“我明白。”我说。
“今天我也还没看到任何能改变我想法的证据。你看看前门的挂锁,那是后来我们装上去的,因为当我们抵达现场之时,我们必须破坏它才能进入室内。当时他已经挂上链条,就像一般人晚上就寝前的做法。”
“凶手可能从另一扇门出去。”
“后门也一样,从里头上栓锁起来的。”
“他可以从窗户出去,然后再从外面把窗户关上,这样应该不难吧。凶手打电话给你们时,斯特迪文特可能已经死了。你们总局有没有自动电话录音?”
“没有。我们只作记录没录音,你们纽约都录音吗?”
“拨911的电话会录音。”
“真可惜他不是在纽约犯案,”他说,“不然就留下记录了,就像牙医可以说出每个人早餐吃了什么东西一样。恐怕我们这里比较落伍吧。”
“我可没这么说。”
他稍作沉思。“对,”他说,“我想你是没这么说。”
“纽约的各个辖区分局也没有电话录音,至少我在那儿时是这样的。而且他们也只在接线员应付不过来的时候才录音。警官先生,我并不是来这里比较城乡差距的,你们对这件案子已经尽心尽力。事实上,我认为你们与纽约之间有一项非常大的区别,你们对我非常客气而且尽力协助,如果换成一个来自外地的警察或曾经是警察的人,到纽约去请人帮忙,保证处处吃闭门羹。”
他当时不发一言,回到客厅之后才开口说:“我想,针对打进来的电话进行录音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实行起来也并不会困难。就这个案子来说,这么做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你是指声纹测试?不过要这么做,你先得有斯特迪文特的录音,才能进行比对。”
“他有电话答录机吗?说不定他曾经留下电话录音。”
“可能没有,我们这一带并不流行用这种东西。当然,他很可能曾在某处留下声音记录,比如家庭用的摄像机之类。我不确定那种录音效果能否拿来进行声纹比较,不过可以试试。”
“如果当时把那个电话录音下来,”我说,“至少不难确定一件事,你可以知道那是不是莫特利。”
“嗯,没错。”他说,“我们根本没想到这一点藏书网,不过当你心中有可疑嫌犯时,情况就不太一样了。如果当时录下电话,而且发现声纹跟莫特利一样,你大概很想把他送上断头台吧?”
“等我们换一位新州长再说吧。”
“这倒没错,你们州长一向反对死刑是吧?不过换个角度来看,你们能让凶手冷静下来。”他摇头,“说到声纹,你可能认为我们没有寻找指纹吧?”
“为什么要找指纹?这案子看起来这么明显。”
“如果案子有很多疑点,我们通常会进行一连串的例行搜证。很遗憾,我们确实没有捜集指纹。”
“我觉得莫特利不会留下指纹。”
“虽然这么说,查一査还是比较好。我现在就可以调一组人过来,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已经有太多人在这里进进出出,我们的运气可能不会太好。而且,这么做等于是要重开这个案子,我必须坦白说,你并没有给我一个充足的理由,”他把大拇指插在腰带上然后看着我,“你真的认为是他干的?”
“没错。”
“你能拿出任何确切的证物吗?夹在邮件中的剪报和一个纽约邮戳,的确能使人联想,但是仍然不足以改变对此地这个案子的观点。”
我们离开那栋房子时,我仍思考这个问题。哈夫利切克把大门关起来,咔的一声扣上挂锁。天气已经转凉,桦树在草坪上投下长长的影子。我问他命案发生的时间,他说是星期三晚上。
“所以事情发生已经一个星期了。”
“其实还差几个小时,那个电话大约是午夜打进来的。如果你觉得很重要的话,我还可以准确地告诉你几点几分,因为像我说过那样,我们有记录。”
“我只是想知道日期,”我说,“剪报上没标明日期。我猜这则新闻是刊登在星期四晚报上。”
“没错,接下来一两天都还有后续报导,不过其实已经没有什么看头了。因为没发现新线索,所以报纸上也没什么好写的。大家都感到非常惊讶,完全看不出来他像是那种承受了那么多压力的人。所以报纸上写的都是一些街头巷尾的传言罢了。”
“你们这里的法医人员进行哪些解剖研究?”
“医院的病理科主任帮我们进行检验,我想他大概也没做什么研究,顶多就是看看尸体,确认那些伤口和我们所推测的情况一致而已。”
“尸体现在还在你们手上吗?”
“应该还在,我想他们根本搞不清楚尸体应当转到哪个部门。你心里在盘算些什么呢?”
“我只是在想法医不知有没有检查精液反应。”
“我的老天爷,你认为他强暴了她?”
“有这种可能。”
“但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
“呃,他相当强壮有力,她可能无法挣扎抵抗。你刚才提到确切证据,如果实验室能查到精液,并且发现那些精子并不是斯特迪文特的,那么——”
“那么就是确切证据了,不是吗?说不定还能对照出是你说的那名嫌犯的。老实说,就算我没想到去要求他们进行那种检查,我也不会为此道 6b49." >歉。真的是打死我也不会想到这种事。”
“如果尸体还在你们那里——”
“现在就可以请法医检验。我也打算这么办了。我猜这几天内她应该不会跑去洗澡吧。”
“我想也是。”
“好吧,就让我们来看看吧。”他说,“看看是否能在医生下班回家吃晚饭之前找到他。老天,干他那一行的,可真是倒尽人吃饭的胃口。警察的工作已经够糟糕的了,不过我还适应的不错是吧?”他用手拍拍肚子,露出一脸苦笑。“走,”他说,“说不定我们运气不错。”
那位病理学家已经下班了。“他明天早上八点会来。”哈夫利切克说,“你说过要留下来过夜是吧?马修。”
我俩现在已经直呼对方名字称兄道弟,我说已经订了第二天下午的飞机离开。
“大西部旅馆的住宿服务最好,”他说,“在城东的林肯路上,如果你喜欢吃意大利菜,千万别错过帕督拉餐馆,它在第一街上,刚才那家汽车旅馆的餐厅也不错。有一个更好的主意,我先打个电话回家,看我老婆能否多准备一人份晚餐。”
“你太客气了,”我说,“不过还是请你原谅,我昨晚大概只睡了两个钟头,恐怕会在餐桌上.睡着。改成明天我请你吃午餐如何?”
“我们会为谁请谁吵起来的,不过一言为定。你要不要一大早和我一起去找那位医生?八点会不会太早?”
“八点刚好。”
我从停车场取回车子,然后开到他建议的汽车旅馆。我要了二楼的房间,洗过澡后便打开电视看新闻。这家旅馆装了有线电视,可以看三十个频道的节目。新闻看完,我玩着选台器,竟然找到一个从未听说过的职业拳击比赛。两个西班牙裔的轻中量级选手,花了奇长的时间彼此扭住。我就这样一直盯着荧幕,后来才突然发现自己根本心不在焉,于是我到餐厅吃了一客小牛排、烤马铃薯和咖啡,然后回到房里。
我打电话给伊莱恩。起先是她的答录机留言,但等我报出姓名后,她就关掉答录机拿起话筒。她说她一切都好,端坐在她的堡垒中等待。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接到奇怪的电话或是邮件。我把今天所做的事情都告诉她,另外就是明早要去找那位病理学家,请他检查精液反应。
“记得提醒他检查肛门。”她说。
后来我们又聊了一阵子,她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我告诉她,等我回到纽约会再打给她。挂掉电话,我又拿起电视选台器把玩,不过找不到能够吸引我的节目。
我从行李箱中拿出带来的书,罗马皇帝马库斯·奥雷柳斯写的 href='469/im'>《沉思录》,这本书是我在戒酒协会的辅导员吉姆·费伯介绍的,那时他引述书中一些相当有趣的字句。后来有一天我经过书店时,就进去找了一本当代图书系列的二手旧书,只花了几块钱而已。这本书我看得很慢,我很喜欢他的一些观念,但却常常无法完全理解他的论述,一旦遇到能够引起我共鸣的字句,我就会把书本放在一旁,花上半个钟头甚至更多的时间仔细思考这个句子。
这一次我大约读了一两页,就看到下述字句:“汝等倘若细细观察,将见万事之发生,乃如其所应当之势。”
我合起书本放在身边桌上,试着想像一星期前发生在斯特迪文特家的事件。我无法确定莫特利杀人的顺序,不过为了方便整个推理过程,我想他第一个下手的对象可能就是斯特迪文特,因为斯特迪文特是家中最有可能造成威胁的人。
然而,散弹枪的枪声很可能会惊醒四周邻居。所以,他可能先到小孩子的房间,沿着走廊一间接着一间,连续杀死两个小男孩和那个小女孩。
然后是康妮吗?不会,他一定是把她留在最后,然后到主卧室的浴室清洗。假设他先使她不能动弹,用枪或是刀尖顶着她丈夫到客厅,用散弹杀死他,然后回来处理康妮,同时强暴她?如果事发一周后还能查到精液反应,我明天就会知道一切了。
他拨通电话,接着迅速清理房内四处的指纹,最后静悄悄利落地从窗户离开,一身轻松。总共五人死亡,其中有三个孩子。一个家庭就这样毁灭,一切只因为十二年前,一个女人提出一份证词,控告一个男人强暴她。
我想到康妮,应召女郎其实并不见得一定生活悲惨,至少就她和伊莱恩的方式来说确实如此。她们有东岸的公寓,客户都是经理级的人物。不过她选择去尝试更好的生活方式,住到胡桃坡的房子去。
然后一切都结束了。但是,老天爷,那结束的方式……
“汝等倘若细细观察,将见万事之发生,乃如其所应当之势。”或许当我真正认识这个道理时,心里会觉得好过些,不过我还没到达那种境界,也许是我的观察还不够仔细。
早上接到旅馆的晨间呼叫电话,我便在早餐后办理退房。八点整,我向值班警员报出姓名,他已经知道我会来,所以立刻让我进入哈夫利切克的办公室。
今天他穿了一套灰色西装,打一条红色与海军蓝相间的条纹领带。他离开座位绕到桌前和我握手致意,并问我要不要咖啡,我说已经喝过。
“那么我们就去探望沃尔幕斯医师吧。”
我原本以为马西隆至少该有一些比较古老的房子,但是在我短暂的逗留期间所看到的每一件东西,几乎都是在过去十年内建造的。医院是一栋新建筑,雪白的墙壁还留有新漆的痕迹,地板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搭乘一台安静无声的电梯,沿走廊走了一段,哈夫利切克知道路,我跟着他。
不知为什么,我把沃尔幕斯医师想像成一个已过退休年纪、脾气暴躁的糟老头,没想到他竟然年约三十五岁,一头闪亮金发,收紧的下巴,一张开朗而孩子气的脸庞,看起来像插画家诺曼·洛克威尔笔下的人物。哈夫利切克向他介绍我时,他伸出手来和我握手,然后一副鼓起勇气的模样站着,好像准备好接受警察对病理学家之间的挑战。当哈夫利切克问他是否在康妮·斯特迪文特身上发现任何精液的痕迹或是其他显示近期内曾有性行为的证据时,他毫不掩饰地表现出对这个问题的惊讶。
“天啊,”他说,“我根本没想到应该去检查这个。”
“这件案子有可能比原先设想的复杂,”我说,“尸体还在你这儿吗?”
“那当然。”
“你可以进行这项检查吗?”
“当然可以,反正她又跑不掉。”他走到门边时,我突然想起伊莱恩的话,“除了阴道之外,也要检査肛门。”我提出建议。他跨出半步后突然停住,不过他没有回头,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
“好的。”他说。
汤姆·哈夫利切克和我两人坐着消磨时间等他。沃尔幕斯桌上放了一个合成树脂相框,里面是几张家人的照片。汤姆看到之后,便告诉我沃尔幕斯和他妻子的感情很好。我欣赏着他妻子的相片,这时汤姆问我是否已婚。“以前是,”我说,“结果不成功。”
“噢,真可惜。”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后来她又再婚。我儿子现在也很大了,一个还在学校,另一个已经在工作了。”
“你和他们还常常联络吗?”
“少于我希望的次数。”
这句话成了休止符。一阵沉默之后他又提出话头,谈论起他的子女。女孩男孩各一,两个都在念高中。从家庭说到警察工作,我们就像一对老警察似的诉说各自的精彩故事。我们讲得正投机,沃尔幕斯一脸严肃地走进来,说他们在斯特迪文特太太的肛门查到精液痕迹。
“让你说中了。”哈夫利切克说。
沃尔幕斯说他原本没有预期查到任何东西。“她没有任何抵抗的迹象,”他说,“完全没有,她的指甲中没有皮肤组织,双手或手臂上也没有任何淤青。”
哈夫利切克急着想知道,究竟能不能确定那精液是否属于斯特迪文特。
“有可能,”沃尔幕斯说,“我不确定,毕竟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我只能告诉你,我们无法在这里分析,我想把这些显微镜夹片和样本、组织,全部送到克利夫兰的布斯纪念医院去,他们那里能够进行更精密的分析。”
“我实在很想知道答案。”
“我也是。”沃尔幕斯说。我问他尸体是否还有其他特别的地方,他答说她看起来身体很健康。我觉得这藏书网样形容死人实在很奇怪。我问他是否看到殴打的痕迹,尤其是在胸骨附近。
哈夫利切克问:“我不懂,马修。那里的淤青又代表什么?”
“莫特利的双手非常有力,”我说,“他很喜欢用手指戳压人胸骨的某个部位。”
沃尔幕斯说这一点他倒是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之处,不过,如果受害者在受到凌虐后立刻死亡的话,淤青会变得不明显,一天之后,受伤的部位也不会变色。
“不过你可以自己去看看,”他提议,“你要看吗?”
其实我实在不想去看,不过我还是很忠实跟着他走过大厅,穿过门后进入房间。这个房间像存放肉的冷冻库一样冰冷,连房门都大同小异。他带我走到一张桌子前,桌上躺了一具尸体,上面覆盖着一张透明的塑料布。他把塑料布掀开。
正是康妮。即使她还活着,我也无法确定自己一下就能认得出她来,更何况她现在死了。不过在已经知道她身分的情况下,我就能够想起十二年前见到这个女孩的模样。一阵不舒服的感觉涌上我的胸口,并不完全是想呕吐,而是一种来自内心的心酸。
我想要看看有无殴打的痕迹,但我实在无法用双眼去冒犯她赤裸的躯体,更别提伸手去触摸她。沃尔幕斯没有受到这种良心的谴责,对于他所从事的行业来说,这样比较好。他毫不客气的推开她一边乳房,针对她胸腔进行触诊。他的手指发现了一些东西。“就在这儿,看到了吧?”他说。
我实在看不到任何东西,他抓住我的手,把我的手指引到某个位置。当然,她的躯体摸起来冰冷冰冷,肌肤松软无力。我明白他究竟找到了什么:有一个地方的肌肤特别松软,比较没有弹性,不过表面上看不出有变色的现象。
“你说还有大腿内侧?我们来检查一下。噢,有了。我不知道这里是不是特别敏感的疼痛压力点。这块区域不是我专长的领域,不过这儿的确有外伤。你要不要看看?”
我摇头。我实在不想看她岔开双腿的内侧,要我去触摸更是不吋能。我什么都不想看了,只想赶紧离开这个房间。哈夫利切克显然也有同感。沃尔幕斯感觉到这股气氛,于是让我们回他的办公室。
到办公室后他说:“我,呃,在小孩子身上也检查了有无精液反应。”
“老天。”哈夫利切克说。
“没有找到任何东西。”沃尔幕斯很快地回答,“我只不过是认为应该也要査查看。”
“多做无害。”
“刚才你看到刀伤了吧?”
“怎么可能看不到。”
他略微犹豫,“没错。嗯,这些伤口显示凶手是从正面刺杀,三刀都穿过肋骨,刺进心脏,任何一刀都可致命。”
“所以呢?”
“他怎么……将她鸡奸之后,把她翻过身,然后再杀死她吗?”
“有可能。”
“你们发现她的时候是什么样子?躺着吗?”哈夫利切克皱眉回想,“躺着。她瘫在床脚,刀子刺穿睡衣,睡衣一直盖到膝盖。或者精液是在更早以前残留的。”
“无法判定。”
“也有可能是后来发生的,”我提出建议,他们盯着我瞧。“我们来猜猜看,她仰身躺床上,他刺死她,然后再把她翻过身背朝上,掀起她的睡衣,把她稍微拉离床铺,这样才方便他办事。他鸡奸她之后再把她翻过来,拉下睡衣,可能在这个过程当中,她整个人滑落床下。然后他走进浴室清洗自己,顺便洗刀子。这样就可说明,我们为什么找不到明显的抵抗迹象,不是吗?人死之后是不太可能抵抗的。”
“没错。”沃尔幕斯同意,“而且也不会要求前戏。我完全不了解你所说的这个人,这些和你所知道的他行为一致吗?因为我认为这种说法与我们的具体证据不相违背。”
我回想起他对伊莱恩说过的话。他曾说,如果趁着尸体还温热之时,死去的女孩不比活人差。“一致。”我答。
“总之,你说的家伙是个禽兽。”
“哎,我的老天爷,”汤姆·哈夫利切克说,“总不会是圣弗朗西斯杀了那些小孩子吧。”
第六章
“詹姆斯·利奥·莫特利”哈夫利切克说道,“说说他的事情吧。”
“他的前科和入狱经过你都已经知道了,还想知道些什么?”
“他多大年纪?”
“四十或四十一岁,他被我逮到那年是二十八岁。”
“你有他相片吗?”
我摇头,“我大概可以翻出几张,只不过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了。”我将记忆中莫特利的模样描述给他听,包括他的身高、体格、脸部特征,还有他的发型,“不过我不知道他现在的样子是否仍和从前一样。但是他那张特别的脸,我想大概变不了多少。他在牢中有可能变胖、可能变瘦,也有可能维持同样的体重,那种发型可能已经没有了,说到这一点,时间已经这么久,我猜他说不定没头发了。”
“有些监狱会在释放犯人时替他们照相。”
“我不知道丹尼莫拉监狱是不是这么做,我会去查一査。”
“他们把他关哪儿?丹尼莫拉吗?”
“那儿是他最后服刑的监狱。一开始他是在阿提加监狱,不过几年之后,他们就把他转监了。”
“阿提加就是那个发生暴动的监狱是吧?不过那是发生在他入狱前。时间好像一年过得比一年快,不是吗?”
我们去他前晚推荐的意大利餐馆吃饭。食物相当不错,不过装潢太过民族风味,以致令人觉得仿佛置身于电影 href='349/im'>《教父》的场景之中。汤姆谢绝了服务生建议搭配的葡萄酒或鸡尾酒,他对我说:“我是不太喝酒的,不过你尽管点没关系。”
我说现在时间还太早。接着他又向我道歉,不好意思昨天离开医院之后竟让我独自一人。“希望你没有感到太无聊。”他说。我说我终于找到时间看报纸,然后又在镇上逛了逛。“我昨天应该先跟你说,”他说,“我们这儿有一个职业美式足球名人堂,就在坎顿区的七十七街上,如果你刚好是美式足球迷,可千万别错过。”
就这样,我们整顿饭的话题全转到美式足球上。一直谈到饭后喝咖啡和吃甜点奶酪蛋糕时。他说马西隆就好比南北战争时代的堪萨斯市,一旦碰上布bbr>.99lib.朗队和孟加拉队对峙,兄弟之间也是会翻脸的。今年两队的阵容都不错,而且如果高萨尔保持最佳的体能状况,两队不打到最后是分不出输赢的,到时候整个镇上将会沸腾。这两队从来没有在超级杯交手过,从来没有同时出现在一个擂台上,这一次他们就要争夺冠军盟主宝位,岂不令人兴奋。
“今年我们那儿可真是消沉。”我说,“大都会队和扬基队,结果大都会队竟在终点时输了,而扬基队最后也输得一塌糊涂。”
“我真希望有时间去看棒球,”他说,“可惜实在没办法。而美式足球,我星期天都可以看,而且还能看星期一的晚场比赛呢。”
喝过咖啡,我们又转回正题。“我之所以问你照片的事,”他说,“是因为直到目前为止,你还没有给我足够的东西,让我能够重新开案。我们必须等待克利夫兰布斯纪念医院的检验结果。如果他们确实可以证明那精液是来自其他人,或许就能改变我们的立场。但是现在,我们所有的只是一封从纽约邮局递送的信件,而这些对于我在马西隆的上司而言,实在没有多大意义。”
“我了解。”
“现在先让我们假设你的推论没错,你的嫌犯就是凶手。这场凶杀案发生在整整一星期前,我猜他必须提前几天就进城来,说不定一星期前就来了。理论上他当然有可能当天来就干下这桩惨案,不过我觉得他比较可能先花一点时间观察情势。”
“我也这么认为。他是一个深思熟虑的人,而且他还有十二年的时间酝酿计谋,他一定知道必须小心行事,慢慢进行。”
“而且他离开这里时,还带着星期四的晚报,所以当此事成为头条新闻那天下午,他一定还在本地。城中心有个书报摊,大约在下午四点就可以拿到晚报,不过大部分的人都得在五。六点左右才能买到晚报。所以他必须在镇上待到那个时候,说不定他还留下来过夜。那邮戳是什么时候的?”
“星期六。”
“这么说来他星期四在马西隆剪下晚报,星期六在纽约寄出,然后你们星期一收到?”
“星期二。”
“噢,还不错嘛。有时候信件得花一个星期才能收到,你知道邮局和弗洛斯海姆鞋店有何共同之处吗?”我表示不知道。“有无数的懒人不想要偷懒,但没人理他们。我之所以问邮戳的事,是因为他如果在星期五寄信,我们就几乎可以断定他是搭飞机从这儿飞到纽约。当然这也不是百分之百,因为要是勉强赶路,他还是有可能开车,在十个小时内回到纽约。你知不知道他是否有车?”
我摇头,“我连他住在哪里、出狱后干了些什么事都不知道。”
“我在想,我们可以去查査航空公司,看他的名字是否在旅客名单上。你猜他会用真名吗?”
“不会,我觉得他会付现金用假名。”
“或是用偷来的信用卡付钱,上面也不会是他的名字。他在这儿时可能会住在旅馆之类的地方,不过我想我们在任何房客登记簿上都查不到詹姆斯·利奥·莫特利这个名字。所以如果我们有他的相片可以给人家看,说不定会有人能认出他来。”
“这我会想办法找找看。”
“如果是坐飞机,他还是需要一辆车代步。当然他可以搭乘公车从克利夫兰来,不过他在马西隆这里还是需要车子,而租车一定要有驾照和信用卡。”
“他可以去偷一辆车。”
“有可能。有很多事情必须査,不过我实在不知道能从中查出什么线索,而且我也不知道局里能够拨出多少人力来查这个案子。如果布斯纪念医院传回来有力的证据,那么也许我们真的能做点事,否则我们能做的实在有限。”
“我明白。”
“当你只有这些人力可用,”他说,“这个案子又似乎简单明了,可以在案发后半个小时之内就结案,那么你也看得出来,为什么大家不肯急着再重新开案。”
后来他又把去坎顿名人堂的路线详细告诉我。我心不在焉听着,我相信球赛一定很精彩,不过我实在没有心情去那儿,隔着平板玻璃观赏布龙科·纳克尔斯基的旧运动衫,或是锡德·勒克曼的皮革头盔。更何况我必须把租来的车开回克利夫兰去还,否则赫兹租车公司会多算我一天租金。
我把车子退还之后竟然还有剩余的时间。结果我那班飞机的机票卖超了,登机前航空公司征求愿意改搭较晚班次的志愿者,他们将赠送飞往国内99lib?任何地区的免费机票。我实在想不出来有任何地方想去。不过显然有许多人想得出来,所以航空公司不一会儿就找到足够的志愿放弃者。我系上安全带,翻开书,开始阅读马库斯·奥雷柳斯的文章。没多久我就睡着了,书本搁在腿上。飞机即将降落在拉瓜迪亚机场时我才醒来。
坐我隔壁的女士,戴了一副老祖母眼镜,身穿西部印第安保留区的运动衫,她指着我的书问那是不是超觉静坐之类的书。我回答说,有点类似。
“我想这本书一定很有用,”她羡慕地说,“你刚才好像真的神游九霄云外去了。”
我搭乘公车和地下铁回到曼哈顿,因为那个时间正是交通最繁忙的高峰期,这样会比坐出租车快,而且还便宜了二十元。我直接回旅馆,查看信件和留言,不过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我上楼去洗澡,打电话给伊莱恩,将最新消息转述给她,我们说了会儿话。下楼吃过东西后,我便去圣保罗教堂参加聚会。
今天的演讲者是协会的长期会员,戒酒已经多年,今晚他并没有演说情节动人的酗酒故事,而是报告他最近所经历的事情。他在工作上遇到困境,而且他的一个孩子竟同时嗑药又酗酒,他转而讨论一些“接纳”的问题。最后这个问题就成为聚会的非正式主题。我想到马库斯·奥雷柳斯那些跟这个主题相关的智慧哲语,他所说的万事发生皆如其所应当发展的方向,我在讨论会中原本打算提出他的观念,还想提到发生在俄亥俄州马西隆市那个风景如画的郊区发生的事。不过在我还没来得及举手发言之前聚会就结束了。
到了早上,我打电话到可靠侦探社,告诉他们我今天无法去办公室上班,顺便替昨天也请了假。接听电话的人要我稍等一下,然后由我的上司接听。
“我今、明两天都有工作要给你做,你明天会来吗?”他说。
“我不确定,可能不会。”
“可能不会?怎么了,你这会儿自己有案子处理吗?”
“只是一点私事。”
“私事?那么星期一怎么样?”我还在犹豫,他又开口说∶“你知道的,外头还有一堆人可以胜任这份工作,而且人家都抢着要做。”
“我知道。”
“这虽然不是固定时间上班的工作,你也不是领薪水的,不过都是一样的,我需要的是有案子时能指靠得上的人。”
“我明白,”我说,“不过我想最近这一阵子,你可能最好不要指望我了。”
“最近这一阵子?多久?”
“我不知道,那得看事情进展如何。”
电话那头沉寂许久,然后突然爆出一阵狂笑,他说:“你又在喝酒了,对吧?老天爷,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老实说。等你摆脱恶梦之后再打电话来,到时候我看看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你做。”
我心中涌上一股愤怒,无法抑止的暴怒,不过我还是忍住,等他挂掉电话之后,我才摔下话筒。我跺脚离开电话机。遭受这种污辱,我全身的血都因为强烈的愤怒而沸腾,脑中涌出一堆话回他。第一,不,我要先去他办公室掀了他的桌子,把椅子扔出窗外。然后,我再告诉他,他可以把我每日津贴全部换成硬币,吞下肚去。然后……
不过,我只做了一件事,打电话给正在上班的吉姆·费伯。他认出我的声音,取笑我的遭遇。“你要知道,”他理智分析,“如果不是因为你以前曾经是酒鬼,听了这话根本就不会当一回事。”
“他没有资格认为我喝醉酒。”
“他怎么想关你什么事?”
“你的意思是说我没有权利生气?”
“我是说你生不起这气。你差点就又拿起酒杯了吧?”
“我不会再喝酒。”
“对,不过你和那混蛋谈话之后,自信心一定比较薄弱。其实你心中很想这么做,对吧?在你还没给我电话之前?”
我的确这么想过。“也许吧。”我说。
“不过你拿起了电话,现在该比较冷静了。”
我们的谈话持续了几分钟。我挂断电话时,愤怒已经降到最低点。我究竟是在生谁的气?可靠侦探社那个家伙,他说愿意在我戒酒之后再聘请我,我在生他的气吗?大概不是。
莫特利,我想。莫特利,就是他引发这一连串事件。
或许,是我自己,竟然没有能力去解决这一切。
不管这些了。我又拿起电话筒,打了几个电话,然后出发到城中北区分局,和乔·德金见面。
虽然我和乔·德金曾同时在警界服务,不过那时我并不认识他。现在我和他已经有三、四年的交情,他也成为我在纽约市警局之中真正算得上是朋友的人。这几年来,我们彼此为双方都尽了不少心力,有时候他暗中帮我介绍客户,有时候我则会给他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
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已经服务将近二十年,正在数馒头等着时间一到就递出退休申请。他总是说实在等不及想要赶紧摆脱这份工作,早日远离这个烂城市。他现在还是这么说,不过既然二十年的里程碑已成往事,他所期待的数字如今已经变成第二十五个年头的来临。
岁月不但在他身上堆叠了一圈肚子,还使他横梳过头顶的黑发愈显稀疏。他的脸色红润,有着重量级拳击手那种血丝遍布的面容。有一阵子他曾经试图戒掉雪茄,不过他现在又开抽了。烟灰缸的烟灰已经溢到桌上,而他手上却还有一支雪茄燃着。我的故事还没说一半,他已经抽完一支,等故事将近结束时,他又点燃了另一支新雪茄。
他听我说完故事,仰身靠在椅背上,一连吐出三个烟圈。今天早上整个刑警办公室的空气似乎停滞不动,那三个烟圈形状不变地飘向天花板。
“故事够精彩的。”他说。
“可不是。”
“这个俄亥俄州的家伙听来好像相当正直,你说叫什么名字来着,哈夫利切克吗?凯尔特人队是不是有个家伙也叫这名字?”
“对。”
“我没记错的话,也叫汤姆吧?”
“不是,我记得是约翰。”
“真的吗?也许你说得对。和你那朋友是亲戚吗?”
“我没问。”
“没问?噢,你正在担心别的事情。马修,你想怎么做?”
“我想把那混蛋踢到他该去的地方。”
“对啊,你已经让他在里头待了很久了。那种家伙就是一副绝对会老死在牢里的样子。你说他们在马西隆能不能找到他的把柄?”
“不清楚。你也知道,他们把这个案子视为畏罪自杀,当场就这样结案,他可真是逮到了逃脱的大好机会。”
“如此听来,我们这儿大概也会和他们有一样的反应吧。”
“都有可能。至少,我们会把他的电话录音存档,这样就有机会可以对比他的声纹,而且我们的法医在程序上,一定会针对五位被害者进行比较详尽的解剖研究。”
“不过除非你想到要特别去检查,否则还是不见得会在她的肛门找到精液。”
我耸肩,说:“那还不要紧,老天,至少我们还会去检查那个丈夫身上是否有其他人的血迹。”
“这倒没错,我们应该会进行这项检查。不过,别忘了我们也常常把事情搞砸,马修。你离开我们这儿太久,竟忘了我们也有这种时候。”
“大概吧。”
他俯身向前捻熄雪茄,“我每次只要戒了烟又回头再开始抽时,就会抽得更凶。我认为戒烟有害我的身体健康。如果精液检查出来不是她丈夫的,你觉得他们会重新开案吗?”
“不知道。”
“对于起诉这个人,他们那儿根本就摸不着头绪,你根本无法证明他那时在俄亥俄州。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吗?”
我摇头,“我打电话去监理所査询,结果他既没有车子,也没有驾照。”
“他们这么容易就把资料给你?”
“他们可能以为我有某种公务身分。”
他瞪着我,“你不是假冒警察吧?”
“我没这么说。”
“你最好再去看看法令,上面规定你的言行不可以误导别人,使人误认你是执法人员。”
“那是蓄意欺骗,不是吗?”
“都一样,欺骗,或是使人为你提供正常状况下不肯做的服务。算了,我这是在找你麻烦。没车、没驾照,不过他当然可能无照驾驶辆没登记的车。他现在住哪儿?”
“不知道。”
“他现在并不在假释中,所以他不必向任何人报告。我们所知道他最后的住址在哪里?”
“在上百老汇一家旅馆,不过那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事情了。”
“我猜他们大概不会替他保留房间吧。”
“我已经打电话去问过,”我说,“试试运气。”
“他没有登记。”
“没用真名。”
“对啊,又出现另一个问题,”他说,“假造的身分证明。他说不定有一整套完整的身分资料。在牢里蹲了十二年,他一定认识一堆坏胚子。你说他什么时候出狱的,七月?现在他可能从美国运通卡到瑞士护照,什么都有了。”
“我也想到了这一点。”
“你确定他现在在城里?”
“一定的。”
“而且你认为他会去对另一个姑娘不利?叫什么名字来着?”
“伊莱恩·马德尔。”
“然后他会揪出你那时玩的帽子把戏,”他略作思考之后说,“如果我们能够得到马西隆当局的公文请求,也许可以派几个制服警员,看看能否把他逼出来。不过需要他们先重新开案,然后通缉那混蛋家伙。”
“如果哈夫利切克能通过他上司那一关。”我说,“我觉得他应该愿意这么做。”
“你们俩一起吃意大利面、讨论美式足球的时候,他当然愿意。不过你现在距离他那儿可有五百哩远,而他手边还有数不完的事情要做。他要是改口说‘管他呢’是非常容易的。没人喜欢重新开案。”
“我知道。”
他从盒子里取出一支雪茄,在大拇指甲上弹一弹,然后又放回盒中,他说:“相片呢?丹尼莫拉监狱给他拍照吗?”
“八年前他转狱面谈时拍过照。”
“你是说十二年吧?”
“八年。他刚开始是在阿提加监狱服刑。”
“对,你说过。”
“所以他唯一的照片是八年前照的,我问他们是否可以复印一张寄给我,对方有点犹豫,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猜他该不会也以为你是警察吧?”
“不会。”
“我可以打电话,”他说,“我不确定可以帮多少忙,那些人通常都会合作,但都不是十分热忱积极,动作老慢吞吞的。不过,在你那个俄亥俄州的朋友尚未重新开案之前,相片倒还派不上用场,这一切都还得等到法医的报告出来才行。”
“或许不必等到那时候。”
“或许不必等到那时候?不过反正到时候,你可能已经有丹尼莫拉监狱寄来的相片。除非,他们决定不寄相片给你。”
“我不想等那么久。”
“为什么?”
“因为我希望能自己找到他。”
“所以你一定得有相片拿给人指认。”
“素描也行。”我说。
他盯着我说:“有趣的主意,你想找我们的素描画家?”
“我猜你可能认识一些愿意接额外工作的画家。”
“你是说兼职,画一幅画,赚点外快?”
“没错。”
“我想也是。那么你是打算找个画家来,请他帮你画一个你已经十二年没见过的人。”
“不可能有人会忘记那人的脸孔。”
“噢。”
“而且当时抓住他,报纸上登过他的照片。”
“你该不会留有复印件吧?”
“没有。不过我可以去图书馆查看微缩卷,恢复我的记忆。”
“然后和画家坐下来研究。”
“没错。”
“你当然不知道那家伙现在是不是和从前一样,都过这么多年 4e86." >了。不过至少你还有一张他当年的照片。”
“画家可以把他画得老一点,这难不倒他们。”
“他们会做的事可多呢。也许你们三个人可以一起讨论,你。画家、还有那个叫什么名字来着?”
“伊莱恩。”
“对,伊莱恩。”
“这我倒没想到,”我说,“真是个好主意。”
“嗯,对啊,我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好主意,这是我个人标志。现在我就可以提供三个能替你做这件事的人。有一个人,我想先打个电话看看能不能找到他。这事大概得花掉你一百块钱,你能承受吗?”
“行,必要时我愿意花更多。”
“一百元应该够,”他拿起电话。“我现在说的这家伙相当在行,”他说,“更重要的一点,我想他应该会喜欢这种挑战。”
第七章
雷·加林德兹看起来比较像警察,不像艺术家。他身高中等,体格健壮,一双可卡狗似的棕色眼睛,有着浓浓的眉毛。刚开始我猜他年约四十,后来发现是由于他的体重和严肃的态度所引起的误解。几分钟之后我就把原先推算的年纪降低十至十二岁。
他准时在晚上七点半抵达伊莱恩家与我们见面。我到得比较早,恰好伊莱恩煮好了一壶咖啡,我就先喝了一杯。加林德兹不想喝咖啡,伊莱恩改问他要不要来瓶啤酒,他说:“也许晚一点再喝吧,女士。如果方便给我一杯水,那就真是感激不尽。”
他以先生、女士称呼我们。当我向他说明整个事件的原委时,他则在素描本上随手乱画,然后我又顺应他的要求,简略描述莫特利的模样。
“这件事应该办得成,”他说,“你所描述的人具有相当独特的外貌,这样对我来说就容易多了。最糟糕的情况就是遇到目击证人说:‘噢,那人很普通,长得很平常,就像大部分人一样。’这种话代表两种意义,要不是嫌疑犯那张脸实在没什么特点,要不就是这个目击证人根本没看清楚。尤其是遇到不同人种时,这种情况常常发生。当一个白人目击者看着一个黑人嫌疑犯时,他看到的往往就>藏书网只是黑人而已。人往往只看得出肤色,却认不出那张脸。”
在他落笔画图之前,加林德兹先引导我们闭上双眼,在脑中尝试想像。“现在你所看到的他越清楚,”他说,“我们待会儿在纸上就能画得越像。”接着他让我仔细描述莫特利,我说话的同时,他拿起炭笔及素描用橡皮擦开始素描。下午我已经先去四十二街的图书馆,找到两张莫特利的新闻照片,一张是他被捕时,另一张则是他在受审时。我觉得自己的记忆其实相当清楚,不过这两张照片确实有助于理清一些印象,就好像抚去旧画作上经过岁月所累积的尘垢。
素描本上画出来的容貌令人不禁啧啧称奇,他要我们两人一起指出画像上不符之处,然后再用橡皮擦作局部修改。一次又一次,那幅画像逐渐吻合我们的记忆。最后,我们实在找不到任何可以改正的缺点,他就把画像定稿。
“我们这幅画像的主角,”他说,“看起来已经大于二十八岁。这可能是因为我们三个都知道,实际上他现在已经四十或四十一岁,所以脑袋里不自觉地会稍微修正我们的记忆。然而,我们能做到的不止这些,人年老的时候,特征都会变得更加明显。你如果找一个年轻人来,用夸张的漫画笔触画下他的特征,十年二十年后,看起来就一点也不夸张了。以前我有一位女老师,她曾经说过,我们每个人长大后都是自.99lib?己特征的夸张化面貌。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把鼻了稍微画大一些,再让眼睛更加凹陷一点。”他在这儿添加一点阴影,在那儿做些许更改,就达到了他所说的效果。真是场精彩的演出。
“地心引力也会对人产生一些作用,”他继续说明,“把你四处都往下拉,”橡皮擦一抹,炭笔一挥。“还有发际,现在因为我们没有足够的信息所以不能确定他的头发是否仍然那么多,还是已经秃光了?实在不清楚。不过就让我们来假设他和大多数人一样,我是说,和大部分的男人一样,他开始秃头,发际向后退。我不是说要让他变成秃头或是怎样,只是表示他的发际会有改变,额头变得比较高,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他在眼眶周围补了几条阴影线,嘴角添加一些皱纹,强调突出的颧骨,然后他伸长了手臂拿着素描本端详,再用橡皮擦和炭笔做了些细微的修改。
“怎么样?你们认为如何?可以去裱框了吧?”他说。
他结束工作之后,接过一瓶喜力啤酒,伊莱恩和我则平分一瓶沛绿雅矿泉水。他稍微谈了一些自己的事。刚开始他不太情愿说,不过伊莱恩很有办法打开话匣子,我想这大概是她的职业才能。他告诉我们绘画一直是他最拿手的事情,不过他从来没想到要赖以维生,其实他一直很想当警察,他有个亲近的舅舅在局里做事,所以他读完两年京士堡社区大学后就去参加警察考试。
他把素描当兴趣所以一直在画画,替他的同事画些人像和夸张漫画。后来有一天,局里的专任画家缺席,他就被叫去替一个强暴犯画素描。现在这反而成为他的主要任务,他喜爱这份工作,不过总觉得自己似乎脱离了警察勤务。曾经有人对他说,他在艺术领域里的发展潜力远远大于执法工作,他自己不很清楚这种说法是不是正确。
他婉拒伊莱恩的第二瓶啤酒,感谢我递去的两张五十元纸钞,然后说希望我们能把事情发展的结果告诉他。“你们抓到他的时候,”他说,“我希望能有机会亲眼看看他长什么模样,不然他的照片也好,只是想看看我猜得准不准。有时看到对方真正的面貌后,发现跟自己画的一点也不像。但也曾有看到人的说我一定是找到那个人当的模特儿。”
他一离开,伊莱恩便关上门,随手锁上所有的门锁。“总觉得这么做有点愚蠢,”她说,“不过我还是都会全部锁上。”
“这城市里不知有多少人,都装了好几道门锁、警报器,还有其他各种设施。即使他们并没有遭到别人的威胁。”
“我好像该为这种消息感到欣慰是吧?”她说,“雷这小伙子还不错,不知道他会不会继续当警察。”
“难说。”
“除了当警察,你曾经想过做其他的事吗?”
“我根本没想过要当警察,我是不小心进去的。警校还没毕业之前,我就知道自己天生是块当警察的料。不过小时候我还不了解,我曾想过长大以后要当乔·迪马乔,他是每个小孩的偶像,不过我一直缺乏实行这种想法的驱动力。”
“那样你就可以娶到玛丽莲·梦露了。”
“还可以在电视上卖咖啡。饶了我吧。”
她把空杯子拿到厨房,我跟着走进去。她把杯子洗净后放在网架上,说:“我最近一直待在房子里,都快发疯了,你今天晚上有什么计划?有约会吗?”
我看看表,通常星期五我都会去圣保罗教堂,参加八点半的聚会,不过现在太迟了,活动已经开始,而且今天下午我曾到城中参加了一个午间聚会。所以我告诉她今晚并无计划。
“那么,去看电影好吗?这主意怎么样?”
好主意。我们走过十六街和第三大道,来到一家首轮戏院,因为是周末所以队伍排得很长。那是一部还不错的精致喜剧片,凯文·柯斯特纳和米歇尔·菲佛主演。“米歇尔·菲佛其实不美,”后来伊莱恩说,“不过她有一种韵味,你不觉得吗?如果我是男人,我会很想和她云雨一番。”
“不只一番。”
“噢,她对了你的胃口喽?”
“她还不错。”
“不只一番。”她轻声笑着重复我的话。第三大道上挤满了年轻人,喧嚷热闹的景象,仿佛共和党所制造出来的繁荣画面。伊莱恩宣告说:“我饿了。你要不要去吃点东西?我请客。”
“好啊,不过为什么要让你请客?”
“电影是你付钱。你有没有想到什么好地方?星期五晚上的这一带,无论走到哪儿,都会挤满了一堆堆的雅痞。”
“我住的那附近有一家店,汉堡和薯条都很棒。噢,等一下,你不吃汉堡对吗?那儿的鱼也不错,不过我忘记你到底吃不吃鱼了。”
“现在不吃了。他们的沙拉如何?”
“沙拉也很好吃。不过这样你吃得饱吗?”
她说如果可以从我这儿偷吃一些薯条,就够了。大街上一辆出租车也没有,而且还有一大堆人都在等着叫车,所以我们决定走路,然后在五十七街搭公车到第九大道下车。我想去的那家巴黎绿餐厅,距离城中心有五条街。我们一踏进餐馆,名叫加里的酒保便朝着我们猛挥手。他的身材瘦长,棕色的落腮胡看起来仿佛金莺的窝。几个月前他帮了我一个忙。当时我受雇寻找一个女孩,她曾在那儿喝过酒。餐馆的经理是布赖斯,当时他没帮上任何忙,不过今天他倒还挺热心的,面带微笑迎上来,并选了一个好桌位给我们。穿着短裙的长腿女招待上前来替我们点酒,随后为我带回一瓶沛绿雅矿泉水,给伊莱恩一杯处女玛丽。大概是我一直盯着那女招待直到她离开,伊莱恩拿起她的酒轻轻敲着我的杯子,建议我对米歇尔·菲佛专情一些。
“我正想到她。”我说。
“我想也是。”
那女孩回来后,伊莱恩点了一份大的田园沙拉,我则点了平常在那儿吃的丹麦奶酪汉堡和炸透的薯条。食物送来之后,我突然感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然后才想到星期二晚上,我和托妮在阿姆斯特朗也吃了一顿类似的宵夜。两家餐厅并不相同,同桌的女子也不同。大概是奶酪汉堡的关系。
我吃到一半,才想到问她是否介意我吃汉堡。她惊奇地看着我,仿佛我昏了头似的,然后问为什么她该介意。
“我不知道,”我说,“你不吃肉,所以我只是猜想。”
“你别开玩笑了,不吃肉只是我个人的选择,如此而已。我的医生并没禁止我吃肉,而且这也不是什么难以戒除的瘾。”
“你也不用去参加聚会?”
“什么聚会?”
“禁肉食协会。”
“多亏你想得出,”她笑着说,眯起眼睛打量我,“这是你的作法吗?匿名戒酒协会?”
“嗯。”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做。马修,如果我刚才点了酒,你会介意吗?”
“你已经点了。”
“对啊,一杯处女玛丽。如果——”
“你知道英国人怎么称呼这种鸡尾酒吗?除了处女玛丽之外?”
“血腥耻辱。”
“没错。不,如果你点真正的酒,我也不会介意。你要想喝,现在就可以点。”
“不要。”
“所以你刚才点处女玛丽,是因为你怕我觉得不舒服吗?”
“事实上,我根本没想到。最近,我几乎不太喝酒。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你先这么问我奶酪汉堡的事。而且当我们在讨论酒肉时,我已经偷偷吃了你的薯条。”
“该说是当我的注意力放在别的事情上时。要不要替你也点一客?”
她摇头,说:“偷来的总是比较好吃,小时候妈妈没有这么告诉你吗?”
她坚持不让我付账,也拒绝我提议的两人平分。“是我邀请你,”她说,“而且,我还欠你钱呢。”
“这话怎么说?”
“雷·加林德兹。我欠你一百元。”“胡说。”
“明明就是。有个疯子想要杀我,而你是来保护我。我应该要付你钟点费,不是吗?”
“我不收钟点费的。”
“反正,我应该像其他客户一样付钱请你,我更应该负担所有的支出。说到这一点,你飞到克利夫兰又飞回来,你还住在旅馆——”
“我负担得起。”
“我知道你可以,但那又怎样?”
“我这么做也不只是为了你。”我继续说道,“至少我和你一样,都是他的目标。”
“你这么觉得吗?他大概不怎么想要和你肛交吧。”
“我们怎么知道他在监狱里学到什么。我是说正经的,伊莱恩,我这么做也是为了我自己的安全。”
“你也是为了我。而且这样使你失去收入。你说过你不去侦探社,以便处理这件事。如果你贡献你的时间,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负担这些支出。”
“为什么不让我们两人来平分?”
“因为这样不公平。只有你一个人必须跑来跑去,只有你必须在这段日子中把日常工作放在一边。况且,我的经济状况比你好。请你别闹别扭了,这并不是贬低你们男人的自尊,只是事实情况如此,我的钱很多。”
“噢,那是你辛苦赚来的。”
“我和史密斯·巴尼,我们用最传统的方法滚钱。我赚钱、存钱、然后投资。亲爱的,我并不富有,不过我也永远穷不了。我拥有不少房地产,拥有自己的房子,这房子当初变成可以出售时,我就买下来了。我在皇后区还拥有许多房屋和复合住宅,大部分都在杰克逊海茨,另有一些在伍德赛大道上。我每个月都可以从管理公司收到支票。有时候,会计师还会说我金钱往来账户里的余额太多,所以我还得出去再买一处房地产才行呢。”
“真是个独立生财的女人。”
“现在才知道。”
结果由她付账。我们离开时,在吧台停了一下,我把她介绍给加里认识。他想知道我是否正在办案,“有一次他让我扮演华生,”他告诉伊莱恩,“我现在时时等着有机会再来玩玩这游戏呢。”
“最近应该会有吧。”
他瘦长的身躯依靠在吧台上,压低声音,“他把嫌犯带来这里烤肉,”透露情报似的,“我们用豆子来烤他们。”
她惊讶地翻了白眼,他为此道歉。我们离开之后,她说:“老天,出来走走真好。这种天气不知道要持续多久。”
“要我说,这得看老天爷高兴与否。”
“实在很难相信,离圣诞节只剩下六个星期了。我还不想回家,有没有什么地方我们可以去?走路到得了的地方?”
我想了一下,“附近有个我挺喜欢的酒吧。”
“你也上酒吧?”
“通常不。我现在所想的,是个相对而言属于底下阶层的地方,那里的老板,我本来想说他是我的朋友,不过这样说好像也不对。”
“你这么一说倒引起我的兴趣了。”她说。于是我们走到葛洛根酒吧。选好桌子后,我到吧台去点饮料。这家酒吧并没有服务员,一切都得自助。
负责调酒的酒保大家都叫他伯克,就算他有名有姓,我也从没听过。他说话时嘴巴几乎没有张开。“你若是在找老大,他刚才还在这里。我也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出现。”
我端了两杯苏打水回座。喝饮料时,我找了几个米克·巴卢的故事告诉她。其中最精彩的是有关于帕迪·法雷利这个人,他做了一些令巴卢愤怒的事情。后来一天晚上,巴卢几乎走遍西区的所有爱尔兰酒馆,他们说他提着一个保龄球袋子,到处打开来给别人看,里头装的正是帕迪被搬家的脑袋。
“我听过那个故事,”伊莱恩说,“报纸上好像也登了。”
“大概是某个专栏记者写过这件事。巴卢拒绝置评论,不管事实究竟如何,那个帕迪确实再也没有出现了。”
“你认为他真的做了这件事吗?”
“我想他是杀了帕迪,这应该是确定的,也确实提着保龄球袋到处给人看。至于他是否曾经把袋子打开,或是袋子里到底有没有东西,这就不太能确定了。”
她考虑之后开口说:“你的朋友都相当有趣。”
我们的苏打水还没喝完,她终于有机会见到这人的庐山真面目。巴卢走进来,身边跟着两名保镖,两人穿着一样的牛仔裤和飞行皮夹克。他带领两人穿过整个酒吧,走进后面的一扇门内,途中对我略微点头致意。不到五分钟,他们三个人又再次出现,那两人走出酒吧沿着第十大道朝南走去,巴卢则在吧台停留片刻,手里捧着一杯十二年份的苏格兰威士忌,走到我们这一桌来。
“马修,”他说,“好兄弟。”我指着一张空椅请他坐,他却摇头说:“不能坐,自己当老板的人,最后总是被自己压榨得不得休息。”
我说:“伊莱恩,这位是米克·巴卢。这是伊莱恩·马德尔。”
“很荣幸见到你。”巴卢说道,“马修,我老说你一定要过来坐坐,结果现在你终于来了,我却得离开。下次记得再来,好吗?”
“没问题。”
“我们可以说一整夜的故事,然后早上再一起去望弥撒。马德尔小姐,希望下次有机会再见到你。”
他转身,仿佛突然想起什么事,一口喝光杯子里的酒,把杯子放在旁边的空桌上离去。
他一走出酒吧大门,伊莱恩说:“我压根儿没想到他是这种体型,相当巨大,不是吗?看起来好像是复活节岛上的大雕像一样。”
“我知道。”
“一块未经雕琢的花岗岩。他说早上去望弥撒是什么意思?是某种暗语吗?”
我摇头,“他父亲以前在华盛顿街从事屠宰生意,有时候巴卢会穿上父亲的围裙,到圣伯纳德教堂参加早上八点的弥撒。”
“你和他一起去吗?”
“去过一次。”
“你总是带姑娘去一些怪地方,”她说,“然后再介绍她认识一些怪人。”
我们出来后,她说:“马修,你不是住在这附近吗?你只要送我上出租车,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我送你回家。”
“不必麻烦了。”
“没关系。”
“你确定?”
“确定。”我说,“更何况,我需要加林德兹画的那张素描。我想明天一大早拿去复印,然后就可以开始拿给人家指认。”
“对呀。”
这个时间出租车很多,我挥手招来一辆,然后两个人在沉默中坐车穿过市街。她的门房替我们拉开车门,又赶在前面替我们打开大楼的门。
我们搭乘电梯上楼时,她说:“你刚才应该请出租车司机等你。”
“现在满街都是出租车。”
“这倒也没错。”
“再叫一辆车还比付钱请他等待划算。况且,我可能会走路回家。”
“这种时候?”
“对啊。”
“走起来很远吧。”
“我喜欢走远路。”
她把海鸥牌门闩和福斯牌警察锁,这两道锁都打开,我们进去之后,她又锁上门锁。除了先前打开的两道锁之外,她还锁上那个只能从里头打开的警察锁。虽然我在几分钟之内又要出去,而且这一道一道的上锁程序既耗时又耗力,我还是很高兴看着她这么做。我正希望她能够养成习惯,每次一进入房内就记得锁上所有的锁。不是大部分时间上锁,而是每次都上锁。
“别忘了出租车的事。”
“出租车怎么了?”
“你最好把所有的出租车资都记录下来,这样我以后才能还钱给你。”她说。
“老天。”我说。
“怎么了?”
“我可不想去操心那种事,”我说,“就算是客户的案子,我也没有这样算钱的。”
“那你都怎么做?”
“我自己订定收费标准,其中就包括我所有的开销。我没有办法保留那么多收据,或是每次搭地铁都把车费写下来,这样我一定会疯掉的。”
“那你帮可靠侦探社做一天工作怎么算钱?”
“那我就必须尽量将所有的花费记录下来,真的令人受不了。不过这是必须的,我只能忍受。反正从今天早上和其中一个老板谈过之后,我以后大概不跟他们做了。”
“发生什么事?”
“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我想请一阵子假,他不太高兴,我不确定这件事结束之后他还要不要我回去。不过反过来说,我也不确定自己还想不想回去。”
“到时候你自己就知道了。”她一边说着一边走向咖啡桌,拿起一只铜制小猫,把它转过身放在手上,说:“我不是要你保留收据,不是要你把每笔支出几毛钱都记下来,我只是想让你不必花一分钱,从你口袋里拿出去的钱都能再放回去。我不管你如何算出那些金额,只要你觉得信得过自己就好了。”
“我了解。”
她走到窗边,手里仍旧把玩着那只铜猫,我走到她身旁,一起欣赏皇后区的景致。“有一天,”我说,“这些都会是你的。”
“你真有趣。今晚真谢谢你啦。”
“没什么可谢的。”
“有很多值得道谢的事。你将我从严重的密室幽闭症中解救出来,我一定得离开这儿才行。不只如此,我真的玩得很高兴。”
“我也是。”
“反正,我真的很感激,你带我去你那附近的好地方,巴黎绿、葛洛根酒吧。你本来不必那样辛苦让我进入你的世界。”
“至少我和你一样都玩得很高兴,”我说,“而且手里挽着一位美女出现,更不会有损我的形象。”
“我不美。”
“怎么不美?你要我怎么说你才能相信?你也知道自己的模样。”
“我知道自己不是一只小狗,”她说,“不过我也知道自己一点也不美。”
“噢,得了。那你是怎么得到对岸那么多房地产的?”
“老天爷,你应该明白,人不必长得像伊丽莎白·泰勒,也是可以过这种生活的。你只要装出某种样子,让男人喜欢和你在一起就可以了。告诉你一个秘诀,这全是一种心灵上的功夫。”
“随你高兴怎么说。”
她转过身,把猫放回咖啡桌上,背对着我问:“你真认为我美丽吗?”
“我一直这么认为。”
“你嘴真甜。”
“我不是在假装甜蜜,我只是——”
“我知道。”
两人一时之间都没再开口,整个房间陷入一片静默中,有段时间好像在看电影时,音乐停止了,电影音效也转成无声。就我印象所及,这样可以增加悬疑效果。
我开口说:“我还是去拿那张素描好了。”
“对啊。不过我最好找个东西来装它,免得弄脏了。我先去看看有什么可以用,好吗?”
她离开之后,我站在房间中,盯着雷·加林德兹所绘制的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画像,努力研究了他的眼神。这样做实在没什么道理,毕竟这是画家画出来的作品,而不是真实相片。况且,莫特利那双眼睛就算是在真人身上,也是一样难以看懂。
不知道他现在在外头干什么,或许他正躲在哪个废弃的房子里嗑药,或许他和某个女人住在一起,正用他的手指尖伤害她,夺走她的钱財,还教训她说她喜欢这种事。或许他已经出城,正在亚特兰大赌博,或是躺在迈阿密海滩晒日光浴。
我一直盯着那张素描,试着想让体内古老的动物本能发挥作用,告诉我他究竟身在何处,告诉我他正在做什么。这时伊莱恩回到房间来,站在我身旁,我感觉到她的肩膀靠在我身侧的轻微压力,而且呼吸着她的清香气息。
她说:“我想到一个卡纸圆筒,有了这个东西,画就不会被折到,把画卷起来,这样就不会弄坏了。”
“你手头上怎么会刚好有卡纸圆筒呢?我还以为你什么东西都不留的。”
“我的确不留东西。不过如果我把剩下的卫生纸从卷筒上拿下来,那么我们就有一个圆筒了。”
“聪明。”
“我也这么认为。”
“不过这样值得吗?”
“一个卷筒卫生纸值多少钱?差不多一块九吧?”
“我不知道。”
“反正大概是这个价钱。这当然值得了。”她伸手指着那张素描说,“等到这件事结束之后,我要这张画。”
“有什么用?”
“我想加框裱好。记得他说过的话吗?‘可以装框?’他是在开玩笑,不过那是因为他没有正经看待这幅作品。这真的是艺术品。”
“你这话当真?”
“那当然。我刚才应该请他签名的,或许我以 540e." >后可以和他联络看看,问他愿不愿意签名。你觉得呢?”
“我想他一定高兴得不得了。听着,我本来打算复印一两张就好,现在你倒给我一个主意,我打算去印个五十张,然后编号。”
“很好笑。”她一边说着,同时伸手轻轻搭在我手上,“好笑的人。”
“正是本人。”
“嗯。”
在那沉默之中似乎另有意味。我清清喉咙打破沉寂,“你洒了香水。”
“没错。”
“刚刚洒的?”
“嗯。”
“闻起来很香。”
“很高兴你喜欢。”
我转身把素描放桌上,回过身来搂着她的腰,将手放在她褥上。她轻轻叹息一声,然后倚着我,将头靠在我肩上。
“我觉得自己很美。”她说。
“本来就是。”
“我刚才不只洒了香水,”她说,“而且还脱了衣服。”
“你现在穿着衣服。”
“是没错。不过我本来穿了胸罩和内裤,现在都没有了,所以,在这件衣服下就只有我而已。”
“只有你而已。”
“只有我和一点香水而已。”她转过身来面对着我,“而且我还刷过牙了。”她歪头仰望我,双唇微启,双眼凝视我一会儿又闭上了。
我把她拥入怀中。
那经验相当美妙,殷切而不急迫,热情而且舒服,熟悉却又充满惊喜。我们有旧情人的自然,以及新恋人的热情。我们从前一直就配合得很好,幸好岁月也对我俩都很仁慈,这次的滋味更胜从前。
事后她说:“整个晚上我一直在想这件事,我心里想,老天,我真喜欢这家伙,我一直都很喜欢他。如果能再试试这身零件还管不管用,那该有多好。所以呢,换句话说,这一切都是我计划好的,不过都只是在心中。你知道我的意思吗?”
“我大概懂。”
“我心里想到这件事就很高兴。然后你..告诉我说我很漂亮,突然之间,我站在那儿裤子都湿了。”
“真的?”
“对啊,突如其来的兴奋,就像魔术一样。”
“赢得女人心的方法就是……”
“就是经由她的内裤。你没发现自己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吗?你只要夸奖我们美丽就可以了。”她把手放在我的手臂上,“我想这种方法能够成功的原因,是因为你让我相信了。不是我真的美,而是你让我相信自己美丽。”
“你的确很美。”
“那是你说的,”她说,“而且你一直这么说。你听过匹诺曹的故事吗?那个女孩坐在他身上说:‘你说谎,你说谎。’”
“我什么时候对你说过谎?”
“噢,宝贝,”她说,“我就知道这么做一定很有趣,而且我也知道这件事迟早都会发生。不过,谁料得到我俩对于彼此都是这么热切渴望呢?”
“我明白。”
“我们俩上一次在一起,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你上次来是三年前,不过那时我们并没有上床。”
“对啊,那又已经是好几年以前了。”
“所以可能是七年前喽。”
“说不定有八年了。”
“这倒说得通。人家不是说,我们体内的细胞七年一次大转变吗?”
“是有人这么说。”
“所以我们两个人体内的细胞,从来都没有见过面。我以前一直都弄不懂,细胞七年一变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你不小心弄了一个疤痕,好几年以后都还看得到啊。”
“刺青也是一样,细胞虽然改变,不过墨水还是留在里面。”
“细胞怎么知道自己要怎么做呢?”
“不知道。”
“这就是我想不通的地方,细胞怎么知道呢?你身上没有刺青吧?”
“没有。”
“亏你还说自己是酒鬼,人家不都是灌了一堆酒之后,就去刺青的吗?”
“嗯,身为一个戒酒的人,我从不觉得那是一种理性行为。”
“不会吧,我不觉得。我不知在哪儿读过一篇报道,说是杀人罪犯刺青的比例非常高。你没听过吗?”
“听起来好像有点耳熟。”
“不明白为什么。这和自我形象有关吗?”
“可能吧。”
“莫特利有吗?”
“自我形象?”
“刺青。你这傻瓜。”
“抱歉,你是说他有没有刺青吗?我不记得了,你应该比我还清楚他的身体,你看到的部分,远多于我所看到的。”
“多谢你的提醒。我不记得他有刺青,不过他背上有疤痕,以前我告诉过你吗?”
“印象中好像没有。”
“他的背上有好几条疤痕,小时候可能受到虐待吧。”
“有可能。”
“嗯,你想睡觉了吗?”
“有一点。”
“我才不让你打瞌睡。做爱这件事就是这样,总是让女人精神亢奋,而男人却想睡觉。你是一只老熊,我才不让你冬眠呢。”
“嗯。”
“我很高兴你身上没有刺青。现在就放你一马吧。晚安,宝贝。”
我睡着了,中途醒来过几次。我在做梦,不过还没想出内容就醒来了。她的身体紧靠在我身边,我感觉到她的体温,呼吸着她的气息。我伸手探到她侧腹,感受她那滑嫩的肌肤,被自己突然而来的身体反应吓了一跳。
我将她抱入怀中轻轻抚摸,不久她发出类似猫咪的呼声,翻过身配合我的姿势,我轻跨在她身上进入她体内,我们的身体配合着韵律一起舞动。
后来她在黑暗中轻声笑着,我问她笑什么。
“不只一番。”她说。
早上我溜下床,洗澡穿衣,然后把她叫醒,让她在我离开后,立刻再把门锁上。她想确定我是否带上了那张素描,于是我拿起那个从卫生纸中抽出来的卡纸卷筒,加林德兹的辛苦作品就卷在里面。
“别忘了我还要那张画。”她说。
我说我会好好照顾这幅画。
“还有你自己,”她说,“保证?”
我向她保证。
第八章
回旅馆的路上,我发现一家周末也营业的复印店。我在那里印了一百张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画像,然后把原版和大部分副本留在房间里,只拿了约一打左右的副本和一叠名片。名片是吉姆·费伯给我印的,上面除了我的名字和电话别无他物。
我搭车沿着百老汇大道到上城去,在八十六街下车。第一站是布雷顿会馆,那是莫特利被捕前最后停留的地方。我早料到他不会用真名登记,但是我仍然尝试拿莫特利的画像给柜台的人看。他郑重其事地端详了一会儿,摇摇头。我留了一张画像和我的名.99lib?片给他:“如果能提供线索,我会给你好处。”
我顺着百老汇大道东侧一路走到一百一十街,拜访沿途和路旁小巷中的旅馆,然后穿过大街,沿着原路走回八十六街,同样一家家探访那些旅馆,再继续走到七十二街附近。我在一家混合古巴、中国菜式的小店吃了一盘墨西哥黑辣豆饭,又再走到百老汇东侧回到先前下车的地方。我发出的名片比画像多,但还是把所有的画像都发出去了,最后只剩下一张。真希望当初多带一些出来。复印一张只要五分钱,照这种价格,即使要在整个城市都贴满他的画像,我也负担得起。
确实有人看到画像后,告诉我莫特利看起来挺眼熟。九十四街一家廉价旅馆本杰明·戴维斯之家的接待员一眼就认出他,他说:“他今年夏天在这里待过。”
“记得日期吗?”
“这实在说不上来,他在这里住了好几个星期但我记不清楚他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离开。”
“有记录可查吗?”
“如果我记得名字的话,也许可以。”
“他的真名是詹姆斯·利奥·莫特利。”
“这里的客人不一定都用真名,我想应该不用提醒你这一点。”他翻身跳进柜台去看房客记录本,但是这一本只登录到九月初。于是他走进后面房间,拿出上一册记录本。“莫特利,”他喃喃自语,开始翻阅本子,“找不到,我想他不是用这个名字。我不记得他用什么名字,但如果听到他的名字我一定认得出来,你知道我的意思吗?可是当你说莫特利这名字时,我却没有什么印象。”
他逐页翻阅记录本,指尖一一划过投宿者的名字,口中念念有词。这个过程引来其他人的注意,一些房客或常客逐渐聚拢来看我们在忙什么。
“你也认识这家伙,”接待员问其中一个人,“他在这里待了一整个夏天。他说他叫什么来着?”
这个人拿起画像就着光线打量着说:“这不是照片,好像是人家帮他画的肖像。”
“是啊。”
“嗯,我认得他,”他说,“画得可真像。你说的名字是什么来着?”
“莫特利。詹姆斯·利奥·莫特利。”
他摇摇头。“不是莫特利,也不是詹姆士什么的。”他转身问他的朋友,“吕德尔,这家伙叫什么名字,你记得他吧?”
“嗯,记得。”吕德尔说。
“那他叫什么?”
“画得还真像他,”吕德尔说,“只是头发不太一样。”
“怎么不一样?”
“短一点,”吕德尔说,“上面短一点,旁边短一点,整个都短一点。”
“非常短,”他朋友也同意,“就像他以前待在那种会把你头发理得很短的地方。”
“那个地方都用旧式的推剪,从你头发的一边推上去,再从另一边推下来。”吕德尔说,“我发誓我记得他,如果听到他的名字我一定会知道。”
“我也是。”另一人说。
“科尔曼。”吕德尔说。
“不是科尔曼。”
“不是,但很像科尔曼之类的名字,科尔顿?科普兰!”
“好像是。”
“罗纳德·科普兰,”吕德尔得意洋洋,“我为什么会提到科尔曼,你知道以前有个演员叫做雷诺·科尔曼?这家伙却是罗纳德·科普兰。”
果真其然,房客登录本上有这个名字。登记寄宿的日期是七月二十七日,他出狱后的第十二天。住址栏里他登记的是衣阿华州梅森市。我实在无法想像他这么写的原因,但还是很尽责地记录在我的笔记本里。
本杰明·戴维斯之家的房客登记系统相当奇特,登记本里竟然没有他的退房记录,接待员必须在一叠卡片档案里寻找他的退房日期。结果查出他在这儿整整住了四个星期,退房日期是八月二十四日。他没留下联络地址,而接待员记得在他离开之后,没有任何必须转寄给他的东西。即使在他住宿期间,也从未接到任何信函或电话。
这些人都记得他们从未和他说过话。“那家伙总是独来独往,”吕德尔说,“只有他正要出门或正要回房间的时候才见得到他。我是说,他从来不会四处串门子。”
他的朋友说:“他有点奇怪,反正你不会主动想和他说话。”
“他看人的那种感觉。”
“说得对,没错。”
“他盯着你瞧的时候,”吕德尔说,“准叫你后背发冷。那眼神不是严厉,或是存心不良,而是彻底的冷酷无情。”
“冷酷到极点。”
“仿佛他可以没来由就杀了你。你想知道我的看法吗?这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冷血杀手。就我所知,凡是用那种眼神看人的家伙,都是那种人。”
“我以前认识一个女人就有那种眼神。”他的朋友说。
“我绝不想认识这种女人。”
“这辈子最好也别再遇到这种人。”他的朋友说。
我和他们聊了一会儿,然后给他们每人一张名片,如果知道莫特利的下落,或者他再出现在这附近时,通知我一声,我一定会给他们报酬。吕德尔认为先前的谈话已经值得某种回报,我没有兴趣和他争论,于是吕德尔,他的朋友,旅馆的接待员,每人各得十元。吕德尔原本想认为该得更多的钱,不过当他拿到十元的时候,也并未显出惊讶的模样。
“你看电视里那些家伙,”他说,“他们总是这里给个二十元,那里给个二十元,即使那些啥也说不出来的人,也拿得到钱。怎么我们就碰不到那种人呢?”
他的朋友说:“因为那种人还没走到我们这里,就已经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眼前这位先生,懂得控制他的钱包。”
我走遍了百老汇大道,这还是第一次有机会把钱花出去。虽然还差一步,但已经算是有所收获。我可以确定他在八月二十四号之前,曾在纽约待了四星期。我还知道他用了假名,依此推断,他一定又犯了什么案子。若他是清白的,何必用假名?
更重要的是,现在我确定加林德兹的画与莫特利目前的长相非常相近。他以前是留短发,但现在离开监狱这么久,可能又留长了。他也有可能开始蓄须或留鬓角,但是他入狱前并无此习惯,即使出狱六周后在本杰明,戴维斯之家住宿期间,也没有开始蓄须,所以推想这种可能性不高。
转了一个圈回到布雷顿会馆时,我开始感到步履沉重。那倒不算什么,这种工作的代价还不只这个,你还必须和数不清的人重复相同的对话,而且大部分时候,简直是对牛弹琴,毫无反应。今天在本杰明·戴维斯之家是唯一的收获,在那之前和之后都只是白费功夫。这种现象是很正常的,当警察的都把这种勤务称之为“挨家挨户敲门调査”,只不过这次我是无门可敲。做这种工作时,我心里清楚得很,其中百分之九十五的时间都是白费的,但除此之外,似乎也没有更好的方法。为了要得到那有用的百分之五,其余的努力是必须经的程序。这就好像拿散弹枪打鸟。
这真是累人的差事。我搭公车回到旅馆房间,打开电视,电视正在转播晚场的大学杯美式足球联赛,其中一队的四 5206." >分卫最近正被媒体吹捧为海斯曼·特罗菲再世。我坐下来开始观赏,终于了解这小子是怎么回事。他也是一个白种男孩,身材壮硕,已经足以加入职业队。我猜他未来十年内的收入肯定比我高。
大概是看着电视时,不知不觉睡着了,电话响起时,我以为正在做梦。我睁开眼睛,把电视音量转小,然后拿起话筒。
是伊莱恩。她说:“哈罗,亲爱的。我之前打过电话,他们说你不在。”
“我没看到留话。”
“我没有留,只是想向你道谢,但不想用留言的方式。你是一个很体贴的男人,一定很多人跟你说过。”
“并没有很多人这么说。”我.说,“我今天和一堆人讲话,其中没有一个人对我这么说。大部分家伙都没说出什么来。”
“你今 5929." >天做了些什么事?”
“找我们的朋友。我找到他出狱后待过的一家旅馆。”
“在哪里?”
“在西区九十几街一家廉价旅馆,叫本杰明·戴维斯之家。我想你大概没听过。”
“我应该知道这个地方吗?”
“大概不应该。我们那幅画像很好,这是我勉强归纳出来的结论,大概也是今天得到最重要的消息。”
“你把原稿拿回来了吗?”
“你还是想拿去,对不?”
“我当然想要。今晚有什么打算?要不要把画带过来给我?”
“有些地方还要跑。”
“我打赌你八成有双强壮的腿。”
“我想去参加聚会,”我说,“还不太晚的话,结束后再打电话给你。如果你晚上想要有人陪,也许我可以过来。”
“太好了。”她说,“马修,知道吗?你真体贴。”
“我自己也想这么做。”
“你一向这么浪漫吗?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很感激你为我这么做。”
我挂上电话,把电视声音扭大。球赛已经进入最后一节,所以刚才我确实是睡着了。比赛到此阶段,已经没有多少战斗力了,但是我还是看完结果,再出去吃点东西。
我拿了一叠莫特利的画像副本和至少一寸厚的名片出去,吃完东西后就往市中心走。我走遍切尔西区的旅馆和出租公寓,再往下走到格林威治村。我算好时间,赶上了派瑞街的聚会。七十多个人挤在仅可容纳四十人的房间里,我到的时候座位已满,只剩下少许宝贵的站位。聚会的内容相当精彩。中场休息的时候人潮渐退,我才占到了一个座位。
聚会十点结束。然后我又绕到一些比较低俗的酒吧转了一圈,克里斯多夫街的靴子与马鞍,格林威治街的牛仔厨房,西街上沿河的无照酒吧等等。同性恋酒吧里总是弥漫着烟雾朦胧的气氛。在现在这种爱滋病风行的年代,我发现那里的气氛更显得不安。可能是因为那里的人,尽管大都穿着优雅的厚棉上衣和牛仔靴,抽着万宝路香烟,轻酌小饮,但人人都像颗定时炸弹,随时都面临着遭病毒传染或发病的可能。不论他们自己清不清楚这种状况,我却一眼看穿他们每一个人。
我凭着一丝微弱的灵感到同性恋酒吧。第一次在伊莱恩公寓看到莫特利时,他的穿着就像那些城市牛仔打扮一样,脚上也穿了一双有金属鞋尖的靴子。我不得不承认,这仍不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喜好作牛99lib.仔打扮的同性恋。但也不难想像他混迹在同性恋酒吧里的情景:斜倚着身子,强壮而修长的手指握着啤酒瓶,无情的双眼冷冷打量着四周。就我所知,女人是莫特利攻击的对象,但却无法确定他是否歧视女性。如果他不在乎性伴侣的死活,也应该不会在意其性别。
所以,我四处展示他的画像,打探他的消息。有两个酒保觉得莫特利看起来相当眼熟,但却无法确定。西街一家酒吧,周末时有服装规定,必须穿厚棉衣或是皮衣。穿着两者兼备的保镖把西装笔挺的我拦了下来,指着说明告示。
看看四周穿着牛仔裤和飞行夹克的人也进不去,他们的门禁果然森严。“我不是来找乐了的。”我告诉他,并把莫特利的画像拿给他看,问他是否认得此人。
“他做了什么?”
“他伤了一些人。”
“我不会白白提供线索。”
“我也不会让你吃亏。”
“让我瞧瞧。”他拿下太阳眼镜,把画像凑到眼前仔细打量,“对了,就是他。”他说。
“你认识他?”
“我见过他。算不上是常客,不过我认人的功夫特别好。”
“他来过几次?”
“记不得了,四五次吧。第一次见到他,大概是在劳工节前后,也许更早一点。之后他还来过,呃,四次。也许他现在来的时间比较早,我没有再见过他了。因为我九点才开始上班。”
“他的打扮如何?”
“他吗?我不记得了,实在没有什么印象,大概是牛仔裤靴子之类的吧。我从来没有拦过他,所以不论他穿什么,一定是合乎我们规定的。”
我又问了一些问题,把名片给了他,并让他留着画像。我告诉他,若是不会严重影响他们的着装规定,我想进去给酒保看看莫特利的画像。
“凡事都有例外,”他说,“你是警察,没错吧?”
“便衣。”我答,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冒出这句话来。
“嘿,便衣警察。那更好了,不是吗?”
“是吗?”
“没问题。”他戏剧化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开口说,“老兄,就算你穿了龙袍,我也让你进去。”
我跑完所有的酒吧,正好过了午夜。其实还有很多地方我可以去试的,俱乐部的宵夜时间才刚刚开始。但是,我所知道的都关门大吉了,都是受了世纪黑死病的影响。当然其中也还有一两家仍在营业,而且今晚我也知道了几家新开的。我相信,莫特利这时候一定在其中一家,等待别人邀请他到俱乐部后头的厢房一聚。
但是时间已晚,我也累了,实在没有精神再去找他。我徒步走了十几条街,企图清除鼻腔里混合的变质啤酒、下水道的废水、皮革、硝酸水以及地下室里灰尘的腐臭味。走路的确有帮助,如果不是白天已经走了一大段路,我会一路走回家去。最后我还是跳上一辆开过来的出租车,搭车回家。
回到房间我才想起伊莱恩,但时间已太晚,不好打电话给她。我花了很长时间冲澡,然后上床睡觉。
第九章
教堂的钟声把我惊醒,我一定睡得不深,否则不会听见钟声。不过,既然已经醒了,我便挣扎起身,坐在床沿。心里总是觉得有些牵挂,但我却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事。
我拨电话给伊莱恩,电话占线中。刮完胡子,又再拨了一次电话,还是不通,我决定吃完早餐后再试。
我常去吃饭的餐馆有三家,但其中只有一家星期日开门。等我走到那里,发现已经客满。我不想等,便又走了几条街,到一家最近才开张的店,之前从没来这里吃过饭。我点了一份全餐,但是只吃了一半,食物不但不合胃口,而且还让我食欲尽失,结果当我离开餐馆的时候,已经完全忘了要打电话给伊莱恩这回事。
我继续沿着第八大道走,开始査访时代广场附近的旅馆。现在这种小旅馆的数量比以前少了很多,许多楼房都已经拆除,改建成更大的大楼,大部分的地主都乐得坐收渔利。近年来,市政府为了解决游民问题,提供大量延期偿还的贷款,以协助重建或拆除这些老旧建筑物。
越靠近四十二街的旅馆,大厅里的气氛越显得污秽,走在路上都可以感受到一股蠢蠢欲动的欲望。即使在一些每晚收费五六十元的中级旅馆里,也弥漫着腐败绝望的气味。随着旅馆等级往下降,柜台或橱窗玻璃上张贴的规定也愈来愈多:晚上八点以后不准会客。房内不得烹调、不准携带枪械、长期住宿不得超过二十八天,这是为了避免有人企图成为长期房客,借以获得房租调价的豁免权。
我在那一带逗留了几个钟头,送出不少画像和名片。那些前台的接待员,不是怀着戒心,就是漠不关心,有些甚至集两者之大成。最后等我终于走到港务局公交总站的时候,那里每一个人在我看来,都像是吸食毒品的瘾君子。如果莫特利待在这种地方的话,我又何必花力气把他从这里揪出来?我只需要袖手旁观,这个城市自然会毁了他。
我找到一个公用电话,拨通伊莱恩的号码。听到是我之后,伊莱恩关掉答录机,拿起话筒。“我昨天回家时已经很晚了,”我说,“所以没有打给你。”
“没关系,我很早就上床了,睡得跟猪一样。”
“你大概很累,这一觉正合你的需要。”
“也许吧。”对话中断了一会儿,她说,“你送的花很漂亮。”
我保持平静的口气,“是吗?”
“是啊,我觉得那就好比自己煮的汤一样,第二天的味道更好。”
对街两个年轻人斜靠在一家军需用品店的铁卷门边,不时观察街上情势,偶尔瞄我几眼。我说:“我想过去。”
“好啊。给我一个钟头好吗?”
“我就知道。”
她笑,“不过,你听起来不像很高兴的样子。好吧,现在是十一点四十五分,你可不可以一点钟到,或者晚一点也可以。这样可以吗?”
“没问题。”
我挂上电话,对街那两个男孩仍然盯着我瞧。我突然很想冲过去,问他们到底在看什么,那只会自己替自己找麻烦,但我还是很想那么做。
我最后还是转身走开。走了约半条街远之后,我回过头看他们。他们还待在同样的地方,并没有移动的迹象。
或许,他们根本不是在注意我。
我遵照伊莱恩的指示,等了一个小时又十五分钟。大半的时间,我就像第八街那两个无聊小伙子一样,埋伏在伊莱恩公寓对街一栋大楼的门口,窥伺着大街。来来去去的人里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也许在找莫特利吧,但是他没有出现。
一直等到一点整,我才走到伊莱恩的住处,向门房表明身分。他拨了对讲机,把话筒交给我。她问我画像是谁画的,我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停了一会儿才说,是加林德兹。我把话筒交还给门房,让她告诉门房我可以上楼。上去之后,敲了门,她从门上的窥镜孔确认是我,才打开所有的门锁。
“对不起,”她说,“这些程序大概很可笑。”
“没关系。”我走到茶几旁,花朵绚烂的色彩和室内黑白装潢恰成对比。我只认得其中几朵,有一些外国的品种,天堂鸟和蕨类。我猜这一把花起码价值七十五元。
她靠过来,亲了我一下,身上穿了一件黄色的丝质上衣,黑色的宽管裤,光着脚。她说:“你看我说得没错吧?这些花比昨天还漂亮。”
“随你怎么说。”
“有些花苞开了,我想,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今天比较美。”然后,她大概发现我的口气不太对劲,看着我,问我发生什么事。
“这束花不是我买的。”我说。
“你选的花不是这些吗?”
“我没有送你花,伊莱恩。”
她很快就会意过来。我看着她的脸,感觉到她心情的变化。她说:“天哪。你不是在开玩笑吧,马修?”
“当然不是。”
“上面没有留言。但我压根儿也没想到,竟然不是你送的。我昨天还打过电话向你道谢,记得吗?”
“你没有提到花。”
“没有吗?”
“没有特别提到,你只是谢谢我的浪漫。”
“你以为我指的是什么?”
“不知道,那时候我有点迷迷糊糊的,正在电视机前打瞌睡。我以为你是指我们前天晚上在一起的事。”
“我是啊,”她说,“有一点这个意思。我心里把花和那晚的事都联想在一起。”
“没卡片吗?”
“当然没有。我想,你一定认为不需要卡片,我也会知道是谁送的。我的确想到是你,但是——”
“但不是我。”
“显然不是。”先前听到这消息时苍白的脸色,现藏书网在已经恢复正常,她说,“我有点没办法接受这事实。一整天以来,我都沉浸在这束花所带来的幸福感中,而现在却发现,花不是你送的。是他送的吧,对不对?”
“除非还有别人会送花给你。”
她摇头,“我想,我的男性朋友们不会送花给我。天哪,我真想把它扔出窗外。”
“这还是十分钟前的那束花。”
“我知道,可是……”
“我什么时候打电话给你的?大概五点?”
“差不多。”
“大约比那早一、两个小时吧。”
“谁送来的?”
“我不知道。”
“花店的小弟吗?记不记得花店的名字?包装上有任何线索吗?”
她摇头否认,“没有人送来。”
“什么意思?它们总不会自动出现在你门口吧?”
“就是这样啊。”
“你打开门,然后这些花就放在那里?”
“差不多。那时我恰好有一个访客,我开门让他进来,然后他就把花交给我。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他送的。但又觉得不可能,接着他告诉我,他到这里的时候,花就已经在门口的布垫上。那时,我立刻认为是你送的。”
“你觉得我会把花放在门口,然后走人?”
“我想你可能是叫人送来的。我之前在洗澡,大概没有听到门铃。所以花店的人就把花留在那儿。还有可能他是交给门房,门房以为没有人在,就把花放在门口。”她伸手放在我的手臂上。“老实说,”她说,“我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觉得很感动,很吃惊。”
“因为我送花而感动?”
“是的。”
“我希望这些花真的是我送的。”
“噢,马修,我无意——”
“我真这么希望。不可否认,这些花真的很美。我刚才应该闭嘴,让你以为是我送的。”
“你这样想吗?”
“是啊,送花的确是很浪漫的事。我终于了解,为什么有人说鲜花能够赢得美人心。”
她的脸色转为柔和,双手圈着我的腰。“噢,亲爱的,”她说,“你觉得你需要对我用鲜花攻势吗?”
后来我们在静默中并肩依偎了一会儿,没有睡着,也不完全清醒。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轻声笑了起来。显然音量不够低,因为她接着便问我什么事情那么好笑。
我说:“素食者。”
“什么?噢。”她转身面对我,张开那双明亮的眼睛看着我。“完全不吃荤的人,”她说,“时间久了,会有维他命B12不足的问题。”
“很严重吗?”
“会造成致命的贫血症。”
“听起来好像很糟糕。”
“是啊,会致命的。”
“真的?”
“他们是这样说的。”
“你可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吧?”我说,“严格的素食习惯会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吗?”
“就我所知确实如此。”
“难道不能从乳制品中摄取B12吗?”
“应该可以吧。”
“你不吃乳制品的吗?我记得冰箱里有牛奶和优酪乳。”
她点头。“我吃乳制品,”她说,“人可以从乳类制品中补充B12。我想,小心一点总是比较保险,你知道我的意思吗?”
“我想也是。”
“何必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没有人会想得到致命的贫血症。”
“而且,一盎斯就可以预防——”
“不只一盎斯而已,”她说,“应该比那多一点,大约一汤匙的份量吧。”
我一定又睡着了。醒来时,我发现只剩我一人独自瘫在床上,浴室里传出莲蓬头的水流声。过了几分钟,她从浴室出来,围一条毛巾。接着我也冲了澡,擦干身体,穿好衣服。回到客厅时,咖啡已经准备好了,还有一盘切好的生菜,和一盘切块奶酪。我在餐桌旁坐了下来,用手拿奶酪吃。午后和煦的阳光里,浓郁的花香充满整个屋内。
我说:“那个把花送到你手上的人。”
“怎么样?”
“他是谁?”
“一个男人。”
“如果是莫特利派他送花给你,那就是一条线索。”
“他不可能。”
“你怎么这么肯定?”
她摇头说道:“相信我,不可能的,这个人已经好几年了。”
“他刚巧经过这里?”
“我们约好的。”
“什么约会?”
“我的老天哪,”她说,“你以为会是什么样的约会?他来和我讨论一个钟头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吗?”
“他是你的客人?”
“那当然。”她严厉地看着我,“有问题吗?”
“我会有什么问题?”
“我不知道,有吗?”
“没有。”
“这是我的职业,”她说,“我靠这行生意为生也不是什么新闻。我们认识的时候,我就已经干这行了。”
“我知道。”
“那么为什么我觉得你对这件事有意见?”
“我不知道。”我说,“我只是以为——”
“什么?”
“嗯,以为最近这段时间你都没有做生意。”
“没错。”
“这样啊。”
“我的确没有,马修。我没有接任何旅馆的生意,还拒绝了好几个常客,更别提让新客人上门来。昨天下午来的这家伙已经是多年的固定客户,每个月总有一两个星99lib?期六会来找我。他不会有问题,我为什么不能让他来?”
“没错。”
“那么,你有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女人也得赚钱才能过活,不是吗?”
“马修——”
“得多存点钱,多买几栋房子,是不是?”
“你没有权利说这种话。”
“什么话?”
“你没权利。”
“对不起。”我说话的同时拿起一片奶酪。这算是乳制品,维他命B12的来源,于是我又把它放回盘子里。我说:“早上我打电话过来的时候,”
“怎么样?”
“你不让我立刻过来。”
“我要你给我一个钟头。”
“应该是一个钟头又十五分钟。”
“随便。怎么样?”
“那时候有别人在这里吗?”
“如果有客人在,我就不会接电话。我会把声音关掉,让答录机接电话。就像刚才我们一起到卧室去的时候那样。”
“为什么要我一个钟头以后再来?”
“你一定要追根究底吗?我约了一个客人中午过来。”
“所以,你还是继续做生意。”
“我刚刚才告诉过你的。事实上,你打电话来之前的几分钟,他才来过电话。他约了中午过来。”
“星期天中午?”
“他总是星期天来的,或早或晚多半在靠近中午的时候。他就住这附近,他告诉他老婆说是去买报纸。离开这里之后,大概会在回家的路上买一份《时代周刊》。我想,在他老婆面前演戏,大概是他寻求刺激的方式。”
“所以你要我——”
“一点钟再来。我知道他会准时,并且在半小时这之内办完事离开,他总是这样的。我多安排了半个钟头,可以冲个澡,整理一下,然后——”
“然后怎样?”
“然后好好服侍你。”她说,“你到底想怎样?为什么要这样伤害我?”
“我没有。”
“得了。我为什么要替自己辩护?这才是重点,为什么我要替自己辩白?”
“我不知道。”我拿起咖啡杯,但已杯底朝天,于是我放下杯子,拿起一片奶酪,但又放回去,然后开口:“那么你今天已经补充过维他命B12了。”
她沉默了好一阵子,我开始后悔说了那句话。这时她说:“没有,我没有。我们没有那么做。到底怎么了?你想知道我们做了什么吗?”
“不想。”
“我偏要说。我们像往常一样,我坐在他脸上,他舔我的下体,然后他自慰。他喜欢那样,我们总是这样办事。”
“不要说了。”
“我要说。你还想知道什么?我有高潮吗?没有,但是我假装有,那会使他兴奋。你还想要我说些什么?你想知道他的阴茎多大吗?你休想打我,马修·斯卡德!”
“我没有要打你。”
“你想要这么做。”
“天哪,我连手都没有拿起来。”
“你想要这么做。”
“我没有。”
“你有。我要你这么做。不是要你真的打我,而是要你心里想这么做。”她睁大双眼,眼角闪着泪光,然后口气转缓不解地说:“我们是怎么了?为什么要这样伤害彼此?”
“不知道。”
“我知道,”她说,“我们都在生气。你生气,因为我还在当妓女。而我生气,只是因为你没有送花给我。”
她说:“我大概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两个人都承受了极大的压力,这使我们比自己所想像的更脆弱。而且,我们还把对方塑造成对方无力扮演的角色。我把你当成了圆桌武士里的加拉哈爵士,不知道你把我想成什么人。”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夏洛特公主吧。”
她看着我。
“那首诗是怎么说的?美丽的伊莱恩,可爱的伊莱恩,伊莱恩,阿斯托拉的莲花仙子。”
“别说了。”
窗外天色已经转暗,皇后区的天际,一架闪着红灯的飞机正朝拉瓜迪亚机场降落。
过了一会儿,她说:“高中的时候念过那首诗,丁尼生。我曾经幻想那首诗说的是我。”
“你说过。”
“有吗?”她的神情显现出她正沉浸在回忆里。然后,她突然说:“唉,亲爱的,我既不是莲花仙子,你也没有闪亮的盔甲。更何况和夏洛特公主交往的应该是朗斯洛而不是加拉哈,我们算什么?只不过是两个相濡以沫、愿意付出的普通人罢了。这也不算是什么坏事,不是吗?”
“当然不是。”
“而且,现在外面有个疯子要杀我们,所以,现在不是闹别扭的时候,对不对?”
“是的。”
“那么,我们来谈谈钱的部分,可以吗?”
我们开始工作。我结算这几天的花费。她提醒了某些我疏忽的地方,然后还把零头加为整数,并用严肃的眼光阻止我发表意见。接着她走进卧房,再出来时,手里拿了一叠五十、一百元的钞票。我看着她数了两千元推到我面前。我没有伸手。
“那不是你说的数目。”我说。
“我知道,马修。你实在不必记录你花了多少藏书网钱,然后再回来跟我算。把这拿去,快用完的时候告诉我,我会再准备给你。不要跟我争这个,我唯一有的就是钱,而且这是我自己赚来的。如果这种时候不拿来用,那还要钱干什么呢?”
于是我将钱收下。
“很好,”她说,“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一向比较擅长处理生意,至于情感的问题,总是不知所措。目前就别再谈这个问题,就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你觉得呢?”
我站起来说:“我再喝一杯咖啡就走。”
“你不必这样。”
“我要去做我的侦探,去花你给我的钱。你是对的,我们就顺其自然吧。我很抱歉先前说了那些话。”
“我也很抱歉。”
我端着咖啡回来的时候,她说:“天哪,答录机里竟然有六通留言。”
“什么时候?我们在房间里的时候吗?”
“一定是。我倒带听一听好吗?”
“当然。”
她耸耸肩,按下按钮,机器开始倒带,接着传出一些杂音,然后喀的一声。“挂断了。”她说,“每次都是这种电话,很多人不喜欢在答录机里留言。”
之后,又是一通没有留话。接着是一个男人,声音尖锐而自信,“伊莱恩,我是杰里·派恩斯,这两天会再和你联络。”然后又是一通挂掉的,下一通电话中,对方艰涩地清喉咙,拖了很久的时间,好像在想该说些什么话似的,最后还是没有说话就挂断。
最后,第六通留言中,有一段颇长的沉默,伴随着录音转动和背景杂音,对方低语:“哈罗,伊莱恩。你还喜欢那些花吗?”
又是一阵沉默,和先前的一样长,只听到背景的杂音,好像是地铁电车的噪音,音量并不大。
之后,他用同样低沉的声音说:“昨天我想到你,但是你还不到时候,还得再等一段时间。我要把你留到最后。”一阵短暂的沉默,“我是说倒数第二个,他才是最后一个。”
他只说了这些话,然后等了二三十秒,才把电话挂断。之后答录机喀的响了一声,机器自动转带,回到预备状态。空气似乎停止流动,我们则沉默地坐在那里。
第十章
破晓之前我回到旅馆,进房时已经过了四点,没多久,天色就转亮了。我整个晚上都在城里奔波,走遍多年来未曾重访的各个角落,有些地方早已经歇业。我试图寻访的部分人士也已不见踪影,不是在天上,就是在牢里,有些人甚至早已离开国内。不过我还是发现一些新的地点,认识了几个新角色,并设法使他们愿意协助我的搜寻工作。
我在普根酒吧找到“男孩”丹尼。他个头矮小,虽为黑人但得了白化症,仪态和礼貌十分讲究。他总是穿着剪裁保守的三件套西装,只在夜里活动,生活作息如同吸血鬼,从来不在日出到日落这段时间外出。现在他的习惯跟以前一样,还是只喝纯的冰的俄罗斯伏特加。对他而言,普根酒吧和顶尖小店等地就是他的家,这些店里总会随时为他准备一瓶冰透的伏特加。不过现在顶尖小店已经歇业了。
“现在那里改成一家法国餐厅。”他告诉我,“高消费又不是很好,我最近大都来这里,不然就是去阿姆斯特丹街上的鹅妈妈之家。那里有一组三重奏还不错,一星期六天都表演,鼓手一向不用鼓棒而只用金属刷子,从来不肯独奏。而且,他们把灯光控制得恰到好处。”
“男孩”丹尼所谓恰到好处,绝对是昏暗至极。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戴着墨镜,我想即使在暗无天日的矿坑中,他也还是会戴上墨镜。“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吵杂、太明亮了,”我不只一次听他这么说,“应该安一个可以调暗光线的装置,音量也应该降低。”
他不认得我带去的素描人像,但听到莫特利的名字则似乎有些印象。我试着唤起他的记忆,最后他渐渐记起了这个事件。“你是说他现在回来找你算帐,”他问我,“你为什么不干脆跳上飞机,找个温暖的度假胜地,等他冷静之后再回来?像他那种家伙,给他几个星期,包准他又会捅出咯搂子,没多久就得再回去蹲监狱。这样一来,你又有十来年可以高枕无忧了。”
“他现在变得更狡猾难缠。”
“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竟然待了十二年,你说他的脑袋能有多厉害?”他一口喝完酒,接着他的手只不过挪动几寸,竟足以招女招待前来服务。等女招待斟完酒并确定我的饮料仍未喝完之后,他开口说:“我会传话下去,随时保持警觉,马修,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我很感激。”
“不知道他会在哪个区出没,和谁混在一起。不过有些地方还是值得你过滤一下。”
他提供一些线索给我,我便循着这几个方向跑遍了全城。我在伦诺克斯大道上找到一家无照酒馆,街尽头另一家酒吧,则有很多有钱有闲的上流阶级人士在那儿喝酒。我还坐出租车到城中二十街和第三大道附近,一个名为补缀之家的店,店外的砖墙上还悬挂着早期的美国式拼布作品。
我告诉酒保,我找汤米·文森特。“他现在刚好不在,”他答道,“如果你愿意稍等一会儿,通常这个时间他也差不多该回来了。”
我点了一杯可乐,在吧台等待。吧台后方有一面镜子,我不用转身就可以看到门口进进出出的人群。直到我的杯中饮料喝得只剩下冰块时,坐在相隔两个座位的胖男子忽然走过来,伸手搭在我肩上,仿佛我们是旧识。他说:“我是汤米·文森特,需要我为你效劳吗?”
我在二十街和公园大道、第三大道后面的十四街。第八街北段靠百老汇大道,及四十七街和第五大道间的列克星..敦大道附近闲逛。这一带是站街女郎群聚揽客的地方。她们个个花枝招展,穿着超短热裤和削肩背心,头戴金黄假发。我上前交谈的女郎不下数十位,听任她们误以为我是警察,反正我否认也没人会相信。我把莫特利的画像拿给她们看,警告说他以伤害站街女郎为乐,而且是杀人嫌犯。我说他也许会以客人的姿态出现,但是他常自认为是皮条客,而且很喜欢控制妓女。
第三街上有个女郎顶着一头金发,与深色发根形成双重发色的特殊造型,她自称认得这个人。“不久前才见过,”她说,“只看却不做买卖,还问了一些奇怪的问题,问我要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喜欢什么。又不喜欢什么之类的。”她握起拳头,在胯骨间比划着表示不屑,“拿我当傻子耍,开玩笑,我才没空跟他瞎扯。你懂吗?后来再遇见他时,我就赶紧快步走开。”
另一个在百老汇大道的女郎,身材惹火,满嘴南方腔,说她也曾在附近见到他,但最近却不曾出现。最后一次看到时,他是和一个名叫邦妮的女孩一同离去。那么邦妮现在在哪里呢?也许去了其他地方,消失了,好几个星期都没再见过她。
“也许去了别的场子,”她说,“也说不定是有什么事发生了。”
“什么事?”
她耸耸肩,“什么事都有可能。有时候你会见到某些人,有时候她们又消失了,你也不会立刻开始想念她们,顶多无聊时会问:‘嘿,那家伙上哪儿去?’然后还是没有人知道结果。”
自从邦妮和莫特利一起离开后,她有没有再见过邦妮昵?她想了想,似乎无法确定,甚至也不能确定和邦妮一起离去的男人就是莫特利。她想得越久,对自己的印象就越没把握。
途中我抽出时间,赶赴正在艾乐农屋举办的午夜聚会。艾乐农屋位于西四十六街上一栋老旧办公大楼三楼,是由办公室改装成的俱乐部。参与这个聚会的大都是年轻人,其中很多人看来像是刚开始戒酒,信心不足的样子,绝大多数除了酗酒之外,还伴随有长期嗑药的问题。这些年轻人和在街上的游民几乎没两样,唯一的不同是他们现在都有一个目标,人人都努力远离酒精保持清醒。而在街上的那些人,却在这个世界的边缘渐行渐远。
我抵达会场时已经迟了几分钟,正在演说的女孩提到她十二岁时,已经有两年的酒瘾,正要开始抽大麻。她继续诉说她的过去,内容包括各式各样的禁药,海洛因、古柯碱等等,也提到了在街上当扒手、当娼妓,去黑市贩卖她的婴儿种种。她花了好一会儿的工夫陈述她的经历,她现在不过十九岁而已。
这个聚会持续了一个小时,我从头到尾都参与了。我的注意力随着演说的结束而分散,在后来的讨论会中我没有发表意见,因为会中主题都是关于愤怒的情绪。我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偶尔因为某些人太过激烈的谈话,才会被打断,带回现场的主题中来。大部分吋间,我都任自己思绪飘散净化我的情绪。外面那个世界充斥着邪恶,而过去这几个小时中,我更是在挖掘其中最丑陋的部分。但现在身处聚会,我只管努力戒酒,就像这里的每一个人一样,单纯简单,这使得此地成为一处避风港。
最后我们一起站起来,诵读祈祷文,然后我又回到外头邪恶的残酷大街上。
星期一早上我睡了大约五个小时,醒来时却如宿醉般头晕目眩,这真是不公平。前一晚喝了太多品质低劣的咖啡、掺水的可乐,吸进几百公升充满二手烟的空气,难怪我无法像小学生一样期待这新的一天降临,只能如同酩酊大醉之后一样,整个早上受苦受难,头痛欲裂,口干舌燥,度日如年。
我吞了一些阿斯匹林,淋浴刮胡,到楼下街角小店喝了一些果汁和咖啡,等阿斯匹林和咖啡发挥作用后,又走到几个路口外的商店买份报纸,带回火焰餐厅,点了一些早餐准备边吃边看。早餐送来时,宿醉般的不适终于结束,虽然我还是感到很疲惫,但总得调整自己去适应。
报上的内容显然不怎么令人振奋。头版新闻是有关牙买加区的大屠杀事件,一个委内瑞拉家庭遭到枪击和砍杀,四个大人和六个小孩丧生,住宅付之一炬,连邻近房舍都被火波及。证据显示出这个事件可能与毒品交易有关,由于出现这种推论,让一般民众感到事不关己,警察们也不用日以继夜费尽心力努力破案。
体育新闻片的新闻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纽约两支球队都输。喷射机队惨败,巨人队则以些微差距输给猎鹰队。体育新闻最大的好处,就是它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实在微不足道,至少不会要人命,到头来,谁输谁赢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我就不太在乎那些输赢胜负,但话说回来,我似乎对任何事情都不太在乎。于是我又翻回社会新闻版,看到另外一件与毒品有关的谋杀案件。这起事件发生在布鲁克林区海洋公园,一个曾经数次因为毒品被捕的二十四岁黑人男子,被改造散弹枪射击身亡。这条新闻固然令人不愉快,不过老实说,比起我们球队输给费城队的事,后者更让我难受,虽然输球本身已经无法引起我任何情绪反应了。
第七版有一则新闻吸引我的注意。
一个名叫迈克尔·菲茨罗伊的二十二岁青年,与女友约好去圣马拉契教堂望弥撒。他的女友是演员,主演过的几部广告皆颇受好评,她在四十二街和第九大道一带的曼哈顿广场有一间公寓。他们沿着四十九街手牵手准备散步回她家时,恰好有一个名叫安托瓦妮特·克利里的女子在这一刻决定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她选择跳楼的方式来自杀,她恰好住在有二十二层高的楼上。她向下一跳,根据我们在学校物理课所学过却从来记不清楚的加速原理,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冲撞速度,想要魂归西天实在一点也不困难。对迈克尔·菲茨罗伊来说也是一样,就在这一刻,他正巧走到她落下的位置。他的女朋友安德丽·杜特什并未受伤,但报道中说她受到严重的精神打击,她的反应完全可以理解。
我快速地浏览过其他版面:巴尔的摩市长最近提议让某些药品合法化,比尔·雷埃尔针对这个议题发表了一些看法,还有一些不好笑的漫画。但不知何故,我忍不住又翻回到第七版,重新阅读关于迈克尔·菲茨罗伊最后一刻的新闻。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这则新闻竟让我的情绪起伏,也许是因为事件发生的地点碰巧离我住处非常近。那位克利里姓女子住在西四十九街三百零一号,我经过那个地方不下百次,昨天早上我前往时代广场一带,准备走访附近旅馆时才刚经过。如果我稍微睡晚一点,说不定正巧可以目睹事情的整个经过。
我忽然想到马库斯·奥雷柳斯书中的话,万事之发生,冥冥中皆如其所应当之势。我试着想像迈克尔·菲茨罗伊的命运,他本来带着愉快的心情正要去女朋友家。报道中还提到,那个压死他的女人今年三十八岁,跳楼前甚至脱光了全身衣服。
人人都说上帝的意旨深不可测,我也认为确实如此。天条中大概注明迈克尔·菲茨罗伊只能活二十二年,而且最佳的死法就是被一个从高空急速落下的裸女压死。
曾有人说过,人生,对于那些靠思考过日子的人像一部喜剧,对于那些凭感觉过日子的人来说却是一场悲剧。对我而言,无论怎么过日子都是有喜有悲,即使你什么都不做也逃不掉。
那天中午过后,我打电话给马西隆的哈夫利切克,他恰巧正在座位上。“嘿,我正想着要找你呢。”他说,“大苹果还好吗?”
已经有好一阵子没听人这么称呼此地了。
“老样子。”我回答他。
“孟99lib?
加拉虎队怎么样了?”
我根本没留意他们的输赢。
“打得不错。”我说。
“好。你的事情发展如何?”
“他正在纽约,我一直追踪他,但这城市实在太大了。我知道他昨天威胁了一名女子,她是康妮·斯特迪文特的老朋友。”
“这样啊。”
“是呀,他可真会制造麻烦。不知道克利夫兰那里是否有消息?”
“你是说实验室的结果吧,”他清了清喉咙,“我们在精液中找到一种血型。”
“太好了。”
“恐怕没有那么好,马修。是A型的血液反应。跟她丈夫一样。如果这碰巧是你所追踪的人留下的血型,也并非毫无可能,毕竟这是最常见的血型。事实上他们的三个孩子也都是A型的。换句话说,我们无法判定斯特迪文特死时,身上沾的血迹究竟属于什么人,说不定是三个孩子的,也有可能是他用散弹枪自杀时伤口所流出来的。”
“难道他们不能做更详细的DNA比对检验吗?”
“如果在案发后立刻开始进行检验,而不是在拖了一周之后,或许实验室还能够检测出来。按照目前的情况,我们只能证明你的嫌疑犯并未在那女人体内留下精子,而如果他的血型根本不是A型,那么他就没有嫌疑了。”他说。
“这只能证明鸡奸的部分不是他干的,但却仍无法洗刷谋杀的嫌疑。”
“嗯,说的也对。总而言之,实验报告只能做到这样,结果只可能洗清他的嫌疑,但却很难根据血型逮捕他。”
“我懂了。”我说,“真叫人丧气,但我还是会弄清楚莫特利的血型,监狱记录上应该有。对了,今天早晨我寄了一份快递邮件给你,明天应该就可以收到。我找画家绘制了一张莫特利的素描,还有他几个月前在纽约所使用的化名。这样你们去旅馆或机场打探消息时,或许派得上用场。”
他停顿了一阵之后说:“马修,我实在不确定该不该着手进行这些调查。”
“怎么说?”
“照这个案子在本地的发展来说,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证据重新开案。即使那个女人体内的精液不是她丈夫的,又能证明什么?也许她有外遇,也许她的男友是希腊餐馆里的服务员,也许她丈夫发现了,因此引发这个事件。重点在于,我们根本没有充分的理由,投入大量人力到这个看来一目了然的案件当中。”
我们又交换了一些意见,我提到只要他能够弄到一张拘捕令,纽约警方就能在莫特利再次行凶前逮捕他。他说他也乐意这么做,但他的上司绝对不会批准。即使上司同意,法官也会认为他们没有证据支持这张拘捕令。
“你提到他威胁某人是吗?”他问,“你可以请她提出控告吗?”
“也许可以。不过他不是直接跟她交涉,而是在她的答录机中留话。”
“这样更好,这样就有直接证据了,就怕她把这段录音洗掉。”
“这盘带子已由我保管。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有利的证据,虽然是威胁,语句却很暧昧。而且也很难证明那是他本人,他当时放低了声音说话。”
“他这样是想听起来比较毛骨悚然,还是不想让她认出他声?”
“也不是这样,他当然要她知道是谁,但我猜他也很小心,唯恐留下声纹证据。该死的混蛋,十二年前他是那么粗心又愚蠢99lib?,坐牢让他变得更难缠了。”
“的确如此。”他说,“牢中生活不见得能感化他们,但肯定会加强他们的犯罪技巧。”
下午三点左右,开始下起雨来。我在街上买了一把五块钱的廉价雨伞,还没回到旅馆前就已经吹坏了,只好随手把它扔进垃圾桶。我在屋檐下躲雨,等雨势渐弱,才走完最后几个路口回去。换下湿衣服,我打了几通电话,然后累得瘫在床上睡着。
睁开眼睛时已经将近八点。八点三十分,我走进圣保罗教堂地下室的会议室参加聚会,那儿刚开始介绍演讲者。我拿了一杯咖啡,找个位子坐下,倾听悲惨的老掉牙酗酒故事。失业、家庭破裂、数次进出戒酒中心、向酒友乞求赏赐一杯、接触戒酒协会。然后有一天,他突然一念醒悟。现在这家伙穿着西装,梳着整齐的头发站在那儿演说,半点不像经历过他所说的那些故事。
之后的讨论会采用轮流发言的方式,由坐在后面的人开始报告,所以很快就轮到我。我原本准备不发言的,但他继续说了很多有关宿醉的事,他说如果戒酒是对于宿醉的长期缓期,那也真是值得的。
轮到我发言:“我是马修,我是个酒鬼,过去也曾宿醉得厉害。我自以为戒酒成功就不再受宿醉的困扰了,但当今天早上我发现自己头痛欲裂时,真的感到很愤怒。我觉得这是不公平的,以至今天我有一个不愉快的开始。后来我想起自己的生命中曾经有一段时间,每天早上都是带着这种痛苦醒来,但当时我却习以为常,甚至不曾感到不愉快。天啊,一个正常人如果在清晨有相同的感觉,也许会急着上医院检查,而我当时却只是穿好袜子,上班去。”
其他人也发表了些意见。后来轮到一个名叫卡罗尔的女人。“我自从戒酒以来,就不再有宿醉的情形发生了。”她说,“但我体会到的却和马修说的不同。因为我相信一旦我们停止酗酒,每一件事情都会顺利,再也没有厄运会降临在我们头上了。然而现在我却发现这是错误的看法,戒酒的结果不在于使我们活得更好,而是使你在厄运降临时也得清清醒醒地承受。那些厄运仍然叫我疯狂,我简直不敢相信科迪会得到爱滋病。有节制心的人不应该有这种待遇的,但事情就是发生了,他们会生病,病了会死,跟任何人一样。而且,正常人不是不应该想死吗?以前当我喝醉时,常常想要自杀,现在我不那么想了,我以为也没有人会那么想,尤其是已经戒酒的人。但今天我得知托妮自杀了,这实在不可能,然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对不对?那我为什么不能酗酒呢?”
休息的时候,我上前问卡罗尔,她说的托妮是不是聚会里的成员。“她常来,”她说,“三年来滴酒未沾,托妮·克利里。”
“我不记得这位克利里先生。”
“不是先生,是女士。马修,你也认识她啊,高挑身材、黑发,年纪与我相仿,在一家服装店上班,经常听她谈她和老板的恋情,现在记不得确实的故事了。我敢说你一定认识她。”
“我的天。”
“我从不觉得她像是个会自杀的人,不过这种事谁又知道呢?”
“前几天我们一起去皇后区吃饭聊天,我们两人再加上里奇·格尔曼,我们还一路搭车去里士满希尔,”我一边说一边在厅内寻觅找里奇的踪影,仿佛找到他就能证明我所言不虚,但他却未出现。“她那时看起来很愉快,一切都正常。”
“星期五晚上我也和她见面,当时看来也都没事,想不起来她那天说了些什么,但至少完全看不出沮丧或情绪低落。”
“聚会结束我们还一起去吃宵夜,她也是充满自信,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满足和快乐。事情怎么发生的?药物吗?”
她摇头否认,“她从窗户跳出去,报纸上已经刊登出来,今天的晚间新闻也报导了。挺恐怖的,因为她恰好落在一个从教堂做完礼拜出来的年轻人身上,结果那男孩也死了。不可思议吧?”
留言条上写着:回电给亲戚。
这一次没有经过答录机的过滤,电话铃声才响了一声,她便立刻拿起话筒,“他打电话来了。”
“然后呢?”
“他说:‘伊莱恩,我知道你在家。把答录机关掉,来接电话。’于是我照做。”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他叫我这么做,我就照做。他说有话要我转告你。”
“什么事?”
“马修,我为什么要关掉答录机呢?他无论说什么,我都不由自主地照做,如果他叫我把门打开让他进来,我是不是也会照做?”
“不会。”
“你怎么知道?”
“因为那样不安全,你自己也知道不能那么做。但你把答录机关掉并没有危险,这两种情况不一样。”
“我很怀疑。”
其实我也不太确定,但还是把这种疑虑往自己肚里吞。我问她:“他要你转达什么?”
“噢,对,实在是不知所云,至少我完全听不懂他的意思。他挂断之后,我就立刻把这段话写下来,免得我又忘记了。我放到哪里去了?”
我大概知道内容是什么,猜也能猜到。
“找到了,”她念道,“‘告诉他,我会夺走他周围所有的女人。告诉他,昨天那是第二号,路上额外的小子不必计费,就算是红利。’这些话有任何意义吗?”
“没有,不过我明白他的意思。”我答道。
第十一章
我打电话给安妮塔,听电话的是她现任丈夫。我先为深夜打扰向他致歉,并请卡迈克尔太太听电话。虽然称呼自己的前妻卡迈克尔太太令我感到非常别扭,但毕竟比不上我要说的内容更奇怪。
电话中,我告诉安妮塔,或许是我太过于庸人自扰,但是我有义务预先警告她,有个家伙或许会对她不利。我很快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以前有个送进监狱的家伙,出狱之后开始进行变态的报复行动,他打算杀掉我身边所有的女性伴侣。
“但问题是,我目前身边并没有比较亲密的女性朋友,于是那家伙竟然把范围扩大,只要跟我沾上一点边的女性,全部变成他报复的对象。现在已经有两位遇害,一位曾在十二年前出庭作证使他入狱,另一位则和我仅有数面之缘,你知道的,就是那种点头之交的朋友而已,我甚至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
“但他还是杀了她,对不对?警察为什么不逮捕他呢?”
“我也希望如此。但在现在——”
“你认为我也有危险?”
“老实说,我并不确定,或许他根本不知道你的存在。即使知道有你这个人,他也应该不会知道你现在的夫姓或你目前的地址,不过那家伙似乎神通广大,消息来源很多。”
“他会不会对孩子们下手呢?”
我们的儿子,一个在军中服役,另一个在西岸的大学读书,我安慰她:“别替他们担心,那家伙只对女性有兴趣。”
“你是说他以杀女人为乐?天啊,你认为我该怎么办?”
我提出了几项建议,第一,方便的话,他们夫妇俩一起去度假;第二,如果无法出门度假,便向当地报案,请求保护;第三,雇佣私人保镖;第四,随时注意周围环境,防范有人跟踪或监视,不要随便开门让陌生人进入,然后……
“这个该死的,我们都已经离婚,我也改嫁了,难道那家伙就不能放过我?”
“不知道,那家伙或许是天主教徒,根本就不承认离婚。”
一阵讨论之后,我也请安妮塔的丈夫接听电话,将整个事件重述一次,以便共商对策。她丈夫听起来很细心,也很果断。挂断电话之后,我觉得她丈夫考虑周全,一定会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我真希望自己能和她丈夫一样果断。
我走到窗边眺望纽约市景。回想当初搬进这里,窗外世界贸易中心大楼一览无余,只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周围的大楼雨后春笋般冒出,逐步吞食了一望无际的天空。虽然窗外景观仍然怡人,但已不复以往。
天空又下起雨来,那家伙此刻是否在某处,让雨淋湿了全身。最好他能染上致命的重感冒。
我拿起电话拨给简。
简是位雕刻家,住卡纳尔路南端利斯本纳德街的仓库式住房中。当时我们都还喝酒,有几次,就她跟我两人,就在她的住处痛痛快快对饮。后来她开始戒酒,我们就不再见面。我也戒酒之后,我们又恢复交往。但最后我们之间那股神奇的情愫还是无疾而终,在两人都不知原因的状况下终究还是分手了。
当她拿起话筒接听时,我说:“简,我是马修。真抱歉,这么晚还打给你。”
“是很晚了。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当然有事,不知是否会对你造成影响,但我担心恶梦会成真。”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于是我又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简,只不过这次说的比先前还要详细。简已经在报导上看到托妮死亡的消息,她当然认为托妮是自杀身亡的,但没想到托妮也是戒酒协会的一员。
“不知道我是否见过她。”
“可能见过,你也去圣保罗教堂参加过聚会,她发表过几次演说。”
“后来你还和她约好一起去聚会演讲,在那个什么地方?你以前说过,现在一时想不起来了。”
“里士满希尔。”
“那是在哪一区?皇后区吗?”
“没错,就是在皇后区。”
“只因为这样,那家伙就杀了她?还是你们俩根本就是一对?”
“别傻了,她根本就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姑娘,况且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是她同事。我们的关系不是你所想的那样,只不过在聚会时见面,聊天吃饭也只有那一次而已了。”
“只因为这样——”
“对。”
“你确定她真的不是自杀?噢,你当然这么想,真是笨问题,算我没问。你觉得——”
“我现在没办法冷静思考,那家伙出狱已四个月了,或许也已经尾随观察我的一举一动长达四个月之久。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应该没见过我经结束了。
记得我们分手时,我曾打电话给吉姆·费伯,我告诉他:“我实在无法相信我和她之间真的已经结束,我一直认为我们会有结果。”
“会有结果的。就凭你现在这种想法,一定会有发展的。”他答道。
现在,我差点要拿起电.话打给吉姆。其实我是可以拨电话给他的。以前我们之间有个协定,绝对不在三更半夜打电话,而现在早已过了午夜。但如果是紧急事件,就可以不受这种限制。
但是我想想,目前的情况似乎还不能构成紧急事件。这会儿,我并没受到酒精的诱惑而想破戒喝酒,只有这种情况才算得上是紧急事件,值得把他从睡梦中惊醒。奇怪的是,我现在根本没有喝酒的欲望,反而想找个人来踹、大声喊叫,或是把墙踢倒,丝毫没有借酒浇愁的想法。
我离开屋子到街上溜达,此时雨势已经转小。我走过第八大道,又穿过八个路口朝市区走去。那一次我曾经陪她走路回去,所以认得她家那栋位于路口西北角的大楼,至于她房间究竟是对着哪一条街,我一无所知。因此我无法确知当时她落下楼来的正确地点。
跳楼落地的撞击力量有时相当强大,甚至会在水泥路面上造成裂痕,但我找不到任何人行道砖块的碎片。当然,迈克尔·菲茨罗伊也许缓解了撞击落地的力量。
此外,人行道上也没见任何血迹。按理说,应该会有血迹,而且还是一大片,只不过现在可能已经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甚至连清洁人员都忽略的地方,也>藏书网一并随着雨水流失了。当然血迹也可能并没流失,只是渗透到地底下。
又或许血迹仍旧残留,但我却看不到吧。毕竟夜色已深,地面湿漉不堪,这种状况下,实在很难找到蛛丝马迹。更有甚者,是你不知该往何处寻找。
如果你知道悲惨之所在,便明白其实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沾满了血迹。或许该说是这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如此。
我在街上闲晃了个把钟头。原本想去葛洛根酒吧坐坐,但又觉得这个主意不妥,我现在既没兴致与人交际,更不想在喧嚣的酒馆内让自己沉溺于孤寂中。于是我继续漫步,即使雨势变大也不在意,任凭雨水淋透全身。
“斯卡德,你所有的女人。”那个家伙真的疯了,竟想夺走那些其实并非我所拥有的女人。我根本不认识康妮·库珀曼,许多年来都没想到过她。那家伙还有哪些目标?伊莱恩,等待我这老朽圆桌武士去救援的夏洛特公主吗?还是已离婚多年的前妻安妮塔?或者是数月前就已分手的女朋友简?最倒霉的还是托妮·克利里,她只不过是碰巧和我一起去吃个汉堡罢了。那天晚上,那家伙一定尾随在后,不知他是否一路跟踪我们到里士满希尔?似乎不大可能。或许他只是在附近打探消息,恰好看到我们前往阿姆斯特朗餐厅,之后我又陪她走回住处。
我依旧在街上闲晃,试着整理出一点头绪来。
最后我终于打住,转身回到住处,把湿衣服挂起来晾干。先前在路上,我并未注意到雨势大小,竟然也没有察觉气温剧降,但现在开始感到全身几乎冻僵。于是我去冲个热水澡,再躲进温暖的被窝。
我躺在床上,不断思索。那家伙就在某处耀武扬威,威胁我曾经拥有的这些女人,但我却束手无策,只能像个变戏法的人,把手中所有的球抛向空中,不让它们掉在地上。不论是伊莱恩、安妮塔或简,我全都要拯救,全都要保护。换个角度来看,那个家伙私自认定我和她们之间有某种关系,我现在所做的努力却似乎是确认他给她们贴上的标签:她们都是我的女人,我的。
否认真正的事实,只会让我变得盲目,并忽略了真相。残酷的真相是,这些女人不仅现在不属于我,过去也从来不曾是我的,更别提未来。我现在没有任何归属,往后也是。
我是孤单的存在。
第十二章
白天的视线比夜晚清楚,但仍得先知道确切的地点,才能找到那些血迹。我请乔·德金一同前往调查。到了那儿,门房指出托妮落下的地点,就在大厦入口西南约二十码的街上。
门房是个西班牙裔小伙子,身上的制服稍嫌松垮,脸上还冒着零零星星的小胡渣。周日那天他正巧休假,但我还是把莫特利的画像拿出来请他指认,他看了看,摇头表示没见过。
德金拿到房间钥匙后,我们直接上楼进入托妮的住处,进去后,发现窗户仍敞开着,因为连续下了几天雨,窗户附近已经湿透了。我倚着窗台,探出头去,往托妮坠落的地点望下去,希望能看见蛛丝马迹,但一无所获。突然一阵昏眩,我急忙把头缩回来,伸伸脖子。
德金走到床边,床铺收拾得非常干净,衣服也整整齐齐地叠放在床尾。水蓝色的裙子、泛黄的衬衫、深灰色的粗线衫、两件有蕾丝边的衬裤,还有一件大罩杯的白色胸罩。
德金拿起胸罩仔细端详,放回原位说:“波霸?”然后看了我一眼,想看看我的反应。我面无表情。德金点了根烟,甩灭火柴,环视四周找寻烟灰缸。遍寻不着后,他朝火柴吹气确定温度已经降低,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在床头柜边上。
“那家伙自称杀了托妮,是吗?”
“他是这么告诉伊莱恩的。”
“伊莱恩?就是出庭作证使他入狱的证人?这事件乱七八糟的事要推到十?二年前?”
“没错。”
“你难道不觉得他的作法就像阿拉伯恐怖分子吗?只要一有坠机事件,他们就会宣称是他们干的。”
“我不这么想。”
他又抽了一口烟,然后吐出来,“是啊,我猜也不是。好吧,就算是谋杀。我看不出你怎么能排除这种可能性。有人从落地窗掉出去,你怎么知道那究竟是谁的主意?”他走到门边继续推论,“托妮把门锁上了,门栓也锁住了。这能证明什么呢?这并不是密室案件。从里面转动门把就可以把门栓栓上,或者用钥匙从外面也可以栓上。他把她推出窗外,拿了钥匙,离开时从外面栓上门栓。但是,即使我的推论正确,仍然不能证明任何事。”
“的确。”
“我们没有找到能证明她是自杀的遗书。我最不喜欢这种不留只字片语的自杀案件。法律应该规定禁止自杀。”
“你认为应该怎么处罚?”
“罚他们回来继续活下去。”他又反射性找寻烟灰缸,最后还是把烟灰弹在拼花地板上,接着说,“以前曾有一段时间,自杀是犯法的,但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因此被提起诉讼。这真是白痴法律,如果自杀成功就会犯罪,但若自杀失败却变成罪犯。现在出个题目考考你吧。警官考试里真的会出现这种愚蠢的问题。假如托妮跳出窗外,压死那个姓菲茨罗伊的小子,他因为分摊托妮的撞击力结果死了,托妮却幸存下来,你说她犯了什么罪?”
“不知道。”
“我猜如果不是过失杀人就是二级谋杀。真的有过这种案例,那次不是从二十几楼跳下去,大概只有四层楼高吧,不过,这种事情很少遭到起诉。”
“没错。”
“我猜只要提出精神异常的证明,就可逃脱法律。现在,我要做的事就是打电话请人来,看看能否在窗边采集到他的指纹。如果找到了,就算是老天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你说是吗?”
“房子里各处最好都检查一下。”
“各处。”他同意,“但希望恐怕相当渺茫,你觉得呢?”
“对。”
“我局里的制服警察最早到达现场,如果当真找到疑点,那真值得庆贺,因为这就成了我们自己的案子。我非常乐意把罪名直接挂在你那个仇人的脖子上。只是目前看来,那家伙似乎不是那种蠢到会留下指纹的人。你说他打了两次电话给伊莱恩,对吗?第一通电话只是喃喃低语。”
“对。”
“你拿到的电话录音也就是这通电话,无法辨识声音的男子在低语,说他送花给她,还有模棱两可的威胁,说还没有轮到她,可是却没有明说轮到她干嘛。这种案子谁办得了。”
他看看四周想把烟蒂丢弃,目光移向地板,又看看那扇敞开的窗户,最后走进厨房,把烟蒂放到水龙头下冲灭,再把烟屁股扔到垃圾桶里。
他说:“那家伙要伊莱恩关掉电话答录机,她照做之后,才改用正常的声音来威胁她,对吧?虽然伊莱恩告诉你曾遭他电话威胁,他也向她承认杀了托妮·克利里和迈克尔·菲茨罗伊,但这只是她的一面之词而已,我们并没有真凭实据证明他有罪,况且他并没有明确说出他做了什么,更没有指名道姓,对不对?”
“对。”
“所以,除非我们掌握了确切的证据,否则根本不能动他一根汗毛。我会大量印制莫特利的画像分发出去,不但要让刚才的那位门房指认,也要值日、夜班的门房一起帮忙。虽然希望不大,但或许几天前刚好有人看到那家伙在附近出现。不过最麻烦的是,即使他真的在这个地区或这栋大楼出现过,要证明他谋杀托妮,恐怕还得费一番功夫。首先得要证明托妮是被谋杀的才行,但这要如何才能证明?”
“医学证据呢?”
“什么证据?”
“托妮的死因。”德金看着我,什么也没说。“没有验尸报告吗?”
“当然有。但你也想像得出人从那种高度摔下来的惨状。你想要医学证据?我告诉你,托妮·克利里头朝下摔下来,撞碎了迈克尔·菲茨罗伊的脑袋,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确实如此。法医没在她体内找到子弹碎片,报告中当然注明她是高处摔落致死。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认为他先杀了她然后才把她推出窗外。”
“很有可能。”
“好啊,你去证明看看。他也有可能先把她打昏,再趁她不醒人事的时候,把她扔出窗外。即使如此,你觉得你能找到什么证据?脖子的勒痕,还是头顶的伤口?”
“那么精液比对呢?那家伙在俄亥俄州那名受害女性体内留下精液样本。”
“对啊,但他们根本查不出那是谁留下的。马修,就算采集到托妮·克利里体内遗留的精液,想到她和那菲茨罗伊姓小子共享生命的最后一刻,弄不好也可能是迈克尔·菲茨罗伊的呢。再说,就算是莫特利的,又能证明什么?法律又没规定不准和女人上床,就算他从肛门进去也不犯法啊。”他又掏出一根烟,口气一转,“我告诉你,在这个案子里,我们抓不到他的把柄。不但找不到他指纹,就算找到,也不能以此定罪。就算他曾在现场出现,甚至到她房间去,也不能证明她是被谋杀,当然更不能说他是凶手了。”
“那到底要怎样才能抓住他?”我无视于他的目光,“难道我们就只能一直等,直到哪一天发现一具有他签名的尸体?”
“马修,会的,他总有一天会露出马脚的。”
“或许吧。只是我大概等不下去了。”
德金的确是位老手。虽然他不相信会有帮助破案的契机出现,但依旧进行彻底调查,丝毫不浪费时间。他立即调派鉴识小组到达现场,当天下午就打电话告诉我化验的结果。
坏消息是,他们并没有发现莫特利的指纹。还有一则不知能否称得上是好消息的发现,就是托妮·克利里跳楼的那扇窗台和窗框上竟然都干干净净,连她自己的指纹也找不到。这表示可能有人很小心,注意不留下指纹,或是已经仔细地擦拭过。这项结果并不能算是有力的证据,因为人们不见得在接触物体时一定会留下指纹,但多多少少可以证明我们的推测,即托妮不是自杀,而是有外力介入。
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仍然是延续过去几天所做的事,到处向人打探,挨家挨户发送莫特利的画像,同时附上我那库存日益减少的名片。
我想到了吉姆·费伯,他替我印制名片当作礼物送我。“打电话给你的辅导员吧。”每次去参加聚会时,总会听到这句话。
“你只要不喝酒,来参加聚会,一起读戒酒书,打电话给你的辅导员。”我现在并没有喝酒,也一直都准时参加聚会,戒酒书上大概没有提过如何跟一位满怀报复心的疯子捉迷藏,而吉姆显然也并非这方面的专家,但我最后还是打了电话给他。
“你已经尽心尽力了。”他说。
“你真会安慰人。”
“我不知道这能否安慰你,甚至可能连鼓励的作用也没有。”
“的确没有。”
“但也说不准。或许现在这样只是让你自己明白,你已经尽力采取所有可行的措施了。要在纽约这种大城市找一个刻意避开你的家伙,简直就像大海捞针。”
“是。”
“当然,你也可以请求警方协助——”
“我试过了,目前他们所能提供的支援实在有限。”
“听起来,你已经尽心尽力了,却仍然责怪自己不能做得更多。你担心这件事会失控?”
“的确是。”
“担心是必然的,人不是万能的,我们不能控制所有的事情。我们只能采取行动,至于结果如何就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了。”
“奋力一搏,然后听天由命?”
“对。”
我想着他刚才说的话,“要是我这一击不够有力,别人可能会遭殃。”
“我懂了,你无法放手的原因,就是这个赌注太高。”
“这个——”
“你还记得戒酒的《第三阶段》?”我当然记得,但他还是引用了其中一段话:“‘决定将自己的意志及生命完全托付给上帝,因为我们认识他、信任他。’你可以把所有的小事全部交给上帝,但是面临这种残酷的事实,你只能靠你自己了。”
“我了解。”
“我告诉你《第三阶段》的精髓所在,主要就是两个概念:第一,将所有的小事全部交给上帝。第二,所有的事情都是小事。”
“谢谢你。”我说。
“马修,你还好吧?不会开戒喝酒吧?”
“不会,我不会去喝酒。”
“那你就没问题了。”
“对啊,我现在很好,”我说,“你知道吗?我希望将来有一天打电话给你的时候,你能说些我想听的话。”
“没问题,不过倘若真有这么一天,你最好换一个辅导员吧。”
我回到旅馆大约六点钟了,柜台有我的留言,是乔·德金。但这时他已经下班了,幸好我有他家里的号码。我打到他家去。他告诉我:“我猜你大概急着想知道结果,验尸人员说咱们别作梦了,因为在这种状况下不可能分辨出因果关系。他还说:‘叫你朋友到纽约帝国大厦顶楼,拿一颗葡萄柚往下扔,然后再下楼到人行道上,看看有没有办法说出这颗葡萄柚是从佛罗里达州哪一个市镇运来的。’”
“重要的是,至少我们已经认真试过了。”我说。
挂断电话,心想吉姆一定会以我为荣,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改变,进步如此神速,随时都可能成为圣人最佳候选人。
尽管如此,终究改变不了事实,我们仍一无所获,毫无进展。
当晚,我去参加聚会。
人真是一个习.99lib.惯性动物,八点过后我就往圣保罗教堂方向走。当我走到附近时,一股莫名的情绪让我停下脚步。如果今天我在那里出现,又会害了谁?想到这里,一阵寒意从我背后升起,就好像有人拿着粉笔在天空那片大黑板上划过,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我的姑妈佩格(愿她老人家在天之灵安息),总是把这种情况比喻成一只鹅正路过我的坟墓。
现在,我好像是个麻疯病人,或是伤寒患者,全身带着恐怖的病菌,随时可能把无辜的人转变成杀人犯的目标。自从我进入那座教堂起,危险就降临了,但危害的不是我自己,而是那些和我参加同一聚会的朋友。
虽然我告诉自己这个念头很荒谬,但它仍盘踞心头挥之不去。于是我转头就走,回到五十八街和第九街大道路口,尽量让自己往好的方面想。今天是星期二,还有哪里有聚会呢?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东二十街的卡比尼医院,聚会地点在三楼的会议室。今天的演讲者满头白发,脸上挂着迷人的笑容。他以前是广告公司的财务经理,曾结了六次婚,六任妻子总共为他生下十四个孩子,所以一九七三年以后,他就再也不用申报所得税了。
“确实有点夸张。”他说。
目前他在公园街南侧一家运动用品零售店当销售员,一人独居。他说:“我以前一直很怕孤独,可是现在却发现自己竟然喜欢上这种感觉。”
我心里想能有这种体会真好。
会场上虽然有几张熟面孔,但没有真正认识的人。讨论中,我一言不发,没等到散会祷告,我就偷偷溜出会场,没有跟任何人交谈。
会场外寒意逼人,我走了几条街,然后坐公车回旅馆。
回到旅馆,值班的雅各布说有好几通电话找我。我看了一下信箱,没有任何留言条。“她没有留话。”
“打电话的是个女人?”
“应该是吧,听起来像同一个人,每隔十五、二十分钟就打来一次,每次都说会再打来。”
上楼之后我打给伊莱恩,但电话不是她打的,我们聊了几分钟。电话挂断后,铃声又响起。
电话里的声音非常低沉,劈头就说:“我冒了很大的险。”
“怎么说?”
“如果让他知道我打电话给你,他一定会杀了我,他心狠手辣。”
“谁?”
“你应该知道我说的是谁。你是斯卡德吧?难道不是你在街上到处散发他的画像吗?”
“没错,就是我。”
电话那一头一阵静寂,我知道她仍在线上,可能把话筒放在桌上,暂时走开。不久之后,她用非常微弱的音量说:“我现在不方便说话,别乱跑,十分钟内再打给你。”
等待的时间总是特别漫长,似乎过了十五分钟她才打过来。“我很害怕,他随时都会杀了我。”
“那么为什么还打给我?”
“反正他早晚会杀了我。”
“只要告诉我他现在在哪里,我绝不会连累你。”
“是吗?”她考虑了一下,“我们必须见个面。”
“好吧。”
“我们得先谈谈,才能给你线索。”
“没问题,挑个时间和地点吧。”
“妈的,现在几点?快十一点了,十二点钟来见我,有没有问题?”
“地点?”
“知道下东城吗?”
“应该找得到。”
“你去……妈的,我简直不要命了,”我耐心等她把话说完。“有家店叫花园炭烤,在瑞奇街,就是斯坦顿街下去那条街,你知道那地方吗?”
“我找得到。”
“如果你是往市区方向走的话,就在你的右手边。入口在街道下方,必须走下几级阶梯才找得到,一不小心就会错过的。”
“放心,我一定找得到,午夜对吧?怎样认出你?”
“到吧台找我,长腿,红发,到时我会喝纯的罗布罗伊威士忌调酒,”接着她发出嘶哑的笑声,“续杯的钱你付。”
瑞奇街向南延伸至第一大道以东七、八条街外的休斯顿街。附近的治安很乱,不过这也不是新闻了。一个世纪前,为了应付东欧移民潮,狭窄的街道上开始大量兴建廉价出租公寓,房子仓促完工,工程质量当时就已经问题重重,现在更加破旧不堪。
现在人去楼空,下东城一带现在被规划成低收入户住宅区,但此地环境太差,比这些人原来的小木屋都还不如。瑞奇街还好,至少有一排完整的双拼五层楼公寓。
我坐出租车到瑞奇街和休斯顿街路口时,还差几分钟到十二点。出租车司机迅速调头等候绿灯,我仍站在原地。街上空空荡荡,一眼望去,休斯顿街上的商店都已经打烊,拉下的黑色铁门上是一幅幅抽象涂鸦。
我走在瑞奇街南侧,街对面有个妇女正在用西班牙语责骂孩子,再往前走,三个身穿皮夹克的年轻人打量着我,最后显然决定,我大概不好惹。
走过斯坦顿街就是花园碳烤,从拐角数第四家,有心的话,其实不难找,朦胧的玻璃窗隐约显现霓虹灯店名。我故意从店门前走过去,看看会不会引起注意。看来没人注意。我转身走回那家店,走下阶梯。有一道沉重的大门,门上是一扇铁格小窗,窗玻璃是不透明的,但能看到里面的情形。我推开门,进入红色灯光下的昏暗室内。
酒馆是个窄长的房间,十几个客人或坐或站,盘踞在靠墙的脚凳边,有几个人看了我一眼,但显然没有多大兴趣。吧台边还摆了十几张桌子,半数以上都有人坐。室内灯光昏暗,烟雾弥漫,空气中还夹杂着一阵阵香烟和大麻的味。有一对男女,小心翼翼捏根大麻烟合抽,似乎一点也不怕被逮捕。不过,说真的,在这种地方抓抽大麻的人,就像在种族暴动中,替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开罚单一样不可行。
吧台边有个女人,拿着高脚杯,独自一人在喝酒。褐色的及肩长发中夹杂着几撮醒目的红发,在昏暗的灯光下看起来像血渍一样。她穿着红色短裤和网状黑丝袜。
我走过去,站在吧台边,我们中间隔着一把凳子。酒保走过来,我看了她一眼,问她喝的是什么。
她说:“罗布罗伊。”
没错,电话中就是这个声音,低沉而沙哑。我点了一杯罗布罗伊给她,自己要了一杯可乐。酒保把我的饮料送过来后,我喝了一口,不禁做个鬼脸。
“这里的可乐已经没气了,我刚才应该建议你不要点的。”她说。
“无所谓。”
“你一定是斯卡德了。”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趁她考虑是否要告诉我的时候,我好好地观察了她一番。她的身材高挑、额头宽阔,发际的美人尖很明显,小夹克内是一件与短裤同色的袒胸中空背心,丰满的嘴唇上涂着又红又亮的唇青,她那双大大的手上也涂了亮红色指甲油。
一看就知道是妓女,错不了。如果忽略低沉沙哑的声音。那双大手、喉咙的线条,她是个百分之百的女人。
“你可以叫我甜心。”她说。
“好。”
“如果让他知道我打电话给你——”
“他绝不会知道,我一定守口如瓶。”
“他一定会杀了我,他连想也不用想就会杀了我。”
“他还杀过别人吗?”
她噘嘴吹了一声无声的口哨,“我什么话都没说。”
“没关系。”
“我能做的,就是带你到附近,告诉你他住的地方。”
“他现在在吗?”
“当然不在,他到其他区去了。老兄,他如果还在第十四街的话,我才不敢到这儿跟你碰面呢。”她把手凑到嘴边吹气,仿佛才刚涂上指甲油,要吹一吹让它快点干,然后她说:“我这么做应该有好处可拿吧。”
“你想要什么?”
“我不知道,别人都要些什么?钱吧。反正,你抓到他以后,一定要给我一些东西。”
“甜心,一定会给你好处的。”
“我不是为了钱,但做这种事,就一定要拿一些回报。”
“你会得到的。”
她略微点了点头,然后站起来。杯子里的酒还有大半杯,于是她拿起酒杯,大口喝下去,她的喉结随着喝酒的动作上下滑动。她是个男人,或者说出生的时候是个男人。
我知道在某些地区有许多男扮女装的妓女,他们多数都注射雌性荷尔蒙,还有一些人去做矽胶植入的隆乳手术,甜心就拥有比一般女人还要坚挺的双峰。当然还有少数人去做变性手术,但这种手术费用很高,必须拼命在街上拉客才能存够钱,所以很少人这么做。这种变性手术,包括把喉结一并去除。目前大概还没发明使她们手脚更纤细的整型手术,或许真有医生正在努力研究。
“待会儿我先走,五分钟后你再出发,我会慢慢走,在斯坦顿街和亚特尼街拐角和我会合,然后再一块儿走。”
“我们要去哪里?”
“只不过几条街远的地方。”
我又喝了一口那杯淡而无味的可乐,让她先离开,我付了钱,在吧台上放了几块小费。走出门外,我爬上阶梯到街上去。
离开闷热的花园碳烤酒吧,室外冰冷的温度让我精神为之一振。我边走边四处张望。到史坦顿街街口时,我往东看看亚特尼街,只见甜心的屁股扭来扭去,仿佛霓虹灯光一闪一闪。我加紧脚步,在到下一个路口前追上她。
她没扭头看我便开口说:“我们在这儿转弯。”接着就在亚特尼街左转。这条街就跟瑞奇街一个模样,破旧的公寓,死寂的气氛。路灯杆下有辆老福特车被丢弃在路边,四个轮胎已不见踪影。这个路灯已经不亮,街上的另一个路灯也一样。
“我今天身上没带多少现金,不到五十块。”我说。
“我跟你说过,可以下一次再给我。”
“我知道,但如果这是一个陷阱的话,我身上这么少的钱,一定会让人觉得实在划不来。”
她看着我,露出一脸痛苦的表情,“你就是这样想的吗?老兄,告诉你,我在半小时之内赚到的钱远比在这儿跟你磨牙多得多,而且那些男人都还笑着付钱给我呢。”
“随便你怎么说,我们到底要去哪里?”
“下条街。对了,你那张画像是请人画的,对不对?”
“没错。”
“看起来真的很像,尤其那眼神。那双眼睛就这样直瞪着人,似乎要把你穿透,明白我的话吧?”
目前这种情况我实在不喜欢。我错了,不该跟她来的,也许从我进入那间昏暗的酒吧开始,就已经错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以前当警察时办案的直觉,还是因为被甜心传染而感到害怕。反正整个气氛很奇怪。
“这边。”甜心边说边拉我的手。我急忙把她的手甩开。她退了一步,看着我说:“怎么了?碰都不能碰?”
“我们到底要去哪里?”
“快了,过了那儿就到了。”
我们停在一块空地的入口。这块空地以前是栋公寓大楼,现在已经铲平用挡风围篱圈住。围篱上还绕着许多电线,其中一个角落已经被剪开个洞,外人可以从这儿自由进出。附近堆满了废弃的家具、床架和焚烧过的沙发。
“空地另一边有些房子,你要找的人就住在其中一栋。”她低声说,“只不过那个地方密不通风,没有其他通道,唯一的入口就是从空地这边走过去,即使一辈子住这附近的人,也不见得知道那个地方。”
“那家伙就住这儿?”
“就在这里。喂,老兄,跟我过来,我指给你看,如果不告诉你,你绝对找不到入口。”
我站在原地不动,仔细听听有没有动静,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听到什么。甜心穿入围篱,头也不回,当她走了几步之后,我才开始跟上。事实上我心里也明白可能会发生的事,但这些似乎都不能影响我的行为。我终于体会到伊莱恩当时的感觉。那家伙要她把答录机关掉,尽管她在理智上知道该怎么做,可是知道归知道,对于实际上面临的情景却毫无帮助,她还是按照他的指示做。
我在破碎的瓦砾找下脚的地方,慢慢地往前走。先前街道上已经一片黑暗,如今一步步走进去时,周围随着我的脚步越发黝黑。我才走了不到十码,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便听到有人喝道:“很好,斯卡德,站住不准动。”
第十三章
我开始向右挪动身子。但我还没移动半步,甚至还没开始移动,他已经抓住我的左臂手肘上方。不断用力,指尖压在我的神经痛点,那股痛楚像刀刃穿透我的全身。我的手臂从手肘以下,已经完全失去知觉。他伸手抓住我的右手臂,位置高了一些,大约在靠近肩膀的位置,他把大拇指深深戳入我的腋下,我又感到另一阵强烈的痛楚,还伴随着胃部翻搅极欲呕吐的感觉。
我丝毫不动声色,动也不动一下。耳边响起脚步声,踩碾碎玻璃的声音,甜心出现了,站在我面前几尺之处。她的一只金钩耳环发出微光。
“真抱歉。”她说,口气中没有任何轻蔑的意味,但也不像真正的道歉口吻。
“检查一下他有没有带枪。”莫特利对她说。
“他根本没带枪,他只是很乐于见到我而已。”
“我叫你检查一下他有没有带枪。”
她迅速摆动手指,仿佛小鸟拍击双翅一样,拍打我的胸膛及身侧,环抱着我的腰际,检査我的皮带内侧是否夹带枪支。接着她半跪下来,触碰我的大腿外缘,然后沿着大腿内侧,向上抚摸至鼠蹊部位。她的双手在那一带停留好一阵子,不断轻拍、搓摩。这种检查其实就是猥亵的抚弄。
“货真价实的男人。”她大声地说:“真的没枪。你要不要我把他脱光再仔细搜一次?詹姆斯·利奥?”
“够了。”
“你确定?他也许藏了什么武器在私处呢。说不定是一整组的火箭炮呢。”
“你现在可以滚了。”
“我真的很乐意留下来找找那支火箭炮。”
“我说你现在可以滚了。”
她噘起嘴,娇嗲地把她那双大手搁在我的肩上。我可以闻到她的香水,花香般沁人心神,笼罩在她整个似男似女,兼具双重色彩的身躯上。她微微踮起脚,俯身向前纵情吻我。她的双唇微张,舌头吞吐,然后放开我,向后退去。她的表情令人难以捉摸。
“我真的很抱歉。”她又说了一次然后慢慢地走过我身边离去。
“我现在就可以杀了你。”莫特利开口,语调平淡冰冷,毫无起伏。“就用这双手,我可以让你痛苦得全身瘫痪,然后帮你买一张到坟场的单程车票。”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仍然紧抓住我不放,一手扣左肘上方,另一只手则抓在右肩上。他持续施加压力,但我还能可忍受。“但是,我已经答应要把你留在最后解决。先解决你所有的女人,然后才轮到你。”
“为什么?”
“女士优先的道理你不懂吗?这是一种礼貌。”
“为什么这么做?”
他露出诡异的笑容,但没有发出一丝笑声,好像正按照舞台上提词卡的提示,念出哈哈哈的声音。“你夺走我生命中的十二年光阴,”他说,“他们把我关起来,你知道关在牢?里的滋味吗?”
“你本来不用关十二年的,其实只要一两年就能出来,刑期延长是你自己造成的。”
这时他加大力量扭住我,我的双膝不由自主地弯曲,如果不是因为他抓着我,我根本就站不住了。“我连一天都不该待在牢里!”他愤怒地说,“什么‘蓄意攻击警员’,我从来没有袭击过你,是你攻击我,还设计陷害我。他们..关错人了。”
“你本来就该待在牢里的。”
“为什么?只因为我和你的女人来往,而你自己却留不住她,是吗?你根本没有力量留住她,所以你没有资格拥有她,但是你却不能够接受这个事实,对不对?”
我不去辩驳。
“唉,你当时陷害我,真是犯了大错。你以为牢里的生活会毁灭我,那种生活的确摧毁了很多人,但是你根本不懂,这会使得弱者更脆弱,强者更强悍。”
“是这样吗?”
“几乎都是这样。像警察这种人,根本就不可能在牢里生存,几乎不能活着出来。他们是最懦弱的一群,总是要靠枪、子弹和那身制服来保护自己,在牢里没有这些东西,他们注定要死在墙角。强者就不同了,他们只会越来越强,你听过尼采的名言吗?‘那些无力毁灭我的,反而让我变得更强壮。’无论是阿提加还是丹尼莫拉监狱,待在那些地方,已经让我变得更强壮了。”
“那么你不是应该感激我,让你有机会待在那儿吗?”
他放开我的肩膀,我试着改变重心,让身子保持平衡,以便退后,预备一脚踢出去,突袭他的下颚,重击他膝关节。但我还没来得及采取任何行动,他已经用手戳向我的肾脏,就像用剑刺进去一样,我痛得尖叫出来,然后向前摔下去,重重跌倒在地。
“我向来都很强壮,双手更是有力,其实我从来没有特别训练手力,它一向就是这么强大。”他一边说话,一边抓住我的上臂,把我整个提起来,我根本别想踢到他,我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了。他一松手,我就会跌倒。
“但我在牢里.
那段时间却特别训练过臂力,”他说,“那里有力量训练室,有些人整天都在那里练习,特别是那些黑鬼,你真该去看看他们汗流浃背的模样,全身散发出像猪一样的臭味,不断地做俯卧撑,个个都想变成一身横肉的怪物。我做的甚至比他们还多出两倍,但我增加的全是力量,不是肌肉。那些无休止的锻炼并没有让我长出多少肌肉,但我却拥有了钢铁一样的体格,越来越强壮。”
“但你在俄亥俄州却需要用到刀子,还有枪。”
“我根本就不需要那些道具,我只是拿来用用罢了。那个丈夫很没用,就像玩具兵一样,我用一只手指就可以把他戳穿。我叫他走进他家客厅,用自己的枪把自己给杀了。”他沉默了好一阵子,再开口时,语气缓和很多。“我用刀杀死康妮,这样画面看起来比较精彩。其实那时她只剩下躯体还活着而已,根本不用费力。”
“孩子们呢?”
“不过是顺便清理掉罢了。”这时他又伸手到我的胸骨一带,没多久就找到正确的施压位置。他用指尖重压,我觉得仿佛遭到电击一样,直贯全身,完全失去反抗能力。他等待了一会儿,接着又在相同的部位更用力地施压,这次我痛得快要失去意识,一阵晕眩袭来,我眼前一片黑暗。
我已经手足无措,对这种处境无法采取任何具体的行动,丝毫没有逃脱的余地。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肉,正如他所宣称的那样强壮。我不但站不起来,更别妄想去发动攻势。其实高下早已泾渭分明,我所能尝试的都只是心理上的反抗。我不知道采取哪种策略最好,是应该保持沉默?还是和他争辩?或是委曲求全?
我暂时选择了沉默,或许只是因为根本无话可说。他也没有开口,任凭他的手指尖去表达意见,在我胸骨一带、肩膀、脖子上各个不同的穴点上加压。.这叫人非常难以忍受,即使没有直接触到正确的痛点也是一样,有时他并没真正用力,只是用手指玩弄我。
他开口说道:“我根本不需要用刀或枪去解决托妮。”
“你为什么要杀她?”
“因为她也是你的女人。”
“我和她根本不熟。”
“我用这双手杀了她,”他说着,仿佛享受着那段记忆。“愚蠢的女人,她根本不知道我到底是谁,或是我为什么要这样惩罚她,她还哀求我说,‘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你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她的床上工夫还算不错,你也知道。”
“我从来没有跟她上过床。”
“我也没有。我只不过是玩玩她,就像你玩一头羊,或一只鸡那样,你高兴的时候,就捏住他们的脖子。其实我也没捏她,我只是把她的脖子扭断了而已。咔啦!就像折断树枝那样。”
我一句话也没说。
“然后就把她扔出窗外,她撞到那个男孩是因为我没算好准头。”
“准头?”
“我本来是想瞄准安德丽的。”
“谁?”
“那男孩的女朋友。当然啦,我事先并没有打算要压死任何人,但我那时是想瞄准她。”
“为什么?”
“我喜欢杀女人。”他说。
我告诉他,他是不折不扣的疯子,是一只野兽,就该关在监牢里。于是他再次折磨我,伸出脚横卡在我双脚前,将我推倒。我四肢瘫摔倒,双手划过石铄和碎玻璃,在地上散落的东西中挣扎。我站不起来,只好勉强翻过身子,调整好自己的位置,准备对抗他的下一轮攻势。他藏书网用力推我,我使尽全身仅剩的力气,给了他一拳。
他躲过我的攻击,而我却顺势向前跌去。我挣扎着往前走了一步,然后失去平衡,重重摔在地上。
我躺在那儿,上气不接下气,等着接下来即将遭遇的攻击。
他就这么让我等着。过了一会儿,他轻声说:“我可以现在就杀了你。”
“那你为什么不这么做?”
“你巴不得我这么做,对不对?很好,不用一个星期,你就得求我了。”
我试着用手脚并用把自己撑起来。他一脚踢向我身侧,正中胸骨下方。我几乎没有感觉,身体已经失去痛觉,但我不再尝试站起来。
他跪在我身旁,把手放在我后脑勺上,敲打我的头骨。大拇指则抵住我的耳根下方。他开口对我说话,但是我根本就无法专心听。
他的大拇指用力戳那个部位,这种疼痛达到另一个高峰。然而我却似乎已经超越了这种痛苦,仿佛正站在一边,把一切感官上的苦楚当成我所观察的现象。物品精神上的恐惧,远远大过肉体上经验到的痛苦。
他不断用力,最后终于达到极点。我眼前除了一片漆黑之外,已经看不到任何东西,这片黑暗渐渐朝我的意识蔓延。在一片黑海中只有一点火焰般的红光出现,慢慢地这点红光也逐渐缩小,直到完全消逝。
第十四章
我昏迷的时间应该不长。我猛然惊醒过来时,身上好像被抽了一鞭。以前喝了整夜的酒之后,也常有这种经验。那段日子里,我从来不曾真正入睡、真正醒来,总是不知不觉中失去意识,然后又突然清醒。
我浑身上下都在痛。起初我只是静静躺着,感觉身上的痛楚,试着评估到底被伤到什么地步。同时,也费了好一番功夫,我才确定这里只剩我自己,那个家伙之前极有可能坐在旁边,等着我醒来。
我慢慢起身,没有采取猛烈的动作,一方面为求谨慎,一方面也实在是不得已。我的身体无法灵活移动,或是长时间连续做动作。比方说,我勉强半跪起来之后,必须僵在那儿半天,直到运足了力气才能够站直。好不容易站起来以后,我还得耐心等待晕眩消退,否则可能又会昏倒过去。
费了大半天的功夫,我最后才终于认出方向,穿过堆满垃圾的层层障碍,走到围篱边。我沿着围篱摸索,终于找到之前那个缺口。出去之后是亚特尼街,我这才记起自己所处的位置,但此时我已经完全失去方向感,根本不知道哪一边朝向住宅区。我走到路口,发现自己竟到了李文顿街,然后我大概南辕北辙地走了一会儿,因为我又回到瑞奇街。于是我又左转,过了两条街,终于找到休斯顿街。在那儿站了没多久,就有一辆出租车开过来。
我举起手来,司机减速驶近,我朝车子走去。那司机必定是仔细打量我了一番,然后觉得我大概不会是个好乘客,因为他加大油门。把车开走了。
如果我身上有多余的力气,一定会好好骂他一顿。但是我只能够用仅剩的力气支撑着身体。路旁有一个邮筒,我走过去,倚靠在邮筒边,好减轻身上一点重量。我看看自己的模样,很庆幸没有浪费气力去诅咒那个司机。我一塌糊涂,长裤两只裤管从裤脚一直裂到膝盖,衬衫的前襟和夹克都污秽不堪,双手沾满了?血渍、污泥和砂砾。任何一个神智清醒的出租车司机都不会希望我坐进他的车内。
结果竟然有一名司机肯让我上车,不知他是不是有毛病。那时,我已经在瑞奇街和休斯顿街的路口站了十几分钟。倒也不是真的希望会有车停下来载我,而是我正在努力思考,想记起最近的地铁入口的位置。其实即使真的想出来,我也很难确定自己能否走到那儿。这期间里有几辆出租车驶过,其中一辆车停了下来。司机可能以为我是警察,而我尽量让他保持这种感觉,我故意拿起皮夹,作出展示警徽的动作。
他一停下车来,趁他还来不及改变心意,我便赶快打开车门向他保证:“我没有喝酒,现在身上也没有流血,不会把你的车子弄脏。”
“去他的车,”他说:“这辆破车不是我自己的,就算是我的又有什么关系?那些混蛋对你作了什么?冲过来打劫吗?现在这种时候,根本不是你该出现的时间,老兄。”
“你为什么不早几个钟头告诉我?”
“嘿,你还能说笑话,显然还撑得下去。不过最好还是送你?上医院,贝尔维尤医院离这儿最近,还是你要去别的地方?”
“西北旅馆,”我说,“是在五十七街和——”
“我知道那地方。我一个礼拜有五天,固定都要去对街的凡登公园接送客人。但是你确定不去医院吗?”
“不用了,”我回答,“我只想回家。”
雅各布正在前台值班。我去检查留言。即使注意到了我身上的异样,他的神态中也没显露出任何一丝惊讶。他要不就是已练就一身高超的客套功夫或交际手腕,要不就是镇定剂服用过多,导致没有任何事情能引起他注意。
没有我的电话,真是谢天谢地。我走进房间,关上房门,栓上铁链。这个动作我曾经做过一次,那是好几年以前的事。当时有个人躲在浴室等着要杀我,而我却把他和自己一起关在房间里。
不过这次在浴室里等我的,只有一个浴缸。我实在迫不及待想泡个澡。但我还是先撑着身子,照镜子看看自己的模样。
我看起来并没有想像中那么糟糕,身上只有几处淤伤、表皮的擦伤和抓痕,还有一些砂砾嵌在皮肉里。牙齿并未脱落,也没有摔断什么部位,更没有严重的刀伤。
尽管如此,我看起来还是一副狼狈不堪的模样。
我脱掉身上的衣服,这些衣服已经破烂不堪。我掏空裤袋里的东西,抽出皮带,把裤子连同夹克一起扔到垃圾桶里,被撕裂的衬衫和领带也是一团糟,干脆一并扔掉。
我放满一整缸热水,浸泡了大半天,把水放掉,再重新注满水。我坐在浴池里,把手掌上的碎玻璃和石砾一颗一颗挑出来。
不知道最后到底搞到几点钟,我根本没有多余精力去看表。
我睡前吃了几颗阿斯匹林,起床后又吃了一些。然后我又去洗了个热水澡,希望能洗去全身肌肉和骨头的酸痛。我实在是需要刮胡子,但是理智告诉我,这时候最好别拿刀片在脸上刮,所以我找出几年前圣诞节孩子们送的电动刮胡刀清理脸上的胡子。
上厕所的时候我发现尿里带血,这种画面实在令人胆战心惊。以前我的肾脏曾经遭到重击,所以我知道这是必然的后遗症。藏书网那家伙并没有对我的身体造成不可复原的伤害,只有被他戳到的地方才会有刺痛的感觉,这种疼痛可能会持续一段日子,但是我应该熬得过去。
我出门去喝杯咖啡, 5403." >吃块面包,然后看看《新闻报》。布雷斯林的专栏是有关犯罪司法制度的评论,不过他写得很平淡,没有激烈的言辞。另一位专栏作家则偏狂地主张把贩卖走私烟毒者处以死刑,仿佛这些家伙就会因此而先考虑后果,转而把聪明才智发挥在投资理财上。
如果把昨天发生的案件与当前每年平均犯罪率相比,过去二十四小时内,纽约市应该在五个区里发生七件杀人案,《新闻报》报导了其中的四个案子。幸好没有一件是发生在这附近,受害人的名字也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虽然不能够百分之百确定,不过从这些新闻判断,我的朋友当中应该没有人在昨天遇害。
我去城中北区分局,但是德金不在办公室。我赶去参加六十三街上西城的基督教青年会的午间聚会。演讲者从前是演员,他在西岸戒酒成功,整个场面充满了来自加州的狂热活力。我走回车站,路上买了披萨和可乐,在街上边走边吃。等我走回城中北区分局时,德金已经回来了,他耳边夹着电话,一边还在拨弄嘴里的雪茄以及桌上的咖啡杯。他指指旁边的椅子要我坐下。我坐在旁边听他讲电话,事实上他多半是在听,没有讲几句话。
他挂掉电话,身体前倾靠在桌边,在便条纸上潦草地写了几个字,然后坐直了身子看着我,问:“你怎么一副被人揍了一顿的模样,发生什么事?”
“我遇上了坏朋友。乔,我希望能把那畜牲抓起来,我要起诉他。”我说。
“告莫特利,是他干的?”我点了点头。
“他对我做的还不只外表看到的这样,严重多了。昨天半夜,我被他骗到下东城一条小巷里。”我简单地向他描述昨晚的事。他深色的眼睛眯成一线,好像真的看到当时的情景。他问:“你要用什么罪名控告他?”
“我不知道,就告他殴打伤害吧,殴打、胁迫、恐吓都行,也许殴打是最有力的罪名。”
“现场是否有证人看到你所谓的殴打行为?”
“我所谓的?”
“你有任何证人吗?马修。”
“当然没有,”我说,“我们又不是约在梅西百货公司的橱窗前碰面,我们是在瑞奇街的空地上。”
“我记得你说是一条小巷。”
“那有什么差别,那个地方是夹在两栋建筑物之间的空地。有一个围篱,里头还有个通道,不知通往哪里,应该算是一条小巷子。我根本没有机会走进去看看究竟通往哪儿去。”
“嗯,”他拿起铅笔打量着说,“我记得你之前是说亚特尼街。”
“没错。”
“但是一分钟前你又说是瑞奇街。”
“是吗?我和那个妓女约在瑞奇街,一个叫花园碳烤的烂酒吧。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那里既没有花园,我看八成也不供应炭烤食物。”我摇着头,试着回忆当时的情景。“然后那娘儿们带我绕过路口走到亚特尼街上。”
“那个娘儿们?你本来是说变性人。”
“我习惯把变性人当作女的。”
“噢。”
“我猜她可以作证人,”我说,“不过要找到她可能得费点功夫,更别提要她出庭作证了。”
“我可以试着找找看,你有她的名字吗?”
“甜心,这当然是假名,也有可能就是临时凑合出来的,这种人的名字通常数都数不完。”
“这还用得着你说。”
“乔,你在怀疑什么吗?他殴打我,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你赢不了的。”
“那根本不是重点,能申请到法院逮捕令,把那个混蛋抓进牢里就够了。”
“嗯。”
“免得他再去杀人。”
“嗯,你和他在巷子里碰面的时候是几点钟?”
“我和那妓女约在午夜碰面。”
“你是说甜心,那个变性人。”
“对,所以差不多是半个钟头以后就发生这件事。”
“就算是十二点半吧。”
“差不多。”
“之后你去了医院吗?”
“没有。”
“为什么没有?”
“我认为没这个必要。他确实把我折磨得很惨,我全身上下到处都痛得要命,但是我知道自己骨头没有断,也没有流血,所以我觉得还是回家比较舒服。”
“所以你也没有医疗记录?”
“当然没有。”我说,“我没去医院,哪来的医疗记录?”
“我想也是。”
“那个出租车司机说要送我去医院,”我说,“我当时看起来一定是极需急救的模样吧。”
“可惜你没听他的,你也该猜得到我所顾虑的问题吧?马修。如果急诊室里留有你的医疗记录,你说的故事就会比较有说服力。”
我一时为之语塞。
“那个出租车司机呢?”他继续问,“你大概也没有记下他的驾照号码吧?”
“没有。”
“也没有他的名字或是他的车牌号码?”
“我根本没想到这种事。”
“他可以证明你在出事现场,也可以为你的外表及身体受到的伤害作证。现在看来,我们有的只是你的片面之词。”
我感到一股怒气上冲,努力克制了很久才压抑住这股愤怒。“难道说这件事什么都算不上吗?这家伙恶意攻击警察,判刑之后又公开在法庭上威胁那个警察。他坐了十二年的牢,期间也曾涉及其他暴力行为。现在,他出狱几个月后,你手上拿到那个警察控告他的证词,而且——”
“马修,你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
“没错,但是——”
“你不干警察这一行已经很久了。”他点上了雪茄,把火柴摇灭,尽管火已熄了,他仍旧继续挥动火柴棒。他看也没看我就说:“严格来说,你只是离职的警察,而且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你的说法。”
“你这什么意思?”
“现在你算什么?你一个半路出家的私人侦探,不但没有执照,而且还收受贿赂。等把这件事报上去以后,你觉得看起来会对你有利吗?”他叹了口气,摇摇头又说,“昨天半夜,是你第一次见到莫特利吗?”
“他被判刑以后,昨天是我第一次看到他。”
“你之前没有去过他住的旅馆?”
“什么旅馆?”
“到底有还是没有,马修?你去了还是没有?”
“当然没有,我连他的落脚地都不知道。我找遍了整个城市,都没找到他。你到底想说些什么?”
他在桌上的纸堆里翻来翻去,终于找到他要找的东西。“这是早上送过来的。”
“昨天傍晚有一个名叫西蒙·古德里奇的律师,到西十街第六分局去,他接受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委托,带着刚申请下来的法院保护令,禁止你接近他的当事人,而且——”
“禁止我?”
“而且他要向警局报案,控告你之前的行为。”
“什么行为?”
“根据莫特利的说法,你到他住的哈定旅馆去,威胁恐吓他,动手动脚警告他等等诸如此类的行为。”他松开手上捏着的纸,那张纸轻轻地滑落到凌乱的桌面上。“你却说这种事根本没发生过,你根本没去过哈定旅馆?”
“我当然去过那家旅馆,就在巴洛街和西街的转角。多年以前我在第六分局任职时,早就知道那个地方,那时我们总是习惯称这家旅馆叫哈弟。”
“那么你是去过罗?”
“没错,但不是昨天。我曾经挨家挨户查访他的行踪,应该是星期六晚上吧,我还把他的照片拿给前台值班的人看。”
“然后呢?”
“然后什么结果也没有,没看过,不认识。”
“之后你再也没有回去吗?”
“回去干吗?”
他身体前倾,捻熄雪茄,然后把椅子往后推,仰靠墙上,双眼盯着天花板,说:“你想想看结果会怎么样吧?”
“洗耳恭听。”
“这家伙提出申诉,他现在有法院的保护令。有律师、什么都有,说你推他,对他动粗。然后第二天你出现了,那副模样好像昨天摔下了楼梯。这次轮到你来控告他,只不过你是在半夜受伤,在曼哈顿的什么狗屁亚特尼街,既没有证人,没有出租车司机,也没有医院记录,什么都没有。”
“你可以清查出租车的路线资料,也许可以找到那辆出租车。”
“对啊,我可以査路线资料,可以派二十个人来办这个案子,好像这是国家大事一样。”
我默不作声。
德金继续说:“十二年前他为什么在法庭里大放厥词说要向你讨回公道,为什么他会说这种话?”
“他是个神经病,他做的事不需要什么道理。”
“对啊,没错啊。但那时让他觉得他有道理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把他送进牢里,这就是理由。”
“以他未曾犯下的罪名把他关进牢里?”
“对啊,所有的犯人都自称是无辜的,你应该知道这个。”我说。
“没错,有罪的人终究是逃不掉的。那家伙说你.99lib.陷害他,对吧?他根本就没有开过那几枪,他从来就没有枪,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栽赃。”
“按他的说法,他根本就是无辜的。你不觉得奇怪,当你承认有罪时,竟然还能坚称这种可笑的立场。他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
“嗯,到底是不是栽赃呢?”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好奇。”德金说。
“当然不是。”
“好吧。”
“这个案子没有丝毫问题,这家伙向逮捕他的警察开了三枪,他该得的刑期应该不只一年以上十年以下。”
“或许吧,”他说,“我只是在想,情势现在好像变了。”
“怎么说?”我指着他手上拿的照片问。
德金避开我的视线。“这个姓马德尔的,”他说,“是告密者。我没说错吧?”
“她是个线民。”
“你从她那儿得到不少消息?”
“她是个很不错的线民。”
“嗯,那个库珀曼也是线民吗?”
“我不太认识康妮,只和她见过几次面,她是伊莱恩的朋友。”
“只要是伊莱恩的朋友,也都是你的朋友。”
“你到底——”
“马修,你坐下。看在老天爷的份上,我也不喜欢问这些问题。”
“你以为我喜欢——”
“不,可能也不。你拿了她们的钱吗?”
“谁?”
“你说谁呢?”
“我等你亲口告诉我。”
“库珀曼和姓马德尔的,你拿过吗?”
“当然,乔。我戴紫色软帽,开粉红色卡迪拉克,椅套还用豹子皮呢。”
“坐下。”
“我不坐,我还以为你是我朋友。”
“我也把你当作朋友,现在还是一样。”
“你还真会做人。”
“你曾经是个好警察,”他说,“我也知道你很早就升上刑警,逮捕了很多罪有应得的坏人。”
“你怎么知道?翻我的旧档案?”
“资料都在电脑里,只要按几个键,荧幕马上就会显示出来。我知道你收过民众的赞扬信,但是你有酗酒的毛病,或许你太早升官,年轻气盛,认为好警察不可能事事都按规矩来,对吗?”他叹口气,“我也不知道。目前为止,你所告诉我的,是一起发生在别州的家庭惨剧,还有一个女人在离这儿五条街远的大楼窗口摔下来,你说这两件案子都是那家伙干的。”
“他自己也是这么说。”
“不错,可是除了你之外,没有人听到他这么说。马修,或许你告诉我的每件事都是真的,说不定连前几天那起委内瑞拉人的案子也是他干的,十二年前的逮捕是百分之百合法,你没有在其中加油添醋。”他转过头来直盯着我,“但是现在,你最好别对那个家伙提出申诉,或要我试着去申请拘捕令。你千万别再去找他,否则马上就会有人以违反保护令的罪名把你抓起来。你也知道这种事是怎么运作的,你不要靠近他。”
“好个制度。”
“法律就是法律。你想和他斗,现在不是时候,因为你已经先输了一着棋。”
唯恐自己开口说出难听的话,我一言不发走向门边。我正要伸手开门时,他说:“你现在认为我不是你的朋友?唉,你错了,就因为我是你的朋友,所以才会跟你说这堆话,不然就任凭你在这些不利的情况之中自生自灭。”
第十五章
“他不在哈定旅馆。”我告诉伊莱恩,“他前天晚上登记住宿。第二天,就是他声称我去威胁他的那天,他便退房了。我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曾住过那个房间,他登记的时候用的是真名,但他这么做,说不定只是为了律师替他申请保护令时,有个住址可用。”
“你去那儿找他?”
“我离开德金办公室之后去过,我不是真地要去那里找他,因为我自己也知道,根本不可能在那里找到他。”我想了一会儿,“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想不想找到他。昨天晚上我的确找到他了,不过结果不顺利。”
“可怜的宝贝。”她说。
我们在伊莱恩家的卧室内,我全身脱得剩一件内裤,面朝下趴在床上,她正替我按摩。她并没 600e." >怎么用力,指尖的碰触温和但果决,替我放松肌肉、活络筋骨、缓解疼痛。她的力量主要集中在我的颈部及肩膀,这些部位肌肉紧绷的情况似乎最严重。她对于按摩缓解之道确实很在行。
“你真的很行,”我说,“你怎么会的?去上课吗?”
“你的意思是说,像我这种好女孩怎么会学这种东西是吗?没有,我并没有学过。我已经连续好几年,每周都去让人替我按摩一两次,我只是注意观察他们是怎么替我做的。如果我的手臂力量再强一点,一定可以做得更好。”
我想到莫特利,他那双手力大无穷。“你已经够强壮了,”我说,“而且你摸到窍门,可以靠这行吃饭了。”
她笑了起来,我问她笑什么。
她说:“你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这话如果传出去,我所有的客人都只要按摩,那我岂不是永远都别想上床了?”
后来我们转到客厅。我端着咖啡站在窗前眺望五十九街桥上往来的车辆,几艘拖船在河里忙碌地调动一艘大型游艇。她则盘起脚窝在沙发上吃一颗切成四瓣的橙子。
我坐她对面的椅子,把咖啡杯放在咖啡桌上,桌上那些花已经不见踪影。星期天我离开后,也就是接到他的电话不久,她就把那些花给扔了。然而,我似乎仍然能够感觉到那些花的存在。
我说:“你不会离开这个城市的。”
“对。”
“离开国内可能会比较安全。”
“或许吧,不过我不想离开。”
“如果他能够进入这栋大楼——”
“我已经告诉过你,我和他们说过了,他们会把货运服务门从里面锁起来,只有服务人员和门房在场的时候才能打开,而且每次使用后一定会重新锁上的。”
如果他们能够确实遵守,这办法确实是很好,但是这样还是不牢靠。即使是在这种警卫周全的房子,能偷闯进入的方法数都数不完。
她说:“那你呢,马修?”
“我怎么样?”
“你打算怎么做?”
“不知道,”我说,“我在德金办公室时差点发火,他指控我说……唉,我已经告诉过你了。”
“对啊。”
“我去那里原本打算做两件事。我本来是要去对莫特利提出控诉的,那个混蛋昨晚把我整得很惨,如果你是守法的公民,就应该要去告他的,不是吗?有人攻击你,你应该去警察局报案。”
“老师在十年级的公民课里都是这样教的。”
“我也这么认为。不过他们却没告诉我们,这么做根本毫无意义。”
我走进浴室,这一次我的尿里又出现血丝,回到客庁时,肾脏还在抽痛。我脸上的表情大概很怪,因此她问我发生什么事。
“我只是在想,”我说,“我想请德金帮我做的另一件事,就是帮我申请持枪执照。但见识了他那套官话之后,我不想再麻烦他了,”我耸耸肩。“反正也没什么用,他们不可能发给我持枪执照。但是我又不可能把枪上膛放在衣柜上层抽屉,然后等着他哪天来喝茶。”
“你也害怕了,是吗?”
“我想是吧。虽然我自己没有感觉到,但那股情绪一定存在。恐惧。”
“嗯。”
“我还担心其他人,像你、安妮塔、还有简,我担心你们的安全问题。怕自己丧命当然是很合理的事,不过其实我没有这种感觉。我最近一直在读一本书,是关于一位罗马皇帝的想法。其中不断强调一个主题:死亡并不可怕。他的论点是,既然这件事尽早都要来临,既然人不管活到多大年岁,最后终归要死,那么,生命的长度其实也并不重要了。”
“那么什么事才重要呢?”
“你的生活方式:人如何面对生命、面对死亡。就这个意义来说,这才是我真正感到害怕的事。”
“什么意思?”
“我怕我会把事情搞砸,怕自己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或是没做到自己应该做的事。反正最后我不是晚一天、少一块钱,就是做得不够好。”
我离开她公寓的时候,太阳西沉,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原本我打算走路回旅馆,结果才走了两条街,就气喘如牛。于是我只好走到人行道边,挥手叫了一辆出租车。
除了早上一个面包、中午一片披萨之外,我整天没再吃过别的的东西。我到一家熟食店买晚餐,但排队还没轮到时,我又走了出去。我不仅没有胃口,而且一闻到食物的味道就会作呕。我赶紧走回旅馆上楼回房,立刻就开始呕吐。没想到胃里还能有东西可以吐,结果确实还能吐出食物。
呕吐时必须牵动那些从昨晚就开始酸痛的肌肉,所以吐的过程相当痛苦,吐完后一阵晕眩袭来,使我不得不倚在门柱上才站得住。等到这一切终于平息之后,我小心翼翼,像个老人在暴风雨中的船上步步为营一样,慢慢走到床边,又因为想上厕所而必须再蹒跚地走回浴室。我连站都站不稳,看到马桶里又都是血水。
怕他来杀我?老天爷,他要真杀了我倒还好些。
一小时之后电话响起,简·基恩打来的。
“嗨!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不想知道我是从哪里打来的。”她说。
“反正你离开这城市就行了。”
“对啊,我还差一点就走不了。”
“哦?”
“你不觉得这很夸张吗?以前我喝酒的时候,最喜欢这种像电影一样的情节了。二话不说跳起来,抓把牙刷,叫了出租车,就这样随便坐上一架飞机飞到圣地亚哥去。顺便说一声,我并不是在那儿。”
“很好。”
“我坐在出租车里往机场驶去时,突然觉得这事件事实在太奇怪,太超乎常情,我差点就叫出租车司机回头。”
“但你没这么做。”
“对啊。”
“很好。”
“这不是电影,是真的,对吗?”
“恐怕如此。”
“嗯,反正我本来就该放个假,只要这么想就好了。你还好吗?”
“很好。”我说。
“可是你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很累的样子。”
“今天真的累了一整天了。”
“总之,放轻松点,好吗?我每隔一两天就打电话给你,可以吗?”
“好啊。”
“像现在这种时间打给你,方便吗?我刚才想,应该来得及在你去参加聚会之前找到你。”
“这时候没问题。”我说,“不过你也知道,现在我每天的作息可能会有些不规律。”
“能想像。”
她想像得出来吗?.“不过你还是每隔几天就打电话来吧,”我说,“如果情势转好,我会立刻告诉你。”
“你是说‘等到’情势转好吧?”
“就是这个意思。”我说。
我没有去参加聚会。本来想去,但一起身站起来,我发现自己哪儿都不想去,所以又回床上睡觉。
合上双眼没多久,我听到窗外的鸣笛声。那声响把我吵醒后,我精神恍惚往外看,救护人员从对街大楼用担架抬出一个人,送进救护车。然后他们打开气笛和鸣笛,朝罗斯福医院或圣克莱尔高速驶去。
如果他们是马库斯·奥雷柳斯的读者,他们就会放松心情,因为无论能否及时抵达医院,最终的结果还是一样。毕竟,那担架上的可怜人。迟早都得离开人世。万事万物的发展,都是遵循其轨道。我们急什么呢?
我回到床上又陷入睡眠。大概是发烧,这次我睡得很不安稳,时醒时睡,最后终于从恶梦中清醒时,发现自己全身是汗。我勉强爬起床,在浴缸中放满了热水,心满意足地浸泡在水中,感觉似乎一切的不幸都已离我而去。
我正泡在浴缸里,电话铃又响了,我任凭那铃声持续而不去接听。泡完澡,我打电话到前台,询问刚才打电话来的人是否有留言。可是对方并未留话,而前台值班的那个笨蛋,竟然记不得对方是男是女。
我猜一定是他,不过不能确定。我没有注意电话的时间。其实任何人都有可能打来电话,以前我在城里四处发送名片,说不定那几千人中的某一人突然心血来潮决定来电。
然而,如果当真是他,倘若我当时起身接听电话,一切都仍旧会如此发生。
电话铃声又一次响起时,我已经醒来。窗外天色渐明,早在十或十五分钟之前我就睁着眼睛躺在床上,随时准备起床去厕所,看看我的尿今天又变成什么颜色。
我接起电话便听到他的声音。“斯卡德,早安。”紧跟着我又听到粉笔在黑板上划过的声响,我不寒而栗。
记不得自己说了什么话,我应该说了些什么,不过也有可能什么都没说。说不定我只是呆坐在那儿握着混帐电话。
他说:“我昨晚忙得不得了,你应该已经在报纸上看到了吧?”
“你在说些什么?”
“我说的就是血啊。”
“听不懂。”
“显然你没听懂。血啊,斯卡德。不是流的那种血,我想你应该也流了不少血吧?虽然流血,不过哭也没用,对吧?”我紧紧抓住话筒,愤怒与不耐烦从我心中涌出,但我努力克制住,不能如他所愿有任何反应。我深吸了一口气,一句话也没说。
“亲人流血啊。”他说,“你已经失去一个亲密的人了,我很同情。”
“你做了藏书网什么——”
“去看报纸。”他丟下这句话就挂断电话。
我赶紧打电话给安妮塔,电话没接通之前,我的心头有如千军万马奔腾般难以平静。结果当她的声音出现在电话的另一头时,我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只能喘着气无言地坐在这一端,直到最后她不想再努力说“喂”挂断电话。
亲人?亲密的人?伊莱恩?难道他知道伊莱恩是我的表亲弗朗西丝?虽然想不通,不过我还是打电话给她。结果电话一直占线中,我猜他可能把她杀了之后,把电话拿了起来。我又拨给接线员查询那个号码是否真的占线。接线小姐查过之后确定那电话确实是在使用中。由于我自称是警察,所以接线小姐非常合作,甚至问我如果是紧急事件是否要插拨进去,我只好告诉她不必麻烦。无论是不是紧急事件,就像我不知道要和安妮塔说什么一样,我也不想和伊莱恩说话,我只是想确定她还活着就好。
我儿子吗?
我拼命在电话簿里找他们的电话号码,后来仔细一想,这可能性实在太低。就算他真的到他们任何一个人的地址,然后跨越大半个美国去杀他们,这事怎么可能会刊登在今天的报纸上呢?我为什么还要这样浪费时间,管他到底是什么事,我干吗不出去买份报纸回来读?
随便披上一件衣服后,我下楼去买了一份《新闻报》和《邮报》。两份报上头版新闻都一样,结果是那个委内瑞拉家庭遭到误杀,他们根本不是毒贩,对街的哥伦比亚人才是贩卖毒品者,凶手显然找错对象了。很好。
我到火焰餐馆去,叫了一杯咖啡坐在吧台,翻开报纸浏览,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消息。
不过我立刻就找到了,谁也不可能遗漏这则新闻,因为整个第三版都是这个事件。
一个年轻女子昨晚被入侵的杀手以残暴的手法杀害,她在华尔街一家投资管理公司担任财务分析师,住在欧文区格拉莫西公园附近,一栋高级公寓的四楼。
新闻上附了两张照片,一张是一个长脸高额头。相当可爱的女孩,表情严肃,眼睛直视前方。另外一张相片则是她家那栋大楼的入口,警方人员抬着尸袋走出来。报导提到她那装潢精美的房子遭到一名或数名凶手捣乱,被害女子显然遭到数次性侵害及性虐待。就像通常处理这种案子的惯例,警方保留了许多细节。但是新闻中提到受害者头部被砍下,而且暗示这可能不是受害者身上唯一遭到切割的部分。
从前在那场有名的情人节大屠杀中,最主要的靶子布格斯·摩蓝一看现场,立刻就认为是在芝加哥仓库扫射他手下的杀手干的,他说:“只有卡彭才会如此下手。”
这句话在此处并不适用,这世上杀手不知有多少,他们杀人的方法又各自不同。莫特利犯案方式完全不属于任何一种我所知道的犯罪类型。
虽然这么说,但这一定是莫特利下的毒手,特征非常明显,我不用看凶案现场或被害者亲友的访问就能确定。
我只要看到死者的名字就明白了,她叫伊丽莎白·斯卡德。
第十六章
回房间后,我翻开曼哈顿地区的电话簿,找到姓斯卡德那部分,一共列出十八个名字,我并不在其中,但她的名字却列在上面,伊丽莎白一斯卡德,住在欧文区。
我拿起电话想立刻打给德金,但是号码还没拨完便开始犹豫。我坐下来,仔细想了想,还是把话筒放了回去。
几分钟后电话响起,是伊莱恩打来的。她说刚才接到莫特利的电话。跟前一次一样,他又命令她关掉答录机接听电话,而她也照做。但是一等到他停止低语,改用正常声音说话时,她就按下了录音键,想录下这段对话。
“竟然没录下来。”她说,“真是不可思议,那个答录机居然坏了,或者是我自己按错按键。我也不知道,想也想不通。录音带一直往前转动,仿佛正在录音一样。结果当我..倒带想重新听一次,才发现竟然什么都没录下来。”
“没关系。”
“莫特利提到昨天晚上杀了一个女人的事,我那吋如果把他的话录下来当作证据,那么警方就可以核对声纹还是什么的。”
“算了吧。”
“是吗?我把录音打开时,还很得意自己做了一件聪明事,以为他会自动招认,我们就有证据了。”
“没错,但也不见得会有帮助。我觉得很难借用这些零星的线索解决这整个案子,对整个调查我毫无头bbr>藏书网绪。我只能在黑暗中不断摸索,他却我行我素,继续类似昨晚的杀人行为。”
“他昨晚到底干了什么?他没有说得很明显,所以话说回来,就算我录音成功,可能也无法构成证据。但我推断似乎杀了什么人。”
“正是如此。”
“他叫我去看报纸,但我恰好没有报纸可看。我把电视转到新闻台,也什么都没看到,或许是那个电台单单漏掉了那则新闻。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把那个惨剧告诉她。她听到受害者的名字之后,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我们之间并没有亲戚关系,”我说,“我家是两代单传,所以我并没有其他姓斯卡德的亲戚。”
“你的祖父有兄弟吗?”
“我祖父?不知道,也许有吧。他在我出生前便去世了,就我所知,好像没有姓斯卡德的叔公。从小长辈就告诉我说,斯卡德家族来自英格兰,至于那边的家族,我就不清楚了。”
“所以你和伊丽莎白可能是远亲。”
“也许是吧。如果历史回溯的时间够远的话,那么所有姓斯卡德的都是一家人,除非我的祖先或她的祖先曾经改过姓氏。”
“这么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亚当和夏娃的后代呢。”
“多谢你的提醒,我们还都是上帝的子女。”我没好气地说。
“我很抱歉,大概是因为我心里不想把这件事情当真,所以玩笑开得有点过分。他一定是认为伊丽莎白 548c." >和你有亲戚关系。”
“也许是,也许不是。”我说,“有一件事你要知道,尽管莫特利这个人确实很狡猾、机警,而且很机灵,但是最好别忘了,他也是个疯子。”
电话簿仍摊开在床上,我审视着上面一连串与我同姓的人,心里突然有股冲动,想打电话通知他们要小心。我可以警告他们说:“请你改名,否则你可能会没命。”
这是否真是他下一步计划呢?他会照着这个名单继续杀人吗?然后下一次换到附近几个地区作案,接着再由城市改到郊区?当然,如果他继续按照这个方式杀人,聪明的警方迟早都会发现这些受害者都是同一个姓氏。电话簿名单上有一个号码,是属于斯卡德共同基金会,足够他环游全国一一拜访这些会员了。
最后,我还是合上电话簿,心里明白实际上并不可能通知所有的斯卡德族人。我犹豫着,是否应该把这个发现告诉德金?虽然这个案件并非他负责,也不在他的管区内,但是他一定能够查出是谁负责侦办此案,然后把这个消息传出去。伊丽莎白·斯卡德遭到杀害的案子,绝对会引起媒体的高度关切,因为这场屠杀不但血腥、残酷,而且还有性虐待。受害者年纪轻,是白种人,有社会地位,并且又很上镜。
而我提供这个线索又有什么好处呢?这个案子不同于前两个,各方都不可能容许这个案子被当成自杀或家庭纠纷而草草结案。鉴识小组一定会在现场仔细搜寻,所有发现的任何物证,都会被认真地测量、拍照,以及装袋装瓶,准备进行化验。如果他留下指纹,就绝对逃不过鉴识人员的手掌心。要真是这样,那么现在警方一定已经知道这指纹是谁的。只要他留下丁点线索,那就绝对逃不掉了。
有否有精液?指甲内的皮肤组织?或是身体上任何足以进行DNA比对的物质?
然而这类证物不像指纹,可以用电脑中的资料轻易核对。要进行DNA比对必须把犯人收押后取样本加以对照。如果,他在现场留下精液或皮肤,也必须经过这种程序才能找出凶手的身份。先得抓到他,法医才能证实这些物证出自他身上,进而将绳索套在他脖子上。
当然,所谓绳索只是抽象的比喻,纽约州的法律没有绞刑,更不能像古代一样将他活煮。监禁是允许的,甚至可能判无期徒刑,有时终生监禁会缩短为七年或是更少,但我想他们一定会把莫特利关久一些。上一次他原本一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竟延长为十二年。如果这次能把他定罪,那么他可能得要死在监狱里了。
即使莫特利在案发当时确实在现场,鉴识小组也找到符合其DNA的物证,再加上其他精密的法医检验,仍然难以把他定罪。尤其是当被告聘请专家来为其辩护,指责检方的专家一派胡言时,陪审团根本无法了解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如果被告是受害者的男友,他双手沾满鲜血并在被害者的卧室中当场被捕,那么经过DNA比对,才能算是罪证确凿。但相反的,如果被害者与被告之间的关系,只是姓氏与那位十年前送被告入狱的警察相同,那么上述证物的重要性会大打折扣。
虽然我实在不知道该和他说些什么,但最后我还是拨了电话给德金。他不在家。
我没有留下名字或任何留言。
大约十一点三十分我离开旅馆,打算参加法尔赛的午间聚会,这是西六十三街基督教青年会那个聚会团体的名称。我没有到那里去。
走路已经不像昨天那般辛苦,我的身体依旧僵硬,仍然感到相当疼痛,但是肌肉已经不再那么紧张,也不再容易感到疲累。今天暖和多了,没有冷风,湿气也不重,一般人都会说是个踢足球的好天气。穿上冬衣似乎太热,但是凉爽的温度又会让人想随身放一瓶威士忌。
我沿着第八街慢慢踱步,向南而非向北,朝城中心方向走去。来到了托妮住处,我低头注视着她落下的地点,然后又抬头仰望莫特利把托妮推出的窗台。我心中不99lib.时有个声音浮现,告诉我托妮的死都是我的错。
那声音说的没错。
我绕着大楼走一圈,然后又回到原点,就像我在生命中扮演的角色一样。我凝视着托妮的窗口,猜想她当时是否明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或许莫特利会告诉她,因为她是我生命中的女人之一而遭到这种处罚,由于莫特利总是称呼我的姓氏,所以或许他向托妮提到我时,也只说出我的姓氏而非全名。
但托妮知道我姓什么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就跟我先前也不知道她姓什么一样。她因为我遭到杀身之祸,很可能到临死之前,都还不知道这个凶手说的究竟是谁。
这件事其实并不重要。当时她遭受痛苦与恐惧的双重折磨,想要弄清楚凶手动机可能是层次最低且最后才想到的一种情绪吧。
伊丽莎白·斯卡德呢?她临死前,是否想到我这个给她惹来灾祸的远亲马修?如果不是因为她的公寓在一里半之遥的城南,我大概也会走去站在她家楼下发呆吧。她家那栋大楼同样无法给我任何线索,托妮家也一样。
我看看表,发现已经错过聚会的时间,虽然聚会正在进行中,但等我赶到时,聚会一定已经结束了。其实这也无妨,因为我并不是真的想参加。
我在路边摊买份热狗,到另一摊买了炸饼。吃了一半,我又去速食店买杯咖啡,站在路口慢慢喝着热腾腾的咖啡。还没喝完我就不耐烦地把剩下的咖啡倒入水沟,拿着纸杯找到垃圾桶才扔掉。有时在路上连一个垃圾桶都很难找到,因为有些住在郊区的人会偷这种东西,最后总是在韦斯特切斯特区的住宅后院发现这些垃圾桶的踪影。这种桶子非常耐用而且适合用来焚烧垃圾,使得这些垃圾桶的新主人得以对于当地社区的空气污染贡献一己之力。
然而我却是个怀有公德心的理想公民,从不乱扔垃圾、污染空气,或从事任何足以降低纽约市民同胞生活品质的事。我只是每天平平 51e1." >凡凡过活,任凭一具具尸体堆积在我身边。
好极了。
我不是特意要走到酒铺去的,但却不知不觉站在了一家酒铺门前。橱窗里装饰着感恩节的摆设,有厚纸板做的朝圣者和火鸡,还铺了满地落叶以及印第安玉米、几个塞软木塞的玻璃瓶、季节性的装饰品和其他的东西。还有许多酒瓶。
我站在那儿,注视着那些酒瓶。
以前也曾有过这种情形,我脑中一片空白随意在街上闲晃,也没有刻意想喝酒。但当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竟站在酒铺前,直盯着橱窗里的酒瓶,欣赏各种酒瓶的形状,并思索着什么酒该配什么食物。一般人认为这是即将开始饮酒的前兆,这是来自潜意识中的困扰,对于戒酒不再感到完全自在的状态。
当然,这种想要喝酒的征兆,并不见得一定就是警示,不必急忙赶去参加戒酒聚会或打电话给辅导员,或是读戒酒书,以强化戒酒的决心。虽然没有必要去做这些事,但做了也无妨。这种状况只不过是在戒酒半途,晃眼看见黄灯闪过,提醒自己警惕罢了。
回家吧。我告诉自己。
但我推开酒铺的门,走了进去。
没有警报声响起,也没有汽笛的鸣声。秃头店员全身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就像对其他的顾客一般,他最怕我会忽然掏出枪来,要求他交出收银机中所有的钱,但显然我顺利解除了他的疑惑,让他觉得我不是前来滋事的。
我找到波本酒区,直盯着那些酒瓶。金宝、丹提、老泰勒、老福斯特、老费兹杰罗、还有野火鸡。
每一瓶酒都从我脑海中勾起某些回忆。我可以走遍全城的酒吧,确实指出我在该店曾经喝过的品牌。对于谁带我去的、或是曾和谁一起喝酒这类的事情不很清楚,但我能明确记得杯中的每一种酒及产地。
昔时年代。老爹。老乌鸦。早年时光。
我喜欢这些琳琅满目的酒名,特别是最后一种,早年时光。这个牌子,听起来就好像举杯敬酒时常说的祝词:“来吧,敬罪犯一杯。”“敬已经不在的朋友。”“敬早年时光。”
确实是该敬“早年时光”。时间相隔很久后再回顾,总觉得事情变得更加美好。有什么事情不是这样的?
“需要我为您效劳吗?”
“拿一瓶早年时光。”我说。
“二百毫升瓶装?”
“一品脱的就够了。”我说。
他把酒瓶放入棕色纸袋中,扭紧袋口,从柜台上交给我。我把纸袋放入外套口袋中,掏出钞票付账。他把金额打入收银机,找了零钱给我。
俗话说,饮酒一杯稍嫌多,千杯饮酒嫌不够。但对于刚开始的人来说,一品脱刚刚好。
第十七章
我住的旅馆正对面就有一家酒铺。酗酒的那几年里,我在那家店进进出出数不清有多少次。然而,现在我在第八大道上这家酒铺,虽然只有几条街的距离, 4f46." >但是走回西北旅馆的这段路却好像没有尽头。感觉街上人们的目光似乎都集中在我身上,或许是我脸上的奇异表情不自觉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我直接上楼回房,进房之后立刻栓上门栓,拿出外套口袋里的酒瓶,放在梳妆台上,把大外套挂在衣柜里,西装外套披在椅背上。我又走回去拿出酒瓶,隔着纸袋去感觉那熟悉的瓶身,捧在手上感觉其重量。我把酒瓶连纸袋原封不动放回原处,走到窗边向外凝望,看见楼下五十七街对面,有个穿着和我一样外套的男人,正走进酒铺,也许他出来时也会拿着一品脱的早年时光,带回旅馆,然后站在窗边发呆吧。
我根本不用打开这个纸袋,我可以干脆把窗户打开,把酒瓶扔出去。说不定还可以瞄准目标,把瓶子砸在那些看起来刚从教堂里出来的人头上。
天哪,我是怎么了。
我打开电视,心不在焉地看着,然后又把电视关上。我走回梳妆台,从纸袋中拿出酒瓶,直立放在桌上,把纸袋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中。我走回椅子坐下。从我坐的位置看不到梳妆台上的酒瓶。
我想起刚开始戒酒时对简许下承诺。当时她>说:“答应我,下次开始喝酒之前,一定要先打电话告诉我。”我答应了她。
这种事情真可笑。
但现在我无法给她打电话,她已经不在城里,我曾嘱咐她不能把行踪告诉任何人,包括我在内。
除非她没有走。前天曾接到她打来的电话,但这又能证明什么?回想起来,当时的电话线路毫无杂音,声音听起来仿佛她当时正在隔壁房间。
即使不是在隔壁,她也可能还待在利斯本纳德街的家里。
她会那么做吗?她是否会认为那些危险状况全都是我自己想像出来的,因而对我说谎,然后仍留在她家?
不,我想她应该不会那么做。不过我还是拨了个电话。电话接通后,传来的是答录机的声音。真是不可思议,这世界上似乎没有人家里没有安装电话答录机。多年以来她答录机的留言都没改变,我听完之后便开口说:“简,我是马修。如果你在家,来接电话好吗?”我沉默了一会儿,答录机还在寂静中继续录音,然后我说:“我有非常重要的事。”
没人回应,我挂上电话。当然,不会有人答话的,因为她现在正不知身在何处。她没有骗我,如果决定留在城中,她一定会告诉我的。
无论如何,我的确是遵守诺言打了电话,但没人在家,这也不是我的错。
不,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是因为我警告她离开这里,让她搭上出租车驶往机场。一切都是肇始于我多年前的行为,早在我认识她之前。由于我这项行为使得她现在必须远离他乡。都是我的错。老天。在这世界上,每一件事都是我的错。
我转过身来。早年时光放在梳妆台上,天花板上的灯光反射在酒瓶上闪烁着。我走过去,拿起酒瓶,研究瓶身上的标签。酒精浓度是百分之四十。多年以前,一般平价的波本酒,酒精浓度都是百分之四十三。有些狡诈的制造商擅自把浓度降低至百分之四十,但价格维持不变,由于联邦货物税是依照酒精成分来计算,制造酒精的成本远高于纯水,酒客要获得相同的酒精效果,必定会增加购买数量,所以酒商只要略微刺激市场需要就可以大获利益。
当然价格中已含税的波本酒,酒精浓度仍然是百分之五十。某些品牌甚至各有其特殊的浓度,例如杰克·丹尼的浓度是百分之四十五,野火鸡是百分之五十点五。人脑袋里的这些念头也真可笑。或许我刚才应该买两百毫升的,或二百五十毫升的。我放下酒瓶回到窗边,出奇的平静与出奇的亢奋两种情绪竟同时出现。我向外看去,又把目光转回到酒瓶上。我打开电视,不停地按着遥控器。我心不在焉地望着电视,最后又关上电视。
电话铃声响起,我呆立了一会儿,仿佛已经无法分辨那是什么声音,应该采取什么步骤。铃声又响起,直到第三次铃响,我才接起电话。
“马修,我是汤姆·哈夫利切克。”我一时间记不起这个名字,就在我恰好记起时,他也刚好开口补充说:“在马西隆,那个美丽的城市,大家都这么说的,记得吗?”
我心想:是吗?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幸好他也没等我回答,接着说:“我只是想打个电话给你,看看你目前进展如何。”
好个进展,我想。每隔几天莫特利都要杀几个人,纽约市警局毫无头绪,我也像个傻瓜,无所适从。
但我嘴里却回答:“你知道,进展得很慢。”
“你不说我也知道,这种事情在哪里都一样。就像拼图,一次只能拼一块。”他清了下喉咙,“我之所以会打电话给你,就是因为我这里可能找到拼图的一小块,在铁道大街上有家汽车旅馆,那里的夜间职员说曾见过你那张素描上的人。”
“他怎么会刚好看到那张素描?”
“不是他,是她,一个瘦小的女人,是个老太太,那张大嘴比男人的还吓人。她一看见画像,立刻就认出他来。但麻烦的是,她记不得他登记时用的名字,不过最后还是找出来了。那家伙当然不叫莫特利,不奇怪吧?”
“没错。”
“他登记的名字是罗伯特·科尔,这和你之前说他在纽约使用的假名相差不远,你写在素描上,我现在手头上找不到,你好像说是罗纳德什么的。”
“罗纳德·科普兰。”
“没错。他留下一个邮政信箱地址,是在衣阿华州的衣阿华市。他开车,登记了车牌号码,但衣阿华市的人说,那个号码不是当地所发行的,车牌和他们的编号系统完全不同。”
“有趣。”
“我想也是,”他说,“我的看法是,他如果不是随便编了―个车牌号码,就是车牌是真的,但并不属于衣阿华。”
“都有可能。”
“没错。我们继续想想看,如果他从纽约开车来这,那么车上挂的很有可能是纽约车牌。他应该是在旅馆登记时写下正确的车牌号码,免得哪个眼尖的前台职员发现他写下的号码和车上挂的不一样。所以如果你去你们那里监理所查查看这个车牌号码的资料——”
“好主意。”我接着说。于是他把那车牌号码念给我听,我抄了下来,顺手写下罗伯特·科尔这个名字。“他在这里旅馆所用的地址也是衣阿华州,”我回忆先前的资料,“但不是衣阿华市,而是梅森市。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喜欢衣阿华州。”
“也许那是他的故乡。”
“我看不是,听他口音像纽约人。或许他在牢里时,和某个来自衣阿华州的家伙关在一起。汤姆,汽车旅馆的职员怎么会看到那张素描?”
“怎么会看到?我拿给她看的。”
“我还以为这件案子不会重新开案。”
“到目前为止,”他说,“确实没有重新开案。”他沉默了一会儿。“我下班后的时间怎么用,是我个人的事。”
“所以你自己跑遍全城?”
他清清喉咙说:“事实上,我找了几个同事来协助做这件事,不过这个女人刚好是我自己拿画像给她看的,恰好碰上了运气。”
“我懂了。”
“马修,我也不知道这个消息是不是有用,不过我想,还是让你知道我们这儿的进展比较好。下一步该怎么办,或朝哪个方向发展,我也不清楚。一旦我有任何消息,一定会通知你。”
我挂上电话,走回窗边。街上有几个穿制服的警察正在与摊贩交谈。那个小贩是个黑人,在花店前摆摊已经好几个礼拜了,卖一些围巾、皮带、皮包等,下雨时也兼卖廉价雨伞。这些黑人大都是从达卡搭乘非洲航空来到美国,五六个人在百老汇大道上旅馆里挤一个房间,每隔几个月就带着大包小包的礼物飞回塞内加尔等地探亲。他们的学习能力都很强,其中显然包括贿赂低层警员的课程,因为不久之后,那两名制服警员已经离去,让这家伙继续照顾他的摊子。
我想:哈夫利切克真是个好人,很有正义感,竟然愿意牺牲自己的下班时间,去调查这件上面不愿重新开案的案子,甚至还说服同事也一起利用业余时间来帮忙。他们这么做,真是太好了。
我拎着酒瓶,忍不住穿过房间走回梳妆台。联邦货物税的印花封条从酒瓶一端粘贴至另一端,一旦扭开瓶盖,便会把封条撕裂。我用大拇指腹拨弄着那张封条,然后又拿起酒瓶对着天花板上的电灯光源,透过光线看琥珀色的液体,仿佛是透过雾镜看日蚀一样。有时我会这么想:这正是威士忌的作用。它是一种过滤器,透过它去看现实世界,保证不会受到伤害。直接用肉眼去观察,一切都会显得太刺眼。
我放下酒瓶,拨了个电话号码,话筒那端传来低沉的声音:“费伯印刷,我是吉姆。”
“我是马修,近来可好?”
“还好,你呢?”
“嗯,没什么可抱怨的。喂,你现在很忙吗?”
“不忙啊,今天真是无趣的一天。现在正在替中国餐馆赶印外卖菜单。这餐馆一次就订了好几千份,结果他们的外送服务员却在各地门廊大厅,一次就放一大叠。”
“所以你等于是在印制一堆垃圾。”
“没错,那正是我所做的事。”他愉快地回答,“对于固体的废弃物问题,贡献我个人微薄的一己之力。你呢?”
“没事,也是无趣的一天。”
“对了。他们将要为托妮举行一场追思礼拜,你听说了吗?”
“没有。”
“今天是星期四吗?就是这个星期六下午。她的家人要在布鲁克林举行葬礼,那附近是不是有个区叫做戴克海茨?”
“就在湾脊区附近。”
“反正,她家人就是住在那一带。他们要举办守灵和弥撒仪式,戒酒协会里的朋友也筹划了一个告别式,在罗斯福医院的会议室。这件事大概会在今晚的聚会中宣布。”
“我可能会去参加。”
我们又谈了几分钟,他说:“还有其他事吗?没有的话,我得继续工作了。”
“去吧。”
我挂断电话,又坐回椅子上,至少呆坐了二十分钟。然后我站起来,拿起梳妆台上的酒瓶,走进浴室里,扭开瓶盖封签,撕毁货物税封条。就在右手转开瓶盖的那一瞬间,左手顺势将酒瓶倾斜,我把瓶内液体全部倒入脸盆中。波本酒味芳香四溢,即使酒汁已呈螺旋状向下流进排水口的那一刻,气味仍从陶瓷脸盆内一涌而上。我紧盯着瓶子,确定酒瓶内的液体完全倒完了。我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知道自己究竟看见什么,或者期望会看见什么。
我将酒瓶倒拿,直到瓶中每一滴酒都流尽,盖上瓶盖,丢进垃圾桶。接着我又把两个水龙头都打开,让水流冲刷脸盆整整有一分钟之久。但是等我将水龙头关上之后,仍然能闻到酒味儿,便又扭开水龙头,冲洗脸盆侧边每个角落,直到自觉真的洗净为止。排水口仍然有酒味,但我实在已经无能为力。
我又打了一通电话给吉姆。电话接通后我立刻说道:“我是马修,我刚刚把一瓶早年时光倒进脸盆里。”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最近有个新牌子,最好让你知道一下,叫德蓝诺。”
“好像听说过。”
“因为这个牌子便宜,所以比较适合拿来倒进洗手槽。而且如果你不小心真喝下肚,也不会那么糟糕。早年时光,那是什么?波本吗?”
“没错。”
“我自己比较偏好苏格兰威士忌。波本,喝起来像油漆。”
“苏格兰威士忌像吃药。”
“噢,不过二者都能发挥酒精的功能,不是吗?”他停顿了一下,语气突然变得严肃起来,“这真是一种有趣的消遣活动,把酒倒进水槽里去。你以前也曾经做过一次。”
“好几次。”
“我只记得一次,那时你大概已经戒了三个月,不,不对,还不到九十天的时候。你说还有其他几次吗?”
“去年圣诞节前后,我刚和简分手,觉得很沮丧。”
“我想起来了,但那次你没打电话给我。”
“打了,只是没提到倒酒的事。”
“我想你大概自己也忘了。”
我什么也没说,他也一样。沉默持续了一会儿,窗外突然出现车子紧急煞车的巨大声响,我等着听轰然撞车的声音,但驾驶者显然及时避开这场车祸。
吉姆说:“你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我不知道。”
“这算是对你自己的一种极限测试吗?你想看看自己到底能把持多久?”
“也许吧。”
“即使你一切都按部就班、循规蹈矩,想要戒酒仍是困难的事。所以如果你这样自暴自弃,那么成功的机率将会越来越低。”
“我知道。”
“其实你有很多机会走正路,你不必走进酒铺,不必买任何酒,更不必带酒回家。我说的这些话,你自己心里也都明白。”
“没错。”
“你现在觉得如何?”
“像个大傻瓜。”
“那么你已经清醒了。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感觉?”
“好多了。”
“你不会再去喝酒了吧?”
“今天不会。”
“那很好。”
“一天一品脱酒就够了。”
“嗯,以你年纪来说,确实是足够了。今天晚上在圣保罗教堂的聚会,你会参加吗?”
“我会到的。”
“很好,”他说,“我想那应该是个好主意。”
已经是午后了,我穿上西装外套,再从衣橱中拿出大衣穿上,准备出门。还没走到门口,我想到那个空酒瓶还在垃圾桶里。我把瓶子捡起来,放进原来的纸袋,放回外套口袋中。
我以为自己只是不想在房内看到那个酒瓶,但或许也是不希望让每周来打扫的服务员发现。对她而言,发现酒瓶并没有任何意义,她在这家旅馆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可能根本不知道我过去喝酒又戒酒的历史。总之,潜意识里的某种想法促使我把酒瓶放入口袋,带到几条街之外,然后偷偷摸摸地扔到垃圾桶里,就像扒手偷皮夹后掏空皮夹后把它丢弃一般。
我四处闲晃,有时似乎若有所思,有时脑中一片空白。
我告诉吉姆后,感觉好多了,但其实自己也不确定那是否是真的。事实上我先前几乎要放弃戒酒的决心,重新开始酗酒,而现在这种危险已经过去,只剩下一种奇妙的感觉,似乎是松了一口气,但又夹杂了些许沮丧。
当然,我的感觉并不只这些。
我坐在中央公园的长椅上,就在绵羊坪西侧的小径旁。我心里想着汤姆·哈夫利切克所说的,到监理所去查那车牌的资料,但这方法可能没用,就算凭这些车牌号码真能查出什么结果,最后也可能发现是赃车。这并不能改变局势,毕竟他不可能因为偷车被判重刑。
正当我绞尽脑汁思考时,有个提着收音机的小伙子走了过来。他的体型和那台收音机一样,都硕大无朋。收音机外壳是发亮的金属和塑料,如果要带上飞机大概不能当作手提行李,得办理托运。
除非站在篮球场,这小子在人群中个头称得上相当高大,大约有六尺六寸高。他体格匀称,肩膀空阔,紧裹在牛仔裤里的大腿也颇壮硕。黑棉牛仔裤的缝边相当粗糙。他脚上穿着高筒篮球,灰色的外套随意披在肩上。
柏油小路对面,有个臃肿的中年妇人独自坐在长椅上。她的脚踝肿胀,心情似乎不怎么愉快,拿着一本精装书正在阅读。那是最近的畅销书,内容是关于混迹于人类世界中的外星人的故事。那小伙子提着发出怒吼般音量的收音机出现时,她不禁从书上抬头盯着他。
收音机里播放着重金属摇滚乐,音量震耳欲聋。我觉得那实在不能称得上是音乐,应该算是噪音。上一代的人总是这么称呼下一代的音乐。但是随着时代发展,这种批评似乎也越来越有道理。那声量如此惊人,歌曲中的字句几乎无法分辨,每一个音符却传达出了愤怒的情绪。
他坐在长椅上。那中年女人看着他,浑圆的脸上带着痛苦的表情,她开始移动身躯,坐到长椅的另一端。这小伙子仿佛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或者应该说,他心中根本就只有自己和他的音乐,对于世界上其他的人、事、物一概毫无知觉。然而当这女人向旁边移动座位时,他立刻把收音机放在中年女人刚空出来的位置上。震天响的音乐,似乎在向坐在正对面的我耀武扬威。那小子大刺刺伸直他那双长腿占据面前通道,脚搁在另一脚的踝骨处交叉着双腿,鞋带未系。我注意到那是一双匡威球鞋。
我把眼光移至那女人身上,她看起来不太高兴。看得出来,她内心正在考虑各种应对之策。好不容易,她终于转身对那小子说了几句话,但那小子就算听到,也完全无动于衷。他所建构的噪音墙已经使他与外界隔离了。
随着他那怒吼的音乐,一股莫名的愤怒也在我心中逐渐升起。我明显感觉到,这种情绪在自己的体内增强。慢慢我感到热血沸腾。
我告诉自己赶快离开这里,走路运动一下,或者另觅其他椅子休息。其实对于收音机的播放音量,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只不过并没有人出面付钱请我来执行这项法规。我又缺乏解救女人的骑士精神,如果她无法忍受这噪音的话,可以选择离开。我也一样。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我却向前倾身,冲那小子喊:“喂!”
他没有反应,但我确定他应该已经听到我的声音,只是不想理我。
我站起来走过去,站在小路的中间,大声的喊:“喂!就是你!”
他慢慢抬起头来,慢动作一般将眼光移到我身上。他的头很大,方脸上配着薄唇、塌鼻和双下巴,我看过不了几年,他大概会胖到连下巴都不见了。此外,他还留着个小平头,更强调出那张方脸。实在猜不出来他年纪有多大,体重究竟有多少。
我指指收音机,“可以把声音关小一点吗?”
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脸上堆满了笑容,对我说了些话。但我无法读出他的唇语,嘈杂的音乐中听不清他的说话内容。接着他以夸张.的手势去扭转音量开关,但不是将音量调低,而是开得更大。本来我以为那收音机先前的噪音已经是极致了,没想到他却把音量弄得更大。
他咧嘴露出更夸张的微笑,用眼睛挑衅我,仿佛在说:“继续呀,你能怎么样?”
我感到全身肌肉紧绷着,内心传来声音告诉自己要冷静,但我实在无法忍受下去。我站在那里好一会儿,怒视着他,然后叹了一口气、耸耸肩,转身离开。虽然明知那是不可能的,他的笑不可能高过嘈杂的收音机,但我还是感觉他在我身后大声嘲笑我。
我继续往前走了大约二十或三十码,转身看他,他果然并没有在看我。他像先前一样坐在那里,伸长了双腿,手臂悬在椅背上,头向后仰。
我心想:别理他。
但我怒火中烧,于是离开了小路,绕到长椅的背后。草地上堆积了厚厚一层落叶,但我根本不必担心踩在树叶上的沙沙声会惊动他。可怕的噪音笼罩着他,就算是消防车驶来,他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我走到他正后方,近得足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然后大声地喊:“喂!”在他回过神来之前,我伸手到他面前,勒住他往后拉。我的手肘卡住他的下巴,手臂紧紧勒住他的喉咙。我把他往上拉同时向后退,自己顶在椅背上,好施加更多力量。我右手钳子般紧绕着他的脖子,把他从长椅右侧拉起来。
他奋力挣扎,缩着下巴试图挣脱我的双臂。我把他拖到路上,他试图哭喊,声音却卡在喉咙间,只能发出咯咯声响。我没有亲耳听到这些声响,而是手臂感觉到他的声带正在振动。
他双腿抽搐,两脚拖在地上摩擦,未系鞋带的一只球鞋顺势滑落。我更加用力地勒紧了他,他痛苦得不断抖动。我把他举起,重重地摔落地上。接着我又走向收音机,双手高高举起它,再狠狠砸在柏油路上。机器零件散落一地,但这笨东西竟依旧播放着音乐。我把机器捡起来,满怀杀气地转身摔在水泥长椅上。整个音箱成了碎片,音乐猛然终止,剩下一片寂静。
那小伙子仍趴在地上,无力动弹。他试图坐起身来,一只手支撑住身体,另一只手则抚摸着疼痛的喉咙。由于我先前勒得很紧,他张嘴想说话却吐不出半个字。
那小子满脸困惑,呆坐在突如其来的宁静之中,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对他做出这种举动。我又冲上去踢了他一顿,每一脚都踢在他的肋骨下方的身侧,直到他瘫在地上才停止。等他用手撑起身来之后,我又朝他肩膀狠狠踢一脚,这次他跌倒之后就完全无法动弹了。
我很想杀了他,想要抓着他的头去撞击地面,打扁他的鼻子,打掉他的牙齿。我全身上下都充满了原始的冲动。我直挺挺站在他身边,看他还敢不敢移动。他试着稍微调整姿势,转过脸来。我看着他的脸,然后举起脚重重的踩下去。
最后我还是克制住自己。
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一股力量,一只手抓住他的皮带,另一一只手抓住他的衣领,把他身子举起来。“你现在给我滚。”我说,“否则我会杀了你,我发誓,我他妈的一定会杀了你。”
我把他推了出去。他摇晃着身子差点跌倒,但还是勉强保持平衡,跌跌撞撞朝着我指的方向离去,并不时转头看我。他并没有跑步离开,但却巴不得早点逃离现场。
我看着他消失在小路的尽头,然后转身回到原地。他那庞大的收音机已经变成碎片,散落在中央公园草地走道上。早先我还拿着咖啡纸杯走了好几条街寻找垃圾桶,避免制造污染,但现在我却弄了满地垃圾。
那女人仍坐在椅子上。我们四目交会,她惊慌地瞪大了双眼,好像觉得与刚才被我赶走的小子相比,我是更危险的家伙。我朝她走去,她立刻合上书,挡在身前,仿佛把书当成十字架来抵挡我这个吸血鬼。书皮上三角头的外星人用那只杏仁眼直盯着我瞧。
我对她露出狰狞的笑容,说:“没什么好怕的。我们火星上都这样处理问题的。”
第十八章
天啊,我感觉棒极了。血脉贲张,肾上腺素分泌。亢奋的心情伴随着我一路走到哥伦布圆环。但这感觉渐渐褪去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像个大傻瓜。
而且是个幸运的傻瓜。多亏幸运之神待我不薄,把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胚子送到我面前,尽管他比我高大、年轻。面对这个蛮横不讲理的强劲对手时,我心中充满了高昂的正义感,激发了潜在的骑士精神。命运甚至还安插了一段英雄救美的情节,助我一股作气的完成这个使命。
事实上,这实在太可怕了。我差点杀了那小子。我狠狠揍了他一顿,法庭可能会认定那是毫无理由的恶意攻击。我很可能把他打成重伤,可能扭断他的气管,踢裂他的内脏,甚至可能真的杀了他。如果当时警察看见我的所作所为,那么现在我大概已经被押送城中分局,最后落得坐进监牢,而那也是我应得的教训。
然而我仍然无法同情那留平头的小子。不管从哪个角度,他都绝对是个超级大混蛋。如果他真的伤了喉咙或有其他严重内伤,那也便宜了他。但是我又有什么资格99lib?
去当复仇天使?他的行为不关我的事,轮不到我去处罚他。
那位脚踝肿大的女人,其实根本不需要我发挥中世纪骑士精神去保护她。如果她真的厌恶重金属摇滚乐,她可以选择离开,我也一样。
老实说吧,其实我只是因为对莫特利无法可施,所以才把怒气都发泄在那小子身上。我无法忍受莫特利的挑衅,就把那小子的收音机摔坏。在亚特尼街面对面时,我无法反抗莫特利,所以只能踢打那小子来寻找平衡。我对于真正重要的现状无力可施,所以只能在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借着暴力示威,假装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更糟糕的是,其实我自己对于这一切都非常明白。那股高昂的愤怒无法压制住我的理智,理智的声音一再警告我别做这些暴力而且不成熟的行为,理智在我去买酒时也曾劝阻过我。有些人从来听不到自己内心理智的声音,也许这些人一辈子都是在一时冲动状况下做事。然而,这一次我虽然清清楚楚听到理智的劝阻,但我却故意充耳不闻。
幸好我及时克制住自己,没有去喝酒,或猛踢那小子的脑袋。如果这是战胜情绪冲动的胜利果实,我实在无法从中获得成就感。
我丝毫不以自己为荣。
我从旅馆打电话给伊莱恩,没有什么话可聊,所以没多久便挂断电话。我走进浴室刮胡子,脸上的伤口差不多都复原了,应该可以舍弃电动刮胡刀改用一次性刀片。我小心翼翼刮完,没有伤到自己。
刮胡子过程中,我一直闻到水沟传来的酒味。这味道事实上不可能残留这么久。我也明白这应该是凭空想像出来的,却仿佛随时都能闻到。
我擦干脸时,电话铃声响起,是“男孩”丹尼打来的。“有个人你应该和他谈一谈,”他说,“十二点或一点,你能否抽个身过来?”
“没问题。”
“那么到鹅妈妈之家去。你知道地方吗,马修?”
“你以前好像说过在阿姆斯特丹街。”
“阿姆斯特丹街和八十一街路口,拐角数过来第三家,在路的东边,那里的轻音乐不错,你可以好好的享受。”
“他们没有重金属摇滚乐吧?”
“这什么问题啊。我们说定十二点半,找服务员带你到我的桌子来。”
“没问题。”
“还有马修,你最好带点钱来。”
我在房间里看了一会儿电视新闻,然后外出吃晚餐。我突然很想吃些热饭,这是自从在亚特尼街遭到伏击以来,我第一次有食欲,所以决定要好好大吃一顿。原先我打算去泰国餐厅,走到半路又改变主意,转往阿姆斯特朗餐厅。我点了一大盘墨西哥黑辣豆,除了盘子里的辣酱之外,又添加了许多捣碎的红辣椒。如此过瘾的调味,感觉不比在公园硒碎收音机差。不同的是,这次不会感到后悔。
我去了洗手间,尿中仍有血丝,但不那么严重,最近肾脏也很少感到不适。我回到餐桌,又喝了些咖啡,一边阅读出门时顺手带的马库斯·奥雷柳斯那本 href='469/im'>《沉思录》。书看得很慢,其中有段文字写着:
没有任何事能胜过你原初的直觉。也许直觉告诉你有人正在说你的坏话,但直觉的内容仅止于此,却并未进一步指出,你将因此而受到伤害。也许我看到孩子生病,但眼睛看到的是这样,却并不表示他已有生命危险。相信你原初的直觉,不可擅加引申,如此才能确保平安。或者了解世上所有事物的本质,便可事事顺利。倘若真要引申直觉,则至多便是,去体认那主导万事运作的伟大世界秩序。
对于侦探而言,这些话似乎也是有效的忠告,但我还不确定是否同意其中含意。马库斯·奥雷柳斯的意思,是否要人们随时耳聪目明,保持高度警觉,别针对所看到或听到的事妄下断言。我反复思索着这些话,然后决定放弃,好好地享受咖啡和音乐。不清楚那是什么音乐,反正是某个交响乐团演奏的古典音乐,非常悦耳,听了之后让人不会想去砸毁那台音响。
我比聚会预定的时间早到了几分钟,吉姆也已经到了。我们站在咖啡壶边闲聊,彼此都不提及下午电话中的内容。后来我又和其他人聊天,之后我们便纷纷入座开会。演讲者是个爱尔兰人,住在布朗克斯区,属于佛汉街的分会。他的气色很好,经历和大多数酗酒人的故事也不太相同。他是附近市场的屠夫,长久以来做着相同的工作,老婆一直是同一人,也没有搬过家。喝酒并没在他的生活中造成任何不幸,直到三年前,他因为神经和肝脏出问题不得不住进戒酒中心。
“这辈子我一直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说,“但戒酒之前我其实从未真诚地祷告过。现在我一天祷告两次,早晨心存敬畏地祈求,夜晚则诚恳地感谢这一天,而且再也不喝睡前酒了。”
在讨论中,有位从来不曾酗酒的弗兰克老先生说他多年来一直觉得有段祷告词非常好用。“我总是祷告:‘上帝,感谢您对每一件事所作的安排,让万事如此发展。’”他说,“我不知道上帝听了有什么感觉,但我觉得这么祷告对我自己相当有用。”
我举手发表意见,坦承那天下午差点又要开始喝酒,自藏书网从戒酒以来,我的信心从来没有如此动摇过。我避开细节的描述,承认下午除了没喝酒之外简直错事做尽。有人也回应,不再酗酒确实是我们这群人绝对应该做的正确选择。
聚会最后宣布托妮的告别式弥撒将于星期六下午三点,在罗斯福医院的会议室举行。一些人开始讨论托妮的事情,猜测她自杀的原因,并拿她的状况与自己的生活比较。
一直到聚会结束大家都在讨论托妮的事。甚至会后我们到火焰餐厅小聚时,这个话题仍旧持续成为主题。这使我感到很不舒服——我知道一些他们不知道的真相,但却不想让他们知道。任凭人们误以为托妮是自杀而死,似乎对不起她。可 662f." >是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去澄清真相而又不至于引起不必要的骚动,或是不使我自己成为话题焦点。大家一直围绕着这个主题让我很想..离开,幸亏终于有人转移话题,我顿时感到轻松不少。
聚会十点结束。我留在火焰餐厅又喝了一个小时的咖啡,然后绕道回旅馆,询问前台有没有我的电话留言。我并没上楼回房,又回到了马路上。
与“男孩”丹尼约见的时间还早,我慢慢往住宅区方向逛去,偶尔停下来看看商店橱窗,或在没有车辆往来的路上等待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尽管如此消磨时间,我到八十一街和阿姆斯特丹街路口时,还是比预定时间早。我走过店门口,又沿街走到下一个路口。我过马路到鹅妈妈之家对面房子的屋檐下,站在那里看着进进出出的人,同时也观察街上其他人的活动。有三个人聚集在西南边路口,绝对是海洛因吸食者在等待毒贩,我想他们应该与鹅妈妈之家无关,当然更与我无关。
十二点二十八分,我穿过马路走进这家俱乐部,长窄的室内左侧墙边是吧台,大门右侧有个衣帽间。我把外套交给一个亚非混血的女服务员,取了她交给我的号码牌,沿吧台走到底。吧台尽头的室内宽敞多了,砖墙上装饰微弱的灯光,地板是红黑两色的西洋棋盘方格。小舞台上有三个黑人正分别弹奏着钢琴、贝斯和鼓。三人都留着短发和整齐的胡须。穿深色西装、白衬衫系着条纹领带,仿佛是当年的“现代爵士四重奏”,只差因为到街角去买牛奶而缺席的米尔·杰克逊。
我站在吧台尽头,审视着这个地方。领班来到我面前,他装扮得和台上三人一样。我的眼睛还无法适应此处的灯光,找不到“男孩”丹尼,请领班带我到“男孩”丹尼的桌位去。这些桌子排列相当拥挤,穿越其间的通道狭窄曲折。
“男孩”丹尼的桌子在舞台边,桌上有个木制冰桶,装着一瓶俄罗斯伏特加。他穿了一件夸张的黄黑条纹背心,要不是这件背心,他的装扮几乎和乐队以及领班完全合拍。他面前放了一杯伏特加,右手边坐个金发女孩。女孩一头极端庞克的发型,一侧留着长发,另一侧则短得快成光头,黑色上装露出许多镂空部位。她的脸像只贪婪的野狐狸,而且是在永远停放着三、四辆报废汽车的草坪上长大的那种。
我看着她,然后转向“男孩”丹尼。他摇摇头,看看表之后示意我坐下。于是我坐下。我明白他的意思,这女孩并不是我要见面的对象,主角晚一点才会出现。
演奏持续了将近二十分钟,我们三个都一言不发,连周围桌子上也没传来任何交谈声。据我观察,这里的客人大约黑人和白人各占一半。我看见一位从前认识的人,他原来是个皮条客,自从步入所谓中年危机之后,便改行倒卖非洲艺术品和古董,在麦迪逊大道上开了一家店,听说混得不错。这点我倒相信,毕竟这工作与拉皮条的性质差不多,他应该得心应手。
三重奏下台休息后,女招待替“男孩”丹尼的女伴端来一杯饮料,高脚杯里装饰着水果和纸伞。我点了一杯咖啡,“只有速溶的。”女招待不好意思地说。我说没关系,她便离开去端咖啡。
“男孩”丹尼开口说道:“马修,这是克莉丝特尔。克莉丝特尔,跟马修打声招呼。”
我们互相问候,克莉丝特尔一脸很高兴见到我的样子。“男孩”丹尼问我这个乐团怎么样,我说还不错。
“那个弹钢琴的很特别,”他说,“弹起琴来有点兰迪·温斯顿的味道,又带点锡达·沃尔顿的手法。尤其是另外两名乐手停下来让他独奏时,特别感觉得出来。前几天全部是他独奏,非常特别,非常优雅。”
我让他继续说。
“我们的朋友大概五分钟后就会到。”他说,“我想你也许想早一点过来,享受一下这里的气氛。这儿真是个好地方,你觉得呢?”
“的确。”
“他们的服务相当周到。马修,你也知道我是个标准的习惯性动物,如果我喜欢上一个地方,就会一直待在那里。现在我几乎每天晚上都来。”
服务员把咖啡送来后,就急急忙忙去送其他客人点的饮料。音乐演奏中他们并不提供服务,所藏书网以每次中场休息就必须忙碌地招呼所有客人。有些人一次点两三杯饮料,另有些人像“男孩”丹尼,点了整瓶酒。从前这么做是违法的,现在可能仍不允许,但区区小罪还不至于遭到严重处罚。
我搅拌着咖啡,“男孩”丹尼在杯中添了些伏特加。我问他对我们所等的对象了解多少。
“先见见他,”他说,“听他说的话,再看看可信度如何。”
一点钟左右,领班朝我们桌子走来,领着一位客人。我一看就知道他正是我们等待的主角,因为他看起来不同于俱乐部里其他的人。他是个高瘦的白人,身穿运动夹克和蓝色灯芯绒衬衫。这个俱乐部里有许多黑人,个个穿得像银行副总裁,这个男人的装扮却完全不搭调。他显然也感觉到自己格格不入,一副浑身不自在的模样,单手扶着椅背站在原地不动。直到“男孩”丹尼第二次招呼他坐下,他才拉开椅子坐下。
他一坐下,克莉丝特尔便站起身来,显然事先已经知道现在应该离开。她面带微笑,从曲折排列的桌子间绕出去。女招待立刻出现在桌旁,我又点了些咖啡,这位新到的客人要了啤酒。酒吧有六种不同品牌的啤酒,他看起来相当困惑,不知道该选哪个牌子,就问:“红纹?那是什么?”女招待告诉他那是一种牙买加啤酒,他说:“好吧,就给我来一瓶。”
“男孩”丹尼为我们作介绍,但只报了名字,没介绍姓氏。对方名叫布赖恩。他把前臂放在桌上,低头盯着手看,仿佛在检查指甲是否干净。他大约三十二岁,坑坑洼洼的圆脸上似乎写着沧桑的过去,深棕色头发已出现秃头的倾向。
看得出他曾经在牢里待过一段时间。我不见得每次都能判断正确,但有些人就是在脸上清清楚楚地写着这个信息。
服务员送上他的啤酒和我的咖啡。布赖恩皱起眉头拿起那个高瓶颈酒瓶仔细地研究成分。尽管女招待给他端来一个杯子,他还是直接就着瓶口喝,然后用手背抹干嘴角。
他说:“牙买加的。”“男孩”丹尼问他味道如何。“还不错。”他说,“所有的啤酒味道都差不多。”他放下酒瓶,看着我问:“你在找莫特利。”
“你知道他在哪里?”
他点头,“我见过他。”
“你在哪儿认识他的?”
“还会在哪儿?当然是在牢里。那时我们都住在第五区,他关了大概三十天禁闭,然后就转到别处去了。”
“他为什么被关禁闭?”
“因为有人被杀了。”
“男孩”丹尼说:“那就算是对谋杀罪的处罚吗?关三十天禁闭?!”
“因为他们没有证据,没有目击证人,但每个人都很清楚是谁干的。”他的眼光与我交会,然后又移开,“我知道你是谁,他以前和我提起过你。”
“希望他说的是好话。”
“他说要杀了你。”
“你什么时候出狱的,布赖恩?”
“两年前,两年又一个月了。”
“出狱以后你都做什么?”
“呃,干点这个干点那个的,你知道。”
“当然。”
“我必须做点事,因为出来以后我又开始嗑药。不过我现在已经加入戒毒计划,在就业中心找了一份工作,否则一毛钱都没有。”
“我懂。你什么时候见到莫特利的?”
“大约一个月前,也许更久些。”
“你和他谈过话吗?”
“干嘛和他说话?不是的,我只是在街上看见他,他正好从一栋房子走出来,然后过了几天,我又看见他走进那房子。是同一栋房子。”
“这是一个月前的事?”
“差不多。”
“之后你就没再见过他了?”
“当然见过,有好几次我在附近街上看见他。后来我听说有人在找这家伙,我就特别在附近逛逛。我从路口观察,这样才能监视这栋房子。有时我在那房子隔壁的店里喝咖啡,观察进出的人。他一直住在那里。”他露出腼腆的笑容,“我甚至还到处去打听呢。他和一个妓女住在一起,那公寓就是她的。你不知道吧,我还打听出来到底是哪一间公寓。”
“地址在哪里?”
他看了“男孩”丹尼一眼,后者点点头。他拿起啤酒瓶又喝了一口,“最好别让他知道是谁告密的。”
我没说话。
“好吧,”他说,“东二十五街二百八十八号,差不多靠近第二街的路口,街角有家咖啡店,那里的食物还不错,波兰菜。”
“哪个房间?”
“四楼最后一间。门铃上写的名字是莱普考特,不清楚是不是那妓女的名字。”
我把这些资料全部记下来。合上笔记本,我向布赖恩保证不会让莫特利知道这段谈话。
他答:“你可别搞砸了,老兄。自从他转出第五区后,我就没和他说过话,现在更不想。”
“你到现在都没有和他说过话吗?”
“有说话的必要吗?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那发型实在很可笑,脸那么长,任何人只要见过他一次,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不像我这种脸,看过之后就没印象了。前几天他,就是莫特利啊,在街看到我。他根本没留意,认不出我来。”他又露出腼腆的笑容,“过了今晚,一个礼拜后你也会认不出我。”
他似乎以此为傲。我看到“男孩”丹尼对我伸出两拫指头,便拿出皮夹掏出四张五十元纸钞,折叠后压在掌心,推到布赖恩手中。他拿了钱,放到桌下在腿上数着钞票,数完抬头露出笑容:“慷慨,真的很慷慨。”
“还有一个问题。”我说。
“说吧。”
“你为什么要出卖他?”
他看着我,“为什么不?我们从来就不是朋友,有钱为什么不赚?你懂吧?”
“当然。”
“而且,”他说,“他真的是混蛋,你知道的,不是吗?你也知道的。”
“我知道。”
“和他在一起那个妓女啊,我打赌他一定会杀了她。老兄,说不定他早就已经下手了。”
“为什么?”
“我觉得他好像有这种癖好。我记得有一次听他说,女人都不能持久,一下子就没用了,过不了多久,就得把她干掉再换个新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不只是因为他说的话,还有他说话的样子。我什么话没听过,但就是没见过他这种家伙。”他拿起酒瓶又喝了一口,放下瓶子说,“我得走了,这瓶啤酒钱是我出,还是你付?”
“已经付过了。”“男孩”丹尼答。
“我只喝了半瓶,可是没关系,如果有人想要剩下那半瓶,尽管拿去吧。”他站起身来说,“我希望你能抓到他,那种家伙不适合在街上混。”
“没错。”
“问题是,”他说,“他也不适合待在监狱里。”
我说:“你认为呢?”
“我认为?马修,我觉得他是个天生的贵族,大方得很。你不会想喝他的啤酒吧?”
“现在不想。”
“我嘛,还是接着喝我的伏特加。我认为他应该没有说谎。你那位朋友虽然有可能现在已经不住在二十五街了,但绝不会是布赖恩去通风报信的。”
“我觉得他很怕莫特利。”
“我想也是。”
“但是前几天,另外那个女人也表现出非常怕他的模样,结果竟然设陷阱让我掉进去。”我把发生在亚特尼街的事情告诉他。他一边思考着这种可能性,一边把酒添满。
“是你自愿掉进陷阱的。”他说。
“我知道。”
“我对这次这个线索没有不祥的预感。但是话说回来,这个布赖恩并没有什么真正值得依赖的地方,所以你最好还是谨慎行事。”
“扳回颓势。”
“没错。就算这不是预谋,我想他也不会出卖你,我觉得他并不想和莫特利走得太近。”他喝了一口酒,“更何况你付给他的价钱很好。”
“比他期望的还多。”
“我知道。我发现如果给别人多于他所期望的,一定会有好处的。”
虽然他并非暗示我,但确实提醒了我。于是我打开皮夹,拿出两百元,递给他。他只是微笑着。
“正如布赖恩所说,很慷慨。但你不必现在就付钱给我,干嘛不等到证明这消息是正确的时候再说?因为如果这线索是假的,那你就不欠我了。”
“你收下吧,”我提议,“反正如果这条线索太旧,我还可以随时讨问这笔钱。”
“没错,但——”
“如果这线索是真的,”我说,“很可能以后就没机会给你钱了,所以你最好现在就收下吧。”
“这是什么话?”他说。
“你还是把钱留着吧。”
“我不敢保证这钱能留多久,克莉丝特尔很会花钱。你要不要听下一场演奏,马修?不听的话,能不能去吧台和我那个小姑娘说一声,现在已经安全,可以回来了。还有,把你这钱收回去,咖啡钱我来付。老天,你和那布赖恩怎么一个德性。”
“这杯咖啡我只喝了一半,”我告诉他,“就速溶咖啡来说,味道还算不错,欢迎你把剩下的一半喝完。”
“您可真慷慨,”他说,“真的很慷慨。”
第十九章
我乘的那辆出租车的司机有一整套完整的理论:解决毒品的唯一方法就是断绝货源。由于所有试过这玩意儿的人没有一个不上瘾,所以想要降低需求量是不可能的。也不可能完全封锁边境,更不可能禁止拉丁美洲种植生产,毕竟商人无国界,比政府还要有力。
“所以,我们必须亲自出马,当他们的政府。”他说,“做法很简单,首先攻占这些王八羔子的国家,把他们的土地占为己有,好好建设发展,成为我们的一个州。这样就可以立刻断绝毒品来源。而且既然已是美国的一州,身为美国公民,那些墨西哥人就不用偷偷摸摸地非法闯入。任何地方只要出现叛乱,即使是在深山里出没的游击队叛军也一样,一旦成为本国公民,我们就可以把他们扔进军队,好好磨练一番,他们也只能乖乖地端着脸盆、睡行军床,个个一身干净笔挺的制服,理着小平头在军中服务社里挤来挤去了。只要照这个方法去做,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解决了。”
接着他送我到可以解决我所有问题的理想地方,第十大道和五十街口,米克·巴卢开的葛洛根开放屋。
我一走进去,阵阵酒香扑鼻而来。酒客不多,室内一片沉寂,点唱机没有乐声传出,酒吧内间也没人在投飞镖。伯克站在吧台后面,嘴里咬着烟,不停地用打火机试着点火,他对我微微点头致意,然后放下打火机,改用火柴点烟。
虽然我没看见伯克开口,但他一定已经说了些什么,米克朝我转过头来。米克穿着那件屠夫围裙。与其说那是围裙,还不如说是外套,衣扣扣到脖子,长度及膝,除了几处红褐色污渍外,整件衣服雪白发亮,而那些污渍有的已经随岁月逐渐褪去,有些则色泽犹新。
“斯卡德老兄,想喝些什么?”他问。
我点了可乐,伯克倒了一杯推送到我面前。我拿起杯子,米克向我敬酒,他喝的是十二年份的詹森牌爱尔兰威士忌。多年以前,阿姆斯特朗餐厅的酒保比利·基根也都喝这种酒,我曾经试过几次,如今似乎唇齿犹香。
“没见过你这么晚出来。”米克说。
“我还担心你们关门了。”
“这么早关门?现在还不到两点,我们常常四点还开着呢。当初买下这家店,就是为了半夜有地方喝酒。有时候尽管是三更半夜,人还是会想找个地方喝杯酒。”他眯起眼睛,“老兄,你没事吧?”
“为什么这么问?”
“你看起来像刚打完一架。”
我苦笑,“是下午的事,不过没留下伤痕。不像前几天那一场,可严重多了。”
“噢?”
“坐下再说。”
“也好。”他表示同意,一把抓起威士忌酒瓶,带头走向一张空桌,我拿可乐跟在他后面。我们坐下后,有人用点唱机放了一首歌,利亚姆·克兰西在歌词中自称天生是个适合四处流浪的旅行者。乐声很小,不会妨碍我们的思考,但我们在音乐播放时始终没有说话。
然后我打破沉默:“我需要一把枪。”
“什么枪?”
“手枪、自动或左轮都可以,体积小、方便携带,但火力要强。”
他杯内的酒还有三分之一,但他却拔起酒瓶上的软木塞子,把杯子倒满酒。然后他拿起杯子仔细端详,我不知他葫芦里卖什么药。
他喝了一口放下杯子,“跟我来。”
他推开椅子站起来,我跟着他到屋后。飞镖靶的左侧有一扇门,上面标示着“非请勿入”,其实门上那把锁就已经表示不是人人随意可进出了。米克拿出钥匙把门打开,带我进去。室内陈设让我大吃一惊。大型办公桌上空无一物,只有一个与我身高相差不多的莫斯勒牌保险柜,两侧各有一组绿色的金属档案柜,铜制衣架上挂一件雨衣和几件夹克。墙上悬挂两幅手绘版画,一幅是爱尔兰风景,另一幅是法国景致。记得他曾说过,他母亲来自爱尔兰的斯利戈郡,父亲一家住在马赛附近的渔村。办公桌后方有幅更大的风景画,黑色的细框内是一栋白色农庄,被笼罩在大树的阴影下,远方的山岳衬托着蓝天白云。
“这就是那个农庄,你没去过。”他说。
“对啊。”
“咱们找一天去,就在埃伦威尔附近。这时候应该下雪了,我最喜欢那里下雪的季节了,小山上现在应该覆盖了白雪。”“一定很美。”
“一点也没错。”他走到保险柜前,拨动数字转盘,把锁打开。我转身去研究那幅法国风景,画中有几艘帆船停泊在一个挺大的港湾里,画的标题我没看懂。
听见保险柜门关起来的声音,我才不再盯着那幅画,转过身去。他一手拿着左轮手枪,另一手则握着六颗子弹。我走过去,他把手枪和子弹递给我。
“这是史密斯左轮手枪,点三八口径,是平头子弹,火力不成问题。但我得说说准确度的问题。有人把枪管切得只剩一寸,准星当然就没了,而且瞄准器已经被锉平。击锤也一样。所以你不能直接扣扳机,必须联动式击发才能开枪。它的尺寸刚好可以放在口袋里,拿或放都不会钩住衣服,不过恐怕不能拿这枪来赢得火鸡射击大赛,因为无法瞄得很准,只能大概对个方向。”
“没关系。”
“真没关系?”
“这样就可以了。”我边说边在手中把玩着枪,感觉一下它,闻闻枪机油的味道。并没有火药味,显然上次射击后已经清理过。
“枪里没有子弹,我只剩六颗,不过我可以打电话多要一些给你。”他说。
我摇摇头,“如果六发都还不能射中他,那我也甭玩了,他根本不可能给我任何机会重新装子弹。”我甩开旋转弹匣,把子弹一一装入。如果只上五发子弹,就能避免随时上膛的状态,但我随即想到,还是多一颗子弹比较保险。更何况,击锤既然已经锉平,意外走火的机率应该不大。
我问米克该付他多少钱。
他摇摇头,“我不是军火贩子。”
“话不能这么说。”
“我没花钱买,当然也不能收你的钱。用完再拿来还我就行了。如果有困难,也不用还,就当没这回事吧。”
“这枪没有登记吗?”
“就我所知应该没有。这是偷来的,我也不知道原来的主人是谁,不过我想他应该没有登记,因为枪枝号码已经被磨掉了。一般来说,去登记的人不会锉掉枪枝号码。你确定要?”
“没问题。”
我们走回酒吧大厅,米克随手把办公室的门锁上。我们回到座位时,点唱机仍播放着利亚姆·克兰西的同一张唱片。酒吧后的电视正在放映西部片,音量非常低,大概只有那三个正在看电视的人才听得到。我喝了几口可乐,米克则喝他的爱尔兰威士忌。
米克说:“就像我刚才说的,我现在已经收山,急流勇退,不做军火生意了。你没听过三箱子克拉西尼可夫的故事吧?”
“没有。”
“这可是好几年前的事了,说不定可以放心大胆拿到法庭上说呢。规定是七年吧?法律规定的追诉年限?”
“大部的重罪是这样,但逃漏税和谋杀就没有追诉年限的限制了。”
“我怎么会不知道。”他拿起酒杯,仔细端详。“故事是这样的。那会儿,有三箱的克拉西尼可夫,你也知道,就是AK—47突击步枪,放在格兰街旁马佩斯的仓库内。三个大木箱,每箱至少有三十支步枪,所以加起来大约那儿有一百支枪。”
“谁的?”
“我们的。等我们把仓库门锁炸开后,就变成我们的了。我们开的厢型车竟然塞不下那些大木箱,我们只好撬开木箱,把枪一支一支装进车厢。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些枪到底是谁的,反正一定是非法持有,失主绝对不敢吭声或向警方报案失窃。”他喝了口酒。“那时已经有买主等着要这批货,在没找到买主前,我们才不敢轻举妄动去偷那批枪。”
“买主是谁?”
“几个看似希特勒亲戚的小伙子。我见的那三个打扮得一模一样,头发剃得没剩几撮,穿着口袋上锈有图案的蓝衬衫。老实说,他们出的价钱远远超过那批货的价值。”
“所以你们就卖给他们了。”
“没错。两天之后,我到莫里西开的酒吧里喝酒,蒂姆·帕特·莫里西跑来把我拉到旁边。你还记得他吧?”
“当然。”
“他跟我说:‘我听说你手边有几把不用的步枪。’我问他:‘你从哪儿听来的?’反正结果就是,他也想要那批货,运给他北爱尔兰的朋友。你也知道,他们那伙弟兄,全都热衷支持那件事情。”
“听说过不少。”
“他一定要买那批枪械,不管我怎么解释他都不相信已卖掉了。他认为我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处理掉那批货。他还说:‘这些枪还是不要留在国内的好。想想看,那些家伙拿了枪会干些什么好事?’我就说,大概是拿来当作玩具兵的武器吧,顶多就是射杀几个黑人罢了。他又说:‘天知道,说不定他们会搞一场革命,轰掉州长官邸,或许会把枪送给黑鬼。你把枪卖给我,至少还可以知道这批枪的去处。’”
米克叹了口气,“我们不得已,只好把枪偷回来,再转卖给蒂姆·帕特,但他不像那些小纳粹那么干脆,硬是讨价还价半天。他甚至还说:‘你这么做是为了神圣的爱尔兰。’然后拼命压低价码。但话又说回来,我也没吃亏,同一批枪卖两次,收两笔钱,什么价钱都划算。”
“原来的买主没回来找你们算账?”
“啊,这就要谈到追诉年限无法涵盖的话题了。这么说吧,他们再也不能复仇了。”
“我懂了。”
“这批枪让我赚进不少钱,”他说,“但是枪一出了国境,唉,好事就结束了。没枪就做不成买卖,只好退出军火买卖这一行了。”
我到吧台又点了一杯可乐,请伯克放一片柠檬降低甜度。我回到座位,米克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个故事?噢,军火生意,我就是想到了这个。不过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件事呢?真奇怪。”
“我也不知道。”
“每次我们聚在一起,你和我两个人,以前的故事总是一个个冒出来。”
我喝了一口可乐,柠檬的确有用。我说:“你还没问我为什么需要枪?”
“那不关我的事,不是吗?”
“不一定。”
“你需要枪,而我正好有。我想你也不会拿来杀我,或是用来抢劫这个酒吧。”
“不会。”
“这就行了,你用不着向我解释。”
“话是没错,但我的故事也很有趣。”我说。
“噢,那就另当别论了。”他说。
我坐在那儿,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告诉他。中途他举起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伯克便开始催促剩下的客人离去,准备关门。等他要把椅子叠到桌上时,米克叫他别管了,他会负责收拾,伯克便关掉吧台及天花板的灯,离去时顺手拉上了铁门但没钩上挂锁。米克走到门边,把大门锁上,然后打开另一瓶威士忌,我则继续我的故事。
故事讲完之后,他盯着莫特利的画像说:“他是个彻底的混蛋,从眼神就看得出来。”
“画这幅素描的人从没见过他。”
“那无所谓,就算没见过,画家也已经把他那种眼神画进去了。”他把画卷起来还给我,“前几天你带来的女人。”
“伊莱恩。”
“我就知道,我不记得她的名字,但那时我就在想,这一定是同一个人,我以前就很喜欢她。”
“她是个好女人。”
“你们很久以前就是好朋友。”
“好几年了。”
他点头,“从头到尾,这个家伙一直说你栽赃陷害他。他现在还这么认为吗?”
“对。”
“你陷害他了吗?”
这个部分我先前没说,但现在似乎没有理由再隐痛,于是我说:“没错,我陷害了他。我运气好,一拳就把他打倒。他那下巴不堪一击,跟玻璃做的一样。你记不记得有一个叫鲍伯·萨特菲尔德的拳击手?”
“怎么不记得?他的拳赛总是那样,我是说他输掉的那几场。他总是领先很多,突然被一拳打中下巴,然后就像昏倒的公牛一样倒在地上。拳赛当然不会这样就能结束了,但一般人哪记得了那么多。鲍伯·萨特菲尔德,这名字倒真的有好几年没听到了。”
“总之,莫特利的下巴和萨特菲尔德的一样。所以他昏倒时,我就把枪塞在他手里,胡乱开了几枪,也不是陷害,我只是把罪名说得严重一些,这样他才能多坐几年牢。”
“当时你相信那女人会支持你的证词吗?”
“我觉得她会。”
“你这么了解她。”
“现在还是。”
“如你所料,她后来确实出庭作证了?”
“像个勇敢的小兵。她以为那是他的枪。那是我随身带着用来以防万一、未登记的小型自动手枪。后来搜身时,我把枪握在手里,假装是从他身上找到的,所以她根本没多想,直觉认为那是他的枪。但是她亲眼看到我抓着他的手,替他在墙上打了好几个洞。可是她仍前往作证,指称看到那家伙开枪并试图杀我。她不但供述时这么说,等证词打好拿给她时,她也签了名,若真的必须上法庭,她更绝对会坚持同样说法。”
“这种可以百分之百信赖的证人实在不多。”
“我知道。”
“结果计划成功,他进了监狱。”
“他是进了监狱,但我不确定计划是否真算成功。”
“怎么说?”
“据我所知,他出狱以来已经杀了八个人,三个在这里,另五条人命在俄亥俄州。”
“过去这十二年来,如果他不是身陷囹圄,恐怕会杀得更多。”
“都有可能。无论如何,我给了他理由,他现在选择某些特定人作为攻击目标。我破坏了规则,逆风撒了一泡尿,现在全都吹回自己身上来。我自食恶果。”
“不那么做,你也没别的办法。”
“不知道。事发当时,我并没有花很多时间仔细思考,几乎是直觉地冒出这个主意。那时我只觉得他应该待在牢里,所以想尽办法把他送进去。但现在,我大概不会再这样了。”
“为什么不?只因为你现在已经戒酒,并且找到上帝的引导吗?”
我笑着说:“我自己还不知道已经找到神了呢。”
“我还以为你们聚会就是在研究这些,”他略显不自在地拔起酒瓶木塞,往杯子里斟满了酒。“我还以为你们都直称神的名字呢。”
“我们只是直称呼彼此名字而已。大概有人自认为已经找到上帝,并和神建立了某种联系。”
“但你没有。”
我摇头,“我不太了解上帝,甚至不太确定自己是否信仰神。这信念似乎天天在变。”
“哦。”
“我现在假扮上帝已经比不上从前利落了。”
“有时候是情势所迫。”
“或许吧,我也不知道。对于这种需求,现在似乎比从前少很多。无论上帝是否存在,我现在终于慢慢开始了解自己毕竟不是神。”
他边喝着杯中的威士忌边思考这个问题。即使这席话对他造成了影响,我也完全看不出来。事实上,我自己也没受影响。那天下午发生在我旅馆房间内的事件已经成为一个分水岭,一旦那瓶波本酒倒进脸盆之后,那种想要重拾酒杯的威胁已经完全解除了。有时候待在酒馆里,在一堆威士忌酒杯环绕中喝可乐,曾经让我有危机感,但现在并非那种脆弱时刻。
他说:“所以你来这里。在你需要枪的时候,来这里找枪。”
“我猜你应该有。”
“你没去找警察,去找你那些戒酒朋友,却来找我。”
“没有执法人员会为了我违反规定,尤其是现在这种时候。戒酒协会的朋友在这方面则成不了气候。”
“马修,你今天来不只是为了要枪。”
“没错,我想也是。”
“你想把故事倾吐出来。还有别人听过这整个来龙去脉吗?”
“没有。”
“你是来说故事的。你想在这里说这故事,想把这故事告诉我,为什么?”
“我不知道。”
“这和枪拫本没有关系,万一我没枪可以给你,”他那绿色的眼珠跟他的故乡一般冰冷。“我们还是会坐在这儿,说同样的话。”
“你为什么给我枪?”
“为什么不?锁在保险箱里对我也没好处。如果我临时想去杀人,也还有别的枪可用。所以把枪给你又何妨?”
“假如你刚好没枪,你知道自己会怎么做吗?你会打电话,然后出去找来给我。”
“为什么我会这么做?”
“我也不知道。但你就是会这么做,我也不知道原因。”我说。
他坐在那儿思索着。我去上厕所,站在一个丢满烟屁股的便盆前。这次尿中带有一些粉红色,看起来已不像前几天那么令人触目惊心。我的肾脏似乎逐渐康复了。
回座位前,我先走到吧台里,自己倒了一杯苏打水。等我回去之后,米克站起来说:“走,拿着外套,我们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他把车子停在十一街一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停车场。他开银色卡迪拉克,车窗贴满隔热纸。管理员对米克·巴卢本人和他的车子,都充满敬畏。
整个城市一片死寂,街道上空无一人。我们驶过大半个城,在第二街右转,到达三十四街时,他说:“既然钱都付了,你也该去看看他住的地方,总得确定一下那儿是不是空房子。”
“好主意。上一次贸然跑去那鬼地方,下场相当凄惨。”他把车子停在一处公车站牌下,我则查对笔记本上的记录,然后我们转过街角,找到布赖恩给我的住址。那是一栋六层楼出租公寓,一楼是西服店,挂着手写的牌子“提供修改、服务快速”。我走进大楼门廊,査看住户的名字。每一层楼有四户,住在4C房号的正是莱普考特。
我告诉米克:“门铃上有那个名字,但这并不表示莫特利就住在这里,只能说卖给我情报的家伙即使是胡编的,多少也掺了事实进去。”
“去按门铃,看看他在不在家。”米克说。
“不,我不想这么做。你去把风好吗?我想四处瞧瞧。”
他站在临街的大门边观望,我趁机把信用卡插入门锁缝隙间,打开大门。进门之后,我穿过狭窄的长廊,经过楼梯间,走到后侧两户的门前,一楼C户在我的右侧。走廊尽头是一扇通往后院的安全门。我推开安全门,找了枝牙签卡在门锁上,免得把自己锁在门外。
我在后院出现时,把几只老鼠吓得四处逃窜寻找掩蔽。我穿过一堆障碍,勉强挤进最后一小块空地,站在那儿数楼层,试图确定哪几扇窗户属于40房间。可惜由于防火梯横亘在前,阻挡了我的视线,所以无法看得很清楚。要是莱普考特房内有灯光,我应该能够分辨得出来。可是那里一片漆黑,至少朝向后院的房间窗户没有光线透出。
如果搬个垃圾桶站在上头,我就可以把防火梯拉下来。或干脆跳上去。这个主意让我跃跃欲试。但仔细考虑之后,我认为这不但危险,而且也不值得。于是我回到大楼内,但把牙签留在门锁上,日后如果必须从后院进入室内,它就能派上用场。我沿着楼梯上四楼,从钥匙孔及门下窥视屋内,仍没看见一丝灯光。接着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也听不见99lib.一点声息。
我摸摸口袋里的那支史密斯左轮,边用手指拨弄着边思考下一步该如何行动。他有可能正在房内,也可能外出了。如果我能确定他在房间里,就可以大胆破门而入,给他来个措手不及。如果他不在室内,我则不妨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总之除非我能确知他在不在家,否则很难采取任何行动。实际上我又不太可能在不惊动他的状况下获得确定的答案,风险实在太大。目前我唯一的优势就是他还不知我已经知道他的住址。这其实也算不上什么优势,但弃之可惜。
下楼时,门廊空无一人,巴卢站在大楼外斜倚着路灯,那身屠宰师傅的白围裙在路灯照射下更显得雪亮。我们走回停车处,他说肚子饿,提议去一家保证我绝对会喜欢的餐厅。“而且他们不会先去看时间,然后再决定是不是给你倒酒。”他说,“这也是老顾客才能享受的待遇。”
“我该回去睡觉了。”我说。
“但你根本不累呀。”
他说的没错,我确实不累。我的外貌看起来应当相当疲倦,不知他是怎么看出来今晚的一切竟让我精神振奋。他驾车驶进城中西区,到河对岸一家老式餐馆,距离荷兰隧道入口南侧仅几条街远。他将车子停在餐馆门前的消防栓旁。满头白发的女招待送来菜单,巴卢点了半生的牛排及蛋,我点了费城油炸饼、炒蛋和咖啡。
“你指的是特别咖啡吗?”
我问她什么是特别咖啡,她略显不安,巴卢便告诉她说我要纯的黑咖啡,他要那种特别咖啡。此时我才恍然大悟,不出所料,所谓特别咖啡即是盛在马克杯里的纯威士忌。他说:“你可以把他的住址交给那个警察。”
“的确可以,但实在无法想像他们会怎么处理。上次我想控告他,结果德金根本不理我。”
“还有一点很重要,这件事你得自己独力去解决。”
“是吗?”
“我是这么认为。这是你们两人之间的事,解铃仍需系铃人。”
“我也有这种感觉。”我承认,“但这实在没道理,他又不是什么值得尊敬的对手,能让我心甘情愿地与他平等对抗。他只是个丧心病狂的王八羔子。他要是在过马路时被公车撞上,我一定会非常高兴。”
“我会请那公车司机喝一杯。”
“我还会买一辆公车送给他。不过,等他被公车撞上的机会就和等警方逮他一样渺茫。我今天接到俄亥俄州那个警察的电话,他私下进行调查,找到一个认出莫特利的旅社职员,但这又能改变什么?我必须亲自面对他,真不明白是为了什么。”
“你们这是私事。”
“是吗?我现在已经不生气了。没错,我曾经满怀怨气,但已经几乎全发泄在公园那个笨蛋身上。米克,愤怒的感觉现在已经消退了。当时我确实差点杀了他。”
“这倒没什么损失。”
“如果任凭事情这样发展,对我才是真正重大的损失。总而言之,后来那些愤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失去踪影,我应该是满心愤怒的,但我可以对天发誓,现在真的毫无感觉。我应该非常怨恨那个混蛋,但现在竟一点感觉都没有。我只感觉到——”
“什么?”
“不得已。”
“哦?”
“他是我的问题,所以我必须去解决。大概是因为十二年前陷害了他,我没有遵守游戏规则,所以那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我造成的。或许事情没这么复杂,对他而言这是私事,他绝对会是这么想。不管究竟是哪一种情况,我都得对他采取行动。他就好比一块挡在我们面前的石头,如果不先推开,那永远也别想出门。”我把剩下的咖啡喝完,只剩杯底沉淀的咖啡渣。我接着说:“不同之处在于他这个障碍物是无形的。我手上那幅素描,是根据尘封十二年之久的记忆画的。我多年没见过他了。现在我常常回过头去看,他并不在那儿。”
“前几天晚上,他曾经出现在那片空地里。”
“是吗?现在回想起来好像做梦一样。当时我根本没机会看到他。他几乎一直躲在我身后。一度我终于看到了他,但那时我连自己都看不清楚,那个地方黑得像煤矿坑,只能勉强看到形状而已。然后我就面朝下摔得狗吃屎,接着便陷入昏迷,神智清醒后就只剩我一个人。我还应该感谢那些疼痛及淤青,它们证明了这件事确实发生过。每次看到尿中带血,我就能确定这一切绝不是我想像出来的。”
他点头同意,用右手食指划过左手背上的一道疤痕,说:“有时痛苦是最大的安慰。”
“那时我一心想抓他归案,”我说,“说来实在讽刺,我得手的机率可能远大于警方。我只是平凡老百姓,高等法院那些规章完全管不到我,我不需要什么可疑证据就能搜查他的窝。就算出发点不合法,也无损我提出的证据。我更不用朗诵那些权利给他听。如果我拿到他的忏悔自白,不必因为没有律师在场而遭驳斥。我也不必拿到法院准许令,就可随时把他说的话录下音来,甚至还不用事先告诉他。”
女招待替我的咖啡续杯,我继续说:“米克,我希望看到他戴上手铐脚链,最好被送到天涯海角,再也不要出现。你说的对,我得靠自己去抓他才行。”
“可能没那么容易,大概得用到枪。”
“必要时我会。”
“我是只要一逮到机会就会用,包括从他背后开枪。”
或许我也会这么做吧。我不能确定自己会怎么动手或什么时候动手进行,想追查他的行踪就像在太阳升起后追寻迷蒙雾霭一样困难。目前我唯一的线索就只有一个住址和房间号码,我无法确定他是否真的住在那里。
从前我还在警界任职时,有一些餐厅从不给我账单,那些老板喜欢我们在他们店里出现,他们可能认为偶尔请客挺值。很显然,有些店对于职业罪犯也持相同的看法,因为这家餐厅也没把账单给我们。我们各留了五元小费给那个女招待,米克还向柜台要了几杯咖啡带走。
他的卡迪拉克被开了一张罚单夹在挡风玻璃上,他把单子折起来放到口袋里,没发表任何意见。此时天色已逐渐转亮,早晨的空气依然清新怡人。他驾车沿着河岸,驶过华盛顿桥到达泽西城,然后上帕利塞兹林荫大道,最后到了一个可以俯瞰哈德逊河的高地。他把车头紧贴护栏停住,我们坐在车里欣赏城市的黎明。自从离开餐馆之后,我们都没开口说过几个字,此时也没有交谈。
过了一会儿,他从纸袋中取出咖啡递了一杯给我,然后越过我身前打开前座置物箱,拿出一个半品脱大小的银色酒瓶,转开瓶盖,倒了一两盎司威士忌到自己的咖啡中。我的反应大概相当明显,所以他转过头抬眉盯着我。
“我以前也这样喝咖啡。”我说。
“也加十二年份的威士忌?”
“加任何威士忌,通常是波本。”
他盖上酒瓶,喝了一大口加了料的咖啡,然后说:“有时候,我真希望你也喝酒。”
“你以前说过了。”
“可是你知道吗?如果你现在伸手来拿这瓶酒,我会把你的手打断。”
“你是不想让我把你的威士忌喝光。”
“我不希望你喝光任何人的威士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以前来过这儿吗?”
“好多年没来,而且从没在这个时候来过。”
“这个时候最美。再等一下,我们就可以一起去弥撒。”
“哦?”
“圣伯纳德教堂八点那一场,屠夫弥撒,以前你和我去过一次。有什么好笑?”
?“我大半的日子都在教堂地下室度过,而你却是我唯一一个上教堂做礼拜的朋友。”
“你那些戒酒协会的朋友不做礼拜吗?”
“我想应该也是有,但从没听他们提到过。你把我拉去望弥撒干嘛,米克?我甚至不是天主教徒。”
“你小时候家里不是吗?”
我摇头,“小时候勉强算是清教徒,但家里没有人固定会上教堂。”
“噢,那就更无所谓了,又没规定非得是天主教徒才能参加那些弥撒,不是吗?”
“不清楚。”
“我不是为了上帝而去,也不是为了教堂而去。我父亲生前每天早晨都去,所以我现在才会去。”他直接就着酒瓶喝了一口酒,“天,真好,加在咖啡里太可惜了。我不知我父亲为什么要去,更不知道为什么我自己现在也去。只是有时候漫漫长夜之后,我就会想去那里待一会儿。我们刚才也一起度过了一个不错的长夜,一起去望弥撒吧。”
“好。”
他把车子驶回城里,停在西十四街的塔美殡仪馆社前。八点的弥撒在圣伯纳德正厅旁的小祈祷堂举行。参加者不到二十人,其中约有一半身穿米克那种白色的屠夫围裙,弥撒结束后,他们便直接去旧教堂西南侧的肉制品市场上工。
我跟着其他人的一举一动,他们站立、坐下或跪倒,我都照做。但他们开始领圣饼时,我则留在原地,米克也是,另外还有三四个人也是如此。
回到车上,他问:“现在要去哪里?回你旅馆吗?”
我点头,“我该回去睡觉了。”
“去个他不知道的地方,你也许可以睡得安稳一点。我有个公寓房子可以给你住。”
“以后再说吧。”我说,“目前我很安全,因为他会把我留在最后一个解决。”
第二十章
他把车子驶进西北旅馆前的车位停妥,但并未熄火。他说:“枪你拿到了。”
“在口袋里。”
“还需要更多子弹的话一一”
“如果还需要更多子弹..
,我的麻烦可就大了。”
“好吧,需要什么就来找我。”
“谢谢,米克。”
“有时我真希望你也喝酒,”他盯着我,“有些时候又很高兴还好你不喝。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我也不知道,我大概明白这种感觉。有时我也希望你不要喝酒,有时却相反。”
“我从没和任何一个人一起度过这样的一个夜晚。”
“我也是。”
“弥撒还不错吧?”
“不错。”
他专注地盯着我问:“你平常祷告吗?”
“有时会自言自语。我是说,不出声在心里想而已。”
“我懂。”
“或许这就是在祷告,或许那时我希望真的有人在倾听。连我自己也不清楚。”
“嗯。”
“前几天我听到一句新的祈祷文,有个家伙说这是他所知道的最有用的一句:‘感谢上帝让万事如此发展。’”
他眯着眼睛无声地复诵这句话,然后慢慢露出笑容说:“太妙了。从哪儿听来的?”
“聚会上。”
“你去参加的聚会都是说这种东西啊?”他笑出声来,我原以为他还想发表其他意见,结果他却起身说:“好吧,不打扰你了,你大概想补个觉。”
我回房后把外套脱下挂起来,从夹克口袋里拿出那把枪。我转开旋转弹匣,把子弹..t>倒入手中。子弹的弹头是平的,这种设计使它在撞击时会破裂,比一般标准的圆头子弹危险。它也降低了子弹弹跳的危险性,因为撞击在固体物表面时,子弹会破裂并射出碎片,而非整颗弹飞。
如果数年前我枪里装了这种平头子弹,就不会造成华盛顿海茨那个小孩意外死亡,这又会给我们的生命带来多大的改变?曾有一段时日,我可以连续好几个钟头一直喝酒,脑中不断重演那可怕的一幕。
我重新把枪上膛,瞄准房内的东西,体验武器握在手中的感觉。我试图寻找一种既方便又舒适的方式把枪插在腰带间。最后我觉得还是用枪背带最适当,所以就记在便条纸上提醒自己白天得找个时间去买一个。还有其他装备也都能派得上用场,其中手铐当然是必备的,只有这样才能在质问摩利时控制他的行动,尤其是控制他那双异常有力的手。手铐在专卖警察用品的店就能买到,城中第一分局附近就有一家,东二十街警校附近好像也有。我可以在去莱普考特家前先经过那家店看看,说不定还能买到枪背带。这种店里的东西,有些只能卖给现职警察,但大部分商品都不受限制,任何人都能买到,手铐当然属于此类商品。
此外,防弹衣也属出售之列,我正在考虑是否要买一件凯弗勒牌背心,虽说那家伙不太可能开枪。如果遇上刀子戳刺,这种网状背心大概也派不上多大用场,但不知道能否帮我抵挡他的手指?虽然不清楚答案,但我也不敢想像自己这样问店员:“如果有人戳我胸.部,这种背心能有保护作用吗?”“怎么?先生,你是怕痒痒还是怎么着?”
一台小型录音机会很有用,最好是附有麦克风的能装进口袋的那种型号。可靠侦探社办公室就有这种装备,说不定他们愿意借我几天。不过我自己去大卖场买一个更方便,反正我又不需要那种高科技的先进机种,大概也花不了多少钱。
我把枪放在梳妆台上,脱下衣服,到浴室去打开热水开关,往浴缸里放水。等待水盛满的这段时间里,我回房打开电视,浏览各电台的节目,然后停在一家独资频道的新闻报导。头条新闻是关于存放款金融危机,接着一位甜美的女记者一脸灿烂的笑容开始报导,警方相信昨晚发生在西村辅警遭杀害一案,可能与今天黎明时海龟湾高级住宅区的一起攻击事件有关。
之前我并不知道这起辅警事件,所以非常专注地听着。她又提到警方进一步怀疑,这两件案子可能与本周稍早伊莉莎白·斯卡德在欧文区家中遭凌虐并被杀害的案件也有关系。今晨攻击事件的受害者是一名住在东五十一街三百四十五号的未婚女性,她身上有多处刀伤及其他不明伤口,已被送往纽约医院急救。
新闻画面是一栋大楼的入口,急救人员匆匆忙忙将担架推进救护车,我努力想看清楚担架上那名女子的面孔,但什么也看不到。
然后那名记者又出现在画面上,露出自以为算严肃的笑容亢奋地说,被害者目前仍在急救中。警方发言人估计她幸存机率渺茫,其身分目前尚不对外公布,只通知近亲。
我虽然看不到她的脸,却清楚地看到大楼的入口,而且我认得那个住址,老早就认出来了。这则新闻一开始,我就知道了。
不到五分钟我便穿好衣服,准备出门。刚关上大门,屋内的电话铃声恰好响起,我任它继续响着。
第二十一章
事件的经过大致如下。
星期四晚上十点左右,差不多是我们在圣保罗教堂聚会结束的时间,安德鲁·埃切瓦里亚和杰拉尔德·威廉巡逻完毕,回到西十街第六分局,向值勤警官汇报任务结束。他们俩是当天晚上五组辅警中的一组,在辖区中的指定区域执行巡逻勤务。他们随身携带警棍和无线电,帮正式警察分担治安工作,并在城市大街小巷代表警察执行公务。
杰拉尔德·威廉把制服脱下锁进储物柜,换上便服回家。安德鲁·埃切瓦里亚则一向都是穿着制服去执行每周一次的任务,然后穿着制服直接回家,这是他应享的权利。他大约十点二十分离开警局,目的地是西北方一座改装过的仓库,在华盛顿街和西街间的霍雷肖街上,他和他的女友、服装设计师克拉伦丝· 8d39." >费罗伊登塔尔,在那儿合租一间套房。
不知莫特利是早在傍晚巡逻时就开始跟踪他,还是他刚离开警局后恰好被莫特利挑中。但也有可能这整件亊都只是莫特利临时起意。莫特利绝对是经常出没于西村的常客,他很有可能一时冲动犯下这件案子。
很明显地,他必定是把埃切瓦里亚引诱入两栋大楼间的暗巷,可能是装出求救的样子。埃切瓦里亚身穿制服,必然以为有人极需协助。这位年轻的航空公司票务员还不及反应,莫特利便将他制服,有可能是勒住喉咙使他昏迷。
这并非致命的死因,致他于死的凶器是窄刃的刀子。事实上在下手前,莫特利还先把这年轻人的夹克、衬衫都脱下,一刀刺进埃切瓦里亚的心脏。
他将尸体剥得精光,只剩下内衣和袜子,为了能够脱下裤子,他还先把剥下鞋子。但不知是因为尺寸不合,还是他比较中意自己的鞋子,最后他竟把年轻人的鞋子弃置现场。(更令人惊讶的是,尸体被人发现时,那双鞋子竟然还在。如果有流浪汉先到现场,鞋子大概早没了。99lib?)
他把当时可能已经死亡、只穿着短袜和内衣的埃切瓦里亚丢在窄巷中。被害者的内裤被褪至大腿处,看起来似乎曾遭到某种变态凌虐。后续检验虽没在死者肛门发现任何精液,但证实他的肛门确实曾遭到异物侵入,或许是施虐者无法射精,另一种可能则是戳入的异物是埃切瓦里亚那支木质警棍。
莫特利把警棍、连同其他装备一并带走,包括手铐、钥匙、笔记本、无线电、辅警徽章,当然还有衬衫、夹克、长裤以及警帽。他应该是穿着自己原来的衣服,用事先准备好的购物袋把这些抢来的东西装走。(如果真是这样,就支持了我们的推论,即攻击埃切瓦里亚是经过事先计划的,他特别挑选身高体型与自己相似的制服警察,然后再进行跟踪。)
埃切瓦里亚显然是十点半至十点四十五分之间遭人杀害,凶手则在十一点前从巷道逃逸,消失在夜色之中。一个钟头后,第六分局接到匿名电话报案,才在弃尸现场发现尸体。抵达现场的警员当中,刚好有人几个小时前才见过受害者,所以认出他的身份。要不是恰好碰上这种运气,可能得花一段时日才能辨识出他的身份,或发现他曾是辅警。
此时詹姆斯·利奥·莫特利有一个小时充裕的时间远离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不利于他的线索。他可能直接回莱普考特的公寓,把身上原先穿的衣服换成埃切瓦里亚的制服。不知他是不是还穿了新制服对着镜子瞧瞧自己的模样,来回踱步,拿着警棍在掌中拍打?跟所有自从罗斯福任指挥官以来的新手一样,试着旋转警棍?
这些状况都只能各凭想像。我们不知道此刻他正在干嘛,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到的二十五街或离开该地。说不定当我站在大楼后院,从防火梯偷窥他的窗户,听老鼠在垃圾堆中吵闹时,他正在房内;说不定当我蹲在那公寓房门前检查室内灯光、竖耳倾听声响之际,他正在门的另一边。我猜测,上述想法的可能性小大,他可能只是回去换上被害者的衣物就离开了。事实究竟如何实在无从得知。
清晨四点半,我和米克·巴卢在餐馆吃特早的早餐时,他同时正走进东五十一街三百四十五号大门。
他发现一个通过那些重重门锁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她自己打开门。
首先他向门房表明身份。他身着全套警察制服戴着徽章配件,宣称是来与大楼的房客谈话,同时一边翻开黑皮笔记本佯装查阅上面记录的名字,然后才说房客是名叫伊莱恩·马德尔女士。
门房按理不会让不速之客进入大楼,尤其最近他们又接到必须特别留意马德尔小姐客人的指示。尽管如此,如果莫特利设法转移目标,门房很可能不经对讲机询问便直接放入。蓝色的警察制服往往能打破许多规则。事实上,随便哪个纽约市警局的警员,都能认得出他身上穿的是辅警制服。如果知道该怎么去分辨,是容易发现其不同之处的。辅警的徽章是七角星而非盾牌,肩章也不同,而且也未佩带手枪与皮质枪套。除此之外,他全身上下的行头都没错,更何况这城市里的警察有那么多种类,交通警察、保安……等等,他那身装备确实足以骗住大部分的人。
总之,他最后还是请门房用对讲机通知马德尔小姐,当时她正在熟睡中,所以铃声响了好一阵子。她终于还是接听,门房告诉她说有警察找她,接着把话筒交给莫特利。
他可能会改变说话时的音高,事实上并不需要这么做,因为对讲机会扭曲说话者的声音,但这一点他大概无法事先得知。更何况,十二年间她接过几次他打来的电话之外,再也没听过他的声音。门房已经先通知说是个警察找她,她也才刚从睡梦中被唤醒,可能眼睛都还没睁开。
他说有紧急事件必须询问她,她便要求他说得更明白一点,他则宣称前一天傍晚发生一起凶杀案,受害者可能认识她。她必定追问了受害者的身份,莫特利说是个名叫马修·斯卡德的男性。
于是她就请他上楼,门房指引他到电梯。
她从门上的窥视孔看出去,只看到一个警察站在那儿,大盘帽盖住他的额头,脸上戴了一副廉价眼镜,手上拿的笔记本盖住了下巴。其实这些掩饰都不是必要措施,她满心认为来者就是警察。因为才刚通完话,而且他一身制服站在那儿,丝毫不会让人起疑。况且她正处于心神不宁的紧张状态,因为有人威胁要谋杀她,而她唯一能够依赖的保护者如今也死了。所以她解开所有的门锁,让他进门。
他在她房里待了两个钟头以上。除了那把用来杀害埃切瓦里亚的刀子,五寸刃的弹簧小刀,他还带了埃切瓦里亚的警棍,当然还有那只手和那强而有力的手指。他把这些工具全用在伊莱恩身上。我实在不想去推测他到底做了哪些事,或其先后顺序如何。我相信伊莱恩一定昏过去很多次,而莫特利一定也花了不少时间说话,宣称自己强壮、聪明而机智,说不定还引用尼采,或在监狱图书馆找到的其他天才的名言。
他把伊莱恩弃置在客厅地上,然后离开。她的鲜血渗入白色地毯中。莫特利很可能认为她已经死了,但她当时只是休克了,呼吸浅得令人难以察觉,所有的生命迹象也都暂时消失。尽管如此,呼吸与心跳仍持续着,要不是门房,她就这样死在地上了。
门房是个巴西人,体格高壮,一头浓密的黑发,肚子把制服扣子绷得紧紧的,名叫埃米利奥·洛佩兹。他指引莫特利搭电梯上楼约莫一小时后,心中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就拿起对讲机拨到楼上,想确定一切平安无事。
电话铃响了好几声都没人接听。对讲机铃声的响起,促使莫特利尽快完成工作好早些离开现场。大约清晨七点,他匆匆跨出门厅,行为中表现出某种难以言喻的神态,引起了洛佩兹的警觉心。于是洛佩兹又用对讲机拨号上楼,无人接听。这时他突然想起先前看过的素描,一个被特别强调不可进入马德尔小姐房间的男人画像,他惊觉隐藏在警察制服之下的可能正是那个人,他越想越觉得可能是。
于是他离开工作岗位跑上楼,按门铃而且敲门,然后又试转门把,但门是锁着的。因为莫特利已经把门锁上。她那两个警察锁和门栓都无法上锁,但关门时,喇叭锁上的弹簧锁就会自动锁住,门推拉不开了。
他只好转身离开,下楼想找出备用钥匙,但到处找不着,或许他当时也打了电话到第六分局报案。但他心中有股力量使他又回到楼上,做了一件任何门房都藏书网绝不可能做的事。
他缩起脚,用力朝房门踢去,接着更卖力地又踢一次。由于他体格壮硕,那双脚每天得支撑他的身躯,其强壮更是不在话下。他的双脚一向都很强壮,是他年轻。体重较轻时,踢足球锻炼出来的。
弹簧喇叭锁松开,门也一下敞开。他看见她倒在地毯上便赶紧跑进去跪在她身旁,然后站起来在自己身上划了十字,拿起电话拨911。虽然已经迟了一步,但他还是拨了电话。
事情的经过大致如此。与此同时,我正在火焰餐厅喝咖啡,然后到住宅区去拜访鹅妈妈之家,聆听优雅的爵士乐,付钱给布莱恩和丹尼男孩,跟米克·巴卢互相吹嘘英雄往事,惊扰正在享用垃圾大餐的老鼠,一面吃炸肉早餐,一面欣赏着哈德逊河。我们两人坐在河对岸的车里看着太阳光洒遍整个城市。
或许这其中有些细节并非像我推想的状况,一定还有些事情是我不知道的,而且永远也不会知道。不过经过应该就是这样的。有一件事情我可以确信:事情正如其所应当发展的命运发生。安德鲁·埃切瓦里亚可能不会同意这一点,伊莱恩可能也不赞同,但去看看马库斯·奥雷柳斯的书,他会向你解释清楚。
第二十二章
纽约医院位于约克大道和六十八街,出租车停在急诊室入口。柜台后的护士告诉我伊莱恩·马德尔的手术已经结束,正转到加护小组去,她指着病房图告诉我到加护病房怎么走。
加护病房的护士说院方只允许近亲探病,我只好告诉她说这个病人没有家人,我大概是她最亲近的人。护士问我们两人是什么关系,我回答是朋友,然后她问我们是不是亲密的朋友,我说是,亲密的朋友。于是她在卡片上写上我的名字,并作了标记。
她带我到等候室,那里已经有好几个人,抽着烟读着杂志等待他们心爱的人死亡。我翻开《运动画刊》,一个字也看不下,只是出于习惯往后翻。
不久之后医师走进等候室,喊我的名字,我站起来,他便把我带到走廊。他看起来很年轻,但发稍已掺杂不少白发。
他说:“这个案例很复杂,实在不知该怎么说。”
“她撑得下去吗?”
“刚才的手术大概作了四个钟头,已经不知道给她输了多少血。她被送来时,失血相当严重,内出血情况更是危急。她现在仍在持续失血,我们也在继续为她输血。”他握住双手,不时扭着手术服,我想他大概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个动作。
他又说:“我们必须移摘她的脾脏,没有脾脏还是可以活,许多人都是这样。不过她全身都遭到严重创伤,肾脏几乎失去功能,肝脏受损——”
他一一列举出伊莱恩身体各处受到的创伤,我大概只听进其中一半、所能了解的只是些枝微末节。接着他又说:“我们替她插了管子,接上呼吸器,她的肺已经没有用了,这就是所谓‘成人呼吸衰竭症候群’,这种情况有时发生在遭到事故的患者身上,我是说,交通事故,他们的肺就此失去任何功能。”
还有许多专业的细节,不是我能了解的。我只能问情况究竟有多糟。
“嗯,很糟。”然后他告诉我所有可能出错的状况。我问他我能不能见她一面。
“只能给你几分钟时间,”他说,“我们给她注射了镇静剂,而且我也说过,她身上接着呼吸器以维持她的呼吸。”他带我走到加护病房,“看到她的样子,你可能会吓一跳。”
房间里摆满各种仪器,到处悬挂着大小管子。仪表上数字闪动,机器发出哔哔声,指针则不停跳动。她被掩埋在其中,看来仿佛已经死了,皮肤像白腊,脸色糟透了。
我又重复了先前的问题,“她撑得下去吗?”
他没有回答,我抬头一看,他已不见踪影,房里里只剩我和伊莱恩两人。我很想伸手去摸摸她,却不知道这样会不会违反规定,我只好站在那儿不动。这时护士进来检查仪器,她告诉我只能停留几分钟,“你可以和她说话。”她说。
“她听得到吗?”
“我想即使在昏迷中,还是可以听到。”她离去后,我又在房里待了十分钟左右,说了一些话,但连自己也记不得说了些什么。
然后又进来一个护士,说必须请我离开,我可以留在等候室,如果病人情况有变化,他们会通知我。
我问她预期会有什么变化。
她没明确答复。“任何情况下都有可能出错,”她说,“像她这种情况,他用各种方法伤害她。我告诉你,我们住的这城市——”
不是城市,伤害她的不是城市,而是一个男人,而且这个男人可能出现在任何城市。
乔·德金也到了等候室。我进去时,他立刻站起来。他早上还没刮胡子,身上穿的衣服好象被穿着睡过觉。
他询问她的情况。
“不好。”我说,“她没有说什么?”
“她躺在那儿,没有知觉。鼻子里插了管子通到喉咙,不方便说话。”
“他们也是这样说,不过我想确认一下罢了。如果她能指出凶手是莫特利也不错,但其实我们并不需要靠她来指认,门房已经确认是莫特利了。”
他把事情的发展大略告诉我,关于埃切瓦里亚被谋杀,以及莫特利进入东五十一街大楼的方法。
他说:“我们已经全面下令,把你那张素描张贴城里各处,他杀了一名辅警,这绝对会让大家义愤填膺去追捕他。”
警察大都认为辅警是笑话,那是一群满怀幻想的家伙,偶尔穿上警察制眼过过瘾,万一他们不幸丧生,就立刻会光荣升任警察成为殉难英雄。想要降低这个行业的门槛,甚至敞开大门让有志者加入,最快的方法莫过于一死。
“他至少已经杀了九个人了,”我说,“如果把伊莱恩也算进去,就是十条命。”
“她会死吗?”
“目前还没有人敢站出来这么说。这么明白地说出这种话,大概有违医生的信仰。不过要在拉斯维加斯,他们可能早就抽手不玩了。这就是他们对她存活机率的看法。”
“很遗憾,马修。”
我的心头涌出许多话想要说,却勉强克制住。他清清喉咙,问我是否有莫特利行踪的线索。“我怎么会知道。”
“我以为你说不定能挖出什么情报来。”
“我?”我瞪着他,“我怎么可能,乔?他为了防我,申请了保护令,还记得吗?如果我到处去找他,而他也真让我找到的话,你这种人就会出现来逮捕我。”
“马修——”
“对不起,”我说,“伊莱恩是个好人,我认识她已经好多年了。大概是看到她现在这副模样,所以我有些不太理智。”
“任谁都会有这种反应。”
“而且我几乎筋疲力竭,整夜没睡。事实上,如果不是听到新闻,我正准备上床睡觉。”
“你上哪儿去了?找莫特利吗?”
我摇头,“只不过是和米克·巴卢聊天吹牛罢了。”
“老天爷,为什么和他在一起?”
“他是我的朋友。”
“你竟然交这种奇怪的朋友。”
“哎,我也不知道,”我说,“你想想,我也只不过曾经当过警察,那还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呢,好像搞不清楚到底是干哪一行的,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家伙,所以——”
“别说了。”我住嘴不再说话。
“我向你道歉,可以了吗?当时情况下,我也只能顺应情势罢了。你在这圈子里也混得够久了,应该明白这种事情总是这样。”
“嗯,我当然明白。”
“好吧,”他说,“你如果想到什么,通知我一声,好吗?”
“如果想到的话。”
“还有,干吗不回家补个觉?你在这儿也不能帮她,回去休息一下吧。”
“好。”我说。
我们一起走出等候室,医院正在广播寻找某一位医师。我努力回想先前跟我谈话的那位医师的名字,他身上挂了印有名字的塑料牌。结果我完全想不起来。
室外阳光普照,似乎比前一阵子温暖。德金说他的车子就停在路口,可以顺便送我到城中心,我说可以自己搭出租车,他也不再勉强。
我毫不费力就进了东二十五街两百八十八号的大门。我进门时,恰好有个女人走出来。从她对我微笑的样子看来,她一定以为自己认识我。她替我拉住大门,我向她道谢,走进去。我穿过走廊,通往后院的门仍然跟我安排的一样,牙签卡在门上以免被锁上。我推门进去之后把门关好,站在后院抬头仰望他的窗户。
在进城的路上我停了两次。现在我的外套口袋一边装有纽约市警局的制式手铐,另一边则放了一台迷你录音机。我勉强在裤子口袋中挤出位置,把手铐换了地方,然后把录音机也换到夹克口袋,和马库斯·奥雷柳斯的书放一起。那本书我一直读不完,因此也一直带着。夹克另一侧的口袋中是点三八史密斯手枪。我脱下外套,折好放在其中一个垃圾桶上面,穿着它会使我稍后的活动相当不便。
我在垃圾桶堆中潜行时,没有任何老鼠四处逃窜。或许经过漫漫长夜,它们都已经安稳入眠。或许莫特利也睡着了。
我尽量压低声音,搬了一个垃圾桶放在防火逃生梯下,然后站上去。站稳后,我伸手去拉头顶上的梯子,轻拉之下梯子毫无动静,我只好用力藏书网一拉,梯子抗议似地发出摩擦声,那是梯子降下来时金属刮过的声音。
我等了一会儿,没有人从窗户探出头来观望。显然先前的噪音并不大,而且在这个时刻,大部分的房客都已上班工作,上夜班的人则在呼呼大睡中。
外面第二街上,有人不停按汽车喇叭,另外有人回应似地按了一连串断音。我努力往上,伸长了手把自己拉上防火梯的第一级台阶,口袋中的史密斯手枪撞击在金属栏杆上发出铿锵声。最后我终于爬上第一层平台,不得不倚靠在砖墙上,好好喘口气。
休息了一两分钟,我总算恢复体力可以爬完剩下的路程。爬上四楼后,我压低身子蹲在金属栏杆边,偷看窗户里的动静。那间公寓内一片漆黑。窗户上有防盗栓,但并没锁上,窗户也没完全关紧,下边留了几寸缝隙。我向窗户移过去,先透过下面的缝隙朝里看,然后透过窗玻璃看进去。这是一间小卧室,室内有张金属床架的床,一个抽屉柜,一组充当床头柜的牛奶箱。其中一个箱子上放了一部电话,另一个则放了数字钟收音机。
我坐在那儿一动不动,直到电子钟跳过了一分钟。这台钟上,一秒一秒的流逝是无声但却可见的。公寓内毫无声息,床上无人而且床褥没整理。
是这间公寓没错,布赖恩的线索是正确的,而且他闯入伊莱恩公寓后已经回来过。
橱柜门把上挂了一件绣有纽约市辅警肩章的夹克。想必他曾经待在此处,而且他一定会回来,我也一定会在此等候他归来。我小心翼翼地握住窗沿往上推,没有制造任何声响地把窗玻璃推上去。我转头张望四周,确定没有邻居监视我的行动。我很难想像自己在房内等待莫特利,结果开门进来的却是那些热心于邻里互助好市民召唤来的警察。
幸好并没有人注意我的行动。我把窗户全部推开,跨过窗台进入房间。
房内充满兽穴般的气味。从橱柜里的衣服及梳妆台上的杂乱物件,?.可以断定这是女人的房间,但室内却弥漫着侵略性的阳刚气息。我不清楚他究竟是多久前离开这房间的,但还是感觉到他的存在。我不假思索地伸手到口袋中掏出那支史密斯手枪,手握枪托,食指扣住扳机,随时作好射击准备。
我取下挂在门把上的埃切瓦里亚的夹克,自己也不知道能搜出什么东西来。我仔细地研究那上面的肩章,彻底翻遍口袋,最后还是把夹克挂回原处。
接着我又去梳妆台检查那上面的杂物,铜板、地铁代币、耳环、票根、香水瓶、化妆品、口红和发夹等等琳琅满目。这位莱普考特小姐不知究竟是什么人,她是怎么认识了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对于这段关系,她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呢?我一边想着这些问题,同时伸手拉开梳妆台上层抽屉。但理智告诉我,不必再浪费时间,绝不可能在抽屉当中找到这两人的。这房子的格局是典型的出租公寓,三个小房间连成一排,房门相连,一进大门恰好正对着先前我爬进来的那扇窗户。这时我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觉得应该把窗户关好,以免他回来时会发现窗户不对劲。但这实在是多此一举,他根本不可能注意到这些,更何况他一进门,我就会拿枪指着他鼻子,窗户是开是关又有什么关系?
想到这里,我并不急于立刻就位等他。我检查中间的浴室,里面放着有脚座的浴缸。在通往第一个房间的走廊上,我犹豫了一会儿。我手中握着枪,却仿佛拿的是手电筒一样往前伸,希望能投出几丝光线。其实在这片黑暗中,我仍然可以看得相当清楚,身后卧室那扇窗户透出一些光亮,而且前面这间客厅面向防火巷的窗户能透进更多光线。
我走进房内。
不知从哪儿突然冒出一件东西,朝我手腕上方几寸处猛力一击,我的手臂完全失去力量,那把点三八手枪也飞落地上。
我的胳膊被控制住了。他一手抓住我的手肘,另一手则钳住我的肩膀,然后他用力一举,我整个人便像弹弓发射出去一样摔落在房间另一端。我撞翻桌子后四脚朝天跌倒,双腿发软。我伸手想抓住支撑物却扑了空,又撞到墙上跌倒在地。
他站在那儿嘲笑我。“来啊,站起来。”他说。
他身上穿着埃切瓦里亚的全套制服,除了那件夹克,脚上是双棕色鞋尖的鞋。这时他已经开了灯,所以我才看到那双鞋子的颜色。
我勉强站起来,心想,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警察,就算鞋子穿对了也不像。其实自从当局取消身高限制而且不再禁止蓄胡之后,有很多警察看起来也不像警察。但不管怎么说,无论是正规的、义务的、旧式或新生代的警察,他哪一种都不像。他倚在走廊边,把手指关节弄得喀喀作响,饶有兴趣地盯着我。“你那么吵,”他说,“实在不会干鬼鬼祟祟的事情。都这把年纪了,还要站到垃圾桶上爬防火梯,斯卡德,连我都替你捏把冷汗,真怕你摔下去跌断骨头。”
我张望四周,想找那支史密斯枪,结果发现枪飞到房间另一角,掉在一张铺着针织椅背座垫的沙发下面。我把目光从枪移向他,看到他闪烁的笑容。
“你的枪掉了。”他一边说,一边拿起埃切瓦里亚的警棍,在掌中拍打,然后猛击我的手臂,遭到敲击的部位目前已经完全麻痹,一旦知觉恢复,疼痛的感觉将会持续数日。
这是假设届时我还活着。
他又开口说:“你可以拼老命去拿你的枪,但恐怕机会不大。我不但距离比你近,而且动作也比你快,你还没拿到枪我就把你制服了。这样看来,你设法逃出这扇门的机会可能还大一些。”
他点头示意前门,我也顺从地把目光移过去。“门没锁,”他说,“本来我上了链条锁,但我一听到你在后院大肆喧闹,就跑去把链条解开,我怕你一看到那个链条还锁着就会知道有人在家。不过你大概没注意到吧?对吧?”
“没注意。”
“你知道吗?我还特别为了你才把那件夹克挂在衣柜门把上,否则你恐怕会爬进隔壁公寓。斯卡德,你真是个小丑,害得我非把事情弄到最简单你才能应付。”
“确实很简单。”我说。
我想在自己身上找寻恐惧的情绪,却一丝也没找到。相反的,我感到异常冷静。我不怕他,根本没什么值得恐惧的。
我看了前门一眼,仿佛真考虑逃出去,但这实在是个可笑的主意。门锁可能根本没打开,而且就算真的没上锁,在我设法跑到那儿,打开门再逃出去之前,他一定早就抓住我了。
更何况,我并不是来躲他的,我是来抓他归案的。
“去啊,就让我们瞧瞧你能不能逃出那扇门。”他说。
“我们一起走出去,莫特利,我会抓住你的。”
他大声嘲笑我,举起警棍指着我说:“我想把这玩意儿插进你屁眼里,你觉得怎么样?伊莱恩挺喜欢这样。”
说完他仔细观察我的反应。我不动声色。
“她已经死了,”他说,“那可怜的宝贝,死得很惨。但我猜你已经知道了。”
“你错了。”我说。
“当时我可是亲临其境,斯卡德。如果你忍受得了,我还可以给你描述细节。”
“那时你确实在那儿没错,但你离开得太早。门房及时赶到并且叫来救护车。她这会儿正在纽约医院,状况好得很。她已经把证词交给警方,那门房也证实了她的说法。”
“骗人。”
我摇头。“我不会去担心这些,”我说,“还记得尼采说过的话吧,这只会使你更强壮。”
“这倒没错。”
“当然,除非它能完全把你摧毁。”
“斯卡德,你真是越来越无聊了,我比较喜欢你求饶的时候。”
“奇怪了,”我说,“我怎么不记得曾经求饶过。”
“很快就会开始了。”
“我可不这么想。你已经玩过了,而现在你也玩完了。一开始你很小心,但后来就变得粗心大意,你的气数已尽。你自己也知道,这辈子无论什么事都一样,你注定是个输家。”
“我会用胶带贴住你的嘴,这样就不会有人听到你叫了。”
“你完了,”我说,“留下伊莱恩这个活口就已经失去机会。你能挟持她两个钟头,却无法在离开时确定她是否断气。现在你只能站在那儿威胁我,对于一个不怕死的人而言,威胁发挥不了一点作用。你必须有本事才能吓退别人,但现在你什么都做不到。”
我扭过头好像显示我对他的轻视。他站在那儿正准备采取行动时,我立刻抓起一个铜制中国香炉,那个香炉大约半个葡萄柚大小,本来放桌上。
我抓起来朝他扔过去,然后躲到桌下。
这一次他没有试图抓住我向他扔去的东西,他挥手把香炉打到一边,扑过来反击。我佯装打他的头部,却蹲下袭击他的中盘。那个部位一点赘肉也没有,全是结实的肌肉。他出拳打中我的头侧,只是从旁擦过,并不严重。我蹲下躲开他的第二拳,绷紧下巴出拳回击他小腹,同时一脚踢向他胯下。
他转身避开,然后抓住我的肩膀,用手指深深箍住。他的手劲和从前一样强大,但这次恰好不是抓在压力点上,我还忍得住。
我猛击他腹部,他不禁缩了回去,于是我欠身起来把他推向墙壁。他一拳又一拳打向我的肩膀及头部,但他肉搏战的本事显然比不上那套压、戳、捏的技术。我再度试图攻击他鼠蹊部。在他移身防卫时,我用尽全力一脚踩在他脚背上。这一招终于让他感到疼痛,我趁机再一次出击,用鞋跟狠狠踢向他的胫骨,使尽力气踹他脚,用劲折断他几根小骨头。
他移动双手,一手抓住我上臂,另一手则扣住我后颈,手指探索着痛点位置。这一次他没失去准头,拇指深深戳在我耳后,那种痛楚鲜明而剧烈。
然而这次却有些不同。毫无疑问,那痛楚确实存在,非常剧烈,但这次我却能够知道那疼痛的存在却感觉不到,确知有痛楚而毫不受影响,某种力量让那种知觉通过我体内,但我毫发无损。
接着他转移另一只手,双手都放在我脖子上,两只大拇指压在我耳后,其他手指则环绕着我颈部。痛楚并不能阻止我的动作,但是他若是勒住我,让我不能呼吸或血液不能流动,那么我真会生不如死。
我又攻击他的脚,他的手略微松了些,我压低身子尽量蹲下,他又凑过来,伸手找我的痛点。我缩紧双脚,猛然站立起来,头朝上顶,像个撞墙槌一般。
有些事情永远都不会改变,他的手指仍然像是鹰爪,力量前所未见。而且,老天,他的下巴也依然不堪一击。
我连续揍了他好几次,但其实在揍他第一拳时就已经彻底打败他了。等我放开他退后一步时,他整个人就像具尸体一样滑靠在墙上,长长的下巴搭拉着,口水从一边嘴角流下来。
我把他拖到房间中央,拿出事先买的手铐,把他双手铐在背后,又用挂在埃切瓦里亚皮套里的另一副手铐铐住他脚踝。我从口袋里拿出录音机检查了一下,确定带子转到可录音的段落,以便他恢复知觉后随时可以录音。
我坐下来让自己喘口气,开始设想今后事情的发展。倘若伊莱恩撑得下来,那么她的证词应该足以定他的罪。但如果她死了……
于是我打电话到纽约医院,转接到加护病房。他们在电话中不肯多谈,只肯说伊莱恩目前情况危急。
至少她还活着。
万一她死了,门房也可以指认莫特利。此外,一旦警方开始全力侦办这个案子,说不定就会有一堆证人纷纷出现,证明莫特利曾经出现在埃切瓦里亚遭刺杀、伊莉莎白·斯卡德受屠害、以及托妮·克利里飞出窗外等现场。如果没有专业的监识人员朝正确的方向搜集证据,警方将很难找到有利的证据。更何况,关键在于,由于俄亥俄州允许死刑,因此最好能让汤姆·哈夫利切克的上司在合理可行的状况下重开斯特迪文特案。但在纽约这个大城市展开彻底搜查工作,绝对会使马西隆的财政陷入窘境。
但是,如果能有他的自白将会使情势更为有利。这混蛋的话特别多,我只需要坐着等他醒来,诱他开口就行了。
他原本脸朝下,双手铐在背后俯卧在地。我把他翻过来,用手指撑开他的眼皮,他的眼珠子滚进眼窝、翻出白眼来。他全身僵直毫无知觉,看来似乎还得再昏迷一段时间。
我捡起史密斯枪,盯着枪然后再看着他,回想起他干过的坏事,审视自己内心,试图唤起我对他的仇恨,却发现自己完全找不到这股情绪。
几分钟之前也是这样,当时他甚至还不是现在这副动也不动倒在房中央的模样。就在几分钟前,我为了活命而与他搏斗奋战时,心中是完全冷静的,我当时根本不恨他,现在也是如此。
我把枪抵在他太阳穴上,试试扳机的松紧度,然后又缩回手指,把枪放地上。
我花了好几分钟把这整件事仔细思考清楚,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用力的程度似乎要伤到胸腔。我又拾起那把枪,打开弹匣。
我把旋转弹匣里的六颗子弹都卸下来,用手帕把子弹及枪身擦拭干净,彻底擦掉任何可能残留的指纹。然后我先确定他不是在装死后才解开手铐。我抓着他的手指去触摸那些子弹,接着又把子弹装回枪膛。
紧接着,我把枪放下,架着他的手臂拖了几尺,抬起他的身子把他扔在那张针织沙发椅上。他一点一点往下滑,我得把他再推上去,维持平衡的坐姿。我回头拿起那把史密斯,用手帕再擦拭干净,把枪放进他右手,把他的手指塞进扳机,再用我的左手拨弄他的下巴,设法打开他的嘴,把这支枪短小的枪管塞进他的上下牙齿之间。
我再三确定枪管的角度正确无误。时不时总有警察饮弹,似乎这是最受欢迎的自杀方法。但有时也会失误,子弹虽射穿头部但却未造成致命伤口。我想让这件事完美结束,但只有一次机会。我希望这子弹直接射穿他的上颚,然后进入他的脑部。等把枪架在预期的位置后,我维持着这姿势停了几分钟,心中似乎有些话想说,但可以对谁诉说呢?
我心想:就对他说吧。我想起加护病房护士告诉我的事。根据她的说法,昏迷中的病人能够听懂别人说的话。
于是,我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个好主意。但假如这次又让你逃脱,你的律师还会搬出什么精神异常的辩护,让你远避他乡逃过这一劫。我怎么能放过这种机会?”
我停顿了一下,摇头说:“不知道事情是否真能就此结束,反正我就是不希望你继续活在这世上。而且我希望能够亲眼监督这件事。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对吧?以前我扮演上帝的角色,栽赃说你谋杀未遂。那时候如果我顺着事情自然发展,情况又会怎么样?会有任何不同吗?”
我停下来,仿佛等待他回答,然后又开口说:“这一次我又要来假扮上帝,虽然我知道这不应该,但我还是要这么做。”
说完这些,我单膝跪在他身旁,把枪架在他口中。他的手指扣在扳机上,我的手指则压着他的手指。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等了多久或在等些什么。
最后他的呼吸开始有些改变,身体也稍微动了动。我的手指终于移动,他也跟着移动。一切结束了。
第二十三章
离开前,我先把现场布置妥当。我把埃切瓦里亚的手铐从莫特利脚腂卸下,放回皮带上的套子里,扶正推倒的桌子,再把打斗中弄乱的物品全都整理就绪。最后我还拿着手帕巡视整间房子,把所有可能留有我指纹之处,彻底擦拭干净。
除了进行这些善后工作,我还从卧室梳妆台拿出了一支口红,在客厅墙上留下几句话。我用大写印刷体写了一行字:“事情必须了结,我向上帝妥协,抱歉杀了那么多人。”没有人能证明那是他的字迹,但相对的,也无法证明那不是。为求仔细,我把口红盖盖好,印上他的指纹,塞进他的衬衫口袋。
我把前门的铁条锁重新锁好,沿着进来的原路,从窗户爬出去。这一次,我把窗户关紧,走下防火梯,把伸缩梯降下去。有人把垃圾桶搬回原来的位置,所以我必须跳下去,这倒不是什么难事。
此外,我的外套也不见了。起先我以为有人拿走,后来灵机一动,把其中一个垃圾桶盖掀起来一看,外套果然好端端躺在一堆蛋壳和桔子皮下面。把外套放进垃圾桶里的人显然认为那外套被人扔了,而且也觉得不值得捡回家。我一向认为这件外套还算体面,不过显然到了该换的时候了。
原来我以为把我外套丢掉的这位热心房客,一定也会把我插在门锁上的牙签拔下。没想到牙签竟然还在原位,所以我只要轻轻一拉,门就开了。我走出后院,顺手取下牙签,门便自动锁上。我从大楼前门离开,走到第一街,叫了出租车开往城中区。到医院大门后,我一下车就直接往加护病房走去。护士说伊莱恩的情况没有任何变化,却不肯让我进去看她。我只好在等候室坐着,尝试阅读书报。
我想祈祷,却不知如何开始。戒酒协会的聚会通常会在结束时诵读祈祷文或平静祷告词,但似乎都不适合现在这种情况。这个时候若感谢上帝让万事如此发展,听起来好像很讽刺,不甚悦耳。平常我偶尔会祷告,有时甚至也念那两种经文,但其实我并不相信那真有用。
我不时到护理站询 95ee." >问,得到的答案总是千篇一律,说她的情况依旧且不能接受探病,然后我又得再回到等候室继续等待。我坐在椅子上打了几次瞌睡,但只能像做白日梦一样睡得很浅。bbr>?99lib?
下午五点左右,我开始感到饥肠辘辘。这是理所当然,因为我从上午和米克吃过早餐就再没吃过一口食物。于是我拿零钱到大厅的自动售货机买了一份咖啡和三明治。结果我连半个三明治都吃不完,但至少那咖啡还不错。事实上那并不是浓醇的好咖啡,可能根本就是劣质咖啡,但喝下去之后,体验到咖啡在体内的感觉还不错。
两个钟头后,一个面色苍白的护士带着沉重的表情走进等候室对我说:“你最好现在去看看她吧。”
我走进病房,站在她床边。和先前比起来,她看起来虽没有好转,但也没变差。我拿起她的手,紧紧握着,等待她的死亡来临。
“他死了,”我告诉她,虽然房里有几位护士,但她们应该听不到我说话。她们忙得没空听我说话,不过反正我也不在乎她们听到。我对她说:“我已经杀了他,以后你再也不用害怕他出现。”
我们可以相信昏迷中的人确实能听到别人说的话,同样也可以相信上帝能够听到人们祈祷。反正你想要相信些什么事物,只要你高兴,那就去相信吧。
“你不要离bbr>开,不要死,宝贝,请你不要死。”我对她说。
我大概陪她有半个小时之久,然后护士又来请我回等候室。几个钟头后,另一个护士来告诉我伊莱恩的身体状况,我记不得护士到底说了些什么。即使在当时,我也不很了解她的说明,反正重点就是她虽然已经度过危机,但是往后还有一连串数不完的危机可能产生。她可能感染肺炎、出现血栓、肝或肾功能丧失,总之有许多情况都有可能夺去她生命,她要——克服的机会似乎相当渺茫。
“你还是回家去吧,”她说,“在这儿也帮不了什么忙。我们有你的电话,如果发生什么事我们会随时通知你。”
于是我回家倒头睡觉。到了早上我打电话去医院,结果伊莱恩的状况和昨天相同。我洗完澡刮过胡子,穿上衣服就赶往医院。在那儿等了整个上午,下午又待了一阵子,然后搭公车穿过中央公园,参加托妮的告别式。
告别式气氛安详,基本上就像我们的聚会一样,只不过大家谈的是托妮。我简单提到上次和她一起到里士满希尔,回忆她在那次演讲中所说过的趣事。
所有的人都以为她是自杀,这让我感到困扰,但却又不知该怎么做。尤其是她的亲戚,我很想告诉他们事情的真相。她家信奉天主教,实情对他们而言可能很重要,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告别式结束,我和吉姆·费伯一起去喝咖啡,然后又回到医院。
接下来的一周内,我大半的时间都待在医院。有几次我几乎想要拿起电话,匿名拨给911,告诉他们东二十五街两百八十八号的尸体。只要莫特利的尸体被人发现,我就能打电话给安妮塔,让她别再担忧。我虽然找不到简,不过她迟早会和我联络,到时我就能告诉她可以回来了。但如果我太早告诉她们平安讯息,总有一天会被请去警局盘问。
阻止我给911打电话的原因,是因为我知道那些电话都有录音,他们比较声纹,就会知道我是告密者。虽然可能不会有人想到去核对这些证据,但我又何必多留一条线索呢?起初我以为那位莱普考特小姐回到家就会发现尸体,但过了一个周末还没有消息传出,我只能推想莱普考特小姐可能永远不会回家了。
换句话说,我还得多等几天。
到了星期二,那儿的邻居终于发觉一直萦绕不去的臭味可能不是来自某个墙缝里的老鼠,于是打电话报警,警方破门而入,事情就此揭穿。
星期四,距离莫特利把她血淋淋丢弃在地毯上几乎有一周时间,一位住院医师告诉我,他认为伊莱恩应该可以保住性命。
“我一直担心她撑不下去,”他说,“有那么多危险因素威胁着她的生命,她承受着非常巨大的压力,我一直担心她的心脏扛不住,事实证明她有颗很好的心脏。”
我几乎想告诉他,我也有同感。
过了一段日子,她出院回家休养。有一天我和乔·德金一起去石瓦餐厅吃晚餐,他说要请客,我没跟他争。他先点了几杯马丁尼开胃,然后说莫特利自杀帮他利落地了结一大堆案子,不仅只有埃切瓦里亚和伊丽莎白·斯卡德案子而已,许多人私下认为他造成托妮·克利里和倒霉年轻人迈克尔·菲茨罗伊的死亡。甚至有可能是杀害苏珊·莱普考特的凶手。莱普考特的尸体数日前被人发现漂浮在东河上,死因不明。事实上要不是依据牙科记录,根本无法辨认她的身份,更别提致死原因。但可以确定的是,她被凌虐而死,而施虐者可能就是莫特利。
“幸好他自杀了,”德金说,“根本没人能动得了他,他这么做真减轻了我们的麻烦。”
“你这次证据确凿。”
“嗯,我们是可以把他关进牢里,”他说,“这点没问题。但这样使整件事情容易多了。我有没有告诉你他还留了话?”
“你说过,用口红写在墙上。”
“没错。真奇怪他竟然没写在镜子上,我猜房东一定也这么想,毕竟从镜面上擦掉那些字,要比油漆整面墙壁容易多了。那扇门旁边的墙上也挂了一面镜子,你一定也注意到。”
“我从没去过那房间,乔。”
“哦,对,我忘了。”他脸上一副你知我知的表情盯着我,“总而言之,这混蛋唯一做过的好事,就是结果了他自己。谁也想不到,那种家伙也会这么做,对吗?”
“谁知道?”我说,“人偶尔会清醒过来。当幻想消散,他第一次看清了自己。”
“在一刹那间清醒,嗯?”
“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
“哎,”他拿起酒杯说,“我不知道你的情况如何,反正如果是我在一刻间清醒过来,我一定会去找杯这玩意儿,让乌云再掩盖住我。”
“说不定是个好主意。”我答。
他当然期待我向他表白发生在东二十藏书网五街的事,希望我证实他心中的怀疑。然而,他要当真这么期待,那他可有得等了。这件事我只告诉了两个人。我告诉伊莱恩,在某种层面而言,之前在加护病房时我便已经告诉她了。不过很显然,在那种时刻,人头脑的某部分就算确实听到别人说话,事后也不会把信息传递给头脑的其他部分。在她还未出院前,我一直让她相信莫特利是自杀死亡。后来,就在圣诞节我带礼物送给她时,才把事情的真实经过告诉她。
“太好了,”她说,“感谢老天,感谢你。更要谢谢你让我知道。”
“我怎么可能不告诉你呢?不过,我也不知道是否该为做了这事而高兴。”
“为什么不该高兴?”
我向她说明,一开始就是我栽赃害他才造成这一切,而这一次我又重演旧戏,再次假扮上帝。
“甜心,”她答,“别胡说了。当时就算不那么做,他也一定会再回来寻仇的,而且那使他在牢里多蹲了十二年而非几个月。杀了这混球至少可以确保他不会再制造更多麻烦,至少不在这个人间作bbr>乱,而这是我目前还挂心的世界。”
大约在一月中旬,有一天我和米克又一起聊了一整夜,但这次酒吧关门后我们没有去参加屠夫弥撒。因为前几天下了几场雪,他想带我去看看他那栋位于纽约州的房子,以及那附近山丘覆盖白雪的美景。于是我们驱车北上,在那里停留一天,到下午再一起开车回来。那个地方正如他所描述,宁静而祥和。
北上的路途中,我把莫特利结束生命的故事告诉他。他一点也不觉惊讶。毕竟,他知道我知道住址,而且也能了解,我必须靠自己去做,才能解决和莫特利之间的纠葛。
莫特利的尸体被发现之后,我打电话通知汤姆·哈夫利切克,但我告诉他的是官方版本的故事。当时,马西隆当局不出所料,果然已经重新开案,不过那已无关紧要了。然而这个结果却意外洗刷了斯特迪文特的名声,我想这个对他的家人朋友而言,都是极珍贵的。但相反的,康妮的名声却遭到污蔑,因为当地报社发现她数年前曾做过应召女郎,便把这当成花边新闻刊登出来。
汤姆提议要我找个时间离开城市去玩,他可以带我去狩猎。我说听来不错,但两人心里都明白,这只是说说罢了。数日前,恰好孟加拉虎队在超级杯中败落时,他打电话说近期内可能会来纽约一趟,我便要他保证届时一定要与我联络,他也再三重申没问题。或许他真的会联络我。
我没有把真相告诉吉姆·费伯。
我们每周至少都会一起吃顿晚餐,几次我差点脱口而出,我大概迟早会向他说明的。我也不明白究竟是什么力量一直阻止我开口,或许是担心他会反对,或是怕他像往常一样要求我好好地自我反省一番,我最好还是努力别去惊醒沉睡中的狮子。
哎,这项自白是迟早会发生的。或许在某一次聚会上,一旦我被诸多精神感召所动,大概就会坦白了吧。
但是目前为止,知道这个秘密的只有一名职业罪犯和一名应召女郎,而且他们似乎是我在这世上最亲密的人。这无疑突显出他们的重要性,但我也明白这更说明了我这个人的一切。今年冬季气候酷寒,据说还会持续很久,这对流浪汉而言相当难捱。上周气温降到零下之时,便有不少人撑不过去。我们其他人还能忍受这种气候,只要穿上保暖衣物,日子还是一样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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