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受害者2·放学后的危险游戏》 第一章 狗尾少女 1993年初夏,半山坡的这间小木屋,原来是林场守林人的值班室。1985年或1986年的样子,最后一个守林人被辞退之后,一直空闲至今。 清晨时分,四个晨练的中学生,躲进屋里吸烟,闻到一股异味。屋子呈“L”形,他们拐过去找气味儿的来源,结果在最深处发现了那具女尸。 尸体的边上有一个书包,经确认是同文中学一个叫苏巧的女孩的,与死者身份吻合。由于下了一夜的雨,屋子里被泥巴踩得乱七八糟,加之先期到来的林场保卫科的人缺乏经验,等到刑警队长刘从严赶到的时候,已经被破坏得差不多了。 “什么情况?”刘从严问。 蹲在地上的法医站了起来,一脸愁容。 他看看刘从严,像被人捏住了裆部似的说:“我想,凶手是想试试看,把狗尾巴接到人身上会发生什么事儿!” 刘从严吃了一惊,然后掀开尸体上的塑料布,看了一眼,马上就触电似的放下了。 照理说,见惯刀光血影,早就应该有免疫力才对,可刘从严依然压抑不住恶心的感觉。 尸体是侧卧着的,衣服完整,头发整齐,尸体周围没有血迹污渍,也没有明显打斗过的痕迹,看上去——怎么说呢——很安详,除了那条毛茸茸、粗壮的黑色狗尾巴。 凶手在死者后腰的位置开了一个口,尾巴就从那儿延伸出来的。 “脑后有钝击伤,”法医说道,“伤口的四周有油污,应该是用一根工厂里的铁棍敲击的。” “大概多粗?”刘从严打断问道。 “直径10厘米左右,”法医顿了顿,“这是致命伤,导致颅内出血,小女孩可能撑了两三个小时,是清醒还是昏迷状态就不知道了。就是在这段时间里,那个精神病切开她后腰的皮肤,把那条新鲜的狗尾巴塞了进去,而且——”说到这儿,法医的表情又扭曲起来,“还不是硬塞,竟然有缝上去的痕迹。” “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可能凶手想把狗尾巴接到那个女孩身上去吧。”法医的口气中带着反感。 刘从严忍不住打了一个嗝,问:“什么时候死的?” “昨晚九点到十一点。” 刘从严眉头皱了起来。他走出小屋,其他人都在各自忙着,他招了招手,和负责勘查的打了招呼。 现场勘查基本证实这不是第一现场。显然凶手提前踩过这个点,他在别的地方偷袭了苏巧,然后带她过来,“移植”了尾巴。 屋后有一条拖着尸体压过草丛的痕迹线,沿着这条线,可以到达另一条下山的小路。刘从严知道这条路,是去往林场宿舍区的,但因为前两年在山后又新开了一条更为宽敞的路,所以这边属于半废弃的状态。 那条路到了晚上,连个路灯也没有,很少会有人经过。凶手应该就是吃准这点儿,才选择在这里下手。 刘从严转了一圈,然后站到山坡上点上一根烟,开始捋思路:初步看来,不大会是谋财,一个中学生能有什么值得抢劫杀人的?性侵害的证据也没有;最有可能的情杀也未必,因为没必要这样兴师动众;难道是恶作剧?但也不对,恶作剧的话,这手法也太专业了。刘从严没什么头绪,脑子里想着想着,又回到了受害者的尸体上。 他想象着那女孩突然站了起来,背着书包,脸带笑容,一步一跳地去上学,可屁股后面却摇着一根毛茸茸的狗尾巴…… 刘从严不禁打了个哆嗦。不远处传来的撕心裂肺的哭号声,打断了他的思路,苏巧的父母到了。 刘从严顺着哭声望过去,一对中年夫妇在小木屋的门前。 苏巧是昨晚失踪的,家长应该已经担忧了一晚。将心比心,刘从严知道作为父母此时所遭受的煎熬。到了清晨,最坏的可能还是发生了。就苏巧悲惨的死状而言,就算是旁观者也不能无动于衷,更何况是至亲。 有个警察指了指刘从严,大概是在说这是负责此案的警察。女人不知哪里来的力量,猛地冲他奔了过来。刘从严吓了一跳,一转眼,女人就已经到跟前了。 她扑腾一下跪了下来,由于悲伤,嘴里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刘从严赶忙搀扶起她,“我知道你想说的话,放心吧,我们正在查。” 男人还算冷静,走过来用力把女人拖了起来,好不容易现场才平静下来,刘从严看看两人,朝助手达子使了个眼色。达子心领神会地拉着女人离开了。刘从严这才有机会和苏巧的父亲聊上几句。 谈了一会儿,刘从严大致了解了情况。 这老两口是国棉三厂的工人,苏巧是他们的独女。前年中考的时候,考进了同文中学。每天上下学,要坐一辆公交车。 昨天晚上,他们一直等到晚上八点,仍然不见苏巧回来,觉得有些不对劲儿。苏父出去转了一圈,找到了她的同学陈雨,陈雨也是国棉三厂的子弟,所以一起回家,可是陈雨说,她们一起坐的公交车,到厂区门口的礼堂就分手了,那时候应该是在下午五点多钟的样子。 礼堂离苏巧家,不过二百米的路程,结果苏巧就在这二百米的路上人间蒸发了。 开始苏父还以为她有什么事又回了学校,可来到学校,没人说看见过苏巧,蹊跷就蹊跷在这儿。按照他的说法,苏巧是个乖孩子,从来没有过那么晚不回家的先例,平时即使出门买个笔记本,要晚99lib?回来一会儿,也会和父母打招呼,更别说彻夜不归了。 这点刘从严是相信的,同文中学是省一级的重点中学,能够从三厂子弟学校考上去的,素质不会很差。如果这其中没有差错的话,那么问题就出在从礼堂到家的二百米路上。 但问题是,下午五点多,应该正是下班时期吧,刘从严去过三厂,知道那边的环境,礼堂是三厂的中心地带,宿舍区就从中心点衍射出去的,当时一定有很多人在路上,光天化日之下怎么可能凭空消失呢? 刘从严一边听,一边心里琢磨着。 苏父说完这些话,已经筋疲力尽。毕竟这对于他来说是一种折磨,刘从严等于带着他又走了一遍伤心的心路历程。 苏父的脸色苍白,看上去像随时都会晕倒。 “坐下说吧!”刘从严指指身边的一块大石头,苏父扶着树费劲儿地坐在石头上,刚坐下,裤袋里掉出来一个塑料袋包着的东西。 刘从严仔细看看,原来是茶叶蛋,已经被挤碎了。 苏父苦笑道:“本想苏巧晚上没吃饭,我想找到她,先给她垫垫饥的……” 刘从严感到一阵心酸,他叹了一口气,然后稍微停了一停,看见苏父稍微缓过来一些,不得不继续和他交九九藏书谈下去,“你们家庭关系怎么样?”刘从严掏出了一根烟,递了过去,“我是说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导致苏巧会,会有一些什么反常的行为?” “反常的行为?比方说?——” “我不知道,比方说离家出走,或者瞒着你们在做些什么计划。” 苏父摇摇头,“不会的,我们是很普通的家庭,我是烧锅炉的,她母亲是纺织工,有时候嗓门儿有些大,但从小到大没打过她,我女儿我知道,她不是那种调皮捣蛋的人,很听话、很懂事。”苏父把烟点上,吸了一口,然后猛烈地咳嗽起来,咳了一会儿,抬头说道,“如果一定要说个什么很大的矛盾,倒是去年的时候,她没有被市舞蹈团录取,对她的打击挺大的。” “舞蹈团?” “嗯,苏巧从小就在少年宫练跳舞,她喜欢这个,而且少年宫的老师也说她是个苗子。去年市舞蹈团招学员,去她们学校招过生。本来我和她妈妈是不怎么同意的,因为跳舞总不能当饭吃,我们还是希望她将来能够上大学,找一份好点的工作。后来听说可以参加比赛,得奖的话高考能加分,出于这个目的,我们也就让她去试试了。”苏父又吸了一口烟。 “然后呢?” “然后,我和她妈妈就带她去面试了,结果没录取。” “没录取?是因为表现得不好?” “不是,是因为我们。”苏父的语气中带着愧疚。 “你们?” “嗯,舞蹈团的老师看到我们之后,就不让苏巧进舞蹈团了。” 刘从严很好奇,“这是为什么?” “她说得比较委婉,但实际上,是在看了我和她妈妈的身材之后,觉得苏巧以后的身形可能不适合跳舞,所以就没有录取。这事儿对苏巧打击挺大的。” 刘从严有点意外,没想到舞蹈团录取学员,还要看父母的遗传?这倒是事先从来没听说过的。他又看看苏巧的父母,两人个子都不高。 苏父抬起头很有把握地说:“但我觉得她已经恢复过来,况且时隔一年了,难道和她遇害有关?” 刘从严笑笑,“有没有关系,现在还不知道,你要是有什么想起来的话,可以随时来找我。” 老父亲点点头,看了一眼他老婆,苏母坐在树底下满脸泪痕。他转过头来压低嗓子颤颤巍巍地说:“警官,我想问你个事儿。” 刘从严看了他一眼,“问吧。” “疼吗?” “什么?” “苏巧死的时候,疼吗?” 刘从严一愣,随即明白了,“没什么痛苦。”刘从严撒了一个谎。 苏父带着哭腔像是回答,又像是自言自语,道:“那就好,那就好!” “咱们分这么几条线吧。” 安顿好了苏巧的父母,刘从严在现场安排着工作,“第一,根据凶手搬运尸体的路线,沿线走访一下群众,看看有没有目击者;第二,问问各个街道的派出所、保卫科有没有丢狗的报案——”刘从严顿了顿,这条线貌似很荒诞,很有可能吃力不讨好,丢一条狗很少有人报案,而且城市里还有那么多流浪狗,但总比不查要好,他接着说道,“第三,找两个人去国棉三厂看一看;第四,把现场收集到的拿回去化验一下,等检验报告出来再看。” 安排完工作,刘从严决定去同文中学走一遭,拜访学校老师和那个叫陈雨的女生。刘从严和达子下了山,坐上普桑。 同文中学在西面,走山路出来,一直走到湖边,在绕湖小半圈的样子就是中学的大门口。学校两边开了很多小饭馆和租书的小店。小店里往往还有录像厅,一块钱三场,让很多旷课的学生消遣,一待就是一个上午。 刘从严看着窗外,沿路一家书店的门口坐着几个小混混模样的年轻人,十五六岁的样子,有男有女,嘴上叼着烟卷,其中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的眼前,刘从严仰起身子确认了一下,火气“噌”的一下就上来了。 “停车!” 达子猛然间接到了命令,本能地踩下刹车,普桑在干燥的马路划出刺耳的尖叫声,停在了路边。 “怎么了?”达子问道。 刘从严没应答,打开车门,奔着那几个小混混就过去了。 那边的半大小子,把注意力集中过来,看着刘从严直奔过去,马上警惕起来,有几个把手伸到了裤子口袋里。当地的小混混都有这样的习惯,在裤子口袋揣上匕首之类的刀具,随时以防意外。 刘从严到了跟前,一个小子想拦他,“
干什么?” 刘从严一把推过去,那小子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到地上,爬起来正要发作,就看见刘从严已经从凳子上把一个女孩拎了起来。 “别动手!”女孩看清了来人,厌恶地说着。 刘从严大手挥起,正想一巴掌打下去,抡到半空又停了下来。他转身怒目对着剩下的几个人,训斥道:“你们要是谁再被我看见和她在一起,别怪我不客气。” “你谁啊?”有个板寸头不服气地问道。 刘从严把衬衫拉了起来,裤子上别着一把手铐,顿时把现场的嚣张气焰全都浇灭了。 那几个小子不说话,女孩脸涨得通红,“蒋光头,别理他!”她喊着板寸的化名,然后转身奔到学校里去了。 刘从严可以说是憋着一肚子气进到学校的。 “谁啊?”达子问道。 刘从严还是没作声。 “要不要我去把那帮小子抓起来?”达子在一边出着主意。刘从严摆摆手,他没说什么,就算全抓起来,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为情绪上受了影响,刘从严黑着脸进到办公室里。苏巧的班主任姓周,也许是听到了风声警察要来,所以校长和教务主任也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刘从严抽了两根烟,听着班主任说了一堆诸如“苏巧还是个不错的学生,努努力还是很有希望上一本”之类的废话,情绪才算稳定下来。 他出于礼貌地又多问了两个同样无甚关系的问题,等到连同文中学每年的升学率都了如指掌的时候,陈雨终于来了。 校长有点不识相,想待在办公室里陪着陈雨,被刘从严礼貌地拒绝。“对不起,我想和她单独谈谈。” 当然,校方也算是杯弓蛇影了,要知道学校最怕出这种事儿。据说前不久一个高三学生在学校门口的湖泊里洗澡,不慎溺亡了,恰好那天是周日,同文中学为抓升学率,组织学生补课,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学校要负绝大部分责任——祸不单行,没隔几天,又出了这档子事儿。 刘从严让达子在外面守着,然后他关严实了门,坐回椅子上,看着对面的陈雨。 陈雨显得有点局促,低头拨弄着手指,两只脚来回地搓着地,像是犯了错来接受批评的。刘从严一时半会儿竟然不知道从哪儿开始问起了。 苏巧的事儿估计已经传过来了,就算不知道详细情况,可昨天晚上苏巧的父亲去找过她,今天一早警察又找上门,是人都应该知道事情不妙。 刘从严看了看窗外,然后把头别了过来,“你知道了吗?” “嗯。” “说说吧。”刘从严尽量把语气放平缓,他不想让陈雨感到紧张。 “我不知道,”陈雨抬起头来,惊恐地看着刘从严,苏巧突然死亡对她显然冲击力是很强的,“我和她一起坐车回家,到了厂门口就分手了。我家住北面,和她反向。” “她和你说什么了吗?” “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也就聊聊最近放的电视剧。” “哦,你和她是好朋友吧。” “应该算是吧,我也不知道,”陈雨轻声回答道,“初中的时候,我和她不是一个班,基本不说话,到了高中,因为要一起坐公交车所以才熟悉起来。而且也就是这学年才开始的,高一的时候,她放学不和我一起走,因为要去少年宫学跳舞。” 这个情况和苏巧父亲所说的倒是吻合。 “不过,她一般不和我聊跳舞的事儿,据说舞蹈团招考的时候没要她,可能是因为自尊心的缘故吧,她不会主动提起。”陈雨补充道。 “你觉得苏巧最近有什么反常的地方吗?” “反常的地方?”陈雨低着头思索了一会儿,“应该没有吧,其实我不能算是她很要好的朋友,她和舞蹈团那些人比较好,不是我们厂的,也不是同文的,好像有一个,有一个——”陈雨欲言又止。 “有一个什么?” “苏巧在舞蹈团有一个男朋友,叫什么来着,对了,叫林涵,我还见过他来接苏巧放过学。” “是吗?”刘从严警惕起来,“昨天下午你见过他吗?” “那倒没有,”陈雨回答道,“她爸爸管得严,苏巧也不常和他见面。” 刘从严用学校的电话回了个传呼。 国棉三厂那条线的同事传来消息。他们走访了厂区,礼堂到苏巧家的二百米没什么破绽。别说是下班时间,只要太阳没下山,路旁指定坐着退休职工在那里聊天打牌。 昨天下午虽说没人对苏巧有记忆,但按照那几个无聊到“除了坐在路边看行人没其他事儿可做”的老头的说法,如果有人停在路上,哪怕只是搭讪两句,也是一定有印象的。 “她要是什么都没干,只是走路,那可能就想不起来了。”那几个退休工人是这样说的。 然而,在苏巧家前一栋楼,一楼有家住户开了个小卖部,据他讲述,昨晚五点多钟的样子,苏巧在他的店里打了一个传呼,并在那儿等了五分钟。五分钟之后,电话响了,具体说什么没听清楚,但好像苏巧和电话里的人吵了两句,“你怎么可以这样?”小卖部的老板回忆道,“好像有这句!然后声音就压低下去了。” 三厂所有的电话,都是通过厂总机转出去的,公用电话亦是如此。这倒省掉了去电信局的麻烦。那边的民警去厂办查了查,把苏巧打过的传呼号查出来。 刘从严挂了电话,马上按照这个号码,呼了过去。等电话的时候,刘从严想了想,然后让达子守在那儿,自己则出了办公室的门。 初中楼在高中楼的边上,刘从严沿着墙角绕过去,上楼爬到四层。教室里传来清脆的朗读声。他抬着头一个个找班级号。 一班、二班、三班、四班……是这儿了。 九九藏书黑板上写着英语单词,学生们在底下写着作业,老师站在前面。刘从严从玻璃窗户里找刘莎,她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正埋着头摆弄手上的英语书。 老师看见了刘从严,从门口走了出来,询问道:“刘莎爸爸,你怎么来了?” 刘从严迎过去,微笑着回答道:“正好来办点事儿,所以顺带过来看看——刘莎又闯祸了?” “你不来,我还正要找你呢!” 刘从严的心一紧。 老师有点激动地说:“刘莎这样下去不行的,马上就要中考了,她老是旷课,而且还鼓动别的同学一起旷课,物理课上到一半,竟然从后门溜出去,被老师发现,还骂老师,简直无法无天,再屡教不改,干脆以后别来上学了。” “是是是,我回去好好说说她,老师您费心,怎么样也得多盯着点儿,我工作忙,有时候顾及不到。” “再忙,也不能不管孩子,这不是毁了她吗?而且我看见过好几次——”老师压低了声音,“刘莎和社会上小流氓混在一起,她这个年纪是很危险的。你等等,我把她叫出来。” 老师转头进门,进门招了招手,刘莎满不情愿地走了出来,低着头靠在墙上。 “你怎么回事,旷课不算,怎么还骂起老师来,管不了你了是吧?”刘从严劈头骂了过去。 看到刘从严真发火,当众骂起了刘莎,老师也愣了一愣,“别别别,光打骂也不行,还是要以教育为主。” “老师你别管,这也太不像话了,你现在就跟我走,去找老师道歉去!” 刘莎被骂烦了,抬起头毫不示弱地顶撞道:“跟你有什么关系!” 老师转过脸去,一旁严肃地呵斥道:“怎么可以对爸爸这么说话!” 刘莎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他又不是我爸爸!” 老师愣了一愣。刘从严感到心窝子像被针刺了一下,顿时失语了。他看看刘莎,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 老师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现场变得很尬尴,说:“你,你先回教室吧。” 看见刘莎坐回座位,刘从严谦卑地说:“老师您多费心!” 刘莎在班级上课,刘从严起码安慰了一点。他没多少时间,聊了两句,然后又赶回来了。等了一会儿,传呼回了,刘从严接起了电话,那头传来个男孩的声音,“你是谁?” 刘从严突然灵感一来,问了句,“你是林涵吧!” 第二章 双头女婴 “条子找你聊什么了?”阿中在一年前的群殴中,被打缺了颗门牙,说起话来有点漏风,他坐到林涵的身边,林涵正蹲在台阶上低头抽着烟卷。 “苏巧死了。” “什么?”阿中吃了一惊,扭过头来瞪着他,“真的假的?” “我会拿这事儿开玩笑吗?” 阿中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地问道:“是他们干的?” 林涵说:“不知道,条子什么也没说,就问了我昨晚是不是和她在一起。” 阿中问:“你怎么回答的?” “还能怎么回答,照直说啰。”林涵往地上啐了一口痰,“早知道就陪她回家了。” 夕阳斜下,照在少年悲怆的脸上,忧郁和感伤不言而喻。 说起来,林涵和苏巧算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从小就在少年宫一起练舞蹈。苏巧演白雪公主的时候,林涵演王子,有一出戏,王子吻公主,吻的时候,林涵在舞台上悄悄往苏巧口袋里塞了一颗大白兔。 演了六场,林涵塞了六颗大白兔。最后一场演完之后,苏巧把林涵叫到后台,对他说,“大白兔真甜”,然后从口袋里摸出那颗糖,放进嘴里咬了一半,剩余一半递给林涵,两个人坐在角落里,一边吮着糖,一边呵呵傻笑。 那时候他们还小,七八岁的样子,苏巧长得漂亮,林涵长得帅气,两个人手牵着手从少年宫出来,坐到各自父母自行车前座上。 林涵说:“苏巧再见!” 苏巧就说:“林涵再见!” 大人们都笑了,“这俩孩子……林涵,长大了让苏巧给你做老婆好不好?” “好!”林涵的回答干脆利落。但这到底是小孩的戏言。 苏巧除了跳舞好,学习也好,成绩保持在前三名。林涵也是三名,不过是倒数的。苏巧的父母希望女儿上大学,找份好工作,嫁个好人家。林涵的父母希望儿子别惹祸,上技校,然后在国营工厂踏踏实实地上班。 “道不同,不相与之谋。”起码苏巧的父母,是极力反对两个人的。 长大后,每次林涵去找苏巧,苏父没给过好脸色,好几回都是把他骂走的,所以两个人只能偷偷地好。昨天晚上,省歌舞团里来了一个明星级别的舞蹈老师。林涵知道苏巧喜欢,所以就把这个消息告诉她了。 “我爸爸晚上不让我出门的。”电话里苏巧曾经拒绝过。 “机会难得啊,她来给我们上课,就待一晚上,你别告诉你爸爸不就完事儿,别回家了,直接来少年宫,回去哪怕挨骂也是值得的。”林涵使劲儿劝着她。 从这个角度来说,反而是他害了苏巧。 “这也不能怪你,”阿中叹了一口气,像是从噩耗中恢复过来,安慰林涵道,“你也是为她着想,苏巧她爸那么凶,没准守在路上,把你们俩逮个正着就不好了。” “就这么一点路,没想到就出事了,”林涵很懊悔,“早就应该想到的,咱们电厂通往三厂后面的那条小路那么黑,而且前两天苏巧还跟我说总感觉有人在跟踪她。”林涵顿了顿,补充道,“警察说,苏巧就是在那里遇害,被移尸到别的地方去的。” “你的意思是苏巧被人盯上了?”阿中沉默着,像是在想着什么心事,过了一会儿,支支吾吾地问道,“你,你没把这事跟条子说吧?” 林涵转过头,白了他一眼,“我傻呀。”阿中不说话了,低下头猛地吸烟。 林涵和阿中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这份友谊可以上溯到父辈,他们的父亲也年纪相仿,同时进的电厂,在厂后勤供水科工作。打林涵幼年起,两家的走动就很频繁,和亲兄弟其实没啥区别。兄弟有难,另一个不会袖手旁观。 面前跑过来一只一瘸一拐的小猫,后腿淌着血,像是被什么东西砸到了,“砰”地一下,一颗小石子射到小猫身边不远的地上,弹了几下蹦到阿中的脚下。 阿中抬起头,只见不远处的大树后面,一个十四五岁眼皮耷拉的男孩手里拿着弹弓。 “滚蛋!”阿中吼了一声。 小猫和男孩都一溜烟地吓跑了。 “你打算怎么办?”阿中把腿盘了起来,换了个坐姿。 林涵身子躺了下去,睡在水泥地上,隔了良久,才冒出一句话来,“这仇得报!” “那槽子人现在有四十多人吧,摆场子我们未必是对手。” 林涵仰望着天上的白云,“你要不去没关系,我不怪你,这本来就是我的事儿,再说我也没想和他们摆场子。” “这话说的,”阿中心存愧疚,“不是这意思,你的事儿不就是我的事儿,说吧,你想怎么干?” “我还没想好,反正不能放过他们。” “要不要去弄把土枪,我哥有路子。”阿中出着主意。 “我使不惯那玩意儿,还是用刀顺手,再说用枪目标大,很容易把条子招来。” “那我去弄两柄三八刺。” 林涵没回答,算是默认了。 阿中突然大叫一声捂住腿,先前的那只小猫“嗖”的一下蹿了出来,阿中抬起头四处张望,骂道:“小兔崽子!” 弹弓男孩一看误伤了阿中,转头就跑。 阿中站起来身一个箭步追了上去,男孩一慌摔倒在地,阿中上去就是一脚,踢在他的肚子上,然后弯腰揪起他的头发,往树上撞去,男孩的额头顿时淌下来一条鲜血,“叫你滚蛋不滚,还敢打老子。” “算了!”林涵看清状况,在原地大声地喊道,“一个傻子你跟他计较什么,怪可怜的。小志赶紧回家去。” “滚——”阿中在那个被叫作小志的男孩屁股后面又踹了一脚。 林涵把烟蒂丢在地上,狠狠地踩灭,“走吧,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 小志忍着痛一溜烟地跑开了,跑进了一栋褐色砖墙的居民楼。血沿着额头淌到了眼睛里,世界都变成红色了。太阳把最后一丝余晖也收回去,楼道里顿时暗淡起来。 小志不敢回家,他上了四楼,左思右想还是没有勇气接着往上爬,他躲在角落,看见别人家放在门口的竹筐,灵机一动,把它扣在了身上。 今天是阿姨来送饭的日子,被她看到流血,肯定要挨骂的。与其挨骂,不如在这儿躲着不见,等她走了之后再回家。小志想着,反正她一个礼拜才来两次,下一次要到三天后了。 这栋楼很老,过道充满了一股馊味,墙角都是蜘蛛网,墙上还爬着小虫。小志盯着小虫,突然觉得有人在看着自己。小志从竹筐的缝隙里望出去,周围没有人,旁边人家的房门关着,是纱门,可屋里没开灯,黑漆漆的什么也没有。 这幽深的黑洞,让小志感到不安,就好像阴暗中有个怪兽,正伺机想要把他吞噬下去。他手指抠着筐子上的竹编,左等右等阿姨还是没来。 过了好一会儿,楼梯才响起熟悉的声音。小志听得出这个声响,果然阿姨提着一个包,不紧不慢地上来。阿姨经过他面前,上了五楼的家。钥匙开门,一进去,就听到她粗狂的嗓子,“又弄得那么臭!” 小志打了个冷战,躲在筐子里一动也不敢动。楼上传来叮叮哐哐的动静,那是阿姨正在打扫卫生。她干起家务来就像拆房,每次小志在家的时候,总会像只耗子似的被赶来赶去。 “还好没上去!”小志暗喜道。血又流下来了,他抹了一把,还是觉得黑暗中有人在看着自己。 小志有点害怕,纱门背后好像藏了一个人,看不见但是能够感觉得到。阿姨终于打扫完卫生,拎着一大包垃圾下楼。小志等了一会儿,确定她走远了,才慢慢地从筐子里钻出来。 他站在楼道里等了等,想要确认纱门门后到底是谁,他盯着屋里看,什么也看不见。小志刚准备走,恐怖的事情在一瞬间发生了。 那纱门的中间竟然渐渐凸了起来,凸出一个人脸的轮廓,像是罩上了丝袜,整个五官浑然一体,正直勾勾地打量着自己。 小志“啊”的一声弹出去几步,那张脸似乎也被吓了一跳,赶忙别过头去,却没有站稳,侧着身子倒在纱门上,纱门“哗”地一下被撞开了,从里面跌出来两个人。 小志一愣,停下了脚步,本能地招呼道:“你们没事吧?” “没事没事。”其中一个回答道,站起身,低着头转身要回去,小志揉揉眼睛,这哪是两个人,分明是一个人,这女孩竟然有两个脑袋? 另一个脑袋,从后背长出来,现在正费劲地抬起头,好奇地看着他呢! “妖怪啊!”小志大喊了一声,还没等对方走进门,他率先一步赶紧跑回家。 他拿钥匙开门进屋,连灯都没开,一股脑跑进了卧室,藏在门背后,大口喘着粗气。周围很安静,只听到自己的喘气声。 小志想不通,一个人怎么会有两个脑袋呢?他把耳朵贴在门上,门外什么也没有。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待了半个小时,才渐渐地恢复过来。 妖怪没跟来。危险貌似排除了。小志慢慢站起来,把门稍稍地打开一条缝,客厅里什么也没有。他悄悄地把门打开,走出去,确定自己是安全的。 小志心有余悸,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他赶紧走到厨房找自己的宝贝。他趴在地上用手去摸橱柜底下,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他摸了一个空,果然又被阿姨收走了,搞什么名堂嘛! 今天可真够倒霉的。小志爬起身来,跺了跺脚,耳后根的神经跳了起来,小志只要一生气,神经就会紧张。隐隐约约的疼痛感从大脑深处传了出来,就像即将涌来的潮水。 小志越想控制,就越控制不了,神经越跳越激烈,像鼓点一样敲打。折磨人的时刻又要来了。小志回到客厅要找药,已经来不及了。猛烈的痛感让他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脚步,他居然一下子瘫了下来。 除了疼,什么都感觉不到,小志觉得脑袋快要炸了,他紧闭着眼睛,不知道是晕厥还是睡了过去。再醒过来时,天边已经微微亮了。他莫名其妙地看着四周,怎么睡在地板上了? 他想上厕所,去卫生间小便,小便完洗手的时候,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了一跳,镜子里的那张脸全是血干涸后的污渍。 他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张创可贴,沿着血流的痕迹往上摸,眼角有个口子,碰到了就感觉到疼,还好不是很严重,小志照着镜子贴好创可贴,心里琢磨了半天,这是怎么回事儿? 难道又被人打了,可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早饭是馒头和凉白开。小志数了数,桌上一共九个馒头,还有两包榨菜,这是阿姨给他带来的口粮,一天三个,能够撑到下一次她再来。 他从塑料袋里取出今天的份儿,那圆鼓鼓的馒头像是三个白色坟包堆在黑色的桌上。小志把塑料袋系牢,从中挑了一个最小的馒头,刚放进嘴里咬了一小口,剩余的两个,就像照相机的镁光灯一样闪了一下。 小志打了个哆嗦,没敢动,可他刚刚脑子却一片空白,仿佛被什么东西刺激了一下。小志愣了一会儿,挠挠脑袋,拿起馒头又咬了一口,同样的感觉又出现了。 他惊了一下,盯着它们看,还是什么变化也没有。可为什么那么刺眼呢? 小志把两个馒头对调位置,没有不妥,但就是不顺。他接着移动,两个馒头不停地在桌子上转换着位置,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有问题,小志把嘴里咬着的馒头也取下来,放到桌上,这种奇怪的感觉瞬间就不见了。 小志一头雾水,脑袋没疼啊,怎么又出现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了?他想了想,想不出个所以然,懊丧地拿起馒头又咬了一口。 小志一边嚼着,一边开了包榨菜,他把馒头掰开,想要夹点榨菜进去,这个动作刚做完,他马上就有反应了。 脑海中像呈现电影一样地呈现出了一个画面,是自己,正躲在四楼的过道里,他想起来啦,这两个馒头为什么那么刺眼——是因为昨天晚上,他看见了一个长了两个脑袋的怪物! 一想起这件事儿来,小志就吃不下饭了,楼下住了个妖怪,那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啊! 小志像被点了穴似的呆坐在那儿,越不去想她,女孩的模样就越是要跳出来,那个多余的脑袋,就从后脖子那儿伸出来,昨天还斜着眼睛盯自己呢。 坐了一会儿,小志站了起来,恐惧感就像一碗坏掉的米饭,慢慢地长起了绿毛,让人觉得恶心。可慢慢的,当危险并没有逼近,害怕就会被另一种情绪冲击,小志越想越觉得奇怪,越奇怪就越好奇,“再去看她一眼”的冲动不禁悄悄地爬上了脑门,像只苍蝇一样的挥之不去。 他在客厅里来回走动,被这种复杂的心绪折磨,心里斗争了半天,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反正她也没伤害我!”小志这样安慰着自己,“我跑得快,即使她想对我不利,我还是能够很快溜走的,就去看一眼,看一眼就..好。” 小志打开门,悄悄地走到了楼梯上。很安静,他趴在扶手边,探着脑袋看下去。昨天被撞破的纱门已经装好了,里面照样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他扶着把手,一步一步地挪动,每走一步就要像警觉的猎人似的,停下来听听动静。 小志的身子躲在楼梯上,远远地看过去,纱门里面还有一扇黑色的木门,今天也关上了。他再靠近了点儿,凑着耳朵听里面的动静,什么声响也没有。小志站直了身子,四周看看,看不出什么名堂,只好又回到了家。 他坐在桌子前,把咬过的馒头吃完,坐在窗前发了一会儿呆,还是不甘心,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他从椅子上起来,跑到柜子前,拉开抽屉,取出一根绳子,坐在地上在绳子的一端系了个小别针,然后取出一张纸条,在纸条上写了一句话:你好。 然后打开窗户,用绳子把纸条钓到了四楼。 一整天,楼下都没传来消息。 第二天中午,太阳像芒刺一样,射在身上就会感到灼痛。小志躲在路边绿化带茂密的草丛里,草有半人高,小志一蹲正好能够掩住身子,唯一的缺点是锋利的叶子,刺啦刺啦划得他遍体鳞伤。 不远处的路边,有一小堆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鱼骨头,苍蝇嗡嗡地绕着打转,但他有把握,他知道用不了多久,小猫就会嗅着味道出来的。 旁边楼里的门洞前站着两个人。趁着等猫的工夫,无聊的小志看看他们在干什么。两人嘴上叼着烟卷,其中一个个子很高,穿着白衬衫,另一位门牙缺了一颗,笑起来嘴里就露出一块空缺。 “缺门牙”从书包里掏出两把明晃晃的刀,将其中一把递给了另一个人。接刀的人在空中挥舞比画了两下,似乎很满意,然后插进了腰后。两个人抽着烟,不知道在聊些什么。 小志把注意力又收了回来。嗡地一下,苍蝇散去了,小志屏住呼吸,瞪大眼珠子,果然没错,对面的草丛里一只猫脑袋也探了出来,观察着危险。 他把手中的弹弓拉满,瞄准。猫没有发现威胁,慢慢试探着走了出来。它也发现了门洞前的那两个人,停在那儿不动了。 “你们可别捣乱!”小志心里想着。 那两个人继续聊天,根本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情况。 小猫像放了心,稍微加快了一点脚步,走向那堆鱼骨头。苍蝇嗡地一下又飞开了,它先嗅了嗅,然后用嘴叼起一节。 苍蝇并没有飞远,就在上空转了一圈,又停了下来,可能是无法抵挡美味,有一只苍蝇竟然飞到猫头上。 小志闭起一只眼睛,瞄准,射击,小石头像子弹一样有力地飞了出去,正射在瞄的眼睛上,猫惨叫了一声,痛得在地上打滚。小志奋力扑杀出去,在小猫爬起来之前,一把把它按在地上。 “终于抓到你了!”小志兴奋地叫道。 小猫在小志的手掌底下拼命地挣扎,发出瘆人的惨叫。它眼珠子都弹出来了,只有神经和血管丝丝拉拉地连着。小志用力抓住它,然后站起来,一不留神被猫爪子挠了一下胳膊,立即出现了几道血痕。 小志被疼痛激了一下,用力捏住小猫的后颈,惨叫声马上弱了下来,只发出一阵阵哀鸣。 这么大的动静,当然引来了那两个人的注意。“缺门牙”认出了小志,缓步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还骂骂咧咧,“小兔崽子,不长记性是吧,昨天刚挨过揍,今天又来?” 小志闻声把脸转了过去,茫然地看着“缺门牙”,在他的印象中根本没有这个人的记忆。 “缺门牙”走了过来,一脚踢在小志的屁股上,小志手里摁着猫,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好不容易站稳身子,脸憋得通红,“你,你凭什么打人?” “哎呀,凭什么打人?老子打人需要理由吗?” “缺门牙”撩起脚正准备踢过来,被赶到的“白衬衫”阻止,“你干吗老是跟他一般见识,他脑子不记事儿!” “不记事儿?!” “白衬衫”拉了拉“缺门牙”,“这是我们院子里有名的傻子,你老是找他麻烦干什么!” “缺门牙”看看小志,再看看他手里的猫,小猫已经奄奄一息了,“缺门牙”皱起了眉头,骂道:“操!” “白衬衫”笑笑,“他经常在外面打猫打狗,然后弄死带回家,不知道挨过他家大人多少揍了!” “缺门牙”似乎相信“白衬衫”的说法了,他望着小志,“操,你个变态,滚蛋!” “白衬衫”也朝小志挥挥手,“快回家吧!” 小志回到家,猫在他的手里微弱地蠕动着,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他跑到厕所,打开马桶盖,把猫头塞了进去,猫本来就没什么抵抗能力,被溺了没一会儿的工夫,就不动弹了。 这就是小志的宝贝,这次要找个好地方藏起来,别又让阿姨发现了,他想。 他坐在客厅里。 “这是我们院子里有名的傻子!”小志可不喜欢这样的评论,他才不是傻子,他见过傻子,在马路中间当众撒尿,小志可不是这样的人,还在上学的时候,他经常得第一的,老师都夸他聪明,从姐姐被少年班录取,十三岁就上了中国科技大,可以证明他们一家都是很聪明的小孩,只不过到了后来,自己变得有点……按别人的说法,是“另类”。 “选择性失忆症”这个名字既陌生又熟悉,从小到大一直与他息息相关,但究竟是什么含义,小志也搞不清楚。他只知道只要脑袋一疼,就有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会表现出与他颇有“渊源”,比方说那个“缺门牙”。藏书网 显然自己与他发生过什么事儿,可却一点印象也没有。 愈是刺激的事儿,就愈是被遗忘得彻底,而且就在一瞬间,转头即忘,但那些稀松平常的事儿则过目不忘。 午觉一醒来,小志就跑到窗边,把系着纸条的绳拉上来,上面没回答,只有“你好”两个字被吹干的墨迹。 小志有点失望,这种心情类似于钓鱼。他把鱼钩再次放了下去,天上没有风,单薄的纸片纹丝不动地荡在楼下的窗前。 接下去要做点什么呢?那只被溺死的猫,湿淋淋地躺在客厅的水泥地上,四周一摊水渍,藏在哪儿呢?柜子底下、抽屉、旅行包,甚至马桶的水箱里,都成为过小志藏匿宝贝的地方,可每次都能被阿姨循着味道找出来。这回得找个别出心裁的地方。 他左顾右盼,看着不大的房间,抬头望着天花板,地上的缝隙也不放过,能想到都想到了,这些都不算新颖,阿姨能够轻而易举地找到。 小志坐着看着床出了神,猛然间他想到一个好法子。他兴奋不已,跑到床边,打开床头柜,用剪刀剪开枕套,然后把死猫塞进棉絮里,然后再用针线缝了起来。 每天枕着它睡,这下阿姨就不会发现了吧。只要她一来,就睡到枕头上,阿姨再聪明也不会想到的吧。做完这事儿,小志很高兴,他坐回窗边,把注意力放到了“鱼线”上。他把“鱼线”绕在手指头上,下面只要一有动静,他就能感觉到了。 等了一个多小时,什么也没发生,小志都快要睡着了,突然间手指上有了微微的颤动。小志盯着“鱼线”看,没错,它动了,“鱼”上钩了! 他像个特工似的,贴着窗户探出去一点点脑袋,看下去,楼下的窗户开着,那张小纸片被一只手迅速地抓了进去,没一会儿就吐了出来。 小志赶紧把线收上来,自己写的两个字下面,多了几个新的笔迹:你是谁? 小志有点激动,又有点害怕,最后下定决心把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想了一会儿,又加了一句:我住在你家楼上。 不一会儿,楼下传来消息:你想干什么? 这个问题把小志问住了,是啊,我想干什么呢?他拿着笔托腮琢磨了半天:我昨天看见你了! 未料这句话就像戳到了对方的痛处似的,至此之后的两个小时,再也没有回复上来。 小志觉得楼下的房间,肯定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再次联系上,是在第二天下午。 小志发现有人用镜子的反光,在对面楼房的墙壁上“画画”,倒映上去的光斑时快时慢,画着圆,画着三角,或者无规则的线条。小志趴在窗口看下去,正是从 56db." >四楼的双头女孩家射出来的。 貌似这个很好玩!小志也拿起了一面镜子,墙上顿时出现了两个光斑。 对方先是感到意外,愣在那儿不动,随即反应过来顿时消失了。小志左右上下摆弄着镜子,在墙上画数字,1、2、3…… 他知道双头女孩在看着,果然没多久,她耐不住寂寞,也加入了进来。小志画一个,那女孩也画一个,两人心领神会,依次按着数目画下去。 可能是大家都很无聊,所以很珍惜这难得的乐趣。 轮到双头女孩的时候,小志故意逗弄她,干扰她的光线,那边就像初恋少女被碰到了肌肤,猛然间弹开了。 两个光斑,定在墙上的一左一右对峙着。小志慢慢接近,双头女孩先是退后一点,然后就不动了。他慢慢地靠过去,比肩立在墙上。 隔膜一旦少了一层,气氛就活泼起来,双头女孩跑了,小志和她展开了追逐战,顿时墙上画满了太阳光的痕迹,像两只愉悦的小鸟,仿佛都听得到他们银铃般欢快的叫声。 这个游戏让两人渐渐地熟络了起来。 小志把钓鱼的工具又拿出来,荡了下去。 小志问:“你吃饭了吗?” 女孩说:“吃过了。” 小志又问:“昨天你怎么不理我了?” 这个女孩没回答,不过她也问了小志一个问题,“你不用上学吗?” 小志说:“我等着妈妈来接我。” 女孩还是没回答,“你妈妈在哪儿?” 小志说:“我姐姐在美国,妈妈过去陪她了,她们把我留在这儿,妈妈说等姐姐毕业赚钱了,就把我接过去。” 女孩说:“那你爸爸呢?” 小志有点沮丧,“我爸爸死了!” 女孩“哦”了一下。 小志接着问:“你不也没去上学吗?” 女孩回答说:“我爸爸不让我去。” 小志说:“那把你的画给我看看呗!” 隔了好久,底下都没有反应,小志有点着急了,他写着:“不看就不看,我们聊点其他的吧。” 他刚准备传下去。 没想到女孩把自己的作品系在了别针上了。 小志拉上来打开,是张蜡笔画,山坡上,一个扎辫子的女孩,正对着画外笑着,她的身体后面有条粗粗的狗尾巴。 小志看了半天,看不出什么名堂,但觉得这个画面好像很熟悉的样子。 他问道:“这是什么呀?为什么要给她加条尾巴呢?” 女孩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 小志笑了,“你可真逗。” 这天他们似乎聊得很投机。 小志和双头女孩的关系与日俱增。每天只要一从床上起来,第一件事儿就是趴到窗户口。 他们交流的工具,也有了进步。小志在线的一头系上了一本作业本,这样就不用每次都换纸条了,一页一页翻过来写上去就可以。 几天下来,小志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那个女孩——哦,不对,现在应该说是两个女孩了——她们虽说共用一体,但因为有两个脑袋,竟然有两套不同的思想。 姐姐叫胡晓,从后脖子长出来的那个是妹妹,叫胡菲,刚搬过来不久。 奇怪吧?这对姐妹超乎想象。要不是小志正在和她们交流,凭想象,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相信这是真实的。 小志起先发现破绽,是从楼下传上来的纸条判断得知的,因为纸条出现了两个笔迹。一个圆润饱满,另一个清癯修长,犹如牡丹和清荷的区别。一再逼问之下,才得知其中的原委。 除此之外,类似的天壤之别不胜枚举。姐姐喜甜,妹妹嗜辣,一个静若处子,一个动若脱兔;一个整天捧着《安娜卡列尼娜》之类的文艺小说,另一个则对《圣斗士星矢》动画片乐此不疲。 老天爷把两种完全不同的性格,安在了同一个人身上,并让她们时刻都在为了争夺同一个身体,而进行博弈。 她们依次吃下麻辣拌面和豆沙汤圆,然后装进同一个胃里,在纸上表达不同的观点。 “这家伙的想法古板得就像块石头。”妹妹从来不吝啬对姐姐的刻薄。 “她还小,我一般不和她一般见识!” 她还小?这个措辞真滑稽。 而这些争锋相对竟然出自同一只右手。 小志的脑子本来就不好使,这完全超出他的经验,可也正是脑子不好使,才会以为这只是超出他经验范围的又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儿。 “如果你们中一个犯了错,你们的爸爸会揍谁?”小志问道。 “他谁也不会揍。” “真幸福,做错事惩罚都不会有。” “可是还有比挨揍更严重的惩罚方式。” 小志挠挠脑袋,“比挨揍更严重的惩罚?那是什么?” “这还不简单,”妹妹的笔迹回答道,“除了睡觉,每天我们把所有的东西都一分为二,时间、食欲、兴趣、精力,包括跟你聊天,谁要是犯错了,就剥夺她在这天控制身体的时间啰。” “哦?”小志又挠挠,他不太明白其中的意思。 “这么说吧,”轮到姐姐回答了,“比方说胡菲犯了错,那她一整天就没有机会吃好吃的东西,所有的食物都由我来吃啦!” “那她不会饿吗?” “你傻呀,我们拥有同一个胃,别说一天,她就算一年不吃东西,也不会有饿的感觉的,只不过她就没办法品尝美味啦。” 原来是这样,小志反应过来了。 一个身体拥有两种兴趣、两种爱好,乃至两种思想,真的是不可思议啊,小志放下手中的笔,把手指竖在眼前,脑子里一边想着把手指往右摆,一边想着往左摆,结果手指就不停地在眼前晃来晃去。 他捡起笔来,在本子上问,“那你们走路听谁的,一个想往左,一个想往右,岂不是要在原地踏步啦?” 传上来的纸条上,画了一个笑脸,“你试过自己和自己拔河吗?” “自己和自己拔河?” “我们无聊的时候经常玩这个游戏,我们脑袋里想着不同的方向,看谁能够把身体带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去!” “这可真有趣!” 渐渐地,小志发现自己其实和妹妹胡菲聊得更投机。那些古怪的画,都是出自妹妹之手。自从上次那个带着尾巴的小女孩之后,她又传上来很多和小志一样另类的图案。 三个眼珠的乌鸦,一条腿站立的犀牛,还有一幅让小志看着不是很舒服,画上还是一个女孩,可女孩额头以上都没有了,白花花的大脑就裸露在外面,上面还萦绕着很多蜜蜂、蝴蝶…… “这是什么?”小志仔细看了看,画的背景是在一座山坡上,女孩的背后有个高高的水塔,他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不是东山吗?” “东山?东山在哪儿?” “就在我们住的这个小区的后面,你推开厨房的窗户,就能看到。你们去过那儿吗?” “没有啊!” 小志奇怪了,“没去过,怎么知道那儿有座水塔。” “爸爸从来不让我们出门的,”妹妹沮丧地说道,“我也搞不清楚怎么知道那儿有个水塔,我脑子里经常会有些莫名其妙的图案出现,像放电影一样,这些图片就出来了。” 这个小志是可以理解的,“看来你脑子也出问题了,哈哈!” 下面沉默了一会儿,“你能替我们去东山上看看吗?” “看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就觉得应该去看看,可爸爸每天出门都会上锁,我们出不去。” 小志想了想,答应了,这本来就是件很容易做到的事儿,朋友嘛,不就是应该相互帮助的。 第三章 大脑孵化器 省里下来的那个明星老师,看了市舞蹈团的演出之后,对林涵的表现很是满意。 “她可以推荐你参加省里的比赛,”市少年宫的王老师,在上午的形体课上完之后,把林涵单独叫到办公室说道,“而且她自己就是评委,得奖的机会很大。” 老王似乎比林涵还要兴奋。本市只是个县级市,多年来文体方面一直没出过人,如果在省里得奖的话,林涵很有可能在高中毕业之后,被保送中央舞蹈学院之类的顶级学府。 林涵所处的五中只是个职业中学,里面的舞蹈班一半的时间上文化课,另一半时间在少年宫练功,基本属于安置那些不会读书的少年。其中的大多数毕业之后,可能连县文工团都进不了,这是众所周知的。之所以还要把孩子送进来,是因为害怕他们闯祸。 “总比在外面瞎混的好!”家长总是这样想。 这个难得的机会落到林涵的身上,和中奖没什么两样。林涵心情激动地告别了老王。他最想告诉的人是苏巧,可是苏巧已经死了,一想到这儿,林涵的心情又荡到了谷底。 他站在路边的小卖部,打了阿中的传呼,喝着汽水等回电。 不一会儿,阿中回电了。林涵按照他给的地址,坐上辆“拐的”来到同文中学后面一排农房里。 到的时候,里面坐了三个人,除了阿中,另外两个没见过。 “这是同文的蒋光头,”阿中介绍着,“他们和四码头的那槽子人也干过,吃了不少亏,咱们可以联合。” 蒋光头冲着林涵点头示意,把身边一个白瘦的少年引见过来,“这是妹子,”蒋光头喊着他的化名,“是我们的师爷,想想点子什么的全靠他了。” 林涵拿出烟,散给众人。四个少年坐在一起,一边抽着烟,一边商量着对付四码头陈剑的办法。 四人聊到半夜,期间出门在小饭馆炒了俩菜,喝了几瓶啤酒,到晚上十一点的样子,打了两辆“拐的”,一路奔向目的地而去。 四码头是本市的闹区,八几年的时候是个货运码头,随着新港的建成,这里不再作为交通枢纽,原来港务楼也被改建成了商场和娱乐场所。 1993年最辉煌的时候,这里拥有了两个“迪斯科”舞厅,三家滚轴溜冰场,四家游戏机馆,十几家台球房。每当夜幕降临,便霓虹闪烁,聚集了无数打扮妖艳的少女,和叼着烟卷的小混混。 打架斗殴是常事,经常几派人在这里火拼。本市最有名的几个“槽子”,都混迹于此。陈剑便是其中之一,以心狠手辣、讲义气、手下多著称。所以要伏击他,林涵四人还是有点怵的。 他们躲在其中一家“迪斯科”对面的巷子里,那是陈剑看的场子,凌晨两点散场之后,他必然会出现在这儿。 果不其然,一到点儿,陈剑和几个小子摇摇晃晃地走出了娱乐城的大门,似乎喝了不少酒。他们没有选择打的,而是沿江步行。 一路过去,陈剑身边的人逐一到家后离开了,最后只剩下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在聊着什么。他们没有发现林涵的跟踪。 蒋光头和妹子,翻过堤坝,在坝的那边弯腰潜行,很快超越过去,形成了前后夹击的局面。 林涵远远地看着蒋光头两人逆行走来,他们和陈剑擦肩而过,蒋光头找理由在那里和他们争执了起来。双方推搡了几下,林涵加快脚步一路小跑过去。 计划在顺利地进行。冲突没起多久,陈剑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猛然停了下来,然后警觉地四处张望,看见了林涵。 他跳跃起来冲着妹子就是一脚蹬去,然后撒腿就跑,但还是迟了一步,蒋光头从背后抽出砍刀,朝陈剑的脑袋上砍去,陈剑手一挡,叫了起来。 1993年的时候,少年之间的斗殴流行挑脚筋,刀锋劈向脚跟腱,死不了,但即使不残,以后也别想像正常人那样轻松走路了。林涵就是奔着这个目的去的。 陈剑不是等闲之辈,可他到底是喝了一点酒,加之措手不及,中招是在所难免的了。和他在一起的同伙,也未能幸免,两人被砍倒在地,得手后的林涵四人在夜色的掩护之下,一溜烟地从巷子逃走了。 苏巧案的外围调查几乎陷入绝境。 由于现场破坏严重,采集到的诸如泥巴、脚印之类的线索,没有任何参考价值。按照推测的凶手行动路线,警方在方圆五公里之内,展开了大规模的摸排,结果一无所获。要么就是推测出了错,要么就是凶手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 所有人都体力透支,调查流浪狗的那组民警最悲惨,不仅没查到什么,而且还一度被误会成偷狗贼被老乡驱赶。原先最被怀疑的苏巧的男友林涵,经调查,没有作案时间,尽管刘从严总感觉那小子有些说不上来的问题。 案子没有进展,凶手却又出现了。 1993年6月8日,距苏巧案事发一周,市电厂居民楼后面的东山一个废弃的砖窑里发现一具女尸。 依据作案手法、现场犯罪痕迹,市公安局决定将其与苏巧案,两案并一案。 死者叫韩露,16岁,市二中学高一学生,放学后没有回家,而是跟着几个同学到厂后的一条偏僻河沟钓龙虾。 钓完龙虾后,死者和另两名同学,在离电厂厂区约莫五百米的小岔路分手,结果就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无独有偶,这条路也是连接国棉三厂和电厂的小径,按照林涵的描述,苏巧很有可能也是在这条路上失踪的。 警方有理由去推测,这里是两个案子的第一现场。而且凶手之所以选择此地作案,显然他熟悉这儿,是否就藏匿在附近,又或者就是附近的居民?也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儿。 死者的陈尸方式依然令人惊愕,法医勘查下来,韩露是先被电线勒晕,然后转移到窑洞里的。凶手用锯子锯开了死者的头盖骨,这不是重点,露出白花花的大脑,这也不是重点。 凶手将若干枚白色的蜜蜂、蝴蝶之类的卵蛹附在了死者的大脑表层,一颗颗嵌在大脑里,有几颗甚至开始蠕动着要破茧而出了。数名心理承受力差的民警,当场就吐了。 发现尸体的晨练老太太基本上已经瘫掉了,坐在地上半晌才被警察拉起来,脸色苍白,喝了一口水,立即又呕了出来。 为了防止现场再被破坏,除了必要人员,刘从严把所有人都隔离到离陈尸地五百米的地方。 尽管如此,可因为附近的居民几乎都把东山作为早起锻炼的场地,所以情况还是堪忧,光是和现场为数众多的晨练者谈完话,就得花不少时间。 刘从严环顾了一圈,人群中,一个特别显眼的人引起了他的注意。一个少年,夹在一群中老年人中,蓬头垢面,垂着脸浑身颤抖。 达子正在问他话,刘从严走了过去。 “我不知道,我全忘记了。”少年耷拉个脑袋,衣服扣子都扣错了,一副刚挨过揍可怜兮兮的样子。 “叫什么名字?”刘从严插了达子的话。 “我叫小志,警察叔叔发生什么事了?” “这个不用你管,你只要回答问题就好。”刘从严板着脸说道。 “你怎么会在这儿?”刘从严接着问道。 刘从严不知道自己正和最重要的线索擦肩而过。 小志不会撒谎,同样回答问题也不会转弯,如果刘从严问的是“你为什么会来这儿?”,也许很快就能发现问题所在。 可他偏偏问了一个模棱两可的问题。 “我,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在这儿!”小志确实不知道。 “他是个傻子,”边上有人提醒道,“不记事儿,他妈都不要他了!” “我妈妈要我的,”小志听完这话快哭了,“她们会回来接我的,警察叔叔你放我走吧,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到这儿来的。” 刘从严看了看小志,还真是个傻子,他有点失望。 “你接着问吧!”刘从严对达子说,然后到别地儿去了。 “赶紧回去吧,别没事在外面瞎逛。” 听到这句话,小志像刑场上被特赦的罪犯,一溜烟地跑开了。 脑袋疼得不行,这说明刚刚又发生了什么刺激的事情,可自己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 只记得昨天下午,他答应了胡菲要来东山看一看,之后就一点记忆也没有,再次有知觉是突然间山坡上站满了警察。当时他正茫然走在路上,突然一个塌鼻子穿警服的人就把自己拦住了。 小志一股脑儿跑回了家,气喘吁吁地进了门,把茶缸里的凉茶喝掉了大半杯才算缓过劲来。楼梯里出现了频繁的脚步声,正值上班时间,一会儿工夫楼里面的人都已经走空了。 突然,对面的墙壁上出现镜子的反射光,那是那俩女孩正在向他发信号。小志把“鱼线”拿了出来。 “来了!”他说道。 “你去东山了吗?”胡菲迫切地问道。 “还说呢,你让我去的是什么地方啊,全是警察,我差点儿就回不来了。”小志抱怨地说道。 “全是警察?怎么回事啊!那你看到什么了?” 小志托腮回忆了半天:“我什么都没看到,也许看到过什么,但忘记了!” “忘记了?什么意思?” “我也说不上来,我脑袋疼!” 他们“三”人不明就里地聊了几句,小志说不清,姐妹俩也听不明白,觉得索然无味,“那你休息会儿吧!”胡晓建议道。 小志坐在客厅里看了会儿动画片,吃了半个馒头,然后躺到床上睡觉去了。脑袋一沾枕头,就觉得异常地困,好像一晚上没睡觉似的。 小志的“宝贝”,在枕头套里,都已经渗出黄水了,散发出一股难以忍受的臭味。可小志并不觉得,他拍拍枕头,这回阿姨可找不到了,他要存齐这些玩意儿,然后就能完成妈妈的愿望。 一觉醒来,小志跑到洗手间去洗漱,镜子里的自己又仿佛刚经历过什么事儿似的。衣服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他低头琢磨了一会儿,发现是扣子扣错了,他一个个解开,再系上,还是不对,上面数下去第三颗扣子掉了,只留下线头。 房间里传来吱吱的叫声,他歪着头从卫生间的门望出去,一只大老鼠正趴在桌上啃着剩下的凉馒头,小志急了,冲了过去,老鼠落荒而逃,他捧起从老鼠嘴里夺回来的馒头,放进嘴里。 这可是自己的粮食,被这些浑球吃掉,自己就要饿肚子。小志吃着馒头,看看挂在墙上的钟,下午三点四十分,楼梯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 阿姨每次都很准时的,他坐在桌子旁,等着她开门走了进来。 “又弄得那么臭!”阿姨进来后的开场白和原来一样,她看到小志,火气“噌”地一下就上来了。 “你是不是又把死猫死狗弄回来了?” 小志点点头,又赶忙摇摇头,不说话。 阿姨狐疑地看着他,四处转了一圈,像猎犬似的嗅着周围的空气。那些散发着恶心味道的分子,如同指示牌一般,把她带进了卧室。 小志心悬了起来,他的侥幸心理还没洋溢出来,就听到阿姨吼了一声,“要死啦!” 显然她发现了。靠,真是神探啊! 小志向门口蹿过去想溜,阿姨更快,一个箭步拦到了门口,揪住小志的耳朵,“小兔崽子,你是不想活了是吧!” “疼疼疼!”小志吸着凉气喊道。 “我可管不了你了,我警告你,你要是再把死猫拿回家,我就告诉警察,把你抓起来,以后别指望再见到你妈!” “我又没做坏事。”小志的嘴还在犟。 “没做坏事?”阿姨脸涨得通红,“这还不算做坏事,警察把你抓起来,你就别再指望出来,知道吗?——”阿姨想了想,总算憋出了一个理由,“杀猫是要偿命的!” “杀猫是要偿命的”。这句话还真把小志吓到了。 阿姨走了之后,小志老实了很多。他可不想被警察带走,还等着妈妈来接自己呢,要是被警察带走了,妈妈找不到我该怎么办啊! 小志意识到事态的严重,于是规规矩矩地?99lib.坐在窗户旁。胡晓、胡菲又在对面的墙上发信号了。小志心情郁闷,现在可没工夫搭理她们姐妹俩。 光斑从左到右划过一道线,很直,貌似很笃定,仿佛约好了小志,知道他不会爽约似的。可小志就是不想说话。 光斑左右几个来回就开始有些沉不住气,速度在加快,上下画出一条波浪,到最后在墙上快速胡乱地画着线条,像急促的电话铃,像凌乱的敲门声。 小志干脆把脑袋别到屋里面来。 “看阿姨气势汹汹的样子,她会不会真的去把警察带来?”他还在想这个问题。如果警察来的话,把自己为什么要杀死那些小猫的理由告诉他们,会不会被原谅呢?还是说赶紧逃跑,让警察找不到自己? 一下午的时间,小志都是在惶惶中度过,窗户外只要一有脚步声,他就赶紧趴上去看,结果警察没有来。 姐妹俩发送的信号已经偃旗息鼓了,停在角落里,像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小志觉得自己有点过分,心情不好,但也不应该迁怒于好朋友啊。 他拿出镜子,靠近姐妹俩,叠加在她们光斑上,轻轻地抚摸,就像安慰,又像道歉。沮丧的姐妹俩突然活络起来,原来她们一直都在,小志在本子上写道:“我不开心。” “为什么不开心啊?”很快楼下就传来消息。 “我可能犯了个大错误。”小志回答道。 姐妹俩在本子上,整整画了三个大大的惊叹号,然后关切地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难道是因为让你去东山的事儿?” “不是的。”小志赶紧宽慰姐妹俩,“是我自己,杀猫是要偿命的。” “杀猫偿命?” “嗯,阿姨说,她要去告诉警察,然后我就要去坐牢了,妈妈回来的时候会见不到我,我也不能再陪你们玩了。” “那么严重!!”本子上又多出了两个惊叹号,“可是,可是,我好像从来没听说过杀猫要偿命的啊!”这回是姐姐的笔迹,“到底怎么回事啊?” “事情是这样的——”小志在本子上把自己用垃圾箱里的臭鱼烂虾诱捕流浪猫的事儿描述了一遍。 这个消息传下去过了好一会儿,底下才有反应,仿佛是在好好“消化”小志的怪癖似的。 依然是姐姐胡晓,义正词严地说道:“首先我确定,杀猫是不需要偿命的,”她还特地在“不需要”三个字底下加了黑点,然后又问道:“你为什么要杀猫啊?” 不管是真是假,看到好朋友的安慰,小志的心情还是好了很多。为什么要杀猫呢?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不是小志不知道原因,而是和妈妈有关。 妈妈说美国太冷,小志的身体不好,所以暂且待在国内。这个理由小志是坚信的,比起炎夏,他更讨厌冰冻三尺的寒冬腊月。于是他就想拥有一件毛大衣,这样的话,妈妈下次来,看见自己有御寒的衣服了,没准儿就可以把他带走了。 小志没有钱,只能自己做,他印象中妈妈就有一件动物毛皮的大衣,按着这个思路,他正在攒那些死猫死狗的皮毛,到了足够尺寸的时候,就可以给自己裁量制作了。只可惜阿姨每次都能把他辛辛苦苦打回来的猎物搜走,这使得小志的这个计划,一直都没有进展过。 他把这个原因写在了本子上。结果下面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你是认真的吗?”纳闷了半天,下面传上来这样的一句话。 “当然是真的!” “我怎么觉得是你妈妈不想要你了,所以才编出来的理由!” 小志有点不高兴了,“你怎么和别人一样,我说过,妈妈不会不要我的。” 看见小志生气,胡菲赶紧安慰了两句,“我不是这个意思,可是,可是——这么说吧,我们都是不正常的人,自己不觉得,藏书网可你有没有想过,对于别人来说,我们都是负担呢?” 小志平时最不爱听这样的话的,可胡菲的分析,却直插入他的心底,那可是朋友间的告诫啊。说得没错,自己会不会是妈妈的负担呢? 仔细回想起来,好像妈妈对自己是越来越不好了。记得小时候,爸爸还在,小志的待遇还是和姐姐一样的,买什么东西都会买双份,爸爸是工程师,还经常带着他去自己的实验室。他和姐姐学习都好,在学校里属于风云人物,当他念二年级的时候,姐姐已经跳了两级念初一了。 爸爸去世是一个转折点,他去参加大学的周年校庆,喝了两杯酒,晚上躺在宾馆里,心脏病发作一命呜呼。 爸爸走得突然,全家都措手不及,让所有人都承担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爸爸的死,对小志是否有直接影响,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了。但正是从那个时候起,小志开始变得很怪。 先是该死的头疼病,让他经常在课堂上毫无症状地发作,接下来,妈妈就被一次一次地叫到学校。 “我们觉得小志不太适合过集体生活,不仅影响别人,而且对自身的发展也不利。” 尽管小志每次考试,都能毫不费劲地得100分,可妈妈还是把他领回了家。 妈妈关心的重点开始偏移,渐渐地,她不再关心小志了,而是把精力放到了姐姐身上。当姐姐被保送到少年科技大的时候,妈妈干脆请了长期病假,跑到合肥去陪读,等到姐姐拿了硕士学位,留学美国之后,妈妈索性就离开了中国。只是花钱找了现在的这个阿姨,负责小志的吃饭问题。 上次通电话还是在三个月前,只有短短的几分钟,而且几乎都在和阿姨说话,留给自己的只有两三句话,诸如“要听阿姨的话”,或者“电话费很贵,不和你说了”之类。 这不应该是一对母子应有的状态吧?小志有些茫然了。这种感觉其实由来已久,只不过以往一直在逃避这个问题,今天被胡晓点破之后,他感到了深深的悲痛。 “不会的,妈妈不会不要我的。”小志还在逞强。 楼下传来的纸条上,写了一个“唉——”字,像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儿,“那好吧,其实我们都很可怜的。” “我能见见你们吗?”小志突然间有了这个强烈的冲动。 姐妹俩想了一会儿,“今天太晚,爸爸马上就要回家了,明天吧,明天一早,等爸爸妈妈上班以后,你来我家玩吧!” 第二天,小志起了个大早,穿好衣服坐在客厅里。八点过后,楼里的人陆陆续续地去上班。喧嚣声后,是一阵寂静,整座楼都空了。 小志用小镜子在对面的楼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圆,还没画完,楼下就有反应。他整理整理衣服,带上门下楼。 比起上一次见面的突兀,这次算是有备而来,起码不会再恐惧了吧,但一想到要和胡晓、胡菲这样奇特的女孩见面,多少还是有点紧张。 敲了门,瞬间开了一条缝,姐妹俩早就等在那儿了。门后传来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是小志吗?” “嗯!” 门被打开了。 小志屏住呼吸,虽然神交已久,但正式会面却是第一次。小志的视线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低着头,双脚搓着地板。 “快点进来吧。”很好听的女音,是姐姐胡晓的,她站在门边上,把小志让进了屋里。 小志站在原地,偷偷地用余光打量着周遭的环境。两个卧室的门关着,视野里客厅的格局,和小志家差不了多少。 灰色的水泥地板,一张木桌子摆在窗口前,桌子上铺着玻璃板,底下压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对中年男女,可能是姐妹俩的父母吧,照片里没有胡晓她们的身影。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客厅里书异常的多。除了前面看到的桌子,其他靠着墙的几乎都是书架,架子上排满了书,种类颇多,依次被分门别类,小志看到了《十万个为什么》之类熟悉的书名,还有从小学到中学的各种教科书,但更多的从来没见识过。 这姐妹俩不上学,看来都是通过这些书籍来了解世界的。 “你好!”看到小志局促的样子,姐姐胡晓首先打破了僵局。 “你……你们好!”小志抬起头。 老实说胡晓还是长得很好看的,梳着一个刘海,鼻子翘翘的。从正面看,根本发现不了她的异怪,但是一侧身子就不对了。因为有了心理准备,所以小志并没有过大的反应。 胡菲从后脖子处,向他问好,“你好啊!” 胡菲的脑袋是斜生出去的,自然情况下,永远都低垂着四十五度角,她要很费劲才能抬起脸来,模样和她姐姐一模一样。 果然如她们所说,日常生活中所有的东西都是一人一半的,就连和小志面对面的说话,也是一人一句,她们侧着身子,轮到谁说话,就把脸转过来,默契程度显然是多年磨合下来的。 她们为小志准备了冰镇汽水,一边喝着,一边就着昨天的话题聊了下去。本来是好朋友之间首次见面,可因为话题沉重,所以气氛反而显得有些压抑。小志的沮丧自不必说,胡晓总能认真地安慰他两句,胡菲则活泼得多,还时不时地蹦出几句笑话。 “其实每个人都是有烦恼的,人生就是这个样子。”胡晓这样说道,这样有水平的话,小志是怎么也想不出来的。 “难道你们也有烦恼吗?” “谁会没烦恼呢!”小志的问句,就像是悲伤情绪的引子,一下子就让她忧伤起来。 “怎么了?你们也可以说给我听听,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啊!” 胡晓不说话,她也把头垂了下去,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这有什么呀,我来说吧!”胡菲把脸转了过来,她努力把头抬起来,笑呵呵地说,“医生说过,因为身体负担的原因,十四岁之前,如果不动手术,我们俩很有可能都得死。” 小志吓了一跳,这是先前从来没有得到过的消息,看看胡菲的表情,不像是开玩笑,可谁又会如此轻松地诉说自己的生死呢? 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小志顿时愣住了,过了一会儿,才记起来开口说话,“要动什么样的手术啊?” “当然是把我们分开啰。” “分开?”小志惊奇地看着她们俩,怎么分啊,总不能从中间一劈为二吧。 像是猜透了小志心中的疑惑,胡菲接着说道:“我们的身体上只能留下来一个脑袋,这样说你明白了吧!” 小志还是有些不理解,他使劲地想,那么另一个脑袋去哪里呢? 这时姐姐把脸转了过来,脸上流露出了悲痛。她嘟起嘴,示意小志不要再问下去了,小志一下子就明白了,要切除一个脑袋,被切除的那个必死无疑,而看她们生长的模样,妹妹必然是选择的对象,也就是说,要用胡菲的生命,来换取胡晓的存活? 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啊! 真正意义上形影不离的俩姐妹,最终的宿命却是牺牲一个,成全另一个,这得经受多大的心理煎熬?可胡菲口气异常轻松,仿佛在述说一件别人的事情,这就是课本上所谓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吧。 小志对她的敬佩之心油然而升。 “那岂不是没多少时间了?” “嗯,其实年纪越大,手术的风险也就越大,之所以拖到现在,可能也是因为爸爸妈妈迟迟下不了决心。”胡菲回答道。 “现在还不一定选择留下谁呢?”胡晓小声地补充道。 胡菲豁达地劝慰着姐姐,“这有什么好和我争的,留下我,难道一辈子做一个脸朝后,低着头的怪物?” 小志今天下来是寻求安慰的,可听完姐妹俩的故事,他觉得对方的经历比自己要悲惨得多,对面坐着的可是一个行将要死的人啊,可她却还能如此淡定。 姐姐胡晓把话题转了出去,小志压抑住自己的好奇和同情,识相地跟着姐姐聊起了其他事情。 时间过得飞快,一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小志发现姐妹俩虽然懂得很多,但她们从小到大,竟然从没出过门,经验多数来自书本,而对于基本的生活乐趣几乎一无所知。 她们没有去过动物园,没有荡过秋千,没有去过少年宫,甚至没有摸过真正的小猫小狗,所有的一切都是从书本上认识的。所以当小志给她们述说自己短暂的学校生涯时,她们羡慕和好奇的神情不言而喻。 “学校那么好玩,你怎么不去了呢?” 小志有点不好意思,“我,我——”他把自己在学校里的所作所为说了一遍。 姐妹俩瞪大着眼睛看着小志,“这就是你不对了,你干吗要这样做啊?” 小志把头低了下来,像个犯错的小孩,“我也不知道,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实际上我都不记得自己这样做过了,这些都是别人事后告诉我的,别人都这么说,我也只好相信了!” 胡晓觉得不可思议,可胡菲倒是觉得可以理解,“也许我们的脑子真的有问题,哈哈哈,昨天就给你说过了,我脑子经常就会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画面,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出现的,有时候就是吃着饭,然后这些东西就像画片一样映在眼前。” “哎,对了,说起画片,你这两天有没有画过什么新东西啊!” “没有。”胡菲嘟着嘴说道。 “为什么啊,那些画面不出现了啊?” “不是的,恰恰相反,这两天有两个人总是出现在我的脑子里,可我觉得那画面太吓人了,所以不想把它画出来。” 小志抬抬眉毛,太吓人?比起长着狗尾巴,还有被切开大脑的少女,有什么比这些更让人觉得不愉快的呢? 好消息是经过不懈努力,这次多少有了一点发现。勘查人员在第二具尸体发现的窑洞里,找到了一颗新鲜的纽扣。 坏消息是这颗纽扣太普通了,普通到几乎没有任何价值。以电厂为中心点向四周扩散,更大规模的排查仍在继续。 刘从严感到事态严重,这绝对是他从警以来遇到过的最大的案子。 他怀疑自己的辖区内出现了一个变态杀手。专门在偏僻地方,以十五六岁的女中学生为目标。已经死了两条人命,都是花季少女,作案动机不明,作案手法诡异。 1993年,人们对连环杀手的概念还很模糊,只知道那是资本主义社会才有的毒瘤。刘从严对这样的案子可以说是一头雾水。 这天晚上,刘从严和达子来到崇阳区联防大队了解情况。 崇阳区辖内地形复杂,人员混乱,流动人口多,本市著名的四码头娱乐圈,也属于其管辖范围。除了混子聚众之外,原来在码头边混饭吃的壮力,并没有因为码头的拆除而搬迁。他们大多数来自外地,在狭小的巷子里,落地生根,传宗接代。可以说是鱼龙混杂,藏污纳垢。 刘从严过来摸排可疑人物,联防大队也有自己的事儿在忙,一个叫陈剑的混混,半夜在江边被人挑了脚筋,看上去像仇杀。 这样的事儿屡见不鲜,本市民风强悍,十四五岁的少年下手远比成年人残忍,就算是闹出人命,也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 刘从严和联防队的人,聊到九点多钟,没什么实质性的信息,刚准备走,突然来了几个家长,说是自己的孩子放学后一直没回家,找也找不到。 刘从严顿时警觉了起来。是不是和此案有关还不知道,但很雷同,受害者都是前一晚失踪,第二天就发现了尸体。于是和达子留下来听取案情。 原来失踪的还不止一个,是一男一女。他们是同班同学,市十一中高一学生。 两人是恋爱关系,放学之后来到东门文具批发市场“淘”文具(这是家长在寻找过程中,听他们的同学说的),结果到现在还没有回家。 刘从严心里一紧。东门文具市场紧邻电厂,和前两起案子所涉及的地段有着紧密的联系。难道又是一起凶杀案? 也许是虚惊一场,刘从严怀着侥幸心理宽慰自己,毕竟这回失踪的人数和性别都和以往不同,但还是不能掉以轻心。为了稳定住家长情绪,刘从严让达子继续了解案情,自己则偷摸溜回市局,不管怎么说,要按最坏的打算处理,这样的话就必须安排搜救工作了。 如果真和前两起案子有关联,显然这次更为严重,一口气儿失踪了俩,说明罪犯的行为在升级。刘从严调动了几乎所有可以调动的力量,出门寻找这两个孩子的下落。 家长们一定不知道,正是因为更严重的后果等着他们,所以才让他们失踪的孩子受到如此“高规格”的待遇。 按照老师的要求,林涵把参赛的报名表填完整交了上去。满打满算只不过还有几天的时间。临时抱佛脚,总比一点不准备要好。 林涵已经停了课,一门心思扑在后面的比赛中。说起来他还是很刻苦的,加之颇有天赋,得奖貌似很有希望。 难者不会,会者不难。事情就是那么简单,对于很多人一辈子都不可能完成的舞蹈动作,林涵却轻而易举就能达到,而且还完成得颇有感觉。 现在,他的一家子都在全力以赴备战。 林涵出了少年宫的门,警觉地看看四周,自从那晚在江边“伏击陈剑”之后,他一直有所顾虑。一方面害怕警察会找上门,另一方面陈剑的手下如果得到风声,也会肆无忌惮地报复。 两天过去了,似乎一切都很平静。 他沿着少年宫门口的那条马路前行,尽量在人多的地方走路。此举是为了防小混混的,比起警察,那帮人更为凶狠,是真动刀子,尽往要害上扎。 同为此类人的林涵,当然深谙其中的凶险。 比起苏巧的死,陈剑的下场显然还不足以平息林涵心中的怒火。但这几下也够他受的,估计下半辈子想站起来都困难。 本来林涵的本意是要置他于死地,但阿中劝得没错,打架伤人的事儿在本地层出不穷,警察根本来不及查。一般来说,过了三五月——或者更短,如果没有直接的线索,也就被别的案子压下去了。 但命案不同,调查的力度要大得多,而且永远不会过期。 林涵所要做的就是撑过这一个月。如果他能够在比赛中得奖,老爸说了,花多少钱也要把他送到北京专门的舞蹈学校进修。 林涵的老爸没什么文化,和阿中的父亲负责整个电厂的民用和工业用水,每天提着个塑料桶,四处检查水管和净水工作,但是在儿子前途的问题上从来不含糊。 林涵到了一个公交车站,站在树后,耐心地等着两部公交车开过,确定没有可疑的人在跟踪他,然后才转身离开。 到达目的地,天已经擦黑。还是上次那间民房里,除了阿中、蒋光头和妹子,这次还多了几个人,其中有两个女孩。相互寒暄了几句,一行人来到了街边的小酒馆吃饭。 伏击陈剑之后,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碰面,算是庆功宴,席间喝了不少酒,从蒋光头对那几个陌生少年毫不避讳此事看得出来,那些都是心腹。 可林涵还是有些不高兴,毕竟这不应该拿出来炫耀。没有不透风的墙,事情很多时候都由自己的嘴开始变糟糕的。 “听说你是为了我们学校一个叫苏巧的女孩?”蒋光头问道。 林涵皱起了眉头,他看看阿中,这小子连这个也说了。阿中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仿佛在讲“这有什么关系,大家都是兄弟。” “苏巧那案子,是刘莎她爸爸办的。”蒋光头指了指身边的一女孩。林涵敏感地看过去,一个小小的女孩,穿着天蓝色的牛仔裤,白T恤。 蒋光头顺势要把手搭上她的肩膀,被女孩厌恶地推开了,“他不是我爸。” 人群中传来“哧哧”的窃笑声,蒋光头面子上过不去,可又没办法,“喝酒、喝酒。”他举起酒杯给自己找台阶下。 “喂,听说你是市舞蹈团的。”刘莎转过脸问林涵。 “嗯!” “你们都跳什么舞,迪斯科?” “那些都是业余的人玩的,”阿中喝得有点多,在一旁替林涵炫耀,“我兄弟练的都是硬功夫,一抬腿就是劈叉,没十几年的功夫下不来,从小就练的。” “是吗?”刘莎张大嘴对林涵上下打量了一番,“真厉害。” “谈不上厉害不厉害的,多练练就会了。”林涵倒是显得很谦虚。 蒋光头转着眼珠,似乎听出了一点名堂,“这个我也会!”话语中醋意十足。 刘莎不耐烦地翻过去一个白眼,想说什么,又什么也没说。 “这年头练那么多真功夫也没用,主要靠人多,抽刀一剁,你有气功也没用。”蒋光头接着说。 他把话题又转回到了本市混混间几场著名的战役中来。言谈中硝烟密布。蒋光头是同文中学混混中“一盏灯”,这个林涵是有所耳闻的。要不然也不可能聚拢到那么多人追随。 但似乎那个叫刘莎的女孩对此并不感冒,她对林涵更有兴趣些。 “苏巧的事儿,是陈剑干的?”她问林涵,“据我所知警察查了半天都没查出来,你是怎么知道的?” 林涵没作声,他不想把难言之隐说出来,阿中喝得有点多,在一旁刚跃跃欲试地想把其中的原委说出来,被林涵在桌子底下猛踢了一脚止住了。 “别跟你爸说。”林涵偏头对刘莎说道。 “那不是我爸。”刘莎埋怨道。 林涵好奇地看着嘟着嘴的刘莎,“行,那你别跟他说。” 看见林涵和刘莎俩竟然说起了悄悄话,蒋光头再次把话题转了出去,“阿炳台球室的那几个小子,昨天调戏刘莎来着,我们改天去教训他们一顿。” 阿中赶忙表示愿意同去,“都是兄弟,这忙一定会帮,去砍了他们,是吧?”他拍拍林涵的肩膀,“我们都会去的。” 林涵不好说什么,只能点点头。 蒋光头还算满意,“谁敢欺负我马子,这不是找死嘛!” 喝完酒,出了小酒馆的门,林涵一个人走在最前面,他想要快点回家,刘莎从后面跑了过来,站到身边,轻声说:“下次你跳舞的时候带我去看看呗。还有,我不是他女朋友。”她指指不远处的蒋光头。 林涵一愣,然后礼貌地说道:“嗯,好的。” 执行任务的时候,刘从严顺路回了一趟家。家里的灯亮着,可开门转了一圈,却不见刘莎的踪影,他顿时担忧了起来。 刘从严整天在尸体堆里打转,多少有些神经质,遇到问题第一个是往“会不会出什么意外”上想。更何况现在是非常时期,马路上还游荡着一个精神病,操刀跃跃欲试,刘莎的年纪正好是他选择的对象。 他带着门出来,敲开了隔壁人家。还好,刘莎正坐在饭桌上看电视呢! “老刘回来了!”邻居拿出个凳子给他坐。刘从严工作忙,经常没日没夜,所以在这家交了饭钱,如果自己没及时赶回来的话,刘莎就在这儿吃饭。 邻居家也是个女孩,和刘莎差不多大小,两人正在看着电视剧。 “怎么出来时家里的灯也不关?”刘从严口气里带着责备,但实际上悬着的心却一下放松了下来。 刘莎转过脸来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又把头转了过去。 刘从严本来想问句,“作业写完了没?”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问了也白问。 “刘莎来,我有事跟你说。”他招呼着。 刘莎不耐烦地回答道:“还没完呢!” 受了冷落的刘从严有点尴尬,站在客厅里不知所措,“我马上要走了,就跟你说两句话。” 刘莎还是没搭理,把刘从严电线杆子似的晾在客厅中间,倒是邻居家的小姑娘看不下去了,推了推她,刘莎这才站了起来,满不情愿地跟着刘从严回到自己的家。 “我说,马上就要中考了,你多少也得看点书吧。”刘从严一进门尽量用温和的语气说道。 刘莎坐到客厅的椅子上,低着头,“学也学不进去,初中毕业后,你给我找个技校,过两年我就能上班了,只要一挣钱,我就搬出去住。” 听了这话刘从严心里很不是滋味,可一下子又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你,你总不能就这样放弃自己了吧,你不用对得起我,可你总得对得起你父母吧!” 刘莎身子颤了一下,把头抬起来,怒目望着刘从严。刘莎的目光就像一把剑,硬生生刺得一米八大个的刘从严赶紧把视线转出去。对着杀人犯都不怵,可现在刘从严竟然不能直视刘莎的眼睛。 这个话题很尴尬地结束了。 有一句说一句,刘从严可是本市有名的硬汉,部队侦察兵出身,对越反击战的时候,他所在的部队直接开到过中越边境,这种履历,本市的公安系统屈指可数。 别说杀人越货的歹徒,就算是穷凶极恶的反动派,他也没放在眼里过。可偏偏对眼前这个十四岁的小女孩手足无措。 他不敢对她施以重压,像上次那样,喉咙稍微响点骂了两句,直接离家出走,导致刘从严托了几乎本市所有的警察,才满城风雨地把她找回来,他可不想再这样来一回。 刘从严缓和了一下情绪,清了清嗓子,“最近少出去。”刘莎不作声。 “你们学校那个叫苏巧的女生遇害的事儿你知道吧!” 这话题似乎对她有吸引力,刘莎歪着脑袋,看着刘从严。 一般情况下,刘从严不会把案子带回家里,更别说讲给刘莎听了,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不管用什么法子,哪怕把她吓唬住,总比万一发生什么事儿要好。 “凶手还没抓到,专门对你这个年纪的女孩下手,已经死了两个了,还失踪了两个!” “什么时候的事儿?”刘莎问道。 看来这招还是管用的,刘从严窃喜,“就今天的事儿,不过你别和你同学说,这些都是机密。” 刘莎点点头,心里却很纳闷,今天的事儿?杀死苏巧的陈剑,不是已经给蒋光头他们废了嘛,怎么还能出来害人。 “知道了吗?在破案之前,每天放学就赶紧回来,别一个人走路,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哦——对了,电厂那边也别去!”刘从严叮嘱道。 “知道了!”刘莎回了一句,然后就不再说话了。 八里河八里长,从阳明水库由西向东沿着本市的边缘淌过。 这条不长的水道,有些历史渊源,原先叫龙开河,据传河底下有条龙脉,直通不远处的山峦。八几年的时候,政府心血来潮,想要填河造路,淤塞了河道,恰逢那年水灾,洪水从水库溢出来,淹了大半座城市。 这孽造的究竟和传说有关,还是自然灾害,到后来谁也说不清,但可以肯定的是,每座城市遇到这种倒霉事儿,都会有某种默契。果不其然,不久之后,政府就草草地又挖开河道。原来的规划不了了之,早先的清波碧澜就变成了宽一点的臭水沟。 臭水沟两边是芦苇丛,南岸这头的这片,大概宽有个一两百米,然后是一条泥巴路,歪歪斜斜地通往东门文具市场。 现在是半夜两点多钟,天上下着毛毛雨。芦苇丛里手电筒的光线此起彼伏,整个刑警大队,还有附近的联防队的人,都在这儿展开搜查。 三小时前,走访东门文具市场的几个民警,有了一点发现。幸亏大多数批发商都住在店里,民警们一家家敲门,从几个老板嘴里得知,对失踪的俩孩子有印象。 那两个孩子去过他们的店,买了两块垫板和笔盒就匆匆离开的。比较奇怪的是,这俩孩子买完东西,并没有回市区的家,而是反方向往八里河的方向走来。 据最后一个见到失踪者的老板述说,那是在五点多钟,两人低着头,仿佛怕被人认出来似的,当时老板还吆喝他们进店看看,他们理也没理就走过去了。 民警询问,这俩孩子附近有没有什么陌生人同行,或者在跟踪他们,被目击者否认了。东门外的这条小泥巴路,周围全是农田,视野很开阔,一直走出去五百多米,他们身边一直没有出现过其他可疑的人。 这就难以推敲了,他们放学不回家,去哪儿呢?刘从严得到这个消息之后不敢怠慢。无论背后的隐情是什么,总得优先把它想成那个凶手又作案了。 五点多失踪,那时天还亮着,如果凶手依然在路边伏击,可一下子运走两个人到某个偏僻的地点,开始他变态的行为,终归有点麻烦,中间一定会有个藏尸“中转”站。这是一个很容易的推理。 如果这个推理正确的话,显然,八里河边上的芦苇丛就是再合适不过的地方了。所以刘从严做了要搜查芦苇丛的决定。 可工作刚一开始,就发现了困难所在。这里的芦苇丛虽然不“浩瀚”,但很狭长。刘从严的人手有限,又是半夜开始工作,周围的泥巴路连个路灯也没有。要在漆黑中找到线索,并不是什么很容易的事儿。刚刚过去的三个小时一无所获,到了现在天公居然还不作美了。 刘从严抬头皱了皱眉头,“达子!” 达子从后侧提着手电筒走了过来,一脸不知是汗水还是雨水,“师父,找我?” “让大伙把几个点都蹲好,加快速度。”刘从严有点着急。 做这个决定是要冒点风险的,确切地说是一个两难的决定。 出于刘从严的考虑,当然拿住凶手才是正道,如果他的推理靠谱,那么不用想,凶手在半夜一定还会回来,理论上在附近做蹲守,把他拿下才是最好的办法。 然而不能忽略的是,那俩孩子生死未明,尽管照经验,失踪者凶多吉少,但毕竟还没看见尸体,就得当作他们活着来处理。当然不排除他们受了重伤,还能救活的可能,所以一定是以搜索失踪者为第一要务的,可现在的做法显然是在打草惊蛇。 刘从严在两头和中间的岔口,都安排了便衣蹲守,其实他知道凶手自投罗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边那么大动静,只要不是傻子,谁会往里钻? “去跟他们说,只要有人路过,不管是谁,先控制起来再说。”刘从严还是不死心。 “行。”达子接到命令,转身去了,可刚走几步,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趔趄摔倒在地。折断的芦苇秆子锋利,一下子就划破了他的大腿,鲜血流了下来。 刘从严赶紧跑过去,把达子扶起来。 “没事儿。”达子擦擦脸上的汗水,嘴里却倒吸着凉气。 刘从严用手把住达子的背脊,达子的身上早就湿透了,衣服贴在皮肤上,刘从严皱皱眉头,一连在雨中摸了三个小时,该休息休息了。 他抬起头,大声喊着,“联防队的人先路边坐会儿,隔十五分钟后,换刑警队的人。” “真没事!”达子有点不好意思,想从搀扶中挣扎出去。刘从严没答应他,坚持着把达子扶到了路边。 雨还在下,但没下透,所以天气还是很闷热,他让达子坐下来,手电筒照着伤口,深倒是不深,但很长,血顺着小腿淌下来。 “那个谁,把车开过来。”刘从严吼了一声。 “不用,我坐会儿就好了。” 刘从严说:“还是去医院包扎一下吧,免得发炎。” 趁着等车的工夫,刘从严正好也缓一口气,他掏出烟,给达子散了一支。 “你说咱们会不会判断出错了,那小子,没把受害者藏在芦苇丛里,要不怎么搜了那么久还没搜到?” 刘从严脸色凝重,“不好说,等完事了再做结论吧。” “要是真藏这儿的话,那小子现在说不准躲在哪个角落偷看着我们呢!”达子一脸愤恨地说着,“别让我抓着他,抓着有他好受的。” 刘从严看了看芦苇丛旁,黑漆漆的那片农田,达子说得没错,没准他现在就趴在田埂呢!或者看到这边那么多人,又转头回去了。 他吸了一口烟,脑子突然像闪电一样闪过一个念头。“凶手半夜会回来”,这是一个先入为主的想法。 凶手为什么不能和受害者一起,也躲在这片芦苇丛里,等天黑呢?他往前走了两步,望了望更容易藏身的草丛,心里不禁有点担忧。 由于人手不够,搜查中每个人相隔都有些距离,警察还好说,可联防队里有几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都是刚刚从工厂里抽调出来的,没受过什么训练,体格也不行,万一凶手一直躲在草丛里,跑也跑不了,情急之下做出什么“狗急跳墙”的事儿,也不是不可能。 他又重重地吸了一口烟,越想越有可能,大声地喊着联防队队长的名字。 听到招呼,正坐在不远处休息的联防队队长一路小跑着过来,脸上还挂着草根,“什么事儿?” 刘从严问,“你一共来了多少人!” 联防队队长说,“连我一起8个!” “跟他们说,待会儿再进芦苇丛的时候,两人一组。” 联防队队长“嗯”了一声,又回去布置任务去了。 亮着灯的警车颠簸在泥泞小路上,越来越近,刘从严扶起达子。联防队那边传来窸窸窣窣的人声。 “怎么了?”刘从严大声地问。 “没什么事儿,少一个人,老刘不见了,可能还在里面。” 刘从严突然心一紧,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赶紧跑过去,“老刘不见了?” “嗯!” “他搜哪块区域的?” “最靠近河边的那一块!”联防队队长说。 刘从严踮起脚,向芦苇丛里望进去,除了几根手电的光束照来照去,其他都是黑压压的一片。 刘从严心更紧张了,“你们去把他找出来!” 看到刘从严表情严肃,联防队队长也不敢怠慢,赶紧招呼人,一边喊着老刘,一边拿着手电筒又冲了进去。 没多久就发现了问题所在,其他的手电都是运动着的,可河边有一个微弱的光束,在几十米开外一动不动。 刘从严带头奋力披荆斩棘地跨过去,到了一看,果然出事了,有个人满头血迹地倒在地上。 “老刘!”刘从严喊着他的名字,被称为老刘的中年男人,身体微微一颤,还有得救,刘从严赶紧招呼人把他抬出去。老刘费劲儿地睁开眼睛,抬手虚弱地指了指河边。 “往河里走了?” 老刘点点头。 刘从严掏出枪,来到河边。哪里还有人的踪影。 刘从严用手电照亮不大的区域,堤岸上有几个当初填河时留下的水泥孔洞。他紧张起来,再用手电一个个照进去。 尽管他们已经尽力了,可还是晚了一步,刘从严看到了孔洞里并排躺着两个,看来凶手一直没离开过芦苇丛,伺机伏击了老刘,然后跳进河里逃跑了。 刘从严在洞口,观察着那两个受害者,初看一眼,没什么变化,很完整,既没有被肢解,也没有被嫁接什么奇怪的东西,难道还活着?可仔细一看,顿时毛骨悚然起来。 第四章 人体拼接 省里下来一个刑侦专家指导破案,姓张,饭也没吃就马不停蹄地走现场、看资料,临了得出一个结论:凶手有双重人格。 这个结论是依据“犯罪手法不合常理,可犯罪过程却异常缜密”得出的。 说得也是,三起案子,一起比一起惊人,到了第三起,受害者变成了一次屠杀两名受害者,凶手把他们的头颅切了下来,然后换个儿安在了对方的脖子上,颈部一圈绕着密密麻麻的黑色缝线。 这些只有脑子不正常的人才会做出来的事儿,可凶手迄今却没有给警方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根据法医报告,那个女孩死之前竟然已经怀孕了。这个线索很重要,虽说对缉拿凶手无甚关系,但能够解释,为什么那天下午,两个人急匆匆地赶路,生怕被别人发现似的。 沿着龙开河,可以到达冯家村,这个位于郊区的小村落开了好几家黑诊所,其中就有做人流业务。出于“此事不可张扬”的性质,以及经济上的原因,很有可能,他们就是去堕胎的。 没想到就是因为这样遮遮掩掩,才导致惨案的发生。 “我们省对于双重人格罪犯的了解,几乎为零,所有的案例,还只停留在书面,起码我的经验是这样。”就算专家也这样说。 没有实际的案例可以参考,大伙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电厂仍然被作为调查的地理中心,专家说,“着重调查那些有暴力倾向,或者行为异常的,比如恋尸癖、暴露癖……” 以上名字既专业又陌生,说得刘从严一愣一愣的,这些只有在香港录像里才会出现的人物,难道就在自己的辖区之内?如果不是有专家在场,就算遇到了,刘从严也不会多想。了不起当恶作剧处理的,没想到他们的杀伤力会那么强。 原来刘从严只是调查那些有前科的小混混,还有流动人口,现在好了,还要关照那些“精神病”! 好在电厂附近的“特殊人士”并不多,警察绕了一圈,找出来四个“行为异常”的人: 王素芬,女,六十二岁,精神分裂症,没事儿喜欢在院子里唱歌,下肢行动不便,只能依靠轮椅行动,排除。 权有力,男,三十三岁,唐氏综合征患者,智商只有六岁,爱哭,案发的时候患肝炎住在医院,排除。 王小志,男,十四岁,间歇性失忆症患者,父亲早逝,母亲和姐姐去了美国,现在由一保姆照顾,保姆和当事人现在都没找着,稍后走访。 吴飞,男,十八岁,小时候被查出过患有多动症,有暴力倾向,案发时因聚众斗殴被行政拘留十五天,现在还关在拘留所里。 刘从严看了一眼拿到手的资料,问专家有什么意见,专家说:“查呗,接着扩大范围,这种人究竟什么样子,我也吃不准,没准平常和我们一模一样也说不定。” 刘从严点点头,心里在想这不是跟没说一样嘛。 他把资料递给达子,说:“还剩那个王小志是吧,抽空再去一趟,别漏网。” 刘从严瞄了一眼资料背后贴着的照片,突然把伸到一半的手,又缩了回来。 他盯着这个王小志横拿竖摆了半天,“这人我好像见过。” 达子把脸也凑了过来,“咦,这不就是东山上说自己什么都忘了的那小子嘛!” 刘从严回忆了一会儿,确实是,那小子蓬头垢面,瘦瘦的身板,一脸挨揍的模样,不像是会干出这种事儿来的人。但不管怎么说,起码他和这件事有了点关系。 “别抽空了,咱们现在就走一趟吧!”刘从严说道。 电厂保卫科的几个人转了大半个厂区,才从别人家的麻将桌上,把那个保姆找了出来。 “我只负责一个礼拜送两次饭而已。”看到那么多警察,一直以为是抓赌来的保姆被吓得不轻,来回说了半天,才明白是冲着小志来的。 “他现在人呢?” “我哪儿知道,我平时也不去。”保姆转着眼珠子,凑过脸来问达子,“出什么事儿了?” “别问那么多!”达子一脸严肃,“你就带我们去把他找出来就对了。” 保姆轻声嘀咕着,“这小子犯事是迟早的事儿,整天把死猫死狗往家里藏,哪天就算杀了人我也信。” 刘从严心中一紧,“你说什么?” 达子反应更大,一把抓住保姆的胳膊。 “痛痛痛!”保姆咧着嘴叫着。 达子手松了松,“快说,怎么回事!” 保姆把小志在外面杀流浪猫,还把猫尸体缝进枕头套里的事儿,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 专家和刘从严对了一眼,刘从严点点头,“你现在赶紧带我们去那个小志家!”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小志家赶来。 只要楼里的人一上班,小志第一件事儿就是往楼下跑。他和那对姐妹俩已经成为了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且这种友谊还带上了“总怕被别人发现”的刺激,所以格外吸引人。 他们在家里玩遍了所有的室内游戏,打牌、下棋、看动画片、摊开地图找地名…… 阿姨一周来两次,小志自然不用担心。姐妹俩的父母其实并不愿意女儿和外界有所接触。但她们总能在小志离开后,悉心打扫伪装,不留一丝痕迹,所以这样的秘密幽会,很是安稳地过了几天。 几天过后,小志觉得有义务带着姐妹俩去外面长长见识。 “这样不好吧?”胡晓摇摇头,“爸爸不希望我们出门的。” “但你们总不能一辈子都待在家里吧,以后爸爸妈妈不在了怎么办?难道你们就只有饿死在家里面?!再说,你们连真正的小狗小猫也没见过,即使见过也没摸过,这说出去要被人笑掉大牙的!” 小志说得很对,让妹妹胡菲蠢蠢欲动,可胡晓还是有所顾虑,折中的办法是小志答应她们决不走出这栋大楼。 “不出大楼和待在家里有什么区别?”姐妹俩质疑道。 小志得意扬扬地笑而不语,然后保证带她们去一个既安全又好玩的地方。 小志先出门打探了一会儿情况,确认楼梯里没有人,带着姐妹俩来到顶楼。他指指顶楼走廊的天花板,一个正方形的小门出现在他们眼前。 “这是什么?”妹妹问道。 小志把手指竖在嘴前,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从墙边上拿起一根放在那边的竹竿。他用力往上顶顶,小门开了一条缝,接着使劲,门被支起了一个四十五度角的出口,外面就是蓝天白云。 小志爬上了楼梯的扶手,朝手上啐了口唾沫,像体操运动员似的又搓了搓,看准距离,一跃就扒到了小门的边缘。 这是姐妹俩从来没见过的场面,她们没想到小志的身手那么灵敏。这还不算什么,精彩的在后面,小志一用力,腾空就把身体拉了上去,然后前臂伏在上面,把自己撑到了小门之外。 “你力气真大!”姐妹俩啧啧称赞。 小志转过身子把手伸下来,“快点,我拉你们上来。” “我不敢!”姐姐怯生生地退了两步。 “这有什么不敢的!”妹妹显得很兴奋。 “没事的,有我在,我力气大,能把你们拉上来。”小志不停地鼓励着。姐妹俩把手伸出来,小志一用力,就把她们拉上了天台。 天台上“一览众山小”,虽说楼并不高,但对于从没有见过世面的胡晓、胡菲来说,已经是人间奇景了。 “那是菜场,看见了没,有个绿色雨棚的;旁边的是水塔,我们喝的水,都从那里过来的,再往前的是学校……”小志像个导游似的如数家珍地介绍周围的建筑。 起先的时候,胡晓还有些担忧,总害怕被人发现,受到爸爸的责备。可到底还是经不起新鲜的诱惑,到底这周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书本即使有再绚丽的色彩,也抵不上一口活生生的空气,更何况还有小志在放哨。 “我这儿盯着呢。”小志指了指楼下,门前的小路,从五百米开外都在他的视野之内,“有人来了,我第一时间会喊你们的。” 小志这个“哨兵”很尽责,有好几次,真的有行人路过,他总在第一时间发现目标,然后带着姐妹俩趴在地上,等着他们路过。 这天,远远的就看见一群人朝着他们走来,那群人当中还有几个是警察,小志揉揉眼睛,顿时紧张起来,他看见阿姨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他赶紧把姐妹俩叫到天台的进出口,然后把她们放下去,让她们回家躲起来。 姐妹俩问:“怎么了?” 小志说:“他们来抓我了!” 姐妹俩又问:“谁来抓你啊?” 小志回答:“你们别问那么多了!” “那你怎么办?” “我就在天台上,家肯定是不能回了——”小志焦虑地说,“阿姨真的把警察带来了,杀猫是要偿命的。” 刘从严一行人在小志家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他的身影。他让人去把搞勘查的找来,对小志家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勘查。 回到单元门口,达子正站在门旁边,问着那个保姆。 “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我一个礼拜才来两次,把饭送过来,整理整理房间就算完,”保姆抱怨地说道,“他妈倒好,自己跑美国享福去了,一个月才给三十块钱,显然是不想要他了,只要饿不死就行。” 刘从严在一旁抽着烟,没搭腔。 “他一般不会跑远,就在附近,你们等一会儿,等一会儿肯定就回家了,一个孩子能够跑多远。”保姆打了个哈欠,然后又把头凑了过来,“他到底犯什么事儿了?” 达子说:“别问那么多。说说看,最近觉得他有什么反常的地方没?” “反常的地方?”和达子熟络了之后,她也没原来那么紧张兮兮,“他就是个白痴,你应该问最近有什么正常的地方没?成天干些不着四六的事儿,上次被我教训了一顿,当然,就是说了两句,我可没揍他,”保姆给自己辩护着,“我说,你要再这样,我可把你交给警察了。警察抓你进去,你就再也见不到你妈了。没想到,我没去找你们,你们倒是自己找上门来了。” 达子皱了皱眉头。 “我吓唬他说,杀猫是要偿命的,那个傻子似乎还真信的,果然老实了不少。”保姆放肆地哈哈笑了起来。 刘从严还是没搭腔,小志的模样在他的脑海中呈现,要抓住这样的一个人,还是有把握的。但问题是,把时间浪费在这儿是不是值得? 刘从严到底是从警多年的老警察,对罪犯有着一种特别的嗅觉,小志显然不在他的怀疑范围之内,否则上次在东山现场,就不会轻而易举地让他走了。 当然,话又说回来,连专家都搞不清楚凶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还是保险一点的好。 该做的工作要做,先把人找到再说。 刘从严他们等了一会儿,仍然不见目标的踪影,一大帮人在这儿为了个傻子耗着,总不是件事儿,他派了两个人在这儿蹲守,其他的都各自散去做别的事儿去了。 刘从严和专家,还有达子,来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小学。 这是小志退学前就读过的学校,按照专家的说法,反正来了也来了,顺带进去了解下情况。越是往深里了解,就越发现这个王小志可一点也不简单,确切地说,非但不傻,而且还非常地出类拔萃。 “小学四年级就能解微积分,想必全中国也找不出几个吧。”小志原来的班主任是个戴眼镜的小老太太,很和蔼,至今说起原来的学生,还是非常的惋惜。 “他们一家都是知识分子,他还有个姐姐,也很会读书,据说是保送进第一届少年班的优等生。”老太太站起身来,给刘从严他们倒了一杯茶,她已经退休了,但闲不住,现在回到学校在后勤帮忙。 “谢谢。”刘从严礼貌地接过茶杯,重新坐下来,“他从什么时候开始有变化的?” “具体时间也说不上了,反正我刚开始接触他的时候,倒没觉得有什么,只是显得很孤僻,不怎么和同学交流,上学放学都是一个人,课外活动也不参加,比其他孩子都要显得沉稳早熟一点。” 刘从严点点头。 “当然——”老太太接着说,“这在老师眼里并不是什么坏事儿,小孩子能够看出什么来?只要成绩好,肯定会多喜欢、多关心一点。” 老太太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我举个例子,那年学校选拔去市里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同学,名额只有两个,选拔考试的那天恰逢王小志生病,数学老师为了保证他能够去参加那个竞赛,又在放学后组织了整个年级重新选拔考试的一次,这在全校也是绝无前例的!” 刘从严喝了一口茶,铁观音,很香。 “到了后来,就有点不对劲儿了,”老太太语气忧愁,“最先显露出来的问题,是和同学打架,别看他不参加课外活动,平时蔫了吧唧的样子,可力气一点不小,打架时基本都占上峰,比他大的孩子都落荒而逃。老师问他为什么要打架,打架是不对的你知道吗?可他却回答说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都不记得发生什么事情了。老师生气了,犯错误没关系,可犯错误不承认就不对了,不承认本来就不好,还编这种理由糊弄老师,岂不是把老师当傻子涮了。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好几回。每次他都拿这样的说辞出来,我们才发现他脑袋好像确实不记事儿,第二天他自己就会忘记一些事情,仿佛没有发生过一样。” 刘从严回忆起来在东山的 65f6." >时候,听邻居们似乎也说过这事儿。 “后来我们就把他妈妈找来了。”老太太顿了一顿,回忆起当初的事情来,“她在办公室没怎么说话,就把小志领回家了。后来过了两天,王小志突然在体育课跑步的时候晕倒了,问下来才知道,回家后,他妈因为小志打架体罚他,已经有整整两天没给他吃过饭了。老师们都很吃惊,赶紧又把家长找来,说体罚孩子终归不是正途,孩子要以教育为主。他妈不爱听这话,言语里有点看不起我们这些老师,当时小志的姐姐已经很有名气了,她可能觉得自己的方法没错,后来我听说,他妈以前也是高才生,‘文革’的时候,受到过一点冲击,脑子有点偏激,怎么说的——就有点太急功近利,拔苗助长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小志变成今天的模样,不管根本原因是什么,我想她肯定是要负一点责任的。” “那后来呢?”刘从严问。 “后来就更严重了,王小志上课上到一半会突然哭起来,没有缘由,老师问他为什么,也问不出个所以然。而且屡屡发生,经常弄得同学没法学习,老师也没法上课。这个时候,我们已经意识到王小志脑子肯定有大问题,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才和疯子只有一步之遥。他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想过很多办法,甚至想过是不是给王小志单独补课,毕竟这样的天才学生,不是每个老师都遇得到的,终归希望多给他几次机会。可是事态却越来越严重。” 刘从严耐心地等着老太太把事儿说下去。 “最后一次,我在上课,突然坐在他边上的女生尖叫了起来,我跑过去一看,吓了一跳。那女孩的大腿上鲜血直流,王小志手里拿着一把带血的铅笔刀,他还是说他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为什么就把刀刺过去了。这个老师们就帮不了他了,别的家长肯定不答应,于是我们就让他退学了。” 老太太说完了王小志的故事,叹了一口气,即使到今天,她还是觉得王小志是她见过的最聪明的孩子。 “你怎么看?”出了小学的门,专家问刘从严。 刘从严摇摇头,又点点头,“你觉得凶手是他吗?” 专家接着往前走,沉默了一会儿,“这么说吧,他是个聪明的傻子,他或许搞不清楚你为什么要抓他,可一旦他认为你对他有威胁,要找到他的踪迹,也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刘从严把专家的话在肚子里转了两道弯,才明白其中的意思。 那边蹲守的传来消息,说是王小志到现在还没回家。 专家有点担忧,“我觉得咱们得花点力气,找到这个奇怪的小孩。” 可上哪儿找去呢? 专家又停了一会儿,“你还记得刚刚保姆说的话吗?” “哪句话?” “她说那小孩一般不会跑远,会不会咱们来的时候,被他发现了,所以已经跑了?” 刘从严想了想,觉得这是有可能的,“那怎么办?” “加派人手吧,把火车站和车站什么的也一块守住,反正不能有任何漏洞!” “还有不到十天的时间。”市少年宫的王老师语重心长。 她是部队文工团退下来的,教舞蹈班那么多年,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机遇,“你要是真得了奖,我也光荣。” 老王现在把林涵看作自己的家人,一排完参赛的舞蹈就把他拉到一边谈心。 “吃了那么多苦,就为这一天了。据我所知,你家条件也不是很好,爸爸妈妈培养你不容易,可不要辜负了大家……”老王在“辜负”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林涵点点头,知道这是指最近一直来看他的那个女孩。 出了少年宫的门,刘莎果然还在马路对面,正在和另外两个女生聊天。她看见林涵出来,转头说了几句话,俩女孩背起书包,朝着车站方向离开了。 林涵皱起眉头,回头望望老王没跟出来,然后站到角落里,等着刘莎过马路。 “你怎么又来了?”林涵说。 刘莎翻了他一个白眼,“还没去比赛呢,现在就那么牛气烘烘了,还不允许我来看你了!” “不是,”林涵被刘莎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用回家吗?” “时间还早呢,回家也一个人待着,没劲儿,所以过来找你玩了。” 林涵没说话,沿着墙边往前走去,刘莎跟在身后,说:“我请你吃羊肉串吧!” 林涵摇摇头,“我不爱吃这玩意儿,膻。” “那我请你喝汽水!” 林涵停在了一个小卖部前,“还是我请你吧。” 掏了钱,两人坐在门口的板凳上,林涵摸出了一根烟,刘莎喝了口汽水,从书包里摸出个防风打火机来,凑上前给林涵点上。 林涵没说话,过了一会儿,刘莎突然冒出来一句,“苏巧的死,你很难受吧!” 林涵身体颤了一颤。 “这就是爱情啊!”刘莎托着腮帮子感慨着。 林涵把脸转了过来,“你才多大?就知道什么是爱情!” “你才多大?”刘莎嘟着嘴毫不示弱。 这年林涵十六岁,刘莎十四岁。 “爱人死去一定很难受的,和小说里描写的一样,阿尔芒失去玛格丽特的时候,一定和你现在的心情类似。”刘莎很认真地说道。 “谁?”林涵没明白刘莎在说什么。 刘莎扑哧一下笑了,“玛格丽特是个妓女,因为一个男人改邪归正了,这是一本书,叫 href='2083/im'>《茶花女》。” “哦,我不看书的。”林涵说道。 “跟我说说苏巧呗,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林涵把眉头皱了起来,“哪有你这样,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嘛!” 刘莎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那倒也是。那和我说说陈剑呗,你们之间有什么恩怨?” “没什么恩怨,”林涵打着哈哈,“你别听阿中乱说,这事儿和苏巧没关系。” “切——”刘莎不满地说道,“这有什么好瞒着的,我又不会告诉别人。” “真是没有的事儿。” 刘莎把脸凑了过来,一脸严肃,“我们做个交易,你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我跟你说说苏巧案的最新进展。” 林涵猛然身体紧了一下,他转过头来探究刘莎脸上的表情。其实刘莎长得挺好看的,他心里在想,现在她很认真,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你怎么知道的?” “刘从严说的。” “刘从严是谁?”林涵马上反应过来了,刘莎有个当警察的爸,“你先告诉我!” “你这个男人怎么这样斤斤计较的?你先说,说完我一定告诉你!” 林涵原本想编了一个故事,琢磨了一会儿还是觉得太麻烦,“我跟你说了,你别告诉别人。” “嗯。” 林涵想了想,然后四周看看,压低声音说道:“这事要从苏巧考五中的舞蹈班说起。事情大致是这样的——” 原来苏巧没被舞蹈队录取,并非所谓的“父母身高不够,身材不好,怕以后会遗传给苏巧”之类的说辞,这只是借口,她的名额是被人挤掉的。 这事儿林涵原来也不知道,后来听老王无意中提起,舞团里另一个女生黄平遥基本功太差,远不如苏巧,才有所怀疑。林涵就此多了一个心眼,发现黄平遥的爸爸和少年宫馆长关系密切,而且黄平遥也不止一次地向别人炫耀,自己是托了关系才进的舞团。 林涵和苏巧很小的时候就在少年宫认识了,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人私下里曾约定过以后的出路,自然和舞蹈有关,可苏巧的落选使得一切都落空了。 每次看到苏巧趴在玻璃窗台上,望着练功房里的大伙,她期盼的眼神让林涵很是心痛。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林涵谋划着要对付黄平遥的。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只要她跳不了舞,也许苏巧就重新有机会了。可怎样做是个难题。 黄平遥每天离开少年宫后,骑自行车回家。有一次阿中来找林涵,突然出了一个法子。 “咱们偷偷地把黄平遥自行车的闸剪掉,不就可以造成事故了?” 这个办法是阿中从录像厅里学来的。本市有很多陡坡,他的这个办法其实是有很强的操作性的。 说干就干,林涵脸熟,所以这事儿由阿中出面,趁着没人的时候,用老虎钳剪了黄平遥自行车的刹车闸线。没有完全剪断,还留了三分之一,这样的话她一时发现不了,等到冲坡已经来不及了。 这招果然灵验,后几天黄平遥都没来少年宫,据说是跌了一跤摔骨折了。 可是舞蹈团却并没有因此将她除名。而且她和四码头的陈剑玩得很好,不久之后就开始怀疑这从中有人做手脚开始报复。 “苏巧遇害前两天,跟我说老是觉得有人在跟踪她。”林涵把最后一口汽水喝完,放下瓶子。 “所以,你认为跟踪她的是陈剑那伙人。” “除了他们还会有谁,苏巧和我们不一样,不是在外面混的,没人会找她麻烦的。之所以这次被人瞄上了,我想黄平遥那边也没把握,但想着这是一种可能性,所以就对她下手了。” “我要是有那么个男朋友就好了,会为了我做任何事情,我死了,也能为我去报仇。”听完林涵的讲述,刘莎像是陶醉其中,自言自语道。 “喂,该你了,你都知道些啥?” 刘莎这才从恍惚中清醒过来,“可惜你们的推测出了错。” “什么?”林涵皱起眉头。 “刘从严说,杀害苏巧的凶手又出来作案了,就在陈剑被你们干掉之后,这就说陈剑不是那个人。刘从严让我少去电厂,我怀疑凶手就住在你们电厂的居民楼里。” 火车站往西,会集了众多小商小贩。卖梨的、烙煎饼的、兜售报纸地图的,吆喝声不断,俨然一个小集市,热闹非凡。 杨东背着一个硕大的木箱,带着十二岁的女儿。女儿长得很普通,穿着也很普通,碎花的上衣,黑色的裤子,一双沾满灰尘的旧布鞋,唯一夺人眼球的是,这样一个农村女孩的鼻梁上却架着一副黑色的墨镜。 墨镜真很黑,一点不时髦,就像电焊工工作时戴着的。人们怀疑这是个瞎子,后来发现她一边吃着刚买来的肉包子,一边还左顾右盼好奇地琢磨着周遭,才知道判断出了错。 父女俩来到角落,给自己划拉了一块空地,杨东把木箱子打开,从里面搬出来一个犁不像犁、水车不像水车的架子。 架子一摆上,就引来了路人的注意,人们纷纷转头,有的还慢慢靠拢过来。杨东也不急,像是等着聚拢更多的人气,坐在一边抽着旱烟。 等到女儿把包子吃完了,杨东才从地上慢腾腾地站起来,女儿知道这是要开工了。 杨东上前把架子铺开,然后像搭积木似的用箱子里的零碎物件搭出来一个高两米的玩意儿。 人们仔细一看,这不是古时候用来铡人头的铡刀吗?只见一把锋利的大刀嵌在木头夹层中,阳光下闪着寒光。别家的江湖艺人,有说有唱,可这家却似哑巴,只闷头干活的傻把式。也有可能是对手艺有自信,所以才有这样的底气。 事实也是如此,看戏的图个新鲜、图个惊险,杨东拉起铡刀,等到女儿把脑袋搁到底下时,周围已经围满人了。 这是个传统的杂技,说书里常见,可真刀真枪的摆在面前却是头一遭。看热闹的窃窃私语,“这是要玩命啊!” 杨东也不答话,抬起头瞟了一眼四周,往手上啐了口唾沫,“3——”杨东大声地吼着,看戏的人就把心悬了起来。 “2——”杨东手握的麻绳松了一半,绳子一放,那铡刀就要硬生生地落在女儿的脖子上。 胆小的人,眼睛闭上了,手捂上了,可又怕错过了精彩,从手指的缝隙,偷偷地向外望。 “1——” 话音未落,杨东松了手,明晃晃的铡刀应声而落。 “啊——”周围有人叫了起来。 这就是杂耍,明知道是假的,可还兴致勃勃地去上当受骗。铡刀下,女儿完好无损地蹬蹬腿、伸伸手,还俏皮地吐吐舌头。掌声顿时响了起来。 杨东再次拉起铡刀,戴墨镜的女儿爬起来身来给大伙鞠了一个躬。 掌声又响了起来,“真不错!” “不容易!” 可掌声不能当饭吃。女儿端着小碗绕着人群要赏钱,看热闹的多,真正掏钱的少,女儿走到哪儿,就像瘟疫似的,人群就往后退了一步。 “这玩意儿其实我也会。”人群里又有人开始相互说着,“主要在那机关,我躺那儿也行,这钱也挣得太容易了。” 女儿转了一圈,听到的褒贬此起彼伏,碗里的钱却少得可怜,只有孤零零的几个钢镚。 她走到杨东的身边,把钱倒出来递给他,杨东顺手塞进了荷包里,然后收起架子,事不关己地坐回了地上抽旱烟,仿佛对人间冷暖早就司空见惯,不埋怨,也不气馁。 人群见没了下文,过了一会儿也就慢慢散去了。 女儿问:“等多久?” 杨东说:“再等一会儿吧,火车站人流大,一会儿工夫人就全换了,我们今天做个四五场没问题。” 杨东父女来自农村,很偏僻的山沟沟。在家种田其实也能养活自己,可偏偏女儿有点不正常。 什么病呢?眼病。 可这眼病,既不是近视,也不是瞎子,戴着墨镜不是怕光,怕光那是被疯狗咬了,没得救,女儿的症结是看不得花花世界。 杨东的婆娘死得早,女儿一岁不到就去了。杨东一天到晚在田埂里挣吃食,女儿就放在田边上的箩筐里。开始的时候,她还小,不会说话,只会哭,不是尿,也不是饿,弄得杨东心里不安实。往她头上盖上块布,哭声就没了。 杨东吃不准是啥毛病,农村人不讲究这些,只要能够养活就行,也没多大在意。女儿学会的第一句话不是叫“爹”,也不是叫“爸”,而是叫“怕”,弄得杨东很郁闷。 再往后就是看着绿油油的青菜发抖,看着黄澄澄的稻子也发抖,闭上眼睛啥也不敢看。杨东才知道,女儿对颜色有与生俱来的惧怕感。 这种惧怕感,就像条件反射,深深地烙在她牙牙学语的初期,从此之后女儿果真不管自己叫“爸”,而是叫“怕”,怎么改也改不过来了。 为什么呢?不知道。 这样下去总不是个事儿。杨东带她去看大夫,大夫也看不出个名堂。他只得托人在城里买了副墨镜,就是现在她鼻梁上架的那副,从此之后她的眼中就只剩下黑灰白了。 听说西村有个风水先生很灵光,杨东又带她去看,风水先生在房前屋后,摆坛烧香,撒米念咒,依然不见成效,摇摇脑袋,把钱退了,把手往南方一指,杨东就带着女儿一路往南来了。 杨东的父辈就是耍杂耍的,那套铡刀是他们的吃饭家伙。“文革”的时候不兴这个,他父亲在村里落了户,入了社,现在正好拿出来,成为杨东带女儿南下的依靠。 杨东笃信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既然先生让他们往南,他们就往南,至于接下来要干什么,他也不知道。杨东觉得先生肯定有他的理由,没准是让他们去遇个贵人,他总盼望着治好女儿的贵人能够早日出现。 一路走,一路寻,医药费、饭钱、住宿费,甚至算命的钱都用掉不少,可她就是不见好。 女儿躺在杨东的边上睡了一会儿,杨东烟抽得也差不多了,看看周围,新面孔多了不少。等车的、下车的,陆陆续续,络绎不绝,该开工了,他推推女儿。 杨东走到架子前,把先前的套路又做了一遍,刚开口吆喝了一句,“3——”余音未落,就听到人群中有人在喊:“3个屁。” 杨东翻翻眼皮望过去,几个戴红箍的治安员走了过来,“滚蛋,别在这儿摆摊,道都堵了,赶紧走。” 杨东垂着头没争辩,也没讨好,埋头收架子。趁那几个治安员转身之际,狠狠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 杨东和女儿一起把拆掉的架子抬到木箱子前,女儿突然不动了,杨东看过去,一个少年正狼狈地躲在箱子后面。 少年比女儿大不了两岁,眼睛里饱含着泪水,说:“帮帮我。” 刘从严把王小志的资料带到站前派出所,交代好一些情况,然后和里面的几个人聊了一会儿天,又跟达子到候车室里转了一圈。 候车室里味儿不好闻,两个人匆匆扫了一圈就出来了。 到了门口,刘从严在小卖部买了两瓶水,躲在阴凉处休息一会儿。 “刘哥!你说咱们靠谱吗?”达子还是不太信任那个专家,怀疑抓王小志会不会是在做无用功。 “谁知道那傻子现在去哪儿了,没准出去晃悠了半天,把自己家给忘了!”达子接着说,“这倒好,咱们成追查失踪人口了。” 刘从严把水一股脑儿倒进嘴里,感觉舒服了很多,“那个王小志怎么说也是有伤人前科,谁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在想什么,既然上面说了,那咱们就去做。” 刘从严把瓶子放在地上,刚抬起腰,隐约看到人群中有个熟悉的身影。他眨了一下眼,那个人影就不见了。刘从严往外走了两步,达子看见有情况,赶紧扔掉手里的水,跟了出来,“什么事儿?” “我好像看见那小子了!”刘从严说。 达子抻着脖子张望,火车站门口全是人,根本认不清谁是谁。 达子摇摇头,“我怎么没看见?” “算了,可能是我看错了。”刘从严回答道。 几个戴红箍的联防队队员,从西边走过来,还押着一个人。刘从严认出了其中领头的,打了个招呼,“干吗呢?” “抓了个小偷。”那人指了指被逮住的青年。 刘从严笑笑,看着他们过去。 不远处又走过来一对父女模样的两人。男的四十多岁,背着个大木头箱子,边上的小女孩跟在身后,鼻梁上架了一副不相称的墨镜。刘从严奇怪地打量了他们一番,然后和达子离开了火车站。 刚到车站前的马路边,传呼机就响了,是留言,还是加急的。 刘从严打开一看,是个意外的消息,在王小志家勘查的民警有了重大发现,小志的一件衬衫掉了一颗扣子,而这个扣子恰好和东山那具尸体现场发现的一模一样。 这倒是刘从严没想到的,他眉头紧了紧,“看来那个专家还是有点用,现在不管怎么说,都要先把王小志找出来。” 第五章 害怕色彩的女孩 搜捕王小志的工作被提到了最高等级,尽管刘从严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傻子就是凶手,可事实摆在眼前,那件缺了颗纽扣的衬衫就是铁证,至少是条重要的线索。 更让人受不了的是,刘从严眼中的这个傻子,竟然杳无音讯。仿佛印证了专家的那句话:“只要他想跑,找到他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刘从严在脑子里把王小志的样子过了又过,瘦弱、矮小、小眼睛、高鼻梁、厚厚的嘴唇,说起话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你一眼。遇事就忘,经常想不起自己干过什么,除了知道屎尿不能拉在裤子上,基本就是个废人……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屁孩,愚钝的脑子里却隐藏着不可估量的某种天赋,这从他的学习上就可见一斑,而且现在更是让全城的警察都在围着他转。 如果真是凶手,那么这些诡异的凶杀,对于他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刘从严想不通。 他和达子在城里面转了又转,除了碰运气似乎没有其他办法。王小志没有任何社会关系,没有朋友、没有亲戚,除了他家,就算找个可以蹲守的地方都困难。鬼知道他现在躲到哪儿去了。 在路边吃完一碗面,刘从严依然想不出个头绪。他看看表算了下时间,今天有件很重要的事儿要干,和案子无关,来回差不多要两个多小时。 “车你拿去开,我出去一趟,中午的时候在老八样饭店门口等我吧,有什么事儿呼我。”刘从严嘱咐着,然后在长途车站下了车。 过往的车辆很多,刘从严没买票,在路边拦了一辆去往郊县的客车,补了6块钱的车钱。出了城,车就开得飞快,半个小时之后,刘从严在一个叫瓦寺岭的地方下了车。放眼望去,这是一片连绵的小丘陵,此起彼伏,山坡上隆起着大大小小的许多坟茔,一个接着一个——瓦寺岭是本市唯一的公墓。 由于不是特殊的节日,所以整片山坡空荡荡,只有栉比鳞次的墓碑安静地立在那儿,偶尔才会出现一两个扛着锄头的当地人路过。 比去年似乎又多了很多,刘从严想着,去年清明的时候,西面的那个山头还是空着的,现在也被挤满了,剩下为数不多的空地。他凭着印象在纵横交错的小道里寻找目标。 地上撒着一些新鲜的纸钱,应该是上午的时候有人出殡。刘从严绕着这些纸钱走了五十米的样子,看到了一家小店。 他买了些锡箔和香,然后到路边拔了几把野花,合成一束继续往前。终于到目的地了——两个并排的墓碑。 刘从严叹了一口气,在墓碑旁一块阴凉的地方坐了下来,他掏出一根烟,点上,插在坟头,又给自己点了一根。 烟雾升腾,刘从严一声不响地待在那儿。往事一点点浮现出来。当年惊险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刘从严仔细回忆着每一个细节,寻找事情在什么地方出了错,什么地方本可以挽回,但却因为疏忽而万劫不复…… 刘从严足足坐了半个小时,看了看表,然后站起来离开。走出去两步,他又返了回来。 “刘莎一切都挺好的。”他说。 刘从严站在前面下车的地方等着过往客车。从郊县开回来的班车,大概四十五分钟一趟。等了一会儿,他扬手拦下一辆,坐在座位上,半个车厢的人,都在讨论刘从严经办的这起案子。 看来,消息还是不可避免大规模传播开了,刘从严有点担忧,必须赶紧找到王小志。 小志现在连流浪汉都不如,不仅没饭吃,还要躲着警察,走路都要沿着墙脚根,生怕被人发现。要不是火车站耍杂耍的杨东救了自己,没准他已经被警察带走了。 被警察带走,真的就再也见不到妈妈和姐姐了。 小志知道坐火车可到不了美国,可是能到大城市,比如说上海,比如说北京,然后再坐飞机,跨过太平洋。 小志身上没钱,他必须找机会混上车,或者等在铁路旁的草丛里,看到车经过扒上去,就像电视里《铁道游击队》演的那样。至于到了大城市怎么办,那就再说吧。 可还没开始行动呢,他就看到了车站里的刘从严和达子。这两个人小志认识,在东山的时候和自己说过话,阿姨领的那群人中,也有他们。 是来抓自己的?小志不知道,就在快要被人发现、危急的时候,杨东救了他!小志可怜兮兮的就像一个乞丐,被红箍赶得东奔西窜早就咬牙切齿的杨东,同情心一下子泛滥了出来,把他装进了木头箱子。 杨东把小志挑到车站外之后,还给了他一个肉包子,挥挥手让他走了。 小志咬着肉包子,无处可去,不知不觉又退回到了电厂的居民楼。 现在火车站里全是警察,还不算便衣,一进站估计就会被盯上,还是找机会再跑吧。小志想着。 他家所在的楼是一个凹型,楼背面的缺口里竖着两根一直通往天台的排水管。那天警察在楼里搜了半天,殊不知他们要找的人一直就在天台上看着他们。 家门口一直有两个人守着,小志是一清二楚的。他看着他们在楼对面的石板凳上,坐着抽烟,吃炒面。小志饥肠辘辘,实在熬不住了,就沿着水管从楼房的背面爬下来徒步到了火车站。从火车站回来,他只吃了一个肉包子,不吃还好,吃了反而把饥饿感更加汹涌地勾引出来。 小志趁着没人看见,攀着水管又爬回了天台,到达楼顶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了。他靠在水箱的边上,双手拢起来接着从水箱壁上滴下来的水珠,喝完了水,稍微清醒了一点。 可接下来该怎么办呢?小志从>藏书网来没有这样感到过无助。无处可去,无人倾诉,更重要的是没东西吃。 小志重重地咽了一口唾沫。四周全是水泥地,连棵草都没有。他尝试着站起来,转了一圈,在天台捡了几颗小石头,把它们归到了一起。他对自己说:“小志小志啊,你别着急,现在我就做饭给你吃,给你做炒猪肝,还有木耳鸡蛋,多放点麻油,多放点蒜。” 他一边说着,一边回忆着小时候妈妈在厨房围着围裙做饭的样子,先要划火柴点火,然后开煤气,等锅热了之后放油。 油呢?小志往边上看看,然后抓了下空气,把“油”倒了进去。 锅里顿时冒起了一阵烟,火太大了,小志赶忙手忙脚乱地把蒜和姜片倒进去,顿时传来刺啦刺啦的声音,等锅被爆香,就该放猪肝了。 小志拿起锅铲,不停地翻炒着锅里的食物,仿佛香味扑鼻。不能炒太久,否则猪肝要老的,小时候每当小志站在妈妈的身边咽着唾沫等着的时候,妈妈总是这样说,也不能时间太短,炒不透,里面夹生的,就会很腥。 小志把猪肝盛了出来。先不急着吃,还有木耳鸡蛋呢!他照着样子,打鸡蛋、切木耳,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把菜全都做好了。做好了,这是他最爱吃的两个菜。可石头还是石头,不能吃,小志看着看着就哭了。眼泪像坏掉的水龙头,止不住地往下流。 他觉得自己很可怜。哭了很久,哭到天都黑了,星星都出来了,眼泪还是止不住。哭了那么久,小志感到很累,他就在自己的眼泪中睡着了。 等到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小志揉揉眼睛,早晨的阳光温暖地照在他的脸上。他清醒了一会儿,趴在台阶上看看楼下,蹲守的人还在,小志失望地抬起头,转瞬间看见对面楼墙面上熟悉的光斑。 是胡晓她们姐妹俩,小志又兴奋了起来。他口袋里摸摸,什么也没有,早知道的话就应该把那面小镜子也带出来了,现在怎么和她们交流呢? 他四周看看,水箱边的地上有几块熠熠发光的玻璃碎片,小志走过去,拿起来掂掂,然后对着太阳摇晃,能够反射出点影子。 小志挑了块大的,重新趴回.99lib.台阶旁,用微弱的光斑,给姐妹俩发信号。 姐妹俩的光斑突然停滞不动了,又是一瞬间,光斑不见了,显然她们发现了小志然后“躲”了起来。 小志想了想,现在能够帮助自己的,也就是她们了,起码能够给点吃的。他来到小门那儿,用力拉开门,向里望了望,人们都去上班了,很安静。 小志“扑通”一下跳了下去,蹲在地上听了会儿动静,确保没人发现之后,才站起身子。 他下了楼,来到姐妹俩的家门口,门紧闭着。小志耳朵贴在门上听着,里面什么声响也没有。他轻轻地敲着门,嘴里喊着:“胡晓、胡菲。” 没人出来应门,小志知道她们在家的,可是不愿意开门。也许因为自己是“通缉犯”吧,小志沮丧地想着。 “胡晓、胡菲。”他又叫了一遍,还是没人回答。 小志失望地走开了。刚准备上楼重回天台,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小口子。 “是小志吗?”门里传来了姐姐胡晓的声音。 “嗯,是我。”小志三步并作两步,又从楼梯上跳了下来。 刚进门,小志就感觉到了微妙的变化,姐妹俩刻意和他保持着距离。小志往前一步,她们不由自主地就往后退两步,可能是意识到不礼貌,赶紧又稍稍往前挪了一点。 可这还是让小志不知所措,他低着头像是做错事的孩子一言不发。 “饿了吧?”姐姐胡晓问道。 小志摇摇头,又赶忙点点头,肚子不争气,咕咕地叫了起来。 “肯定是饿了!”胡菲转过脸来判断道,“你先等会儿。” 姐妹俩进了厨房,一会儿工夫端出来一碗饭,上面盖着一层蒜苗,“只有这些剩菜了,凉的。” 小志哪儿还会有什么挑剔,“挺好挺好!”话还没说完呢,他已经坐在桌子旁,狼吞虎咽起来。 五分钟不到,小志就风卷残云把碗里的饭菜全都吃光了,碗跟洗过了一样干净。小志不好意思地把空碗推到桌子上。 “够吗?” “够了够了。”小志忙不迭地回答道。 “你接下去有什么打算?”胡晓问道。 “我想去找我妈妈。” “你妈妈不是在美国吗?”胡晓吃惊地说道。 “你真酷!”胡菲打断了姐姐,赶紧转过身子,笑嘻嘻地赞扬.99lib?道。 “什么?”小志没听明白,歪着脑袋去问已经转过去的妹妹。 “你别听她胡扯!”胡晓尴尬地笑笑。 “哦!” “这有什么?”胡菲很不以为然,她强硬地把脑袋又转了过来,费劲地抬起头,像是要仔细打量小志一番。 小志被她的眼神弄得浑身不自在,“你干吗这样看着我?” “我想看看杀人犯究竟长什么样子!” “别胡说。”胡晓又把自己的脸转了过来,“现在也不能确定。” “什么?”小志紧绷的神经似是一根琴弦,被胡菲的好奇拨弄出一记刺耳的音符,“什么杀人犯?!”他惊愕地问道。 小志想了一想,随即反应过来,“警察来找过你们了?” 面对着小志的胡晓没回答,其实已经是默认了。 “你们不会——不会因此而不跟我玩了吧?”小志担忧地问着。 “现在不是还没确认嘛,警察来也没说什么,只是说希望能找到你了解下情况。” 小志把头低了下来,“但实际上,确实是我干的啊!” “是你干的?”胡晓吃惊地问着,脚步明显又往后挪了两步。 “杀猫是要偿命的!”小志回答道。 胡菲再次控制了身体的主动权,她侧着脸,戏谑道:“敢做敢当嘛,什么杀猫是要偿命的,杀人挺过瘾的吧?” “你们在说什么呀?”小志更愕然了。 屋子里突然安静了下来,怪异的气场充斥其间。姐妹俩似乎嗅到了什么味道,胡晓问,“你不知道?”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警察来过我们家了,这栋楼里每户人家他们都去过了,问有没有人看到过你,说你很有可能是个杀人犯!” “什么?”小志就像遭了晴天霹雳。 胡菲看看他,然后走到桌子旁,翻开桌子上的一本书,从里面拿出一张A4大小的油印纸来。 “这是警察发的,估计街上都贴满了!”胡晓解释道。 小志拿过看看,自己的照片正贴在上面,照片下还写着“本市发生重大凶杀案……嫌疑人王小志……望市民提供信息”云云。 小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我,我只杀猫,没有杀过人啊!” 看到小志的样子,胡晓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把瑟瑟发抖的他搀扶了起来。 小志被打击得不轻,“我真的没杀过人!”他一边坐起来,一边委屈地对胡晓说。 胡晓没作声。 小志看看她,“你,你们没有出卖我吧?” “怎么会?”胡晓连忙解释道,“警察来的时候,爸爸让我们躲进屋子里去的,没人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也从来没把你的事儿告诉过任何人。” “我真的没杀人!”小志又重复了一遍。 胡菲说:“你去过东山对吧,去了东山发生过什么事儿都忘了是吧?” “那代表什么?” 姐妹俩又不说话了。 小志琢磨了一会儿,似乎再次明白了点什么,他尝试着问:“你的意思是说,我去东山的那个时间段,有人被杀了?!”难怪那天有那么多警察聚集。 胡晓点点头。 小志完全不相信这是真的,难道说自己丧失记忆的这段时间是去杀人了? “你一点也记不起来了吗?”胡菲眉头皱了起来,看小志的表现,他似乎真的不知道自己干过什么。 “记不起来了!” “那,那会想起来吗?” “不知道,”小志哭丧着脸,“有时候可以,有时候不可以,我都控制不了。” “我觉得,你应该再去趟东山,想想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再说一遍,杀猫是不需要偿命的,但杀人那可就麻烦大了。”姐姐很认真地对小志说。 小志可怜兮兮地看着胡晓,仿佛眼前的这两个女孩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唯一能做的就是听她们的建议了,看来在去找妈妈之前,先得搞清楚自己究竟有没有杀过人。 虽说心情更加郁闷,可吃饱了饭,到底有了力气,活动起来也没原来那么费劲儿了。小志告别了姐妹俩,回到天台。 他趴在地上看了看楼下,那两个蹲守的警察还在,走楼梯肯定是不行的,他必须顺着水管再爬下去。好在人们按时上下班,电厂宿舍区大都是壮年,路上没多少闲杂人等和退休老头,起先的这几天,小志进出几乎没遇到任何阻力。 去往东山有两条路,一是从大门口左拐,沿着小路从田埂旁绕过去,这条路好走,但缺点是经常会有人路过,所以小志选择了第二条。他贴着楼房,低着头前进,走过楼,看到了前面一人多高的红色围墙。小志四周望了望,没人,他退后了两步,冲了过去,借着惯性跳上了围墙。 他在围墙上站稳了脚,另一边是一片竹林,小志目测了一下高度,蹦了下去。 “砰”的一声,小志顿时感觉后脚跟麻了,蹲在地上不敢作声,这竹林是人工种植的,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附近的农民。 听了一会儿动静,确定没危险,他这才慢慢地直起身子,钻进了竹林。周围顿时阴凉了下来,竹子的清香扑鼻而来。去往东山要穿过这片竹林,小志猫着腰爬上了半山坡。 他刚准备原地歇会儿,耳边突然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小志警惕地抬起头,像头鹿一样四面观察,没看到什么。他尝试着走了一步,脚下觉得不对,还没来得及反应,林子里就传来一声:“别动!” 小志被惊了一下,步子往前挪,才发现脚底下有个绊子,他一个趔趄摔倒在了地上。不远处的林子里,走出来一个中年汉子,骂骂咧咧地靠近过来。 “叫你别动还动。”汉子恼怒地说着,手里提着一个网兜。 小志看看脚下,一个铁夹子夹在鞋上,幸亏穿的是球鞋,否则脚指头都要被夹断了。 汉子走到小志的身边,嘴里还没有停,大致的意思是说,这是个夹野兔子的陷阱,好不容易才弄好了,他已经守了半天了,结果让小志给破坏了。这野兔子猴精猴精的,这么一折腾,一个礼拜都不会上钩了,难怪汉子反应那么大。 小志坐在地上,用手去扒夹子,被汉子一巴掌打开,“别弄坏了!”他依然皱着眉头,用手沿着机关拨开夹子。 小志跺跺脚站起来,没什么大碍。 “小屁孩不上学,瞎晃悠什么,以后没事别上这儿来。”汉子抬头看了一眼小志,猛然间不说话了,他盯着小志看,像是在探究。 小志紧张了起来,这个时候,最怕的就是被人认出来。 “你,你——”汉子支吾着,手插进了口袋,然后慢慢站了起来。 小志心跳得更快了,他死死地盯住汉子的手,以防不测,对方慢慢地把手掏出口袋,手里明显揣着什么。 再不动就来不及了,小志心里说着,他握起拳头,趁着汉子没完全站稳,发力朝他的胸口砸去。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何处来的这样大的力量,汉子一声闷哼,竟然被打到了一米开外。 “对不起,对不起!”小志嘴里喊着,然后匆忙跑开了。 小志在竹林子里飞奔,一口气上了坡,又下了坡,背后早就不见了汉子的踪影。他也不敢停,一股脑儿跑到了东山脚下。 他实在是跑不动了,停了下来,弯腰大口喘着粗气。出了竹林子,太阳光就没有了遮挡,直愣愣地照下来,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渗了出来。 小志抹了一把汗,缓了一会儿,才算缓过劲来,抬头望上去。半山腰有个水塔,正是胡菲前几天画的那个,他也是因此来到东山的。回忆了一会儿,还是什么也没想起来,小志只能硬着头皮,往水塔的方向爬上去。 上山的路是条羊肠小道,一路上都显得如此的陌生,仿佛和他的生活从来都没有过交集,怎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杀掉一个人呢? 杀的是什么人呢?自己为什么要杀他呢?小志心里琢磨着。他爬到水塔边,依着水泥壁,还是没有一点头绪。 他坐了下来。吹过来一阵风,地上的狗尾巴草随风摆动,像是摇动的钟摆,小志眼珠子忽啊忽啊地随着左右摇动。 这单纯的景象,就像是有一股魔力,引导着小志的大脑不停地闪现一些莫名其妙的画面。 画面一闪即过,难以把握,就像黑夜里倏地一下闪过的光亮,知道它的存在,却又无法看清模样。 小志的脑袋开始微微发胀了,他眨眨眼,努力要看清那些画面是什么,可脑子一清醒过来,就又只剩下摇晃的狗尾巴草了。 好像是个烧砖的窑洞,小志心里想着,他站起身来,那些细微的线索,像本能一样,带着他绕着水塔转起了圈子。 水塔西面的不远处的小坡上,果然有个洞口,因为常年不用,早就被杂草遮蔽了洞口。现在那些草杂乱无章地躺在地上,又说明前不久刚刚被人破坏过。 小志走了过去,尝试着拨开草丛钻进去,里面是个空旷的空间,以前烧砖用的,顶上空的,直接可以看到蓝天,似曾相识的感觉就愈发的强烈了。 小志仰起头,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再往前走两步,却一脚踏空,跌进了一个井洞里。 小志坐到了地上,还好底下是松软的泥土,没有跌伤。他爬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攀着井壁要爬上去,刚上两步,就滑了下来。尝试了好几次,都失败了,小志有点急了,他被困在了这个陷阱里。 “有人吗?”小志绝望地喊道。 刘从严接到消息是上午十点三十五分,恰好他正在值班室,林场保卫科的人打来的。他们场里的一个人,上山圈野兔,被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打了,照体貌特征描述,很像王小志,现在嫌疑人奔着东山上去了。 看来带照片的协查通告还是很有效的,刚刚发下去没多一会儿,就有收获,还是群众的力量大啊。 刘从严赶紧调集周围的警力赶往东山,把几条路全都封锁起来。他领头带着几个人,从主干道爬上去。 路上,照专家的分析,这王小志很可能是回作案现场来了,至于为什么,他也说不清。 “这种人的逻辑和常人不太一样,你说他傻吧,他的生活逻辑有时候比你还清晰,比你还知道红烧肉比咸菜好吃,你说他不傻吧,他又往往会跟一些我们看上去不可思议的事情较劲儿,比方说虐杀流浪猫,又比方说,那个保姆跟他讲杀猫是要偿命的,他会深信不疑。怎么形容呢,他就像台信号不好的收录机,指不准什么时候就跳台了,判若两人。”专家解释道。 刘从严听完后,总结出来一点,这小子就是个聪明的笨蛋,和精神病差不远,可又比普通的傻子难对付得多。 他不敢懈怠,爬上半山坡,离那个窑洞还距离五十米的地方,就把枪掏了出来。 “抓活的!”他压着嗓子喊了一句。 刘从严一边喊,一边弯着腰朝着洞口奔去。洞口边的茅草,有被踩过的新鲜痕迹——他果然回来了。他到了洞口,左手往身后一挥,示意大伙停下来,手指还在嘴上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周围安静了下来,刘从严听着里面的动静,似乎没什么响动,等了一会儿,他率先钻了进去。 进了空旷的窑洞,没有发现王小志的踪影,但地上有一排脚印,看样子是滑进了窑洞边缘处,一个废弃储物井。 刘从严一阵窃喜,上次发现尸体的时候,他勘查过现场,那井有五米多深,四壁光滑,掉进去想要爬上来,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他趴在地上,侧耳听,果然里面传来了轻微的呻吟声。刘从严转过头,让大家包围过去,然后匍匐过去。 随着一点点地接近井沿,刘从严的心也越来越紧张,似乎都能够嗅得到他的味道了,他伸出右手把枪握在手里。 “有人吗?”可能是刘从严还是闹出了动静,井下的人竟然叫了一句。 刘从严听着不对。 “有人吗?”对方又叫了一声。 刘从严赶紧把头探了过去..。 “不许动!” 井底下的人抬起头,看到黑色的枪口,先是吓了一跳,然后狼狈地看着刘从严,怯生生地说:“救——救我!” 是个四十多岁的村妇。 村妇被拉上来之后心有余悸,缓了老半天才搞清楚来的这群是警察,不是歹徒。 “我家那边有块萝卜地,”她手指了指南边,说道,“我去地里干活,路过窑洞,听见里面有人叫救命,就进来了。” 刘从严打量了她一番,看穿着,和她所说的身份相符,井边还有把锄头,看来她并没有说谎。 “后来呢?” “后来我就把他拉上来,刚拉上来打了个照面,突然就觉得这个小孩很眼熟,盯着他看了两眼,他就一下子把我撞到井里去了。”村妇委屈地说道。 “大概多久以前的事儿?” “半个小时吧,我也说不清,反正应该是不久之前。” 问完话,刘从严出了窑洞,心情有点沮丧,紧赶慢赶还是晚了一步。但起码有线索了,这说明王小志现在还在城里,前两次让他跑了只是运气,只要再出现,抓到他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杨东今天的运气不错,有个大老板往碗里丢了十块钱,看上去像是个万元户,他心情也不错,做完一轮表演,喝了一口水,蹲在地上吸旱烟。 就在他们卖艺处不远的地方,还坐着一个跑江湖的人。那人不卖艺,一张椅子、一张桌,身后挂了一面旗,黑字白底,八卦图案赫然中间,上面写着:占卜算卦。 和别的算命者不同,桌子上还多了一个玩意儿,是个鸟笼,笼子里关着一个会说话的八哥。桌子前站了一个中年男人,正在求他掐算。 杨东认出了那个算命的。前两天,他背着玉兰,偷摸着去算过一卦,算命说得很准,而且当杨东把女儿的事情跟他描述了之后,他还给了些听上去“玄之又玄”的忠告。 杨东不是不信,是不敢信,他说的破解玉兰眼病问题的方法太吓人。趁着休息,他让玉兰别走,自己过去再聊两句。 玉兰点点头,兀自在地上玩着小石子,过了一会儿,转过头去,发现杨东和算命的,还有那个中年聊得起劲,又过了一会儿,杨东焦灼地回到玉兰身边。 玉兰问他怎么了,他也不回答,只是一个劲儿地摇着头。 玉兰讨个没趣,也就没再深究下去,而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不远处的走过来的一群中学生。那群学生估计是坐火车去郊游的,穿着校服,三三两两地结伴走进候车大厅。看着他们有说有笑的样子,女儿显得很失落。 杨东知道她的心思,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本应该上学的年纪,却因为身体的障碍,不得不跟着他这个半老头子走南闯北地卖艺,实在是委屈她了。 早知道就不把她生下来了,杨东总是愧疚地这样想。她知道自己与众不同,心里一定不好受吧。女儿年纪还很小,将来怎么办是个大问题。每次女儿管他叫“怕”,就像一把尖刀刺进了心脏。 这实在是莫大的讽刺。在杨东看来,她就是脑袋出问题了,不管是看医生,还是风水先生,只要能治好她的病,就算把自己的脑袋换上去给她,也是愿意的——总比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要好。 杨东站起身来,擦拭着已经被拆卸下来的铡刀架子。 这是他们吃饭的家伙,其实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架脑袋的木墩和上面的铡刀通过一系列的简单机关联系在一起,杨东绳子一拉,木墩会及时往下陷,等到铡刀落下的时候,女儿的脑袋已经落进凹槽里了。 虽说只差着千分之一秒,可这也是此术的价值所在。记不清是从哪一代传下来的了,杨东祖上就靠着这“千分之一秒”繁衍下来。 他像一个缜密的工程师,逐一检查其中的部件,差错必然是出不得的,否则人命关天。弹簧好像有点松,杨东皱了皱眉头,用手指扣进去,弹簧像个蚂蚱似的突然蹦了出来,在地上跳了几下,然后落到了边上草丛里。 杨东走了两步,捏起那条粘着草叶子的弹簧,看了看,没把它装回去,去新买一条吧,防患于未然。 “玉兰,”杨东叫着女儿的名字,“收拾箱子。” “干吗?” “我们去车站旁的五金店,我去买条弹簧。” 被唤作玉兰的女孩抬头望了望刺眼的太阳,“怕,我不想去了,你一个人去吧,怕,我想吃包子。” 天确实热了点儿,杨东擦擦脑子上渗出来的汗,“还是去吧,”他坚持着,“买完弹簧,爸给你买包子。” 杨东不想让玉兰一个人待在火车站,站里的纠察时不时地会出来驱赶他们,昨天还看见几个流浪儿和乞丐被押上一辆警车,不知道带到哪儿去了。玉兰一个人,杨东不放心,而且更吓人的是,昨天吃晚饭的时候,他听边上卖梨的大婶说,现在市里出了个杀人犯,专门杀十几岁的小女孩。 “脑袋都没了,被切成了两半,还有一个据说长了条狗尾巴,”那大婶脸上全是褶子,像是刻满了传说,“都说这不是人干的!” “不是人干的?那是什么?”周围的人问着。 “妖呗,咱们这城市啊,解放前就是荒山野岭,到处都是坟头,解放军来了之后,才铲平造的楼,修的马路。” 杨东在一旁听着笑笑,但无风不起浪,终归还是小心点好。 “你昨天没听说吗?这城里有妖怪出来吃人,你跟着爸爸一块去。”杨东拿大婶的话出来吓唬女儿。 玉兰被杨东催促得有些不耐烦,但也没法子,嘟着嘴站起身来。她转过头,吓了一跳,看见木箱子后面站了一个男孩,看模样很熟悉的样子。 杨东也直起了腰,顺着玉兰的凝滞住的视线望过去,这不就是上次的那小子吗? 杨东走过去,冲他挥挥手,“走吧,没吃的,别在这儿瞎晃悠了,等会儿戴红箍的来了把你带走。” 男孩一脸污渍,像是刚从土坑里爬出来似的。 “饿!”他说。 杨东叹了一口气,转头望望四周,值班的纠察没出来,他想了想,“那你们在这儿待着别动,我去买包子。” 玉兰有个伴儿,杨东放心了许多,他也不想背着沉重的箱子跑来跑去。 杨东在五金店里买了弹簧,又添了把螺丝刀,然后到边上的包子铺买包子。他要了8个肉包子,分成三份,往回走去。 路边的电线杆上贴着一张告示,杨东什么也没看见,就瞟见了下面用粗笔写的:奖金3000元。 乖乖,什么人值三千块钱?杨东脚步停了停,告示上是说本市出了个杀人犯,在逃,专门以小女孩为对象。看来那卖梨的大婶不是胡扯。 他接着往下看,右下角还贴着一个嫌疑犯的照片,是人不是妖嘛。 杨东看着照片,刚要走的脚步挪不动了,这人好像见过,他歪着脑袋辨认,打印出来的照片不是很清晰,就只是个脸型轮廓。杨东看着看着,猛然呆住了! 杨东被吓得不轻,转过身来,赶紧朝着广场奔去。到了之后,看见玉兰安然地坐在箱子上,杨东心踏实了一点儿,“人呢?” “谁?” “就是刚刚要饭的那个!” “哦,他走了。” “走了?什么时候走的,往哪儿去了?”杨东抬起头四处张望。 “就前一脚走的,”玉兰指了一方向,“他好像脑子不正常,莫名其妙一下子就跑了。” 杨东顺着玉兰的指向望过去,一个瘦弱的影子一闪即过。 “怎么了?”周围脸熟的小贩看见这边的动静,问道。 “我看见——”杨东话说到一半,眼珠子一转,突然改变主意了,“哦,没什么!” 他弯下腰收拾家伙,“快,把东西收拾好,咱们走。”杨东对玉兰说。 第六章 活体斩首 阿中坐在林涵的对面,一根接着一根抽烟。林涵靠在少年宫后院操场的单杠上,脚下放着旅行包。 “蒋光头现在怎么样了?” “在医院。”阿中朝地上啐了口唾沫,把头仰起来看着太阳。 “能肯定是陈剑那边的人干的吗?” “估计八九不离十,当时在场的认出来了,其中好几个都是四码头的,在游戏厅见过。” 林涵撸撸额头,被那帮小子盯上,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怎么会被发现的?保密措施一直做得很好,怎么就被他们发现是我们干的了?” “我也不知道。”阿中很恼火,一个劲儿地用脚跟跺着地,扬起一阵灰尘。 “估摸着就是哪个人喝酒的时候,吹大了,把这事儿漏出去的,当初的时候,早就跟你说,别出去炫,别出去炫,现在好了。” “我可从来没瞎吹过,”阿中申辩道,“现在怎么办?”隔了一会儿,又说,“如果陈剑就是害苏巧的家伙,倒也罢了,可现在你又说,苏巧不是他杀的,是你们小区那个虐猫的小孩搞的,我都被你整晕了。” 林涵点了一根烟,不说话,隔了一会儿才轻声说道:“我哪知道会出现这情况,警察把我们那几栋楼都跑遍了,找那个叫王小志的小子,显然是有把握,才敢这么做的。” “现在怎么办?”阿中又问了一遍。 林涵喷了一口烟,“这两天你小心点儿,我去趟省城,回来之后我问我爸要点钱,你先出去躲一阵。” 阿中走后,林涵蹲在操场上感觉轻飘飘的,就像一切都是不真实的。刘莎刚和他说的时候,他还不敢相信,等到警察拿着王小志的通缉公告,一家家找上门,找到自己家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仇人一直都在眼前晃着。 这一大圈绕的!想当初阿中要揍小志的时候,还拦着他,想想真是滑稽,到头来,自己无意当中一直在护着那个杀人犯。林涵越想越气愤,心里暗暗地说:别让我碰上你,否则有你好受的。 又胡乱琢磨了半个多小时,林涵拎起包,走到大堂里,老王已经等着了,闻到林涵身上的烟味儿,皱起了眉头,想说什么,可嘴巴动了动,只讲了句,“出发吧。” 从本市到省城,坐火车只要一个半小时,而且二十分钟一趟,很方便。坐在火车上,老王又开始絮絮叨叨了,“我说你上次的成绩单,我也看到了,数学是考了十四分,读书估计是够呛,所以你要把握这次机会,也别太紧张,照你的实力,正常发挥得个名次回来不成问题……” 林涵点点头。说实话,他还是蛮喜欢老王的。老王在他身上花了不少心血,简直就是把林涵当自己的儿子看。当然骂起他来也毫不见外。 不过骂归骂,骂完了之后,一罐八宝粥就递上来了。 1993年的时候,物质虽说不匮乏,但也绝谈不上丰富,方便面还是那种五毛钱一包的北京牌,里面的调料包搁的是胡椒粉。可见老王对林涵是下了血本的。 林涵一边喝着粥,一边看着窗外的风景,脑子里却一点也不轻松,苏巧的死,陈剑的报复,王小志身在何处?这些问题就像一座座大山压在他的身上,与此相比,即将到来的比赛反而是最让人感到轻松的。 省城的火车站..要比本市大几倍,广场中央还竖着伟人的雕塑,从气势上一下子就让林涵向往不已。出了站,老王带着他坐了一辆公交车,到了省师范大学,明天开始的舞蹈比赛就在学校的礼堂举行。他们在学校招待所开了两间房,放好行李,去食堂吃了晚饭,然后就回房了。 “早点休息,明天一早去看场地。”老王叮嘱林涵说。 门刚开了一条缝,小志顺势就侧了进去。关上门后,胡晓还特地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才回到客厅。 “你怎么现在来?爸爸马上就要回家了。” 小志弯腰喘着粗气,累得说不出话来,喘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 “你想起来了?”胡菲问。 小志摇摇头,“你把你以前画的画,再拿给我看看。” 胡菲愣了一下,“什么?” “就是你说你脑子里会经常冒出来的那些稀奇古怪的画面。” 看见小志严肃的样子,胡菲也紧张了起来,她赶紧从书架上把一沓画取了下来,摊在桌子上。 小志匆匆忙忙地翻看着,一下子就把“狗尾巴少女和头上萦绕着蝴蝶、蜜蜂”的两张抽了出来。 “怎么了?” 小志看看她,“你说你还有一幅画没画,因为你觉得不舒服,是不是两个人的,他们的脑袋都被割下来,安到对方的身上了?” 胡菲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 “我听火车站一个卖艺的小姑娘说的。” “什么?” “她也是听别人说的。” “什么呀?”胡菲彻底被搞糊涂了。 “满城的人都在传,死了四个,一个被安了狗尾巴,一个脑子里放了蝴蝶、蜜蜂,另两个脑袋被割下来,都跟你脑子里那些莫名其妙的画面一模一样。” 听完小志的话,胡晓、胡菲俩姐妹一下子就傻眼了。 刘从严背手绕着菜场转了一圈,看了看今天蔬菜的价格,猪肉新不新鲜,还听相声似的听了两个泼妇一场别开生面的骂街,顿觉中国语言之丰富和生动。 一个刑警队队长,沦落到上班时间在菜场闲逛,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王小志在东山消失之后,犹如一滴水滴进了大海,顿时又杳无音讯了。现在除了等待,没有任何其他的法子。刘从严每隔五分钟就要看看传呼机有没有信息,结果自然是令人失望的。 他从菜场的另一个出口,和达子往电厂居民楼方向走去。进了小区,远远就看见蹲守的那两个躲在树荫里吃冰棍。 “没发现吧!” “放心吧,刘哥,只要那小子回来,就算他有三头六臂,也把他钉在那儿。” 刘从严笑笑,心里在想,这个王小志生命力居然超乎想象的顽强,晚上他睡哪儿,吃什么呢? 正想着,小区大门口走进一男一女像是父女的两个外乡人。父亲背着木箱子,女儿戴着一副黑色的墨镜,这个场面如此的熟悉,刘从严一下子就想起来了,这两人在火车站见过。 刘从严几个人都被父女俩奇怪的装扮吸引过去了,他们走进来几米,然后父亲和女儿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停了下来,坐在路边的一块空地休息。 男人点上了烟,悠闲地抽了起来。 可能是被站前派出所的纠察队赶出来的,刘从严想着,他把脸转了过来,和达子他们又聊了起来。 路上的行人慢慢多了起来,先是放学的孩子,紧接着是拎着菜骑自行车回来的大人,刘从严看看表,到了下班时间了。他把达子三人拉到角落,给行人让路,然后正说着轮换着去吃饭的事儿,就看见那对父女把箱子打开,正往外拿着一些木头架子。 刘从严的好奇心被勾了上来,“那是干什么的?” 达子瞟了一眼,“卖艺的吧,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怎么把摊儿摆到这儿来了!” 刘从严拍拍达子的肩膀,两个人走上前去。 虽说不在闹市区,但正值下班人流高峰,男人把架子搭起来之后没多久,还是围过来不少人。刘从严听着他口中的吆喝,又看着比刘莎小不了多少的女孩命悬一线地在挣钱,唏嘘不已。 他从口袋里摸出五块钱,让达子递了过去。 吵闹声很快把小区里值班的联防队招来了,“怎么跑这儿摆摊儿来了,这是居民区,赶紧走吧。”联防队的人比火车站纠察客气多了。 “不摆了,不摆了。”男人唯唯诺诺地答应着,“就边上坐会儿,坐会儿就走。” 联防队站在一旁看着他们收拾,周围的人一边闲聊着他们的手艺,一边散去。看着人慢慢离开,男人放下手上的活儿,问联防队,“我看着咱们这是有个通缉犯是吧?” 刘从严耳朵顿时竖了起来,他没作声,靠近两步侧耳听着。 “什么意思?”联防队上下打量着男人,问道。 “没啥意思,没啥意思,”男人赶忙解释道,他从屁股口袋掏出一张从墙上扒下来的公告,“我就是问问。”他指指公告上的照片,“这奖金怎么算啊?” “提供线索就有奖金。”联防队笑了,心想这对父女还真是到处想着法子挣钱啊。 “有多少?” “五百吧。” 男人接着问:“不是说有三千吗?” “三千?三千那是得活捉他!怎么着,你能抓着他?”联防队打趣道,“全城的警察都在找他,你要想挣这钱,那可得抓紧了,哈哈哈!” 男人也跟着嘿嘿傻笑,低着头不再问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小志啃着从胡晓家带出来的饼干,缩在天台的水箱后面,一动不敢动。这个时间段最危险,下班的人络绎不绝,马路上、楼梯里到处都是眼睛。对面的窗户内一盏盏灯现在也已经亮了起来,厨房冒出了烟、阳台上有人晒着衣服…… 简直就像是被重重包围着,他一抬头,没准就会被人发现。可楼下熙熙攘攘的声音,还是深深地吸引着小志的好奇心。 怎么会那么吵呢?小志想,他喝了一口同样从胡晓家带出来的水,心里痒痒的。 他歪过脑袋,把头伸出水箱的掩护,这个角度没人看得到他。小志把饼干和水放在一边,匍匐着身子,爬到天台的边上。就看一眼,看一眼就好,小志对自己说,他慢慢抬起头,露出眼睛往楼下望去。不远处有一男一女正在用个铡刀架子表演杂技。 怎么是他们? 小志认出来了,这不正是给自己包子吃的父女吗?他们身边围了不少人,而且把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反而更没有人会注意到躲在楼顶上的小志了。 小志看了一会儿,没啥兴趣,又慢慢地爬回了水箱后面,顺带再看一眼对面的楼墙。他不指望胡晓、胡菲今天就给他发信号,即使有收获,这个时候他们的爸妈也应该回家了吧。 他耐心地坐在水箱后面,等着天黑。 过了一会儿,楼下安静了下来,应该是那对父女收摊儿了。最后一丝阳光很快就要落到山下去了,这时突然传来熟悉的“砰砰”声。 小志顿时紧张了起来,他转过身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天台上的那个小门,果然有人在底下开门,小门被支起了一个角度,露出了一小节人字梯,一个陌生男人爬了上来。 是个男的,穿着蓝色工作服。小志吓了一跳,赶紧把脑袋缩回来。 那个男人爬上来之后,对底下说:“你别上来了,把桶递给我,我一个人弄弄就可以了。” 是两个清理水箱的师傅。小志顿时被逼上了绝境。这是他从来没想到过的情况,那师傅接过底下传上来的塑料桶,一步一步朝着水箱走来。 小志靠着墙躲在水箱的背面,不敢动,也不敢探头出去张望,只能凭耳朵去听。师傅走到了水箱边,和小志就近在咫尺。 那边传来了钥匙稀里哗啦的声音,应该是从一串中找出了一把,然后是开锁的声音,水箱被打开了。师傅在塑料桶里翻着什么,拿出一块净水用的玩意儿,扑通一声丢进了水箱里。这个工作很简单,紧接着师傅给水箱上了锁,收拾收拾塑料桶,看样子是要走了。 有惊无险,小志想。可那边迟迟没了动静,过了一会儿,听见师傅像是在自言自语地说:“怎么漏水了?” 小志想起来,这水箱确实是在往外渗水,前两天他还接过水喝呢。这下完了。 正准备走的师傅,蹲下身来,沿着水箱壁摸过来,一下子就来到了小志的侧面,再转一个弯就看到他了。该怎么说呢?小志拳头紧紧地握起来。就在这时,没爬上来的那个在底下喊:“你快点,球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好像在漏水!” “漏水?严重不?” “严重倒不严重,就是得封一下。” “那也要等明天了,明天再说吧,你什么工具都没带。”底下的师傅催促道。 说得也是,师傅晃晃脑袋,停下了脚步,收拾好东西,转身离开了。 真的是好险,还差个半米,他就转过来了,小志这时候才发现后背已经紧张得湿透了。等着他们下了楼,小志慢慢地摸了起来,天已经完全黑了。 小志在天台上睡了一夜,晨光微露就醒了过来。有两只鸽子停在不远处,一边好奇地打量他,一边咕咕叫着。小志一转身,它们吓了一跳,几步蹦到天台边上,“扑哧”一下飞走了。 小志像昨天一样坐在水箱边,嚼了口袋里最后两块饼干,焦急而又无奈地等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好不容易熬到大伙又都去上班了,他再爬出来,选好一个位置,看着对面的墙壁。 似乎是为了消减小志的焦急,没等多久,胡晓的信号就出现了。小志知道,那是妹妹胡菲有了收获。 这个想法也是胡菲琢磨出来的,既然她能够将杀人现场在脑海中重现,那么小志与其在外面乱晃寻找记忆,不如等着胡菲的脑子里再次浮现杀人场面,有了这个线索,小志岂不是更有机会接近真相? 她发来信息,说明那些画面又出现了。小志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她们,见到她们离自己洗脱嫌疑就更近了一步。 他跑到出口,用力拉着小门上的把手,小门咯噔动了一小下,然后就拉不动了,小志换了个角度,仍然没反应。 怎么回事儿?小志两只手全都把上去,使出吃奶的力气,竟然依旧毫无收获。 眼看着谜底就要揭晓了,却出了意外,小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天台上的出口,被昨天的两个师傅锁上了。 音乐一停,老王就难掩喜悦之情,她在舞台一侧等着林涵下来,嘴里不停嘟囔着:“有戏,有戏。” 林涵自己的感觉也不错,前面的表现韵律把握得很好,几个关键动作也完成得很出色,而且就之前出场的几个人来看,林涵的基本功显然比他们要扎实得多。 老王把林涵拉到边上的座位,看接下来的演出。去少年宫的那个舞蹈老师,果然坐在评委席上,而且还是靠中的位置,显然是有一点分量了。 有好几次,她转过头来,看见林涵认出她了,还朝他笑笑。林涵心中也就更有把握了。最后几个学生表演完,已经下午四点多钟,老王带着林涵出了学校的礼堂,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 他们回到招待所,林涵以为要走,没想到老王退了房,让他在前厅坐一会儿,自己冒着雨出去了。林涵也不知道她去哪儿。等了一会儿,还没回来,林涵犯烟瘾,走出招待所,躲在角落里点起了一根烟。 要是苏巧知道就好了,每到这个时候,林涵总是会想到她,原本应该高兴的事儿,却总是附带着这份遗憾。那个该死的王小志,现在不知道抓没抓到,在自己去北京之前,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听到好消息。 要是让我先碰到他,决不会饶过他,林涵还是抱着这样的想法。 雨渐渐大了起来,风也大了起来,路上的行人纷纷撑起了伞,人群中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林涵的视野。是老王,她没带伞,手里捧着一包东西,弯腰藏在怀里,防止被雨淋湿。 地上滑,老王踉踉跄跄地往前小跑着,缩着的身子像一片树叶在风雨中,她却不是回招待所,而是进了学校的大门。 她是要去哪儿啊? 林涵吸了一口烟,转眼间就明白过来,老王手上好像是捧着一包礼盒,她这是要去送礼啊。为了保证林涵能够入围,老王可谓费尽了心思。一股莫名的感动油然而生,暖遍全身,这样的老师,实在是不多见,让林涵遇上了。 天擦黑,她才回到招待所,脸上带着笑容,想必是和那个舞蹈评委聊得不错,礼也收了,这事儿八九不离十。他们赶着七点半的那趟车,回到了本市。 林涵一路上心情都很激动,带着“命运即将被改变”的期望回到了家。刚进门就闻到辣椒炒鸡蛋的味道。 电视机前围了几个男人,桌上菜的丰盛远不止嗅觉做出的判断,他们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在看球。 “回来了。”老爸回头瞟了他一眼,又把视线转到电视机屏幕里,“怎么样?” 林涵看见阿中也坐在边上吃着饭,“还行吧!”林涵手扶着墙换鞋,回答道。 阿中的父亲衣服都没来得及回家换,还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小子,有出息啊,比我们家阿中强多了,以后要做大明星!” 林涵他妈从厨房里把菜端出来,“你家阿中也不错,”她转头对林涵说,“赶紧去洗手,洗完出来吃饭。” 林涵洗了手,坐到桌子前,阿中在桌子底下踢踢他的脚,使了个眼色。两人匆忙扒完饭进房间去了。 “那么快吃完了,不喝汤吗?”林涵妈在后面抱怨道。 “吃饱了!”林涵头也没回地回答道。 “随他们去吧!”阿中他爸笑笑。 两人进屋,把房门关上,反锁上,林涵问道:“你怎么来了?” “我爸和你爸来清理天台上的水箱,顺带就来你家吃饭了,他们要看球。” “你妈呢?”林涵把书桌前的椅子拉出来,坐下。 “她上中班。”阿中回了一句,坐到床上。 “那边有啥动静没?”林涵看了看左边,站起身走到窗边,把窗户打开,然后从床下摸出包烟来,“对着窗户外面抽。”他拆开烟,递给阿中一根。 阿中接过烟点上,“我跟同文蒋光头那边的人商量了一下,觉得还是先下手为强,什么也不干,坐着等死总不是件事儿。” 林涵点点头,觉得有道理,“什么时候干?” “没定,不过你就别参与了,你还是忙你自己的吧。” “这叫什么话,本身就是因为我才搞出那么多事儿,我怎么能不管。”林涵朝窗外喷了口烟。 阿中抬起屁股,把烟灰弹了出去,“你今天表现怎么样,能去北京不?” “应该问题不大。” “等你以后成了大明星,别忘了拉兄弟一把。”阿中笑着拍拍林涵的肩膀。 “这是后事儿,说吧,你们商量下来,什么时候干?” 阿中站起来把烟掐灭在窗台上,沉默了一会儿,“看吧,要干也就是这两天的事儿。” 胡菲的“信号”横七竖八地画满了对面的墙,可小志却手足无措。他们无法用镜子进行具体的交流,姐妹俩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小志趴在天台的边缘,往楼下望去。 现在没有工具可以传递信息,而且单元门口蹲守的便衣还在,从排水管爬下去,再从大门口走进她们的家,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小志急得汗水直往外淌。没有胡菲脑子里出现的“画面”,就没有线索,想要证明自己无辜也就无从谈起。他又来到楼的背面,排水管离她们家后窗的横向距离,差不多有四五米的样子。 这楼每一层隔断的地方,倒是有一条凸出来的砖沿,半个脚掌宽,爬到四楼,然后沿着这个纹路,不知道是不是可以摸过去? 小志琢磨了一会儿,似乎没有更好的办法。 他脚跨出去,正准备往下爬,楼下的小路上迎面走过来两个人,小志不得不把脚再收回来,等着他们路过。 可偏偏他们到了楼下的位置,就不走了,这两人认识,鬼知道为什么上班时间不在厂里待着,出现在了这儿。他们点上烟聊了起来。 小志趴在地上,开始还有些耐心,那两人聊得兴起,竟然没有丝毫离开的迹象,这让他又烦躁起来。日升三竿,水箱边躲着还有阴影可以遮蔽,现在趴在这儿没有任何遮挡,小志感觉自己都快要烤成肉干了。 祸不单行,福无双至,好事儿不会一件接着一件来,可倒霉起来,连挡都挡不住,楼下的人还没离开,上天台的门那边,又响起了窸窸窣窣的钥匙声。 昨天那两个师傅,现在是来修水箱来了。 门已经被开了一半,留给小志的时间不多,天台上没有任何掩护,再躲水箱后面也肯定没有昨天的运气了。 修水箱的师傅都已经露出脑袋了,情急之下,小志不得不把脚再次跨出天台,两手死死地抱住排水管,在师傅爬上来之前,把自己的身体滑了下去。 刚下去两米,小志就不敢动了,速度一快,身体擦着排水管噗噗作响,很容易就惊动底下聊天的两个人。那两个人的位置实在是好,就在正下方。 稍微等了一会儿,看底下没动静,小志才敢稍稍地放松手,一点一点地往下滑。滑到四楼,他把握好平衡,一边紧张地瞄着楼下两人,一边更紧张地把身子贴在墙上,靠着半个脚的支撑,往窗户那边移去。 小志现在就像个壁虎,感觉来阵稍微大点的风,就能把他吹下去,他摇摇晃晃,一步一步地移过去,来到窗户旁。这种惊险的场面,估摸着比那对卖艺的父女要精彩多了。 小志轻轻地敲着窗户,里面没反应,这回小志更着急了,重新走过去是不可能的,吊着窗户,前后不能动弹,真是非人的折磨。 小志加重了敲打的力度,声音随着响了起来,可这一来,就引起了楼下路人的注意。其中一个人,狐疑地往后看了看,只要他一抬头就能发现小志。 小志伸起手,去摸窗户边缘的缝隙,想要稳住身体,手指刚塞进去,窗户开了一条缝,原来窗根本没扣住,只是虚掩着。小志一阵惊喜,顺着开合方向,拨开窗户,然后一侧身跳了进去,刚落地,没顾得上喘气,就叫了起来:“胡晓、胡菲,你们在哪儿?胡晓、胡菲,你们在哪儿?”刚喊了两句,就觉得不对。从卧室里走出来一个睡眼惺忪的女人,看见小志一下子愣住了。 小志看看周围,反应过来,一心急,跳错房间了,这里不是胡晓她们家。 “你谁啊?”女人嘴张了老大,“你谁啊——哎,救命啊!”女人尖叫起来。 小志赶紧慌不迭地跑过去,堵住了女人的嘴。 杨东父女俩在电厂宿舍区里的凉亭睡了一晚,除了蚊子多了点,其他的还算凑合。比起5块钱一晚上、总是混杂着各种难闻味道的招待所,这里至少干净清新。 起来后,他们在路边的公用水龙头洗了把脸,玉兰把眼镜戴上坐在一边打着哈欠,杨东则又抽起了旱烟。 其实杨东没怎么睡。因为不敢把玉兰一个人留在凉亭,一晚上他也就是在周围转悠转悠。那个要饭的小子是否躲在这里,还是已经跑了?杨东不知道,但他觉得可以等着试试。 杨东是从火车站一路跟过来的,进了小区的门,一转眼的工夫,那小子就不见了。期间,他心里一直做着思想斗争,横想竖想,最后还是觉得自己有把握对付那个小孩。 杨东在村里杀猪的 65f6." >时候,连个帮手都不用,难道还治不了一个瘦了吧唧的小屁孩?那可是三千块钱啊。这么好的事,他怎么肯放过?而且,小区的联防队比火车站的纠察要客气得多,不骂人,顶多抱怨两句,让他们别堵着路,似乎也没有赶他们走的意思。虽说这里没有火车站那么大的人流,但多少也会有些赏钱,又不用提心吊胆地时刻担心被人驱赶,所以杨东还是挺满意的。 杨东在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抽完烟站起身来,玉兰说:“怕,我饿了,怕,我想吃包子。” 杨东自己肚子也有点空,他抬头看看太阳,是到吃饭的点了。他背起箱子,也不敢走太远,和玉兰来到小区门口的包子铺,一人弄了两个包子,然后赶紧又折了回来。 杨东带着女儿往小路走,想找个阴凉的地方,走到一半,玉兰停了下来,拍拍杨东的肩膀,“怕,那是什么?” 杨东顺着玉兰的指向看过去,一个男孩正扒在六楼的排水管上,一点一点往下滑。 谁家的小孩那么调皮,不要命,杨东揉揉眼睛,看衣服和体型很熟悉,他转过头来问女儿,“是不是要饭的那个?” “有点像哎!”玉兰也这样说。 得来全不费功夫!拼命去找,找不着,可偏偏走在路上就能遇上! 杨东加快了脚步,眼睛连眨都不敢眨,生怕一转眼他又不见了。杨东看着他爬进了一户人家,肯定是饿晕了,上别家偷东西去了。 杨东来到楼下,路边还站着两个人,看着他和玉兰,“喂,你刚刚有没有听见有人喊救命?” 杨东其实是听见的,可转念一想,这事不能说,说出来三千块岂不是还要和他们分? “没啊!”杨东回答着。 那两人没再搭理杨东,转过头分析着,“可能是谁家放电视。” 杨东走出几步,假装在路边歇一会儿,其实是在确定那要饭的到底翻进了哪一家。 四楼靠西的那一间,他做出了结论。 杨东拉着玉兰绕着楼房走到前门。可到了那儿,他突然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夺门而进,一举把他拿下;还是守株待兔,等他得逞后出来? 父女俩进了单元门。 “怕,咱们这是干吗呀?”玉兰左顾右盼,搞不清状况。 杨东在嘴前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侧仰着头,一边往楼梯上看,一边慢慢地走上去。真到了真刀真枪要干的时候,杨东心里还是有点紧张的。 虽然那小子体格瘦弱,只能对付些小女孩,但毕竟是个杀人犯,谁知道憋着多大的坏,没准腰里还时刻别着凶器。但——到底是三千块钱哩!富贵险中求这个道理,他还是明白的。 “玉兰,你先出去!” “怕,你这是要干啥呀?” “别问那么多了,你先出去,蹲在树后,别出来,等着我。”杨东交代着,一边打开箱子从里面取出把螺丝刀,在手上掂掂,大门外这时候传来了脚步声。 杨东竖起耳朵听,是朝着门里走来的,他赶紧把螺丝刀藏好,拉着女儿坐到台阶上,假装坐着休息。不一会儿,走进来一个中年汉子,应该是这栋楼里的居民。 杨东低着头,那男人看看他们,侧着身子爬上了楼,走到拐角的时候,停了下来,“怎么是你?” 杨东抬起头,认出了那个男人,这不就是前两天一起算命的那个家伙嘛,“嗯嗯,坐着歇会儿。”杨东回答道。 男人也跟着笑笑,“挺好,挺好。” 说完他就上楼去了。 杨东等他上楼,然后听见哗啦哗啦的钥匙开门声,几秒钟之后,门被合上,楼道里又恢复了安静。 “赶紧去!”杨东指指门外,把玉兰打发走,看着她坐在对面的草坪上,他再次尝试着爬上楼。 说起来,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还把他装进箱子里,抬出火车站的,早知道的话,那时候就应该直接抬到派出所去,也免了现在那么多麻烦。杨东一边想,一边拐过楼梯,从玉兰的视野中消失。 玉兰戴着墨镜,坐在树荫底下,感觉莫名其妙。她不知道“怕”到底在干什么,怎么对那个要饭的小男孩那么感兴趣。可他不说,玉兰也只能等着。 楼道里一直没什么动静,玉兰用树枝在地上拨着土,一堆蚂蚁翻滚出来,她和蚂蚁较上了劲,一个人兀自在地上玩耍着。 过了约莫有二十分钟的样子,看见“怕”惶恐地跑出楼来。 “怎么了?” 杨东也不说话,领着她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小志拼命捂住那女人的嘴,“对不起,对不起。” 他的双臂像两条粗壮的蛇,紧紧地箍住女人。开始她还有些反抗,到后来就不动弹了,像条瘫软的虫子。女人眼里噙着泪水,绝望又悲哀地看着小志。 其实小志比她更纠结。 看女人冷静下来,小志说:“我放了你,你别喊!” 女人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仿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奋力点点头。 小志又说:“你不会骗我吧?” 女人点点头,马上意识过来,重重地摇着脑袋。 “那我放开啦!”小志慢慢地松开手,一边松手,一边看着她的反应。女人很听话,像绵羊一样用眼神表达自己的顺从。 小志心里放心了一点,手从她的嘴上拿开。 女人的嘴巴一自由,就大口喘着气儿,气喘匀实了,不时瞄着小志。小志一开始还没在意,但气场出卖了她,她伺机张开嘴,刚喊了一个字,“来——” “人”字还没叫出来,就被眼明手快的小志又堵上了。 小志脸憋得通红,“你骗我。” 女人死命地挣扎,估计这次凶多吉少。小志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力气,拖着女人满屋子转悠。 他们来到卧室,小志先从床上拎了条枕巾,捏成一团,塞进女人的嘴里。这样让他的手稍微空了一点,小志把女人的手背靠着,又押着她进了厨房,从碗柜的抽屉里找出一条尼龙绳,试试粗细,把女人手脚捆了起来。 女人眼里充满了恐惧,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小志腾出身子来,站在一旁,“你骗我,这是对你的惩罚。” 女人吓得都不敢动弹了。看她老实一点,小志才想起自己的事儿来,他来到后窗,侧着身子望出去,楼下的路人还在聊天,但似乎并没有发现异常。小志往两边看看,这是那姐妹俩的隔壁。 他回到客厅,耳朵贴着门,楼道里很安静,确定没有人之后,他吱呀一声把门开了一条缝。又等了一会儿,刺溜一下钻了出去。 这回不会再搞错了,小志小心翼翼地来到胡菲家,轻轻地敲着门,“胡晓、胡菲。” 可是门里面死一样的沉寂,完全没有人理会他。 “胡晓、胡菲,是我啊,你们快开开门。” 还是没有人搭理,小志有点着急了。门里面突然传来了咯噔一声,像是笤帚之类的东西,倒在了地上。 里面有人! “胡晓、胡菲。”小志继续压着嗓子喊着。 里面冒出来一句女声,是胡晓的,“你走吧。” “什么?”小志一下子没缓过神来。 “你走吧!” “嗯,到底怎么了,昨天不还好好的,怎么今天就变卦了?”小志焦急地问道。 “别问了,你快走吧!” “那,那我接下来该怎么办啊?”这是小志没有预料过的情况,完全没了主张。 门还是不肯开,看来姐妹俩是死了心不愿见自己了,谁知道为什么。 窸窸窣窣传来一阵响声,底下的门缝塞出来一张纸。小志拿起来看,惊讶不已,那是胡菲画的画,画上是一个巨大的铡刀,铡刀底下躺着一个身首异处的女孩,女孩的脑袋孤零零地落在地上,周围全是血,不远处还有一副墨镜。 那不是卖艺的小女孩吗?小志想。 他拿着这幅诡异的画无处可去,只能又退回到女人的房间。女人还蜷在地上,小志转了一圈,脑袋不好使了。疼痛感隐隐袭来。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下一个受害者是那个卖艺的女孩,昨天好像还看到他们了,就在小区里。现在他们在哪里呢?小志想不出好法子找到他们。 他走到窗户旁,窗户的视野很局限。 对了,昨天是在天台上看到他们的,那儿视野开阔,先爬上去,找到他们,然后再接着想办法。 下午的时候,阿中趴在少年宫一楼排练房的窗户外,朝林涵打招呼。林涵趁着老王不注意,挥挥手。过了一会儿,借口上厕所,走了出来。 “怎么说?”林涵来到角落,时不时地看老王有没有跟出来,问道。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林涵蹲下身子,阿中跟着一起蹲了下来说道:“同文的人今儿个中午看见四码头陈剑的手下了,他们一伙儿有十几个,从中午钻进个饭馆,一直没出来,估摸在商量什么事儿,可能他们快动手了。” 林涵点点头,“那好消息呢?” 阿中愣了一愣,“我说的这个就是好消息。” 林涵皱了皱眉头,“那坏消息呢?” “坏消息是那伙人和‘菜刀刘’在一块。” 林涵琢磨了半天,还是没明白阿中的逻辑,“你根本就没有好消息。” “当然有,”阿中一本正经地说,“你想,那伙人都聚在一起,咱们可以先下手为强,把他们一网打尽,省得以后麻烦。同文的人都准备好了,我们这儿没问题的话,现在就可以去。” 林涵有点明白阿中的意思了。跟“菜刀刘”相比,前一个确实是好消息。 “菜刀刘”怎么会和他们在一起?林涵想。 林涵没见过“菜刀刘”,只听说过,那是个莽汉,比林涵大七八岁的样子,属于老流氓级别。江湖上关于他的传说层出不穷,最流行的一个是他有两把菜刀从不离身。 “菜刀刘”喜欢和人单挑,每次打架,即使带着再多的兄弟,也不需要人家动手。他叉开双腿站在路中间,然后从背后抽出菜刀,自己握一把,另一把丢在地上,说:“捡起来,咱俩一对一。” 绝大部分人就被这一招吓跑了,有几个亡命之徒,想要试试“菜刀刘”是不是虚张声势,真的就捡起菜刀。 “菜刀刘”还是很有江湖规矩的,说到做到,等着对方捡起菜刀,摆好阵势,才开始动手。“菜刀刘”当过兵,胸肌硬得跟石头一样,三招两式就让对方挂彩了。一来二去,“菜刀刘”就声名鹊起,往地上丢菜刀,成了他的招牌动作,往往不需要动手,便把事情给解决了。 “菜刀刘”出来混的时候,林涵还小,那时候属于偶像级别的人物,没想到现在站到了陈剑一边,成了自己的敌人。 “你怎么看?”林涵问阿中。 “我觉得还是要去,机会难得,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至于那个菜刀刘——”阿中顿了顿,“没准是传得厉害,其实没那么玄乎。” 林涵又想了想,觉得阿中说得有道理,“你等我会儿,我去和老王请个假。” 林涵回到练功房,找了个理由,然后到更衣室换了衣服,背着书包出来了。阿中等在马路对面,两人坐上“拐的”,朝着目的地奔去。 自从阿中牵上蒋光头的线之后,同文中学背后的这间农家小屋,就一直是他们的据点。林涵到了之后,里面已经乌烟瘴气挤满了人。中间的桌子上放了很多家伙,有刀,有棍子,竟然还有一块切菜用的砧板。 里面有一半的人林涵不认识,却和阿中熟络地打着招呼,看来他们私下交流甚密。阿中和其中的一个走到角落里说悄悄话,林涵站在门沿旁,一个没见过的小子递过来一根烟,林涵兀自吸着。 过了一会儿,阿中走了过来,“等一会儿,等人到齐了,咱们就出发。”林涵点点头。 时间一分一秒在过去,参与过群架的人能够明白,其实这个时候是最煎熬人的,紧张、兴奋甚至害怕的情绪聚集在了一起,事到如今,就算硬撑也要撑过去。 半个小时之后,门口传来摩托车声,不久进来一个瘦长的少年,手里拿着一团被报纸包住的东西。 “弄来了?” “嗯!”少年庄重地回答道,然后小心翼翼地剥开一层层报纸,里面露出一把锈迹斑斑的铲墙灰用的三角刀。 “操,你问老子拿十块钱,来回打车就为了这么把破玩意儿!”同文那边领头的五官挤到一块儿,抱怨道。 “好歹也是把刀!” “十块钱能买两把西瓜刀了!” 人终于到齐了,大伙围到桌边去选自己“趁手”的家伙。林涵站在门边没动,阿中替他拿了一根一米多长的自来水管。林涵在半空比画了一下,然后塞进裤腰,把水管贴在大腿。一群人三三两两一组,自由搭配,约好了碰头的地点,走出了小屋。 阿中和林涵最后一组出门,走出老远才招呼到一辆三轮车。三轮师傅载着他们走街串巷到了目的地。 “三块钱!” 阿中没说话,也没掏钱,从裤袋里摸出一把砍刀,瞪着三轮车司机,司机屁都不敢放一个,猛蹬几下跑远了。 穿过一条充斥着尿骚味的黑暗小巷,马路对面出现了一排小饭馆,消息说,那伙人就在其中的一家。 林涵靠着墙,躲在巷子的阴暗处,左右看了看,其他人貌似都到了,各自躲在角落里,等待着时机。抽了两支烟,阿中拍拍林涵,朝着对面指指,他们出来了。林涵把水管从裤腰里抽出来,吸了一口气,走了出去。 因为事先设计过,同文那边的人看见阿中,马上跟着出来了,而且正好呈一个圆弧形,把那边的十几个人围成一圈。其中有个打着赤膊留着长发的青年,叼着烟卷,显然比周围的人要大几岁,想来那个人就是“菜刀刘”了。 阿中加快了脚步,林涵边跑边对阿中说:“待会儿我对付‘菜刀刘’,一刀拿下,你掩护我。” 林涵死死地盯着“菜刀刘”,那边的人很快发现形势不对,林涵要在他们站稳阵势之前,解决一切,“菜刀刘”看到了林涵,两人眼神一对,林涵立即就感觉到了不妥。 “菜刀刘”眼神流露出来?99lib.的不是意外,更不是恐慌,而是不屑,在这种情况下,仿佛早就预料到他们会来偷袭,胸有成竹般的不屑。 林涵本能地停下脚步,不远处的街边停着几辆可疑的面包车,林涵一把拉住阿中,可已经来不及了。还没等他们完全反应过来,从面包车里就涌出来许多手提砍刀的人。林涵一下子明白过来,他们中计了。 原本的包围圈被人反包围了,对方一点点逼近过来。阿中一下子慌了起来,脚一别差点摔倒在地。林涵搀了他一把,跑是肯定跑不掉了,他转过身子,握着自来水管朝着最薄弱的环节冲去。 林涵快速往前冲,阿中紧跟其后,看着两人的架势,对方果然有所松动,好几个人明显放慢了脚步,林涵在离最近的那小子两米的地方飞跃起来,右腿朝前猛地蹬去,一脚就把对方踢倒在地。 林涵落地后站稳脚跟,挥舞着水管扫过去,顿时把敌人逼退好几步。阿中这个时候也杀到了,短兵相接,分外激烈。很快,阿中的砍刀就让敌人见了红,他杀得兴起,嘴里一边呐喊着给自己壮胆,一边奋力地拼杀。 可到底对方还是人多,林涵和阿中再能打,也不免吃势单力薄的亏。再说对方也不是等闲之辈,一开始的冲击消化掉之后,展开了疯狂的反击。 两个人被围在了中间,背靠背抵抗着。林涵挡开一刀,但下盘空了出来,被人吃准时机扫进来一棍,林涵一侧身撞到了阿中,阿中没地方,趔趄了身子,转过头看,背部空虚,就让人用菜刀划了一下。 “操你妈的!”阿中怒吼了一声,这时候,早就打得没有章法了。两军相交勇者胜。包围圈在阿中的气势下再次松了一点,但撑不了多久,林涵深知这一点。他抓准机会,挥拳击打一个提木棍小子的面门,对方本能地一挡,林涵一歪头躲过木棍,顺手将水管下劈,打在他的手臂上,那小子的武器应声落地。林涵左手捡起木棍,蹲下身来,对方再次围攻过来,这却正中林涵下怀,他没攻上方,而是使足力气横着抡他们的腿,对面几个小子中招倒地。死命一搏的林涵拉起阿中就往空当儿处跑。 这一招证明是有效的,起码冲出了包围圈。林涵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拉着阿中赶紧逃离现场,至于同文的那帮人命运如何已经顾不得了。 两人钻进了小巷子,显然那边的人没打算赶尽杀绝,只是在身后吆喝了两声,也就放弃追赶,转入别的阵地去了。 林涵和阿中一鼓作气跑回了电厂,上楼,开门,确定没人追踪,才松了一口气。阿中背后的伤口足有十厘米长,鲜血把汗衫都染红了。 林涵跑进卧室,翻箱倒柜地找出绷带,替阿中止血,“得去医院。” “顾不了那么多了!”阿中疼得龇牙咧嘴,没准他们转过头会去医院找我们。 “那怎么办?” “先找个地方躲起来,这事不能让我爸知道,否则非打死我不可。”阿中说着心里的担忧。 林涵也有类似的顾虑,可上哪儿躲着呢?外面现在哪儿都很危险。 林涵找出了一条干净的衣服给阿中,自己跑到客厅去倒水,两个人咕咚咕咚地喝着凉白开,林涵喝到一半停了下来,他想起了一件事。回到客厅,桌子上放着一把钥匙,是老爸留下的。 林涵脑子里有了想法,他跟阿中说:“我有地方去了。”他指指桌子上的钥匙,“这是我爸修水箱时上天台的钥匙,咱们先去躲会儿,没人知道我们会在那儿。” 刘从严和达子是第一个赶到现场支援的警察,很快便确认消息属实。王小志家住五楼,他家楼下一个电厂职工下班回家发现自己的老婆被捆在客厅里。 这等于给了警察当头一棒。对付一个傻子,可谓兴师动众,家门口二十四小时都有便衣蹲守,全城的警察满世界在找他,大街小巷贴满了悬赏告示,外加省里下来专家的分析……结果他就在眼皮子底下,不仅安然无恙,还抽空绑了一个因为感冒请病假在家的妇女。 如果刘从严知道,王小志用的是最笨拙的办法,在楼房背面,借着偏僻的环境,从一条排水管爬上爬下,一定会气得吐血。 好在他很快就发现了破绽:从来没有被搜查过的天台,很有可能就是王小志藏身的地点。这个时候他还不能确认此猜测,也不知道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会发生一系列看似毫不相关、但实际上关联甚密的重大事件。 这些事件被一条深深隐藏的线索串联在一起,并由若干偶然又必然的逻辑所左右,而改变了众多人命运的走向。 离事发还剩十五分钟的时候,刘从严、达子还有一直蹲守在单元门口的两个便衣做了一个决定,不等其他人了,四个人先上天台看看嫌疑人是否躲在那儿。 时值傍晚,下班的人陆陆续续地回来,就在离刘从严不足百米的地方,那对卖艺的父女张开了家伙,开始表演。这多少吸引了部分行人的注意,使得刘从严的行动不会有过多的干扰,而打草惊蛇,所以刘从严又做了第二个决定,暂时不驱赶卖艺人,让他们成为自己的掩护。 后来想想,就是因为这两个毫不起眼的决定,把事情拐到了另一条轨迹上的。 离事发还剩三分钟,刘从严率众走进了单元门口,向着顶楼爬去。 王小志这时确实是在天台,他没有发现刘从严,也没有发现更早一些时候,爬上天台的林涵和阿中。 王小志安静地趴在天台的西侧,而林涵他们却坐在东头,中间因为两个水箱的阻隔,以及各自心事的困扰,致使他们忽略了周边环境,都没看见对方的存在。 王小志专心致志,是因为他又看到了那对父女了。按照胡菲画上的线索,那个戴墨镜的女孩将死于非命,而凶器正是那座铡刀。 小区里已经进来了不少下班的人,小志只有干着急的份儿,不可能去他们身边,告诫危险的存在。 铡刀被升起了,小志的心也悬了起来,此时的场景和胡菲的画上一模一样。 “3!”杨东吼了一声,这一声他喊了千百次,从家乡一路喊到这里,让他们得以生存下去。“2!”玉兰照以往一样,俏皮的吐吐舌头,挥挥双手,她不知道,这将是她在人世间最后一次表演。“1!”随着杨东倒数结束,也将女儿的生命推到了尽头,铡刀应声而落,顿时鲜红的血飙了出来,玉兰的头颅被活生生地切断,在地上滚了几圈,鼻梁上的墨镜抖落下来,人们看到一双骇然的眼睛,惊恐而又不甘地瞪着世界。 人群中瞬间陷入到了死一样的沉寂,一秒钟过后,有人喊了一句:“操,死人了,死人啦!” 场面顿时慌乱了起来。杨东也愣在那儿,仿佛不相信眼前的一切是真的,可它就是发生了。他看上去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他手忙脚乱地把玉兰的尸体和脑袋装进了一个旅行袋,辨明了 65b9." >方向,朝着小志所在的这栋楼跑来。 没人敢拦着他,纷纷让开了一条道路。 小志再也忍不住了,看到这一幕,他尖叫着站了起来。 巨大的刺激让他的脑袋像是被过了一层电流,痛疼瞬间爆发到了极点,他捂住脑袋,眼泪像泉水一样涌了出来。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疼痛给他带来的却是前所未有的清醒,一刹那,从小到大发生过的点点滴滴,像电影快切镜头一样闪光,包括那些他曾经遗忘掉的,他从来没有觉得人生如此完整过,镜头很快就放到了他在东山上的那一晚,一切的一切,他全都记起来了。 林涵和阿中被突如其来的喧哗吓了一跳,循声跑了过来,看见双眼血红的王小志,仇人相见,怒火顿时燃起。 “是他!”林涵认清了,“就是他杀了苏巧。” 他奔了过去。 小志抬起头看见跑过来的林涵,像是遇到了救命稻草,他嘴里喊着:“我想起来啦,我想起来啦,我看到的根本不是人!” 说实话,林涵根本没有听到小志嘴里在说些什么,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报仇。 林涵飞起一脚,小志顿时往后仰去,后脚跟绊到了台阶,等林涵反应过来,小志已经无法避免地落下楼去了。 刘从严刚刚爬到二楼,就听见外面的呼叫声,“死人啦,死人啦!” 他顿觉不妙,赶紧再折出门口。小区到处都是慌乱的人群,包括杨东。刘从严脑子里全是王小志,难道这小子又发疯了?! 他拉住其中一个行人,“怎么回事儿?” “死人了!” “谁死了?” 行人哆嗦得说不出话来,指指杨东的背影,他已经跑进了小志家的单元门。刘从严回过头来看,自己刚刚就是从那儿出来的,“你说清楚点儿!” 话还没说完,就听“砰”的一声巨响,楼房背后传来了重物掉下来的声音。人群涌了过去,刘从严放开行人,赶紧赶过去,扒开人群,就发现王小志躺在草丛中。 刘从严弄了老半天才搞明白,就在前后不超过五分钟的时间里,发生了两条人命,而另一个受害者正是卖艺的小女孩。支援的警察赶到了现场,迅速控制了局面,第一时间把王小志送到了医院。另外,又堵住了杨东进入的那个单元门。 这个节外生枝冒出来的事情,让警察摸不着头脑,听群众的描述,这只是一场意外。可杨东的反应剧烈,警察堵门口喊话,杨东站在二楼楼道的窗户口对底下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给我点时间,给我点时间,我能让她复活。” 警察晕得不行。 看到他情绪激动,神志不清,想强行把他拉出来,可杨东手里不知道何时多出来一把螺丝刀,负隅顽抗,戳伤了一个警察,达子不得已开了枪。 于是,从此以后,S市的老居民都知道电厂宿舍区流传着一个恐怖的传说。 1993年的时候,一个江湖艺人,亲手用铡刀铡死了自己的女儿。他把女儿的尸体带进31栋2单元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父亲被警察击毙了,可女儿的尸体却一直没有找到。 有人说曾在深夜看见过一个穿着白色布衣的小女孩,把脑袋提在手上,鼻梁上还挂着一副黑色的墨镜。 传说这就是那具尸体变成的无头厉鬼,成天游荡在那栋楼里,和居民们一起生活。 那栋楼里的人,受不住这个传说陆陆续续地搬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毫不知情的外乡人。 这个传说愈传愈广,经过添油加醋变成了一个著名的灵异事件。在很多人信以为真的同时,亦有更多受过唯物主义思想影响的青年,认为这只是老一代人没文化以讹传讹的结果。 他们在饭后笑谈着这个故事,从来没有把它当真…… 只有S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当初经办此案的人员,和少部分相关知情者清楚,这并不是传说,而是事实。 市公安局泛黄的档案袋里,简短清晰地记载着此次意外事件: ……误杀女儿的杨东,神志不清,嘴里喊着:“给我点时间,给我点时间,我能让杨玉兰复活。”警方试图上前控制住他。可杨东行为显然不受神智控制,甚至用螺丝刀把上前的警察刺成重伤。为了自身安全,当时的刑警孟达开枪击毙了杨东。 事后,警方对31栋2单元展开搜查,一直没有发现杨玉兰的尸体,对邻居们的走访也无结果,尸体下落不明。 紧挨着这份档案的边上,有一份记载S市建国以来最严重的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在最后的结论中总结道:犯罪嫌疑人王小志,不慎坠楼,在下坠的过程中碰到了三楼的衣架,所以并未死亡。他被送进医院,成了植物人。 日转星移,很快,近二十年就要过去了。 第七章 神秘的老“八哥” 时间,2011年深秋。 经过一夜的颠簸,马路在清晨回到了S市。之所以说“回”,是因为仅仅一年前,他来过这里。 那次的停留很短暂,可记忆并不美好,可以说是改变他命运的一次造访,一年之后,当他下定决心重回S市,是带着“一定要找到真相”的决心来的。 虽说因为周炳国事件导致的后遗症已渐渐褪去,马路也恢复了工作。可周炳国的临终遗言,却像一根刺,深深地插在心脏。 这是内伤,久治不愈,症状就是整晚整晚地失眠。 马路躺在床上,闭上眼就是那幕骇人的场景,一台巨大的铡刀,铡刀落下,小女孩的头颅应声落地,双眼直愣愣地盯着他……他就像进入了一个永远不会醒来的噩梦,与其这样生不如死,不如干脆请半年长假,来一探究竟。 马路出了车站大厅,广场也刚刚苏醒,人们慵懒地走着,几个睡眼惺忪的老太太围了上来,问:“要住宿不?” 马路摇摇头,他走到路边打了一辆车,来到市公安局门口。然后拿出手机,找达子的号码。 来之前,他和达子通过电话,上一次来的时候,说过几句话,彼此留了联系方式。中间他们聊过几次,主要是了解当年杨东案的细节。 聊后才知道,周炳国误传了两个信息:第一,受害的那个女孩并非陌生人,而是杨东的女儿,叫杨玉兰;第二,杨东也不是山西人,当初有人把他当作路边一个操着山西口音算命的江湖术士,后来证实是两个人。 听说马路要来,达子显得很热情,说一定要去找他。 电话打通后,马路等了一会儿,然后看见他从大门走了出来。达子现在是市刑警队队长,梳着背头,很有派头。 他远远地冲着马路打招呼,马路这次不是公干,所有的费用自理,达子把他带到公安局边上的公安定点宾馆。 “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这话说的!”达子拍拍马路的肩膀,“你自己逛着,我还有事儿,回头约时间吃饭,你要想了解点什么,需要什么支持,就来找我,别客气。” 马路身上发生的事儿,这边公安局多少也有点了解。所以马路要来了解情况,没人会拦着。 达子走后,马路洗了个澡,躺到床上,打开电视,想自己的问题。 一年来,马路在脑子里无数次地把事情的经过捋了又捋,周炳国的临终遗言说,铡刀下的那个女孩,之所以尸体找不到,是因为她死而复生成了林慕! 其中的玄机究竟何在呢?杨东和杨玉兰都已经死了,也没人知道他们来自何处,当年给附近的郊县发过认尸的信函,但无果,现在时隔二十年,就更没有下手的地方。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到事发地看看,马路想着。 上次来的时候,S市给马路的印象是灰暗的,就像被煤灰铺过一层一样,和现在通透的感觉完全是天壤之别。 可能是新旧城区的缘故吧,去年从高速下来,就直奔了破败的老城区,那边都是四五十年的老旧建筑,所以看上去死气沉沉。现在他就是要去那个地方。 马路横穿过一条街,站在路边叫了一辆车。 “师傅,麻烦去电厂。” “老电厂,还是新电厂?” 马路眨眨眼睛,“有两个电厂?” “你外地来的吧,以前从来没来过?”司机倒是很热情。 “嗯,应该是新民路上的那个吧,房子看上去挺破的。” “哦,那是老电厂,早就搬了,”司机踩了油门,车刺溜一声开了出去,“新电厂现在在郊区。” 马路感觉车开了很久似的,仿佛在城里转了大半个圈,可到了目的地,看看计价器才九块钱。他付钱下了车,感觉这个门头似曾相识。 没错,就是这儿了,马路回忆着,去年的这个时候,周炳国带他来过这里。马路有种既亲切又心酸的感觉。他吸了一口气,然后走了进去。 两边楼房的表面伤痕累累,坑坑洼洼,墙灰大块大块剥落了,像是一个难看的癞痢。马路左顾右盼,动用所有的感官,想要捕捉空气中的分子,哪怕只要有一点点林慕的印记,都会兴奋不已。然而事与愿违,无论如何努力,他都想象不出来,林慕和这里会有什么交集。 小区的路边,三三两两地坐着一些闲人在聊天,还有响着铃铛收破烂的三轮车,马路一边走,一边在想如何实施计划。 小区不大,很快他就来到了那个单元门口,锈迹斑驳的门牌号挂在正中的门沿上,马路停了下来。他四处张望,只见不远处,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正坐在路边的藤椅上,身后的树枝间,挂了一个鸟笼,身旁还泡了一壶茶。 如果他是这里的老居民,看年纪,应该对当年的事儿有印象吧,马路想着,然后靠了过去。 “大爷,跟您打听个事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了烟,递了过去。 老头眯着的双眼慢慢睁开,上下打量着马路,带着一丝警惕,“什么事儿?” 马路原本想说自己是警察,但一琢磨没这个必要,“是这样的,您是这儿的老居民吧?” “嗯,住了四十多年了。” 这个回答让马路颇感欣慰,刚出师就碰到一个“活历史”。 “听说这个楼里,死过人?”马路开门见山地说。 “死的人多了!”老头翻着眼看看他,表情很滑稽,“哪个楼里不死人的?” 马路也笑了,刚才的问题不严谨,赶紧解释说:“不是,我的意思是,据说这楼里面迄今还藏着一具女孩的尸体?” 老头又翻翻眼睛,但丝毫没有惊讶的感觉,也许二十年来,他已经被无数人问过这个问题了,反问道:“你信吗?” 马路愣了一愣,看着老头狡黠的眼神,笑了,他掏出打火机,替老头点上烟,指指树上的鸟笼,“这是您的鸟?是八哥吧?” “没错。”老头吸了一口烟。 马路打量着这只鸟,实在是难看得很,羽毛稀松,毫无光泽,都露出里面白色的肉了,闭着眼睛,耷拉着脑袋,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看上去它的主人反而生机勃勃得多。 马路皱皱眉,老头像是一下子就猜透了他的心思,“什么意思,看不起啊,我告诉你,它年纪比你爷爷都大。” “大爷,您这可是开玩笑了,”马路咧着嘴,他不懂鸟,但基本常识还是有的,这种八哥的寿命也就8~10年,那都属于养得好的,很多两年不到就死了,于是好奇地问道:“养了多少年了?” “多少年?这鸟打一出生,就在我身边了,到今年二十岁了!” 马路吃了一惊,转过头再去看看那鸟,二十岁,相当于人当中的120岁,那岂不是还真是老寿星,比自己爷爷年纪还大,忍不住夸奖道:“哟,这可真是稀有。” “它比人值钱。”老头站起身,把鸟笼子从树枝上挑下来,然后坐回椅子上。那八哥受到了惊动,睁了一下眼,但很快又闭上了——确实是老了。 “二十年?那岂不是也跟着您一块经历了很多事儿。”马路醉翁之意不在鸟,故意把话题一点点拉了回来。 老头逗着鸟,鸟也不理他,老头像是对着鸟,又像是对着马路在说:“时间一长,就都成精了。”马路皱皱眉头,不明就里。 老头放下鸟笼,直接问道:“年轻人,你是来问二十年前死人的事儿吧?” 马路又是一愣,随即点点头。 老头摆摆手,说:“那天我就在他们跟前呢!”老头指指不远处的一块空地,“我看着那把铡刀,把那小姑娘的脑袋活生生地切下来的。” 马路赶紧又掏出烟,递过去一根,等着他接着往下说。 老头把当年他的所见所闻说了一遍,算是第一手信息,马路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除了那个铡刀女孩,还有另一起变态杀人案,和此事纠结在一起。 “那么说来,那女孩的尸体,真的一直没发现?” “呵呵,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可现在偏偏很多人都不信,我就搞不懂了,他们宁愿去相信一些无中生有的东西,也不愿意承认曾经发生过的事儿。” 马路抬头看看对面这栋破旧的老楼,感觉显得格外的阴森恐怖。 居民们吃喝拉撒,过着自己的日常生活,可有一具腐烂的尸体,就成天和他们同住,却不知道在哪儿,想想就令人毛骨悚然。 “警察后来没找过吗?” “当然找过,可找不着有什么办法,警察又不是神,到了后来除了不了了之,根本没有别的办法,反正他们也不住这儿。” 马路又问:“我听说很多人都搬走了!” “要是你,你不搬吗?现在这楼里绝大部分都是外地来的,不知情,反正跟他们说了,他们也不信。就算信也没办法,谁让这里便宜呢,出于钱上的考虑,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那您不怕吗?” “我?”老头哈哈笑起来了,他又提起鸟笼子,“你问问它,咱们怕不怕?” 那鸟又把眼睁开,像是听懂老头说话似的,猛然间叫了起来:“杀人啦,杀人啦。”马路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 这一行为再次把老头惹得大笑起来,“你看看,连它都知道。” 马路尴尬地笑笑,继续问道:“大爷,我再问一句,那你住在这楼里,二十年来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情没?” “奇怪的事情?你指什么?” “我不知道,随便,就是那种,那种稀奇古怪的事情。” 老头歪着脖子嘿嘿阴笑,笑得马路起鸡皮疙瘩,鸟突然扑腾起来,“我看见啦,我看见啦!” 这回却是老头反应大了起来,他吓了一跳,狠狠地拍着鸟笼子,“瞎叫什么!”老头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偷偷瞄着马路,正好被发现。 本来马路不会怀疑的,但老头鬼祟的眼神,出卖了自己。 老头见马路正狐疑地看着自己,迅速把头别过去了。 那鸟受到惊吓,在鸟笼子扑腾得更厉害了,身上本来不多的羽毛,扑腾下来好几根,变得更丑陋了。 马路有种直觉,这老头和鸟,都向他隐瞒了什么。 再过一个月,刘从严就要退休了。 刘从严这辈子没当官的命,干了几十年,最多也就干到个刑警队队长,自从五年前主动退居二线,基本就算是赋闲了。 他也乐得清闲,当官的有当官的烦恼,老百姓有老百姓的乐子,知足是福,一辈子和歹徒刀光剑影,能够安然退休,多少也算是造化。 他把队长的位子让给了达子,人家现在是刑警队队长。 说实话达子还是挺能干的,当年刚从警校出来的时候还是个毛头小伙,一直跟在刘从严的屁股后面,那时候刘从严没少骂他,一转眼的工夫也能独当一面了。 刘从严走出公安大楼的时候,恰逢达子从门口回来。 “师父!”老远的地方达子就招呼着,事隔多年,他一直延续着当年的称呼。 刘从严点点头以示回应,“你还不走?” 达子来到了跟前,“还走不了,刚才接到个电话,说是有起命案。” 刘从严微微蹙了蹙眉,二十年来,治安是一天比一天好,法治社会嘛,而且现在机会也比以前多得多,大伙都忙着挣钱,治安自然就好了。上一起命案的发生,似乎都是前年的事儿了。 “要不要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不用了!”达子笑笑,“我先去看看,要是有什么困难,再来麻烦您。” “小兔崽子,嫌弃师父老了是不是?”刘从严开玩笑道。 “这哪敢,哈哈,”达子嬉皮笑脸地说道,虽说对外一脸严肃,可在师父的面前,他还保持着多年前的模样,“我是怕累着您,您就回家吧,我了解情况后,直接上您家汇报去。” 刘从严没强求,况且他还真有事儿,今天女婿请客,涮羊肉。 告别了达子,刘从严出了公安大楼的门。左拐步行了两百米的样子,进了一个新建的小区。他按着门牌号,一栋栋过去,然后走进了一扇门。 爬到三楼,按了门铃,就听见阿多的声音,刘从严不由得笑了起来,果不其然,门一开,阿多就扑了出来,“外公!” 刘从严抱起阿多,在她红扑扑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然后走进去。 阿多贴在他耳边悄悄说:“外公,你跟妈妈说说,我明天不想去幼儿园。” 刘从严捏捏阿多肉鼓鼓的屁股,“这忙外公帮不了,小朋友都得去幼儿园。” 阿多嘟起嘴来。刘从严像变魔术样的,从口袋里摸出个巧虎,阿多眼睛一下子亮了。 “亲外公一下!”刘从严把玩偶伸到阿多够不着的地方。 阿多捧着刘从严亲了一口,亲得刘从严心花怒放。 “下来,别累着外公,”女婿站在客厅里,对刘从严笑笑,喊了声,“爸!” 刘莎从厨房里把切好的菜端了出来,放在桌上,然后开了电磁炉,把暖锅放上去,“来,阿多,到妈妈这儿来。” “不要,我要和外公在一起。” 刘莎没反对,但也没留下来陪刘从严,而是端了碗面条,到里房看电视去了。 “阿多,那你坐好,别缠着外公,你这样抱着外公,外公没法吃饭了。” “没事。”刘从严摆摆手,把阿多放在膝盖上。 “爸,咱们喝酒!”林涵开了酒盖。 对于林涵这个女婿,一开始刘从严并不同意,而且这种不同意可以上溯到十八年前。 十八年前,刘莎和林涵都还是小屁孩儿。因为王小志的案子,把林涵牵连了进去。很快林涵的所作所为,就被警察摸了个底朝天。 林涵和另一个叫杜文中的小子,声称那个精神病,在天台突然发起疯来,又蹦又跳一失足是自己摔下楼的。 一个刑警队队长有几百种办法对付一个街头混混,别说他有嫌疑一脚把王小志踢下楼,就算没这一出,刘从严照样有法子让他永世不得翻身。可偏偏刘莎也被卷了进来。 开始刘莎找他主动谈的时候,他还有些不适应,自从把她接回来之后,这个小姑娘基本就没和自己说过话,现在一口气儿说了那么多关于林涵的,不得不让刘从严重视了。 聊了半天,刘从严明白过来,原来刘莎是喜欢上那混子了。他当然不同意。然而刘从严转念一想,刘莎正处于青春叛逆期,这事处理好了,没准能够成为和她合作的筹码。 于是,刘从严就在这上面动了点脑子。 不过就算他再宠着刘莎,也不能毫无原则地处理事情,林涵死罪可逃,活罪难免,最终林涵因为打架斗殴,被劳教了两年,对公对私都算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根据合作的内容,刘从严帮了刘莎这么大的忙,她必须上高中,而不是如她当年说的那样找个技校。 刘莎同意了,高中毕业之后,刘从严又托了关系,把她弄进了S市的一个师范学院,念了个大专,出来后被安排到了出入境管理中心工作。这条路不算太有出息,但起码改变了原来的模样,刘从严也就放心。 关于林涵,刘从严起先认为这只不过是小孩儿青春期互有好感罢了,时间一长也就淡了。 没想到林涵劳教两年之后,刘莎又去找他了。两个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到结婚。林涵小时候是学舞蹈的,因为劳教荒废了两年,出来后本来想重新捡起来,练了一年多最终还是放弃了。他去学了个驾照,开起了出租。 中间刘从严反对过几次,但都没成功。事到如今,木已成舟。刘从严一辈子没结过婚,把刘莎当亲生女儿看,加之对她的父母有愧疚,所以最后拗不过,也只能承认了这桩婚事。 又过了几年,还是通过刘从严的关系,把林涵安排进了市车管所工作。 不过说起来,要不是林涵,刘从严和刘莎的关系肯定比现在要僵得多。虽说刘莎现在仍然不会主动和他说话,但起码默认了他这个父亲的存在,看到他们一家三口幸福的样子,刘从严也就放心了。 晚上刘从严喝得挺高兴,和林涵聊聊工作上的事儿。半斤不知不觉就下了肚,电话这个时候响了,是达子来的。 “什么事啊?吃饭也不让我好好吃。”刘从严笑说道,“是不是又遇到啥棘手的问题,要师父出马?” 达子在电话那头却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他说:“师父,我觉得您还是过来看看吧,没准您得推迟退休了。” S市精神康复医院,就是以前的精神病院,按照老百姓的说法就是关压疯子的地方。人们知道它在军民公路靠近牛头山入山口的西侧,曲径通幽,环境优美,一不留神容易被当作干部疗养用的庄园。 但人们不知道,破败的S市马尾水看守所的一个角落里,还有一个康复分院。说是分院其实就是医疗室的扩充。 它位于整个看守所南端一栋楼的底层。拢共加起来只有四五个房间,平时这里还兼着犯人的健康问题。在分院走廊的最深处,有一间也许是S市戒备最森严的病房。 起初的时候,病房的门口,二十四小时都有人站岗,到后来,这些岗位才慢慢被撤销,但仍有两道铁门,隔着和外界的联系。 任何要进入病房的人,无论是探访,还是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层层审批。也可以这么说,所谓的康复分院其实就是为病房里的一个病人单独开设的。 1993年王小志从天台跌落之后,被警方控制。但因为证据不足(除了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枚纽扣,再也没有找到其他任何证据),以及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后续的司法程序一直无法进行。 严格地讲,这起连环杀人案,在理论上其实一直没有结案。这就涉及一个关于王小志安置的法律问题。如果他当时摔死了,倒好办了,可偏偏成了植物人,医院自然不可能结束他的生命。没有审判就不是罪犯,监狱也不可能无限制地关押。 监狱不能待,肯定也不能让他回家,而当时精神病院的安保工作又令人堪忧。 作为S市建国以来,最臭名昭著的罪犯,谁也不能保证这个外表孱弱的少年,是否会在将来的某一天醒来,然后兴致勃勃地又操刀在S市掀起腥风血雨。所以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考虑,就在看守所里设置了这个所谓的康复分院。 当时,警方和王小志从美国回来的母亲,签订一份收容协议。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法案,既不违反法律(王小志自始至终只是因为精神障碍,而被强制收容),又借用看守所的森严防止意外发生——实际上王小志就是被无限期地关押起来了。 在医院稳定了病情,昏迷不醒的王小志很快就被送进了看守所。若干年来一直靠着打点滴,寂寞而又安静地活着。直到2001年,当一个巡房的医生发现他手指在微微颤动。 谈不上什么奇迹,王小志的苏醒是循序渐进的。中间隔了十八年。十八年的工夫本·拉登和小布什都能坐一个桌子上涮火锅了。这其中也没什么道理,叫医生来解释,照样解释不通,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王小志还年轻,身体机能恢复过来了。 王小志醒了之后,开始引发一点小小的震动,那时候离案发已经过去了八年,S市再也没有类似的受害者出现。无论从官从民,都基本默认王小志就是当年的凶手,这一醒,就意味着当年终止的司法程序还要接着往下走。 约莫一年之后,等王小志可以四肢活动,自己进食排泄,甚至开始说话的时候,警察才松了一口气。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王小志只会说两句话。第一句是:“我想起来了。” 医生问:“你想起什么来了?” 王小志回答道:“我想不起来了。” 这前后矛盾、莫名其妙的逻辑说明他比昏迷前更傻了。大伙都愿意案子不明不白地这样下去。于是王小志也就只能这样不明不白地在康复分院待下去了。 事隔多年,人们早已把当初这个风云人物忘记了。看守所所长也已经换了四任。 现任所长姓张,当他下午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有些纳闷,怎么市公安局里的那么大人物,要来见一个关在笼子里已经近二十年的废人呢? 刘从严放下达子的电话,酒立刻醒了七八分。 他“嗖”地一下就站了起来。阿多吓了一跳,刚准备往嘴里塞的丸子,从勺子里掉出来,眼泪汪汪地看着刘从严。 刘从严反应过来,刚才有点过激了。他摸摸阿多的脑袋,但脸上的严肃的表情丝毫没有松懈。 林涵问:“怎么了?” 刘从严摇摇头,“没什么,我要出去一趟。” 林涵有点疑惑不解,老爷子退居二线已经有段时间了,有啥事儿让他这样克制不住?但还是喊了一声:“刘莎,爸要走了。” 刘莎闻讯从房里出来,嘴里也没说什么,安静地站在门框旁,算是告别。 刘从严到门口换上鞋,然后打了招呼,“你们吃吧,多多,外公走了,过两天再来看你。” “外公再见!” 林涵说:“要不我送送你吧!”被刘从严拒绝了。 见刘从严走后,刘莎才走到客厅的饭桌旁,她坐下来,有意无意地说了句,“炖的汤也不喝。” 这次体检,刘从严查出来血脂高,医生说,平时要多喝点芦笋汤。 刘从严下了楼,直接打了个车到了事发地点。达子远远地在路边等着他了。刚下车,达子第一句话就是:“这下麻烦了。” 2011年11月8日,S市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杀人案。尸体发现者是两个钓鱼的钓友,他们在本市的阳明水库垂钓,随身还带着打鸟的气枪。 中午的时候,从草丛里钻出来一只臭鼬,其中一个钓友端着枪跟上去,射杀了它。正当他兴致勃勃扒开草丛,找到猎物的时候,竟然发现这只臭鼬的嘴里叼了一只新鲜的人耳。于是他迅速报了警。 闻讯赶来的辖区派出所民警,在水库西侧的山坡展开了搜查,结果在一个树洞里发现了一具女尸,尸体被山上的小动物破坏得很严重。市刑警大队立即派出精干警力前赴现场,侦破此案。 据查,死者名叫陈铭泽,29岁,S市移动公司盛夏路营业大厅工作人员。已婚。11月7日晚,与丈夫拌了两句嘴之后,于十一点左右,赌气回娘家,之后下落不明,直至尸体发现。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警方有理由相信,陈铭泽是在她娘家所在的小区里遇袭的。 受害者的死因,系机械性窒息死亡,通俗一点地说,是用一根尼龙绳勒住脖子,勒死后,被移尸到阳明水库的。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是在11月8日凌晨零点到两点之间。 本案的第一嫌疑人,陈铭泽的丈夫曲树地,在第一时间被排除了嫌疑。因为夫妻俩争吵的原因是陈铭泽不让丈夫在晚班之后出去打麻将。而死者离开家之后,曲树地就去隔壁朋友家玩牌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三个牌友可以证明,曲树地一直未离开过牌桌,没有作案时间。 警察沿着陈铭泽回娘家的路线,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她出门后上了一辆出租车。根据车牌,很快就找到了这名出租车司机。司机说有印象,还说一看就是夫妻俩吵架了。除此之外,并无更多信息提供。 而且,这个司机送完陈铭泽到川杨新苑(其父母家所在的小区)之后,就去和约好的车友吃夜宵去了,在家门口的排档里喝酒一直喝到凌晨四点,也没有作案时间。 川杨新苑是一个新建小区,很多设备尚未完全付诸使用,比方说,在东西两头两个出入口,尚未安排安保,也没开监控录像,只是象征性地合着铁门,而且没上锁。 警察调取了小区内开着的那些监控录像,发现陈铭泽并没有马上回娘家,而是在花园里坐了一会儿,估计是气消了,在考虑究竟是回哪个家。然后很快,她扭了一下头,应该是有人叫她,紧接着她就走出了监控范围。凶手就是在盲区里施暴和把尸体运出去的。 当然,这些只是最常规的侦查,达子在发现尸体的第一时间就通知了刘从严,而且他几乎对上述这些调查不报希望,原因很简单,尸体被发现时是侧卧的,从她的尾椎骨位置,伸出来一根粗壮的黑色狗尾巴。 和十八年前的一模一样。 马路一直在琢磨那只鸟的话,“我看见了!” 它看见什么了呢?人会说谎,但是鸟不会,这里面透露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还是说自己想多了,这只是一句毫无关联的废话? 回到宾馆,马路先洗了个澡,然后去餐厅吃了一碗扬州炒饭,脑子却一直被这个问题所缠绕。他看看表,想打个电话给达子,号码拨到一半又按掉了,还是亲自去一趟吧,闲着也是闲着。 来到公安大楼,前厅里的氛围和刚到那会儿有了点变化。单从警察走路的步伐,就能嗅出点味道。不时有全副武装的特警走进走出,一个个眉头紧锁,忧心忡忡的样子。照马路的经验,就在这段时间,S市应该发生了什么大案子。 果不其然,达子没在办公室,出现场去了。不得已,马路只得拨打他的手机。 达子急吼吼地问:“什么事儿?” 马路见达子很忙,直接说:“我想要了解一个人的资料。” 达子又问:“哪里的?” 马路回答道:“应该是老电厂那儿的。” “那你直接去那边的派出所吧。”看情形,达子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直接丢了这么句话给马路。 马路抓抓脑袋,问:“不需要开张介绍信什么的吗?你知道的,我这也不算公干。” 达子在电话那头笑了,说:“我们小城市,比不了你们那儿,规矩没那么严,你去吧,就说是我说的,他们都认识,实在不行给我打个电话。”然后达子匆匆把电话挂了。 马路估摸着自己的猜测没错,是有大事儿发生,连好好通个电话的工夫都没有。不过这样也好,不用他出面,借着他的资源,可以查自己的事儿。 第二天一大早,马路就坐出租车回到了电厂。 他在网上查了辖区派出所的地址,出租车就是奔着那个地方去的,刚开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看见那老头正提着鸟笼和小板凳往里面走呢。 马路想了想,喊停了车,不如去看看老头家的具体门牌号,这样去查户籍也省去很多麻烦,对号入座,没必要一张张照着相片找了。 马路跟在老头的后面,不想打草惊蛇,远远地跟在老头身后走进去。老头拐了一个弯,没回家,而是又在上次的那个位置,把板凳放好,坐了下来。 马路在离他两百米开外的亭子里,依着柱子坐在石凳子上。 监视老头实在是没啥乐趣。老头坐定位置,动也不动,仿佛睡着了,马路无聊地抽了一根烟,四处望望。 老头身后那栋楼的墙上,出现了一个动来动去的光斑。 有人不知道在哪儿用镜子反射着太阳光。这游戏马路小时候也玩过。他伸着脖子,去找光源,转了一圈没找着,然后就没在意了。 他有点渴,看老头的样子,短时间是不会离开的。马路走出了凉亭,在花园西角的一个小卖部买了一瓶矿泉水,又买了一袋泡椒鸡爪。 买东西的时候,马路突然发现自己做了一件很傻的事儿。干吗一定要跟踪老头,才知道他住哪儿?直接问问这个小卖店的老板不就可以了。 真是脑子一乱,连思考能力也跟着退化了。 “老板,你这个店很久了吧?”马路套着近乎。 “哎,三年多了。” “那个老头住在哪一间知道吗?”马路耍了小心眼,付钱的时候,把自己的警官证也一起拿了出来,放在手上假装把夹在里面的零钱抽出来。 这招果然有效,老板显然知道了马路的身份,看看他,然后顺着马路手指的方向望去。 “你说他啊,他不是我们小区的。” “什么?”这个回答让马路意外了,“那他是哪儿的?” “不知道,”老板回答着,“我是新搬来的,但也有五六年了,这老头几乎每天都坐在那个地方,我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来,没关心过,反正到了天黑他就走了。” 马路心里纳闷得很,这是什么意思?老头不是这里的居民,却每天上班样地坐在那儿? 马路带着一肚子疑问,回到了监视点。换了一个角度,这回马路偶然之中就发现了是谁在用镜子反射阳光了。 又是一件奇怪的事儿。 竟然不是贪玩的小孩,而是个女人,看上去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衫,背着一个旅行包,牛仔裤,白色的旅游鞋,不像是住在附近的居民。 马路皱皱眉头,作为警察,难免有些职业病,第一个就是怀疑这个女人是不是坏人,此刻正和犯罪分子接头呢。 马路对她多留了个心眼。 又过了一会儿,女人把镜子收了起来,放进包里。马路一直盯着她,她没走,而是来到了楼房的侧面。她在树下垫了一块99lib?砖,坐了下去,时不时地还把头偏过来。看她视线的方向,是对着那个老头的。 难道是贼?她的同伙正在作案,看见老头坐那儿了,所以发信号让他注意安全? 马路心里紧了起来,没想到一不留神还能抓着个贼。 光斑是出现在老头身后的那栋楼里,罪犯不应该在那儿,因为那栋楼的出口在楼的背面,不需要经过老头,那么老头视野范围内的几个单位,就是他们的作案现场了。 马路心里分析着,他沿着绿化带靠近了一点,心里在衡量是接着观察,还是报警。一边走,他一边抬头佯装路人找路,不停地瞄着楼里,哪个窗户口有异样。 什么也没发现,他都快走到老头的身边了。那个女人还在。马路停下脚步,想了想,然后径自朝着老头走去。 “大爷。”马路走到他的身边,主动招呼着,然后又把烟掏了出来。 “你怎么又来了?”老头抬眼瞧瞧他,倒也没露出不耐烦的样子。 马路呵呵笑,“我来看鸟啊!” 他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干脆就坐到老头边上,一来可以再了解点情况,二来,也可以守在门口,只要那女人的同伙出来,就趁机拿下。 马路不管怎么说,也是经历过大风浪的,对付个把小毛贼应该没问题。 没想到,他和老头没聊出什么更多的玩意儿,倒是觉得那个女人很反常。她丝毫不着急,也没把马路放在眼里,依然只是时不时地看过来几眼。 过了没多久,马路发现她离开了。难道是放弃自己的同伙了? 他跟老头闲聊着,眼睛时刻注意着楼里的动静,还是什么异常都没有。 马路正纳闷着呢,突然一个灵感冒了出来,他也被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莫非这个女人根本不是贼,和他一样,也是来监视老头的? 第八章 致命卦象 马路确认自己的猜测没错,已经到第二天傍晚了。 过了毫无收获的二十四小时,马路决定改变策略。早早地吃过了晚饭,他换了一件黑颜色的衣服,借了一辆车来到小区门口。 停好车,进了小区对面的一家豆浆店,要了一份豆浆和几个包子,然后坐回车里,一边吮着豆浆,一边等着老头。 按照前两天总结出来的规律,五点半过后,天开始擦黑,老头就会收拾板凳、鸟笼出来,至于是不是回家,还是另有别的去处,正是他今天要探求的答案。 为此,马路托达子给他借一辆民用车,特地交代不用太显眼。 达子实在是忙,打完电话,等马路从宾馆房间下楼,他竟然已经等不及走了,把车钥匙留在了前台。 是一辆北极星面包车,灰色的,开出去果然很低调,像送货的快递停在马路边,和周遭环境很好地融合在了一起。 马路抬手看看表,五点四十。再抬头看看小区的大门,果不其然,老头掐着太阳西下的点儿,缓步走出来,嘴里还哼着小曲,看表情,似乎这一天又过得很愉快。 马路启动发动机,小车瞬间抖了起来。他看着老头左拐,横穿过马路,往前又走了十几米,距离已经足够远了,然后轻踩油门,正准备滑过去。老头突然停下来,站在路边,回头看过来。 马路吓了一跳,以为被发现了,更不敢轻举妄动,对方把脸转过去逗着手里的鸟,马路这才发现,他站在一个公交车站旁,正等着公交车呢。 这老头实在是兴致很高,每天难道都是坐公交来电厂居民楼,免费值班的? 身后传来了隆隆声,一辆老态龙钟的公交车,屁股冒着黑烟,气势汹汹地开了过来。马路坐在车里,都闻到了浓重的柴油味,公交车驶过北极星,停在了车站,老头提着东西上了车。 公交还没动,马路就启动了。 这种跟踪最省力了,只要知道车站在哪儿,顺着一路跟过去就行,也不怕中途他会跑。 可刚刚跟出三站地儿,马路才发现,一点也不容易。 最主要的问题在于,马路对S市不熟悉,而老头坐上的那辆车,尽往小巷子里面钻。而且这些小巷子七转八弯,纵横交错,很多的地方只有巴掌宽。 里面也没有红绿灯,居民看样子就是土生土长的老油子,早就习惯了这样的路况,知道你车也不敢轧,逮着空子就横穿马路。这使得必须牢牢地跟在公交车后面,否则没准儿就被两个过街的买菜老太把时间耽搁了。 那公交实在是应该报废,滚滚黑烟,直接喷到“北极星”的挡风玻璃上。 可这也没维持多久。怕什么就来什么,前面一个丁字路口,公交车先过去,马路稍微放松了一下,结果就让横插出来的一辆现代车拐到了前面。马路吓了一跳,本能地踩了一下刹车,车顿时熄火了。 本来等在路边的行人,骑自行车、助动车的络绎不绝,活生生地把马路挡在了路中间。按喇叭都没用,还遭来两个糙汉怒目相视。马路眼睁睁地看着公交车在前面拐了一个弯,没了踪影。 等到人走光,“北极星”再次启动,追过去已经追不上了。 马路憋了一肚子火,可又没地方发泄,只能把闷气生在肚子里。买了包子一口没吃,放在副驾驶的座位上都凉了,到这个当口,当然更没有胃口。 他驾着车沿着一条小路笔直开出去,没过多久,就到了主干道,马路把车停在路边,靠着吸烟。 运气不佳,明天可要注意了,他安慰着自己。 马路百无聊赖的看着四周,边上是一排卖毛线的小店,中间夹杂着两个小饭馆,路对面是个刚刚建成的小区,大门口裱着金色的门牌,叫川杨新苑。估计住户们还没全部搬进去,所以进出的人很少。 这个新小区的边上,是一个狭窄的胡同,没拆迁的旧房和新楼形成鲜明的对比。 马路抽完烟钻回车里,准备回宾馆,就听到了轰隆隆熟悉的声音。他往外瞟了一眼,马上就把身子坐直起来,前面的那辆公车,又出现在了眼前。马路有点纳闷,立刻明白了,这公车不是走直线,而是在老城区里兜了大圈子,然后再开出来。 然而这不能代表什么,因为老头很有可能就是在老城区里的某个站下车。 不过,接下来,马路的心情一下子又好了起来,他看到了希望,因为就是前面丁字路口,插到他前面去的那辆现代车,仍紧紧地跟在公交的屁股后面。 马路先是有点奇怪,这车干吗要跟着公交在里面转圈呢? 问题很快有了答案,从这个角度,马路看到了车里的司机,正是昨天小区里的那个奇怪女人。 这意味着什么?说明那个女人也在跟着老头。马路来不及多想,看来老头还在车上。他赶紧踩下油门,一路跟了过去。 公交车还没开出两百米,就靠站了,老头下了车。现代车却没有停,超过公交驶了过去,她在搞什么名堂? 老头下车后,走进了川杨新苑边上的小胡同。那胡同车肯定是开不过去。马路想了想,还是在路边停了车,然后跟着老头步行进入胡同。 胡同比刚刚老城区的那些马路要窄得多,两个胖子并排的话,估计连只猫都挤不过去。马路距离老头大概三四十米的样子,这个距离还是很危险的,老头一回头就能看到他。但也没办法,说不准,他从哪个岔口就会拐进去,摸不着人影了。 马路一边跟着,一边在想,不知道是不是就住在这儿。如果是,按照前面公交车开过的距离,差不多有半座城市了,难道他每天都去那个小区? 还在想着呢,老头“嗖”的一下子就不见了。马路眨眨眼睛,真的不见了。他赶紧一路小跑过去,边上全是民房,开着门。马路一边跑,一边往边上开着的门里看去。没过几家,马路一下子愣住了。 老头恰巧端着个脸盆,走出门,和马路差点撞了个满怀。 老头先是一愣,然后把脸拉了下来,“小伙挺有闲心啊!” 马路尴尬地笑笑,一时半会儿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总不能说自己旅游,碰巧就摸到这里来了吧。 老头站在门旁边,“来都来了,那就进来坐会儿吧。” 这是个只有十几平方米的小院子,左边是个水斗,上面盖着雨棚。右侧是个搭出来的、四面透风的小木屋,隐隐散发出尿骚味,看样子是个简易的厕所。前方是个小屋子,门一旁有个灶台,平时老头就在灶台上生火做饭。墙面上全是乌黑的油渍,角落里还布满了蜘蛛网。一看就是没有女人的家。 房间比院子大不了多少,前后间,中间隔着一块布帘。布帘后面大概是他睡觉的地方,反正前厅没有床,只有一张八仙桌和两把椅子。唯一有亮点的,倒是角落里,还躺着一个黑木的箱子,既可坐,也可摆,看上去就是卖艺用的。 箱子的边上还竖着一把旗子,不过上面全都沾满了灰,很久没用过了。马路走过去两步,那旗帜折起来的,但换换角度还是能够看明白上面写了点什么,中间是一个黑白的八卦图,一圈小字围在周边,顶上方四个大字:占卜测算。 原来这老头是算命的! 马路回过头来看老头,他正弯着腰蹲在地上择菜呢,淡淡地说道:“来的即是客,粗茶淡饭也将就吃一点吧。” 马路一下子都不知道该怎么接了,这老头处理事情的方式还真是奇特,面对一个陌生人的跟踪,既不厌烦,也不质问,反倒是留对方在家吃饭。 马路站在屋子中间,不知如何是好。 “吃饭,吃饭!”尴尬中,那只八哥嘶哑着嗓子叫了起来。 马路笑了,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说:“我出去买点熟食。” 他走出老头家,街对面就有一个小卖部,他买了几打啤酒,又把货架上猪蹄、火腿肠之类的熟食挨个儿要了一份,装了满满一大包回来。 老头已经在灶台上做上饭了。不一会儿的工夫,他就弄好了几个菜,加上马.99lib?路买的,摆了整整一桌子。 两个人坐下来,开了一瓶酒,开始吃起来。 “年轻人,你这么费尽心思,跟着我这个糟老头子,总是为了图点啥吧。”干杯后,老头开门见山地说。 马路一愣,随即淡定下来,他已经习惯了老头的说话风格,那就别兜那么大圈子了,“大爷,说实话,”他把脑袋凑过去,“我想知道您,每天跑那么老远去那儿干啥?” 老头狡猾地笑笑,“干啥?呵呵,我倒是想问问你,天天也跑那儿去是干啥呢?” 姜还是老的辣,一句话就把皮球踢了回来,马路转转眼珠子,“你猜猜看?”顺手指了指搁在一旁的算命招牌。 “呵呵,那都是前些年的事儿了,现在年轻人都不信这个,我老头子只能改行混口饭吃。”老头看看马路,往嘴里夹了根菜根,像是无意中甩了一句,“不过,我看你山根色重,最近一定诸事不顺,不是陷狱就是破财。” 老头说得轻描淡写,但一瞬间马路就凌乱了。 算命的大概都有这样的本事儿,挖个坑,让你心甘情愿地往里钻。你信不信是一码事儿,但只要他一开口,就有这能力让你不由自主地往下问。 马路也是如此,先不说他搞不清楚山根在哪儿,色重是啥意思,但“不是陷狱就是破财”这句话,就直捣黄龙了。 因为周炳国的事儿,马路莫名其妙地被关了几个月,差点还被当作杀人犯给毙了,要不是后来峰回路转,就差点成了现代版的窦娥。 关于自己的命运,是个人都有好奇心,接下来马路也不能落俗,问道:“你不是能断能掐吗?那算算我是干什么的。” 老头笑笑,说:“都说了,我已经很久不干这个了,手艺生疏,我就猜猜,不能说是占卜算卦,我猜你啊——”老头笑了不语,过了好一会儿才冒出来一句,“我猜你是衙门里的人,吃官饭的。” 马路不动声色,笑呵呵地夸老头算得真准,但实际上心里已经开始发毛了。他一边给敬酒,一边低着头打量自己。跟周炳国那么多年,也学到了不少心理学的知识,知道这人一点一滴,甚至一根头发丝都能暴露信息。 可马路琢磨了半天,也没想起来自己有啥破绽,再反观那老头,普普通通,帆布裤,汗衫衣,蹬了一双破鞋,完全没有清风道骨、世外高人的气质。莫非这人真不可貌相? 马路还是不信,那么多年唯物主义教育不是白学的,如果轻而易举就被江湖卖艺的老头糊弄,那教育部也太失败了。 马路不停地敬着酒,老头虽说算命可以,但喝酒实在太差,两罐啤酒喝下去,脸就红得跟猴屁股一样,说话也开始飘飘然起来,“其实吧,你也别太担心,看你天庭高阔,是个富贵命,只不过眼下垂痣,不会一帆风顺,现在遇到点小挫折不算事儿,而且耳薄无轮,泪堂坑陷,是命中注定的有这一劫,”老头神秘兮兮地侧过头来,“而且是因为女人的事儿吧?” 马路彻底傻眼了,他不敢懈怠。老头看似无意的几句话,却句句锱铢,全在点子上。马路给老头点了一根烟,语气也尊重了很多,前面是客套,现在是诚心,“您老还得多指教。” “指教谈不上,难得你陪我这个孤老头子喝酒吃肉,有啥问题尽管问。” “二十年前那个小姑娘,被铡刀铡死了,他老爸一直躲在楼里不肯出来,说能够让他女儿死而复生的事儿,您知道吧?” “我亲眼目睹的。” “那姑娘的尸体一直没找到,您知道吧?” “知道!” “这就好,实话跟你说吧,我有个朋友,女的,她就是那个死了又活过来的姑娘。”马路故意把事儿说得玄乎一点。 老头看看马路,突然一下子笑了,“你那朋友在哪儿?” “现在也死了!”马路死死地盯着老头的表情,期望从中看出点什么,“您老天天守在那栋楼前面,不仅仅是在那边乘凉吧!” 老头哈哈笑了起来,又喝了一大口啤酒,反问道,“这死而复生的事儿,你信吗?” 马路没说话。 老头像唱歌一样地念了起来,“万法归宗,万物同源,这世上哪有什么生死,生即是死,死即是生,没有生,哪来死,没有死,哪来生……” 马路拼命竖起耳朵,想要搞明白老头在唱些什么,听了半天尽是些神神叨叨的玩意儿,老头越唱兴致越高,用筷子在桌上敲打了起来。 “我送你四个大字。”老头停了下来。 马路侧耳恭听。 “天机不可泄露。” 马路眉头皱了起来,“天机不可泄露”这哪是四个字,分明是六个字嘛。 马路来到S市之前,特地去见了一次林慕的父母,却被告知,他们早已经搬走了,去哪儿不知道,想必是受不了丧女的打击。 林慕在世的时候,曾说过,父母是很爱她的。马路见过他们,都是普通的知识分子。只是当时一直没什么机会交流,而事到如今自然更没有机会接触了。 这是马路比较后悔的事儿,早知道就一直联系着了,可能当时马路自己也还没走出悲痛,所以就没精力花这个心思,到现在直接导致从林慕父母口中了解她的童年成为了奢望。 原本这应该是直接的办法,现在却要绕那么大个圈子。 回到宾馆,马路躺在床上又睡不着了,思来想去脑子里全是这两年发生的事情。他干脆坐起来,靠着窗边泡了一杯茶,把这事儿从头捋一捋。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马路在朋友聚会上认识了林慕,随即开始恋爱,恋爱之后却发现她患有色彩恐惧症,抗拒色彩,每天都戴着一副过滤颜色的眼镜,她的世界里只剩下黑灰白。随着深入交往,马路发现林慕这种怪异的病态背后,背负着一个极为沉重的心理负担,这个负担是什么,至今不得而知。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负担对林慕的影响是致命的,她似乎一直无法走出这个心理症结,以至于留下了一份类似于遗书的绝笔信,让马路无意中发现了。也正是这封信,把林慕推向了死亡。他们在旅行的途中,林慕还是无法走出阴霾选择了跳楼自杀,也把秘密留给了马路。 这个时候,周炳国出现了,他在马路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轻而易举地进入他脆弱的心里,并且利用这个弱点,胁迫马路加入他的团伙。显然周炳国是做了充分准备的。 周炳国是犯罪心理专家,一定是在为马路心理疗伤的同时,发现了什么破绽,然后背着马路对林慕做了深入的了解。了解了多少,现在也成了一个谜,周炳国只在临终前留下了奇怪的遗言——林慕即是死而复生的杨玉兰! 因为这个无稽的遗言,才让马路来到这里,奇怪的是,不仅是他,那个算命的老头,还有一个用镜子反射阳光的成年女人,似乎都对当年的那个意外,颇感兴趣。这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呢?马路想破了脑袋,依然毫无头绪。 突然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冒了出来,也许周炳国所说的,并不是什么谜语,就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林慕就是死而复生的杨玉兰,没准周炳国真的发现了什么超自然的力量…… 如果这样的话——那林慕这次死了之后,按照同样的办法,岂不是还能再活过来? 马路吓了一跳,随即告诉自己别多想,开什么玩笑,差点把自己绕进去,如果人死真的能够复生,那岂不是地球早就挤满人了? 马路笑笑,喝了一口茶,更加清醒了。他带上门,走下楼,绕宾馆散一会儿步。 不知不觉他竟然打了一辆车,然后出租车把马路 53c8." >又带回了宿舍楼,他就像着了魔似的,一边想着心事儿,一边被指引到了这里。 马路走进小区,实在想象不出来林慕的童年究竟是什么样的,更要命的是,他从来没有听林慕提及过这里。她究竟还隐瞒了什么呢?那个导致她拒绝色彩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他坐到花园的凉亭里,点上一根烟,然后钱包里取出那封绝笔信,在月光下反复读着。 亲爱的你,很感谢这段时间你陪伴我的日子,你忍受着我的坏脾气和小执拗,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幸福,但到了今天,我还是觉得我要离开了。正如你所知,我是一个有病的人。这种病的根源由来已久,在我没有准备好之前,我根本无法预知轻易地去改变它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我不想拖累你。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不要追问原因,也不要去追查我的消息,如果你还允许我有一点隐私,你还有那么一点点爱我,不要找我。 马路读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明白,什么叫“由来已久”,什么叫“我要离开了”,什么叫“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根本找不到一点线索,剩下的只有疑问。他叹了一口气,把信重新放进了钱包。 马路起身要走,从小区外面进来一个女人,背着包。马路的步子停了下来,这不就是跟踪老头的那个女人吗?她来干什么? 马路蹲下身子,看见她在单元门口停了一会儿,然后走了进去。不一会儿,五楼的一个房间亮起了灯。 马路一阵好奇,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他站在楼下安静地等着,静观其变,十分钟还不到,灯灭了,楼梯里传来了脚步声。 “得去会会她!”马路突然做了这个决定,“不管她是谁,得去面对面地接触一次。” 他从凉亭里出来,走向单元门,女人出来了。马路加快了脚步,猛然间,反方向走出来两个黑影,马路没停下,觉得有点不对。难道那两个黑影也是奔着女人去的? 一瞬间的工夫,黑影跑了起来,马路还没反应过来,只见他们一把抓住了女人。 “你们干什么?”马路叫起来,马上赶过去。 嘈杂声把楼道里的声控灯叫亮了,借着灯光黑影看了一眼马路,说了一句:“怎么是你?” 十八年前,王小志的案子让S城的警察忙得团团转。让警察第一次领略到,精神类的变态杀手极难对付。 难对付的主要原因,不在于他有多聪明,而是他有多么的不正常,从来不按常理出牌。变态的杀人方法、诡异的心理逻辑、执着坚定的毅力、超乎想象的生存能力等,经常会让警察束手无策。 十八年后,罪犯在升级,可警察也没闲着。现在警校的学生,把犯罪心理学作为必修教材,见多识广,即使再匪夷所思的玩意儿,百度上一搜就全都出来了。电影、电视、媒体报道、文化快餐,再怎么被专家诟病,但多少总带着一点知识。 现在连老百姓都知道什么叫连环杀手,什么叫心理画像,谁是弗洛伊德,偏执型人格障碍和反社会人格罪犯的区别…… 刘从严到底是老了,说实话,他迄今都不太清楚这些犯罪心理学上的专有名词到底是啥意思。但他再老,有一点是心知肚明的——当年的案子,放到今天,肯定不能按照老法子来侦破。尸体被发现的第一时间,刘从严马上就想起了王小志。 他们驱车赶往马尾水看守所。穿过层层铁栏,开了上了三把锁的房门,最不愿看到的一幕还是出现了。 刘从严快疯了,“人呢,他妈的人呢?” 开门的大夫被刘从严过激的反应吓了一跳,连忙说:“别着急,人还在呢,小志,出来。” 王小志从门背后钻了出来,嘴角流着哈喇,呵呵傻笑。这工夫了,还开这玩笑! 按照负责他健康的医生所描述,别说杀人了,走出这个大门,他能知道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就算是奇迹了。 刘从严皱皱眉头,“现在情况怎么样?” “怎么样,你自己看吧!” 刘从严又问:“还只会说两句话?” “呵呵,多了一句。”医生一边回答,一边转过头,“小志,来说句话。” “我想起来了。”小志说。 “想起什么了?” “我想不起来了。”小志又说。 “你到底是想起来,还是没想起来?” “我看到的不是人。”小志说了第三句话。 “看看,你觉得他还有这本事儿出去杀人吗?” 医生刚毕业,二十多岁,对于十八年前的案子一无所知,刘从严不怪他,当年他也这样想,结果和王小志擦肩而过,愣没反应。 今天刘从严相信王小志不可能是陈铭泽案的凶手,不是因为他傻,而是他根本不可能从这儿逃出去。 紧接着,在来访名单中,就发现,近几个月来,一直有个女人来探望他。 刘从严判断,那个女人一定会去王小志的家。果不其然,蹲守了几天,终于在晚上和她面对面碰着了。 达子单手捏住女人的胳膊,问马路:“你怎么在这儿?” “先别问我了,怎么回事啊,这女人谁啊?” “你让她自己说吧。” 女人抬抬胳膊,“请你先放手。” “切——”达子不屑一顾,转过脸来说,“她叫王羽慧文,是罪犯王小志的姐姐。” 女人开始还保持着风度,听到这话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请你放尊重一点,王小志不是罪犯。” 达子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嚷道:“我请你也放尊重点,什么叫不是罪犯,我们警察查案靠的都是证据。” “那证据呢?”自称王羽慧文的女人丝毫不示弱,她冷冷地看着达子。 “这,这个是我们警察的事儿!” 达子怎么说也是见过世面的刑警队队长,此刻却被一个女人噎得说话都结巴了,还好就在僵持的时候,刘从严赶到了。 刘从严比达子还是显得沉稳得多,问:“你就是王小志的姐姐?”刘从言心里在想,这就是当年大名鼎鼎的天才学生,少年科技大的保送生? 王羽慧文看看刘从严,“你是谁?” 达子在一边介绍道:“这是我们的老队长,当年这个案子就是他侦办的。” 王羽慧文白了一眼刘从严,先前被达子挑起来的怒气,还没有减退,“这么说,就是你把我弟弟错投到监狱去的?” 刘从严皱皱眉头,因为楼下的动静,惊醒了不少居民,楼里亮起了灯,指不准有多少人正躲在窗帘后面看热闹呢。 “有什么事儿,咱们回去说。你要有什么意见,也可以回去再提,毕竟那是二十年前的案子了,那时候我们水平也有限,但起码是掌握了一点证据,才敢抓人的,否则像话吗,岂不是成土匪了?”刘从严咳嗽了一下,接着说,“再说,你母亲当年也是签过字的,自始至终我们都没有把你弟弟关进监狱,只不过是收容在精神康复院而已,你弟弟——有时候确实不同于常人,你是知道的,我想你离开中国已久,国内的政策想必有点生疏,原则上我们肯定是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当然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听着刘从严解释,王羽慧文才算渐渐平静了下来。看到对方的表现,刘从严想,这个女人还是很有素养的,说:“现在也该我问问你了,大半夜的,你到这儿来干吗?” “警官,我回自己家难道不可以吗?”王羽慧文回答道。 “当然可以。”刘从严想了一下,觉得没必要兜圈子,“不过有一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当年我们怀疑你弟弟用了一些非常怪异的手法杀人了,但就在不久之前,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的死法和十八年前你弟弟的案子一模一样。” 王羽慧文愣了一愣,看上去她似乎毫不知情。 动静闹得越来越大,居民楼里亮起的灯也越来越多,有好几个喜欢看热闹的糙汉,穿着睡衣走出家门,探头探脑,有个胆子大的中年人,慢慢地靠近过来,问道:“出什么事了?” “没事没事,警察例行调查呢!”达子过去挥挥手,把那人赶走了。 刘从严有点担忧,压低着嗓子说:“王小姐,咱们有什么事儿,还是回去说吧。” 王羽慧文反问道:“我为什么要跟你们回去?” 刘从严解释道:“王小姐,坦率地说,我们对你来此的目的,很是怀疑。” 王羽慧文皱皱眉,“很怀疑,什么意思?” 刘从严不说话,过去的几年里,省里时不时地会派一些专家下来做培训,讲解最新的刑侦科学以及案例分析。 书上说,很多变态杀手都有家族遗传,基因占有很大犯罪诱因。王小志的嫌疑没有排除,既然他无法作案,那么和他有相同血脉的王羽慧文,自然也不能排除嫌疑。 王羽慧文一下子还没明白过来,她左右望望,发现达子和另外两个民警正把她围在中央,顿时就反应过来了,“你们不会怀疑是我干的吧?” “怀疑不怀疑的,不是我们说的算,证据说了算。”刘从严声音不大,但是很强硬。 王羽慧文不说话。 “走吧,不要以为你是美国人,我就不敢铐你!”达子说,被刘从严打住了。 刘从严接着说:“所以请你回去协助调查,如果能够证明你的清白,我们自然不会为难你。” 王羽慧文看看刘从严,然后跟着他们一起离开了老电厂。 回到公安局,为了不让气氛过于僵硬,刘从严没有选择在审讯室和王羽慧文交谈,而是把她带进了会议室。 王羽慧文坐在对面闭目养神,刘从严暂时也没有干扰她,而是看着她的一.沓证件。上面都是英文,刘从严看不懂,一个新进来的大学生在一旁悄悄咬着他的耳根翻译,“护照没问题——这也应该是工作证。”大学生翻着证件,然后抬起头看看王羽慧文,轻声地对刘从严说,“她是美国X大学心理系的博士,现在在州犯罪研究所,研究犯罪心理学。” 刘从严挑挑眉毛,“同行?” “起码算半个吧!”大学生回答道。 这时候,门外又进来一个警察,弯下身来,说:“电话打过了,案发时间,她确实在宾馆的咖啡厅,服务员一直没有见过她离开。” “不会有漏洞吧?”刘从严办事很严谨,补问了一句。 “王羽慧文说她在用手提电脑和美国联系工作上的事儿,一直到凌晨三点,而这个时间段,整个咖啡厅就她一个人。两个服务员,一个大堂经理,都没看到过她离开。” 刘从严点点头,把证件推还给了王羽慧文,说:“好了,基本没什么问题。” 王羽慧文睁开眼,面无表情地把证件放回包里,“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刘从严说:“当然可以!”转念一想,又说,“不过你有时间的话,我想我们可以聊聊。” “聊聊?我们之间有什么可聊的?” 刘从严笑了笑,说:“没别的意思,你也可以拒绝我,只不过我很好奇,我很想知道,一个美国的心理犯罪学专家,对此案有什么看法?” 这句话,对王羽慧文倒是有触动的,她已经准备站起身来了,听到刘从严的话,又坐了回来,盯着他,问:“你什么意思?” “呵呵,”刘从严依然笑着,“你一直说你弟弟不是凶手,是我们冤枉的,所以我很想听听你的意见,再说了,如果你的建议能够帮助我们破案,岂不是自动就给王小志脱罪了?” “就算这个案子破不了,你们也决不能证明我弟弟就是凶手,我了解过案宗,你们只有一颗纽扣,这不足以定罪。” “你说得没错。”刘从严站起身来,走到饮水机边上,给王羽慧文倒了一杯茶,又强调了一遍,“我们没给他定罪,只是收容,就是因为证据不足。但不能否认的是——”刘从严突然严肃起来,“王小志在案发的时候到过现场,这又如何解释呢?” “这就要靠你们查了!” “小姐,”刘从严耐下性子,“要知道这案子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何况现在你弟弟又是这副模样,我们如何才能知道真相呢!而且,毕竟当年你弟弟被我们控制了之后,再也没有类似的案件发生。” “可现在不又出现了?!” 刘从严对这个质疑早有准备,说:“我们还不能排除模仿作案,毕竟当年那件事那么轰动,谁都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遗症。你是学犯罪心理学的,应该知道吧,有些变态的,就喜欢以连环杀手作为自己的偶像。” 王羽慧文不说话了,她看看刘从严,仿佛觉得这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并非什么都不懂。 刘从严接着说:“我查过看守所的访问记录,几个月里你一共去过五次,不知道你有没有收获。你弟弟到过现场,如果他能够很明确地告诉我们,他去那儿究竟干过什么,看到过什么,才是最大的线索。” 王羽慧文眨眨眼,像在琢磨着其中的含义,想了一会儿说道:“我弟弟现在只会说三句话,我了解过他的病例,以他这样脑子受到严重撞击的病人,能够陈述出来的,一定是很重要的信息。” 刘从严希望听到的就是专家的此类分析,继续问道:“那你觉得这三句话代表什么呢?” “我不知道。”王羽慧文坦率地说。 刘从严又笑笑,不过还是有点失望。 两人谈话的时候,达子本来也要参与的,但他不喜欢这个女人,生怕聊着聊着产生争执,所以一直和马路躲在门外听。要说刘从严的水平就是比他高,三言两语就把事态稳定下来了,而且还似乎聊了起来。 马路在边上也听到了,这案子因为和杨东事件是同一时间发生的,所以之前就有所耳闻,只不过现在更详细。 马路有点奇怪,十八年来,王小志案和杨东事件一直没有意外发生,可偏偏自己到了S城没多久,又出了凶杀案。 “达子,你知不知道?那楼下面一直坐了个老头,是个算命的。”马路问道。 “算命的?”达子挠挠脑袋,想起来了,“你说的是翟老头吧,是不是脑袋有点秃,瘦瘦高高的?” “对,就是他。”马路点点头。 “哦,我当是谁呢?这事我知道。当年有很多人都以为他就是杨东呢,两个人长得确实有点像,自从那事发生后没多久,他就蹲点在那儿了吧,都好多年了。”达子看样子对那老头子非常了解。 “好多年了?那你们也不管管?”马路吃了一惊,不仅因为达子说话的内容,而且还因为他轻描淡写的语气。 “管?怎么管,他不偷又不抢,只是坐在路边,总不能说他堵塞交通吧。那几年出了那么多事儿,就他妈的神神叨叨的,那女孩的尸体到现在还没找着,”达子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说,“说实话,我都觉得吓人,别说管,只要别出事,我就谢天谢地了。” “当初是你们去寻找尸体的?”马路趁机打听消息。 “我记得我跟你说过吧,我们走访了楼里的居民,也不可能一家家去搜,只要他们说没事,我们总不可能硬闯进去搜。然后我们又把公共场所查了一遍,什么都没发现。”达子对此很无奈。 “你觉得尸体藏在哪里了?”马路继续追问。 “藏哪里了?要么就是给埋墙里了,要么就是里面哪个住户把尸体丢了,我也不知道,后面也没听人投诉,也就不了了之了。” 马路觉得这事儿初听不太合理,但要真是直接处理这事的人来看,又不算太不靠谱,确实是这样,警察不可能老是盯着那些没出现危害后果案子不放。更何况,杨东事件只是个意外。 “嗯,行了,我知道了。”马路拍拍达子的肩膀。 这时候刘从严和王羽慧文从会议室出来了。达子把身子侧在一边。送走了那个女人,刘从严又回到了会议室的门口。 “师父,你真行,还是你能镇得住那女人。”达子称赞道。 “别贫。”刘从严的脸色不是很好看,“我那是先对付对付她——咱们很有可能当年真的抓错人了!” “嗯?”达子一愣,“你刚刚不还说是有模仿作案可能吗?” 刘从严看看他,“你刚刚离开了,还没来得及看陈铭泽的尸检报告,法医说,一些细节,包括缝制狗尾巴的线头打结方式,也和当年一模一样,这个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模仿得了的。” 此话一出,一下子安静下来。刘从严往前厅走,达子跟在后面,追问:“那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查呗!” 刘从严来到前厅,想转到后面的档案室,把当年的案宗翻出来看看。前面值班的警察拎着一个保暖饭盒出来,看见刘从严,连忙说道:“刘队,你女婿刚刚送汤来了。” “人呢?” “刚走一会儿,就前后脚的工夫,说看你在忙,把汤放下就走了。” “行,谢谢啊!”刘从严接过保暖饭盒,朝着档案室方向走去了。 第九章 疯子的呓语 林涵下班到家之后,刘莎已经把汤炖好了。她把汤分成了两份,装进了不同的保暖饭盒里。林涵看看表,时间还来得及,拎着就出门了。 刘莎在后面问:“你不吃饭了?” 林涵摆摆手,说:“回来再吃吧。”随后开着车,先往养老院里奔。 他去看老王。老王老了,手脚不灵活,无法自理。她的一双儿女在外地,难得回来一次,老王只能住到养老院里。 刚住院那会儿,林涵拉着老王的手说:“王老师,从今以后你就把我当儿子用,有啥事就使唤我。” 老王中过风,嘴角斜着,流着哈喇子,死死地握紧林涵的手,口齿不清地说:“谢谢你。” 林涵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林涵为人处世向来爱憎分明,为啥把老王当亲人,就是因为老王冒着雨在省师范大学替他送过礼;因为他在八里河劳教的时候,老王坐了四小时长途车,给他送过月饼。当年,省里的得奖通知和公安局的拘留证几乎是同时到林涵手上,林涵亲生父母还没怎么样呢,老王已经瘫坐在地上了。 现在一想起这事就难受,但是不后悔。要是不踹王小志那一脚,林涵一辈子都不安心。所以说命运总是扑朔迷离,不用太计较,也不用太惧怕,要不是偶遇王小志,没准林涵就去北京了,去了北京,就不可能和刘莎结婚了。现在也挺好,一家三口,生活挺幸福的。 林涵把车停在院子里,拎着汤上了楼。 老王正在和室友的家属聊天,室友是个八十多岁的老太,见着林涵,家属说:“你儿子来了!” “不是我儿子,是我学生。” 家属啧啧称赞,“这年头,亲儿子都想不起老娘来,做学生的还想着你,你福气真好。” 林涵笑笑,把饭盒盖子打开,把汤倒了出来,递了一碗给老王。 “阿多最近怎么样?” “嗯,本来今天想带她来的,今天有舞蹈课,在少年宫练功,待会儿她妈去接她,我周末的时候带她来。” “嗯嗯,带她来,有些东西我给她讲讲。” 林涵点点头。 两人聊了一会儿,林涵起身要走,还有一.99lib.盒降血脂的汤要给刘莎她爸送去。老王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要送他,林涵赶紧扶过去,“您就别动了。” 老王窸窸窣窣地从枕头底下摸出来一个信封,塞进林涵手里。 “什么呀?” 老王压低嗓子说:“给阿多买点东西,她不是快过生日了嘛!” “这哪儿成!”林涵心头一暖,赶紧把信封推过去。 “拿着!”老王硬往他手里塞,“我也用不了什么钱。” 林涵拗不过老王,只得收起信封,“王老师您自己小心点,我过两天再来。” “嗯,路上小心点。” 林涵出了门,走下楼,想想不对,又折了回来,找到照顾老王的保姆,从信封里抽出几张一百元的纸币,说:“麻烦帮我给王老师多买点营养品。” 林涵回到车里,往市公安局去。 到了市局,值班的人认识林涵,让他自己进去。林涵站在走廊一间间找过去,看到刘从严了,刚准备叫他,只见刘从严和达子拐进了一个房间。 林涵走过去,听见刘从严在说:“王小志当年的那案子,我们可能抓错人了!” 林涵把装汤的饭盒放在值班室,没等刘从严出来,自己就走了。 他也没走远,坐在车里狂吸烟,不一会儿,车里像着了火,林涵才想起来把车窗摇下来。外面的冷风“刺溜”一下钻了进来,林涵打了个哆嗦,刹那间就清醒了。清醒却没有把他带回当下,脑子里全是二十年前苏巧的样子。 爱情这个东西,很美好,也很害人,特别是遇到像林涵这样一根筋的男人,事情就会变得复杂起来。林涵把嘴上的烟头丢掉了车外,一脚踩下油门。 车在夜色里疾驰,穿街走巷,很快就来到了城乡结合部。这一片以前都是农田,征收了以后,建起一栋栋小别墅。车子继续往前,老远的就看见别墅群的后方有一栋城堡似的建筑,散着金光。 几道高空探照灯,射向乌黑的天际,把黑夜照得犹如白昼。 林涵到了大门口,放慢速度,刚进到前区的停车场,就有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小伙儿走了过来,问:“老板洗澡还是唱歌?” 林涵摇下窗户,看见那小伙胸前别了一个金色的胸牌,上面刻着大堂经理。 “我找阿中。” 小伙一愣,“谁?” “杜文中。” “你找我们杜总啊,”小伙上下打量着林涵,又看看他那辆夹在奔驰、宝马间的两厢POLO,说,“杜总现在不在。” 林涵挥挥手,不耐烦地说:“打个电话给他,说我叫林涵。” 那大堂经理吃不准状况,看看林涵气势,似乎来头不小,他转过身去,对着耳麦轻声说了几句话,过了一会儿转过头,客气地说道:“杜总请你进去!” 林涵走进大厅,巨大的水晶灯把整个大堂照得通亮,门口站了两排高挑的迎宾小姐,“先生,晚上好!” 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短发姑娘,一身职业装的打扮,笑呵呵地对林涵说:“杜总在三楼,为您开了个包厢,我带您上去。” 林涵跟在她身后,坐电梯到了一个卡拉OK房,阿中还没到,那姑娘说:“您先坐一会儿。”然后带上门出去了。 林涵坐在沙发上,点了一根烟,桌子上有块酒水牌,他拿起了看看,上面的价格令人咂舌。 阿中和林涵一样被劳教了两年,出来之后,跟着他的表哥在深圳待了几年。具体干什么,林涵也不知道。2001年的时候,阿中突然一个人回来了,还带了一笔钱,在S市开了一家浴场。 那时候此类的浴场还是个新鲜玩意儿,加之阿中那几年在深圳学来的经商之道,很快就风生水起。分店是一家接着一家开,还涉足舞厅、KTV、弹球房和夜总会。娱乐场所需要人看场子,阿中笼络了一批人,从当初的小混混成功转型为商务人士。 时代在前进,街头打打杀杀早就过去了,现在讲的是如何赚钱。阿中凭借着少年时的名头,吞并了几家能够与之抗衡的夜店,又过了几年,干脆把市里的生意全都结束,在郊区圈了一块地,建了这家大富豪夜总会,成为了S市最大的娱乐城的老板。 阿中的人生轨迹和林涵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因为刘从严的缘故,他也不好和阿中交往过密。娱乐城的老板,说白了,谁都懂的,就是穿西装的黑社会。 说不出什么具体的原因,当年的两个好哥们儿,如今却渐行渐远,对此,林涵还是有愧疚,要不是因为帮自己,阿中也不会去坐牢。正想着往事呢,阿中推门进来了。 阿中穿着套休闲西装,挺着发福的肚子,鼻梁上居然还挂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手腕上戴着金表和佛珠,庞大的身躯重重地坐到沙发上,把手搭在林涵的肩膀,说:“你怎么想起来找我了?” 林涵上下看了一眼阿中,戏谑道:“你是真发了!” “发什么发,还行吧!”阿中抖抖西装,“喝什么,威士忌还是白兰地?” “别破费。”林涵本来不想喝酒的,但想了想,“就来点啤的吧。” 阿中嚷嚷道:“这哪儿成。你这是看不起我,到我这儿来就听我的安排。”转身在墙上按了服务铃。 不一会儿的工夫,进来个服务生,毕恭毕敬地站在门边上,“杜总!” “开一瓶皇家礼炮,再上两个果盘。”服务生应声出去了。 阿中掏出来一盒软盒中华,给林涵递了烟,点上,问:“你今天来是找我叙旧啊,还是有事儿找我帮忙?”说到这儿,阿中摇摇头,“照理讲,有你老丈人那条线,应该不是社会上的事儿,难道是缺钱花?需要多少?” 林涵笑笑,摆摆手,“不是钱的事儿,说有事儿也没事儿,说没事儿吧,也有事儿,就抽空过来跟你聊聊。” 林涵看看门,没人在,把声音降低了八度,“你还记得苏巧的事儿吗?” 阿中眉头一蹙,放在林涵肩膀上的手也拿了下来,“苏巧的事儿?” “嗯,”林涵吸了一口烟,“咱们当年砍了陈剑,还一脚把王小志踢下楼,差点把自己给毁了,都是为了给苏巧报仇。” “然后呢?”阿中问道。 “然后……我们可能都搞错了!” 阿中五官都挤到了一块了,吼道:“又搞错了?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苏巧既不是陈剑杀的,也不是王小志杀的,而是另有他人。”林涵把刚刚去公安局听到的消息,复述了一遍。 “又有人死了?”阿中问。 “你小声点儿,”林涵看看外面,“没错,当年的凶手歇了二十年,现在又回来了。” 这个时候门被推开了,服务生端着酒和水果盘进来,把酒打开,阿中挥挥手让他出去,自己给林涵把酒倒满,“那,那你现在是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 阿中和林涵碰了杯,一饮而尽,“哥们儿不是怕事的人,从小到大,你不是不了解我,但现在这年头是法制社会,这事儿有警察管,你要说刘莎被人欺负了,二话不说,你不好出面,我立马找人把这事儿办了,但苏巧——毕竟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值不值得?” 林涵把酒杯端起来,“你想多了,我不是来找你杀人的,就是聊聊。” 阿中倒了酒,又一口喝完了,“你还记得那个陈剑吗?现在在我手下看车库呢。”说完,他看看林涵。 林涵知道阿中的意思,坦率地说,他今天来找阿中,当然不可能像十八年前那样拉着阿中一起去砍人。现在阿中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可知道这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把林涵带到这儿来。 “喝酒,喝酒。”林涵也不说了。两个人开了电视,放着KTV的音乐,一杯接着一杯,两个人很有默契,苏巧的事儿避而不谈,林涵喝得也有点醉,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 “我派人送你回去吧?” “不用。”林涵开始还拒绝着。 “这哪儿成!”阿中把林涵一直送到停车场,喊过来一个保安,让他开车送林涵回去。 林涵躺在后座已经起不来了。 车刚开出去十几米,保安踩了刹车,阿中从后面赶了过来,“这样吧,回头我去问问公安局的朋友,再找些人,看看能够帮上什么忙!” 林涵握握阿中的手,什么也没说。 在王羽慧文的眼里,王小志的情况没有恶化,但也从没有好转过,一直就这么半死不活地“吊”着,而且很有可能这一辈子都这样糊里糊涂地过下去了。 她对弟弟是有愧疚的。毕竟血浓于水,过去的事情不谈也罢,事已至此,作为姐姐总不能和当初他们的母亲一样,置王小志的死活于不顾。 王羽慧文学的就是犯罪心理学,在身体康复上可能帮不上什么忙,但如何走进一个封闭的心里,她还是有这样的能力的。王小志近乎失语,只简单重复着三句话。这三句话就像沙漠海里的地标,有可能带着她寻找到方向。 “这三句话带有很重要的信息!”马路回忆着王羽慧文在会议室和刘从严说的话。 他跟着周炳国那么多年,当然知道王羽慧文的意思,也知道其中的不确定性。人的心理犹如宇宙一般浩瀚神秘,绝非三言两语就能够概括。 “可她还拿镜子反照太阳光来着,”马路把自己看到的都告诉了达子,“一个成年人,谁会无聊到玩这种游戏。” “嗯,所以说,专门研究精神病的人和我们这些警察思路就是不一样,”达子笑着调侃着,继续说,“那晚之后,王羽慧文又主动找过师父一次,提供了王小志另外一个信息,说,那傻子每天什么事儿都不干,坐在床上,对着窗外,手里好像握着什么东西,一直上下摇动比画着。我们看过肯定不会放心上——疯子不都这样嘛,但人家王羽慧文不这样想,观察了半天,得出了结论,说是拿着镜子在对面画画呢。按她的说法再去看看,倒还真有点像。”达子摇摇头,表示不解,“那小子为什么要这样做,反正我是想不出来,他姐却认为意义重大,应该在出事之前,反复做过的行为,所以就自己跑回家,模仿一遍,看看有什么收获。” “有收获吗?”马路问。 达子回答,“应该没有吧,”又说,“也有可能有收获了,但没跟我们说。” 马路有点失望。原本他还指望,王羽慧文在了解王小志的时候,能够获得线索,提供给他解开杨东事件的谜底。现在看看,她可能也不知道当时杨玉兰发生了什么! 警察接着查王小志案,马路对这点不感兴趣,所以细节也没多问,告别了达子,他决定再去会会那个老头。 上次老头喝醉了酒,一通胡说八道,但在没醉之前还是点中了要害。况且还不知道老头到底是真醉还是装醉,这种街头算命的老江湖,最擅长的就是把事儿弄得玄乎,否则谁去上他的当呢? 如果这事儿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没准马路还会拿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教育人家这是迷信,千万别上了骗子的当。可当自己——而且是在对方屡屡言中的时候,就没那么淡定了。 马路开着车,凭着记忆来到老头家所在的那条巷子。掐着时间,在路边买好菜肴和酒,一路提进去。老头生活似乎很有规律,他又在院子兀自做饭呢。 马路站在门口喊着:“大爷,我又来找您喝酒来了。” 老头转过头,脸上保持着笑容,“又来了!” “唉!” 那八哥总是在这种时候,调节气氛,“吃饭,吃饭!” 老头指指它,“就只知道吃!” “活着不就是为了吃嘛!”马路一边说,一边已经走进了屋里。 桌子摆定,倒上酒,还是老规矩,马路率先敬了一杯酒,老头也不客气,兀自咕咚咕咚喝下。 “慢点,慢点,”马路劝着,“不急,慢慢喝。”嘴上这样说,马路心里却在想,别光顾着喝,就你这酒量,别回头到了关键时刻又喝醉了。 马路给老头的碗里夹了一筷子菜,琢磨今天怎么开口。上次说到“死而复生”的话题,不明不白地就结束了,看来今天还得就着这个话题往下聊。 “你上次说,你有个朋友,就是杨玉兰死而复生的那个人?”还没等马路开口呢,没想到,那老头倒主动提起这事来了,“来来来,跟我说说这事儿。” 马路愣了一愣,看看老头的表情,他正看着自己,马路吃不准他的路子,说:“就一普通朋友,其实我也谈不上有多了解。”马路说话留了点余地。 老头嘿嘿笑,意味深长地说:“普通朋友,我看是你女朋友吧?” 马路又吃了一惊,这老头察言观色的能力很强。 本来这事儿过去那么久了,马路应该没那么大反应才对。可不知为什么,触动他的不仅是这句话的内容,还有老头说这话的语气,有一种奇怪的气场。 “跟我说说你的女朋友吧。”老头说着。 马路夹了一口菜。 “咕咕咕咕!”一个奇怪的声音冒了出来,马路循声看看,原来是那只八哥。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马路话虽这样99lib?讲,可突然居然有了倾诉的冲动。 老头笑笑,说:“没什么好说的话,你有必要花那么大精力来找我吗?” 马路看看老头,他的眼睛里带着狡黠。 “你挺难受的吧?”老头又说,绵绵的、不动声色的、好像看不见的芒刺,不知为什么,就像被他看透了心思似的,不知不觉就瓦解了马路的心理防线,一下子就刺到了他最柔软的部分。 马路的情绪一下子忧郁起来,仿佛回到当年不堪回首的场景,林慕的影子隐隐约约地出现在他面前。 “她在哪儿跟你认识的?”老头问着。 “我们在唱歌,一群人都在唱歌。”马路不由自主地回答道。 马路感觉眼前就像蒙上了一张薄纱,刹那间现实和往事纠缠在了一起,分不清你我,恍惚得犹如做梦。 就在梦一般的微醺中,马路倾诉的冲动更加强烈了,周围的嘈杂全都被剔除了,只剩下一个声音,“咕咕咕咕。” 还是那只八哥,它盯着自己,仿佛也在等待着他述说故事。 这也算是个讽刺吧,这几年下来,马路经历的全是那些常人想象不到的事儿,谈个恋爱吧,遇到个只能看黑灰白的姑娘,临了还不负责任地跳楼自杀了,死了还不老实,被周炳国利用,让马路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又被牵扯到千里之外,发生在二十年前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当中。 这种事儿,马路当然不可能对父母说,除了让他们平添担忧,毫无益处,而除了父母,最信任的人,一个是未婚妻,另一个是师长一样的忘年交,现在全都不在了。平时想找人喝喝酒,聊聊此事发泄一下,都没个对象。现在是个好机会,可对面坐着的却是一个古怪的陌生老头。 不管那么多了,情感一旦泛滥起来,就像决堤的洪水,从涓涓细流,到奔腾大江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 老头问一句,马路答一句,到后来老头不说话,就马路一个人跟单口相声似的自顾自。该说的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从一开始和林慕交好,到跟着周炳国如何进了悬案清理小组,再到黄玉芬、侯文杰案,最后绕到了周炳国死去,留下了临终遗言,把他一路引到了这里。 其中还涉及很多机密,顾不了那么多了,既然开口了,就要一吐为快。这时候感性占了绝对的上风。 都不知道说了多久,直到那八哥听腻了,猛的一声叫了起来,“死人啦,死人啦!”这才把马路拉回到现实。 一经干扰,马路迅速回到了饭桌前,老头仍旧坐在对面嘿嘿笑。马路晃晃脑袋,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了。 “来来来,喝酒!”老头举起了杯。 马路把酒喝下,愈发清醒,暗自埋怨,明明是来了解情况的,怎么一不留神把自己露了个底朝天。 马路把烟掏出来,说:“现在该轮到你说了。”他正想准备就着“死而复生”的话题,问问老头的看法,刚准备开口,又一转念,改变主意了,“大爷,你知不知道当年那姑娘被铡刀铡死的当天,有个杀人犯也被抓住了。” “哦,你说那事儿啊!”老头大口嚼着菜,“这事儿全城的人都知道吧,比那姑娘可出名多了。” 马路点点头,“那你怎..么看?” “什么叫我怎么看?”老头笑了起来,“我一糟老头能有什么看法。” “随便说说,就随便说说,想到什么说什么,你到底也是当年的目击者。” 老头点点头,“那倒也是,话说回来,确实挺惨的,据说是死了四五个是吧?” “四个。”马路纠正道。 “反正差不多,脑袋都开瓢了,还有把狗尾巴往人身上接,亏他想得出来。” “哎,你说当年的嫌疑犯的家,居然和杨玉兰尸体失踪在一栋楼里,它们之间会不会有点什么关系?”马路进一步问道。 老头摇摇头,接着嘿嘿笑,没回答这个问题,也搞不清楚他的意思是“不知道”,还是“没关系”。 “那你觉得凶手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老头还是摇摇头,“不是人干的。” “是啊,太他妈变态了。”马路附和道。 “不是,”老头摆摆手,然后神秘兮兮地把脑袋凑过来,咬着马路的耳朵说,“我的意思是,他——不——是——人。” 因为没准备,马路顿时心里一寒,被吓到了。 他皱起眉头,死死盯着老头,吃不准他这是醉话还是什么。他记得,达子曾跟他讲过,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王小志,总共只会说三句话,其中一句就是“他不是人”。 马路不敢放松。 老头又哈哈笑了起来。那只八哥在一旁,被老头的笑声吓了一跳,叫道:“我看见啦,我看见啦!” 老头脸色骤变,和上次一样,他瞄了一眼马路,这一刹那,又被马路捕捉到了。 老头马上把自己的失态掩饰起来,喝了一大口酒,又唱了起来:“万法同宗,万物同源,生即是死,死即是生……” 从老头家出来,马路又带着一肚子的疑惑。而且他还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被掏空了一般,又像洗了一个澡,对,没错,就是这个感觉,居然觉得浑身通透舒畅。 他拼命回忆,但就是回忆不起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马路坐回车里,继续琢磨,已经第二次了,那只老鸟究竟看到了什么呢?.. 趁着开会前的空当儿,刘从严去了一趟刘莎那儿,顺带把饭盒给她带过去。临去之前,他还特地问了林涵在不在家,听说还没下班,才赶紧出来,走了过去。 刘莎一个人在家,阿多被接去爷爷奶奶家了。她见着刘从严,招呼也没打,就兀自转身进了厨房,仿佛只是出来倒垃圾忘关房门。 刘从严走进客厅,对于刘莎的冷淡,已经习惯了二十多年,见怪不怪,也不知道上辈子欠了她什么。 他把饭盒放在桌子上,刘莎正在里面洗碗,刘从严隔着门说:“最近你小心点。” 刘莎弯着身子用抹布在擦抹瓢盆,听完这话,停了下来,这话听得耳熟,十八年前,电厂发生凶杀案的时候,也这样说过。 “没事别往川杨新苑瞎跑。” 刘莎把脸转了过来,问:“又出事了?” “嗯!”刘从严点点头,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事是瞒不住的,“还有,这事别跟林涵说,你自己注意点就行。” “什么意思?” “多了我也不方便跟你说,反正你自己注意就是了。”刘从严回答道。 但刘莎不是傻子,她想,难怪前两天林涵喝得醉醺醺地回家,现在还魂不守舍的样子,问他发生了什么也不言语。 “到底怎么了?” 刘从严看看刘莎,“当年电厂的那凶手又出来了。” 刘莎一愣,“那个叫什么来着,王什么志的,跑出来了?” “没有,可能另有其人。” 刘莎不说话,心里明白了。不用和林涵说,她确定林涵已经知道这事了。 第十章 梦里的真相 十八年前,刘从严是专案组的头儿,上面下来个年纪比他大的专家指导破案,十八年后,那专家退了,轮到现在这个年轻的,名片上有着一长条“名头”。这做学问的和第一线的就是不一样,升得快,爬得高。 专家下飞机之后,没到公安局,而是在宾馆单独会见刘从严。 刘从严敲了门,专家热情地把他迎了进去。喝茶点烟,聊了一会儿家常,才把话题转到了重点。 专家从包里拿出纸和笔说:“这案子现在到什么程度了?” 刘从严把情况说了一下。 专家一边听,一边记录,时不时还在中间插一两个问题,过了半个多小时,刘从严总算把前后跨度长达十八年的案子述说完整。 他觉得自己讲述的还算客观。专家将本子合起,将笔插在本子的封面上,“这么说来,还是有很多疑点的。” “确切地说不是疑点,而是证据不足。”刘从严纠正道,“确实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凶手就是王小志,只是当年王小志被控制后,案子没再发生过,我们也就默认凶手是他了。”刘从严又把这点重复强调了一遍,“没想到,十八年后才让我们知道,当初可能太轻率了。” 专家摆摆手,说:“也不能全怪你们,我来之前了解过情况,总体来说,我觉得你们在处理王小志的问题上,还是很明智的,”专家喝了一口茶,“不违反法律,又解决了后顾之忧,一举两得。”他指的是把王小志关押在精神康复分院的事儿。 “但是——”专家话锋一转,“我们干公安的,不就是为了剥丝抽茧、查明真相?只有真相大白,把犯罪分子绳之于法了,才能真正意义上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现在弄得不明不白,虽说在法律上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情理上总过不去嘛。人民群众无小事,更何况这也不是小事儿,所以这次无论如何也要查清楚,还王小志一个清白。” 刘从严点点头,有点奇怪地看着专家,他年纪比自己小,但官职大,在省厅还兼有要职,但私下里和一个老刑警队队长,说这么官方的话,还是有点过了。他有点吃不准对方的路子。 专家又喝了一口茶,“我听说,这个王小志的姐姐也到本市了?” 刘从严暗暗有些吃惊,也稍微有了些预感,难道上面的这段话,是针对王羽慧文说的? 果不其然,专家把茶杯放下,就开始把内容转过去了,“王羽慧文这次回国干什么,你知道吗?” 刘从严说:“她说是休假回国看看。” “是,也不全是,”专家说道,“回国看看对了,但她并不是休假,而是作为学者来参加公安部举办的研讨会的。” 刘从严愣了一愣,类似的猜测还是有的,只不过没想到“来头”那么大,直接跳过省厅,难怪专家那么重视。 “她去告状了?”刘从严行伍出身,说话比较直。 “怎么能说是告状呢?本来就是我们做得不严谨,”专家依然保持着官态,“人家有点意见也是很正常,况且她也没提意见。只是和厅里的一些熟识的领导提出,希望能够参加此案的侦破,学习学习。看看,人家多谦虚,照我看应该是来指导破案差不多。” “可,可作为当年嫌疑人的家属,她不太方便吧?”刘从严问道。 “我们做事情要变通嘛,有一个现成的专家,为什么不趁着这个机会学习学习呢?”他顿了顿,“她和我们副厅长还是美国X大的校友哩!” 刘从严一下子明白了,原来“校友”才是重点,这已经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了。处理得不好,没准还会影响一干人的政治命运,难怪他会事先找自己私聊。除了眼 524d." >前的这个,省里还下来了一个指导破案的专家,不是别人,正是王羽慧文。 趁着正式会议还没开始,刘从严找到达子,把这情况跟他说了。达子愣了一愣,“摸着老虎屁股了?” 刘从严拍拍他,意思是说也别太在意,但心里还是有些担忧的。刘从严在政治上没啥企图,得罪谁了无所谓,但达子还年轻,年富力强,他又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因为这事儿影响了前途,实在是冤。 “无所谓。”达子不屑一顾。 “也无关什么所谓的,”刘从严说,“以后态度好点就是了,咱们做好自己的本分,别人什么样也管不着。” 两人走进了会议室。其他人已经到了,王羽慧文果然也在,今天换了一副装束,显得很职业,她偏着头和专家窃窃私语。 专家看见刘从严他们,示意他们过来坐,然后抬高嗓音接着对王羽慧文说:“不过,也希望你能够体谅我们实际办案中的困难,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很多地方还不完善,技术手段也远不如美国,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况不会再发生了。” 王羽慧文笑笑,和刘从严、达子打了个招呼,“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讨论是从大伙都认为,“凶手还会再出来作案”的共识中开始的。经过一番讨论,在座的又把案子捋了一遍。讨论的时候,王羽慧文一直没说话,在一旁静静地听着。 专家说:“怎么样,王博士,以你的专业知识,有什么意见?” “意见谈不上,我说点自己的看法,抛砖引玉吧。”王羽慧文今天和那晚截然不同,显得很谦虚。 由于经由省厅介绍进入了专案组,所以王羽慧文对此案的了解,更加透彻了。但凡刘从严知道的信息,她全都知道,经过几天的分析和汇总,王羽慧文多少有了一些更深的见解。 到底是学这个专业,王羽慧文分析出来的思路确实不一样,而且显然是做过充分准备,头头是道地就把嫌疑犯的轮廓描述出来了。 她认为凶手是个男性,三十五岁左右,常驻本市,偏执型人格障碍,有幻想。挑选受害者是根据年龄来分的,十八年前,他的作案对象是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十八年后,受害者,那些“小女孩”长大了。 有人问,会不会那种传说中的色情狂干的? 王羽慧文摇摇头,色情狂的“性”趣不容易变,喜欢萝莉,不会一下子跳到熟女;这不是重点——色情狂不会十八年来那么消停,什么都不干——这也不是重点,重点在于犯罪现场根本没有性侵害的证据。 又说,还有一种类型,是凶手本身为性无能,因为无法宣泄而导致犯罪,但那种多数会出现伤害尸体的行为,尽管这起案子中,凶手很匪夷所思地在尸体上做了稀奇古怪的事儿,但除了最近的一起尸体被野生动物破坏之外,其他的照旧,现场保持整洁,死者死状安详,显然是经过整理的。这不符合性无能犯罪的行为模式,而更像是一种仪式。 有人问道:“仪式?” 王羽慧文答道:“没错,只不过我查了很多资料,结果古今中外都没有类似记载。于是就有了另一种想法。” 大家等着她说下去。 但王羽慧文却突然停了下来,她翻着手中的资料,还拿笔画着什么,过了一会儿才抬起头,像是无甚把握地说道:“我有一个猜测,当然不一定准,你们可以参考,我认为凶手身边肯定有一个对他至关重要的女人。” “女人?” “嗯,没错,可能是他的恋人,也有可能是暗恋的对象,这女人就是刺激源,而且我想那女人最近一定发生了什么重大的变故,所以才导致他重新拿起了屠刀。” 众人听着,达子问了一句:“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 王羽慧文轻声地咳嗽了一记,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然后把受害者的照片铺在桌上,解释说:“你们看,正如我刚刚所说,凶手对尸体的善后非常细致,现场被打扫过,没有血渍,纤尘不染,衣服整洁,甚至连死者的表情都被纠正得很安详——凶手肯定不会是以掩盖线索为目的。”她再次顿了顿,接着说,“这只是一种感觉,不一定准确,但就现场所透露出的这些心理痕迹来看,他似乎是在对待,对待自己的亲人。” 王羽慧文看看大家,于是说:“我就有了另一个想法,心理学上有个概念叫移情,比方说你尊重自己的母亲,遇到和她年纪相仿、模样相似的女人,自然而然就会以礼相待,此案的凶手正是这个意思。” 大伙点点头,可又有人问:“既然按你的说法,是凶手的恋人,为什么他要如此对待她们呢?” 王羽慧文回答说:“这我就不知道了。” 王羽慧文的观点很新颖,打开了一个新局面,经过这通分析,让现场安静了下来,大家都埋头沉思。过了一会儿,有个年轻警察说话了,“那当年的王小志,为啥有颗纽扣在现场?” 这民警估计不知道王羽慧文和王小志的关系,气氛顿时尴尬起来,果然王羽慧文脸上抽搐了一下,不过很快被她调整了过来,“这只能证明一点——他到过现场。” 民警还没意识到这个话题的敏感,“你的意思是,王小志见过凶手?” “这也未必,但起码王小志和凶手曾经很近。” “哦!”民警点点头,“要是王小志能想起来就好了,可是那个傻子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王羽慧文不说话,突然抬起头来,盯着那个警察,“你说什么?” 知情者一看,王羽慧文可能被激怒了,立即紧张起来。专家赶紧出来打圆场,批评那个民警,“你们要注意自己的措辞,什么叫傻子!” 王羽慧文打断了专家,“不是这个,你说王小志要是能想起来就好了?” 民警吓了一跳,他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儿了,结结巴巴地说:“我,我……” 王羽慧文拍拍自己的脑袋,“我知道王小志说的那两句话是什么意思了。”原来她不是因为有人说她弟弟是傻子而动怒,是有了灵感。 王羽慧文把身子探到桌上,尝试着分析道:“王小志说‘我想起来了’,是指他想起他到过现场,‘我想不起来了’是说到现场后看见了什么他想不起来了。”王羽慧文眉头紧锁,接下来的话像是在自言自语,“但,‘他不是人’,是什么意思呢?” 她正想着,会议室的角落突然传来了洪亮的声音,“王小志的意思是,他到过现场,而且想起了当时看到了什么,他看到的不是人。” 大伙一开始还没明白这人的意思,“不是人?当然不是人,这个变态,简直就是畜生。” 那个声音又响起了,“我的意思不是这个,是说王小志看到的‘不——是——人’,而是魔鬼!” 听到这么无稽的言论,大伙又傻眼了,纷纷转过头来,想看看是谁在说这样的话! 会议一结束,达子就把马路拉了出来,“我好不容易争取个机会给你旁听,你瞎说什么,那么多省里的领导,还以为你是精神病呢,亏你想得出来,魔鬼干的?你怎么不说你是蜘蛛侠。” 马路尴尬地笑笑,“是是是,刚刚——唉,不说了。” 其实马路现在背后一身冷汗,根本不知道怎么解释。 “你是不是最近太累了?”达子狐疑地看着他,“还是说老是每天都想着死而复生的事儿,把自己都想得魔怔了?” “嗯嗯,可能是累了!”马路摸摸脑袋,给自己找台阶下。 告别了达子,马路回到宾馆,洗了个热水澡,泡了壶茶,坐在沙发上吸烟。今天没怎么动,就坐在公安局里,开了个没多长时间的会,但不知怎么搞的,却累得不行,像是刚刚爬了一座山,大汗淋漓,精力殆尽。 他躺到床上,嘴巴里默念着,我叫马路,爸爸叫马顺林,妈妈叫张春琴,家住益江路238弄8号401室,喜欢吃红烧肉丸和饺子,现在的基本工资是五千五…… 马路一直反复念叨着这些基本信息做自我诊断,然后坐起来,摇摇脑袋,记忆良好,思路清晰,没出问题啊! 可在会议室的那幕实在太恐怖。 这事儿诡异得很,不是马路后悔自己失言,胡说八道,而是刚刚说这话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言行根本不受大脑的控制。 怎么会这样?当时的感受是什么样的呢?就像中了邪似的,感觉脑子里面一片空白。慢慢地他就出神了,周围的人嘴巴在动,可就是听不见声音。然后有个人在跟他说话,就在大脑的右侧方,贴着耳根,说什么,听不清,马路回过头看看,后面根本没人。 过了一会儿,这个声音又出现了,除此之外另一种声音干扰着,硬是把那人声给遮掉了。马路被吓得不轻,干扰越来越响,也越来越清晰。 “咕咕咕咕。”这是什么?好像是只鸟在叫。 马路记得老头家的八哥就是这么叫的。 这种幻听影响得连视线也模糊了。 马路眨眨眼,周围的人仿佛都离得好远,被一层隔膜隔在另一个世界里。渐渐地,背景都开始变了,会议室里的墙上,像是出现了一幅山水画,画的深处,是一片竹林,竹林里走出一个人来,他越走越近,贴到了马路的面前,竟然是那个老头。 老头提着鸟笼不停地对他笑着,八哥“咕咕咕咕”,老头不停地对他说着,他不是人,他不是人…… 紧接着,马路就不由自主地说了那些不着边际的话。 是不是正如达子所说,自己太累了,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把一些事儿全都弄混了? 是要好好休息休息了,马路想着。 男人瞄上了这个二十八岁的女人。她晚上十一点半准时从医院下班,是个护士。女人不是本地人,单身,刚刚攒够了钱,在川杨新苑买了一套一室户。 川杨新苑是个新建楼盘,后面还有两栋楼尚未建成,有很多设备都不完善,但为了省下房租,女人迫不及待地搬进去了。 “不就是晚上回家的时候没路灯嘛!这有什么。”女人想,“在老家的时候,不也经常一个人走黑路,再说,用不了多久,等整个小区建设好了,这些问题都不成问题了。” 男人就是躲在这“不成问题”的黑暗中觊觎女人。他盯了她两个晚上,决定今晚动手。 小区的正门有保安,但是从医院回来,要绕一个大圈子。偏门很黑,沿着围墙要走很长一段小路,没有路灯。 天上有半轮月亮,睡眼惺忪地看着大地。 男人躲在路边的田埂里,手里握着凶器。身后的麦田,随风起伏,呼哧呼哧,男人突然觉得有点诡异,他回头看,黑暗中仿佛有很多眼睛在看着他。 黑暗地带到底有多少见不得人的事儿正在发生呢?男人脑子冒出来一个奇奇怪怪的想法。 他竖了竖衣领,不远处的马路上行驶过来一辆出租车,车灯打得很亮,一个女人付完钱从后座下来,沿着围墙一步一步地走过来。 男人握紧拳头,随时准备出击,女人离他还剩二十多米,猛然间,好像预感到危险,她慢了下来,朝身后看看。 四处没有人,女人又加快了脚步,一路小跑。男人看准时机,一跃而上,扑到女人身上,把她推到了墙边。 女人尖叫起来,呼救声刚喊了一半,就被男人捂住了嘴,“别吵!” 女人死命挣扎,男人双手牢牢地抓住她的上半身,膝盖用力顶在她的腹部。女人惊恐地看着男人。 他暗喜道,幸好戴着口罩,不会被认出来。 女人仍在挣扎,力气可真大!男人想。 他们的脸就差几厘米,眼睛对着眼睛,可一瞬间,男人觉得有点不对,女人的恐惧有点奇怪。 男人望过去,只见女人的眸子里有一个黑影,她没有看着自己,而是死死地盯着男人的身后。 等男人反应过来,感觉不对劲儿,已经来不及了,他的拳头本能地朝后挥去,扑了一个空,只觉得脑后一阵疾风,在昏过去之前,隐约听到有人在幽幽地说: “别怕,爸爸来了!” 整个过程被专案组还原,已经是到第二天下午。 死者叫李霞,年龄符合专案组的推断,尸体被发现在阳明水库周边的山区里。离第一具尸体发现地点相距两公里。 按照最后见到李霞的那个出租车司机的供述,他把客人送到川杨新苑的后门之后,就离开了。被查证,基本可信。 从川杨新苑到阳明水库,一共有三条路线可走,除了其中一条四道马路沿途有监控设备,其余的都是乡间小道,凶手可以从任何一条路避开监控,成功地把尸体运到藏尸点。 这次发现尸体不是钓鱼的人,而是附近山民的孩子。几个小孩爬到树上掏鸟窝,下来的时候,发现树下原本存在的树洞口盖着稻草,毫无察觉的孩子们,坐在稻草上还聊了一会儿天,其中一个建议生火烤鸟蛋,用稻草做火引,才发现了被盖在下面的尸体。 李霞的死状和十八年前的韩露完全相似,都是用锯子锯开了头盖骨,然后在大脑的表层铺上密密麻麻的虫卵,这个要命的“镜头”,不仅吓坏了尸体的发现者,还让几个年轻的民警当场吐了出来。 专案组召开了第二次碰头会,再次把所有的线索汇集到了一起。专家认为,这个凶手选择作案地点,有规律可循,正如十八年前他习惯在电厂背后的偏僻小路作案一样,现在他把地点放在了自己熟悉的川杨新苑。 那么有一件工作是肯定要做的,交叉对比十八年前电厂宿舍楼和现在川杨新苑的居民,看有没有从那儿或者附近搬迁过来的。再以此作为立足点,向外扩展。并且,凶手会持续作案的特点,也再次被证实。那么按照十八年前的“剧情”,还差一对男女,才算完成。必须严格布控川杨新苑,尽最大的可能,避免第三起案子的发生。 大伙达成了共识,正布置任务下去呢,门口突然来了一个人,说要自首。 当刘从严审讯了那个叫刘文的小混混之后,才知道原来昨晚还有这一出,他去抢劫,未料“黄雀在后”,自己却遭了袭击。 由于事发突然,那浑蛋别说看到凶手的模样了,就连影子都没看到,多高、多大,全然没有概念,只听他说了一句:“别怕,爸爸来救你了!” 这个人当然不可能是李霞的爸爸,因为她父亲昨晚还在农村,今天闻讯正坐着火车赶过来。而此条线索,也让这起跨度近二十年的案子,有了转机。 王羽慧文说:“上一次,我曾经讲过,凶手身边一定有个意义重大的女人,可能是他的恋人,现在我更坚信自己的猜测了,只不过我要纠正一下——”她顿了顿,“这个女人不是他的恋人,而是女儿,他是因为女儿才去杀人的。” 马路躲在宾馆,哪儿也不敢去。 他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好好休息。跟着周炳国久了,自然对心理学耳濡目染,知道幻听这事儿可大可小,不好好调整可能要出大事。 可他无论怎么努力,却怎么也进入不了状态。辗转反侧,始终就是睡不着。他深深叹了一口气,有些烦躁,干脆坐了起来。 马路下了床,站到窗户旁,夜已经深了。看着窗外S市的夜景,一个古怪的念头突然冒了出来,马路打了个哆嗦。 他赶紧闭上眼,“我叫马路,爸爸叫马顺林,妈妈叫张春琴,家住益江路238弄8号401,喜欢吃红烧肉丸和饺子,现在的基本工资是五千五……” 马路睁开眼,松了一口气。 他摇摇头,再次告诫自己别胡思乱想。只是最近太累了,所以产生幻听了。 他坐回床上,那个念头却挥之不去。他皱着眉琢磨了一会儿,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反正现在睡不着,干脆去看看。 马路穿好衣服,出了宾馆,在路边打了一辆车,奔着老电厂去了。 到了小区门口,马路付钱下车,然后顺着老路走进了小区。小区里的路灯大部分都坏掉了,剩余几个路灯发出微弱的光线。这个宿舍区本来就年代久远,在昏暗中就显得格外的破旧,像一个个蹲在路边的野兽。 马路不知不觉就走到31栋2单元。门洞很黑,他站在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风吹过一阵,树叶哗哗地响起来,马路突然感到有些害怕。他四周看看,一个人影也没有,他呼了一口气,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马路一咬牙,慢慢地走进了楼里。 声控灯泡早就坏了,马路拿出手机,照着很小的一块地方,周围全是不可触摸的黑暗,深更半夜来这样的地方,难免让人有些战栗。 而且这次和以往不同,马路一边走一边想象着当年杨东误杀了杨玉兰之后,把她的尸体装进旅行袋,跑进来时的场景。 旅行袋被血浸泡着,尸体和落下的头颅,扭曲地蜷在袋子里,血渗了出来,沿着楼梯洒了一地。 马路慢慢地往上爬,似乎都闻到了当年的血腥味。杨东带着尸体去哪儿了?每爬一层楼,马路都要轻轻地触摸墙壁,尸体被藏在哪儿了呢? 那个传说,无头的白衣女孩,提着自己的脑袋,鼻梁上还架着一副墨镜,在每个漆黑的夜晚,在楼道里上上下下…… 马路来到了顶楼,什么也没有发生,他呼了一口气,紧接着就觉得很可笑。自己竟然会冒出“来找杨玉兰的鬼魂”的古怪念头。 他站在五楼,想起来当年的王小志就住在左边的这家,门深深闭着,里面没有动静。 马路开始下楼,到了四层,脚下绊到个东西,他一个趔趄吓了一跳。用手机照过去,原来是个竹筐。 马路没有在意,刚走了两步,觉得有点不对,把手机再次照过去。这个竹筐很普通,而且一看就放了很久,上面全是黑色的霉斑,倒扣在地上。 这里面会不会藏了一个人?马路突然想。 他小心翼翼地走过去,踢了踢竹筐,没有动静,他蹲下身来,慢慢掀起竹筐,里面什么也没有。 马路又松了一口气。他给自己打气,“我怕,没准她更怕!躲着我呢!” 如果躲在里面,会不会看到杨玉兰呢?马路又冒出来个想法。他挠挠头,左右看看,所有的念头似乎都是突如其来的,莫名其妙就出现在脑子里,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一步一步地做下去。 马路又蹲下来,他比画了那个筐子,把它套到自己的头上。马路顺着竹筐的缝隙用手机照出去,什么也看不到。竹筐上的竹编就贴在眼前。马路用手扣着,“啪嗒啪嗒”这声响一结束,黑暗中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动静,声音很弱,可他还是听到了,“咕咕咕咕”。 不过只响了一次,周围很快恢复了安静。马路尝试接着扣竹筐,“啪嗒啪嗒”,回音又出来了。“咕咕咕咕!”马路心跳开始加速,黑暗的楼道肯定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存在。这次咕咕声没有消失,像是被竹筐声引诱了出来。 马路侧着耳朵想听声音是从哪儿来的,像是在左边,他把耳朵贴过去,又到了右边,马路调换着位置,那声音似乎无处不在。 他从筐里钻出来,一站起身,那玩意儿好像也跟着站起来,马路把手机照向四方,什么也没有。 他往前走了两步,那玩意儿,也跟着走了过来。“咕咕咕咕!” 马路一下站在那儿不动了,他反应过来了,那玩意儿不在四周,就在自己的身后,贴着耳朵根,像影子似的,自己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 除此之外,又是一个人声混杂在“咕咕”声中。 马路猛一回头,声音就到了身后。 “你是什么东西?”马路战栗地问着。 咕咕声弱了下来,那人的话也开始渐渐清晰。马路竖起耳朵,听见有个女孩在说:“你能看见真相吗?” 恐惧感如同身上长出来的一层绿毛,让马路浑身发痒。他鼓起勇气,三步并作两步跳下了楼。出了单元门,弯着腰一个劲儿地喘着粗气。 一定是太累了,又出现幻听了,没事的,只要休息休息就好,我没问题的。马路对自己说。他闭上眼,嘴里默默念叨着那些基本信息,我叫胡菲,姐姐叫胡晓,我今年十四岁,我已经死了……信息全对。 马路松了一口气,然后回宾馆去bbr>.了。 第十一章 伏击凶手 马路回到宾馆洗了一个澡,顿时感觉舒服了许多。他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罐八宝粥,喝完后坐在窗边吸烟。 “你能看到真相吗?”这是什么意思?马路思考着,那个老头出现在自己幻觉里起码有迹可循,可是这句话代表了什么呢? 马路回忆了半天,还是没有结果。他闭上眼,尽量去想那些令人愉快的事情。 童年吧,想童年,那时候天是蓝的,树是绿的,河水荡漾着碧波,马路和小伙伴在大礼堂门口捉迷藏。他生活在一个军工厂,是个相对封闭的小城区,有个大头少年,正站在中间,眼睛蒙着红领巾。 他像瞎子一样,用手摸着,大伙都从他的手臂边穿过,一边嬉笑着去撩拨他…… 马路幸福地笑着,这个方法效果很好。无论什么时候,回忆童年总是美好的,他记得当时所有人都在那儿,王二嘎子、大小草包、邢大头,这些都藏书网是马路最好的玩伴,陪伴着他人生最初的十年…… “咕咕咕咕!”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冒出来了。马路揉揉眼睛,画面中怎么多了一个人。一个女孩,孤零零地站在人群外,看着他们。 “马路,你干吗呢?”邢大头招呼着马路。马路眨眨眼,那个女孩突然不见了。 “你们刚刚有没有看到一个人?”马路问道。 “一个人,99lib.谁啊,这儿都是人!”邢大头回答道。 “不是,一个小女孩!” “你看错了,哈哈哈,这里哪有小女孩。” 马路挠挠头,接着玩,可游戏一开始,那个女孩又出现了,穿着白颜色的裙子,披着发,站在原地,说:“带我玩儿。” “你们快看,那是谁?” 小伙伴把脸转过去,“哪儿有人啊!” 马路急了,“她不就在那儿吗?” 小女孩抬起头,幽幽地说着:“马路,他们看不见我的。” “看不见你?” “只有你能看见真相!” “你到底是谁?” 小女孩转身走了,却像一块磁铁把马路吸引了过去。小伙伴们继续自己的游戏,没有人在意马路的离开。他就像离开了一个舞台,台上的剧情在继续,唯有他脱离了出来。 马路一直跟在小女孩的身后,他加快脚步,可始终保持着距离,也不见她跑起来,可就是追不上。 他们穿过了一条条街道,一座座小桥,他们仿佛穿越在时空,小女孩把他带回到1993年的那个夏天。 “你这是把我带到哪儿了?”马路看看四周,这不是旧电厂的宿舍区嘛。 “你到底是谁?” 小女孩不说话,继续往前走,前面正围着一群人。小女孩刺溜一下钻进去,就不见了。 马路挤在人群中间,从缝隙中看过去,小女孩正躺在中央一把巨大的铡刀下,冲着他眨眼呢! 一个中年男人嘴里大声地吼着,“3——” “不要!”马路反应过来,他奋力想扒开人群,但怎么也扒不动,没有人理他。 “2——” “赶紧阻止他们!”马路声嘶力竭地喊着,可人群中没有人理他,他们正盯着那把铡刀。 “你阻止不了的,这是命中注定!”小女孩笑笑,轻声地说着。 “1——” 铡刀应声落地,小女孩的脑袋落了下来,在地上滚了几圈,头发上沾满了灰尘。人群开始四处奔散。马路傻了,呆呆地看着地上的头颅,那女孩眨着眼睛,嘴巴一动一动。 那个人是杨东吧?铡刀旁的男人愣愣地站在一边。一眨眼的工夫,他像是惊醒过来了一般,迅速把杨玉兰的尸体装进旅行袋,奔向那栋楼。马路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 杨东上了楼,来到四层,房门紧闭着,杨东像发了疯似的砸着房门,嘴里说着:“我女儿死了,我女儿死了!” 房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探出来一个脑袋,马路盯着这个门里面那个戴着眼镜的脸孔,忍不住叫出来:“怎么是你?” “给我。”那男人根本听不见马路的呼叫,对杨东说道,“放.心吧,我能让你女儿复活!” “怎么是你?”马路跑了过去,门被合上了,杨东被关在了门外。马路上去敲门,身子一探竟然穿越了进去,他来到了客厅。 马路惊奇自己的能力,但这个时候顾不上探究了。他四处看,那个男人正走向里屋,门一开,白色的床上坐着一个女孩。 不对,是两个,两个脑袋共用一个身体! 马路快晕了,他死死地盯着这两个女孩,女孩们似乎看不见马路。 那男人拎着杨玉兰的尸体,走到床边,“别怕,爸爸来.99lib?了!” “爸爸,你又杀人了!”从后脖子伸出来那个脑袋,张口说话。马路一惊,这个声音怎么那么熟悉。 “胡菲,你又看到爸爸做什么了?” “嗯,”那个被唤作胡菲的女孩一脸忧郁,“爸爸,你知道我能看到真相的,我不想你再杀人了!” 马路一下想起来了,在楼道里,耳边对他说“你能看到真相吗?”的人不就是她? “傻瓜,我是在救你!对不对胡晓,我们一起把妹妹救活!” 前面那个被唤作胡晓的脑袋转过头来,也一脸忧伤,“可 662f." >是爸爸,你已经杀了那么多人了!” “爸爸可以救你们的,一定可以的,来——躺下来。” 姐妹俩躺在了床上。那男人拿起边上的一个箱子,取出了里面的手术刀。 马路不敢看下去了,那男人用刀片从两个头颅切了下去,一瞬间,血飙了出来,男人切割下来的胡菲的脑袋捧在手里,放在边上的盘子。然后拉开行李包,把杨玉兰无头的身躯拉了出来,摆正,将胡菲的脑袋缝了上去。 男人坐在一边,小心翼翼地呼喊道:“胡菲、胡菲!” 胡菲没有反应。 “胡菲、胡菲!” 还是没有反应。 男人有点急了,他摇着被嫁接后的胡菲,“醒醒,快点醒醒!” 男人哭了,胡菲没有醒过来,耷拉着脑袋,眼睛睁得老大,死死地看着地面。 马路对眼前看到的一切简直不敢相信。他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床上那个胡晓慢慢地坐了起来,脸上流着血,她竟然盯着马路。 马路往后退了两步。 胡晓咧着嘴对着马路微笑起来,紧接着脸皮开始胀裂,血管凸出,一瞬间的工夫,头皮开裂,从里面又蹦出来一个头颅。 新蹦出来的竟然是成年后的林慕,林慕对他说:“马路,别来找我!” “叮铃铃……”一阵急促的铃声把马路从梦魇中叫醒。马路“啊”的一声从床上坐了起来,原来是个噩梦。马路喘着粗气,从刚刚的惊魂中努力恢复过来,看看手机,是达子打来了。 “第二起案子又发生了,马上要开个会讨论案情,你有空的话也可以来列席。”达子在电话里说,“这次有点复杂,还是个案中案,其中有个小子自首来了。”达子把事情重复了一遍。 “爸爸来保护你!”马路得到这个信息,就像听到鬼叫了一般。 “你怎么了?”达子在电话那头感觉到了这边有点不对。 “没什么,我,我马上过来。” 挂了电话,马路一刻也不敢停留,跑到了市局的会议室,里面的人正在讨论。马路顾不了那么多了,他大声喊道:“凶手是胡宝龙,你们去查胡宝龙!” 所有人被马路的歇斯底里吓到了。 警察问:“胡宝龙是谁?” 马路说:“杨玉兰不是意外,也是他杀的!” 警察追问:“你倒是说说清楚,你说的这个人到底是谁啊?” 马路解释道:“胡宝龙是林慕的父亲,凶手就是他!” 警察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 马路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现在脑子异常的清醒,总不能告诉在座的各位,刚刚是做了一个梦,所以知道真相了吧! 第十二章 最后的谜底 阿中和林涵在大富豪娱乐城二楼的餐厅吃饭。 林涵说:“你这事儿花了不少钱吧?” 阿中摇摇头说:“没多少!” 林涵又说:“还没多少?你逼着人家去自首,安家费一定没少花。” 阿中给林涵的碗里夹了块螃蟹,“来,吃吃这个,咱们这儿厨师的招牌,”夹完菜,他靠在椅子上,点上了一根烟,“那小子也就是抢劫,而且未遂,了不起两年就出来了,叫什么来着,”阿中一拍脑袋,“对了,叫刘文,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咱也算为民除一害。” 林涵吃了一口菜,“反正不管怎么说,这情算欠你的,钱我也没你多,估摸着是还不上了,我心里记着。” 阿中喝了一口酒,笑了,“这话多见外。也该着那小子倒霉,遇上这事儿忍不住就四处说去了,结果恰好说给我手下的一个马仔听。我一想,有古怪,打了个电话给我公安局的朋友,果不其然,又死人了,还和当年一样,脑袋开了瓢,往里铺了一层虫卵,就是那个孙子干的。我就让刘文去自首,让他别有顾虑,反正那晚上自己干过什么,遇到什么都跟警察说了,别撒谎,希望警察能够找到线索,早日破案。” 林涵摇摇头,说:“世道真的是变了,我们那会儿,小混混人人喊打,没想到小混混长大了,警察干不了的事儿,你全给干了。”可他还是有点担心,问:“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吧?” “不会,我答应刘文了,等他出来之后,上我这儿上班,也不用成天在外面偷鸡摸狗的,这还不够意思?” 林涵点点头,说:“你公安局的朋友还说什么来着?” 阿中看看他,“其实我觉得你也别太上心这事儿,给刘莎和你老丈人知道了不好,万事有警察呢,你那么起劲干啥,难道还希望像当年扮佐罗,四处找那凶手去?” 林涵苦笑,“我就是问问。” 阿中叹了一口气,“哎,都那么多年了——”他看看四周,探过头来,“公安局露出来的消息,说是这凶手在川杨新苑那一带,再细节的东西,我也不知道了。他们到底是有纪律的。” “了解!”林涵把酒杯端了起来。 吃完了饭,阿中把林涵送到停车场,说自己还忙,就不远送了,林涵挥挥手,看着他进了楼,然后开车出来。 出了娱乐城的区域,道路宽阔,天已经黑了,路上几乎没什么车。林涵把油门踩到底,一路飙到市区。回家的路往左,林涵把车停到了路边,然后下车靠在树边吸烟。 街对面有家超市,行人络绎不绝。林涵像 662f." >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他猛吸一口烟,丢了烟蒂,过马路进了超市。 林涵按照指示牌,在琳琅满目的货架中穿行,东西多得不像话,找了半天,他才摸到摆放糖果的位置。 上面五颜六色地堆满了不同品牌的奶糖、咖啡糖、话梅糖,林涵弯着腰一排排搜寻,好不容易在角落才发现冠生园产的大白兔。 他拿了一包,交钱回到车里,拆开一颗送进嘴里,味儿已经变了,但记忆还在。林涵觉得往事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发生一样。 那时候,苏巧演白雪公主,他演王子,两个人躲在后台,分一颗大白兔奶糖。如果苏巧现在还活着,他的命运轨迹不知道会怎样?自己和她结婚了,还是考上了舞蹈学院,或者现在正在国家舞蹈团? 想着想着林涵就有些难受,眼睛都湿润了,也不知道是怀念苏巧,还是替自己惋惜。他赶紧吸了一下鼻子,打开车窗,然后踩油门往右边驶去。 林涵从川杨新苑进去,沿着整个小区转了一圈,躲在一个黑暗角落里,熄火,关上车灯,安静地坐在驾驶位上。 接下来做什么呢?林涵自己其实也搞不清楚,但他觉得应该要做点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手机响了起来,林涵拿出来,是刘莎的。林涵没接,等着铃声响完了,然后拿起来,想了一会儿,按了关机键。 林涵看着窗外,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两边的居民楼还没完全完工,只有零星闪着几盏灯光,加之凶杀案的发生,居民们都得到了警告,没有一个人影经过。 可林涵还是这样守着,他觉得只有这样守着,哪怕再漫无目的,起码心里也会好受一点。没准儿真能发现些什么呢。 时间一分一秒地又过去了,到了半夜,愈发的寒冷。林涵的双手双脚都麻了,还是没有任何发现。 他准备走,拿出钥匙发动,刚插进钥匙孔,对面的墙上突然翻过来一个黑影。林涵揉揉眼睛,没错,是个人,从外面翻进来,悄无声息地落在墙内。 林涵立即停止了手上的动作,生怕惊动了他,那个人也在四处张望,过了一会儿见没什么动静,猫腰沿着墙脚往深处移动。 林涵不敢懈怠,赶紧轻声打开车门,下了车,靠在车旁,观察那边的情况。 墙脚根布满了一人多高的杂草,那人影“咻”地一下就不见了。林涵赶紧跟了过去。 到了墙脚边,林涵才意识到这是个错误的决定,月影稀松,微弱得只看到一巴掌外的地方,周围只有弱弱的虫鸣声,根本看不清那影子在哪儿。 林涵想起来在网上看到过一条如何适应黑暗的方法,他闭起眼睛,隔了十秒,又张开,可是依然不管用。这是针对从明处一下子到暗处的,林涵在车里待了很久,对黑暗的适应已经到了极限。 他只得摸索着往前走,刚走了两步,“吧嗒”一声,脚下踩到了一个断树枝,发生突出的声响。 林涵赶紧蹲下身来,用耳朵辨别,没有打草惊蛇。他站起身,感觉不对,身后有喘气声,他猛一回头,一张脸几乎和他碰到了一起。那人影就在身后。 与此同时,黑影大喊一声:“你是谁?” 林涵本能地挥拳打了出去,正打在他的面门,对方轻哼了一声,然后踹了过来。 林涵到底是很久没有运动了,一交上手马上就力不从心,这是个难对付的家伙,手臂硬得跟钢筋一样,他抱了过来,死死地箍住林涵,林涵都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就在这危急时刻,周围猛地亮起了许多探照灯。 “不许动!” 周围围过来一群人,警笛呜啊呜啊地闪烁起来。 原来除了林涵之外,早就蹲守了警察。这边的动静惊动了他们。借着光亮,林涵看清了对方的模样,是个二十多岁的农村小伙,一脸惊恐。 警察迅速控制了现场,那小伙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顿时腿就软了。警察把他们带出去,一起带出来的还有那小伙随身带的一个麻袋。 麻袋一打开,林涵心凉了半截,里面是建筑用的废弃钢筋,这小伙是来偷钢筋的,被林涵撞个正着。 警察里有人认出了林涵,问道:“你怎么在这儿?” 林涵也不好回答。 那警察对着对讲机讲了几句话,不一会儿,刘从严铁青着脸,赶了过来。 刘从严看见林涵,正要发作,硬生生地又把到嘴边的脏话吞了回去,他冷冷地对林涵说:“刘莎找了你一晚上,你手机关机,原来你在这儿!” 林涵理亏,低着头不说话。 刘从严转过脸去,和同事交代了几句,然后朝着林涵挥挥手,“赶紧回去,开什么玩笑,把我们的部署全打乱了!” 林涵垂着头,回到车里。 有了这一出,他老实了许多,一路奔了回来。到家开门,客厅的灯灭着,他蹑手蹑脚的不想吵醒刘莎,还没走到卫生间,灯“啪嗒”一下亮了。 刘莎坐在沙发上一直没睡。 林涵有点尴尬,“你,你还没休息?” 刘莎站起身来,却没什么反应,径自走向卧房,说道:“洗洗赶紧睡吧。” 林涵乖乖地洗好澡,小心翼翼地躺到床上,刘莎侧着身,不一会儿,她微微地抖动了起来,林涵吓了一跳,拍拍刘莎,“你怎么了?” 刘莎也不说,抽泣了起来。 林涵赶紧坐起来,打开床头灯,“怎么了?” 刘莎哭得更凶了,她说:“难道我跟孩子,还比不了那个死去的苏巧吗?” 刘从严看着桌子上那份档案,眉头紧锁。 胡宝龙,61岁,医专毕业,原先在A市某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现已退休。除此之外,他还有别的职业,1986年开始,他便利用手上的资源开了一家颇具规模的私人诊所。A市就是那个叫马路的小子所在城市。胡宝龙是A市本地人,从上学到工作一直在A市,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好在刘从严多了个心眼。 本市人未必一直待在原籍,如果因为探亲、病休之类的原因离开过一段时间,户籍本上当然不会有所显示。 他发了一份协助调查的信函给A市公安局,没过多长时间,胡宝龙所在研究所的人事档案科,就把他工作期间的“大事记”发了过来。足足打印了四五页空白纸,还不包括那些琐碎的事情。上面罗列了胡宝龙从工作起,工作过的每一个部门,参加过的每一个项目,每一次升迁,每一次工作调动和出差。 刘从严戴上老花眼镜,耐着性子看了一遍,在一条重要的信息上,勾了一个圈。 看完后他放下眼镜,闭上眼揉着额头,努力把自己放平静,而不要让自责的情绪蔓延。揉了一会儿,刘从严站起身,他到饮水机边上泡了一杯茶,然后坐回来,在茶香中确定已经平静了,才重新戴上眼镜,拿起了胡宝龙的照片。 这是胡宝龙五十多岁时的一张照片,附在户籍档案的背后,国字脸,短发,戴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照片上胡宝龙的样子,已经略显老态,两鬓冒出了白发,可就算时间久远,刘从严依然无法改变“曾经见过他”的判断! 档案上的信息表明,胡宝龙于1993年4月至7月,因为工作原因,借调到S市对口的一家单位工作四个月。当时他所住的宿舍,是老电厂31栋2单元402,就在那个傻子王小志的楼下。 医专毕业,想必一定有解剖常识和相对应的心理素质,难怪破坏尸体会如此地娴熟。 刘从严不知道因为什么十八年来那么多事儿被凑到了一起,导致了今天的局面。然而1993年胡宝龙所居住的地点,包括现在他下落不明,诸如此类的种种迹象都反映出,胡宝龙绝不可能是一个可以置身事外的人。 这就是问题所在,那个老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马路为什么突然一下子知道凶手是胡宝龙呢? 刘从严站起身来,夜已经很深了,站在公安大楼十一层,整个城市尽收眼底。风很硬,从缝隙里钻进来,刘从严却无动于衷。他正在深深懊恼当初的自己。十八年前,刘从严走访邻居的时候,曾经见过胡宝龙,和他说过话,和真凶擦肩而过,却浑然不知。 门吱呀一声,进来个年轻的民警。 刘从严转过脸来。 警察说:“外面有个女的找你。” 刘莎的眼睛红肿着,单手撑着额头,闭眼坐在沙发上,刘从严过去一看就知道出事了,而且知道出什么事了。 看见刘莎伤心欲绝的样子,刘从严心里不是滋味,但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出合适的话来。他站到边上,拍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几个小时前,刘从严的电话都快被刘莎打疯了,这还是两人第一次联系。刘莎说林涵失踪了,电话不接,后来又关机,怕是出了什么事儿。 刘从严正在川杨新苑蹲守,腾不出手来处理这事儿,等到林涵自己冒出来,被一群警察狼狈地逮了个正着,刘从严马上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第一反应是给刘莎打个电话报平安,电话里一来二去多少也会透露出点信息,刘莎也不傻,在这个节骨眼,而且林涵满身带伤地回家,多少能猜出点端倪。 走廊里风大,刘从严说:“你上我办公室去坐吧,这儿容易感冒。”刘莎摇摇头。 刘从严也不好强求,叹了一口气,他左右望望,然后走到走廊的尽头,把半开的窗户合上,回来又说:“吵架了?”刘莎还是摇摇头。 刘从严说:“我给你倒杯热茶吧!” 刘莎站起来了,说:“不用,我就是出来走走,在家里太憋屈,没地方去,不知不觉就来了。” 听了这话,刘从严心里不是滋味,问道:“林涵他让你一个人就这么跑出来了?” “没有,没有。”到这个时候了,刘莎还在帮林涵说话,“我躲在边上的门洞里,他没发现,去别的地儿找了!” 刘从严又叹了一口气,“嗯,坐会儿就早点回去吧,省得林涵担心。” 人家总说女儿受了委屈,最好的倾诉对象就是父母,刘莎在这个世界上孤苦伶仃,没有一个亲人,而自己和她关系又一直不冷不热,也许在她心目中始终没有把刘从严当成过养父。 她一直在记恨着自己!刘从严想,可到底自己是对她有亏欠的,这么多年下来,刘从严一直没有从愧疚中解脱出来。 刘莎转过身子要走。 刘从严问:“你去哪儿?” “回家。” 刘从严挠挠头,“嗯,你早点回家,抽空我和他谈谈。” 刘莎走后没多久,轮班在川杨新苑的警察小组回来了。专家和王羽慧文都在,因为熬夜,气色显得很差。达子留在川杨新苑继续蹲守,所以没跟来。刘从严回办公室把胡宝龙的资料拿齐,到了会议室,把最新的情况汇总一下。 先是负责这个时间段蹲守的警官,做了简短的介绍。那边没发现,倒是因为“林涵捉贼”的那一出,把警察都给暴露了。凶手躲在哪儿谁也不知道,但不排除就在川杨新苑附近。那么大动静,打草惊蛇了也有可能,然后又担忧,接下去埋伏是不是还有效。 说这茬儿的时候,刘从严挺尴尬,局里面现在是个人都知道他和林涵的关系了。那警官话音未落,刘从严赶紧把话题转了出去。他把从A市传过来的档案信息,放到了桌子中央。 “这么说来,这个胡宝龙真的有重大嫌疑?”听完刘从严的介绍,专家问。他的手里握着一只钢笔,把桌子敲得声声作响,“马路那小子,虽然说出的话来神神叨叨的,但句句都在点子上。” 王羽慧文眉头紧锁,林慕的死导致了胡宝龙重新开始杀戮。那么1993年的那么多起案子又是为了什么呢?她开口建议道:“我觉得有一件事我们必须去搞清楚,去查查那个林慕,1993年的时候,她到底发生了什么?” 会议结束后,刘从严回办公室安排调查林慕。一边走一边跟专家商量在川杨新苑蹲守的计划。 到了办公室门口,两人停了下来。 专家说:“不管是否真的打草惊蛇,埋伏肯定不能撤,我觉得凶手还会出现在那儿,毕竟要熟悉一个区域,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他不会在不熟悉的地方作案的。” “那如果他已经发现我们了呢?”刘从严担忧道。 专家叹着气摇摇头,“如果真被他知道了我们的埋伏,是挺麻烦的,实在不行,我们只有用诱饵去引诱他了。” “诱饵?”刘从严浑身颤了一颤,他明白专家的意思,按凶手的作案模式,找人假扮群众,引诱他再次犯罪。按照凶手之前的思维,接下来需要一对青年男女去演那出戏。 刘从严没说话,他把办公室的门打开,和专家告别,一侧身发现刘莎就站在他的身后。 她没回家,又折回来,刚刚他们谈话的内容,全被刘莎听见了。 刘从严心里有一根刺,折磨了他二十年。 那时候,他还年轻,刚当上刑警队队长没多久。成天琢磨着如何破大案要案。九十年代初期,S市盗窃犯罪猖獗。盗窃团伙经过几次火拼合并,逐渐形成了三大势力。其中以火车站为中心,向四周发散的“铁拐李”集团,最为庞大。 “铁拐李”,顾名思义是个瘸子,年轻的时候,学过几年武术,粗壮的石墩子,一个人扛起来跑二里地不费劲儿。此人争勇好斗,是村里的一霸。十七八岁的时候,晚上到鱼塘偷鱼,被炸药炸断了腿。人无大碍,但从医院出来之后,就瘸了。 “铁拐李”瘸了之后,没在村里待,而是一个人跑到S市谋生。搓过煤,卖过水果,最后在火车站扛货。“铁拐李”讲义气,组织能力很强,在火车站做搬运工的那段时间,笼络了一批外来的流浪儿、乞丐,很快形成了以盗窃为生的小组织。 据传骨干力量有十三个,江湖人称十三太保。除了骨干,手下的小喽啰最多的时候达到了百余名,“铁拐李”自己腿不好,所以特别喜欢招募和他一样的人。团伙中大部分都有残疾,不是断手,就是哑巴,要么就是腿脚不利索,是个很典型的残疾人犯罪团伙。 这个团伙,在“铁拐李”的经营下很是红火,组织纪律严明,分工明确,效率极高。而且他们在和别的团伙产生矛盾时,多采取偷袭的方式,且心狠手辣,所以没多久就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号。 那一年,全国严打,市局治安大队和刑警队联手要端掉全市的涉黑组织,“铁拐李”名列榜首。 打黑行动,不同于简单的刑事案。这些黑团伙一般都存在了一段时间,牵扯面广,眼线密布,有的甚至还有保护伞,所以取证和抓捕都存在很大的困难。 负责此案的刘从严,经过多日侦查,却还只能游离于团伙的边缘,抓了几个小喽啰,始终摸不到“铁拐李”及其核心成员。所以急需一个卧底打入犯罪团伙内部。 能够获得“铁拐李”信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这个人生性狡猾,反侦查意识很强,为什么选择残疾人做自己团伙的支柱,想必也是考虑到安全方面的因素。 卧底好找,残疾人好找,可是两个加一块儿就有点困难。刘从严好不容易从邻县的公安系统找到符合条件的一个警察。那人也姓刘,叫刘一达。抓捕罪犯的时候,被车撞了,右腿膝盖以下部分全部截肢了。当时被安排到县政府下属的招待所上班。 刘一达的妻子死活不同意,是刘从严去做的思想工作。 卧底成功打入团伙内部,马上就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没过多久,搜集到了大量的证据,相关人等相继落网,同时“铁拐李”也开始生疑了。 刘从严接到过刘一达的电话,说是人身安全受到过威胁,很有可能已经暴露了。然而当时急功近利的刘从严,没有终止计划,而是冒险让卧底继续潜伏在“铁拐李”的身边,结果就出事了。 刘一达死得很惨,死在自己的家里,是被人活活打死的,他老婆也被牵连,全身的骨头都碎了,虽然还留了一口气,还躺在床上,但已经是个废人了。 刘妻一开始就反对这次行动,现在害得他们家破人亡,当然恨透了刘从严。他们有一个女儿,事发时在学校躲过了一劫。等到刘妻实在觉得撑不下去,在医院拔管子自杀之后,女儿对刘从严的愤恨也就更严重了。 父母双亡之后,女儿被送进了福利院。刘从严去看过一次,他看到一大群流着鼻涕在泥地里打滚的小孩,立刻决定把这个遗孤抱回家收养。 然而那么多年过去了,这个遗孤和刘从严的心结始终没有解开过。 刘从严看着刘莎,问她:“你怎么没回去?” 刘莎没回答这个问题,指了指办公室,“我们进去说吧。” 刘从严竟然有点紧张。刚才被她听到的话题,会不会触碰到两人最敏感的神经?他跟在刘莎的身后,走进办公室,刚站定,刘莎就转过头来说:“我求你一个事儿。” 刘从严一愣,这还是她第一次以这种口吻和自己说话,愣了会儿,才说:“说吧,看我能不能办到。” “我想去做你们刚刚说的那个诱饵。” “什么?”刘从严一下子没听明白。 刘莎低着头,“我想林涵不会反对的,我和他一块去,你们会保护我们的,是吧?” 这回刘从严听明白了,“开什么玩笑,瞎胡闹,去去去,赶紧回家去。” 刘莎还是低着头,丝毫不为刘从严的责备所动,“那么多年下来,其实你早就不欠我们家什么了。”她抬起了头,“这回你再帮我一次,以后我们好好生活,我给你养老。” 刘从严顿时心头一热,这样的心里话,他从来没有听刘莎说过,“这——”刚准备开口,刘从严反应过来了,差点被突如其来的温情冲昏了头脑,“不行,不行,怎么说这个都是不可能的。” “可你就看着我们这个家毁了吗?自从知道这案子还没破,林涵整天都魂不守舍,班也不去上,孩子也不管,只知道找那个杜文中喝酒。” 刘从严摆摆手,没有丝毫松口,“这事儿你不用管,马上就要破案了,我们已经锁定嫌疑人,用不了多久,等案子破了,他也就安心了。” “问题不在这儿,”刘莎忧伤地看着刘从严,提高了嗓音,红着眼喊道,“这几天我才明白,我根本没法代替那个苏巧,你知道吗?哪怕苏巧已经死了二十年,可只要有一点点有关她的信息,他就会搁下我们娘俩不顾。我需要的不是破案,是要替代苏巧。” 刘从严顿时语塞了,“可……可……” “只有这样做,我才能把他夺回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刘从严不说话,隔了良久,叹了一口气,“你这么做值得吗?” 马路又失眠了,身心很疲惫,可就是睡不着。 他感觉到达子正在疏远自己,自从上次“惊人一语”之后,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是异样的。 他从床上爬起来,到了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瘦掉了一圈,脸色苍白,眼睛布满了血丝,连他自己都看了害怕。 马路洗了一把脸,依然没有睡意,只能坐回房间。 清醒总是短暂的,更多的时候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是个什么状态。他感觉自己身体里多了些莫名的东西。就像有两股力量在争夺他的肉体,争夺他的思想。马路怀疑自己又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耳边经常有人在和他说话,一会儿是男声,一会儿是女声。可究竟说什么依然听不清,又被那该死的“咕咕”声掩盖掉了。 马路有点烦躁,他死命地拍打着脑袋,却没有任何效果。 “妈个了巴子,别吵了!”他忍不住怒吼了一声,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马路看看四周,“咕咕”声竟然消失了。但是他知道没有用,已经这样试过很多次了。果不其然,一分钟还没到,“咕咕”声又出现了。 马路重重地吸了一口气,无奈地站起来,他想出去走走,也许心情会好点。 太阳照在马路的脸上,他差点晕厥过去,站定身子,眨了眨眼,才稍微好点。他来到街边,顺着绿化带往前走。 “咕咕咕咕!” 马路克制着烦躁的心情,继续往前。来到了一个城中花园,里面坐着很多退休的老头老太,成堆围在一起,打牌聊天。 马路在一个石凳子上坐了下来。 “咕咕咕咕!” 他点起了一根烟。马路闭上眼,困得很,可无法入睡。 “咕咕咕咕!” 马路咬紧牙关,都努力不让自己发作出来。他睁开眼。 周围没人注意他,都在聊着自己的事儿。马路眼睛转了一圈,边上树林里,挂着一个鸟笼,有只黄色鸟,正耷拉着脑袋在睡觉。 “咕咕咕咕!” “我说了,别再叫了!”马路恶狠狠地说道。 “咕咕咕咕!” “我警告你,别再叫了!” “咕咕咕咕!” 马路再也忍不住了,他站起来,冲鸟笼奔了过去,把笼子一把拉下摔在地上,那只小鸟惊得扑腾起来。 马路抬起脚,使劲踩下去,顿时那只可怜的鸟,变成了一摊肉泥。 “你干什么?”边上有人大吼道。 一下子就把马路吼清醒了,他仿佛刚刚睡醒一样,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不敢相信,这些都是自己做的。 “我,我……” “你什么你,你有病啊!”一个老头跑过来捡起已经散掉的鸟笼,看着那只惨死的鸟,退了两步,眼中带着一丝惶恐地望着马路,“你,你干什么?” “对不起,对不起!”马路赶紧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扔下200块钱,转身就跑。 “脑子有病吧!”身后有人在骂道。 王羽慧文坐在专家的边上,正好正对会议桌上那张泛黄的照片。所有人都在抽烟,屋子里烟雾缭绕。 那张照片是黑白的,内容看上去有点阴森恐怖,是个女婴,确切地说是两个。两个脑袋共用一个身体。 刘从严的协查函,A市公安局很重视,追根溯源把胡宝龙的底儿翻了个遍。这张照片就是他女儿出生证明上附带的。 资料表明,胡宝龙的妻子只生育过一次,就生出来这么一个古怪的玩意儿。王羽慧文把林慕的照片和那对婴儿做了比较,看不出什么名堂。 “林慕就是其中一个女婴?”她问着,心里在琢磨这事儿的逻辑。 “不能确认,理论上应该是,但又不是。”刘从严解释道,“这个胡宝龙在1993年之后,修改了户籍资料,把他的一双女儿胡晓、胡菲——”刘从严指指女婴的照片,又把林慕的照片移到面前,“更名为林慕。对外说是做了手术。” “手术?” “没错!”刘从严接着说道,“这个双头婴儿出生之后,去医院做过检查,医生当初给出的结论是,如果不动手术,两个孩子活不过十四岁。动手术切除的话,还有可能存活一个。但我们查了胡晓、胡菲所有的就医资料,发现她们根本没有去过医院做手术,起码没有留下资料。” 王羽慧文皱皱眉,过了一会儿问道:“1993年,快到手术时间的期限了吧?” 刘从严点点头,“嗯,想必他做这个艰难的决定了。” 王羽慧文一边说着,一边就这个话题开始往下思考。有了确切的嫌疑人,按照他的生活脉络去反推作案动机,就容易得多了。 她率先开口了,“胡宝龙医专毕业,有一定的医学常识,有自己的私人诊所,这给他日后为女儿动手术提供了场地。他之所以没有把女儿送进医院,是因为动了那个手术,必然要牺牲一个女儿。而他希望两个女儿都能存活。” 专家理解了王羽慧文的意思,尝试着往下补充,“于是,他就开始想办法,如何救她们,他准备自己动手术?” 大伙又点点头。 王羽慧文接着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导致他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念头。他物色了一个和女儿年龄相仿的女孩苏巧,杀了她,然后把狗尾巴移植到她的身上,其实正在为手术做实验。同样的原理,虫卵女孩是他的第二次尝试,那对脑袋互换的少年则是第三次,这也接近了他的真实目的——找到一具尸源,然后把胡菲分离出来的脑袋拼接上去。” 专家立即表示赞同,“所以就有了杨玉兰的意外死亡。胡宝龙在铡刀上做了手脚,一个受体有了。” 王羽慧文咳嗽了一声,“没错,杨东当年之所以在意外发生之后,坚持要把杨玉兰的那具尸体带进居民楼,其实是去了胡宝龙家,但——”王羽慧文缓缓地睁开眼睛,“现在的问题是,杨东怎么会心甘情愿地把女儿的尸体,交给胡宝龙呢?” 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也有点毛骨悚然,整个过程被复原了出来,这样是说得通的。可中间还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专家点点头,“不管怎么说,必须马上找到胡宝龙,真相到底是怎样,只能去问他了。让达子那边不能松懈,还是要继续埋伏,多想想办法,引他出来。”然后他敲敲桌子,皱着眉头像是自言自语,“这个胡宝龙现在究竟躲在哪儿呢?” 胡宝龙背站在河边,远远地望着眼前广袤的麦田,麦田的那一边是个新建住宅区。他兀自想了一会儿,然后躲进了一个被河水冲刷出来的泥洞里。 “一定可以的。”他啃着干的方便面,喝了一口水,睁着血红的双眼等天黑。 胡宝龙相信那人说的话——他说可以就一定可以。 十八年前,差一点就成功了。他清晰地记得当年的情形。叫什么来着?没错,叫杨东,杨东也相信那人的话。那人跟杨东说,只要给杨玉兰换头,就能消除他女儿的“色彩恐惧症”,能变成正常人。 当时杨东对于那人的话半信半疑,迟迟下不了手。于是胡宝龙就趁着那晚杨东父女睡在花园的机会,偷偷在铡刀上动了一点手脚。事已至此,杨东只好放手一搏把尸体送来了,并想方设法躲过了警察的视线。 妹妹胡菲虽然没救活,但是姐姐胡晓(手术后更名为林慕)却莫名其妙地患上了杨玉兰才有的色彩恐惧症,这难道不能证明复活手术是可能成功的吗? 胡菲本来是可以活的,一定是的,一定是中间漏掉了什么环节。 可是,胡晓(也就是林慕)为什么要自杀呢?她难道不知道爸爸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拯救她们的性命吗?胡宝龙悲哀地想着,我一定要让她再活过来! 胡宝龙吃完面,坐在地上把眼睛闭上,他要休息一会儿。胡宝龙静思着,耳边想起了熟悉的声音,“咕咕咕咕!”然后有人在和他说话。 那人说:“杀了他们,杀了他们,你就能见到林慕了!” “如果换成我,你会这么做吗?”刘莎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问坐在身边的林涵。 林涵沉默着,从口袋里掏出盒烟,取出一根点上,吸了一口。 刘莎依然没抬头,“他们说,最好别吸烟。” “没事。”林涵回答,他把烟喷了出来。深秋的天气已经很寒冷了,更何况现在还是半夜,坐在川杨新苑绿地边的石凳子上,寒气一阵一阵钻进身体。 “其实你没必要这样做的。”林涵说着。来做“诱饵”的建议是刘莎主动提的,林涵不知道为什么刘从严竟然答应了。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刘莎把头靠了过来。结婚那么多年,阿多都五岁了,这对老夫老妻已经很久没这么浪漫过了,没想到好不容易浪漫一次,却是在这样的场合。 “因为阿尔芒和玛格丽特?”林涵反问道。 刘莎笑了,记忆一下子鲜活起来。当年他们只有十几岁,坐在少年宫边上的小卖部前喝汽水。刘莎在黑暗中回忆着,想着想着,泪水无声地流了下来。 她在等林涵说回去,只要他说回去,说明在他心目中,自己已经比苏巧重要了,否则的话,就算今天被那个变态杀手杀了,也没什么好遗憾的——既然他们开始于苏巧,那么也就结束于苏巧吧。 “如果苏巧在的话,我们一定不会在一起的吧?”虽然这个问题很傻,可刘莎还是忍不住想问。 “干吗问这种无聊的问题?” “我在想,如果苏巧没出那个事儿,没准你现在已经在国家歌舞团了,苏巧肯定也能上名牌大学,你们会生活在北京,生活在上海,根本就不会认识只能住在小城市的我。” “别瞎说——”林涵抽着烟,话说到一半,又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 刘莎把头低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又开口说道:“其实我挺嫉妒苏巧的,就算死了那么多年,还有人替她报仇!” 沉默了一会儿,刘莎叹了一口气,她把身体坐直,“你说阿多长得像你还是像我?” “都像!” 林涵突然用力撑起了身子,刘莎吓了一跳,“怎么了?” 林涵“嘘”了一声,用嘴努了努前方,一个男人骑着自行车靠近过来。 刘莎顿时紧张起来。 自行车骑得很慢,骑车的人很奇怪,瘦小的身子,披了一件肥大的风衣。因为寒冷的缘故,他的脖子缩在领口里,只露出小半张脸。 车越骑越近,林涵的拳头也越握越紧,他紧紧地搂住刘莎,假装一对恋人。那人把车骑到五十米开外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 林涵侧着脸用余光扫着那个男人,林涵不敢正对着他,生怕打草惊蛇。 那男人把手伸到风衣里,掏了一会儿,然后摸出一根烟来,用打火机点上,一边吸着烟一边又骑车走了。 虚惊一场。可刘莎已经吓得浑身发抖了,开始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不怕,那是假的。风衣男把车骑出了两人的视线,刘莎才稍微缓过来一点。 她在等着林涵说回去,可是林涵没说。 沉默了一会儿,刘莎又开始聊了起来,“阿多明年就要上学了。” “嗯。”林涵点点头。 “少年宫的老师说,她音乐感很强,随你!” “老王也这样说。”林涵四处望着,心猿意马地敷衍着刘莎。 “我觉得她数学也挺好的,幼儿园里的数学课测试,总是拿第一。”刘莎紧了紧衣服,“也不知道今晚住在你妈家,会不会着凉。她喜欢踢被子。” 林涵身体又绷了起来,他没回答刘莎。刚刚骑自行车的风衣男,转了一个圈之后,又绕了回来。气氛再次紧张起来。 刘莎紧紧地靠在林涵的身上,问:“是他吗?” “不知道!”林涵摇摇头。 风衣男骑到离他们三十米的地方,又停了下来。嘴上还叼着先前的那根烟,他吸了一口,把烟蒂丢在地上,朝他们走了过来。 刘莎的手在发抖,“怎么办?” “别怕!”林涵安慰着刘莎,继续用余光死死地盯着对方一举一动。 风衣男越走越近,林涵把脸转过去,假装刚刚发现他,上下打量着他,又转向了刘莎。 “是他吗?”刘莎轻声地问。 林涵摇摇头,“看不清!” 风衣男突然蹲下了身子,林涵吓了一跳,本能地拉着刘莎站起来。还没等林涵做出反应呢,草丛里突然冒出两个人来,一左一右把那个风衣男夹在中间。 风衣男鞋带系到一半,看着猛然冒出来的陌生壮汉,一脸惊恐,他看上去似乎比刘莎还要紧张。 “干什么的?”草丛里躲着的是警察,看见苗头不对,立即冲了出来。 “找,找人的!”男人结结巴巴地回答道,他可能以为是遇到打劫的了。 “站起来!” 风衣男站了起来。 警察手里拿着手电筒,照照风衣男的脸,警察的怀里都揣着胡宝龙的照片,不是他。 “找谁?” 风衣男报了一个人名,然后说:“他住52号,52号找不着,51过去就变63了!”他颤颤巍巍地老实交代着。 “所以我过来问问。”风衣男又补充道。 警察上下打量了一下他,然后挥挥手让他走,风衣男估计自始至终都没搞明白状况,几乎是一路小跑地回到自行车边,然后骑着车就离开了。 警察没跟林涵说话,只是示意他们坐下,又重新钻回了草丛里,埋伏起来。 林涵皱了皱眉头,“没准他一直在什么地方看着!” “什么?”刘莎问。 “这样可不行!”林涵继续说着。 刘莎还是没听明白。 林涵往地上啐了口唾沫,“没准他就在边上看着,那么多人守在这儿,他怎么可能会自己出来?” 马路想要搞清楚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坐在街边的一个小饭馆里低头吃着面。周围有几个出租车司机,他竖起耳朵努力听着他们的对话。 “早上国道那边的路真堵。”一个人说道。 “就是,就是,我他妈的正好送了个客人去化肥厂,回来的时候,空车在道上堵了两个多小时。”另一个附和道。 “听说是出车祸,一辆油罐车翻了,洒了一地。” “没错,交警在那儿指挥了半天,原来四道只有一条道在通,能不堵吗?” 司机们说的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马路还能接受这些正确的信息。现在自己很清醒,他得出了结论。 马路吃完面,到柜台付了钱,来到大街上。 他还是不放心,嘴里又默默念着:我叫马路,爸爸叫马顺林,妈妈叫张春琴,家住益江路238弄8号401,喜欢吃红烧肉丸和饺子,现在的基本工资是五千五……信息全对。 他抬头看看太阳,阳光很强,他赶紧把头又低了下来。边上有个网吧,马路走了进去。他打开电脑,在网上搜有关幻听的信息,按着上面罗列的成因,逐一对照自己。 吸毒酗酒,这个不是;药物过敏,这个也不是;听觉系统中枢神经病变?马路皱皱眉头,似乎之前并没有发现过耳朵有什么不灵光。 他接着往下看,精神紧张,这个是肯定有,马路想着。 可接下来的这一条,连让他现在放松下来都成为了不可能:精神分裂症的初步征兆。 马路擦了擦额头上冒出来的冷汗,这才是他最担忧的。他怕的就是这个,怕自己经过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儿之后,真的会扛不住,会疯掉。 马路在嘴巴里默念着自己的信息,再次确认自己脑子是清醒的。再看看是不是因为疲惫的缘故,然后决定是否去医院检查,马路想着。 下面的一条信息是:幻听的内容,往往会来自大脑错误处理的记忆信息。 马路抬起头,看着上四十五度角方向的白墙,再一次回忆自己到底听到些什么:有“咕咕声”,还有脑子里老是会出现老头的影子,那是因为到了S市之后,最多接触的是他,还有那只神秘的老鸟。这些都好解释。但是那个小女孩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呢?那个始终听不见的声音是在说什么呢?还有自己竟然会做一个1993年的梦,把当年的一切都复制了出来,并且以此为线索,锁定了嫌疑人!“你能知道真相吗?”那个叫胡菲的女孩说着。 一连串的问题冒了出来。马路又开始有点激动了,他好不容易克制着自己不去想这些传奇般的事实,可现在一点点地就把这些古怪的事儿给勾出来了。 这简直不可思议!马路摸摸口袋,掏出烟,哆嗦地点了一根,吸了一口。 林慕原来叫胡晓,她还有个妹妹,她们是双头女婴,1993年的时候,胡宝龙为她们动过手术…… 马路仔细回忆着当初和林慕交往时的情形,现在想想,林慕始终都穿着半高领的衣服,每次亲热的时候,她总是要求关灯,那就是因为不想让自己看到她脖子后面的伤疤啊! 她的色彩恐惧症是因为“父亲是杀人犯”这个事实始终压着她,所以产生的心理性的功能障碍? 马路不敢想下去了,他站了起来,走出网吧。 马路到对面的超市里买了一瓶水,想了一想,打了一辆车,奔着老电厂去了。胡菲的声音就是在那儿听见的,趁着现在还清醒,得去看看。 傍晚时分,马路敲开了31栋402的房门。门后面站着一个粗壮的汉子,眨巴眼探究着马路。 马路把事先就准备好的警官证拿了出来,他也没打开,那汉子也没核实,轻而易举地就让马路进了屋。 马路来到客厅,客厅很陈旧,墙灰脱落了大半,像是得了狗皮癣。靠窗的位置是一个桌子,桌上放了一口锅底漆黑的汤锅,边上两个小碗,碗上还停了一只苍蝇。 “警官,什么事儿?”那汉子站到桌边,手一挥,苍蝇嗡嗡地飞走了,飞了一圈,停在了窗户上。 “也没什么,临时居民例行调查,麻烦你身份证出示一下。”马路一边说,一边环顾四周。 屋子的墙角里堆放着摞起来的新脸盆,看样子是做小生意的,马路想着。他又看看天花板和地面,虽然所有的东西不一样,但他确认这就是他梦里见到的房间。 汉子嘴里嘟哝着马路听不太懂的方言,意思大概是说刚刚才检查过怎么又来,马路也没理他,接过他递过来的身份证瞄了一眼,又递了回去。 里屋的门关着。 马路走到桌子边,顺手摸了摸窗上的把手,“最近小区里出现个小偷,趁着家里没人,从窗户爬进来盗窃,你们要小心。” 汉子把身份证顺手塞进了屁股口袋,“没事儿,反正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丢了东西终归不好,不是值不值钱的问题,”马路指指里屋的门,“打开我看看,里面的窗户有没有漏洞。” “随便看!”汉子很爽快地答应了,倒省去了马路跟他费嘴皮子,他走过去把门打开,里屋堆满了塑料脸盆。 难道当年,胡宝龙就是在这儿给胡晓、胡菲动手术的?他似乎又看见了梦里出现的场面。 “警官,你怎么了?”汉子看见马路呆呆地站在门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马路回答着,他缓过神来,匆忙地离开,留下一脸疑惑的汉子。 马路下了楼,站在楼下仰观整个单元。夕阳斜射过来,没有晚上那么的阴森诡异。他站了一会儿,什么感觉也没有。 出了小区,打了一辆车。车开到老头家所在的那个小胡同,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马路走进胡同,来到老头家。院子的门居然紧锁着。马路敲敲门,没人应答,他顺着门缝望进去,里面的灯是暗着的。 “老头去哪儿了?” 他正准备走,从屋子里传来了“咕咕咕咕”的声音。那只老鸟还在? “咕咕咕咕!” 既然鸟还在的话,老头应该不会走远,可能是去买.菜了,马路想。他看看左右,对面的小卖部开着,他想去买点吃的,先垫垫饥。刚走出没几步,“咕咕”声响了起来。 这鸟那么老了,居然中气还那么足。 马路又走了两步。 “咕咕咕咕!” 马路停在原地不敢走了,这“咕咕”声,就在自己的耳边。他深呼一口气,“咕咕”声没有离开,反而更响了。马路汗流了出来,那“咕咕”声里夹杂着一个声音,是胡菲的,“你能知道真相吗?”马路嘴里赶紧默念着,我叫马路,我爸叫马顺林,我姐叫胡晓,我住在益江路,我今年十四岁……信息全对。 马路松了一口气,脑子还算清醒。其实此刻的马路已经陷入了幻觉却浑然不知。 可一瞬间,一个画面就出现在他的眼前,就像闪电闪了一下似的。 画面里是一个男人,穿着肥大的风衣,骑着自行车,在黑夜里穿行;紧接着是一栋新楼,楼的一层,有户人家的窗户虚掩着…… 林涵站了起来。 刘莎问:“你干吗?” “我觉得我们傻坐在这儿,不会有人相信的——那么冷的天,谁会坐在这里谈恋爱?” 刘莎也站了起来,“可刘从严说过,我们不能离开石凳子。” 林涵没回答,一个劲儿地闷头抽烟。 刘莎知道林涵一根筋的性格,她叹了一口气儿,“我们前面去走走吧。” “什么?”林涵转过头来,“你不是说,刘从严不让我们离开石凳子吗?” 刘莎也不回答,挽起林涵的手,跟他往前走去,“咱们就在小区里转转,你说得对,这么冷的天,谁会坐在这里谈恋爱。” 草丛里的两个警察钻了出来,刘莎松开林涵,走了过去,站在那儿用手机和刘从严通了个电话。刘从严就在不远的车里,两人好像争执了几句,然后声音就轻了下来,像是在商量着什么。林涵听不清,过了一会儿,刘莎走回到他的身边,应该是和刘从严交代好了,她继续挽着林涵的胳膊,走出了绿地。 两人绕着小区,一边散步,一边继续聊天。 刘莎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林涵聊天:“老王最近身体还好吧?” “还行吧,反正到这个年纪了,终归会有点老年病。”林涵回答道。 “那子女都不在身边,咱们可要多去看看她!” “嗯。上次阿多过生日的时候,老王还给了阿多钱,”林涵顿了顿,“老王是个好人。” 听到林涵说这话,刘莎多少有点欣慰。这是今晚他第一次想起来,还有别的人在关心他。 两人不知不觉就绕到了最后一栋楼的后面。地上堆满了建筑垃圾,刘莎不小心脚下绊了一下,林涵赶紧把她扶起来,“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刘莎回答道,她在等着林涵说回去。 可是林涵依然没有说。 耽搁了半分钟,刘莎的手机响了,是刘从严的,他在电话里问:“出什么事儿了?” “哦,没事,我绊了一下。”刘莎回答道。 “赶紧绕出来,别在里面,那边我们看不见,其他人都埋伏在各自的点上,不能轻易暴露。” “行,马上出来了!” 两个人刚准备走,林涵突然发现,围墙边的那扇小铁门有点异样。这扇铁门应该锁着的,可现在却虚掩着,上面的锁被人敲坏了。 “你怎么了?”刘莎问。 “不知道。”林涵走了过去,看看锁,然后打开,向着围墙外望去。外面应该是一片麦田,可现在黑压压的什么也看不见。 林涵往外走了一步。 刘莎阻止道:“别出去了,外面没警察的。” 林涵想了想,还是跨了出去,“我就出去看一眼。” 刘莎看林涵走了出去,咬咬牙,也跟了上去。 出了铁门,是一条小路,没有路灯,天上的月亮被云遮了一大半,第二名受害者就是在这儿遇害的。 林涵站在铁门外,刘莎在身后用双手紧紧地握住他的胳膊,林涵的胳膊都被她捏疼了。他转过身,借着月光,看见刘莎一脸害怕的模样,怜悯之心顿然而生。 “咱们现在就回去。”林涵说。 “嗯,到小区里面去,那边有刘从严看着。” “不是,我是说咱们回家!” 刘莎愣住了,林涵终于明白了自己的苦心。刘莎猛点头。可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小路上,骑过来一辆车。 那车骑得悄无声息,因为天黑,到了很近才被他们发现。林涵挡在刘莎的身前,警惕地看着车上的人。那人很瘦,穿着条肥大的风衣,脖子缩在领口里。这不就是前面小区里的风衣男吗?林涵问了一句:“还没找到你要找的人?” 风衣男在自行车上“嗯”了一声。 林涵松了一口气,转身正准备走进铁门,猛然觉得不对,刚刚小区里的那个风衣男骑的自行车,把手前有个车筐,可这辆车没有。这不是前面的那个人。林涵意识到有危险,还没来得及回头,就听脑后生风,一下子就失去了知觉。 再次醒来,林涵发现自己躺在冰冷的地上,四肢动弹不得,边上躺着刘莎,她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刘莎侧脸看着林涵,眼里淌着泪水,脸上充满了恐惧的表情。 刘从严快疯了,才巴掌点大的盲区,结果就出事了。那个该死的铁门被人撬开。凶手一直耐心地躲在铁门外,等待着他的猎物。警察等了..五分钟,还没看见林涵和刘莎出来,再赶过去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两个人的手机都关机,望着黑茫茫的麦田,根本看不到人的踪影。 刘从严赶紧部署痕迹科的人过来查脚印、车印,又调人去阳明水库。前两起案子的尸体都是在那儿发现的。然后他叫嚷着:“快去把那个叫马路的找来!” 马路在老头家的门外等了一晚,一直琢磨刚刚脑子闪过的画面,可琢磨了几个小时,都没琢磨出点名堂,完全搞不清楚状况。老头没回来,电话倒是来了。 赶到现场之后,马路才知道原来出了那么大的事儿。就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第三起案子发生了。如果再找不到他们,那么按照以往的惯例,明天只能给林涵、刘莎收尸了。 刘从严现在懊恼得很,他就不应该答应刘莎。而且没想到如此严密的布防,还是给凶手钻了空子。受害者一个是他女儿,一个是他女婿,让刘从严怎么平静得了。所以看到马路一到,他几乎歇斯底里地摇着马路的胳膊,“说,你是怎么知道凶手是胡宝龙的?” 迄今为止,马路都没有向专案组透露过,他的答案怎么来的。可事情已经到这种地步,刘从严必须了解全部情况。马路知道事态的严重,可……可怎么说呢? “这事儿,有点奇怪。”马路支支吾吾,“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告诉我胡宝龙是凶手的!” “小子,我现在没工夫扯闲淡,你要是再敢涮我,我就把你关监狱去。”刘从严恶狠狠地说。显然,女儿命悬一线已经让他有点丧失理智了。 倒是王羽慧文听出点名堂,她拍拍刘从严的肩膀,示意他冷静,然后走到马路跟前,“做梦?” 马路把经过说了一遍。 王羽慧文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你说你听到鸟叫?” “嗯!”马路回答道,“是咕咕声!” 王羽慧文继续看着他,“是怎么样的咕咕声——咕咕咕咕!”她学着鸟鸣的声音。 “对对对!” “嗯,除此之外呢?”王羽慧文问。 马路不敢隐瞒,说:“刚刚我去了一个老头家,脑子里面突然闪过一幅画面,一个骑自行车穿着风衣的男人,然后紧接是一栋楼……” “等等——”王羽慧文打断了马路,“是一栋新楼吗?”她皱起了眉头。 王羽慧文环顾小区,一下子兴奋起来,她找到刘从严,“那两个人没被运出去,还在小区里,就在空置着的居民房间里。” 刘从严迅速调集人手开始搜查楼房。马路脑袋里的画面没出错,胡宝龙敲晕了林涵和刘莎之后,并没有把他们运走,而是从铁门进了小区,就在警察监控那块巴掌大的盲区,撬开一家空置的房间,然后钻了进去。 警察赶到的时候,胡宝龙正好神志不清,但好在还没来得及下手,胡宝龙被押回市局,林涵和刘莎迅速被送往了医院。 马路坐在医院的走廊里,等待着检查。王羽慧文建议他去做一个脑部扫描。可现在天还没亮,神经科的医生还没来。他只能坐在这儿等着。 一部分人守在急诊室门口,另一部分回市局对胡宝龙突击审问去了。毕竟这是个跨度近二十年的案子,抓到凶手大家都很兴奋。 可马路不这样觉得,经过刚刚的惊心动魄,他似乎感觉更累了。“咕咕咕咕”,自从王羽慧文把这个声音“引”出来之后,一直挥之不去地在耳边鸣响。 “咕咕咕咕!” 周围怎么没有人?走廊里空荡荡的,只有马路一个人独自坐在椅子上。他感到很恐惧。“咕咕”声掩盖的那个从来听不清的声音,现在却越来越清晰,好像是一个命令。 马路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他爬上楼梯,急诊室的灯关着,紧急抢救已经结束了,林涵和刘莎被送进了病房。“咕咕”声现在越来越小,而那个人声却越来越响,是男人的声音。马路像着了魔似的寻找着林涵他们所住的病房。一间间找过去。 是这里了。马路从房门上的窗户看进去,没有人看护,林涵和刘莎正躺在床上。马路扭扭门把,没锁,他打开门,门吱呀一声。马路走了进去,一点点靠近林涵和刘莎。 男人的声音很洪亮,而且不容置疑。马路四周寻找着工具。病床边的桌子上,放着一个花瓶,马路走过去,把花瓶敲碎,然后捡起一块碎片。 他站到了林涵的身边,林涵闭着眼睛。马路把碎片的锋利口慢慢地抵住林涵的脖子,只要用力划下去,林涵必死无疑。 那个男人声音更加响了,回荡在房间里,“杀了他!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林慕就能复活了!” 马路深深吸了一口气,手上用劲,就在碎片即将划破林涵脖子的一瞬间,躲在角落的达子冲了出来,他一把拉过马路,然后狠狠地抽了他一个耳光。马路像被浇了一盆凉水,顷刻间清醒过来。 “刚刚发生什么事了?”马路看着碎了一地的花瓶碎片,一脸愕然。 女人背着个背包,一看就是外地的游客。她从出租车里下来,然后走进了小区。 下午的风很和煦,吹在脸上很舒服。女人接着往前走,没多久就看见单元门口坐着的那个老头。 女人脚步停了停,把头发扎成了一个马尾。她看看表,下午一点二十分。 老头身后的树上,挂着一个鸟笼,鸟笼里有只八哥,八哥很老,身上的毛也没几根,露出白色的肉,耷拉着脑袋闭着眼在午睡。 “大爷,你好!”女人走到老头的面前,笑盈盈地叫了一句。 老头瞟了一眼女人。 女人接着问:“大爷,您在这儿住了多久了?” 老头又瞟了她一眼,嘴一咧,“我呀,住了四十多年了!” “那我跟您打听个事儿呗。” 老头狡黠地笑笑,“你也是来打听十八年前死人的事儿的?” 女人愣了一愣,“是,也不全是,除了死人,我还打听一个活人!” “活人?”老头哈哈笑了起来,“我每天都坐在这个门口,还从来没人向我打听过活人,说吧,姑娘你想打听谁?” “我想打听个姓翟的先生。” “姓翟的?”老头的表情顿时警觉起来,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女人。 “嗯,姓翟的,他是个算命先生,二十年前在街面上替人占卜算卦。” 老头从自己的口袋摸索出一根香烟点上,“你找他干什么?” “哦,我听说他算命算得准,所以来求他算一卦。” 老头吸着烟,眼望前方,不时用余光瞄着女人,过了一会儿说道:“我不认识。” 女人皱了皱眉头,“可我听人说,他天天都会坐在这儿,您见过他吗?” 老头摆摆手,“都说了,我不认识他,就算见过也不知道是他。” 女人笑笑,绕到老头后面,“这鸟是您的?” 老头低着头,“什么意思,瞧不上它啊,它可比你爷爷都大,跟了我二十年了!” 女人不言语,走了出去。她站到单元门口往里看了一会儿,又转了回来,“大爷,这楼里死过一个人你知道吗?” “你这姑娘说话很有趣,哪个楼里不死人啊!” “呵呵,是我问错了,十八年前,有个卖艺的,一铡刀把自己女儿铡死了,您听说没?” 老头的警惕稍微放松了一点,“何止是见过,我亲眼看见的,”他指指不远处的一片空地,“就在那儿,血流了一地儿啊,这场面别提有多惨了!” “听说那女孩尸体到现在还没找到?” “是啊!” “还听说当年她父亲一个劲儿地喊着能让女儿复活!” “是啊!” 女人又问:“你觉得那具尸体哪儿去了?” “这我哪儿知道。” 女人低着头像是对着老头,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你天天坐在这儿,不是就在等她吧?” “等谁啊?” “等那具尸体复活啊!” 老头被这话惊了一惊,向着女人盯去,“姑娘,这大白天的可不能乱说,鬼神要敬着。你怎么突然冒出这样的话?” “因为我觉得你就是翟先生!” 老头又是一愣,“此话怎讲?” “就是感觉啊!” 老头眼珠子顺时针转了一圈,脸上堆起了似笑非笑的表情,“姑娘,现在的年轻人可都不信这套玩意儿了,这可是迷信!” “谁说是迷信了?我不觉得是啊!” 老头眼珠子逆时针转了一圈,嘴角一咧,露出一丝狰狞。但这狰狞很快就消失了,老头笑嘻嘻地说:“我不是翟老头,可对这些命理八卦,也略有耳闻,你要不嫌弃的话,我来给你看看,姑娘想算什么?” “算前程!” “前程?”老头的眼睛在女人的脸上扫了一圈,歪着脑袋看看左边,再看看右边,“前程不好说,但粗略地相了你的面,我想姑娘一定幼年曾遭遇过变故,弄得有亲人不能团聚啊!” 女人脸上的肌肉颤了一颤,这翟老头果然名不虚传,“您老说说!” “你想听?” 女人点点头。 “那你得先给我说说你自己——”老头幽幽地说着。那只八哥也“咕咕咕咕”地叫了起来。 女人蹲了下来。 “咕咕咕咕!” “说说你从哪儿来,为啥来吧!”老头又说道,边说边阴森森地微笑起来。 有一种气场围绕着女人,就像要把她托起来一样,托向半空,如同在梦里,这个感觉很舒服,女人都快要陶醉进去了,才猛地惊醒过来。 她眯着眼,心里在想,这老头果然厉害,她已经用意志力在抵制了,可还是差点着了他的道。 女人想了想,说:“我来是因为我相信人死能够复生!” “人死能够复生?” “嗯。”女人接着说,“您老信吗?” 老头愣了一愣,他又看看女人,女人长得很好看,扎着马尾辫,左耳有只吊坠耳环,咦,这女人怎么只戴着一只耳环? 耳环是水晶的,太阳光从里面折射出来,很漂亮、很温暖,让老头有种无比的惬意感。不知不觉他就回答着说:“我当然信啊!” 女人笑笑,笑里也带着狡黠。过了一会儿,等老头彻底陶醉进来,她才悠悠地问道: “多久了?” “哎——二十多年了?”老头脸上的表情突然悲伤起来。 “是你的谁啊?” “我女儿!”老头叹了一口气,“死得可惨了!” “你跟我说说看呗!” 老头两眼无神地看着女人,女人拨弄了一下头发,那只耳环微微地左右摇晃着,从里面折射出来的阳光五颜六色,像彩虹的颜色。 “我带着她回老家,坐着长途车,我跟她说过,别把头伸出窗外,别把头伸出窗外,可她偏偏就是不听,我已经很累了,结果就疏忽了。对面开过来的那辆车啊,一下子就把我女儿的脑袋撞没了!”老头说着说着,居然呜呜地哭了起来。 “你相信死人能复活一说吗?” “咋不信呢?我每天做梦都梦见她脑袋又长回去了。”老头哀怨地说着。 “可偏偏有人长了两个脑袋,是吧?”女人引导着问下去。 “是啊,我女儿少一个脑袋,他女儿却多一个脑袋。”老头苦笑,“这真不公平啊!” “所以你就跟他说,这脑袋安在别人的身上,就能活过来了。” 老头点点头,“嗯,我还跟他说,不信你去试试,把狗尾巴接到人身上,把那些蝴蝶啊,蜜蜂啊,接到人身上也能存活!” “然后又遇到了一个卖艺的?”女人接着引导。 “都是可怜人啊,他女儿竟然看不了红花,看不了绿草,这样的脑袋要来干吗呢?” 女人现在已经差不多明白整个过程了。“你让杨东去找胡宝龙的?” “对哩,反正他们都听我的,我说什么他们就做什么。”老头说。 “十八年来,你一直守在这儿,看着那个女孩会不会复活是吗?” “可不是哩,如果她能活过来,那我的女儿岂不是也能活过来。”老头说着,“可是我等了十八年,都没等到她哩,倒是那个姓胡的又回来,我就跟他说呀,你还得再来一次,这样你的女儿就能活过来了。” 女人笑着满意地点点头。她左右看看,看到了那只八哥,“你没看见那个活过来的女孩,可是你的八哥却看见了哩!”女人指指八哥。 八哥突然叫了起来,“我看见啦,我看见啦!” 老头一下子就醒了过来,他打了个哆嗦,一副很疲惫的样子。刚刚发生什么了?怎么一下子把所有的事儿都说了,他怀疑地看着女人,“你究竟是谁?” 女人笑盈盈地说:“我叫王羽慧文。” “王羽慧文?”老头从来没听到过这个名字,“你是干什么的?” “别怕,我不是警察,他们才是。”王羽慧文指了指老头的背后,刘从严一行正走过来。 王羽慧文和刘从严、达子、马路坐在车里。车正往市局开去,翟志彪被押在后面的警车里。 马路心有余悸,跟着周炳国的时候,看见过他给人催眠,不过他没想到这玩意儿那么厉害,还能远程指挥杀人,要不是王羽慧文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王羽慧文喝了口矿泉水。 达子在一边打趣道:“电视里不都是用根线,吊着戒指什么的,在人眼前晃来晃去?” 王羽慧文笑笑,“催眠所用的工具可以有很多,就像那老头,竟然是靠着八哥的‘咕咕’声,这是之前连我都没听说的。” 达子说:“你赶紧把耳环拿下来吧,别一下子再晃着我,我那点秘密全让你知道了。” “别怕!”王羽慧文把耳环取了下来,笑着说,“催眠这东西说它神是有那么点玄机,但不神,其实也就是个普通的心理现象,而且你如果不想被催眠,是不可能达成的。” “那他不是就中招了!”达子指指马路,“这老头把这小子催眠之后,给他灌输了那么多信息,把任务灌输进了他的潜意识,难怪这小子跟神样的什么都知道,又跟木偶样的什么都不知道,原来都是那老头搞的鬼。” “没错,”王羽慧文点点头,“翟老头对一切了如指掌,所有的经过都是他一手操控,远程控制的。” “可我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被催眠了呢?我似乎一点知觉都没有。”马路问着。 “原因很简单,因为你相信他了!”王羽慧文解释着这个问题,“他通过算命让你一步步进入了他的圈套,就像当年的胡宝龙、杨东一样,他们救女心切,所以很容易被翟老头利用。” “可翟老头为什么要催眠我呢?”马路问道。 “应该是你在被催眠的时候,透露了警方的信息,翟老头觉得胡宝龙很快就会暴露了,所以干脆通过你让胡宝龙落网,然后由你继续杀人——果不其然,在医院的时候,你差点就动手了!” 马路咽了口唾沫,“难道他真的相信这样做他的女儿能复活?” 王羽慧文往后靠了靠,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些,“其实翟老头也被催眠了,而且不像你,也不像胡宝龙和杨东,只是短暂时间因为催眠而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但翟老头这一生都没有明白过!” 马路吓了一跳,“什么意思,还有个大BOSS在后面?” 王羽慧文摇摇头,“催眠翟老头的不是某个人,而是迷信。这个案子的罪魁祸首是迷信。” 自始至终刘从严都一言不发,但他赞同王羽慧文的观点。迷信让翟老头深信死人可以复活,他利用了心理脆弱的胡宝龙、杨东和马路,结果导致这一系列事情的发生。刘从严感慨不已,隔了一会儿,他突然冒出来一句话,权当是对案子的总结,“这可能就是所谓的信则有,不信则无吧。” 马路叹了口气,案子的后半段,他基本都处于迷离状态,很多情况不是很了解。胡宝龙在王羽慧文的心理治疗下清醒了过来,加之翟志彪的供述,最后的疑问也得以解释了。 原来胡宝龙早年间开设私人诊所的时候,便开始搜集手术方面的资料了,并利用工作便利,积累大量的医疗器械和手术经验。他在S市的出租房里建立了秘密的手术室。术后,虽然胡菲的脑袋拼接到杨玉兰的尸体上失败了,但胡晓竟然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改名成了后来的林慕。 至于杨东为什么会把女儿的尸体交给胡宝龙,那还是翟志彪的功劳。翟志彪无意中认识了杨东,并了解到他迫切想要治好女儿的色彩恐惧症,同时,翟志彪还了解到胡宝龙的双头女婴的事情,于是,借机让他们认识,希望胡宝龙能与杨东达成合作。最终,让杨东在丧女的巨大打击下丧失了理智,误认为把尸体交给胡宝龙,就能够让女儿复活。 以此类推,王小志口口声声的“我看见的不是人”,自然也是拜翟志彪所赐。王小志当年在水塔边的窑洞里,看到了胡宝龙杀害韩露的过程,暂时失去了记忆。这不仅让胡宝龙没有暴露,得以继续杀人,也让翟志彪趁虚而入,在王小志本来就错线的大脑中,用魔鬼的形象替代了胡宝龙,并一度干扰了警方的视线。 按照胡宝龙的说法,他是瞒着自己的妻子干的这些事儿。但王羽慧文并不以为然,这是女人的直觉。作为一个母亲和妻子,她不可能对丈夫的这些行为,毫无察觉。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全文完)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