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穷苍破裂的时候,
当众星飘堕的时候,
当海洋混合的时候,
当坟墓被揭开的时候,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前前后后所做的一切事情。
——《古兰经》
一
西元2003年4月2日。
陆军中士约瑟感到自己的眼睛里一阵难受,仿佛有无数的霰弹,击中了他身体上最脆弱的一部分。泪腺自动地分泌出咸涩的液体,冲刷那些细小的沙粒。但他还是没有戴上墨镜,用手捂着嘴巴和鼻子,艰难地眯起眼睛,注视着脚下渐渐远去的沙漠。
黑鹰直升机的叶片不停地飞舞旋转着,无数黄沙被卷到空中围绕着他们,伴随着这只以印第安人命名的黑鹰向北翱翔而去。直升机的舷窗大开着,全副武装的约瑟就坐在敞开的窗边,他的身上绑着牢固的安全带,手里握着M16步枪,鹰一般的眼睛巡视着离他几百米以下的黄色沙漠。一支美军的车队正在沙漠中的公路上缓缓行驶着,他看到几十辆M1A2主战坦克和布雷德利步兵战车,后面还有油料补给车和悍马吉普车,路边还有几辆被烧焦的伊拉克T55坦克。滚滚的黄沙被车轮碾起,渐渐地模糊了约瑟的视线。
狭小的机身里总共挤了十一个人,在直升机巨大的噪音中,约瑟勉强听清了身后几个人说话的声音。他们在激烈地讨论着战争会不会很快结束,有两个人甚至还争得面红耳赤:一个人说萨达姆实际上已经死了,战争会在一周内获得胜利,他们也很快就会回家了;但另一个人却异常悲观,他认为伊拉克方面正在诱敌深入,他们盼望着美军快点进入巴格达,所有进去的美国士兵都会变成尸体。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第七骑兵团已经离巴格达不远了,或许他们很快就会见到巴格达那些巨大清真寺的尖塔了。
黑鹰忽然被拉高了起来,约瑟渐渐看不清地下的情况了,同时他也摆脱了那些讨厌的沙粒,约瑟松开了捂着嘴巴的手,难得地呼吸了一下天空中纯洁的氧气。他始终都没有说话,只是呆呆地凝视着眼前模糊的一切——自从他们开进这个国家以来,约瑟就从来没有仔细地看清楚过这片土地的真正面貌。战争已经进行到第十四天了,他却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似乎这一切都是场梦,一场关于小时候战争游戏的梦。
他想让自己从梦里醒过来,但却始终无济于事,仿佛自己被关在一间黑暗的屋子,眼前所见的只是幻影。即便在战争的第七天,他亲眼目睹了自己战友的死——在那条死亡的公路上,一串子弹从某个隐蔽的地方射了出来,他们立刻趴在了地上,通过高频步话机请求空中支援。阿帕奇直升机迅速地赶到,向一栋伊拉克民房发射了导弹的,那栋房子立刻就被夷为平地——天知道那里面有没有平民。直到这时候他才注意到他身边的战友,那是一个来自南方的黑人,他的脸上有一个大洞,一些黑色的污血正在不停地向外喷涌着。显然,刚才那串子弹击中了他的脸部,这个入伍前的出租车司机当场就死了,一些血溅到了约瑟的鼻子上。约瑟依旧一动不动地贴着地面趴着,傻傻地看着黑人的尸体,他宁愿相信这只是一场残酷的梦。
约瑟的呼吸忽然急促了起来,他倚靠在敞开的舷窗边上,保险带把他紧紧地绑着,眼睛里什么都看不清,只有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那美丽的天空,或许,还有那辆白色的小轿车。是的,约瑟看到了那辆车,似乎
还有轿车里露出的那双焦黑的小手。
那是什么时候?约瑟想了想,他轻轻地告诉自己:那是昨天做的一个梦吧?
那辆白色的小轿车在公路上疾驰着,迅速地接近了他们的营地,所有的人都紧张地握起了枪对准那辆轿车。约瑟隐藏在一辆军车后面,他的枪口始终瞄准着那疾驰而来的目标。他只能勉强地看清开车的人是一个魁梧的男人,车顶绑着许多个大包,谁都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在约瑟的周围,没有一个人敢站到公路上要求对方停车,他们只是瞄准着,直到轿车开到他们的面前。
不知道是谁开了第一枪,那家伙的枪法比训练的时候准多了,立刻就击中了小轿车的挡风玻璃,约瑟依稀可以看到一些血喷到了玻璃上。几秒钟以后,所有的人都开枪了,他们使用手中的各种武器,也包括约瑟。那辆白色的小轿车立刻被打成了筛子,旋即发生了爆炸,在公路上翻腾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摔在了公路边上燃烧了起来。
依然没有人敢过去,但约瑟却突然站了起来,他丢掉枪跳出了营地,冲到那剧烈燃烧着的小轿车边上。他看到在小轿车的后排座位上,正燃烧着两具尸体,一具看起来象是一个女人,怀中还抱着一个已经分不清性别了的小孩子。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面目已经完全看不清了,剧烈地爆炸和燃烧使他们的皮肤粘了起来,再也分不开了。
约瑟呆呆地站在那儿,直到战友跑过来把他拖走,几秒钟以后那辆轿车彻底爆炸了。
忽然,黑鹰降低了飞行高度,又有一些沙子进入了约瑟的眼睛。他闭上眼睛轻轻地问自己:那真的是梦吗?
二
回历60年十二月(西元680年9月)。
两匹阿拉伯猎马奔驰在麦地那城外的旷野上,他们的骑手有着共同的特征,裹着白色的长袍和头巾,与黝黑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他们都生着鹰一般的鼻子,还有黑亮的眼睛。他们看起来已经精疲力尽了,吃力地伏在马背上。而他们的马与主人一样疲倦,细长的马蹄偶尔也会因饥渴而痉挛。
其实他们来自不同的方向,一个从哈里发所在的城市叙利亚大马士革而来,而另一个则从幼发拉底河畔的伊拉克大城库法而来。他们带着干粮和水,各自走了十几天的路程,日夜兼程从未歇息过。他们各自穿过了贝杜因人放牧的草原戈壁,走过荒无人烟的内夫得沙漠,终于在人困马乏的最后关头,几乎同时来到了麦地那城外。在从北面进入麦地那的必经之路上,他们意外地相逢了,他们彼此并不相识,从蒙脸的白布上面露出各自的眼睛,互相凝视着对方,就连他们的马也停下了蹄子警觉地打着圈。
突然,那个来自叙利亚的人高声地叫了起来:“除安拉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
来自伊拉克的人微微笑了笑,他摘下蒙脸的布,把对方的这句话重新复述了一遍,接着说:“色俩目。兄弟,我叫易卜拉欣,来自库法,你呢?”
叙利亚人也摘下了蒙面的布:“我叫马吉德,来自大马士革。”
易卜拉欣取出水袋喝了口水,滋润着干裂的嘴唇,他大声地说:“色俩目。我的兄弟,你来圣城麦地那干什么?”
“我来找阿里的儿子,也是先知的外孙——侯塞因,为他捎个口信。”马吉德驾着马向前而去。
“我也是。”
易卜拉欣紧跟在他身边,两个人骑着两匹几乎相同颜色的马,并排着走过麦地那城外的葡萄园。他们越过了一条宽阔濠沟的遗迹,这是先知在来到麦地那五年以后修建的,在这里发生了著名的濠沟之战,胜利地保卫了最早的一批穆斯林。
马吉德和易卜拉欣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在到达侯塞因的住地之前,他们路过了先知的墓地,于是他们顺道完成了一次简短的朝觐。麦地那的街头显得平静而安逸,这里是适合人隐居的好地方,他们很不情愿地打破了这里的安宁,纵马来到了侯塞因的住处。
一个黑肤色的仆从挽住了他们的马,然后带着他们穿过一间带有水池的庭院。这栋白色的泥坯平房非常简朴,看上去就好象一个小商贩的家。在一个明亮的房间里,他们见到了仰慕已久的侯塞因。
侯塞因用他那双大和黑亮的眼睛,仔细地打量着这两个风尘仆仆的客人。马吉德似乎能从他那双瞳孔里,发现一片漂浮的云雾。侯塞因有着白皙的皮肤,漂亮的鼻子和胡须,还有保持得很好的瘦长身材。虽然他的实际年龄已经五十多岁了,但看起来似乎只有四十出头,他那张完美的脸庞据说酷似他的母亲法蒂玛——先知穆罕默德的独生女。
“色俩目,我的两位兄弟,你们从哪儿来?”侯塞因用平和的语气问道。
“尊敬的侯塞因,我叫马吉德,来自大马士革。我来是向你传递一个消息:穆阿维亚死了。”
“我们的哈里发去世了?”侯塞因仰起了头,虔诚地说:“愿他升入安拉的天堂。”
马吉德咬着牙齿说:“不,他会下地狱的。穆阿维亚利用种种无耻的阴谋诡计,从你父亲阿里的手中篡夺了哈里发的宝座,他破坏了历代哈里发的规矩,他要让倭马亚家族永远世袭统治阿拉伯帝国。在穆阿维亚死了以后,他的儿子齐亚德已经在大马士革宣布继承哈里发的位子。愿安拉永远诅咒倭马亚人。”
侯塞因沉默了片刻,他依然平静地说:“马吉德兄弟,你就是来告诉我这些的吗?”
易卜拉欣忽然说话了:“不仅仅是这些。尊敬的侯塞因,我是来自库法的易卜拉欣,伊拉克已经在半个月前知道了这个消息。库法城所有的阿里派支持者,推选我为总代表到麦地那来,邀请您去库法继承哈里发之位。”
“为什么?”
“自从十一年前,你的哥哥哈桑被人毒死以后,尊敬的侯塞因,你就成为了先知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后代了。你是先知的外孙,你是阿里的儿子,你的血统无比高贵,除了你之外又有谁能胜任哈里发之位呢?”
马吉德高声地说道:“易卜拉欣兄弟说的太对了,尊敬的侯塞因,象你的父亲阿里那样,成为一个伟大的哈里发吧。”
侯塞因的表情忽然变得异常平静,他的眼皮缓缓地落了下来,半眯着眼睛看着这两个被太阳晒得黝黑的使者,那团捉摸不定的云雾,依然在他的目光里漂浮着。
易卜拉欣突然跪在了他的面前,泪水从他干涸的眼睛里流了出来,他抽泣着说:“尊敬的侯塞因,整个伊拉克都在等待着你,我们已经完全做好了准备,在库法在巴士拉,只要等你一到,人们就会起来推翻倭马亚人的伊拉克总督。哈里发的王冠将戴在你的头顶,我们的大军将在你的率领之下消灭大马士革的齐亚德,恢复阿里家族的荣誉。”
忽然,侯塞因伸出了那双有力的大手,把跪在地上的易卜拉欣搀扶了起来。侯塞因的手指轻轻地抹去了易卜拉欣的泪水,那些带着沙子的眼泪渗进了他指尖的皮肤,一种特别的温热。侯塞因的目光异常地安详,易卜拉欣在他的瞳孔里,发现了一丝苦涩的微笑。
三
麦地那的后半夜还算凉爽,在那间带有水池的简朴庭院里,侯塞因独自一人踱着步。一轮如钩的新月,悬挂在宝蓝色的天空中,他坐在一棵葡萄树下,仰头看着神秘的夜空。
今天中午抵达这里的两个不速之客分别来自叙利亚和伊拉克,他们带来了相同的消息和愿望。特别是那个来自库法的易卜拉欣,他几乎是哭泣着哀求侯塞因去伊拉克,历数着倭马亚人的罪恶行径,还有阿里在伊拉克和波斯的巨大威望。现在,他们两个人都住在这栋房子里,等待着侯塞因的最终答复。
在黄昏时分,伊本·祖白尔也从麦加赶到了这里,他劝说侯塞因尽快地向库法进发,以免错失了良机。此刻,整个新生的伊斯兰世界都在期待着先知唯一的外孙,无数渴望反抗倭马亚人统治的穆斯林需要侯塞因,他已不再属于自己了。
侯塞因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透过葡萄树叶的缝隙,天上的新月仿佛被剪碎了似的,这美丽而神秘的夜空,仿佛是某种暗示。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第一次记事,是在他那位伟大的外公——先知穆罕默德的怀抱里,他还记得先知柔软的胡须和慈祥的微笑。先知非常喜爱他仅有的两个小外孙,就象喜爱他的唯一的女儿法蒂玛和女婿阿里。
在侯塞因六岁的时候,他的外公穆罕默德去世了,阿里抱着两个儿子为岳父送葬。哥哥哈桑总是在哭,六岁的侯塞因则面无表情,他趴在父亲阿里强壮而宽阔的肩头,静静地看着送葬的队伍。他第一次明白什么叫死亡,只要是一个人,纵然是神的使者亦终归一死。
侯塞因在水池里舀了一瓢水,清凉彻骨的池水送入喉咙中,瞬间浇灭了白日的热气。有时候他觉得在深夜里喝一口池水,也是种莫大的幸福。忽然,他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侯塞因回过头来,见到了一个蒙着黑色面纱的年轻女人。
“马尔基娜,你怎么还没有睡?”
“尊敬的侯塞因,既然你睡不着,我又怎么能睡着?”马尔基娜恭顺地坐在他身边,她那苗条的腰肢倒映在了池水中。只可惜侯塞因不再是个年轻人了,他已经五十多岁了。虽然身体还是象年轻时一样健壮,但胡须中却开始夹杂起银霜。马尔基娜是他最后的一位妻子,他们三年前才刚刚结婚,她是麦加的贵族之女,她年轻、聪明而漂亮,就象侯塞因的母亲法蒂玛年轻时候一样。他非常喜欢马尔基娜,三年来他不再亲近其他女人,只有马尔基娜能让他找回年轻时的感觉。
“你知道了?”侯塞因看着她面纱下面的眼睛,平静地说:“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我知道我是瞒不过你的。”
“你决定了吗?是去还是不去?”
侯塞因继续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神秘的眼睛就象天上的新月一般迷人,他不回答。
马尔基娜继续轻声地问:“库法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
“那座城市对我来说唯一重要的是:我的父亲阿里就是在那里被刺杀的,那把有毒的刀砍中了他的头部,他死在了库法。”
“尊敬的侯塞因,那你为什么还要去?”
“因为有无数的人们,他们是我的穆斯林兄弟,他们用生命支持先知后代的家族,他们迫切地需要我。此刻,我的生命已经不再属于我自己了,而属于这个世界上的无数生命,所以,我必须为他们而去。”
马尔基娜忽然颤抖了一下,她那可爱的影子也在水池里晃动起来。
“不要害怕,我亲爱的马尔基娜。”侯塞因在她的耳边轻声说:“这是命运给我的前定。不论最终结局如何,这条通往库法的道路,早已由安拉为我确定,我的使命便是走上这条路,不必迟疑,不必回头,这就是伊斯兰的真谛。”
一滴晶莹的泪水在她的眼眶里缓缓地滚动着。侯塞因微笑着看着她,他继续轻声地说:“你哭了?不,你应该为我微笑和祈祷才对。”
然后,侯塞因轻轻地拉下了马尔基娜的黑色面纱,一张美丽的阿拉伯女子脸庞,清晰地呈现在他眼前。
新月和池水,照耀着她的眼睛。
四
从麦地那通往伊拉克的道路,要穿越茫茫无边的内夫得沙漠,所幸麦地那是个水源充足的绿洲,他们准备了足够的水和干粮,辞别了穆斯林们的圣城,踏上了前往库法之路。
侯塞因骑着一匹白色的阿拉伯纯种猎马,背着父亲阿里留下来的宝剑,走在队伍的最前端。他穿着一件朴素的长袍,裹着一条白色的头巾,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商旅没有多少区别,只有他那双深邃的眼睛,还遗传着先知的威严和智慧。
在此之前,穆斯林·阿慕尔已经带着一支先遣小分队前往伊拉克了。但即便如此,现在跟随着侯塞因的这支队伍,总共还不到两百人。
马吉德和易卜拉欣跟在侯塞因的身后,马吉德的表情有些忧虑,他回头看着身后这支小小的队伍,似乎一场沙暴就可以将他们全部埋葬。他们都是阿里家族的亲戚,还有侯塞因最忠实的追随者和卫士,他们带着一些武器,用来防范路上可能出现的拦路抢劫的贝杜因人。
然而,他们一路上却出奇地安静,十几天来除了烈日和旋风以外,没有出现任何麻烦。时间已经进入回历61年1月(公元680年10月)了,侯塞因和他的追随者们依然行进在沙漠中,只有易卜拉欣清楚,他们离美索不大米亚平原已经不远了,有时候他甚至还能在风中嗅到幼发拉底河的泥土气味。
在走出沙漠前的最后一个夜晚,他们在一片坚硬的戈壁上安营扎寨,点起了炊烟烧烤食物。天空越来越黑,直到满天星斗覆盖了头顶。所有的人都熟睡了,只有侯塞因一个人坐在帐篷外边,仰望着天上的星星。
他忽然想起自己在一年以前,去过一次圣地麦加。在麦加的北部有一座希拉山,山上的一个山洞,是先知悟道的地方。
《古兰经》上说先知曾在洞中苦思冥想,直到某个夜晚接到了安拉的蒙召,据说他见到了来自天国的哲布勒依莱,也就是《旧约全书》中的天使长迦百利。古兰经上是这样说的:“他在东方的最高处,然后他渐渐接近而降低,他相距两张弓的长度,或更近一些。他把他所应启示的启示他的仆人。”(53:7-10)。
侯塞因找到了那个希拉山上的山洞。洞非常小,只能容一个人站起来,能三个人并排躺下去。洞后有一个裂缝,空气可以流通。在那个麦加的中午,外面的阳光灼热地笼罩着一切,侯塞因闭上眼睛,静静地躺在山洞的阴影中。那里出奇地阴凉,一片黑暗里他什么都看不到,直到——他看到一团巨大的火焰。
那是在天空中飞行的武器,从某个遥远的地方呼啸而至,肆虐着穆斯林们的家园,无数间房屋和大楼燃烧起了大火,女人和孩子们在痛苦地尖叫,鲜血在肥沃的土地上奔流……
不——侯塞因猛然睁开了眼睛,他的眼前依旧一片黑暗,只有一点光亮在前方闪烁,那是山洞口。他大口地喘息着走出了山洞,阳光又一次刺激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手搭凉蓬向南边的麦加城望去,圣城在阳光下发出闪闪的金光。
现在,他只能在沙漠上看到那些星星。侯塞因终于感到有些困了,正当他准备回到帐篷里的时候,一颗流星迅速地划破天空,瞬间消失在了大地的另一端。
他看到了那颗流星。
五
当侯塞因和他追随者的队伍穿越最后一片沙漠以后,终于见到了幼发拉底河的绿洲。侯塞因骑着那匹白色的猎马,站在一块坚硬的高地上,居高临下眺望河谷中的纳吉夫城。他看到在秋日的艳阳之下的阿里清真寺,那巨大的圆顶正发出金色的反光,耀眼而夺目。
——那是埋葬他父亲的地方。
侯塞因轻轻地叹了口气,在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的最前面,他驭着马缓缓走下高地,向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奔去。
他们来到了纳吉夫城中。二十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野,当阿里埋葬于此地以后,每年都有人来朝圣,才成为了一座全新的城市。人们很快就发现了侯塞因,他们看起来非常吃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跑了出来,四面围绕着先知唯一的外孙。他们伸出粗糙的手,抚摸着那匹漂亮的白马,甚至还有人抚摸着侯塞因的大腿,亲吻着他的马蹬和鞋子。
易卜拉欣跟在他身后兴奋地说:“你看,尊敬的侯塞因,伊拉克人民是多么需要你。”
侯塞因却默不作声,他只是小心地牵着缰绳,不要让马蹄踩到狂热的人群。他们艰难地穿越过拥挤的街道,小心地从马和骆驼上下来,走进了巨大的阿里清真寺。
他仰望着清真寺的圆顶,整个身体象一尊雕塑那样凝固了起来。整整十九年过去了,侯塞因还清晰地记得父亲阿里当时的样子——黧黑的皮肤、黑亮的大眼睛、浓密的白色胡须、魁梧结实的身材。阿里是先知的堂弟,也是先知唯一的女婿,他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第四位正统哈里发。阿里具有阿拉伯人所有的优良品格,许多年以后一位历史学家是这样说的——“他在战场上是勇敢的,在劝告时是聪明的,在讲台上是雄辩的,对朋友是真诚的,对敌人是豁达大度的,他已成为穆斯林高贵和豪侠(futuwah)的典型人物,成为阿拉伯传说里的苏莱曼(所罗门),有数不清的诗歌、格言、训诲和轶事,环绕着他的大名而结实累累。”
但谁都没有料到,就在阿里返回库法的清真寺的道路上,一个属于哈瓦利吉派的刺客隐藏在人群中,突然跳了出来,用一把带有剧毒的刀砍中了阿里的头部。阿里很快就死了,至于刺客杀他的目的,据说是为了替人复仇。
阿里曾经留下过遗嘱——当他死以后,把他的遗体放在一头骆驼的背上,然后让那头骆驼自由行走,骆驼在哪里跪下,遗体就埋葬在哪里,这个地方就是纳吉夫。
这不是骆驼的决定,而是安拉的决定。
侯塞因一直坚信这一点。忽然,他回过头看看他的追随者们,沙漠中的长途旅行,使他们的身上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沙尘,看上去就象一群艰苦的商人。
“我们身上都脏透了,让我们做大净吧。”侯塞因轻声地说。
他们排着队进入了大净的房间,所有的人都没有说话。这里有清洁的水源,他们先嗽了嗽口,然后用水清洗鼻腔。接下来就是要清洗全身了,每个人都严格地按照从头到脚的顺序,洗净全身每一寸皮肤和毛孔。虽然听不到说话的声音,但所有的人心里都在默念着:“我为去掉污秽而作大净。”
侯塞因也闭着眼睛默念着,洁净的幼发拉底河水,在他的额头上缓缓流淌着,彻骨的清凉渗入毛细血管。那感觉就象是进入了一间纤尘不染的房间,四周只有明亮的阳光,和情节的空气。
做完大净以后,他们进入清真寺的礼拜堂,面向麦加的方向做了午礼拜。阿訇念诵古兰经的声音,抑扬顿挫地飘荡在阿里清真寺中,谁都不会怀疑,这美妙的韵文能让任何人陶醉。
他们在下午离开了纳吉夫,侯塞因依然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忽然,他回过头问易卜拉欣:“色俩目。我的兄弟,明天我们会到哪儿?”
“卡尔巴拉。”
六
那真是一个梦吗?
约瑟依然在反复地问自己。保险带牢牢地绑着他,约瑟只感到自己仿佛被悬在半空中,整个身体是那样无助和软弱,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了。那是昨天的事情了,白色的小轿车早已炸成了一堆扭曲的废铁,连同里面的人。那是一条致命的高速公路,一道通往死神的大门,那条路在纳吉夫的边上,一座激战中的城市。约瑟很早就知道了,那是什叶派穆斯林的圣城。
昨天是几号?对,是愚人节,约瑟到现在才想起来,他摸了摸钢盔下的额头,或许那只是一个玩笑,上帝的玩笑而已。
“瞧,幼发拉底河到了。”
突然,旁边有人兴奋地喊了一声。约瑟重新清醒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向下面看去。黑鹰飞得越来越低,透过一层薄薄的沙尘,约瑟看清了几百米以下的一条宽阔的河流。
这是他一生中所见到的最美的景象。
阳光倾泻在幼发拉底河上,看上去就象一条金色的腰带,在几百米以下的地方发出耀眼的反光。波光粼粼的幼发拉底河东面是绿色与黄色夹杂的平原,除了河岸以外,西面全是大片的沙漠,一支美军的车队沿着河岸的公路前进。阳光从缓缓流淌的河流表面上反射上来,就象一面镜子照亮了黑鹰的底部。瞬间,约瑟有些晃眼了,眼睛里一阵晕眩,似乎有一种从高空坠落的感觉。
直升机又拉了起来,迅速地掠过了幼发拉底河,向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约瑟又看不清地面的情况了,他重新闭上了眼睛,吃力地呼吸着高空的氧气。半年以前,他还在一所大学里攻读硕士生,他读的专业是宗教史。在向军队报到前的最后一天,他完成了自己的硕士生毕业论文,论文的题目是《论伊斯兰教什叶派侯塞因与基督教耶酥的比较》。他的导师认为这个题目并不恰当,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侯塞因与耶酥之间并不具有可比性。但约瑟并不这么认为,就象在古兰经里同样也有耶稣,只不过换成了阿拉伯语的拼写方法——伊撒。此外,还有许多《圣经》里的人物都出现在了古兰经中,比如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古兰经里叫阿丹和阿娃。拯救人类的诺亚在古兰经里叫努哈,而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共同祖先亚伯拉罕的阿拉伯名字叫易卜拉欣,先知摩西的阿拉伯名字叫穆萨,大卫和所罗门这对父子的阿拉伯名字分别是达乌德和苏莱曼。
还有,“约瑟”这个名字,在古兰经里叫做“尤素福”,一个常见的阿拉伯名字。
不过总的来说,导师还是对约瑟的这篇论文的内容表示满意,至少约瑟对历史的熟悉与掌握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的学生。最后,导师引用了一位历史学家的话说:“作为历史上的一种动力来说,人们实际上如何看待一个事件,比他们应该如何看待那个事件尤为重要。”
当导师说完这句话以后,约瑟便坐上了前往军营的汽车。
突然,黑鹰倾斜着身体,迅速地降低了飞行高度。中尉命令所有的人都做好战斗准备,约瑟莫名其妙地颤抖起来。他紧握着枪瞄准着地面,几分钟以后,终于看清了地面上的那座城市,从很远的地方,他就看到了一座巨大清真寺的镀金穹顶,还
99lib.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宣礼尖塔,巍峨地矗立在幼发拉底河西岸的平原上。所有这一切都在阳光下发出灿烂的金光,宛如无数次梦中见到场景,让约瑟的灵魂回到十几个世纪以前的时光。
当约瑟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做到过这样的梦,梦见那巨大的清真寺圆顶,那座白色的低矮城市,旁边流淌着一条宽阔的河流。
就是它。
直到现在,约瑟才知道了自己梦中城市的名字——卡尔巴拉。
七
在黄昏时分,侯塞因和他那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抵达了卡尔巴拉。
这是一片美丽的绿洲,在西面是黄色的沙漠,夕阳很快就在沙漠中消失了,月亮高高地升起,清冷的月光照耀着侯塞因的额头。
在这片被夜色笼罩的绿洲上,他们按时完成了一天中的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礼拜——宵礼。然后,他们各自钻进了帐篷睡觉。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却都睡不着觉,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总有一股奇怪的感觉,仿佛某种东西在灼烧着他们的心底。在后半夜,他们从帐篷里爬了出来,却听到了一阵磨刀的声音。
在清冷的月光下,他们见到了一个瘦长的背影——侯塞因。
先知唯一的外孙正在月光下磨着他的宝剑。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小心翼翼地走到了侯塞因的背后,轻声地说:“尊敬的侯塞因,您为什么还不休息?”
“我的兄弟们。”侯塞因回过头平静地说,“等明天一早,我会休息的。”
马吉德奇怪地问:“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呢。”
“不,不用赶路了。”
“为什么?”
“因为安拉已经决定了。”侯塞因一边说一边继续磨着他的宝剑。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面面相觑,不知道侯塞因的话里是什么意思。月光照射在剑上,发出一丝夺目的寒光,易卜拉欣忍不住叫了一声:“脊柱剑!”
“你认识这把剑?”侯塞因回过头来问道。
易卜拉欣点了点头:“在我少年时代,曾经见到您的父亲阿里拿着这把剑英勇作战。”
“除脊柱剑外无宝剑,
除阿里外无豪杰。”
马吉德随口念了一首赞颂这把宝剑的诗。多年以后,这两句话在整个伊斯兰世界流传开来,许多中世纪的阿拉伯宝剑上都刻着这两句话。
侯塞因的目光里闪着一种特别的东西,他微笑着说:“谢谢,我的好兄弟们。你们知道吗?在穆斯林的第一次战斗中,也就是著名的白德尔之战,先知曾经亲手使用过这把宝剑,他率领三百名穆斯林打败了一千名还未信教的麦加人。”
“色俩目。愿安拉庇佑穆斯林。”
忽然,侯塞因举起了手中的脊柱剑,剑光在月光下越发地寒冷而富有杀气,不禁让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倒吸了一口冷气。
侯塞因冷冷地看着宝剑尖锐的锋刃,然后轻声地说:“快点回帐篷休息去吧。”
在脊柱剑的锋芒下,月亮悄悄地躲进了云朵中。
八
回历61年1月10日(西元680年10月10日)。
这一天是阿术拉日。
破晓时分,侯塞因在帐篷里睁开了眼睛,他的鼻子里似乎嗅到了一股特别的气味,那是无数人和马的气味。他从帐篷里爬了出来,绿洲的天空还蒙蒙亮着,在远方的沙漠里,他隐约看到了一大排长矛的利尖。紧接着是大队的马和骆驼行进的声音,在沙漠的另一头,他看到几百个金属头盔正在地平线上浮起。侯塞因又跑到了绿洲另一端,他又看到了许多人和马。最后他跳上了高处,手搭凉蓬眺望着四周,他看到在绿洲的四面八方,都是全副武装的军队。那些人骑着马和骆驼,扛着倭马亚家族的旗帜,已经把他们的营地围得水泄不通。
此刻,其他人也醒了过来。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紧张地围绕在侯塞因周围,注视着包围他们的敌人。现在,他们已经完全明白自己的险恶处境了。
突然,易卜拉欣跳上了一匹马,他的手里还抓着一把弯刀,他高声地说:“尊敬的侯塞因,我去库法求救兵。”
侯塞因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只是轻轻地说了声:“小心。”
易卜拉欣点点头,看准了外面合围军队最薄弱的一个地方冲了出去。东方冉冉升起的天光照耀在绿洲和沙漠上,侯塞因和他的战士们,目送着易卜拉欣的身影消失在倭马亚人的军队中。他们看到了弯刀间的格斗和马上飞溅的鲜血,但转眼间围困的队形又恢复了正常,就再也看不到易卜拉欣的影子了。
此刻,这支倭马亚朝军队的统帅——欧麦尔,正在一块高高的沙丘上观察着绿洲里的人们。他的父亲是阿拉伯名将赛耳德·伊本·瓦嘎斯,为穆斯林立下过赫赫战功。当伊拉克总督听说侯塞因已经来到了伊拉克以后,就命令欧麦尔带领一支四千人的军队,埋伏在卡尔巴拉附近,等待侯塞因的到来。
欧麦尔的心里略微有些紧张,他明白被他围困的人是先知唯一的外孙,是前任哈里发阿里的儿子,这个人在半个伊斯兰世界都有着极高的威望,对他的任何伤害都可能引起穆斯林的大分裂。然而,也正因为侯塞因的特殊身份,严重地威胁到了倭马亚王朝对阿拉伯帝国的统治,刚刚继承了哈里发宝座的齐亚德,绝不容许有人动摇他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效忠于倭马亚的欧麦尔必须要这么做,无论自己是否真的情愿。
忽然,欧麦尔发现绿洲里的不到二百号人都跪了下来,他这才明白侯塞因的人正在做晨礼。
“兄弟们,让我们做晨礼吧。”侯塞因从容不迫地说,“先做小净。”
“水井里没水了。”一个随从扑到绿洲的水井边,绝望地抱怨说。
侯塞因平静地说:“那就用沙子代替水吧。”
一些人飞快地跑到了沙漠边缘,幸好倭马亚人的军队并没有向他们射箭,似乎有意识地等待他们完成礼拜以后再动手。侯塞因的随从们用布包裹了许多干净的沙土,然后带回到队伍中间。他们每一个人都分到了一包沙子,然后就开始了“土净”。
他们先用双手拍打净沙一次,然后摸着自己的脸庞。再次拍沙子以后,先用左手摸右手,自手背摸到胳肘,而后转手摸肘内侧直到手腕。再以同样的方式拍着沙子,用右手摸左手,就这样完成了“土净”。
然后,他们开始面朝圣城麦加的方向,做起了清晨的礼拜。侯塞因念起了经文,带着这不到二百人的队伍做完了晨礼。
正当他们抬起头来的时候,发现围困他们的那些倭马亚王朝军队,也开始做起了“土净”。然后,四千多名士兵面向麦加做起晨礼,整个沙漠上全都传遍了古兰经的诵扬声。
当所有的人都完成礼拜以后,欧麦尔骑着马来到了阵前,他不愧为名将之子,浑身都散发着一股杀气。
欧麦尔向被包围的人们高声喊道:“尊敬的侯塞因!赛耳德伊本瓦嘎斯之子欧麦尔,奉伊拉克总督之命率军来此,特向先知的后代致敬。”
侯塞因并不回答,他静静地坐在他的随从们中间,似乎全然没有听见欧麦尔的话。
欧麦尔继续说:“尊敬的侯塞因,你身边不到二百个人,而我有四千人的大军,是你们的二十倍。你们的唯一出路,就是放下武器向我投降。请相信我欧麦尔的保证,大马士革的哈里发一定会饶恕你们的罪过,并保证你们的绝对安全。”
侯塞因闭上了眼睛,一个字都不说。
欧麦尔无奈地摇了摇头,他高声道:“给你们最后的期限——在太阳下山以前,如果还不放下武器投降,那我就要下令进攻了。”
说完以后,欧麦尔掉转马头回到了沙丘上,他命令他的军队死死地围困侯塞因,并随时做好进攻的准备。然后,他摸了摸自己的胡须,心里暗暗地问自己:“侯塞因会不会投降呢?”
此刻,在卡尔巴拉绿洲上的侯塞因继续端坐在中间,将近二百双眼睛注视着他,等待着他的决定。
“你们投降吧。”
侯塞因突然说话了,他睁开了眼睛,看着所有的人。人们以复杂的目光对着他,他们一直对侯塞因忠心耿耿,现在正面临着生与死的选择。
“那你呢?尊敬的侯塞因。”马吉德忽然问道。
“我不投降。”侯塞因平静地说,他抚摸着手中的脊柱剑说:“我会独自一人战斗下去。”
马吉德摇了摇头,直言道:“你会被他们杀死的,尊敬的侯塞因。”
“亲爱的马吉德兄弟,当你和易卜拉欣第一次来到我的面前时,我就预感到了这一刻。”
说完以后,侯塞因对自己点了点头。他忽然想起了父亲阿里,想起了十九年以前,那条通往库法清真寺的道路。而对于侯塞因来说,他的道路是从麦地那到伊拉克,这是他的殉难之路。
马吉德大声地问:“那你为什么还要来伊拉克?”
“前定——”
侯塞因缓缓地吐出了这个词。然后,他环视了一圈他的追随者们,那双黑亮的眼睛扫过了每一个人,侯塞因一一叫出了他们的名字。最后,他轻声地说:“我亲爱的兄弟们,我知道你们的忠诚和勇敢,但你们不需要为我殉难,你们的妻子和孩子正在等待着自己的丈夫和父亲回家。你们要听我的命令,放下所有的武器,向倭马亚人投降吧,我相信你们会保全性命的。”
他的眼睛里又蒙上了一层薄雾,忽然一阵风从西面掠过,黄色的沙尘抚摸着他们的脸庞。温热的泪水夹杂着沙粒,从一些人的眼睛里滑落下来,渗入那些浓密的胡须中。
九
易卜拉欣还活着。
他的身上有三处刀上和枪伤,鲜血染红了他白色的长袍。他自己也记不清是如何冲出重围的了,他向敌人最少的地方冲去,鲜血立刻溅到了他的眼睛上,红色的腥热液体模糊了他的视线。易卜拉欣什么都看不清了,耳边只听到敌人的叱骂声和刀剑的碰撞声,他胡乱地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只感到刀刃划过
了许多人的肉体。跨下的战马不停地嘶鸣着,黄沙覆盖了他的脸庞,直到他再也听不到刀剑声。
这是安拉的奇迹——他突出了重围。
易卜拉欣终于睁开了眼睛,鲜血汨汨地流着,他撕裂了自己的头巾,艰难地包扎在伤口上。他好不容易才分辨清楚了方向,然后拍了拍他心爱的马,他的马懂得他的心思,撒开蹄子向东南方向的库法奔去。
安拉在看着他。易卜拉欣坚信这一点,因为他的马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踏过漫漫黄沙,抵达了幼发拉底河畔的库法,这又是一个奇迹。
回历第一世纪
.99lib.的库法是一座中东的大城,是穆斯林在伊拉克的中心,无数座清真寺坐落在城中,其中也包括十九年前,阿里被刺那天将要去的那一座。
易卜拉欣来到了库法的城门口,却发现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正悬挂在城垛上。那颗人头已经血肉模糊了,不过易卜拉欣还是艰难地辨认了出来——城墙上挂着的是穆斯林·阿慕尔的人头。
在侯塞因的队伍离开麦地那之前,穆斯林·阿慕尔就作为先遣队开往了库法,现在他已经被伊拉克总督处死了。
易卜拉欣来不及想这么多了,他只知道侯塞因正被倭马亚王朝的四千大军围困在卡尔巴拉,他必须拯救侯塞因和他的将近二百名追随者的生命。易卜拉欣忍着身上的伤痛,纵马驰入了库法城中。他的出现让所有的人都感到惊讶,纷纷为他让开了一条通道,使他飞快地抵达了侯塞因支持者的聚居区。
在一间宽大的屋子里,易卜拉欣终于见到了他的伙伴们。他捂着自己的伤口,大声地喊起来:“色俩目,我的兄弟们,侯塞因被围困在卡尔巴拉了,欧麦尔率领着四千人的军队,他们要把先知的外孙致于死地。”
这间巨大的屋子里聚集着上百人,他们都曾经是哈里发阿里的部下,侯塞因在伊拉克最忠诚的支持者。但现在他们面对着浑身是血的兄弟易卜拉欣,却都面面相觑地沉默不语了,屋子里的空气一下子凝固了起来。
易卜拉欣不解地看着他的伙伴们说:“你们怎么了?难道都聋了吗?先知的外孙,阿里的儿子,我们尊敬的侯塞因被倭马亚的军队包围了,他和他的随从们正危在旦夕。亲爱的兄弟们,快点行动起来吧,库法城里至少有一万名阿里的战士,只要时间来得及一定可以打败敌人。请拿起你们的武器,骑上你们的战马,带上你们的誓言和忠诚,前往卡尔巴拉营救尊敬的侯塞因吧。”
回答他的依然是沉默。
片刻之后,终于有人说话了:“易卜拉欣兄弟,你看到城门口悬挂的人头了吗?那是穆斯林·阿慕尔,侯塞因的先遣队,他已经被伊拉克总督抓住斩首示众了。”
“你害怕了?”易卜拉欣的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个人,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方并没有回答,而是退到了人群的后面。易卜拉欣踉跄着在四周走了一圈,他注视着每一个人的眼睛,但没有一个人敢正眼看他。他们缓缓地后退,甚至还有人发出牙齿间颤抖的声音。
突然,一个人大着胆子给易卜拉欣送上了一盆水。
但易卜拉欣一把就将水盆摔碎了,陶瓷破碎的声音是如此地刺耳,让屋子里所有的人都捂上了耳朵。
“你们忘记了自己的诺言了吗?”易卜拉欣大声地说:“库法人,你们食言了!”
库法人缓缓地低下了头。
“我为你们感到耻辱。”
然后,他飞快地跑出了屋子,骑上了他心爱的马,独自向库法城外冲去。他只感到自己的泪水,在飞驰的马背上流淌着。
十
夕阳照射在卡尔巴拉的沙漠和绿洲上。
离欧麦尔规定的最后期限不远了。在侯塞因的身边,依然围拢着那支将近二百人的队伍,他们没有一个人放下武器,没有一个人投降。
侯塞因终于轻叹了一口气,他无奈地看着身边的人们,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他忽然想起了马尔基娜的眼睛,现在她在做什么呢?是在清真寺里礼拜,还是在家里向安拉祈祷?他默默地说了声对不起。
然后,他轻声地说:“今天是阿术拉日。”
在阿拉伯语里,“阿术拉”是“10”的意思。在古兰经描述的年代里,世界和人类许多重要的事情都发生在这一天——
安拉造人与火狱。
亚当和夏娃(阿丹和阿娃),在伊甸园偷吃禁果后,安拉在这一天准其忏悔。
诺亚(努哈)方舟在这一天,终于停泊在了陆地边,使人类和动物摆脱了饥饿。
尤努斯出鱼腹而获救之日。
阿拉伯人与犹太人的共同祖先易卜拉欣(亚伯拉罕),因砸毁偶像而被暴君乃穆鲁代投烈火而获救之日。
圣人尤素福(约瑟)和父亲叶尔古白团聚之日。
先知摩西(穆萨)用杖击水安然渡江之日。
大卫(达乌德)蒙安拉赦宥之日。
苏来玛乃王位复得之日。
安优布重病痊愈之日。
巴勒斯坦先知耶稣(伊撒)蒙难被解救升天堂之日。
此刻,侯塞因对自己说:“或许,在许多年以后,这一天也会成为我的忌日。”
一粒沙子忽然落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揉了揉眼睛,然后看着夕阳说:“我亲爱的兄弟们,做礼拜的时候到了。”
他们依然用沙子做了“小净”,接着在侯塞因的带领下,面向麦加做了一天中的第四次礼拜——“昏礼”。
做完了礼拜,侯塞因平静地对他的伙伴们说:“其实,人们需要的并不是我侯塞因。他们只是需要有一个人出来,为天下的穆斯林们殉难,而这个殉难者早已经由安拉前定了——就是我。”
然后,他抽出了先知和父亲留下来的脊柱剑,大漠的斜阳照射在剑锋上,发出金色的反光。
太阳正在落山。
最后的时间到了。
沙丘上的欧麦尔已经累了,虽然心里极不情愿,但他还是挥了挥手。
四千大军开始进攻了。
战马和骆驼们在烈日下晒了一整天,它们早已经等待地不耐烦了。现在,倭马亚的阿拉伯骑士们松开了缰绳,得到释放了的马蹄踩起飞扬的黄沙,扬起了漫天的尘土。长矛和弯刀在夕阳下发出闪光,人和马的喘息声和嘶喊声震动了整个卡尔巴拉绿洲,沙土渐渐地弥漫起来,遮天蔽日。
侯塞因看不到夕阳了。四周一片昏暗,他的战士们拿着各自的武器,骑上了战马和骆驼,围绕在侯塞因的身边,形成了好几个同心圆的阵势。
敌人开始射箭了。
几名侯塞因的战士从马上摔了下来,倭马亚人的箭准确地击了他们的咽喉。侯塞因方面的箭非常少,他们只还击了几个轮次,就用完了所有的箭矢。
几乎转瞬之间,倭马亚骑士们的弯刀就砍到了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身上。他们奋起反击,锋利的弯刀与宝剑激烈地碰撞着,火星四射,鲜血飞溅。
战马的嘶鸣声和受伤者的呻吟声此起彼伏,昏暗的天色笼罩了所有的战士们,一些被砍下来的肢体高高地飞起,死去的战马重重地摔倒在黄沙上,鲜血染红了天空。
欧麦尔依然骑
着马停在沙丘上,俯视着眼前血腥的场面,四千名精锐的倭马亚阿拉伯骑士,正在屠杀着那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包围圈逐步地缩小,不断地有人倒下,防御者的同心圆被撕开了好几个口子,而圆心就是侯塞因。
马吉德堵在侯塞因的身前,他的马早就被箭射死了,他站在地上挥舞着弯刀,身前倒着十几个倭马亚士兵的尸体。他浑身都是血,自己的和别人的,这个大马士革人是如此地勇敢,让他的对手们肃然起敬。最后,一支长矛深深地扎进他的胸口,又从后背穿了出来,倭马亚战士的长矛将马吉德的整个身体挑了起来。他感到自己在天上飞翔,心里在默念着:“安拉至大。”直到他完全失去了意识。
现在,这支将近二百人的队伍已经全军覆没了,他们没有一个人投降,全都变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横卧在侯塞因的脚边。
几百名倭马亚战士已经把侯塞因围在中心了。
侯塞因镇定自若地看着他的敌人们,他忽然高声地说——
“阿拉伯人啊,从今以后你们将分裂成两半自相残杀。千年以后,异教徒会来践踏你们的国度,巨大的火焰将吞噬你们的房屋,你们的妻子和女儿将遭到杀戮,鲜血将染红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
然后,他举起了先知使用过的脊柱剑。
伊拉克沙漠上的月亮缓缓升了起来。
阿术拉日的月光美丽无比。
十一
约瑟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了,后背心渗出了许多汗珠,浑身一片冰凉。黑鹰直升机的叶片卷起了无数黄沙,带着他们来到了卡尔巴拉城上空。
黑鹰呼啸着掠过了那座著名的大清真寺的镀金圆顶,倾斜着的机身绕过了那三座耸入云宵的宣礼塔。他睁大着眼睛,看到了清真寺周围那些低矮的房屋,似乎全都被覆盖上了一层黄色的沙子。从直升机上可以看到城市的另一端,几十辆M1A2坦克和布雷德利步兵战车正在与伊拉克军队激烈地战斗着。坦克的炮火猛烈地轰击着,约瑟甚至还能清晰地听到装甲车上机关枪连续射击的声音。
他们这次的攻击目标是卡尔巴拉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一处营地。通过卫星照片,他们早就摸清了那个地方的位置,黑鹰保持着最安全的飞行姿势掠过卡尔巴拉上空,迅速抵达了他们的目的地。
约瑟看到了几个穿着白色的长袍的伊拉克人,他们的手里拿着AK-47步枪,正在那栋三层楼房的顶上巡逻。对方立刻就发现了直升机,马上端起AK-47向黑鹰扫射过来。
“消灭他们。”中尉下达了攻击命令。
约瑟的手指已经不听他自己的大脑的指挥了,仿佛直接连接着中尉的嘴巴,只要中尉一开口,约瑟的手指就自动扣响了M-16步枪的扳机。
一大串子弹象长了眼睛一样,落到了伊拉克人的身上,约瑟只看到那些人的身上炸开了几个大洞,鲜血飞溅了出来,然后痛苦地倒在了地上。
“约瑟,你的枪法越来越准了。”中尉向来不轻易夸奖部下,但他还是把褒奖送给了约瑟。
在消灭了楼顶的伊拉克人以后,突击队员们纷纷跳下了黑鹰直升机,他们的身后吊着牢固的保险带,使他们很安全地降落在楼顶。
约瑟是第一个跳下去的。
他感到自己的大脑已经不能控制身体了,似乎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具战斗机器,完全按照事先输入的程序工作。他的身体就象经过了精确计算一样突入了楼房的内部,只有要任何伊拉克的人影进入他的视线,他手中的M-16就会把对方打成筛子。
只用几分钟的时间,这支突击队就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几十个伊拉克人被打死了。约瑟留在了最后一个,在他的意识里仿佛是做梦,一场古老战斗的梦,似乎有无数把宝剑和弯刀的幻影在眼前挥舞着。
他们迅速地回到了楼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约瑟是最后一个回到直升机上的,当他被保险带吊上了黑鹰以后,中尉拍了拍他的肩膀:“上帝与你同在,约瑟。”
黑鹰缓缓地升起,准备离开这座战火中的圣城。约瑟只感到眼前一片恍惚,一种越来越强烈的做梦的感觉笼罩着他。
忽然,约瑟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双美丽的眼睛。
十二
脊柱剑已经有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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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渐渐降临,倭马亚人点起了火把,把绿洲照得如同白昼一般。侯塞因独自一人挥舞着宝剑,与几百名全副武装的骑士战斗着。欧麦尔从远处眺望着他,只觉得先知的外孙已变成了一头狮子。
侯塞因的脊柱剑锋利无比,几十个倭马亚骑士的头盔都被宝剑砸得粉碎。他们的弯刀和长矛被脊柱剑砍断,他们的肉体和骨骼被脊柱剑劈开,血肉在月光下高高地飞溅。那些被侯塞因杀死的人们,为自己死在先知和阿里使用过的脊柱剑下而感到无上荣光,每一个倒在地下的尸体都面带着满足的微笑。
然而,他独自一人。
倭马亚骑士们象潮水一样淹没了他,那匹白色的阿拉伯猎马早就死在旁边,他的身上渐渐地出现了伤口,先知外孙的鲜血在地上流淌着。
一把弯刀刺入了侯塞因的后背心。
他无法再战斗了。
脊柱剑缓缓地落在了地上。
侯塞因随着先知使用过的宝剑一同仰天倒下,睁大着黑亮的眼睛,盯着那轮美丽的月亮。温热的鲜血渐渐覆盖了他的视线,渗入了他的瞳孔中。他大口地喘着气,后背心和前胸的伤口还在不停地往外喷血,身体渐渐有些痉挛了,他知道安拉正在召唤着他。
突然,他看到了……他看到了那座清真寺镀金的圆顶……看到了底格里斯河畔那座火海中的巨大城市……看到了从天而降的黑色猎鹰……
他感到喉咙口一阵冰凉,一把锋利的弯刀切开了他的喉管,从上到下砍断了他的颈椎骨——他的头颅被割了下来。
在身首分离的刹那,侯塞因高高地飞了起来,他的身体变得那样轻盈,在月光照耀下的卡尔巴拉夜空中飞舞着,直到他扣响了天国花园的大门。
安拉在等待着他……
十三
回历第一世纪的大马士革,是阿拉伯帝国倭马亚王朝的首都,是当时的地球上除了唐朝长安以外最繁华的城市。
当时的大马士革城中开凿有许多条人工水渠,这些古老的给水系统,直到今天依然在起着作用。以穆阿维亚的儿子,倭马亚王朝第二代哈里发齐亚德命名的齐亚德河,就是这位哈里发从巴拉达河开凿进城的。大马士革郊区的整片绿洲都得到了灌溉,种满了茂盛的果园,到处都充满了清新的气息。在城里每一户人家的院子正中,都有一个大水池,从喷泉里喷出水雾,构成精妙的水帘。家家户户都在水池的边上种着桔树或香橼树。总而言之,那是一个值得叙利亚人怀念的黄金时代。
在大马士革拥挤的街道上,人们穿着灯笼裤和尖头的红皮鞋,中间夹杂着许多来自草原的贝杜因人,有时偶尔还会遇见被称为“法兰克人”的欧洲人。至于那些贵族们,他们往往穿着白色的丝绸斗篷,身佩宝剑穿城而过。路上的女子大都戴着面纱,而有的女人躲在自己家里,透过格子窗的缝隙,偷看着街道上的人们。各种小商小贩汇聚于此,他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使得整个大马士革喧嚣刺耳。
此刻,刚刚成为这个庞大帝国统治者的齐亚德,正在他豪华宫殿里举行宴席,几十个美丽的妃子围绕着他,艾卜·盖斯正在他镶满宝石的桌子跳跃着,翘起尾巴表演着节目。据说齐亚德是所有的哈里发中第一位酒鬼,他有着“酒徒齐亚德”的称号。至于艾卜·盖斯,则是齐亚德豢养的一只宠物猴子的名字。
正当齐亚德快要被酒精麻醉的时候,一名来自东非的黑奴跪在了他的面前,低声地说:“万能的哈里发,伊拉克总督给您送来了一件礼物。”
“礼物?”
黑奴恭敬地呈上了手中的木盒子,然后轻轻地打开了盒盖。
齐亚德醉眼惺松地把头凑了过去,过了好久才看清了盒子里的东西。等到他反应过来以后,立刻吓得跳了起来,这让他的妃子们纷纷尖叫了起来。整个宴席乱作了一团,酒杯被她们碰倒,琼浆玉液流了一地,艾卜·盖斯也上窜下跳,爬到了卫兵们的头上。
盒子里装着侯塞因的人头。
片刻之后,齐亚德才回过神来,他喝退了身边的妃子们,当然还有艾卜·盖斯。齐亚德颤抖着看着盒子里的人头——先知的外孙。
倭马亚朝最危险的敌人终于死了。
盒子里的侯塞因睁大着眼睛,那黑色的瞳孔始终保持着深邃和光泽,茫然地望着蓝色的天空,他的胡须还和活着的时候一样威严,只是皮肤变得更加苍白了——这是一个标准的殉难者。
齐亚德低下了头,仔细地盯着侯塞因的眼睛。忽然,他似乎从那双不瞑的眼睛里,看到了一张皮革制成的毯子。
“毯子?”
齐亚德自言自语地说着,没有人明白他说些什么。但转瞬之间他就浑身颤抖了起来,他忽然明白了那张毯子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的身上有一种被鞭子抽过的感觉,然后一把熊熊大火灼烧起他的骨头。
“不!”他象发疯了一样后退几步,紧张地问身边的人:“他的身体呢?”
黑奴恭敬地回答:“侯塞因的身体还留在伊拉克。”
“快传我的命令,把先知的外孙侯塞因的首级送回伊拉克,与他的尸身一起安葬。还有,所有的穆斯林都要为他举行哀悼。”
说完以后,齐亚德已经浑身乏力地瘫软在地上了。
侯塞因的眼睛正在盒子里看着他。
十四
在黑色的面纱后面,隐藏着一双美丽无比的眼睛,一些黄色的沙粒被风掠起,落进了这双明眸之中,泪腺不由自主地分泌起来,晶莹剔透的泪水瞬间沾湿了面纱。
马尔基娜骑在一只纯白色的骆驼背上,几名侍女和男仆围绕在她身边。经过了十几天的旅行,他们终于穿越了内夫得沙漠。现在,她已经可以遥遥地望到卡尔巴拉绿洲了。
片刻之后,她看到了绿洲上的那个男人——库法人易卜拉欣。
易卜拉欣回过头来,也看到了这支来自麦地那的骆驼队,在队伍的中间坐着一个全身黑色的女人。他立刻跪了下来,颤抖着的双手抚摸着地上的沙粒,等待侯塞因遗孀的到来。
马尔基娜终于来到了卡尔巴拉绿洲。侍女们把她扶下了骆驼,浑身黑色的她仿佛来自远古,笔直地站在她丈夫的坟墓前。
坟墓里埋葬着侯塞因失去头颅的身体。
易卜拉欣把头埋在地下,流着眼泪说:“对不起,我们永远带走了你的丈夫。”
“不,这是他自己的决定。”马尔基娜平静地说。
易卜拉欣终于仰起了头,满脸都是黄沙,他断断续续地说:“四十天。从阿术拉日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四十天了。我一直守在这里,等待侯塞因头颅的归来。”
忽然,不知是谁叫了一声:“来了!”
所有的人都立刻回过头去,他们看到在沙漠的另一头,缓缓出现了一支庞大的队伍。
马尔基娜依旧笔直地站着,她已经预感到了那支队伍会带来什么了。
他们看到了一大群倭马亚骑士,还有几十位大阿訇,后面更是跟着一大群普通的穆斯林民众。他们骑着各种各样的牲畜,有的人甚至还赤着脚步行。这支庞大的队伍似乎还在不断地吸收着人流,就象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汇聚。
在队伍的最前面,一个黑奴骑在骆驼上,手捧着一只盒子。
黑奴看到了马尔基娜,他确定这个浑身被黑色包裹的女人就是侯塞因的遗孀,他恭敬地走到马尔基娜面前,打开了手中的盒子。
她终于又见到了他的丈夫。
然后,人们小心地掘开了侯塞因的坟墓,把他的头颅放回到了他的身体上。在身首异处了四十天之后,侯塞因的身体终于完整了。
他们重新安葬了侯塞因,又对坟墓做了全新的整修。几十位大阿訇念起了古兰经文,周围成千上万的穆斯林都跪拜了下来,包括那些倭马亚的士兵,他们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让人想起麦加的朝觐。
马尔基娜看着丈夫的新坟,默默地说:“侯塞因,你在死后得到了永久的胜利。”
十五
侯塞因殉难于阿术拉日,即回历元月的第十日。什叶派就诞生于这一天,从此以后,这一天成为了重要的节日——“阿术拉节”。
为了悼念侯塞因的殉难,什叶派规定在每年的回历元月上旬为哀悼旬,在此期间将演出受难表演,再现他的英勇作战和受难的情景。这种一年一度的表演仪式,分为前后两节进行。前节于侯塞因的受难纪念日,在今巴格达郊区的卡齐麦因举行,纪念侯塞因的殉难;后节于侯塞因受难日之后的四十天内,在卡尔巴拉举行,以纪念“头颅的归来”。
什叶派信徒们还在卡尔巴拉建立了侯塞因清真寺,也是侯塞因的陵墓,是除了麦加、麦地那和耶路撒冷以外,穆斯林世界最重要的圣地。侯塞因的墓位于清真寺的中央,是一个木制的平台,用象牙镶嵌着,还有许多镶满宝石的金饰。侯塞因清真寺有巨大的镀金圆顶,还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宣礼尖塔。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穆斯林来到伊拉克,朝拜卡尔巴拉的侯塞因清真寺。
在侯塞因殉难以后的第三年,沉缅于酒色的哈里发齐亚德就死了。
回历133年(西元750年),在阿拉伯帝国的东部发生了大起义。在什叶派穆斯林的倾力支持下,阿布·阿拔斯最终打败了倭马亚王朝,占领了大马士革。阿布·阿拔斯邀请了八十余名倭马亚皇族参加一个宴会,在宴会上他们当场就被砍死。没有被砍死和受伤的人,则被包裹在皮革毯子里,阿拔斯人则在毯子上听着皇族成员们的垂死呻吟,纵情欢庆。只有沙希姆的孙子,年轻的阿卜杜勒·拉赫曼幸免于难,戏剧性地逃亡到了西班牙。
阿拔斯人也没有饶恕早已死去的倭马亚哈里发们,除了欧麦尔二世和穆阿维亚以外,其他所有人的尸骨都被从陵墓里刨了出来,受到鞭打和焚烧,骨灰则被抛洒在地上。
时间如同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一样流逝着,直到十几个世纪以后。
十六
约瑟看到了那双眼睛,那双隐藏在黑色面纱后面的眼睛。他从没有看到过如此美丽的眼睛,一个年轻的阿拉伯女子的眼睛。
黑鹰直升机在几十米高的空中盘旋着,约瑟的双手不停地颤抖着,他看到旁边一栋楼房的窗户里,一个年轻的女子蒙着面纱,细嫩的肩膀上扛着一架火箭筒,圆锥体的火箭弹头正对着约瑟。
一刹那间,时间似乎突然凝固住了。隔着几十米的空中,约瑟和伊拉克少女的四目对视着,约瑟看不到她面纱下的脸,他只觉得在自己少年时的梦中,似乎见过这个少女。
除了约瑟以外,直升机里没有人注意到她。但约瑟却没一言不发,他本可以提醒中尉和飞行员的,但他没有这么做。
“你叫什么名字?”
约瑟在心里轻轻地问。
那少女终于回答了,用她的火箭筒回答。
约瑟看到一团火焰从她的肩膀上闪起,正对着他的眼睛。
一枚火箭呼啸着划破空气,在不到四分之一秒的时间里,准确地击中了黑鹰直升机的侧面。
瞬间,除了火焰以外,约瑟什么都看不到了。他只听到一声剧烈的爆炸,他感到自己的手和脚分离了开来,周围充满了飞溅的血,他的皮肤在空中烧焦了,象鸟一样高高地飞了起来。
他真的飞了。
约瑟的心忽然平静了许多,他感到自己敞开了身体,灵魂和肉体都无限地自由,他从来没有这样畅快过,就象是在聆听哈利路亚。
在坠落到地面的刹那,一切都重归于梦幻。约瑟似乎在黄沙里看见了一个阿拉伯男人——他穿着白色的长袍,手里挥舞着一把宝剑,在重重围困中奋勇作战,直到敌人砍下他的头颅。
你好,侯塞因。
作者注释:
(1)关于侯塞因到库法的道路,根据史书记载,伊拉克总督派遣欧麦尔的四千人在卡尔巴拉设伏围困侯塞因,但在地图上卡尔巴拉位于库法的西北部,如果侯塞因穿越内夫得沙漠至库法的话,是不可能经过卡尔巴拉的。或许侯塞因是走从麦地那到约旦的道路,然后再从西面进入伊拉克。
(2)并无资料显示,侯塞因在去库法的道路上曾经过纳吉夫,小说中的此段系本人的虚构。
(3)关于阿里在纳吉夫的坟墓,事实上在整个倭马亚王朝时代,这座坟墓一直在保密之中,直到阿拔斯王朝的哈伦拉西德哈里发(现巴格达最豪华的拉西德饭店即以此君命名)于公元791年偶然发现了它,方才成为朝拜者的圣地。本人在小说中将其提前到了侯塞因的时代。
(4)本人手头并无侯塞因妻妾的资料,小说中的马尔基娜系本人虚构。
(5)大马士革的马吉德与库法的易卜拉欣亦系小说中的虚构。
(6)有关战争报道:美国五角大楼的官员说,一架美军“黑鹰”直升机2日在伊拉克南部被击落,机上的11名士兵中有7人丧生。另外,4名士兵受伤。据美联社报道,这架直升机是在卡尔巴拉附近被伊军轻火器击落的。
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美军开入巴格达空城之际定稿
最后的战役
一
十二岁的杰,穿过那片湿雾弥漫的丛林,拨开密密麻麻的树叶,终于找到了那条河流。
河流的上方几乎见不到天空,灼烈的热带阳光经过丛林的过滤,稀稀疏疏地洒到脸上。杰光着脚趟到了碧绿碧绿的河水里,脚踝仿佛被一只冰凉的手抓住了。据说,这条蜿蜒
九九藏书于丛林深处的河流,起源于千里之外的一座巨大山峦,在山顶上积满了晶莹的白色物质,柔软而冰凉,就像这条河的深处——杰缓缓游进了河心。
辨清了河水流动的方向,少年向上游而去。两岸依然是永无止尽的丛林,各种植物扭曲着枝干伸展到河水里,也许有鳄鱼隐藏在河底。
这是他很小时候的梦想了。那时老人们总是不停地回忆遥远的故乡,回忆这条河源头的大地。
杰游啊游啊,河面越来越窄,头顶的天空一丝都看不到了,仿佛进入了暗绿色的隧道之中。忽然,男孩依稀听到有人在喊他的名字。同时,他看到了躺在河边的一具骷髅——
小腿开始抽筋了。
一眨眼,河水就淹没了他的头顶。他睁大着眼睛,只看到浑浊的绿色,河底长满了黑色的水草,就像妈妈的长头发。
突然,有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胳膊,那只手粗壮而有力,立刻就把他从水底拉了上来。杰浮出了水面,终于喘出了几口气,在昏暗的树影下,他看到了强的脸。
强拉着他游到了岸上,两个人重重地倒下,忽然都笑了起来。
我快淹死了,是吗?
放心吧,你一定会死在我后面的。
强依然大声地笑着,他只比杰大一岁,却比杰粗壮了许多。
当两个少年穿越茂密的热带
.99lib. 雨林回家时,忽然闻到了某种特殊的气味,像是什么东西煮熟了,味道很香。他们贪婪地吸着鼻子回到村口,才发现那是冲天的大火,火舌舔噬着他们各自的家,女人们凄惨的尖叫声四处响起。
他们听到震耳欲聋的响声从天而降,一架直升机正在村子的上空盘旋,机枪的子弹像是玩具似地从天上倾泻而下。
杰忽然明白了,刚才他们闻到的是人肉烧熟了的气味。
二
边村的周围是一片莽莽的热带丛林,山谷中开满了某种美丽的鲜花。
墓地就在村外的山坡上,劫后余生的人们穿着麻布衣服,头上和腰上缠着白色,抬着几十具棺材鱼贯而行。他们严格地按照祖先古老的仪式,埋葬死于武装直升机下的亲人们。
这种仪式数千年来没有改变过,就像几十年来始终弥漫于边村的那股气味。杰和强都穿着斜襟的白色麻布,手拉着手走在队伍的最前排。当大人们开始挖掘墓穴时,杰猛地吸了吸鼻子,又闻到了那股浓烈的气味——他是闻着这气味出生的。
十二岁的杰明白了,这奇怪的气味来自坟墓,它们是幽灵。
在棺材下葬的那一刻,大人们按照古老的仪式痛哭了起来。杰闭上了眼睛,独自感受那股气味或者幽灵。
他贪婪地深吸了一口气,幽灵渗入了全身每一根血管——
许多年前的一个夜晚,在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内战之后,成千上万的战争失败者们,向南方的深山密林落荒而逃。他们跨过了那条只在地图上画出的线,永远地选择了流放。
这里不是桃花源,这里是金三角。
边村所有的墓碑都坐南朝北。
魂兮归来……
忽然,杰的耳边仿佛听到了什么?那声音尖利无比,如一条隐秘的丝带,从某个遥远的地方飘了过来。杰幽幽地转过了头去,眼前除了坟墓以外一片模糊。
杰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墓地的,他只记得自己仿佛被一根绳子牵着,在穿过一片灌木丛后,翻上了一座陡峭的山坡。站在高高的山脊上,他俯视着脚下宽阔的山谷,一大片姹紫嫣红的烈火,瞬间灼疼了他的眼睛。
天哪,整个山谷里开遍了红色的花丛,那是一片广阔的海洋,在春风的撩动下如波浪般起伏着。这景象仿佛是梦中才有的画,惊艳绝伦,摄人心魄,搔首弄姿地诱惑着十二岁的少年。
他的魂完全被勾住了,睁大着眼睛,冲下了高高的山脊,少年的身体如一叶扁舟,驶入了“花海”的波峰浪尖,他的全身被美丽的花瓣包裹着,然后缓缓地沉入红色的海底。
杰,你在哪里?
是强在呼唤他。杰挣扎着从花海中露出头来,向强挥了挥手。
强冲到他的跟前,为他抹去了脸上的花瓣印子,然后勾着杰的肩膀说,回去吧,他们在等你。
杰傻笑了一下,他看着四周随风起伏的“花海”问道:你觉得这些花很好看吗?
不,我讨厌这些花,总有一天我会把这些花全都烧掉。
说完,强随手抓起一束花,立刻就把它捏碎了,红色的花瓣像鲜血一样粘在他身上,杰感到有些害怕了。他们互相搭着肩膀,向边村的方向走去。
忽然,杰怔怔地问强,我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从你刚出生那天起。
嗯,可为什么我们不是亲兄弟呢?
那你得问我爷爷去。
强,你说如果我死了,你会怎么办?
你不会死的,起码不会死在我前面。
那如果你死了,我该怎么办?
强沉默了一会儿,又折断了一根花茎说——
如果我死了,你就带我回家。
当杰和强离开山谷以后,风又吹了起来,漫山遍野的罂粟花,像睡美人般摇摆了起来。
三
杰二十岁了。
一个烈日当空的旱季,他又一次钻进了莽莽的丛林,全身浸泡在绿荫深处的河水中。天气热得就连鳄鱼都睡着了,空气中弥漫着动物尸体腐烂的气味,与河水深处的水草纠缠在一起。杰喜欢这条隐秘的河流,每当他全身赤裸着,潜入清凉的河底时,就会产生一股莫名的兴奋。女人长发般的水草,温柔地抚摸着他的皮肤。许多人就这样被水草缠住,成为了河底的一具骷髅。在那个正午,他感到潜伏在河水中的自己正变成一条鳄鱼,全身长出坚硬的鳞甲,嘴巴里生满了雪白的利齿,臀后拖出了一条巨大的尾巴。当他觉得自己就要变成那个东西时,一个柔软的身体忽然进入了河里。在浑浊的绿色河水中,杰只见到两条有着优美曲线的大腿。他顺势抓住了那双腿,手感冰凉而光滑,竟真的像一条大鱼的鳞片。他抓着那个身体浮出了水面,一缕发丝打到了他的脸上。杰抹去了眼睛上的水珠,终于看清了她诱人的脸。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菲。
菲眨着一双惊慌失措的漂亮眼睛,一身略显黝黑的皮肤被河水包裹着,使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反光。杰就像见到了传说中美丽的水妖似的,整个人都凝固住了,只有目光肆无忌惮地在她身上游走着。她立刻捂住了自己的胸脯,扭动着鱼一般的身体游向河对岸。杰紧紧地跟在后面,有些口吃地问,你……你……谁?
她并不回答,径直上了岸,抓起衣服包裹住自己的身体,幽灵似地消失在了丛林中。
杰把身体靠到岸边,大口地喘着粗气,总觉得脑子里有些晕眩,似乎那女孩发亮的身体仍在眼前晃动着。
他在日落时分回到了村里,飞快地跑向强和他爷爷的老屋。在那栋摇摇欲坠的吊脚楼前,他看到了一条微型的黑色瀑布——那个水妖般的女孩正在楼前梳着头发。
忽然,那女孩抬起了头,长发像水草般抖动了起来,她又看到了杰的眼睛。他直接从栏杆边爬了上去,抓住了她的手问,你不是河里的妖怪吧?
不知道她是恐惧还是害羞,低着头一句话都不说。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里。
她叫菲。
强的声音打断了杰的提问,然后把一只粗壮有力的手放在杰的肩膀上。杰突然跳了起来,然后躲到了另一边,他从来没有这样紧张过。强又一次微笑着搂住了他,告诉他这女孩是强的爷爷接来的,要在强的家里暂住几个月。
杰只哦了一声,然后就低着头跳下了吊脚楼,钻进了村边的树丛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月光在莲花般的云朵间忽隐忽现,整个边村的人们都睡着了。忽然,一阵木吉它的声音响了起来,悠悠扬扬地传入了吊脚楼中。菲缓缓地爬起来,把头倚到了竹窗边上。她看到在外面的月光下,站着杰孤独的人影。他的手里捧着木吉它,边弹边唱着一首歌——
风轻轻地吹了起来/木棉花瓣悠悠地飘了下来/第一片花瓣飘进她的发丝/就像一把发黄的梳子/幽幽地掠过她的梦里/第二片花瓣飘进她的眼里/仿佛一颗坠落的果子/暗暗地激起一池涟漪/第三片花瓣飘进她的唇里/如同一根细长的手指/轻轻地拨起吉它的铉丝/第四片花瓣飘进她的心里/如同一双朦胧的眼睛/悄悄地窥见她的日记/转眼间无数片木棉花瓣/洒满了女孩的一生一世/就像红衣裳的新娘/独自等到漫漫长夜已尽/一个女孩坐在树下等一个人/一棵树看着女孩等了一辈子
这是杰自己写的歌,在月光下他的声音变得磁石似的,吉它的铉声也仿佛自己长了脚,悄悄地爬进吊脚楼的窗户,直往菲的心眼里钻。
突然,木吉它的弦断了,杰的歌声也戛然而止。
吊脚楼的窗户打开了,他看到了菲的眼睛,正在月光下闪烁着什么。
夜色深处,万籁俱寂。
四
三个月以后。
那晚的月光特别迷人,如古代铜镜般照亮了整个山谷。过去这里种满了罂粟花,几年前联合国的一把大火,把这些美丽的花朵烧得一干二净。有时杰会在晦暗的月光下,听到某种幽幽的哭泣声,那是被烧死的凄美花魂,躲在地下的角落忧伤叹息。
杰在等他最亲密的朋友,强。
等强来和他打架。
他们已经约定好了,今晚谁打倒了对方,谁就可以和菲在一起。
是的,他们都喜欢上了同一个女子。
但他们是最好的朋友。
杰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个办法,才可以解决他们的问题。
他不敢肯定菲是否知道了这件事。但事已至此,谁都不能后退了。
月光如洗。
杰站在山谷的中央,脚下是高高的野草,森林很快就会把这里吞噬的。他微微抬起头,仰视着铜镜般的月亮,他很自然地想起了:关于一个英雄与一个美女的故事。
故事是强的爷爷说给他听的,那老人嘴里总有说不完的故事,尤其是关于月亮的传说。
月亮在天上缓缓地移动着,杰像尊雕塑似地站在山谷中,似乎从那具古老的铜镜里窥见了什么?可一切又都是模糊的,他怎么也看不清楚。
漫漫长夜过去了。
直到东方泛起了鱼肚皮,强还是没有出现。
当太阳照耀着金三角的山谷,照亮了杰愤怒失望的额头时,他飞快地跑回了边村。
然而,强不见了。
杰和强的爷爷到处寻找他,但始终都没有他的踪影,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
强如同一片罂粟花瓣,在金三角闷热的空气中蒸发了。
我赢了吗?杰扪心自问,他摇了摇头,强没有给他赢的机会。
强失踪了,菲自然也知道了他们之间的事,但她仍继续住在边村。但是,杰不再见菲了,他总是躲着她,就好像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几个月后,杰背上空空的行囊,离开了边村,离开了金三角。
五
赤道的阳光永远是恶梦的主题,它们肆无忌惮地照耀着这片古老的大陆,
.99lib.
在一大片美得惊人的红色花朵中,杰汗流夹背隐藏着,一些花茎被他弄断了,流出了白色的汁液。他潜伏得太久了,以至于几片花瓣沾在他的脸上,留下了血红色的印记,像是古代某种特殊的化妆。
一个月以前——
直升机发出巨大的轰鸣,颤抖着划过地球赤道的上空。杰抓着M-16步枪,斜靠在直升机的舱门口。他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忍不住向地面看了一眼。但是,他并没有看到想象中的热带丛林,也没有非洲象与长颈鹿,只有一大片红色花朵的海洋。
他在几百米的高空,俯瞰着那片美得无与伦比的罂粟花丛——这景象要比小时候在边村的山谷中所见更为壮观。这些艳美的花朵就像瘟疫一样,姗姗地传染到了非洲的中心,然后肆意地蔓延开来,敞开她们诱人的红色身体,吞噬着这块古老的黑色大陆。
几年前杰离开了边村和金三角,漂泊于世界各地,他学会了射击与格斗,应征加入了联合国反毒署,被派到非洲从事剿毒。
当杰走下直升机的一刹那,似乎又回到了自己生长的地方。
轮回——现在他才明白,一切都不过是命运中的轮回。
几个小时后,杰的目标出现在几千米开外。
他像个猎人一样不动声色,当对方进入射程以后,他才缓缓地举起了狙击步枪。
那是一个健硕的黑人,猫着腰走在花丛里。看不出他有多大的年纪,可能是中年人,也可能是热带地区常见的早熟少年。
此时,这黑人的太阳穴,正好停在杰的瞄准器里。
扣动扳机。
一刹那间,在杰的瞄准器里,只见到一片红色的液体喷溅而出,瞬间与四周的花朵融合在了一起。那黑色的身影缓缓地倒下,压平了一大片花丛。
几秒钟以后,AK-47的子弹就从杰的头顶呼啸而过了。他赶紧趴到了地上,绿色的迷彩服上,立刻就沾满了红色的液体——那是美丽的花瓣留下的。
他战战兢兢地向后匍匐退去,周围早已是弹雨横飞的世界了,许多花茎被子弹打断,白色和红色的汁液一同飞起,混合成奇特的颜色,落在了他的身上。杰知道对方已经摸清了他的位置,他们显然必须要为刚刚被打死的同伴复仇。几十发子弹倾泻到了他的周围,或贴着他的头皮飞过。
杰再也无法冷静了,血液好像自己要往外喷,把脸涨得通红。
正当他回过头来,要用手中的武器还击时,他听到了熟悉的M-16的枪声。此时,他觉得那声音变得如此悦耳动听,宛如他的木吉它里弹出的音符。
紧接着,他听到了几声沉闷的呻吟,又不知道死了多少人了?
砰!
他先听到了一个沉闷的声音,然后就感到一粒飞快旋转着的金属,带着火药的味道钻进了自己的身体。
完了?
他轻轻地吐出一口气。
忽然,一只手伸到了他的眼前。
杰抬起头,忽然感到阳光下一阵目眩。因为,他看到了强的脸……
六
房间里一片阴暗,除了月的眼睛以外,杰什么都看不到,他只能躺在行军床上,肆意地想象她的样子。绷带越来越紧了,一阵火辣辣的痛感从伤口处传来——昨天他中弹了。幸好,那不是要害的位置,子弹也已经被取了出来。月刚看到他的时候差点吓昏了过去,后来才发现他并没有流多少血,那些看起来吓人的红色,只不过是被压碎了的罂粟花瓣。
月是基地里唯一的女子,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但她有着与杰一样的肤色与眼睛,说着与杰一样的语言。她说她不记得自己的过去了,但却能熟练地为中弹的队员们包扎伤口,于是基地就成为了她的家,许多伤员都是从她手里捡回了一条命。
从杰来到这里的第一天起,他就从月的眼睛发现了某种东西。
是的,她喜欢杰。
这是没有理由地喜欢。
杰深呼吸了几口,但还是无法减轻疼痛。于是,他在黑暗里伸出了手,正好抓到了月的手腕。
你把我弄疼了。她轻轻地嗔了一句。
对不起。杰只是松了松手,但并没有放开。
忽然,不知从哪里射出一线暗淡的光,照到了月和杰的脸上。月急忙低下头轻声说,昨天,是强救了你。
我知道。杰淡淡地回答。
你们过去认识,是吗?
沉默。
杰终于说话了,是的,我和强从学走路的时候起就认识了。我们一起长大,一起读书,一起在丛林里游泳奔跑,一起学会了动刀动枪。
情同手足?
差不多吧。但那是过去的事了,我们已经分开了好几年。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他……
听说强已经在这里呆了三年。
杰轻轻叹了一声,世界为什么这么小?
昨天你醒过来的时候,为什么不和强说话呢?
杰没有立刻回答,只是呆呆地看着她的眼睛,就这样愣了许久。忽然,他把头别向了另一边说——
懦夫。
月茫然地问,你在说谁?
我不知道。
忽然,他把月拉了下来,长长的黑发垂到了杰赤裸的胸口,使他的呼吸立刻急促了起来。天哪,伤口又疼了起来,好像真的被什么东西打穿了。但杰并不放手,尽管绷带几乎使他窒息,但血管却越来越扩张了,他暗暗催促自己的鼻血快点流下来。
他们越靠越近,月已经不再抵抗了,渐渐地她的脸和眼睛都模糊了,和杰的睫毛混在一起,缓缓沉入黑暗的海底。
就在这个瞬间,一阵沉闷的枪声响了起来。
杰立刻从床上跳了起来,月轻轻地叫了一声,躲到了阴暗的角落里。杰看到房间的窗户忽然敞开了,一个黑人举着枪呆立在窗前,胸口的弹孔正在喷射着鲜血,他的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然后就颤抖着倒下了。
在黑人倒下以后,杰才看清了站在后面的强。
强的M-16步枪正对着窗口,枪口还在冒着烟。
他冷冷地看着杰的眼睛,目光里似乎隐含着某种东西。
杰缠着绷带赤着上身站在窗口,两个人如雕塑般对峙着。
趴下!
强大喝了一身,然后转身向后扫射了一圈,弹壳不停地从他的枪中弹出。杰依旧呆立在窗前,看不清对面有多少人中了强的子弹。
月一把将他拉到了窗下,她紧紧地抱着杰,两个人在小屋里瑟瑟发抖。
但杰轻轻地推开了她,伏在月的耳边说,躲在这里,不要乱动。
然后,他端起桌子上自己的枪,一脚踹开了小屋的门,亮出缠着绷带的赤裸上身,冲动了外面的弹雨中。
月不敢看外面横飞的子弹和尸体,蜷缩着身子躲在小屋的角落里。忽然,鼻子里一阵发酸,她拼命地想要忍住,但泪珠还是止不住地掉了下来。
七
回家了。
杰茫然地看着弥漫在山间的雨雾,不置可否地轻叹了一声。他并没有搭车,独自穿着那身军外套,走在通往边村的路上。墨绿色的军外套早已经磨破了多处,甚至还有残留着几个弹孔,但他一直舍不得扔掉。
在外流浪了几年以后,边村已经变得陌生了。他看到许多熟悉的面孔,但没有一个能把他认出来。倒是几个小孩子扑了过来,向他兜售劣质的香烟和旅游纪念品。杰低着头推开了他们,茫然若失地环视着周围。他看到一辆旅游大巴开进了边村,一群举着照相机的人,鱼贯着穿越边村中心的小街。原来,边村已经和人妖、大象和宝石一起,成为了此地的一个旅游项目,人们被神秘的金三角所吸引,千里迢迢地来此猎奇。
杰混在旅游者中间,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忽然,一只柔软而冰凉的手,从后面拉住了他的腰。杰猛然回过头来,警觉地抓住了那只手。接着,他看到了藏在木棉树后的那双黑眼睛,同时听到了几句拙劣的英语,问他要不要宝石。
他立刻就怔住了,心里微微地颤了一下,然后呆呆地盯着她的眼睛。那只细细的手开始拼命地挣扎起来,但杰的右手就像铁钳一样,使她动弹不得。
菲?
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轻声地念出了她的名字。她已经不再挣扎了,眼神也终于柔和了下来。杰松开了她的手,她从木棉树后走了出来,乌黑的头发有些散乱,一双眼睛紧盯着杰的脸。一开始她还不敢相信,但片刻之后她终于看出来了,嘴唇微微地颤抖着。
杰,我还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也是。
但在转瞬之后,杰已经不那么激动了,他恢复了阴沉的脸色,淡淡地苦笑了一下说,终于有人能认出我来了。
菲后退了一步,那张脸又变得有些陌生了。
我们已经多久没见面了?
四年半。
菲低着头回答杰的问题,不敢再看他的眼睛。忽然,杰听到一阵婴儿的哭声,菲立刻跑到后面一栋房子里,抱出了一个两岁大的小孩。
你已经做妈妈了?
嗯。
杰看了看婴儿的脸,淡淡地问,这孩子的父亲去哪儿了?
一年以前,踩到村外的旧地雷炸死了。
杰缓缓地点了点头,他从怀里拿出一叠美元,塞到了菲的手里说,就当我买了几块宝石吧。菲并没有拒绝,倒是干脆地把钞票塞进了自己的兜里。
我要走了,去看强的爷爷。
嗯,你还惦记着他呢?那老头子看起来快要死了。
杰忽然感到一阵难过,这并不是因为他曾经爱过她,而仅仅是出于某种同情。他转身离开了菲,再也没有回头看一眼。
他们不会再见了。
八
吊脚楼的周围已经没有人了,像是一座纪念碑似的,孤零零地挺在边村的尽头。
楼里住着强的爷爷,那是一个孤独的老头子。在杰小时候的记忆中,老人有一双有力而粗壮的手,总把他和强两个孩子搂在怀里,然后就是长时间的沉默。有时候整夜都不放杰回家,比起自己的孙子,他似乎更喜欢杰这孩子。但杰并不喜欢他,因为老人的身上总有一股怪味,就和弥漫于整个边村的特殊气味一样,但在老人的身上似乎更为浓烈。
杰小心翼翼地走上吊脚楼,立刻就闻到了一股怪味。他循着这难闻的味道,终于找到了那个阴暗的房间,强的爷爷正躺在一张破草席上。
他缓缓地靠近了老人,那股气味又扑鼻而来,似乎还混合了煎草药与肉体腐烂的气味。这是一个人在临近死亡前,身上散发出来的特有气味。
忽然,老人睁开了眼睛,嘴唇也嚅动了起来,喉咙里发出一阵气声——是杰吗?
杰立刻坐到了地上,他低着头看着老人的眼睛,在那双浑浊的眼球里,发现了自己的影子。
你到底还是回来了。老人吃力地吐着字,带着一股浓郁的口音。
是的,我是回来看你的。
我快死了。
杰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从来不会安慰别人,只是怔怔地盯着老人的眼睛,鼻子不知不觉有些发酸了。
昏暗的光线洒在老人的脸上,勾勒出了额头千沟万壑的皱纹。终于,老人挣扎着爬了起来,仔细地端详着杰的脸。突然,他的眼睛里闪烁起一种特别的东西,他的精神仿佛一下子恢复了过来,脸上居然有了几分血色——
让我给你说个故事吧。
杰,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对其他任何人说过,包括我的孙子强。说起来你也许不信,在我年轻的时候,曾经是一名战斗机飞行员。
那是民国三十四年八月的一个清晨,我驻防在陪都重庆的军用机场,忽然接到了日本轰炸机即将来空袭的警报。当然在机场值班的飞行员只有我和建龙两个人,时间已经来不及了,我们立刻钻进了美制P40战斗机,紧急起飞迎敌。
就这样,我们总共只有两架战机升空,建龙是主机,我是僚机。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清晨,太阳在东方的云层里忽隐忽现,我们朝着万丈霞光而飞去,在几千米的高空看去,阳光灿烂地令人目眩。在几千米以下的地面,就是大名鼎鼎的长江三峡,我仿佛能透过云层看到那雄伟的峡谷。
我们寻找日本的轰炸机群,当高度升到三千米时,我发现在左前方约一千米的空中,出现了一个微微发光的物质,看起来像是一只大雁。过了片刻之后,我看清了它们,原来是七架涂着太阳旗的轰炸机,但更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日本人居然没有战斗机护航!也许他们的战斗机都已经被打光了吧?
不,或许那些日本轰炸机根本就是在自杀,他们想要在战败前与中国人同归于尽?
我忍不住感到一阵毛骨悚然,在经历了多次空战之后,我早已经领教了日本飞行员视死如归的劲头。必须要把他们都打下来,否则重庆又将是一片火海。我拉动了甩掉副油箱的操纵杆,顿时感到飞机轻了许多,便直向日本轰炸机杀去。
建龙在空中做出了一个漂亮的动作,很快就包抄到了对方的左上角,而我飞到了右上角。此刻,七架日本轰炸机都已进入了我们的射程,但他们似乎并不害怕,继续按照原有航向飞行。
我率先开火了,炮弹准确地击中了一架日本轰炸机,对方在空中燃烧了起来,转眼就爆炸解体了。就在同时,建龙已经击落两架敌机了。几分钟后,所有的日本轰炸机都被我们击落了,对方甚至连重机枪都没有还击。
建龙在空中对我做了一个手势,我们并没有感到多少兴奋,因为对手是没有还手之力的轰炸机。就当我们准备返航时,突然发现了异常情况——我们上方出现了五架日本的隼式战斗机。
他们就像幽灵一样,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现在是五对二,更重要的是他们居高临下,占据着很大的优势。
建龙似乎并不畏惧,他把机头向上面拉起,朝着日本战斗机冲去,我赶紧跟在后面。还来不及看清楚对手,双方就纠缠到了一起。我们只是一通乱射,似乎都控制不住操纵杆和按钮。火光在空中不停地飞舞着,突然我听到一声剧烈的爆炸,一架日本战斗机被建龙击中了,立刻就炸成了碎片。
就在我分心的一刹那,一架敌机已经占据了有利位置,从后上方向我俯冲过来。天哪,敌人就在我的身后,我在他的射程之内,却无法向他还击。我只能不停地翻转着飞机,使出浑身的解数来摆脱敌机。
但对方应该是个王牌飞行员,始终紧紧地跟在我后面,不时射出几发曳光弹,擦着我的机翼飞过。我的浑身都已经凉透了,对方把我抓在了手掌心,随手都会把我打成碎片。
在这个瞬间,我忽然想到了我的妻子,还有刚出生不久的儿子,也就是强的爸爸。
我心中默默地念道:永别了。
然而,几分钟后我还活着,飞机并没有被击落。我回过头来,发现建龙的飞机已赶了过来,与追赶我那架敌机纠缠在了一起。
除此以外,空中已经没有其他飞机了。也就是说,另外四架日本战机,都已经被建龙击落了。
现在,建龙对付的是最后一架敌机。
我飞在几百米外的地方,却不敢用火力支援建龙,因为他们靠得实在太近了,简直是被绑在了一起肉搏。
敌人的技术并不亚于建龙,他们肆意地展现着空战技巧,但谁都没有办法拉开距离。最后,他们同时开火了。
对方的油箱中弹了!瞬间在空中炸得粉碎。
但几乎就在同一秒钟,建龙的机舱也中弹了,根本就来不及跳伞。他的身体已经被一团烈焰所吞噬。随即,他的P40飞机拖着一道长长的黑烟,向地面坠落而去了。
空战结束了。
建龙为了救我,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万里长空,只剩下一架飞机还幸存着,那就是我。
我强忍着心中的痛苦,终于驾着飞机回到了机场。刚一下飞机,我就见到了建龙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他们在机场边焦急地守候着。
直到此刻,我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建龙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报考了空军,一起进了航空学校,一起接受陈纳德将军的训练,一起在空中与日本人战斗。
但是,我们没有一起死去。
当我走向建龙的妻子,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时,机场的高音喇叭传来了一个消息: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了。
这一天是西元1945年8月15日。
最后的战役。
后来我才意识到,当我和建龙与日本飞机进行激烈的空战时,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了。
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最后的战役。
几天后,在长江三峡的江面上发现了建龙飞机的残骸,他的尸体已经掉进了长江,再也没有被打捞出来。
建龙是为了救我而战死的,我永远都无法偿还这份情义。不久以后,建龙的妻子就病死了,只留下一个孤苦伶仃的儿子,于是我就收养了这孩子,发誓要永远保护他。后来,我离开了空军,成为了一名陆军军官。民国三十九年,我们的部队撤出了云南,带着家眷进入了金三角的丛林。
建龙的儿子在边村长大,后来娶妻生子,他的儿子就是你。
杰,你一定感到很吃惊吧,你是建龙的孙子。
许多年过去了,我一直都保守着这个秘密。但是,在我临死以前,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你。杰,你要记住,你是英雄的后代,你的爷爷建龙牺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最后的战役。
杰,你还要答应我一件事。也许,我已经没有机会再见到强了,如果今后你遇到了强,一定把这个故事说给他听。
好了,现在你可以走了。几年来,我第一次对别人说了那么多话,现在我实在太累了,太累了……
九
离开了吊脚楼,杰低着头走出了边村。他穿过村外的树丛,来到了荒凉的墓地上。
所有的坟墓都保持着同一个姿势坐南朝北,墓碑上刻着死者的姓名和籍贯——透过墓碑上的许
99lib?多个地名,那仅仅存在于记忆中的故乡,便一下子得清晰了起来。
虽然杰在外漂泊了那么多年,但从来没有去过那些地方。但此刻,他并不感到那些地方陌生,仿佛自己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杰深呼吸了一口,幽灵们的气味如美酒般沁人心脾。
故乡——已不再是墓碑上的地名了。
像小时候一样,杰穿过墓地后的灌木丛,飞快地爬上了那座陡峭的山坡。
他站在高高的山脊上,脚下就是那片沉睡着山谷,当年曾姹紫嫣红地开满了罂粟花,现在却被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所覆盖了。
一阵凉爽的山风卷过他的身上,立刻拂乱了他的头发。杰叹了一口气,刚才在吊脚楼里,他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
本次行动代号:最后的战役。
反毒署队长郑重地告诉大家,只要完成这最后一次行动,把毒品集团的中心堡垒破坏掉,大家就可以功成回家了。
所有的队员都长出了一口气,他们早就在等待这一天了。杰偷偷地瞥了强一眼,魁梧的强就像尊雕塑一样,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突击队员们分乘三辆侦察车,悄无声息地出发了。清晨的丛林里弥漫着一股薄雾,非洲象开始成群结队地出来游荡了。杰和强坐在同一辆车里,但彼此都没有说话。杰把目光投向了车外,眼角的余光瞥到了一个非洲土著少女,这少女的眼睛有些像月。
杰的眼睛一阵目眩,似乎又回到了昨天正午——那是阳光最灼热的时刻,基地的四周显得一片静谧,杰一个人走在空场里,像一只孤独的野兽。他不停地瞥向一间挂着红十字的房子,他知道月就躲在窗后偷偷地看着他。
忽然,看到那扇房门打开了,月像头母猎豹一样跑了出来,她美丽的黑发飘散在脑后,一身长群随之而飞舞着——她跑起来的样子美极了。杰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她,就像欣赏某个经典的电影镜头。
月拼命地跑啊跑啊,很快就冲到了空场的中心,她大声地叫了起来:杰,快趴下。
杰这才意识到了什么,条件反射似地趴倒在地上。
几乎就在同一瞬,他听到了一枚火箭弹从身边划过的啸叫声。
肩扛式火箭弹准确地击中了月的脚下,一阵猛烈的爆炸声震耳欲聋,掀起了巨大的火光和碎片。
杰的身体紧紧地贴在地面上,爆炸的冲击波和火浪从他背上卷过,烧坏了他的军外套,但他并没有受伤。
两秒钟后,他又抬起了头来,再也见不到月的踪影了,她已经被炸成了无数块碎片,天女散花般地洒落在半径一百米的范围内。
火焰继
续在空中燃烧,宛如一朵朵艳美的罂粟花。
这又是一次毒品集团的突然袭击,扛着火箭筒的敌人很快就逃走了。杰脱掉了军外套,光着膀子站在刚才爆炸的位置。
什么都没有留下。他宁愿相信,月只是突然失踪了,被卷进了时空隧道里,去了另一个遥远的年代。
他想哭,却哭不出来。
侦察车继续在丛林小路上颠簸着,杰的嘴唇微微颤抖了起来。他忽然抬起头来,看着坐在对面的强,他知道自己应该和强说话了,但就是张不开嘴巴。他又仿佛回到了几年前,那座月光照耀下的山谷,他等了强整整一夜,但强却自动消失了。这些年来,杰始终对那个夜晚耿耿于怀,他无法饶恕强的爽约和自动消失,更无法饶恕这种逃兵般的懦弱行为。
但在最后的战役前,杰已经在心里宽恕他了。
他多么希望强能够和他说说话,但似乎有一道看不见的墙,始终横亘于这对兄弟之间。
突击队到达目的地了。
所有的队员在两公里远的地方就下了车,趁着清晨薄雾的笼罩,偷偷摸进了敌人的中心地带。
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杰和强就像无声无息的幽灵,轻易地割断了哨兵们的咽喉。当他们来到毒品集团中心的一栋建筑物时,突然响起了激烈的枪声——他们的发现了。落在后面的队员们纷纷寻找掩体自由开火,转眼间就有十几个黑人倒在了枪林弹雨中。
趁着其他人的掩护,杰和强两个人冲进了那栋建筑,他们分别带着液体炸药和引爆器。在一个巨大的仓库里,他们发现了堆积如山的毒品原料,还有成千上万袋刚加工完成的白色粉末,看起来至少有上百公斤之多。杰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这些白色粉末将会被送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只需要一小撮就足以毁灭一个生命。在仓库的最里端,他们还发现了不计其数的武器,简直可以武装起一支军队。
他们的任务就是彻底摧毁这个仓库。
在一分钟之内,杰和强安放好了炸药和引爆器,在这过程中他们始终都没有说话。然后,他们互相看了一眼,便按下了引爆按钮。
留给他们的时间只有40秒。
他们飞一样冲出了仓库,分别招呼其他同伴快速撤离。在队长的率领下,所有的队员都杀出了重围,一边撤退一边用火力压制敌人。在最短的时间内,他们甩开了纠缠着的毒品集团,撤到了几百米开外的树林中。
就在此刻,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从身后响起,就连大地也剧烈地颤抖了起来,所有人都趴倒在了地上,整个空气中都弥漫着火焰和热浪。爆炸冲击波过去以后,杰抬起头向后看去,那栋建筑物已经被夷为平地了,毒品集团的中心正被一大片火海所笼罩着。
可以回家了——他终于长出了一口气,站起来朝强的方向看去。
强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他迈着大步向杰走来,嘴里喃喃地不知道说些什么。
他想要说什么?杰的心里有些激动,几年来他们两个人没有说过一句话,就算在这里并肩作战时,也只能以眼神代替语言。
就当强即将走到他面前的时,杰突然听到了一阵沉闷的声音。
——有人在向他们射击。
杰的脸色变得异常恐怖,他大叫着向强扑去。
一切都太晚了,第一颗子弹已经打穿了强的胸膛。
不!
当杰声嘶力竭地叫着强时,第二颗子弹又击穿了强的肺。转眼间,四处横飞的弹雨已经笼罩了强的全身,谁都没有办法再靠近他了。杰被战友们压倒在了地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强被乱枪打死。
鲜血从全身几十处弹孔喷出,强的脸被硝烟和血污模糊了,他像是喝醉了一样在弹雨中走着。杰看不清他的脸和眼睛,只有挂在脖子上的金属身份牌,在熊熊大火中发出耀眼的反光。
杰不知道自己的泪水是何时爬满脸庞的,除了强胸前的身份牌以外,杰的眼前什么都看不清了。他举起M-16步枪不停地向敌人射击,对方似乎并不懂如何躲避,十几个敌人在一百米开外惨叫着倒下了。
但是,毒品集团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显然是来进行报复的。眼看大家就要被包围的时候,队长下令全体撤退。杰已经杀疯了,他狂叫着向敌人扫射,然后向倒在地上的强冲去。
强还剩下最后一口气,双眼茫然地望着非洲的天空。
杰扑到他的身上,双手颤抖着抚摸他的脸颊。
时间来不及了,战友们从后面拖住了杰,成百上千的敌人很快就要冲过来了。
强直勾勾地盯着杰的眼睛,艰难地嚅动着嘴唇,终于吐出了一句模糊的声音——
带我回家,兄弟。
这是几年来他们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话。
强闭上了眼睛。
永远都无法睁开了。
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的泪水掉在了强的脸上。战友们拼命地抱着他的腰,硬生生地把他从强的身上拖走了。
他的全身还在挣扎着,眼睁睁地看着强躺在地上,离他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除了强以外,所有人都安全地上了侦察车,飞快地离开了这个死亡之地。毒品集团再也追不上他们了,基地里已经准备好了直升机,等队员们一回来,就立刻坐着直升机离开非洲大陆。
杰终于安静了下来,他呆呆地靠在车厢挡板后,握紧了攥在拳头里的东西。渐渐的,车轮下的道路变得模糊起来,他双眼无神地看着燃烧的天空,仿佛沉入了金三角丛林深处的那条河。
这究竟是一场梦?还是一次幻觉?
十
山脊上的风更大了,杰的
99lib?身体微微地颤抖了起来,他想要大声地吼几下,让整个山谷都听到自己的话。
强,我带你回家了!
他缓缓地从怀里拿出了一块金属牌子,两边有链条串着,乍一看还以为是个项链,其实那是突击队员的身份牌。
这是强的身份牌,在杰离开他的一刹那,从他的脖子上拉下来的。
杰紧紧地攥着这个金属牌子,仿佛攥着强全部的肉体和灵魂。
——带我回家,兄弟。
大风不停地呼啸着,从风里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在杰的耳边回响着强临死前的声音。
是强在呼唤着他。
终于,杰高高地举起了身份牌,脚下的山谷是最好的坟墓。
但几秒钟以后,他忽然定住了,嘴里又轻声地念了一遍——
回家?
杰茫然地望着四周的丛林和山野,这里是金三角神秘的大地。然后,他的视线越过了地平线,投向了更北方的辽阔天空。可他怎么也看不到,那梦中的一切。
瞬间,杰痛苦地颤抖了起来,回家——家在哪里?
强的身份牌在风中悠悠地摇摆起来。
让风带我回家吧……
白头宫女
一
“姐姐,看树叶全都红了!”
燕微微仰起头,只见上阳宫大内那郁郁葱葱的树林,全被染上了一层红晕,宛如她十三岁入宫那年的脸颊,还带着几道粉红的泪痕。
“唉,又是一个洛阳的深秋。”
莺也点了点头,一阵秋风卷过宫禁深处,夹杂着天上南飞的燕行声。她忍不住把木盆放在地上,双手抱着自己薄衫的肩头,在风里瑟瑟发抖起来。
木盆里是条粉色的罗裙,半透明的蝉纱轻得几乎没有手感,这也是杨贵妃最喜爱的一条裙子,据说皇上常常枕着这条裙子睡觉呢。
“姐姐你冷了吗?”
“不打紧,咱们快点去把衣服洗了吧,说不定贵妃娘娘后天还要穿呢?”
莺说着又弯腰捧起了木盆,贵妃的罗裙里发出一阵幽幽的暗香,那是从遥远的波斯国进贡来的安息香,她贪婪地深呼吸了几口,仿佛又回到了娘娘暂住的南琼殿里。
半个时辰前,莺刚从南琼殿里出来,一群公公守卫在殿阁前头,她只能透过密密的珠帘,看到被后世称为玄宗的皇上龙颜。传说中的皇上异常年轻英俊,能在马球场上打败吐蕃国最强的高手,在上元节灯会上征服东西两京所有的少女。可这一回莺却大大失望了,她看到在迷人的贵妃娘娘身边,躺着一个身材臃肿的老头子,他那花白的发髻下是深深的皱纹,还有一双重重的眼袋。
青色的烟雾笼罩着昏暗的内殿,香炉里点着熏人的香料,刻漏不时发出滴嗒的落水声。皇上和贵妃娘娘似乎都睡着了,享受这午后片刻的小憩,几个宫女屏声静气伺候在殿外,将贵妃娘娘的罗裙交给了莺。
南琼殿是东都洛阳行宫里最高的一座宫殿,修筑在御花园后的小山上,这里离后排的宫墙非常近,站在南琼殿的栏杆边,可以居高临下眺望到宫墙外的行人。每当莺和燕上殿侍奉娘娘时,她们便会忍不住向宫墙外多看几眼。
不过,一想到燕正在南琼殿的山脚下等着她,莺便悄悄地走下高高的殿阁台阶,回到了妹妹的身边。
看到姐姐终于从南琼殿上下来了,燕微笑着露出了明眸皓齿。她倒真是个美人胎子,瓜子脸上镶嵌着一双宝石般的眼睛,若是在长安或洛阳的市井里,不知有多少公子哥要为她打破头。只可惜穿着一身素色的宫女衣裳,宽松肥大的裙子和下摆,丝毫显不出她十八岁的阿娜身姿。
每当莺看到妹妹微笑的样子,便忍不住想要揉揉她的头发,但因为手里捧着贵妃娘娘的罗裙,只能轻声地笑了一下说:“妹妹,你越来越漂亮了。”
燕笑得更灿烂了,甚至露出了腮边的两只小酒窝:“不,姐姐才漂亮呢。”
“别取消姐姐了,姐姐知道自己姿色平平,哪及得上燕呢。”
妹妹却轻轻地叹了口气:“唉,宫里的燕子就算再漂亮,哪及得上宫外的燕子呢?”
两人同时抬起了头,没有见到宫里或宫外的燕子,只有高高的天际掠过一行雁阵。
她们不再说话了,燕的手里也捧着一个木盆,装着贵妃娘娘昨天换下来的几件衣服,和姐姐一块儿向御沟行去。
莺又回头望了南琼殿一眼,只见那高高的殿阁矗立在御花园的小山之上,金色的飞檐在秋日下发出耀眼的反光。
这幕景象使她记起了十多年前,当她还是个梳着辫子的小女孩,随父母走过上阳宫外幽静的山道,秋日的艳阳照射在一家人身上。五岁的她坐在父亲的脖子上,吃力地抬着脖子,仰望那宫墙内那高高的殿阁,仿佛有无数仙女住在那顶上等待着她去。那时的她是如此向往宫墙里的世界,就算看一眼之后就死去也是值得的。
“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容颜十五余。”与妹妹一块儿进宫的那年,莺才十五岁。父亲经营的胭脂水粉店破产了,债主们气势汹汹逼上门来,父亲便一个人上吊了,病弱的母亲没过几个月也咳嗽而死。莺和妹妹无依无靠,正好掖庭宫在洛阳寻找宫女,就把姐妹俩弄进了上阳宫。
也许还没从失去父母的痛苦中走出来,刚进宫的时候燕流了很多眼泪。倒是莺对宫廷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耳边
总是响起关于武则天的种种传说,自己终于进入了小时候眺望的世界了。
然而,莺很快就失望了,她并没有见到想象中会经常见到的人——那就是当今的天子。这里是东都洛阳的上阳宫,大唐皇帝平时住在西京长安的大明宫,只有在偶尔秋高气爽之时,才会到洛阳的行宫里小住几日。不过,就算皇上来到了上阳宫,莺也极少有机会能见到,因为宫里的太监和宫女实在太多了,能够亲手服侍皇上和娘娘的也是凤毛麟
角。更何况莺和燕姐妹俩一进宫,就被指派干洗衣服的差使,成了名副其实的“上阳浣衣女”。
岁月就像洛阳城里的牡丹,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满城的艳丽只能保留那几日,其余的光阴就只能静静等待,至今已整整五个年头了。上阳宫再广阔再神奇,终究不过这方圆几里地,每个夜晚莺只能搂着妹妹的肩膀,望着屋檐边的月亮或圆或缺。而她俩也渐渐从小女孩,变成了美丽可人的少女,可惜终日面对她们的除了宫女外,就只有那些老老少少的太监们了。
想着想着,她们已走到了御沟边,这是一条源自洛阳城外的邙山,又斜穿过上阳宫的小溪。每天下午,姐妹俩都会到这条清澈见底的御沟边洗衣服,御沟对面是一片茂密的梧桐树林,再往外就是上阳宫高高的宫墙了。
莺闻着那还残留着贵妃娘娘体香的罗裙,有些不忍心地把它浸到御沟中,清澈的流水漂过轻纱,也把那香味也到了流水中。
忽然,一片红色的梧桐树叶掉下来,轻轻地漂到御沟的流水中。
二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这是风流天子唐玄宗李隆基治下开元年间的盛世,在经历了多年的离乱之后,杜甫仍然能如数家珍般地回味那往日时光。
子美在天宝年间客居长安时,想必也随玄宗行在到过东都洛阳。那真是个如梦似幻的年代,那时地球上除了长安以外,洛阳是首屈一指的大都市,周长约合二十八公里,设八个城门。这是女皇帝武则天的神都,即便到了她的孙子玄宗时代,依然能感受到那个权力女人留下来的宏伟遗风。
洛阳城内由棋盘状垂直交叉的道路,划分成许多方形里坊。在洛水以北有二十八坊一市,洛水以南有八十一坊二市,总计一百零九坊三市。北通皇城正门的定鼎门大街宽一百二十一米,是全城最宽的街道。在这巨大的城市里生活着数十万生灵,三教九流无一不全,更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汇聚,“长安中少年有胡心”,洛阳又何尝不是如此?
就在这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中,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优游而过,他束着青色的头巾,一袭白衣如流水漂过他的身体,每当他这副打扮穿过街巷,便会有许多少女害羞地躲在门后偷看他。
他的名字叫微之。
至于他姓什么,史官对我说要保密。
我只知道在天宝十四年的一个深秋的下午,微之去了郊外的洛水边散步,他期望自己会如曹子建那样邂逅美丽的洛神,然后留下一首赋文传之千古,或者带着洛水女神回凡尘享受几日快乐。
可惜,洛水还是洛水,女神却只在子建的文字里。
微之仰头看看秋天的云,它们变幻着身姿向南飘荡,他想自己也许该去南方走走了。于是,他往洛阳城里的方向走去,不知不觉间步入一条幽静的小道,一边是蔓草丛生的野地,另一边却是道高高的红色宫墙。
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正从上阳宫外走过,听说这几日皇上和贵妃娘娘正在洛阳,想必是在这道宫墙之内吧。
这时云朵遮住了太阳,秋风从北边呼啸而过,卷起一地枯黄的落叶,微之手搭凉蓬挡着风,仰头看着高高的宫墙之上,似乎隐隐可见几座亭台楼阁。
本朝的风流天子就在那上面吗?
微之默默地问自己,然后又苦笑了一下,他可不想如大名鼎鼎的李太白那样去伺候贵妃娘娘呢。
他继续向前走去,一身白衣在秋风里呼呼作响,几缕乌黑的发丝从耳边垂下,宛如野地里独行的剑侠,这正是东都城里许多少女梦中的景象。
忽然,微之被一条清澈的小溪挡住了去路,那溪水是从宫墙的一个暗洞里流出来的,蜿蜒曲折地流向不远处的洛水。
他知道这就是上阳宫里的御沟,不禁使他停在水边驻足了片刻,流水中渐渐浮现出了自己的倒影,这是一张多么美的少年脸庞啊。
忽然,这水中的倒影被一片叶子打碎了。
这是一片红色的梧桐树叶,从宫墙里旋转着流了出来,就像在水中跳着公孙大娘的舞蹈,红色的衣裙翩然而动,迷倒了无数诗人骚客。
但更重要的是,微之注意到叶子上似乎还有字。他急忙蹲下身子,从御沟里捡起这片红叶。
好漂亮的红叶。
微之情不自禁地赞叹道,红得像深闺寒夜里的烛火,红得又像带着少妇胭脂的泪水。
他仔细端详着红叶,看到在叶片朝天的那面上,竟写着四行隽秀的小楷字——
一入深宫里,
年年不见春。
聊题一片叶,
寄与有情人。
微之先是一惊,接着又会意地笑了起来,他没想到有人竟在梧桐树叶上题诗,更没想到这首诗会从上阳宫的御沟里流出来。
他撇了撇嘴唇,又朝高高的宫墙里望去,除了伸出墙外的几片红叶外,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但微之并没有离开,而是在御沟边徘徊了好一会儿,连白衣的下摆都被沟水浸湿了,似乎要把自己的影子永远烙在这御沟中。
忽然,又一阵萧瑟的秋风吹过,许多落叶从附近的树上飘零下来,正好有一片红色的梧桐树叶,缓缓飘到微之的脸上,几乎蒙住了他的眼睛。
刹那间眼前变得一片绯红,微之笑着摘下这片从宫中“私奔”而出的红叶,它的形状和颜色是那样漂亮,竟与刚才御沟里的那片红叶一模一样。
就像是一对美丽的姐妹。
于是,微之感到心里颤抖了一下,似乎有扇小门被这秋风悄悄地吹开了。
一些汉字开始在脑子里生长,平平仄仄的声调也排列了开来。不,他再也忍不住了,就像这御沟里的流水,要来一次小小的决口了。
微之从行囊里取出了笔墨砚台,用御沟水洒在砚台里,飞快地磨好了墨。
然后,他用毛笔舔了舔墨,在红叶上题了一首诗——
愁见莺啼柳絮飞,
上阳宫女断肠时。
君恩不禁东流水,
叶上题诗寄与谁。
看着这首梧桐树叶上的诗,微之轻轻叹了一口气,又回头看了高高的红色宫墙一眼。
御沟的水依然在流,不久就布满了落叶,不过却再也见不到诗了。
但微之并没有离开,而是朝相反的方向而去,他沿着宫墙外的小道走了好一会儿,直到天色渐渐黯淡时,才发现了御沟流入上阳宫的地方。
原来这里就是御沟的上游了,它从一片山林中汨汨地流淌而出,还带着山泉的清澈和冰凉,怪不得上阳宫要建在这个地方,全是因为这条溪流呢。
宫墙这里依然有个暗洞,御沟的水就从这里流进上阳宫,在诺大的行宫里蜿蜒曲折,再从宫墙另一头悄悄地流出去,投向洛水女神的怀抱。
微之点了点头,把自己题诗的那片梧桐树叶,小心翼翼地放在御沟的水面上。水流宛如绷紧的丝绸,带着红叶迅速地流走了。微之目送叶子上的那首诗,直到它消失在宫墙下的暗洞里。
走吧,你已进入深宫之中,不知会落到谁的手里?
微之闭起眼睛想象了片刻。
手中只剩宫里漂出来的那片红叶了,他又仰头望着宫墙里的树梢,不免有些怅然若失。
也许这只是洛阳深秋的一个梦。
他自嘲着摇了摇头,趁着洛阳城门关闭前回去了。
在客居洛阳的岁月里,他从不缺乏朋友和美酒,每天傍晚总有人请他到酒家畅饮,还有蓝眼睛的胡姬为他而献舞。
然而,今晚他却推掉了所有的邀请,独自一人回到客舍,点上一盏红烛,仔细端详那片御沟中拾得的红叶。
看着梧桐树叶上的诗,他开
藏书网始想象写这首诗的人的模样,她的眉毛、眼睛、嘴唇和那双写诗的手。
那应该是怎样的手啊?
虽然经过了御沟水的承载,可红叶上似乎还残留着那双手的气味,微之把它放到鼻息间闻了闻,眼前仿佛化出了那个人的身影。
是,就是她。
他确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她,然而她就在他的面前。
微之颤抖着向前伸了伸手,手指却火辣辣地灼烧了起来,原来他看到的只是烛火。
这晚他第一次失眠了,直到凌晨三更天才迷迷糊糊睡着,却梦到了那个人。
梦中的那双眼是如此模糊。
在深宫的珠帘之后,在袅袅的香烟之后,在满地的落叶之后。
天还没有亮,微之就悄悄地起床了,他没有打扰客舍中的其他人,像个幽灵般地走了出去。
清晨,他走出了洛阳城门,又回到了那条幽静的小道上,很快就看到了上阳宫那高高的宫墙。
露水打湿了他那身白衫,将他笼罩在一片迷离的薄雾中。他终于又来到了御沟边,这里是御沟流出上阳宫的出口,是昨天他捡到那片题诗红叶的地方。
山间的雾气依然未散去,御沟依然如昨地流淌着,微之也依然痴痴地守在水边。
在弥漫于御沟上的白雾中,微之似乎隐隐听到了
《诗经》的《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那是谁在歌唱?唱得如此凄美,是御沟汇入的洛水中的女神?还是曹子建才高八斗的幽灵?
就在白雾与歌声缭绕的同时,御沟中忽然漂出了一片红叶。
而微之正沉醉于“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天籁中,直到红叶已经从他脚边漂过时,他才下意识地注意到了。
他立刻扑到了御沟中,半身都被冰凉的沟水浸湿了,才抓住了几乎要漂走的红叶。
起风了。
白雾渐渐地消散,《蒹葭》的歌声也无影无踪了,微之顾不得湿漉漉的身体,颤抖着举起了手中的梧桐树叶。
红叶上果然题着一首诗——
一叶题诗出禁城,
谁人愁和独含情。
自嗟不及波中叶,
荡漾乘风取次行。
还是那工整美丽的字迹,还是题在红色的梧桐落叶上,还是在这条御沟中拾得,微之禁不住痴痴地笑了起来。
可秋天的风越来越大了,无数片落叶卷过他的身体,湿透了的白衫仍贴在身上,冰凉彻骨的沟水渗入了毛细孔。
然而,微之竟忘却了这刺骨的寒意,任由身上穿着湿衣服站在北风中,仿佛天地间只剩下手中那片红叶。
微之想要放声狂笑,却丝毫也笑不出来,只能踏着御沟水手舞足蹈,最后却轻轻地抽泣了起来。
一滴眼泪落在红叶上,诗行的墨迹微微有些化了,宛如红叶上的黑色斑痕。
胸腔里一阵难过,他这才浑身瑟瑟发抖,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这时他记起了离别家乡时母亲的嘱咐,说他从小身体就不好,绝不可受风寒的刺激,否则有性命之忧。
微之终于笑了出来。
只不过是苦笑。
忽然,秋风已不再可爱了,而是变得肃杀而可怕,似乎风里隐隐夹杂着战马的嘶鸣,还有甲胄与弓箭的碰撞声,或者——死亡的呼啸。
三
微之快死了。
在那个秋天的清晨,他掉进了冰凉彻骨的御沟里,结果当天就感染了风寒。好几位郎中都来看过他了,但看一下就摇摇头走了,只留下几贴象征性的药方。客舍里依然充满了煎药的气味,这刺鼻的味道常让微之恶心,但他的身体却越来越差,如今几乎已难以下地了。
洛阳城也由深秋进入了冬季,更糟糕的是大唐的国运也进入了冬季——就在这一年的深秋,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举雄兵十五万叛乱,他的胡儿铁骑如入无人之境,短短数十日便攻占了东都洛阳。
微之根本就没有机会逃出洛阳,只能乖乖地躺在病床上,听着窗外刺耳的叛军马蹄声。但他依然想要挣扎着下床,就算爬也要爬去一个地方,那就是上阳宫。
可他连爬到大街上的力气都没有。
窗外又传来一阵兵荒马乱声,伴随着安禄山手下胡人士兵叱骂的,是几个少女的尖叫声。
忽然,微之的房门被推开了,一个少女失魂落魄地冲了进来,随后又紧张地掩上了门。
“你是谁?”
少女浑身都在颤抖,她的衣着打扮和发型都是那样特殊,既不像大户人家的女儿,又不像一般的使唤丫头,看着倒像是宫廷里的装扮。
当那少女缓缓回过头来,恐惧地眨着那双宝石般的眼睛时,微之却一下子惊呆了。
就是她!
那个梦中出现的幻影,她像洛神般美丽无暇,在御沟中放下了一片梧桐落叶,随流水漂泊到少年微之的脚下。
对,她是他的烛火,她是他的光影,她是他的梦境,她是他的一片红叶。
少女颤抖着走到微之跟前说:“求求你,外面有安禄山的叛军要抓我,不要把我说出去。”
说完她立刻躲到了一个大橱里,还没等微之明白过来,窗户就被强行推开了,随着一阵寒风进来的,还有一张丑陋的胡人脸庞。
“喂,有没有看到一个小姑娘?”
微之蜷缩在床上说:“不,没看到过。”
胡人挥舞手中的陌刀喊道:“你要是骗我就一刀劈碎了你。”
微之苦笑了一声:“我是躺在床上等死的人,何必骗你。”
“谅你也不敢!”
说罢胡人就关窗离去了,微之等到外面没有动静了,才轻声地对大橱说:“可以出来了。”
橱门缓缓打开,少女小心翼翼地走出来说:“多谢公子相救。”
“你叫什么名字?”
“燕。”
“从哪儿来?”
“上阳宫。”
听到这三个字,微之深深吸了一口气说:“天哪,我没有做梦吧?真是你吗?等你等得好苦啊!”
忽然,燕发现眼前这个少年好英俊,虽然蜷缩在病床上,但眉宇间仍然有股英气,也许就是在上阳宫里她夜夜梦见的那个人吧。
燕大胆地坐在微之身边,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却感觉他的额头好烫。
“你病了?”
微之点点头,他感到自己的身体似乎轻了许多,无数的羽毛插在了自己身上,仿佛要高高地飞了起来。
于是,他紧紧地握着燕的手,仿佛要被那水般的肌肤溶化了。
燕只感到浑身都有莫名的颤抖,呼吸也急促了起来,但她明明看到有个灵魂在哭泣,即将飘出这英俊少年的躯体了。
“不,你不要走——”她忽然觉得自己已爱上这年轻男子了,她舍不得他的灵魂就这么离去,她轻轻抚摸着他额前的头发,仿佛抓着一团冬天的火焰。
火焰已经烧起来了。
半个洛阳城都笼罩在了大火中,原来是安禄山的叛军点燃了民房,眼看就要烧到这片街上来了。
窗外的火光映红了他们的脸,微之的喉咙滚动了几下,艰难地把手伸到了枕头下面。
他摸出了一个小小的纸匣,轻轻地放到燕的手里,微笑着说:“快把它带走。”
燕不知道纸匣里是什么,也没工夫打开来看,只是继续抓着微之的手问:“那你呢?”
“我这样子还走得了吗?”微之苦笑了一声,看着窗外的火光说,“反正我也是快要死的人了,索性就在这大火里化为灰烬,倒也死得干净一些。”
“不,我不能让你在这里等死。”
微之摇摇头:“但我更不能让你也处于危险中,快点带着纸匣离开这里吧,外面到处都是大火,那些叛军也没心思抓人了,你正好可以趁乱跑出去。”
燕用手封住了他的嘴唇:“我要留在你身边。”
“快走!”
微之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用尽最后的力气推了燕一把。
燕摇着头退到门口,手里紧紧抓着那纸匣。大火已经烧到了门外,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在离开之前,燕最后问了一声:“我叫燕,你叫什么名字?”
“微之。”
他轻轻地吐出了自己的名字。
燕轻轻点头,虽然这是她第一次见到这陌生的少年,眼眶却不由自主地湿润了。她将纸匣小心地塞进怀中,飞快地冲出了房门。
外面的街道上已经烈火熊熊了,到处都是逃难的老弱妇孺,整个洛阳城已化做了无间地狱。
当燕跑出去几十步再回望时,火焰已吞没了微之的客舍,在火红灼热的天空中,似乎有一道灵光扶摇直上……
泪珠悄悄地流了下来,燕抽泣着低下头,继续混在逃难的人群中,向大开的洛阳城门跑去。
黄昏时分,她终于逃出了城门,上阳宫已经空无一人了,冬天的寒风掠过旷野,显得一片荒凉。
燕掏出了怀中的纸匣,小心翼翼地打开来一看,只见到两片红色的梧桐树叶。
四
许多年以后,莺依然坐在上阳宫的御沟边,回忆起天宝十四年的那个冬夜。
在那北风呼啸的夜晚,上阳宫里乱成了一团,太监们要把所有的宫女带到长安去,莺和燕也匆忙地收拾起了行囊,据说安禄山的叛军很快就要杀进洛阳城了。
就当莺要离开宫舍时,却看到燕镇定自若地坐在屋子里,燕说她决定留下来,等到上阳宫里的人都走光后,她就能获得自由逃出去了。
姐姐当然非常吃惊,她说这兵荒马乱的,万一让叛贼抓住就死定了。
但燕的回答让姐姐沉默了许久——就算死在叛军手里,也比一辈子老死在宫里强。
莺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裙摆,似乎看到了许多年后自己的样子。
于是,莺和燕就这么永别了。
莺跟随宫女和太监们离开了上阳宫,踏上了前往长安的逃难之路,而燕则独自逃出了宫去,从此渺无消息。
当上阳宫人艰难地抵达长安不久,安禄山的叛军竟然打破潼关,杀进了大唐京都长安街。
皇上带着贵妃娘娘逃出了大明宫,而莺也在随同逃难的宫人之中,当他们一路颠沛流离地到了马嵬驿,护卫皇室的禁军居然发生了哗变,杀死了权臣杨国忠,皇上被逼赐给了杨贵妃一尺白绫。
莺就是伺候杨贵妃自缢的宫女之一,娘娘依然那样美丽迷人,她从容不迫地站上木凳,还穿着那条最喜欢的轻纱罗裙,浑身上下散发着奇异的香味。
娘娘把脖子伸进了白绫的套索中,她的表情是如此安详,就好像要去为皇上跳一只舞。在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眼,看到的是莺的脸庞,那年轻的宫女正直勾勾地注视着她,仿佛要把她的灵魂勾去。
杨玉环忽然感到一阵彻骨的恐惧,竟不由自主地打了个颤,便把脚底下的木凳踢倒了……
莺亲手为贵妃娘娘收了尸,摸着那依然绵软却永远被毁灭了的玉体,她不知该感到幸运还是不幸。
她和几个宫女悄悄地把娘娘埋在土里,然后随皇上的车驾进了“难于上青天”的蜀道,一直撤到天府之国的成都。
不久,皇上就把帝位让给了他的儿子。在大唐广阔的江山上,又经历了长达八年的苦战,无数血肉之躯化为了泥土,终于平定了这场大叛乱。
“天下太平”了,新皇帝又回到了长安大明宫中,而服侍过老皇上与贵妃娘娘的宫人们,全被赶到了洛阳的上阳宫里。
经过安史叛军的蹂躏,当年的上阳宫早已经残破不堪了,而伟大的东都洛阳城,又被效力于大唐皇帝的回纥人彻底毁灭了。
于是,莺和一大群宫人们,在破败的行宫里守了几十年,从青春韶华的少女变成了怨居深宫的少妇,又从风韵犹存的徐娘变成了满头白发的老妪。
最后她们渐渐地被人遗忘了,也不再有太监和士兵看管她们了,上阳宫的围墙也任由它们残破着,在岁月的风吹雨打中变成断壁颓垣。
是的,莺变成了一个白头宫女,她终日坐在南琼殿的遗址下,看着四周荒草丛生,唯一不变的是御沟的流水依然清澈。
直到有一个深秋的下午,御沟水里漂满了红色的梧桐树叶,一个二十岁的白衣少年来到洛阳郊外远足,他一不留神来到了残破的宫墙前,才记起老人们传说中的古行宫。访古探幽的好奇心让他越过宫墙,小心翼翼地走在一片荒草和乱石中。
这里就是玄宗时代的上阳宫吗?少年惊讶于这里的冷清,诺大的宫殿遗址里几乎见不到一个人影,常常有飞鸟或野兔从林子里穿出,说不定还会有五十年前的狐仙和女鬼吧?
果然,他在一条小溪边见到了“女鬼”。
那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宫女,穿着玄宗时代的衣裙,鬓边居然还插着一支鲜艳的宫花,与周围的环境相比显得非常刺眼。
少年轻声地走到了老宫女边上,只见她缓缓抬起头来,充满皱纹的脸上镶嵌着一双深深的眼睛,正幽幽地注视着他。
奇怪,这老宫女竟然怔住不动了,似乎是见到了什么重要的人物,耷拉下来的嘴角还有些颤抖。
他能从她的眼神里发现什么,那是秋风卷过最后一片落叶时的忧伤,是夕阳照在最后一池湖水上的无奈,还是疑似故人来的激动与兴奋?
但老宫女又摇了摇头,眼神也迅速地平静了下来,她发出苍老的声音说:“你是谁?”
“不才姓元名稹,字微之,洛阳人氏。”
少年元稹低头看着御沟里的梧桐树叶,不禁想起了什么,于是他从怀里拿出一个纸匣。纸匣上有许多黄斑,看起来是几十年前的旧物了。
他小心地打开纸匣,拿出两片红色的梧桐叶,两片叶子保存得非常好,经过了几十年也宛如新的一样。
老宫女一下子愣住了,她弯着腰端详着两片红叶,依稀可辨叶片上的墨迹,似乎是五言与七言的诗行。
看着这两片古老的叶子,她的眼窝里射出奇异的目光,激动地差点跌倒在御沟中,幸好元稹伸手扶住了她。
叶子上有她遗失的青春。
老宫女盯着元稹问:“这两片叶子你是从何而来的?”
“是我祖母交给我的。”
“祖母?”
元稹点点头:“是啊,我的字‘微之’就是祖母为我取的。”
“那你祖母现在何处?”
“一年之前已驾鹤西去了。”
老宫女轻叹一声便不再追问了,她把那两片红叶还给元稹,继续低头看着御沟里的水。
元稹总感到这老宫女很奇怪,她的眼睛就像个女巫,难道能看到他的前世?
忽然,他低下头来问:“婆婆,你从玄宗时代就在这里了吗?”
“是啊,到今天已经五十年了。”
“那你见到过玄宗与杨贵妃?”
老宫女平静地点了点头:“当然见过。”
元稹立刻兴奋了起来,玄宗与杨贵妃的故事,是那时年轻文人们最津津乐道的,他着急地问:“能不能为我说说玄宗时候这里的故事呢?”
“玄宗时候的故事?”老宫女奇怪地苦笑了一下,“只有两个宫女的故事要不要听?”
“当然想听!”
于是,老宫女又低下了头,痴痴地看着御沟中漂流的梧桐落叶。
元稹惊讶地发现,御沟里倒映的满头白发变成了乌黑的青丝,那泓秋水竟奇迹般的倒流了,红色的落叶向上游缓缓而去,径直回到了五十年前的那个下午——
瞧,她依然是满头青色的妙龄女郎,鲜艳的脸庞上有一双清秀的眉眼,浑身上下的肌肤都那样结实光滑,只是身上仍然是宫女的衣裳。她爬上了高高的南琼殿,在秋风中瑟瑟发抖地站立着,只等待贵妃娘娘把罗裙换下来。
趁着在南琼殿外等待的当口,她悄悄地向栏杆下面眺望,正好可以看到宫墙外幽静的山道。她看到一个白衣少年翩然走过,扎着青色的头巾,整个人衣袂飘飘而来,宛如传说中的林泉公子。
宫墙外的少年有双明亮的眼睛,正如诗人般凝视着寂静的秋色,那是莺许多次梦中见的景象。她大胆地扶着栏杆,几乎把头都伸了出去,只为看清那
99lib?少年游侠的模样,她想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一眼的吧。
太监的轻斥打断了莺的眺望,她只能低下头接过杨贵妃的罗裙,提心吊胆地走下了南琼殿。
在南琼殿的山下她见
九九藏书 到了妹妹燕,两人一块儿到御沟边洗衣裳。这时一片红色的梧桐叶落到了御沟里,莺从水里捡起这片落叶说:“妹妹,我离开一会儿,去去就来。”
她捧着红叶飞快地跑到一间宫舍里,两个小太监正在为娘娘抄写佛经,莺笑着向他们借了笔墨,便悄悄地躲到一座假山后,提笔在红叶上写了四行小楷字:“一入深宫里,年年不见春。聊题一片叶,寄与有情人。”
在梧桐叶上写完这首诗,莺只感到胸中小鹿一阵乱跳,脸颊也微微红晕了起来。她又飞快地跑回到御沟边,将题字的红叶漂到了流水上。
御沟流出宫墙的暗洞,就在几步开外的地方,她目送着梧桐叶漂出宫去,不知宫墙外的那个人能否收到呢?
正在莺对着御沟水痴痴地发呆时,身后传来了燕的声音:“姐姐,你在哪里?”
莺打了个激灵,赶快应声道:“我在这儿!”
她匆匆地跑到了妹妹身边,微笑着说:“燕,我给你贴个花钿吧。”
花钿就是唐朝女子贴在脸上的装饰物,杨贵妃的花钿是用金箔剪成的,宫女们的花钿就只能用红纸来剪了。
莺掏出一个梅花形的花钿,轻轻地贴在妹妹的脸颊上。
燕对着御沟水照了照说:“真好看!”
“妹妹,你回去歇一会儿吧,这里就交给我一个人吧。”
燕笑了笑说:“好吧,燕回去帮姐姐也做个花钿。”
莺抬头看着满眼的红叶说:“就做个梧桐树叶形的吧。”
燕点了点头,便一路小跑着离开了。
寂静的御沟边只剩下莺一个人了,她慢慢地洗着杨贵妃的罗裙与帔帛,香味渐渐飘散在越来越多的梧桐落叶间,一些归林的鸟儿从头顶飞过,秋风轻抚着她鬓间的青丝。
所有的衣裳都已经洗好了,但她还是没有离去,寸步不离地守在御沟边上,就这么等啊等啊,仿佛要等到洛水干枯的那一天。
直到夕阳要落山的时候,莺苦笑着摇摇头要离开,忽然有片红色的梧桐树叶漂过脚下的御沟,叶片上似乎还有点点的墨迹。
心头又禁不住地狂跳起来,她掩着自己的微笑,从水中拾起了那片红叶,轻声地念出那个人给她的诗句:“愁见莺啼柳絮飞,上阳宫女断肠时。君恩不禁东流水,叶上题诗寄与谁。”
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这片红叶紧紧贴着自己心口,仿佛有看到了那双少年的眼睛。
上阳宫的夜色缓缓降临。
但她相信他还会来的,就在明天的清晨,他还会来到御沟边,等待第三片秋叶漂过。
次日清晨,当莺把题着“一叶题诗出禁城,谁人愁和独含情。自嗟不及波中叶,荡漾乘风取次行。”诗句的红叶放入了御沟中。
然后,她依旧静静地坐在御沟边,等待他的回应。
但他的红叶再也没有来过。
她等了他五十年。
御沟的水继续在流,时光回到了五十年后,在残破不堪的古行宫里,白头宫女枯坐在荒草丛中,说着玄宗年间的往事。
他终于来了。
带着她那两片红叶。
少年元微之看着白头宫女,随口吟了一首五绝——
寥落古行宫,
宫花寂寞红。
白头宫女在,
闲坐说玄宗。
伊甸园里的半局棋
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
宇宙天地尚未形成,黑暗笼罩空虚和混饨,惟有上帝运行其中。一日,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有了白天和夜晚。第二日,上帝说:“诸水要有空气隔开。”于是有了天……第六天,上帝说:“地要生出活物来;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于是有了各种生灵,上帝认为所造之物都需管理,就按照自己形象捏了个泥人,在泥人鼻中吹入生命的气息,便有了第一个男人亚当。第七日,上帝休息了一天,从此星期日成为人类的休息天。
亚当虽来到世上,但感到很孤独,上帝决定为他造一个配偶,趁亚当沉睡之际取下他一根肋骨,造成了一个女人,取名夏娃。亚当和夏娃赤身裸体生活在伊甸园里,这里长满了各种奇花异草,四道河水环绕乐园,两人终日无忧无虑。
上帝吩咐他们说:“园中各种树上的果子你们可以随意吃。只有智慧树上的果子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死。”
有一天,亚当和夏娃被恶魔的首领撒旦盯上了。撒旦化作一条蛇,那时蛇有着人的身体,拖着长尾巴,还有一对翅膀在空中飞翔。蛇飞落于地上,身体立起来像个问号,对夏娃说:“上帝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
夏娃并不害怕,因为有翅膀的蛇显得很漂亮,她镇定自若地回答:“上帝说可以吃,但除了那棵智慧树上的果子,吃了它就会死的。”
“明白了,不过终日生活在这伊甸园中,你会觉得无聊吗?”
她叹了口气说:“嗯,伊甸园虽好,但亚当却愚钝如同木头,有时也觉得挺没劲的。”
蛇神秘的笑了一下:“哈哈,那我送你一样东西,有了这样东西,你和亚当就会拥有许多乐趣。”
“是什么啊?给我看看。”夏娃的胃口显然被吊起来了。
于是,蛇从自己翅膀里生出一个木匣来。夏娃好奇地打开这盒子,发现里面是一张正方形的木盘,用黑色与白色画出一块块方格,总共有六十四个方格。
木盘两边各放置着两组不同颜色的小木偶,两边各有十六个。除了两边各有两个马的木偶之外,其余全是夏娃从没见过的形象。这些小木偶还有格子木盘让她大为惊讶,摆弄了一会儿说:“这些都是什么啊?”
蛇指着最中间的两个木偶说:“你看这像不像你平时戴在头上的花冠呢?对了,这就是王后,旁边那个自然就是国王了。”
夏娃不解地问道:“那什么是王后,什么又是国王呢?”
蛇微笑着把千年以后才有的答案告诉了她。
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和事情!夏娃感到人
藏书网类是多么有趣的动物啊。接着她又追问其他几种木偶的来历,蛇便一一如实地告诉了她,比如国王与王后旁边的是象,而象旁边的是马,马旁边的又是车,站在前面一排的八个木偶则是卒——士兵。
而夏娃并不知晓的是:其实撒旦具有预知未来的魔力。
她抚摸着这些木偶问道:“哇,太神奇了,它们到底叫什么呢?”
“象棋!下面的格子木盘就是棋盘,这些小木偶就是棋子,这是你们人类最高的智慧!”
说罢,蛇又把象棋所有的规则和技巧都教给了夏娃。
“太好玩了!”夏娃已经对象棋爱不释手了,“我可以和亚当一起下象棋吗?”
“当然,这是送给你
们的。”
蛇说完就飞走了。
夏娃兴高采烈地带上象棋,找到了正在河边打鱼的亚当。
亚当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玩意儿,他比夏娃更快地学会了规则和技巧。两人立刻摆开棋
子下了起来。
一开始两人的走法都非常笨拙,转眼间就各自吃掉对方一大半子,只剩下国王和王后捉对厮杀。最后亚当一不留神,他的国王就被夏娃的王后干掉了,夏娃赢了第一局。
输了棋的亚当非常懊恼,他仔细回想了自己刚才走的每一步,觉得还有许多更好的招可以走。于是他们开始下第二盘,结果这一回亚当聪明了许多,轻而易举地赢了夏娃。
夏娃也不甘示弱,第三盘她下得极慢,每走一步都反复思量亚当将会应对的路数。最后经过漫长的对峙和拼杀,亚当的国王被逼到绝路,竟被夏娃的小卒吃掉了。
……
这一天他们连续下了十几盘棋,忘记了吃饭也忘记了睡觉,常常因为某一步棋而争得面红耳赤。要命的是亚当还有悔棋的坏毛病,开始夏娃还让让他,但到后来就寸土不让了,搞得亚当总是大喊一声下错了,然后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子被吃而郁闷不已。
直到他们饿得不行时,才从地上采了几块蘑菇充饥,然后又低下头再战。他们在棋局里不停地计算,下一步对手会怎么走,要走到哪里才能动车或马。这时亚当惊奇地发现,原本他从来数不清楚树上的果子,但现在却能把加减乘除算得清清楚楚。夏娃也非常奇怪,她过去一直搞不懂锷鱼为何要在河里藏一整天,但当她的王后出乎意料地抓住亚当的国王时,她才开始赞叹起锷鱼捕猎的智慧。
就这样过了好几天,他们日夜不停的下着棋。每开始下一盘棋,亚当就会在树干上刻一道印记,这是人类最早的记数符号。当树上的刻痕到了第一百八十九道时,他们仍然坐在小河边目不转睛的下棋。这局棋两人都使出了浑身解数,谁都想不到自己竟会想出那么妙的招术,简直是有史以来最高的智慧,他们都为越来越聪明的自己而感到高兴。
这局棋进入中盘以后,双方的交锋越来越白热化,亚当毫不留情地吃掉了夏娃的一个马,夏娃也更加凶狠地还以颜色,咬掉了亚当的一个车。亚当的眼睛里充满了消灭对手的欲望,一心想要干掉对方的国王。而夏娃也痛恨亚当的棋局中的狡诈与阴险,挖空心思要好好教训一下这小子。终于,棋局进入最关键的时刻,亚当下出了最厉害也最有风险的一步棋,而夏娃的应对则是万分重要,若下对可能几步就能干掉亚当的全部子力,若下错则国王和王后都难保了。
夏娃停顿了很长时间,手心紧紧捏着已经“阵亡”的棋子,豆大的汗珠不断从额头滑下,滚动在她光滑结实的身体上。忽然,不知从哪里刮来一阵风,将一枚“阵亡”棋子吹到了小河边。
她走到河边捡起棋子,正好从平静的水面里,瞥见自己赤裸着的美丽侗体。忽然,她发现水里自己的容颜改变了许多,而亚当的变化更大,几乎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这是为什么?正当夏娃困惑不已时,她脚底一滑掉到了河水里。虽然夏娃很会游泳,但双脚被河底的水草缠住了,无论如何蹬脚都无法挣脱。她大声地向亚当呼救,但亚当身在河边却无动于衷,双眼仍然盯着棋盘,研究下一步该如何消灭夏娃的王。
夏娃几乎绝望了,她万万没有想到亚当居然会这样,要眼睁睁看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同类死去吗?夏娃忽然大叫起来:“亚当,要是我死了就没人和你走下一步棋了!”
经夏娃这么一说,亚当才跳到河里救起了她。还没等夏娃缓过神来,亚当就把她拉到棋盘前,冷漠地说:“好了,该你走这步棋了。”
这副表情让夏娃彻底怔住了,亚当究竟是怎么了?而她自己又是怎么了?象棋给他们带来的不应该是智慧和欢乐吗?
不——夏娃猛然摇了摇头,她看着棋盘上的那些棋子,一个个宛如活生生的人,他们都是自己未来的子孙后代啊,他们的身上都有着自己的血脉,他们彼此之间都是兄弟姐妹,却分裂成两半自相残杀!
她从来没见过狮子或老虎会吃掉自己的同类,无论它们有多么凶猛。
但棋盘上的这些“人”却做到了!
亚当也会这么做吗?
在从亚当的一根肋骨变成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以来,夏娃第一次感到了彻骨的恐惧,她看着亚当此刻的脸,似乎看到了千万年后的一切。
究竟还有什么东
西能改变亚当呢?那一定是比象棋更高的智慧,这样的东西在伊甸园里还有吗?
突然,夏娃想到了一样东西。
她立刻撇下亚当和棋局,跑向伊甸园的中央,智慧树就静静地生长在那里。
夏娃在树下看着那美丽的果子,心里荡漾着许多绚丽的色彩,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然而,她又想起了上帝的告诫——“只有智慧树上的果子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死。”
忽然,不知从哪里飞来了一条蛇,它扑扇着翅膀说:“你犹豫了吗?难道你要眼睁睁看着亚当疯狂吗?”
夏娃摇了摇头:“不,
.99lib.这全都是你害的,为什么要送给我象棋?”
“象棋只是解闷娱乐的工具而已,是亚当自己心里有欲望,才会在象棋里迷失自我。”蛇飞到夏娃的耳边,用充满诱惑的声音说,“要拯救亚当和你自己的唯一方法,就是吃下智慧树的果子,你们便会拥有智慧来摆脱象棋的控制。”
虽然夏娃还是有些犹豫,但智慧树上的果子非常鲜嫩,比她吃过的任何果子都好看,终于诱使她把果子摘了下来。
她并没有立刻吃下果子,而是把它带回到小河边。
这时亚当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他狠狠地敲打着棋盘说:“你到哪里去了?我还在等着你走下一步呢!”
夏娃举起智慧树的果子说:“亚当,我们打个赌好吗?若是这局棋你赢了,你就可以吃下这果子;若是我赢了,果子就可以归我吃;若是我们下成了和棋,那就把果子分成一人一半吃掉,好吗?”
可怜的亚当早已经忘记了上帝的告诫,他觉得打赌是一个很有趣的玩法,而且智慧树的果子也着实好看,便满口答应了下来。他在棋盘旁边已经计算大半天了,觉得有足够的把握赢下这一局。
这是人类第一次打赌。
夏娃把智慧树果子放到棋盘旁边,仔细地看了看棋局的形势,然后以一个“王车易位”,下出了最重要的那一步。
瞬间,亚当愣住了,他没想到夏娃竟会下出“王车易位”这一步,完全打乱了他计算好的一切可能的路数。
下一步该怎么走?亚当踌躇了半天却无路可走,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已不可能再消灭夏娃的国王,而夏娃也不可能再消灭他的国王。
这局棋已经无法再分出胜负了。
第一次和棋。
这是亚当不得不承认的事,他失望地坐倒在地上,眼睛却还盯着智慧树果子。
夏娃终于露出了美丽的笑容,她把果子放到鼻尖嗅了嗅,一股清香令她着迷。然后她满心欢喜地咬了一大口,美味可口的果肉在嘴中咀嚼,鲜美的果汁滑进了胃里。
她笑着对亚当说:“我们和棋了,你也可以吃一半啊。”
亚当丝毫不客气,猴急的抢过了剩下的半个,就一口囫囵吞到了嘴巴里。糟糕的是亚当太心急了,竟把果核一起吞了下去,结果卡在喉咙口下不去。从此他的喉咙就一直突出一块果核似的东西,后世所有的男人也都遗传了这一点,现在被叫做“喉结”。
亚当又一次大变了样,他不再喜爱象棋了,把所有的棋子都扔到了
藏书网小河里。但他也没有再变回到过去那个无忧无虑的亚当,他的眼睛变得更明亮了,眼前的世界开阔了许多。
而夏娃也同样如此,她低头看到自己赤裸的身体,立刻产生了羞耻之心,赶紧用无花果叶子编织了裙子,遮盖自己的下体,同时也给亚当编了一条裤子。
这时亚当和夏娃才发现,他们彼此都无法分离,这就是男女之爱。
以后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上帝发现这一切后大为震怒,惩罚亚当一辈子务农,在田地里辛苦劳动才可免受饥饿;惩罚夏娃饱受生育之苦,永远受男人奴役;而蛇则被砍掉四腿和翅膀,终身用肚皮走路,以泥土为食,还要与女人为敌,见到女子即咬其脚后跟,所以女子都怕蛇,男子见蛇就打七寸。
亚当和夏娃痛失乐园,只能在大地上繁衍声息,他们生下了无数子女,子孙后代遍及全世界,至今已有六十亿生灵了。
不过,伊甸园里的那半局棋还没有下完。
因为亚当和夏娃的子孙们永远不会接受和局的结果。此时此刻,他们依然在绞尽脑汁的下着——后半局棋。
莫卧儿宝石
我——是一个哲学家,出版过大百科全书与哲学辞典;同时是一个诗人,我的韵文曾在伊斯法罕和君士坦丁堡的宫廷传唱;还是一个小说家,我的书已被基督徒翻译成拉丁文在罗马出版。
尊敬的读者们,请不要感到奇怪,在我们那个年代,哲学家、诗人、小说家,甚至最伟大的宰相,这些头衔都可能是同一个人。当然,我要补充声明一下:目前我还没有当上宰相,否则也不会经历这场故事。
我们的宰相家世高贵,属于最早随巴布尔大帝入侵印度的家族。而我则相形见绌,尽管我的家族也可追溯到帖木尔大帝时代的撒马尔罕,但我的曾祖父不过是阿克巴大帝麾下的骑兵,我的祖父是僻居旁遮普乡间的阿訇,到我的父亲已沦为皇家图书馆的看门人。不过也因为这一便利,我得以在图书馆中度过童年。所有阿拉伯文、波斯文、希腊文、拉丁文的图书,都被我装在了并不怎么大的脑袋里。荷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维吉尔、海亚姆,这些伟大先贤的著作与诗歌,我可以一字不差倒背如流。感谢我默默无闻的父亲,他选择了一个最幸运的职业!
二十年后,我成为整个莫卧儿帝国最著名的哲学家、诗人与小说家。就连帝国最高统治者,神在大地上的影子——沙贾汗皇帝陛下,也将我召入他豪华的宫廷内。皇家大象驮着我进入德里红堡,在威严的皇帝陛下面前,我滔滔不绝地讲述了三天三夜。从古希腊与古阿拉伯的哲学,到即兴创作波斯语的诗歌,直到我那构思中的史诗小说。整个皇室都为我所倾倒,美丽的皇后泰姬对我十分尊敬,她希望自己的女儿——珂赛特公主能够学习波斯语,因为这是皇后故乡的语言,她聘请我每天向公主传授波斯诗歌。
珂赛特公主,是皇宫中最神秘的人物——据说她的眼皮上写有咒语,只要一闭起眼睛,看到她的人就会中毒身亡!当我第一次面见公主之时,也恐惧地双脚颤抖,期望神能够拯救我,让杀人的公主永远不要闭眼。
终于,公主缓缓走出珠帘,裹着一身紫色的丝绸披肩,睁着一双波斯湾似的大眼睛,带着天生的玫瑰香气来到我面前。
不,她不是想象中的魔鬼,而是天堂里的贞女!她是如此美丽迷人,每一次眨眼,每一次微笑,每一次回眸,都让我神魂颠倒。当她闭上充满诱惑的双眼,听我朗诵最得意的情诗时,我再也不惧怕她的眼皮了——事实上什么咒语都没有,那都是为了吓唬求婚者,因为泰姬皇后最爱这个女儿,希望最爱她的男人才能娶她。
没错,按照小说里的通常情节,我迅速爱上了珂赛特公主!
每夜我都会在灯下奋笔疾书,用波斯语创作一首又一首情诗,次日带入红堡念给公主听。再次感谢我那图书馆看门人的父亲,使我成为最有才华的诗人——每当公主听到我的情诗,她都会安静而羞涩的微笑,因为她知道这些诗都送给她的,没有比这些赞美更痴情的了,也没有什么能比我的心更着急的了。
是,我决心向珂赛特公主求婚。
事实上公主也是这么想的,她的每一个眼神都在暗示着我,每一次交谈都颇有深意。她交给我的那些诗歌作业,都记录着她最真实的心情——她渴望离开宫廷,走进我那并不华丽的小屋,每夜都被我的诗歌赞美。
终于,在某个炎热的下午,当沙贾汗皇帝召我入宫讲解哲学,问我需要得到什么报酬时,我庄重地回答道:“尊敬的陛下,我不要黄金,也不要官爵,更不要采邑,我只要您的掌上
明珠——珂赛特公主!”
“我亲爱的诗人,你没有开玩笑吗?”
“尊敬的陛下,我已下定决心,无论任何困难,都无法阻挡我。”
“可你既不是王子,也不是贵族,更没有万贯的家财与万里的封地,凭什么娶我的女儿呢?”
“尊敬的陛下,您需要什么?才能把公主嫁给我?”
“一份最贵重的聘礼!珂赛特公主是我的无价之宝,只有同样的无价之宝,才能值得上我的女儿。”
“什么才是无价之宝?”
“上个月,土耳其苏丹要用一百座城市来换我的公主,但我说一百座城市还不及公主的一根头发,现在你明白什么是无价之宝了吗?”
这次谈话让我沉默了三天,虽然我的诗已使我名满天下,但我只是图书馆看门人的儿子。我的全部财产,除了脑子里的智慧以外,不过是一间小屋,半片小院,几只母鸡,还有一条狗而已。我到哪里去寻找一份“无价之宝”的聘礼呢?此时皇帝又下令,不准我再靠近珂赛特公主,没有皇帝的亲笔召唤不得入宫。
就在我陷入绝望之时,突然收到一封来自远方的信:
诗人先生:
若你有兴趣,请光临喜马拉雅山脚下的贝榕山庄。本庄藏有一枚无价之宝,只有具备大智慧者方能获得。
期待你的光临。
七喜
这封信实在是奇怪,是一个乞丐放在我家门前,当我追出去时乞丐已经跑了。
我捧着信思考了整整一夜,这喜马拉雅山脚下的贝榕庄究竟是何地?那无价之宝又是何物?什么人才是具备大智慧者?写信的七喜到底是什么人?是否一个陷阱一个阴谋?
但为了我的珂赛特公主,所有的危险我都愿意尝试,我下定决心收拾好行囊,告别炎热的印度平原,向从未涉足的喜马拉雅山前进。
艰险的旅途刚刚开始,我就遇到了许多困难:身上的盘缠不足,只能夜宿古庙之中;白天太过于闷热,只能在危险的黑夜赶路。
第七天,当我在干旱的大地上筋疲力尽时,身后响起一阵急促的蹄声,一辆骆驼车停在了我的身边。
年轻的车夫包着白色头斤,也许来自西部的拉贾斯坦,他抚摸着高大的骆驼说:“喂!你要去哪儿?”
“我想去喜马拉雅山!能否带我一程?”
“好吧,坐到车上来吧。”
我心满意足地坐到车上,由骆驼载着我继续前向。年轻的车夫对路很熟悉,他向骆驼挥舞了几下鞭子,便在大道上飞奔了起来。没想到骆驼飞奔起来如此之快,我紧紧抓着车栏十分担心,万一连人带车摔出去就惨了。但车夫驾驭得非常稳,骆驼车居然还转过几个弯道,就连最快的驿马也追不上我们。
“非常感谢你!”我爬到车夫的旁边,与他并排坐在驼车上,“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汗汗。”
“汗汗?真是奇怪的名字,你很喜欢赶车吗?”
“是的,这是我的职业。”
“你去过喜马拉雅山吗?”
“当然去过!”
汗汗已把我当作好朋友了,一路上和我不停地聊天,而骆驼车的速度也丝毫没有减慢,他挥着鞭子大声说:“你知道吗?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的骆驼车变成了四个轮子,而骆驼变成了一个长方形的盒子,不再需要给它喂草料了,只要定期给它加一些油。你明白吗?是一些特殊提炼过的油,来自地底的深处,据说在阿拉伯人那里非常丰富。”
“那还叫骆驼车吗?”
“当然不叫骆驼车,而应该叫——汽车!”汗汗越说越兴奋,猛赶着骆驼向前走,“反正梦里就是这么叫它的,人就坐在这辆车的里面,还有顶棚可以挡风避雨。前面有一个圆盘,抓着它就可以控制方向,向左转圆盘车就向左,向右转圆盘车就向右。要是让车加快速度,就踩脚下的一个踏板,要是让车停下来,就踩另外一个踏板,甚至还可以让它往后面开。这样前后左右各种方向就非常方便了,我就在梦中开着这辆车,飞驰在这条大道上。旁边也有许多辆相似的车,到了十字路口还会有红色和绿色的灯,红灯就必须停下来,绿灯就得快速通行过去。如果你闯了红灯——嘿嘿!就会有士兵跑过来没收你的本本,那样你就不能再开车了。”
“真是奇特的梦啊!”
汗突然让骆驼停了下来,抱歉的说:“亲爱的朋友,我要去参加一个骆驼车比赛了,接下来的路只能由你自己来走了。”
“你已经让我快了许多,非常感谢。”
我跳下车与汗汗依依惜别,继续走上北印度干旱炎热的大地。
几天后,我感到地势渐渐升高,气候也开始凉爽起来。我发现兜还有几个卢比,便在客栈里暂住了一夜。
也许是这里太过于荒凉,整个客栈里居然只有我一个客人。而老板已经苦等了三个月,望眼
欲穿地盼来了我,立刻端出最上等的菜肴招待我——事实上他还兼任了厨师、小二及客房服务。老板的名字叫石康,他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感激涕零,即便我所能提供的小费,只有我临时口占的一首短诗。
我在客栈里度过了一个宁静的夜晚,还好不是想象中的幽灵客栈。次日清晨,石康老板突然敲开我的房门,满脸惊恐地向我述说:“听说你是个哲学家?”
“是的,难道我的房费不够吗?”
“不,请你帮我研究一下,我刚才做了一个奇怪的梦,非常非常奇怪——”石康在屋子里转了几圈,额头上已满是冷汗了,“我梦到在我的房间里,就在案几的位置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木头箱子,而箱子当中还是玻璃做的。那块玻璃当中突然闪起灯光,接着黑暗的屋子就被照亮了,而灯光里竟跳出一个人!”
“是什么妖怪?一千零一夜里常有这种东西。”
“但那个人就躲在箱子里不肯出来,玻璃中出现了一片森林,还有一口孤零零的井,同时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听着让我感到毛骨悚然。
.99lib.是的,那个人是从井里爬出来的,白色的衣服,长长的黑发,遮盖着脸庞,是个年轻的姑娘。她显得非常痛苦,每走一步都耸动着肩膀,黑色的发梢在胸前摆动,向我越走越近,眼看就要从箱子中钻出来了!我吓得躲到房间角落里,只见玻璃里的女孩撩起长发,露出一只没有眼珠只有眼白的眼睛,嘴里发出地狱般的呻吟:贞!”
“这是什么?听起来像中国字。”
感谢父亲看守的图书馆,里面还藏有一些中国的图书。
“谢天谢地,那个女妖没有从玻璃里爬出来,接着她就迅速消失了,变成了一排文字从黑色背景上升。然后箱子里出现了一个男人,他对我说:‘这就是电视机!你可以写下一个故事,然后找来几个人扮演你故事里的角色,你有一台神秘的机器,可以将所有的事件记录下来,就和你亲眼所见到的一模一样,这些记录将在电视机里播放,让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这就是电视剧!’这段话让我非常兴奋,因为在我客栈老板的生涯里,曾经见过各种各样不同的人,每个人都给我说各自的故事,我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可以变成电视剧。是的,从此我将可以成为最棒的编写电视剧故事的人,我的故事在电视机里播放出来,千百万人都沉浸在我的故事里,这真的是很奇妙!”
我只能附和着老板说:“是的,是很奇妙。”
“然后,我的梦
?99lib.就醒了,我又回到了小屋子里,再也没有那个木头箱子了,但我相信这个梦会变成现实的。”
“但愿如此!”
我辞别了客栈老板,继续独自踏上前往喜马拉雅山的道路,脑中仍然回响着石康的梦。
几天后,景象已与印度平原截然不同,这里也脱离了莫卧儿帝国的统治,成为一片独立的王国。在满目苍翠的群山之中,四周宛如世外桃源的仙境,本地居民的相貌也颇为独特。
路过一条湍急的溪流,有个村姑正在溪水中洗衣服,我走到村姑身边问:“请问,你听说过贝榕山庄吗?”
“当然,我曾经去过那个山庄,不过离此地还有很远的路——翻过前面那个山口,沿着河谷往上游走去,还需要一个月的路程。”
村姑对我莞尔一笑,看来也不是泛泛之辈,难道这山谷之中还藏龙卧虎?
“请问姑娘芳名?”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村姑,名叫雪漫,我看你心事重重的样子,是要去贝榕山庄找宝贝吧?”
“是啊,你怎么知道?”
“这样宝贝世人皆知,但究竟是什么却又是个谜。”她一边在溪水中洗着衣服,一边神秘地微笑,“昨晚,我还梦到了贝榕山庄——梦中的庄园在喜马拉雅山脚下,占地极为广大,园中有许多条街道,两边都开着各种小店,贩卖女孩喜爱的物品。在街上逛的都是十几岁的少女,每个女孩都可以在学校里读书,而你们帝国只有男孩才能读书,梦里真是个好地方啊。她们佩戴着奇异的首饰,可以不用蒙着面纱,可以在街上放声大笑,遇到年轻漂亮的男子经过,还可以追着打量一阵。”
“什么?你梦里的女孩们还调戏男生?这是什么世道!”
“就是这样喽,难道这样的世道不好吗?梦里头我也过得很爽呢,我们每个女孩都牵着一条狗,带着一群家丁,路上看到漂亮男生就拿来调戏调戏。而庄园里的男人都流行漂亮美丽型的,还有许多男人的选美大赛。男人都长得越来越像女人,而有的女人也长得越来越像男人。”
“真是人间地狱啊!我若活在你的梦里,一定被折磨死了。”
我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赶紧辞别了村姑雪漫,涉过小溪往前面的山口进发。
第二天,我进入深深的河谷之中,越往上游走去
九九藏书就越是人迹罕至,地势也越来越险要,回头望去让人头晕目眩。
黄昏时分,就在我准备露宿在山崖下时,只见对面走来一个人影。那奇怪的家伙骑着毛驴,神色匆匆地从山谷中赶来。
在这空旷的地方遇见我,他也非常惊讶地喊道:“你要去哪里?这里非常危险,常有强盗逃犯出没!”
“啊,我要去喜马拉雅山脚下的贝榕山庄。”随即我警觉地打量着那个男人,“不过我身上也没几个油水,强盗抓到我也没什么兴趣。”
“贝榕山庄?我刚从那出来呢!不过路途遥远险恶,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吧。”
我心中更有疑惑了,摇头道:“我是从莫卧儿帝国的德里出发的,走到此地已花去数十天,怎能半途而废呢?”
“哎,你把时间浪费在去无用功中,不如听我说个梦吧?”这家伙从毛驴背上跳下来,撩起溪水喝了一大口,“最近我每晚都做这个梦,真是奇怪——我梦到家里多了一个发光的玻璃盒子,玻璃里面出现了许多文字,还有一排琴键般的东西,上面标着各种字母。按下那些字母,就会有相同的文字出现在玻璃上。而我的其他朋友们,每个人的家里都出现了这个东西,每个人都可以往玻璃里面写字,而不同人写的文字,都可以在玻璃里面看到。”
“你可以看到别人的文字,别人也可以看到你的?”
“对,虽然一连几天都足不出户,但感觉就像坐在茶馆里,大家喝着茶磕着瓜子聊天,你可以和大家一起说话,也可以单独找人说悄悄话。若是你遇到了心仪的女子,不必每天见面,也可以这样说说情话,胜过鸿雁往来徒费痴情——这就叫‘网’!”
我心中一动,这家伙的梦若能成真,我与珂赛特公主也可以夜夜传情了:“‘网’?网人网情,此梦妙也!”
“还有更妙的,我在梦中写下一篇小说,记述我通过此玻璃机器,与一位美丽女子聊天而产生的感情,我无意间将这篇小说放在‘网’上,没想到竟有成千上万人观看,都被我小说中的故事所感动,赚尽了无数眼泪,同时也赚到了金条银砖。这篇小说还被改编为戏剧,搬上舞台表演,成为一代人成长的标志,许多人都能背出我的文字——”
他竟在山野间大声背诵出梦中的诗句: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
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
可以。所以,是的。我爱你。
这最后一句听得我汗毛直竖,急忙从他身边夺路而逃,爬上险要的河谷缺口。
此刻,身后传来那人的呼喊:“诗人,请记住我的梦;也请记住我的名字,我叫痞蔡!”
奇怪——他怎么知道我是诗人?但来不及多想了,我连夜在河谷中赶路,脑中却始终无法摆脱痞蔡的梦。
我在河谷中走了三天,直到前面再也没有水了,只剩下茫茫无边的大山。气温也急剧下降,尤其是夜里简直冻得人发疯,我被迫披上一件兽皮袄子御寒,继续往喜马拉雅山赶路。
清晨,我见到对面远远过来一个女子,骑着一匹雪白的马,如神话传说中的人物,披着红色的斗蓬,腰间还挂着一把佩剑,在我面前勒马停下。
“喂,你去哪里?”
她骑在马上扬起下巴,眉宇之间英姿飒飒。
“贝榕山庄!”
我一时搞不清这是女强盗还是女国王,但为了保持帝国最著名诗人的尊严,还是站直在她的面前。
“怎么你也要去那里?你是什么人?”
“我是哲学家、诗人兼小说家。”我警觉地后退了一步,“你又是什么人?”
“我是沧月剑客!在喜马拉雅山两边行侠仗义,专门捉拿强盗与逃犯,你可曾看见一个名叫江南的瘦高男子?此人言语中夹带西洋话语,专门花言巧语欺骗商旅,又行杀人越货拦路抢劫之恶事。”
“没有,没有!”
幸好她所描述的逃犯与我太不像了。
“嗯,暂切信你。”女剑客在马上转了转眼珠,微笑道,“你是哲学家?你能否帮我圆梦?”
“圆梦?中国的紫微,阿拉伯的占星术,欧洲的塔罗牌,我都有所涉猎。”
“好,昨夜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来到一个遥远的地方——云荒大陆,那是天地的尽头,传说中的奇幻世界,但却是真实的存在。在云荒大陆的中心,是巨大而神圣的镜湖。方圆三万顷的湖面宛如镜子,倒映着湖中心的城市——伽蓝圣城。城市正中有一座白塔,高耸入云,壁立千仞、飞鸟难上,是为伽蓝白塔!此塔建筑于七千年前,由九百处子之血祭天,驱使三十万众,历时七十载,高六万四千尺方建成!”
“这听起来像是奇幻小说?”
“这是梦!”她再一次纠正了我,“而我在这座城市中,是一个天才的建筑师。我躲在一间地下室里,年复一年地描绘着建筑图纸。在暗无天日的工作环境中,我万分痛苦地分泌着想象力与智商——尽管我非常喜欢这份职业。但我的梦想是去写小说,将我的沧月剑客生涯写成文字,让全世界的人们都能看到。”
“哦,你想成为我的同行吗?”
沧月剑客骑着白马绕了我一圈:“但在梦中我依然是个建筑师,伽蓝圣城中的大部分建筑,出自于我的图纸,凝结了我日日夜夜的心血,以及宝贵的青春岁月。我亲眼看着我设计的大厦拔地而起,当然也有幽静美好的庭院,濒临镜湖的海镜别墅,宏伟阳刚的大竞技场……这是一个镜的世界,无论是天上的诸神,还是隐藏在湖底的灵魂们,抑或高塔下的芸芸众生,我们与镜子,无法分辨清楚。究竟现实是在镜中?还是镜子已是现实?你既然是哲学家,能否解答我的疑问呢?”
“那就把镜子打破吧!即便它就是现实,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你是残忍的哲学家。”
“是啊,人生中有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这是命运。”我决定结束此次谈话,继续踏上前往喜马拉雅山的道路,“告辞了!”
“祝你一路平安,小心强盗逃犯。”
“好的,也祝你美梦成真。”
“谢谢!”她纵马向南奔去,却回头大声喝道,“当然,因为我是织梦者!”
此后的几天,山道渐渐趋于平缓,进入一望无垠的寒冷高原。我也感到头晕目眩,时常气喘吁吁,当我加快脚步之时,甚至会呼吸困难!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高原反应?还好有几个牧民救了我,他们赶着牦牛和帐篷过来,给我喝了许多牛奶,让我逐步适应这里的气候。
我继续向贝榕山庄进发,当我可以眺望到喜马拉雅白色的雪峰时,迎面走来一个身着黑色劲装的男子。他留着一撮小胡子,背着个大大的包袱,手里拿着一只登山手杖,看起来相当的专业,一定对周围的地势非常熟悉,于是我跑上去问道:“请问贝榕山庄怎么走?”
“怎么还有人要去那里?”小胡子苦笑了一声,然后回头指着喜马拉雅山说,“看到那座最高的雪山了吗?笔直向前,步行七天,即可到达!”
“多谢啦。”
“等一等,既然我告诉你怎么走,那么你也应该有所回报!”
这句话让我心里一凉,难道是传说中的逃犯?这下是要我买路钱了?
“这位仁兄,实在抱歉,我已是身无分文,再无油水可刮,请再觅良人下手吧。”
“哎呀,你误会了,我是个探险家,来自大山那一边的中国,名叫孙睿。”
我仍将信将疑道:“那你要什么回报?”
“你做过的最精彩的梦是什么?”
“梦?我虽然是个哲学家、诗人兼小说家,不过我所做过的梦实在是乏善可陈,因为我把想象力都用在清醒时的创作上了。”
“好吧,那我告诉你一个梦,是我所做过的最精彩的梦——我梦到了数百年之后,每个人都有机会读书了,我也获得了教育的机会,进入一座繁华的城市之中,享受人生的各种机遇。那个世界实在太特别了,城市里都是几十层高的楼房,街道上飞奔着不用牲畜的车,每个人都穿着各自的衣服,商店里贩卖着各种奇珍异宝。”
“你梦到了罗刹海市?还是大西洋底的亚特兰蒂斯?”
探险家孙睿有些激动地说:“不,这是数百年后的整个世界!我惝佯在这城市之中,却丝毫都感受不到快乐,虽然大多数人都衣食无忧,还有不少人终日纸醉金迷,但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许多人泡在暧昧的灯光之下,彻夜不眠狂歌滥舞,还将自己灌得酩酊大醉,只愿不问这尘世的烦恼!还有人渴望自己为世人所知,动辙芙蓉出水,转瞬艳照奇门,更有红花主教,各领风骚数十天!更有人一心为利为名,不惜尔虞我诈,害人害己,搞得家破人亡!”
“哎,无论放在哪个世界,人心莫不如此?”
“但世上已经无神了!有人说上帝已死去,有人说佛陀本凡人,有人说自己就是神!你说这个梦可怕不可怕,疯狂不疯狂?”他不知不觉之间,已是长泪纵横,“因为这个梦,所以我甘愿流浪四方,只为寻找世上的真理,可惜贝榕山庄也无法给我答案。”
“根据我哲学家的判断,有多可怕就有多美妙,有多疯狂就有多理智,世界本来如此。”我长叹了一声道,“你的梦实在很精彩呢,请问你也去贝榕山庄寻找过无价之宝吗?”
“也许世上本没有什么无价之宝吧,祝你好运吧!”
探险家孙睿与我挥手作别,继续在荒原上寻找真理。
而我仍然要踏上前往贝榕山庄的道路,往前的环境越来越恶劣,地势也更加陡峭险峻。到处都覆盖着厚厚的积雪,还有绵延亘古的冰川,禁锢着几千年来不化的尸骨。仰望天空连飞鸟也没了踪影,白茫茫的大地上只有我一人独行,在刺骨的寒风之中,心底却念起珂赛特公主,便又一次加快了脚步。
终于,天空飘起了鹅毛大雪,我固执地向最高的雪山进发。突然,我感到脚底一空,整个人便坠入一个无底深渊……
世界陷入黑暗。
寒冷彻骨,如地狱的最底一层。
我死了吗?
当我重新睁开眼睛,却看到一点幽幽的火光,四周都是白色的世界,要比刚才温暖了不少。有个男人正端坐在火堆前,用一双狼似的眼睛盯着我。
原来这是雪里的地穴——这样可以躲避寒冷,我不小心踩动上面的雪层,便掉到了这个地穴之中。
再看穴中的男子,体形瘦瘦长长,形容诡异,怀中还暗藏兵刃,让我立即提防起来。
“O MEET YOU!欢迎光临喜马拉雅山!”
此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英吉利语,意思是“很高兴认识你”,再看他的外表与特征,完全符合沧月剑客口中逃犯的形象——真是倒了大霉,居然在这地方偶遇了凶残的逃犯!这地方实在太适合躲藏了,根本没办法找到啊,我要怎么才能逃出去呢?只能胆战心惊地问道:“敢问英雄大名?”
“老子行不改名坐不更姓,风流倜倘玉树临风前美少年今大帅哥——江南!”
此话一出,莫不是要呕倒多少人了,我也强忍着自己的胃,厚颜无耻地附和道:“果然是一枝梨花压海棠!”
逃犯江南朗声大笑:“这位帅哥,你可是去贝榕山庄?”
“你怎会知道?”
“嘿嘿,此乃喜马拉雅山最高峰,也是普天之下最高峰——珠穆朗玛峰脚下,方圆数十里渺无人烟,惟有一家贝榕山庄,修造在万丈悬崖之上,传说拥有一件无价之宝。庄主向天下四方广发英雄帖,但迄今却没有一人可得此宝物!”
“这个……这个……江南大哥你又为何在此?”
“我在此做梦。”
“做梦?”没想到还有人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在做梦,“可是何等美妙之梦?”
“美不可言,妙不胜收!”
“愿闻其详?”
我被迫装作虚心求教的样子,江南眯起眼睛娓娓道来:“我已在此地穴之中,蜇伏了三年有余!更有一位沧月女剑客追捕了我三年有余,但我不顾孤独寂寞栖身于此,只因为在这珠穆朗玛峰脚下,我每夜都能做同一个梦——在梦里我成为了商人,起初是去西洋米国求道,掌握经邦济世之道,更得国子监博士之学。因我乘坐一只大海龟归国,故又被称为海龟族。此时我邦盛行海归,不少西洋富商携万贯金银来此,愿倾力投资我等年轻帅哥。所从事之买卖包含贩卖人口、倒卖军火、拐骗妇女、诱惑儿童……”
“啊,你!你!你!”
“莫要惊奇!兄台一定以为我是个大逃犯?其实我是老实本份的生意人,不过在梦中过了一把买卖瘾而已。何况我梦中的这些买卖,也并非丧尽天良的干活,而只是虚拟经营——你明白‘虚拟’二字吗?就是假的,宛如一场游戏。没错,游戏也变成了一项大买卖,成千上万人同时玩同一个游戏,经营者可以日进斗金,乃至成为全国之首富!”
我再也不愿对他客气了:“梦中你还在行骗术?”
“哎呀,兄台言之差矣,岂可用骗术来形容?此乃网络游戏,并可以融资经营,那些富商巨贾,往往有多余资财,投资到我等海龟帅哥身上,可以一本万利乃至无穷无尽。虽然风险巨大,但收益同样也可观。其人投资十个,只要成功一起,不但可连本带利回收,还可以狠狠大赚一笔呢!”
江南在地穴的火光前面,越说越兴奋,再度放声大笑起来,不禁让头顶的雪层为之松动,坠落下来几大块,并露出了一个洞口,可以望见飘雪的天空。
我趁其不备爬出了地穴,赶快向雪山上跑去,不顾漫天遍野的大雪,只愿摆脱那危险的逃犯。
在陡峭的雪地里走了不久,便看到一片悬崖绝壁,其上似乎有一组宏伟的建筑,宛如天上的宫殿。
好不容易才找到上去的路,等我一步步走到悬崖之上,才看到一扇铁皮大门,上面用汉字、梵文、阿拉伯文、希伯莱文、拉丁文、希腊文分别撰写着庄名——贝榕山庄!
果然到了贝榕山庄!一路上来的艰辛刻苦酸甜苦辣,让我不禁泪如雨下,激动地敲响了庄门。
铁门缓缓打开,露出一座绿色的建筑,诺大的地方却见不到半个人影。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来到一间华丽的厅堂,壁炉里生着熊熊的火焰,倒一下子也不觉得寒冷了。
我在大厅里徘徊了许久,这里陈设着许多西洋名画,还有不少中国瓷器,更有一排排书架——罗列着许多我闻所未闻的古书,真是个奇怪的地方!
当我实在忍不住要大喊“有人吗”时,前头屏风前闪出一个人影,同时亮出洪亮的嗓音:“诗人先生,你终于来了!”
再定睛一看这位庄主,却是瘦得像根竿子,头顶的发丝都直起来,顶端却打了个弯弯,衣着宛如还在夏日,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
“你就是庄主?”
“没错,我的名字叫七喜,是我给你发了英雄帖,请你来一睹本庄的无价之宝。”
“究竟是什么无价之宝?惹得那么多人想要得到?”
七喜庄主大笑了起来,他说话的洪亮声音,实在与纤瘦迷你的体格太不相称。他伸手按了一下花瓶,从大厅天花板上吊下来一个玻璃盒子,就悬挂在半空中却伸手触摸不到。
玻璃盒子里发出灿烂夺目的光芒,简直刺痛了我的双眼。我只能低头揉着眼睛,许久才适应里面的光线。
宝石——玻璃盒子里是一枚宝石!
难以置信!万能的造物主啊!请你原谅我的贪婪,我无法用人类的眼睛来注视它!古往今来的诗人们啊!请原谅我的愚蠢,我无法用人类的诗句来赞美它!历朝历代的君王们啊!请原谅我的胆怯,我无法用人类的宝剑来夺取它!
是的,这枚宝石竟是如此美丽,用任何美丽的女子来比喻它,都简直是对它的亵渎。这枚宝石又是如此神圣,用任何先贤的智慧来比喻它,又简直是对它的侮辱。
它的美不属于人世,完全超出我们的想象,让我五体投地的拜倒,再也不敢用正眼瞧它,再也不敢靠近它半步,以免我那凡夫俗子之气玷污了它。
对,这枚宝石就是传说中的“无价之宝”!
它当之无愧又名知实归,就算是千百万人为它而牺牲生命也绝不可惜。
因为它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无法用权力还衡量,无法用荣誉来衡量。
它是无价的!
而我——小小的哲学家、诗人兼小说家,怎有福气去接近它享有它?
然而,就当我望而却步之时,心中却浮起了一张面容。
啊,就是她。
宇宙间只有一样事物可以与这枚宝石媲美——我的珂赛特公主!
瞬间,勇气重新充塞于我胸间,就如我万水千山跋涉至此,为的就是得到这无价之宝。
“请告诉我,怎样才能得到它!”
“好,有一大半的来客,见到这枚宝石以后,就自动灰溜溜地逃跑了,真正敢于提出挑战的人不多。”庄主七喜再度大笑起来,“我给你三天两夜的时间,若你能在此期间,将你做过的最精彩的梦告诉我,这枚无价之宝就归你了!”
“真的吗?”
“贝榕庄主从无戏言!”
七喜庄严的声音传遍了整座山庄,或许也传遍了整座珠穆朗玛峰。
“好!”
这一晚,我就住在了贝榕山庄之中。
庄主给我安排了一间温暖而幽静的房间,没有风雪和寒冷来打扰我,这么多天来第一次住得如此舒适,莫卧儿皇帝的寝宫恐怕也不过如此。
为了做到一个最精彩的梦,我故意折腾到子夜以后才睡下,在这种疲倦状态是最容易做梦的。
果然,当晚我做了一个奇妙无比的梦,梦中发生了许多曲折动人的故事,让梦中的我兴奋异常。我甚至自己在做梦,还有意识地控制着梦中的情节,让其往更精彩的方向去发展,若是写成小说一定可以成为最伟大的经典。
次日清晨,当我从梦中惊醒之际,却悲哀地发现自己一点都记不得了!
该死的!我拼命地抓着头发,几乎要将头皮给扯破了,却一丝半点都记不起来。我只记得自己的梦精彩纷呈,故事引人入胜,无论讲述给任何人听,都是有史以来最棒的梦。
然而,我却全部都忘得精光了,怎么回想都没有办法记起来。我痛苦地想要从悬崖上跳下去,为什么不在做梦最高潮的时候,从床上爬起来记录下来呢?
我的意志几近崩溃,如热锅上的蚂蚁坐卧难安——突然,我想起来到这里的路途上,我遇见过的七个怪人,那七个人分别给我讲述了他们各自的梦。每一个梦都是那么奇怪而有想象力,有的梦还让人深省不已。
若把这七个人的梦串联在一起,不正好是一个精彩漂亮的梦吗?
我仿佛又获得了新生,赶紧找到庄主七喜说:“我已有了最精彩的梦,请容我细细道来。”
于是,我把一路上所听到的七个梦,巧妙得编织在了一个故事里,作为一个梦讲述了出来。
我真是个天才!这些梦被我编得天衣无缝,如同一个完美无缺的整体,少掉哪一部分都不行,而合在一起又强大无比。
听完我讲述的这个梦境之后,庄主七喜沉吟了许久,仿佛被我的故事深深地征服了。我强行按捺住激动之情,等待他说出去“宝石归你了”。
终于,他走到我面前说:“很好,很强大!”
“我成功了?”
“不,你失败了。”
我立刻大惊失色:“什么?”
“对不起,你刚才说的这个梦——事实上是七个梦,我都早已经听过了。”七喜微微一笑,“你是不是见到了一个年轻的车夫;一个古板的客栈老板;一个八卦的村姑;一个多嘴的游客;一个骑马的女侠;一个愤世嫉俗的探险家;一个坑蒙拐骗的通缉犯?”
庄主的这一番话,已经让我彻底投降了:“没错,在我来贝榕山庄的路上,依次见到了这些古怪的人们。”
“其实,他们也都收到过我的信,也都兴奋地感到这贝榕山庄上来,说出了他们做过的最精彩的梦——可惜,这些梦虽然都还不错,但没有一个是我心目中最好的。”
“啊,那么把这些梦串起来呢?”
骨瘦如柴的七喜又一次微笑起来:“一百匹驴子加起来,终究还是驴子,不可能变成马。”
“那我怎么办呢?”
“我说过给你三天两夜,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大半,你还剩下最后一夜,好好把握吧!”
庄主的话让我感到绝望,我只能回到我的房间里,面对墙壁苦思冥想了一整天。但临时抱佛教也无济于事,我痛苦地倒在床上,心中却满是珂赛特公主的身影。
这是我在贝榕山庄的最后一夜,明日若不能说出精彩的梦,我便要被赶出山庄,终身不得再见识那无价之宝,公主恐怕也不能再与我相见了。想到这里,心中又升起无限恐惧。
也许是壁炉里的火太温暖了,不知不觉之中,我竟倒头睡着了。
后半夜,我做了一个梦。
可惜,这个梦实在太平庸了,以至于我虽然记住了这个梦,却实在没有勇气再回想一遍。
梦——我梦见自己娶了珂赛特公主,没有价值连城的陪嫁,也没有欢天喜地的婚礼,甚至连一个小侍女也没有。我将她带回我的小屋,让她躺在我那并不宽敞的床上,然后亲吻她美丽的唇,给她将一个古老的故事,再为她作一首深情的诗,最后为她唱一首情歌。从此,她成为了我的新娘。我们不需用华丽的住宅,不需要成群结队的佣人,不需要堆积如山的财宝,也不需要权倾朝野的地位。我只需要她——美丽的女子,是不是公主并不重要。她也只需要我——有趣的男子,是不是哲学家也不重要。我只要每夜陪着她数星星,每天伴着她去田里劳作,养肥自家前院的老母鸡,吃一串自家后院的甜葡萄。然后我们生下一儿半女,彼此长相厮守。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她一起慢慢到老……
这就是我的梦。
这个梦丝毫都不华丽,一点都不曲折,甚至连一丁点的哲理也没有。既没有阴谋也没有凶案,既没有帝王也没有将相,既没有圣贤也没有伟人。缺乏想象力与创造力,不过是普通生活的累积,就像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农夫村姑,到老也只有那么一点出息!
事实上,这个梦我已经做了无数遍!从确定自己爱上珂赛特公主的那一夜起,我就开始做这个梦。每夜都重复着相同的梦境,直到我踏上前来喜马拉雅山的旅途,依旧每夜都会梦到自己娶了公主,而每次都是这么平庸这么没有创意。
但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在最后一个白天,我垂头丧气地来到庄主七喜面前,低声说:“昨晚,我又做了一个梦,可是那个梦实在太差劲了,我根本没有勇气说出来。”
“说吧,我愿意做一个倾听者。”
于是,我如实地将昨晚的梦说了出来,没有任何添油加醋,也没有任何修饰描写,完全是我梦中的真实情景。
七喜平静地听完了我的讲述,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年轻人,这枚宝石的名字叫爱情,它属于你了。”
一开始我没有听明白,以为自己还在梦中:“什么?你说什么?快点让我从梦里醒来吧。”
“你现在没有做梦,我是在告诉你——你已经说出了我心目中最精彩的梦,因为你刚才说的这个梦,若能够实现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这枚宝石又算得了什么呢?”
“比无价更无价吗?”
“是的,宝石属于你了,快点拿走吧。”
随即,庄主七喜取出了灿烂的宝石,将它塞到我的怀中说:“哎,我还真是舍不得它,快点带着它下山吧,趁着我还没有改变主意之前!”
我就像做梦一样抓过宝石,飞快地冲出了贝榕山庄,一口气跑下了珠穆朗玛峰。
为了躲避路上的强盗们,我装扮成乞丐晓行夜宿,又经过两个月的艰难旅程,回到了莫卧儿帝国的德里。
终于,我将这枚无价之宝——世界上最美丽的宝石,我给它取名为“莫卧儿宝石”,献给了沙贾汗皇帝陛下。
皇帝与皇后连同满朝的文武大臣,都被这枚无价之宝惊呆了,他们纷纷称赞这是帝国昌隆的象征,而我则为帝国立下了不世之功勋。
我庄重地跪在皇帝面前说:“陛下,这枚‘莫卧儿宝石’是我迎娶珂赛特公主的聘礼,你的承诺如同整个帝国的最高法律,比喜马拉雅山还要贵重,请你履约!”
沙贾汗皇帝犹豫了片刻,但泰姬皇后则微笑着说:“皇帝是神在大地上的影子,怎么会自食其言呢?现在公主属于你了,勇敢的年轻人!”
三天后,我带着珂赛特公主走出了皇宫。
由于我既不是贵族的儿子也不是大臣的子弟,所以沙贾汗皇帝并没有给我一个卢比的嫁妆。珂赛特公主既没有骑上皇家大象,也没有坐上金色的牛车,而是被我用一头小毛驴牵了出来。
我快乐地牵着毛驴和新娘,来到我那并不宽敞的小屋。没有管家也没有侍女,只有我的小狗在门口欢迎她。就在我那张普通的床上,我给她讲述了我在喜马拉雅旅途中的故事,又给她唱了一首在群山中听到的民歌,共同度过了一个幸福的新婚之夜。
我的平庸的梦想成真了。
在我们新婚的第二天,珂赛特公主悄悄拿出了一个漆盒,打开来居然是“莫卧儿宝石”!
“这是我从妈妈的首饰盒里偷出来的。”
珂赛特偎在我的胸口说。
而我的心底立时慌张起来,万一被皇帝知道,我和公主都有性命之忧。
这时,我看到门外经过一个乞丐——正是那天将七喜的信放到我家门口的那个人。
我脑中闪过了什么,马上冲出去将宝石送给乞丐说:“这块石头放在家里没什么用,送给你去玩玩吧!”
“哈哈,这石头长得可真丑,我会把它送给恒河女神去的。”乞丐嘴里又嘟囔了一句,“还不如送我一碗手抓饭呢!”
说罢,乞丐带着宝石向恒河方向走去。
眼看我将“莫卧儿宝石”送给乞丐,珂赛特却没有责怪我的意思。
我也搂着她的肩膀说:“我已经得到了我的无价之宝。”
珂赛特微笑道:“我也是。”
没错,她才是我的“莫卧儿宝石”。
袋子里的公主
我是一个肉球。
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东海边有一条吴淞江,江边有一个华亭谷,谷内有一对贫穷的夫妇,在他俩七十岁的时候生下了他们的第七个孩子——这就是我。
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我的父母就被惊呆了,因为我有一个圆圆的身体,大大的脑袋,却没有双手,也没有双脚,就像一个大肉球上安装着一个小肉球。
没错,我是一个肉球。
但我的父母并没有恐惧也没有哭泣,因为我这个肉球虽然没有手脚,却天生一张可爱的脸,惹得任何人都想抱起我亲一个遍。我的第一声啼哭就是那么不同凡响,一连哭了哭七天七夜,直到第七天又开怀大笑起来。
于是,我被取名为七喜。
当别的孩子都还没学会走路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四处走动了——确切地说是滚动,肉球的身体能够滚到任何地方,去华亭
谷里听蟋蟀唱歌,到吴淞江畔看鱼儿戏水。
所有人看到我都瞪大了眼睛,但很快就喜欢上了我的可爱,尤其当我唱起吴歌的时候,就连十六岁的小村姑也免不了要多看我两眼。
我还有一项特别的本领,那就是能听懂所有动物的语言。无论是蜻蜓翅膀的颤抖,还是梁上老鼠的吵架,还是空中大雁的叹息,我都能明白它们的意思。而我也能模仿出各种动物的声音,从而可以和它们谈天说地。简而言之,我是一个语言天才。有人经常看到我站在河边自言自语,其实我是在对小龙虾们说笑话。也有人偶尔发现我跑到森林里发呆,其实我是在和猫头鹰们猜谜语。
直到某年某月某日,我见到了一只萤火虫。
那是一个凉爽的夏夜,我独自在田野中滚来滚去,突然一抹浅蓝色的幽光从我面前掠过,接着我便听到一个虫子打着呵欠说:“哎呀,我快没命啦!”
我这才看清是一只萤火虫,却与我见过的所有萤火虫都不同,它的身躯虽然像苍蝇那么小,但发出的光亮却如此美丽
?99lib?诱人,完全不是我们本地的萤火虫所能比拟的。
“欢迎你,远道而来的客人!”
我在稻田里滚了几圈,赶上萤火虫大声地喊道,当然我使用的是萤火虫语。
“啊,你怎么能对我说话?”
萤火虫飞到我的鼻子上,蓝色的幽光凉凉的,如细纱般铺满我圆圆的肉球脑袋。
我眨着大眼睛,微笑着回答:“朋友,我可以和所有的生命对话。”
“哎呀,你果然是个怪物啊。”萤火虫一惊一乍地飞起来,夏夜的田野里泛起蓝色幽光,围绕着我的肉球身体盘旋了一圈,随后又落在了我的鼻子上,“肉球!世界上居然还有你这样的肉球!你简直就是造物主的奇迹啊!我漂洋过海了几万里,什么人什么动物什么植物没有见过啊,却惟独没见过你这个肉球!”
它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话,却连个喘起都没有,让我实在是佩服:“你是从哪里来的啊?”
“黄金海岸!”
“在哪儿?”我从没听说过这个地方。
“在地球的另一边,大海的尽头,有一个地方叫黄金海岸!那里是个神奇的世界,有一万棵榕树组成的森林,我就出生在森林深处的一个山洞里,那里有无数像我这样的萤火虫——世界上其他地方的萤火虫都没有我们漂亮!不过最最漂亮的是一位
公主,她有一双冷月般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覆盖着诱人的目光,整张脸的轮廓宛如被艺术大师雕刻过,简直可以用天仙来形容。而她的身材也是举世无双的,腰和身体的比例极其协调,呈现出花瓶似的形状。她长着一双修长的大腿,还有玲珑曼妙的双手,每一根手指都近乎透明,指甲嫩得几乎要滴出水来。若是你从远处看她真像画出来的,只有神话里的仙女才能与她媲美!”
萤火虫果然有滔滔不绝的口才,说得我已经目瞪口呆,脑中浮现起完美公主的形象,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再想象下去了,因为人类的想象力似乎也难以达到公主的美。
它又在我的肉球身体边飞了一圈说:“公主隐居在一棵树干当中,那一万棵榕树护卫着她。极少有人见过她的面貌,因为她实在是美得惊动了银河系,只有最幸运最勇敢的人才能穿越千山万水见到
她一面!传说只要见到了这位公主,就能够改变你的生活,从此你的命运将有彻底的转折。”
“真的吗?”
萤火虫简直是个话唠,我如果不现在打断它,这只小虫子完全可以说到明天中午。
“喂,伙计,我说的话还能有假吗?我可是飞过了几万里,人称‘智多星’的见多识广的小帅哥呢。”
我鄙视地瞪了它一眼,滚动着圆圆的身体,跟随萤火虫飞舞的轨迹说:“你能带我去见公主吗?”
“你?”萤火虫又绕着我飞了一圈,接着投以蔑视的声音,“就凭你这个肉球?”
“肉球虽然不会走路,但会滚!”
“滚?”
我立刻在地上滚了一圈,转眼之间就出去了几丈远:“你瞧,我可以这样滚到黄金海岸去!”
萤火虫却放肆地大笑起来:“滚到黄金海岸?哈哈哈,你还是给我滚回老家去吧!你知道吗?我们要经过几万里的路途,尤其是要渡过茫茫的大海,一路上有许多拦路抢劫的杀手……”
“不要说了!”我又一次打断了它念经似的永不停歇的话,“我就算是滚,也要滚过大海去。”
“你——说真的?”萤火虫似乎被我这个肉球震撼住了,“我见到过许多
想要见到公主的人,他们全都是身体健全容貌端正的年轻男子,但要么在路上命丧黄泉,要么被公主闭之门外,你一个小小的肉球,居然有这么大的勇气,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哩!”
“带我去黄金海岸!”
我滚到它的面前,用大大的眼睛瞪着这束幽暗的蓝光。
“好!我带你去,我正好可以回到故乡!”
三天之后。
我告别了七十多岁的父母,跟着萤火虫前往地球的另一边。
这是一个漫长的旅程。
虽然没有手和脚,但我滚起来的速度丝毫不亚于跑步好手,倒是萤火虫经常累得直喘气,连它夸夸其谈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们滚过了江南的稻田,却被钱塘江阻拦了去路。我把身体鼓成一个大球,里面充满了空气,就像个皮球漂浮在水面上,就这么渡过了汹涌的大江。就这样一个肉球和一个小虫子跋山涉水,任何崇山峻岭和大江大河都无法让我停下,短短几十天内,我们就走过了百越的群山,来到温暖如春的岭南大地。在南海边稍事休整之后,我又继续滚向西南方向,萤火虫实在飞累了就趴在我头上,任由我将它滚得天旋地转。
在秋天到来之时,我滚入了肥沃的红河平原。这里的秋天要比华亭谷炎热许多,萤火虫才告诉我已接近热带了。很快我们又滚入了神秘的湄公河,皮球般的我充满空气,渡河之后进入湄南河谷地。我们沿着河谷南下,虽然越来越接近冬天,一路上却越走越热,渐渐地进入一个巨大的半岛。
半岛的尽头有一座小岛,当我们滚到岛上时,萤火虫已经累得趴下了:“哎呀,没想到故乡是这么远啊,我的寿命总共不到一年,像这么滚已经去掉一小半的人生了。”
正当它为自己生命的短暂而哀叹时,海滩上走来一只奇怪的狮子,虽然看起来健壮威武,却长着一只鱼的尾巴。尽管我知道肉球正适合做狮子的早餐,我却丝毫都不惧怕地说:“朋友,你知道黄金海岸在哪里吗?”
鱼尾狮看到肉球也很惊奇:“啊,怎么世上会有你这种生命?黄金海岸我也从未听说过,但我可以带你渡过这片海峡。”
原来海的那边还有更大的岛屿,于是我勇敢地滚到了狮背上,萤火虫也钻到了狮子的鬃毛里,正好可以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
狮子缓缓走入大海,它的鱼尾巴扑扇了几下,就像鲸鱼似的漂浮在了海面上。在蔚蓝色的热带大海中,鱼尾狮驮着一只肉球欢快地游着。我们在大海里游了三天三夜,每个夜晚萤火虫都看着天空的繁星,通过星星来辨别方向。
在清晨的太阳照耀下,我们在一个大岛上登陆,狮子甩着头说:“这里是爪哇岛,我要回我的鱼尾狮岛去了。”
还没等我和萤火虫反应过来,鱼尾狮已游入大海之中了。
这下连萤火虫都已经迷路了,我们只得慢慢地向前滚去,一路上遇到不少猛兽,但无论是老虎还是巨蜥,只要听到我开口和它们说话,便立刻成为了我们的好朋友。
走到爪哇岛的另一头,仍然是茫茫无边的大海,萤火虫绝望地流泪道:“哎呀,我再也不认识路了,我的寿命也没有几个月了,恐怕再也无法回故乡了。”
这时海面上浮起一只大海龟,身躯简直比大象还要庞大,头上已经布满了皱纹,我估计它有几万年的寿命了。
老海龟对着萤火虫笑着说:“你只有不到一岁的寿命,却拥有这么有趣的朋友;而我已经活了几万年,却永远在海底孤独地游着。其实你比我快乐许多,我真的非常羡慕你呢!”
我立刻滚到大海龟面前说:“老人家,能否带我们去黄金海岸?”
“黄金海岸?在我年轻的时候,也就是八千多年前,我曾经去过一次,但我不想再游那么远的路了,我可以带你们到距离那里最近的一座岛上。好吧,肉球和虫子,可以到我的乌龟壳上来。”
于是,我与萤火虫兴高采烈地来到海龟背上,它带着我们游入大海,巨大的龟背就像屋顶,我们就在屋顶上晒着赤道的太阳,把我这个白肉球晒成了黑肉球。
又过了十天十夜,我们来到一座大岛上,大海龟沉入海底,我和萤火虫却更加无助。岛上生活着许多食人部族,像我这样的肉球,正好是他们的美餐,这下我得拼命地往前滚,以避免被他们抓住烤成肉排。我提心吊胆地滚到岛的另一边,找来了海豚、信天翁、鲸鱼,它们都可以横渡大海,却再也不愿意带上我们。因为他们说那片海实在太危险了,再勇敢的动物都不敢过去。
萤火虫看着大海也傻了:“我,我可再也飞不动了。”
我却坚强地看着海说:“你忘了我们是怎么渡过江河的吗?”
说罢我深深地吸了几十口气,把身体鼓成了一个大气球,很快就滚到了大海里。
“你疯了吗?你会被鲨鱼吃掉的!”
“不,为了黄金海岸,我不会惧怕任何危险。”
萤火虫无奈地爬到我身上说:“反正我也活不了几天了,也陪你一起去死吧。”
海流迅速地带着我向南漂去,鼓鼓的肉球在海上非常轻,一昼夜就能漂出去很远。虽然有许多鲨鱼在周围游来游去,早就把萤火虫吓得昏了过去,但没有一只鲨鱼敢攻击我。因为我一路都在唱着《鲨鱼之歌》,那是鲨鱼们最爱听的歌,也只有我能够为它们演唱。
七天七夜。
当我即将筋疲力尽之时,忽然感到身下是一片沙滩,眼前扑开一个广阔的大陆——上岸了!
萤火虫也喜极而泣起来,它知道自己离故乡不远了。
但这却是一块荒凉的大陆,放眼望去全是黄沙和灌木,根本就不像它说的黄金海岸。
“不要着急,我的故乡实在太大了,所以你将看到许多不同的环境。”
可在大海里泡了七天七夜的我再也没有力气向前滚了,正当我们只剩下喘气的力气时,前头过来一只特别的动物——它长着老鼠的脑袋,却有着人一样的个子,两只前爪放在胸口,下面还有一只小袋袋。
“啊,亲爱的袋鼠,是我萤火虫啊!”接着它又把我介绍给这种叫“袋鼠”的动物,“你看,这是我的好朋友——肉球。”
“萤火虫,欢迎你回到故乡!”
只要袋鼠一开口说话,我就能学会它们的语言,我立刻向袋鼠说:“你好,我是肉球,我们要去黄金海岸寻找一位公主。”
“啊,你居然会说袋鼠话?”
萤火虫咧了咧它的“口器”说:“这个肉球什么都会,除了不会用脚走路。”
“你们是去找珂赛特公主?”
“是的,就是美丽的珂赛特公主。”
我这才知道我要寻找的人的名字——珂赛特,好美的名字,想必人如其名。
袋鼠耸了耸肩膀:“好吧,到我的背上来,我带你们去找她。”
我和萤火虫到了它的背上,袋鼠便一跳一跳地向沙漠深处奔去。
在沙漠中走了十天十夜,接着进入一片干旱的草原,那里生活着几十万只各色袋鼠。我们又用了十天穿越草原,空气便越来越湿润了,灌木也渐渐变成了森林,终于见到了一片碧蓝的大海。
黄金海岸!
“终于回到故乡了!”
萤火虫已经哭红了眼睛,它带和我来到海边的森林里,那里果然生长着一万棵大榕树。
正好是夜晚时分,天上闪烁着南十字星,在茂盛而古老的森林里,千万束灯火亮了起来,宛如回到灿烂的银河之中。我惊讶地看着头顶和四周的奇景,难道是来到了神话中的仙境?
“它们都是我的兄弟姐妹!”
萤火虫激动了飞了起来,也闪烁着自己身上的幽光,原来森林里的那些光线,都是从无数只萤火虫身上发出的。这里是黄金海岸萤火虫聚集的故乡,它们的数量成亿上兆,世世代代生活于此,每个夜晚都发出夺目的光芒,照亮整个地球的南半部。
而在我的朋友萤火虫的小时候,它也是这千万盏灯光中的一盏。偶尔有一天,它飞到了一颗果实里睡着了,没曾想果子被一只迁徙的候鸟吃了下去。幸好果壳非常结实,并没有被鸟的胃消化掉,最后鸟儿飞到了大海上,将果子连同鸟粪一同排入了大海。萤火虫也死力逃生了下来,就这么藏在果实里,顺着太平洋的海流漂了几万里,一直漂到遥远的吴淞江边。回到陆地的萤火虫飞出了果壳,就这么奇异地遇到了我这个肉球。
我的朋友萤火虫告诉它的兄弟姐妹们:“这个肉球来自万里之外的华亭谷,他来寻找美丽的珂赛特公主。他虽然是个肉球,却是最勇敢最有智慧的肉球!”
于是,上亿只萤火虫都一齐唱起歌来:“珂赛特公主……珂赛特公主……最勇敢最有智慧的肉球来寻找你了……”
这些声音汇集成了大合唱,连同每只萤火虫身上的光芒,震动了整个黄金海岸。在等待很久之后,突然从一棵树洞里,爬出一个怪怪的家伙。
那东西像个兔子大小,浑身都是灰色的,只有黑黑的鼻子颇为引人注目,它的双手双脚都攀着树干,行动起来缓慢地如同乌龟——不,简直比王八还要慢。
无数只萤火虫向它聚集,照亮了它那古怪无比的身体,而它抬起懒洋洋的眼睛说:“你们干嘛又要干扰我的睡眠啊?”
一只萤火虫喊道:“树袋熊,你都已经睡了七年零七个月零七天了!”
原来这种动物叫树袋熊,我真是闻所未闻啊。
树袋熊一百个不情愿地挪了挪嘴唇:“是谁要见珂赛特公主?”
“是他!”
许多只萤火虫飞到我身边,照亮了我的肉球身体。
懒洋洋的树袋熊突然有了精神,盯着我看了半天,才吐出两个字:“肉球?”
“是,我是肉球。”
树袋熊突然笑了——直到二十一世纪,人们也从未听到过树袋熊的笑。
它拍了拍自己的肚皮,神秘地说:“公主,请你出来。”
原来,在树袋熊的肚子下面还有个小袋袋,就像袋鼠肚子里的袋袋一样。
我睁大着眼睛看着树袋熊,难道传说中美丽的珂赛特公主就在这个袋袋里吗?
接着,从袋袋里伸出一个脑袋,果然是可爱的脸庞,但就是看起来有些圆。
不止是有些“圆”。
在圆圆的脑袋下面,还有一个圆圆的身体,我并没有看到期待中的修长的大腿和完美的身材,整个身体都从袋袋里钻出来了——却仍然是一个圆圆的球。
没有手,也没有脚,她是一个肉球。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珂赛特公主的出场,而全体萤火虫也被惊得哑口无言,整个森林里万籁俱寂,就连广阔的星空也变得更沉默了。
从树袋熊的袋子里出来的肉球,也睁大了眼睛盯着我,她万分惊讶地喊道:“你也是个肉球?”
没错,她是一个肉球。
传说中最美丽的珂赛特公主居然和我一样也是个肉球!
我的朋友萤火虫早就羞愧地飞得无影无踪了,原来它也从没见过珂赛特公主的真面目,它所滔滔不绝地描述的美丽公主完全出于传闻,或者就是它自己的凭空想象!
珂赛特公主从树干上滚了下来,但厚实柔软的身体并不会受伤,她飞快地滚到我的身边,又围绕着我滚了一圈,无数萤火虫也照亮了我们,就好像站在万众注目的舞台上。
我发现她的眼睛里含着泪花,因为她终于发现了一个与她一样的肉球。
而我走遍了半个地球,都没有找到和我一样的肉球;却在地球的另一半,发现自己朝思暮想的珂赛特公主,竟是和我一样的肉球。
珂赛特公主也在这个树袋熊的袋子里等待了许多年,虽然有无数慕名而来的人们,但是他们从来都见不到公主,因为公主希望遇见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样的肉球,她只要透过袋袋的缝隙,就可以看到那些来访的人们——没有一个是自己的同类,她只能失望地藏在袋袋里,让那些人失望地回去,继续传
.99lib.播关于珂赛特公主如何美丽的传说。
此刻,两只肉球都发现了原本生活在地球另一边的自己的另一半。
正如地球是由南半球与北半球构成的。
从此,我和珂赛特公主一起幸福地生活在了黄金海岸。
至于我最好的朋友萤火虫,据说它为了延续自己的行将终结的生命,飞入了一个神秘的时间隧道,或许会在某个夏夜出现在你的面前。
荒村
一
几周前,我去浙江沿海做了一次短暂的旅行,经历了一件极其离奇的事情。好奇的读者们一直追问我去了哪里?现在,我告诉你们——那是一个叫荒村的地方。
一切都要从我最近的一本书
《幽灵客栈》讲起,顾名思义,这篇恐怖小说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幽灵客栈的地方,幽灵客栈就在荒村——浙江的一个小山村,坐落在大海和墓地之间,因为面朝一片荒凉的海岸,所以叫做荒村。事实上我从来没去过荒村,因为这个地方纯粹出于我的虚构——为了给小说提供一个独特的环境。我想如果不是因为那次签名售书,荒村永远只能存在于我的想象中。
《幽灵客栈》的签名售书是在一家位于地铁内的书店进行的。不知什么原因,他们把签售的时间安排在晚上七点以后。那晚我坐在靠近书店入口处的桌子后面,签售大约进行了两个小时,效果还不错。九点钟是书店打烊的时间,地铁大厅里的人也渐渐少了,我独自坐在签名桌后面,低着头整理东西准备回家。
忽然,耳边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我立刻抬起头来,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站在我面前——她套着一件极不合身的宽大毛衣,下摆几乎垂到了膝盖上,身后背着廉价的人造革皮包,一头长长的黑发梳着马尾,看样子像是个女大学生。
她低垂着眼帘,双手捧着我的
《幽灵客栈》,一言不发地把书放到了签名桌上。当时我有些发呆,上海的冬夜寒气逼人,书店的空调坏了,正把我冻得抖抖豁豁。她是那晚最后一个请我签名的读者,却面无表情一声不吭,仿佛是把书扔给了收银员。我停顿了片刻,仰着头仔细端详着她,这是一张眉清目秀的脸,很能讨人喜欢,甚至能使人产生几分怜惜之心。我翻开书的扉页,看着她的眼睛问:“请问你的名字?”
她愣了一下,眼皮低垂了下去,用细微的声音回答:“小枝。”
“小枝?”很奇怪,我立刻想到了一支笛子的名字,“是大小的‘小’,枝叶的‘枝’吗?”
她不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我拧起眉头,在书的扉页上写下“小枝惠存”,然后是落款。我把书交还到她的手中说:“谢谢你,那么晚了还来买我的书。”
她终于睁大眼睛看着我了,似乎想说什么话,但嘴唇动了动却说不出口。我向她扬了扬眉毛,给她暗示让她镇定下来。终于,她深吸了口气说:“我来自荒村。”
一开始我还没明白过来,但她就这么怔怔地看着我,直到我的脸色有些变了——荒村?我的脑海里终于掠过了自己小说中的这个地名。我奇怪的看着眼前这个叫小枝的女孩——难道她是从我的小说里跑出来的?
面对我尖锐的目光,她又把头低了下来,嘴里模糊不清地吐出几个字,好像是说“对不起”。她捧起书走到收银台前付了钱,便匆匆跑出了书店。
荒村?我的心似乎被什么东西抓到了,立刻撒开腿冲出了书店,在进入地铁检票口前的一刹那,总算叫住了她。她被吓了一下,尴尬地回过头来:“对不起,有什么事吗?”
其实我比她更加尴尬,紧张地搓着手说:“我能——能请你喝杯茶吗?”
她犹豫了片刻:“好吧,就给你十分钟。”
三分钟后,我带着她来到了地铁上面的一家茶室里。她坐在我对面,依然一句话都不说,只是低着头呡茶。我看了看表,她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咳嗽了一声说:“对不起,你说——你来自荒村?”
小枝总算抬起了头,盯着我的眼睛,下巴微微点了点。
“荒村在哪里?”
“在浙江省K市的西冷镇。正如你小说里所说的那样:荒村坐落在大海与墓地之间。”
看着她那双黑色玉石般的眼睛,我相信她不会说谎的:“你是说荒村真的存在?”
“当然,荒村已经存在几百年了。我在荒村出生,在荒村长大,我就是一个荒村人。”她避开了我的目光,淡淡的说,“我想你一定没有去过西冷镇,更没有去过荒村。”
我忽然有些尴尬:“是的,我只是在地图上看到了西冷镇,至于荒村则完全出于我的虚构,我觉得这个名字很符合小说所需要的气氛。我没想到荒村真的存在,还会有一个荒村人来请我签名,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其实,今晚我只是碰巧路过这里,准备坐地铁回学校,却看到书店门口的广告。几天前我就看过你的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我进来又买了一本书请你签名。”
“这么说只是巧合了——我很巧合地把现实中存在的荒村写到了小说里,而你作为一个荒村人又很巧合地在地铁书店里见到了我。”
小枝微微点了点头。
我继续问道:“你刚才说你想要坐地铁回学校?你在上海读大学是吗?”
“是的,今年大二。”
忽然,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说:“你给我的时间到了。”
“不好意思,我明天还要考试,要早点回学校去了。”
她匆匆站起来,还是低着头向外走去。就在这个时候,我心里又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我立刻跑上去叫住了她:“小枝,你考试结束以后,学校就放寒假了是吗?”
“对。等到放寒假我会回家的。”
“回荒村?”
小枝好像有些害怕:“当然。”
“我也想去荒村。”
“什么?”她显然没有心理准备,只是茫然地摇着头说:“不可能……这不可能……请不要开这样的玩笑。”
“我没开玩笑,已经决定了。我只是想去看看在我小说中出现过的地方,那一定非常有意思——你说荒村就和小说中写的一样:在大海与墓地之间。既然这么巧合,那我一定是命中注定和荒村有缘。小枝,你只要给我带路就可以了。”
她看着我的眼睛,拧着眉头退了一大步,我只感到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恐惧。她的呼吸急促了起来:“不,我不知道……”
我尴尬地笑了笑说:“当然,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你当然可以对我说不。这样吧,我把名片给你,如果你愿意带我去荒村的话,就给我打电话。”
说完,我自顾自的把名片塞到小枝手里,她有些手足无措,好像是逃避猎人的小野兽一样扭过头去,匆匆地跑出了茶室。我缓缓跟在后面,目送她消失在上海寒夜的街头。
她来自荒村。
二
两个星期过去了,小枝一直没有和我联系,我想她或许已经回荒村了吧,也许荒村本就不存在,只是她的一个玩笑而已?我差不多已忘记了这件事,连同那个叫小枝的女孩。
但在一个清晨,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我睡眼惺松地接起电话,听到了一个细微的女声……在恍惚了几秒钟后我突然睁大了眼睛——是她?
是她。在这个清晨,小枝突然给我打来了电话,还是那样的声调和口气:她同意了我的要求,可以带我去荒村,明天早上在长途汽车站碰头。
第二天一早,我准时赶到了长途汽车站。正是春运高峰,我在人群中挤了好久才发现了小枝。我向她挥了挥手,她的表情有些惊讶,勉强点了点头。
半小时后,我和小枝登上了一辆长途大巴,终点站是浙江省K市的西冷镇。她坐在靠窗的位子上,身上裹着一件厚厚的大衣,脖子里缠着围巾,盖住了下巴和两腮。大巴驶出市区,沪杭高速公路两侧的田野一片灰黄,景色渐渐单调起来,这样沉闷的旅途还要持续七个小时。我越来越感到尴尬,小枝从上车起就没说过一句话,似乎对我的存在视而不见。仿佛在她的身边,有一道空气组成的栏杆,把她牢
.99lib.牢地禁锢在里面,似乎跨出去就是万丈深渊。
大巴进入浙江段以后,我终于忍不住问道:“为什么不说话?”
小枝总算侧了侧身:“你要我说什么?”
“随便说什么。难道你害怕带我去荒村?突然感到后悔了?”我直视着她的眼睛,低声道,“如果你说后悔,我就在下一站回上海去。”
她把围巾向下拉了拉,幽幽的说:“不,我没后悔,只是不知道说什么。”
“就说说荒村吧。”
“只是一个普通的小村子,一边是大海,一边是墓地。”
“除此以外呢?”我盯着小枝的眼睛问。但她总是在躲避我的目光,我可以察觉出某种令人恐惧的东西,正隐藏在她的眼神里,竭尽全力不让我发现。而我的任务就是把她眼神里这些东西挖掘出来,就像一场神秘的考古活动,“你好像说过,荒村已经存在了几百年?”
“据我爸爸说,荒村人的祖先来自中原,在宋朝靖康之变后,他们跟随宋高宗赵构逃到了浙江。因为是远道而来的难民,只能定居在一片荒凉的海岸上。”
“那算起来也有八百多年了。”
此时,小枝悄悄地扭过头去,冬日的阳光透过车窗洒在她脸上,宛如镀上了一层白色的金属。在外面单调的景色映衬下,小枝的脸显得生动起来……
下午三点,西冷镇到了。镇子周围是连绵不断的青山,和浙江沿海的许多小城镇一样,到处都是做小生意的人。小枝似乎不喜欢西冷镇,她的围巾几乎遮住了半边脸。我们穿过车站,搭上了一辆破旧的中巴,它将带我们去荒村。
中巴驶上一条乡间公路,两边是冬季的田野和树林,全都透出一股肃杀之气。随着一段上坡的山路,周围的景色越来越萧条,除了裸露的岩石外,就是一些低矮的灌木,在寒风中不停地颤抖着。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与西冷镇的繁华相比,这里仿佛已是另一个世界了。
当中巴艰难地爬上一个高高的山坡时,我突然低声叫了起来:“大海!”
我看到远方的大海了——黑色的大海。我曾经无数次见过大海,但在这荒凉的地方,大海给人的感觉却迥然不同。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在黄昏的暗云底下,遥远的海平线一片模糊,像一幅阴郁的油画。
“小枝,你看过《牙买加客栈》吗?真奇怪,我们只翻过了一座山,就好象从中国的浙江来到了英国荒凉的西南海岸。”
“高中的时候就看过,所以才会喜欢你写的小说。”
听完她的这句话,我不禁有些暗暗得意了。
在颠簸了十几分钟后,我的眼前一下子豁然开朗,一座巨大的石头牌坊出现了——荒村到了。
我帮小枝提着行李下了车,仰望那座让人望而生畏的石头牌坊。牌坊起码有十几米高,刻有许多复杂的石雕,在牌坊正中有四个楷体大字——“贞烈阴阳”。
不知这四个字什么意思,但放在这座大牌坊上却使人不寒而栗。天色已经有些暗了,牌坊的阴影投射在我的身上,深深地震慑住了我。
小枝伸手捅了捅我:“你怎么了?”
“不可思议,我竟然能在荒村看到这么大的牌坊!”
99lib? “这是座皇帝御赐的贞节牌坊。几百年前的明朝嘉靖年间,荒村出了一位进士,在朝廷做了大官,皇帝为了表彰他的母亲,所以御赐了这块牌坊。”一阵海边的冷风袭来,小枝又把围巾裹严实了,“别看了,快点进村吧。”
我先辨别了一下方向,东面是一大片的岩石和悬崖,可以望到汹涌的黑色大海,海平线上凝结着一层厚厚的乌云。而另外几面则是连绵不断的山峦,山上一片荒芜。而在这块贞节牌坊后面,就是我在梦中寻觅的荒村。
透过高大的牌坊,只见古老的瓦房和新建的洋楼梅花间竹地散布着,阴冷的海色天光照射在瓦片上,给整个村子添上了一层寒意。我轻叹了一声:“现在我明白为什么要叫荒村了。”
小枝带我走进村里一条狭窄的小巷,两边都是些老屋子,却见不到什么人。她低着头走着,仿佛带着一个不速之客进村了。我忐忑不安了起来,轻声问:“荒村有没有旅馆?”
她拉下围巾:“你认为这里会有旅馆吗?荒村自古以来就很封闭的,已经好几年都没有外人来过了。”
我愣了一下:“那我住在哪里?”
“就住这里。”
小枝淡淡地说,指了指旁边的一扇大门——
这是一座古老的宅子,大门两边耸立着高高的围墙,一扇斑驳的大门紧闭着,两块木门板上各有一个大铜环。我后退半步,借助日暮时分的昏暗光线,看见了刻在高大门楣上的三个字:“进士第”。
当我还没反应过来,小枝就已推开了那扇黑色的大门。门槛足有几十厘米高,她一大步就跨了进去,回过头来说:“进来啊。”
面对这座“进士第”的高大门楼,我战战兢兢地站在门槛前说:“这是什么地方?”
“我家啊。”
我愣了一下,然后小心地跨入了门槛里,低声说:“你家祖宗是进士?那么说村口的牌坊就是皇帝赐给你家祖宗的?”
“嗯。”她淡淡地回答。
我揉了揉眼睛看着这座“进士第”的天井,两边是摇摇欲坠的厢房,正对大门的是一间歇山式屋顶的厅堂。昏暗的天光从高高的房檐上落下来,使这间古宅显得更加阴森。
小枝并没有进厅堂,而是走进了旁边的一扇小门,我紧跟在后面,走进了古宅的第二进院子。这是一个更小的天井,东、西、北三面都环绕着两层小楼,三面的木楼都是歇山顶,有着雕花的门窗和梁柱,让我想起了冯延巳的“庭院深深深几许”。
突然,我的背后响起了一个沉闷的声音:“你是谁?”
这声音差点没把我给吓死,我晃晃悠悠地回过头来,只见一个又瘦又长的人影,站在一扇打开的木窗里。
小枝连忙对那个人说:“爸爸,他是我们大学的老师,来我们荒村考察历史和民俗的。”
原来是小枝的爸爸,我吁出了一口气。不过她也真会编,居然说我是她大学老师,可我比她也大不了几岁啊。
“欢迎你来到荒村。”
小枝的爸爸从另一扇门里走了出来,我这才依稀地看到了那张脸。他是一个瘦长的中年男子,脸庞消瘦而憔悴,眼眶深深地陷下去。但他的肤色却很白,不像是一般的农村人,他年轻的时候应该很英俊的。他走到我面前微笑说:“你好。我是荒村的小学老师,你叫我欧阳先生就可以了。如果不嫌弃的话,请在我们家住几晚吧,反正这间老宅里只有我和小枝父女俩,还空着许多间屋子。”
我回头看了小枝一眼,现在我才知道了她的姓名:欧阳小枝。
寒冬的夜色已渐渐笼罩了荒村,欧阳先生把我们领到了前厅里,打开房梁上的灯,灯光照亮了厅堂的匾额,匾上写着三个行书字:“仁爱堂”。在匾额下面是一幅古人的卷轴画像,那人穿着明朝的官服,应该就是那位嘉靖年间的进士了。
厅里空空荡荡的,只有一张圆形木桌摆在中央,上面放满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欧阳先生露出了慈父的微笑,说知道小枝今天要回来,所以特
意准备了一桌好饭菜。荒村在海边,自然多是海鲜,正合我的胃口。欧阳先生的话并不多,默默地扒着饭。我发现他的饭量极小,几乎没怎么动筷子,他的脸在昏黄的灯光下面无血色,果然是清贫的乡村教师形象。
晚餐后,小枝把我领到后面靠北的那栋楼上。我战战兢兢地跟在她后面,爬上一道陡陡的木楼梯,摸瞎子一般到了二楼房间里。小枝摸了半天都没打开电灯,她抱歉地说:“这房间已经很久没用过了,大概电路老化了,你稍等我片刻。”
小枝下楼去了。我伸手向四周挥了挥,摸到一排木雕窗户,居然连玻璃都没有,只有贴在木格上的一层窗户纸。我独自站在黑暗中,透过木门能看到窗檐上的几颗星星——我的心跳越来越快,忍不住伸手推开了木窗。
窗户刚被推开,我就看到了一点幽暗的亮光,宛如鬼火一样闪烁不停。
“别怕!是我。”
是小枝的声音,她随着那线幽光走进了房间,手里提着煤油灯。我长出了一口气:“你可别吓我。”
她低声笑了笑:“你不是出版了许多恐怖小说吗?怎么还会害怕呢?”
“恐惧源于未知。”我的眼睛已经渐渐适应了煤油灯光,在那点闪烁的红色火苗下,小枝的脸庞被映成了奇异的颜色。她还抱着一捆厚厚的棉被,然后把煤油灯放到木桌上,使我大致看清了这间屋子。房间其实挺大的,中间还有一张屏风,后面是一张睡榻。
奇怪的是,房间里并没有多少灰尘,看上去干干净净的,不像是很久没人住过的样子。小枝说:“我爸爸喜欢干净,所以他把十几间空房子都打扫了一遍。”
“十几间空房子?果然是‘进士第’。可这么大的宅子,只有你们父女两个人住,不会感到害怕吗?”
小枝悄悄关上木窗说:“因为我们家再也没有其他任何亲戚了。”
“那么你为什么要说我是你大学的老师?”
她拧起了眉毛,把棉被交到了我的手中说:“你看到村口的贞节牌坊了吗?荒村人的风气自古就是非常保守的,如果我照实说的话会引起别人闲话的。所以,我只能说你是我大学老师,来这里是为了考察荒村的历史和民俗,这样我爸爸就不会误会我们之间的关系了。”
“嗯,那就让我做
你几天老师吧。不过,我的年龄比你大不了几岁,你可要当心穿帮喔。”
“行了,我就住在西面的楼上,如果有什么事,喊一声我就能听见。”
“小枝。”我看着她的眼睛,却磨磨蹭蹭说不出话来:“没什么,只是非常感谢你。”
“我也要谢谢你,谢谢你一路上给我提行李。”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你的行李可真沉,把我给累坏了。你该不会是想要找一个免费的挑夫,才答应带我来荒村的吧?”
忽然,我的目光落在了那张屏风上,在昏暗的煤油灯光下,可以依稀看到一些精致的图案。我连忙端起煤油灯靠近了屏风——
这是一张四扇朱漆屏风,大约有两米高,四米宽。屏风的骨架是木制的,中间涂着红色的漆,虽然古老的岁月使它有些褪色,但仍在灯光下残留几分惊艳。屏风可折叠为四扇,每一扇都画有彩色的图案,应该是清朝中期以前的作品。
“天哪,这可是件古董啊!”我情不自禁地叫了出来。
我真没想到这样好的古董居然摆在一间空房子里,还让我这个陌生的客人住进来,真不知道这“进士第”里还藏着多少宝贝?小枝并不回答,她的眼神似乎有些奇怪。我并没有在意,而是仔细看了看屏风上的画,风格有点像清版线装书里的插图,只是年代太久远了,色泽看起来有些暗淡。但更让我惊讶的是屏风里画的内容——
屏风左起第一扇画的是一男一女,女子美丽动人,倚在一间茅屋门口,而那男子背着行囊似乎是要远行的样子,两人互相看着对方依依不舍,看来画的是夫妻或恋人离别的场景,有点“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味道。
第二扇屏风正中仍然是那个女子,似乎正在伤心流泪,在她的身前站着一个面貌奇特的僧人。僧人的手中持着一支笛子,正把笛子递到女子的面前。我摇摇头,看不懂这幅画什么意思。
第三扇屏风画的是室内场景,前面那女子正独坐在竹席上,手中握着笛子送到唇边,似乎是要吹笛子的意思。而在画面上方的房梁上,则悬着三尺白绫——难道要悬梁自尽?整幅画面充满了凄惨和死亡的气息。使人不寒而栗。
第四扇屏风画的还是室内场景,房间正中是一个男子,他身边竟躺着一口硕大的红漆棺材!更可怕的是棺材盖板是打开的。而那男子手中也持着一支笛子,面色诡异无比。看着这幅画,我端着煤油灯的手不禁有些发抖,灯光不停地闪烁起来,一些奇怪的黑影在屏风上晃动,仿佛画中的男人真要从屏风里走出来了,我立时就被吓得毛骨悚然,手一晃差点把煤油灯给打翻了。
我不禁咋舌道:“小枝,这张屏风实在太离奇了,这四幅画又是什么意思?”
她蹙着眉头,犹豫了许久才幽幽地说:“这张屏风画的是胭脂的故事。”
“胭脂是谁?”
闪烁的煤油灯光映红了小枝的脸,她柔声娓娓道来:“在明朝嘉靖年间,荒村有一对年轻夫妇,妻子的名字叫胭脂。夫妇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静生活,唯一的遗憾是没有孩子。平静很快就被战争打破了,当时的浙江沿海战乱频繁,常有日本海盗出没,这段历史你应该知道吧?”
“当然,嘉靖年间正是倭寇之乱最严重的时候,而浙江又是倭寇攻击的重点。”
“那一年官府到荒村来征兵,将胭脂的丈夫强征入军队,去外省与倭寇作战。虽然胭脂夫妻俩非常恩爱,但面对战争也无可奈何。丈夫在临行前与胭脂约定:三年后的重阳节,他一定会回到家中与她相会,如果届时不能相会,两人就在重阳之夜一同殉情赴死。在丈夫远行的日子里,胭脂始终矢志不渝,在小山村里忍耐寂寞,独守空房,苦苦地等待丈夫归来。时光荏苒,一晃三年过去了,重阳节已将近,而远方的丈夫依旧音讯渺茫。胭脂每日都等在荒村村口,却不见丈夫归来。在重阳节前一日,她在村口遇到一个游方的托钵僧人,僧人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事,便赠给了她一支笛子。”
“笛子?”我发觉她在说这个故事的时候,那双隐藏在黑暗中的眼睛,似乎闪烁着某种异样的光芒。
“是的,僧人送给了胭脂一支笛子,并吩咐她在重阳之夜吹响这支笛子,她的丈夫就会如约归来。重阳之夜,胭脂守候在家中,她已准备好了三尺白绫,万一丈夫没有归来,就按照约定悬梁自尽以殉情。子夜时分,丈夫依然没有回来,她只能按照僧人的吩咐,吹响了那支笛子。她把三年来全部的思念和痛苦都寄托于笛声之中。重阳之夜的笛声如泣如诉,悠悠飘扬于荒村四周的山野与海岸。当一曲笛声结束以后,胭脂已开始往房梁上系那三尺白绫了。突然,她听到了一阵沉闷的敲门声。”
我的心仿佛被她抓住了,立刻喘出了一口气:“胭脂的丈夫回来了?”
“是的。在清冷的月光之下,胭脂看到她日思夜想的丈夫就在门外。丈夫风尘仆仆的样子,甚至还没脱下全身披挂的甲胄。她欣喜万分地将丈夫迎进了家门,帮丈夫脱去征战的甲衣,为他端来热好的茶水,她要用三年来积攒的全部温存为丈夫洗尘。或许是千里迢迢赶回家太辛苦了,丈夫显得脸色苍白,身体赢弱,一句话都没有说出口。胭脂只能温柔地服侍丈夫睡下。此后几天,丈夫一直躲在家里不敢出门,或许他是从前线开小差逃回来的。虽然胭脂总觉得丈夫有些怪异,但他们仍一起度过了几个幸福的夜晚。”
“大团圆了?”我忽然有些失望。
“不——在丈夫归来几天后的某个夜晚,胭脂又吹响了那支笛子,或许是想要演奏给丈夫听吧。可是丈夫一听到笛声就夺门而出,胭脂追在后面,却只见村外的荒野里一片漆黑,雾气笼罩了一切,丈夫就消失在被大雾笼罩的一片枯树林中。此时的胭脂后悔莫及,她在村外寻找了三天三夜,却始终没有丈夫的踪迹,他就像个幻影被黑夜和笛声所吞噬了。又过了数日,几个和胭脂丈夫一起被征入军队的同村人回来了,他们告诉她,她的丈夫在十几日前的重阳之夜战死了。胭脂不敢相信,但许多人都亲眼目睹了她丈夫的死。更有知情者说,重阳节那晚,她丈夫在千里之外的沙场征战,知道自己已没有可能再回家履行与妻子的重阳之约。于是,在激烈的战事中,他故意冲在队伍的最前头,结果被倭寇乱箭射死。他名为战死,实为殉情,以死亡履行了与妻子的约定。”
“那么在重阳之夜,回到家里的那个男人又是谁?”
“鬼魂。”小枝缓缓地吐出了两个字,“是胭脂丈夫的鬼魂,在重阳节如约归来。”
“我明白了,胭脂的丈夫在重阳之夜战死,为的就是让自己的魂魄能够飞越千山万水,乘风归乡,回到心爱的妻子身边。而当胭脂吹响那游方僧人赠与她的笛子时,神秘的笛声飘荡于夜空,能够指引已成孤魂野鬼的丈夫找到回家的路。”
我在寒冷的冬夜里颤抖说完了这段话,忽然觉得这故事既浪漫到了极点,也恐怖到了极点。
“你怎么了?”小枝在我耳边轻声地问。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对不起,你把我给吓着了。那胭脂后来怎么样了?”
小枝刚要说话,一阵诡异的声音突然从外边响了起来——是笛声!带着某种诡异的曲调,如一把锋利的刀片,划破了荒村黑暗的夜空。
她的脸色立刻就变了,捂住自己的嘴巴打开窗户,但夜色中什么都看不清楚。我也被这笛声吓得毛骨悚然,小时候我学过笛子的,至今还会吹上几个曲子,但这样可怕的笛声我从来没有听到过。
小枝下意识地向我身上靠了靠,我顺势扶了她肩膀一把。笛声似乎来自荒村外面的山上,我们分辨不清方向,一下子有些手足无措。小枝压低了声音说:“不,我不能再说下去了,你早点休息吧。”
我还想说些什么,但看到小枝那张惊恐的脸,就什么都说不出了。小枝跑出房间,摇摇欲坠的楼板上发出了一阵声音,和着笛声让人心惊肉跳。
几分钟后,那笛声突然消失了,古宅又恢复了万籁俱寂。现在,这栋小木楼里只有我一个人,一扇画着诡异故事的古董屏风就在我的面前——不知道屏风里的人会不会在半夜里跑出来?反正我真的听说过这种怪谈。
我把棉被铺到了木榻上,迅速地钻了进去。这是我在荒村的第一夜,我的精神和身体都累极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后半夜我又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浑身颤抖,额头全是豆大的虚汗。一阵奇怪的预感充塞于我的心头,猛烈的心跳几乎让我窒息。这是怎么回事?我从木榻上爬了起来,房间里一片漆黑,死一般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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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上衣服,小心翼翼地走出房间。房门外是一道木栏杆组成的走廊,寒冬里夜色朦胧,我只能依稀看到“进士第”大致的轮廓——宛如一座古代坟墓。
忽然,我感到了某种异样的气息,我颤抖着缓缓扭过头去,把目光投向隔壁的房间。
窗户里透出一线烛光!
天哪,我差点没叫出来,这应该是一间空关着的屋子,怎么会半夜里亮起烛光呢?我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先用唾沫舔湿了手指,在窗户纸上悄悄地捅出了一个洞眼。
我的脸缓缓地靠近窗户,眼睛贴在窗户纸的洞眼上。洞眼的大小正合适,我可以看到房间里的情景——在一张明清样式的梳妆台上,点着一支蜡烛,烛光幽暗而闪烁,照亮了梳妆台前的一个背影。
是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女子,但她正好背对着我,梳妆台上虽然有面镜子,却被她的头遮挡住了,所以我无法看到她的脸。从她的后面的体形来看,应该是一个年轻的女子。
她的手里拿着一只棕色的木梳,正在缓缓地梳头发呢。她的头发又长又黑,在烛光的照射下发出光泽。她微微侧着身子,右手拿着木梳,左手抚着头发,如黑色瀑布般垂在身体的一侧。她就这样一直坐在梳妆台前,似乎是全神贯注地梳啊梳啊——
在这古老“进士第”的寒冷夜晚里,我在一个窗户纸上的洞眼
里,看到了这么一幕令人不可思议的景象,就好像看到了另一个时空?
我真的害怕我会忍不住大叫起来?我悄悄地退了一步,才发现自己的腿都软了。我立刻回到自己的房间,抹去了额头的汗水,但还是不敢出声——因为那个女人就在我一墙之隔的地方。
想到这里我就不敢睡觉了,我静静地蜷缩在木榻上,虽然紧闭着双眼,可脑海里还是不断浮现起刚才那副景象。
她是谁?
三
第二天清晨,在古宅的前厅里,小枝正等着我吃早饭。
我轻声地说:“荒村真是个独一无二的地方,既让人好奇,又让人恐惧。”
“这也是我喜欢你的小说的原因。”
“小枝,昨晚的笛声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那么害怕?难道怕那笛声会引来孤魂野鬼?”
但我还是不敢把后半夜看到梳头女子的事情告诉小枝。
“嘘,声音轻点!”看小枝那副表情,就差把我的嘴巴给堵起来了,她抬头看了看挂在大厅中央的画像,画像里穿着明朝官服的男人正冷冷地看着我们。
“你害怕我们的话被他听到?”
小枝不置可否,她似乎对画像里的人十分畏惧:“我当然不会相信传说中的鬼魂。但这里是荒村,和别的地方不一样。”
“荒村有鬼魂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但荒村有自己的习俗,你就不要多管了,还是快点吃早饭吧。”
上午,我想到村民中间走走,却被她拼命地拦住了。她领着我从一条小路出了村,没有人发现我们。整整一个白天,我们都在附近荒无人烟的山上散步。
晚饭后,我听到小枝和她父亲在房间里说话,他们似乎不太开心。欧阳先生从小枝的房间里走了出来,他黑夜里走路的样子就像个僵尸。
我悄悄地走上了小枝的楼梯,推开了她的房门。
“不好意思,我刚才听到一些声音。”我一时有些尴尬。她的房间非常干净,墙壁上涮着涂料,还有电视机和电脑,只有那几扇木格的窗户,使人想到这是栋古老的宅子,“发生什么事了?是不是你爸爸觉得我打扰了你们平静的生活?”
“不,不是的。”小枝似乎有些紧张,不由自主地退到了一张写字台边。
这时我注意到写字台上放着一个相框,里面镶着一张小枝的黑白照片,照片里的她很迷人,只是眼神有几分淡淡的忧郁。可是,这张照片里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我忍不住说:“小枝,你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
她没有立即回答,停顿了片刻才幽幽地说:“这张照片里的人早就死了。”
“什么?你可不要吓我。”我的后背心又有些发凉了。
“这是我妈妈的照片。”
房间里沉默了许久,我实在没有想到,她们母女长得也太像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妈就生病去世了,她就病死在你住的那栋楼上。是爸爸一个人把我带大的,我只能从照片上才能看到妈妈的样子。”小枝淡淡地回答,现在她那种忧郁的眼神,就和照片里的人一模一样。
“对不起。”我有些内疚地看着她,深呼吸了一口气说,“你爸爸一定非常爱你。”
小枝没有回答,房间里的气氛越来越尴尬,我只能匆匆离开了这里。
回到自己房间后,我不敢睡觉,只能点上煤油灯,披着外套蜷缩在木榻上。在一盏孤灯陪伴下,恍恍惚惚地挨到了后半夜。
忽然,一阵笛声从遥远的地方传入我的耳膜。我像是被针扎了一下似地跳起来,猛然摇了摇头,希望那笛声只是幻觉。
笛声还在继续。我不能再抑制自己的冲动了,便拎着煤油灯悄悄走出了“进士第”。
半夜的荒村一片死寂,只有山上的笛声悠悠地飘荡着。我走出村口,来到贞节牌坊底下向四周眺望,连绵的山峦在黑夜中如同城堡般森严。我看准了最高的一座山峰,提着煤油灯跑了过去。果然,诡异的笛声越来越清晰,看来我的方向找对了。
月亮出来了——清冷的月光正冲破黑夜的云朵,洒在空旷的山野间。
忽然,我感到那笛声似乎就在身后响起,我急忙向身后一块山凹望去。只见淡淡的月光底下,正站着一个黑色的影子,而凄惨的笛声已戛然而止。
我拎着煤油灯向黑影跑去。影子并没有移动,就像一棵树似的立在那里。我举起煤油灯照了照——在幽暗的灯光下,一张憔悴无比的脸露了出来。
“欧阳先生?”
我惊讶地叫了起来,原来这个黑影竟然是小枝的父亲!他的手中正握着一支竹笛。
欧阳先生下意识地伸手在脸上挡了一下,嘴里喃喃地说:“你怎么来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在黑夜高高的山峰上,幽暗的月光和煤油灯光照射着欧阳先生的眼睛,我茫然地问道:“刚才的笛声是你吹的吗?”
“是的,我是个乡村教师,身体一直不太好,这几天晚上我总是失眠。”欧阳先生叹了一口气,他的表情已渐渐恢复平静,“因为睡不着,所以我就到山上来吹吹笛子,这样可以使自己放松一下。”
“我明白了。可我觉得您的笛声太特别了。”
“这是因为笛子很特别。”
欧阳先生就把笛子交到了我的手中。我的指尖立刻感到一丝寒意,莫名其妙地颤抖起来。借助着煤油灯的光线,我看清了这支笛子——这是一支传统样式的竹笛,大约四十厘米长,笛管涂着棕黄色的漆,笛孔之间镶有紫红色的丝线,膜孔上贴着一层薄如蝉翼的笛膜。
“你也许不会相信,这支笛子已经有几百年历史了。”
“几百年?”
“小枝已经对你说过胭脂的传说了吧。”
我点了点头,看来小枝和她爸爸不开心,大概就是因为这件事了。
“在胭脂的传说里,有一个游方僧人送给了她一支笛子。”欧阳先生指了指我手中的笛子说:“就是这一支。”
我拿着笛子的右手一下子变得冰凉起来。
“你一定还不知道胭脂传说的结尾吧?”欧阳先生摇了摇头说:“胭脂在重阳之夜吹响了这支笛子,与丈夫的幽灵相聚,一起度过了几天几夜,也就是老人们所说的鬼丈夫。当胭脂知道自己丈夫已死的真相以后,她痛苦万分,几次想要自杀,但都奇迹般地活了下来。直到三个月后,她发现自己已经有孕在身。”
“她丈夫不是已经死了吗?难道胭脂怀上了鬼胎?”
欧阳先生神色凝重地点了点头:“没错,这是一个奇迹,她腹中怀的那个孩子,确实是战死沙场的丈夫魂兮归来后播下的种子,这是老天有眼不让他绝嗣。当胭脂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以后,荒村的村民们开始怀疑她红杏出墙,他们用最恶毒的语言侮辱胭脂,认为胭脂肚子里怀的是野种,甚至有薄浪子弟来欺负她。但胭脂坚持自己是清白的,一直保持着对丈夫的贞节。为了保住腹中的孩子,胭脂受尽了苦难,怀胎十月,终于把儿子生了下来。”
“天哪,这故事真像是霍桑的小说
《红字》。”
在寒冷的冬夜里,听着这个凄惨的故事,我不禁想起了
《红字》中的海丝特,还有她胸前的那个红色的“A”字。海丝特宁死不肯说出那个男人的名字,把女儿看作是主赐给她的天使,为此她愿意承受任何痛苦。那么几百年前荒村的胭脂呢?她是中国版的
《红字》?还是真的怀上了丈夫留给她的鬼胎?
“从此,胭脂母子俩受尽了歧视和侮辱,她一个人将孩子带大,将儿子送去读私孰。十几年后,胭脂终因操劳过度而死,但她的儿子考中了科举,从秀才到举人再到进士,金榜提名成为天子门生。后来,他母亲胭脂的事迹传到了皇帝耳中,皇帝也被这个故事所感动了,便御赐贞节牌坊一座,以表彰胭脂的德行。”
没想到胭脂的故事竟是这样一个结局。我低头向山下的荒村望了望:“原来如此,那么现在村口的贞节牌坊就是给胭脂的?‘进士第’也是胭脂的儿子建造的?欧阳先生您,还有小枝——你们都是胭脂的后代?”
“没错。这支笛子正是我们家祖上传下来的。”
我看着手中的笛子,再也不敢触摸它了,立刻交还到了欧阳先生手中。我试探着问道:“那么胭脂的事迹究竟是传说还是事实?”
“谁都说不清楚,但几百年来荒村人都相信,至少这支笛子是真实的。”
我呆呆地看着欧阳先生的脸,如果胭脂的故事是真实的话,那么我眼前的欧阳先生还有小枝,岂不都是那个鬼丈夫的后代吗?难道生活在“进士第”里的欧阳家族是鬼魂之家吗?我不禁后退了两步,脑子里闪过了欧洲的吸血鬼家族传说。
月亮渐渐消失了,一阵带有海水气味的寒风吹来,山坡上的我立刻颤抖了起来。我提着煤油灯冲下了山坡,在经过贞节牌坊底下时,心里莫名其妙地抖了一下。
回到“进士第”里,我只觉得这宅子里的气氛更加阴森,越看越像特兰西瓦尼亚的达库拉伯爵城堡——
忽然,在黑暗的院子里,一个白色的影子一闪而过。那影子如鬼魅般移动着,让我倒吸了一口冷气。经历过了刚才的考验,我的胆子也大了起来,虽然老宅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神秘,那么恐怖,但越是这样就越激起我的好奇心。我立刻向那白色影子跑了过去,举起煤油灯照亮了前面。
好像是一件白色的睡袍,上面披着黑色的长发——那是一个年轻的女人。煤油灯光依稀照亮了她的身体,对,就是她,昨天半夜里在我隔壁梳头的女子。她似乎非常害怕,跑上了旁边的楼梯。
我的心跳越来越厉害,紧紧地跟在她的身后,终于在二楼的走廊上抓住了她的手。但我的手立刻就像触电一样弹开,因为她的手臂冰凉冰凉的,让我感到不寒而栗。但她还是停了下来,忽然一阵寒风吹来,一头漂亮的黑发微微飘起。
“你是谁?”
我战战兢兢地轻声道。她缓缓地回过头来,那张苍白的脸暴露在煤油灯的光线下——小枝!
天哪,我没有想到竟然会是小枝。她面色苍白,嘴唇有些发紫,显然是被寒冷的北风冻坏了,原来她身上只穿着一件睡袍而已。我立刻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披在了她的身上。我紧紧地搂着她的肩膀说:“你怎么了?半夜里穿着睡袍走出来,这么冷的天当心着凉。”
她双眼无神地看着我,茫然地摇了摇头。我抚摸着她那一头青丝,有些心疼地说:“你摸摸你自己的身体,浑身都冻得冰凉,何苦呢?”
可小枝还是不说话,表情显得有些怪异和紧张,她忽然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颊和鼻子,那冰凉的手指让我感到心悸。
我摇了摇她的肩膀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想让你受到伤害。”
小枝立刻紧张了起来,一下子挣脱了我的怀抱,像只小野兽一样冲下了楼梯。我紧紧地跟在她后面,却在下楼梯的时候一脚踩空摔了一跤。
当我挣扎着爬起来的时候,小枝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地上只留下我那件外套。我看了看她楼上的房间,灯已经熄灭了。
回到自己房间里,我合衣蜷缩在木榻上,眼睛半睁半闭地对着那张屏风,脑子里却想着刚才小枝的奇怪表现。那么说来,昨天后半夜在隔壁房间梳头的女子也是她了,可她为什么要半夜里跑出来呢?
我眼前又浮现起了小枝那无神的双眼,她刚才的神智似乎不是很清楚,仿佛迷迷糊糊还没睡醒的样子。忽然,我想到了自己一部小说里的内容,难道小枝是在——梦游?
对,只有这个可能了。小枝的脸上写满了茫然,即便她睁着眼睛,大脑还是处于睡眠状态——这一切都符合梦游的特征。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她只是做了一个梦,而她的身体就如做梦一样走到了外面。
我长出了一口气,没想到小枝还有梦游的毛病,也许她自己都不知道吧。荒村真是个让人发疯的地方,我实在太累了,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四
清晨七点,我睁开眼睛。光线透过窗户纸照射在屏风上,使这古老的房间有了一些生气。
我不能再忍受下去了,原以为荒村之行会浪漫而有趣,现在却令人恐惧到了极点,我决定现在就离开荒村。
小枝在古宅的前厅里,她的脸色还可以,看不出昨天半夜梦游的样子,我想还是不要说破的好。我抬头看了看“仁爱堂”匾额下的画像,画像里的明朝男人也在看着我,他应该就是胭脂的儿子吧,那么他的父亲真是个战死的鬼魂吗?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迅速吃完了早饭。
“你要走了?”小枝已经从我的行装上看出来了。
“对不起,我不应该来荒村,更不应该打扰你们家平静的生活。”
“我知道你待不久的。”小枝咬了咬自己的嘴唇说:“你还会来荒村吗?”
“不知道。”我看着她单纯的眼睛,心里却想起了昨晚山坡上的月亮,“那么你呢?等你在上海的大学毕业了以后,还会回到荒村吗?”
她的眼神似乎很乱,压低了声音回答:“我一定会回来的,就算死在外边我也要回家。”
我忽然一颤,她的这句话让我感到有些怪异。这时我闻到了一股兰花腐烂时特有的气味,是从小枝的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涌进了我的鼻孔与肺叶,让我的心底也酸涩了起来。
我缓缓地走到了“进士第”的大门口,站在高高的门槛边,盯着小枝的眼睛说:“也许,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保重吧。”
小枝的眼睛还是那样忧郁,她似乎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我已跨出了古宅的门槛。我不敢回头去看,只是低着头向前走着,想要消除心底所有的块垒。我来到了那块贞节牌坊底下,抬头仰望牌坊上的四个字——“贞烈阴阳”,忽然觉得有些嘲讽和可悲。
我搭上一辆小卡车回到了西冷镇。但去上海的那一班大巴已经开走了,下一班车要等到下午四点。
下午,趁着还有几小时的空档,我来到了西冷镇文化馆,冒失地找到了馆长。我沿用小枝给我编造的身份,自称是来此考察历史和民俗的,馆长显然被我蒙住了,我把关于荒村贞节牌坊的疑问全都说了出来。
文化馆长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他沉思了片刻,从仓库里取出了一张拓片。所谓拓片,就是把碑文或刻板用纸和墨复制下来的文本,相当于古代的复印件。我粗看了一下这张拓片,密密麻麻很长的文字,是从古代的碑刻上拓下来的,自然没有一个标点符号,读起来极费眼神。我凝神屏息,像是在推理破案一样,逐字逐句地研究,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总算看明白了这张拓片。
现在,我用白话文简要叙述一下拓片记载的内容——
明朝嘉靖年间,东南倭患严重,荒村人欧阳安被征召入伍,他在临行前与新婚不久的妻子约定,三年后的重阳节必然回乡团聚,若不能相见,则双双殉情以明志。然而,三年后的重阳之期已至,欧阳安仍在千里之外的广东打仗,他知道自己已肯定无法履行约定,便决心在战场上求死以殉情。重阳之夜,官军与倭寇战事激烈,欧阳安冲在队伍最前列,结果身中数箭,当即倒地不起。但欧阳安并没有战死,只是身受重伤昏了过去,后来被当地渔民救起,捡回了一条命。当欧阳安伤势痊愈准备回家时,官军与倭寇又发生了激战,一名倭寇大首领落荒而逃,正好与欧阳安狭路相逢。欧阳安一刀砍下了倭寇首领的人头,没想到因此而立下了大功,被朝廷赏赐了一个官位。不久,倭寇之乱平定,欧阳安衣锦还乡,当他回到荒村老家时,却发现妻子已按照他们的约定,在重阳之夜悬梁自尽而死了。欧阳安痛不欲生,肝肠寸断,无法再独自苟活于世。但他还想最后再看妻子一眼,便偷偷地挖开了妻子的坟墓,打开棺材一看,却发现妻子的尸体居然完好无损,旁边还有一支笛子。于是,欧阳安盖起了深宅大院,把妻子的棺材抬回家中。此后几年,欧阳安一直深居简出,把妻子的棺材藏在家里,每年重阳节及春节前后,他都会在半夜里吹响那支从妻子棺材里取出的笛子。就这样过了好几年,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小年夜,欧阳安又一次吹响了笛子,奇迹终于出现,从妻子的棺材里发出了某种奇怪的声音,他打开棺材盖一看,妻子竟然已悠悠地醒了过来。欧阳安欣喜若狂,他把妻子抱到床上,每日喂她以稀粥,终于使妻子恢复了健康。复活后的妻子依然年轻美丽,他们夫妇重新过起了平静的生活,甚至还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他们的儿子考中了进士,在京城殿试中名列前茅,皇帝听说这个故事后也感动不已,便御赐一块贞节牌坊给荒村,牌坊上“贞烈阴阳”四字正是嘉靖皇帝亲笔提写,牌坊树立后不久,欧阳安和妻子便几乎同时去世了。
看完拓片,我完全被震慑住了,眼前总晃动着那些模糊的碑文,我揉了揉眼睛:“这张拓片是从哪里来的?”
“这是一篇墓志铭。”
“墓志铭?”我马上联想到了荒村附近的一大片坟墓,“是欧阳安的墓志铭?”
馆长点了点头说:“二十年前,荒村附近有一座明代的古墓,遭到了盗墓贼的盗掘。荒村的小学教师欧阳先生报了案,考古队立刻赶来进行抢救性发掘。欧阳先生是墓主人的后代,又是报案人,所以他随同考古队一起参与了发掘,当时我也在场。考古发掘发现,古墓里葬着一男一女两具骨骸,还有一块保存相对完好的墓志铭。刻有墓志铭的石碑被送到了市博物馆收藏,当时我给这块墓志铭做了一张拓片,保存在镇文化馆里,就是你看到的这一张。”
一男一女两具骨骸?那就是欧阳安和胭脂了?原来他们真的存在,竟连尸骨都发现了,想到这里我就不寒而栗了:“墓里还有其他东西发现吗?”
“大部分随葬品都被盗墓者拿走了。但在发掘现场找到了一支笛子,就放在两具墓主人尸骨的旁边,保存相当完好。”馆长忽然叹了口气,“可惜的是,当时发掘现场很混乱,我们没有控制好局面,那支笛子出土不久就神秘地失踪了,是那次发掘最大的遗憾。”
一支几百年前的笛子?我的后背心有些发毛了:“馆长,欧阳先生看过这篇墓志铭吗?”
“他当然看过,他是墓主人的后代,参与了所有的发掘过程,做这张墓志铭拓片的时候他也来帮过忙。我记得他当时非常惊讶,因为这篇墓志铭里记载的内容,是所有关于荒村贞节牌坊的传说中所没有的。”
“也就是关于胭脂的传说?”
“是的,荒村以及附近许多地方,都流传着关于胭脂的故事,这个传说有几十个版本,大都带有神秘诡异的色彩,人们相信胭脂的鬼魂还依然存在。但这篇欧阳安墓志铭的出土,使其他所有传说都黯然失色。也许,只有从坟墓里才能发现真相。”
“你相信这篇墓志铭上的记载是真的吗?”
“不知道。但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墓志铭的可信度要比文献资料高很多,更要远远超过各种民间传说。因为——死人和坟墓是不会说谎的。”
死人和坟墓是不会说谎的?是的,这个世界上只有活人才会说谎。忽然,我觉得自己坠入了一个黑泽明的
《罗生门》式的深渊。
我回过头来以后,才发现已经下午五点半了,错过了最后一班回上海的车。
匆匆离开文化馆,夜色已降临了西冷镇。一股寒风吹来,我闻到许多燃烧的烟味——每户人家的门前都烧着纸钱和锡箔,甚至还能看到一些人家的祖宗牌位。
天哪,我在荒村把日子都过昏头了,今天是小年夜,阴历十二月廿九,明晚就是除夕之夜。在中国人的传统习俗中,小年夜是祭祀祖宗的日子,家家户户都要烧纸钱、给祖宗磕头。
我立刻想到了那篇墓志铭——当年欧阳安就是在小年夜吹响了神秘的笛子,才使胭脂死而复生的。而今天正是小年夜,那支神秘的笛子,如今就在小枝父亲的手中,他的妻子同样也早就死了。欧阳先生作为欧阳安和胭脂的后代,他是否想重复祖先的奇迹,让小年夜的笛声唤回妻子的阴魂?
瞬间,我做出了决定——立刻回荒村,我一定要解开这个秘密。
西冷镇车站早已空无一人了,我只能掏出手电筒,顺着那条通往荒村的乡间公路,步行走上了荒凉的山野。
两个多小时后,当我即将抵达荒村时,忽然听到了一阵诡异的笛声,宛如黑夜里涨潮的海水,缓缓涌进我的耳膜。在可怕的笛声中,我喘着气跑向荒村,依稀看到了一块巨大的石头牌坊,如城堡般耸立在黑暗的夜空中——荒村到了。
此刻,山上的笛声又悄然消逝了,我一口气冲到了“进士第”的门前。
大门没有上锁,我立刻冲了进去。手电照向漆黑的古宅,似乎有一层奇怪的薄雾在飘荡着,我的心跳越来越快,黑暗的前厅里似乎没有人,我转到后面的院子里,整个“进士第”如死一般寂静。
我闯进了小枝漆黑的房间,电灯怎么也打不开,只能用手电筒照了照,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出来后我才看到,在我住过的小楼上,亮起了一线微弱的灯光。
我立刻走上那栋小楼,轻轻推开我住过的屋子的房门——又是那盏煤油灯,闪烁的灯火照亮了幽暗的房间,隔着古老的朱漆屏风,我看到了一个年轻女人的影子。
“小枝!”
我立刻冲到了屏风的后面,果然是她,穿着那身白色的睡袍,披着一头黑色的长发,怔怔地看着屏风上的那些画。我一把抓住了她冰凉的肩膀,她缓缓地回过头来,一张凄美的脸在幽暗的灯光下楚楚可怜。可她的双眼还是没有神,看着我一脸茫然,显然又出来梦游了。
我摇了摇她的肩膀说:“你醒醒啊。”
小枝并不回答,只是眨了眨眼睛,如黑色宝石般发出幽幽的暗光。
我看着屏风最后一幅画说,“也许你爸爸没有告诉你,关于胭脂的故事,其实还有一个从坟墓中挖出来的版本。”
她怔了片刻,缓缓回过头来说:“魂兮归来?”
我一下子愣住了,她的话似乎不是从嘴里发出的,而是直接进入了我的脑子里,不——她的声音不像是小枝的!就连眼睛也似乎有些不同。
幽暗的煤油灯光照射着她的眼睛和头发,还有那身白色的睡袍,就像是从屏风里走出来的古人。
这时我才发现,她根本就不是小枝!
她的肩膀是那样冰凉,眼神是那样奇特,我感到一阵彻骨的恐惧,后退了一大步:“你到底是谁?”
“她是小枝的妈妈。”
一个沉闷的声音突然从我身后响起,让我后背的汗毛都竖直了起来。在幽暗的煤油灯光下,欧阳先生那张消瘦苍白的脸突显了出来。
他走到了女子身旁,手里还拿着那支神秘的笛子,冷冷地说:“你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我颤抖着摇了摇头说:“这是怎么回事?小枝的妈妈不是早就死了吗?”
欧阳先生幽幽地说:“二十年前,小枝刚出生不久,我去外地出差了很长时间,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小枝的妈妈已经生病去世了。但我无法接受她的死,我的生命里不能失去她,我悲痛万分,不想再独自活在这世上。不久,我们欧阳家祖先的坟墓被盗了,我带着考古队挖出了那支神秘的笛子,我偷偷地藏起了笛子,并研究了那篇墓志铭——祖先的故事给了我极大的启示,我相信只要按照墓志铭里记载的方法去做,就一定会让我的妻子回到我身边。”
“所以你就经常在半夜跑到山上去吹这支笛子?”
“是的,你知道这支笛子的魔力吗?它能让你所爱的人回到你身边——是的,她回来了。”他的眼神和口气越来越急促,轻轻地抚摸着身边妻子的头发,“每当我在半夜吹响这支笛子,她就会悄无声息地来到进士第里。虽然我已渐渐地老去,但她永远保持着年轻与美丽。半夜凄凉的笛声指引着她回到家里,她在房间里梳头,在院子里漫步,这就是魂兮归来。”
我又想起了小枝房间里,那张她妈妈生前的照片,简直就和小枝一模一样,怪不得我会把她误当作小枝。此刻,我看着眼前这对人鬼夫妻,年轻美丽的妻子抬起头,看着已经憔悴苍老的丈夫,那种目光简直令人心碎——他深深地爱着她,不论是她死了还是活着,即便是人鬼阴阳两隔,他也渴望自己所爱的人回家。
欧阳先生缓缓地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我的心里也一阵酸涩,这是元稹的《离思》,为纪念死去的妻子而作的。但我又想到了小枝:“小枝呢?她在哪里?”
欧阳先生并没有回答,他的眼睛突然睁大了起来,伸出手指了指我的身后。
当我要回过头去的瞬间,我立刻感到一阵恍惚,眼前只有一张古老的屏风,在煤油灯下发出幽暗的反光。屏风中的那个明朝女子,正在吹响手中的笛子——
在古老悠扬的笛声中,一片黑暗的海水覆盖了我,直到失去所有的感觉……
五
清晨醒来时,我浑身酸痛,脑子里嗡嗡作响,恍惚了一阵之后,我记起了昨晚发生的一切,立刻就从这古老房间的地板上跳了起来。
“小枝!小枝!”我大叫着冲下楼去,但诺大的“进士第”里一个人影都没有,找遍所有的房间,只看到一层薄薄的尘埃,似乎很久都没人住过的样子。而小枝的房间里,什么都没有留下,除了小枝妈妈的那张照片。
这是怎么回事?他们都到哪里去了?小枝和她的爸爸呢?我依然大声地叫着她,但老宅如古墓一样寂静。我想起了昨晚发生的一切,小枝早已死去的妈妈,用笛子招魂的欧阳先生——这是个恶梦,还是个可怕的幻觉?
不,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我冲出了“进士第”的大门,发现荒村总算有了一些人气,有人在往家门上贴春联。对,今天已经是除夕了,是回家吃年夜饭的日子。
我径直找到了荒村的村委会和村长,再顾不得什么禁忌了,向他们询问起小枝和欧阳先生的情况。
村长的回答让我胆战心惊,他说欧阳先生早就死了,三年前因患癌症而去世,就死在“进士第”里。是村长亲手把欧阳先生的尸体抬出来埋葬的。而欧阳先生的妻子,是二十年前欧阳先生去外地工作的时候,病死在家中的。
至于小枝,村长叹息着说:“这女孩很聪明,考上了上海的大学。可惜一年以前,在上海的地铁里出了意外,就这么香消玉陨了。”
听到这里我的心已经凉了,我捂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大声叫出来,我怕我当场就会发疯。“进士第”里的一家三口早就死绝了——这怎么可能呢?那么我所见到的小枝和欧阳先生又是谁?
可我又不敢把这些事情都说出来,我怕村民们会把我当精神病人关起来。我不能再留在荒村了,也许这里只属于另一个古老的时代,属于线装书里的那些怪谈。
小枝——我心里轻轻地念着她,身体却匆匆地离开了荒村。村口还矗立着御赐的贞节牌坊,仿佛是一块巨大的墓碑。
永别了,荒村。
尾声
回到上海后,我问了一位在地铁公司工作的朋友。他告诉我在一年前的冬天,就在我签名售书的那个地铁车站里,曾经出过一起重大事故:在地铁列车即将进站的时候,一个二十岁的女大学生失足掉下了站台,当场就被列车碾死了,那个女大学生的名字是——欧阳小枝。
朋友并没有注意到,我的眼泪正悄悄地滑落下来——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早已经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小枝,爱上了这个死于一年以前的美丽女孩。
这是一个多么凄凉而美丽的故事,我决定把这个故事写下来,使之成为一部出色的小说。我想,如果小枝没有在签名售书那晚来到我面前,如果她没有把我带到荒村,我将永远都无法知道这个故事。而在城市茫茫的人海中,她偏偏与我相遇了,这是她给我的恩赐——她说她喜欢我的小说,所以她才会恩赐给我一个绝妙的故事和灵感。
我还能再见到她吗?
几天后回家的路上,很偶然地路过一个地摊,心里突然像是被什么扎了一下,一支笛子跳入了我的眼帘——我立刻俯下身仔细端详这支竹笛:大约三四十厘米长,笛管上涂着棕黄色的漆,笛孔间镶嵌有紫红色的丝线,薄如蝉翼的笛膜正覆盖在膜孔上。
真不可思议,它实在是太像了。
黄昏的寒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颤抖着拿起笛子,轻轻地触摸着它,仿佛在抚摸某个女子的皮肤。笛管是那样冰凉,一股寒意渗入了我的手指和血管,使我的眼前一阵恍惚,浮现起了一张令我魂牵梦萦的脸庞。
我立刻掏钱买下了这支笛子,小心翼翼地揣在怀中,仿佛它是有生命似的。夜色已缓缓降临,我匆匆地赶回家里,并没有走进家门,而是径直走上了楼顶的天台。
入夜后的天台非常冷,刺骨的寒风直窜入怀中,让我有些站立不稳。站在天台上遥望四周,眼前是夜色撩人的上海,无数座摩天楼灯火辉煌地耸立着,宛如一个梦幻般的世界。
小枝,你在哪儿?
我从怀中取出了笛子,仰望苍穹,只见神秘的夜空中,正挂着一弯如钩的新月。在这高高的天台上,如洗的月光洒入瞳孔,我情不自禁地举起笛子,将笛孔放到了唇边。深深地吸一口气,让寒冷的空气灌入咽喉,充满于我的胸膛,撞开心底那扇尘封的大门。
屏息片刻,我如又获重生般吐出了那口气,温热的气流缓缓涌入笛子,在细长的笛管中旋转着,撞击着,呜咽着,发出一腔悲伤的共鸣,再幻化为悠扬的音波飞出笛孔,飘向遥远而神秘的夜空。
浸泡在这古老悠扬的笛声中,我的意识渐渐地模糊了——又闻到了那股幽幽的气味,仿佛有一根纤细的手指,轻轻地搭上我的肩膀。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