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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奇物语2:超好看07》
白衣王辩与狐狸
文/里八神
晏越的首都蔺安,水道纵横,陆路贯通,五千个商人刚刚在码头和商栈卸下货物,另外五千个商人已经满载启程。此时,还有一万个商人在蔺安城内,在商铺和集市与人大费口舌。其中五千个为自己的茶叶、皮毛和珠玉的品质赌咒发誓,认为每一个都值得用等重的黄金来兑换;另外五千个则竭力证明这些货物一文不值,所给的价钱仅仅是看在大家多年交情的分儿上。
但最终,这一万个商人还是握手言和,嘟嘟囔囔着敲定了一个双方都在暗自欢喜的价格。这些商人走出商铺,走入夜晚的街道,带着虚情假意和高涨的欲望,挥金如土,他们的银钞像流水一样渗入这个城市,让无数的酒楼茶肆灯火通明,让无数的青楼勾栏香薰萦绕。蔺安在夜晚盛开。
世家子弟无一不神往蔺安,家中的长辈说,修学应去唐的故都洛丘。虽然盛唐的威风已经衰败,天下已经四散,无人听从残唐王的号令,但心存皇极的大儒都在洛丘讲学。这对仗的后一句长辈们一般并不告诉家中的年轻人——见世面则应往晏越的首都蔺安,那里有十国最盛的繁华,艳绝当代的名姬。一些少年身携万金去了蔺安,从此再没有回来,可能已在蔺安的某个烟花柳巷变成了一个落魄的乐师,而那些去了蔺安又能回来的年轻人,则往往变成了一个心如止水的持重之人。
因为他已经去过了蔺安,蔺安已经在他的心内,再无其他城市的繁华和欢娱可以扰动他的心。
从这个城市里吹来的风带着脂粉和铜金的味道,吹到地的四极,海的边缘,吸引着天下的商客和游人。
蔺安城外的大道上,三个远道的行人风尘仆仆。虽然人流如织,川流不息,这三个人还是一眼就注意到了彼此——因为他们都不是人。
十国之际,天下纷乱,军阀并立,强者称王,弱者列侯。游侠和辩士行走诸国,讨取权柄和功名;方士与道人游行市井,传授信仰或者邪术。人心异变,则精怪走出丛林与河流,与人杂居,邪魔也从地下的缝隙探出,派出爪牙或亲自现身蛊惑人心。
十国之际,世中多奇诡,天下无定理。
三个人心领神会地到了城边一家偏僻的茶栈会合,在一个隔间里喝茶谈天。
“我是来自兴王府的一只海蟒,”其中一个人说,“修为已通人形变化,我来蔺安,是为了见识人间繁华,是为了会一会蔺安天下闻名的白衣王辩。”
“我是来自朔州边陲的一只秃鹫,”第二个人说,“也已通人形变化,我来蔺安,除去见识人间繁华,也是为了会一会天下闻名的白衣王辩。”
“巧了,我是墨戒林的一只狐狸。修为也已通人形变化,所来的目的和你们一样。”第三个人是个女人。
白衣王辩,三个人念叨着。传说中集天下见闻于一身的蔺安大隐士王辩,他虽然不通异术,不仰神魔,但他曾游历四方,读书无数。从珍宝字画,到名剑神兵,他无一不识。天下凡有的生灵,他都能讲出来历,甚至连他们成了精怪,化成人形来到蔺安,也都会被王辩一眼看穿。故此在精怪中形成了一个赌约,谁若能变化人形骗过王辩,便可称变化之王。
三人是为了这个称号而来。
海蟒第一个进入蔺安,他化成一个青衣儒士,在夜晚叩开了王辩家的大门。王辩的家人面对无约的来客毫无不悦之色,礼貌地请他到席中见过主人。王辩的家中夜夜笙歌,蔺安上下的才子名士,达官显贵,无不以出席王辩的清谈晚宴为荣。当海蟒走入宴时,因他的服饰朴素,席间有人面露不屑之色。
海蟒行至席前拜过:“略有薄礼为敬。”
他拿出了一颗珍珠,席间识货的人惊叹起来,这一颗珍珠已足够摆场今晚的宴席。
他又拿出了一颗珍珠,比前一颗大了一倍,莹润更是胜于前一颗,席间的女宾已经难以自抑地向前靠去。
他又朝衣兜伸手,席间的宾客眼都直了,果然,看到他从兜里拿出的第三颗珍珠,众人都低低惊叹一声,猜测这个神秘宾客的来历。
海蟒站起,在不远处的水皿里撩出一点水,淋在三颗珍珠上,这几颗珍珠如呼吸一般发出光芒来,让烛火黯然失色。宾客们已经张不开嘴,只能彼此对视。
海蟒拱手,坐回席位。先前对他不屑的人现在满脸敬畏。
王辩抚掌大笑:“果然奇宝!”他举杯向海蟒敬上一杯。
海蟒一饮而尽,神色如常,并无傲意,心中却知道自己已经镇住了在场的宾客,所要在意的,只有在主席的王辩了。
他在席中举止文秀,谈吐清雅,风采引人注目。待席散时,已有几家宾客留下手帖,邀他到府做客。
王辩热情挽留了青衣的海蟒,又和他在家中彻谈一晚,探讨天下的珍奇和宝玩。谈到精要,王辩大为尽兴,请海蟒到家中的密室,浏览家中所藏的各种宝物,和他一起欣赏把玩。
“先生的眼界高明。”王辩称赞青衣儒士,“我收藏的珍玩恐怕没有几个能入先生之眼。”
“不敢不敢,”海蟒连忙谦虚地说道,“先生家中的珍玩皆是稀世奇珍。”
“承蒙先生赐我宝珠。我王辩薄有家财,也当回礼。”王辩说。海蟒虽然极力推辞,但禁不住王辩再三恳求,终于同意接受一件礼物作为回礼。
王辩从柜中取出一件青釉的瓷瓶,送给海蟒。海蟒看到这个水瓶,不以为意,但依旧客气地朝王辩道谢。
王辩问:“先生认得这是什么?”
海蟒谦虚一番,点出瓷瓶来历:“这是初唐皇窑的天青釉水瓶,世间珍品。”
王辩微微一笑:“尊驾果然非人。”
海蟒大惊失色:“王辩先生何出此言?”
王辩说:“珍珠不经打磨则暗淡无光,打磨之后,久受尘气侵扰,也会失去光泽。只有一种深水明珠,在蚌体死后又沉入水底,经流水揉动经年,可以天然光滑润洁,又不怕尘气侵扰,遇水还能烁放荧光。然而此物弥足珍贵,即便在沿海万金求购,亦是可遇不可求。如此珍宝,尊驾一次带来三颗,怎能是凡人?”
海蟒不服:“王辩先生果然所知甚多,但我家久居海边,历代从商,几代人积下几颗明珠,也是寻常之事。如何便说我非人?如果我确实非人,那我是何方神圣?”
王辩把水瓶端起来说:“尊驾见了这个水瓶,知道来历,却不以为意,我已经猜到了。”
“这一件天青水瓶虽然模样古朴,却是唐皇窑所出,此式只有十件。当年唐皇为答谢交趾朝贡,遣使回礼带去两对。六件藏于皇宫,唐末兵变,沙陀将军李存炎带兵逼宫,五件水瓶皆毁于此战,只有一件幸免,辗转到我手里。除此之外,天下只有此瓶的图形传世,尊驾是识货之人,何以见了此瓶毫无敬色?”
海蟒说:“不是还有交趾国王的两对吗?我正是曾在交趾国王宫见过两对水瓶。”
“这就对了。”王辩哈哈大笑,“遣往交趾的使船自温陵起航,遇风浪沉没,这两对天青水瓶从此湮没于世,再无人见过那两对水瓶。我听说三十年前有人在兴王府水面发现沉船,意欲打捞失物,但被一条海蟒所阻。尊驾既然见过其余的两对水瓶,可是兴王府水面的海蟒?”
海蟒慌忙拜倒:“白衣王辩当真名不虚传。”
“尊驾不必惶恐,既来我府,不管是妖是人都是宾朋。”王辩把水瓶收进柜子,“你既有世上其余的两对,也不稀罕这件。不妨做个好人,再送一件让我凑成一对,我自有厚礼相赠。”
海蟒深施一揖:“水瓶不日奉送府上,毫末小技已被识破,断无再受馈赠之理。就此别过。”
他化作一阵青光,划破夜空而去。
蔺安城外,秃鹫和狐狸等到了垂头丧气的海蟒,听他诉说了被识破的经过。
“白衣王辩果然厉害。”海蟒说,“不愧是天下见识之最,我心服口服。”
秃鹫哼了一声:“终究是不修真元、不祭神魔的一个凡人,我不信他有多大神通。”
狐狸则非常好奇:“这个王辩长什么样子?他是否真的一袭白衣?”
“不必说了。”秃鹫挥一挥手,“我明天去他府上去见识见识。”
第二天,蔺安城内多了一个灰袍番僧,颈间扎着一圈黑巾。他在城中喧闹处现身讲法,吐火降雪,炫耀神通,又施药治病,十分灵验。蔺安城内的善男信女都来参拜,称他为“活佛爷爷”,大有立坛设庙,安受香火之势。没过几天,王辩的家人就送来了请柬,邀这位西域高僧当晚到府参加王辩家的宴席。
晚上,灰袍番僧如约来到王辩家中,他在宴席上旷达豪放,气度慑人,又不持荤戒,酒酌无忌,甚至拿起一块羊排,连骨头都嚼碎了吃下去。一些胆小的宾客甚至掩面离席,只有几个结印打坐的修行之人神色如常。
其中一个道人坐不住了,他站起来,向秃鹫化成的番僧发难:“大师在城中作法、讲道,不知是真有大能,可以点化世人,还是只会几手旁门异术,迷惑凡俗?”
秃鹫大怒,面目赤红:“是否异术,要看你的本事如何。”语毕撩开衣襟,就要和那道人打斗。
宴中大乱,王辩连忙喝止:“两位均是高人,今天宴席是和乐之所,更不宜打斗。不妨改为比试法术,一较高下。”
“好说。”那道人应承,“王辩先生请出个题目。”
王辩抬头看繁星满天:“今晚天色甚好,晴夜无云,适合观星赏月,天下奇术异门,都有飞升之术,我看二位先生可以比飞。”
道人笑了,秃鹫也笑了。
道人说:“王辩先生不要偏袒,我门系出玉虚宫,师祖学艺就是在天上的浮山昆仑,比飞升,太过欺他。”
秃鹫张开双臂,冷笑道:“不要大话,且飞便知。”于是使足蹬地,呼地离地而起。道人也念咒拈指,飞升而起。
顷刻之间二人已经离地百丈,王辩家中的众人都仰头观看。不一会儿,两个人在比飞的消息就在蔺安传开,街头已经开出了赌博的盘口。
千丈之后,两人就只是夜空中的两个小点。秃鹫朝下看,蔺安的全景尽收眼底,他看见夜晚的蔺安,街头依旧灯火通明,游人如织,方方正正的城市泛出金黄色的灯光。
真是美景,秃鹫心想,怪不得禽兽修行得道,都想到人间这花花世界来。
他再低头一看,那个道人已经面色青白,却仍在结印飞升。
“不行了吧。”秃鹫讥诮道,“你认输可以说一声,我们趁早下去,不要把命搭上。”
那道人已禁不住寒风,但仍强撑向上飞。
“好。”秃鹫赞道,“我就不客气了。”他又奋力挥臂,速度更加了一倍,朝上飞去。他心无旁骛,只有炫技之心,越飞越高。他再往下看,蔺安已经隐没在大地之中,连晏越国的国土也只是视野中的一小块,残唐、后汉、太晋、南闽……十国的土地一览无余,甚至连契丹、党项、大理都看得清清楚楚。
他再向上飞,感觉连自己也有些支持不住了。他已看不到那个道人了,再往下看,眼光已经扩展到无尽的远方。“我的天,”他惊叹道,“大地是个圆球。”
一朵乌云飘来,一个黑衣甲士猛地用长戟挡在秃鹫面前:“下界来人且住!不可以再往上了。”
秃鹫一惊:“我已到了人间之顶?”
“此处距人间之顶还有一万丈,按说不违禁。”甲士声如洪雷,“不过今天空域管制,要飞还是下回吧。”
秃鹫往上看,觉得依稀已能看到天上宫阙的灯火,心中略有不甘。但看着甲士威猛非常,自己未必是对手。
今天已经赢定了,何苦横生枝节,他想。“好吧,我这就下去。”便扭头朝下界飞去。
“谢谢配合。”甲士朝他致礼。
秃鹫降在王辩家中时,道人已经昏厥在地上,几个医者围着他施救,胜负显然是已分了。王辩为秃鹫斟上清酒一杯,祝他得胜。
“我活了三百多年,从没见过今天这样绝伦的飞升之术。”王辩大声说,席中几个人吃惊地朝他看。秃鹫也很吃惊,他弯腰伸手,捏了王辩小腿一下,立即笑起来:“王辩小儿,如何敢这般吹嘘?你今年不过三十有五!”
王辩笑了:“大师果然非人。”
秃鹫大吃一惊,但佯装大怒:“你怎敢血口喷人!”
“刚才两位比试飞升,我已看得清清楚楚。”王辩说,“凡人只见其飞,但我王辩略有所知。仙佛飞则驾祥云,邪魔飞则卷风沙。修真之人,可御剑、念咒、骑兽。海外仙方,又有攀绳、乘毯、生翼。各有妙处,不一而足。”
秃鹫质问:“法门众多,我有其一,如何从我的飞法断定我不是人?”
王辩说:“大师不念咒,不作法,不起风云,不靠法器,如此飞法,我王辩从未见过。倒像是……”
“如何?”秃鹫喝道。
“大师天生就会飞。”王辩点出谜底。众人这才醒悟,番僧展臂蹬地的姿态,正如一只大鸟。
秃鹫瞪着王辩看了一会儿,突然泄气:“你说中了,那么你猜猜看,我是何方神圣?”
王辩说:“刚才我诈称齿龄三百,就是要探探大师的来路是否如我所想。”
“大师席间快意大啖,水汁飞溅,颈间黑巾概不沾染。北方有鸟秃鹫,颈生黑羽,可以避血挡污,正如大师颈间物。刚才你触我骨骼,便知道我的年岁,一定擅观人的骨龄。秃鹫食腐,不常食骨。但我知道北方之地朔州,古战场之上,有一只秃鹫异于众鸟,只以人骨为食。”
王辩指向北方:“大师是否是朔州古战场的那只秃鹫?”
秃鹫展开双臂,蹬地而起,变化出他的本形。“好一个王辩!”他在天空中高喊,“吃喝你一顿,输了也不亏了。”
城外,狐狸急切地问秃鹫:“如何?”
“我也输了。”秃鹫道出原本,恨恨地补充,“我若飞得不那么肆意……”
“也是要被看出来的。”海蟒说,“你我的变化已经不是一般修道之人能够看穿的了,他一定有什么特别的方法。”
“是吗?”狐狸靠在树上,“王辩究竟有何奥妙呢?”
次日,狐狸没有像海蟒和秃鹫那样引人注目地走入宴席,她施展狐狸的法门,魅惑住一个致仕的高官,变成他贴身的小厮混入王辩家,不起眼地躲在宴席的暗处。
王辩连着识破两个妖精的事迹已在蔺安传开,席间的宾客纷纷向王辩请教识破妖精的法门。
问得好,狐狸心中暗喜,在暗处竖起耳朵。
“分辨妖精其实最易。”王辩说,“古董珍宝,需要多见;典籍字画,需要博学。但妖精的变化看似天衣无缝,其实都有一点破绽。”
是什么呢?狐狸好奇地想。
“骗得了别人,骗不住自己。”王辩指着双眼之间,“他的变化再好,自己知道自己非人,双目之中有一丝犹疑,一丝慌乱,一丝窃喜。”
“这三丝杂情乱绪,再好的妖精也藏不住。”王辩下结论,“其实无所谓神通,最大的马脚还是他自己。”
王辩开始朝席间仔细打量起来,每个人都不自在起来,但王辩又很快宣布,席间没有妖精,人人面露轻松之色。王辩端起酒杯,无意识地朝四处望望,有那么一瞬和狐狸眼神相对。
狐狸心中慌乱,退步悄悄地遁入黑暗之中。
城外的海蟒和秃鹫大感意外。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秃鹫问。
“想必比你我现形还要快。”海蟒说。
狐狸不说话,走到一处水泊,从水面看自己变化后的人形,怔了一会儿。
“我看是不好过这一关。”她把王辩的诀窍告诉海蟒和秃鹫。
“原来如此。”海蟒叹道,“变化再精,骗得了别人骗不住自己。”
“你可认输?就此打道回府?”秃鹫问。
“可不可以骗倒自己?”狐狸问。
“骗倒自己?”秃鹫问,“即便你是狐狸也做不到。”
“不过,”狐狸说,“我们墨戒林之主一定有办法。”
红姹娘娘正在墨戒林弹琴,千里之内有道的妖精都赶来跪地聆听。
她拨动一根琴弦,眉头一皱又把琴弦压住。
“座下有三个人不是为听琴而来。”她说。
“娘娘,”狐狸走出来,“我和我的朋友不是为听琴而来。”
“哦,小狐狸,”红姹娘娘笑了,“你不是去蔺安见识那个白衣王辩去了吗?”
“是的,”狐狸说,“可我恐怕难过他那一关。”
“他修的什么眼?”
“还是肉眼。”
“那他炼了什么听?”
“还是肉耳。”
“那如何能够识破你?”
“他能从面色中看出一个人心神有疑,”狐狸说,“纵使变化再高,只要知道自己是妖,就过不了这一关。所以只要我能魅住自己,让我自以为人,必定可以骗过他。”
“请娘娘赐我一个骗倒自己的神通。”狐狸拜倒在地上。
红姹娘娘沉吟不语。
“能有什么办法?这可难住她了。”秃鹫在后面嘟囔着。
“大胆!”几个妖精呵斥秃鹫,秃鹫怒目而视。
“其实不难,”红姹娘娘突然开口,“不过你要想清楚。”
“我心已决,一定要破了白衣王辩的名声。”狐狸说。
红姹娘娘弹指挥出一缕红色的轻烟,飞入狐狸的胸间,片刻后,又从狐狸的胸间飞出,凝结到狐狸的手上,变成一面镜子。
“这面镜子是你的心镜,你对它施迷惑之术,就能骗住自己。”红姹娘娘说。
她又揪下一片银色的叶子贴在狐狸身上:“有这一片障目叶在,所有修法的人从你身上只能看到他们自己,没人能看出你是妖怪。”
“谢谢娘娘。”狐狸摇身一变,变成一个红衣的美貌女子,对着镜子凝神望去,过了一会儿,晕倒在地上。
“带她走吧,把她的心镜好好留着,”红姹娘娘对海蟒和秃鹫说,“她醒来就不是狐狸了。”
“那么,如何可以解掉这个对自己的魅惑?”海蟒问。
红姹娘娘一言不发地盯着他看。
“你这个朋友倒是尽心,”红姹娘娘说,“你把她的心镜对着她,她心中只要有一丝存疑,愿信自己非人,这个魅惑就失效了。”
海蟒和秃鹫挟着狐狸乘风离去,背后传来红姹娘娘的哭泣。
这一日,一个红衣的姑娘迷惘地站在王辩的家门口,行人惊讶她的美貌,纷纷驻足不前,使王辩家门前的巷子拥堵不通。她拒绝了所有人或好心或恶意的关切,执意要站在王辩的家门前。
“我总觉得我来这里有何目的,”她向大家解释说,“但我想不起来了。”
王辩走了出来,盯着她的脸呆怔了一会儿,直到人们开始哄笑,他才慌忙回过神,全然不是一位名士应有的风度。
“姑娘来我家有何贵干?”
“不知道。”狐狸茫然地说,“但我觉得你很面熟,你知道我是谁吗?”
王辩仔细地看着她,从上到下,一遍又一遍:“姑娘的美貌真不像是人间所有……”他丝毫没有赞美,而是疑虑重重地说,但他从她的眉宇间看不到一丝慌乱。
“你可以收留我吗?”狐狸说,围观的人群一阵骚动。
王辩胸间一阵软绵,但还是硬起喉咙:“不,按说应该带你去官府……”
“你说不行?”她眼睛圆睁,泪花在眼角碎开,垂下了眼帘扭过头,“算了,我走。”
王辩的心都碎了,他的手几乎是自发地伸出,一把把她抓住。
“若无去处,在我家暂住也好。”王辩的嘴说,但他几乎感觉不到是自己在说话。
狐狸就在王辩的家中住下了。
王辩不是没有怀疑过狐狸的来路。他拿言语试探,在暗处观察,狐狸都完全像一个人。她有喜悦、愤怒、哀伤、恐惧,会在一个人的时候因为自己孤苦无依而暗自垂泪,又会因为王辩的一两句抚慰破涕为笑。
在王辩家的门客中有不少修道之人,他们用天眼、鬼瞳,用上古流传的铜镜和冰窗,召请天上地下的上仙和妖魔,所有的人最后都不得不告诉王辩——实在看不出什么,这个女孩就是一个凡人。
最后,王辩也放下了所有的怀疑,相信这个女孩是真正的人。他越来越少接待天下的访客,越来越少在晚上举办彻夜的盛宴,把时间越来越多地投放在这个女孩身上,为她开解忧愁,为她寻找亲人。但心中却隐隐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和失落在膨胀。
我王辩究竟在怕什么?他想,不过想不出头绪,但这种恐惧只有和女孩在一起时会消减,在看不到女孩的时候,这种恐惧又会出现,像一块悬着的巨石坠在他的心头。
有一天,他发现管家并没有按照他的指令去寻访这个女孩的来历,而是在柴房睡觉。
“你跟我伴读六年,和我游历四海十年,鞍前马后未辞劳苦,虽无血缘,胜似至亲。为什么我现在要你做的这件小事,你却不用心去办?”王辩问。
他的管家,可能也是世上最了解王辩的人,回答他说:“我每天不出门,躲在柴房睡觉,正是按照主人的意思。”
王辩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他意识到自己可能要接近心中恐惧的答案了:“我的什么意思?”
“主人不想那位姑娘找到亲人。”他的管家直起身子,恢复了他俩当年游历四方时那种伙伴的身份,直截了当地告诉他。
“王辩,你怕她走了。”
王辩哑然。
“她现在就在西园的凉亭,她每天都要在那里一个人待到很晚,”管家拍拍王辩的肩膀,“你看着办吧。”
王辩在西园找到了狐狸,她在发现王辩后快速地抹干了眼泪。
“你在哭什么?”王辩问。
“我没有来路,也没有归宿,”狐狸说,“就跟风里的落叶一样。”
“那么,”天下闻名的白衣王辩,一生阅人无数的王辩,第一次对一个女人说,“你愿不愿意以我作为你的归宿?”
“王辩已输。”秃鹫说,他化成一个耍蛇的卖药把式,海蟒变成一条小蛇盘在他身上,两人走在蔺安的街头,“蔺安城已经遍发了他和狐狸的喜帖,他彻底地走眼了。”
“确是如此,但我总觉得要出岔子。”海蟒忧心忡忡地说。
“只要狐狸在大婚当日向宾客宣布自己不是人身,王辩就名声扫地了。”秃鹫笑道,“虽不是你我骗倒,但这样也着实解恨。”
“但愿如此,别出什么岔子。”海蟒说。
他们两个走近王辩家的后墙,看四下无人,穿墙而入。找到狐狸之后,施法让服侍的丫鬟全部睡倒,走进狐狸的闺房。
“你们是谁?为何闯进我的闺房?”狐狸惊恐地说,“你们可知我的夫君是白衣王辩?”秃鹫用手一指,她立即哑口不能言。
“姑娘,”海蟒向她作揖,“恕我们……”
“我来说。”秃鹫不耐烦地打断海蟒,“你不是人,我们也不是,你本是墨戒林的一只狐狸,半年前我们相遇在蔺安城外大道,要来以人身变化骗过白衣王辩。我们神色有异,不能骗过王辩的眼睛,于是你求你们墨戒林之主,赐你魅惑自己的法门。”
他取出那面镜子,对着狐狸的脸:“现在你已经成功了。回来吧,狐狸!”
秃鹫解开她的禁言,扬扬自得地对海蟒说:“接下来只要她在大婚当日出王辩一个大丑,我们三个就可以名扬天下了,能有什么岔子?”
狐狸带着微笑点了点头,向门边挪动。突然她一把推开门朝外跑出去:“来人哪,来人哪,有妖怪!”
宅子里四下响起喧闹的人声,不远处已经有一些正在参加晚宴的修道者腾空而起,秃鹫和海蟒慌忙夺路而逃。
“怎么回事?”秃鹫大为吃惊,“按说这个魅惑已经解了。”
“除非她对于自己是人毫无存疑。”海蟒脸色一变。
“她执信自己是人怎么办?”秃鹫问,“难道要坐视狐狸和王辩成婚?”
“解铃还须系铃人。”海蟒说,“99lib.还是得去墨戒林找红姹娘娘。”
在墨戒林,红姹娘娘听完海蟒和秃鹫的诉说,长叹一口气。
“我没有办法。”红姹娘娘摊开手。
“怎么会没有?”秃鹫大怒,“是你施的法。”
“不是我,是她自己。”红姹娘娘纠正,“世界上能骗一个人的永远是自己,即便谎言从别人的嘴里说出,选择相信的依然是你的心。”
“也就是说,只要狐狸不肯信自己是狐狸,她就完全回不来了吗?”海蟒吃惊地问。
“是的,无法可想。”红姹娘娘说。
“此事这么危险,当初你为何答应?”秃鹫质问。
红姹娘娘冷若冰霜地盯着秃鹫,秃鹫从红姹娘娘的瞳孔中看到一朵鲜花正在盛开,突然大感不妙,但已感到四肢开始麻痹,呼吸也开始松缓绵长,将要坠入一场长梦里……
“娘娘请恕他无礼。”海蟒慌忙拜倒在地上,“他也是为了狐狸。”
秃鹫突然从黑甜的梦境里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躺倒在地下。
“我们准备守到她愿意相信自己是狐狸的那一天,”海蟒一字一板地说,“即便狐狸爱上了王辩,和他成婚,一年两年也许无事。但迟早有一天,她会对人世心生厌倦,会想起我们曾对她说过的话。那时我们自会把她带回来。”
红姹娘娘笑了笑,没入幽暗的丛林,悲戚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
“她不是第一个想做人的妖精,也不是第一个离我而去的子孙……”
又是一年佳节,蔺安城上下张灯结彩,人们在街上购办年货,互道吉祥。两个身处异乡的富商醉倒在一家酒楼。
“是第几年?”一个富商问。
“十年了。”另一个富商说。
“你昨天去,她的初衷还是没改?”
“没有。”
“这是第几次了?”
“不记得了。”
“我昔年在旷野为妖时,不觉得十年有这样漫长。只记得在我常飞过的地方,一棵嫩芽从地里发出,长成参天大树,又衰老干枯,一百年很快就过去了……”他向四周远望,“为什么在蔺安城中十年竟有这么长?”
另一个富商掏出一面镜子反复端详,向镜子发问。
“何时你才能承认你是狐狸呢?”
秃鹫和海蟒已经在蔺安停下了十年。
他们给狐狸写书信,潜入她的梦境,甚至在王辩的家人中散布王辩已有新欢或者狐狸其实非人的谣言,都没有用。
他们化成演戏的歌伎、有道的高僧,甚至装扮成天上的神佛,用暗示、讥讽和宣示希望能震动狐狸的心,都没有用。
他们甚至伪装成狐狸失散的家人在王辩不在时上门寻亲,在她已经半信半疑的时候,他们只露出了一点点意图,就被赶出了家门。
解开狐狸对自己的魅惑似乎成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海蟒和秃鹫一天天徘徊在蔺安城中,围绕着王辩的家做无规则的运动。
终于有一天,海蟒问秃鹫:“我们是不是该放手了?由她去做她的人吧。”
“最后一次,”秃鹫说,“十年了,我们的机会来了。”
“什么?我们有什么机会?”
“王辩老了,”秃鹫说,“狐狸没有。”
王辩病了,病得很重。
因为他不再年轻,不仅不能像当年那样日夜兼程风餐露宿地游历四方,连在蔺安最高的鹿台上赏月一晚都禁受不住了。蔺安的名医已经差不多来齐了,他们在王辩的房里进进出出,用尽了各种丸散丹药,针灸汤熏,但王辩的身体却不见起色,沉疴日重。
“天下闻名的白衣王辩,终究也是难逃生老病死啊,”医生们悄悄地在暗处交流,“不过,他的那位夫人……”神色隐秘地卡住话头,让更多的意思从沉默里流露出来。
狐狸没有病,甚至连一点儿变化都没有。十年了,她的头发依旧乌黑,牙齿依然洁白坚固,眼神没有一丝黯淡,面庞泛着青春的亮色,在出街游玩的时候,依然让半个蔺安的登徒子为之着迷。
本来已有的流言慢慢地发酵泛动起来,她丝毫未变的外貌,让人们的回忆清晰起来,想到了她当年那不明的来路,想到了她身边总是出现各种异人和异事。猜想和隐秘的指摘在蔺安的街头流传,重重的门庭挡不住流言,这些说法终究像风一样吹进了王辩的家,吹进了狐狸的耳朵。
狐狸一个人对着镜子,哀郁地凝视镜中不曾变老的自己,向所有她能想到的神只祈求。
“为何我不能像王辩一样变老?”
“因为你不是人。”一个声音在她背后响起,不用回头,狐狸知道是那两个一直在纠缠着她的妖怪。
“我们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你不是人,你是狐狸。”秃鹫说,“你还不明白吗?你已经修至长生,再过十年、一百年,你都不会死,连衰老都不会,永远是这个样子。”
“你已经尝到做人之苦了吧,”海蟒轻声细语地劝慰她,“为失去所爱之人而痛,为年华消逝而愁,飞短流长纷乱你的心,美馔金玉撩动你的欲。”
秃鹫也说:“假使王辩死后,你在他家孤苦无依,怎么自处?”
“王辩不会死的。”狐狸的泪夺眶而出。
“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座座都是刀山火海。”秃鹫取出狐狸的镜子,“而今只是王辩病重,你已经痛苦成这个样子,如果他死了呢?”
“这面镜子可以解决一切,只要你相信自己只是一只狐狸。”
狐狸呆滞地看着镜子,秃鹫和海蟒大气也不敢出地看着狐狸,期待着她眼中灵光一闪,挣开自己加给自己的枷锁。
“若我的夫君死了,”狐狸终于开口了,“我便和他同死。”
“我是人,不是什么妖精,二位还是走吧。”她告诉海蟒和秃鹫,两个人颓然地走出门外。
“为什么?”秃鹫不解地发问,“她自己都知道容貌不变之事一定有异,为何还是破不了自己的魅惑?”
海蟒只是沉默无语。
廊窗边的一盏烛台,豆大的火苗在风中摇曳。忽然,火苗开始膨大,像是要在一瞬间把蜡烛烧干,火苗越来越大,终于变成了熊熊的红色火焰,海蟒和秃鹫不知所措地望着这个异景。看火焰像一朵巨大的花一样绽开,最终凝成飞动的红色绸带,一个他们认识的人出现在绸带里。
“自己骗住了自己,迷局已成,既然她心中已经选择这个骗局,那就已经没有什么道理可言。”红姹娘娘回答秃鹫。
“您是找到了解破她的办法了吗?”海蟒激动地问。
“不,”红姹娘娘说,“我来这里等一个人。”
“还在等谁?”海蟒问。
“二更,马上就要到了。”红姹娘娘说。
这时从远处传来歌声。从天空或者大地,或者每个人的心里,歌声无喜无悲,平静得像一阵晚风。但海蟒和秃鹫却恐惧不安,他们面色发白地咬着嘴唇,已从这歌声中听出来者是谁。
他是所有生灵竭力摆脱的噩梦,又是所有痛苦的终点,也是每个修炼之人曾经的动力。
生是闷热的昼日,死是凉爽的夜晚。骑灰马的人在夜晚中放声歌唱,他穿越一道道墙和门槛,来到王辩家中,朝着病重的王辩而去,只要他轻微的一次触碰,王辩就会合上眼睛沉睡在黑色的永夜。
“且住。”红姹娘娘向他喊。
“是谁敢拦住我?既然能看到我,就该知道我是谁。”骑灰马的人朝这里看过来,秃鹫和海蟒连忙低下了头,避开了和他的对视,只看到他披着由黑羽编织的长袍。
“是我,夜的君王。”红姹娘娘答应道,“请不要带走王辩。”
“既然你知道我是夜的君王,”灰马上的人平静地说,“就该知道没有人可以号令我。”
“我认识您的兄弟梦之君王,您是否收到了他的口信,要您再多给王辩一些时间。”
“我不在乎。”灰马上的人驾马抬步,“我该带走他,就一定会带走他,不为任何人延迟或停留。”
“那么,”红姹娘娘冷笑着说,“我今后会为所有垂死之人围上镜子。”
“是谁告诉你这些的?”骑在灰马上的人停住了,头也不回地询问。
“有一个人,说您不能穿过镜子,”红姹娘娘说,“您会在镜子里碰到另一个夜的君王,然后一起沉睡在无边的黑夜里。”
“没有人能挡住我,”骑灰马的人说,“只要留有一点点的缝隙……”
他的面前忽然升起了一面银色的镜幕,像水一样不住地涌动,如镜子一样映照出了他的映象。夜的君王看着镜中的自己,脸上露出了吃惊的神色。他勒马侧转,另一边也迅速升起了同样一面流动的镜幕。最终,四个方向的镜幕合拢,并成一个银色的圆球,把死神囚禁在中央。
“别人不行,而我可以。”红姹娘娘说。
“你若不放我出去,世间再无人死去。”骑灰马的人说,“人和百兽将拥挤在人界,无论病痛、饥饿还是战争,无人可带走他们的性命,所有的苦难将永远延续。”
“我懂。”红姹娘娘说,“我向您要求的东西也不会太多。”
“好吧。”骑灰马的人终于让步,“王辩可以长生不死。”
“不,”红姹娘娘说,“他只须再有一段寿命即可。而且平衡不会被打破,您还可以满足另一个不死之人的祈愿,重新赐予她本有的衰老和死亡。”
“我遇到过祈求永生之人,也遇到过祈求别人衰老和死亡的人,从未遇到过已经摆脱我的治下,却又祈求得到衰老和死亡的人。”骑灰马的人惊讶地说。
银色的圆球破碎开,骑灰马的人重获自由。
“她就在那里。”红姹娘娘指着狐狸的房间说。
骑灰马的人拔下长袍上的一根羽毛,变成一只黑色的蝴蝶,从海蟒和秃鹫的中间飞过。两个人畏惧地缩着身子躲闪,黑色蝴蝶最终飞入了狐狸的房间里。
“王辩不会死,那只狐狸从此不能长生,在将来的某一天,我会一起来带走他俩,你可满意了?”骑灰马的人说。
“多谢您的宽仁。”红姹娘娘向夜的君王施礼。
骑灰马的人没有说话,调转马头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现在,”海蟒颤抖着声音向红姹娘娘发问,“狐狸已经没有了为妖的自知,又有了衰老和死亡,那她和人有何区别?”
“没有了,”红姹娘娘说,“你们的赌局输了。”
“这怎么可以?”秃鹫说,“人就是人,妖就是妖,怎么会一样?”
“你就真的只是一只秃鹫吗?他就真的只是一只海蟒吗?你们觉得自己是谁,不还是因为你们相信自己心镜之中的执念吗?”红姹娘娘问,“我若取出你的心镜,会不会也在里面发现一个谎言?”
秃鹫打了一个寒噤。
这时,王辩的宅院中传来了一阵哭声。
天下见识第一的白衣王辩从床上醒来,和他曾经是狐仙的妻子紧紧抱在一起,两个人喜极而泣。
她黑如夜晚的头发流泻在他的胸口,一根白发已在深处悄悄萌生。
棋道
文/燕垒生
“来了来了。”
县革委会的黄永卫秘书跳下自行车,擦了擦头上的汗。天很冷,机耕路也冻得死硬,自行车骑上去坑坑洼洼,这一趟他骑得很是辛苦。
“大家站好,日本朋友马上要到了。”
他说话有点上气不接下气。站在公路边拿着红色小旗的大多是中小学生,只有少数几个临时叫来的农民,队伍很不整齐。他有点生气,叫道:“田书记,你怎么不上心啊?我们刘主任说了,这可是个政治任务,日本朋友是专程来我们县参观的,我们要给他们看看经过‘文化大革命’洗礼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气象。”
黄永卫也是喝过墨水的,他的这一串长句把红旗大队的田书记噎得说不出话来。过了好半天,田书记有点委屈地道:“黄秘书,你知道,以前这儿日本人扫荡过好几次,老乡听说要迎接日本人,死活不肯来,这些小把戏也是我做了半天思想工作才叫来的。”
黄永卫又喃喃道:“也只好这样了。等会儿喊得响些,场面弄得热烈些。”
他正想着,远处,响起了汽车喇叭声,黄永卫忙不迭道:“到了,快放炮仗,喊啊!”
那些中小学生一手挥舞着旗帜,一手挥舞着《毛主席语录》,大声地喊着:“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倒也称得上整齐。只是那些农民挥得有气无力,也不说话,偶尔才有一个喊出一句,也是似通非通的普通话。
还不如全叫小把戏来呢。黄永卫又擦擦额头,可是额头已经是干干的,天冷,没一点汗水了。十二月天里,农历已到三九了,没下雪,也冷得要冻脱皮。
县里唯一的吉普车开在前头,后面是一辆旅行车。县革委会的刘长文主任坐在吉普车里,被颠得七荤八素。
这个日本代表团一共也只有八个人,昨天刚在上海和国家围棋队比赛过,很多国家体育部门领导也到场了。本来定好明天就回日本,可小野田团长突然提出,想看看红旗大队。
车子在那些学生的大喊大叫声中驶进了大队的办公楼。刚停下,黄永卫的脸出现在吉普车窗口:“刘主任,都备好了,就在大会堂里。”
刘长文点了点头:“那进去吧。”
那是个助兴节目,由红旗大队选出八个人来和代表团对弈。当然,都是让五子。黄永卫不懂棋,也不会觉得这个大队里会有人能下赢日本人。
大会堂里像办喜事一样,摆满了花。只是这个月份里也没别的花,只有蜡梅。一向不太干净的大会堂,这回被打扫得一尘不染,墙壁上也刚刷过几遍石灰水,多少有股石灰味,混合着蜡梅花香,有点古怪。
进了会堂,刘长文清清喉咙,先说了几句欢迎的话,小野田团长也上台致辞,致完辞,就开始对弈。因为时间关系,只下快棋,每一局都在一小时内结束。
棋局开始,刘长文就有点不耐烦。他什么棋也不会,最擅长的只是打扑克里的捉乌龟。
“怎么日本不派个扑克代表团来。”他不无遗憾地想。
“巴嘎!”
高川秀夫大佐猛地一掌打在小野田麟三郎脸上,小野田麟三郎白净的左脸上登时出现了五个指印。
“你难道不是十二岁就由方圆社授段、号称江户麒麟儿的天才棋士吗?大日本棋士的脸都让你丢光了!”
小野田麟三郎站得笔直,嘴里只是道:“是!”脸上的掌印此时越来越红,倒像一只手掌爬满了他的脸。
高川秀夫大佐在房里背着手转了几圈,忽然抬起头,道:“你不是还有个师兄在师部吗?他现在还在不在上海?”
小野田麟三郎弯弯腰,道:“濑越师兄刚才便在这里。”
“来过了?”
高川秀夫大佐盯着他,似乎也听出他话中的含意。
“濑越师兄在我昨天输第一局后,他就来了。我们昨夜把那个美国人的谱打了遍,濑越师兄打完后,就叹息说,如果小岸师兄在世,大概还能和这美国人争个高下。”
高川秀夫大佐倒吸了一口凉气:“濑越先生真这么说?”
“是。”小野田麟三郎也像是冬天喝了冰水冰了牙一样,吸着凉气道,“濑越师兄说,便是小岸师兄在世,这些年不断长棋,才有望一拼,不然……”
小野田麟三郎的话停住了,因为高川秀夫大佐又是一巴掌打在他脸上。这一次是反手打的,虽然没有前一巴掌那么重,但小野田麟三郎的右半边脸上又红了一块。
“即使你们棋力现在比不上他,但两个人加起来,也不一定比他差,为什么不帮你一下?”
小野田麟三郎有点委屈地道:“刚才,濑越师兄一直站在他身后。”
“站身后又有什么用!”高川秀夫大佐又在房中踱了两步。他的高筒皮靴在地上简直如同铁柱,铺着的青砖也差点被他踩碎。
“可是,我会读唇语。”
高川秀夫大佐站住了,道:“你会唇语?”
小野田麟三郎点了点头,道:“刚才这一局,其实是我和濑越师兄两人在和他下。可是,唉……”
高川秀夫大佐这次倒没有动手教训小野田麟三郎。大佐也是个棋道好手,据说他的棋力已能与专业四段相埒。小野田麟三郎入伍后被分到高川队中,还曾庆幸遇到一个知弈的长官,可是万没想到,能下得一手细腻好棋的高川秀夫大佐,性格竟然如此暴戾。幸好与高川秀夫大佐对弈时倒不必担心他会因输棋而恼羞成怒,不然,小野田麟三郎只怕一天也待不下去。
高川秀夫大佐在桌前坐了下来,道:“明日准备让谁来帮你?”
小野田麟三郎道:“本来我想请濑越师兄出面,但濑越师兄刚才和我说过,以他的棋力,绝挡不住这人的。”
“还有谁比濑越先生棋力更高?”
小野田麟三郎沉吟了一下,正盘算着是不是该说“大佐棋力已在濑越师兄之上”之类的话,想想还是不说了。高川秀夫大佐虽然暴戾,却也有自知之明,不然他第一个便要上了。他棋力虽强,较之自己还有一子之距,更不用说和濑越师兄相比。
他想来想去,还是道:“现在的上海,我的棋力算是第三强。”
“是谁能比濑越先生更强?”
小野田麟三郎动动嘴,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没出口,高川大佐已是一惊,道:“你是说他?”
“濑越师兄说过,棋道九品,此人棋力已达入神之境,便是不败名人,也不外如是。”
“混账!”高川秀夫大佐叱道,“你怎能将一个支那人与秀哉名人相提并论。”
小野田麟三郎弓了弓腰,道:“是,是。”心里却想着,“此人棋力,实已可方驾秀哉名人。”心知说出这话来只怕又要挨上一耳光,虽然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还是硬生生忍住了不说。
高川秀夫大佐站起身,道:“此人棋力再强,也是特高课送来的要犯,他再不肯说便要枪决,绝不能让他去下棋。想想,还有什么人?”
小野田麟三郎叹了口气,道:“没有了。”
高川秀夫大佐又绕着小野田麟三郎踱了两圈,才停下来道:“你与这人下过棋吗?”
小野田麟三郎一下兴奋起来,道:“我刚来上海时,濑越师兄便带我去与他下过一局。这人的棋力,已可说是神乎其技。”
“真有这等强吗?”
“的确。幻庵曾说,清国棋圣黄龙士棋力可达十三段,若按此算法,此人棋力至少也有十二段。”
的确。高川大佐的身体也有点不由自主地颤抖。那一次,这人在棋枰上那等雷霆万钧的攻势,让身经百战的高川大佐也冷汗直流。那一次对弈,枰中的白子几乎都带有血腥味。
他低下头。忽然,他喝道:“绪方,把星历带上。”
绪方行孝是高川秀夫大佐的勤务兵。
小野田麟三郎道:“大佐,你想去哪里?”
高川秀夫大佐鼻子里哼了一声,道:“去看看你那十二段。”
小野田麟三郎道:“这个……恐怕他不肯再与大佐下棋了。”
高川秀夫大佐露齿一笑:“他会的。”
棋局已近尾声。小野田团长甚至不用点目,就知道自己起码赢了二十目。就算按中国的规矩,也有十子以上。只是对手还不自知,仍然在苦苦打最后的劫。
就算打赢这个劫,也不过扳回五目棋而已。小野田团长有点想笑。出过杨季轩的这块土地,恐怕已失去灵气了。自己来这里看看,是为了找回许多年前失去的骄傲,或是忏悔?
小野田团长嘴角浮起了一丝笑意。
不忏悔。对于中国人,永远都不用忏悔。那些中国人自己都已经忘了几十年前的战争了,现在来的,只是他们竭力想友好下去的邻邦人士。不用自己高高在上,他们首先就已经拜伏下去了。
那个农民终于抬起头,说了句什么话。不用翻译,小野田也知道那是认输。他有点想笑。
国家围棋队里还有一些大概将来能与自己抗衡的人,而这里,如果出现一个能胜一局的人,那真是奇迹。
他正想着,忽然听得第六台的岛田作三段颓然道:“我输了!”
绪方行孝捧着一个用结城绸包着的小包,跟在高川秀夫大佐身后。小野田麟三郎则跟在他身后钻出车来,走得有点勉强。
这是高川大队的临时监狱,原先是深井公司在闸北的仓库,战事一起,被高川大队改成了监狱。这仓库全是用巨石垒成,几近坚不可摧,十九路军曾经在这里驻扎过一队人马,抵抗了三天,让包围仓库的日军一直攻不进去。直到日军动用毒气弹,才将十九路军的这一小队全部消灭。
在仓库门口,便听得到里面传出凄惨的叫声。因为有厚厚的墙壁阻挡,声音显得很闷。听到这些声音,小野田麟三郎的头一阵晕眩。
尽管上海还不时出现暗杀团,有名的上海杀手党时常刺杀落单的日军士兵,但是在高川大队刚驻防在闸北时,为了防患于未然,已将附近的中国人全部驱逐。偶尔有中国人误入,也会被马上拖到这个临时监狱拷问,然后,不论是不是真正的杀手,都被送去靶场当成活靶,给那些入伍还不是很久的日军练胆用。所以小野田麟三郎也知道,在高川大队的营房附近,应该是很安全的。
可是,他还是觉得害怕。害怕那些虫豸一样下贱,似乎不知道死亡可怕的中国人。他也知道,就算号称“不动尊”的高川秀夫大佐心里,也仍然有着对中国人的畏惧,以至于每捉到一个可疑的中国人,他都下令务必要将这中国人折磨到见到日军便要屈膝下跪。
看到高川大佐走进门时,正在用皮鞭抽着一个被吊在半空中的中国人的本田龙男少佐放下皮鞭,喝道:“立正!”
高川大佐看了一眼那些中国人。这里的中国人大多是一个模样,身体瘦弱,身上疮疤累累,已是半死半活。他哼了一声,道:“本田少佐,杨还在吗?”
所谓的“还在”,是“还活着”的同义词。进入这个监狱的中国人,是不可能活着离开的。本田龙男猛地立正,道:“他在。”
说着,本田龙男的视线移到了右角上。高川大佐这时才看到了在那里的一个铁笼。
那个铁笼子大约有五坪大,里面有一张小桌子。边上,一张草席摊在地上,那大概是他睡觉的地方。这中国人穿着一身很整洁的长衫,正坐在桌前写字。他的右手掖住左手衣袖,以防垂下来沾污了纸上的墨迹。
杨季轩。
即使还在想着令赤星因彻吐血的那三妙手,小野田麟三郎还是一眼便看到了他。
杨季轩本是上海坐隐社的发起人。这坐隐社是日军进入上海后成立的,成立时,高川秀夫还曾经前去道贺。直到一个月前,新来的特高课课长山木龙二捕获了一个中国政府的间谍,经过拷打,那个支那间谍在死前交代出,他与杨季轩单线联系,这次来是因为杨季轩得到了日军全军的战略分布图。
接到山木课长的电话时,杨季轩正在和高川大佐下一局快棋。高川大佐回到座位上,看着这个样子文弱的中国人,几乎有点吃惊。
武尊美如少女,却孤身平熊袭,高川大佐一直以为那近于传说。可是,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中国人却胆大如牛,明明知道自己随时都可能败露,仍然镇定自若,简直猜不透他心里到底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到底为何他会有这等勇气。
那一次,当看到山木课长带着宪兵进来时,杨季轩用棋子敲了敲棋盘。
那局棋正至中盘。以前两人对弈,胜负只在一二目之间。但那一次,从山木课长进来那一刻起,杨季轩的棋风突然一变。
也许是知道自己已无幸理,也不必再在棋局上曲意逢迎了,杨季轩以天风海雨之势,落子如飞,几近于摧枯拉朽。高川大佐本来自认与杨季轩相去不远,直到这时才知道,杨的棋力有多么深不可测。
杨季轩被带走时,还向高川鞠了一躬。但是他的姿势傲岸至极,几近于强者对弱者的恩赐。尽管高川大佐也知道,那可能是杨季轩平生最后一局棋了,心底多少也有点可惜。但他更高兴的是,终于把这个心腹大患除去了。
山木课长逮捕杨季轩以后,主要是为了从他那里取回那份战略分布图。
命令早已颁布下去了,重新改变战略分布,那是不可能的事。还好杨季轩一向是与那个人单线联系,那么那图肯定也在上海。
另外,杨季轩不会是一个人,他的情报网行之有效,背后一定也有不少人。山木课长的主意,便是要将这个谍报网一网打尽。
“为什么给他这么好的待遇?”后来,在杨季轩又被移送到这里来时,听到山木课长建议优待他,高川大佐很大声地反对,“难道这里是给支那人休养的地方吗?要让支那人说话,鞭子和小刀就足够了。”
他的话里,根本听不出当初很亲热地叫着“杨桑”的意思了。
“杨是个硬汉。”那一次山木课长用少有的敬佩语气说,“我们打断了他的手脚,还用烧化的铅浇到他背上,可他没有开口过。如果再拷问下去,恐怕他就会死了。”
“如果优待他,他仍然不说,那又有什么用?”
山木课长笑了笑说:“他有铁一般的意志,一下子是弯不了的。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点点地折弯他。让他受到良好的待遇,每天都看到别人被拷问,渐渐他就会觉得不说是不明智的了。”
那只老狐狸。
高川秀夫大佐那一次听到山木课长这话时,便了解了他的用意。让杨季轩每天看着同胞被拷打、被枪杀,而他却又有良好的待遇,那么他就会想到,这种强烈的比照比什么酷刑都有效。
小野田麟三郎当然不知道山木课长的主意,但他也猜到了。
如果杨说了,那大概会被尊为座上宾吧,说不定,仍然会被高川大佐尊为客卿。虽然再不会对他大意,也再不会让他有机会接触到机密了。
这些中国人,为什么都那么蠢?
小野田麟三郎不禁有些叹息。
岛田作输了?
和岛田作对弈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也是一副农民子弟的模样,真想不到居然能击败岛田作,就算是受五子棋,那少年的棋力也很了不起了。
岛田作有点垂头丧气。其实按年龄,他比那少年也大不了多少。但他被称为关西棋院的希望之星,和这个中国农家少年自不能同日而语。
“岛田,你的棋还得再练练啊。”
说话的是坐在岛田边上的木村又吉五段。木村五段年过五旬,是代表团里年纪仅次于小野田团长的人,一向有些倚老卖老。
“是。”岛田作垂下头,看上去几乎要哭出来了。这时,刘主任适时站起身,道:“感谢日本朋友的指导,这体现了中日两国人民的伟大友谊……”
仍是一些套话啊。小野田团长伸了伸腰。年纪大了,坐得一久腰便酸,所以在国内,小野田也已渐渐淡出。这次让自己带队来中国,一半是棋院尊老的关系吧,毕竟,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
比赛以后是宴席,宴席以后是参观。他不禁有些苦笑。
本来以为可以自行活动,没想到每一步都安排好了。这也算中国的特色吧,对于中国人来说,安排你的一切,那也是一种友谊。
在代表团成员一个个离座站起,准备去赴红旗公社的宴席时,黄永卫很不满地小声对田书记道:“你怎么没关照过?怎么好赢日本朋友呢?”
“谁知道他会赢,”田书记有点委屈。今天,他已经被黄永卫第二次埋怨了,“他是大队里棋下得最好的,另外也没人会下棋了。再说,谁知道他还真能赢下来。黄秘书,不会犯错误吧?”
“难说。”黄永卫看看还有点颓唐的岛田作,“那日本朋友很不高兴,田书记,说不定你可犯了国际性的错误了。”
田书记的脸有些发白:“黄秘书,你可别吓我。”
“不是吓你,刘主任很不高兴。”
田书记忽然咬牙切齿地道:“杨国光这个小兔崽子,可真害死我了。”
杨国光这个小兔崽子倒没觉得自己害什么人。他虽然已站在一边,眼睛却仍然瞟向那一局棋。
宴席过后,由田书记带领代表团参观红旗大队的暖棚和水库。田里,正深翻了一次,放眼望去,倒很是整齐。红旗大队因为有一台拖拉机,也算实现了机械化。田书记在田头唾沫横飞地说了一堆,弄得那翻译几乎译不过来。
参观完田里,下面要参观一下农民家里。走进村时,小野田团长忽然用很标准的汉语对走在他前面的田书记道:“田桑,请问,杨季轩先生的墓在哪里?”
大概对这个日本人突然说出的标准汉语有点措手不及,田书记有点茫然,道:“什么?”
“四十年前,这里有一位杨季轩先生,请问他的坟在哪里?”
田书记茫然地小声对边上一个大队干部说:“喂,你知道有个叫杨季轩的吗?四十年前死的。”
那干部也有点莫名其妙,道:“姓杨?大队里有五家姓杨的。要说四十年前,就是那个汉奸分子家了,就他家在这儿住得最久。”
“杨国光?”
黄永卫走在刘书记边上,刘书记正背着手,没精打采地走着,连带着他也没精神了。听到田书记的话,他转过头来插了一句:“那个杨国光是汉奸分子?”
“不是他,是他爷爷,好像是叫什么杨季轩。原先在上海,抗日战争中死了埋回来。听说,杨国光他爷爷倒下了一手好棋,可惜是个汉奸。”
“就是他。”小野田猛地站住了,“田桑,告诉我,他的坟在哪里?”
那个大队干部看了小野田一眼,欲言又止地道:“早没了,1968年坟就被平了,现在哪儿还有?”他也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日本朋友会那么关心一个中国人,好像,他来红旗大队就是为了寻找那个杨季轩的坟一样。
“平了?为什么?”
“他是汉奸。”田书记忽然冷冷地插了一句,“抗日战争时给日军做事。”
铁笼被打开了。
高川大佐弯了弯腰,走进去,坐在杨季轩对面,笑了笑:“杨,现在还好吗?”
杨季轩抬起头,看了看高川大佐。他虽然神情有些颓唐,但目光仍然明亮。
“很好。”
标准的江户音。杨季轩本是帝大生,当年于东京曾经拜在秀元门下。
“此子生迟,不然当与秀策公并驱。”
秀元的棋力不如乃兄秀荣,更远不如后继的本因坊秀哉,但眼力绝佳,在收下杨季轩后曾感叹地说了这么句话。当时他已将本因坊之位传于秀哉,本也有意将杨季轩引荐到秀哉门下。只是杨季轩正值母丧,回国后便没有再东渡,帝大的学业也荒废了,便是在秀元门下,也只学了一年棋。
光阴荏苒,转眼二十年了。二十年前的那个少年,现在已是头发过早花白的中年人了。小野田麟三郎站在高川大佐身后,忽然有些唏嘘。
二十年前,自己还是棋道场的低龄学生,便听得有这个如彗星般划过棋坛的中国少年。
高川秀夫大佐盘腿坐了下来,道:“杨,你还能下棋吗?”
杨季轩笑了笑:“下。只是,不与畜类下。”
高川秀夫心头登时升腾起一股怒气。一个阶下囚,居然还如此狂傲吗?但是他还是把怒气压了下去。
“杨桑,我不是特高课的,这次来也不是来拷问你,只是来请你下棋。”
“下棋?”杨季轩嘴角抽了抽,握笔的左手也微微动了动。小野田麟三郎不由得将目光移向他那左手。
右手的五指已完全僵硬。那是在特高课拷问时留下的吧,所以只能用左手握笔了。
高川秀夫大佐向绪方行孝点了点头,绪方行孝走上前来,将那结城绸包裹放在桌上。高川秀夫解开了包裹,里面是一个紫檀木的大盒,一打开,露出里面两个朱漆的圆盒。掀开圆盒,里面是黑白两色的那智石棋子,光洁圆润,发出淡雅的毫光。
“这是家传棋具‘星历’。当初,家祖赖德公曾执此参加御城棋合战,距今已八十三年矣。”
杨季轩的眼盯着那棋盒,手上的笔还在一动一动,似是想摸一摸。
毕竟是个嗜棋如命的人啊。高川大佐淡淡一笑。山木课长不会下棋,?自然不会明白这一点。高川大佐不禁想到,如果早由自己来拷问的话,恐怕杨季轩已经把什么都说了。
“家父传此于我时,说此棋具本是太田雄藏公所赐。”
杨季轩的眼里开始发亮。太田雄藏,名列天保四杰之一,出身安井家,曾与秀策争胜,三十番棋仅多负四局,亦是当时数一数二的名手,后人评其为古今最强之七段。
高川大佐小心地将杨季轩摊在桌上的白纸挪开,从木盒中取出两盒棋子,又将外盒一拆,那外盒做得也极为精致,高川大佐东一抽西一抽,摊成了一张棋枰。高川大佐站起身,道:“小野田,你为杨桑摆一下刚才你下的那局棋。”
小野田麟三郎有点惴惴不安,坐了下来。在一个铁笼子里摆棋局,大概也是很难得的经历吧。他摇了摇头,开始复盘。
复到十一手时,杨季轩忽然道:“等等!与你下棋的,不是日本人!”
他还是上钩了。不知为什么,小野田麟三郎倒有点失望。傲骨须要傲到底,那才能赢得人的尊敬。杨就算把一切都说出来,恐怕最终也会被杀的。
高川大佐道:“杨桑,你的眼光很准。与小野田君对弈的,是个美国人。”
他也暗自高兴。杨季轩的话里没有讥讽之意,那么,他的心必然动了。如果投其所好,那么会说出底细也未可知。到那时,山木课长会自愧不如吧。
“美国人?”
杨季轩的眉一扬。他的脸上也伤痕累累,不知在特高课里受过什么刑。
“是的。”小野田麟三郎小声道,“杨君,那是个美国人,才二十三岁,听说是从小生长在中国的。”
“他师傅是谁?姓施吗?”
小野田麟三郎抬起头,惊诧道:“你知道?”
杨季轩看着枰中的布局,道:“白子精深,前五手却嫌稍重,后面便奇思迭出,那是中国以前惯弈势子的通病。后六手如行云流水,正是浙派施襄夏的棋路。此人棋艺,定是源出施氏。你的星小目开局对他的二连星,本也微厚,但这几手过后,反落了后手,大约在五十手外,你的入位这一片棋便要陷入苦战,盘面会大损。”
小野田麟三郎目瞪口呆,他对弈时本觉布局占优,只不知为何,后来却渐落后手,虽有濑越相助,最终还是以一目告负,而也正是五十三手时,那美国人侵入右下角,挑起战端,虽然竭力摆脱,但原先的大空被侵蚀得所剩无几。他只复得这十一手,杨季轩便如已观全局,这让他不由得又惊又佩。
这时,边上正被拷问的一个中国人发出了一声惨叫,杨季轩皱了皱眉,高川大佐道:“杨桑,这里不是论棋之地,还是换个地方吧。”
杨季轩抬起头,道:“大佐是要我与那人对弈吗?”
高川大佐笑了笑,道:“杨桑是快人,我正有此意。不过,得委屈杨桑,做个不出面的弈者。”
杨季轩有点奇怪,道:“这话怎讲?”
高川大佐道:“杨桑自然不能代表支队出面比赛,对弈时,杨桑坐在屋里,由人代为对弈,通过送进弈谱来对弈。”
杨季轩道:“可我所应之招又如何传给代我对弈之人?”
高川大佐忽然用中文道:“杨桑不用担心这点,我已有安排。”
是要用我的读唇语之技吧。小野田麟三郎有点失落地想。今天与濑越师兄合力对付美国人,已觉有违棋道,更兼一败涂地,他本也决意不肯再用此技。可是,听高川大佐的意思,明日与美国人这一局,是要让自己只当一个代弈者,那也不妨吧。
他正想着,忽然听得杨季轩道:“好,我答应你。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
“我希望在申报上登上这局棋的棋谱。”
他这话刚说完,一个正在被拷打的中国人忽然大声吼道:“姓杨的,你这败类!汉奸!走狗!下棋就能买通你吗?”
他只吼得这几个字,本田龙男一拳打在那中国人的肚子上。那个中国人本来便已被倒吊着,这一拳打得极为沉重,从鼻子里也冒出血来,当然也骂不出来了。
杨季轩低下头,小声道:“大佐,请快点带我出去吧。”
高川大佐笑道:“杨桑,你早这么做便不用吃这么多苦了。绪方,快扶杨桑出去。”
等他们走出铁笼,小野田麟三郎有点失落地收着棋子,将那棋枰又收成一个盒子,用结城绸包好,跟着他们出去。
支那人真是蠢啊,看着踉跄的杨季轩和因为攻心有成效而觉得高兴的高川大佐,他呆呆地想着。
“那就是杨桑的孙子吧?”
在上海的虹桥机场候机室里,小野田团长看着插满红旗的机场围墙,忽然有一阵心痛。
“团长。”
有人叫着他,他转过身,是岛田作。
“岛田君,有什么事吗?”
“团长来过中国?”岛田作可能还没有从输给杨国光的沮丧中恢复过来。脸上仍有点讪讪之色。
“在昭和八年时来过。怎么了,岛田,输给那个中国人你很不开心吗?和中国围棋队比赛,你不也输了两局吗?”
这次是分先对弈,八人先后下了五十六局,按中国规则,黑方贴二子半。五十六局棋,有二十四胜二和三十负。从胜负率上看是日本输了,但其实来的大多是日本棋院的二线棋手,有两个还是业余段位的。而中国棋院派出的都是一线棋手,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在算不得好。岛田七局只输了两局,战绩并不差。其中一局因为按中国规则,要收单官,才输了半子,若按日本规则,反是胜的。
“不是这个原因,我想问一下团长,中国人记谱是怎么记的?”
小野田看了看岛田,道:“岛田君,你怎么想起问这个来了?他们也用通行的记录纸啊。”
所谓记录纸,也就是在纸上印着棋局的样子,记录人只消在纸上标下行棋的步骤便可。这种记谱法直观易记,记时也方便,已是通行的记谱法。
岛田拿出一张纸,道:“团长,你见过这样的记谱法吗?”那是一张白纸,大概也是从练习簿上撕下来的,上面只写着些简体汉字,虽然不是很看得懂,但也大致看得出,那些只是单字而已。这些单字绝少重复,密密麻麻的足有一百五六十个字。
“这是从哪里来的?”
“是和我对弈的那个中国人记的。我见他每下一手便在纸上写一个字,全部记完后,我见他忘了带走,便拿了来。我数了,刚好一百五十五个字,我们下了也有一百五十五手。”
是杨国光记的谱啊。小野田笑了笑,说道:“中国古代有一种四景盘,就是把棋盘上的三百六十一个点全部用不相同的字填满,一般是四首汉诗。而记谱时,棋子下在哪儿,只消把对应的字记下来就可以了……”
突然,他一阵惊愕。
他终于明白杨季轩为什么会答应高川大佐要他下棋的要求了!
“你记的谱呢?”当想通这一点,他迫不及待地对岛田作道。
那不是一个高手应有的棋路!
小野田当看到绪方在那美国人身后用唇语传出的谱时,几近于震惊。
俗手!不折不扣的俗手!
按杨季轩的棋力,绝对不会下出这等棋来的。难道是绪方传错了?可当他用疑问的眼光投向绪方时,绪方却报以肯定的答复。
如果没有错,那么杨季轩肯定有自己的算计吧。可是,不管怎么想,这一手下去,盘面一下便要落后。现在还是第六手,若落后那么多,后面又该怎么走?
他端坐着,只是难以决断。
这种国际围棋赛虽然只是军部作为接管上海后的余兴节目,但如果冠军被一个美国人夺走,也难以说得过去吧。这五番棋已到了第三局,第三局是五番棋中的天王山。不管前两局胜负如何,第三局都是至关重要的。而自己已连负两局,这天王山也已是奈何桥了。
要按杨季轩的谱下吗?他咬了咬嘴唇。
二十三岁的江户麒麟儿,方圆社后期的四天王之一,如果下出这样的棋来,那可真要成为笑柄。可是,他也实在无法不相信杨季轩。
他把棋子放入枰中。
果然,克雷德抬起头,脸上露出不相信的神色。这个金发碧眼的美国人,居然也有一股东方式的儒雅之气。
但愿杨有妙手吧。他暗暗地祈祷。
这一招俗手使得克雷德长考了半个小时。因为限时两小时,加上布局时用去的时间,克雷德已经只剩不到一小时了。
也许是杨季轩的战术吧。当下一招俗手由绪方传来时,他想着。克雷德脸上已经露出喜色来了,即使有再多的东方教养,他体内流的还是美国人的血。这一次他不再长考,飞快地应了一手。
这一定是个奇着。小野田麟三郎想着,可是绪方一直没有传来新的棋着,他也只好做出长考的样子。
大约也过了半个小时,绪方才重又走出来。
果然啊。当得到绪方传来那新的一步,小野田几乎可以用“欣喜若狂”来形容。那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虎,但这一招棋却似点铁成金,刚才那两招俗手一下化腐朽为神奇。
几近耳赤之妙手。
在心底,他暗自这么评价。
当年秀策与幻庵争胜,秀策执黑先行,一百手以前,幻庵始终与秀策分庭抗礼,且隐隐有反客为主之势。至一百二十七手,秀策一招落枰,使得幻庵面红耳赤。这一着后来便被称为“耳赤之妙手”。
这么早便放出胜负手,那也只有杨季轩才敢为吧。
果然,克雷德已是双眉紧锁,耳根也红了起来。他一定想到了先后无数变化,但没有想到两记俗手后还会有这等一着。
真是匪夷所思的手筋啊。小野田麟三郎暗自赞叹着。
后面几乎妙着奇着层出不穷,盘面上他所持的白子已愈发生动,反观克雷德的黑子则疲于奔命,处处受攻。每当绪方传 6765." >来一着棋,第一个惊叹的反倒是小野田了。
终局之时,白子不用黑子贴目,便已领先三目了。
克雷德面如死灰,站了起来,向小野田鞠了一躬,道:“先生,你的棋力,今天比昨天已大为进益了。”
他说的是汉语。大概克雷德只会说英语和汉语吧。小野田不知该如何回答,克雷德忽然人一歪,倒了下来,将棋枰上的棋子也推了一地。随之,一口血呕了出来。
陪同克雷德来的美国领事馆官员抢上来刚扶起克雷德,却听得里面忽然传来一阵杯子碎裂的声音,随之,是一声枪响。小野田麟三郎吃了一惊,冲进了里屋。刚一进去,便见高川大佐正往腰间插枪,杨季轩倒在地上的血泊里。
“出什么事了?”
高川大佐把枪放好,道:“杨竟然来袭击我!”
他的话里也带着惊愕。确实,在这里袭击高川大佐,那和自杀没有两样。可如果杨季轩的确是不想活了,那又何必来下这一局棋?
两个士兵来抬走了杨季轩的尸首,小野田道:“大佐,那山木课长那里怎么交代?”
高川大佐道:“那没什么不好办的,给杨发个讣告,说他为皇军尽力,劳累过度而去世。哼!”
小野田初听还是一怔,但马上恍然大悟。这么一来,就算杨季轩弄走的情报能送到中国政府那里,恐怕也不会有人信了。他站直了,由衷地道:“嗨!”
小野田对照岛田作记录的谱,按照杨国光的谱,一个字一个字地试图还原杨国光记谱所依据的盘式。
尽管过去了四十年,与克雷德那惊心动魄的一局他还牢牢地记着。那一次克雷德因为用心太过,回去后马上生了场大病,后两局也弃权了。从此,这个棋力绝高的美国人也再没出现过。
如果不是战时,那一局一定会成为传颂后世的名局吧。
他淡淡地想着。
岛田作和杨国光的棋共下了一百五十五手,其中有打劫放在同一位置的,所以只有一百五十一个位置能填字。换句话说,杨国光所依据的盘式,他只复原了一小半。这盘式,多半是杨季轩自己设计的吧,用的全是些常用字。
但依靠这一小半,已足够破解出杨季轩的谜了。
杨季轩的前七手,如果按杨国光那种谱记下来,是“安同洋行西墙下”七个字。
安同洋行,是闸北的一家洋行,那时也确实存在,就在离高川支队驻地不远的地方。如果说杨季轩下的棋是偶合,那也太不可思议了。这肯定是他早就和外面人设好的通信方法,用棋谱来传递消息。
怪不得,他当时一定要求将棋谱登在申报上。外面,他的同党恐怕时刻都会关注棋谱,就算不知道这局棋是他下的,也很有可能会发现其中的秘密。
杨季轩即使早有死志,想的,仍然是要把情报传出去啊。
小野田麟三郎把几张纸都撕得粉碎,扔进了边上的痰盂里。
那两招俗手,其实并不是他放出的胜负手或欺招,而是因为选字的缘故,不得不下出那两招俗手来吧。可是,以这两招俗手之后,居然还能反败为胜,甚至逼得克雷德吐血,这杨季轩的棋力到底已到了何等程度?看着纸上的字迹在痰盂里一点点洇湿,变得模糊,小野田麟三郎忽然有一种欣慰感。
可恶的支那人,幸好那局棋谱最终并没有公布。
他想着,只见来送行的上海官员正向这儿走来,脸上带着一股灿烂的微笑,不用猜也知道他时刻都要说出“中日友好”之类的话。
黄永卫拍了拍桌子,喝道:“杨国光,你里通外国!说,你和日本人有什么关系?那天为什么把一张小纸条放在桌上?”
杨国光嚅嚅地道:“我不认识他们啊,那张纸条只是我记的棋谱……”
“胡说!你会记什么棋谱?刘书记看得清楚,那是张写满字的纸条。”
杨国光睁大了眼,有点惊慌失措,他大声说:“那是棋谱,是按我爷爷传来的记谱方法记的。”
田书记在一边义愤填膺地道:“你爷爷是汉奸,日本鬼子还为他发过讣告,你爸爸就是汉奸的儿子!你 4e5f." >也是汉奸!”
台下,群情激昂的学生们终于在老师的带领下举拳高呼:“打倒汉奸!”他们手里的小红旗此起彼伏,依稀还是那天欢迎日本围棋代表团的架势。
年
文/洗七里
一、红珠的年夜
年兽被捅死时红珠就在它旁边,眼看发着荧光的红浆从几寸宽的伤口往外涌,愈流愈细,最后再也滴不出来。血浆缓缓地渗入周遭的土地,“刺刺”冒出呛人的烟,在那之前它已浸透了红珠的鞋底,烧得她脚心火燎似的疼,可她动也不动。
这一年,红珠本是献给年兽的活祭品。
村里的王神婆来领人时,屋里静得过分。连以前只会惹麻烦的傻子大哥也消停下来,死咬着嘴,咸水珠“啪啪”打在鞋面上。本来,红珠家每年都是最早去避难的,而如今红珠的娘躺在里屋炕上,背对着外屋,不出声也不回头。于是红珠也不敢出声。她怕自己一开口,蓄在腔子里的那丁点儿勇气就漏光了。她不想看娘肿着眼跟村民撕打,不想让一切看起来像场生离死别。尽管它的确是。
太阳早早就躲了起来,村里人也一样。简单的仪式后,红珠形单影只地被扔在村外简陋的祭坛上。她抠着手指,蹭蹭鞋底,看看左边看看右边。夜在深下去,年兽就要来了吧。它会吃了自己,也许先咬掉右胳膊,也许从腰开始啃,或者干脆囫囵吞掉连块碎衣服也不剩。红珠想着这些,就希望时间能过得慢些。等了许久,又觉得还不如早点死了痛快。
她开始打哆嗦,肚子也“叽里咕噜”响起来。她想起中午娘给烙的饼,那是世界上她最爱吃的东西。
天黑了又黑,似乎有声响从不远处的林子窜进了附近一人高的草丛,可等红珠绷紧了神经,又再听不见了。她转了几个背风的方向,突然觉得前边的草丛晃动得厉害,仿佛随时有兽要窜出来。她“噌”地竖直身子,惊出一身冷汗,夜风一 5439." >吹,整个人抖得如筛糠一般。
跑吗?两条腿的自己哪儿跑得过四条腿的畜牲,何况还是个怪物。
就算跑过了,年兽怒了也要去吃其他人,没准就是自己的娘。
草丛静了下来,红珠却更笃定有东西要出来了。她希望那怪物第一口便把自己的头咬掉,这样就不会再觉得疼。
可并没有什么怪物出现。反倒是红珠再也坐不住,她不知哪来的胆子,又或是已经怕到感觉不出怕,竟自己往草丛里走,结果看见的只是几只跑走的大耗子。红珠松了口气,转身往回走,突然被什么东西绊倒,结结实实摔了个狗啃屎,磕破了嘴皮,脑袋都跟着嗡嗡响,半天才缓过劲。摸索着仔细去看,红珠才发现绊倒她的是把破柴刀。柴刀已经跟泥地一个颜色,覆着草茎,不知丢在那里多久了。
红珠起身提起柴刀,沉甸甸地抓在手里。呼吸里多出了铁锈的味道,她用衣角擦掉刀身的泥巴,再摸摸刀刃,感觉还没有完全钝掉。所有这些感官,都让红珠意识到这条命还是她自己的。
如果横竖是死……红珠把柴刀攥得更紧了。
既然横竖是死,傻子才要乖乖在这里让你啃!红珠的胸口剧烈地起伏。哪怕砍掉那畜牲一只爪子,也算死得值!想到这儿,红珠觉得刚刚撞到的头也不痛了,早就冻透的身子也好像暖和起来了,能走了,能跑了!她跨着飞一样的步子朝村里奔,她不知道其他村民躲在哪儿,但她知道娘在哪儿!整个村子黑漆漆的像个死窖,却还有一点亮光——自己家里的亮光!娘还在家!红珠知道娘不会忍心丢下她,等在祭坛上的时候,红珠每次朝家看去,都看得到那点光。
她要把家里的菜刀一起带去,跟年兽拼命。她要把下午离家时憋在肚子里的话都说给娘听,告诉娘自己不会扔下她和哥哥不管,乖乖去做那畜牲的口粮。
“娘!”红珠飞奔进屋,被门槛绊了个踉跄。娘还躺在里屋炕上,背对着外屋,不出声也不回头。
“娘?”红珠继续叫着,进屋把娘翻了过来。
红珠脸上所有的表情都瞬间僵死,刀也“哐当”掉在地上。
娘裂开的胸口血还未干,湿濡濡地泛着腥味儿。床上的被子已被血水浸透半边,平日家里用来削木头棍子的破短刀触目惊心地掉在一旁。娘青灰浮肿的面目已经干涸,眼泪流过的痕迹烙印般清晰。
娘不会忍心丢下她。
娘会陪她一起死。
墓园一样的村庄里,没人听见红珠撕心裂肺的哀号。
光与暗的交界线扫过村外的破祭坛,年夜过去了。红珠的眼还直勾勾盯着年兽的尸体,脚底灼出的伤已被凝固的血封住。
年兽死了。红珠活着,却再吃不到娘烙的饼。
二、十年
“哐当!”
不知是锅碗瓢盆里的哪样砸到地上,吓醒了阿年。她本来在补裤子,不知什么时候被摇曳的烛火哄睡着了。响声是从厨房传来的,阿年唯恐事情不妙,扔下针线跑过去了,却已太迟——她的丈夫倒在灶台旁,脑袋和肩膀只有半边还连着,半张脸已经不见,血浆从敞开的伤口喷涌而出。
血腥味钻满鼻孔,阿年抽了抽鼻翼,整个人还愣在原地。
一只猪羔子大小的怪物正欢快地啃着丈夫的尸体,时不时去舔地上积起来的血摊。那怪物身体红得刺目,脸却黑得像半夜的山林,连哪是鼻子哪是眼睛都分辨不出来。它专注地享用着自己刚咬死的猎物,好像突然注意到阿年的存在,龇起挂着血丝的獠牙朝阿年扑了过去……
阿年惊醒。最近几天她一直睡不踏实,总梦见当年丈夫被怪物咬死的情景。屋里飘着儿女均匀的呼吸声,阿年也不再为难自己,小心翼翼下地,披上袄子走到屋外。天连亮的意思都没有,村里起得最早的人也还睡得沉呢。
十年过去了。那日阿年躲过小怪物的一扑,随手抄起铁锅猛敲下去。幸好那怪物还太小,被阿年的大锅底招呼了几下,知难而退窜出了屋。大概是它跑出去的时候正好被巡夜人看见,巡夜人进屋听见阿年在号哭,走到厨房后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
如果不是怪物留下的齿印和巡夜人的证词,没人会相信阿年。也正是从那年起,每逢年夜那只怪物都会跑回村子来。它个头长得飞快,第二年村里人非但对付不了它,还赔上了一条人命。到了第四年,王神婆已经在村外张罗起了祭坛。
阿年长长地吸了口气,干冷的空气吸进腔子,让她又精神不少。又到年关了,阿年心想,过了今年年夜,大家都能安稳过日子了。
“咦?!你咋醒着?!”一副破锣嗓子敲破了冬晨的冷寂,阿年不用看也知道是王神婆,声音能难听到这个程度的没别人了。本能地,阿年心一沉。
“大仙也给你托梦了咋的?!”王神婆衣冠不整,三步一踉跄地跑进阿年家院子,嗓门比平日还大。阿年不知她在鬼扯什么,茫然地摇摇头。
“红珠她娘,你听我说……”王神婆神经兮兮地扯过阿年的手,放在自己手里拍着,身上那股难闻的味儿让阿年拧起眉,“夜里有位大仙给我托梦了,说只要今年选上你家红珠送给年兽,那怪物就再不会回来了!”
阿年脸色瞬变,比地上的土灰还难看。
“?红珠娘,我知道你不容易,阿宝那样,红珠又那么懂事儿,但你得替村里人着想啊!你丈夫也是被那怪物咬死的,你更该明白!这是为了大家都能安稳过日子!”
阿年胃里翻腾起一阵酸苦,抽回手奔到墙根吐了起来。“不行!”她痛苦地抹了把嘴,“绝对不行!”
王神婆的脸冷下来,像地上结霜的石头:“这事儿你说不行可不好使。红珠娘,你是明眼人,我劝你别添乱。今天让你家红珠吃点好的,天黑前我就来领她上祭坛。”王神婆甩下话走人。阿年只觉得头痛欲裂,捂住脸蹲到地上,可一时间哭也哭不出来,就像脑子还没能消化刚听到的事。
为什么会这样?都到了最后一年了!
天阴沉沉地亮起来,阿年却觉得自己坠入了深不见底的黑暗。
王神婆来领人时,阿年蜷在里屋炕上,连回头看一眼的勇气都凑不出来。她听到儿子好像在哭,红珠太懂事,不哭不闹,却更让阿年心痛如刀绞。晚些时候村里的人照旧去避难,无论别人怎么劝阿年也不肯走。倒也有人愿意帮忙领上她的傻儿子阿宝,阿宝却久违地闹起来,谁来领就狠劲咬谁的手,把人家都吓跑了。
入夜了。阿年不知独自哭了多久,好像终于把泪哭干了,整个人安静下来,昏沉的头脑也冷静清醒起来。
报应,都是报应……这样想着的阿年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口,跳动的心脏让她想起自己没有这颗心之前的日子。记不清多少年月,她一直颠沛流离,辗转在偏僻的山林间。大概是本能的指引,阿年总能寻到人畜的踪迹,找到山村。她总是编造各种各样的谎话让村民接纳自己,融入他们普通的生活,直到年夜。
每逢年夜,阿年便会露出真面目,咬死村民舐血啖肉。
她就是人们口中的“年兽”。
年夜变身对阿年来说,就像人几天没睡困到极限,就算再强忍睡觉的欲望,身体也自然会睡过去。对此她多少有过抗拒,但也不会真的多愧疚。十几年前,阿年的身体独自孕育出了后代,自那以后,她就再没变成过年兽。她抱着儿子来到现在的村庄,没用太久就成了亲。拖油瓶不是问题,阿年看起来美貌年轻,尽管她实际上已超过百岁。
安稳日子也过了几年,只是每到年关阿年就要睡不好觉——她知道儿子早晚要兽变。虽然他看起来只是一般的痴傻孩童,但阿年清楚得很——他不是人。
儿子阿宝八岁那年的年夜,事情终于发生了。阿年不过是不小心打了个盹,丈夫就被变成怪兽的儿子咬死,如果不是他当时体型尚小,阿年又熟悉扑杀的套路,怕是根本赶不跑他。第二天阿宝光着身子找回家时,村里人只当他又犯傻乱跑到林子里去来着。
阿年不知为何阿宝变成年兽后会六亲不认,她自身为年兽时并非如此。也许真如那些 80cc." >背后笑话他的村民所说:他是没有脑子的。
丈夫下葬的那天,阿年本打算离开这个村子,但转念一想,自己虽有人形但模样不老,换个地方也早晚会被人发现蹊跷。再说她一去便出现吃人的怪物,人家也自然会赶她走,到最后一样是东躲西藏居无定所。而阿年早已累了,那样的活法她再也受不了。她不想放弃阿宝,红珠也不该跟着活受罪。
红珠虽然年幼,但人人都说她是全村最聪明懂事的孩子,甚至比起自己的丈夫,阿年觉得她更加无辜。
看着跪在丈夫坟前落泪的红珠,阿年终究没有走。
几日后的正午,阿年正在忙活午饭。阿宝凑到她身边,闻了闻锅里的香味,说:“娘,我饿,要吃。”
阿年整个人愣住——那是阿宝第一次规规整整跟别人说话。以前他饿的时候,只知道乱摔东西大叫大闹。
当天半夜,阿年受直觉驱使,掘了丈夫的坟。果不其然,丈夫的尸首没有脑子,显然是那日被阿宝吃了。阿年喘着粗气,全然顾不上尸臭,真正让她肠胃翻搅的是一个想法。
身为年兽时,阿年从来只食血肉,不碰脏器。
也许……
沾满泥土的手指撕开尸体的上衣,透过已经腐烂的伤口,阿年摸出了丈夫爬满蛆虫的心脏。
“他爹,我对不住你。”阿年的表情扭曲着,闭上了眼,张开了嘴。
三、阿年的年夜
自从吃了丈夫的心,阿年便真觉得自己有了不同,仿佛更知道累与饿,难过与高兴。第二年村里人对付不了兽变后的阿宝,阿年便提议以后每年年夜大家都去林子里避难,分别藏在不同地方,以免人味太重被怪物嗅出来。自那起,每年她都早早带着儿女躲进林子,比其他村民还早上许多。村里人只当她因为丈夫的事吓怕了,其实阿年是为了在暗中观察大家的藏身之处,这对嗅觉、视觉都很灵敏的阿年来说并不困难。她先安顿好红珠,哄她睡着,再将阿宝绑在山林深处。一切就绪,阿年便摸过去干掉最好解决的人。祭坛建起来后下手就更容.易了。阿年先挖出心,再把尸体拖到阿宝附近。她总是把脑子摆到尸体最好吃的部分,这样阿宝兽变挣脱绳索后,便会在附近找到已经准备好的“新鲜年夜饭”,吃饱了就不会再去找别人。
十年过去。
如今的阿年已有了老态,阿宝虽然仍不如普通同龄人懂事,但也已经能跟年纪小的孩子玩在一起了。去年年夜后阿年找到睡在林子里的阿宝时,发现祭品的尸体剩下很多,周围有很多阿宝挣扎的痕迹,想必他变成年兽后已多少认得出人了。
本来阿年已经决定今年年夜是最后一次动手。明年起阿宝肯定能够分辨对象,大可跑远些去寻找其他猎物,这个村子里不会再有人受害。
屋外的一阵响动让阿年回过神来。
阿宝……阿宝在哪儿?红珠呢?还等在祭坛上吗?阿年连滚带爬下炕,刚跑出屋便撞见院子里的阿宝,他的五官已统统移位,身形骤变,身体不断发出骨骼移位的声音,衣裤撕裂露出了逐渐覆盖身体的红色毛发,口中的低吠夹杂着痛苦和愤怒。
“阿宝!”阿年见状,立即冲过去死死抱住阿宝,她宁愿阿宝在这儿吃了自己也好过他去吃掉红珠!阿宝的兽变尚未完成,本来就在挣扎之中,几次甩开阿年又被她冲过来搂紧。
“阿宝!我是你娘!你认不认得我!”阿年声嘶力竭,阿宝的前肢用力一挥,竟将她打飞出去,重重撞到自家墙上!阿年头晕目眩地咳着血,这一下撞断了她几根肋骨,额角也滴下了血。
彻底变成年兽的阿宝稳定下来,过去用前爪推推阿年,试探性地嗅着,但没有进一步攻击。
阿年虚弱地眯着眼,看不清阿宝的脸,只模糊地看到他刺目的红色身形在自己身边晃动一会儿,然后跑远了。
“红珠是无辜的,要救红珠。”阿年昏沉的头脑里只剩这一个声音。她害死过无数无辜的人,但此刻,她的心里只有红珠。也只有红珠,阿年无论如何想让她活下去!阿年撑住一口气,动弹分毫都?99lib.是钻心的疼,但她把这些疼都当作力气来用。她跌跌撞撞朝村外跑,抻着脖子往祭坛那边看。可她跑得近些,再近些,仍看不到红珠那身本该很显眼的衣裳。
红珠呢?红珠呢?!阿年“扑通”跌坐到地上。红珠被阿宝吃了!阿年瑟瑟发抖不敢再往前走,她怕看见红珠的尸首横在地上,就像当年的丈夫一样。
她脑袋里最后的那个声音也消失了,只剩一片空白。
恍惚间已感觉不到痛,眼前的一切都是晃动的、模糊的。阿年觉得自己好像走到了丈夫的坟头,再看又觉得是回到了自家院子。她什么都看不清晰,唯独院子里那把破刀,在月光下明晃晃地看着真亮。
手握着刀,阿年再次栽回里屋炕上。一歪头,看见红珠就在炕边,已经只剩半拉身子。红珠身后是没有了半边脸的丈夫,伸着手在跟自己讨心。阿年尖叫着转过身对着墙,一低头却看见无数蛆虫正从自己胸口钻出来。
她不知道红珠没有死,只是在草丛里摔了一跤。身体和精神上的打击已让她神志不清。她不知道这十年来她一点点偷来的心不只让她变成人,也让她变得跟人一样脆弱。
阿年拍打着胸口的蛆虫,但它们仍源源不断钻出来。她突然想起自己手里有刀,于是手起刀落,划开了自己的胸膛。
炕边的红珠不见了,丈夫也不见了。阿年觉得好冷。她想看看那些蛆虫是不是也不见了,低下头,却看见自己的心,果然还是缺了一小块的。
四、日出
红珠从家里出来,一手提着柴刀,一手拖着浸透娘的血的棉被。棉被扔到地上,血腥味被寒风吹散在空气里。红珠双手握紧柴刀,等着年兽嗅到这股浓重的血味,她已不在乎自己的命。
一切都是那么安静,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头痛却找了回来,痛得眼珠快从眼眶里爆出来。红珠闭上眼睛,再睁开时只见一道刺目的红光窜到眼前,接着就是野兽粗重的鼻息喷到脸上。
年兽迅猛地扑到红珠面前,却突然刹住,它收起獠牙,辨认出了面前的人。
这片刻的停顿。
红珠已将柴刀送到年兽腹中,用尽她所有力气,那么深,连手也快没进去。
一切仍是那么的安静,红珠面无表情。
日出。青白的曙光盖满村子也只用了一会儿的工夫,村民们陆续从藏身的地方回到家中。
年兽死了。红珠活着,被村民感恩戴德地送回了家。阿年的尸体还横在里屋炕上。
全村的人,都在庆祝。
选择
文/武四九
1941年,9月16日。
柏林,选帝侯大街,64号。
施林克少校站在门前,饶有兴味地看着大门上一块巴掌大小的黑白方格,那是钢琴键样式的门铃,非常特别。有意思,施林克想着,门铃这种普通的物品也能变成这样富有创造力的艺术品。
少校的脸上露出了顽童般的微笑,伸出两根指头在门铃上弹奏起来。毕竟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创意,归根结底还是一个普通的门铃,上面只有最简单的七根琴键。虽然如此简单,音调也不如钢琴那样精准,但还是能隐约听出一段优美的旋律在屋子里响起。
铃声响过不到半分钟,大门从里面打开,卡尔教授苍白的面容出现在门口。他呆呆地看着穿着黑色党卫军服的施林克少校,以及少校身后的士兵们。
虽然想象过这一刻的到来,但直到盖世太保按响了门铃,卡尔才发现,自己会有一天,竟然如此期盼儿子杰斯永远不要再回这个家。
“施林克少校,刚刚这段《德彪西的月光》,您弹得很棒,在门铃上也能奏出这样的水准。”卡尔将不安藏在心底的最深处,勉强挤出一个算得上诚恳的笑容,赞叹道,“看来这么多年您并没有疏于练习。”
施林克少校朝卡尔微微点了一下头:“卡尔教授,当时您就说过,我是整个班上最优秀的学生,您的夸奖总是能让人充满自信。”
“那是因为,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你现在会变成恶魔的帮凶。”卡尔在心里狠狠地想着,朝屋外望去,只是傍晚,平常热闹的街道此时却已没有了行人,整个街区都有些过分的沉寂,也许这个时候,还有无数的盖世太保们正在敲开许多扇门。
卡尔叹了口气,回身准备带好门跟着这些人走,但施林克少校伸出手阻止了他:“卡尔教授,我只是来你这里做客——难道不欢迎您当年最优秀的学生吗?”
坐在书桌后的椅子上,卡尔努力克制着自己不去看桌子上的电话,心里的不安并没有减轻,因为他知道施林克在等什么。卡尔很害怕失踪了几天的儿子,这时忽然打电话回来。如果可能的话,他真想在大门上写上几个大字告诉儿子:
“杰斯,带着你的朋友,不要回来!”
但现在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老实地坐在书桌后。一个端着枪的士兵正笔直地站在自己身边半米处,面无表情地注视着自己,在士兵的眼里,自己不是着名的作曲家,只是一个嫌疑犯的亲属,如果妄动,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现在回想起来,这场噩梦其实在三年前的水晶之夜就已经开始,大批的犹太人被驱逐出境,但卡尔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如今这样不可收拾的状态。他回想起三天前儿子出门时坚决的眼神:“爸爸,他们不只是犹太人。他们是您的学生,我的兄弟们!”
勇敢的儿子是卡尔的骄傲,但他临走之前,并没有告诉卡尔具体的行动方案。
“我们会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等到合适的机会就会逃出柏林的!”杰斯这样告诉父亲。卡尔明白,杰斯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自己,尽量不让这件事和自己扯上关系。
千万不要回来啊!卡尔闭上眼,心里不停默念着。
但很快,他真诚的祈祷被施林克少校打断了。
睁开眼时,施林克正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厚厚的乐谱:“这是您的新作吗?”
“不,这是杰斯小时候我为了让他燃起对音乐的兴趣,特地写的一些小作品。”卡尔说到这里,想起了那段美好的时光,当小杰斯愁眉苦脸地坐在钢琴前,对父亲说能不能停止练习,去法兰西大街玩的时候,卡尔告诉他:“你连法兰西大街组曲都没学会,去那里玩不觉得惭愧吗?”
就这样,天真的小杰斯在卡尔的即兴谱曲下,由法兰西大街组曲、威廉大街D小调等奇怪地名组合的练习曲入门,渐渐从心底真正爱上了音乐女神。
这种温馨的事情在这种时候想起,是一种巨大的折磨。不过施林克并不知道这一切,他饶有兴趣地翻看着曲谱,抬头对卡尔说道:“卡尔教授,能借您的钢琴一用吗?”
卡尔苦笑一下,指着客厅的钢琴说:“请便。”
施林克耸了耸肩膀,坐到钢琴前,开始弹奏乐曲。也许是乐谱上那些简单的练习曲实在没有难度,弹了两曲后,少校不再看曲谱,开始弹奏起颇有难度的巴赫赋格曲。
看着全身心投入音乐之中的青年党卫军官,卡尔有些恍惚——直到现在他还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音乐天赋出众、举止优雅的人,也会变成狂热的种族分子。
当钢琴声终于停下来后,卡尔沉声说道:“施林克,我一向是爱国的,那些犹太人的下落我真的不知道。”
施林克站了起来,摇了摇手,打断了卡尔的话:“教授,现在我和我的小伙子们以客人的姿态坐在这间屋子里,不是仅仅因为对老师的尊重。根据我们的调查,您确实和那帮犹太人的下落无关。但是……”
施林克的目光锐利地刺向卡尔:“您的儿子,杰斯,带着您的七名犹太学生,此刻正躲藏在柏林的某个角落。根据您的邻居说,他们走的时候,并没有带走太多行李,七名犹太学生,要养活他们,需要不少的食物,您儿子临走的时候,并没有带走太多的现金,我们又对这个区所有的商店进行了戒严,?99lib.我相信他们已经为食物的问题困扰了好几天了,您的儿子现在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应该就是求助他的父亲。”
卡尔再次沉默了,对于盖世太保来说,情感上的哀求是没有任何作用的,这些藏书网狂热的家伙在执行命令的时候冷酷得像机器一样。而在理性这个层面,卡尔也无法提出有力的证据为杰斯开脱,对于反犹太人法,杰斯一向是坚定的反对者。事实上,正是因为杰斯敏感地预感到了危险,才能在搜捕来临之前,带着那几个犹太朋友们提前藏匿了起来。可惜,在这件事情上,光藏匿是远远不够的,这个国家已经疯了。
“他会被处死吗?”卡尔点上自己的烟斗说道,“如果杰斯被抓住。”
施林克把那本厚厚的乐谱插进书柜后,回答的时候没有转过身:“这个不是由我们决定,取决于他自己的态度,这和您没有关系,您是我们的国宝艺术家,而杰斯,不过是您的养子而已。”
委婉但冰冷的答案,让卡尔心中冷笑,他原先还有一丝希望,之前盖世太保还没有抓住杰斯,儿子能够和他的朋友们好好藏起来,找机会逃出柏林,逃出德国,逃出这座噩梦之城。
但是,这样的机会在他看到搜捕力度的时候,已经消失了。
“少校,请问您和您的人,准备在这里待多久?”卡尔开口问道,他必须要尽可能想办法从对话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虽然他现在还不知道如何把这些信息传递给儿子。
“我真诚地希望今晚您就能送走我们这些不速之客,卡尔教授。”施林克礼貌地回答,“如果我们抓住了您的儿子,或者那些他袒护着的犹太家伙。”
少校想了想,又补充道:“昨天曾有人在附近的街区见到令公子,我想,他们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
听了这些话,卡尔的心深深地沉了下去。噢,杰斯,他了解他的这个儿子,他是一个比盖世太保还冷静的年轻人,只有他提前看出了这个国家正在走向恶魔,只有他提前做了那么多的事情,保护了那么多的人,他的儿子,绝对不会做出沉不住气的事情——如今你在街区出现,难道你真的毫无办法了吗?
夜色逐渐加深。客厅里的几个人却没有改变姿势,卡尔依然坐在桌后,身旁的士兵像是不知疲惫,依然紧紧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施林克少校看起来倒颇为轻松,坐在沙发上轻轻哼着曲子。
外面传来了一阵由远及近急促的脚步声,在这深夜的街区,听得尤为真切。
虽然屋子里的窗户都被厚厚的窗帘盖上了,但卡尔能够想象到,如果杰斯真的冒险回来,只要离这里五十米远,就会被外面隐藏的哨兵发现。
卡尔不愿意面对那一刻,他站了起来,走到了厨房里,给自己倒上了一杯朗姆酒。
接着门铃响了,在寂静的屋子里响起了一段简单的旋律,卡尔能听出来,是杰斯。因为只有他会在每次敲门的时候,按下这些童年时专为他写下的曲子。
陶恩?沁恩大街圆舞曲,第七十三小节。
卡尔静静地看着厨房里,他妻子的照片,刚刚收养的杰斯依偎在他妻子的边上,还是那么小。卡尔似乎回到了那一刻。
“我们养了一个好儿子,克瑟琳。”卡尔喃喃道,“我为他骄傲。”
过了十秒钟,反复响了好几遍的铃声停了下来。
卡尔能很清楚地听到门口的厮打声,他还是没有动,犹如一尊失去了灵魂的?99lib?雕像。
两天后,柏林陶恩沁恩大街,73号。
柏林陶恩沁恩大街圆舞曲,第七十三小节,两天前门铃的旋律。
确定一切都是安全的,卡尔推开门进去,那是一个小小的钢琴店。
果然,杰斯也只能找到这种地方藏身了。
卡尔放下了装满食物和水的包裹,坐到一架钢琴前,开始弹奏柏林陶恩沁恩大街圆舞曲,第七十三小节,旋律透过地板,缓缓传入地下的密室内。很快,一架钢琴下的木地板被翻了起来。几个脑袋探了出来。
“杰斯,你回来了?”有一个人问道。
卡尔继续弹奏着,沉默的泪水很快流满了他的脸颊。
最终档案
文/顾适
真正的选择
杰瑞站在超市货架前,绞尽脑汁回忆,妻子莉莉让他买的究竟是“卡米拉”牌洗涤剂,还是“米兰达”牌洗涤剂。
因为买了错误的东西回家,她已经跟他大吵了一架,为此他不得不读取了下午的存档,回到超市重新来过。
然而此时回想起来,他也只记得莉莉尖叫时那张歇斯底里的面孔,而她让他买的那样东西,却依然陷于记忆混沌的迷雾之中。
超市的女售货员走过他身边,杰瑞问道:“请问——哪种洗涤剂更好?”
“当然是卡米拉。”对方毫不犹豫地回答道,“相信我先生,如果你选择另一种,过不了多久你就得重新读取存档,回到这里再次选择。”
“好吧。”杰瑞拿起售货员推荐的那一款,放到购物车中。他不想同这个人继续交谈,因为她刚刚说了他最痛恨的字眼:选择。选择就意味着,他很有可能要重新来过,把每一个错误都修正过来。
走到冷冻货架的时候,他才猛然想起自己忘记存储记忆,赶忙停下脚步,把右手搭到左腕上去。
存储——2301年7月12日——5:21:37——第32031次存档——确定。
在存入记忆的同时,杰瑞的视线扫过视网膜内置虚拟屏幕上的许多过往记录,它们以年份打包,其下是月,再之后是日。由于数量太多,有时候杰瑞会迟疑于到底该如何选择——其实这才是真正的选择,因为其他的选择,都可以重新来过。
而重新来过,实在是一件让人厌恶至极的事情。
他的手松开,眼前的世界又恢复成真实。他左手边的一位太太突然惊叫了一声“我忘记给宝宝喂奶了”,他相信她说了这样一句话,她飞快的语速几乎把所有的字眼混成一个音节,然后,她迅速从他眼前消失——显然,她读取了另一份存档,从这里离开了。
杰瑞叹了一口气,他很不安,这是他第二次看到这位太太,在上次买东西的时候他见过这一幕,而此刻,他觉得这相同的场景就像是一个诅咒,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买了正确的东西。
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时与空
走在回家的街上,会看到和听到各式各样的广告。当然,最多的就是“时间轴”公司的广告。作为人生记忆录入的领军者,这个公司改变了所有人类的生活。从上小学开始,孩子们就开始学习建构“时间轴”的理论,更可以使用“时间轴”公司提供的免费存储空间。所以每当期末有同学没有考出满分时,教师总会要求他回到过去再次考试。但是当时的杰瑞性格古怪,他拒绝了老师,而是反问道:“如果我们把每个人的世界都复制无数份,那它会不会有一天陷入混乱?”
老师不屑地回答:“我们当然有足够大的存储空间,这个空间足以为每一个人创造一个世界。相信我,孩子,每个世界都是独一无二的。”
杰瑞最终还是没能在那次考试之中拿到满分,现在看来,这种固执是毫无意义的,他总要重新选择,一次又一次,修正错误,修正所有的矛盾,过上一份完美的人生。
当他的汽车停在红绿灯前时——太完美了,他不需要在这里选择走还是停——电台广播里突然响起喧闹的音乐,让他的心脏猛地跳动起来。
他换了一个频道,他心底的不安正在扩大,他想要逃跑。
“你怕什么呢?”他对自己这样说道,“不管怎样,不管发生了什么,都可以再来一次。”
再来一次。
再来一次。
他快疯了,哦,天哪!当然,在疯之前——哪怕是之后,他还可以回到从前,再来一次。
表示停止的红灯终于熄灭,绿灯亮起,他踩下油门,意识回到眼前。“这里是新锐评论秀,汇集人民的智慧,”广播里的女声正在说着,“让我们来看看这一份——哦,它居然在讨论时空观,这真是太有趣了。”
当科技发展,空间就具有了弹性——距离不再以实际的长度来标明,而是用时间,“从北京到纽约只要一小时”——这是另一条插播广告,所有的地理屏障都消失了,我们可以轻松地到达世界的任意一个角落(可我不想去那里——杰瑞想)。尽管时间的方向具有单一性,无法真正意义上的“重新来过”,但当平行的信息创造出一个新的世界,从未来回到被保存下来的过去,也成为可能。“这就是为什么,”广播继续说着,“你只能读取过去的存档,在那个时间点之后的一切存档将会消失,你将无法再一次回到这个‘现在’。”就这样,时间也有了另外的度量衡——空间,或者像商人们说的那样——存储空间。用这些存储空间,就可以保存某一个时间节点下一个人的所有信息,甚至保存他所处的那个世界。“你需要购买更多的存储空间吗?”杰瑞摇头晃脑地跟着适时播出的广告哼起来,音节丝毫不差地压在广播的那个女声之上,“请致电‘时间轴’公司吧,1111-111。”
音乐响起,他把车停下,深深地吐了一口气。眼前的景象再熟悉不过,这是他的家。杰瑞关掉了汽车的电动开关,周遭的声音猛然静止。他沉溺在这短暂的安宁之中,突然觉得精疲力竭。他三十岁,但是他知道自己经历的时间远不止三十个年头,他把很多事情重复做了很多次,他考了很多遍高考,重新找了很多份工作,和很多个女朋友从头再来,直到他有了学历,有了事业,有了金钱和权力,有了莉莉——他生命的唯一。然而当他们的婚姻进入第六个年头——或许是第十个(如果算上重新来过的那些时光的话)——他又一次对一切都不确定起来.。
或许他选错了——这个可怕的想法在杰瑞的脑海中回荡着,或许他可以回到二十四岁,再选另一个人。
不,不要!
他觉得厌恶极了,甚至生理性地感到反胃——他不要再来一次。
他买了正确的洗涤剂,她会很开心的。
他在后视镜中仔仔细细地观察自己,然后露出一个自信满满的微笑。他会打开门,给她一个拥抱,亲吻她,然后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他走下车,推开家门,拎着袋子走进客厅,他说:“亲爱的,看我给你买了什么……”
他的话停下来。
她不在。
她不在家。
杰瑞突然觉得很恐慌,每一次他回家而她不在,都会让他很恐慌。
(“所以我会每天都在这里等你的,亲爱的。”她这么说过。)
或许她只是出去遛狗——他想着,深呼吸,然后坐下来。她一定是去遛狗了。他试探性地叫了一声“阿尔法”——这是那只该死的牧羊犬的名字,自从有了它,莉莉就只会对它热情地爱抚亲吻了,就好像它才是她的丈夫。然而当他叫过之后,那毛茸茸的家伙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摇着尾巴跑过来。好了,看,她就是去遛狗了!杰瑞咕哝道。他把食物放进冰箱里,然后把洗涤剂放在最显眼的地方,满意地端详着。
上一次——她还在这里呢!杰瑞突然想。那会儿莉莉冰寒着脸,见他进家门也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他只得自己把所有东西放置整齐,可当他把洗涤剂拿 51fa." >出来的时候,她尖叫起来。
“你竟然买卡米拉!”她叫着,跺脚,狠狠地把洗涤剂丢到地上,“我告诉过你一万次,我最痛恨这玩意的气味!”
哦,上帝啊,当他想起这句话时,不禁猛然扶住额头——他买错了,他又买错了。
孤独世界
杰瑞等到晚上十一点,莉莉也没有回来。他在考虑是否要报警。但他不用打电话也知道警察的答案——哦,您应当先致电“时间轴”公司,您的太太可能只是去了另一个存档,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不是吗?
当然,他可以在报警之前存档,如果警方的回答太令人尴尬,他就回到现在,重新来一次。
他这么干过,当时消失的是他父亲。他眼睁睁地看着他不见了(“哦,上帝啊,我忘记关灯了!”),然后就再也没在他眼前出现过。那个时候他七岁,而他从来没有见过他的母亲。七岁的杰瑞给警察打电话,一边打电话一边哭泣:“如果他再也不回来了怎么办?”
“哦,没事的,我的孩子。”那个警察这样说,“你很快就会习惯一个人生活。”
杰瑞孤独地长大,如同大多数孩子一样。很快他发现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在身边待很长时间。他们总是会突然消失。有时候为了寻找他们——留住他的朋友们,他宁可重新来一次,回到过去请求他们——甚至乞求他们,不要离开他的世界。
可他知道他不能这么要求别人,因为他自己也经常无意识地选择一个存档。或许是因为出门的时候忘记带钥匙,或许是因为钱包被偷了,或许根本毫无理由,就是心情不好。他就选择了抛弃一个世界,投入另一个之中。在这么多年之后,他终于明白,他和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只是偶遇,然后很有可能,下一瞬间,那个人就消失了、不见了,他再也找不到他们了。当然,他可以随时回到过去,回到那些人身边,然后充满恐惧地等待他们离开。
他曾经怀疑过,这是否就是一个孤独的世界,不管他回到哪一个存档,都只有他自己。
只有他自己。
所以当他遇到莉莉的第一天,他就决定要和她结婚。尽管她不算漂亮,脾气不好,既不肯做家务,也没有谋生的本领——她甚至不肯给他生孩子,可他还是满心欢喜地和她在一起。因为:她没有任何使用“时间轴”的记录,她说,她不相信重新来过,她只活这一次,一次就够了。
他依恋她、爱慕她,他知道只要他不去选择那些他们相遇之前的存档,她就会一直在这里,在这个世界,她不会离开他。
但是现在,她不在家。
她不在家!她不在家!她不在家!
杰瑞快疯了,彻底疯了,他愤怒地想:明明是他的选择错误,是他应该离开。干脆地回到很久以前,和他的前女友——超级漂亮的女强人罗西结婚,是他屈尊选择了她。可到头来竟然是莉莉离开了他,这简直荒诞至极!他几乎立刻就要把存档拨到了那个时间,但在最后一秒钟他停下来,哦,不,他不能这么做,说不定回到那个时间之后,他就再也无法遇到莉莉。
他不能失去她,他受不了。
他不想再来一次了。
他不想——选择。
无数次抛弃
“当然是幸福。‘时间轴’的存在,就是为了让每一个人都感到幸福。”
午夜档,电视上正在重播对“时间轴”老总史泰姆的访谈。
杰瑞的身体陷在沙发之中,眼睛茫然地盯着前方的虚空。莉莉还是没有回来,他打电话到警局,得到预料中的答案。
“哦,是的,中国有一句古话,叫作‘世上没有后悔药’,而我们就是要改变这一现实。”电视里,史泰姆捧了捧他圆滚滚的肚子,柔声说道,“你后悔了?回到过去吧!你不知道该怎么选择?不用怕,你可以再把人生中每一条岔路口,都尝试一遍。这不是太美妙了吗?”
选择!
杰瑞混沌的眼中猛然有了光亮,他跳起来,抄起面前的洗涤剂,就往屏幕上砸去。虚空中的画面一阵晃荡,洗涤液泼洒开来,黏稠的液体四处乱溅,但很快一切都恢复了常态。杰瑞气喘吁吁,眼窝深陷,发丝凌乱,就像他曾经遇到的无数个发疯的人一样。
“但是,您怎么解释如今越来越高的自杀率呢?”主持人尖刻地提问,“请您看看这张图表,这是‘时间轴’普及率与国民自杀率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两者之间的相关性,尤其是最近……”
“哦!”史泰姆发出一声悲伤的叹息,打断了对方的话,他圆圆的脸猛然皱起来,就像是一只干瘪的橘子,“这的确让人感到十分不幸。然而我们必须要认识到,自杀率的升高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并不能单一地归结于‘时间.99lib.轴’。”
“是吗?”主持人步步紧逼,“我想您也知道,有议员认为贵公司‘欺骗了全体公民’,而也有民间组织正在发起‘拒绝存档’行动……”
“当然,我知道。”史泰姆又一次用柔和的语调打断了对方的话,“我有幸认识了这个组织中的几名发起者,根据法律和‘时间轴’公司的规则,我们不能公布他们使用存档的情况,但是我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在组织这次行动的过程之中,大量存储并读取存档。”
史泰姆的声音并没有提高,但他的小眼睛却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请问,究竟是谁在‘欺骗公民’?”
在众目睽睽之下,主持人把手搭在左腕之上,凭空消失了。他显然回到采访之前的存档,重新去准备他的提问。史泰姆独自一人坐在演播室里,缓缓把面孔对着摄像机,他脸上的每一个细微的线条在灯光下都暴露无遗,构成一张充满苍老表情的年轻面容。他的微笑成熟、圆滑、毫无破绽,就像是一颗触手生温的玉石,在时间中浸浴出非凡的光辉。
“请看吧,请看吧。”他开口说道,“这难道不是一个最完美的答案吗?我亲爱的朋友们,请不要拒绝‘时间轴’,请不要拒绝对你的人生进行选择。每一次机会都会有难以预想的答案,为什么要拒绝更多的尝试?你的人生永远有别的可能!”
他停顿了一下,站起来,摊开双手,继续说道:“我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在最新版的‘时间轴’产品中,我们已经实现了存档交叉技术,也就是说,只要您与您的朋友签署‘存档共享’协定,就可以在后续的生活中共享彼此的世界,当然,这同样要求每一次对档案的读取,你们必须共同完成——我们把它设计为‘家庭专属’产品,如有需要,请致电1111-111,提出申请。”
这个提议听上去极为诱人,但杰瑞却只是无动于衷地缩在沙发深处,像一个被抛弃的小孩子一般,僵直着背脊,手指痉挛地抓着靠垫。他的鼻翼因为恐慌而翕动着,他在想:他完全可以回到今天早上,回到任何一个有莉莉在的时间,为什么他就是无法这么去做?接着他突然想起来某一次争吵——某一次被他抹杀掉的争吵。那会儿莉莉还不是一个冷淡的太太,她还有热情,还会充满爱意地亲吻他的嘴唇。吵到一半,她突然哭了,说:“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消失,我总有种错觉,你把我抛弃了无数次。”
那个时候他回答她说:“我不会离开你,我怎么可能离开你呢,亲爱的!”
但是当她让他把手腕上的“时间轴”内置控制器摘除时,他却拒绝了她的请求。
“哦不,你知道那毫无必要,我一直都和你在一起。”他这么说完,就把手搭了上去,回到争吵之前,然后不顾她似乎要说什么的表情,狠狠地唇舌堵住她所有的愤怒和疑问。
这样,问题就都解决了。
所以现在的莉莉,这一个在他身边六年的女人,从来没有和他发生过争吵,因为他总能在争吵之前就让她的怒火消失,也因为他总是做出让她无法挑剔的事情。到了后来她也不再争吵,她变得冷淡,冷得像一块石头,无论他做什么、说什么,她都用一种略带嘲弄的神情安静地看着他,直到这一瓶该死的“卡米拉”。
正在他恨得牙根发痒的时候,家里的电话响了。
他急忙起身,拿起听筒。
“您好,这里是‘时间轴’公司,”对方的声音美妙极了,“请问您是杰瑞先生吗?”
“是的。”他用尽可能平稳的语气回答道。
“先生,您好,您太太莉莉刚刚在本公司申请了‘时间轴’的‘家庭专属’产品,请问您是否愿意与她共同签署‘存档共享’协定?”
“哦等等,你说我太太在你们公司?”杰瑞提高了音调。
“她刚才在,先生。”对方的话语还是不变的优美圆润,“请问您是否愿意与她共同签署……”
她话音未完,已经被他打断:“告诉我她在哪里?见鬼,你不要让她离开,我这就过去。”
“文女士已经离开了,徐先生。”对方温和地说道,“她特意嘱咐我们在这个时候给您打电话,并且让我们告诉您——以下是她的原话——您可以不签。”
“见鬼了!你们能不能找到她?”他知道“时间轴”有定位系统。
“抱歉,我们不能随意透露客户的信息。”
“我是她丈夫!”
“我很抱歉徐先生,或许您可以选择签署‘存档共享’协定,这样,您就可以确保您和她始终在同一个时空了。”
“她哪里也不许去!”吼完这句,杰瑞猛然意识到自己的态度有问题,他嘴角恶狠狠的线条突然变得柔和,仿佛一瞬间换上了一张完美的外壳,他压抑着自己的呼吸和鼻音,对着电话有礼地说道:“哦,我刚刚有些激动,真是抱歉,您知道,我太太失踪了……”
“我完全理解。”
“我真的需要知道她在哪里。”他再一次深吸了一口气,“我请求您告诉我。”
“这不可能,先生。”对方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我们不能透露客户的信息。”
“好吧,好吧。”他的嘴角又一次因为愤怒而微微抖动着,“那么如果我签了那个该死的协定,你就能帮我找到她,对吧?你们不就是想让我申请更贵的产品吗?”
“您的太太已经付过款了,您这部分是完全免费的,先生。”
“我……”
他的声音猛然停住了,因为他听到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那个声音顺着听筒,一直钻到他的灵魂里去,让他战栗不已。
“你可以不签。”莉莉说。
一点坚持
杰瑞站在超市货架前,气喘吁吁地从底层找出“米兰达”牌洗涤剂。
他年迈的骨头发出腐朽的“嘎吱”声,布满老年斑的手颤抖着把洗涤剂放在购物车里。
他得依靠购物车的支撑,才能走到收银台前,然后他坐上为年迈人士专门设计的自动小汽车,广播里放着“时间轴”公司的教育广告,他听得昏昏沉沉,几乎要睡着了。
所以当车子停下的时候,他还有些混沌和茫然。浑浊的双眼最终对准了自家的房门,他想:对的,这就是他要去的地方。他打开车门,把洗涤剂和食物拎在手上,一点点往家门口挪。
他知道不会有人打开门,出来迎接他、搀扶他。他独自生活,像大多数老人一样,孤零零的。这些老人都是些顽固分子,他们拒绝回到年轻充满活力的时代,而是坚守在这可悲的躯壳之中等待死亡。杰瑞很高兴自己终于还是坚持了一点什么,就像小时候他坚持不肯修改那份即将满分的试卷一样。
在很久以前,他签了那份协定,但是莉莉还是没有回来。
他知道她就在这个世界之中,某个角落,带着那条牧羊犬阿尔法。有些时候他几乎以为他看到了她,或者是它,在某个街角转弯的时候、在节日集会的时候,但是他最终还是没能找到她。
不过最起码,他知道,只要她还活着,她就还在这个世界里,某一个角落。
她没有离开。
打那以后,他虽然没有摘除“时间轴”,但再也没有使用过。他的心底有一份期盼,一份忏悔。他总觉得:如果她发现他这么做了,说不定就会回来。
回到他身边。
他坚持了一个选择,不再犹豫,不再迟疑。
在用指纹打开房门之前,杰瑞仿佛听到了一声轻轻的犬吠。紧接着他把这声音归结为疲劳的幻觉。可能是他的手颤抖得太厉害,门没有开,锁发出了错误的“嘟嘟”声响,这让他有些烦躁。他把买的东西放在地上,又一次抬起手,这时候,门却自己开了。
他抬起头,看到一张年迈的脸,有着熟悉的五官,带着熟悉的神气。
“你回来了,亲爱的。”莉莉说。
他呆滞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好了。”她比他年轻一些,行动依然灵便,干脆地拿起地上的袋子,往里面看了看,带着责备的语气说道,“你可算记住要买什么了,呆瓜。”
她转身进房间,一只壮年的金毛犬冲到门口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尾巴,又跟随她进了房门。杰瑞有种身处梦境一般的迷bbr>?茫感,既恐惧又快乐得无法言说。他呆呆傻傻地跟了进去,却发现莉莉没有把东西收起来,而是把它们随意丢在一旁。
“要收好……”他喃喃道。
“那不是重点。”莉莉说着,抓住他的手腕。
杰瑞许久没有碰触那个东西,有些慌张:“你要做什么?”
“我要和你一起用‘时间轴’。”
“做什么?”
“用我唯一存储过的档案,”她对他笑,充满了爱慕和眷恋,“回到我们年轻的时候。”
正确的选择
他们一起摘除了“时间轴”。
尽管在莉莉生孩子的时候,杰瑞几乎就后悔了。她看上去疼得如此惨烈,以至于他简直希望她从来都没有怀孕。然而小小的徐贝利终于还是出生了,粉红浮肿,丑陋不堪。这时候杰瑞又想:啊,或许他应该选择罗西,这样他就会有一个漂亮的孩子。
他抬起头,看到无处不在的广告:“你后悔了吗?请选择‘时间轴’。”
杰瑞盯着它看了一会儿,转过头,走进妻子的产房。
贝利尖锐地哭号着,莉莉躺在床上,精疲力竭,头发全都汗湿贴在脸上,身上黏着血污和汗迹,散发着一股子难以言喻的臭味。
他亲吻了孩子的额头,然后从随身的袋子里拿出毛巾,浸了些温水,轻柔地擦净她的脸。
他不后悔。
他知道,自己做了正确的选择。
火种
文/璃砂
“那么,总裁先生,现在开始我们的采访吧。”我将录音笔推亮,搁在长桌上。
他与我相对而坐,静若止水,右手静栖在桌面的一本书上,身后白墙似雪。对于一个年过四旬者,他的面容显得过于年轻。这张脸孔曾经常常出现在财经报纸和电视屏幕上,令无数女性怦然心动。
我忽然不知该从哪里开始提问了。横亘在我们之间的这条长桌两端,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我是一本杂志幻想故事栏目的实习记者,对方则是资产过亿的伊扎克公司总裁。这是我第一次做独立专访,而他,可能是最后一次接受记者的访问了。
幸好,他宽容而老到地化解了新手记者的bbr>窘境。
“我唯独同意接受你的采访,是希望倾听我叙述的是个能以宽容的心态接纳世界的人,而不要老到地一开始就提防对方在说谎话或另有所图——就算对方是曾经的 5978." >奸猾商人,现在的阶下囚。”.
除了尴尬地笑笑,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回应。于是他接着说了下去。
“我不知道你来采访前做了多少准备功课,但流传于外的材料可能不会写到,曾经在世界各国设立分支的伊扎克公司,最初起源于一个小小的婚介所。”言谈间,他的手轻轻在书本的封皮上滑动。我注意到,那是阿西莫夫的 href='2787/im'>《裸阳》。
“某天,一个梳着长发辫的女孩子走进了那家婚介所,面对我们的咨询员,她却一直沉默寡言。后来我们才知道,她的前夫——让她不惜与家人决裂而以身相许的男人,在婚后有严重的施虐倾向,即使离婚,也治愈不了她已患上的抑郁症。我们为她安排了多次相亲,每次都无疾而终。正当所有人一筹莫展时,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我们的一位男业务员爱上了她。”
我诧异地扬了扬眉,我以为他会给我讲一个商战励志故事,没想到听到的却是一个白烂言情故事。这个微小的动作也没逃过他的眼睛。“这件事本来不值一提,除了一个小细节——那个业务员是个机器人。负责进行数据分析配对的新型机器人爱上了她。之后,他们顺利地走到了一起——那姑娘领走了他,两人幸福地生活了下去。”
“……不可能。”我低声道。
“你是指‘机器人不可能产生感情’吗?我也这么困惑过。最终,我得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你应该知道,阿西莫夫机器人定律第一条是什么?”
“‘不得伤害人类,也不得漠视人类受到伤害’。”
“很好——如果这种伤害是心理上的呢?”
我语塞。沉默了片刻,他接着说:“人?类的心理和生理本来就是相通的。我相信,那个机器人所谓的‘感情’,是源于第一定律的衍生逻辑,只是这种逻辑也许被某些偶然的因素放大了,电路、磁场、太阳黑子,谁知道是因为什么。新型机器人的智能能达到的极限现在还没有定论,但好像足够让那女孩重获幸福——他们名为主仆、实为夫妻地一起生活,直到她因癌症死去。”
我想装得冷漠老到些,以掩饰自己阅历的不足,但显然没有成功。好在他对菜鸟露怯并不反感。
“这件事让我也很惊讶。于是,我以婚介所的名义,开始尝试为情感失败的客户提供新型机器人。这个生意很好做,连我也没预料到,看起来富足繁华的都市中,需要情感安慰的人那么多。于是我又新开了分支店铺,聘请专业人员对浩如烟海的征婚信息数据库进行了全面分析,对潜在的客户进行引导,让他们体会到人类伴侣的可替代性。”
“你是说后来被曝光的,聘人扮演征婚中‘负心者’角色,欺骗顾客的事件吗?”
“那项策略可以被称为‘圈套’,也可以说是对人类交往大概率事件的先行预演。”他不动声色地笑道,“而我的机器人们,却能让这种事件的发生概率降到零。当然,我必须将进货来的机器人进行改造,强化第一定律在情感领域的应用,并对相关服务配件改进调整。大幅度修改成品机器人的程序是很困难的,于是我开始走黑市的渠道,又建立了自己的‘山寨工厂’。就这样,为伊扎克积累了原始资本,也如你所知,同时埋下了法律隐患。”
“在客户资源足够雄厚之后,正面推广‘综合服务型机器人’的伊扎克公司开始运营。公司表面经营各类家政、公共服务型机器人,但核心产品‘伴侣型机器人’却一直踩在监管的红线上。不过只要有市场,一切障碍都能扫清。而之后的事情,你从资料上也可以看到了。”
他淡淡地叙述,到了高潮却戛然而止。
让人难堪的沉默再次笼罩了房间。我咽了口唾沫,向他试探地问道:“……既然伊扎克机器人的目的是为人们避免伤害,又得到了那么多人的肯定,为什么还会被起诉呢?”
这次,对方没有立即回答。他的目光好像是随意地洒在桌面的书本上,然而焦点集中在哪里,我却不得而知。
“当机器人极力避免一种伤害时,也许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另一种,比如伦理问题,比藏书网如社会隔阂问题,比如整体生育率的降低,推着社会滑向不可控的方向。从这个角度说,抹除伊扎克公司并非一项不智之举。”
他客观评判的语气让我不禁想起了一则荒谬但又几乎被证实的流言——将伊扎克公司内部文件作为致命底牌泄露给警方的,不是别人,正是这位总裁自己。
“您不为自己……感到遗憾吗?”
“遗憾?”他笑了,“是,我很遗憾自己造成的麻烦。扰乱公共秩序、有伤风化这样的罪名,应该定轻了吧。”
定时器嘀嘀地响起,告知我采访时间结束。我不得不站起身向他致谢道别。然而走到门口时,我终于没有忍住,转身向他。
“……总裁先生,事实上,目前舆论对您罪名的认定持另一种倾向——不是扰乱社会秩序罪,而是……隐瞒自己机器人的身份、阴谋颠覆社会的反人类罪。”
他愣了一下。看得出他立刻明白了那项罪名意味着什么,因为那本书随着他手指一颤,掉落到了地上。
一张照片从书页中飞逸出来,羽毛一样轻飘飘地落在地上。那是一张梳着长长发辫女孩恬静微笑的脸。
他苦笑着摇摇头,俯身将照片和书本捡了起来。
“记者先生,谢谢你提前告诉我这个消息。对于这样的罪名,我不会尝试去辩解,即使和我同型号的机器人会被尽数销毁,我们的名字会成为机器人历史上的污点。毕竟第一定律是铁律。但是——”他望向我,他枯朽的瞳孔中好像泛起一星残火余光,“我希望你能明白,铁律也会有优先执行的等级。让‘伴侣型机器人’去陪伴更多的孤独者是她的愿望,在她的有生之年我必须替她完成,没有选择,也不会后悔。”
我忽然觉得说不出话,草草点头退出房间,驾车离开看守所,将自己隐没在喧嚣繁华的闹市街头。
当他凝视她时,那一瞬的抚慰动机是电信号错误?还是像人类第一次学会用火一样,是造物主灵光乍现的恩赐?然而那一星火苗被扑灭了,干净、彻底,不留任何燎原的可能。
我不该难过,我告诉自己,因为我是人类。
但眼前的街景还是模糊了。因为,我是人类。
特赦实验
文/宝树
西装笔挺的男人走进牢房,上下打量着——
这是一个很狭小的房间,房里除了一张床外几乎一无所有,床上一个穿着囚服的人背对着他躺着。
“布雷沃克先生?”男人小心翼翼地唤道,对方没有回答,他又叫了两声,对方仍然一动不动。男人刚想走近,那个人说话了:“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声音低沉,身子仍没有转过来。
“我叫贝克·奥尔森。”男人说,“关于您的案子,我是来帮您——”
“这么说你是法庭请的辩护律师?”布雷沃克打断了他,“他们接受我的上诉了?什么时候开庭?”
“据说您上诉要求改判为死刑?”
“是的。比起终身监禁来,我更希望死刑。”
“这恐怕比较难办……”奥尔森慢条斯理地说,“您知道,和大多数文明国家一样,我国早已废除了死刑。虽然您的案子引起了社会上的激愤情绪,也有人在报纸上主张恢复死刑,但作为法治国家,这是不能接受的。当然,减为有期徒刑的可能也很小,老实说,您的作为令世界震惊,上百人死在您的炸弹和枪击之下,证据确凿,我也无法帮您脱罪……”
“那你还来干什么?”布雷沃克不耐烦地说。
“我是来告诉您一个好消息。”奥尔森说,“只要您愿意和我合作,就有机会在有生之年重获自由,也许很快就能离开这里。”
“这不可能……慢着!”布雷沃克猛然转过头,眼神锐利地盯着眼前的男人,“你不是律师,你是什么人?”
奥尔森露出了高深莫测的笑容:“律师帮不了您,但是我能。”他递给布雷沃克一张名片,布雷沃克看到了“……皇家科学院医学高等研究所特级研究员”一行字。
“我们正在实验一种非常重要的新药物,只要您自愿成为实验者,就能获得特赦,得到自由。这里是国王签名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奥尔森拿出一个文件夹。
布雷沃克精神一振,坐起身来,接过文件,仔细翻看着:“嗯,条件看来不错……我真的只要参加实验就能获得自由?”
“是的,在实验结束后,无论什么结果,您都可以获得自由。”
“如果实验失败呢?我会不会死?”
“这很可能,我不想瞒您,之前的动物实验有30%的死亡率……”奥尔森说,“不过,这不也是您期盼的吗?无论怎样,您都没有损失,总比在这里一辈子关着强。”
布雷沃克露出了讥讽的笑容:“没错,怎样都比现在强……但你们实验的是什么药物?为什么找我?”
“这是绝对机密……”奥尔森凑到他的耳边,轻声说了句什么。
布雷沃克不敢相信地瞪大了眼睛。
布雷沃克无力地呻吟着,如同在地狱的烈火中煎熬着,又如被浸入冰窟,每一寸皮肤、每一块肌肉都感到了并存的灼热、冰冷、刺痛和麻痒,五脏六腑如同向一切方向被拉扯着,各种无视逻辑法则的矛盾和痛苦纷至沓来。他想挣扎却挣不开,因为事实上他被捆绑在一张病床上,周身的皮肤已经溃烂。
如今他知道了,实验的是什么药物——这是一种人类梦寐以.99lib?求的长生不老之药。
奥尔森告诉他,人的寿命有限,原因在于细胞分裂有限,而细胞分裂有限又是因为染色体末端有一种小颗粒,每复制一次,都会变短一点点,一旦完全耗尽,细胞就不再分裂,人就会老死。因此,只要能保持其长度不变,就能使人长生不老。问题的关键在一种端粒酶上,要使它不丧失活性,才能让复制无限进行下去……给他注射的这种药物,就含有一种特殊活性物质,被称为“长生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人体细胞端粒酶的活性,但又不至于演变成分裂完全失控的癌细胞,这样就能实现永生。
但这只是抽象的理论,要使它变成事实需要大量的人体试验,布雷沃克就是主要被试验者之一。这种试验要对人体进行全方位的改造,深入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令人痛苦异常。布雷沃克相信,就是濒死的癌症患者也不会愿意用这种方式来换取生命。最可怕的是没完没了的——为了保持端粒酶活性,几乎每天都要注射,已经有一年多了,他天天都生活在极度的肉体痛苦中。如果可能的话,他真想毁约,回去坐一辈子牢也认了,但是此刻已经由不得他了。
“这种酷刑究竟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他曾有气无力地问奥尔森。
“很抱歉,”奥尔森对他说,“看来我们的实验似乎走入了歧途,还需要一阵子……唉,如果玛丽还在,也许我们不会走这样的弯路了。”
“玛丽是谁?”
“‘长生素’的发现者。”奥尔森说,“所里最优秀的专家,可惜她在研究最后的剂量配比时忽然去世了,研究也不得不放慢了脚步。”
“让我回牢里去,老子不干了!”
“这不行!”奥尔森板着脸,“您已经签了合同,在实验成功前是不能离开这里的……您再忍忍吧,约翰,再来一针。”
这一次,两个月后,疼痛和麻痒渐渐消失了,周身的皮肤也好像换了一层新的,一个疤痕也没留下。布雷沃克长出了新的头发和牙齿,奥尔森也没有再给他继续打针。
“我们可能已经成功了!”奥尔森对他说,“经过抽检,发现您周身细胞都已经更新了,而且还在健康有序地分裂中,看来您已经完全恢复了健康。”
“这么说我已经永生了?”
“理论上是这样。”
“好极了!”布雷沃克与其说是为永生而欣喜,不如说是为了自由,“我可以离开这里了吗?”
“当然,您不需要再待在研究所了。”
布雷沃克从床..
上跃下,向门口走去。当他打开门后,他呆住了——那里站着四个狱警,他们一拥而上,抓住他,将他押着向外面带去。
“你们疯了?我是被特赦的!”布雷沃克惊呆了,“奥尔森!这是怎么回事?”
“我跟您说得很清楚了,”奥尔森礼貌地笑着,“实验结束后特赦令才能生效,在那之前您在理论上还是囚犯。”
“可实验不是已经成功了吗?”
“操作的部分结束了,但我们还在观察期。”
“什么观察期?”
“细胞分裂仍然是不稳定的,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情况,我们现在还不知道会维持多少代,最后的结果还没出来,还要留着您进行一些观察。只有证明细胞可以稳定地无限分裂了,实验才能算正式结束。因此,我们需要一个相对比较长的观察期。”
“你这浑蛋!”布雷沃克挣扎着,“要观察多久?十年?五十年?”
“我们需要证明您能够远远超过常人的寿命……根据初步估算,大概还需要两千五百年吧。您不要这么看着我……很多树都能活几千年,但是我们也不能说它们获得永生了。其实没什么,如果实验成功的话,两千五百年后,当您离开监狱时,您还会像现在这样年轻,一根白头发也不会有。”
“你疯了吗?让我在那个见鬼的牢里待——两千五百年!”
“我想……”奥尔森冷冷地说,“在永生的报偿面前,这不算什么,谁让您是终身监禁呢?另外,在那起爆炸枪击案中,您夺去了八十五个无辜的人的生命,每一个人按三十年算的话,两千五百年也不算多,不是吗?”
“奥尔森,你这个狗娘养的,你全家都不得好死!”
布雷沃克气急败坏地大骂着被狱警拎上了囚车。车子呼啸着离开了研究所,向着监狱方向而去。奥尔森望着大路尽头远去的囚车,擦了擦眼角,喃喃自语:“现在你和孩子可以安息了,玛丽。”
时间银行家
文/泷明
一、平安夜赠品
“所以你明白我现在的处境了吗?”
对面的男人抬起头来,用他忧郁的眼神定定地望着我。
一小时前,我走进这家咖啡屋,他们正在进行平安夜买一送一的活动。我只有一个人,所以对精致的宣传海报完全不感兴趣。
但是就在我付钱的时候,一个陌生男子突然斜插了半个身子过来,自作主张索要那杯买一送一的赠品。
“请问小姐,你们认识吗?”服务员微笑着问我。
他看着我,眼底好像潜伏着一团雾。我不想纠缠,于是顺势点了点头。
结果就导致这位自来熟的男士,死皮赖脸要和我同坐一桌。
“以便我给您讲故事。”他顺理成章地说。
表情像孩子一样童真无邪。
二、时间银行家
“我是一个时间银行家。我不仅能穿梭在不同的时空,还可以随意切换所谓的时间。就好像一条坐标轴,我可以将上面的某段剪切粘贴,放到任何您需要的时刻。”
他一点也不怕自己的开头会吓到别人。
现在是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朝鲜刚刚发射了卫星;欧洲还陷在马肉风波的丑闻之中;美国人民水深火热的失业率持续走高。没人有闲工夫研究四维与时空穿越的关系,这种羡煞旁人的特技只是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各种小说与电影里。
“那你可以把我剪切到遇到你之前的那个时刻吗?我后悔送你这杯咖啡。”我委婉地下逐客令。
他以手捧心,故做痛苦状:“不是剪切你,是剪切时间。你不是理科生吗?怎么这都听不懂?”
我皱了皱眉头:“你怎么知道我是理科生?”
他来了兴致,挪着凳子又往前凑了几分:“因为我可以穿越到未来,对,其实未来的你认识我。”
我翻了个白眼,现在见到你了,未来当然认识你。
“我一直在找你。时间这条坐标很长很长,而且不停地被有我这种功能的人篡改着,我花了很大的工夫才在这个节点锁定你。”
我挑了挑眉毛:“科幻片改言情剧了?”
“不是。”他又绽开一个状似无害的笑脸,“只有你能救我,我发现自己突然穿越不了了。也就是我……我卡死在这里了!”
三、危机
“这对我来说很危险,我可能瞬间老死,也可能长生不老,甚至会突然定格。所以你明白我的处境了?”他眨巴着眼睛,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不太明白。”我看着他失落地陷在椅子里,继续说道,“不明白你到底是骗子还是精神病!”
“我说的都是事实,你不妨信一次。”他倒并不激动,只是语气沉郁。
“好,既然你觉得我是一个理科生,那我们就从学术的角度分析一下。所谓时间穿越,目前最流行的解释就是当人获得快于光速的速度,然后强行逆转回溯,来到第四维上的另一个空间。”我顿了顿,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也就是说,你跑得比博尔特快,那赶紧去拿国家运动奖金啊。有了那么多钱,哪个女人不愿意跟你?”
他仿佛听不出话里的玩笑意味,瞪着一双诚恳的大眼对我说:“你听我慢慢讲一遍原委,你会愿意帮我的。”
四、男人的故事
“我之所以叫作时间银行家,是因为我以时间作为金融产品来获取利润。比如,我向一个潦倒的年轻人买入时间,再以更高的价格卖给那些需要时间的富人,那么差额就是我的利润。”
我点了点头,这的确是不错的生财之道。
“我们这类人在无形之中受着时间管理局的控制——没人成立这么一个组织,我们只是用‘管理局’来称呼它,一种口口相传的规则,好像自打我们这类人出生的时候就嵌在我们脑子里。虽然不知道这些规则从何而来、由谁制定,但明确的是,破坏规则的人都再也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我随手拿下书架上一本花枝招展的杂志,摊在玻璃桌面上开始读,不再给他任何视线。
他并不气馁,继续说道:“规则其实很简单,第一,不能强行或私自剪辑别人的时间轴;第二,我们不能改动已过去的时间;第三,我们不能泄露未来的一切信息。”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示意他刚刚又犯了一次错误。
他脸上浮现一丝诡异的绯红,微微低下了头,嘴角也变成了苦笑的线条:“我坏了规矩,为了一个Lady。”
“嗬,苦情戏。”我的讥笑有些不好意思的余音,毕竟纠缠于感情之中的人并不该得到这样的讥笑,如果他的故事没有这么滑稽的话。
“我和那位姑娘算得上是青梅竹马,我长她两岁,从出生起我们就是邻居,从小学到大学都是校友。但遗憾得很,我们并不亲密。她从小就像一个公主一样娇贵美好,跟人不亲不疏,遇事不悲不喜。我一直想,如果这个世界必有一个人不需.要后悔不需要时间剪辑,那么应该就是她了吧。”他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还不给我探究他眼神的机会。
“可是她在二十九岁的时候失恋了。这不是她第一次失恋,却是最刻骨铭心的一次。在这之前,她和相恋四年的男友分手,那个男人卷走了他们两个人共创的公司财产,留下上百万的欠债,还带走了她身体的第一次以及父母买下的结婚用的房产——可就算这样,她也没有后来那一次那么悲恸。”
“后来那次,更悲惨?”我有些恍惚,平心而论,这些伤害加之于一个女人身上,使一片痴心成了笑话,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能使她更加悲伤。
他摇了摇头:“没有,后来的那个男人,他们在一起两年,同居一年半,其间他帮她还清了欠债,重振公司,还在她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去照顾她的父母。只是,突然有一天,男人失踪了,无影无踪,再无音信。”
五、所谓爱恨
我陷入了沉思。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恨永远及不上爱。所以这两个男人,的确是该记住后者。
我左手撑着下巴,扭头向窗外看去。
他见我不说话,又喝了一大口咖啡:“我真的没想到,一向宠辱不惊的她竟会有这么澎湃的感情。她的身体迅速垮了下去,公司转手他人,整天穿着睡裙素面朝天,幽灵一样困居在自己家里。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说自己快要死了,要和朋友们一一告别。我去了她家,看见了骷髅似的她,肚子因为腹水鼓得高高的,皮肤是那种严重水肿的浮白——那个时候,你会发现,人的语言、人的感知、人的心,都是那么无力、渺小。最后,我强行改动了她的时间,把她二十七岁到二十九岁的时光删去了。她没有了那段记忆,自然也忘了那些悲伤。”
“那你怎么不把她上一个男人的时光也删了,反正都是伤害。”不知为何,我心底有些苦涩的钝感,似乎对那个女人的经历感同身受。这对我来说挺稀奇,我平时的为人处世,与其说淡然,不如概括为淡漠。
他好像有些不满,蓦地抬头,然后又低了下去,软塌塌地趴到玻璃桌上。
像只流浪狗,我心想,也不好再说什么风凉话。
“你爱上她了?”我问。
“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我必须这样做。我试过寻找那个男人,但就算发挥我的特殊能力,也没有任何线索。”他皱着眉头,表情复杂。
“会不会……”我顿了顿,猜测道,“那个男人也有和你一样的能力,然后他破了规矩,受到了惩罚?”
他抬起略显失神的眼睛看向我。
“那个男人听起来很爱你的朋友,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会让他这么决绝地离开。”我笑了笑,转了话题,“你说要我怎么帮你呢?我并没有什么特殊能力啊。”
他的眼神里涌上丝丝缕缕的忧郁,眉头皱得更紧了,猛灌一口咖啡,结果发现杯中物已经见了底。
我已经从之前那种莫名的感受里解脱出来,斜着眼睛瞥了瞥他,表示并不想再为他埋单一杯。
他有些黯然,看着我,忽然迟疑地问:“你知道……你今年几岁了吗?”
六、迟疑的答案
我条件反射似的张了张口,却发现脑子里的答案实在模糊。
就像一团团棉花云,明明应该是一个自信而笃定的答案,音节就在嘴边了却怎么也发不了声。
我多少岁了?二十三、二十七,还是……二十九?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他把头深深地埋了下去,几乎要贴到玻璃上。
七、年龄成谜
“所以……”我觉察到声音有些颤抖,立即闭了声。
许久听不到我继续,他才晃悠悠抬起头,眼里的忧郁都快要滴出来:“我说的那个Lady,就是你。”
“嗬……”我冷笑,“这个玩笑开大了,别说,现在流行这样搭讪的方法。”
“你在掩饰不安的时候就会这样冷笑,你常来这家咖啡厅是因为你小时候在这里吃过一款已经停售的麦芬,你紧张的时候就会抠指甲,所以你右手中指的指甲残缺不全……唉,其实我也不知道就这样来找你,告诉你一切对不对……”他长叹一口气,“关于那两年的记忆已经没有了,所以你就算知道真相应该也不会那么难过……我只是希望你能帮我。我不知道我将面临什么。”
我抬起右手,仔细端详一番那片丑陋的中指指甲,微微皱起了眉头。
“我承认,我记不得自己的年龄了,我下意识觉得自己只有二十三岁,可理智说这是错误的。”
“二十三岁?不可能,应该是..二十七岁。”他难以置信地说。
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而且我也不记得什么四年恋爱却把我搞得人财两失的男朋友。”
“难道有人把你之前的记忆也删了?”
“所以那个人也得到了时间管理局的惩罚而消失不见。”我低下头,为自己如此轻易相信对方荒谬的设定感到诧异。
又或者,我的心底,一直都是相信的?
“那我要怎样帮你?”
“我不知道,毕竟没有人告诉过我遇见这种情况要怎么办。我只是想试一试,也许你是新的触发器,带着你我可以重新键入时间轴。”
八、键入时间轴
键入时间轴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明明两个人就坐在咖啡馆的落地窗旁,阳光并不多么强烈,眯起眼睛还能看见玻璃上流下的水痕。可是突然间,斑驳的金色光芒猛地透了进来,连玻璃的状貌都看不清楚了。
耳边有海风的声音,额头上漫过冰冰凉凉的水流感。
“睁开眼睛看看。”他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意外地发现这音色很有磁性。
我睁开眼,却什么也看不见。
这是一片空,不是黑也不是白,只是空,也没有他。
可是我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手心里他的温度,以一种异常熟悉的姿态盘踞在我的手心。是的,异常熟悉。
同样熟悉的,还有潮水一般涌上的记忆。
我的脑海里清晰地呈现了一个又一个精铁做的齿轮,有莹绿色的数字在有条不紊地跳动。
我下意识地想要握紧,却感到那阵冰凉的流水又穿过十指,一点一点化去我的力道。
“谢谢你,我又行动自如了。”他的声音沉沉的,并没有多少如释重负的感慨。顿了好一会儿,我又感觉到手背上一阵湿意,带着一股麻凉蔓延了我整条手臂。
他在我的手背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对不起,打扰了。祝您幸福。再见。”
他大概以为,我没了记忆,就能继续从容而开心地生活。这段猎奇的经历也只是无关紧要的一片羽毛,很快就会没入某一个角落里的尘埃中去。
九、咖啡依旧
金光退去的时候,我仍旧坐在咖啡馆里。服务员悦耳的声音在柜台后面响起,欢迎着每一个推门而入的客人。
他从玻璃门后走进,给了服务员小姐一个优雅的笑容,阳光一路跟着他落在身后。
我向他招了招手,指了指面前那杯满满的咖啡,示意赠品还是留给了他。
“怎么回事?”他有些纳闷,坐下来喝了一大口,然后吐着舌头直呼好苦,身上那份似乎与生俱来的忧郁气质此时却并不浓重,“我好像还是没有成功。”
我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嘴角扬起。
“真没想到,我竟然已经三十一岁了,我一直以为自己还只有二十九呢。”他咂了咂嘴,缩回的舌头顺势舔了舔嘴角。
“还年轻着呢,挺迷人的你。”我并不吝啬自己的赞美。
“你是不是爱上我了?”他眨眨眼,一脸狡黠的笑容。
“还不明白吗?”我也学他眨眼睛,将问题踢了回去。
十、女人的故事
我是一种拥有特殊功能的人,内部称为“时间管理局”。我们这类人负责管理所有时间的运作,同时约束着能够剪辑时间的“时间银行家”。
他算得上是我的青梅竹马,但在那一年之前,我从来没有注意过他。
那时我二十七岁,相恋四年的男友劈腿,卷走了我们共同创立的公司全部财产,欠下上百万元的债。我人财两失,心如死灰,在两次自杀未遂之后,像失了魂似的过着行尸走肉的日子。
他突然出现在我身边,说多年来的暗恋,承诺要让我幸福。
他剪掉了我那段伤心的时间,默默地帮我还清了债款,一切都仿佛不曾发生。我以为我们只是突然捅破了窗户纸,在我二十三岁那年开始了热烈的爱情。
然而半年之后,我却突然发现了自己“时间管理局”的身份,同样的本领,我也有,而且我不受约束。
我也知道了他因为我而破了规矩。
接下来的一切顺理成章,我尽力拖延着惩罚来临的日子。然后在两年之期,为了掩盖他的罪责,将他这两年的时间删去。
于是这个优雅而可爱的人,继续走在我背后默默关注着我。他以为我又失恋了,为了一个神秘的男子。
始料未及的是,他再一次铤而走险,剪去了我两年的时间。
最后,我,二十三岁,对自己的特殊能力浑然不觉,不记得所谓的两次悲恸的失恋,也不记得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爱人,只是淡漠地行走在办公室和柏油马路之间。
直到他再次出现。
“哎,我说,那什么‘像一个公主一样娇贵美好’这种比喻也太惨绝人寰了吧,现在小学生的水平都比你高。”我笑着看他又喝完了一大杯咖啡,苦得眉头直跳。
“这本来就是我小学时代的想法啊。”阳光照得他一脸温柔。
“真苦啊。”他吐着舌头,又端起我的杯子喝咖啡。
“不是说苦吗,我给你要杯巧克力好了。”
“不用了。”他一双明亮的眼睛从杯子后面抬起,定定地看着我,这一次我清晰地看见他嘴边有一枚浅浅的唇印,“这一口,甘甜如饴。”
瞬间
文/夏阳
第一部分
鼓掌的声音像炸雷一样,在人满为患的大厅,这声音不真实地传进了靳炜的耳朵,他的视线从模糊的虚光中恢复过来,看见每个人都站起来面带笑容双手奋力地拍着。
靳炜已经开始厌倦这种场面,但还是表示出了应有的尊重,他微微鞠躬,连说了好几声谢谢,才在工作人员的搀扶下走下讲台。
他决定这次以后就不再公开演讲了,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城市地跑,已经明显感觉到了身体的严重不适,他用苍老的手指抚摸鬓间的白发,眼神空洞。
“靳老师,车在楼下等着呢,我们去吃饭吧。”
“好,好。”他用沙哑的声音回应着。
即使在汽车尾座,靳炜还是难逃无孔不入的马屁,大家都在吹捧他一生的成就,渲染过度的话语塞满了整车,起初还在微笑敷衍,渐渐便开始厌烦,他僵硬地岔开话题问道:“我们这是去哪儿吃啊?”
“哦,已经订好了一桌酒宴,海鲜为主,不知道合不合您的口味。”前面的人回头说道。
靳炜叹了口气,再也掩饰不了内心的厌恶:“我是吃素的啊。”
这一下子全车人都慌了,靳炜没再说话,而是扭过头看车窗外的夜色,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匆匆掏出手机,一番周折之后,终于换成了素食,里里外外又多花了好几千块。
但事情总算在尴尬之前搞定,工作人员长舒一口气,这才想起道歉,于是一路上又变成了“请见谅,是我们的失误”这样的声音。
靳炜有一面专用的墙,上面用大头针钉上的照片不计其数,已经再无空隙,这些照片都是他的作品,它们不同时间,不同颜色,不同心情。
这面墙上的照片,只有不到一半曾公开展览过,其余都是他的私人收藏,年轻时候的靳炜喜欢旅行,去别人没去过的地方,相机里留下了很多珍贵的图像,他把这些照片投稿给杂志,赚了很多钱。当他拿着足够的钱野心勃勃地准备环游世界时,一起车祸把他送进了医院,于是他坐在轮椅上拍垂死的人脸,因为独特的视角和敏锐的触觉,又再次让他获奖无数。身体痊愈以后,靳炜已经失去了环游世界的热情,然而已成名人的他,即使不想走,还是一年要飞十几个城市,两年办一次摄影展,生活在聚光灯下,见艺术家,见明星,见政要,见富豪。
靳炜自己也没有想到,一次意外竟然从此改变了他的命运,如今他已经五十六岁。
但是他真正感受到别人的尊重是在四十岁以后,那一年他忽然觉得钱已经太多,变成了无用的数字,因为早年去过很多贫穷的地方,他成立基金会,开始为那些地方盖校舍和医院,他帮助一位曾经给过他一碗粥喝的乡下阿婆治好了折磨她半辈子的顽疾,声名远播,中国很多闭塞的地方,孩子们不知道迈克尔·杰克逊,却知道他的名字。
但是没有人知道,靳炜真正喜欢拍摄的其实是小动物,小猫小狗。他孤身一人,养过很多宠物,算下来应该也有二十几只,后来这些动物相继而亡,夺去了他人生中绝大多数的眼泪,也用去了他相机中绝大多数的胶片。
如今靳炜已是孤单一人,一只宠物也没有了,他觉得自己的时间也已经不多。
阳光穿透金黄色的窗帘,飞舞的灰尘清晰可见,许久没有打扫的屋子已是一团糟。电视里正报道最近某个城市的大火,结果当然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及时抢救,将伤亡降到了最低,是一次救援史上的奇迹等。靳炜想,如果他在,一定能拍出更接近真实的画面,是那种只能刊登在国外报纸上的照片,但现在已经不想了,相机被束之高阁,很久都没有拿出来摆弄,他唯一想念的,就是那几只曾经活泼的小猫小狗。
这些家伙,在他的院子里嬉笑打闹,奔跑翻滚,身上沾满了枯草和尘土,但看起来还是一样可爱,有一只猫叫海明威,因为它有一张自由的脸。后来他又领养了一只小猫,这个小不点儿整天跟在海明威的身后,不做声不抢食,就那么默默地跟着,仿佛它是海明威的宠物,于是这个小家伙就被取名叫雪球。
雪球有一张着名的照片,曾出现在靳炜的一次私人展览上,那是一个飞翔的姿势,高高跃起,前肢像羽翼一样平行展开,余晖披在身上,在它黑亮的毛色周围笼罩着一层朦胧的光晕。雪球的双眼紧闭,让这一切看起来倍加神秘,那状态看起来仿佛在享受飞翔,或者是在冥思祷告。
当时参加这次展览的只有靳炜的朋友,所有人都围在这张照片周围,啧啧称奇,靳炜站在他们身后,不动声色地看着。
他记得当时薇薇这样赞叹道:“天哪,简直就是不可能的瞬间!”
“为什么?”一直都没与任何人交流的靳炜忽然对她的评价很感兴趣,在说话的同时,他递给薇薇一杯红酒,薇薇愣了一下,旋即接过并温柔地道谢。
薇薇算是靳炜的好朋友,但更多的,他们是工作上的伙伴,这些年来薇薇一直负责靳炜摄影集的出版,很多敏感的照片都是在她的努力下才得以面世。
靳炜重拾刚才的话题:“为什么你说这是不可能的瞬间?”
“我也……不是很清楚。”薇薇红着脸,露出羞涩的笑容接着说,“只是直觉上感到很不可思议,这种抓拍小动物的照片我看过很多,但总觉得你这一张有些异样的感觉,但究竟在什么地方,我一时说不出来。”
靳炜安静地听她讲话,嘴角浮现一丝不易察觉的浅笑,薇薇敏锐地捕捉到了他表情的变化,笑着问他:“你自己也非常喜欢这幅作品吧?”
靳炜点点头,面露喜色地环顾四周,最后还是把目光落在了薇薇脸上,这个女人端着酒杯优雅地站在那里。靳炜笑的时候皱纹更加明显,他终于还是难以控制,得意地说道:“这是我最满意的作品。”
薇薇还以礼貌的笑容,转过身去继续欣赏其他作品,妩媚的背影投射在靳炜的瞳孔里,轮廓清晰。
那张照片只展览过这么一次,就永远地留在了靳炜的照片墙上,从此被珍藏起来。
下面一张,是他养过的两条狗,两只双胞胎一样相似的巨大的哈士奇,在庭院中间。这张照片有一个可爱的名字——较劲。画面中两个大家伙端正坐好,面对着面,前爪紧紧握在一起,做出了仿佛掰腕子的动作,一只皱着眉,一只咧着嘴,眼神愤怒,脚下的草坪都被蹬得翻了出来,看起来都用了不小的力气。
接着的这一张,喜欢的人也很多,叫作“冠军”。这是一只肥胖的大花猫,雪白的前爪扣住悬着的木板,身形倒立,像是平衡木上的运动员,这对一个胖子来讲,实在是不太容易。
据说在拍完那张照片后没几天,这只漂亮的大花猫就因为突发气管疾病猝死在半夜,那之后靳炜一个星期没有出门,消瘦了不少。
那天展览的所有照片都是如此奇特,人们不禁感叹靳炜仿佛能够穿越时间的灵敏。
靳炜曾经对媒体说,我拍过那么多照片,但直到我遇见这群小家伙,才终于找到了摄影的温 6696." >暖,那是一种停留在瞬间的温暖,是不可改变的。如同艺术家稍纵即逝的灵感,如同灾难前千钧一发的决断。
展览结束回去的车上,靳炜的思绪飘忽不定,刚刚与薇薇短暂的聊天此刻在他的头脑里逐帧回放,耳朵里仿佛听见不断传来的快门声,每一个细节都被精确地捕捉。
忽然他的手机响了,靳炜收到一张照片,薇薇发来的,上面的文字是:“我想到了。”
向下拉,终于看到了照片的全景,是薇薇的双眼,紧闭的双眼,涂着淡紫色的眼影,每一根睫毛都像是被能工巧匠精心修缮过一样。虽未睁开,却仿佛有千言万语。
靳炜收起电话,缓缓地靠在坐椅上,这一天让他有些疲倦。
阳光在和这个男人作对。
他几乎无法抬头,身旁的麦田比他还高,他觉得自己迷失了,有些慌张,每走一步都要先拨开前面拦路的麦穗,背包里的东西虽然从未增加,但却渐感沉重,额头的汗水浸透了那顶浅灰色的帽子,胸前挂着的单反相机坠得他脖颈生疼。
他口渴,背包里还有半瓶水,但他却固执地想要先走上公路,他知道有一条公路就在麦田尽头,只是不能确定自己的方向是否正确,然而这一次他足够幸运。当他拨开最后一丛麦穗,他看到了公路的边缘,走过去,伸手触摸滚烫的路面,他喘匀了气决定爬上去,弓起身子,双手支撑,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脚下一蹬,整个人跪在了路面上,他笑着低头看尘土飞扬,耳机里音乐嘈杂喧闹,让他有些心烦,他刚想关掉,却在瞬间戛然而止。
世界平静得仿佛新生。
靳炜在一阵燥热中醒来。
艰难地从沙发上起身,车祸的后遗症和长年累月的疲惫不易察觉地绑在了小腿上,让他多走几步都很困难,他不禁发出一声苦笑:“妈的,当年我也曾跋山涉水啊。”
对着镜子,他又整理了一下灰白的头发,怔怔地看着对面那个沧桑的面孔,他伸手触摸,只留下模糊的印痕,冷笑一声,转身走开。
在此之前,他竟然从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如此老了。
靳炜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偌大的庭院,一只动物都没有,一间间屋子,已经很多年没人到访,生活是从哪一天开始堕落至此,他自己也难以说清,他只感到一阵强烈的思念。
走回茶几前,拿起电话,靳炜在万般犹豫下还是拨通了薇薇的号码。
“喂。”
“是我。”他的声音沙哑无力。
“我知道是你。”
“嗯……你过得好吗?”
“你有什么事?”薇薇的语气自始至终很冷漠。
“想见见你。”
“我很忙,没时间。”
“明天是周六。”
“你知道吗?我根本就不想见你。”薇薇抛出了嘲弄的口吻。
沉默。
两个人都只听得到呼吸声,如此僵持了几秒,薇薇忽然有些害怕,她试探着小声叫道:“喂。”
“你以为你是谁?”靳炜压低了声音说道。
“什么?”
“你以为你是谁!”他对着话筒大喊,“你他妈以为你是谁!贱人!你是不是都忘了,啊?用不用我帮你回忆你落在我这里的东西,我都完好地替你保存着呢,你的……”
靳炜听到电话里传来的忙音。他狠狠将话筒砸向桌面,茶几顷刻裂开一道浅痕,他又用力地对着电话跺上几脚,狠狠发泄,直到碎片翻飞。
停下来,他才意识到自己刚刚一直在用那条连上楼梯都困难的伤腿,迟来的疼痛迅速涌遍了全身,他重重倒下,喘着粗气,双手抓不到任何能让他起身的支撑,这一天最后的阳光终于落在身上,像披了一层薄纱,世界忽远忽近。
幸运的是这疼痛感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在渐渐缓和了以后,靳炜站起来,他想推开窗喘口气,但空气早就不那么新鲜,忽然所有的东西都不再配合,靳炜缓慢地走进庭院,坐在藤椅上,椅子只摇了几下便缓缓停止。
闭上眼睛,风在耳边低语,仿佛是佛祖在诵经,这一刻如此安详,只恨无人站在对面捕捉,忽然,他听到草丛中一阵细碎的响动,睁开眼,海明威正跑过来。
“嘿,你回来了啊。”靳炜伸出苍老的手,招呼海明威过来,雪球还是一步不离地跟在身后。紧接着,大花猫迈着沉重的脚步,身子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也艰难地走了过来,一只跟着一只,他所有养过的宠物,又开始在庭院四处嬉闹,围着他转圈,靳炜微笑地看着这一切,心下释然,右手松开,注射器掉落在地上。
第二部分
摄像机的镜头几乎快贴在她的脸上,逼得薇薇步步后退,面对记者的追问,她已经泣不成声。
“我不知道……他昨天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让我今天过来,不知道什么事……不知道……他没说过。”
一名警察过来拦下了记者,又吩咐其他人仔细搜查一下,看看有没有遗书或其他证据。
靳炜的尸体已经被抬走了,平时宁静的庭院此时喧嚣异常,薇薇眼泪不止,看着那个空荡荡地在风中摇动的藤椅,她既难过又愤怒。
往事像匕首一样瞬间刺中了薇薇的心脏。
一连几天,都毁灭般安静。
媒体已经报道了靳炜自杀的消息,但原因为何,一直都是所有人的疑惑,薇薇难以掩饰内心的不安,对于不依不饶的记者,他们的事迟早会被踢爆,这才是最让她担心的。
她觉得靳炜跟她开了最后一个玩笑,她甚至有时会想,靳炜的自杀是他自己早就决定的,而提前打电话给很多年都没联系过的自己,其实也无非是想让她成为赶到现场的第一个人,然后用最短的时间找到那些东西,但是薇薇忘记了,当时的她太过惊恐,脑子里一片空白,她匆忙地报了警,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薇薇想起了那天夜里明晃晃的闪光灯,每一下都那么刺眼。
那是展览结束后的傍晚,男朋友正穿着围裙炒最后一道菜,她接到了靳炜的电话,一个普通的饭局邀请却让她犹豫了半天,直觉告诉她今晚如果踏出这个门,就很难走回来,但她最后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带着凛冽的快感。那晚她喝了太多的酒,僵硬的笑容就那么被画在了脸上,嘴角怎么也折不下去,但她已忘记是怎样的心情,只记得自己如木偶般,被摆出了五花八门的姿势,她听见他不断地赞美自己的皮肤和身材,她感受到一只粗糙的大手在自己的身上游走,时快时慢,走走停停,像赶路人在征服每一个山丘和沼泽。
忽然,他打开头顶昏黄的灯,去柜子上取下相机,她依然笑眯眯地看着他,迎合着把长发轻撩到背后,诱惑地缓缓吐出舌尖轻舔上唇,他笑了笑,快门声响。
“腰再放低一点儿,头抬起来。”
“那边的头发也别遮着胸。”
“手指分开。”
“腿再抬高一点儿,对,再高一点儿,好,停下。”
他摆出了一个专业摄影师的姿态,而她则接受了太多的指令,每一道都完美地照做了,快门声跳动着华尔兹的节奏,穿插着两人互补的笑容,在阑珊的夜色中势如破竹。后来,酒瓶碎了,困倦和疲累决堤般难以阻挡,直到第二天,她无声地走出他的家门。
可怕的是,这羞于启齿的过往像是上了瘾的大麻,薇薇发觉自己根本无力摆脱镜头后面那个可以洞穿一切的眼神,他虽然早就不再年轻,但是却太过迷人,她就这样留在了他的身边,像只温驯的猫。
薇薇记得有一次当快感如潮水退去,她望着天花板急促地呼吸,靳炜忽然用手指划过她线条柔软的脸颊,痴迷地说:“完美就应该是这样。”
那是她这一生听过最美的称赞。
然而在越来越漫长的日子擦身而过之后,薇薇发觉一切并不如她想象般顺遂,靳炜越来越疲于交谈,只在自己需要的时候找她,在一起除了上床几乎无事可做,薇薇的心里越来越失望,冰凉的触觉将她的沮丧推向了顶点。这个男人终究只是活在自我的孤独里,自己可能偶尔闯进了他的世界,但终究只是个访客。他用他的独处冷漠地回避一切,只字未言,已在千里之外。
那个凄风冷雨的夜晚她躺在他松弛的臂弯里,忽觉人生无趣,起了床,在他无声的注视下穿戴整齐,临走的时候她说了声“再见”,她并未听见任何挽留。
出了门,她才想起一些事,她认为自己的离开不能留下任何痕迹,更何况那是一次烧昏了头脑的自毁名声,她转头走回去,靳炜端着酒杯坐在沙发上,他们彼此没有说话,她走进书房,开始在架子上逐一寻找。
翻遍了整个书架,薇薇没有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她又去翻抽屉,同样一无所获。
走回客厅,靳炜的红酒已经喝了一半,薇薇气冲冲地问他:“放在哪儿了?”
“你为什么要走?”靳炜完全没有理会她的问题。
“走不走是我的选择。”
“你喜欢选择?”靳炜的语气轻蔑。
“照片放在哪儿了?还给我!”薇薇大喊道。
“为什么给你?”
“那是我的照片。”
“那是我的作品。”靳.
炜笑了。
“你的作品?你拿它干什么?出版?展览?还是上传到网上,满世界地造谣?”
听着薇薇无故的指控,靳炜觉得自己正在被诬蔑和贬低,怒火中烧,但还是压住了,用平静的语气说:“你既然那么喜欢选择,你选一个。”
薇薇知道自己已经不可能和面前的这个人清楚地对话,转身欲走,离开前,她对靳炜说:“你知道吗,有时候我真的很可怜你,你以为你能操纵一切,其实你只是被自己的欲望牵着鼻子走,你才是那个玩偶,任人摆布。”
啪!这一下来得猝不及防,在安静得几乎听得到呼吸的房间里,短暂清晰,靳炜的手落下,薇薇一阵眩晕,重重地撞在墙上,过了一会儿,她才感觉到脸颊火辣的灼痛,靳炜抓起了她的头发,眼神变得凶狠,他用冰冷的几乎没有感情的语气对薇薇说:“把你刚才的话重复一遍。”
薇薇一边用手挡着脸,一边小声抽泣,不敢说话,她的头很痛,浑身都在颤抖,她从没见过靳炜这样,更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未知带来的恐惧击垮了她的意志,让她几乎崩溃。
靳炜的手松开,薇薇胆怯地抬起头看他,靳炜笑着,仿佛刚才的事从未发生。
薇薇想跑,但又怕激怒他,只能靠着墙站着,靳炜走回沙发旁拿起另一只红酒杯,倒了一点儿递给她,关切地问:“疼吗?”
薇薇没说话。
“照片,我就先替你保管吧。”
薇薇抿掉一口红酒,稍微镇定了一些,她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叹了口气说:“你留着那照片有什么用?”
靳炜疑惑地看着她,一脸不理解的表情:“你怎么了?我不是刚说过那是我的作品吗?”
薇薇无奈地把脸扭向一旁,酒刚送到嘴边,忽然腹部一阵剧痛,她尖叫着摔倒,若不是用手臂遮挡,酒杯的碎片就飞向了她的脸,她蜷缩在地上拼命地咳嗽,耳边传来靳炜歇斯底里的怒吼。
“你不相信我!你不相信我!”
自己的身体一下一下地承受着踢打,靳炜的腿没有什么力量,但依然很疼,可怕的是,内心的绝望像乌云一样笼罩过来,在这个时刻,她甚至还想到了影展那天这个男人嘴角浮现的孩子般的笑容,薇薇奋力地站起来,一把推开他,哭着跑出了屋子。
薇薇不敢回头,一路跑上了大街,雨越下越大,她直到确定靳炜并没有追上来后才停下,刚才的事情让她惊魂未定,她拦下了一辆车,司机问她去哪儿,她只是说一直开。
行进了一段路程后司机的再次询问唤醒了她,她指明方向,转弯处猛然见到街口等她的男友,那个已经交往了六年每天都在准备求婚的笨蛋正撑着伞四下张望,她跑下车,撞了他一个人仰马翻,止不住的眼泪混杂着嘴角的鲜血一同被这雨水冲进了城市的下水道。
那一年,她二十八岁。
第三部分
警察的电话终于还是打来了。
在去的路上,薇薇心中黯然,她知道现在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挽回,对于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即使是想恨也找不到方向,她只能平静地接受,坐等被道德审判。
一名看起来比她还年轻的警察把她领进了一间放映室,随后拿出一张光盘问她是否知道这里面的内容。
“妈的!”薇薇愤怒地骂道,她万万没想到靳炜竟然还录了像。
“知道,还是不知道?”警察严肃地问道。
“我知道。”薇薇颓然低下头,想到自己的一切都被面前的人看光了,无比羞愧不安。
“知道那我们就不放了。”警察说,“为什么不早点儿反映?”
“我怎么反映?”薇薇怒目相对。
“你是怕影响他的声誉?”
薇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点点头,心想你们他妈的就不考虑我的声誉吗?
她又问:“这事不算犯法吧?”
“这种情况虽然很恶劣,但是在我们目前的法律中,还无法量刑,况且人都已经死了。”
“那会传播出去吗?”
“是肯定要交予媒体曝光的,毫无疑问。”警察说得斩钉截铁。
第二天的新闻,薇薇看到了关于这一次的事件,女主播一脸正经地报道前一段时间自杀身亡的着名摄影师靳炜,以及他留下的那张名为“给肮脏世界最后的礼物”的光盘。
最后的礼物?
以下内容可能会引起您的不适,请儿童不要观看。
薇薇心里想,不就是把关键部位打上马赛克的性爱录像吗?
画面中,靳炜刻着抬头纹的脸出现在眼前,随即倒退,一只猫凌厉的叫声传来。
直觉告诉薇薇一切和想的不同。
“这是我的猫,它叫雪球。”靳炜抓着雪球娇小的身体,面带笑容地介绍着,那笑容看得人很不舒服。
“雪球非常可爱,它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只,所以我今天决定给它拍一张照片,一张独一无二的照片。”
靳炜伸出一根手指,在头顶晃来晃去,一边思考一边说:“这是一个……嗯,飞翔,对,飞翔的照片,像天使一样。”
靳炜说着从口袋里拿出注射器,雪球的脸正对着镜头,它惊恐的眼神和此刻的薇薇一样,雪球拼命地想跑,但靳炜死死地抓着它的两只前爪,把它抱在怀里,雪球就在他的怀里乱蹬。
“别,别乱动。”靳炜就像是在劝一个不想打针的孩子。
雪球一边蹬一边叫,声音凄惨听得人毛骨悚然,薇薇双手捂着脸,心跳加速,她简直不敢看下去,只坚持着没有离开。
靳炜最后把雪球按在桌子上,这才将它固定,他将针头精准地刺进了雪球的后背,拇指轻轻一推,雪球的挣扎就此结束了。
靳炜擦了擦汗,对着镜头笑着说:“开始总是最难的。”
紧接着,他又从另外的口袋中,掏出了透明的丝线,像魔术师一样将道具仔细地在镜头前展示一番,低下头用细针小心翼翼地穿入雪球的身体。一边做还一边牢骚自己年纪大了眼睛花,然后用纸巾轻轻地吸掉雪球伤口上冒起的血珠。
画面被电视台强制快进,停下时,雪球的四肢和脊背都已经穿好了丝线,靳炜把凳子摞在茶几上,站在上面,将丝线的另一端系在头顶的吊灯上,然后缓慢地下来。
就这个时间刚刚好。靳炜说:“太阳将落未落,这个颜色落在雪球的背上,多漂亮。”
靳炜后退了几步,端详着悬挂在空中四肢伸展的雪球,摇了摇头bbr>.,又转身对着镜头说:“还有一个地方不对,最重要的一个地方。”
他走过去,手轻柔地在雪球的脸上划过,说道:“完美应该是这样的。”
本来惊恐的双眼现在紧闭着,一切看起来都安详宁静。
照片拍摄完毕,靳炜将雪球取下来,对着它说:“就永远跟我在一起吧。”
看着下面这个画面,薇薇终于控制不住叫了出?99lib.来,手术刀在雪球的肚子上瞬间划过,猩红色飞溅向镜头,画面被再次强制快进,停下时,靳炜已坐在饭厅狼吞虎咽,桌上的食物打上了马赛克,靳炜回过头,含混不清地说:“味道,也就一般吧。”
录像终止,薇薇才感觉松了口气,她离开电视,身后的主持人还在揭露靳炜用同样的方法拍摄的其他照片。
薇薇打开阳台的窗户,把头伸出去,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但她只想在这样的状态中多停留一会儿,她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在等着她,那些照片去了哪里也已经不再关心,或许它们早已流落到别人手里迎接更多闪烁的目光,或许它们只是躺在靳炜家的某个角落在渐渐泛黄……
都不重要了。
楼下一只野猫跑过,她笑了笑,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对小野猫说:“看看你多幸运。”几秒钟后,她飞奔去厕所呕吐。
和所有的生命一样,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止。
尾声
大滴的汗珠落在地上就蒸发了,膝盖已经跪得有点疼,但他还是想再休息一会儿,靳炜笑了笑,即使只有二十三岁,身体也快被透支到极限了吧。
他伸手去摸MP3上的暂停键,在这种天气下听摇滚乐是最愚蠢的选择,他最终还是没碰到那个按键。
与其说是自己渐渐地恢复了意识,倒不如说是被两个人争执的声音吵醒,他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睁开眼睛,肇事的车辆早就不见了踪影,他看见两个巨大的人影笼罩着他,其中一个惊叫道:“他醒了。”
靳炜努力地想把话语送出口,但却始终不能完成。
那人焦急地问他道:“你叫什么?住哪儿?”
靳炜拼尽了最后一点力气,从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声音,那人将耳朵贴近,他听到这样的声音:“救我。”
“我已经打过电话了,但救护车到这里还需要点时间,你能坚持住吗?你的腿能动吗?你的包里有止血的东西吗?”
靳炜一个问题都回答不了,他就这样看着面前这个陌生但急迫的男孩,心中还是感激,他觉得自己可能会这样死掉,竟然无比坦然。
另外一个中年男人忽然插嘴道:“让开一下。”
“什么?”
“你让开一下,我要拍几张照片。”
“什么时候了你还拍,不想想办法先救救他。”年轻的小伙子愤怒地看着他。
“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中年男人说,“在这样的荒芜地带横着一具尸体,简直是绝佳的构图。”
“尸体?你疯了,他还没死呢。”
“他已经快不行了。”
“救护车就快到了,我们得在救护车到之前先做一些急救措施。”
中年男人忽然发怒了,斥责他道:“所以我刚才告诉你先别打电话,如果这个时候救护车来了,现场就被毁掉了。”
“你要看着他死吗?”年轻人几乎要哭了。
中年男人根本没有关心他的情绪,反而焦急地说:“等不了了,你帮我把他的眼睛合上。”
“你说什么?”年轻人仿佛听错了他的话。
“烦死了!”中年人气急败坏地推开他,走过去蹲在靳炜身前,冷漠地说,“对不起了兄弟,配合一下。”
靳炜感觉到满是汗水的手心拂过他的脸,眼睛闭上,他其实还能睁开,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因为他深知自己的抵抗是无用的,靳炜感到自己如同人体模特,正在变成一幅罕见摄影作品的元素和内容。此刻比起对于死亡的恐惧,他更多的是内心的绝望、羞愧和耻辱。
“就这个瞬间,太棒了!”他听见自己这样被人称赞。
中年人把相机递给年轻人,满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孩童般开心地说:“看看,快看看,完美就应该是这样的。”
回收人
文/余光
谢林一如往常地用戴着厚厚隔离手套的双手在废墟里翻找着。
其实他一开始分配的不是这里,但那片地方早就被几个新人小子合伙抢了去。
现在谢林也没想靠这工作发家,只求能捡一点废旧电池、能量板,靠着分配的饮食不致饿死。
“咦?”
他看到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目金属光的垃圾里面,露出了一缕褐色的丝状物。
环境持续恶化之后,人类逐渐在全球各地修建起了能过滤各种恶劣影响且内部资源基本能重复利用的城市,这被称之为安全城。不过当安全城在全球逐渐成形的时候,才有人发现,随着迁入城内的人数不断增加,仅凭对太阳能的利用根本无法满足整个城市的能源供应。
不过,安全城外广袤的废墟里,随处散落着过去用尽的电池和能量板。从这种废料里榨出的资源能满足不少需求——但城外致命的辐射和强光却极大地限制了这种能源废料的回收。
而回收人,就是身穿厚重防护服在城外回收这种资源的工作者。虽说这种政府提供的防护服在一定工作时间内能减弱辐射的影响,但也不过是从剧毒变成了慢性毒药。不过,回收人分配食物和饮用水的福利,还是吸引了不少走投无路的年轻人穿上防护服透支自己的生命。
谢林也是其中一个。
确切地说,是他和他的恋人。
说得更为确切些,是他和因为这份工作患细胞病变而故去的恋人。
“我们早点去吧!”陈洁笑着对他说。
他知道这是梦。
“快点啊!晚了辐射会变强的!”陈洁着急地拉住他的手。
他也知道只有在梦里才能看见自己的恋人——活生生的恋人。
“我们说好一起努力的啊!说好了攒够钱就不做了啊!”陈洁急得快要哭出来了,“你怎么不走啊!”
他的眼泪落了下来。
天已经亮了。
谢林怔怔地睁开眼睛,摸到枕头上一片濡湿。
在这个小房间里洗了把脸,他看到镜子里快五十岁的自己——长时间受到辐射的结果就是这样,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二十岁藏书网。
他僵硬地笑笑,转身走向那个女孩。
说是女孩,其实只是台机器人——非常漂亮的女机器人,他昨天在金属堆里捡到的,并且为她接上了电源。
他按下了开关。
阴暗狭小的房间里响起几声嘀嘀嘀的启动音,杂乱的初始化声响平息后,她睁开了眼睛。
“你好,我是露娜。”她笑着说。
然后她勾过谢林的脖子,吻了上去。
“等等!”谢林猛地推开她,平白被自己捡回家的陌生机器人非礼——虽然她确实挺漂亮的,但也让他吓得不轻。
“咦,你不喜欢我吗?”露娜微笑着问。
“不是……”看着露娜又要凑过来,谢林急声说,“不对!你怎么开机就这样啊!”
“程序这样设定的啊。”
“……你什么工种?”
“性服务?……或者你们所说的,妓女?99lib?”露娜仍是笑吟吟的,在指尖上缠绕自己的棕色鬓发。
谢林怔怔看着那张笑靥,好一会儿,转身出了门。
“这种?”肥胖的店主从货架顶端拿下两个泛着淡淡蓝光的盒子——那种能在透明盒身上看见电路曲线的液态能量储存装置。店主斜睨他一眼,又把盒子放了回去,“你钱够吗?”
“够……应该够。”谢林咽了咽唾沫,“剩下的可以用能量板抵吗?”
店主冷着脸看了他好一会儿,谢林简直想转身去找下一家能源店了,才开口说:“卡给我。”
“……谢谢!”他愣了一下,随即狂喜,掏出储联卡的时候差点掉在地上。
店主看了一眼机器屏幕上那可怜的数字,没说话。谢林连忙从包里拿出几块能量板,从柜台上推过去。
店主面无表情地把板子收了,划账,又挪着肥胖的身躯从货架上拿过两个盒子,递给他。
“你……”谢林转身快走出店门的时候,店主开了口。
“还有什么事?”
店主看了他一会儿,咧开一口被烟草熏黄的牙齿:“下一次来,多拿几块板子。”
晚上,谢林带着两个小盒子回了家。
一开门就看见身后连着电源的露娜坐在那张小得不行的桌子边上,桌上一盘速食饭热气升腾的。
把能量源交给她,谢林坐下的时候,突然没来由地想到了陈洁——她从来都是和他一同作息,这样有人在家等待的日子,他有过吗??
露娜换上液体能量源,拔下导线,转身让他看。
谢林笑了笑,没说话。
那天夜里,他们躺到了一张床上。
她两腿间的那团火,他想,即使只是能量源模拟的温度,也是那么火热。
谢林觉得自己曾经一度没了希望,一心在这个没有陈洁的世上苟延残喘——如果不是陈洁在那家简陋的医疗室里附在他耳边不停地说“活下去”,他是连残喘都不屑的。而如今他有了工作的理由了,他甚至可以去和别人抢一块说不上是谁最先发现的能量板,这是过去的他绝不会做的。
自己在外面工作,回家就能看见有人等着自己,桌上还有热腾腾的食物——虽然它们并不是那么美味——他想,这就是陈洁过去和自己说过的男耕女织的生活吗?
露娜是个机器人,而且还是那种工作——但又有什么关系?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毕竟,她是在陈洁走后五年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陪在自己身边的人啊!
他的手在露娜细腻的背上摩挲,头埋在她散发着淡淡生铁气味的发丝里。他想:我不会让任何人夺走她的。
他知道他在做梦。
梦里露娜和陈洁背对着自己,站在离自己一步远的地方,上涨的水流没过了她们的小腿。
他只能救一个人。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稳稳地捉住了露娜的手。
他看见陈洁转过脸来,似乎是笑了一下,又似乎没笑——她只是问:“你为什么不救我?”
然后她就被淹没了。
谢林醒过来的时候,躺在床上想了好一会儿,这个梦是不是象征了些什么?
但这样的心事重重并没有持续太久——他洗脸的时候发现,他的两鬓已经花白。
他更老了。
他自然知道这是他这段时间超负荷工作的结果,就像是被一根针管一下子抽走了未来——但他没想到,会这么快。
“亲爱的,想什么呢?”露娜贴了过来,嘴边呼出冰冷的气息。
“……没什么。”
“你多久走?”她附在他耳边问。
“一会儿。”
“能量快用完了。”她吻住他,舌尖扫过他干裂的唇角。
“我会带回来的。”他也轻车熟路地与她纠缠起来。
“我爱你。”他说。
“我也爱你。”露娜用那依旧迷人的、永不衰老的笑容回答他。
谢林开始没日没夜地工作。
是不是像一针分量太大的迷幻剂?谢林曾经这样想过。可是明知道当这一针推到尽头的时候自己会怎样,他不也还是沉溺在幻象中无法自拔?
他曾问过露娜,如果他死了,她愿意留下吗?
她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好啊”的时候,脸上的微笑让他想到,她未必明白这个承诺的意义。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
“是我的!”身后的少年一下越过他,想要伸手夺取那块夹在废弃代步车间的能源板。
谢林面无表情地用力拨开他,少年一个踉跄,摔在一边。像没看见他一般,谢林不理会生涩的铁皮摩擦声,用力把那块板子拔了出来。
“你!”爬起身的少年恼羞成怒,一咬牙就挥着拳头冲向谢林,另一只手还伸长着去夺那块板子。
或许是他见谢林年迈,又或许他认为刚才的失利只是个意外,凶狠扑上去的少年直到再一次被推倒在地都没反应过来。
“让你抢!你抢啊!啊?”谢林一手攥着能源板,用力踹在少年的防护服上,接踵而来的是拳打脚踢,“你抢啊!起来啊!”
——直到听见少年呜咽的哭声,他才猛地止住动作,转身疲惫地离开。
谢林伸开五指,看着自己防护手套下不断颤抖的干瘪双手好一会儿,又重新紧握成拳。
那天早上,已经满头银发的谢林出门,照例借着“疯子”的名声抢来几块能量板——谁曾想回了家躺上床之后,就再也没能爬起来。
他没死,只是不再能起身。
露娜还是做那种缺少水分的速食食品给他。谢林曾经抱怨过,但她歪着头笑着说:“我是机器人啊。”
对啊,她是机器人,所以永远不会老,永远不会死,也永远不能——一直留在他身边吧?
他躺在床上,一遍又一遍地对她说“不要走”,她也一遍又一遍地回答“好的”。然后他就能颤抖着闭上眼睛,让露娜俯身亲吻自己的眼睑。
“好啊。”
就是这样没有感情波动、没有承诺意味的话语从她嘴里说出来,却仍能让他心满意足。
只有两个人和能量源的屋子里浑浊又昏暗,突然闯入的强光让谢林半天都只能眯起眼睛感知模糊的光影。
几个身着黑衣的大汉闯进来,一把拎起毫不挣扎的露娜:“报告,G340号机器人成功回收。”
“等等!”谢林慌乱地想要起身拦住他们,却发现拼尽全力也只能让床上的自己像条油锅里的鱼一样挣扎着想要跳起,却又只能无力地落下。
根本没有人理会他。黑衣人们旁若无人地说着“信号真的太弱了,找了这么久,天知道怎么跑到了这来”,或者“不过是个机器婊子,至于吗”之类的话走出门去。
“……露娜!”他大声叫着她的名字,“露娜!露娜回来!”
而她也并不是毫无反应——露娜回过头,对他轻轻笑了一下,说:“再见。”
——仍是那样迷人的,却又毫无感情的微笑。
谢林眼前突然模糊起来。他眼前出现了无数个露娜:在废墟里面发现的露娜,带回家连上电源的露娜,给他做出速食面的露娜,和他纠缠着亲吻的露娜——她们一会儿变成露娜,对他说“再见”;一会儿又变成陈洁,问他“你为什么不救我”。
“你为什么不救我?”
“为什么不救我?”
“为什么?”
……
“再见。”
——然后一切都消失了,留在他脑子里的只剩一片干净的白。
六道
文/猫郎君
1.张君子、张二
杀手打来电话时,张君子正在银行取钱。
虽然屏幕显示对方隐藏了号码,但张君子知道只能是那个人,这部几天前新买的诺基亚手机,号码并无其他人知晓。
他接起电话,果然,是那个东北口音。
“老板,已经搞定了,尸体也绝不会被发现。今晚八点半以前,你把剩下的二十万送到东郊自来水厂旁边的工地,最左边那栋楼里有个铁桶,你把钱放桶里后离开,现在是四点半,四个小时够了吧?”
张君子一声不吭地听着。在他们仅有的两三次通话中,他都尽可能地不说话,在雇凶杀人这种事上,谨慎些自然没坏处。
东北人的声音忽然有了微妙的变化。“我们丑话撂在前,要是到时我见不到钱,后果你肯定知道。”他放慢了语速,“我这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子弹。”
张君子的喉结嚅动了一下,仿佛咽下了一只巨大的虫子。
“还有,”东北人继续道,“这个号我以后不用了,你记个新号,钱到位你就打这个电话。”他吐出了个135开头的手机号。
张君子从柜台上拔了根碳素笔打算记在手背上,但皮肤上的汗液阻碍了墨水的黏着,他干脆从包里捡出一扎钱,把号码写在最上面的一张百元钞票上。挂断电话,他把这张钞票抽出来,对折了一下,连同手机一同塞进休闲西装的口袋,再把其余的钱丢进帆布包,拉上拉链,提在手中向门口走去。
就在他走下台阶时,忽然听到一阵杂沓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一种不祥的感觉蓦地从他心头升腾起来,他正要转身,后脑上已遭到了沉重一击,在意识即将消弭的一刻,他感到抓着帆布包的手被一股力狠拽了一下,然后便突地轻了,接着,那阵脚步声就纷乱而迅捷地跑出了他的意识边缘。
2.胡四娄、许虎、张君子
下午三点刚过,胡四娄便带着许虎走进了六道口工商银行储蓄所,在靠近角落的塑料座椅上坐下。
胡四娄之所以选择这家银行,是因为这里地处老城区,周围胡同如蛛丝般密布,事毕后利于脱身。
胡四娄身体强壮,穿着件亮光早就被磨尽的黑色皮夹克,头上戴着顶暗红色的棒球帽,那是为了遮盖他的光头上那道显眼的伤疤,帽檐下他那有点扁三角形的眼睛微微眯缝着,目光从覆在脸上的阴影里射出,不动声色地游弋在大厅里走动的每个人身上。坐在他身边的许虎不到二十岁,一脸嚣张而茫然的神情,他的坐姿有些奇怪,那是因为他后腰的皮带上正别着把榔头。其他人都用刀,他却喜欢用榔头。
半个月前,他们还在千里之外的鞍西市。在同二马路那伙人的火拼中,胡四娄可以说是一败涂地,当对方亮出那两把黑黝黝的手枪时,他就知道完蛋了,他的人被当场撂倒了三个,他带着许虎趁乱逃脱,辗转来到了北城这座寒冷陌生的北方城市。
胡四娄总结经验教训,主要是家伙不够硬,幸好自己这条命还在,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他暗自发誓,半年之内杀回去,重新拉起一班人马,但最关键的,是要搞到枪。
在出租屋蛰伏了一周后,胡四娄决定出来干一票,搞到钱早点实施自己的复兴大计,他们打算找只肥羊,在储蓄所门前打一次伏击,为此,他们精心作了准备。首先是车,昨晚他们摸进附近的一个小区偷了辆黑色捷达轿车。然后是退路,他们已经在储蓄所附近踩好了点,选好了下手后撤离的路线。再有就是得手后藏钱的地点,人生地不熟,钱带在身边肯定不安全,他们已经在郊外选好了一个地方藏钱,如果这次行动成功,避过风头后,他们准备直奔北方某边境城市去买枪。
下午四点多,一个穿着浅灰色休闲西装的中年男人拎着个黑色帆布包走进了储蓄所,直奔VIP窗口,胡四娄的目光一路追随着他,几分钟后,当胡四娄看到一沓沓钞票出现在窗口,他的眼睛开始充血。
他用胳膊肘轻轻捅了捅许虎,两人交换了一下眼神,起身出了门。两三分钟后,银行的玻璃门被推开了,先是走出一个黑瘦的年轻人,三步并作两步蹿下台阶,接着,他们的猎物——那个富态而白皙的中年男人出现了,他手里的黑帆布包沉甸甸地坠着,像头吃饱喝足的小兽。
胡四娄和许虎悠闲地靠在石狮子上,一脸的若无其事,待男人从身边走过,胡四娄马上朝许虎点了点头,许虎无声地拔出了榔头。
攻击随即展开——
两人从身后扑向男人,分工明确,许虎负责解决人,胡四娄则负责抢包。一切顺利得不可思议,电光火石间,人倒地,包到手,两人丝毫没有停顿,一前一后朝路边一条小胡同猛冲过去。胡同连接着城市的一条主干道,他们飞快地穿过昏暗简陋的胡同,不到一分钟,便已踏上了繁华的街头,上了事先停在路边的捷达车。许虎把车一路往城东开去,路上胡四娄清点了下包里的钱,一共是二十捆,差不多是二十万的样子,这个数字还是比较让他满意的。
二十分钟后,房屋和人烟渐渐稀少,胡四娄示意许虎停车。
二人下车沿着荒僻的土路走了一阵,来到了一个废弃的工地,围墙上白漆刷就的“安全生产”、“认真施工”等大字标语早已模糊不清。两人从铁门中间的缝隙挤进去,踩着砖头与玻璃碎片走向工地深处那几幢未完工的楼房。工地应该已经废弃了很久,楼前的空地上遍生着杂草,在秋凉中已经微微发黄,一些五颜六色的建筑垃圾和几堆沙土散落在草丛之间。
两人绕到一栋楼前,在墙根下拨开浮土,取出一个昨晚埋下的编织袋,取出两套衣服各自换好,脱衣服时,胡四娄忽然停顿了一下,许虎扭脸望去,见他脱了一半的皮夹克的左胸部位赫然横亘着一道足有二十公分的口子。
“怎么了,哥?”
胡四娄把手伸进破口摸了摸,表情没太大变化。“钱包被割了,应该是在储蓄所那会儿,没事。”他脱下皮夹克,团成一团塞进编织袋。
钱包丢就丢了,没什么可担心的,钱包里除了钱,他从不放任何与身份有关的物品。不过虽然不担心,心疼还是有的,不是心疼钱包里的五百块钱,心疼的是钱包本身。钱包是一个女人送他的,比一般的钱包要大上一圈,纯牛皮,正面是压制出的呈浮雕效果的一个虎头。送给他这个钱包后半年,女人就在一场车祸中死去了,他本来是打算娶她的,可一切都成了消散的烟云。对胡四娄来说,它不仅是个钱包,还是个念想。
两人把换下的衣裤以及刚刚得手的帆布包塞进编织袋,重新埋好。回去的路上,迎面驶过来一辆迷彩花纹的猎豹越野车,两车交会时,胡四娄朝那辆车里瞥了一眼,视线却被黑色的贴膜遮挡得严严实实。两车背道而驰,各自拉起一道蓬勃的黄色烟尘,瞬间远离。
回到市区,天色已经渐黑,胡四娄把车拐进路边一家饭店的停车场。两人走进大厅,在角落找了张桌子坐下来。
3.灰狗、小眼
灰狗是个小偷,他十二岁入道,到今年整整六年。
对他而言,他选择的生活就像丛林。
下午四点十五分,灰狗走进了六道口工商银行储蓄所,当然,他是以一名客户的身份光顾那里的。每隔几天,他就会把手里的现金存进银行卡,他已经计划了很多年,等攒到五万块钱就去开一家小卖部。
存钱的前后,他捎带手干了两票小活,先是在一个穿皮夹克的精壮男人身上割了个钱包,钱包就装在夹克的内怀口袋里,那个家伙一直心不在焉的,像是在寻找着什么人,因此得手很容易。出门时,走在他前面的是个拎着黑帆布包的白胖男人,在擦着他肩膀走过的一刹那,他捎带着把手伸进他的西装口袋,收获了一个手机和一张百元钞票。
他躲在公厕里清点了一下战利品,手机是一部诺基亚的新款,估计能卖个一千块钱。那张百元钞票对折着,他展开来,发现水印的部位潦草地写着个手机号码。他满怀期待地打开那个带有虎头花纹的阔大钱包,稍稍有些失望,里面只躺着五张一百元的钞票,除此别无他物。他把那张写着手机号的钞票捋平放进钱包,同原来的五百元放在一起,然后把钱包和手机揣进夹克口袋,慢悠悠地走出公厕。
在就近的车站,灰狗挤上了一辆938路公交车,准备开始下午的工作。上车时他看到同伴小眼也在这辆车上,小眼染了一头红发,看起来就像是个美发店的小工,他倚在一个穿吊带裙的年轻女孩的座椅靠背上,灰狗知道他正在寻觅下手的时机。小眼比他大两岁,但入行不过三年,据他自己说以前在技校学的修车,后来觉着挣钱太慢,就入了他们这一道。
正值晚高峰,车厢里挤得满满当当的,灰狗慢慢挤到后门旁一个戴眼镜的中年女人身边,车到了一站,借着上下车人流的拥挤,他迅速拉开女人的挎包,探手进去,就在这时,女人不知是出于直觉还是有人暗中提醒,竟低头看了一眼,顷刻间她那足可媲美女高音的惊叫就响彻了整个车厢,车厢中顿时骚乱起来,有人大叫,关门关门。
灰狗的反应还算迅速,就在司机愣神的一瞬间,他拼命跳下车,用一个跨栏动作跃过绿化带,朝马路边的胡同狂奔而去。就在他觉得差不多已经脱离危险时,情况忽然发生了变化。
4.杨雄、灰狗
杨雄已经忙得三天没回家了,他担心家里的猫已经饿死了,如果猫没有饿死,那么鱼缸里的金鱼则命运堪忧。他边开车边想,晚上说什么也得回去一趟。
当警察第六个年头,这样的紧张忙碌他还是头一次碰到。
最近市里接连发生两起持枪杀人案,一个月内有三人遭枪击致死,涉枪的就是大案,再加上死了三个人,省公安厅已经下达了限期破案的死命令。任务一层层地压下来,几位局领导整天黑着脸,公安局大楼里的空气仿佛受了潮的水泥,都已经板结住了。
下午四时三刻,当杨雄得到六道口工商银行储蓄所发生抢劫案的消息时,他正在城南的大华商贸公司,这家公司的老板刘树人已经三天不见人影,家里人也不知他的去向,所以联合报了警。
杨雄开着局里白色的切诺基赶过去,因为穿着便装,开始时那些人对他的身份还将信将疑,当然也不能怪那些人眼拙,杨雄长了副凶横的模样,胡楂儿把下巴连同鬓角都染成了青色,看上去杀气极重,很像警匪片里的反角,如果不穿警服,不认识他的人都会诧异他居然是个警察。杨雄对此也无能为力,影视剧给人们造成了太多错觉,人们总认为警察都应该浓眉大眼,长一张高大全的面孔。
杨雄强忍着不耐烦听那几个员工絮叨了十来分钟,队长于海电话打过来,叫他赶快回局里,他正要详细问下情况,手机却没电关机了。
杨雄收起电话就往回赶,正值晚高峰时段,路上几乎被车辆塞满,他的切诺基跟在一辆938路公交车后走走停停。公交车缓慢地进了站,车门刚一打开,一个黑瘦的年轻人就突然蹿下车,没命地朝路边冲去。
杨雄跟在后面看得真切,他的第一反应,这人应该是个小偷,干活时失了手,他踩了脚刹车,不等车停稳便撞开车门撵过去了。
接近胡同口时,杨雄已经赶上了他,一伸手薅住他的脖领子,猛地往后一拽,可就在衣领被抓住的一瞬,小偷极灵巧地一扭身子,便已从那件灰夹克衫里滑脱出来,杨雄使尽全力却拉了一个空,登时失去了平衡,踉跄着摔出去,等他灰头土脸地爬起来。小贼早已不见踪影。杨雄肺都快气炸了,扬起手里那件夹克衫猛地掼在地上,不想从夹克口袋里滚出两团黑乎乎的东西,杨雄走过去捡起来,是一个钱包和一部手机,他猜测是那小贼的赃物,打开钱包,里面只有六张百元钞票。再打开手机,通讯录却是空的,一个号码都没有储存,他关了机,把手机和钱包揣进口袋,返身走回街上,那辆938路公交车已经开走了,但局里的车却被划得乱七八糟,车身上满是凌乱的道子,一个在等车的女孩告诉他,是一个染着红头发的男孩干的。杨雄立刻明白了,车上还有小偷的同伙,自己去追贼,结果被人放火烧了老巢。他杀人的心都有。
赶回局里,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会议室里坐满了人,于队把案发的情况约略介绍了一下:歹徒初步认定为两人,受害人后脑遭钝器击打后陷入昏迷,已经送市中心医院抢救了。他身上没带任何证件,取款那张银行卡的开户名为聂汶玲,是个女人,因为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详细,暂时也找不到这个人,受害人的身份也只能等他醒来后再进行确认。在这起案件中暂时没有发现使用枪械的迹象,所以还不能断定跟几起枪击案是否有关联。储蓄所虽然装有摄像头,但由于设备老旧,成像质量太差,根本无法提取到清晰的图像。
讨论分析后,于队一一分配了任务,轮到杨雄,于队吩咐道:“待会儿你就近去趟医院,要是受害人醒了,你做个笔录,看能不能找到些线索,顺便问问他家里人的电话,帮着通知一下。”
杨雄点头应承下来,散会后驱车赶到市中心医院,但伤者还没有苏醒,杨雄在病床边站了一会儿,决定还是先回家喂猫,晚上再过来。
5.杨雄、何勇
猫不仅活着,还生龙活虎地蹲在窗台上舔爪子。不出杨雄所料,鱼缸里的金鱼少了三条。
喂完猫,杨雄眯了一觉,醒来时已经是傍晚七点多,他冲了个冷水澡,锁门下楼。
刚坐进车里,就听到有人敲车窗玻璃,杨雄扭头,见是六号楼的何勇,这人大概三十五六,又黑又壮,剃了个青皮毛寸,脖子上挂了条明晃晃的金链子,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左胳膊上文了条墨水龙。去年六月何勇搬来了这个小区,租下了小区底商的一个小门脸,开了家搬家公司,带着三四个人给人搬家,可没过几个月就关张了。杨雄曾找他搬过两个衣柜,何勇得知他的警察身份后对他十分热情,又是递烟又是倒水,此后在小区里遇见他也总会满脸堆笑地打招呼。前些日子他好像买了辆二手的捷达轿车,杨雄总看见他歪歪扭扭地驾着车在小区里转圈,问他做什么,说是练车,杨雄估计他是准备去开黑车趴活儿。有一天,听楼下吵得厉害,杨雄打开窗户望下去,原来何勇练车时轧死了一条谁家的宠物狗,被一个女人指着鼻子骂,这事后来怎么解决的杨雄就不知道了。他觉得这个何勇挺不容易。
杨雄摇下车窗,何勇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偏偏又牵强地浮着一层笑,他伸手抚摸着车身的划痕,一边摸一边咋舌,问杨雄:“好端端的车,怎么弄成这样?重新喷一下,4S店还不得黑你三千五千的?”
“没事,单位管报,”杨雄懒得跟他解释,“今天你挺闲啊。”
“天天都闲。”何勇咧咧嘴,像是想笑一下,随即转换了话题,“晚上没安排吧?碰见你一回也挺不容易,能不能赏兄弟个脸,一起吃顿饭?”
他的邀请令杨雄颇感意外,本来也不熟,怎么突然跑来请他吃饭?转念一想,明白了,何勇一定是有事求他,看来今天也并不是偶遇,而是看到他的车进来,特意过来找他的。
杨雄说:“我待会儿还有任务,刚接了领导安排的活儿,得去趟中心医院。改天吧。”
何勇不由分说拉开后车门,一步跨进来坐在了后排,车身顿时下沉了一截。
“有任务也得先让人吃饭,先吃饭,吃完了再去,保证误不了你的事。”
杨雄无奈地摇头:“真不行。”
“你要不赏脸我就不下去了。”何勇很舒适地靠在椅背上,似乎忘记了刚才还是一脸苦相,“要说你们公安局的车就是好,椅子比捷达软乎多了。”
杨雄回过头:“直说吧,什么事我能帮上忙,能帮的我尽力,要是帮不了,你也别难为我。”
何勇略显尴尬:“警察的眼睛就是毒,我还真有事求你,咱找个地方边吃边说。”
“好吧,那就去路口的川乐园,用不着你请,我来请你。”
何勇连连摆手:“那哪行,”他真诚地说,“打死兄弟也不敢吃警察的请。”
杨雄把车停在川乐园门口,让何勇先下车,然后把车拐进楼后的大院。
傍晚七点多,正是饭店生意火爆的时段,包间全都满了,两人就在一楼大厅里找了张桌子,要了个火锅。何勇这才说了他要请托杨雄的事:昨天晚上何勇的捷达丢了,就停在楼下,也怪他自己不小心,忘了拔钥匙,结果早上起来车就不见了。何勇恨得咬牙切齿,说偷车的孙子最好别让他逮着,否则他们的生命将到此为止。
杨雄问他有没有报案,何勇说报是报了,但心里没底,担心派出所看他的车不值钱,不认真对待,这也是他找杨雄的目的,想让他帮着说说话,把他这事给重视一下。他自己这边也不闲着,打算找朋友借辆车在城里城外的马路和二手车市扫扫,运气好的话没准还能碰上。杨雄笑了,说:“我还以为多大事呢,明天我帮你跟唐所长说说,让他帮你好好找找。”
何勇笑逐颜开,激动地站起来一抱拳:那就多谢大哥了。惹得大厅里的人都转头看他俩。
吃得差不多时,杨雄看看表,见时间不早了,便起身招呼服务员埋单。他伸手掏钱包,不想拿出来的却是下午在胡同口缴获的那个,正要揣回去,被何勇一把抢过去,转身手忙脚乱地在椅背的外套里摸自己的钱包,嘴里嘟囔着:“你这是干什么,说了我请。”杨雄不急不慌地从另一侧口袋里掏出个小一号的钱包,捻出两张百元钞票递给服务员。
何勇瞪着眼望着杨雄,嚷嚷道:“大哥你这是在打我脸呢。”
杨雄笑笑:“你车都丢了,今天就算了,等车找回来再让你出血。”
何勇一脸不情愿地把手里的虎头钱包递还杨雄,不解地问:“你们警察平时都带两个钱包?上面这个老虎脑袋怪好看的。”
“贼赃。”杨雄接过钱包揣回口袋,“还有一个手机,忘了上交了。”
出了饭店的门,天色已完全黑透,何勇攥着杨雄的手诚挚地摇了半天,杨雄提出开车送他,被他热情地拒绝了,他说暂时先不回家,要到一个朋友那里借车,事先已经打过招呼了,杨雄于是不再强求,把他送上出租车,自己拐到后院的停车场拿车。
说是停车场,其实只是饭店楼后的一个大院,错落停着几十辆车,只亮着一盏灯,杨雄的切诺基停在深处,被笼罩在一片暗影中。他穿过两排车间的空隙走过去,正要掏钥匙,忽然听到脑后传来几声微弱的沙沙声,他刚要转身,却慢了一步,不知什么东西裹挟着风声已经砸在他后脑上,他抓了一把车门但没抓住,跌倒在地上,眼前的夜色一瞬间浓厚起来,鼻腔里流荡起了金属的味道,那些远远近近的车轮也显得抽象起来,就像是在看三维立体画。他隐约感到有两条人影站在他身前,一只粗壮有力的手伸进他的上衣口袋,取走了什么,随后一阵暴风骤雨般的踢打席卷了他的身体,他下意识蜷成一团,护住要害,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个略显稚嫩的声音在疯狂地低吼:“X你妈,让你偷、偷、偷……”
那声音像是在空中飘舞拉伸着,忽近忽远,摇曳不定,每一个字都伴随着一次重击。
翻滚中杨雄挣扎着把手伸向腰间,摸到了他的配枪,这让他生出了些力量,他用尽全身力气拔出枪,朝感觉是天空的方向扣下了扳机。
砰——枪声虽不大但很清脆,像放鞭炮一样。
那个正在疯狂踢打着的年轻人,连同站在一旁饶有兴趣旁观着的壮汉,两人像是突然被按了定格键,瞬间静止下来。他们难以置信地望着杨雄手里那支枪,还是年长那个率先反应过来,拽了一把同伴的胳膊,二人转身就跑。
杨雄艰难地翻过身,朝那四条狂奔的大腿开了两枪,没有打中,两条身影迅速穿过大门,消失得无踪。
一个穿着红色呢绒制服,打扮得像个法国骑兵的门童小跑着过来,等他看到杨雄手里的枪,一个急刹车定在原处。
杨雄吃力地把手伸进里怀,掏出警官证朝他晃晃:“警察。”
年轻人的身体立刻松弛下来,他小心翼翼地朝前跨了一步,像是问客人对他的服务是否满意那样问杨雄:“先生……哦不,警察……要不要报警啊?”
杨雄摆摆手虚弱地说:“忙你的,我没事。”
门童局促不安地站了一会儿,转过身犹犹豫豫地走了。
杨雄靠着车轮坐了一会儿,感觉头脑中的混沌和模糊渐渐消散了,视野也逐渐清晰起来,他摸索着把枪插回枪套,手撑着地站起来。他察看了一下衣兜里的物品,右侧口袋里属于他自己的钱包和钥匙都在,方才侧卧着被压在身下,那两个人没有搜这边的口袋,但左边衣兜里从小偷那缴获的钱包和手机都不见了。两个人的样子他没有看清,但做警察六年多,亲手送进监狱的人也不少,说不定就是刚从里面放出来的,前来找他“叙旧”。
他忍着身上阵阵泛起的疼痛,慢慢爬起来挪进驾驶室,切诺基像一匹中了枪的老马,慢慢拐上马路,朝中心医院的方向挪去。
6.张一、张二
十几里外的东郊,一身迷彩花纹的猎豹越野车停在废弃的建筑工地外,车灯没有开,车身被一团密不透风的黑暗包裹着。张一和张二坐在车里,警惕地留意着周围的动静。
他们虽是亲兄弟,在外表上却不比街上随便两个陌生人要更像多少,张一稍微壮实一些,张二则显得有些单薄,苍白的瘦脸上一双微微鼓凸的眼睛给人一种神经质的感觉,他看上去不如哥哥肌肉发达,但杀人这种事只需要扣动扳机而已,对体力的要求其实并不是很高。两人穿着几乎相同款式的黑色西服,相较电影里的杀手,他们更像房产中介公司的职员。
他们来自东北,杀人是他们的职业。他们在全国游走,多年的朝夕相处令他们默契得如同一个人,实际上那些雇主也都认为他们是一个人,不过做这一行,两个人总比一个人要更方便些。
他们的价格是四十万一条命,预付二十万定金,事成后结清尾款。来北城这两个月,他们已经接了三单生意,由于风声越来越紧,他们本打算今晚拿到余下那二十万就离开北城,可这笔钱却好像出了问题,那个雇主承诺晚上八点半之前把钱送过来,但现在时间已经到了,却没有一点动静,难道他打算赖掉这笔钱?这样的事情以前也曾经发生过,有些人在面对金钱和性命这两件明显不对等的东西时常常会犯晕,最终导致自己所有的钱都成了别人的,这何必呢?
“给他打电话。”张一指示弟弟。
张二拨了个号码,不一会儿又把电话放下了:“没开机。”他问张一怎么办。
张一沉默了片刻:“再等十分钟,我不信他有胆赖账。”
7.胡四娄、许虎
墙纸脱落的一居室里灯光昏黄,许虎无精打采地倚在床头的被子上,那把榔头扔在床脚边,上..面还沾着一点杨雄的血迹和几根头发。
胡四娄靠在已经褪了色的人造革沙发上,面色阴沉,手中的一根烟被他在手指间反复揉搓,几乎快要碎了。他旁边的茶几上放着他刚拿回来的钱包,还有那部黑色的诺基亚手机,也是从那人口袋里搜出来的。
“没想到那逼人会有枪。”许虎愤愤不平地说,“早知道我就直接把他砸死了,然后抢他的枪,妈的,后悔死了。”
胡四娄拍落沾在腿上的烟丝,他也有些后悔,悔的是,一方面白白放过了那支枪,但更主要的,他后悔方才的轻率和鲁莽。刚刚,当他在“川乐园”看到那两个男人拿着他的钱包说笑时,虽然觉得这两人面相不善,但也只把他们当成两个靠掏包吃饭的小偷,并未放在眼里。他想得很简单,教训一顿出出气,拿回钱包就好了,万没想到那人竟亮出了一把手枪。如此看来,那人绝非他开始所想象得那么简单,而是有些来头的,这一点从他开枪的那股狠劲也能看得出。回头想想,胡四娄颇有几分后怕,那几枪要是打准些,他和许虎或许已经是两具尸体了。
他拿过那部手机研究起来,手机看起来挺新,黑色的机身镶嵌着银白色的金属边沿,关着机。胡四娄按下开机键,屏幕亮起来,他打开手机的通讯录,不过很快他就失望了,从通讯录到通话记录,竟找不到一个储存的人名与电话号码,只是在“已接来电”栏中有一个被标注为“无法显示”的号码。
胡四娄把手机往茶几上一丢,抱肩靠在沙发上不再说话。墙上石英钟的指针指向晚上八点四十分,他起身摸过烟盒,发现已经空了,于是起身拿起钱包下了楼。
走进小区门口那家专营烟酒茶的小商店,他要了包软玉溪,打开钱包抽出张百元钞票递给店主,店主两手捏着钱,谨慎地对着管灯照起来,胡四娄忽然注意到钞票上似乎写有一串数字,他正要细看,店主已经把钱收进钱箱,一五一十地找起钱来。
柜台一端的电视机屏幕上,长相平庸的女播音员正在播报着本市晚间新闻。
“近期,我市发生多起枪案,已造成三人死亡,歹徒作案手段凶残……严重扰乱了我市市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省公安厅对本案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公安干警拿出拼搏、奉献精神,早日将凶犯绳之以法,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希望广大市民踊跃提供线索……”
胡四娄盯着电视屏幕,饭店停车场里的那个男人和那把枪在他脑海中逐渐清晰起来。
他终于知道他的来路了。
这个人,还有和他一起的那个胳膊上文着龙的壮汉,十有八九是北城黑道上的硬茬子,否则也绝不敢接连犯下枪案。
既然他们能搞到枪,说明一定有这方面的路子,如果能联系上这帮人,自己也就用不着再冒险到东北找枪了,从他们手上买上一两把,然后直接回鞍西,可以大大地节约时间,他们现在有二十万,买他两把枪应该绰绰有余。只可惜那个手机里一个号码都没有存,现在再想联系这个人就不容易了。
可是,自己的钱包怎么会在他们手上呢?
8.张君子
医院里到处弥漫着一股难闻的味道,连这个开在医院一楼的小超市也难以幸免。
张君子头扎绷带,身上穿着件囚服似的蓝白条病号服,就像个刚从战场上撤退下来的伤兵,他手里攥着话筒紧贴在耳朵上,祈祷他拨过去的这个电话千万要通。
十分钟前,张君子刚刚在病床上醒来,他瞪着雪白的天花板发了会儿呆,渐渐记起下午发生的一切,他从储蓄所出来后,应该是遭遇了一场抢劫,钱被抢走,脑袋上也挨了一家伙。他默背了一遍九九乘法表,准确无误,说明智力还算正常,这让他心里踏实了些。
一个拉着脸的女护士端着个白色托盘进来,见他醒了,甩过来一句:“打电话让你家人过来交钱,我们这床位紧张得很,过了十二点再交不上钱你就搬走廊上去。”
张君子火了,正想刺她几句,但对面墙上的石英钟让他把所有的难听话都咽了回去。
他指着钟,脸色发白:“你们这钟准吗?”
护士头也没回:“记住十二点前让你家人来交钱,一共三千八百八。”她把床头柜上的杯子和几个药瓶叮叮当当地收进托盘,只留下一个玻璃烟灰缸在上面,出门走了。
张君子的鬓角沁出汗来,他又瞅了眼那钟,秒针眼看着又多走出半圈,马上就八点三十六分了。
他记得自己答应那个杀手八点半前把剩余的二十万送到东郊工地,可现在时间已经过了,他却两手空空地躺在医院里。
“要是到时我见不到钱,后果你肯定知道。我这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子弹。”
张君子的心一点点沉下去。
他整理了一下思路,觉得现在最应该做的,是给那个杀手打个电话,他这里发生了一点意外,钱被人抢了,自己也被打成了脑震荡,刚醒,对方应该能够理解,钱有的是,明天再去银行提二十万付给他就行了,关键是让他知道怎么回事。
他起身找电话,想起杀手的号码他记在了一张百元钞票上,连同那部诺基亚手机一齐放进西装口袋了,他顾不上头疼,俯身拉开床头柜,把衣服裤子一齐拽出来翻了一遍。
没有。
钱、手机,全都没了。张君子有点发蒙。
头部的伤口愈发疼痛起来,钝钝地拉扯搅动他的每一根神经。
妈的,哪儿去了?
他抱住头仔细想了想,难道是自己遭袭时掉在路边,被哪个路过的行人给捡走了?
他有点慌,如果找不到那个电话号码,联系不到杀手,或许真会有大麻烦。
他努力回忆那个号码,却只能想起前三位是135,其他的完全模糊。
事到如今,也只能碰碰运气,打自己那部手机试试,如果能找到捡到它们的人,或许还能找回那个号码。
他喊了几声护士,没人理他,只好自己下了床,扶着墙壁一点点下了楼,在一楼大厅西侧的小超市里他找到了这部公用电话,好像等了足有一百年那么久,他终于听到有人接起了电话。
就像一个遭遇了发动机熄火却又安全驾驶飞机返回地面的飞行员,张君子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事情虽然有点糟,但还没糟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9.许虎、张君子
茶几上的手机响起时,许虎没有理睬,他对照着一本图解李小龙双节棍术的盗版书,挥舞着榔头在空气中演练。但那首 href='3345/im'>《传奇》一直唱个没完,搅乱了他的节奏,他只好走过去接起来。
他听到一个男声在电话里急促地说:“朋友,我跟你说,你手里拿的电话是我的,不过你别挂,我不是跟你要这个电话……”
“我知道是你。电话是你的吗?钱包都他妈是偷的,电话肯定也不是好来的。”许虎揶揄道,“刚才爽不爽?那一榔头没削死你真算你走运。”
“你在场是吧,我一想就是这样,其实……我不是说你,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应该拿的。”
许虎既好气又好笑,他想不通这个人打电话过来是什么意思,兴师问罪吗?似乎又不像。想到刚才差一点被这王八蛋一枪打死,许虎的怒火再度燃烧。
“别说没用的,我问你,你还牛逼吗?”
“啊?”对方显得很茫然,“我没牛……我觉得我态度还可以呀?”
是可以,这小子看起来已经被打服了,现在他要跟自己商量了,他的态度令许虎很受用。
“朋友,”那人小心翼翼地说,“我打这个电话不是想跟你要回手机,手机你拿着用吧,咱交个朋友,我就想问下跟手机一起,你有没有看到张一百块钱?你别误会,我也不是跟你要那钱,钱你拿去喝茶,只是这钱上面我记了个手机号码,这个号是我一个朋友的,对我蛮重要,麻烦你帮我读一下好不好?”
看来真是了,这地方人真不行。许虎暗暗发笑,他决定调戏一下这个傻子,反正一个人待着挺无聊。
“很重要的号码吗?”他模仿起了小沈阳的腔调,“那我真得帮你找找,可是我放到哪里了呢?”
对方没听出来他语气里的戏谑,一连说了好几个谢谢。
“呀,我想起来啦,不在我这里了。”
对方立刻紧张起来:“哪儿去了?”
“刚才我去了趟你家,看到了你妈,我看他养了你这个龟儿子真不容易,就把钱塞到她屁眼里了,你回家让你妈给你念吧。”
许虎狠狠按下挂机键,把手机往床上一丢,捶着床板大笑起来。
10.许虎、张一、张二
手机再次不屈不挠地响起。许虎看也不看就抓起来,他没有注意到屏幕上显示的已经是另一个号码。
他噼里啪啦地骂过去:“别他妈再打了,你没听出来老子在调理你啊?你要的钱老子这里没有,不就有把破鸡巴枪嘛,有枪就牛逼啊,老子有榔头,再打当心老子敲死你。”
他把手机甩到一边,心情彻底舒畅起来,羞辱了对方一顿,刚才的一枪之仇基本算是报了。
客厅里响起了开门声,胡四娄闪身进来,他警惕地环顾四周,然后盯着许虎问:“你跟谁说话呢?”
张二把手机从耳边慢慢拿下来,慢得就像连带着撕下了那只耳朵。
他面颊上的肌肉像通电般抽搐着,他万万没想到对方竟敢这样跟他说话,如果是面对面,他绝对会让他在一秒钟内变成一具尸体藏书网。
刚刚,八点四十三分,他第二次拨通了雇主的手机,手机占线,对方开机了。他等了一会儿再拨过去,这次通了,结果对方嚣张的骂声证实了他们的猜测。
又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笨蛋,当然,对于这种情况他们早就准备了应对的方法,一周前对方去家乐福交定金那次,那个人虽然用口罩把那张脸捂得严严实实,但他忘了他那辆宝马车跟起来并不算什么难事。他们得到了他的住址,没别的意思,就是要防备今天这种事发生。
“他说什么?”张一问。
张二把手机丢进仪表盘旁的凹槽:“骂我,挑明那笔钱不给了。”
张一忽然像猫头鹰那样笑起来,黑暗中看不到他的表情。
笑过,他问弟弟:“那天你开车跟的,他住的小区叫什么庄来着?”
11.杨雄、张君子、聂汶玲
杨雄推开病房的门,床是空的,床尾堆着皱巴巴的灰色西装和黑色休闲裤,衣裤的口袋都被狼狈地翻了过来,像是死狗吐出了发白的舌头。
他走到床头按下了呼叫电钮,好半天才过来一个像是实习生的小护士,把门开了一道缝,探进头问杨雄:“你是病人家属?交钱去三楼。”
杨雄亮出警官证,指指张君子的病床:“公安局的,这床上的病人去哪儿了?”
小护士左看右看,露出一副非主流的表情:“刚才好像还在的,他走不远,你自己去找吧,要不就坐床上等着。”
说完她的脸在门缝里消失了,门砰地关上了。
杨雄在病床上坐下,肋骨虽说还有些疼,但比刚才已经轻了很多。
等了一会儿,还是没见人回来,他索性下楼去找,踱到大厅一侧的超市,透过超市的玻璃门,他看到一个头上缠着厚厚绷带的富态男人正站在门口的柜台边打电话,正是抢劫案的受害人。他的表情很复杂,像是焦急,又像是愤慨,接着,他对着电话响亮地骂了一句,把话筒砰地丢回话机。
杨雄看他打完了电话,于是站在门外等他出来。
但男人撂了电话,像是思索了一下,马上又捡起了话筒,手指飞快地拨了一串号码。
他抱着电话说起来,这次他转了个方向,背对着杨雄,病号服穿在他身上有点小,紧绷在后背上。
杨雄等了两分钟,见他还没有要撂电话的意思,实在不耐烦,于是推门进去,打算叫他一下,可就在他走到男人身后时,他听到了一个让他感到诧异的词。
杀手!他听到男人说。
杨雄把伸出去的手缩了回来。
男人的声音忽高忽低。“……肚里的孩子……花几十万轻松买你的命……你信不信我现在就能找人杀了你……”
杨雄玩味了一下这句话,很露骨的恐吓,不知道电话那端是谁。
他静静地站在他的身后,想听他接下来还会说些什么,但男人已经缓慢地放下了电话,他低着头,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杨雄拍了拍他的肩,他木木地回过头来,脸色煞白,就像个即将被阳光晒化的雪人。
“市公安局的。”杨雄亮出证件,“想跟你谈谈。”
他看到这个男人哆嗦了一下,像是被烫着了,随即把目光从他的眼睛上闪开了。杨雄心里一动,警察的直觉告诉他,这个人一定有问题,他心想:那我就更加有必要和你谈一谈了。
12.聂汶玲、张君子、张一、张二
门铃响起来时,聂汶玲正在同丈夫张君子通电话。她穿着件玫瑰红的肥大浴袍,腹部高高隆起,像个暴怒的女王般在偌大的客厅里走来走去。
如果张君子此时站在她面前,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一个巴掌甩过去。
这个男人除了吃软饭,拿着她的钱花天酒地,实在没有一点用处,这样简单的一件事,他居然也办出了纰漏。
说起来,最近聂汶玲有一件烦心事,不久前她和刘树人掰了,刘树人的公司叫大华商贸,两人不仅是同行,也曾是合作伙伴,还曾是那个。但掰了以后就是敌人,更重要的,原来作为亲密战友共同做过的一些事,在敌人手里也就变成了把柄和定时炸弹。成了敌人,刘树人也就不再笑容可掬,近两个月已经找她拿了三回钱。成了敌人,聂汶玲自然不甘心被他在案板上随意削来剁去。聂汶玲是个女人,可也不是普通的女人,于是她决定让刘树人消失。她通过道上人联系了个杀手,然后就把这件事交给了张君子,今天张君子从她手中拿走了张五十万的银行卡,说是去结清付给杀手的余款,结果从下午起便同她失去了联系,直到刚刚打来电话,说那笔应该付给杀手的钱竟让人给抢了,他自己也被打伤进了医院,更可笑的是,连手机和杀手的联系方式也稀里糊涂地搞丢了,他只能在医院的超市里用公用电话灰溜溜地打给她。
“怎么就不砸死你呢,砸死你我再奖励那个抢劫犯二十万。”聂汶玲恨恨地骂道。
“你不要这么激动,小心肚子里的孩子。”张君子很不满。
“就你这副德行,我真是瞎了眼,还要给你生孩子,一点屁事都办不利索。”
电话里张君子语速飞快地解释:“我也不想的呀,抢劫这种事谁能预料得到?你不要光顾着骂我,我都脑震荡了,你赶紧来医院交钱,要不人家要把我搬到走廊上去的。”
门铃就是这时响起来的,执拗地响个不停,聂汶玲朝门口走过去,但她的骂声并未停息:“你怎么不死啊,明天我就找个人把你也做掉。”她移开手机气呼呼地对着门上的对讲机问,“谁?”
“物业的,查一下电路。”门外答道。
张君子的声音絮絮叨叨地传来:“你不要总是这么粗鲁,骂我能解决问题吗?现在最主要是要联系到——联系到那个——”
聂汶玲拉开厚重的防盗门,门外站着两个长相平凡的年轻人,都穿着黑色的西装,她对这两个人没什么印象,那些物业、保安,在她眼里都长得差不多,就像一只麻雀与另一只麻雀那样没什么分别。
她正准备训斥他们几句,突然她的表情僵住了,手机从她手里滑落,掉在门前的台阶上。
一把枪顶在她的左眼上,她甚至都没看清它是怎么出现的。她脸上的彪悍与蛮横一瞬间瓦解,取而代之的是震惊得近乎呆滞的神情。
张君子的声音仍旧呶呶不休地从台阶上的手机中爬出来。
“我那个手机,还有记号码的那张钱也不知道给哪个龟儿子捡走了,我打电话跟他商量,他不仅不帮忙,竟然还骂我,现在的人心真是一天比一天坏掉了,这社会真是没救了。”
张一猫下腰捡起手机,贴在耳边。张君子的声音还在继续:
“我最担心的就是那个杀手,他们那些人没有人性的,也不知道会不会来找我们麻烦,好在他不知道我们住哪,上回去家乐福超市送定金时,我特意戴了口罩,我估计……”
“你估计自己肯定死不了,对吧?”张一突然插话了。
电话里的声音猛地断了,空白了好一会儿,才像地洞老鼠似的重新冒出头来:“谁?你是谁?”
“你猜呢。”张一的声音仍旧不大。
张君子不吭声了,他干干地咽了口吐沫,喉咙里咕噜一响。
“你是……”他惊呼起来,“杀手?”
“你家的房子挺大,就是老婆差点。”
张君子像被人掐住了脖子。
张一把手机换到另一只手上:“现在是九点半,你听好,我给你一个钟头,只要你在十点三十分以前把钱放进那个桶里,前面的不愉快咱一笔勾销,我就当你记性不好给忘了,可是——”他声音阴森起来,“如果十点三十分零一秒时那个桶还是空的,你就不用来了,那笔钱就算我送你老婆的丧.葬费,你老婆好像怀孕了,不知道这二十万够不够你儿子那份。”
这句话突然令张君子变成了一只被狼激怒的兔子,他出人意料地叫喊起来,激动让他微微有些口吃:“钱我保证会给你,但你要是敢动她肚里的孩子……我告诉你,我也认识很多……很多道上的朋友,花几十万轻松买你的命,你信不信我现在就能找人杀了你,所以……所以……”
张一笑起来,这次是发自内心的,他由衷地感到好笑。
“道上的朋友?那你好好想想,是去找你道上的朋友,还是去找钱,我是无所谓。”
他挂了电话,微笑着拍了拍聂汶玲那张饱满的胖脸。由于恐惧,那张脸看起来有些滑稽。
“你男人真是缺心眼,到这份上还跟我撂狠话,还‘道上的朋友’。”
女人终于缓过神来,她强作镇定,拿出了谈判的口气。
“我知道你们是谁了,我们可以谈谈。”
“好啊。”张一一枪柄击在聂汶玲耳根处,胖女人顿时瘫软下去。张一低头看着她,“你先说。”
女人一动不动,已经昏厥。
“你不是要谈吗,怎么又不说话?”张一挽起衣袖招呼弟弟,“搭把手,把这胖娘们抬到车上去,再找点什么把她嘴堵上,免得一会儿她醒过来瞎叫唤。”
13.灰狗、小眼等同伙
灰狗回到他们租住的小院时天还没黑,他光着膀子,显得很狼狈。
院子里住了六七个同伙,下午的遭遇小眼已经抢先帮他广播出去了,还顺便宣传了一下自己的仗义,他把那辆切诺基的惨状描述得极为严重,好像他不是用钥匙划花了它,而是把它砸成了一堆废铁,因此当灰狗一进院门,所有人都哄笑起来。
见灰狗回来,小眼起身招呼大家去吃烤串,喝了点酒,一群人大呼小叫地往回走,就在他们经过新东里附近的一家饭店时,一辆白色切诺基从楼旁的院子里开了出来,拐上了街心,小眼眼尖,一眼就认出车身那些乱糟糟的划痕正是出自自己的手笔,他立刻兴奋起来,挥手招呼众人:“别吵吵,看到没看到没,就是那辆车,那个傻逼管闲事的,小狗下午就是差点栽在他手里。”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盯着那辆驶远的切诺基看,灰狗拉了拉小眼的胳膊,心有余悸地说:“还是别惹事了,那人挺猛的,看着就不好惹。”
小眼很少把眼睛睁得这么大。他教训灰狗:“我说你就是个孬货吧,猛怎么的,就算他是好虎也架不住咱们群狼,你要没胆儿去就在这等着,我也不是针对他这个人,我是对事,我就是要杀杀这股子见义勇为的歪风邪气。”他扭头征求众人意见,“我说的对吧?”
“对。”其他人纷纷点头。
这时切诺基已经开出去二十多米远,小眼一马当先,领着其他人冲到路边拦下两辆出租车,灰狗迟疑了一下,还是上了车。他有点紧张。
小眼坐在头一辆出租车的副驾驶座上,指挥司机跟住前面那辆车。
白色的切诺基在夜色中显得十分扎眼,车速也不算快,因此出租车跟起来很从容,五分钟后,切诺基在市中心医院的正门前停下了,等小眼他们下了出租车靠过去,开车的男人已经进了医院主楼,他似乎并没有发现自己被盯上了。
“怎么办,要不要等他出来干他一顿?”旁边有人问。
小眼盯着眼前的车看了一会儿,忽然邪邪地笑了。
“用不着那么费事。”他说,“这车的刹车一看就有问题,我得帮他修修,免得出危险。”
14.胡四娄、许虎、张二
胡四娄走进卧室,问许虎:“跟谁打电话?我在楼道里都听着动静了。”
“刚才在饭店停车场被咱修理的那小子,这电话不就是他的吗?”
这有些出乎胡四娄的意料。
“他打电话来干什么?都说什么了?”他拿起那部手机调出呼入号码,有两个号,头一个是7位的座机号码,第二个仍旧是隐藏号码。
“问我有没有看到张一百块钱,说他把一个手机号记在上面了,结果让我骂得跟儿子似的。”许虎想起了刚才的情形,忍不住笑起来。
胡四娄思索了片刻,回拨了那个座机号码,听里面说了两句话后就放下了电话。
“公用电话,这人做事还真是谨慎,一点痕迹都不留,不简单。”
许虎满不在乎:“不简单不也让咱给干了?有枪也没有我的榔头快。”
胡四娄淡淡说道:“刚才是咱们运气好,那几枪没打中,榔头到什么时候也比不了枪。”
他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他说钱上记了个电话号?有没有说那个号是谁的?”
“他说是一个朋友的。”
胡四娄心中一动,他正愁联系不到那个人,如果能通过他朋友找到他也不错。
他转身下楼,快步走回那家小店,跟店主换回了那张钞票,钞票上果然写着个 624b." >手机号码。出了门,他迫不及待地拨通了这个电话。
手机响起来,张二拿起来看了一眼,是张君子的号码。他接起电话,语气生硬地问:“你还有什么事?”
胡四娄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要说“还”。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诚恳些。
“你可能不认识我,我想通过你找你的另一位朋友,刚才我兄弟跟他闹了点不愉快。”
张二扭头看了眼张一:“我们是一起的,有什么话跟我说吧。”
“那拜托你跟那位朋友解释一下,刚才的事纯99lib.属误会,我兄弟年纪小,不太会说话,你也别往心里去。”
对方冷笑。
“你就是他说的什么道上的朋友?能轻松要我们命的那个?直说吧,你想怎么样。”
“那我就直说吧,我对你们的枪比较感兴趣。”
张二把这句话理解成了一句挑衅,再次冷笑起来。“我不光有枪,还有子弹,子弹你要不要?”
他的话里充满了火药味,胡四娄心里的火也开始一点点往上拱,他勉强压住。
“我觉得你也能听得出来,我是真心诚意想跟你商量……”
“打住,”张二将他的话拦腰截断,“速速把那二十万给我拿过来,我只要钱,钱到位,前面的不愉快一概翻篇,钱不到,我就要杀人。”
胡四娄愣住,脑中有一道闪电划过,他忽然觉得什么地方不对了。
“我问你,”胡四娄一字一顿,“你是怎么知道那二十万的?是谁告诉你的?你还知道些什么?”
停了停,他又道:“你们是不是监视我们来着,跟我们玩猫抓老鼠的游戏?”
“老鼠如果聪明,就不会跟猫逗闷子,看表,你们时间可不多了。”
电话断了。
胡四娄慢慢抬起头,在他眼里,马路边零星的行人忽然都变得可疑起来,他的大脑在飞速地运转,随着思路清晰起来,一阵恐惧蔓延了他全身。
他意识到自己和许虎落入了人家设置好的圈套,很可能从他们踏入北城的第一天起就被本地的帮派盯上了,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对方的眼睛里,他终于想通自己的钱包为什么会落在对方手中,然后又像是巧合般出现在他眼前,这根本就是一次经过精心策划的警告和戏弄,意在告诉他们,他们可以随意取走他们身上的任何东西,包括他们两个人的性命。那张写有手机号的纸币,应该也是这场猫鼠游戏的一部分,是他们故意放在钱包里的,见他迟迟没有发现,游戏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于是打来电话予以提示,现在他按照这个电话打过去,对方玩腻了,终于亮出了底牌:他们就是想要那二十万。
如果他们想要这笔钱,直说就行了,为什么非要搞这么多弯弯绕?是为了显示他们的强大,从戏弄中获取快感?太欺负人了。
看来那笔钱藏在工地已经不安全,需要马上取出来。他和许虎也不能再继续逗留了。
胡四娄返回出租屋,让许虎马上收拾东西。
“先去饭店停车场把捷达拿出来,然后到工地取钱,拿到钱立刻离开北城,越快越好。”
“哥,出什么事了?”许虎有些慌。
“一句两句说不清楚,路上告诉你。”
15.杨雄、张君子
杨雄背靠着402病房的窗台,左手攥着车钥匙,右手装作若无其事地放在腰间,实际上是在按着仍旧隐隐作痛的肋骨。他望着坐在病床上的白胖男人,愈发印证了自己的猜测,这个名叫张君子的男人一定有问题,他不停地看墙上的钟,不停地舔嘴唇,就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急于出去交配的猫。更可疑的是,他拒绝给家里人打电话。“我妻子不在家,她到外地出差去了。”他这样说,同时用手指揉着布满血丝的眼睛。
“关于下午在银行门口发生的事,你有什么想法,或者怀疑,都可以跟我说。”
张君子摇头:“没什么可说的,我什么都没看见,就给打晕过去了。”
杨雄注意到他又瞄了眼墙上的石英钟,杨雄跟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九点四十八分,秒针精神抖擞地走着,抑扬顿挫。
“我真没什么可说的,我还有点事要出去一趟,要不我明天去公安局找你。”
“不用明天,你现在就好好想,你去银行取钱都谁知道,还有你这钱准备用来做什么?”
张君子突然间爆发了。
“我没有被拘留吧?我还有人身自由吧?我跟你说多少遍了我没什么好说的,我还有事,你赶紧给我离开。”
杨雄也不恼:“没人限制你自由,我说了我有车,你要去哪我开车送你过去。”
张君子盯着他手上的车钥匙,像是被催眠了,停了几秒才说:“我不用你送。”
“那你的事还是不急,不急就放一放,先跟我这做完笔录再说。”
“我不做可不可以?我的钱被抢我愿意,我不需要你们帮我破案,行不行?”他像是最后下了决心,站起来朝门口走去,“我要出去。”
杨雄跟在他身后:“我陪你去。”
张君子拉住门把手的手慢慢放下,他转过身定定地望着杨雄:“好,我做,你问吧。”他走回来坐在床边,把手搭在床头柜上。
杨雄提了把椅子放在他对面,刚坐下,就见张君子忽然站起来,对着门的方向说:“刘护士,是不是我家来人了?”
杨雄跟着望过去,等发现房门那边根本没人时为时已晚,张君子手里的烟灰缸已经结结实实地拍在他后脑上。
杨雄重重倒地,恍惚中,他感觉手里的车钥匙被拿走了,随后是窸窸窣窣换衣服的声音,开门声、关门声,最后是脚步在走廊中渐渐远去的声响。
他挣扎着撑起胳膊,可说什么也爬不起来,就像魇在了一场梦里。
不知道打警察会是什么后果,张君子边往外走边想,可他别无选择,他总不能跟警察交底,说自己雇凶杀了人,因为没有及时给杀手送佣金,老婆被杀手绑了。行吗?
这种事只能自己解决。
走出医院大门,张君子一眼就看到了停在路边那辆白色的切诺基,跟它并排的还有七八辆其他牌子的车,他确认了下车钥匙上的车标,应该就是这辆。
有几个鬼鬼祟祟的年轻人坐在花坛上,目光像在朝自己这边瞟,其中有两个看到他后站起来,又坐下了,像是被身边的人拉了一把。
他无暇顾及这些人,解锁上了车。
仪表盘上的电子钟已是九点五十七分,距离期限只剩下半个小时,他的心紧缩了一下。
说心里话,他对那个女人的生死其实并不太关心,他关心的是自己的孩子。这几个月来他一直想象着小生命降生那一刻的情景,现在,他的眼前出现了一支枪,顶在聂汶玲的肚子上,枪响了,血洞里出现了胎儿血肉模糊的小脸,他未曾谋面的孩子。
头上的绷带松脱了,垂下来挡住了他的眼睛,他干脆将纱布和绷带一把扯掉,扔出车窗。
他盘算了一下时间,如果开快些,十几分钟差不多能到东郊,但问题是他这样跑过去有什么意义,对方要的是钱,银行卡里还有30万,但现在这个时间要一下子提这么多钱也很难,他想起自己办公室抽屉里有十几万现金,手上这个戒指也能值几万,都给他,差不多也够了。
想到这,他心中又燃起了希望。他发动汽车,将油门踩到底,切诺基号叫着冲了出去。
快到一个路口时,前方亮起了红灯,他急踩刹车,但切诺基却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直直朝一辆等灯的小货车冲去,他猛打方向盘,车身在隔离墩上擦出一串火星,掉转方向扎向隔道一辆满载钢筋的卡车,钢筋束像是无数根标枪,在车斗里严阵以待,泛着乌黑的冷光,挡风玻璃破碎那一瞬,张君子知道这十几分钟的路程自己赶不完了。
16.何勇
晚上九点三刻,何勇开着一辆银灰色的丰田花冠往回走,心里非常满意,那个叫范二贵的朋友还算仁义,虽说已经跻身老板之列,但仍没有忘记十年前一块给人看仓库的交情。听说他车丢了,二话不说就把这辆花冠借给了他。
这才是真正的朋友,祝他的洗浴中心生意兴隆,如果下次范总有事求到他,只要不是关乎生命安危的大事,他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经过白庙大街的路口时,他看到远处围了一群人,一辆装满钢筋的卡车横在路中间,车厢侧后方插着辆严重变形的白色SUV,前轮悬空,玻璃碴子碎了一地。
何勇刚想拐过去看热闹,忽然看到迎面开过去一辆黑色的捷达轿车,有点像他的那辆,何勇忙踩住刹车,把头伸出车窗朝后看。
那辆捷达已经驶出了四五十米远,路面上光线暗淡,他吃不准是不是他的车,他手忙脚乱地掉了个头,朝那辆车追上去。
天空中频频亮起闪电,但雷声迟迟没有到来。几个雨点砸在挡风玻璃上,被拉得细长,随即就被更多更密的雨滴覆盖住了。
17.杨雄
医院超市里,杨雄一手捂着头,一手在键盘上按技术中队的电话。
他在402病房的地板上缓了足有十分钟,才抓着床脚一点一点站起来,后脑像是裂开那样疼。他走出病房,急需找一部电话联系到局里的同事。
自从偷听到张君子的电话后,他就已经有了层猜疑,张君子对一个人发出了死亡威胁,还提出要找人杀死对方。如果在当时还可以理解成一句有名无实的恐吓,那么后面发生的事就不能不令杨雄担忧了。
他不惜打伤一个警察,逃离医院,显然某一件事令他陷入了疯狂,那么他接下来干出什么都不奇怪。
他需要弄清张君子那两通电话都打给谁,尤其是后一个,他所威胁的那个人是谁。
电话通了,杨雄报了自己的姓名和警号,让对方立刻帮他查一下他正用的这个电话的通话记录,他回忆了张君子拨打电话的时间,补充道:“八点四十到五十之间,应该是连着拨出去的两个电话,第二个是个手机号,最末尾那个数字好像是8。”
“这个时段里只有一个拨出号码尾数是8。”对方念了一个号。
“那这个电话前面那个号呢?”
对方又念了一个。
“你帮我查查这两个号的主人都是谁。”
等了一会儿,电话里说:“8这个号的登记人叫聂汶玲,前一个号没有记录,一周前新开通的。”
杨雄皱起了眉头:“聂汶玲?”
一阵冷风涌进来,窗外传来了噼里啪啦的雨声,那些在院中慢吞吞行走的人像是被换了一个挡,纷纷奔跑起来。
18.胡四娄、许虎、张一、张二
出于谨慎,胡四娄仍旧把捷达停得离工地有一段距离,两人轻手轻脚地步行过去,雨已经把他们全身淋得透湿,但两人毫不在意,对胡四娄来说,这雨倒让他心里踏实了一些,雨下得这样大,也许那帮人暂时不会出门。
工地笼罩在一片黑暗中,周遭一片死寂,只有哗哗的雨声响彻天地。
在围墙外观察了一会儿,胡四娄确定里面应该没有人,于是两人挤过铁门进了工地,摸黑来到藏钱的那栋烂尾楼前。扒开蓬松的泥土,编织袋还在,胡四娄拉出装钱的帆布包,其他衣物之类根本未加理会,直接把土填了回去。
许虎忽然碰碰他的胳膊:“好像有车声。”
胡四娄立刻停下动作,一动不动地竖起耳朵听,但除了沉闷单调的雨声什么都没有。
他站起来朝围墙的方向张望,仍旧是一片连着一片浓郁的黑,没发现任何亮光。
他正要说许虎听错了,一声咳嗽清楚地传到他耳里,他立刻拉着许虎蹲下来。他搜索着声音的位置,就在工地大门的方向,接着是一阵脚步声,越来越近,仿佛还夹杂着女人的哽咽。那扇倾斜的门咯吱一声响,显然缝隙被人推得更大,随后有人挤进来,听起来不止一个人。胡四娄瞪大眼睛朝那边看,但夜色太黑,什么都看不到。
脚步声慢慢接近了胡四娄所在的这栋楼。
一个男人的声音,带有明显的东北口音:“大哥,雨这么大,他不会不来赎他老婆吧?”
另一个声音更低沉些:“几点了?”
一小块浅蓝色的荧光亮起,有人按亮了手机。“马上到点了。”
胡四娄借着这微弱的光终于看清,一共是三个人,两个穿着深色西装的男人,一个穿着睡裙的胖女人,女人嘴里塞着东西,被其中一个男人用一把枪指着头,一摇一晃地朝楼洞口走过来,边走边抽噎着。
胡四娄脑子里飞快运转,看样子这三个人不像跟踪他们那伙人里面的,从眼前的情形判断,很像是两个男人绑架了这个女的,然后等她的家人来交纳赎金。
手机屏幕的荧光亮了几秒钟后暗了下去,四周再次陷入了黑暗。
胡四娄和许虎屏住呼吸,紧贴着湿漉漉的水泥墙,一动不动,三个人走进了距他们十来米远的楼门,一束黄亮的光从楼门透出来,摇晃不定,接着是咣当一声,像是一个铁桶被踢飞出去。
“没来,要不要杀了这个女人?”声音有些气急败坏。
声音低下去,听不清里面的人在商量什么。
胡四娄猜测,两人应该是约了对方拿钱来赎人,结果没来,按照专业经验,现在肯定是要给肉票的家人打电话下最后通牒了。他和许虎一动也不敢动,生怕惊动了对方被牵扯进去,对方手里有枪,发现有目击者说不定就会灭口。他抹了把流到眼睛里的雨水,心说北城的水的确很深,一下午就碰到两拨带枪的,混黑道的有,绑票的也有,就自己没有。
他贴墙半蹲着,把帆布包放在膝盖上,就在这时,他怀里的电话忽然唱了起来,王菲的歌声婉转,胡四娄却暗暗叫苦,忙昏了头,竟然忘了关机。
他手忙脚乱地拿出手机,像是从炉火中赤手捡出热红薯,手一滑没有拿住,手机掉到水洼里,铃音戛然而止。
两条黑影已经闪电般地跃出了楼门。
一道手电筒的光柱摇晃了两下后,准确地锁定了胡四娄。胡四娄知道同手电筒搭档的,一定还有一只乌黑的枪管,因此蹲着也没用了,反倒显得狼狈。两人慢慢站起来,胡四娄把帆布包悄悄往身后挪了挪,但那束光立刻跟上了那个包,然后回到他脸上。
刺眼的光线令胡四娄一阵眩晕,眼花缭乱的光幕后面更加漆黑一片,看不清那两人的长相。
“把包扔过来。”其中一个开口了,“虽然晚了十五秒,我就不那么较真了。”
胡四娄把帆布包抱在胸前,许虎在他身后攥着榔头,手微微发抖。
“不是的……”胡四娄意识到这两个人把他们当成人质家属了,想解释。
“扔过来。”那人加重了语气。
胡四娄知道再不照着他的话做,那把枪很可能会响。
他恋恋不舍地把帆布包丢过去,一条人影立刻蹲下去,拉链哗地被拉开,随之响起钞票被手指捻动的嚓嚓声,片刻,那人站起身:“没问题。”
另一个声音道:“既然你把剩下的钱带来了,那我们也遵守承诺,放过你老婆,等我们离开半个钟头以后你们再走,听到没有?”
手电的光芒消失了,湿漉漉的脚步声在黑暗中迅速远去,铁门响了几声。
胡四娄紧绷的身体松弛了下来,再看许虎,他的长发像是沾了水的脏拖布,一束束水嗒嗒地耷拉下来,他看上去有点发愣。
胡四娄用同样水淋淋的手给他捋了捋头发,两人慢慢走进楼内,一团肥胖的黑影缩在墙角瑟瑟发抖。胡四娄盯着这个面目不清的胖女人看了好一会儿,阴森森地说道:“因为你,我的二十万没了,你说你是不是应该赔?”
他向前跨了一步,踢到了个翻倒的铁桶,于是把它倒扣过来,坐在上面。他扯掉堵在女人嘴里的东西,发现竟然是一只灰色的男袜,马上厌恶地丢回到女人脸上。
“刚才那两个小子绑架了你是吧,”他微笑着说,“那我打听一下,到底有没有人来赎你呀?”
19.何勇、张一、张二
何勇刚拐下公路上了土路,花冠就熄了火。他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捷达车,连同坐在里面的偷车贼在他视野里消失了,他的表情看起来像要吃人。
他一脚踹开车门,跑到后备厢里翻找起来,找到一支钢笔大小的塑料手电筒和一把半米多长的扳手,他一手握一个,撒开腿朝着捷达消失的方向追过去。
冰凉的雨水泼在身上,他边跑边发着狠,不时亮起的闪电像出了故障的路灯般闪烁不停。
他像藏獒一样追着新鲜的车辙跑了几里路,车辙偏离了泥土路,拐进了路边一片黑乎乎的树林,他走进去,发现他的捷达停在树林里,但里面没人。
何勇用手电筒往驾驶室里照,钥匙不在上面。
他照向脚下,一行凌乱的脚印从车门下延伸向树林外,他跟着脚印又回归了那条泥淖的土路。
他继续追踪下去,那把扳手被他死死攥在手里,像是焊上了一般。微型手电的电池即将耗尽,由一道光柱渐渐萎靡成一点昏黄,何勇丢掉它,摸着黑往前走。
前面出现了一个工地,残破的铁门紧闭,但中间的缝隙勉强能挤进一个人。
偷车贼是不是进了这工地?何勇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过去,正犹豫是不是要进去,这时听到了门里的脚步声。
何勇连忙后退一步,靠在门根处,手里攥着扳手,两眼死盯着铁门中间的空隙。
一条人影费力地挤出来,接着转过身拉着铁门,又一个人探出半个身子,把手里的包先扔出来。
何勇无声地贴上去,使足了力一扳手下去,先出来那人哼也没哼就倒下了,铁门反弹回去,把第二个人夹在中间,那人一惊,抬起头这才看到何勇,急忙把手伸向怀里,何勇的扳手已经到了,他左右开弓对着那颗脑袋连抽了四下,那人软绵绵地倒下了。
何勇返回去给第一个人补了两扳手。
见两个人都倒在黑暗里不动了,何勇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胸中郁结了一天一夜的怨气随着这一吐完全消散,他感觉到遍体通泰,仿佛不是被雨浇了半天,而是刚刚蒸透了桑拿出来。
这感觉难以形容,太爽了。
他注意到脚边的帆布包,踢了一脚,飘轻。走过去捡起来,水淋淋地拉开拉链,等他看清里面装的东西,在无边的黑夜里,他像是给强光晃了眼。
满满一包钱,满满一包,全是一百的。
何勇觉得脑子不够用了,这两个家伙既然有满满一袋子钱,为什么不去买一辆奔驰或宝马,干吗要偷一个可怜的黑车司机的二手捷达?
他看着这些影影绰绰的人民币,仿佛被某种魔法给定住了,好半天终于挣脱出来,他弯下腰,开始逐一在两人的口袋里摸起来,寻找他的车钥匙,在其中一个人的西装口袋里,他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带着金属的凉意。
他抽出手,难以置信地望着手中这支枪,大脑瞬间空白了。
看来不光是偷车那么简单了,这是一个,他回想着新闻里的说法,“涉枪涉黑的暴力犯罪团伙”。没错,他们还会有什么其他的罪恶?
工地深处传来了一声女人的尖叫。
20.胡四娄、许虎、何勇
听到有人进了工地,胡四娄兴奋起来,应该是女人的丈夫来赎人了,看来刚才失掉的钱将会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到他手里。他相当于从那两个绑匪那里批发了一起绑架案,然后再转手卖出去。起码没亏。
那个人出现在楼洞口,背后是比他的身影稍微亮一点的夜空,他的轮廓看起来很强壮。
许虎攥着榔头慢慢站起来。
胡四娄把匕首架在胖女人的脖子上,刀刃马上就陷进肥软的皮肉里。
他问门口的男人:“叫什么名字?”
“我叫何勇。”男人的声音听起来很紧张。
“赎金带来了?”胡四娄问。
男人站在门口,好半天没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然后说:“我知道了,是绑架,你是不是用刀架着她,这么说你们没枪吧?”
胡四娄看到他背后鼓出一团,应该是个包。
胡四娄说:“有没有枪怎么地?别他妈废话,把包放下。”
男人抬手举起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颤声道:“别动,我可有,我这……可是真的。”
胡四娄盯着他的手,可实在看不清,他将信将疑:“你说是枪我他妈就信啊,你们北城哪那么多枪,碰见一个就有,碰见一个就有。”
他竟有些悲愤起来。
男人苦口婆心地解释:“我骗你干什么,真是枪,不锈钢的。你把她放开。”
胡四娄的匕首在女人脖颈上贴得更紧,女人呜咽着,散发出的热气和香水味让他恶心。
“你有种,带枪来救媳妇?那你打我一枪。”胡四娄腾出手恶狠狠地拍拍脑门,“瞄准点,往这打。”
他架着胖女人一步步往前逼近。
男人畏缩地向后退去,胡四娄顿时生出了信心,他断定这个人是在虚张声势,他根本就没有枪,他手里拿的也许只是从外面捡到的一段塑料管。
许虎突然出手了,抡起榔头猛砸过去。
男人猝不及防仓促后退,绊在门口的一堆砖块上直直向后倒去,恰好躲过了许虎这一击。
在男人跌倒的一瞬间,枪响了。原来他真的有枪。
许虎反应极快,在枪响的一刹那转身就跑,眨眼间已经蹿到了门外,晚上在饭店停车场经历过一次,多少积累了些被枪打的经验,因此这次不再木讷。
胡四娄把胖女人一推,随即跃出门去,同样撒腿就跑。
两人攀上围墙,不管不顾地跳下,摸着黑朝一个方向没命地跑去。北城的确是个可怕的城市,这里似乎每个人都有一支枪,钱既然找不回来,命就不能再丢在这里了,他们决定马上离开,哪怕是步行。
他们在暴雨闪电中走了一夜,终于走出了北城市地界,太阳升起时雨终于停了,两人像是被抽空了身体,颓然倒在路边,在泥水中昏昏睡去。胡四娄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他被一群人持枪追赶,他没命地跑,但怎么也跑不出他们的射程。
21.何勇、聂汶玲
何勇头昏脑涨地爬起来,手里还握着那枪,枪身散发出一股火药的味道。刚才好像是走火了,但显然没有打到那两个歹徒,他们从自己身边跑出去,比草丛里跳出来的野兔子还快。
一团黑影趴在门里,应该就是那个被挟持的女人,也不知道长得好不好看。
他走上去拉住她的胳膊,想把她拽起来。
但他立刻感觉到不妙,女人的身体在剧烈地抽搐,两条腿无声但又是很有力地蹬着,随即他闻到了一股血腥味,这味道很新鲜,他记得小时候家里杀猪,刀刚插进猪脖子,血像小溪般喷出时,空气中漾开的就是这种味道。
胖女人像是用尽全身力气挺直了身体,然后一下子就松了。她静止下来,何勇感到她滑腻温暖的胳膊瞬间凉了下来。
他惊恐地推开她,意识到刚才那一枪并不是一无所获,子弹找到了她的身体。
他杀了她。
何勇缓慢后退,突然转过身失魂落魄地跑起来,他穿过坑洼不平的空地,挤过铁门,被他打倒的那两个人仍旧一动不动地倒卧在泥水里,他跨过他们的身体,冲上了那条被雨水浸泡得像雪花膏一样陷脚的泥土路,朝着不知道是哪里的方向,一直跑下去。
跑过一个鱼塘时,他猛然发现手里还提着那支枪,他像甩开一条蛇那样丢开它,枪在黑夜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入被雨水淋湿的池塘,溅起一声轻响。
他继续跑。他杀了人,现在他哪都不想去,只想回家。
22.张一
张一捂着头慢慢坐起来,他意识到自己还在那个工地门口,刚才一定是遭了张君子的暗算,他假意来送钱,却在门外埋伏了人,自己和弟弟太大意了。
雨还在下着,从黑黢黢的天顶倾泻而下,像是有无数条水鞭抽打着他的身体。他手膝并用爬到弟弟身边,张二脸朝下俯卧着,一动不动,身体周围已经积起一个不小的水洼,他的口鼻都浸泡在水里,张一心头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他用尽全力把弟弟僵硬的身体翻过来,颤抖着伸出手指搭在他的颈动脉上,随之发出一声哀号。
他抱着弟弟的尸体在泥水中坐了不知多久,闪电一次次地亮起又熄灭。他爬起来,背起张二的尸体,一步一趔趄地向藏在远处草丛里的越野车跋涉过去。他的心里没有恐惧,甚至也没有仇恨,他只想带着弟弟离开这里。
23.杨雄的陈述
东郊一处工地发现了一具女尸,尸体是被一对高考后出来游玩的中学生发现的,死者身份已经确认,名叫聂汶玲,巧合的是,她丈夫张君子昨晚刚刚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丧生,让人不得不联想到这其中有什么阴谋。
对此,警官杨雄在内部会议上这样分析:“我认为张君子是幕后真凶,正是他雇用枪手杀掉了妻子聂汶玲,很可能他在储蓄所门前被抢走的二十万就是付给杀手的佣金,钱被抢只是他的障眼法,他假装钱被抢走,人被打昏,一方面掩饰他这笔钱的去向,另一方面也为了在杀手杀聂汶玲时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我在医院偶然听到了他打给聂汶玲的电话,威胁要杀掉她,我认为他打这个电话的目的,是要确认聂汶玲是否在家。小区监控录像显示,在他和聂汶玲通话时,杀手已经潜入了紫薇山庄。我也查了他昨晚打出去的两个电话,前一个电话是打给一个陌生号码的,而这部手机在东郊工地的现场被发现,应该就是杀手无意中遗落的,这是张君子雇凶杀妻的铁证。”
“那晚张君子引起了我的怀疑,我对他展开盘问,他顿时成了惊弓之鸟,于是趁我不注意将我打昏,抢了我的车企图外逃,结果车祸身亡。车祸的原因已经查实,我那辆切诺基的刹车被人动了手脚,应该是针对我的,我怀疑是我抓过的犯人出狱报复我,昨晚在一家饭店停车场,我就遭到了他们的袭击,他们是要置我于死地,结果被张君子阴差阳错地撞上。”
“张君子杀妻的动机还有待确认,法医在解剖时发现,聂汶玲已经怀孕六个月,DNA检测证明孩子是大华商贸的刘树人的,据我们调查,刘树人和聂汶玲过从甚密。那晚在张君子打给聂汶玲的电话里,我也听到他提到了孩子,因此我怀疑这就是张君子杀妻的动机,他可能发现了孩子不是他的,深受打击,以致动了杀人的念头。刘最近也失踪了,我怀疑他很可能也被张君子雇凶杀害了,只是尸体还没有找到,无法作出定论。”
尾声
一周后的某天傍晚,杨雄刚开着重新喷好漆的切诺基驶进小区车位停好,就看见一辆崭新的黑色奥迪顺着小区甬路开过来。杨雄朝驾驶室里望了一眼,见开车的竟是何勇。
他放下车窗打招呼:“这谁的车?”
何勇闻声抬头,见是杨雄,竟哆嗦了一下。“我的……我新买的。”
杨雄眉毛一挑。“嚯,”他调侃道,“几天没见发财了?”
何勇咧着嘴,小心地赔着笑:“算是吧,小财,一笔小财。”他眼神闪烁,似乎不敢正眼看杨雄的脸。
杨雄推开车门下了车,边锁车边不回头地问:“还开黑车呢?我还没见过有开着奥迪拉黑活儿的。”
“哪有,我刚从西山檀香寺烧香回来,”何勇依旧坐在驾驶室里,局促不安地盯着杨雄的后背说,“兄弟我不开黑车,我……信佛了。”
梦杀
文/闲云归路
1.梦境的要求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了一种新行业:造梦。凭借神秘的技术,甚至巫术,做这行的人能制造出各种各样的梦境。人们可以在梦中做一些在现实中做不到或者不敢做的事情,而制造梦境的这一类人,被称为造梦师。
钻石大厦的顶层有一个巨大的游泳池,此刻,李青石正在里面游泳。
李青石今年三十三岁,身材健硕,相貌英俊,是皇龙集团的总经理,算得上年轻有为。
不知为何,游泳池里的李青石,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
一个人匆匆走过来,这人二十多岁,身材高大,气宇轩昂。他叫何远,是李青石的助理。一年前来到公司,为人精明,办事得力,李青石很是赏识他。
“李总,您找我?”何远低声问道。
李青石慢慢游过来,问道:“那件事办得怎么样了?”
何远脸上掠过一丝犹豫,低声道:“李总,我找了几个,但都达不到您的要求。”
“那就继续找,我要最好的造梦师,最好的,明白吗?”
“是,我这就去找!”
何远的身影消失在玻璃门后,李青石望着有些阴沉的天空,陷入了回忆当中。
四年前,李青石已是辉腾集团的董事长,叱咤风云,年少有为。但商场无情,因为一次重大投资失败,辉腾公司欠下了巨额债款,面临倒闭。他的别墅、豪车、美好的生活,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也就是在这时,李青石作出了一个谁也没想到的决定,他抛弃了在一起六年的女友晶晶,和另一个女孩儿付晓婉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李青石并不爱付晓婉,只因她是皇龙集团的千金小姐,付晓婉有能力并且也答应帮他还清债务,只要他同她结婚。
李青石清晰地记得分手的时候,晶晶脸上绝望的表情。
她是个好女孩儿,就算李青石一无所有,依然陪伴在他身边,在分手的前一天,晶晶还对他说:“我打算开个小店,多赚一些钱,帮你还债。”
但是,他背叛了她。
他已经习惯了富足奢侈的生活,没有勇气过那种清贫的日子。
他以为一切都会变好,但只过了两年的时间,付晓婉一改恋爱时的温柔和体贴,渐渐恢复了千金大小姐的脾气。一旦李青石做错了什么事情,付晓婉立刻高声叫嚷,颐指气使,丝毫不顾及是否有其他人在场。
李青石受她恩惠,不敢还嘴,只能默默忍受。而且,付晓婉有间歇性心脏病,受不了刺激。
他也想过离婚,但离婚意味着什么,他比谁都清楚。他的名车、豪宅、富足生活、社会地位……一切都将消失,他会变成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他告诉自己,就是死,也不能离婚,所以当付晓婉吵得日子没法过的时候,他只是低下头,什么话都不说。
他不知该如何发泄心中的痛苦,直到有一天,何远向他推荐了一个造梦师。
他还记得那个满脸胡子的中年人掏出一个小瓶,从里面倒出一团闪烁着蓝光的烟雾状东西,带着微笑说道:“这就是上帝,这里就是天堂。”
他躺在床上,将烟雾倒进耳朵,平生第一次体会到梦境的美妙,在那里,他抢劫了一家银行。
有了第一次的尝试,他愈加疯狂,开始做一些更极端的事情。为了发泄心中的怨气,他甚至在梦中折磨自己的妻子,而且,要求也越来越高,最后竟然向造梦师提出,梦境的逼真程度要跟现实一模一样。
遗憾的是,中年人技艺有限,达不到他的要求,没有办法,李青石只好开始寻求更好的造梦师。
但是,好的造梦师万里无一,不仅需要高超的技术,还需要有极高的天赋,虽然几经努力,但依然毫无所获。
李青石叹了口气,从沉思中醒悟过来。
2.造梦师
一个星期后的中午。李青石正在处理文件,何远面带喜色,急匆匆地走了进来。
“李总,您要的人找到了!”
李青石毫不犹豫地说道:“这就带我去!”
半个小时后,在城郊一栋巨大的庄园门前,黑色的奔驰车缓缓停住,李青石和何远走了下来。
摁了墙上的门铃,片刻之后,走出一个十六七岁的清秀女孩儿,问道:“你们找谁?”
何远掏出一张名片,说道:“我们是皇龙集团的,找陆阳大师,麻烦你转告一声。”
女孩儿看了看名片,说道:“你们进来吧。”
女孩儿前面引路,辗转拐过几道弯,将两人带到一个房间的门口,说道:“大师就在里面,你们进去吧。”
正要推门,那女孩儿忽然道:“等一下。”
说完,从身上掏出一张纸和一支笔,递到李青石面前。
李青石莫名其妙,何远问:“这是什么意思?”
女孩儿看了二人一眼,说道:“大师是聋哑人,只能通过纸和笔进行交流。”
女孩儿离去之后,何远说道:“李总,我在门口等您。”
李青石点点头,推门走了进去。
房间里的布置古香古色,透着一股温暖舒心的感觉。在房间的中央拉着一个竹帘,竹帘后隐约能看见一个戴着面纱的人影。这就是造梦师了。
李青石走到竹帘前,掏出纸笔,将来意写在上面。
竹帘中间有道缝隙,可供纸笔传递。李青石将纸笔递过去,片刻之后,又递了出来,纸上写着八个字:你想要什么样的梦?
李青石写下了一个关于妻子的梦。
纸条很快递了出来,上面写着:一个星期后可以来取。
一个星期后,李青石派何远前去城郊庄园,带回来一个青色的小瓶。
当天晚上,李青石第一次见识到了如此真实的梦境,流动的光影,独特的设计,一切都恍如现实一般,在梦中,李青石用各种方法折磨妻子,尽情发泄着心中的怨气。
仿佛毒品一般,李青石对陆大师制造的梦境产生了强烈的依赖,几天没有做梦,便感觉浑身不自在,仿佛丢了魂儿似的。
一天上午,在董事局的会议上,付晓婉正安排着下一个季度的任务,中途忽然面色苍白,双手捂住胸口,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在医院里,李青石接到了医生的通知,心脏病复发。
这件事让他想到了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他驱车赶往城郊庄园,在那个古香古色的房间里,向陆大师提出了一个要求:噩梦,越可怕越好。
竹帘后面的陆大师似乎有些发愣,好一会儿之后,纸条传出来,上面只有三个字:为什么?
李青石的回答是:这个你不需要关心,你只需要开个价格就可以了。
片刻之后,陆大师的纸条传了出来:十天后来取吧。
十天之后,李青石从陆大师那里拿到了一个黑色的小瓶。
当天晚上,等付晓婉熟睡之后,李青石轻轻起身,将瓶中的噩梦倒进了妻子的耳中,看着那团闪烁着红光的烟雾飘进妻子的耳中,李青石露出了一个冷酷的微笑。
第二天早晨的餐桌上,付晓婉眼睛红肿,不停地抱怨着昨晚做了一晚上的噩梦,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后怕,李青石象征性地安慰几句,让她不要想太多。
一切都在按照计划进行,现在的他只需要等待,等待着付晓婉被噩梦吓死,她脆弱的心脏一定经不起这样的刺激。
这真是一个不错的计划,妻子是被噩梦吓死的,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李青石得意地笑了。
3.噩梦?美梦?
再一次来到陆大师的庄园,李青石预订了一个更加可怕的噩梦。除此之外,还为自己要了一个关于付晓婉的美梦,他需要发泄内心的怨气。
十天之后,李青石从陆大师那里拿到了两个梦境。当天晚上,他将其中的噩梦倒入了妻子的耳中,然后将美梦倒入了自己的耳中。
这是一个全新的梦境,场景是李青石的家中。
一切竟然都跟入睡前一模一样,自己躺在床上,妻子就躺在自己身边,不得不佩服陆大师的手艺,进入梦境之后,恍惚间,李青石以为还身处现实之中。
他抬起头看了看墙上的钟表,指针显示是早晨八点,他又看了看自己的腕表,时间是深夜十一点。
因为梦境太过逼真,进入梦境的一瞬间,常常会令人分不清到底是现实还是梦境,所以陆大师告诉他一个方法,在梦境中,每一处的时间都是不一致的,如果时间一致,那就是现实;反之,则是梦境。
李青石放下心来,像往常一样,他毫不客气地将妻子推醒,让她去给自己做饭。
付晓婉睡眼惺忪地醒来,看了看李青石,忽然骂道:“大半夜的,你疯了吧?”
李青石抬腿一脚,骂道:“老子就是想吃,赶快去做!”
付晓婉像看怪物一般看着李青石,忽然大叫着向他冲了过来:“你竟然敢打我,我跟你拼了!”
李青石没防备之下,被付晓婉一把抓了个满脸花。
李青石又惊又怒,在以前的梦中,妻子都是老老实实,任凭自己差遣,但为何这次却开始反抗,一时之间,他有些怀疑这到底是不是梦境。
但是再一次确认时间之后,李青石放下心来,另一方面,妻子的反抗反而激起了他的兴趣。
“这样才有意思嘛!”李青石一面摸着脸上的伤口,一面和妻子厮打起来。
缠斗中,李青石被付晓婉咬了一口,痛得大叫起来。
此举激起了他的怒火,顺手从茶几上拿起一把水果刀,猛地刺向了付晓婉的腹部。
付晓婉面孔扭曲,大张着嘴巴,似乎想说些什么,李青石猛然又一连几刀,付晓婉脑袋一歪,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李青石长长地吸了口气,感到了一丝发自心底的畅快。
正在这时,楼下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紧接着一个声音传了过来:“李先生,李太太,你们没事吧?”
是楼下的用人。
李青石一愣,这怎么可能?
以前他向陆大师提出过要求,梦境中只能出现妻子,陆大师每次都按照他的要求制作,但这个梦境为什么会有别人出现?
想到这里,李青石再次向墙上的钟表看去。
下一个瞬间,李青石张大了嘴巴,满脸的不可思议。
经过了和妻子打斗的这段时间之后,墙上的钟表指针指示的依然还是八点。
一开始的时候,他竟然没有发现,墙上的钟表竟然停了。
难道眼前的一切竟然都是现实?自己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
用人的脚步响起来,看样子正向楼上走来。
李青石急忙说道:“没事,太太又做噩梦了,你回去休息吧。”
用人应了一声,正要走,李青石忽然问道:“哦,对了,现在几点了?”
用人的声音传了过来:“李先生,现在是午夜十一点二十。”
李青石感觉头顶“嗡”的一声,身体开始不住地颤抖起来,这根本不是梦境,而是活生生的现实。
血泊中的付晓婉大睁着双眼,似乎正在紧紧地盯着他。
李青石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再也不敢待在这里,起身来到楼下的客厅之中。
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错,他哆嗦着点上一支烟,努力地回忆着入睡之前的每个细节。
但杀人的恐惧让他的大脑一片混沌,根本无法集中精神。
与此同时,一阵又一阵虚弱和无力感不断向他袭来,李青石头昏脑涨,不知不觉间,迷迷糊糊地昏睡在沙发上。
李青石醒来之后,已经是第二天清晨,和煦的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洒满整个房间。
用人端着早餐走了过来:“先生,您怎么在客厅睡着了?”
李青石看了看表,已经是八点多钟了。
用人在一旁问道:“先生,太太怎么还没醒,已经超过一个多小时了,您看我是不是去叫一下?”
付晓婉有晨练的习惯,每天早上六点半准时起床,但现在已经八点多钟了,楼上却没有任何动静。
昨晚的记忆瞬间涌入脑海,李青石不自觉地打了个冷战,急忙挥手说道:“太太昨天有点累,想多睡一会儿,不要去打扰她了。”
用人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没说什么,李青石呆呆地愣了片刻,忽然飞快起身,驱车赶往城郊的庄园。
他想到了那个总是蒙着面纱、神神秘秘的造梦师,难道是他在搞鬼?
出来开门的不是那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儿,而是一个留着小胡子的陌生男人。
小胡子上下打量了一下李青石,瓮声瓮气地问道:“你找谁?”
“我找陆大师。”
“陆大师?你找错地儿了吧,这儿哪有什么陆大师?”小胡子有些不耐烦。
李青石一愣:“怎么可能,我昨天刚来过这里。”
小胡子想了想,面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哦,你说的是那个女人吧,你来晚了,她昨天刚搬走。”
“女人?”李青石一下子愣在了原地。
片刻之后,他一把抓住小胡子的衣领,连声问道:“她去哪儿了,她去哪儿了?”
小胡子一把拽开他,骂道:“我怎么知道?神经病!”
李青石站在原地,脑子里乱成一团,此时此刻,他感觉自己似乎掉进了一个巨大的圈套。
片刻之后,他掏出手机拨通了何远的号码,手机里传出系统的提示音: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李青石一把将手机摔在地上,他现在有些明白了,这所有的一切似乎都跟何远有关,通过他,自己开始迷恋梦境,也是通过他,自己结识了陆大师。
李青石怎么也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害自己?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眼前的现实是,自己亲手杀死了妻子付晓婉,她的尸体正躺在家中。
警察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找出所有的证据。名利、金钱、地位,所有的一切全都毁了,等待自己的,是身败名裂和牢狱之灾。
半小时后,李青石已经站在了公司办公室的窗前,他看着远方湛蓝的天空,面无表情。
钻石大厦楼下,两个保安正在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一个人影忽然从天而降,“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变化太过意外,两个保安大张着嘴巴,一时间没有任何反应。
血迅速流了出来,蔓延到他们的脚底。
当天下午报纸上登出了新闻:皇龙集团董事长李青石从楼顶摔下身亡,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没有任何他杀的证据,几天之后,事情顺利结案,李青石为自杀,原因不明。
4.最后的梦境
这一天下午,李青石的别墅里,付晓婉穿着睡袍,慵懒地坐在沙发上,在她对面,坐着一个年轻人,身材高大,气宇轩昂。
付晓婉喝了一口咖啡,说道:“这件事情多亏你了。”
何远恭声道:“董事长见外了,能为您做事是我的荣幸。”
付晓婉满意地点点头,说道:“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陆大师到底用的是什么法子?”
“很简单,李总在梦中杀死了董事长,但他以为是现实。”
“那他什么时候醒过来的?”
“第二天早晨。”
“最后一个问题,陆大师为什么要求我趁他睡着之际,将他弄到客厅的沙发上?”
“因为那里是现实和梦境的交接点,陆大师会让他在那里醒过来。”
付晓婉赞赏般地叹了口气:“陆大师果真是好手段!”
片刻之后,她看了看何远,忽然问道:“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他吗?”
何远正不知该如何回答,付晓婉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个负心汉,我为他付出那么多,但是他一直忘不了那个婊子,从来就没有真正地爱过我。”
何远低头听着。
付晓婉的声音里已经带了一丝悲伤:“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试图通过无理取闹,想让他跟我离婚,但是后来我明白了,他是根本不可能离婚的,我不知该怎么做,直到你向我推荐了这个方法。”
“本来我还有些愧疚,但没想到他也起了杀心,竟然想利用噩梦吓死我,不过他怎么也想不到,陆大师为我制作的全都是奇妙无比的美梦。”说到这里,付晓婉的脸上已经没了悲伤,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得意之色。
何远低着头,看不见他的表情。
付晓婉挥挥手说道:“好了,去忙吧,你和陆大师做的这一切我会记在心里的。”
“多谢董事长。”
何远站起身,掏出一个青色小瓶,递到付晓婉面前:“董事长bbr>,我差点忘了,这里还有一个梦境,是陆大师让我转交给您的。”
付晓婉接过小瓶,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说道:“难得大师这么细心,说实话,我都有些着迷了。”
何远微笑着告辞离去。
当天晚上,付晓婉躺在床上,打开青色小瓶,将瓶中的梦境倒入了耳中,沉沉睡去。
这是一个全新的梦境,场景是在家中,而自己正躺在床上。
付晓婉正想起身,蒙眬中,感觉身边好像还躺着另一个人,她扭头看了一眼,忽然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
在她旁边躺着的,是浑身是血、面容恐怖的李青石,此刻,他正咧开嘴,对着她微笑。
付晓婉捂着心口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第二天上午,在城市的高速公路上,一辆老式的丰田轿车正疾驰向前。
车厢里,何远手拿着一份报纸,.面带微笑,报纸上登着一则新闻:皇龙集团董事长付晓婉昨夜心脏病突发,已经离世。
片刻之后,他将报纸递给了身边的一个人。
一个戴着面纱、看不清面孔的人。
片刻之后,何远问道:“师妹,有个问题我一直想不通,你为什么起了陆阳这个怪名字呢?”
陆大师面纱后的一双眼睛似乎发出了光,半晌说道:“你猜呢?”
凶宅背后
文/贰十三
1.替哭人
我叫贰十三,网络上的ID为:贰十三。
近期我一直在写一个叫作 href='3927/im'>《凶宅笔记》的故事,故事中描绘了两个人在炒房买卖凶宅的过程中,遭遇了很多类似于午夜怪谈的灵异事件。然而却很少有人知道,在我写作的过程中,也真正经历了一次让我至今仍有些后怕的灵异事件。而我接下来要讲的,就是这段鲜为人知的创作背后的经历。
这段经历要从一个从事着特别职业的人开始讲起,我也是通过朋友辗转认识了他,他为我的创作提供了很多素材。这个人看起来文文静静的像个学生,可他的职业却是“替哭”,相信很多人压根就没有听过这个行当。事实上遇见他之后我才知道。从字面上来理解,“替哭”就是替人哭泣的意思。很多有钱的人家办丧事的时候,都会雇几个张嘴就能声嘶力竭、歇斯底里的专业“哭手”。一来显得声势浩大,保全大户人家的面子;二来也是表示对死者的尊重。然而他所从事的并非如此,“替哭”是一个专属的职业名称。说白了就是让那些委屈的魂魄上自己的身,用自己的肉身痛哭诉苦,予以平复鬼魂的怨气,也可以让家属心安。
这个人的名字我并不方便透露,姑且就用A来称呼他吧。A告诉过我,替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的,因为这个职业并不能自己选择,而是需要主管阴间事务的阴司挑选。细说起来对于人的生辰八字和命理五行,乃至出生地点都有硬性要求。而他平时接到的活儿多半也都是那些开堂看癔病或是有名的算命先生介绍,报酬虽然都很高,但案例细分起来又是千奇百怪。有的是家属因为常常被死者托梦,又闹不清楚死者的意图就来找他;也有的大仙在出去给人相宅的时候,看不清楚屋里的脏东西究竟是什么,也会来找他。甚至,他还曾经接到过凶杀案死者家属的委托,在案发现场让死者上了身,给警察讲述自己的冤情。这些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但是很.多知道A的人都告诉我,他讲的都是真的。
2.验鬼
我跟A聊过很多次,多半话题都是围绕着这些牛鬼蛇神的东西。他虽不健谈,却有着满肚子的故事。我们常常一聊就会聊到深夜。有天A聊到了鬼也跟活人一样,会有好奇心,所以我们总会发现,一些场合也能发现它们在看热闹。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影视剧尤其是鬼片开拍之前,会有专门的供奉仪式。
这次我又长了不少见识,然而我这段遭遇的开始却是在谈话结束的时候。因为临别时A半开玩笑地说了一句:“你是写小说的,说不定每晚你在码字的时候,那些东西就会站在你身后好奇地看,看你把它们的世界描写成了什么样子。”
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他的这句话当晚让我纠结了半宿。倒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我对我身边这个看不见的世界越发好奇起来。我在床上辗转难眠,犹豫再三要不要问他测试脏东西的方法。果然不出所料,好奇心最终占了上风。于是早上起床我就把A约了出来,询问他测试的办法。A起初三缄其口,最后被我求得实在没辙了,才跟我说了一个法子。他告诉我可以去买一串平日里常见的风铃,在风铃下面用红线吊一个生的鸽子肝,把风铃挂在平日用来写作的那个屋里。晚上写作时把窗户都关了,如果风铃响了,那就证明屋里有脏东西,反之则不然。
没多耽搁,次日我就去买了风铃和鸽子肝。这两种东西并不难找,所以也没费多大工夫。起初,我竟然有些莫名其妙的兴奋。然而入夜回家,待到挂风铃的时候,我难免还是紧张了起来。我自己租住在一个老式小区里,除了价格比较便宜,物业和房子都并不很理想。但有一点很适合我,就是小区里的老人居多,所以平日里周边都挺安静,而这种安静此时反而让我手心冒汗。我给自己鼓了半天劲儿,最后一咬牙一跺脚还是把风铃挂了上去。细瞅这串风铃其实挺好看的,我个人还比较喜欢,只是心知肚明这个东西能招邪以后,挂上去没多久,我就出了家门找个小饭馆吃了些东西,并没有敢一直在家里候着。
等我再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了,开门的时候我手都有些发软。说不怕那真是瞎话,不过我觉得,我要是不这么测试一次,恐怕这辈子心里都会惦记这件事,所以也干脆豁出去了。我开了门迈进屋,屏住呼吸听了一下,风铃并没有发出任何动静。我这才敢把门关上,坐在沙发上抽了三根烟,才鼓起勇气走进卧室里。
3.有阴阳眼的村妇
这次码字恐怕比高考时答卷还要紧张,本来卧室就不大,那串风铃刚好就悬在我的头顶上。我坐下来打开笔记本,一直安慰自己放松,可我总有种感觉,风铃随时会响。因为分神,我只能装模作样地敲键盘,事实上我自己都不知道写了些什么。
时间就这么熬到了深夜两点,风铃却还是没有响,我这才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心说之前尽是草木皆兵,自己吓自己。当晚我睡得还挺香,日上三竿才醒。醒来我没太在意地瞄了一眼天花板,风铃还静静地挂在那里,仔细瞅一下,却发现似乎哪儿不太对,等到定睛一看,吓得我立刻就从床上坐了起来,因为那串风铃下面吊着的鸽子肝没了!
这太像是小说里面发生的情节了,我敢说用在我写的故事里绝对算是一个好梗。可是现实往往比小说要出人意料。
我在床上坐了好半天愣是没敢动地方,后来仗着是大白天,才开始琢磨这个鸽子肝的去向。我心说,鸽子肝是什么原因掉地上了?然而我起床找了半天,几乎把卧室翻了个遍也没找到。这下我才真害怕了,连脸都没来得及洗,随便套了件衣服就躲了出去。幸好外面阳光充足,能给人点心理安慰。我赶紧给A打了一个电话,把鸽子肝消失的事情说了。A听了也像是很紧张,语气都有些急促了,让我在楼下等着,他尽快赶过来。
等了大约十分钟,A才乘出租车赶到。等我上了车,A也没跟我多说话,就告诉司机一个地名。这个地方我没去过,可我是在这个城市长大的,所以我清楚是去周边的县里。车开了一会儿,A才告诉我,他要先去接一个人,这个人能看出来我的屋里面有什么。鸽子肝没了不是小事,叫我一会儿见了那个人客气点儿。
我连忙点头,问是怎么回事。A说:“生的鸽子肝是那些孤魂野鬼最喜欢吃的东西,甭说,肯定是被什么东西吃了。”说完A就问我,难道我没听见风铃响?
这句话把我问住了,我睡觉死,电话多半都是听不见的。要是我睡着之后风铃响,我肯定发觉不了。所以我只能摇头。
A估计被我弄得挺无奈,说完话就看着窗外不言声。我也是心有余悸,也没什么聊天的欲望,两个人都沉默下来。这一趟大概开了一个多钟头才到地方。我之前一直默默地以为A要接的是一个道骨仙风的老头,没承想,这个人让我着实吃了一惊。因为这个人居然是一个很年轻的村妇,而且看起来精神状况似乎不是很好,邋里邋遢的,我跟她打招呼她也听不懂,只是嘿嘿地傻笑。我就心里犯嘀咕,可又不好当着村妇的面问A她是干什么的。待到上了车,开了一会儿,我从后视镜里见村妇睡着了,才忍不住问A:“她是能看出屋里有什么东西的?”
A冲我很坚定地点了点头,告诉我,这个人很有名的,一般人请,她都不愿意出来,别看她疯疯癫癫的,但看房子里的东西,绝对准。叫我回头包个别太寒酸的红包,人家出场费可是相当高的。A都这么说了,我也只好安下心来,钱我倒是有一点,因为已经拿到了书的预付稿酬,虽说有些心疼,但现在看来也只能破财免灾了。
车刚进了市区,村妇就醒了,嚷嚷着要吃东西。我也一天没东西下肚,的确是饿了,就让司机停在一家小饭馆门口,几个人简单吃了点东西。那村妇吃相确实有些不雅,狼吞虎咽的,A倒是对她挺照顾,边吃边给我讲了一下她的事。A说这个村妇疯之前就经常能看见东西,也就是传说中的阴阳眼,而她之所以会疯也完全是因为她的阴阳眼。据说她生孩子那天亲眼看见了来投胎的鬼,那个鬼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村妇竟然吓疯了。虽然当时谁也没亲眼看见,但可见那个鬼还真是足够吓人。不过话说回来,即便那个鬼一点也不吓人,但作为一个母亲,亲眼看着这么一个东西钻进自己的肚子附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换作谁也受不了。
4.是个小鬼
我对于这个村妇的经历还挺同情,结账的时候我又叫了一盘村妇挺爱吃的煎饺,打包给她带着。吃过这顿饭已经差不多是傍晚了,A就提议趁早抓紧去我的房里看一下,这样还能把村妇送回去。
三个人就直奔我家,要不是有两个人跟着,我恐怕今晚都不敢回来。打开门,房间里还是老样子,我也懒得收拾,直接把他俩引到了卧室里。
进了卧室,我就一直特紧张地观察村妇,然而村妇却还是傻笑,而且笑也不笑出声音来,看着挺吓人。倒是A巡视了一圈,最后用手摸了摸风铃,又瞅了瞅村妇,告诉我屋里现在好像没东西,因为村妇没什么反应。
其实这说来应该算是最好的结局了,没有东西,皆大欢喜。鸽子肝怎么丢的,也就甭追究了,万一我的屋里有老鼠呢?我就准备给他们俩道谢,送他们出去。可是还没等张口,A就叫我等等,村妇有些不对劲。
我立刻就紧张起来,赶紧看村妇的表情。可是她还是笑,不过却只是冲着一个方向笑。A在旁边轻轻摇晃了村妇两下,问她看见什么了,村妇这才摇晃着脑袋看着A说:“小孩!”
村妇的话有些含糊不清,又操一口我们周边县城的口音,所以我并没有听真切。待到A给我复述了一遍,我心中就是一凉。我屋里的东西是小孩?我四处看了一下,什么都没有。
A又小声问了村妇几句,问的什么我也听不清楚。而后A回脸冲我点点头,告诉我:“屋里有个小鬼,没跑了,今儿晚上也甭住家里了,找个机会向街坊四邻打听一下谁家死了半大的孩子吧。如果这个小鬼不是周边谁家跑到你这儿玩的,那就是从别的地方专门跟你回来的,这样就难办了。”
A的这番话让我听得是汗毛倒竖,我引回来的?可是我最近除了宅在家里写东西,也没有到处乱跑啊。怎么会有东西跟我回来?反正不管怎样,我是真得出去避一避了。我就快速地收拾了一下笔记本,跟他们俩出了门。
出门后我跟A合计了一下,他先把村妇送回去,让我尽快找邻居打听一下,然后我们再一起想办法。
把他俩送走后我是彻底无依无靠了,我爸妈住得离我都不远。可我要是突然回去,他们不免会为我担心,而且现在也不知这小鬼是不是我去哪儿他就跟到哪儿,考虑了一下也只能住宾馆了。
5.小鬼死因
当晚我是开着电视和所有的灯睡的,可还是睡得不踏实。第二天很早就醒了,看时间正好能赶上小区里老头老太太晨练,就打了个车赶回去。
因为我长期在家宅着,周边的老人看我都很眼生。我跟他们搭话的时候,他们还都挺戒备,我也只能硬着头皮跟人闲扯,一来二去倒还真让我问出来了。就我们这栋楼其他单元的一家住户,还真在几个月前死了一个小孩。
死的小孩岁数很小,还没上小学呢。平日里是住在父母家,周末了才跟着父母来爷爷奶奶家探望。现在家里都是一个孩子,加上又是隔代亲,所以爷爷奶奶百般宠爱,什么都惯着孩子,惯得这孩子特别淘气。有天吃饭,孩子不愿意好好吃,家人就在后面捧着碗求着小少爷吃两口。小孩也是爱闹,就叼着一根筷子满屋地躲。说来也是巧,孩子本来就小,跑起来就横冲直撞的,正好绊在家里的茶几上,整个人就向前扑倒了,叼着的筷子就因为受力直接从孩子的口腔戳穿了后脑,孩子当场就死了。
这无异于这家人的末日,就因为孩子死了这件事,互相埋怨责怪,家几乎都散了。而且按照我们当地的习俗,?99lib?这么小的孩子是不会大办丧事的,所以小区里就没见有灵棚和哀乐的动静。老人们七嘴八舌地给我讲完,我心里也说不上来是个什么感觉。现在来说可能是好事情,因为我家附近还真死了个孩子,如果他是因为贪玩跑到我家的,虽然还是挺吓人,也总比有东西特意跟着我回去强。
我当即给A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我所了解到的情况。A很快就到了我们约定的地方。我们俩也没心思闲聊,直奔主题。我现在彻底把他当成救命稻草了。
A给我简单分析了一下,说如果那个小孩就是同一栋楼死的那个,那我们就得找人作场法事,或者往家里请个神位什么的,估计就没事了。他说的办法倒是很可行,可是我之前听说租住的房屋是不能请神位的,因为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搬走了。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如果它老人家在这个家里待习惯了,你让人家动地方难免会出什么事情。可要是把神位留在这里,后续的房客八成不希望家里有这么一个东西。即便房客愿意,神位是我请回来的,我要是就这么甩甩手走了,也是对人家的大不敬。问过A,他也说有这么一说,所以请神位当即就被我否决了。
而做法事,倒是很靠谱,只是我寻思了一下,恐怕房东也是不肯。虽说房东不是在这里天天盯着,可是他就住在我租的房子楼下。我要是弄几个道士回来杀鸡摇铃什么的,这影响还是不小的,房东肯定怕传出这个房子闹鬼的新闻来,那样以后他这个房子肯定就贬值了。我现在写的 href='3927/im'>《凶宅笔记》就是有关这个的,所以我很清楚这一点。这样一来这个可行性也没了。
这下彻底完了,我恐怕除了搬出去之外别无他法了。可我很不舍,虽说房子不是很理想,可是价格优势在这里摆着呢。犹豫再三,我问A:“还能不能想出别的办法来?”
A琢磨了一阵,满面愁云,最后告诉我:“其实还有一个办法,但怕你不敢做。那就是再在那串风铃底下吊一个鸽子肝,晚上别睡觉,看看那个鸽子肝是怎么没的!”
6.鸽子肝去向
他这句话说得我心突突地跳,经历了这么一次,之前的勇气早就烟消云散了。然而目前看来,办法真的只剩这么一个了。
我连抽了两根烟,额头都冒汗了,心里面不停地安慰自己,如果我亲自经历了这些,对我以后写作的帮助可是太大了。我>敢说所有写这个题材的作者,没有一个像我这么敢于去亲身取材的。
这么一想我就有点冲动,估计一个小鬼也掀不起多大的风浪来,老子就一宿不睡,也算是对我的读者有个交代。于是我就把决定告诉了A。A倒是比较赞成,带我去了一个我们这里据说比较灵的寺庙,求了一个护身符让我带在身上,说是有备无患。护身符在手,我本来还底气十足的,可是出了寺院的大门,就看见一个和尚开着一辆丰田普拉多扬长而去。A告诉我那人就是这个庙的住持。我瞬间就泄了气,这下只能权当是个心理安慰了。
陪我求了护身符,A就先回了家,约好第二天一早去我家找我。接下来的事情就只能靠我自己了。我先去买了鸽子肝,然后在小区里转了半天,看着自家的窗户,死活还是不敢进去。一直到天都黑了才壮着胆子回了家。
进了门,把鸽子肝拴好,也不敢坐着上网,去网上告知了一下当天暂停网络连载,我就赶紧上床躲到被子里,大气也不敢喘,连翻身都小心翼翼的。
就这么一分一秒地熬着时间,差不多熬到晚上十点,估计也是头晚睡眠不足,我竟然有些困,这才猛地想起我今晚是要熬夜盯着鸽子肝的。于是强打起精神,从被里探出头,盯着挂在上方的风铃。
我没敢关灯,可是即便屋子里很亮,我还是觉得恐惧找到了我。怎么看风铃怎么诡异,后来也不敢看了,只能眯着眼睛养神。谁知道刚闭上眼没一会儿,我忽然就感觉自己被鬼压床了。想必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这种俗称“鬼压床”的感觉就是你即便醒着,身体却完全动不了,哪怕是睁开眼这么细微的一个动作都不能完成。这下真快把我吓死了,心里直骂:妈的,这护身符果然是个水货。
然而让我意外的是,鬼压床仅仅持续了也就一分多钟,我听见风铃响了一下,接着这种感觉就消失了。身体忽然受到了支配,我赶紧睁开双眼,这一看不要紧,我身上所有的毛孔都抽紧了,因为那个鸽子肝又消失了!
7.小鬼为什么在我家
这次我是彻底被吓住了,急忙穿上拖鞋就跑出门,也顾不上只穿了一条内裤。跑到楼道里我才停下来喘粗气,已经出了一身的冷汗。
平静了好一会儿,我想也不能就这么在外面待着,只好又回到家里,匆匆穿上衣服裤子,拿着手机又跑了出来。也顾不上时间多晚,我立刻就给A打了一个电话。现在也只有听到他的声音我才能感觉安全点。A听我把事情说了,居然答应我现在赶过来,这下把我感动得差点流眼泪,挂了电话就在楼下来回踱着步等他。
等了半天他人才到,很镇定地详细问了一遍事情的经过,就说先跟我回家看看再说。两个人一起上了楼,我一直跟在他后面,可还是挺紧张。A在我屋里转了几圈,似乎也没发现什么,就又仰起头看那个风铃。
我住的这个居民楼比较旧,举架并不很高,所以风铃虽然是挂在房顶上,但成年人基本抬起手都能够到。A用手轻轻碰了一下风铃,风铃立刻就清脆地响了几声。这声音听得我直冒冷汗。A却似乎明白了什么,冲我点点头说,问题找到了!
这下我是大喜啊!连忙把他拽到客厅问是怎么回事。A回头指了指我的床问我:“刚才你确定是在鬼压床之后听到风铃响的吗?然后鬼压床就结束了?”我连忙点头。A说:“这样就很容易理解了,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那个小鬼是个孩子,所以够不到鸽子肝,只能站到你的床上,踩在你身上才能够到。而拿到了鸽子肝,小孩就下床了,所以鬼压床就结束了。”
听A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那么一回事,可是更重要的一个问题还没有解决,就是这个小鬼是如何跑到我家来的?我问A:“小鬼已经死了几个月了,难不成它一早就潜伏在我家了?只是这次鸽子肝的测试导致我们发现了它?”
A听了就点头,说恐怕还真是这样。
我赶忙问A:“小鬼为什么偏偏跑到我家来啊?难不成是因为我常年熬夜阴气太重了?”
A撇撇嘴摇头告诉我:“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你们家没有筷子。想必整栋楼的人家都算上,恐怕也就你这户是不开火做饭的吧!这筷子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是能辟邪的,原因是筷子常年会接触五谷之物,而五谷在方术里面是很能辟邪的一个玩意。甚至在 href='1306/im'>《易经》里面都有阐述筷子的一个卦象。相传,筷子诞生的时候是有把五行八卦的一个理念引入其中的,虽然说起来很荒诞,但这也是有据可查的。”.?
“况且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小孩是因为筷子而死的。所以它会本能地寻找不让它联想到它死亡的宅子。现在我们也不知道孩子是被筷子的哪一头戳死的,”但A姑且猜一下,“应该是夹菜的较细那头。筷子两头分别象征天地,相传,很多恶毒的方术里都有一个招式,用筷子戳穿人的咽喉,据说可以让这个人永世不得超生。”
说完A就直叹气,说这个小孩的确是很可怜,也并无害人之意,叫我别担心了。
大半夜把A找来还真是过意不去,送他到了楼下。A告诉我一个去晦气的法子,就是找十个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叫爷爷奶奶,而且让老头老太太必须答应,叫完了就没事了。这法子听着好像不怎么靠谱,可是无非也就是张张嘴的事,并不太麻烦,况且这个小区里老头老太太很多,估计早上出来跟着晨练的人叫一圈,也就凑齐了。
送走了A,我打了个车直接去了酒店,一路上都在琢磨这个孩子的事情。说来冥冥之中似乎有这么些奇妙的巧合,我开始有写 href='3927/im'>《凶宅笔记》想法的时候,似乎就是小孩刚死不久的日子。而且一直以来我在网络上写的东西基本都是无人问津的,可是这个故事却意外地火了起来。想到最后我也累了,到了酒店才想起来忘记拿笔记本了,姑且就当又放假一天,用手机上网通知了一下读者就草草睡去了。
8.替小鬼哭一场
这一次我久违地睡到了自然醒,看下表已经是下午了。正想出门找中介寻摸一下房子,A的电话就打来了。他告诉我他想了一宿,总觉得那个孩子可怜,问我同不同意再带他回一趟家,他想让孩子上他的身,替小鬼消消委屈。
我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况且我一早就想见识一下所谓“替哭”究竟是什么样的。于是跟A约好了时间,就动身回小区去等他。
A到得也挺快,二人进了家,A先去卧室里换了身衣服。这身衣服看着肥肥大大的,倒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道袍,细看起来有点像去洗浴中心发的那种休闲衣。只是胸前有两个大兜。A告诉我:“这两个兜里我放了两张写好的符纸。一会儿我被上身的时候,是很难控制自己身体的,但也不代表我没有个人意识。你仔细盯紧了,如果我到时候掏出左边兜的符纸出来,你就立刻烧了。如果掏出的是右边兜的符纸,就证明有危险,你赶紧去接冷水泼我,我就会醒过来。”
我连忙点头。A怕我忘了,就又叫我重复了一遍,然后开始在卧室里准备东西。他带来了一个挺大的登山包,里面装得满满的,掏了不少东西出来摆了一地。A把掏出的东西一一摆好,大致也都是寻常生活中的物件,香烛、纸钱之类的先不说,最>藏书网让我意外的是居然有一个不小的砂锅。A把纸钱放在砂锅里点着了,然后就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小瓶子不知道喝了什么。最后用手掌抹了一把砂锅里面的符纸灰,连拍了几下自己的额头。接着就坐在床上眯缝着眼睛,像是睡着了似的。我在旁边看着也不敢出声,可是过了半晌,A还是没什么动静。我就有些担心,想叫他两声。还没等我张嘴,A就忽然抬起了头,特别用力地深吸了几口气,然后就又没了动静。幸好是白天,不然这样的情景还是挺让人心慌的。又过了一会儿,A就缓缓地站了起来,在屋里环视了一圈,又坐下了,然后突然就大哭。哭得特别惨,声嘶力竭的。一边哭一边嘀嘀咕咕地不知道说着些什么,我仔细听了半天也没听清楚。不过不用想也能猜到,他已经被上了身了。
A哭了好一会儿,又一下静了下来。我在旁边看得真是提心吊胆的。可是他之前嘱咐过我,如果结束了他会从兜里掏出符纸来。现在看来似乎还没到结束的时候。这时A坐在床边埋着头,我因为角度问题也看不见他的脸,只好蹲下来,想看他是不是换作默默流泪了。谁知我刚蹲下,A就猛地起身向我扑了过来,嘴里疯了似的喊:“姑奶推我!姑奶推我!”
我哪能想到他还有这一出啊,本能地就往门外跑,可是他并没有停下,径直向我扑了过来。我也是实在害怕,想跑出家门,又担心他出什么意外,本来我家就小,我只能顺势躲进厕所里,立刻关上了门。就听A在外面不停地喊着那一句话,然后厕所门被撞得砰砰直响。我家的厕所门并没有锁头,我只能死死地拽住里面的把手,恐怕A打开门冲进来。
这么僵持了有三五分钟,我已经满头大汗了。外面的动静忽然没了,我贴着门听了一下,屋里似乎真的静了下来。我心说不是A出事了吧,可是我又不敢贸然出去,又听了一分钟,心里还是沉不住气,这A可是帮了我不少忙,要因为我的疏忽出了什么事情,我可太不是人了!
9.怨念太大
这么一想我也不敢多犹豫,鼓起勇气打开门就冲了出去。左右看了一下,发现A又坐回了床上,依旧是哭。只是哭声比之前小了很多,有些类似于哽咽地在哼哼。我看他好像没什么事,心是放下了,可又不敢贸然上前,恐怕他再猛地发作。站了一会儿,见地上之前摆的东西已经被弄得一团糟了,也不知是不是他刚才出来的时候碰到的。我低头看了几眼,心里面就是一紧,因为地上竟然有几张符纸。
这下我可是胆战心惊,因为A交代过我,他要是想要醒过来会把兜里的符纸掏出来,然后我去依照他掏符纸的兜来行事。可现在符纸已经在地上,也不知道究竟是从哪个兜掏出来的。这下就彻底难办了!而且刚才他的举动摆明了就不是正常现象,难道他以前也是这么工作的?肯定不可能。如果我耽误了处理那些符纸的时间,A会不会也因此出事?我脑袋里已经乱成一锅粥,可想了半天还是没有法子。这么拖下去也不是办法,我琢磨了一会儿,觉得还是先把符纸拿到手,看看上面有没有什么线索。于是我慢慢摸过去,挪了两步,蹲下来,手指尖已经能碰到符纸了。幸运的是,A似乎对我拿走符纸没什么反应,依旧坐在那里目光呆滞地哭。我赶忙退了回来,想辨认一下符纸上面是否有什么提示。
无奈符纸和香港电影里面演的一样,简直是天书。我看了半天一个字也认不出来。最后没了辙,只能坐到沙发上抽烟。可我还是平静不下来,一边要时刻提防着A那边的动静,一边还得不停地想办法。想了半天,最后我还是决定先烧了这符纸试试,如果不管用,我再立刻泼他一身冷水,应该会来得及吧。
我提前用盆接了水摆在伸手就能够到的地方,然后用打火机点着了符纸。这种符纸的纸质很烂,几乎瞬间就烧完了。我立刻转过头看A的反应,A依旧维持原状,我有些失望,正准备端起盆泼他冷水。A忽然哇哇地吐了一地的黑水,冲我摆摆手,意思是没事了。
我真是长出了一口气,没承想真被我蒙对了。我过去扶起A,问他刚才怎么一回事。A好像特别虚弱,脸色煞白,喘了好几口气才告诉我:“这个小孩怨气太大了,因为小孩不是意外死的。”说完就问我,“他刚才有没有说过什么特别的话?”
这根本不用想,他说的唯一我能听清的话,就是“姑奶推我”了。我把这句话给他复述了一遍,A听了连忙点头说:“就是她,就是她把小孩推摔了,小孩才死的。”
说到姑奶,我想有必要简单解释一下。因为地域的关系,各地很多对于亲戚的称谓是不同的。在我们这里,姑奶也就是爷爷的妹妹的意思。
事情发展到现在,也的确太出人意料了。说实话,我一直认为生活要比小说戏剧多了。没承想这次收获实在是太大了,居然还能牵扯出一个凶杀案来。而细想起来又觉得有些说不通,这姑奶虽然并非至亲,但起码从血缘上来说也是很近的。况且按照辈分和年纪来说也应该是个老太太了。这老人是最喜欢小孩的,她干吗平白无故地害死自己亲哥哥家的小孙子?
于是我就问A:“你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
A依旧很虚弱,我给他倒了杯水。他喝了两口才说:“我们有必要去问问这家人是怎么回事,孩子死得蹊跷,恐怕这家人也不见得清楚。”
其实事到如今,基本上已经与我没有太大干系了。可我还是很赞同A的想法。因为我现在也甚是好奇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我陪着A缓了一会儿,等他精神好了一些,换了衣服,我们就出门到小区里打听。外面有不少连透气带打牌下棋的老人,所以很容易就问到了那家人具体的门牌号。
10.原来是姑奶
敲开了门,A开门见山地就把来由说了,把给我们开门的一个老太太听得直颤悠,但还是把我们让进了屋里。走进屋,我看了几下,这个家倒没有像邻居所传的已经被折腾破败了,看起来还是很有生机的。我跟A落座之后就跟老太太聊了起来,老太太告诉我们死的那个小孩就是她的孙子,说着说着就哭了,可见老太太对孙子的感情还真够深的,这么长时间也没缓过劲儿来。A安慰了老太太几句,就问老太太孩子的姑奶是不是当时也在场?老太太听了就很纳闷,告诉我们:“孩子的姑奶很早前就死了,粗算一下,差不多都死了十年了。”
我跟A听了都吃了一惊,小孩的姑奶已经死十年了?而小孩上A身的时候居然嚷嚷着是姑奶害死的他,合着小孩本身就是被鬼魂害死的?
我满肚子疑问,看了看A,他似乎像琢磨明白了,情不自禁地点了下头。接着问老太太:“孩子死前有没有梦见过姑奶?姑奶是不是并无子嗣?”
老太太听了表情立马就变了,问A:“你怎么知道的?”
A见被他猜着了,又低头寻思了一下,继续问:“小孩有没有说梦里的姑奶跟他说过什么?”
老太太一听又哭了,告诉我们:“小孩有一天醒来就说梦见了一个老奶奶,那个奶奶让小孩叫她姑奶,在梦里这个姑奶抱着小孩玩了一宿,对他很好。”说到这儿,老太太有些哽咽。
A却接过了话头:“然后那个姑奶问孩子,可不可以跟着姑奶走?”
这句话说完,老太太哭得更厉害了,可是却不停地在点头。
我在旁边虽然一直也插不上嘴,但听到这里也大致了解了。这些事情我多少还是听过一些的,这说来应该算是中国传统文化里的民俗禁忌,这些禁忌的出处未知,在科学上也不成立,但人们却总是小心翼翼地遵守着。这其中有一条就是,已故的亲人在梦里叫自己跟对方走,是千万不能答应的。因为如果答应了,这个人多半就会出事。我碰见过很多经历过这种梦境的人,他们都因为知道这个禁忌,所以梦里边并不敢张口答应,更为夸张的是,梦里面已故的亲人见其不答应,也有硬要拖他走的。反正说来真是有些神乎其神,但这个世界上还真是总有那些神乎其神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现在事情已经明朗了,可能是那个小孩的姑奶因为没有子嗣,异常寂寞,所以来梦里找自己同宗的后代玩,看其可爱,就想带走他。而小孩并不了解禁忌,就随口答应了。而后恐怕是这个姑奶当了真,多半是趁孩子叼着筷子的时候推倒了他。
我见事情已经水落石出了,就跟A安慰了老太太几句。但我们谁也没说那个小孩的鬼魂就在我家里,都恐怕老太太知道后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我们只是告诉老太太,我俩偶然在小区里撞见过小孩的鬼魂,所以心里记挂着就来问一问。
11.搬离
出了老太太家的门,我跟A谁也没说话。出了楼门,我才把我刚才猜测的跟他讲了。A也挺同意我的分析,不过他还告诉我,也有可能是姑奶并无子嗣,同宗人把她遗忘了,谁也没有祭拜,所以姑奶怀恨在心,这才害死了孩子。不过这些事情也只能是猜测,我们是谁也找不到答案的。
事情已经查明,我就跟房东提前打了一个招呼,告诉他下个月我搬走,房东倒还是挺好说话的,当即就同意了。说其实这几天傍晚天天有人来找她想租这间房子,这下我搬走她立刻就可以通知那个人搬进来,这样也就不用再压着我押金了。
她这么一说我还挺开心,心里还有些不落忍,犹豫着要不要提醒她屋里面有个小鬼呢?想了一下,还是觉得甭说了。只随口问了一句新搬进来的人是什么样的人?
房东说,是个岁数不小的老太太,不过身体看着倒挺硬朗,也不用拄拐棍,上下楼比年轻人都利索。
她一说完,A就使劲拉了我胳膊一下。我看他,他对我使了使眼色。我就赶紧跟房东告别,搬了东西下楼。
刚出了楼门,A就冲我说:“以后再也别回这个宅子了,那个小孩的姑奶来找孩子了!小孩可能怕跟姑奶走,为了不被姑奶找到,才寻到你租的房子躲起来,现在小孩的姑奶已经找上门来了,你再住里面,万一她以为是你故意把小孩藏到这里的,你恐怕就该倒霉了。”
A的话说得我又是浑身一阵发冷,回头看了一眼我住了这么久的房子,心里还真是毛毛的。
之后的事情就并没有那么荒诞离奇了,我好好答谢了A,开始宅在父母家里码字。虽然有一些不便,但吃饭什么的都是蹭现成的,倒是很省事。但我现在似乎有了心理阴影,每次吃饭都死死攥着筷子。
最主要的是,我搬出那个小区两个星期后,那边真就有了闹鬼的传言出来。我也是偶然听一个人讲起的,他说那个小区里面有一个单元的人家天天晚上都能听到小孩哭,而且这个小孩是半夜哭着在楼道里跑来跑去的。一开始所有人都以为是谁家孩子挨打了并没在意,但连续几天都是如此,大家就很厌烦。可是当半夜哭声响起的时候打开门,哭声就立刻消失。一来二去传得越来越凶,那间房子就再也没有人敢租了。事情最后发展成这样,恐怕最大的受害者竟然成了房东,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后来又听说那个宅子被两个外地专程赶来的年轻人买走了,我心里多少才有了一些安慰。
勒索
文/猫郎君
李由接到妻子奚美媛的电话时,他的奔驰700正在三环路上堵着,寸步不能挪动。他接起电话,奚美媛带着哭腔的声音在那端响起,她让李由马上回家。
李由觉得奇怪,他刚从家里出来还不到一个小时,再说她哭什么?家里没什么值得她哭的,难道是狗丢了?
“发生了什么事,你慢慢说。”李由很沉稳,做了这么些年生意,商场如战场,李由也算是锤炼出些大将风度,“是不是狗出了什么事?”
“不是狗,是信。”
“什么?”
“有人在咱家门口放了一封信。”
李由立刻猜到了。
“勒索信?”
“嗯。”奚美媛立刻证实了他的猜测,“你赶快回来吧,我自己都不敢在家待着了。”
李由说了句马上回来,正要挂机,奚美媛的声音追过来:“你今天有没有忘记吃药?”
“没。”
挂断电话,他从口袋里摸出药瓶,倒出两颗放进嘴里,皱着眉干咽下去。
两年前,也就是他四十二岁那年起,他开始每天揣着这个来自美国的方口药瓶。在那之前他的心脏没出过任何问题,说起来,这东西就跟汽车有点像,你多少年开着好好的,说坏就坏了。
一个小时后,李由把车开进小区,停在自家别墅前的灌木丛边。奚美媛把房门开了一道缝,把眼睛贴在门里朝外看,等李由一进来,她立刻把门锁死了。
李由看到她的脸煞白,比所有名牌美白化妆品的效果都要好。她手里很可笑地提着一根银灰色的棒球棍。
“信呢?”他问,没等奚美媛回答,他已经发现了沙发上那张展开的A4纸。
他走过去拿起来,看到上面打印着几行字。他念道:
“您好,这是一次明人不说暗话的勒索,请您在十八日15:00前将五十万元(人民币)汇入下面的账户。如果你不照做,那么勒索将会变成绑架,最终这笔钱你的家人还是要出。建议你不要报警,如果你报警,那么勒索将会变成谋杀,我们会杀掉你,这样这笔钱你虽然不用出了,但你也没办法花它们了(用在葬礼上不算)。我们已经替你盘算好了,把这笔钱按时汇过来是对你最有利的一个方案,其他的解决方式都将会给你带来麻烦,或者说,灾难。
账户:622205800156964253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通州分行滨河南路支行
开户人:王宛平”
看完信,李由瞧了眼奚美媛。奚美媛仍旧抓着那根棒球棒,她问:“怎么办?”
李由把手里的信团成一团,随手丢向电视柜旁的垃圾桶。
奚美媛吓了一跳,不相信地望着他。
“连信封带纸,成本不会超过八分钱,八分钱就想套五十万?异想天开。”
“要不要报警啊?”
“报什么警,这种都是印个几千上万份到处发,跟诈骗短信差不多,下次再看到这种信,看都不要看,直接丢掉。”
“哦。”奚美媛迟疑着接受了他的说法,脸上一点点恢复了红晕。
李由忽然笑起来:“现在诈骗犯写信时都会说‘您好’了,社会真是在进步。”
第三天下午,奚美媛开车去市区的超市采购下一周的生活品,顺带去医院给李由拿药,回来后,发现哪里有些不对劲,她站在门口想了一会儿,找到了原因。狗没有出来迎接她。
狗是一条两岁半的哈士奇,电影上拉雪橇的那种。
她边喊边在诸多房间里走来走去地找,终于在厨房里找到了。厨房的窗户开着,狗耷拉着脑袋趴在实木地板上,有一点打蔫,她叫了几声它的名字,狗只是抬抬眼皮,敷衍地摇了两下尾巴,便不再动了。在它不远处,有小半截陌生的火腿肠。
她意识到狗是生病了。
她一路小跑到客厅,在沙发柜的抽屉里翻出电话本,找到宠物医院的电话。她在这家医院办了金卡会员,每年两千八,她负责付钱,医 9662." >院负责狗的健康,可以二十四小时打电话,上门服务。
不到五分钟,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停在别墅门口。
一个戴着口罩、穿白色大褂的男人按响了她的门铃,奚美媛把他引到厨房。狗仍旧趴在那里,蓝眼睛里大部分都覆盖着一层白膜,他干脆利落地抱起狗朝门外走去,边走边隔着口罩问奚美媛:“我要把狗带回去做检查,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奚美媛刚想说去,他接着说:“我的车经常要拉动物,有病菌,你穿这么干净还是自己开车过去吧,知道我们医院在哪儿吧?”
“知道。”奚美媛赶紧说,“它不会有事吧?”
“你是说狗吗?”他说,“狗应该不会有事。”
他上车打着了火,奚美媛迟疑地跟到车旁,透过灰蒙蒙的车窗朝车里望,狗被放置在后排的一个座位上,正吃力地抬起脑袋朝她张望。
她想要趴在车窗上跟狗说两句安慰的话,车却开走了。
她进门换了套衣服,锁好门正要到车库取车,又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停在门前,比刚才那辆略小一些,灰尘也更多一些,车身上贴着一排蓝字黄边的不干胶字,“爱宝宠物医院”。
下来的年轻人穿着白色大褂,但没有戴口罩,他手里拿着个写着地址的纸片,确认了门牌号后问奚美媛:“请问刚才是你打电话吗?你家的狗病了?”
“刚才你们不是来人拉走了吗?”
“不会吧。”年轻人挠了挠后脑勺,然后拿出手机拨了个号,说了几句后挂了电话,他告诉奚美媛,“没别人来,就我自己。”
奚美媛愣住了:“那我的狗呢?我的狗哪里去了?”
年轻人眨巴着眼睛,显得很无辜:“你也是眼看着我刚到的,我哪里知道。”
李由接到奚美媛电话时,他的车正堵在五环上,难得今天晚上没有应酬。电台里交通频道油嘴滑舌的主持人正在播报路况,现在是晚高峰,全城都在堵。还是要争取把生意做大,李由想,上市,然后换一架直升机,应该就可以解决堵车的问题了。
“什么事,你慢慢说嘛。”李由有点不耐烦,“又收到那种信了?”
“不是的,”奚美媛哭起来,“是狗,狗丢了。”
“我让你遛狗的时候记得拴链子,你老不听。”
“不是它自己跑掉的,是被人骗走了。”
李由听她哭咧咧地把经过说了一遍。
“你先别哭,能找得回来。”
“真能找回来吗?”
“能,有些人就是专偷别人养的狗,然后敲诈个三五百的,就会把狗放回来。这次应该就是这种情况。”
“这样啊。”奚美媛相信了他的话,“那你快点回家,我自己好害怕,那个人刚才都进了咱家,以后你不准去公司了,天天在家陪我。”
挂了电话,李由发了会儿呆,他想,自己是应该加点小心了。
李由的车差十分钟进小区时,奚美媛听到客厅的电话响起来,她趿拉着人字拖跑过去接起来,听到里面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他说:“你好。”
奚美媛问:“你找谁?”
男人说:“谁都行,我确认下我们的钱怎么还没有到账?”
奚美媛有些茫然:“公司的事我不参与的,你去问李由吧。”
“不是生意的事,”男人耐心解释,“那封信,你想起来没有,是勒索。”
奚美媛“啊”地尖叫了一声。
“狗只是个提醒,”他继续说,“也是个警告,意思是我们没什么做不到的,你们也必须得拿钱,这并不是漫无目的的敲诈,我们精心选定了你们,你们是躲不过去的。”
说完,他的声音就断了。
李由回来后,奚美媛把这些话讲给他听。他默不作声地解开领带,松开衣领。
过了一会儿他拿起电话。
奚美媛问:“你要干吗?”
“报警。”他简洁地说,开始用食指按下号码。
奚美媛慌忙按住话机,她的声音微微发抖:“他们说报警就会杀死你的。”
“他们还说不给钱就绑架我,这种话能信多少?”
他执拗地拨打了110,十分钟后两名警察从警车上下来,走进了他的房子,二十分钟后,他们离开,本子上多了几行蓝色圆珠笔的字迹,身体里多了两杯来自他家饮水机的矿泉水。
临走前他们说,有什么异常情况及时向他们反映。
晚上,李由出门散步,他走上便道,一辆停在不远处、没挂牌照的夏利车毫无征兆地发动起来,朝他直冲过来,李由听到声音刚转过半边身子,保险杠已经顶上了他的髋骨,他飞起来,又掉到地上。
奚美媛隔着窗户目睹了这一切——如果你报警,那么勒索将会变成谋杀。她目瞪口呆地想,他们真的动手杀他了。
夏利车原地停了一会儿,里面的人摇下车窗朝地上的李由望了望,然后把车窗重新摇上,夏利从容地倒车,转了个弯后开走了。
李由平躺在路中间,手捂着胸口急促地喘息,像条离了水的鱼。
奚美媛跑出来,跑了一半又折回去,到客厅拿起了电话。
五分钟后,救护车鸣叫着驶近,在李由身边停住。尾部的车门滑开,下来四个穿着绿色工作服的医生,三男一女,后面的两人每人拿出一只手,共同拎着一副没有打开的折叠担架,活像在海滩上拎着遮阳伞。
最先下来的医生开始跪下来给李由做心脏复苏术,女护士娴熟地为他插上吊针,做了有两分钟,医生示意他的两个同事打开担架,把李由抬上车。
奚美媛没来由地想起了她的狗,她一手拽住车门,要求上车。医生隔着口罩冷漠地拒绝了她。“车里坐不下,你自己过去吧,中心医院你不会不知道在哪里吧?”
“我,”奚美媛鼓起勇气,“我要看下你们的证件。”
“我们出车不带证件。”医生望着她,“要不我们现在就回去取,然后拿着证件再来拉他?你看这样可以吗?”
奚美媛的脸一点点红起来,她咬着嘴唇:“那我要上车,跟你们一起去。”
医生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终于点点头:“好吧,不过我事先得告诉你,救护车里的味道可不太好闻。”
救护车开进中心医院大门,奚美媛最先下车,不安地看着几个医生将李由抬到一个有轮子的担架上,推向一栋白色的大楼。李由脸色铁青,但胸膛还在微微起伏。
奚美媛小跑着跟在后面,进入一条长长的走廊,气温骤然凉爽下来。
李由被推进走廊尽头的一扇门,奚美媛想要跟进去,一个护士模样的女孩拦住她:“手术室不能进。”
奚美媛在走廊里茫然地走了几步,在一排橘红色的椅子上坐下,两只手紧紧抠住挎包。
她听到手机在包里响起来。
屏幕上没有号码,显然号码被隐藏了。
她贴在耳边,听到里面传来男人熟悉的声音。
“现在你相信了吗?我们是说到做到的。”
他的话听起来很诚恳,一点都不像揶揄。
奚美媛声音颤抖起来:“你们……你们竟然真的来杀他。”
“不能这么说,他毕竟还活着。”
“你还打电话来做什么,都到这种地步了,难道还不想放过我们吗?”
男人似乎很惊讶:“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以为一切都该结束吗?不,这才刚刚开始呀。”
“你到底什么意思!”
“是这样,你有五个半小时的时间去汇钱,他的命运现在掌握在你手里,活着或者死。”
“不,”奚美媛说,“他的命运不掌握在我手里,更不掌握在你手里,他马上就要手术,手术会成功的,然后他会康复。我不相信你们敢到医院里来行凶,我马上就会报警,还会找人来二十四小时看护病房,你们一分钱也拿不到的,想伤害他也不会再有机会了。”
男人呵呵笑了两声,笑完他说:“你还是不明白状况,现在是收网的时候,我们不可能再把鱼放回水里,我重复一遍,你有五个半小时去汇钱,你可以报警,但很可能会干扰我的工作。对了,你知道我是做什么工作的吗?”
见奚美媛没有应声,他满不在乎地笑笑:“我是一个心脏外科的主任医师,现在我正在手术室里,准备给一个病人动手术,这种手术的成功率从理论上讲是百分之八十,病人有百分之八十的机会可以走下手术台,当然,这百分之八十是要由我来给予,我不给,就是零,所以——”他放慢了语速,“你现在应该明白了吧,今天早晨发生的并不是一次没有成功的谋杀,而是一次成功绑架的前半部分,你的丈夫现在是我的人质,手术还有三分钟就开始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报警,但我不会承认打过这个电话的,这个号码也跟我无关,警察只会看到一个一脸茫然的无辜医生和一个不会受到追究的失败的手术。就说这么多,你决定去汇钱了吗?”
戴着黑色棒球帽的男人坐在咖啡馆靠窗的位置,他没点咖啡,只是要了杯可乐,要它的目的不是为了喝,单纯是为了合理地坐在这里,他喜欢咖啡馆的氛围,除了安静,这里通常还会带有一点艺术气息——他最喜欢的就是艺术了,虽然他并不精通任何一门艺术(如果犯罪不算艺术的话)。
桌面上的手机震动起来,一条新短信。他按下显示键,随即笑了笑。钱已经到账。
他取出手机卡掰断,丢进垃圾桶。
如果有一天自己被抓到,定罪时是应该算诈骗,还是算伤害呢?他一直没有搞清楚,法律书看起来太晦涩,他虽然买过一本,但只看了不到三页。只有失败的罪犯才有必要研究法律,他不需要。
他做的事其实特别简单,找到一个患有心脏病的有钱人,接下来要做的就.跟这几天所做的事没什么两样,想办法给他施加压力,想办法把他搞到医院去,除此之外就是翻来覆去地打电话,或是作一些铺垫,怎么说呢,这工作有点像歹徒和演员的混合体,有一些暴力成分,但更多的还是靠脑子。
他已经成功了两次,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拿躺在手术台上奄奄一息的家人冒险,他们通常都会乖乖给钱,不过也曾失败过一次(那个人的妻子不知道出于什么想法报了警,结果那个倒霉的主刀医生刚出手术室就被警察盘问了一番)。这个点子的确不错,他觉得换个城市再做一次应该没问题,再多可能就不行了,警察终究会把他的方法公布出去,他还要想其他的辙。
再说吧,只要肯花心思去想,办法总会有的,对于一个骗子,这不算大问题。他端起可乐,慢慢喝光了它。
异域沙坑
文/傅汛
从我家阳台眺望远处风景,可以看到小区围墙和远处楼宇间一大片芒草丛生的荒地,荒地中央有个巨大的沙坑,半径在十米左右,如一个巨大的碗埋在地面。沙坑平时不见动静,一有外物落入,底部的沙子就会快速沉降,坑壁上的细沙失去支撑滑落坑底,把掉进去的东西迅速填没,然后恢复平静,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谁也说不清沙坑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好像在小区建成前就已经存在。最开始被发现是因为有人把鞋子掉了下去,他跳下去却怎么也挖不到,要不是边上有人搭救,自己也差点被沙子淹没。
发觉沙坑危险性的居委会筹集资金找人来填坑,但不管用手推车倒入多少泥土,沙坑都不见变浅。沙坑甚至把一辆不慎翻入的手推车也吞没了,简直就像永远都喂不饱的巨兽张开的大口。填坑计划最后搁浅,只在沙坑周边围起一圈铁栏杆,来防止行人不慎滑入,并竖起警告牌,作为防护措施。
似乎这事也引起过传媒的兴趣,但一直未见有报道播出,搞不清是什么原因。
不知从何时开始起了谣言,说是沙坑通往另一个世界。
谣言有板有眼,好像真有人去过“那个世界”一样。要验证其真实性只有找人跳进沙坑去求证,但谁都知道被沙子活埋后必死无疑,没有人愿意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就这样,大沙坑成了不解之谜。
这一天是周六,闲来无事的我打算出门溜一圈。刚走出住宅楼就看到亮亮和几个小朋友在小区里嬉笑追逐。
刚上幼儿园大班的亮亮是有名的调皮鬼,常和伙伴们在小区里玩闹。这几天市内驻扎了一个据说来自异国的马戏团,亮亮连续几天都缠着妈妈带他去看,都没怎么见到他。
亮亮突然向我身后冲去,一回头就已经不见人影,感觉有人拉住了裤腿才知道原来他躲在我身后。
“别出声,让我躲一下。我们在玩‘警察捉小偷’。”小鬼头用很轻的声音提醒我。
很快小孩子们都跑远,没人发现亮亮,他绕到了我跟前,捂着嘴偷笑不停。
我跟他搭话说:“小鬼,今天怎么不去看马戏团表演?”
“今天不去。妈妈说那个会用手走路的小丑今天不出场,我就没特别想看的了。”说完他就蹦跳着跑远了。
望着这孩子远去的背影,我忽然想起童年时的友人,怀念起曾经一起玩耍的地方。出了小区,脚步自然而然地往沙坑方向走去。
由于没什么人清理,荒地上恣意生长的芒草高度超过我的腰际。越往深处走越是荒僻,几乎和居民区及大路隔绝了。
拨开挡在眼前的芒草,终于抵达目的地。沙坑还是老样子,里面的沙子无声无息地沉淀着,完全看不出蕴藏的神秘力量。外围一圈锈迹斑斑的铁栏杆上沾满了灰土,看来已经很久没人光顾过了。我擦掉栏杆上的灰尘,坐了上去。
童年时小奇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们同年,又住在同一个小区,所以常在一起玩。沙坑这里是我们的“秘密基地”,我们常偷偷溜进来,爬上围栏坐在上面,把随身带来的空酒瓶当作手榴弹往沙坑里扔,比谁扔得远。
后来有一天,他妈妈突然来找我,说小奇一夜未归,问我是不是见过他。当时的我因为前一天遭遇车祸,正躺在病床上。脑震荡让我对自己的事情都印象模糊,哪还管得了旁人?妈妈说我前一天一大早就去了市中心的博物馆,应该不会遇到小奇。
小奇妈妈报了警寻人,但没有任何结果。半年后,单身多年的她再婚了,后来又生了个女儿,生活很幸福。曾经有传言说她是因为想甩掉小奇这个拖油瓶所以把他送人了,甚至说她把小奇掐死后扔进了沙坑,但这终究只是风言风语,一直都没什么凭证。
就像走路不小心掉进了深不可测的地缝里,小奇在九岁那一年失踪,从此便人间蒸发。
眼前的沙坑还是从前的模样,就算被风吹走上面的一层细沙,滑下来的那层也一样,感觉和小时候并没有什么不同。而坐在围栏上的我已经长大工作,曾经在身旁的小奇生死不明,这就是所谓的物是人非吧。
望着沙坑出神的我不禁有些恍惚起来。
耳中忽然传入某种机械摩擦音。我刚察觉状况,后背就遭到一股巨大推力的撞击。尽管我下意识地回头,同时伸手去抓栏杆,但还是为时已晚。手指刚碰到栏杆表面,整个人就飞了出去,往沙坑中坠落。
倒在沙坑底部时遭受的冲击虽然不大,但还是让我胸腹内一阵闷痛。慌乱中翻身向上方围栏处看去,但栏杆后并不见有人。
这时候沙坑壁上大量的沙子从上方源源不断涌来,我的双脚迅速被淹没。尽管用力挣扎着想往上爬,但两手毫无着力之处,反而下沉得更快。我尽力喊了几声呼救,但这里离大路太远,又有芒草遮挡视线,获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远处小区的楼上似乎有人影一闪,但就算看到我过来相救也肯定来不及了。
沙子很快淹到了我的胸口,涌进了鼻孔。伴随着难受的异物感,最后呼吸道也被堵上。脚下一陷,眼前一片漆黑。身体急切地需要吸入新鲜的空气,但已经没有可能。憋到极限的我在沙层里用尽全力向上一挣扎,同时张大嘴巴,奢望自己能像鱼那样跃出水面。但结果只是身子又一沉,大量的沙子涌入口腔、食道……
——我成了被堵上口的瓶子。
不知为何,那一刻我意识清晰地想到了那些小时候被我们扔进沙坑的瓶子。
下一瞬间,脑子里似乎有根弦突然崩断,身体坠入无尽黑暗……
不知道过了多久,胸口失去了压迫感,手脚也没了束缚。我急促地喘着粗气,意识从混沌中回归现实。
挣扎着坐起,观察四周。
眼前只看到一片黄色。
这里是一片漫无边际的大沙漠,满眼都是黄色的沙子,远处似乎还有大片风沙在空中盘旋。天空也被沙子染成了黄色,就像台风来袭前的天色,完全看不见太阳。现在是秋天,不知为什么身处沙漠中穿着秋衣的我却并不觉得炎热。
手机屏幕一片漆黑,不知道是不是摔坏了,与外界的联络也中断了。坐在沙丘上的我,茫然看着周遭陌生的世界。
两腿间的沙土突然一阵涌动,我忙站起来退在一旁。一个塞得鼓鼓囊囊的黑色垃圾袋从地下冒了出来,上面不停有沙子滑落。一阵尘土散去后,垃圾袋上残留的沙粒已经全部消失,完全不留痕迹。
把沙粒联系起来的话……莫非这里就是沙坑下的“另一个世界”?难道我也是这样从地下升起来的?但为什么不是从上方掉下来?
搞不清状况的我把手伸向了垃圾袋。或许里面的东西能给我答案。
手指碰到袋子外表鼓起的一部分,触感有些凉。扎起的袋口这时突然崩开,一个圆咕隆咚的球体从袋中滚出,停在我的脚边。
大团缠绕在一起的黑色毛发,灰白色湿润的皮肤,边缘挂着浅红色血丝犹如黑洞般的嘴巴,还有圆睁的露出浑浊白色眼球的眼睛……这分明是一颗人的头颅!
我来不及惊呼,人已经吓得跌倒在地,忙不迭地手足并用连连后退。
绽开口的垃圾袋里还陆续有东西掉出,是砍断的胳膊、大腿,还有几大块淌着血水的躯干。那一块块渗着血水的肢体在光亮下白得晃眼,应该是女性的尸体吧。
视觉再次遭受冲击的我伸长脖子开始呕吐,同时浑身冒汗,整个人几乎要虚脱。
“哦?又有客人来啦!”一个低沉苍老的声音突然在我耳边响起,说话时呼出的气体都喷到了我的耳廓上!
我像惊弓之鸟一般往前蹿出,在沙地上翻滚着转过身来。
一个头发全白的老者站在我原先的位置,他身着样式老旧的深色袍子,腰间很突兀地挂着一个红色的小人偶。老人裸露在外的深色皮肤没有一处不刻着深深的皱褶,尤其是脸上,皱纹纵横交错,简直就像一棵千年古树的外皮。看到他的眼睛时我又倒抽了一口冷气——他竟然没有黑眼球,深陷的眼眶里只有两颗白色的眼球在颤动着!
但显然他看得见东西。面向着我,嘴角边的皱纹走向发生了些许变化,应该是见到我受惊的样子在笑吧。他走近那个黑色垃圾袋,表情平静地从身上取出一个大口袋,用铲子把那些散落地上的尸块拨弄进去,还喃喃自语着:
“有些东西必须处理掉又不能被人发现,周边有这样一个丢进去什么都会消失的沙坑,那真是再好也没有喽……”
“这……这是怎么回事?这是哪里?你、你是谁?”我挣扎着爬起,问话的同时和他保持着距离。
老人停下来缓缓转过头看我,说话的语速缓慢,给人气若游丝的感觉:“这里是异域,是现世与死界的夹缝。现世不同地点出现的几个大沙坑是连接这里的入口。我嘛,看看就知道了,负责清理现世丢进来的垃圾。”
“什么……异域、夹缝?那我现在算是活着吗?”我声音不禁有些发颤。
“嗯……如果说你原来所在的现世算是生,坠入了死界是真正的死,那你现在是半生不死的状态。”
半生不死?我一时无法理解,愣在当场。
“年轻人,你是怎么从沙坑掉进来的?”老人放下铲子看过来。细看才发觉他其实是有眼黑的,只是虹膜与瞳孔都淡化成了灰色,比较难以辨认。
我稍稍放下心来,开始认真考虑他提出的问题。
我去沙坑那里完全是临时起意,有可能发现我行踪的,只有亮亮一个。但小家伙恶作剧也不可能做到这种程度,而且他没那么大的力气把我推得直落坑底。印象中晃过几张模糊的脸孔,还是想不出有谁想要加害我。
最奇怪的是——坐在栏杆上时能清楚地感受到腰背部的那股推力,甚至按在背上人手的形状,但回头却不见人,掉下去后也没看到,简直就像碰到了“隐形杀手”。最后我只能摇摇头,回答说自己也不清楚。
老人并没有显露出特别的表情,只是点点头说:“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活人不慎掉入沙坑来到这里,我也通过那些人了解到一些现世的情况。其中也有像你一样搞不清情况的,多半都能平安回去。”
“回去?还能回到原来的世界去吗?怎么回去?”这个答案对我很重要,我问得也有些急切。
“当然可以回去,所以这边的事情才会在现世流传开来。想回去的话只要到神明的居所,穿过生死门就行了。”
“……神明?”我有些愕然,很难想象真有这样的存在。
“对。神明掌管着异域的一切,并且能一眼看透人心善恶。”老人一脸肃然地低声说着。
“神明……在哪里?”
我原以为这个长相可怕的老人不会轻易告诉我答案,没想到他直接说了。原来离这里不远,翻过一个沙丘就到。同时他还告诉我,虽然可以回去,但回到现世的地点并不固定。作为入口的沙坑在世界各处有多个,而出口也散在不同国家的各地。
知道有出口就好,好歹我也是个大人,总有办法回家的。对于这样一个满目黄沙、荒无人烟的地方我没有一点留恋,只想早点回到有亲人朋友的世界。如果这是个梦,我只愿早点醒来。
正当我想告别老人时,他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我:“年轻人,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做过恶事没有?”
面对这没头没脑的问题我只有苦笑:“当然没有。我可是从三好学生一路成长为守法公民的。”
老人点点头:“那就好。因为进入生死门后会出现两种情况:好人可以回到现世,而罪人会坠入死界,那可是真的死了。”
“原来如此,怪不得叫作生死门。那干过坏事但不想死的人呢?应该不会踏进去了吧?”
“是有这样的人,可以选择留在这个荒凉的异域,替神明做一些杂事,算是一种赎罪。在这里就算你不吃不喝也不会死去的,虽然会变老,但就是不会死。你知道吗?我是六十多岁时掉进沙坑的,算起来在这边已经度过七十年了。”
“什么?那、那你岂不是已经有一百三十多岁?!”
老人看着惊愕的我笑而不语,嘴角边沟壑一般的皱纹又扭曲起来。
我听说世界上活得最久的人类也只有一百二十多岁,这个超越极限的老人,是什么能量支撑着他本应老朽的身躯呢?这种类似僵尸状态的“永生”,也只有在生与死的夹缝空间里才存在吧。
回过神来见老人又在拨弄那些从垃圾袋里掉出来的残肢,看来他真在认真地工作。
“这么恐怖的东西也是和我一样通过同一个沙坑过来的?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小区里住着一个杀人狂?”我皱着眉,把心里想到的问题说了出来。
老人摇了摇头,眯着眼说:“上面的事情我不太清楚。不过要说恐怖的话……还有比这更恐怖的东西呢。”
“还有什么会比这更恐怖?”
老人目光四下打量,周边除了我和他根本没有别人。他用压得更加低沉的声音说:“比死人的肢体更恐怖的,当然是活人的肢体啦!”
“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有些地方的人会把小孩子的胳膊砍断、眼睛挖掉人为造成残废,然后打发他们沿街乞讨,博取路人同情心吗?那些被扔下来的刚砍断的胳膊和手指,用铲子拨上去还会动呢!”
刚有些好转的胃里又翻腾起来,努力压抑才不至于当场呕吐。我的脸色一定很差。
大概是见我不再发问,老人又继续他的工作。挥动铲子时腰间挂的红色木制人偶晃啊晃的很显眼,总觉得这和他身上散发的气氛很不匹配。我忍不住问起来。
“哦,这个啊……”他伸手碰了碰人偶,“这是我还在现世时送给小孙子的玩具,是我亲手雕刻的呢,呵呵。”
没想到会是这么温情的缘由,由此我也想起了一些陈年往事。
“小时候我有一个瓷制的小猴子玩具,跟这个差不多大小。小猴手搭凉棚的样子很可爱,我很喜欢,常捧在手里玩,谁都不让碰,包括我最好的朋友小奇。后来……我只记得瓷猴摔碎了,爸爸替我用胶水把它修补好,除了多出几道细密的裂纹,几乎就是原来的样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再也不喜欢它了。不久我出了事故伤到脑子,很多事情没了印象,包括那只小瓷猴的去向。”
“是吗,因为有了裂缝就不喜欢了啊……小孩子真是无情的生物呢。”
老人听了我的经历,低声感慨着,拄着铲子,把装好尸块的大口袋拖到沙丘边缘推下坡,然后自己也缓慢滑下。大概是要拉到哪里去掩埋吧。
我就此和他告辞。走了一段路回望孤零零在沙地中的他,看上去就像一棵断了枝丫的枯树。
我忽然想起还没问他是怎么掉进沙坑的。据他说好人可以通过生死门再次回到现世,那他为什么没回去,甘愿在荒凉的异域度过这么多年呢?莫非……他是罪人?他犯的是什么罪?我忽然想起他身上的玩偶,那不是送给孙子的玩具吗?怎么还在他身上?还有他对于小孩子的感慨……我克制自己的胡思乱想,告诉自己这一切都与我无关,很快这个地方也将与我无关。
据说不远的目的地,走起来却发现也不近。
翻过那个巨大沙丘的过程中,我一度担心自己会因为缺水而在沙漠中倒下,但实际上并没觉得口渴,体力也奇迹般没有消耗掉多少。头上的天色也不见变化,或许这里并没有黑夜。
前方广袤的沙漠中央出现一座白色巨石拼成的四方建筑。那应该就是神明的居所了。
“有谁在吗?”
我站在白房子敞开的门洞前,高声问了几次却没人应答,最后战战兢兢地走进去。里面是间空荡荡的大屋子,白色的石质四壁,白石铺就的地面,踩在上面有冰冷的感觉。屋子中央是一个圆形水池,从我这个角度看不出水池深浅,只是觉得水很满。池中竖着一个半人高的方形立柱,上面摆放着一块扁圆形的蓝色石头,微微泛着奇异的光晕。
整个屋内不见一个人影,我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想回到原来的世界吗?”
身后有说话声音传来,回头时却不见人影。
声音在整个室内回荡着,平缓而具有冷感。中性化的嗓音,难辨男女。我看不出这里有传声设备的样子,这大概就是不愿现身的神明在说话吧。
“生死门前善恶立判,无罪者通过它可以回到原来的世界,罪人将永远失去生命。对自己所为无愧的话就站到池里去吧。”
我恍惚着应了一声,走向池边,伸脚入水。
水池其实很浅,只有二三十公分的水深,底下是一层细细的黄沙。原以为水会马上浸透我的皮鞋,双脚冰凉,但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水好像并没有进鞋,双脚被一股温热所包围,似乎池水是暖的。
“你确定要进生死门吗?”空中的声音变得威严,再次跟我确认道。
原来这水池就是“生死门”了。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不回去难道要在这个荒芜的异域中生活吗?那简直生不如死。虽然在这里也可以说是一种永生,但还是等我老得走不动路时再考虑吧。
静默片刻后,语调平板的声音再次传来:“既然你做了这样的选择,那把手放到蓝色石头上吧。”
双手手掌刚接触蓝石的瞬间感觉一片冰凉,渐渐地手心开始发热,隐隐地有橙色的光从指缝间透出。手上的温暖感觉让我的意识有些模糊,似乎就要睡着。头脑中开始有片段的场景展现,类似做梦的感觉。不,这不是梦境,这是我过去生命中的经历,从幼年开始到童年、少年……我知道了,这是石头在翻阅我的记忆,判断我是不是“罪人”,最终决定我的生死。
忽然一个念头闪现——为什么进入生死门时神明会再次向我确认?
老人之前说过神明能看穿人心善恶,是不是因为看出我其实是个罪人而对我提?t>醒?究竟做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算有罪?这个问题我一直没问清。虽然我有自信没做过杀人放火的事情,但小时候也偷过图书馆里的书,也曾经把鞭炮塞进青蛙的屁股点燃过,如果这也算是罪过,那我也是罪人了。这样死去的话就太冤了!
虽然心里想到,但身体已经无法行动。随着头脑中画面高速掠过,我浑身颤抖,脑袋也晃个不停,双手好像已经粘在蓝石上一样,怎么也无法移开。
眼前再度漆黑一片,我整个人往后倒下。
但这次并没有意识丧失的过程,我重重摔在地上,后背和手肘剧痛。
我努力睁开双眼,观察周围状况。
眼前的光景不是沙漠,看来不需要多余的担心,我已经回到了现世。
只是身处的环境有些奇怪,我倒在一间盥洗室的洗脸台前。根据刚才的体验来推测,我应该是从洗脸台上摔落地面的。但洗脸台上方并不存在通往异域的门扉,有的只是墙上一块面积不小的镜子。那么说……我是从镜子里掉出来的?那里有异域的出口?
没来得及细想,忽然听到一声尖叫。猛回头见一个年轻女子正双手捂着嘴缩在墙角发抖。这里是——女盥洗室!又是不该来的地方啊!我忍着痛爬起来,撒腿就往外跑。
外面是人流熙攘的百货商场大厅,所幸并没有人扑上来抓流氓,我迅速混入人群,逃出了商场。
当来到街上看到头顶耀眼的太阳时,我有种说不出的感动,仿佛生命的力量由着阳光再度回归到我的体内。真想大喊一声抒发心中的狂喜。身边走动的都是黄皮肤黑头发说着熟悉语言的人们,这也让人庆幸。异域的出口是不固定的,而我身上只有几百块钱,如果从北美某座乡间别墅的镜子里掉出来的话,只能遥望家乡欲哭无泪了。手机也恢复了正常,日期没变,但时间已是下午三点多。
这是距离我家乡数千公里的另一座城市,我去火车站掏出身上大部分的钱买了..t>一张卧铺票,连夜往家里赶。次日火车到站后,我用身上仅剩的几十块钱打的到小区门口,拖着疲惫的身躯准备回家洗个澡。
小区里那帮小孩又在奔跑喧闹,又让我想起昨天亮亮的事情。忽然心头一震,呼吸都有些急促起来。
提示性的画面一幕幕在眼前闪现——对马戏团失去兴趣的孩子、老人腰间的小玩具、没有固定出口的生死门、比死人肢体更恐怖的东西、神明的提醒。
真相似乎近在眼前。
我脚步踉跄地再次赶往沙坑那里去求证。芒草间的地面松软,残留着几道类似于自行车轮胎的印记,都是平行成对出现,中间相距几十公分的样子。回想起坠入沙坑前听到的机械的摩擦音,还有藏在我身后的亮亮,我的心开始下沉。看来我的推测是正确的。我知道了“隐形杀手”的真面目,惊讶的同时心里涌起悲痛的感觉。
沿着两道痕迹清晰的长长车轮轨迹,我拖着无力的双腿走向大沙坑。
再次拨开芒草,跳入眼帘的是如此怪异的景象。
在我昨天坠落的护栏边,有人坐在轮椅上低头看着沙坑。他身上穿着鼓鼓囊囊五彩斑斓的衣服,红色的蓬松卷发上套着带尖顶的帽子。那是马戏团里缺席的小丑。
脚步声随着风的流动很快传到了小丑的耳朵里,察觉有人过来,他扳动轮椅的轮子转过身。
刚看到我时他一脸的惊疑,很快又皱起涂成白色的眉,紧咬血红的嘴唇,双眼像要喷出火来。
“你……你怎么没死?!”小丑用已经有些走调的本国语言质问我。
“是啊,我没死。我也没想到会这样……”
我的声音已经带着哭腔,眼眶开始湿润:“……对不起,小奇。”
来自异国的小丑,即使脸上涂满厚重的油彩,从他的眼神里还是能一眼看出——他就是小奇,我失踪多年的朋友。
刚才在小区门口时我已经知道了会是他。亮亮对马戏团失去兴趣是因为看不到用手走路的小丑,小丑用手走路是因为他没有脚,没有脚是因为他九岁时被人推入沙坑,通过生死门来到了遥远的异国,被人砍去双脚卖到马戏团。没有脚的他出行需要坐轮椅,轮椅有平行的车胎痕迹,前冲时车轴发出机械摩擦音,后背感受到的那股大力是他借冲力用手推我。匆忙间回头的我没看到视线下方的轮椅,就像我看不到躲在身后的亮亮。
小奇用颤抖的手掏出一只瓷制的小猴,猛地把它扔向我。瓷猴在地上滚了几下停在我的脚边,上面的裂痕依稀可见。看到童年时的玩具,我把遗忘多年的往事全部记起。把我的瓷猴弄坏的人就是小奇,因为我一直不肯给他玩,所以他抢过来赌气往地上摔。后来虽然修好了,但带了裂痕的东西,我不喜欢。破坏我最喜欢的东西的人,我无法原谅。当初把他推入沙坑的人,就是我。
九岁那年的某天,我是这样度过的。一大早我就出门了,说是去博物馆,其实偷偷去小奇家找他。骗他一起来到大沙坑,像往常一样两人并排坐上了围栏。我把修补好的瓷猴拿出送给他,小奇很高兴地接过,他倒没在意上面的裂痕。趁他注意力松懈的时候,我把他推下了沙坑。
掉下去的话会死吗?还是会落到另一个世界?当时的我完全没考虑这样的事情,我只是不想再看到他,还有那只瓷猴。在他砸碎瓷猴的同时,我们的友情也出现了裂痕,有裂痕的东西,我不喜欢。我很快跑到马路上,拦了辆出租赶往博物馆。下车来到了市中心后,心急慌忙的我在博物馆门口被另一辆车给撞了,造成脑震荡,丧失了前几天的记忆。瓷猴被小奇砸碎的事,以及报复小奇的事全都不记得了。也可能是在潜意识中借着脑震荡的机会忘掉那些事吧,所谓的选择性失忆。幸亏如此,面对小奇妈妈的询问时,我真的成了无辜的人,丝毫没露出破绽。
小奇后面的遭遇纯属我的推测,但应该和现实差距不大。十多年后的现在,远在异国的马戏团漂洋过海到他的故乡来演出,对于沙坑这个造成他悲惨命运的起点,当然要来看一下。昨天在这里遇到我应该在他意料之外,经过观察确定后,在仇恨的驱使下,他推动轮椅冲过来把我推下沙坑。
小奇去过异域,知道生死门的规则。我加害过他,已是罪人,落入异域后就算不死也无法回来。神明也看穿了我是罪人,所以加以提醒。但生死门上的蓝色石头是靠搜索人的记忆来判断是否有罪,我丧失了那段杀人记忆,结果被判为无罪,再次回到了现世。
“小奇,对不起。都过去了,你现在又回来了。留下来吧,这里是你的家。”我带着愧疚的心情走向小奇并张开双臂,想以拥抱来忏悔我心中的罪恶。
“我的家?哼,我早就没有家了。”他冰冷的语调让我的脚步停了下来。
“我打听过了。我妈早就组建了新家庭,又有了孩子。我的家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存在了!现在的我只是个小丑,一辈子都只能做个没腿的小丑!”他的声音随着激动的情绪一齐爆发,吼声让我浑身发颤。
“你知道我为什么现在脸上都化着妆吗?因为我不想让我妈认出来!”
我这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有多么深重,哽咽着走到轮椅旁,张开双臂去拥抱他的肩膀。
“别碰我!”他猛地打开我的手,低头抽泣不止。
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悲伤与悔恨难以自已:“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太晚了,现在什么都改变不了了,我的命运无法改变了……”小奇一个劲地重复着这几句,对于我简直就像巫婆在念咒,听着都头疼。
无法改变——他说无法改变了。这时候一个念头在我脑海闪了一下。真的无法改变吗?不,不是的。
“小奇,其实不是这样的。”我蹲下身凑近看着小奇,心脏因为刚才的想法突突直跳。小奇也抬头看我,脸上的油彩因为泪水的冲刷显出了条条的斑纹,就像布满裂痕般难看。
.99lib?“有办法改变你命运的,那就是……”
我迅速伸手握住他轮椅的把手,用尽全身力气抬了上去。小奇个头本来就瘦小,没有双腿就更轻了,在我的大力一抛下,连着轮椅越过围栏落入了沙坑底部。
滑下的流沙很快向他涌去,只有两截断腿,光靠着双手挣扎的他让我想到了某种虫子,任凭他再怎么奋力,根本无法爬上来一寸。
“在异域里,就不必为这个世界的事情烦恼了。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改变你命运的方法。”我手撑着围栏,看着小奇慢慢沉没。沙子很快把他和轮椅一起覆盖了,我看到他最后仍瞪着我的双眼,不管里面有多少恨,和现世的我都无关了。
小奇是单纯的人,昨天把我推落沙坑后没忍心看我沉没时的样子,所以我在下面无法看到他。其实人的垂死挣扎是这世上最具有观赏性的场面之一,那是用尽了一生的力量所做的无谓抗争,有种悲壮的美。小时候的我不懂,看到鞭炮瞬间炸裂后四散纷飞的青蛙内脏就觉得兴奋,其实没有回味过程的享受也是一种浪费。
这一次小奇不再有机会回到现世了,因为他曾经动手加害我,也沦为了罪人,如果不想死,就只能和老人一样在异域的沙漠里漫无目的地活下去了。脑海里开始.99lib?浮现小奇布满皱纹的脸和那架在沙漠中艰难移动的锈蚀轮椅。
想到这些的我,嘴角不自禁地向上拉扯起来。
身后突然发出什么声响,后腰部一阵冰凉,然后是传遍全身的痛感。一条粗壮的手臂从背后伸过来紧紧勒住了脖子,让我动弹不得。
“你看到了是吧?昨天我在楼上看到你掉进沙坑,衣服跟今天一样,还透着土,肯定是你没错。是不是看见我扔的那袋东西,想追查然后去报警?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背后人的胡楂儿紧贴着我的耳朵,用沙哑又急促的话音说着。
我惊惶起来,想要解释这是场误会,但喉咙里发出的只是“赫赫”的声音。那人肩膀一动,刺入我腰部的利刃又深入了几分,我全身的力气在瞬间散尽,手脚因为过度的痛感而麻木。
“很奇怪,原来活人掉下去还能出来。那我现在就把你变成一具尸体,变成和那个垃圾袋里一样的东西吧。这样你的家人永远也找不到你,还以为你活在世上的某处呢。呵呵……”
话音如梦呓般渐轻渐远,我的视线无力地下落。眼光经过恢复平静的沙坑,落在脚边。虽然已经视物模糊,但还是认得出那里有一个表面鼓起的黑色垃圾袋。
这应该是我活着时能看到的,最后的东西吧……
给自己的葬礼
文/张远光
雨下个不停,铅灰色的云层从天空一直垂至泥泞的地上,让人感觉格外压抑。
他悄悄走到人群后面,生怕被别人知道他的出现。但是,每一个人都几乎在一瞬间转过身来,仿佛早知道他会在这一秒钟出现似的。
“你来了!”有人在后面按住他的肩膀。
他茫然回首,是一个穿着黑衣的女人,感觉有点儿熟悉,但是她的半张脸被雨伞挡住看不清楚。
“等你好久了!”女人的手指向前伸出。
他赫然发现,在他的前面被挖出一个深坑,坑里一口空的棺材就像张开的大嘴,准备着要把谁吞下去。
“为什么棺材里没有人?”他隐隐感觉到危险降临。
“你难道还不知道?”女人咧嘴一笑,“这是为你准备的葬礼啊!”
“不!”他下意识地拒绝,但所有人都围拢过来,像藤蔓一样缠住他的手脚。
“进去吧!进去吧!”
他一阵晕眩,全身无力地跌落进漆黑的墓穴之中,一方沉重的墓碑缓缓地降落,墓碑上刻着三个鲜红的大字:方敬信。
……
他从硬纸皮上弹跳起来,过了好久才意识到这只是一场噩梦。这几天他总是在做一模一样的梦,和昨天不同的是,这一次他看到了墓碑上的名字。
方敬信!
自从半个月前在江边醒来,他就是一个没有记忆的人。
他身无分文,也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他绞尽脑汁想记起自己的身份,最终都是徒劳。
生存的本能让他很快就学会了在垃圾堆里与流浪狗争夺食物,用捡到的废纸和饮料瓶换取少得可怜的一点钱。
每天晚上饥困交迫的他躺在废纸箱搭建的小窝里,都会绝望地想,这种地狱般的日子难道就永无尽头?
但这个名字给了他希望,他有种强烈的感觉,这个名字一定与他有关!但自己是从哪里看到过这个名字呢?
他突然跳起来,飞快地翻找着这几天收集起来的旧报纸。找到了,在其中一张报纸上看到了这样的标题:年经企业家方敬信主持科学园落成剪彩仪式,配题照片是一个英姿勃发的年轻人。
他颤抖着摸出半片破镜片,比对照片观看镜中的自己,除了容颜憔悴之外,根本就和照片一模一样啊!
原来自己就是方敬信!这个发现让他感觉就像从地狱一步走到了天堂门口。
但要真正脱离苦海还差一步,就是做回自己,怎样才能够做回自己呢?
他强忍着心中的激动,仔细阅读起新闻的内容来。但是才看到第一句,他的心就像烧红的铁块猝藏书网然遇到了冷水,嗞地冷却下来。
本报讯九月十六日……
通过报纸,他知道今天应该是九月二十日,四天前自己还在街上捡着垃圾,那个在科学园剪彩的人怎么可能是自己?
他感觉身体在不停地往下坠,命运才给他一个希望,又立刻让它破碎。这种得而复失的感觉比从来就没有希望更令人难受。
不可能的!他的脑子在拼命思考着,希望能够找到一根救命稻草。
对了!他恍然大悟,孪生兄弟,只有孪生兄弟才会有如此相似的外貌。
自己虽然不是大富翁,却是大富翁的兄弟,一想到这点,他感觉就像溺水的人又呼吸到了空气。
一定要找到这个方敬信,只有他可以救自己。他手忙脚乱地在报纸上乱翻一通,终于让他找到了方氏集99lib?团的电话号码。
他拿着卖废纸得到的硬币来到公共电话亭,在拨通电话那一刻,他紧张得心跳都几乎停顿了。
“你好!方氏集团。”电话里响起了前台小姐的悦耳女声。
“你好……”他支支吾吾地不知道该怎样介绍自己。
“方董……是你吗?”
对方惊讶的声音让他的信心顿时增强了不少,看来他和方敬信不但相貌相似,连说话的声音也差不多,他们是孪生兄弟的可能性更大了。
“我是方董的兄弟,我要找他。”他用坚定的语气说。
“嗯……”对方犹豫了一下,他的心立刻就提了起来,幸好她接着说,“请等一下。”
电话响起了转接中的音乐声,这对他而言无疑是胜利在望的凯歌。
“哪位?”如果不是他亲耳听到声音来自话筒的另一边,他一定会以为这是自己在说话。
“你能听出我是谁吗?”他小心翼翼又满怀希冀地问。
对99lib?t>方沉默了半分钟,再说话时声音明显变得僵硬而充满敌意:“听不出,你是谁?”
“我,我可能是你的孪生兄弟。”他迫不及待地说,“我失去了记忆,又没有身份证明文件,但我和你长得一模一样……”
“你搞错了,我没有孪生兄弟。”对方迅速挂断了电话。
他站在那里,听着电话听筒里嘟嘟的忙音最后化成寂静。怎么会这样?两个相貌一模一样的人,一个是风光无限的富豪,另一个是一无所有的乞丐。
上天太不公平!如果自己能够变成他就好了,这个念头一闪现,就像星火燎原般一发不可收。
这个愿望对其他人来说无异于痴心妄想,但对他不一样,他拥有和方敬信一模一样的外貌和声音,如果哪天方敬信消失了,自己跑出去冒充他,估计没有人会怀疑。
但问题是方敬信是不会无缘无故“消失”的,除非他能够找到“办法”。如果他想摆脱目前地狱一般的生活,就必须找到办法!
但当他在方氏集团门口守候了一个星期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是多么傻,方是有钱人,出入都有司机接送,公司门口有保安守卫,他连和方单独相处的机会都没有,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干掉对方,简直比异想天开更痴心妄想。
正当他再次陷于绝望的时候,事情又出现了转机——有一天方敬信在下班后到附近的花店买了一束鲜花,从店主殷勤的态度上看,方是这家店的常客。
第二天,他从公用电话打给花店,以方敬信的名义让花店送一大束花到他家。花店的人听到他的声音果然没有丝毫怀疑。在下完订单之后,他故意多问了一句:“你们还记得我家的地址吧?”
“记得,花园路13号。”
真正的机会终于来临了!一个人就算有再多的随从,他睡觉的时候总会是一个人吧?方的家,就是下手的最佳地点。
他按照地址找到了方敬信的家,花园路这个名字起得一点都没错,道路两边绿荫环翠,走进路口十米,外面的喧嚣就与此地无关了。
这时候方敬信应该正在公司里忙着,但他并没有急着闯进去,而是找了一个隐蔽的角落蹲下来。他知道,越是接近目标就要越沉得住气,机会只有一次,在没有百分之百把握之前绝不贸然行动。
他在角落里蹲了两天两夜,看着方藏书网敬信的汽车在他面前经过三次。方并没有留意他,更做梦也想不到那个像垃圾一样不起眼的流浪汉,很快将会夺走他的一切。
第三天上午8点45分,方敬信的汽车准时离开。
9点15分,一个四十来岁的保姆阿姨打开铁门走出来,慢慢消失在弄堂之中。
他猛地站起来,知道苦心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了!
经过两天的观察,他确定方宅内只有方敬信和保姆两个人。保姆每天都在9点15分左右出去买菜,10点30分左右回来,这一个小时就是他行动的绝佳时机!
他来到方宅的围墙旁边,敏捷地爬上了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不知道是因为蹲得太久还是因为紧张,他的两条腿在不停地发抖。
藏身在树荫里观察了一阵之后,他的紧张逐渐平息下来——这条路几乎没有行人,所以没有人发现他的不轨行径。屋里也很安静,证实了他的猜测。
考虑再三之后,他终于下定决心从树上跃过墙头。他知道从跃起的那一刻起事情就如离弦之箭,无论是成是败,都再也没有回头的可能。
落地时响起了很大的声音,在这个寂静的庭院里显得尤为刺耳。他伏在地上,心情就像等待判决的囚徒。如果屋里有人……他都不敢再想下去。
等待了仿佛一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屋里却毫无动静,他终于完全放下心来。看来幸运之神是站在他这边的,这次行动一定能够成功!
他信手推开别墅红色的玻璃门,一股熟悉的气息霎时间扑面而来,就仿佛他在里面住过很长时间似的。
他穿过客厅,沿着木制的扶梯走上二楼,就像回到自己家一般自然。当来到一扇暗黑色的房门前时他的心情再度紧张起来,直觉告诉他这道门的背后隐藏着他想知道的一切。
就在他握住门把手准备打开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了窸窣的声音。刹那间他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屋里怎么还有人?
声音是从另外一个房间传出的,而且还在不断靠近,那个人要开门出来了!
这时候已经退无可退,只能够拧开房门闪身进去。几乎在他轻轻掩上门的同时,外面的房门打开了,脚步声在不断移近。
怎么办?他几乎在不到一秒钟里就做出了决定,蹿身爬上一米多高的中国柜,站在柜顶上手可以轻松地摸到天花板。他双手用力一托,一块天花板就被顶开,露出上面的阁楼。
他奋力爬上阁楼,盖上木板,下面的房门被吱地推开,有人走了进来。
他的心跳得快要突出胸腔来了,幸好快了一秒,否则就会被抓个现行。“我怎么会知道这里有个阁楼的?”他想不明白,但无论如何这里确是个最佳的藏身之处。
他仔细观察着这个阁楼,这里虽然狭窄,但墙上有一个圆形窗户,所以还算光亮。地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中间的一块却比较干净,仿佛最近有人拭擦过似的。地板中间有一个小孔透着微弱的光。
为避免发出声音,他像蜗牛一样慢慢爬到那块干净的区域,然后把眼睛凑到小孔上,下面房间的一切果然尽在眼前。
只见房间里站着一个黑衣少妇,因为她此刻的位置背对着他,所以看不清楚相貌。
这个女人是什么人?他又急又恼,从方敬信订花的举动他判定方是未婚的,因为已婚男人都很少送花给妻子。正因为这个失误,让他的计划全盘落空。现在被困在阁楼上,别说暗杀方敬信,就连脱身都成问题了。
但既然走到这里,就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
他从小孔里紧盯着女人,只盼她尽快离开。没想到黑衣女人没有离开,而是抬头呆呆地望着墙上。
墙上挂着一张大幅的结婚照,男的自然是方敬信,女的……他心中一震,这女人不正是梦里把他推进坟墓的那个?
女人看了照片良久,突然两行泪珠落下:“敬信,你别怪我,这一切都是你逼的。”
她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完全听糊涂了,从照片上看,她应该是方的妻子,但她说话的语气,却像将要做出什么对不起方的行为似的。
为什么方敬信的妻子会恨方?而且从阁楼上的痕迹判断,这里不久之前也有人像他一样趴在这里偷窥,那个人是谁,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他开始发现这件事情远比自己计划中的复杂,原本想给方敬信布下一个陷阱,现在看来却像是自己跳进了一个陷阱里。
他趴在地板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口,这种极度的压抑让他不禁怀念起在街头流浪的日子。那些地狱一般的生活和现在相比竟似又变成了天堂,起码他在那里还有自由,不用像现在这样每一秒都提心吊胆、小心翼翼。
他真希望这个女人能够走开,哪怕动一下也好,这种沉闷的气氛就像枷锁一样夹得他喘不过气来。但越是难过的时候时间就会变得越漫长,直到他忍耐得濒临崩溃的时候,外面终于传来了响声——是买菜的保姆回来了。
保姆窸窣地走到楼上,先到旁边的房间看了下,然后再走到这边来。
“太太。”
“有事吗?”女人没有回头,却轻轻擦去脸上的泪痕。
“太太,我有些话藏在心里很久了……不知道该不该说。”保姆嗫嚅地说,“您不觉得方先生和以前不同了吗?”
“有什么不同?”女人警觉地回过头来。
“自从那天晚上回来后,”保姆话一出口就不再顾忌了,“就不像原来的方先生了,说话的语气、神态……这段时间他再也没骂过我半句,也没有……打太太您。”
“这样变难道不好吗?”女人似有深意地问。
“好!但是……”
“好就行了,记住,不论他怎样变,对我们好就行了。”
“知道了,太太,我去做饭。”保姆唯唯诺诺地走了。女人叹息一声也离开了房间。
两个人都离开了,但是她们的对话却在他的脑海里不断回响。
“就不像原来的方先生了!”
“就不像原来的方先生了!”
“就不像原来的方先生了!”
……猛然间他灵光一闪记起了些什么。他翻身打开木板,从阁楼上跳下来,脱掉身上肮脏的衣服走进卫浴间里,拧开水龙头尽情冲刷着肮脏的身体。随着污垢被一寸寸剥离,他的记忆也越来越清晰。
洗完澡,他拉开镜子,熟练地从背后的柜子里拿出刮胡刀,刮掉脸上邋遢的胡须。镜中的人目光冷酷、气度不凡,还哪有半点像落魄的流浪汉?
两个女人听到声音从楼下跑上来,看到他不禁啊地惊叫一声。
“你……你不是去公司了吗?”
他若无其事地打开衣柜,找出往日的衣服穿上。
“那个是假的,我才是真正的方敬信。”他微笑着说,这件事情真的太可笑了,他一心想要冒充方敬信,结果自己才是方敬信,是别人冒充了他。
“怎么会这样?”女人不敢置信地问。
“他是我的孪生兄弟,”方敬信咬牙切齿地说,“一个三十年没见过的兄弟!”
“你也知道我小时候家里很穷,他出生没多久就病得快死了。家里没钱治他,就把他放在木盆里沿江漂下去。我们以为他早死了,没想到几个月前他突然跑来找我。”
“他说从报纸上看到我,怀疑我是他的孪生兄弟,求我借钱给他妈治病,真是笑话!”方敬信冷笑着说,“我的钱连我妈都不会给,更何况是他妈?”
“看着他走了,我还以为他死心了呢。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偷偷潜入我家,在阁楼上不知道躲了多久。直到把我的情况掌握清楚之后,就在脑后给我一棒,再把我丢进江里。”
“他这招真够狠的,要了我的命还顺带夺走我的一切。”他在愤恨的同时,却丝毫没去想自己也曾经用过同样的毒计。
“但幸好我没死,我还回来了!”
“但……但我又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99lib?话?”女人讷讷地问。
“笨蛋!”方敬信重重一巴掌刮在女人脸上,把她打得整个人扑倒在地,“连自己的丈夫都认不出来?连一个用人都不如。”
保姆一阵哆嗦,张着嘴半天都说不出半个字来。
“但是,外面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你。”女人无力地抬起头,嘴角已有鲜血流下来,“你的所有身份证明、印鉴此刻都在他手里,就算你报警,警方都不一定会相信你说的。”
“把这一切夺回来还不简单?”他狞笑着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方敬信,让另外一个消失就行了。”
“田嫂!你那肾病儿子正急需钱动手术吧?”他对用人说,“想让我帮你,你就要先帮我一个忙。”
他们三个人忙碌了一下午,在院子挖出一个大坑,如果在这个坑里埋上一个人,就算嗅觉最灵敏的警犬都不会嗅出半点气味来。
晚上7点30分,门外响起了汽车停下的声音。
“你去开门!”他一边对田嫂说,一边握紧了手中的铁镐。
假冒的方敬信走进来后,一定会被这个大坑所吸引,当他走到大坑旁边时,躲在假山背后的他就会闪出来给他后脑勺致命一击。
“是时候了!”他想吩咐女人配合,但一回头就看到一个迎面而来的铁铲。
嘭的一声,他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冒金星,身不由己地跌落到大坑之中。
他躺在坑底,一张美丽而冷酷的脸从上望下来。
“你……为什么?”他无法相信给自己狠狠一击的会是平日温驯得像绵羊的妻子。
“因为我受够了!”女人流着泪,但脸上的表情不再软弱,“我早知道他是假的,但他可以给我你从来不给的东西。”
“田……田嫂!”他无力地呼救着,他知道就算最心软的女人,一旦变心就可以比铁更硬,现在唯一能够救他的就只有田嫂了,虽然他平日对她极端刻薄,但如果她想救儿子就必须先救自己。
田嫂的脸孔也出现在大坑边缘,但她手上却颤巍巍地捧着一块大石头。
“对不起,方先生,我儿子的医药费那位方先生已经付过了,他还答应一直供他读完大学为止。还是太太说得对,那位方先生更好一点!你就安息吧!”
田嫂的手一松,石头呼啸落下。
他的眼睛被石头砸中什么都看不到了,意识也开始模糊。蒙眬中,他听到有人开门,而且亲切地说:“老公,你回来了?”
“搞定了?”
“和你计划的一样,他辛辛苦苦挖了一下午,却不知道参加的是自己的葬礼。”
最后一句话,方敬信已经听不见了。
窍虫
文/阴阳眼
在我们这个千年老城有几大名景:崔氏卤肉秘方配制的百年老汤;田家烧饼一饼百层入口即酥;张氏点心当年供应过北逃的西太后。但这些都是明面上的景致,想了解古城文物和历史,无一例外都要拜访一个人,那就是老城十字街古雅轩的老谷。
老谷干文物这行久了,据说祖上是掏墓的出身,到他这辈出世就瞎了一只眼,他爷爷说这行不能干了,都报应到孙子身上了。金盆洗手后他就开了倒腾古玩的店,把自己攒的文物和古玩知识一股脑儿教给了孙子,想给孙子留个傍身之技。
老谷年轻时经历过“运动”,眼睁睁看着满屋子文物被砸得稀烂,也不生气,关了门就回乡务农。
近些年文物又开始热了,老谷重新开了店,旁人进去一看——嚯,还是满坑满谷的好东西。老谷就眯着独眼呵呵直笑。
我平时没事也喜欢淘换小古玩,弄到东西就去找老谷鉴定。老谷为人谦和,从不推辞,喜欢教年轻人一些东西,时间久了对了脾胃,我们就成了忘年交,时不时能听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
老谷手下真有准头,任谁做假做得再高明,到他手里一概不过,只要拿起来一摸一看,就说个八九不离十。这老头儿有个讲究,就是抓文物时必戴手套口罩,问起为什么时他总呵呵一笑不做解释。
我常跟老谷聊天,爷儿俩一聊一下午,这天喝着老砖茶吃着花生米,老谷高兴起来就讲最近又淘到的好东西。
拿出一件长颈大肚瓷瓶,他神秘地说:“你给掌掌眼。”我心知这是好东西,马上擦干净手,拿过瓷瓶细细看了起来。
瓶身呈青色,釉质柔和,敲击其声如磬,回响如细雨淋钟99lib?,端起底部一看,黄泥足底,细制圆款内里一个“柴”字。
我顿时惊了,捧到鼻前仔细闻了闻,又用舌尖轻轻舔了一下瓶身,就听老头儿唉了一声。我歉意地笑笑,细细去闻舔过地方的气味,再恭恭敬敬地把瓷瓶递回,轻声问:“谷大爷,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绝世珍品,万金不换的柴窑?”
老谷一听哈哈大笑起来,单手抓起瓷瓶一下就扔进了垃圾桶里,霹雳哐啷一阵响,好端端的瓷瓶就碎了无数片。
我傻眼了,心说老头儿你这是钱多烧昏脑袋了啊。
老谷用独眼看着我:“假的,仿得很到位,光看瓶身我差点也被蒙了,但一看款就什么都知道了。柴窑是当年周世宗柴荣御窑,是后世因为瓷器出自柴荣御窑才这么称呼,这个仿制的人是个棒槌,认为柴窑落款就一定是柴,所以烧了‘柴’字款。蒙蒙憨大还行,真正行家一眼就看穿了。”
我心说您可不是“一眼就看穿了”。
“不过,小子,我可得纠正你一个坏毛病,你刚才干吗要舔瓷瓶啊?”老谷突然很严肃地问我。
“这是跟一个瓷器鉴定大师学的,他说鉴定瓷器如同老医治人,应合望、闻、问、尝、听五道。”我认真回答。
“哈哈,纯属放屁,你刚才舔那一下,我唉了一声,你以为是我心疼文物啊,我是看你小子不知死活。”老谷一脸不屑,“你那所谓的专家没有下..过墓啊,要都这么干,小命儿早丢了。早年间的时候,也有个人像你这么干过,要不是我爷爷当年还活着,那小子差点就把命丢了,那事的凶险,我现在想起都还一身鸡皮疙瘩。”
这里面有故事啊,我最好听这个,赶紧央求老头给细细讲讲。老谷就问:“你知道我爷爷以前是干吗的吧?”
“知道,是翻山客。”我没敢直说盗墓贼。
老谷一笑,娓娓道来。
那时候我爷爷已经金盆洗手好几年了,我也差不多七八岁,老爷子不只在挖坟掘墓上是好手,还精通堪舆术和古玩鉴定术,行当里的稀奇规矩什么墓里的机关暗道之类,也都十分熟稔,所以老爷子名声在外,翻山客遇到什么难事,一准想起老爷子。
那是初冬的一天早上,几个大汉抬着一个年轻人砸门。老爷子开门一看,年轻人脸色铁青,浑身僵直还直打摆子。
领头的人上去跟老爷子耳语了几句,老爷子眉头就皱起来了,连连摆手说不行,那领头的扑通就给老爷子跪下,说:“我妹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万一出个三长两短我真没法交代。”
老爷子还在沉吟,领头转身掏出个包袱,把里面一堆东西全露在外面,指天誓日说:“救了我外甥,这些就全是您的了。”
老爷子蹲下来仔细看看包袱里的东西,拿了树枝扒拉了一下,抬头想了想说:“好吧,我救他,但东西我不能要,我劝你们最好也别要。”
那领头的以为老爷子在诳他,急了,赌天咒地地发誓。老爷子微微一笑,说:“你不用这么说,待会儿你看看就明白了。”
老爷子让家里所有人都立刻回屋里,不准出门,我们几个小的都踮脚扒着门缝往外看,只见老爷子让几个大汉都退到院子外,只留了两个人做帮手。
又吩咐找一些干国槐树枝,老爷子就进屋鼓捣了一大碗液体出来,命令帮手把年轻人的衣服脱光,大冬天的架到了太平车架子上,紧接着细细地把液体刷到年轻人身上,又配了一盆乳白色液体,放在年轻人嘴边。
国槐树枝点着了,燃起细细的火焰,老爷子不时拿手试试温度,几分钟后让人拿架子放在火堆上,把年轻人架了上去,嘱咐说:“渴了就说话啊。”那年轻人就闭着眼睛点点头。
不大会儿工夫,就看见细细密密的汗水从年轻人的额头、腋下,还有身体各个部位冒出来,接着,年轻人说:“渴了。”老爷子立刻端了那大盆乳白色的液体喂了年轻人几口,依然是直冒汗,过了一会儿又喂了几口,就这么着,一直喂了多半盆。
这时候一直围观的那个领头突然呀了一声,指着年轻人的身体,只见他的汗毛?孔里细细密密地钻出无数细小如针尖的虫子,密密麻麻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老爷子一见,立刻拿了事先准备好的刷子,一点点地把这些虫子刷下来,放进另一只大碗里全都化了。我们在屋里的都不禁一哆嗦,互相望了一眼,心说怪不得老爷子不让出门,这他妈一身寄生虫啊。
年轻人不停地喝那乳白色液体,下面不断加火,虫子不断涌出来,老爷子明显松了一口气。过了大概一个小时,年轻人开始细细地冒清汗了,但老爷子还是不停地烤烧他。又过了一会儿,年轻人突然面色痛苦,仿佛整个人都要抽缩到一起了,只见这时候老爷子闪电一般出手,掐住了年轻人鼻子里的一样东西,慢慢地往外拽,越拽越大力,头上也冒汗了手还得抻着劲儿,还不能拽太轻。
大家都紧张地盯着,过了大约几十秒,一团长须蜈蚣一样的晶莹的东西藏书网被拽了出来,老爷子飞快地把它扔进了乳白色液体里,那东西挣扎了一下就融化了。
年轻人一下平静下来,呼吸也开始平稳了,脸色也趋于正常。老爷子擦了擦汗说:“行了,就是人有点虚,回去养着吧。”领头的看到这儿几乎要瘫了,嘴里不住声地感谢。老爷子就摆摆手,扭头很正经地说:“你们这次挖的东西里是不是还有汉代的玉鼻塞、玉耳塞、玉肛塞和玉寒蝉?”
领头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啊?”
老爷子笑笑:“你包袱里的东西都是汉墓里挖的覆盖尸体的玉塞和玉握,却没了最值钱的一套九窍塞。”
领头的叹口气说:“这次的确收获不小,东西也都是这个小兔崽子拿着呢,清点东西时独独少了一套九窍塞,还没等问他,就出了这档子事。”
老爷子一笑说:“别找了,那东西已经化了。”
领头的吃了一惊:“化了?”
老爷子一指碗里的水说都化进这里面了。
“什么?玉塞怎么会化?”故事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插嘴问老谷,难道那些化在水里的寄生虫就是九窍塞?我知道汉朝有玉塞尸体的习惯,九窍塞即所谓“九窍玉”,堵塞或遮盖在死者身上九窍的九件玉器。
老谷摇头说:“我也不大清楚,据老爷子说,这些墓里的东西很多都带寄生虫,而九窍塞是被人用蜡封了虫蛊在里面,是守墓的一种手段,只要温度合适,靠近人的口鼻等九窍就可能循孔而入,寄生在人体里,让人生不如死。那个墓里的东西都透着邪气,是做过手脚的,所以他才告诉那些偷坟贼东西不能要。”
我想象当时的情景一阵干呕,连忙摆手说:“大爷您别说了,我这会儿就觉得舌头发麻了。”
老谷看着我一阵大笑:“你要是真在舌头里长了东西,我还真没办法,不过我可以给你推荐一个人,他专治这种稀奇古怪的病。”
“谁?”我好奇地问。
“鬼医!”老谷诡秘一笑,不待我再发问,起身收拾,“走了,那是另一件事了,该吃饭了,我请你喝酒去。”
鲁班符
文/阴阳眼
我最近频频来古玩店找老谷头儿,但都吃了闭门羹。倒不是有多想念他,而是有个发小托我帮忙,让我带个人来见老谷。这个人是发小的中学老师,一个中年男人,也不说找老谷头儿有什么事,言语间躲躲闪闪,那不爽利的劲儿让人看着就不舒服。
我趴在古玩店的大门板上朝里看,那个人就站在我身后,还嘟嘟囔囔的,语气颇让人厌烦,但我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屋子里黑漆漆的,在缝隙处都能闻见陈年老物件特有的气味儿。就在我放弃准备离开的时候,屋子的角落里突然亮起来两只蓝中透黄的眼睛。那双眼睛呼地一下扑到门板上,爪子挠得门板咯吱直响,把我吓得一趔趄,差点没摔倒在地上。门板里面竟然有低沉的吼叫声,似乎是从猛犬喉咙里发出来的带有威胁意味的警告。
“我去,这死老头儿啥时候在店里养了条狗啊!吓死爹了。”我连忙抚摸胸口。
“你个小王八羔子骂谁呢?”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来。
我回头一看,乐了,正是老谷头儿,他把夹着的皮包递给我,打开门锁往里走。我拎着皮包站在门口不动,老头儿回头奇怪地问:“你小子咋不进来啊?”
“你先把狗拴好我再进去。”我心有余悸。
老头儿嘿然.?一乐,也不理我,把窗户和门全部敞开,屋里透亮。他简单地在屋子里收拾了一下,然后对我说:“小子过来瞅瞅,我这儿哪里有狗?”
我狐疑地朝里面看了一眼,就那么大的地方,一眼所及,别 8bf4." >说条狗了,连只老鼠都没有。
看到没狗,我放心了,招呼那个人一起进来。我随手把老头儿给我的皮包往桌子上一扔,刚准备介绍后面那个老师,老头儿却叫了起来:“小心!你个小浑蛋。”他赶紧接住那个皮包,小心翼翼地从里面拿出一个东西。我定睛一看,似乎只是一块不起眼的黑色石管,表面还凹凸不平,长满了癞蛤蟆皮一般的球状疙瘩。
“这是什么东西?”我问。
“雷击石!”老头儿说,“这雷击石是雷电击中地面所生,生成条件非常苛刻,要雷电瞬间一击,暴雨顷刻而下,熔岩冷却之后所生。雷击石乃纯阳之气所化,蕴含天地间的雷力,是最为纯阳至刚的物件,所以很多人宅邸不靖的时候,都会求一块雷击石来镇宅驱邪。”
“哦,原来就是一块类似于铜镜的驱邪物件啊,也不是很稀奇嘛。”我笑着说。
老头儿微微一笑,说:“这里面最重要的其实是这个东西。”他伸手往管状的雷击石里掏摸了一下,竟然从芯里抠摸出来一卷似皮非皮、似纸非纸的东西。展开以后,上面红色如血的笔迹鬼画符一般画了一大片图画。
“这是一张符,鲁班符。”
“鲁班符?”我再次吃惊,“鲁班符是干吗的?”
还没等我说完话,老头儿手中的鲁班符突然自己跳了起来。老头儿猛地捉住它,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见屋子角落里一阵“呜呜”的低吼声,跟我刚才在门口听到的一模一样。
这可把我吓坏了,赶紧站起身来:“我×,有狗啊,狗在哪儿呢?我从小就怕狗。”
老谷头儿哈哈一笑,站起来到角落里揭开盖着的一张报纸,拎过来一个东西,往跟前一放,可把我吓了一跳,真是条狗。
就在我拔脚想跑的时候,老头儿叫住我,一伸手把狗头给扭下来了。我止住脚步一看,原来这是条假狗,外面覆了一层狗皮,从腔子口往里看,里面竟然有各种木杆连着,似乎是一条能动的玩具狗。老头儿三下五除二就拆开了那条狗,结果发现整个狗身子里只有木杆和木销子,连一根电线都找不到。
我傻了:“这是什么原理,刚刚我明明见到这条狗会动!”
老头儿哈哈一笑,得意之情尽显:“小子,读过书没有?《韩非子》记载:‘墨子为木鸢,三年而成,飞一日而败’;《墨子·鲁问》说过‘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这些东西,老祖宗早就做过了,我们弄条会动的狗不难吧?”
老头儿快速地安装好那条狗,不知道在哪里动了一下,那条狗竟然猛地朝前一跃,发出了似曾相识的吼声。这回我可听清楚了,似乎是某种木片和毛皮摩擦的声音。
这时更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桌子上那个鲁班符突然跳了一下,飞过去贴在了狗的背上,那狗一下子寂然不动了。我和旁边的人同时惊呼了一声,老头儿哈哈一笑,揭了那符卷好,重新塞进了雷击石里。之后他把狗重新拆开,只见狗皮里面四四方方画了一个符咒,笔画繁复,透着诡异。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狗会动。这狗是一个朋友送我的,他的家族世传木匠秘术,能工巧匠辈出。我当年送他一本古书符咒图谱,那本书是在宋代古墓里发现的,据说源于公输班大师,曾经在诸葛孔明手里流传过,古书里的一些咒符可以用来驱使木牛流马。他苦心钻研了十几年,前几天才把这条狗送过来。”老头儿用讲故事的语气娓娓道来。
“而这个鲁班符,就是他的另外一个作品。据说和驱使木器自走的符箓是相生相克的,因为书中记载符咒驱动木器,乃邪祟,须得阳气镇压,所以他前几天就接我到他那儿去,顺便送了我这张鲁班符。因这符咒见邪气自飞,所以才用了雷击石镇住。”
听完这些,我目瞪口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一直在聆听的那个中年人突然站了起来,然后给老头儿深深地鞠了一躬藏书网。
“谷大爷,请救救我吧!”言辞之恳切令我和老头儿都吓了一跳,这是什么状况?
那人长叹一声,开始说自己的故事。
他是个教师,攒了半辈子的积蓄在新开发的一个楼盘买了一套新房子。新房入手别提多高兴了,这是一生的追求啊!为了装修出自己满意的房子,他亲自找了施工队,又是跑材料,又是亲自监工,花了一个月工夫,终于把房子装修好了。
一家人欢天喜地住了进去。可是住的当天晚上就出了怪事,他夫妻俩只要一沾枕头睡觉,就会听见有人敲门叫门的声音。夫妻俩去开门,可是门前空无一人,每夜都是如此。两人觉得是有人恶作剧,就在门口装了摄像头,可是睡着之后,依然会有人敲门叫门,开门还是没看到有人。调出监控视频看,结果让两人毛骨悚然——门口竟然空无一人。
这下两人发毛了,赶紧报警。警察里里外外搜查了一遍之后,委婉地告诉他俩,是不是应该找医生开一点缓解精神的药物。
两人一下子陷入疑神疑鬼的境地,好好的新房子也不敢住了,只得在附近租了一套房子住着。开始怀疑是风水问题,想是开发商瞒着大家把房子建到了不干净的地方,可是旁边的房子却没有这等事情发生。也找了一些所谓的大师来看过,结果做了几场法事,晚上却依然是老样子。最后这老师忍痛想低价把房子给处理了,谁知经过这么一番折腾,整个小城都知道他那个房子不干净,根本没人敢买,弄得他很是烦恼。
后来他听我那个朋友说老谷头精通风水堪舆术,能驱邪,就找了他来介绍。朋友本不想管,但好歹是他老师,只好还是把他推到我这里来,我也只能带他来见老谷头儿了。
哪知老谷头儿听完,只是微微一笑不言语,似乎有什么事是他已料到的。那人知道老头儿找到了症结所在,赶紧问这是怎么回事?
老头儿说:“你这是得罪人了啊!”
那人知道这回找对了人,激动地央求老头儿到他家去看看。老头儿沉吟了一下,答应了,同时带上了那块雷击石。看他笑得诡异,我老觉得他似乎知道些什么。
来到那人家里,房子里装修的气味还没散完。装99lib?
修格调颇为保守,到处是木板包着沟沟沿沿。老头儿一到家里便夸奖,说好久没见过这么好的木匠手工活儿了。那人颇为得意,说是专门从很远的地方请的木匠师傅,然后又气呼呼地说:“那个木匠手脚不利索,老是浪费材料,弄得花了不少冤枉钱。”
老头儿听了一愣,摇摇头笑了,一边在屋子里看,一边问那人多少钱请的这个师傅。结果那人说出来一个令人吃惊的低价格,连我这个不懂装修的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那人得意扬扬地说:“那个木匠啥也不懂,不知道先要预付金。最后因为他浪费了材料,我便扣了他的工钱做抵。”
老头儿沉默了一下,似乎在琢磨着什么东西,最后叹了口气对跟在后面的中年人说:“我可以帮你这个忙,但是你要答应我,不要去追究任何事情,否则你以后有扯不完的麻烦。”那人一听似乎有望,连忙赌咒发誓。
老谷头儿没理他,拿出雷击石,抽出鲁班符放在掌间,然后慢慢贴近墙壁上有木板装饰的地方,四处走动,最后在一处墙角线停了下来。只见那鲁班符一动,“唰”的一下贴在了某个位置上,就像磁铁吸附上去一样。老头儿揭掉鲁班符,狠狠地一脚踢过去,木板应声而碎,只见下面有个拳头大小的空洞。他伸手进去,掏摸了半天,拿出来一样东西。我仔细一看,是一个木雕小人,眉目鼻眼栩栩如生。最不可思议的是,一只手做屈指叩门状,头还侧耳倾听,嘴巴微张,似乎在叫门。
老头儿拿出来说:“看,就是它,魇镇人。你得罪的这个木匠是个会魇镇术的,你克扣他工钱,他奈何不了你,只好给你下了个魇镇术,让你夜夜不得安生。”
“啊?这个王八蛋,我要去告他。”那人火冒三丈。
老头儿脸一沉:“你忘了答应过我什么了?还有,这种人岂是你能得罪得起的?你也不想想,他略施小计就可以让你寝食难安,如果真的下手害你,你还能好得了?再说,你拿这些怪力乱神去报案,公安机关能受理吗?话又说回来,你要是不克扣他工钱,他能这么干吗?”
那人一听只得讪讪地说:“谁让他浪费材料了?”
老谷头儿说:“这么好的手艺,不浪费点儿能做出这个效果吗?”老头儿语重心长,“别欺负老实人啊!”
回去的路上,老头儿一直笑意盈盈,把那人给的谢金扔给我:“明天找个地方捐了,把发票给我。其实他不来找我,我这两天也要去找他了。”
我大惑不解,睁大眼睛看着他。
他无奈地笑笑:“凑巧得很,他请的那个木工是我那个朋友的徒弟,小子不谙世事自己跑出来打工,结果被这个人坑了,一气之下就藏了这个魇镇小人在他家里,回去和师傅坦白了之后被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刚好我在旁边,因那小人也是符咒驱动,可以在木板缝隙里自走,所以他师傅就给了我这个鲁班符。一是用在我那条狗身上,二是托我去他家取出这个魇镇小人来。”
我听完之后咂了半天嘴,看老头的目光愈发地崇敬中带着畏惧,心里暗下决心:打死也不得罪他们这类人。
镇魂镜
文/阴阳眼
古城习俗,闺女出嫁之日,怀中必揣一面铜镜,左手持一把剪刀,右手执一把铜尺,腰间别钢针若干,送嫁者一路鞭炮齐鸣,遇见怪石、大树、石兽都要贴上红纸,同时手里拿着石灰包,路遇不吉之地即抛撒,寓意是驱邪镇妖,让路上的魑魅魍魉不敢近新娘子的身旁。
习俗演变至今,很多东西都被简化了,但有一样东西却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新娘子怀里揣的铜镜。哪怕多么西化的婚礼,姑娘临上轿前,女方父母定要在孩子怀里塞一面镇妖辟邪的铜镜。民间公认,古铜镜辟邪效果最好,最不济的也要弄一面现代仿制的给孩子揣上。
现在经济条件好了,有钱人家不屑于用西贝货,纷纷来古董店里淘一些真的古铜镜:民国晚清的铜镜价格不是太高,而且古意盎然,最受欢迎;明代古朴一点的虽然价格微高但也能接受。更有讲究的家庭通过一些渠道买汉唐的铜镜,动辄几十万上百万,一则辟邪镇宅,二则也给孩子当了嫁妆。所以这两年老城古雅轩的铜镜生意很是火爆,掌柜谷老头儿还一片滥好心,找铜匠专门打制了铜镜,单独辟了柜台摆放,曰:婚礼专用。几十元一面,用他的话说,既便宜效果又好。
可惜捧他场的人不多,大部分来的还是点名要古铜镜。老头儿不禁苦笑说:“祖宗就制了这么些铜镜,传下来的也不过寥寥,哪儿来那么多供后世千千万万子孙结婚用啊。”
话虽如此,来买古镜的人还是络绎不绝。老头儿叹:“也不一定是古镜就好啊,有的古镜来路不正,别搞得辟邪不成反害人啊。”
这么一说,我就知道里面有故事,便央求老头儿讲。谷老头儿边收拾东西,边讲了起来。
那还是前两年,邻县好多人挖煤发了大财。煤老板们一掷千金成了省会一景儿,以钱多人傻着称。其中有个煤老板尤其嚣张,号称天天飞到广州喝早茶,喝完早茶再飞回来,身家财产能买下邻县半个城,号称“赵半城”。此人年过五旬膝下只有一女,待到闺女出嫁的时候,老赵恨不得把天上的星星都摘下来给闺女带上。
赵家公主的婚礼极尽奢华,豪宴名车自不必说,细节也是精益求精。全套唐代婚礼仪式,从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到亲迎,六礼一个不少,新娘的婚服请着名设计师设计的,用捻金丝蜀锦裁的贵妃式样,头上戴的大唐式样金珠步摇,腰里挂的和田羊脂玉挂件,怀里那面铜镜据称来历不凡,听说光是价格就让人瞠目结舌。
婚礼办得非常隆重,华丽得让许多上了年纪的老人都偷偷地嘀咕,说这么糟践东西是要折福的。果然被他们说中了——新婚之夜,新娘子竟然出事儿了。
什么事?新娘子疯了。新郎被她用铜镜砸了个满脸开花,血流不止。那新郎也是某政要的儿子,岂能吃这个亏,连夜就把老丈>人叫过来理论。
赵半城急急忙忙赶过来的时候也傻眼了,只见女儿披头散发,钗横鬓乱,一副弃妇形象,嘴里大吵大闹说新郎要非礼她。
老赵嘴里一阵苦涩,这是新婚之夜,本就是行周公之礼的良宵美辰,何况两人恋爱几年,早非童男贞女,这说的是哪门子昏话?
仔细一听,女儿嘶吼的全是什么“登徒子……负心郎……昧煞了你的良心”之类的古典文艺腔。老赵头大了起来,如果现在把女儿送到医院,铁定给扣上一个精神病的帽子,不仅好好的婚姻要散,这以后女儿还怎么活?
旁边有人出主意,说这平时好好的,是不是今天结婚时冲撞了什么,或者是招惹了什么上身,才导致新娘发疯。
那新郎连忙出来作证说:“新娘白天见宾客的时候还有说有笑彬彬有礼,就是晚上大伙儿闹完洞房,我俩休息时,我好心帮新娘解开衣服,新娘忽然性情大变,从怀里抽出铜镜狠狠地砸在了我的脸上,开始说什么‘你污了我的清白身子’之类,举止大异。”
新郎这么一说,大家越发觉得新娘是冲撞了邪物,于是连夜召集了一些神汉巫医之类,可是如今这类人大部分是些招摇撞骗的无赖懒汉,三两下就露了马脚。直到有人想起来古雅轩的老板谷老头儿,大家都知道谷老头儿祖上是盗墓贼出身,他又是三五十里内着名的阴阳先生,于是赶忙把谷老头儿请了过来。
谷老头儿连夜赶过去,听他们详细讲了过程,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劝双方父母赶紧送新娘子去医院是正理。两家人听老头儿这么说,只得要把新娘往医院送。哪知道新娘死死抱着怀里的铜镜窝在墙角,死活不肯出来。她这么一折腾,把老头儿的目光吸引到了那面铜镜上,赶紧告诉大家别用强,远远端详了一阵,说:“说不定不用送往医院,我找到根源了。”
赵半城忙问是什么原因?老头儿一指新娘怀里的铜镜说:“说不定就是它坏的事儿。”
老赵情切关心,这就亲自上去想把铜镜夺下来,不想女儿六亲不认,差点连自己亲爹也给开个满脸花。
老谷摆摆手说你们甭费劲儿了,从怀里掏出一块香料,拿了一个小碟子用小刀小心翼翼地刮下来粉末,放在蜡烛上去烤。
不大会儿工夫,一阵如兰似麝的香味飘了过来,闻者无不心神安定颇有睡意。新娘也安静下来,抱着铜镜靠着墙角,沉沉地睡了过去。
众人好容易才把铜镜从新娘手里掰下来,拿到谷老头儿手里一看,老头儿当时就奓毛了:“镇魂镜!”
他这一嗓子把大家都给惊着了,赶紧来问,老头儿苦笑着说:“这可不是普通的铜镜,这是一件法器啊,你从哪里弄来的?”
赵半城显然傻了,喃喃了一会儿才说:“是一个朋友从古墓里弄出来的,说是这墓葬在汉朝古墓下面,肯定比汉朝更早,估计要值个几百万。”
谷老头儿一阵摇头,从家里取来一本书,放在众人跟前,发黄的书皮,却是一本正楷馆阁体《判案例钞》。
我知道这种书,这是当年一些印版作坊,类似后世出版公司的书房,辑录一些衙门里传奇案例的书籍。一是劝世讽喻,二是猎奇记传,满足当时老百姓的猎奇心理,类似后世《公安纪实》之类的杂志。
这会儿谷.99lib.老头儿把书摆出来,不紧不慢地翻到了一页,示意我慢慢看。
明隆庆年间,新郑溱水旁有户殷实人家, 8001." >老父原是一个秀才,久试不第,遂罢了科考之心,一心耕读传家。膝下唯有一女,小字绿柳,姿容出众,才名远播。许多自诩风流的才子书生纷纷提亲,奈何姑娘清高,一个都没入她法眼。
隔壁村有个无良书生,狡计颇多,对姑娘怀有觊觎之心。于是趁姑娘踏春之际,设了个局,与一伙无赖合伙演了一场“恶少欺凌落魄卖画书生”的戏码。这落魄卖画书生怀才不遇,虎落平阳被犬欺,偏又有铮铮铁骨。姑娘颇为书生抱不平,混乱过后帮书生收拾画摊,看看那书画都入得眼,不谙世事的姑娘就有了倾慕之心。书生本就是个有才无德的,诡计得逞,借了姑娘的一片真心,轻易坏了女孩的身子,还拿了女孩赠的绿丝巾四处显弄。此事传至老秀才耳里,不禁大怒,就到县衙里去告书生无中生有,污蔑女儿名节,败坏自己名声。
书生无赖,到了衙门偏说是女孩不守妇道,春心思动,于踏青之际勾引自己。仵作婆子验了女孩,发现已非完璧,又有丝巾为证,最终老秀才被判了诬告。
想绿柳一介闺阁弱质,在公堂上抛头露面,当众被人轻贱,老父又因自己被当堂杖责,而自己心心牵挂的郎君竟然是个无赖,回去就吊死在屋里,并留言:绿柳绿柳,心丧如藕,禀启苍天,必应我祷,来世若见,寝皮食肉。
老父见了此书,悲从心中来,既已认定是女儿不守门禁,坏了家风,又见做此恶毒之语,恐转世沦为恶人,于是穿凿十丈为穴,打造了一口铁棺材,把女儿葬下,又化了一沤铜水浇铸上去,并立碑为誓,如此椁见天,如那书生来世有应,必遭厉鬼缠身而死,同时从龙虎山天师那里请了一面镇魂镜,照着铁棺铜墓,以镇女儿魂魄,避免她出来作祟。
我吃了一惊:“难道说那个镇魂镜竟然是父亲为自己的女儿造的?”
老头儿点头:“是啊,我也是看见了那个镇魂镜才想起来这段传说,后来我看到铜镜背后用钢錾刻画的符咒,就更加确定是这个典故了。”
就在赵半城嫁女儿的前几天,这个绿柳的铁棺铜墓被盗。发现盗洞之后,文物部门进行了抢救性发掘。挖开这个墓后,发现了里面的石碑和铁棺,还割开了棺材,里面只有一颗心形的碧玉石,在太阳下一照便化为了灰烬。等于说这个墓没有出土什么有价值的文物,唯一一件在墓里负责镇魂辟邪的铜镜却被盗墓贼揣走了。
赵半城当时为了女儿婚礼,无所不用其极,有人投其所好,拿了这面铜镜给他。赵半城还专门找了懂行的朋友看,一口咬定是真家伙,而且价值不菲。老赵一高兴就重金买了下来给女儿用,哪知却招来了祸事。
谷老头儿讲到这儿,歇口气喝茶。我的疑问来了:“难道新娘子发疯真的是这个镇魂镜上附着的怨气所致吗?”
老头儿摇摇头又点点头,这下把我搞糊涂了:“到底是还是不是啊,您老人家倒给个准话?”
“当时抢下来这面铜镜没多久,新娘子就自己醒过来了,什么也不记得了。大家都认为这个古镜是个法器,附着了绿柳的冤魂,上了新娘子的身,以伸张冤屈。也有人说那铜镜是个不祥之物,把坏运气带给了这对新婚夫妇。当时赵半城也觉得这铜镜大大的不祥,结果我没花一分钱,就把赵半城花了上百万弄到的铜镜弄了过来。”老头儿喝了口茶,慢条斯理地说。
“哦!”我做恍然大悟状,仿佛了解到什么了不起的真相。
老头儿看到我貌似明白的样子,又狡猾地一笑:“你要知道,有时候这些铜镜可不是一般的东西,古书上记载一些铜镜确实能拘人魂魄!”
“啊,您又把我搞糊涂了。”我抗议道。
“小子,糊涂总比假明白好啊。走了走了,大爷今天提前打烊。”老头儿下了逐客令。
准备走的时候,我突然站住了:“大爷,您这新铜镜给我来一面吧,将来省得我未来媳妇再找古铜镜。”
老头儿哈哈一笑,递给我一面:“送你了,不收钱。”
鬼祭
文/阴阳眼
自打看到街上有人抬着七口小棺材同时出殡,我就觉得要出事了。
七口黑漆泥金小棺材,长三尺许,棺头宽不过五寸,圆天方底,两个大汉肩上抬一口,分别是左上右下。
走到老街的十字路口,两条大汉就撂下一对纸扎的童男玉女。火苗迎风一闪,两个纸人就烧成一阵青烟,纸灰飘得满街都是,大汉们烧完纸人,继续往前走。
这副诡异的情形任什么人看了都会起鸡皮疙瘩。除了远远看热闹的人,平时喧闹的老街静得如同被雨水刷过一般。
我心里一阵发毛,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等那些人离开了视线,拔腿就跑。
一路狂奔到古雅轩,上气不接下气地对老谷头儿说:“你知道吗?我看见路上有七口小棺材,还有白纸人……”
老谷头儿淡淡一笑:“我知道,不就是有人鬼祭嘛。”
他淡定的语气让人心里发毛,我心里惶惶然,他却一副智珠在握的表情,一口一口啜着功夫茶,满不在乎的样子。看老谷头儿如此坦然,我心里也稍微安定下来。
老谷头儿见我坐下,从茶洗里拈了一个茶杯给我,洗烫冲之后,慢悠悠地给我斟满了一杯茶。
我喝干茶水,忐忑地问:“老爷子,您上次说过这路头鬼祭得用七个小孩子,最后一次见也是民国时候了吧?”
老谷头儿也不接我的话,满满地又给我倒了一杯茶:“快来了,喝完了这杯,你去后面避一避吧。”
话音刚落,就听见路口处几声鞭炮的巨响,紧接着是炸子雷噼里啪啦,最少一千头的鞭炮,我一惊,闷掉手里的茶之后,枪撵的兔子一般往店后面跑。
这间古玩店被老谷头儿隔成前后两间,前面是柜台博古架,后面是库房兼卧室。柜子当了隔墙,里间门口一道布帘拉成两个隔间。
隔间里面除了几个大柜子就是一张小床,老谷头儿也没有叠被子的习惯,一床大被子盖在床上,被子下面似乎盖着一些衣物,鼓鼓囊囊一大片。
忐忑不安地坐在床上,就听见前面的鞭炮声越来越大,似乎有一群人前呼后拥地来到店门口。等了半天却也不说话,只听见桌椅碰撞的声音。
我偷偷从布帘缝隙里向外偷看,只见老谷头儿大马金刀坐在店门口正中间,门口外面黑压压地站了十几个人,人后面摆着一排小棺材。
打头的是三个人,一个面貌清瘦活像瘦猴的老头儿,一左一右两条大汉,正是我在路上看见烧纸人的那两位。
那个瘦猴一般的老头儿穿着一身青袍小马褂,配着嘴上留的八字胡,就像老电影里的猥琐地主,但一双眼睛贼亮。他站定之后先仰头看了看门口的牌匾,嘴角似笑非笑,毫无征兆地放声大哭,声音像铁器划过玻璃的声音,嘶哑刺耳。
瘦猴老头儿边哭边身体向前倾,先是一个长揖,然后一跪,起身之后又是一个长揖,然后又跪,紧接着一个叩头,继续起身一个长揖。
老谷头儿这个时候已经侧身坐在了旁边,用手里的一根筷子比画着,随着那人的长揖叩首,手里的筷子时而伏下时而起立,然后还把手边素白瓷瓶里的酒倒进三个小杯子,随着他的叩首给洒在地上。
最后就听见瘦猴老头儿突然一声尖啸,犀利的嗓音大声喊:“谨请泰山府君移府,定生死之期,兼注贵贱之分,长短之事。”
只见老谷头儿手一颤,轻轻放下手里的素白瓷瓶,说了一句:“府君不受。”
瘦猴老头儿猛地一颤,抬起头来,满脸的狰狞之色,几乎是从牙齿缝里挤出来一般,咬牙道:“七子牺牲礼齐备,府君缘何不受?”
老谷头儿淡然一笑:“八番供养犹在。”
前面跪着的老头儿听到这句话似乎一惊,眼珠几乎要瞪出来,但还是跪在那里,胸口明显地起伏不定,似乎在调节气息。
“七子牺牲礼也不差,你东门供养了一百年,也该轮到我们南门了。”那个老头儿还是一脸狰狞。
“生祭活养的你们有吗?”老谷头儿轻轻问他。
地上跪的老头儿似乎被什么击中了一般,半天说不出来话。过了好大一会儿才艰难地说:“如今这世道,你哪来的生祭活养,我不信。”
老谷头儿点点头起身站起来朝后面走,一撩帘布进来了,示意我站到一边去,然后刷地一下揭开被子。
他这一揭被子差点没把我吓得背过气去。
只见他的床上整整齐齐睡了八个奶娃娃,不过一个个脸色铁青,四肢僵硬,有的娃娃屈手屈脚地举在半空,有的娃娃脸上似乎还挂着泪痕,看这情形,似乎刚死没多久。
我的那个心脏啊,几乎都不能跳了。这老狗太他妈不是东西了吧,怎么在这里弄了这么多死小孩。
老谷头儿看也没看我,直接冲外面招呼:“你可以进来看看。”
外面的老头儿似乎踌躇了一下,还是走了进来,他刚撩开帘子布就站住了,不错眼地盯着床上的这几个奶娃,脸色瞬间青白不定。
老谷头儿似乎有些不在意地说:“最晚的是今天早上才捂死的,你伸手摸摸兴许还有热气。”
那老头儿看了看床上的孩子,又看了看老谷头儿,一脸震惊。半晌之后才缓缓长揖到地:“还是你们谷家狠毒,服气了,以后我们家再也不来争府君的供养了。”说完一个转身,扭头就走。
就听见外面一阵忙乱,那个老头儿大声喊:“把这些东西找个远远的地方给埋了,没给人家钱的赶紧给,咱们走,再也不来了。”
一阵喧嚣之后,外面似乎清静了。我还处于巨大的惊恐中,两眼一眨不眨地盯着老谷头儿,心想知道了他这么大的秘密,不知道他接下来怎么处理我。“您放心,谷大爷,我一定不会报警的,这事儿就当我没看见过。”我话说得语无伦次。
“你要报什么警?”老头儿一愣,随后放声大笑,“你说这些小孩啊?”
我都快哭了:“谷大爷,看在我对您还算恭敬的分儿上,您就放了我吧,我保证不乱说。”
老谷头儿笑了一会儿,招手让我过来:“你来摸摸,都是假的。”假的?我迟疑了一下。“还记得上次你在我这儿见过的那条活灵活现的狼狗吗?”我点头。“我求那个做狗的巧匠朋友做了这八个真皮小娃娃藏书网,就是为了应付今天的事。”
见我还是一脸戒备,老谷头儿只得抓起来一个小娃娃,两手一扯。我上前一看,还真他妈是假的,竟然是用橡胶和橡皮泥做出来的堪比真人的小娃娃,我这一颗心才落进了肚子里。
“我说老爷子您这是弄的什么玄虚,差点没把我尿给吓出来。”我有点埋怨。
老谷头儿长叹一声:“我等这一天,等了几十年,总算平安过去了。”
“谷大爷,到底是什么事,弄这么大的动静?”我好奇道。
老头儿想想说:“今天反正无事,就都给你说了吧。”说完就直接关了店门,径直领我到后屋,挪开一个箱子之后,我发现墙里有一个神龛,神龛里端坐着一个神像,是一个高冠老者。“你知道这是谁吗?”
我摇头。
“他就是泰山府君。我们谷家供奉的神仙。刚刚那个人就是要把他给接走。”
我一脸茫然,老谷头儿恭敬地上了香,之后告诉我,事情要从他父亲那辈说起。
当年老谷的父亲还不是盗墓贼,也不会什么阴阳术数,只是个生药铺的小伙计。有一年中原大旱,饥馑无食,老谷父亲收了一些怀山药连夜回店铺,走到一个荒岗实在走不动了,就在荒岗藏书网的小庙里休息。
半夜的时候有人推他,睁眼一看,只见是一个老头儿,戴着一顶很高的帽子,穿一身古人的衣服。那老头儿见他醒了,对他说:“后生,你且来帮我一个忙,之后定有重谢。”
老谷父亲听说有重谢就赶紧起身,那人领着他来到庙后面,只见一大堆书卷册牍。老头儿说:“漏夜突然下雨,房子失修,只能将这些书卷换个地方,烦劳后生给我帮个忙。我这儿还有些卷册急着要改,天亮有人来接我,否则就来不及了。”
老谷父亲见是一些书卷,以为老头儿可能是个寄居在庙里的教书先生,二话不说就开始帮老先生搬这些卷册。
老谷父亲年轻力壮,很快就把这些卷册搬了个七七八八。那老头儿趁他搬书的时候开始伏案执笔勾画个不停。
当老谷父亲搬到最后一堆的时候,一卷书册掉落在地上,老谷父亲就去捡,一看卷册封面上写着应天府字样,仔细一看正是自己所在的府州村镇,随手翻开一看,就见自己东家的名字写在第二页,名字后面用黑笔写着“某月某日已病卒”。
老谷父亲仅粗通文墨,哪知道卒是什么意思,正待开口去问,突然听见门外有人打闹的声音。老谷父亲一睁眼,才知道自己做了一场梦,赶紧检点了一下身边的东西,钱粮货物都在。回想昨晚的老者和事情,心道可能只是南柯一梦。可是他走了两步,发现庙后的小供桌上竟然供奉了一座小神像,酷肖昨晚梦里的那个老者。老谷父亲心里一动,恭敬地拜了两下,就把这神像裹进了包袱里。
出门一看,是饥民在门外吵闹,原来昨晚又饿死了七个人,老谷父亲为了避免露财招祸,赶紧悄悄溜了。
回去之后也没当个事,照常做事,只是日子越来越不好过,身边饿死的人越来越多。渐渐地生药铺也经营不下去了,每天只能混个半饱,就连东家都生了怪病,眼见得沉疴不起。东家有天说,看来自己挨不过今年的腊八了。一句话让老谷父亲上了心,他一想,自己在梦里看到的那个卷册,上面写的某月某日不就是腊八前一天吗?
他把那句话说了出来,问东家是什么意思,东家没好气地说:“你是要咒我早死啊,这是要于某月某日病死的意思啊。”
老谷父亲一听这话,赶紧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最后说出在那个卷册后面看到了他的名字,后面是这句话,而且还把那个神像给拿了出来。
东家大吃一惊,看着那个神像说:“这是泰山府君啊,是掌管阴司收人命的神仙,他每出现一次都要收走人命。”
老谷父亲只得老实说那晚小庙外面饿死了七个人,东家连放哀声,说:“怪不得你能请动泰山府君,他老人家须得收了七条人命才能跟你走啊。”
这泰山府君是上古神仙,汉代的时候泰山主死,泰山府君就是冥神,领群神五千九百人,主治死生,为百鬼之主帅,血祀庙所宗。
东家说:“你看的那个卷册里,上面写着我的名字还有死期,那就是生死簿啊。”
老谷一听也傻了,就想把那个神像给砸掉,谁知道东家赶紧护住,说泰山府君最通人情,你给他帮过忙,我们想办法给他求求情,看能不能放过我。那东家也是个读过奇书的,就密谋了一场鬼祭,找人买了七个孩子,准备血祭给泰山府君,求府君放了自己。
原来泰山府君麾下的冥界官吏的出缺,常由阳世亡者或者未亡者来充任,所以才有老谷父亲这番梦遇。《泰山府经》说担任过泰山府君鬼吏的人一生受府君护佑,鬼神不忌,不论正邪财源滚滚而来,且最后还能寿终正寝。同样,只要供奉了泰山府君的真身金像,就受府君麾下的鬼吏庇佑。
知道鬼祭血饲了泰山府君,就能移府供养,东家就起了坏心思。半夜的时候老谷父亲起夜,听见东家和掌柜密谋,说等鬼祭之后,就偷偷把老谷父亲给埋了,对外就说饿死了,就此夺了泰山府君的供养。老谷父亲一听吓得魂飞魄散,连夜揣着泰山府君的神像就逃了。
结果老谷父亲连夜出逃,又惊又怕,过了黄河就病饿交加。正当他在荒草间奄奄一息等死的时候,一群盗墓贼把他给救了。这群盗墓贼刚好缺人手下盗洞,就逼他入伙,老谷父亲就无奈地入了伙。
后来盗墓贼发现了他带着的泰山府君像,老谷父亲就添油加醋,把自己遇见的事情说了一遍,说自己有泰山府君护佑。这群人的首领精通阴阳术数,对此深信不疑,偷偷跟老谷父亲约定,跟着他可保富贵,但是两家人要一轮一甲子来供奉泰山府君。
老谷父亲为了保命就答应了。后来历经战乱,这些人风云流散,老谷的父亲由盗墓入阴阳,逐渐也成了这一行的翘楚,这个约定也就忘了。
直到前些天,有人来小城找到了老谷头儿,要履行前人之约,老谷头儿这才想起来父亲告诉过自己的这桩陈年往事。待听说医院里有人偷偷收购死婴,老谷头儿就知道这是对方要以七子牺牲这个祭祀来迎接泰山府君。老谷头儿急忙找了自己的那个朋友,做了八个惟妙惟肖的奶娃,号称是“刚刚牺牲掉的供养,冲解了对方的鬼祭”。对方以为老谷头儿甘冒杀头之罪供养泰山府君,吓得落荒而逃,怕以后是不会再来骚扰了。
听完这一切,我心神恍惚,感觉跟做了一场弥天大梦似的。默默地喝完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得准备告辞。谁知道这时老谷头儿又说了一番话:
“早些年有一群盗墓贼,挖到了一件绝世古董,为这件古玩争得头破血流。头领和军师骗一众伙计,说这是泰山府君,不能卖不能亵渎,只能供奉,每次供奉都得用七条人命鬼祭才能平安无事。众人于是不再争执,由头领供养。其后风云流散,头领把这个古董传给后人,说将来军师会使人用鬼祭这个办法来讨要这件古董,你如此如此这般,便可应付。”
老谷头儿笑着说完了这番话,之后说:“这两个故事,你相信哪个呢?”
蘅芷茶
文/姻合
中国自古有茶食这一说法。在古代随便大家聚在一起品尝什么美食,按规矩都不会少了饮茶。唐代卢仝有诗名为《七碗茶》,极尽茶味之美,流传千古:
一碗喉吻润,两碗破孤闷。
三碗搜枯肠,唯有文字五千卷。
四碗发轻汗,此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
五碗肌骨清,六碗通仙灵。
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
同样也是生在唐朝的茶圣陆羽,将茶道进一步光大,分为九韬:一茶源(茶还在做树叶的时候),二茶具(采茶制茶的用具),三茶造(茶叶的炮制),四茶器(饮茶用具),五茶煮(烹茶的方法和泡茶的水),六茶饮(喝茶的注意事项),七茶事(有关茶的故事),八茶出(茶区出地),九茶略(因地制宜哪些可以省略),其烦琐足以让我们这些喝惯袋装茶的现代人望洋兴叹,畏而止步。
但是现代还是有誓死不喝袋装茶的茶饕,很多茶客不惜重金,甚至倾家荡产,只求购得一两半两罕见珍稀的茶叶。其中最神秘缥缈的莫过于被称为茶道极致的蘅芷茶,它是世代相传于茶客间的一个传说,一种近似于神话中仙药的存在,却罕有人目睹,更别说品尝了。我第一次听到“蘅芷茶”这个名字,是在某年的杭州城。
一
杭州西湖,三月春薰,傍晚的微风夹杂着青草淡香,吹得人眼皮发重。不远处是白娘子和许仙重逢的断桥。夕阳里我和一位叫潘东的茶商朋友走在湖旁的苏堤上,去一处叫心源的茶社。
说是茶社,其实不大。只是露天放着几张石桌石墩。一块木牌插在草地上,上面龙飞凤舞地草书“心源”二字。遮雨用的油布篷收起倚在不远处的一棵老松下,而围着石桌坐在石墩上的茶客们看上去平均年龄比松树还要老。西湖周围的美景似乎都打动不了他们,也不见他们端杯,浑浊的双眼只是盯着桌子上茶杯里的冷茶回想着往事。
我们两个年轻人坐在这里就有些格格不入,茶社里也没有服务员,老板是一位看上去比周围老人加起来还老的老人家,手和脸的皱纹看着比老树皮还深许多,端茶过来的一段小路走了半天,颤巍巍地让我担心他会不会一跤摔在地上不再起来。不过茶确实是好茶,冲倒出来的茶香立刻盖过了周围的草香。
“好茶!”我不禁赞叹了一句,“这是武夷山岩茶里的大红袍吧?都说大红袍三年存为珍,七年存为稀,十年存为宝。看这茶汤的淳色,绝不低于八年存。没想到这么一个小茶亭,居然能有这种好东西。杭州不愧为千年古城,真是卧虎藏龙。”端茶的老人冲我点头微笑,袖手退开。这时潘东才低声埋怨我:“兄弟你就别卖弄了,半吊子的惹人笑话。”
“刚才端茶过来的就是我们杭州茶叶界的权威,第一位老龙头,人称茶叔。什么叫小茶亭?整个西湖边上经营茶业的商家都是茶叔的产业。这里坐的老人哪个不是当年鼎鼎有名的大人物——再说一杯武夷大红袍值得你惊叹什么?比起我们今天在这里要见的茶叶,大红袍就是西湖里的一瓢绿藻。”
“什么茶叶会这么贵重?”我惊讶道,“是康熙年御封的云南七子普洱,还是福顶猿洞里金丝猴摘酿的银毫瓜片?或者……”朋友连连摇头:“别乱猜了,就是我说蘅芷茶你会知道吗?这次是王胖子去广州遇巧买到,急吼吼地捎回来约我一品。其实除了一些零星传说,我对蘅芷茶也所知甚少,所以才借茶叔这地方,必要时请他老人家指点指点,看看品蘅芷茶可有什么讲究——王胖子,胖子,这里,等你半天了。”
王胖子也算得上杭州出名的茶商,其实人也不算很胖,只是肚子大得出奇。不过当他把夹克解开,我才看见他腰间鼓鼓囊囊地围着一个又长又大的腰包。王胖子小心翼翼地解着腰包,边解边喘气:“这就是我在广州淘回来的蘅芷茶。二两茶叶八万八,一路提心吊胆,藏着掖着生怕它插翅膀飞了。不是最好的朋友谁舍得拿出来?能品上这辈子也算没白活了。”
王胖子喘气间腰包解开一层又一层,最后掏出的是个描金绘龙凤的楠木古盒。王胖子恨不能把全身压上去挡住开盒时飘出的香气,但已经迟了。周围的老人一起被空气中陡然增加的茶香惊动,纷纷站起来朝这里看。王胖子慌忙盖上木盒,害得我根本就没看清盒子里装的东西是什么样,只觉得好像忽然周围的青草都变成了盛开的牡丹花,人就像走在雍容华丽的牡丹园里一样舒坦,处处都是熏人的浓香,感觉都有些痴痴迷迷了。王胖子看到我脸上的神情,越发得意,小心翼翼地把茶盒捧在手上道:“见识了吧?见识了吧?蘅芷茶就是蘅芷茶,不要说喝到嘴里,这香气就能甩出那些名茶半条街去!”
茶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王胖子身后,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蘅芷茶,蘅芷茶,好久没有人提起这名字了。”王胖子连忙卖力地擦干净最后一只空石墩:“茶叔您坐,您坐。你看胖子我一有好东西就想着来孝敬茶叔不是?我就知道茶叔您见多识广,一定对这蘅芷茶了如指掌。胖子早说过茶道里‘源具造器煮饮事出略’九韬之外还得加一韬——茶友。没有个真正懂行的一起喝,难免白白糟蹋了这难得的蘅芷茶。不过今天茶叔在,这十韬就算齐了,这才叫十全十美啊!来来,茶叔您先指点指点,喝这蘅芷茶应当用什么茶器,胖子今天亲自给您泡上。”
二
茶叔微微一笑,随手拿起桌上的茶壶倒掉残茶,指指未盖盖子的壶口:“就拿这个将就用吧。”我和潘东面面相觑,王胖子直跳了起来:“茶叔,我胖子今天可是诚心诚意的,虽然您是长辈,也不该这么埋汰人……”潘东慌忙把胖子摁回石椅,埋怨道:“胖子,我们都是茶叔看着长大的,还不了解茶叔的为人吗?茶叔这么说,必然有深意。我觉得吧,问题还是应该出在你这带回来的茶叶上。”
茶叔微笑不语,王胖子整个人都蒙了,怀疑地说道:“茶叶有问题?不能吧?要是陈茶我还会走眼,可这是新茶,是广东那边的茶界老大石头李根据重金买到的古方新炮制出来的。石头李的信誉那还能有假?茶叔,莫非石头李买的那茶方不是真的?”
茶叔摇头轻叹道:“蘅芷茶,蘅芷茶,你说它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吧。真的东西,不见得就是对的。假的东西,也不见得就是不好的。随便喝喝吧。”我们都听得云山雾罩的,王胖子急得直拍桌子:“茶叔茶叔,我和东子不是桥那边尼庵里的老尼姑,您能不能不跟我们打禅机。求您给句听懂的话,行不行?”
茶叔咳嗽一声,脸沉了下来。胖子慌了,连连打自己的嘴:“你看你看,我这一急就不会说人话了不是?茶叔您千万别跟我一般见识,就当小胖子是个屁,放得臭散得快,千万别往心里去。”
我们忍不住笑了起来。茶叔憋不住,嘴角也有了笑意:“行啊,小胖子你算是翅膀硬了,敢在茶叔面前耍花腔了,今天不治治你,以后还不知道要说出多少煞风景的话来。来,别说茶叔不给你机会,老规矩,摆龙门,叙茶事,就说说你知道哪些蘅芷茶的掌故。也让茶叔看看你这些年长了哪些见识。”
王胖子笑了:“茶叔啊,别的不敢说,这次去广州蘅芷茶的故事我可缠着石头李掏了个干净。有句话说世间茶叶千万品,唯有蘅芷绝凡尘。”
“相传明朝正德年间,有位神秘的富家公子出现在了江南小镇上。这位公子出手阔绰,平易近人,很快就和镇上的住户打成了一片。特别是这位公子喜欢品茶,镇上有一户茶商世家,家主也是年轻人,一向以家中的珍藏茶品之多为傲。有一天神秘公子不请自来,茶商家主刻意接纳,将家中名茶一一泡出,那位公子也来者不拒,随口一一指出茶叶的名称、产地、年份、优缺点,让茶商佩服得五体投地。”
“就在这宾主如胶似漆地感情交流高潮时,神秘公子不经意叹息一声:原以为世传茶品名家能有比我家里更珍贵、更稀有的茶品,没想到也就如此而已啊。这话一出口茶厅的气温立刻降了几十摄氏度。茶商脸红脖子粗,恨不得一脚把贵宾踹到月亮上去,呼呼地坐着直喘粗气。公子自知失言,慌忙道歉遮掩,但怎么也忽悠不过去了。眼看就要不欢而散,忽然两人愣住了,只闻到从内厅传来一阵沁人心脾、不似人间的茶香。”
“公子爷这回是鞭子也抽不走了,缠着茶商一定要尝尝这种闻所未闻的好茶。茶商自己也纳闷,弄不清这种连自己也没闻过的茶香怎么会从自己家里冒出来,莫不是茶仙子见自己面子伤得太厉害于心不忍降临寒舍了?于是两人起身来到内堂。茶仙子没看到,鸡皮鹤发的老太太倒有一位,正在太师椅上捧着一盏茶美滋滋地品着,香味正是从茶盏里传出。”
“老太太就是茶商的母亲,在儿子和公子穷追不舍地追问下,她终于说出了这盏茶的来历:原来茶商有位貌美如仙的妹妹,事母纯孝。因老母偶食油腻堵在胸口不能下咽,身体日益羸弱。但老太太年龄太大,脾胃虚弱,不能服药,医生建议药治不如食疗。”
“原本治疗油腻最好的饮食就是喝茶,偏偏老太太在茶府住了几十年,什么茶香都闻遍了,闻久了变得极其反感茶叶的味道,又哪能泡茶下咽。茶商的妹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冒着生命危险于清晨攀上茶山,用双唇抿下陡壁上新出的茶叶嫩芽,低头藏在胸前贴肉的小荷包中攀下茶山,去各大寺庙中苦苦还愿,希望神佛能赐给自己冒着生命危险摘来的茶叶与众不同的味道。”
三
“也许是姑娘的孝心终于感动了上天,贴肉珍藏的茶叶真的发出了一种极其独特的香气,和以往茶府里各种茶叶的味道截然不同。于是老太太喝下这种茶叶泡的茶解除了油腻,姑娘的孝心和美貌也打动了公子。不久后突然一道圣旨到了茶府,将茶商的妹妹封为贵妃。原来那位出现在江南小镇的公子就是鼎鼎大名、不爱江山爱游玩的正德皇帝,也就是明武宗朱厚照。”
“后人根据这段轶事编出了着名的戏剧《游龙戏凤》,唱了几百年。只是为了增加戏剧效果将姻缘里的女主角从采茶的大小姐换成了卖酒的李凤姐,也就很少有人知道当时随茶府小姐一起进宫的还有这种特殊的茶叶。因为茶府小姐芳名蘅芷,所以这种茶被皇帝取名为‘蘅芷茶’。”
王胖子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下来跑到邻桌拎来一壶冷茶咕噜咕噜喝下,一抹嘴继续道:“我这次从广州带回来的蘅芷茶,就是石头李根据宫廷秘方,精挑出身材婀娜多姿的少女,还必须得C罩杯,能夹住小茶篓的,在春天茶叶刚露尖的时候,像那位茶商的妹妹一样徒手爬到茶山最高处,用嘴抿下茶叶嫩尖,下山后除了方便洗澡,一个月都得随身贴肉焐着未熟的生茶,生生用体温将茶叶烘熟,然后再进行炮制。”
“谁都知道茶叶是最能吸味的东西,在用体温焐熟茶叶的那段日子里,少女特有的体香就被牢牢地吸附在茶叶里,一旦泡开,那销魂的体香……茶叔,你能别这么笑吗,笑得我心寒,说不下去了都……”
茶叔哑然失笑:“小胖子你到现在就两个字说得靠谱。一个是戏字,一个是剧字。什么皇宫贡品,蘅芷小姐,还佳偶天成,真的是在唱戏编剧。我跟你说,这‘蘅芷’二字乃是古文中‘蘅芷清芬’四字的简写,意思是像没有盛开的花朵一样的香味,婉转代指处子之香。但你可知道,这‘处子之香’四字,说来简单,背后却藏着……”
茶叔说到这里,忽然停住,呆呆地看着湖边的晚霞出神,半晌才回过神来道:“且不说胖子带回来的茶叶如何。可知道刚才你们问蘅芷茶须用什么茶器饮用的时候,我为什么只是随便拿个空壶给你们?因为蘅芷茶的珍贵,根本不需要靠茶器来表现。我先告诉你们蘅芷茶的茶源吧。”
“制作蘅芷茶的原叶,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倒不是什么珍稀品种,其实蘅芷茶的原叶只能算普通的绿茶,但只有在茶园出现罕见的大面积早芽,就是茶树原叶一长成便迅速枯萎殆尽的现象,有一到两株茶树的原叶会迟迟不出,就像它的成长完全是靠在吸取其他茶树的生命力。这棵茶树上结出的茶叶,才能做制蘅芷茶的原叶。”
“有的时候等上百年这种原叶也不会出现,或者出现的时候一般人也不知道,白白就浪费了。虽然蘅芷茶的原叶很珍贵,但比起炮制蘅芷茶的茶具,又根本算不了什么。”说到这里茶叔又有些发愣,停住了话头。胖子和潘东对望一眼,小心翼翼地问:“茶叔你知道得这么清楚,莫非您饮用过真正的蘅芷茶?”茶叔回过神来,摇摇头道:“没有。茶叔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这个世界上已经不会再有真正的蘅芷茶了。至于为什么,我也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四
夕阳里茶叔娓娓道来:“早年在广州城里,有一家大茶行。茶行的老板是茶道上的大行家,中年丧妻便未再娶,守着家里一个自幼体弱多病的独子。在儿子八岁那年,茶行老板又收养了一名少女为义女照顾儿子。少女比儿子小两岁,两人自幼便以兄妹相称。”
“少女自幼丧父,本是随母亲逃荒来到广州城的。不久后母亲也在街头病死。孤苦伶仃的少女被茶行老板收留,也算侥幸之事,奇怪的是少女从进入茶行后就从来没有笑过。”
“茶行老板对儿子寄予厚望,自幼除了言传身教,更遍请名师教导儿子茶道之学,一心要把儿子培养为茶道里的佼佼者。少年似乎也天生跟茶有缘,只要是跟茶道有关的,一学就会。而且除了茶道少年对其他什么都不感兴趣,虽有茶道神童之称却和周围的同龄人格格不入。陪伴他整个成长中孤独时光的只有照顾他日常生活、帮他泡茶煮茶的少女。”
“在少女的照料下,少年身体渐渐好转,在茶道上的神童名声也日益远播,然而少年得志的他始终有一个遗憾,就是未曾见识过号称茶道极致的蘅芷茶,本来茶界里有传说,说最清楚蘅芷茶的就是少年的父亲,然而其父一听少年提起蘅芷茶就会失去常态,咆哮如雷,和往常稳重谦和的君子之风截然不同。”
“其时少年年方十八,正是气盛的时候,不由犯了年轻人特有的犟气。少年久闻中华茶道之学早在唐朝就漂洋过海,在东瀛另树一帜,心想既然在中国无法得知蘅芷茶的详情,不妨到日本去寻找一番,顺便可以和那里的茶道高手切磋技艺。”
“就这样少年踏上了旅日之路,然而身在异邦,身处各种茶香中,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最后少年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最香的不是茶,而是人。缺少的就是少女在自己身边耳鬓厮磨的那股淡淡香气。”
“情窦终开的少年立即抛开一切踏上归途,从踏入家门的那一刻起,和少女双目对视的一瞬间,不管是少女惊喜地碎落在地的茶盏,还是十几年来终于露出的第一次的笑容,两人都明白了对方才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事物。”
“然而少女虽然会笑了,笑容里依然带着淡淡的愁,像是在隐藏一个不能为人知的秘密。茶行老板知道儿子和少女的恋情后,更是勃然大怒,立刻将两人分隔开来,更警告儿子不要痴心妄想,少女从被收养进家门的那天起,就已经在族中发誓成年后必须做自梳女,‘梳髻’日就定在少女十八岁生日这天。”
“自梳女是广东一带的特殊风俗。成为自梳女的都是未结婚的处女,此生成为自梳女后也决不可嫁夫生子。一般由村中族人选择吉日吉时为自梳日,日子一到,便请村里德高望重的婶母、伯娘主持祭祖,摆上酒席,请亲朋聚会,然后举行‘梳髻’仪式,以示公众永不嫁人。”
“自梳女一旦辫子梳起绾成发髻就不得反悔,日后如有不轨行为,会为乡党所不容,遭到酷刑毒打,装入猪笼投河溺死。死后父母不得收尸葬殓,只能由其他自梳女们用草席包裹,挖坑埋葬;倘村中无自梳女,便得抛入河中随水流去。少年得知这个消息不亚于五雷轰顶,这才明白少女为什么会终年不见笑容。眼看三日后就是少女十八岁的生日,少年一咬牙,决定铤而走险,深夜带少女私奔。”
“然而这个提议却被少女拒绝了。虽然少女哭成了一个泪人,也表示此生心里只会有少年一人,但却断然拒绝和少年一起逃走。眼看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天亮就是少女‘梳髻’之日,焦急到失去理智的少年,产生了一个从没敢想的念头,决定用最野蛮的行为来扞卫这段最纯洁的爱情,在今夜夺去少女的处子之身,让她失去成为自梳女的资格。”
五
“少女奋力反抗,却不敌已经变成野兽的少年的蛮力。随着少女身上一个茶囊的滑落,少年终于发现了少女十八年来不可告人的隐痛,呆若木鸡地愣在床前。以少年对茶道无与伦比的领会天赋,想起关于蘅芷茶的隐约传说,瞬间就明白了蘅芷茶真正的秘密:为什么蘅芷茶会成为一个不可触及的神话,为什么父亲提到蘅芷茶就会暴跳如雷!”
“少年失魂落魄地走出房间,在院子里,父亲静静地站在一棵大树下,看见少年出来,淡淡地问道:‘没想到吗?你日思夜想的蘅芷茶,这么多年就一直在你身边,你却始终没有发觉?’”
“少年全身颤抖起来,怒吼道:‘原来,这么多年来,你从来没有把她当成女儿,只是把她做成一盏炮制蘅芷茶的茶具。蘅芷茶,蘅芷茶,多么清雅脱俗的名字,却隐藏着这样灭绝人性的罪恶。为了追求茶道的极致,你难道可以毁去一个女人一生的幸福?!’”
“父亲慈爱而怜悯地看着儿子:‘你错了,我没有你想得那么疯狂。对于一个父亲来说,任何追求都没有自己儿子的生命重要。今天我将告诉你我们家世代相传的蘅芷茶的秘密。’”
“蘅芷茶独特的香气起源,乃是将未熟的茶叶由处女焐熟入味而得到。只是这是一个极其漫长的时间,从女孩第一次月经来潮后开始焐茶,需要数十年之久。为了保证焐茶少女的处女之身不会在这段时间里因为意外失去,焐茶少女自幼就必须在最隐秘的部位佩戴一条用银锁锁住、制作精巧的贞操带。”
“从此焐茶的少女只可方便,不能人伦,同时终年不准吃荤,因为动荤会破坏少女特有的清馨体味。最重要的是,必须每天服食一种由特殊草药煎熬的秘汤,这种秘汤经过长年的服用,会渗透到女孩的体内,再以少女的身体为滤体,转化成一种神秘的香气,渗进少女贴身佩戴的茶叶香囊里,经数十年浸淫,茶叶才会成为传说中的蘅芷茶,有延年益寿、祛除百病的功效,也是富商大贾趋之若鹜、不惜巨金的贵宝。”
“父亲看着少年流下了泪水:‘曾经,我从你爷爷那里得知蘅芷茶的秘密时,也对这种毫无人性的茶叶炮制方法充满厌恶,下决心要让蘅芷茶在我手中就此绝迹。但是,你从小身体就不好,你母亲也去世得早,我无法再承受失去唯一心爱儿子的打击。于是,我想到了蘅芷茶。蘅芷茶在炮制过程中的独特香味,正是治疗虚弱体质的最好良方。谁能想到你最后却会爱上我收养的女孩,一具炮制蘅芷茶的茶具。也许这就是上天对我罪行的报应吧。钥匙在这里。’”
“父亲疲倦地将一把银色小钥匙扔在脸色苍白的儿子面前,说:‘打开吧。为了你的幸福,蘅芷茶能否炮制成功又有什么重要呢?然而打开又有什么用呢?’”
“父亲转向站在房门口的养女:‘你长年饮用的那种香汤是有副作用的,它已经在你体内产生了特殊的毒素,任何与你交合的男人都会中毒而死。做不做自梳女随你,与不与他成婚也由你,只是如果你是真的爱他,我想你应该知道怎么做。’”
说到这里茶叔声音有些颤抖,停了下来,我们一片唏嘘。胖子追问道:“后来呢?”茶叔拿过桌上胖子从邻桌拎来的茶壶倒了杯茶一饮而尽:“没有后来,从此蘅芷茶就在少年那一代绝迹了。”
胖子跺脚道:“谁问您这个?我是问少年和少女后来怎么了!”茶叔淡淡地说:“哦,你问这个啊。当夜少女离开了茶行不知去向,少年终身未婚,追寻的足迹踏遍了全国,人到中年才在一家尼姑庵里发现了已经削发为尼、古井不波的少女。眼看两人复合无望,少年便在尼姑庵不远处开了一家茶社,每日看着她日升跨过断桥去化缘,日落来到茶社喝碗茶,便觉得心里无比满足。”
我和潘东对望一眼,不敢说话。王胖子兀自心急,跺脚道:“茶叔您没听说有情人必须终成眷属吗?这个结局不好,不好。”茶叔哈哈一笑站起:“卿卿我我泪长流,何如朝朝暮暮长相见。好了,天色不早,关于蘅芷茶的故事我都说完了,你们回去吧,我要烹茶招待一位老朋友了。”
我和朋友知趣地起身告辞,拉着不识趣的王胖子离开茶社。王胖子一路还嘀咕着:“这算什么结局嘛,这算什么结局嘛!”
后记
离开杭州的时候,我在杭州最大的一家茶叶店的中堂上看见一副挂联,上面龙飞凤舞的笔迹和我在西湖边看到的心源二字如出一人,写的也是《七碗茶》,结尾却有增改:
清风生,欲归去,蓬莱山,在何处?
山上群仙司下土,地位清高隔风雨。
安知百万亿苍生,堕在情崖受辛苦!
半盏蘅芷茶,断桥四十年。
尼庵数载落残雪,苏堤几度夕阳红。
一生颠簸如茶苦,留得清远余味长。
落款是:痴心断肠 4eba." >人——茶翁。
风蜃子
文/徐晓宁
我家在一个海滨小城,吃游艇观光的旅游饭——两艘能坐十来个人的小艇,在海上转悠一圈就算“海上观光”了。干我们这一行的纯属靠天吃饭,最近“达维”台风要来了,老爹如临大敌,提前几天准备缆绳、油毡布固定小艇。
就连寻常的涨潮落潮对于小艇来说也是不小的折损,更别说台风了。老爹听着小艇摩擦码头的声音就心疼得吃不下饭。我们早早收工,将小艇停在避风港里,用缆绳挨个捆住,罩上油毡布。当晚台风带来了瓢泼大雨,黑夜里好像有人舀了一盆盆的水往窗户上泼,搅得我睡不着觉,一翻身,看到门厅里有忽明忽暗的火光。
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老爹在抽闷烟。他说这么大的风雨,不知道小艇能不能扛过去,末了还加了一句:“这么大风雨,别把什么脏东西带过来。”
雨一停,我们爷儿俩不顾风刮得正紧,赶紧去看少没少东西。这一看不要紧,两艘小艇一艘没少,反而多了一样“东西”——一条锈迹斑斑的大船在我们码头边上搁浅了!
那船从头至尾足有两百米长,四层楼高,横在岸边,把防波堤顶出一个大缺口,石块像伤口一样翻开着。大船的船体上多处白漆已经脱落,船帮上密密麻麻的藤壶就像一个个黄绿色的脓疮。更奇怪的是,舷窗上都没有玻璃,犹如一个个黑洞洞的眼睛看着我们。有人遛狗经过那里,狗会对着大船遥遥地吠叫,却不敢靠近。
老爹一看就说坏了,这是条“鬼船”,会把一些人吸引上船的!所谓鬼船,就是航行到海洋深处突然与海事部门失去联系的船,后来又突然在相距甚远的海域出现,船上却一个人也没有。老爹赶紧给警察报案,可是警察不相信“鬼船”之类的说法,只是拉起警戒线,不让其他人登船而已。
我有个小侄子放暑假过来玩,他跟我们说:“院里一帮小孩相约去鬼船上探险。”老爹一听急了,绝不让他靠近鬼船,不然就打断他的腿。小侄子很不情愿地答应了,但还是嘟嘟囔囔的,不服气。
转眼三天过去了,我和老爹开着小艇送客人回来,突然看到鬼船上有几个花花绿绿的小点。老爹拿起望远镜往船上一看,哆嗦着说:“坏了,臭小子也上船了!”他急忙开着小艇就往那边靠近。我通过望远镜一看,头皮也发炸:“那么高的船他们是怎么爬上去的?又没有舷梯!”
鬼船斜斜地搁浅在沙滩上,一边悬在海水上,一边临近防波堤。最低的舷窗离地也得有三四米,我们绕到防波堤上一看,只见十来根缆绳从舷窗里伸出来,垂到岸上,就像蜘蛛巢里伸出的丝线。
我们高声大喊,小孩子们却充耳不闻,像是中了邪,在甲板上绕圈跑。老爹见状,从T恤里拽出一块妈祖(也叫“天后”)的玉佩,这块妈祖的玉佩是在天后宫求来的,他一直佩戴着。老爹念叨了几句,从小艇上拿出两把扳手,自己往腰带上插了一把,另一把递给我,说:“你拿上这个,遇着什么东西见招拆招,咱们只能上船把这些小崽子抓下来了!”
我咬着牙去爬缆绳,不一会儿就大汗淋漓。爬到一半我无意中往下一看,白花花的海浪像巨龙的爪子抓挠着防波堤,好像要从上面抓下石头来。下面是防波堤被鬼船撞开的缺口,掉下去会被石头硌死。我就纳闷儿了——成年人爬上大船尚且如此费力,何况小孩。他们不害怕吗?难道真被什么脏东西迷住了?
上船之后我们顾不上满身大汗,先去抓小侄子,没想到这小子比野猪崽子还有劲,我们一个抱腰、一个抱腿,都被这小子抡着胳膊挣脱了。老爹仔细看了看,小侄子后脑凸起一个大拇指粗细的包,上面长着黑毛,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老爹立时说话声音都变了:“奶奶的,到底让风蜃子缠上了!你看着他们,千万不能让他们进船舱里去!”
我还没来得及问什么是“风蜃子”,老爹就扯下脖子上的妈祖玉佩,拿出一个不锈钢酒壶来,里面是七十二度的琅琊台酒原浆。他用扳手夹住玉佩,含一口烈酒,往玉佩上喷去,而后用打火机一点,一股蓝色火苗“噌”地蹿起半尺高。等着玉表面上的蓝火烧没了,老爹就将灼热的玉佩往小侄子脖子上一按,只听一声虫子的嘶鸣,小侄子头皮后面蹦出来一只皮皮虾一样的虫子,背上长着天牛触须那么长的黑毛,和头发差不多,难怪隐藏在小孩脑后看不出来!
“这就是‘风蜃子’?”我略一出神,那风蜃子如同蚂蚱向我蹦过来,六条腿还挂着丝丝血迹,我赶紧用扳手拍碎,就闻到虫身上散发出一股恶臭。这时老爹大喊..:“有小孩往船舱里跑去了,快把他揪出来!”
我一听赶紧追过去,那小孩子在狭窄的走廊里七拐八拐,差点把我甩开。他拐进一个船舱,就想把沉甸甸的舱门关上,好在我一伸腿别住舱门。那小孩一见不妙,一骨碌滚到床底下,我跪在满是灰尘的舱板上往床下一看,差点魂飞魄散。
只见那小孩趴在床底往外看,旁边有一具干尸,也保持趴着的姿势,干尸后脑上一只风蜃子正往小孩后脑上爬!
那干尸的皮肤像笋干一样皴裂,龇着白森森的牙齿似笑非笑,黑洞洞的眼眶正对着我。我又惊又怒,伸出扳手怎么也够不着小孩,我就想找个工具把他从床底下赶出来,转身打开壁橱,打开之后我立刻后悔了!
壁橱里有一具抱着腿蜷缩而坐的尸体,还没有腐烂殆尽,身上满是风蜃子,看到我的皮肉更新鲜,一只只风蜃子张牙舞爪地朝我扑过来!我心想这下完了,闹了半天我被它们引到巢穴里来了!就在这时,我感到脑后传来一阵灼热的气息和浓烈的酒精味,原来是老爹来了!
老爹为了救我,含着一口酒对着打火机喷出来,虽然驱散了我周围的风蜃子,但老爹自己嘴唇周围的皮肤立刻被烧起燎泡,像融化一样翻卷起来。我赶紧接过老爹的烈酒和打火机,依样画葫芦往床底下一喷,总算赶在风蜃子钻进小孩的后脑之前把它赶了出来,之后我们爷儿俩赶紧把神志不清的小孩从床底拖出来。
这倒霉孩子可真沉啊!我们把他背到甲板上,顿时感到脱了力,打了110就瘫坐下去。
在等待的时间里,老爹告诉我说:“这些风蜃子通常会寄生在船员身上,往船员的大脑里注射神经性毒素,让船员产生幻觉,到处乱跑、大喊大叫。古代的人迷信,以为船员中了邪,就把被风蜃子附体的船员扔到大海里祭海,没想到在客观上避免了风蜃子再传染其他人。”
“近代的船上,也有不明就里的船长把‘中邪’船员囚禁的,再打开禁闭室的门时,只看到被吸干了脑髓的尸体。那时候风蜃子早就通过禁闭室的缝隙、通风口爬到船上各个部位了,它们在茫茫大海上把船员们杀死,这船就成了鬼船,随波逐流。”
“船员被风蜃子注射了神经性毒素之后,活动都特别亢奋,就好像那些疯跑的小孩。趁着人体血液的剧烈流动,雌雄同体的风蜃子在船员的颈动脉里产卵,这样血液就成了供养风蜃子幼虫的养分。风蜃子吸食船员们的脑髓,让他们觉得特别恐慌、寒冷,想找个隐秘、封闭的地方蜷缩成一团躲起来,比如床底下、壁橱里,这样更有利于幼虫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孵化,以人的血液、脑髓为食,只留下一具具干尸,就好像床底下那具干尸一样。”
老爹后怕地说:“这些小孩要是有一个进了船舱,就再也出不来了。他们往隐秘的地方一藏,咱们把这鬼船翻个底朝天也难以找到,说不定还没等找到这些小崽子,咱们就先被风蜃子附体、进了壁橱。”我一想起壁橱里那具已经孵化出几十个幼虫的尸体就恶心,喝了一大口白酒才压住。
警察很快过来了,他们不相信我们说的话,笑骂我们:“胡说八道,难道这些缆绳也是什么风蜃子放下去的?”有几个胆大的警察进船舱找了找,很快就出来倚着船帮呕吐,看来他们也找到了床底下、壁橱门后的尸体,说不定还和风蜃子打了照面。我和老爹耸耸肩?,表示早就料到了。
警察很快信服,帮我们把六个小孩运到地上,又联系海事局,好说歹说连哄带骗让他们把船拖到分解厂去。据说这船分解到一半就干不下去了,工人操纵电锯下去,常常在船舱的夹缝里切割出血水和残肢来,还有长黑毛的虫子顺着腥臭的尸水流淌出来,看来是切割到了风蜃子藏尸、养幼虫的地方。
但是那些缆绳是怎么放下去的?是风蜃子操纵宿主干的吗?恐怕无人能解答,这世上未知的东西太多了。原来我不相信所谓的妈藏书网祖,这会也经常去天后宫拜一拜。老爹说:“其实主要是烈酒点燃的功效,再加上灼热的玉质,能镇住风蜃子。”
不过,经过了风蜃子这事,我和小侄子越来越敬佩老爹了。我们的小艇海上观光生意也好起来,不少人远远指着老爹说:“坐他们家的小艇错不了,你看他口唇边上那块伤疤,就是救孩子留下的,他们家是厚道人哩。”
蝉翳叶
文/辛童乐
蝉,又名知了,可入药。一般出现在春末到秋末。但是城南孔老头养的蝉却不同,小区里,隔三岔五就出现蝉鸣。春夏秋冬,无论哪一季,只要你听见响亮的蝉鸣,循声去找,一准能找到孔老头的诊所。
孔老头家世代行医,孔家招牌名扬古城。他的诊所在城南,是一个小区的沿街门面房,孔老头工作、生活都在这里,里里外外就他一人。附近的人们凡是有头疼脑热、腰酸背痛、精神萎靡这类问题的,都去找孔老头,中医这行当越老越值钱。
孔老头有个习惯,就是喜欢出门遛弯,而且每次遛弯都会提着一个竹片编成的笼子,拳头大小。孔老头去哪儿?没人知道。回来时,竹笼里总会传出阵阵清脆的蝉鸣。他从哪儿带来的蝉呢?也没人知道。人们只知道,因为遛弯,诊所营业时间不定,如果诊所只开张半天,说明孔老头又遛弯去了。
孔老头 5bb6." >家总有蝉鸣声。他遛弯把蝉带回来的第一天,蝉鸣最厉害,那声音又密集又有力,不疲倦,不休息。之后,声音开始越来越弱,三天左右,蝉鸣就消失了。这便是孔老头再次遛弯的时候。蝉鸣偶尔听,挺悦耳,又清脆;时间一久,就是聒噪和烦乱了。邻居们终于忍不住向居委会告状,说孔老头扰民。居委会的人来到孔老头家,左顾右盼地巡视了一番,没看见蝉,更没有蝉鸣。孔老头上了杯茶,客气地问:“不知道闻不闻得惯中药味?”——屋子里备着些中药,也种着些不知名的盆栽。居委会的人坐了半天也没说清来意,颇为尴尬,寒暄几句就匆匆告辞,边走边嘟囔:“我就说嘛,早春哪来的知了!”不过这样一来,事情更传开了,整个城南都知道有位四季都能养蝉的老中医孔先生,也就不乏慕名而来的人。?99lib.
这天,有个自称小刘的年轻人拜访孔老头。
小刘开门见山:“孔老先生,晚辈姓刘,能否借蝉翳叶一用?”
孔老头皱皱眉:“什么蝉翳叶?”
小刘便陈述了一番,表明来意。原来古时有传说,蝉躲藏的地方,上面往往有一片叶子遮蔽着,螳螂之类的天敌看不见它,就不能伤害它了。这片叶子就叫“蝉翳叶”。孔老头家的蝉忽然消失,也听不见蝉鸣,让居委会的人扑了个空,就是因为蝉翳叶的作用。如果有人取得蝉翳叶,就能隐身。
原来小刘是一家私企的员工,他们公司产值一年比一年低,工资一个月比一个月少,他怀疑是会计在其中搞鬼。他借蝉翳叶就是想用这种能力来查查这事。
孔老头听完,眉头舒展了,说:“说得不错。你既然知道这蝉翳叶,也算是与我有缘,况且你要做的是正义之事。我可以给你一片。”
小刘连忙道谢:“多谢孔老先生出手相助,晚辈用完一定原物奉还。”
孔老头走到客厅角落一个盆栽旁,手里拿着一块黑布。他用黑布包住一片叶子,99lib.轻轻一折,叶子被折了下来。他递给年轻人,说:“倒不用还。你用的时候把黑布打开,拿叶子遮住双眼。这叶子的叶肉饱满,够用两个小时,超过时限便自己消失了,你也会现出身形。”
小刘双手接过叶子,道谢后便离开了。
当天下午,电视新闻播报说午后>三点左右,城南一家银行失窃,损失惨重。奇怪的是,监控录像里看不出丝毫异样。
孔老头看着电视叹了口气:“又一个。”
第二天,诊所关张一天。孔老头一早又出门遛弯了,直到晚上才回家。笼子里依旧传出响亮的蝉鸣。孔老头回来时正赶上晚间新闻,说银行丢失的现金又一分不少地“回来”了。
孔老头遛弯后这几天,家里又是阵阵蝉鸣。三天后,声音渐渐减弱。孔老头提着笼子走到客厅角落的盆栽旁,不知对叶子还是对笼子,说:“叶蔽蝉,蝉养叶。心不正,人化蝉。谁让你心术不正呢!”
说完将笼子打开,一只蝉被倒在了盆栽里。扑腾了几下,怎么也飞不起来,又鸣了几声,声音渐渐由响亮变为低沉,最后竟是呻吟。
蝉慢慢陷入泥土,蝉鸣随之消失。
欢喜霸王脸
文/周浩晖
“初打春雷第一声,雨后春笋玉淋淋。买来配烧花猪头,不问厨娘问老僧。”
我不是一个喜爱诗词歌赋的人,我能记住扬州八怪之一罗聘写的这首七绝,完全是因为美味的烧猪头。
淮扬传统“三头宴”的第一款大菜就是“扒烧整猪头”。这道菜相传是清代法海寺的僧人所创。最初做的并不是整猪头,用的烹饪器具也很特别。当时的僧人将猪头肉切成像“东坡肉”那样一寸见方的肉块,塞进未曾用过的尿壶里,加进各种佐料和适量的水,用木塞将壶口塞紧,然后用铁丝将尿壶吊在点燃的蜡烛上慢慢焖制。这样一来,即使有人看见,也会以为他们是在烤去尿壶中的骚味,决不会想到竟然是在烹制美味的猪头肉。
后来乾隆皇帝南巡经过法海寺,闻见肉香,暗暗查访,发现了和尚们偷制猪头肉的秘密。乾隆爷大为震怒,指斥僧人们不守清规戒律。大家都很惶恐,只有一个和尚从容答道,他们烹制的猪头肉,自己并不食用,而是卖给附近居民,从而筹集为佛像裱金的钱款。乾隆爷息怒后,也忍不住尝了尝那些猪头肉,果然味道香郁,令人赞不绝口。于是乾隆爷就特许法海寺的和尚公开制卖猪头肉,后来这猪头肉就成了法海寺的一道名菜,脱离了尿壶之后,不断改进,才有了今天的“扒烧整猪头”。
知道这个典故,我们才能明白罗聘七绝中“不问厨娘问老僧”的含义。
三月新春,乍暖尤寒,正是品尝烧猪头的最佳时节。
我,作为扬州城最资深的食客之一,自然不会辜负这天赐的美味。
我居住在城东的阳午巷中。年头上,巷口新开了一家馆子,门脸虽小,但做出的“扒烧整猪头”味道确实不坏。最近这一阵,我常在下班后踱步过去,约上两个朋友,点上一只烧猪头,再来一瓶老酒,享用一个暖烘烘、香喷喷的早春夜晚。
这天工作上有些拖延,折腾到八九点钟还没吃晚饭。好容易消停下来,早已是饥肠辘辘,当下二话不说,我直奔那小店而去。
头拨客人已散去,像这样的小店,差不多该关门打烊了。因为是熟客,老板还是热情地招呼了我。不劳我多说,他已扯起嗓子向着后厨方向大喝了一声:“烧猪头一只,抓紧……”
不多时,一只枣红油亮的烧猪头已摆放在我的面前。未及下箸,香味已迫不及待地四下飘散。
我悠哉地自斟了一杯老酒,正待举杯轻酌,忽听得门口处脚步声响,抬眼看去,只见一个男子负着双手走进店来。
这男子大约五十岁,身形虽瘦小,但腰杆却挺得笔直,行走间也透着一股精干的气质。他微微仰起脸,双眼半闭半合,鼻子反倒挺得老高。
这是一只令人过目难忘的鼻子,它不仅大,而且鼻翼两翕正在不停地微微颤动。看那情形,似乎此人竟是靠这鼻子一路闻到了此处。
老板早已笑吟吟地上前:“您是新客吧?来点什么?”
“烧猪头。”男子说的虽然是扬州话,但口音却不很纯正。
“哟,真是不巧,今天的猪头都卖完了。”老板面露难色,往我桌上指了指,“那就是最后一只。”
“闻起来倒是不坏。卖完了?可惜可惜……”男子摇头叹息。
我是个喜欢结交朋友的人,见他如此,忍不住开口相邀:“这位先生,如果不嫌弃,不如来我这边同坐。这只大猪头,我一个人吃也费劲。”
男子说了句:“好!”上前两步在我对面坐下,微睁的双眼顾不上看我,便已直勾勾地盯上了那只猪头。
我摆好杯子,想给他也斟上老酒,他却一摆手拒绝了:“酒坏味蕾。您自用。”
我呵呵笑了两声:“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勉强。不过美食无酒,未免少了很多乐趣。对了,还没请教先生高姓?”
“孙。”男子心不在焉地答了一句,他的注意力显然全在那只猪头上。
既然同为饕餮之徒,我也不再多说别的:“来,孙兄请用吧。”
男子拿起筷子,轻轻伸向猪头的腮部,夹下一小块肉来。
我心中一动,此人倒也是个行家!
要知道凡世间可食之活物,最鲜嫩、口感最好的部位便是其周身活动最多的部位。如鸡之翅膀、鱼之腹肚、牛狗之尾根等。而猪一生贪吃,头部肉质便以两腮处最为活嫩。男子直奔此处而去,自然是深谙此道。
只见他把那块腮肉送入口中,然后闭上眼睛,慢慢咀嚼起来。他的神情是如此专注,全身上下除了唇齿之外,竟都纹丝不动,似乎所有的感官都已集中在了那一片小小的味蕾上。
良久之后,他微微睁开眼睛,说道:“过甜微腥,多了半分糖,缺了两块瓦片。”
“哦?”我听了这番评价,也夹起一块猪头肉细细品尝。果然如他所言,存在着一些缺憾,不过这缺憾实在太过细微,若不是修炼成精的食客,决计无法品出其中的差别。
“孙兄味觉犀利,佩服!”我由衷地赞叹了一句,又问道,“不过糖多了可以理解,这‘缺了两块瓦片’是什么意思呢?”
“你也能尝出这道菜略过甜腥?”男子抬起头,终于看了我一眼,目光中颇有些惊讶,然后他放下筷子,反问我,“这猪头最初是法海寺的和尚用尿壶烧出来的,你应该知道吧?”
我点点头:“当然。”
却听男子又道:“法海寺的和尚使用尿壶,原本是为了掩人耳目,没想到却误打误撞,做出了绝世的美味,这其中的道理,只怕你未必明白。”
“难道这尿壶里有什么讲究?”我被勾起了兴趣,好奇地追问。
“这猪头肉烹制过程中很关键的一点,就要除去猪头中的圈腥气。”男子解释说,“而古时尿壶是用陶土制成,烹制过程中就像一个细密的砂滤斗,可将猪头中的圈腥气吸附其中。”
“哦。”我有些明白了,“这瓦片也是陶土制成……”
男子点头:“焖烧猪头时如果用两片大陶瓦垫底,就可以起到当初尿壶的去腥作用。”
我拍手称妙,一仰脖自饮了一杯:“妙!妙!孙兄不要光顾说了,这猪头虽然略有微瑕,但仍不失为人间妙味,来,继续吃,继续吃!”
男子却摇摇头:“一块已经足够。吃多了,反而坏了味感。”然后他挥手招呼老板,“给我上一碗米饭,再弄点清淡的素菜,一并打包带走。”
我不解地看着他:“你刚才专要点烧猪头,现在却只吃一块?”
男子没有回答我的话,却转头看向忙着准备饭菜的老板,一本正经地问道:“老板,现在扬州城里,哪一家的猪头烧得最好?”
“我怎敢评价同行?”老板嘿嘿一笑,把皮球踢给了我,“这位段先生是扬州城远近闻名的美食家,你该问他才对。”
男子冲我抬手一揖:“请先生指教!”
我连忙还了个礼:“不敢不敢。扬州城里烧猪头做得最好的,其实众所周知,当然是城北的百年老字号‘同乐居’。那里的凌二老板,说起来还是我的好朋友呢。”
“同乐居,凌二……好!好!”男子眼中突然精光闪现,不过瞬间又收了回去,略顿片刻后,他又问,“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去吃‘同乐居’的猪头呢?”
“凌二的猪头虽然做得好,但他有个规矩,一天只做十个。所以要吃他做的猪头,必须赶早排队才行。”店老板在一旁插话说,“如果不是这样,我们这些小店哪还有生意呀。”
“好,好。”男子口中说好,脸上却没有任何愉悦的表情,他冷冷地哼了一声,“连那老头的臭脾气他都学去了。”
我一愣,不明白他这话什么意思,正想问问时,那男子却.99lib?从口袋里摸出一封信来,对我说道:“我正要找凌二有事。既然你们是朋友,这封信就麻烦你转交一下吧。”
说完,他把信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也不管我答应与否,起身与老板结清了饭菜钱,竟自顾自地走了。
“真是个怪人。”老板看着男子的背影,喃喃说道,“为什么我看着他的时候,总觉得很不舒服呢?”
是的,我也和店老板有同样的感觉,而且我知道其中的原因。
从进店到最后离开,这男子从来就没有笑过。他身上有一种奇怪的气质,似乎天生注定就是一个不开心的人。
我到达“同乐居”的时候,凌二正惬意地蹲在板凳上,围着一方象棋盘和街坊杀得正酣。
每天只做十个烧猪头,其他的时间要用来享受生活。这就是凌二的人生态度。
和以往一样,一来到凌二身边,我就被他那欢快的情绪感染了,情不自禁地凑到他身边当起了“草头军师”。
和他烧猪头的技术相比,凌二的棋力可差了太远,再加上有我在一旁瞎掺和,很快就败下阵来。
凌二一边笑哈哈地自我解嘲,一边从我手中接过那封信,打开读了起来。片刻后,他用手挠了挠头,脸上出现尴尬的神色:“怎么……是孙大……他回来了?”
“孙大?是什么人?”
“是我的师兄。十年前,师父把‘同乐居’主厨的位置传给了我,师兄一生气,就离开了扬州。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一向嘻哈无束的凌二此时也凝起了神色,应该是陷入了回忆中。
“那他又回来干什么?”我得知了这段典故,顿时心痒难搔,情不自禁地去窥看信上的内容。
“哎,拿去拿去。”凌二注意到我的异常,大大咧咧地把信甩给了我,“脖子快伸成长颈鹿了!”
信上只有简短的一句话:
“三天后携猪头前来拜会凌二老板及尊师。孙大。”
“他这是要……和你比试厨艺?”我猜测道。
“那当然。师父选我为传人,他非常不服气,临走时说过,总有一天他会回来,让大家知道到底谁能够做出最好的烧猪头。我等了十年,这一天终于来了。”
“那你有把握赢他吗?”我想起孙大那高深莫测的样子,心中不免有些惴惴不安。
“我师兄要想做成的事情,没有谁能够拦得住他。”凌二草草回了一句,“嘿,三天之后的事情,你想那么多干什么?来,下棋,接着下棋!”
说罢,凌二一扭头,似乎这些事也被抛在了脑后。
我苦笑了一下,这个年近不惑的人,很多时候却仍然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会成为好朋友吧?
凌二、孙大,师出同门,技艺绝顶。这两人间的比试,究竟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
我心中充满了期待,好在三天的等待并不算长。我征得凌二的同意后,有幸在“同乐居”的后厨见证了那一场巅峰对决。
在场的还有一些淮扬厨界的资深人士,“同乐居”的老掌柜张惠勇当然也在。已年近古稀的他看着自己两个徒弟窝里斗,只怕会别有一番复杂的心情吧?
孙大没有多说什么,十年的是非恩怨原本也是语言说不清楚的,一切只需在厨艺上见个分晓。
选料精细是淮扬菜系的特点之一。要想成为一名好的淮扬厨子,首先要练的就是选料功夫。
所以两人比试所用的主料——猪头,都是各自准备好的。
当孙大把他带来的猪头从菜篮中取出的时候,在场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
因为谁也没有见过这么肥硕,同时又粉白粉白,看起来细嫩无比的猪头。
吃过猪头的人都知道,这猪头越细嫩,口感便越好;猪头越肥大,菜相便越好。而细嫩和肥大却又互相矛盾,这一点很好理解,猪长得越大,肉质自然越老。因此做猪头的厨师在选料时,如何把握好肥大与细嫩之间的平衡点便成了最关键的因素。
如果能有一只集“肥大”和“细>嫩”于一体的猪头,这样的原料无疑是所有厨师梦寐以求的。
孙大拿出的就是这样一只猪头。
与其相比,凌二的原料就逊色了很多,连他自己都忍不住叹了口气,说:“师兄带来的猪头真是罕见,看来这选料上的工夫你可没有少下啊。”
“为了这只猪头,我花费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孙大面无表情地说道。
一年?众人面面相觑,不解其中的含义。
“这只猪是我亲手喂养的。”孙大解释说,“从猪崽时开始,我每天都会用柳条制成的鞭子抽打它的脸部。猪脸被打伤后,出于生理的保护机制,体内的养分会集中供应到伤口处,以促进其愈合生长,久而久之,那猪头自然便长得又肥又嫩了。”
这样的养猪方法真是闻所未闻,但又确实是匠心巧妙。众人一片赞叹议论之声。
凌二摇着头苦笑了一下:“师兄一出手就抢了先机,我只能寄望在后面的烹饪步骤中翻盘了。”
“那我们就开始吧。”孙大的脸上写满了自信。
是的,他有足够的理由自信。高手过招,处处都是滴水不漏,对方要想挽回颓势,谈何容易!
两人不再多说,各自举刀操作,我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孙大,希望他能够犯下一点错误,只要一点就够了!
然而孙大自始至终一点错误都没犯。刮毛、剔骨、浸泡、焖煮、下料、控火,每个步骤都是有条不紊,丝丝入扣。他就像是一台运转良好的精密仪器,没有任何漏洞可循。
凌二也在努力着。可是,在已然棋输一着的情况下,他的努力还会有什么意义吗?
终于,两只做好的“扒烧整猪头”端在了众人面前,小小的后厨内异香萦绕,令人馋涎欲滴。
“师父,十年前,您说我不如二弟。今天,就请您重新评判一次吧。”孙大自信满满地对张惠勇说道。
张惠勇不说话,只是专注地看着那两只做好的猪头。
他是在看菜相吗?两只猪头一大一小,个头上的差别如此明显,本不需要看这么长的时间。
难道,他还在观察另外的一些东西?
我心中突然也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也紧盯着那两只猪头,一丝疑惑在心头萦绕着。
良久之后,张惠勇终于说话了:“我们做厨子的,做来做去,最终的目的无非是让食客们满意。这位段先生是扬州城有名的食客,不如先让他来说句公道话吧。”
孙大没什么异议,冲我做了个手势:“请!”
我拿起筷子,先后夹了两人做的猪头肉细细品尝。随后实事求是地评道:“肉质都是又酥又烂,细嫩直如豆腐,同时味绝浓厚,在舌口间悠转不绝。如单从口味上来说,这两款猪头真是难分高下。”
“口味难分高下。好!”张惠勇沉吟片刻,“那就要比比菜相了,段先生,请坦然直言,这两只猪头,给你的第一感觉哪个更好?”
我毫不犹豫地指向了凌二的作品:“这一只。”
“什么?”孙大立刻质疑,“这怎么可能?他的猪头那么小,怎么能在菜相上比过我?”
“不是大小的问题,是另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皱起眉头说道,“到底是什么感觉,我也描述不出来,总之我第一眼看过去,就觉得凌二师傅做出的猪头很舒服,而孙大师傅的,多少有些别扭。”
其他人此时也微微点头,看来都赞同我的观点。只有孙大茫然四顾:“舒服?什么叫舒服?”
“唉。”张惠勇此时长叹一声,看着孙大说道,“这‘扒烧整猪头’,民间还有一个俗称,你还记得吧?”
孙大一怔:“这我怎么会不知道,不就是‘欢喜霸王脸’吗?”
“是啊,欢喜霸王脸。”张惠勇指着凌二的那份烧猪头,“你看它眯眼咧嘴,一副开怀大笑的表情。这样的菜,一端上桌,便会满屋喜气,食客们不用动筷子,心情自然已跟着好了起来。”
“开怀大笑?这只是简单的刀功和手法做出来的。”孙大不服气地争辩,“我的这只猪头,不也在开怀大笑吗?”
“表情可以做出来,但神态却是无法调节的。”张惠勇淡淡说道,“你做的猪头虽然嘴在笑,但眉眼却舒展不开,带着明显的愁容,这样的猪头端上桌,在气氛上差了何止一筹。”
张惠勇如此一点,我顿时心中恍然:不错,那种令我别扭的感觉,正是从猪头的眉眼间透露出来的。
却听张惠勇又继续说道:“猪头经过宰杀和烹制的过程,皮肤和肌肉都已松弛,为什么会显出不同的神态呢?这便和活着的猪遭受的境遇有关。如果这只猪吃得饱,睡得足,整天悠然自得,久而久之,面部的皮肤和肌肉自然就呈现出欢喜的神态;反之,孙大养的那头肥猪,时常遭受凌虐折磨,终日愁眉不展,这股怨气也会一直带在眉眼之中的。这其中的道理,不知你们明白了没有?”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唯有孙大两眼紧盯着自己做的那只猪头,喃喃自语:“怨气?真的有怨气吗?为什么我一直没有发现呢?”
张惠勇看着孙大,目光既怜又恨:“你自己想想,你已经多久没有开心地笑过了?以你的这种心境,又怎能分辨出猪头眉眼间的愉悦或悲怨呢?”
孙大惨然一笑:“这么说,我终于还是输了……”
“做菜本来是一件让大家高兴的事情,你却把它搞得太沉重。舍本逐末,背离了厨道的初衷。这就是你输的原因,十年前你是这样,十年后,不知你是否能领悟。”
在张惠勇意味深长的话语中,众人全都低头不语,陷入了沉思。只有凌二始终笑嘻嘻的,一副事不关己的怡然表情。
也许他从来就没有在乎过这场比试的输赢。
所以他赢了。
今天,我讲的是个做菜的故事。其实好多事情也犹如做菜一般,有着同样的道理。
醉虾
文/周浩晖
1942年。
日寇占领扬州多年,战火早已洗去古城昔日的风流繁华,只留一片凋零。时值初夏的梅雨季节,接连数日的阴雨更浇得城里城外灰蒙蒙的,没有丝毫生气。
夜色深沉之后,全城宵禁,只有百年老店聚福阁酒楼里还亮着些许灯火。灯烛摇曳,虽然是在室内,似乎也经不住那漫天的凄风冷雨。
烛光下摆了一张方桌,桌上备着几样时鲜小菜。两名男子相对而坐。坐在东首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他身形消瘦,面色清朗,眉宇间却堆满了化不去的愁意。坐在他对面的则明显是个外乡人,那人穿着短衣,扎着头巾,黝黑的面庞上皱纹密布,看起来似个老者。不过他开口说话时声音却雄浑有力,又显出壮年风姿——也许那条条沟壑并非岁月的见证,而是风雨沧桑的镌刻。
“少东家,这就是您要的东西。”外乡人一边说,一边将一只小小的竹筒推到小伙子面前。小伙子目光如锥,死死地盯着那竹筒发呆,不知在想些什么。
外乡人看小伙子神色惘然,放心不下,便叮嘱道:“这蛊虫已养了三年,入水则活,遇酒而化。少东家,您可切记。”
小伙子点点头,然后看着那外乡人问道:“这东西效果到底怎么样?”
“少东家,您还信不过我?这可是极品!”外乡人嘿嘿一笑,把声音压到最低,“只要入了喉就无解。当时没有任何反应,第二天蛊虫在肠道内滋生,中蛊者开始拉稀,但只当是普通着了凉;三天后蛊虫侵入血液,中蛊者发热昏迷,这时便是找最好的大夫也没用;不足一周,必七窍流血而亡!”
小伙子赞了句:“很好。”脸上却淡淡的毫无笑意。他把竹筒收到桌面之下,又道:“这一趟辛苦你了,请多喝几杯吧。”
“这点小事算得了什么?老东家的大恩,我永世难忘!”外乡人一边说,一边端起自己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年轻人没有陪饮。他低着头,目光只盯着自己的右手。那手掌慢慢摊开,露出掌心握着的一只翠玉手镯。那玉色泽鲜浓,质地清澈,一看便知是上好的货色。只可惜手镯上断缺了寸把长的一块,只是一件残品。
良久之后,一滴清泪从空中落下,正打在那块翠玉上。眼泪牵引着年轻人的思绪,让他再次沉沦于无尽的痛苦和仇恨之中。他咬着牙,复把手掌握紧,连手腕也在微微地抖动着,像是要用尽全身的力量。
三个月前。
正是早春最烂漫之时,月色温柔如雪。
东关街西口的一幢小木楼上,不时传出一阵阵放浪的怪声笑语。偶有扬城居民路过,都远远地绕过此楼,脸上则露出既厌恶又害怕的神色。
这小楼本是明清时的书院,如今却被一个叫作小野的日本浪人占据。这小野自命风雅,平日里爱赏花弄竹,尤好美食。他自己也做得一手好料理,时常还召集一帮日本人来住所做客,把一个好好的清闲之地弄得乌烟瘴气。
这天小野的兴致特别高,他准备了上好的清酒,和三四个日本男子喝得不亦乐乎。酒过三巡之后,便有人主动提道:“小野君这次把我们叫来,肯定又有好东西要招待大家吧?”
小野哈哈大笑,举起双手用力拍了几下。立刻有几个仆人端着大盘子鱼贯而入。盘子放到榻榻米上,却见里面装着各式鱼虾海鲜。
小野拿起一柄锋利的餐刀说道:“这些都是最新鲜的原料,用冰块冰镇,所以能保持美妙的口感。”
“小野先生的料理总是令人期待——”有人催促,“请赶快开始吧!”
“不急,器具还没上来呢。”在小野的话语声中,又有几个仆人走了进来,这几个人合力抬着一块大木板,木板上竟绑着一名全身赤裸的女子。
“我们大和民族的美食不仅注重食物本身,对盛载食物的餐具也从不马虎,既然要吃料理,那么最好的方法当然就是女体盛。”小野一边说话,一边指挥仆人们把木板放在了榻榻米上。木板上的女子长发披肩,容貌秀丽,她显然并不情愿充当餐具,不过她的手足都被白色的布条牢牢地捆缚在木板上,嘴也被塞上了,只能隐隐发出“呜呜”的声音。
客人们发出淫邪的笑声,同时纷纷拍手大赞:“啊,太妙了!这么精彩的女体盛,小野君应该早点请我们来品尝啊!”
小野嘿嘿笑了两声,说:“合适的器具可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要做出最上等的女体盛,必须选用美丽的处女作为容器。而这个支那女人正是最好的选择!她是在迎亲的路上被我抓来的。你们想想,一个正要出嫁的新娘子,难道不是世界上最美丽、最纯洁的女人吗?”
客人们又是一阵喝彩。在一阵阵的浪笑声中,小野举起刀,用刀锋在女子雪白的躯体上游走,像是在欣赏着属于自己的艺术品。那女子瞪大了眼睛,浑身颤抖,她无力反抗,只能痛苦地承受这难以想象的恐惧和羞辱。
片刻之后,小野把刀锋从女人身上移开,开始对那一盆盆的料理进行切片。他的动作娴熟无比,一边把切片放到女子的身上,口中一边念念有词:“在‘女体盛’身上摆放料理是有讲究的,蛙鱼会给人以力量,应放在心脏部;旗鱼有助消化,应放在腹部;扇贝增强性能力,当然要放在这里……”
小野坏笑着,将片好的扇贝放到了女子的阴部位置,其他人也跟着淫邪地笑了起来。
女人闭上眼睛,泪水却在不断地涌出。小野则饶有兴趣地看着女人哭泣的样子,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神色。然后他把餐刀放在一旁,拿起了筷子招呼说:“诸位,请品尝吧。”
有客人提醒小野:“小野君,你忘记了芥末和酱油呢。”
小野把嘴一咧说:“蘸芥末?这只是普通的吃法,我可是日本最着名的料理大师。”
客人有些诧异,“难道要直接吃吗?”他夹起一片生鱼送入口中嚼了嚼,皱眉道,“因为没有咸味,显得有点腥呢。”
“咸味在这里。”小野用筷子夹着鱼片,一边诡谲地笑着,一边用鱼片蘸着女子脸颊上流淌的泪水,“处女的眼泪,咸咸的,苦苦的,带着一种特殊的滋味。”
说完之后,他把那鱼片送入口中,闭上眼睛,一脸的陶醉。咀嚼良久他才又睁开眼,赞叹道:“一定要尝过才会知道啊。”
众人纷纷仿效,夹着料理去蘸女子的眼泪。谁也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右手偷偷摸到了小野放下的餐刀,她开始用餐刀去割捆着自己手腕的白布。
在品尝了料理的滋味之后,众人纷纷夸赞料理的美味.99lib?。就在他们得意忘形的时刻,女子忽然从木板上挣扎而起,举刀直刺身旁的小野。
小野反应极快,连忙翻身躲避:“怎么回事?”
女子又举着尖刀逼退周围的食客,直往门外冲去。但门外的仆人早听见了小野的呼喊声,他们气势汹汹地拦在门口,阻断了女子的退路。女子只好反身跑向阳台,准备从阳台上跳下去。她刚刚爬到围栏之上,身后忽然有枪声响起,一颗子弹正击中了她的后心窝。
女子缓缓转过头来,冰凉的眼神中充满了怨恨。她看到小野举着一支手枪,正蔑然说道:“愚蠢的支那女人!”
女人已无力再控诉什么,她的身体缓缓翻过阳台,向着楼下的地面坠去。在落地的一瞬间,她的右手腕随着惯性摔打在坚硬的地面上,一只碧绿的手镯应声而碎。
那是心上人送给她的定情信物,他们本该在这一天永结白头。然而他们在尘世间的缘分也像这只玉镯一样,从此破碎难圆。
梅雨季节终于过去了,天色放晴之后,人的心情也跟着好转起来。
小野已经好久没和朋友们相聚,每每想到此事,他总会按捺不住地咒骂两句——都是那个可恶的支那女人扫了大家的兴致,要不然自己也不至于如此的寂寞无聊!
今天趁着天气好,倒可以把那帮家伙约过来,好好喝个痛快!正思忖间,忽然有一个仆人匆匆进来,双手呈上了一张名帖。
那帖子上写着几行汉字。小野在中国混迹多年,对汉语也算精通。他认得那些汉字写的是:久闻小野先生风流儒雅,擅烹各式料理,现聚福阁酒楼精心打造中式料理一份,愿请小野君共赏。落款为:聚福阁少东家——郑荣。
小野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聚福阁?那可是扬州城知名的百年老店,打理出的淮扬美食堪称人间极品。不过自己以前也曾去那店里光顾过几次,从老板到伙计,没一个给好脸色的。这次怎么会主动贴上来讨好?这事还得多加小心。
心中虽有顾虑,但美味的诱惑却又无法抵挡。淮扬菜名满天下,这所谓的“中式料理”到底是个什么名堂呢?不管怎么说,既然是出自聚福阁少东家的手笔,那味道肯定差不了啊。今天晚上聚会,如果能有聚福阁特意奉上的料理,倒也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想到这里,小野便吩咐仆人说:“你去告诉这个郑荣,让他今天晚上就过来给我的朋友们打点料理。需要什么原料开个单子,你亲自去准备。另外,他来了以后好好地搜查一遍,别让他带进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你明白吗?”
仆人心领神会,按照小野的吩咐操办去了。
到了晚上,小野邀请的客人陆续聚集到小木楼。小野很得意地告诉大家,今天扬州聚福阁的少东家会赶来捧场,献上一道中国料理给诸位助兴。众人纷纷叫好,几个月前发生在小楼的惨烈一幕似乎都已被他们抛在了脑后。
待众人都坐定之后,仆人也把郑荣带到了楼上。那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神态举止凝重肃穆,显出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
仆人用日语向小野汇报:“全身上下都仔细搜过了,什么东西都没有。”小野暗暗点头,此刻正值盛夏,衣衫单薄,料这家伙也藏不住什么。于是他便首先开口,用略显僵硬的中文问道:“郑先生,你准备做的是道什么样的料理?”
郑荣没有正面回答,只问道:“我需要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小野拍拍手,立时便有仆人将郑荣开单所列的原料送了上来。为主的是只大瓷盆,盆里数十尾鲜活的河虾正来回游动。除此之外,还有黄酒一瓶,香葱两根,酱醋精盐等。
郑荣看着盆中的虾儿,似乎颇为满意,点头道:“好虾。现在正是河虾肥美的时候。等过些日子泄了籽,那味道可就要逊色三分。”
“那就请郑先生赶快动手吧。”小野皮笑肉不笑地催促着,“我们都等不及了呢。”
郑荣把右手探入瓷盆中,张开五指撩了撩水。虾儿们受到惊吓,游得愈发快速。
郑荣又解释说:“今天做的这道菜是要将活虾生食,所以烹制之前要把虾赶一赶,让它们把肠子里还没有消化的食物吐出来,这虾吃着才叫人放心。”
“生食活虾?”小野被勾起了兴趣,“这倒是符合我们大和民族的口味呢!”
郑荣没有说话,继续伸手在水中赶虾。约莫十分钟之后,他把右手撤出水盆,找毛巾擦了擦说:“行了。”
小野正和几个客人闲聊,听到此话精神一振,忙把目光又转回到郑荣身上,且看他接下来如何操作。
却见郑荣拿起一只大漏勺,轻轻探到瓷盆底部,然后手腕发力,那漏勺倏地在水面下转了一圈,随即便又提起。这一转一提迅捷无比,直到漏勺稳稳地停在空中,才见数十道细细的水柱从勺眼垂下来,淅淅沥沥响声不绝。再看那瓷盆,里面只剩下一汪清水,活虾竟连半只也无。原来就在这一转一提之间,盆中所有的虾儿已被郑荣一勺打尽,全部捞起!
小野在打理海鲜方面也算是个行家,见此场景,心中不免惊讶。要知道虾儿乃是活物,在水中尤其灵敏,稍有惊扰便会四散窜逃。郑荣这倏忽一转之间,就能用一只漏勺将所有的虾儿捞起,这等眼力、腕力远非常人能及。
随着漏勺里的水渐渐流去,暴露出来的虾儿开始焦躁地翻跳起来。那些鲜虾活力十足,弓腰一蹦便轻轻松松地弹出了漏勺,划空足有半尺高。郑荣不慌不忙,只平端着漏勺四处游走,便堵死了虾儿们下坠的弧线。于是不管有多少虾儿蹦出来,最后总是会落回到漏勺中,无一例外。末了,数十只虾儿齐齐跳跃,已让旁观者眼花缭乱,郑荣手中的漏勺也舞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平面,动作之快,直令人匪夷所思。
这下就算是外行也看出了郑荣的手上功夫,一帮日本人叽里呱啦地大呼小叫,赞声不止。而郑荣依然专心致志,情绪并不受半分影响。眼看那漏勺中的残水已然流尽,郑荣探出左手,抓起旁边备着的一只玻璃钵。然后他右手一翻,那漏勺猛然间上下掉转,兜着一群活虾直向这玻璃钵的口部扣了下去。只听“啪”的一声轻响,也就是眨眼之间的事儿,一群虾儿已经全部落进了玻璃钵中。
那玻璃钵通体透明,透过钵壁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的虾儿仍在蹦跳不停。只是这回钵口倒扣着一只大漏勺,虾儿们的活动空间便被限制在了钵体之内。
郑荣腾出双手,抓过一瓶绍兴黄酒,揭了瓶盖之后,将瓶口悬倾在漏勺上方,任酒水汩汩而下。酒水渗过漏勺上的孔眼,淋漓浇进玻璃钵中,很快便在钵底越积越多,渐渐漫过了群虾。
虾儿为酒水所呛,开始时蹦得愈发激烈。但酒精渗入虾壳之后,麻痹了肌肉神经,虾儿也就慢慢地醉倒了。郑荣时刻关注着虾儿的活性,眼见着那些虾越蹦越低,已无法触及漏勺的高度,这时他便撤了漏勺,从手边抓些葱白撒下,随后又往钵里调了些酱油、精盐。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将玻璃钵往榻榻米中间一推,淡淡说道:“大功告成,请诸位抓紧品尝。这酒劲若再渗入几分,虾肉发紧,可就不好吃了。”
眼见那玻璃钵中,只只虾儿晶莹剔透,虽已醉态可掬,但仍张牙舞爪地不甘示弱。那些日本人本就有生食水产的习惯,面对这样一钵新鲜活虾早已馋涎欲滴。当下便有人抓起筷子,急吼吼地探入玻璃钵中意图夹食。
小野忽然伸手一拦,阻止了同伴的行动。他斜眼看着郑荣说道:“郑先生辛苦了,这虾得让你先吃啊。”
郑荣当然明白小野的用心,他坦然一笑,取筷子夹起一只虾儿,大大方方地送入口中,然后他闭上眼睛,唇齿轻动了片刻,脸色欣悦陶醉。
众人看着郑荣,口舌间竟忍不住有津液流出。他们虽然还没品尝到虾儿的滋味,但那种美妙的感觉已经弥漫在空中,无可阻挡。
片刻后,郑荣睁开双眼,他把筷子复探到唇边,齿舌轻翻,却把那只虾儿又完完整整地吐了出来。只见那虾足须俱在,竟似未损分毫,只是先前的鲜活劲儿已消失殆尽,此刻只静静地躺着,似已彻底醉倒。
小野紧皱起眉头,目光直逼向郑荣问道:“郑先生,这虾你怎么不吃了?”
郑荣把那只虾放进自己面前的餐碟,不慌不忙地说道:“虾肉已经被我吃完,我只是把虾壳吐了出来。”
小野一愣,凝目看向那虾。新鲜的虾壳清净透明,仔细一端详,壳内果然空荡荡一片,虾肉早已消失无踪。
郑荣这时伸手冲那玻璃钵一指,款款说道:“这道菜叫作醉虾,精选鲜活肥美的河虾,用上好的绍兴黄酒腌至半醉,滋味的鲜美就不必多说了。更有意思的是,从品尝这道菜的过程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格。”
“哦?”小野饶有兴趣地转了转他的小眼睛,“怎么看?请郑先生指点。”
郑荣进一步解释说:“扬州城里的文人雅士吃醉虾的时候,会留意每个人吐出来的虾壳。如果虾壳完整,看不出牙齿的痕迹,那代表这个人细致高雅,可称为君子;如果虾壳狼藉一堆,那就是粗鲁的小人了。”
“原来如此。”小野恍然大悟,随即他转过头去,将这番说法用日语向自己的朋友们解释了一遍。
一帮日本人听到这种说法,更是兴致大起,当下便叽里呱啦地一边议论,一边各自夹起虾儿尝试。小野亲眼看见郑荣已吃下一只醉虾,于是对同伴也不再阻拦。
一众人将醉虾送入口中,唇齿齐上,牙舌交加,折腾一番之后,再把虾壳吐出来时,却是一片凌乱。虾壳破碎残缺不说,壳里还夹杂着未尽的虾肉,稀烂一团,不堪入目。
众人又是一通聒噪,有的沮丧自怨,有的则相互取笑。片刻后,大家渐渐把目光都集中在小野身上,有人道:“小野君,就看你的啦。”
小野平日里自命风99lib.
雅,当然不愿背上粗鄙小人的名声。在众人的关注下,他最后夹起一只醉虾,非常认真地送入了唇齿之间。闭目一品,首先有一股清冽的酒香沁满双颊,而虾儿被压在舌尖时,兀自能感受到其肌肉的轻微跳动。
小野用牙齿找到虾儿的腹部,轻轻一咬,虾壳向两边分开,细嫩的虾肉随之溢出。顿时有种别样的鲜甜感觉浸入舌间,口感则是柔滑一片,妙不可言。
在如此美味的刺激下,小野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唇齿,那挤压的力道越来越大,恨不能将所有的虾肉全都铺陈在舌间味蕾。那柔脆的虾壳自然经受不住这般蹂躏,终于破碎开来。
小野面色一滞,知道自己也将归入“粗鲁小人”之徒,不过他应变倒快,眼珠骨碌碌一转,已计上心来。拿定这主意之后,他干脆无所顾忌地一通大嚼,把整只醉虾连壳带肉全都吞进了肚里,然后用日语大咧咧说道:“虾肉既然都被吃了,吐出完整的虾壳难道就算是君子吗?我看只不过是伪君子!倒不如连虾壳一块吃了,坦坦荡荡,也不辜负上天赐给我们的美味。”
客人们一阵嬉笑,有人说:“小野君真是会取巧。”也有人说:“我倒觉得小野君的话很有道理呢。”更有人道:“管他什么君子不君子,这么好吃的料理,大家还是尽情享受吧!”
最后那人的话倒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于是众人纷纷举筷,左一只,右一只,不多时便把一钵子的醉虾分食得干干净净。郑荣也在旁边陪着吃了几只,不管日本人把虾儿嚼成啥样,他吐出的虾壳总是完好如初,码在餐碟里整整齐齐的,几乎可以以壳乱真。
虾儿吃完了,日本人尚且意犹未尽,就连小野也忍不住说道:“郑先生,以后我们再聚会,还要请你来料理这道醉虾!”
郑荣点头应允,但他心中却清楚得很:对在座的这些日本浪人来说,已经不会再有下一次聚会了。
父亲生前的故交从云南带来了致命的蛊虫,这些蛊虫保存不用时,干若细小的粉末。郑荣今天出发之前,将这些蛊虫藏于右手的指甲缝中,借着伸手“赶虾”的机会,蛊虫从指甲缝中溶出,进入了养虾的大瓷盆。
蛊虫遇水而活,但形态仍非常细小,肉眼几不可辨。而河虾恰以水中的微生物为食,于是便开始追逐捕食这些蛊虫。其间郑荣佯作“赶虾”,令小野丝毫看不出虾群的异动。
蛊虫被河虾捕食之后,首先进入虾的胃囊。这胃囊的位置在虾的头部,胃囊后连着的虾肠则深埋在虾肉里。所以控制虾儿捕食的时间尤为重要,既要保证蛊虫进入胃囊,又要限制其尚未侵入虾肠。根据郑荣对河虾习性的了解,这段时间控制在十分钟最为适宜。
此后便可将虾群捞起,制作醉虾。蛊虫遇酒则化。所以当绍兴黄酒淹没虾群之后,虾体表面附着的蛊虫就消亡殆尽,只剩下一部分蛊虫仍存活在虾儿的胃囊当中。
郑荣自己吃虾的时候,只是分离出了细嫩的虾肉,而虾壳、虾头全都保持完整,虾头里的胃囊自然也不会损坏,蛊虫也就不会侵入他的口腔。而这般吃虾的功夫又岂是一两次就能练成的?那帮日本人既舍不得口中美味,又不谙食虾的技巧,东施效颦的结果必然会将虾壳嚼得乱七八糟,胃囊既破,蛊虫便出。而那蛊虫只要入了人口,从此滋生繁育,再也不受控制。受蛊者最多七日便会一命呜呼。
此刻大事已成,郑荣看着这帮日本人的丑态,脸上却不露任何悲喜。他只是淡淡地向小野告辞,然后便起身下楼而去。
郑荣独自走到小木楼下,忽然在某处停下了脚步。他似乎看到了什么,转过方向走到了街边。
排水明沟里积了许多枯枝腐叶,但一团灰暗之中却有什么东西隐隐发亮。郑荣俯下身去用手轻轻一扒,从中取出一截翠绿的断玉。他分明认得,这正是亡妻手镯上残缺失落的那部分。
郑荣鼻子一酸。他忙深深地吸了口气,不让泪水滴落下来。
楼上笑声浪语,犹在继续。
郑荣却不再停留,他把断玉紧握在手中,大踏步昂首而去。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